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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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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
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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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261
2172251
2022-08-15T18:13:27Z
Yinyu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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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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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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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
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8j2lb88y2us0keqfmtv7fahbhhfsjth
2172363
2172261
2022-08-16T02:44:19Z
Blahhmosh
79595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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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ss h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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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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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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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
9b0jp4z6ng2jw13r4w0a15s9t33zrbj
2172376
2172363
2022-08-16T03:54:47Z
Blahhmosh
79595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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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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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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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
:算了,我覺“睡”得挺恰儅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4 (UTC)
q6e4oexpqxnod5sw819mz2mj38f67kr
2172378
2172376
2022-08-16T03:55:35Z
Blahhmosh
79595
/* 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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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ss h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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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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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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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
:算了,我覺“睡”得挺恰儅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4 (UTC)
== 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我把它錄入完成了。請幫我查看漏字與加入標點符號。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5 (UTC)
orkt4dxg59l3tfonx84ehdljcg0j6d8
2172405
2172378
2022-08-16T08:57:57Z
VChang (WMF)
89979
/*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 */ 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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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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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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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
:算了,我覺“睡”得挺恰儅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4 (UTC)
== 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我把它錄入完成了。請幫我查看漏字與加入標點符號。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5 (UTC)
==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 ==
今天要告知大家關於理事會選舉時間的最新消息。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我們今年將提供[[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選舉指南針]]協助投票者識別與他們在關鍵議題上有一致想法的候選人。有幾位候選人提出延長回答其立場的時間,而選舉委員會也認為這個要求與公平公正選舉程序的目標一致。
為了確保較長聲明的翻譯能即時完成,選舉委員會和理事會遴選小組決定延後一星期開始選舉的時間。
儘管並不是每個人都將使用選舉指南針來協助其做決定,選舉委員會認為在必要的翻譯完成後再開始投票會是比較適當的。這樣一來不同語言的社群成員也可以考慮是否使用此工具協助他們做這個重要的決定。
投票將在8月23日00時00分UTC開始,9月6日23時59分UTC結束。
Matantya代表選舉委員會敬上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User talk:VChang (WMF)|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8:57 (UTC)
t0de75zdjaj7hcd9ts1fw7a6gd04j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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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11:15:55Z
杰里毛斯
51782
/* 新手的一些格式問題 */ 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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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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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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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
能否仿照维基共享资源的Category:Undelete in <年份>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即已确认有足够教育意义)的文章建立列表,以待将来恢复?毕竟没有永远的版权,这些文章最终都会重新进入维基文库的收录范围。--'''[[User:沈澄心|沈]][[User talk:沈澄心|澄]][[Special:Contributions/沈澄心|心]][[Special:EmailUser/沈澄心|✉]]''' 2022年2月26日 (六) 07:43 (UTC)
:无条件强烈{{支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09:05 (UTC)
:{{强烈支持}}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0:06 (UTC)
:{{意见}} 建立这样的列表会不会吸引新用户来编辑这个列表加入任意受版权保护的文章标题,或者是为了让自己想收录的文章加入这个列表而在维基文库加入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过往[[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版权讨论]]中因侵犯版权被删除的文章包括[[蒋介石死了]]、[[中国国民党主席蒋经国逝世]]、[[严家淦在台北病逝]]、[[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等,等到这些文章版权过期了,我估计比这些文章的教育意义更强却没有收录到维基文库的作品只会更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2月26日 (六) 12:57 (UTC)
::同意该页面不收录不符合收录标准的文章。--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1 (UTC)
: {{支持}}。另外列表本身應該要限制僅自動確認使用者甚至管理員才能編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09 (UTC)
:: 不過說起來,歷年版權討論不就可以充當這列表了麽?不妨從2006年開始看起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w:zh:User:Ericliu1912|百科用戶頁]]''')</sub> 2022年2月26日 (六) 15:10 (UTC)
:::必須承認有些太明顯的侵權是快速刪除的,不在版權討論之中。個人持開放態度,不過直接開正式頁面之前,或許可以開個試行頁面之類的看看效果先。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2月28日 (一) 19:26 (UTC)
:::: 快速刪除也有日誌,到時候從那邊著手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日 (一) 01:39 (UTC)
::::同意,本站的有些快速删除确实过快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2 (UTC)
:{{意见}} 可能需要白紙保護頁面,禁止偷跑刊登。--[[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2月27日 (日) 02:35 (UTC)
::同意有关意见,并应该考虑一个适当的查漏补缺方式,必要时开放其讨论页。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4日 (一) 04:59 (UTC)
::如果出现严重的偷跑,再讨论是否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3 (UTC)
:{{支持}}。--[[User:字节|字节]]([[User talk:字节|留言]]) 2022年4月26日 (二) 01:58 (UTC)
:{{支持}},中華圈以及美國的著作財產權都非永久,但大陸、澳門、臺灣的永久精神權仍要嚴格執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2:55 (UTC)
:这个页面是不是可以列出作者?版权是否到期不是和作者密切相关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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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现在欢迎用户补充,整理完成后,该页面会被保护,仅允许管理员编辑。--[[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5日 (四) 11:53 (UTC)
: 其實我覺得不必全保護,只要明確標註著作權資訊,就不會有錯漏或誤報之情形,也方便隨時更新及糾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5日 (四) 14:22 (UTC)
: 此外,我建議在全站通告說明有此列表之存在,以廣徵文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19日 (四) 15:56 (UTC)
::寫字間頭版消息已經足够了,另外請注意此列表中的文獻在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1:51 (UTC)
::: 那麼就建議在寫字間這邊放久一些。至少也得放一二個月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5月24日 (二) 17:16 (UTC)
:不必保护,考虑到目前管理员的效率,待问题出现时再保护也不迟。--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5 (UTC)
::[[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要强調兩岸四地版權到期,不等於在美國版權到期?消極容忍不是鼓勵故意違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9日 (日) 03:06 (UTC)
:::我的意思是该页面没有必要过度保护而导致对贡献者的劝退。您能否稍微解释一下你的回复?我没太看懂您的用意。谢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4:04 (UTC)
::: 目錄之編纂,其本身並無著作權問題可言吧?此外,相關內容既已明載於該頁面,若日後有人企圖根據該頁面濫建文章,吾人亦可迅速進行追蹤並做適當處置。——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7月3日 (日) 13:36 (UTC)
还有一些作者的作品已经在两岸四地(非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却没有人录入(例如林彪),要不要另外建立列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4:13 (UTC)
== [[義勇軍進行曲]]澳門法定歌譜在共享資源的存廢討論 ==
請問各位如何看待[[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March of the Volunteers.png]]?--[[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1:41 (UTC)
:結合各方面一些粗淺可能不關聯之觀感,不覺得這種為消除公共非牟利、反制自由傳播知識利用之走線會有一個很好之影響,包括多方之整個迷樣強化各種不知所云之權限延展,對於維基原初之公共服務走向是非常清晰之反其道,環節內如果私權公權之話語參與再擴大、回到古老時代之實際財產權益人無獨立參與之環境下,整個所謂維護版權之討論、不過是重演一次歷史上特權對個體權利之無限再壓榨——不能在整個程序內制衡掉不同潛在特權或非財產權人之私利、代以朱門禁宮之話語而行其所謂著作權等假語,難以對保護真財產權益人有很好之促進。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5:26 (UTC)
:我其实没太明白为什么要删除。既然其作为第5/1999号法律的附件那为什么其就不是法律的一部分呢?
:如果该文件被commons删除,建议考虑允许文件内容上传到wikisource本地,以存放两岸三地的pd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3月15日 (二) 06:13 (UTC)
::算了吧,去年有一次讨论过,文件不应该享受“消极容忍”待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4月2日 (六) 05:01 (UTC)
:::简单搜索了一下,没找到相关的讨论。文件和文本有何不同?为什么不能 “消极容忍”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36 (UTC)
== 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 ==
如[[三國志/卷56]]等,無必要,在目錄頁已經聲明過了。建議在維基文庫中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除非確有必要,例如版權情況與目錄頁和書籍其它部分不同。同時將會從現有頁面中移除無必要的版權模板。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09:41 (UTC)
:版權模板一般放下方,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的聲明更下方。因此,若社群同意此案,建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也聲明:“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2日 (日) 01:45 (UTC)
::若沒更多留言,就快要施行以上提案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1:19 (UTC)
:::已更新[[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就不要在每個子頁面重覆添加版權模板,但主頁面請考慮用[[:分类:中国历代作品版权模板]],少用{{tl|PD-old}},除非不是中國作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21:58 (UTC)
::::準備開始在維基文庫清除多餘的版權模板。--[[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3 (UTC)
::::这是在哪里显示的,为什么我这里显示还有html格式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44 (UTC)
:::::需要分別的[[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zh]]和[[MediaWiki:Wikimedia-copyright]]嗎?前者,非後者,已明示“除另有聲明外,子頁面版權許可同主頁面或目錄頁。”--[[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7 (UTC)
== 单纯事实消息 ==
维基文库似乎还没有任何一篇文章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且之前曾经建立的文章后来被删除。为了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的争论,建议现在就开始讨论:符合什么标准的文章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然后建立一个适用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并收录一则单纯事实消息作为示例。如果反对收录任何“单纯事实消息”,或者不存在任何同时符合维基文库的收录方针和单纯事实消息定义的文献,请说明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7日 (二) 14:00 (UTC)
:“单纯事实消息”起源于《[[伯尔尼公约]]》中的“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按照公约指南,文字应该是arid和impersonal的。这里有一个例子“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15 (UTC)
::话题刚刚开始就已经有用户又开始录入“单纯事实消息”并且被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了。[[User:Assifbus|Assifbus]]声称[[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明显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请各位在删除讨论中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4:47 (UTC)
:::无论在上面Zy26君引用伯尔尼公约,抑或是实务中两岸著作权法,它们所谓的“单纯事实消息”(或类似的词汇)都有主语限定词(大陆是“媒体报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一))、台湾是“新聞報導”(见[[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著作權法]]第九條之四)),其实就是用来表示没有任何评述的新闻报导;所以个人认为上面那两篇引用不了这个词。至于说真的是条文意义上的“单纯事实消息”的话,确实是自由文本(非著作权法标的)——只不过是说文库是否打算收录这类文本罢了,但这一类文本是不是可以转维基新闻?(当然我不熟悉那边,这里只是一种粗浅的看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5:57 (UTC)
::::本话题只讨论“单纯事实消息”的收录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什么样的新闻稿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曾经声称是“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包括之前[[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0年#8月|被删除的三则新闻稿]])。二是维基文库是否应该允许收录这些内容过于短小、而且往往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公有领域的“单纯事实消息”。[[n:|维基新闻]]只能发布最新动态,不收录旧闻,未必所有“单纯事实消息”都可移交维基新闻,移交后如果内容仍然过于短小且无人改善则[[n:Wikinews:删除请求/存檔/2021年|往往会被删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3:26 (UTC)
:::::在下先直接跳到第二点。当一篇文字被认为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时,它不管出于何种界定的定义,都将不具备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文库是否有必要收录这样的不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而可能导致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呢?这是我所疑惑并倾向于{{反对}}的。作为参考,我也到其他语种的文库去看了一下(至少我自己还算常利用的英、日等语种),各地的方针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是存在对“intellectual(ja:知的)”的收录范围的基本认知的,我认为本地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收录方针]]中“文字作品”也应当作类似的解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9日 (四) 03:13 (UTC)
:::用VPN上来一次很麻烦,我长话短说。我认为的事实消息仅从字面意思进行阐述。我认为这两篇文章属于自由文本,仅此而已。[[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8 (UTC)
:::基本上[[卢氏县历史沿革]]和[[卢氏概况(2022年5月5日版)]]的每一句话单拿出来我觉得都可以算“单纯事实消息”,即使不加上“媒体报道”或者“新聞報導”的限定词也很难构成作品。但是把这些话放到一起构成文章的话,好像从某种程度上就能体现出作者的独创性了。--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4:36 (UTC)
::{{意见}}管理员应该先解决下这个问题。现在用镜像网站编辑时只能用源代码编辑、无法使用可视化编辑。如果切换到可视化编辑,就会显示无法连接到服务器,进而无法编辑。[[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06:26 (UTC)
:::这个问题应该由镜像网站的管理员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18日 (三) 12:57 (UTC)
:智慧財產局的[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第4条称“頭條新聞可說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依據第 9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5月20日 (五) 15:36 (UTC)
:是不是可以参考commons关于事实消息的定义,见[[c:Template:PD-text]]。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5月26日 (四) 13:47 (UTC)
::这里不收录图片文件,而且也没有必要收录该模板适用的字母、短语、单词等内容。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很可能会有某个条目的一部分适用于这个模板,另外的部分适用与其他模板。比如“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里面的“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45 (UTC)
曾经有用户声称[[习近平给袁隆平、钟南山、叶培建等25位科技工作者代表的回信]]被新华社转载而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允许收录?--[[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04:34 (UTC)
:这不可能算是单纯事实消息——事实上您列举的用户的声称的说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10年)#第一章_总则|2010年的著作权法]]年代的第五条第二项:“(二)时事新闻;”这个年代背景下常见的一种显然是把“时事新闻”误解为“新闻机构刊发的文章”的说法(事实上三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_(201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就已经进一步厘清了“时事新闻”的定义,只不过很多观点无意间忽略了这一点),且如今已由新著作权法加以清晰厘定为“单纯事实消息”才属于第五条所指内涵,而本文是属于信函——无论如何不可能属于单纯事实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29日 (日) 14:16 (UTC)
:是否是单纯实时消息很难界定,法律工作者也意见不一。被新华社转载的报道和[https://www.tipo.gov.tw/tw/dl-1648-4cdde43be36a44fb9232e1481faaeea1.html 著作權案例彙編 ——語文著作篇]之4很接近,按照[https://www.tipo.gov.tw/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的意见“頭條新聞”应属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据此,认为此报道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我认为以版权为理由拒收有些理据不足。--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0:58 (UTC)
::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确实很难界定,因为它是基点词。这篇“回信”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只有信函,一个是有信函和新闻报导。信函本文难以类比阁下所指的“头条新闻”式的'''报道''',而这封信函几乎可以肯定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除非另有情况,但这种“情况”恐怕在哪个语境下都难以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新闻报导那一部分我倒是不反对阁下归类为单纯事实消息,但是我对文库收录这类单纯事实消息持基本反对意见,谨此声明,愿与诸君再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27 (UTC)
:::如果此信函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就不适用著作权法,自然也无法根据著作权法认定作者拥有著作权。这样,在一篇报道里面引述了行政性质的文件的全文,仍能归为“单纯事实消息”。至于“单纯事实消息”是否应该收录,还是要看文章的价值吧。--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04 (UTC)
::::前提是“可以归为行政性质的文件”——然而即便是公务讲话,尚且并不必然具有行政性质,信件也是同样道理,目前收录标准下这封信无法判断为“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参见[[Template:PD-PRC-exempt]]和[[Template:PD-PRC-CP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3 (UTC)
:::::是的,所以该回信是否应收录应聚焦在该回信是否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收录标准应当是是判断内容是否应该收录的(价值是否达到文库的标准),并不是判断文件性质的。至于该文件是行政性质还是民事性质,则关系到该文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10 (UTC)
各位是否同意[[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所提出的禁止以“单纯事实消息”收录新闻稿的建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2:53 (UTC)
:{{ping|Midleading}}欢迎并谢谢阁下以我的浅见发起讨论,但我忧心阁下的概括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事实上,下方已经发生了这样的误解。为避免误解滋生,我谨说明:在下的意见,是{{反对}}'''仅仅'''以某文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二)和[[著作權法_(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条(四)(以及其他在本地适用的各著作权相关公约或法律等)所界定的类似“'''单纯事实消息(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的概念为理由而收录其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本往往缺少多个著作权相关公约和文库收录方针中一般性地需求的独创性(或知性的)元素;但若有其他合适的理由收录,则不在此限。此意见是为了避免本地变成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15 (UTC)
::{{反对}}:只要是自由文本就应该收录。而是否是自由文本看发布主体。新闻机构出版的新闻稿自然而然不能用,但是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可以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37 (UTC)
:::阁下是不是误解了什么地方?新闻机构发出的“单纯事实消息”式新闻稿本就不受著作权法的约束,是自由文本,并不是“自然而然不能用”,之所以我认为不宜收录,是从'''收录方针'''的角度出发,而不是版权。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而本话题所讨论的对象从未涉及这一部分——或者说根本就不是这一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5:56 (UTC)
:建议暂时维持现状,以无共识结案。(尤其是大量)添加“单纯事实消息”需要逐案取得共识,方可添加。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6:40 (UTC)
::我不反对当前未得到共识的情况下如遇到新的事件(如下方的[[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应该逐案讨论,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逐案讨论是有助于寻求更大范围内的共识的;不过我觉得倒不必以“暂时...无共识结案”来判断,这话题开了一个月都没有,在文库来说不算长了233——言归正传,结案不必过急,因为确实也发生了新的事件,可以有助本件的进一步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7 (UTC)
:::可以的,我很认同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46 (UTC)
::无共识的不应该是先“消极隐忍”,待有共识的时候按共识处理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02 (UTC)
:我觉得凡是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的新闻稿都应该刊登到维基新闻。维基文库应该是收录那些必须完整准确收录原文才具有价值的文章,而不是这些通过编辑可以变得更有用的“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有可能有些“单纯事实消息”具有特殊的价值而必须收录原文。--[[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12 (UTC)
::是的,所以我才说不能'''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作为收录文献的理据(我完全承认单纯事实消息是自由文本),而是应该进行文库的收录方针讨论,确定'''一般地不收录单纯事实消息,除非有其他收录依据'''——我理解阁下的意思,但我觉得“特殊价值”不好定义,毕竟文献的价值是一个很主观的议题,可能还是从客观依据出发,比如由国务院公报收录这一类的,又或者概括性一点就是不能以“单纯事实消息”为收录某文献的'''唯一原因'''。--[[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7:55 (UTC)
:我建议转维基新闻处理,文库就是文库,新闻负责新闻。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5 (UTC)
::有些新闻是自由文本。理应在维基文库中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5:13 (UTC)
:::未必每个“单纯事实消息”稿件都可以转新闻。我们此刻在这里不适宜讨论什么内容归新闻收录,只需要确定什么东西不适合文库收录。至于是否任何自由文本都适宜在文库中收录,确实需要讨论,就如同在下前述提到的其他语言版本的文库(并无以任何版本为尊之意)也都不乏强调对“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个人觉得(顺带说一句,“我觉得”并非不符合维基精神的词语,但当然可以把自己的理由说得更详细一些)中文文库在收录方针上应该对这一点做出要求,也就是我前述所言的,不要'''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来确定是否收录某个文献,因为这样将使得文库成为各类“快讯”或“一句话新闻”的聚集场所,但这并不代表拒绝一切的“单纯事实消息”,因为这些文献有可能由于符合其他的收录要求而可以被收录。--[[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53 (UTC)
::::关于“独创性”和“知性的”的要求,我倒觉得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就像美国国会图书馆收录的Twitter推文一样,任何文字总是有些许价值的。只要有人愿意稳定的贡献有价值的内容,如果不和基金会的主旨冲突,还是应该鼓励的。--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45 (UTC)
:::同意有价值的自由文本可以在维基文库中收录。但是文本的价值如何却又需要主观判断。抛砖引玉,举几个例子,大家不考虑版权隐私权等等,从用户(现在的贡献者和一般使用者、未来的使用者、人类灭绝或者大战导致衰退以后可能的使用者)的角度想一想价值几何?哪些内容是不可替代的?
:::# 一个简单的计算机程序生成的随机的文字。
:::# AI生成的文章。
:::# 汉字大全,收录所有可能出现的汉字。
:::# <math>\pi</math>的前100000位的中文读法。
:::# 某人/名人/航天员/歌手/教授的拿手菜谱/blog/日记/演唱过的歌曲/所有的电话往来记录。
:::# 小学语文课本。
:::# 小说。
:::# 获奖小说。
:::# 国家通讯社的新闻稿。
:::# 联合国的决议。
:::# 经过Peer Review的学术文章。
:::# 专门为本文库伪造的文件。
:::我们的文库(图书馆)真的要收录所有自由文本么?--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1:30 (UTC)
::::一个点在于,过于没有意义的内容一般也不会有人上传。当然批量上传1、2、4、12等内容肯定是要反对的。5、6这个比较纠结。9建议上维基新闻。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16:26 (UTC)
:::::通过机器翻译的新闻稿呢,如[[Translation:中国海军舰艇动向 (8月5日)]]、[[Translation:中国飞机动向 (8月5日)]],有人觉得这种文章需要在文库保存吗?--[[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00:26 (UTC)
::::::对于研究访台相关军事情况或许有意义?理论上这种机翻是可以再改善的,不过有没有人改善就另说了。我觉得可以相对包容一些也无妨。如果真要有人批量上传机翻内容那我觉得就一定要采取措施限制了。另外提醒这个内容好像并仅仅属于单纯事实消息,还是cc-by的内容。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9:51 (UTC)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到底有沒有區別?!==
《宣廳日記》與《宣傳官廳日記》實在是不知道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02:27 (UTC)
== 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
2022年6月10日更新:已新建[[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页面。
将提前终止章节修改为
<blockquote>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提前終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執行。
</blockquote>
此修改提案意在于明确“当事管理员”并没有绕过规则的特权。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0 (UTC)
*{{支持}}:非常有必要。[[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4 (UTC)
*{{支持}}:我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6 (UTC)
*{{支持}},很迫切。--[[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02:08 (UTC)
*{{反對}},我至今仍然認為,整個規則沿用[[:w:维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中文維基百科版本]]就好了。至今幾次修訂屢屢出現漏洞,原因就是在於大多數人只想快速投票,根本沒有審核內文。現在這種修改仍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為何不乾脆用一個更完美的版本?無非加幾點:不需安全投票、投票數結合本站實際情況、邀請中文維基百科行政員裁決(達師提議)。說這些複雜的人,請告訴我哪點複雜本站做不到的?真做不到就基於百科版本修改就好了,不要抱殘守缺。--[[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8日 (三) 14:36 (UTC)
::维基文库和维基百科并不是附属关系。我们应该让维基文库芝麻虽小,五脏俱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5:06 (UTC)
:::嗯?我提的和閣下並不矛盾。維基百科版因為使用長久,問題最少。而閣下既然認為五臟俱全好,我給一個最好的底本,這很合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0:57 (UTC)
::::我有疑惑。如果其他维基媒体计划的编辑者(特别是中文维基百科)利用自己的方针干涉中文维基文库社群的事物,其危害将会更甚文库俩管理员内讧。我非常不建议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政策,并且反对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行政员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中文维基文库不是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
::::讲难听点儿,说的直白一点儿,手伸的有点长。[[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00 (UTC)
:::::當然不是照搬,而是我說了很多次,這是一個最好的底本,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勝過基於目前千瘡百孔的文庫版本。讓百科方行政員參與這些本來也不是現在規則上的,只是拿出來商量的。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2:23 (UTC)
::::::以此底本為基礎來修改我倒是没意见。但是绝对不可能让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来当中文维基文库的“太上皇”。[[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31 (UTC)
:::::::是不是不能讓他們協助參與,就留給討論解決吧。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支持}}基於本底稿進行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9 (UTC)
:::::::::意思是要“至少25张有效票的多于一半”?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0:24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同意阁下有关太上皇的说法,我也反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人员随意插手维基文库事务,同时我反对引进“对已达成共识的越级申诉”做法,共识就是共识,神圣不容侵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12 (UTC)
::::::一次的共識雖然是要遵守的,但只要有理有據,前次共識有錯誤或是不完善,也是可以推翻而出現新共識的,沒甚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有效投票數上次就已經說要基於本站情況酌情減少了,還啥25票啊?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5 (UTC)
:{{支持}},话说能否引入方针对比模板,如中文维基百科的[[:w:template:比较条文]],这样就能清晰地看出方针的变化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3 (UTC)
:: 這種模板您可以直接引入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Assifbus閣下截至(四) 02:31 (UTC)補充的要點值得本案作為參考,作為有機會被濫權活動繼續溝陷的文庫社區當事人之一、同時為文庫社羣共識可以繼續,並減低文庫系統可能被個別偏好而陷入其他計劃之困境內,
:謹在案內表示支持該修正案的意向之同時,提出再細化其部分執行條件之限定,希已案內支持標的可一併計算支持修正不再重複統計:
<blockquote>
(接Yinyue200案尾補加)
程序任何執行如提前終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blockquote>
:以上。——[[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2:54 (UTC)
:{{支持}} 终止执行和发起执行都应当有正当规范的程序。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1:57 (UTC)
::閣下的話我並不反對,就看如何起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11 (UTC)
*{{意见}}作为几乎不参与人事案讨论的人,我只是来提问的,因为无论是原条文,又或者是说现在提案版本中“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的这句话,都让我有以下文法和程序上的疑问:
:1、解任提请能够被'''判明'''“存在某些情况且未有重大异议和争议”时,是否说明这一'''提请'''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也就是说这句话发生时一定已经进入了提案后的7天内的环节中,而目前所列出的“某些情况”看来是足以让这一提请站不住脚的,那么为什么仍要等到投票开始的7天后才能“提前”中止?这还算是“提前”中止吗?或者说,我们竟要让例如“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的解任案付诸投票吗?
:2、但我不是反对“但任何人均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可宣告取消或中止”,只是这种取消或中止的情况恐怕与由于那几种特殊情况所引发的“中止”并不相同而需要作出区分的判别和对应措施——这种很明显是解任无法实现而'''“提前中止”投票进程''',那几种情况的话,应该'''“即时中止”解任议程''',不是吗?当然,我认同'''任何类型的中止'''都应该由'''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执行'''。
:3、有鉴于第一点,“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这句话似乎应该调整一下顺序,把它放到前面去——不然,等到“判明”了才来“提出”,是不是也很古怪?
:4、我是支持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也支持Longway22君要求程序遭中止时需要说明备案的提案。但我对人事案向来不感兴趣,因此请允许我只提“指指点点”式的意见而难以给出更详细的修正提案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9:49 (UTC)
::閣下的問題提的非常好,我認為閣下的問題不能被無視。算人頭一樣的投票解決不了這樣的深層問題,必須有人出來回應。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01:11 (UTC)
:::这不算什么“深层问题”吧哈哈,既然上边已经有尝试修订的'''有益尝试''',我也只是加一把柴——不过我想没必要一定以什么为参照,原方案还是可以通过包括现在Yinyue君和Longway君的方案在内的各种调整改动来让它变得更合理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5 (UTC)
::恐怕我反对阁下所提及之观点2,因为本站没有行政员,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选举出行政员,而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如果实在无法解决这个要命的命题,要不本站所有用户都不能关闭有关讨论,而是将关闭权利交予元维基监管员更好。--[[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2:15 (UTC)
:::哦,这部分的观点2我也只是就Yinyue君的条文修订案发表意见而已,并不以为一定需要用行政员来做这件事,阁下既然有此看法,应该在表示支持Yinyue君的意见的同时对这一点提出修改。至于“被提请除权者看着不爽就擅自关闭讨论这才是问题关键所在”,我好像已经在第四点提出了对“Yinyue200君的修改的本意”的支持?我也认为这是关键之一,但不是唯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9 (UTC)
::::如果这样,建议重新建立一份[[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尽可能表述出上述所有用户的意见,但不能光照抄维基百科版本只改词“维基百科”为“维基文库”,这种做法我必定反对。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52 (UTC)
:::::{{支持}}——我也反对直接拿百科的来用。建个页面来反映各用户的意见,可能更清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1 (UTC)
::::::但是底本用維基百科版本來修改閣下有何高見呢?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4 (UTC)
:::::::首先抱歉的是,在下实在并不喜欢讨论人事案,所以不敢说有所谓“高见”,对这件事情也不是很热心(相对其他具体的理论问题)。我反对的是“直接”拿来用,至于以哪个为底本我不关注,我只关注成案后的效果。阁下既然非常想要以某一个底本来重新编写的话,我的看法是:
:::::::1、阁下还是应该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
:::::::2、这个方案初稿还是需要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其实各方的观点都已经有很多了,与其无边际地搜集意见,倒不如切实地结合已有的方案和意见)来进行本地化后再提出,因为这毕竟是需要本地社群达成共识的产物,而不是说由于认为某个方案已经“很完美”就“無非加幾點”即可,毕竟阁下需要悉知的是,对于“更完美”这种修饰词,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倒更不容易凝聚共识;
:::::::3、当然,'''更简单的方法'''是停止无谓争执,务实就现有方案并修正案(或另提局部修正案)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因为现行方案固然不完美,即便是修改案也有让人难以满意的地方,但与其推倒重来,不如就现有的内文逐条审定调整,这样更务实,也更容易寻求共识。
:::::::4、我真的没有高见,我只想负责提问。阁下如果拿出一个成文的方案初稿,我也很愿意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1 (UTC)
::::::::本人慵懶,所以雖然閣下在內很多人說不希望”直接拿百科的来用“,但既然閣下希望我給一個成文稿,稍晚我也只能大致改一下維基百科版本貼來文庫了。我個人非常讚賞閣下提出的幾個問題,也並不認為閣下的意見問題得到了解答,非常擔憂這裡的人就這樣無視之任它們被下面長文淹沒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3日 (一) 01:17 (UTC)
:::::::::我竟直到现在才注意到阁下的回复——维基的这个提醒机制有时真的不好使。我适才有看了阁下的文稿,总体与百科版本没有大的出入,我想要是“结合在讨论中各方相对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大概会更好——以及这当中的除投票解任而外的其他内容其实与现行文库制度无大的差别,是以恐怕调整的需求不大;至于投票制度部分,我想也许在经过讨论之后能够进一步达成融合的方案的,总是要一点一点来的,大家都需要保持耐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9:43 (UTC)
*{{支持}}防止出现“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这种争议颇大的逻辑。--[[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5 (UTC)
* 個人確實反對讓當事人有自行關閉解任案的權力,基本支持修改,但文庫的現況可能不止於此。我有一點擔心按文庫管理層之間逐漸惡化的關係來看,往後的解任案會是什麼樣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2:47 (UTC)
:: 我看維基文庫現在還在無條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的也就只有[[User:Gzdavidwong|瓜皮仔]]吧,其他人要么是反對或中立意見,要么是最近兩年以來不編輯維基文庫。--[[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02 (UTC)
::: 文庫現任六個管理員,Hat600君跟Shizhao君稍微不活躍一些,剩下Zhxy 519君跟Gzdavidwong君對您跟Jusjih君,差不多正好二對二。我個人是認為雙方大概各有各的問題,但都堅持自己這一方正確無誤,要求對方(先)道歉,才會導致今日之僵局。上面我跟SCP-2000君提議過對各方進行互動禁制了,也沒什麼下文。如果情勢繼續惡化,最糟就是上報元維基或基金會方面全部解任了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4 (UTC)
::::基金会某位死亡威胁的用户都不管,不必有太多积极的期望了。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35 (UTC)
::::我还是建议本地处理,如果无法本地协调继续找监管咯。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41 (UTC)
:::::想起了當年的[[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這個用戶在維基文庫剛開始收錄侵犯版權文章,被提醒和刪除後熱衷於收錄新聞稿、考試試卷等內容,還曾對[[User:Zhxy 519|Zhxy 519]]管理員說“您一開始說我收錄的文獻不符著作權法。現在卻說我收錄的文獻不是文獻?”[[User_talk:It's_gonna_be_awesome|等內容]]。[[User:It's gonna be awesome|It's gonna be awesome]]現在已經被[[m:Global_locks/zh|全域鎖定]]。維基文庫當前有些用戶就跟這個用戶有點相似。--[[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04 (UTC)
::::::当然啦,这类的用户都很嘴硬,擅长钻营漏洞。如果不是多个维基项目同时处理,监管员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恐怕都没法子对付呢……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8:41 (UTC)
:::::::其实我目前只是反对[[User:Zhxy 519|Zhxy 519]]上一次是坚持“25票有效”,这次又故意把本讨论中的本条曲解为“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的意思,除了[[User:Gzdavidwong|瓜皮仔]]以外明显没人会支持,而且事后自己也很可能放弃这种看法,有点像游戏维基规则。当然[[User:Zhxy 519|Zhxy 519]]可能觉得维基百科版本是心目中没有漏洞的版本,维基文库版本就算不使用维基百科版本,至少也要做到没有漏洞吧。大家要礼貌并按照规则来讨论,讨论的应该是实质性的问题,而不是想办法歪曲维基文库方针和防止维基文库方针被歪曲。我会在出现这种问题的时候努力维护更多用户支持的真正的维基文库方针。针对[[User:Zhxy 519|Zhxy 519]]反对的[[User:Jusjih|Jusjih]]在多个维基项目阻止特定用户担任管理员的事情,我觉得其他维基项目和维基文库没什么关系,维基文库的管理员应该是对维基文库负责并接受维基文库社群监督,所以我不作评论。过往[[User:Zhxy 519|Zhxy 519]]封禁的用户说实在的当时看也是一些问题用户,[[User:Jusjih|Jusjih]]偷偷快速删除的日志项目和偷偷引入[[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快速删除[[User:Assifbus|Assifbus]]用户页所涉及的内容其实也是一些可能需要删除的争议内容,在这些话题上取得一些共识可能才能作为[[User:Zhxy 519|Zhxy 519]]或者[[User:Jusjih|Jusjih]]是否需要离任管理员的证据。--[[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4:23 (UTC)
::::::::閣下提到從前事件時屢屢不能準確描述(好像我何時說過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且對於“溝通”也不能正確理解、乃至涉嫌縱容Jusjih再次濫用溝通無效,令人不能放心。即便Jusjih也在版權頁上說過“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最簡單的,如果閣下面臨指控,請拿出依據辯駁,在這裡單說“努力维护”太蒼白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6月10日 (五) 15:52 (UTC)
:::::::::我只是觉得其他人明显会反对,只有阁下可能会支持而已,既然阁下否认,那就当我猜错了吧,只有[[User:Zhxy 519|Zhxy 519]]一个用户支持“涉事管理员可以任意提前关闭”。至于我是否纵容Jusjih滥用“沟通无效”,我认为沟通无效是一个现实。如果阁下或者[[User:Zhxy 519|Zhxy 519]]以此为理由在维基文库提出Jusjih或者我滥用“沟通无效”而应该解任,我承诺我也为你们护航,在未满足方针规定的条件下绝不提前关闭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5:43 (UTC)
:::::::::: 就[[维基文库:写字间#User:Jusjih|上方Zhxy 519的聲明]]來看,我個人認為顯然不至於「溝通無效」的地步。畢竟溝通是雙向的,所謂「溝通無效」也多半是雙方各負其責,而非單獨歸咎於一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1日 (六) 13:19 (UTC)
::::::::?Assifbus的用户页面中显而易见的人身攻击,简直是诽谤,快速删除不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34 (UTC)
: 要不要也学英文文库一样搞任期制取代这个管理员的离任,任期是一年,每年定期重新竞选管理员。如果通过的话立即开始重新竞选所有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0 (UTC)
:: 採用任期制的話我看會加劇社群惡鬥的情況,恐怕會直接使管理員難產,現階段並不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0日 (五) 04:12 (UTC)
:各位觉得“解任共識”章节是否需要修改?当前的标准其实有点主观。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7:51 (UTC)
::一点一点来吧。另外,话说阁下是不是把你的修正案页面通告移到这里下边来个三级标题会比较好(要是能够的话,最好直接显示到这边来,不用跳到别页)?上边不太显眼呢。移到下边也方便讨论,上面的讨论串太乱了,不利于逐条细节的讨论。——虽说不是大事,不过在下一向不喜欢移动别人的发言,所以给阁下提个建议,看看你觉得是否需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18:48 (UTC)
:::同意一步步修订,仓促大改反而容易招致更多反对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22:25 (UTC)
::::上述[[#禁止Zhxy 519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以及[[#禁止Gzdavidwong行使封禁用戶相關權限]]的討論提案,已列舉顯著他人質疑有重大爭議而不合理的封禁。遮罩不合理的封禁就是平反,但要先解決本案,暫不爭論不合理的封禁之遮罩。至於[[User:Assifbus]]的内容,要遵守[[m:Terms_of_use/zh|使用條款]],不管理不理[[w:Wikipedia:用戶頁#我的用户页上不可以放什么内容?]]。難道要[[Template:Commonnotice]]一直强調使用條款嗎?--[[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24 (UTC)
:::::我个人反对用维基百科的方针来处理维基文库的站务。[[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2:49 (UTC)
::::::請看[[w:準用]]以及使用條款,再論维基百科有何方针不可能用在维基文库。--[[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12 (UTC)
:::::::我之所以反对,是担心中文维基文库沦为中文维基百科的附庸。我不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行政员以普通用户的身份加入维基文库的社群,我反对的是他们以“太上皇”的身份,利用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到维基文库的管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3:24 (UTC)
::::::::这反对真有原则。英文维基百科你威胁jimbo,管理放逐你,你就说双标。中文维基百科,管理员antigng处理你持续侵权和人身威胁,所以你说他陷害你。你在维基学院,路西法人管你政治宣传和侵权,你就说他不避嫌。你在维基教科书无礼辱骂沈澄心,jusjih阁下愿意伸出援手帮沈。现在中文文库jusjih敢管你人身攻击和诽谤,你就说他是太上皇,滥用维基百科的权势参与维基文库的管理。
::::::::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是错的。每次错的都是别人,你都找别人的错。你代理被全域禁制的蟲蟲飛在多个维基媒体活动,人身威胁他人,多次诽谤他人,对jimbo和维基媒体基金会法律威胁,你在其他计划还威胁要举报维基媒体基金会,甚至在多次声称维基媒体基金会永远不要妄想加入任何国际组织。你还要在使用条款的边界上走多远?你架着某些计划本身的规则不完善在边界走,不顾使用条约。你非要看到基金会或是监管员下场你才满意是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4 (UTC)
::::::::我不论jusjih和zhxy_519的争执谁对谁错,但你这种谁管你谁有错的想法你最好收一收。我也不想在这里和你争执,实在看不惯你无礼指责jusjih才出来说两句。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04:49 (UTC)
::::阁下如果想借刀杀人,还是省省吧。Jusjih也是10多年的老人了,怎么可能会被你这种人利用?[[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2:41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 ===
{{比较条文|
==== 提前中止 ====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提前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但</u>非當事管理員或行政員<u>,仍要等投票168小時即7日起,反對解任票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例如0比5、1比6等,才</u>可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u>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封禁。</u>
|
====中止====
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u>任何用戶可在開始正式投票前,提出取消或中止的客觀事由</u>。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且当前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可以于投票开始后168小時即7日起,宣告取消或中止:
# 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
# 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
# 不合乎[[wmf:Terms of Use/en#4. Refraining from Certain Activities|維基計劃]]之基本準則、禮儀、討論程序。
取消或中止應當由<u>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u>執行。取消或中止时,<u>反對解任票必须大於支持解任票5票以上</u>,例如0比5、1比6等,<u>否则取消或中止无效</u>。
程序任何執行如取消或中止之執行,應附屬有列明內容之說明書在案,內標明1.獲得文庫社羣認可或授權的案事執行人;2.執行案事內容;3.引用理據;4.可見證社區成員;及5.其他執行案事必要列明說明之項。
蓄意濫提解任案者,可能遭反坐,例如<u>封禁</u>。
}}
:{{ping|银色雪莉}}已添加到写字间。感谢建议。--[[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11:38 (UTC)
::以上很多用戶支持的討論提案,不等於[[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最新内容。請解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1日 (六) 20:35 (UTC)
::: 這不就是「明確當事管理員並沒有繞過規則的特權」嘛(「取消或中止應當由非當事管理員或報請元維基監管員執行」),沒見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20 (UTC)
:::: 我觉得只要是个非当事用户就可以了,因为终止的条件已经明确规定了,不必非要管理员或者监管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4:38 (UTC)
::::: 我覺得還是交由較具權威者認定比較好,若任何普通編者皆能自行認定解任案的有效性而宣告取消或中止,可能出現各種「代理人」現象或爭議較大的取消或中止操作。維持現行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的門檻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6月12日 (日) 04:41 (UTC)
:::因为很多人对文本的细节提出了一定的意见,这个修正案也被编辑过,不过当前并没有违背提案的原意,无非是一些措辞有变动罢了。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6月13日 (一) 01:39 (UTC)
::::謝謝勇於開啓本討論,非投票,但仍要有穩定的草案,才容易成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15日 (三) 03:25 (UTC)
:::::{{pi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樓上有很多支持一案,但又有分別次段落。請問下一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6月30日 (四) 01:57 (UTC)
::::::[[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提出的意見還未反映到修正案中,還需継續討論。--[[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02:54 (UTC)
:::::::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意見,真的只是來提問的(笑),但我感覺這事情折騰實在太久了——所以我寫了一個草案,請各位閱覽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27 (UTC)
===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Wikisource:管理员的离任/修正案2}}
==== 關於此修正案的說明 ====
:1.我上次只是來提問,但是蒙Midleading君在討論串中提及在下之“意見”,因此又細細閱覽各位高見,覺得社群實在是有必要就此事早日塵埃落定。
:2.我一直覺得各位在沒有有效梳理邏輯和整合各方意見的全面成文草稿下進行的爭論,除了長長的討論串以外很難總結有效信息;而在尋求單一條文的修改的過程中,在下又有了些'''對其他條文的看法''',為避免“頭痛醫頭”式的糾纏,因此發表長篇廢話。我仍舊不喜歡人事案,不過實在是不吐不快,如果有哪位同好覺得我這是OOC,我也只好說句抱歉了(摔)
:3.在下的草案'''嘗試'''整合了原有條文和Yinyue200君、Longway22君和Gzdavidwong君等各位同好在上面提出的意見,如有未被整合進去或整合不到位的高見,又或者是我自己的“私貨”不甚合衆意之處,理當由在下負責。
:4.以下僅就各處修改之動機作一簡要說明,以便諸君撻伐:
::(1)“先溝通”部分:此前就有關溝通的時間節點在Jusjih君、Zhxy 519君和Gzdavidwong君之間甚至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在在下看來'''充滿負氣'''的——爭論,是以認為應當劃出明晰的時間界線,以杜絕不必要的紛爭,也在日後的實際提案流程中給予爭議各方平心靜氣的機會。(時間給得也許偏長,但文庫的歲月似乎比外邊是要慢一些233或許可以調整為48小時?)
::(2)“提案”部分:沒有大的修改,僅明晰發起提案時需要通知的對象。
::(3)“聯署”與“答辯”部分:首先,聯署既然已達門檻,恐不必等待到7日截止。原條文“答辯、反駁、再答辯”的時間分段過細,也像是把答辯雙方束縛在不自由的時間環境下,因此在下不以為此處之區分有何必要,因此仍整合成同一時間段。既然作出這樣的調整,那麼答辯與聯署的時間自然應該分離。雖然也許會有朋友覺得這樣戰線拖得很長,但一則在聯署處實際上未必真等到7天才聯署成功,二則聯署未到門檻時,連提案都有可能胎死腹中,那麼是要讓人答辯什麼呢?
::(4)“取消投票”部分:此前的“提前中止”或者“中止”修改案,在下深認同其本意,但總覺得時間和流程邏輯上說不通(在下前已有述,不贅),是以作此修改,即將此“取消”或“中止”局限在:①明顯使提案不能成立;②相對的高門檻(6人,是解任提案通過聯署門檻的兩倍;其中要有兩名非當事管理員,因應如今本地各管理員之現狀和避免社群進一步分裂,這一設置實有必要)等條件下才能取消投票。
::這樣是為了:
:::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至於在前述基礎上的開始投票後的提前中止,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一個已經經過了聯署門檻而未被提前取消的投票,是合規的投票,為什麼要提前中止呢?
::(5)“投票”、“解任共識”、“再任”部分:沒有修改。
::(6)“其他規定”部分:這部分我把一些來自各方面的有益意見整合在了一起,列成數項,此處不贅。
:以上滿紙荒唐言(其實在下認為除了爭議核心點的“中止”以外,修改並不多)請諸君酌處,在下非常歡迎高見,祝編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日 (六) 15:50 (UTC)
::我對閣下表示感謝,也先提三點。
::1.即其他規定3,說明書是什麼東西?這一段語氣風格突兀,而第四點所謂見證人更是未曾見任何維基項目上有事務執行需要的。請閣下考慮。
::2.本站6名管理員,4個人算活躍吧。那麼如這次Jusjih只要同時發動對兩個對立管理員的罷免,今後除了被投票,除非無助的善意推定社群眼睛非常雪亮,什麼也做不了了。閣下至這裡還要6個人贊成,我認為不妥。
::3.即便有這麼一個規則,我這次感受最無語的,是“溝通無效”的濫用。溝通無效的定義算是不需要寫入規則的默認共識,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已經表明這應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這次Jusjih發起,而Midleading居然贊成說:你認不認錯,不認錯就是溝通無效。這是非常惡劣的態度,根本不算溝通。我希望閣下能認知這一點,歡迎閣下的意見。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3日 (日) 02:34 (UTC)
:::谨回复如下:
:::1、我认为这个“说明书”其实不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个'''格式化的程序标识或说明'''。我愿意就这里说明一下,当然这说明或许未符合[[User:Longway22]]君的本意而可能是我的“私意”或“私货”,但我认为他的本意和出发点都是好的。
:::首先,“沟通-提案-联署”这个流程中需要'''明确标识''':1、提名人(可能是沟通当事人);2、提案解任理由;3、解任理据;4、联署人,等等。作为一个对比参考,我看了近几次的百科方面的解任申请(我想以阁下的立场,应当也会认为百科的流程是相对完善的吧?——另请其他朋友注意,我并未打算照搬或者“被太上皇”任何事,像我前面说的,这仅仅算是一个对比参考),以那边的[[: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蟲蟲飛|最近一次]]为例,里面也是有这些内容的吧?这些内容对比“其他规定/3”,是一一对应的。
:::再来,“答辩”流程,我的正文里有说(这是援用现有的文辞),需要'''整理成文'''。整理者的署名、简要移动说明(而不仅仅是突然被加小标题“放逐”到话题的末端,这一点我想在下应当还是有些体会)我想还是需要的;自然,这些动作不需要见证或副署人的时候,也就没有这方面的必要了——这一点上,我并不反对对“其他规定/3”言辞上的修订。
:::最后,“投票-(取消投票)-共识”流程中需要的'''明确标识''':1、取消投票的提案人/解任共识的(执行)決定者;2、执行内容;3、理据;4、取消投票的支持者/解任共识的支持者,等等——这我就不赘述了。
:::我觉得不少人支持这个“说明书”的原因,其实未必是说要有一封“书”,而是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这应该说是值得被重视的——自然,言辞上可以再斟酌,这要请大家来帮助。
:::2、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是三角形式的对立关系?我的看法是,如果真的出现这种三角对立的情况,那么确实是应该由'''众意'''来决定各位的去留的。因为三角对立的话,那么几乎可以认为文库的日常程序与工作将严重受限于诸位的争端,这种情况下,历经投票流程的所有前期流程仍不能沟通时,交由众意决定是妥当合理的,因为已经没有其他办法控制各位不陷入争端了——而这时在取消流程中设置高门槛的“众意”是必要的,因为它将避免无休止的“取消战”而使得善意推定的社群得以顺利行使自己的权限。——而且这是常规流程,要真的“失控”,也还有紧急流程。
:::3、我不愿意评价至少目前相对被搁置的现实争议——就像我理论上支持对争端双方的双向禁制互动一样,有时候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这不是说要脱离现实,而是不要让现实偏差'''过于'''影响逻辑。我认同阁下所见,沟通无效一般是“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但是“答不对题”甚至“沟通无效”本身就是一个很主观的认知,因此我认为在这边下手最终是没用的——因为流程虽都是善意推定,而现实未必如此。事实上,'''就算是'''百科规则,依然不能避免主观认知差异而仍旧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基于这种情况下,后续的各种流程上可能导致的终止流程,包括“其他规定/1”就有了必要性——它起码是程序上的一个'''兜底''',即一事不再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04:43 (UTC)
::雪莉的这份修正案考虑的非常全面,我是{{支持}}的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0:58 (UTC)
:::我同意“溝通無效”本身就是一個主觀的判定,認不認錯也不能代表是否屬於溝通無效。我傾向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本身就是一種“溝通無效”的狀態,例如Zhxy 519要求Jusjih對其撒謊作出說明,Jusjih要求Zhxy 519對其違反避嫌作出說明,但是到現在都沒有一個解釋。如果以管理員還在發言就不屬於溝通無效的理由快速終止任意管理員解任投票的話,相當於只有不活躍管理員可被提出解任投票,這樣下去的話,最終只能靠[[votewiki:|安全投票]]收拾殘局。管理員解任是否通過要靠所有合資格用戶進行投票,不是由某個委員會仲裁,只要不存在惡意拉票和灌票,就應該根據投票結果作出決定。--[[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3:12 (UTC)
::::本人早於去年就[[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 519禁封用戶妥善否|在此]]做出回應,而不甚活躍的管理員達師也早已[[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意見]],不贊成所謂避嫌。Midleading不做好功課就來發言的行為欠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贊成閣下堅持確立一事不再審的原則,也認為全文仍有大量需要修改之處;但我更覺得即使規則確立,需要閣下這樣的人予以監督實行,不然在本文庫有法不依的情況無法解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17:14 (UTC)
:::::首先,我倒认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君的说法更多地是在反映一个现实状况,即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的实际状况。自然也许他在这部分的表述有可斟酌之处,但是我认为他的本意仍指向了这次修订的目标——流程(尤其是取消投票的流程)的规范化。今天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构成的,我并不天真到以为调整规则便可万事大吉,也认为“陷身于现实的泥潭中并不有利于规则制定”;但规则虽不是唯一的诱因,但至少是一个我们现阶段可调整的诱因,因而我提出这样的草案。至于如何解决包含阁下所言在内的存在的各种可能情况,是要依靠'''各位的冷静'''和'''可执行与细致的规则''',在下并算不得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日 (日) 20:22 (UTC)
::::::閣下此時不需要判斷我給的理據是否正確,只請思考一下,我能給出一個解釋,對方卻連「答不對題」這樣的理由都從未提過,從程序來講,這到底符不符合閣下也認同的「溝通無效」內容?如果不屬於,閣下認同的究極版「溝通無效」又是什麼呢?
::::::閣下對「主觀」頗有排斥,但一者主觀不等於錯,二者閣下所認為的「各位的冷靜」未嘗不是一種主觀認定。「主觀」的言行,至少是可以先討論對錯的吧?不經過討論就開投票的做法即便百科我也非常反感,所謂眾意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霸凌,請三思。
::::::閣下上次的發言3,認為依然不能避免,我要說這不是全部。比如[[W: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6月#提請解任User:Shizhao|這裡]]。這固然有其他管理人員出手的因素,但也是有其他用戶出來直言的結果。閣下不願牽扯入局本身,但是明顯的正義如果沒有人出來做,那麼我也會像當初瓜皮仔的感歎那樣,對沒有正義的文庫社群失望透頂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19:12 (UTC)
:::::::那阁下是不是认为要在修正案加入“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之前Jusjih开始投票前也确实发起了这样的讨论,只是还没有深入讨论阁下是否做错了什么就跳到了Jusjih撒谎的话题上。[[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4日 (一) 23:09 (UTC)
::::::::我也曾告知閣下Jusjih最初的留言連溝通都不是,閣下卻公然枉顧了。“各位的冷静”在閣下身上我當時沒有看到,今後能否,我也沒有信心。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1:43 (UTC)
:::::::{{ping|Zhxy 519}}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好了,我觉得“沟通有/无效”就像是民法中的“感情破裂”——它就是一个由头,不是别的。一方也许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但你无法阻止其他方认为感情破裂,因此民法上允许你以感情破裂为理由来提出离婚申请,也同样允许你以感情没破裂为理由来不同意离婚——但起码任何人以此为理由来提出这个申请的权利应该得到尊重。我们也很难去给感情破裂下一个绝对客观的排他性定义:你当然可以像民法那样去列出一些确实能印证感情破裂的例子,这些例子是相对受大家认可的“默认共识”;但即使如此,这些例子到最后也还是会加上“导致情感破裂的其他情形”这一条。要验证是否“沟通无效”,只能是逐案分析,无法绝对地定义化。就诸位的案件而论,我前面也已经说过了,这是“'''双方的'''认知差异导致了沟通无效”,也就是你认为你对他沟通无效和他认为他对你沟通无效的两者叠加——就像感情破裂,既有双向的破裂,也有单向的破裂或不破裂,但这些单向的破裂和不破裂叠加起来之后,事实上还是'''总体破裂'''——双向沟通无效。
:::::::也由于此,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认为我“對「主觀」頗有排斥”——我要是对主观有排斥,就不会把这个主观的词语用在我的草案中了。主观确实不等于错——但也不必然都对,正因为此,我们才尝试去给主观定义的“沟通无效”施加客观的约束和管制,避免它成为滥用的由头——但这个管制一定是有限度的,至少用它来作为一个提案的依据这一点权利是不应该被限制的。而提案也不意味着投票就开始了,从提案到投票中有相应的争取联署以及答辩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用于讨论的,而并非阁下所说的“不经过讨论”——事实上讨论的空间显然比这个还要广,在提案开始之前难道就没有讨论了吗?如果真没有讨论过就提案或者提案后没有有效讨论过,我想这个提案被提出来了也得不到支持的,而且也是触发了草案中可以提案“取消投票”的各类事由的。
:::::::至于众意的问题,众意当然不会是完美无缺的,但在现有的框架里,不用众意来裁决,又该用什么来裁决呢?而且我们并不是没有设定挽救众意可能发生的错误的机会,从取消投票到紧急求助的这些规则制定就是为了这一点,如果想要做得更好,我们是要去完善这些规则,而不是无视这些规则和它们存在的漏洞。——但这些规则肯定无法做到永远地完美无缺,所以我说“规则...不能避免...提案申请解任的情况”,事实上在阁下举的例子中同样如是的,此时不靠众意来挽救,又要靠什么挽救呢?而这些众意,难道又是无规则地表达和行使的吗?在下今天在这里长篇废话,恰恰是众意中很小的一部分,说明了在下仍愿意表态来希望尽力调整当前的局面;而阁下说我“不愿牵扯”我也甘之如饴,因为这同样是我在行使选择表态或不表态的正当权利的一种体现。
:::::::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至少我此刻入局,只是为了调整更合理的规则'''这一件事'''而来,我身上并没有同时解决几十个问题的能力——我想诸位也是这样。所以如果有就草案的'''具体'''建议或意见,仍请阁下指正。--[[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4:11 (UTC)
::::::::插句話,我好像沒看到閣下提案中有“主觀”的字眼。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5日 (二) 05:30 (UTC)
:::::::::提案里没有,不过我给阁下的回复里有,我想Zhxy 519君指的是这里?于是据此回答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06:01 (UTC)
::::::::這麼打比方很有意思,不過閣下要知道在本站後果卻不是「離婚」那麼簡單,而是接近於「剝奪子女撫養權探視權」一樣嚴重。涉及到這樣的部分,我就不能贊同閣下簡單歸咎於「雙方認知差異」而算作溝通無效了。很簡單,從我過去所處情形的角度,應對對方無理取鬧而已經提出了足夠的解釋,那麼對方就是鬧上加鬧而足以關閉了。我想說民法上法院都不會受理這種所謂原告,維基上就更不應該拿來浪費眾人時間。
::::::::我認為話題不要扯遠,所以認為一,如瓜皮仔所說,溝通無效的定義不必明文強調,但應該在這裡重新達成共識。二,條文本身,我想再與閣下探討一下。比如百科原案說提請需48小時,閣下版本為何選用72小時?再如百科原案內容直接表示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閣下的修正稿也不予採納為何?
::::::::最後表達一下本人的基準,本站除了版權規定嚴格之外,考慮參與者數,基本不贊成各種規則比百科更複雜。繼續歡迎閣下意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5日 (二) 20:27 (UTC)
:::::::::管理员被解任的结局是属于“离婚”还是“剥夺权利”?我想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认知差异”是中性词,任何的沟通无效难道不是都反映出沟通双方对某件事认知不同吗?我还没有见过认知统一而沟通无效的;因此这“归咎”是否过于“简单”,也许旁观者清。至于有关法院是否受理的问题,阁下讲得很好,但就像阁下所言,受理与否是'''“法院”'''的事情——而不会是当事人的事情。
:::::::::我很高兴阁下愿意回到具体条文的讨论上来。谨就阁下的意见进行回复:
:::::::::一、“沟通无效”的定义确实不必明文强调——恐怕也无法明文强调,就像我所言,“沟通无效”只是提案由头,就像“感情破裂”一样,在提交离婚申请或诉讼之后,终归要看证据——而证据需要逐案审定,不是划一。沟通无效的定义之“达成共识”,到底能不能达到某些效果,还是说仅仅成为了限制提案的一道壁垒,我持怀疑态度——不是认为不该有合理的壁垒,而是认为合理的壁垒不是设在此处而应该设在'''“取消投票”'''那里,是由对证据的审定决定而不是由对概念的审定决定。
:::::::::二、我没有打算过照搬什么方案——也没有想过一定不要参考什么方案。“洞中岁月长”,在处事节奏并不快的本地,时间做'''适当放宽'''是合理的事——当然,如果'''多数人'''认为一定该按48小时,我不会坚持。
:::::::::三、至于“原因如果證實不成立,解任案就不成立”一句,我记得百科的原文是“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视作”就需要被审视,也需要经过适当流程被宣告无效。这个流程,在“取消投票”里有。我欢迎就具体的流程(包括)门槛进行商榷,包括上面GZDavidwong君也与我就这个门槛有过讨论;当然,最终这个门槛如何定,还要收集各位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2:40 (UTC)
::::::::::表示原则上赞成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除非在修正案中明确加上“开始投票前必须讨论是否已经沟通无效,没有讨论结果就开始投票属于霸凌且无效”和“溝通無效的情形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并获得社群投票通过,否则我反对这种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05 (UTC)
:::::::::::閣下這麼說看來倒是同意的。既然從我到銀色雪莉都認為不必也不能明文化,只要這裡達成共識,並不需要甚麼事情都社群投票。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27 (UTC)
::::::::::::但我并不认为“达成共识”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我始终的看法是:“沟通无效”是主观看法,是提出提案的由头,不建议对它作任何定义上的限制,否则会变成对于提案权的不恰当压制——而“达成共识”可能就有“定义上的限制”被包括在内。我最多仅能接受对它作出例举性的说明,而不能接受对它进行概括性的排他说明;而什么样的例举性说明能够为大家接受,则需要进一步<del>共识</del>商讨并最终'''作为方案细节'''通过投票决定是否落实。(简单一点讲,你可以举例出某几种大家普遍接受的情况属于“沟通无效”,但'''绝不能声称仅有'''某几种情况属于“沟通无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4:32 (UTC)
:::::::::::::中文維基百科上“溝通無效”的形成也是多年實踐得來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問題在於“各位的冷靜”幾乎不復存在,逼得我非要出來把它說得很清楚,這就很無語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6日 (三) 04:46 (UTC)
::::::::::::::我想“冷静”对各位,包括在下,都是时常适用的一个词。
::::::::::::::另,阁下所举的“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自然是很好的例子'''之一'''。
::::::::::::::我也对[[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所说的“'''‘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成立’''',不能作为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和快速关闭管理员解任案的唯一理由”深表认同(希望我没有错误断句阁下的语句)——Midleading阁下认为现有草案中的说法是否足够表达阁下的看法?(即“取消投票”中的“被提案解任的管理員不得參與此(取消投票)提案”这一句,是否足够?至于阁下担忧的“拒绝管理员解任案被提出”,我认为无论是原案和草案,应该都没有漏洞会导致“提案被'''拒绝提出'''”了)如果尚有不足,请阁下分享是否有更好的文辞表述(自然,在下也同时请各位同好指点)。又及:我这样有没有@到阁下?我对维基的提醒回复功能真的是...不太抱希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5:05 (UTC)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想要不通过投票而只是通过讨论达成的关于“沟通无效”的共识,我认为可能就是所谓百科里的“僅限於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这是一个限制性的而不是列举性的条件,也只有在这种限制性的条件下才能得出Jusjih滥用沟通无效的结论。而我反对的就是对“沟通无效”作出一种限制性的规定,所以Jusjih滥用沟通无效这个关闭提案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原案和草案都明确了只有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注意这里说的是发起投票,不是提出提案,所以当事管理员即使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也不应该清空提案页面,不过仍然建议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因为仍然有可能因为当事管理员认为沟通无效不能成立导致不能进入投票阶段。最后我有个疑惑,就是所谓“為了防止一案多審,除非有新證據出現,否則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这里是否包括之前在旧的方针下被快速关闭的提案?--[[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6:03 (UTC)
::::::::::::::::一、也许请你注意我的引文,没有“仅限于”,这就说明了我是在把“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当成一个列举性的条件'''的立场上。而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君的“閣下稱之為舉例也無可厚非”的回复来看,'''也许'''他对这一点并不反对——当然这需要他本人来回复;而我则再次清晰地申明我个人的立场。
::::::::::::::::二、我注意到阁下就“提出提案”和“发起投票”的词句所提出的说法。我的看法是:自提案提出起,想要在进入正式投票流程前取消投票,均需遵守“取消投票”的流程要求——简而言之,“提案”是“发起投票”的第一步,即时受到“取消投票”流程的约束。就此,我建议把相关表述修改成(斜体字为修改处):
::::::::::::::::{{quote|'''取消投票'''<br>任何用戶''自解任投票提案提出起至''開始正式投票前,可提出取消投票的客觀事由。''在此期间,''解任提請如被判明存在以下情況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三、我想请阁下指明,阁下所指的同一事件,是指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还是指“提案被快速关闭”这件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7:25 (UTC)
:::::::::::::::::这里确实有阁下所言两类事件,一类是此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一类是提案被快速关闭以及随后在元维基发生的事件,只有前者被作为理由提出过解任提案,有可能让人将“不得就同一事件重覆提起解任”误解为不得在解任提案中重复引用之前被快速关闭的提案所涉及的事件。在这里,旧的提案如果被当事管理员自己快速关闭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如果被中立管理员关闭,那么提案的关闭本身不会导致新证据的出现。我支持只有出现了新证据才能重新提交新提案,同时认为在新提案中可以重新引用过去的提案中提及过的事件,而并非只能对新证据进行讨论,反对将一事不再审原则误解为只要某证据被之前的提案引用过,就不得在今后的提案中重新引用。--[[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6日 (三) 08:14 (UTC)
::::::::::::::::::我現在看不太懂,是還要算前帳,還是只修規則?算前帳的話Zhxy有他的一番說辭,還未見Midleading能駁斥的;只修規則我認為也走的有點遠了,想定出太多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這算一朝被蛇咬?我還是那句話,對於溝通無效的定義,我也是被迫出來說的,因為實在是有人可能真糊塗,有人可能裝糊塗。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03:36 (UTC)
:::::::::::::::::::{{ping|Midleading}}就阁下所言,似乎应该将“同一事件”的概念细化。我不赞成关于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称为“一个事件”:我认为新证据只有在与旧案中心事件直接关联时,才允许作为旧案的新证据提出并重启旧案,此时允许重提旧事;但如果新证据与旧案中心事件并无直接关联时,应该作为新案提出,而不应该东拉西扯把无关的其他内容扯进去。不知道阁下以为如何。
:::::::::::::::::::{{ping|Gzdavidwong}}仅就阁下关于“只修规则”部分想向阁下了解:请指出“其它維基計劃上根本沒有的細節”——说实在,讨论过程中涌现更多细节与文辞上的调整不是坏事,毕竟各计划也是基于其社群本地的具体实践而产生其方针指引,在'''讨论'''阶段过于自我设限有时并非好事。我当前主要仍着眼于只修规则,还请在讨论规则本身时不过分陷于——不是不陷于——现实的泥潭。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07:50 (UTC)
::::::::::::::::::::簡單例子就是我最開始提出的:其他規定3。這段是誰寫的,我們都知道。一如之前修改時硬塞入的“附則”一樣,突兀而可行性低。且不說我本人,Zhxy每次行動,也是會給理由的,非要弄成“說明書”還要“見證人”這些,沒有維基項目會規定如此——中文維基百科就沒有。要求刪除這一段。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7日 (四) 14:24 (UTC)
:::::::::::::::::::::同意[[User:Gzdavidwong|瓜皮仔]]所言其他規定3可行性低而且未見於其他維基項目,建議簡化或刪除,但這不等同於執行程序不需要任何理由。至於要不要算前帳這一條修改意見,我只是想表明在有爭議時防止一案多審這一條不應該用於限制和阻止提案進行正常的討論,就跟只有溝通無效時才可以發起投票這一原則不應用於限制未滿足提前取消條件的提案進入投票一樣。但是這不代表我想要駁斥Zhxy的說法或者算前帳,其實某种程度上我贊成[[User:Zhxy 519|Zhxy 519]]在[[User talk:Jusjih]]提出的“封禁用戶從來沒有強制和其他管理員事先溝通一說,何來污點?”。我反對的只是[[User:Zhxy 519|Zhxy 519]]沒有把這些本來有一些道理的東西解釋清楚,卻屢次阻撓維基文庫中的根據正常流程發起的投票而不提出建設性意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05 (UTC)
:::::::::::::::::::::其实我不时也看不懂这位朋友的文字233——不过我不认为这可以意味着基于“某段内容是谁写的”而去对任何言论进行评论(我与这位朋友不时也有争论,所以我的这个观点并非要为谁背书,请知悉——推定善意)。当然我仍然'''赞成简化或改写'''(删除大可不必);重点在于这段话“反映出很多用户'''希望在流程上有更清晰的标识和严密的程序'''”(我又大言不惭引用自己的话了),诸位应当意识到这一点。
:::::::::::::::::::::{{ping|Midleading}}关于阁下的看法,那就把草案改成这样好了:
:::::::::::::::::::::{{quote|解任投票案因遭提前取消或投票未达门槛等原因而宣告不成立后,又发现'''新的'''与原案所涉事件'''直接关联'''的证据的,可'''基于原案'''再次提出解任;除此以外,为避免一案多审,不接受就同一事件重复提起解任。}}
:::::::::::::::::::::阁下觉得这样是否足以填补可能的漏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15:38 (UTC)
討論似乎已經太長,無法直接回覆銀色雪莉的最新留言,所以重開一行。如果認為我沒有解釋清楚,那麼討論就夠了,我沒有義務提出「建設性」意見,我只有努力維持正義的義務,Jusjih也從來不是什麼正常流程。回來我關注的條文,48也好72也好倒不差24個小時;「視作無效」處,沒有「流程」不代表這一句就不能寫吧。再有既然一事不再審那裡既然準備引入,百科提出的半年不得再提案的條文,為何不一起引入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7日 (四) 21:47 (UTC)
:一、建设性意见未必是要阁下详细提案,但正如阁下所言,应该在讨论中解释清楚,然后得以体现到内文中,否则会变成高来高去;正如Gzdavidwong君所言,“审核内文”事关重要。
:二、在现有草案中使投票不成立的方式应该只有两种,一种是提前取消,一种是投票不到门槛,哪一种都需要流程。百科的“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这一句话中的“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这句话我是认为已经包含在了草案“提前取消”中的“未有充分合理理據和證據等,而濫用機制反复提出解任案”和“解任案之理據和證據等不足以忽視善意推定之選擇”这两句当中,因此似乎没有另外列出的必要。
:三、我不认为那是适合本地的条文——一旦解任失败后被解任者无论如何均获得6个月的保护期(尽管紧急解任仍可使用),这不像是一个平衡的条文。草案(及草案的新增修改)应该已经明确多数情况下不允许就同一事件重复解任,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这时是否需要引入其他'''明显基于彼本地而非此本地的实践'''而制定的条文,我相当质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5:20 (UTC)
::1. 我認為我已經解釋,如果覺得不清楚,為了避免「高來高去」,閣下雖當時未參與,想進一步討論仍可就具體行為具體提出。
::2. 好……吧,也不算非常重點。
::3. 不平衡嗎?至少是給雙方一個冷靜期。而目前實踐則證明,「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如果本次不是我以當事管理員身份,類似的安排可以說是無效的,未來如果再玩同時罷免兩個管理員的把戲,恐怕根本沒有可信的管理員出來中止,只能流向投票似的「眾意」,而不是真看證據這些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7:53 (UTC)
:::就第三點,“也已有滥用机制反复提出解任案下经机制取消投票的安排”的主語是'''草案''',草案與原案的安排已有不少分別,因此基於舊事判斷這一安排有效與否顯然是不合理的——此外,我並不認同“以當事管理員身份”可以關閉涉事提案,但鑒於原案未曾清楚說明,因此我不表示意見;而現在草案之其中之一的目的,便是明確排除這一點的可能性。至於有關“罷免兩個管理員”等推演,我前面有回覆過Gzdavidwong君(在第一次回覆的第二點),恕不贅。如果閣下對中止門檻過高(是門檻'''過高'''而不是門檻'''高''')表示憂慮,基於合理考慮我已在條文中作了適當調整——但是,這不代表我認為“投票似的「眾意」”就必然等同於“不看證據”——這樣說來,投票選管理員也是隨意的“眾意”,沒人看表現了?這樣的類比明顯是不當的,因此我堅持即便門檻作出一定調整時,仍然保留“取消投票”中需要非管理員的用戶的聯署的部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2 (UTC)
:聲明:2022年7月9日'''更新''':調整和整合部分內容,請以更新後的草案文本進行探討。--[[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0:45 (UTC)
::這裡我說的更明確一點,中文項目管理員講理扛不住「抗議」的風氣在國際社群我還沒見過,當事管理員可以考慮避嫌,但明顯的擾亂破壞即使當事管理員也不需要忌諱出手,就如我已經舉過的管理員達師[[Wikisource:管理员/除名存档#反對除名 Oppose removal 2|發表的意見]]一樣。一句話,明確限制當事管理員的條文我也表示反對。
::另外,我提議廢止「再任」一段。最終決定權仍在Meta,meta不予理睬即使本站通過罷免也沒有用,這一段就變得冗餘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21:18 (UTC)
:::[[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本地现有指引,当然有例外情况,但仍然有诸多限制,而并非可以全然随意走到天平的另一端。既然不少同好喜欢引用百科,那我就引用[[: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这一句]]好了:{{quote|滥提、不符合假定善意、违反维基方针、礼仪、讨论程序之解任提请,皆可经'''非当事'''管理员或行政员取消或中止。}}
:::这难道也要说是“明确限制当事管理员”?在下恐怕'''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再任”那一段,按上一段回复的老规矩,我[[:w: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通过解任投票除权|引用一下百科]]得了:{{quote|被取消管理人员资格的用户仍然可以再次申请、被选为管理员。}}
:::看来解任指引中无疑仍应该有关于再任的规定对不对?结合阁下的说法,那么:
:::{{quote|'''再任'''<br>被解任者就解任进行申訴的权利,仅限于被紧急除权的前提下行使。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最终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虽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把原“再任”段修改为这样好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9日 (六) 05:51 (UTC)
::::原百科的確沒有「明確」,但是閣下的修正案有當事管理員不能參與提案一句。如果閣下把百科版本替換過來,我就不會繼續反對。
::::我看閣下似乎在另一處加入不能同時提報兩名管理員這樣的提法,我表示感謝。不過我仍然擔憂最糟糕的情況,即有人出來不顧常識地濫提,但一直不發言的所謂「非當事」管理員拒絕出手阻止,反而認定彼方的胡言亂語是「有效的常識溝通」,不論別人如何解釋。今次發生過一次,我真的對條文的作用表示悲觀,因為不顧常識真的很難阻止。
::::我是百科原條文看的不細了,但是百科原條文既然如此,不夠嗎?刻意強調太多顯得太有針對性了,我認為就留著百科條文短短一句話就夠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1:15 (UTC)
:::::我倒是认为百科很清晰说出了得由'''非当事'''管理员提议中止;我觉得这个就是一个条文上可能的漏洞,但是这个漏洞在大家有相关未具文共识的时候也许不那么显眼,而如今出现了显眼的情况,那么就不得不在文字上作明晰的定义。我要指出的是,我翻查了百科的无效化解任提请(近十年吧,再往上的那些远古痕迹我也没有翻了),还没有出现过由当时管理员自行关闭提案的。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这种规则失效的情况。
:::::至于条文的作用,这似乎是一个永恒的难题,在下并无三头六臂,所能做的,是尽量修补条文而已。
:::::“再任”这个部分,其实只是梳理清楚了哪种情况是透过哪种方式来实现可能的复权,倒不至于有针对性吧...在下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人,还是愿意说得详细一些——对于能说得详细的东西而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0日 (日) 03:55 (UTC)
::::::我承認百科歷史上的確沒有,但是目前文庫的規則允許。因此修改如果大致按照百科來,也不必要加入太針對性的內容。
::::::既然願意說得詳細,那麼我再舉一處,[[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2021年|更早版本]]對於再任,並沒有限定於緊急除權,而是所有情況,改成現在限於緊急除權,並沒有解釋說明。我仍然認為百科的一句話更加簡單明了,但閣下如果堅持,請考慮是否要限定於緊急除權者。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8:03 (UTC)
:::::::{{ping|Zhxy 519}}不知何故不能直接回复阁下?我是这么看的:我必须申明我从来没有打算“按照百科”或“不按照百科”,无疑百科是可供参考的经验——之一,但不会是照搬,还是根据本地的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既然百科在实际操作中也已经形成了由非当事管理员执行相关操作的惯例,那么有鉴于文库的实际情况,用文字把这一点落实下来也并无不可。我还是那句话,百科与文库这两句话表达不同,但精神是一致的,所以这个表达其实相对来说是小事。
:::::::有关“再任”的部分,我想阁下所指的实际上是当中有关“申诉”的安排。“申诉”分为'''向社群'''申诉和'''向元维基'''申诉两类,我的看法是:紧急除权的情况下的两类申诉均已透过已有的不在本次修正案讨论范围内的[[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緊急除权]]下有明确规定,就不必论。'''问题是,由社群投票通过的解任''',“向社群申诉”鉴于草案中已有足够长度的联署期和答辩期,这可以不需要了,但“向元维基申诉”这一点'''是否应该恢复''',需要请各位发表更多意见来整合,在下未敢擅动(同时也是由于在下对元维基并不熟悉的关系)。——不过我个人认为有跟没有似乎都很平衡,也说得通,所以还是要看众意。同时,“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这是我所认同的,现案或草案也没有对这个做任何限制(除非他连一般程序都不能通过),所以我想这方面问题不大。--[[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2日 (二) 07:52 (UTC)
::::::::如果精神是一樣的,請恕在下重複上文已表達過的個人準則:不贊成規則比百科更複雜。
::::::::我倒不要求「恢復」,因為這個是本地社群不應也無法限制的。與其這麼麻煩,我們目前的共識還是百科的「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再沒有人提意見就用在目前定稿裡用這一句好了。沒有進一步討論就採用目前共識,這是維基項目常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17:24 (UTC)
:::::::::“复杂”与否,还是要看规则是否适用于本地情况,没有一定要比较他人的道理。至于“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就算是在现行的规则中也并没有限制嘛,草案就更没有了,所以这句话直接添加在“再任”里是无妨的;但对于涉及“申诉”这部分,我没有意见,目前也没有修改的打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18日 (一) 11:48 (UTC)
::::::::::多日沒有新討論,竟然有些看不懂原來的話了。閣下「沒有意見」的意思是對目前「限於緊急除權」不反對;還是雖然自己無意修改,但不在乎別人修改?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21:36 (UTC)
:::::::::::这么说吧,如果合乎程序的话,我觉得几乎没有理由否定投票通过的解任共识,因此我不认为“申诉”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发挥任何作用——当然如果这场投票属于“大规模破坏”,要去元维基提报,那是另一回事,但这也不在“申诉”这个词的范围内了。所以我无意修改这个部分——因为我认为它是可以接受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23:04 (UTC)
::::::::::::我對於「申訴」處的觀點,就是閣下雖然認為無用或是可以接受,但是明確寫出來「只能用於」這樣的字眼,未免太有針對性。所以這裡要麼徹底刪掉,要麼不再限制。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15:34 (UTC)
:::::::::::::先说一句:我前面有一个更改的版本,已经没有了“只能用于”,所以我不知道阁下是指什么?
:::::::::::::既然阁下也清楚在下的“申诉不应成为延宕或阻挠正常程序和事项下提起并被通过的投票解任共识的工具”这一立场,那么在方案中有相应的规定实属正常。我仍然是那句话,希望阁下明白这并非存在针对性,就算是针对性,也并非针对个人而是针对规则失效的情况加以修补。何况,评价一个规则的标准,是应该在逻辑和公平性这一层面上来评价的。阁下称这太有针对性,但本地社群就内部事务循正常而非紧急流程达成的共识,我实在是不知道有什么可供“裁决”或“申诉”之处——说句题外话,有不少姊妹项目就这个问题在其当地的本地流程里甚至似乎都没有申诉这么一说。再者,我前面已经提过,如果这样的共识真的是被人骑劫的产物,那么完全可以到元维基提报大规模破坏。如此,在逻辑和公平性上是否尚有不足,还请阁下示下,但“针对性”恕我不知从何而来。本来这样的“申诉”作为走紧急程序而可能有误判甚或骑劫时的一个兜底自然是非常合理,但是经正常流程的解任实在看不到有此必要。
:::::::::::::在此基础上,如果文辞上有人想调动,我可以给出我能接受的方案:
:::::::::::::{{quote|'''再任'''<br>遭任何形式的除权后的用户,均可'''通过[[Wikisource:管理员#成為管理員|一般程序]]'''来再度出任管理员。因此,通过解任投票方式而被取消管理员资格的用户,可以重新申请并通过[[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选举]]再次出任管理员,但'''不能经申诉'''而快速再任管理员。}}
:::::::::::::以上。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07:51 (UTC)
::::::::::::::很久沒來,條文甚麼的你們已經說了很遠,我跟不上了。银色雪莉自己似乎也說沒法解決這樣的問題,但是我覺得還是要貼出來,如果银色雪莉能設身處地,運用智慧最好,不然今後還是死局啦。
::::::::::::::即:假設银色雪莉為本站管理員,因一次操作被某「老資格管理員」盯上,要银色雪莉解釋。银色雪莉其實已經做出解釋,但對方反駁都沒有,直接不聽不看說「溝通無效」,強行推動下一步罷免程序。不明真相的群眾看到罷免管理員,如找出氣筒一樣不討論,直接拿票解決問題。請問银色雪莉能做什麼?
::::::::::::::諸位還請不要忘了,說來說去那麼多,這裡依然是最大的漏洞。--[[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7日 (三) 13:44 (UTC)
:::::::::::::::久违了,祝安。“沟通无效”这事儿的讨论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但我还是愿意回答——不敢谈什么“运用智慧”。
:::::::::::::::说实在,'''滑坡'''的推理其实大家都会推,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规则能够'''绝对'''防守得住假想中的滑坡——无论是现规则、规则草案、百科规则或者是其他任何规则都是。但我们仍应该“尽人事”——否则,就连“听天命”的资格都没有。
:::::::::::::::涉事管理员在进入投票以前在“联署”-“答辩”期间有大量事可做,可自我陈述与辩驳,甚至可以提议(不是提案)因(包括无理强行推动罢免在内的)某一原因而关闭此投票提案。至于“不明真相的群众...不讨论”,我不知道这是阁下的滑坡推论,还是阁下遗忘了我们有答辩期?如果不幸历经常规程序下众意真的被骑劫而成真,我前面说过了,真的可以元维基报大规模破坏走起。
:::::::::::::::以上的可做之事,我想就是在阁下推崇的百科规则当中也不过是这些了,如果阁下认为草案中对比百科(或其他规则)没有保障到(或者说保障不足)涉事管理员的任何一点'''应有的'''权利,不妨提出来。——我再次重申,我非常欢迎对于草案的宝贵意见,上面与各位的愉快探讨中已经有不少各位的意见得到吸收,也期待这样的良性互动得以持续。
:::::::::::::::回答暂时是这些,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但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请教的:那就是阁下所提出的这个情境,是否有别的规则可以加以严防死守'''而不损害公平性和理性逻辑''',如有,还请示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7:55 (UTC)
::::::::::::::::笑,我是看閣下能正常溝通,有理有據,才來徵求意見的,怎麼反倒問我了。中文維基百科我也很久沒有活躍,但是之前如WMC肆虐的時候,如果有正常人出來講話,我看連WMC都是自知理虧而走開的。目前本站甚至之前維基詞典,都是有人根本連中文能力都成問題,仍然仗勢壓人。閣下的確給了最終保險方案,但我們已經不止一次經歷,我也累了,需要從開始階段就能節省眾人精力的辦法。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2年7月28日 (四) 02:10 (UTC)
:::::::::::::::::提问未必是反诘,而是希望收集各方意见,毕竟人总有局限。现实泥潭的问题我之前已经回复过了,此处不赘。确实我也希望能够简化流程——但那应该是建立在逻辑和公平的前提下——在我而言,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如果仅仅为了节省精力而使用某些方法,也许可能招致另一种滑坡的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得在这当中寻找平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5:10 (UTC)
::::::::::::::::::如果我告訴閣下,瓜皮仔這樣的期待恰恰是真正基於邏輯和公平,而耗費時日是真正的不公呢?我看閣下並沒有真正對瓜皮仔做出回應,仍然是擺出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我認為閣下還是應該「設身處地」一番,世間平反冤案、匡扶正義,沒有不是從(至少自認)被害人做調查開始的。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22:35 (UTC)
:::::::::::::::::::非常赞同阁下所指“如果這裡先「耗費時日」了,我看才能今後不再耗費時日”这句话——这正是我持续参与这一讨论的原因,何况我上面也说过了,耗费时日并没有逻辑和公平来得重要,这本就说明了我的态度。
:::::::::::::::::::不过,对于阁下“置身事外”的评价和“平反冤案没有不是从‘自认被害人’做调查开始的”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首先,我是来参与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讨论的,这是事务性讨论而不涉及什么“冤案平反”;自然在这一讨论中我们理当审视历次与解任有关的事件,以求在规则修订中得以填补各类漏洞——但这一点窃以为在下并未做得有什么不足;Gzdavidwong阁下在上面也指出我“给出了最终保险方案”,这至少印证了我在试图修补流程规则上的逻辑和言辞漏洞,并且在上一次回复中我也已经就他的疑问给出了草案程序上的对应处理。这也算“置身事外”与不回应问题的话,那或许我还真是皆醉的世人之一了。
:::::::::::::::::::其次我不得不指出,世间调查一件事,没有不从多角度全面看待问题的,而非仅仅站立在什么人的立场上来看待,这或许才是调查的起手式——但我的事,前面已经说过了,是文库管理员解任规则的修订。祝编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00:49 (UTC)
::::::::::::::::::::然而閣下提到多個角度,卻終究沒有進入此前受害者的角度——角色扮演來體會一下。我不得不指出閣下的最終保險仍是一種不得已情況下鬧得天下大亂的做法,需要我拿出此前元維基的討論嗎?我無意否定閣下的努力,但是恐怕不夠。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13 (UTC)
:::::::::::::::::::::我只能说,我提到的多个角度包含平等的各方的角度。元维基的天下大乱此前已经见过就不必了。我们都只能做自己能做到的事,所以这努力没有什么够不够的——至少我认为当前的方案是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类情况的——当然,这个“应对”的程度,不同人的看法自然不同,我在尊重这种差异的同时也现实地认识到没有使所有人都'''绝对'''满意的结果,我只希望能够达至可能'''相对'''满意的结果,就已经是不错的结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0 (UTC)
:::::::::::::::::只希望可以點到為止不要持續耗費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若果本身前設之處在就不是為了尋找衡平的話也就不會有「正常」可期,不求持武,在如此風雨裡既如續寫秉承共議與公義、為釐清雲煙就以砥礪而行邏盡理。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08:01 (UTC)
:声明:2022年7月28日'''更新''':审视再三,谨考量表达比例、规模比例以及考虑到前置有“无重大争议和异议”时,适当下调“取消投票”门槛。请以更新后的文本为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7日 (三) 18:33 (UTC)
::粗鄙僭越,以下為代社羣及耗費時日約談,投入社羣資源和空間時間之,重審本地約束代權職答特定方向,結擬之暫語
::先以兩點留問存疑,做本地日後,再思由單一代言不辭時日協約單方當事方之定論,
::搞清楚一點,到底首先是由何代權表象所生之觸地,不單之令社區及社羣之持續對代權存重大爭議和異議,再繁複制阻社區及社羣之行事,進而耗費社區及社羣之;
::再搞清楚一點,所謂「節省辦法」再「翻來覆去」,到底擺在一齊看,矛盾與否。是以留之不著填答。
::不復提既往個案其身之代權問題,既已車輪有所模糊本身,何以法度限制代權過界干預全程序集事務之問題,但待社羣鑑辨輯識。
::本地記錄一路下來,越見代權行使工具之門檻函須加高尤要,全無減省卻責之理,畢竟權猛威躍引發之耗費、曠日持久難見制約,如此之故,方有本庫社羣斥費耗理、訂升條令而鑲本庫作業太平,意處示為公益致以眾力有所責當共擔,非妄自虛渺渾泥可有翻弄。
::但凡本庫親歷鉅岳壓情之社區成員,並非比好特權架勢而求非禮肆虐,僅秉承共議與公義、釐清雲煙,相信群員性恆以砥礪而行邏盡理,求期空間邏公輯平,是以前設之處不復顛倒黑白,悉數川流皆無需他方畏懼。
::諸君共鑑。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1:16 (UTC)
:::久违,祝安。耗费时间比不耗费时间拍脑袋好,这一点,在文库现行方案的弊端中显露无遗。讨论尚未结束——仍未结束——因此我作为此草案的提议者,不得不对阁下高屋建瓴式的“暂时小结”敬而远之。毕竟,一味定性的讨论,大家都得不到什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27 (UTC)
::取消投票一處堅持靠投票,如果有人反對呢?只要有4個人支持,來5個人反對也不在乎?不如取消這種限制,即使不贊成管理員直接出手,也可改為開放討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04 (UTC)
:::請注意前述“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7 (UTC)
::::我仍然反對。既然已經「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非當事管理員理應獲得更大權限直接關閉,而不需投票確認。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34 (UTC)
:::::有关这一点,我的意见在这个小标题下最早的草案说明内有表明过。{{quote|①避免管理員在小社群的本地現狀下掌握過大權力;②得以合理地及時處理一些不合規的解任提請,避免太明顯站不住腳的提案也被提交審議;③保證這樣的“取消投票”只是在極少數情況下才能實現,從而避免無休止的“取消戰”,也保證多數申請在正常流程下能進入投票流程,以眾意決定。}}
:::::这是将“而未有重大異議和爭議時”和“投票确认取消”并列的思路来源。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40 (UTC)
::::::反對過大權力也要有理由,而太站不住腳的提案就更應該快點處理掉,至於「保證」的第三點我覺得更奇怪了,理由不通就阻止、理由通過就進行,為何一定要強調極少數大多數?現實是管理員就這麼幾個人,怎麼提案也沒法歸為少數多數的。--[[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26 (UTC)
:::::::问题是用什么标准判断理由通不通呢,太明显的滥提大部分人都能取得共识,如果不能取得共识,那就看哪个标准更接近于经过足够长的答辩后通过安全投票表决这种最公正最理想的裁决方式。这里有两个关键,一个是当事管理员可以进行答辩,一个是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裁决,这两点是不可动摇的。--[[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42 (UTC)
:::::::反对'''过大'''的权力本身已经是很好的理由,阁下总不会认为'''过大'''的权力是好事吧?过于明显站不住脚的提案要取得共识并不难,争议性强的自然不可能快点处理掉。至于“极少数”和“大多数”,不是指管理员,而是指适当提高取消门槛,避免无休止取消战,使得应该给到社群裁决的那些提案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5:55 (UTC)
::::::::閣下不能稱「過大」就真的過大了,從各維基項目來看管理員關閉各種投票本來就都是正常權限。站不住的腳的理由本站目前看就是很難制止,閣下想觸及,不能不深入涉及前事。我當然知道不是指管理員,但是本站管理員數量很明顯,連帶提案也不可能是「極少數大多數」,所以即使以註解形式寫進去,也是要注意用詞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7:05 (UTC)
:::::::::“过大”与否自然是从本地的现状与可能出现的情况论,我自然不是金口玉断,但这样的担心相信任何人也不敢说是全然离地。从一名普通用户角度出发,我对于所有管理员的权力理应受到社群约束这一点始终表示道义上的支持——自然在执行上如何去约束,用什么方式去约束当然值得讨论,他山之石也颇可供参考,但管理员的权力来源始终是社群,不是天赐。两名管理员+两名普通用户的门槛,意味着当前四名相对活跃的管理员在这当中取得半数,加上社群的适当支持,这想必并不算高门槛,就像Midleading君上面说的,“太明显的”,大家又不是看不见——自然,不那么明显的,说明有争议性的,这种情况下也就不适宜那么容易被关闭,而应交给社群裁决。至于我那个说明,是解释,不是注解,本来就没有要写进去,而是方便各位就我对方案的初始设想源流进行了解,也便于各位对我进行“讨伐”——自然,我感谢阁下的提醒注意用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47 (UTC)
::::::::::並非討伐,我們仍然是有理有據的討論如何草擬條文,閣下不認為我應該跟百科比較來製訂規則,我也認為閣下不能只憑個人角度出發,而是有理有據證明如此做法真的權力過大的好,好像我既然已經說了這是普遍情況,出了恐懼之外因何在本站行不通?管理員的權力可以明文規定,但維基項目上也是允許默認共識,不必寫明一切的。我要提回上面的一處,閣下來參與事務性討論要變更條文,簡單原因是條文出了問題不假。然而為甚麼會出問題,我堅持閣下應該正本清源,不然現狀就是我認為很多人真的看不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21:12 (UTC)
:::::::::::既然阁下提到“恐惧”,又总认为我没有“追本溯源”,那我就冒昧说一句:我确实看了你们所有的对话与讨论,不客气地说,就是各方均有行为失当下形成的一场嘴仗——我对你们'''以管理员身份'''进行的纷争导致的文库局势不稳客观上确实相当不安。但你们的纷争当中涉及各方行为得当或失当的问题,并不与此刻修订解任规则有太多的关系;因为我此刻提出的修订,是针对2022年4月28日为止[[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的经投票通过的现行版本进行修订——所以要追本溯源也是针对这个版本追本溯源,而不是别的。
:::::::::::取消投票本为及时处理一些不合规的解任提请,在别的项目也许确实由一位管理员在规范下关闭即可,然而前一次的纷争使得我对涉及争议的双方用户'''能否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了不安''',而这种情况在小社群的情况下让人倍感担忧。是以我建议管理员应当将有可能影响正常解任提请的“取消投票”权力返还一部分于社群,以更好体现取消是在共识或常识下实现——但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常识”。自然,我并不认为我这个方案一定就好,譬如说阁下此前提出改为开放讨论,那么也可以改为开放讨论,那么可以由单个非涉事管理员就来执行在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这一点,可以在现有的“提案-联署-答辩”里进行整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2:21 (UTC)
::::::::::::跟條文無關:所以我說閣下不安的來源只是直觀上的,使得情勢發展至此的根源才更應該令閣下深思。我知道「你行你上」這樣的說辭不好,但瓜皮仔當初給閣下的劇本還是頗有體會一番的意義。
::::::::::::我仍然反對「返還權力」,但我願意申明任何管理員在內做法都可以被討論,如果討論結果能證實不妥,那麼這種做法就是可以被顛覆的。有苗頭的時期也可,事後也可。
::::::::::::我又看了下上面一些糊里糊塗混過去的討論,比如「溝通無效」。我覺得閣下既然也贊成過「當事管理員完全無回應,或是答不對題」是真正溝通無效的例子,那麼不妨反其道而行之,相信閣下不會反對「有理由的為自己申辯、否認指控」不能算溝通無效,而有意罷免者「不指出對方錯在何處」的做法連嘗試溝通也不算。歡迎閣下高見。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4:01 (UTC)
:::::::::::::恰恰相反,在下不安的来源并不仅仅是所谓直观上的或意识上的,而是对于双方诸位能否具备相应能力行使好自己的管理员身份产生不安,这正是根源所在,而不是诸位无益的相互攻讦。瓜皮仔阁下给在下的滑坡推论式剧本我前面已经阐述过我的意见,此处不赘。
:::::::::::::“返还权力”的前提是清晰管理员的权力来源,管理员的权力来源来自社群,而不是天赐,这是我前述提过的——因此它完全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选项。但是我仍愿意讨论其他任何详细选项。
:::::::::::::有关沟通无效的内容我没有进一步要补充,前面已经提过了。想要避免沟通无效被滥用,不是透过赋予管理员任意关闭投票的权力而实现的。正如我前述所言,可以开放讨论,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但不能在无共识的情况下直接出手取消。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5:26 (UTC)
::::::::::::::我想說「權限」來自社群,但是可以做的事就廣了,因為維基的共識制並不強求寫明所有,所以從維基項目創立伊始參考各站管理而進行的管理行為,未必可以說都是「來自」社群,社群默認的也有很多,當然叫「天賜」肯定是過分了。
::::::::::::::閣下不發表評論也罷,但是我之前無過錯卻要被逼到墻角的情形,我也認為是沒有有效制度對我正常行為進行保護。如果不能無共識(眾議)取消,那麼溝通環節也同樣不能無共識(眾議)強推。不能強推是去年三名管理員的共識,違反的人直接關閉討論也不為過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9:21 (UTC)
:::::::::::::::管理的具体行为当然不是必然条条节节都“来自”社群,但是正因为权限来自社群,那么具体商议本地的某一具体管理行为应当是完全可以的。我并不坚持一定要按我的门槛来,但以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实在这种重大问题上需要更多社群参与和高门槛。至于阁下所指的“沟通环节强推”,在那时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自然可说是强推,但如今制定规则已列出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方能正式进入投票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沟通——不仅仅是解任人与被解任人的沟通,同样也是这两者与社群的沟通,若经过沟通仍无效或取得解任共识,方最终进入投票流程,谈何“无共识强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0:05 (UTC)
::::::::::::::::我需要捋一捋閣下的話。閣下也願意認定的「沟通环节强推」,我指的主要也是這裡,既然沒有各種聯署答辯,那麼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就可以直接關閉。至於真的走到後面聯署、答辯,我從來也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如果我只是針對我們共同認定「強推」的部分,閣下還認為要搞高門檻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3:20 (UTC)
:::::::::::::::::现在轮到我不大懂阁下的意思了。我前面说了,原来的时候“连联署答辩的环节都没有”,因此可算是强推;但现在已经有了沟通、联署、答辩等环节——PS:这里的“沟通”是指在联署之前的环节,在这个环节里可以加入参考[[:w: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发起解任投票|百科]]的设置,要求(意向)解任人在与(意向)被解任人沟通不畅时要到写字间发起讨论寻求介入,在共识沟通无效时才可提出提案;这样可以减少了阁下所称“擅自声称”的风险,也便于衔接后续的提案、联署等环节,最重要是保障社群对于重大事务的参与和决策——这样一来,首先“强推”就无从说起;同时,在这样的环节设置下,似乎也难以出现“'''擅自'''聲稱「溝通無效」而開啟的程序”之情况了(因为尚有需要共识沟通无效这一设置);因此,在这个部分,似乎谈不上高不高门槛的问题,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关闭的;而一旦经历这些程序进入了提案后,那么阁下自己也说“沒有表示過支持管理員直接關閉”,我想改成此前我提过的“允许非涉事管理员执行讨论中产生的取消投票共识”,问题应该不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7:51 (UTC)
::::::::::::::::::這一次發言閣下可以說明確了不少內容。不過單純提醒一下,我願意與閣下達成要求提案意向者要尋求社群介入這種方式,不得擅自強推(否則就算當事管理員仍然可以直接封禁關閉提案),但這其實也不算百科設置,而還是我們之前同意的不必明文化的共識。畢竟如果有人路見不平,在個人討論頁也是可以參與討論的。
::::::::::::::::::不過後面與其說是我反對閣下意見,不如說是對閣下理解的疑惑了。「強推」本來就是限於「溝通-提案」環節產生,跟聯署和答辯本就無甚關係。閣下似乎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了?上面一段的確會降低風險,但是直接變成0,我還是不敢苟同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4:50 (UTC)
:::::::::::::::::::我只能同意当有人在'''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当事人当然可以提出对方违规,但不宜由他来执行这一关闭。“路见不平”的说法过于偏向,言辞恐不当,但他人在个人讨论页当然可以参加讨论,社群不会无聊到要规范这种事情;但还是应该在有需要时到写字间,采取一个公开的形式和态度,也是流程上的完备。
:::::::::::::::::::认为我“認為加上聯署和答辯,「強推」就真的無從說起”,只是阁下的误解。首先,我认为的“强推”与阁下在范围上并不全然一致,社群成员就此重大事项需要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听取答辩、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从提案一步登天到投票是不当的。至于加上各流程——当然也包括上面提到的需要寻求社群介入那一步——以后,降低风险这一点阁下也是认同的。既然遵守流程,那么所谓“强推”从表面程序上就几无发生的可能;而至于阁下认为之所谓潜在的“强推”,我此前已经讲过很多次了,没有规则能够防备一切危险可能,无限搞滑坡推论,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不客气地讲一句,这除了满足一种“理想主义”而外,只是使更多有问题的地方始终悬而不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16:33 (UTC)
::::::::::::::::::::我不能不提,因為就算閣下可能認為風險已經極低,「強推」的的確確已經屢次發生,而想到未來仍然可能隨時帶來血雨腥風,我還是請閣下設身處地幫人思考一番。這個結如果不碰,我也不客氣的說別處的修訂都是隔靴搔癢。
::::::::::::::::::::我出於信任閣下是講理的人,而可以就具體內容深入討論。然而既然閣下也知道最糟糕的情況可能性不會是0,我倒是提議本案通過之後,閣下或是閣下認為可以信賴的人進行一段時間的觀察。我以前也說過,如果有人提議實行類似雙方編輯禁制一類的做法,我完全樂得清閒。我可從來沒去招惹人。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8日 (一) 20:34 (UTC)
:::::::::::::::::::::关于这一点,我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事情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了。不管是我当下目力所及也好,还是阁下所称“设身处地”也罢,我认为风险应该是降低了的。至于后续,等后续再说,但既然鞋子湿了,在下仍会关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9日 (二) 02:00 (UTC)
::::::::::::::::::::::遺憾有些討論還是說著說著其中對條文原本的具體意見就變得很模糊了,但是對您願意入地獄的精神深表讚賞XD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14:39 (UTC)
::::::::::::::::::::::話說回來,下方有人還在用奇怪的漢語[[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搞小動作]],不過我看得出來這次阻止這人的意見足夠多,犯不著去吵。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39 (UTC)
:::::::::::::::::::::::说实在话这地狱也有一部分阁下的“功劳”在,是以阁下的过誉我是不敢当的。——这是实话实说,算是直言而应该还不算批评。Jusjih君的意见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并不以为他的中文读不懂,此事请不必与我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1:58 (UTC)
::::::::::::::::::::::::我認為要提一句,如果他72小時的提案通過,就意味著「进入提案阶段以前没有按流程走的,非涉事管理员可以直接关闭」可能無法實行了。不合規的提案仍可以直接開始連署,那麼按照我們的最低限度共識,到了這一步也無法關閉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1 (UTC)
== 一点疑惑 ==
根据收录原则,类似于[[习近平向匈牙利新任总统诺瓦克致贺电(2022-05-10)]]这类的报道内容,符合收入标准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15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24 (UTC)
::符合政府机构出版的新闻稿。即单纯事实消息。而且这个是自由文本。[[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0 (UTC)
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本来就带有行政性从而进入公有。这是银色雪莉上次说的。
[[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4 (UTC)
:我问的可不是公有和自由文本的问题,阁下似乎没能很好的理解。...这篇文字适合在文库中收录吗?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3:47 (UTC)
::我觉得很适合收录。[[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5:13 (UTC)
:::'''我觉得'''不是一种维基应当有的态度,维基是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地方,他需要来源,拒绝原创。这可不是说我觉得是a就是a,我觉得是b就是b [[User:PAVLOV|PAVLOV]]([[User talk:PAVLOV|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2:54 (UTC)
::::社群并没有禁止收录这种文章。请阁下往上看,社群并没有达成共识。[[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4:25 (UTC)
::该文确有一定价值,符合现有收录方针,若无版权问题,可收,--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1:21 (UTC)
:蒙Assifbus阁下引用在下浅见,不过我得说这不是“政府机构'''发布'''的新闻稿”,因为它的原始来源是[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5/10/c_1128637866.htm 新华社],外交部只是'''转载'''这一新闻内容(如果说像是国务院公报这一类的文献进行转载收录,则当前文库的状态是事实认同的,因为国务院公报本身有其由立法法等确认的特性;但是对于本件这种类型的转载则尚未进行讨论)。当然,我认为它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只不过我们此前在[[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讨论的,也就正是这一类单纯事实消息(当然是自由文本)是否'''适合在文库收录'''——我想就关于收录方针本身,诸君同好都需要更追本溯源的进一步讨论,听取来自更多方面的意见,而不必求速度解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31 (UTC)
::感谢银色雪莉指出问题,我已经知悉。[[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8:51 (UTC)
::另外說一句,我以前也說過新華社等新聞社開頭都是「XX電/XX記者報道」。這些是文稿的一部分,但它們的存在也往往使得這種稿件註定不能叫「單純事實消息」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01 (UTC)
:::这个看法恐怕不正确,以下以[http://www.news.cn/2022-03/22/c_1128490835.htm 日本政府发布电力供应紧张警报 呼吁东京等地用户节约用电]这篇文章为例:
:::一、文首提及“新华社东京3月21日电”,XX电的“XX”往往只是说明新闻机构或新闻机构的发电地,现行的大陆著作权法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虽并不匹配(先修了法,还没有修对应条例),但是条例依然在现行中,其中第五条提到“(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现行著作权法更是直接把“时事新闻”更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以提高准确性和与伯尔尼公约进一步靠拢;至于其他地方的著作权法恕不一一引用,但也大同小异。以上应该充分说明了:(1)强调媒体并不会使一篇文献失去“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因为现行条例已经有说明;(2)法律修订后不以“媒体报道”为界定词,恰恰说明新闻机构呼号与一篇文献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毫无关系。
:::二、随后提及的“记者:XXX”,这里不应当以署名来论断它们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署名的职务作品在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确实已有论断,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组织,但前提是,你不能拿一个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内容来谈第十八条,这就要回到前述,即这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约束的,所以拿第十八条来框它们说是组织有著作权是不对的。——事实上,第十八条不是用于管这些“单纯事实消息”而是用于管辖署名的社论、评论、带评述的文章...等等。
:::总之,“单纯事实消息”是一个文献的客观定义,不是说由谁发布它就可以使它符合或不符合这个定义。以某种标识来剥夺或赋予某个文献以“单纯事实消息”这个身份显然是荒谬的,我们应该将精力集中于是否接受'''仅仅'''以单纯事实消息为由来收录文献。--[[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7:35 (UTC)
::::不是的,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就等於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而是正常「時事報道」而為「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http://www.xinhuanet.com/comments/2020-11/13/c_1126733671.htm]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我完全沒有想要涉及上述第二點,故不做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09 (UTC)
:::::阁下所引文是这样说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是一种创造性智力活动,新闻机构有权享有著作权。”这篇文章恰好是针对2020年大陆著作权法修改而写的一篇文章,也就是我前述说的把“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下文接续是这样说的:
:::::{{quote|事实上,所谓“时事新闻报道没有著作权”是个“不美丽的误会”。早些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处于空白状态,之后中国向世界接轨,吸纳、移植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br>该公约第8条规定:“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很明确,公约不保护的是“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br>这不无依据:'''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人类创新型智力劳动成果,而“纯消息类新闻”往往只有基本的5W要素,并不包括作者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比如,“某地昨日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这就属于纯消息新闻,非常简短,也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智力加工;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br>但《伯尔尼公约》的这项条款在被“移植”到我国《著作权法》时,表述成了“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调整,就模糊了该条款本意,造成了误解,让某些人认为新闻机构采写时事新闻报道都是没有著作权的,“可以大家拿”。}}
:::::文章的主旨在这里清晰地强调出来: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具有“创造性智力活动”的内容,而不是“纯消息类新闻”。我绝对认同阁下所言“单纯事实消息被報道出來,稱之為「文獻」也是非常奇怪的,只是一樁「內容」而已。”,正因此我在另一个话题提出了不能以“单独事实消息”作为收录判断的理由——因为它们虽然是自由文本,但是不适宜收录(这个理由是我个人的观点,不是定案,欢迎讨论)。但是我完全在这篇文章中看不到“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等于“不再是簡單「单纯事实消息」”的说法。难道“纯消息类新闻”不是由人或机构报道的,而是自然而然漂浮在大气电波中的?这显然不符合实际。
:::::此外,引文提到了《[[伯尔尼公约]]》,我引用一下WIPO发布的[https://www.wipo.int/edocs/pubdocs/en/copyright/615/wipo_pub_615.pdf 伯尔尼公约指南(2.27,p23)]提到“...a simple account, arid and impersonal, of news and miscellaneous facts”来作为把新闻和事实报道从作品中区分开来不受约束的依据,这里边可没有提到任何说用发布方来区分,完全是一个理念定义;台湾的著作权法提到“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标的,也从不曾提及所谓“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单纯事实消息”的定义,我完全没有找到任何相关文献曾说明这一定义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啦作为判别的依据,如有还请示下。
:::::事实上,一篇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文章,应当是先区分它是单纯事实消息还是属于新闻评论、新闻转写等类型,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属于前者,它就在公有,不由于任何其他标识而改变;属于后者时,这些发布来源(机构、作者)的标识才成为对于它们版权状况的分析指标。而如果用这些标识来区分是否属于“单纯事实消息”,则恐怕是违背了这一概念的定义和相关法律及公约的精神,就像阁下引文所言:“如果对纯消息进行著作权保护,就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18:56 (UTC)
::::::其實很簡單,「XX電/XX記者報道」是報道的一部分,但不是「纯消息类新闻(单纯事实消息)」5W的內容啊。台灣的著作權法並非爭議焦點,我也不進行評論了。--[[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23:00 (UTC)
:::::::5W这个说法也只是一篇评论文章的内容,不见得以它为圣旨,在这个问题上WIPO的指南的内容都比它效力要强;台湾著作权法并非“並非爭議焦點”,单纯事实消息的判明不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何况在下也没有要把它作为焦点,而是与我举出WIPO的例子一样,印证一个观点:在下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有效力的文献曾经说明需要以强调媒體和發佈機關/人”与否来作为判别的依据。当然,我倒是一直觉得这个定义现在眼下似乎不是讨论的重点。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0日 (五) 03:21 (UTC)
:::::::单纯的「XX電/XX記者報道」属于简单文本,适用[[commons:Template:PD-text|PD-text]]。--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6日 (四) 03:14 (UTC)
::外交部网站上没有表明转载,所以我倾向认为不是转载新华社的新闻。新华社的新闻来源有可能是外交部,只是外交部发布在网站上的时间晚于新华社而已。--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2:06 (UTC)
:::对于您关于此文本来源的看法我谨表示不反对——阁下的看法当然也是合理且可能的——主要是大家都暂还没有足够来源来印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17日 (五) 17:40 (UTC)
:::外交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新华社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w:en:Chain of command]],一般信息的流向似乎应该是从外交部到新华社。--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15 (UTC)
::::外交部发放信息流向新华社'''非常正常''',我并无意见,何况阁下用了“一般”,这更加无可指摘,但是我得首先指出这不是'''唯一'''的信息流向,而哪怕有一个反例,都不得不使我们对于这类在外交部网页上发布的'''未标注转载'''的内容的著作权判定表示'''谨慎'''——恰好这里就有这么一个反例:外交部新闻司在今年6月8日发了一条[https://www.mfa.gov.cn/web/wjb_673085/zzjg_673183/xws_674681/xgxw_674683/202206/t20220609_10700618.shtml 王毅会见塔吉克斯坦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人民日报也刊发了相同标题但有新华社电头和记者署名的[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2/0609/c1002-32442245.html 内容](署名人是新华社驻努尔苏丹的记者),而外交部新闻司在网页上并没有显示转载。据此,如果照“没有表明转载”这个标准来'''一律地'''不经查验而处理外交部网页上的这类内容的话,恐怕会有不妥。
::::其实很清晰的一点是,媒体在转载时往往都会标记其来源,随意找几个较著名的第三方来源就很容易发现某文章的原始出处何在(既有外交部来源,也有新华社来源)。就本议题最早的那篇文章而论,应该是转载自新华社(一个例证是,国防部也有这篇[http://www.mod.gov.cn/topnews/2022-05/10/content_4910603.htm 文章],有电头)。我'''并不认为'''外交部发的这类新闻动态都是转载,但是我们应该更谨慎查核其来源。此外,提供信息'''并不等同'''发表文件,请知悉。以上的看法'''并不代表'''我认为议题出处的文章不是自由文本,而是我认为该文章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中的“单纯事实消息”而属于自由文本,单纯事实消息在本地收录的标准'''正在讨论中''',而外交部的转载是否有可能使它以其他理由收录,则'''仍需要讨论'''(我的倾向是外交部的转载<del>不能</del>并不类同于国务院公报对此类消息的收录,因为国务院公报有其法定权力)。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3:57 (UTC)
== 《天變謄錄》原文 ==
大家有沒有找到《[[天變謄錄]]》的原文呀?[[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2:50 (UTC)
:可以考虑一下是不是在《[[星變謄錄]]》或者《[[客星謄錄]]》里面。-- [[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0 (UTC)
== 《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
大家知道《[[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在哪裏?[[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8日 (六) 03:37 (UTC)
== [[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
二者內容完全相同,該作如何處理?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12:32 (UTC)
:已删除[[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2年8月13日 (六) 10:33 (UTC)
== 這是什麽字? ==
=== 三十九 ===
《[[承政院日記/肅宗/十二年/六月]]》
“依律定罪,定配罪人千永善、洪受疇、權楷、金元九放送,安【】之減等移配,金煥中途移配,李□賢”
“國史編纂委員會”認爲是{{?|糹盡}},但是根據圖片,我不以爲然。字裏面好像有一個走之旁。
[[File:承政院日記12月6日.pn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6日 (日) 22:47 (UTC)
:大約是“健”。[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10250-010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1120260-008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30260-00600]、[http://sjw.history.go.kr/id/SJW-D12060300-01200](此處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誤作“繼”)和閣下引段能夠連線:此人由流放到江界府(肅十二年三月廿六)最終改爲發配到鳳山郡(肅十二年六月三十),實屬減等。(閣下引段下文亦有“......'''平安道江邊七邑'''......而前後罪人之定配於此者,其數甚多,主客俱困之患,誠極可慮......臣意則西北邊定配罪人中,凡係朝官儒士之類,則竝'''移配於南方''',或其道內他邑,似爲便當矣。上曰,依爲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3:07 (UTC)
::順便提示:如果在我搬運的《承政院日記》原文見到黑色的菱形,這個黑色的菱形表明這個字沒有被脫漏,原文對應位置裏面有實實在在的字,只不過是【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不知道這是什麽字而已。白色正方形表明這個字確實脫漏了,找不到了。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27日 (一) 04:49 (UTC)
:此字在錄入 [[重脩玉光禪寺碑記]] 時也似發現過,可能是 {{!|𦂩}},具體含義不明。相關上下文摘錄如下:
:{{quote|幸我國朝法運弘開,釋教夙規可{{!|𦂩}},今则一莖草現,瓊樓玉宇,不待賢子插摽,而弹指間早已塵麈佛國。}}
:希望能有所帮助。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6月28日 (二) 04:39 (UTC)
=== 四十 ===
《丙申謄錄》原文: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3028_00
點擊원문이미지.左邊第二竪:“㕔中各員祭服,次(?)麻雜生麻,自兵曺上下。”
頁面是1a。[[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2:33 (UTC)
:看着像“与”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4:47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01:25 (UTC)
:::字形上我是认同的,只不过我对于这句的详细句意有点吃不准,因此当时没有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12:10 (UTC)
::@[[User:DuckSoft|DuckSoft]]你怎麽看?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4日 (日) 23:24 (UTC)
:::我看草書看的少,無法作出有效判斷。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7月25日 (一) 03:53 (UTC)
=== 四十一(《丙申謄錄》) ===
頁面13a最右下方的字之上的那一個字是什麽字?
原文:“解嚴而城內動駕時不為承傳,依例(?)請”[[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52 (UTC)
:啓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1:3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DuckSoft|DuckSoft]] 你們的看法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8 (UTC)
:::我看像「奉」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15 (UTC)
:::这个我看不出,字形下半部可能是“手”或近似“手”的部件,但如果說是“奉”,上半部差別又太大——未敢作定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8月10日 (三) 14:52 (UTC)
=== 四十二 ===
《丙申謄錄》最後一頁左邊第二行:“點(?)公為白齊”[[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09 (UTC)
: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32 (UTC)
::《丙申謄錄》中出現過“以”這個字。如果您看到所有的“以”的字形,你就會發現,這個字與“以”有很大的差別。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日 (一) 13:50 (UTC)
=== 四十三(《今古實紀》) ===
原圖: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155132&page=10
原文:權諰,號炭翁,安東人,(?)悔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01:19 (UTC)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是不是公有領域?[[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8 (UTC)
:還有,他剛剛被炸了。維基百科的人員請立即更改“歷史”信息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04:09 (UTC)
:"Translations or recordings of a source work are considered ''derivative works'' of that source material. The contributor thereby warrants that the original material '''and''' the derivative work are either in the public domain or released under a license compatible with the [[:en:Wikisource:Copyright_policy#definition|free content definition]].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contributor to assert compatibility with Wikisource's license. A template should be used on the source material page to indicate the licence that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osted under (see [[:en:Help:Copyright_tags|Help:Copyright tags]]).
:Failure to conform to this policy will result in the deletion of the text. If a contributor deliberately persists in violating this policy, their editing access may be revoked." from ''English Wikisource'' [[Special:用户贡献/221.127.11.165|221.127.11.165]] 2022年7月8日 (五) 04:51 (UTC)
::不。佐治亞引導石上有中文翻譯。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8日 (五) 11:36 (UTC)
== 《[[至正條格]]》原文 ==
這裏有原文,我不用中國手機,所以大陸人請替我登陸這個網站,然後下載網站上的文件。謝謝:https://bbs.ugxsd.com/t-173336.html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5日 (五) 00:11 (UTC)
== 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
中文系列的小维基项目可以将中文维基百科等站点的页面跨维基导入到Transwiki空间。似乎是历史遗留的原因,跨维基导入者这一用户组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项目上只能由监管员授予,而某些较新的项目就允许管理员授予;因此在本站提议允许管理员授予跨维基导入者这一权限,以减少不便。受影响的项目包括维基词典、维基教科书、维基语录、维基文库(本站)。 [[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2年7月16日 (六) 14:37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6 (UTC)
:{{支持}}--[[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8:13 (UTC)
== 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
“[[:分类:未完成的頁面]]”全都是沒有完全錄入的頁面。如果不知道這些文獻的原文地址沒關係。如果頁面討論區是藍色的,你就會得到原文地址。有些頁面沒有數字化的原文,只有圖片,不過沒關係,慢慢來。有些頁面要求下載一些閲讀原文軟件,但是沒多大的問題。順便提示:一大部分“謄錄”是有數字化的原文的。感謝各位的參與![[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23:45 (UTC)
== 《太極問辨》問題 ==
根據奎章閣的網站,他收錄《[[太極問辨]]》四本書:兩本説是由鄭逑著作,兩本説是由李彦迪著作。鄭逑著作的兩本有70多頁,1662發行;而李彦迪著作的兩本有73多頁,1667發行。這四本都分類在“子部 儒家類。”請問,這兩本是否是同一個版本?[[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0日 (三) 00:42 (UTC)
== 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
《[[三譯總解]]》有中文,韓文,與滿文三個文字。我該放到哪兒去?[[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1:37 (UTC)
:https://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Scriptorium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2年7月23日 (六) 03:54 (UTC)
== 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 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找到這則訊息其他語言的翻譯。]]''
:''<div class="plainlinks">[[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int:interlanguage-link-mul}}]] •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Special:Translate&group=page-{{urlencod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Announcement/Vote for Election Compass Statements}}&language=&action=page&filter= {{int:please-translate}}]</div>''
大家好,
邀請您參與[[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2022|2022年理事會選舉]][[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Statements|使用於選舉指南針聲明的投票]]。您可以在元維基上投票給您想在選舉指南針裡看到的聲明。
選舉指南針是幫助投票人選擇最符合他們信念與觀點的候選人的工具。社群成員將提出供候選人使用李克特量表(同意/中立/不同意)回答的聲明。候選人對聲明的回答將被加載到選舉指南針工具中。投票人將通過輸入他們對聲明的答案(同意/中立/不同意)來使用該工具。結果將顯示最符合投票者信念和觀點的候選人們。
以下是關於選舉指南針的時間表:
*<s>7月8至20日:志願者提議能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s>
*<s>7月21至22日:選舉委員會審閱這些聲明來確保明確性,並刪除偏離主題的聲明。</s>
*7月23日至8月1日:志願者對提出的聲明進行投票。
*8月2日至4日:選舉委員會選出排名前15名的聲明。
*8月5日至12日:候選人就這些聲明表達其立場。
*8月15日:選舉指南針開放提供投票者使用,以協助他們做出投票決定。
選舉委員會將在8月初選出前15名的聲明
祝好,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敬上
''此訊息代表理事會遴選工作小組和選舉委員會發送''
<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6日 (二) 17: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
{{tl|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公报}}称:“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四)项,公报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种。据此,党政机关公报刊登的各单篇内容具有行政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作品不适用于著作权保护,属于公有领域。”显然,模板认为一个前提不言自明:公文必然具有行政性质。请问这是怎么得出来的?[[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2:58 (UTC)
:这个模板其实是之前PD-PRC-CPC讨论的大结论中的遗珠之憾,因为对于国务院公报的问题始终谈着谈着就散了,于是有朋友拿这个当时就颇有争议的模板来给公报中的非政府文件先用着,因此就糊里糊涂被保存下来。我建议在大家没有做好重新讨论国务院公报问题的准备之前,至少应该对这个模板进行修改,把行文中的党的机关公报拿掉——因为这个部分完全可以由PD-PRC-CPC实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32 (UTC)
::仅少部分可用PD-PRC-CPC。《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PD-PRC-CPC能用吗?PD-PRC-CPC认为中共中央组织的公文是公有领域(坦率说,这也是要打上个问号的,但社群讨论通过了,我无意见),不是中共的全部公文是公有领域。[[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03:56 (UTC)
:::自然是这样,地方的,除非到了期,不然照[[Template talk:PD-PRC-CPC]],不收。——但这与在下所说的有冲突么?拿掉这个模板中的“党的机关公报”这个部分,也是符合[[Template talk:PD-PRC-CPC]]的结论的。拿掉了,不就没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09 (UTC)
::::Template talk:PD-PRC-CPC得出了什么结论?[[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31 (UTC)
:::::题外话,阁下刚才好像重复复制创建了话题,我清理了一下——回到正题,[[Template_talk:PD-PRC-CPC#討論初步結果]]里边有提到,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公文(未过期的)不属于公有领域;“党政公报模板”适用于刊登在国务院公报的党的文件。——因此,把“党政公报模板”里“党的机关公报”这部分拿掉,应该也是符合保留这个模板的本意的。就是说,这个模板不应该管党相关的文件,而仅仅是作为在国务院公报相关问题讨论没出共识之前的一个替代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0:54 (UTC)
::::::如果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那为何不包括党的公文?如果公文不必然是公有领域,那党和政府的公文的版权模板就该一并作废。除非区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认为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政府公文必然公有。[[User:Fire-and-Ice|Fire and Ice]]([[User talk:Fire-and-Ice|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12 (UTC)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因为我没有说过“公文必然是公有领域”——我想现阶段文库的共识也不是这样的。“党的公文不必然公有”我前面已经提到了。党的公文和政府公文现行确实是分开判断的。所以阁下到底意所何指,不如明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5:25 (UTC)
:::::::这个模板的前提显然'''不是'''公文必然有行政性质,'''而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具有行政性质。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17:40 (UTC)
:::::::有關文庫管理問題所引起之爭議,合併前段時暫定討論之參與共識,即已先行坐正最高級別之黨務活動不得脫離公務屬性、但仍可有瑕疵,是以注意,作為長久之定論,包括引用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版權條例等之付諸重新說明有關實際時,該「公文」涵義,'''已限定於黨政機關公報刊明之手筆領銜下,不為再衍生指向其他任何法定代表所領銜公報之文本,即不必然有閣下聲明之所謂問題,除非有關問題非經過該約束條件而自行再演繹'''。單獨討論語文問題上,認為暫時並無任何必切需要,若果覆議個案時可確鑿重審有關定論、當然無可厚非。諸君謹識。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11 (UTC)
==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
<section begin="msg-newsletter"/>
<div style = "line-height: 1.2">
<span style="font-size:200%;">'''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span><br>
<span style="font-size:120%; color:#404040;">'''第七期,2022年七月至九月'''</span><span style="font-size:120%; float:right;">[[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閱讀完整的通訊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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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閱讀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此通訊報發布有關維基媒體[[: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Initiatives|運動策略建議]]執行的新聞與活動、與運動治理有關的主題,以及由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支援的不同項目與活動的消息。
《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報》每季度發布一次,團隊也提供更頻繁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Updates|運動策略每週更新]]。如果您想要定期收到通訊報,請[[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MSG Newsletter Subscription|在此]]訂閱。
</div><div style="margin-top:3px; padding:10px 10px 10px 20px; background:#fffff; border:2px solid #808080; border-radius:4px; font-size:100%;">
* '''運動的永續性''': 維基媒體基金會年度永續報告已經發佈。([[: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繼續閱讀]])
* '''改善使用者體驗''': 維基媒體項目桌面版界面的最新改進。([[: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2|繼續閱讀]])
* '''安全性和包容性''':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修訂流程的更新。([[: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3|繼續閱讀]])
* '''決策過程的公正性''': 中樞試點對話的報告、運動憲章起草委員會的最新進展以及未來參與維基媒體運動的新白皮書。([[: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4|繼續閱讀]])
* '''利益關係人之間的協調''': 為致力於內容合作的自治體和志願者社群推出服務台。 ([[: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5|繼續閱讀]])
* '''領導力開發''': 維基媒體運動組織者在巴西和維德角的領導力項目最新消息。([[: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6|繼續閱讀]])
* '''管理內部知識''': 推出一個針對技術文檔和社群資源的新門戶。([[: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7|繼續閱讀]])
* '''在自由知識中創新''': 用於科學實驗的高品質視聽資源和記錄口述轉錄的新工具組。([[: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8|繼續閱讀]])
* '''評估、疊代與調適''': 公平樣貌(Equity Landscape)項目試點的結果。([[: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9|繼續閱讀]])
* '''其他消息及更新''': 一個用來討論運動策略執行的新論壇、即將舉行的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一個討論運動策略的新播客(podcast),以及基金會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的人事變動。([[:m:Special:MyLanguage/Movement Strategy and Governance/Newsletter/7#A10|繼續閱讀]])
</div><section end="msg-newsletter"/>
運動策略與治理團隊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2022年7月28日 (四) 15:38 (UTC)
<!-- 信息由 User:VChang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zh&oldid=22008825 -->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8:38 (UTC)
:https://hanja.dict.naver.com/#/entry/ccko/cdfc9e7dd38640978bbb142096b65053
:【叠书】好像是“抄重了”的意思。 [[User:DuckSoft|DuckSoft]]([[User talk:DuckSoft|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1:03 (UTC)
::那麽,你認爲這兩個字是“疊書”合適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4日 (四) 19:38 (UTC)
== 請在Unicode 15發佈後更新[[Special:滥用过滤器/5]] ==
{{ping|Midleading}} Unicode 15 將於今年9月發佈,屆時請更新過濾器定義爲:
<code>
article_namespace == 0 &
added_lines rlike '[^\PC\n\t\\x{4DB6}-\\x{4DBF}\\x{2A6D7}-\\x{2A6DF}\\x{2B735}-\\x{2B739}\\x{2B820}-\\x{2CEA1}\\x{2CEB0}-\\x{2FA1D}\\x{30000}-\\x{3134A}\\x{31350}-\\x{323AF}]' &
!("bot" in user_groups & added_lines rlike "\{\{PUA\|" & !(removed_lines rlike "\{\{PUA\|"))
</code>
其中<code>\\x{31350}-\\x{323AF}</code>是擴H,<code>\\x{4DB6}-\\x{4DBF}</code>是Unicode13追加在擴A後的Urgent Needed Characters(UNC)(2020年過濾器更新遺漏該段),<code>\\x{2A6D7}-\\x{2A6DF}</code>是Unicode 13、14追加在擴B後的UNC,<code>\\x{2B735}-\\x{2B738}</code>是Unicode 14追加在擴C後的UNC, <code>\\x{2B739}</code>是Unicode 15追加在在擴C後的UNC. Unicode 14及以前的變更也可以現在部署。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30 (UTC)
:??????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46 (UTC)
== 《[[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
原文:帑捐餘金預恤經費體昔年志昭垂▣▣
六月初二日部分
這兩個字在原文裏面缺,但是這是仁元王后的香祭文,所以應該能在別處找得到。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3日 (三) 15:51 (UTC)
== 《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
我不知道爲什麽,但是他突然失效了。請各位替我用它完成《[[承政院日記]]》。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26 (UTC)
:我待會兒發出我之前所用的BOT。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2:43 (UTC)
::完成:
::https://www.dropbox.com/sh/a1k2myjk5cdopnm/AADH-Zj6jBrwjfk5RObEt5vQa?dl=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3 (UTC)
:順便提示一下,應該從這個頁面開始:https://sjw.history.go.kr/id/SJW-F05120270-0160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5日 (五) 13:29 (UTC)
== 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明定結案前最短期間,例如72小時?--[[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就是請問修正[[Wikisource:管理员#其他]]的事宜。若未來有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如何處置?另有提案修正相關模板。--[[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7 (UTC)
: 管理員擔負的責任是「執行社群達成的共識」。只要能夠確保此責任獲得履行,那麼就沒有理由強制規定結案時間;相反地,即使討論再久,若管理員沒有能夠履行這項責任而違背了社群的共識,那麼其結案操作也應當是無效的。建議進一步舉出「濫權結案」之範例,以供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3 (UTC)
::理想是不強制規定最早最晚結案時間,但本站太不理想的示例已9次。[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oldid=2127988]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75&oldid=2128046]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diff=2128080&oldid=212807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073659]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0888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投票&diff=prev&oldid=2120317]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另有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8:36 (UTC)
:{{中立}}这种情况说明本站管理员组内部出现明显对立,估计除了报基金会行动别无他法。--[[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2:58 (UTC)
::基金会行动很少用到。即使用到也很慢。要不要參考[[w:维基百科:關閉存廢討論指引]],建立像是“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的論述,以便討論是否成指引?[[w:维基百科:論述]]只參考,不是軟性約束的指引,更不是硬性約束的方針。--[[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2:06 (UTC)
:我想表达的和 Eric Liu 所说的差不多。不过我觉得72小时这个时间并不过分,引入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必要的程序性手段,我可以接受。一般而言有争议的内容至少都应该是7天以上的时间讨论。另外强调如果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结案恐怕有违避嫌原则。 [[User:Yinyue200|Yinyue200]]([[User talk:Yinyue200|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4:36 (UTC)
::@[[User:Assifbus|Assifbus]]請閣下注意,Jusjih在這兩個討論屢屢人身攻擊。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23 (UTC)
== 修正[[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 ==
本站管理員太少,若濫權結案,不易制衡。請問是否參考[[m:Template:Section resolved]],改成“讨论已经解決,请勿修改。如有任何不同意见,请在本框格下方留言”?--[[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2:53 (UTC)
: 此等模板本就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而已,此提議文本之內容略顯畫蛇添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7日 (日) 16:26 (UTC)
::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只是明示不可編輯既已完畢之舊討論,對。有此次勇於留言[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58],不畏有管理員亂恐嚇封禁,足以造成寒蟬效應太甚,不代表各位用戶都勇於更新頁面。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查到既有出自百科,未立刻在編輯摘要指明出處,已稍作更新補正,才能避免違反自由版權署名規則而被刪,以及更清楚鼓勵進一步討論。--[[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7日 (日) 19:11 (UTC)
:::Archive模板是在机器人存档前临时使用的。维基文库没有机器人存档,所以这个模板没必要。想要停止讨论,直接移动到存档就行了。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8:19 (UTC)
::::但也要[[#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避免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prev&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3]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743]也要避免管理員亂恐嚇封禁、顛倒是非。[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1]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写字间&diff=next&oldid=2148694]因此,[[模板:Archive top]]以及[[模板:Archive bottom]]能先公告有意結案存檔,但給緩衝期,不限制進一步討論。另外,若有誰指責誰人身攻擊,不立即舉證,反而太像誣告,根本不配使用維基網站。--[[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7:18 (UTC)
::::: 我個人仍然覺得此提議是畫蛇添足。模板寫不寫都不影響維基人留言的權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2年8月14日 (日) 12:55 (UTC)
::::已建立[[维基文库:關閉各式投票討論]]論述。--[[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1:43 (UTC)
== 《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
有沒有人能夠幫我錄入這兩個文獻?《[[纂辟瘟方]]》只有八頁,而《[[新纂辟瘟方]]》只有20頁。雖然沒有數字化文字,但是頁數較少,而且草書較少,容易錄入。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1日 (四) 20:04 (UTC)
== 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
例如[[w:秦瑞玠]]系1874年生人,卒年不详,其作品多于1900-1920年间于中国国内发表,在美国已属于公有领域。根据人类寿命推测,该作者去世已满50年的可能性很大。在此请教社群对于此类作者是否存在一定的收录标准(例如卒年不详的作者在其出生后何年可以认为其作品在保护期为死后+50年的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09:00 (UTC)
:目前的作法是在基本能確定作品年代的情況下使用[[Template:PD-anon]]接受錄入。--[[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4:15 (UTC)
::感谢回复,但貌似该模板使用后显示文字为“这部作品在1927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别名发表,确实作者身份不明(包括仅以法人名义发表)……”,与作者已知的事实矛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15:27 (UTC)
:::在[[c:Commons:Hirtle chart|美國]],卒年不明作者的未出版發表作品,有可能相對非絕對比照匿名別名。[https://guides.library.cornell.edu/copyright/publicdomain#Footnote_4]只能說,有存疑就寧缺勿濫。--[[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若卒年不明作者是被宣告死亡的失蹤者,至少民國臺灣[[民法第一編總則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第一節 自然人]]第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內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總之,確定作者身份,但卒年不明,未必可用PD-anon。[[:en:Category:Authors with unknown death dates]]能在中文建立卒年不明作者,但1926年或更早已出版,美國公有領域,中華圈未必公有領域的,寧可流放舊維基文庫(見[[模板:PD-1923]]),不可使本站中華圈用戶誤踩地雷。--[[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17:59 (UTC)
== [[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
有的内容先當論述,但有討論區,不是投票。希望平反冤案。--[[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
此論述的理想是管理員嚴以律己,避免濫權,有錯不要任意怪他人,不自省。想要有錯怪他人的,請任合格律師,包括檢察官。本站不是演練律師攻防技巧的地方。--[[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2日 (五) 22:21 (UTC)
== [[Wikisource:禁制]] ==
此論述引述百科,外加本地可能需要考慮的。--[[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2年8月14日 (日) 01:34 (UTC)
== Invitation to join the fifth 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18th August 2022) ==
Hello fellow Wikisource enthusiasts!
We are the hosting the fifth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 on '''18th August 2022 at 4 PM UTC / 9:30 PM IST'''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660838411 check your local time]) according to the [https://wudele.toolforge.org/wIztQjaxX1l5qy3A wudele poll] and also based on the previous feedback to have a Europe-Americas friendly meeting.
As always, you don't have to be a developer to participate in these meetings but the focus of these meetings is to improve the Wikisource infrastructure.
If you are interested in joining the meeting, kindly leave a message on '''sgill@wikimedia.org''' and we will add you to the calendar invite.
Meanwhile, feel free to check out [[:m:Wikisource Triage meetings|the page on Meta-wiki]] and suggest any other topics for the agenda.
Regards
[[:m:User:SWilson (WMF)|Sam Wilson (WMF)]] and [[:m:User:SGill (WMF)|Satdeep Gill (WMF)]]
<small> Sent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5 (UTC)</small>
<!-- 信息由 User:SGill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Gill_(WMF)/lists/WS_VPs&oldid=23314792 -->
== 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原文: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
原圖:頁面3a
鏈接:http://yoksa.aks.ac.kr/jsp/aa/ImageView.jsp?aa10no=kh2_je_a_vsu_30094_001&pageid=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2:44 (UTC)
:算了,我覺“睡”得挺恰儅的。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4 (UTC)
== 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我把它錄入完成了。請幫我查看漏字與加入標點符號。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3:55 (UTC)
== 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 ==
今天要告知大家關於理事會選舉時間的最新消息。
您也許已經注意到,我們今年將提供[[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Foundation_elections/2022/Community_Voting/Election_Compass|選舉指南針]]協助投票者識別與他們在關鍵議題上有一致想法的候選人。有幾位候選人提出延長回答其立場的時間,而選舉委員會也認為這個要求與公平公正選舉程序的目標一致。
為了確保較長聲明的翻譯能即時完成,選舉委員會和理事會遴選小組決定延後一星期開始選舉的時間。
儘管並不是每個人都將使用選舉指南針來協助其做決定,選舉委員會認為在必要的翻譯完成後再開始投票會是比較適當的。這樣一來不同語言的社群成員也可以考慮是否使用此工具協助他們做這個重要的決定。
投票將在8月23日00時00分UTC開始,9月6日23時59分UTC結束。
Matantya代表選舉委員會敬上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User talk:VChang (WMF)|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8:57 (UTC)
== 新手的一些格式問題 ==
今天我查詢[[塞鴻秋·代人作]]时發現没有條目,便在網上搜索資源創建了一個,但由於我從未參與過維基文庫編輯,所以產生了一些問題,想向大家請教一下。
1.經其他用戶編輯我才知道[[Page:Sibu Congkan2099-楊朝英-朝野新聲太平樂府-2-1.djvu/20|Page頁面已有此作品]],主頁面條目是否可以與Page頁面重複呢?如果可以,我還發現我參考的資源與該Page頁面雖是一本書,但有些許不同,我應該按照哪個版本呢?
2.有些異體字我打不出來,先用目前常用字代替了,剛剛發現可以使用?模板,我想問一下,像「毫」與該作品中使用的「毫」(類似於「髙」與「高」的差距)这種較小的差距是否需要標注?如需要該如何標注?
謝謝大家。—— [[User:杰里毛斯|杰里毛斯]]([[User talk:杰里毛斯|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11: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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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1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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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8:18:52Z
廣九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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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PRC-law|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MO-ROC-law|海關緝私條例}}
{{header
| title = 第11/2001號法律<br>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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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01
|月=8
|日=6
|生效日期=2001年9月1日
| author = | override_author = | noauth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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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第11/200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01年7月24日通過,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1年7月31日簽罯,並於2001年8月6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br>'''制定史:'''2001年9月1日[[第11/2001號法律 (2001年)|分階段生效]]、2017年11月1日經[[第6/2017號法律]][[第11/2001號法律 (2017年)|修改]]、2021年9月15日經[[第13/2021號法律]][[第11/2001號法律 (2021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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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1號法律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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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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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T13:22:25Z
冷落清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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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讀者諸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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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厚黑叢話
| times = 1935年
| author = 李宗吾
}}
===自序===
民國十六年,我將歷年作品匯刊一冊,名曰「[[宗吾臆談]]」,內容計:(1)厚黑學;(2)我對於聖人之懷疑;(3)心理與力學;(4)考試制之商榷; (5)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十七年,我把「[[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擴大為一單行本,題曰「[[社會問題之商榷]]」。第六章有云:「我討論這個問題,自有我的根據地,並未依傍孫中山。乃所得結果,中山已先我而言之。真理所在,我也不敢強自立異。於是把我研究所得,作為闡發孫中山學說之資料」,云云。此書流傳至南京,石青陽與劉公潛見之,曾電致四川省政府劉主席自乾,叫我入京研究黨義,我因事未去。本年我到重慶,伍君心言對我說:你著的「[[社會問題之商榷]]」,曾揭登南京「民生報」。許多人說你對於孫中山學說,有獨到之見。你可再整理一下,發表出來,大家討論。我因把原作再加整理,名曰「[[改革中國之我見]]」。
「[[社會問題之商榷]]」理論多而辦法少。我認為現在所需要者,是辦法,不是理論。乃將原書大加刪除,注重辦法。原書偏於經濟方面,乃再加入政治和外交。基於經濟之組織,生出政治之組織;基於經濟政治之方式,生出外交之方式。換言之,即是由民生而民權,而民族。三者聯為一貫,三民主義就成為整個的東西了。書成拿到省黨部,請胡素民、顏伯通二君批評。二君道:「此書精神上,對於三民主義完全吻合。但辦法上,有許多地方,孫中山未曾這樣說。如果發表出來,恐淺見者流生出誤會,你可以不必發表。」我因把原稿收藏起。我是發明厚黑學的人,還是回頭轉來講我的厚黑學,因此才寫「[[厚黑叢話]]」。
我生平揭的標幟,是 「思想獨立」四字。因為思想獨立,就覺得一部二十四史和四書五經,與宋元明清學案,無在不是破綻。「[[厚黑學]]」一文,是揭穿一部二十四史的黑幕;「[[我對於聖人之懷疑]]」一文,是揭穿一部宋元明清學案的黑幕。馬克思的思想,是建築在唯物史觀上;我的思想,可說是建築在厚黑史觀上。
我的思想,既以厚黑史觀為基礎,則對於人性不能不這樣的觀察。對於人性既這樣觀察,則改革經濟、政治、外交等等,不能不有這樣的辦法。今之研究三民主義者,是置身三民主義之中,一字一句研究。我是把中國的四書五經、二十四史和宋元明清學案,與夫外國的斯密士、達爾文、盧梭、克魯泡特金、孟德斯鳩等等,一齊掃蕩了,另辟蹊徑,獨立研究,結果與三民主義精神相合,成了殊途同歸。由此可以證明孫中山學說是合真理的。
孫中山嘗說:「主義不能變更,政策可因時勢而變更。」主義者精神也,政策者辦法也,我們只求精神上與三民主義相合,至於辦法上,大家可提些出來,公開討論。辦法生於理論,我的理論,以厚黑史觀為基礎,故從厚黑學講起來。
此次所寫「[[厚黑叢話]]」,是把我舊日作品和新近的感想糅合寫之。我最近還做有一本「[[中國學術之趨勢]]」,曾拿與友人舒君實、官夢蘭二君看。二君都說可以發表,我也把他拆散寫入,將所有作品冶為一爐,以見思想之一貫。中間許多說法,已越出厚黑學範圍,而仍名之為「[[厚黑叢話]]」者。因種種說法,都是從厚黑學生出來,猶之樹上的枝葉花果,是從樹幹生出來,題以厚黑二字,示不忘本也。
我這「[[厚黑叢話]]」,從二十四年八月一日起,逐日在成都「華西日報」發表,每日寫一兩段,每兩個月合刊一冊,請閱者賜教。舊著「[[宗吾臆談]]」和「[[社會問題之商榷]]」,我送有兩本在成都圖書館,讀者可便中取閱。有不合處,一經指出,即當遵照修改。
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月十八日
李宗吾於成都
===致讀者諸君===
成都「華西日報」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二十四年十一月十日,「成都快報」載有竇枕原君所寫「讀『[[厚黑叢話]]』與『厚黑學的基礎安在』後的意見」,說道:「[[厚黑叢話]]」是李先生宗吾宗自己的意見寫的。「厚黑學的基礎安在」,是客塵先生批評厚黑而寫的。我呢,因為站在壁上觀的立場,不便有什麽言論,來判定誰是誰非。但我亦不是和事老的魯仲連。我的意見便是請求兩先生的文章,按月刊成單行本,露布書店,使閱者得窺全豹,同時又可使閱者有研討的可能。愚見如此,不知你們的尊意怎樣?竇君這種主張,我極端贊成,決定每兩月刊一冊。自八月一日至九月卅日,在成都「華西日報」發表的「[[厚黑叢話]]」,業已加以整理,交付印刷局,不日即可出版。餘者續出。
同日快報載客塵君「答枕原先生兼請教讀者」一文,內云:「出單行本卻不敢有此企圖,最大的原因,便是囊空如洗,一錢莫名,並且文字是隨便寫的,異常拖沓拉雜。」客塵君既不自出單行本,我打算纂一部「厚黑叢話之批評」,以若干頁為一冊,挨次出版,冊數之多寡,視批評者之多寡為斷。快報十一月十日所載竇君及客塵君兩文,決定刊入。又成都「新四川日報」十月十三日載子健君「健齋瑣錄」,對於厚黑學亦有批評,亦當錄入。至客塵君所著「厚黑學的基礎安在」,我希望客塵加以整理,力求短簡明潔,在報上重新發表,以便刊行。如或過長,只好仍請客塵君自印單行本。
客塵君在快報上宣言要向我總攻擊,所謂總攻者,無所不攻之謂也。客塵君寫了如許長的文字,只攻擊我「厚黑救國」四字,拙作中類此四字者很多,請一一攻擊,俾知謬點所在。我為客塵君計,可每文標一題目,直揭出攻擊之點,簡簡單單的數百字,一日登完,庶閱者一目了然。不必用「厚黑學的基礎安在」那種寫法,定一個大題目,每次登一兩千字,幾個星期都未登完,致流於拖沓拉雜之弊。客塵君以我的話為然否?並希望其他的批評者也這樣辦。
我這「[[厚黑叢話]]」,不斷寫去,逐日「華西日報」發表,究竟寫好長,寫好久,我也無一定計劃。如無事故,而又心中高興,就長期寫去。凡批評的文字,只要在報章雜誌上發表過的,無論贊成或反對,俱一一刊入;且反對愈烈者,我愈歡迎。我是主張思想獨立的人,常喜歡攻擊他人,因之也喜歡他人攻擊我。有能痛痛快快的攻擊我,我就認他是我的同志,當然歡迎。惟文字冗長,詞意晦澀者則不錄。其直接寄我之信函,而未經報章雜誌披露者亦不錄。
我平居無事,即尋些問題來研究,研究所得,究竟合與不合,自己無從知道,特寫出來,請求閱者指正。我研究這些問題,已鬧得目迷五色,好像徬徨失路的人。諸君旁觀者清,萬望指我去路,我重再把這些道理研究明白。只要把真理尋出就好了,不必定要是我尋出的,猶之救國救民等事,只要人民的痛苦能夠解除就好了,不必定要功自我出。我只埋頭發表我的意見,或得或失,一任讀者批評,自己不能置辯一字,我說錯了,自當改從諸君之主張,不敢固執己見。
我這「[[厚黑叢話]]」,是把平日一切作品和重慶「新蜀報」發表的「鍤隨錄」,「濟川報」發表的「汲心齋雜錄」,連同近日的新感想,糅合寫之,所討論的問題,往往軼出厚黑二字之外。諸君可把這「[[厚黑叢話]]」四字當如書篇名目,如「容齋隨筆」,「北夢瑣言」之類,如把這四字,認為題目,則我許多說法,都成為文不對題了。
諸君批評的文字,在報章雜誌上發表後,請惠贈一份,交成都「華西日報」副刊部轉交,無任感盼。
李宗吾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錄==
* [[/卷一|卷一]]
* [[/卷二|卷二]]
* [[/卷三|卷三]]
* [[/卷四|卷四]]
* [[/卷五|卷五]]
* [[/卷六|卷六]]
{{Pd/1996|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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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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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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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alias = 朝鮮停戰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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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http://treaty.mfa.gov.cn/tykfiles/20180718/1531876379254.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登载的协定正式中文本]{{Wikipedia|朝鲜停战协定}}
}}
==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為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為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系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占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為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分)、大青島(北緯三七度五○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青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為避免不必要的耽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⑴⑵)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分○○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為未有戰鬥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為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為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茲規定為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為"송환",在中文中稱為"遣返",在英文中稱為"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為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為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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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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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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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為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為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系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占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為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分)、大青島(北緯三七度五○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青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為未有戰鬥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為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為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茲規定為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為"송환",在中文中稱為"遣返",在英文中稱為"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為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為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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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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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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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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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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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s = 朝鮮停戰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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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為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為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系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占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為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分)、大青島(北緯三七度五○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青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為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茲規定為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為"송환",在中文中稱為"遣返",在英文中稱為"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為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為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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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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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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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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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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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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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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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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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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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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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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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為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茲規定為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為"송환",在中文中稱為"遣返",在英文中稱為"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為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為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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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
{{PD-UN}}
{{PD-U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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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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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 「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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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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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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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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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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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 // Edit via Wiki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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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系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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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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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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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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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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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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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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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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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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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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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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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錄=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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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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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UN}}
{{PD-U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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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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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件=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見第一款丑項)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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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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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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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出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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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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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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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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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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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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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見第一款丑項)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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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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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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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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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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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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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件=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見第五十一款丑項)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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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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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U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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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美國[[:w:国家档案和记录管理局|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保存的[https://catalog.archives.gov/id/7062613 協定正式文本卷一]、[https://catalog.archives.gov/id/6853198 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Wikipedia|朝鲜停战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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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為,此項敵對行為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余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 align=center
|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div>
{{i|出席者:}}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附件=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見第五十一款丑項)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div align=center>
{|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div>
==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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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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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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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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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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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s = 朝鮮停戰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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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下列簽署人,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為停止造成雙方巨大痛苦與流血的朝鮮沖突,並旨在確立足以保證在朝鮮的敵對行為與一切武裝行動完全停止的停戰,以待最後和平解決的達成,茲各自、共同、並相互同意接受下列條款中所載的停戰條件與規定,並受其約束與管轄,此等條件與規定的用意純屬軍事性質並僅適用於在朝鮮的交戰雙方。
== 第一條、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 ==
'''一、'''確定一軍事分界綫,雙方各由此綫後退二公里,以便在敵對軍隊之間建立一非軍事區。建立一非軍事區作為緩沖區,以防止發生可能導致敵對行為復發的事件。
'''二、'''軍事分界綫的位置如附圖所示(見附圖一)。
'''三、'''非軍事區以附圖所示的北緣與南緣確定之(見附圖一)。
'''四、'''軍事分界綫接照後述設立的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加以明白標誌。敵對雙方司令官在非軍事區與其各自地區間的邊界沿綫樹立適當標誌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所有設署在軍事分界綫與非軍事區兩緣沿綫的標誌物的樹立。
'''五、'''漢江口的水面,其一岸受一方控制而另一岸受他方控制處,向雙方民用航運開放。附圖(見附圖二)所示部分漢江口的航運規則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各方民用航運在本方軍事控制下的陸地靠岸不受限制。
'''六、'''雙方均不得在非軍事區內,或自非軍事區,或向非軍事區進行任何敵對行為。
'''七、'''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越過軍事分界綫。
'''八、'''非軍事區內的任何軍人或平民,非經其所要求進入地區的司令官的特許,不准進入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
'''九、'''除與辦理民政及救濟有關的人員及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的人員以外,任何軍人或平民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十、'''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負責;非軍事區的軍事分界綫以南部分的民政與救濟由聯合國軍總司令負責。為辦理民政與救濟而被准許進入非軍事區的軍人或平民的人數分別由各方司令官決定之,但任何一方批准的總人數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一千。民政警察的人數及其所攜帶的武器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規定之。其他人員非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不得攜帶武器。
'''十一、'''本條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妨礙軍事停戰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聯合觀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後述設立的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其助理人員、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及小組助理人員,以及任何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非軍事區的其他人員、物資與裝備出入非軍事區與在非軍事區內移動的完全自由。非軍事區內的兩地不能由全部在非軍事區以內的通道相聯接時,為往來於此兩地之間所必經的通道而通過任何一方軍事控制下的地區的移動便利應予准許。
==第二條、停火與停戰的具體安排==
===甲、通則===
'''十二、'''敵對雙方司令官命令並保證其控制下的一切武裝力量,包括陸、海、空軍的一切部隊與人員,完全停止在朝鮮的一切敵對行爲,此項敵對行爲的完全停止自本停戰協定簽字後十二小時起生效。(本停戰協定其餘各項規定的生效日期與時間見本停戰協定第六十三款。)
'''十三、'''為保證軍事停戰的穩定,以利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的進行來達到和平解決,敵對雙方司令官:
子、除本停戰協定中另有規定外,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七十二小時內自非軍事區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軍事力量撤出非軍事區後,所有知悉存在於非軍事區內的爆破物、地雷陣地、鐵絲網以及其他危及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聯合觀察小組人員安全通行的危險物,連同所有知悉並無此等危險物的通道,由設置此等危險物的軍隊的司令官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嗣後,應清除出更多的安全通道;最後,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的四十五天內,所有此等危險物須按照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指示,並在其監督下自非軍事區內撤除。在七十二小時的時期終止後,除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下有權在四十五天的期間完成清除工作的非武裝部隊,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所特別要求並經敵對雙方司令官同意的警察性部隊及本停戰協定第十款與第十一款所批准的人員以外,雙方任何人員均不准進入非軍事區。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內自對方在朝鮮的後方與沿海島嶼及海面撤出其一切軍事力量、供應與裝備。如此等軍事力量逾期不撤,又無雙方同意的和有效的延期撤出的理由,則對方爲維持治安,有權採取任何其所認爲必要的行動。上述「沿海島嶼」一詞係指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雖為一方所佔領,而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則爲對方所控制的島嶼;但在黃海道與京畿道道界以北及以西的一切島嶼,則除白翎島(北緯三七度五八分,東經一二四度四〇分)、大靑島(北緯三七度五〇分,東經一二四度四二分)、小靑島(北緯三七度四六分,東經一二四度四六分)、延坪島(北緯三七度三八分,東經一二五度四〇分)及隅島(北緯三七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五八分)諸島群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下以外,均置於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之下。朝鮮西岸位於上述界綫以南的一切島嶼均留置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之下。(見附圖三。)
寅、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軍事人員;但在下述規定範圍內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擔任臨時任務的人員的到達朝鮮,以及在朝鮮境外作短期休假或擔任臨時任務後的人員的返回朝鮮則予准許。"輪換"的定義為部隊或人員由開始在朝鮮服役的其他部隊或人員所替換。輪換人員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與撤離朝鮮。輪換須在一人換一人的基礎上進行,但任何一方在任何一個月份內不得在輪換政策下自朝鮮境外進入三萬五千名以上的軍事人員。如一方軍事人員的進入將造成該方自本停戰協定生效之日以來所進入朝鮮的軍事人員總數超過該方自同日以來離開朝鮮的軍事人員的累積總數時,則該方的任何軍事人員即不得進入朝鮮。關於軍事人員的到達與離開朝鮮須每日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須包括入境與離境的地點及每一地點入境與離境人員的數目。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部隊與人員的輪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卯、停止自朝鮮境外進入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但停戰期間毀壞耗損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得在同樣性能同樣類型的一件換一件的基礎上進行替換。此等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入朝鮮。為確證為替換目的而輸入朝鮮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有其需要,關於此等物件的每批輸入須向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報告;此項報告中須說明被替換的物件的處置情況。撤出朝鮮的將被替換的物件僅得經由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撤出。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經由其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對上述批准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替換進行監督與視察。
辰、保證對其各自指揮下的違反本停戰協定中任何規定的人員予以適當的懲罰。
巳、在埋葬地點見於記載並查明墳墓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准許對方的墓地註冊人員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的一定期限內進入其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便前往此等墳墓的所在地,掘出並運走該方已死的軍事人員,包括已死的戰俘的屍體。進行上述工作的具體辦法與期限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敵對雙方司令官應供給對方以有關對方已死軍事人員的埋葬地點的一切可能獲得的材料。
午、在軍事停戰委員會及其聯合觀察小組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執行其後述指定的職司與任務時,給予充分保護及一切可能的協助與合作。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經由雙方協議的主要交通綫(見附圖四)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時,以及往返於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與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時,給予充分的通行便利。爲避免不必要的躭擱,當主要交通綫被封閉或無法通行時,應准許使用替代的路綫及交通工具。
未、供給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所需要的後勤支援,包括通訊與運輸的便利。
申、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非軍事區內的本方地區,各自興築、管理並維持一適用的飛機場,其用途由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酉、保證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與後述成立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其他人員均享有為適當執行其職司所必需的自由與便利,包括相當於被認可的外交人員按照國際慣例所通常享有的特權、待遇與豁免。
'''十四、'''本停戰協定適用於雙方軍事控制下的一切敵對的地面軍事力量,此等地面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
'''十五、'''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海上軍事力量。此等海上軍事力量須尊重鄰近非軍事區及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陸地的海面,並不得對朝鮮進行任何種類的封鎖。
'''十六、'''本停戰協定適用於一切敵對的空中軍事力量。此等空中軍事力量須尊重非軍事區與對方軍事控制下的朝鮮地區,以及鄰近此兩地區的海面的上空。
'''十七、'''遵守並執行本停戰協定條款與規定的責任屬於本停戰協定的簽署人及其繼任的司令官。敵對雙方司令官須分別在其指揮下的軍隊中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與辦法,以保證其所有部屬徹底遵守本停戰協定的全部規定。敵對雙方司令官須相互積極合作,並與軍事停戰委員會及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積極合作,以求得對本停戰協定全部規定的文字與精神的遵守。
'''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與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及其各自所屬小組的工作費用由敵對雙方平均負擔。
===乙、軍事停戰委員會===
====(一)組成====
'''十九、'''成立軍事停戰委員會。
'''二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由十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五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五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委員十人中,雙方各三人應屬將級;其余雙方各二人可為少將、準將、上校或其同級者。
'''二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參謀助理人員。
'''二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配備必要的行政人員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雙方各在秘書處指派秘書長一人,助理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處所需的文牘與專門技術人員。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三種文字同樣有效。
'''二十三、'''子、軍事停戰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十個聯合觀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
丑、每一聯合觀察小組由四至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半數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半數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聯合觀察小組工作所需的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等由雙方供給之。
====(二)職司與權力====
'''二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總任務為監督本停戰協定的實施及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二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板門店(北緯三七度五七分二九秒,東經一二六度四〇分〇〇秒)附近。軍事停戰委員會得經該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的協議移設其總部於非軍事區內的另一地點。
丑、作為聯合機構進行工作,不設主席。
寅、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卯、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辰、指導聯合觀察小組的工作。
巳、協商處理任何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
午、將自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收到的一切關於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報告及一切其他報告與會議記錄立即轉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未、對後述設立的戰俘遣返委員會與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的工作給予總的督導。
申、擔任敵對雙方司令官間傳遞信息的中介;但上述規定不得解釋為排除雙方司令官採用其願意使用的任何其他方法相互傳遞信息。
酉、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聯合觀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二十六、'''聯合觀察小組的任務為協助軍事停戰委員會監督本停戰協定中關於非軍事區與漢江口各規定的執行。
'''二十七、'''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派遣聯合觀察小組調查據報發生於非軍事區或漢江口的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但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在任何時候不得派遣尚未為軍事停戰委員會派出的聯合觀察小組的半數以上。
'''二十八、'''軍事停戰委員會或其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有權請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至非軍事區以外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特別觀察與視察。
'''二十九、'''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發生時,須立即將該違反協定事件報告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軍事停戰委員會確定某項違反本停戰協定的事件業已獲得滿意糾正時,須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報告。
====(三)通則====
'''三十一、'''軍事停戰委員會每日開會。雙方首席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一方首席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三十二、'''軍事停戰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敵對雙方司令官。
'''三十三、'''聯合觀察小組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指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
'''三十四、'''軍事停戰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三十五、'''軍事停戰委員會得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丙、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一)組成====
'''三十六、'''成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三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由四名高級軍官組成,其中兩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即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指派,兩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即瑞典與瑞士指派。本停戰協定所用「中立國」一詞的定義爲未有戰鬬部隊參加在朝鮮的敵對行爲的國家。被指派參加該委員會的委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每一委員須指定一候補委員,以出席該正式委員因任何理由而不能出席的會議。此等候補委員須與其正式委員屬於同一國籍。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與另一方所提名的中立國委員出席的人數相等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即得採取行動。
'''三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依其需要使用由各該中立國所供給的參謀助理人員。此等參謀助理人員得被指派為該委員會的候補委員。
'''三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所必需的行政人員須請由中立國供給,以設立秘書處,負責協助該委員會執行必要的記錄、文書、通譯及該委員會所指定的其他職司。
'''四十、'''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於開始時配備二十個中立國視察小組以為協助;小組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中立國視察小組僅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向其報告並受其指導。
丑、每一中立國視察小組由不少於四名的軍官組成,該項軍官以校級為宜,其中半數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半數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被指派參加中立國視察小組的組員得自指派國家的武裝部隊中派出。為便於各小組執行其職司,得視情況需要設立由不少於兩名組員組成的分組,該兩組員中一名出自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所共同提名的中立國,一名出自聯合國軍總司令所提名的中立國。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譯員、通訊人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由各方司令官按照需要在非軍事區及本方軍事控制地區內供給之。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自行配備並供給中立國視察小組其所願有的上述人員與裝具;但此等人員須為組成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中立國本國人員。
====(二)職司與權力====
'''四十一、'''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任務為執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第十三款卯項及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職司,並將此等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報告軍事停戰委員會。
'''四十二、'''中立國監察委員會:
子、設總部於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
丑、採用其本身隨時認為必要的辦事細則。
寅、經由其委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在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進行本停戰協定第十三款寅項與第十三款卯項所規定的監督與視察,及在據報發生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地點進行本停戰協定第二十八款所規定的特別觀察與視察。中立國視察小組對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的視察須使小組確能保證並無增援的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與彈藥進入朝鮮;但此項規定不得解釋為授權視察或檢查任何作戰飛機、裝甲車輛、武器或彈藥的任何機密設計或特點。
卯、指導並監督中立國視察小組的工作。
辰、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在聯合國軍總司令的軍事控制地區內本停戰協定第四十三款所開列的口岸派駐五個中立國視察小組;於開始時另設十個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為後備,駐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總部附近,其數目可經軍事停戰委員會中雙方首席委員協議予以減少。機動中立國視察小組中應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之請求而派出者在任何時候不得超過其半數。
巳、在前項規定的範圍內,不遲延地進行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包括軍事停戰委員會或該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所請求進行的對據報違反本停戰協定事件的調查。
午、製發其工作人員及其中立國視察小組的證明文件與徽記,以及在執行其任務時所使用的一切車輛、飛機與船只的識別標誌。
'''四十三、'''中立國視察小組派駐下列各口岸: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軍事控制地區'''
新義州(北緯四〇度〇六分,東經一二四度二四分)
清津(北緯四一度四六分,東經一二九度四九分)
興南(北緯三九度五〇分,東經一二七度三七分)
滿浦(北緯四一度〇九分,東經一二六度一八分)
新安州(北緯三九度三六分,東經一二五度三六分)
*'''聯合國軍軍事控制地區'''
仁川(北緯三七度二八分,東經一二六度三八分)
大邱(北緯三五度五二分,東經一二八度三六分)
釜山(北緯三五度〇六分,東經一二九度〇二分)
江陵(北緯三七度四五分,東經一二八度五四分)
群山(北緯三五度五九分,東經一二六度四三分)
此等中立國視察小組須給予附圖所示地區內及交通通道上的充分的通行便利(見附圖五)。
====(三)通則====
'''四十四、'''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每日開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得協議不超過七天的休會;但任何委員得以二十四小時以前的通知終止此項休會。
'''四十五、'''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一切會議記錄的副本應在每次會議後盡速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記錄以朝文、中文與英文為之。
'''四十六、'''中立國視察小組須就其監督、觀察、視察與調查的結果向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提出該委員會所要求的定期報告,並提出此等小組所認為必需或該委員會所要求的特別報告。報告由小組全體提出,但該組的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亦得提出之;個別組員一人或數人提出的報告僅視為參考報告。
'''四十七、'''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將中立國視察小組所提出的報告的副本,依其收到的報告所使用的文字,不遲延地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此等報告不得以翻譯或審定的手續加以延擱。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應按實際可能盡早審定此等報告,並將其判語盡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在收到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有關審定以前,軍事停戰委員會不得對任何此種報告採取最後行動。軍事停戰委員會中任何一方首席委員提出請求時,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及其小組的組員即須列席軍事停戰委員會,以說明任何提出的報告。
'''四十八、'''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保存本停戰協定所規定的報告及會議記錄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有權保存為進行其工作所必需的其他報告、記錄等的雙份檔案。該委員會最後解散時,將上述檔案分交雙方各一份。
'''四十九、'''中立國監察委員會得向軍事停戰委員會提出對於本停戰協定的修正或增補的建議。此等修改建議一般地應以保證更有效的停戰為目的。
'''五十、'''中立國監察委員會或該委員會的任何委員有權與軍事停戰委員會任何委員通訊聯絡。
==第三條、關於戰俘的安排==
'''五十一、'''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戰俘的釋放與遣返須按照本停戰協定簽字前雙方所協議的下列規定執行之。
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內,各方應將其收容下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分批直接遣返,交給他們被俘時所屬的一方,不得加以任何阻難。遣返應依照本條的各項有關規定予以完成。為了加速此等人員的遣返過程,各方應在停戰協定簽字以前,交換應予直接遣返的人員的按國籍分類的總數。送交對方的每一批戰俘應附帶按國籍編制的名單,其中包括姓名、級別(如有)和拘留編號或軍號。
丑、各方應將未予直接遣返的其餘戰俘,從其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統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按照本停戰協定附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各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寅、爲避免因並用三種文字可能產生的誤解,玆規定爲本停戰協定之用,一方將戰俘交與對方的行動在朝文中稱爲「송환」,在中文中稱爲「遣返」,在英文中稱爲「REPATRIATION」,不論該戰俘的國籍或居住地爲何。
'''五十二、'''各方保證不將任何因本停戰協定之生效而被釋放與遣返的戰俘用於朝鮮沖突中的戰爭行動。
'''五十三、'''凡一切堅持遣返的病傷戰俘須予優先遣返。在可能範圍內應有被俘的醫務人員與病傷戰俘同時遣返,以便在途中提供醫療與照顧。
'''五十四、'''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全部戰俘的遣返須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六十天的期限內完成。在此期限內各方負責在可能範圍內盡早完成其收容下的上述戰俘的遣返。
'''五十五、'''定板門店爲雙方交接戰俘的地點。必要時戰俘遣返委員會可在非軍事區內增設其他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
'''五十六、'''子、成立戰俘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六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三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三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遣返戰俘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戰俘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協調戰俘自雙方戰俘營到達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時間;必要時制訂有關病傷戰俘的運送及福利所需的特殊安排;調配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七款所設立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協助遣返戰俘的工作;監督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三款與第五十四款所規定的實際遣返戰俘的安排的實施;必要時選定增設的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安排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干交接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遣返戰俘所需的其他有關職司。
丑、戰俘遣返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戰俘遣返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寅、戰俘遣返委員會於遣返戰俘計劃完成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五十七、'''子、在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即成立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代表為一方,以及向聯合國軍提供其軍隊的各國的紅十字會代表為另一方,所組成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此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戰俘福利所需求的人道主義的服務協助雙方執行本停戰協定中有關遣返第五十一款子項所指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規定。為完成此任務,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對雙方交接戰俘工作進行協助,並訪問雙方戰俘營以進行慰問及攜入與分發慰問戰俘及為戰俘福利之用的饋贈品。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
丑、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應按下列規定組成:
(一)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十名,雙方共二十名組成,在戰俘交接地點(或若幹交接地點)協助雙方交接戰俘。該小組的主席由雙方紅十字會代表按日輪流擔任。該小組的工作與服務由戰俘遣返委員會調配之。
(二)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三)一組由各方的本國紅十字會各出代表三十名,雙方共六十名組成,訪問聯合國軍管理下的戰俘營,並得對從戰俘營至戰俘交接地點途中的戰俘提供服務。以軍隊提供聯合國軍的一國的紅十字會的代表擔任該小組的主席。
(四)為便利每一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任務,在情況需要時,得成立至少由小組組員二人所組成的分組,分組中各方須有同等數目的代表。
(五)各方司令官供給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以附屬人員如司機、文牘與譯員,以及各小組為執行其任務所需的裝具。
(六)任何聯合紅十字會小組的人數,經該小組中雙方代表協議後,得予增加或減少,但須經戰俘遣返委員會認可。
寅、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執行其職司時,各方司令官須與之充分合作,並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保證聯合紅十字會小組人員的安全。各方司令官給予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工作的小組以其所需要的後勤、行政與通訊的便利。
卯、聯合紅十字會小組於本停戰協定第五十一款子項所規定的一切堅持遣返的戰俘的遣返計劃完成時即行解散。
'''五十八、'''子、各方司令官應在可能範圍內盡速,但不得遲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十天,供給對方司令官以下列有關戰俘的材料:
(一)關於最近一次交換的資料截止日期後逃亡的戰俘的完整資料。
(二)在實際可能辦到的範圍內,關於在被收容期間死亡的戰俘姓名、國籍、級別暨其他識別資料,以及死亡日期、原因與埋葬地點的材料。
丑、如在上述規定的補充材料截止日期以後有任何逃亡的或死亡的戰俘,收容一方須按照本條第五十八款子項的規定將有關資料經由戰俘遣返委員會供給對方。此等資料每十天提供一次,直至戰俘交接計劃完成時為止。
寅、在戰俘交接計劃完成後回到原收容一方的任何逃亡戰俘須送交軍事停戰委員會處置。
'''五十九、'''子、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聯合國軍總司令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北地區;所有在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居住於本停戰協定所確定的軍事分界綫以南,而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平民,凡願返鄉者,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准許並協助其返回軍事分界綫以南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返鄉的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丑、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的地區。在本停戰協定生效時,在聯合國軍總司令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一切外籍平民,凡願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地區者,須准許並協助其前往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軍事控制的地區。各方司令官負責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廣為宣布本項規定的內容,並責令適當的民政當局對所有此類願意前往對方司令官軍事控制地區的外籍平民給予必要的指導與協助。
寅、雙方協助本條第五十九款子項中所規定的平民返鄉及本條第五十九款丑項中所規定的平民移動的措施,應於本停戰協定生效後盡速開始。
卯、(一)成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四名校級軍官組成,其中二名由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共同指派,二名由聯合國軍總司令指派。該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的督導下,負責協調雙方有關協助上述平民返鄉的具體計劃,並監督雙方實施本停戰協定中有關上述平民返鄉的一切規定。該委員會的任務為:進行必要的安排,包括運輸的安排,以加速並協調上述平民的移動;選定上述平民越過軍事分界綫的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安排越界地點(或若幹越界地點)的安全事宜;以及執行為完成上述平民返鄉所需的其他職司。
(二)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對與其任務有關的任何事項不能達成協議時,須立即將此等事項提交軍事停戰委員會決定之。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在軍事停戰委員會總部附近設置其總部。
(三)協助失所平民返鄉委員會於完成其任務時即由軍事停戰委員會解散之。
==第四條、向雙方有關政府的建議==
'''六十、'''為保證朝鮮問題的和平解決,雙方軍事司令官茲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
==第五條、附則==
'''六十一、'''對本停戰協定的修正與增補必須經敵對雙方司令官相互協議。
'''六十二、'''本停戰協定各條款,在未為雙方共同接受的修正與增補,或未為雙方政治級和平解決的適當協定中的規定所明確代替以前,繼續有效。
'''六十三、'''除第十二款外,本停戰協定的一切規定於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二十二時生效。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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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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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志願軍<br/>司令員<br/>'''彭 德 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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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出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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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ign=center
|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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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見第五十一款丑項)
===第一條 通則===
(一)為保證全部戰俘在停戰之後有機會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雙方邀請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與印度各指派委員一名,以成立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朝鮮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設總部於非軍事區內板門店附近,並應將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組成上相同的附屬機構派駐於該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戰俘的各地點。雙方的代表應被允許觀察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之工作包括解釋和訪問。
(二)為協助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執行其職務和責任所需的足夠的武裝力量與任何其他工作人員應專由印度提供,並依照日內瓦公約一三二條的規定,以印度代表為公斷人,印度代表並應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主席和執行人。其他四國每一國的代表應准許其有同等數目,但每國不超過五十(50)人的參謀助理人員。各中立國代表因故缺席時,應由該代表指定其同國籍人為候補代表代行其職權。本款所規定的一切人員的武器,應限於軍事警察類型的輕武器。
(三)對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戰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脅以阻撓或強使其遣返,不得允許以任何方式或為任何目的(但須參照下述第七款)對戰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嚴或自尊。這一任務應交托於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該委員會並保證在任何時候均應按日內瓦公約的具體規定及該公約之總精神予戰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條 戰俘之看管===
(四)一切於停戰協定生效日後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應盡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停戰協定生效日期後六十天內,從拘留一方的軍事控制與收容下釋放出來,在朝鮮境內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點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五)當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負責管轄時,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撤離該處,以使前款所述之地點完全由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
(六)雖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規定,拘留一方有責任維持和保證戰俘看管地點周圍區域的治安和秩序,並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轄地區的任何武裝力量(包括非正規的武裝力量)對戰俘看管地點的任何擾亂和侵犯的行動。
(七)雖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規定,本協定中沒有任何項目應被解釋為削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行使其合法職務和責任以控制在其臨時管轄下之戰俘的權力。
===第三條 解釋===
(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的戰俘之後,應立即進行安排,使戰俘所屬國家有自由與便利在自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內,按照下列規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項戰俘被看管的地點,向一切依附於該所屬國家的戰俘解釋他們的權利,並通知他們任何有關他們回返家鄉的事項,特別是他們有回家過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類解釋代表的數目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戰俘中,不得超過七(7)人。但被准許的最低總數不得少於五(5)人。
(乙)解釋代表接觸戰俘的鐘點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確定之。一般地應符合於日內瓦戰俘待遇公約第五十三條。
(丙)一切解釋工作和訪問均應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會員國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場時進行。
(丁)關於解釋工作的附加規定,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制定之,並應旨在應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舉的原則。
(戊)解釋代表在進行工作時應被容許攜帶必要的無綫電通訊設備和通訊人員。通訊人員的數目在解釋代表每一居住地點應限為一組,但遇全部戰俘均集中於一個地點的情況時,應准許有兩組。每組應包括不超過六(6)名的通訊人員。
(九)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應有自由與便利向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代表及其附屬機構陳述和通訊,並通知他們關於戰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願望。
===第四條 戰俘的處理===
(十)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任何一個戰俘如決定行使遣返權利,應向一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每一成員國一名代表所組成的機構提出申請,要求遣返。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應立即加以考慮以便立即經由多數表決決定此項申請之有效。此項申請一經提出並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或其附屬機構之一使之生效,該戰俘應即被送至準備被遣返之戰俘的帳篷居留,然後該戰俘應仍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看管下隨即被送到板門店戰俘交換地點,依停戰協定規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戰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九十天期滿後,上述第八款中所規定的代表們對戰俘的接觸應即終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權利之戰俘的處理問題,應交由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議召開的政治會議在三十天內設法解決。在這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繼續保持對這些戰俘的看管。任何戰俘凡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看管他們後的一百二十天內,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權利,又未經政治會議為他們協議出任何其他處理辦法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宣布解除他們的戰俘身份,使之成為平民;然後根據各人的申請,其中凡有選擇前往中立國者,應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和印度紅十字會予以協助。這一工作應在三十天內完成,完成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即停止職務並宣告解散。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解散以後,無論在任何時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們的祖國的上述已被解除戰俘身份的平民,應由其所在地區當局負責協助他們回返祖國。
===第五條 紅十字會訪問===
(十二)對於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看管下之戰俘所必要的紅十字會服務,應依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發布的規則由印度提供。
===第六條 新聞採訪===
(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按照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建立的辦法,保證報界及其他新聞機構在觀察本協議所列舉的整個工作時的自由。
===第七條 對戰俘的後勤支援===
(十四)各方對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戰俘提供後勤支援。在每一戰俘居留之處附近協議的送交地點,將必要的支援交與中立國遣返委員會。
(十五)按照日內瓦公約第一一八條的規定,遣返戰俘到板門店交換地點的費用,應由拘留一方負擔,而從交換地點起的費用,則應由該戰俘所依附的一方負擔。
(十六)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戰俘居留之處所需要的一般役務人員,應由印度紅十字會負責提供。
(十七)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實際範圍內供給戰俘以醫藥支援,拘留一方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請求應在實際範圍內供給醫藥支援,特別是對需要長期治療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間,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保持戰俘的看管,拘留一方應協助此種看管。治療完畢後,戰俘應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規定的戰俘居留處所。
(十八)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在執行其任務與工作時,有權從雙方獲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協助,但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加以幹涉或加以影響。
===第八條 對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後勤支援===
(十九)各方負責對駐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人員提供後勤支援,在非軍事區內此等支援由雙方在平等基礎上提供。確切的安排,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與拘留一方各別決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對方之解釋代表按照為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規定之第二十三款通過其區域內之交通綫前往一居住地點時,以及居住在每一戰俘看管地點之附近而非其中時,應負責予以保護。這些代表在戰俘看管地點實際界限內的安全,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對方解釋代表在其軍事控制地區內時,應向其提供運輸、住房、交通及其他協議之後勤支援。此項役務在償還之基礎上提供。
===第九條 公布===
(二十二)本協議各條款應在停戰協定生效後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遺返權利之全部戰俘知曉。
===第十條 移動===
(二十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屬人員及被遣返之戰俘,應在對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所確定之交通綫上移動。標示此等交通綫之地圖,應提交對方司令部及中立國遣返委員會。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點內,此等人員之移動受旅行所在地區一方之人員的控制與護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難與脅迫。
===第十一條 程序事項===
(二十四)對本協議之解釋由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負責。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或)代理其任務或被指派任務之附屬機構應在多數表決之基礎上工作。
(二十五)關於在其看管下之戰俘之情況,中立國遣返委員會應向敵對雙方司令官提交周報,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數目。
(二十六)本協議為雙方及在本協議中提名之五國同意時,應於停戰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時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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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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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
為適應按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的規定以處理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的需要,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茲同意根據朝鮮軍事停戰協定第五條第六十一款的規定,訂立對停戰協定的臨時補充協議如下:
'''一、'''根據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第二條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規定,聯合國軍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東南緣之間,南起臨津江,東北至烏金里通往正南的道路之間的地區(由板門店通往東南的主要公路不含)為聯合國軍將負責看管中未直接遣返的戰俘移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的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在停戰協定簽字前,聯合國軍須將在其看管下的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方面。
'''二、'''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如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有權指定軍事分界綫及非軍事區西北緣之間鄰近板門店地區為將該項戰俘交給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的地點。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志願軍得知在其看管下的戰俘有要求不直接遣返者以後,須將此項戰俘按國籍分類的概數通知聯合國軍方面。
'''三、'''根據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八款、第九款和第十款,特規定以下各款:
*甲、在停火生效後,各方非武裝人員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進入上述各方各自指定的地區進行必要的修建工作。在修建工作完成後,全部此項人員不得再停留於上述地區。
*乙、經雙方確定的在雙方各自看管下一定數目的未直接遣返的戰俘,須經軍事停戰委員會的特許,由拘留一方一定數量的武裝部隊各自護送進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看管地點,被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印度武裝力量接管;接管後拘留一方的武裝部隊應即撤出看管地點,退回其本方的控制地區。
*丙、為執行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之任務的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所屬人員、印度武裝力量、印度紅十字會、雙方解釋代表、雙方觀察代表以及所需的物資裝備,須經由軍事停戰委員會特許出入上述雙方各自指定的戰俘看管地點,並有在該地點移動之完全自由。
'''四、'''本協議第三條丙款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削弱該款所述人員依照停戰協定第一條第十一款所應享受之權利。
'''五、'''本協議在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職權範圍所規定的任務完畢後即行廢止。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十時以朝文、中文與英文三種文字訂於朝鮮板門店,各文本同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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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br/>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元帥<br/>'''金 日 成''' || 聯合國軍總司令<br/>美國陸軍上將<br/>'''馬克·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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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鮮人民軍與中國人民<br>志願軍代表團首席代表<br/>朝鮮人民軍大將<br/>'''南 日''' || 聯合國軍代表團<br/>首席代表<br/>美國陸軍中將<br/>'''威廉·凱·海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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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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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內閣以國務大臣組織之。
'''第二條''' 國務大臣以內閣總理大臣及左列各部大臣為之:<br>外務大臣、民政大臣、度支大臣、學務大臣、陸軍大臣、海軍大臣、司法大臣、農工商大臣、郵傳大臣、理藩大臣。
'''第三條''' 國務大臣輔弼皇帝,擔負責任。
'''第四條''' 內閣總理大臣一人,為國務大臣之領袖,秉承宸謨,定政治之方針,保持行政之統一。
'''第五條''' 內閣總理大臣于各部大臣之命令或其處分,視為實有妨礙者,得暫令停止,奏請聖裁。
'''第六條''' 內閣總理大臣就所管事務,對於各省掌管及各藩屬長官,得發訓示。
'''第七條''' 內閣總理大臣就所管事務,監督指揮各省長官及各藩屬長官,于其命令或處分,如有認為違背法令或逾越許可權者,得暫令停止,奏請聖裁。
'''第八條''' 內閣總理大臣依其職掌或特別之委任,得奏請辦法閣令。
'''第九條''' 內閣總理大臣得隨時入對。<br>各部大臣就所管事件得隨時會同內閣總理大臣入對,或請旨自行入對。<br>除國務大臣外,凡例應召見人員,于國務有所陳述者,由國務大臣帶領入對。其蒙特旨召見,及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關於國務之具奏事件,其涉各部全體者,有各部大臣會同具奏。<br>專涉一部或數部者,由內閣總理大臣會同該部大臣具奏。<br>除國務大臣外,凡例應奏事人員,于國務有所陳奏者,由國務大臣代遞。<br>其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 法律敕令及其他關於國務之諭旨,其涉各部全體者,有各部大臣會同署名。<br>專涉一部或數部者,由內閣總理大臣會同該部大臣署名。
'''第十二條''' 左列事件,應經內閣會議:<br>一、法律及敕令案並官制;<br>二、預算案及決算案;<br>三、預算外之支出;<br>四、條約及重要交涉;<br>五、奏任以上各官之進退;<br>六、各部許可權之爭議;<br>七、特旨發交或議院移送之人民陳情案;<br>八、各部重要行政事件;<br>九、按照法令應經閣議事件;<br>十、內閣總理大臣或各部大臣認為應經閣議事件。
'''第十三條''' 內閣會議以國務大臣之同意議定之。<br>會議以內閣總理大臣為議長。
'''第十四條''' 關係軍機軍令事件,除特旨交閣議外,由陸軍大臣、海軍大臣自行具奏,承旨辦理後,報告于內閣總理大臣。
'''第十五條''' 內閣總理大臣臨時遇有事故,得奏請于國務大臣內派一人代理。
'''第十六條''' 各部大臣臨時遇有事故,得奏明以他部大臣代理。
'''第十七條''' 本官制第二條所列國務大臣外,有因臨時重要事件,奉特旨列入內閣者,為特任國務大臣,但不在常設之列。
'''第十八條''' 特任國務大臣有入對具奏署名者,均以臨時重要事件為限。<br>仍依本官制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之例,會同內閣總理大臣辦理。
'''附則'''<br>
'''第十九條''' 本官制奉旨頒佈之後,如有應行變通之處,隨時恭候特旨裁奪,或經內閣奏明,仍恭候特旨裁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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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清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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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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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大清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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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mes =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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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uthor =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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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大清报律》为中国第一部新闻法,两次颁行。第一次于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颁布。因报界抵制,遂由民政部修改,交资政院议决,1911年(宣统二年)重行颁布。正文42条。另有附则3条,共计45条。民国初年尚有援用《大清报律》者,1914年《报纸条例》颁布后始失效力。
}}
'''第一条''' 凡开设报馆发行报纸者,应开具下列各款,于发行二十日以前,呈由该管地方官衙门申报本省督抚,咨明民政部存案。一、名称;二、体例;三、发行人、编辑人及印刷人之姓名、履历及住址;四、发行所及印刷所之名称、地址。
'''第二条''' 凡充发行人、编辑人及印刷人者,须具备下列要件;一、年满二十岁以上之本国人;二、无精神病者;三、未经处监禁以上之刑者。
'''第三条''' 发行、编辑得以一人兼任。但印刷人不得充发行人或编辑。
'''第四条''' 发行人应于呈报时分别附缴保押费如下:每月发行四回以上者,银五百元;每月发行三回以下者,银二百五十元。其专载学术、艺事、章程、图表及物价报告等项之报,免缴保押费。其宣讲及白话等报,确系开通民智,由官鉴定,认为毋庸预缴者,亦同。
'''第五条''' 第一条所列各款,发行后如有更易,应于二十日以内重行呈报。发行人有更易时,在未经呈报更易以前,以代理人之名义发行。
'''第六条''' 每号报纸均应载明发行人、编辑人及印刷人之姓名、住址。
'''第七条''' 每日发行之报纸,应于发行前一日晚十二点钟以前;其月报、旬报、星期报等类,均应于发行前一曰午十二点钟以前,送由该管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随时查核,按律办理。
'''第八条''' 报纸记载失实,经本人或关系人声请更正,或送登辨误书函,应即于次号照登,如辨误字数过原文二倍以上者,准照该报普通告白例,计字收费。更正及辨误书函,如措词有背法律或未书姓名、住址者,毋庸照登。
'''第九条''' 记载失实事项,由他报转抄而来者,如见该报自行更正或登有辨误书函时,应于本报次号照登,不得收费。
'''第十条''' 诉讼事件,经审判衙门禁止旁听者,报纸不得揭载。
'''第十一条''' 预审事件,于未经公判以前,报纸不得揭载。
'''第十二条''' 外交、海陆军事件,凡经该管衙门传谕禁止登载者,报纸不得揭载。
'''第十三条''' 凡谕旨章奏,未经阁钞、官报公布者,报纸不得揭载。
'''第十四条''' 下列各款,报纸不得揭载:诋毁宫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
'''第十五条''' 发行人或编辑人,不得受人贿嘱,颠倒是非。发行人或编辑人,亦不得挟嫌诬蔑,损人名誉。
'''第十六条''' 凡未照第一条呈报,遽行登报者,该发行人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之罚金。
'''第十七条''' 凡违第二、三条及第五条之第一项与第六、七条者,该发行人处三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十八条''' 呈报不实者,该发行人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十九条''' 第四条末项所指各报,其记载有出于范围以外者,该编辑人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条''' 违第八条第一项及第九条者,该编辑人经被害人呈诉讯实,处三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一条''' 违第十、第十一条者,该编辑人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二条''' 违第十二、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第四款者,该发行人、编辑人处二十日以上、六月以下之监禁;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三条''' 违第十四条第一、二、三款者,该发行人、编辑人、印刷人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之监禁。附加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之罚金。其情节较重者,仍照刑律治罪;但印刷人实不知情者,免其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第十五条第一项者,该发行人、编辑人经被害人呈诉讯实,照所受贿之数,加十倍处以罚金;仍究其致贿人,与受同罪。
'''第二十五条''' 违第十五条第二项者,该发行人、编辑人经被害人呈诉讯实,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六条''' 违第十五条者,除按照前两条处罚外,其被害人得视情节之轻重,由发行人、编辑人赔偿损害。
'''第二十七条''' 违第十二、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第四款者,得暂禁发行。
'''第二十八条''' 暂禁发行者,日报以七日为度。其余各报,每月发行四回以上者,以四期为度;三回以下者,以三期为度。
'''第二十九条''' 违第十四条第一、二、三款者,永远禁止发行。
'''第三十条''' 违第十二条致酿生事端者,得照上条办理。
'''第三十一条''' 呈报后,延不发行或发行后中止逾两月者,如不声明原委,即作为自行停办。
'''第三十二条''' 违犯本律所有应科罚金及讼费,逾十日不缴者,得将保押费扣充,不足再行追缴,仍令补足保押费原数。
'''第三十三条''' 禁止发行及自行停办者,准将保押费领还,注销存案。
'''第三十四条''' 凡于报纸内撰发论说、纪事、填注名弓者,不问何人,其责任与编辑人同。
'''第三十五条''' 报纸以代理人之名义发行时,即由代理人担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 除第一条第三款及前两条所指各人外,所有报馆出资人及雇用人等,应均无涉。
'''第三十七条''' 凡照本律呈报之报纸,由该管衙门知照者,所有邮费、电费,准其照章减收,即予数送递发。其未经按律呈报接有知照者,邮政局概不递送,轮船、火车亦不为运寄。
'''第三十八条''' 凡论说、纪事,确系该报创有者,得注明不许转登字样,他报即不得互相抄袭。
'''第三十九条''' 凡报中附刊之作,他日足以成书者,得享有版权之保护。
'''第四十条''' 凡在外国发行报纸,犯本律应禁发行各条者,禁止其在中国传布,并由海关查禁入境。如有私行运销者,即入官销毁。
'''第四十一条''' 凡违犯本律者,不得用自首减轻、再犯加重、数罪俱发从重之例。
'''第四十二条''' 凡违犯本律者,其呈诉告发期限,以六个月为断。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律自奏准奉旨文到之日起,限两个月,各直省一律通行。
第四十四条 本律施行前发行之报,均应于三个月内遵照补报,并按数补缴保押费。
第四十五条 本律施行以后,所有前订报馆暂行条规,即行作废。
[[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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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及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一方與聯合國軍總司令另一方關於朝鮮軍事停戰的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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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呼「聯合國軍」不應該使用引號==
文中提到「聯合國軍」的地方,應該直接稱為聯合國軍。如果認為應該使用引號,提到中朝的單位也該用引號。
[[User:Happyseeu|Happyseeu]]([[User talk:Happyseeu|讨论]]) 2013年1月18日 (五) 17: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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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quality|50%}}{{header2|title=[[../|通鑑紀事本末]]|author=袁樞|section=卷二十|times=南宋|previous=[[../第十九卷|第十九卷]]|next=[[../第二十一卷|第二十一卷]]|type=|from=|notes=}}
==廢帝之亂==
宋孝武帝大明二年。初,上在江州,山陰戴法興、戴明寶、蔡閒為典籤。及即位,皆以為南臺侍御史,兼中書通事舍人。是歲,三典籤並以初舉兵預密謀,賜爵縣男。閒已卒,追賜之。時上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涉獵文史,為上所知,亦以為中書通事舍人。凡選授、遷徙、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內外雜事,多委明寶,三人權重當時。而法興、明寶大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產並累千金。
八年夏閏五月庚申,上殂於玉燭殿。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廢帝,年十六,大赦。吏部尚書蔡興宗親奉璽綬,太子受之,傲惰無戚容。興宗出,告人曰:「昔魯昭不哀,叔孫知其不終。家國之禍,其在此乎。」
秋七月乙卯,罷南北二馳道及孝建以來所改制度,還依元嘉。尚書蔡興宗於都座慨然謂顏師伯曰:「先帝雖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終。三年無改,古典所貴。今殯宮甫撤,山陵未遠,而凡諸制度興造,不論是非,一皆刊削,雖復禪代,亦不至爾。天下有識,當以此窺人。」師伯不從。
太宰義恭素畏戴法興、巢尚之等,雖受遺輔政,而引身避事,由是政歸近習。法興等專制朝權,威行近遠,詔敕皆出其手,尚書事無大小,咸取決焉,義恭與顏師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興宗自以職管銓衡,每至上朝。輒為義恭陳登賢進士之意,又箴規得失,博論朝政。義恭性恇撓,阿順法興,恆慮失旨,聞興宗言,輒戰懼無答。興宗每奏選事,法興、尚之等輒點定回換,僅有在者。興宗於朝堂謂義恭、師伯曰:「主上諒暗,不親萬機,而選舉密事,多被刪改,復非公筆,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數與義恭等爭選事,往復論執,義恭、法興皆惡之。左遷興宗新昌太守。既而以其人望,復留之建康。八月,王太后疾篤,使呼廢帝。帝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取刀來,剖我腹,那得生寧馨兒。」己丑,太后殂。
明帝泰始元年。廢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猶難太后、大臣及戴法興等,未敢自恣。太后既殂,帝年漸長,欲有所為,法興輒抑制之,謂帝曰:「官所為如此,欲作營陽耶。」帝稍不能平。所幸閹人華願兒賜與無算,法興常加裁減,願兒恨之。帝使願兒於外察聽風謠,願兒言於帝曰:「道路皆言宮中有二天子,法興為真天子,官為贗天子。且官居深宮,與人物不接。法興與太宰、顏柳共為一體,往來門客恆有數百,內外士庶莫不畏服。法興自孝武左右,久在宮闈,今與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復官有。」帝遂發詔免法興官,遣還田里,仍徙遠郡。八月辛酉,賜法興死,解巢尚之舍人。
員外散騎侍郎東海奚顯度,亦有寵於世祖。常典作役,課督苛虐,捶撲慘毒,人皆苦之。帝常戲曰:「顯度為百姓患,比當除之。」左右因唱諾,即宣旨殺之。
尚書右僕射、領衛尉卿、丹楊尹顏師伯居權日久,海內輻輳,驕奢淫恣,為衣冠所疾。帝欲親朝政,庚午,以師伯為尚書左僕射,解卿、尹,以吏部尚書王彧為右僕射,分其權任。師伯始懼。
初,世祖多猜忌,王公大臣重足屏息,莫敢妄相過從。世祖殂,太宰義恭等皆相賀曰:「今日始免橫死矣。」甫過山陵,義恭與柳元景、顏師伯等聲樂酣飲,不捨晝夜,帝內不能平。既殺戴法興,諸大臣無不震慴,各不自安。於是元景、師伯密謀廢帝,立義恭,日夜聚謀,而持疑不能決。元景以其謀告沈慶之。慶之與義恭素不厚,又師伯常專斷朝事,不與慶之參懷,謂令史曰:「沈公爪牙耳,安得豫政事。」慶之恨之,乃發其事。
癸酉,帝自帥羽林兵討義恭,殺之,並其四子。斷絕義恭支體,分裂腸胃,挑取眼睛,以蜜漬之,謂之「鬼目糉」。別遣使者稱詔召柳元景,以兵隨之,左右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禍至,入辭其母,整朝服乘車應召。弟車騎司馬叔仁戎服,帥左右壯士欲拒命,元景苦禁之。既出巷,軍士大至,元景下車受戮,容色恬然,並有八子、六弟及諸侄。獲顏師古於道,殺之,並其六子。又殺廷尉劉德願。改元景和,文武進位二等。遣使誅湘州刺史江夏世子伯禽。自是公卿以下皆被捶曳,如奴隸矣。
初,帝在東宮,多過失,世祖欲廢之而立新安王子鸞。侍中袁顗盛稱「太子好學,有日進之美」,世祖乃止。帝由是德之。既誅羣公,欲引進顗,任以朝政,遷為吏部尚書,與尚書左丞徐爰皆以誅義恭等功,賜爵縣子。
徐爰便僻善事人,頗涉書傳,自元嘉初入侍左右,預參顧問,既長於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為太祖所任遇。大明之世,委寄尤重。時殿省舊人多見誅逐,唯爰巧於將迎,始終無迕,廢帝待之益厚,羣臣莫及。帝每出,常與沈慶之及山陰公主同輦,爰亦預焉。
山陰公主,帝姊也,適駙馬都尉何戢。戢,偃之子也。公主尤淫恣,嘗謂帝曰:「妾與陛下,男女雖殊,俱託體先帝。陛下六宮萬數,而妾唯駙馬一人,事太不均。」帝乃為公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進爵會稽郡長公主,秩同郡王。吏部郎褚淵貌美,公主就帝請以自侍,帝許之。淵侍公主十日,備見逼迫,以死自誓,乃得免。淵,湛之之子也。
帝令太廟別畫祖考之像,帝入廟,指高祖像曰:「渠大英雄,生擒數天子。」指太祖像曰:「渠亦不惡,但末年不免兒斫去頭。」指世祖像曰:「渠大齇鼻,如何不齇。」立召畫工令齇之。
新安王子鸞有寵於世祖,帝疾之。九月辛丑,遣使賜子鸞死,又殺其母弟南海王子師及其母妹。發殷貴妃墓,又欲掘景寧陵,太史以為不利於帝,乃止。
廢帝自即位以來,未嘗戒嚴,因民間訛言義陽王昶反而討之,昶奔魏。事見《元魏寇齊》。
吏部尚書袁顗始為帝所寵任,俄而失指,待遇頓衰,使有司糾奏其罪,白衣領職。顗懼,詭辭求出。甲寅,以顗為督雍梁等四州諸軍事、雍州刺史。顗舅蔡興宗謂之曰:「襄陽星惡,何可往。」顗曰:「白刃交前,不救流矢。今者之行,唯願生出虎口耳。且天道遼遠,何必皆驗。」
是時臨海王子頊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朝廷以興宗為子頊長史、南郡太守,行府州事,興宗辭不行。顗說興宗曰:「朝廷形勢,人所共見,在內大臣,朝不保夕。舅今出居陝西,為八州行事,顗在襄、沔,地勝兵強,去江陵咫尺,水陸流通。若朝廷有事,可以共立桓、文之功,豈比受制凶狂,臨不測之禍乎。今得間不去,後復求出,豈可得邪。」興宗曰:「吾素門平進,與主上甚疏,未容有患。宮省內外,人不自保,會應有變。若內難得弭,外釁未必可量。汝欲在外求全,我欲居中免禍,各行其志,不亦善乎。」
顗於是狼狽上路,猶慮見追,行至尋陽,喜曰:「今始免矣。」鄧琬為晉安王子勳鎮軍長史、尋陽內史,行江州事。顗與之款狎過常,每清閒,必盡日窮夜。顗與琬人地本殊,見者知其有異志矣。尋復以興宗為吏部尚書。
帝舅東陽太守王藻尚世祖女臨川長公主。公主妒,譖藻於帝。冬十月己卯,藻下獄死。
會稽太守孔靈符,所至有政績,以忤逆近臣,近臣譖之,帝遣使鞭殺靈符,並誅其二子。
寧朔將軍何邁,瑀之子也,尚帝姑新蔡長公主。帝納公主於後宮,謂之謝貴嬪,詐言公主薨,殺宮婢送邁第殯葬,行喪禮。庚辰,拜貴嬪為夫人,加鸞輅龍旂,出警入蹕。邁素豪俠,多養死士,謀因帝出遊,廢之,立晉安王子勳。事泄,十一月壬辰,帝自將兵誅邁。
初,沈慶之既發顏、柳之謀,遂自暱於帝,數盡言規諫,帝浸不悅。慶之懼禍,杜門不接賓客。嘗遣左右範羨至吏部尚書蔡興宗所。興宗使羨謂慶之曰:「公閉門絕客,以避悠悠請託者耳。如興宗,非有求於公者也,何為見拒。」慶之使羨邀興宗。
興宗往見慶之,因說之曰:「主上比者所行,人倫道盡,率德改行,無可復望。今所忌憚,唯在於公,百姓喁喁所瞻賴者,亦在公一人而已。公威名素着,天下所服。今舉朝遑遑,人懷危怖,指麾之日,誰不響應。如猶豫不斷,欲坐觀成敗,豈惟旦暮及禍,四海重責將有所歸。僕蒙眷異常,故敢盡言,願公詳思其計。」慶之曰:「僕誠知今日憂危,不復自保,但盡忠奉國,始終以之,當委任天命耳。如老退私門,兵力頓闕,雖欲為之,事亦無成。」興宗曰:「當今懷謀思奮者,非欲邀功賞富貴,正求脫朝夕之死耳。殿中將帥,唯聽外間消息,若一人唱首,則俯仰可定。況公統戎累朝,舊日部曲,布在宮省,受恩者多,沈攸之輩,皆公家子弟耳,何患不從。且公門徒、義附,並三吳勇士。殿中將軍陸攸之,公之鄉人,今入東討賊,大有鎧仗,在青溪未發。公取其器仗以配衣麾下,使陸攸之帥以前驅,僕在尚書中,自當帥百僚案前世故事,更簡賢明,以奉社稷,天下之事立定矣。又朝廷諸所施為,民間傳言公悉豫之。公今不決,當有先公起事者,公亦不免附從之禍。聞車駕屢幸貴第,酣醉淹留。又聞屏左右,獨入合內。此萬世一時,不可失也。」慶之曰:「感君至言,然此大事,非僕所能行。事至,固當抱忠以沒耳。」
青州刺史沈文秀,慶之弟子也,將之鎮,帥部曲出屯白下。亦說慶之曰:「主上狂暴如此,禍亂不久,而一門受其寵任,萬物皆謂與之同心。且若人愛憎無常,猜忍特甚,不測之禍,進退難免。今因此眾力圖之,易於反掌。機會難值,不可失也。」再三言之,至於流涕。慶之終不從,文秀遂行。
及帝誅何邁,量慶之必當入諫,先閉青溪諸橋以絕之。慶之聞之,果往,不得進而還。帝乃使慶之從父兄子直閤將軍攸之賜慶之藥。慶之不肯飲,攸之以被揜殺之,時年八十。慶之子侍中文叔欲亡,恐如太宰義恭被支解,謂其弟中書郎文季曰:「我能死,爾能報。」遂飲慶之之藥而死。弟祕書郎昭明亦自經死,文季揮刀馳馬而去,追者不敢逼,遂得免。帝詐言慶之病薨,贈侍中、太尉,諡曰忠武公,葬禮甚厚。
領軍將軍王玄謨數流涕諫帝以刑殺過差,帝大怒。玄謨宿將,有威名,道路訛言玄謨已見誅。蔡興宗嘗為東陽太守,玄謨典籤包法榮家在東陽,玄謨使法榮至興宗所。興宗謂法榮曰:「領軍殊當憂懼。」法榮曰:「領軍比日殆不復食,夜亦不眠,恆言收己在門,不保俄傾。」興宗曰:「領軍憂懼,當為方略,那得坐待禍至。」因使法榮勸玄謨舉事。玄謨使法榮謝曰:「此亦未易可行,期當不泄君言。」
右衛將軍劉道隆,為帝所寵任,專典禁兵。興宗嘗與之俱從帝夜出,道隆過興宗車後,興宗曰:「劉君,比日思一閒寫。」道隆解其意,掐興宗手曰:「蔡公勿多言。」
帝畏忌諸父,恐其在外為患,皆聚之建康,拘於殿內,毆捶陵曵,無復人理。湘東王彧、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祐皆肥壯,帝為竹籠,盛而稱之,以彧尤肥,謂之「豬王」,謂休仁為「殺王」,休祐為「賊王」。以三王年長,尤惡之,常錄以自隨,不離左右。東海王禕性凡劣,謂之「驢王」,桂陽王休範、巴陵王休若年尚少,故並得從容。嘗以木槽盛飯,並雜食攪之,掘地為坑,實以泥水,祼彧內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之,用為歡笑。前後欲殺三王以十數,休仁多智數,每以談笑佞諛說之,故得推遷。
少府劉曚妾孕臨月,帝迎入後宮,俟其生男,欲立為太子。彧嘗忤旨,帝祼之,縛其手足,貫之以杖,使人擔付太官。曰:「今日屠豬。」休仁笑曰:「豬未應死。」帝問其故,休仁曰:「待皇太子生,殺豬取其肝肺。」帝怒乃解,曰:「且付廷尉。」一宿,釋之。丁未,曚妾生子,名曰皇子,為之大赦,賜為父後者爵一級。
帝又以太祖、世祖在兄弟數皆第三,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勳亦第三,故惡之,因何邁之謀,遣左右朱景雲送藥賜子勳死。景雲至湓口,停不進。子勳典籤謝道邁、主帥潘欣之、侍書褚靈嗣聞之,馳以告長史鄧琬,泣涕請計。琬曰:「身南土寒士,蒙先帝殊恩,以愛子見託,豈得惜門戶百口,期當以死報效。幼主昏暴,社稷危殆,雖曰天子,事猶獨夫。今便指帥文武,直造京邑,與羣公卿士廢昏立明耳。」戊申,琬稱子勳教,令所部戒嚴。子勳戎服出聽事,集僚佐,使潘欣之口宣旨諭之。四座未對,錄事參軍陶亮首請效死前驅,眾皆奉旨。乃以亮為諮議參軍,領中兵,總統軍事。功曹張沈為諮議參軍,統作舟艦。南陽太守沈懷寶、岷山太守薛常寶、彭澤令陳紹宗等併為將帥。初,帝使荊州錄送前軍長史、荊州行事張悅至湓口,琬稱子勳命,釋其桎梏,迎以所乘車,以為司馬。悅,暢之弟也。琬、悅二人共掌內外眾事,遣將軍俞伯奇帥五百人斷大雷,禁絕商旅及公私使命。遣使上諸郡民丁,收斂器械,旬日之內,得甲士五千人。出頓大雷,於兩岸築壘。又以巴東、建平二郡太守孫衝之為諮議參軍,領中兵,與陶亮並統前軍。移檄遠近。
戊午,帝召諸妃、主列於前,強左右使辱之。南平王鑠妃江氏不從。帝怒,殺妃三子南平王敬猷、廬陵王敬先、安南侯敬淵,鞭江妃一百。
先是民間訛言湘中出天子,帝將南巡荊、湘二州以厭之。明旦,欲先誅湘東王彧然後發。
初,帝既殺諸公,恐羣下謀己,以直合將軍宗越、譚金、童太一、沈攸之等有勇力,引為爪牙,賞賜美人、金帛,充牣其家。越等久在殿省,眾所畏服,皆為帝盡力。帝恃之,益無所忌憚,恣為不道,中外騷然。左右宿衛之士皆有異志,而畏越等不敢發。時三王久幽,不知所為。湘東王彧主衣會稽阮佃夫、內監吳興王道隆、學官令臨淮李道兒與直合將軍柳光世及帝左右琅邪淳于文祖等陰謀弒帝。帝以立後故,假諸王閹人。彧左右錢藍生亦在中,彧密使候帝動止。
先是,帝遊華林園竹林堂,使宮人祼相逐,一人不從,命斬之。夜,夢在竹林堂,有女子罵曰:「帝悖虐不道,明年不及熟矣。」帝於宮中求得一人,似所夢者,斬之。又夢所殺者罵曰:「我已訴上帝矣。」於是巫覡言竹林堂有鬼。是日晡時,帝出華林園,建安王休仁、山陽王休祐、會稽公主並從,湘東王彧獨在祕書省,不被召,並憂懼。
帝素惡主衣吳興壽寂之,見輒切齒。阮佃夫以其謀告寂之及外監典事東陽朱幼、細鎧主南彭城姜產之、細鎧將晉陵王敬則、中書舍人戴明寶,寂之等聞知之,皆響應。幼豫約勒內外,使錢藍生密報休仁、休祐。時帝欲南巡,腹心宗越等並聽出外裝束,唯隊主樊僧整防華林合。柳光世與僧整鄉人,因密邀之,僧整即受命。凡同謀十餘人。阮佃夫慮力少不濟,更欲招合,壽寂之曰:「謀廣或泄,不煩多人。」其夕,帝悉屏侍衛,與羣巫及綵女數百人射鬼於竹林堂。事畢,將奏樂,壽寂之抽刀前入,姜產之次之,淳于文祖等皆隨其後。休仁聞行聲甚疾,謂休祐曰:「事作矣。」相隨奔景陽山。帝見寂之至,引弓射之,不中。綵女皆迸走,帝亦走,大呼「寂寂。」者三,寂之追而弒之。宣令宿衛曰:「湘東王受太皇太后令除狂主,今已平定。」殿省惶惑,未知所為。
休仁就中書省見湘東王,即稱臣,引升西堂,登御座,召見諸大臣。於時事起倉卒,王失履,跣至西堂,猶着烏帽。坐定,休仁呼主衣以白帽代之。令備羽儀,雖未即位,凡事悉稱令書施行。宣太皇太后令,數廢帝罪惡,命湘東王纂承皇極。及明,宗越等始入,湘東王撫接甚厚。廢帝母弟司徒、揚州刺史豫章王子尚,頑悖有兄風,已未,湘東王以太皇太后令,賜子尚及會稽公主死。建安王休仁等始得出居外舍。釋謝莊之囚。廢帝猶橫屍太醫合口。蔡興宗謂尚書右僕射王彧曰:「此雖凶悖,要是天下之主,宜使喪禮粗足。若直如此,四海必將乘人。」乃葬之秣陵縣南。
初,湘東王母沈婕妤早卒,路太后養之。王事太后甚謹,太后愛王亦篤。王既弒廢帝,欲慰太后心,下令以太后弟子休之為黃門侍郎,茂之為中書侍郎。論功行賞,壽寂之等十四人皆封縣侯、縣子。
十二月庚申朔,以東海王禕為中書監、太尉。進鎮軍將軍、江州刺史晉安王子勳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癸亥,以建安王休仁為司徒、尚書令、揚州刺史,以山陽王休祐為荊州刺史,桂陽王休範為南徐州刺史。
丙寅,湘東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其廢帝時昏制謬封,並皆刊削。庚午,以右衛將軍劉道隆為中護軍。道隆暱於廢帝,嘗無禮於建安太妃,至是建安王休仁求解職,明帝乃賜道隆死。
宗越、譚金、童太一等雖為上所撫接,內不自安,上亦不欲使居中,從容謂之曰:「卿等遭罹暴朝,勤勞日久,應得自養之地,兵馬大郡,隨卿等所擇。」越等素已自疑,聞之,皆相顧失色。因謀作亂,以告沈攸之,攸之以聞。上收越等,下獄死。攸之復入直閤。
壬申,以尚書右僕射王景文為尚書僕射。景文即彧也,避上名,以字行。
初,豫州刺史山陽王休祐入朝,以長史、南梁郡太守陳郡殷琰行府州事,及休祐徙荊州,即以琰為督豫、司二州諸軍事、豫州刺史。
江州佐吏得上所下令書,皆喜,共造鄧琬曰:「暴亂既除,殿下又開黃閤,實為公私大慶。」琬以晉安王子勳次弟居三,又以尋陽起事,與世祖同符,謂事必有成。取令書投地曰:「殿下當開端門,黃合是吾徒事耳。」眾皆駭愕。琬更與陶亮等繕治器甲,徵兵四方。
袁顗既至襄陽,即與諮議參軍劉胡繕修兵械,簡集士卒,詐稱被太皇太后令,使其起兵。即建牙馳檄,奉表勸子勳即大位。
辛巳,更以山陽王休祐為江州刺史,荊州刺史臨海王子頊即留本任。
先是,廢帝以邵陵王子元為湘州刺史,中兵參軍沈仲玉為道路行事,至鵲頭,聞尋陽兵起,不敢進。琬遣數百人劫迎之,令子勳建牙於桑尾,傳檄建康,稱「孤志遵前典,黜幽陟明」。又謂上「矯害明茂,篡竊天寶,幹我昭穆,寡我兄弟。藐孤同氣,猶有十三,聖靈何辜,而當乏饗。」
郢州刺史安陸王子綏承子勳初檄,欲攻廢帝,聞廢帝已隕,即解甲下標。既而聞江、雍猶治兵,郢府行事苟卞之大懼,即遣諮議、領中兵參軍鄭景玄帥軍馳下,並送軍糧。荊州行事孔道存奉刺史臨海王子頊、會稽將佐奉太守尋陽王子房,皆舉兵以應子勳。
二年春正月癸巳,徵會稽太守尋陽王子房為撫軍將軍,以巴陵王休若代之。甲午,中外戒嚴,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討諸軍事,車騎將軍、江州刺史王玄謨副之。休仁軍於南州,以沈攸之為尋陽太守,將兵屯虎檻。時玄謨未發,前鋒凡十軍,絡繹繼至,每夜各立姓號,不相稟受。攸之謂諸將曰:「今眾軍姓號不同,若有耕夫、漁父夜相呵叱,便致駭亂,取敗之道也。請就一軍取號。」眾咸從之。
鄧琬稱說符瑞,詐稱受路太后璽書,帥將佐上尊號於晉安王子勳。乙未,子勳即皇帝位於尋陽,改元義嘉。以安陸王子綏為司徒、揚州刺史,尋陽王子房、臨海王子頊並加開府儀同三司,以鄧琬為尚書右僕射,張悅為吏部尚書,袁顗加尚書左僕射,自餘將佐及諸州郡除官、進爵號各有差。
丙申,以徵虜司馬申令孫為徐州刺史。令孫,坦之子也。置司州於義陽,以義陽內史龐孟虯為司州刺史。
徐州刺史薛安都、冀州刺史清河崔道固皆舉兵應尋陽。上徵兵於青州刺史沈文秀,文秀遣其將平原劉彌之等將兵赴建康。會薛安都遣使邀文秀,文秀更令彌之等應安都。濟陰太守申闡據睢陵應建康,安都遣其從子直合將軍索兒、太原太守清河傅靈越等攻之。闡,令孫之弟也。安都壻裴祖隆守下邳,劉彌之至下邳,更以所領應建康,襲擊祖隆。祖隆兵敗,與征北參軍垣崇祖奔彭城。崇祖,護之之從子也。彌之族人北海太守懷恭、從子善明皆舉兵以應彌之。薛索兒聞之,釋睢陵,引兵擊彌之。彌之戰敗,走保北海。申令孫進據淮陽,請降於索兒。龐孟虯亦不受命,舉兵應尋陽。
帝召尋陽王長史行會稽郡事孔顗為太子詹事,以平西司馬庾業代之。又遣都水使者孔璪入東慰勞。璪說顗以「建康虛弱,不如擁五郡以應袁、鄧」。覬遂發兵,馳檄奉尋陽。吳郡太守顧琛、吳興太守王曇生、義興太守劉延熙、晉陵太守袁標皆據郡應之。上又以庾業代延熙為義興,業至長塘湖即與延熙合。
益州刺史蕭惠開聞晉安王子勳舉兵,集將佐謂之曰:「湘東,太祖之昭。晉安,世祖之穆,其於當壁,並無不可。但景和雖昏,本是世祖之嗣,不任社稷,其次猶多。吾荷世祖之眷,當推奉九江。」乃遣巴郡太守費欣壽將五千人東下。於是湘州行事何慧文、廣州刺史袁曇遠、梁州刺史柳元怙、山陽太守程天祚皆附於子勳。元怙,元景之從兄也。
是歲,四方貢計皆歸尋陽,朝廷所保,唯丹楊、淮南等數郡,其間諸縣或應子勳。東兵已至永世,宮省危懼,上集羣臣以謀成敗。蔡興宗曰:「今普天同叛,人有異志,宜鎮之以靜,至信待人。叛者親戚布在宮省,若繩之以法,則土崩立至,宜明罪不相及之義。物情既定,人有戰心,六軍精勇,器甲犀利,以待不習之兵,其勢相萬耳。願陛下勿憂。」上善之。
建武司馬劉順說豫州刺史殷琰使應尋陽,琰以家在建康,未許。右衛將軍柳光世自省內出奔彭城,過壽陽。言建康必不能守。琰信之,且素無部曲,為土豪前右軍參軍杜叔寶等所制,不得已而從之。琰以叔寶為長史,內外軍事皆叔寶專之。上謂蔡興宗曰:「諸處未平,殷琰已復同逆。頃日人情云何。事當濟不。」興宗曰:「逆之與順,臣無以辨。今商旅斷絕,米甚豐賤,四方雲合,而人情更安,以此卜之,清蕩可必。但臣之所憂,更在事後,猶羊公言既平之後,方當勞聖慮耳。」上曰:「誠如卿言。」上知琰附尋陽非本意,乃更厚撫其家以招之。
汝南、新蔡二郡太守周矜起兵於懸瓠以應建康。袁顗誘矜司馬汝南常珍奇執矜,斬之,以珍奇代為太守。
上使冗從僕射垣榮祖還徐州說薛安都,安都曰:「今京都無百里地,不論攻圍取勝,自可拍手笑殺。且我不欲負孝武。」榮祖曰:「孝武之行,足致餘殃。今雖天下雷同,正是速死,無能為也。」安都不從,因留榮祖,使為將。榮祖,崇祖之從父兄也。
兗州刺史殷孝祖之甥司法參軍潁川葛僧韶請徵孝祖入朝,上遣之。時薛索兒屯據津徑。僧韶閒行得至,說孝祖曰:「景和凶狂,開闢未有,朝野危極,假命漏刻。主上夷凶翦暴,更造天地,國亂朝危,宜立長君。而羣迷相煽,構造無端,貪利幼弱,競懷希望。使天道助逆,羣凶事申,則主幼時艱,權柄不一,兵難互起,豈有自容之地。舅少有立功之志,若能控濟義勇,還奉朝廷,非唯臣主靜亂,乃可以垂名竹帛。」孝祖具問朝廷消息,僧韶隨方詶譬,並陳兵甲精強,主上欲委以前驅之任。孝祖即日委妻子於瑕丘,帥文武二千人隨僧韶還建康。時四方皆附尋陽,朝廷唯保丹楊一郡,而永世令孔景宣復叛,義興兵垂至延陵,內外憂危,咸欲奔散。孝祖忽至,眾力不少,並傖楚壯士,人情大安。甲辰,進孝祖號撫軍將軍、假節、督前鋒諸軍事,遣向虎檻,寵賚甚厚。
初,上遣東平畢眾敬詣兗州募人,至彭城,薛安都以利害說之,矯上命以眾敬行兗州事,眾敬從之。殷孝祖使司馬劉文石守瑕丘,眾敬引兵擊殺之。安都素與孝祖有隙,使眾敬殺孝祖諸子。州境皆附之,唯東平太守申纂據無鹽,不從。纂,鍾之曾孫也。
丙午,上親總兵出頓中堂。辛亥,以山陽王休祐為豫州刺史,督輔國將軍彭城劉勔、寧朔將軍廣陵呂安國等諸軍西討殷琰。巴陵王休若督建威將軍吳興沈懷明、尚書張永、輔國將軍蕭道成等諸軍東討孔顗。時將士多東方人,父兄子弟皆已附覬。上因送軍,普加宣示曰:「朕方務德簡刑,使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助順同逆者,一以所從為斷。卿等當深達此懷,勿以親戚為慮也。」眾於是大悅。凡叛者親黨在建康者,皆使居職如故。
孔覬遣其將孫曇瓘等軍於晉陵九里,部陳甚盛。沈懷明至奔牛,所領寡弱,乃築壘自固。張永至曲阿,未知懷明安否,百姓驚擾,永退還延陵,就巴陵王休若。諸將帥咸勸休若退保破岡。其日大寒,風雪甚猛,塘埭決壞,眾無固心。休若宣令「敢有言退者斬。」眾小定,乃築壘息甲。尋得懷明書,賊定未進,軍主劉亮又至,兵力轉盛,人情乃安。亮,懷慎之從孫也。
殿中御史吳喜以主書事世祖,稍遷至河東太守。至是,請得精兵三百,致死於東。上假喜建武將軍,簡羽林勇士配之。議者以喜刀筆主者,未嘗為將,不可遣。中書舍人巢尚之曰:「喜昔隨沈慶之屢經軍旅,性既勇決,又習戰陳,若能任之,必有成績。諸人紛紜,皆是不別才耳。」乃遣之。喜先時數奉使東吳,性寬厚,所至人並懷之。百姓聞吳河東來,皆望風降散,故喜所至克捷。
永世人徐崇之攻孔景宣,斬之,喜版崇之領縣事。喜至國山,遇東軍,進擊,大破之。自國山進屯吳城,劉延熙遣其將楊玄等拒戰。喜兵力甚弱,玄等眾盛,喜奮擊,斬之。進逼義興,延熙柵斷長橋,保郡自守。喜築壘與之相持。
庾業於長塘湖口夾岸築城,有眾七千人,與延熙遙相應接。沈懷明、張永與晉陵軍相持,久不決。外監朱幼舉、司徒參軍督護任農夫驍果有膽力,上以四百人配之,使助東討。農夫自延陵出長塘,庾業築城猶未合,農夫驅往攻之,力戰,大破之,庾業棄城走義興。農夫收其船仗,進向義興助吳喜。二月己未朔,喜渡水攻郡城,分兵擊諸壘,登高指麾,若令四面俱進者。義興人大懼,諸壘皆潰,延熙赴水死,遂克義興。
沈懷明、張永、蕭道成等軍於九里西,與東軍相持。東軍聞義興敗,皆震恐。上遣積射將軍濟陽江方興、御史王道隆至晉陵視東軍形勢。孔覬將孫曇瓘、程扞宗等列五城,互相連帶。扞宗城猶未固,王道隆與諸將謀曰:「扞宗城既未立,可以藉手,上副聖旨,下成眾氣。」辛酉,道隆帥所領急攻,拔之,斬扞宗首。永等因乘勝進擊曇瓘等,壬戌,曇瓘等兵敗,與袁標俱棄城走,遂克晉陵。
吳喜軍至義鄉。孔璪屯吳興南亭,太守王曇生詣璪計事。聞臺軍已近,璪大懼,墮牀,曰:「懸賞所購,唯我而已。今不遽走,將為人擒。」遂與曇生奔錢塘。喜入吳興,任農夫引兵向吳郡,顧琛棄郡奔會稽。上以四郡既平,乃留吳喜使統沈懷明等諸將東擊會稽,召張永等北擊彭城,江方興等南擊尋陽。
丁卯,吳喜至錢塘,孔璪、王曇生奔浙東。喜遣強弩將軍任農夫等引兵向黃山浦,東軍據岸結寨,農夫等擊破之。喜自柳浦渡,取西陵,擊斬庾業。會稽人大懼,將士多奔亡,孔覬不能制。戊寅,上虞令王宴起兵攻郡,覬逃奔嵴山,車騎從事中郎張綏封府庫以待吳喜。己卯,王宴入城,殺綏,執尋陽王子房於別署,縱兵大掠,府庫皆空。獲孔璪,殺之。庚辰,嵴山民縛孔覬送宴,宴謂之曰:「此事孔璪所為,無預卿事,可作首辭,當相為申上。」覬曰:「江東處分,莫不由身,委罪求活,便是君輩行意耳。」宴乃斬之。顧琛、王曇生、袁標等詣吳喜歸罪,喜皆宥之。東軍主凡七十六人,於陳斬十七人,其餘皆原宥。
薛索兒攻申闡,久不下,使申令孫入睢陵說闡。闡出降,索兒並令孫殺之。
山陽王休祐在歷陽,輔國將軍劉勔進軍小峴。殷琰所署南汝陰太守裴季以合肥來降。
鄧琬性鄙暗貪吝,既執大權,父子賣官鬻爵,使婢僕出市道販賣。酣歌博奕,日夜不休。大自矜遇,賓客到門,歷旬不得前。內事悉委褚靈嗣等三人,羣小橫恣,競為威福。於是士民忿怨,內外離心。
琬遣孫衝之帥龍驤將軍薛常寶、陳紹宗、焦度等兵一萬為前鋒,據赭圻。衝之於道與晉安王子勳書曰:「舟檝已辦,器械亦整,三軍踊躍,人爭效命,便欲沿流掛帆,直取白下。願速遣陶亮眾軍兼行相接,分據新亭、南州,則一麾定矣。」子勳加衝之左衛將軍,以陶亮為右衛將軍,統郢、荊、梁、湘、雍五州兵合二萬人,一時俱下。陶亮本無干略,聞建安王休仁自上,殷孝祖又至,不敢進,屯軍鵲洲。
殷孝祖負其誠節,陵轢諸將,臺軍有父子兄弟在南者,孝祖悉欲推治。由是人情乖,離莫樂為用。寧朔將軍沈攸之,內撫將士,外諧羣帥,眾並賴之。孝祖每戰,常以鼓蓋自隨,軍中人相謂「殷統軍可謂死將矣。今與賊交鋒,而以羽儀自標顯,若善射者十人共射之,欲不斃,得乎。」三月庚寅,眾軍水陸並進,攻赭圻。陶亮等引兵救之,孝祖於陳為流矢所中,死。軍主範潛帥五百人降於亮。人情震駭,並謂沈攸之宜代孝祖為統。
時建安王休仁屯虎檻,遣寧朔將軍江方興、龍驤將軍襄陽劉靈遺各將三千人赴赭圻。攸之以為孝祖既死,亮等有乘勝之心,明日若不更攻,則示之以弱。方興名位相亞,必不為已下,軍政不一,致敗之由也。乃帥諸軍主詣方興曰:「今四方並反,國家所保,無復百里之地。唯有殷孝祖為朝廷所委賴,鋒鏑裁交,輿尸而反,文武喪氣,朝野危心。事之濟否,唯在明旦一戰。戰若不捷,則大事去矣。詰朝之事,諸人或謂吾應統之,自卜懦薄,幹略不如卿。今輒相推為統,但當相與戮力耳。」方興甚悅,許諾。攸之既出,諸軍主並尤之。攸之曰:「吾本以濟國活家,豈計此之升降。且我能下彼,彼必不能下我,共濟艱難,豈可自措同異也。」
孫衝之謂陶亮曰:「孝祖梟將,一戰便死,天下事定矣,不須復戰,便當直取京都。」亮不從。
辛卯,方興帥諸軍進戰,建安王休仁又遣軍主郭季之、步兵校尉杜幼文、屯騎校尉垣恭祖、龍驤將軍濟地頓生京兆段佛榮等三萬人往會戰,自寅及午,大破之,追奔至姥山而還。幼文,驥之子也。
孫衝之於湖、白口築二城,軍主竟陵張興仁攻抜之。壬辰,詔以沈攸之為輔國將軍、假節,代殷孝祖督前鋒諸軍事。
陶亮聞湖、白二城不守,大懼,急召孫衝之還鵲尾,留薛常寶等守赭圻。先於姥山及諸岡分立營寨亦悉散還,共保濃湖。
時軍旅大起,國用不足,募民上錢穀者,賜荒縣、荒郡或五品至三品散官有差。軍中食少,建安王休仁撫循軍士,均其豐儉,吊死問傷,身親隱恤,故十萬之眾,莫有離心。
鄧琬遣其豫州刺史劉胡帥眾三萬、鐵騎二千東屯鵲尾,並舊兵凡十餘萬。胡,宿將,勇健多權略,屢有戰功,將士畏之。司徒中兵參軍冠軍蔡那,子弟在襄陽,胡每戰懸之外城,那進戰不顧。吳喜既定三吳,帥所領五千人並運資實,至於赭圻。
薛索兒將馬步萬餘人自睢陵渡淮,進逼青冀二州刺張永營。丙申,詔南徐州刺史桂陽王休範統北討諸軍事進據廣陵,又詔蕭道成將兵救永。戊戌,尋陽王子房至建康,上宥之,貶爵為鬆滋侯。
上遣寧朔將軍劉懷珍帥龍驤將軍王敬則等步騎五千助劉勔討壽陽,斬廬江太守劉道蔚。懷珍,善明之從子也。
中書舍人戴明實啓上,遣軍主竟陵黃回募兵擊斬尋陽所署馬頭太守王廣元。
前奉朝請壽陽鄭黑起兵於淮上以應建康,東扞殷琰,西拒常珍奇。乙巳,以黑為司州刺史。
殷琰將劉順、柳倫、皇甫道烈、龐天生等馬步八千人,東據宛唐。劉勔帥眾軍並進,去順數里立營。時琰所遣諸軍並受順節度,而以皇甫道烈土豪,柳倫臺之所遣,順本卑微,唯不使統督二軍。勔始至,塹壘未立,順欲擊之,道烈、倫不同,順不能獨進,乃止。勔營既立,不可復攻,因相持守。
沈攸之帥諸軍圍赭圻。薛常寶等糧盡,告劉胡求救。胡以囊盛米,系流查及船腹,陽覆船,順風流下,以餉之。沈攸之疑其有異,遣人取船及流查,大得囊米。丙辰,劉胡帥步卒一萬,夜斫山開道,以布囊運米餉赭圻。平旦,至城下,猶隔小塹未能入。沈攸之帥諸軍邀之,殊死戰,胡眾大敗,舍糧、棄甲,緣山走,斬獲甚眾。胡被瘡,僅得還營。常寶等惶懼,夏四月辛酉,開城突圍,走還胡軍。攸之拔赭圻城,斬其寧朔將軍沈懷寶等,納降數千人。陳紹宗單舸奔鵲尾。建安王休仁自虎檻進屯赭圻。
劉胡等兵猶盛。上欲綏慰人情,遣吏部尚書褚淵至虎檻,選用將士。時以軍功除官者眾,版不能供,始用黃紙。
鄧琬以晉安王子勳之命,徵袁顗下尋陽。顗悉雍州之眾馳下。琬以黃門侍郎劉道憲行荊州事,侍中孔道存行雍州事。上庸太守柳世隆乘虛襲襄陽,不克。世隆,元景之弟子也。
散騎侍郎明僧暠起兵,攻沈文秀以應建康。壬午,以僧暠為青州刺史。平原、樂安二郡太守王玄默據琅邪,清河、廣川二郡太守王玄邈據盤陽城,高陽、渤海二郡太守劉乘民據臨濟城,並起兵以應建康。玄邈,玄謨之從弟。乘民,彌之之從子也。沈文秀遣軍主解彥士攻北海,拔之,殺劉彌之。乘民從弟伯宗合帥鄉黨,復取北海,因引兵向青州所治東陽城。文秀拒之,伯宗戰死。僧暠、玄默、玄邈、乘民合兵攻東陽城,每戰輒為文秀所破,離而復合,如此者十餘,卒不能克。
杜叔寶謂臺軍住歷陽,不能遽進,及劉勔等至,上下震恐。劉順等始行,唯齎一月糧,既與勔久相持,糧盡。叔寶發車千五百乘,載米餉順,自將五千精兵送之。呂安國聞之,言於劉勔曰:「劉順精甲八千,而我眾不能居半。相持既久,強弱勢殊,更復推遷,則無以自立。所賴者,彼糧行竭,我食有餘耳。若使叔寶未至,非唯難可復圖,我亦不能持久。今唯有間道襲其米車,出其不意,若能制之,將不戰走矣。」勔以為然。以疲弱守營,簡精兵千人,配安國及龍驤將軍黃回,使從間道出順後,於橫塘抄之。
安國始行,齎二日熟食,食盡,叔寶不至。將士欲還,安國曰:「卿等旦已一食。今晚米車不容不至,若其不至,夜去不晚。」叔寶果至,以米車為函箱陳,叔寶於外為遊軍。幢主楊仲懷將五百人居前,安國、回等擊斬之,及其士卒皆盡。叔寶至,回欲乘勝擊之,安國曰:「彼將自走,不假復擊。」退三十里止宿,夜遣騎參候 ,叔寶果棄米車走。安國復夜往,燒米車,驅牛二千餘頭而還。
五月丁亥朔夜,劉順眾潰,順走淮西就常珍奇。於是劉勔鼓行,進向壽陽。叔寶斂居民及散卒嬰城自守,勔與諸軍分營城外。
山陽王休祐與殷琰書,為陳利害,上又遣御史王道隆齎詔宥琰罪。勔與琰書,並以琰兄瑗子邈書與之。琰與叔寶等皆有降意,而眾心不一,復嬰城固守。
弋陽西山蠻田益之起兵應建康,詔以益之為輔國將軍,督弋陽四山事。壬辰,以輔國將軍沈攸之為雍州刺史。丁未,以尚書左僕射王景文為中軍將軍。庚戌,以寧朔將軍劉乘民為冀州刺史。
張永、蕭道成等與薛索兒戰,大破之。索兒退保石梁,食盡而潰,走向樂平,為申令孫子孝叔所斬。薛安都子道智走向合肥,詣裴季降。傅靈越走至淮西,武衛將軍沛郡王廣之生獲之,送詣勔。勔詰其叛逆,靈越曰:「九州島唱義,豈獨在我。薛公不能專任智勇,委付子侄,此其所以敗也。人生歸於一死,實無面求活。」勔送詣建康,上欲赦之,靈越辭終不改,乃殺之。
鄧琬以劉胡與沈攸之等相持久不決,乃加袁顗督征討諸軍事。六月甲戌,顗帥樓船千艘,戰士二萬,來入鵲尾。顗本無將略,性又怯橈,在軍中未嘗戎服,語不及戰陳,唯賦詩談義而已,不復撫接諸將。劉胡每論事,酧對甚簡。由此大失人情,胡常切齒恚恨。胡以運南米未至,軍士匱乏,就顗借襄陽之資,顗不許,曰:「都下兩宅未成,方應經理。」又信往來之言,云:「建康米貴,鬥至數百」,以為將不攻自潰,擁甲以待之。
田益之帥蠻眾萬餘人圍義陽,鄧琬使司州刺史龐孟虯帥精兵五千救之,益之不戰潰去。
安成太守劉襲、始安內史王識之、建安內史趙道生並舉郡來降。襲,道憐之孫也。
蕭道成世子賾為南康贛令,鄧琬遣使收系之。門客蘭陵桓康擔賾妻裴氏及其子長懋、子良逃于山中,與賾族人蕭欣祖等結客得百餘人,攻郡,破獄出賾。南康相沈肅之帥將吏追賾,賾與戰,擒之。賾自號寧朔將軍,據郡起兵,與劉襲等相應。琬以中護軍殷孚為豫章太守,督上流五郡以防襲等。
衡陽內史王應之起兵應建康,襲擊湘州行事何慧文於長沙。應之與慧文舍軍身戰,斫慧文八創,慧文斫應之斷足,殺之。
始興人劉嗣等據郡起兵應建康,廣州刺史袁曇遠遣其將李萬周等討之。嗣祖誑萬周,雲尋陽已平,萬周遠襲番禺,擒曇遠,斬之。上以萬周行廣州事。
諸軍與袁顗相距於濃湖,久未決。龍驤將軍張興世建議曰:「賊據上流,兵強地勝,我雖持之有餘,而制之不足。若以奇兵數千潛出其上,因險而壁,見利而動,使其首尾周遑,進退疑阻,中流既梗,糧運自艱,此制賊之奇也。錢溪江岸罪狹,去大軍不遠,下臨洄洑,船下必來泊岸,又有橫浦可以藏船,千人守險,萬人不能過。衝要之地,莫出於此。」沈攸之、吳喜並贊其策。會龐孟虯引兵來助殷琰,劉勔遣使求援甚急,建安王休仁欲遣興世救之。沈攸之曰:「孟虯蟻聚,必無能為,遣別將馬步數千,足以相制。興世之行,是安危大機,必不可輟。」乃遣段佛榮將兵救勔,而選戰士七千、輕舸二百配興世。
興世率其眾溯流西上,尋復退歸,如是者累日。劉胡聞之,笑曰:「我尚不敢越彼下取揚州,張興世何物人,欲輕據我上。」不為之備。一夕,四更,值便風,興世舉帆直前,渡湖、白,過鵲尾。胡既覺,乃遣其將胡靈秀將兵於東岸,翼之而進。戊戌夕,興世宿景洪浦,靈秀亦留。興世潛遣其將黃道標帥七十舸徑趣錢溪,立營寨。己亥,興世引兵進據之,靈秀不能禁。庚子,劉胡自將水步二十六軍來攻錢溪。將士欲迎擊之,興世禁之曰:「賊來尚遠,氣盛而矢驟,驟既易盡,盛亦易衰,不如待之。」令將士治城如故,俄而胡來轉近,船入洄洑,興世命壽寂之、任農夫帥壯士數百擊之,眾軍相繼並進,胡敗走,斬首數百,胡收兵而下。時興世城寨未固,建安王休仁慮袁顗併力更攻錢溪,欲分其勢。辛丑,命沈攸之、吳喜等以皮艦進攻濃湖,斬獲千數。是日,劉胡帥步卒二萬、鐵馬一千,欲更攻興世。未至錢溪數十里,袁顗以濃湖之急,遽追之,錢溪城由此得立。胡遣人傳唱「錢溪已平」,眾並懼。沈攸之曰:「不然。若錢溪實敗,萬人中應有一人逃亡得還者,必是彼戰失利,唱空聲以惑眾耳。」勒軍中不得妄動。錢溪捷報尋至。攸之以錢溪所送胡軍耳鼻示濃湖,袁顗駭懼。攸之日暮引歸。
龍驤將軍劉道符攻山陽,程天祚請降。
龐孟虯進至弋陽,劉勔遣呂安國等迎擊於蓼潭,大破之,孟虯走向義陽。王玄謨之子曇善起兵據義陽以應建康,孟虯走死蠻中。
劉胡遣輔國將軍薛道標襲合肥,殺汝陰太守裴季,劉勔遣輔國將軍垣閎擊之。閎,閬之弟。道標,安都之子也。
淮西人鄭叔舉起兵擊常珍奇以應鄭黑。辛亥,以叔舉為北豫州刺史。八月,皇甫道烈等聞龐孟虯敗,並開門出降。
張興世既據錢溪,濃湖軍乏食。鄧琬大送資糧,畏興世,不敢進。劉胡帥輕舸四百,由鵲頭內路欲攻前溪,既而謂長史王念叔曰:「吾少習步戰,未閒水斗。若步戰,恆在數萬人中,水戰在一舸之上,舸舸各進,不復相關,正在三十人中,此非萬全之計,吾不為也。」乃託瘧疾,住鵲頭不進,遣龍驤將軍陳慶將三百舸向錢溪,戒慶「不須戰,張興世吾之所悉,自當走耳。」陳慶至錢溪,軍於梅根。
胡遣別將王起將百舸攻興世,興世擊起,大破之。胡帥其餘舸馳還,謂顗曰:「興世營寨已立,不可猝攻。昨日小戰,未足為損。陳慶已與南陵、大雷諸軍共遏其上,大軍在此,鵲頭諸將又斷其下流,已墮圍中,不足復慮。」顗怒胡不戰,謂曰:「糧運鯁塞,當如此何。」胡曰:「彼尚得溯流越我而上,此運何以不得沿流越彼而下邪。」乃遣安北府司馬沈仲玉將千人步趣南陵迎糧。仲玉至南陵,載米三十萬斛,錢布數十舫,堅榜為城,規欲突過。行至貴口,不敢進,遣聞信報胡,令遣重軍援接。張興世遣壽寂之、任農夫等將三千人至貴口擊之,仲玉走還顗營,悉虜其資實。胡眾駭懼,胡將張喜來降。
鎮東中兵參軍劉亮進兵逼胡營,胡不能制。袁顗懼曰:「賊入人肝脾裏,何由得活。」胡陰謀遁去,己卯,誑顗,云:「欲更帥步騎二萬上取錢溪,兼下大雷餘運」,令顗悉選馬配之。其日,胡委顗去,徑趣梅根。先令薛常寶辦船,悉發南陵諸軍,燒大雷諸城而走。至夜,顗方知之,大怒,罵曰:「今年為小子所誤。」呼取常所乘善馬飛燕,謂其眾曰:「我當自出追之。」因亦走。
庚辰,建安王休仁勒兵入顗營,納降卒十萬,遣沈攸之等追顗。顗走至鵲頭,與戍主薛伯珍並所領數千人偕去,欲向尋陽。夜止山間,殺馬以勞將士,顧謂伯珍曰:「我非不能死,且欲一至尋陽,謝罪主上,然後自刎耳。」因慷慨叱左右索節,無復應者。及旦,伯珍請屏人言事,遂斬顗首,詣錢溪馬軍主襄陽俞湛之。湛之因斬伯珍,並送首以為己功。
劉胡帥二萬人向尋陽,詐晉安王子勳,云:「袁顗已降,軍皆散,唯已帥所領獨返。宜速處分,為一戰之資。當停據湓城,誓死不貳。」乃於江外夜趣沔口。
鄧琬聞胡去,憂惶無計,呼中書舍人褚靈嗣等謀之,並不知所出。張悅詐稱疾,呼琬計事,令左右伏甲帳後,戒之「若聞索酒,便出。」琬既至,悅曰:「卿首唱此謀,今事已急,計將安出。」琬曰:「正當斬晉安王,封府庫,以謝罪耳。」悅曰:「今日寧可賣殿下求活邪。」因呼酒,子洵提刀出,斬琬。中書舍人潘欣之聞琬死,勒兵而至。悅使人語之曰:「鄧琬謀反,今已梟戮。」欣之乃還,取琬子並殺之。悅因單舸齎琬首馳下,詣建安王休仁降。
尋陽亂。蔡那之子道淵在尋陽被系作部,脫鎖入城,執子勳,囚之。沈攸之等諸軍至尋陽,斬晉安王子勳,傳首建康,時年十一。
初,鄧琬遣臨川內史張淹自鄱陽嶠道入三吳,軍於上饒。聞劉胡敗,軍副鄱陽太守費曄斬淹以降。淹,暢之子也。
廢帝之世,衣冠懼禍,咸欲遠出。至是流離外難,百不一存,眾乃服蔡興宗之先見。九月壬辰,以山陽王休祐為荊州刺史。癸巳,解嚴,大赦。
庚子,司徒休仁至尋陽,遣吳喜、張興世向荊州,沈懷明向郢州,劉亮及寧朔將軍南陽張敬兒向雍州,孫超之向湘州,沈思仁、任農夫向豫章,平定餘寇。
劉胡逃至石城,捕得,斬之。郢州行事張沈變形為沙門,潛走,追獲,殺之。荊州行事劉道憲聞濃湖平,散兵,遣使歸罪。荊州治中宗景等勒兵入城,殺道憲,執臨海王子頊以降。孔道存知尋陽已平,遣使請降。尋聞柳世隆、劉亮當至,眾悉逃潰,道存及三子皆自殺。上以何慧文才兼將吏,使吳喜宣旨赦之。慧文曰:「既陷逆節,手害忠義,何面見天下之士。」遂自殺。安陸王子綏、臨海王子頊、郡陵王子元並賜死。劉順及餘黨在荊州者,皆伏誅。詔追贈諸死節之臣,及封賞有功者各有差。
上既誅晉安王子勳等,待世祖諸子猶如平日。司徒休仁還自尋陽,言於上曰:「鬆滋侯兄弟尚在,將來非社稷計,宜早為之所。」冬十月乙卯,鬆滋侯子房、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南王子孟、南平王子產、廬陵王子輿、子趨、子期、東平王子嗣、子悅並賜死,及鎮北諮議參軍路休之、司徒從事中郎路茂之、兗州刺史劉祇、中書舍人嚴龍皆坐誅。世祖二十八子,於此盡矣。
劉勔圍壽陽,垣閎攻合肥,俱未下。勔患之,召諸將會議。馬隊主王廣之曰:「得將軍所乘馬,判能平合肥。」幢主皇甫肅怒曰:「廣之敢奪節下馬,可斬。」勔笑曰:「觀其意,必能立功。」即推鞍下馬與之。廣之往攻合肥,三日克之。薛道標突圍奔淮西歸常珍奇。勔擢廣之為軍主。廣之謂肅曰:「節下若從卿言,何以平賊。卿不賞才,乃至於此。」肅有學術,及勔卒,更依廣之,廣之薦於齊世祖,為東海太守。
徐州刺史薛安都等遣使乞降。事見《明帝北伐》。
冬十二月,劉勔圍壽陽,自首春至於末冬,內攻外御,戰無不捷,以寬厚得將士心。尋陽既平,上使中書為詔諭殷琰。蔡興宗曰:「天下既定,是琰思過之日,陛下宜賜手詔數行以相慰引。今直中書為詔,彼必疑謂非真,非所以速清方難也。」不從。琰得詔,謂劉勔詐為之,不敢降。杜叔寶閉絕尋陽敗問,有傳者即殺之,守備益固。凡有降者,上輒送壽陽城下,使與城中人語,由是眾情離沮。
琰欲請降於魏,主簿譙郡夏侯詳說琰曰:「今日之舉,本效忠節,若社稷有奉,便當歸身朝廷,何可北面左衽乎。且今魏軍近在淮次,官軍未測吾之去就,若遣使歸款,必厚相慰納,豈止免罪而已。」琰乃使詳出見劉勔。詳說勔曰:「今城中士民知困而猶固守者,畏將軍之誅,皆欲自歸於魏。願將軍緩而赦之,則莫不相帥而至矣。」勔許諾,使詳至城下,呼城中人,諭以勔意。丙寅,琰帥將佐面縛出降,勔悉加慰撫,不戮一人。入城,約勒將士,士民貲財秋毫無所失,壽陽人大悅。魏兵至師水,將救壽陽,聞琰已降,乃掠義陽數千人而去。久之,琰復仕至少府而卒。
==宋明帝北伐==
宋明帝泰始二年。晉安王子勳之敗於尋陽也,徐州刺史薛安都、益州刺史蕭惠開、梁州刺史柳元怙、兗州刺史畢眾敬、豫章太守殷孚、汝南太守常珍奇、並遣使乞降。上以南方已平,欲示威淮北,冬十月乙亥,命鎮軍將軍張永、中領軍沈攸之將甲士十五萬迎薛安都。蔡興宗曰:「安都歸順,此誠非虛,正須單使尺書。今以重兵迎之,勢必疑懼,或能招引北虜,為患方深。若以叛臣罪重,不可不誅,則鄉之所有,亦已多矣。況安都外據大鎮,密邇邊陲,地險兵強,攻圍難克,考之國計,尤宜馴養。如其外叛,將為朝廷旰食之憂。」上不從,謂征北司馬行南徐州事蕭道成曰:「吾今因此北討,卿意以為何如?」對曰:「安都狡猾有餘,今以兵逼之,恐非國之利。」上曰:「諸軍猛銳,何往不克。卿勿多言。」安都聞大兵北上,懼,遣使乞降於魏,常珍奇亦以懸瓠降魏,皆請兵自救。
薛安都以其子為質於魏。遣鎮東大將軍代人尉元、鎮東將軍魏郡孔伯恭等帥騎一萬出東道救彭城,鎮西大將軍西河公石、都督荊豫南雍州諸軍事張窮奇出西道救懸瓠。以安都為都督徐兗等五州諸軍事、鎮南大將軍、徐州刺史、河東公,常珍奇為平南將軍、豫州刺史、河內公。
兗州刺史申纂詐降於魏,尉元受之,而陰為之備。魏師至無鹽,纂閉門拒守。
薛安都之召魏兵也,畢眾敬不與之同,遣使來請降,上以眾敬為兗州刺史。眾敬子元賓在建康,先坐他罪誅。眾敬聞之,怒,拔刀斫柱曰:「吾皓首唯一子,不能全,安用獨生。」十一月壬子,魏師至瑕丘,眾敬請降於魏。尉元遣部將先據其城,眾敬悔恨,數日不食。元長驅而進,十二月已未,軍於秺。
西河公石至上蔡,常珍奇率文武出迎。石欲頓軍汝北,未即入城,中書博士鄭羲曰:「今珍奇雖來,意未可量。不如且入其城,奪其管籥,據有府庫,制其腹心,策之全者也。」石遂策馬入城,因置酒嬉戲。羲曰:「視珍奇之色甚不平,不可不為之備。」乃嚴兵設備。其夕,珍奇使人燒府屋,欲為變,以石有備而止。羲,豁之曾孫也。
淮西七郡民多不願屬魏,連營南奔。魏遣建安正陸馥宣慰新附,民有陷軍為奴婢者,馛悉免之,新民乃悅。
是歲,張永、沈攸之進兵逼彭城,軍於下磕,分遣羽林監王穆之將卒五千守輜重於武原。魏尉元至彭城,薛安都出迎。元遣孫璨與安都先入城,收其管籥,別遣孔伯恭以精甲二千安撫內外,然後入。其夜,張永攻南門,不克而退。元不禮於薛安都,安都悔降,復謀叛魏。元知之,不果發。安都重賂元等,委罪於女壻裴祖隆而殺之。元使李璨與安都守彭城,自將兵擊張永,絕其糧道。又破王穆之於武原。穆之帥餘眾就永,元進攻之。
三年春正月,張永等棄城夜遁。會天雨雪,泗水冰合,永等棄船步走,士卒凍死者太半,手足斷者什七八。尉元邀其前,薛安都乘其後,大破永等於呂梁之東,死者以萬數,枕屍六十餘里,委棄軍資、器械不可勝計。永足指亦墮,與沈攸之僅以身免。梁南秦二州刺史垣恭祖等為魏所虜。上聞之,召蔡興宗以敗書示之,曰:「我愧卿甚。」永降號左將軍。攸之免官,以貞陽公領職,還屯淮陰。由是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
裴子野論曰:昔齊桓矜於葵丘而九國叛,曹公不禮張鬆而天下分,一失毫釐,其差遠矣。太宗之初,威令所被,不滿百里,卒有離心,士無固色,而能開誠心,布款實,莫不感恩服德,致命效死,故西摧北蕩,寓內褰開。既而六軍獻捷,方隅束手,天子欲賈其餘威,師出無名,長淮以北,倏忽為戎。惜乎。若以向之虛懷,不驕不伐,則三叛奚為而起哉。高祖蟣蝨生介冑,經啓疆場,後之子孫,日蹙百里。播獲堂構,豈雲易哉。
魏尉元以彭城兵荒之後,公私困竭,請發冀、相、濟、兗四州粟,取張永所棄船九百艘,沿河運載,以賑新民,魏朝從之。沈文秀、崔道固為土人所攻,遣使乞降於魏,且請兵自救。
二月,魏西河公石自懸瓠引兵攻汝陰太守張超,不克。退屯陳項,議還長社,待秋擊之。鄭羲曰:「張超蟻聚窮命,糧食已盡,不降當走,可翹足而待也。今棄之遠去,超修城浚隍,積薪儲谷,更來恐難圖矣。」石不從,遂還長社。
初,尋陽既平,帝遣沈文秀弟文炳以詔書論文秀,又遣輔國將軍劉懷珍將馬步三千人與文炳偕行。未至,值張永等敗退,懷珍還鎮山陽。文秀攻青州刺史明僧暠,帝使懷珍帥龍驤將軍王廣之將五百騎、步卒二千人浮海救之。至東海,僧暠已退保東萊。懷珍進據朐城,眾心恟懼,欲且保鬱洲。懷珍曰:「文秀欲以青州歸索虜,計齊之士民,安肯甘心左衽邪。今揚兵直前,宣佈威德,諸城可飛書而下,奈何守此不進,自為沮撓乎。」遂進至黔陬,文秀所署高密、平昌二郡太守棄城走。懷珍送致文炳,達朝廷意,文秀猶不降。百姓聞懷珍至,皆喜。文秀所署長廣太守劉桃根將數千人戍不其城。懷珍軍于洋水,眾謂且宜堅壁伺隙,懷珍曰:「今眾少糧竭,懸軍深入,正當以精兵速進,掩其不備耳。」乃遣王廣之將百騎襲不其城,拔之。文秀聞諸城皆敗,乃遣使請降,帝復以為青州刺史。崔道固亦請降,復以為冀州刺史。懷珍乃還。
沈攸之之自彭城還也,留長水校尉王玄載守下邳,積射將軍沈韶守宿豫,睢陵、淮陽皆留兵戍之。玄載,玄謨之從弟也。時東平太守申纂守無鹽,幽州刺史劉休賓守梁鄒,幷州刺史清河房崇吉守升城,輔國將軍清河張讜守團城,及兗州刺史王整、蘭陵太守桓忻、肥城、麋溝、垣苗等戍皆不附於魏。休賓,乘民之兄子也。
魏遣平東將軍長孫陵等將兵赴青州,征南大將軍慕容白曜將騎五萬為之繼援。白曜,燕太祖之玄孫也。白曜至無鹽,欲攻之。將佐皆以為「攻具未備,不宜遽進」。左司馬范陽酈範曰:「今輕軍遠襲,深入敵境,豈宜淹緩。且申纂必謂我軍來速,不暇攻圍,將不為備。今若出其不意,可一鼓而克。」白曜曰:「司馬策是也。」乃引兵僞退。申纂不復設備。白曜夜中部分,三月甲寅旦攻城,食時克之。纂走,追擒,殺之。白曜欲盡以無鹽人為軍賞,酈範曰:「齊,形勝之地,宜遠為經略。今王師始入其境,人心未洽,連城相望,咸有拒守之志,苟非以德信懷之,未易平也。」白曜曰:「善。」皆免之。
白曜將攻肥城,酈範曰:「肥城雖小,攻之引日,勝之不能益軍勢,不勝足以剉軍威。彼見無鹽之破,死傷塗地,不敢不懼,若飛書告諭,縱使不降,亦當逃散。」白曜從之,肥城果潰,獲粟三十萬斛。白曜謂範曰:「此行得卿,三齊不足定也。」遂取垣、糜二戍。一旬中連拔四城,威震齊土。
房崇吉守升城,勝兵者不過七百人。慕容白曜築長圍以攻之,自二月至於夏四月,乃克之。白曜忿其不降,欲盡阬城中人。參軍事昌黎韓麒麟諫曰:「今勍敵在前而阬其民,自此以東,諸城人自為守,不可克也。師老糧盡,外寇乘之,此危道也。」白曜乃慰撫其民,各使復業。崇吉脫身走。
崔道固閉門拒魏。沈文秀遣使迎降於魏,請兵援接。白曜欲遣兵赴之,酈範曰:「文秀室家墳墓皆在江南,擁兵數萬,城固甲堅,強則拒戰,屈則遁去。我師未逼其城,無朝夕之急,何所畏忌,而遽求援軍。且觀其使者,視下而色愧,語煩而志怯,此必挾詐以誘我,不可從也。不若先取歷城,克盤陽,下梁鄒,平樂陵,然後案兵徐進,不患其不服也。」白曜曰:「崔道固等兵力單弱,不敢出戰,吾通行無礙,直抵東陽,彼自知必亡,故望風求服,夫又何疑。」範曰:「歷城兵多糧足,非朝夕可拔。文秀坐據東陽,為諸城根本。今多遣兵則無以攻歷城,少遣兵則不足以制東陽。若進為文秀所拒,退為諸城所邀,腹背受敵,必無全理。願更審計,無墮賊彀中。」白曜乃止,文秀果不降。
魏尉元上表稱「彭城賊之要藩,不有重兵積粟,則不可固守。若資儲既廣,雖劉彧師徒悉起,不敢窺淮北之地。」又言:「若賊向彭城,必由清、泗過宿豫,歷下邳,趨青州亦由下邳、沂水經東安,此數者,皆為賊用師之要。今若先定下邳,平宿豫,鎮淮陽,戍東安,則青、冀諸鎮可不攻而克。若四城不服,青、冀雖拔,百姓狼顧,猶懷僥倖之心。臣愚以為宜釋青、冀之師,先定東南之地,斷劉彧北顧之意,絕愚民南望之心。夏木雖盛,無津途可由,冬路雖通,無高城可固。如此,則淮北自舉,暫勞永逸。兵貴神速,久則生變。若天雨既降,彼或因水通,運糧益眾,規為進取,恐近淮之民翻然改圖,青、冀二州猝未可拔也。」
五月,沈攸之自送運米至下邳,魏人遣清、泗間人詐攸之,云:「薛安都欲降,求軍迎接。」軍副吳喜請遣千人赴之,攸之不許。既而來者益多,喜固請不已,攸之乃集來者告之曰:「君諸人既有誠心,若能與薛徐州子弟俱來者,皆即假君以本鄉縣,唯意所欲。如其不爾,無為空勞往還。」自是一去不返。攸之使軍主彭城陳顯達將千人助戍下邳而還。薛安都子伯令亡命梁、雍之間,聚黨數千人,攻陷郡縣。秋七月,雍州刺史巴陵王休若遣南陽太守張敬兒等擊斬之。
上覆遣中領軍沈攸之等擊彭城。攸之以為清、泗方涸,糧運不繼,固執以為不可。使者七返,上怒,強遣之。八月壬寅,以攸之行南兗州刺史,將兵北出,使行徐州事蕭道成將千人鎮淮陰。
魏之入彭城也,垣崇祖將部曲奔朐山,據之,遣使來降,蕭道成以為朐山戍主。朐山濱海孤絕,人情未安,崇祖浮舟水側,欲有急則逃入海。魏東徐州刺史成固公戍圂城,崇祖部將有罪亡降魏,成固公遣步騎二萬襲朐山,去城二十里。崇祖方出送客,城中人驚懼,皆下船欲去。崇祖還,謂腹心曰:「虜非有宿謀,承叛者之言而來耳,易誑也。今得百餘人還,事必濟矣。但人情一駭,不可斂集,卿等可亟去此二里外,大呼而來,雲艾塘義人已得破虜,須戍軍速往,相助逐之。」舟中人果喜,爭上岸,崇祖引入,據城。遣羸弱入島,人持兩炬火,登山鼓譟。魏參騎以為軍備甚盛,乃退。上以崇祖為北琅邪、蘭陵二都太守。
垣榮祖亦自彭城奔朐山,以奉使不效,畏罪不敢出,往依蕭道成於淮陰。
魏尉元遣孔伯恭帥步騎一萬拒沈攸之,又以攸之前敗所喪士卒瘃墮膝行者悉還攸之,以沮其氣。上尋悔遣攸之等,復召使還。攸之至焦墟,去下邳五十餘里,陳顯達引兵迎攸之至睢清口,伯恭擊破之。攸之引兵退,伯恭追擊之,攸之大敗,龍驤將軍姜產之等戰沒。攸之創重,入保顯達營。丁酉夜,眾潰,攸之輕騎南走,委棄軍資、器械以萬計,還屯淮陰。
尉元以書諭徐州刺史王玄載,玄載棄下邳走,魏以土西辛紹先為下邳太守。紹先不尚苛察,務舉大綱,教民治生禦寇而已,由是下邳安之。
孔伯恭進攻宿豫,宿豫戍將魯僧遵亦棄城走。魏將孔太恆等將千騎南攻淮陽,淮陽太守崔武仲焚城走。
慕容白曜進屯瑕丘。崔道固未之降也,綏邊將軍房法壽為王玄邈司馬,屢破道固軍,歷城人畏之。及道固降,皆罷兵。道固畏法壽扇動百姓,迫遣法壽使還建康。會從弟崇吉自升城來,以母妻為魏所獲,謀於法壽。法壽雅不欲南行,怨道固迫之。時道固遣兼治中房靈賓督清河、廣川二郡事,戍盤陽,法壽乃與崇吉謀襲盤陽,據之,降於慕容白曜。以贖崇吉母妻。道固遣兵攻之,白曜自瑕丘遣將軍長孫觀救盤陽,道固兵退。白曜錶冠軍將軍韓麒麟與法壽對為冀州刺史,以法壽從弟靈民、思順、靈悅、伯憐、伯玉、叔玉、思安、幼安等八人皆為郡守
白曜自瑕丘引兵攻崔道固於歷城。遣平東將軍長孫陵等攻沈文秀於東陽。道固拒守不降,白曜築長圍守之。陵等至東陽,文秀請降。陵等入其西郭,縱士卒暴掠。文秀悔怒,閉城拒守,擊陵等,破之。陵等退屯清西,屢進攻城,不克。
冬十一月乙卯,分徐州置東徐州,以輔國將軍張讜為刺史。十二月庚戌,以幽州刺史劉休賓為兗州刺史。休賓之妻崔邪利之女也,生子文曄,與邪利皆沒於魏。慕容白曜將其妻子至梁鄒城下示之,休賓密遣主簿尹文達至歷城見白曜,且視其妻子。休賓欲降,而兄子聞慰不可。白曜使人至城下呼曰:「劉休賓數遣人來見僕射約降,何故違期不至。」由是城中皆知之,共禁制休賓不得降,魏兵圍之。
魏西河公石復攻汝陰,汝陰有備,無功而還。常珍奇雖降於魏,實懷貳心,劉勔復以書招之。會西河公石攻汝陰,珍奇乘虛燒劫懸瓠,驅掠上蔡、安成、平輿三縣民屯於灌水。
四年春正月,魏汝陽司馬趙懷仁帥眾寇武津,豫州刺史劉勔遣龍驤將軍申元德擊破之,又斬魏於都公閼於拔於汝陽臺東,獲運車千三百乘。魏復寇義陽,勔使司徒參軍孫臺瓘擊破之。
淮西民賈元友上書,陳伐魏取陳、蔡之策,上以其書示劉勔。勔上言:「元友稱虜主幼弱,內外多難,天亡有期。臣以為虜自去冬蹈藉王土,盤據數郡,百姓殘亡。今春以來,連城圍逼。國家未能復境,何暇滅虜。元友所陳,率多夸誕狂謀,皆非事實,言之甚易,行之甚難。臣竊尋元嘉以來,傖荒遠人多幹國議,負擔歸闕,皆勸討虜,從來信納,皆貽後悔。境上之人,唯視強弱,王師至彼,必壺漿候塗。裁見退軍,便抄截蜂起。此前後所見,明驗非一也。」上乃止。
魏尉元遣使說東徐州刺史張讜,讜以團城降魏,魏以中書侍郎高閭與讜對為東徐州刺史李璨與畢眾敬對為東兗州刺史。元又說兗州刺史王整、蘭陵太守桓忻,整、忻皆降於魏。魏以元為開府儀同三司,都督徐南北兗三州諸軍事、徐州刺史,鎮彭城。召薛安都、畢眾敬入朝,至平城,魏以上客待之,羣從皆封侯,賜第宅,資給甚厚。
慕容白曜圍歷城經年,二月庚寅,拔其東郭,癸巳,崔道固面縛出降。白曜遣道固之子景業與劉文曄同至梁鄒,劉休賓亦出降。白曜送道固、休賓及其僚屬於平城。
辛丑,以前龍驤將軍常珍奇為都督司北豫二州諸軍事、司州刺史。魏西河公石攻之,珍奇單騎奔壽陽。三月,魏慕容白曜進圍東陽。
上以崔道固兄子僧祐為輔國將軍,將兵數千從海道救歷城,至不其,聞歷城已沒,遂降於魏。夏四月,劉勔敗魏兵於許昌。
秋七月,上以沈文秀之弟征北中兵參軍文靜為輔國將軍,統高密等五郡軍事,自海道救東陽。至不其城,為魏所斷,因保城自固。魏人攻之,不克。辛卯,分青州置東青州,以文靜為刺史。冬十月,發諸州兵北伐。十二月,魏人拔不其城,殺沈文靜,入東陽西郭。
五年。沈文靜守東陽,魏人圍之三年,外無救援,士卒晝夜拒戰,甲冑生蟣蝨,無離叛之志。春正月乙丑,魏人拔東陽,文秀解戎服,正衣冠,取所持節坐齋內。魏兵交至,問:「沈文秀何在。」文秀厲聲曰:「身是。」魏人執之,去其衣,縛送慕容白曜。使之拜,文秀曰:「各兩國大臣,何拜之有。」白曜還其衣,為之設饌,鎖送平城。魏主數其罪而宥之,待為下客,給惡衣、疏食。既而重其不屈,稍嘉禮之,拜外都下大夫。於是青、冀之地盡入於魏矣。
二月己卯,魏以慕容白曜為都督青齊東徐三州諸軍事、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青州刺史,進爵濟南王。白曜撫御有方,東人安之。
魏自天安以來,比歲旱饑,重以青、徐用兵,山東之民疲於賦役。顯祖命因民貧富為三等輸租之法,等為三品,上三品輸平城,中輸他州,下輸本州。又魏舊制,常賦之外,有雜調十五,至是悉罷之,由是民稍贍給。
夏五月,魏徙青、齊民於平城,置升城、歷城、民望於桑乾,立平齊郡以居之。自餘悉為奴婢,分賜百官。
魏沙門統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祇戶,粟為僧祇粟,遇凶歲,賑給饑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魏主並許之,於是僧祗戶粟及寺戶遍於州鎮矣。
==蕭道成篡宋==
宋明帝泰始三年八月,以征北司馬行南徐州事蕭道成鎮淮陰。道成收養豪俊,賓客始盛。垣崇祖奔朐山,道成以為戍主,垣榮祖亦奔朐山,往依道成於淮陰。劉僧副避魏居海島,道成亦召而撫之。
四年秋七月庚申,以蕭道成為南兗州刺史。
先是,中書侍郎、舍人皆以名流為之,太祖始用寒士秋當,世祖猶雜選士庶,巢尚之、戴法興皆用事。及上即位,盡用左右細人,遊擊將軍阮佃夫、中書通事舍人王道隆、員外散騎侍郎楊運長等並參預政事,權亞人主,巢、戴所不及也。佃夫尤恣橫,人有順逆,禍福立至。大納貨賂,所餉減二百匹絹,則不報書。園宅飲饌,過於諸王,妓樂服飾,宮掖不如也。朝士貴賤,莫不自結。僕隸皆不次除官,捉車人至虎賁中郎將,馬士至員外郎。
六年。南兗州刺史蕭道成在軍中久,民間或言:「道成有異相,當為天子」。上疑之,徵為黃門侍郎、越騎校尉。道成懼,不欲內遷,而無計得留。冠軍參軍廣陵荀伯玉勸道成遣數十騎入魏境,安置標榜,魏果遣遊騎數百履行境上。道成以聞,上使道成復本任。秋九月,命道成遷鎮淮陰。
七年。初,上為諸王,寬和有令譽,獨為世祖所親。即位之初,義嘉之黨多蒙全宥,隨才引用,有如舊臣。及晚年,更猜忌忍虐,好鬼神,多忌諱,言語、文書有禍敗、凶喪及疑似之言應迴避者數百千品,有則必加罪戮。改「騧。」字為「騧」,以其似「禍。」字故也。左右忤意,往往有刳斮者。時淮、泗用兵,府藏空竭,內外百官,並斷俸祿。而上奢費過度,每所造器用,必為正御、副御、次副各三十枚。嬖倖用事,貨賂公行。
上素無子,密取諸王姬有孕者內宮中,生男則殺其母,使寵姬子之。至是寢疾,以太子幼弱,深忌諸弟。南徐州刺史晉平刺王休祐前鎮江陵,貪虐無度,上不使之鎮,留之建康,遣上佐行府州事。休祐性剛很,前後忤上非一,上積不能平,且慮將來難制,欲方便除之。春二月甲寅,休祐從上於巖山射雉,左右從者並在仗後。日欲暗,上遣左右壽寂之等數人,逼休祐令墜馬,因共毆,拉殺之,傳呼「驃騎落馬。」上陽驚,遣御醫絡繹就視,比其左右至,休祐已絕,去車輪,輿還第。追贈司空,葬之如禮。
建康民間訛言:「荊州刺史巴陵王休若有至貴之相」,上以此言報之,休若憂懼。戊午,以休若代休祐為南徐州刺史。休若腹心將佐,皆謂休若還朝,必不免禍。中兵參軍京兆王敬先說休若曰:「今主上彌留,政成省閣,羣豎恟恟,欲悉去宗支以便其私。殿下聲着海內,受詔入朝,必往而不返。荊州帶甲十餘萬,地中數千里,上可以匡天子,除奸臣,下可以保境土,全一身。孰與賜劍邸第,使臣妾飲泣而不敢葬乎。」休若素謹畏,僞許之。敬先出,使人執之,以白於上而誅之。
晉平刺王既死,建安王休仁益不自安。上與嬖臣楊運長等為身後之計,運長等亦慮上晏駕後,休仁秉政,已輩不得專權,彌贊成之。上疾嘗暴甚,內外莫不屬意於休仁,主書以下,皆往東府訪休仁所親信,豫自結納。其或在直不得出者,皆恐懼。上聞,愈惡之。五月戊午,召休仁入見,既而謂曰:「今夕停尚書下省宿,明可早來。」其夜,遣人齎藥賜死。休仁罵曰:「上得天下,誰之力邪。孝武以誅鉏兄弟,子孫滅絕。今復為爾,宋祚其得久乎。」上慮有變,力疾乘輿出端門,休仁死,乃入。下詔稱「休仁規結禁兵,謀為亂逆,朕未忍明法,申詔詰厲。休仁慚恩懼罪,遽自引決。可宥其二子,降為始安縣王,聽其子伯融襲封。」上慮人情不悅,乃與諸大臣及方鎮詔,稱「休仁與休祐深相親結,語休祐云:汝但作佞,此法自足安身,我從來頗得此力。休佑之隕,本欲為民除患,而休仁從此日生嬈懼。吾每呼令入省,便入辭楊太妃。吾春中多與之射雉,或陰雨不出,休仁輒語左右,云:我已復得今一日。休仁既經南討,與宿衛將帥經習狎共事。吾前者積日失適,休仁出入殿省,無不和顏,厚相撫勞。如其意趣,人莫能測。事不獲已,反覆思惟,不得不有近日處分。恐當不必即解,故相報知。」上與休仁素厚,雖殺之,每謂人曰:「我與建安年時相鄰,少便款狎。景和、泰始之間,勳誠實重,事計交切,不得不相除,痛念之至,不能自已。」因流涕不自勝。
初,上在藩,與褚淵以風素相善,及即位,深相委仗。上寢疾,淵為吳郡太守,急召之。既至,入見,上流涕曰:「吾近危篤,故召卿,欲使着黃𧟌耳。」黃𧟌者,乳母服也。上與淵謀誅建安王休仁,淵以為不可。上怒曰:「卿癡人,不足與計事。」淵懼而從命。復以淵為吏部尚書。庚午,以尚書右僕射袁粲為尚書令,褚淵為左僕射。
丙戌,追廢晉平王休祐為庶人。
巴陵王休若至京口,聞建安王死,益懼。上以休若和厚,能諧緝物情,恐將來傾奪幼主。欲遣使殺之,慮不奉詔。欲徵入朝,又恐猜駭。六月丁酉,以江州刺史桂陽王休範為南徐州刺史,以休若為江州刺史。手書殷勤,召休若使赴七月七日宴。
秋七月,巴陵哀王休若至建康,乙丑,賜死於第,贈侍中、司空。復以桂陽王休範為江州刺史。時上諸弟俱盡,唯休範以人才凡劣,不為上所忌,故得全。
沈約論曰:聖人立法垂制,所以必稱先王,蓋由遺訓餘風,足以貽之來世也。太祖經國之義雖弘,隆家之道不足。彭城王照不窺古,徒見昆弟之義,未識君臣之禮,冀以家情行之國道,主猜而猶犯,恩薄而未悟,致以呵訓之微行,遂成滅親之大禍。開端樹隙,垂之後人。太宗因易隙之情,據已行之典,翦落洪枝,不待顧慮。既而本根無庇,幼主孤立,神器以勢弱傾移,靈命隨樂推回改。斯蓋履霜有漸,堅冰自至,所由來遠矣。
裴子野論曰:夫噬虎之獸知愛己子,搏狸之鳥非護異巢。太宗保字螟蛉,剿拉同氣,既迷在原之天屬,未識父子之自然。宋德告終,非天廢也。夫危亡之君,未嘗不先棄本枝,嫗煦旁孽,推誠嬖狎,疾惡父兄。前乘覆車,後來並轡。借使叔仲有國,猶不失配天,而他人入室,將七廟絕祀。曾是莫懷,甘心揃落。晉武背文明之託,而覆中州者賈后。太祖棄初寧之誓,而登合殿者元凶。禍福無門,奚其豫擇,友于兄弟,不亦安乎。
或譖蕭道成在淮陰有貳心於魏,上封銀壺酒,使吳喜自持賜道成。道成懼,欲逃,喜以情告道成,且先為之飲,道成即飲之。喜還朝,保證道成。或密以啓上,上以喜多計數,素得人情,恐其不能事幼主。乃召喜入內殿,與共言謔甚款,既出,賜以名饌,尋賜死。
戊寅,以淮陰為北兗州,徵蕭道成入朝。道成所親以朝廷方誅大臣,勸勿就徵。道成曰:「諸卿殊不見事。主上自以太子稚弱,翦除諸弟,何須他人。今唯應速發,淹留顧望,必將見疑。且骨肉相殘,自非靈長之祚,禍難將興,方與卿等戮力耳。」既至,拜散騎常侍,太子左衛率。
泰豫元年夏四月己亥,上大漸。以江州刺史桂陽王休範為司空,又以尚書右僕射褚淵為護軍將軍,加中領軍劉勔右僕射。詔淵、勔與尚書令袁粲、荊州刺史蔡興宗、郢州刺史沈攸之並受顧命。褚淵素與蕭道成善,引薦於上,詔又以道成為右衛將軍、領衛尉,與袁粲等共掌機事。是夕,上殂。庚子,太子即皇帝位,大赦。時蒼梧王方十歲,袁粲、褚淵秉政,承太宗奢侈之後,務弘節儉,欲救其弊,而阮佃夫、王道隆等用事,貨賂公行,不能禁也。
冬十一月,中書通事舍人阮佃夫加給事中、輔國將軍,權任轉重。欲用其所親吳郡張澹為武陵郡,袁粲等不同,佃夫稱敕施行,粲等不敢執。
蒼梧王元徽元年。桂陽王休範,素凡訥,少知解,不為諸兄所齒遇,物情亦不向之,故太宗之末得免於禍。及帝即位,年在衝幼,素族秉政,近習用權。休範自謂尊親莫二,應入為宰輔,既不如志,怨憤頗甚。典籤新蔡許公輿為之謀主,令休範折節下士,厚相資給,於是遠近赴之,歲中萬計,收養勇士,繕治器械。朝廷知其有異志,亦陰為之備。會夏口闕鎮,朝廷以其地居尋陽上流,欲使腹心居之。二月乙亥,以晉熙王燮為郢州刺史。燮始四歲,以黃門郎王奐為長史,行府州事,配以資力,使鎮夏口。復恐其過尋陽為休範所劫留,使自太洑徑去。休範聞之,大怒,密與許公輿謀襲建康,表治城隍,多解材板而蓄之。奐,景文之兄子也。
二年夏五月壬午,桂陽王休範反。掠民船,使軍隊稱力請受,付以材板,合手裝治,數日即辦。丙戌,休範帥眾二萬、騎五百發尋陽,晝夜取道。以書與諸執政,稱「楊運長、王道隆蠱惑先帝,使建安、巴陵二王無罪被戮,望執錄二豎,以謝冤魂。」
庚寅,大雷戍主杜道欣馳下告變,朝廷惶駭。護軍褚淵、征北將軍張永、領軍劉勔、僕射劉秉、右衛將軍蕭道成、遊擊將軍戴明寶、驍騎將軍阮佃夫、右軍將軍王道隆、中書舍人孫千齡、員外郎楊運長集中書省計事,莫有言者。道成曰:「昔上流謀逆,皆因淹緩至敗,休範必遠懲前失,輕兵急下,乘我無備。今應變之術,不宜遠出,若偏師失律,則大沮眾心。宜頓新亭、白下,堅守宮城、東府、石頭,以待賊至。千里孤軍,後無委積,求戰不得,自然瓦解。我請頓新亭以當其鋒,征北守白下,領軍屯宣陽門為諸軍節度,諸貴安坐殿中,不須競出,我自破賊必矣。」因索筆下議。眾並注「同」。孫千齡陰與休範通謀,獨曰:「宜依舊遣軍據梁山。」道成正色曰:「賊今已近,梁山豈可得至。新亭既是兵衝,所欲以死報國耳。常時乃可屈曲相從,今不得也。」坐起,道成顧謂劉勔曰:「領軍已同鄙議,不可改易。」袁粲聞難,扶曳入殿。即日,內外戒嚴。
道成將前鋒兵出屯新亭,張永屯白下,前南兗州刺史沈懷古戍石頭,袁粲、褚淵入衛殿省。時倉猝不暇授甲,開南北二武庫,隨將士意所取。
蕭道成至新亭,治城壘未畢,辛卯,休範前軍已至新林。道成方解衣高臥,以安眾心,徐索白虎幡,登西垣,使寧朔將軍高道慶、羽林監陳顯達、員外郎王敬則帥舟師與休範戰,頗有殺獲。壬辰,休範自新林舍舟步上,其將丁文豪請休範直攻臺城。休範遣文豪別將兵趨臺城,自以大眾攻新亭壘。道成帥將士悉力拒戰,自已至午,外勢愈盛,眾皆失色。道成曰:「賊雖多而亂,尋當破矣。」
休範白服乘肩輿,自登城南臨滄觀,以數十人自衛。屯騎校尉黃回與越騎校尉張敬兒謀詐降以取之,回謂敬兒曰:「卿可取之,我誓不殺諸王。」敬兒以白道成。道成曰:「卿能辦事,當以本州相賞。」乃與回出城南,放仗走,大呼稱降。休範喜,召至輿側。回陽致道成密意,休範信之,以二子德宣、德嗣付道成為質。二子至,道成即斬之。休範置回、敬兒於左右,所親李恆、鍾爽諫,不聽。時休範日飲醇,酒回見休範無備,目敬兒,敬兒奪休範防身刃,斬休範首,左右皆散走。敬兒馳馬持首歸新亭。
道成遣隊主陳靈寶送休範首還臺。靈寶道逢休範兵,棄首於水,挺身得達,唱云:「已平」,而無以以為驗,眾莫之信。休範將士亦不之知,其將杜黑騾攻新亭甚急。蕭道成在射堂,司空主簿蕭惠朗帥敢死士數十人突入東門,至射堂下。道成上馬,帥麾下搏戰,惠朗乃退,道成復得保城。惠朗,惠開之弟也,其姊為休範妃。惠朗兄黃門郎惠明時為道成軍副,在城內,了不自疑。
道成與黑騾拒戰,自晡達旦,矢石不息。其夜,大雨,鼓叫不復相聞。將士百日不得寢食,軍中馬夜驚,城內亂走。道成秉燭正坐,厲聲呵之,如是者數四。
丁文豪破臺軍於皂莢橋,直至朱雀桁南,杜黑騾亦舍新亭北趣朱雀桁。右軍將軍王道隆將羽林精兵在朱雀門內,急召鄱陽忠昭公劉勔於石頭。勔至,命撤桁以折南軍之勢,道隆怒曰:「賊至但當急,擊寧言開桁自弱邪。」勔不敢復言。道隆趣勔進戰,勔度桁南,戰敗而死。黑騾等乘勝度淮,道隆棄眾走還臺,黑騾兵追殺之。黃門侍郎王蘊重傷,踣於御溝之側,或扶之以免。蘊,景文之兄子也。於是中外大震,道路皆云臺城已陷,白下、石頭之眾皆潰。張永、沈懷明逃還宮中,傳新亭亦陷。太后執帝手泣曰:「天下敗矣。」
先是,月犯右執法,太白犯上將。或勸劉勔避職,勔曰:「吾執心行已,無愧幽明,若災眚必至,避豈得免。」勔晚年頗慕高尚,立園宅,名為東山,遺落世務,罷遣部曲。蕭道成謂勔曰:「將軍受顧命,輔幼主,當此艱難之日,而深尚從容,廢省羽翼,一朝事至,悔可追乎。」勔不從而敗。
甲午,撫軍長史褚澄開東府門納南軍,擁安成王準據東府,稱桂陽王教曰:「安成王,吾子也,勿得侵犯。」澄,淵之弟也。杜黑騾徑進至杜姥宅,中書舍人孫千齡開承明門出降。宮省恇擾。時府藏已竭,皇太后、太妃剔取宮中金銀器物以充賞,眾莫有鬥志。
俄而丁文豪之眾知休範已死,稍欲退散。文豪厲聲曰:「我獨不能定天下邪。」許公輿詐稱桂陵王在新亭,士民惶惑,詣蕭道成壘投刺者以千數。道成得,皆焚之,登北城謂曰:「劉休範父子昨已就戮,屍在南岡下。身是蕭平南,諸君諦視之。名刺皆已焚,勿憂懼也。」
道成遣陳顯達、張敬兒及輔師將軍任農夫、馬軍主東平周盤龍等將兵自石頭濟淮,從承明門入衛宮省。袁粲慷慨謂諸將曰:「今寇賊已逼,而眾情離沮。孤子受先帝付託,不能綏靖國家請,請與諸軍同死社稷。」被甲上馬,將驅之。於是陳顯達等引兵出戰,大破杜黑騾於杜姥宅,飛矢貫顯達目。丙申,張敬兒等又破黑騾等於宣陽門,斬黑騾及丁文豪,進克東府,餘黨悉平。蕭道成振旅還建康,百姓緣道聚觀,曰:「全國家者此公也。」道成與袁粲、褚淵、劉秉皆上表引咎解職,不許。丁酉,解嚴,大赦。
六月庚子,以平南將軍蕭道成為中領軍、南兗州刺史,留衛建康,與袁粲、褚淵劉秉更日入直決事,號為「四貴」。
桂陽王休範之反也,使道士陳公昭作《天公書》,題云:「沈丞相」,付荊州刺史沈攸之門者。攸之不開視,推得公昭,送之朝廷。及休範反,攸之謂僚佐曰:「桂陽必聲言我與之同。若不顛沛勤王,必增朝野之惑。」乃與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郢州刺史晉熙王燮、湘州刺史王僧虔、雍州刺史張興世同舉兵討休範。休範留中兵參軍毛惠連等守尋陽,燮遣中兵參軍馮景祖襲之。癸卯,惠連等開門請降,殺休範二子,諸鎮皆罷兵。
三年。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孝友清令,服用儉素,又好文學,禮接士大夫,由是有美譽。太宗特愛之,異其禮秩。時太祖諸子俱盡,諸孫唯景素為長。帝凶狂失德,朝野皆屬意於景素。帝外家陳氏深惡之。楊運長、阮佃夫等欲專權勢,不利立長君,亦欲除之。其腹心將佐多勸景素舉兵,鎮軍參軍濟陽江淹獨諫之,景素不悅。是歲,防閣將軍王季符得罪於景素,單騎亡奔建康,告景素謀反。運長等即欲發兵討之,袁粲、蕭道成以為不可,景素亦遣世子延齡詣闕自陳。乃徙季符於梁州,奪景素征北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四年夏六月乙亥,加蕭道成尚書左僕射。
楊運長、阮佃夫等忌建平王景素益甚,景素乃與錄事參軍陳郡殷沵、中兵參軍略陽垣慶延、參軍沈顒、左暄等謀為自全之計。遣人往來建康,要結才力之士,冠軍將軍黃回、遊擊將軍高道慶、輔國將軍曹欣之、前軍將軍韓道清、長水校尉郭蘭之、羽林監垣祗祖皆陰與通謀,武人不得志者無不歸之。帝好獨出遊走郊野,欣之謀據石頭城,伺帝出作亂。道清、蘭之慾說蕭道成,因帝夜出,執帝,迎景素,道成不從者即圖之。景素每禁使緩之。楊、阮微聞其事,遣傖人周天賜僞投景素,勸令舉兵。景素知之,斬天賜首送臺。
秋七月,祗祖帥數百人自建康奔京口,雲京師已潰亂,勸令速入。景素信之,戊子,據京口起兵,士民赴之者以千數。楊、阮聞祗祖叛走,即命纂嚴。己丑,遣驍騎將軍任農夫、領軍將軍黃回、左軍將軍蘭陵李安民將步軍,右軍將軍張保將水軍,以討之。辛卯,又命南豫州刺史段佛榮為都統。蕭道成知黃回有異志,故使安民、佛榮與之偕行。回私戒其士卒「道逢京口兵,勿得戰。」道成屯玄武湖,冠軍將軍蕭賾鎮東府。
始安王伯融、都鄉侯伯猷,皆建安王休仁之子也,楊、阮忌其年長,悉稱詔賜死。
景素欲斷竹裏以拒臺軍,垣慶延、垣祗祖、沈顒皆曰:「今天時旱熱,臺軍遠來疲睏,引之使至,以逸待勞,可以一戰而克。」殷沵等固爭不能得。農夫等既至,縱火燒市邑,慶延等各相顧望,莫有鬥志。景素本乏威略,恇擾不知所為。黃回迫於段佛榮,且見京口軍弱,遂不發。
張保泊西渚,景素左右勇士數十人自相要結,進擊水軍。甲午,張保敗死,而諸將不相應赴,復為臺軍所破。臺軍既薄城下,顒先帥眾走,祗祖次之,其餘諸軍相繼奔退,獨左暄與臺軍力戰於萬歲樓下,而所配兵力甚弱,不能敵而散。乙未,拔京口。黃回軍先入,自以有誓不殺諸王,乃以景素讓殿中將軍張倪奴。倪奴擒景素,斬之,並其三子,同黨垣祗祖等數十人皆伏誅。蕭道成釋黃回、高道慶不問,撫之如舊。是日,解嚴。丙申,大赦。
八月庚午,以給事黃門侍郎阮佃夫為南豫州刺史,留鎮京師。
順帝升明元年。初,蒼梧王在東宮,好緣漆帳竿,去地丈餘,喜怒乖節,主帥不能禁。太宗屢敕陳太妃痛捶之。及即帝位,內畏太后、太妃,外憚諸大臣,未敢縱逸。自加元服,內外稍無以制,數出遊行。始出宮,猶整儀衛。俄而棄車騎,帥左右數人,或出郊野,或入市廛。太妃每乘青犢車,隨相檢攝。既而輕騎遠走一二十里,太妃不復能追,儀衛亦懼禍不敢追尋,唯整部伍,別在一處瞻望而已。
初,太宗嘗以陳太妃賜嬖人李道兒,已復迎還,生帝。故帝每微行,自稱劉統,或稱李將軍。常着小袴衫,營署巷陌,無不貫穿。或夜宿客舍,或晝臥道傍,排突廝養,與之交易,或遭慢辱,悅而受之。凡諸鄙事,裁衣、作帽,過目則能。未嘗吹篪,執管便韻。及京口既平,驕恣尤甚,無日不出,夕去晨返,晨出暮歸。從者並執鋋矛,行人男女及犬馬牛驢,逢無免者。民間擾懼,商販皆息,門戶晝閉,行人殆絕。針椎鑿鋸,不離左右,小有忤意,即加屠剖,一日不殺,則慘然不樂。殿省憂懼,食息不保。阮佃夫與直閣將軍申伯宗等,謀因帝出江乘射雉,稱太后令,喚隊仗還,閉城門,遣人執帝,廢之,立安成王準。事覺,甲戌,帝收佃夫等殺之。
太后數訓戒帝,帝不悅。會端午,太后賜帝毛扇,帝嫌其不華,令太醫煮藥,欲酖太后。左右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應作孝子,豈復得出入狡獪。」帝曰:「汝語大有理。」乃止。
六月甲戌,有告散騎常侍杜幼文、司徒左長史沈勃、遊擊將軍孫超之與阮佃夫同謀者。帝登帥衛士,自掩三家,悉誅之,刳解臠割,嬰孩不免。沈勃時居喪在廬,左右未至,帝揮刀獨前。勃知不免,手搏帝耳,唾罵之曰:「汝罪逾桀、紂,屠戮無日。」遂死。是日,大赦。
帝嘗直入領軍府。時盛熱,蕭道成晝臥裸袒。帝立道成於室內,畫腹為的,自引滿,將射之。道成斂版曰:「老臣無罪。」左右王天恩曰:「領軍腹大是佳射堋,一箭便死,後無復射,不如以骲箭射之。」帝乃更以骲箭射,正中其齊,投弓大笑,曰:「此手何如?」帝忌道成威名,嘗自磨鋋,曰:「明日殺蕭道成。」陳太妃罵之曰:「蕭道成有功於國,若害之,誰復為汝盡力邪。」帝乃止。
道成憂懼,密與袁粲、褚淵謀廢立。粲曰:「主上幼年,微過易改。伊、霍之事,非季世所行,縱使功成,亦終無全地。」淵默然。領軍功曹丹陽紀僧真言於道成曰:「今朝廷猖狂,人不自保,天下之望,不在袁、褚。明公豈得坐受夷滅。存亡之機,仰希熟慮。」道成然之。
或勸道成奔廣陵起兵。道成世子賾,時為晉熙王長史,行郢州事,欲使賾將郢州兵東下合京口。道成密遣所親劉僧副告其從兄行青冀二州刺史劉善明曰:「人多見勸北固廣陵,恐未為長算。令秋風行起,卿若能與垣東海微共動虜,則我諸計可立。」亦告東海太守垣榮祖。善明曰:「宋氏將亡,愚智共知。北虜若動,反為公患。公神武高世,唯當靜以待之,因機奮發,功業自定,不可遠去根本,自貽猖獗。」榮祖亦曰:「領府去臺百步,公走,人豈不知。若單騎輕行,廣陵人閉門不受,公欲何之。公今動足下牀,恐即有扣臺門者,公事去矣。」紀僧真曰:「主上雖無道,國家累世之基猶為安固。公百口,北度必不得俱。縱得廣陵城,天子居深宮,施號令,目公為逆,何以避之。此非萬全策也。」道成族弟鎮軍長史順之及次子驃騎從事中郎嶷皆以為「帝好單行道路,於此立計,易以成功。外州起兵,鮮有克捷,徒先人受禍耳。」道成乃止。
東中郎司馬行會稽郡事李安民,欲奉江夏王躋起兵於東方,道成止之。越騎校尉王敬則潛自結於道成,夜着青衣,扶匐道路,為道成聽察帝之往來。道成命敬則陰結帝左右楊玉夫、楊萬年、陳奉伯等二十五人,於殿中詗伺機便。
秋七月丁亥夜,帝微行至領軍府門。左右曰:「一府皆眠,何不緣牆入。」帝曰:「我今夕欲於一處作適,宜待明夕。」員外郎桓康等於道成門間聽聞之。
戊子,帝乘露車,與左右於臺岡賭跳,仍往青園尼寺,晚至新安寺偷狗,就曇度道人煮之。飲酒醉,還仁壽殿寢。楊玉夫常得帝意,至是忽憎之,見輒切齒,曰:「明日當殺小子取肝肺。」是夜,令玉夫伺織女度河,曰:「見當報我,不見將殺汝。」時帝出入無常,省內諸合夜皆不閉,廂下畏相逢值,無敢出者。宿衛並逃避,內外莫相禁攝。是夕,王敬則出外。玉夫伺帝熟寢,與楊萬年取帝防身刀刎之。敕廂下奏伎陳奉伯袖其首,依常行法,稱敕開承明門出,以首與敬則。敬則馳詣領軍府,叩門大呼,蕭道成慮蒼梧王誑之,不敢開門。敬則於牆上投其首,道成洗視,乃戎服乘馬而出,敬則、桓康等皆從。入宮,至承明門,詐為行還。敬則恐內人覘見,以刀環塞窐孔,呼門甚急,門開而入。他夕,蒼梧王每開門,門者震懾,不敢仰視,至是弗之疑。道成入殿,殿中驚怖,既而聞蒼梧王死,咸稱萬歲。
己丑旦,道成戎服出殿庭槐樹下,以太后令召袁粲、褚淵、劉秉入會議。道成謂秉曰:「此使君家事,何以斷之。」秉未答。道成鬚髯盡張,目光如電。秉曰:「尚書眾事,可以見付。軍旅處分,一委領軍。」道成次讓袁粲,粲亦不敢當。王敬則拔白刃在牀側跳躍曰:「天下事皆應關蕭公,敢有開一言者,血染敬則刀。」仍手取白紗帽加道成首,令即位,曰:「今日誰敢復動。事須及熱。」道成正色呵之曰:「卿都自不解。」粲欲有言,敬則叱之,乃止。褚淵曰:「非蕭公無以了此。」手取事授道成。道成曰:「相與不肯,我安得辭。」乃下議,備法駕詣東城,迎立安成王。於是長刀遮粲、秉等,各失聲而去。秉出於路,逢從弟韞,韞開車迎問曰:「今日之事,當歸兄邪。」秉曰:「吾等已讓領軍矣。」韞拊膺曰:「兄肉中詎有血邪。今年族矣。」是日以太后令數蒼梧王罪惡,曰:「吾密令蕭領軍潛運明略。安成王準,宜臨萬國。」追封昱為蒼梧王。儀衛至東府門,安成王令門者勿開,以待袁司徒。粲至,王乃入居朝堂。壬辰,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一,改元,大赦。葬蒼梧王於郊壇西。
甲午,蕭道成出鎮東府。丙申,以道成為司空、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袁粲遷中書監,褚淵加開府儀同三司,劉秉遷尚書令、加中領軍。以晉熙王燮為揚州刺史。劉秉始謂尚書萬機,本以宗室居之,則天下無變。既而蕭道成兼總軍國,佈置心膂,與奪自專,褚淵素相憑附,秉與袁粲閣手仰成矣。辛丑,以尚書右僕射王僧虔為僕射。丙午,以武陵王贊為郢州刺史,蕭道成改領南徐州刺史。
八月癸亥,詔袁粲鎮石頭。粲性衝靜,每有朝命,常固辭,逼切不得已,乃就職。至是,知蕭道成有不臣之志,陰欲圖之,實時順命。蕭道成固讓司空,庚辰,以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九月戊申,封楊玉夫等二十五人為侯、伯、子、男。
初,沈攸之與蕭道成於大明、景和之間同直殿省,深相親善,道成女為攸之子中書侍郎文和婦。攸之在荊州,直閣將軍高道慶家在華容,假還,過江陵,與攸之爭戲槊。馳還建康,言攸之反狀已成,請以三千人襲之。執政皆以為不可,道成仍保證其不然。楊運長等惡攸之,密與道慶謀,遣刺客攸之,不克。會蒼梧王遇弒,主簿宋儼之、功曹臧寅勸攸之因此起兵。攸之以其長子元琰在建康為司徒左長史,故未發。寅,凝之之子也。
時楊運長等已不在內,蕭道成遣元琰以蒼梧王刳斮之具示攸之。攸之以道成名位素出已下,一旦專制朝權,心不平。謂元琰曰:「吾寧為王陵死,不為賈充生。」然亦未暇舉兵,乃上表稱慶,因留元琰。
雍州刺史張敬兒素與攸之司馬劉攘兵善,疑攸之將起事,密以問攘兵。攘兵無所言,寄敬兒馬橙一隻,敬兒乃為之備。
攸之有素書十數行,常韜在裲襠角,雲是明帝與已約誓。攸之將舉兵,其妾崔氏諫曰:「官年已老,那不為百口計。」攸之指裲襠角示之,且稱太后使至,賜攸之燭,割之得太后手令,云:「社稷之事,一以委公。」於是勒兵移檄,遣使邀張敬兒及豫州刺史劉懷珍、梁州刺史梓潼範柏年、司州刺史姚道和、湘州行事庾佩玉、巴陵內史王文和同舉兵。敬兒、懷珍、文和並斬其使,馳表以聞。文和尋棄州奔夏口。柏年、道和、佩玉皆懷兩端。道和,後秦高祖之孫也。
十二月辛酉,攸之遣輔國將軍孫同等相繼東下。攸之遺道成書,以為「少帝昏狂,宜與諸公密議,共白太后,下令廢之。奈何交結左右,親行弒逆,乃至不殯,流蟲在戶。凡在臣下,誰不惋駭。又移易朝舊,佈置親黨,宮合管籥,悉關家人。吾不知子孟、孔明遺訓固如此乎。足下既有賊宋之心,吾寧敢捐包胥之節邪。」朝廷聞之,忷懼。
丁卯,道成入守朝堂,命侍中蕭嶷代鎮東府,撫軍行參軍蕭映鎮京口。映,嶷之弟也。戊辰,內外戒嚴。己巳,以郢州刺史武陵王贊為荊州刺史。庚午,以右衛將軍黃回為郢州刺史,督前鋒諸軍以討攸之。
初,道成以世子賾為晉熙王燮長史,行郢州事,修治器械,以備攸之。及徵燮為揚州,以賾為左衛將軍,與燮俱下。劉懷珍言於道成曰:「夏口衝要,宜得其人。」道成與賾書曰:「汝既入朝,當須文武兼資與汝意合者,委以後事。」賾乃薦燮司馬柳世隆自代。道成以世隆為武陵王贊長史,行郢州事。賾將行,謂世隆曰:「攸之一旦為變,焚夏口舟艦,沿流而東,不可制也。若得攸之留攻郢城,必未能猝拔。君為其內,我為其外,破之必矣。」及攸之起兵,賾行至尋陽,未行朝廷處分。眾欲倍道趨建康,賾曰:「尋陽地居中流,密邇畿甸。若留屯湓口,內藩朝廷,外援夏首,保據形勝,控制西南,今日會此,天所置也。」或以為「湓口城小,難固」。左中郎將周山圖曰:「今據中流,為四方勢援,不可以小事難之。苟眾心齊壹,江山皆城隍也。」庚午,賾奉燮鎮湓口,賾悉以事委山圖。山圖斷取行旅殷板以造樓櫓,立水柵,旬日皆辦。道成聞之,喜曰:「賾真我子也。」以賾為西討都督,賾啓山圖為軍副。時江州刺史邵陵王友鎮尋陽,賾以為尋陽城不足固,表移友同鎮湓口,留江州刺史豫章胡諧之守尋陽。
湘州刺史王蘊遭母喪罷歸,至巴陵,與沈攸之深相結。時攸之未舉兵,蘊過郢州,欲因蕭賾出吊作難,據郢城。賾知之,不出。還,至東府,又欲因蕭道成出吊作難,道成又不出。蘊乃與袁粲、劉秉密謀誅道成,將帥黃回、任候伯、孫曇瓘、王宜興、卜伯興等皆與通謀。伯興,天與之子也。
道成初聞攸之事起,自往詣粲,粲辭不見。通直郎袁達謂粲不宜示異同,粲曰:「彼若以主幼時艱,與桂陽時不異,劫我入臺,我何辭以拒之。一朝同止,欲異得乎。」道成乃召褚淵,與之連席,每事必引淵共之。時劉韞為領軍將軍,入直門下省,卜伯興為直合,黃回等諸將皆出屯新亭。
初,褚淵為衛將軍,遭母憂去職,朝廷敦迫,不起。粲素有重名,自往譬說,淵乃從之。及粲為尚書令,遭母憂,淵譬說懇至,粲遂不起,淵由是恨之。及沈攸之事起,道成與淵議之。淵曰:「西夏釁難,事必無成,公當先衛其內耳。」粲謀既定,將以告淵,眾謂淵與道成素善,不可告。粲曰:「淵與彼雖善,豈容大作同異。今若不告,事定便應除之。」乃以謀告淵,淵即以告道成。
道成亦先聞其謀,遣軍王蘇烈、薛淵、太原王天生將兵助粲守石頭。薛淵固辭,道成強之,淵不得已,涕泣拜辭。道成曰:「卿近在石頭,日夕去來,何悲如是。且又何辭。」淵曰:「不審公能保袁公共為一家否。今淵往,與之同則負公,不同則立受禍,何得不悲。」道成曰:「所以遣卿,正為能盡臨事之宜,使我無西顧之憂耳。但當努力,無所多言。」淵,安都之從子也。道成又以驍騎將軍王敬則為直合,與伯興共總禁兵。
粲謀矯太后令,使韞、伯興帥宿衛兵攻道成於朝堂,回等帥所領為應。劉秉、任候伯等並赴石頭,本期壬申夜發,秉恇擾不知所為,晡後即束裝,臨去,啜羹,寫胸上,手振不自禁。未暗,載婦女盡室奔石頭,部曲數百,赫奕滿道。既至,見粲,粲驚曰:「何事遽來。今敗矣。」秉曰:「得見公,萬死何恨。」孫曇瓘聞之,亦奔石頭。丹陽丞王遜等走告道成,事乃大露。遜,僧綽之子也。
道成密使人告王敬則。時合已閉,敬則欲開合出,卜伯興嚴兵為備,敬則乃鋸所止屋壁得出,至中書省收韞。韞已戒嚴,列燭自照。見敬則猝至,驚起迎之,曰:「兄何能夜顧。」敬則呵之曰:「小子那敢作賊。」韞抱敬則,敬則拳毆其頰仆地而殺之。又殺伯興、蘇烈等,據倉城拒粲。王蘊聞秉已走,嘆曰:「事不成矣。」狼狽帥部曲數百向石頭。本期開南門,時暗夜,薛淵據門射之。蘊謂粲已敗,即散走。
道成遣軍主會稽戴僧靜帥數百人向石頭助烈等,自倉門得入,與之併力攻粲。孫曇瓘驍勇善戰,臺軍死者百餘人。王天生殊死戰,故得相持,自亥至醜。戴僧靜分兵攻府西門,焚之。粲與秉在城東門,見火起,欲還赴府。秉與二子俁、陔逾城走。粲下城,列燭自照,謂其子最曰:「本知一木不能支大廈之崩,但以名義至此耳。」僧靜乘暗逾城獨進,最覺有異人,以身衛粲,僧靜直前斫之。粲謂最曰:「我不失忠臣,汝不失孝子。」遂父子俱死。百姓哀之,為之謠曰:「可憐石頭城,寧為袁粲死,不作褚淵生。」劉秉父子走至額檐湖,追執,斬之。任候伯等並乘船赴石頭,既至,臺軍已集,不得入,乃馳還。
黃回嚴兵,期詰旦帥所領從御道直向臺門攻道成,聞事泄,不敢發。道成撫之如舊。王蘊、孫曇瓘皆逃竄,先捕得蘊,斬之,其餘粲黨皆無所問。
粲典籤莫嗣祖為粲、秉宣通密謀,道成召詰之曰:「袁粲謀反,何不啓聞。」嗣祖曰:「小人無識,但知報恩,何敢泄其大事。今袁公已死,義不苟生。」蘊嬖人張承伯藏匿蘊。道成並赦而用之。
粲簡淡平素,而無經世之才,好飲酒,善吟諷。身居劇任,不肯當事。主事每往諮決,或高詠對之。閒居高臥,門無雜賓,物情不接,故及於敗。
裴子野論曰:袁景倩民望國華,受付託之重,智不足以除奸,權不足以處變,蕭條散落,危而不扶。及九鼎既輕,三才將換,區區斗城之裏,出萬死而不辭,蓋蹈匹夫之節,而無棟樑之具矣。
乙亥,以尚書僕射王僧虔為左僕射,新除中書令王延之為右僕射,度支尚書張岱為吏部尚書,吏部尚書王奐為丹楊尹。延之,裕之孫也。
劉秉弟遐為吳郡太守。司徒右長史張環,永之子也,遭父喪在吳,家素豪盛,蕭道成使環伺間取遐。會遐召環詣府,環帥部曲十餘人直入齋中,執遐斬之,郡中莫敢動。道成聞之,以告環從父領軍衝。衝曰:「環以百口一擲,出手得盧矣。」道成即以環為吳郡太守。
道成移屯閱武堂,猶以重兵付黃回使西上,而配以腹心。回素與王宜興不協,恐宜興反告其謀,閏月辛巳,因事收宜興,斬之。諸將皆言回握強兵必反,寧朔將軍桓康請獨往刺之。道成曰:「卿等何疑,彼無能為也。」
沈攸之遣中兵參軍孫同等五將以三萬人為前驅,司馬劉攘兵等五將以二萬人次之。又遣中兵參軍王靈秀等四將分兵出夏口,據魯山。癸巳,攸之至夏口,自恃兵強,有驕色。以郢城弱小,不足攻,雲欲問訊安西,暫泊黃金浦。遣人告柳世隆曰:「被太后令,當暫還都。卿既相與奉國,想得此意。」世隆曰:「東下之師,久承聲問。郢城小鎮,自守而已。」宗儼之勸攸之攻郢城,臧寅以為「郢城兵雖少而地險,攻守勢異,非旬日可拔。若不時舉,挫銳損威。今順流長驅,計日可捷,既傾根本,則郢城豈能自固。」攸之從其計,欲留偏師守郢城,自將大眾東下。乙未,將發,柳世隆遣人於西渚挑戰,前軍中兵參軍焦度於城樓上肆言罵攸之,且穢辱之。攸之怒,改計攻城,令諸軍登岸燒郭邑,築長圍,晝夜攻戰。世隆隨宜拒應,攸之不能克。
道成命吳興太守沈文秀督吳錢唐軍事,文秀收攸之弟新安太守登之,誅其宗族。
乙未,以從軍將軍楊運長為宣城太守,於是太宗嬖臣無在禁省者矣。
沈約論曰:夫人君南面,九重奧絕,陪奉朝夕,義隔卿士,階闥之任,宜有司存。既而恩以狎生,信由恩固,無可憚之姿,有易親之色。孝建、泰始,主威獨運,而刑政糾雜,理難遍通,耳目所寄,事歸近習。及覘歡慍,候慘舒,動中主情,舉無謬旨。人主謂其身卑位薄,以為權不得重。曾不知鼠憑社貴,狐藉虎威,外無逼主之嫌,內有專用之效,勢傾天下,未之或悟。及太宗晚運,慮經盛衰,權幸之徒,懾憚宗戚,欲使幼主孤立,永竊國權,構造同異,興樹禍隙,帝弟宗王,相繼屠剿。寶祚夙傾,實由於此矣。
辛丑,尚書左丞濟陽江謐建議,假蕭道成黃鉞,從之。
乙巳,蕭道成出頓新亭,謂驃騎參軍江淹曰:「天下紛紛,君謂何如?」淹曰:「成敗在德,不在眾寡。公雄武有奇略,一勝也。寬容而仁恕,二勝也。賢能畢力,三勝也。民望所歸,四勝也。奉天子以伐叛逆,五勝也。彼志銳而器小,一敗也。有威而無恩,二敗也。士卒解體,三敗也。搢紳不懷,四敗也。懸兵數千里而無同惡相濟,五敗也。雖豺狼十萬,終為我獲。」道成笑曰:「君談過矣。」南徐州行事劉善明言於道成曰:「攸之收眾聚騎,造舟治械,包藏禍心,於今十年。性既險躁,才非持重,而起逆累旬,遲迴不進。一則暗於兵機,二則人情離怨,三則有掣肘之患,四則天奪其魄。本慮其剽勇輕速,掩襲未備,決於一戰。今六師齊奮,諸侯同舉,此籠中之鳥耳。」蕭賾問攸之於周山圖,山圖曰:「攸之相與鄰鄉,數共征伐,頗悉其為人,性度險刻,士心不附。今頓兵堅城之下,適以為離散之漸耳。」
二年春正月己酉朔,百官戎服入朝。
沈攸之盡銳攻郢城,柳世隆乘間屢破之。蕭賾遣軍主桓敬帥八軍據西塞,為世隆聲援。
攸之獲郢府法曹南鄉範雲,使送書入城,餉武陵王贊犢一劷,柳世隆魚三十尾,皆去其首。城中欲殺之,雲曰:「老母弱弟,懸命沈氏,若違其命,禍必及親。今日就戮,甘心如薺。」乃赦之。
攸之遣其將皇甫仲賢向武昌,中兵參軍公孫方平向西陽。武昌太守臧渙降於攸之,西陽太守王毓奔湓城。方平據西陽,豫州刺史劉懷珍遣建寧太守張謨等將萬人擊之,辛酉,方平敗走。平西將軍黃回等軍至西陽,溯流而進。
攸之素失人情,但劫以威力。初發江陵,已有逃者。及攻郢城,三十餘日不拔,逃者稍多。攸之日夕乘馬歷營撫慰,而去者不息。攸之大怒,召諸軍主曰:「我被太后令,建義下都,大事若克,白紗帽共着耳。如其不振,朝廷自誅我百口,不關餘人。比軍人叛散,皆卿等不以為意,我亦不能問叛身,自今軍中有叛者,軍主任其罪。」於是一人叛,遣人追之,亦去不返,莫敢發覺,咸有異計。
劉攘兵射書入城請降,柳世隆開門納之。丁卯夜,攘兵燒營而去。軍中見火起,爭棄甲走,將帥不能禁。攸之聞之,怒,銜須咀之,收攘兵兄子天賜、女壻張平虜斬之。向旦,攸之帥眾過江,至魯山,軍遂大散,諸將皆走。臧寅曰:「幸其成而棄其敗,吾不忍為也。」乃投水死。攸之猶有數十騎自隨,宣令軍中曰:「荊州城中大有錢,可相與還取以為資糧。」郢城未有追軍,而散軍畏蠻抄,更相聚結,可二萬人,隨攸之還江陵。
張敬兒既斬攸之使者,即勒兵,偵攸之下,遂襲江陵。攸之使子元琰與兼長史江乂、別駕傳宣共守江陵城。敬兒至沙橋,觀望未進。城中夜聞鶴唳,謂為軍來,乂、宣關門出走,吏民崩潰。元琰奔寵洲,為人所殺。敬兒至江陵,誅攸之二子、四孫。
攸之將至江陵百餘里,聞城已為敬兒所據,士卒隨之者皆散。攸之無所歸,與其子太和走至華容界,皆縊於櫟林,己巳,村民斬首送江陵。敬兒擎之以楯,覆以青傘,徇諸市郭,乃送建康。敬兒誅攸之親黨,收其財物數十萬,皆以入私。
初,會曹參軍金城邊榮為府錄事所辱,攸之為榮鞭殺錄事。及敬兒將至,榮為留府司馬,或說之使詣敬兒降。榮曰:「受沈公厚恩,共如此大事,一朝緩急,便易本心,吾不能也。」城潰,軍士執以見敬兒。敬兒曰:「邊公何不早來。」榮曰:「沈公見留守城,不忍委去。本不祈生,何須見問。」敬兒曰:「死何難得。」命斬之。榮歡笑而去。榮客太山程邕之抱榮曰:「與邊公周遊,不忍見邊公死,乞先見殺。」兵人不得行戮,以白敬兒,敬兒曰:「求死甚易,何為不許。」先殺邕之,然後及榮,軍人莫不垂泣。孫同、宗儼之等皆伏誅。
丙子,解嚴。以侍中柳世隆為尚書右僕射。蕭道成還鎮東府。丁丑,以左衛將軍蕭賾為江州刺史,侍中蕭嶷為主領軍。二月庚辰,以尚書左僕射王僧虔為尚書令,右僕射王延之為左僕射。癸未,加蕭道成太尉、都督南徐等十六州諸軍事,以衛將軍褚淵為中書監、司空。道成表送黃鉞。
夏四月,蕭道成以黃回終為禍亂,回有部曲數千人,欲遣收,恐為亂。辛卯,召回入東府。至,停外齋,使桓康將數十人,數回罪而殺之。秋八月乙未,以蕭賾為領軍將軍,蕭嶷為江州刺史。
九月,蕭道成欲引時賢參贊大業,夜,召驃騎長史謝朏,屏人與語,久之,朏無言。唯二小兒捉燭,道成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道成乃呼左右。朏,莊之子也。
太尉右長史王儉知其指,他日,請間言於道成曰:「功高不賞,古今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終北面,可乎。」道成正色裁之,而神采內和。儉因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宋氏失德,非公豈復寧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復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亦不可得保。」道成曰:「卿言不無理。」儉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絕羣后,微示變革。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道成曰:「我當自往。」經少日,道成自造褚淵,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淵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且吉夢未必應在旦夕。」道成還,以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耳。」
儉乃唱議加道成太傅,假黃鉞,使中書舍人虞整作詔。道成所親任遐曰:「此大事,應報褚公。」道成曰:「褚公不從奈何。」遐曰:「彥回惜身保妻子,非有奇才異節,遐能制之。」淵果無違異。
丙午,詔進道成假黃鉞、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揚州牧,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使持節、太尉、驃騎大將軍、錄尚書、南徐州刺史如故。道成固辭殊禮。
戊申,太傅道成以蕭映為南兗州刺史。冬十月丁丑,以蕭晃為豫州刺史。
齊高帝建元元年春正月甲辰,以江州刺史蕭嶷為都督荊湘等八州諸軍事、荊州刺史。
太傅道成以謝朏有重名,必欲引參佐命,以為左長史。嘗置酒與論魏、晉故事,因曰:「石苞不早勸晉文,死方慟哭,方之馮異,非知機也。」朏曰:「晉文世事魏室,必將身終北面。借使魏依唐、虞故事,亦當三讓彌高。」道成不悅。甲寅,以朏為侍中,更以王儉為左長史。
丙辰,以給事黃門侍郎蕭長懋為雍州刺史。二月甲午,詔申前命,命太傅贊拜不名。三月甲辰,以太傅為相國,總百揆,封十郡為齊公,加九錫,其
驃騎大將軍、揚州牧、南徐州刺史如故。乙巳,詔齊國官爵禮儀並仿天朝。丙午,以世子賾領南豫州刺史。
楊運長去宣城郡還家,齊公遣人殺之。凌源令潘智與運長厚善。臨川王綽,義慶之孫也,綽遣腹心陳讃說智曰:「君先帝舊人,身是宗室近屬,如此形勢,豈得久全。若招合內外,計多有從者。臺城內人,常有此心,正苦無人建意耳。」智即以告齊公。庚戌,誅綽兄弟及其黨與。
甲寅,齊公受策命,赦其境內。以石頭為世子宮,一如東宮。褚淵引何曾自魏司徒為晉丞相故事,求為齊官,齊公不許。以王儉為齊尚書右僕射,領吏部。儉時年二十八。夏四月壬申朔,進齊公爵為王,增封十郡。甲戌,武陵王贊卒,非疾也。丙戌,加齊王殊禮,進世子為太子。
辛卯,宋順帝下詔禪位於齊。壬辰,帝當臨軒,不肯出,逃於佛蓋之下,王敬則勒兵殿庭,以板輿入迎帝。太后懼,自帥閹人索得之,敬則啓譬令出,引令升車。帝收淚謂敬則曰:「欲見殺乎。」敬則曰:「出居別宮耳,官先取司馬家亦如此。」帝泣而彈指曰:「願後身世世勿復生帝王家。」宮中皆哭。帝拍敬則手曰:「必無過慮,當餉輔國十萬錢。」是日,百寮陪位。侍中謝朏在直,當解璽綬,陽為不知,曰:「有何公事。」傳詔云:「解璽綬授齊王。」朏曰:「齊自應有侍中。」乃引枕臥。傳詔懼,使朏稱疾,欲取兼人,朏曰:「我無疾,何所道。」遂朝服步出東掖門,仍登車還宅。乃以王儉為侍中,解璽綬。禮畢,帝乘畫輪車出東掖門,就東邸。問:「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應者。右光祿大夫王琨,華之從父弟也,在晉世已為郎中,至是,攀車獺尾慟哭,曰:「人以壽為歡,老臣以壽為戚。既不能先驅螻蟻,乃復頻見此事。」嗚咽不自勝,百官雨泣。
司空兼太保褚淵等奉璽綬,帥百官詣齊宮勸進。王辭讓,未受。淵從弟前成安太守炤謂淵子賁曰:「司空今日何在。」賁曰:「奉璽綬在齊大司馬門。」炤曰:「不知汝家司空將一家物與一家,亦復何謂。」甲午,王即皇帝位於南郊,還宮,大赦,改元。奉宋順帝為汝陰王,優崇之禮,皆仿宋初。築宮丹楊,置兵守衛之。宋神主遷汝陰廟,諸王皆降為公。自非宣力齊室,餘皆除國。獨置南康、華容、蓱鄉三國,以奉劉穆之、王弘、何無忌之後,除國者凡百二十人。二臺官僚,依任攝職,名號不同、員限盈長者,別更詳議。
以褚淵為司徒。賓客賀者滿座,褚炤嘆曰:「彥回少立名行,何意披猖至此。門戶不幸,乃復有今日之拜。使彥回作中書郎而死,不當為一名士邪。名德不昌,乃復有期頤之壽。」淵固辭不拜。
奉朝請河東裴顗上表,數帝過惡,掛冠徑去。帝怒,殺之。太子賾請殺謝朏,帝曰:「殺之遂成其名,正應容之度外耳。」久之,因事廢於家。
帝問為政於前撫軍行參軍沛國劉瓛,對曰:「政在《孝經》。凡宋氏所以亡,陛下所以得者,皆是也。陛下若戒前車之失,加之以寬厚,雖危可安,若循其覆轍,雖安必危矣。」帝嘆曰:「儒者之言,可寶萬世。」
夏五月己未,或走馬過汝陰王之門,衛士恐。有為亂者奔入殺王,而以疾聞,上不罪而賞之。辛酉,殺宋宗室陰安公燮等,無少長皆死。前豫州刺史劉澄之,遵考之子也,與褚淵善,淵為之固請曰:「澄之兄弟不武,且於劉宗又疏。」故遵考之族獨得免。
丙寅,追尊皇考曰宣皇帝,皇妣陳氏曰孝皇后。丁卯,封皇子鈞為衡陽王。六月甲子,立皇太子賾為皇太子,皇子嶷為豫章王,映為臨川王,冕為長沙王,曄為武陵王,暠為安成王,鏘為鄱陽王,鑠為桂陽王,鑑為廣陵王,皇孫長懋為南郡王。
乙酉,葬宋順帝於遂寧陵。
==魏遷洛陽==
齊武帝永明十一年。魏主以平城地寒,六月雨雪,風沙常起,將遷都洛陽。恐羣臣不從,乃議大舉伐齊,欲以脅眾。齋於明堂左個,使太常卿王諶筮之,遇《革》,帝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吉孰大焉。」羣臣莫敢言。尚書任城王澄曰:「陛下奕葉重光,帝有中土。今出師以徵未服,而得湯、武革命之象,未為全吉也。」帝厲聲曰:「繇雲大人虎變,何言不吉。」澄曰:「陛下龍興已久,何得今乃虎變。」帝作色曰:「社稷我之社稷,任城欲沮眾邪。」澄曰:「社稷雖為陛下之有,臣為社稷之臣,安可知危而不言。」帝久之乃解,曰:「各言其志,夫亦何傷。」
既還宮,召澄入見,逆謂之曰:「曏者《革卦》,今當更與卿論之。明堂之忿,恐人人競言,沮我大計,故以聲色怖文武耳,想識朕意。」因屏人謂澄曰:「今日之舉,誠為不易。但國家興自朔土,徙居平城,此乃用武之地,非可文治。今將移風易俗,其道誠難。朕欲因此遷宅中原,卿以為何如?」澄曰:「陛下欲卜宅中土,以經略四海,此周、漢之所以興隆也。」帝曰:「北人習常戀故,必將驚擾,奈何。」澄曰:「非常之事,故非常人之所及。陛下斷自聖心,彼亦何所能為。」帝曰:「任城,吾之子房也。」
六月丙戌,命作河橋,欲以濟師。祕書監盧淵上表,以為「前世承平之主,未嘗親御六軍,決勝行陳之間,豈非勝之不足為武,不勝有虧威重乎。昔魏武以弊卒一萬破袁紹,謝玄以步兵三千摧苻秦,勝負之變,決於須臾,不在眾寡也。」詔報曰:「承平之主所以不親戎事者,或以同軌無敵,或以懦力偷安。今謂之同軌則未然,比之懦劣則可恥。必若王者不當親戎,則先王制革輅,何所施也。魏武之勝,蓋由仗順,苻氏之敗,亦由失政。豈寡必能勝眾,弱必能制強邪。」丁未,魏主講武,命尚書李衝典武選。
秋九月戊辰,魏主濟河,庚午,至洛陽。
魏主自發平城至洛陽,霖雨不止。丙子,詔諸軍前發。丁丑,帝戎服,執鞭乘馬而出,羣臣稽顙於馬前。帝曰:「廟算已定,大將軍進,諸公更欲何云。」尚書李衝等曰:「今者之舉,天下所不願,唯陛下欲之。臣不知陛下獨行,竟何之也。臣等有其意而無其辭,敢以死請。」帝大怒曰:「吾方經營天下,期於混一,而卿等儒生,屢疑大計。斧鉞有常,卿勿復言。」策馬將出,於是安定王休等並殷勤泣諫。帝乃諭羣臣曰:「今者興發不小,動而無成,何以示後。朕世居幽朔,欲南遷中土。苟不南伐,當遷都於此,王公以為何如。欲遷者左,不欲者右。」安定王休等相帥如右,南安王楨進曰:「成大功者不謀於眾。今陛下苟輟南伐之謀,遷都洛邑,此臣等之願,蒼生之幸也。」羣臣皆呼萬歲。時舊人雖不願內徙,而憚於南伐,無敢言者,遂定遷都之計。
李衝言於上曰:「陛下將定鼎洛邑,宗廟、宮室,非可馬上行遊以待之。願陛下暫還代都,俟羣臣經營畢功,然後備文物、鳴和鸞而臨之。」帝曰:「朕將巡省州郡,至鄴小停,春首即還,未宜歸北。」乃遣任城王澄還平城,諭留司百官以遷都之事,曰:「今日真所謂革也,王其勉之。」
帝以羣臣意多異同,謂衛尉卿、鎮南將軍於烈曰:「卿意如何。」烈曰:「陛下聖略淵遠,非愚淺所測。若隱心而言,樂遷之與戀舊,適中半耳。」帝曰:「卿既不唱異,即是肯同,深感不言之益。」使還鎮平城,曰:「留臺庶政,一以相委。」
冬十月戊寅朔,魏主如金墉城,徵穆亮,使與尚書李衝、將作大匠董爾經營洛都。己卯,如河南城。乙酉,如豫州。癸巳,舍於石濟。乙未,魏解嚴,設壇於滑臺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大赦。起滑臺宮。任城王澄至平城,眾始聞遷都,莫不驚駭。澄援引古今,徐以曉之,眾乃開伏。澄還報於滑臺。魏主喜曰:「非任城,朕事不成。」
乙巳,魏主遣安定王休帥從官迎家於平城。魏主築宮於鄴西,冬十一月癸亥,徙居之。
明帝建武元年春正月乙亥,魏主如洛陽西宮。中書侍郎韓顯宗上書陳四事。其一以為「竊聞輿駕今夏三巡三齊,當幸中山。往冬輿駕停鄴,當農隙之時,猶比屋供奉,不勝勞費。況今蠶麥方急,將何以堪命。且六軍涉暑,恐生癘疫。臣願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張之苦,成洛都營繕之役。」其二以為「洛陽宮殿故基,皆魏明帝所造,前世已譏其奢。今茲營繕,宜加裁損。又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舍相尚,宜因遷徙,為之制度。及端廣衢路,通利溝渠。」其三以為「陛下之還洛陽,輕將從騎。王者於闈闥之內猶施警蹕,況涉履山河而不加三思乎。」其四以為「陛下耳聽法音,目玩墳典,口對百辟,心虞萬機,景昃而食,夜分而寢。加以孝思之至,隨時而深,文章之業,日成篇卷。雖叡明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性,保無疆之祚也。伏願陛下垂拱司契,而天下治矣。」帝頗納之。顯宗,麒麟之子也。
顯宗又上言,以為「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敘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乃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聖王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後之胤墜於皁隸矣。議者或云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於門,此亦失矣。豈可以世無周、邵,遂廢宰相邪。但當校其寸長、銖重者先敘之,則賢才無遺矣。
「又,刑罰之要,在於明當,不在於重。苟不失有罪,雖捶撻之薄,人莫敢犯。若容可僥倖,雖參夷之嚴,不足懲禁。今內外之官,欲邀當時之名,爭以深酷為無私,迭相敦厲,遂成風俗。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任,遇下如仇讎。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和氣不至,蓋由於此。謂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又,昔周居洛邑,猶存宗周,漢遷東都,京兆置尹。案《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曰邑。況代京,宗廟、山陵所託,王業所基,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謂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光示萬葉。
「又,古者四民異居,欲其業專志定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工伎屠沽,各有攸處。但不設科禁,久而混淆。今聞洛邑居民之制,專以官位相從,不分族類。夫官位無常,朝榮夕悴,則是衣冠、皁隸不日同處矣。借使一里之內,或調習歌舞,或講肄詩書,縱羣兒隨其所之,則必不棄歌舞而從詩書矣。然則使工伎之家習士人風禮,百年難成,士人之子效工伎容態,一朝而就。是以仲尼稱里仁之美,孟母勤三徙之訓。此乃風俗之原,不可不察。朝廷每選人士,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至於度地居民,則清濁連甍,何其略也。今因遷徙之初,皆是公地,分別工伎,在於一言,有何可疑,而闕盛美。
「又,南人昔有淮北之地,自比中華,僑置郡縣。自歸附聖化,仍而不改,名實交錯,文書難辨。宜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小者併合,大者分置。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並省,今民口既多,亦可復舊。
「又,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可有所私。倉庫之儲,以供軍國之用,自非有功德者,不當加賜。在朝諸貴,受祿不輕,比來頒賚,動以千計。若分以賜鰥寡孤獨之民,所濟實多。今直以與親近之臣,殆非周急不繼富之謂也。「帝覽奏,甚善之。
二月壬寅,魏主北巡。癸卯,濟河。三月壬申,至平城。使羣臣更論遷都利害,各言其志。燕州刺史穆羆曰:「今四方未定,未宜遷都。且征伐無馬,將何以克。」帝曰:「廄牧在代,何患無馬。今代在恆山之北,九州之外,非帝王之都也。」尚書於果曰:「臣非以代地為勝伊、洛之美也。但自先帝以來,久居於此,百姓安之,一旦南遷,眾情不樂。」平陽公丕曰:「遷都大事,當訊之卜筮。」帝曰:「昔周、邵聖賢,乃能卜宅。今無其人,卜之何益。且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黃帝卜而龜焦,天老曰吉,黃帝從之。然則至人之知未然,審於龜矣。王者以四海為家,或南或北,何常之有。朕之遠祖,世居北荒。平文皇帝始都東水根山,昭成皇帝更營盛樂,道武皇帝遷於平城。朕幸屬勝殘之運,何為獨不得遷乎。」羣臣不敢復言。羆,壽之孫。果,烈之弟也。癸酉,魏主臨朝堂,部分遷留。
冬十月戊申,魏主親告太廟,使高陽王雍、於烈奉遷神主於洛陽。辛亥,發平城。十一月,魏主至洛陽。欲澄清流品,以尚書崔亮兼吏部郎。
十二月,魏主欲變易舊風,壬寅,詔禁士民胡服,國人多不悅。通直散騎常侍劉芳,纘之族弟也,與給事黃門侍郎太原郭祚皆以文學為帝所親禮,多引與講論及密議政事。大臣、貴戚皆以為疏已,怏怏有不平之色。帝使給事黃門侍郎陸凱私諭之曰:「至尊但欲廣知古事,詢訪前世法式耳,終不親彼而相疏也。」眾意乃稍解。戊申,詔代民遷洛者復租賦三年。
二年夏五月,魏主欲變北俗,引見羣臣,謂曰:「卿等欲朕遠追商、周,為欲不及漢、晉邪。」咸陽王禧對曰:「羣臣願陛下度越前王耳。」帝曰:「然則當變風易俗,當因循守故邪。」對曰:「願聖政日新。」帝曰:「為止於一身,為欲傳之子孫邪。」對曰:「願傳之百世。」帝曰:「然則必當改作,卿等不得違也。」對曰:「上令下從,其誰敢違。」帝曰:「夫名不正,言不順,則禮樂不可興。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加降黜,各宜深戒。王、公、卿、士以為然不。」對曰:「實如聖旨。」帝曰:「朕嘗與李衝論此,衝曰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衝之此言,其罪當死。」因顧衝曰:「卿負社稷,當令御史牽下。」衝免冠頓首謝。又責留守之官曰:「昨望見婦女猶服頰領小袖,卿等何為不遵前詔。」皆謝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當庭爭,如何入則順旨,退則不從乎。」六月己亥,下詔「不得為北俗之語於朝廷,違者免所居官。」
戊午,魏改用長尺、大斗,其法以《漢志》為之。秋八月,立國子、太學、四門小學於洛陽。九月庚午,魏六宮文武悉遷於洛陽。冬十二月甲子,魏主引見羣臣於光極堂,頒賜冠服。
三年春正月,魏主下詔,以為「北人謂土為拓,後為跋。魏之先出於黃帝,以土德王,故為拓跋氏。夫土者黃中之色,萬物之元也,宜改姓元氏。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姓或重復,皆改之。」
秋七月,魏太子恂不好學,體素肥大,苦河南地熱,常思北歸。魏主賜之衣冠,恂常私着胡服。八月戊戌,恂密謀召牧馬輕騎奔平城。尚書陸琇啓帝,帝引見恂,數其罪,杖之百餘下,囚於城西,廢為庶人。
初,魏主南遷洛陽,所親任者多中州儒士,宗室及代人往往不樂。穆泰與陸叡謀作亂。帝召任城王澄於凝閒堂,謂之曰:「穆泰謀為不軌,扇誘宗室。脫或必然,今遷都甫爾,北人戀舊,南北紛擾,朕洛陽不立也。此國家大事,非卿不能辦。卿雖疾,強為我北行,審觀其勢。儻其微弱,直往擒之。若已強盛,可承製發並、肆兵擊之。」對曰:「泰等愚惑,正由戀舊,為此計耳,非有深謀遠慮。臣雖駑怯,足以制之,願陛下勿憂。雖有犬馬之疾,何敢辭也。」帝笑曰:「任城肯行,朕復何憂。」遂授澄節、銅虎、竹使符、御仗左右,仍行恆州事。
行至雁門,雁門太守夜告云:「泰已引兵西就陽平。」澄遽令進發。右丞孟斌曰:「事未可量,宜依敕召並、肆兵然後徐進。」澄曰:「泰既謀亂,應據堅城,而更迎陽平,度其所為,當似勢弱。泰既不相拒,無故發兵,非宜也。但速往鎮之,民心自定。」遂倍道兼行。先遣治書侍御史李煥單騎入代,出其不意,曉諭泰黨,示以禍福,皆莫為之用。泰計無所出,帥麾下數百人攻煥,不克,走出城西,追擒之。澄亦尋至,窮治黨與,收陸叡等百餘人,皆繫獄,民間帖然。澄具狀表聞,帝喜,召公卿以表示之,曰:「任城可謂社稷臣也。觀其獄辭,正復皋陶何以過之。」顧謂咸陽王禧等曰:「汝曹當此,不能辦也。」
四年春二月癸酉,魏主至平城,引見穆泰、陸叡之黨問之,無一人稱枉者,時人皆服任城王澄之明。穆泰及其親黨皆伏誅。賜陸叡死於獄,宥其妻子,徙遼西為民。
初,魏主遷都,變易舊俗,幷州刺史新興公丕皆所不樂。帝以其宗室耆舊,亦不之逼,但誘示大理,令其不生同異而已。及朝臣皆變衣冠,朱衣滿坐,而丕獨胡服於其間,晚乃稍加冠帶,而不能修飾容儀,帝亦不強也。
太子恂自平城將遷洛陽,元隆與穆泰等密謀留恂,因舉兵斷關,規據陘比。丕在幷州,隆等以其謀告之。丕外慮不成,口雖折難,心頗然之。及事覺,丕從帝至平城,帝每推問泰等,常令丕坐觀。有司奏元業、元隆、元超罪當族,丕應從坐。帝以丕嘗受詔許以不死,聽免死為民,留其後妻二子,與居於太原,殺隆、超、同產乙升,餘子徙敦煌。
初,丕、叡與僕射李衝、領軍於烈俱受不死之詔。叡既誅,帝賜衝、烈詔曰:「叡反逆之志,自負幽冥,違誓在彼,不關朕也。反逆既異,餘犯雖欲矜恕,如何可得。然猶不忘前言,聽自死別府,免其孥戮。元丕二子、一弟,首為賊端,連坐應死,特宥為民。朕本期始終,而彼自棄絕,違心乖念,一何可悲。故此別示,想無致怪。謀反之外,皎如白日耳。」衝、烈皆上表謝。
臣光曰:夫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人君所以馭臣之大柄也。是故先王之制,雖有親、故、賢、能、功、貴、勤、賓,苟有其罪,不直赦也,必議槐棘之下,可赦則赦,可宥則宥,可刑則刑,可殺則殺,輕重視情,寬猛隨時。故君得以施恩而不失其威,臣得以免罪而不敢自恃。及魏則不然,勳貴之臣,往往豫許之以不死。使彼驕而觸罪,又從而殺之。是以不信之令誘之使陷於死地也。刑政之失,無此為大焉。
==蕭鸞篡弒==
齊高帝建元二年春三月丁酉朔,以侍中、西昌侯蕭鸞為郢州刺史。鸞,帝兄始安貞王道生之子也,早孤,為帝所養,恩過諸子。四年夏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長懋為皇太子。
武帝永明十一年春正月丙子,文惠太子長懋卒。太子素惡西昌侯鸞,嘗謂竟陵王子良曰:「我意中殊不喜此人,不解其故,當由其福薄故也。」子良為之救解。及鸞得政,太子子孫無遺焉。
夏四月甲午,立南郡王昭業為皇太孫,東宮文武悉改為太孫官屬,以太子妃琅邪王氏為皇太孫太妃,南郡王妃何氏為皇太孫妃。妃,戢之女也。
秋七月戊午,上不豫,詔竟陵王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醫藥。子良以蕭衍、範雲等皆為帳內軍主。子良日夜在內,太孫間日參承。
戊寅,上疾亟,暫絕,太孫未入,內外惶懼,百僚皆已變服。中書郎王融欲矯詔立子良,詔草已立。蕭衍謂範雲曰:「道路籍籍,皆云將有非常之舉。王元長非濟世才,視其敗也。」雲曰:「憂國家者,唯有王中書耳。」衍曰:「憂國,欲為周、召,欲為豎刁邪。」雲不敢答。及太孫來,王融戎服絳衫,於中書省合口斷東宮仗不得進。頃之,上覆蘇,問太孫所在,因召東宮器甲皆入,以朝事委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俄而上殂,融處分以子良兵禁諸門。鸞聞之,急馳至雲龍門,不得進。鸞曰:「有敕召我。」排之而入,奉太孫登殿,命左右扶出子良,指麾部署,音響如鍾,殿中無不如命。融知不遂,釋服還省,嘆曰:「公誤我。」由是鬱林王深怨之。
遺詔曰:「太孫進德日茂,社稷有寄。子良善相毗輔,思弘治道,內外眾事,無大小悉與鸞參懷,共下意。」
鬱林王之未立也,眾皆疑立子良,口語喧騰。武陵王曄於眾中大言曰:「若立長則應在我,立嫡則應在太孫。」由是帝深憑賴之。
初,西昌侯鸞為太祖所愛,鸞性儉素,車服儀從,同於素士,所居官名為嚴能,故世祖亦重之。世祖遺詔,使竟陵王子良輔政,鸞知尚書事。子良素仁厚,不樂世務,乃更推鸞,故遺詔云:「事無大小,悉與鸞參懷」,子良之志也。
帝少養於子良妃袁氏,慈愛甚着。及王融有謀,遂深忌子良。大行出太極殿,子良居中書省,帝使虎賁中郎將潘敞領二百人仗屯太極西階以防之。既成服,諸王皆出,子良乞停至山陵,不許。
壬午,稱遺詔,以武陵王曄為衛將軍,與征南大將軍陳顯達並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為尚書令,太孫詹事沈文秀為護軍。癸未,以竟陵王子良為太傅。
鬱林王性辯惠,美容止,善應對,哀樂過人,世祖由是愛之。而矯情飾詐,陰懷鄙慝,與左右羣小共衣食,同臥起。
始為南郡王,從竟陵王子良在西州,文惠太子每禁其起居,節其用度。王密就富人求錢,無敢不與。別作鑰鉤,夜開西州後合,與左右至諸營署中淫宴。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相謂曰:「若言之二宮,則其事未易。若於營署為異人所毆及犬物所傷,豈直罪止一身,亦當盡室及禍。年各七十,餘生寧足吝邪。」數日間,二人相繼自殺,二宮不知也。所愛左右,皆逆加官爵,疏於黃紙,使囊盛帶之,許南面之日,依此施行。
侍太子疾及居喪,憂容號毀,見者嗚咽。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常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及太子卒,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信。既為太孫,世祖有疾,又令楊氏禱祀。時何妃猶在西州,世祖疾稍危,太孫與何妃書,紙中央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
侍世祖疾,言發淚下。世祖以為必能負荷大業,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措意:五年外勿復委人。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臨終,執其手曰:「若憶翁,當好作。」遂殂。大斂始畢,悉呼世祖諸伎,備奏眾樂。即位十餘日,即收王融下廷尉,使中丞孔稚珪奏融險躁輕狡,招納不逞,誹謗朝政。融求援於竟陵王子良,子良憂懼,不敢救,遂於獄賜死。
明帝建武元年春正月,西昌侯鸞將謀廢立,引前鎮西諮議參軍蕭衍與同謀。荊州刺史隨王子隆性溫和,有文才,鸞欲征之,恐其不從。衍曰:「隨王雖有美名,其實庸劣。既無智謀之士,爪牙唯仗司馬垣歷生、武陵太守卞白龍耳。二人唯利是從,若啗以顯職,無有不來,隨王止須折簡耳。」鸞從之,徵歷生為太子左衛率,白龍為遊擊將軍,二人並至。續召子隆為侍中、撫軍將軍。豫州刺史崔慧景,高、武舊將,鸞疑之,以蕭衍為寧朔將軍,戍壽陽。慧景懼,白服出迎,衍撫安之。
帝寵幸中書舍人綦母珍之、朱隆之、直閣將軍曹道剛、周奉叔、宦者徐龍駒等。珍之所論薦,事無不允。內外要職,皆先論價,旬月之間,家累千金。擅取官物及役作,不俟詔旨。有司至相語云:「寧拒至尊敕,不可違舍人命。」帝以龍駒為後閣舍人,常居含章殿,着黃綸帽,被貂裘,南面向案,代帝畫敕。左右侍直,與帝不異。
帝自山陵之後,即與左右微服遊走市裏,好於世宗崇安陵隧中擲塗、賭跳,作諸鄙戲,極意賞賜左右,動至百數十萬。每見錢,曰:「昔我思汝一枚不得,今日得用汝未。」世祖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亦出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勝計。鬱林王即位,未期歲,所用垂盡。入主衣庫,令何後及寵姬以諸寶器相投擊,破碎之,用為笑樂。蒸於世宗幸姬霍氏,更其姓曰徐。朝事大小,皆決於西昌侯鸞。鸞數諫爭,帝多不從,心忌鸞,欲除之。以尚書右僕射鄱陽王鏘為世宗所厚,私謂鏘曰:「公聞鸞於法身如何。」鏘素和謹,對曰:「臣鸞於宗戚最長,且受寄先帝。臣等皆年少,朝廷所賴,唯鸞一人,願陛下無以為慮。」帝退謂徐龍駒曰:「我欲與公共計取鸞,公既不同,我不能獨辦,且復小聽。」
衛尉蕭諶,世祖之族子也,自世祖在郢州,諶已為腹心。及即位,常典宿衛,機密之事無不預聞。征南諮議蕭坦之,諶之族人也,嘗為東宮直閣,為世宗所知。帝以二人祖父舊人,甚親信之。諶每請急出宿,帝通夕不寐,諶還乃安。坦之得出入後宮,帝褻狎宴遊,坦之皆在側。帝醉後,常裸袒,坦之輒扶持諫諭。西昌侯鸞欲有所諫,帝在後宮不出,唯遣諶、坦之徑進,乃得聞達。
何後亦淫泆,私於帝左右楊珉,與同寢處如伉儷。又與帝相愛狎,故帝恣之,迎後親戚入宮,以耀靈殿處之。齋合通夜洞開,內外淆雜,無復分別。西昌侯鸞遣坦之入奏誅珉,何後流涕覆面,曰:「楊郎好年少,無罪,何可枉殺。」坦之附耳語帝曰:「外間並雲楊珉與皇后有情,事彰遐邇,不可不誅。」帝不得已許之,俄敕原之,已行刑矣。鸞又啓誅徐龍駒,帝亦不能違,而心忌鸞益甚。蕭諶、蕭坦之見帝狂縱日甚,無復悛改,恐禍及已,乃更回意附鸞,勸其廢立,陰為鸞耳目,帝不之覺也。
周奉叔恃勇挾勢,陵轢公卿。常翼單刀二十口自隨,出入禁闥,門衛不敢訶。每語人曰:「周郎刀不識君。」鸞忌之,使蕭諶、蕭坦之說帝,出奉叔為外援,己巳,以奉叔為青州刺史,曹道剛為中軍司馬。奉叔就帝求千戶侯,許之。鸞以為不可,封曲江縣男,食三百戶。奉叔大怒,於眾中攘刀厲色,鸞說諭之,乃受。奉叔辭畢,將之鎮,部伍已出。鸞與蕭諶稱敕,召奉叔於省中,毆殺之,啓云:「奉叔慢朝廷」。帝不獲已,可其奏。
溧陽令錢塘杜文謙,嘗為南郡王侍讀,前此說綦毋珍之曰:「天下事可知,灰盡粉滅,匪朝伊夕,不早為計,吾徒無類矣。」珍之曰:「計將安出。」文謙曰:「先帝舊人多見擯斥,今召而使之,誰不慷慨。近聞王洪範與宿衛將萬靈會等共語,皆攘袂搥牀。君其密報周奉叔,使萬靈會等殺蕭諶,則宮內之兵皆我用也。即勒兵入尚書,斬蕭令,兩都伯力耳。今舉大事亦死,不舉事亦死。二死等耳,死社稷可乎。若遲疑不斷,復少日,錄君,稱敕賜死,父母為殉,在眼中矣。」珍之不能用,及鸞殺奉叔,並收珍之、文謙殺之。
秋七月,西昌侯鸞既誅徐龍駒、周奉叔,而尼媼外入者,頗傳異語。中書令何胤,以後之從叔,為帝所親,使直殿省。帝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諫說,帝意復止。乃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諮於鸞。
是時蕭諶、蕭坦之握兵權,左僕射王宴總尚書事。諶密召諸王典籤,約語之,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親要日久,眾皆憚而從之。
鸞以其謀告王宴,宴聞之響應。又告丹楊尹徐孝嗣,孝嗣亦從之。驃騎錄事南陽樂豫謂孝嗣曰:「外傳籍籍,似有伊、周之事。君蒙武帝殊常之恩,荷託附之重,恐不得同人此舉。人笑褚公,至今齒冷。」孝嗣心然之而不能從。
帝謂蕭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宴、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卿所聞云何。」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朝貴不容造此論,當是諸尼姥言耳,豈可信邪。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直合將軍曹道剛疑外間有異,密有處分,謀未能發。
時始興內史蕭季敞、南陽太守蕭穎基皆內遷,諶欲待二人至,藉其勢力以行事。鸞慮事變,以告坦之。坦之馳謂諶曰:「廢天子,古來大事。比聞曹道剛、朱隆之等轉已猜疑,衛尉明日若不就事,無所復及。弟有百歲母,豈能坐聽禍敗,正應作餘計耳。「諶惶遽從之。
壬辰,鸞使蕭諶先入宮,遇曹道剛及中書舍人朱隆之,皆殺之。直後徐僧亮盛怒,大言於眾曰:「吾等荷恩,今日應死報。」又殺之。鸞引兵自尚書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比入門,三失履。王宴、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皆隨其後。帝在壽昌殿,聞外有變,猶密為手敕呼蕭諶,又使閉內殿諸房合。俄而諶引兵入壽昌合,帝走趨徐姬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操弓楯欲拒戰。諶謂之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宿衛素隸服於諶,皆信之。及見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行至西弄,殺之。輿尸出殯徐龍駒宅,葬以王禮。徐姬及諸嬖倖皆伏誅。鸞既弒帝,欲作太后令,徐孝嗣於袖中出而進之,鸞大悅。癸巳,以太后令追廢帝為鬱林王,又廢何後為王妃,迎立新安王昭文。
丁酉,新安王即皇帝位,時年十五。以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宣城郡公。大赦,改元延興。
八月,以始安王遙光為南郡太守,不之官。遙光,鸞之兄子也。鸞有異志,遙光贊成之,凡大誅賞,無不預謀。戊申,以中書郎蕭遙欣為兗州刺史。遙欣,遙光之弟也。鸞欲樹置親黨,故用之。
鬱林王之廢也,鄱陽王鏘初不知謀。及宣城公鸞勢益重,中外皆知其蓄不臣之志。鏘每詣鸞,鸞常屣履至車後迎之,語及家國,言淚俱發,鏘以此信之。宮臺之內皆屬意於鏘,勸鏘入宮,發兵輔政。制局監謝粲說鏘及隨王子隆曰:「二王但乘油璧車入宮,出天子置朝堂,夾輔號令,粲等閉城門、上仗,誰敢不同。東城人正共縛送蕭令耳。」子隆欲定計,鏘以上臺兵力既悉度東府,且慮事不捷,意甚猶豫。馬隊主劉巨,世祖時舊人,詣鏘請間,叩頭勸鏘立事。鏘命駕將入,復還內,與母陸太妃別,日暮不成行。典籤知其謀,告之。九月癸酉,鸞遣兵二千人圍鏘第,殺鏘,遂殺子隆及謝粲等。於時太祖諸子,子隆最壯大,有才能,故鸞尤忌之。
江州刺史晉安王子懋聞鄱陽、隨王死,欲起兵,謂防合吳郡陸超之曰:「事成則宗廟獲安,不成猶為義鬼。」防合丹陽董僧謂曰:「此州雖小,宋孝武嘗用之。若舉兵向闕以請鬱林之罪,誰能御之。」子懋母阮氏在建康,密遣書迎之,阮氏報其同母兄於瑤之為計。瑤之馳告宣威公鸞。乙亥,假鸞黃鉞,內外纂嚴。遣中護軍王玄邈討子懋,又遣軍主裴叔業於瑤之先襲尋陽,聲云為郢府司馬。子懋知之,遣三百人守湓城。叔業溯流直上,至夜,回襲湓城,城局參軍樂賁開門納之。子懋聞之,帥府州兵力據城自守。子懋部曲多雍州人,皆踊躍願奮。叔業畏之,遣於瑤之說子懋曰:「今還都必無過憂,正當作散官,不失富貴也。」子懋既不出兵攻叔業,眾情稍沮。中兵參軍於琳之,瑤之兄也,說子懋重賂叔業,可以免禍。子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說叔業取子懋。叔業遣軍主徐玄慶將四百人隨琳之入州城,僚佐皆奔散。琳之從二百人,拔白刃入齋,子懋罵曰:「小人,何忍行此。」琳之以袖障面,使人殺之。王玄邈執董僧慧,將殺之,僧慧曰:「晉安舉義兵,僕實豫其謀,得為主人死,不恨矣。願至大斂畢,退就鼎鑊。」玄邈義之,具以白鸞,免死配東冶。子懋子昭基,九歲,以方二寸絹為書,參其消息,並遺錢五百,行金得達,僧慧視之曰:「郎君書也。」悲慟而卒。於琳之勸陸超之逃亡。超之曰:「人皆有死,此不足懼。吾若逃亡,非唯孤晉安之眷,亦恐田橫客笑人。」玄邈等欲囚以還都,超之端坐俟命。超之門生謂殺超之當得賞,密自後斬之,頭墜而身不僵。玄邈厚加殯斂,門生亦助舉棺,棺墜,壓其首,折頸而死。
鸞遣平西將軍王廣之襲南兗州刺史安陸王子敬。廣之至歐陽,遣部將濟陰陳伯之先驅。伯之因城開,獨入斬子敬。
鸞又遣徐玄慶西上害諸王。臨海王昭秀為荊州刺史,西中郎長史何昌寓行州事。玄慶至江陵,欲以便宜從事。昌寓曰:「僕受朝廷意寄,翼輔外藩。殿下未有愆失,君以一介之使來,何容即以相付邪。若朝廷必須殿下,當自啓聞,更聽後旨。」昭秀由是得還建康。昌寓,尚之之弟子也。
鸞以吳興太守孔琇之行郢州事,欲使之殺晉熙王銶。琇之辭,不許,遂不食而死。琇之,靖之孫也。
裴叔業自尋陽仍進向湘州,欲殺湘州刺史南平王銳。防合周伯玉大言於眾曰:「此非天子意。今斬叔業,舉兵匡社稷,誰敢不從。」銳典籤叱左右斬之。乙酉,殺銳。又殺郢州刺史晉熙王銶、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鏗。
冬十月,以宣城公鸞為太傅、領大將軍、揚州牧、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進爵為王。
宣城王謀繼大統,多引朝廷名士與參籌策。侍中謝朏心不願,乃求出為吳興太守。至郡,致酒數斛,遺其弟吏部尚書淪,為書曰:「可力飲此,勿豫人事。」
臣光曰:臣聞「衣人之衣者懷人之憂,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二謝兄弟,比肩貴近,安享榮祿,危不預知。為臣如此,可謂忠乎。
宣城王雖專國政,人情猶未服。王胛上有赤志,驃騎諮議參軍考城江祏勸王出以示人。王以示晉壽太守王洪範曰:「人言此是日月相,卿幸勿泄。」洪範曰:「公日月在軀,如何可隱,當轉言之。」王母,祏之姑也。
戊戌,殺桂陽王鑠、衡陽王鈞、江夏王鋒、建安王子真、巴陵王子倫。
鑠與鄱陽王鏘齊名。鏘好文章,鑠好名理,時人稱為「鄱、桂」。鏘死,鑠不自安,至東府見宣城王,還謂左右曰:「向錄公見接殷勤,流連不能已,而面有慚色,此必欲殺我。」是夕,遇害。
宣城王每殺諸王,常夜遣兵圍其第,斬關逾垣,呼噪而入,家貲皆封籍之。江夏王鋒有才行,宣城王嘗與之言:「遙光才力可委。」鋒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宣城王失色。及殺諸王,鋒遺宣城王書,誚責之。宣城王深憚之,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鋒出登車,兵人慾上車,鋒有力,手擊數人,皆仆地,然後死。
宣城王遣典籤柯令孫殺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牀下,令孫手牽出之,叩頭乞為奴,不許而死。
又遣中書舍人茹法亮殺巴陵王子倫。子倫性英果,時為南蘭陵太守,鎮琅邪,城有守兵。宣城王恐不肯就死,以問典籤華伯茂,伯茂曰:「公若以兵取之,恐不可即辦,若委伯茂,一伕力耳。」乃手自執酖逼之。子倫正衣冠,出受詔,謂法亮曰:「先朝首滅劉氏,今日之事,理數固然。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使,當由事不獲已。此酒非勸酧之爵。」因仰之而死,時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
初,諸王出鎮,皆置典籤,主帥一方之事,悉以委之。時入奏事,一歲數返。時王輒與之閒語,訪以州事,刺史美惡,專系其口,自刺史以下,莫不折節奉之,恆慮弗及。於是威行州部,大為奸利。武陵王曄為江州,性烈直,不可幹。典籤趙渥之謂人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見世祖,盛毀之,曄遂免還。
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暫遊東堂,典籤姜秀不許。子罕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亦不得,與囚何異。」邵陵王子貞嘗求熊白,廚人答:「典籤不在「,不敢與。
永明中,巴東王子響殺劉寅等,世祖聞之,謂羣臣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自應反,豈唯巴東。」上問其故,對曰:「天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皆諮籤帥,籤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唯聞有籤帥,不聞有刺史,何得不反。」竟陵王子良嘗問眾曰:「士大夫何意詣籤帥。」參軍範雲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籤帥立有倍本之價,不詣謂何。」子良有愧色。及宣城王誅諸王,皆令典籤殺之,竟無一人能抗拒者。孔珪聞之流涕曰:「齊之衡陽、江夏最有意,而復害之。若不立籤帥,故當不至於此。」宣城王亦深知典籤之弊,乃詔「自令諸州有急事,當密以奏聞,勿復遣典簽入都。」自是典籤之任浸輕矣。
蕭子顯論曰:帝王之子,生長富厚,朝出閨閫,暮司方岳,防驕翦逸,積代常典。故輔以上佐,簡自帝心。勞舊左右,用為主帥,飲食遊居,動應聞啓,處地雖重,行已莫由。威不在身,恩未下及,一朝艱難總至,望其釋位扶危,何可得矣。斯宋氏之餘風,至齊室而尤弊也。
海陵王在位,起居飲食,皆諮宣城王而後行。嘗思食蒸魚菜,太官令答無錄公命,竟不與。辛亥,皇太后令曰:「嗣主衝幼,庶政多昧,且早嬰尫疾,弗克負荷。太傅宣城王胤體先皇,鍾慈太祖,宜入承寶命。帝可降封海陵王,吾當歸老別館。」且宣城王為太祖第三子。癸亥,高宗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以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司空陳顯達為太尉,尚書令王宴加驃騎大將軍,左僕射徐孝嗣加中軍大將軍,中領軍蕭諶為領軍將軍。
度支尚書虞悰稱疾不陪位。帝以悰舊人,欲引參佐命,使王宴齎廢主事示悰。悰曰:「主上聖明,公卿戮力,寧假朽老以贊惟新乎。不敢聞命。」因慟哭。朝議欲糾之,徐孝嗣曰:「此亦古之遺直。」乃止。
十一月,上詐稱海陵恭王有疾,數遣御師瞻視,因而殞之,葬禮並依漢東海恭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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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膏蘭室札記補字 ==
感謝您錄入《[[膏蘭室札記]]》!
其中[[膏蘭室札記/卷一#旄象之約|旄象之約]]一節「屈必是{{?|上「尾」下「出」}}之訛」,查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以及下文提到的「《玉篇》云:短尾也。」,此字當為「{{!|{{Unihan|21CB6}}|⿸㞑出}}」,「屈」古字。
又[[膏蘭室札記/卷二#抑若揚兮|抑若揚兮]]一節「竊謂抑本作{{?|「𢑏」古字,作「按印」意解。}}」,查[https://www.zdic.net/hans/%F0%A0%A8%94 漢典],此字當為「{{!|{{Unihan|20A14}}|⿰㔿彐}}」,與「{{!|{{Unihan|2244F}}|⿰𠂎彐}}」為同篆形不同隸定。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6日 (六) 02:03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傍害|傍害]]一節「⿰氵害」字,我已聯繫魏安(Andrew West)提交新漢字編碼證據。歡迎閣下遇到未編碼的漢字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BabelStone#Maybe_unencoded_characters 魏安的討論頁]上提交。順祝新年快樂!--[[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1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僄弃|僄弃]]一節,與「[[File:古體「暴」字(上麃下曰).svg|20px|(上麃下曰,同「暴」字)]]」相比,「𣋴」似乎更接近說文篆形(見[https://www.zdic.net/hans/%E3%AC%A5 漢典]),疑章氏書作篆形而編輯誤定。--[[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49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狼跋|狼跋]]一節「懷鍼{{?|⿳⿱十冖石𧘇}}艾」,據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十冖石𧘇」字印刷本作「⿱𥑟衣」,疑爲「槖」譌,[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77681&page=24 四部叢刊初編鹽鐵論]即爲「槖」--[[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1年9月30日 (四) 03:13 (UTC)
== re: re:膏蘭室札記補字 ==
如閣下所言,「𢑏」字形為[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362#06 康熙字典]中對《說文》所引篆形的隸定,這裡補充一下[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159#16 康熙字典]自己又對該篆形隸定作「𠨔」。
我以為如果章太炎手稿直書篆形,那麼最尊重原文的作法是這裡不使用隸定,而是等[https://www.unicode.org/L2/L2015/15281-n4688-small-seal.pdf 小篆編碼提案]通過後使用提案中的第06342字符(屆時將會有正式的Unicode碼位),該字符在支援此字的字體上一定會顯示為篆形,因此可以先留空等以後再補上。
如果其手稿書作隸定楷形,那麼上海人民出版社在此生造的隸定字沒有必要:一是它的語意與「𠨔」「𢑏」相同,二是造字法一致,都是同一篆形的隸定。對手寫文稿進行數字化處理應當優先使用已經編碼的漢字,從手寫楷體轉化為印刷用明朝體一定有筆畫、字形的細微區別,我粗看該隸定字與上述兩字非常相像,區別是可以接受的。--[[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36 (UTC)
== re作者訊息之見解交互 ==
感謝閣下之調整,陋鄙見解主要為本地時常對原作者身份,諸屢有「不可知論」而又疑其存續,故認為如有清晰頭銜身份可明確文本之存續基礎。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4:07 (UTC)
:在无关时政方面的文献一般无此类形式的表达,所以比较吸引我眼球,就顺手调整了一下,举手之劳,不客气;也理解您的意思,不过您所提及的“不可知论”实为考究作品信息环节所必有也应有的争论,是常事,争论有益进步。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有机会在不同的文献领域继续交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7:19 (UTC)
== 邀请 ==
您好!邀请您来[[维基文库:写字间#制定模板:党政机关公文]]参与讨论!若能前来不胜感激!--[[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 2021年11月30日 (二) 12:24 (UTC)
== 領導人講話 ==
單獨聯繫閣下,因為領導人講話恐怕涉及另一個問題,即職務作品。不知閣下是否涉獵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20 (UTC)
:您好,确实领导人讲话需要准确区分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界限,我也承认公务或职务演讲未必都具有“三性质”。关于这个问题,我的陋见,是我在[[Template_talk:PD-PRC-CPC#党的领导人以中共中央职务头衔发表的讲话]]和前述均有回复的,即'''仅有'''职务足以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发言的讲话,可以归为公有(在中共中央文件归入公有的前提下),原因是:
:一、首先是这些讲话是否有机会归属“组织作品”,组织作品是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20年)#第二节_著作权归属|“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条件,若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则其代表这三个机构的讲话完全可以满足这三个条件(一般情况下);
:二、职务作品在现今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是“雇佣或从属关系”,而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者,谈不上这些关系,所以这少数人的作品是不宜定作“职务作品”而宣称版权的;
:三、为什么'''仅有'''这少数人,是因为我的看法,仅有中共中央文件可入公有,而其中中央各直属机构负责人存在对中央的“从属关系”,导致应分类为“职务作品”(除非另有足以判别的证据);唯独只有这少数人的发言可以用“代表组织(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意志”来解释而不涉及“从属关系”(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2017年)#第三章_党的中央组织|现行党章第二十三条]],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全会闭会时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总书记就更不必说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50 (UTC)
:PS:有关于《国务院公报》是否能够作为其当中收录的文献的版权状况判断的'''优先'''依据,我个人有保留——但我并不反对阁下与Njzjz君的说法,而是认为:一个文献入公有,'''首先'''应该是它自身的性质满足公有的相关条件。《国务院公报》自体作为政府出版刊物,其目录等除正文以外的部分由于其出版方和性质而公有;公报内收录的文献,则应'''首先'''由文件自身性质来收入公有——即便是在其中的“其它文件”(走中共中央文件入公有)。所以,与其说我反对[[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機關公報]],不如说我认为它的被使用只适合在公报的目录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6:33 (UTC)
== 法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後不了了之得到保留,不知道閣下最終意見是甚麼?最後討論明顯跑題,無法得出閣下的最終結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5:43 (UTC)
:{{ping|Zhxy 519}}这个草案作为行政部门起草的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组成部分(或形成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过程中必须的组成部分),虽然并不是法律,但还是可以归到“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立法法五十四条也说了“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所以这是一个行政部门在参与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公文,至少立法和行政性质都是存在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6:16 (UTC)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的版權問題==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都是1935年的作品,還未超過95年。但是同時這些作品又是國家政府、政權、政體等所作的作品,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國還是國内,所做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所以,算不算侵權了?[[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3日 (二) 13:15 (UTC)
==《戡亂錄》卷四文字問題==
[[File:《戡亂錄》卷四神秘字.png]]
原文:丁未冬,禁衛營失鳥銃大將吳命恒杖殺監官。此□似誤指禁營爲都監
我認爲是“招”。你們呢?
爲了方便,因爲有提手旁和“口”,我找到了一堆Candidates:
抬拈招括拮拾挌捁捂捛捨掊揢搈搭搳撂撘攚㧵㧷㨱𢫈𢬷𢬸𢭹𢰈𢰥𢰪𢱆𢱗𢲃𢲹𢴖𢴨𢴯𢵈𢵾𪮇𪮬𫼹𭠡𭡗𭢪。[[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7日 (六) 14:30 (UTC)
:起碼可以確定是名詞,其餘可能性先排除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0:40 (UTC)
==這是什麽字==
[[File:《正祖實錄》神秘字慇.png]]
這是什麽字?
《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十一年》
原文:李安默論人之際,加以宵小之目,而趙鎭井則直驅於惡逆。誣人以逆律,自有反坐,而特以其言之無倫脊,罪止於此。二提學亦嘗筵白,而予不許之。至於朴長卨,【這個字】有間隔矣。[[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2:49 (UTC)
:遗憾,这字我也认不出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4:42 (UTC)
::是不是“𢞀”?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1:12 (UTC)
:::阁下高见。我又查了《承政院日记》同日手记,确实近作“𢞀”;私以为两处文献的异同或许是笔误,又或许是因为“煞”为“殺”的俗字,故此处变“攵”为“⿱𠚤又”(同“殳”)。{{ping|Blahhmosh}}阁下可参见此处Fremax君的高见,相应调整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4:47 (UTC)
:::@[[User:Fremax|fremax]]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感謝二位。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5:58 (UTC)
==《兩湖右先鋒日記》與《右先鋒兩湖日記》問題==
這兩本書不是同一本書。不過如何在這兩頁中加入一個相當於“《兩湖右先鋒日記》不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若想查看《右先鋒兩湖日記》,請點擊此鏈接”的警告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2 (UTC)
:可惡,我越來越糊塗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這裏講的是《兩湖右先鋒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四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5%85%A9%E6%B9%96%E5%8F%B3%E5%85%88%E9%8B%92%E6%97%A5%E8%A8%98&ridx=0&tot=5386
:這裏講的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兩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C%9D%BC%EA%B8%B0&ridx=120&tot=597
:這裏卻有《兩湖右先鋒日記》的原文,但是全文只有兩冊而不是四冊?!?!?!: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88%98%EC%A7%91%EB%B6%84%EB%A5%98%2F%EC%99%95%EC%8B%A4%2F%EA%B3%A0%EC%84%9C&dataId=JSG_K2-24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8 (UTC)
==《承宣院日記》與《奎章閣日記》如何對待?==
此兩個名稱都是指《承政院日記》,但是《承宣院日記》是19世紀末承政院改名後所得到的名稱,當時高宗還在位。而《奎章閣日記》是純宗即位所得到的名稱。所以該如何對待這兩個異稱?[[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12:59 (UTC)
==這是什麽字==
原文:본머리의져근첩지와ᄃᆞᆯᄂᆡ를죠곰너허두가ᄃᆞᆰ으로?코?츨당기로가마올녀ᄭᅥ거?지미라
問號為不詳之字。
原文:《[[加髢申禁事目]]》、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7/%E5%8A%A0%E9%AB%A2%E7%94%B3%E7%A6%81%E4%BA%8B%E7%9B%AE.pdf
以上PDF的第15頁。[[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7:04 (UTC)
:恕在下不能辨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43 (UTC)
== 感谢阁下的编辑。 ==
看来我以后还得多学习社群制定的编辑政策。我创建的老舍作品就请阁下维护了。我在中国大陆的网站上找了半天,根本找不到老舍的繁体字作品。<small>—以上[[w: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Assifbus|貢獻]])於2022年6月20日 (一) 06:47 (UTC)加入。</small>
:客气,大家共同维护。其实繁体字作品与否不是关键,关键是能否反映作品原貌,包括作品在单行发表和收集成集发表以及后续的历次校订修改中的有益部分,都值得考究的。原貌作品方面,内地其实有大量的途径,当然这些途径不容易透过搜索引擎发现,一般在各类的学术数据库中比较多,但是这些数据库也有不少是可以由公众透过例如图书馆等途径进行登录,使用都很方便;至于今天通行的简体字本方面,其实最好是透过一手(书籍)或二手(影印或扫描的原件PDF等电子载体)来源来进行录入。此外,网上的三手以上来源(包括各类网站收录的未经校订的非扫描或影印的文字版本,但经数据库扫描校订者不在此列)可信度不高,还是需要结合前述各来源进行确认校订。若录入简体字本而无原件校对时,请加相应模板以便其他同好协助,不必机械转换,反容易出错。以上一点信息,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7:09 (UTC)
==草書識別問題==
有沒有什麽能夠識別草書的軟件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13:23 (UTC)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問題==
這個問題根錄入文件沒有關係,但是你看得懂古代的樂譜嗎?最近我完全錄入了《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裏面有很多TABLE,但是這些TABLE到底是什麽意思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3:22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已經搞定 ==
根據《朝鮮王朝實錄》中的原文,我填完了草書部分。請您幫我檢查一下《丙申謄錄》對應的草書部分是否一樣。頁面開始于016b。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53 (UTC)
:客氣,欣聞此信,我先看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8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唯一的(?)字 ==
我認爲這個字是“似”,你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26 (UTC)
:<del>前边初校原稿的时候我写的也是“似”,但是阁下在《朝鲜王朝实录》上找到的正楷版本是“合”,字形和意思都差异过大——阁下可以比对一下我对16b-17a的复校,与正楷版本虽有出入,但都属于是异体字或者意近字。因此不宜贸然定为“似”。——而且,“不似者”,感觉也不是很通顺。</del>我收回我的话,在朝鲜王朝实录和承政院日記里有类似用法,确定是“似”。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25 (UTC)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461&page_no=101a 《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35 (UTC)
: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42 (UTC)
== 關於一點暫作示意 ==
論述裡如果是將自治社區或社羣作為特定司法管轄區之執法對象進行比較,援引執法「解釋」和「從嚴」,是否適合但且留作疑問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0:07 (UTC)
== 《丙申謄錄》中《朝鮮王朝實錄》的原文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的兩段落在《[[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年]]》中有記載。
《實錄》原文:
○敎曰:「城門開閉,何等重大之事,則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命,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卽閉。夜深之後,只憑下隷之言,始乃還閉云。若此,則閉門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須有一定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門仍留時,雖於未閉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爲留在,待送出送之人、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閉復命事定式。如値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開閉,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開閉事,亦爲定式。」又敎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門當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開門標信,先以開門標信,開闕門,然後,賫宣傳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門而啓鑰。至於間門,則但以開門標信開之,古例然也。今秋陵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開門矣。其後旣有知申筵奏定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以大小城門,仍留時亦用標信擧行之意定式。四大門,則與閉而開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開門標信,以宣傳標信擧行。間門仍留,亦用此例。」
《謄錄》原文: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
晝講入侍時,傳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门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𫔭门標信。先以𫔭門標信𫔭闕门,然后賫宣傳官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门而啓鑰;至於守门則但以𫔭门標信𫔭之,此古例然也。今秋𨹧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𫔭门矣。其後有知申筵奏㝎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大小城门仍留時,亦用標信舉行之意,㝎式四大门則與闭而𫔭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𫔭门標信,以宣傳標信舉行;守门仍留,亦用此例事。該房知悉。
傳曰城门𫔭闭,何䒭重大之事,则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𠇮,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即闭;夜深之後,只憑下𨽾之言,始乃還闭云。若此,則闭门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湏有一㝎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门仍留時,雖於未闭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為留在,待送出送之人與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闭復命事㝎式。如值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𫔭闭,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𫔭闭事,亦為㝎式之意,分付兵曺。
可否用《實錄》對比《謄錄》中的原文作爲校正?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4 (UTC)
727gj6w7o3eeibqdiy4di1zdj3u498j
2172253
2172250
2022-08-15T15:05:53Z
Blahhmosh
79595
/* 《丙申謄錄》中《朝鮮王朝實錄》的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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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理會決議==
請加入|y=|m=|d=以便日期自動分類。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四四&diff=440476&oldid=440472 就是樣本,也預備跨語言,照抄至其他決議時,調整號碼即可,但俄文還要注意括弧裏的年份。謝謝您的貢獻。任何疑問歡迎詢問。--[[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讨论]]) 2015年6月1日 (一) 21:39 (UTC)
== Your feedback matters: Final reminder to take the global Wikimedia survey ==
(''Sorry to write in Engi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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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最后一次提醒!维基媒体基金会调查将于2017年2月28日 23:59(UTC)结束。 这次调查提供了各种语言供参加者参与。完成此次调查预计要20到40分钟。 '''[https://wikimedia.qualtrics.com/SE/?SID=SV_6mTVlPf6O06r3mt&Aud=AE&Src=19AEOP 现在就去参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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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息发送者 User:EGalvez (WMF)@metawiki,使用的递送清单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Community_Engagement_Insights/MassMessages/Lists/2016/19-AEOP&oldid=16205365 -->
== 膏蘭室札記補字 ==
感謝您錄入《[[膏蘭室札記]]》!
其中[[膏蘭室札記/卷一#旄象之約|旄象之約]]一節「屈必是{{?|上「尾」下「出」}}之訛」,查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以及下文提到的「《玉篇》云:短尾也。」,此字當為「{{!|{{Unihan|21CB6}}|⿸㞑出}}」,「屈」古字。
又[[膏蘭室札記/卷二#抑若揚兮|抑若揚兮]]一節「竊謂抑本作{{?|「𢑏」古字,作「按印」意解。}}」,查[https://www.zdic.net/hans/%F0%A0%A8%94 漢典],此字當為「{{!|{{Unihan|20A14}}|⿰㔿彐}}」,與「{{!|{{Unihan|2244F}}|⿰𠂎彐}}」為同篆形不同隸定。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6日 (六) 02:03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傍害|傍害]]一節「⿰氵害」字,我已聯繫魏安(Andrew West)提交新漢字編碼證據。歡迎閣下遇到未編碼的漢字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BabelStone#Maybe_unencoded_characters 魏安的討論頁]上提交。順祝新年快樂!--[[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1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僄弃|僄弃]]一節,與「[[File:古體「暴」字(上麃下曰).svg|20px|(上麃下曰,同「暴」字)]]」相比,「𣋴」似乎更接近說文篆形(見[https://www.zdic.net/hans/%E3%AC%A5 漢典]),疑章氏書作篆形而編輯誤定。--[[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49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狼跋|狼跋]]一節「懷鍼{{?|⿳⿱十冖石𧘇}}艾」,據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十冖石𧘇」字印刷本作「⿱𥑟衣」,疑爲「槖」譌,[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77681&page=24 四部叢刊初編鹽鐵論]即爲「槖」--[[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1年9月30日 (四) 03:13 (UTC)
== re: re:膏蘭室札記補字 ==
如閣下所言,「𢑏」字形為[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362#06 康熙字典]中對《說文》所引篆形的隸定,這裡補充一下[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159#16 康熙字典]自己又對該篆形隸定作「𠨔」。
我以為如果章太炎手稿直書篆形,那麼最尊重原文的作法是這裡不使用隸定,而是等[https://www.unicode.org/L2/L2015/15281-n4688-small-seal.pdf 小篆編碼提案]通過後使用提案中的第06342字符(屆時將會有正式的Unicode碼位),該字符在支援此字的字體上一定會顯示為篆形,因此可以先留空等以後再補上。
如果其手稿書作隸定楷形,那麼上海人民出版社在此生造的隸定字沒有必要:一是它的語意與「𠨔」「𢑏」相同,二是造字法一致,都是同一篆形的隸定。對手寫文稿進行數字化處理應當優先使用已經編碼的漢字,從手寫楷體轉化為印刷用明朝體一定有筆畫、字形的細微區別,我粗看該隸定字與上述兩字非常相像,區別是可以接受的。--[[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36 (UTC)
== re作者訊息之見解交互 ==
感謝閣下之調整,陋鄙見解主要為本地時常對原作者身份,諸屢有「不可知論」而又疑其存續,故認為如有清晰頭銜身份可明確文本之存續基礎。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4:07 (UTC)
:在无关时政方面的文献一般无此类形式的表达,所以比较吸引我眼球,就顺手调整了一下,举手之劳,不客气;也理解您的意思,不过您所提及的“不可知论”实为考究作品信息环节所必有也应有的争论,是常事,争论有益进步。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有机会在不同的文献领域继续交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7:19 (UTC)
== 邀请 ==
您好!邀请您来[[维基文库:写字间#制定模板:党政机关公文]]参与讨论!若能前来不胜感激!--[[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 2021年11月30日 (二) 12:24 (UTC)
== 領導人講話 ==
單獨聯繫閣下,因為領導人講話恐怕涉及另一個問題,即職務作品。不知閣下是否涉獵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20 (UTC)
:您好,确实领导人讲话需要准确区分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界限,我也承认公务或职务演讲未必都具有“三性质”。关于这个问题,我的陋见,是我在[[Template_talk:PD-PRC-CPC#党的领导人以中共中央职务头衔发表的讲话]]和前述均有回复的,即'''仅有'''职务足以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发言的讲话,可以归为公有(在中共中央文件归入公有的前提下),原因是:
:一、首先是这些讲话是否有机会归属“组织作品”,组织作品是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20年)#第二节_著作权归属|“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条件,若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则其代表这三个机构的讲话完全可以满足这三个条件(一般情况下);
:二、职务作品在现今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是“雇佣或从属关系”,而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者,谈不上这些关系,所以这少数人的作品是不宜定作“职务作品”而宣称版权的;
:三、为什么'''仅有'''这少数人,是因为我的看法,仅有中共中央文件可入公有,而其中中央各直属机构负责人存在对中央的“从属关系”,导致应分类为“职务作品”(除非另有足以判别的证据);唯独只有这少数人的发言可以用“代表组织(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意志”来解释而不涉及“从属关系”(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2017年)#第三章_党的中央组织|现行党章第二十三条]],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全会闭会时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总书记就更不必说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50 (UTC)
:PS:有关于《国务院公报》是否能够作为其当中收录的文献的版权状况判断的'''优先'''依据,我个人有保留——但我并不反对阁下与Njzjz君的说法,而是认为:一个文献入公有,'''首先'''应该是它自身的性质满足公有的相关条件。《国务院公报》自体作为政府出版刊物,其目录等除正文以外的部分由于其出版方和性质而公有;公报内收录的文献,则应'''首先'''由文件自身性质来收入公有——即便是在其中的“其它文件”(走中共中央文件入公有)。所以,与其说我反对[[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機關公報]],不如说我认为它的被使用只适合在公报的目录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6:33 (UTC)
== 法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後不了了之得到保留,不知道閣下最終意見是甚麼?最後討論明顯跑題,無法得出閣下的最終結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5:43 (UTC)
:{{ping|Zhxy 519}}这个草案作为行政部门起草的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组成部分(或形成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过程中必须的组成部分),虽然并不是法律,但还是可以归到“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立法法五十四条也说了“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所以这是一个行政部门在参与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公文,至少立法和行政性质都是存在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6:16 (UTC)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的版權問題==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都是1935年的作品,還未超過95年。但是同時這些作品又是國家政府、政權、政體等所作的作品,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國還是國内,所做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所以,算不算侵權了?[[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3日 (二) 13:15 (UTC)
==《戡亂錄》卷四文字問題==
[[File:《戡亂錄》卷四神秘字.png]]
原文:丁未冬,禁衛營失鳥銃大將吳命恒杖殺監官。此□似誤指禁營爲都監
我認爲是“招”。你們呢?
爲了方便,因爲有提手旁和“口”,我找到了一堆Candidates:
抬拈招括拮拾挌捁捂捛捨掊揢搈搭搳撂撘攚㧵㧷㨱𢫈𢬷𢬸𢭹𢰈𢰥𢰪𢱆𢱗𢲃𢲹𢴖𢴨𢴯𢵈𢵾𪮇𪮬𫼹𭠡𭡗𭢪。[[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7日 (六) 14:30 (UTC)
:起碼可以確定是名詞,其餘可能性先排除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0:40 (UTC)
==這是什麽字==
[[File:《正祖實錄》神秘字慇.png]]
這是什麽字?
《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十一年》
原文:李安默論人之際,加以宵小之目,而趙鎭井則直驅於惡逆。誣人以逆律,自有反坐,而特以其言之無倫脊,罪止於此。二提學亦嘗筵白,而予不許之。至於朴長卨,【這個字】有間隔矣。[[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2:49 (UTC)
:遗憾,这字我也认不出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4:42 (UTC)
::是不是“𢞀”?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1:12 (UTC)
:::阁下高见。我又查了《承政院日记》同日手记,确实近作“𢞀”;私以为两处文献的异同或许是笔误,又或许是因为“煞”为“殺”的俗字,故此处变“攵”为“⿱𠚤又”(同“殳”)。{{ping|Blahhmosh}}阁下可参见此处Fremax君的高见,相应调整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4:47 (UTC)
:::@[[User:Fremax|fremax]]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感謝二位。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5:58 (UTC)
==《兩湖右先鋒日記》與《右先鋒兩湖日記》問題==
這兩本書不是同一本書。不過如何在這兩頁中加入一個相當於“《兩湖右先鋒日記》不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若想查看《右先鋒兩湖日記》,請點擊此鏈接”的警告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2 (UTC)
:可惡,我越來越糊塗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這裏講的是《兩湖右先鋒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四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5%85%A9%E6%B9%96%E5%8F%B3%E5%85%88%E9%8B%92%E6%97%A5%E8%A8%98&ridx=0&tot=5386
:這裏講的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兩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C%9D%BC%EA%B8%B0&ridx=120&tot=597
:這裏卻有《兩湖右先鋒日記》的原文,但是全文只有兩冊而不是四冊?!?!?!: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88%98%EC%A7%91%EB%B6%84%EB%A5%98%2F%EC%99%95%EC%8B%A4%2F%EA%B3%A0%EC%84%9C&dataId=JSG_K2-24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8 (UTC)
==《承宣院日記》與《奎章閣日記》如何對待?==
此兩個名稱都是指《承政院日記》,但是《承宣院日記》是19世紀末承政院改名後所得到的名稱,當時高宗還在位。而《奎章閣日記》是純宗即位所得到的名稱。所以該如何對待這兩個異稱?[[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12:59 (UTC)
==這是什麽字==
原文:본머리의져근첩지와ᄃᆞᆯᄂᆡ를죠곰너허두가ᄃᆞᆰ으로?코?츨당기로가마올녀ᄭᅥ거?지미라
問號為不詳之字。
原文:《[[加髢申禁事目]]》、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7/%E5%8A%A0%E9%AB%A2%E7%94%B3%E7%A6%81%E4%BA%8B%E7%9B%AE.pdf
以上PDF的第15頁。[[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7:04 (UTC)
:恕在下不能辨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43 (UTC)
== 感谢阁下的编辑。 ==
看来我以后还得多学习社群制定的编辑政策。我创建的老舍作品就请阁下维护了。我在中国大陆的网站上找了半天,根本找不到老舍的繁体字作品。<small>—以上[[w: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Assifbus|貢獻]])於2022年6月20日 (一) 06:47 (UTC)加入。</small>
:客气,大家共同维护。其实繁体字作品与否不是关键,关键是能否反映作品原貌,包括作品在单行发表和收集成集发表以及后续的历次校订修改中的有益部分,都值得考究的。原貌作品方面,内地其实有大量的途径,当然这些途径不容易透过搜索引擎发现,一般在各类的学术数据库中比较多,但是这些数据库也有不少是可以由公众透过例如图书馆等途径进行登录,使用都很方便;至于今天通行的简体字本方面,其实最好是透过一手(书籍)或二手(影印或扫描的原件PDF等电子载体)来源来进行录入。此外,网上的三手以上来源(包括各类网站收录的未经校订的非扫描或影印的文字版本,但经数据库扫描校订者不在此列)可信度不高,还是需要结合前述各来源进行确认校订。若录入简体字本而无原件校对时,请加相应模板以便其他同好协助,不必机械转换,反容易出错。以上一点信息,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7:09 (UTC)
==草書識別問題==
有沒有什麽能夠識別草書的軟件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13:23 (UTC)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問題==
這個問題根錄入文件沒有關係,但是你看得懂古代的樂譜嗎?最近我完全錄入了《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裏面有很多TABLE,但是這些TABLE到底是什麽意思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3:22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已經搞定 ==
根據《朝鮮王朝實錄》中的原文,我填完了草書部分。請您幫我檢查一下《丙申謄錄》對應的草書部分是否一樣。頁面開始于016b。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53 (UTC)
:客氣,欣聞此信,我先看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8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唯一的(?)字 ==
我認爲這個字是“似”,你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26 (UTC)
:<del>前边初校原稿的时候我写的也是“似”,但是阁下在《朝鲜王朝实录》上找到的正楷版本是“合”,字形和意思都差异过大——阁下可以比对一下我对16b-17a的复校,与正楷版本虽有出入,但都属于是异体字或者意近字。因此不宜贸然定为“似”。——而且,“不似者”,感觉也不是很通顺。</del>我收回我的话,在朝鲜王朝实录和承政院日記里有类似用法,确定是“似”。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25 (UTC)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461&page_no=101a 《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35 (UTC)
: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42 (UTC)
== 關於一點暫作示意 ==
論述裡如果是將自治社區或社羣作為特定司法管轄區之執法對象進行比較,援引執法「解釋」和「從嚴」,是否適合但且留作疑問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0:07 (UTC)
== 《丙申謄錄》中《朝鮮王朝實錄》的原文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的兩段落在《[[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年]]》中有記載。
《實錄》原文:
○敎曰:「城門開閉,何等重大之事,則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命,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卽閉。夜深之後,只憑下隷之言,始乃還閉云。若此,則閉門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須有一定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門仍留時,雖於未閉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爲留在,待送出送之人、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閉復命事定式。如値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開閉,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開閉事,亦爲定式。」又敎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門當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開門標信,先以開門標信,開闕門,然後,賫宣傳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門而啓鑰。至於間門,則但以開門標信開之,古例然也。今秋陵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開門矣。其後旣有知申筵奏定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以大小城門,仍留時亦用標信擧行之意定式。四大門,則與閉而開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開門標信,以宣傳標信擧行。間門仍留,亦用此例。」
《謄錄》原文: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
晝講入侍時,傳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门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𫔭门標信。先以𫔭門標信𫔭闕门,然后賫宣傳官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门而啓鑰;至於守门則但以𫔭门標信𫔭之,此古例然也。今秋𨹧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𫔭门矣。其後有知申筵奏㝎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大小城门仍留時,亦用標信舉行之意,㝎式四大门則與闭而𫔭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𫔭门標信,以宣傳標信舉行;守门仍留,亦用此例事。該房知悉。
傳曰城门𫔭闭,何䒭重大之事,则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𠇮,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即闭;夜深之後,只憑下𨽾之言,始乃還闭云。若此,則闭门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湏有一㝎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门仍留時,雖於未闭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為留在,待送出送之人與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闭復命事㝎式。如值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𫔭闭,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𫔭闭事,亦為㝎式之意,分付兵曺。
可否用《實錄》對比《謄錄》中的原文作爲校正?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4 (UTC)
hkou17sbd2o1d8cvma3wpjg59mc49zk
2172254
2172253
2022-08-15T15:06:00Z
Blahhmosh
79595
/* 《丙申謄錄》中《朝鮮王朝實錄》的原文 */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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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讨论]]) 2014年5月4日 (日) 12:05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
請加入|y=|m=|d=以便日期自動分類。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一四四&diff=440476&oldid=440472 就是樣本,也預備跨語言,照抄至其他決議時,調整號碼即可,但俄文還要注意括弧裏的年份。謝謝您的貢獻。任何疑問歡迎詢問。--[[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讨论]]) 2015年6月1日 (一) 21:39 (UTC)
== Your feedback matters: Final reminder to take the global Wikimedia survey ==
(''Sorry to write in Engilsh'')
<div class="plainlinks mw-content-ltr" lang="zh" dir="ltr">
您好!这是最后一次提醒!维基媒体基金会调查将于2017年2月28日 23:59(UTC)结束。 这次调查提供了各种语言供参加者参与。完成此次调查预计要20到40分钟。 '''[https://wikimedia.qualtrics.com/SE/?SID=SV_6mTVlPf6O06r3mt&Aud=AE&Src=19AEOP 现在就去参与调查!]'''
如果您已完成调查——感谢您!我们不会再向您发送提醒。
'''关于此次调查''' 你可以在[[m:Community_Engagement_Insights/About_CE_Insights|这里]]找到更多信息或者您也可以阅读我们制作的[[m:Community_Engagement_Insights/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s|FAQ]]。 此调查由第三方网站托管,并受此[[:foundation:Community_Engagement_Insights_2016_Survey_Privacy_Statement|隐私声明]]制约。 如果您需要其它帮助或者希望退出此次调查的,请通过电邮用户(EmailUser)功能发电子邮件到[[:m:Special:EmailUser/EGalvez_(WMF)| User:EGalvez (WMF)]] 或surveys@wikimedia.org。 '''关于维基媒体基金会:''' [[:wmf:Home|维基媒体基金会]]通过软件和技术来支持有效、快速、安全的访问我们的站点。我们也同样在扩张维基媒体项目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分享自由的知识。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m:User:EGalvez (WMF)|EGalvez (WMF)]] ([[:m:User talk:EGalvez (WMF)|talk]]) 2017年2月24日 (五) 08:23 (UTC)
</div>
<!-- 消息发送者 User:EGalvez (WMF)@metawiki,使用的递送清单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Community_Engagement_Insights/MassMessages/Lists/2016/19-AEOP&oldid=16205365 -->
== 膏蘭室札記補字 ==
感謝您錄入《[[膏蘭室札記]]》!
其中[[膏蘭室札記/卷一#旄象之約|旄象之約]]一節「屈必是{{?|上「尾」下「出」}}之訛」,查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以及下文提到的「《玉篇》云:短尾也。」,此字當為「{{!|{{Unihan|21CB6}}|⿸㞑出}}」,「屈」古字。
又[[膏蘭室札記/卷二#抑若揚兮|抑若揚兮]]一節「竊謂抑本作{{?|「𢑏」古字,作「按印」意解。}}」,查[https://www.zdic.net/hans/%F0%A0%A8%94 漢典],此字當為「{{!|{{Unihan|20A14}}|⿰㔿彐}}」,與「{{!|{{Unihan|2244F}}|⿰𠂎彐}}」為同篆形不同隸定。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6日 (六) 02:03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傍害|傍害]]一節「⿰氵害」字,我已聯繫魏安(Andrew West)提交新漢字編碼證據。歡迎閣下遇到未編碼的漢字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BabelStone#Maybe_unencoded_characters 魏安的討論頁]上提交。順祝新年快樂!--[[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11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僄弃|僄弃]]一節,與「[[File:古體「暴」字(上麃下曰).svg|20px|(上麃下曰,同「暴」字)]]」相比,「𣋴」似乎更接近說文篆形(見[https://www.zdic.net/hans/%E3%AC%A5 漢典]),疑章氏書作篆形而編輯誤定。--[[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31日 (四) 17:49 (UTC)
[[膏蘭室札記/卷二#狼跋|狼跋]]一節「懷鍼{{?|⿳⿱十冖石𧘇}}艾」,據章太炎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版,「⿳⿱十冖石𧘇」字印刷本作「⿱𥑟衣」,疑爲「槖」譌,[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77681&page=24 四部叢刊初編鹽鐵論]即爲「槖」--[[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1年9月30日 (四) 03:13 (UTC)
== re: re:膏蘭室札記補字 ==
如閣下所言,「𢑏」字形為[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362#06 康熙字典]中對《說文》所引篆形的隸定,這裡補充一下[https://ctext.org/library.pl?if=en&file=77415&page=159#16 康熙字典]自己又對該篆形隸定作「𠨔」。
我以為如果章太炎手稿直書篆形,那麼最尊重原文的作法是這裡不使用隸定,而是等[https://www.unicode.org/L2/L2015/15281-n4688-small-seal.pdf 小篆編碼提案]通過後使用提案中的第06342字符(屆時將會有正式的Unicode碼位),該字符在支援此字的字體上一定會顯示為篆形,因此可以先留空等以後再補上。
如果其手稿書作隸定楷形,那麼上海人民出版社在此生造的隸定字沒有必要:一是它的語意與「𠨔」「𢑏」相同,二是造字法一致,都是同一篆形的隸定。對手寫文稿進行數字化處理應當優先使用已經編碼的漢字,從手寫楷體轉化為印刷用明朝體一定有筆畫、字形的細微區別,我粗看該隸定字與上述兩字非常相像,區別是可以接受的。--[[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讨论]]) 2020年12月27日 (日) 03:36 (UTC)
== re作者訊息之見解交互 ==
感謝閣下之調整,陋鄙見解主要為本地時常對原作者身份,諸屢有「不可知論」而又疑其存續,故認為如有清晰頭銜身份可明確文本之存續基礎。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4:07 (UTC)
:在无关时政方面的文献一般无此类形式的表达,所以比较吸引我眼球,就顺手调整了一下,举手之劳,不客气;也理解您的意思,不过您所提及的“不可知论”实为考究作品信息环节所必有也应有的争论,是常事,争论有益进步。感谢您的留言,希望有机会在不同的文献领域继续交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讨论]]) 2021年7月5日 (一) 07:19 (UTC)
== 邀请 ==
您好!邀请您来[[维基文库:写字间#制定模板:党政机关公文]]参与讨论!若能前来不胜感激!--[[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 2021年11月30日 (二) 12:24 (UTC)
== 領導人講話 ==
單獨聯繫閣下,因為領導人講話恐怕涉及另一個問題,即職務作品。不知閣下是否涉獵過。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20 (UTC)
:您好,确实领导人讲话需要准确区分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界限,我也承认公务或职务演讲未必都具有“三性质”。关于这个问题,我的陋见,是我在[[Template_talk:PD-PRC-CPC#党的领导人以中共中央职务头衔发表的讲话]]和前述均有回复的,即'''仅有'''职务足以代表“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发言的讲话,可以归为公有(在中共中央文件归入公有的前提下),原因是:
:一、首先是这些讲话是否有机会归属“组织作品”,组织作品是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_(2020年)#第二节_著作权归属|“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条件,若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则其代表这三个机构的讲话完全可以满足这三个条件(一般情况下);
:二、职务作品在现今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是“雇佣或从属关系”,而职务足以代表这三个机构者,谈不上这些关系,所以这少数人的作品是不宜定作“职务作品”而宣称版权的;
:三、为什么'''仅有'''这少数人,是因为我的看法,仅有中共中央文件可入公有,而其中中央各直属机构负责人存在对中央的“从属关系”,导致应分类为“职务作品”(除非另有足以判别的证据);唯独只有这少数人的发言可以用“代表组织(中共中央及其政治局)意志”来解释而不涉及“从属关系”(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2017年)#第三章_党的中央组织|现行党章第二十三条]],政治局在中央委员会全会闭会时行使中央委员会职权,总书记就更不必说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5:50 (UTC)
:PS:有关于《国务院公报》是否能够作为其当中收录的文献的版权状况判断的'''优先'''依据,我个人有保留——但我并不反对阁下与Njzjz君的说法,而是认为:一个文献入公有,'''首先'''应该是它自身的性质满足公有的相关条件。《国务院公报》自体作为政府出版刊物,其目录等除正文以外的部分由于其出版方和性质而公有;公报内收录的文献,则应'''首先'''由文件自身性质来收入公有——即便是在其中的“其它文件”(走中共中央文件入公有)。所以,与其说我反对[[模板: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機關公報]],不如说我认为它的被使用只适合在公报的目录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1年12月23日 (四) 16:33 (UTC)
== 法律草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後不了了之得到保留,不知道閣下最終意見是甚麼?最後討論明顯跑題,無法得出閣下的最終結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5:43 (UTC)
:{{ping|Zhxy 519}}这个草案作为行政部门起草的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组成部分(或形成要向人大提交的法律案的过程中必须的组成部分),虽然并不是法律,但还是可以归到“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的。立法法五十四条也说了“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所以这是一个行政部门在参与立法过程中形成的公文,至少立法和行政性质都是存在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3月6日 (日) 16:16 (UTC)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的版權問題==
《高宗實錄》與《純宗實錄》都是1935年的作品,還未超過95年。但是同時這些作品又是國家政府、政權、政體等所作的作品,美國法律規定只要是政府,不管是外國還是國内,所做的作品屬於公共領域,所以,算不算侵權了?[[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3日 (二) 13:15 (UTC)
==《戡亂錄》卷四文字問題==
[[File:《戡亂錄》卷四神秘字.png]]
原文:丁未冬,禁衛營失鳥銃大將吳命恒杖殺監官。此□似誤指禁營爲都監
我認爲是“招”。你們呢?
爲了方便,因爲有提手旁和“口”,我找到了一堆Candidates:
抬拈招括拮拾挌捁捂捛捨掊揢搈搭搳撂撘攚㧵㧷㨱𢫈𢬷𢬸𢭹𢰈𢰥𢰪𢱆𢱗𢲃𢲹𢴖𢴨𢴯𢵈𢵾𪮇𪮬𫼹𭠡𭡗𭢪。[[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7日 (六) 14:30 (UTC)
:起碼可以確定是名詞,其餘可能性先排除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0:40 (UTC)
==這是什麽字==
[[File:《正祖實錄》神秘字慇.png]]
這是什麽字?
《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十一年》
原文:李安默論人之際,加以宵小之目,而趙鎭井則直驅於惡逆。誣人以逆律,自有反坐,而特以其言之無倫脊,罪止於此。二提學亦嘗筵白,而予不許之。至於朴長卨,【這個字】有間隔矣。[[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3日 (五) 02:49 (UTC)
:遗憾,这字我也认不出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4日 (六) 14:42 (UTC)
::是不是“𢞀”? [[User:Victorius James|Fremax]]([[User talk:Victorius James|留言]]) 2022年5月15日 (日) 01:12 (UTC)
:::阁下高见。我又查了《承政院日记》同日手记,确实近作“𢞀”;私以为两处文献的异同或许是笔误,又或许是因为“煞”为“殺”的俗字,故此处变“攵”为“⿱𠚤又”(同“殳”)。{{ping|Blahhmosh}}阁下可参见此处Fremax君的高见,相应调整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4:47 (UTC)
:::@[[User:Fremax|fremax]]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感謝二位。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5月16日 (一) 15:58 (UTC)
==《兩湖右先鋒日記》與《右先鋒兩湖日記》問題==
這兩本書不是同一本書。不過如何在這兩頁中加入一個相當於“《兩湖右先鋒日記》不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若想查看《右先鋒兩湖日記》,請點擊此鏈接”的警告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2 (UTC)
:可惡,我越來越糊塗了!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這裏講的是《兩湖右先鋒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四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5%85%A9%E6%B9%96%E5%8F%B3%E5%85%88%E9%8B%92%E6%97%A5%E8%A8%98&ridx=0&tot=5386
:這裏講的是《右先鋒兩湖日記》,裏面明顯說書有兩冊:http://encykorea.aks.ac.kr/Contents/SearchNavi?keyword=%EC%9D%BC%EA%B8%B0&ridx=120&tot=597
:這裏卻有《兩湖右先鋒日記》的原文,但是全文只有兩冊而不是四冊?!?!?!: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88%98%EC%A7%91%EB%B6%84%EB%A5%98%2F%EC%99%95%EC%8B%A4%2F%EA%B3%A0%EC%84%9C&dataId=JSG_K2-240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5日 (日) 20:38 (UTC)
==《承宣院日記》與《奎章閣日記》如何對待?==
此兩個名稱都是指《承政院日記》,但是《承宣院日記》是19世紀末承政院改名後所得到的名稱,當時高宗還在位。而《奎章閣日記》是純宗即位所得到的名稱。所以該如何對待這兩個異稱?[[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6日 (一) 12:59 (UTC)
==這是什麽字==
原文:본머리의져근첩지와ᄃᆞᆯᄂᆡ를죠곰너허두가ᄃᆞᆰ으로?코?츨당기로가마올녀ᄭᅥ거?지미라
問號為不詳之字。
原文:《[[加髢申禁事目]]》、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7/%E5%8A%A0%E9%AB%A2%E7%94%B3%E7%A6%81%E4%BA%8B%E7%9B%AE.pdf
以上PDF的第15頁。[[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8日 (三) 17:04 (UTC)
:恕在下不能辨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9日 (四) 04:43 (UTC)
== 感谢阁下的编辑。 ==
看来我以后还得多学习社群制定的编辑政策。我创建的老舍作品就请阁下维护了。我在中国大陆的网站上找了半天,根本找不到老舍的繁体字作品。<small>—以上[[w: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Assifbus|Assifbus]]([[User talk:Assifbus|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Assifbus|貢獻]])於2022年6月20日 (一) 06:47 (UTC)加入。</small>
:客气,大家共同维护。其实繁体字作品与否不是关键,关键是能否反映作品原貌,包括作品在单行发表和收集成集发表以及后续的历次校订修改中的有益部分,都值得考究的。原貌作品方面,内地其实有大量的途径,当然这些途径不容易透过搜索引擎发现,一般在各类的学术数据库中比较多,但是这些数据库也有不少是可以由公众透过例如图书馆等途径进行登录,使用都很方便;至于今天通行的简体字本方面,其实最好是透过一手(书籍)或二手(影印或扫描的原件PDF等电子载体)来源来进行录入。此外,网上的三手以上来源(包括各类网站收录的未经校订的非扫描或影印的文字版本,但经数据库扫描校订者不在此列)可信度不高,还是需要结合前述各来源进行确认校订。若录入简体字本而无原件校对时,请加相应模板以便其他同好协助,不必机械转换,反容易出错。以上一点信息,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6月20日 (一) 07:09 (UTC)
==草書識別問題==
有沒有什麽能夠識別草書的軟件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6日 (六) 13:23 (UTC)
==《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問題==
這個問題根錄入文件沒有關係,但是你看得懂古代的樂譜嗎?最近我完全錄入了《朝鮮王朝實錄/世祖實錄/樂譜》,裏面有很多TABLE,但是這些TABLE到底是什麽意思呢?[[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19日 (二) 03:22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已經搞定 ==
根據《朝鮮王朝實錄》中的原文,我填完了草書部分。請您幫我檢查一下《丙申謄錄》對應的草書部分是否一樣。頁面開始于016b。謝謝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3:53 (UTC)
:客氣,欣聞此信,我先看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29日 (五) 14:28 (UTC)
== 《丙申謄錄》丁酉六月日草書部分唯一的(?)字 ==
我認爲這個字是“似”,你呢?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0:26 (UTC)
:<del>前边初校原稿的时候我写的也是“似”,但是阁下在《朝鲜王朝实录》上找到的正楷版本是“合”,字形和意思都差异过大——阁下可以比对一下我对16b-17a的复校,与正楷版本虽有出入,但都属于是异体字或者意近字。因此不宜贸然定为“似”。——而且,“不似者”,感觉也不是很通顺。</del>我收回我的话,在朝鲜王朝实录和承政院日記里有类似用法,确定是“似”。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7月31日 (日) 02:25 (UTC)
== 《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傳曰”中的第一個(?)非常像似“畳”。但是第二個字我實在是不知道。於是我查看了《朝鮮王朝實錄》和《承政院日記》,發現有“疊書”這麽一個詞。而且“疊書”在《日記》裏的用法非常近似於(?)(?)在《丙申謄錄》裏的用法[http://kyudb.snu.ac.kr/pf01/rendererImg.do?item_cd=SJW&book_cd=GK12788_00&vol_no=0461&page_no=101a 《日記》原文]。請問,“疊書”是什麽意思?你認爲(?)(?)是“疊書”嗎?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35 (UTC)
:頁碼為“004a”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01:42 (UTC)
== 關於一點暫作示意 ==
論述裡如果是將自治社區或社羣作為特定司法管轄區之執法對象進行比較,援引執法「解釋」和「從嚴」,是否適合但且留作疑問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8月2日 (二) 10:07 (UTC)
== 《丙申謄錄》中《朝鮮王朝實錄》的原文 ==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的兩段落在《[[朝鮮王朝實錄/正祖實錄/二年]]》中有記載。
《實錄》原文:
○敎曰:「城門開閉,何等重大之事,則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命,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卽閉。夜深之後,只憑下隷之言,始乃還閉云。若此,則閉門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須有一定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門仍留時,雖於未閉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爲留在,待送出送之人、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閉復命事定式。如値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開閉,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開閉事,亦爲定式。」又敎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門當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開門標信,先以開門標信,開闕門,然後,賫宣傳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門而啓鑰。至於間門,則但以開門標信開之,古例然也。今秋陵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開門矣。其後旣有知申筵奏定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以大小城門,仍留時亦用標信擧行之意定式。四大門,則與閉而開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開門標信,以宣傳標信擧行。間門仍留,亦用此例。」
《謄錄》原文:
戊戌十月二十八日
晝講入侍時,傳曰:凡城門開閉,四大城門則宣傳官一人賫宣傳標信,禁軍一人賫當门更符驗,又宣傳官一人賫𫔭门標信。先以𫔭門標信𫔭闕门,然后賫宣傳官標信及符驗者眼同到城门而啓鑰;至於守门則但以𫔭门標信𫔭之,此古例然也。今秋𨹧幸時,留都諸臣未諳此例,以信箭𫔭门矣。其後有知申筵奏㝎式,固當依此遵行;而今又大小城门仍留時,亦用標信舉行之意,㝎式四大门則與闭而𫔭之有異。不必用符驗亦不必用𫔭门標信,以宣傳標信舉行;守门仍留,亦用此例事。該房知悉。
傳曰城门𫔭闭,何䒭重大之事,则昨日偕來史官出送時,雖有仍留之𠇮,而史官出去後,亦不即闭;夜深之後,只憑下𨽾之言,始乃還闭云。若此,則闭门標信,可謂無用之物。大抵此事,非今斯今,已成流來謬例,湏有一㝎之例,可以按而行之。此後凡城门仍留時,雖於未闭前有仍留之命,如無標信,切勿擧行;而還閉之時,宣傳官持標信,仍為留在,待送出送之人與入當入之人,然後與部將眼同還闭復命事㝎式。如值祈晴祭時,則近例亦以兵判令箭𫔭闭,事甚乖當,此亦待標信𫔭闭事,亦為㝎式之意,分付兵曺。
可否用《實錄》對比《謄錄》中的原文作爲校正?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15:04 (UTC)
108yzqh11l9jp2kje2er9l8vhq5cfbk
禪師詩
0
18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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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6:29:35Z
2001:BC8:6010:212:EC4:7AFF:FE71:7F86
/* 詩文 */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author=黃蘗禪師|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古詩|type2=讖緯|from=|notes=}}
==詩文==
===其一===
日月落時江湖閉<ref>明末。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青猿相遇判興亡<ref>甲申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八牛運向滇黔盡<ref>朱明崇禎後有弘光隆武永曆三朝清康熙元年吳三桂弒永曆於雲南。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二九丹成金谷藏<ref>史載順治十八年正月帝崩然野史流傳謂帝捨身於五台山為僧。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二===
黑虎當頭運際康<ref>康熙元年壬寅。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四方戡定靜垂裳<ref>平定三藩定台灣及準噶爾。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唐虞以後無斯盛,五五還兼六六長<ref>在位六十一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三===
有一真人出雍州<ref>雍正。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鶺鴒原上使人愁<ref>弒兄胤礽屠弟胤禩。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須知深刻非常法,白虎嗟逢歲一週<ref>帝崩於乙卯即甲寅後一年也。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四===
乾卦占來景運隆<ref>乾隆。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一般六甲祖孫同<ref>指康熙。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外攘初度籌邊策<ref>戡平回疆大小金川西藏安南台灣等亂事。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內禪無慚太古風<ref>乾隆六十年九月內禪。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五===
赤龍受寵事堪嘉<ref>丙辰嘉慶元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那怕蓮池開白花<ref>指十八年白蓮教匪林清之亂。白蓮教又稱天理教亦名八卦教。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二十五弦彈易盡<ref>嘉慶二十五年七月帝崩。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龍來龍去又逢蛇<ref>丙辰登極庚辰宴駕。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六===
白蛇當道漫騰光<ref>辛巳道光元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宵旰勤勞一世忙<ref>清代帝最勤儉。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不幸英雄來海上,望洋從此嘆洋洋<ref>鴉片戰爭中英之役門戶大開近百年外患以此為始。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七===
亥豕無訛二卦開<ref>辛亥咸豐元年太平天國建號。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三三兩兩總堪哀,東南萬里紅巾擾<ref>洪楊自兩廣來。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西北千群白帽來<ref>英法聯軍入北京焚圓明園。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八===
同心佐治運中興<ref>同治兩宮垂簾聽政。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南北烽烟一掃平<ref>髮捻皆平。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一紀剛周陽一復<ref>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帝崩。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寒冰空自惕兢兢。
===其九===
光芒閃閃見災星,統緒旁延信有憑<ref>光緒出自醇邸。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秦晉一家仍鼎足<ref>太后立載漪子溥儁為大阿哥。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黃猿運兀力難勝<ref>戊申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十===
用武時當白虎年<ref>壬寅。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四方各自起烽烟<ref>自甲午戊子兩歲以來朝政日非革命遂起。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九州又見三分定,七載仍留一線延<ref>廿八年壬寅起經七年帝崩。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十一===
紅雞啼後鬼生愁,寶位紛爭半壁休<ref>丁酉之次年即戊戍政變後太后有廢立意劉坤一等力爭之。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幸有金鱉能載主,旗分八面下秦州<ref>義和拳之亂劉張力保東南但不免太后挈帝奔西安耳。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十二===
中興事業付麟兒<ref>宣統入纘大統。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豕後牛前耀德儀<ref>辛亥民軍起義。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繼統偏安三十六,坐看境外血如泥<ref>宣統帝以戊申十月入宮至乙酉七月偽滿覆滅止不足三十七年。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十三===
赤鼠時同運不同,中原好景不為功<ref>明崇禎九年丙子,滿洲改國號曰清,至民國二十五年丙子,已五週甲翌年丁丑中日事起中原淪陷日與偽滿一氣而終不足為已之功。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西方再見南軍至,剛到金蛇運已終<ref>接收偽滿自是再見南軍時係酉年當為金雞疑蛇字或傳鈔所誤。見海寧朱肖琴註:〈黃蘖禪師詩〉</ref>。
===其十四===
推遷氣運似難逃,尤幸恩膏四海叨。天下昇平安樂久,晉秦人上切同袍
===其十五===
日月推遷似轉輪,嗟予出世本無因。老僧從此休饒舌,後事還須問後人。
==脚注==
<references/>{{PD-old
}}
[[Category:讖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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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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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380
2172198
2022-08-16T04:55:53Z
221.127.9.46
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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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卷003|卷三]]
}}__NOTOC__
{{++|建炎元年二月}}{{color|maroon|{{-| 按是月辛酉朔}}}}
====壬戌====
金人索-{后}-妃服、渾天儀、琉璃玉器等。
====乙丑====
再括金銀。時開封言根括金銀盡絕,而內侍藍忻等在軍前言家有窖藏,乞搜取,二帥大怒。進士黃時偁、叚光遠遺金人書,言忻等皆前日幸濫渠魁。今挾怨生事,罪不可赦,宜斬首以徇,又言不當以金帛久留乘輿,不報{{color|maroon|{{-| 時偁等書,《實錄》無之,以趙甡之《遺史》、王明清《揮麈後錄》增入,但《遺史》係光遠上書於正月丙午,恐太早,今並附見 }}}}
鄜延經略使張深引兵次朝邑縣。先是本路副總管威武軍承宣使劉光世將步騎三千援京師,至唐、鄧閒,道梗不得進,聞-{范}-致虛傳檄諸路,光世與其將喬仲福等議引兵會之,會淵聖皇帝遣使臣黃深持御劄以和議已定,止勤王兵,光世曰:「不可以詔示衆,宜速圖進發。」既而潰兵踵至,具聞城中事,衆心惶惑,光世矯以蕃官沙穆來自京城,-{云}-二聖決圍南幸矣,乃遣使臣葛宗齎密奏往荊襄、江浙閒,尋二聖所在,衆情稍安,光世因引兵入關。及是與深會。光世,延慶子也。{{color|maroon|{{-| 此以趙甡之《遺史》及李觀《靖康勤王紀行錄》參修 }}}}
是日淵聖皇帝赴二帥擊球之集,何㮚、馮澥、曹輔、郭仲荀從。帝爲主,左副元帥宗維爲客。酒九行,帝起謝曰:「某久留軍前,都人颙望,欲乞早歸。」宗維問帝去將何之,帝失色不復言。罷歸,右副元帥宗傑聯騎至行宮門外曰:「天命如此,無可奈何!」帝悵然不怡。而㮚亦有憂色。
====丙寅====
金左副元帥宗維傳其主之命,議立異姓,平旦,遣蕭慶邀淵聖皇帝詣端誠殿,從官皆喜謂:「果得歸矣!」才出門,忽有撤黃屋者,衆方驚愕,洎至門外,則已望北設一香案,隨駕官於百步外排立,帝獨前下馬{{color|maroon|{{-| 已上據《宣和錄》 }}}},兵部尚書高慶裔宣金主晟詔書,其書略曰:「賂河外之三城,既而不與;結軍前之二使,本以閒爲。既爲待罪之人,盍爲異姓之事?所有措置條件,並已宣諭元帥府施行。」慶裔讀詔已,慶迫帝易御服{{color|maroon|{{-| 《實錄·李若水附傳》-{云}-「敵遣蕭太師」,即慶也。《李若水事跡》-{云}-:「武節郎張玠說圍城中作橫門,第二次從駕出郊,親見粘罕先在殿上,高尚書讀詔罷,詔使蕭慶脫御服,侍郎向前,左手抱帝,右手指而罵之。」丁特起《孤臣泣血錄》-{云}-:「金人迫上脫去赭袍,盡皆撦裂。」蔡絳《國史後補》所謂「國家破辱皆在端誠殿」,卽指此也。戎主詔本,見於耿氏《編》,今不錄 }}}},時出不意,㮚等皆震懼不知所爲,吏部侍郎李若水獨前持帝曰:「陛下不可易服!」敵命數人曳以去,復大呼曰:「吾君華夏眞主!若輩欲加無禮耶!」敵擊之,面目爲傷,若水氣結-{仆}-地,良久乃蘇,於是每執政監以二金兵,每侍從監以二燕兵,各分散,獨留鐵騎數十,傳宗維令曰:「必使李侍郎無恙。」遂掖至青城門廡下,日三飯飲之,若水絕不食,病如中風狀。㮚亦伏地固請,敵怒,囚之。若水母張氏聞變,哭且言曰:「吾子死難必矣!」已而果然{{color|maroon|{{-| 沈良《靖康餘錄》-{云}-:「二月六日,夜半,宗維請上相見,何㮚、李若水、孫覿並從,火炬如晝,宗維令人宣金主僞詔,㮚、若水伏地固爭,㮚雖爭而不罵,乃髡之,覿不爭得免。」《靖康野錄》-{云}-:「若水抱持上,罵不已,粘罕令持若水去,生褫碎以爲號令,囚何㮚於土堀中數日。」按若水被殺,在半月之後,《野錄》誤也。何㮚伏地被髡,本傳及他書皆不見,然金人立主詔-{云}-:「惟何㮚、李若水不許與議。」則二人同爭必矣。何烈《靖康草史》亦-{云}-:「何㮚髡鉗爲女眞營軍校。」足明㮚得禍亦酷,但不能強爭耳,今並附見 }}}}。是日夜,漏下二鼓,金人以檄來議立異姓,且令遷都,詔書略-{云}-:「宋之舊封,理宜混一,然念舉兵本非貪土,請前宋在京臣僚,一面請上皇倂-{后}-妃兒女親眷王公之屬出京,仍集耆老軍民共議,薦舉堪爲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高卑,所貴道德隆茂,衆所推服,長於治民者,從軍前備禮冊命。」淵聖皇帝亦附手劄,略-{云}-:「今於元帥府拜受大金皇帝詔書,以屢變盟誓,別立異姓。自惟失信,固當如此,猶許舊地,別立賢人,其於萬姓,爲幸非細,幸早請上皇以下舉族出京,無拘舊分,妄爲禍福,速招連累。」時執政侍從集內東門,見敵書,讀之皆號哭,兵部尚書呂好問曰:今計無所出,但當率衆懇告耳。若其不從,上皇出城亦未遲也。」入內內侍省都知李石出帝手劄,好問曰:「此乃不得已而書也!」夜半,不能決。初左副元帥宗維與諸軍帥議,欲留蕭慶居汴京,以守河南地,慶不敢當,衆又推漢軍都統制劉彥宗,彥宗亦不敢當,右副元帥宗傑語於衆曰:「他日趙氏必復興,今吾務廣地而兵力不能周,是自貽患也,不若以河爲界。」宗維是之,遂有就城中別擇賢人之議{{color|maroon|{{-| 此據傅雱《通問錄》附見 }}}}。好問,希哲子也{{color|maroon|{{-| 希哲,公著子,元祐崇政殿說書。《僞楚錄》載金檄-{云}-:「大金元帥府近以降表申奏,今囘降旨:先皇帝有大造於宋人,而宋人悖德,故去歲有問罪之師,乃因遣使軍前祈請,遂許自新,既而變渝愈速,是致攻討,擊城摧破,方申待罪之禮,況近尋載書,『有違斯約,子孫不紹,社稷傾危』。今既伏罪,宜從誓約。宋之舊封,頗亦廣袤,既爲我有,理宜混一,然念舉師止爲弔伐,本非貪土,宜別擇賢人,立爲藩屏,以王茲土。其汴都人民願隨主遷居者聽。右所降聖旨在前,今請宋宰相文武百官、在京臣寮,一面共請上皇以下-{后}-妃兒女親眷王公之屬出京,仍勾集耆老僧道軍民,遵依聖旨,共議薦舉堪爲人主者一人,不限名位尊卑,所貴道德隆茂,勳業耆舊,素爲衆所推服,長於治民者,雖無衆善,有一於此,亦合薦舉。當依聖旨,備禮冊命。趙氏宗人不預此議。應宋之百司,並事新君,其國候得姓氏,隨冊建號,所都之地,臨日共議。天會五年二月六日。右金吾衞上將軍右都監押。右監軍押。王子右副元帥押。你移齎勃極烈左副元帥押。諳板勃極烈都元帥押。」<ref>案《大金弔伐錄》《靖康要録》所記檄文,各有異同,可倂參考</ref>臣家藏《圍城雜書》載此手劄-{云}-:「今月六日,於元帥府拜受大金皇帝詔書,以屢變盟誓,別立異姓,仍依聖旨,專俟上皇以下-{后}-妃諸王公主以次內族出京,俾令團聚。自惟失信,固當如此,猶許舊地,別立賢人,其於萬姓,爲幸非細,今因元帥府差人齎文字入城,附此誠意,幸爲曉悉。早請上皇以下舉族出京外,諸事並從元帥府指揮,方是長計,無拘舊分,妄爲禍福,速招連累。右備錄皇帝御書在前,今曉示官員耆老等,各令知悉。二月七日」按此手劄,丁特起《泣血錄》中亦有之,邦昌上康邸書亦-{云}-:「尋奉御筆,令依元帥指揮」-{云云}-,蓋指此也。按原本所載檄文字句脫誤,今悉依《北盟會編》補正}}}}
====丁卯====
道君太上皇帝出詣金營。時敵令翰林學士承旨吳幵、學士莫儔邀上皇出郊,上皇疑不聽,敵以其事付京城四壁巡檢溫州觀察使-{范}-瓊。平旦,金人大啟南薰門,鐵騎極望,闖門而陳,瓊與幵、儔及內侍李石偕至延福宮,請上皇與寧德皇-{后}-同詣軍前懇告,上皇未應,瓊以言逼之,遂御犢車出宮,至南薰門,敵自甕城以鐵騎擁之而去,都人望之皆慟哭{{color|maroon|{{-| 此以《欽宗實錄》及《宣和錄》《幼老春秋》《三國謀謨錄》參修。曹勛所進《北狩聞見錄》-{云}-:「徽宗在蕊珠宮,李石、吳幵、莫儔入見,石奏:『請到南薰門徹舍拜表,乞皇帝歸,聞金人意欲成本朝一叚懇情,亦無它意。』石又道淵聖語-{云}-:『不可緩,恐失事機。』徽宗欲索道服出,姜堯臣曰:『敵情詐僞不測,更宜聖裁。』徽宗將行,內人皆哭,徽宗曰:『若以我爲質,得官家歸,保宗社,亦無所辭。』又取常所御佩刀,令丁孚佩之,乃出。至南薰,徽宗頓足輿中曰:『事乖變矣!』呼孚取佩刀,已被敵人搜去。申初,到南郊齋宮,止於大王位,從人皆不許隨。後三日,惟呼勛、孚、堯臣、徐中立在左右。」《幼老春秋》-{云}-:「吳幵、莫儔持元帥府文字入城,見孫傅、王時雍、徐秉哲,謂之曰:『軍前有旨,如上皇已下,申時不出,即縱兵四面入來殺人。』傅與時雍徑見太上皇,乞與諸王-{后}-妃詣軍前懇告,上皇未應,-{范}-瓊以言逼之,上皇涕泗橫流,不得已乃乘竹轎而出。」按諸書孫傅未嘗見上皇,此所-{云}-恐誤,然傅畫一狀亦-{云}-:「太上皇已下,不敢有違令旨,見起發赴軍前,同伸懇告。」則傅亦必預聞矣,今並附此,庶不失實 }}}}。時肅王樞已出質,鄆王楷等九人從淵聖皇帝在青城,於是安康郡王楃、相國公梃、瀛國公樾、建安郡王楧、嘉國公椅、溫國公棟、儀國公桐、昌國公柄、潤國公樅等九人及龍德宮王貴妃、喬貴妃、韋賢妃、王婉容、閻婉容、任婉容、王婕妤、喬婕妤、小王婕妤、崔夫人、康王夫人邢氏,與諸王夫人、帝姬暨上皇十四孫皆出{{color|maroon|{{-| 《靖康要盟錄》有取宗族數-{云}-:鄆王並夫人朱氏:男二人、女宗姬六人;肅王並夫人任氏:男二人、女宗姬二人;景王並夫人田氏:女宗姬二人;濟王並夫人曹氏;康王不在京,夫人邢氏;祁王並夫人曹氏;莘王並夫人嚴氏;徐王並夫人王氏;沂王、和王、信王已上係蕃衍宅未出閤郡王、國公十人;係在諸閤,分已出降:嘉德帝姬、都尉曹寅;安德帝姬、都尉宋邦光;崇德帝姬、都尉曹晟,出使;茂德帝姬,都尉蔡鞗,押赴軍前;成德帝姬,都尉向子房;洵德帝姬、都尉田丕;順德帝姬、都尉向子扆;顯德帝姬、都尉劉文彥;未出降:華福帝姬、惠福帝姬、令福帝姬、純福帝姬、寧福帝姬、永福帝姬、柔福帝姬;諸妃嬪。」《欽宗實錄》-{云}-:「上皇詣青城,鄆王已下三十餘王皆從。」誤也,按九王正月辛丑已留青城,從上皇出者,乃未出閤諸王耳。上皇三十一子,自淵聖、肅王、康王及先已薨外,亦不應有三十餘人,《實錄》甚誤 }}}}。賢妃,開封人。邢氏,祥符人,朝請郎瓊女也。日將午,父老邀上皇不及,道逢燕王俁、越王偲,哭而邀之,燕王泣曰:「金人欲之,將安所避!」民曰:「願與王俱死若何。」開封尹永嘉徐秉哲捕斬爲首者,益兵衞上皇出南薰門,左副元帥宗維令其禮部侍郎劉思易御服{{color|maroon|{{-| 《靖康忠臣第二番語錄》-{云}-:「二月六日,金人令蕭慶、劉思脫二帝龍袍,李若水擁抱徽宗,王履擁抱淵聖,令不得脫。」按上皇出京在蕭慶宣詔之次日,時若水等已被囚,《語錄》誤也。《王履事跡》-{云}-:「履隨行,翰林司兵士鄭福歸-{云}-:當月初六日,讀了金人詔,粘罕令蕭太師、劉尚書脫二帝龍衣。是時觀察抱定少帝,令蕃人不得近前。」此得其實,但誤以兩事爲一日耳,今略刪潤,令不抵牾。《靖康後錄》-{云}-:「上皇初到青城,粘罕及斡離不坐於端誠殿,上皇東向,粘罕南向,斡離不西向,聞上皇玉音甚厲:『汝稱先皇帝有大造於宋,反是我有大造於汝也!若大遼伐我,當所甘心,汝去年興師,吾傳位與嗣君,遂割地犒軍,汝等乃還。今興兵稱嗣君失信,汝等曾記誓書否?汝不自言,乃蕭慶、王汭等教汝曹爲之,可呼蕭慶等來與面證,吾豈畏一死!』帥皆無言,蕭慶等亦皆不出,少頃上皇起行,東廊見上,扶上皇號泣久之,上皇謂上曰:『汝若聽老夫之言,不遭今日之禍。』蓋上皇初欲與帝出幸,何㮚苦諫乃止。」此所-{云}-諸書皆無之,今且附見 }}}}。初敵遣幵、儔邀上皇出,並取諸王,留守孫傅欲匿不遣,幵示以眞定府路走馬承受宦者鄧述等所供名字,乃盡發焉,獨恭福帝姬才周晬,不爲敵所知,與賢德懿行大長帝姬、淑愼長帝姬不與遣。燕、越王,神宗子。二帝姬,仁宗、哲宗女也。廣平郡王𣓉,年十六,給使何義奉𣓉及乳母隱民閒,後數日,敵檄徐秉哲取之,𣓉遂不免{{color|maroon|{{-| 此據《汴都記》及何烈《草史》,二書皆稱韓國公而無名,臣謹按《四朝國史》,韓國公𣓉,靖康元年封廣平郡王,蓋進封月日淺,故都人但以韓國呼之耳。《草史》又-{云}-:「公與阿保同日被害。」則恐不然,按《靖康皇族數》似是紹興十二年太母南歸日隨行內侍所具,-{云}-廣平郡王見在,足明𣓉未嘗為金人所害也,今不取 }}}}。瓊,開封人,自卒伍補官,屢平河北、山東諸盜,金人入犯,瓊以所部援京師,因留不去,至是遽爲敵用。
是日,同知樞密院事孫傅率文武百寮、僧道耆老爲畫一狀,詣軍前-{云}-:「準大金皇帝指揮,傅等聞命震越,義當卽死,然念世被本朝德澤至深至厚,嗣君皇帝親政才及期年,恭儉憂勤,無所不至,遽蒙廢絕,實非臣子所敢聞知,謹忍死陳詞,上-{干}-臺聽。一、太上皇已下不敢有違令旨,見起發赴軍前,同伸懇告。一、嗣君卽位以來,並無失德,惟是失信一事,上累譴訶,蓋緣親政之初,爲謀臣所誤,繼已盡行竄責,顯是嗣君悔悟前失,非有它心。一、嗣君在東宮卽有德譽,比既卽位,中外歸仰,今若未加廢絕,尚可以歲修臣事之儀,如拋降金銀表叚之數,雖日下未能數足,將來下外路取索,分歲貢納,實爲大金無窮之利,若一旦廢棄,遂同匹夫,雖有報恩之心,何緣自效?一、伏詳來旨,令別擇賢人以主茲土,許汴都人民隨主遷居,具見仁慈存恤之至,據今中外異姓,實未有堪充選舉者,若倉卒冊立,四方必不伏從,緣此兵連禍結,卒無休息之期,非所以上副元帥愛惜生靈之意。一、今日之事,生殺予奪,全在元帥,雖大金皇帝詔有廢立,然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則閫外之事,元帥可專行。一、汴京兩經根索,公私所有,各已罄竭,顯見將來難以立國,乞班師之後,退守偏方,以備藩屏,如蒙大恩,特許嗣君已廢復立,所有稱呼位號,一聽指揮。」敵不報。傅又自爲狀-{云}-:「伏睹詔書,宜擇賢人,立爲藩屏,竊見國主自在東宮,恭儉著聞,若欲選擇賢人,必無出其右者。兼本國自太祖皇帝以來,累世並無失德,惟上皇信聽奸臣,國主年幼新立,爲大臣所誤,以致違盟失信,上-{干}-國典,伏望元帥許其自新,復主社稷,以責後效。再念趙氏祖宗德澤在民未泯,或未允從前懇,亦望哀憫,許於國主子弟中擇一賢者立之,或不欲立上皇之子,乞於神宗皇帝二子中,選擇建立,使得北面,永爲藩屏,非惟不滅趙氏,亦使一國生靈蒙被恩澤,永有依歸。」又不報。
====戊辰====
吳幵、莫儔復以檄來督舉異姓,孫傅等以狀答曰:「本國將相多是日前誤國之人,將帥率敗亡之餘,其它臣僚悉皆碌碌,若舉於草澤之閒,亦非聞望素著,人心必不歸向,孰肯推戴:兼趙氏德澤在人至厚,若別立異姓,城中立生變亂,非所以稱皇帝及元帥府愛惜生靈之意。若自元帥府選立趙氏一人,不惟恩澤有歸,城中及外方立便安帖;或天命改-{卜}-,歷數有歸,卽非本國臣民所敢預議,乞自元帥府推擇。」金人報書曰:「自昔運數既衰,必有繼興者,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於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今垂諭丁寧而輙言及趙氏,雖不忘舊,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此後不宜更復若此。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則在軍皆北地漢兒,既舉北人,與混一無異。若欲推擇見在軍前南官,亦請具姓名申報,惟不許何㮚、李若水預此議。如或在京內外俱難自舉,各具名銜,管依元帥府所舉推戴狀申。」書中所謂在軍前南官,蓋屬張邦昌也{{color|maroon|{{-| 元帥府劄子:據文武臣僚、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孫樞密等狀申,事已已洞悉。朝廷所以廢趙氏者,豈徒然哉?以不守信誓,不務聽命也,非天命改-{卜}-,豈有如此之甚哉!皇上猶以寬度,別立賢人而已,眞可謂大義矣!今垂諭丁寧,而輙言及趙氏,雖不忘舊,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此後不宜更復若此。又狀申前日將相多是罪廢敗亡之餘,其他臣僚皆碌碌無聞,若舉於草澤之閒,孰肯推戴者。夫運數既衰,亦必有繼興者,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於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爲人主者一人,當依已去劄子施行。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緣會驗在軍前,皆係北地漢兒,若舉北人,卽與混一無異,實違所降聖旨。若欲推擇南人,其見在軍前南人,亦樞密等之所共知也,未審果有可舉者否?若果有,則請具姓名見示,亦與依應,惟不許何㮚、李若水等預此議。如或在內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敘名銜連署,速具管依元帥府所舉推戴狀申。天會五年二月八日}}}}。
初南壁統制官吳革聞上皇已出,入白孫傅,請力留皇-{后}-、皇太子。至是引見,革頓首請太子堅避,以固國本,傅許諾,且問策焉,革爲畫計。乃於啟聖院置局,名賑濟所,募士就食,一日之閒,至者萬計,革陰以軍法部勒,且告急於王及在外諸大臣,約日大舉。{{color|maroon|{{-| 《實錄》革附傳-{云}-:「上皇、-{后}-妃盡出,革入白孫傅,請留太子,明日引見。」而《三國謀謨錄》載之此月庚午,按上皇以丁卯出南薰門,革在南壁,不應三日後乃入白孫傅,《錄》誤也,今移附戊辰}}}}
取光祿少卿-{范}-寅敷等四人赴軍前。寅敷,致虛子也。
是日,上皇在青城,自製發願文,祈天請命,諭景王杞曰:「適來密詞,罪己損壽,以全趙氏。自登位之後,過失甚多,敢不自陳以回天譴。」杞頓首稱贊。{{color|maroon|{{-| 此據王若沖《北狩行錄》,曹勛所進《聞見錄》亦有之}}}}
====己巳====
內前揭示長榜,坐金人檄書及孫傅等議狀,都人始知欲立異姓,相顧號絕。孫傅復爲百官軍民狀遺金人,-{云}-:「本國趙氏祖宗德澤在人日久,今來渝盟失信,止是上皇與前主,其子及支屬並不-{干}-預,尚冀恩造,更賜詳酌,庶得中外帖然,不致生事。若不容傅等死請,必欲推擇異姓,自中及外,委無其人,兼實難於自舉,伏乞元帥府推擇,敢不一聽臺命。」傅又與張叔夜別具狀-{云}-:「伏以前主皇帝違犯盟約,既已屈服,服而舍之,全在元帥,不然則有監國太子,自前主傳命出郊以來,鎭撫軍民,上下帖然,或許就立,以從人望。若不容傅等申臣子之情,改立異姓,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至雲擾,生靈塗炭,卒未得安。傅等自知此言罪在不赦,然念有宋祖宗以來,德澤在人,於今九世,天下之人,雖匹夫匹婦,未忍忘之,況傅等世食君祿,方主辱臣死之時,上爲祖宗,下爲生靈,茍有可言,不敢愛死。」時在京士民郭鐸等亦詣善利門,以狀白金帥-{云}-:「上雖失信,其於天下萬姓略無過失,若立異姓,恐民心無統,奸雄竊發,望元帥垂天地之恩,復立今上,以主此土,若元帥以失信廢之,則監國太子、肅王、景王皆有賢德,人所共知,乞賜選擇。」不報。
====庚午====
孫傅復爲狀遺金人:「乞軫恤趙氏,存全社稷,許國主歸國,降號稱藩,或立監國太子,以從人望,或選立趙氏近屬,使本國生靈有主,中外安帖,以全大國弔伐之義,傅等今在南薰門拜泣俟命。」遂率百官父老集門下,號泣數刻,吏部尚書王時雍獨不預。是日,右副元帥宗傑親至左副元帥宗維營中,共議軍民告立趙氏事,宗維不許。吳幵、莫儔復至督舉異姓,催取皇族甚峻,金檄略-{云}-:「若謂廢舊立新,衆難服從,緣向因推戴尚可,今依聖旨擇賢共立,孰-{云}-不可?又-{云}-行府於在京官僚未諳可否,但想目下爲首管勾者必是可舉,欲立本官。」幵、儔-{云}-:「粘罕大怒,明日二事不了,卽舉兵入城。」遂會百官議。侍從已下乞致仕者四十人,時兵部尚書呂好問在禁中,亦乞致仕,孫傅謂好問曰:「尚書畏死耶?傅以執政留守,當死軍前。尚書世受國恩,當任興復之責。」好問乃止。時雍。仁壽人也。張叔夜爲狀遺金人-{云}-:「奉令旨:令立見今爲首管事之人。緣本官非衆所推,乞自元帥府於嗣子或趙氏支屬擇立一人,所貴恩歸元帥府,永爲藩輔,而趙氏宗廟尚得血食。」{{color|maroon|{{-| 此據叔夜《家傳》 }}}}淵聖皇帝以手劄付徐秉哲-{云}-:「我以失德爲金人所廢,公可彈壓京師,毋使喧撓,反爲我累。」{{color|maroon|{{-| 上劄據丁特起《泣血錄》。吳幵、莫儔所齎元帥府劄子-{云}-:「吳承旨囘,齎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孫樞密等狀二道,並初七日狀二道,備已洞悉。右。勘會朝廷詔旨丁寧,務在恤民,今來堅執迷惑,累日祈請復立趙氏,甚不應理。若謂廢舊立新,果難服從,緣推戴尚可,何況遵依聖詔,擇賢共立,孰謂不可?兼早有文字,惟貴道德,不限名位高卑,本欲利民,今諸官軍民僧道耆老既乞行府選擇,行府於在京官僚未諳可否,但想在京目下爲首管勾者必是可舉,所以行府欲立本官,請在京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老照會此意。若所指在京目下爲首管勾官員,可以共立,早具本官名銜狀申。如亦未可,卽依已去文字,須得共薦一人,限不過今月十一日狀申。趙氏支屬不過今日發遣出城,如此度不見舉薦及不發遣,必當別有悔吝,無得有違!天會五年二月十日」又大金元帥府牒:今月十日,右副元帥親到左副元帥麾下,共議宋人告請復立趙氏事,至晚到本營,方有善利門下軍員送到汴京軍民僧道耆老郭鐸等告乞立趙氏文狀,並孫樞密等今月七日、八日、九日三次共五道錄白爲言。此事已經共議,差官入京,湏得別行薦舉外,善利門下人員以輒受文狀,嚴切懲戒訖,慮在京人猶以投狀爲詞,別致住滯,今請在京諸官孫樞密等照會,依吳承旨、莫學士等齎去文字日限施行,不得住滯。」}}}}
城之始破也,行門指揮使蔣宣、李福率眾叩祥曦殿,請扈駕突圍以出,何㮚恐其爲亂,執而殺之。及是帝命賜其家各三百縑,以旌忠義。
====辛未====
監國皇太子諶出詣敵營。初,留守孫傅議以五千金匿太子於民間,殺狀類太子者送之,紿以都人遮留,誤擊太子,居五日無肯當之者,統制官吳革請以所募士微服潰圍以出,傅不從。時金以淵聖皇帝手劄諭傅,上皇亦劄-{云}-:「尚賴元帥寬仁,使我父子團聚,速令太子出來此。」{{color|maroon|{{-| 據丁特起《泣血錄》 }}}}始幵、儔督脅不已,傅未聽,至是事益急,傅在皇城司,其子來省,傅叱之曰:「吾已分死國矣!汝曹速去,勿亂人意!」其子亦曰:「大人以身徇國,某尚何言哉!」-{范}-瓊恐變生,先以危言讋衞士,是晚以兵衞皇-{后}-、太子,共約一車中詣敵營{{color|maroon|{{-| 此據丁特起《泣血錄》 }}}},從車凡十兩,百官軍民奔隨號哭,太學諸生擁拜車前,哭聲振天,時已薄暮,將近門,猶聞車中呼-{云}-:「百姓救我!」金人在門下者迫行。{{color|maroon|{{-| 此據《宣和錄》 }}}}傅言於人曰:「上蒙塵託孤於傅,豈可自脫?」分付與人,請從太子往,死生以之,遂以留守事付王時雍而出,守門人不許。是夕,傅留宿門下{{color|maroon|{{-| 《靖康野錄》:初上以太子監國,孫傅爲留守,及金人邀太子出,人皆望傅以死節,傅與張叔夜但送至門而已,繼而又取傅及家屬,人以是非傅不能守節,而自取辱。」與史不同,今不取}}}}
吏部尚書王時雍等請立張邦昌以治國事。初,金人定立邦昌,然未顯然言之也,至是趣百官議立異姓,不卽屠城,時雍在皇城司,令中書舍人李會預爲議狀曰:「自古受命之主,必上膺圖籙,下有勳德在民,今本國臣僚如孫傅等,被用日淺,率皆駑下,迷誤趙氏,至於亡國,在內官僚,委無其人,乞於軍前選命某人,以治國事。」時幵、儔微言金有立邦昌意,時雍疑未定,左司員外郎依政宋齊愈適自外至,時雍問以敵意所主,齊愈取片紙書「張邦昌」三字示之,與所傳同{{color|maroon|{{-| 此據《欽宗實錄》,與張栻《私記》不同,趙甡之《中興遺史》有齊愈款狀甚詳,雖當時置對之詞,不無鍜煉,然栻所記,似以爲齊愈告鄉人於道,而爲李綱所中,則亦恐不盡然。餘見七月癸卯注 }}}},時雍遂以邦昌姓名入議狀,付幵、儔以出,獨張叔夜不可{{color|maroon|{{-| 《實錄》-{云}-:「是日不書議狀,惟孫傅、張叔夜。」按此時傅已解留守事,在南薰門,故王時雍得主其議,傅不但不書狀而已}}}}
====壬申====
傅、叔夜坐堅違詔旨,告立趙氏,押赴軍前。叔夜至敵營,抗論如初,不少屈,敵拘之{{color|maroon|{{-| 沈良《靖康遺錄》-{云}-:「孫傅既遣皇族,爲粘罕召至青城,令見舊主,上見謂曰:『無煩重相公,斷送我一門家眷。』傅無對而退。」趙甡之《遺史》-{云}-:「張叔夜赴軍前,粘罕召叔夜,紿之曰:『孫傅不立異姓,已殺之。公年老大,家族繁盛,豈可與孫傅同死邪?可供狀。』叔夜曰:『累世荷國厚恩,誓與國家俱存亡,實不願立異姓。』迫之數四,終不從,唯請死而已。金人皆義之。」}}}}。
虜散檄城中,令軍民共舉張邦昌,連名申上,有異議者令別具狀,惟不許引惹趙氏,有敢逗遛,當按軍法。夜。幵、儔復入城。{{color|maroon|{{-| 留守司:「據今月十二日吳承旨、莫內翰自軍前來,齎到大金元帥府指揮,請疾速勾集在內大小官員,不限已未共議,並僧道耆老軍官等,更乞說諭商議。如並舉張邦昌,即便連署,各於本銜親書其名,背後名下押字,仍於年月紙縫用在上官印,限十三日申上,便與冊立入京。如別有異見,別具狀申,只不許引惹趙氏。若舉賢人者,亦許不阻。有敢違留不赴議所者,當按軍令。」是夜三鼓,御史臺:「告報文武百官,不限大小使臣,雖致仕在京宮觀,僧道耆老軍民等,限十三日絕早並赴宣德門集議,內有官員不來,具狀申元帥府,依軍法,無許住滯。右。錄二月十二日夜元帥府指揮在前,今曉示,各令知悉。」}}}}
====癸酉====
王時雍行留守事,揭榜通衢,-{云}-:「金人許推擇趙氏賢者,集百官祕書省共議。」{{color|maroon|{{-| 何烈《靖康草史》-{云}-:「-{范}-瓊詐言金許立哲宗之後,陳王子爲君。」按哲宗無後,而上之兄 —— 吳榮王祕,嘗封陳王,有奕,其子也,今附見 }}}}既至,即閉省門,環以兵,令-{范}-瓊以舉邦昌事說諭,軍民皆唯唯而退,有太學生對曰:「某等所見,意殆不然。」瓊慮軍民視效,即抗聲折之。時雍恐百官不肯書,乃先自書以率之,百官亦隨以書,於是文武數百人以大卷相授,若州縣胥吏書卯歷者,略無留滯,不終朝而畢,其間亦有飲泣悲籲而不敢出辭者。忽下坐一朝士面目嚴冷者,厲聲曰:「二百年趙氏天下,豈可付它姓!吾乃異議者,請如所令!」其右汴士大慟曰:「吾請同行!」時雍詰之,自列名氏曰「奉直大夫寇庠。朝請郎高世彬。」庠,山東人。世彬,瓊裔孫也{{color|maroon|{{-| 此據夏少曾《朝野僉言》及孫偉《跋靖康野史》修入 }}}}。監察御史馬伸言於衆曰:「吾曹職爲爭臣,豈可坐視不吐一辭?當共入議狀,乞存趙氏。」中丞秦檜以爲然,卽具單狀曰:「檜身爲禁從,職當臺諫,荷國厚恩,甚愧無報。今大金擁重兵臨已拔之城,操生殺之柄,必欲易姓,檜盡死以辨,非特忠其主也,且明兩國之利害耳。趙氏自祖宗以至嗣君百七十餘載,頃緣奸臣敗盟,結怨鄰國,謀臣失計,誤主喪師,遂至生靈被禍,京都失守,皇帝至躬出郊,求和於軍前,兩元帥既允其議,已布聞中外矣,且空竭帑藏居民之所積,追取鑾輿御服之所用,割兩河之地,恭爲臣子,今乃變易前議,人臣安忍畏死而不論哉?且宋之於中國,號令一統,綿地數萬-{里}-,德澤加於百姓,前古未有,興亡之命,雖在天有數,焉可以一城而決廢立哉?昔西漢絕於新室,而光武乃興;東漢絕於曹氏,而劉備王蜀;唐爲朱溫篡奪,李克用猶推其世序而繼之。蓋繼世之久,德澤在人者深,基業雖陵遲,英雄猶畏而不敢窺其位,古所謂基廣則難傾,根深則難拔之謂也。晉武帝因宣景之權,以竊魏之神器,德澤在人者淺,加以惠帝昏亂,五王爭柄,自相戮害,故劉淵、石勒得以據中原,猶賴王導、溫嶠輩輔翼元皇,江左之盛,踰於西京。石晉欺天罔人,交結外邦,以篡其主,得之以契丹,失之亦以契丹,況少主失德,任用非人,曾無德澤以及黎庶,特舉中國藩籬之地以賂戎人,天下其何思之哉!此契丹所以能滅晉也。宋有天下九世,比隆漢唐,竊觀今日計議之士,多前日大遼亡國之臣,畫策定計,所以必滅宋者,非忠於大金也,特假威以報怨耳!頃上皇誤聽奸臣,因李良嗣父兄之怨,滅契丹盟好之國,乃有今日之難,然則因人之怨以滅人之國者,其禍可勝言哉!彼必曰滅宋之策,在絕兩河懷舊之思,除鄰國復仇之志而已。」又曰:大金兵威,無敵天下,中國之民,可指麾而定。大金果能滅宋,兩河懷舊之思,亦不能亡,如其不能,徒使宗屬賢德之士,倡義天下,竭國力以北向,則兩河之民,將去金而歸宋矣。且天生南北之國,方域至異也,晉爲契丹所滅,周世宗復定三關,是爲晉報恨,然則今日,豈必趙氏然後復仇哉?中國英雄亦將復中國之恨矣!又況禍莫大於滅人國,昔秦滅六國而六國滅之,苻堅滅燕而燕滅之,頃童貫、蔡攸貪土以奉主,欲營私而忘國計,屯兵境上,欲滅遼取燕雲之地,方是時也,契丹之使交馳接境,祈請於前,爲貫、攸之計者,當從其請,爲國遠慮,乃欲邀功以兼人之地,遂貽患今日,雖焚屍戮族,又何益哉!今元帥威震中原,功高在昔,乃欲用離間之論,而矜一己之功,其爲國計,亦-{云}-失矣,貫、攸之爲可不鑒哉!自古兵之強者,固不足恃,大金自去歲問罪中國,入境征戰,已踰歲矣,然所攻必克者無他,以大金久習兵革,中國承平百年,士卒罕練,將帥未得其人也,使異日士卒精練,若唐藩鎭之兵,將相得人,若唐肅代之臣,大金能必其勝負哉?且世之興亡,必以有德而代無德,以有道而易無道,然後皇天祐之,四海歸之,若張邦昌者,在上皇時,附會權幸之臣,共爲蠹國之政,今日社稷傾危,生民塗炭,雖非一人所致,亦邦昌爲之力也,天下之人方疾若仇讎,若付以土地,使主人民,四方英豪,必共起而誅之,終不足以爲大金屏翰矣。如必立邦昌,則京師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而天下之宗子不可滅也。檜不顧斧鉞之誅,戮族之患,爲元帥言兩朝之利害,望稽考古今,深鑒忠言,復嗣君之位,以安四方之民,非特大宋蒙福,實大金萬世之利也。」{{color|maroon|{{-| 王明清《揮麈後錄》-{云}-:「秦會之靖康末議狀,乃馬先覺建議,會之不答,少焉槁就,呼臺吏連名書之,會之既爲臺長,則當列爲首,會之猶豫,先覺率同僚合辭力請,會之不得已始肯書名,所以秦氏藏本猶-{云}-「檜等」也。紹興中,先覺甥何珫上其槁,會之大怒,竄珫嶺外。」此叚實毀檜太甚,按檜獨具單狀,而首詞-{云}-「某身爲禁從,職典臺諫」,則必非連名也。《後錄》又-{云}-:「姚宏嘗託張澄,從秦會之求官,秦-{云}-:『廷暉與某靖康末俱在臺上書粘罕,乞存趙氏,拉其連銜,持牘去,經夕復見歸,竟不僉名,此老純直非狡猾者,聞皆宏之謀也,繇是薄其爲人。』宏曰:『不然,先人當日固書名矣,今世所傳秦所上書,與向來者大不同,更易其語,用此誑人,以僕嘗見之,所以見忌。』語泄,宏坐事,死獄中。」按此又與何珫所-{云}-不同,然當時金人獨取秦檜而不及姚、馬,則未嘗連名可知,或者馬伸嘗慫恿之,今略修潤,令不抵牾。明清《揮麈第三錄》載檜議狀全文,乃孫傅第三狀,明清誤也 }}}}。檜爲議狀已,卽稱疾守本官職致仕{{color|maroon|{{-| 檜致仕,《實錄》不書,按《日曆》,紹興元年檜乞奏薦狀-{云}-:「靖康二年二月十三日,準告,依前朝請郎,守御史中丞致仕。」壬申,十三日也,今增入 }}}}。始百官既集,祠部員外郎喻汝礪聞舉邦昌事,捫其膝曰:「不能爲賊臣屈!」遂掛衣冠去,於是監察御史吳給、御史臺檢法官王庭秀皆致仕,而祕書省校書郎胡寅、太常寺主簿張浚、開封府司儀曹事趙鼎相率逃太學中以避亂,故皆不書議狀。伸、給,須城人。汝礪,仁壽人。庭秀,鄞縣人。寅,崇安人,右文殿修撰安國子。浚,咸子{{color|maroon|{{-| 咸,綿竹人,已見紹聖元年九月 }}}}。鼎,聞喜人也。堂吏張僅自祕書省歸,取平生所受告牒,悉焚之,遂自爲布衣{{color|maroon|{{-| 此據孫偉《跋靖康野記》 }}}}。
金人索南班宗室,開封誤遣朝議大夫將之,敵曰:「所取宗室無大夫名。」將之曰:「我魏王後也。」{{color|maroon|{{-| 將之,魏悼王廷美五世孫 }}}},莫儔謂左副元帥宗維曰:「第取玉牒,卽見實數。」戶部侍郎邵溥在南薰門下,與宗正少卿黃哲共議,貯以陶器,坎而藏之,紿以爲亂兵所焚,繇是疏屬獲免{{color|maroon|{{-| 此據溥、哲《墓碑》參潤增入。《實錄》:「二月癸酉,令人於宗正寺取玉牒,溥指名取南班宗室,自二王宮以近屬及官序高者先取。」而《中興會要》乃-{云}-:「《宗藩慶系錄》《仙源積慶圖》等四書,皆於初渡江時失之。」則是玉牒果爲所留也。王明清《揮麈後錄》-{云}-:「秦檜嘗對方滋言:『二帥謂搜索宗室未有盡者,莫儔獻計,乞取玉牒,其中有名者盡行搜括,檜在旁曰:「尚書誤矣,譬如人家宗族不少,有雖號同姓,而情好極疎者,平時富貴既不與共,一旦禍患,乃欲與之均,恐無此理。」粘罕曰:「中丞言是。」由此異待之。』」按取玉牒之日,檜尚未出城,此說誤也。或是三月庚子再取宗室時,姑附此俟考 }}}}。溥,雍孫{{color|maroon|{{-| 雍,共城人,元豐康節處士 }}}}。哲,華陽人也。時睦親宅嗣濮王仲理、廣親宅保寧軍節度使克暢、親賢宅晉康郡王孝騫、棣華宅永寧郡王有恭已下,舉宗北徙,惟睢、雒二都宗室得全。仲理,襄王宗愈子。克暢,魏悼王孫。孝騫,吳榮王子。有恭,楚榮憲王子也。於是太祖後宗子益疏,無至節度使者。
====甲戌====
幵、儔齎金牒:「據文武百官申,乞立張相治國事,已申本國冊立爲皇帝訖,令取冊寶及一行冊命禮數。」
====乙亥====
金人取秦檜及太學生三十人、博士正錄十員{{color|maroon|{{-| 趙甡之《遺史》:「金人取太學生博通經術者三十人,人給三百千,俾治裝,太學生投狀願往者百餘人。比至軍前,金人謂之曰:「金國不要汝等作大義策論,各要汝等陳鄉土方略利害。」諸生有川人、閩浙人者,各爭持紙筆陳山川險易、古人攻戰據取之由以獻,又妄指倡女爲妻,要取詣軍前,後金人覺其茍賤,復退者六十餘人,士之無守有如此者。」沈良《遺錄》曰:「金人初取太學三十人,正錄皆懼,乃私誘學中素無廉恥者以充數。卽日出城,其齎糧並爲賊所奪,髡之中路,皆裸體逃歸,賊亦縱而不追。」二說不同,今並附見 }}}}。何㮚已下隨駕在軍前人,並取家屬。
初,統制官吳革既募兵,後遷居同文館,附者至數萬人,多兩河驍悍之士,又引太學諸生吳銖、朱夢說、徐偉等數十人與參謀議。革率衞士殺妻子,以圖迎二帝{{color|maroon|{{-| 沈良《靖康遺錄》:「上命孫傅留守,密諭:『慮有不測,當以後事付卿,可置力士司,召募敢勇必死之士,得三萬人,擁上皇、太子潰圍南去。我從金人之命,死生以之。』後傅止募得二百餘人,知事不集,乃止。」按吳革白傅募士,在帝已行之後,恐良得於傳聞,非其實也。《三國謀謨錄》-{云}-:「革日夜密謀迎立大元帥。」按此時二帝尚在城外,安得便立元帥?《實錄》-{云}-:「遣人告急於康王,約擁兵近城,圖迎二帝。」革《附傳》所書,當得其實,今從之 }}}},欲奉九廟神主以從軍,先誅-{范}-瓊等數十人,乃分兵突出十八門,期用三月八日舉事,與謀者惟兵部尚書呂好問、監察御史馬伸、張所、奉議郎致仕吳給等數人。好問欲遣人持書詣王,訪得邢煥女弟之夫 —— 閤門宣贊舍人蔣師愈,又與門下省錄事張思聰謀,募效用李進,縋城以蠟書來上,進行至開德府,守臣顯謨閣直學士王棣疑之,進以實告,乃遣人伴送至帥府。夢說,桐廬人,政和末嘗上書直諫,士論推之。所,益都人。棣,雱子也{{color|maroon|{{-| 雱,安石子,元豐龍圖閣直學士}}}}
====丙子====
金人遣曹少監、郭少傅同開封尹徐秉哲治事,先是京師事務皆取稟軍前故也。敵又索內藏、元豐、大觀庫簿籍,悉取寶貨及大內諸庫、龍德兩宮珍寶奇物,如西海夜珠、王中正、陳摶燒金之類,其它眞珠美玉、珊瑚瑪瑙、琉璃花犀玳瑁之屬,各以千計,上皇平時好玩,有司所不能知者,內侍王仍輩曲奉金帥,指其所在而取之,眞珠水晶繡簾、珠翠步障、紅牙火櫃、龍麝沈香樂器、犀玉雕鏤屏榻、古書珍畫,絡繹於路{{color|maroon|{{-| 此據《宣和錄》及夏少曾《朝野僉言》。《宣和錄》又-{云}-:「金人入內,徑取諸庫眞珠四百二十三斤、玉六百二十三斤、珊瑚六百斤、碼瑙一千二百斤、北珠四十斤、西海夜珠一百三十個、朱砂二萬九千斤、水晶一萬五千斤、花犀二萬一千八百四十斤、象牙一千四百六十座、龍腦一百二十斤、金磚一百四十葉、王先生燒金、陳摶燒金、高麗進奉生金甲金頭盔各六副、金鞁、金馬杓、金杵刀、金作子四百二十五副、玉作子六百副、花犀帶、金帶、金朿帶、玉朿帶、鍍金帶、金魚袋等、上皇閤分金錢四十貫、銀錢八十貫、皇帝閤分金錢二十貫、銀錢四十貫、皇后閤分金錢十一貫、銀錢二十二貫、銀火爐一百二十隻、金火爐四隻、金桌子百二十隻、銀交椅二十隻、金合大小四十隻、金水桶四隻、金盤盞八百副、金注碗二十副、金銀匙筯不記數、金湯瓶二十隻、琉璃盞一千二百隻、琉璃托子一千二百隻、珊瑚托子四百隻、瑪瑙托子一千二百隻、眞珠扇子四百合、紅扇一百合、藍扇一百合、行鸞扇三百五十合、大扇六十合、扇車一百量 }}}}。二帥左右姬侍各數百,皆秀曼光麗,紫幘金朿帶爲飾,他將亦不下數十人,壁中珍寶山積。
初,李若水既爲金所囚,蕭慶謂若水曰:「事已爾,無可奈何,徒死無益。前日公雖詈國相,國相初無過公意,若今日順從,卽明日得美官。」若水歎曰:「天無二日,若水寧有二主哉?」其從隸謝寧亦勉之曰:「侍郎父母春秋高,兄弟衆,仰侍郎以生。若少屈,萬一得復歸。」若水叱曰:「忠臣事君,有死無二!吾今不復顧家矣!雖然吾親老,汝若歸,勿遽言,恐重傷吾親意。令兄弟輩徐言吾死國也。」是日左副元帥宗維引若水諭意,若水不聽,囚之。
====戊寅====
王以京師久無耗,檄諸將帥伺其實,若敵未有去意,卽引兵近畿。副元帥宗澤見之,謂諸將曰:「敵情如此,豈忍坐視乎!」時-{范}-訥、趙野合兵屯南京,遣使臣趙哲獻書帥府。哲,將家子,有膽略,以百騎分三隊進,與金人三四戰,獲數級,奪金人馬三匹以獻,王大悅,都監康履面責哲不當,王叱退之。野軍自大名亂後,尤無紀律,日出剽掠,甚於敵騎,澤遺書誚野、訥及知興仁府曾楙,使率所部勤王,野等以爲狂,不答。知泗州朝請大夫賈公望見經制使翁彥國,切責之曰:「京城報甚惡,天子日夜望中丞救援,今留此不進,豈欲反邪?泗小壘,錢糧俱竭,自來日更不供軍,公宜斬公望以謝軍,第恐朝廷他日未遽貸公爾!」彥國慚,翼日提兵趨淮西而去。公望,昌朝孫也{{color|maroon|{{-| 昌朝,眞定人,慶曆中宰相}}}}。
金人取詳通經教德行僧數十人,待遇頗厚。
====庚辰====
王發東平府。王在東平踰月,京城音問不通,副元帥汪伯彥等共議移屯濟州,以俟敵隙,王從之。
是日副元帥宗澤自澶淵移軍南華縣。先是澤約諸帥會兵,五旬無一人至者,澤奮願擊敵,引諸將共議,都統制陳淬曰:「敵方熾,未可輕舉。」澤怒,將斬之,諸將羅拜,乞貸淬效死,會元帥府檄至,澤乃引兵屯南華境上,謂淬曰:「汝當先諸將一行,以贖前日之過。」淬曰:「願盡力。」遂進兵,未十-{里}-,與敵遇,出敵不意,敗之,卽據南華縣。是時澶、濮、濟、單、曹、亳、陳、潁、應天、廣濟諸郡皆有勤王兵,敵又犯亳州,直祕閣京畿轉運副使兼江淮發運副使向子諲遣使臣持書遺金人,以會合勤王兵馬所爲名,大略言兵勢逆順,令退保河外,敵遽以亳、宋等州守禦所牒報之,約日索戰,諸道兵畏縮不進。子諲,敏中玄孫也{{color|maroon|{{-| 敏中,開封人,咸平中宰相}}}}。
====辛巳====
尚書吏部侍郎李若水爲金人所殺。時左副元帥宗維再召若水,問以不肯立異姓狀,若水言:「主上仁孝恭儉,未有過失,豈可輕議廢立?」宗維曰:「趙皇失信,使南北生靈如此,安得爲無過。」若水知敵不可以義動,卽曰:「若以失信爲過,則公乃失信之尤者!」乃歷數其五事,且曰:「汝伐人之國,不務安全生民,徒掠金帛子女以自豐,汝滅亡不久矣!」因肆罵不已,宗維大怒,即圜丘下敲殺之。若水將死,監刑者復問:「侍郎服未乎?」若水奮詈愈切,敵怒,以刃裂頤斷舌,然後殺之,梟其首{{color|maroon|{{-| 此據《若水逸事》}}}}。金人相謂曰:「大遼之破,死義者以十數,今南朝惟李侍郎一人。」咸歎重之。初若水之出使也,淵聖皇帝擢監左藏西庫修武郎王履貛之副,使還,遷相州觀察使,履抗敵不回,卒與俱死。履,開封人,累世右職,元符末坐上書,入籍編管新州。若水死年三十五。中興,贈若水觀文殿學士,後謚「忠湣」,贈履武勝軍節度使{{color|maroon|{{-| 按履事迹甚偉,而《實錄》乃無一字及之,殊不可曉?今以《履事迹》及《靖康忠臣三番語錄》修入。《實錄》附傳:「若水臨死,爲歌詩,卒章-{云}-:『矯首問天兮,天卒不言;忠臣效死兮,死亦何愆。』」《履事迹》乃以爲履所賦,今且附此俟考 }}}}。
金主遣諸軍都部署{{color|maroon|{{-| 英宗廟諱同音 }}}}{{Annotate|【按原書避嫌名,今補,仍存舊注】}}尚書左僕射權簽書樞密院事韓正持冊來,立張邦昌{{color|maroon|{{-| 《要盟錄》有冊文-{云}-「尚書左僕射韓某」而不言其名,王明清《揮麈後錄》-{云}-「具官韓昉」,按昉本燕人,事遼爲知制誥,庚戌年七月,冊劉豫爲副使,猶居此官,此時無緣已爲僕射,《實錄·劉韐附傳》-{云}-:「金命其尚書僕射韓正館韐。」卽此人也,今增入 }}}}。
金遣吳幵、莫儔集百官於皇城司,議遷都之地,衆以揚州江寧爲請,敵命都江寧。
====壬午====
鄜延經略使張深引軍屯陝府。先是宣撫使-{范}-致虛欲聚兵爲長驅河洛之計,深不敢戰,乃議各圖進取,互爲聲援,使彼罔測,且戰且前,庶有先到國門者,議久不決,深遂行,翌日,熙河經略使王倚、環慶經略使王似、西道副總管孫昭遠皆來會。
====癸未====
金令百官拜表請立張邦昌,光祿大夫中太一宮使唐恪既書議狀,仰藥死。{{color|maroon|{{-| 《實錄》恪附傳-{云}-:「恪聞議立異姓,呼其諸子,謂曰:『吾爲大臣而國家至此,顧力不能救,獨有死耳!』乃仰藥自殺。其後張邦昌攝位,朝士貴賤多拱手臣之,獨恪先事而死,識者推其節。」王偁《東都事略》-{云}-:「恪既書名,乃仰藥死。」二書不同,按議立邦昌在此月癸酉,恪以前宰相居城中,若不書名,金人無不詰難之理,又無由經十有餘日尚不書議狀也。夏少曾《僉言》曰:「羣臣於祕書省議推戴張邦昌,恪大慟,一少年斥恪曰:公爲丞相,不能爲國家計事,以至於此。況平時鬻賣官爵,習蔡京不法所爲,猶厚顏赴議舉異姓,實負國家,哭之何益!」據此則恪亦在議中,未嘗先事而死,明矣。《汴都記》曰:「是時金人正取人,恪以前宰相,恐不免,遂服大黃,作腹疾以死。」王明清《揮麈後錄》-{云}-:「金立張邦昌,欽叟書名畢,仰藥而殂。建炎中,張達明爲中司,適欽叟家陳乞贈典,達明言欽叟不能抗敵之命,雖死不足褒贈,由是恩數盡寢,迄今不能理也。」明清所-{云}-差詳,但小舛誤。《紹興日曆》:「二年十一月乙亥,唐恪男瑑進狀:『先臣恪任觀文殿學士、中太一宮使,以臣僚上言,任少宰日不合許割三鎭事落職,乞依赦追復。』有旨唐恪追復觀文殿學士。丁丑,中書舍人胡松年奏:『瑑陳請其父不獲伸迎請二聖之謀,乃飲藥以死,聖恩或謂累經赦宥,特與復職,臣不敢輕議,若曰嘉其死節,臣願詔有司,更加詳考實狀。』詔前降復職指揮更不施行。」明清所-{云}-,誤以松年爲張澂也。《實錄》附傳-{云}-「觀文殿大學士唐恪薨」,仍前不書落職事,此不惟疏略,當必有故}}}}
是日,王次濟州。時元帥府官軍及羣盜來歸者凡八萬人,自黃河以南,分地而屯:濟州萬九千五百人,以爲王之衞,隸都統制楊惟忠;開德府萬九千人、濮州七千人,以拒敵之在衞南、韋城、臨濮者,並隸副元帥宗澤;興仁府萬九千人、廣濟軍八千人、單州六千人、柏林鎭三千人,以拒敵之在考城者,並隸節制軍馬黃潛善。大凡官軍民兵六萬四千五百人,孔彥威、常謹丁順三盜萬五千人,分屯六州,而向子諲在宿,何志同在許,趙野、-{范}-訥在宋,趙子崧在陳,皆圍繞京都未得進。
====甲申====
金人取太學錄黃豐、楊愿赴軍前,二人託疾得免。愿,山陽人也。
敵遊騎五百至濮州雷澤境上,尉向拱禦之。拱勇而有謀,先結繩桑下,賊至,挑戰,已而僞遁,敵追奔,馬絓而止,悉擒斬之,元帥府以拱爲閤門祗候。
====乙酉====
大風拔木。
戶部尚書梅執禮、禮部侍郎陳知質、刑部侍郎程振、給事中安扶,爲金人所殺。初,金人括金銀急,命執禮等八人董之,未幾執禮等議曰:「敵所以留車駕者,爲金銀也。今欲足元數,雖銅鐵亦不給,不如結罪申絕,塞其所請。」宦者謂金人曰:「試許士庶以金銀易米麥,當有出者。」已而果然,二帥大怒,是晚,召執禮等四人,責以金銀不足,曰:「胡不賦之於民?」四人同辭對曰:「今天子蒙塵,臣民皆願前死,雖肝腦不計也,於金繒何有哉?顧誠亡以塞責。」敵大怒,問官長安在,欲加以罪而置其餘,振恐執禮坐之,遽前曰:「皆官長也。」敵不勝其忿,先取其副侍御史胡舜陟、殿中侍御史胡唐老、監察御史姚舜明、王俁,各杖之百,幾死,執禮等猶爲之請命。既而遣還至南薰門,有呼於後者曰:「尚書且止,有元帥臺令!」四人皆下馬跪聽命,則以次敲殺之,梟其首{{color|maroon|{{-| 趙甡之《遺史》稱胡唐老遂死,蓋誤也 }}}},乃下令曰:「根括官已正典刑,金銀或尚未足,當縱兵自索!」執禮,浦江人。振,樂平人。扶,燾子{{color|maroon|{{-| 燾,開封人,元祐知樞密院事 }}}}。舜陟,績溪人。舜明,嵊縣人。俁,宛邱人也。後贈執禮資政殿學士;知質、振,端明殿學士。自城破至此,凡再納金二十一萬兩、銀七百十四萬兩、表叚一百萬匹,皆有畸,敵猶以爲少,故殺之{{color|maroon|{{-| 《朝野僉言》:「二月二十八日,大金以金銀事,執梅執禮、陳知質、程振、安復,殺之。監察御史黎確等知四人之由,將欲結兵以救二聖,曾與王時雍等議,時雍不從,金人欲正其罪,恐動眾心,故以金銀事殺之。若謂金銀少,自有四壁根括官,執禮副留守,非其職也。」按《實錄》,金銀官八人,執禮爲首此所-{云}-,誤。若四人果有結兵救二聖之事,本傳及墓誌無容不書,記事者得於傳聞,又誤以安扶爲安復也,今並不取 }}}},是日再括金銀,留守司差官百員,分坊巷,遍加根檢。左諫議大夫洪芻等,分詣懿親、蕃衍宅、諸妃、嬪位,所至與宮人飲,又頗匿餘金以自奉。吏部員外郎王及之至沂王府,遂坐蕃衍宅門罵諸王{{color|maroon|{{-| 此據李綱記上語修入 }}}},八月戊午,行遣。芻,南昌人也。
====丙戌====
陝西宣撫使-{范}-致虛以勤王兵至陝府。初,致虛抵華陰,京西轉運副使劉汲遺書,勸以一軍自蒲中趨河陽,焚虜積聚,絕河橋,一軍自陝洛直抵鄭許,與諸道連衡,敵必解散,致虛以書謝汲,遂行{{color|maroon|{{-| 此據晁公溯所作汲《傳》附入,但公溯稱致虛按兵華陰,汲以書誚責-{云云}-,致虛以書謝而終亦不行,則非也。其實致虛銳意出師,但以無謀致敗,今略修潤之 }}}}。時南道副總管高公純奉詔勤王,頓兵不進,汲誚責再三,不聽,乃取其所部兵馳入援。汲,丹棱人,嘗爲開封府刑曹掾,介直有守,至是稍擢用之。
====丁亥====
資政殿學士知中山府陳亨伯爲步將沙振所殺。初,金左監軍完顏昌圍中山府,亨伯冒圍入城固守,踰半年,敵不能下,至是呼總管使盡括城中兵擊賊,以衆寡不敵辭,斬以狥,復呼振使往,振素有勇名,亦固辭,亨伯固遣之,振懼,潛衷刅入府,有妾好定者{{Annotate|【案《宋史·陳遘列傳》,妾名定奴者】}},責其不待報,振立斬之,遂害亨伯於堂中,次子錫與僕妾十七人皆被禍。振出,帳下卒噪而前曰:「大敵臨城,安得殺吾父!」執而捽裂之,身首無餘{{color|maroon|{{-| 趙甡之《遺史》:「金人以上皇北狩,至中山府,其帥陳遘登城,上皇呼遘,遘曰:『道君皇帝也。』遂慟哭曰:『陛下何得至此?』提轄沙振曰:『}-此中豈有道君皇帝?必金人之詐也!』以箭射之,遂鼓衆喧鬧而殺遘,其子錫在旁,側身護遘,乃並殺之,於是振自守中山。」按此時道君未離城下,安得過中山?若然,則亨伯死不在此時,史與甡之必有一誤。臣修此錄,凡繫月日者,必以《國史》爲斷,但此時河北已隔絕,史臣亦是得之傳聞,容有差互,以未有他書考證,姑附見此 }}}}。後城破,敵見其屍曰:「南朝忠臣也!」斂而葬諸鐵柱寺。中興,贈特進,謚曰「愍節」。昌,金穆宗楊噶子撻懶也。{{color|maroon|{{-| 按《紹興講和錄》有金人復取河南,詔曰:「奸臣昌等稔心旤逆,玩寇欺君,請歸侵疆,務繼絕世,自奸臣伏罪,迹厥攸行,外侮內連,情狀甚著。」又一詔-{云}-:「撻懶等力言,齊爲不道,既衰矣,不若以河南地錫與大宋。」以此知撻懶即昌也。昌於旻、晟爲從父弟,故名皆連日字耳。楊噶,洪皓《記聞》作「楊哥」,今從苗耀《神麓記》。史愿《亡遼錄》,撻懶或作「撻辣」,今從金人詔本。楊噶廟號穆宗,此據洪皓《記聞》所-{云}-,張棣《圖經》-{云}-楊噶廟號神祖,疑是後來所改,今附此俟考}}}}{{Annotate|【案英格、達蘭名,今改正,姑存原注】}}
====戊子====
金令百官作勸進張邦昌表,禮部員外郎吳懋當草表,因稱疾求罷{{color|maroon|{{-| 汪藻撰懋《墓誌》-{云}-:「爲禮部員外郎,會金立張邦昌,法當郎草箋奏,公度不可拒,將引繩自裁,有幸非常者,儳曰:「僕請爲之。」公由是獲免,而王時雍用事,坐政事堂,公發憤罵時雍曰:「反賊!吾不能擊汝如叚秀實耶?」時雍面頸發赤不能對,公因以疾求罷,不聽,遂稱疾篤於家 }}}}。時執政已下,咸有勸進文{{color|maroon|{{-| 此據《實錄》,然是時執政馮澥、曹輔、前執政路允迪皆在金營,城中前執政惟李囘一人,當考 }}}},軍器監王紹獨曰:「念之久矣,何不亟爲?」因探懷出表以示衆,衆皆切齒。懋,晉陵人也。於是吳幵、莫儔齎司農少卿胡思所改定在京百官勸請狀詣敵營,其辭略曰:「伏惟太宰相公名高今古,學通天人,位冠冢司,身兼衆美,伏望以蒼生爲憂,而不以細行自飭,以機政爲慮,而不以固避自嫌,上體大金擇立存撫之意,下副國人推戴爲為主之望。」幵等至,二帥遣知樞密院事漢軍都統制劉彥宗、禮部侍郎劉思、兵部尚書應奉御前文字高慶裔持詣邦昌,邦昌呵責彥宗,又罵城中百官,因不食,金不聽,使人守之。{{color|maroon|{{-| 百官勸請狀,金人曉諭諸路節文中有之,見四月庚申注。檄文但-{云}-「具官劉侍中」而無其名,按邦昌上王書稱:「忽劉彥宗等齎城中文字,與吳幵、莫儔俱至」,故知劉侍中卽彥宗也。胡思改勸請狀,有案牘,今參考修正。耿延禧《中興記》-{云}-:「張邦昌至城外,金諭以欲立之,意邦昌求死,不從曰:『康王軍中有文臣耿南仲、武臣劉光世,必竭力輔之,趙氏必中興,立邦昌徒取誅滅!』於是金人於圍城中取臣南仲家屬,並劉光世諸妾子之在城中者,皆質金營。」案是時將相之家多爲金所取,未必因邦昌之言,兼劉光世自延安引兵東出,此時猶未至崤澠間,三月十五日,西兵方至潼關,邦昌僣已久矣,當是金索劉延慶家屬而及光世諸子也,況南仲非金所嚴憚,張邦昌何用言之?今不取}}}}
元帥府以隨軍轉運使梁揚祖總領措置財用。初,王在濟州,軍食不繼,揚祖言京城圍久,鹽法不通,權印賣東北鹽鈔,王許之,未踰月,商人入納至百餘萬緡,軍餉遂給,逮元帥府結局乃止{{color|maroon|{{-| 汪伯彥《中興日曆》-{云}-:「王移軍東平,梁揚祖軍錢糧有後至者,大元帥既行,大名尹張愨截留弗恤,揚祖移文屢索,不報,逮聞王將卽位,乃變易輕齎以還,揚祖具稟王,王發笑。」案愨以公忠名,恐未必有此,或別有曲折,當考}}}}
是日,延寧宮火,元祐孟皇-{后}-徒步出居相國寺前之私第{{color|maroon|{{-| 此據《回天錄》,-{后}-去年閏月己卯自瑤華宮移延寧 }}}}。先是淵聖皇帝與李若水議更張弊政,乃尊-{后}-爲元祐皇太后,已草詔書,未及行也{{color|maroon|{{-| 事見去年十二月乙丑 }}}},至是六宮有位號者皆從二帝北徙,惟-{后}-以廢得{{color|maroon|{{-| 存朱勝非《秀水閑居錄》-{云}-:「二聖皇族皆詣敵營中,議亦取-{后}-,淵聖意邦昌必不能久僣,欲留孟-{后}-以爲興復基本,因遣人入城取物,紙尾批廋語,與府尹徐秉哲-{云}-:『趙氏注《孟子》,可相度分付。』會金人以-{后}-廢久,無預時事,故不復取。」按金取宗族皆據管宮閣內侍所供名字,-{后}-實以廢處外宮,故不爲敵所指名,未必欲取而復止也。沈良《靖康錄》-{云}-:「上皇出宮數日,有手帖至開封府尹徐秉哲,-{云}-:『欲得趙氏注《孟子》,煩爲送至。』及火發,秉哲遽至延寧宮,太-{后}-已出。」良所謂上皇手帖,恐其詞必有誤。《汴都記》-{云}-:「太-{后}-居道宮三十年,瑤華遺火之後,在延寧宮,今春又火,是日太-{后}-脫身何所,都人亦不知其無恙,故皆得遺。」臣謹按靖康之變,舉族北遷,而元祐太-{后}-與康邸獨存,蓋天意也,故詳著之}}}}
====庚寅====
吳幵、莫儔來報邦昌來日入城,以觀人情,仍告語城中萬一有不虞,盡行屠戮,於是治尚書令廳及西府以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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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對照活用辭典/ㄍ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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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Ruby|觚|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觚|ㄍㄨ}}】'''===
:1 [名](文) 古代盛酒的器具。(台){{Ruby|古|ㄍㆦˋ}}{{Ruby|早|ㄗㄚˋ}}{{Ruby|八|ㄅㄨㆤㆷ<br/>ㄅㆤㆷ}}{{Ruby|角|ㄍㄚㆶ}}{{Ruby|形|ㄏㄧㄥˊ}}𣥼(/貯)ㄉㆤˋ/ㄉㄨㆤˋ{{Ruby|酒|ㄐㄧㄨˋ}}{{Ruby|啉|ㄌㄧㆬ}}{{Ruby|酒|ㄐㄧㄨˋ}}{{Ruby|丌|ㆤ}}{{Ruby|器|ㄎㄧ˪}}{{Ruby|具|ㄍㄨ˫}}、{{Ruby|酒|ㄐㄧㄨˋ}}{{Ruby|杯|ㄅㄨㆤ}}。 疑由角製→木製,長而高有稜角。
:類語:爵。觴。觶。
==='''【{{Ruby|觚|ㄍㄨ}}】'''===
:2 [名] 器物的稜角。(台){{Ruby|芒|ㄇㄧˊ<br/>ㄇㆤˊ}}{{Ruby|角|ㄍㄚㆶ}}。
:類語:稜(/棱)。𤷖。崗子。崚。岭。丘峻。
==='''【{{Ruby|觚|ㄍㄨ}}】'''===
:3 [名] 木簡。(台){{Ruby|古|ㄍㆦˋ}}{{Ruby|早|ㄗㄚˋ}}{{Ruby|無|ㆠㄜˊ}}{{Ruby|紙|ㄗㄨㄚˋ}},{{Ruby|用|ㄧㄥ˫<br/>ㄧㆲ˫}}{{Ruby|木|ㆠㆦㆶ ͘}}{{Ruby|版|ㄅㄢˋ}}、{{Ruby|竹|ㄉㄧㆤㆶ}}{{Ruby|版|ㄅㄢˋ}}{{Ruby|寫|ㄒㄧㄚˋ}}{{Ruby|字|ㆢㄧ˫<br/>ㄌㄧ˫}}。 例:操~。(台){{Ruby|用|ㄧㄥ˫<br/>ㄧㆲ˫}}{{Ruby|木|ㆠㆦㆶ ͘}}{{Ruby|版|ㄅㄢˋ}}{{Ruby|寫|ㄒㄧㄚˋ}}{{Ruby|字|ㆢㄧ˫<br/>ㄌㄧ˫}}。→{{Ruby|做|ㄗㄨㆤ˪<br/>ㄗㄜ˪}}{{Ruby|文|ㆠㄨㄣˊ}}{{Ruby|章|ㄐㄧㆧ<br/>ㄐㄧㆲ}},{{Ruby|口|ㄎㄠˋ}}{{Ruby|語|ㆣㄨˋ<br/>ㆣㄧˋ}}{{Ruby|猶|ㄧㄠˋ}}{{Ruby|稱|ㄑㄧㄥ}}{{Ruby|新|ㄒㄧㄣ}}{{Ruby|聞|ㆠㄨㄣˊ}}{{Ruby|界|ㄍㄞ˪}}{{Ruby|叫|ㄍㄧㄜ˪}}:{{Ruby|操|ㄘㄜ}}{{Ruby|觚|ㄍㆦ}}{{Ruby|界|ㄍㄞ˪}}。
==='''【{{Ruby|觚|ㄍㄨ}}】'''===
:4 [名] 方形。(台){{Ruby|四|ㄒㄧ˪}}{{Ruby|方|ㄅㄤ<br/>ㄙㄨ˪ㄏㆲ}}(/{{Ruby|四|ㄒㄧ˪}}{{Ruby|角|ㄍㄚㆶ}}){{Ruby|形|ㄏㄧㄥˊ}}。 例:破~為{{Ruby|圜|ㄩㄢˊ}}(史記)。(台){{Ruby|將|ㄐㄧㆲ}}{{Ruby|方|ㄏㆲ}}{{Ruby|直|ㄉㄧㆵ ͘}}({{Ruby|比|ㄅㄧˋ}}{{Ruby|喻|ㆡㄨ˫<br/>ㄌㄨ˫}}{{Ruby|正|ㄐㄧㄥ˪}}{{Ruby|直|ㄉㄧㆵ ͘}}{{Ruby|丌|ㆤ}}{{Ruby|性|ㄒㄧㄥ˪}}{{Ruby|格|ㄍㆤㆷ}}){{Ruby|改|ㄍㄞˋ}}{{Ruby|作|ㄗㄜ˪}}{{Ruby|圓|ㆪˊ}}{{Ruby|滑|ㄍㄨㆵ ͘}}{{Ruby|圓|ㆪˊ}}{{Ruby|滑|ㄍㄨㆵ ͘}}{{Ruby|無|ㆠㄜˊ}}{{Ruby|棱|ㄌㄧㄥˊ}}{{Ruby|桷|ㄍㄚㆶ}},{{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利|ㄌㄞ˫}},{{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割|ㄍㄨㄚㆷ}}{{Ruby|人|·ㄌㄤˊ}}。
=={{Ruby|家|ㄍㄨ}}==
古侯切,虞韻
'''國音''' ㄍㄨ=姑(殊音)。(常音)ㄐㄧㄚ∥
'''台甘''' 未收相對應的音。ㄍㄚ、ㄍㆤ∥
'''普閩''' 未收相對應的音。互見普通話音【{{Ruby|家|ㄐㄧㄚ}}】。
==='''【{{Ruby|大|ㄉㄚˋ}}{{Ruby|家|ㄍㄨ}}】'''===
:[名](稱謂) (台){{Ruby|古|ㄍㆦˋ}}{{Ruby|早|ㄗㄚˋ}}{{Ruby|對|ㄉㄨㄧ˪}}{{Ruby|女|ㄌㄧˋ<br/>ㄌㄨˋ}}{{Ruby|性|ㄒㄧㄥ˪}}{{Ruby|丌|ㆤ}}{{Ruby|敬|ㄍㄧㄥ˪}}{{Ruby|稱|ㄑㄧㄥ}}。 如:曹大{{Ruby|家|ㄍㄨ}}。(台){{Ruby|是|ㄒㄧ˫}}{{Ruby|一|ㄐㄧㆵ ͘}}{{Ruby|位|ㄨㄧ˫}}{{Ruby|有|ㄨ˫}}{{Ruby|學|ㄏㄚㆶ ͘}}{{Ruby|問|ㆠㄨㄣ˫}}{{Ruby|丌|ㆤ}}{{Ruby|女|ㄌㄧˋ<br/>ㄌㄨˋ}}{{Ruby|性|ㄒㄧㄥ˪}}。
=={{Ruby|軲|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Ruby|轂|ㄍㄨˇ}}→ㄍㄨ∥
'''台甘''' (文)ㄍㆦ∥
'''普閩''' (文)ㄍㆦ。(語)ㄍㄚ(連用),{{Ruby|軲|ㄍㄚ}}{{Ruby|轆|ㄌㄚㆶ}}。
==='''【{{Ruby|軲|ㄍㄨ}}{{Ruby|轆|·ㄌㄨˋ}}(/{{Ruby|轂|ㄍㄨˇ}}{{Ruby|轆|·ㄌㄨˋ}}/{{Ruby|軲|ㄍㄨ}}{{Ruby|轤|ㄌㄨ}}/{{Ruby|骨|ㄍㄨ}}{{Ruby|碌|·ㄌㄨˋ}})】'''===
:[名](文) {{Ruby|轂|ㄍㄨˇ}}→{{Ruby|軲|ㄍㄨ}}。音變輕筆畫省。①車輪子。{{Ruby|軲|ㄍㄚ}}{{Ruby|轆|ㄌㄚㆶ}}(廈)。(台){{Ruby|軲|ㄍㆦ}}{{Ruby|輪|ㄌㄨㄣˊ}}(文)。{{Ruby|車|ㄑㄧㄚ}}{{Ruby|輦|ㄌㄧㄢˋ}}{{Ruby|仔|ㄚ}}(語)(今罕用)。 ②滑車。(台){{Ruby|軲|ㄍㄚ}}{{Ruby|轆|ㄌㄚㆶ}}。軲轆→[[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c6f.png|16px]]轆(台日典)。(日語:轆轤。指:滑車)。按:「落」字 兼有「ㄍ~、ㄌ~」二聲。又可做「ㄌ~」之表音字。
:類語:桔槔。槓桿。
==='''【{{Ruby|軲|ㄍㄨ}}{{Ruby|轆|·ㄌㄨˋ}}】'''===
:[動] 滾動。(廈){{Ruby|遨|ㆣㄜˊ}}(普閩典)。(台){{Ruby|硌|ㄍㄜ˫}}*{{Ruby|硌|ㄍㄜ˫}}{{Ruby|圝|ㄌㄧㄢ˪}}硞|ㄎㆦㆶ ͘}}硞|ㄎㆦㆶ ͘}}{{Ruby|圝|ㄌㄧㄣ˪}})。 異文:骨碌。
=={{Ruby|菇|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蘑|ㄇㄛˋ}}{{Ruby|菇|·ㄍㄨ}}】'''===
:[名] 菌類,形似小草。(台)(台日典作:毛菰,知音字脫節){{Ruby|香|ㄏㄧㆫ<br/>ㄒㄧㆧ}}{{Ruby|菇|ㄍㆦ}}。按:可吃而珍貴,大陸產的「口蘑」很有名。台灣今盛行日本產品「椎茸」。
:類語:草菇。白木耳。銀耳。
:
:辨似:台語以「菰」表「黴」,生~,發霉。
=={{Ruby|鈷|ㄍㄨ}}==
←果五切,姥韻=ㄍㄨˇ(普閩典)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ˋ∥
'''普閩''' 未收相對應的音。ㄍㆦˋ,元素名,符號。
==='''【{{Ruby|鈷|ㄍㄨ}}】'''===
:[名] ①元素名。(台){{Ruby|治|ㄉㄧ˫}}{{Ruby|癌|ㆣㆰˊ}}{{Ruby|症|ㄐㄧㄥ˪}}{{Ruby|丌|ㆤ}}{{Ruby|重|ㄉㄧㆲ˫}}{{Ruby|要|ㄧㄠ˪}}{{Ruby|材|ㄗㄞˊ}}{{Ruby|料|ㄌㄧㄠ˫}}。②互見【{{Ruby|鈷|ㄍㄨˇ}}】。
=={{Ruby|孤|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孤|ㄍㄨ}}】'''===
:1 [名] 幼年沒了父親的,或父母雙亡。(台){{Ruby|細|ㄙㄨㆤ˪<br/>ㄙㆤ˪}}{{Ruby|漢|ㄏㄢ˪}}{{Ruby|著|ㄉㄧㄜㆷ}}(/{{Ruby|都|ㄉㄜ˫}}){{Ruby|死|ㄒㄧˋ}}{{Ruby|老|ㄌㄠ˫}}{{Ruby|爸|ㄅㆤ˫}},{{Ruby|或|ㄧㄚㆷ ͘}}{{Ruby|是|ㄒㄧ˫}}{{Ruby|無|ㆠㄜˊ}}{{Ruby|爸|ㄅㆤ˫}},{{Ruby|無|ㆠㄜˊ}}{{Ruby|母|ㆠㄜˋ}}{{Ruby|丌|ㆤ}}{{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fb51.png|16px]](⿰孑艮)|ㆣㄧㄣˋ}}{{Ruby|仔|ㄚ}}。 例:遺~。死了父母的孩子。(台){{Ruby|遺|ㄨㄧˊ}}{{Ruby|孤|ㄍㆦ}}。{{Ruby|無|ㆠㄜˊ}}{{Ruby|爸|ㄅㆤ˫}}{{Ruby|無|ㆠㄜˊ}}{{Ruby|母|ㆠㄨˋ<br/>ㆠㄜˋ}}{{Ruby|丌|ㆤ}}{{Ruby|幼|ㄧㄨ˪}}{{Ruby|囝|ㄍㆩˋ<br/>ㄍㄧㆩˋ}}。
==='''【{{Ruby|孤|ㄍㄨ}}】'''===
:2 [代](文) 古早王侯的自稱。(台){{Ruby|孤|ㄍㆦ}}(文)。
:類語:朕。寡人。
==='''【{{Ruby|孤|ㄍㄨ}}】'''===
:3 [動](文) 負也。 如:~恩。(台){{Ruby|背|ㄅㄨㆤ˫}}{{Ruby|恩|ㄧㄣ<br/>ㄨㄣ}}。一說:俗作:辜負,非也。
==='''【{{Ruby|孤|ㄍㄨ}}】'''===
:4 [狀] 孤立。單獨一個。(台){{Ruby|家|ㄍㄚ}}{{Ruby|己|ㄉㄧ˫<br/>ㄍㄧ˫}}{{Ruby|一|ㄐㄧㆵ ͘}}{{Ruby|個|ㆤˊ}}。 例:~脾氣,不好交朋友(陸彙動詞)。(台){{Ruby|孤|ㄍㆦ}}{{Ruby|獨|ㄉㄚㆶ ͘}}{{Ruby|相|ㄒㄧㆲ˪}},{{Ruby|無|ㆠㄜˊ}}{{Ruby|愛|ㄞ˪}}{{Ruby|交|ㄍㄠ}}{{Ruby|朋|ㄅㄧㄥˊ}}{{Ruby|友|ㄧㄨˋ}}。
:類語:孤單。孤單單。孤孤單單(兒)。孤零零。孤孤零零(兒)。孤丁。孤僻。孤男。單獨。伶仃。零丁。惸獨。形單影隻。
==='''【{{Ruby|孤|ㄍㄨ}}{{Ruby|僻|ㄆㄧˋ}}】'''===
:[狀] 性情特別,寡合。(台){{Ruby|做|ㄗㄜ˪<br/>ㄗㄨㆤ˪}}{{Ruby|人|ㄌㄤˊ}}{{Ruby|性|ㄒㄧㄥ˪}}{{Ruby|質|ㄐㄧㆵ}},{{Ruby|含|ㄏㆰ}}{{Ruby|人|ㄌㄤˊ}}{{Ruby|難|ㄜㆷ}}{{Ruby|做|ㄗㄜ˪<br/>ㄗㄨㆤ˪}}{{Ruby|伙|ㄏㄨㆤˋ<br/>ㄏㆤˋ}}。 例:老~沒有交誼。(台){{Ruby|老|ㄌㄠ˫}}{{Ruby|孤|ㄍㆦ}}{{Ruby|獨|ㄉㄚㆶ ͘}},{{Ruby|又|ㄧㄨ˫}}{{Ruby|孤|ㄍㆦ}}{{Ruby|僻|ㄆㄧㄚㆷ}}{{Ruby|無|ㆠㄜˊ}}{{Ruby|合|ㄍㄚㆴ}}{{Ruby|人|ㄌㄤ˫}}{{Ruby|交|ㄍㄠ}}{{Ruby|際|ㄗㆤ˪}}。
==='''【{{Ruby|孤|ㄍㄨ}}{{Ruby|負|ㄈㄨˋ}}】'''===
:[動](類義組合) 負,違背。孤,亦「負」也。連用,亦「背德」也。(台){{Ruby|孤|ㄍㆦ}}{{Ruby|負|ㄏㄨ˫}}。
==='''【{{Ruby|孤|ㄍㄨ}}{{Ruby|獨|ㄉㄨˊ}}】'''===
:[狀→名](主位) (台){{Ruby|孤|ㄍㆦ}}{{Ruby|獨|ㄉㆦㆶ ͘}}(文白)。 例:~易得心臟病。(台){{Ruby|家|ㄍㄚ}}{{Ruby|己|ㄉㄧ˫<br/>ㄍㄧ˫}}{{Ruby|一|ㄐㄧㆵ ͘}}{{Ruby|個|ㆤˊ}}{{Ruby|生|ㄒㄧㄥ}}{{Ruby|活|ㄏㄨㄚㆵ ͘}}{{Ruby|丌|ㆤ}}{{Ruby|人|ㄌㄤˊ}},{{Ruby|較|ㄎㄚㆷ}}{{Ruby|會|ㄨㆤ˫<br/>ㆤ˫}}{{Ruby|著|ㄉㄧㄜㆷ ͘}}{{Ruby|心|ㄒㄧㆬ}}{{Ruby|臟|ㄗㆲ˫}}{{Ruby|病|ㄅㆪ˫<br/>ㄅㆥ˫}}。按:孤獨,台語音「ㄍㆦㄉㄚㆶ ͘」,與國語「孤僻、寡合」同義。
==='''【{{Ruby|孤|ㄍㄨ}}{{Ruby|子|ㄗˇ}}】'''===
:[名](文白) (台){{Ruby|父|ㄏㄨ˫}}{{Ruby|親|ㄑㄧㄣ}}{{Ruby|過|ㄍㄨㆤ˪<br/>ㄍㆤ˪}}{{Ruby|世|ㄒㄧ˪}},{{Ruby|老|ㄌㄠ˫}}{{Ruby|母|ㆠㄨˋ<br/>ㆠㄜˋ}}{{Ruby|健|ㄍㄧㄢ˫}}{{Ruby|在|ㄗㄞ˫}}{{Ruby|叫|ㄍㄧㄜ˪}}{{Ruby|作|ㄗㄜ˪}}:{{Ruby|孤|ㄍㆦ}}{{Ruby|子|ㄗㄨˋ}}。
==='''【{{Ruby|孤|ㄍㄨ}}{{Ruby|挺|ㄊㄧㄥˇ}}{{Ruby|花|ㄏㄨㄚ}}】'''===
:[名] 一般稱為:喇叭花。又叫媽祖花,盛開期在媽祖生日前後。(台){{Ruby|孤|ㄍㆦ}}{{Ruby|挺|ㄊㄧㄥˋ}}{{Ruby|花|ㄏㄨㆤ}}。{{Ruby|媽|ㄇㄚˋ}}{{Ruby|祖|ㄗㆦˋ}}{{Ruby|花|ㄏㄨㆤ}}(今罕用)。
==='''【{{Ruby|孤|ㄍㄨ}}{{Ruby|拐|ㄍㄨㄞˇ}}{{Ruby|兒|ㄦ}}】'''===
:[名] ①頰。(台){{Ruby|頰|ㄍㄧㄚㆴ}}{{Ruby|骨|ㄍㄨㆵ}}(文白)。{{Ruby|顴|ㄍㄨㄢ˪}}{{Ruby|骨|ㄍㄨㆵ}}(語)。 ②腳掌前部的兩側部分。(台){{Ruby|腳|ㄎㄚ}}{{Ruby|盤|ㄅㄨㆩˊ}}{{Ruby|前|ㄐㄧㄥˊ}}{{Ruby|部|ㄅㆦ˫}}{{Ruby|丌|ㆤ}}{{Ruby|雙|ㄒㄧㄤ}}{{Ruby|旁|ㄅㄧㄥˊ}}{{Ruby|邊|ㄅㆪ}}。
==='''【{{Ruby|孤|ㄍㄨ}}{{Ruby|掌|ㄓㄤˇ}}{{Ruby|難|ㄋㄢˊ}}{{Ruby|鳴|ㄇㄧㄥˊ}}】'''===
:(成) 沒有兩個手掌合拍,響不起來。比喻:(孤立)沒有人合作成不了事。(台諺){{Ruby|錢|ㄐㆪˊ}}{{Ruby|無|ㆠㄜˊ}}{{Ruby|兩|ㄋㆭ˫}}{{Ruby|個|ㆤˊ}}{{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彈|ㄉㄢˊ}}(鳴)。意思是:兩個人沒有互相同意,搞不{{Ruby|了|ㄌㄧㄠˇ}}壞事。
:類語:共鳴。合作。共謀。串通。
:
:辨似:孤,右旁從「瓜」,不從「爪」。
=={{Ruby|蓇|ㄍㄨ}}==
吉忽切,沒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未收∥
'''普閩''' ㄍㄨㆵ。
==='''【{{Ruby|蓇|ㄍㄨ}}{{Ruby|葖|ㄊㄨ}}】'''===
:[名] ←蓇{{Ruby|葖|ㄊㄨˊ}}(重編國語)。(台){{Ruby|有|ㄨ˫}}{{Ruby|一|ㄐㄧㆵ ͘}}{{Ruby|種|ㄐㄧㆲˋ}}{{Ruby|籽|ㄐㄧˋ}},宿(/熟)ㄒㄧㆤㆶ{{Ruby|了|ㄌㄧㄠˋ}}{{Ruby|後|ㄠ˫}},{{Ruby|皮|ㄆㄨㆤˊ<br/>ㄆㆤˊ}}{{Ruby|裂|ㄌㄧㆷ ͘}}{{Ruby|一|ㄐㄧㆵ ͘}}{{Ruby|爿|ㄅㄧㄥˊ}}{{Ruby|丌|ㆤ}}。{{Ruby|像|ㄑㄧㆫ˫<br/>ㄑㄧㆧ˫}}{{Ruby|芍|ㄐㄧㆦㆶ}}{{Ruby|藥|ㄧㆦㆶ ͘}}、{{Ruby|八|ㄅㆤㆷ<br/>ㄅㄨㆤㆷ}}{{Ruby|角|ㄍㄚㆶ}}。 ②={{Ruby|骨|ㄍㄨ}}{{Ruby|朵|ㄉㄨㄛ}}{{Ruby|兒|ㄦ}}。
=={{Ruby|呱|ㄍㄨ}}==
攻乎切,虞韻(康典)
'''國音''' (文)ㄍㄨ。另音: ㄍㄨㄚˊ(陸彙)。ㄍㄨㄚ(姑華切,麻韻),鴨子,青蛙聲(普閩典)。ㄍㄨㄚˇ,拉~兒(普)。ㄨㄚ(語)(日報典)∥
'''台甘''' ㄍㆦ。ㄨㄚ。(文白)ㆦ(訓讀)(罕用)∥
'''普閩''' ㄍㆦ。另見普通話音【{{Ruby|呱|ㄍㄨㄚ}}、{{Ruby|呱|ㄍㄨㄚˇ}}】。
==='''【{{Ruby|呱|ㄍㄨ}}{{Ruby|呱|ㄍㄨ}}】'''===
:[擬聲](文) 小兒哭聲。(台){{Ruby|細|ㄙㄨㆤ˪<br/>ㄙㆤ˪}}{{Ruby|漢|ㄏㄢ˪}}{{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fb51.png|16px]](⿰孑艮)|ㆣㄧㄣˋ}}{{Ruby|仔|ㄚ}},({{Ruby|紅|ㄤˊ}}{{Ruby|嬰|ㆪ}}{{Ruby|仔|ㄚ}}){{Ruby|哮|ㄏㄠˋ}}{{Ruby|丌|ㆤ}}{{Ruby|聲|ㄒㄧㆩ}}。
:台類語:( )ㆪㆷ{{Ruby|哇|ㄨㆩˊ}}{{Ruby|啊|ㄚ}}。( )ㄎㆲ˫( )ㄎㆩˊ{{Ruby|啊|ㄚ}}。{{Ruby|哇|ㄨㆩˊ}}{{Ruby|啊|ㄚ}}{{Ruby|哇|ㄨㆩˊ}}{{Ruby|啊|ㄚ}}。
=={{Ruby|酤|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文)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酤|ㄍㄨ}}】'''===
:1 [名](文) 薄酒。(台){{Ruby|清|ㄑㄧㄥ}}{{Ruby|酒|ㄐㄧㄨˋ}}。
==='''【{{Ruby|酤|ㄍㄨ}}】'''===
:2 [動](文) (台){{Ruby|按|ㄢ˪}}:{{Ruby|一|ㄧㆵ}}{{Ruby|字|ㆢㄧ˫<br/>ㄌㄧ˫}}{{Ruby|兩|ㄌㄧㆲˋ}}{{Ruby|用|ㄧㆲ˫}}。{{Ruby|買|ㆠㆤˋ<br/>ㆠㄨㆤˋ}}{{Ruby|兼|ㄍㄧㆰ}}{{Ruby|賣|ㆠㆤ˫<br/>ㆠㄨㆤ˫}}。 例:~酒。(台){{Ruby|買|ㆠㄨㆤˋ<br/>ㆠㆤˋ}}{{Ruby|酒|ㄐㄧㄨˋ}}、{{Ruby|賣|ㆠㄨㆤ˫<br/>ㆠㆤ˫}}{{Ruby|酒|ㄐㄧㄨˋ}}。 參考異文:沽。
:類語:借,~入,出~。賃,租~,借入,借出。貸,借入,借出。租,出~,~借。{{Ruby|賈|ㄐㄧㄚ<br/>ㄐㄧㄚˋ}}。沽,買,賣。{{Ruby|乞|ㄑㄧˇ}},求。{{Ruby|乞|ㄑㄧˋ}},{{Ruby|與|ㄩˇ}}。
=={{Ruby|估|ㄍㄨ}}==
←果五切,上麌韻=ㄍㄨˇ
'''國音''' ㄍㄨ。(又音)ㄍㄨˇ(反切本音)→又讀。新華典取消成為又讀的「ㄍㄨˇ」,幸保存在閩南語。(又音)ㄍㄨˋ,諧:故,出售的舊衣服叫:估衣(可能避免字面上用「{{Ruby|故|ㄍㄨˋ}}」)∥
'''台甘''' ㄍㆦˋ(合反切)∥
'''普閩''' ㄍㆦˋ。另見普通話音【{{Ruby|估|ㄍㄨˋ}}】。
==='''【{{Ruby|估|ㄍㄨ}}】'''===
:1 [動] 論價。評定貨物價錢。(台){{Ruby|估|ㄍㆦˋ}}{{Ruby|價|ㄍㆤ˪}}。 例:~個價。(台){{Ruby|估|ㄍㆦˋ}}{{Ruby|一|ㄐㄧㆵ ͘}}{{Ruby|個|ㆤˊ}}{{Ruby|價|ㄍㆤ˪}}。{{Ruby|估|ㄍㆦˋ}}{{Ruby|價|ㄍㆤ˪}}{{Ruby|一|ㄐㄧㆵ ͘}}{{Ruby|下|ㆤ˫}}。按:台語的「{{Ruby|估|ㄍㆦˋ}}」字在連讀變音亦變似陰平。
==='''【{{Ruby|估|ㄍㄨ}}】'''===
:2 [動] ①料量、計算,大致推算。忖度。 例:高~其價。(五代史)。(台){{Ruby|估|ㄍㆦˋ}}{{Ruby|價|ㄍㆤ˪}}{{Ruby|傷|ㄒㄧㆫ<br/>ㄒㄧㆧ}}{{Ruby|高|ㄍㄨㄢˊ}}。{{Ruby|價|ㄍㆤ˪}}{{Ruby|數|ㄒㄧㄠ˪}},{{Ruby|估|ㄍㆦˋ}}{{Ruby|了|ㄌㄧㄠˋ}}{{Ruby|過|ㄍㆤ˪<br/>ㄍㄨㆤ˪}}{{Ruby|高|ㄍㄨㄢˊ}}。 ②估摸。 例:你~一~他能來不。/能不能來。(台){{Ruby|汝|ㄌㄧˋ}}{{Ruby|約|ㄧㄜㆷ}}(/{{Ruby|料|ㄌㄧㄠ˫}}{{Ruby|想|ㄒㄧㆲˋ}}){{Ruby|看|ㄎㄨㆩ˪}}{{Ruby|伊|ㄧ}}{{Ruby|會|ㄨㆤ˫<br/>ㆤ˫}}{{Ruby|來|ㄌㄞˊ}}{{Ruby|抑|ㄚㆷ}}{{Ruby|𣍐|ㄅㆤ˫<br/>ㆠㄨㆤ˫}}? 不要低~了群眾的力量。(台){{Ruby|群|ㄍㄨㄣˊ}}{{Ruby|眾|ㄐㄧㆲ˪}}{{Ruby|丌|ㆤ}}{{Ruby|力|ㄌㄧㆤㆶ ͘}}{{Ruby|量|ㄌㄧㆲ˫}}不(/伓)ㆬ˫{{Ruby|通|ㄊㄤ}}{{Ruby|估|ㄍㆦˋ}}{{Ruby|計|ㄍㆤ˪}}{{Ruby|傷|ㄒㄧㆧ<br/>ㄒㄧㆫ}}{{Ruby|無|ㆠㄜˊ}}──{{Ruby|看|ㄎㄨㆩ˪}}{{Ruby|無|ㆠㄜˊ}}{{Ruby|目|ㆠㄚㆶ ͘}}{{Ruby|地|ㄉㄨㆤ˫<br/>ㄉㆤ˫}}。
==='''【{{Ruby|估|ㄍㄨ}}{{Ruby|摸|ㄇㄛ}}】'''===
:[動] 大致、約略計算或推測。(台){{Ruby|量|ㄌㄧㆲ˫}}{{Ruby|其|ㄍㄧˊ}}{{Ruby|約|ㄧㆦㆶ}},{{Ruby|和|ㄏㄨㄚˊ}}{{Ruby|一|ㄐㄧㆵ ͘}}{{Ruby|下|·ㆤ˫}}。{{Ruby|掠|ㄌㄧㄚㆷ ͘}}{{Ruby|一|ㄐㄧㆵ ͘}}{{Ruby|個|ㆤˊ}}{{Ruby|譜|ㄆㆦˋ}}{{Ruby|脈|ㄇㆤㆷ ͘}}{{Ruby|仔|ㄚ}}。 例:這一件事,先~一下再說。
:類語:估計。掂掇。揣測。
==='''【{{Ruby|估|ㄍㄨ}}{{Ruby|量|·ㄌㄧㄤˊ}}】'''===
:[動] 計算。推想。 例:~看看,總共要多少錢。(台){{Ruby|汝|ㄌㄧˋ}}{{Ruby|計|ㄍㆤ˪}}{{Ruby|算|ㄙㆭ˪}}{{Ruby|看|ㄎㄨㆩ˪}}{{Ruby|覓|ㄇㄞ˫<br/>ㆠㄞ˫}},{{Ruby|攏|ㄌㆲˋ}}{{Ruby|總|ㄗㆲˋ}}{{Ruby|著|ㄉㄧㄜㆷ ͘}}{{Ruby|愛|ㄞ˪}}{{Ruby|若|ㄌㄨㄚ˫<br/>ㆣㄨㄚ˫}}穧(/濟/多:訓讀)ㄗㆤ˫/ㄗㄨㆤ˫{{Ruby|錢|ㄐㆪˊ}}。 我~他不會來。(台){{Ruby|我|ㆣㄨㄚˋ}}約(/臆)ㄧㄜㆷ{{Ruby|伊|ㄧ}}{{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來|ㄌㄞˊ}}。
==='''【{{Ruby|估|ㄍㄨ}}{{Ruby|堆|ㄉㄨㄟ}}{{Ruby|兒|ㄦ}}】'''===
:[動] (台){{Ruby|貿|ㆠㄠㆷ ͘}}{{Ruby|買|ㆠㄨㆤˋ<br/>ㆠㆤˋ}}。{{Ruby|歸|ㄍㄨㄧ}}{{Ruby|堆|ㄉㄨㄧ}}{{Ruby|攏|ㄌㆲˋ}}{{Ruby|買|ㆠㄨㆤˋ<br/>ㆠㆤˋ}}。
:辨似:{{Ruby|估|ㄍㄨ}},~價。{{Ruby|估|ㄍㄨˋ}},~衣,出售之舊衣物。{{Ruby|沽|ㄍㄨ}},買酒,賣酒。{{Ruby|酤|ㄍㄨ}}=沽。
=={{Ruby|蛄|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螻|ㄌㄡˊ}}{{Ruby|蛄|ㄍㄨ}}】'''===
:[名](文) 見【螻】字。
==='''【{{Ruby|蟪|ㄏㄨㄟˋ}}{{Ruby|蛄|ㄍㄨ}}】'''===
:[名] 見【蟪】字。
=={{Ruby|沽|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按:國音另有古五切麌韻。ㄍㄨˇ(古慕切,遇韻)。ㄍㄨˋ,賣酒者(今語罕用)∥
'''台甘''' ㄍㆦ(古文),買賣。(文)ㄍㆦˋ,賣酒者∥
'''普閩''' ㄍㆦ。
==='''【{{Ruby|沽|ㄍㄨ}}】'''===
:1 [名] 河名。
==='''【{{Ruby|沽|ㄍㄨ}}】'''===
:2 [動](文) =酤。買酒。(台){{Ruby|買|ㆠㄨㆤˋ<br/>ㆠㆤˋ}}{{Ruby|酒|ㄐㄧㄨˋ}}。
:類語:賈。酤。租。賃。貸。借。
==='''【{{Ruby|沽|ㄍㄨ}}】'''===
:3 [動](文) 例:待賈而~。(台){{Ruby|等|ㄉㄢˋ}}{{Ruby|待|ㄊㄞ˫}}{{Ruby|好|ㄏㄜˋ}}{{Ruby|價|ㄍㆤ˪}}{{Ruby|則|ㄐㄧㄚㆷ}}{{Ruby|要|ㄅㆤㆷ}}{{Ruby|賣|ㆠㆤ˫<br/>ㆠㄨㆤ˫}}。 求善賈而~諸。(台){{Ruby|等|ㄉㄢˋ}}{{Ruby|待|ㄊㄞ˫}}{{Ruby|好|ㄏㄜˋ}}{{Ruby|價|ㄍㆤ˪}}{{Ruby|則|ㄐㄧㄚㆷ}}共(/加)ㄍㄚ˫{{Ruby|賣|ㆠㄨㆤ˫<br/>ㆠㆤ˫}}{{Ruby|出|ㄘㄨㆵ}}{{Ruby|去|·ㄎㄧ˪}}。
==='''【{{Ruby|沽|ㄍㄨ}}{{Ruby|名|ㄇㄧㄥˊ}}{{Ruby|釣|ㄉㄧㄠˋ}}{{Ruby|譽|ㄩˋ}}】'''===
:(成) (台){{Ruby|雖|ㄙㄨㄧ}}{{Ruby|然|ㆢㄧㄢˊ<br/>ㄌㄧㄢˊ}}{{Ruby|有|ㄨ˫}}{{Ruby|做|ㄗㄨㆤ˪<br/>ㄗㄜˋ}}{{Ruby|好|ㄏㄜˋ}}{{Ruby|事|ㄙㄨ˫}}{{Ruby|卻|ㄎㄧㆦㆶ}}{{Ruby|是|ㄒㄧ˫}}{{Ruby|為|ㄨㄧ˫}}{{Ruby|著|ㄉㄧㄜㆷ ͘}}{{Ruby|買|ㆠㄨㆤˋ<br/>ㆠㆤˋ}}{{Ruby|賣|ㆠㄨㆤ˫<br/>ㆠㆤ˫}}{{Ruby|名|ㄇㄧㄚˊ}}{{Ruby|聲|ㄒㄧㆩ}},{{Ruby|愛|ㄞ˪}}{{Ruby|人|ㄌㄤˊ}}{{Ruby|呵|ㄜ}}{{Ruby|咾|ㄌㄜˋ}}。
:辨似:沽名的「沽」字,從「三點水/氵」,有誤寫做「估」,又「佔」,從「占」。形亦近似。
=={{Ruby|骨|ㄍㄨ}}==
吉忽切,沒韻
'''國音''' (語)ㄍㄨ。(常音)ㄍㄨˇ。另音:ㄍㄨˊ。如:~{{Ruby|頭|·ㄊㄡˊ}}∥
'''台甘''' ㄍㄨㆵ∥
'''普閩''' 未收相對應的音。(常音)ㄍㄨㆵ。
==='''【{{Ruby|骨|ㄍㄨ}}{{Ruby|碌|·ㄌㄨˋ}}】'''===
:[名] ={{Ruby|轂|ㄍㄨ}}{{Ruby|轆|·ㄌㄨˋ}}。
==='''【{{Ruby|骨|ㄍㄨ}}{{Ruby|朵|ㄉㄨㄛ}}{{Ruby|兒|ㄦ}}】'''===
:[名] 花苞。花骨朵兒。(台){{Ruby|花|ㄏㄨㆤ}}{{Ruby|苺|ㆬˊ}}(/{{Ruby|蕾|ㄌㄨㄧˋ}})。
=={{Ruby|轂|ㄍㄨ}}==
古祿切,屋韻
'''國音''' ㄍㄨ。(常音)ㄍㄨˇ∥
'''台甘''' ㄍㆦㆶ∥
'''普閩''' ㄍㆦㆶ。另見普通話音【{{Ruby|轂|ㄍㄨˇ}}】。
==='''【{{Ruby|轂|ㄍㄨ}}{{Ruby|轆|·ㄌㄨˋ}}{{Ruby|兒|ㄦ}}】'''===
:1 [名] {{Ruby|車|ㄔㄜ}}{{Ruby|輪|ㄌㄨㄣˊ}}。(台)({{Ruby|車|ㄑㄧㄚ}}){{Ruby|輦|ㄌㄧㄢˋ}}。
==='''【{{Ruby|轂|ㄍㄨ}}{{Ruby|轆|·ㄌㄨˋ}}{{Ruby|兒|ㄦ}}】'''===
:2 [動] =骨碌。 例:別讓球~了。(台)不(/伓)ㆬ˫{{Ruby|通|ㄊㄤ}}{{Ruby|付|ㄏㆦ˫}}{{Ruby|球|ㄍㄧㄨˊ}}{{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ad7.png|16px]](⿰袞号)|ㄍㄜ˫}}(/{{Ruby|圝|ㄌㄧㄢ˪}}){{Ruby|落|ㄌㄜㆷ ͘}}{{Ruby|去|·ㄎㄧ˪}}。
=={{Ruby|箍|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文)ㄎㆦ,ㄍㆦ今文語皆用「ㄎㄜ」∥
'''普閩''' ㄍㆦ、ㄎㆦ。
==='''【{{Ruby|箍|ㄍㄨ}}】'''===
:1 [名] 束緊物體的竹篾或金屬圈。(台){{Ruby|用|ㄧㄥ˫<br/>ㄧㆲ˫}}{{Ruby|來|ㄌㄞˊ}}{{Ruby|束|ㄙㆦㆶ}}{{Ruby|緊|ㄢˊ}}{{Ruby|物|ㄇㆭㆷ ͘<br/>ㄇㄧㆷ ͘}}{{Ruby|件|ㄍㄧㆩ˫}}{{Ruby|丌|ㆤ}}{{Ruby|竹|ㄉㄧㆤㆶ}}{{Ruby|篾|ㆠㄧㆷ ͘}}{{Ruby|仔|ㄚ}}{{Ruby|或|ㄧㄚㆷ ͘}}{{Ruby|是|ㄒㄧ˫}}{{Ruby|鐵|ㄊㄧㆷ}}{{Ruby|圈|ㄎㆦ}}、{{Ruby|箍|ㄎㆦ}}{{Ruby|仔|ㄚ}}。{{Ruby|有|ㄨ˫}}{{Ruby|蔑|ㆠㄧㆷ ͘}}{{Ruby|箍|ㄎㆦ}}、{{Ruby|鐵|ㄊㄧㆷ}}{{Ruby|箍|ㄎㆦ}}{{Ruby|等|ㄉㄧㄥˋ}}。桶兒上加個~兒。(台){{Ruby|柴|ㄘㄚˊ}}{{Ruby|桶|ㄊㄤˋ}},共(/加)ㄍㄚ˫{{Ruby|箍|ㄎㆦ}}{{Ruby|一|ㄐㄧㆵ}}{{Ruby|個|ㆤˊ}}{{Ruby|箍|ㄎㆦ}}。
==='''【{{Ruby|箍|ㄍㄨ}}】'''===
:2 [動] 為防備物件散開,套上個環狀東西。用竹篾或金屬條束緊物件。(台){{Ruby|用|ㄧㄥ˫<br/>ㄧㆲ˫}}{{Ruby|篾|ㆠㄧㆷ ͘}}{{Ruby|仔|ㄚ}}{{Ruby|或|ㄧㄚㆷ ͘}}{{Ruby|是|ㄒㄧ˫}}{{Ruby|亞|ㄚ}}{{Ruby|鉛|ㄧㄢˊ}}{{Ruby|線|ㄙㄨㆩ˪}}{{Ruby|將|ㄐㄧㆲ}}{{Ruby|柴|ㄘㄚˊ}}{{Ruby|桶|ㄊㄤˋ}}{{Ruby|繚|ㄌㄧㄠ˫}}{{Ruby|付|ㄏㆦ˫}}緊(/[[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c72.png|16px]](⿰扌⿱京火))ㄢˊ。 例:木桶散了叫人把它~好。水桶散開了,用鐵絲把它~起來。(台){{Ruby|柴|ㄘㄚˊ}}{{Ruby|桶|ㄊㄤˋ}}{{Ruby|落|ㄌㄠ˪}}{{Ruby|箍|ㄎㆦ}},{{Ruby|叫|ㄍㄧㄜ˪}}{{Ruby|人|ㄌㄤˊ}}{{Ruby|來|ㄌㄞˊ}}{{Ruby|用|ㄧㆲ˫<br/>ㄧㄥ˫}}{{Ruby|鉛|ㄧㄢˊ}}{{Ruby|線|ㄙㄨㆩ˪}}共(/加)ㄍㄚ˫{{Ruby|箍|ㄎㆦ}}{{Ruby|付|ㄏㆦ˫}}{{Ruby|伊|ㄧ}}{{Ruby|好|ㄏㄜˋ}}。
==='''【{{Ruby|箍|ㄍㄨ}}】'''===
:3 [動狀] 襪帶子~了腿。(台){{Ruby|襪|ㆠㄨㆤㆷ ͘}}{{Ruby|束|ㄙㆦㆶ}}{{Ruby|束|ㄙㆦㆶ}}{{Ruby|腳|ㄎㄚ}}。→{{Ruby|繏|ㄙㆭ˪}}。
:類語:緊束也。
=={{Ruby|菰|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菰|ㄍㄨ}}】'''===
:[名] ①通作:菇。②蔬類。茭白。(台){{Ruby|茭|ㄍㄚ}}{{Ruby|白|ㄅㆤㆷ}}{{Ruby|筍|ㄙㄨㄣˋ}}。台音諧:{{Ruby|腳|ㄎㄚ}}{{Ruby|帛|ㄅㆤㆷ ͘}}{{Ruby|筍|ㄙㄨㄣˋ}}。③菰米。茭白結的子兒,可以吃。(台)按:編者未聞。異文:茄白,腳白(台日典)。{{Ruby|骹|ㄎㄚ}}{{Ruby|白|ㄅㆤㆷ ͘}}。
=={{Ruby|胍|ㄍㄨ}}==
攻乎切,虞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未收∥
'''普閩''' 未收。
==='''【{{Ruby|胍|ㄍㄨ}}{{Ruby|肚|ㄉㄨ}}】'''===
:[擬聲](文) =咕嘟。
=={{Ruby|鴣|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鴣|ㄍㄨ}}{{Ruby|鴿|ㄍㄜ}}】'''===
:[名] (台){{Ruby|粉|ㄏㄨㄣˋ}}{{Ruby|鳥|ㄐㄧㄠˋ}}{{Ruby|丌|ㆤ}}{{Ruby|一|ㄐㄧㆵ ͘}}{{Ruby|種|ㄐㄧㆲˋ}}。
==='''【{{Ruby|鷓|ㄓㄜˋ}}{{Ruby|鴣|ㄍㄨ}}】'''===
:[名] 互見【鷓】字。(台){{Ruby|鷓|ㄑㄧㆦㆶ}}{{Ruby|鴣|ㄍㆦ}}、{{Ruby|鷓|ㄐㄧㄚ˪}}{{Ruby|鴣|ㄍㆦ}}。
=={{Ruby|咕|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
'''普閩''' ㄍㆦ。
==='''【{{Ruby|咕|ㄍㄨ}}】'''===
:[擬聲] 形容聲音的字。(台){{Ruby|咕|ㄍㄨ˫}}{{Ruby|咕|ㄍㄨ˫}}、{{Ruby|咯|ㄍㆦㆶ}}{{Ruby|咯|ㄍㆦㆶ}}。 例:~(/ㄍㄨˊ)一聲,雞來了。母雞~~的吵叫。咕咕──嚕,只聽見嘹亮的一聲杜鵑聲啼。
==='''【{{Ruby|咕|ㄍㄨ}}{{Ruby|嘟|ㄉㄨ}}】'''===
:1 [擬聲] (台){{Ruby|水|ㄗㄨㄧˋ}}{{Ruby|響|ㄏㄧㄤˋ}}{{Ruby|丌|ㆤ}}{{Ruby|聲|ㄒㄧㆩ}}。
==='''【{{Ruby|咕|ㄍㄨ}}{{Ruby|嘟|ㄉㄨ}}】'''===
:2 [動] 口部凸起緊閉,惱怒不語的樣子,噘嘴含怒。他氣得把嘴~起來。(台){{Ruby|伊|ㄧ}}{{Ruby|氣|ㄎㄧ˪}}{{Ruby|到|ㄍㄚㆷ}}{{Ruby|一|ㄐㄧㆵ ͘}}{{Ruby|枝|ㄍㄧ}}{{Ruby|嘴|ㄘㄨㄧ˪}}{{Ruby|嘟|ㄉㄨˊ}}{{Ruby|嘟|ㄉㄨ˪}}{{Ruby|嘟|ㄉㄨ˫}}。 (姑娘沒法子),只有~著嘴不高興。(台){{Ruby|乾|ㄍㄢ}}{{Ruby|礁|ㄉㄚ}}{{Ruby|嘴|ㄘㄨㄧ˪}}{{Ruby|仔|ㄚ}}{{Ruby|嘟|ㄉㄨ˫}}{{Ruby|嘟|ㄌㄨ˫}}{{Ruby|無|ㆠㄜˊ}}{{Ruby|歡|ㄏㄨㆩ}}{{Ruby|喜|ㄏㄧˋ}}{{Ruby|而|ㄌㄧˊ}}{{Ruby|已|ㄧˋ}}/「ㄋㄧㄚ˫ㄉㄧㆩ˫」。
==='''【{{Ruby|咕|ㄍㄨ}}{{Ruby|嘟|·ㄉㄨ}}】'''===
:3 [動] 煮。 例:東西~爛了吃,容易消化。(台){{Ruby|物|ㄇㆭㆷ ͘<br/>ㄇㄧㆷ ͘}}{{Ruby|件|ㄍㄧㆩ˫}}{{Ruby|熕|ㄎㆲ˪}}{{Ruby|爛|ㄋㄨㄚ˫}}則(/即)ㄐㄧㄚㆷ{{Ruby|食|ㄐㄧㄚㆷ ͘}}{{Ruby|快|ㄎㄨㄞ˪}}{{Ruby|消|ㄒㄧㄠ}}{{Ruby|化|ㄏㄨㄚ˪}}。 可別把魚~爛了。(台){{Ruby|魚|ㄏㄧˊ}}不(/伓)ㆬ˫{{Ruby|通|ㄊㄤ}}{{Ruby|滾|ㄍㄨㄣˋ}}{{Ruby|傷|ㄒㄧㆧ<br/>ㄒㄧㆫ}}{{Ruby|糊|ㄍㆦˊ}}{{Ruby|去|ㄎㄧ˪}}。
==='''【{{Ruby|咕|ㄍㄨ}}{{Ruby|咚|ㄉㄨㄥ}}】'''===
:1 [擬] ①重物撞擊聲。物品落地聲。(台){{Ruby|嗊|ㄎㆲ˪}}{{Ruby|哢|ㄌㆲ˪}}{{Ruby|嗊|ㄎㆲ˪}}{{Ruby|哢|ㄌㆲ˪}}(/{{Ruby|嗊|ㄎㆲ˪}}{{Ruby|挵|ㄌㆲ˪}})。②{{Ruby|咯|ㄍㄜ}}{{Ruby|噔|ㄉㄥ}}咯噔車子在搖動的聲音。 例:街上的車~響。(台){{Ruby|街|ㄍㆤ<br/>ㄍㄨㆤ}}{{Ruby|面|ㆠㄧㄣ˫}}{{Ruby|車|ㄑㄧㄚ}}{{Ruby|聲|ㄒㄧㆩ}}{{Ruby|嗊|ㄎㆲ˪}}{{Ruby|哢|ㄌㆲ˪}}{{Ruby|叫|ㄍㄧㄜ˪}}。
==='''【{{Ruby|咕|ㄍㄨ}}{{Ruby|咚|ㄉㄨㄥ}}】'''===
:2 [動] 用槍砲射擊。 例:被人拿鎗給~了。(台){{Ruby|被|ㄏㆦ˫}}{{Ruby|人|ㄌㄤ˫}}{{Ruby|用|ㄧㄥ˫<br/>ㄧㆲ˫}}{{Ruby|銃|主}}{{Ruby|扑|ㄆㄚㆷ}}{{Ruby|死|·ㄒㄧˋ}}。
==='''【{{Ruby|咕|ㄍㄨ}}{{Ruby|噥|·ㄋㄨㄥˊ}}】'''===
:[動] 低聲說話。含糊不清。 例:你~些什麼。(台){{Ruby|汝|ㄌㄧˋ}}在(/[[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549.png|16px]](⿸圡))ㄉㆤㆷ ͘{{Ruby|詬|ㄍㄠㆷ ͘}}甚(/啥:訓讀)ㄒㄧㆩˋ{{Ruby|物|ㄇㄧㆷ ͘}}({{Ruby|細|ㄙㄨㆤ˪<br/>ㄙㆤ˪}}{{Ruby|聲|ㄒㄧㆩ}}{{Ruby|站|ㄉㆰ˪<br/>ㄉㄧㆰ˪}}{{Ruby|嘴|ㄘㄨㄧ˪}}{{Ruby|內|ㄌㄞ˫}}{{Ruby|念|ㄌㄧㆰ˫}},{{Ruby|別|ㄅㄚㆵ ͘}}{{Ruby|人|ㄌㄤˊ}}{{Ruby|聽|ㄊㄧㆩ}}{{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明|ㆠㄧㄥˊ}})。
==='''【{{Ruby|咕|ㄍㄨ}}{{Ruby|嚕|ㄌㄨ}}】'''===
:[後狀][擬聲] ①形容反覆作響。語音煩絮不明瞭。 例:①嘴裏~~地罵著。(台){{Ruby|站|ㄉㆰ˪<br/>ㄉㄧㆰ˪}}{{Ruby|嘴|ㄘㄨㄧ˪}}{{Ruby|內|ㄌㄞ˫}}{{Ruby|𧪞|ㄍㄠㆷ ͘}}{{Ruby|𧪞|ㄍㄠㆷ ͘}}{{Ruby|罵|ㄇㆤ˫<br/>ㄇㄚ˫}}。②你說的話~~,誰能聽懂?(台){{Ruby|汝|ㄌㄧˋ}}{{Ruby|丌|ㆤ}}{{Ruby|話|ㄨㆤ˫}}{{Ruby|正|ㄐㄧㆩ}}{{Ruby|煩|ㄏㄨㄢˊ}}{{Ruby|雜|ㄗㄚㆴ ͘}}{{Ruby|嘰|ㄍㄧ}}{{Ruby|嘰|ㄍㄧ}}{{Ruby|呴|ㄍㄨㆷ ͘}}{{Ruby|呴|ㄍㄨㆷ ͘}},{{Ruby|聽|ㄊㄧㆩ}}{{Ruby|𣍐|ㆠㆤ˫<br/>ㆠㄨㆤ˫}}{{Ruby|明|ㆠㄧㄥˊ}}{{Ruby|瞭|ㄌㄧㄠˋ}}。 ②腹鳴聲。 例:肚子餓得~~。(台){{Ruby|腹|ㄅㄚㆶ}}{{Ruby|肚|ㄉㆦˋ}}{{Ruby|枵|ㄧㄠ}}{{Ruby|到|ㄍㄚㆷ}}{{Ruby|飢|ㄍㄧㆷ ͘}}{{Ruby|飢|ㄍㄧㆷ ͘}}{{Ruby|呴|ㄍㄨㆷ ͘}}{{Ruby|呴|ㄍㄨㆷ ͘}}。/{{Ruby|飢|ㄍㄧㆷ ͘}}{{Ruby|呴|ㄍㄨㆷ ͘}}{{Ruby|叫|ㄍㄧㄜ˪}}。 ③火雞叫聲,咕嚕咕嚕。(台){{Ruby|咕|ㄍㄨㆷ ͘}}{{Ruby|嚕|ㄌㄨㆷ ͘}}{{Ruby|咕|ㄍㄨㆷ ͘}}{{Ruby|嚕|ㄌㄨㆷ ͘}}。④飲水的聲音。(台){{Ruby|嘓|ㄍㆦㆶ}}{{Ruby|落|ㄌㆦㆶ ͘}}{{Ruby|嘓|ㄍㆦㆶ}}{{Ruby|落|ㄌㆦㆶ ͘}}。 例:他一口氣把那杯茶~~地喝完了。⑤滾動聲。(台){{Ruby|鏗|ㄎㄧㄣ˫}}{{Ruby|鏗|ㄎㄧㄣ˫}}{{Ruby|砊|ㄎㆲ˫}}{{Ruby|砊|ㄎㆲ˫}}。例:木桶~~地滾下去。鴿子的叫聲。(台){{Ruby|咕|ㄍㄨ˫}}{{Ruby|咕|ㄍㄨ˫}}{{Ruby|叫|ㄍㄧㄜ˪}}。例:鴿子又在~~地叫著。
==='''【{{Ruby|咕|ㄍㄨ}}{{Ruby|唧|·ㄐㄧˊ}}】'''===
:①兩人小聲說話。 例:他倆在~甚麼?(台){{Ruby|𢙠|ㄧㄣ}}{{Ruby|兩|ㄋㆭ˫}}{{Ruby|個|ㆤˊ}}{{Ruby|嗤|ㄑㄧ˫}}{{Ruby|武|ㆠㄨˋ}}{{Ruby|嗤|ㄑㄧ˫}}{{Ruby|嗾|ㄘㄨ˫}}在(/[[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549.png|16px]](⿸圡))ㄉㆤㆷ ͘{{Ruby|講|ㄍㆲˋ}}→ㄍㆲ{{Ruby|細|ㄙㄨㆤ˪<br/>ㄙㆤ˪}}{{Ruby|聲|ㄒㄧㆩ}}{{Ruby|話|ㄨㆤ˫}}。 ②一人自言自語。(台){{Ruby|家|ㄍㄚ}}{{Ruby|己|ㄉㄧ˫<br/>ㄍㄧ˫}}{{Ruby|一|ㄐㄧㆵ ͘}}{{Ruby|個|ㆤˊ}}{{Ruby|人|ㄌㄤˊ}}{{Ruby|詬|ㄍㄠㆷ ͘}}{{Ruby|詬|ㄍㄠㆷ ͘}}{{Ruby|念|ㄌㄧㆰ˫}}。
==='''【{{Ruby|咕|ㄍㄨ}}{{Ruby|容|·ㄖㄨㄥˊ}}】'''===
:蠕行。(台){{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0b4.png|16px]](⿰虫夋)|ㄙㄜˊ}}。 例:那條蛇~得很快。(台)[[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8fbe.png|16px]](⿱彼一土)(/彼)ㄏㄧㆵ{{Ruby|尾|ㆠㄨㆤˋ<br/>ㆠㆤˋ}}{{Ruby|蛇|ㄗㄨㄚˊ}}{{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90b4.png|16px]](⿰虫夋)|ㄙㄜˊ}}{{Ruby|去|ㄎㄧ˪}}{{Ruby|正|ㄐㄧㄚˊ}}{{Ruby|緊|ㄍㄧㄣˋ}}。
=={{Ruby|辜|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按:漳系人有的訛為「ㄍㄜ」∥
'''普閩''' ㄍㆦ。
==='''【{{Ruby|辜|ㄍㄨ}}】'''===
:1 [名](文) 罪也。 例:無~(文白)。(台){{Ruby|無|ㆠㄜˊ}}{{Ruby|罪|ㄗㄨㆤ˫}}{{Ruby|無|ㆠㄜˊ}}{{Ruby|過|ㄍㄨㄚ˪}}{{Ruby|丌|ㆤ}}{{Ruby|清|ㄑㄧㄥ}}{{Ruby|白|ㄅㄧㆤㆶ ͘}}{{Ruby|人|ㄌㄤˊ}}。
==='''【{{Ruby|辜|ㄍㄨ}}】'''===
:2 [動](文) 違背。 例:~負。(台){{Ruby|辜|ㄍㆦ}}{{Ruby|負|ㄏㄨ˫}}(語)。 一作:孤負。(台){{Ruby|違|ㄨㄧˊ}}{{Ruby|背|ㄅㄨㆤ˫}}{{Ruby|人|·ㄌㄤˊ}}{{Ruby|丌|ㆤ}}{{Ruby|好|ㄏㄜˋ}}{{Ruby|意|ㄧ˪}}({{Ruby|恩|ㄨㄣ<br/>ㄧㄣ}}{{Ruby|惠|ㄏㄨㄧ˫}}、{{Ruby|恩|ㄨㄣ<br/>ㄧㄣ}}{{Ruby|情|ㄐㄧㄥˊ}}、{{Ruby|期|ㄍㄧˊ}}{{Ruby|待|ㄊㄞ˫}})。 例:別~人家一番的好意。一作:孤負(今罕用)。(台)不(/伓)ㆬ˫{{Ruby|通|ㄊㄤ}}{{Ruby|辜|ㄍㆦ˫}}{{Ruby|負|ㄏㄨ˫}}{{Ruby|人|·ㄌㄤˊ}}{{Ruby|丌|ㆤ}}{{Ruby|好|ㄏㄜˋ}}{{Ruby|意|ㄧ˪}}。
:類語:忘恩負義。背德。
:
:辨似:「辜」字下部從「{{Ruby|辛|ㄒㄧㄣ}}」,不從「{{Ruby|幸|ㄒㄧㄥˋ}}」。姓氏音或訛為「ㄍㄜ」。
=={{Ruby|姑|ㄍㄨ}}==
攻乎切,模韻
'''國音''' ㄍㄨ∥
'''台甘''' ㄍㆦ,諧:孤∥
'''普閩''' ㄍㆦ。
==='''【{{Ruby|姑|ㄍㄨ}}】'''===
:1 [名](稱謂)(文) 婦女稱丈夫的母親。例:翁姑、舅姑。(台){{Ruby|翁|ㆲ}}{{Ruby|姑|ㄍㆦ}}、{{Ruby|舅|ㄍㄧㄨ˫}}{{Ruby|姑|ㄍㆦ}}。按:通稱隨夫之習慣,稱媽媽。客稱為婆婆。(台){{Ruby|大|ㄉㄚ}}{{Ruby|家|ㄍㆤ}}(客稱)。
==='''【{{Ruby|姑|ㄍㄨ}}】'''===
:2 [名](稱) 稱父親的姊妹。婦人降一輩,隨子女所稱,即稱丈夫之姊妹叫「姑」,如:大姑、三姑」。丈夫之妹則客稱:小姑。未出嫁的女子通稱:姑。(台){{Ruby|姑|ㄍㆦ}}。 例:姑兒,你來了。(台){{Ruby|阿|ㄚ}}{{Ruby|姑|ㄍㆦ}},{{Ruby|汝|ㄌㄧˋ}}{{Ruby|來|ㄌㄞˊ}}。他的三~兒來。
==='''【{{Ruby|姑|ㄍㄨ}}】'''===
:[副](文) 姑且(文白)。(台){{Ruby|暫|ㄐㄧㆰ˫<br/>ㄗㆰ˫}}{{Ruby|且|ㄑㄧㄚˋ}}。 例:~置勿論。(台){{Ruby|暫|ㄐㄧㆰ˫}}{{Ruby|且|ㄑㄧㆩˋ}}{{Ruby|囥|ㄎㆭ˪}}{{Ruby|站|ㄉㆰ˪<br/>ㄉㄧㆰˋ}}{{Ruby|邊|ㄅㆪ}}{{Ruby|仔|ㄚ}}{{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fb49.png|16px]](⿰勿愛)|ㄇㄞ˪}}{{Ruby|講|ㄍㆲˋ}}。
==='''【{{Ruby|姑|ㄍㄨ}}{{Ruby|母|ㄇㄨˇ}}】'''===
:[名](稱謂) 姑媽(北方)。姑姑(普通話)。(台){{Ruby|姑|ㄍㆦ}}{{Ruby|母|ㆠㄧㄜˋ}}(文)。{{Ruby|阿|ㄚ}}{{Ruby|姑|ㄍㆦ}}(面稱)。
==='''【{{Ruby|姑|ㄍㄨ}}{{Ruby|父|ㄈㄨˋ}}】'''===
:[名](稱謂) (台){{Ruby|姑|ㄍㆦ}}{{Ruby|父|ㄏㄨ˫}}(文)。{{Ruby|姑|ㄍㆦ}}{{Ruby|丈|ㄉㄧㆫ˫<br/>ㄉㄧㆧ˫}}(文白)。按:台語面稱:{{Ruby|大|ㄉㄨㄚ˫}}{{Ruby|丈|ㄉㄧㆧ˫<br/>ㄉㄧㆫ˫}}、{{Ruby|阿|ㄚ}}{{Ruby|丈|ㄉㄧㆧ˫<br/>ㄉㄧㆫ˫}}、{{Ruby|二|ㆢㄧ˫<br/>ㄌㄧ˫}}{{Ruby|丈|ㄉㄧㆧ˫<br/>ㄉㄧㆫ˫}}。
==='''【{{Ruby|姑|ㄍㄨ}}{{Ruby|且|ㄑㄧㄝˇ}}】'''===
:[副](文白) (台){{Ruby|姑|ㄍㆦ}}{{Ruby|且|ㄑㄧㆩˋ}}。 表示:暫時這樣。(台){{Ruby|暫|ㄐㄧㆰ˫<br/>ㄗㆰ˫}}{{Ruby|且|ㄑㄧㄚˋ}}。
:類語:權且。(文)。
==='''【{{Ruby|姑|ㄍㄨ}}{{Ruby|息|ㄒㄧˊ}}】'''===
:[動](文) ①對人過於寬容、放縱。(台){{Ruby|對|ㄉㄨㄧ˪}}{{Ruby|待|ㄊㄞ˫}}{{Ruby|別|ㄅㄚㆵ ͘}}{{Ruby|人|ㄌㄤˊ}}{{Ruby|寬|ㄎㄨㄢ}}{{Ruby|量|ㄌㄧㆲ˫}}。{{Ruby|放|ㄏㆲ˪}}{{Ruby|縱|ㄑㄧㆲ˪}}({{Ruby|子|ㄗㄨˋ}}{{Ruby|弟|ㄉㆤ˫}}){{Ruby|無|ㆠㄜˊ}}{{Ruby|約|ㄧㆦㆶ}}{{Ruby|束|ㄙㆦㆶ}}。 例:~養奸(/姦)。(台){{Ruby|對|ㄉㄨㄧ˪}}{{Ruby|人|ㄌㄤˊ}}{{Ruby|寬|ㄎㄨㄢ}}{{Ruby|大|ㄉㄞ˫}}{{Ruby|稱|ㄑㄧㄣ˪}}{{Ruby|采|ㄘㄞˋ}},{{Ruby|顛|ㄉㄧㄢ}}{{Ruby|倒|ㄉㄜ˪}}{{Ruby|會|ㄨㆤ˫<br/>ㆤ˫}}{{Ruby|養|ㄧㆲˋ}}{{Ruby|成|ㄒㄧㄥˊ}}{{Ruby|人|ㄌㄤˊ}}{{Ruby|做|ㄗㄨㆤ˪<br/>ㄗㄜ˪}}{{Ruby|歹|ㄆㄞˋ<br/>ㄆㆮˋ}}{{Ruby|載|ㄉㄞ˫}}(/{{Ruby|戴|ㄉㄞ˪}}){{Ruby|事|ㄐㄧ˪}}(/{{Ruby|事|ㄉㄞ˫}}{{Ruby|情|ㄐㄧ˪}}){{Ruby|惹|ㆢㄧㄚˋ<br/>ㄌㄧㄚˋ}}{{Ruby|未|ㆠㄧ˫}}{{Ruby|來|ㄌㄞˊ}}{{Ruby|丌|ㆤ}}{{Ruby|禍|ㄏㄜ˫}}{{Ruby|患|ㄏㄨㄢ˫}}。 ②苟且偷安。得過且過的意思。(台){{Ruby|無|ㆠㄜˊ}}{{Ruby|認|ㆢㄧㄣ˫<br/>ㄌㄧㄣ˫}}{{Ruby|真|ㄐㄧㄣ}},{{Ruby|無|ㆠㄜˊ}}{{Ruby|計|ㄍㆤ˪}}{{Ruby|較|ㄍㄠ˪}},{{Ruby|會|ㄨㆤ˫<br/>ㆤ˫}}{{Ruby|得|ㄉㄧㆵ}}{{Ruby|將|ㄐㄧㆲ}}{{Ruby|就|ㄐㄧㄨ˫}}{{Ruby|過|ㄍㄨㆤ˪<br/>ㄍㆤ˪}}{{Ruby|日|ㆢㄧㆵ ͘<br/>ㄌㄧㆵ ͘}}{{Ruby|子|ㄐㄧˋ}},{{Ruby|著|ㄉㄧㄜㆷ}}(/{{Ruby|都|ㄉㄜ˫}}){{Ruby|罔|ㆠㆲˋ}}{{Ruby|罔|ㆠㆲˋ}}{{Ruby|仔|ㄚ}}{{Ruby|度|ㄉㆦ˫}}{{Ruby|過|ㄍㆤ˪<br/>ㄍㄨㆤ˪}}{{Ruby|日|ㆢㄧㆵ ͘<br/>ㄌㄧㆵ ͘}}{{Ruby|子|ㄐㄧˋ}},{{Ruby|求|ㄍㄧㄨˊ}}{{Ruby|平|ㄅㄧㄥˊ}}{{Ruby|靜|ㄐㄧㄥ˫}}。
==='''【{{Ruby|姑|ㄍㄨ}}{{Ruby|子|·ㄗˇ}}】'''===
:[名](稱謂) 尼姑之俗稱(背地裏)。當面稱:仙姑。 例:這仙姑有道行。(台){{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8fbe.png|16px]](⿱彼一土)|ㄏㄧㆵ}}{{Ruby|個|ㆤˊ}}{{Ruby|尼|ㄋㄧˊ}}{{Ruby|姑|ㄍㆦ}}{{Ruby|道|ㄉㄜ˫}}{{Ruby|行|ㄏㄧㄥ˫}}{{Ruby|好|ㄏㄜˋ}}。
==='''【{{Ruby|大|ㄉㄚˋ}}{{Ruby|姑|ㄍㄨ}}】'''===
:[名](稱謂) (台)①{{Ruby|指|ㄐㄧˋ}}:{{Ruby|父|ㄏㄨ˫}}{{Ruby|親|ㄑㄧㄣ}}{{Ruby|丌|ㆤ}}{{Ruby|大|ㄉㄨㄚ˫}}{{Ruby|姊|ㄐㄧˋ<br/>ㄗㆤˋ}}。②{{Ruby|指|ㄐㄧˋ}}{{Ruby|丈|ㄉㄧㆲ˫}}{{Ruby|夫|ㄏㄨ}}{{Ruby|丌|ㆤ}}{{Ruby|大|ㄉㄨㄚ˫}}{{Ruby|姊|ㄐㄧˋ}}。
==='''【{{Ruby|小|ㄒㄧㄠˇ}}{{Ruby|姑|ㄍㄨ}}】'''===
:[名](稱謂) (台){{Ruby|小|ㄒㄧㄜˋ}}{{Ruby|姑|ㄍㆦ}}。 ①客稱丈夫的小妹。(台){{Ruby|面|ㆠㄧㄣ˫}}{{Ruby|稱|ㄑㄧㄥ}}:{{Ruby|阿|ㄚ}}{{Ruby|姑|ㄍㆦ}}({{Ruby|仔|ㄚ}})。 ②(文)通稱未出嫁的女子。 如:那小姐到現在還小姑獨處。(台){{Ruby|[[File:Koktai_dictionary_missing_char_k-8fbe.png|16px]](⿱彼一土)|ㄏㄧㆵ}}{{Ruby|個|ㆤˊ}}{{Ruby|小|ㄒㄧㄜˋ}}{{Ruby|姐|ㄐㄧㄚˋ}}{{Ruby|到|ㄍㄠ˪}}{{Ruby|今|ㄉㄚ}}{{Ruby|猶|ㄧㄠˋ}}{{Ruby|未|ㆠㆤ˫<br/>ㆠㄨㆤ˫}}{{Ruby|出|ㄘㄨㆵ}}{{Ruby|嫁|ㄍ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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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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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日 (李通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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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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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 (元稹)]]
*[[雪天 (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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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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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天 */ [[雪天 (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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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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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河南經亂關內阻飢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上浮梁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及下邽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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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河南經亂,關內阻飢,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上浮樑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及下邽弟妹。
時難年-{飢}-世業空 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 骨肉流離道路中
弔影分爲千-{里}-雁 辭根散作九秋蓬
共看明月應垂淚 一夜鄉心五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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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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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難年-{飢}-世業空 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 骨肉流離道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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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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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難年-{飢}-世業空 弟兄羈旅各西東
田園寥落-{干}-戈後 骨肉流離道路中
弔影分爲千-{里}-雁 辭根散作九秋蓬
共看明月應垂淚 一夜鄉心五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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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唐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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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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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詠 */ [[自詠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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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卷四百三十一
|author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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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
{{: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
===[[初出城留別|初出城留別]]===
{{:初出城留別}}
===[[過駱山人野居小池 (白居易)|過駱山人野居小池]]===
{{:過駱山人野居小池 (白居易)}}
===[[宿清源寺|宿清源寺]]===
{{:宿清源寺}}
===[[宿藍溪對月|宿藍溪對月]]===
{{:宿藍溪對月}}
===[[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
{{: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
===[[鄧州路中作|鄧州路中作]]===
{{:鄧州路中作}}
===[[朱藤杖紫驄吟|朱藤杖紫驄吟]]===
{{:朱藤杖紫驄吟}}
===[[桐樹館重題|桐樹館重題]]===
{{:桐樹館重題}}
===[[過紫霞蘭若|過紫霞蘭若]]===
{{:過紫霞蘭若}}
===[[感舊紗帽|感舊紗帽]]===
{{:感舊紗帽}}
===[[思竹窗|思竹窗]]===
{{:思竹窗}}
===[[馬上作 (白居易)|馬上作]]===
{{:馬上作 (白居易)}}
===[[秋蝶 (白居易)|秋蝶]]===
{{:秋蝶 (白居易)}}
===[[登商山最高頂|登商山最高頂]]===
{{:登商山最高頂}}
===[[枯桑|枯桑]]===
{{:枯桑}}
===[[山路偶興|山路偶興]]===
{{:山路偶興}}
===[[山雉|山雉]]===
{{:山雉}}
===[[初下漢江舟中作,寄兩省給舍|初下漢江舟中作,寄兩省給舍]]===
{{:初下漢江舟中作,寄兩省給舍}}
===[[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
{{:自蜀江至洞庭湖口有感而作}}
===[[初領郡政衙退登東樓作|初領郡政衙退登東樓作]]===
{{:初領郡政衙退登東樓作}}
===[[清調吟|清調吟]]===
{{:清調吟}}
===[[狂歌詞|狂歌詞]]===
{{:狂歌詞}}
===[[郡亭|郡亭]]===
{{:郡亭}}
===[[詠懷 (白居易)|詠懷]]===
{{:詠懷 (白居易)}}
===[[立春後五日|立春後五日]]===
{{:立春後五日}}
===[[郡中即事|郡中即事]]===
{{:郡中即事}}
===[[郡齋暇日辱常州陳郎中使君早春晚坐水西館書事詩十六韻見寄亦以十六韻酬之|郡齋暇日辱常州陳郎中使君早春晚坐水西館書事詩十六韻見寄亦以十六韻酬之]]===
{{:郡齋暇日辱常州陳郎中使君早春晚坐水西館書事詩十六韻見寄亦以十六韻酬之}}
===[[官舍|官舍]]===
{{:官舍}}
===[[吾雛|吾雛]]===
{{:吾雛}}
===[[題小橋前新竹招客|題小橋前新竹招客]]===
{{:題小橋前新竹招客}}
===[[病中逢秋,招客夜酌|病中逢秋,招客夜酌]]===
{{:病中逢秋,招客夜酌}}
===[[食飽|食飽]]===
{{:食飽}}
===[[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
{{: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
===[[南亭對酒送春|南亭對酒送春]]===
{{:南亭對酒送春}}
===[[玩新庭樹,因詠所懷|玩新庭樹,因詠所懷]]===
{{:玩新庭樹,因詠所懷}}
===[[仲夏齋戒月|仲夏齋戒月]]===
{{:仲夏齋戒月}}
===[[除官去未間|除官去未間]]===
{{:除官去未間}}
===[[三年為刺史二首|三年為刺史二首]]===
{{:三年為刺史二首}}
===[[別萱桂|別萱桂]]===
{{:別萱桂}}
===[[自餘杭歸宿淮口作|自餘杭歸宿淮口作]]===
{{:自餘杭歸宿淮口作}}
===[[舟中李山人訪宿|舟中李山人訪宿]]===
{{:舟中李山人訪宿}}
===[[洛下卜居|洛下卜居]]===
{{:洛下卜居}}
===[[洛中偶作|洛中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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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蘇少府|贈蘇少府]]===
{{:贈蘇少府}}
===[[移家入新宅|移家入新宅]]===
{{:移家入新宅}}
===[[琴 (白居易)|琴]]===
{{:琴 (白居易)}}
===[[鶴 (白居易)|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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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起 (白居易)|晏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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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詠 */ [[自詠 (夜鏡隱白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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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
{{: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出守杭州,路次藍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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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清源寺|宿清源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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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藍溪對月|宿藍溪對月]]===
{{:宿藍溪對月}}
===[[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
{{:自秦望赴五松驛,馬上偶睡,睡覺成吟}}
===[[鄧州路中作|鄧州路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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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樹館重題|桐樹館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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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紫霞蘭若|過紫霞蘭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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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舊紗帽|感舊紗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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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蝶 (白居易)}}
===[[登商山最高頂|登商山最高頂]]===
{{:登商山最高頂}}
===[[枯桑|枯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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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路偶興|山路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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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齋暇日辱常州陳郎中使君早春晚坐水西館書事詩十六韻見寄亦以十六韻酬之}}
===[[官舍|官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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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雛|吾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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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小橋前新竹招客|題小橋前新竹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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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飽|食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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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
{{:嚴十八郎中在郡日改制東南樓因名清輝未立標榜徵歸郎署予既到郡性愛樓居宴遊其間頗有幽致聊成十韻兼戲寄嚴}}
===[[南亭對酒送春|南亭對酒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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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齋戒月|仲夏齋戒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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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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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中作 */ [[病中作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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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
{{: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
===[[和鄭元及第後秋歸洛下閒居|和鄭元及第後秋歸洛下閒居]]===
{{:和鄭元及第後秋歸洛下閒居}}
===[[與諸同年賀座主侍郎新拜太常,同宴蕭尚書亭子|與諸同年賀座主侍郎新拜太常,同宴蕭尚書亭子]]===
{{:與諸同年賀座主侍郎新拜太常,同宴蕭尚書亭子}}
===[[東都冬日會諸同年宴鄭家林亭|東都冬日會諸同年宴鄭家林亭]]===
{{:東都冬日會諸同年宴鄭家林亭}}
===[[敘德書情四十韻,上宣歙翟中丞|敘德書情四十韻,上宣歙翟中丞]]===
{{:敘德書情四十韻,上宣歙翟中丞}}
===[[和渭北劉大夫借便秋遮虜,寄朝中親友|和渭北劉大夫借便秋遮虜,寄朝中親友]]===
{{:和渭北劉大夫借便秋遮虜,寄朝中親友}}
===[[題故曹王宅|題故曹王宅]]===
{{:題故曹王宅}}
===[[自江陵之徐州路上寄兄弟|自江陵之徐州路上寄兄弟]]===
{{:自江陵之徐州路上寄兄弟}}
===[[酬哥舒大見贈|酬哥舒大見贈]]===
{{:酬哥舒大見贈}}
===[[和談校書秋夜感懷,呈朝中親友|和談校書秋夜感懷,呈朝中親友]]===
{{:和談校書秋夜感懷,呈朝中親友}}
===[[感秋寄遠|感秋寄遠]]===
{{:感秋寄遠}}
===[[春題華陽觀|春題華陽觀]]===
{{:春題華陽觀}}
===[[秋雨中贈元九|秋雨中贈元九]]===
{{:秋雨中贈元九}}
===[[城東閒遊|城東閒遊]]===
{{:城東閒遊}}
===[[答韋八|答韋八]]===
{{:答韋八}}
===[[華陽觀桃花時招李六拾遺飲|華陽觀桃花時招李六拾遺飲]]===
{{:華陽觀桃花時招李六拾遺飲}}
===[[和友人洛中春感|和友人洛中春感]]===
{{:和友人洛中春感}}
===[[送張南簡入蜀|送張南簡入蜀]]===
{{:送張南簡入蜀}}
===[[寄陸補闕|寄陸補闕]]===
{{:寄陸補闕}}
===[[華陽觀中八月十五日夜招友玩月|華陽觀中八月十五日夜招友玩月]]===
{{:華陽觀中八月十五日夜招友玩月}}
===[[曲江憶元九|曲江憶元九]]===
{{:曲江憶元九}}
===[[過劉三十二故宅|過劉三十二故宅]]===
{{:過劉三十二故宅}}
===[[下邽莊南桃花|下邽莊南桃花]]===
{{:下邽莊南桃花}}
===[[三月三十日題慈恩寺|三月三十日題慈恩寺]]===
{{:三月三十日題慈恩寺}}
===[[看惲家牡丹花戲贈李二十|看惲家牡丹花戲贈李二十]]===
{{:看惲家牡丹花戲贈李二十}}
===[[春中與盧四周諒華陽觀同居|春中與盧四周諒華陽觀同居]]===
{{:春中與盧四周諒華陽觀同居}}
===[[自城東至以詩代書,戲招李六拾遺、崔二十六先輩|自城東至以詩代書,戲招李六拾遺、崔二十六先輩]]===
{{:自城東至以詩代書,戲招李六拾遺、崔二十六先輩}}
===[[盩厔縣北樓望山|盩厔縣北樓望山]]===
{{:盩厔縣北樓望山}}
===[[縣西郊秋寄贈馬造|縣西郊秋寄贈馬造]]===
{{:縣西郊秋寄贈馬造}}
===[[別韋蘇州|別韋蘇州]]===
{{:別韋蘇州}}
===[[戲題新栽薔薇|戲題新栽薔薇]]===
{{:戲題新栽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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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王十八、李大見招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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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南花下醉中留劉五}}
===[[宿楊家|宿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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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中留別楊六兄弟|醉中留別楊六兄弟]]===
{{:醉中留別楊六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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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雲居寺,贈穆三十六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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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十八薔薇澗花時有懷蕭侍御兼見贈}}
===[[再因公事到駱口驛|再因公事到駱口驛]]===
{{:再因公事到駱口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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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李二十文略、王十八質夫不至,獨宿仙遊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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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天門街|過天門街]]===
{{:過天門街}}
===[[惜玉蕊花,有懷集賢王校書起|惜玉蕊花,有懷集賢王校書起]]===
{{:惜玉蕊花,有懷集賢王校書起}}
===[[春送盧秀才下第游太原謁嚴尚書|春送盧秀才下第游太原謁嚴尚書]]===
{{:春送盧秀才下第游太原謁嚴尚書}}
===[[長安送柳大東歸|長安送柳大東歸]]===
{{:長安送柳大東歸}}
===[[送文暢上人東遊|送文暢上人東遊]]===
{{:送文暢上人東遊}}
===[[社日關路作|社日關路作]]===
{{:社日關路作}}
===[[重到毓村宅有感|重到毓村宅有感]]===
{{:重到毓村宅有感}}
===[[亂後過流溝寺|亂後過流溝寺]]===
{{:亂後過流溝寺}}
===[[歎髮落|歎髮落]]===
{{:歎髮落}}
===[[留別吳七正字|留別吳七正字]]===
{{:留別吳七正字}}
===[[除夜宿洺州|除夜宿洺州]]===
{{:除夜宿洺州}}
===[[邯鄲冬至夜思家|邯鄲冬至夜思家]]===
{{:邯鄲冬至夜思家}}
===[[冬至夜懷湘靈|冬至夜懷湘靈]]===
{{:冬至夜懷湘靈}}
===[[感故張僕射諸妓|感故張僕射諸妓]]===
{{:感故張僕射諸妓}}
===[[游仙遊山|游仙遊山]]===
{{:游仙遊山}}
===[[見尹公亮新詩,偶贈絕句|見尹公亮新詩,偶贈絕句]]===
{{:見尹公亮新詩,偶贈絕句}}
===[[長安閒居|長安閒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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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春獨游曲江|早春獨游曲江]]===
{{:早春獨游曲江}}
===[[秘書省中憶舊山|秘書省中憶舊山]]===
{{:秘書省中憶舊山}}
===[[涼夜有懷|涼夜有懷]]===
{{:涼夜有懷}}
===[[送武士曹歸蜀|送武士曹歸蜀]]===
{{:送武士曹歸蜀}}
===[[江南送北客,因憑寄徐州兄弟書|江南送北客,因憑寄徐州兄弟書]]===
{{:江南送北客,因憑寄徐州兄弟書}}
===[[賦得古原草送別|賦得古原草送別]]===
{{:賦得古原草送別}}
===[[夜哭李夷道|夜哭李夷道]]===
{{:夜哭李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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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次景空寺宿幽上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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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正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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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桐廬館,同崔存度醉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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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樓望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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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芍藥花,寄正一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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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薛台悼亡|為薛台悼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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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流溝寺古松|題流溝寺古松]]===
{{:題流溝寺古松}}
===[[感月悲逝者|感月悲逝者]]===
{{:感月悲逝者}}
===[[代鄰叟言懷|代鄰叟言懷]]===
{{:代鄰叟言懷}}
===[[自河南經亂關內阻飢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上浮梁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及下邽弟妹|自河南經亂關內阻飢,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上浮梁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及下邽弟妹]]===
{{:自河南經亂關內阻飢兄弟離散各在一處因望月有感聊書所懷寄上浮梁大兄於潛七兄烏江十五兄兼示符離及下邽弟妹}}
===[[長安早春旅懷|長安早春旅懷]]===
{{:長安早春旅懷}}
===[[寒閨夜|寒閨夜]]===
{{:寒閨夜}}
===[[寄湘靈|寄湘靈]]===
{{:寄湘靈}}
===[[冬至宿楊梅館|冬至宿楊梅館]]===
{{:冬至宿楊梅館}}
===[[臨江送夏瞻|臨江送夏瞻]]===
{{:臨江送夏瞻}}
===[[冬夜示敏巢|冬夜示敏巢]]===
{{:冬夜示敏巢}}
===[[客中守歲|客中守歲]]===
{{:客中守歲}}
===[[問淮水|問淮水]]===
{{:問淮水}}
===[[宿樟亭驛|宿樟亭驛]]===
{{:宿樟亭驛}}
===[[及第後憶舊山|及第後憶舊山]]===
{{:及第後憶舊山}}
===[[題李次雲窗竹|題李次雲窗竹]]===
{{:題李次雲窗竹}}
===[[花下自勸酒|花下自勸酒]]===
{{:花下自勸酒}}
===[[題李十一東亭|題李十一東亭]]===
{{:題李十一東亭}}
===[[春村|春村]]===
{{:春村}}
===[[題施山人野居|題施山人野居]]===
{{:題施山人野居}}
{{Album Novel-f|卷435|卷437|卷}}
{{唐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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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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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鏡吟 */ [[對鏡吟 (閑看明鏡坐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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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section=卷四百四十
|author =白居易
|previous=[[../卷439|卷四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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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白居易}}
==白居易==
===[[江南謫居十韻|江南謫居十韻]]===
{{:江南謫居十韻}}
===[[江樓夜吟元九律詩,成三十韻|江樓夜吟元九律詩,成三十韻]]===
{{:江樓夜吟元九律詩,成三十韻}}
===[[潯陽歲晚,寄元八郎中、庾三十二員外|潯陽歲晚,寄元八郎中、庾三十二員外]]===
{{:潯陽歲晚,寄元八郎中、庾三十二員外}}
===[[元九以綠絲布白輕褣見寄製成衣服以詩報知|元九以綠絲布白輕褣見寄製成衣服以詩報知]]===
{{:元九以綠絲布白輕褣見寄製成衣服以詩報知}}
===[[清明日送韋侍御貶虔州|清明日送韋侍御貶虔州]]===
{{:清明日送韋侍御貶虔州}}
===[[九江春望|九江春望]]===
{{:九江春望}}
===[[晚題東林寺雙池|晚題東林寺雙池]]===
{{:晚題東林寺雙池}}
===[[贈內子|贈內子]]===
{{:贈內子}}
===[[送客春遊嶺南二十韻|送客春遊嶺南二十韻]]===
{{:送客春遊嶺南二十韻}}
===[[自題|自題]]===
{{:自題}}
===[[自悲|自悲]]===
{{:自悲}}
===[[尋郭道士不遇|尋郭道士不遇]]===
{{:尋郭道士不遇}}
===[[潯陽春三首:春生|潯陽春三首: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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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潯陽春三首:春來|潯陽春三首:春來]]===
{{:潯陽春三首:春來}}
===[[潯陽春三首:春去|潯陽春三首:春去]]===
{{:潯陽春三首:春去}}
===[[夢微之|夢微之]]===
{{:夢微之}}
===[[贈韋煉師|贈韋煉師]]===
{{:贈韋煉師}}
===[[問劉十九|問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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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行簡書,聞欲下峽,先以詩寄|得行簡書,聞欲下峽,先以詩寄]]===
{{:得行簡書,聞欲下峽,先以詩寄}}
===[[南湖早春|南湖早春]]===
{{:南湖早春}}
===[[元十八從事南海欲出廬山臨別舊居有戀泉聲之什因以投和兼伸別情|元十八從事南海欲出廬山臨別舊居有戀泉聲之什因以投和兼伸別情]]===
{{:元十八從事南海欲出廬山臨別舊居有戀泉聲之什因以投和兼伸別情}}
===[[題韋家泉池|題韋家泉池]]===
{{:題韋家泉池}}
===[[醉中對紅葉|醉中對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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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懷 _—_—(白居易)|遣懷]]===
{{:遣懷 _—_—(白居易)}}
===[[點額魚|點額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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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 (白居易)}}
===[[東牆夜合樹去秋為風雨所摧,今年花時,悵然有感|東牆夜合樹去秋為風雨所摧,今年花時,悵然有感]]===
{{:東牆夜合樹去秋為風雨所摧,今年花時,悵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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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起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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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亡友劉太白同遊彰敬寺}}
===[[與果上人歿時題此訣別,兼簡二林僧社|與果上人歿時題此訣別,兼簡二林僧社]]===
{{:與果上人歿時題此訣別,兼簡二林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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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暮 (白居易)|歲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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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裴常侍以優禮見待又蒙贈詩輒敘鄙誠用伸感謝}}
===[[自江州司馬授忠州刺史,仰荷聖澤,聊書鄙誠|自江州司馬授忠州刺史,仰荷聖澤,聊書鄙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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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三月三十日,別微之於灃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於峽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別,言不盡者,以詩終之,因賦七言十七韻以贈,且欲記所遇之地與相見之時,為他年會話張本也|十年三月三十日,別微之於灃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於峽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別,言不盡者,以詩終之,因賦七言十七韻以贈,且欲記所遇之地與相見之時,為他年會話張本也]]===
{{:十年三月三十日,別微之於灃上。十四年三月十一日夜,遇微之於峽中,停舟夷陵,三宿而別,言不盡者,以詩終之,因賦七言十七韻以贈,且欲記所遇之地與相見之時,為他年會話張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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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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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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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恩德寺|予以長慶二年冬十月到杭州,明年秋九月始與范陽盧賈、汝南周元範、蘭陵蕭悅、清河崔求、東萊劉方輿同遊恩德寺之泉洞竹石,籍甚久矣,及茲目擊,果愜心期,因自嗟云:到郡周歲,方來入寺,半日復去,俯視朱綬,仰睇白雲,有愧於心,遂留絕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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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假內命酒贈周判官、蕭協律|歲假內命酒贈周判官、蕭協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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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送李協律赴湖南辟命,因寄沈八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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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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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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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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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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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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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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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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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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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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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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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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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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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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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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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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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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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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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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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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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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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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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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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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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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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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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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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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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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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From the latest bot edit" | 發言更新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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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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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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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
[[Category: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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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wbot
42347
[[User:Cewbot/log/20170915/configuration|生成議題列表:32個議題]]; new reply: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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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頁面由機器人自動更新。若要改進,請聯繫機器人操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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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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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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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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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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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一点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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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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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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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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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Zy26|Zy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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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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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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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2-06-18T03:37:00.000Z" | 2022-06-18 <span style="color: blue;">11:37</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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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与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之作]]</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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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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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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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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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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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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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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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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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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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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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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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fe;" | [[User:Yinyue200|Yinyu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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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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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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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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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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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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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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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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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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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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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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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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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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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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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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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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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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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Cewbot/log/20170915/configuration|生成議題列表:33個議題]]; new reply: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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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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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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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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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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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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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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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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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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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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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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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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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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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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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Zzhtju|Zzht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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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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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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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Longway22|Longwa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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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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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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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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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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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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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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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w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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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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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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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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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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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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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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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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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Zzhtju|Zzht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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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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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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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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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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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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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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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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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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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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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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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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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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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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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w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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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一点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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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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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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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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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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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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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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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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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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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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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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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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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Zzhtju|Zzht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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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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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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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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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Longway22|Longwa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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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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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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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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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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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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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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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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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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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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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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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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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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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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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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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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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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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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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禁制|Wikisource: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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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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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Yinyue200|Yinyu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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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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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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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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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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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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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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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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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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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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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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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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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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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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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Yinyue200|Yinyu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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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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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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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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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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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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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Zzhtju|Zzhtju]]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2-07-23T03:54:00.000Z" | 2022-07-23 <span style="color: blue;">11:54</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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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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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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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Longway22|Longway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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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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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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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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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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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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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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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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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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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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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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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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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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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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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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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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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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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禁制|Wikisource: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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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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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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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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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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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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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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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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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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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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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fe;"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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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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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11:16:0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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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47
[[User:Cewbot/log/20170915/configuration|生成議題列表:36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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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为仅因版权原因删除的文章建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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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单纯事实消息|单纯事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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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Yinyue200|Yinyue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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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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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提议修改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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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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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一点疑惑|一点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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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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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天變謄錄》原文|《天變謄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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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晉州樵軍作變謄錄》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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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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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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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這是什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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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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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佐治亞引導石》的碑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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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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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至正條格》原文|《至正條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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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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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关于跨维基导入者(transwiki)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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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關於錄入文獻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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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太極問辨》問題|《太極問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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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多語言維基文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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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投票選出用於選舉指南針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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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关于党政机关公报版权性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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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運動策略與治理通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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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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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丙申謄錄》戊戌十月二十八日中的神密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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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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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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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仁元王后進香謄錄》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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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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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承政院日記》機器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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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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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禁止管理員太快關閉各式投票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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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Zhxy 519|Zhxy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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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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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纂辟瘟方》與《新纂辟瘟方》的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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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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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关于卒年不详的作者的作品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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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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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Wikisource:不合理的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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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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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快速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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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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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Wikisource:禁制|Wikisource: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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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Jusjih|Jusj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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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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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這是什麽字?《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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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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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幫幫我校勘一下《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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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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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2022年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選舉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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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ef;" | [[User:VChang (WMF)|VChang (W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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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新手的一些格式問題|新手的一些格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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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efe;" | [[User:杰里毛斯|杰里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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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
[[Category: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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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社集會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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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
|title=结社集会律
|lawmaker=清政府
|紀元=光緒 |紀年 = 三十四
|年=1908
|type=清朝法律
|next=失效
|notes=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九日具奏
}}
{{传统汉字}}
'''第一条''' 本律称结社者,凡以一定之宗旨合众联结公会、经久存立者,皆是结社。关于政治者称政事结社。
'''第二条''' 本律称集会者,凡以一定之宗旨临时集众、公开讲演者,皆是集会。关于政治者,称政论集会。
'''第三条''' 政事结社,应由首事人于该社成立前开具左列各款,呈报该管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在京申呈民政部核准,在外由巡警道局申呈本省督抚核准,咨部存案:
一、宗旨;
二、名称;
三、社章;
四、办事处;
五、设立之年月日;
六、首事人、佐理人姓名、履历、住址;
七、办事人姓名、履历、住址;
八、现有入社人数。
'''第四条''' 政事结社,有于他处设立分社者,应由分社首事人遵照前条办理。
'''第五条''' 第三条所列各款,如于呈报后有所更易,应随时重行呈报。
'''第六条''' 政论集会,须先定倡始人,由倡始人于开会前一日开具左列各款,呈报会场所在地方该管巡警或地方官署:
一、宗旨或事由;
二、会场;
三、开会之年月日时;
四、倡始人姓名、履历、住址;
五、现有入会人数。
若距呈内所定时刻逾六小时不行开会或中止逾三小时者,其呈报作废。
'''第七条''' 凡关系公事之结社集会,虽与政治无涉,若巡警或地方官署为维持公安起见谕令呈报,应即遵照办理。
'''第八条''' 凡于室外、道旁集众开会或整列游行者,除祭葬、迎神、赛会、学堂体育运动及一切习俗所常见者外,应由倡始人于开会前一日,开具第六条所列各款及应经路线,呈报该管巡警或地方官署。
'''第九条''' 左列人等不得列入政事结社及政论集会:
一、常备军人及征调期间之续备、后备军人;
二、巡警官吏;
三、僧道及其他宗教师;
四、各项学堂教习、学生;
五、男子未满二十岁者;
六、妇女;
七、曾处监以上之刑者;
八、不识文义者。
'''第十条''' 凡政事结社,人数以一百人为限;政论集会人数,以二百人为限。
'''第十一条''' 政事结社,非本国人民不得列入。
'''第十二条''' 政论集会,非本国人民不得充倡始人。
'''第十三条''' 凡结社集会或整列游行,若遇巡警人员有所查询,该首事人、倡始人或警员所指名之社员、会员应即答复。
'''第十四条''' 政论集会,巡警或地方官署得派遣人员临场监察。所派人员若向该会请列坐位,该倡始人或监察员所指名之会员应即照设。
'''第十五条''' 凡集会或整列游行之际,如有任意喧扰或迹涉狂暴者,巡警或地方官署得量加阻止,有不遵者得勒令退出。
'''第十六条''' 集会讲演之际,如有语言悖谬或有滋生事端、妨害风俗之虞者,巡警或地方官署得饬令其中止。
'''第十七条''' 凡于公众交通往来之地揭示书画、演唱诗曲或为他项举动,若有滋生事端、妨害风俗之虞者,应由巡警或地方官署一律禁止。
'''第十八条''' 凡集会整列游行之际,不得携带军械凶器。
'''第十九条''' 无论何种结社,若民政部或本省督抚及巡警道局地方官为维持公安起见,饬令解散或令暂时停办,应即遵照办理。
'''第二十条''' 无论何种集会或整列游行,巡警或地方官署为维持公安起见,得量加限禁或饬令解散。
'''第二十一条''' 凡秘密结社一律禁止。
'''第二十二条''' 凡按照法律准许之教育会、商会、农会议事董事等会及经官批准立案之结社、集会,不在此限,但须照第十九、第二十条办理。
'''第二十三条''' 违第三、第四、第五条者,处三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之罚金。呈报不实者,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四条''' 违第六条第一项及第七、第八条者,处二元以上二十元以下之罚金。呈报不实者,处三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五条''' 违第九、第十条者,处三元以上三十元以下之罚金,教令他人违第九条者亦同。
'''第二十六条''' 违第十一、第十二条者,处二元以上二十元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七条''' 违第十三、第十四条者,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答复不实者同。
'''第二十八条''' 照第十五条,经勒令退出,与照第十六条经饬令中止而抗不遵行者,处三日以上一月以下之拘留。
'''第二十九条''' 违第十七条禁止之命者,处三日以上一月以下之拘留。
'''第三十条''' 违第十八条者,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之监禁。
'''第三十一条''' 违第十九、第二十条者,处一月以上三月以下之监禁。
'''第三十二条''' 违第二十一条而纠集秘密结社或列入者,均照刑律惩办。
'''第三十三条''' 本律公诉之期限,以六个月为断。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律自钦定颁行文到之日始,限三个月一律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律施行前已设之政事结社,应于一个月内一律补行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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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1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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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7:59:0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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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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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1|m=5|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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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7年7月24日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於2018年2月26日經[[第3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
==第一章 一般規定==
{{Center|'''第一條<br />範圍及目的'''}}
一、本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二、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一)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二)規範煙草製品的成分;
(三)規範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四)宣傳及教育公眾健康意識;
(五)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
(六)訂定降低煙草需求及供應的措施。
{{Center|'''第二條<br />定義'''}}
為適用本法律,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健康警語”是指置於煙草包裝表面最顯眼處的關於使用煙草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忠告;
(二)“焦油或濃縮物”是指抽煙時所產生的不含尼古丁的脫水濃縮物;
(三)“電子煙”是指得以煙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氣霧的產品,或任何這種產品的組成部分,包括煙彈、儲存匣及不具有煙彈或儲存匣的裝置;
(四)“吸煙”是指吸入或呼出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氣霧或煙草的煙霧,以及管有任何燃着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
(五)“煙草包裝”是指供零售煙草製品之用的任何形式的獨立包裝及外包裝,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煙草業”是指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及進口商;
(七)“配料”是指任何用於製造或配製煙草製品的、不屬煙草植物的葉或其他天然部分或未經加工部分且存在於最終製成品中的物質或成分,不論其形態為何,包括紙、濾嘴、顏料及黏合劑;
(八)“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僱主直接或間接管理下工作的地方;
(九)“尼古丁”是指煙鹼的生物鹼;
(十)“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葉作為原材料製成的、供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的製品,不論當中的煙草有否經基因改造;
(十一)“口服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草製成的、呈粉末狀、微粒狀或兩者混合狀,尤其是以獨立劑量包裝、以有孔袋包裝或類似食物包裝的口服製品,但供抽吸或咀嚼的製品除外;
(十二)“煙草廣告”是指公共或私人實體在商業、工業、手工業或自由職業活動範圍內進行的、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
(十三)“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十四)“資訊公司的服務”是指應服務相對人的獨立請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向其提供的遠距離的任何收費服務;
(十五)“廣告媒介”是指用作傳送廣告信息的工具;
(十六)“煙草”是指煙草及生煙草植物的葉、葉的部分或葉脈,不論是以捲煙、小雪茄或雪茄的形式銷售,又或經切碎製成卷狀、條狀、薄片狀、立方體或片狀,或經製成粉末狀或顆粒狀,以供煙斗或手捲煙之用;
(十七)“透過電視媒介銷售煙草製品”是指透過電視頻道向公眾推銷捲煙或其他製品,並以有償方式提供該等製品;
(十八)“使用煙草”是指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以煙草為主要成分的製品。
==第二章 煙草消費的限制==
{{Center|'''第三條<br />一般原則'''}}
本章的規定旨在對供集體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或進出權的室內場所以及本法律規定的其他地點的煙草消費訂定限制,以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Center|'''第四條<br />在特定地點禁止吸煙'''}}
在下列地點禁止吸煙:
(一)提供衛生護理的場所,尤其是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及提供無須醫生處方的藥物的地點;
(二)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
(三)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
(四)易燃產品銷售場所及燃料供應地點;
(五)生產、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利用易燃的物料或產品的生產或工業單位;
(六)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
(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當局部門或機構的所在地;
(八)工作地點;
(九)公共及私人實體內專供其人員使用的飯堂及食堂;
(十)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
(十一)酒店場所;
(十二)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及卡拉OK場所;
(十三)娛樂場;
(十四)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
(十五)銀行機構,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
(十六)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及商店;
(十七)港口、機場及鐵路設施;
(十八)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候車亭;
(十九)在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的信號少於十米的範圍,該等範圍由主管實體劃定;
(二十)電影院、劇院、表演室、表演場所以及其他推廣藝術及表演的地點;
(二十一)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
(二十二)體育設施;
(二十三)由公共行政實體負責維持安全和監管的泳灘;
(二十四)公共泳池;
(二十五)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及展覽室;
(二十六)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髮型屋及美容院;
(二十七)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及網吧;
(二十八)升降機、扶手電梯及同類設施,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二十九)集體客運的車輛及船隻、電動纜車;
(三十)的士、救傷車及運送病人的車輛;
(三十一)設有上蓋的停車場;
(三十二)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三十三)經管理實體決定禁止吸煙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
{{Center|'''第五條<br />例外'''}}
一、在下列地點允許吸煙:
(一)上條(七)至(十)、(十二)至(十七)、(二十)、(二十五)至(二十七)及(三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
(二)上條(六)項所指的高等教育場所及非供未滿十八歲人士入讀的職業培訓中心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三)上條(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及所設的住宿單位或房間;
(四)上條(十七)項所指機場設施的吸煙室;
(五)上條(二十一)及(二十三)項所指地點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六)在監獄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七)〔廢止〕
(八)〔廢止〕
二、上款(四)項所指吸煙室應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三、在上條(十三)項所指地點可設立吸煙室,但吸煙室須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Center|'''第五-A條<br />電子煙的消費'''}}
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適用於電子煙的消費。
{{Center|'''第六條<br />標誌'''}}
一、有關實體須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的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十五厘米乘二十厘米或二十厘米乘九厘米的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
二、在上款所指標誌之下,須以中文及葡文註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的金額。
三、上款所指的最高罰款金額還應以英文表述。
{{Center|'''第七條<br />責任'''}}
一、負責管理本法律所指地點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應確保第四條至第六條的規定得到遵守。
二、上款所指實體如發現違反第四條的規定的情況,應命令有關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吸煙者不遵從,應召喚主管的行政當局或警察當局。
三、第四條所指地點的所有使用者均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可為此召喚上款所指當局。
==第三章 煙草製品所含物質的成分及其測量==
{{Center|'''第八條<br />捲煙中的焦油最高含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或製造的捲煙的焦油含量不得超過每根十七毫克。
{{Center|'''第九條<br />測量及檢測'''}}
煙草製品的焦油、尼古丁或其他物質的含量由衛生局負責測量及檢測。
{{Center|'''第十條<br />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一、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訂定的條件,將其煙草製品的清單送交衛生局,其內應指明每個商標及種類的煙草製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配料及其份量。
二、對於將投放市場的新煙草製品,上款所指的清單應在該製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售賣最少一個月前送交。
三、第一款所指清單,以及按照第九條規定進行的測量或檢測的結果,由衛生局向消費者公佈,但屬生產秘密的特別產品配方的資料除外。
四、為適用上款的規定,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詳細說明其認為不應公佈的屬生產秘密的資料。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
{{Center|'''第十一條<br />標籤'''}}
一、所有捲煙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二、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及焦油、尼古丁含量的表述組成。
三、所有雪茄、煙斗煙草、捲煙煙草及小雪茄的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四、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組成。
五、獨立包裝及零售產品的任何外包裝上均須印上本條所指式樣,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每連續最多十二個月的期間內,第一款所指各式樣應印於相關包裝上。
七、上款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亦適用於其他煙草製品。
八、本條所指式樣應以不褪色的方式印刷,且不得被其他表述或圖案遮掩、覆蓋或分隔。
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指獨立包裝的兩個最大表面的其中一面應印上有關式樣的中文本,而另一面則應印上葡文本,式樣的印刷位置須與包裝的下邊界平行,但不影響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十、按照上款規定印於獨立包裝上的式樣應至少佔有關表面百分之五十的面積。
十一、單支雪茄的獨立包裝的其中一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核准的式樣的中文本及葡文本。
十二、屬非捲煙的煙草製品,得以自黏紙將有關式樣貼於獨立包裝上,只要該等自黏紙能牢固地黏貼即可。
十三、除以上各款所規定的要求外,尚應在各獨立包裝上印上其批號或等同的編號,以確保可識別生產地及生產時間。
{{Center|'''第十二條<br />包裝'''}}
捲煙不得以少於二十根的獨立包裝銷售。
{{Center|'''第十三條<br />禁用的名稱'''}}
一、在煙草製品的包裝上不得使用暗示本煙草製品較其他煙草製品危害小的字句、名稱、商標、圖形或其他標誌。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已依規範作工業產權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煙草製品上使用的商業識別標誌。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Center|'''第十四條<br />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屬下列情況,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
(二)在第四條(一)至(三)、(六)、(九)、(十)、(十三)、(二十二)、(二十四)及(二十七)項所指地點銷售;
(三)以任何購買者可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方式銷售,尤其是以售貨架形式銷售;
(四)透過電視媒介銷售;
(五)透過其他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尤其是互聯網及郵遞。
二、為遵守上款(一)項所指的禁止,銷售煙草製品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銷售前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二)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
三、拒絕出示上款(一)項所指文件者,推定為未成年人。
四、禁止由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
五、禁止銷售煙草製品推廣裝。
{{Center|'''第十五條<br />禁止售賣'''}}
禁止售賣電子煙以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Center|'''第十六條<br />自動售煙機'''}}
禁止引進或使用自動售煙機。
==第六章 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Center|'''第十七條<br />廣告及促銷'''}}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煙草製品及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包括透過廣告媒介或資訊公司的服務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廣告,但第二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僅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內展示的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只要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尤其不能透過陳列窗看見。
三、上款所指價格標記僅應載有有關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其面積不得大於在同一地點內銷售的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標記的面積,亦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厘米。
四、第二款所指的價格牌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僅載有在有關地點內銷售的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每一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表述所佔的面積不得大於上款所指的面積,但不影響(三)項規定的適用;
(二)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厘米;
(三)載明式樣經核准的告示,該告示應至少佔價格牌百分之二十的面積。
五、在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可放置一份載有在該場所內銷售的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目錄。
六、第一款規定不適用於煙草製品生產或批發場所內的廣告,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廣告。
七、屬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媒體的廣告,僅可刊登於以煙草貿易專業人士為對象的刊物或煙草業界企業的內部刊物內。
八、禁止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
九、上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煙草製品。
十、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可提供一份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並載有在該銷售點所銷售的煙草製品的清單。
十一、禁止免費派發或促銷煙草製品或任何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的消費品。
十二、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有關的企業派發宣傳贈品、給予獎賞或舉行比賽,即使該等活動專為吸煙者而設亦然。
十三、禁止任何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煙草製品促銷活動,但專為煙草貿易專業人士而設的促銷活動除外。
十四、除煙草製品及相關標籤外,禁止在煙草製品的包裝內或外包裝上,又或在兩者之間加入獎劵或其他非包裝之物。
{{Center|'''第十八條<br />以消費品作廣告'''}}
一、在廣告活動中,禁止將煙草製品的名稱、商標、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誌加入非屬煙草製品的消費品中。
二、使用與煙草製品相同的名稱或商標的財貨及服務,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不適用上款所指的禁止:
(一)其銷售或贊助並非與煙草製品的銷售有關;
(二)使用該等名稱及商標的方式明顯有別於煙草製品的名稱或商標的使用方式。
三、禁止生產及銷售呈煙草製品狀或帶有煙草商標識別標誌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四、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外觀已依規範作工業品設計或新型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Center|'''第十九條<br />贊助'''}}
禁止為達到直接或間接促銷某煙草製品或促進該製品的消費的效果或預期效果而對某一事件、活動、個人、視聽作品、電台或電視節目提供任何形式的公共或私人的贊助或捐獻,尤其是由經營生產、分銷或銷售煙草製品的企業提供的贊助或捐獻。
==第七章 吸煙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Center|'''第二十條<br />資訊宣傳活動'''}}
禁止由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附屬企業或同類企業舉辦或贊助旨在直接或間接傳達吸煙資訊及預防吸煙的宣傳活動或其他活動。
{{Center|'''第二十一條<br />健康資訊及教育'''}}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屬衛生、教育、青年、體育、消費者保護、環境、勞動、經濟及文化範疇的部門,應向市民推廣相關訊息,並致力創造有利於預防及控制吸煙的條件。
二、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實體,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尤其是醫院、診所、醫務所及藥房,均應透過為一般市民或特定組別,特別是兒童、青年、孕婦、父母、育齡婦女、病人、教師及其他員工而設的運動、計劃及活動,推動及支持向市民提供關於煙草消費的危害及戒煙的重要性的健康資訊及教育。
三、各教育場所,不論其學生年齡及學制為何,亦應推動及支持提供關於健康的資訊及教育。
{{Center|'''第二十二條<br />戒煙門診'''}}
衛生局應透過轄下部門設立協助有意戒煙者的專科門診。
==第八章 處罰制度==
{{Center|'''第二十三條<br />違法行為'''}}
一、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並科下列罰款:
(一)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罰款;
(二)〔廢止〕
(三)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二)至(五)項及第四款規定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四)銷售不符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五)銷售電子煙,又或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六)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五款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罰款;
(七)私人實體違反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十四條第二款(二)項、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八)公共實體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九)煙草業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二、過失行為亦予處罰。
{{Center|'''第二十四條<br />附加處罰'''}}
因違反第八條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而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可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可命令將之銷毀。
{{Center|'''第二十五條<br />職權'''}}
科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罰款及第二十四條所定的附加處罰,屬衛生局局長的職權。
{{Center|'''第二十六條<br />罰款的歸屬'''}}
因違反本法律而實施制裁的罰款所得,全數歸衛生局所有。
{{Center|'''第二十七條<br />連帶責任'''}}
一、如違法者為公法人或私法人,則其領導機關據位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二、如違法者為無法律人格的社團,罰款以該社團的共同財產繳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每一社員的財產按連帶責任制度繳付。
三、廣告代理機構、推銷者、生產商、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四、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如作出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七)項所指的違法行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五、自動售煙機的所有權人及設有自動售煙機的地點的管理人,如違反第十六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Center|'''第二十八條<br />監察'''}}
一、衛生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治安警察局在所屬職責範圍內,具職權監察對本法律的遵守情況,但不影響第七條規定的適用。
二、非屬治安警察局的監察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必要的合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三、衛生局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進入娛樂場,但不得直接或藉他人進行任何幸運博彩。
四、第二款所指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採取下列措施或行動:
(一)依法進入法定禁止吸煙地點;
(二)命令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吸煙者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違法者拒絕停止吸煙或提供該等資料,應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合作;
(三)屬違反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四)屬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自動售煙機;
(五)屬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廣告媒介;
(六)屬違反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消費品;
(七)如作出認為煙草製品廣告的支架或廣告媒介屬違法的確定性處罰決定,則將之拆除及銷毀。
五、因採取上款(七)項所指措施而導致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凡不遵從第四款(二)項所指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七、只要監察人員要求,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在本法律的範圍內提供合作,尤其是在控煙聯合行動方面。
{{Center|'''第二十九條<br />程序步驟'''}}
一、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在其職責範圍內具職權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二、為產生適當效果,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如發現違反本法律的行為,須通知衛生局。
三、監察人員如目睹違法行為或有足夠跡象顯示存在違法行為時,可即時提起處罰程序,編製控訴書及將控訴內容通知違法者、違法實體負責人或經濟活動參與人的在場受託人。
四、在處罰程序中,有關通知按被通知人指定的地址,以單掛號信寄出,寄出三日後即推定被通知人接獲通知。如第三日非為工作日,則推定在緊隨該日的首個工作日接獲通知。
五、如利害關係人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上款所指期間自《[[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延期期間屆滿後起計。
六、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令被通知人在推定已作通知的日期後才收到通知的情況下,被通知人方可推翻第四款所指的推定。
七、應自接獲科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付罰款。
{{Center|'''第三十條<br />保全性扣押'''}}
一、監察人員可作出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至(六)項規定的保全性扣押。
二、當處罰程序的確定性決定尚未作出時,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由作出扣押的實體保管。
三、如違法者導致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保全性扣押未能執行,則罰款下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而罰款上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的兩倍。
{{Center|'''第三十一條<br />決定'''}}
一、確定性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命令將所扣押的製品或物件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以及將之出售或銷毀。
二、如行政決定確定性認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則須通知利害關係人領取按照上條規定被扣押的製品或物件。
三、如領取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製品或物件仍未被領取,則執行保全性扣押的實體可命令將之出售或銷毀。
{{Center|'''第三十二條<br />自願繳付罰款'''}}
一、屬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至(六)項所指罰款,可自接獲控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自願繳付。
二、自願繳付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五)項規定的罰款並不導致有權領取按照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項的規定被扣押的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三、在第一款所指期間內,被控訴人可作出辯護或繳付罰款,如繳付罰款,則僅須繳付罰款金額的一半。
四、屬第一款所指期間屆滿仍未自願繳付罰款亦未作出辯護的情況,須由預審員採取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以及編製有關建議書,並送交衛生局局長決定是否科處處罰。
==第九章 最後及過渡規定==
{{Center|'''第三十三條<br />補充法例'''}}
凡本法律未作特別規定者,均補充適用[[第52/99/M號法令|訂定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的法例]]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
{{Center|'''第三十四條<br />跟進及評估報告'''}}
一、衛生局負責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煙草消費的情況,以便能提出關於預防及控制吸煙方面的適當修訂建議。
二、為評估本法律的效果,尤其是在娛樂場內的效果,衛生局須在其生效後每三年編製一份載有上款所指資料的報告。
{{Center|'''第三十五條<br />經許可的商用名稱'''</center>
一、在本法律生效之日,如煙草製品所使用的名稱暗示該煙草製品對健康的危害較小,只要註明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特別警語,則可繼續銷售。
二、自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不容許將類似名稱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的新製品。
{{Center|'''第三十六條<br />移除廣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展示的帶有宣傳煙草製品的掩飾圖象或其他掩飾方式的廣告媒介,應由相關發准照實體在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內移除。
{{Center|'''第三十七條<br />娛樂場的吸煙區'''}}
〔廢止〕
{{Center|'''第三十八條<br />廢止'''}}
廢止經十二月三十日[[第27/96/M號法律]]及八月十一日[[第10/97/M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九日[[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
{{Center|'''第三十九條<br />生效'''}}
一、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在第四條(十三)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在第四條(十四)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三年後生效;
(三)有關不符合本法律所定的焦油最高含量、標籤、包裝及名稱方面要件的煙草製品禁止銷售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澳門法律|年份=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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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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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1|m=5|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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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
|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7年7月24日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於2018年2月26日經[[第3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Center|'''第一條<br />範圍及目的'''}}
一、本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二、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一)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二)規範煙草製品的成分;
(三)規範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四)宣傳及教育公眾健康意識;
(五)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
(六)訂定降低煙草需求及供應的措施。
{{Center|'''第二條<br />定義'''}}
為適用本法律,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健康警語”是指置於煙草包裝表面最顯眼處的關於使用煙草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忠告;
(二)“焦油或濃縮物”是指抽煙時所產生的不含尼古丁的脫水濃縮物;
(三)“電子煙”是指得以煙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氣霧的產品,或任何這種產品的組成部分,包括煙彈、儲存匣及不具有煙彈或儲存匣的裝置;
(四)“吸煙”是指吸入或呼出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氣霧或煙草的煙霧,以及管有任何燃着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
(五)“煙草包裝”是指供零售煙草製品之用的任何形式的獨立包裝及外包裝,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煙草業”是指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及進口商;
(七)“配料”是指任何用於製造或配製煙草製品的、不屬煙草植物的葉或其他天然部分或未經加工部分且存在於最終製成品中的物質或成分,不論其形態為何,包括紙、濾嘴、顏料及黏合劑;
(八)“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僱主直接或間接管理下工作的地方;
(九)“尼古丁”是指煙鹼的生物鹼;
(十)“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葉作為原材料製成的、供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的製品,不論當中的煙草有否經基因改造;
(十一)“口服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草製成的、呈粉末狀、微粒狀或兩者混合狀,尤其是以獨立劑量包裝、以有孔袋包裝或類似食物包裝的口服製品,但供抽吸或咀嚼的製品除外;
(十二)“煙草廣告”是指公共或私人實體在商業、工業、手工業或自由職業活動範圍內進行的、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
(十三)“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十四)“資訊公司的服務”是指應服務相對人的獨立請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向其提供的遠距離的任何收費服務;
(十五)“廣告媒介”是指用作傳送廣告信息的工具;
(十六)“煙草”是指煙草及生煙草植物的葉、葉的部分或葉脈,不論是以捲煙、小雪茄或雪茄的形式銷售,又或經切碎製成卷狀、條狀、薄片狀、立方體或片狀,或經製成粉末狀或顆粒狀,以供煙斗或手捲煙之用;
(十七)“透過電視媒介銷售煙草製品”是指透過電視頻道向公眾推銷捲煙或其他製品,並以有償方式提供該等製品;
(十八)“使用煙草”是指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以煙草為主要成分的製品。
==第二章 煙草消費的限制==
{{Center|'''第三條<br />一般原則'''}}
本章的規定旨在對供集體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或進出權的室內場所以及本法律規定的其他地點的煙草消費訂定限制,以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Center|'''第四條<br />在特定地點禁止吸煙'''}}
在下列地點禁止吸煙:
(一)提供衛生護理的場所,尤其是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及提供無須醫生處方的藥物的地點;
(二)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
(三)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
(四)易燃產品銷售場所及燃料供應地點;
(五)生產、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利用易燃的物料或產品的生產或工業單位;
(六)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
(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當局部門或機構的所在地;
(八)工作地點;
(九)公共及私人實體內專供其人員使用的飯堂及食堂;
(十)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
(十一)酒店場所;
(十二)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及卡拉OK場所;
(十三)娛樂場;
(十四)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
(十五)銀行機構,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
(十六)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及商店;
(十七)港口、機場及鐵路設施;
(十八)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候車亭;
(十九)在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的信號少於十米的範圍,該等範圍由主管實體劃定;
(二十)電影院、劇院、表演室、表演場所以及其他推廣藝術及表演的地點;
(二十一)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
(二十二)體育設施;
(二十三)由公共行政實體負責維持安全和監管的泳灘;
(二十四)公共泳池;
(二十五)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及展覽室;
(二十六)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髮型屋及美容院;
(二十七)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及網吧;
(二十八)升降機、扶手電梯及同類設施,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二十九)集體客運的車輛及船隻、電動纜車;
(三十)的士、救傷車及運送病人的車輛;
(三十一)設有上蓋的停車場;
(三十二)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三十三)經管理實體決定禁止吸煙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
{{Center|'''第五條<br />例外'''}}
一、在下列地點允許吸煙:
(一)上條(七)至(十)、(十二)至(十七)、(二十)、(二十五)至(二十七)及(三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
(二)上條(六)項所指的高等教育場所及非供未滿十八歲人士入讀的職業培訓中心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三)上條(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及所設的住宿單位或房間;
(四)上條(十七)項所指機場設施的吸煙室;
(五)上條(二十一)及(二十三)項所指地點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六)在監獄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七)〔廢止〕
(八)〔廢止〕
二、上款(四)項所指吸煙室應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三、在上條(十三)項所指地點可設立吸煙室,但吸煙室須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Center|'''第五-A條<br />電子煙的消費'''}}
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適用於電子煙的消費。
{{Center|'''第六條<br />標誌'''}}
一、有關實體須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的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十五厘米乘二十厘米或二十厘米乘九厘米的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
二、在上款所指標誌之下,須以中文及葡文註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的金額。
三、上款所指的最高罰款金額還應以英文表述。
{{Center|'''第七條<br />責任'''}}
一、負責管理本法律所指地點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應確保第四條至第六條的規定得到遵守。
二、上款所指實體如發現違反第四條的規定的情況,應命令有關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吸煙者不遵從,應召喚主管的行政當局或警察當局。
三、第四條所指地點的所有使用者均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可為此召喚上款所指當局。
==第三章 煙草製品所含物質的成分及其測量==
{{Center|'''第八條<br />捲煙中的焦油最高含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或製造的捲煙的焦油含量不得超過每根十七毫克。
{{Center|'''第九條<br />測量及檢測'''}}
煙草製品的焦油、尼古丁或其他物質的含量由衛生局負責測量及檢測。
{{Center|'''第十條<br />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一、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訂定的條件,將其煙草製品的清單送交衛生局,其內應指明每個商標及種類的煙草製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配料及其份量。
二、對於將投放市場的新煙草製品,上款所指的清單應在該製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售賣最少一個月前送交。
三、第一款所指清單,以及按照第九條規定進行的測量或檢測的結果,由衛生局向消費者公佈,但屬生產秘密的特別產品配方的資料除外。
四、為適用上款的規定,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詳細說明其認為不應公佈的屬生產秘密的資料。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
{{Center|'''第十一條<br />標籤'''}}
一、所有捲煙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二、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及焦油、尼古丁含量的表述組成。
三、所有雪茄、煙斗煙草、捲煙煙草及小雪茄的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四、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組成。
五、獨立包裝及零售產品的任何外包裝上均須印上本條所指式樣,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每連續最多十二個月的期間內,第一款所指各式樣應印於相關包裝上。
七、上款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亦適用於其他煙草製品。
八、本條所指式樣應以不褪色的方式印刷,且不得被其他表述或圖案遮掩、覆蓋或分隔。
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指獨立包裝的兩個最大表面的其中一面應印上有關式樣的中文本,而另一面則應印上葡文本,式樣的印刷位置須與包裝的下邊界平行,但不影響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十、按照上款規定印於獨立包裝上的式樣應至少佔有關表面百分之五十的面積。
十一、單支雪茄的獨立包裝的其中一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核准的式樣的中文本及葡文本。
十二、屬非捲煙的煙草製品,得以自黏紙將有關式樣貼於獨立包裝上,只要該等自黏紙能牢固地黏貼即可。
十三、除以上各款所規定的要求外,尚應在各獨立包裝上印上其批號或等同的編號,以確保可識別生產地及生產時間。
{{Center|'''第十二條<br />包裝'''}}
捲煙不得以少於二十根的獨立包裝銷售。
{{Center|'''第十三條<br />禁用的名稱'''}}
一、在煙草製品的包裝上不得使用暗示本煙草製品較其他煙草製品危害小的字句、名稱、商標、圖形或其他標誌。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已依規範作工業產權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煙草製品上使用的商業識別標誌。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Center|'''第十四條<br />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屬下列情況,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
(二)在第四條(一)至(三)、(六)、(九)、(十)、(十三)、(二十二)、(二十四)及(二十七)項所指地點銷售;
(三)以任何購買者可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方式銷售,尤其是以售貨架形式銷售;
(四)透過電視媒介銷售;
(五)透過其他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尤其是互聯網及郵遞。
二、為遵守上款(一)項所指的禁止,銷售煙草製品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銷售前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二)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
三、拒絕出示上款(一)項所指文件者,推定為未成年人。
四、禁止由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
五、禁止銷售煙草製品推廣裝。
{{Center|'''第十五條<br />禁止售賣'''}}
禁止售賣電子煙以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Center|'''第十六條<br />自動售煙機'''}}
禁止引進或使用自動售煙機。
==第六章 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Center|'''第十七條<br />廣告及促銷'''}}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煙草製品及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包括透過廣告媒介或資訊公司的服務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廣告,但第二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僅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內展示的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只要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尤其不能透過陳列窗看見。
三、上款所指價格標記僅應載有有關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其面積不得大於在同一地點內銷售的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標記的面積,亦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厘米。
四、第二款所指的價格牌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僅載有在有關地點內銷售的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每一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表述所佔的面積不得大於上款所指的面積,但不影響(三)項規定的適用;
(二)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厘米;
(三)載明式樣經核准的告示,該告示應至少佔價格牌百分之二十的面積。
五、在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可放置一份載有在該場所內銷售的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目錄。
六、第一款規定不適用於煙草製品生產或批發場所內的廣告,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廣告。
七、屬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媒體的廣告,僅可刊登於以煙草貿易專業人士為對象的刊物或煙草業界企業的內部刊物內。
八、禁止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
九、上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煙草製品。
十、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可提供一份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並載有在該銷售點所銷售的煙草製品的清單。
十一、禁止免費派發或促銷煙草製品或任何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的消費品。
十二、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有關的企業派發宣傳贈品、給予獎賞或舉行比賽,即使該等活動專為吸煙者而設亦然。
十三、禁止任何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煙草製品促銷活動,但專為煙草貿易專業人士而設的促銷活動除外。
十四、除煙草製品及相關標籤外,禁止在煙草製品的包裝內或外包裝上,又或在兩者之間加入獎劵或其他非包裝之物。
{{Center|'''第十八條<br />以消費品作廣告'''}}
一、在廣告活動中,禁止將煙草製品的名稱、商標、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誌加入非屬煙草製品的消費品中。
二、使用與煙草製品相同的名稱或商標的財貨及服務,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不適用上款所指的禁止:
(一)其銷售或贊助並非與煙草製品的銷售有關;
(二)使用該等名稱及商標的方式明顯有別於煙草製品的名稱或商標的使用方式。
三、禁止生產及銷售呈煙草製品狀或帶有煙草商標識別標誌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四、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外觀已依規範作工業品設計或新型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Center|'''第十九條<br />贊助'''}}
禁止為達到直接或間接促銷某煙草製品或促進該製品的消費的效果或預期效果而對某一事件、活動、個人、視聽作品、電台或電視節目提供任何形式的公共或私人的贊助或捐獻,尤其是由經營生產、分銷或銷售煙草製品的企業提供的贊助或捐獻。
==第七章 吸煙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Center|'''第二十條<br />資訊宣傳活動'''}}
禁止由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附屬企業或同類企業舉辦或贊助旨在直接或間接傳達吸煙資訊及預防吸煙的宣傳活動或其他活動。
{{Center|'''第二十一條<br />健康資訊及教育'''}}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屬衛生、教育、青年、體育、消費者保護、環境、勞動、經濟及文化範疇的部門,應向市民推廣相關訊息,並致力創造有利於預防及控制吸煙的條件。
二、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實體,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尤其是醫院、診所、醫務所及藥房,均應透過為一般市民或特定組別,特別是兒童、青年、孕婦、父母、育齡婦女、病人、教師及其他員工而設的運動、計劃及活動,推動及支持向市民提供關於煙草消費的危害及戒煙的重要性的健康資訊及教育。
三、各教育場所,不論其學生年齡及學制為何,亦應推動及支持提供關於健康的資訊及教育。
{{Center|'''第二十二條<br />戒煙門診'''}}
衛生局應透過轄下部門設立協助有意戒煙者的專科門診。
==第八章 處罰制度==
{{Center|'''第二十三條<br />違法行為'''}}
一、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並科下列罰款:
(一)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罰款;
(二)〔廢止〕
(三)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二)至(五)項及第四款規定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四)銷售不符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五)銷售電子煙,又或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六)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五款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罰款;
(七)私人實體違反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十四條第二款(二)項、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八)公共實體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九)煙草業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二、過失行為亦予處罰。
{{Center|'''第二十四條<br />附加處罰'''}}
因違反第八條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而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可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可命令將之銷毀。
{{Center|'''第二十五條<br />職權'''}}
科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罰款及第二十四條所定的附加處罰,屬衛生局局長的職權。
{{Center|'''第二十六條<br />罰款的歸屬'''}}
因違反本法律而實施制裁的罰款所得,全數歸衛生局所有。
{{Center|'''第二十七條<br />連帶責任'''}}
一、如違法者為公法人或私法人,則其領導機關據位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二、如違法者為無法律人格的社團,罰款以該社團的共同財產繳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每一社員的財產按連帶責任制度繳付。
三、廣告代理機構、推銷者、生產商、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四、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如作出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七)項所指的違法行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五、自動售煙機的所有權人及設有自動售煙機的地點的管理人,如違反第十六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Center|'''第二十八條<br />監察'''}}
一、衛生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治安警察局在所屬職責範圍內,具職權監察對本法律的遵守情況,但不影響第七條規定的適用。
二、非屬治安警察局的監察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必要的合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三、衛生局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進入娛樂場,但不得直接或藉他人進行任何幸運博彩。
四、第二款所指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採取下列措施或行動:
(一)依法進入法定禁止吸煙地點;
(二)命令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吸煙者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違法者拒絕停止吸煙或提供該等資料,應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合作;
(三)屬違反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四)屬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自動售煙機;
(五)屬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廣告媒介;
(六)屬違反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消費品;
(七)如作出認為煙草製品廣告的支架或廣告媒介屬違法的確定性處罰決定,則將之拆除及銷毀。
五、因採取上款(七)項所指措施而導致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凡不遵從第四款(二)項所指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七、只要監察人員要求,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在本法律的範圍內提供合作,尤其是在控煙聯合行動方面。
{{Center|'''第二十九條<br />程序步驟'''}}
一、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在其職責範圍內具職權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二、為產生適當效果,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如發現違反本法律的行為,須通知衛生局。
三、監察人員如目睹違法行為或有足夠跡象顯示存在違法行為時,可即時提起處罰程序,編製控訴書及將控訴內容通知違法者、違法實體負責人或經濟活動參與人的在場受託人。
四、在處罰程序中,有關通知按被通知人指定的地址,以單掛號信寄出,寄出三日後即推定被通知人接獲通知。如第三日非為工作日,則推定在緊隨該日的首個工作日接獲通知。
五、如利害關係人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上款所指期間自《[[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延期期間屆滿後起計。
六、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令被通知人在推定已作通知的日期後才收到通知的情況下,被通知人方可推翻第四款所指的推定。
七、應自接獲科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付罰款。
{{Center|'''第三十條<br />保全性扣押'''}}
一、監察人員可作出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至(六)項規定的保全性扣押。
二、當處罰程序的確定性決定尚未作出時,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由作出扣押的實體保管。
三、如違法者導致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保全性扣押未能執行,則罰款下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而罰款上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的兩倍。
{{Center|'''第三十一條<br />決定'''}}
一、確定性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命令將所扣押的製品或物件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以及將之出售或銷毀。
二、如行政決定確定性認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則須通知利害關係人領取按照上條規定被扣押的製品或物件。
三、如領取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製品或物件仍未被領取,則執行保全性扣押的實體可命令將之出售或銷毀。
{{Center|'''第三十二條<br />自願繳付罰款'''}}
一、屬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至(六)項所指罰款,可自接獲控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自願繳付。
二、自願繳付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五)項規定的罰款並不導致有權領取按照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項的規定被扣押的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三、在第一款所指期間內,被控訴人可作出辯護或繳付罰款,如繳付罰款,則僅須繳付罰款金額的一半。
四、屬第一款所指期間屆滿仍未自願繳付罰款亦未作出辯護的情況,須由預審員採取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以及編製有關建議書,並送交衛生局局長決定是否科處處罰。
==第九章 最後及過渡規定==
{{Center|'''第三十三條<br />補充法例'''}}
凡本法律未作特別規定者,均補充適用[[第52/99/M號法令|訂定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的法例]]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
{{Center|'''第三十四條<br />跟進及評估報告'''}}
一、衛生局負責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煙草消費的情況,以便能提出關於預防及控制吸煙方面的適當修訂建議。
二、為評估本法律的效果,尤其是在娛樂場內的效果,衛生局須在其生效後每三年編製一份載有上款所指資料的報告。
{{Center|'''第三十五條<br />經許可的商用名稱'''</center>
一、在本法律生效之日,如煙草製品所使用的名稱暗示該煙草製品對健康的危害較小,只要註明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特別警語,則可繼續銷售。
二、自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不容許將類似名稱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的新製品。
{{Center|'''第三十六條<br />移除廣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展示的帶有宣傳煙草製品的掩飾圖象或其他掩飾方式的廣告媒介,應由相關發准照實體在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內移除。
{{Center|'''第三十七條<br />娛樂場的吸煙區'''}}
〔廢止〕
{{Center|'''第三十八條<br />廢止'''}}
廢止經十二月三十日[[第27/96/M號法律]]及八月十一日[[第10/97/M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九日[[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
{{Center|'''第三十九條<br />生效'''}}
一、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在第四條(十三)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在第四條(十四)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三年後生效;
(三)有關不符合本法律所定的焦油最高含量、標籤、包裝及名稱方面要件的煙草製品禁止銷售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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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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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7年7月24日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於2018年2月26日經[[第3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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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1號法律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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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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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0:45:39Z
Blahhmosh
79595
/* 奎章閣文獻搬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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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我是blahhmosh。我负责修改那些关于韩国、日本、琉球、蒙古、和越南的古书籍。暫時尤其是韓國/朝鮮的。我希望以後能夠把整個奎章閣的書籍全部搬運到維基文庫。
== Basic ==
===已經完成===
*《[[三國史記]]》
*《[[高麗史]]》
===正在搬運===
*《[[朝鮮王朝實錄]]》
*《[[承政院日記]]》
===長期維護===
*《[[三國史記]]》
*《[[高麗史]]》
*《[[朝鮮王朝實錄]]》
*《[[承政院日記]]》
===未來預期搬運===
*《[[日省錄]]》
*《[[備邊司謄錄]]》
*《[[宋史筌]]》
{{#Babel:en-N|zh-N}}
{{Userpage}}
===奎章閣文獻搬運狀況===
已搬運到GK03700_00。
===沙盤===
*[[/沙盤|沙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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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市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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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 (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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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商市街
| author = 萧红
| times =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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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 previo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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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 = 白话散文
| year = 1936
| notes = 《商市街》(散文集),1936年8月文化生活出版社(上海)出版,为“文学丛刊”第2集第12册,收散文41篇,署名悄吟。
}}
==目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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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十篇===
*[[欧罗巴旅馆]]
*[[雪天 (蕭紅)|雪天]]
*[[他去追求職業]]
*[[家庭教師]]
*[[來客]]
*[[提籃者]]
*[[餓]]
*[[搬家]]
*[[最末的一塊木柈]]
*[[黑列巴和白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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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二十篇===
*[[度日]]
*[[飛雪]]
*[[他的上唇掛霜了]]
*[[當鋪]]
*[[借]]
*[[買皮帽]]
*[[廣告員的夢想]]
*[[新識]]
*[[牽牛房]]
*[[十元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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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至三十篇===
*[[同命運的小魚]]
*[[幾個歡快的日子]]
*[[女教師]]
*[[春意掛上了樹梢]]
*[[小偷、車夫和老頭]]
*[[公園]]
*[[夏夜]]
*[[家庭教師是強盜]]
*[[冊子]]
*[[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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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至四十篇===
*[[白面孔]]
*[[又是冬天]]
*[[門前的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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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南方的姑娘]]
*[[生人]]
*[[又是春天]]
*[[患病]]
*[[十三天]]
*[[拍賣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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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最後的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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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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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十篇===
*[[欧罗巴旅馆]]
*[[雪天 (蕭紅)|雪天]]
*[[他去追求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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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至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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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至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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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至四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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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最後的一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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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 (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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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雪天|author=蕭紅|y=|type=|from=|notes=}}
我直直是睡了一个整天,这使我不能再睡。小屋子渐渐从灰色变做黑色。
睡得背很痛,肩也很痛,并且也俄了。我下床开了灯,在床沿坐了坐,到椅子上坐了坐,扒一扒头发,揉擦两下眼睛,心中感到幽长和无底,好象把我放下一个煤洞去,并且没有灯笼,使我一个人走沉下去。屋子虽然小,在我觉得和一个荒凉的广场样,屋子墙壁离我比天还远,那是说一切不和我发生关系;那是说我的肚子太空了!
一切街车街声在小窗外闹着。可是三层楼的过道非常寂静。每走过一个人,我留意他的脚步声,那是非常响亮的,硬底皮鞋踏过去,女人的高跟鞋更响亮而且焦急,有时成群的响声,男男女女穿插着过了一阵。我听遍了过道上一切引诱我的声音,可是不用开门看,我知道郎华还没回来。
小窗那样高,囚犯住的屋子一般,我仰起头来,看见那一些纷飞的雪花从天空忙乱地跌落,有的也打在玻璃窗片上,即刻就消融了,变成水珠滚动爬行着,玻璃窗被它画成没有意义、无组织的条纹。
我想:雪花为什么要翩飞呢?多么没有意义!忽然我又想:我不也是和雪花一般没有意义吗?坐在椅子里,两手空着,什么也不做;口张着,可是什么也不吃。我十分和一架完全停止了的机器相像。
过道一响,我的心就非常跳,那该不是郎华的脚步?一种穿软底鞋的声音,嚓嚓来近门口,我仿佛是跳起来,我心害怕:他冻得可怜了吧?他没有带回面包来吧?
开门看时,茶房站在那里:
“包夜饭吗?”
“多少钱?”
“每份6角。包月15元。”
“……”我一点都不迟疑地摇着头,怕是他把饭送进来强迫我吃似的,怕他强迫向我要钱似的。茶房走出,门又严肃地关起来。一切别的房中的笑声,饭菜的香气都断绝了,就这样用一道门,我与人间隔离着。
一直到郎华回来,他的胶皮底鞋擦在门槛,我才止住幻想。茶房手上的托盘,盛着肉饼、炸黄的蕃薯、切成大片有弹力的面包……
郎华的夹衣上那样湿了,已湿的裤管拖着泥。鞋底通了孔,使得袜也湿了。
他上床暖一暖,脚伸在被子外面,我给他用一张破布擦着脚上冰凉的黑圈。
当他问我时,他和呆人一般,直直的腰也不弯:
“饿了吧?”
我几乎是哭了。我说:“不饿。”为了低头,我的脸几乎接触到他冰凉的脚掌。
他的衣服完全湿透,所以我到马路旁去买馒头。就在光身的木桌上,刷牙缸冒着气,刷牙缸伴着我们把馒头吃完。馒头既然吃完,桌上的铜板也要被吃掉似的。他问我:
“够不够?”
我说:“够了。”我问他:“够不够?”
他也说:“够了。”
隔壁的手风琴唱起来,它唱的是生活的痛苦吗?手风琴凄凄凉凉地唱呀!
登上桌子,把小窗打开。这小窗是通过人间的孔道:楼顶,烟囱,飞着雪沉重而浓黑的天空,路灯,警察,街车,小贩,乞丐,一切显现在这小孔道,繁繁忙忙的市街发着响。
隔壁的手风琴在我们耳里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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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日 (蕭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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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title=度日|author=蕭紅|y=|type=|from=|notes=}}
天色连日阴沉下去,一点光也没有,完全灰色,灰得怎样程度呢?那和墨汁混到水盆中一样。
火炉台擦得很亮了,碗,筷子,小刀摆在格子上。清早起第一件事点起火炉来,而后擦地板,铺床。
炉铁板烧得很热时,我便站到火炉旁烧饭,刀子,匙子弄得很响。炉火在炉腔里起着小的爆炸,饭锅腾着气,葱花炸到油里发出很香的蒸调的气味,我细看葱花在油里边滚着,渐渐变黄起来。……小洋刀好像剥着梨皮一样把地豆刮得很白,很好看,去了皮的地豆是乳黄色,柔和而有弹力,炉台上铺好一张纸,把地豆再切成薄片,饭已熟,地豆煎好。打开小窗望了望,院心几条小狗在戏耍。
家庭教师还没有下课,菜香和米香引我回到炉前再吃两口,用匙子调一下饭,再调一下菜,很忙的样子像在偷吃。在地板上走了又走,一个钟头的课程还不到吗?于是再打开锅盖吞下几口。再从小窗望一望,我快要吃饱的时候他才回来。习惯上知道一定是他,他都是在院心大声弄着嗓子响。我藏在门后等他,有时候我就不等他寻到就作着怪声跳出来。
早饭吃完以后,就是洗碗,刷锅,擦炉台,摆好木格子。假如有表,怕是十一点还多了!
再过三四个钟头又是烧晚饭。他出去找职业,我在家里烧饭,我在家里等他。火炉台,我开始围着它转走起来。每天吃饭,睡觉,愁柴,愁米……
这一切给我一个印象:这不是孩子时候了,是在过日子,开始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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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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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
| y = 1930
| m = 6
| d = 28
| theme = 强迫劳动公约
| previous =
| type = 国际劳工组织
| fr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第三号
| notes = 本文为载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的公约中译本,联合国翻译的本条约中文版见[[强迫劳动公约]]<br>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决定]]》批准<br>2022年8月12日中国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批准书,于2023年8月12日对中国生效
}}
{{公报标题|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
{{center|<big>(第29号公约)</big>}}
{{center|{{i|<big>(中 译 本)</big>}}}}
{{gap}}国际劳工组织大会,
{{gap}}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并于1930年6月10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十四届会议,并
{{gap}}决定采纳会议议程第一项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某些提议,并
{{gap}}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
{{gap}}于一九三零年六月二十八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供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的规定予以批准:
===第一条===
{{gap}}一、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承诺在可能的最短期限内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二、<ref>第一条第二、三款为过渡期条款,现已删除。</ref>为实现全面禁止强迫或强制劳动,在过渡时期,在符合以下条件和保证的情况下,只有为公共目的和作为一种例外措施才可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三、自本公约生效起满五年后,在国际劳工局理事会起草下列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报告时,理事会应考虑不再经过渡时期即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可能性和把这一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的必要性。】}}
===第二条===
{{gap}}一、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一词系指以任何惩罚相威胁,强行要求任何人从事的非本人自愿提供的一切工作或服务。
{{gap}}二、但是,就本公约而言,“强迫或强制劳动”一词不应包括——
{{gap}}(一)根据义务兵役制法律、为纯军事性质的工作而被强行要求从事的任何工作或服务;
{{gap}}(二)作为完全自治国家公民的正常公民义务一部分的任何工作或服务;
{{gap}}(三)作为根据法院定罪的结果强制任何人从事的任何工作或服务,前提是这种工作或服务在政府机构的监督和控制下实施,且此人不在私人、公司或团体的支配下被雇佣或安置;
{{gap}}(四)在紧急情况下,即发生战争、灾害或灾害威胁,如火灾、水灾、饥荒、地震、恶性流行病或动物流行病、动物和昆虫或植物害虫的入侵等,总之,在一切可能危及全体或部分人口的生存或健康的情况下强制实施的工作或服务;
{{gap}}(五)某种小型公共服务,社区成员为其社区直接利益所进行的服务可因此被视为该社区成员应尽的正常公民义务,前提是社区成员或其直接代表应有权就此类公共服务是否必要进行协商。
===【第三条<ref>第三至二十四条为过渡期条款,现已删除。</ref>===
{{gap}}{{i|就本公约而言,“主管部门”一词系指一国本土的主管部门,或有关地区的最高中央部门。}}
===第四条===
{{gap}}{{i|一、主管部门不得为了私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而实施或准许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二、在成员国对本公约的批准书由国际劳工局总干事登记之日,如存在这种为私人、公司或团体利益而实施的强迫或强制劳动,该成员国应自本公约对其生效之日起完全禁止这种强迫或强制劳动。}}
===第五条===
{{gap}}{{i|一、给予私人、公司或团体的特许权不得为生产或收集这些私人、公司或团体使用或交易的产品而涉及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二、如存在包含涉及这种强迫或强制劳动规定的特许权,此类规定应尽早予以废除,以符合本公约第一条的规定。}}
===第六条===
{{gap}}{{i|行政官员即使有职责鼓励其管辖的人群从事某种形式的劳动,也不得对这些人群或其中的任何个人进行限制以为私人、公司或团体工作。}}
===第七条===
{{gap}}{{i|一、不行使行政职责的酋长不得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二、行使行政职责的酋长,在获得主管部门明确准许后,可按照本公约第十条的规定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i|三、经正式承认且未得到其他形式恰当报酬的酋长,可根据适当规定享受为其个人提供的服务,前提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滥用。}}
===第八条===
{{gap}}{{i|一、任何决定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的责任属于有关领土的最高民事部门。}}
{{gap}}{{i|二、然而,该部门可授权地方最高部门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但不涉及将工人迁离其习惯居住地。该部门还可按照本公约第二十三条要求所颁布条例中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授权地方最高部门在为行政官员执行公务时的行动提供便利和运送政府用品时,实施涉及将工人迁离其习惯居住地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第九条===
{{gap}}{{i|除本公约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外,一切有权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的部门应在决定实施这种劳动前,确认——}}
{{gap}}{{i|(一)将要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对于被征用从事工作或提供服务的社区具有重要直接利益;}}
{{gap}}{{i|(二)该工作或服务有现实或迫切必要性;}}
{{gap}}{{i|(三)为从事这一工作或提供这一服务给予了至少不低于该地区类似工作或服务的惯常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仍无法找到自愿劳动力;以及}}
{{gap}}{{i|(四)考虑到可用劳动力及其承担该工作的能力,这种工作或服务不会对现有人口造成过重负担。}}
===第十条===
{{gap}}{{i|一、作为税收实施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由行使行政职责的酋长为建设公共工程而实施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应逐步予以废除。}}
{{gap}}{{i|二、同时,作为税收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行使行政职责的酋长为建设公共工程而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时,有关部门应首先确认——}}
{{gap}}{{i|(一)将要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对于被征用从事工作或提供服务的社区具有重要直接利益;}}
{{gap}}{{i|(二)该工作或服务有现实或迫切必要性;}}
{{gap}}{{i|(三)考虑到可用劳动力及其承担该工作的能力,这种工作或服务不会对现有人口造成过重负担;}}
{{gap}}{{i|(四)该工作或服务不会导致工人迁离其习惯居住地;}}
{{gap}}{{i|(五)开展工作或提供服务将根据宗教、社会生活和农业的紧急需求实施。}}
===第十一条===
{{gap}}{{i|一、只有年龄明显在十八岁以上、四十五岁以下的身体健壮的成年男子方可被征用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除本公约第十条所规定的各类劳动外,应遵守下列限制和条件:}}
{{gap}}{{i|(一)尽可能先经一名政府指定的医疗官员确定,有关人员未患有传染病,其身体条件胜任要从事的工作并能适应工作条件;}}
{{gap}}{{i|(二)学校教师、学生和行政官员均予豁免;}}
{{gap}}{{i|(三)每一社区留有家庭和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一定数量身体健壮的成年男子;}}
{{gap}}{{i|(四)尊重夫妻和家庭关系。}}
{{gap}}{{i|二、为实施上款第(三)项,本公约第二十三条要求颁布的条例应确定身体健壮的成年男性居民在任何一次征用于强迫或强制劳动时所占比例,前提是这一比例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五。在确定这一比例时,主管部门应考虑人口密度、社会发展和体格发育状况、季节以及有关人员在本地区为自身利益必须完成的工作,且一般来说,应考虑有关社区正常生活所必需的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十二条===
{{gap}}{{i|一、任何人被征用从事所有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最长期限每十二个月不应超过六十天,包括往返工作地点所需时间。}}
{{gap}}{{i|二、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每个人应获得一份证明,标明其已完成的强迫或强制劳动的时间。}}
===第十三条===
{{gap}}{{i|一、任何人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正常工作时间应当与自愿劳动的惯常工作时间相同,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时间应按自愿劳动加班工作的惯常标准支付报酬。}}
{{gap}}{{i|二、从事任何形式强迫或强制劳动的所有人每周都应获得一天的休息时间,且这一休息日应尽可能与相关领土或地区传统或习惯所确定的时间相符。}}
===第十四条===
{{gap}}{{i|一、除本公约第十条规定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外,所有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应以现金支付报酬,标准不低于工人被雇佣地区或工人被招募地区类似工作的惯常标准,以较高者为准。}}
{{gap}}{{i|二、在酋长行使行政职责征用劳动的情形下,应按上款规定尽快实施工资支付。}}
{{gap}}{{i|三、工资应支付给各工人个人,不得支付给其部落酋长或任何其他部门。}}
{{gap}}{{i|四、为支付工资,往返工作地点的路途时间应被记为工作日。}}
{{gap}}{{i|五、本条规定不禁止以常规食物配给作为工资的一部分,这种配给应至少等同于其体现的货币价值,但不得以缴纳税金,或向工人提供专门的食品、服装或住所维持其健康状况以在任何特殊工作条件下继续工作,或提供工具为理由克扣工资。}}
===第十五条===
{{gap}}{{i|一、相关领土内已经或将要生效的关于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的工人补偿和关于向死亡或残疾工人所赡养人提供抚恤金的任何法律或规定,均应同等适用于被征用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和自愿工人。}}
{{gap}}{{i|二、在任何情况下,雇佣任何工人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任何部门都有义务保障因工伤事故或因工患病而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工人的生活,并采取措施保障因工致残或死亡的该工人实际赡养的任何人的生活。}}
===第十六条===
{{gap}}{{i|一、除特别需要外,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不得被运送到与其已适应的饮食和气候明显不同的地区,从而危害其健康。}}
{{gap}}{{i|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允许运送此类工人,除非能够严格实施一切与卫生和居住相关、使此类工人适应条件并保护其健康的必要措施。}}
{{gap}}{{i|三、如无法避免此类运送,应按照权威医疗意见采取逐步适应新的饮食和气候条件的措施。}}
{{gap}}{{i|四、如需此类工人从事其不习惯的常规工作,应采取措施确保他们适应这种工作,特别是在渐进式培训、工作时间、休息安排、增加或改善必要饮食等方面。}}
===第十七条===
{{gap}}{{i|在允许为建筑或维修工程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而使工人在工作场所停留较长时间前,主管部门应确认——}}
{{gap}}{{i|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工人健康和保证必需的医疗服务,尤其是,(一)开始工作前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在服务期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二)有足够的医务人员,配备满足各种需要必须的卫生所、医务室、医院和设备,以及(三)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饮用水、食物、燃料和厨房器具,及必要时住房和服装的供应,令人满意;}}
{{gap}}{{i|二、作出明确安排保障工人家属的生活,特别是在工人的要求或同意下,通过安全方式协助向其家属汇寄部分工资;}}
{{gap}}{{i|三、工人往返工作地点的行程由行政部门承担费用并负责,行政部门应尽可能利用一切可用交通工具为此类行程提供便利;}}
{{gap}}{{i|四、如工人因疾病或事故一定时期失去工作能力,由行政部门出资遣返;}}
{{gap}}{{i|五、如任何工人在其强迫或强制劳动期满时希望作为自愿工人留下,则获准许,两年内不丧失其免费被遣返的权利。}}
===第十八条===
{{gap}}{{i|一、应在可能的最短期限内废除用于运送人员或货物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如挑夫或船夫的劳动。同时,主管部门应颁布规定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一)此种劳动只应用于为行政官员执行公务时的行动提供便利,或者是为运送政府物品,或在十分紧急必要时用于运送除官员之外的人员,(二)如能进行健康检查,被使用从事此类劳动的工人应有其身体条件胜任的健康证明,确认其,如无法进行健康检查,使用此类工人的人员应负责保证工人身体条件胜任,且未患任何传染病,(三)这些工人可搬运的最大负荷,(四)工人住所与其被征用地的最远距离,(五)工人每月或其他单位时间内可被征用的最多天数,包括返回住所所需天数,和(六)有权要求使用这种形式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及其有权要求使用的限度。}}
{{gap}}{{i|二、在确定上款第(三)、(四)和(五)项提到的最大限度时,主管部门应考虑所有有关因素,包括被征用工人所属人群的体格发育、必须途经地区的情况以及气候条件。}}
{{gap}}{{i|三、主管部门还应规定,此类工人每日正常行程不得超过平均每天工作八小时所走的相应距离;通常,不仅应考虑负荷和行程,还应考虑道路状况、季节和一切其他有关因素,如行程时间超出每日正常行程时间,超出时间应按高于正常标准的标准支付报酬。}}
===第十九条===
{{gap}}{{i|一、主管部门只有在将强制种植作为预防饥荒或食品供应不足的一种方法时,才可准许使用,且条件始终是粮食或农产品应归生产的本人或社区所有。}}
{{gap}}{{i|二、当生产是按照法律或习惯、以社区为基础加以组织且农产品或其出售后的任何利润为社区所有时,本条规定不得被解释为免除社区成员从事社区根据法律或习惯要求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条===
{{gap}}{{i|在因社区任何成员犯罪而对该社区实行集体惩罚的法律中,不得包含将该社区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作为惩罚方式之一的条款。}}
===第二十一条===
{{gap}}{{i|矿山井下工作不得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
===第二十二条===
{{gap}}{{i|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同意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就其为实施本公约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向国际劳工局提交年度报告,应包含各有关领土尽可能全面的信息,涉及在该领土内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的程度、使用的目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工资标准及其他任何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gap}}{{i|一、为实施本公约规定,主管部门应颁布完整、明确的管理强迫或强制劳动使用的条例。}}
{{gap}}{{i|二、这些条例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定,即允许任何被强行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的人员向当局提出与其劳动条件相关的所有申诉,并确保这些申诉得到核查并被予以考虑。}}
===第二十四条===
{{gap}}{{i|在所有情况下应采取恰当措施,确保管理强迫或强制劳动使用的条例得到严格执行,或通过将已建立的监督自愿劳动的任何现有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扩大到涵盖监督强迫或强制劳动,或通过一些其他适当方式。还应采取措施确保从事此类劳动的人员知晓这些条例。】}}
===第二十五条===
{{gap}}非法实施强迫或强制劳动应以刑事犯罪予以惩处,且任何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有义务确保法律制裁真正得当并得到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
{{gap}}一、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承诺将本公约实施于处于其主权、管辖权、保护权、宗主权、监管权或权力之下的领土,只要其有权承担影响内部管辖事务的义务;前提是如果该成员国希望援引《[[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它应在批准书中附加一项声明载明——
{{gap}}(一)它准备无修改地适用本公约规定的领土;
{{gap}}(二)它准备有修改地适用本公约规定的领土及所修改的具体内容;
{{gap}}(三)它留待作出决定的领土。二、上述声明应被视为批准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应具有批准书的效力。任何成员国对于在原声明中按照本条第(二)和第(三)项所作的任何保留,应可以此后的声明予以全部或部分撤销。
===第二十七条===
{{gap}}本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应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载明的条件送请国际劳工局总干事登记。
===第二十八条===
{{gap}}一、本公约应仅对批准书已经国际劳工局登记的成员国有约束力。
{{gap}}二、本公约应自国际劳工组织两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已经总干事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gap}}三、此后,对于任何成员国,本公约应自批准书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gap}}两个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的批准书一经国际劳工局登记,国际劳工局总干事应通知国际劳工组织的全体成员国。此后如有其他成员国送请批准书登记,总干事亦应通知全体成员国。
===第三十条===
{{gap}}一、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自本公约初次生效之日起满十年后经向国际劳工局总干事通知登记可退出本公约。此项退出应自经国际劳工局登记之日起满一年后生效。
{{gap}}二、批准本公约的各成员国在前款所述十年期满后的一年内未行使本条规定的退出权利,需再遵守五年,且此后每当五年期满,可按本条规定的条件退出。
===第三十一条===
{{gap}}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其认为必要时,应向大会提交一份本公约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审查将全部或部分修订本公约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条===
{{gap}}一、如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一项新公约,全部或部分修订本公约,尽管有上述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新修订公约生效并当其生效之时,成员国批准新修订的公约应依法视作立即退出本公约。
{{gap}}二、自新修订公约生效之日起,本公约应停止接受成员国的批准。
{{gap}}三、然而,对于已批准本公约而未批准新修订公约的成员国,本公约仍应以其现有形式及内容有效。
===第三十三条===
{{gap}}本公约的法文本与英文本应同等作准。
{{rule|align=left|12em}}
{{smallrefs}}
{{PD-PRC-exempt}}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年份=19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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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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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 y = 1957
| m = 6
| d = 25
| theme = 强迫劳动公约
| previous =
| type = 国际劳工组织
| fr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第三号
| notes = 本文为载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的公约中译本,联合国翻译的本条约中文版见[[废除强迫劳动公约]]<br>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的决定]]》批准<br>2022年8月12日中国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批准书,于2023年8月12日对中国生效
}}
{{公报标题|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center|<big>(第105号公约)</big>}}
{{center|{{i|<big>(中 译 本)</big>}}}}
{{gap}}国际劳工组织大会,
{{gap}}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并于1957年6月5日在日内瓦举行其第四十届会议,并
{{gap}}审议了作为本届会议议程第四项的强迫劳动问题,并
{{gap}}注意到《[[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的规定,并
{{gap}}注意到《[[1926年禁奴公约]]》规定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强迫或强制劳动发展成类似奴隶制的状况,以及《[[1956年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规定全部废除债务奴役和农奴制,并
{{gap}}注意到《[[1949年保护工资公约]]》规定工资应予定期支付,并禁止剥夺工人终止其就业的实际可能性的支付方法,并
{{gap}}决定采纳关于废除某些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的进一步提议,这些强迫或强制劳动对《[[联合国宪章]]》提及的和《[[世界人权宣言]]》阐明的人权构成侵犯,并
{{gap}}确定这些提议应采取一项国际公约的形式,
{{gap}}于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五日通过以下公约,引用时可称之为《[[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第一条===
{{gap}}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承诺禁止并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gap}}(一)作为一种政治胁迫或教育的手段,或者作为一种对持有或发表政治观点或在意识形态上同既定的政治、社会或经济制度对立观点的惩罚;
{{gap}}(二)作为一种动员和利用劳动力以发展经济的方法;
{{gap}}(三)作为一种劳动纪律手段;
{{gap}}(四)作为一种对参加罢工的惩罚;
{{gap}}(五)作为一种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手段。
===第二条===
{{gap}}批准本公约的国际劳工组织各成员国,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立即完全废除本公约第一条列明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第三条===
{{gap}}本公约的正式批准书应送请国际劳工局总干事登记。
===第四条===
{{gap}}一、本公约应仅对批准书已经总干事登记的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有约束力。
{{gap}}二、本公约应自两个成员国的批准书已经总干事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gap}}三、此后,对于任何成员国,本公约应自其批准书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生效。
===第五条===
{{gap}}一、批准本公约的成员国,自本公约初次生效之日起满十年后经向国际劳工局总干事通知登记可退出本公约。此项退出应自登记之日起满一年后生效。
{{gap}}二、批准本公约的各成员国在前款所述十年期满后的一年内未行使本条规定的退出权利,需再遵守十年,且此后每当十年期满,可按本条规定的条件退出。
===第六条===
{{gap}}一、国际劳工局总干事应将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所送达的一切批准书和退出书的登记情况,通知本组织全体成员国。
{{gap}}二、总干事在将所送达的第二份批准书的登记通知本组织成员国时,应提请本组织成员国注意本公约开始生效的日期。
===第七条===
{{gap}}国际劳工局总干事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将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由其登记的所有批准和退出行为的详细情况送请联合国秘书长登记。
===第八条===
{{gap}}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其认为必要时,应向大会提交一份本公约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审查将全部或部分修订本公约问题列入大会议程的必要性。
===第九条===
{{gap}}一、如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一项新公约,全部或部分修订本公约,除非新公约另有规定,则:
{{gap}}(一)尽管有上述第五条的规定,如新修订公约生效并当其生效之时,成员国批准新修订的公约应依法视作立即退出本公约;
{{gap}}(二)自新修订公约生效之日起,本公约应停止接受成员国的批准。
{{gap}}二、任何情况下,对于已批准本公约而未批准新修订公约的成员国,本公约仍应以其现有形式和内容有效。
===第十条===
{{gap}}本公约的英文本和法文本同等作准。
{{PD-PRC-exempt}}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年份=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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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三國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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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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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網址 ==
http://db.history.go.kr/item/level.do?itemId=s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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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網址 ==
http://db.history.go.kr/item/level.do?itemId=sg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6月12日 (日) 01: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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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肅宗/三十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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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十二月|author=|section=|times=|y=|m=|d=|previous=[[../十一月|十一月]]}}
==12月1日==
都承旨朴弼明{{*|坐}}。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直}}。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仕}}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瘡口膿汁,一向順出,而核處漸有消減之效乎?寢睡、水剌之節,亦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宜當,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瘡口膿汁,間或滲漏,寢睡與昨一樣矣。
○李頤晩啓曰,伏見北評事李縡災傷差錯啓本,則會寧府使李基泰,公緘遲晩之下,但云原從,不以某功指陳者,已涉矇然,至於穩城府使郭基之,公緘遲晩之下,亦不書某功,而只曰庚申討逆時二等功臣者,不但有違常例,且基之,只入於保社原從二等,而今乃直稱功臣者,尤不免差誤。莫重奏御,有此不察之失,北評事李縡,推考,何如?傳曰,允。
○吏曹判書崔錫恒三度呈辭。傳于許玧曰,只遞本職。
○許玧啓曰,左承旨李周徵,同姓孽五寸叔業儒涑妻睦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萬選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
○許玧啓曰,吏曹郞廳來言,本曹判書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大殿受灸後,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卽伏聞自上水剌進御之際,猝有惡寒之候,臣等不勝驚慮。卽與諸御醫入診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御醫商議,則以爲荊防敗毒散,加靑皮一戔,連進三貼,以爲趁卽取汗發散之地,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煎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午時,持平崔宗周啓曰,沈益昌事。{{*|啓事同前}}答曰,勿煩。
○初一日午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命,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白光隣、鄭麟祥、吳重卨、洪瑞龜入侍。崔錫鼎曰,伏承批答,則寢睡與昨一樣爲敎,不勝欣幸。水剌亦復何如?上曰,水剌亦一樣矣。錫鼎曰,瘡汁連次順出,而核處亦無加減乎?上曰,頗有牽痛之氣,比昨有加,而右邊又微有堅硬之漸矣。濎入診曰,脈度左右三部有力之候,比昨稍減,而左邊則尙帶數矣。有鉉入診曰,脈候大抵平和,而左三部尙有力,微帶數矣。{{*|缺三行半}}星瑞曰,右邊則以牛骨屑,和醋付之,以爲預防之方,而左邊則下鍼開穴,正合治法矣。光隣、重卨所見,亦與星瑞同。瑞龜曰,艾餠隔灸,最有效矣。錫鼎曰,以醬染艾,爛擣作餠,付之核處,置艾炷於其上而灸之,則艾氣薰襲,核自消而膿汁亦出云。首醫以下,皆以爲可,更令商確稟定,何如?上曰,更爲問議,可也。有鉉曰,艾餠灸,有益而無害,故在外時,亦以爲可矣。聖徵曰,古方雖無之,而若曰有效,則亦可試之矣。錫鼎曰,艾氣之入於核處,比他灸有倍云矣。上曰,艾餠隔灸爲之,而瘡口,付以糯米飯,可也。錫鼎曰,右邊以牛骨屑,和醋付之爲宜,而洪瑞龜之言,亦如此。首醫以下,奉灸盤入侍後,有鉉,以艾餠灸之。{{*|以下五行餘缺}}遂退出。
○申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右承旨許玧,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入侍。崔錫鼎曰,伏聞水剌進御之際,有惡寒之候,不勝驚慮。未知惡寒之氣,與前一樣,而或因觸感而發乎?上曰,左邊核處,頗甚刺痛,仍爲惡寒,故水剌所進,不過數三匙矣。趙泰采曰,惡寒後,有頭痛乎?{{*|缺三行}}。時梯曰,脈候,午間沈數,而卽今浮數矣。聖徵、萬尙、麟祥所達,亦同。朴弼明,追後入來,右承旨許玧出去。泰采曰,不緊公事,旣令政院,勿爲入啓,自藥院亦爲申飭,而近日又復續續入啓云。疏章則雖可以入啓者,姑爲留院,公事則邊報緊急外,勿令入啓,何如?弼明曰,不緊公事,勿令入啓,而小臣連在藥院,不能一一詳察,更令本院,商審入啓,何如?上曰,唯。錫鼎曰,當令鍼醫,入診核處,而左邊瘡處,方有刺痛之候,則洪瑞龜,卽令入來,同爲診察乎?上曰,勿令入來。只令入侍鍼醫,診察,可也。首醫及聖徵、星瑞,診察核處後,錫鼎曰,臣等退出,當直商議。遂皆退出。{{*|以上燼餘}}
==12月2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伏聞昨夜入侍醫官之言,瘡口下邊刺痛不止云,不勝驚慮之至。湯劑進御之後,其有取汗之效,而刺痛處,亦得差歇乎?寢睡水剌,亦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趁早入診,詳察症候,宜當。達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瘡口下邊,刺痛不止,全未交睫,朝來氣甚困惱。水剌厭進,一樣矣。
○李萬選,以兵曹言啓曰,傳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事,命下矣。發遣本曹郞廳摘奸,其中尤甚薄衣者,二百六十二名,別單書入,令該曹依此數,襦衣題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受鍼後,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醫商議,則以爲瘡口受鍼之後,宜用托裡之劑,而肝經濕熱,猶未盡祛,不可遞用燠補之劑。淸肝解鬱湯,加靑皮、皁角刺炒各七分,連進五貼,以爲淸補之地,宜當云。此藥,自明日煎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午時,掌令金始慶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正言李端章啓曰,國綱解弛,懲討不嚴,逆家餘孽,肆然擊皷訴冤,此固世道之大變,而刑曹判書金錫衍,謂被囚人所援,昨陳一疏,至引先後下敎,縷縷爲說,殆若申救者然,臣竊驚訝,繼之以駭惋也。噫,事係內間,雖尋常言語,戚畹之臣,厥或有聞,宜不敢傳泄。況先后下敎,何等嚴重,而乃於年久之後,私相說道,致令逆楨遺孽,擧證於爰辭之中?人臣分義道理,豈容如是?物情齊憤,公議咸激,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逆賊連坐,自是三尺不易之典。姜宰承兄弟,俱是謀逆正刑罪人萬松之三寸姪子,初旣邊配,則何可遽因渠輩之自訟,而有所寬貸乎?宰承父萬鐵,雖不吐款而斃,亦一奸逆。終使其子,偃息輦轂,恣行奸濫,頃者設鞫之日,居間受賂之迹,狼藉畢露。善地編配,失刑殊甚,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應被緣坐而放還者,竝依前定配。答曰,勿煩。
○初二日未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白光璘、鄭麟祥、吳重卨入侍。崔錫鼎曰,伏承問安之批,以刺痛不止爲敎,不勝憂慮。未審晩後,症候更復若何?上曰,比夜間似減,而間間刺痛矣。濎入診曰,脈候左右三部,尙大有力,蓋以核處刺痛而然也。有鉉入診曰,左三部弦數,而右邊則數而不弦矣。上曰,夜間袴內有濕,朝來見之,則膿汁多出矣。時梯曰,脈候雖不浮大,而不得沈靜,未知有熱候乎?上曰,微有頭痛,氣甚不舒矣。聖徵、萬尙、麟祥入診。{{*|缺二行}}必是成膿之致,而膿汁不得順出,瘡口恐漸完合。萬尙曰,核下軟薄處,下鍼開穴,則餘汁自當順出,而毒氣外宣,不然則頻頻作痛,寒熱每每如此矣。諸醫所達,亦同。錫鼎曰,鍼醫所見,皆如此,受鍼,未知何如?上曰,受鍼,可也。上進豆粥水剌少許後,鍼醫入侍。有鉉唱奏曰,阿是穴受鍼。聖徵,執鍼下之,膿汁多出。上曰,不痛矣。有鉉曰,受鍼當處,三提調,竝爲審察,事體當然,而核處,異於他處,惶恐不敢云矣。上曰,三提調竝入視,可也。錫鼎曰,臣等,自今日直爲直宿乎?上曰,依爲之。{{*|出榻前定奪}}錫鼎曰,儒川都正濎以爲,卽今則不但專主發散,宜用淸補之劑云。問於丁時梯,何如?上曰,唯。時梯曰,發散之劑,雖不可遽用,更議淸補之藥,宜當矣。遂皆退出。{{*|以上燼餘}}
==12月3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啓曰,雪寒甚酷,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受鍼後,膿汁其得順出,而刺痛之候,更不發作乎?寢睡水剌,亦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趁早入診,詳察症候,宜當。憂慮區區,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膿汁多出,刺痛之候,更不發作,寢睡稍穩矣。
○以備忘記,傳于李頤晩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李頤晩啓曰,史官二員待命事,命下矣。史官不備,宣傳官一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判書未差,參判尹德駿進,參議李大成進,右承旨許玧進。
○兵批,判書金宇杭病,參判南致熏進,參議金致龍病,參知未差,左副承旨李萬選進。
○吏批啓曰,文化縣令李漢宗呈狀內,矣身,自九月旬間,重得內傷外感之症,及除本職,僅僅調治,出謝恩命,仍爲赴臨之計,辭陛後出宿城外,重得寒疾,宿患兼發,危惡之症,比前益甚,下直之役,不得爲之,大違事體,物議喧藉,斯速入啓處置云。李漢宗情勢之外,病勢非輕,待差赴任,未易爲期,本縣曠官已久,不可無變通之道,罷黜,何如?傳曰,允。
○吏批,以李墪爲吏曹判書,李晩堅爲軍資正,李世維爲長湍府使,金一夔爲靈巖郡守,任弘望爲刑曹參判,呂必容爲兵曹參知,李命佐爲禁府都事,李箕禎爲監察,韓世緯爲文化縣令,李顯祿爲掌苑奉事,贈領議政李澥,改諡號忠靖,朴乃禎爲三陟府使,申靖夏單付奉敎。兵曹參議呂必容,參知金致龍。
○兵批,以崔錫恒、閔鎭遠單付副司直,崔泰齡單付副司勇。
○吏批啓曰,新判書李墪命招,同參政事,何如?傳曰,允。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巳時,掌令金始慶啓曰,沈益昌事。{{*|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正言李端章啓曰,國綱觧弛,懲討不嚴,逆家餘孽,肆然擊鼓訴冤,此固世道之大變,而刑曹判書金錫衍,謂被囚人所援,昨陳一疏,至引先后下敎,縷縷爲說,有若伸救者然,臣竊驚訝,繼之以駭惋也。噫,事係內間,雖尋常言語,戚畹之臣,宜不敢傳泄,乃敢於年久之後,謂以先后下敎,而私相說道,致令逆楨遺孽,擧證於爰辭之中,人臣分義道理,豈容如是?物情齊憤,公議咸激,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初三日午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崔泰齡入侍。崔錫鼎曰,伏承批答,則核處牽痛有減,寢睡稍安,伏切忻幸。未審今日,水剌之節,何如?上曰,朝進白粥,而水剌厭進一樣矣。錫鼎曰,伏聞醫官,朝已入診。當此寒節,頻頻診候,亦爲未安,只令儒川都正濎入診,何如?上曰,唯。濎入診曰,脈候,比昨稍似沈細,而左三部尙有力,右邊則平和矣。錫鼎曰,核處診察時,初入侍醫官崔泰齡,竝令診察,何如?上曰,唯。{{*|缺一行}}朴弼明曰,慶尙監司李師尙,頃以到任日淺,守令殿最,前監司磨勘之意馳啓,啓下吏曹覆啓,今方留院矣。前監司洪萬朝,因李秀墀供辭,引嫌陳疏,仍及殿最不得磨勘之意,而不得捧入,還爲退却。洪萬朝,卽今情勢,似難奉行,必須預爲定奪,分付然後,可以擧行,故敢此仰稟,而大臣今方入侍,下詢,何如?上曰,何如?錫鼎曰,監司遞易,在於殿最臨迫之時,則令舊監司磨勘,例也,舊伯如或有故,則令新監司,待限滿五十日磨勘,亦有其例,而今則前監司洪萬朝,勢難爲之,分付新監司李師尙,待其日限之滿,使之擧行,爲宜矣。上曰,依所達,令新監司待限滿擧行,可也。{{*|出擧條}}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4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伏聞昨夜入侍醫官之言,瘡口膿汁,連次順出,而核處漸得消減云。夜間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宜當。憂慮耿耿,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詳言于醫官矣。
○以備忘記,傳于許玧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初四日午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洪瑞龜、崔泰齡入侍。崔錫鼎曰,伏聞醫官來傳之言,則夜間寢睡水剌,亦不加勝云,伏用憂慮之至。未審晩後,有所進御乎?上曰,豆湯少許進御矣。錫鼎曰,醫官,朝已入診,故儒川都正濎,亦不入侍,只令鍼醫,診察核處,何如?上曰,唯。首醫及鍼醫,診察核處,改付糯米飯後,聖徵曰,核處下邊,未盡消減,故又欲下鍼開穴,引出餘汁矣,今日審察,則膿汁一向順出,下邊亦漸低平,更無下鍼之事矣。趙泰采曰,冬夜甚長,糯米飯一次改付,{{*|缺二行}}上曰,當依所達爲之矣。錫鼎曰,夏則群陰伏而陽盛,冬則群陽伏而陰盛。當此寒節,節宣之方,尤宜加愼。常令溫煖,毋致寒氣觸感,而若或鬱熱,則反有害矣。上曰,然矣。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5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直}}。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夜醫官,再次入侍,而伏聞來傳之言,則膿汁笮出之際,核根之成膿者,從而流出,外面亦爲低平云,不勝喜幸之至。寢睡其得安穩,而夜朝以後,水剌之節,復何如?臣等率諸醫入診,詳察症候,宜當。憂慮無任,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比昨差勝,水剌厭進,困惱之候,一樣矣。
○許玧啓曰,明日小寒,日暖間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李萬選啓曰,備邊司郞廳,以大臣意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上候方在未寧中,且與國忌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伏聞入侍醫官來傳之言,則上候困惱一樣,而水剌亦無所進云。臣等不勝悶鬱,來詣閤門外,欲爲入診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御醫等相議,則以爲水剌厭進困惱等症,皆由於膿潰後,胃氣不足之致,補中益氣湯,加麥門冬一戔、五味子五分,連進五貼,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煎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初五日午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洪瑞龜、崔泰齡入侍。崔錫鼎曰,伏聞昨夜醫官入侍時,核根順出云,實爲忭幸,仰冀差復矣。{{*|以下缺八行}}有鉉入診曰,脈候左三部尙有力,右邊亦數,比朝有加,必是胃熱未消矣。時梯入診曰,脈候比朝,浮數有力,重按煩熱中有虛矣。聖徵、萬尙、麟祥,以次入診,而所達亦同。錫鼎曰,旣已診候,核處,使首醫診察,何如?上曰,糯米飯改付,可也。首醫及鍼醫入侍,改貼糯米飯後,錫鼎曰,水剌厭進,一向如此,未知煩熱而自然厭進乎?或全無思食之念乎?上曰,不無思食之念,而煩熱不能進御矣。錫鼎曰,臣等當退出議藥矣。上曰,唯。遂退出。
○未時,上御大造殿西溫堗,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李時聖、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李徵夏入侍。崔錫鼎曰,卽今困惱之候,復何如?上曰,一樣矣。錫鼎曰,湯劑進服之後,更無他症乎?上曰,唯。錫鼎曰,議藥時,諸議僉同,儒川都正濎,獨以下焦濕熱爲主症,而無甚異同,故仍爲劑進矣。第湯劑則功遲,獨蔘茶效速,故待令於藥院,隨時進服,何如?上曰,唯。錫鼎曰,諸御醫,皆已入診,而李時聖未及入診,使之獨爲診察,何如?上曰,唯。時聖曰,脈候虛數無力矣。錫鼎曰,雖無思食之念,粥飮頻頻强進,蔘茶外粟米飮,亦爲兼進,何如?上曰,唯。趙泰采曰,臣等入侍時,欲見粥水剌進御矣。{{*|缺二行半}}錫鼎曰,李徵夏追後入侍,使之診候,何如?上曰,唯。徵夏入診曰,脈候大而無力,分明帶虛矣。錫鼎曰,瘡處糯米飯,付之已久,使之改貼,何如?上曰,粥飮進御後,改貼,可也。白粥水剌進御時,錫鼎曰,今日雖是國忌,當此未寧時,豈可以素膳進御乎?臣等益不勝憂慮矣。上進白粥一合許後,錫鼎曰,臣等退出,而令醫官改付糯米飯,何如?上曰,唯。錫鼎曰,夜更極長,粥飮必須頻進,何如?上曰,唯。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6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義城縣令李澤。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伏聞醫官所傳之言,去夜粟米飮二次進御云。困惱之候,寢睡之節,比昨何如?臣等與諸醫,趁早入診,宜當。不任憂慮之至,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已言于醫官矣。
○藥房口傳啓曰,上候未寧已久,臣等雖直宿本院,而相去稍遠之故,藥物煎入之際,每致遲延,自今日,移入司饔院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熙政堂移御後,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許玧,以司饔院官員,以提調意啓曰,因藥房口傳啓辭,藥房移設本院矣。本院則依前例,移接于扈衛廳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勇朴洵。
○巳時,正言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執義宋儒龍,掌令金始慶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頃日宣陵冬至大祭時,以祝文之誤書誤讀,因該曹草記,獻官、大祝,至有拿問勘罪之擧矣。凡於塡祝之際,陵官例爲在傍,執事終始參看,無不與知,大祝或有誤書之失,則所當十分詳審,使卽改塡,而及其讀祝之時,始乃覺得,其所不察,實無異同。獻官,旣以此同被其罪,則陵官,亦不可獨爲倖免,請宣陵當該陵官,一體拿問科罪。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辰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初六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鄭斗俊、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李徵夏入侍。崔錫鼎曰,伏聞醫官來傳之言,則困惱之候少減,而水剌厭進一樣云,伏用悶慮。晩後症候,復何如?上曰,與朝一樣矣。錫鼎曰,醫官,朝已入診矣,竝令診察乎?只令朝未入診醫官,診察乎?上曰,朝未入診醫官,使之診察,可也。濎入診曰,脈候,昨則浮洪矣,今日則左脈,微有浮洪之候,而右脈安靜矣。斗俊入診曰,脈候雖未安靜,而左脈神氣有餘,匪久可以差復矣。{{*|缺一行半}}錫鼎曰,與諸醫相議,則補中益氣湯,似爲合當云,而蔘茶及粟米飮,間間進御,則尤有補於神氣矣。第水剌一向厭進,蓋由於口味淡然之致,必須頻頻强進,何如?趙泰采曰,粟米飮二巡進御後,蔘茶五戔重,又爲進御,未知煩熱之候,有減乎?或有加乎?上曰,蔘茶進御後,心頗淸快,中氣似實矣。錫鼎曰,醫人朴洵,卽白光玹之弟子也。精於治腫,人多見效。雖有脚病,有難出入於御前,人皆稱其術業,使之待令於藥院,何如?上曰,依爲之。錫鼎曰,此醫無屬處,口傳付軍職事,分付,何如?上曰,唯。{{*|出榻前定奪}}錫鼎曰,湯飯白粥之屬,不可不頻進,而況於擧動之後,尤宜卽有所進矣。上曰,進粟米飮,可也。泰采曰,腫患易致中氣之不足,而上候膿潰之後,水剌連日厭進,故困惱之候如此。粟米飮及蔘茶,連次進服,而姑觀今夕,果有顯效,則蔘茶一兩重,又當待令。隨早晩,分付本院,使之封進,仍卽進御,何如?上曰,當依此爲之矣。錫鼎曰,牛黃涼膈元,雖有淸熱之功,涼則必峻,故補中益氣湯議定劑入,涼膈元,則姑爲停止,何如?上曰,唯。泰采曰,有一儒生,下部生腫,食飮俱廢,不能收拾,用蔘茶得效云。今上候,亦用補劑,不無差勝之勢。若連次進服,則自當收效,第粟米飮,固有力,而白粥、水剌,亦必頻頻强進,何如?上曰,當强進矣。上進粟米飮後,遂皆退出。{{*|以上燼餘}}
==12月7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午以後,白粥豆湯,連次進御,而湯劑蔘茶,亦爲進御云。夜間困惱之候,漸有差減之效,而寢睡水剌,亦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宜當。臣等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困惱之候差減,寢睡比昨差勝,水剌厭進一樣矣。
○統制使狀啓,進上生靑魚,冬至已過,尙未封進,惶恐待罪事。傳于許玧曰,勿待罪事,回諭。
○李萬選,以兵曹言啓曰,卽接宣傳官廳牒報,則宣傳官鄭道完,以不美事,見輕於同僚,仍爲不仕云。宿衛輪直之職,不可不備員,汰去,何如?傳曰,允。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午時,正言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事。{{*|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持平尹梓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初七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李時聖、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李徵夏、金漢齡入侍。崔錫鼎曰,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則困惱差減,寢睡稍勝,水剌雖似一樣,而湯飯亦爲進御云,不勝喜幸。未知腫處,復何如?上曰,腫處一樣,而困惱之候,間間有之矣。錫鼎曰,醫官朝已入診,只令朝未入診醫,診察,何如?上曰,唯。濎入診曰,脈候比昨,和勻平穩矣。時聖入診曰,脈度,昨則虛數矣,今日則有調勻鎭定之候矣。徵夏曰,脈候不至浮數,頗得沈靜矣。{{*|缺二行餘}}。錫鼎曰,瘡處,使鍼醫診察,何如?上曰,改付糯米飯時,診察,可也。錫鼎曰,昨今,日候甚寒凜,而新移處所,異於恒處,節宣之方,尤宜審愼也。上曰,然矣。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8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直}}。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三次進御,而湯劑及蔘茶,亦爲頓進,瘡處漸有消減之勢,而濃汁比前淡少云。夜間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達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稍穩,水剌似有一分差勝之效矣。
○李萬選,以摠戎廳言啓曰,今月初九日,本廳上番再運壯抄軍兵賞試才,設行於訓鍊院,廣智營入直將官及軍兵等,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一更,有霧氣。五更,流星出北極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鉢,尾長四五尺許,色白,光照地。
○初八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趙慶基、朴星瑞、許坫、鄭麟祥、吳重卨入侍。崔錫鼎曰,伏承問安批答,則寢睡、水剌,差勝爲敎,伏幸萬萬。未知晩後症候,若何,而有所進御乎?上曰,進水剌四合許矣。錫鼎曰,坐臥時瘡處,有牽痛不便之氣乎?上曰,不至大段,一處微疼,而今日則亦不痛矣。錫鼎曰,伏聞瘡口,膿汁淡少,伏幸之至。痰腫則比他腫,收合未易,而今上候則已得向差,尤爲幸甚。使醫官,診察脈候,而只令朝未入診醫官診察乎?上曰,唯。{{*|缺一行}}。錫鼎曰,朝者醫官入診後來言,脈候平和矣。更令診察,何如?上曰,日已向晩,更爲診察,可也。有鉉入診曰,脈候比朝一樣,而稍有力矣。時梯以下諸醫,以次入診,而所達與有鉉同。錫鼎曰,醫官多以爲水剌稍勝,而湯劑及粟米飮,亦爲連進,則蔘茶姑爲停止,觀勢用之,宜當云,而鍼醫以爲膿潰之後,不用補劑,則完合甚遲云。臣等雖無所見,以所聞言之,則兵判金宇杭,曾於破腫後,多用參劑而得效云。卽今上候,脈度已臻平和,姑止無妨,而今日已進蔘茶一巡,更加思量,夕間或夜間,又爲進御,何如?趙泰采曰,水剌厭却,已過一月,脈候沈微,元氣委苶,數日前困惱之候,亦由於此。醫官之言,停蔘茶,雖出於助火之慮,卽今旣無咳嗽煩渴之候,則蔘茶不可遽止矣。水剌所進,漸次加勝,則粟米飮,雖不必用之,蔘茶則一兩重或三分進御,則自然有所補矣。錫鼎曰,金有鉉、丁時梯以爲,姑停蔘茶,而用生脈散爲宜云矣。上曰,不無所見,問於儒川都正及諸御醫,可也。濎曰,卽今所進補中益氣湯,大有所補,而粟米飮、蔘茶所用,幾至三兩,助熱之慮,亦不可不念。一兩中,分二巡進御,而姑觀今明日脈候之數不数,更議仍用與否宜當,而生脈bb散b亦可以用之矣。有鉉及時梯以爲,蔘茶不可繼用,代以生脈散,實爲完備。萬尙、慶基以爲,補劑不可遽停,略略進御爲宜。麟祥所見,與有鉉、時梯同,坫所見,與萬尙、慶基同,而又以爲加減八味元,乃腫前腫後兼治之藥,尤當進服矣。朴弼明曰,更觀夕間脈候,自上亦可思量,使之或進或止,何如?錫鼎曰,蔘茶,今夕又當煎入矣。上曰,又爲煎入,則當觀勢進御矣。{{*|缺二行}}錫鼎曰,使鍼醫,診察瘡處,何如?上曰,改付糯米飯時,診察,可也。泰采曰,粟米飮,姑勿煎入乎?上曰,唯。錫鼎曰,頃日入侍時,進御素膳,而伊時日暮,不得力爭矣。明日又有國忌,雖以素膳進排,水剌進御時,則決不可行素矣。上曰,雖是病中,素膳何可癈乎?泰采曰,頃日惶恐不敢力爭而退矣。明日國忌,異於近代,若又行素,則必致添傷,豈可無權道乎?弼明曰,卽今元氣未蘇,方用獨蔘之際,決不可行素。雖在匹夫,猶宜自愛。況以我殿下之至尊至重,何可自輕乎?錫鼎曰,雖以禮文言之,明日國忌,與近代有異。當此用蔘茶之時,豈可區區於禮節乎?上曰,當勉從矣。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9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兩時進御之後,夜間所進,不如朝晝,湯劑及蔘茶,亦爲進御,而瘡處出膿,與昨一樣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憂慮切切,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已言于醫官矣。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御醫等商議,則以爲補中益氣湯,已進五貼,蔘茶亦爲連日進服,神氣及寢膳,漸似差勝,而卽今困惱,比昨有加,膈間時有氣滯之候。此時用藥,不可不詳審,加味生脈散,自今日爲先兼進,而湯劑則姑觀夜間症候,更爲議定,宜當云。生脈散一貼,差晩煎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辰時,日暈兩珥。自巳時至申時,日暈。夜一更,月暈。
○初九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鄭斗俊、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李震成入侍。崔錫鼎曰,伏聞夜間,水剌厭進,呼吸不安,而氣候不如昨日云,不勝憂慮矣。伏聞朝來,喘氣頗減,藿湯水剌少進云。晩後症候及神氣,復何如?上曰,今日氣甚困惱,而口味神氣,不如昨日,膈間亦不開利矣。錫鼎曰,令醫官診察,何如?上曰,唯。濎入診曰,脈候右邊平緩,而左邊帶數矣。有鉉入診曰,脈候比朝稍加,而別無平緩之氣矣。斗俊入診曰,卽今脈候,不至浮數,而頗有神力,正醫書脈候有神者也。時梯以下諸醫,以次入診,而所見與有鉉同。錫鼎曰,瘡處,更復何如?上曰,改付糯米飯時,當令診察矣。錫鼎曰,便道每患乾燥矣,伏聞今朝快得通利云,伏幸之至。上曰,朝者大便頗得快通矣。錫鼎曰,近來不用流利之劑,而便道通順,尤幸。未知寢睡之節,比昨夜何如?上曰,一樣矣。趙泰采曰,以氣甚困惱爲敎,困惱之候,前且時時有之。未知卽今症候,與前一樣乎?上曰,今日則困惱,比前有加,而坐臥時,亦甚困惱。當於晩後,可知加減,而膈間亦不開利矣。錫鼎曰,湯劑已爲進御乎?五貼盡於今日,退出商議後,當以啓辭,稟定仍用與否矣。上曰,未引對前進御矣。錫鼎曰,蔘茶繼進與否,亦當議定稟啓矣。上曰唯。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10日==
都承旨朴弼明{{*|闕門外待命}}。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進御,而所進比數昨減小,困惱之候一樣云,卽今症候及寢睡水剌,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議定當進之藥,宜當。無任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困惱之候差減,寢睡水剌,比昨差勝矣。
○李萬選啓曰,備邊司郞廳,以大臣意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上候方在靜攝中,不得來會本司開坐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以京畿監司狀啓,奉朝賀南九萬,自龍仁地上來,行判中樞府事李畬,驪州地上來事,傳于李萬選曰,給馬。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御醫等商議,則以爲補中益氣湯,已進五貼,以扶胃氣,而開膿今已多日,當以雙補氣血爲主,十全大補湯,加貝母去心、薑汴炒、陳皮各一戔,連次進服,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煎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備忘記,傳于李頤晩曰,今番症候,本自不輕,況腫處膿潰閱月,水剌厭進之餘,今月初四日,中氣暴虛。伊時自量,實有無窮之憂,而卽今病勢,亦不可謂回頭矣。今日入診時,副提調朴弼明,以大臣事陳達,而乃以不知輕重爲言。身在藥院,以症候置之輕重之間,若然則藥院不必移設,醫官不必待令,人臣分義道理,豈容若是?凡爲人臣而歇視君父之病者,心常駭然。決不可置之,姑先從重推考。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巳時,持平崔宗周啓曰,沈益昌事。{{*|啓辭見前}}答曰,勿煩。
○未時,正言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事。{{*|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夜一更,月暈。
○吏曹判書李墪疏曰,伏以,臣以宗戚末裔,濫竊科第,區區平日所自期者,只隨分祿仕,以少效職責而已,不料淸塗華貫,邂逅推遷。從前所叨冒者,無非踰分,心常愧懼,若隕淵谷,而近者恩造非常,今又至以千萬不敢當之任,加之於歷試無可取之身,臣承命惶恐,不知所以自措也。夫天官之長,卽古所謂大冢宰之職,而國家之理亂,政道之淸濁,罔不係於得其人賢否之如何,則其任之重且大如此,上豈可以虛授,下豈可以僥冒者哉?臣於銓曹,自郞屬而忝佐貳者畢矣。根孤而植弱,識暗而才劣,又不能交遊當路,調適物情,時値難平,謗生不虞,前後顚沛,非一再矣。況此長席,非如參貳之比,除目之下,衆目已睽睽矣。臣於此時此任,其萬萬不合之狀,則非獨臣自知之明,實知舊之所共知而危之者也。其身之不自保,直是早晩間事,則尙何望其恢張公道,整頓政法,以上副我聖上奬拔之盛意乎?臣身利害,雖不足恤,而畢竟無補於朝政,有害於國體,則可立而竢也。量而後入,古聖攸訓。臣豈敢貪榮冒寵,晏然承當於輿望之外乎?當此玉候,閱月彌留,百僚憂遑之日,情迹所拘,不得趨參於大庭起居之班,私心紆結,尤增死罪。玆冒萬死,罄盡血忱,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念爲官擇人之義,察負乘致寇之戒,亟命收還新命,回授賢能,以幸國事,以安私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安心勿辭,從速行公。
○初十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鄭斗俊、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李長白入侍。崔錫鼎曰,伏見批答,則困惱之候稍減,寢膳之節亦勝,而且伏聞醫官來傳之言,則脈候比昨亦爲平穩云,伏用忻幸。第昨日入診後,李時聖,金漢齡,則以爲脈候平和,許坫,則以爲虛數云,而今朝所傳亦如此,竝令入診乎?只令朝未入診醫官診察乎?上曰,竝令診察,可也。濎入診曰,脈候右邊甚從容,左邊亦平和矣。有鉉入診曰,脈候與朝一樣,而左三部,比朝尤爲平穩矣。時梯以下諸醫,以次入診,而所達與有鉉同。錫鼎曰,核處則姑勿診察乎?上曰,唯。錫鼎曰,瘡處漸向差減,膿汁順出,而似有生肌之漸,鍼醫多以爲停止參茶,以致如此云。凡瘡腫,以補爲主,而卽今仍停蔘茶,亦爲重難。湯劑則當退出議定,而蔘茶進服與否,更問於諸醫,何如?上曰,唯。趙泰采曰,困惱之候,日晩後更不發作乎?上曰,姑無困惱之候矣。泰采曰,初五日,則醫官以困惱爲虛,而連用蔘茶,昨日困惱之候,必是與前一樣,決不可謂有熱矣。況且血氣向衰之時,腫汁多出,元氣易虛。以此推之,則雖有熱候,不至大段,滋補元氣,然後可以漸向差完矣。如傷寒等症,不可輕用蔘茶,而瘡病則不可不用之,豈可輕易停止乎?濎曰,卽今補劑,似不可止,而蔘茶旣至三兩之重,湯劑及生脈散所入之蔘,亦多數,而常時旣有肺火,亦宜詳審。生脈散姑爲進服,而更觀症候,用蔘茶爲可矣。有鉉曰,或慮肺火之用事,故昨日雖有困惱之候,不用蔘茶,而間間進御,亦無妨矣。時梯曰,蔘茶不可一向用之,而未合瘡前,亦不可遽停,間間進御爲可矣。斗俊、萬尙、麟祥所見,亦與時梯同。錫鼎曰,諸醫,或以爲參茶不可多用,或以爲當以補爲主,而不可遽止云,似不可斷然停止矣。上曰,膿潰之後,當以峻補爲主云者,不無所見,而以火盛爲慮,亦出於詳審之意,姑爲議定湯劑,更觀今日症候,議用蔘茶,可也。朴弼明曰,奉朝賀南九萬,來到近畿,判府事李畬,來到城外。此則京畿監司,纔已啓聞,而聞判府事金昌集,亦到東郊云。在外大臣,聞藥院移設之報,不知上候輕重,驚慮上來。係是大臣去就,敢此仰達。上曰,唯。弼明曰,大司憲崔奎瑞,亦來到果川地云矣。上無發落。弼明曰,緊急公事,間間入啓,疏章則不得入啓,故吏曹判書李墪之疏,自政院還爲出給,而本曹多有擧行之事,承批後可以出仕,此疏則入啓乎?上曰,唯。錫鼎曰,以倭人書契,有可定奪,而覆奏文字支煩,故與左相相議,則入診時,乘隙稟定爲宜云矣。當初倭人,以彦千代圖書事來請,朝家微示聽許之意,其後東萊府使權以鎭狀啓,以爲女人犯奸倭,出送定法,然後圖書可許之意,撰送書契爲宜云,廟堂覆啓從之矣。裁判差倭,以爲犯奸一款,本與圖書,不相干涉,此一款若不刪去,則不敢退歸云,而尙今留在。臣意則兩事,條貫自別,圖書事,不當以犯奸事,合爲一款,今此書契,雖不準許,善爲措辭,而刪去犯奸一款,使之卽爲撤去爲宜。令承文院,改付標啓下,何如?且差倭未歸之前,栽判差倭疊到,萊伯,以先到差倭撤供事狀聞,亦依狀啓撤之。頃年有如此之事。渠雖過限仍留,其在交隣之道,不可遽然撤供,復令供饋,則計其所撤之日子,累朔糧饌,一一追給云。臣意則待隣國差人,不可太薄云者是也,而已前所撤,計日追給,有若償債之爲,事理不然。今此先來差倭,自今還饋,或可矣,而計給已撤之供,終涉不當矣。泰采曰,自初商量,不爲撤供則已,旣撤之後,旋爲還饋,事體不當,而朝家命令,亦涉顚倒矣。上曰,書契依所達改送,而纔已撤供,又令還饋,事涉顚倒,使之從速還歸,宜矣。{{*|出擧條}}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11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右副承旨李頤晩{{*|坐}}。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同副承旨臣金一鏡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進水剌二次,煎入湯劑,亦爲進御,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則夜間症候,比午間差勝云,卽今症候及寢睡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膈間有氣滯之候,寢睡不安,水剌與昨一樣矣。
○金一鏡啓曰,來十五日,儒生殿講日次,取稟。傳曰,停。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辰時,有霧氣,日色赤。未時,日暈。夜一更,月暈。五更,流星出軍門星上,入巽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光照地。
○巳時,掌令金始慶啓,沈益昌事。{{*|啓辭同上}}答曰,勿煩。
○正言李端章啓曰,國綱解弛,懲討不嚴,逆家餘孽,肆然擊鼓訴冤,此固世道之大變,而刑曹判書金錫衍,謂被擊鼓者之所援,投進一疏,至引先后之敎,縷縷爲說,殆若伸救者然,臣竊不勝其駭惋也。噫,事係內間,雖尋常言語,戚畹之臣,宜不敢宣泄。況敢於年久之後,妄以先后下敎,私相傳說,致令逆楨遺孽,擧以爲證援,揆以分義道理,豈容如是?日後或有居肺腑之密,而恃城社之托者,引此爲例,藉重內言,以濟其私,則末流之害,有不可勝言者,其在嚴防限杜後弊之道,亦不容但已。物情齊憤,公議愈激,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
○逆賊緣坐,自是三尺之典,則其不可因渠自訟,而輕易放釋也,明矣。姜宰承兄弟,俱是謀逆正刑罪人萬松之三寸姪子,而其父萬鐵,雖不正法,亦一奸逆,則以此以彼,何可使之偃息輦轂,無所防閑乎?況宰承恣行奸濫,夤緣受賂之跡,頃已畢露於鞫廳招辭,則罪狀尤著,善地編配,實爲失刑之大者,其弟應被緣坐,而放還者,亦甚無謂。後弊所關,不可置之,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答曰,勿煩。
○十一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同副承旨金一鏡,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趙慶基、朴星瑞、鄭麟祥、吳重卨入侍。崔錫鼎曰,昨夜醫官來言,症候與午間一樣云,伏切忻幸矣。今朝又聞醫官之言,則膈間氣滯,寢睡不安云,益切憂慮之至。症候進退,發作無常,而寢睡之不安,尤極悶慮。未知晩間,更復如何?上曰,晩後稍勝,而膈間不利矣。錫鼎曰,湯劑昨又議定劑入。此乃雙補氣血,兼治腫患之藥也。姑未知其效之如何,而生脈散加入中,陳皮、貝母,還爲減去者,此兩材,入於湯劑中,而味甚不好,故去之矣。使醫官診候,何如?上曰,唯。濎入診曰,今日脈候甚平穩。氣滯,似是一時偶然。未知膈間煩鬱乎?上曰,不然矣。有鉉入診曰,脈候與朝一樣,而左三部似有力矣。時梯曰,脈候大體,與朝無異,而寸尺間往來似疾,恐有熱候矣。聖徵、萬尙、慶基、麟祥,以次入診,而所達與時梯略同。錫鼎曰,瘡處診察,何如?上曰,改付糯米時診察,可也。錫鼎曰,金有鉉,以膈間不利時,進御童便之意,有所陳達云,而童便異於它藥,害於脾胃,如九味淸之屬調服,而童便則勿爲進御,何如?上曰,唯。錫鼎曰,昨日入診退出後,伏見備忘,辭旨嚴切,聽聞孰不惶悚?今此上候,閱數朔彌留,在京諸臣,誰不知之?朴弼明,以在前大臣去就,例自政院陳達,故有所仰白,而辭不達意,以致如此矣。昨朝朴弼明,以此事相議於臣,臣不復深思,以陳白爲宜言之,到今小臣之惶恐不安,何可盡喩?朴弼明,昨日聞命出去,待命於闕外。當此玉候未寧,三提調竝直之日,副提調未免闕直,非但事體未安,適當臘藥之時,提調趙泰采,問安後卽往本院監劑,入診後亦爲往看,廳中只有臣一人,事多苟簡。旣不施以罪罰,則使之察任乎?上曰,大臣去就,例自政院陳達,則今此在外大臣之入來,承旨仰稟,未爲不可,非以大臣去就陳達爲非也。君父之病,閱月彌留,則爲臣子者,雖在遠外,聞而上來,分義之所當然,而朴弼明以爲,在外大臣,不知上候輕重,而以藥院移設之故,上來云,此謂輕乎?謂重乎?在藥院之臣,宜不敢出不知輕重四字也。惟當以大臣去就陳達,而身在藥院,乃以不知輕重爲言,實非意想之所及也。親所目見,而所達如此,甚不可矣。錫鼎曰,上敎至當矣。第我國風習,如婦人女子,動多拘畏,至尊患候,尤是致勤之地,不敢顯言沈重,如是誤達矣。上曰,語雖誤達,而旣施問備之罰,使之入來直宿,可也。金一鏡曰,近來守令,陳疏紛紜,事體極爲未安矣。黃州牧使李{{!|𪣶|⿱叙土}},谷山府使鄭翔周,平山府使吳命禧,鳳山郡守崔世珪,遂安郡守尹憲周,新溪縣令申思永,兔山縣監李行道,瑞興縣監郭萬績等八邑守令,聯名上疏,卽當年條身布還穀量減,舊未收停捧事,而黃海監司李濟狀啓上送,原疏,今方留院矣。蓋守令之身布還穀捧納,固是職責,而若不能捧納,則朝家有論罪之事,如是陳疏,殊涉猥越。李{{!|𪣶|⿱叙土}}等八邑守令,竝推考,狀啓及上疏,還下送,何如?上曰,何如?錫鼎曰,如有民弊,則守令亦可陳疏,而如還上、身布等事,報于監司,狀聞變通,例也。近來守令之陳疏頗紛紜,有若時體,承旨之所達,宜矣,而至於推考,未知其可也。上曰,勿爲推考,上疏狀啓,還下送,可也。{{*|出擧條}}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12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直}}。左副承旨李萬選{{*|式暇}}。右副承旨李頤晩{{*|服制}}。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宜寧縣監李夢曅。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伏聞昨夜入侍醫官之言,膈間滯氣,比前有加,進牛黃凉膈元,始得鎭定,且有寒熱之候云,不勝驚慮之至。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諸醫以爲,十全大補湯,雖是托瘡生肌之劑,膈間滯氣如此,則似難繼進云。今日臣等,趁早入診,議定當進之藥,宜當,終宵耿耿,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差勝,困惱之候差減矣。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御醫等商議,則以爲,十全大補湯,雖有補氣血之功,有妨於膈間滯氣,今姑停止,人蔘麥門冬湯,連進五貼,以爲淸補之地,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劑煎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萬選,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東善君炳,以部將磨勘事,兵曹褒貶望報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京畿監司金演狀啓,領中樞府事尹趾完,自安山地上來事,傳于金一鏡曰,給馬。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辰時,日暈右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巳時,持平崔宗周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正言李深,初以騎省郞官,受由下鄕,及授本職,承召入京,留滯多日,終不肅謝,遽呈辭疏,旋卽還鄕,今至四朔,尙不上來,雖未知其疾病事故之如何,而以其向日縣道之疏觀之,可想其不至大段,其隨意自便之習,旣甚未妥。況當玉候,閱月違豫之日,在外諸臣,亦多入來,而身帶臺職,退在鄕廬,一向淹延,無意趨承,進退之無據,分義之未安,莫此爲甚,決不容置而不論,請正言李深遞差。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許玧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十二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白光璘、吳重卨、崔泰齡、洪瑞龜、朴洵入侍。崔錫鼎曰,伏承夜間問安,則膈間滯氣發作云。不勝憂慮之至,朝承批答,則以寢睡差勝,困惱亦減爲敎,是則伏幸。未審晩後,更無氣滯之症乎?上曰,朝後更不發矣。錫鼎曰,似是一時偶然往來之候,而脈候朝已診察,瘡處姑先診察,何如?上曰,只令儒川都正診脈,可也。濎入診曰,脈候左右三部,比昨極爲平緩矣。錫鼎曰,近來每於朝入侍時,鍼醫診察瘡處,改付糯米飯,故與臣等診察相違,久未診察瘡處,今日則臣等,亦爲同時診察,何如?上曰,依爲之。首醫率諸鍼醫入診時,三提調亦爲診察瘡處。錫鼎曰,使權聖徵,先陳所見,何如?聖徵曰,左邊瘡處,漸次差完,右邊亦不大段矣。諸醫所見亦同,改付糯米飯後,錫鼎曰,累日不得診察瘡處矣,今始診察,則顯然有減。凡瘡腫,餘滓盡出,則水穀之所滋,日夜之所息,自有功效,漸次完合,諸醫雖以爲瘡腫之收斂未易,而症亦不一矣。但右邊,少似有加云,消減之藥,當前期付之,退出後商議爲之,何如?上曰,依爲之。錫鼎曰,十全大補湯,卽托裡生肌之藥,故議定劑入矣。夜間有滯候,故更加商確之意,纔已仰稟,退出後商議,稟啓,以定仍用當否,何如?上曰,唯。錫鼎曰,橘皮茶,乃疎利滯氣之藥也。大凡氣鬱則滯,而陳皮能理膈氣,和淸蜜時時進御,何如?上曰,唯。遂退出。{{*|以上燼餘}}
○禮曹啓曰,曹所屬中校書館官員等,去戊子年春夏秋冬等及今己丑年春夏等,禮賓寺、司畜署官員等,今己丑年春夏等褒貶,提調有故,限內不得磨勘矣,今始等第以入,而宗廟署、社禝署、弘文館、藝文館、春秋館、觀象監、承文院、奉常寺、東西永庫、東西活人署、東南關王廟、內醫院典醫監、掌樂院、司譯院官員等,今己丑年秋冬等褒貶,各其司提調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卽接成均館所報,則本館官員,自辛巳年春夏等至己丑年春夏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郞廳仕日中,或有身死罷散之員,或有遷轉外任之員,見存無幾,年久仕日,有難磨勘,自本曹入啓變通云,依前例,勿論,何如?傳曰,允。{{*|以上《禮曹謄錄》}}
==12月13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直}}。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式暇}}。右副承旨李頤晩{{*|服制}}。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進水剌二次,湯劑亦爲進御,而醫官再次入侍時,膈間滯氣,不爲發作,氣候與午間一樣云,夜間症候及寢睡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與昨一樣,水剌差勝矣。
○金一鏡啓曰,奉朝賀南九萬,今日來到闕外。係是大臣去就,敢稟。傳曰,知道。
○李周徵,以戶曹言啓曰,奉朝賀南九萬在京時,月致酒肉,春秋及歲時周急事,曾有定奪矣。南九萬今己上來,月致酒肉,歲時周急等事,依前例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一鏡,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三運牙兵二哨,新作隊屯軍一哨,與廣智營入直再運軍兵,今十五日依例替代,輪回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三運軍兵,旣已逢點,新舊軍兵,露梁敎場,今十四日私習,十五日習陣後,舊軍則仍爲放送矣。廣智營入直軍兵,依前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行判中樞府事李畲,今已入京,故祿牌使本曹郞廳,依例持納,則以爲,今此上來,只爲問安,非爲公職之計云,而祿牌辭而不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更爲持傳。
○又啓曰,行判中樞府事金昌集,今日來到闕下云。係是大臣去就,敢稟。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行判中樞府事金昌集,今已入京,故祿牌使本曹郞廳持納,則以爲,今雖進詣闕下,以爲朝夕承候之地,而非有肅謝行公之計云,而祿牌辭而不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更爲持傳。
○李周徵,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廣興倉所報,行判中樞府事李畲,今已入城,故今十二月頒料次,倉官進去,依例請受祿牌,則以爲,今朔月廩已受云,祿牌不爲出給。係是大臣祿俸,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令倉官輸送。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金一鏡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午時,執義宋儒龍,掌令金始慶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答曰,勿煩。
○未時,正言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事。{{*|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全州判官成壽雄,筮仕之初,已有趨勢之誚,及授南邑,率多干譽之政,營下重地,遽爾移擢,物議之嗤點,久而未已,官方之淆亂,不可勝言,而其在南平時,因一寺僧之誣捏,隣邑士子,乃使數百僧徒,越境掩捕,突入內舍,辱及婦女,一村空虛,如經亂離。噫,誠使其人,眞有罪犯,則移關推捉,事例當然,縱僧橫拏,擧措怪悖,南中之人,至今憤罵,傳說狼藉,莫不爲駭,不可以事在旣往,置而不論,請全州判官成壽雄,罷職不敍。答曰,不允。
○十三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來,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副司勇李公胤,醫官金有鉉、丁時梯、鄭斗俊、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白光璘、李重蕃、鄭麟祥、吳重卨入侍。崔錫鼎曰,昨日昏後及夜深後,醫官再次入侍而來言,氣候一樣云,不勝忻幸。今日晩後,水剌之節,亦何如?上曰,一樣矣。錫鼎曰,醫官朝已入診,只令朝未入診醫官診察,何如?上曰,唯。錫鼎曰,李公胤,待令於闕外,中間議藥時,累次入來,而今日亦令同爲入診矣。濎入診曰,脈候左右三部調均,比昨一樣矣。且伏聞寢睡水剌,數日內差勝云,慶幸曷喩?食飮之節,益加審愼,而勿用疎凉之劑,必取淸淡之物,何如?上曰,所達,宜矣。公胤入診曰,卽今脈候,別無它症,而似數矣。錫鼎曰,瘡處使之診察乎?上曰,改付糯米飯時診察,可也。錫鼎曰,瘡口宜付膏藥,而或以爲㺚膽塗之瘡口,則未盡膿者,自當消散,而可使餘滓淨盡云,糯米飯改付時,以此試之,則可以見效矣。上曰,然矣。錫鼎曰,今番進御湯劑,藥味,何如?上曰,味好而如茶矣。錫鼎曰,右邊核處,更何如?付以外治之藥,則必有效,而牛骨屑,閭家亦多見效者,至於雲母膏,無論已膿未膿,皆可付之云,而許坫則以爲,左邊旣已破膿,不可不補,右邊未及成膿,當爲消散,而以左邊之故,不得用疎凉之劑,是可悶慮云。如八味元之屬,兼爲進御,而外付消散之藥,何如?上曰,當依此爲之矣。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14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直}}。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服制}}。同副承旨金一鏡{{*|式暇}}。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直}}。事變假注書呂必禧{{*|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采,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進水剌二次,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瘡口貼付膏藥云。夜間症候,何如,而寢睡水剌,漸益差勝乎?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憂慮,敢來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膈間氣滯,不得穩睡,水剌與昨一樣矣。
○李周徵啓曰,領中樞府事尹趾完,今月十二日,入來龍山云。係是大臣去就,敢稟。傳曰,知道。
○傳于李周徵曰,明日過上前開拆後,自十六日爲始,時急公事,斟酌捧入,而留院公事,亦爲間間入啓,凡事有隨時變通之道,常時,則公事出納,限人定,而卽今在調攝中,日暮後勿爲入啓,可以不妨於調攝,留院公事,亦無積滯之患矣。待平復後,公事入啓,依前限人定,可也。
○李周徵啓曰,右副承旨李頤晩,同生兄前縣監綏晩妻淑人尹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判書李墪進,參判尹德駿進,參議李大成進,右承旨許玧進。
○兵批,判書金宇杭進,參判南致熏病,參議呂必容進,參知金致龍病,左副承旨李萬選進。
○吏批啓曰,玉堂春坊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相避外任及時推人員竝擬,何如?傳曰,允。
○吏批,以金始煥爲正言,李喜相爲高敞縣監,梁濟育爲禁府都事,李明俊[李明浚]爲副校理,李邦彦爲文學,尹聖時爲說書,李集爲獻陵參奉,金斗南爲掌令。
○兵批,以崔錫恒爲副摠管,咸陵君極爲副摠管,金德基、金洵爲五衛將,兪一基爲宣傳官,李鳳徵單付同知,金命熙、韓處寧、李鑰、安斗齡單付僉知,加德僉使孫必億,今加嘉善賞加,朴重圭、金錫命、孟萬澤、洪重夏、金德基、洪萬紀、李相殷、鄭是先、柳龜徵、李溭、趙泰果、洪處宙、李勛岳、蔡以章、尹濟萬、柳胤興、尹弼周、洪時九、尹晩濟單付謢軍,申銋、柳重茂、金有鉉單付司直,李深單付副司果。
○兵批啓曰,前萬戶柳惠章,軍器別備敎鍊官李行通,未資窮未準職,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李周徵啓曰,本院郞廳,今己丑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都承旨朴弼明,方在藥院直宿,故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許玧,以議政府舍人,以領左相意啓曰,本府,今己丑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臣錫鼎,以藥房提調,方在直宿嘗藥中,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宗親府郞廳,以有司堂上意啓曰,本府郞廳,今己丑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有司堂上二員內,二員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周徵,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廣興倉所報,奉朝賀南九萬,今已上來,故今十二月朔頒料次,倉官進去,依例請受祿牌,則以爲,在鄕時已受月廩云,祿牌,不爲出給。係是大臣祿俸,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令倉官輸送。
○許玧,以侍講院言啓曰,本院下番司書李邦彦,獨爲入直矣。今日政,陞拜文學兼司書宋正明,以本職入直,玉堂司書兼說書,俱未差,下番他無推移入直之員,今日政,新除授說書尹聖時,卽爲牌招,使之入直,而司書兼說書有闕之代,後日政,以在京無故人差出,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宮殿,藥房夕問安。答曰,知道。
○巳時,持平尹樟啓曰,沈益昌事。{{*|啓辭同前}}在鄕除拜承召之人,計其道里,定以月限,使之上來者,新有定式。況今玉候閱月違豫之時,在外諸臣,率皆趨造輦下,而副應敎尹行敎,掌令權忭,除拜累月,尙不應命,雖未知其情病之果如何,而揆以分義,終涉未安,請副應敎尹行敎,掌令權忭,竝命遞差。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未時,正言李端章啓曰,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事。{{*|啓辭同前}}姜宰承事。{{*|啓辭同前}}全州判官成壽雄,筮仕之初,已有趨勢之誚,及授南邑,率多干譽之政,營下重地,遽爾移擢,物議嗤點,久猶未已,而其在南平時,因一寺僧之誣捏隣邑士子,乃使數百緇徒,越境掩捕,突入內舍,辱及婦女,一村空虛,如經亂離。噫,誠使其人,眞有罪犯,則移關推捉,事例當然,縱僧橫拏,擧措怪悖,南中之人,至今憤罵,傳說狼藉,莫不爲駭,不可以事在旣往,而置而不論,請全州判官成壽雄,罷職不敍。答曰,不允。
○十四日午時,上御熙政堂,王世子侍坐。藥房入診時,都提調崔錫鼎,提調趙泰采,副提調朴弼明,記事官魚有龜,記事官洪啓迪,記事官宋成明,儒川都正濎,醫官金有鉉、丁時梯、李時聖、權聖徵、崔萬尙、朴星瑞、鄭麟祥、申熙溟、吳重卨、李震成入侍。崔錫鼎曰,伏聞醫官之言,則數日內,膈間滯氣,更不發云,方切伏幸。伏見批答,則寢睡因此不得安穩,伏用悶慮之至,未知比前有加乎?上曰,不知如前大段矣。錫鼎曰,水剌,何如,而口味之淡然,亦復如前乎?上曰,雖不如前,而水剌頗厭矣。錫鼎曰,醫官,朝已入診,只令朝未入診醫官診察乎?上曰,唯。濎入診曰,夜來寢睡不安云,方切伏慮之至,脈候左右三部,極爲平穩矣。時聖、熙溟、震成,以次入診,而所達與儒川都正同。錫鼎曰,脈法,微妙難知,而醫官,尙知浮沈遲數矣。卽今脈候,則醫官,皆以爲調和,昨者李公胤,雖以爲帶數,而醫書,以一息五至爲好矣。瘡處,令鍼醫診察,何如?上曰,付膏藥已久,使之診察,可也。聖徵以下,診察瘡口後,改付膏藥。錫鼎曰,㺚膽,入於瘡口,膏藥改付之際,或有刺痛之候乎?上曰,不然矣。錫鼎曰,自明日退歸本院事,命下矣。數日來,水剌稍勝,故有此下敎,而瘡腫處,分野甚重,膿潰後症候亦如當初入診時,自上合眼委臥,言語甚厭,伊時下情之憂煎,何可盡達?欲請設廳而惶恐不敢,只爲移直於廚院矣。症候姑未差復,臣等,何敢退去乎?姑觀數日移直,何如?上曰,數日觀勢移直,可也。{{*|出榻前下敎}}遂退出。{{*|以上燼餘}}
==12月15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坐直}}。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中宮殿、世子宮、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臣崔錫鼎,提調臣趙泰來,副提調臣朴弼明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及湯劑進御,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午後有煩熱之候,牛黃三分調進忍冬茶,夜中膈間滯氣復作,進牛黃凉膈元,始得鎭定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議定當進之藥,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已言于醫官矣。
○李萬選啓曰,備邊司郞廳,以大臣意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上候方在靜攝中,且値褒貶上前開拆,不得來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都提調崔錫鼎口傳啓曰,提調趙泰來老母,自昨日病勢猝劇,而方在藥院直宿中,不得陳疏,情理悶迫,暫爲出去相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上燼餘}}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全州判官成壽雄,筮仕以來,不能自疏於勢利之道,作宰之後,專事違道干譽之政,營下移擢,處出意外,物議嗤點,久猶未已,而其在南平時,因一寺僧之誣捏,乃使數百緇徒,越境掩捕,闌入士夫家內舍,致令婦女驚擾奔迸,一村空虛,如經亂離。噫,誠使其人,眞有罪犯,則移關推捉,何所不可,而橫侵他境,已非法例,縱僧作拏,尤極無據,其擧措之悖妄,風俗之傷敗,莫此爲甚。南中人士,憤罵至今,遠近傳說,聽聞俱駭,決不可以事在旣往,置而不論,請全州判官成壽雄,罷職不敍。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今日藥房入診時,內醫提調趙泰來,親病危重,今姑許遞,其代卽爲口傳差出事,榻前下敎。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御醫等相議,則以爲,數日來煩熱之候,膈間滯氣頻作,脈度沈實有力,加減凉膈散,加貝母、麥門冬各一錢,黃連、薑汁炒、枳角各七分,連進三貼,以爲利膈淸熱之地,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劑煎以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以趙相愚爲內醫提調。{{*|以上朝報}}
==12月16日==
都承旨朴弼明{{*|藥房直}}。左承旨李周徵{{*|坐}}。右承旨許玧{{*|坐}}。左副承旨李萬選{{*|式暇}}。右副承旨李頤晩{{*|坐直}}。同副承旨金一鏡{{*|坐直}}。注書魚有龜{{*|藥房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仕}}。事變假注書呂必禧{{*|式暇}}。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月犯輿鬼西南星,流星出天園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二三尺許,色赤。
○下直,朔寧郡守柳綄。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不得進御,只進白粥駞駱,煎入湯劑,亦爲進御,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瘡口則連付膏藥,頗有收斂之勢,而夜中膈間氣滯之候復作,忍冬茶,調進牛黃凉膈元及蘇合元,始得鎭定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膈間氣滯之候復作,五更後始得入睡,今朝進水剌,而與再昨一樣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戶曹啓曰,判府事李畲,今十二月朔祿俸,依傳敎,令倉官輸送,則以爲,聖恩至此,不勝惶感。又當此玉候靜攝之日,不得有所煩籲,則固當仰承,而在鄕旣受月廩,又受祿俸,尤有所不敢云,辭而不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大臣,以旣受月廩固辭,前頭正月祿俸,輸送,可也。
○政院啓曰,伏見咸鏡監司趙泰東,今己丑秋冬等守令褒貶啓本,其中明川府使柳文燧,以吏緣爲奸,民受其害,爲其題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其在嚴黜陟之道,難免不察之失。江原監司李台佐,褒貶啓本中,守令無一人居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咸鏡監司趙泰東,江原監司李台佐,竝推考,何如?傳曰,允。又啓曰,伏見諸道今己丑秋冬等邊將褒貶啓本,則平安監司尹趾仁,江華留守朴權,黃海監司李濟,全羅右水使李碩寬,左水使李鳳祥,慶尙左水使李尙{{!|𫘂|⿰香集}},邊將無一人居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忠淸水使白時耉,邊將無一人居下,而抗金鎭僉使韓信哲,以虛帶職名,姑難責效爲目,而置諸上考,語極未瑩,尤難免不察之失,竝推考,何如?傳曰,允。
○正言李端章啓曰,臣於向日,有論啓事,方詣臺廳,使院吏,依例請相會禮於諸僚,則皆稱有故,不爲聽許,臣之所論數事,自是公共之論,宜無規避之端,而且諸僚俱以無故行公之員,終無齊會竝爭之意,雖未知於臺體何如,而臣之見輕則大矣。第當玉候違豫之日,瀆擾是懼,不卽自列,今聞物議,以臣之當避不避,爲非云。臣何敢自謂我無所失,而一刻苟冒於職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忠淸監司書目,尼山呈,以右議政尹拯上疏上送事。啓。傳曰,遣承旨敦諭。{{*|以上朝報}}
○禮曹啓曰,來庚寅年正朝,大殿、中宮殿、世子宮,陳賀節目,當爲磨鍊,而自上方在靜攝之中,不得循例擧行,以權停例磨鍊乎?敢稟。傳曰,依爲之。
○又啓曰,來庚寅年正朝,大殿、中宮殿陳賀時,王世子,兩殿致詞陳賀等節目,依例磨鍊乎?敢稟。傳曰,權停。
○司饔院啓曰,濟州乳柑進上,今始來納,而宗廟薦新,不爲來到,招問曲折於陪持人,則薦新所載船,相失於海中,未及來到云,進上旣到之後,遷就薦新,事甚未安,進上乳柑元數內,二百五十枚,依前移送禮曹,宗廟及永昭殿、敬寧殿,明曉廌進後,還爲內入,何如?傳曰,允。{{*|以上《禮曹謄錄》}}
○禁衛營啓曰,卽接南道監役官所報,則九嶷峯東邊禁衛營所據處體城四間許,今日頹落云,令繕工監,把子圍排,多定軍士守直,而依定奪,亦令該軍門,待解凍修築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以上《禁衛營謄錄》}}
==12月17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隆寒甚酷,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中宮殿氣候,及王世子嬪宮氣候,亦何如?昨夕水剌一次,駞駱二次進御,湯劑亦爲進服,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夜中膈間氣滯之候,更不發作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且加減八味元及地黃膏,旣已劑入,此是滋補本源之劑,不可不趁時進御,湯劑則今日入診後,當爲議定繼進與否,臣等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安穩,水剌差勝,內殿氣候無事,世子嬪宮氣候平穩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大司諫吳命峻啓曰,臣日造起居之班,而不行相會禮者,蓋以臣之强疾一出,只爲粗伸分義,本非蹲據之意也。近聞物議,以臣旣已行公,不爲參啓,大加非斥,而玉候違豫之中,瀆擾是懼,惟俟翌瘳之慶,以爲自處之計矣。昨者同僚先避,至以規避譏之,未知僚席所論,有甚難言之事,而至令人規避乎。以此以彼,俱不可仍冒,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司諫韓配周啓曰,臣昨伏見僚臺避辭,則以不爲相會禮事,有所引避,至以見輕於同僚爲言,臣於此不勝瞿然之至。蓋同僚相會,自是院規,臣亦送言于僚員,累次請會,而俱以事故,未卽合坐矣。今者僚臺,以此引避,若以見輕爲嫌,則臣亦不免,其何可獨爲晏然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以上燼餘}}
==12月18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進御,而所進,加勝於數昨,昏後又進駞駱粥,而湯劑亦爲進御。且聞入侍醫官之言,瘡處連次付藥,而右邊核處,時有微疼之候,膈氣更不發作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湯劑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議定繼進之藥,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夜間咳嗽頻發,寢睡之安穩,不如昨夜,水剌與昨一樣矣。
○今秋冬等褒貶,水山萬戶兪孝甲下。
○傳曰,明朝,大提學,命招。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獻納柳述啓曰,臣頃日,自湖西復命之後,連値玉候違豫,不敢控辭,數日行公,而撼頓之餘,宿病添苦,尋單請急,見阻喉司,一味惶蹙。又於日昨,偶然失足,重致痿傷,兩踝浮高,痛不堪忍,戶庭之間,不能運步。適於此際,同僚請行會禮,而病狀如右,末由起動,此非出於稱托規避之意,而得見僚臺避辭,則其所侵斥,有若避辭者然,至以無故行公臺體何如等語,大加譏切,臣於此不勝訝惑之至。凡臺閣相會禮之規,僚席間,若有病故,則往復相議,或行或退,未嘗以此爲咎,而今乃以見輕,遽至引避,臣實未曉也。雖然旣被其非斥,則固不可晏然仍冒於臺次,而昨緣病劇,今始瀆擾於靜攝之中,臣罪尤大,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吏曹啓曰,來二十一日,祿都目政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醫等商議,則以爲,加減凉膈散,已進三貼,有效而無害,亦能治嗽,前方,更加知母蜜水炒一錢,加進二貼,宜當云,此藥一貼,劑煎以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其弟竝依前定罪。{{*|措辭見上}}竝引嫌而退。會禮退托,所失在彼,見輕爲嫌,殊涉太過,不行會禮,旣有所失,揆以臺體,勢難仍在,請正言李端章,司諫韓配周,竝命出仕,大司諫吳命峻,獻納柳述遞差。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吏曹啓曰,樂安郡守崔處大,祥原郡守金夏鳴,俱以五考守令,二次居中,上年冬中考,雖因赦蕩滌,三年窠守令,二中罷職,自是法典,崔處大、金夏鳴,居中至於二次,則不治之狀,據此可知,依法典竝罷職。且考見各道褒貶等第題目,則全羅監司李震壽啓本中,珍島郡守李弘規,以民多流散爲目,而置之中考,守令,乃是字牧之任,而旣以民多流散爲辭,則其不治之狀,宜置下考,而置之中考,殊無嚴明殿最之意,全羅監司李震壽推考,珍島郡守李弘規罷黜,何如?傳曰,允。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司諫韓配周,正言李端章就職。
○禁府,嚴漢重拿囚。啓。{{*|以上朝報}}
==12月19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午時未時,日暈。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駞駱粥一次進御,湯劑亦爲進服,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脈度和平,膈氣更不發作,而瘡處連付膏藥云,卽今症候及寢睡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安穩,水剌姑無加進之效矣。
○政院啓曰,大提學姜鋧,承牌未詣賓廳矣,敢啓。傳曰,書題書入。
○傳曰,左承旨持此書題,與大提學,偕往泮宮,儒生等,試取以來。
○藥房,自明日退去本院事,傳敎。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呈,以進賀使一行,今月十四日還渡江事。
○吏曹啓曰,臺諫有闕,政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政院啓曰,大提學姜鋧,今將試士以來,而自前兩館提學,亦有命招同參科次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命招。弘文提學李寅燁,藝文提學崔錫恒,牌不進。
○政院啓曰,卽者弘文提學李寅燁,藝文提學崔錫恒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科次事重,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弘文提學李寅燁再牌不進。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以上朝報}}
○成均館官員,以知館事意啓曰,近來士習不美,每當頒柑之際,輒有擢取作拏之習,今番則慮有此弊,預爲明布約條,至再至三矣。初中行列,則整齊跪受,而終行幼學申時迪、李綰等二人,不遵申嚴之令,敢踵擢柑之習,事極可駭。王世貴稱名人,以無賴常漢,闌入場屋,亦甚駭然。至於儒生一人,則破門突入,擧措怪悖,問其姓名,牢諱不言,如此之輩,不可只施儒罰,竝移送該曹,以爲問名,一體勘罪之地,何如?傳曰,允。{{*|以上《成均館謄錄》}}
○義禁府啓曰,全羅監司狀啓,據刑曹粘目內,高敝前縣監嚴漢重,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嚴漢重,今方待命,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上《義禁府謄錄》}}
==12月20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日暈。
○下直,北兵使李昌肇,長湍府使李世維,文川郡守李德運。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進水剌二次,駞駱一次,而湯劑亦爲進服,且聞昏後入侍醫官之言,氣候與午間一樣,而右邊核處,時有微疼之候云,卽今症候及寢睡之節,復何如?湯劑五貼,已盡於昨日,姑爲停止事,昨已定奪,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審察右邊核處,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病候,已言于醫官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今日入診時,以都提調崔錫鼎所啓,藥房姑勿退去事,榻前下敎。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新除授大司諫趙泰億,時在江原道鐵原府任所,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罷職事,所論過當,亟停勿煩。下諭事,依啓。
○備忘記,居首生員李鳳翼,直赴殿試,之次生員鄭震卨、睦天顯、幼學崔守溫,各給一分。
○謝恩,兼說書申靖夏,司書申思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有政。吏批,以申靖夏爲兼說書,趙泰億爲大司諫,朴弼揆爲全州判官,申思喆爲司書,沈壽賢爲獻納,公城君金垕,驪原君李鳳徵。
○兵批,以申銋付副司直,柳龜徵、洪萬紀、金德基、洪重夏、孟萬澤、鄭是先、金洵、李溭、柳重茂、李深,付副司果,蔡以章付司猛,李萬業、申漢章、張師漢、李之驥、尹行敎、權忭,付副謢軍,吳命峻、柳述,付副司直。{{*|以上朝報}}
==12月21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下直,知世浦僉使李熙齡。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朝水剌進御,晩後進駞駱二次,而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右邊核處牽疼,夜間有煩熱之候,而核上痰血凝聚之處,顯有成膿之形云,不勝伏慮之至,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議定受鍼與否宜當,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右邊核處之牽疼,寢睡之不穩,水剌之厭進,與昨一樣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江原監司書目,高城郡守兪崇,病滯中路,還任無期,不得已罷黜事。
○全羅左水使李森,長湍府使遞來。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有政。吏批,以金命熙爲鐵原府使,李鳳齡爲宣陵奉事,呂命擧爲黃山察訪,李濟爲兵曹佐郞,柳成運爲高城郡守。
○兵批,以金德重爲守門將,柳沺付副護軍,薛東魯、鄭欽英、鄭欽豪、裴碩賢、孫尙吉付副護軍,柳沺爲全州營將,池克淸爲三田渡別將,張晩弘爲忠翊衛將,李行通付副謢軍,鄭一頤付副司直,趙天彬、韓孝敏付副司果,吳命峻、柳述、丁思愼付副司果,南鶴鳴付副司正,趙泰果爲僉知,金有鉉爲知中樞府事,任舜元付大護軍,玄孝綱、李震成付副護軍,崔錫恒付副司直,閔鎭遠、李燁、玄悌綱付副司直,李日章、金宇集、李構、宋光澤、朴熙重付司果,權𢜫、權以鎭、崔啓翁付司直,南迪明、崔重泰、邊是泰、趙世望付副司猛,梁益明、沈榗、申命仁、裴尙珪、韓命基、南世興、鄭泰英、沈益晉、李晩章、全翊聖、申慶弼、田會一、李譔、李重國、趙命周、金時遠、韓圭、李世興、張以綱、金完、李震亨付副司勇。{{*|以上朝報}}
○禮曹啓曰,濟州牧使所封進,去十一月令,宗廟、永昭殿、敬寧殿,薦新乳柑、洞庭橘等,今始上來,洞庭橘,則來二十二日薦進,而乳柑,則前因司饔院啓辭以進上,旣已薦進,今此封進乳柑,則令該院捧入,何如?傳曰,允。{{*|以上《禮曹謄錄》}}
==12月22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一次進御,而所進減少,晩後駞駱二次進御。且聞入侍醫官之言,核處形症一樣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已言于醫官矣。
○府院前啓,以臘享大祭齋戒,今日姑停。
○傳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臘享大祭所內摘奸。
○藥房口傳啓曰,臣等退出後,與諸醫商議,則皆以爲,核處旣難於受鍼,今若受灸,則庶有因灸開穴之望,且有停水燥乾之效云。諸議旣已歸一,則不可等待,趁卽入診,仍爲受灸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戶曹啓曰,奉朝賀南九萬,判府事李畲,正月朔祿俸,依傳敎,令倉官輸送,則奉朝賀南九萬以爲,前朔輸送之祿,乃是一朔內疊受,而上候違豫時,旣不敢陳疏,又不敢無端還送,姑爲留置,卽今朝廷問安未罷,不敢陳疏,猶如前日,而又受來朔之祿,旣有所不敢云。行判府事李畲以爲,聖候靜攝之中,恩命再降,輸致祿俸,極知惶恐,不敢復辭,而區區情跡,終難以暫時入京問安,冒受仕者之俸,伏地隕越,靡所容措云,俱不領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姑待下敎輸送,李判府事祿俸,更爲輸送。
○大殿受灸後,大殿、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以上朝報}}
==12月23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夜一更,流星出參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鉢,尾長三四尺許,色赤。五更,流星出織女星上,入東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赤。啓。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朝水剌,及夕時雜水剌進御,而所進無多,夜中進駞駱一次。且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受灸後,微有惡寒之氣,而繼有煩熱之候,左邉瘡處一樣云,卽今症候及寢睡水剌,亦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仍爲受灸宜當,時刻,定以何時乎?不任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水剌,比昨差勝,受灸時刻,定以午正,宜矣。
○府院前啓,以國忌齋戒,今明日姑停。
○大殿受灸後,大殿、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京畿監司書目,楊州牧使朴昌漢,加平郡守李基漢,臘猪闕封,竝只罷黜事。啓。傳曰,只推勿罷,勿待罪事,回諭。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以上朝報}}
==12月24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未時,太白見於巳地。申時,日有左珥。啓。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進御,昏後進駞駱一次。且聞入侍醫官之言,氣候一樣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仍爲受灸宜當,時刻,依前定以午正乎?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水剌與昨一樣矣。
○大殿受灸後,大殿、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進賀正使臨陽君桓,副使兪集一,書狀官李翊漢,入來。
○謝恩,護軍兪集一。
○興德縣監朴纘新,差使員上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以上朝報}}
==12月25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淸道郡守宋堯卿。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二次,駞駱一次進御,而伏聞昨夕入侍醫官之言,昏後氣候樣一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亦復何如?今日臣等,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咳嗽作苦,寢睡不穩,水剌厭進一樣矣。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諸醫等商議,則皆以爲,卽今咳嗽頻發,且有惡風之候,參蘇飮,加桑白皮蜜水炒、黃苓、杏仁麩炒各一錢,連進二三貼,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劑煎以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西永庫別提趙光命,別檢徐宗選,藏冰後,入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今日藥房入診時,副提調朴弼明所啓,都目政,當於今月內定行,而上候未寧,方在靜攝之中,姑待差復後定行之意,敢達。上曰,依爲之。
○都提調崔錫鼎曰,卽今兩銓無故,當於今月內定行,而聖候方在未寧中,事當退行,而殿最守令,則使之先爲差出,何如?上曰,殿最守令,先爲差出,可也。{{*|以上朝報}}
==12月26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和順縣監李明淵。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朝水剌,少許進御,晩後進駞駱三次,湯劑亦爲進御。且聞入侍醫官之言,咳嗽及氣候一樣云,夜朝以後,右邊核處牽疼之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困惱牽疼等候,寢睡不穩,水剌厭進,與昨一樣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同副承旨金一鏡書啓,臣承命馳往于忠淸道尼山酉峯村右議政尹拯所住處,敦諭聖旨,則以爲,臣於今番,竊庶冀得蒙聖慈天地父母哀憐之恩,得以脫免匪分,安意待盡矣,不意銀臺近侍,又復來臨,不覺驚惶失措,如隕淵谷,況復十行綸音,愈往愈勤,責勉彌切,眷顧彌至,益不勝感泣惶感戰掉之至。伏聞藥院直宿,已經兩月,臣民憂慮,曷有其極?當此中外憂遑之日,在外諸臣,咸造闕下,而臣獨蟄伏遠外,末由轉身,臣子分義,死有餘誅。法府糾劾,宜先大官,臣今不敢復爲文字祈免之計,只得席藁私次,袛俟罪殛而已。賤疾適苦,方委枕席,恩諭之下,僅能作氣起迎,頓仆昏眩,罔知所以仰籲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今日藥房入診時,殿最守令,過國忌後開政差出事,及郭善完口傳付軍職事,榻前定奪。
○金城縣令洪重福,差使員上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司勇郭善完。
○藥房口傳啓曰,卽伏聞入侍醫官之言,午後有惡寒之候,困惱頗甚云,不勝驚慮之至,臣等與諸醫入診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
○政院啓曰,領中樞府事尹趾完,今日入來城中云,係是大臣去就,敢啓。傳曰,知道。
○觀象監,夜五更,流星出天中淡雲間,入艮方天際,狀如拳,尾長三四尺許,色白。啓。{{*|以上朝報}}
==12月27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呂必禧。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午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未時申時,日暈兩珥。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朝水剌及晩後駞駱,一次進御,而所進無多,且聞昏後入侍醫官之言,熱候發作時,忍冬茶,調進牛黃,始得止息,糯元糜少許,亦爲進御,而右核牽疼之候一樣云,卽今氣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昨夕入診時,今日議藥事,旣已稟定。臣等,與諸醫趁早入診,詳察症候,議定當進之藥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今朝氣候,亦頗困惱,寢睡水剌與昨一樣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禮曹佐郞吳廷賓,朴彭年等六臣祠宇,賜額致祭後入來。
○大殿受鍼後,大殿、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延曙察訪鄭運亨,差使員上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儒川都正濎及司勇李公胤、郭善完及諸醫等商議,則以爲,右邊核處,旣已破腫,當以扶脾胃補下元爲主,八味淸中湯,連進五貼,宜當云,此藥一貼,爲先煎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戶曹啓曰,領府事尹趾完,來在江上。判府事金昌集,來在闕下,而時未肅謝,故祿俸不得領給,月廩依在鄕時例,自京倉題給乎?敢稟。傳曰,依爲之。{{*|以上朝報}}
==12月28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申兼濟。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朝白粥進御,午間菉豆粥進御,受針後濃汁多出,夕時水剌進御,湯藥亦爲進服,而夜間醫官,再次入侍,伏聞來傳之言,氣候頗似疎快,更無牽疼之候,駞駱一次進御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宜當,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症候,已言于醫官矣。
○假注書呂必禧服制,代申兼濟受點,
○府啓,以國忌齋戒,今明日姑停。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醫及儒川都正濎、李公胤、郭善完等商議,則昨日議定八味淸中湯本方,人蔘一錢半,減爲一錢,更加貝母一錢,連進,宜當云,今後依此煎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連源察訪李滋,谷山府使鄭翔周,德津萬戶金萬敵,差使員上來。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觀象監,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以上朝報}}
==12月29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申兼濟。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兩時進御,而所進差勝,夕時湯劑進御,夜間進駞駱一次,且聞入侍醫官之言,氣候與午間一樣,而右邊腫處低平,膿汁順出,瘡口,改付膏藥云,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詳察症候,宜當。臣等,不任區區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水剌,比昨差勝矣。
○昌樂察訪南九明,開城敎授都重鼎,居山察訪李自興,銀溪察訪李重培,魚川察訪羅星度,差使員上來。
○忠淸監司書目,淸州呈,以靑川面大川,今月十六日寅時,五里許斷流,辰時還爲繼流,事係變異事。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醫及儒川都正濎、郭善完等商議,則以爲,卽今咳嗽頻發,脈度帶數,所進湯劑中,元方半夏代,貝母、肉桂減二分,加柴胡一錢,山桅炒七分,連進,宜當云,依此煎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接慰官李廷濟入來。{{*|以上朝報}}
==12月30日==
都承旨朴弼明。左承旨李周徵。右承旨許玧。左副承旨李萬選。右副承旨李頤晩。同副承旨金一鏡。注書魚有龜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彙晉。事變假注書申兼濟。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佐郞姜載後,章陵檜木斫伐事,出去。
○大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
○中殿、世子宮,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昨日水剌,兩時進御,而漸益差勝,昏後進駞駱一次,湯劑亦爲進服。且聞入侍醫官之言,夜間氣候一樣安善,腫處亦爲平順,漸有收斂之勢云,不勝喜幸之至,卽今症候及寢膳之節,復何如?今日臣等,與諸醫入診,審察形症,宜當,憂慮尙切,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寢睡安穩,水剌漸益差勝,勿爲入診,自今日輪直於本院,宜矣。
○府啓,請還收邊遠定配罪人沈益昌放送之命。{{*|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院啓,請刑曹判書金錫衍罷職不敍。{{*|措辭見上}}請朔州定配罪人姜宰承,絶島定配,其弟竝依前定配。{{*|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司憲府持平崔宗周,同姓七寸叔幼學慶堂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啓依所啓施行。
○大殿、中殿、世子宮,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六曹,過歲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政院、玉堂,過歲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中殿、世子宮、嬪宮,藥房、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上候漸益差勝,咳嗽亦不發作,腫處有完合之勢,苦口湯劑,不必一向連進,自明日,姑爲停止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以權尙游爲平安監司,密川正墰、蓮恩令棣、密興副令梜、崔仁垕、朴致遠單付成均學正,兪命咸單付承文正字,會寧府使趙相周,今加嘉善,徐夢良爲文化縣令,沈之海爲樂安郡守,鄭斅爲兔山縣監,池欽爲祥雲道察訪,任命元爲沔川郡守,朴泰圭爲竹山府使,閔聖基爲德川郡守,洪元翼爲明川府使,李行儉爲珍島郡守,趙相周爲會寧府使,李澳爲禮山縣監,嚴慶運爲木川縣監,鄭運亨爲興陽縣監,尹就履爲祥原郡守,趙翼命爲甑山縣令,尹就殷爲兼金郊察訪。{{*|以上朝報}}日記廳郞廳金弘澤書。郞廳洪啓沃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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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竹温台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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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ing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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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元代竹温台神道碑]]
| alias = 大元敕赐故中顺大夫诸色人匠都总管府达鲁花赤竹君之碑
| author = 揭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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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敕賜故中順大夫、諸色人匠都總管府達魯花赤,竹君之碑
翰林待制、奉邑大夫、兼國史院編修官臣,揭俱斯,奉敕撰
奎章閣大學士、資善大夫、知經筵事臣,巎巎,奉敕書
奎章閣待書學士、中奉大夫、同知經筵事臣,尚師簡,奉敕篆額
國族有諱竹温台者,為魯國大長公主媵臣,事魯王淳不刺,甚愛幸,遂冒魯王族雍吉刺氏,家全寧,今為全寧人。父曰野旃,有德行,舉其部以父事之。公善牧養,畜馬牛羊累鉅萬。既擇其地,必謹其人,其順之若隨,其視之若遺,而不亂其指麾,以羣以孽,而己若不知,而賞罰是宜。常曰:“使吾得其民治之,亦猶是也。”及事魯王,魯王以其才可大用,一府中亦交稱其賢,數欲獻之,上覆念府中去是人,緩急無可使者,遂奏為管領,隨路打捕鷹房、諸色人匠等户錢糧都總管府副達魯花赤與階朝列大夫,尋進中順大夫,以為達魯花赤。居府中十餘年,財貨無悖入,亦無濫出,歲節財用五十餘萬緡。公室以富,民生以遂,猶恨不能盡其才。至治三年三月十日,年四十二歲,卒於京師之仁壽裏。府中如失其弟兄,境內之民如失其父母。後日葬城西南五里歡喜嶺之麓。
今太皇太后,魯國大長公主之女也。其歸文宗,文宗問竹温台有後否,曰有,有子曰撤而吉思鑑,今若干年矣。遂求以充媵臣。以其父賢必有賢子也,及即位,置宮相都總管府,以為副總管,入宿衞。今皇帝尤愛之,詔樹碑其父之墓,以旌其賢,以勸於後,而以文命臣傒斯。
臣竊謂我朝以仁愛立心,以廣大制國,故能臣妾天下,號令八方。凡在國人,出一言,施一政,不待問學,亦動與古聖賢合,天運之所在,如此,若公平生尚義而好施,飢而待其食,寒而待其衣,長而待其婚嫁,沒而待其喪葬者,誠不知其幾。以公之志,復假之年,使得守封疆,立廊廟,當何如也?而竟止此。然夫人阿答而氏,以盛年而失其所天,能玉雪自守,以保其節。子撒而吉思鑑,以弱齡而失其所怙,能奮勵自克,以善其繼,致使天子賢其父以及其子,因其子以追其父,廣褒賢之典,賜述德之碑,與元勳世臣等,不亦盛哉。
記公平生所被錫賚:
大德三年,裕聖太后賜白金為兩二百有五十,瓊玉束帶一;
至大元年,武宗賜大珠首飾一副,白金五十兩,褚幣二千五百緡,玉杯一;
皇慶元年,魯國大長公主割賜濟寧堯河分地五十頃,及金玉器各一,上及後賜褚幣二千五百緡,對衣材廿,元聖太后踢黃金五十兩,白金二百五十兩,對衣材二十;
至治初,英宗賜褚幣五萬緡,對衣材十;
天曆初,上及後賜褚幣十萬緡,子男一人,撒而吉思鑑受知,文宗特授奉宸庫提點,歷尚功署令,進直省舍人,進宮相副總管,累階奉訓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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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至大,萬物至眾。生之不齊,各致其用。
馬不使耕,牛不使乘。椅桐琴瑟,松柏棟盈。
用大而小,君子之悄。用小而大,君子之戒。
公如騏驥,不隨駑駘。公如松柏,施之桷榱。
以屈知己,以就任使。而誰為之,豈曰天子。
生不盡用,沒有餘榮。子孝孫賢,茲石永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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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歲次戊寅,至元四年,五月吉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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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作品}}
[[Category: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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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莊陵史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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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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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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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res=9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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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7月30日 (六) 21: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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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英祖/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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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申一淸{{*|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日氣嚴沍,伏未審聖體,若何?昨日傳香,冒寒勞動,不瑕有傷損之節乎?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傳曰,知道。縟儀□□□彰,感歡之極,追慕還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候諸節,與五昨一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傳于沈埈曰,頒赦百官加爲之。
○沈埈啓曰,百官加爲之事,命下矣。弘文提學徐命均,卽爲牌招,赦句添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啓曰,在前頒赦之後,有時囚蕩滌之規矣。卽今未承受推考傳旨二百八十一張,自本院爻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連日違牌,尙不膺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沈埈啓曰,前奉敎李喆輔,旣已敍用,令該曹口傳付職,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頒赦百官加爲之事,命下矣。某罪以下宥之乎,敢稟。傳曰,雜犯死罪以下竝宥。
○傳于沈埈曰,百官加下批旣下之後,政事當爲,而尙無擧行之事,問啓。
○傳于沈埈曰,在前百官加下批,有當日開政之例,政官卽爲牌招,開政。
○沈埈啓曰,百官加下批旣下之後,政事當爲,而尙無擧行之事,問啓事,命下矣。問于吏曹,則以爲,百官加下批政事,所當今日,取稟,而昨日旣有再明日開政之命,前例自當兼行,故不敢更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沈埈曰,旣擧縟儀,親享之擧,豈可少緩?臘享已迫,當親行春享,分付該曹擧行。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沈埈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沈埈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竝牌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答曰,只出緊任。
○吏批,以申兼濟爲掌令,金翰運爲持平,宋秀衡爲正言,洪廷相爲韓山郡守,錦陵君朴弼健,咸陵君極,洛春君培gg洛春君㙉g,{{*|以上敍用事承傳}}百官加下批,奉敎李喆輔單付,驪川君增,今加興祿,驪興君垓,今加崇憲,長番內官金兌熙,今加嘉善。{{*|以上百官加親授事傳敎}}
○兵批,副護軍,權孚、申致雲、徐命彬、成德潤、洪重疇、朴性儉、姜翰周、梁廷虎、閔應洙、柳復明、李命熙、柳淀、權聖徵、金垕、具樹勳、李龜瑞、李廷壽、高道成、李鴻臣、金相玉、兪命凝、兪拓基、金啓煥、金始煥、李瑜、李鳳翼、洪廷相、李挺周、李仁復、鄭來周,副司果金翰運單付,百官加下批。
○傳于張泰紹曰,慶不踰年,況當日應行之事踰日乎?自古頒赦日百官加下批,應爲擧行者,而其日前有開政之命,則仍兼百官加政事,明將開政之事,則進兼於當日百官加政事矣。昨雖有再明開政之命,今朝有頒赦百官加之命,則勿拘例政,頒赦後卽當擧行,而乃不爲此,日已暮矣,望筒不入,故怪而問而始命開政,以致夜深,事甚未安,當該堂上推考,該房承旨,一體推考。
○傳于張泰紹曰,昨下歲抄,更爲抄出,似爲遲延,若時未修正,則昨日單子還入。
○傳于沈埈曰,驪川君增、驪興君垓,竝百官加親授。
○又傳曰,長番內官金兌熙,百官加親授。
○以平安監司狀啓,昌城府居精抄韓斗七妻金召史等三名燒死事,傳于李春躋曰,燒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傳于沈埈曰,縟儀載擧,我聖考五十年豐功盛烈,永垂百世矣,懽忭之心,追感之懷,交集于中,而此國之大慶,奚獨予心之歡忻?實亦大小群工之歡慶也。咨爾臣僚,念祖宗之深恩,體聖考之厚澤,益加自勉,同寅協恭,保我邦家,則此沒世不忘之意,其各勉旃,懽忭之極,猶且耿耿,略諭予意。
○愼無逸,以吏曹言啓曰,在前頒赦時,例有別歲抄之事,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例書入。
○又啓曰,在前別歲抄時,以還上虛錄,永勿除職之類,過五年後稟旨書入之事,曾有成命,今亦書入乎?傳曰,書入。
○又啓曰,歲抄書入事,命下矣。准期不敍災傷罷黜,褒貶居中居下,竝書入乎,敢稟。傳曰,一體書入。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去十一月朔各廳堂下武臣等試事,當爲設行,而連因有故,未及擧行,今已踰月,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高城郡守沈宗賢拿問事,傳旨啓下矣,沈宗賢,時在任所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去夜初更量,本寺西門內積薪處,偶然失火,延燒於駕轎所立南廐馬廊,而風勢且急,人力難容,不卽撲滅,馬匹則僅僅曳出,幸免致傷之患,而馬廊三十餘間,一時燒燼後,風勢少止,坊民亦集,幸得救滅,事甚驚駭,當該養馬巨達等,不謹看檢之罪,爲先自本寺從重査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工曹言啓曰,今年正月初七日,人日進上艾花首花,各殿及魂宮供上,依例擧行,而嬪宮供上,則限三年姑減之意,稟啓則竝勿封進事,旣承,傳敎矣。來庚戌年正月初七日,人日各殿進上,依例封進,而嬪宮則限三年仍減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以戶曹言啓曰,依傳敎去十一月今十二月兩朔祿俸,更爲輸送,則判府事李宜顯以爲,情迹危蹙,不敢自同無故之人,嚴命累下,終不得冒受,惶悚隕越,不知所措云。判府事李觀命以爲,非不知累違嚴命,極爲惶悚,而以臣情勢,終難冒受常廩,伏地震惕,罔知攸達云,祿俸又爲俱不領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更爲輸送。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逆賊人燁檉等緣坐,依特敎雖已放歸田里,與他放歸田里罪人有異,自今以後,頒赦放未放時,不爲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黃海監司李眞洙上疏,傳于沈埈曰,還給。
○判府事李台佐箚子,伏以我聖考盛德神功,度越千古,百世不祧,七廟增光,仰副聖上遹追來孝之思,下愜群僚揚厲洪休之義,縟儀載擧,邦慶無前,天臨寶座,宣敎八域,臣以先朝舊物,少須臾無死,親覩隆興,永念疇昔,以喜以悲,懷不自勝,趨造軒墀之下,少伸蹈舞之忱,豈非臣至願大幸,而衰病之外,下部不收之症,遇寒添劇,俄頃之間,亦至數起,將此陋穢之疾,顧無以致身於禁近之地,旣稽西樞之肅命,又阻大庭之參班,望絶陳力,罪大闕禮,論以常憲,宜被譴責,其在微悃,益增瞻缺,人事都盡,不死何爲?伏乞聖慈,俯垂憐察,亟遞臣職,仍治臣罪,公私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縟儀載擧,我聖考豐功盛烈,永垂百世,歡感之極,追慕罙切,雖不陳箚,卿心知焉。有疾未參,其何傷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領府事李光佐上疏,伏以恭惟我肅宗大王盛德至善,淪浹於生民之肌骨,含生之類,沒世懷慕,顧無所伸,其心惟尊爲世室,不替於萬代,陟降芬苾,直與天壤俱永,庶爲萬一之追報,亦可以少慰聖上無窮之孝思,率土同情,惟在於是,顧因臣輩無狀,且値國家多事,迄未及上請。今奉聖上,斷然行之,祗告太廟,臨殿頒敎,衆生鼓舞,跛躄皆起,臣獨遭罹叵測,淹伏荒村,竟不得致身於外廷之末班,少紓其窮天之慕,瞻望雲霄,只自泣涕無從。仍伏念聖體,尙在調攝,出臨寒殿,移時行禮,不瑕有妨於將理,犬馬之忱,不勝其憂慮,顧念藥院提擧,方在被論,其間請診與議藥,一向使副提bb調b獨行,玆實曾所未有之事,臣以首任,公然虛帶,至此之久,而精誠之淺薄,前後血籲,迄未准請,臣身窮蹙,固不足恤,而獨不賜念於保體嘗藥之至重乎?且臣所帶諸司,今値歲末,應行考績,而以臣之故,皆將廢闕,夫旣設置都提擧,則職事之緊重,不問可知,而今乃委諸草莽,一任其癏廢,寧有是理哉?矧臣今豈有一分造朝之理,而王人之虛辱,已過半月,國體傷損,尤不可言,日夕惶懍,只俟大何。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少垂諒察,亟先收回相守之史官,仍命先遞臣內局兼任,隨將臣所有職名,一倂鐫削,重勘臣蔑禮廢分之罪,以勵他人,不勝至幸。向者伏蒙軫念賤疾,至命太醫臨視,頒以珍劑,渥恩愈厚,上報無階,只自銘鏤肺腸,感泣靡極,顧臣積傷在中,非時月可愈,昏昏淹伏,言失倫脊,罙增死罪,不知所達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邦國莫大之禮,今始行焉,懽感交集,追慕罙切,大小臣僚,無不懽忭之日,卿獨在野,缺然之懷,何以諭言?噫,前後之旨,洞悉無餘,所辭諸帶,決難勉副,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卽起偕入,用副日夕之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禮曹參判尹游上疏,伏以本曹判書臣沈宅賢,卽臣之友壻也。相避之法,在下當遞,乞令該曹,照例處置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辭令該曹稟處。
○禮曹判書沈宅賢上疏,伏以伏蒙恩暇,歸省病母,感祝天恩,殞結思酬,不意此際,遽承春曹新命,且伏聞我肅宗大王,尊爲世室,縟儀斯擧,此誠國家莫大之盛禮。凡在大小臣庶,孰不欣抃,而況臣以先朝舊物,追懷興感,自倍他人,不計私情之切迫,强抑暫詣,及期入參於大庭咸簉之列,以伸區區之忱,而顧臣情理,有不容一刻遲留者,卽今母病,下泄無算,昏窒頻發,而乍有醒覺,輒問臣在傍,數匙糜粥,必須臣親勸而强飮,以此情界,尙何有一日離側之望哉?昨臣之暫離入城也,臣母執臣之手,强起作語曰,吾病如此,朝暮難保,汝須卽歸,毋或少淹,悽絶之辭,有不忍聞者,臣以經宿當還之意,慰勉而來矣。卽者又聞夜間病報,眠食益廢,氣息凛綴云。臣之遑遑汲汲之情,頃刻難抑,玆不得不復申哀懇,徑尋鄕路,臣情雖慼,臣罪則大。伏乞聖明,亟命削臣職名,仍治臣任情徑歸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俟間將母上來行公。
○黃海監司李眞洙上疏,伏以臣之日昨辭疏,亶出於廉隅事體,決不可冒赴之實情,非敢有一分可强之勢,而故爲此逡巡退讓也。意謂肝膈之辭,必蒙天鑑之照燭矣。及承批旨,諭以卿勿過辭,從速往赴,是聖明以臣之言,爲或涉於太過,以臣之情,爲不至於難赴也。臣於是,竊不勝惶憫抑塞之至,臣本以庸才,且嬰奇疾,其於是職,誠萬萬不合,而初旣黽勉而出肅,蓋將黽勉而赴任,若無卽今情勢之甚不得已者,豈敢爲辭免之計哉?前疏所謂云云之論,未知何故,遂寢不發,而或曰,諫臣之意如此,或曰,宰臣之言如此,轉輾流播,已成物議,言至於此,雖微官庶僚,必思所以自處,況臣人雖無似,官則方伯也,去就一節,不容苟簡,今若不有人言,晏然冒赴,則是無忌憚也,無廉恥也。臣何忍爲此淸朝旬宣之寄,亦安用如此之人哉?當遞而不遞,不當遣而遣,私義公體,所損俱大,其不可放忽也決矣。臣出身科目,本無辭榮之節,受知聖朝,常有銘心之感,其欲隨分盡力,畢義願忠,以補報萬一者,豈有極哉?不幸畸危之蹤,動遭口語,恩命之下,作此撕捱,其在私分,極知惶悚,而情有所迫,義在必辭,不得不如此耳。臣之職名,自在當遞之科,赴任與否,固無可論,而至於今日告賀,實是曠世盛典,大小臣僚,皆效駿奔之誠,臣則徊徨闕外,獨未簉跡於末班,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比因交龜事急,鎭日出牌,催督備至,分義是懼,雖不敢偃蹇坐違,廉隅所在,終無以冒沒趨承,一日二日,惟以隨牌來詣陳疏退歸爲事,私心悶蹙,已不可言,國體傷損,尤當如何?仍竊念兵判上來,不容少緩,臣之情勢,決難冒赴,與其責赴於難赴之人,徒費時日,莫若許遞而卽出其代,使速交替,以公以私,誠爲兩便矣。伏乞天地父母,憐臣之情,察臣之悃,深惟人臣廉隅之不可使壞,國家名器之不可苟授,亟命鐫削臣職,仍治臣逋慢之罪,以靖私義,以肅朝綱云云,{{*|還給}}
○敎中外大小臣僚耆老軍民閑良等書,王若曰,至治比三代隆,仰先烈而永慕,盛德必百世祀,遵故禮而亟行,旣涓吉而告成,庸孚號而頒慶,言念淸廟之制,自有世室之規。蓋文昭武穆之親,有時而或盡,故祖功宗德之報,當祧而不遷,若稽古殷周間彝章,可法於後,亦粵我八九聖尊享,永垂無窮,禮亦宜然,斯爲盛矣。恭惟肅宗大王,聖神凝命,精一傳心,英明孝友之資,冠絶今古,剛毅弘大之德,駕軼皇王,敬天勤民,念切憂畏,崇儒重道,功臻緝熙,惟治平寔本於躬行,則施措動合於天理,壼位再正,擧漢宋未行之儀,苑壇肇營,明春秋莫大之義。君臣之喪制悉復,大小之闕典咸修,睿斷出常,洋洋乎聲容文物之可述,邦禮罔缺,蕩蕩乎德業功烈之難名,身享太平,成廟際熙運復啓,牒藏靈壽。太祖後盛事重瞻,故臨御五十年間,而度越千百王上,窮山極海,涵至化而不忘,厚地隆天,齊聖德而寧泯。雖徽稱勉膺於當日,曷足盡其揄揚?顧殷禮可徵於列朝,宜永享於禴祀,序未及窮而大論蚤定,事在應行而群情胥同,表揭倫彝,可觀德於五世,舖張義烈,其有辭乎千秋,肇祀允協於神人,情文無憾,顯親罔間於上下,感喜交竝,竝十室而同尊,猗歟賢聖之累作,歷萬禩而無毁,煥然日月之常鮮。玆於本年十二月初一日,以肅宗大王,尊爲世室事,遣大臣告于宗廟、永寧殿旣薦爵於閟宮,仍渙綸於法殿,臣民聳聽,攀縟儀而均歡,宗祏增光,配前休而綿慶,斯誠曠絶之徽典,詎無寬蕩之霈恩?思與物而俱新,乃推惠於一視,自本月初一日昧爽以前云云。於戲,揚徽贊美,敢言小子之忱誠,致崇加隆,亶副擧國之顒望,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己酉十二月初一日巳時,上御仁政殿。親臨陳賀入侍時,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沈埈,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金聲大、李宗延,記事官崔益秀、洪得厚。上殿坐於宣政殿,諸臣以朝服,先四拜以出。上具遠遊冠絳紗袍,乘玉轎,由仁知門出,御仁政殿,宣敎陳賀如儀,禮畢,副應敎李宗城請對。顯命進伏曰,玉堂請對矣。上曰,引見。宗城進伏曰,縟儀之議定也,臣亦與聞末議,敢以繼述之意,心法之說,草草仰勉,而今日親臨法殿,頒敎八域,百僚盈庭,莫不蹈舞,臣適以宣敎官,昵近法座,愚忱自激,請以頃日未盡之懷,更陳可乎?《中庸》稱武王之孝曰,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若言其致此之本,則只在於不失天下之顯名。朱子釋之曰,此言武王能盡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大本在乎正其心於未發之前矣。今殿下,尊爲人主,富有一國,克擧宗廟之縟儀,定以百世不祧之饗,而聖德所致,麟趾、螽斯之慶,擧國含生,莫不顒祝,則武王之事,殿下今皆有之,第未知殿下,能盡中庸之道,不失天下之顯名,果復如武王乎?《中庸》其下章曰,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今殿下,旣擧盛典,又當親臨奠獻於春秋大享之時矣,宗廟之禮,禘嘗之義,不可謂不明,而顧今國勢之若此者,何哉?得毋與經訓所稱,大相逕庭乎?此政殿下反省處也。先儒之言曰,治道不在多端,在夫致敬而已。當其奠斝以祀祖宗之時,其心爲,何如?擧皆天理,無一毫人僞,介乎其間,推此心以治天下,何所往而不當云,治國視掌之云。若又推本而言之,則要在於止敬,而治心之工,不外乎敬之一字,向所云中庸大本,在乎正其心於未發之前者,與頃日所陳精一之說,沕然相合,區區仰勉之忱,此可爲第一義,惟殿下,體意焉。上曰,縟儀載擧,追慕之心益切,儒臣所達切實可嘉,當體念焉。宗城曰,頒敎文,事體嚴重,而文字旣多錯誤,至有不相接屬處,承旨誠有不察之失,該房承旨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擧條}}上曰,此與他時有異,儒臣陳戒之語,書入一通。上還次時曰,承旨進來。顯命進伏。上曰,考見舊例,則曾前世室時,以合慶設科,而單慶設科,亦有其例,今日縟儀旣擧,臣民慶賀,不可無慰悅之道,慶科一節,議于大臣,斯速擧行事,分付該曹。諸臣遂退。
==12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宗延{{*|仕直}}李顯望{{*|病}}。事變假注書申一淸{{*|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淸道郡守李重庚。
○沈埈啓曰,大司憲李顯祿陳疏,執義韓德原,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在外,金翰運未肅拜,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昨日辭疏,旣有還給之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依啓。以未徹之事,一向撕捱,其在事體,殊涉未安。
○又啓曰,高山縣監洪應復,平澤縣監沈樺,諫院則纔已署經,憲府則尙未署經,夫馬留滯之弊可慮,大司憲李顯祿陳疏,執義韓德厚,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在外,金翰運未肅拜。大司憲李顯祿,持平金翰運,卽爲牌招,以爲署經之地,何如?傳曰,除署經發送。
○又啓曰,明日雜科覆試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諫徐宗燮,司諫宋必恒,獻納柳儼,正言宋秀衡、兪彦通皆在外,他無推移進去之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愼無逸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以權𥛚爲大司諫,尹彙貞爲司諫,許集爲獻納,趙泰彦、尹宗夏爲正言,尹游爲同義禁,申昉爲副提學,鄭羽良爲校理,李萬維爲修撰,柳儼爲修撰,趙尙絅爲禮曹參判,金啓煥爲富平府使,金始熺爲工曹正郞,趙尙綱爲內贍主簿,李玄輔爲京畿都司,校書正字柳文龍單付。
○兵批,副護軍宋必恒,副司直尹游、尹惠敎、徐宗燮、柳儼,副司果兪彦通、宋秀衡單付。
○假注書金聲大有頉,代李顯望。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傳于李春躋曰,今此兩銓歲抄中,點下者外,竝蕩滌。
○愼無逸以禮曹言啓曰,冬候已晏,臘日不遠,而尙未見三白之驗,秋耕牟麥,未免凍傷,來頭年事,殊涉可慮,自前如此之時,多有祈雪祭設行之規,依前例宗廟、社稷、北郊,遣重臣,不卜日來初五日設行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今己酉式年雜科覆試,在於明日矣。首堂上,當爲掌試,有故則次堂上亦有備員開坐之例,而本曹判書臣沈宅賢,以親病陳疏,纔已下鄕,參判趙尙絅未肅拜,只有臣宗玉一人,無推移備員之道,令政院稟旨擧行,何如?傳曰,參判牌招。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朱鼎夏手本,則時囚罪人金潗,累日處冷之餘,素患疝症與胸痛,一時竝劇,晝夜苦痛,呼吸不通,飮啖全廢,症情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例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李春躋啓曰,明日雜科覆試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兩司多官,或在外或陳疏或未肅拜,無推移進參之員,除在外外,陳疏未肅拜人員,明日待開門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禮曹參判趙尙絅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明日雜科覆試時,禮曹堂上二員,不可不進參,參判趙尙絅,明日待開門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判府事沈壽賢上疏,伏以恭惟我聖考,盛德至善,卓冠古昔,沒世之慕,域內彌切,今玆縟儀告成,聖孝益光,臣民慶祝,曷有其極,而伏惟念聖情感慕,想益如新。臣以先朝舊物,最沐鴻恩,猶將迫死之殘喘,獲伸忭賀之微沈,喜極而悲,衰涕自零,雖卽溘然,更復何恨,而顧以床褥餘氣,洊有勞動於旬日之間,㱡㱡縷息,若將垂絶,實恐顚隕旅邸,以孤我聖上曲垂微願之恩旨。玆敢冒死陳章,徑尋歸路,而每緣私情切急,去留任情,干冒邦憲,終難屢赦。伏乞聖明,亟命勘臣辜犯,以嚴朝綱,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觀道臣之狀啓,已知爲參慶禮,昨於大庭,見卿入來矣,頃日之批已諭,卿何過自引咎,卿須安心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觀命上疏,伏以臣,情勢危蹙,疾病沈淹,屛伏草野,朝夕待盡,爲世棄物久矣。乘鳧匹雁,去來何關,而荐承格外之恩,收召之命,遠下於蓬蓽之中,自犯違慢之科,論以邦憲,合被重戮,而不惟不罪,聖眷彌隆,非常曠絶之寵,更及於前席賜對之日,此實古今之所罕聞也。臣感激惶隕,罔知攸措,蒼黃窘迫,不得不以留住仰對,退歸私次,惝怳難狀,晝思夜度,去留兩難,生逢聖明,不忍便訣,人情之所同,況臣前後受恩,河海莫量,餘生無幾,報答無階,而今復慢命,自阻於仁覆之天,則分義之所不敢,因緣蹲據,自同無故之人,偃然久滯於輦轂之下,則難强之情,終不可自抑,而從前咫尺之守,盡歸弁髦,以此兩端,左思右量,神疲心焦,莫適所從,遲回旬望,思之又思,心語於口曰,如使微臣,可以一毫有補於國,則蹈赴湯火,亦且不避,區區私懇,有不暇言,灼知其萬無一裨,而放倒廉隅,更廁周行,則人必爲之代羞矣。且臣旅寓齟齬,宿病添劇,頑痰塞胸,呼吸煩促,飮啖全廢,元氣委苶,日就危懍,頃刻難保,趑趄不決,終至於生行死歸之境,則死無以湔其恥,此臣之所深恐。非徒此也。當今聖明在上,萬物各遂其性,而臣獨羞懼熏心,抑鬱成疾,不得保其殘喘,以傷我聖明體下之仁,則臣罪當復如何?玆不獲已,妄生徑歸之計,孤負聖渥,寸心如搗,抑臣今行,有大幸焉,臣厚蒙聖考特達之恩,莫遂螻蟻之忱,徒抱弓劍之慟。今於未死之前,獲覩尊崇莫大之盛擧,昨日大庭,仰聽絲綸之渙發,退塡丘壑,更無遺憾,而留疏出城,爲此逃遁之行,雖出於情窮勢極之致,辜恩違命,積罪如山,自嘆命道奇窮,結戀春明之永阻,眷顧怵惕,一步一涕,其情亦云慼矣。伏乞聖慈,察臣悲苦之辭,諒臣危迫之懇,放臣畎畝,俾終其年,以卒天地生成之澤,仍命有司,勘臣罪犯,以警具僚,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面諭丁寧,他無嫌端,而徑尋鄕路,此正何所見而去矣。情志之不孚,一至此哉?且咫尺筵席,旣許因留,則不復面請,輕去就乎若此。噫,今日日夕飭勵者何?昨日備忘,又復懃至,雖微官庶僚,決不爲此,況共休戚之大臣乎?愕然之中,決知其過矣。卿其安心勿辭,依遵面諭,亟回偕入,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宜顯上疏,伏以臣,昨簉大庭,躬覩縟儀之成,先朝德烈,永垂億代,聖上達孝,度越千古,臣以化育餘喘,幸不遄死,得與斯慶感欷之中,歡忭靡極,臣適有罣罥,王法難容,廢蟄田間,血泣追愆,乃蒙聖慈,特加涵貸,前後敦召,視諸臣無間,有非罪衅微蹤所當得者,至於頃日賜對時事,尤出異恩,勉諭之隆渥,開釋之曲至,實有夐絶常倫者,感激摧咽,精爽飛越,區區廉義,有不暇顧。仍留京輦之下,瞻依日月之光,以少抒忱誠,祗承德音,是臣今日報答萬一之圖,然其情地,本甚畸危,大小朝議,何敢猥有干涉?只擬泯伏旅次,時效奔走之勞,而顧臣疾患,到老益痼,委貼床席,生意都盡,職事之末,亦多曠闕,此已無留在之實,其爲惶悚,有不可言,而日於入對,妄出一言,又被儒臣之傍掣,至以向來受禍之臣,爲有罪,若依其言,臣之敢請雪冤,其罪大矣。大臣言有乖忤,玉堂論劾,例也,而今乃旣發旋止,是臣罪勘斷與不勘斷,有難預度,尙在若有若無之中,反復思量,愈覺臲卼不安,雖欲因仍苟蹲,有不可得矣。念臣於前席勉留之時,旣以非有節拍,不敢退去爲對,今有此節拍,而猶復濡滯,則不但物情之致訝,臣心之增恧,亦與前所奉對者違盭,故終不得不封疏攄悃,仍出國門,回望雲闕,涕淚自零。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臣職,使之斂迹世路,潛深伏隩,以自遂其愚賤之分,不勝萬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已諭於李判府事疏批,而卿則初無嫌端,若頃下敎儒臣陳達,元無他意,則强嫌他人未言之心,若是徑行,面諭之意安在,與君休戚之義安在?愧恧之極,爲卿慨然也。卿其安bb心b勿辭,少解過執,亟回偕入,體頃日丁寧面諭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奉敎李喆輔上疏,伏以旻天不弔,奪我元良,日月駛邁,練事奄過,凡在臣庶,哀慕罙切,伏惟聖念慟悼何極?如臣者草土四載,人理都盡,一瞻之願,未伸於延頸之日,陪奠之誠,莫效於釋衰之前,每念聖情之如割,宗嗣之靡托,何嘗不中夜無寐,抆淚而寒心也哉?仍伏念臣罪積惡盈,神理降罰,丙午之冬,奄失慈母,年未及朞,父又捐背,一兄一妹,又相繼圽折於數月之內,世之遭喪變者何限,而其荐割偏酷,實無臣比,銜哀茹痛,求死不得,穀穟屢變,祥禫奄過,俯仰穹壤,靡所逮及,雖其稟性頑忍,一息苟延,而至於一切世念,索然已灰死矣。尙何心擧首抗顔,復齒朝列,而聖德如天,一物不遺,日者牽復之命,遽及於纔經禫事之餘,攀庚牌而驚仕籍之如舊,撫華銜而愴榮養之無所,且悲且感,雙涕橫逬,臣豈不知恩命之不可孤,分義之不可蔑,而臣於是時,服闋纔若干日耳。喪制雖終,禫月未盡,區區情理,誠不忍遽以恒人自處,束帶趨班,固無可論,拜章陳懇,亦所未安,徊徨悶縮,但事坐違,罪固甘於常刑,罰遂止於例勘,惶隕悚惕,歷累日而靡已,不自意曾未一旬,又蒙恩敍,除旨纔宣,召牌繼臨。臣於此,一倍感惶,益無所容措,一辭楓陛,歲籥七改,則臣子恒情,竝結亡窮,重頒桂籍,科名再新,則天地洪造,感戴何極?矧今史局久空,記註無人,筵敎屢勤,薦事方急,則以公以私,曷敢不卽日趨承,而第臣於史館,已作局外人久矣,聖明亦豈不記有之乎?臣於乙巳春,忝叨是任也,其時臺疏,歷詆辛丑以後史薦,而末乃曰廣取五人,全無難愼之意,所謂五人,臣卽其一,而全無難愼四字,顯示疵短之意,雖冗班散秩,一有人言,尙且斂避,況玆秉筆之任,世稱新進極選,遭此狼狽,而冒沒復出,萬萬無此理,臣於其時,卽上章引免,館中諸僚,亦相繼控辭,朝家亦諒其難進之勢,而悉賜處分,臣則特因科名之削復,虛名尙留於舊踐,誤恩遂及於今日,而情迹之不安,與前日無異,廉隅之難强,視諸僚一般,史局古事,斑斑有必辭之例,微臣私義,斷斷無可出之理,於是乎臣之去就,不待兩言而決矣。不然臣何敢曲引强避忘恩負寵,甘自陷於逋慢之科哉?召牌臨門,不敢坐違,不得不隨詣禁扄之外,而略暴微懇,仍卽徑退,臣罪尤大。伏乞聖明,俯賜諒察,將臣史局之任,永賜刊削,仍治臣前後違命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拖引往事,若是引嫌,誠涉太過,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初二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金始炯,侍讀官李宗城,檢討官申致謹,假注書李宗延,記事官崔益秀、洪得厚,以次入侍。宗城讀《東國通鑑》第十八卷,自高麗宣宗思孝曰,至修國事。上曰,下番讀之。致謹讀自五年春正月,至時議重之。上曰,承旨讀之。始炯讀自九年春三月,至參知政事。上曰,少退。諸臣退出閤門外,移時復入侍。上曰,注書讀之。宗延讀自肅宗明孝王,至始設鑄錢官。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益秀讀自三年春正月,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得厚讀自七年春三月,至以興使錢之利。宗城曰,冬十月命征袍都監云云,蓋高麗乃用兵之國,故設征袍都監,衣袴分賜戍邊士卒,卽我國北道絶邊,題給襦衣紙衣之制也。貧民無限,不能遍給,故只給烽燧軍,以其處高故也。臣在北道時,三、甲之民,乞得紙張,臣怪而問之,則皆言若得落幅一張,足以過冬云,申飭備局,多送落幅則好矣。上曰,其言好,當申飭備局矣。致謹bb曰b,宣祖大王,嘗於講筵,謂文成公臣李珥曰,廣廈細氊之上,予猶不堪寒暑,嗟我窮民,其何以堪,仍流涕,伏望進念聖祖之言,以爲保民之道焉。上曰,其言好,當留意。致謹曰,宋是文明之國,而楊景略,聚僧徒設道場於文宗、順宗魂殿,甚失使臣之體矣。上曰,可謂寒心矣。孔子曰,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向日儒臣,以先觀一代規模爲言,以此足可見宋朝規模矣。以中國禮義之邦,反爲此遼使所不爲之事乎?宗城曰,聖敎至當。頃日已爲陳達,而宋運漸衰,故如此矣。自上記臣前日之言,臣實感幸。致謹曰,遼主責使之求貨,可謂得體矣。上曰,此盛衰之機也。上曰,聽斷死囚,停音樂,進素膳停音樂,可也。進素膳,何如?宗城曰,此無於禮之禮也。停音樂則欲淸心齊慮之意也。致謹曰,有減膳文字,而無素膳文字矣。臣略觀《麗史》,《麗史》則勝此《東鑑》矣。上曰,《麗史》者,只爲《高麗史》,而誰所纂耶?致謹曰,我朝,使河東府院君鄭麟趾,纂者也。上曰,如漢史有列傳世家耶?宗城曰,小臣惶恐,而竊嘗聞古語我世宗大王,使鄭麟趾,纂《麗史》時,頻賜柚子正果,及其印出,世宗下覽,有柚子正果可惜之敎矣。上曰,玉堂有之耶?覽後當下,明日入之,可也。宗城曰,遇災後禮部陳奏之言好矣,其時能預知有火災,國則鹵莽而,人則質實,故能精通術業,占天之官,預知災祥之來,修之於人事,而臣因文義,敢有所達矣。國家之所以置占天之官者,蓋欲仰察災祥,敬授人時,其爲任不輕而重矣,而近年以來,雲觀之官,全昧乾象,以至日月蝕之有常度者,尙不能精算而無差,當有各別勸懲之道矣。上曰,頃者已爲下敎,而雖象譯輩言之,通解音韻者甚鮮,雖是傳通兩國之言語,曰尙且申飭。況靑臺占候之任哉?國無勸懲之道,而又何可責其專精術業耶?其中表著人,例有應授東班職之令,而銓曹無一人檢擧者,自今以後,各別申飭,表著者卽爲調用,其不勝任,自本監施罰事,分付,可也。{{*|出擧條}}宗城曰,臣適到政院,則以祈雪祭事,禮曹草記矣。今年無雪,誠亦可異,草記以臘前三白爲言,前頭豐凶之徵,姑舍勿論,冬雪夏雨,乃天之膏澤也。膏澤當下而不下,則豈非災異乎?夏不雨則祈雨,而人皆爲憂,冬不雪則非目前之急,故人情不以爲變,前後以雷變警飭者,累下於絲綸之間,而三冬無雪,自上亦無恐懼修省之事,殊非法天行化之道也。上曰,其言切實,當體念。夏不雨則人皆爲憂,冬不雪則視若尋常云者,誠如儒臣之言矣。該曹雖祈雪,臘前三白,已無可望,今冬無雪乾寒,牟麥必盡死,卽今所聞何如耶。始炯曰,臣自忠淸道,至月望後,離發上來,其前一番下雪,而卽爲消融,其後更不雪,農民以積雪驗麥,而地無片雪之覆,日氣如是乖常,麥農終爲可慮矣。宗城曰,以宣宗藥效得否之詩觀之,帝王若有學問之力,則雖志氣衰耗之時,疾病沈淹之日,古人有啓手啓足之語,豈有超昇禮梵之說乎?史臣雖謂之大風慷慨之作,何遽不若,而漢高祖猶有伯者氣像矣。上曰,史臣之言雖如此,無足可言,蓋出於異端故也。致謹曰,方春盛德在木,閱兵逆生氣云者,其言質實而有倫理矣。上曰,然矣。宗城曰,致謹所達之言好矣。若泛看則似涉傅會,而槪人君之道,當扶陽德,其言是矣。上曰,果有扶陽之意,而與春農隙之言有異矣。宗城曰,遼冊新主,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七百戶,臣往北道時,入眞殿奉審,聞太祖時古蹟,舊多存焉。多失於壬辰兵火,只餘一張,而戶籍下書民戶數百戶,中間落張,不能接續見之,而太祖官銜中,食實封之戶書之,古例然也。此是可貴之事,似不可不知,故仰達。上曰,戶籍事,今因儒臣之言始聞之,不勝感愴。致謹曰,本宮如笠子筒箇弓矢之屬,至今尙存舊宮,又有手植雙松,大各數十圍矣。上曰,數十圍之大,度至幾何?致謹以手拱抱曰,幾至如此,而與時敏堂松有異矣。宗城曰,與凡松有異,其大無上下之殊矣。上曰,上則蟠屈耶?宗城曰,盡覆廣庭,烏鵲不敢棲其上,此非諺傳,乃實狀也。又曰,遼使王蕚事,下番已爲陳達,而以有關盛衰之機爲敎,聖敎至當矣。以近來北使事言之,康熙時不如此,其時有一勅使,以貽弊於我國,康熙囚其使臣云,其後出來者無弊矣。上曰,不可責其使臣,雍正向來之辱,專出於貪虐之意,如是而其可飭勵群下乎?宗城曰,遼則不得已結和,而宋則終始不忘矣。徽宗時,宋與金滅遼,高麗送醫人,告以女眞,不可和親之意。《朱子語類》,稱高麗盡心事上,南渡後二帝囚五國城,諺傳五國城,在六鎭,其時欲以海路迎來,動於浮言而未果矣。上曰,不可專責高麗,宋高宗一隅臨安,無意恢復,予實慨然矣。宗城曰,高麗北交南款,不失以小事大之義,此亦質實矣。上曰,我朝則雖以申處洙事觀之,亦文勝之致也。慕其名而無其實,予實慨然也。不用淸國年號者,儒生輩陳章,以爲不可用於文廟之故也,而此亦無質實之風矣。若不忘南漢之恥,則彼人出來之時,豈可見之,而每見勅使時,觀者塡路,心常慨然,此皆修飾外面,豈如麗朝之眞實乎?我國旣無年號,若不用淸國年號,雖今己酉年,後世何以憑故耶?在私邸時,以此問于東平尉,則用之可也云。以此觀之,高麗之北交南事,可謂質實矣。宗城曰,我國之人,皆有蹈海之志,擧知尊周之義,豈可曰有文勝之弊,而無文勝之實耶?然向來我國之斥和,有其名而無其實,一邊斥和而不爲攻守之備,以致辱及宗社,識者至今慨然矣。上曰,我聖祖孝廟尊周之藹然而待彼,則亦以誠實矣。宗城曰,秋七月禮部所奏之言好矣。卽今牧伯,與古方面同,而澤不下究之弊,卽監司守令,徒事遷就,實惠不能及時下究,至於今日,亦然矣。(矣))臣於文義之外,又有所懷,敢此仰達。今者縟儀旣擧,聖考益光,克推覃恩,八路普懽,朝紳各加資,士子設科同慶,至於雜犯死罪,亦被咸宥,而獨無實惠之及於小民,今此黎庶,何莫非聖考之遺民,而爲聖考欣慶之日,獨未蒙普施之澤者,豈不有歉於聖德乎?今以年事稍豐之故,年久還上,今方督捧,而近來屢値歉,且苦賦役,民不能料生,昔之富實者,今反爲貧賤,昔之生存者,今或已死亡,而又以年豐,公私逋債,一倂徵捧,民何以堪,宋臣蘇軾之言曰,民以凶年爲服,正謂此也。國家雖曰同慶,而小民曾不蒙惠,畿內如此,三南尤不可言。恩典固非臣下所敢仰請,而大慶之後,不可無推恩施惠之道,故仰達矣。上曰,予於昨日,亦有所思,禮成後三件下敎,儒臣豈不聞知耶?頃年元良冠加陳賀後,召大臣有所下敎曰,國家有慶,士大夫則設科同慶,而小民則不得蒙惠,如此之時,不爲施惠,以示同慶之意,則將於何時爲之云云。元良醮禮翌日,亦有下敎,而其後,無一事實效,昨日受賀之後,又欲下敎,減田租之半,而此亦無實,殆同文具,予心慙恧,趑趄不果矣。儒臣所達如此,承旨及下番之意,何如?始炯曰,惠不及民,實無同慶之意云者,其言切實矣。但舊還上事,三南想已畢捧,且年久未捧者,多是兩班及官吏,而小民間或有之。且或有畢納還上受出尺文,而捧上記無之者,此皆奸吏之操弄也。頃者公山縣乙巳條還上三百石,一色吏捧食於民,而懸之以未捧,畢査後使之捉入,則已逃走矣。以此觀之,朝家雖不捧舊還,必無惠及小民之實矣。宗城此言,亦偏僻矣。土豪官吏,果多不納,而抑將惡土豪官吏,竝與小民而不恤乎?此實偏見矣。致謹曰,小臣之意亦與始炯同,今雖停捧,必無實惠之及民者矣。始炯曰,新還上,十月內畢捧,舊還上亦已半捧,到今停捧,又必紛亂矣。上曰,紛亂云者是矣。始炯曰,前後絲綸,非不懇惻,而在下者不能承流宣化,德澤未有下究者矣。上曰,減田租之半,亦已晩矣。始炯曰,國家雖減田租之半,而已八結作夫,作者聚給戶首,其無益小民則一矣。上曰,減田租,亦非均惠,有田土之民蒙惠,而無田土之民未蒙惠耳。始炯曰,宗城所達,大體則好,卽今民生困悴,當此無前之邦慶,豈可不思同慶之道乎?聖考深仁厚澤,民至今不忘者,大抵有實惠之及民故也。上曰,今欲推惠,不可如前日之無實效,爾等出去,言于都承旨,與大臣商議後入來,則當賜召對,相議處之耳。上曰,立箕子廟祭之。此前代三韓所未擧之典矣。宗城曰,臣亦欲仰達而未果矣。下詢至此,感嘆無已,此誠可法之事矣。《宣廟寶鑑》,今已畢書,新除授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待明朝牌招,以爲懸吐之地,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上賜橘一盤,諸臣懷袖而退,夜已二鼓矣。
==12月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直}}金{{?|⿰禾道}}{{*|病}}。事變假注書權贒{{*|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巳時午時,日暈兩珥。
○李春躋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昨以《國朝寶鑑》懸吐事,新除授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牌招事,仰達,纔已出牌,而副提學申昉,校理金尙星,亦竝牌招,以爲相議懸吐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此兩銓歲抄中,點下者外,竝蕩滌事,命下矣。罷職及準期不敍職牒還授之類,當爲敍用,而削去仕版、削奪官爵、收牒職被謫蒙放之類,當以職牒還給,捧傳旨,而竝命蕩滌,亦以敍用,一體捧傳旨乎,敢稟。傳曰,此類當職牒還給矣。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此宗廟以下三處祈雪祭獻官,以重臣差出,而除老病在外外,實無推移之路,依近例刑官通融塡差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今己酉秋冬等講學宗室勤慢抄出,計其劃數,則十五分以上,行全興副守埝,行西溪副守熠,行咸溪副守櫄,行東陽副正㭻,海蓬守橉,全春副守階,新溪令𣚅,海淸守桱,昌溪副守櫟等,依事目紙筆墨分等施賞,分數最少蓮豐君欑,慶原都正栴,行海昌副守檱,密林副守炓,密寧副守烷,海溪令㙫等,竝推考警責,而無分之員,至於九員之多,赴燕及魂宮堂上與身病受由外,皆以親病懸頉,此與無緣不參有異,竝置之,順義守烜,自丁未秋冬,至己酉秋冬等居首,似當依近例啓請加資,而事係恩賞,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依啓。烜依例加資。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沈埈,皆不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奉敎李喆輔,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屢次開釋之下,終不應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且以交龜之遲滯,本兵重任,許久曠廢,更爲牌招,以爲卽速赴任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假注書李宗延出使,代以金{{?|⿰禾道}}爲假注書,事變假注書申一淸出使,代以權贒爲假注書。
○愼無逸啓曰,假注書李顯望,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戶曹言啓曰,依傳敎去十一月今十二月兩朔祿俸,更爲輸送,則判府事李觀命,已爲下往于交河地,判府事李宜顯,已爲下往于楊州陶山村矣。在前大臣在外,則祿俸曾無輸送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更待上來。
○傳于沈埈曰,六百觀試,取幾人,而其科亦有小科耶,如庭試無小科耶?問啓。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持平金翰運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熾等出陸之命。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疏下三賊,設鞫嚴問,得情處斷。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以上措語竝見上}}新啓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凶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金吾郞自是蔭官淸路,其不可人人而濫授也決矣。都事鄭繕、趙東鼎,俱以雜技拔身,旣乏履歷,且無名稱,除目之下,物情爲駭,請禁府都事鄭繕、趙東鼎,竝命汰去。新除授掌令申兼濟,時在忠淸道保寧地,司諫院大司諫權𥛚,時在連山地,正言尹宗夏,時在京畿廣州地,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徵夏令金吾除尋常,各別嚴訊,期於取招。噫,此非關係於朝象者,尙今偃息,乃國無法之致,少有國綱,豈至此乎?今此所論,可謂得其體,而此非更問者,何必鞫問?末端事及,下諭事,依啓。
○答咸陵君極疏曰,省疏具悉。觀卿疏辭,始知其由矣。攸司堂上之頃者草記,乃存事體,則措語雖有過中處,遣辭之除,多不擇焉,未知宜矣。卿須勿辭焉。
○咸陵君極疏曰,伏以臣於月前,偶因一微事,重見忤於本府主管堂上,至於臚列罪狀,上達天聽,終坐罷職之律,臣平日持臣不能謹飭之過也。惶愧欲死,久而未已,不意收敍之命,遽下訟諐之中,仰惟聖慈,以臣罪犯,謂可寬恕而不欲永棄也。臣於是,含恩感激,不覺涕下,在臣分義,惟當卽謝恩命,以伸區區之微忱,而第臣心事,有未暴白者。臣若以煩聽爲懼,而不一陳籲,則日月之明,終無以俯燭矣。衷情冤鬱,不忍自外,玆敢悉擧事實,自訟其速愆之由,而仍請其僭越之誅焉。臣於前月,求差孝章墓朔祭享官,蓋爲其趁祥前,欲一展哀之地也。受香日入闕,準香退待之際,府屬曾不持一葉席迎待,而接引之儀,極其疏略,怪問其由,則謂是當該首奴之慢不擧行,故送言於主管堂上,請卽囚治,而未得回報,仍以陪香矣,隨行皂隷,告以落後,此又異事也。臣於甲辰大喪時,見差山陵享官,其時臣之資級尙下,而府隷一人,未嘗不隨往,非但此也。庚子國恤時,諸宗之差往朔望獻官也,莫不皆然,則舊例固已昭然矣。且於向年,因本府郞廳輪對時陳達,上敎中有曰,宗班正二品,視外朝則正卿矣,先朝軫念本府,有再次,申飭之事,書吏使令,特命加出,故本府使令,比前加六,朝家本意,蓋出於接待諸宗,而山陵墓所差祭則一也。宜不敢輕重於其間,則今日之廢是例,知其無據,故臣乃以舊例責之,而使之隨行,則皂隷中所謂所任者,呵責其隨往者曰,汝若隨行,二堂上,必汝杖汰,汝豈敢隨往哉?當徵大聲,略無顧忌,如許變怪,臣實創見,倉卒無以變通,略言其事體之不當如是,而仍以帶往,未及半道,隨行者又告落後,而憑依推据,擧措怪駭,臣之受困,於是乎益甚矣。疲於應答,任其還歸,及其罷齋還家之後,昨日送言時,府吏始以回報來言,當寒囚禁,有所不可云云,而曾無一言半辭驚聽之意,夫以慈悲之心,不欲囚人於冷獄者,豈不爲撫恤府屬之一大善政,而臣雖無似,秩是正卿,而忝居堂上之列者也。以府堂,見輕於府奴,而曾無誰何,則其於尊體統懲怠緩之道,果何如也?此而不治,其他可知,昨日兩隷之無前怪擧,良有以也。臣於是竊自以爲主管堂上之靳於糾治,雖沒奈何?本府奴隷之輕視府堂,有關體貌,一番詰問,未爲不可,試使其吏,招送首奴與兩隷,則三人者俱果來現,而首奴則不待畢辭,自引其咎,故臣亦以事例曉諭而送之,至於兩隷,則不但不知其罪,應對之悖慢,又甚於昨日,顧其所以觀者代憤,臣於是不免爲血氣之所使,果施笞罰數十而止,此則臣之罪也。方其決笞之際,有一府吏,衝突入門,臣不知所來之何因,而怪其無禮,叱而使退,則始告來由,蓋主管堂上,爲三人緩頰,送言於臣,而旣已施笞,欲收難追,故以此意還答矣。及至翌日,入於冬至候班,則諸宗中或有數臣者曰,吏承主管堂上送言而去,君何爲衝其腦而驅斥出送也?臣聞此言,殊覺驚怪,臣則無是,而傳說如此,厥吏之歸而瞞誣也,明矣。乃於坐中,明其不然,而顧謂主管堂上中一人曰,吏習甚惡,宜可除汰云,則彼亦以臣言,不以爲過矣。臣乃使所帶皂隷,招來厥吏,則去則還報以吏隱於二堂上家中,末由招致云。故臣又送言於主管諸堂上,請以懲治,則所答不齊,而其爲不見施則一也。臣固任之而已,吏終不現,而草記果上矣。瞞告胥吏,居任如舊,笞隷之府堂,終至啓罷,操縱愛憎,一何其懸絶也。雖然,若令臣,雖遭困境,低首沁沁,安而受之,則彼雖不喜於臣,宜無加罪之端,而直緣臣心性之躁暴,不能忍一時之小忿,輕加笞罰,則無論其人之有罪無罪,臣固爲違越事目之人矣。孽乃自作,尙誰爲咎?第伏見草記措語,則惟以構誣爲主,而罔念其言之不稱,公眼見之,自可立辨,臣不必一一較爭,而其中或有指東而爲西,以無而爲有者,此則臣之冤也。顧臣之責於府隷者,乃是舊例,而謂之威脅,彼隷之對臣肆惡者,有傷風敎,而卽曰據例,其在告君以實之道,已不當若是反辭,而至於多縱猛差,搜捕吏隷,吏隷逃散,府中空虛等數句語,實是白地創出千萬猛浪之說,不言之者雖甚易易,當之者豈不甚善乎?當之者假令無言,天聽其可欺乎?惟其急於持臣,而一筆句斷,不覺其自陷於誣罔之歸,惟彼胥吏之誣臣以撞腦,亦不足深責也。臣竊爲之慨然也。臣與主管堂上,俱是至親,則凡臣有過,隨砭責,固不害爲同宗相愛之道,而今臣所坐,若係難貸,則擧實請罪,臣且愧服矣。其何必杜撰爲說。直驅臣於悖惡橫挐而後,快於心歟,雖然,此非親見親聞,惟府屬之言是聽,而信筆而書者也。是何待臣之反不如一奴隷也?臣於是,無面對人,莫曉其所以召此也,今臣此言,亦涉疲然,而反復思惟,終不勝其冤鬱,有不可以徒恃聖眷,而揚揚出謝者矣。玆不得不疾聲仰籲於仁覆之下。伏乞聖明,察臣惶蹙之忱,治臣瀆擾之罪,以安私分,以勵他人,不勝幸甚。臣無任瞻天仰聖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批答見上}}
○初三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沈埈,侍講官李宗城,侍讀官金尙星,假注書李顯望,記事官崔益秀,編修官申混進伏。李宗城讀《東國通鑑》,自肅宗八年春正月,止降魔軍,金尙星讀自春二月,止殿最以聞,李顯望讀自睿宗,止是日小雨,申混讀自都兵馬使,止豈不謬哉。
○上曰,都承旨來待闕中云,兼春秋出去召入。崔益秀出來傳命,都承旨趙顯命,承命入侍。
○李宗城釋文義陳達曰,敵國之事,固當知彼知己,而林彦主出兵之議,徼幸邊功,終至敗績,此等處願留意鑑戒。金尙星曰,兵凶戰危之說是矣。上曰,然矣。宗城曰,高麗爲治,無可法之事,至於此事,目前無他利害,而用內豎徼幸邊功之說,以致敗績,百世之下,猶可慨然,此正人君所當戒也。上曰,其言是矣。當留意焉。宗城曰,馭臣者,人主之大柄也。惟當功懋懋賞,德懋懋官,豈可以一時邊功,委之重權乎?上曰,然矣。金尙星曰,御史臺請以獄空,頒示天下,其時群下諛侫之風,百世之下,尙可慨然,赦者,小人之幸也。豈可以此,謂之刑措乎?只以獄空二字,謂之刑措,自古諛侫之臣,鋪張功業,以故媚者如此矣。書曰,有言遜于汝志,必求諸非道,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人君聽言之道,讚述君德者,當斥之,指陳過失者,當納之,此等處尤宜鑑戒矣。上曰,其言是矣。宗城曰,禁士庶與內宦交通矣。我朝無此等事,況今內治極嚴,安有此憂乎?念臣未出身時,見朝紙,內外交通者有之,誠可慨然。今日聖明在上,惟願每致意於宦官宮妾,不知名者用之,凡人臣交通,終有所可疑矣。上曰,其言切實矣。皇明太祖,有禁制宦官之訓,而嘗觀《明史》,終以此衰替,至我歷朝,無如此事,不幸往年累有之,至今思之,不但可驚我朝家法或恐有傷,此爲痛心,當各別留意。尙星曰,李宗城之言,反覆陳白,更無可達,而我朝家法至嚴,內侍灑掃之外,無干預之事,古名臣兪伯曾,內嬖有罪,指陳無隱,此輩縮頸畏戢,此亦聖祖樂諫之效也。宗城曰,讀街衢經,而乃曰,是日小雨,此爲讀經得雨也。豈非可笑之甚者乎?讀經街路之間,豈可致雨乎?此亦鑑戒處也。上曰,其言是矣,當各別體念。
○趙顯命進伏曰,臣朝者入來,奉承下敎之意,往問于領議政臣洪致中,右議政臣李㙫,則兩大臣皆以爲,經國家莫大之慶,以與民同樂之意,欲施及民之惠,意甚盛也。第如此蕩減之物,在民者少,雖或蠲減,鮮有實惠之及民,徒致國計之耗縮,此爲重難云矣。上曰,卿意如何?顯命曰,儒臣請蠲之言,雖無足怪,臣意則誠重難矣。李宗城曰,已與顯命,私相酬酢,小臣非欲必立己見,而顯命,以有司恤費之意,如此矣。凡謀國之道,雖不必但務惠民,而天下無理外之事,逋欠豈盡入於土豪奸吏之手乎?卽今雖曰,在民者少,今年小豐,故公私積債,民不堪命,各邑守令,不無舊還上侵徵隣族之弊,桎梏桁楊,豈不慘然乎?臣叔父臣李衡佐,亦嘗以爲國家哀痛,亶由於舊還上蕩減云,而卽今値此莫大之慶,若不行從前所施之典,則實爲欠典,設有入於土豪奸吏者,其數幾何耶?上曰,停捧則無效,此一節,自昨已爲持難,而予之持難者,與有司之持難者,有異矣。我聖考世室,無論他功德,五十年臨御,敬天勤民之德尤盛,今欲與民同慶者,意有所在,而如年前若干耗穀除給之事,予常愧之,或意有他好道理,使問於大臣,欲知實政,然後下備忘,而予之持難,非恤費之意,恐已捧置,則或有斑駁之嘆故耳。顯命曰,右相之意則欲爲分數減等矣。上曰,此則五十步百步也。顯命曰,領相之意則指徵無處隣族侵徵者,欲爲若干蠲減,而臣則曰,太細瑣矣。臣之內舅金鎭玉,卽老吏也。熟諳民情,每憂蕩減之弊,蓋以民未蒙實惠,而無補於國故也。如有實惠,則臣等豈爲持難乎?臣願姑置此事,節用而致豐積,然後或減田租則好矣。宗城曰,顯命之言,終是惜費之論也。此外若有當於此慶者,則豈必爲此乎?雖有奸吏之所弄,必爲民惠,設或減租,無田土者豈得蒙惠乎?若以軫恤之意,特除舊逋,則豈不悅民乎?上曰,彼儒臣之意,何如?金尙星曰,小臣槪聞李宗城之言矣。昨經莫大之慶,若實惠及民,則可以當此慶,李宗城之欲蕩減逋欠是矣。要民雖非王者之政,苟有民隱,則豈不軫恤乎?但畢竟惠若及民則好矣,而不然則未知利害果如何?以大體言之,不必汲汲。如此有司恤費之言,雖不必從,更爲商量便否而行之,何如?上曰,還給已捧者,未知其惠之必及民,只減未捧者則爲不均矣。宗城曰,古有堯、舜病之之語,豈可人人而竝濟,當存大體矣。上曰,不必曰,令到後未捧者蕩減,而慶後未捧者一倂蕩減,則自爲令到矣。顯命曰,盡入土豪奸吏,故民不蒙惠矣。上曰,需臣則以土豪奸吏之說,爲偏僻,以爲其子孫窮殘者,亦豈非吾民云矣。顯命曰,儒臣此言,誠迂闊矣。上曰,雖不大段,豈不爲實惠乎?宗城曰,民必聞命鼓舞矣。尙星曰,以大體言之,則雖曰入於土豪奸吏,此亦豈非吾民乎?上曰,彼承宣之意,何如?沈埈曰,小臣,經歷郡邑,故知之矣。朝令雖令捧最多年條,守令每以文具報監營矣。當年條尙難捧,則久遠逋欠,豈易捧乎?今逢莫大之慶,以一視之仁,域中百姓,先朝舊逋,竝爲蕩減,近年條則盡爲收捧,似好矣。上曰,承宣所謂先朝舊逋蕩減者,意雖有在,面目固好,而無實效矣。顯命曰,臣方待罪北漢經理,見逋欠文書,則皆是兩班,以此觀之,則外方可推而知矣。蕩減爲土豪之幸,而小民無蒙惠者矣。宗城曰,捧糴每以十二月爲期,過此則不捧矣。上曰,當更思而處之矣。顯命曰,李宗城奏事之除,少起伏請推考。上曰,勿推。顯命曰,臣見領相,領相以爲海伯下去然後,兵判可以上來,而海伯有所遭,辭朝無期,誠可慮云矣。上曰,所謂所遭,謂有病乎?指爲人乎?顯命曰,前正言鄭益河,以頃年敎文事,欲論之,大臣挽止之,臺臣遂寢不論,待其自處云矣。上曰,以未徹之事,撕捱,何如?顯命曰,小臣,頃與臣兄吏曹判書臣趙文命及大司憲臣李顯祿,嘗論此事,聞臣兄,頃已陳達,而眞洙人望所在,誠爲可用,臺諫不識其何狀,而欲論之,然旣有所云云,則自重之士,去就必不欲放倒矣。上曰,儒臣之意,何如?宗城曰,李眞洙自遭此事,臣亦勸其撕捱,然豈可以此,不得爲監司乎?若使眞洙下去,得以盡心國事,則豈不勸其去乎?若去後又有言,則豈不狼狽乎?上曰,未徹之事,固不宜撕推,而雖非海伯,李眞洙豈無用處乎?今姑許遞,纔有再明開政之命,而明朝政官牌招,開政差出新伯,仍卽牌招,使之不多日內辭朝,可也。{{*|出榻前下敎}}宗城曰,與李眞洙一體者,卽李巨源也。巨源有文識可用之人,而處事不善,見非公議,銓曹不爲擧擬於冗散之職,將爲聖世之棄物,誠可傷愍矣。上曰,李眞洙旣用之後,李巨源何不用之乎?敎文事,陳達李巨源爲之,李眞洙不爲,故吏判以此爲輕重乎?顯命曰,又有一事,虎龍敎文,以玉堂製進,得罪士類矣。壬寅獄時,一鏡輩欲拿李廷熽,故左相崔錫恒,力遏之矣,臺臣李基聖,猝發拿鞫之啓,則李巨源駁遞基聖,一鏡又駁巨源,金始炯又爲疏救巨源,巨源當初立脚甚善,而畢竟誤入,遂爲淸議所棄,誠可惜。李宗城之言亦非欲通其舊踐矣。上曰,自在春坊時見之,其人棄之可惜,向來亦有救徵夏之人,今雖不言其名,其人儘佳而尙如此,此皆染朝象之致也。李巨源旣以敎文見棄淸議,然其時巨源,雖不作,又豈無一巨源乎?以此棄之,則豈有完人乎?淸人雖如此,令銓曹調用,可也。
○修撰李萬維,明日待開門牌招事,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病}}。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齊戒。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節過隆寒,日候不適,伏未審此時,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復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減歇,及氣升往來未已之候一樣,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一樣矣。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工曹判書梓宮加漆事,長生殿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假注書金{{?|⿰禾道}},事變假注書權贒,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臺啓旣已停止,將兵之臣,不宜久處城外,且《寶鑑》纂修,一日爲急,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寶鑑》纂修,一時爲急,而本廳堂上李德壽,連呈辭疏,無意行公,右參贊尹淳,旣已請牌,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參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先朝《寶鑑》纂修,一時爲急,大司成李德壽,旣已承牌,尹淳亦爲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者守禦使尹淳,以帶符而久處城外爲難安,又使偏裨,來納密符,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旣授之後,更爲還納,事體未安,還給。而今後則雖有來納之事,勿爲煩稟,直爲還給。
○又啓曰,前奉敎朴弼均,前檢閱趙尙行,旣已敍用,今日政付職,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左副承旨沈埈進。
○吏批啓曰,臺諫闕員,今當差出,擬望之人乏少,外任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徐宗玉爲黃海監司,朴師正爲司諫,閔珽爲正言,鄭胤獻、李弘彦爲義禁府都事,琅坪副正煇、坡原守{{?|⿰木彧}}敍用事,承傳,順義守烜,今加明善加資事,承傳,奉敎朴弼均,檢閱趙尙行,僉知金尙欽、李馨遠,訓鍊主簿朴世梓,副護軍朴葵、兪彦佐、柳星華、朴文奎、朴震曇、鄭尙海、韓命斗、鄭東望、河德烋、宋眞明、吳光運、魚有龍、金膺福、柳綏、朴聖輅、朴鐄、朴溟羽、李廷彬、金鼎相、尹和鼎、朴泰道、許㙉、李亨龜、南正夏,副司直兪崇、李眞洙、權以鎭、鄭錫五、洪鉉輔、李箕翊、洪尙容、金濰、朴萬普、李廷弼,副司正李顯望、金{{?|⿰禾道}}、權贒單付。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昨日筵中,旣有不多日內辭朝之敎,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守禦使尹淳,明朝更爲牌招。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藝文館奉敎朴弼均,時在京畿果川地,檢閱趙尙行,時在交河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沈埈啓曰,今此雜科時,禮曹堂上,不可不備員,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史官三員待命事,命下矣。史官不備,宣傳官一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尙奎爲禮曹參議。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初一日,親臨陳賀入侍時。上曰,考見舊例,則曾前世室時,以合慶設科,而單慶設科,亦有其例,今日縟儀旣擧,臣民慶賀,不可無慰悅之道,慶科一節,議于大臣,斯速擧行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洪致中以爲,惟我肅宗大王聖德神功,尊爲世室,百代不祧,旣祗告太廟矣,又頒敎八方矣。縟禮載成,擧國同慶,設科取人,自是應行之事,取考乙亥以後列聖世室時慶科前例,則皆合他慶,或設大增廣,或設六百別試與增廣,而至於今番,則適無合慶之節矣。只以單慶設行,三百別試,似爲合宜,而但念別試之科,例多糜費,當此國儲匱竭之日,苟有一分省費之道,不可無隨時變通之擧。且在前慶科,以增廣別試,變爲庭試者,不止一再,今亦設爲庭試,廣取人才,以示同慶之意,恐無所妨,伏惟上裁。右議政李㙫,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與領議政議同,奉朝賀崔奎瑞,領中樞府事李光佐,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俱在外,不得收議,大臣之意如此,上裁,何如?傳曰,依領相議施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來正月初八日,宗廟春享大祭親行事,傳敎矣。依此擧行事,分付各該司,而永寧殿依前例,同日遣大臣行祭事,知委,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今此邦慶,惟我先王五十年豐功盛烈,永垂百世,可謂莫大之慶矣。大抵國有慶焉,惟及士大夫,而於小民則不及,此予所以嘗慨然者矣。況以我聖考平日恤民之至誠,於今世室之慶,尤可以與民同慶矣。以舊還上身布,議者皆曰,此土豪兩班所好,豈小民云,此議正然,予意亦如此,而其中豈無小民之在中耶?國儲若此,漢之減田租之事,雖未行焉,目今最多一年條久欠身布,一倂徵捧,則此正民不願豐歲者也。已捧者,其在國體已,其未畢捧與未及捧者中,其歲久者停捧蕩滌,一以示與民咸慶之意,一以使小民知先朝恩澤,至及於同慶之日事,令備局,卽爲,分付諸道,而前已諭焉。京外奚異?都民之若是窮焉,乃加用之致,分付戶曹惠廳,加用之類,計年隨卽上下,示予同慶中外之意。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禮曹參議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12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李東煥{{*|病}}。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齊戒。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國忌正日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牌招不進,推考傳旨,纔已捧入,而特招之下,如是違牌,事體極涉未安,且纂修之役,一時爲急,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辭疏到院,以國忌不得捧入,而荐召之下,連事違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
○假注書李顯望有頉,代以李東煥爲假注書。
○假注書申一淸書啓,臣承命馳往于交河邑村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情病俱劇,決不可一刻留滯,不得不留疏徑退,雖出於萬不獲已,而孤負隆眷,自速重辜,惶怖慙恧,若隕淵谷,歸伏田廬,終宵耿結,只俟鈇鉞之誅,不意聖度包荒,不加之罪,特遣史官,宣諭聖旨,辭意勤摯,迥出尋常,怳若復入前席,仰聽玉音,臣奉讀未訖,不覺感涕之被面。噫,去就,人臣之大防,而且有關於世道,向臣迫於嚴命,雖以仍留仰對,而其後登對,更申危懇,伏想聖明,下燭其衷曲矣。今若以當初窘迫仰對之說爲諉,而盤礴不去,則微臣喪義忘恥之譏,固不足道,其有害於世道,以傷聖朝禮使臣隣之意者,爲如何哉?與其貽累於聖德,毋寧自陷於罪辟,故逃遁至此,而眷顧憂念,食息靡寧,休戚與共之義,豈敢以在野有間哉?今臣所自勉勵者,只在於早晩爲國一死,而區區忠赤,猶未蒙聖明之俯燭,伏地抑鬱,不知所達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奉朝賀崔奎瑞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奉朝賀崔奎瑞疏曰,伏以臣,篤老耗昏,殆乎全無人事,而筋力奔趨,尤無其望,前月東宮祥事,不得赴闕伸哀,宜有一疏,以陳進慰之禮,乞罪之請,而誠不忍又提悲苦之辭,以疚聖懷,只得泯伏私室,以俟公勘而已。迺於日昨,伏聞國有莫大之慶,定我肅廟聖考世室之禮,恭惟我先大王盛德至善,凡玆一國臣民,孰無於戲不忘之心,而白首舊臣,曾逢盛際,濫叨八座之列,目見當日之事,及此未死之前,獲覩萬世無疆之休,其悲喜之心,尤豈與他人比哉?臣誠仰而抃俯而涕,不能辭語形容也。臣之職事,只是奉朝賀而已,而臣子獻賀之節,又豈有加於今日者哉?只以老廢之狀,如右所陳,留滯周南,莫伸舞蹈之儀,瞻望宸極,生不如死,臣積有罪負,常懷悚蹙,倘蒙聖明俯察,一賜勘處,則庶幾公法得伸,而私分亦安,臣當以罪爲榮,沒齒含恩,誠不勝大願。臣無任瞻天攅賀伏地俟罪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盛儀載擧,可伸一國不忘之心,而況小子歡抃之極,追慕之心,尤何諭哉?日月幾何,朞制奄過,惟昨年冬,心懷一倍。卿之還鄕,今已一歲,思卿之心,奚嘗少弛,歲籥之更,陽春之回不遠,卿其須體小子日夕思卿之望,其勿過自引咎,待春和一上來而見予,副小子前後懇勤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12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受由}}。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李東煥{{*|仕直}}。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數日寒凛,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未已,及眩氣減歇後一樣,嬪宮氣候一樣矣。進御滋陰健牌湯,欲爲加進,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宗廟臘享大祭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假注書李東煥,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兵曹兼春秋洪得厚,受由下鄕,下番兼春秋申混,奉命出去,他無推移之道。洪得厚所帶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兼春秋柳祥翼,口傳單付。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
○趙顯命啓曰,史官三員待命事,命下矣。史官不備,宣傳官一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纔以內局提調違牌,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纂修之遷就,委屬可慮,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招事,允下,而方在城外。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此雜科時,持平金翰運,連日進參矣,因大司憲李顯祿疏論,引嫌出去。大司憲李顯祿,陳疏留院,執義韓德厚,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俱在外,無他推移之員。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員,今姑改差,其代,明日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以都摠府意啓曰,都摠管李森,副摠管趙儆,上下番入直矣,李森,差宗廟臘享大祭亞獻官,受香出去,事當卽爲替直,而都摠管朴師益有式暇,陽平君檣有親病及式暇,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差祭,密陽君梡有親病,海興君橿,魂宮入直,申光夏、鄭壽松,俱有身病,李廷傑亦以身病,方在呈告中。宿衛重地,不得備員入直,揆以事體,極爲未安,有身病及呈告人員,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此社稷臘享大祭亞獻官,以漢城府判尹張鵬翼、驪興君垓,實預差啓下矣,俱以身病甚重,不得受香云。不得已以驪善君壆,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吏曹言啓曰,今此社稷臘享大祭亞獻官,以驪善君壆改付標啓下矣,壆以犯染,亦不入來,卽今當品中,萬無推移之路。不得已以從二品東恩君榑,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傳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事,命下矣。發遣本曹郞廳摘奸,其中尤甚薄衣者三百十一名,別單書入,令該曹,依此數襦衣題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備邊司意啓曰,昨下備忘,實出於與民同慶之意,而軫恤民隱之盛念,光揚先休之孝思,溢於十行之中,凡在臣庶,孰不莊誦欽歎?今將頒示中外,以爲奉行之地,而但備忘,又有歲久者停捧蕩滌之敎矣。第今年諸道舊逋捧上之令,只徵其最多一年條,年久者,初無擧論之事,而上敎如此,外方恐有眩於奉行之患,只就卽今所徵最多一年條,盡行蕩減,而歲久者則勿論之意,別爲發關,分付,似爲得當。且此最多條蕩減,有異於從前舊逋限年蕩減之例,所謂最多條年歲,邑各不同,久近逋欠,竝入其中,文簿易於眩亂,奸吏必多幻弄,其所擧行,不可不別加詳審。應行事件,從當別爲成節目以入,而仍竊伏念今玆蕩減,旣出於因慶惠民之德意,則所當博施普霑,俾無不均之歎,而令前已捧者,若不還給,則不但澤未竝究,恩不遍蒙,有歉於一視之仁,倖民之觀望不納者,偏被寬恩,下戶殘氓之畏朝令先納者,獨阻聖澤。且其捧未捧區別之際,官吏必多夤緣弄奸之弊,毋寧毋論已捧未捧,一倂蕩減,其已捧者,許令還給,而還給時,守令招聚已納民人等,先諭朝家德意,各樣米布,親自出給,擧行形止,一一枚報於本司之意,各別,分付,何如?傳曰,博施濟衆,堯、舜其病諸。今此所請,亦猶未能普霑,其大意則誠是,依此,分付。且當初下敎中,其未能別白處有焉。今者蕩滌者,乃最多年條徵捧者,而備局,頃者節目啓下時,有分等者,於今蕩滌之時,宜勿論徵捧時分等,竝一年條而蕩滌,草記中雖有焉,初未詳諭,故今始詳諭,明白,分付,可也。
==12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掃墳受由}}。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三更,木星犯積尸星。
○下直,豐川府使崔台耉,平澤縣監沈樺。
○李春躋啓曰,來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沈埈啓曰,大司憲李顯祿上疏入啓,執義、掌令二員,持平一員未差,持平金翰運被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政院、玉堂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小臣,校書館提調,褒貶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沈埈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外宮闕摘奸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招事,允下,而方在城外,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雜科,因憲府不備,未免中止,事體極爲未安。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沈埈進。以趙鎭禧爲執義,李行敏爲掌令,李光溥爲掌令,鄭彦燮爲持平,宋眞明爲副提學,鄭羽良爲吏曹正郞,朴師任爲瓦署別提,李廷燁爲宗簿主簿,李侃爲北部主簿,崔駿興爲殷栗縣監,金尙星爲兼校書校理,商興君單朴道常敍用事,承傳。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沈埈進。副護軍韓德厚、李光運、申兼濟,副司直金權,副司正李東煥。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假注書李東煥出使代,以洪㬙爲假注書,事變假注書權贒有頉代,以宋守謙爲假注書。
○沈埈啓曰,假注書洪㬙,事變假注書宋守謙,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副修撰李宗白再度呈辭,刑曹參判金取魯初度呈辭,還出給。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月初一日頒赦後,削黜罪人以下別單書入時,削黜罪人任珖,所當一體書入,而當初不爲書錄於都罪案中,故一從文籍,抄出之際,未免落漏。今始覺得,不可仍置,敢此追後別單書入,而莫重赦宥文書,臣等只憑下吏之所記,矇然不能照檢,不勝惶恐待罪,當初該吏,從重科罪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勿待罪。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柳儼,時在京畿富平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依啓。
○玉堂箚子,答曰,仍《寶鑑》之寫進,獻戒切實,深用嘉之,可不留意爲。
○傳于李春躋曰,玉堂箚子留中。
○沈埈啓曰,今番頒赦時,義禁府放未放別單中,削黜罪人任珖,公然遺漏,追後來呈,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當初不察之失,不可不警,當該堂上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疏批已下,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沈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初六日,別步軍李先登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李得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臣病痼無以起身,跡危不敢赴召,而近侍相守,日事敦迫,惶懍悶鬱,冒上請譴之章矣。伏承聖批,不惟不加之罪,委曲開示,無異家人父子,臣誠慙悚悸恐,莫知所措也。蓋臣於鄭澔之箚,所請伸冤諸人,殆可歷數,而徐德修之入於其中,臣不能記,臣於筵中,以徐宗一之陳疏爲猥越,而亦未嘗以德修爲逆,故或慮鄭澔之替受臣罪,心旣不安,有所自鳴矣。殿下追擧前事,至勤曉諭,無非臣老耄昏罔之致,唯當席藁俟譴而已,更何敢有所容喙乎?仍竊伏念臣以滓穢之賤,雖不敢以大臣自處,而事有關於國家存亡之幾者,則義不可不言,故擬待早晩造朝而一陳之矣。今臣病情,雖似少減,衰耗已極,完復未易,試出戶庭,輒復呻痛,數日行役,決難以時月爲期,當此太廟有慶,擧國忭蹈之日,亦不得進身於賀班之末,少伸其追慕懽欣之忱,只以平日之所欲言者,冒死附達,跡涉偃蹇,罪在罔赦,惟聖明,矜其愚而平心垂察焉。嗚乎,一自昨年變亂以後,爲殿下臣子者,莫急於辨聖誣一事,而至今未有聞焉,置凶言於不論之中,歸聖德於晻昧之地,其何以扶持人紀,維繫民心,而一日可以爲國乎,可謂痛哭流涕之不足也。乙巳春,臣在鄕未及赴召也,聞有天海之變,及臣造朝,人之傳說各異,或云天海以狂易之人,當街亂嚷,語無倫脊,不足道也。或云天海,雖詐爲狂易之狀,其凶謀逆節,至爲叵測,臣未見鞫案,不勝疑惑,敢於筵席,請問獄情,則殿下敎以凶言,何可掛齒,置之不復道,可也。聖敎如此,臣不敢更提,且念天海已誅,無可憑覈,終不能請加窮査,摘發言根,竝與其醜類而剿滅之,以訖天討,以絶禍根,此皆臣之罪也。其後臣待罪藥院,偶閱院中甲辰年日記,則先王,自其年七月十七日,有頭疼之候,寢膳俱減,寒熱煩惱,漸就沈重,至八月二十日,又有膈間煩悶之症,二十一日以後,水泄不止,二十三日四日,連進蔘茶,終至大漸,其間夜中,急招醫官,問以當用何藥者,至於數次矣。嗚乎痛哉,嗚乎痛哉。天降大割,疾疢爲祟,沈淹四旬,永結臣民之至痛,則天海之凶言,果何所憑藉,而其時中外人士之絶未聞症候之若此者,亦何故也?臣於此,不勝痛泣憤惋,直欲無生也。及至丁未,臣等被罪屛退之後,又聞京外,連有掛書之變,而戊申春,賊兵果起,自稱義擧,始知前此天海之凶言,京外之掛書,首尾排布,脈絡相連,凶謀之醞釀,非一朝一夕之故矣。及聞鞫囚諸招,皆以言根,歸之維賢,蓋維賢,戚連宮掖,異於踈遠之臣,其言必將見信於四方之聽聞,故諸賊之必敎誘維賢,做出凶言者,此也。噫嘻痛矣,曾在乙巳,彼中弔使之來也,使譯官,送言於臣曰,主上顔色之戚,哭泣之哀,有不忍瞻望,此東國之福,不勝感說,謹致賀語於大臣云。夫殿下孝友之至行,雖異俗之人,尙知敬服而嗟歎之,彼維賢,亦一殿下臣子,亦具人形,豈不知殿下之盛德至善,而乃忍與逆賊夢、顯等,同心和應,做出如此凶言耶?亂臣賊子,何代無之,豈有如此賊之窮凶極惡者乎?臣實欲手自臠食而不可得也。臣於甲辰秋,謫居星州,全未聞聖候之違豫,邑吏忽報陟遐之音,驚痛罔措,馳入州城,而未知緣何症候,致此大戚,問之邑人,則邑人不知,問之自京往來之行人,則行人不知,只自攀號痛隕而已。臣猶如此,彼鄕曲之下士編戶,何從而聞之,其心固已驚惑,而以驚惑之人心,聞凶言之出於戚畹,則其勢固不得不信從,況指建儲爲廢立,謂參決以纂奪,其源委有自者乎,彼諸道愚氓之望風附賊者,亦無足怪矣。及聞賊兵已散,鞫囚方張,意謂夢、顯輩,慫惥維賢,維賢做出凶言之情節,庶可畢露無餘矣。流聞殿下於鞫囚之際,諸賊向聖躬,直發凶悖之說,則殿下不忍聞,而或至於垂淚,至若凶言做出之根柢,則初不窮覈,如維賢者,亦且無端徑斃,竊意殿下,以爲諸賊已誅,凶言豈有未辨之慮,而臣則恐其不然。雖尋常誣人者,必覈其造言情節,得其承款,書出結案,人得以見之,今事關聖躬罔測之誣,而終年訊鞫,曷嘗有一紙取招明白如此者乎?治獄之際,大抵務主寬緩,所誅率多枝葉,爛漫從賊者,多傅生議,漏網自在者,寔繁其徒,而殿下又嘗頒敎諸道,慰安諸賊之親戚姻友,至有嶺南人,不拘解由除職之敎,嶺人豈盡爲逆,而有此非常之處分,欲以感說之,夫罪當厥罪,則死者亦不怨,恩非其恩,則受之者反惑矣。竊覸聖意,以辨明自己事爲嫌,而不欲窮竟,且以反側子自安爲心,而欲其感恩革心,聖意所存,豈不藹然仁厚,而惟彼梟獍之性,終難感服,反意殿下所以如此者,出於畏縮而示弱,始之匿影懼誅,薾然若負霜之草者,顯有豪健自得之狀,口雖不敢言,而其意象則可見矣。以此人心靡定,訛言朋興,民皆荷擔,若將有波蕩之勢,仰惟殿下,深居九重,亦何以盡燭物情之至此哉?噫,氷霜之漸,所由來久矣。自甲辰大喪以來,危疑之兆,誑惑之端,不一而足,使人心漸漬而莫覺,國勢危動而不安,卒之稱兵作亂,半國從叛,其蒂固根深,滋蔓難圖,固非姑息之仁,苟且之政所可化而服也。殿下以關涉自己爲嫌,而惟務涵貸,以保養凶逆爲惠,而不欲鋤治,此果可以制服凶悍,回心嚮道,則宜其中外帖然,無復可虞,而亂兆之不熄,騷憂之不止,又若此何哉?夫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喩者,在恒人猶然,上聖聰明,幸試反其本而思之,則寧不得其故哉?夫殿下一身,宗社之主也,聖躬受誣,卽宗社受誣也。宗社受誣,而能國其國者,未之有也。殿下縱自輕,其可不恤宗社之受誣,諉以自己事,而不思所以昭晰辨破也哉。昔我仁廟聖祖,盛烈大業,有若靑天白日,而其時凶逆之輩,猶且飛語,上國登之野史,殿下爲先辨誣之擧,歷累世而彌勤。況此維賢輩,詬天於幽隱之地,吠日於虛無之中,惑亂衆聽,震撓國中,則其爲後世之慮,尤當如何,而尙可因恬而不之辨乎?夫誣及先朝則辨之,誣及當宁則置之,在異國則辨之,在彼而祈請之,在本國則辨之,在我而泛忽焉,古今天下,安有如此義理耶?且殿下,雖以自己事爲嫌,而爲臣子者,亦且坐視而不以爲意,揚揚從仕,行呼唱於道路而已,則惡在其主辱臣死之義乎?殿下又以可怒在彼,己何與焉。爲敎,夫可怒在彼,己何與焉,卽程子之言,而指大舜之誅四凶也。究其指意,恐不襯合於今日事,而況程子又曰,堯擧舜於匹夫之中,而禪之位,四人者憤怒不平,而顯其惡,故舜因其迹而誅竄之也。以此觀之,四凶之罪,豈不關涉於舜之自己,而舜不以爲嫌而誅之,所謂己何與焉者,奉天命行天討,而無一毫私意於其間也。大凡恐人之謂我爲私,而不敢循天理之當然,則這便是私也,大舜豈爲是哉?雖然,殿下前後處分,旣已屢失機宜,不能讋服凶徒,則誠難以善其後矣。竊伏念惟我東朝兩殿下,若聞聖躬之受誣若此,國勢之可虞若此,則必當驚心痛骨,憂遑迫切,盡將甲辰大喪時症候本末,明白下擧,打破凶言,以定人心,以延國脈,而下無陳稟之擧,則其何以俯燭外間事勢乎?臣焦憂百端,反復深念,昨年移書於今領相臣洪致中,勸令率百僚,庭籲於兩東朝,得其下敎,頒布八方,則答以吾意正如此,當奉以周旋云矣。未幾致中遭人言而出城,及至今年之復入也,臣又移書以勗之,則致中之答,亦如昨年矣。今至累朔,尙且寂然,臣未知其故,而此一着亦漸後時,臣實爲之痛迫也。夫先王症候,詳載藥院之日記矣,使人人皆得以聞之,則庶爲辨誣之一資,而又得兩東朝之誥諭,昭揭中外,則可以尊聖德於日月之明,鞏國勢於磐石之固,今日之急務,果有加於此者乎?今之士大夫,豈不知聖誣未辨之前,不可自立於天地之間,而迄未聞有一人明言極論,以明吾君之受誣,而只逡巡循默而已者,何也?其意似若仰體聖上不忍聞之意,而實則姑息之愛也。殿下亦嘗於逆亂甫定之後,命詞臣作文播告,則是宜深究凶言之所由起,明白說盡,使中外人心,不迷於向背之幾,而含糊爲說,未能劈破頭腦,殊無爲國家至誠惻怛之意,若是而可能折姦萌而服人心乎?臣實痛之,伏乞聖明,亟命廟堂,使之周思熟講,明白布諭于八路,凡臣所陳者外,有可以辨聖誣扶民彝者,明目張膽,靡不用極,以存君臣之大防。殿下亦宜自謀,深惟前日召亂之由,痛將一箇嫌字,和根拔去,凡百處分,嚴明光大,洞然無私滓凝滯者,則人心自然悅服,禍根自然消絶,實國家萬世之幸也。如以臣言爲謬妄迷錯,不足採施,則亟加妄言之罪,以驚一世,而猶望將臣此疏,頒示遠邇,則域中士民,亦庶幾不眩於逆順之辨,臣雖明日伏誅於後,亦且甘樂之,無復餘憾矣。臣無任籲天望聖涕泣懇迫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噫,雖失志怨國之徒,敢生誣上不道之意,此渠輩自速王章者,於我何有?況諸賊,俱皆伏誅,旣經昨年逆亂之後,少有秉彝之心者,其誰不知,往歲卿心?或慮昨年,於今則其慮無乃病痛乎?此等處,心常慨歎於卿者矣。引諭之未安,其思之未周,予不多言矣。惟卿少損往日之心,快思協恭之義,宜卽偕來,用副復召之意。
○傳于沈埈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大司憲李顯祿疏曰,伏以臣之踪地,豈有一分冒出之勢,而適値啓覆時三牌荐降,怵分畏義,不得不黽勉出肅,且國有大慶,縟儀載擧,爲參嵩呼之班,挨過時日,而續有召命,輒皆承膺,仍赴於雜科覆試之坐,趁日奔走,有若無故行公者然,其廉義之放倒,臣亦自視靦然。又自數昨,素患喘滿之症,挾感添劇,頑痰塞胸,呼吸急促,落席涔涔,若將垂盡,以此病狀,尤無自力供仕之望。伏乞聖明,府賜諒察,亟許鐫削臣所帶職名,以安賤分,不勝萬幸。念臣不以見職自居,則不宜有所贅陳,而旣有淺見,臣何敢終始有隱於聖明之前哉?疏下三賊之罪,固已上通于天,尙今得保其首領者,天下寧有是哉?爲今日臣子者,宜不敢有異議於其間,而前後入臺者,初則減律,末乃停啓,苟有一分畏憚之心者,則其敢爲此乎?一脈公議,綿綿不泯,幸而討罪之啓,復發於臺閣,向日擅停與減律之輩,皆不免次第被罪,則其懲討之嚴,尤可見矣。今番眞儒之行過郊外,多日留連,朝紳竸輳,此已寒心,而爲儒改律之議,喧傳一時,臣則猶以爲風聞,不必信然,其後金翰運減律之啓,果出矣。噫,討逆之義,正法之律,何等至嚴,何等至重,而挺身擔當,用意擅改,外雖連啓,內實庇賊,翰運之放肆無忌,固無足道,而眞儒之氣勢威力,誠可怕也。噫,自經變亂之後,在廷之臣,孰不曰賊鏡逆夢,而但此一種死黨之徒,猶不能一刀割斷,論儒之啓欲停,則猶畏公議,欲連則誠懷不忍,輒皆飾辭强避,無故違牌,其情態擧措,令人可羞,亦令人可憤,此聖明所以有寧革憲府之敎耳,彼翰運之突然自當,其意豈難知也?翰運,本以卑賤之人,曾汰槐院,其不合淸選之狀,擧世之所共知也,僥冒臺地,汲汲投合,其心所在,良可哀也。頃日重器之啓,雖不可謂必出於有意,奏對顚錯,律名自歸於變換,誠亦可惡,故臣劾置落科,略示規警之意,而猶不懲畏,又復肆意擅改於重發之論,甘心自陷於附賊之罪,豈不痛哉?淸朝臺閣之上,置此如許不正之類者,固爲縉紳間羞恥,而其庇護逆黨之罪,終可以無懲,臣愚以爲削黜之罰,斷不可已也。頃於諸大臣之引對也,論及兩臣事,副修撰申致謹,至以臣則知其有罪等語,仰對於筵席,噫嘻,此何言也?八月十八日處分之後,無敢有異議者,而彼致謹,狺然突出,闖逞㦧毒之計者,抑何心腸也?果如是,則向來聖明之快伸聯箚義理者,亦非恰當底道理也耶?以聖敎中挨逼於何地等敎觀之,其辭嚴義正,可以杜讒賊之口,而致謹獨不滿於聖明之處分,乃以光明正大之擧,欲歸之於黯黮不白之科,使致謹,少有嚴畏顧憚之心,則安敢乃爾?近來聖明,每以黨習舊套,諄諄戒飭於廷臣者,顧何如,而致謹,不悛舊惡,肆爲邪論,隱然有撓撼處分之義,吁亦痛矣。臣謂亦宜嚴加譴罰,以懲他人焉,臣無任激切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翰運事依施。申致謹事,伊日奏達,非聯箚事也,乃今日經緯事也。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參贊尹淳疏曰,伏以日月易邁,魂宮祥祀奄過,中外臣民,追慕罙切,仰惟聖情哀疚,益復如何?臣以賓筵舊物,前年奉使在灣上,遙承凶音,一無自効於終事,今又負罪屛出,展哀無所,只隨若干士民,釋衰於國門之外,瞻望銅闈,有隕如瀉。仍竊伏念臣之所遭,寔是傾河難洗之恥汚,伏椹難贖之辜犯,泥首胥命於郭外,再閱月于玆,不意截然之臺論,猝然而寢,隨而天牌累辱於席藁中,去就一事,已無可論,坐違之慢,亦薄物細故耳。然而當勘之律,不卽加,荐召之命,日再下,急於自列,口不得終閉,仰首一號,其亦唐突。噫,臣之立朝從仕,歲月無幾,而前後飽更危辱,殆於頑恬而不知痛苦,亦嘗謹守無辨之義,寧笑受而無色怒。今此人言,雖至爲罔極,不過承用權爀餘論,此則其時已略暴實狀,而無理之辱,亦不足更辨,若其數段勿錄事,言者,若無聞知,而加臣以巧密之目。臣於此事,本無私好惡偏是非,其錄與不錄,在臣無關,而蓋嘗累承天語,仰認聖意之所在,故初果提稟,明奉指揮,斯已足矣。猶慮書成後訾議,或及於丌上之尊閣,乃於諸臣入對,更請下詢,而至有凡例之書下,昭示睿裁,登筵諸臣,竝無一辭而退,臣謂奉令承敎,可幸無罪,而不料其反以此罪臣也,然而有罪無罪,聖明在上,臣何敢更煩頰舌哉?第臣竊有以汗以慄,愧死無地者,於戲我先大王五十年神功顯謨,聖德至善,編諸大冊,昭揭日月,仰副我聖上丕承之孝思,顧何等體重事鉅,以臣幺麼夫豈萬一任此,而只緣初旣妄請,後乃規免,亦衡決不成義,故不敢不冒沒祗役,而猶不覺其筆之已汚,其腕之不可斷。已見人非議,而幾使聖考遺編,卒辱於匪人,其不量度,妄自當之罪,不待人言,臣實萬死萬死。噫,聖孝出天圖揚,先烈纂役之成,惟日其急,而緣臣謬冒,重惹事端,致使書局空虛,重役間輟,此尤臣難赦之一大罪也。至於帶符擅出,有關軍紀,而初敢數次祗納,輒命仍授,不但累瀆是懼,亦以臺論方張,控籲無路,泯默承受,以至于此,日昨始得隨疏先納,而適値淸齋,疏未上徹,符亦還給,震懍窮蹙,益負大何,千思萬慮,不知所處矣。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將臣許多罪狀,付諸司敗,亟施威典,以嚴國法,大爲人臣無狀者之戒,不勝千萬至幸。臣無任瀝血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洞燭無餘,開釋備盡,而況申處洙誣人,綻露無蘊,則於卿,尤何一毫不安之端。卿勿過辭,從速應命,使重役,不至遷就焉。
○掌令李行敏疏曰,伏以歲月不淹,東宮邸下祥期奄過,八域臣庶,號痛如新,聖情哀悼,尤何堪抑,臣仰念宗社之靡托,臣民之靡係,自不覺血淚之被面也。臣夙嬰禍釁,釋褐之僅踰旬,奄失所怙,惟母子相依,而性本迂踈,跡甚孤寒,朝無推挽之力,世絶奔趨之念,而幸沐洪造,濫通仕籍。嶺東四載,爲吏無狀,而恩諭遠降,猥叨褒賞之典,郞署前後,一味瘝曠,而苟然充位,徒積愧懼之忱,乃者柏府除拜之命,出於千萬夢寐之外,驚惶感恧,罔知攸措。適於其時,臣之偏母以八十篤老之人,危病方劇,若不保頃刻,且紅痘滿室,身處不潔,召牌之下,自速違慢之罪,致有譴罷之命,揆臣分義,惶蹙靡容。不意恩敍繼降,前銜更授,臣含恩怵義,固當趨承之不暇,而臣之母病,一向危篤,昏昏不省,若將凘盡,臣旣無兄弟,扶救號泣,五內焦灼,不忍暫捨。以此危迫之情,實無承膺之勢,而天牌儼臨,不敢坐違,謹此隨詣闕下,仰暴私懇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曲諒危懇,亟許遞罷,不勝大幸。今於乞免之章,不可贅引他事,而竊有所懷,玆敢略陳焉。睠彼江皐,四忠祠墟,輿情愍鬱,行路嗟傷。噫,四臣愛戴保護之誠,神明可質,而其所抱枉泯沒之狀,聖明亦或照燭矣。頃者兩相臣復官之命,不待群下之一言,亶出大聖人快斷,瞻聆所在,擧皆顒仰,庶冀忠冤之畢暴,以慰冥漠之飮泣,而昭雪之恩,只霈於兩相臣,尙欠均施之典。臣愚未敢知聖意之有在,而旣有兩大臣伸枉之特敎,則所當竝許其痛雪幽枉,而一體忠勤之臣,元無彼此之別,其冤伸否,固不當分而二之也。伏願聖明,亟加快裁,竝賜處分,則不但群聽之咸快,實爲聖朝之美事矣。見今大臣諸臣之屛處荒野者,俱以三朝老成之臣,一代聲望之人,生逢堯、舜,豈欲便訣,而只緣情窮而勢蹙,以致難進而易退,收召之命雖勤,而去就爲難,勉留之音亦懇,而情迹不安,舊人有屛退之歎,善類無彙進之期,此固慨然,亦未必不由於四臣之未盡伸雪也。疏下三賊之啓,其關係何等重大,而一臺臣擅改律名,物論俱駭,輿情憤鬱,憲長纔已陳疏論劾,處分嚴正,特以依施爲下敎,而護逆附賊之輩,或不無闖生庇救之謀,繼今以後,痛加峻斥,勿踵前套焉。臣本儱侗拙訥,凡於時務,都不通曉,而若夫邪正是非之分,扶抑取捨之別,固已堅定于方寸中,區區所守,庶無負先父執手之遺訓矣。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備忘記,傳于沈埈曰,掌令李行敏,爲先遞差。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噫,少有嚴畏之心,今者處分後,豈敢若是?況臺臣,與他自別,有罪無罪,置諸勿論,今番處分,明白若何,而敢以睠彼江皐四忠祠墟起頭,而末乃以善類欲售舊日之態,其人處分旣定之後,若是放肆,是無嚴也。職在憲臣,顯售樹衆之態,此小人之習也。今予志大定,此等之人,決不容齒諸搢紳。前掌令李行敏,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副提學宋眞明疏曰,伏以臣猥以無似,受任邊藩,兩載之間,一味尸素,旣無可紀之寸績,又乏遠慴之威聲,畢竟犯越之患,乃在治封之內,論以公法,宜被重勘,而聖度寬假,只許罷免,須代淹遲數朔,始歸行及近坰,遽承恩敍,還符事重,遂敢躬入,旣肅軍銜。又參候班,經年逖違之餘,得以瞻望象魏,依近日月,倍激忱誠,而荏苒之頃,孝章宮朞祥,倏焉已過,顧臣以胄筵舊屬,滯迹遐塞,服縗而脫,終未伸哀於陪班,下情隕結,尤當如何?乃者玉署長席之除,又及於追愆悚息之中,臣誠惶感震越,不知所措。目今朝象蕩平,俊彦林立,此等妙選,尤當愼惜,如臣承乏濫吹之類,理宜姑舍,況臣已試僨敗之地,決難仍因叨冒,玆敢疾聲仰籲於黈纊之聽。伏乞聖上,俯賜鑑諒,亟許鐫免臣職,俾臣退伏田廬,休養病骨,不勝大願。且臣伏見吏曹關文,北道秋冬等褒貶,仍令舊監司擧行事定奪云,此蓋新頒定式,亦有一二已行之例。臣固不敢爲辭避之計,然當初變通之本意,爲慮考績重事之踰越期限,而今則期日迫頭,本道下吏之修整官案,計算仕日,來待京中,決不可及。等是過限,則無寧使時任監司,待限滿奉行,事例當然,輒敢附陳,乞命該曹,更爲稟處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殿最則已有定制,卿其勿辭,從速察職,仍卽應命。
○右副承旨沈埈疏曰,伏以臣素患痰眩之症,積年沈痼,每當寒節,輒復增劇,至於今年,姑無復發之漸,粗效奔走之勞矣。今日政廳罷歸之際,忽有寒縮之氣,寒粟遍體,頑痰塞胸,急灌溫湯,少得鎭定,而頭疼如碎,腸肚若刺,宛轉床席,終夕叫苦。似此症形,殆非陽界上人事,實有汚穢淸禁之慮,若不趁卽調治,則旬月之間,決無復起爲人之望。當此僚員不齊之日,極知以病控免之爲未安,而不得不疾聲呼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憐臣病勢,遞臣職名,俾得安意調息,以尋生路,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右承旨張泰紹疏曰,伏以臣於再昨直中,得聞家人所報,則臣父猝患痰癨,胸膈關格,上吐下瀉,移時昏窒,症勢苦重云,臣聞來,方寸煎灼,驚遑罔措,而禁門下鑰,歸護無路,坐以待朝,投章徑出矣。適値大祭齋戒,疏控未徹,懇迫之私莫暴,而任情之罪未勘,焦憂煎泣之中,罙切惶悚之忱,父病一向無減,而感氣兼發,頭痛且劇,手足麻木,勺水不下,眞元斯綴,氣息懍懍,卽今情理,實無離捨供職之勢。今日中宮殿誕彌之辰,獨阻起居之列,罪戾層積,萬殞難贖,玆敢瀝陳懇私,冒死仰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俯加矜察,亟命遞臣職名,仍勘臣徑歸闕禮之罪,以警具僚,以便救護,千萬至祝。臣無任煎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黃海監司徐宗玉疏曰,伏以臣新授藩臬之任,大是物情之外,量已揣分,詎有一毫堪承之望,而除旨纔宣,召牌踵臨,一違再違,尙逭慢蹇之誅,連値齋戒,又遭祈免之路,理窮勢蹙,不得已冒昧出謝,中心愧懼,若無所容。夫方岳之任甚鉅,而其責至重,生民休戚,守令臧否,專在於一人之得失,除非識時務有風力者,莫宜居之。今臣則材腐而力弱,又從宦日淺,全無履歷之可資,性且巽軟,人不見憚,持是三者,而欲效一日之責於按察之地,其亦殆哉。且臣於頃日三覆時,猥隨大夫之後,入對前席,諫臣以金重器事傳啓,而律名非是,故自上有所下詢,臣乃誤認憲府之啓,出位仰對矣。今諫臣,旣以做錯引避,憲長又論其事,聲罪至深,則臣亦有不審奏對之失,顧安得晏然而已乎?玆敢略具短疏,據實請罪,伏乞聖明,俯諒臣危懇,將其新除職名,亟行刊遞,以重公選,仍治臣妄對之罪,以靖私義,不勝幸甚。臣無任悚懍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以黃海監司徐宗玉上疏,傳于李春躋曰,此疏還出給。
==12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尹惠敎{{*|未肅拜}}。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洪㬙{{*|仕}}。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齋戒。
○辰時巳時,日暈兩珥。未時,日有兩珥。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趙顯命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又啓曰,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李春躋啓曰,纂修堂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批旨開釋之後,一向撕捱,終不應命,其在事體,殊涉未安,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承旨有闕之代,政官牌招差出事,命下,而臣顯命,與同副承旨臣李春躋,皆有政官相避,無推移參政之員。左副承旨金始炯,雖有式暇,在前如此之時,亦有牌招之例,卽爲牌招進參,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吏批啓曰,卽接司僕寺牒呈,則正梁得中,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尹惠敎爲左承旨,李瑜爲右承旨,徐命彬爲左副承旨,朴樞爲掌令,趙漢緯、鄭道殷爲持平,韓顯謩爲校理,兪彦通爲兵曹正郞,兪崶爲戶曹佐郞,副護軍沈埈、愼無逸、張泰紹,副司正,宋守謙單付。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祈雪祭設行,已過數日,而雪意愈邈,不可無再次設行之擧。依前例風雲雷雨山川雩祀,遣重臣,三角山、木覓山、漢江,遣近侍,不卜日來十一日設行之意,知委,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卽見京畿監司狀啓,則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昨年水原府狀啓中,兩漢緊出於逆招,而其時擧家逃躱,不得跟捕,今因明火賊推治事,現發捉囚,令本府勘處矣。世興等,旣是緊出逆招之賊,則不可仍置縣獄,泛然推問,依他例令捕盜廳捉來,嚴覈得情後,稟處,何如?傳曰,允。
○大司憲李顯祿啓曰,臣之巽軟,忝居臺地,旣未能進一言,以補闕遺,又未能論一事,以效匡糾,加以疾病沈痼,轉益綿綴,風憲重地,緣臣病尫,瘝曠至此,尋常愧悶,若隕淵谷。昨上辭本,猥陳病狀,冀俟洞察,若其附陳數件事,辭語寂寥,不足動聽,而及承聖批,特賜採納,卽允所請,有以見大聖人恢聰虛受之量,而第於下款所論,不惟不賜允許,乃反以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爲敎,臣於此,瞿然慙悚,莫曉聖意之所在也。蓋申致謹之筵中所達,事關聯箚,造意非常,顯有搖撼處分之意,欲肆誣衊忠亮之計,究其心,決非出於一時涇渭間事,此臣所以慨然憂歎,敢請責罰者也。今者聖敎,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不思奉體申飭之聖意者然,噫,臣雖無似,濫蒙洪造,涯分已踰,亦嘗獲承前後聖敎矣。雖不能調劑辛酸,以贊殿下建極之治,而顧何可疑人於不可疑之地,刺論於不當論之人,只以疑阻二字,着在肚裏,輕加論斥,上負聖意,下欺臣心也哉?竊覸殿下於施措之際,或不能無歉於推誠待下之道,凡有糾劾,疑之以排擊異己,一有論列,疑之以挾雜黨論,故雖有明指其罪,毫無可疑,如臣今日之所論者,竝皆歸之於疑阻。顧今國事,雖使君臣上下,至誠至信,互相交孚,猶懼不濟,況其言言而歸之於疑阻,事事而目之以疑阻,則今日廷臣,誰有見信於聖明,而得佐昭章平明之治者哉?孟子所謂王無親臣者,不幸近之矣。臣蹲仍至今,遲回不去者,只出於感激恩數,少效涓埃,一身狼狽,初非暇念,而今乃論一邪說之人,見疑於君父,一至於此,更何顔面,揚揚冒居,以益其羞愧也哉?昨緣賤疾添苦,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顯祿,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又啓曰,新除授承旨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正言閔珽疏曰,伏以臣賦性愚鈍,才識空疎,百無一能,況且少嬰痼疾,懶廢無用,所以平生守拙,不敢有意於進取,而惟是下位祿仕,分所自甘,至於榮塗華貫,夢不曾到,昨年猥叨諫職,旋被長僚之疏斥,至於改正,臣之一身狼狽,雖不足言,而其辱臺閣而羞當世,孰甚於此?臣以孤根弱植,涉世昧方,不善交人,終被儕流中詆斥,則分宜退伏田廬,沒齒無怨,而聖恩天大,尙許待罪於下邑,涯分已盈,更何所望,而千萬夢寐之外,薇垣新命,遽下於受暇上來之際,臣誠惝怳震越,莫省攸措。職名之萬不近似,才分之決難堪勝,姑不暇論,而顧臣前日所遭人言,非比尋常,則其不可冒沒出脚,重汚臺地也,決矣。玆敢略暴情實,附陳委折,伏願聖明,特垂照憐焉。趙趾彬,卽臣少日同硏之舊交也,雖其酸醎氣味,本自不同,而相知旣久,情分頗熟矣。乙巳以後趾彬在謫之時,臣則從宦于朝,前後恩除,輒出應命,蓋以臣旣無難安情勢,微官庶僚,義不可辭故也。及夫丁未秋,趾彬蒙放還家也,臣以故舊之情,卽往見之,則趾彬不暇出一言,以臣向來郵官之赴,騎郞之出,大加非斥,顯示枳塞之意,早晩顚沛,固已料之。伊後銓曹,以臣濫擬臺望,謬辱恩點,則趾彬汲汲投疏,迎擊臣身,惟恐或後,乃以地望素輕,名論未著等語,一筆句斷,不可顧藉,恣意凌踏,其與無大故不棄之訓,一何相反也。然此等訾毁之說,筵臣業已伸白,聖鑑亦旣洞燭,臣何足費辭自辨也哉?惟其疏中所謂,卽臣儕流中人一句語,尤極怪駭。夫臺閣論人之體,但當就其事而論之而已,曷嘗有如許插入贅語,別出註脚,猥煩天聽者乎?其內售一己之私憾,外假自中之公議,取必卽允之計,卽此可見,其亦甚矣。念臣平日言行,未能見重於儕友,誠信未能孚感於人心,卒受無限僇辱,此莫非臣罪,自顧慙恧,尙誰怨尤?設令臣雖無是事,顧臣庸愚譾劣,最出人下,言責重任次知,其不足報效萬一,而矧今所叨之職,卽臣昨年被斥之地,揆以廉隅,尤不宜冒昧承當,而一向虛帶,實有惶蹙不自安者。不得不冒死仰龥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明,俯賜諒察,亟許鐫削臣新授職名,仍命選部勿復檢擬,以重臺選,以靖私義,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何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初八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請對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㙫進伏曰,日氣寒冷,聖體若何?上曰,一樣矣。㙫曰,湯劑進御之後,眩氣氣升之候,復何如?上曰,少勝後姑爲一樣矣。㙫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一樣矣。㙫曰,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何如?上曰,一樣矣。㙫曰,近來久不得次對,且領相,病不能進,多有稟定事,而遷就如此,事涉稽緩,故小臣先爲請對耳。國有大慶,亟擧縟儀,聖上與民同樂之意,至矣。故有蕩滌之命,又遣承宣下諭臣等,大小臣民,孰不欽仰聖意乎?第頃日備忘中,有舊欠身布蕩滌之意,小臣以爲只謂未收身布,而諸身則以舊欠二字,或謂還上蕩減,或謂身布蕩減,必須的知然後,可以頒布矣。上曰,此一節,卿不知乎?曾有下敎,而知申,亦有所論矣。國有大慶,只及於士大夫,不及於小民,每爲慨然,前後有所蕩減,而徒歸文具,心常愧之矣。頃者儒臣,以爲蕩減,爲宜,而卿等則以久遠還上蕩減,徒損於國,而無益於民,有持難之意,故予則折衷其間,最多年條中身布,使之蕩減,而其中旣捧者,不可還給,故置之事,言于備忘矣。顯命曰,未捧者蕩滌,而旣捧者置之,則是頑民受恩,而小民則未蒙實惠矣。上哂曰,卿等初則難之,今乃如此,是加一層於予意也。還上一節,予亦難之,卽今生民之倒懸,專由於還上之漸縮,故今不擧論,卿等之意何如?㙫曰,聖意藹然,實出同慶之意,而至於還上,則豈可蕩減乎?還上有最多年條,有最久年條,頃者金始炯,抄最多年條上送,而亦不無相左矣。上曰,然故使之草記事,言于備局,若使外方,分等爲之,則必捧其可捧者矣。顯命曰,當初分等者,乃蕩滌其年之當徵者擧行矣。上曰,分等之外,或有可捧者,其內亦有可減者,此則欲言而未及言之矣。頃日備忘記,承宣之更稟,何故也?文不達意耶?抑傳之者誤耶?顯命曰,伏見備忘,蕩滌則勿論。上曰,然則傳之者未詳也。㙫曰,最多年條蕩滌乎?上曰,其一節,又壅腫,隨其可捧者蕩減事,明白分付,可也。顯命曰,磨鍊還上節目,則舊欠身布區別乎?上曰,區別,可也。以此知委諸臣。命均曰,還上蕩減,終不可爲小民實惠,而頑民土豪,反蒙其澤矣,區別,好矣。上曰,小民則今雖蕩減,而後必常徵矣。㙫曰,然則當依上敎,知委施行矣。上曰,可也。㙫曰,免稅事緊急,而領相有病,不得入對,故小臣爲此條目而來矣。上曰,若有條目,則承宣讀之,可也。諸臣曰,自上聽之似艱矣。上曰,戶判笏記似精,進之。顯命取命均笏記進之。上曰,訓局糧餉廳免稅田,果幾結乎?李領府事每請減之矣。命均曰,有五千結,而實數甚少,故每患不足,常貸於戶曹,領相則以爲折半爲好,而若如此,則必有不足之患矣。上曰,何如?㙫曰,與領相詳議爲之,似好矣。上曰,三千結免稅,其餘只捧收米事,懸註于笏記,可也。成均館則《大典》法,亦有所載,依此以四百結爲限,其外則定式出稅,而此後毋過定典,可也。因笑曰,都承旨每以爲不可,今則如此,凡事言之雖易,而行之惟艱。忠勳府無定數乎?命均曰,有一千六百四十結,而法典則不載,自有受敎以來,仍成規例矣。上曰,一千五百結定式,而小數勿論,可也。宗親府亦依此以八百二十八結定式,而宗親府、忠勳府,竝毋過此式,可也。其中司僕,最爲難處矣。命均曰,司僕出稅有弊,領相深知之,故亦以爲難矣。上曰,領相,身兼太僕,故如此,而大槪此後,則以此定式,毋過其數,好矣。顯命曰,有勢衙門則仍存,而無勢者則不給,事涉不均矣。上曰,事雖然矣,而公私之別則有之,故減之,亦難矣。㙫曰,領相兼帶,故知其有弊,減之,似難矣。上曰,以此論之,則牧場,專賴祖宗朝,申飭太僕之意,此後則毋濫而折受,牧場勿論,可也。司圃署免稅,何故也?命均曰,關係祭享,則蠲免,可矣。上曰,幾許則可乎?㙫曰,三百結減之,何如?上曰,然則限二千結免稅,宜矣。掌苑署則有貢物,而不給代土,故如此,而此外則毋濫,宜矣。若一向蠲免,則不可矣。命均曰,栗苑免稅乎?上曰,依爲之。繕工監免稅,皆是鴨島乎?命均曰,然矣。上曰,此亦如栗苑例,鴨島則勿論,可也。惠民署藥田,此是存羊之意,置之,可也。司饔院,旣得柴山之後,不當用此,且宜有定數矣。此後則五百結免稅,而毋得加定,可也。命均曰,耆老所,自太祖朝,有永結矣。上曰,此則事體與他有異,姑爲給之,此後則毋濫,宜矣。㙫曰,各陵位田,何以爲之耶?上曰,此一節重難矣。命均曰,敦寧府,亦有免稅矣。上曰,此是慶恩府院君事也,凡幾結乎?命均曰,四百結矣。上曰,五上司同矣,以四百結置之。命均曰,議政府何以爲之?上曰,幾結乎?命均曰,七十結矣。上曰,此外出稅,無妨矣。㙫曰,各軍門屯田,何以爲之?上曰,只捧稅米,可也。命均曰,各陵守護軍,只以位田料生,而所謂位田,本無法文所載,故或多或少,亦有全無處,隨其位田有無,以給復戶乎?上曰,位田,或有或無矣。命均曰,曾於丁未年,俱爲革罷,而若盡爲革罷陵卒,不能保存,隨其多少,加減給之,何如?㙫曰,健元陵位田八十六結,各陵俱以此爲式乎?上曰,此則好矣,依此爲之,而本無處則給之,可也。明陵,亦有位田乎?命均曰,有之矣。又曰,海西管餉屯,自備局詢問其革罷當否,則各邑皆以爲便,而備局題辭以爲,當初定奪本,欲罷屯後,移其穀於本官,自戶曹一依元田例收稅云,今亦以此施行乎?上曰,只捧稅米,可也。軍門皆然乎?命均曰,只捧稅米矣。上曰,經理廳所謂甲寺何也?顯命曰,校院屯矣。上曰,經理廳所儲許久經營,而數甚不多矣。顯命曰,誠然矣。命均曰,頃者吏判趙文命,以未代盡宗室田畓免稅事,有所陳達,令廟堂稟達,而向日筵中,亦未定奪矣。在壬寅年節目啓下時,大君、公主,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一百結,而皆限四代,毋論大君、王子、公翁主,宗孫代盡,則當爲出稅,而支孫雖未親盡,一倂出稅,有所不便,故吏判爲此而陳白矣。上曰,此事,吏判,頃有所達,而終未曉然矣。所謂新舊宮有曲折,非謂今日爲新宮也。近代則爲新宮,遠代則爲舊宮,而大君、公主,自有定結,《大典》亦有所載。大抵新宮則元結外亦免稅,而兩位皆沒之後,則只給元結矣。命均曰,若無自朝家還索之擧,則本家不爲自納矣。上曰,大君、王子,元結外則與士夫家無異。戶曹以此施行,而近來不識其由,皆以爲無前之規,若一給之後,勿限代永永免稅,則此百世之利也,其爲子孫計則厚矣。以予言之,亦豈不欲爲此計,而若此不已,則有限士地,將至於盡無而後已矣。獨不慮將來乎?頃者朴文秀以爲,以嶺南言之,土地有限,而免稅之數無限云,嶺南如此,則他道亦必然矣。今則以四代爲限事,定式,可也。命均曰,吏判之曾所仰稟者,以宗孫過四代後革罷,則支孫之未代盡者,不能無冤故也。上曰,今始明知其意矣。此則果有不便者矣,予所謂限四代者,蓋亦從優之意也。雖支孫,尙爲宗戚,則待其盡沒後還收,可也。顯命曰,勿論宗支,隨其代盡處還收,似好矣。上曰,此則五十步百步之間,支孫豈可家家問之,而知其代盡與否乎?顯命曰,人家四代,或有過百年者,若待其支孫之盡沒,則不幾於無限乎?上曰,又有未可知者,祭位何以爲之耶?命均曰,祭位,亦無免稅者矣。臣之表從故判書李肇,卽成廟王子子孫,至今奉祀,而亦無免稅田矣。大抵此等田畓,實數甚尠,所謂諸宮家田結,名存實無,亦多從當更爲稟定矣。上曰,此甚壅腫,令廟堂稟處,可也。命均曰,樂善君房田畓,以仁嬪房奉祀之故,竝爲免稅,而內司啓下矣,今番權以鎭定奪時,落漏。一依內司啓下單子,竝爲免稅,何如?上曰,依爲之。命均曰,光海君房免稅田畓,依壬寅年免稅定奪時,結數定式乎?上曰,依前九十九結爲之,可也。宗親之有官者,親不盡則因給免稅,宗臣雖親盡,持田者親不盡,則姑爲給之,似好耶?顯命曰,如此則數百宗室免稅之數,至於無限之境矣。㙫曰,參酌爲之,似好矣。上曰,都承旨所言,予則終未覺得矣。顯命曰,宗孫雖代盡,其支孫親不盡,名在而一倂革罷,則誠爲埋沒。欲待宗孫、支孫盡過四代之後,始爲革罷,則人之子孫至玄孫爲四代,而四代之盡,將過百年,百年後事,何可預定乎?在國家,恐無實效。臣意則以爲大君、王子、公、翁主,旣有所劃得田畓,實數勿論宗支,代盡之家,使之自首,其衿得之數,以爲出稅之地,而其代盡與否,《璿源錄》三年一次較正之時,自當有不可誣者,自戶曹,次第按行,以漸革罷,則無一時盡罷埋沒之歎,又無遲延百年無實之患矣。上曰,俄者予言,雖未分明,大意則亦若是矣。大抵代盡後還罷,自是定制,而近來此法不行,今後則勿論宗支,在宗籍者給之,親盡之家收之,可也。此一節,{{*|出擧條}}命均曰,孝章廟,當爲營建。此等事,有不忍更提煩稟,而營建時不可無設廳定號之擧,故敢達矣。上曰,依爲之。命均曰,以營建廳爲號乎?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㙫曰,棘城設築事,旣已議定。前監司金在魯在任時,以審其地形,量其物役,卽爲狀聞事知委矣,尙無狀聞之事,蓋此乃平衍闊大之地,完築極難,必商度於經始之前,然後方爲完備。新監司赴任後,與兵使李載恒,眼同看審地勢之形便,物役之多寡,各別詳量狀聞之意,分付,何如?顯命曰,平安監司宋寅明過去時,看其地形,則極其闊大,有難猝成云,蓋其地多平衍處,故宋寅明之言亦如此矣。㙫曰,曾前所見之人,皆以爲難,今番不可不觀勢爲之,使新監司,與李載恒往見後,商議狀聞,似好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頃者逆賊瑞虎、元楷等孥籍事,令禁府考出鞫案以稟事,命下矣。考見文案,則緊出諸賊之招,而渠甚凶頑,忍杖不服,終至徑斃,則其情節,無可問之端,何以爲之?上曰,問于諸大臣,稟處。{{*|出擧條}}。命均曰,都監軍兵料田米不足,故渠輩願以大米給之,而大米不可輕許。依御營廳例,以錢較市價,從優折定以給,何如?上曰,在渠輩無損耶?命均曰,有益而無害矣。上曰,然則依爲之。{{*|出擧條}}㙫曰,今於民役蕩減事,有所仰達矣。曾因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被災邑尤甚面身役,折半蕩減,其後畿伯,以陽川、富平兩邑被災尤甚之故,亦請蕩減民役,而自備局,以折半停捧之意題送矣。停捧者異於蕩減,故今將收捧,而今年陽、富受災最甚,決難徵督,連見畿伯,則備言實狀之如此,且其數不多云。依嶺南例,陽、富兩邑,折半停捧之數,特爲蕩減,恐或得宜,故敢此仰達。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內司公事之不可施者,草記防塞事,自先朝已有下敎,而近來自吏曹移送者,亦甚多矣。上曰,依先朝下敎,勿施,可也。命均曰,有難續續草記矣。上曰,收合以入,可也。㙫曰,纂修廳堂上尹淳所遭,與他人有別,故累次違牌,決無行公之理,而若卽許遞,則有非待重臣之道,故政院則以體例所關,每請出牌,而徒傷事體。小臣之意則文具牌招,亦甚不可,似當有變通之道矣。上曰,申處洙之無據,人皆知之,況其事落空之後,若是撕捱,殊涉未安。雖以官規言之,被誣之事,旣已妥帖,則無所撕捱,況玆事至重,不當如此一向撕捱也。李德壽則着實爲之乎?雖獨任,李德壽亦應着實爲之,而尹淳,旣爲主人,則亦不當獨任,且汗靑之事,旣任重臣,則今又獨任,似非重事體之道矣。㙫曰,在渠廉隅,決難行公,不如速爲變通矣。上曰,朝家道理,不當如此,且其在重臣之道,亦不宜如是撕捱,有若眞有是事者然矣。顯命曰,此是重大文字,今豈可付之生手乎?決不可變通矣。又達曰,《勘亂錄》多有錯誤處,御覽冊一件下之,則更令儒臣撰定,似好矣。上曰,若非大段文字之錯誤,則亦何有關,姑不頒布乎?顯命曰,或有已頒者矣。㙫曰,改之,可矣。上曰,然則旣頒者則置之,未及頒者改之,可也。㙫曰,《堂后日記》,極多疎漏處,當爲釐正矣。上曰,何謂也?㙫曰,昨年變亂時日記,臣適得見,則有忠淸兵使李鳳祥遞差,可也之語,出於上敎,其時豈有此事,而假注書所錄,如是錯誤,極涉駭然。宜自政院,卽爲釐正矣。上曰,若已遞差,則其時豈有之乎?近來日記甚不着實,時或取見,多有錯誤。適予所見者如此,則其他可知也。史筆只憑日記爲之,而近來日記無可恃者矣。顯命曰,日記,當自政院,考出釐正,而其時史官,査問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之際,顯命曰,近日廳中苟簡,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有故者改差,其代政官牌招差出。顯命曰,或有故或式暇出去耳。上曰,式暇出去者外,皆變通,可也。{{*|榻前下敎}}顯命欲退之際,上曰,閔領府事上疏,欲勿頒布,還入,如何?顯命曰,各司多有謄去者,今雖入之,似爲無益矣。上曰,然則置之。承旨及史官,以次退出。
==12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病}}。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李喆輔{{*|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
○辰時,日暈。巳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左右有戟,色皆內赤外靑,白虹貫日。午時未時,日暈。
○李春躋,以都摠府意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副承旨金始炯,今日病不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李瑜,左副承旨徐命彬,右副承旨金始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承旨李瑜,右副承旨金始炯,再招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李瑜,左副承旨徐命彬,右副承旨金始炯,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以爲明日受香時,推移進去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顯祿,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執義趙鎭禧,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前後開釋,已盡無餘,而一向撕捱,終不應命,分義事體,俱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纂修之遷就,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臣方待罪藥院副提調,而都提調、提調皆不得行公,保護重地,只有臣一人,而明日將以祈雪祭祭官受香進去,經一日夜於享所,提調之任,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不過一日之間,不必變通矣。
○假注書洪㬙有頉代以李喆輔爲之。
○尹惠敎啓曰,假注書李喆輔,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政院、玉堂請對矣。傳曰,引見。
○李春躋,以左右捕盜廳意啓曰,京畿監司狀啓,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緊出逆招,依他例,令捕廳捉來嚴覈事,自義禁府覆啓,允下矣。依傳敎,發送軍官,捉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執義趙鎭禧啓曰,大司憲李顯祿,以臣之巽軟,忝居臺地,旣未能進一言,以補闕遺,又未能論一事,以効匡糾,加以疾病沈痼,轉益綿綴gg綿惙g。風憲重地,緣臣病尫,瘝曠至此,尋常愧悶,若隕淵谷,昨上辭本,猥陳病狀,冀俟洞察,若其附陳數件事,辭語寂寥,不足動聽,而及承聖批,特賜採納,卽允所請,有以見大聖人,恢聰虛受之量,而第於下款所論,不惟不賜允許,乃反以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爲敎,臣於此瞿然慙悚,莫効聖意之所在也。蓋申致謹之筵中所達,事關聯箚,造意非常,顯有搖撼處分之意,欲肆誣衊忠亮之計,冤其心迹,決非出於一時經緯間事,此臣所以慨然憂歎,敢請責罰者也。今者聖敎,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不思奉體,申飭之聖意者然。噫,臣雖無似,濫蒙洪造,涯分已踰,亦嘗獲承前後聖敎矣。雖不能調劑酸辛,以贊殿下建極之治,而顧何可疑人於不可疑之地,刺論於不當論之人,只以疑阻二字,着在肚裏,輕加論斥,上負聖意,下欺臣心也哉。竊瞯殿下於施措之際,或不能無歉於推誠待下之道,凡有糾劾,疑之以排擊異己,一有論列,疑之以挾雜黨論,故雖有明指其罪,毫無可疑,如臣今日之所論者,竝皆歸之於疑阻,顧今國事雖使君臣上下,至誠至信,互相交孚,猶懼不濟。況其言言而歸之於疑阻,事事而目之以疑阻,則今日廷臣,誰有見信於聖明,而得佐昭章平明之治者哉?孟子所謂王無親臣者,不幸近之矣,臣之蹲仍至今,遲徊不去者,只出於感激恩數,少効涓埃,一身狼狽,初非暇念,而今乃論一邪說之人,見疑於君父,一至於此,更何顔面,揚揚冒居,以益其羞愧也哉?昨緣賤疾添苦,今始來避,所失尤大,引嫌而退,疑阻之敎,出於飭勉,揆以臺體,勢難仍在,請大司憲李顯祿遞差。答曰,依啓。
○己酉十二月初九日未時,上御熙政堂。諸承旨及玉堂請對引見。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尹惠敎,同副承旨李春躋,應敎李宗城,修撰李萬維,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顯命進伏曰,臣等待罪近密,奉職無狀,不能嘉謨善言,仰報聖德,以致民怨於下,天怒於上,乾文之變,未有甚於近日。向者九月十月,雷電轟燁,白虹貫日,且木星犯積尸星,此皆非常之變,而至於今日之災異,尤可驚心,國事無一可恃,而天災式月斯生,雖曰,天道玄遠,而今日之變,判然有後驗矣。未知殿下,將何以爲之耶?臣等不勝驚懼泄鬱,相率來待耳。宗城曰,災異何代無之,而所以應之者,每見其不誠,雖以我朝言之,上之備忘,政院所懷,玉堂箚子,徒歸文具,終無益於消弭之實,此固識者之所深歎,而至於今年,則不可以尋常咎徵論也。冬雷星妖,何莫非驚心,而況此虹貫之變,式月斯生,日者,衆陽之宗,而陰沴之侵淫,若是之頻,是必有的然應驗之事。人臣之責難於君上,雖若老生之恒談,惟此感回天怒,消散災異之責,不於君上,而更於何處乎?臣方入直閉戶而處矣,聞有驚懼喧譁之聲,出而見之,誠不勝霣心,文字陳戒,終不切實,故玆與政院,相率求對矣。惠敎曰,昇平之時,亦或有災,而至於卽今,甫經變亂,國事無一可恃者,天災又如此,憂懼之心,何可盡諭?欲以文字仰達,而有難盡,故相率求對矣。春躋曰,近來災異,式月斯生,而文字陳戒,有同應文備數,故有此來對矣。李萬維曰,大凡災異,雖昇平之世,亦或有之,董仲舒所謂,天每欲扶持而全安之者,此也。殿下之政,豈有不善,致此變怪,而今見災異之如此,豈無憂懼之心乎?承宣相率入侍,且區區文字,亦涉泛然,故臣亦來對,承宣及上番所達,無非區區憂慮之忱也。惟殿下察之。上曰,災異何代無之?雖在昇平之時,遇災猶有戒懼之心。然目前之憂則少,而卽今自經昨年變亂以來,國勢大誤,而災異無月無之,莫非寡躬涼德之致。遇災求言,亦一文具,究厥所由,在予一人,不在於他。向者貫陽之變,極爲驚憂,至今心猶未定,其時備忘,儒臣召對,猶似文具,而予則益自責勵,予雖涼德不才,仁天警怒之時,豈無驚懼之心乎?承宣、玉堂求對之意,予亦知之,不過勉修省而已。予若賢矣,則豈至若是乎?警省之外,更無道理,予豈不知也?然而補闕之責,在於諸臣,惟此之望也。顯命曰,先自責躬,而求助臣等,警惕之誠,藹然可致退舍之休矣。若有一分可助之力,則雖捐其軀命,何惜之有,而大抵三百年來,天災時變,未有如今日者,則未知殿下,將何以爲之耶?宗城曰,變異之作,雖未能必知其因何事而致此變,今若曰,某事招某災,某事應某災,則誠亦如漢儒附會之說,而要之,有大變則有大應,其理昭然,有不可誣矣。卽今國事之罔極,人孰不言,而惟是上下之心,漸至解弛,爲今日消災之道,別無奇策,惟在於上下交勉,一意振刷而已。顧今邦本將蹶,國儲已罄,王綱不振,士習日汚,環顧中外,無一可恃,而自外觀之,百官各在位著,百司不廢供奉,殆無異於昇平無事之時,故人心之警懼,自不能如遇亂之時,而試以昨年變亂言之,人皆不能預知,則今豈可以姑無急變爲安乎?昨年則幸而得平定,而今若又有昨年之變,則又安保其復得昨年之平定乎?萬一更有變亂之作,則臣僚之無狀者,或有偸生保軀之類,而殿下則其何以爲之耶?臣雖愚迷,自經昨年以來,中夜無寐,有不勝憂歎者也。古人曰,惟先格王正厥事,臣請冒萬死悉陳於前,以爲今日救災之道矣。顯命曰,臣等實無某事某事可言者,而若以時政得失言之,則今日仁天警懼,豈無其由乎?儒臣所達,誠好矣。上曰,生民之困,仁天之警,不待卿等之言,予豈不知乎?實由予涼德之致,若能以實心行實政,則天災豈如今日乎?近來日候亦甚乖常,先朝嘗以冬暖爲憂,且古有冬暖如春之語,而近日則已甚矣。古語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云爾,則蓋人和爲主,而世道人心如此,夫豈有感天之理乎?以時事顧天道,予亦自知其由矣。若少能振刷,而體先朝剛毅弘大四字,則世道必不如此,而予旣不能振作,臣下亦皆懈惰,何必犯分背義而後,爲過惡乎?莫非紀綱壞頹,全不振刷之致也。然亦非諸臣之過,實予不能導率之過也。顯命曰,人君上恃仁天,中恃朝臣,下恃百姓,而今者民生,在水火而不救,朝臣皆無狀,天災又如彼,殿下於此,將安恃乎?三百年基業,在殿下一身,古所謂顧影孑然者,非殿下誰?凡人病急,則易愈,其治之也亦不難,而若其病緩而久,則雖有良醫,亦無如之何矣。卽今殿下,實無酒色宮室輿馬之愆,朝臣亦無大猾巨慝,則以外貌觀之,若無大病,而國勢之漸圯如此,求助之下,實無可言者矣。上曰,卿言是矣。予於心中,自警者深,而其中心猿意馬,有難制者,故一心之上,恒存戒懼,予非自謂無過,而每觀古昔人君之無道,則心常痛之。或達宵無寐,聖狂之判懼,若身當之,人或觀古之惡人,非但不能懲戒,又有效襲者,至如桓溫遺臭流芳之說,彼抑何心?凡人之過,要不出一慾字,此誠可懼,而予觀此等之事,必存懲畏之心,不無所益矣。予雖不能操存,而豈不自知其病乎?柔懦,病也。朝象之如此,亦予不能摠攬權綱故耳。予自察病處,雖非觀聽可知,而氣質之病,難化也。自知其病,常思制之,而亦未能焉。此豈予欲爲而爲之者也?承宣喩病之言,亦是矣。今日國事,實無大段可言之病,而委靡不振,乃至如此,實不知泊於何境也?此時若中葉,則猶有可望,而至於今日則不然,大警動大振作之外,無策,承宣所達誠切實,予亦知其咎之在予,故深自察之,而氣質之病,自量難化矣。然豈不益加警省乎?惠敎曰,聖躬自責若彼,而臣下不能補萬一,此則臣等之罪也。遇災修省,有同常時茶飯,人常進茶飯,而不能知其味則無益矣。殿下於遇災之時,非不修省,而若不能以誠,則亦奚異茶飯之不知味而無益也?上曰,茶飯之說,誠好矣。遇災求言,不過文具,而其時則人皆驚心,過後忘之,予常飮食過則必有病,病時愼之,而病愈則忽之,若使戒謹之心,常如遇災之時,則寧有仁天警怒之事乎?但此心,不能久持,故常致災耳。惠敎曰,殿下鑑戒之心,大矣。當以舜何人予何人戒之矣。宗城曰,諸臣之縷縷獻規,俱是矣。卽今朝臣,實無大猾巨慝,如趙顯命之言,而惟是專不盡職矣。小臣旣敢言聖躬之闕遺,則諸臣之過,又何敢諱而不盡言乎?臣自北關還來,則朝象一變矣。上曰,所謂一變者,謂有勝耶?宗城曰,謂不及也。臣在京時,則猶能各任其職矣。今則多不事事,蓋在朝者皆有匪久當退之心,在外者雖未知因何不入,而似是不得專任故然也。雖在太平之時,君孰不欲求治,臣孰不欲盡職,而卽今則若以循例爲之,必不成矣。況於極艱極虞之日,有旅進旅退之心,國事尙何望乎?今雖無疆域之憂,而百事解弛,最爲大憂,若不以人百己千之功,有所自勉而飭下,則今日之事,只有日就危亡,而無復可爲矣。上曰,疆域之憂,特第二件事,惟是不能振作爲可憂也。予則以國事如此,而因至於自盡之境,爲慮矣。宗城曰,殿下有情勝之弊,好勝之病矣。以情勝之故,用法之際,多視其人而輕重之矣。夫情固人心之所同有,而所謂勝者,謂勝於理也。以私情而勝天理,卽事卽物,無往而非私也。以好勝之故,不能從諫如流,諸臣或以爲筵席不嚴,謂殿下過於柔克,臣卽謂筵席之上,君臣上下,都兪吁咈,豈非美事,而殿下於上心所主處,則必堅拒群下之言,必遂己意,夫擇善固執則誠好矣。若不能涵養於未發之前,中節於旣發之後,則上心所主,豈必一一盡善耶?在我者未盡善,而欲群下之不諫,事何由而得正乎?臣且聞聖上乏大禹惡旨之德,而有惟酒無量之失,臣誠深憂矣。曾聞筵中,有不近口之敎,臣意設或殿下,果有此病,而癖好之甚,不能斷絶,則亦不必以不近口爲敎,而閭巷傳說狼藉矣。若有之而自謂無之云,則尤有害於聖德矣。此豈臣平日所望於聖上者耶?外間風聞,又言不愼在色之戒云,夫酒色之失,自古人君所難免者,而不謂以殿下之聖德,亦有此失,嘗欲一陳愚忱,以效匡正,而囁嚅尙今不能發,此臣負國之罪也。日者堂箚略陳之,而文字之間,有難盡言,故微發其端矣。萬一如外間之言,則其爲聖德之累,果如何,而其於保養聖躬之節,又將何如耶?上曰,儒臣有懷無隱之誠,極可嘉矣。余果有情勝之病,而情勝亦出於柔懦,好勝之病,亦有之。領府事則每云固執,而蓋指金爲石爲好勝,予則不過血氣使然,而非眞好勝,血氣若衰,則此亦當隨血氣而變矣。情勝之病,則有不足憂者矣。上敎未及畢。宗城曰,上敎雖未畢,而臣請又達矣。如頃日金時泓事,終不允從者,此情勝好勝之病竝行,而互發處情勝好勝,同一病源,不可以差殊視之,而今聖上血氣之敎,此省察之不足故耳。上曰,此儒臣,猶有不知者也。上曰,以二十前較看三十前,則血氣衰旺懸殊,氣衰則好勝亦減,而慾則老少無異矣,此非予臆度也。情好或有發處,自以爲加省,而尙如此,俗所謂舊心尙存者也。柔懦情勝,一而二,二而一,予自量予身,此若不愈,則觸處生病,故予則自以爲略加省察矣。至於好賢如色,聖亦有戒,人豈有全無慾者乎?而聖人以禮制慾,中人放例,其下惟慾而已,予亦何敢曰不好色乎?亦何敢曰體行聖人之訓,而十餘年來,情慾亦隨,血氣漸不如前,此吾量力之言。至於酒則尤爲可笑也。向日酒禁時亦言之矣,自在私邸時,飽得其名,而予服丸藥時,亦酒水相半而飮之矣。先朝進御梅花丸時,有御製詩,卿等亦聞之否?予於甲午進宴時,以其大慶,故當飮巡杯,而七爵,不可盡飮,欲飮末杯,而亦不得飮者,爲參內讌故也。內讌時飮燒酒少許,腹中如割,始知飮者之可怪也。甲辰東朝進宴,試少飮末杯,若欲學而飮之,則庶可飮矣,而豈可學而飮之乎?人每謂喉渴思飮,而予甚怪之,故常以狂藥戒之,予若嗜飮,豈有欺之之理乎?頃者領府事言飮酒,或可寬心,其意亦諷之也。予亦知飮酒,則心可寬,而終有所損,故不飮耳。萬維曰,上番少不隱諱之忱,誠如聖敎,臣更何仰達乎?奏事未畢。上曰,古人常以酒色二字爲戒,而予則無此憂矣。宗城曰,臣每仰瞻天顔,間有如氣升之候,則必敢仰察之,見內侍時,有奉進之物,則臣又敢竊疑之,中心所藏,故敢有所達矣。今聖敎如此,若有之則豈可質言下敎,若是其丁寧乎?臣之前日深憂而過慮者,皆可自今息絶矣。今而後,臣雖死無恨矣。上仍笑曰,此事,儒臣,知言根出處乎?宗城對曰,臣豈知之乎?上曰,或是予疑人之過耶?意弼夢輩做出之言也。予飽得其名矣,今日始言素嘗抱者矣。且予常時,無飮水之事,服生脈散,而五味子色紫,故予嘗笑曰,常談謂以茶甁爲酒甁,予飮此,人或謂飮酒耶?顯命曰,應天之道,在於聖躬,卽今聖躬,雖無大過之可言者,然臣等猶有不能無憾於天地者矣。李宗城,旣進所懷,小臣亦當進言矣。近來殿下,頗有自滿之心,每曰予前旣有如彼之事,則今於此事,豈不能辨云爾者,有若唐帝三澣衣之說矣。昨年經亂之後,聖心亦弛於當亂之時矣。李宗城,已爲仰達,而以臣意忖度,恐聖上淵氷之懼,或不能如一矣。臣嘗以毋忘壬辰龍灣,丙子南漢之語進戒,而聖敎以爲趙顯命之言,可謂沓沓。上曰,沓沓之語,予未記得,何時爲此言乎?顯命對曰,臣親聞之,以常時豈可每如當亂之時爲敎矣。今殿下自量經變以後之心,則比諸當變之時,果何如也?且殿下受言之量,不足,蓋人主舍己從人然後,可以爲國,故一納難從之言,則四方風動。臣待罪龍崗時,敢陳一疏,而草芥微臣之言,聖上亦採納焉。其時四方驚歎,殿下卽位以來,未有如許處分矣。大抵赫然敷受之量,終有所不足,故日者求言之下,只有公山尹尙殷怪疏,而其外無聞,此非但臣下無誠,亦可爲殿下自反處也。近來臺諫之言,不過黨論,而至於時政得失,則無敢論者,言路之杜塞如此,其能爲國乎?頃者掌令李善行一疏,語多侵辱臣兄,臣豈好之,而其言,多切實處,近來初見者,故臣所以有各別收用之請者也。殿下每以宮中府中一體之語,責勉群臣,而異於諸葛亮本意矣。宮中之事,豈可致責於群臣乎?前後累有以折受事仰達,而廟堂每言各道之以此狀啓者,無日無之云,此亦殿下留意處也。臣等旣陳上躬加勉之言,李宗城與臣之平日有懷而不能盡者,今日始敢悉陳矣。臣又有自訟事敢達,先大王旣升世室,殿下臨殿受賀,臣有懷而未達,今日當冒死仰達矣。先王之德,允合世室,則其遲速不關,且遇災之時,當思消弭之道,非受賀之日也。今夫有人於此,受責於一父兄,而致養於一父兄,殊非承奉怒父兄之道也。臣於其時,欲以姑待明年之意仰白,而臣庸劣不敢卽達,殿下平日期望於臣者,必不如此,而臣則若是,罪當死也。且慶科,定於明春,而天災若此,恐非設科之時,姑爲退行,似好矣。上曰,卿他言則皆切實,而至於自滿之說,猶有不知處矣。以儒臣好勝之說觀之,則予之所爲,或有自滿者耶?是予工夫不足之致,承宣之言,亦無怪矣。卿不負前後,予甚嘉之,而引喩之說,未知襯着也。統而言之,則俱可謂父兄,而世間亦豈必有如許事乎?其在人子之心,如此重大之事,豈可羈縻而已乎?且卿自訟之心可尙,而慶科尙在改曆之後,則在今而退二月之科,無亦過乎?遇災修省之道,不亶在此也。宗城曰,臣在外,亦與相議矣。賀之受不受,科之設不設,似不關於應天之道,而大凡法殿頒敎,設科唱榜,係是太平氣像,豈此時之可行者乎?科雖不設,慶則自如,今若退科,則人必曰,如此慶科,亦爲退行,聖上敬天之道,無所不至矣。上曰,明春二月之科,退行不亦過乎?萬維曰,遇災修省之道,不必在於退科,而聖考世室,是爲莫大之慶,則設科之擧,何害於應天之道乎?二月亦似遠矣。上曰,俄者儒臣,以情勝陳戒,今日君臣之間,有懷而不言,則是情勝之一段,知申,初則自知其見之過,故訒而今乃言矣。慶科退行之說,雖過矣,而在上之人,可用則用之,不可則不用。下番則職在經幄,言議不可如此矣,未知得當也。萬維曰,然則小臣所達,似爲輕遽矣。宗城曰,人心亦怪矣。俄者纔見天災之時,不勝驚惶,至於流涕,有此求對矣。俄頃之間,此心少緩,心之出入,有如是者矣。臣請更就事,爲上一陳所懷矣。當今救弊之道,要在於擇人久任,殿下於久任,守之非不固矣。以京外論之,誰復有久任者乎?惟臣叔父衡佐一人外,無一人久其職者矣。銓曹用人,愼擇守令,亦不及初頭矣。臣曾待罪銓郞,得參親政,意以爲必有益於擇人矣。數三邑守宰,下問其來歷之外,了無他所益矣。臣嘗有私自講究於心者,而人必驟聞而爲迂闊,故不敢發口耳。大凡久任,必得人而後始有效矣。臣以爲國家大除拜,必聚集大臣以下諸臣,問其可否,苟得其人,限以幾年之規,其前則除非極惡大罪,設有他罪過,姑令戴罪行公,必準年限然後,當之者,亦知其爲己任,吏胥輩,亦不敢有欺隱作奸之弊矣。且備局坐起,雖無大段補益,亦宜逐日開坐,酬應公事然後,始可無遲滯稽期之患,亦望殿下,日御此堂,令諸承旨持公事入侍,卽下備局,使卽覆奏,則上下俱有振作勤勵之效矣。上曰,汝言皆是,而有難行之事,除拜時招問宰相事,是不可成者也。疑之勿用,用之勿疑,置銓官而招宰相爲政,則銓官,便爲無用之職,亦甚不當,若令銓曹擬望以入,而詳問于大臣,以審其人之如何,然後除職,則庶或便當,而亦不可行矣。宗城曰,臣之所達未瑩,致勤聖敎矣。臣所謂大除拜者,非常例都目之謂也。自吏、兵、戶判以下職,諸臣聚集論難,參量人器,擧而授之,旣授之,則又限年數勿遷於限內之謂也。此事彷彿於虞廷咨牧,而晉悼公之興伯用人,亦微有此意矣,故臣有所仰達,非謂小小政事,頻問于大臣以下者也。上曰,持公事入侍,亦且無益,自下讀之,不如予目見,而徒費日力矣。予雖無十行俱下之能,然目見則猶可詳知而涉躐,聞之則必不能仔細矣。且政院,雖持公事入侍,文書則自朝流入,亦甚文甚矣。宗城曰,此事則責罰,可矣。上曰,不能目覩,而其可責罰乎?宗城曰,趙顯命,亦無形,自言爲承旨七朔,已生怠心云,古則有十五朔大司憲者,而今世則無此等事矣。上笑曰,使儒臣,當知申地,則亦未必如知申矣。知申每事不怠,予嘗嘉之,向者不爲撕捱者,鄭錫三一人而已矣。顯命曰,空言無益矣。招見大臣,問消弭之道,似宜矣。上曰,吏判,或以儒臣俄者所達之言,爲撕捱乎?顯命曰,豈可以此撕捱乎?上曰,近來廉隅太勝故云矣。春躋曰,李宗城,申明久任之設,好矣。雖以臣所聞言之,兵曹二軍色郞廳,向來則久任,故頗有其效矣,近日則或朝除夕遷,或暫時代監,主管無人,事甚虛疎矣。上曰,權顈遞改後,何人爲之耶?春躋曰,日昨兵曹參判李眞淳,適到政院,亦曰,玆事誠爲可慮,而以判書在外之故,次堂不得變通,如是因循,半年之內,受害不少云矣。上曰,二軍色,不輕而重,予欲一問而未果矣。權顈遞後,欲爲復授矣。今已出外,則玆事不可一向任他,其令本曹次堂,極擇郞官中,可合人劃出後,依前分付久任事,申飭,可也。{{*|出擧條}}顯命曰,繡衣,近於文具,而猶勝於不爲,雖使見十行一,而民弊之除者,則多矣。上曰,繡衣事,向日以軍器事,有別諭,而其間日字屬耳,姑有所待矣。宗城曰,御史不可久留於道內,若令久留,則監司之事權反輕,此不可爲矣。勿爲抄啓,今日發送一人,明日又送一人,使一人纔還,一人繼出,如是則似有實效矣。上曰,謂聲息絡繹者耶?宗城曰,然矣。上曰,御史明有效矣。人或不似則已矣,蓋守令則震慄矣。承宣旣發御史之說,相繼進言,可也。顯命曰,朝臣或出往外方,或掃墳呈辭時,使之歷察一二邑,似好矣。春躋曰,暗行無藏蹤之事,如此則無發遣繡衣之本意,必令出其不意然後,可有效矣。萬維曰,因御史之說,臣有所懷矣。漢之刺史,卽今之御史也。刺史六百石,而黜陟二千石以下,唐分道爲十五道,大明則十三道,而有科道官,若今之御史,今若以侍從臣中有威望者任之,若大明之監察御史,出巡隨問,則守令臧否,可以明知矣。上曰,若如此,則監司將爲二矣。此必難成之事矣。惠敎曰,中原幅圓甚廣,故如此,而若我國則異乎中原,不可爲此事矣。顯命曰,今於應天之道,非敢條目陳之,而易溢者人心,惟殿下,各別勉勵,必以大振作大警動爲心焉。夫行好政以緩天怒,雖是老儒常談,而其本在於殿下一身,故臣及李宗城,乃敢畢陳所懷,若非殿下之前,臣等何以得盡此言乎?殿下若加省察焉,則不無一分有效矣。惠敎曰,李宗城能陳人所難言處,今日可謂一堂都兪矣。殿下以血氣盛衰下諭,而此亦工夫未至之致,若使義理常勝,則私慾自可制矣。惟殿下,必以義理,爲制慾之要焉。上曰,予言非特爲血氣,而承宣所達,抑有一說好矣。予當勉之矣。顯命曰,有七諍臣,其國不亡云,而君若不賢矣,則雖龍逢、比干,抑何以爲之耶?今聖上,如不肯虛受,則臣等之言,亦無益矣。臣等雖不知今日何事爲善,何事爲不善,而殿下若於夜氣淸明之時,靜而思之,則亦必有畏愧而感悟處矣。宗城曰,殿下若不能大振作,則終無以導率群下矣。上曰,雖非仁天降災,非不動念,而至於今日之變,尤可驚懼,豈不益加省察乎?卿等職在經幄近密,悅豫天心之道,亦非不在於諸臣矣。春躋曰,右承旨李瑜,右副承旨金始炯,再招不進,當更爲出牌,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故不得爲之矣。上曰,待明朝牌招,可也。{{*|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喆輔{{*|仕直}}南至{{*|病}}。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二更,月暈。
○趙顯命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李春躋啓曰,史官五員待命事,命下,而史官不備,宣傳官四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鎭日違牌,無意應命,其在事體,殊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禾道}}有頉代以,南至爲之。
○徐命彬啓曰,今日賓廳次對時,兩司當爲進參,而諫院無行公之員,除在外外,司諫朴師正,獻納許集,正言閔珽,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史官五員待命,騎馬十五匹立之。
○金始炯,以備邊司意啓曰,今日賓廳之坐,堂上進參者,只二員,而其餘皆以病懸頉,將無以備員,事甚未安。除在外公故外,兼刑曹判書申思喆,左參贊朴師益,右參贊尹淳,判尹張鵬翼,禮曹參判趙尙絅,行副司直尹游,吏曹參判沈珙,行副司直蔡彭胤,兵曹參判李眞淳,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炯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以右承旨李瑜,司諫朴師正,正言閔珽等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竝推考傳旨捧入。
○編修官申混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奉朝賀崔奎瑞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以罪自列,冀蒙勘處,不意近侍之臣,來宣聖批,辭旨隆渥,有逾尋常,臣誠惶感交集,靡所措身。至於待春和上來,副前後慇懃之意之敎,臣尤不勝伏地涕泣,臣之拜辭威顔,今將更歲,區區犬馬之誠,亦豈無魏闕之懸哉?臣之不得運動,非如一時疾病之比,只是年紀篤老,日漸凘鑠之致,雖得春和之節,恐無復振之理,而聖敎至此,臣實怵惕徊徨,不知所以仰對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十二月初十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吏曹判書趙文命,戶曹判書徐命均,執義趙鎭禧,應敎李宗城,獻納許集,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李喆輔,事變假注書宋守謙,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
○洪致中進伏曰,近來日氣連寒,聖候若何?上曰,與前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致中曰,近來紅疹大熾,或至喪亡,闕內則姑無拘忌之事乎?症狀與前有異,甚可慮矣。禁標內各別申飭,入侍諸臣,亦令齋宿,何如?上曰,別無拘忌之事,而禁標申飭事,予本以爲不緊,故曾亦屢有敎矣。致中曰,昨日虹變愁慘,非前之比,小臣則有病未及見,而人無不見,見者皆驚,如此之災,一猶可愕。此則數月內連有之,若謂之某事之應,則誠近傅會,而大抵人事乖於下而後,天譴如此,召災之由,亶在輔相之失職,小臣非敢効策免故事也。如小臣無狀,受國重任,故災異如此,此實臣之實情也。許免臣職,而改卜賢德,以爲消弭之策,何如?上曰,災異何代無之,而未有甚於近日,究厥所由,實由涼德,戒懼之心,何可言?因災策免,漢之謬規,予固知卿言,非出例讓,而此非卿等之過,皆予之過。惟是君臣上下,精白一心,乃爲應天以實之道,勿須過讓。致中曰,乾文之變,誠無如近來之比,日暈雖曰非災,日者,衆陽之宗,暈者,陰沴之氣,而近年巳午時,日暈,比比有之,沴氣之侵陽如此。冬雷又連歲爲變,虹變又連月如此,自上引接臣僚之時,軫民之言,無時不發,而無非出於至誠,德意藹然,實無可以累聖德而召天災者,此莫非有君無臣,臣等不肖,不能奉承德意之致也。聖學高明,省察之功,無時或懈,凡所以隱微之際,爲聖學之害者,必當隨卽改革,何待臣等之進戒,而目前國事,可悶者多矣。人心久平則狃安,誠無足怪,而昨年變亂後,宜警惕異乎?前日,而大小恬憘,與前無異,國儲之匱竭如前,民力之凋弊如前,軍政之不修如前,人心之不固如前,當此之時,君臣上下,雖精白一心,亦難保其有効,而以卽今事勢言之,在朝之人,自然解體,在外之人,蹤跡不安,無意仕進如此,而何以爲國,小臣恒多疾病,右相賢勞,而大抵廟堂事,無擔當如家事之人,一向悠泛,何事可做?當此之時,自上必大警動大飭勵,乃可爲國,小臣惶恐惟此之望耳。上曰,近來朝象,誠然矣。觀昨年變亂及今番處分,而猶如此,在朝之人思退,在野之人厭留,若信在上者處分,則豈如是乎?觀予所爲而如有依違,則所失在我矣。十八日筵敎之後,雖懷依違之心者,庶可感動,而今則無非諺所謂內外踏者,人臣一許身,則不宜如此,古人曰,言不合道不合則去,豈此之謂乎,不過疑阻之致也。此非守道也,非立節也,豈有當乎?此非但薄於我也,亦薄於乃祖乃父也。海東一國,朝鮮而已,舍此而更何適乎?此不過一私字,而守舊習不忍厓異故也。朝象如此,何能召天地之和氣乎?致中曰,疑阻之敎,誠然矣,此莫非疑阻之致,而其誠則豈不足於國也?人情自然廢置之餘,行公不安,不得不然矣。雖然,自上不必預疑,觀其言之是非,而是非之可也,而今乃不然,自上每以爲某爲此言,其言如此,以此疑之,逆料如此,故或有情外見疑之事,此固諸臣之罪,而自上亦不必如此矣。上曰,此則然矣。自古帝王,以一疑字見誤者多矣,而此則不然,以疑阻之心,書呈疑阻之事,雖鑑公衡平如堯、舜,安得不疑乎?聖人則和而濟之,固無此患,而見此而不疑,決無此理,時象如此,某事某事,不必盡言,而試以一二事言之。今番二大臣之去,豈不怪乎?向日筵席,旣許我以仍留矣,雖去亦當言去而去矣。向日筵敎,予則盡精力而爲之,雖去,若見事端而去則猶可,而公然輕去就如此,豈不慨然?李判府事蹤跡,因臲卼,而此是私事,私事何敢售於國家乎?職在大臣,而以私售公,他尙何論?至於李判府事事,尤怪,旣無情迹之可論,則此不過不忍舍舊習而然也。予知其爲人質朴,常時不知其然,而猶尙如此,豈不慨然?申致謹向日所達,非聯箚也,卿亦可記。致謹所達,只指二人,而渠則自謂平說,未嘗出口,而今以此,强爲引嫌固不可,而李顯祿今番疏論,尤不襯着,强欲歸之於聯箚。顯祿爲人,本不如此,而今乃如此,備忘記下時,以其李顯祿之故吾猶顧藉矣。金翰運之向日連啓時,三賊中乃拔一人,予始不覺,見顯祿疏而始知矣。李春躋曰,啓辭末端,少改而已,元非拔也。上曰,精神不好,故不能分明記得,李顯祿疏語,豈不然乎?春躋曰,顯祿疏,亦不曰拔乃減律云耳。上曰,翰運不時入侍,能連啓,且發鳳祥啓,吾於其時,以此爲嘉,亦以爲公矣。致中曰,翰運事,不違牌而連啓,誠可嘉,而減律則非矣。雖曰得情正法,不宜輕政。上曰,翰運事,一邊則太恕,一邊則太疑,大抵疑恕,皆過矣。致中曰,判府事閔鎭遠,向日疏擧臣姓名,臣卽宜陳疏,而誠不敢煩諸文字,未果矣。臣與鎭遠,果有以書往復之事,槪有曲折矣。前年命玉堂製八道敎諭文也,臣意以爲自下製文雖詳,必有未盡者,若自東朝下敎,則事體愼重,百倍勝於自下製出。臣意如此,故或對親舊,傳說心中耿耿,每欲一達,而事重不敢輕發矣。向來原任大臣,送書于臣,而其意與臣意一樣,至謂之若庭請則似好云,故臣之答書,以爲本意如此,而事重,故不敢輕擧,徐當更議云。臣之意見旣如此,特未敢輕發,而原任大臣之疏,乃擧臣姓名,臣實瞿然。上曰,今番批答,亦已言之,而閔判府事之如此處,乃是病處,雖卿如有病處,則予豈不言耶?閔判府事凡有所思,一思甲則每稱甲,而不移於乙,豈非病處耶?卿所謂每欲言而不敢輕擧之說,好矣。宋寅明,亦曾有言矣。過去事不幸,而有中旣中之後,則宋寅明之言是矣。但雖曰有中,當初所思已過矣,而旣中之後,則置此而更思,可矣。謂之有中,而每主初見,則豈非過乎?頃亦下敎矣,閔判府事於李領府事,乃是氷炭,今其疏中藥院云云之說,亦疑領府事也。當身以大臣之故,雖不指斥領府事之名,其實則與年少輩,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此豈非病處乎?雖以本事言之,批答亦已言之,而大抵凶言悖說,呶呶辨白,事體不然,氣象規模,亦不宜如此,雖以歷代事觀之,雖有譏議者,漢、唐中主,亦多以於我何有而置之?今若呶呶辨說而不置,則國體何如?此實不思大體之言也,況以此事,上達東朝,慼我東朝之心,不亦尤非乎?不知閔判府事心事者,必有云云矣。致中曰,其言雖不幸而中,亦豈因此而必欲伸其見乎?上曰,然矣。雖有偏字之病,此則亦知其不然矣。致中曰,大抵此非一人之見也。諸議皆然,今番文案出後,有秉彝之心者,夫豈有疑惑之慮,而人心之曉然盡知,亦未可必,原任大臣,於國有誠,故或慮人或不覺而有此言矣。上曰,見文案而猶不覺者,今雖曉諭,亦不覺矣,何可屑屑辨誣於凶賊乎?楊震,一布衣而猶有四知之說,況帝王乎?雖不如此,亦豈無明義理處乎?又有一說矣。大抵辛、壬年來,鏡、夢輩不須言,雖自謂稍勝者,亦不出於坑坎中,如欲一一歷數,則必無餘人矣。雖以天紀龍澤輩言之,一邊之人,必欲庇覆,故自不覺其竝入於坑坎,如欲擇用,則實無可擇之人矣。上,又曰,在外之人,屢已申飭矣,有上來者乎?金興慶,已遞參贊乎?李春躋曰,以在外變通,見遞矣。上曰,興慶,以吳瑗疏引嫌,而瑗之意,不過惡其行公而欲逐故也。因此不爲行公,事體固出當,而今番之不上來,尤爲不當。從重推考,催促上來,可也。{{*|出擧條}}致中曰,興慶,於吳瑗疏後,不得一番引嫌,故不敢入城,東宮練事時,過祀於水原,而還歸云矣。致中,持義州府尹狀啓而奏曰,今番謝恩使入去時,譯官金文慶,腰帶中天銀二百九十二兩,鞍韀中天銀二百九十四兩,及韓斗綱腰帶中,天銀九十四兩,丁銀十五兩,被捉於灣府譏察將校,有所馳啓,故金文慶八包,準數與否査啓之意,覆奏分付矣。今者義州府尹狀啓辭語如此,金文慶現捉銀貸,旣如是數多,挾帶綢繆之狀,亦涉可疑。其欲爲潛越之計,有難掩諱,雖直施梟示之律,固無所惜。廟堂堂上中,或有力主執法之論,斷不可饒貸云,而臣意則搜檢前被捉者,猶施一律,則或不無日後難處之弊,明有令甲之後,方可用此法矣。上曰,此是八包外乎?若充八包之數,則何至於現捉之境,而渠何必如是綢繆乎?定式八包之外,果有加帶之數,則便是規外也。致中曰,堂上譯官則三千兩,堂下譯官則二千兩,自是八包之數,而金文慶八包元數,則已準云矣。前年使行時,譯官玄有綱,亦被捉於搜檢中,而廟堂,以其八包未準之故,不限年定配矣。今此文慶銀數,比有綱不啻過多,而被捉在於作門外未搜檢之前,此係朝家令甲之外,斷以一律,終未知其合於法意。至於韓斗綱,則以狀啓措語觀之,銀數旣極零星,且已告知於灣尹,則非出於加帶潛商之意,可以知之,似當有分揀之道矣。吏曹判書趙文命曰,今此金文慶、韓斗綱等加帶銀數現捉者,果是八包外,則法當難貸,而但其時使臣狀啓,極爲矇然,亦甚非矣。若是犯奸,則依法擧行,明白狀啓,可也,而不此之爲,乃曰,搜檢未搜檢,或曰,作門內作門外,不一其說,有難的從矣。今乃往復按査於事久之後,而斷以一律,似乖審愼之道,博詢而處之,似好矣。戶曹判書徐命均曰,玆事,大臣詢議時,臣未及參聞,而所謂作門,不過沙場邊把守作門而已。旣是八包外,則加帶潛賣之意,自在其中,作門內外,有不必論,決不可容貸矣。執義趙鎭禧曰,義州人,例多潛商之事,八包數外,如有加帶,則實難容貸矣。副應敎李宗城曰,所謂主執法之論者,卽尹淳、趙顯命也。兩臣同坐時,臣亦偶値,則兩臣,於此事,其議甚峻,斷不可撓,臣則未詳其委折,誠不敢質言,而大抵用以一律,雖似重難,此若容貸,則邊禁易緩,旣是八包外,則潛越又無疑,何可容貸乎?臣又有所懷矣。昨日天變非常,今日諸臣登對,不聞消弭之策,所講不過商譯事,臣實慨然矣。上曰,此則然矣,但不曰某事某事,而只稱消弭,則亦涉文具矣。宗城曰,消弭之策,不過上勉君德,群臣亦各自勉,或詢民事,或講邊猷也,不此而爲,而泄泄如此,臣所以慨然矣。致中曰,此則儒臣之言好矣。消弭之策,雖不可指一爲之,君臣上下,以實心行實政,則豈非美事耶?獻納許集曰,臣意若是,八包外則不宜容貸。上曰,大臣之意好矣。若以犯法而必用一律,則啓覆之意,安在哉?儒臣言亦不非,而大抵玄有綱,時有賞給之事,故希功望賞,而又有今番之事,後弊必將無窮。此後則使書狀官及灣尹,着實搜檢,可也。金文慶則加帶有罪,參酌減死絶島定配,韓斗綱則以灣尹狀啓觀之,其非加帶可知,特爲放送,此後則搜檢時被捉者,斷以一律,搜撿前被捉者,極邊定配,勿揀赦典,而灣府譏察革罷事,定式,可也。致中曰,所捉銀貨,皆已屬公,而韓斗綱,旣已蒙放,其銀似當還給。上曰,然矣。{{*|出擧條}}致中,持嶺伯狀啓而奏曰,此卽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也。善山府使安相元,因賊鏡姪觀海定配事,致疑於檢律之受賂,而至請改配,則文秀發怒於相元之過疑,而題辭頗嚴。相元因此不安,送兵符於兼官而棄歸,故文秀具前後事狀,而以擅離之罪,罷黜相元,又請拿問,末又請依定式,卽其地定配。此不過彼此相疑轉轉至此,疑阻之害,無處不在矣。上曰,道臣事誠過矣,而安相元所爲,亦出於疾之已甚之致,刑推定配,足矣,何論配地之遠近乎?考見地圖,不亦過乎?文秀狀啓中,奮拳毆辱等說,可以想見其容狀矣。監司旣如此,則相元亦安得在官乎?雖然,事體不可置之,輕棄官次,新有定式,依此定配,可也。致中曰,當初定式之意,只爲厭避守令而設也。此與厭避者有異,定配則過矣。上曰,諸臣之意何如?宗城曰,文秀,臣之四寸也。其性稟,臣豈不揣知乎?常時見人藉重,而壓已則必奮然,此事亦由於過疑相元之脅持而發矣。以此定配,不亦過乎?上曰,旣有定式,故依此下敎矣,大臣儒臣所達如此,拿問,可也。致中曰,臣於昨年,以戎政修飭之意,屢陳於筵中矣。我國團束赴戰之卒,只是束伍軍,而外方專致力於收布,而忽於束伍,將校不習操弓,軍卒不知放砲,緩急之際,將焉用之?前年逆變,幸賴天佑,雖卽勦滅,如有不虞之警,何以禦敵?言念及此,實爲寒心,不可不及時變通,以爲他日得力之道矣。曾聞吏判在本兵時,有所成節目云,廟堂與兩局大將,商確講定,頒布中外,各別申飭,俾有實効,何如?吏曹判書趙文命曰,束伍,乃朝夕待變之卒也。設置本意,槪出於編束隣伍之意,則行伍不可一日空缺,部哨不可東西散處,而近來外方,全昧舊制,操練敎習之方,姑舍勿論,有闕而不卽塡充,或過半年,旗摠在於東面,而隊下在於西面,脫有緩急,兵法所謂呼吸相通,首尾相救之效,實無其望。故臣於待罪慶州府尹時,以束伍之無時塡充,交隣作隊之意,論報於兵使,兵使狀啓,廟堂許施,而以臣之卽離慶州,未卽擧行,心常慨然矣。向來臣待罪本兵時,有一守令,以此論報廟堂,故臣適當回啓,備陳束伍虛踈之弊,以自廟堂,定節目頒示八路,申飭擧行之意,覆啓蒙允,臣果草出節目,而適於其時,又遞其任,故未及頒示。此是已爲蒙允之事,而大臣之言又如此,故敢此悉陳委折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中曰,忠州有以軍功加資者,白晝被砲而幾死云,必是賊之餘黨所爲,誠極寒心。討捕使各別擇差之意,申飭,何如?上曰,討捕使爲閫帥之階梯矣,擇差事,曾屢申飭,但未知銓曹能擧行否乎?文命曰,申飭已久,自然漸不如前矣。上曰,更爲申飭,可也。致中曰,義州府尹李壽益,實爲可用之人,而聞有實病,廢官事已久云,誠爲可悶。聞西伯書,亦有公私兩悶之說,所見必如此,故書意如此,或有因此而死亡塞外之患,則豈非可悶乎?辭狀,今又來到,變通,似宜矣。文命曰,壽益,纔遭人理難堪之喪慼,病狀因此越添矣。戶曹判書徐命均曰,臣亦向日西行時見之,則所見誠悶矣。上曰,得人爲難,久任尤難。向來東萊府使閔應洙,亦以病許遞,而灣府則水土不惡,豈不與東萊有間耶?致中曰,久任者,欲責成效,而名雖久任,官務一竝廢置,則安在久任之意乎?此與圖遞者有異,實狀如此矣。上曰,實病如此,則亦豈不許,而遞易時,得人甚難,情理雖如此,大體則不然,若思可合此任之人,而後日次對時告達,則當許遞矣。致中曰,京畿水使,作窠已久,而兵判上來無期,今當設賑,宜卽出代。在前如此之時,有廟堂議薦之規,今亦依此爲之似宜,故敢達。上曰,三道責任非輕,依所達議薦,可也。{{*|出榻前下敎}}。上又曰,江留,事體甚重,而江都久空,尙牧已出代耶?致中曰,出代,已久矣。江留,必當非久上來矣。上曰,朴師洙,經安撫使,故特授尙州者此也。遞任甚難,而今番江留之議薦也,廟堂之意可知,故點下矣。江華事亦甚可悶,催促上來,可也。{{*|出榻前下敎}}致中曰,因御史李宗城所達,北道防川時所用錢四千兩,一半則自本道備用,一半則自京下送事,定奪,而卽今京司形勢,雖數千兩錢貨,自京辦出輸送,誠難矣。本道新請得賑資錢一萬兩,足以分用於防川之役,以此始役事,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徐命均曰,禁府殺姪罪人,只憑監司狀請,而定以徒配之律矣。追後聞之則其姪所行無狀,常時亦多不相能之事云,更加數次刑而放之,何如?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其姪所爲誠非,而警責,遂至於死,則此非姑殺之比,而繩之以殺人之罪,則誠不祥,判義禁所達,似好矣。上曰,決笞十餘而死,則以此刑推,不亦過乎?至於無可問而加刑,尤極過重,儒臣之意何如?宗城曰,判義禁所達,以徒年爲太輕,故欲加刑而定配也。罪若當律,則加刑定配,亦豈過乎?上曰,此則有弊,若濫杖致斃,則固宜重繩,而十餘之笞,豈至死乎?依前照律,徒年,可也。命均曰,各司公廨修治,塗褙鋪陳等事,所費罔有紀極。雖大內至草處,三年一改,明有式例,當初設法之意,亶在於顧恤物力,而各該官吏,不善看護,以致毁傷。取考大典營繕條,則凡公廨,其司官吏看守替番之日,如有破毁遺失之物,則移文刑曹,推覈追徵云矣。自今以後,一從法例,各處公廨遺失及未準年限破毁之物,卽令該官移文刑曹,推徵各衙門,鋪陳塗褙等事,亦準年限改備,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吏曹判書趙文命奏曰,如臣不肖無狀,猥當銓地,況當此時,臣何能調劑辛甘,平允物情乎?凡掌銓之人,黜陟用舍,必一視公議然後,庶可見激濁揚淸之效,而以臣力量,何能辦此?臣之所事,不過疏通其淹滯而已。近來臺閣之不成貌樣,未必不由於此,臣無出入事,聞見甚狹,前後注擬之際,或有已亡者及在喪者之參錯,昏謬如此,宜卽疏列,而亦不能一一爲之,如是而何能有爲必擇可堪之人而任之?如臣者,斯速已之甚望。上曰,丁未秋特授吏議時,備忘及疏批已盡之矣。銓任固難,而一時做錯,乃公過也何怪乎?在卿之道,惟當思前後勅勵之意,而平允物情,可也。辭職則不亦過乎?勿辭。文命曰,姜必慶,已蒙敍矣,而不敢循例備擬,敢達矣。上曰,當初必慶所坐何事?文命曰,大處分後有疏矣。大抵辛壬以後,進言者多過激,而旣不知裏面事,則此是公罪,而自上旣已洞諭心曲之後,猶事舊習,況聯箚事,關係何如,而乃以此爲言,雖已蒙敍,銓曹不敢爲容易擧論計矣。追聞必慶,於其時,全不聞筵說云矣。上曰,疏語以爲何如?文命曰,大處分輕易爲之云矣。旣不見筵說,則其言亦何可深責乎?上曰,雖不能記得,而其疏有緊一節矣。今番兩次歲抄時,越一次而爲之,蓋世室事重大故也。必慶,雖不及詳見筵說,而糟粕則豈不知乎?赦者,一時事也,雖不得不爲之,至於臺地,雖不可終棄,姑示經緯,不亦可乎?文命曰,任鏶,當初立異於一脈公議之時,固非矣。況當此厭避臺地之日,如此之人,宜加其罪,而但聞鏶於洞諭源頭之後,頗以爲悔,以爲若知通結尙儉一節,則吾豈爲此云,當初所爲,旣因不知,則以此永枳,誠過矣。上曰,吾意亦豈欲仍枳耶?況專責鏶一人,則冤矣。文命曰,然則此後檢擧之意,敢達。上,沈吟而曰,去番厭避之人,皆敍用耶?文命曰,臣亦未詳矣。上曰,非但任鏶也,如此之人操縱,惟在銓衡。予雖不指人明言,銓曹亦豈不諒知耶?文命曰,兪健基當初所坐,實非本情,性本固滯,故蓋不能善爲周旋,而若謂之規避,則實非本情云矣。聞在外時,已以連啓之意,或有酬酢,其日亦袖啓草,而入侍云矣。上曰,旣已强避,則安可曰不規避也?當此朝象可怪之日,如健基者,宜加飭勵矣。致中曰,瑞虎、元海孥籍事,有收議之命,而參鞫日久,不能詳記,他大臣亦必皆然。法外事,不詳本事而獻議,殊欠誠實,禁堂開坐,抄出文書,詳見後獻議,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今番桂坊參下,前例當升六,而必待上稟,有成命然後,擧行,宜卽稟行,而不忍提擧,尙此遷延矣。依前例陞六,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致中曰,司僕寺意外失火,馬廊之延燒者,至於三十餘間,宜卽修改,而不但本寺物力凋弊殆甚,雖有物力,近來材木絶難得,莫重駕轎馬養飼之道,一時爲急,誠爲可悶。成衍盛節籍沒家舍,若請得,則以其材瓦,庶可以推移造成云,兩逆家許給本寺,以爲趁卽始役之地,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執義趙鎭禧所啓,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事。上曰,勿煩。賊招所出諸人,拿鞫嚴覈事。上曰,亟停勿煩。李燾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尹邃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南泰績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尙億、尙稷等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事。上曰,勿煩。坦孥籍事。上曰,亟停勿煩。還收炤減等出陸之命事。上曰,勿煩。亟寢李世璡遠補之命事。上曰,其勿更煩。維賢破家瀦澤事。上曰,其勿更煩。疏下諸賊之罪,可勝誅哉?逆鏡之疏,旣爲禍國之源,而敎文凶言,又釀昨年淊天之逆,夢旣稱兵,誼亦杖斃,則三賊之尙保首領,其可謂國有刑法乎?至如眞儒之擅弄權柄,威福自用,可知其爲諸賊之首,而慶祉就拿之際,潛取其馬,難掩其親昵之狀,顯賊兵敗之後,捉納萬鼎,欲遮其綢繆之跡也。其間情節,尤極叵測,舊罪新案,俱不容一刻寬貸,而況鏡、儉,相爲表裏,謀危聖躬之狀,爛漫同事之諸賊,萬無不知之理,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李明彦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事。上曰,勿煩。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事。上曰,頃日之批已諭,惟當申飭金吾而已。疏下三賊之負犯,何如也?爲今日廷臣者,宜不敢一毫顧藉,而副應敎李宗城,曾於春坊稠坐中,敢以爲三賊立異之說,肆然誦言,略無忌憚。此而置之,將無以定國論而懲黨習,請副應敎李宗城,罷職不敍。上曰,大臣諸臣皆知之乎?致中曰,臣則未聞矣。上曰,其時未及知其罪狀,則爲此說,亦無怪矣。鎭禧曰,聞近來春坊,有此說話矣。近來紀綱解弛,私意行而公法不嚴,如此之類,必警責然後,日後可懲矣。上曰,其心無他,庶可推矣。今此發啓,臺體卽然,依啓。掌令朴樞、李光溥,持平鄭道殷、趙漢緯,竝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獻納許集所啓,金重器事。上曰,勿煩。逆招所出諸人事。上曰,亟停勿煩。逆魁維賢事。上曰,其勿更煩。李時蕃事。上曰,勿煩。睦重衡事。上曰,勿煩。黃玉鉉事。上曰,勿煩。洪啓一事。上曰,勿煩。坦事。上曰,亟停勿煩。詹事。上曰,勿煩。疏下三賊事。上曰,勿煩。世胤事。上曰,勿煩。益寬事。上曰,勿煩。鳳祥事。上曰,勿煩。權廣金事。上曰,勿煩。邊上禁條,至嚴且重,一有犯此,斷不可饒貸。今番譯官金文慶元定八包之外,所齎銀貨,其數夥然,旣已發覺之後,卽當依律處斷,而乃者減死之命,出於意外,此固出於好生之聖德,而文慶,若得倖免,此後奸細之徒,將無所懲畏,而濫猾之弊,不可不慮。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今者處分,蓋慮後弊,不允。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病}}。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下直,林川郡守宋性源。
○李春躋啓曰,來十六日,儒生殿講日次,取稟。傳曰,停。
○又啓曰,大司憲未差,執義趙鎭禧陳疏,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日候不適,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眩氣減歇之候一樣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漢城府左尹,本府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病不仕進,右承旨李瑜,昨有只推之命,而今日又不出肅,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李瑜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申飭之下,豈容若是?瑜尙若此,其他奚言?極爲未安,只推,更爲牌招。
○金始炯啓曰,注書徐命珩,自鄕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假注書南至,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卽者議政府錄事,以大臣意來言,政府褒貶,定行於十三日,而西壁俱不行公云,右參贊尹淳,以纂修廳堂上,纔已請牌,左參贊朴師益,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一向撕捱,無意應命,莫重纂修之役,了當無期,分義事體,極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左參贊朴師益牌不進,右參贊尹淳,以纂修廳堂上,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政府褒貶,西壁不可不備員,尹淳以藥房提調,纔又出牌,左參贊朴師益,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內醫院官員,bb以b副提調言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病,參議吳命新病,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卽接禮曹移文,則章陵參奉鄭胄源,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李秉常爲大司憲,鄭羽良爲兼校書校理,尹懋敎爲引儀,李聖彦爲工曹佐郞,完陵君李顯祿,學錄單李時弘。
○副司正南至。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肅宗大王世室慶科,廷試武科初試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來庚戌年正月十六日爲吉云,以此日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鍾城府使韓德全,以身病,累次呈狀乞遞,而邊任不可容易變通,調理赴任之意,題送矣。今又呈狀內,添得傷寒,渾身烘熱,頭疼如碎,目今病狀,決不可以時月,望其回頭,斯速入啓處置云。身病如是危重,則有難等待其差歇,邊上重地,許久曠官,極爲可慮。鍾城府使韓德全,依例罷黜,何如?傳曰,申飭之下,豈容若是?勿遞,拿推。
○金始炯,以摠戎廳言啓曰,臣營再運上番軍賞中旬及三運軍兵點考,與諸將官褒貶,竝行於今十二日矣。新軍點考及褒貶,臣當設行於三淸洞本營,而舊軍四哨試射放,使臣營中軍具後翼,試取於慕華館矣。廣智營入直將官及軍兵,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依傳敎發送軍官,纔已拿來,而京畿監司狀啓中有曰,今此兩漢,緊出賊招辭緣,具在昨年水原府狀啓中,而以其擧家逃躱之故,初未及跟捕云。旣是緊出逆招,則有非枝葉之比,自捕廳究覈,事體未安,而向因鞫囚之彌滿,急於究得,雖或一時替覈,其不緊者,其在嚴鞫獄之道,不宜視爲常例,輒自捕廳究覈,而且水原府狀啓,在於金吾。世興、世恒等,移送禁府,設鞫嚴問,何如?傳曰,自本廳究問。
○李春躋,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興,自本廳究問事,命下矣。依傳敎發問目,反覆究問,捧招以入,而與其水原府狀啓,如是逕庭,平問之下,難以承款,嚴杖得情,何如?傳曰,允。
○又以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興之兄世恒,一體拿來,而世恒則非但目盲病人,前後賊招,元無名出之事,而龍仁縣之捉送,似出於世興同生之致,姑無可問之端。待世興承款後處之,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龍仁縣拿來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自本廳究問事,命下矣。某賊之所援,招辭之如何,無以知之,當初水原府使狀啓取來然後,可以發問目推問,卽爲出給之意,分付金吾,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十一日,牙兵姜守賢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萬柱,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十二月初八日,幼學趙起玉稱名人,自宣仁門入來,初九日,良人金銀信稱名人,自金虎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竝令攸司囚禁治罪,宣仁門守門將朴聖佐,金虎門守門將白受淡,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俱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李宗城之欲駁趙鎭禧之言,若儒臣箚語,其在喉院者,誰不聞之,而昨於次對鎭禧之迎制也,入侍承旨,深慨之色形於外,而無一辭陳之,其未能辦得而若此乎?誠非在近密之意,從重推考。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予期豐原,豈若此耶?久任知申,意亦非偶,激濁揚淸,傳先近密,故今於辭章,不能及此,儒臣先故由病未遑,非恒日料,豈無警責?特爲推考。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趙鎭禧之永刊仕籍,乃行己無狀之故,而尤可痛駭者,其迎制之習,乃往者辛壬間鏡黨之手段,使鎭禧何敢更售於今日乎?不可刊版而止,慶尙道熊川縣極邊定配,以示流裔之意。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鍾城府使韓德全拿推事,傳旨啓下矣。韓德全,時在忠淸道忠原地,依例發遣府書吏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前持平崔命相,本廳軍色郞廳,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昨差北岳祈雪祭官,方詣享所,忽大寒戰,繼以頭疼煩渴,叫痛一日夜,及曉將事,僅僅成禮,又以藥院問安,扶挈入來,所苦諸症,益覺添重,渾體無所不痛,殆不可以自持,僅得忍過監劑,不終申而徑退,臣罪萬萬矣。槪臣此病,積有源委,一歲每數三發,發輒彌數旬乃已,而顧此出納保護之任,俱不可暫曠,伏乞亟遞臣職,俾得安意調息,以尋生路,不勝公私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副修撰李宗白疏曰,伏以臣母宿病關格之症,挾感沈篤,今已兩旬餘矣,人子至情,實無離捨供職之勢,尋單請急,蓋不獲已,而千萬意外,有此長單還給之命,恩斯至渥,上報無階,臣實感惶交極,涕淚無從,而母病諸節,一味危劇,胸脅浮疼,坐臥俱妨,膈痰痞結,昏窒無常,寒熱兼作,眞元日損,湯丸鍼灸,尙無顯驗。臣方左右扶將,焦遑罔措,官職去就,姑無可論,而苟使臣目前情理,不至萬萬迫切,顧何敢昧分任情,以自阻於天地父母之洪造也哉?家有拘忌之疾,浹月熾彌,身旣犯染,亦不敢遽爾封章,今始齋宿,疾聲哀籲,伏乞聖慈,少垂矜諒,亟命鐫遞臣職,仍勘臣孤恩之罪,以便救護,以警具僚,不勝至願。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俟間察職。
○密陽君梡疏曰,伏以日月迅邁,春宮邸下練祀奄過,月已更矣,伏惟聖上止慈之痛,益復如新。臣職忝享官,追悼靡憑,而此際伏覩我肅宗大王尊爲世室,縟儀斯擧,巍煥功烈,尤當昭彰於千萬世,凡在一域含生,無不鼓舞慶忭。況臣忝在宗籍,亦嘗逮事,追感慶喜之忱,豈不倍切於他人哉?臣有區區私事,仰瀆宸聽,誠極惶悚,而第念臣猥以昨秋盟祭時,陪衛獲參,從勳貤贈,至及於先臣,感激恩私,宜卽詣墓焚黃,告榮泉塗,而臣自春夏以來,宿病沈痼,迄今未遑,入冬以後,纔得少間,竊欲及是時往還,伏乞俯賜恩暇,俾伸至情焉。臣先隴,俱在於永平地,往來之際,自然多費日子,臣所帶享官之任,不宜久曠,乞蒙遞改,以便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來焉。
○副校理李德孚疏曰,伏以天禍宗國,前星奄晦,日月幾何,初朞又過,仰惟聖情,何以堪處?念臣以舊時宮僚,號隕之痛,倍切他人,而獲罪神天,遽罹父喪,苫塊之身,不得一洩哀於銅闈未撤之前,荏苒之間,喪制已闋,公私至痛,交結腸肚,只恨一死之遲,無復人世之念,誠不自料玉署新命,遽下此際,拜命惶感,不省所措。念臣夙嬰奇疾,日加月增,肌膚瘦削,無一點肉,此醫家所謂肉脫,親舊見之者,莫不危之,㱡㱡喘喘,待盡朝夕,而況臣向年,慘遭長子之喪,悁性偏心不能排譬,過自毁慼,兩眼枯翳,如羃雲霧,淸明之晝,僅辨黑白,而若當陰曀之時,則便同盲瞽,此臣半生之痼疾,當此經筵日開之辰,其何能出入講席乎?昔年一出,本非自謂其堪承也。特以分義之至重,撕捱之未安,亦欲一登前席,庶冀聖鑑,有以俯悉其實狀,而非出矯飾焉耳。伊時癃陋眼昏之狀,業已垂燭,則到今三四年之後,又經草土,神愈耗而眼益昏,特縷息猶存,而生人之理,幾乎盡廢,雖欲自力以仰承明命,其又可得乎?近來疏章之間,多以疾病爲辭者,殿下必以此爲蘄免之例套,而臣則不然,其形貌之枯瘁,視瞻之昏瞀,卽有目者皆可見而知之,臣何敢一毫誣飾,以上欺君父乎?且臣年非篤老,又無難安情勢,淸途華貫,豈其所厭,而不幸膏盲纏髓,生逢堯、舜,不能周旋,從事於近密之班,斯豈非命也哉?臣惟有撫躬自悼而已。縣道封章,旣有禁令,籲訴路窮,不得已舁還私次,略具短疏,再呈喉司,而退却終未登徹,臣誠悶鬱,莫省其故也。終制之後,凡有除拜,則一陳情悃,以經睿覽,此固例也。喉司之卽許捧入者,亦出於憫其情而伸其願,則今日在院之臣,托非言事,終始牢拒者,豈不異哉?夫疾病雖不甚篤,時事或有可言者,而不敢徑出膺命,亦不敢唐突論事者,誠以喪制纔闋,餘哀在心,不忍遽當榮途,又不忍遽論時事故也。此固人情之常,而喉院之若是阻搪者,夫豈非萬萬所料之外者乎?且其中亦有與臣,世好甚篤,誼同兄弟者,而三年苫塊,存歿莫問則宜乎?其不諒實病之如此,一向不捧者,亦無足怪也,而其不能曲相推恕,則其亦甚矣。玆敢更暴危懇,疾聲哀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明,憐臣情病之漸就難醫,察臣眼昏之不可自强,亟許遞免,仍令選部勿復檢擧於館職,俾臣得以安意調養,以卒天地生成之澤,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副修撰申致謹疏曰,伏以臣積逋恩命,累蒙寬暇,逃遁不得,黽勉冒出,咫尺天陛,復近耿光,衷情感激,不能自抑,可否之除,偶一發口,不意大臣,連章不已,至於徑歸,反顧危慄,訖未自定,而聲罪之論,果發於風憲之長矣。臣試取其疏而觀之,則滿紙臚列,無非題外,又若非指臣向日筵奏而發者然,臣於是,不覺一囅然也。蓋臣之伊日所達,不過因大臣之請伸追奪,兩臣之言,略陳其有罪,而不可復官之意而已。今其爲言,乃歸之於八月十八日處分,欲爲籠罩劫持之資,陋矣,何其言之不直也?無其急於構臣,而猶有一端是非,不敢曰其人之無罪,强歸之於八月處分而後,方可誣人而然耶?臣亦不足多辨,臣嘗伏聞八月十八日處分,聖敎有曰,其名及子與孫,爛漫出於逆招,不可擧論,仍前追奪,又敎曰,四箚若爲區別,則治逆尤分明。又敎曰,罪二人者,乃予之言,非大臣所達,天語煌煌,炳若日星,所以明彝倫之極,立君臣之綱,永有辭於天下萬世。向臣所奏,蓋亦以爲奉揚明命,以存大防,而人之醜詆,乃至於斯,臣誠駭然也。聖批之下,洞示分晣,則在李顯祿之道,宜思自反,而及其引避,猶復以事關二字,費辭張皇,拖引湊合,殆不成倫理,以此觀之,則憲臣之意,不難知矣。其所謂不滿之目,自有所歸矣,抑臣別有慨惋於心者,凡人處世,孰無讜友?當其涇渭之同流也,雖公心明識之人,故不能保其末,後之必善,及其事跡旣著之後,至親相愛之間,亦有所不能掩焉者,乃今之人則不然,不顧是非之公,一循好惡之私,唯以力戰健訟,爲必勝之計,雖有關於民彝物則之重,而莫之恤焉。譬之若久處鮑魚之肆,不知其臭之可惡,而乃反發怒於傍觀之掩鼻,古所云値蝮蛇之螫,而解壯士之腕者,正自不易也。至於舊惡邪說等語,正是新進賈勇者口氣,縱彼噴薄取快,獨不念其官之爲御史大夫耶?臣實羞與之呶呶也。然臣以寂寥數語,翻成大罪,前頭駭機之發,將繼日而待,臣唯當引分自靖,永謝名途,以爲苟全之計,其何敢諉以橫逆之無理,聖旨之昭晰,而揚揚復廁於法從之列哉?伏乞天地父母,察臣衷曲之至悃,念臣情迹之甚危,亟許鐫削臣職名,以治妄言之罪,仍令銓部勿復檢擬於淸選,以快人心,以靖私義,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承旨李瑜疏曰,伏以臣向在秋末,叨被除書,上章請譴,實由懇急,聖批誨責,若父詔子,感隕銘肺,莊誦至今,傳爲恩光,而又必至於違傲而罷去,此其罪不可以勝贖矣。日夕兢兢,惟願遄伏刑章,不自意舊罪不加以誅,新命輒申,授臣以右承旨,一日四降嚴召,臣實慙惶屛營,無地可容。顧臣前旣積有慢蹇,分義都虧,經年違遠耿光,寸心如結,在今日誠可以不俟駕而趨矣。然而臣自九十月之間,重嬰奇疾,危厲萬端,首尾三朔,不死幸耳。間遭私慼,躬自殯殮,昨纔送葬,勞傷備極,寒毒外襲,火熱內烘,渾體若束,頭疼如劈,仍以目疾劇而睛瞖突高,喉痛作而呼吸關塞,視前之病症,則加之人事廢絶,便一僵屍,束帶運動,實斷其望,陳力就列,寧有可論?然苟費調護,庶或復起,復起而效力,尙有其他,猶是屛退以來,實有許多情勢,前所被重案,雖蒙一番灑脫,此外釁尤,尙屬懍怖,有除有疏,前後亦七八矣。固末嘗一遭仰暴,以請斧鉞者,誠以當時罪在將心之科,不敢突及傍事,以自陷放肆故耳。念臣不幸,學旣薄矣,誠亦淺矣。以此而試於任使,何能稱塞隆旨,以助下風哉?不稱之至,罪狀隨之,雖不敢歷數指陳,若欲自辨,而亦至有人臣不敢聞者,苟擬其律,大而誅殛,小而流竄,無適不可,天威之震,日夜以俟,斧鑕之伏。臣敢有辭,只是所自悼者,臣之無狀,出入邇列,亦有年所嘗,自謂有所秉而可恃者,唯此心耳,於此而猶且見疑於君父,則臣之愚劣,更將何所勢而事明主哉?此臣所以爲沒身之罪,而不敢自列於人數中者也。噫,臣亦曾侍講于前席矣,嘗以君臣之際,宜相知心,猥陳瞽說,以爲平生所勉之義矣。不謂於身,遽抱此泯泯焉耳。竊惟人臣之仕于朝而中廢者,類多有之,或以罪之當黜,或以義之當退,或以病之當廢,要之,不可仕則一也,豈必値傾奪之途,進退之除而然哉?今臣以病則將痼矣,以罪則當黜矣,以義則情事之不暴也,聖恩隆重,報謝無計,中宵撫心,忽忽忘生,自不覺感淚之橫而已。竊伏聞近日聖旨,飭勵凡朝紳之有逋命者,輒降譴罷,然則臣之違傲,不已甚乎?堂堂憲章,不宜輒屈於臣矣。格外之恩,若偏於臣,臣非木石之頑,寧昧隕絶,朝封肝血之章,未徹崇聽之下,違召之餘,嚴敎特下,責諭之音,便一華袞,顧臣釁騃,何所得此,感恩怵分,欲死無地。玆不得不扶舁病軀,十顚九仆,來伏闕外,疾聲仰籲於天地父母之前,若其病勢之危惡,朝來又發腹冷,上熱下寒,醫家所忌。假使臣,已出而仕者,亦須謁告而請休矣,今何所作氣而進哉?神煩氣促,言不成理,尤增隕越。伏乞聖明,曲加矜諒,亟削臣所帶職名,仍將臣慢命辜恩之罪,一一勘斷,俾公法無損,臣心獲安,不勝萬幸。臣無任戰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不必若是撕捱。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校理金尙星箚子,伏以臣伏聞昨日筵中,執義趙鎭禧,駁罷應敎李宗城云,或者聖鑑,未悉鎭禧之本來情態及今日擧措,而有此卽允也。殿下以宗城爲何如人,而鎭禧爲何如人耶?宗城則數年經幄,殿下亦必俯察其本末,而鎭禧則一生行已,不似士夫樣子,其所撑腸拄腹者,只是逐臭貪餌而已。自在韋布,呈身於要路權門,及通仕籍,滅頂於利竇慾海,立朝未數十年,將不知幾換頭面,彼入則爲彼鷹犬,此入則爲此鷹犬,十手共指,萬目難掩。雖以辛壬間事言之,狎鏡、夢爲死友,結夔、顯爲姻親,凡所以釀成慘刻之論者,皆出此人之手段,嗾朴徵賓者,誰也,啗李基聖者,誰也?逆鏡一席,爲鎭禧弊盡者,此豈非當時之街談,而到今嚴治鏡黨之日,渠安能獨逭乎?若使今日,果有一分淸議,則似此不齒士類之人,宜不敢復廁冠紳,而今乃攘臂鼓氣,自不覺在傍公眼之可畏者,亦可哀也已。目今宗城輩,深惡此等風習,凡於進取之途,妄爲激揚之論,鎭禧之暗地蓄毒,固已久矣,而日昨憲府處置,又費許多心機,上下糢糊,不成是非,故宗城以登對時,將欲駁論之意,有所語及於政院稠坐中,此言果卽傳播,臣亦聞之矣。及夫登筵,宗城未及發,而鎭禧又迎擊之,其所謂春坊酬酢者,亦安知非臨急杜撰?然此則宗城自當辨之,臣不必云云,而獨臣所痛惋者,鎭禧雖無狀,亦一淸朝三司中人耳,暗修議已之嫌,先發制人之計,咫尺前席,面瞞天聽,至此則推此以往,亦何所不至哉?設令宗城,眞有不愼樞機之失,儕友會話之語,元非抉摘揚訐之資,而況此鎭禧之汲汲擊逐者,有若泥中之獸迹,則此路一開,將恐滿朝無完人矣。今日士大夫風習之壞盡,亦莫非鎭禧爲之倡,若不明加斥罰,永刊仕版,則其流之害,將至於斁世道壞人心而後已。臣嘗痛惡情狀,欲一彈論,而當此調劑辛甘之日,恐或有妨於鎭靜之道,隱忍不發,心常耿耿,目見不正之習,自不得不竝露素蘊,惟願聖明,亟賜處分焉。取進止。答曰,噫,非爾之箚,予將歸於不明之科矣。趙鎭禧之往者行已,雖不詳知,其表著者則業已知矣,故駁其李宗城也,心雖怪乎,其心之換易,若令宗城,眞有其言也。到今嚴處分之日,宜先恒日所信之臣,故措辭亟允矣,今觀爾箚,洞知鎭禧之本末,而至於日昨處置都憲也,予亦非之,故金翰運等事下敎時,欲爲竝及,而忽忘處置句語,不語矣。宗城之欲爲駁正,若爾箚陳,可得儒臣之體,而其所先制之態,極爲痛駭,於近日小人之習,再見于耳目之官矣。世道若此,他尙何說?於今予志大定之日,此等之類,決不可齒諸搢紳。執義趙鎭禧,永刊仕版,前應敎李宗城,不可以杜撰先制之論,仍置特敍,而言之有無,亦不可不問而置諸暗昧,拿推。噫,今予病之者,乃苟同也。職在經幄,無隱斥小宵之習,深用嘉之。特賜尙方弓一張,以礪公淸焉。
==12月1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未差。左副承旨未差。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今日bb以b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摠戎使褒貶坐起及新番軍士點考事,本廳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都摠府中日草記,傳于李春躋曰,勿爲之。
○尹惠敎啓曰,右承旨李瑜,疏批已下,而今日不爲出肅,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諫院,連日闕啓,事甚未安,除在外外,司諫朴師正,獻納許集,正言閔珽,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政府褒貶,在於明日,而左參贊朴師益,右參贊尹淳,連違召牌,無意行公,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校理韓顯謩,時在京畿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本館上番校理金尙星,以親病,陳疏出去,上番將未免闕直,副校理李德孚,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捕廳,如未開坐,以捕廳事有下敎事,待下敎開坐事,分付。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今此最多年條身役蕩減,出於與民同慶之意,應行事宜,昨已成節目啓下,各樣軍布、軍米久逋當捧之類,皆將盡數蕩滌,民蒙實惠,而各司奴婢身貢舊未收或不入於蕩滌中,獨阻大霈之恩,不無向隅之歎,此類不可不一體蕩滌,以被均施之恩,前下節目中添入此條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獻納許集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衡祥依律處斷。請還收印信僞造罪人權廣金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竝見上}}新啓,新除授行司憲府大司憲李秉常,時在忠淸道結城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開城留守趙遠命疏曰,伏以臣本不才,謬膺重寄受任以來,迄玆兩歲,夙宵盡瘁,冀效萬一之報,而不幸宿疾沈淹,久廢官務,百般療治,有加無減,今至莫可爲之境,不得不疾聲呼籲,惟聖明,垂怜焉。臣之賦稟,本來虛薄,已不及恒人,而中年以後,火痰爲祟,咳嗽喘急,日就銷削,症情怳惚,變態無常,肢體臟腑,無處不病,輾轉沈頓,根蔕已痼,入骨纏髓,更無復起爲人之望,及此時解任就便,廣加醫治,則或可以支過月日,螻蟻微懇,不敢自阻,悉瀝肝血,仰聞於黈纊之聽。伏乞天地父母,俯怜濱死之命,快施遞解之恩,俾重任無曠,殘喘少延,不勝萬幸,臣無任瞻天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傳于尹惠敎曰,開城留守趙遠命上疏,還爲下送。
○同副承旨李春躋疏曰,臣本倥侗湔劣,百無肖似,顧此出納之任,豈有堪承之望,而秖爲感激洪私,黽勉冒出,夙夜供仕,殆過月餘,而尸素之愧,臣亦自知,伏見備忘記,以趙鎭禧之駁李宗城也,無一辭陳之,誨諭諄切,至下問備之命,臣誠惶悸恧縮,不知置身之何所也。再昨宗城,爲參次對,來到院中,語及欲論鎭禧之意,而臣亦在坐參聞矣,及至登對,鎭禧乃發請罷宗城之啓,臣聞來不覺訝惑,而承宣之職,旣異三司,則臺閣論啓之際,不宜輒有干涉,故臣果不能陳一辭而退,含默之罪,實無所逃。今此聖敎之勅勵,迥出尋常,有若慈父之詔迷子,臣莊誦再三,感悚交至,在臣道理,惟當銘佩明訓,益思自勉而已,而第念臣忝在近密之地,未能隨事陳列,致勤嚴旨,其何敢晏然仍據於榮次乎?玆具gg構g短疏,略暴情實。伏乞聖明,亟許鐫遞,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左副承旨徐命彬疏曰,伏以居諸遄邁,東宮練祀,倏焉已過,伏惟聖情止慈,悲割若初,凡在臣民,號慕靡逮之痛,曷有涯極?仍念臣於前月待罪喉司,自速坐罷,曾未幾何,遽蒙甄敍,前職復叨,臣誠感惶震隕,不省所措。荐召之下,分義是懼,力疾祗謝,仍爲受香,進詣於祈雪祭壇矣,徹曉將事之餘,重感風冷,昏仆不省,殆若頃刻垂絶,然僅僅舁還私次,始聞八歲女息夭化之報,蓋其病在死境,以至多日,臣躬自救視,不忍暫離,而屢逋召命,義所不敢,遂不得不抑情供仕。一宵之間,竟至於此,就冥之際,不得面訣,情理慘毒,不能自抑,悲哀弸中,哭泣過節,所患諸症,轉就苦劇,雜試藥物,有加無減,喘喘床笫,作一僵屍,此其積傷所祟,非一時偶減gg感g之比,旣無自力轉動之勢,而身且犯染,宜不敢出入於近密之地,則顧今見職,尤不容暫時虛帶。且臣方治虆梩之事,俟得賤疾少間,躬自往瘞於先壟之側,而必須銜解職名而後,可以自內往返,此亦情理之所不可已者也,顧安得不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冀有以矜憐乎?噫,如臣庸陋,百無肖似,偏荷渥恩,忝叨踰涯,非臣糜粉所能仰酬,惟其策駑磨鈍,圖報萬一,只是筋力奔走一事耳。苟非病故之萬萬不獲已,則當此聖上遇災警懼大加勅勵之日,其何敢以區區情私,冒瀆於宸嚴之聽,而且臣叨拜是職,甫過數日,遽爲陳辭圖遞之計,尤豈常情之所可出者哉?仰惟日月之明,儻或鑑燭於此,則庶幾蒙體下之仁,而鞶帶之遞,必不待終日矣,玆敢略治短疏,經宿他所,冒萬死仰控。伏乞聖慈,曲賜矜諒,亟命鐫遞,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懇迫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踏啓字}}
○右副承旨金始炯疏曰,伏以臣,連日供劇之餘,重患傷寒,肢體如束,頭疼如碎,求汗不得,一向彌留,而僚位不齊,黽勉在直,適當喪餘之日,出來私次矣,所患諸症,一倍添苦,擁衾叫呼,殆至於昏不省事,荐召之下,欲起還仆,輒犯違傲,恭俟誅譴,格外只推,又令牌召,一息未泯之前,有不敢暇恤死生,强自擔舁,仍又持被矣。蓋臣病情,如非一時偶感之症,積傷之餘,轉成勞疸,醫人之來見者,無不爲臣深慮。如使臣,或有毫分自强之勢,則何敢爲圖便乞免之計,而下尿無算,上嘔不止,神氣苶然,實有不能耐過之望,僵臥直廬,晝夜叫痛之狀,卽一院諸僚之所共知也,若不及時調治,則不無懍懍之憂,玆敢疾聲仰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俯賜矜憐,亟遞臣職,俾得以少延殘喘,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踏啓字}}
○校理金尙星疏曰,伏以臣,卽伏聞臣父於昨曉,又有痰眩寒熱之症,頭疼膈煩,達曙呻痛,而最是中焦悶塞,嘔噦不止,連用治痰之劑,尙無一分所減云。臣自聞此報,心神焦灼,玆敢略陳短疏,徑出禁門。伏乞聖慈,俯賜矜諒,亟遞臣職,以便救護,仍治臣擅離直次之罪,以肅朝綱,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尹惠敎啓曰,卽者校理金尙星以親病,陳疏徑出,原疏纔已捧入矣。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12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未肅拜}}。左副承旨金始㷜{{*|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尙奎{{*|未肅拜}}。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高山縣監洪應復。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漢城府左尹,褒貶坐起本府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見存八員內,應敎黃梓,校理韓顯謩,副校理尹光運,修撰柳儼俱在外,校理金尙星,副修撰李宗白以親病,陳疏受由,副修撰申致謹呈辭受由,臣萬維獨爲入直,而上番闕直,已至經宿,事體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拘於館規,不得請牌,上番有闕之代,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有闕之代,今日政差出,副提學宋眞明牌招。
○備邊司薦望,京畿水使,趙儆、崔鎭漢、李彦祥。
○以趙儆爲京畿水使。
○尹惠敎啓曰,廳中位甚不齊,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副承旨徐命彬,纔遭女喪,身病甚重,陳疏入啓,右承旨李瑜,違牌坐罷,右副承旨金始炯陳疏蒙遞,廳中只有臣惠敎與同副承旨李春躋,出納之際,事多苟簡,在前如此之時,有政官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啓曰,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服制,參知洪尙賓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金始㷜爲承旨,金尙奎爲承旨,張泰紹爲承旨,李萬維爲執義,朴弼琦爲司諫,金權爲正言,李潝爲副校理,李顯謨爲司僕正,李塼爲甑山縣令,成弼禹爲典獄主簿。綾城副守森,花陵君洮良妾一男初授職,副護軍,徐命彬、金始炯,副司果崔命相,副司正,宋守謙、南至。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承旨,所當牌招,而闕門垂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副校理李潝,所當出牌,而方在在外,不得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春帖子製述官,旣已抄啓,弘文提學徐命均,待明朝牌招,使之出韻科次,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言啓曰,御藥所用元貢牛黃一百一部內,今年藥用數多,遺儲已盡,自明年正月,當用新貢,而卽今京外紅疹大熾,新捧前數十日間,若有連續內入之事,則勢將狼狽,在前如此之時,有加貿之例,限七部加貿進排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有稟達事,來詣請待矣。傳曰,引見。
○又以魂宮忠義,以入番宗室意啓曰,全羅道各邑分定蔈古一百四十餘斤,自監營都封,今始來到,故坼封看品,則太半陳久而擧皆和水,間有生蟲者,莫重祭需,如是不擇,矇然上送,事之未安,莫此爲甚。蔈古則自本宮,直爲退送,使之改備以納,而道臣,亦不可無警責之道,全羅監司李匡德,從重推考,陪持人,令攸司囚禁科罪,以懲日後,何如?傳曰,允。
○又以議政府司錄,以領議政、右議政意啓曰,今日本府之坐,各司新除授官員,依例參謁,而校書校理金鼎臣,軍器寺直長文孝民,俱稱病不進,令攸司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三運上番四哨軍兵,今已上來逢點,新舊軍兵,露梁敎場。今十四日私習,十五日習陣後,新軍則輪回替宜於廣智營,舊軍則自陣場,仍爲放送矣。十五日習陣時,廣智營入直將官軍兵,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諸衙門田畓出免稅結數,依傳敎定式分秩,別單啓下,而出免稅區別之際,不無混雜之慮,令戶曹就收租案,元數中分劃後,申飭各衙門,毋得違越定制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於病中,伏承特推之敎,惶悚慙恧,繼之以衋然自悼也。殿下之責勉臣者,若是其勤,而臣之所以報塞者如此,其罪誠萬戮而有餘矣。蓋臣於次對日,早朝受香,詣北岳享所,晩見小報,始知李宗城被論,臣意謂宗城平日論疏下賊,不無過恕,故言語飜騰,致有此事,而所謂駁遞之說,臣未及參聞,則臺啓之出於迎擊,何能逆揣也?翌曉入闕承候,以病陳疏之際,得見堂箚,始知有此委折,而臣方昏倒叫痛,數行求遞之章,僅僅倩人構草,固不暇念及他事,抑臣雖不病,以臣今日所處,何敢預論於時論長短之際也?噫,臣本無一能,獨於黨習,不甚染,隨事是非,激濁揚淸,實所自期而自厲者也。顧自昨年以後,頭臚已定,路逕遂別,不復與聞於士大夫風議之末,有目而如瞽,有口而成啞,殆不知孰爲淸而孰爲濁,誰可激而誰可揚,此前後所以力辭於三司言議之地,而殿下所以矜怜而曲許之者也。旣不任其位而爲其事,宜無是理,誠使臣,可以信口直說,得如平人,則所以正色而力攻之者,豈專在於如趙鎭禧者一人而已?身計已謬,氣質隨變,呑心結舌,作一無骨之蟲,此臣所以自悼者也。昨蒙恩暇,兩日調治,病情有加而無減,見方叫痛,不能自定,觀此症勢,數十日內萬無起動之理,而院僚不齊,出納苟簡。至於保護之地,適當兩提調有故,臣病又如此,三明日議藥,勢將無人進參,嬪宮生辰件封進,又在明日,不可不趁速變通,俾無狼狽之患。伏乞聖明,亟許遞改,以幸公私,臣力疾草疏,語欠倫脊,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日昨特批,不過勵卿,尙方內局提調,今姑遞改,卿其勿辭,調理行公。
○己酉十二月十三日酉時,上御熙政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請對引見入侍時,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南至,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致中進伏曰,數日來,日候甚寒,聖體,若何?上曰,與前一樣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上曰,一樣矣。致中曰,近來湯劑進御後,眩氣及氣升往來之候,有差勝之漸乎?上曰,眩氣則差減,而氣升往來之候,一樣矣。致中曰,今番則臣民,日夜祈祝矣。不如所望,缺望大矣。㙫曰,大失所望,無以爲達矣。上曰,世間事皆如意,則豈有昨年冬慘變,而否泰相乘,自是常理,亦豈無一番回泰之時乎?予則不以此爲介念也。致中曰,必須保護聖躬,上念宗社之重焉。㙫曰,保護聖躬而後,將見螽斯之慶,是臣等日夜之望也。致中曰,外間紅疹,無處無之,頃者入侍時,以是爲慮,禁標申飭事,仰達矣,今聞翁主紅疹,幾至垂畢,而卽今閭巷間已經者,或不無更痛之事云,殿下以惟疾之憂,躬親臨視,則似不無薰染之道。且聞醫官之言,則症勢減歇云,雖不必移御他所,稍爲區別,以絶薰染之憂,宜矣。此乃藥院稟達之事,而適當提調之病不進,故臣等不計暮夜,相率僚相,敢此仰達矣。上曰,在愼疾之道,似當有申飭禁標之事,而此乃文具,且病之薰染與否,不係於此,予則不以此爲關念,卿等勿慮焉。致中曰,聖敎出於通達,以理言之則然矣,而愼疾之道,雖過而不爲害也。且翁主所患,已至消斑之境云,雖不數見,不爲害也。㙫曰,宗社之責,惟在聖躬,終始審愼,宜矣。上曰,昨年冬,已經慘變,今翁主所患如此,有若傷弓之鳥,豈可頃刻而忘于懷耶?與其不見而用慮,曷若親見而稍慰乎?至於禁標一事,諺所謂猫素也,卿等豈以不避爲慮乎?致中曰,大小疫一經之後,元無再經之事,而近來紅疹,與前有異,此必時氣使然,不以紅疹視之,而尤加審愼焉。上曰,予辛卯年,經大疫,戊戌年,經紅疹,先朝有延礽君重經紅痘之下敎,此是已經之明驗,卿其勿慮焉。致中曰,藥院副提調趙顯命,有實病,日次問安,必有苟簡之弊矣。上曰,過三四日後,或可供職耶?北嶽將事,觸寒必傷矣。致中曰,提調尹淳,自上開釋之後,宜無不安之端,而無意行公,後日日次,必不來參,如此則提調未備,變通,何如?上曰,本職呈辭,何故也?若遞本職,則纂修之役,出而爲之乎?㙫曰,臣與尹淳,相對爲言,渠以爲,旣被人慘駁,雖有上命,決難抗顔出仕。且纂修之役,餘存無多,使趙顯命、李德壽,間出替當,則可以垂畢矣。上曰,李德壽雖獨當,可以爲之乎?致中曰,曾聞兩臣,各分掌,而餘存者不多云,使李德壽替當,則足以了當其尹淳之所未畢者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致中曰,臣與僚相,旣已相議矣。臺啓旣停之後,遽爾許遞,則其待重臣之道,似爲如何,而其在自家道理,必遞乃已者,亦有所執矣。㙫曰,自小臣當之,似難出仕矣。上曰,其職則雖遞,而此役則不可付之他人矣。雖以私家言之,爲父兄文字,旣屬於人,而更付他手,則決非重其事之道矣。予意則不遞,可也,而尹淳情勢旣然,則李德壽,更爲申飭,斯速擧行,宜矣。致中曰,藥房日次苟簡,何以爲之?上曰,顯命過三四日後,意謂差復入來矣,病勢果然,則原疏還入,可也。致中曰,頃者,京畿前水使具聖任以松家島免稅事,馳啓,而各司免稅,未及稟定之故,尙未覆啓矣。喬桐物力之殘弊,卽朝家所知,只以松家島所收之稅,僅僅支過,若罷免稅,則決不能成樣,依兩西管餉屯例,只捧稅米,許免大同,似爲得宜,故敢達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㙫更爲進伏曰,臣百無肖似,濫叨匪據,伴食半年,一味惶悚。目今天災非常,頃日虹變,比前尤異,此莫非臣尸職之罪,伏乞斥退小臣,更卜賢德,以講弭災之策焉。頃日領相引咎辭免,臣似當上章引咎,而尙今未果,不勝惶霣。上曰,已言于領相疏批矣。勿爲引咎安心焉。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尙奎{{*|未肅拜}}。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柳謇{{*|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二更至四更,月暈,回木星。
○嬪宮誕日,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政院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政院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萬維未肅拜,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副摠管南就明,所當牌招,而日勢已暮,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右副承旨金尙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右承旨張泰紹曰,推考傳旨捧入。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憲府多官,皆在外,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執義李萬維,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南至病,代以安后奭爲假注書。
○事變假注書宋守謙有頉,代以柳謇爲事變假注書。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副修撰李宗白,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右承旨張泰紹啓曰,副提學宋眞明,副修撰李宗白牌不進,推考傳旨及罷職傳旨,纔已捧入,而玉堂上下番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同副承旨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陽平君臣檣,副摠管臣申光夏,上下番入直矣。臣檣,臣光夏俱以見差魂宮望祭獻官,今將受香進去,而都摠管朴師益有身病,李森遭服制,副摠管密陽君梡受由在外,南原君{{!|𪳣|⿰木卨}}、鄭壽松俱有身病,海興君橿有親病,李廷傑呈辭受由,一員未差,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以爲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都摠府草記,都摠管陽平君檣,副摠管申光夏,上下番入直矣。俱以望祭獻官進去,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除服制、受由在外,親病及呈辭受由外,都摠管朴師益,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鄭壽松,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一員未差之代,依近例令該曹次官,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南就明爲副摠管。
○左承旨尹惠敎啓曰,今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本院長官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新除授弘文館副校理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上番軍兵,今十五日習陣日次,而臣申光夏以身病,不得行操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承旨張泰紹,以禮曹言啓曰,來庚戌年正朝百官陳賀及命婦朝賀,磨鍊節目,依所啓施行事,判下矣。在前陳賀時,依例行禮於外庭,而至於命婦朝賀,則權停矣,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十二日啓下時,欲爲判付,而混同啓下,陳賀權停。
○同副承旨李春躋,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十三日,武學黃五建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萬柱,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右副承旨金尙奎疏曰,伏以出納重地,決非如臣孱劣,復容叨竊,而且臣叔父臣始㷜,同日政,除拜左副承旨,叔姪之一時同司,不但私義之萬萬懍蹙而已。揆諸國典,自在應遞之科,不敢晏然承命,坐違嚴召,事勢雖然,惶霣冞深,只推之敎,遽出意外,在臣道理,有難晷刻仍冒,略陳短章,敢此煩籲,乞令該曹,照例處置,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辭,令該曹稟處。
○完陵君李顯祿疏曰,伏以臣,卽伏見申致謹之疏,其所費辭張皇,肆意醜詆者,不遺餘力,臣誠駭然,莫曉其意之所在也。向日致謹之筵奏,沒頭沒尾,突然攙及於兩臣伸理之論,而直曰,決知其有罪,其綴拾gg掇拾g誣衊之餘論,闖逞憯毒之舊手者,誠亦痛惡,故臣職在臺憲,不得不一言規責矣。聖批以爲,致謹之伊日奏達,非謂聯箚事也,其後筵敎,又以爲,致謹之言,非謂兩人,有所干犯也。臣於是,惝怳驚惑,反復徐究,終未曉致謹所謂有罪之說,何所着落也?今其爲言,隱然以有罪二字,終歸之於兩臣,其於聯箚,則可謂費力回避,而至於兩臣,則渠敢謂果有可罪者耶?此與聖敎中非謂兩人干犯者,若是牴牾,又何也?其縱恣無忌遷就爲說者,至此而綻露無餘矣。噫,聯箚出於四臣之手指,聯箚爲是,則四臣無罪,謂四臣有罪,則聯箚爲非,初不可分而爲二也。今致謹,旣曰,其人之有罪,則雖欲諉不罪聯箚,其可得乎?八月處分,大明義理,旣以聯箚代理,歸之於明白正大之域,則凡爲殿下臣子者,孰敢有異議乎?彼致謹,猶有一分人心,亦知其不可容喙於此也。於是乎拖引其語,湊着於子若孫之說,以爲藉重聖敎,脅持人言之計,而其爲計,可謂極窘遁矣。向使兩臣之子若孫,雖出於鞫招,旣不以逆律,罪其身,則又豈可延及於其父其祖乎?頃日大臣筵對時,亦陳此事,聖敎有曰,不可以子若孫之罪,延及父、祖者,予亦非不知也。以此推之,聖意所存,炳然可知,而致謹之不有聖敎,獨曰有罪者,豈不誠肆然絶悖哉?此於今日國綱義理,關係甚重,故臣不敢默然無言,而至於反詈噴薄之說,雖極無倫,臣不欲與年少氣麤者,呶呶爭辨,以重傷事面也。臣本無似,不足備明主之任事,身且屛退,夫豈有一分復出朝端之勢,而只爲向日聖旨懇迫,不敢一味違命,冒沒進身,連據兩司之長,而形拘勢礙,初不能有所施爲,末後所論,只在於一邪說之人,此已臣羞媿欲死者,而又不免緣臣之故,使邪論鼓氣,義理斁傷,此莫非臣臲卼之蹤,易受人蹈藉之致,如此而尙能蹲據於朝紳之間,以益其無限狼狽也哉?反復思惟,只有引分而退而已。伏乞聖明,俯賜諒察,亟許刊去臣名於朝籍,以靖私義,以謝人言,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焉。
○兵曹參判李眞淳疏曰,伏以臣,素有關格之痼病,日昨復發,苦痛之際,以賓廳次對,召牌下降,而末由祗承,竟至違傲,至今頌愆,若無所容。臣忝居夏官佐貳,適當長席在外,時急曹務,間或替行,跡涉猥越,心常悶蹙,此際伏聞數昨筵中,因承宣陳達,二軍色郞事,自上有令次堂抄啓久任之命,臣於此,益不勝惶隕之至。臣非不知聖上,爲慮郞官之數易,出納之疎漏,有此下敎,而第念自前次官替行,不過及期例行之事而已,至若軍色久任,關係甚重,雖首堂,不得容易劃定。必稍久察視,得其綜密敏達者,而差之,則此豈一時次官,率爾擧行者,而況臣除拜本職,亦且未久,八郞中一再見面者,只是二三人,餘皆未嘗對顔接辭,則何能知孰爲可合,而泛然抄啓乎?向者臣與承宣,果有酬酢之語,而其時色郞,或自外未還,或未差代,故有所云云,而卽今則該郞旣皆備員。且聞新海伯辭陛,在數日後,長官入京,要不出念間,則姑俟七八日,待來擧行,亦且不晩,臣何敢不顧事之未安,强其所不知,忙急冒當乎?玆將決難奉行之狀,仰干宸嚴之聽。伏乞聖明,特寢成命,姑待長官入來擧行,以重公選,以存事體,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已有成命,宜卽擧行,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執義李萬維疏曰,伏以臣於待罪玉署直廬之中,忽有柏府除命,臣誠驚惶感激,罔知所以自措也。仍伏念,臣才旣空疎,病且沈痼,江湖鳧雁,不足有無於朝廷,而聖眷太隆,恩除聯翩,半年踐歷,殆徧淸顯,非論思則乃言責,而一味尸素,蔑效絲毫,循省點檢,若隕淵谷。況今朝象日益潰裂,國事日益渙散,雖平日言議風采,見重於當世者,亦難副耳目之寄,如臣骫骳巽軟,百不猶人者,顧何能論列是非,匡補闕遺,以效職責之萬一也哉?百爾思惟,決不可冒沒更進於已試罔效之地也。且臣痰火之病,遇寒添劇,累日豹直,實出黽勉,而閉戶涔涔,帖身床席,昨夕移除,馱還私次,觸冒風寒,外感乘之,頭疼如碎,滿身烘熱,胸膈煩悶,食物不下,達夜叫苦,殆不省事,玆將病情,治疏請急之際,天牌押臨,嚴畏分義,不得不忍死扶曳,趨伏於禁扃之外,而咫尺天陛,末由入肅,逋慢之罪,無以自逃。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察臣控辭,非出於例讓,諒臣病勢,非出於假飾,亟許遞改臣職,仍治臣罪,以肅朝綱,以安賤分,千萬幸甚。臣方乞免之不暇,固不敢以臺閣自處,而竊有憂慨之忱,略陳狂妄之說,惟聖明澄省焉。噫,今日之第一急務,獨非蕩平之道乎?百年黨弊,已成痼疾,必將亡人國而後已,則此殿下所以赫然奮發,深惡痛懲,必欲參用彼此,調劑兩邊,聖意豈不甚盛?然試觀殿下之朝廷,誰能有精白一心,同寅協恭,革祛舊習,以臻夫師師之美,而仰體我殿下之至意者哉?惟彼甘心死黨,角勝公議之輩,乘此機會,必欲撓改處分,壞亂大防,使民彝滅絶,國是倒置,如李行敏者,乃敢以四忠祠墟等說,肆然筆之於章奏之間。噫,何其無嚴,若此之甚哉?臣伏見罪行敏之備忘,嚴正痛快,可知聖志之堅定,群咻莫奪,夫孰不欽仰悅服,而臣愚以爲,更下明旨,嚴立防閑,無使此等悖理之說,復陳殿下之前,則其於正倫常明是非,竭盡而無餘欠矣。向者洪景輔一疏,本意亦豈嘗沮戲我殿下蕩平之美哉?蓋自蕩平以來,計較利害,徘徊觀望,不識殿下至公無私之聖意,擔閣廉隅,挾雜私智者,不無其人,則駸駸然壞了三百年培養士夫之風習。景輔爲此之慨惋,蓄積所發,而特其遣辭之際,少欠忠厚而已,此所以不槪於聖心,遽下摧折之敎,仍有塞補之命,何幸日月之更,不日反汗改,刺他郡使之便養?景輔,亦人耳,感祝天恩,結草圖報者,將何如哉?雖然,事已過矣,歲將易矣,臣愚死罪,亦以爲,特降召還之命,俾盡激勵之道也。頃日蔡彭胤之承牌入泮,乃所以奉君命試多士,則其事體亦重矣,而泮儒提起累十年旣往之事,終至驅逐而後已,噫,此何擧也?從祀一節,乃近百年彼此相持之論也。今之在銓衡者,蓋惜彭胤文章才華之超群,起廢於四十年之久,畀以藝苑之文望,此可見朝議之通同,公議之少伸,而一番出脚,狼狽無餘,臣竊痛之。前後排斥從祀之人,掌文衡,知貢擧者,亦何許,而臭味不同之士子,未嘗有以此嫌礙而廢擧者,豈慕賢之誠,前人不及今人而然與?殿下方以蕩平,爲務,往事付之先天之敎,累發於絲綸,有君如此,下若承奉,則二百年弊痼之黨習,庶可少祛,而人心不齊,間有此等無前之異擧,若此不已,臣恐半國臣僚,更無立朝事君之人也。且臣於《肅廟寶鑑》纂修事,抑有區區所懷。嗚呼,惟我肅宗大王,五十年臨御,盛德大業,卓越百王,深仁厚澤,淪人骨髓,此所謂文王沒世不忘者也。旣擧縟儀,爲百代不祧之位,又纂寶鑑,爲萬世貽燕之謨,於是乎我殿下聖孝,亦無愧於武王、周公,猗歟盛哉。第伏聞邦禮一款,不爲載錄,蓋禮訟,本多支文,一一收錄,有違寶鑑凡例故也。而然伏念,聖考體顯廟遺意,卽位元年,首正大禮,以爲金石不刊之典,于今五十有餘年,則此豈與私家事之作爲黨論,推上於朝廷者比而同之,一體刪去也哉?臣愚死罪,亦以爲,此一節,擧其大略,數十年邦禮,旣誤復正之意,作數行文字,昭揭寶鑑之中,光聖烈而眎來後,斷不可已也。噫,今臣草草附陳,寂寥數語,顧何有一分所須於聖主,而愚衷所激,敢貢芻蕘,若殿下,勿以人微跡疏,而少垂採納,則臣雖今日伏妄言之誅,豈非大幸、大願歟?臣無任云云。
○以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執義李萬維,爲先遞差。
○又以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今者以蕩平申勅,而又命付諸先天者,乃丙申以後,起於微,甚至於辛、壬、乙、丙者也,己亥、己巳等事,元無提論,乃先朝處分,明若日星故矣。歲久年深,其革舊勵新者,勿爲永枳,疏通調用,乃蕩平之道,而本事元不混付於先天,則今李萬維,憑藉憲職,托以所懷,欲亂幾四十年處分,已極痛駭。而況今番下敎之後,在上者經緯,固當若此,而使渠若有嚴君父之心,何敢以民彝倫常等語,肆進於君父乎?且提論從祀邦禮,欲售蘊蓄之心,欲眩若日之處分,渠若有一分人心,豈敢若此?事之痛駭,尤莫此爲甚。一自十八日下敎之後,凡諸不脫舊習者,本不欲深治,助其層激,而此則關係非細,其躑躅之漸,不可不嚴加堤防,濟州牧大靜縣,絶島安置。
==12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柳謇{{*|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暈右珥。
○李春躋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上前開坼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掌令李光溥未肅拜,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上前開坼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北兵使李行儉,今秋冬等褒貶,限內不爲封進,亦無頉狀,事體未安,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事變假注書柳謇,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玉堂上下番,已至多日,事體之未安,莫此爲甚,校理金尙星,受由過限,所當牌招,而聞以拘忌之病,纔遭同堂之慼,身旣犯染,不得循例請牌,政官牌招開政,闕員盡數差出,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沈珙,參議吳命新進,右承旨張泰紹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進,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以金致垕爲承旨,李顯謨爲執義,李宗城爲副應敎,趙迪命爲修撰,趙明翼、任珽爲副修撰,閔應洙爲禮曹參議,申命蓍爲監察,洪以源爲固城縣令。金尙奎,護軍單付,申致謹,司果單付,柳謇,司正單付。
○吏曹,孝章廟營建廳郞廳三望,戶曹正郞李顯弼,禮曹佐郞崔益秀,兵曹佐郞金聖鎔。
○傳于張泰紹曰,氷庫別提吳志哲,方在氷庫云,以他官員代送,斯速入來事,分付。
○尹惠敎啓曰,都承旨趙顯命同姓五寸叔京畿監司最壽妻貞夫人李氏卒逝,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本府郞廳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都摠管朴師益,以首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宗親府郞廳,以有司堂上意啓曰,本府郞廳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首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中樞府言啓曰,本府郞廳及錄事、醫員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領府事李光佐在外,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忠勳府言啓曰,本府己酉bb年b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有司堂上有故,不得限內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敦寧府言啓曰,bb本b府郞廳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堂上不齊,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宣惠廳郞廳,以都提調意啓曰,本廳郞廳及常平廳郞廳等,今己酉bb年b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己酉年本曹秋冬等褒貶,所當等第,而判書臣趙文命遭服制,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本曹郞廳及所屬各司今秋冬等,司宰監、司圃署去戊申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等,內贍寺五部今己酉春夏等褒貶,依前例竝爲磨勘,而軍資監去丁未秋冬等,戊申春夏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秋冬等,長興庫、平市署去戊申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秋冬等,司宰監、內資寺、司䆃寺今秋冬等褒貶,各其司提調,未及磨勘,本曹及義盈庫、養賢庫、廣興倉、全羅、忠淸兩道都事兼海運判官,京畿左水運判官,司䆃寺、濟用監今己酉春夏等,內資寺去丁未秋冬等,戊申春夏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等,司圃署去戊申春夏等褒貶,皆不得磨勘,而本曹郞廳及各司官員,旣多遷轉,本曹堂上及各該司提調,亦已遞易,有難考績,依近例竝爲蕩滌,而至於五部去戊申春夏秋冬等,則已自漢城府啓辭蕩滌矣。五部,本以本曹所屬,漢城府堂上,同議磨勘,雖是法例,自本曹,直爲蕩滌,有違常規,而旣已稟啓,一體蕩滌,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本曹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因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本曹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判書臣金在魯,以前任黃海監司,時在任所,未及上來,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言啓曰,今己酉年秋冬等本曹褒貶等第,當爲磨勘以入,而兼判書臣申思喆,以身病甚重,方在呈告中,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工曹言啓曰,本曹郞官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及屬司中造紙署己酉秋冬等褒貶,四山己酉春夏等褒貶合三度,磨勘以入,而繕工監、掌苑署、尙衣院、瓦署、典涓司今己酉秋冬等褒貶,竝因本司提調有故,四山己酉秋冬等褒貶,亦因漢城府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秋冬等本府郞廳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自丁未秋冬等,至戊申秋冬等褒貶等第,因本府提調有故,限內不得磨勘矣。其時官員,多已遞易,依前例不得追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本營郞廳及諸將官今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大將臣金在魯,時在黃海監營,未及上來,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郞廳及將官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都提調領中樞府事臣李光佐在外,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郞廳,以都提調意啓曰,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依例磨勘以入,而自丁未年春夏等,至己酉年春夏等褒貶,皆因都提調、大將有故,不得磨勘矣。到今其時郞廳、將官等,多有已遞之人,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備忘記,傳于張泰紹曰,醫官李燁處,熟馬一匹面給。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近日紅疹,或不無再行者,晩伏聞宮中,亦有如此之慮,聖躬愼護之方,宜無所不用其極,而兩提擧或出城,或臥病,不得入對陳稟,臣亟欲陳疏,方屬草,而聞兩大臣叩闕請見,姑且遲待矣,準請與否,無由卽聞,委招內局醫官而問之,始知竟不能得請,臣心悶慮,於是而益萬萬矣。臣之所欲陳者,兩大臣,已悉陳,豈容復架疊,而凡再經之人,閭巷所傳,皆可指數,非浪傳之比,聖人愼疾,當出萬全,奚可以或然非經常,而不爲之加意哉?惟疾之憂,非敢曰,情理不然,而殿下雖不親視,自有盡其醫治之道,安得以是而忽宗社萬年之大義,不念兩東朝之深憂,不恤臣民億兆之悶迫哉?招呼審問之際,自至於曛暮,寸心耿耿,坐而達曙,敢此侵早陳聞。伏幸聖上,深察事理重輕,亟許移殿,毋或親自薰染,起居將息,視平日倍加愼節,俾無萬分一之慮,臣不勝至懇。仍伏念,臣之係心宗國,夜不成眠,已累日矣,尤有所切慮于中者,無或聖心,因不副至望,而落莫無聊,反有損傷之道否乎?一分近此,非所望於我聖上者也。臣於前冬以後,屢以至剛大仰勉者,蓋以如此臲卼之會,鎭安國脈,迓續景命,必須至剛之心,至大之量,方可以辦得故耳。皇天眷佑,祖宗陰隲,螽斯之慶,會當取必,安可以一不副,遽自失圖,有若閭閻匹士戚嗟憂歎之爲,反以自傷其天和哉?其視剛大之體,果何如也?臣欲因是而重有所獻。夫日昨虹變,誠極驚心矣,殷宗修德,桑穀枯,宋景言善,熒惑退,後世無如此感應,或疑傳者之夸,而實不然,兩君立心誠剛大,惟其剛大也,故能奮發精誠,至於動天,後世無此心,何由得感通也?今日國勢,他無可以扶持之術,惟聖上,及是時大奮勵,眞能乎?所謂剛大者,大擴充,大持養,無一時之間斷,惟敬天活民,安宗社,永大命,此外萬事,更無可以秋毫嬰聖心者,精神之運,足以通天地,誠篤之發,足以服臣庶,則沴氣卽可消滅,邦運卽可挽回矣。不然而纏繞於細小,變遷於哀樂,對越憂勤之念,或作而或輟,因循泛忽,坐失時月,則國事更無可爲矣。今臣此言,非循常獻戒,誠以凜綴之勢,日甚一日,晝夜思度,誠不知其攸濟,哀痛之念,撑拄腸腹,適當陳疏,不覺衝口而發。伏乞少賜察納,及今自强,爲大感天人,轉危爲安之圖,千萬至禱也。重念臣所遭人言,轉益罔極,本兼之職,皆非可因循虛冒者,而至於內局之任,尤不容一日虛帶,聖明豈不洞鑑,而猶且一向靳遞,明日之請診與議藥,將使代房承旨,獨爲之,安有如許事體?歷考院中日記,恐無此事,矧今保護之責,有倍平日,尤安可若是哉?此莫非臣之故論其罪戾,實在難赦,敢冀聖上,深惟關係之至重,亟命遞臣內局兼帶,卽日差代,俾及參於明日問安,仍命將臣所有職名,一倂鐫削,重勘臣罪負,以勵餘人焉。臣無任寸心激烈九頓禱祝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玆事,日昨已諭於兩揆矣。前後批旨,罄悉予意,何過讓之至此?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宜卽偕入,用副日夕之望。傳于張泰紹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掌令李光溥疏曰,伏以臣,才識魯下,百不肖似,屢忝言地,一無所效,居常愧懼,若隕淵谷,頃叨本職,適値老父宿疾添劇,臣父年今七十,病情危苦,臣無他兄弟,獨自將護,轉側之唯臣,藥物之唯臣,糜粥水飮之節,亦無臣則失時,非不知慢蹇之爲人臣極罪,而情理懇迫,誠不忍一刻離舍,荐違嚴召,一味惶懍,鈇鉞不加,罰止例勘。臣含恩畏義,日夕悚懍矣,伊後筵中,果勤嚴敎,疑臣以規避前啓,至敎之以欲連啓,則恐觸上怒,欲停啓則慮有人言,趑趄遲回,一如向時眞儒事,規避之狀,直歸之於轅駒首鼠忘君負國之科,臣自承此敎,驚惶震越,五情失守,寧欲鑽地以入,而有不可得焉。此莫非臣平日行己無狀,不能見信於君父,使君父,疑之至此,有臣如此,生不如死。噫,爲人臣子,受君父耳目之寄,而因一微事,上以窺覘天意,下以畏忌時論,依違顧瞻,終至慢命,則國家置如此臺諫而何爲,君父有如此臣子而何用?竄殛誅滅,固不足贖其罪之萬一,而譴罷未幾,恩敍繼降,又寵之以纔試狼狽之職,恩至渥也,德至厚也,而其於國體,何如也,其於朝綱,何如也?且臣雖愚迷,亦有一段廉隅,尙能徒恃寵靈,揚揚入臺省執簡,論列人是非耶?此則雖皁隸下賤,必不忍爲之,臣雖無狀,職是殿下侍從之臣也。使殿下侍從之臣,而冒爲皁隸下賤所不忍爲之事,則臣固不足數,而其於殿下使臣以禮之道,何如也?昔宋臣錢若水,見其君輕視群下,卽自引去,使君上,知有輕爵祿之臣,臣雖不及古人,不能如古人有動人主風采,而尙可忍包羞冒榮,甘自處於窺天意畏時論之科,辱殿下之朝廷,而羞今日之臺閣乎?況且前日重臣之啓,今已收殺,前則不出,今乃冒進,世間豈有如許廉隅乎?且伏聞向日大臣筵奏以爲,近來憲府,似欲規避數啓,此等風習,極爲駭然云,此則似捐三賊以下之啓也,罪上添罪,尤增惶駭。臣於三賊等聲聞之不相及也,臭味之不相似也,其所謂威力氣勢,何與於臣,而臣故欲委曲容護,謀避其啓,寧忍負殿下而不忍負三賊耶?至於前憲長之疏,論斥前後坐罷之人,而混淪說去,一倂歸之於死黨之徒,此則臣不必引而自當,而臣亦違牌中一人,則同浴之譏,亦安得獨免乎?上焉而君父之疑怒,如此,中焉而大臣之嗔責,如彼,下焉而臺閣之譏斥,又如是備至,則如此而晏然復立於臺端者,天下寧有是理?近來臺閣之上,廉隅太勝,少有嫌礙,輒事撕捱,此則臣亦不韙,而今臣所處,自非喪廉恥,蔑禮義,則縱恣無忌憚者外,必不敢抗顔復齒於言議之地,臣亦粗識人理,嚴君父也,畏公議也。文石一步地,自劃已審,縱被大何,顧何敢冒沒淟涊,重負我殿下也?臣以緊切私冗,暫出近郊,不意除旨遽下,馹召繼辱,臣於是,益復驚惶罔措,卽日進伏私次,略暴情實,露章自劾。伏乞聖明,將臣負犯,付之司敗,亟加重勘,以爲人臣欺負者之戒,仍命選部,勿復檢擧,以安私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近日規避憲臺,成一難救之痼習,而趙鎭禧挺身出當,猶可見其風力矣。第以黨臼中眼目,觀之,其前後變見,固可駭,而曾聞聖敎勤摯,以導自新之道,則豈必追理舊染,以絶來善之路也?至若抉摘春坊私酬酢,不避小嫌而論劾者,雖曰所慮者深,亦可謂妄且謬矣。然而此時人皆厭臺地如水火,因微事罷遞,未必爲不幸,則先機迎擊,似非常情。且聞李基聖事,在於壬寅四月間,鎭禧之自南邑還朝,在於其年八月,鏡黨幾盡逞臆之後,則堂箚所云,自歸虛套,雖或急於狙遏,若基聖事,關係至重,何其輕加人以此名也?苟殿下平心而舒究,鎭禧之罪,必不至於永刊仕籍,而流裔之典,尤涉過重,一鎭禧之罪,律不相當,雖若無甚關係,臣之所歎惜者,實在於聖朝用罰之太偏。況今朝象泮渙,臺議退縮,誠有可虞者,此際入臺之臣,因事見擠,立見顚沛,則嗣後居言責者,必爭以前車爲戒,規避之習,視前有加,此非細故也。仍念黨議之激成,專由於自上扶抑之偏,一是一非之間,節拍層生,或陟或黜之際,疑阻轉增,今若視同開闢世界前事,目下小小得失,一歸於消融保合,除非大關係處,則□□咸容,上下交勉,大小協力,惟以國事民事,湊泊精神,血誠倣去,則其於扶顚持仆之策,庶大有益,惟聖明留神焉。臣空疎老耗,更無餘地,當此艱虞之會,輔相之責,決非所堪,日夜祈祝,只在於乞身而退,以避賢路,□□洪造尙此遲回矣。今則病狀日痼,無望陳力,目見聖朝處分之過中,有懷無隱,是所耿耿者,昨於入對之時,更鼓已下,不敢以□□之語,有所覼縷,泯默而退,懷不自已,輒此仰瀆,尤增悚懍。伏乞聖明,俯察臣不堪重任之實狀,亟許斥退,仍治臣妄言之罪,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趙鎭禧事,堂箚中,雖有錯誤處,其迎制之態,誠極無狀,其所流裔,焉可已乎?於今鎭世俗雖重,此等之類,欲鎭而勿問,則此豈嚴處分之道乎?雖若此箚中大義誠是,可不隨斯而留意焉?卿其須體至意,勿復過讓,安心視事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12月1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病}}。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直}}。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平山府使李宇夏。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藥房副提調臣張泰紹啓曰,冬暖乖節,日候不適,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後,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及眩氣減後,一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兩司闕啓,已有多日,守令未署經,亦至二員,除在外外,執義李顯謨,掌令李光溥,司諫朴弼琦,獻納許集,正言金權,竝以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執義李顯謨,司諫朴弼琦,修撰柳儼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張泰紹曰,推考傳旨捧入。
○李春躋啓曰,刑曹判書申思喆呈辭,參判金取魯陳疏,久不行公,獄囚多滯,委屬可慮。竝以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玉堂上下番,連日俱空,事極未安,校理金尙星,身旣犯染,不得請牌,修撰柳儼,自鄕纔已入來,與副提學宋眞明,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副承旨金致垕,時在京畿廣州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弘文館修撰趙迪命,時在京畿果川地,副修撰趙明翼,時在坡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柳謇病,代以愼爾復爲假注書。
○張泰紹啓曰,事變假注書愼爾復,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偕來史官黃敏厚,身病猝重,勢難仍留云,他史官,代送,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卽伏見諸道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啓本,則慶尙監司朴文秀,全羅監司李匡德,守令無一人居下,京畿水使具聖任,黃海兵使李載恒,全羅左水使禹夏亨,慶尙左水使孫命大,邊將無一人居下。全羅監司李匡德啓本中,長水縣監李徽曾,以姑無顯疵,妄殺可警,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平安監司宋寅明啓本中,嘉山郡守徐命茂,以酒雖有妨,治姑無闕,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黃海監司金在魯啓本中,長連縣監洪禹龜,以爲政平平,別無怨咨,爲目,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開城留守趙遠命啓本中,敎授洪夏濟,以受侮諸生,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且中字,當書於題目之下,而書於題目之上,有違常規。統制使金潝啓本中,所非浦權管全璨,以爲政平平,宜責來效,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致勤點下。南兵使韓範錫啓本中,仁遮外萬戶李德洪,以烽政旣疎,警責宜加,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竝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安后奭出使,代以宋胤涵爲假注書。
○張泰紹,以備邊司言啓曰,禁軍秋冬等都試,連因兵曹有故,不得設行矣。今當隆冬,勢難擧行,在前多有祿試射代行之規,而兵曹判書金在魯,今方在外,趁不擧行,歲時已屆矣,貧寒軍兵等不得付祿,實爲可矜。判書有故,則亦有禁軍別將替行祿試射之例,今亦依前例,令別將代行,而試射時稟旨,及試射後付祿等事,亦令該曹次官擧行,何如?傳曰,允。
○慶尙左水使狀啓,盈德等官居私奴江牙之等渰死事,傳于李春躋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掌令李光溥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潴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明彦之有不臣於殿下之心,蓋已久矣。甲辰冬一疏,已極兇慘,而以賊鏡同去就之說,觀之,其綢繆陰謀,貫通心肚之狀,昭然難掩。噫,遐荒放謫,卽歸故土,人之常情,而遲回不歸,已多可疑之端,久廢起用,一言自訟,事理當然,而不陳例疏,顯有罔測之意,此所以向來筵臣,有無臣節之論者也。惟此兩款,究其心跡,則雖斬作萬端,可也,而況其父子之名,累出於諸賊之招,胡服擧事之說,元非倉卒做出之言,衣縫納書之計,實出臨急圖免之意。使渠父子,果無爛熳gg爛漫g同參之事,則逆招所引,何如是狼藉,而世樞之至死不變其說者,尤豈非情節之萬萬無疑者耶?當初拿鞫,在法當然,徑先酌處,大失獄體。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思孝之罪,可勝痛哉?與師寬,有叔姪之親,而率置於營底,以慶祉爲心腹之人,而委任於幕下,其平日爛熳gg爛漫g謀逆之狀,不待崇大之招,道亨之出,而可知之矣。況其曾按東藩之時,至以三百金重貨,無端出給於弼顯,則彼此情跡之綢繆,其來已久。李曥所謂賊顯與思孝,連謀擧兵者,豈不信然乎?噫,賊顯之所率邑兵,不過如干束伍,而乃能直到全州,請見主將,若無從前和應之約,則豈敢以些少脅從之類,突然徑趨於城守已嚴之後,從容往復,直請開門耶?及其匹馬逃走,而終不跟捕者,顯有暗地故縱之意,拘其母子,而仍置該邑者,亦在諸賊已敗之後,則政與眞儒之捉納萬鼎,夢佐之追捕弼夢,同一心腸。昨年按鞫之時,徑先酌處,已是失刑之大者,人心之憤鬱,至今未已,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兇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答曰,勿煩。
○獻納許集啓曰,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請還收印信僞造罪人權廣金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生民休戚,係於守宰之賢否,則當此久任責成之日,不可不愼簡也,明矣。鎭岑縣監金鑄,到任以後,無一善狀,政令事爲之間,率多狂妄悖駭之擧,而就以其最著者,言之,境內民山,公然攘奪,占爲己有者,此已不法之甚,而自朝家,爲慮殘邑簽丁之難,本縣逃故一百五十名之額,特爲割屬於他邑,則族徵之弊,庶可少紓,而鑄也,不有朝家之德意,依舊徵布於移屬之原額,歸諸私橐,其他苛酷不法之狀,難以毛擧,闔境嗷嗷,傳說狼藉,如此貪饕蔑法之人,決不可置之字牧之任,以貽生民之害,請鎭岑縣監金鑄,罷職不敍。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大司成李德壽疏曰,伏以今春到記摘奸時,有上下齋任上下色掌,竝拔儒籍之敎,此固出於振作飭勵之聖意,而第臣伏念,待士子,異於待朝士,不專以威罰,而必先敎導,敎導不行,然後間以威罰,然苟非關係甚重,則威罰亦未嘗久也。今此諸儒之不守聖廟,信有罪矣,然近來名家子弟,厭避齋任,已成謬習,殆非一朝一夕之故,則尤宜先加敎導,隨以限年停擧之罰,以開其察任之路,不宜一味摧折,如治大何也?諸儒之被罰,歲將滿矣,前頭又有慶科,當此一域均歡之日,一夫向隅,亦足爲聖化之欠缺,況六人之多哉?欲望聖明,於秋霜凜冽之後,繼之以春陽之溫和,特收竝拔儒籍之罰,俾多士,有所感悅,而抃舞於鳶魚之化,區區微臣之所望也。本館推刷官之行也,臣稔知中房之作弊不貲,招而語之曰,中房,係是私人,各邑無供饋之例,其勢不得不侵及於奴婢等,責以供饋。況聞其多徵錢布,以充其欲,苟不厭其心,入而訴,出而脅,操縱多端,貧殘奴婢,何以堪命?今行則切勿帶去,爲宜,及其辭行之際,臣又縷縷面戒,則皆言當不率去,其後聞之,則六道推刷官,皆瞞臣,暗地帶去,臣心甚痛駭。卽爲行關,使之上送,而所謂中房輩,旣至其地,如見血之蠅,抵死不肯上來,惟京畿則道里最近,故不得不先爲來現,臣卽笞三十度,以徵其罪矣。日昨推刷官金重泰,始入來,誤疑書吏,有所漏言,捉致其私第,使其奴結縛而用大杖,擊八十度,數之曰,大司成,笞吾中房三十度,吾則當三倍其數,其擧措之妄悖,殆未前見。又聞重泰在竹山,多得隱漏奴婢,私許贖良,斂錢以歸,其數甚夥,近來本館奴婢之減削,未必全由於飢饉流亡,多出於此等不法之擧,雖以其所納推刷案,見之,丙午所存奴婢之減縮者,至於七十七口之多,三年之內,無一口增錄,殊無別爲差遣之意,此等罪狀,不可但施罷職汰去之罰。亦乞聖明,亟下重泰於吏案,治其所犯,其所許贖奴婢,還付館案,其贖價輸之官司,竝治臣疲軟見輕郞屬之罪,以懲奸贓,以存體統焉。臣於纂修堂上之任,亦有不可冒當之嫌,蓋申處洙之啓,旣曰,苟非鴻匠,莫宜撰次,則如臣淺識謏學,又何敢敖然自處以鴻匠,冒當偏摩之役乎?頃日牌招之下,雖不敢坐違,而內揆私分,每增愧懼,亦願竝賜鐫改,移授可堪之人,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祈懇顒俟之至,謹昧bb死b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齋儒事,尙今靳許,乃所以重聖廟,正士習也,金重泰事,極爲無據,竝依施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左承旨尹惠敎{{*|病}}。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富平府使金啓煥。
○夜三更,月暈,廻木星。
○李春躋啓曰,來二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壽松,以武臣堂上朔試射試官,慕華館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參贊尹淳,三度呈辭,傳于李春躋曰,只遞本職。
○李春躋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累日,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校理金尙星,修撰柳儼,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校理韓顯謩,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左副承旨金始㷜,同姓三寸侄進士尙重妻恭人李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近來廳中,位甚不齊,出納之際,事多苟簡,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已經成服,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身帶將符,久處城外,其在事體,已極未安,且寶鑑纂修之役,一時爲急,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邊爀手本,則保放罪人金潗、金䥬等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禁軍秋冬等都試代,來春夏等祿試射,令別將替行事,自廟堂,草記蒙允矣。依定奪,今十二月十九日,令別將慕華館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王者制法,一定而不可易,不如此,則民不畏法,而犯者滋多,至可戒也。譯官金文慶之罪,在法,有必可死,無或可生,而乃卒無事,臣竊慨然也。一自淸債辱國,益嚴潛商之禁,每使行辭陛時,殿下引見勉諭,許令直爲梟示者,凡幾遭矣。王言一出,便成金石之典,而一有犯者,輒復撓奪,若然則法終不可立,而潛商終不可禁也。文慶,雖商譯,亦在衣冠之末,視驛卒、通事全無知識者,宜有間,而違冒國法,恣行奸濫,若此,論其罪狀,豈不萬萬痛駭也?狀到之初,所當直請按法,而或慮其所帶潛貨,入於八包元數中,故更爲行査,今則數外加帶之狀,綻露無餘,是豈有一毫可恕之端哉?雖以譏察之異於搜檢,爲言,然其爲冒禁潛帶則一也,豈必搜檢現露者,獨可罪,而譏察見捉者,獨可免耶?臣願亟允臺啓,快正王法焉。臣又伏聞殿下,以灣府譏察有弊,特令革罷云,臣竊惑焉。使行搜檢,例患悤擾,有不能一一照察者,此譏察之所由生,而其發摘奸狀,非搜檢之比,今無他端,而遽罷之,何也?凡邊邑採蔘犯越之禁,皆有譏察,而未聞有大段弊端,則獨於潛貨一事,豈可逆料其未然之弊,遂廢目前應行之事也?夫潛商,大利也,旣有譏察焉,又有梟示焉,而尙有如文慶者出,今文慶生,而譏察又罷,則人將何所畏憚,而不趨騖於大利之竇也?又況月前,因西伯狀請,申嚴譏察賞罰之法,自廟堂,覆啓成節目知委矣。曾不幾何,革罷之令,又下焉,擧措之顚倒,朝令之不恒,甚矣,豈不爲邊民之所竊笑也?臣竊謂譏察革罷之命,今姑還收,待日後弊生,徐議變通,未晩也。昨日諫院,有鎭岑縣監金鑄罷職之啓,卽蒙允可云,啓辭,臣尙未得見,其事之虛實,未知如何,而鑄爲人,剛明綜覈,曾任兵曹都案郞廳,發曹吏宿奸,及爲鎭岑,銳意蘇殘,臣於夏間,奉使過其境,聞其赴任未幾,已多修擧,鎭岑,以至殘積弊之邑,得此人,庶幾有回蘇之望,而今忽見罷,臣未知鑄果有所犯而然耶?抑有奸吏、頑民所中而然耶?弊邑一良吏,得失甚關重,臣謂以臺啓措語,行査本道後,處之,宜矣。臣再受恩暇,調攝已久,而所苦諸症,一向無減,醫言積悴所祟,不可責效於時月之間,失今不治,後必難醫,臣非敢自愛軀命,雖螻蟻之微顧,豈不足以煩天地生成之仁耶?伏願聖明,俯垂哀矜,特遞臣夙夜之任,使得安意調息,不勝公私萬幸,臣屢次煩瀆,罪合萬死,臣無任惶恐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文慶事及灣府譏察事,頃者處分,意差深矣,金鑄事,爲先査問本道後,處之。卿其勿辭,調理行公。
○修撰柳儼上疏曰,伏以洪惟我肅宗大王聖德神功,冠絶千古,尊爲世室,百代不祧,此固稀有之盛事,同慶之大禮,臣適以亡父遷窆,滯在鄕廬,不得趨造於賀庭之班,情禮俱缺,罪恨徒切。念臣本以無所似之身,連荷不敢當之恩,所遭非常,而昭釋無餘,蹤迹畸危,而除旨連下,諫官館職,相繼聯翩,恩誥馹召,次第光臨,臣固迫於私情,不得運動,中間陳疏上送,而喉司以新有定式,未免退却,帶職久滯,極涉惶恐。昨纔完葬,來伏私次,而第臣有懇迫私情,至於向前情勢之難强,有不暇言,伏惟聖慈,哀而憐之。噫,臣命途畸窮,早失嚴父,時臣年僅弱冠,稚迷無識,臣母悲哀成疾,奄奄將盡,旣未能致禮於喪葬之際,又不得盡情於哀戚之節,悲悔糾結,心肝已蝕,今番啓壙,災害孔酷,情理崩隕,穹壤罔極,私心以爲,若能初旣擇地,又能不甚薄葬,則夫豈有今日之患乎?思之至此,五情如割,論臣不孝之罪,誠無以自贖,惟宜謹守三月之制,以盡未盡之哀,庶可以少伸人子之至情,得免禮家之罪人,而秖以職名在身,無由自任,啼號痛酷,寧欲溘然,臣亦非不知越例之爲可懼,瀆聽之爲不敢,而但念人之私願,天地必從之,子之至懇,父母必憐之,今我殿下,天地於臣也,父母於臣也。又況錫類之仁,淪洽臣隣,若臣情事之萬分哀窮者,亦蒙一視之恩,使得自盡其靡及之痛,則臣當生而隕首,死則結草。且臣本有痰塊衝上之症,此固通朝之所共知,平日調攝,若或失節,則必致大段添重,甚至於氣息不通,頃刻垂盡,今又衝寒奔走,一倍加劇,昏到涔涔,不省人事,以此病狀,亦無時日之間,復起爲人之望,亦乞矜憐而許之焉。臣昨呈此疏,而喉司不捧,違逋召命,而例勘終靳,臣誠情勢哀窮,罔知所措。噫,臣之所陳,卽人子情理之自不得不然,人之見之者,必將油然有惻怛不忍之心,而秖緣臣不孝無狀,素未能見諒於同朝,不曾以人理待臣,或謂之違例,或謂之非時,再呈再却,只請牌招,彼喉司之臣,雖自謂能盡出納之責,而若臣慙悼之懷,將不可以人類自居,無心可以處世,無面可以對人,惟宜歸伏亡父之墓側,以畢未了之殘喘,粗謝平日不孝之罪而已。更何忍束帶趨朝,以傷我聖上以孝爲治之政哉?再召之下,隨詣闕外,更呈前疏,自外退歸,惟望速被譴罰,以爲人臣慢命者之戒焉。臣無任呼號躑躅血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之撕推,誠涉太過,而其所陳請,不過數月,特爲許施焉。
○校理金尙星上疏曰,伏以臣,論趙鎭禧事,誠妄矣。目見巧㦧之迹,身在刺擧之地,誠不忍囚舌泯默,乃有所信口論列,而夜深草箚,隨意下筆,語多迫切,文少葳蕤,則傷聖朝篤厚之風者,亦莫非緣臣年少之致,長德者之責臣太刻,固何足怪?噫,臣於大臣,卽一故人穉兒,互章交辨,殆近於加大凌長之歸,其在臣心,固甚萬萬不安,而第大臣奬鎭禧,以風力,咎臣以沮遏,此則亦有所不容不辨者。夫子云,與其進也,母保其往,則凡人之悔過自新,夫誰曰不可,而若鎭禧,則其所謂自新者,只是迭換其頭面而已。蓋嘗附麗於洪啓迪之故,在辛、壬則主張諫啓嚴鞫之論,要掩托啓迪之跡,蓋嘗投合於逆鏡輩之故,在今日則杜撰憲啓立異之說,冀免黨逆鏡之罪,首尾綻露,前後歘翕,此等風習,抑亦一世之所共惡,則豈可以復售攘臂之習,謂出於眞箇直前之風乎?至於沮遏等說,細究語脈所歸,則有若臣之箚論,出於擊逐參啓之人,要令後來居臺者,皆欲退縮者然,而臣於今日憲啓,固有一箇主見,嘗以請鞫之啓,不可依違,規避之意,亦或酬酢於親儕間,則他人之連參與否,在臣尤何關,而沮遏之目,忽地來着,是何在鎭禧則太恕,而在臣則太不諒也?獨臣之所深惜者,朝廷之肅嚴,惟在正議之恢張,臺閣之尊重,不係鄙夫之擔當,如鎭禧者,舊染自在,新沐未薰,而以此人連此啓,謂之可見風力,則得不來善之意,太勝,而激濁之道,反輕乎?若夫李基聖事,在臣未釋褐之前,只聞基聖之被駁也。逆鏡又請罷臺官,而鎭禧輩,承望風旨,扶植餘論,故在耳之言,隨手而寫,基聖發啓之先後,鎭禧還朝之早晩,臣未嘗有意考閱,以至誤下一啗字,則此不過句語間未及細檢之致,而大臣以關係至重,不宜輕加爲言,到今鎭禧被罪之後,亦何必齗齗索言也?臣於鎭禧,非有毫分私好惡者,只以萬口同辭之論,妄效一日在職之責,而謗議交騰,咎責旋至,惟當杜門訟愆,矢心自靖,則復廁邇列,非所暇論,虛銜在身,宜卽露章祈免,而臣父患寒之症,浹日彌留,風痰爲祟,咳嗽作苦,最是喉門赤爛,殆至於語音不通,日夕焦灼,未遑及他,而重以闔家患疹,荐遭喪慘,身旣薰染,亦不敢循例陳疏,今始齋宿經宵,略陳危懇。伏乞聖慈,亟賜鑑諒,先治臣妄言之罪,以勵群工,仍命鐫罷臣職,俾得以便意救護,不勝幸甚。臣治疏將上之際,仍館直之俱闕,天牌儼降,不得不隨詣闕外,投章徑歸,臣尤死罪,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大臣欲爲鎭定之言,何必深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正言金權上疏曰,伏以臣,頃除憲職,適在畿幕時,受暇下鄕之日,屬緣重患輪疾,方阽死域,未卽趨命,惶蹙冞切,旋以諸僚,俱在外,至於變通,獲蒙恩遞,感祝之餘,粗安私分矣,不意薇垣新除,又下於就醫舁還之際,是何無狀賤臣,荐被誤恩於聖明之世,聞命震惕,益不知置身之所也。顧此諫省之職,地望自別,決非見識鹵莽,言議巽懦者,所可濫竽,況臣向來被彈,情勢危臲,實無復叨言責之望。且臣身恙之外,母病添劇,尤無一分供職之勢,玆敢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竝賜矜察焉。秋間臣忝憲職也,因一處置事,重遭諫臣劾遞之論,至今追思,實不勝瞿然之至。其時臣以問郞,仕進鞫廳之際,午被除命,夕承召牌,至於留門入肅,新進生疎,中夜蒼黃,處置措語,未暇點檢,而槪掌憲之上款引避,諸臺之不當處置,俱以大臣筵奏,爲嫌,故不爲區別,統言請出矣。其後或有以措辭之殊欠別白,爲言者,臣始爲省得,仍欲引避,而諸議又以爲,語旣包含,非比做錯,且請出諸臺,皆已就職,則不必强引,爲嫌,惹起一鬧云,故未免中止矣。非斥之言,果發於公議之地,而至以全漏一款,混請出仕,覺後不避,有損臺體,爲言,臣臨事昏謬,不能詳審之罪,至此無以自解,白簡猶在,彈墨未乾,壞損臺體者,尙何顔面,揚揚復就於臺省之職,重貽一世之嗤點也哉?況伊後就職諸臺之復入言地者,皆以此引避,連續遞免,而究厥所失,實原於臣,則臣何可獨爲晏然而已乎?於是必遞之義,尤較然明白矣。且臣纔經死病,餘熱未祛,飮啖全廢,元氣澌頓,以此病狀,實無以自力强起,而臣母衰病沈淹之中,過慮臣疾,不愼調攝,重觸風寒,感傷非細,委頓床席,氣息綿綴gg綿惙g,種種症情,俱係危篤,而最是足部浮高刺痛,若病大腫,晝夜苦劇,頃刻難支,臣病裏扶將,方寸煎灼,卽今情理,尤無暫時離捨之勢,況暇論官職之去就乎?卽因守令署經,天牌辱臨,嚴畏分義,不敢坐違,忍死隨詣於九闕之外,而情地親病,如右所陳,咫尺宸陛,末由入肅,玆敢略控短疏,悉暴情實,終未免徑退,臣罪到此,萬戮猶輕。伏乞聖明,特垂體下之恩,仍推錫類之仁,亟許鐫削臣職名,以便救護,以謝人言,仍治臣違慢之罪,以肅朝綱,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兵曹判書兼藝文提學金在魯上疏曰,伏以臣,瀝血陳懇,冀還新命,而聖批愈隆,邈不開許,臣憂憫抑塞,不知所出。臣雖不肖,亦知分義之可畏,恩寵之可戀,自惟積逋之前愆未贖,倚毗之新渥至此,惟當感激而報效,敢復偃謇gg偃蹇g而違逋,顧念此時,何等時也,此職,何等職也?臣之庸迂拙劣,最出人人之下,凡百世務,都無通曉,而至於軍旅之事,尤所昧昧,雖在平安無事之日,尙無萬一堪稱之望。況今新經變亂,憂虞溢目,本兵之得人與否,而國勢之輕重安危,係焉,尙可視之以尋常除拜,而唐突承膺哉?且臣稟氣至弱,自幼多病,盛壯之歲,百症交侵,猶不敢自比恒人,今則年已及衰,病日益深,精神筋力,殆無異於篤老之人,而本職酬應之繁,奔走之勞,爲百職之首,毋論才分之全不近似,只此癃尫澌惙之形,決知其一日不可堪矣。伏惟天地至仁,曲遂萬物,必不忍强其所不可强,使其顚隕踣斃而後已也。臣又於日昨,忽伏承藝苑除旨,惶愧震𢥠,面騂心煩,切迫之極,直欲逃遁而不可得也。末世人才眇然,兼以他人長短,例不能詳知,固或有人器之不稱,名實之不副者,而夫豈有可駭可怪之甚,若臣之文任者乎?向在乙巳年間,該曹承乏,充臣於提學末擬,謬蒙天點,臣於其時,悉暴不文實狀,累煩控辭,至以限死自畫,爲言,畢竟因職事有急,幸得變通遞改,而追思至今,尙有餘愧,今又循襲前誤,不問實地之如何,復有此萬萬意外之除,臣誠不暇自憂,而爲朝政寒心也。夫館閣榮銜,人所歆艷,本非厭避之地,使臣文辭雖拙,猶可以備數成樣,則獨何心腸?抵死力辭,而自念臣之不文,非唯不能窺闖於作者藩籬,卽日用文字,數行書札,尙且艱窶莫甚,罅疵難掩,猝遇副急應製之文,雖血指汗顔,斷無締進之理,臣之困窘貽笑,姑不暇言,而其於國事之大段狼狽,何哉?此臣所以居常自悼自憫,視文任如墻壁之當前,不敢爲冒沒進步之計者也。區區此言,亶出赤心,倘或毫毛飾虛,敢爲例讓之態,則神明必殛之矣,情隘勢蹙,不得不傾竭號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俯察臣由中之懇,亟許竝遞臣本兼兩任,使官無鵜梁之刺,身免蚊山之災,千萬幸甚,臣無任煎迫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所辭兼帶,俱涉太過,卿其勿辭,待交龜,從速上來行公。
○執義李顯謨上疏曰,伏以臣,病狀近甚危重,飮食全廢,頭痛火升,昏不知人,虛汗如瀉,喘急尤甚,雖房闥之內,少或起動,則昏暈而倒,胸膈悶塞,頃刻之間,幾至殞絶者,日數三次。病勢如此,已無復起爲人之望,昏昏涔涔,秖自傷悼,不意此際,柏府新除,忽及於無似之身,而牌召遽降,臣於病中,惶恐隕越,罔知攸措,欲起還仆,竟未祗承。竊念近日違牌一事,實爲聖世之痼弊,人臣分義,至爲未安,而臣因實病之如此,每每身犯傲慢之科,每一違逋,惶隕之極,寧欲溘死無知,而不可得,只望重蒙罪勘,庶幾少安賤分,而中夜又伏聞有只推之命,臣惶感之極,尤不知所出。前頭又必有循例牌召,臣之病狀,有非時月間可以得差而起動者,其勢又將違召,臣迫隘之甚,病中又添大病,氣日益敗,無復餘地,鬼事將至,無可言者,念此中丞之職,責任,何如?設使臣,疾病不至若是之甚,臣之爲人,迂愚鈍劣,衰晩疲孱,銳氣都消,雖云處世,過從絶無,聾聵莫甚,凡於朝論得失,一不省識,況復重病如此,人事都絶,厭厭如泉下人,今乃以搏擊風采,責之於如臣奊詬垂死之人,此於朝政之失,已非細故也。臣之一疾彌留,死如棄如之狀,在廷臣僚,亦皆知之,則銓部,亦必無不聞之理,而强而擧擬,必使公私狼狽,聖世愼簡覈實之政,恐不如此。況聞近日臺地厭避,人人皆然云,此實搢紳之深恥,淸朝之至羞,今世之人,一例以此,深責群下之委靡,然以前史觀之,則治平之世,每多狂直之言,衰季之時,常有喑默之風,此正我聖上惕然加意處,無乃厭聞逆耳而致歟,無乃建極未至而致歟?深留聖意,益恢四聰,俾蕩平之治,不至爲空言而止。且使後世之論,不至有譏於聖世言路之不廣,喑默之成風,則致治之道,無過於是,臣不勝區區之祝望也。顧今言路實狹,責罰太峻,群下惟以免罪,爲幸,此亦聖世之可憂者。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愚臣竊恐今日,實有此弊,而雖以近日申處洙、趙鎭禧、李萬維三人事,言之,聖上之所以罪之者,實皆有稍過分數處,此等人其罪名,固皆有不足恕者,而絶島極邊,乃是減死之次律釋之,所謂何以加其罪者,恐或近之,國家之用罰不中,則進言之士,或有疑畏,而不敢盡其所懷者,此實有妨於言路也。臣於此三人,寧有一分顧惜,而獨以聖世處分之稍過,爲言路深憂,有不能自已,疾病之中,精神迷錯,而略此攙及,至於病勢之痼,一至於此,雖欲强起趨命,實無其路,違慢之罪,不可不重勘。伏乞聖明,下臣司敗,各別科罪,以爲廷臣之戒,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三人之事,皆極可駭,今此處分,豈乎過中?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礪山府使崔震一。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獻納許集,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檢閱趙尙行,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尹惠敎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以都摠府中日草記,傳子張泰紹曰,曾前則中日命停之後,更待下敎擧行矣,今番則直爲啓請標信,其間忘却之致耶?此草記,還給。
○尹惠敎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副提學宋眞明,校理金尙星稱以情勢難强,不爲行公,事極未安。更竝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旣遞本職,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兵曹祿都目政事,例於季朔爲之,而無得逾月事,已有定式,而長官如或有故,則令次官稟啓爲之事,亦有筵敎矣。判書金在魯,時未上來,應行祿政,勢將過限,許多軍職及將士之趁未頒料,誠甚可憫。在前如此之時,有自本院,陳稟擧行之例,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令次官擧行。
○尹惠敎啓曰,檢閱趙尙行,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武臣堂上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軍職廳堂上李廷賢,柳葉箭畢射後,試官,親見試記,則只以邊三中書錄矣。片箭一次,又爲不中,後更爲計劃,則以柳棄箭邊四中書錄,此乃執冊官,追後添書一邊字者,明白無疑。莫重堂上試射,如是用奸之狀,極爲無據,執冊官崔錫昌,當該射員李廷賢,竝令攸司拿問査處,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以備邊司言啓曰,本司有司堂上四員內,一員未差,一員冬至正使金東弼,仍帶赴燕,卽今行公者,只有前右參贊尹淳,都承旨趙顯命,文簿酬應,常患苟簡,金東弼有司之任,今姑許遞,以戶曹判書徐命均,兵曹判書金在魯,竝爲差任,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承文院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寫字官,雖是微末,御諱事大文書,皆使之擔當繕書,則責任不輕而重矣。國朝以來,不以官卑人微而忽之,勸奬培養之道,視他自別,故渠輩莫不興起肄業,以筆名世者,代不乏人,近來則全無收拾激勸之事,而各司及私家,以不緊小小書役,侵責驅使,殆同下賤,已是渠輩難堪之端,而且其月廩,曾因年凶權減,又以太田米,累次換作,所食之涼薄,反不及於各司之隷卒,故人各解體,無着實肄業之心,而筆才日漸降下,卽今事大文書之奏文能書者,絶無而僅有,事甚可慮矣。其料之權減換作者,雖不可盡數復舊,小米改以大米,給之,以此永爲永式,則庶可爲激勸培養之道,而各司及私家之以不緊私事,任意招呼侵責之弊,一切嚴飭禁斷,俾得以專心肄業,期於成就,似合事宜,以此施行,何如?傳曰,允。
○獻納許集啓曰,臣猥以無似,屢忝臺端,一味尸素,居常媿懼,日昨得聞,鎭岑縣監金鑄不治之狀,有所論啓而蒙允矣。昨伏見知申疏本,盛稱鑄之剛明綜核,修擧邑事,至請行査本道,而聖批亦令依施,臣於是,不勝瞿然訝惑之至。夫遠外守令之政治能否,果難詳知,奸民猾吏之乘憾造謗,不無其弊,則風聞失實,臣嘗爲戒,不敢以泛然聽聞者,輕易發論,而至於鑄之貪虐實狀,所聞者,頗爲眞的,移屬逃故之依前侵徵,已極可駭,而境內閑散朴世蕃爲名者,陞差鄕任,誘奪其山於渼林大村之後,不有邦禁,肆然入葬,此則十目所視,焉可掩乎?其他苛酷之政,不一而足,假稱軍器修補,凡干民人之有些少罪過者,輒徵贖錢,多者或至半百,而不補公用,去處不明,倉庫之傾圮者,則威喝監色,勒令修改,獄舍之頹毁者,則使人吏之有過者,改造贖罪,每以此等事,爲衒能之資,宰臣疏中所謂已多修擧云者,無或指如許處而言耶?大凡守宰之欲爲要譽者,類多修飾外面,以示其幹能之色,泛而觀之,似若勝於疲軟不振作者,而其實則罔非剝民而取辦,要以衒耀乎?觀聽。宰臣之霎時歷過,安能盡悉其小民愁怨之狀耶?雖然,身居言地,略論微末之一縣宰,而分疏之言,至發於宰臣,臣之論人不審之失,著矣。何可晏然冒居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副修撰趙明翼上疏曰,伏以臣,知識短淺,言議巽軟,前後之叨玷三司,不啻屢矣,不曾發一言論一事,仰答我殿下委任之隆眷,居常愧懼,若隕淵谷,頃以憲府諸臺之退縮不出,特下嚴敎,辭旨非常,仍有一竝譴罷之擧,臣名亦入於其中,驚凜震悸之餘,繼以慙恧,不知置身之所也。嗚呼,臣雖無似,亦嘗粗讀古人之書,出入長者之門,其於事君之道,出處之義,有所講究而裁定者,素矣,如有可言之事,必陳乃已,不以威武而有所撓奪,如在可退之時,決意引去,不以榮利而有所低佪gg低徊g,每以是反省,視同三字符,而要作事君飭身之方矣。不意玆者,反陷於規避之罪,至以欲停則慮有人言,欲連則恐觸上怒等語,縷縷爲敎,聲罪極嚴,其所負犯,苟有如聖敎者,雖流竄誅殛,固無以贖其罪。若有人所共知不可冒出之嫌,而混被規避之律,則規避二字,士夫何等羞恥之目,而橫擔其身,不亦悚愧之甚,亦豈非朝家鑑別之所失乎?臣於秋間,忝叨館職也,親承前席之面諭,感激恩庇之至厚,不揣時勢,妄出一脚,致人疑忌,終速彈罷,頃者憲職之命,實是被論後初除,則其所引入圖遞,在所當然。臣之以此獲譴,實無自愧于心,而但念臣於平日言議之際,無所取重,不能見信於君父,雖以我聖上日月之明,不燭臣本心之無他,於此等處,益可見矣,是臣反己循省,竊所慙悼者也。自分屛棄,退伏先壟之下,爲省老父,昨纔入城,館職之除,已有日矣,馹召之命,亦纔降矣,罪罷屬耳,恩除旋下,視同無故之人,收召不置,臣實惝怳,誠莫知其所以也。顧臣今日情勢,唯當引分退休,永謝榮路,以爲自靖之計,其何敢諉以本情之實無規避,事實之容有可恕,揚揚法從之列,以受人嗤點也哉?玆敢略暴委折,露章自劾。伏乞天地父母,憐臣情迹之甚危,察臣罪名之至重,付之司敗,亟加重勘,仍令選部,勿復檢擬,以安微分,以嚴國體,不勝大願,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于尹惠敎曰,史官二員待命。
○張泰紹啓曰,獻納許集,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而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肅拜,或陳疏,無處置之員,除在外未肅拜外,陳疏人員,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同副承旨,不得病狀,例也,而同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之俱空,未有甚於近日,副提學宋眞明,一向違牌,終不出肅,事體極爲未安,副終撰趙明翼,疏批已下,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刑曹堂上,近甚不備,詞訟積滯,委屬可慮,而判書申思喆,參判金取魯,連呈疏單,不爲行公,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終不應命,事體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愼爾復有頉,代朴致隆。
○以禁府啓目,善山前府使安相元原情公事,傳于張泰紹曰,申飭之下,身爲蔭官,豈敢以疑阻之說,陳於君父乎?道臣狀聞,雖或過中,身爲守令,不當若是,況奏達之供辭,又不當若是肆聲氣。此招,還給金吾,其令更捧以入。
○李春躋,以魂宮忠義,以入番宗室意啓曰,本宮宗室四員內,密陽君臣梡,以掃墳事,受由在外,海興君臣橿,今方入直摠府,海陵君臣爟,重患紅疹,方此苦痛,兼遭夭慼,身又犯染,原豐都正臣熙,累日入直,而素患胸腹之痛,時時發作,不至大段,故强疾將事矣,自昨夜猝然寒戰,頭疼如碎,精神昏瞀,人鬼未分,以此病狀,萬無將事之望,臣之死生,固不足恤,而莫重祭享,奠獻無人,事之未安,莫此爲甚。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使享禮,無至生事,何如?傳曰,以他享官,代直。
○張泰紹,以義禁府言啓曰,罪人任徵夏,所當依例加刑,而臺諫方以設鞫嚴問,論啓,姑不得擧行,罪人李錫衡,開坐刑推之際,判事臣徐命均,遭服制,罷坐出去,他餘罪人等,今日不得加刑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近來本廳郞廳多闕,不但輪直之苟簡,至於書役,殆至停廢,誠爲可慮。本廳郞廳鄭羽良,違牌坐罷,今旣敍用在職,還爲差下,郞廳李重庚外任代,前佐郞尹志遠差下,郞廳宋瓆,以身病受由,察任無期,姑爲改差,其代以權知承文院副正字柳逸,差下,而雖已分館,時未免新尹志遠,亦無職名,竝令該曹,口傳付軍職,鄭羽良、尹志遠、柳逸,亦令該曹兼春秋,口傳下批,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掌令李光溥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獻納許集避嫌。{{*|措辭見上}}引嫌而退,隨聞論列,臺體則然,宰臣請査,何必爲嫌?請獻納許集出仕。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12月2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司諫朴弼琦,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又啓曰,因本院啓辭,政官牌招,玉堂闕員,盡數差出事,命下,而闕門垂閉,望筒出納之際,必致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奉敎朴弼均,牌招事,命下,而闕門垂閉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今日賓廳日次,兩司當爲入侍,故不待牌招,依例進參之意,使兩司下吏往復,而諫院則獻納許集,昨日就職後,仍呈辭單,大司諫權𥛚在外,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金權未肅拜,無進參之員。除在外外,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不爲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屢次違牌,無意應命,揆以分義,不容若是,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趙顯命啓曰,玉堂上下番闕直,未有甚於近日,事體至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上疏纔已入啓,他無推移入直之員,政官卽爲牌招,闕員盡數差出,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因本院啓辭,政官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垂閉,望筒出納之際,必致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奉敎朴弼均,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辭疏,旣有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司諫朴弼琦啓曰,臣於臺地,不可復叨之狀,前後控籲,誠亦支離。臣於前秋,徑停權詹按律之啓,而乃者梟示啓之發也,引罪自列,至被駁罷,則此啓在臺之前,無非臣訟罪之日。且於前秋憲府,眞儒等亟正邦刑之啓,減而爲眞儒島配之啓也,臣亦連啓,今者三賊,亟正邦刑之請,復發於兩司,而當初減律之憲臣,先被劾罷,則如臣連啓者,自在其竝論中矣,何敢獨爲晏然,而且前都憲之疏,所以聲罪減律之輩,極其嚴峻,至論金翰運之改律,斥以外雖連啓,內實庇賊,仍請削黜,卽蒙允許,則前秋減律連啓之人,其爲惶凜愧悚,當復何如?噫,自有聖敎之丁寧,爲今日臣子者,孰敢有一毫庇護之心哉?況臣自從連啓,仇嫉必深,庇賊之斥,固非臣所可嫌,而第念,減正刑,爲鞫問處斷之請者,猶爲庇賊,方被削黜,則減正刑,爲島配之請者,旣嘗連啓,何獨無罪?臣所以恭俟重勘而已,不意恩敍纔下,舊踐復叨,惶感則至,愧懼冞切,固不敢復爲入臺計,而且臣賤疾,自去月旬後,積傷所祟,因成黃疸,一粒飯不入口,殆過一朔,眞元大爍,皮骨僅存,雖非難安之情勢,實無肅命之氣力,坐犯違慢之誅,反承只推之命,踪地益窮,罔知爲計。秖俟譴罰,縮蟄累日,今又天牌降臨,不敢再違,强疾入謝,始乃自列,臣罪尤萬萬矣。請命亟削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以副司直尹淳上疏,傳于李春躋曰,還出給。
○修撰柳儼疏批改下。答曰,省疏具悉。觀爾疏辭,情雖懇迫,聖人制禮,豈可過也?國之典章,豈可更也?爾須抑情察職焉。
○傳于張泰紹曰,日者修撰柳儼之疏,誠甚懇迫,故矜而特許,伊後思之,聖人制禮,國之典章,俱不可輕改。且關後弊,更下批旨焉。
○正言金權上疏曰,伏以臣,近因母病苦劇,情地臲卼,略暴危懇,冀蒙恩遞矣,及承聖批,以勿辭救護,爲敎,臣數日扶將,隨便救護,頌祝天恩,感極而涕。卽今母病,一向危篤之中,臣子姪八人,一時患疹,症情匪細,臣母病裏憂灼,諸症一倍添加,委頓沈綿,藥餌無效,以此情理,實無一分離側供職之望。且臣向來所遭情勢,已悉於前疏中,今不敢疊床,而耐彈冒出,斷無其理,一遞之義,較然明甚,況伊時諸臺之復入臺地者,皆以此避遞,在臣廉隅,尤爲萬分難安,此又臣必遞之端也。昨呈辭單於喉院,則院中之議以爲,一番許遞,在所不已,欲爲捧入,則公議之嚴,於此可見,而其時緣臣誤就職之諫長獨阻之,誠未曉其故也。此莫非臣疲軟見輕,不責廉隅之致,尙誰咎哉?召牌之下,不敢坐違,又此趨詣禁扃之外,拜章徑退,臣尤死罪。伏乞聖明,諒臣情理之焦迫,察臣情勢之危蹙,亟加鐫罰,以便救護,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方不以言官,自處,則今於乞免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卽於目前事,切有可憂者,敢此附陳焉。殿下所以保合同異,蕩平朝象者,其意甚盛,凡在臣僚,孰不欽仰,而抑今日諸臣,所以各忘黨目,奉承聖旨者,能有幾人?異趣之寅協無期,同室之戈戟先尋。姑以近日事,言之,趙鎭禧之啓,固爲非矣,而金尙星之箚,亦云過矣。殿下處分,未免扶抑之偏,而大臣疏論,又無調劑之意,臣竊惜之。自古分朋之漸,莫不始於微細,而終至莫遏,今日睽乖之象,誠非細憂也。伏願殿下,凡於聽言之際,勿遽其喜怒,徐究其事理,亟軫先事之慮,毋至激成之患,仍以責勉群下,俾無流弊之馴致黨伐,則亦未必不爲蕩平之一助也。今日臺閣之含默成風,誠爲痼弊,而抑聖上所以蔑視臺閣者,未必不有以啓之也。自殿下卽祚以來,無論其言之是非曲直,臺臣之以言獲罪者,凡幾人哉?近日三謫,亦未免譴罰之過中,則憲臣之疏陳所懷,可謂得體,而聖批靳允,殊無開納之意,恐有欠於古聖王達聰之意也。亦願殿下,亟恢開言路之道,毋貽輕臺閣之譏,幸甚。雖然,殿下種種病痛,無非坐於求治太速之害也。傳曰,欲速則不達,又曰,必世而後,仁。學問進工,每戒其太速,聖王爲治,必期以久遠,此誠古聖賢之至論也。今殿下,丕承三百年宏大之基,欲祛二百年黨痼之習,此其勢,非可以造次間取辦也,明矣。若其是非大關係處,則不可不堅定,而至於臣僚之小小疵累差失,則亦宜一切涵容,消融蕩滌,期之以遠大之業,磨之以歲年之久,俾在廷諸臣,自臻協恭之休,咸囿建極之化,則斯爲美矣。今其敎化不素,而責罰先加,臣恐朝放夕逐,只不勝紛紜,終無益於蕩平之化也。子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聖人之言,雖若迂遠,實易爲功。臣竊附堯、舜吾君之義,爲殿下誦之,幸勿以人而廢其言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陳,異於予意,而趙鎭禧事,尤不得不若此矣。爾其勿辭救護焉。
○副司直尹淳上疏曰,伏以臣負大罪,未卽就勘,逋嚴召,積至十數,踪地窮蹙,五情焦凜,尋單屢日,幸得上徹,所辭諸任,庶幾準請,畢竟蒙恩,只遞其本職,日夕顒俟之餘,抑鬱落莫,殊未覺肩擔之少卸耳。夫臺閣處律之重,顧何如也?聖明雖謬爲賤臣地,使峻議未伸,在臣廉義,其敢仍頑於慘劾之後,委幸於閑秩之解,而曰我伸私義,我無復嫌,我可出而承命,豈人理也哉?臣之區區渴望,朝體之斷可速變通者,實有在焉,何者?纂修重任,臣實陋劣無堪,而初不堅辭,誠亦痴矣。臺啓所謂不量度妄自當者,誠名言至論,臣以何幸獲此頂針,而得免不韙之誅也?卽此一義,已爲臣自劃之鉅防,而若其嚴辭重斥,至謂其腕,旣不可斷去,此役,決不可仍畀,則雖聖恩靡極,天覆而日臨,其可用此腕而汚此役,雖臣狗彘不若,無一分心腸,亦何忍恬此言而冒此任哉?苟殿下必欲强之,臣有死耳,況聖明之畀臣纂事,不過仍初命而已。非謂非臣莫可,如林之鴻喆,何擇非人,而乃復强責於僇人賊手,上下相持,徒損綱紀,於國體,何妥,於大冊,何光焉?是則不待臣屢言,而卽通朝所公誦者,似伏聞日昨筵中,大臣亦以此爲言,而殿下猶靳一許,臣未敢知聖意之何在,而若謂臣可縛束而致之,豈所以重斯役,亦豈所以以人畜臣也哉?且臣之被論也,抄刪之事,只餘數日工夫,計於其間,僚堂已得卒業,使臣無故赴局,便無所事,尤宜速賜汰免,改命他人,董正寫印,俾重役亟完,又何必任臣虛帶,以貽其遷就也?抑臣有久欲哀籲而未果者,南漢保障之寄,初不翅奴織婢耕之舛,而閤門催召,前席授符,旣迫而後承,又因秋操有命,姑且黽勉,而過操後,餘緖棼然,稍俟將理,未卽丐免,遂遭顚沛,走逬城外,以迄于今,而若乃久冒匪據,萬非臣本情,況帶將符擅出,自有其律,軍紀莫嚴,終難倖逭,入冬以來,戎務倍殷,而一味抛置,亦屬可慮。在朝家任將之體,容可以一時代匱,苟然終畀於本來憒憒罪又萬萬者哉?至於內局提擧,職是保護,不宜一日虛曠。矧今麻疹天行,至蔓於禁以禦,曾經之再染,日有所聞,移殿之請,不但萬分一之過慮,寔宗社臣民之至計。適會都提居外,副提苦痛,臣又限於當前之鐵壁,焦熬經日,卒不得進身,使本院之宜先者,闕焉。若論其罪,專在於臣,嗣後問安議藥,亦令代房承宣,獨行。聞於院中故事,未或前有,此罔非當遞者未遞,當罪者未罪,而致此苟簡,臣心惶愧,益無以自措。惟此三任,以義則死不敢當,以罪則斷無可恕,而容光之照,獨阻於重蔀,匪分之擔,尙在於身上,數日之間,天牌又屢辱,每當違敖,方寸隕墜,直欲引決而無知,臣之情理,其亦窮且迫矣。仍念臣之尙翹微瑣,誤辱殊知,濫躐至此,而前後受任,未嘗煖其坐席,少效塵露之力,惟動罹駭機,長抱憂畏,爲朝廷不祥物而止耳,臣以何心何面,復萌當世之念,自立於簪紳末流,縱其無恥,苟欲盤礴,其如命,何哉?伏惟天地父母,倘加哀憫,俾全螻蟻之命,終備牛馬驅使,庶有以處得其所矣,玆敢仰恃恩慈,寫血陳辭,兼將信符,隨疏祗納。萬乞夬賜處分,先削臣纂修、守禦、內局之任,所有經筵籌司及該司兼務,以次盡行鐫免,仍勘屢逋重犯,俾法紀肅而私分安,則雖在窮泉,不忘結草之報矣。臣無任涕血戰汗攢禱之至,謹昧死以聞。{{*|批答見上}}
○副提學宋眞明疏曰,伏以臣之逋違嚴命,今幾遭矣。臣本無他才能,素所期勉者,只在於筋力奔湊,恭趨職事,而情勢窮蹙,輒犯慢蹇之誅,乖了宿心,悚悶無措。凡朝臣之被譴者,及當敍復之日,怵惕徊徨,不敢遽進,乃臣義之所當然,況臣所遭,係關邊機,爲法受罪,實所甘心。間因赦令,雖蒙恩敍,而不當夤緣倖會,便復晏然,況此見職,卽臣已試僨敗之地,則廉隅所關,決無冒出之勢。今臣一遞,卽通朝之所見諒,而喉司之臣,則諉以直廬之久曠,惟以屢牌强督,爲事,甚非相待之意,亦非變通之要也。顧今僚員一空,雖使臣無故行公,固當開政差闕,以爲備員輪番之地,而況臣難進之義,若是截然,則今日之只請例牌,無他稟辭,其爲虛文欠實,莫甚於此,臣誠爲之慨然。今於八牌之下,又不得不進身闕下,而咫尺天陛,無計入肅,玆又投陳短章,仰請譴何?伏乞聖明,俯垂鑑燭,特許鐫遞臣職,仍治臣積逋之罪,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且臣於北路事,不無一二陳稟者,而仍本職辭免,登對未易,其中年分一事,最爲緊急,玆敢附陳焉。當初事目,南關各邑,則令道臣磨勘,故臣於未離營之前,災傷成冊,幾盡收捧,而咸興浦落之頉,爲六百餘結,北靑則爲三百餘結,其餘五邑,小不下百餘結矣。浦落係是永頉,則千餘結一時懸頉於七邑元帳之中,誠爲重難。若以被災之實狀,言之,則咸興六百之結,亦斟酌折定之數耳,更無點退削減之道。臣意,今年則一倂許入於水沈全災,俾免白地徵稅之弊,而浦落之名,全勿擧論,姑待明年秋成,更加詳細踏驗處之,而數邑近山之社,有同開闢世界,改量之擧,斷不可已。或以道科重臣,仍察均田之政,或別擇解事名官差送,檢田從事,與道臣商議擧行,務爲省弊,而覈實之地,則誠是民國俱便之道,乞令廟堂稟處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
○己酉十二月二十日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刑曹判書申思喆,工曹判書李森,漢城判尹張鵬翼,禮曹參判趙尙絅,副護軍李顯祿,右承旨張泰紹,掌令李光溥,獻納許集,假注書宋胤涵,事變假注書朴致隆,編修官申混,記事官柳祥翼。洪致中進前曰,日氣極寒,聖體,若何?上曰,與向時一樣矣。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王大妃bb殿b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洪致中曰,眩氣往來及氣升之候,若何?上曰,眩氣一樣,而氣升,往來之候,與前無加減矣。洪致中曰,頃者有惟疾之憂,其於調攝之候,不瑕有害乎?臣民之憂,不淺矣。今聞病患,已至無憂之境云,不勝伏幸。上曰,惟疾之念,減矣。洪致中曰,近因時氣乖常,紅疹大熾,閭巷之間,無處無之。初頭則頗似順經,而卽今則症漸不順,死亡者甚多,前頭癘疫,必當熾蔓,誠爲可慮矣。上曰,予意亦然矣。癘疾,近年來寢熄矣,今此紅疹,將爲癘疫之漸,誠非細慮也。國家之設置醫司,意非偶然,而今則只有存羊之義,申飭醫司,使之各別救療,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祈雪而雪不來,旱甚而寒極,以農事言之,秋牟多有不稔之慮矣。大槪,麥農頗有益於農糧,今若失稔麥農,癘疫又蔓熾,則民人死亡之患,與去庚戌、辛亥年,無異矣,豈非可慮處乎?今番最多年條軍布之特令蕩減,實出於上下同慶之意,而亦所以軫念窮民也,軍民孰不頌德而感恩乎?至於還上,則不入於蕩滌中,而廟堂初未詳備忘本意,有草記稟達之事,故近畿民人,至有呈訴於廟堂者。大槪,今年雖曰豐稔,所出之穀,頗爲不實,新舊還上一時徵督,則貧殘民人之稱冤,其勢固然,舊還上,固不可一倂蕩滌,而至於流亡絶戶指徵無處之類,則使各邑守令,各別精査,特爲蕩減,俾無隣族侵徵之弊,似可矣。上曰,還上,異於軍布,平時則爲農糧,亂時則爲軍餉,今若蕩減,則農糧,於何辦取乎?且以昨年亂時,言之,軍餉似有不足之慮,還上,豈可以蕩減乎?若指徵無處之類,或可以蕩減,而此亦奸吏弄巧,不無虛實相蒙之弊,何以處之耶?入侍諸臣,各陳所見焉。申思喆曰,還上蕩滌,重難矣。雖値凶歲,猶難蕩減,況今年之稍豐乎?然流亡絶戶,則蕩滌,似可矣。李森曰,百姓本惡,不肯納還上矣。知徵無處,則猶或蕩減,今年則豐稔矣,何可蕩減乎?然大臣旣已陳達,更詢于他大臣而處之,何如?張鵬翼曰,今年則蕩滌,重難矣。然流亡絶戶,則捧之亦難,申飭守令,精抄而蕩滌之,似可矣。趙尙絅曰,蕩滌一款,虛實相蒙,今此稍豐之歲,何可蕩滌乎?申飭守令,精抄絶戶蕩減,可矣。李顯祿曰,今年何可蕩滌乎?隣族侵徵之患,甚多,申飭守令,絶戶則蕩減,可矣。上曰,兩司,亦爲陳達。李光溥曰,流亡絶戶,則蕩滌,可矣,而卽今則守令,當幾畢捧,不必蕩滌矣。許集曰,還上,盡爲蕩滌,可矣。上曰,外方還上,似必盡捧矣。承旨亦陳達,可也。張泰紹曰,小臣,前日待罪下邑,伊時國家,雖有還上蕩減之令,而旣捧之後,則斗斗升升,分給爲難。若以民役蠲減,則好矣,而此亦未易,率多中間消融之患,非小民蒙惠之道也。還上,不可蕩滌矣,惟在聖斷。李顯祿曰,湖南則無還上,所餘者,蓋以蕩滌之故也,軍布旣已蕩減,還上則不可蕩減矣。上曰,身役還上,有異乎?洪致中曰,有身役者受還上,兩班亦受還上,若蕩減身役,而不減還上,則其於普施之道,似有歉矣。上曰,當初備忘中,還上不爲擧論,而廟堂草記,略及之,故民人以此爲望矣。大臣旣已陳達,而諸臣之意,亦以爲然,分付諸道守令,精抄其流亡絶戶指徵無處者,特爲蕩滌,而前頭將有廉問之擧矣。精抄一事,各別申飭,俾無奸吏弄巧,虛實相蒙之弊,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嶺南,人材之府庫,而近來嶺南人,在職者甚尠矣。曾前筵臣,以嶺南人收用事,累次陳達,而終無實效,故臣嘗慨然矣,昨年變亂後,尤當有別爲收拾之道,而卽今又當大政,分付銓曹,嶺南士子文官之有聲望者,勿爲循常,各別收用,似可,故敢達矣。上曰,曾以此事,有所下敎矣。申飭銓官,嶺南人別擇能否,使之收用,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前承旨羅學川,辛、壬以後,目見嶺南論議之大變,獨守保護之論,終始不變。乙巳以後,暫爲應命,旋卽下鄕,昨年變亂時,倡率同志,聚合義兵云,其見識氣槪,誠有過人處,如此人,必爲奬用,然後可以聳動他人,臣嘗欲陳達而未果矣。羅學川,雖陞擢調用,似爲得宜,故敢達矣。上曰,羅學川甲辰一疏,似爲趨合,故其時金始鑌,對擧而攻斥之,此皆出於疑阻之心也。十八日以後,予不欲以彼此說,掛諸齒牙間,而羅學川所論以平心,觀之,則似有蕩平之意,而以金始鑌所論,觀之,則不無其習矣。安鍊石,亦於其時,以兼春秋入侍,有些少涇渭,以伸救羅學川之故,未免推考矣。然大臣以有先見之知,陳達陞擢之意,雖不必加資,渠若上來,則亦當有陞資之道矣,依前調用,可矣。致中曰,卽今掌樂正金後衍,卽慶恩府院君之子也,國舅身沒之後,其家甚爲零替,朝家所當軫念。且後衍爲人,慈詳謹愼,而已經準職,當此人才眇然之日,如此之人,似當有別爲陞秩收用之道,故敢達矣。上曰,頃者準職除拜,蓋有意也,其人之謹身,予亦知之。且故判書金錫衍之故事,有焉,一欲下敎,而東朝至謙之德,頃拜樂正,亦諭過矣,而其人,述慶恩之小心,心必不安,故欲諭未果者,久矣。東朝同氣之人,尙今沈屈蔭郞,非特事體之未安,況今則事體與甲辰以前,尤爲別焉,且大臣所達,如此,金後衍,特爲加資,可也。{{*|出擧條}}又所啓,庭試武科初試之咸聚京師,乃古例也,而卽今城中紅疹大熾,癘疫亦間間有之,前頭則必益熾盛矣。八路擧子之上來者,將不下數萬,若得此病,則死亡必多,亦可矜念,諸議以爲,雖無舊例,不可無變通之道,依增、式年例,分京外定額數試所,爲宜矣,故敢達矣。上曰,諸宰,各陳所見。申思喆曰,卽今紅疹大熾,染疾亦往往有之,以擧子言之,亦難免此患。雖無分京外之規,今時則變通之道,於公私,似便好矣,但京中擧子,不無忌之之心矣。李森曰,庭試之不爲鄕擧,例也。當此上下同慶之日,大臣雖以變通之意,陳達,小臣不知所以處之,惟在聖斷。張鵬翼曰,增、式年外,無分京外之規,大臣雖達,惟在聖斷。趙尙絅曰,卽今紅疫,無處無之,死者十居八九,大臣所達誠然,而第祖宗朝,無已行之規,聖裁,何如?李顯祿曰,卽今紅疫大熾,故大臣雖以變通之道,陳達,諸臣皆以爲重難,惟在聖裁。致中曰,古者庭試,無給科之事,又無外方知委之規,故鄕外擧子,聞而來觀矣,卽今事勢如此,南關擧子,豈有上來之理乎?以安集使之言,觀之,若設場於其道,則試官供饋,或自官廳爲之,擧子則萬無裹糧上京之期云。增廣大比,乃爲鄕試、廷試則不可,而卽今時疹如此,外議皆以爲悶,故以變通之道,仰達矣。上曰,承旨亦達,可也。張泰紹曰,古者廷試,咸聚京師,而卽今京中,形勢如此,故大臣雖達,而祖宗朝,曾無此規,臣不敢斷定,惟在聖裁。致中曰,兩司亦陳達,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光溥曰,大臣所達,雖出於一時之權宜,廷試、初試,旣無前規,不可創設也。許集曰,大臣所達,實慮癘疫而發也,增廣旣有鄕試,則廷試亦似有鄕試矣。上曰,國家有一定之規,故民信矣,近來則有權宜之術,故不無僥倖之心矣。當此勅勵之日,雖以同慶之意,設此庭科,祖宗朝一定之規,不可輕易撓改矣,且有掣肘之端,武科則分京外設初試,而文科則不爲初試,此乃斑駁也。鄕儒則無文武之別,嶺南人則以未疫,皆不上來矣,在武科則何其曲盡,而在文科則何其疎漏耶?今科,國之大慶也,其在慰悅之道,雖設增廣,可也,而大臣以廣取,爲言,故以廷試定之。然廷試,武則悅,而文則不悅矣,分京外初試事,未入侍大臣處,使禮曹,收議,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小臣非不知廷試之爲埋沒,而增廣則必有合慶,然後設行也,且省費,故以此昻達gg仰達g矣。又所啓,昨年變亂時,政院、玉堂政府備局所屬吏隷,自經理廳,分給還上矣。政院、玉堂吏胥,所受還上,則已爲蕩滌,而政府備局下吏,則不入於蕩滌中,亂時分給,闕內闕外,宜無異同,政府備局所屬所受還上,亦爲蕩滌,何如?上曰,一體蕩滌,可也。{{*|出擧條}}張鵬翼曰,頃者以勸武科設行事下敎,而兩局大將及兵判俱在然後,可以設行矣,卽今兵判在外,日寒如此,故歲前未及爲之,待春設行,似宜,故敢達矣。上曰,事勢似然矣,待兵判上來,明春設行,可也。{{*|出擧條}}又所啓,頃者勸武之窠,以兩班中可用人,抄之,可也,爲敎矣,卽今有勸武之闕,而兩班中可合勸武者,若干人聞知,故敢達矣。上曰,誰也?鵬翼曰,故判書金錫衍之孫聖應,曺命敎之子進士允成,其爲人,皆可合矣,前郡守宋相曾之孫載恒,爲人超等,趙明澤之侄子得中,亦皆可合,而不可以軍門勸出,朝家必別樣分付,然後可出矣。此等人,依李玗、尹光莘例,各別擢用,似好矣。洪致中曰,國家,必求如此之人而用之,則前頭當爲將材,而有益於國矣。上曰,其人氣骨,能堪武弁乎?鵬翼曰,三人中宋載恒,器局最優矣。上曰,金聖應、宋載恒,依李玗、尹光莘例,爲先擢用,而其餘二人,亦鱗次用之,可也。{{*|出擧條}}又所啓,安邊銅店異於銀店之有弊矣,且軍門火砲,有益於國家,而每每求銅於倭館,路遠難繼。小臣自軍門,欲爲給料布,鑄銅其弊,似減於倭館之取來矣。上曰,銅店採出,有弊於民矣,故先朝有立馬吳山第一峯之句,大臣之意,何如?洪致中曰,銅物皆貿於倭館,而馱來有弊,我國所産之物,豈可求之於他國乎?若自軍門,募民給料布,則似無民弊,許之似可矣。上曰,掘坎,豈非民弊乎?鵬翼曰,聞郞廳言,則專是銅山也,三處掘之,則一日所得,一百三十斤云矣。致中曰,各軍門皆爲之,則必將用之不竭矣。鵬翼曰,守城,無過於火砲也。上曰,卽今錢貨有弊,私鑄之弊,誠不可不慮也。鵬翼曰,鑄銅,異於鑄銀,其竈甚廣,其役甚鉅,此非奸細之徒,盜鑄之物也。致中曰,私鑄,不必慮也。上曰,非慮私鑄也,慮其輻輳也。且特敎之下,何可許鑄也?更思之,將下敎矣。申思喆曰,自捕廳,移送刑曹,明火賊治罪事,詳考律文,則强盜已行得財者,勿論輕重皆斬,不得財者,流三千里,律文如是,故敢達。上曰,得財,有輕重乎?思喆曰,律文無輕重之說矣。上曰,律文如此,則更無可論之事矣。張鵬翼所啓,捕廳夜禁,向來則甚嚴,而近來則頗不嚴者,非他也,朝士傔從,雖或犯夜,而巡卒莫敢誰何之致,必別樣申飭,然後可無如此之弊矣。上曰,夜禁則雖直提學以下,皆禁之,而近日頗至解弛,自捕廳,這這草記,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李森曰,甲胄,有變通之事,故惶恐敢達。昨年變亂時,有下賜甲胄,而下重傍俠,着時,多有牽掣之處,不得任意射矢,故欲爲變通,而事體甚重,何以爲之?上曰,進上甲胄,與軍門甲胄,有異乎?進上甲胄,雖壯士,難着矣。張鵬翼曰,禁軍甲胄,袖廣,故可着,而進上甲胄,不能騎射矣。李森曰,軍門鐵甲,便體易着,而進上甲胄,甚重難着,且排丁亦異矣。上曰,予當更覽,自政院,納之,可也。張泰紹曰,日昨柳儼,以三月守墓之意,陳疏,而記曰,情雖無窮,禮則有節,此路一開,則後弊難防,故自政院,還出給矣,其後,屢度往復,侵斥政院,故不得已入啓,而批旨,有特爲許施之命,政院欲爲微稟,而不敢矣。上曰,情禮一節,古亦有曲盡爲之者,大臣之意,何如?洪致中曰,柳儼之路一開,則必有後弊矣。上曰,兩司亦達,可也。李光溥曰,柳儼情禮之外,有他懇迫之事,則何必爲後弊乎?許集曰,情禮雖懇迫,後弊難防矣。上曰,此必有後弊矣。三月之制,在於何書乎?不仕,亦在何書耶?致中曰,無書籍矣。上曰,情禮雖然,其後更思之,後弊所關矣,仍命承旨,書之改批以下。{{*|批辭見上}}張泰紹曰,八道褒貶中咸鏡、忠淸兩道,則舊監司當爲擧行,而營吏必修整文書上來,然後可以爲之矣。自吏曹,發關知委,已爲過限,而尙無起送之事,使莫重殿最,以致遷就,其在事體,殊涉未安。兩道新監司,不可無警責之道,尹陽來、李聖龍,竝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洪致中曰,都承旨趙顯命,以病姑遞藥院兼帶矣,卽今出仕,則藥房提擧之任,都承旨例兼之,故張泰紹,連日陳疏,而事關都承旨自己事矣,以此不得捧入矣。上曰,前者尙衣內廚,它承旨兼之矣。致中曰,古者藥房提調,武承旨無兼察之事,故張泰紹,以此不安於心,來日問安日次,必有苟簡之端矣。上曰,卽今,非議藥之時,仍爲兼察,可也。張泰紹曰,尹惠敎以尙衣提調,不無引嫌之端矣。上曰,古有藥院、司饔院兼帶之例,不可以此引嫌矣。上曰,少退。諸臣,皆出閤門外,已而復入對。洪致中進曰,臣於李萬維之疏,有不安之端矣。蓋其疏,非專攻李行敏而已,侵詆小臣之意,自在其中,其所謂有害倫常等語,誠如其言,則臣雖無狀,何敢縷縷於前後筵席耶?緣臣誠淺,不能感回天聽,而至今未有處分,故往往人言,如此,此臣所以不安於心,而蹤迹亦覺臲卼矣。上曰,卿不必若此矣,豈可以兩臣之未復官,爲臲卼之端乎?此非所望於卿者也。頃者李判事以申致謹未畢之言,引嫌徑歸,豈非過耶?誠爲慨然。今者前憲長李顯祿,亦入侍矣,其論申致謹事也,憲長之心,有不能廓然者,豈可逆揣其未發之心,而過加論責也?此所以頃日批答中,有疑阻等敎者也,當此勅勵之日,凡事皆容忍,則自有其效矣。至於李萬維,則極爲痛惋,其意思,及於聯箚,渠若有一分嚴畏之心,何敢乃爾,而至發倫常等語耶?丙申以後事,雖令付諸先天,而己巳以前事,則初不提論於今日,渠輩之亦不敢售其心者,蓋以先朝處分之至嚴故也,今日大臣所達,嶺南人羅學川之不許陞資者,亦以此也。蓋萬維,錯認己巳事,亦入於先天,妄揣予意,敢有欲售之計,豈不萬萬痛惋乎?今者十八日下敎後,則莫敢有異議者,而亦莫敢有售計之心矣。諺曰,劃地爲獄,議不入而黨習中人,則甘於犯罪,如赴樂地,其可謂能守乃父乃祖之訓者耶?亦可謂知畏祖宗朝成憲者耶?予非不欲深治,而乃反適中其願,故置之,而若申處洙、趙鎭禧,則不可不治之,至於李萬維,則尤爲無狀矣。曾於壬辰、癸巳間,先朝以嫁禍縉紳之說,下備忘而痛斥之矣,今者萬維,乃敢憑藉斯文,有欲售舊習之計,誠極切痛,故旣已嚴斥之。李顯謨之疏批,亦言之矣,於卿,豈有不安之端乎?致中曰,雖以蕩平之道,言之,隨事論斷,是是非非,然後可以蕩平矣,不辨事之是非,而務爲混同,則於蕩平之道,反有害矣。李顯祿曰,今承聖敎,不勝惶悚。大抵申致謹之向日筵中於兩臣事,沒頭沒尾,直曰,決知其有罪,其闖逞憯毒之計者,誠極痛惡,故臣職在臺憲,敢以一言規責矣,聖批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臣惝怳驚惑,反覆徐究,終未曉致謹所謂有罪之說,何所着落也。及見致謹自辨之疏,則以有罪二字,終歸之於兩臣,而乃以子若孫之說,拖引湊着,以爲脅持人言之計,其縱恣無忌,遷就爲說者,至此而綻露無餘矣。蓋聯箚,出於四臣之手,指聯箚爲是,則四臣無罪,謂四臣有罪,則聯箚爲非,今致謹,旣曰,其人之有罪,則雖欲諉之以不罪聯箚,其可成說乎?向使兩臣之子若孫,雖出於鞫招,其時,旣不以逆律,罪其身,則到今又豈可延及於其父其祖乎?頃者大臣筵對時,聖敎有曰,不可以子若孫之罪,延及其父、祖者,予亦非不知也,聖意所存,炳然可知,而致謹之不有聖敎,獨曰,有罪者豈不誠肆然絶悖哉?八月處分,大明義理,旣以聯箚代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則凡爲殿下臣子者,莫敢有異議,使致謹,少有嚴畏顧憚之心,則安敢乃爾?其言雖曰未畢,其心則不難知矣,臣之前後所論,不可謂逆揣,而亦非容忍可置之事也。今者一致謹之言,有何損益於兩臣,而第於今日國綱義理,關係甚重,若不嚴加隄防,則此輩必不悛舊習,肆爲邪論,竝與聯箚,而必欲撓撼,若爾則將不免國不爲國,漸不可長也,惟聖明,毋忽於防微杜漸之道焉。兩臣事,前後筵席,諸臣旣已詳陳,臣更無可達者,而臣之竊所慨然者,有之。聖上頃於領相筵奏,旣許其待諸臣從容處之,其後筵敎,亦不啻縷縷矣,君上之言,炳若丹靑,一出則播諸中外,故八路之人,無不誦傳,以爲非久,當有兩臣復官之事矣。因循至今,尙無處分,雖未知聖意之何在,而凡匹夫匹婦,尙愼其言,況大聖人,旣有丁寧之敎,而今至四朔矣,諸臣上來,亦已久矣,迄無處分,非但群情之抑鬱,其在國體,亦豈不大段損傷乎?聯箚義理,殿下斷自宸衷,旣已痛伸,臣誠欽仰,而若其聯箚與四臣,本不可分而爲二也。殿下雖曰,快伸聯箚義理,而兩臣伸理,若不爲之,則聯箚義理,終不快伸矣,伸理與否,顧何關於旣骨之兩臣,而臣等之必以此,縷縷爭之者,蓋兩臣不復官,則聯箚義理,終不快伸故也。臣等,豈有私於兩臣而然哉?致謹輩,敢生闖逞其計之意者,亦未必不由於尙無處分之故也,爲今之計,唯當速賜兩臣處分,毋使義理斁傷,邪論鼓氣也。申思喆曰,大臣及宰臣,有所陳達,臣亦仰達矣。臣在鄕時,伏聞十八日下敎,則置聯箚於無過之域,而旣晦之義理復明,臣民之感幸,爲如何哉?伊時,又有在鄕諸臣,申飭上來之敎,故分義所在,不得不入城矣。丁未秋,以聯箚,歸之於逆而追奪矣,今旣以聯箚,爲無罪,則宜有處分矣。且經曰,罰不及嗣,若以子若孫之故,而無處分之事,則王政大乖,後弊難防矣。且兩臣,俱是先朝舊臣,則雖或有罪,猶當顧藉,況兩臣之無罪,聖上旣已洞燭者乎?傳曰,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旣以兩臣,爲無罪,則速爲處分,可矣。趙尙絅曰,臣頃在憲職,以四臣事,有所陳疏,伏想聖明,記有之矣。蓋四臣死時,以聯箚,爲非而罪之矣,乙巳春,則以聯箚,爲是而復官矣,丁未秋,又以聯箚,爲罪而追奪,則當此伸理之日,豈有所異同耶?旣是同事之人,則或伸其冤,或仍罪籍,朝家處分之斑駁,莫此爲甚。殿下若未覺悟則已,旣知其無罪,而不許伸雪,臣未知有何別樣難處之端而然耶?或拘於時象而然,則此似不然矣。聯箚代理之光明正大,卽今朝廷之人,孰不知之?況十八日處分之後,皆已覺悟,故頃日兩大臣之復官也,無一人違覆者,今雖畢伸兩臣之冤,有何別樣異議乎?臣等俱以世祿之臣,受國厚恩,何敢以不可爲之事,縷縷煩稟於咫尺筵席之前乎?唯願渙發德音,速賜處分,幸矣。上曰,宋寅明,嘗以君臣,聚會一堂,爛漫相議處分,爲言,而其後無相會之事,故姑未爲之矣,今聞卿等之言,則不無過中者。予若非之,則當推考而出擧條,故置之,而大抵卿等之病痛者,此也,予當從容言之矣。蓋人之氣質,有萬不同,以今日一堂中人,言之,有强者焉,有緩者焉,半朝之人,豈盡是乎,又豈盡非乎?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然後是非乃定,而卿等則不然,一人指黑爲白,則衆人皆謂之白,此實卿等之病痛也。今日處分,可謂不東不西矣,十八日下敎後,在廷之臣,如有不平之心,則非予臣子也,予於今日,下一張備忘伸雪兩臣,何難之有,而所以不爲者,重事體也?予之病痛,予亦豈不知?爲慰藉一邊,有乙巳處分,爲慰藉一邊,有丁未處分,如是之際,國體之損傷,果何如耶?今若爲慰藉卿等之心,徑先爲之,則不但不快於予心,雖於得雪之人,亦豈爲快,而待卿等之道,亦豈可謂誠乎?予則誠心下敎,而卿等則不知予之本心,誠可慨然。卿等若以誠心湊合,入來供仕,則兩臣復官,自當次第爲之矣,予旣有丁寧之敎,而終不爲之,則對卿等,予心豈不有愧乎?卿等不知予意,在外之人,尙不盡爲入來,旣來之人,亦不着實從仕,分義道理,決不當若是。卿等如能着實從仕,專心國事,務祛舊套,則予心喜悅矣,心旣喜悅,則於卿等,有何慳惜之事乎?不待卿等之更請,而予當有處分矣,其在卿等,不亦快乎?卿等其思之。卿等之不樂在朝之心,予已想知之矣,然,戰國之人,則朝齊暮楚,而我國則一隅靑丘之外,豈有他國乎?兩臣處分,雖未爲之,卿等之以此不仕者,決知其非矣,予之誠心未孚,故卿等之不知予心,至此矣。先朝時文廟從享之請,久而乃許者,蓋出於愼重也,且以林慶業之忠,贈職一款,歷孝、顯兩朝,至先朝而乃行,豈非重事體而然耶?今予持難者,亦以此也。以兩臣事,言之,李頤命則予所稔知,故曾於筵席,已有十年藥院,憂國忘家等敎,掌中養字之說,尤豈不萬萬曖昧乎?以霍光之忠,有霍顯之逆,而李頤命心事,最優於四人之中,至於金昌集,則以其有鄭宇寬、金昌道之招,故致謹,雖曰有挾雜之心,於兩臣,有何所害,而旣未畢其辭,則亦何可以此深罪乎?如致謹輩,初雖有他意,今若捨置,則自當退縮,何可一向齗齗乎?卿等之議,如此,故如李行敏之疏出,而至有四忠祠墟四字,其言意,又加一層,故致有李萬維之疏,此莫非卿等導之而然也。卿等若思寅協,只供職事,則予豈不有處分乎?予意完陵,或可知之,而其所謂國體損傷之說,豈非强作之語耶?宰臣以拘於時象,爲言,而此則有不然者,十八日處分,旣以聯箚義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則今日廷臣,歸聯箚於逆料者,是鏡黨也。十八日處分時,廷臣莫敢有異議者,今雖伸雪兩臣,固知無違覆者,而若牽於卿等而强爲之,則不可矣,卿等,不必更請於予,而惟恪謹供職,且以此意,傳言於在外諸臣,使之趁速入來,可也。且以李師命之事,言之,未復官之前,其弟終始供仕,雖至親之間,猶尙如此,卿等爲兩臣,豈有不仕之理乎?今日國綱可謂弱矣,且重臣之言,誤矣。雖先朝舊臣,若有罪則豈可不罪之乎?當此岌嶪之時,所當同心合力,共做國事,而不此之思,唯以汲汲伸雪,爲務,同聲一辭,縷縷陳達,豈不多事乎?李顯祿曰,聖敎縷縷,有若慈父之詔幼子,臣不勝感泣,而至於聖敎中戰國之諭,臣竊以爲不然。夫我國,異於戰國,不可比而論之也。我國之人,勿論貴賤,墮地之初,已有定分,自其乃祖乃父,皆被列聖之深恩厚澤,雖非立朝者,亦有死國之心,況在廷之臣,以喬木世家,與同休戚之義,爲國一死之外,無他道焉。至若小臣,百不猶人,而濫蒙洪造,致位至此,受殿下厚恩,無踰於臣者,顧今國事泮渙,艱虞溢目,雖不得報效涓埃,豈敢有一毫私意,而乃以偏係之言,昻達gg仰達g於咫尺前席乎?臣等常以爲臣等之所秉執,日月之明,庶幾照燭,而今聞下敎,猶有所未盡燭,臣何可煩複是懼,而終不畢陳其所蘊乎?臣等之不欲從仕者,非爲四臣也。蓋有區區所守者,此不必遠引古昔,以我朝事,言之,忠良之臣,枉死抱冤,久未伸白者,前後何限,而同時之人,雖有嗟傷愍惻之心,豈可以此,爲不仕退去之義,敢爲煩聞於君父之前哉?至若四臣之死,非有他焉,只以聯箚代理,爲罪,則聯箚卽四臣,四臣卽聯箚,所謂聯箚,其果礙逼於何地耶?聯箚與四臣,固不當分而爲二,此義理未伸之前,則爲殿下臣子者,其可束帶纓冠,一日立於朝乎?臣等嘗自劃於心曰,寧被誅罰,不敢進身於朝廷一步地,其所秉執之義理,的確明白,以爲至死不變矣。得聞十八日筵中,以聯箚代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四臣伸雪,自在其中,而兩臣則待諸臣從容處之,爲敎。臣等意謂,義理將明,先爲入來,在外諸臣,雖以情病,姑未齊到,亦當次第上來,而到今一朔二朔,已逾四朔,而終無處分,將明之義理,亦且反晦矣。臣等旣知其反晦,則其所秉執,與初無異,何可仍因蹲冒,以自陷於廉隅放倒,進退無據之科乎?不惟臣等,方欲退去,在外諸臣,亦無入來之意,蓋其所秉執者,然也。殿下,雖曰快伸聯箚義理,而兩臣不復官,則聯箚義理,終未快伸,烏在其十八日處分之意也?如使兩臣,果有罪,而當初四臣之死,不以聯箚代理,爲罪案,則臣等亦不過爲之嗟傷愍惻而已,何敢以不仕退去,爲秉執之義理,而縷縷陳達於聖上之前哉?以言其所秉執,則非爲四臣,乃所以爲聯箚也,義理有如此者,故臣等之處義,亦不得不如此也。今殿下以聯箚,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臣等親承聖敎,故雖或知之,在外諸臣,豈能盡知?若賜兩臣處分,則中外自當曉然矣。上曰,雖未處分,義理豈有未伸之慮乎?顯祿曰,卽今義理,半上落下,未免斑駁,而旣已備陳,不敢更爲縷縷矣。上曰,完陵所謂我朝人一死字,固好矣,而亦有一箇私字,有以蔽之矣,卿等廉隅,豈在於兩臣事乎?義理反晦之說,非義理之晦,乃卿心之晦也。顯祿曰,兩臣事,聖敎雖如是,而若以子若孫之事,延及其父與祖,誠爲不可,惟當速賜處分。上曰,完陵於子若孫之事,發端旋止,推己及人,則申致謹未畢之言,亦不必深咎矣。趙尙絅曰,聯箚,關係至重,義理雖曰光明,主管聯箚之人,尙在罪籍,則其義理,終未至於十分明快矣,臣等之喁俟處分,已久,而兪音尙閟,不但抑鬱之甚,實多解體之歎矣。洪致中曰,諸臣所謂關係甚重者,至矣,聖敎至此,諸臣豈有不知之理乎?上曰,今人,皆有好勝,靜而待之,可也。完陵庶悟矣,但知外而不知裏矣。趙尙絅曰,今聞聖敎,不勝感歎,聯箚代理,所關甚重,臣等之煩複陳稟,豈爲旣骨之人而然哉?必賜明快處分,然後臣等所秉之義理,亦隨以伸矣。上曰,今日如此之後,務祛病痛,可也。掌令李光溥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諸人中,明白被誣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亟寢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上曰,一向爭執,未免支離,其勿更煩。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許集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柳廣雲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洪致中曰,守令若得人,則國家無憂矣,卽今得人,爲急務。古人曰,勞於求人,逸於得人,苟能得人任使,則九重其有憂乎?臣無識鑑,不能薦進賢人,銓官亦不能遍察諸臣,隨例陞六,及其出宰之後,則或有善治者,或有貪汚者,此豈銓官之預知也?昔在祖宗朝,各因其才而用之,優於銓曹者,長爲吏判,優於兵曹者,長爲兵判,地望不足於吏判,而才優於度支,則長爲戶判,方伯亦然,瓜期旣滿,則又爲他道方伯,所謂七道監司,五道監司者,此也。古之用人,如此,近來登科,甲者一經名宦,便無礙滯之處,蓋以眇然之人才,欲充庶位,豈無苟充之患乎?人才之所以不足者,以其不能通同之致也,以此之故,至於蔭官守令,雖有不滿於心者,銓官不得已而用之矣。數年以來,有通用之聖敎,故銓官用人之路,稍廣,惟在聖上,誠心以處之也。上曰,不必以三代論之也,以我朝言之,不如今日之如此也,近來則一自科甲之後,淸顯之職,無不踐歷,雖有彼此長短之才,竝皆用之,故予嘗戒勅矣。且寅協而後,可以用人無私矣,久任而後,可以知其能否矣,今則時象不協,朝除夕遷,而苟有知人之明,則豈若是乎?至於用人之抑揚與奪,朝廷使之然也。釋褐之前,則不無平淡之心,及出仕路,則輒萌黨習之心,以安相元所供,觀之,身爲蔭官,渠何敢若是乎?朴文秀之狀啓,設或過中,爲其下官,籍以已遞,肆意相較,安敢如是?極爲無據矣,如許之習,豈可復售於今日乎?以此用罰,則適中其願,故姑置之耳。致中曰,供辭未得見之,而監司狀啓,措語多不擇,此必有激而致此也。上曰,雖緣彼此之氣勝,莫非疑阻之致也。致中曰,小臣,每逢銓官,以擇差守令,爲言,蓋初入仕,將爲守令之根本,此亦不可不擇也。上曰,初入仕若不擇,則及爲守令,有不治之患,故自先朝,申飭初入仕者,意非偶然也。致中曰,江原監司李衡佐,限明秋仍任事,下敎矣,以前後狀啓,觀之,其區劃方略,甚爲詳明,久任似好,而大槪,仍任之道,以麥秋爲限,例也,至於限明秋則太過矣。未知聖明,其有意而然耶?或泛思而有此敎耶?上曰,卽今則無巡察之意矣。古則嶺南有左、右監司,守令黜陟,在於道臣,道臣旣擇,然後守令之能否,可知矣,其所以限明秋者,非泛然處之也,予意則猶以爲速也。致中曰,義州府尹薦擬事,以次對時下敎,爲敎矣,所謂可代者,無其人,則同於誣一世,故小臣有留意之人,廟堂亦有所薦者矣。上曰,卿,得人焉爾乎?致中曰,不無數人矣,堂下則洪聖輔,爲人,聖上之前日所使也,可以知之,而昨年尹憲柱,啓請爲從事官,及其還也,譽之不已,以爲有過人之才,前擬廣尹,臣薦副擬而受點,其人,似好矣。長湍府使柳萬重,吉州牧使成震齡,廟堂之意,皆以爲可合,若以此三人,差之,則似好矣。上曰,此外,無可任者乎?致中曰,鄭來周,解事有治郡才,亦可合矣。上曰,灣尹,不可專以解事,差之也,有風力,有智慮,然後可以當之,有風力則可以見憚於胡人矣。致中曰,守令,最貴廉簡,廉簡則生威令,如此則可以取憚於商譯,商譯畏憚,則鳳凰城將,亦必憚之矣。此數人,皆有周旋變通之才,且爲詳明,可以擔當此任矣。上曰,洪聖輔爲人,予已知之,柳萬重,以春坊見之矣。此時灣尹,異於前日,且俗諺曰,鍊沙成金,更爲多得人備擬,可也。群臣以次退出。
==12月2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有霧氣。三更四更,月暈,廻火星。
○張泰紹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呈辭,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正言尹宗夏,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張泰紹啓曰,雪後寒凜,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五貼,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減歇,及氣升往來未已之候一樣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工曹判書,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司諫朴弼琦,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尙未處置,事體未安。除在外、陳疏入啓未肅拜、親病受由外,正言尹宗夏,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又不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左承旨尹惠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承旨張泰紹,牌不進罷職傳旨,及吏曹參議吳命新,再招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玉堂上下番,一向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修撰柳儼,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政官旣承牌,而臣顯命,與左副承旨金始㷜,同副承旨李春躋,俱有政官相避。右承旨張泰紹,以藥房副提調,陳疏出去,原疏纔已還給,而政廳無推移進參之員。左承旨尹惠敎,旣有只推之命,與右承旨張泰紹,一體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只推,一體牌招。
○李春躋啓曰,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牌不進推考傳旨,及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判書趙文命,陳疏入啓,參判沈珙,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金後衍加資擧條,傳于李春躋曰,捧傳旨,今日政,擧行。
○吏批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曾經之人,多在違牌坐罷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別單書入。
○有政。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陳疏,參議吳命新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金鎭商爲副應敎,以趙明翼爲校理,以金尙星爲校理,以李宗白爲修撰,以權爀爲副修撰,以金相奭爲副修撰,以朴師正爲司僕正,以崔尙觀爲司評,以權以鎭爲右參贊,以李宗城兼西學敎授,以趙泰耆爲掌樂正,掌樂正金後衍今加通政加資事,承傳。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左承旨尹惠敎進。
○副司猛尹光莘單付。
○李春躋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所當牌招,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泰紹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左右捕盜大將,以外方文報,有稟達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庭試武科初試,在前試取之數,多寡不同,或有不定額數之時,或取二三百,或取四五百。今番則當取幾人乎?敢此仰稟。傳曰,取五百人。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日,熟手金加麻乭屎稱名人,自金虎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受淡,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兼內乘尹光莘,以南行宣傳官,登科,旣已唱榜,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宗廟春享大祭,親行節目,已爲磨鍊啓下矣。《五禮儀》,有大祀後陳賀訖,行飮福宴之文,而近年以來,竝爲停止矣。今此親祭後,陳賀飮福宴等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亦權停。
○李春躋,以備邊司言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欲於數日前,辭朝下去矣。聞遭其壯子喪,纔經成服云。此時赴任,情理則雖甚慘切,藩任體重,不可一向遲留,兵判交龜,亦且緊急。徐宗玉別爲催促,使之一兩日內辭朝,何如?傳曰,允。
○正言尹宗夏啓曰,臣於臺職,乃是自劾後初除,則豈有一分冒出之勢?而第念近日以來,臺閣規避,已成痼弊。臣果不計顚沛,黽勉肅命,欲效一日之責,卽因僚臺處置,隨牌詣臺。而第觀其避辭,以減律憲臣被劾事,爲其引嫌之一端,語甚張皇,臣亦伊時連啓者也。前秋憲臣,發此啓之後,首尾數朔,絶無詣臺之人,參啓者,不過僚臺與臣數人而已。豈有同事之人,一則以此而臚列爲嫌,一則遽當可否於其間乎?旣難參涉其處置,則不可晏然於臺端,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尹惠敎疏曰,伏以臣所帶權察之任,旣不宜仍冒,且賤疾添劇,決不堪供職。昨今連呈辭本,輒爲長僚所阻,情勢阨塞,不得不坐違嚴召,格外只推,實非始慮之所及,惶蹙悶縮,席藁俟譴。又以開政,庚牌再臨,義分是懼,忍死隨詣於九扃之外。而提擧之名,顧尙在身,則其不可冒進也,正與虞人之非招不往,一般道理耳。廉隅所關,決難放倒,玆敢略具短疏,粗伸區區之所守。伏乞亟命遞改提擧之任,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
○以左承旨尹惠敎上疏,傳于李春躋曰,還出給。
○行吏曹判書趙文命上疏曰,伏以臣以無似,謬當銓地,本欲昻體聖意,小助平明之治,而臣之一味尸居,孤負職責多矣。雖晨夕開政,日差臺官,而輒皆不敢出脚,百計巧避,甚或以僅一連啓之人,而謂之鷹犬,誣索前罪,終至於擊遏而後已。凡爲黨論樞要者,爲世道者在所當斥,向日次對時,殿下亦嘗勉臣以衡量斥補之責。而顧臣有甚力量,敢辦此擧?臣今智盡力索,無復可爲,而殿下之處分,又大相反,臣竊惑焉。然,莫非如臣者,忝居進退人物之地,不得其職之故。若此而已,則臣之辜恩負國,固不須言,而其於國家,亦何有利益哉?此臣所以已於向日筵前,微發其端,不欲久據匪據。而且臣宿病痰喘,猝遇日前劇寒,頑痰乘時用事,胸隔關塞,呼吸莫通,方此晝夜齁齁,去死如咫尺。多灌藥物,僅得少甦,而旬望之內,實無復起爲人之望。今於召牌之下,又未免坐違,罪戾層積,尤切惶悚,玆不得不申此疾痛之呼。伏乞聖明治臣前後溺職之罪,快許鐫削,移授可堪之人,俾盡銓責。且令病喘,安意調治,得以蒙天地生成之澤,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安意行公。
○獻納許集上疏曰,伏以臣儱侗巽軟,本不合於淸朝言責之任。而怵畏分義,黽勉供職,恰滿數旬,元無一事之出意見建白者,而不過故紙之謄傳而已。呼唱道路,心實自愧,揣分量力,不宜盤礴。方欲瀝懇申籲,以爲遞解之圖,而此際,得聞臣之老母,素患唐瘧之外,重得感冒之病,舊症越添,氣息綿綴,見在凛凛之中云。私情戀慕,歲暮方切,而更聞此報,方寸如灼,區區情理,勢將䟎程歸省。伏乞聖慈,量臣才分之不稱,憐臣情私之懇迫,特許鞶帶之遞,俾遂歸覲之情,誠不勝大願焉。今於乞暇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略以平昔之所耿結者,試陳其一二,惟聖明垂察焉。噫,歷代人國,或有武略不競,而文治修明者,或有文敎未敷,而武力强盛者。至於我國,則文敎武略,一切頹廢,如是而可以爲國乎?試觀今日,則內而賢關,不過爲多士遊談之地,外而儒宮,不過爲春秋釋菜之所而已。士習旣頹,澆風轉成,人皆趨利之穰穰,而不復知孝悌忠信之爲可貴,則邇年逆變之狼藉,亦未必不由於此也。訓導之官,今雖不可猝復,允宜申飭道臣,使列邑守宰,擇其地之有學行者,分敎其凡民之秀。且以悌長孝親之方,諄諄然善誘,而守令,輒以月之望朔,考講而賞罰之。或有不遵朝令,不勤修擧者,用之以罪罰,則守令莫敢不奉行。而風俗之淳美,居然而在此矣。各邑戎備之疎虞,其來久矣。農隙操練之規,幾乎全廢,蠹矢斷弦,歲久不堪用者滔滔,而爲守令者,曾莫之加諸意。若遇道臣巡到之時,則艱辛彌縫於點閱之幕裨,苟以冀一時之無事而已。昨春逆賊,不過鋤耰棘矜者流,而天又陰隲我宗祊,故能不日而勦除。不幸而更有如昔日龍蛇之變,則以此武力,將何以禦之哉?儒敎旣如彼頹敗,武略又若是不競,而朝紳之日夜所雌黃者,不過黨論而已。中夜思之,寧不凜凜而寒心?日者重臣,以束伍團束事昻達,將欲定式而頒行,此則甚善策也。而必使該邑守宰,趁三冬農隙之時,或定以一月數次,習練武藝,較挈膂力,令其手足耳目,慣熟於旗鼓刀槊之間,而時行其賞罰,則人將聳動奮勵,他日遇敵,不至大恇怯矣。至於器械,雖未能別遣使以點視,而監兵諸使臣之歷巡也,使之躬自點檢,用作陟罰之方。而又於繡衣之行,亦令摘出其能否,以爲狀聞貶褒之地,則擧將殫心修擧,得效於緩急之際矣。古人有言曰,奢侈之害,甚於天災。方今昇平屢百年,風俗日漸侈靡,財竭民貧,職由於此,此不待小臣之覼縷,而殿下業已悉之矣。今之進言者曰,積痼之弊,不可以猝禁,自上躬率以儉約,則下必有觀感之效,此固爲探本之論。而臣意則觀感之效,旣難以時月期,而耗蠹之弊,日以益甚,導率之方,雖所當先,而禁制之政,亦不可弛忽也。然,臣所謂禁制者,非謂其創立新法,全事操制,以致夫人心之騷擾也。凡諸禁制等限之目,具載《經國大典》及《輯錄》等書者,炳炳如此,皆我列聖曁厥先正喆輔,相與商確而爲之,要以一民志防僭猥者也。宜職在法司者,申明舊制,嚴加禁斷。若有犯科之人,不小饒貸,必抵罪乃已,則懲一勵百,人皆知懼,靡曼之風,自然衰歇矣。王安石之言曰,今朝廷之所尤重者,獨貪吏,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弛其本,此言豈非今日之頂門一針耶?古之治國者,必以捐不急之官爲務。蓋以其無關乎國事,而有耗於公用故也。我國之不緊冗官,尙不無可汰者。就以濟用判官言之,無一分職掌之事,而縻廩祿費俸錢,安臥其家,漫不知曹務之爲何事。至其傔從之流,亦耗公家之錢布,國家將焉用此官爲哉?臣嘗待罪此司,詳知其實狀,而此外冗員,亦豈止一二?伏願殿下勅廟堂之臣,考究其緊歇,必思所以澄汰,則豈不爲省約之一端耶?秋曹之設,蓋所以明象刑、禁奸猾。而曹中胥隷,反自爲奸猾者不貲,豈不爲痛哉?此曹之號爲書吏、使令者,殆過數三百。每於詞訟推捉之際,憑藉威勢,侵漁受賂,罔有紀極。都下之民,不堪其苦。古人所謂縱百萬餓虎者,正此輩之謂也。第此輩,無布料之受於官,則亦難以廉恥責之。今計莫若省其額,而略倣他曹給料之規,嚴防其侵漁奸猾之習,則都民疾苦,可少紓矣。然,此輩何足責哉?今夫宮闈禁密之地,服食獻御之際,近習之從中操切者,猶不勝其夥然,則無怪乎流弊之至此矣。伏願殿下,先自宮禁,嚴加勅勵,則豈不有光於聖朝淸明之化哉?臣於北路奉命時,祗謁咸興本宮,而有所嘅然者矣。凡其禋祀之規,多非禮典所載,而又以所謂別差者主之。噫,古人以宗廟之禮爲正,雖原廟之享,亦以爲煩複,況此本宮之祀,又豈特原廟之煩複哉?雖然,享祀一節,其來已久,此則有難容易議爲。而第惟堂堂聖祖之享禮,乃反以卑微一宮差尸之,事之猥䙝,孰甚於此?臣意則望朔薦享時,必以本府通判,或近邑守令,差定將事,則於禮得矣。臣曾以堂后之官,屢奉忌辰祭內摘奸之命,觀其所謂獻官者,率多以殘弊無位望者爲之,猶嘗慨然于心,而今此別差,誠極駭異。雖諉以外朝所不知之祀典,而聖祖陟降之靈,豈不嚬蹙於冥冥之中耶?臣竊觀殿下,近日數三處分,蓋出於痛惡黨習,勅勵群下之道,聖慮所存,夫孰不欽嘆?而第以向者申處洙之絶塞加棘,趙鎭禧之極邊遠配,終未免罰過分數,臣固憂慨于中。至於李萬維之事,罪實難恕,而若其勘律,則亦恐爲過中之歸。蓋萬維爲人,妄率輕着,言不知擇,觀其疏語,自歸於舊日黨比之套。聖上之嚴賜處分,寧不赫然?而但臺臣竄謫,非聖朝之美事,況絶島安置,何等罪名耶?日前中丞之疏,旣未準聽,昨者筵席之敎,又極嚴截。如臣齟齬之言,祗恐爲瀆擾之歸,而身居言議之地,目見聖譴之過重,泯默而不一陳,則豈不有負於淸朝耳目之寄哉?昨日筵中,以舊還穀蕩減與否,有詢問之命,而倉卒之際,未能明言仰對,達宵媿恨,不能自己。今若全減舊還,則果有國穀耗縮之慮,只蠲指徵無處,則實多眞僞相蒙之弊。目今歲色將窮,舊逋之徵,幾乎垂畢,餘者無幾,而歲後督捧,誠亦不忍。爲今計,已捧者留作庫儲,未捧者姑令停退,則於國無永失之慮,於民有蘇息之幸矣。昨仍大臣陳白,有金後衍陞資之命,臣愚莫曉其所以也。夫後衍,年方盛,前頭著勞,不患其不貴,而國家緋玉之章,今乃無他端加之,則以後衍之小心愼畏,必不自安,而亦豈體東朝謙德之道哉?筵席卒遽,未及啓達,今始略及於章疏之末,惟聖明之垂察焉。噫,邇來玉署久空,講幄未開。殿下操存莊敬之工,雖在燕閑蠖濩之中,其能如講討經傳之時乎?仰惟睿學高明,非有十寒之慮,而第幽獨之地,易被思慮之紛亂。於此時節,必覽心近諸書,精思體認,則心慮自然收歛,物理可以旁照,治心之方,莫要於此也。宋儒張載之言曰,潛心於道。而忽忽爲他慮引去者,氣也。欲得朋友與簡編,常使心在於此,先儒之言,豈欺我哉?噫,向前所陳,皆不過措置間微細事,而若論其大總腦,則要不出於吾君一心之正。君心正然後,偏係之私,無得以干其間,而萬務之應,犂然而得其當,若所謂眞蕩平之效,自此而基矣。今臣愚騃之一下品,疎逖之一寒蹤,過蒙特絶之渥,一歲之中,躐躋淸華之秩。如臣譾劣,何以得此於君父?隕結之悃,耿耿于衷曲,今當得言之秋,誠宜被腹心、貢忠赤,少效一分涓埃之報。而鎭日奔忙,旣未克締構文字,知見顓懵,亦未能指陳當務。殿下之寵愚臣摯矣,臣之負殿下則大矣。雖然,蒭蕘之言,聖人亦擇,儻不以人微而忽棄之,則是豈特微臣之與有榮哉?伏願殿下,察其志,矜其愚,而仍命遞臣職名,俾便歸省,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可以申飭者,申飭,留意者,留意。而至於本宮事,其來已久,事體至重,不可輕議澄汰事。汰冗官,亦有古事,而此猶設官蓋久,不可以一人之言,澄汰,三人事已諭於李顯謨疏批矣。還上事,昨已處分,而金後衍事,昨詳諭焉,何莫曉之有哉?疏末事,誠是,可不留意?爾其勿辭察職。
○己酉十二月二十一日酉時,上御熙政堂。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引見入侍時,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左副承旨金始㷜,假注書宋胤涵,編修官申混,記事官柳祥翼。左捕大將張鵬翼進曰,黃海兵使捉送罪人,且送報狀,其罪人負犯非常,故敢爲請對。上曰,狀啓,予已見之,此必是妖惡物也。右捕大將李森曰,監營狀啓,雖未得見,以捕廳所報文狀見之,極涉怪異矣。張鵬翼曰,此時異於平時,且此賊極爲殊常,移送金吾,設鞫嚴問,何如?上曰,大抵僧徒,尤怪異矣。鵬翼曰,罪人所納都目二通,袖來矣。上曰,都目納之。上披閱數次後,下敎曰,都目何爲二通耶?鵬翼曰,一則僧人都目,一則俗人都目也。以役事之僧徒,爲如此之事者,不甚怪也。俗人則他道他邑之民,而兩班或入其中,各定名目,甚可怪也。且印贊之留連大丘營下者,尤涉殊常,嚴訊而後,可知矣。上曰,監司狀啓,出示兩大將,可也。兩大將,皆諦觀焉。上謂承旨曰,承旨近自海西上來,其處風俗,果如此乎?金始㷜曰,臣未釋褐時,往來其地,觀其風俗。蓋僧徒將爲營造,則持勸善文,乞請錢穀,而如有大施主者,則輒乘軺轅,大設旗幟,其騶從威儀,宛似別星之行。勿論男女老少,觀瞻者,橫街塞路,自前果有如此之事矣。鵬翼曰,非伹海西也,他處亦然。而印贊之留連大丘,旣怪矣,世國之招辭如此,極涉怪異矣。上曰,觀狀啓盡否?鵬翼曰,畢觀矣。上曰,此事詳査後,可以知之矣。但道臣狀啓,在於兵使狀啓之後,而觀其結語,從容周詳如此,其無驚惶之形,可知矣。世道日下,變怪之事,式月層生。渠爲求生之道,敢爲如此之事。雖設鞫嚴治,一千數百名之僧,何可盡捕而盡誅乎?且兩班犯之者,其數亦夥,金吾發捕之際,非但一道之騷撓而已也,他道亦隨而不安靜矣。且僧輩,異於遊食,托迹空門,則本非强虐也。以此而海西一道,盡爲騷動,則豈不重難乎?李森曰,聖敎誠至當矣。上曰,東漢時,有無鬚而誤死者,海西之無髮者,其可盡誅乎?鵬翼曰,世國,先杖問之,則可以知之矣。先治世國,何如?上曰,自古豈有如許之事乎?俗者近百,亦何以盡誅乎?其中魁首,或可誅之耶?金始㷜曰,兵使狀啓與監司狀啓,各異矣。上曰,監司處變,頗周詳矣。李森曰,聖敎至當矣。自捕廳杖問,則可以得其實矣。張鵬翼曰,世國在焦道矣。上曰,焦道,何地耶?鵬翼曰,甕津地也。印贊及有名號者,皆捉致然後,事可完備矣。上曰,兵使之意,其將盡數捕致耶?鵬翼曰,作名號者,自營門捉而治之可矣。僧徒素虛㤼,若遲延,則盡逃散,爲害非輕矣。森曰,從速治之可矣。處分明白下降然後,可以發捕矣,不然則必有逃散之弊矣。上曰,弓院,何地耶,其地名耶?金始㷜曰,村名也。僧徒將欲捕之,則必逃散矣。興雲寺在九月山,而九月山非重疊山也。所捉者,乃興雲寺僧也。上曰,僧舍,有殿乎?始㷜曰,所謂法堂,謂之大雄殿矣。森曰,作頭者,捕之難矣。上曰,自捕廳發捕,所謂魁首捉之,文印贊,亦爲捉致,可也。森曰,昨年御賜甲胄,重甚難着,若改之則輕便,而可容身矣。上曰,改而納之,覽後,當出給矣。上曰,捕將進前。世興誣瞞金吾,屢度嚴問之下,終不承服,至於自斬其舌,必非脅從也,凶賊中凶賊也。森曰,妖惡甚矣,更無可問之端矣。上曰,世興妖惡之狀,更無可問之端,出付畿營,報于金吾後,依律處斷。{{*|出榻前下敎}}上曰,世道日下,人心極惡,人妖物怪,式月層生。而且經昨年變亂之後,行已絶悖,作賊中外之類,思其求生也。輒出妖惡之說,上欺朝廷,下惑民心,此尋常痛駭者矣。今此世國所以偸竊之徒,及其發配,不悛舊習,逃身作賊,已無可言。而至兵營之推問,變前招於中間,做出妖言,敢生惑衆求生之計,尤極痛駭。而其招中有虛謊之甚者,營裨所捉爲首者,乃僧人也,渠之所告魁首者,乃俗人也,此一也。謀爲不軌,何等陰秘,而旣非嘯聚山林,耳煩目廣之山寺,則其能朝著吹角乎?噫,海西一道,非赤子化爲龍蛇,則決不若是其放肆矣。此其二也。自筆都目中,諸刹僧數過三百,摠言一道中諸邑俗人之類,幾至百數,則招中兩班五十餘人,及本寺僧千餘名者,何若是相左乎?此其三也。況以島配人,匿其本事,遽稱謀避,使令逃入文化云。據此一節,其所奸僞,綻露無餘。幺麼一島配妖惡之人,不畏典章,遽生恐動朝廷之心,節節痛駭。其令左右捕廳,以此發問目,施威嚴問,而道臣狀聞結語,極爲明白。此狀啓,一體下捕廳,添入一通於問目中。仍傳曰,此下敎,待世國獄事收殺後,出於朝報,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致垕{{*|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致垕啓曰,副摠管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牌不進,掌令李光溥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右邊捕盜大將合坐坐起事,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陽平君臣檣,臣李森,上下番入直矣。臣森,以捕盜大將合坐坐起事,晝仕出去,其代,似當替直。而都摠管朴師益陳疏,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有式暇,密陽君梡箇滿,海興君橿魂宮入直,南就明、申光夏俱有身病,鄭壽松以禁軍別將,領軍落點,明將入直,一員未差,他無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箇滿及未差之代,依近例,令該曹次官,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竝與陳疏及身病人員,一體牌招,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屢日,處置,歸於憲府,且連日監察茶時,亦甚未安。除在外、陳疏入啓外,執義李顯謨,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張泰紹,昨日陳疏出去,今又呈疏,不爲仕進。原疏纔已出給,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張泰紹,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無意應命。纂修之遷就,極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趙明翼、金尙星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副承旨金致垕上疏,傳于李春躋曰,出謝後親呈未晩也,還出給。
○趙顯命啓曰,右副承旨金致垕,旣有辭疏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校理趙明翼、金尙星,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弘文館副應敎金鎭商,時在京畿驪州地,修撰李宗白,時在江原道原州地,副修撰金相奭,時在忠淸道德山地,權爀,時在淸風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日,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因大臣所達,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試取與否,未入侍大臣處收議事,分付禮曹,可也事,命下矣。凡諸文武科擧時,若有變通之事,而事係文科,則臣曹例爲擧行,至於武科,則兵曹應爲擧行矣。今此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與否,大臣收議時,令兵曹擧行,何如?傳曰,允。
○傳于尹惠敎曰,檜原君家,遣御醫看病。
○兵曹口傳政事,副摠管朴弼健、具後翼。
○金致垕,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京畿監司報狀,則今十二月二十一日,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入侍時,罪人世興妖惡之狀,更無可問之端,出付畿營,報于金吾後,依律處斷事,榻前下敎,故如是馳報,卽刻指揮云。今此世興,本以從賊逃躱之類,捕廳究問時,從賊節次,斷舌不服,論其情狀,萬萬絶痛。而從賊一款,旣已明白,亡命之罪,自有國典,不可以凶頑不服,有所容貸。依榻前下敎,使畿營直爲梟示,擧行後啓聞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海興君橿上疏曰,伏以臣,因魂宮番次之苟簡,自摠府直所,推移移來,牢鎖禁直者,首尾通計,幾一望餘矣。家有百歲祖父,以篤老之人,重患感冒,咳嗽孔劇,夜不得交睫,晝不能進食,方在氣息奄奄中云,而無人替直,終不得歸視。臣之心緖,日夜焦遑之餘,纔得見家報,則臣之病母,朝來喫飯之際,誤食冷物,膈間頑痰塡塞,頭疼惡寒,諸般症情,十分危重云。臣聞此以來,神魂飛越,不能自定,而顧念莫重祭享之地,不敢任意擅離。故多發下隷,徧告急狀,而終無動聽替入之員。臣之情理,到此萬分切急矣。不得不略治短疏,疾聲呼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諒臣煎迫之狀,先遞臣魂宮享官之任,俾得及時歸護,以遂人子至情,仍勘臣瀆擾之罪,以嚴邦憲,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救護焉。
○右副承旨金致垕上疏曰,伏以昨年,是何歲也?春經凶逆之變,冬遭震邸之喪,光陰迅邁,朞制已闋。臣民追慕,曷勝云喩?臣於前後事變之際,輒入城裏,而身無職名,終不得一覲於天陛,又未能伸痛於魂宮,茹恨在中,迄有耿結,久屛鄕郊,汨沒親癠,焦憂煎迫,萬念都灰。不意今者,銀臺新命,遽下於千萬夢寐之外,恩諭儼辱,蓽門生輝。臣於是,惝怳感激,誠不知所以致此也。固當竭蹶趨進,以伸其區區之忱,而抑臣有私情之萬萬難强者,玆敢冒死仰陳焉。臣之祖父,年今八十四矣。雖或康健而無病,年齡之篤老至此,則誠不可離捨而從宦。況疝眩二症,爲一生痼疾,昨秋危劇之狀,卽聖明之所矜憫也。特遣御醫,頒以珍劑,聖恩所及,得以延生。而自是以來,發作無常,發輒憫塞,帖身床席,昏昏綴綴,已閱兩歲。近緣日寒,諸症越添,水飮專廢,虛泄無算,眞元大陷,氣息如縷,至於便旋轉側,亦皆須人。臣以孤孑一身,無他兄弟姊妹,晨夕扶將,奔走醫藥,雖晷刻之頃,未嘗暫離者,亦累月矣。夏初畿邑之除拜也,臣祖病勢,視今日稍間,終不克往赴,冒呈私懇,獲蒙遞改。顧今凜凜之憂,非比曩昔,則揆以人子至情,何忍睽違於數息之地,從仕於京輦之下哉?伏惟聖明在上,以孝爲治,錫類之化,均覃普被。凡有親者,無情不達,有願必諧,今臣之瀝血籲天,亦宜均蒙其一視之恩矣。縣道封章,旣有朝禁,坐呈病狀,亦涉慢蹇,不得不强抑情事,來伏旅次,拜章懇扣於宸嚴之聽。伏乞聖慈,曲賜鑑諒,特命鐫遞,仍命選部,勿復檢擧,俾臣得以歸護祖病,以遂終養之願,不勝千萬至祝。臣無任懇迫顒俟之至,謹昧死以聞。傳曰,還出給。
○密陽君梡上疏曰,伏以臣,以先臣推恩後焚黃事,伏蒙見暇,往省先壟,以伸至情。而適會臣所生母,病勢猝重,急報疊至,臣聞此報,方寸煎灼,罔夜蒼黃上來。而病勢有加無減,方在焦遑罔措之中,無他將護之人,不可晷刻離捨,故未卽爲還來肅謝,臣罪萬死。而且伏念臣所帶魂宮享官之任,極爲緊重,目今私情,萬無時月間離側就直之勢。伏乞聖明,亟許遞改,無令朝夕奠獻之地,番次苟簡,且使臣專意救護,以遂生成之澤,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救護焉。
○黃海監司徐宗玉上疏曰,伏以臣,命途至窮,榮祿太驟,若論惡盈之理,宜招過福之災。忽於日昨,慘見壯子之夭㭬,情懷刻毒,實非人理之所堪忍耳。臣旣受藩任,久擬辭陛,而賤疾適苦,轉退行期,已不勝遑悶。今則喪威孔酷,心境慘切,悲叫哀隕,便作喪性之人。惟此情理,豈有一分强赴之勢?方欲陳章急籲,仰俟處分矣。得伏見備局草記,以臣旣經成服,催促赴任,爲請而蒙允。臣於是,悲懣哽塞,不知所以爲心也。竊嘗聞聖人之制治也,必順人之情,而不枉其性,伏況我聖上至仁盛德,天覆地載。凡於使臣接下之道,壹是恩禮,無有一人之不伸其志者。今臣遭此逆理之痛,未過嬴、博之葬,其爲情理,至窮毒矣,至悶惻矣。而猶未蒙朝家之矜諒,欲使之割斷遠赴,不但臣私心之萬萬所不忍,其於聖主體下之仁,果何如也?且臣慘慼之餘,素患痰病,一倍作苦,胸膈痞塞,手足戰掉,種種危惡之症,不一而足。雖欲轉動,奉承朝命,其勢亦末由。卽聞舊監司,已至境上,日俟交印,而本兵之久曠,積數月矣。今若不卽變通,又費許多日字,則公事之狼狽,尤不可言。玆敢不避煩猥,仰首鳴呼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哀之憐之,將臣職名,亟許鐫遞,回授無故之人,以幸公事,俾伸至情,不勝大願。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焉。
○獻納許集上疏曰,伏以臣,昨控血懇,冀遂歸省之願,兼附迷見,粗效芹曝之誠。而及奉批旨,諭誨諄複,不以膚淺之言,而亦示開納之意。臣驚惶感激,固已莊佩于中,而第歸覲之懇,未蒙指揮,祈祝之餘,悶塞曷極?蓋臣老母,方在天安郡臣父任所,而素患唐瘧之病,淹閱年歲,恒有朝夕凜凜之憂,而加以重得感冒之症,舊恙添劇,眞元澌脫,方在危綴之中。急脚繼報,催臣來見,臣衷情煎灼,不能自定。玆敢投進短章,徑尋鄕路。臣情迫于中,他不暇䘏,而職非慢司,任情作行,厥罪尤萬萬矣。伏乞聖慈,先遞臣職名,重勘臣辜犯,用爲人臣徑情直行者之戒,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往護焉。
○掌令李光溥上疏曰,伏以臣之情地,決不容復叨臺端,而迫於嚴命,黽勉一出,只爲少伸分義,而廉隅一節,無復餘地。私心愧恧,固不足言,而公議唾罵,在所必至,因仍蹲據,斷無是理。且臣老父宿疾之外,比又將攝失宜,添得感冒,寒熱交作,遍身疼痛,種種症狀,無非危惡,有時氣眩喘急,殆不省事。臣以單獨一身,無他親戚子弟之可以替護者。臣若暫出,則飮食藥物,無以調進,坐臥轉側,無以扶將。以此情理,萬無供仕之望,玆敢疾聲呼籲。伏乞聖慈,特加矜諒,亟許鐫削臣職,以便公私,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12月2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爀gg金始㷜g{{*|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直}}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式暇}}。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成宗大王忌辰齋戒。申時,日暈左珥。
○金始爀gg金始㷜g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掌令李光溥陳疏受由。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爀gg金始㷜g,今日俱不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爀gg金始㷜g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累日,而三司無行公之員,尙未處置,事體未安。正言金權,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朝者右副承旨金致垕,以親病,陳疏出去。原疏,以國忌齋戒,纔已還給,所當牌招,而聞已還鄕云。不得循例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姑改差,其代,今日政差出。
○趙顯命啓曰,玉堂多官,或在外,或呈辭受由,或未差,他無推移入直之員。政官,所當牌招開政,差出闕員,而國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開政。
○尹惠敎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有政。行吏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尹惠敎進,兵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進,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以朴師正爲執義,鄭羽良、韓顯謩爲校理,李挺柱爲掌樂主簿,宋徵來爲金海府使,成德潤爲承旨,鄭羽良、李熹單付兼漢學敎授。
○吏批啓曰,新除授韓山郡守洪廷相戶奴呈狀內,矣上典,左脚蹇澁全未運動,眩氣升降,有時昏窒。其他胸膈之痞塞,呼吸之短促,有未暇言,如欲待其差歇,則蘇完無期。如欲强疾赴任,則實有僵死道路之慮,以此病勢,萬無登程之望,斯速入啓變通云。實病果如是危重,則不可强令赴任,依例罷黜,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尙不應命。重役垂訖,至今遷就,分義事體,至爲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正言金權,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推考傳旨捧入。
○又啓曰,新除授玉堂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批,以洪就疇單付同知,以李譔、崔昌敏、朴健單付僉知,以李宗城單付副司果。
==12月2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成宗大王忌辰。
○巳時,日暈。午時未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色皆內赤外靑。
○尹惠敎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朴師正未肅拜牌不進,掌令李光溥陳疏受由。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臺諫出仕事,命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右承旨成德潤,時在京畿坡州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事撕捱,終不應命。非但分義之未安,重役之尙未完訖,尤極可慮。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多日,而尙未處置,事甚未安。正言金權,昨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肅拜,或陳疏受由,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在外、受由外,未肅拜人員,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旣已承批之後,又呈辭疏,無意應命。非但事體未安,兵判之交龜上來,一時爲急。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曰,夜對爲之。
○校理鄭羽良,伏以司諫朴弼琦避嫌,{{*|措辭見上}}正言尹宗夏避嫌,{{*|措辭見上}}竝引嫌而退。事在旣往,不必追嫌,張皇引避,無已太過,嫌難處置,其勢固然,不可以此輕遞言官。請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竝命出仕。取進止。答曰,依啓。
○己酉十二月二十四日初更,上御熙政堂。夜對入侍時,參贊官李春躋,侍讀官鄭羽良,假注書宋胤涵,記事官柳祥翼,記事官崔益秀。鄭羽良讀,自高麗睿宗二月gg年g春正月,至英州城中。李春躋讀,自三年春正月乙丑,至乙卯還京。宋胤涵讀,自四年春正月,至入奏之舍大悅。柳祥翼讀,自平章事崔弘,至女眞九城。崔益秀讀,自五年春正月,至讓又不允。鄭羽良曰,臣於置學養賢之板,仍文義而有所達矣。置學養賢,乃三代之美法,而麗朝自太祖以來,專尙佛法,未聞有學校之政矣。至睿宗時,始有此制書,而其時大臣,無一人奉承,遂歸於空言無施,豈不惜哉。惟殿下鑑戒焉。上曰,然。鄭羽良曰,臣於曇眞爲王師之說,有所達矣。麗朝如此之事,不足觀也,宜殿下監戒也。上曰,然。鄭羽良曰,臣於三月詔之板,有所達矣。人君當春發生之時,布德行仁,乃爲治之先務也。漢文有春和議賑之詔,史冊美之。今睿宗三月下制,禁畋獵、火耕,慮物命之延燒,此良心之所發也。然,此心終不能保。雖有善端,不能擴充,非但不能及物,又不能推行善政,以保斯民,豈不惜哉?此亦監戒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鄭羽良曰,臣於宜卜西京之板,有所達矣。此專帶佛敎意思也。睿宗專信術家衰旺之說,欲延國籙,勞民動衆,妄興功役,福未獲而禍已隨之。蓋睿宗不能爲誠正之工,心無定主,故邪說易入,終爲術家地脈之論所撓奪。其流之弊,遂至於此,此人君之所當存戒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順天館閱兵之條,有所達矣。此則遣尹瓘北伐事也。旣有先儒定論,更無可贅,而睿宗不務仁政,貪多務得,窮兵遠討,終不免損國威而啓戎心,所得不能補所失,漢臣所謂兵貪者敗者,正指此也。上曰,伐之無名矣。然,專斥尹瓘,則亦過矣。尹瓘興兵深入,雪國家之恥,又開拓土疆,其功亦不細矣。畢竟雖不免喪師辱國,而其後還九城,蓋由於女眞歸降,則其功有不可掩矣。然,其因醉發伏之事,則心術之不正,甚矣。兵雖不厭詐,而以詭道取勝,非王者之師也。旣以不正得之,此爲失九城之道也。羽良曰,臣於赦之說,有所達矣。人君之遇災也,責躬卹民,以爲應天之實可矣。夫赦者,小人之幸也,良民之不幸也。以赦爲弭災之策,豈非末節乎?上曰,孟子曰,推恩,足以保四海,此則不知推恩之實,而只爲推恩之文矣。羽良曰,臣於幸三角山之板,有所達矣。其時君臣上下,迷惑於佛敎,以此爲應行之事,視以爲當然,誠未滿一笑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張邦昌齎詔來賜衣帶之條,有所達矣。高麗,前則分事兩朝,至此則專事遼國。故宋遣使賜詔,而乃曰,南北義同兄弟,不復加冊命,而只言已去權字,且以御筆親製,欲爲誇張之資,宋之詔書,足爲史冊之羞矣。上曰,南渡以前,亦有張邦昌乎?羽良曰,此非南渡後張邦昌也。上曰,觀年號,可也。大觀,爲何時乎?羽良曰,大觀,卽哲宗朝也。上曰,哲宗後,乃是徽宗也,此是一邦昌也。羽良曰,使臣如張邦昌,詔書又如此,宋之亡,不亦宜乎?羽良又進曰,近來乾文變怪,無日不現,殿下之求治,今幾年矣。上而有虹貫之變,下而有流行之疾。所謂紅疹遍熾,京外死亡相繼,呼哭載路,所見極爲愁慘矣。昔宋景公一言,榮惑gg熒惑g退舍,古之賢君,能修實德,而不能動天者,未之有也。天道雖杳茫,人事豈無感格之道乎?殿下治心修身,未知何如,而以外觀之,未有實事之應天者矣。朝廷之上,大官小官,無一人恪勤職事者。所謂次對,不過爲應文備數之事而已。若是而其可格天心而消災異乎?伏願殿下惕然反懼,無時無處,不忘此心,則自有消弭之道矣。上曰,所言切實,當各別體念焉。羽良曰,臣有區區所懷,敢此仰達矣。賞罰,人主之大柄,賞當其功,罰當其罪,然後人心服而政平矣。以殿下近來賞罰言之,不無過於分數者矣。向來申處洙之攻斥尹淳,專出於誣毁,亦多有不當言之事矣。當寶鑑垂成之日,劾其主張之人,殿下之深惡痛斥,欲爲鎭定者,固其宜矣。第處洙雖無狀,豈有沮戲寶鑑之心乎?至於極邊栫棘,則誠爲罰過其罪矣。趙鎭禧事,借使李宗城,誠有私酬酢,豈可以私酬酢之言,罪其人乎?況以宗城原辭觀之,初不發此言,可知矣。殿下以其誣人,罪之固矣。而金尙星箚子,則誠有過激者,若只以私酬酢之論啓,爲非則可矣,至於歷擧其平生行己,則豈不過乎?此年少氣銳之致也。王者之政,必責其圖新,君子之道,亦不念舊惡。尙星之論人,可謂過於分數矣。旣已永削仕板,而又爲遠配,則罰亦大過矣。李萬維,則渠豈敢更發禮論?而此外許多說話,都是剩雜無倫。但臣觀其爲人,則輕率迂闊,決不能爲蹢躅,只由於語不擇發而然矣。其言語,雖無倫可惡,而至於濟州安置,則大過矣。此三人用罰,豈非過中乎?惶恐敢達。上曰,此事,非但今日儒臣言之而已。處洙所謂染毫蠻牋云者,此豈忍言之事耶?三田碑書寫事,初是慮外,故予意其攻斥作者矣。處洙以吳竣爲言,故始知其攻斥書寫之人矣。又疑其三田碑之後,吳竣不復書他人文字矣。然,其碑製之者,亦名臣也,製與寫,豈有異乎?皆出於不得已也。豈可以此爲咎乎?當此時象乖激之日,此等事,不可不別白,故問于禮曹,使之考出矣。該曹文籍多漏,雖無可考,而其孫光運之疏,歷擧列朝所寫文字,不啻明白,則處洙之言,自歸於脫空矣。至於沮戲之敎,蓋出於抑揚。雖無沮戲之心,而終不免爲沮戲之歸耳。斯文事之不欲載錄,予意有在,先朝嘉言善行,自多可錄。雖無斯文事,亦何害乎?若在乙巳、丁未,予志擾攘之時,則猶或可也。今予不偏之心,堅如金石,豈敢以此等之言,售其撓撼之計耶?向者三臣黜享之請,語甚不擇矣。自古豈有廟庭黜享之事乎?至於朴長潤之請改誌文,世變層出,此等事,若不嚴加堤坊,則將無所不至矣。寶鑑事體,如許重大,而處洙敢爲此言,國家大文字書寫之人,誣之以見鄙一世,不復寫私家文字,以漢法言之,乃大不敬也。非但誣辱尹淳也,又非但誣辱吳竣也。其所誣辱,又及於何地乎?論以漢法,則渠之得活猶幸耳,烏能免栫棘之罰乎?此非爲尹淳也,又非爲吳竣也。大體旣已脫空,則小節更無可論也。然,若如向時,則處洙,必有以栫棘爲請者矣。處洙則雖出於不知妄作,而若不嚴斥處洙,則此外,又必有知之而故爲者也。鎭禧,向時發洪啓迪之啓,故其時之人,有欲殺之意,而予蓋鎭之矣。其人平日議論,不無乖激,而今則快爲連啓,予亦異之矣。此由於在上者,有蕩平之意,故渠乃革面改心而然矣。予中心笑之,然,只爲連啓,則可也。至於論劾宗城,則誠不純全矣。且宗城若果發此言,則不可以宗城之故,有所顧藉矣。其所發啓,臺體則宜,故予亦依啓矣。宗城病痛,常時過於寬恕,故或意其有此言矣。及觀尙星之疏,則宗城欲駁鎭禧之言,旣發於稠廣之中,鎭禧決無不知之理,而乃發宗城之啓,此豈非先幾而迎擊乎?辛、壬間,鏡、夢輩濁亂朝廷之時,有此等之習,而鎭禧又欲售於今日,予旣以其行己不正,永削仕版,又以其欲售辛、壬之習,定配遠地矣。此雖今日罪之,明日赦之,而斷不可已也。萬維爲人,予亦知之矣。其人,亦可謂朴實,而自是鄕人,故不無鄕闇,今番疏意,全不知今日蕩平之意矣。丙申以後事,固已付諸先天,而己巳以上先朝堅定之處分,初不擧論矣。自先朝以來,此輩曾不敢以此等事,有所提及,而今乃猝然發此,誠可痛矣。向來吳光運之疏,朴師洙有所論斥矣。然,嶺南之人,豈可盡爲枳塞乎?師洙之意,則必欲一倂嚴截,而予則終不以光運爲非矣。萬維之疏,雖不堅持禮說,而其蘊蓄之心,則可見矣。至於民彝事,只及於行語間,而禮說及從享兩事,顯示不滿之意,隱然有欲售舊習之計。爲君上者,其當嚴截之乎?不當嚴截之乎?此後必有變邦禮斥從享之論矣,豈可不防微杜漸乎?三人之漸,決不可長也。羽良曰,旣承聖敎,雖涉支離,敢此更達矣。處洙事,推而言之,則誠如聖敎,然,其心則只憤斯文事之不載,且惡尹淳而發也。鎭禧則尙星所謂先發制人者,臣亦以爲不然矣。鎭禧於辛、壬年間,多有所濡染,見非於士類中,渠亦自知,故今番不得不連啓矣。然,李宗城之將欲論劾者,蓋處置間事,輕則遞差,重則不過罷職而止耳。近來臺諫,以得遞爲幸,則豈必以欲請駁遞之故,巧爲先發制人之計耶?此則必不然矣。萬維事,又有可笑者。臣極知猥屑,而敢此仰達矣。向者,本館授進宣廟寶鑑也,有語及先正臣李珥之事,則萬維初欲不參矣。其間多有曲折,卒乃聯名矣。旣參此箚後,其儕友喧然非之,故不得已繼進此疏,以爲發明之端,其情實在於是矣。上曰,申處洙,雖有所慍憾,豈可發之於此乎?羽良曰,自有黨論以來,世豈有公是非、公心術乎?處洙之必欲記載斯文事,固無足怪矣。鎭禧及萬維,如右所陳矣。上曰,鎭禧事,果如右所陳矣。當此厭避臺諫之日,似無厭其駁遞,先幾迎擊之理,而至以宗城所不出之言,費辭論啓,豈不異乎?羽良曰,渠豈白地做出乎?必聽往來虛妄之言矣。若以先發制人爲罪,則豈不冤乎?上曰,承旨,其時參聞云,其時儒臣,果大言耶?李春躋曰,臣以此,至被特推,略有疏暴,而不得悉陳委折矣。李宗城爲參次對,來到政院數三人會坐之中,以趙鎭禧處置事,欲爲駁正爲言,而引見命下,卽詣閤門,政院與臺廳隔絶,鎭禧恐未及得聞矣。渠方求免不得,而必欲先發者,似是常情之外,而宗城旣有此言,鎭禧先發此啓,誠不無瓜田納履之嫌矣。尙星之箚,蓋於鎭禧,常有不平之心者,而只爲其父兄所牽挽,未果發矣。今見鎭禧爲此過一層之論,故其所蓄積,自不覺觸發矣。上曰,處洙,勿論有心無心,決不可恕矣。鎭禧則渠必有所聞,故發啓,而此事旣似迎擊,本事又爲落空,畢竟用罰,蓋由於此矣。萬維之聯名堂箚,予亦異之,而意其有蕩平之效,心實笑之。渠之疏論,雖欲爲發明計,而此而不罪,則其流之弊,不但有迂闊之萬維也,亦必有不迂闊之萬維矣。羽良曰,處分如此,渠必自知其罪矣。其爲人,亦聖上之所知,更加恕諒,宜矣。上曰,二人則吾知其然矣。鎭禧事,在渠爲暗昧之事矣。宗城旣有駁遞之論,而鎭禧之啓旋發,則瓜田納履之嫌,誠有之矣。且予於儒臣,有所慨然者矣。向在丁未秋,儒臣論斥三人,其一則柳綏也。今日,以尙星爲過,而儒臣亦不免於此,可謂責人則明,恕已則昏矣。羽良曰,旣承聖敎,臣敢不感泣,奉以周旋也?上曰,今番處分之後,改心易慮者,固是好事,而吏判之必欲湊合,則過矣。在隋煬時,有封德彝之事矣。鎭禧當日畏鏡、夢,故爲當日之鎭禧,今日爲蕩平,故爲今日之鎭禧,此乃隨時而變易也。吏判於尙星,亦有調劑,此亦過矣。大槪尙星平日處身,本不喜論人長短,故向日豐原君,以年少臺官,過爲忠厚之論爲言矣。至於鎭禧,則尙星平日欲爲論劾,而爲父兄所挽矣。及觀此事,有所論啓,蓋欲盡一日之責,而不畏强禦也,亦不可深責也。羽良曰,臣於丁未秋入來,所言不過此事而已。小臣本不無激濁揚淸之意,而自有任珖事以後,謗聲喧騰,一時之人,以臣不能覆蓋掩匿,咎責臣身,罔有紀極。畢竟鄭錫三之疏出,而亦可見當時之意象矣。金尙星豈有他心哉?只緣年少氣銳,且有平日蘊蓄之心,故如是,而至於先發制人等說,終不近似矣。遠竄之罰,實由於先發制人之罪,而此事旣如是,則終不可遠竄也,明矣。上曰,若聞其言而發啓,則雖不先發制人,而其心則不美矣。羽良曰,旣不能聞其言,則瓜田納履之嫌,非所可論,而罰過其罪,則人心終不能平,而論議亦至層激,此不可不念矣。上無發落。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玉堂牌招事,允下矣。日勢已暮,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仍弘文館草記,修撰趙迪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憲府多官,或未差,或在外,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而守令之未署經,亦有二員,掌令李光溥,持平趙漢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傳于李春躋曰,完陵君李顯祿,同爲入侍。
○傳于金始㷜曰,昨日召對時,欲爲下敎而未果矣。今後則中日爲之事,分付。
○李春躋啓曰,延祥詩製述官,旣已抄啓。弘文提學徐命均,明日待開門牌招,使之出韻科次,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見存九員內,應敎黃梓,副應敎金鎭商,副校理李潝、尹光運,修撰趙迪命、李宗白,副修撰金相奭、權爀俱在外,臣羽良獨爲入直。下番,無他推移入直之員,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弘文館草記,下番無推移入直之員,令本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事,允下矣。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服制,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柳儼爲執義,宋必恒爲司諫,金尙翼爲正言,李宗城爲校理,權贄爲司僕正,金始熺爲韓山郡守,別兼春秋二單李潝、鄭益河。
○副護軍金後衍、洪德望,副司直金致垕,副司果柳儼、李憙。
○金始㷜,以備邊司言啓曰,今日賓廳之坐,本司堂上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工曹判書李森,進參之外,皆以病懸頉,入侍將不得備員,事體至爲未安。除實病公故外,竝卽牌招進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趙迪命,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持平趙漢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始㷜,以兵曹言啓曰,因大臣所達,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試取與否,未入侍大臣處,收議事,命下矣。右議政李㙫以爲,增、式年外,庭謁別科武初試之咸聚京師,自是不易之成憲。而當此疹癘日盛之時,聚集諸路擧子,實有薰熾之慮,此所以有變通之議也。雖不必每引爲例,一時通變,恐無不可。第臣見識迷暗,誠無以仰副明問,深願博採諸議而處之。伏惟上裁,何如?行判府事李台佐以爲,臣衰暮病昏之中,又遭喪慼,神識尤迷昧,固無以仰對俯詢。而第此武初試變通,區區之見,蓋以卽今京外,疹疫日盛,死亡相繼,八路擧子,聚集都下,薰染熾蔓,不可不慮,故曾與首揆,私相往復。今無容別議,惟在博詢而處之,伏惟上裁。大臣之議如此,敢啓。傳曰,在外大臣處,卽爲更問。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本營軍色郞廳,前修撰柳儼,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四日,幼學韓命周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二十五日,保人李自龍稱名人,自宣仁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竝令攸司囚禁治罪。敦化門守門將李寅佐,宣仁門守門將皮萬麟,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俱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營建廳言啓曰,本廳應行節目,該曹啓下時,未盡條件,今日會同坐起後,參考他都監前例,磨鍊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慶尙監司朴文秀上疏曰,伏以日月易邁,王世子祥日奄過,仰惟聖上止慈之情,追念傷悼,何以堪處?臣逖係遠藩,未參祭班,瞻望哀號,悲痛何極?臣巡到草溪郡,見禮曹關,則以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冬至方物,誤爲封進,未免不察,還爲下送之意啓稟,而惟我聖上,特令封進,只推臣誤封之罪。臣於此,惶感交極,不知所喩,然,其誤封者,非但臣疎忽而然也。戊申四月日,見禮曹關,則有曰,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冬至封物,俱爲姑減,竝依此擧行,故果依其關,不爲封進。而今七月日,又見禮曹關,則有曰,三南三名日方物,旣有限上年勿封之命,則今年三名日方物,似當以裁減數,依例封進,故亦依其關封進,則其誤爲封進,雖由於禮曹關,無區別指揮之致,臣亦有不能詳審奉行之失,其所惶懍,當如何哉?乞蒙不職之罪,以爲藩臣之戒,千萬幸甚。仍念臣於月前,以母病日漸沈痼之意,仰籲於孝理之下,望速遞歸,未蒙允兪。臣之情理,到此誠甚切急,旋當復陳私懇,以祈恩遞。而見道內許多經始事,猶未就緖,其時若徑遞,則各邑長吏,謂監司已遞,而必有解體之心,故臣姑忍而不復申前請者,此也。今則軍政了當,而方改案,民口釐正而方勘籍。至於各驛奴婢之査,實地部般釜之代頉,亦已畢矣。顧臣所當行之事,勿論善不善,俱爲收殺,別無他更施之政。則臣雖以些些事故,欲丐解職名,朝家似不必靳許,況臣母病,實有無窮之慮乎?兩年南方,受傷深重,連吐血痰,且兼咳喘。當其苦劇時,則輒謂臣曰,此病,祟於水土,儻歸飮故鄕水,則庶有差復之望。臣聞此言,寧不心痛?爲今之道,惟當將母歸鄕,隨便調治而已。殿下若於此,不矜諒而曲副萬一,有後來難言之憂,則是豈聖上以孝治天下之意哉?臣之瓜期,在於明春二月,而不少待此,如是遑遑,復籲於仁覆之下者,誠有情勢之萬萬罔措故也。伏乞聖慈俯諒臣煎迫之懇,亟遞臣藩臬之任,俾趁速與母北還,尋醫治療,而無餘憾之地,千萬至祝,臣無任瞻天望聖煎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抑情察任。
○行判府事閔鎭遠,伏以臣國憂熏心,如狂如癡,欲伸辨誣之義,敢陳過計之慮。雖知其自失語默之節,而若其區區愛君之血忱,庶冀見諒於聖照矣。伏奉批旨,誨諭勤至,慨歎臣言,疑其出於黨習,無非臣平日事君無狀,誠信未孚,而形諸文字,又不能導達指意之致。且愧且悼,直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然而郵罰猶不加,敦召猶不輟。夫托以伸辨聖誣,意在傾陷異己者,是何等回邪不忠?而尙且寬假之至此,朝家刑法,恐不宜若是乖舛,而臣之惶怖窮蹙,尤當如何哉?噫,今雖依臣前疏,盡將甲辰大御時,症候首末,頒示中外,賊徒之感悟革心,固不敢期。而其中脅從之類,庶幾有追悔自新之心,嗣後愚氓,可知逆順之辨,雖被誑誘,必不至如昨年之望風歸附,豈不爲逆折奸萌之一大助乎?目今訛言交煽,人心震撓,凶孽多漏,亂兆不熄,而雷電轟燁於立冬之日,虹貫又至再矣。星文之騁妖,相續於雲觀之奏。古人曰,不見其形,願察其影。臣思之至此,不覺心寒而氣短也。臣之本末長短,固是聖明之所俯燭,其不合於聖朝之任使,臣亦自知。況又老昏衰敗,尤無立朝陳力之望,而惟是蒙被殿下生死肉骨之恩,糜身粉骨,無以仰報其萬bb一b,只擬一謝恩命,少伸微悃。而旣有與人同罪之嫌,不可放倒廉隅,兼且所患,尙爾沈苦,感冒未解,膈痰益肆,寒縮牽引,痛勢難堪,以此至願未伸,悚惕恒切。今又自作罪辜,恭俟誅譴,一瞻丹墀,恐無其日,其亦命之窮也。席藁累日,未有處分,狼狽悶欎,不得不冒死號籲。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妄言之罪,以警群僚,收還史官,以尊國體,公私不勝幸甚,臣無任惶愧戰兢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疏之批,不過示意。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宜卽登途,用副予意。
○傳于金始㷜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上疏曰,伏以臣,累疏哀籲,瀝盡肝血,而情誠淺薄,上格無路。雖溫諭荐降,感泣靡極,而苦心至懇,未蒙矜燭,職名一向虛帶,史臣尙滯荒村。臣身之窮蹙無所措,顧不敢更陳?而惟是內局兼任,至今未遞。請診監藥之重,只屬於移差之副提,此乃何等事體,何等關係,乃可若是其苟簡乎?臣竊伏聞院中古事。凡係御藥,則雖日次監劑,必提調爲之,提調有故,則必都提調爲之,未嘗委之於副提。曾在先朝,副提監劑,至有下問之擧。誠以御藥,至爲重大,而副提是例兼,獨爲監劑,爲體不重,事理未安故也。監劑尙然,況於請診與議藥,例兼之知申事尙然,況於代差之諸承宣乎?往前如此時,則必爲變通,未或有因循如今日者。顧念國家事,百度趨下,漸失故常。今於保護重地,乃復如此,臣實憂歎也。臣所遭之叵測,千古所無,疾病之錮廢,一世所共知。竊伏荒郊,僅延縷息,閑司漫局,尙不宜仍帶。況臣兼管,無非緊重,至於內局,又不比他司,而一味虛綰,致有今者之弊。雖擢臣之髮,何以贖臣之罪哉?伏惟聖上,天地日月,公體私分,何所不洞鑑?今玆所陳,伏想不待畢辭,而有以處分矣。敢乞亟命召還相守之史官,仍命先遞臣內局兼任,而隨將臣所有本兼職名,悉行鐫削,以幸公私,不勝至願。臣病情近益添重,而非時腹痛,最爲苦劇而難堪。文字締構,亦不能自力,言失倫脊,尤增死罪,臣無任戰恐涕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後批旨,罄悉予意。而卿讓若此,何情志之不孚,一至此哉?內局都提擧,決難勉副,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卽起偕入,用副日夕之望。傳于李春躋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完陵君李顯祿上疏曰,伏以臣,卽接家信,則臣之老母,自數日前,重感風寒,宿病兼發,痛勢苦劇,飮啖專廢,委倒床席,昏不省事云。臣聞來,方寸煎熬,不能自定,玆敢以短疏哀籲。伏乞聖慈,特許歸省之暇,俾得專意救護焉。仍伏念頃日特諭,至有將母上來之敎,恩數曠絶,感徹心腑。臣豈敢不仰體聖意,將還病母?而卽今寒沍已深,老人氣力綿綴,實無咫尺運動之勢。一京一鄕,子母相離,在臣私情,固有所萬分悶迫者。而旣不能奉承聖敎,輒以區區歸護之悃,屢煩宸聽,孝理之下,雖蒙曲諒,而臣之前後瀆擾之罪,不可勝贖。更伏乞亟命選部,刊去臣名於朝籍,勿復檢擧,不勝大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依疏辭往護,而俟其少間,宜卽將來焉。
○錦陵君朴弼健上疏曰,伏以臣,幸際聖世,猥忝勳籍,有罪而免勘,無功而荷榮,班在一品,月受厚祿,罔非賤分之踰越。顧臣無才無能,百不猶人,兼以年衰病痼,實難驅策於執事之列。向日東府除命,終至辭遞,不得赴任,迹涉偃蹇,罪合萬死,惶恐之忱,冞今未已。不意摠管擢授之恩,又下此際,臣誠感激洪私。惝怳靡定,環衛之地,職事甚重,異於勳封散秩,實非如臣庸愚凡賤,所可堪任,自量才望,決不敢冒昧承當。且臣私情,有萬萬不安者。臣亡父葬山,橫被韓重魯等誣罔起訟,彼此原辭,已經天鑑之照燭。蓋重魯等上言中,貴主墓山禁標,及先朝辛巳有別判府等說,皆白地做出,盡露於京兆納供時。且韓梜之葬,在於臣父葬後,而冒稱逼近,執爲訟端。劉昌漢祖尙禹之葬,其姓名及葬年月日,刻石以表三十餘年,香火未絶,而以其在於彼此兩山中間,故指爲無主古塚。臣家屢度呈訴于京兆,以辨其奸誣。而法府之臣,延拖累朔,顯有低昻,至擧列朝所無之受敎,發爲問目,指臣家爲冒禁蔑法。及其回啓,一倂沒實,惟意杜撰韓梜之塚,則首尾擧論,縷縷爲說。而劉尙禹之葬,則直曰,中間一古塚,無一段法文之憑決,而泛謂山地,皆當屬於韓哥。臣父所葬,特以歲月已久,請許仍存,臣實憤冤,卽欲擊鼓登聞,畢陳事狀,使先臣葬地,得免苟簡之嫌。第以姑無受其驅迫之端,而猥陳私事,驚溷天聽,終有所不敢隱忍過日。只緣臣不孝無狀,以致如此,悲痛嘆恨,食息靡已。竊伏念訟者之架虛飾辭,欺罔聖明,自係渠等之罪,法官之矇矓奏議,不成事體,亦非臣所可斷斷。但秋間摘奸時,臣家原情,旣已直陳訟理,而京兆覆奏如此。夫韓梜葬之先後,劉尙禹葬之爲古塚,皆如覆奏之言,則只此兩款,亦足爲臣言欺罔不實之歸矣。臣旣爲欺罔君父之人,則其得免重誅幸矣。何敢自仄於朝紳之列哉?玆事未暴白之前,臣誠不敢抗顔冒恥,趨走承命。賤疾適又危苦,未免坐違天牌,尤增罪戾。玆敢冒萬死悉暴危悃,伏乞天地父母,俯賜諒察,特許遞改臣新授摠管之任,仍勘臣違傲之罪,俾國體無損,官方無誤,賤臣得安其私分,千萬幸甚,臣無任戰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嫌,從速察職。
○戶曹參議金鎭玉上疏曰,伏以臣,千萬意外,猥承地部新命,除旨遠辱於鄕廬坯蟄之中,臣雙擎九頓,且惶且感,莫知所以自措也。此係臣已試蔑效之地,引分揆義,宜不容再誤恩命。抑臣竊有萬萬不敢自安於中者。前月脫衰之日,臣適以父母改厝,奔走鄕里,不克進參於外班,只行望哭於縣門,情禮甚缺,惶懼實深。旣又伏聞肅宗大王,尊爲世室,克擧告廟頒慶之禮,惟我寧考盛德至善,度越百王,大論纔發,僉議允叶,大禮不踰時而成。凡在臣民,孰不蹈舞,況臣以至愚至賤,濫躋至此者,莫非肅考洪造感激,圖報糜粉是期。今幸老而不死,獲覩盛擧,區區寸忱,豈不欲趨走大庭末班,少伸歡忭之私,而顧於悲哀勞頓之餘,賤疾增劇,澌痛困劣,不能自力,以凶以吉,誠禮闕然,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日夕悚蹙,誅罰是俟。豈敢僥倖誤恩,輒爲冒沒之計也?噫,臣於昨年,遭罹不測,賴殿下肉骨之恩,得以復齒人類,前席懇諭,銘鏤在心,爲殿下蹈赴湯火,實所甘心。而衰腐殘敗,無望陳力,臣竊自傷悼,不能己巳。恩命之下,不敢一向偃蹇,昨始擔舁病軀,來伏私次,而咫尺天陛,末由入肅,臣罪至此,尤萬萬矣。伏乞天地父母,特賜矜察,亟許鐫削臣職,仍治臣前後闕禮逋慢之罪,以肅朝綱,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兢惶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二十五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右議政李㙫,行刑曹判書申思喆,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工曹判書李森,同副承旨李春躋,校理鄭羽良,掌令李光溥,正言尹宗夏,假注書宋胤涵,事變假注書朴致隆,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張斗周。上曰,趙文命及吏曹參判沈珙,開政入望筒後,同爲引見。承旨曰,事變注書,以此意出去,分付焉,朴致隆出去。李㙫進曰,日寒如此,聖體何若?上曰,如前一樣矣。李㙫曰,氣升往來及眩暈之候,漸益差減乎?上曰,氣升之候一樣,而眩氣未已矣。李㙫曰,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王大妃殿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李㙫曰,近日湯藥,連爲劑入云。小臣雖不知醫理,揆以賤慮,連進藥物,則脾胃易傷,食飮自厭矣。姑停服藥,未知何如。上曰,予意亦然,故欲爲姑停矣。李㙫曰,向日捕廳大將入對時,筵說語秘,雖未得其詳,聞其大略,則不可專歸虛謊矣。治之,固不可草草也。聖意每以張皇蔓延爲悶,而獄體旣重,患生所忽,不可不慮也。且聞其排布主張之說,似非小賊,而昨聞下敎于捕廳,使之速爲擧行云。臣意則不可率爾爲之也。必設鞫嚴訊而後,獄體得當矣。昨年發兵勦捕之時,天威震疊,愚氓慴畏,未幾而王師獻捷,今日此賊,設鞫治之,似好矣。上曰,雖不好張大,若有可懲之賊,則豈不設鞫乎?向來李錫孝、尹得衡則親鞫矣。世道雖惡,巡營使令,豈能恐動朝廷乎?以黃海監司狀啓觀之,結語甚爲安閑,其無急遽之形可見矣。監司之處變,可謂周詳矣。大槪世國爲人,極其妖惡,而供辭無錯亂處,其心可以知之矣。若送金吾羅卒,發捕其都目中所錄千餘人,則非但恐動其徒黨也,居民之安靜者,亦隨以擾矣,所以持難者此也。但世國之意,不過死中求生之計,又不無希功望賞之心矣。其人物如許,豈可設鞫乎?自捕廳,若嚴杖則可以知其情矣。右相曰,渠之供辭,雖未及得見,渠之設計,似不歇後矣。上曰,巡營使令,何必設鞫而治之乎?問于捕將曰,其爲人何如耶?李森曰,昨年變亂時,小臣捕治盜賊多矣。如此凶獰者,未得見之矣。其面目形象,使人見之,誠爲可驚而可愕也。初爲平問,則有若干添入之語矣。結縛嚴問,則精神不錯,言語有序,與兵營狀啓中措語,少無差誤矣。上曰,渠若無同事,則其何以歷歷知之乎?李森曰,其人之凶獰可知矣。渠所供中人數,與狀啓中所錄相合,前頭獄情,雖未可預料,語皆連脈,固執非常,請對罷後,當發問目而問之矣。上曰,兵營雖屛左右,而不知其先泄矣。李森曰,海西諸刹,一時俱空云。僧徒若潰散,則必不走胡而走越。其憂豈不大乎?上曰,一道之僧若潰散,則將無所不至矣。豈無後慮乎?李森曰,爲探其道物情及賊形,已爲起送密察矣。李㙫曰,近來失火者甚多。日昨,故海恩府院君吳命恒家舍,慘被其災,御筆、尙弓劍及畫像、神主,僅僅移出,而家藏雜物,盡爲燒燼,所餘者,只是旌門而已。無他家舍,其妻孥,無所依歸,今方寄寓於隣家挾室云。所見誠極驚慘,雖平民,若遇大災,則或施恤典。況此元勳大臣之家,似有各別顧䘏之道,故敢達。上曰,頃見京兆草記,極爲驚慘,卽欲下敎,而不可循例爲之,故欲問大臣而處之矣。卿之所達如此,顧恤之道,如何則爲好耶?李㙫曰,勳臣,例有籍沒家舍賜給之事,而今番則只給金重萬云。若有餘存家舍,則賜給,似宜矣。上曰,籍沒家舍,有餘存者乎?趙文命曰,只有二家,而頃者司僕失火後,請得而毁去矣。李㙫曰,若無餘家,則或給家價,未知何如。上曰,令該曹拔例顧恤,家價,亦爲覓給,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黃海監司徐宗玉,頃日肅謝之後,因子病甚重,不得下去,竟遭慘慼。故小臣以變通之意,往復于領相,則領相以爲,藩任體重,不可遞改,催促下送爲可云云。小臣再三往復,終不回聽,卽今制限未及,葬事尙遠,其前催送,非禮使之道也。小臣之意,莫如速爲變通,改差他人催送,似好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李㙫曰,領相終不回聽矣。趙文命曰,方伯體重,且聞制限,在於來初三日,葬事亦不遠云。過制限後,催督下送可矣。今若改差,則交龜之期,又遠矣。上曰,《大學或問》,有程子傷虎之說矣。大臣雖陳達,成憲旣嚴,今若以子喪許遞,則有關後弊矣。頃者柳儼爲親請行三月之服,而終不允許者,以其杜後弊也。領相之持難,誠是矣。吏判之所達,亦宜矣。制限前則其不可下去乎?古有除服制行公者,等待制限,無乃有後弊乎?入侍諸臣之意,何如?文命曰,制限不遠,待而下去可矣。鄭羽良曰,等待制限,不知其爲後弊矣。以手下之喪,輕遞藩任,萬萬不可矣。上曰,旣不許遞,則制限前催促,有所相礙,過制限後,卽爲牌招催送可矣。上曰,完陵君,不來耶?史官出去,催促,可也。朴致隆出去。李㙫曰,日昨登對時,張鵬翼薦曺允成,入於勸武云。蓋允成之父,卽命敎也。渠以向學之故,少年儕輩,推而爲佳士,渠若如跅弛之士,有武才而疎於文,則勸武可矣。允成爲人端雅,且有學術。國家猝然以勸武强之,物情駭然,不無稱惜之端矣。且傳曰,聖人不枉人才,不奪人志,惟聖明俯諒焉。上曰,允成訓將見之乎?其容貌,何如?趙文命曰,大臣所達,不知其合當矣。勸武者,將以爲將也。若以其才可惜爲言,則將材何處得乎,李㙫bb曰b,文武之技各殊,用人之道亦異。允成若以文登科,則國家以文用之可矣,若以武勸之,則枉棄其才也。上曰,允成之文,文翰乎,經學乎?羽良曰,小臣與允成相親,故知其爲人矣。文翰早詣,且有操行,以武用之,則不合矣。上曰,有膂力之人,何處得之?羽良曰,允成之家,不厭科擧,而渠則不喜科甲,有志於儒學,長對性理書,御將聞之誤矣。文武殊技,以武勸之,非器使之道也。文命曰,勸武,事體亦重矣。上曰,大抵昇平日久,武技久抛,先朝之申飭勸武,意非偶然矣。卽今將任,不擇將才,各廳勸武,皆非可用。雖有勸武之名,而未見勸武之實,予嘗慨然也。且雖武,豈無文乎?爲將者,必博古而後,可能也。一時《將鑑》之讀,豈堪於將任乎?向來尹光莘、李玗,以風骨知之也。入侍諸臣,雖以允成操行之可惜爲言,文武竝用,長久之術也。且用將之道,以才,而不以射,柳萬增,非進士武耶?爲郞廳時,予嘗見之,其容貌不如其名矣。尹光莘、李玗勸武後,武才頓勝於前,若以從事於武科者爲之,則非勸武之意矣。予不以卿等之言,有所顧藉矣。南行宣傳之窠若少,則加出,未爲不可也。李森曰,軍門一窠加出,何如?上曰,以軍門勸出,則必不出矣。必以宣傳,然後可出矣。上曰,允成之年,幾何耶?羽良曰,命敎,非少年也。允成之年必少,而不能詳知矣。沈珙曰,允成文翰早成,渠之儕友以爲,非一時才子之比,大科則無意,膂力則本無矣。小科後,硏究經傳蘊奧之旨,有志於儒者之學,如此操行之士,豈可用之以弓矢乎?上曰,不然。惟彼着儒巾,讀東人之書者,曾是以謂儒乎?傳曰,一命之士,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經學之士,其可不用於將任乎?予於勸武事,旣有堅定之志,而沈珙爲曺允成,縷縷陳達,而終未免曲軫,推考可也。{{*|出擧條}}趙文命曰,向日次對時,御將張鵬翼,以勸武事,有所陳達,而臣亦有可合人所聞之事,故敢達矣。先正臣故參判兪棨之孫胄基,及今安岳郡守崔宗周之姪尙衡,爲人狀貌才智,可合於勸武。此兩人,亦爲一體勸武,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李㙫曰,翰林上下番,俱空已久,豈不寒心乎?向日沈泰賢幾爲翰薦,而未果矣。以左右史之不備,兼春秋連爲替番。李喆輔若無故,則當爲翰薦,而聞李喆輔又有引嫌之端云矣。上曰,以朴師正之論斥,爲引兼乎?李㙫曰,其時朴師正論列辛壬以後翰薦,故李喆輔以此引嫌云矣。上曰,幾人也?李㙫曰,論列者五人,而李喆輔亦在其中云矣。上曰,朴弼均、趙尙行,亦必引嫌不當耶?鄭羽良曰,趙尙行以尹汲爲誤薦,故朴弼均以此引嫌。朴弼均、趙尙行二人,或削職,或出六後,差出別兼春秋,以爲翰薦,宜矣。上曰,趙尙行之事,怪異矣。其所論列金若魯、金尙翼、兪最基、沈星鎭四人之名,已極怪矣,而又以尹汲爲誤薦,尤爲非矣。雖以尹汲科時秘封事言之,此無情之事也。渠雖欲公,而反歸於不公矣。近來無端出六者多,此則削職可乎?上又曰,朴弼均之爲翰林,已久矣。時政記,其已修整乎?李春躋曰,問於藝文館,則可以知之矣。上曰,李喆輔時政記,亦爲修整乎?史官出去,問之,可也。朴致隆出問,還奏曰,兩人時政記,姑無修納之事云矣。上曰,奉敎李喆輔、朴弼均,前檢閱趙尙行削職,別兼春秋,今日政,差出,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趙鎭禧事,臣於箚子,已爲陳達矣。大抵年少輩乖激之論漸生,而國勢至於泮渙,其於殿下平明之治,終有所慊矣。趙文命曰,臣於此等事,曾無所與,而卽今殿下,則責之於銓地。臣則智盡力窮,誠如向日疏語,不得不畢陳所懷矣。大抵今方勉群下,以革染自新之道,而一邊以變其前見,至於竄逐,終非爲治之道矣。上曰,此事,已於儒臣處詳言之,先發迎擊之說,未免苽田納履gg瓜田納履g之嫌矣。渠聞李宗城將有駁論之事,渠反駁之。渠雖曰不知,而論其心迹,則極爲駭然矣。頃者有一重臣,以人之前後變見爲非,而余則以重臣之言爲非矣。人心各自不同,改心易慮,則自可消融矣。然,至於鎭禧,則有所不然者矣。其日連啓時,元啓措辭,多有改處。予笑之曰,此人革面矣,久則善矣。俄而駮罷李宗城之啓,出而又加一層矣。此則過於革面,而不無太高之病矣。予斷知其如此,而宗城若出其言於稠廣之中,則其在臺體,亦似是矣,故依啓。予之依啓者,非許鎭禧也,只許臺體之當然矣。及見尙星之疏,則雖平心徐究,豈可不罪之也?今日之蕩平者,所以辨其是非也。是是非非而後,方可以蕩平矣。故以渠之行己不正,永削仕板,至於遠配,則似或過矣。然而若此輩,辛壬以後事,何可勝言也,渠何敢欲售辛壬手段於今日乎?其所遠配者,此也。且吏判之所常痛駭者,辛壬事也。而今則上下更化之亦一初也。頃於具聖任之疏後,亦已言之矣。趙鎭禧事,吏判初雖不知其心,而豈不揣其跡之殊常乎?其所罪之者,自有二條之各異,宗城若無初欲駁論之言,則鎭禧之論啓宗城,無足怪矣。旣知宗城之事,而先爲迎擊,則今日渠雖放謫,終不免爲暗昧之歸矣。余之竄配鎭禧者,亦爲鎭禧地也。趙文命曰,臣意則大不然矣。今若泝論辛壬以後,則可論者,奚獨鎭禧一人?鎭禧設有可論之事,何必慘駁於連其啓之後乎?蓋自有此啓之後,爲臺閣者,不敢出脚,輒皆百般巧避,銓官晨夕開政,日差臺官,而詣臺無人,以至朝綱、國體,壞損無餘,殆不成貌樣。而鎭禧獨能挺身擔當,則有足可尙,而尙星有若汲汲擊去者然。若使尙星能割斷其可以割斷者,而又及於如鎭禧者,責以汝亦初不免爲鏡、夢之黨云爾,則言雖至激,或可服人心,而今乃不然,求覓虛謊。若李基聖事者,擊去於連啓之後,謂出於公心,人孰信之?設使鎭禧初染於鏡、夢之黨,到今欲脫其臼,此乃常人之情也。今乃惡其連啓,竝與其自新之意,而斥之,不亦異乎?且尙星疏語,多不誠實。李宗城長處,忠厚有餘。謂之務爲包容之論,則可也,而今乃謂之妄懷激揚之論,則全非宗城之本色。又以洪啓迪事,爲攻斥鎭禧之資,此亦非誠實處也。上曰,金尙星決科之後,不欲淸宦之心,予已知之矣。欲劾鎭禧之心,蘊蓄於前日,而欲效一日之責,若以攻斥鎭禧爲非,則過矣。且鎭禧革面則可矣,迎擊則過矣。向來鏡、夢之黨,今日革面,則可用矣。不以連啓爲非,而惡其心迹之暗昧,罰其迎擊之罪也。趙文命曰,所謂迎擊一款,亦有可以辨燭者。宗城雖欲駁論鎭禧,此不過處置間微事,小則遞差,重則罷職矣。近來臺閣,作一巧避之地,則鎭禧之仍此遞罷,於渠固幸,何至於迎擊其人乎?此在事理,不難辨矣。大抵鎭禧誤聞宗城之戲言謂實言,或慮此爲避臺官之根本,此誠近來疑阻之致也。以誤聞之言,至於駁論,雖或過矣,若疑之以惡其論己,先機迎擊,則恐非實狀矣。上曰,近日臺諫之連啓者,不得已而爲之,非眞有欲殺三賊之心也。有鎭禧之心,而無鎭禧之擧,則好矣。此後委靡者,當操切,而連啓之人,予不非之矣。然,染汚之習,何可望其一朝脫然革去乎?凡事悠久乃成,何必汲汲耶?李㙫曰,近來臺閣,非獨委靡,皆有厭避之心,此在世道,亦甚可慮矣。趙文命曰,積年痼習,何可望其猝變也?臣意,亦欲彌綸做去,今日減得一分,明日減得一分,庶幾有可望之道矣。當此轉移之機,殿下之處分,每每相反如此,漸無可爲之勢。臣雖縷縷爲言,而豈敢盡其所欲言乎?臣竊爲殿下慮之。且鎭禧爲人,雖有過誤之處,終是可用之才,似不可棄矣。上曰,予亦知鎭禧之爲人,當責礪以用之。今玆竄罰,欲其悔悟,而改其前習,豈有永棄之意也?卿於鎭禧則扶之,於尙星則抑之,予則惜尙星之心,而卿則惜鎭禧之迹矣。大抵申處洙、李萬維、趙鎭禧三人中,予以鎭禧爲差輕矣。然,卿何以鎭禧一人,謂肯綮耶?鎭禧一人,若革面,則其餘他人,皆能革面,若響之應乎?李㙫曰,吏判所謂不能盡其言之說,誠是實際語,聖明庶可以下燭矣。上曰,吏判上疏及卿之箚子,頃日見之。而但在上者,皆爲姑息,則何所取,而若從容爲之,則無不可爲之事矣。趙文命曰,李眞望下鄕已久,而終不上來,別樣催督可矣。上曰,渠有不仕之心而然矣。重臣所達如此,可不留念焉。李㙫曰,向日胎封役事時,堂上郞廳,雖無希賞之心,而酬勞之典,不可無矣。所關甚重,故敢達。上曰,前例,予適忘之,而未及爲之矣。大臣提說,當追後爲之矣。李㙫曰,左參贊朴師益,於金吾堂上之任,旣有難安之端,不參於褒貶,決無行公之意云。且脚病甚重,至於摠府兼帶,亦難行公云。竝爲許遞似宜,故敢達。上曰,朴師益兼帶知義、禁都、摠管,今姑改差,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尹淳纂修之役,李德壽替當爲之,其間多有稟定之事,而渠有重聽之病,不得入侍,欲待尹淳出仕而議定,則尹淳無行公之期云,故以裁稟不得爲悶云。纂修堂上變通,未知何如。上曰,納冊後,可以遞矣。大者如此,小者不必言矣,此時廉隅太勝矣。德壽重聽何傷?同爲入侍事,史官出去,分付。朴致隆出去,還奏曰,德壽自纂修廳,方爲入來矣。李㙫曰,左副承旨張泰紹,以內局兼任之難安,屢次陳疏,至於本職,亦且撕捱云。武弁提擧,未知古亦有之,而其所難安,不是異事,日次問安,又在明日,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本職撕捱,未免太過,推考。藥房副提調,今姑改差,可也。{{*|出擧條}}李㙫曰,義州府尹,以改差爲敎,其代,當極擇矣。上曰,勿論堂上堂下,各別擇擬,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槐院參下,若不陞實,則得免差祭及回公之事,不如權知之(之))爲任便自在,間有差得馬官準限陞六之道,故雖或當次,不爲遷狀,隨意下鄕,無一付職之人。至於回公,則判校校檢替行,以此槐院,無春秋別遷及仕滿應遷之道,以致實官,皆作空窠。臣前在政曹時,累度催促,使之卽送遷狀,而百般謀頉,將欲別樣變通,而未及矣。其爲風習,極爲駭然。今後則各別嚴飭,當次之人,輒卽陞付實官事,分付銓曹,何如?上曰,事極無據。在外者催促上來,無遺陞付,俾無實官見闕之弊,可也。李春躋曰,大臣,以槐院參下下鄕事,有所陳達。雖以今番延祥詩製述官,擧案觀之,軍銜及槐院參下,皆以在外懸頉,在京者絶少,事極未安,宜有勅勵之道矣。上曰,帶軍銜下鄕者,直捧禁推,未付軍職前下鄕者,則令該曹,囚家僮催促,使之上來,可也。{{*|出擧條}}趙文命曰,向聞筵臣,以天文學敎授,銓曹不除東班正職之故,學天文者,漸至絶種爲言。自上有申飭銓曹之敎,而此有不然者。近來以天文學,除授東班者,非止一二,而當初自本監差出天文學敎授者,率皆無他技藝,元非學天文之故,天文學之絶無者,職由於此,非銓曹之不用也。此則似當,申飭於本監矣。上曰,必以學天文者,差出敎授者,各別申飭於本監,而若非學天文者,銓曹不爲遷轉,可也。{{*|出擧條}}李㙫曰,文參下官積滯,未有甚於近日,故欲爲疎通之道。頃者以洪得厚、李重震陞六事,有所陳達而蒙允矣。今聞其榜中,尙有未出六者,而癸卯榜,今將爲七八年之久,在前如此之時,亦有疎通之例矣。癸卯榜餘存者,其數亦不多云。依洪得厚、李重震例,竝爲陞六,何如?上曰,不可事同用異,癸卯榜,一體陞六,可也。{{*|出擧條}}上曰,別軍職久勤遷轉之規,自有先朝舊例,兵曹則每都目用之,而吏曹則近來兩都目,無端不用,何也?趙文命曰,此是朴時梓,而向時都目,非但無當窠,其人曾於作宰時,以不治聞,不無物議,故果未遷轉矣。上曰,今番則依前調用,可也。李春躋曰,帶軍銜下鄕者,有禁推之敎,而近來帶軍銜者,先已下去,而及其禁推,則乃曰,下鄕後,始有軍銜云。虛實相混,有難査出矣。鄭羽良曰,軍銜下鄕,誠難區別,而承旨未及査出之前,先以難査之意煩達,殊涉未安,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趙文命曰,鎭岑縣監李鑄罷職之啓,頃已蒙允矣。伊後都承旨陳疏請査,何以爲之?上曰,姑勿出代,令本道詳査以報,可也。{{*|出榻前下敎}}鄭羽良曰,卽今玉堂諸人,皆在外,前頭當開晝講,而無以備員侍講。至如校理尹光運,修撰李宗白,無端在鄕,久不上來,事體道理,極爲未安,合有別樣催促之道矣。上曰,李宗白,時在何處耶?羽良曰,下去江原監營矣。上曰,尹光運之撕捱,何事耶?羽良曰,光運則雖有實病云,上來之後,據實陳暴,可也,一向在外,則未安矣。上曰,在外玉堂,竝推考,自政院,別樣催促上來,可也。{{*|出擧條}}完陵君李顯祿入來進伏。上曰,觀卿之疏,以親病爲辭,其有親病則可知,而向於筵席,卿有引退之意,仍欲長往耶?今當賜批,而欲知卿意,使之先爲入侍矣。顯祿曰,小臣區區之守,頃已仰達,聖明想已下燭矣。未伸所秉之義如此,而仍留則廉隅放倒,進退無據,反復思惟,引分退去之外,無他道理。而卽今則非但爲此也。老母病勢添重,急報來到,臣方寸煎灼,卽當投疏歸護,而申飭之下,不敢徑歸。且爲尋醫問藥,姑留今日,以爲承批下直之計矣。上曰,曾有將母上來之敎,而今以疏辭觀之,則旣無將母上來之意。且有刊名朝籍等語,知其有引去之意矣。緣何事而尙不將母上來耶?李㙫曰,此非矣。李顯祿所居之鄕不遠,亦不無家力,旣聞聖敎之後,終不將母上來,又請下去,未安甚矣。上曰,所居何鄕耶?李㙫曰,乃宮村也。顯祿曰,宮村距城內三十里許下,卽渡江往來之地也。臣之老母,宿病沈頓,入冬以後,則雖房闥之間,不能起動,而寒沍已深,氣力近益綿綴,不能將還矣。上曰,雖冬日,間有和暖之時,道里亦不遠,則雖有沈綿之疾,豈無乘間沈綿之勢耶?趙文命曰,顯祿旣稱咫尺之守,蓋其蹤迹齟齬,事多不快於心者。而以其先爲出脚,故儕友間,或不無譏詆之言,以此固有長往之計云,臣亦聞之矣。顯祿曰,臣與吏判,曾無私室酬酢之事,故不能相諒,而有此言矣。人臣去就之節,可進則進,可退則退,自有所執,豈以他人之譏詆,有所動心哉?若如吏判之言,則臣之去就,尤無所據矣。豈有是哉?上曰,此則發明吏判之言,而亦不無如此之弊矣。向者李聖龍,以人言屢爲撕捱,竟爲下直而去,其不顧身,誠是矣。金尙星亦有爲國不顧家之心,此則先輕後重而然矣。吏判所達,予揣之矣。大抵人之議論,有過激者,有平坦者。吳瑗前日入侍時,聞其言則是矣。退去未幾,有其疏,此則非心術也,非好勝也,不過動於他人而然矣。十八日處分之後,且有前後下敎,而終不應命者,非但自暴自棄也,是自絶於君也,亦自絶於天也。卿豈以此等人之言,有所動乎,今去之後,何時當還來乎?顯祿曰,母病輕重,姑不可知,而症勢若向歇,則聖敎旣如此,固當還來。而臣旣有所懷之心,咫尺前席,何敢隱諱乎?初頭入來時,則義理似明,而今則不如初時,故頃日筵席,以義理反晦之說昻達,則聖上敎以非義理之晦,乃卿心之晦,臣惶恐,今不敢更達,而處分未下之前,則實無還朝之念矣。上曰,卿則從淺處看,故有義理晦之說,而所謂眞箇義理,則非前則明而今則晦也。有似病人,以晦爲明,以明爲晦,必同寅協恭而後,義理復明,而若其脫去舊套,則不易矣。卿則旣聽下敎,可以覺悟,而他人豈能盡解乎?在外之人,必以爲安知無丁未處分乎?入侍中後行人,必以爲安知無乙巳處分乎?固不信然矣。然,卿則豈不信予言乎?予雖深居九重,此等事,予已揣之矣。卿旣是京洛人也。雖下往鄕家,鄕家豈能如京裏乎?以養親一節言之,饌物藥物,必不如京,而以不欲仕之意,留置病親於鄕家,而不爲將來,爲其老親者,不亦苦乎?近來時象如此,故母隨子而往來京鄕,此亦一弊也。李㙫曰,沈宅賢鄕家,在於京畿三十里之內,可以將母上來,而申飭之下,終不奉敎,極爲非矣。上曰,沈宅賢,則非有不仕之意,實有親病矣。以頃間上來事觀之,親病若差歇,則必上來矣。申思喆曰,小臣所寓之地,距京近二百里,而老母年深病痼。且臣本無兄弟,固不可一日離捨,而仰體聖敎,旣已上來,離側今至兩三朔,情勢切迫,將欲請暇而歸矣。上曰,卿之情理,雖如此,非如完陵之方有急報,稍待重宰之上來,退去可矣。
○掌令李光溥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上曰,此啓,非上下相持之事,今雖島配,當有處分,依啓。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上曰,想已下去矣。一向爭執,雖涉太過,上下相持,徒煩啓草,依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正言尹宗夏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宗夏曰,此非經年靳允之啓也。以《戡亂錄gg勘亂祿g》觀之,其托以無馬遷就不行者,旣涉可疑。且水原府使武弁差遣之疏,似有情節。伏願亟賜允從。上曰,重器性品偏狹,而其心則予已知之,所以靳允者,此也。請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宗夏曰,以十八日筵敎見之,逆鏡陳疏之時,締結妖儉之狀,極爲明白,同參一疏,豈有不知之理乎?臣曾參眞儒島配之啓,而十八日筵敎旣出之後,人豈無疑乎?倉卒入侍,持入他人啓草,故敢以所懷昻達,而請鞫之啓,何可不從乎?上曰,連啓之人,似當然矣。予之所知,則十八日以前以後,無異矣。今若允從,丁未以前,豈不從乎?尙此靳允者,此也。請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此啓之發,終爲過矣,勿煩。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權廣金還收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大司成李德壽入來。上曰,大司成進前,德壽遂進伏。上曰,纂修役事,今至何許境耶?德壽耳聾之故,不答上敎。乃曰,臣纂修堂上也。有所稟定事矣。外間,盛傳景廟代理時有辭疏,而肅廟賜批中,旣先以勉戒之語,又繼以斯文事,一批旨中,有兩款語,外議多以爲不可,以下款有斯文事,而輒冊其全文云。故意欲稟定於前席,而未及考見實錄,故姑有所待矣,大臣上達,似由於此。臣於日昨,始爲考見,則與外間所傳之言,不同。景廟辭疏有二,而初疏之批,則只有訓戒之辭,再疏之批,始有斯文事,元非一批旨中,竝擧兩款語矣。今此《寶鑑》中,當竝錄兩疏之批乎,抑且只錄初疏批而不錄再疏批乎?又有稟定事矣。辛巳年禧嬪張氏賜死一款,自肅廟而言之,則深軫日後之慮,有此處分,固當載錄,而自景廟而言之,則實有爲親諱之義。臣意則只從略書之,使後世知有此事而已。不必臚列其罪名,似合事宜,未知何如。李㙫曰,嬉嬪罪狀臚列之批,不可錄矣。上曰,只載處分一節,可矣。上問於德壽曰,纂集之役,幾日當訖乎?德壽曰,抄集之役,一兩日當畢,修正之役,又不過五六日。而至於入印之役,則以臣孤陋之見,不可獨當,姑待尹淳出仕後,相議始印,何如?李㙫曰,修正後,出草正書,當經睿覽後,入刊似可矣。上曰,《寶鑑》與史記有異,御覽後入刊,可也。上又曰,景廟上疏,丁酉年乎?申思喆曰,代理之日,不能記憶,而月則八月矣。上良久乃曰,初疏批,卽精一心法之訓也。再疏批,無直言斯文之事,而只有今番處分之敎矣。又有予志汝遵,堅持勿撓之敎矣。措辭批答,不可不錄,再疏批,亦不可闕也。德壽曰,臣素有重聽之病,自經草土,益復添加,咫尺前席,不能承聽天語,至有史官傳說,不勝惶恐矣。俄以尹淳出仕後,同議入刊事,有所仰達,而未承發落,故更爲稟達矣。上曰,將有下敎之事矣。上曰,辛巳事,甚爲難處矣。皆刪之,不可也,不刪之,亦不可也,何以爲之耶?本事則刪之,處分則存之乎?李㙫曰,辛巳事,於景廟有所未安,不可錄也。諸臣曰,此事,甚爲難處矣。申思喆曰,辛巳獄事錄之,則似未安於景廟,不錄之則肅廟處分泯滅,抄出備忘中若干語,使後世知有此事而已,則何如?上曰,果爲難處矣。辛巳處分,錄之則有所不安,闕之則有所不可矣。何以則好乎?其時禧嬪事措辭,備忘則勿錄,只載甲戌年壼位復正之事,則可知其本末矣。乙亥以前事,在景廟,非可諱之道也。李㙫曰,辛巳事,大槪錄之似可,全闕不載,則殊涉不可矣。上曰,其時古相臣崔錫鼎疏批,有此事矣。只錄此疏批,則其大略,可知矣。相臣疏批謄之,何如?李㙫曰,如許表表者,錄之無妨矣。諸臣曰,辛巳事,雖勿錄,自盡二字,錄之,何如?李㙫曰,只以鉤弋夫人事錄之,未知何如。上曰,鉤弋夫人事,肅廟嘗非之,其措辭批答,不可載錄矣。其外章奏批答,及獄事辭,豈可盡錄乎?申思喆曰,然矣。上曰,先朝處分,光明正大,正倫紀尊周等事,不可泯滅於後世,不可不錄也。諸臣曰,然矣。上曰,先朝,以貴人,勿登壼位之批,不可不錄也。至於鉤弋夫人之批,不可錄也。辛巳年處分,迥出尋常,而到今思之,不無傷感之心,崔相疏批,亦不可錄也。只以大處分書之,何如耶?申思喆曰,以大處分錄之,似好矣。李顯祿曰,自盡二字,書之何妨也?上曰,此一節,終不可全沒,將以何辭載之,何以則好乎?別爲凡例,以載之,何如?入侍諸臣,各陳所見,可也。李㙫曰,以凡例載之,使後人知有此事而已,似好矣,辛巳處分,固有當諱者矣。沈珙曰,只書辛巳處分,則矇矓矣。申思喆曰,以凡例書之,似好矣。李顯祿曰,凡例之敎雖好,而只以凡例書之,則朦朧之說,宜矣。不逼而爲辭,則好矣。上曰,其時備忘,極爲森嚴矣。只書辛巳年大處分,則孰不知之也?上曰,承旨,書之。一凡例,康熙四十年,辛巳月日,仁顯王后昇遐後,因獄事處分,而大處分中,備忘辭旨,至明至嚴。豈可泯滅於後世?而提起今日,有所不忍。且旣詳於國乘,玆不備錄,略記凡例,以垂後焉。上曰,大臣及堂上,見之也。李㙫曰,好矣。上曰,文字,何如?問于大司成李德壽曰,存綱而去目,似爲得宜,如此好矣,上曰,諸臣及兩臺,進來見之。諸臣皆曰,好矣。上曰,不忍二字,何如?諸臣曰,不忍二字,何害也?上曰,不忍二字,將改以何語耶?問于大司成德壽曰,景廟昇遐未久,而臚列其私親罪狀,於《寶鑑》中,誠有所不忍者,不忍二字,臣未見其不可也。上曰,只書獄事二字,似爲泛然,直以希載獄事,錄之,何如?申思喆以希載獄事錄之,則似免朦朧矣。趙文命曰,若以希載獄事錄之,則凡例中有所不忍之語,未知其妥當矣。上曰,然則希載二字勿錄,以此載之,可也。李㙫曰,以論及鉤弋夫人事載錄,何如?上曰,旣載野乘,且曰大處分,則其時事,孰不知之也?趙文命曰,然矣。李顯祿曰,不書月日,則朦朧矣。沈珙曰,月日,不可不書也。申思喆曰,辛巳年,其時月日詳考書之,則可分明矣。上曰,郞廳詳考其時月日,書之,可也。上曰,不忍二字,旣無可改之事,則此凡例,大司成持去,可也。鄭羽良曰,御覽後入刊事,出榻前下敎,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德壽曰,如此則甚好矣。蓋雖有可改處,旣印之後,則難於追改,一經睿覽後,入印則庶無追改之患矣。上曰,《寶鑑》纂修書出中草入覽後,卽爲入刊,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大司成,重聽,甚矣。李春躋曰,常時則大聲聽之矣。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有霧氣。夜一更,有霧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入啓,掌令李光溥牌不進,持平趙漢緯、鄭道殷未肅拜,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連日寒凜,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牌湯,已盡於昨日,前後進御貼數已多,而臣久未入侍,今日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一樣減歇,氣升往來之候,雖有未已,亦不無減歇之勢。湯劑所進,已過半百貼,欲爲姑停,勿爲入診,姑爲停焉。觀來頭而更定,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殿,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張泰紹,同姓五寸叔通德郞瑞翼妻恭人李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別兼春秋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鄭益何,時在堤川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垂訖,刊役將始,而堂上尹淳,一向撕捱,無意應命,事體道理,殊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令多員,雖經諫院署經,憲府則尙未署經。除在外外,執義柳儼,掌令李光溥,持平趙漢緯、鄭道殷,竝卽牌招,以爲署經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李宗城,修撰趙迪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推考傳旨捧入。
○傳曰,召對爲之。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校理臣鄭羽良,以纂修廳郞廳,今日晝仕出去,而每每草記,事涉煩瀆。今後則除草記往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趙迪命,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修撰趙迪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六日,私奴金一才稱名人,自通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鳳徽,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正月、二月兩朔應立後部右司屬黃海道五哨軍兵六百七十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正月初一日,與中司軍兵,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屬海西四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庚戌年正月初一日,與東營入直三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三月、四月當,海西六番、七番別馬隊,逐朔立番次,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使處,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三月、四月兩朔應立後部後司屬黃海道五哨軍兵,二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三月初一日,與右司軍兵,當爲替代立番,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使處,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內需司啓下牒呈,則和順翁主房,忠淸道免稅田畓九十結,木川免稅田畓五十結,出稅,其代,以黃海道遂安田畓移定免稅,貴人房,以金海戶曹所屬鹽盆三坐折受事,允下矣。本曹經用錢貨,他無恒定出處,只以海西遂安、瑞興、新溪、谷山等四邑田稅作錢,僅僅支用,其數甚些,每患難繼。故自古諸宮家免稅移定時,未嘗生意於此等邑者。蓋爲本曹經費所需切緊,不可移易,而至於船隻、漁箭、鹽盆,皆係經用,物雖微細,所關亦重。今若開路,漸次減削,則本曹錢貨,將無取用之道,各邑鹽盆,亦無餘存之望,此實深慮處矣。貴人房鹽盆,以他空閑處,望呈和順翁主房,免稅田畓,移定他邑事,分付內司,何如?傳曰,依爲之。田畓雖更呈他邑,至於鹽盆,則非戶曹所管者外,更何他處?諸宮家鹽盆三坐,已有定式,依手本定給。
○尹惠敎,以工曹言啓曰,本曹凋弊特甚,已至於莫可收拾之境。郞官各有分掌治事,而所有積弊,宜卽綜理,而頻數遞易,每患遷就。今此本曹正郞金始熺,曉事明敏,綽有幹才,管其山澤司,且兼長生殿,則尤爲緊重。方當修擧職掌之際,昨日政,移拜韓山郡守。若又付諸他手,則必不免生疎之弊,山澤凡務,委屬可慮。丁亥年本曹郞廳鄭勗先,移拜戶曹郞官,啓請仍任,乙未年本曹郞廳李喜涵,移拜天安郡守,辛丑年本曹郞廳崔昌億,移拜德山縣監,竝爲啓請仍任,已有規例。正郞金始熺,今亦姑爲仍任,以責成效,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內需司啓下牒呈,則新生翁主房,例送銀子、米、太及田結,依新生翁主房例,擧行事,判下矣。一依上年例,田畓買得價銀貳千兩輸送,田莊未備前需用次,本曹太壹百石,宣惠廳米壹百石,限五年上下,元結二百結,待本房望呈後,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副護軍金後衍上疏曰,伏以臣,猥以庸下疲劣,身依日月之光,前後濫蒙罔極之恩澤,早年官職,驟躐太遽。年前準職之特除,又出格外之異數,一門榮幸,渾舍感祝。臣雖內感天恩,外畏分義,黽勉趨走。而追念臣父平日居寵若驚之心,則惶蹙之私,恒切懍懍,常有過福之慮矣。此際得伏聞因大臣陳達,特有陞資之命。臣於是,惶懍震惕之心,悚懼迫切之情,又有萬萬自倍於前日,而又伏聞聖上,至有其人之謹身,予亦知之之敎。此則又非微臣所敢承當者。小臣只自感激涕泣,不知置身之所也。仍竊伏念大臣陳達,雖因古事,此誠有萬萬不然者。前人居休戚之列者,必其有德望才量,而屈於科第,坐而至老,則或有一時特施之恩典,此豈可一毫比似於如臣眇末愚魯之身者乎?且臣特有私分之切悶者,又安敢自隱?臣生受國恩,報答無階,惟望早晩倖得科第,庶爲效勞致身之道。縱其身縻疾病,技乏剽竊,不堪有以應公車之對答,其爲章甫之職分,則非可自畫,遽然退步,而今臣假使冒當是命,則此路絶矣。豈不爲臣心之抑鬱落莫乎?臣聞命以來,悚懍踧踖,惝怳罔措,而晝宵屛營,念公度私,終不敢爲唐突肅命之計。不得已冒萬死哀籲於九闕之下,臣非敢爲飾讓,妄事煩瀆也。伏願聖上,天地父母,特賜矜憐,收還臣陞資之命,以重舊章,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冒陳祈免之章,敢如其顯官者之例事,其猥越之誅,瀆擾之罪,又萬死矣。臣無任兢惶戰懼悶迫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今玆陞擢,已有舊章,亦云晩矣。爾勿過辭,宜卽出謝。
○執義柳儼上疏曰,伏以臣,向陳懇迫之情,獲蒙矜許之恩,庶可以得伸未盡之哀,少贖不孝之罪,仰感天地覆燾之渥,只有死生隕結之忱。間因筵臣陳白,乃有改下批旨,固知殿下始憫微臣之哀懇,特許依施,終慮後弊之有關,又此反汗。臣於此,固何敢更犯瀆擾之罪?第臣有至難忍之情,至可悲之懇,實非他人之所可比,固宜聖朝之所可矜。誠以遭喪之初,年方稚弱,旣不能以喪禮自居,悲懷痛酷,貫天徹地,欲守三月之制,追伸人子之情。遑遑恤恤,未暇計典法之有無,後弊之如何,則只此悲哀之懷,糾結不解,誠難以前例之無據,有所變動,此所以違逋嚴命,坐罷館職,而柏府新除,又及於此際。噫,誠使臣之情理,如同恒人,有可以一分自慰之道,則初豈敢爲撕捱之計?況臣事君,惟以一誠字爲平生頭臚gg頭顱g,則亦何忍假飾言辭,自陷於不忠不誠之科乎?仰惟日月之明,庶可照燭,而天牌狎臨,促臣赴朝,臣誠迫隘窮蹙,不知所措,玆敢隨詣闕外,瀝陳血懇。伏乞聖慈,特垂終始之恩,亟遞見帶之職,使臣少伸罔極之情,不勝泣禱。且臣老母宿病,沈淹之中,過哀於今番過葬之時,症情越添,神息奄奄。蓋其根委,初在於悲哀成疾,故每一疚懷,輒致昏塞,一日之內,殆至數番。病人氣力,自底澌頓,臣方煎迫焦遑,實無一刻離側之望,亦願特加諒許,俾得隨便救護焉。臣無任踧踖哀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前批之特許,後批之更下,意俱有在。爾勿更辭,俟間察職。
○答開城府幼學全氣大疏曰,省爾疏辭,深嘉應旨之誠,可以留意處當留意,而廟堂可稟處者,令確處焉。且其不便者,在備局之去就耳。{{*|元疏見下}}
○己酉十二月二十六日未時,召對入侍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金始㷜,侍讀官鄭羽良,假注書宋胤涵,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鄭羽良讀,自六年春正月,至如遼賀正。金始㷜讀,自九年春正月國子,至大明之下燭。宋胤涵讀,自秋八月遼將伐,至命詞臣和進。柳祥翼讀,自辛卯,至乾德殿。崔益秀讀,自親享,至判翰林。鄭羽良又讀,自十三年春正月,至無所依違。金始㷜又讀,自十七年春正月,至至於敗。鄭羽良曰,睿宗事,以史斷觀之,蓋徒尙詞華,全無實功。其初政,雖有賜宴饗庶老等事,而畢竟幸寺飯僧之擧,屢書於史冊。其專尙佛敎,無心民國,可知矣。上曰,然。羽良曰,臣於御禁樓之板,有所達矣。睿宗親製牧丹詩,而又命儒臣應製,其崇尙詞華,如此矣。歷代帝王,固多有好文辭者,而如宋之徽宗爲尤甚,終歸於亂亡,此不可不戒也。苟能務尙實學,不事浮華,則庶有受用之實矣。上曰,人君之好文辭尙浮華者,誠不足觀矣。睿宗之所尙,專在於詞藻。雖或引儒臣,講經傳,而講書一篇,又講《禮記》,講《易》一卦,又講《中庸》。惟事錯雜,全無倫次,若是而其有實效乎?大抵讀書之法,一秩畢後,更觀他書然後,方有條理矣。今日君臣,雖講《東國通鑑》,如是而泛然看過,豈有補於治道乎?羽良曰,講學之法,惟貴熟玩文義,深思體行。而睿宗之講學,不過涉獵章句而止耳。其時進講諸臣,又無隨文規戒之語,此乃講學之未節耳。且讀書之術,朱子嘗言之矣。必須精究熟講,使腔子浹洽,而彼乃有其效矣。上曰,然。麗朝風習如此,在宋則乃徽宗之世也。麗朝此習,未必非大國之所導也,此今日所當觀省處也。羽良曰,臣於花園之板,仍文義而有所達矣。人君,孰無願治之心?若其始勤而終怠,則雖明君懿辟,亦不免有此習矣。如宦侍女色宮室遊觀之樂,此心一溺,則終不能自拔,以至諂侫之徒,逢迎承順,畢竟小人進而君子退矣,此不可不戒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金門羽客之板,有所達矣。此史斷已言之,今不必更贅。而人君苟無尊德好賢之心,而心溺於他岐,則在下者,窺見其意,各隨所尙而應之。如漢武帝好求仙,則文成、五利之徒應之。喜邊功,則衛靑、霍去病之徒應之。殖貨利,則桑弘羊、公瑾gg孔僅g之徒應之。末年悔心一萌,詔下輪臺,則如趙過之徒,出而務農息民,以救海內之虛耗。人主之所尙,不可不審也。睿宗專尙浮華,故如郭輿之徒,出入禁中,至以金門羽客爲號,而夷考其行,則乃薄行無狀人也。此由於睿宗所好之不正耳。伏願殿下,監戒於此。上曰,所言切實,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大晟樂之板,有所達矣。宋帝賜樂之朝,所謂羽物時應者,誠不滿一笑矣。徽宗專事遊衍,小人秉國,政亂民愁,則其所做之樂,豈能致鳥獸蹌蹌之美乎?以此誇張於列國,尤可見浮虛之習也。上曰,大晟樂,雅樂耶,俗樂耶?羽良曰,今入侍時忙迫,未能細究矣。宋朝雅樂,有胡瑗所定,而徽宗乃是荒淫之主,則其所好者,可知矣,而名則雅樂矣。上曰,更爲詳考,以進可矣。羽良曰,臣仍國學一款,而敢有所達矣。蓋書院之設,其來久矣。朱子建白鹿洞書院,以博學、審問、愼思、明辨、篤行爲洞規,訓誨後學。故其後,凡有先生長者所居及所嘗往來處,則後人必建書院,以爲尊奉之所,其有補於風化者,亦不淺鮮矣。我東則書院之設,始創於順興白雲洞,而東大門外道峯書院,卽其第二設也。道峯主享先正臣文正公臣趙光祖,而當其創立之日,先正臣文成公李珥實主張之。其後又以文成公配享,其事體至重,而本院物力,亦頗殷饒,且以近於京城,故洛中章甫,多有往來肄業者,而近來又有追配之人矣。故士子之往來者,雖不如舊日之多,而與他書院有別。向者免稅減額之際,各道書院,皆以三結爲限,道峯亦依他例,而大槪此院,近來凋弊,漸不如前。只以三結免稅,決難爲供仕之需,將不免廢棄之歸,誠可慮也。太學只定百結,則書院之三結,固宜矣,而本院則事體自別,宜有參酌之道矣。上曰,近來書院之弊,甚矣。不過士子論議之地,而無藏修之實。故新定令甲,雖大賢祠宇,不許疊設者,此也。趙靜庵之學,實本於孔子,則洛中士子,不居於太學,而必就道峯者,未知其爲道理當然也。我國八條之化,雖始於箕子,而自麗末以來,倡明道學者,實鄭夢周也。其後儒賢書院,在處有之,若開此路,則他餘書院,亦必有繼請者矣。有難取舍,此則有不可從矣。金始㷜曰,道峯書院,與他有別而殘弊日甚,不可無別樣顧恤之道矣。上曰,書院,便作議論之所,反以貽辱於先賢者,多矣。物力雖殷富,適足爲雜類聚會之所,始爲慕先正,而終未免辱先正之歸,安用此爲哉?雖三結之稅,若使眞箇篤實之人居業於此,則豈不有益乎?羽良曰,臣於王如天壽寺之板,有所達矣。睿宗崇尙佛敎,飯僧設齋之擧,無歲無之,而至於綵綳伎樂,則又佛家之所不屑也。然,語及先王、太后,至於泣下霑襟,則此可見良心之隨處發見矣。若推此心,則可以保民,而卒不能然,豈不惜哉?此實後世之所宜觀省處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置酒大同江之板,有所達矣。崔倫之言,善矣。睿宗,始雖優納,竟信詞臣之讒,至於左遷。蓋人君聽言之道,必先治其心而後,可以納諫矣。善心勝則拂士之言易入,邪心勝則讒間之言易售。睿宗旣蔽於欲,故侫諛之言,乘隙而入,此尤殿下之所惕念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十四板制書之說,有所達矣。今觀制書所言,則凜凜有宵旰不遑之意,其言好矣。而第考其見諸政事者,則一無近似於制書中所言者,可謂空言而無實矣。今日君臣咫尺訏謨,不過爲筵席之美談,此小臣之所當自反,而聖明之亦宜惕念處也。上曰,可不猛省焉?羽良曰,臣於李資諒還自宋之說,有所達矣。宋朝貪於女眞之珍奇,遣使交通,遂致靖康之禍。人君貴遠物好珍異之害,至於如此。而此由於倖臣之所導,小人之禍人國家,可不懼哉?上曰,然。羽良曰,臣於淸平居士李資玄之板,有所達矣。今以史斷觀之,則資玄假儒名,以圖進取,又言其蓄財殖貨,貪鄙吝嗇,此則史臣之誣毁也。資玄,出於綺紈之家,先知資諒之禍。乃能超然物表,決身長往,此其風節,有足尙者。先正臣滉望淸平山,而有詩洗濯靑史之玷汚,資玄千古之累,至此而始雪矣。臣又於資玄,莫善寡欲之說,更有所達矣。養心寡欲之語,見於《宋史》矣。上曰,宋之賢士,有以此說,告其君,而書之屛風矣。羽良曰,此仁宗時王昭素矣。夫人孰不欲寡慾,而不能者,以其有蔽之耳。人不能無形氣之私,旣有形氣,則耳目口鼻,各隨所欲,而被外物之引將去,遂至於情勝,而牿亡其本心矣。寡慾二字,實淸心之要法,而聖上之所宜體念也。上曰,可不體念焉?羽良曰,臣於安和寺之板,有所達矣。以天子之尊,而乃書藩國佛寺之扁額,又命蔡京書門額,高麗之崇佛,固無足責,而大國君臣,所尙如此,靑衣之辱,在所必至矣。上曰,徽宗與蔡京,可謂君臣相得矣。若是而烏能免亡國之禍乎?羽良曰,臣於講《書》說命之板,有所達矣。說命篇中,高宗有從諫之美,傅說有納誨之助,此臣等之所以自反,而聖明之所宜自勉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三十八人及第之板,有所達矣。史斷已詳之,臣何敢更贅?而歷代人君,以女色所敗者滔滔矣。人之所以易溺者,莫過於女色。當其年盛志壯,則猶能矜持,而及其年衰志弱,則鮮不沈惑,此聖明尤宜猛省處也。上曰,所言切實,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崔濡、金富軾之板,有所達矣。當時朝臣,皆諂附資謙,欲尊以不稱臣上答拜之禮。富軾獨抗正議,以正尊卑之分。資謙雖仍富軾之言,不敢當其禮,而其言只曰,幾陷老臣於不義,全無惶恐畏縮之意,畢竟廢黜之心,已萌於此矣。上曰,資謙所謂幾陷老臣於不義云者,已兆不臣之心矣。爲人臣而聞此不敢當之議,則其悚蹙之心,何如哉?而其言之慢泛若此,其有不臣之心,可知矣。此時權綱倒置,有此不恭不忠之臣矣。羽良曰,其時資謙,肆行威福,故廷臣皆爲資謙之私人,以致主勢移,而終未免廢黜之禍,權臣之禍人國家,豈不深可懼乎?上曰,當睿宗之時,能排此議者,獨金富軾一人而已。擧朝上下,莫不趨附,故其心驕溢,無所忌憚,卒之廢黜其君,此乃人君,使之然也。羽良曰,臣於資謙流殺韓安仁之板,有所達矣。資謙罪惡,可通于天,而安仁欲奪資謙之權,陰謀斥退,是以小人而攻小人也。一小人雖去,一小人猶在,則於國家,何益之有哉?上曰,安仁非欲討資謙之罪也,只出於患得,則是亦小人也。上曰,事事雖曰文具,歲律將盡,該房承旨進往典獄署,輕囚放釋,可也。{{*|出榻前下敎}}金始㷜曰,甑山縣令李博,以憲府未署經,尙不下去云。此時久滯有弊,且經一司,催促下送,何如?上曰,甑山縣令李博,旣經諫院署經,憲府則除署經發送,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金始㷜啓曰,小臣議政府正朝望闕禮習儀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受由,掌令一員,持平二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李春躋啓曰,來正月初一日,輪對日次,而祈穀祭齋戒相値,頉稟。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正朝望闕禮習儀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具後翼,以正朝望闕禮習儀時侍衛事,議政府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已行,而病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修撰趙迪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禁推傳旨捧入。
○張泰紹,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國,傳令牌造給者池貴太拿來事,草記允下之後,軍官發送矣。卽見黃海兵使所報,則海州地,元無池貴太爲名者,而其他各人,亦有名無者云。發送軍官,雖未回來,以此問目,世國處,更爲推問,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畿營梟示罪人世興,同生兄世恒,非但目盲病人,前後賊招,元無名出之事。故待世興承款後處之意,頃已草記蒙允矣。世興,今已正法,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放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副司果申宅夏禁推事,傳旨啓下矣。申宅夏,時在全羅道益山地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九番海西別驍衛逢點實數四十五名,步軍標下一名,已爲點閱整齊。來庚戌正月初一日,與本營入直別驍衛,依例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上林苑墻垣逐朔摘奸事,旣有成命矣。今日發遣郞廳,摘奸則去朔摘奸時執頉處,擧皆修補,而今無頹落處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今此春享大祭親行敎是時,許多諸執事,無以推移塡差。文臣前銜,及曾經侍從,時無職名人員,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各都監堂上郞廳,亦爲通融塡差,何如?傳于張泰紹曰,明日捕廳坐起爲之事,分付。
○金始㷜書啓。臣敬奉聖旨,馳往于典獄署,考見囚徒案,則啓覆罪人一名,承傳罪人三十一名,刑曹罪人三十二名,咀呪罪人四名,來關罪人五十八名,各司罪人八名內,書吏鄭昌輝,猥濫上疏事也。幼學韓命周,私奴金一才,保人李自龍,熟手崔加麻乭屎,武學黃五建等,差備門外擊錚事也。京主人朴次亮、鄭碩建妻今安,價布領納之際,多有未收事也。書吏權世均,以備局關囚禁事也。書員黃鳳齡,身布不納事也。兵曹書吏正妻高召史,其夫,以一軍色執吏,錢布上下之際,更不告官事也。兵曹文書直正妻李召史,其夫,到付冊子,不卽搜納事也。奴乭屎,假家所入,不卽進排於紫門監事也。罪名俱不至大段,故臣仰體聖意,竝爲放送。其餘則或係啓覆殺獄,咀呪、强盜、私鑄錢、御寶啓字、印信帖文僞造、犯越潛商、船卜故敗,罪名俱係重大,故竝爲仍囚矣。此外各衙門拘留罪人等,一體放送事,分付各該司,何如?臣仍竊伏念刑獄者,民命所關,故我聖上欽恤之念,未嘗不致愼於此,而近來刑官,每患不備。雖或備員,廢坐居多,其罪在罔赦者,旣不能趁卽決折,或情有可原者,亦不能明査疏釋,致令過百罪囚,牢係凍獄。臣於前席,親承聖敎,馳往閱囚,纍纍蓬垢,皆作鬼形,呼寒訴飢,慘不忍見,幽鬱之氣,足以感傷天和。若干輕囚之放釋,豈不足以仰副惻怛之聖心乎?今後則另勅刑官,逐日開坐,審察情法,隨卽勘斷,俾無如前滯囚之弊,誠爲得宜。旣有所懷,故敢此附陳於書啓之末,不勝惶恐。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再昨次對入侍時,正言尹宗夏所啓中,疏下三賊事,承批後,更陳所懷,自上有所下敎矣。擧條啓下之後,更爲取考,則宗夏所達之語,誤付於掌令李光溥傳啓之下。此雖出於深夜謄書,未及細檢之致,而臺啓擧條,如是差誤,事體極爲未安。擧條,付標以入,而當該注書,不可無警責之道,從重推考,臣亦難免不察之失,惶恐敢啓。傳曰,依啓。
○崔齊白配所啓目,傳于張泰紹曰,當此邊禁至嚴之日,不宜如是,卽其道,更爲磨鍊以入。
○正言金尙翼上疏曰,伏以臣,再叨憲職,孤負言責。初則因僚嫌之掣礙,至筵席引避而必遞,後則因父病之危苦,自試院徑歸而坐罷。雖緣私義私情之不獲已,毋怪公法公議之未見諒,則追惟至今,惶愧冞深。不意薄勘未幾,恩除旋降,臣誠惝怳感激,莫省攸措。而抑臣之所深恧者,殿下之置臣言地,非爲榮耀一身之資。凡係是非得失,蓋欲論列可否,而入臺之初,都無可觀,飢烏之誚,自歸噤默,首鼠之譏,殆涉依違。中夜點檢,固已有靦初心,而且人臣事君之道,惟在遇事不諱。臣雖不肖,亦嘗奉敎於家庭間,則設有大利害大禍福之事,猶不當逡巡前却。豈以目前一二啓連參與否,必欲爲苟且規免之習?而誠乏孚格,聖敎至嚴,跡近藏縮,筵斥至峻,有若疏下賊發啓之後,專事巧避,以至牽制顧戀,未忍割斷者然。噫,臣於此事,自有平日主見,不在臺閣則已,寧有在臺閣,而囁嚅不言之理?向之罪三賊者,直斷以正刑二字,而刑人、殺人,自是國家之大政法。雖以死囚之已輸款者,尙有結案三覆之典,則古聖王審愼之意,本自如此。臣未知直爲正刑之請,創自何時,而辛壬乙丙之間,多引此例。臣於伊時,雖未釋褐,嘗歎用法之不古,深慨議律之太峻。使臣而當申處洙發啓之初,則亦將如金翰運之改律,而至於今日之律名,元無別樣異見。噫,逆鏡之罪,尙忍言哉?其所以包藏禍心,謀危聖躬者,今雖剜骨寢皮,不足以少洩神人之憤。而爲鏡羽翼之夢,旣已稱亂於海外,爲鏡牙爪之誼,亦且忍斃於杖下,則彼三賊者,亦逆鏡疏下人耳。前春拿鞫之擧,今日島置之命,俱出嚴懲治之意。而及夫十八日筵敎之後,國論愈益咈鬱,爲殿下臣子者,孰敢有一毫黨護之意哉?夫鏡、夢之罪,在於締結妖儉,三賊之罪,在於締結鏡、夢。交通幽陰之逕,危逼至尊之地者,乃人臣之極惡大憝。使三賊而干涉此等凶謀,不但止於聯參其疏而已,則一日偃息於覆載之間者,斷無是理。向日聖敎中,好黨習亂世道之罪,猶是解事,則顧今請鞫之論,在所不已。臣之所商量者,旣如此,夫豈有毫分苟避之計?而若臣今日處義,適又與前無異,同時除拜之右僚,卽臣向來嫌礙之人也。伊時聖批,雖以公朝間,不宜言私爲敎,而大凡嫌路之淺深,亦係所遭之輕重。人之僇辱臣父,不比等閑論斥,則事關父兄,決難竝廁於僚臺之間。臣雖面承聖敎,而終不敢放倒私義,畢竟違傲,自速恩罷,臣弟臣尙星,又以此引義遞免。雖値閉閤之時,亦不得行公,則今臣自處之道,宜無前後異同。虛銜在身,卽當詣臺自列,而適患寒疾,無路蠢動,玆敢略治短疏,仰瀆宸嚴。伏乞聖慈,亟許鐫削,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仍伏念殿下之輕視臺閣,雖緣如臣苟充者,自侮之致,而臺閣不尊,則朝廷亦隨而不尊,豈不大可憂哉?夫雷同苟合,本非淸朝之好氣象。人各異見,何害乎曰可曰否?而近來如臣輩畏懦之態,便成一副當風習,殆近諺所謂,不入者,爲諸葛亮,能走者,爲檀公策。則如向者憲府可革之敎,固是臺閣之罪,而臣愚死罪,使今日至此者,亦未必非殿下有以啓之也。何者?雖以金翰運削黜一事觀之,處分未免過當。夫以翰運之齟齬孤蹤,能主己見於衆所掉脫之中者,亦自不易。殿下固嘗以翰運爲差强,至發嘉奬之敎,而及其憲疏一徹,斥黜之無所難。前日之嘉奬,是也,則不必斥黜於後,後日之斥黜,是也,則不必嘉奬於前。一翰運榮戚,雖不足言,抑恐群下或窺殿下之淺深,進一言則前瞻後顧,論一事則左俯右仰。皆將以外面矯飾,自爲苟冀無事之圖,則其與我殿下祛文務實之意,大相剌謬,而此習漸開,誠非國家之福。深願殿下益加自勉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翰運事,頃者處分,未知過中矣。爾其勿辭,徒速察職。
==12月2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式暇}}。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病}}。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病}}。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受由,掌令一員未差,持平二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各司官員,聽傳敎之時,必躬進書塡,例也。而近來怠慢成風,傳敎之下,必令下人代書,其習已極可駭。今方別爲申飭,而昨日輕囚放釋,書啓,午間啓下,卽爲發牌,分付於各司。而其中軍器寺、宗親府官員,至今尙不來待,誠爲無據。下吏則囚禁科治,而當該官員,則本院無他請罪之例,爲先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卽伏見京畿監司趙最壽今秋冬等褒貶啓本,則守令無一人居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推考,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刑曹參判金取魯,連呈辭疏,久不行公。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尙今撕捱,不爲應命,其在事體分義,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柳徵龜爲右邊捕盜從事官。
○假注書宋胤涵罷職,代以李顯望爲假注書。
○張泰紹,以義禁府修整廳言啓曰,今此戊申逆獄推案草本中,人名地名,不無訛誤,落字誤字,亦多參錯。至於有違文案格式者,間或有之。而鞫案事體至嚴且重,一畫一字,不敢移易,一從本草。郞廳都事尹敬龍,都事沈鐸,逐日眼同考校,今旣修正。而卷帙浩多,與他鞫案有異,難於考閱。每卷上方,只撮罪人名,與議啓可考者,書出目錄。第凶逆罪人,固宜去姓,而若去其姓,則同名者,眩於辨別,不得已依草本竝書姓名。凡三件,每件十冊,合三十卷,依例一件,呈于政院,一件送勳府,一件藏置本府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八日,幼學鄭思德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得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正言尹宗夏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事。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事。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事。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事。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事。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事。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事。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事。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事。{{*|措語見上}}嗚呼,疏下諸賊之罪,固已上通于天矣。儉、烈之所以謀危聖躬者,實受鏡、夢等之指使,則連其腸肚之諸賊,旣無不知之理。鏡、夢之恣行胸臆者,蓋恃儒誼輩之聲勢,則爲其羽翼之餘兇,尤無可恕之端。此所以今日討逆,當以七賊爲首,而往者逆鏡之更加極律者,亦由是也。噫,鏡、夢等諸賊,自辛丑以來,幾危宗社者,數矣。何幸聖斷赫然,王章克擧,鏡、夢先後就戮,兇誼又復杖斃,而獨此眞儒等三賊,尙今偃息於覆載之間。固知好生之德,爲不忍一竝加法,而但此梟獍之性,元非德化所感。頃年出陸,可謂再生之恩,而不悛舊惡,竟至擧兵之境。則今日之不誅三賊,此豈爲國家除大患之意耶?況眞儒則擅弄權柄,威福自用,亦可謂此賊之斷案。三尺至嚴,宜不可一刻容貸,而原其罪狀,實由於締結鏡、儉,則亦不可不一番嚴鞫。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事。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事。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事。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事。{{*|措語見上}}南漢屬縣,荒廢民田,起耕納稅於守禦廳者,其來已久,厥數亦多,遍在四五畿邑。而頃因各衙門免稅,一竝革罷,盡歸地部之事目。本廳捧稅,自在當罷之中,而地部旣督三稅,本廳依舊責捧,乃與南漢之買得折受者,不爲辨別。官吏催督屯差之刻懲,左右倂至,民或有撤鼎棄家而逃散者,景色愁慘,殆若燃眉。此臣之頃往畿邑時目見者也。請亟詢廟堂,專屬一處,俾無窮民疊稅之冤。楊根郡守宋秀良,曾任牙山,已多不治之聲,徒長手滑之習,而及到本郡,無一善狀,率畜愛妾,大開賂門。鎭川稅穀之水沈於忠州者,受其船漢之請囑,分給本邑之民戶,待秋徵捧,怨聲徹天。捧糶之際,民多呼冤,簽丁之時,吏緣爲奸,一境嗷嗷,如在水火。如此之人,不可置之於字牧之任。請楊根郡守宋秀良罷職。記注體重,不可遺漏,若不能詳細記得,則發簡相問,自有舊例。而日昨次對時,愚臣所達之語,固不足言,上敎亦或有遺漏處,事之不安,莫此爲甚。其在懲後之道,不可置之。請當該注書罷職,此後假官,各別擇差事,另加申飭。新除授司諫宋必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詢廟堂事,末端事,及下諭事,依啓。
○傳于張泰紹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張泰紹啓曰,軍器寺官員來言,今日年終放砲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史官二員待命事,命下。而史官不備,宣傳官待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12月2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直}}。右承旨成德潤{{*|坐直}}。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姑無時急稟定之事,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成德潤,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具後翼,上下番入直矣。俱以差祭,今將受香出去之代,臣朴弼健,今日肅謝後,仍爲入直,上番亦當替直,而都摠管陽平君檣,李森,副摠管海興君橿,俱有親病,南就明差祭,申光夏有身病,鄭壽松有式暇,一員未差,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因都摠府草記,上番無推移替直之員,令本院,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事,允下矣。除差祭、親病、式暇外,副摠管申光夏,卽爲牌招入直,一員未差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差,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執義柳儼,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假注書李顯望,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承旨成德潤,自鄕纔已入來,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近日廳中,位甚不齊,前頭春享大祭,親祭期日,亦不遠。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正朝望闕禮,依近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病,左副承旨張泰紹進。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金始㷜進。吏批啓曰,卽接司僕寺牒呈,則主簿宋文相,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王堂長官,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承旨竝擬,何如?傳曰,允。以李著爲掌令,申致謹、鄭亨復爲持平,鄭錫五爲兼知義禁,尹東源爲韓山郡守,權孚爲襄陽府使,朴時梓爲長鬐縣監,尹彙貞爲校理,洪致期爲順安縣令,姜奎煥爲章陵參奉,安栻爲全羅都事,尹惠敎爲副提學,愼無逸爲左承旨,工曹正郞金始熺仍任事承傳,雲川令杆,初付職事承傳,副司直宋眞明、李宗城、鄭益河,副司果崔暐、徐命珩,副司正李顯望單付。
○注書徐命珩出六,代以金{{?|⿰禾道}}爲假注書。
○李春躋啓曰,假注書金{{?|⿰禾道}},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執義柳儼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邊爀手本,則時囚罪人金澱,素患風痰之餘,累日冷處,挾感添劇,寒熱交作,半身麻痺,晝夜苦痛,飮啖全廢,呼吸喘促,轉動須人,症情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例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成德潤,以戶曹言啓曰,十二月初八日,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請對引見入侍時,戶曹判書徐命均所啓,吏曹判書趙文命,頃以未代盡宗室田畓免稅事,有所陳達,令廟堂稟達,頃日筵中,亦未定奪。去壬寅年節目啓下時,大君、公主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一百結,限四代矣。勿論大君、王子、公主、翁主,宗親代盡,則當爲出稅,而支孫雖未親盡,一倂出稅,有所不便,故吏判,爲此而陳達矣。上曰,有所下敎,而終有不便者矣。都承旨趙顯命曰,宗孫雖代盡,其支孫,親不盡,名在宗籍,而一倂革罷,則誠爲埋沒,欲待宗孫支孫盡過四代之後革罷,則人之子孫,至玄孫爲四代,而四代之盡,或有過百年者,百年後事,何可預定?在國家,恐無實效。臣意則大君、王子、公翁主,旣有所劃得田畓實數,勿論宗支代盡之家,使之自首其衿得之數,以爲出稅之地,而其代盡與否,《璿源錄》三年一次較正時,自當有不可誣者,自戶曹,次第按行,以漸革罷,則無一時盡罷埋沒之歎,又無遲延百年無實之患矣。上曰,今後則勿論宗孫支孫,在宗籍者給之,親盡之家收之,可也事,命下矣。卽今舊宮家支孫中,時在宗籍者,只是礪原君柱,礪城君楫二人,故其所衿得田畓,依定奪免稅數,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因承政院啓辭,摠管一員未差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事,命下,而本曹判書臣金在魯,以前日黃海監司,時在任所,未及上來,故不得擧行之意,敢啓。傳曰,次官擧行,已有前例,差出。
○江原監司狀啓,金化居驛吏金奉石十五歲女息等,爲虎囕死事,傳于李春躋曰,囕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李春躋啓曰,軍器寺官員來言,今日年終放炮gg砲g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副司直尹淳疏曰,伏以,臣之負釁逬伏,洽滿兩箇月耳。入單而辭本兼,只遞閑司,封章而暴情懇,又命還給,申籲路阻,窮蹙轉甚,祗以日逋嚴召,爲常節,臣分掃矣,此何人哉?此何人哉?第伏聞纂修事,頃日筵中,有寫入睿覽後始印之敎。寫入則書已成矣,始印則役自完矣。況經睿覽裁定,則下無容更贊一辭矣。使臣,無故行公,不過監敦寫印之役而已,此則一堂上足耳。何必虛畀於釁累賤臣,日煩出牌,以上辱朝命,下積臣罪也哉?至於守禦之任,萬不稱於臣身,前已略陳,而惟是帶符擅出,其罪難赦。罪旣難赦,身不可復入,則將符之與其身,長留於城外,斷無是理。況中軍從事俱空,千別將將官,有多窠而一不得啓下,營中事代管無人,此亦早宜有變通者。內局提擧,籌司有司,俱係緊重,而緣臣癏廢,事體多苟簡,機務多滯淹,臣心惶懍,無往而不淵氷坑壑,而加以逋慢之懼,日爍于中,五情焦盡,病亦隨發,夜煩失睡,膈痞阻食,轉成枕席間物,寧欲速就澌滅,忘此憂迫,而靑陽旣屆,歲律將新,天道亦且變矣。臣雖無狀,亦聖朝一物,庶幾解脫濕衣,薰濯舊汚,與被更新之化。玆復不避瀆猥,罄訴血忱,伏乞聖慈,曲加矜諒,盡遞臣所辭gg帶g諸任,仍命勘臣辜犯,俾衆務毋曠,賤分粗安,公私不勝萬幸。抑臣於日昨諫啓之論禦廳屯田事,竊有所駭惑,而不容不略辨者,敢此附陳焉。夫各衙門屯田,或以閑土折受,或以籍産折受,許民耕墾,收其土稅者,蓋是通規,不獨禦廳爲然也。今者臺臣,認爲民結免稅之還出稅,而本廳所捧,自在當罷者然,此固未詳其委折,臣不欲多辨。藉曰民結免稅,朝家爲慮軍需,只出田稅,全減大同,則大同一條,廳納自如。況本廳屯田,皆是土地折受,則豈可以田稅之納官,盡罷其土主應捧之稅乎?然而廳納土稅之外,不gg亦g出前所不納之田稅,則民必難支,故就所捧中優計田稅當納之數,已令減給,俾不至於加徵,則本廳之爲屯民地,非不周至,而祗緣出稅令下之初,各邑,乘時逞快,高重執結,不待磨勘稅大同及本官雜役,催督如火,至有已納於京司者。臺臣所謂目見愁慘者,職由於此,而不加詳究,歸臣不罷當罷之稅,臣之惶愧,又添一端。乞命攸司,另加査明,苟有近似於臺言者,加臣罪罰,以爲虐歛者之戒焉。臣無任懇迫祈哀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必由於未能詳知之致,卿何過嫌?至於纂集之任,予之靳許者,非爲卿也,所重在焉故也。其他所辭兼帶,尤涉過中,卿其勿辭,從速行公。
○兵曹判書金在魯疏曰,伏以臣,連章瀝懇,冀蒙矜允,而微誠未格,崇聽愈邈。臣上念分義,內省才具,怵迫憂畏,氷炭交中。顧臣,卽至迂至孱之一書生,其於司馬重任,萬萬不可堪稱。雖以側哲gg則哲g之明,宜不若臣之自知,而今乃謬加簡拔,强令承當,是無異於責侏儒,以擔九鼎,顚踣摧壓,可立而待,臣身不敢自恤,奈國事何哉?於藝苑兼帶,比本職,尤有甚焉。匪才而受他官,猶可勉勵學習,苟度目前,不文而處文任,雖鉥心腐毫,決無應副之勢,而猶且貪冒榮銜,不早辭避,及當倉卒述作,則曰,我實不能,始欲推諸他人,寧有是理?臣之抵死自畫,亶非飾虛過讓,天地之慈,終必體諒。臣以交龜期迫,本月十八日,來住金川郡,祗承疏批,方擬進伏城外,更申呼籲,新使辭陛隔日,而意外遭慘慼,臣之替代還歸,尙杳然矣。伏念本兵之無長官,今已三朔,自臣見叨,亦旣六旬,其間事務之積滯,不言可想。藉令臣,眞有可堪瘝曠至此,則訖可gg汔可g變通,而一任虛縻於在外之人,甚非朝政之所宜。伏乞聖明,深念國事,亟遞臣職,仍察臣不文實狀,竝削臣兼任,公私不勝萬幸。且臣於日昨,以黃世國事,有所啓聞,附陳待罪之意,而未承回諭之音,惶懼踧踖,靡所容措。亦乞卽降處分,勘臣罪罰,以重事體焉。臣無任戰恐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所辭本職,一向固辭,誠涉太過。卿其勿辭,待交龜,卽爲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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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申一淸{{*|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日氣嚴沍,伏未審聖體,若何?昨日傳香,冒寒勞動,不瑕有傷損之節乎?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傳曰,知道。縟儀□□□彰,感歡之極,追慕還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候諸節,與五昨一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傳于沈埈曰,頒赦百官加爲之。
○沈埈啓曰,百官加爲之事,命下矣。弘文提學徐命均,卽爲牌招,赦句添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啓曰,在前頒赦之後,有時囚蕩滌之規矣。卽今未承受推考傳旨二百八十一張,自本院爻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連日違牌,尙不膺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沈埈啓曰,前奉敎李喆輔,旣已敍用,令該曹口傳付職,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頒赦百官加爲之事,命下矣。某罪以下宥之乎,敢稟。傳曰,雜犯死罪以下竝宥。
○傳于沈埈曰,百官加下批旣下之後,政事當爲,而尙無擧行之事,問啓。
○傳于沈埈曰,在前百官加下批,有當日開政之例,政官卽爲牌招,開政。
○沈埈啓曰,百官加下批旣下之後,政事當爲,而尙無擧行之事,問啓事,命下矣。問于吏曹,則以爲,百官加下批政事,所當今日,取稟,而昨日旣有再明日開政之命,前例自當兼行,故不敢更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沈埈曰,旣擧縟儀,親享之擧,豈可少緩?臘享已迫,當親行春享,分付該曹擧行。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沈埈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沈埈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竝牌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答曰,只出緊任。
○吏批,以申兼濟爲掌令,金翰運爲持平,宋秀衡爲正言,洪廷相爲韓山郡守,錦陵君朴弼健,咸陵君極,洛春君培gg洛春君㙉g,{{*|以上敍用事承傳}}百官加下批,奉敎李喆輔單付,驪川君增,今加興祿,驪興君垓,今加崇憲,長番內官金兌熙,今加嘉善。{{*|以上百官加親授事傳敎}}
○兵批,副護軍,權孚、申致雲、徐命彬、成德潤、洪重疇、朴性儉、姜翰周、梁廷虎、閔應洙、柳復明、李命熙、柳淀、權聖徵、金垕、具樹勳、李龜瑞、李廷壽、高道成、李鴻臣、金相玉、兪命凝、兪拓基、金啓煥、金始煥、李瑜、李鳳翼、洪廷相、李挺周、李仁復、鄭來周,副司果金翰運單付,百官加下批。
○傳于張泰紹曰,慶不踰年,況當日應行之事踰日乎?自古頒赦日百官加下批,應爲擧行者,而其日前有開政之命,則仍兼百官加政事,明將開政之事,則進兼於當日百官加政事矣。昨雖有再明開政之命,今朝有頒赦百官加之命,則勿拘例政,頒赦後卽當擧行,而乃不爲此,日已暮矣,望筒不入,故怪而問而始命開政,以致夜深,事甚未安,當該堂上推考,該房承旨,一體推考。
○傳于張泰紹曰,昨下歲抄,更爲抄出,似爲遲延,若時未修正,則昨日單子還入。
○傳于沈埈曰,驪川君增、驪興君垓,竝百官加親授。
○又傳曰,長番內官金兌熙,百官加親授。
○以平安監司狀啓,昌城府居精抄韓斗七妻金召史等三名燒死事,傳于李春躋曰,燒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傳于沈埈曰,縟儀載擧,我聖考五十年豐功盛烈,永垂百世矣,懽忭之心,追感之懷,交集于中,而此國之大慶,奚獨予心之歡忻?實亦大小群工之歡慶也。咨爾臣僚,念祖宗之深恩,體聖考之厚澤,益加自勉,同寅協恭,保我邦家,則此沒世不忘之意,其各勉旃,懽忭之極,猶且耿耿,略諭予意。
○愼無逸,以吏曹言啓曰,在前頒赦時,例有別歲抄之事,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例書入。
○又啓曰,在前別歲抄時,以還上虛錄,永勿除職之類,過五年後稟旨書入之事,曾有成命,今亦書入乎?傳曰,書入。
○又啓曰,歲抄書入事,命下矣。准期不敍災傷罷黜,褒貶居中居下,竝書入乎,敢稟。傳曰,一體書入。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去十一月朔各廳堂下武臣等試事,當爲設行,而連因有故,未及擧行,今已踰月,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高城郡守沈宗賢拿問事,傳旨啓下矣,沈宗賢,時在任所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去夜初更量,本寺西門內積薪處,偶然失火,延燒於駕轎所立南廐馬廊,而風勢且急,人力難容,不卽撲滅,馬匹則僅僅曳出,幸免致傷之患,而馬廊三十餘間,一時燒燼後,風勢少止,坊民亦集,幸得救滅,事甚驚駭,當該養馬巨達等,不謹看檢之罪,爲先自本寺從重査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工曹言啓曰,今年正月初七日,人日進上艾花首花,各殿及魂宮供上,依例擧行,而嬪宮供上,則限三年姑減之意,稟啓則竝勿封進事,旣承,傳敎矣。來庚戌年正月初七日,人日各殿進上,依例封進,而嬪宮則限三年仍減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沈埈,以戶曹言啓曰,依傳敎去十一月今十二月兩朔祿俸,更爲輸送,則判府事李宜顯以爲,情迹危蹙,不敢自同無故之人,嚴命累下,終不得冒受,惶悚隕越,不知所措云。判府事李觀命以爲,非不知累違嚴命,極爲惶悚,而以臣情勢,終難冒受常廩,伏地震惕,罔知攸達云,祿俸又爲俱不領受,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更爲輸送。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逆賊人燁檉等緣坐,依特敎雖已放歸田里,與他放歸田里罪人有異,自今以後,頒赦放未放時,不爲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黃海監司李眞洙上疏,傳于沈埈曰,還給。
○判府事李台佐箚子,伏以我聖考盛德神功,度越千古,百世不祧,七廟增光,仰副聖上遹追來孝之思,下愜群僚揚厲洪休之義,縟儀載擧,邦慶無前,天臨寶座,宣敎八域,臣以先朝舊物,少須臾無死,親覩隆興,永念疇昔,以喜以悲,懷不自勝,趨造軒墀之下,少伸蹈舞之忱,豈非臣至願大幸,而衰病之外,下部不收之症,遇寒添劇,俄頃之間,亦至數起,將此陋穢之疾,顧無以致身於禁近之地,旣稽西樞之肅命,又阻大庭之參班,望絶陳力,罪大闕禮,論以常憲,宜被譴責,其在微悃,益增瞻缺,人事都盡,不死何爲?伏乞聖慈,俯垂憐察,亟遞臣職,仍治臣罪,公私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縟儀載擧,我聖考豐功盛烈,永垂百世,歡感之極,追慕罙切,雖不陳箚,卿心知焉。有疾未參,其何傷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領府事李光佐上疏,伏以恭惟我肅宗大王盛德至善,淪浹於生民之肌骨,含生之類,沒世懷慕,顧無所伸,其心惟尊爲世室,不替於萬代,陟降芬苾,直與天壤俱永,庶爲萬一之追報,亦可以少慰聖上無窮之孝思,率土同情,惟在於是,顧因臣輩無狀,且値國家多事,迄未及上請。今奉聖上,斷然行之,祗告太廟,臨殿頒敎,衆生鼓舞,跛躄皆起,臣獨遭罹叵測,淹伏荒村,竟不得致身於外廷之末班,少紓其窮天之慕,瞻望雲霄,只自泣涕無從。仍伏念聖體,尙在調攝,出臨寒殿,移時行禮,不瑕有妨於將理,犬馬之忱,不勝其憂慮,顧念藥院提擧,方在被論,其間請診與議藥,一向使副提bb調b獨行,玆實曾所未有之事,臣以首任,公然虛帶,至此之久,而精誠之淺薄,前後血籲,迄未准請,臣身窮蹙,固不足恤,而獨不賜念於保體嘗藥之至重乎?且臣所帶諸司,今値歲末,應行考績,而以臣之故,皆將廢闕,夫旣設置都提擧,則職事之緊重,不問可知,而今乃委諸草莽,一任其癏廢,寧有是理哉?矧臣今豈有一分造朝之理,而王人之虛辱,已過半月,國體傷損,尤不可言,日夕惶懍,只俟大何。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少垂諒察,亟先收回相守之史官,仍命先遞臣內局兼任,隨將臣所有職名,一倂鐫削,重勘臣蔑禮廢分之罪,以勵他人,不勝至幸。向者伏蒙軫念賤疾,至命太醫臨視,頒以珍劑,渥恩愈厚,上報無階,只自銘鏤肺腸,感泣靡極,顧臣積傷在中,非時月可愈,昏昏淹伏,言失倫脊,罙增死罪,不知所達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邦國莫大之禮,今始行焉,懽感交集,追慕罙切,大小臣僚,無不懽忭之日,卿獨在野,缺然之懷,何以諭言?噫,前後之旨,洞悉無餘,所辭諸帶,決難勉副,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卽起偕入,用副日夕之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禮曹參判尹游上疏,伏以本曹判書臣沈宅賢,卽臣之友壻也。相避之法,在下當遞,乞令該曹,照例處置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辭令該曹稟處。
○禮曹判書沈宅賢上疏,伏以伏蒙恩暇,歸省病母,感祝天恩,殞結思酬,不意此際,遽承春曹新命,且伏聞我肅宗大王,尊爲世室,縟儀斯擧,此誠國家莫大之盛禮。凡在大小臣庶,孰不欣抃,而況臣以先朝舊物,追懷興感,自倍他人,不計私情之切迫,强抑暫詣,及期入參於大庭咸簉之列,以伸區區之忱,而顧臣情理,有不容一刻遲留者,卽今母病,下泄無算,昏窒頻發,而乍有醒覺,輒問臣在傍,數匙糜粥,必須臣親勸而强飮,以此情界,尙何有一日離側之望哉?昨臣之暫離入城也,臣母執臣之手,强起作語曰,吾病如此,朝暮難保,汝須卽歸,毋或少淹,悽絶之辭,有不忍聞者,臣以經宿當還之意,慰勉而來矣。卽者又聞夜間病報,眠食益廢,氣息凛綴云。臣之遑遑汲汲之情,頃刻難抑,玆不得不復申哀懇,徑尋鄕路,臣情雖慼,臣罪則大。伏乞聖明,亟命削臣職名,仍治臣任情徑歸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俟間將母上來行公。
○黃海監司李眞洙上疏,伏以臣之日昨辭疏,亶出於廉隅事體,決不可冒赴之實情,非敢有一分可强之勢,而故爲此逡巡退讓也。意謂肝膈之辭,必蒙天鑑之照燭矣。及承批旨,諭以卿勿過辭,從速往赴,是聖明以臣之言,爲或涉於太過,以臣之情,爲不至於難赴也。臣於是,竊不勝惶憫抑塞之至,臣本以庸才,且嬰奇疾,其於是職,誠萬萬不合,而初旣黽勉而出肅,蓋將黽勉而赴任,若無卽今情勢之甚不得已者,豈敢爲辭免之計哉?前疏所謂云云之論,未知何故,遂寢不發,而或曰,諫臣之意如此,或曰,宰臣之言如此,轉輾流播,已成物議,言至於此,雖微官庶僚,必思所以自處,況臣人雖無似,官則方伯也,去就一節,不容苟簡,今若不有人言,晏然冒赴,則是無忌憚也,無廉恥也。臣何忍爲此淸朝旬宣之寄,亦安用如此之人哉?當遞而不遞,不當遣而遣,私義公體,所損俱大,其不可放忽也決矣。臣出身科目,本無辭榮之節,受知聖朝,常有銘心之感,其欲隨分盡力,畢義願忠,以補報萬一者,豈有極哉?不幸畸危之蹤,動遭口語,恩命之下,作此撕捱,其在私分,極知惶悚,而情有所迫,義在必辭,不得不如此耳。臣之職名,自在當遞之科,赴任與否,固無可論,而至於今日告賀,實是曠世盛典,大小臣僚,皆效駿奔之誠,臣則徊徨闕外,獨未簉跡於末班,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比因交龜事急,鎭日出牌,催督備至,分義是懼,雖不敢偃蹇坐違,廉隅所在,終無以冒沒趨承,一日二日,惟以隨牌來詣陳疏退歸爲事,私心悶蹙,已不可言,國體傷損,尤當如何?仍竊念兵判上來,不容少緩,臣之情勢,決難冒赴,與其責赴於難赴之人,徒費時日,莫若許遞而卽出其代,使速交替,以公以私,誠爲兩便矣。伏乞天地父母,憐臣之情,察臣之悃,深惟人臣廉隅之不可使壞,國家名器之不可苟授,亟命鐫削臣職,仍治臣逋慢之罪,以靖私義,以肅朝綱云云,{{*|還給}}
○敎中外大小臣僚耆老軍民閑良等書,王若曰,至治比三代隆,仰先烈而永慕,盛德必百世祀,遵故禮而亟行,旣涓吉而告成,庸孚號而頒慶,言念淸廟之制,自有世室之規。蓋文昭武穆之親,有時而或盡,故祖功宗德之報,當祧而不遷,若稽古殷周間彝章,可法於後,亦粵我八九聖尊享,永垂無窮,禮亦宜然,斯爲盛矣。恭惟肅宗大王,聖神凝命,精一傳心,英明孝友之資,冠絶今古,剛毅弘大之德,駕軼皇王,敬天勤民,念切憂畏,崇儒重道,功臻緝熙,惟治平寔本於躬行,則施措動合於天理,壼位再正,擧漢宋未行之儀,苑壇肇營,明春秋莫大之義。君臣之喪制悉復,大小之闕典咸修,睿斷出常,洋洋乎聲容文物之可述,邦禮罔缺,蕩蕩乎德業功烈之難名,身享太平,成廟際熙運復啓,牒藏靈壽。太祖後盛事重瞻,故臨御五十年間,而度越千百王上,窮山極海,涵至化而不忘,厚地隆天,齊聖德而寧泯。雖徽稱勉膺於當日,曷足盡其揄揚?顧殷禮可徵於列朝,宜永享於禴祀,序未及窮而大論蚤定,事在應行而群情胥同,表揭倫彝,可觀德於五世,舖張義烈,其有辭乎千秋,肇祀允協於神人,情文無憾,顯親罔間於上下,感喜交竝,竝十室而同尊,猗歟賢聖之累作,歷萬禩而無毁,煥然日月之常鮮。玆於本年十二月初一日,以肅宗大王,尊爲世室事,遣大臣告于宗廟、永寧殿旣薦爵於閟宮,仍渙綸於法殿,臣民聳聽,攀縟儀而均歡,宗祏增光,配前休而綿慶,斯誠曠絶之徽典,詎無寬蕩之霈恩?思與物而俱新,乃推惠於一視,自本月初一日昧爽以前云云。於戲,揚徽贊美,敢言小子之忱誠,致崇加隆,亶副擧國之顒望,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己酉十二月初一日巳時,上御仁政殿。親臨陳賀入侍時,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沈埈,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金聲大、李宗延,記事官崔益秀、洪得厚。上殿坐於宣政殿,諸臣以朝服,先四拜以出。上具遠遊冠絳紗袍,乘玉轎,由仁知門出,御仁政殿,宣敎陳賀如儀,禮畢,副應敎李宗城請對。顯命進伏曰,玉堂請對矣。上曰,引見。宗城進伏曰,縟儀之議定也,臣亦與聞末議,敢以繼述之意,心法之說,草草仰勉,而今日親臨法殿,頒敎八域,百僚盈庭,莫不蹈舞,臣適以宣敎官,昵近法座,愚忱自激,請以頃日未盡之懷,更陳可乎?《中庸》稱武王之孝曰,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若言其致此之本,則只在於不失天下之顯名。朱子釋之曰,此言武王能盡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大本在乎正其心於未發之前矣。今殿下,尊爲人主,富有一國,克擧宗廟之縟儀,定以百世不祧之饗,而聖德所致,麟趾、螽斯之慶,擧國含生,莫不顒祝,則武王之事,殿下今皆有之,第未知殿下,能盡中庸之道,不失天下之顯名,果復如武王乎?《中庸》其下章曰,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今殿下,旣擧盛典,又當親臨奠獻於春秋大享之時矣,宗廟之禮,禘嘗之義,不可謂不明,而顧今國勢之若此者,何哉?得毋與經訓所稱,大相逕庭乎?此政殿下反省處也。先儒之言曰,治道不在多端,在夫致敬而已。當其奠斝以祀祖宗之時,其心爲,何如?擧皆天理,無一毫人僞,介乎其間,推此心以治天下,何所往而不當云,治國視掌之云。若又推本而言之,則要在於止敬,而治心之工,不外乎敬之一字,向所云中庸大本,在乎正其心於未發之前者,與頃日所陳精一之說,沕然相合,區區仰勉之忱,此可爲第一義,惟殿下,體意焉。上曰,縟儀載擧,追慕之心益切,儒臣所達切實可嘉,當體念焉。宗城曰,頒敎文,事體嚴重,而文字旣多錯誤,至有不相接屬處,承旨誠有不察之失,該房承旨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擧條}}上曰,此與他時有異,儒臣陳戒之語,書入一通。上還次時曰,承旨進來。顯命進伏。上曰,考見舊例,則曾前世室時,以合慶設科,而單慶設科,亦有其例,今日縟儀旣擧,臣民慶賀,不可無慰悅之道,慶科一節,議于大臣,斯速擧行事,分付該曹。諸臣遂退。
==12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宗延{{*|仕直}}李顯望{{*|病}}。事變假注書申一淸{{*|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淸道郡守李重庚。
○沈埈啓曰,大司憲李顯祿陳疏,執義韓德原,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在外,金翰運未肅拜,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昨日辭疏,旣有還給之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依啓。以未徹之事,一向撕捱,其在事體,殊涉未安。
○又啓曰,高山縣監洪應復,平澤縣監沈樺,諫院則纔已署經,憲府則尙未署經,夫馬留滯之弊可慮,大司憲李顯祿陳疏,執義韓德厚,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在外,金翰運未肅拜。大司憲李顯祿,持平金翰運,卽爲牌招,以爲署經之地,何如?傳曰,除署經發送。
○又啓曰,明日雜科覆試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諫徐宗燮,司諫宋必恒,獻納柳儼,正言宋秀衡、兪彦通皆在外,他無推移進去之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愼無逸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以權𥛚爲大司諫,尹彙貞爲司諫,許集爲獻納,趙泰彦、尹宗夏爲正言,尹游爲同義禁,申昉爲副提學,鄭羽良爲校理,李萬維爲修撰,柳儼爲修撰,趙尙絅爲禮曹參判,金啓煥爲富平府使,金始熺爲工曹正郞,趙尙綱爲內贍主簿,李玄輔爲京畿都司,校書正字柳文龍單付。
○兵批,副護軍宋必恒,副司直尹游、尹惠敎、徐宗燮、柳儼,副司果兪彦通、宋秀衡單付。
○假注書金聲大有頉,代李顯望。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傳于李春躋曰,今此兩銓歲抄中,點下者外,竝蕩滌。
○愼無逸以禮曹言啓曰,冬候已晏,臘日不遠,而尙未見三白之驗,秋耕牟麥,未免凍傷,來頭年事,殊涉可慮,自前如此之時,多有祈雪祭設行之規,依前例宗廟、社稷、北郊,遣重臣,不卜日來初五日設行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今己酉式年雜科覆試,在於明日矣。首堂上,當爲掌試,有故則次堂上亦有備員開坐之例,而本曹判書臣沈宅賢,以親病陳疏,纔已下鄕,參判趙尙絅未肅拜,只有臣宗玉一人,無推移備員之道,令政院稟旨擧行,何如?傳曰,參判牌招。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朱鼎夏手本,則時囚罪人金潗,累日處冷之餘,素患疝症與胸痛,一時竝劇,晝夜苦痛,呼吸不通,飮啖全廢,症情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例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李春躋啓曰,明日雜科覆試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兩司多官,或在外或陳疏或未肅拜,無推移進參之員,除在外外,陳疏未肅拜人員,明日待開門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禮曹參判趙尙絅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明日雜科覆試時,禮曹堂上二員,不可不進參,參判趙尙絅,明日待開門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判府事沈壽賢上疏,伏以恭惟我聖考,盛德至善,卓冠古昔,沒世之慕,域內彌切,今玆縟儀告成,聖孝益光,臣民慶祝,曷有其極,而伏惟念聖情感慕,想益如新。臣以先朝舊物,最沐鴻恩,猶將迫死之殘喘,獲伸忭賀之微沈,喜極而悲,衰涕自零,雖卽溘然,更復何恨,而顧以床褥餘氣,洊有勞動於旬日之間,㱡㱡縷息,若將垂絶,實恐顚隕旅邸,以孤我聖上曲垂微願之恩旨。玆敢冒死陳章,徑尋歸路,而每緣私情切急,去留任情,干冒邦憲,終難屢赦。伏乞聖明,亟命勘臣辜犯,以嚴朝綱,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觀道臣之狀啓,已知爲參慶禮,昨於大庭,見卿入來矣,頃日之批已諭,卿何過自引咎,卿須安心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觀命上疏,伏以臣,情勢危蹙,疾病沈淹,屛伏草野,朝夕待盡,爲世棄物久矣。乘鳧匹雁,去來何關,而荐承格外之恩,收召之命,遠下於蓬蓽之中,自犯違慢之科,論以邦憲,合被重戮,而不惟不罪,聖眷彌隆,非常曠絶之寵,更及於前席賜對之日,此實古今之所罕聞也。臣感激惶隕,罔知攸措,蒼黃窘迫,不得不以留住仰對,退歸私次,惝怳難狀,晝思夜度,去留兩難,生逢聖明,不忍便訣,人情之所同,況臣前後受恩,河海莫量,餘生無幾,報答無階,而今復慢命,自阻於仁覆之天,則分義之所不敢,因緣蹲據,自同無故之人,偃然久滯於輦轂之下,則難强之情,終不可自抑,而從前咫尺之守,盡歸弁髦,以此兩端,左思右量,神疲心焦,莫適所從,遲回旬望,思之又思,心語於口曰,如使微臣,可以一毫有補於國,則蹈赴湯火,亦且不避,區區私懇,有不暇言,灼知其萬無一裨,而放倒廉隅,更廁周行,則人必爲之代羞矣。且臣旅寓齟齬,宿病添劇,頑痰塞胸,呼吸煩促,飮啖全廢,元氣委苶,日就危懍,頃刻難保,趑趄不決,終至於生行死歸之境,則死無以湔其恥,此臣之所深恐。非徒此也。當今聖明在上,萬物各遂其性,而臣獨羞懼熏心,抑鬱成疾,不得保其殘喘,以傷我聖明體下之仁,則臣罪當復如何?玆不獲已,妄生徑歸之計,孤負聖渥,寸心如搗,抑臣今行,有大幸焉,臣厚蒙聖考特達之恩,莫遂螻蟻之忱,徒抱弓劍之慟。今於未死之前,獲覩尊崇莫大之盛擧,昨日大庭,仰聽絲綸之渙發,退塡丘壑,更無遺憾,而留疏出城,爲此逃遁之行,雖出於情窮勢極之致,辜恩違命,積罪如山,自嘆命道奇窮,結戀春明之永阻,眷顧怵惕,一步一涕,其情亦云慼矣。伏乞聖慈,察臣悲苦之辭,諒臣危迫之懇,放臣畎畝,俾終其年,以卒天地生成之澤,仍命有司,勘臣罪犯,以警具僚,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面諭丁寧,他無嫌端,而徑尋鄕路,此正何所見而去矣。情志之不孚,一至此哉?且咫尺筵席,旣許因留,則不復面請,輕去就乎若此。噫,今日日夕飭勵者何?昨日備忘,又復懃至,雖微官庶僚,決不爲此,況共休戚之大臣乎?愕然之中,決知其過矣。卿其安心勿辭,依遵面諭,亟回偕入,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宜顯上疏,伏以臣,昨簉大庭,躬覩縟儀之成,先朝德烈,永垂億代,聖上達孝,度越千古,臣以化育餘喘,幸不遄死,得與斯慶感欷之中,歡忭靡極,臣適有罣罥,王法難容,廢蟄田間,血泣追愆,乃蒙聖慈,特加涵貸,前後敦召,視諸臣無間,有非罪衅微蹤所當得者,至於頃日賜對時事,尤出異恩,勉諭之隆渥,開釋之曲至,實有夐絶常倫者,感激摧咽,精爽飛越,區區廉義,有不暇顧。仍留京輦之下,瞻依日月之光,以少抒忱誠,祗承德音,是臣今日報答萬一之圖,然其情地,本甚畸危,大小朝議,何敢猥有干涉?只擬泯伏旅次,時效奔走之勞,而顧臣疾患,到老益痼,委貼床席,生意都盡,職事之末,亦多曠闕,此已無留在之實,其爲惶悚,有不可言,而日於入對,妄出一言,又被儒臣之傍掣,至以向來受禍之臣,爲有罪,若依其言,臣之敢請雪冤,其罪大矣。大臣言有乖忤,玉堂論劾,例也,而今乃旣發旋止,是臣罪勘斷與不勘斷,有難預度,尙在若有若無之中,反復思量,愈覺臲卼不安,雖欲因仍苟蹲,有不可得矣。念臣於前席勉留之時,旣以非有節拍,不敢退去爲對,今有此節拍,而猶復濡滯,則不但物情之致訝,臣心之增恧,亦與前所奉對者違盭,故終不得不封疏攄悃,仍出國門,回望雲闕,涕淚自零。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臣職,使之斂迹世路,潛深伏隩,以自遂其愚賤之分,不勝萬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已諭於李判府事疏批,而卿則初無嫌端,若頃下敎儒臣陳達,元無他意,則强嫌他人未言之心,若是徑行,面諭之意安在,與君休戚之義安在?愧恧之極,爲卿慨然也。卿其安bb心b勿辭,少解過執,亟回偕入,體頃日丁寧面諭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奉敎李喆輔上疏,伏以旻天不弔,奪我元良,日月駛邁,練事奄過,凡在臣庶,哀慕罙切,伏惟聖念慟悼何極?如臣者草土四載,人理都盡,一瞻之願,未伸於延頸之日,陪奠之誠,莫效於釋衰之前,每念聖情之如割,宗嗣之靡托,何嘗不中夜無寐,抆淚而寒心也哉?仍伏念臣罪積惡盈,神理降罰,丙午之冬,奄失慈母,年未及朞,父又捐背,一兄一妹,又相繼圽折於數月之內,世之遭喪變者何限,而其荐割偏酷,實無臣比,銜哀茹痛,求死不得,穀穟屢變,祥禫奄過,俯仰穹壤,靡所逮及,雖其稟性頑忍,一息苟延,而至於一切世念,索然已灰死矣。尙何心擧首抗顔,復齒朝列,而聖德如天,一物不遺,日者牽復之命,遽及於纔經禫事之餘,攀庚牌而驚仕籍之如舊,撫華銜而愴榮養之無所,且悲且感,雙涕橫逬,臣豈不知恩命之不可孤,分義之不可蔑,而臣於是時,服闋纔若干日耳。喪制雖終,禫月未盡,區區情理,誠不忍遽以恒人自處,束帶趨班,固無可論,拜章陳懇,亦所未安,徊徨悶縮,但事坐違,罪固甘於常刑,罰遂止於例勘,惶隕悚惕,歷累日而靡已,不自意曾未一旬,又蒙恩敍,除旨纔宣,召牌繼臨。臣於此,一倍感惶,益無所容措,一辭楓陛,歲籥七改,則臣子恒情,竝結亡窮,重頒桂籍,科名再新,則天地洪造,感戴何極?矧今史局久空,記註無人,筵敎屢勤,薦事方急,則以公以私,曷敢不卽日趨承,而第臣於史館,已作局外人久矣,聖明亦豈不記有之乎?臣於乙巳春,忝叨是任也,其時臺疏,歷詆辛丑以後史薦,而末乃曰廣取五人,全無難愼之意,所謂五人,臣卽其一,而全無難愼四字,顯示疵短之意,雖冗班散秩,一有人言,尙且斂避,況玆秉筆之任,世稱新進極選,遭此狼狽,而冒沒復出,萬萬無此理,臣於其時,卽上章引免,館中諸僚,亦相繼控辭,朝家亦諒其難進之勢,而悉賜處分,臣則特因科名之削復,虛名尙留於舊踐,誤恩遂及於今日,而情迹之不安,與前日無異,廉隅之難强,視諸僚一般,史局古事,斑斑有必辭之例,微臣私義,斷斷無可出之理,於是乎臣之去就,不待兩言而決矣。不然臣何敢曲引强避忘恩負寵,甘自陷於逋慢之科哉?召牌臨門,不敢坐違,不得不隨詣禁扄之外,而略暴微懇,仍卽徑退,臣罪尤大。伏乞聖明,俯賜諒察,將臣史局之任,永賜刊削,仍治臣前後違命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拖引往事,若是引嫌,誠涉太過,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初二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金始炯,侍讀官李宗城,檢討官申致謹,假注書李宗延,記事官崔益秀、洪得厚,以次入侍。宗城讀《東國通鑑》第十八卷,自高麗宣宗思孝曰,至修國事。上曰,下番讀之。致謹讀自五年春正月,至時議重之。上曰,承旨讀之。始炯讀自九年春三月,至參知政事。上曰,少退。諸臣退出閤門外,移時復入侍。上曰,注書讀之。宗延讀自肅宗明孝王,至始設鑄錢官。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益秀讀自三年春正月,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得厚讀自七年春三月,至以興使錢之利。宗城曰,冬十月命征袍都監云云,蓋高麗乃用兵之國,故設征袍都監,衣袴分賜戍邊士卒,卽我國北道絶邊,題給襦衣紙衣之制也。貧民無限,不能遍給,故只給烽燧軍,以其處高故也。臣在北道時,三、甲之民,乞得紙張,臣怪而問之,則皆言若得落幅一張,足以過冬云,申飭備局,多送落幅則好矣。上曰,其言好,當申飭備局矣。致謹bb曰b,宣祖大王,嘗於講筵,謂文成公臣李珥曰,廣廈細氊之上,予猶不堪寒暑,嗟我窮民,其何以堪,仍流涕,伏望進念聖祖之言,以爲保民之道焉。上曰,其言好,當留意。致謹曰,宋是文明之國,而楊景略,聚僧徒設道場於文宗、順宗魂殿,甚失使臣之體矣。上曰,可謂寒心矣。孔子曰,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向日儒臣,以先觀一代規模爲言,以此足可見宋朝規模矣。以中國禮義之邦,反爲此遼使所不爲之事乎?宗城曰,聖敎至當。頃日已爲陳達,而宋運漸衰,故如此矣。自上記臣前日之言,臣實感幸。致謹曰,遼主責使之求貨,可謂得體矣。上曰,此盛衰之機也。上曰,聽斷死囚,停音樂,進素膳停音樂,可也。進素膳,何如?宗城曰,此無於禮之禮也。停音樂則欲淸心齊慮之意也。致謹曰,有減膳文字,而無素膳文字矣。臣略觀《麗史》,《麗史》則勝此《東鑑》矣。上曰,《麗史》者,只爲《高麗史》,而誰所纂耶?致謹曰,我朝,使河東府院君鄭麟趾,纂者也。上曰,如漢史有列傳世家耶?宗城曰,小臣惶恐,而竊嘗聞古語我世宗大王,使鄭麟趾,纂《麗史》時,頻賜柚子正果,及其印出,世宗下覽,有柚子正果可惜之敎矣。上曰,玉堂有之耶?覽後當下,明日入之,可也。宗城曰,遇災後禮部陳奏之言好矣,其時能預知有火災,國則鹵莽而,人則質實,故能精通術業,占天之官,預知災祥之來,修之於人事,而臣因文義,敢有所達矣。國家之所以置占天之官者,蓋欲仰察災祥,敬授人時,其爲任不輕而重矣,而近年以來,雲觀之官,全昧乾象,以至日月蝕之有常度者,尙不能精算而無差,當有各別勸懲之道矣。上曰,頃者已爲下敎,而雖象譯輩言之,通解音韻者甚鮮,雖是傳通兩國之言語,曰尙且申飭。況靑臺占候之任哉?國無勸懲之道,而又何可責其專精術業耶?其中表著人,例有應授東班職之令,而銓曹無一人檢擧者,自今以後,各別申飭,表著者卽爲調用,其不勝任,自本監施罰事,分付,可也。{{*|出擧條}}宗城曰,臣適到政院,則以祈雪祭事,禮曹草記矣。今年無雪,誠亦可異,草記以臘前三白爲言,前頭豐凶之徵,姑舍勿論,冬雪夏雨,乃天之膏澤也。膏澤當下而不下,則豈非災異乎?夏不雨則祈雨,而人皆爲憂,冬不雪則非目前之急,故人情不以爲變,前後以雷變警飭者,累下於絲綸之間,而三冬無雪,自上亦無恐懼修省之事,殊非法天行化之道也。上曰,其言切實,當體念。夏不雨則人皆爲憂,冬不雪則視若尋常云者,誠如儒臣之言矣。該曹雖祈雪,臘前三白,已無可望,今冬無雪乾寒,牟麥必盡死,卽今所聞何如耶。始炯曰,臣自忠淸道,至月望後,離發上來,其前一番下雪,而卽爲消融,其後更不雪,農民以積雪驗麥,而地無片雪之覆,日氣如是乖常,麥農終爲可慮矣。宗城曰,以宣宗藥效得否之詩觀之,帝王若有學問之力,則雖志氣衰耗之時,疾病沈淹之日,古人有啓手啓足之語,豈有超昇禮梵之說乎?史臣雖謂之大風慷慨之作,何遽不若,而漢高祖猶有伯者氣像矣。上曰,史臣之言雖如此,無足可言,蓋出於異端故也。致謹曰,方春盛德在木,閱兵逆生氣云者,其言質實而有倫理矣。上曰,然矣。宗城曰,致謹所達之言好矣。若泛看則似涉傅會,而槪人君之道,當扶陽德,其言是矣。上曰,果有扶陽之意,而與春農隙之言有異矣。宗城曰,遼冊新主,食邑七千戶,食實封七百戶,臣往北道時,入眞殿奉審,聞太祖時古蹟,舊多存焉。多失於壬辰兵火,只餘一張,而戶籍下書民戶數百戶,中間落張,不能接續見之,而太祖官銜中,食實封之戶書之,古例然也。此是可貴之事,似不可不知,故仰達。上曰,戶籍事,今因儒臣之言始聞之,不勝感愴。致謹曰,本宮如笠子筒箇弓矢之屬,至今尙存舊宮,又有手植雙松,大各數十圍矣。上曰,數十圍之大,度至幾何?致謹以手拱抱曰,幾至如此,而與時敏堂松有異矣。宗城曰,與凡松有異,其大無上下之殊矣。上曰,上則蟠屈耶?宗城曰,盡覆廣庭,烏鵲不敢棲其上,此非諺傳,乃實狀也。又曰,遼使王蕚事,下番已爲陳達,而以有關盛衰之機爲敎,聖敎至當矣。以近來北使事言之,康熙時不如此,其時有一勅使,以貽弊於我國,康熙囚其使臣云,其後出來者無弊矣。上曰,不可責其使臣,雍正向來之辱,專出於貪虐之意,如是而其可飭勵群下乎?宗城曰,遼則不得已結和,而宋則終始不忘矣。徽宗時,宋與金滅遼,高麗送醫人,告以女眞,不可和親之意。《朱子語類》,稱高麗盡心事上,南渡後二帝囚五國城,諺傳五國城,在六鎭,其時欲以海路迎來,動於浮言而未果矣。上曰,不可專責高麗,宋高宗一隅臨安,無意恢復,予實慨然矣。宗城曰,高麗北交南款,不失以小事大之義,此亦質實矣。上曰,我朝則雖以申處洙事觀之,亦文勝之致也。慕其名而無其實,予實慨然也。不用淸國年號者,儒生輩陳章,以爲不可用於文廟之故也,而此亦無質實之風矣。若不忘南漢之恥,則彼人出來之時,豈可見之,而每見勅使時,觀者塡路,心常慨然,此皆修飾外面,豈如麗朝之眞實乎?我國旣無年號,若不用淸國年號,雖今己酉年,後世何以憑故耶?在私邸時,以此問于東平尉,則用之可也云。以此觀之,高麗之北交南事,可謂質實矣。宗城曰,我國之人,皆有蹈海之志,擧知尊周之義,豈可曰有文勝之弊,而無文勝之實耶?然向來我國之斥和,有其名而無其實,一邊斥和而不爲攻守之備,以致辱及宗社,識者至今慨然矣。上曰,我聖祖孝廟尊周之藹然而待彼,則亦以誠實矣。宗城曰,秋七月禮部所奏之言好矣。卽今牧伯,與古方面同,而澤不下究之弊,卽監司守令,徒事遷就,實惠不能及時下究,至於今日,亦然矣。(矣))臣於文義之外,又有所懷,敢此仰達。今者縟儀旣擧,聖考益光,克推覃恩,八路普懽,朝紳各加資,士子設科同慶,至於雜犯死罪,亦被咸宥,而獨無實惠之及於小民,今此黎庶,何莫非聖考之遺民,而爲聖考欣慶之日,獨未蒙普施之澤者,豈不有歉於聖德乎?今以年事稍豐之故,年久還上,今方督捧,而近來屢値歉,且苦賦役,民不能料生,昔之富實者,今反爲貧賤,昔之生存者,今或已死亡,而又以年豐,公私逋債,一倂徵捧,民何以堪,宋臣蘇軾之言曰,民以凶年爲服,正謂此也。國家雖曰同慶,而小民曾不蒙惠,畿內如此,三南尤不可言。恩典固非臣下所敢仰請,而大慶之後,不可無推恩施惠之道,故仰達矣。上曰,予於昨日,亦有所思,禮成後三件下敎,儒臣豈不聞知耶?頃年元良冠加陳賀後,召大臣有所下敎曰,國家有慶,士大夫則設科同慶,而小民則不得蒙惠,如此之時,不爲施惠,以示同慶之意,則將於何時爲之云云。元良醮禮翌日,亦有下敎,而其後,無一事實效,昨日受賀之後,又欲下敎,減田租之半,而此亦無實,殆同文具,予心慙恧,趑趄不果矣。儒臣所達如此,承旨及下番之意,何如?始炯曰,惠不及民,實無同慶之意云者,其言切實矣。但舊還上事,三南想已畢捧,且年久未捧者,多是兩班及官吏,而小民間或有之。且或有畢納還上受出尺文,而捧上記無之者,此皆奸吏之操弄也。頃者公山縣乙巳條還上三百石,一色吏捧食於民,而懸之以未捧,畢査後使之捉入,則已逃走矣。以此觀之,朝家雖不捧舊還,必無惠及小民之實矣。宗城此言,亦偏僻矣。土豪官吏,果多不納,而抑將惡土豪官吏,竝與小民而不恤乎?此實偏見矣。致謹曰,小臣之意亦與始炯同,今雖停捧,必無實惠之及民者矣。始炯曰,新還上,十月內畢捧,舊還上亦已半捧,到今停捧,又必紛亂矣。上曰,紛亂云者是矣。始炯曰,前後絲綸,非不懇惻,而在下者不能承流宣化,德澤未有下究者矣。上曰,減田租之半,亦已晩矣。始炯曰,國家雖減田租之半,而已八結作夫,作者聚給戶首,其無益小民則一矣。上曰,減田租,亦非均惠,有田土之民蒙惠,而無田土之民未蒙惠耳。始炯曰,宗城所達,大體則好,卽今民生困悴,當此無前之邦慶,豈可不思同慶之道乎?聖考深仁厚澤,民至今不忘者,大抵有實惠之及民故也。上曰,今欲推惠,不可如前日之無實效,爾等出去,言于都承旨,與大臣商議後入來,則當賜召對,相議處之耳。上曰,立箕子廟祭之。此前代三韓所未擧之典矣。宗城曰,臣亦欲仰達而未果矣。下詢至此,感嘆無已,此誠可法之事矣。《宣廟寶鑑》,今已畢書,新除授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待明朝牌招,以爲懸吐之地,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上賜橘一盤,諸臣懷袖而退,夜已二鼓矣。
==12月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直}}金{{?|⿰禾道}}{{*|病}}。事變假注書權贒{{*|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巳時午時,日暈兩珥。
○李春躋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昨以《國朝寶鑑》懸吐事,新除授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牌招事,仰達,纔已出牌,而副提學申昉,校理金尙星,亦竝牌招,以爲相議懸吐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此兩銓歲抄中,點下者外,竝蕩滌事,命下矣。罷職及準期不敍職牒還授之類,當爲敍用,而削去仕版、削奪官爵、收牒職被謫蒙放之類,當以職牒還給,捧傳旨,而竝命蕩滌,亦以敍用,一體捧傳旨乎,敢稟。傳曰,此類當職牒還給矣。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此宗廟以下三處祈雪祭獻官,以重臣差出,而除老病在外外,實無推移之路,依近例刑官通融塡差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今己酉秋冬等講學宗室勤慢抄出,計其劃數,則十五分以上,行全興副守埝,行西溪副守熠,行咸溪副守櫄,行東陽副正㭻,海蓬守橉,全春副守階,新溪令𣚅,海淸守桱,昌溪副守櫟等,依事目紙筆墨分等施賞,分數最少蓮豐君欑,慶原都正栴,行海昌副守檱,密林副守炓,密寧副守烷,海溪令㙫等,竝推考警責,而無分之員,至於九員之多,赴燕及魂宮堂上與身病受由外,皆以親病懸頉,此與無緣不參有異,竝置之,順義守烜,自丁未秋冬,至己酉秋冬等居首,似當依近例啓請加資,而事係恩賞,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依啓。烜依例加資。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沈埈,皆不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奉敎李喆輔,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黃海監司李眞洙,屢次開釋之下,終不應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且以交龜之遲滯,本兵重任,許久曠廢,更爲牌招,以爲卽速赴任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鄭羽良,修撰李萬維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假注書李宗延出使,代以金{{?|⿰禾道}}爲假注書,事變假注書申一淸出使,代以權贒爲假注書。
○愼無逸啓曰,假注書李顯望,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戶曹言啓曰,依傳敎去十一月今十二月兩朔祿俸,更爲輸送,則判府事李觀命,已爲下往于交河地,判府事李宜顯,已爲下往于楊州陶山村矣。在前大臣在外,則祿俸曾無輸送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更待上來。
○傳于沈埈曰,六百觀試,取幾人,而其科亦有小科耶,如庭試無小科耶?問啓。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持平金翰運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熾等出陸之命。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疏下三賊,設鞫嚴問,得情處斷。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以上措語竝見上}}新啓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凶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金吾郞自是蔭官淸路,其不可人人而濫授也決矣。都事鄭繕、趙東鼎,俱以雜技拔身,旣乏履歷,且無名稱,除目之下,物情爲駭,請禁府都事鄭繕、趙東鼎,竝命汰去。新除授掌令申兼濟,時在忠淸道保寧地,司諫院大司諫權𥛚,時在連山地,正言尹宗夏,時在京畿廣州地,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徵夏令金吾除尋常,各別嚴訊,期於取招。噫,此非關係於朝象者,尙今偃息,乃國無法之致,少有國綱,豈至此乎?今此所論,可謂得其體,而此非更問者,何必鞫問?末端事及,下諭事,依啓。
○答咸陵君極疏曰,省疏具悉。觀卿疏辭,始知其由矣。攸司堂上之頃者草記,乃存事體,則措語雖有過中處,遣辭之除,多不擇焉,未知宜矣。卿須勿辭焉。
○咸陵君極疏曰,伏以臣於月前,偶因一微事,重見忤於本府主管堂上,至於臚列罪狀,上達天聽,終坐罷職之律,臣平日持臣不能謹飭之過也。惶愧欲死,久而未已,不意收敍之命,遽下訟諐之中,仰惟聖慈,以臣罪犯,謂可寬恕而不欲永棄也。臣於是,含恩感激,不覺涕下,在臣分義,惟當卽謝恩命,以伸區區之微忱,而第臣心事,有未暴白者。臣若以煩聽爲懼,而不一陳籲,則日月之明,終無以俯燭矣。衷情冤鬱,不忍自外,玆敢悉擧事實,自訟其速愆之由,而仍請其僭越之誅焉。臣於前月,求差孝章墓朔祭享官,蓋爲其趁祥前,欲一展哀之地也。受香日入闕,準香退待之際,府屬曾不持一葉席迎待,而接引之儀,極其疏略,怪問其由,則謂是當該首奴之慢不擧行,故送言於主管堂上,請卽囚治,而未得回報,仍以陪香矣,隨行皂隷,告以落後,此又異事也。臣於甲辰大喪時,見差山陵享官,其時臣之資級尙下,而府隷一人,未嘗不隨往,非但此也。庚子國恤時,諸宗之差往朔望獻官也,莫不皆然,則舊例固已昭然矣。且於向年,因本府郞廳輪對時陳達,上敎中有曰,宗班正二品,視外朝則正卿矣,先朝軫念本府,有再次,申飭之事,書吏使令,特命加出,故本府使令,比前加六,朝家本意,蓋出於接待諸宗,而山陵墓所差祭則一也。宜不敢輕重於其間,則今日之廢是例,知其無據,故臣乃以舊例責之,而使之隨行,則皂隷中所謂所任者,呵責其隨往者曰,汝若隨行,二堂上,必汝杖汰,汝豈敢隨往哉?當徵大聲,略無顧忌,如許變怪,臣實創見,倉卒無以變通,略言其事體之不當如是,而仍以帶往,未及半道,隨行者又告落後,而憑依推据,擧措怪駭,臣之受困,於是乎益甚矣。疲於應答,任其還歸,及其罷齋還家之後,昨日送言時,府吏始以回報來言,當寒囚禁,有所不可云云,而曾無一言半辭驚聽之意,夫以慈悲之心,不欲囚人於冷獄者,豈不爲撫恤府屬之一大善政,而臣雖無似,秩是正卿,而忝居堂上之列者也。以府堂,見輕於府奴,而曾無誰何,則其於尊體統懲怠緩之道,果何如也?此而不治,其他可知,昨日兩隷之無前怪擧,良有以也。臣於是竊自以爲主管堂上之靳於糾治,雖沒奈何?本府奴隷之輕視府堂,有關體貌,一番詰問,未爲不可,試使其吏,招送首奴與兩隷,則三人者俱果來現,而首奴則不待畢辭,自引其咎,故臣亦以事例曉諭而送之,至於兩隷,則不但不知其罪,應對之悖慢,又甚於昨日,顧其所以觀者代憤,臣於是不免爲血氣之所使,果施笞罰數十而止,此則臣之罪也。方其決笞之際,有一府吏,衝突入門,臣不知所來之何因,而怪其無禮,叱而使退,則始告來由,蓋主管堂上,爲三人緩頰,送言於臣,而旣已施笞,欲收難追,故以此意還答矣。及至翌日,入於冬至候班,則諸宗中或有數臣者曰,吏承主管堂上送言而去,君何爲衝其腦而驅斥出送也?臣聞此言,殊覺驚怪,臣則無是,而傳說如此,厥吏之歸而瞞誣也,明矣。乃於坐中,明其不然,而顧謂主管堂上中一人曰,吏習甚惡,宜可除汰云,則彼亦以臣言,不以爲過矣。臣乃使所帶皂隷,招來厥吏,則去則還報以吏隱於二堂上家中,末由招致云。故臣又送言於主管諸堂上,請以懲治,則所答不齊,而其爲不見施則一也。臣固任之而已,吏終不現,而草記果上矣。瞞告胥吏,居任如舊,笞隷之府堂,終至啓罷,操縱愛憎,一何其懸絶也。雖然,若令臣,雖遭困境,低首沁沁,安而受之,則彼雖不喜於臣,宜無加罪之端,而直緣臣心性之躁暴,不能忍一時之小忿,輕加笞罰,則無論其人之有罪無罪,臣固爲違越事目之人矣。孽乃自作,尙誰爲咎?第伏見草記措語,則惟以構誣爲主,而罔念其言之不稱,公眼見之,自可立辨,臣不必一一較爭,而其中或有指東而爲西,以無而爲有者,此則臣之冤也。顧臣之責於府隷者,乃是舊例,而謂之威脅,彼隷之對臣肆惡者,有傷風敎,而卽曰據例,其在告君以實之道,已不當若是反辭,而至於多縱猛差,搜捕吏隷,吏隷逃散,府中空虛等數句語,實是白地創出千萬猛浪之說,不言之者雖甚易易,當之者豈不甚善乎?當之者假令無言,天聽其可欺乎?惟其急於持臣,而一筆句斷,不覺其自陷於誣罔之歸,惟彼胥吏之誣臣以撞腦,亦不足深責也。臣竊爲之慨然也。臣與主管堂上,俱是至親,則凡臣有過,隨砭責,固不害爲同宗相愛之道,而今臣所坐,若係難貸,則擧實請罪,臣且愧服矣。其何必杜撰爲說。直驅臣於悖惡橫挐而後,快於心歟,雖然,此非親見親聞,惟府屬之言是聽,而信筆而書者也。是何待臣之反不如一奴隷也?臣於是,無面對人,莫曉其所以召此也,今臣此言,亦涉疲然,而反復思惟,終不勝其冤鬱,有不可以徒恃聖眷,而揚揚出謝者矣。玆不得不疾聲仰籲於仁覆之下。伏乞聖明,察臣惶蹙之忱,治臣瀆擾之罪,以安私分,以勵他人,不勝幸甚。臣無任瞻天仰聖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批答見上}}
○初三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沈埈,侍講官李宗城,侍讀官金尙星,假注書李顯望,記事官崔益秀,編修官申混進伏。李宗城讀《東國通鑑》,自肅宗八年春正月,止降魔軍,金尙星讀自春二月,止殿最以聞,李顯望讀自睿宗,止是日小雨,申混讀自都兵馬使,止豈不謬哉。
○上曰,都承旨來待闕中云,兼春秋出去召入。崔益秀出來傳命,都承旨趙顯命,承命入侍。
○李宗城釋文義陳達曰,敵國之事,固當知彼知己,而林彦主出兵之議,徼幸邊功,終至敗績,此等處願留意鑑戒。金尙星曰,兵凶戰危之說是矣。上曰,然矣。宗城曰,高麗爲治,無可法之事,至於此事,目前無他利害,而用內豎徼幸邊功之說,以致敗績,百世之下,猶可慨然,此正人君所當戒也。上曰,其言是矣。當留意焉。宗城曰,馭臣者,人主之大柄也。惟當功懋懋賞,德懋懋官,豈可以一時邊功,委之重權乎?上曰,然矣。金尙星曰,御史臺請以獄空,頒示天下,其時群下諛侫之風,百世之下,尙可慨然,赦者,小人之幸也。豈可以此,謂之刑措乎?只以獄空二字,謂之刑措,自古諛侫之臣,鋪張功業,以故媚者如此矣。書曰,有言遜于汝志,必求諸非道,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諸道,人君聽言之道,讚述君德者,當斥之,指陳過失者,當納之,此等處尤宜鑑戒矣。上曰,其言是矣。宗城曰,禁士庶與內宦交通矣。我朝無此等事,況今內治極嚴,安有此憂乎?念臣未出身時,見朝紙,內外交通者有之,誠可慨然。今日聖明在上,惟願每致意於宦官宮妾,不知名者用之,凡人臣交通,終有所可疑矣。上曰,其言切實矣。皇明太祖,有禁制宦官之訓,而嘗觀《明史》,終以此衰替,至我歷朝,無如此事,不幸往年累有之,至今思之,不但可驚我朝家法或恐有傷,此爲痛心,當各別留意。尙星曰,李宗城之言,反覆陳白,更無可達,而我朝家法至嚴,內侍灑掃之外,無干預之事,古名臣兪伯曾,內嬖有罪,指陳無隱,此輩縮頸畏戢,此亦聖祖樂諫之效也。宗城曰,讀街衢經,而乃曰,是日小雨,此爲讀經得雨也。豈非可笑之甚者乎?讀經街路之間,豈可致雨乎?此亦鑑戒處也。上曰,其言是矣,當各別體念。
○趙顯命進伏曰,臣朝者入來,奉承下敎之意,往問于領議政臣洪致中,右議政臣李㙫,則兩大臣皆以爲,經國家莫大之慶,以與民同樂之意,欲施及民之惠,意甚盛也。第如此蕩減之物,在民者少,雖或蠲減,鮮有實惠之及民,徒致國計之耗縮,此爲重難云矣。上曰,卿意如何?顯命曰,儒臣請蠲之言,雖無足怪,臣意則誠重難矣。李宗城曰,已與顯命,私相酬酢,小臣非欲必立己見,而顯命,以有司恤費之意,如此矣。凡謀國之道,雖不必但務惠民,而天下無理外之事,逋欠豈盡入於土豪奸吏之手乎?卽今雖曰,在民者少,今年小豐,故公私積債,民不堪命,各邑守令,不無舊還上侵徵隣族之弊,桎梏桁楊,豈不慘然乎?臣叔父臣李衡佐,亦嘗以爲國家哀痛,亶由於舊還上蕩減云,而卽今値此莫大之慶,若不行從前所施之典,則實爲欠典,設有入於土豪奸吏者,其數幾何耶?上曰,停捧則無效,此一節,自昨已爲持難,而予之持難者,與有司之持難者,有異矣。我聖考世室,無論他功德,五十年臨御,敬天勤民之德尤盛,今欲與民同慶者,意有所在,而如年前若干耗穀除給之事,予常愧之,或意有他好道理,使問於大臣,欲知實政,然後下備忘,而予之持難,非恤費之意,恐已捧置,則或有斑駁之嘆故耳。顯命曰,右相之意則欲爲分數減等矣。上曰,此則五十步百步也。顯命曰,領相之意則指徵無處隣族侵徵者,欲爲若干蠲減,而臣則曰,太細瑣矣。臣之內舅金鎭玉,卽老吏也。熟諳民情,每憂蕩減之弊,蓋以民未蒙實惠,而無補於國故也。如有實惠,則臣等豈爲持難乎?臣願姑置此事,節用而致豐積,然後或減田租則好矣。宗城曰,顯命之言,終是惜費之論也。此外若有當於此慶者,則豈必爲此乎?雖有奸吏之所弄,必爲民惠,設或減租,無田土者豈得蒙惠乎?若以軫恤之意,特除舊逋,則豈不悅民乎?上曰,彼儒臣之意,何如?金尙星曰,小臣槪聞李宗城之言矣。昨經莫大之慶,若實惠及民,則可以當此慶,李宗城之欲蕩減逋欠是矣。要民雖非王者之政,苟有民隱,則豈不軫恤乎?但畢竟惠若及民則好矣,而不然則未知利害果如何?以大體言之,不必汲汲。如此有司恤費之言,雖不必從,更爲商量便否而行之,何如?上曰,還給已捧者,未知其惠之必及民,只減未捧者則爲不均矣。宗城曰,古有堯、舜病之之語,豈可人人而竝濟,當存大體矣。上曰,不必曰,令到後未捧者蕩減,而慶後未捧者一倂蕩減,則自爲令到矣。顯命曰,盡入土豪奸吏,故民不蒙惠矣。上曰,需臣則以土豪奸吏之說,爲偏僻,以爲其子孫窮殘者,亦豈非吾民云矣。顯命曰,儒臣此言,誠迂闊矣。上曰,雖不大段,豈不爲實惠乎?宗城曰,民必聞命鼓舞矣。尙星曰,以大體言之,則雖曰入於土豪奸吏,此亦豈非吾民乎?上曰,彼承宣之意,何如?沈埈曰,小臣,經歷郡邑,故知之矣。朝令雖令捧最多年條,守令每以文具報監營矣。當年條尙難捧,則久遠逋欠,豈易捧乎?今逢莫大之慶,以一視之仁,域中百姓,先朝舊逋,竝爲蕩減,近年條則盡爲收捧,似好矣。上曰,承宣所謂先朝舊逋蕩減者,意雖有在,面目固好,而無實效矣。顯命曰,臣方待罪北漢經理,見逋欠文書,則皆是兩班,以此觀之,則外方可推而知矣。蕩減爲土豪之幸,而小民無蒙惠者矣。宗城曰,捧糴每以十二月爲期,過此則不捧矣。上曰,當更思而處之矣。顯命曰,李宗城奏事之除,少起伏請推考。上曰,勿推。顯命曰,臣見領相,領相以爲海伯下去然後,兵判可以上來,而海伯有所遭,辭朝無期,誠可慮云矣。上曰,所謂所遭,謂有病乎?指爲人乎?顯命曰,前正言鄭益河,以頃年敎文事,欲論之,大臣挽止之,臺臣遂寢不論,待其自處云矣。上曰,以未徹之事,撕捱,何如?顯命曰,小臣,頃與臣兄吏曹判書臣趙文命及大司憲臣李顯祿,嘗論此事,聞臣兄,頃已陳達,而眞洙人望所在,誠爲可用,臺諫不識其何狀,而欲論之,然旣有所云云,則自重之士,去就必不欲放倒矣。上曰,儒臣之意,何如?宗城曰,李眞洙自遭此事,臣亦勸其撕捱,然豈可以此,不得爲監司乎?若使眞洙下去,得以盡心國事,則豈不勸其去乎?若去後又有言,則豈不狼狽乎?上曰,未徹之事,固不宜撕推,而雖非海伯,李眞洙豈無用處乎?今姑許遞,纔有再明開政之命,而明朝政官牌招,開政差出新伯,仍卽牌招,使之不多日內辭朝,可也。{{*|出榻前下敎}}宗城曰,與李眞洙一體者,卽李巨源也。巨源有文識可用之人,而處事不善,見非公議,銓曹不爲擧擬於冗散之職,將爲聖世之棄物,誠可傷愍矣。上曰,李眞洙旣用之後,李巨源何不用之乎?敎文事,陳達李巨源爲之,李眞洙不爲,故吏判以此爲輕重乎?顯命曰,又有一事,虎龍敎文,以玉堂製進,得罪士類矣。壬寅獄時,一鏡輩欲拿李廷熽,故左相崔錫恒,力遏之矣,臺臣李基聖,猝發拿鞫之啓,則李巨源駁遞基聖,一鏡又駁巨源,金始炯又爲疏救巨源,巨源當初立脚甚善,而畢竟誤入,遂爲淸議所棄,誠可惜。李宗城之言亦非欲通其舊踐矣。上曰,自在春坊時見之,其人棄之可惜,向來亦有救徵夏之人,今雖不言其名,其人儘佳而尙如此,此皆染朝象之致也。李巨源旣以敎文見棄淸議,然其時巨源,雖不作,又豈無一巨源乎?以此棄之,則豈有完人乎?淸人雖如此,令銓曹調用,可也。
○修撰李萬維,明日待開門牌招事,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病}}。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齊戒。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節過隆寒,日候不適,伏未審此時,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復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減歇,及氣升往來未已之候一樣,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一樣矣。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工曹判書梓宮加漆事,長生殿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假注書金{{?|⿰禾道}},事變假注書權贒,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臺啓旣已停止,將兵之臣,不宜久處城外,且《寶鑑》纂修,一日爲急,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寶鑑》纂修,一時爲急,而本廳堂上李德壽,連呈辭疏,無意行公,右參贊尹淳,旣已請牌,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參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先朝《寶鑑》纂修,一時爲急,大司成李德壽,旣已承牌,尹淳亦爲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者守禦使尹淳,以帶符而久處城外爲難安,又使偏裨,來納密符,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旣授之後,更爲還納,事體未安,還給。而今後則雖有來納之事,勿爲煩稟,直爲還給。
○又啓曰,前奉敎朴弼均,前檢閱趙尙行,旣已敍用,今日政付職,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左副承旨沈埈進。
○吏批啓曰,臺諫闕員,今當差出,擬望之人乏少,外任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徐宗玉爲黃海監司,朴師正爲司諫,閔珽爲正言,鄭胤獻、李弘彦爲義禁府都事,琅坪副正煇、坡原守{{?|⿰木彧}}敍用事,承傳,順義守烜,今加明善加資事,承傳,奉敎朴弼均,檢閱趙尙行,僉知金尙欽、李馨遠,訓鍊主簿朴世梓,副護軍朴葵、兪彦佐、柳星華、朴文奎、朴震曇、鄭尙海、韓命斗、鄭東望、河德烋、宋眞明、吳光運、魚有龍、金膺福、柳綏、朴聖輅、朴鐄、朴溟羽、李廷彬、金鼎相、尹和鼎、朴泰道、許㙉、李亨龜、南正夏,副司直兪崇、李眞洙、權以鎭、鄭錫五、洪鉉輔、李箕翊、洪尙容、金濰、朴萬普、李廷弼,副司正李顯望、金{{?|⿰禾道}}、權贒單付。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昨日筵中,旣有不多日內辭朝之敎,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守禦使尹淳,明朝更爲牌招。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藝文館奉敎朴弼均,時在京畿果川地,檢閱趙尙行,時在交河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沈埈啓曰,今此雜科時,禮曹堂上,不可不備員,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史官三員待命事,命下矣。史官不備,宣傳官一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尙奎爲禮曹參議。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初一日,親臨陳賀入侍時。上曰,考見舊例,則曾前世室時,以合慶設科,而單慶設科,亦有其例,今日縟儀旣擧,臣民慶賀,不可無慰悅之道,慶科一節,議于大臣,斯速擧行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洪致中以爲,惟我肅宗大王聖德神功,尊爲世室,百代不祧,旣祗告太廟矣,又頒敎八方矣。縟禮載成,擧國同慶,設科取人,自是應行之事,取考乙亥以後列聖世室時慶科前例,則皆合他慶,或設大增廣,或設六百別試與增廣,而至於今番,則適無合慶之節矣。只以單慶設行,三百別試,似爲合宜,而但念別試之科,例多糜費,當此國儲匱竭之日,苟有一分省費之道,不可無隨時變通之擧。且在前慶科,以增廣別試,變爲庭試者,不止一再,今亦設爲庭試,廣取人才,以示同慶之意,恐無所妨,伏惟上裁。右議政李㙫,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與領議政議同,奉朝賀崔奎瑞,領中樞府事李光佐,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俱在外,不得收議,大臣之意如此,上裁,何如?傳曰,依領相議施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來正月初八日,宗廟春享大祭親行事,傳敎矣。依此擧行事,分付各該司,而永寧殿依前例,同日遣大臣行祭事,知委,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今此邦慶,惟我先王五十年豐功盛烈,永垂百世,可謂莫大之慶矣。大抵國有慶焉,惟及士大夫,而於小民則不及,此予所以嘗慨然者矣。況以我聖考平日恤民之至誠,於今世室之慶,尤可以與民同慶矣。以舊還上身布,議者皆曰,此土豪兩班所好,豈小民云,此議正然,予意亦如此,而其中豈無小民之在中耶?國儲若此,漢之減田租之事,雖未行焉,目今最多一年條久欠身布,一倂徵捧,則此正民不願豐歲者也。已捧者,其在國體已,其未畢捧與未及捧者中,其歲久者停捧蕩滌,一以示與民咸慶之意,一以使小民知先朝恩澤,至及於同慶之日事,令備局,卽爲,分付諸道,而前已諭焉。京外奚異?都民之若是窮焉,乃加用之致,分付戶曹惠廳,加用之類,計年隨卽上下,示予同慶中外之意。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禮曹參議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12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李東煥{{*|病}}。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聖王后忌辰齊戒。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國忌正日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牌招不進,推考傳旨,纔已捧入,而特招之下,如是違牌,事體極涉未安,且纂修之役,一時爲急,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辭疏到院,以國忌不得捧入,而荐召之下,連事違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
○假注書李顯望有頉,代以李東煥爲假注書。
○假注書申一淸書啓,臣承命馳往于交河邑村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情病俱劇,決不可一刻留滯,不得不留疏徑退,雖出於萬不獲已,而孤負隆眷,自速重辜,惶怖慙恧,若隕淵谷,歸伏田廬,終宵耿結,只俟鈇鉞之誅,不意聖度包荒,不加之罪,特遣史官,宣諭聖旨,辭意勤摯,迥出尋常,怳若復入前席,仰聽玉音,臣奉讀未訖,不覺感涕之被面。噫,去就,人臣之大防,而且有關於世道,向臣迫於嚴命,雖以仍留仰對,而其後登對,更申危懇,伏想聖明,下燭其衷曲矣。今若以當初窘迫仰對之說爲諉,而盤礴不去,則微臣喪義忘恥之譏,固不足道,其有害於世道,以傷聖朝禮使臣隣之意者,爲如何哉?與其貽累於聖德,毋寧自陷於罪辟,故逃遁至此,而眷顧憂念,食息靡寧,休戚與共之義,豈敢以在野有間哉?今臣所自勉勵者,只在於早晩爲國一死,而區區忠赤,猶未蒙聖明之俯燭,伏地抑鬱,不知所達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奉朝賀崔奎瑞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奉朝賀崔奎瑞疏曰,伏以臣,篤老耗昏,殆乎全無人事,而筋力奔趨,尤無其望,前月東宮祥事,不得赴闕伸哀,宜有一疏,以陳進慰之禮,乞罪之請,而誠不忍又提悲苦之辭,以疚聖懷,只得泯伏私室,以俟公勘而已。迺於日昨,伏聞國有莫大之慶,定我肅廟聖考世室之禮,恭惟我先大王盛德至善,凡玆一國臣民,孰無於戲不忘之心,而白首舊臣,曾逢盛際,濫叨八座之列,目見當日之事,及此未死之前,獲覩萬世無疆之休,其悲喜之心,尤豈與他人比哉?臣誠仰而抃俯而涕,不能辭語形容也。臣之職事,只是奉朝賀而已,而臣子獻賀之節,又豈有加於今日者哉?只以老廢之狀,如右所陳,留滯周南,莫伸舞蹈之儀,瞻望宸極,生不如死,臣積有罪負,常懷悚蹙,倘蒙聖明俯察,一賜勘處,則庶幾公法得伸,而私分亦安,臣當以罪爲榮,沒齒含恩,誠不勝大願。臣無任瞻天攅賀伏地俟罪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盛儀載擧,可伸一國不忘之心,而況小子歡抃之極,追慕之心,尤何諭哉?日月幾何,朞制奄過,惟昨年冬,心懷一倍。卿之還鄕,今已一歲,思卿之心,奚嘗少弛,歲籥之更,陽春之回不遠,卿其須體小子日夕思卿之望,其勿過自引咎,待春和一上來而見予,副小子前後懇勤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12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受由}}。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沈埈{{*|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李東煥{{*|仕直}}。事變假注書權贒{{*|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數日寒凛,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未已,及眩氣減歇後一樣,嬪宮氣候一樣矣。進御滋陰健牌湯,欲爲加進,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宗廟臘享大祭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假注書李東煥,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兵曹兼春秋洪得厚,受由下鄕,下番兼春秋申混,奉命出去,他無推移之道。洪得厚所帶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兼春秋柳祥翼,口傳單付。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史官三員待命,騎馬九匹立之。
○趙顯命啓曰,史官三員待命事,命下矣。史官不備,宣傳官一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纔以內局提調違牌,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纂修之遷就,委屬可慮,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招事,允下,而方在城外。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此雜科時,持平金翰運,連日進參矣,因大司憲李顯祿疏論,引嫌出去。大司憲李顯祿,陳疏留院,執義韓德厚,掌令李光運、申兼濟,持平金權俱在外,無他推移之員。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員,今姑改差,其代,明日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以都摠府意啓曰,都摠管李森,副摠管趙儆,上下番入直矣,李森,差宗廟臘享大祭亞獻官,受香出去,事當卽爲替直,而都摠管朴師益有式暇,陽平君檣有親病及式暇,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差祭,密陽君梡有親病,海興君橿,魂宮入直,申光夏、鄭壽松,俱有身病,李廷傑亦以身病,方在呈告中。宿衛重地,不得備員入直,揆以事體,極爲未安,有身病及呈告人員,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此社稷臘享大祭亞獻官,以漢城府判尹張鵬翼、驪興君垓,實預差啓下矣,俱以身病甚重,不得受香云。不得已以驪善君壆,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吏曹言啓曰,今此社稷臘享大祭亞獻官,以驪善君壆改付標啓下矣,壆以犯染,亦不入來,卽今當品中,萬無推移之路。不得已以從二品東恩君榑,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傳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襦衣題給事,命下矣。發遣本曹郞廳摘奸,其中尤甚薄衣者三百十一名,別單書入,令該曹,依此數襦衣題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備邊司意啓曰,昨下備忘,實出於與民同慶之意,而軫恤民隱之盛念,光揚先休之孝思,溢於十行之中,凡在臣庶,孰不莊誦欽歎?今將頒示中外,以爲奉行之地,而但備忘,又有歲久者停捧蕩滌之敎矣。第今年諸道舊逋捧上之令,只徵其最多一年條,年久者,初無擧論之事,而上敎如此,外方恐有眩於奉行之患,只就卽今所徵最多一年條,盡行蕩減,而歲久者則勿論之意,別爲發關,分付,似爲得當。且此最多條蕩減,有異於從前舊逋限年蕩減之例,所謂最多條年歲,邑各不同,久近逋欠,竝入其中,文簿易於眩亂,奸吏必多幻弄,其所擧行,不可不別加詳審。應行事件,從當別爲成節目以入,而仍竊伏念今玆蕩減,旣出於因慶惠民之德意,則所當博施普霑,俾無不均之歎,而令前已捧者,若不還給,則不但澤未竝究,恩不遍蒙,有歉於一視之仁,倖民之觀望不納者,偏被寬恩,下戶殘氓之畏朝令先納者,獨阻聖澤。且其捧未捧區別之際,官吏必多夤緣弄奸之弊,毋寧毋論已捧未捧,一倂蕩減,其已捧者,許令還給,而還給時,守令招聚已納民人等,先諭朝家德意,各樣米布,親自出給,擧行形止,一一枚報於本司之意,各別,分付,何如?傳曰,博施濟衆,堯、舜其病諸。今此所請,亦猶未能普霑,其大意則誠是,依此,分付。且當初下敎中,其未能別白處有焉。今者蕩滌者,乃最多年條徵捧者,而備局,頃者節目啓下時,有分等者,於今蕩滌之時,宜勿論徵捧時分等,竝一年條而蕩滌,草記中雖有焉,初未詳諭,故今始詳諭,明白,分付,可也。
==12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掃墳受由}}。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沈埈{{*|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三更,木星犯積尸星。
○下直,豐川府使崔台耉,平澤縣監沈樺。
○李春躋啓曰,來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沈埈啓曰,大司憲李顯祿上疏入啓,執義、掌令二員,持平一員未差,持平金翰運被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政院、玉堂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小臣,校書館提調,褒貶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沈埈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外宮闕摘奸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招事,允下,而方在城外,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雜科,因憲府不備,未免中止,事體極爲未安。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沈埈進。以趙鎭禧爲執義,李行敏爲掌令,李光溥爲掌令,鄭彦燮爲持平,宋眞明爲副提學,鄭羽良爲吏曹正郞,朴師任爲瓦署別提,李廷燁爲宗簿主簿,李侃爲北部主簿,崔駿興爲殷栗縣監,金尙星爲兼校書校理,商興君單朴道常敍用事,承傳。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沈埈進。副護軍韓德厚、李光運、申兼濟,副司直金權,副司正李東煥。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假注書李東煥出使代,以洪㬙爲假注書,事變假注書權贒有頉代,以宋守謙爲假注書。
○沈埈啓曰,假注書洪㬙,事變假注書宋守謙,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副修撰李宗白再度呈辭,刑曹參判金取魯初度呈辭,還出給。
○沈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月初一日頒赦後,削黜罪人以下別單書入時,削黜罪人任珖,所當一體書入,而當初不爲書錄於都罪案中,故一從文籍,抄出之際,未免落漏。今始覺得,不可仍置,敢此追後別單書入,而莫重赦宥文書,臣等只憑下吏之所記,矇然不能照檢,不勝惶恐待罪,當初該吏,從重科罪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勿待罪。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柳儼,時在京畿富平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依啓。
○玉堂箚子,答曰,仍《寶鑑》之寫進,獻戒切實,深用嘉之,可不留意爲。
○傳于李春躋曰,玉堂箚子留中。
○沈埈啓曰,今番頒赦時,義禁府放未放別單中,削黜罪人任珖,公然遺漏,追後來呈,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當初不察之失,不可不警,當該堂上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疏批已下,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沈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初六日,別步軍李先登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李得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臣病痼無以起身,跡危不敢赴召,而近侍相守,日事敦迫,惶懍悶鬱,冒上請譴之章矣。伏承聖批,不惟不加之罪,委曲開示,無異家人父子,臣誠慙悚悸恐,莫知所措也。蓋臣於鄭澔之箚,所請伸冤諸人,殆可歷數,而徐德修之入於其中,臣不能記,臣於筵中,以徐宗一之陳疏爲猥越,而亦未嘗以德修爲逆,故或慮鄭澔之替受臣罪,心旣不安,有所自鳴矣。殿下追擧前事,至勤曉諭,無非臣老耄昏罔之致,唯當席藁俟譴而已,更何敢有所容喙乎?仍竊伏念臣以滓穢之賤,雖不敢以大臣自處,而事有關於國家存亡之幾者,則義不可不言,故擬待早晩造朝而一陳之矣。今臣病情,雖似少減,衰耗已極,完復未易,試出戶庭,輒復呻痛,數日行役,決難以時月爲期,當此太廟有慶,擧國忭蹈之日,亦不得進身於賀班之末,少伸其追慕懽欣之忱,只以平日之所欲言者,冒死附達,跡涉偃蹇,罪在罔赦,惟聖明,矜其愚而平心垂察焉。嗚乎,一自昨年變亂以後,爲殿下臣子者,莫急於辨聖誣一事,而至今未有聞焉,置凶言於不論之中,歸聖德於晻昧之地,其何以扶持人紀,維繫民心,而一日可以爲國乎,可謂痛哭流涕之不足也。乙巳春,臣在鄕未及赴召也,聞有天海之變,及臣造朝,人之傳說各異,或云天海以狂易之人,當街亂嚷,語無倫脊,不足道也。或云天海,雖詐爲狂易之狀,其凶謀逆節,至爲叵測,臣未見鞫案,不勝疑惑,敢於筵席,請問獄情,則殿下敎以凶言,何可掛齒,置之不復道,可也。聖敎如此,臣不敢更提,且念天海已誅,無可憑覈,終不能請加窮査,摘發言根,竝與其醜類而剿滅之,以訖天討,以絶禍根,此皆臣之罪也。其後臣待罪藥院,偶閱院中甲辰年日記,則先王,自其年七月十七日,有頭疼之候,寢膳俱減,寒熱煩惱,漸就沈重,至八月二十日,又有膈間煩悶之症,二十一日以後,水泄不止,二十三日四日,連進蔘茶,終至大漸,其間夜中,急招醫官,問以當用何藥者,至於數次矣。嗚乎痛哉,嗚乎痛哉。天降大割,疾疢爲祟,沈淹四旬,永結臣民之至痛,則天海之凶言,果何所憑藉,而其時中外人士之絶未聞症候之若此者,亦何故也?臣於此,不勝痛泣憤惋,直欲無生也。及至丁未,臣等被罪屛退之後,又聞京外,連有掛書之變,而戊申春,賊兵果起,自稱義擧,始知前此天海之凶言,京外之掛書,首尾排布,脈絡相連,凶謀之醞釀,非一朝一夕之故矣。及聞鞫囚諸招,皆以言根,歸之維賢,蓋維賢,戚連宮掖,異於踈遠之臣,其言必將見信於四方之聽聞,故諸賊之必敎誘維賢,做出凶言者,此也。噫嘻痛矣,曾在乙巳,彼中弔使之來也,使譯官,送言於臣曰,主上顔色之戚,哭泣之哀,有不忍瞻望,此東國之福,不勝感說,謹致賀語於大臣云。夫殿下孝友之至行,雖異俗之人,尙知敬服而嗟歎之,彼維賢,亦一殿下臣子,亦具人形,豈不知殿下之盛德至善,而乃忍與逆賊夢、顯等,同心和應,做出如此凶言耶?亂臣賊子,何代無之,豈有如此賊之窮凶極惡者乎?臣實欲手自臠食而不可得也。臣於甲辰秋,謫居星州,全未聞聖候之違豫,邑吏忽報陟遐之音,驚痛罔措,馳入州城,而未知緣何症候,致此大戚,問之邑人,則邑人不知,問之自京往來之行人,則行人不知,只自攀號痛隕而已。臣猶如此,彼鄕曲之下士編戶,何從而聞之,其心固已驚惑,而以驚惑之人心,聞凶言之出於戚畹,則其勢固不得不信從,況指建儲爲廢立,謂參決以纂奪,其源委有自者乎,彼諸道愚氓之望風附賊者,亦無足怪矣。及聞賊兵已散,鞫囚方張,意謂夢、顯輩,慫惥維賢,維賢做出凶言之情節,庶可畢露無餘矣。流聞殿下於鞫囚之際,諸賊向聖躬,直發凶悖之說,則殿下不忍聞,而或至於垂淚,至若凶言做出之根柢,則初不窮覈,如維賢者,亦且無端徑斃,竊意殿下,以爲諸賊已誅,凶言豈有未辨之慮,而臣則恐其不然。雖尋常誣人者,必覈其造言情節,得其承款,書出結案,人得以見之,今事關聖躬罔測之誣,而終年訊鞫,曷嘗有一紙取招明白如此者乎?治獄之際,大抵務主寬緩,所誅率多枝葉,爛漫從賊者,多傅生議,漏網自在者,寔繁其徒,而殿下又嘗頒敎諸道,慰安諸賊之親戚姻友,至有嶺南人,不拘解由除職之敎,嶺人豈盡爲逆,而有此非常之處分,欲以感說之,夫罪當厥罪,則死者亦不怨,恩非其恩,則受之者反惑矣。竊覸聖意,以辨明自己事爲嫌,而不欲窮竟,且以反側子自安爲心,而欲其感恩革心,聖意所存,豈不藹然仁厚,而惟彼梟獍之性,終難感服,反意殿下所以如此者,出於畏縮而示弱,始之匿影懼誅,薾然若負霜之草者,顯有豪健自得之狀,口雖不敢言,而其意象則可見矣。以此人心靡定,訛言朋興,民皆荷擔,若將有波蕩之勢,仰惟殿下,深居九重,亦何以盡燭物情之至此哉?噫,氷霜之漸,所由來久矣。自甲辰大喪以來,危疑之兆,誑惑之端,不一而足,使人心漸漬而莫覺,國勢危動而不安,卒之稱兵作亂,半國從叛,其蒂固根深,滋蔓難圖,固非姑息之仁,苟且之政所可化而服也。殿下以關涉自己爲嫌,而惟務涵貸,以保養凶逆爲惠,而不欲鋤治,此果可以制服凶悍,回心嚮道,則宜其中外帖然,無復可虞,而亂兆之不熄,騷憂之不止,又若此何哉?夫徵於色發於聲而後,喩者,在恒人猶然,上聖聰明,幸試反其本而思之,則寧不得其故哉?夫殿下一身,宗社之主也,聖躬受誣,卽宗社受誣也。宗社受誣,而能國其國者,未之有也。殿下縱自輕,其可不恤宗社之受誣,諉以自己事,而不思所以昭晰辨破也哉。昔我仁廟聖祖,盛烈大業,有若靑天白日,而其時凶逆之輩,猶且飛語,上國登之野史,殿下爲先辨誣之擧,歷累世而彌勤。況此維賢輩,詬天於幽隱之地,吠日於虛無之中,惑亂衆聽,震撓國中,則其爲後世之慮,尤當如何,而尙可因恬而不之辨乎?夫誣及先朝則辨之,誣及當宁則置之,在異國則辨之,在彼而祈請之,在本國則辨之,在我而泛忽焉,古今天下,安有如此義理耶?且殿下,雖以自己事爲嫌,而爲臣子者,亦且坐視而不以爲意,揚揚從仕,行呼唱於道路而已,則惡在其主辱臣死之義乎?殿下又以可怒在彼,己何與焉。爲敎,夫可怒在彼,己何與焉,卽程子之言,而指大舜之誅四凶也。究其指意,恐不襯合於今日事,而況程子又曰,堯擧舜於匹夫之中,而禪之位,四人者憤怒不平,而顯其惡,故舜因其迹而誅竄之也。以此觀之,四凶之罪,豈不關涉於舜之自己,而舜不以爲嫌而誅之,所謂己何與焉者,奉天命行天討,而無一毫私意於其間也。大凡恐人之謂我爲私,而不敢循天理之當然,則這便是私也,大舜豈爲是哉?雖然,殿下前後處分,旣已屢失機宜,不能讋服凶徒,則誠難以善其後矣。竊伏念惟我東朝兩殿下,若聞聖躬之受誣若此,國勢之可虞若此,則必當驚心痛骨,憂遑迫切,盡將甲辰大喪時症候本末,明白下擧,打破凶言,以定人心,以延國脈,而下無陳稟之擧,則其何以俯燭外間事勢乎?臣焦憂百端,反復深念,昨年移書於今領相臣洪致中,勸令率百僚,庭籲於兩東朝,得其下敎,頒布八方,則答以吾意正如此,當奉以周旋云矣。未幾致中遭人言而出城,及至今年之復入也,臣又移書以勗之,則致中之答,亦如昨年矣。今至累朔,尙且寂然,臣未知其故,而此一着亦漸後時,臣實爲之痛迫也。夫先王症候,詳載藥院之日記矣,使人人皆得以聞之,則庶爲辨誣之一資,而又得兩東朝之誥諭,昭揭中外,則可以尊聖德於日月之明,鞏國勢於磐石之固,今日之急務,果有加於此者乎?今之士大夫,豈不知聖誣未辨之前,不可自立於天地之間,而迄未聞有一人明言極論,以明吾君之受誣,而只逡巡循默而已者,何也?其意似若仰體聖上不忍聞之意,而實則姑息之愛也。殿下亦嘗於逆亂甫定之後,命詞臣作文播告,則是宜深究凶言之所由起,明白說盡,使中外人心,不迷於向背之幾,而含糊爲說,未能劈破頭腦,殊無爲國家至誠惻怛之意,若是而可能折姦萌而服人心乎?臣實痛之,伏乞聖明,亟命廟堂,使之周思熟講,明白布諭于八路,凡臣所陳者外,有可以辨聖誣扶民彝者,明目張膽,靡不用極,以存君臣之大防。殿下亦宜自謀,深惟前日召亂之由,痛將一箇嫌字,和根拔去,凡百處分,嚴明光大,洞然無私滓凝滯者,則人心自然悅服,禍根自然消絶,實國家萬世之幸也。如以臣言爲謬妄迷錯,不足採施,則亟加妄言之罪,以驚一世,而猶望將臣此疏,頒示遠邇,則域中士民,亦庶幾不眩於逆順之辨,臣雖明日伏誅於後,亦且甘樂之,無復餘憾矣。臣無任籲天望聖涕泣懇迫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噫,雖失志怨國之徒,敢生誣上不道之意,此渠輩自速王章者,於我何有?況諸賊,俱皆伏誅,旣經昨年逆亂之後,少有秉彝之心者,其誰不知,往歲卿心?或慮昨年,於今則其慮無乃病痛乎?此等處,心常慨歎於卿者矣。引諭之未安,其思之未周,予不多言矣。惟卿少損往日之心,快思協恭之義,宜卽偕來,用副復召之意。
○傳于沈埈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大司憲李顯祿疏曰,伏以臣之踪地,豈有一分冒出之勢,而適値啓覆時三牌荐降,怵分畏義,不得不黽勉出肅,且國有大慶,縟儀載擧,爲參嵩呼之班,挨過時日,而續有召命,輒皆承膺,仍赴於雜科覆試之坐,趁日奔走,有若無故行公者然,其廉義之放倒,臣亦自視靦然。又自數昨,素患喘滿之症,挾感添劇,頑痰塞胸,呼吸急促,落席涔涔,若將垂盡,以此病狀,尤無自力供仕之望。伏乞聖明,府賜諒察,亟許鐫削臣所帶職名,以安賤分,不勝萬幸。念臣不以見職自居,則不宜有所贅陳,而旣有淺見,臣何敢終始有隱於聖明之前哉?疏下三賊之罪,固已上通于天,尙今得保其首領者,天下寧有是哉?爲今日臣子者,宜不敢有異議於其間,而前後入臺者,初則減律,末乃停啓,苟有一分畏憚之心者,則其敢爲此乎?一脈公議,綿綿不泯,幸而討罪之啓,復發於臺閣,向日擅停與減律之輩,皆不免次第被罪,則其懲討之嚴,尤可見矣。今番眞儒之行過郊外,多日留連,朝紳竸輳,此已寒心,而爲儒改律之議,喧傳一時,臣則猶以爲風聞,不必信然,其後金翰運減律之啓,果出矣。噫,討逆之義,正法之律,何等至嚴,何等至重,而挺身擔當,用意擅改,外雖連啓,內實庇賊,翰運之放肆無忌,固無足道,而眞儒之氣勢威力,誠可怕也。噫,自經變亂之後,在廷之臣,孰不曰賊鏡逆夢,而但此一種死黨之徒,猶不能一刀割斷,論儒之啓欲停,則猶畏公議,欲連則誠懷不忍,輒皆飾辭强避,無故違牌,其情態擧措,令人可羞,亦令人可憤,此聖明所以有寧革憲府之敎耳,彼翰運之突然自當,其意豈難知也?翰運,本以卑賤之人,曾汰槐院,其不合淸選之狀,擧世之所共知也,僥冒臺地,汲汲投合,其心所在,良可哀也。頃日重器之啓,雖不可謂必出於有意,奏對顚錯,律名自歸於變換,誠亦可惡,故臣劾置落科,略示規警之意,而猶不懲畏,又復肆意擅改於重發之論,甘心自陷於附賊之罪,豈不痛哉?淸朝臺閣之上,置此如許不正之類者,固爲縉紳間羞恥,而其庇護逆黨之罪,終可以無懲,臣愚以爲削黜之罰,斷不可已也。頃於諸大臣之引對也,論及兩臣事,副修撰申致謹,至以臣則知其有罪等語,仰對於筵席,噫嘻,此何言也?八月十八日處分之後,無敢有異議者,而彼致謹,狺然突出,闖逞㦧毒之計者,抑何心腸也?果如是,則向來聖明之快伸聯箚義理者,亦非恰當底道理也耶?以聖敎中挨逼於何地等敎觀之,其辭嚴義正,可以杜讒賊之口,而致謹獨不滿於聖明之處分,乃以光明正大之擧,欲歸之於黯黮不白之科,使致謹,少有嚴畏顧憚之心,則安敢乃爾?近來聖明,每以黨習舊套,諄諄戒飭於廷臣者,顧何如,而致謹,不悛舊惡,肆爲邪論,隱然有撓撼處分之義,吁亦痛矣。臣謂亦宜嚴加譴罰,以懲他人焉,臣無任激切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翰運事依施。申致謹事,伊日奏達,非聯箚事也,乃今日經緯事也。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參贊尹淳疏曰,伏以日月易邁,魂宮祥祀奄過,中外臣民,追慕罙切,仰惟聖情哀疚,益復如何?臣以賓筵舊物,前年奉使在灣上,遙承凶音,一無自効於終事,今又負罪屛出,展哀無所,只隨若干士民,釋衰於國門之外,瞻望銅闈,有隕如瀉。仍竊伏念臣之所遭,寔是傾河難洗之恥汚,伏椹難贖之辜犯,泥首胥命於郭外,再閱月于玆,不意截然之臺論,猝然而寢,隨而天牌累辱於席藁中,去就一事,已無可論,坐違之慢,亦薄物細故耳。然而當勘之律,不卽加,荐召之命,日再下,急於自列,口不得終閉,仰首一號,其亦唐突。噫,臣之立朝從仕,歲月無幾,而前後飽更危辱,殆於頑恬而不知痛苦,亦嘗謹守無辨之義,寧笑受而無色怒。今此人言,雖至爲罔極,不過承用權爀餘論,此則其時已略暴實狀,而無理之辱,亦不足更辨,若其數段勿錄事,言者,若無聞知,而加臣以巧密之目。臣於此事,本無私好惡偏是非,其錄與不錄,在臣無關,而蓋嘗累承天語,仰認聖意之所在,故初果提稟,明奉指揮,斯已足矣。猶慮書成後訾議,或及於丌上之尊閣,乃於諸臣入對,更請下詢,而至有凡例之書下,昭示睿裁,登筵諸臣,竝無一辭而退,臣謂奉令承敎,可幸無罪,而不料其反以此罪臣也,然而有罪無罪,聖明在上,臣何敢更煩頰舌哉?第臣竊有以汗以慄,愧死無地者,於戲我先大王五十年神功顯謨,聖德至善,編諸大冊,昭揭日月,仰副我聖上丕承之孝思,顧何等體重事鉅,以臣幺麼夫豈萬一任此,而只緣初旣妄請,後乃規免,亦衡決不成義,故不敢不冒沒祗役,而猶不覺其筆之已汚,其腕之不可斷。已見人非議,而幾使聖考遺編,卒辱於匪人,其不量度,妄自當之罪,不待人言,臣實萬死萬死。噫,聖孝出天圖揚,先烈纂役之成,惟日其急,而緣臣謬冒,重惹事端,致使書局空虛,重役間輟,此尤臣難赦之一大罪也。至於帶符擅出,有關軍紀,而初敢數次祗納,輒命仍授,不但累瀆是懼,亦以臺論方張,控籲無路,泯默承受,以至于此,日昨始得隨疏先納,而適値淸齋,疏未上徹,符亦還給,震懍窮蹙,益負大何,千思萬慮,不知所處矣。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將臣許多罪狀,付諸司敗,亟施威典,以嚴國法,大爲人臣無狀者之戒,不勝千萬至幸。臣無任瀝血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洞燭無餘,開釋備盡,而況申處洙誣人,綻露無蘊,則於卿,尤何一毫不安之端。卿勿過辭,從速應命,使重役,不至遷就焉。
○掌令李行敏疏曰,伏以歲月不淹,東宮邸下祥期奄過,八域臣庶,號痛如新,聖情哀悼,尤何堪抑,臣仰念宗社之靡托,臣民之靡係,自不覺血淚之被面也。臣夙嬰禍釁,釋褐之僅踰旬,奄失所怙,惟母子相依,而性本迂踈,跡甚孤寒,朝無推挽之力,世絶奔趨之念,而幸沐洪造,濫通仕籍。嶺東四載,爲吏無狀,而恩諭遠降,猥叨褒賞之典,郞署前後,一味瘝曠,而苟然充位,徒積愧懼之忱,乃者柏府除拜之命,出於千萬夢寐之外,驚惶感恧,罔知攸措。適於其時,臣之偏母以八十篤老之人,危病方劇,若不保頃刻,且紅痘滿室,身處不潔,召牌之下,自速違慢之罪,致有譴罷之命,揆臣分義,惶蹙靡容。不意恩敍繼降,前銜更授,臣含恩怵義,固當趨承之不暇,而臣之母病,一向危篤,昏昏不省,若將凘盡,臣旣無兄弟,扶救號泣,五內焦灼,不忍暫捨。以此危迫之情,實無承膺之勢,而天牌儼臨,不敢坐違,謹此隨詣闕下,仰暴私懇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曲諒危懇,亟許遞罷,不勝大幸。今於乞免之章,不可贅引他事,而竊有所懷,玆敢略陳焉。睠彼江皐,四忠祠墟,輿情愍鬱,行路嗟傷。噫,四臣愛戴保護之誠,神明可質,而其所抱枉泯沒之狀,聖明亦或照燭矣。頃者兩相臣復官之命,不待群下之一言,亶出大聖人快斷,瞻聆所在,擧皆顒仰,庶冀忠冤之畢暴,以慰冥漠之飮泣,而昭雪之恩,只霈於兩相臣,尙欠均施之典。臣愚未敢知聖意之有在,而旣有兩大臣伸枉之特敎,則所當竝許其痛雪幽枉,而一體忠勤之臣,元無彼此之別,其冤伸否,固不當分而二之也。伏願聖明,亟加快裁,竝賜處分,則不但群聽之咸快,實爲聖朝之美事矣。見今大臣諸臣之屛處荒野者,俱以三朝老成之臣,一代聲望之人,生逢堯、舜,豈欲便訣,而只緣情窮而勢蹙,以致難進而易退,收召之命雖勤,而去就爲難,勉留之音亦懇,而情迹不安,舊人有屛退之歎,善類無彙進之期,此固慨然,亦未必不由於四臣之未盡伸雪也。疏下三賊之啓,其關係何等重大,而一臺臣擅改律名,物論俱駭,輿情憤鬱,憲長纔已陳疏論劾,處分嚴正,特以依施爲下敎,而護逆附賊之輩,或不無闖生庇救之謀,繼今以後,痛加峻斥,勿踵前套焉。臣本儱侗拙訥,凡於時務,都不通曉,而若夫邪正是非之分,扶抑取捨之別,固已堅定于方寸中,區區所守,庶無負先父執手之遺訓矣。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備忘記,傳于沈埈曰,掌令李行敏,爲先遞差。
○備忘記,傳于沈埈曰,噫,少有嚴畏之心,今者處分後,豈敢若是?況臺臣,與他自別,有罪無罪,置諸勿論,今番處分,明白若何,而敢以睠彼江皐四忠祠墟起頭,而末乃以善類欲售舊日之態,其人處分旣定之後,若是放肆,是無嚴也。職在憲臣,顯售樹衆之態,此小人之習也。今予志大定,此等之人,決不容齒諸搢紳。前掌令李行敏,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副提學宋眞明疏曰,伏以臣猥以無似,受任邊藩,兩載之間,一味尸素,旣無可紀之寸績,又乏遠慴之威聲,畢竟犯越之患,乃在治封之內,論以公法,宜被重勘,而聖度寬假,只許罷免,須代淹遲數朔,始歸行及近坰,遽承恩敍,還符事重,遂敢躬入,旣肅軍銜。又參候班,經年逖違之餘,得以瞻望象魏,依近日月,倍激忱誠,而荏苒之頃,孝章宮朞祥,倏焉已過,顧臣以胄筵舊屬,滯迹遐塞,服縗而脫,終未伸哀於陪班,下情隕結,尤當如何?乃者玉署長席之除,又及於追愆悚息之中,臣誠惶感震越,不知所措。目今朝象蕩平,俊彦林立,此等妙選,尤當愼惜,如臣承乏濫吹之類,理宜姑舍,況臣已試僨敗之地,決難仍因叨冒,玆敢疾聲仰籲於黈纊之聽。伏乞聖上,俯賜鑑諒,亟許鐫免臣職,俾臣退伏田廬,休養病骨,不勝大願。且臣伏見吏曹關文,北道秋冬等褒貶,仍令舊監司擧行事定奪云,此蓋新頒定式,亦有一二已行之例。臣固不敢爲辭避之計,然當初變通之本意,爲慮考績重事之踰越期限,而今則期日迫頭,本道下吏之修整官案,計算仕日,來待京中,決不可及。等是過限,則無寧使時任監司,待限滿奉行,事例當然,輒敢附陳,乞命該曹,更爲稟處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殿最則已有定制,卿其勿辭,從速察職,仍卽應命。
○右副承旨沈埈疏曰,伏以臣素患痰眩之症,積年沈痼,每當寒節,輒復增劇,至於今年,姑無復發之漸,粗效奔走之勞矣。今日政廳罷歸之際,忽有寒縮之氣,寒粟遍體,頑痰塞胸,急灌溫湯,少得鎭定,而頭疼如碎,腸肚若刺,宛轉床席,終夕叫苦。似此症形,殆非陽界上人事,實有汚穢淸禁之慮,若不趁卽調治,則旬月之間,決無復起爲人之望。當此僚員不齊之日,極知以病控免之爲未安,而不得不疾聲呼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憐臣病勢,遞臣職名,俾得安意調息,以尋生路,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右承旨張泰紹疏曰,伏以臣於再昨直中,得聞家人所報,則臣父猝患痰癨,胸膈關格,上吐下瀉,移時昏窒,症勢苦重云,臣聞來,方寸煎灼,驚遑罔措,而禁門下鑰,歸護無路,坐以待朝,投章徑出矣。適値大祭齋戒,疏控未徹,懇迫之私莫暴,而任情之罪未勘,焦憂煎泣之中,罙切惶悚之忱,父病一向無減,而感氣兼發,頭痛且劇,手足麻木,勺水不下,眞元斯綴,氣息懍懍,卽今情理,實無離捨供職之勢。今日中宮殿誕彌之辰,獨阻起居之列,罪戾層積,萬殞難贖,玆敢瀝陳懇私,冒死仰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俯加矜察,亟命遞臣職名,仍勘臣徑歸闕禮之罪,以警具僚,以便救護,千萬至祝。臣無任煎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黃海監司徐宗玉疏曰,伏以臣新授藩臬之任,大是物情之外,量已揣分,詎有一毫堪承之望,而除旨纔宣,召牌踵臨,一違再違,尙逭慢蹇之誅,連値齋戒,又遭祈免之路,理窮勢蹙,不得已冒昧出謝,中心愧懼,若無所容。夫方岳之任甚鉅,而其責至重,生民休戚,守令臧否,專在於一人之得失,除非識時務有風力者,莫宜居之。今臣則材腐而力弱,又從宦日淺,全無履歷之可資,性且巽軟,人不見憚,持是三者,而欲效一日之責於按察之地,其亦殆哉。且臣於頃日三覆時,猥隨大夫之後,入對前席,諫臣以金重器事傳啓,而律名非是,故自上有所下詢,臣乃誤認憲府之啓,出位仰對矣。今諫臣,旣以做錯引避,憲長又論其事,聲罪至深,則臣亦有不審奏對之失,顧安得晏然而已乎?玆敢略具短疏,據實請罪,伏乞聖明,俯諒臣危懇,將其新除職名,亟行刊遞,以重公選,仍治臣妄對之罪,以靖私義,不勝幸甚。臣無任悚懍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以黃海監司徐宗玉上疏,傳于李春躋曰,此疏還出給。
==12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尹惠敎{{*|未肅拜}}。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洪㬙{{*|仕}}。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齋戒。
○辰時巳時,日暈兩珥。未時,日有兩珥。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趙顯命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又啓曰,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李春躋啓曰,纂修堂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批旨開釋之後,一向撕捱,終不應命,其在事體,殊涉未安,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承旨有闕之代,政官牌招差出事,命下,而臣顯命,與同副承旨臣李春躋,皆有政官相避,無推移參政之員。左副承旨金始炯,雖有式暇,在前如此之時,亦有牌招之例,卽爲牌招進參,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吏批啓曰,卽接司僕寺牒呈,則正梁得中,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尹惠敎爲左承旨,李瑜爲右承旨,徐命彬爲左副承旨,朴樞爲掌令,趙漢緯、鄭道殷爲持平,韓顯謩爲校理,兪彦通爲兵曹正郞,兪崶爲戶曹佐郞,副護軍沈埈、愼無逸、張泰紹,副司正,宋守謙單付。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祈雪祭設行,已過數日,而雪意愈邈,不可無再次設行之擧。依前例風雲雷雨山川雩祀,遣重臣,三角山、木覓山、漢江,遣近侍,不卜日來十一日設行之意,知委,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卽見京畿監司狀啓,則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昨年水原府狀啓中,兩漢緊出於逆招,而其時擧家逃躱,不得跟捕,今因明火賊推治事,現發捉囚,令本府勘處矣。世興等,旣是緊出逆招之賊,則不可仍置縣獄,泛然推問,依他例令捕盜廳捉來,嚴覈得情後,稟處,何如?傳曰,允。
○大司憲李顯祿啓曰,臣之巽軟,忝居臺地,旣未能進一言,以補闕遺,又未能論一事,以效匡糾,加以疾病沈痼,轉益綿綴,風憲重地,緣臣病尫,瘝曠至此,尋常愧悶,若隕淵谷。昨上辭本,猥陳病狀,冀俟洞察,若其附陳數件事,辭語寂寥,不足動聽,而及承聖批,特賜採納,卽允所請,有以見大聖人恢聰虛受之量,而第於下款所論,不惟不賜允許,乃反以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爲敎,臣於此,瞿然慙悚,莫曉聖意之所在也。蓋申致謹之筵中所達,事關聯箚,造意非常,顯有搖撼處分之意,欲肆誣衊忠亮之計,究其心,決非出於一時涇渭間事,此臣所以慨然憂歎,敢請責罰者也。今者聖敎,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不思奉體申飭之聖意者然,噫,臣雖無似,濫蒙洪造,涯分已踰,亦嘗獲承前後聖敎矣。雖不能調劑辛酸,以贊殿下建極之治,而顧何可疑人於不可疑之地,刺論於不當論之人,只以疑阻二字,着在肚裏,輕加論斥,上負聖意,下欺臣心也哉?竊覸殿下於施措之際,或不能無歉於推誠待下之道,凡有糾劾,疑之以排擊異己,一有論列,疑之以挾雜黨論,故雖有明指其罪,毫無可疑,如臣今日之所論者,竝皆歸之於疑阻。顧今國事,雖使君臣上下,至誠至信,互相交孚,猶懼不濟,況其言言而歸之於疑阻,事事而目之以疑阻,則今日廷臣,誰有見信於聖明,而得佐昭章平明之治者哉?孟子所謂王無親臣者,不幸近之矣。臣蹲仍至今,遲回不去者,只出於感激恩數,少效涓埃,一身狼狽,初非暇念,而今乃論一邪說之人,見疑於君父,一至於此,更何顔面,揚揚冒居,以益其羞愧也哉?昨緣賤疾添苦,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顯祿,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又啓曰,新除授承旨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正言閔珽疏曰,伏以臣賦性愚鈍,才識空疎,百無一能,況且少嬰痼疾,懶廢無用,所以平生守拙,不敢有意於進取,而惟是下位祿仕,分所自甘,至於榮塗華貫,夢不曾到,昨年猥叨諫職,旋被長僚之疏斥,至於改正,臣之一身狼狽,雖不足言,而其辱臺閣而羞當世,孰甚於此?臣以孤根弱植,涉世昧方,不善交人,終被儕流中詆斥,則分宜退伏田廬,沒齒無怨,而聖恩天大,尙許待罪於下邑,涯分已盈,更何所望,而千萬夢寐之外,薇垣新命,遽下於受暇上來之際,臣誠惝怳震越,莫省攸措。職名之萬不近似,才分之決難堪勝,姑不暇論,而顧臣前日所遭人言,非比尋常,則其不可冒沒出脚,重汚臺地也,決矣。玆敢略暴情實,附陳委折,伏願聖明,特垂照憐焉。趙趾彬,卽臣少日同硏之舊交也,雖其酸醎氣味,本自不同,而相知旣久,情分頗熟矣。乙巳以後趾彬在謫之時,臣則從宦于朝,前後恩除,輒出應命,蓋以臣旣無難安情勢,微官庶僚,義不可辭故也。及夫丁未秋,趾彬蒙放還家也,臣以故舊之情,卽往見之,則趾彬不暇出一言,以臣向來郵官之赴,騎郞之出,大加非斥,顯示枳塞之意,早晩顚沛,固已料之。伊後銓曹,以臣濫擬臺望,謬辱恩點,則趾彬汲汲投疏,迎擊臣身,惟恐或後,乃以地望素輕,名論未著等語,一筆句斷,不可顧藉,恣意凌踏,其與無大故不棄之訓,一何相反也。然此等訾毁之說,筵臣業已伸白,聖鑑亦旣洞燭,臣何足費辭自辨也哉?惟其疏中所謂,卽臣儕流中人一句語,尤極怪駭。夫臺閣論人之體,但當就其事而論之而已,曷嘗有如許插入贅語,別出註脚,猥煩天聽者乎?其內售一己之私憾,外假自中之公議,取必卽允之計,卽此可見,其亦甚矣。念臣平日言行,未能見重於儕友,誠信未能孚感於人心,卒受無限僇辱,此莫非臣罪,自顧慙恧,尙誰怨尤?設令臣雖無是事,顧臣庸愚譾劣,最出人下,言責重任次知,其不足報效萬一,而矧今所叨之職,卽臣昨年被斥之地,揆以廉隅,尤不宜冒昧承當,而一向虛帶,實有惶蹙不自安者。不得不冒死仰龥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明,俯賜諒察,亟許鐫削臣新授職名,仍命選部勿復檢擬,以重臺選,以靖私義,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何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初八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請對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㙫進伏曰,日氣寒冷,聖體若何?上曰,一樣矣。㙫曰,湯劑進御之後,眩氣氣升之候,復何如?上曰,少勝後姑爲一樣矣。㙫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一樣矣。㙫曰,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何如?上曰,一樣矣。㙫曰,近來久不得次對,且領相,病不能進,多有稟定事,而遷就如此,事涉稽緩,故小臣先爲請對耳。國有大慶,亟擧縟儀,聖上與民同樂之意,至矣。故有蕩滌之命,又遣承宣下諭臣等,大小臣民,孰不欽仰聖意乎?第頃日備忘中,有舊欠身布蕩滌之意,小臣以爲只謂未收身布,而諸身則以舊欠二字,或謂還上蕩減,或謂身布蕩減,必須的知然後,可以頒布矣。上曰,此一節,卿不知乎?曾有下敎,而知申,亦有所論矣。國有大慶,只及於士大夫,不及於小民,每爲慨然,前後有所蕩減,而徒歸文具,心常愧之矣。頃者儒臣,以爲蕩減,爲宜,而卿等則以久遠還上蕩減,徒損於國,而無益於民,有持難之意,故予則折衷其間,最多年條中身布,使之蕩減,而其中旣捧者,不可還給,故置之事,言于備忘矣。顯命曰,未捧者蕩滌,而旣捧者置之,則是頑民受恩,而小民則未蒙實惠矣。上哂曰,卿等初則難之,今乃如此,是加一層於予意也。還上一節,予亦難之,卽今生民之倒懸,專由於還上之漸縮,故今不擧論,卿等之意何如?㙫曰,聖意藹然,實出同慶之意,而至於還上,則豈可蕩減乎?還上有最多年條,有最久年條,頃者金始炯,抄最多年條上送,而亦不無相左矣。上曰,然故使之草記事,言于備局,若使外方,分等爲之,則必捧其可捧者矣。顯命曰,當初分等者,乃蕩滌其年之當徵者擧行矣。上曰,分等之外,或有可捧者,其內亦有可減者,此則欲言而未及言之矣。頃日備忘記,承宣之更稟,何故也?文不達意耶?抑傳之者誤耶?顯命曰,伏見備忘,蕩滌則勿論。上曰,然則傳之者未詳也。㙫曰,最多年條蕩滌乎?上曰,其一節,又壅腫,隨其可捧者蕩減事,明白分付,可也。顯命曰,磨鍊還上節目,則舊欠身布區別乎?上曰,區別,可也。以此知委諸臣。命均曰,還上蕩減,終不可爲小民實惠,而頑民土豪,反蒙其澤矣,區別,好矣。上曰,小民則今雖蕩減,而後必常徵矣。㙫曰,然則當依上敎,知委施行矣。上曰,可也。㙫曰,免稅事緊急,而領相有病,不得入對,故小臣爲此條目而來矣。上曰,若有條目,則承宣讀之,可也。諸臣曰,自上聽之似艱矣。上曰,戶判笏記似精,進之。顯命取命均笏記進之。上曰,訓局糧餉廳免稅田,果幾結乎?李領府事每請減之矣。命均曰,有五千結,而實數甚少,故每患不足,常貸於戶曹,領相則以爲折半爲好,而若如此,則必有不足之患矣。上曰,何如?㙫曰,與領相詳議爲之,似好矣。上曰,三千結免稅,其餘只捧收米事,懸註于笏記,可也。成均館則《大典》法,亦有所載,依此以四百結爲限,其外則定式出稅,而此後毋過定典,可也。因笑曰,都承旨每以爲不可,今則如此,凡事言之雖易,而行之惟艱。忠勳府無定數乎?命均曰,有一千六百四十結,而法典則不載,自有受敎以來,仍成規例矣。上曰,一千五百結定式,而小數勿論,可也。宗親府亦依此以八百二十八結定式,而宗親府、忠勳府,竝毋過此式,可也。其中司僕,最爲難處矣。命均曰,司僕出稅有弊,領相深知之,故亦以爲難矣。上曰,領相,身兼太僕,故如此,而大槪此後,則以此定式,毋過其數,好矣。顯命曰,有勢衙門則仍存,而無勢者則不給,事涉不均矣。上曰,事雖然矣,而公私之別則有之,故減之,亦難矣。㙫曰,領相兼帶,故知其有弊,減之,似難矣。上曰,以此論之,則牧場,專賴祖宗朝,申飭太僕之意,此後則毋濫而折受,牧場勿論,可也。司圃署免稅,何故也?命均曰,關係祭享,則蠲免,可矣。上曰,幾許則可乎?㙫曰,三百結減之,何如?上曰,然則限二千結免稅,宜矣。掌苑署則有貢物,而不給代土,故如此,而此外則毋濫,宜矣。若一向蠲免,則不可矣。命均曰,栗苑免稅乎?上曰,依爲之。繕工監免稅,皆是鴨島乎?命均曰,然矣。上曰,此亦如栗苑例,鴨島則勿論,可也。惠民署藥田,此是存羊之意,置之,可也。司饔院,旣得柴山之後,不當用此,且宜有定數矣。此後則五百結免稅,而毋得加定,可也。命均曰,耆老所,自太祖朝,有永結矣。上曰,此則事體與他有異,姑爲給之,此後則毋濫,宜矣。㙫曰,各陵位田,何以爲之耶?上曰,此一節重難矣。命均曰,敦寧府,亦有免稅矣。上曰,此是慶恩府院君事也,凡幾結乎?命均曰,四百結矣。上曰,五上司同矣,以四百結置之。命均曰,議政府何以爲之?上曰,幾結乎?命均曰,七十結矣。上曰,此外出稅,無妨矣。㙫曰,各軍門屯田,何以爲之?上曰,只捧稅米,可也。命均曰,各陵守護軍,只以位田料生,而所謂位田,本無法文所載,故或多或少,亦有全無處,隨其位田有無,以給復戶乎?上曰,位田,或有或無矣。命均曰,曾於丁未年,俱爲革罷,而若盡爲革罷陵卒,不能保存,隨其多少,加減給之,何如?㙫曰,健元陵位田八十六結,各陵俱以此爲式乎?上曰,此則好矣,依此爲之,而本無處則給之,可也。明陵,亦有位田乎?命均曰,有之矣。又曰,海西管餉屯,自備局詢問其革罷當否,則各邑皆以爲便,而備局題辭以爲,當初定奪本,欲罷屯後,移其穀於本官,自戶曹一依元田例收稅云,今亦以此施行乎?上曰,只捧稅米,可也。軍門皆然乎?命均曰,只捧稅米矣。上曰,經理廳所謂甲寺何也?顯命曰,校院屯矣。上曰,經理廳所儲許久經營,而數甚不多矣。顯命曰,誠然矣。命均曰,頃者吏判趙文命,以未代盡宗室田畓免稅事,有所陳達,令廟堂稟達,而向日筵中,亦未定奪矣。在壬寅年節目啓下時,大君、公主,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一百結,而皆限四代,毋論大君、王子、公翁主,宗孫代盡,則當爲出稅,而支孫雖未親盡,一倂出稅,有所不便,故吏判爲此而陳白矣。上曰,此事,吏判,頃有所達,而終未曉然矣。所謂新舊宮有曲折,非謂今日爲新宮也。近代則爲新宮,遠代則爲舊宮,而大君、公主,自有定結,《大典》亦有所載。大抵新宮則元結外亦免稅,而兩位皆沒之後,則只給元結矣。命均曰,若無自朝家還索之擧,則本家不爲自納矣。上曰,大君、王子,元結外則與士夫家無異。戶曹以此施行,而近來不識其由,皆以爲無前之規,若一給之後,勿限代永永免稅,則此百世之利也,其爲子孫計則厚矣。以予言之,亦豈不欲爲此計,而若此不已,則有限士地,將至於盡無而後已矣。獨不慮將來乎?頃者朴文秀以爲,以嶺南言之,土地有限,而免稅之數無限云,嶺南如此,則他道亦必然矣。今則以四代爲限事,定式,可也。命均曰,吏判之曾所仰稟者,以宗孫過四代後革罷,則支孫之未代盡者,不能無冤故也。上曰,今始明知其意矣。此則果有不便者矣,予所謂限四代者,蓋亦從優之意也。雖支孫,尙爲宗戚,則待其盡沒後還收,可也。顯命曰,勿論宗支,隨其代盡處還收,似好矣。上曰,此則五十步百步之間,支孫豈可家家問之,而知其代盡與否乎?顯命曰,人家四代,或有過百年者,若待其支孫之盡沒,則不幾於無限乎?上曰,又有未可知者,祭位何以爲之耶?命均曰,祭位,亦無免稅者矣。臣之表從故判書李肇,卽成廟王子子孫,至今奉祀,而亦無免稅田矣。大抵此等田畓,實數甚尠,所謂諸宮家田結,名存實無,亦多從當更爲稟定矣。上曰,此甚壅腫,令廟堂稟處,可也。命均曰,樂善君房田畓,以仁嬪房奉祀之故,竝爲免稅,而內司啓下矣,今番權以鎭定奪時,落漏。一依內司啓下單子,竝爲免稅,何如?上曰,依爲之。命均曰,光海君房免稅田畓,依壬寅年免稅定奪時,結數定式乎?上曰,依前九十九結爲之,可也。宗親之有官者,親不盡則因給免稅,宗臣雖親盡,持田者親不盡,則姑爲給之,似好耶?顯命曰,如此則數百宗室免稅之數,至於無限之境矣。㙫曰,參酌爲之,似好矣。上曰,都承旨所言,予則終未覺得矣。顯命曰,宗孫雖代盡,其支孫親不盡,名在而一倂革罷,則誠爲埋沒。欲待宗孫、支孫盡過四代之後,始爲革罷,則人之子孫至玄孫爲四代,而四代之盡,將過百年,百年後事,何可預定乎?在國家,恐無實效。臣意則以爲大君、王子、公、翁主,旣有所劃得田畓,實數勿論宗支,代盡之家,使之自首,其衿得之數,以爲出稅之地,而其代盡與否,《璿源錄》三年一次較正之時,自當有不可誣者,自戶曹,次第按行,以漸革罷,則無一時盡罷埋沒之歎,又無遲延百年無實之患矣。上曰,俄者予言,雖未分明,大意則亦若是矣。大抵代盡後還罷,自是定制,而近來此法不行,今後則勿論宗支,在宗籍者給之,親盡之家收之,可也。此一節,{{*|出擧條}}命均曰,孝章廟,當爲營建。此等事,有不忍更提煩稟,而營建時不可無設廳定號之擧,故敢達矣。上曰,依爲之。命均曰,以營建廳爲號乎?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㙫曰,棘城設築事,旣已議定。前監司金在魯在任時,以審其地形,量其物役,卽爲狀聞事知委矣,尙無狀聞之事,蓋此乃平衍闊大之地,完築極難,必商度於經始之前,然後方爲完備。新監司赴任後,與兵使李載恒,眼同看審地勢之形便,物役之多寡,各別詳量狀聞之意,分付,何如?顯命曰,平安監司宋寅明過去時,看其地形,則極其闊大,有難猝成云,蓋其地多平衍處,故宋寅明之言亦如此矣。㙫曰,曾前所見之人,皆以爲難,今番不可不觀勢爲之,使新監司,與李載恒往見後,商議狀聞,似好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頃者逆賊瑞虎、元楷等孥籍事,令禁府考出鞫案以稟事,命下矣。考見文案,則緊出諸賊之招,而渠甚凶頑,忍杖不服,終至徑斃,則其情節,無可問之端,何以爲之?上曰,問于諸大臣,稟處。{{*|出擧條}}。命均曰,都監軍兵料田米不足,故渠輩願以大米給之,而大米不可輕許。依御營廳例,以錢較市價,從優折定以給,何如?上曰,在渠輩無損耶?命均曰,有益而無害矣。上曰,然則依爲之。{{*|出擧條}}㙫曰,今於民役蕩減事,有所仰達矣。曾因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被災邑尤甚面身役,折半蕩減,其後畿伯,以陽川、富平兩邑被災尤甚之故,亦請蕩減民役,而自備局,以折半停捧之意題送矣。停捧者異於蕩減,故今將收捧,而今年陽、富受災最甚,決難徵督,連見畿伯,則備言實狀之如此,且其數不多云。依嶺南例,陽、富兩邑,折半停捧之數,特爲蕩減,恐或得宜,故敢此仰達。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內司公事之不可施者,草記防塞事,自先朝已有下敎,而近來自吏曹移送者,亦甚多矣。上曰,依先朝下敎,勿施,可也。命均曰,有難續續草記矣。上曰,收合以入,可也。㙫曰,纂修廳堂上尹淳所遭,與他人有別,故累次違牌,決無行公之理,而若卽許遞,則有非待重臣之道,故政院則以體例所關,每請出牌,而徒傷事體。小臣之意則文具牌招,亦甚不可,似當有變通之道矣。上曰,申處洙之無據,人皆知之,況其事落空之後,若是撕捱,殊涉未安。雖以官規言之,被誣之事,旣已妥帖,則無所撕捱,況玆事至重,不當如此一向撕捱也。李德壽則着實爲之乎?雖獨任,李德壽亦應着實爲之,而尹淳,旣爲主人,則亦不當獨任,且汗靑之事,旣任重臣,則今又獨任,似非重事體之道矣。㙫曰,在渠廉隅,決難行公,不如速爲變通矣。上曰,朝家道理,不當如此,且其在重臣之道,亦不宜如是撕捱,有若眞有是事者然矣。顯命曰,此是重大文字,今豈可付之生手乎?決不可變通矣。又達曰,《勘亂錄》多有錯誤處,御覽冊一件下之,則更令儒臣撰定,似好矣。上曰,若非大段文字之錯誤,則亦何有關,姑不頒布乎?顯命曰,或有已頒者矣。㙫曰,改之,可矣。上曰,然則旣頒者則置之,未及頒者改之,可也。㙫曰,《堂后日記》,極多疎漏處,當爲釐正矣。上曰,何謂也?㙫曰,昨年變亂時日記,臣適得見,則有忠淸兵使李鳳祥遞差,可也之語,出於上敎,其時豈有此事,而假注書所錄,如是錯誤,極涉駭然。宜自政院,卽爲釐正矣。上曰,若已遞差,則其時豈有之乎?近來日記甚不着實,時或取見,多有錯誤。適予所見者如此,則其他可知也。史筆只憑日記爲之,而近來日記無可恃者矣。顯命曰,日記,當自政院,考出釐正,而其時史官,査問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之際,顯命曰,近日廳中苟簡,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有故者改差,其代政官牌招差出。顯命曰,或有故或式暇出去耳。上曰,式暇出去者外,皆變通,可也。{{*|榻前下敎}}顯命欲退之際,上曰,閔領府事上疏,欲勿頒布,還入,如何?顯命曰,各司多有謄去者,今雖入之,似爲無益矣。上曰,然則置之。承旨及史官,以次退出。
==12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病}}。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李喆輔{{*|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仁烈王后忌辰。
○辰時,日暈。巳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左右有戟,色皆內赤外靑,白虹貫日。午時未時,日暈。
○李春躋,以都摠府意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副承旨金始炯,今日病不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李瑜,左副承旨徐命彬,右副承旨金始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承旨李瑜,右副承旨金始炯,再招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李瑜,左副承旨徐命彬,右副承旨金始炯,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以爲明日受香時,推移進去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顯祿,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執義趙鎭禧,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前後開釋,已盡無餘,而一向撕捱,終不應命,分義事體,俱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纂修之遷就,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臣方待罪藥院副提調,而都提調、提調皆不得行公,保護重地,只有臣一人,而明日將以祈雪祭祭官受香進去,經一日夜於享所,提調之任,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不過一日之間,不必變通矣。
○假注書洪㬙有頉代以李喆輔爲之。
○尹惠敎啓曰,假注書李喆輔,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政院、玉堂請對矣。傳曰,引見。
○李春躋,以左右捕盜廳意啓曰,京畿監司狀啓,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緊出逆招,依他例,令捕廳捉來嚴覈事,自義禁府覆啓,允下矣。依傳敎,發送軍官,捉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執義趙鎭禧啓曰,大司憲李顯祿,以臣之巽軟,忝居臺地,旣未能進一言,以補闕遺,又未能論一事,以効匡糾,加以疾病沈痼,轉益綿綴gg綿惙g。風憲重地,緣臣病尫,瘝曠至此,尋常愧悶,若隕淵谷,昨上辭本,猥陳病狀,冀俟洞察,若其附陳數件事,辭語寂寥,不足動聽,而及承聖批,特賜採納,卽允所請,有以見大聖人,恢聰虛受之量,而第於下款所論,不惟不賜允許,乃反以申飭之下,其所疑阻,不當若是爲敎,臣於此瞿然慙悚,莫効聖意之所在也。蓋申致謹之筵中所達,事關聯箚,造意非常,顯有搖撼處分之意,欲肆誣衊忠亮之計,冤其心迹,決非出於一時經緯間事,此臣所以慨然憂歎,敢請責罰者也。今者聖敎,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不思奉體,申飭之聖意者然。噫,臣雖無似,濫蒙洪造,涯分已踰,亦嘗獲承前後聖敎矣。雖不能調劑酸辛,以贊殿下建極之治,而顧何可疑人於不可疑之地,刺論於不當論之人,只以疑阻二字,着在肚裏,輕加論斥,上負聖意,下欺臣心也哉。竊瞯殿下於施措之際,或不能無歉於推誠待下之道,凡有糾劾,疑之以排擊異己,一有論列,疑之以挾雜黨論,故雖有明指其罪,毫無可疑,如臣今日之所論者,竝皆歸之於疑阻,顧今國事雖使君臣上下,至誠至信,互相交孚,猶懼不濟。況其言言而歸之於疑阻,事事而目之以疑阻,則今日廷臣,誰有見信於聖明,而得佐昭章平明之治者哉?孟子所謂王無親臣者,不幸近之矣,臣之蹲仍至今,遲徊不去者,只出於感激恩數,少効涓埃,一身狼狽,初非暇念,而今乃論一邪說之人,見疑於君父,一至於此,更何顔面,揚揚冒居,以益其羞愧也哉?昨緣賤疾添苦,今始來避,所失尤大,引嫌而退,疑阻之敎,出於飭勉,揆以臺體,勢難仍在,請大司憲李顯祿遞差。答曰,依啓。
○己酉十二月初九日未時,上御熙政堂。諸承旨及玉堂請對引見。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尹惠敎,同副承旨李春躋,應敎李宗城,修撰李萬維,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顯命進伏曰,臣等待罪近密,奉職無狀,不能嘉謨善言,仰報聖德,以致民怨於下,天怒於上,乾文之變,未有甚於近日。向者九月十月,雷電轟燁,白虹貫日,且木星犯積尸星,此皆非常之變,而至於今日之災異,尤可驚心,國事無一可恃,而天災式月斯生,雖曰,天道玄遠,而今日之變,判然有後驗矣。未知殿下,將何以爲之耶?臣等不勝驚懼泄鬱,相率來待耳。宗城曰,災異何代無之,而所以應之者,每見其不誠,雖以我朝言之,上之備忘,政院所懷,玉堂箚子,徒歸文具,終無益於消弭之實,此固識者之所深歎,而至於今年,則不可以尋常咎徵論也。冬雷星妖,何莫非驚心,而況此虹貫之變,式月斯生,日者,衆陽之宗,而陰沴之侵淫,若是之頻,是必有的然應驗之事。人臣之責難於君上,雖若老生之恒談,惟此感回天怒,消散災異之責,不於君上,而更於何處乎?臣方入直閉戶而處矣,聞有驚懼喧譁之聲,出而見之,誠不勝霣心,文字陳戒,終不切實,故玆與政院,相率求對矣。惠敎曰,昇平之時,亦或有災,而至於卽今,甫經變亂,國事無一可恃者,天災又如此,憂懼之心,何可盡諭?欲以文字仰達,而有難盡,故相率求對矣。春躋曰,近來災異,式月斯生,而文字陳戒,有同應文備數,故有此來對矣。李萬維曰,大凡災異,雖昇平之世,亦或有之,董仲舒所謂,天每欲扶持而全安之者,此也。殿下之政,豈有不善,致此變怪,而今見災異之如此,豈無憂懼之心乎?承宣相率入侍,且區區文字,亦涉泛然,故臣亦來對,承宣及上番所達,無非區區憂慮之忱也。惟殿下察之。上曰,災異何代無之?雖在昇平之時,遇災猶有戒懼之心。然目前之憂則少,而卽今自經昨年變亂以來,國勢大誤,而災異無月無之,莫非寡躬涼德之致。遇災求言,亦一文具,究厥所由,在予一人,不在於他。向者貫陽之變,極爲驚憂,至今心猶未定,其時備忘,儒臣召對,猶似文具,而予則益自責勵,予雖涼德不才,仁天警怒之時,豈無驚懼之心乎?承宣、玉堂求對之意,予亦知之,不過勉修省而已。予若賢矣,則豈至若是乎?警省之外,更無道理,予豈不知也?然而補闕之責,在於諸臣,惟此之望也。顯命曰,先自責躬,而求助臣等,警惕之誠,藹然可致退舍之休矣。若有一分可助之力,則雖捐其軀命,何惜之有,而大抵三百年來,天災時變,未有如今日者,則未知殿下,將何以爲之耶?宗城曰,變異之作,雖未能必知其因何事而致此變,今若曰,某事招某災,某事應某災,則誠亦如漢儒附會之說,而要之,有大變則有大應,其理昭然,有不可誣矣。卽今國事之罔極,人孰不言,而惟是上下之心,漸至解弛,爲今日消災之道,別無奇策,惟在於上下交勉,一意振刷而已。顧今邦本將蹶,國儲已罄,王綱不振,士習日汚,環顧中外,無一可恃,而自外觀之,百官各在位著,百司不廢供奉,殆無異於昇平無事之時,故人心之警懼,自不能如遇亂之時,而試以昨年變亂言之,人皆不能預知,則今豈可以姑無急變爲安乎?昨年則幸而得平定,而今若又有昨年之變,則又安保其復得昨年之平定乎?萬一更有變亂之作,則臣僚之無狀者,或有偸生保軀之類,而殿下則其何以爲之耶?臣雖愚迷,自經昨年以來,中夜無寐,有不勝憂歎者也。古人曰,惟先格王正厥事,臣請冒萬死悉陳於前,以爲今日救災之道矣。顯命曰,臣等實無某事某事可言者,而若以時政得失言之,則今日仁天警懼,豈無其由乎?儒臣所達,誠好矣。上曰,生民之困,仁天之警,不待卿等之言,予豈不知乎?實由予涼德之致,若能以實心行實政,則天災豈如今日乎?近來日候亦甚乖常,先朝嘗以冬暖爲憂,且古有冬暖如春之語,而近日則已甚矣。古語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云爾,則蓋人和爲主,而世道人心如此,夫豈有感天之理乎?以時事顧天道,予亦自知其由矣。若少能振刷,而體先朝剛毅弘大四字,則世道必不如此,而予旣不能振作,臣下亦皆懈惰,何必犯分背義而後,爲過惡乎?莫非紀綱壞頹,全不振刷之致也。然亦非諸臣之過,實予不能導率之過也。顯命曰,人君上恃仁天,中恃朝臣,下恃百姓,而今者民生,在水火而不救,朝臣皆無狀,天災又如彼,殿下於此,將安恃乎?三百年基業,在殿下一身,古所謂顧影孑然者,非殿下誰?凡人病急,則易愈,其治之也亦不難,而若其病緩而久,則雖有良醫,亦無如之何矣。卽今殿下,實無酒色宮室輿馬之愆,朝臣亦無大猾巨慝,則以外貌觀之,若無大病,而國勢之漸圯如此,求助之下,實無可言者矣。上曰,卿言是矣。予於心中,自警者深,而其中心猿意馬,有難制者,故一心之上,恒存戒懼,予非自謂無過,而每觀古昔人君之無道,則心常痛之。或達宵無寐,聖狂之判懼,若身當之,人或觀古之惡人,非但不能懲戒,又有效襲者,至如桓溫遺臭流芳之說,彼抑何心?凡人之過,要不出一慾字,此誠可懼,而予觀此等之事,必存懲畏之心,不無所益矣。予雖不能操存,而豈不自知其病乎?柔懦,病也。朝象之如此,亦予不能摠攬權綱故耳。予自察病處,雖非觀聽可知,而氣質之病,難化也。自知其病,常思制之,而亦未能焉。此豈予欲爲而爲之者也?承宣喩病之言,亦是矣。今日國事,實無大段可言之病,而委靡不振,乃至如此,實不知泊於何境也?此時若中葉,則猶有可望,而至於今日則不然,大警動大振作之外,無策,承宣所達誠切實,予亦知其咎之在予,故深自察之,而氣質之病,自量難化矣。然豈不益加警省乎?惠敎曰,聖躬自責若彼,而臣下不能補萬一,此則臣等之罪也。遇災修省,有同常時茶飯,人常進茶飯,而不能知其味則無益矣。殿下於遇災之時,非不修省,而若不能以誠,則亦奚異茶飯之不知味而無益也?上曰,茶飯之說,誠好矣。遇災求言,不過文具,而其時則人皆驚心,過後忘之,予常飮食過則必有病,病時愼之,而病愈則忽之,若使戒謹之心,常如遇災之時,則寧有仁天警怒之事乎?但此心,不能久持,故常致災耳。惠敎曰,殿下鑑戒之心,大矣。當以舜何人予何人戒之矣。宗城曰,諸臣之縷縷獻規,俱是矣。卽今朝臣,實無大猾巨慝,如趙顯命之言,而惟是專不盡職矣。小臣旣敢言聖躬之闕遺,則諸臣之過,又何敢諱而不盡言乎?臣自北關還來,則朝象一變矣。上曰,所謂一變者,謂有勝耶?宗城曰,謂不及也。臣在京時,則猶能各任其職矣。今則多不事事,蓋在朝者皆有匪久當退之心,在外者雖未知因何不入,而似是不得專任故然也。雖在太平之時,君孰不欲求治,臣孰不欲盡職,而卽今則若以循例爲之,必不成矣。況於極艱極虞之日,有旅進旅退之心,國事尙何望乎?今雖無疆域之憂,而百事解弛,最爲大憂,若不以人百己千之功,有所自勉而飭下,則今日之事,只有日就危亡,而無復可爲矣。上曰,疆域之憂,特第二件事,惟是不能振作爲可憂也。予則以國事如此,而因至於自盡之境,爲慮矣。宗城曰,殿下有情勝之弊,好勝之病矣。以情勝之故,用法之際,多視其人而輕重之矣。夫情固人心之所同有,而所謂勝者,謂勝於理也。以私情而勝天理,卽事卽物,無往而非私也。以好勝之故,不能從諫如流,諸臣或以爲筵席不嚴,謂殿下過於柔克,臣卽謂筵席之上,君臣上下,都兪吁咈,豈非美事,而殿下於上心所主處,則必堅拒群下之言,必遂己意,夫擇善固執則誠好矣。若不能涵養於未發之前,中節於旣發之後,則上心所主,豈必一一盡善耶?在我者未盡善,而欲群下之不諫,事何由而得正乎?臣且聞聖上乏大禹惡旨之德,而有惟酒無量之失,臣誠深憂矣。曾聞筵中,有不近口之敎,臣意設或殿下,果有此病,而癖好之甚,不能斷絶,則亦不必以不近口爲敎,而閭巷傳說狼藉矣。若有之而自謂無之云,則尤有害於聖德矣。此豈臣平日所望於聖上者耶?外間風聞,又言不愼在色之戒云,夫酒色之失,自古人君所難免者,而不謂以殿下之聖德,亦有此失,嘗欲一陳愚忱,以效匡正,而囁嚅尙今不能發,此臣負國之罪也。日者堂箚略陳之,而文字之間,有難盡言,故微發其端矣。萬一如外間之言,則其爲聖德之累,果如何,而其於保養聖躬之節,又將何如耶?上曰,儒臣有懷無隱之誠,極可嘉矣。余果有情勝之病,而情勝亦出於柔懦,好勝之病,亦有之。領府事則每云固執,而蓋指金爲石爲好勝,予則不過血氣使然,而非眞好勝,血氣若衰,則此亦當隨血氣而變矣。情勝之病,則有不足憂者矣。上敎未及畢。宗城曰,上敎雖未畢,而臣請又達矣。如頃日金時泓事,終不允從者,此情勝好勝之病竝行,而互發處情勝好勝,同一病源,不可以差殊視之,而今聖上血氣之敎,此省察之不足故耳。上曰,此儒臣,猶有不知者也。上曰,以二十前較看三十前,則血氣衰旺懸殊,氣衰則好勝亦減,而慾則老少無異矣,此非予臆度也。情好或有發處,自以爲加省,而尙如此,俗所謂舊心尙存者也。柔懦情勝,一而二,二而一,予自量予身,此若不愈,則觸處生病,故予則自以爲略加省察矣。至於好賢如色,聖亦有戒,人豈有全無慾者乎?而聖人以禮制慾,中人放例,其下惟慾而已,予亦何敢曰不好色乎?亦何敢曰體行聖人之訓,而十餘年來,情慾亦隨,血氣漸不如前,此吾量力之言。至於酒則尤爲可笑也。向日酒禁時亦言之矣,自在私邸時,飽得其名,而予服丸藥時,亦酒水相半而飮之矣。先朝進御梅花丸時,有御製詩,卿等亦聞之否?予於甲午進宴時,以其大慶,故當飮巡杯,而七爵,不可盡飮,欲飮末杯,而亦不得飮者,爲參內讌故也。內讌時飮燒酒少許,腹中如割,始知飮者之可怪也。甲辰東朝進宴,試少飮末杯,若欲學而飮之,則庶可飮矣,而豈可學而飮之乎?人每謂喉渴思飮,而予甚怪之,故常以狂藥戒之,予若嗜飮,豈有欺之之理乎?頃者領府事言飮酒,或可寬心,其意亦諷之也。予亦知飮酒,則心可寬,而終有所損,故不飮耳。萬維曰,上番少不隱諱之忱,誠如聖敎,臣更何仰達乎?奏事未畢。上曰,古人常以酒色二字爲戒,而予則無此憂矣。宗城曰,臣每仰瞻天顔,間有如氣升之候,則必敢仰察之,見內侍時,有奉進之物,則臣又敢竊疑之,中心所藏,故敢有所達矣。今聖敎如此,若有之則豈可質言下敎,若是其丁寧乎?臣之前日深憂而過慮者,皆可自今息絶矣。今而後,臣雖死無恨矣。上仍笑曰,此事,儒臣,知言根出處乎?宗城對曰,臣豈知之乎?上曰,或是予疑人之過耶?意弼夢輩做出之言也。予飽得其名矣,今日始言素嘗抱者矣。且予常時,無飮水之事,服生脈散,而五味子色紫,故予嘗笑曰,常談謂以茶甁爲酒甁,予飮此,人或謂飮酒耶?顯命曰,應天之道,在於聖躬,卽今聖躬,雖無大過之可言者,然臣等猶有不能無憾於天地者矣。李宗城,旣進所懷,小臣亦當進言矣。近來殿下,頗有自滿之心,每曰予前旣有如彼之事,則今於此事,豈不能辨云爾者,有若唐帝三澣衣之說矣。昨年經亂之後,聖心亦弛於當亂之時矣。李宗城,已爲仰達,而以臣意忖度,恐聖上淵氷之懼,或不能如一矣。臣嘗以毋忘壬辰龍灣,丙子南漢之語進戒,而聖敎以爲趙顯命之言,可謂沓沓。上曰,沓沓之語,予未記得,何時爲此言乎?顯命對曰,臣親聞之,以常時豈可每如當亂之時爲敎矣。今殿下自量經變以後之心,則比諸當變之時,果何如也?且殿下受言之量,不足,蓋人主舍己從人然後,可以爲國,故一納難從之言,則四方風動。臣待罪龍崗時,敢陳一疏,而草芥微臣之言,聖上亦採納焉。其時四方驚歎,殿下卽位以來,未有如許處分矣。大抵赫然敷受之量,終有所不足,故日者求言之下,只有公山尹尙殷怪疏,而其外無聞,此非但臣下無誠,亦可爲殿下自反處也。近來臺諫之言,不過黨論,而至於時政得失,則無敢論者,言路之杜塞如此,其能爲國乎?頃者掌令李善行一疏,語多侵辱臣兄,臣豈好之,而其言,多切實處,近來初見者,故臣所以有各別收用之請者也。殿下每以宮中府中一體之語,責勉群臣,而異於諸葛亮本意矣。宮中之事,豈可致責於群臣乎?前後累有以折受事仰達,而廟堂每言各道之以此狀啓者,無日無之云,此亦殿下留意處也。臣等旣陳上躬加勉之言,李宗城與臣之平日有懷而不能盡者,今日始敢悉陳矣。臣又有自訟事敢達,先大王旣升世室,殿下臨殿受賀,臣有懷而未達,今日當冒死仰達矣。先王之德,允合世室,則其遲速不關,且遇災之時,當思消弭之道,非受賀之日也。今夫有人於此,受責於一父兄,而致養於一父兄,殊非承奉怒父兄之道也。臣於其時,欲以姑待明年之意仰白,而臣庸劣不敢卽達,殿下平日期望於臣者,必不如此,而臣則若是,罪當死也。且慶科,定於明春,而天災若此,恐非設科之時,姑爲退行,似好矣。上曰,卿他言則皆切實,而至於自滿之說,猶有不知處矣。以儒臣好勝之說觀之,則予之所爲,或有自滿者耶?是予工夫不足之致,承宣之言,亦無怪矣。卿不負前後,予甚嘉之,而引喩之說,未知襯着也。統而言之,則俱可謂父兄,而世間亦豈必有如許事乎?其在人子之心,如此重大之事,豈可羈縻而已乎?且卿自訟之心可尙,而慶科尙在改曆之後,則在今而退二月之科,無亦過乎?遇災修省之道,不亶在此也。宗城曰,臣在外,亦與相議矣。賀之受不受,科之設不設,似不關於應天之道,而大凡法殿頒敎,設科唱榜,係是太平氣像,豈此時之可行者乎?科雖不設,慶則自如,今若退科,則人必曰,如此慶科,亦爲退行,聖上敬天之道,無所不至矣。上曰,明春二月之科,退行不亦過乎?萬維曰,遇災修省之道,不必在於退科,而聖考世室,是爲莫大之慶,則設科之擧,何害於應天之道乎?二月亦似遠矣。上曰,俄者儒臣,以情勝陳戒,今日君臣之間,有懷而不言,則是情勝之一段,知申,初則自知其見之過,故訒而今乃言矣。慶科退行之說,雖過矣,而在上之人,可用則用之,不可則不用。下番則職在經幄,言議不可如此矣,未知得當也。萬維曰,然則小臣所達,似爲輕遽矣。宗城曰,人心亦怪矣。俄者纔見天災之時,不勝驚惶,至於流涕,有此求對矣。俄頃之間,此心少緩,心之出入,有如是者矣。臣請更就事,爲上一陳所懷矣。當今救弊之道,要在於擇人久任,殿下於久任,守之非不固矣。以京外論之,誰復有久任者乎?惟臣叔父衡佐一人外,無一人久其職者矣。銓曹用人,愼擇守令,亦不及初頭矣。臣曾待罪銓郞,得參親政,意以爲必有益於擇人矣。數三邑守宰,下問其來歷之外,了無他所益矣。臣嘗有私自講究於心者,而人必驟聞而爲迂闊,故不敢發口耳。大凡久任,必得人而後始有效矣。臣以爲國家大除拜,必聚集大臣以下諸臣,問其可否,苟得其人,限以幾年之規,其前則除非極惡大罪,設有他罪過,姑令戴罪行公,必準年限然後,當之者,亦知其爲己任,吏胥輩,亦不敢有欺隱作奸之弊矣。且備局坐起,雖無大段補益,亦宜逐日開坐,酬應公事然後,始可無遲滯稽期之患,亦望殿下,日御此堂,令諸承旨持公事入侍,卽下備局,使卽覆奏,則上下俱有振作勤勵之效矣。上曰,汝言皆是,而有難行之事,除拜時招問宰相事,是不可成者也。疑之勿用,用之勿疑,置銓官而招宰相爲政,則銓官,便爲無用之職,亦甚不當,若令銓曹擬望以入,而詳問于大臣,以審其人之如何,然後除職,則庶或便當,而亦不可行矣。宗城曰,臣之所達未瑩,致勤聖敎矣。臣所謂大除拜者,非常例都目之謂也。自吏、兵、戶判以下職,諸臣聚集論難,參量人器,擧而授之,旣授之,則又限年數勿遷於限內之謂也。此事彷彿於虞廷咨牧,而晉悼公之興伯用人,亦微有此意矣,故臣有所仰達,非謂小小政事,頻問于大臣以下者也。上曰,持公事入侍,亦且無益,自下讀之,不如予目見,而徒費日力矣。予雖無十行俱下之能,然目見則猶可詳知而涉躐,聞之則必不能仔細矣。且政院,雖持公事入侍,文書則自朝流入,亦甚文甚矣。宗城曰,此事則責罰,可矣。上曰,不能目覩,而其可責罰乎?宗城曰,趙顯命,亦無形,自言爲承旨七朔,已生怠心云,古則有十五朔大司憲者,而今世則無此等事矣。上笑曰,使儒臣,當知申地,則亦未必如知申矣。知申每事不怠,予嘗嘉之,向者不爲撕捱者,鄭錫三一人而已矣。顯命曰,空言無益矣。招見大臣,問消弭之道,似宜矣。上曰,吏判,或以儒臣俄者所達之言,爲撕捱乎?顯命曰,豈可以此撕捱乎?上曰,近來廉隅太勝故云矣。春躋曰,李宗城,申明久任之設,好矣。雖以臣所聞言之,兵曹二軍色郞廳,向來則久任,故頗有其效矣,近日則或朝除夕遷,或暫時代監,主管無人,事甚虛疎矣。上曰,權顈遞改後,何人爲之耶?春躋曰,日昨兵曹參判李眞淳,適到政院,亦曰,玆事誠爲可慮,而以判書在外之故,次堂不得變通,如是因循,半年之內,受害不少云矣。上曰,二軍色,不輕而重,予欲一問而未果矣。權顈遞後,欲爲復授矣。今已出外,則玆事不可一向任他,其令本曹次堂,極擇郞官中,可合人劃出後,依前分付久任事,申飭,可也。{{*|出擧條}}顯命曰,繡衣,近於文具,而猶勝於不爲,雖使見十行一,而民弊之除者,則多矣。上曰,繡衣事,向日以軍器事,有別諭,而其間日字屬耳,姑有所待矣。宗城曰,御史不可久留於道內,若令久留,則監司之事權反輕,此不可爲矣。勿爲抄啓,今日發送一人,明日又送一人,使一人纔還,一人繼出,如是則似有實效矣。上曰,謂聲息絡繹者耶?宗城曰,然矣。上曰,御史明有效矣。人或不似則已矣,蓋守令則震慄矣。承宣旣發御史之說,相繼進言,可也。顯命曰,朝臣或出往外方,或掃墳呈辭時,使之歷察一二邑,似好矣。春躋曰,暗行無藏蹤之事,如此則無發遣繡衣之本意,必令出其不意然後,可有效矣。萬維曰,因御史之說,臣有所懷矣。漢之刺史,卽今之御史也。刺史六百石,而黜陟二千石以下,唐分道爲十五道,大明則十三道,而有科道官,若今之御史,今若以侍從臣中有威望者任之,若大明之監察御史,出巡隨問,則守令臧否,可以明知矣。上曰,若如此,則監司將爲二矣。此必難成之事矣。惠敎曰,中原幅圓甚廣,故如此,而若我國則異乎中原,不可爲此事矣。顯命曰,今於應天之道,非敢條目陳之,而易溢者人心,惟殿下,各別勉勵,必以大振作大警動爲心焉。夫行好政以緩天怒,雖是老儒常談,而其本在於殿下一身,故臣及李宗城,乃敢畢陳所懷,若非殿下之前,臣等何以得盡此言乎?殿下若加省察焉,則不無一分有效矣。惠敎曰,李宗城能陳人所難言處,今日可謂一堂都兪矣。殿下以血氣盛衰下諭,而此亦工夫未至之致,若使義理常勝,則私慾自可制矣。惟殿下,必以義理,爲制慾之要焉。上曰,予言非特爲血氣,而承宣所達,抑有一說好矣。予當勉之矣。顯命曰,有七諍臣,其國不亡云,而君若不賢矣,則雖龍逢、比干,抑何以爲之耶?今聖上,如不肯虛受,則臣等之言,亦無益矣。臣等雖不知今日何事爲善,何事爲不善,而殿下若於夜氣淸明之時,靜而思之,則亦必有畏愧而感悟處矣。宗城曰,殿下若不能大振作,則終無以導率群下矣。上曰,雖非仁天降災,非不動念,而至於今日之變,尤可驚懼,豈不益加省察乎?卿等職在經幄近密,悅豫天心之道,亦非不在於諸臣矣。春躋曰,右承旨李瑜,右副承旨金始炯,再招不進,當更爲出牌,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故不得爲之矣。上曰,待明朝牌招,可也。{{*|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在外}}一員未差。假注書李喆輔{{*|仕直}}南至{{*|病}}。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二更,月暈。
○趙顯命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李春躋啓曰,史官五員待命事,命下,而史官不備,宣傳官四員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鎭日違牌,無意應命,其在事體,殊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禾道}}有頉代以,南至爲之。
○徐命彬啓曰,今日賓廳次對時,兩司當爲進參,而諫院無行公之員,除在外外,司諫朴師正,獻納許集,正言閔珽,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史官五員待命,騎馬十五匹立之。
○金始炯,以備邊司意啓曰,今日賓廳之坐,堂上進參者,只二員,而其餘皆以病懸頉,將無以備員,事甚未安。除在外公故外,兼刑曹判書申思喆,左參贊朴師益,右參贊尹淳,判尹張鵬翼,禮曹參判趙尙絅,行副司直尹游,吏曹參判沈珙,行副司直蔡彭胤,兵曹參判李眞淳,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炯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以右承旨李瑜,司諫朴師正,正言閔珽等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竝推考傳旨捧入。
○編修官申混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奉朝賀崔奎瑞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以罪自列,冀蒙勘處,不意近侍之臣,來宣聖批,辭旨隆渥,有逾尋常,臣誠惶感交集,靡所措身。至於待春和上來,副前後慇懃之意之敎,臣尤不勝伏地涕泣,臣之拜辭威顔,今將更歲,區區犬馬之誠,亦豈無魏闕之懸哉?臣之不得運動,非如一時疾病之比,只是年紀篤老,日漸凘鑠之致,雖得春和之節,恐無復振之理,而聖敎至此,臣實怵惕徊徨,不知所以仰對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十二月初十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吏曹判書趙文命,戶曹判書徐命均,執義趙鎭禧,應敎李宗城,獻納許集,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李喆輔,事變假注書宋守謙,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
○洪致中進伏曰,近來日氣連寒,聖候若何?上曰,與前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致中曰,近來紅疹大熾,或至喪亡,闕內則姑無拘忌之事乎?症狀與前有異,甚可慮矣。禁標內各別申飭,入侍諸臣,亦令齋宿,何如?上曰,別無拘忌之事,而禁標申飭事,予本以爲不緊,故曾亦屢有敎矣。致中曰,昨日虹變愁慘,非前之比,小臣則有病未及見,而人無不見,見者皆驚,如此之災,一猶可愕。此則數月內連有之,若謂之某事之應,則誠近傅會,而大抵人事乖於下而後,天譴如此,召災之由,亶在輔相之失職,小臣非敢効策免故事也。如小臣無狀,受國重任,故災異如此,此實臣之實情也。許免臣職,而改卜賢德,以爲消弭之策,何如?上曰,災異何代無之,而未有甚於近日,究厥所由,實由涼德,戒懼之心,何可言?因災策免,漢之謬規,予固知卿言,非出例讓,而此非卿等之過,皆予之過。惟是君臣上下,精白一心,乃爲應天以實之道,勿須過讓。致中曰,乾文之變,誠無如近來之比,日暈雖曰非災,日者,衆陽之宗,暈者,陰沴之氣,而近年巳午時,日暈,比比有之,沴氣之侵陽如此。冬雷又連歲爲變,虹變又連月如此,自上引接臣僚之時,軫民之言,無時不發,而無非出於至誠,德意藹然,實無可以累聖德而召天災者,此莫非有君無臣,臣等不肖,不能奉承德意之致也。聖學高明,省察之功,無時或懈,凡所以隱微之際,爲聖學之害者,必當隨卽改革,何待臣等之進戒,而目前國事,可悶者多矣。人心久平則狃安,誠無足怪,而昨年變亂後,宜警惕異乎?前日,而大小恬憘,與前無異,國儲之匱竭如前,民力之凋弊如前,軍政之不修如前,人心之不固如前,當此之時,君臣上下,雖精白一心,亦難保其有効,而以卽今事勢言之,在朝之人,自然解體,在外之人,蹤跡不安,無意仕進如此,而何以爲國,小臣恒多疾病,右相賢勞,而大抵廟堂事,無擔當如家事之人,一向悠泛,何事可做?當此之時,自上必大警動大飭勵,乃可爲國,小臣惶恐惟此之望耳。上曰,近來朝象,誠然矣。觀昨年變亂及今番處分,而猶如此,在朝之人思退,在野之人厭留,若信在上者處分,則豈如是乎?觀予所爲而如有依違,則所失在我矣。十八日筵敎之後,雖懷依違之心者,庶可感動,而今則無非諺所謂內外踏者,人臣一許身,則不宜如此,古人曰,言不合道不合則去,豈此之謂乎,不過疑阻之致也。此非守道也,非立節也,豈有當乎?此非但薄於我也,亦薄於乃祖乃父也。海東一國,朝鮮而已,舍此而更何適乎?此不過一私字,而守舊習不忍厓異故也。朝象如此,何能召天地之和氣乎?致中曰,疑阻之敎,誠然矣,此莫非疑阻之致,而其誠則豈不足於國也?人情自然廢置之餘,行公不安,不得不然矣。雖然,自上不必預疑,觀其言之是非,而是非之可也,而今乃不然,自上每以爲某爲此言,其言如此,以此疑之,逆料如此,故或有情外見疑之事,此固諸臣之罪,而自上亦不必如此矣。上曰,此則然矣。自古帝王,以一疑字見誤者多矣,而此則不然,以疑阻之心,書呈疑阻之事,雖鑑公衡平如堯、舜,安得不疑乎?聖人則和而濟之,固無此患,而見此而不疑,決無此理,時象如此,某事某事,不必盡言,而試以一二事言之。今番二大臣之去,豈不怪乎?向日筵席,旣許我以仍留矣,雖去亦當言去而去矣。向日筵敎,予則盡精力而爲之,雖去,若見事端而去則猶可,而公然輕去就如此,豈不慨然?李判府事蹤跡,因臲卼,而此是私事,私事何敢售於國家乎?職在大臣,而以私售公,他尙何論?至於李判府事事,尤怪,旣無情迹之可論,則此不過不忍舍舊習而然也。予知其爲人質朴,常時不知其然,而猶尙如此,豈不慨然?申致謹向日所達,非聯箚也,卿亦可記。致謹所達,只指二人,而渠則自謂平說,未嘗出口,而今以此,强爲引嫌固不可,而李顯祿今番疏論,尤不襯着,强欲歸之於聯箚。顯祿爲人,本不如此,而今乃如此,備忘記下時,以其李顯祿之故吾猶顧藉矣。金翰運之向日連啓時,三賊中乃拔一人,予始不覺,見顯祿疏而始知矣。李春躋曰,啓辭末端,少改而已,元非拔也。上曰,精神不好,故不能分明記得,李顯祿疏語,豈不然乎?春躋曰,顯祿疏,亦不曰拔乃減律云耳。上曰,翰運不時入侍,能連啓,且發鳳祥啓,吾於其時,以此爲嘉,亦以爲公矣。致中曰,翰運事,不違牌而連啓,誠可嘉,而減律則非矣。雖曰得情正法,不宜輕政。上曰,翰運事,一邊則太恕,一邊則太疑,大抵疑恕,皆過矣。致中曰,判府事閔鎭遠,向日疏擧臣姓名,臣卽宜陳疏,而誠不敢煩諸文字,未果矣。臣與鎭遠,果有以書往復之事,槪有曲折矣。前年命玉堂製八道敎諭文也,臣意以爲自下製文雖詳,必有未盡者,若自東朝下敎,則事體愼重,百倍勝於自下製出。臣意如此,故或對親舊,傳說心中耿耿,每欲一達,而事重不敢輕發矣。向來原任大臣,送書于臣,而其意與臣意一樣,至謂之若庭請則似好云,故臣之答書,以爲本意如此,而事重,故不敢輕擧,徐當更議云。臣之意見旣如此,特未敢輕發,而原任大臣之疏,乃擧臣姓名,臣實瞿然。上曰,今番批答,亦已言之,而閔判府事之如此處,乃是病處,雖卿如有病處,則予豈不言耶?閔判府事凡有所思,一思甲則每稱甲,而不移於乙,豈非病處耶?卿所謂每欲言而不敢輕擧之說,好矣。宋寅明,亦曾有言矣。過去事不幸,而有中旣中之後,則宋寅明之言是矣。但雖曰有中,當初所思已過矣,而旣中之後,則置此而更思,可矣。謂之有中,而每主初見,則豈非過乎?頃亦下敎矣,閔判府事於李領府事,乃是氷炭,今其疏中藥院云云之說,亦疑領府事也。當身以大臣之故,雖不指斥領府事之名,其實則與年少輩,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此豈非病處乎?雖以本事言之,批答亦已言之,而大抵凶言悖說,呶呶辨白,事體不然,氣象規模,亦不宜如此,雖以歷代事觀之,雖有譏議者,漢、唐中主,亦多以於我何有而置之?今若呶呶辨說而不置,則國體何如?此實不思大體之言也,況以此事,上達東朝,慼我東朝之心,不亦尤非乎?不知閔判府事心事者,必有云云矣。致中曰,其言雖不幸而中,亦豈因此而必欲伸其見乎?上曰,然矣。雖有偏字之病,此則亦知其不然矣。致中曰,大抵此非一人之見也。諸議皆然,今番文案出後,有秉彝之心者,夫豈有疑惑之慮,而人心之曉然盡知,亦未可必,原任大臣,於國有誠,故或慮人或不覺而有此言矣。上曰,見文案而猶不覺者,今雖曉諭,亦不覺矣,何可屑屑辨誣於凶賊乎?楊震,一布衣而猶有四知之說,況帝王乎?雖不如此,亦豈無明義理處乎?又有一說矣。大抵辛、壬年來,鏡、夢輩不須言,雖自謂稍勝者,亦不出於坑坎中,如欲一一歷數,則必無餘人矣。雖以天紀龍澤輩言之,一邊之人,必欲庇覆,故自不覺其竝入於坑坎,如欲擇用,則實無可擇之人矣。上,又曰,在外之人,屢已申飭矣,有上來者乎?金興慶,已遞參贊乎?李春躋曰,以在外變通,見遞矣。上曰,興慶,以吳瑗疏引嫌,而瑗之意,不過惡其行公而欲逐故也。因此不爲行公,事體固出當,而今番之不上來,尤爲不當。從重推考,催促上來,可也。{{*|出擧條}}致中曰,興慶,於吳瑗疏後,不得一番引嫌,故不敢入城,東宮練事時,過祀於水原,而還歸云矣。致中,持義州府尹狀啓而奏曰,今番謝恩使入去時,譯官金文慶,腰帶中天銀二百九十二兩,鞍韀中天銀二百九十四兩,及韓斗綱腰帶中,天銀九十四兩,丁銀十五兩,被捉於灣府譏察將校,有所馳啓,故金文慶八包,準數與否査啓之意,覆奏分付矣。今者義州府尹狀啓辭語如此,金文慶現捉銀貸,旣如是數多,挾帶綢繆之狀,亦涉可疑。其欲爲潛越之計,有難掩諱,雖直施梟示之律,固無所惜。廟堂堂上中,或有力主執法之論,斷不可饒貸云,而臣意則搜檢前被捉者,猶施一律,則或不無日後難處之弊,明有令甲之後,方可用此法矣。上曰,此是八包外乎?若充八包之數,則何至於現捉之境,而渠何必如是綢繆乎?定式八包之外,果有加帶之數,則便是規外也。致中曰,堂上譯官則三千兩,堂下譯官則二千兩,自是八包之數,而金文慶八包元數,則已準云矣。前年使行時,譯官玄有綱,亦被捉於搜檢中,而廟堂,以其八包未準之故,不限年定配矣。今此文慶銀數,比有綱不啻過多,而被捉在於作門外未搜檢之前,此係朝家令甲之外,斷以一律,終未知其合於法意。至於韓斗綱,則以狀啓措語觀之,銀數旣極零星,且已告知於灣尹,則非出於加帶潛商之意,可以知之,似當有分揀之道矣。吏曹判書趙文命曰,今此金文慶、韓斗綱等加帶銀數現捉者,果是八包外,則法當難貸,而但其時使臣狀啓,極爲矇然,亦甚非矣。若是犯奸,則依法擧行,明白狀啓,可也,而不此之爲,乃曰,搜檢未搜檢,或曰,作門內作門外,不一其說,有難的從矣。今乃往復按査於事久之後,而斷以一律,似乖審愼之道,博詢而處之,似好矣。戶曹判書徐命均曰,玆事,大臣詢議時,臣未及參聞,而所謂作門,不過沙場邊把守作門而已。旣是八包外,則加帶潛賣之意,自在其中,作門內外,有不必論,決不可容貸矣。執義趙鎭禧曰,義州人,例多潛商之事,八包數外,如有加帶,則實難容貸矣。副應敎李宗城曰,所謂主執法之論者,卽尹淳、趙顯命也。兩臣同坐時,臣亦偶値,則兩臣,於此事,其議甚峻,斷不可撓,臣則未詳其委折,誠不敢質言,而大抵用以一律,雖似重難,此若容貸,則邊禁易緩,旣是八包外,則潛越又無疑,何可容貸乎?臣又有所懷矣。昨日天變非常,今日諸臣登對,不聞消弭之策,所講不過商譯事,臣實慨然矣。上曰,此則然矣,但不曰某事某事,而只稱消弭,則亦涉文具矣。宗城曰,消弭之策,不過上勉君德,群臣亦各自勉,或詢民事,或講邊猷也,不此而爲,而泄泄如此,臣所以慨然矣。致中曰,此則儒臣之言好矣。消弭之策,雖不可指一爲之,君臣上下,以實心行實政,則豈非美事耶?獻納許集曰,臣意若是,八包外則不宜容貸。上曰,大臣之意好矣。若以犯法而必用一律,則啓覆之意,安在哉?儒臣言亦不非,而大抵玄有綱,時有賞給之事,故希功望賞,而又有今番之事,後弊必將無窮。此後則使書狀官及灣尹,着實搜檢,可也。金文慶則加帶有罪,參酌減死絶島定配,韓斗綱則以灣尹狀啓觀之,其非加帶可知,特爲放送,此後則搜檢時被捉者,斷以一律,搜撿前被捉者,極邊定配,勿揀赦典,而灣府譏察革罷事,定式,可也。致中曰,所捉銀貨,皆已屬公,而韓斗綱,旣已蒙放,其銀似當還給。上曰,然矣。{{*|出擧條}}致中,持嶺伯狀啓而奏曰,此卽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也。善山府使安相元,因賊鏡姪觀海定配事,致疑於檢律之受賂,而至請改配,則文秀發怒於相元之過疑,而題辭頗嚴。相元因此不安,送兵符於兼官而棄歸,故文秀具前後事狀,而以擅離之罪,罷黜相元,又請拿問,末又請依定式,卽其地定配。此不過彼此相疑轉轉至此,疑阻之害,無處不在矣。上曰,道臣事誠過矣,而安相元所爲,亦出於疾之已甚之致,刑推定配,足矣,何論配地之遠近乎?考見地圖,不亦過乎?文秀狀啓中,奮拳毆辱等說,可以想見其容狀矣。監司旣如此,則相元亦安得在官乎?雖然,事體不可置之,輕棄官次,新有定式,依此定配,可也。致中曰,當初定式之意,只爲厭避守令而設也。此與厭避者有異,定配則過矣。上曰,諸臣之意何如?宗城曰,文秀,臣之四寸也。其性稟,臣豈不揣知乎?常時見人藉重,而壓已則必奮然,此事亦由於過疑相元之脅持而發矣。以此定配,不亦過乎?上曰,旣有定式,故依此下敎矣,大臣儒臣所達如此,拿問,可也。致中曰,臣於昨年,以戎政修飭之意,屢陳於筵中矣。我國團束赴戰之卒,只是束伍軍,而外方專致力於收布,而忽於束伍,將校不習操弓,軍卒不知放砲,緩急之際,將焉用之?前年逆變,幸賴天佑,雖卽勦滅,如有不虞之警,何以禦敵?言念及此,實爲寒心,不可不及時變通,以爲他日得力之道矣。曾聞吏判在本兵時,有所成節目云,廟堂與兩局大將,商確講定,頒布中外,各別申飭,俾有實効,何如?吏曹判書趙文命曰,束伍,乃朝夕待變之卒也。設置本意,槪出於編束隣伍之意,則行伍不可一日空缺,部哨不可東西散處,而近來外方,全昧舊制,操練敎習之方,姑舍勿論,有闕而不卽塡充,或過半年,旗摠在於東面,而隊下在於西面,脫有緩急,兵法所謂呼吸相通,首尾相救之效,實無其望。故臣於待罪慶州府尹時,以束伍之無時塡充,交隣作隊之意,論報於兵使,兵使狀啓,廟堂許施,而以臣之卽離慶州,未卽擧行,心常慨然矣。向來臣待罪本兵時,有一守令,以此論報廟堂,故臣適當回啓,備陳束伍虛踈之弊,以自廟堂,定節目頒示八路,申飭擧行之意,覆啓蒙允,臣果草出節目,而適於其時,又遞其任,故未及頒示。此是已爲蒙允之事,而大臣之言又如此,故敢此悉陳委折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中曰,忠州有以軍功加資者,白晝被砲而幾死云,必是賊之餘黨所爲,誠極寒心。討捕使各別擇差之意,申飭,何如?上曰,討捕使爲閫帥之階梯矣,擇差事,曾屢申飭,但未知銓曹能擧行否乎?文命曰,申飭已久,自然漸不如前矣。上曰,更爲申飭,可也。致中曰,義州府尹李壽益,實爲可用之人,而聞有實病,廢官事已久云,誠爲可悶。聞西伯書,亦有公私兩悶之說,所見必如此,故書意如此,或有因此而死亡塞外之患,則豈非可悶乎?辭狀,今又來到,變通,似宜矣。文命曰,壽益,纔遭人理難堪之喪慼,病狀因此越添矣。戶曹判書徐命均曰,臣亦向日西行時見之,則所見誠悶矣。上曰,得人爲難,久任尤難。向來東萊府使閔應洙,亦以病許遞,而灣府則水土不惡,豈不與東萊有間耶?致中曰,久任者,欲責成效,而名雖久任,官務一竝廢置,則安在久任之意乎?此與圖遞者有異,實狀如此矣。上曰,實病如此,則亦豈不許,而遞易時,得人甚難,情理雖如此,大體則不然,若思可合此任之人,而後日次對時告達,則當許遞矣。致中曰,京畿水使,作窠已久,而兵判上來無期,今當設賑,宜卽出代。在前如此之時,有廟堂議薦之規,今亦依此爲之似宜,故敢達。上曰,三道責任非輕,依所達議薦,可也。{{*|出榻前下敎}}。上又曰,江留,事體甚重,而江都久空,尙牧已出代耶?致中曰,出代,已久矣。江留,必當非久上來矣。上曰,朴師洙,經安撫使,故特授尙州者此也。遞任甚難,而今番江留之議薦也,廟堂之意可知,故點下矣。江華事亦甚可悶,催促上來,可也。{{*|出榻前下敎}}致中曰,因御史李宗城所達,北道防川時所用錢四千兩,一半則自本道備用,一半則自京下送事,定奪,而卽今京司形勢,雖數千兩錢貨,自京辦出輸送,誠難矣。本道新請得賑資錢一萬兩,足以分用於防川之役,以此始役事,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徐命均曰,禁府殺姪罪人,只憑監司狀請,而定以徒配之律矣。追後聞之則其姪所行無狀,常時亦多不相能之事云,更加數次刑而放之,何如?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其姪所爲誠非,而警責,遂至於死,則此非姑殺之比,而繩之以殺人之罪,則誠不祥,判義禁所達,似好矣。上曰,決笞十餘而死,則以此刑推,不亦過乎?至於無可問而加刑,尤極過重,儒臣之意何如?宗城曰,判義禁所達,以徒年爲太輕,故欲加刑而定配也。罪若當律,則加刑定配,亦豈過乎?上曰,此則有弊,若濫杖致斃,則固宜重繩,而十餘之笞,豈至死乎?依前照律,徒年,可也。命均曰,各司公廨修治,塗褙鋪陳等事,所費罔有紀極。雖大內至草處,三年一改,明有式例,當初設法之意,亶在於顧恤物力,而各該官吏,不善看護,以致毁傷。取考大典營繕條,則凡公廨,其司官吏看守替番之日,如有破毁遺失之物,則移文刑曹,推覈追徵云矣。自今以後,一從法例,各處公廨遺失及未準年限破毁之物,卽令該官移文刑曹,推徵各衙門,鋪陳塗褙等事,亦準年限改備,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吏曹判書趙文命奏曰,如臣不肖無狀,猥當銓地,況當此時,臣何能調劑辛甘,平允物情乎?凡掌銓之人,黜陟用舍,必一視公議然後,庶可見激濁揚淸之效,而以臣力量,何能辦此?臣之所事,不過疏通其淹滯而已。近來臺閣之不成貌樣,未必不由於此,臣無出入事,聞見甚狹,前後注擬之際,或有已亡者及在喪者之參錯,昏謬如此,宜卽疏列,而亦不能一一爲之,如是而何能有爲必擇可堪之人而任之?如臣者,斯速已之甚望。上曰,丁未秋特授吏議時,備忘及疏批已盡之矣。銓任固難,而一時做錯,乃公過也何怪乎?在卿之道,惟當思前後勅勵之意,而平允物情,可也。辭職則不亦過乎?勿辭。文命曰,姜必慶,已蒙敍矣,而不敢循例備擬,敢達矣。上曰,當初必慶所坐何事?文命曰,大處分後有疏矣。大抵辛壬以後,進言者多過激,而旣不知裏面事,則此是公罪,而自上旣已洞諭心曲之後,猶事舊習,況聯箚事,關係何如,而乃以此爲言,雖已蒙敍,銓曹不敢爲容易擧論計矣。追聞必慶,於其時,全不聞筵說云矣。上曰,疏語以爲何如?文命曰,大處分輕易爲之云矣。旣不見筵說,則其言亦何可深責乎?上曰,雖不能記得,而其疏有緊一節矣。今番兩次歲抄時,越一次而爲之,蓋世室事重大故也。必慶,雖不及詳見筵說,而糟粕則豈不知乎?赦者,一時事也,雖不得不爲之,至於臺地,雖不可終棄,姑示經緯,不亦可乎?文命曰,任鏶,當初立異於一脈公議之時,固非矣。況當此厭避臺地之日,如此之人,宜加其罪,而但聞鏶於洞諭源頭之後,頗以爲悔,以爲若知通結尙儉一節,則吾豈爲此云,當初所爲,旣因不知,則以此永枳,誠過矣。上曰,吾意亦豈欲仍枳耶?況專責鏶一人,則冤矣。文命曰,然則此後檢擧之意,敢達。上,沈吟而曰,去番厭避之人,皆敍用耶?文命曰,臣亦未詳矣。上曰,非但任鏶也,如此之人操縱,惟在銓衡。予雖不指人明言,銓曹亦豈不諒知耶?文命曰,兪健基當初所坐,實非本情,性本固滯,故蓋不能善爲周旋,而若謂之規避,則實非本情云矣。聞在外時,已以連啓之意,或有酬酢,其日亦袖啓草,而入侍云矣。上曰,旣已强避,則安可曰不規避也?當此朝象可怪之日,如健基者,宜加飭勵矣。致中曰,瑞虎、元海孥籍事,有收議之命,而參鞫日久,不能詳記,他大臣亦必皆然。法外事,不詳本事而獻議,殊欠誠實,禁堂開坐,抄出文書,詳見後獻議,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今番桂坊參下,前例當升六,而必待上稟,有成命然後,擧行,宜卽稟行,而不忍提擧,尙此遷延矣。依前例陞六,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致中曰,司僕寺意外失火,馬廊之延燒者,至於三十餘間,宜卽修改,而不但本寺物力凋弊殆甚,雖有物力,近來材木絶難得,莫重駕轎馬養飼之道,一時爲急,誠爲可悶。成衍盛節籍沒家舍,若請得,則以其材瓦,庶可以推移造成云,兩逆家許給本寺,以爲趁卽始役之地,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執義趙鎭禧所啓,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事。上曰,勿煩。賊招所出諸人,拿鞫嚴覈事。上曰,亟停勿煩。李燾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尹邃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南泰績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尙億、尙稷等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事。上曰,勿煩。坦孥籍事。上曰,亟停勿煩。還收炤減等出陸之命事。上曰,勿煩。亟寢李世璡遠補之命事。上曰,其勿更煩。維賢破家瀦澤事。上曰,其勿更煩。疏下諸賊之罪,可勝誅哉?逆鏡之疏,旣爲禍國之源,而敎文凶言,又釀昨年淊天之逆,夢旣稱兵,誼亦杖斃,則三賊之尙保首領,其可謂國有刑法乎?至如眞儒之擅弄權柄,威福自用,可知其爲諸賊之首,而慶祉就拿之際,潛取其馬,難掩其親昵之狀,顯賊兵敗之後,捉納萬鼎,欲遮其綢繆之跡也。其間情節,尤極叵測,舊罪新案,俱不容一刻寬貸,而況鏡、儉,相爲表裏,謀危聖躬之狀,爛漫同事之諸賊,萬無不知之理,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李明彦嚴鞫得情事。上曰,勿煩。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事。上曰,勿煩。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事。上曰,頃日之批已諭,惟當申飭金吾而已。疏下三賊之負犯,何如也?爲今日廷臣者,宜不敢一毫顧藉,而副應敎李宗城,曾於春坊稠坐中,敢以爲三賊立異之說,肆然誦言,略無忌憚。此而置之,將無以定國論而懲黨習,請副應敎李宗城,罷職不敍。上曰,大臣諸臣皆知之乎?致中曰,臣則未聞矣。上曰,其時未及知其罪狀,則爲此說,亦無怪矣。鎭禧曰,聞近來春坊,有此說話矣。近來紀綱解弛,私意行而公法不嚴,如此之類,必警責然後,日後可懲矣。上曰,其心無他,庶可推矣。今此發啓,臺體卽然,依啓。掌令朴樞、李光溥,持平鄭道殷、趙漢緯,竝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獻納許集所啓,金重器事。上曰,勿煩。逆招所出諸人事。上曰,亟停勿煩。逆魁維賢事。上曰,其勿更煩。李時蕃事。上曰,勿煩。睦重衡事。上曰,勿煩。黃玉鉉事。上曰,勿煩。洪啓一事。上曰,勿煩。坦事。上曰,亟停勿煩。詹事。上曰,勿煩。疏下三賊事。上曰,勿煩。世胤事。上曰,勿煩。益寬事。上曰,勿煩。鳳祥事。上曰,勿煩。權廣金事。上曰,勿煩。邊上禁條,至嚴且重,一有犯此,斷不可饒貸。今番譯官金文慶元定八包之外,所齎銀貨,其數夥然,旣已發覺之後,卽當依律處斷,而乃者減死之命,出於意外,此固出於好生之聖德,而文慶,若得倖免,此後奸細之徒,將無所懲畏,而濫猾之弊,不可不慮。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今者處分,蓋慮後弊,不允。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李瑜{{*|未肅拜}}。左副承旨徐命彬{{*|病}}。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下直,林川郡守宋性源。
○李春躋啓曰,來十六日,儒生殿講日次,取稟。傳曰,停。
○又啓曰,大司憲未差,執義趙鎭禧陳疏,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日候不適,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眩氣減歇之候一樣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漢城府左尹,本府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病不仕進,右承旨李瑜,昨有只推之命,而今日又不出肅,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李瑜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申飭之下,豈容若是?瑜尙若此,其他奚言?極爲未安,只推,更爲牌招。
○金始炯啓曰,注書徐命珩,自鄕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假注書南至,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卽者議政府錄事,以大臣意來言,政府褒貶,定行於十三日,而西壁俱不行公云,右參贊尹淳,以纂修廳堂上,纔已請牌,左參贊朴師益,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一向撕捱,無意應命,莫重纂修之役,了當無期,分義事體,極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左參贊朴師益牌不進,右參贊尹淳,以纂修廳堂上,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政府褒貶,西壁不可不備員,尹淳以藥房提調,纔又出牌,左參贊朴師益,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內醫院官員,bb以b副提調言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病,參議吳命新病,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卽接禮曹移文,則章陵參奉鄭胄源,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李秉常爲大司憲,鄭羽良爲兼校書校理,尹懋敎爲引儀,李聖彦爲工曹佐郞,完陵君李顯祿,學錄單李時弘。
○副司正南至。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肅宗大王世室慶科,廷試武科初試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來庚戌年正月十六日爲吉云,以此日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鍾城府使韓德全,以身病,累次呈狀乞遞,而邊任不可容易變通,調理赴任之意,題送矣。今又呈狀內,添得傷寒,渾身烘熱,頭疼如碎,目今病狀,決不可以時月,望其回頭,斯速入啓處置云。身病如是危重,則有難等待其差歇,邊上重地,許久曠官,極爲可慮。鍾城府使韓德全,依例罷黜,何如?傳曰,申飭之下,豈容若是?勿遞,拿推。
○金始炯,以摠戎廳言啓曰,臣營再運上番軍賞中旬及三運軍兵點考,與諸將官褒貶,竝行於今十二日矣。新軍點考及褒貶,臣當設行於三淸洞本營,而舊軍四哨試射放,使臣營中軍具後翼,試取於慕華館矣。廣智營入直將官及軍兵,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龍仁縣囚推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依傳敎發送軍官,纔已拿來,而京畿監司狀啓中有曰,今此兩漢,緊出賊招辭緣,具在昨年水原府狀啓中,而以其擧家逃躱之故,初未及跟捕云。旣是緊出逆招,則有非枝葉之比,自捕廳究覈,事體未安,而向因鞫囚之彌滿,急於究得,雖或一時替覈,其不緊者,其在嚴鞫獄之道,不宜視爲常例,輒自捕廳究覈,而且水原府狀啓,在於金吾。世興、世恒等,移送禁府,設鞫嚴問,何如?傳曰,自本廳究問。
○李春躋,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興,自本廳究問事,命下矣。依傳敎發問目,反覆究問,捧招以入,而與其水原府狀啓,如是逕庭,平問之下,難以承款,嚴杖得情,何如?傳曰,允。
○又以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興之兄世恒,一體拿來,而世恒則非但目盲病人,前後賊招,元無名出之事,而龍仁縣之捉送,似出於世興同生之致,姑無可問之端。待世興承款後處之,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龍仁縣拿來罪人李世興、李世恒等,自本廳究問事,命下矣。某賊之所援,招辭之如何,無以知之,當初水原府使狀啓取來然後,可以發問目推問,卽爲出給之意,分付金吾,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十一日,牙兵姜守賢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萬柱,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十二月初八日,幼學趙起玉稱名人,自宣仁門入來,初九日,良人金銀信稱名人,自金虎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竝令攸司囚禁治罪,宣仁門守門將朴聖佐,金虎門守門將白受淡,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俱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李宗城之欲駁趙鎭禧之言,若儒臣箚語,其在喉院者,誰不聞之,而昨於次對鎭禧之迎制也,入侍承旨,深慨之色形於外,而無一辭陳之,其未能辦得而若此乎?誠非在近密之意,從重推考。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予期豐原,豈若此耶?久任知申,意亦非偶,激濁揚淸,傳先近密,故今於辭章,不能及此,儒臣先故由病未遑,非恒日料,豈無警責?特爲推考。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趙鎭禧之永刊仕籍,乃行己無狀之故,而尤可痛駭者,其迎制之習,乃往者辛壬間鏡黨之手段,使鎭禧何敢更售於今日乎?不可刊版而止,慶尙道熊川縣極邊定配,以示流裔之意。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鍾城府使韓德全拿推事,傳旨啓下矣。韓德全,時在忠淸道忠原地,依例發遣府書吏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前持平崔命相,本廳軍色郞廳,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昨差北岳祈雪祭官,方詣享所,忽大寒戰,繼以頭疼煩渴,叫痛一日夜,及曉將事,僅僅成禮,又以藥院問安,扶挈入來,所苦諸症,益覺添重,渾體無所不痛,殆不可以自持,僅得忍過監劑,不終申而徑退,臣罪萬萬矣。槪臣此病,積有源委,一歲每數三發,發輒彌數旬乃已,而顧此出納保護之任,俱不可暫曠,伏乞亟遞臣職,俾得安意調息,以尋生路,不勝公私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副修撰李宗白疏曰,伏以臣母宿病關格之症,挾感沈篤,今已兩旬餘矣,人子至情,實無離捨供職之勢,尋單請急,蓋不獲已,而千萬意外,有此長單還給之命,恩斯至渥,上報無階,臣實感惶交極,涕淚無從,而母病諸節,一味危劇,胸脅浮疼,坐臥俱妨,膈痰痞結,昏窒無常,寒熱兼作,眞元日損,湯丸鍼灸,尙無顯驗。臣方左右扶將,焦遑罔措,官職去就,姑無可論,而苟使臣目前情理,不至萬萬迫切,顧何敢昧分任情,以自阻於天地父母之洪造也哉?家有拘忌之疾,浹月熾彌,身旣犯染,亦不敢遽爾封章,今始齋宿,疾聲哀籲,伏乞聖慈,少垂矜諒,亟命鐫遞臣職,仍勘臣孤恩之罪,以便救護,以警具僚,不勝至願。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俟間察職。
○密陽君梡疏曰,伏以日月迅邁,春宮邸下練祀奄過,月已更矣,伏惟聖上止慈之痛,益復如新。臣職忝享官,追悼靡憑,而此際伏覩我肅宗大王尊爲世室,縟儀斯擧,巍煥功烈,尤當昭彰於千萬世,凡在一域含生,無不鼓舞慶忭。況臣忝在宗籍,亦嘗逮事,追感慶喜之忱,豈不倍切於他人哉?臣有區區私事,仰瀆宸聽,誠極惶悚,而第念臣猥以昨秋盟祭時,陪衛獲參,從勳貤贈,至及於先臣,感激恩私,宜卽詣墓焚黃,告榮泉塗,而臣自春夏以來,宿病沈痼,迄今未遑,入冬以後,纔得少間,竊欲及是時往還,伏乞俯賜恩暇,俾伸至情焉。臣先隴,俱在於永平地,往來之際,自然多費日子,臣所帶享官之任,不宜久曠,乞蒙遞改,以便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來焉。
○副校理李德孚疏曰,伏以天禍宗國,前星奄晦,日月幾何,初朞又過,仰惟聖情,何以堪處?念臣以舊時宮僚,號隕之痛,倍切他人,而獲罪神天,遽罹父喪,苫塊之身,不得一洩哀於銅闈未撤之前,荏苒之間,喪制已闋,公私至痛,交結腸肚,只恨一死之遲,無復人世之念,誠不自料玉署新命,遽下此際,拜命惶感,不省所措。念臣夙嬰奇疾,日加月增,肌膚瘦削,無一點肉,此醫家所謂肉脫,親舊見之者,莫不危之,㱡㱡喘喘,待盡朝夕,而況臣向年,慘遭長子之喪,悁性偏心不能排譬,過自毁慼,兩眼枯翳,如羃雲霧,淸明之晝,僅辨黑白,而若當陰曀之時,則便同盲瞽,此臣半生之痼疾,當此經筵日開之辰,其何能出入講席乎?昔年一出,本非自謂其堪承也。特以分義之至重,撕捱之未安,亦欲一登前席,庶冀聖鑑,有以俯悉其實狀,而非出矯飾焉耳。伊時癃陋眼昏之狀,業已垂燭,則到今三四年之後,又經草土,神愈耗而眼益昏,特縷息猶存,而生人之理,幾乎盡廢,雖欲自力以仰承明命,其又可得乎?近來疏章之間,多以疾病爲辭者,殿下必以此爲蘄免之例套,而臣則不然,其形貌之枯瘁,視瞻之昏瞀,卽有目者皆可見而知之,臣何敢一毫誣飾,以上欺君父乎?且臣年非篤老,又無難安情勢,淸途華貫,豈其所厭,而不幸膏盲纏髓,生逢堯、舜,不能周旋,從事於近密之班,斯豈非命也哉?臣惟有撫躬自悼而已。縣道封章,旣有禁令,籲訴路窮,不得已舁還私次,略具短疏,再呈喉司,而退却終未登徹,臣誠悶鬱,莫省其故也。終制之後,凡有除拜,則一陳情悃,以經睿覽,此固例也。喉司之卽許捧入者,亦出於憫其情而伸其願,則今日在院之臣,托非言事,終始牢拒者,豈不異哉?夫疾病雖不甚篤,時事或有可言者,而不敢徑出膺命,亦不敢唐突論事者,誠以喪制纔闋,餘哀在心,不忍遽當榮途,又不忍遽論時事故也。此固人情之常,而喉院之若是阻搪者,夫豈非萬萬所料之外者乎?且其中亦有與臣,世好甚篤,誼同兄弟者,而三年苫塊,存歿莫問則宜乎?其不諒實病之如此,一向不捧者,亦無足怪也,而其不能曲相推恕,則其亦甚矣。玆敢更暴危懇,疾聲哀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明,憐臣情病之漸就難醫,察臣眼昏之不可自强,亟許遞免,仍令選部勿復檢擧於館職,俾臣得以安意調養,以卒天地生成之澤,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副修撰申致謹疏曰,伏以臣積逋恩命,累蒙寬暇,逃遁不得,黽勉冒出,咫尺天陛,復近耿光,衷情感激,不能自抑,可否之除,偶一發口,不意大臣,連章不已,至於徑歸,反顧危慄,訖未自定,而聲罪之論,果發於風憲之長矣。臣試取其疏而觀之,則滿紙臚列,無非題外,又若非指臣向日筵奏而發者然,臣於是,不覺一囅然也。蓋臣之伊日所達,不過因大臣之請伸追奪,兩臣之言,略陳其有罪,而不可復官之意而已。今其爲言,乃歸之於八月十八日處分,欲爲籠罩劫持之資,陋矣,何其言之不直也?無其急於構臣,而猶有一端是非,不敢曰其人之無罪,强歸之於八月處分而後,方可誣人而然耶?臣亦不足多辨,臣嘗伏聞八月十八日處分,聖敎有曰,其名及子與孫,爛漫出於逆招,不可擧論,仍前追奪,又敎曰,四箚若爲區別,則治逆尤分明。又敎曰,罪二人者,乃予之言,非大臣所達,天語煌煌,炳若日星,所以明彝倫之極,立君臣之綱,永有辭於天下萬世。向臣所奏,蓋亦以爲奉揚明命,以存大防,而人之醜詆,乃至於斯,臣誠駭然也。聖批之下,洞示分晣,則在李顯祿之道,宜思自反,而及其引避,猶復以事關二字,費辭張皇,拖引湊合,殆不成倫理,以此觀之,則憲臣之意,不難知矣。其所謂不滿之目,自有所歸矣,抑臣別有慨惋於心者,凡人處世,孰無讜友?當其涇渭之同流也,雖公心明識之人,故不能保其末,後之必善,及其事跡旣著之後,至親相愛之間,亦有所不能掩焉者,乃今之人則不然,不顧是非之公,一循好惡之私,唯以力戰健訟,爲必勝之計,雖有關於民彝物則之重,而莫之恤焉。譬之若久處鮑魚之肆,不知其臭之可惡,而乃反發怒於傍觀之掩鼻,古所云値蝮蛇之螫,而解壯士之腕者,正自不易也。至於舊惡邪說等語,正是新進賈勇者口氣,縱彼噴薄取快,獨不念其官之爲御史大夫耶?臣實羞與之呶呶也。然臣以寂寥數語,翻成大罪,前頭駭機之發,將繼日而待,臣唯當引分自靖,永謝名途,以爲苟全之計,其何敢諉以橫逆之無理,聖旨之昭晰,而揚揚復廁於法從之列哉?伏乞天地父母,察臣衷曲之至悃,念臣情迹之甚危,亟許鐫削臣職名,以治妄言之罪,仍令銓部勿復檢擬於淸選,以快人心,以靖私義,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承旨李瑜疏曰,伏以臣向在秋末,叨被除書,上章請譴,實由懇急,聖批誨責,若父詔子,感隕銘肺,莊誦至今,傳爲恩光,而又必至於違傲而罷去,此其罪不可以勝贖矣。日夕兢兢,惟願遄伏刑章,不自意舊罪不加以誅,新命輒申,授臣以右承旨,一日四降嚴召,臣實慙惶屛營,無地可容。顧臣前旣積有慢蹇,分義都虧,經年違遠耿光,寸心如結,在今日誠可以不俟駕而趨矣。然而臣自九十月之間,重嬰奇疾,危厲萬端,首尾三朔,不死幸耳。間遭私慼,躬自殯殮,昨纔送葬,勞傷備極,寒毒外襲,火熱內烘,渾體若束,頭疼如劈,仍以目疾劇而睛瞖突高,喉痛作而呼吸關塞,視前之病症,則加之人事廢絶,便一僵屍,束帶運動,實斷其望,陳力就列,寧有可論?然苟費調護,庶或復起,復起而效力,尙有其他,猶是屛退以來,實有許多情勢,前所被重案,雖蒙一番灑脫,此外釁尤,尙屬懍怖,有除有疏,前後亦七八矣。固末嘗一遭仰暴,以請斧鉞者,誠以當時罪在將心之科,不敢突及傍事,以自陷放肆故耳。念臣不幸,學旣薄矣,誠亦淺矣。以此而試於任使,何能稱塞隆旨,以助下風哉?不稱之至,罪狀隨之,雖不敢歷數指陳,若欲自辨,而亦至有人臣不敢聞者,苟擬其律,大而誅殛,小而流竄,無適不可,天威之震,日夜以俟,斧鑕之伏。臣敢有辭,只是所自悼者,臣之無狀,出入邇列,亦有年所嘗,自謂有所秉而可恃者,唯此心耳,於此而猶且見疑於君父,則臣之愚劣,更將何所勢而事明主哉?此臣所以爲沒身之罪,而不敢自列於人數中者也。噫,臣亦曾侍講于前席矣,嘗以君臣之際,宜相知心,猥陳瞽說,以爲平生所勉之義矣。不謂於身,遽抱此泯泯焉耳。竊惟人臣之仕于朝而中廢者,類多有之,或以罪之當黜,或以義之當退,或以病之當廢,要之,不可仕則一也,豈必値傾奪之途,進退之除而然哉?今臣以病則將痼矣,以罪則當黜矣,以義則情事之不暴也,聖恩隆重,報謝無計,中宵撫心,忽忽忘生,自不覺感淚之橫而已。竊伏聞近日聖旨,飭勵凡朝紳之有逋命者,輒降譴罷,然則臣之違傲,不已甚乎?堂堂憲章,不宜輒屈於臣矣。格外之恩,若偏於臣,臣非木石之頑,寧昧隕絶,朝封肝血之章,未徹崇聽之下,違召之餘,嚴敎特下,責諭之音,便一華袞,顧臣釁騃,何所得此,感恩怵分,欲死無地。玆不得不扶舁病軀,十顚九仆,來伏闕外,疾聲仰籲於天地父母之前,若其病勢之危惡,朝來又發腹冷,上熱下寒,醫家所忌。假使臣,已出而仕者,亦須謁告而請休矣,今何所作氣而進哉?神煩氣促,言不成理,尤增隕越。伏乞聖明,曲加矜諒,亟削臣所帶職名,仍將臣慢命辜恩之罪,一一勘斷,俾公法無損,臣心獲安,不勝萬幸。臣無任戰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不必若是撕捱。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校理金尙星箚子,伏以臣伏聞昨日筵中,執義趙鎭禧,駁罷應敎李宗城云,或者聖鑑,未悉鎭禧之本來情態及今日擧措,而有此卽允也。殿下以宗城爲何如人,而鎭禧爲何如人耶?宗城則數年經幄,殿下亦必俯察其本末,而鎭禧則一生行已,不似士夫樣子,其所撑腸拄腹者,只是逐臭貪餌而已。自在韋布,呈身於要路權門,及通仕籍,滅頂於利竇慾海,立朝未數十年,將不知幾換頭面,彼入則爲彼鷹犬,此入則爲此鷹犬,十手共指,萬目難掩。雖以辛壬間事言之,狎鏡、夢爲死友,結夔、顯爲姻親,凡所以釀成慘刻之論者,皆出此人之手段,嗾朴徵賓者,誰也,啗李基聖者,誰也?逆鏡一席,爲鎭禧弊盡者,此豈非當時之街談,而到今嚴治鏡黨之日,渠安能獨逭乎?若使今日,果有一分淸議,則似此不齒士類之人,宜不敢復廁冠紳,而今乃攘臂鼓氣,自不覺在傍公眼之可畏者,亦可哀也已。目今宗城輩,深惡此等風習,凡於進取之途,妄爲激揚之論,鎭禧之暗地蓄毒,固已久矣,而日昨憲府處置,又費許多心機,上下糢糊,不成是非,故宗城以登對時,將欲駁論之意,有所語及於政院稠坐中,此言果卽傳播,臣亦聞之矣。及夫登筵,宗城未及發,而鎭禧又迎擊之,其所謂春坊酬酢者,亦安知非臨急杜撰?然此則宗城自當辨之,臣不必云云,而獨臣所痛惋者,鎭禧雖無狀,亦一淸朝三司中人耳,暗修議已之嫌,先發制人之計,咫尺前席,面瞞天聽,至此則推此以往,亦何所不至哉?設令宗城,眞有不愼樞機之失,儕友會話之語,元非抉摘揚訐之資,而況此鎭禧之汲汲擊逐者,有若泥中之獸迹,則此路一開,將恐滿朝無完人矣。今日士大夫風習之壞盡,亦莫非鎭禧爲之倡,若不明加斥罰,永刊仕版,則其流之害,將至於斁世道壞人心而後已。臣嘗痛惡情狀,欲一彈論,而當此調劑辛甘之日,恐或有妨於鎭靜之道,隱忍不發,心常耿耿,目見不正之習,自不得不竝露素蘊,惟願聖明,亟賜處分焉。取進止。答曰,噫,非爾之箚,予將歸於不明之科矣。趙鎭禧之往者行已,雖不詳知,其表著者則業已知矣,故駁其李宗城也,心雖怪乎,其心之換易,若令宗城,眞有其言也。到今嚴處分之日,宜先恒日所信之臣,故措辭亟允矣,今觀爾箚,洞知鎭禧之本末,而至於日昨處置都憲也,予亦非之,故金翰運等事下敎時,欲爲竝及,而忽忘處置句語,不語矣。宗城之欲爲駁正,若爾箚陳,可得儒臣之體,而其所先制之態,極爲痛駭,於近日小人之習,再見于耳目之官矣。世道若此,他尙何說?於今予志大定之日,此等之類,決不可齒諸搢紳。執義趙鎭禧,永刊仕版,前應敎李宗城,不可以杜撰先制之論,仍置特敍,而言之有無,亦不可不問而置諸暗昧,拿推。噫,今予病之者,乃苟同也。職在經幄,無隱斥小宵之習,深用嘉之。特賜尙方弓一張,以礪公淸焉。
==12月1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未差。左副承旨未差。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今日bb以b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摠戎使褒貶坐起及新番軍士點考事,本廳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都摠府中日草記,傳于李春躋曰,勿爲之。
○尹惠敎啓曰,右承旨李瑜,疏批已下,而今日不爲出肅,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諫院,連日闕啓,事甚未安,除在外外,司諫朴師正,獻納許集,正言閔珽,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政府褒貶,在於明日,而左參贊朴師益,右參贊尹淳,連違召牌,無意行公,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校理韓顯謩,時在京畿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本館上番校理金尙星,以親病,陳疏出去,上番將未免闕直,副校理李德孚,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捕廳,如未開坐,以捕廳事有下敎事,待下敎開坐事,分付。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今此最多年條身役蕩減,出於與民同慶之意,應行事宜,昨已成節目啓下,各樣軍布、軍米久逋當捧之類,皆將盡數蕩滌,民蒙實惠,而各司奴婢身貢舊未收或不入於蕩滌中,獨阻大霈之恩,不無向隅之歎,此類不可不一體蕩滌,以被均施之恩,前下節目中添入此條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獻納許集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衡祥依律處斷。請還收印信僞造罪人權廣金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竝見上}}新啓,新除授行司憲府大司憲李秉常,時在忠淸道結城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開城留守趙遠命疏曰,伏以臣本不才,謬膺重寄受任以來,迄玆兩歲,夙宵盡瘁,冀效萬一之報,而不幸宿疾沈淹,久廢官務,百般療治,有加無減,今至莫可爲之境,不得不疾聲呼籲,惟聖明,垂怜焉。臣之賦稟,本來虛薄,已不及恒人,而中年以後,火痰爲祟,咳嗽喘急,日就銷削,症情怳惚,變態無常,肢體臟腑,無處不病,輾轉沈頓,根蔕已痼,入骨纏髓,更無復起爲人之望,及此時解任就便,廣加醫治,則或可以支過月日,螻蟻微懇,不敢自阻,悉瀝肝血,仰聞於黈纊之聽。伏乞天地父母,俯怜濱死之命,快施遞解之恩,俾重任無曠,殘喘少延,不勝萬幸,臣無任瞻天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傳于尹惠敎曰,開城留守趙遠命上疏,還爲下送。
○同副承旨李春躋疏曰,臣本倥侗湔劣,百無肖似,顧此出納之任,豈有堪承之望,而秖爲感激洪私,黽勉冒出,夙夜供仕,殆過月餘,而尸素之愧,臣亦自知,伏見備忘記,以趙鎭禧之駁李宗城也,無一辭陳之,誨諭諄切,至下問備之命,臣誠惶悸恧縮,不知置身之何所也。再昨宗城,爲參次對,來到院中,語及欲論鎭禧之意,而臣亦在坐參聞矣,及至登對,鎭禧乃發請罷宗城之啓,臣聞來不覺訝惑,而承宣之職,旣異三司,則臺閣論啓之際,不宜輒有干涉,故臣果不能陳一辭而退,含默之罪,實無所逃。今此聖敎之勅勵,迥出尋常,有若慈父之詔迷子,臣莊誦再三,感悚交至,在臣道理,惟當銘佩明訓,益思自勉而已,而第念臣忝在近密之地,未能隨事陳列,致勤嚴旨,其何敢晏然仍據於榮次乎?玆具gg構g短疏,略暴情實。伏乞聖明,亟許鐫遞,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左副承旨徐命彬疏曰,伏以居諸遄邁,東宮練祀,倏焉已過,伏惟聖情止慈,悲割若初,凡在臣民,號慕靡逮之痛,曷有涯極?仍念臣於前月待罪喉司,自速坐罷,曾未幾何,遽蒙甄敍,前職復叨,臣誠感惶震隕,不省所措。荐召之下,分義是懼,力疾祗謝,仍爲受香,進詣於祈雪祭壇矣,徹曉將事之餘,重感風冷,昏仆不省,殆若頃刻垂絶,然僅僅舁還私次,始聞八歲女息夭化之報,蓋其病在死境,以至多日,臣躬自救視,不忍暫離,而屢逋召命,義所不敢,遂不得不抑情供仕。一宵之間,竟至於此,就冥之際,不得面訣,情理慘毒,不能自抑,悲哀弸中,哭泣過節,所患諸症,轉就苦劇,雜試藥物,有加無減,喘喘床笫,作一僵屍,此其積傷所祟,非一時偶減gg感g之比,旣無自力轉動之勢,而身且犯染,宜不敢出入於近密之地,則顧今見職,尤不容暫時虛帶。且臣方治虆梩之事,俟得賤疾少間,躬自往瘞於先壟之側,而必須銜解職名而後,可以自內往返,此亦情理之所不可已者也,顧安得不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冀有以矜憐乎?噫,如臣庸陋,百無肖似,偏荷渥恩,忝叨踰涯,非臣糜粉所能仰酬,惟其策駑磨鈍,圖報萬一,只是筋力奔走一事耳。苟非病故之萬萬不獲已,則當此聖上遇災警懼大加勅勵之日,其何敢以區區情私,冒瀆於宸嚴之聽,而且臣叨拜是職,甫過數日,遽爲陳辭圖遞之計,尤豈常情之所可出者哉?仰惟日月之明,儻或鑑燭於此,則庶幾蒙體下之仁,而鞶帶之遞,必不待終日矣,玆敢略治短疏,經宿他所,冒萬死仰控。伏乞聖慈,曲賜矜諒,亟命鐫遞,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懇迫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踏啓字}}
○右副承旨金始炯疏曰,伏以臣,連日供劇之餘,重患傷寒,肢體如束,頭疼如碎,求汗不得,一向彌留,而僚位不齊,黽勉在直,適當喪餘之日,出來私次矣,所患諸症,一倍添苦,擁衾叫呼,殆至於昏不省事,荐召之下,欲起還仆,輒犯違傲,恭俟誅譴,格外只推,又令牌召,一息未泯之前,有不敢暇恤死生,强自擔舁,仍又持被矣。蓋臣病情,如非一時偶感之症,積傷之餘,轉成勞疸,醫人之來見者,無不爲臣深慮。如使臣,或有毫分自强之勢,則何敢爲圖便乞免之計,而下尿無算,上嘔不止,神氣苶然,實有不能耐過之望,僵臥直廬,晝夜叫痛之狀,卽一院諸僚之所共知也,若不及時調治,則不無懍懍之憂,玆敢疾聲仰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俯賜矜憐,亟遞臣職,俾得以少延殘喘,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踏啓字}}
○校理金尙星疏曰,伏以臣,卽伏聞臣父於昨曉,又有痰眩寒熱之症,頭疼膈煩,達曙呻痛,而最是中焦悶塞,嘔噦不止,連用治痰之劑,尙無一分所減云。臣自聞此報,心神焦灼,玆敢略陳短疏,徑出禁門。伏乞聖慈,俯賜矜諒,亟遞臣職,以便救護,仍治臣擅離直次之罪,以肅朝綱,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尹惠敎啓曰,卽者校理金尙星以親病,陳疏徑出,原疏纔已捧入矣。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12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未肅拜}}。左副承旨金始㷜{{*|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尙奎{{*|未肅拜}}。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南至{{*|仕直}}。事變假注書宋守謙{{*|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高山縣監洪應復。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申光夏以漢城府左尹,褒貶坐起本府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見存八員內,應敎黃梓,校理韓顯謩,副校理尹光運,修撰柳儼俱在外,校理金尙星,副修撰李宗白以親病,陳疏受由,副修撰申致謹呈辭受由,臣萬維獨爲入直,而上番闕直,已至經宿,事體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拘於館規,不得請牌,上番有闕之代,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有闕之代,今日政差出,副提學宋眞明牌招。
○備邊司薦望,京畿水使,趙儆、崔鎭漢、李彦祥。
○以趙儆爲京畿水使。
○尹惠敎啓曰,廳中位甚不齊,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副承旨徐命彬,纔遭女喪,身病甚重,陳疏入啓,右承旨李瑜,違牌坐罷,右副承旨金始炯陳疏蒙遞,廳中只有臣惠敎與同副承旨李春躋,出納之際,事多苟簡,在前如此之時,有政官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啓曰,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服制,參知洪尙賓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金始㷜爲承旨,金尙奎爲承旨,張泰紹爲承旨,李萬維爲執義,朴弼琦爲司諫,金權爲正言,李潝爲副校理,李顯謨爲司僕正,李塼爲甑山縣令,成弼禹爲典獄主簿。綾城副守森,花陵君洮良妾一男初授職,副護軍,徐命彬、金始炯,副司果崔命相,副司正,宋守謙、南至。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承旨,所當牌招,而闕門垂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副校理李潝,所當出牌,而方在在外,不得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春帖子製述官,旣已抄啓,弘文提學徐命均,待明朝牌招,使之出韻科次,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言啓曰,御藥所用元貢牛黃一百一部內,今年藥用數多,遺儲已盡,自明年正月,當用新貢,而卽今京外紅疹大熾,新捧前數十日間,若有連續內入之事,則勢將狼狽,在前如此之時,有加貿之例,限七部加貿進排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有稟達事,來詣請待矣。傳曰,引見。
○又以魂宮忠義,以入番宗室意啓曰,全羅道各邑分定蔈古一百四十餘斤,自監營都封,今始來到,故坼封看品,則太半陳久而擧皆和水,間有生蟲者,莫重祭需,如是不擇,矇然上送,事之未安,莫此爲甚。蔈古則自本宮,直爲退送,使之改備以納,而道臣,亦不可無警責之道,全羅監司李匡德,從重推考,陪持人,令攸司囚禁科罪,以懲日後,何如?傳曰,允。
○又以議政府司錄,以領議政、右議政意啓曰,今日本府之坐,各司新除授官員,依例參謁,而校書校理金鼎臣,軍器寺直長文孝民,俱稱病不進,令攸司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三運上番四哨軍兵,今已上來逢點,新舊軍兵,露梁敎場。今十四日私習,十五日習陣後,新軍則輪回替宜於廣智營,舊軍則自陣場,仍爲放送矣。十五日習陣時,廣智營入直將官軍兵,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諸衙門田畓出免稅結數,依傳敎定式分秩,別單啓下,而出免稅區別之際,不無混雜之慮,令戶曹就收租案,元數中分劃後,申飭各衙門,毋得違越定制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於病中,伏承特推之敎,惶悚慙恧,繼之以衋然自悼也。殿下之責勉臣者,若是其勤,而臣之所以報塞者如此,其罪誠萬戮而有餘矣。蓋臣於次對日,早朝受香,詣北岳享所,晩見小報,始知李宗城被論,臣意謂宗城平日論疏下賊,不無過恕,故言語飜騰,致有此事,而所謂駁遞之說,臣未及參聞,則臺啓之出於迎擊,何能逆揣也?翌曉入闕承候,以病陳疏之際,得見堂箚,始知有此委折,而臣方昏倒叫痛,數行求遞之章,僅僅倩人構草,固不暇念及他事,抑臣雖不病,以臣今日所處,何敢預論於時論長短之際也?噫,臣本無一能,獨於黨習,不甚染,隨事是非,激濁揚淸,實所自期而自厲者也。顧自昨年以後,頭臚已定,路逕遂別,不復與聞於士大夫風議之末,有目而如瞽,有口而成啞,殆不知孰爲淸而孰爲濁,誰可激而誰可揚,此前後所以力辭於三司言議之地,而殿下所以矜怜而曲許之者也。旣不任其位而爲其事,宜無是理,誠使臣,可以信口直說,得如平人,則所以正色而力攻之者,豈專在於如趙鎭禧者一人而已?身計已謬,氣質隨變,呑心結舌,作一無骨之蟲,此臣所以自悼者也。昨蒙恩暇,兩日調治,病情有加而無減,見方叫痛,不能自定,觀此症勢,數十日內萬無起動之理,而院僚不齊,出納苟簡。至於保護之地,適當兩提調有故,臣病又如此,三明日議藥,勢將無人進參,嬪宮生辰件封進,又在明日,不可不趁速變通,俾無狼狽之患。伏乞聖明,亟許遞改,以幸公私,臣力疾草疏,語欠倫脊,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日昨特批,不過勵卿,尙方內局提調,今姑遞改,卿其勿辭,調理行公。
○己酉十二月十三日酉時,上御熙政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請對引見入侍時,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南至,記事官崔益秀、柳祥翼。致中進伏曰,數日來,日候甚寒,聖體,若何?上曰,與前一樣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上曰,一樣矣。致中曰,近來湯劑進御後,眩氣及氣升往來之候,有差勝之漸乎?上曰,眩氣則差減,而氣升往來之候,一樣矣。致中曰,今番則臣民,日夜祈祝矣。不如所望,缺望大矣。㙫曰,大失所望,無以爲達矣。上曰,世間事皆如意,則豈有昨年冬慘變,而否泰相乘,自是常理,亦豈無一番回泰之時乎?予則不以此爲介念也。致中曰,必須保護聖躬,上念宗社之重焉。㙫曰,保護聖躬而後,將見螽斯之慶,是臣等日夜之望也。致中曰,外間紅疹,無處無之,頃者入侍時,以是爲慮,禁標申飭事,仰達矣,今聞翁主紅疹,幾至垂畢,而卽今閭巷間已經者,或不無更痛之事云,殿下以惟疾之憂,躬親臨視,則似不無薰染之道。且聞醫官之言,則症勢減歇云,雖不必移御他所,稍爲區別,以絶薰染之憂,宜矣。此乃藥院稟達之事,而適當提調之病不進,故臣等不計暮夜,相率僚相,敢此仰達矣。上曰,在愼疾之道,似當有申飭禁標之事,而此乃文具,且病之薰染與否,不係於此,予則不以此爲關念,卿等勿慮焉。致中曰,聖敎出於通達,以理言之則然矣,而愼疾之道,雖過而不爲害也。且翁主所患,已至消斑之境云,雖不數見,不爲害也。㙫曰,宗社之責,惟在聖躬,終始審愼,宜矣。上曰,昨年冬,已經慘變,今翁主所患如此,有若傷弓之鳥,豈可頃刻而忘于懷耶?與其不見而用慮,曷若親見而稍慰乎?至於禁標一事,諺所謂猫素也,卿等豈以不避爲慮乎?致中曰,大小疫一經之後,元無再經之事,而近來紅疹,與前有異,此必時氣使然,不以紅疹視之,而尤加審愼焉。上曰,予辛卯年,經大疫,戊戌年,經紅疹,先朝有延礽君重經紅痘之下敎,此是已經之明驗,卿其勿慮焉。致中曰,藥院副提調趙顯命,有實病,日次問安,必有苟簡之弊矣。上曰,過三四日後,或可供職耶?北嶽將事,觸寒必傷矣。致中曰,提調尹淳,自上開釋之後,宜無不安之端,而無意行公,後日日次,必不來參,如此則提調未備,變通,何如?上曰,本職呈辭,何故也?若遞本職,則纂修之役,出而爲之乎?㙫曰,臣與尹淳,相對爲言,渠以爲,旣被人慘駁,雖有上命,決難抗顔出仕。且纂修之役,餘存無多,使趙顯命、李德壽,間出替當,則可以垂畢矣。上曰,李德壽雖獨當,可以爲之乎?致中曰,曾聞兩臣,各分掌,而餘存者不多云,使李德壽替當,則足以了當其尹淳之所未畢者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致中曰,臣與僚相,旣已相議矣。臺啓旣停之後,遽爾許遞,則其待重臣之道,似爲如何,而其在自家道理,必遞乃已者,亦有所執矣。㙫曰,自小臣當之,似難出仕矣。上曰,其職則雖遞,而此役則不可付之他人矣。雖以私家言之,爲父兄文字,旣屬於人,而更付他手,則決非重其事之道矣。予意則不遞,可也,而尹淳情勢旣然,則李德壽,更爲申飭,斯速擧行,宜矣。致中曰,藥房日次苟簡,何以爲之?上曰,顯命過三四日後,意謂差復入來矣,病勢果然,則原疏還入,可也。致中曰,頃者,京畿前水使具聖任以松家島免稅事,馳啓,而各司免稅,未及稟定之故,尙未覆啓矣。喬桐物力之殘弊,卽朝家所知,只以松家島所收之稅,僅僅支過,若罷免稅,則決不能成樣,依兩西管餉屯例,只捧稅米,許免大同,似爲得宜,故敢達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㙫更爲進伏曰,臣百無肖似,濫叨匪據,伴食半年,一味惶悚。目今天災非常,頃日虹變,比前尤異,此莫非臣尸職之罪,伏乞斥退小臣,更卜賢德,以講弭災之策焉。頃日領相引咎辭免,臣似當上章引咎,而尙今未果,不勝惶霣。上曰,已言于領相疏批矣。勿爲引咎安心焉。諸臣以次退出。
==12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尙奎{{*|未肅拜}}。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柳謇{{*|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二更至四更,月暈,回木星。
○嬪宮誕日,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政院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嬪宮,政院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李光溥、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萬維未肅拜,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副摠管南就明,所當牌招,而日勢已暮,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右副承旨金尙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右承旨張泰紹曰,推考傳旨捧入。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憲府多官,皆在外,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執義李萬維,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南至病,代以安后奭爲假注書。
○事變假注書宋守謙有頉,代以柳謇爲事變假注書。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副修撰李宗白,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右承旨張泰紹啓曰,副提學宋眞明,副修撰李宗白牌不進,推考傳旨及罷職傳旨,纔已捧入,而玉堂上下番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同副承旨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陽平君臣檣,副摠管臣申光夏,上下番入直矣。臣檣,臣光夏俱以見差魂宮望祭獻官,今將受香進去,而都摠管朴師益有身病,李森遭服制,副摠管密陽君梡受由在外,南原君{{!|𪳣|⿰木卨}}、鄭壽松俱有身病,海興君橿有親病,李廷傑呈辭受由,一員未差,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以爲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都摠府草記,都摠管陽平君檣,副摠管申光夏,上下番入直矣。俱以望祭獻官進去,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除服制、受由在外,親病及呈辭受由外,都摠管朴師益,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鄭壽松,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一員未差之代,依近例令該曹次官,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南就明爲副摠管。
○左承旨尹惠敎啓曰,今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本院長官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同副承旨李春躋啓曰,新除授弘文館副校理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上番軍兵,今十五日習陣日次,而臣申光夏以身病,不得行操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承旨張泰紹,以禮曹言啓曰,來庚戌年正朝百官陳賀及命婦朝賀,磨鍊節目,依所啓施行事,判下矣。在前陳賀時,依例行禮於外庭,而至於命婦朝賀,則權停矣,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十二日啓下時,欲爲判付,而混同啓下,陳賀權停。
○同副承旨李春躋,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十三日,武學黃五建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萬柱,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右副承旨金尙奎疏曰,伏以出納重地,決非如臣孱劣,復容叨竊,而且臣叔父臣始㷜,同日政,除拜左副承旨,叔姪之一時同司,不但私義之萬萬懍蹙而已。揆諸國典,自在應遞之科,不敢晏然承命,坐違嚴召,事勢雖然,惶霣冞深,只推之敎,遽出意外,在臣道理,有難晷刻仍冒,略陳短章,敢此煩籲,乞令該曹,照例處置,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辭,令該曹稟處。
○完陵君李顯祿疏曰,伏以臣,卽伏見申致謹之疏,其所費辭張皇,肆意醜詆者,不遺餘力,臣誠駭然,莫曉其意之所在也。向日致謹之筵奏,沒頭沒尾,突然攙及於兩臣伸理之論,而直曰,決知其有罪,其綴拾gg掇拾g誣衊之餘論,闖逞憯毒之舊手者,誠亦痛惡,故臣職在臺憲,不得不一言規責矣。聖批以爲,致謹之伊日奏達,非謂聯箚事也,其後筵敎,又以爲,致謹之言,非謂兩人,有所干犯也。臣於是,惝怳驚惑,反復徐究,終未曉致謹所謂有罪之說,何所着落也?今其爲言,隱然以有罪二字,終歸之於兩臣,其於聯箚,則可謂費力回避,而至於兩臣,則渠敢謂果有可罪者耶?此與聖敎中非謂兩人干犯者,若是牴牾,又何也?其縱恣無忌遷就爲說者,至此而綻露無餘矣。噫,聯箚出於四臣之手指,聯箚爲是,則四臣無罪,謂四臣有罪,則聯箚爲非,初不可分而爲二也。今致謹,旣曰,其人之有罪,則雖欲諉不罪聯箚,其可得乎?八月處分,大明義理,旣以聯箚代理,歸之於明白正大之域,則凡爲殿下臣子者,孰敢有異議乎?彼致謹,猶有一分人心,亦知其不可容喙於此也。於是乎拖引其語,湊着於子若孫之說,以爲藉重聖敎,脅持人言之計,而其爲計,可謂極窘遁矣。向使兩臣之子若孫,雖出於鞫招,旣不以逆律,罪其身,則又豈可延及於其父其祖乎?頃日大臣筵對時,亦陳此事,聖敎有曰,不可以子若孫之罪,延及父、祖者,予亦非不知也。以此推之,聖意所存,炳然可知,而致謹之不有聖敎,獨曰有罪者,豈不誠肆然絶悖哉?此於今日國綱義理,關係甚重,故臣不敢默然無言,而至於反詈噴薄之說,雖極無倫,臣不欲與年少氣麤者,呶呶爭辨,以重傷事面也。臣本無似,不足備明主之任事,身且屛退,夫豈有一分復出朝端之勢,而只爲向日聖旨懇迫,不敢一味違命,冒沒進身,連據兩司之長,而形拘勢礙,初不能有所施爲,末後所論,只在於一邪說之人,此已臣羞媿欲死者,而又不免緣臣之故,使邪論鼓氣,義理斁傷,此莫非臣臲卼之蹤,易受人蹈藉之致,如此而尙能蹲據於朝紳之間,以益其無限狼狽也哉?反復思惟,只有引分而退而已。伏乞聖明,俯賜諒察,亟許刊去臣名於朝籍,以靖私義,以謝人言,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焉。
○兵曹參判李眞淳疏曰,伏以臣,素有關格之痼病,日昨復發,苦痛之際,以賓廳次對,召牌下降,而末由祗承,竟至違傲,至今頌愆,若無所容。臣忝居夏官佐貳,適當長席在外,時急曹務,間或替行,跡涉猥越,心常悶蹙,此際伏聞數昨筵中,因承宣陳達,二軍色郞事,自上有令次堂抄啓久任之命,臣於此,益不勝惶隕之至。臣非不知聖上,爲慮郞官之數易,出納之疎漏,有此下敎,而第念自前次官替行,不過及期例行之事而已,至若軍色久任,關係甚重,雖首堂,不得容易劃定。必稍久察視,得其綜密敏達者,而差之,則此豈一時次官,率爾擧行者,而況臣除拜本職,亦且未久,八郞中一再見面者,只是二三人,餘皆未嘗對顔接辭,則何能知孰爲可合,而泛然抄啓乎?向者臣與承宣,果有酬酢之語,而其時色郞,或自外未還,或未差代,故有所云云,而卽今則該郞旣皆備員。且聞新海伯辭陛,在數日後,長官入京,要不出念間,則姑俟七八日,待來擧行,亦且不晩,臣何敢不顧事之未安,强其所不知,忙急冒當乎?玆將決難奉行之狀,仰干宸嚴之聽。伏乞聖明,特寢成命,姑待長官入來擧行,以重公選,以存事體,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已有成命,宜卽擧行,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執義李萬維疏曰,伏以臣於待罪玉署直廬之中,忽有柏府除命,臣誠驚惶感激,罔知所以自措也。仍伏念,臣才旣空疎,病且沈痼,江湖鳧雁,不足有無於朝廷,而聖眷太隆,恩除聯翩,半年踐歷,殆徧淸顯,非論思則乃言責,而一味尸素,蔑效絲毫,循省點檢,若隕淵谷。況今朝象日益潰裂,國事日益渙散,雖平日言議風采,見重於當世者,亦難副耳目之寄,如臣骫骳巽軟,百不猶人者,顧何能論列是非,匡補闕遺,以效職責之萬一也哉?百爾思惟,決不可冒沒更進於已試罔效之地也。且臣痰火之病,遇寒添劇,累日豹直,實出黽勉,而閉戶涔涔,帖身床席,昨夕移除,馱還私次,觸冒風寒,外感乘之,頭疼如碎,滿身烘熱,胸膈煩悶,食物不下,達夜叫苦,殆不省事,玆將病情,治疏請急之際,天牌押臨,嚴畏分義,不得不忍死扶曳,趨伏於禁扃之外,而咫尺天陛,末由入肅,逋慢之罪,無以自逃。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察臣控辭,非出於例讓,諒臣病勢,非出於假飾,亟許遞改臣職,仍治臣罪,以肅朝綱,以安賤分,千萬幸甚。臣方乞免之不暇,固不敢以臺閣自處,而竊有憂慨之忱,略陳狂妄之說,惟聖明澄省焉。噫,今日之第一急務,獨非蕩平之道乎?百年黨弊,已成痼疾,必將亡人國而後已,則此殿下所以赫然奮發,深惡痛懲,必欲參用彼此,調劑兩邊,聖意豈不甚盛?然試觀殿下之朝廷,誰能有精白一心,同寅協恭,革祛舊習,以臻夫師師之美,而仰體我殿下之至意者哉?惟彼甘心死黨,角勝公議之輩,乘此機會,必欲撓改處分,壞亂大防,使民彝滅絶,國是倒置,如李行敏者,乃敢以四忠祠墟等說,肆然筆之於章奏之間。噫,何其無嚴,若此之甚哉?臣伏見罪行敏之備忘,嚴正痛快,可知聖志之堅定,群咻莫奪,夫孰不欽仰悅服,而臣愚以爲,更下明旨,嚴立防閑,無使此等悖理之說,復陳殿下之前,則其於正倫常明是非,竭盡而無餘欠矣。向者洪景輔一疏,本意亦豈嘗沮戲我殿下蕩平之美哉?蓋自蕩平以來,計較利害,徘徊觀望,不識殿下至公無私之聖意,擔閣廉隅,挾雜私智者,不無其人,則駸駸然壞了三百年培養士夫之風習。景輔爲此之慨惋,蓄積所發,而特其遣辭之際,少欠忠厚而已,此所以不槪於聖心,遽下摧折之敎,仍有塞補之命,何幸日月之更,不日反汗改,刺他郡使之便養?景輔,亦人耳,感祝天恩,結草圖報者,將何如哉?雖然,事已過矣,歲將易矣,臣愚死罪,亦以爲,特降召還之命,俾盡激勵之道也。頃日蔡彭胤之承牌入泮,乃所以奉君命試多士,則其事體亦重矣,而泮儒提起累十年旣往之事,終至驅逐而後已,噫,此何擧也?從祀一節,乃近百年彼此相持之論也。今之在銓衡者,蓋惜彭胤文章才華之超群,起廢於四十年之久,畀以藝苑之文望,此可見朝議之通同,公議之少伸,而一番出脚,狼狽無餘,臣竊痛之。前後排斥從祀之人,掌文衡,知貢擧者,亦何許,而臭味不同之士子,未嘗有以此嫌礙而廢擧者,豈慕賢之誠,前人不及今人而然與?殿下方以蕩平,爲務,往事付之先天之敎,累發於絲綸,有君如此,下若承奉,則二百年弊痼之黨習,庶可少祛,而人心不齊,間有此等無前之異擧,若此不已,臣恐半國臣僚,更無立朝事君之人也。且臣於《肅廟寶鑑》纂修事,抑有區區所懷。嗚呼,惟我肅宗大王,五十年臨御,盛德大業,卓越百王,深仁厚澤,淪人骨髓,此所謂文王沒世不忘者也。旣擧縟儀,爲百代不祧之位,又纂寶鑑,爲萬世貽燕之謨,於是乎我殿下聖孝,亦無愧於武王、周公,猗歟盛哉。第伏聞邦禮一款,不爲載錄,蓋禮訟,本多支文,一一收錄,有違寶鑑凡例故也。而然伏念,聖考體顯廟遺意,卽位元年,首正大禮,以爲金石不刊之典,于今五十有餘年,則此豈與私家事之作爲黨論,推上於朝廷者比而同之,一體刪去也哉?臣愚死罪,亦以爲,此一節,擧其大略,數十年邦禮,旣誤復正之意,作數行文字,昭揭寶鑑之中,光聖烈而眎來後,斷不可已也。噫,今臣草草附陳,寂寥數語,顧何有一分所須於聖主,而愚衷所激,敢貢芻蕘,若殿下,勿以人微跡疏,而少垂採納,則臣雖今日伏妄言之誅,豈非大幸、大願歟?臣無任云云。
○以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執義李萬維,爲先遞差。
○又以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今者以蕩平申勅,而又命付諸先天者,乃丙申以後,起於微,甚至於辛、壬、乙、丙者也,己亥、己巳等事,元無提論,乃先朝處分,明若日星故矣。歲久年深,其革舊勵新者,勿爲永枳,疏通調用,乃蕩平之道,而本事元不混付於先天,則今李萬維,憑藉憲職,托以所懷,欲亂幾四十年處分,已極痛駭。而況今番下敎之後,在上者經緯,固當若此,而使渠若有嚴君父之心,何敢以民彝倫常等語,肆進於君父乎?且提論從祀邦禮,欲售蘊蓄之心,欲眩若日之處分,渠若有一分人心,豈敢若此?事之痛駭,尤莫此爲甚。一自十八日下敎之後,凡諸不脫舊習者,本不欲深治,助其層激,而此則關係非細,其躑躅之漸,不可不嚴加堤防,濟州牧大靜縣,絶島安置。
==12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柳謇{{*|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暈右珥。
○李春躋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上前開坼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掌令李光溥未肅拜,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上前開坼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北兵使李行儉,今秋冬等褒貶,限內不爲封進,亦無頉狀,事體未安,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事變假注書柳謇,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玉堂上下番,已至多日,事體之未安,莫此爲甚,校理金尙星,受由過限,所當牌招,而聞以拘忌之病,纔遭同堂之慼,身旣犯染,不得循例請牌,政官牌招開政,闕員盡數差出,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沈珙,參議吳命新進,右承旨張泰紹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進,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以金致垕爲承旨,李顯謨爲執義,李宗城爲副應敎,趙迪命爲修撰,趙明翼、任珽爲副修撰,閔應洙爲禮曹參議,申命蓍爲監察,洪以源爲固城縣令。金尙奎,護軍單付,申致謹,司果單付,柳謇,司正單付。
○吏曹,孝章廟營建廳郞廳三望,戶曹正郞李顯弼,禮曹佐郞崔益秀,兵曹佐郞金聖鎔。
○傳于張泰紹曰,氷庫別提吳志哲,方在氷庫云,以他官員代送,斯速入來事,分付。
○尹惠敎啓曰,都承旨趙顯命同姓五寸叔京畿監司最壽妻貞夫人李氏卒逝,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本府郞廳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都摠管朴師益,以首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宗親府郞廳,以有司堂上意啓曰,本府郞廳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首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中樞府言啓曰,本府郞廳及錄事、醫員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領府事李光佐在外,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忠勳府言啓曰,本府己酉bb年b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有司堂上有故,不得限內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敦寧府言啓曰,bb本b府郞廳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磨勘,而堂上不齊,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宣惠廳郞廳,以都提調意啓曰,本廳郞廳及常平廳郞廳等,今己酉bb年b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吏曹言啓曰,今己酉年本曹秋冬等褒貶,所當等第,而判書臣趙文命遭服制,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本曹郞廳及所屬各司今秋冬等,司宰監、司圃署去戊申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等,內贍寺五部今己酉春夏等褒貶,依前例竝爲磨勘,而軍資監去丁未秋冬等,戊申春夏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秋冬等,長興庫、平市署去戊申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秋冬等,司宰監、內資寺、司䆃寺今秋冬等褒貶,各其司提調,未及磨勘,本曹及義盈庫、養賢庫、廣興倉、全羅、忠淸兩道都事兼海運判官,京畿左水運判官,司䆃寺、濟用監今己酉春夏等,內資寺去丁未秋冬等,戊申春夏秋冬等,今己酉春夏等,司圃署去戊申春夏等褒貶,皆不得磨勘,而本曹郞廳及各司官員,旣多遷轉,本曹堂上及各該司提調,亦已遞易,有難考績,依近例竝爲蕩滌,而至於五部去戊申春夏秋冬等,則已自漢城府啓辭蕩滌矣。五部,本以本曹所屬,漢城府堂上,同議磨勘,雖是法例,自本曹,直爲蕩滌,有違常規,而旣已稟啓,一體蕩滌,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本曹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因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本曹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判書臣金在魯,以前任黃海監司,時在任所,未及上來,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言啓曰,今己酉年秋冬等本曹褒貶等第,當爲磨勘以入,而兼判書臣申思喆,以身病甚重,方在呈告中,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工曹言啓曰,本曹郞官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及屬司中造紙署己酉秋冬等褒貶,四山己酉春夏等褒貶合三度,磨勘以入,而繕工監、掌苑署、尙衣院、瓦署、典涓司今己酉秋冬等褒貶,竝因本司提調有故,四山己酉秋冬等褒貶,亦因漢城府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秋冬等本府郞廳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堂上有故,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自丁未秋冬等,至戊申秋冬等褒貶等第,因本府提調有故,限內不得磨勘矣。其時官員,多已遞易,依前例不得追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本營郞廳及諸將官今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大將臣金在魯,時在黃海監營,未及上來,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郞廳及將官等,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當爲等第,而都提調領中樞府事臣李光佐在外,限內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郞廳,以都提調意啓曰,今己酉年秋冬等褒貶,依例磨勘以入,而自丁未年春夏等,至己酉年春夏等褒貶,皆因都提調、大將有故,不得磨勘矣。到今其時郞廳、將官等,多有已遞之人,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備忘記,傳于張泰紹曰,醫官李燁處,熟馬一匹面給。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近日紅疹,或不無再行者,晩伏聞宮中,亦有如此之慮,聖躬愼護之方,宜無所不用其極,而兩提擧或出城,或臥病,不得入對陳稟,臣亟欲陳疏,方屬草,而聞兩大臣叩闕請見,姑且遲待矣,準請與否,無由卽聞,委招內局醫官而問之,始知竟不能得請,臣心悶慮,於是而益萬萬矣。臣之所欲陳者,兩大臣,已悉陳,豈容復架疊,而凡再經之人,閭巷所傳,皆可指數,非浪傳之比,聖人愼疾,當出萬全,奚可以或然非經常,而不爲之加意哉?惟疾之憂,非敢曰,情理不然,而殿下雖不親視,自有盡其醫治之道,安得以是而忽宗社萬年之大義,不念兩東朝之深憂,不恤臣民億兆之悶迫哉?招呼審問之際,自至於曛暮,寸心耿耿,坐而達曙,敢此侵早陳聞。伏幸聖上,深察事理重輕,亟許移殿,毋或親自薰染,起居將息,視平日倍加愼節,俾無萬分一之慮,臣不勝至懇。仍伏念,臣之係心宗國,夜不成眠,已累日矣,尤有所切慮于中者,無或聖心,因不副至望,而落莫無聊,反有損傷之道否乎?一分近此,非所望於我聖上者也。臣於前冬以後,屢以至剛大仰勉者,蓋以如此臲卼之會,鎭安國脈,迓續景命,必須至剛之心,至大之量,方可以辦得故耳。皇天眷佑,祖宗陰隲,螽斯之慶,會當取必,安可以一不副,遽自失圖,有若閭閻匹士戚嗟憂歎之爲,反以自傷其天和哉?其視剛大之體,果何如也?臣欲因是而重有所獻。夫日昨虹變,誠極驚心矣,殷宗修德,桑穀枯,宋景言善,熒惑退,後世無如此感應,或疑傳者之夸,而實不然,兩君立心誠剛大,惟其剛大也,故能奮發精誠,至於動天,後世無此心,何由得感通也?今日國勢,他無可以扶持之術,惟聖上,及是時大奮勵,眞能乎?所謂剛大者,大擴充,大持養,無一時之間斷,惟敬天活民,安宗社,永大命,此外萬事,更無可以秋毫嬰聖心者,精神之運,足以通天地,誠篤之發,足以服臣庶,則沴氣卽可消滅,邦運卽可挽回矣。不然而纏繞於細小,變遷於哀樂,對越憂勤之念,或作而或輟,因循泛忽,坐失時月,則國事更無可爲矣。今臣此言,非循常獻戒,誠以凜綴之勢,日甚一日,晝夜思度,誠不知其攸濟,哀痛之念,撑拄腸腹,適當陳疏,不覺衝口而發。伏乞少賜察納,及今自强,爲大感天人,轉危爲安之圖,千萬至禱也。重念臣所遭人言,轉益罔極,本兼之職,皆非可因循虛冒者,而至於內局之任,尤不容一日虛帶,聖明豈不洞鑑,而猶且一向靳遞,明日之請診與議藥,將使代房承旨,獨爲之,安有如許事體?歷考院中日記,恐無此事,矧今保護之責,有倍平日,尤安可若是哉?此莫非臣之故論其罪戾,實在難赦,敢冀聖上,深惟關係之至重,亟命遞臣內局兼帶,卽日差代,俾及參於明日問安,仍命將臣所有職名,一倂鐫削,重勘臣罪負,以勵餘人焉。臣無任寸心激烈九頓禱祝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玆事,日昨已諭於兩揆矣。前後批旨,罄悉予意,何過讓之至此?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宜卽偕入,用副日夕之望。傳于張泰紹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掌令李光溥疏曰,伏以臣,才識魯下,百不肖似,屢忝言地,一無所效,居常愧懼,若隕淵谷,頃叨本職,適値老父宿疾添劇,臣父年今七十,病情危苦,臣無他兄弟,獨自將護,轉側之唯臣,藥物之唯臣,糜粥水飮之節,亦無臣則失時,非不知慢蹇之爲人臣極罪,而情理懇迫,誠不忍一刻離舍,荐違嚴召,一味惶懍,鈇鉞不加,罰止例勘。臣含恩畏義,日夕悚懍矣,伊後筵中,果勤嚴敎,疑臣以規避前啓,至敎之以欲連啓,則恐觸上怒,欲停啓則慮有人言,趑趄遲回,一如向時眞儒事,規避之狀,直歸之於轅駒首鼠忘君負國之科,臣自承此敎,驚惶震越,五情失守,寧欲鑽地以入,而有不可得焉。此莫非臣平日行己無狀,不能見信於君父,使君父,疑之至此,有臣如此,生不如死。噫,爲人臣子,受君父耳目之寄,而因一微事,上以窺覘天意,下以畏忌時論,依違顧瞻,終至慢命,則國家置如此臺諫而何爲,君父有如此臣子而何用?竄殛誅滅,固不足贖其罪之萬一,而譴罷未幾,恩敍繼降,又寵之以纔試狼狽之職,恩至渥也,德至厚也,而其於國體,何如也,其於朝綱,何如也?且臣雖愚迷,亦有一段廉隅,尙能徒恃寵靈,揚揚入臺省執簡,論列人是非耶?此則雖皁隸下賤,必不忍爲之,臣雖無狀,職是殿下侍從之臣也。使殿下侍從之臣,而冒爲皁隸下賤所不忍爲之事,則臣固不足數,而其於殿下使臣以禮之道,何如也?昔宋臣錢若水,見其君輕視群下,卽自引去,使君上,知有輕爵祿之臣,臣雖不及古人,不能如古人有動人主風采,而尙可忍包羞冒榮,甘自處於窺天意畏時論之科,辱殿下之朝廷,而羞今日之臺閣乎?況且前日重臣之啓,今已收殺,前則不出,今乃冒進,世間豈有如許廉隅乎?且伏聞向日大臣筵奏以爲,近來憲府,似欲規避數啓,此等風習,極爲駭然云,此則似捐三賊以下之啓也,罪上添罪,尤增惶駭。臣於三賊等聲聞之不相及也,臭味之不相似也,其所謂威力氣勢,何與於臣,而臣故欲委曲容護,謀避其啓,寧忍負殿下而不忍負三賊耶?至於前憲長之疏,論斥前後坐罷之人,而混淪說去,一倂歸之於死黨之徒,此則臣不必引而自當,而臣亦違牌中一人,則同浴之譏,亦安得獨免乎?上焉而君父之疑怒,如此,中焉而大臣之嗔責,如彼,下焉而臺閣之譏斥,又如是備至,則如此而晏然復立於臺端者,天下寧有是理?近來臺閣之上,廉隅太勝,少有嫌礙,輒事撕捱,此則臣亦不韙,而今臣所處,自非喪廉恥,蔑禮義,則縱恣無忌憚者外,必不敢抗顔復齒於言議之地,臣亦粗識人理,嚴君父也,畏公議也。文石一步地,自劃已審,縱被大何,顧何敢冒沒淟涊,重負我殿下也?臣以緊切私冗,暫出近郊,不意除旨遽下,馹召繼辱,臣於是,益復驚惶罔措,卽日進伏私次,略暴情實,露章自劾。伏乞聖明,將臣負犯,付之司敗,亟加重勘,以爲人臣欺負者之戒,仍命選部,勿復檢擧,以安私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近日規避憲臺,成一難救之痼習,而趙鎭禧挺身出當,猶可見其風力矣。第以黨臼中眼目,觀之,其前後變見,固可駭,而曾聞聖敎勤摯,以導自新之道,則豈必追理舊染,以絶來善之路也?至若抉摘春坊私酬酢,不避小嫌而論劾者,雖曰所慮者深,亦可謂妄且謬矣。然而此時人皆厭臺地如水火,因微事罷遞,未必爲不幸,則先機迎擊,似非常情。且聞李基聖事,在於壬寅四月間,鎭禧之自南邑還朝,在於其年八月,鏡黨幾盡逞臆之後,則堂箚所云,自歸虛套,雖或急於狙遏,若基聖事,關係至重,何其輕加人以此名也?苟殿下平心而舒究,鎭禧之罪,必不至於永刊仕籍,而流裔之典,尤涉過重,一鎭禧之罪,律不相當,雖若無甚關係,臣之所歎惜者,實在於聖朝用罰之太偏。況今朝象泮渙,臺議退縮,誠有可虞者,此際入臺之臣,因事見擠,立見顚沛,則嗣後居言責者,必爭以前車爲戒,規避之習,視前有加,此非細故也。仍念黨議之激成,專由於自上扶抑之偏,一是一非之間,節拍層生,或陟或黜之際,疑阻轉增,今若視同開闢世界前事,目下小小得失,一歸於消融保合,除非大關係處,則□□咸容,上下交勉,大小協力,惟以國事民事,湊泊精神,血誠倣去,則其於扶顚持仆之策,庶大有益,惟聖明留神焉。臣空疎老耗,更無餘地,當此艱虞之會,輔相之責,決非所堪,日夜祈祝,只在於乞身而退,以避賢路,□□洪造尙此遲回矣。今則病狀日痼,無望陳力,目見聖朝處分之過中,有懷無隱,是所耿耿者,昨於入對之時,更鼓已下,不敢以□□之語,有所覼縷,泯默而退,懷不自已,輒此仰瀆,尤增悚懍。伏乞聖明,俯察臣不堪重任之實狀,亟許斥退,仍治臣妄言之罪,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趙鎭禧事,堂箚中,雖有錯誤處,其迎制之態,誠極無狀,其所流裔,焉可已乎?於今鎭世俗雖重,此等之類,欲鎭而勿問,則此豈嚴處分之道乎?雖若此箚中大義誠是,可不隨斯而留意焉?卿其須體至意,勿復過讓,安心視事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12月1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病}}。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直}}。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平山府使李宇夏。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藥房副提調臣張泰紹啓曰,冬暖乖節,日候不適,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後,一樣,而予則氣升往來及眩氣減後,一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兩司闕啓,已有多日,守令未署經,亦至二員,除在外外,執義李顯謨,掌令李光溥,司諫朴弼琦,獻納許集,正言金權,竝以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執義李顯謨,司諫朴弼琦,修撰柳儼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張泰紹曰,推考傳旨捧入。
○李春躋啓曰,刑曹判書申思喆呈辭,參判金取魯陳疏,久不行公,獄囚多滯,委屬可慮。竝以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玉堂上下番,連日俱空,事極未安,校理金尙星,身旣犯染,不得請牌,修撰柳儼,自鄕纔已入來,與副提學宋眞明,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副承旨金致垕,時在京畿廣州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弘文館修撰趙迪命,時在京畿果川地,副修撰趙明翼,時在坡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柳謇病,代以愼爾復爲假注書。
○張泰紹啓曰,事變假注書愼爾復,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偕來史官黃敏厚,身病猝重,勢難仍留云,他史官,代送,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卽伏見諸道今己酉秋冬等褒貶啓本,則慶尙監司朴文秀,全羅監司李匡德,守令無一人居下,京畿水使具聖任,黃海兵使李載恒,全羅左水使禹夏亨,慶尙左水使孫命大,邊將無一人居下。全羅監司李匡德啓本中,長水縣監李徽曾,以姑無顯疵,妄殺可警,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平安監司宋寅明啓本中,嘉山郡守徐命茂,以酒雖有妨,治姑無闕,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黃海監司金在魯啓本中,長連縣監洪禹龜,以爲政平平,別無怨咨,爲目,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開城留守趙遠命啓本中,敎授洪夏濟,以受侮諸生,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且中字,當書於題目之下,而書於題目之上,有違常規。統制使金潝啓本中,所非浦權管全璨,以爲政平平,宜責來效,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致勤點下。南兵使韓範錫啓本中,仁遮外萬戶李德洪,以烽政旣疎,警責宜加,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竝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安后奭出使,代以宋胤涵爲假注書。
○張泰紹,以備邊司言啓曰,禁軍秋冬等都試,連因兵曹有故,不得設行矣。今當隆冬,勢難擧行,在前多有祿試射代行之規,而兵曹判書金在魯,今方在外,趁不擧行,歲時已屆矣,貧寒軍兵等不得付祿,實爲可矜。判書有故,則亦有禁軍別將替行祿試射之例,今亦依前例,令別將代行,而試射時稟旨,及試射後付祿等事,亦令該曹次官擧行,何如?傳曰,允。
○慶尙左水使狀啓,盈德等官居私奴江牙之等渰死事,傳于李春躋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掌令李光溥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潴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明彦之有不臣於殿下之心,蓋已久矣。甲辰冬一疏,已極兇慘,而以賊鏡同去就之說,觀之,其綢繆陰謀,貫通心肚之狀,昭然難掩。噫,遐荒放謫,卽歸故土,人之常情,而遲回不歸,已多可疑之端,久廢起用,一言自訟,事理當然,而不陳例疏,顯有罔測之意,此所以向來筵臣,有無臣節之論者也。惟此兩款,究其心跡,則雖斬作萬端,可也,而況其父子之名,累出於諸賊之招,胡服擧事之說,元非倉卒做出之言,衣縫納書之計,實出臨急圖免之意。使渠父子,果無爛熳gg爛漫g同參之事,則逆招所引,何如是狼藉,而世樞之至死不變其說者,尤豈非情節之萬萬無疑者耶?當初拿鞫,在法當然,徑先酌處,大失獄體。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思孝之罪,可勝痛哉?與師寬,有叔姪之親,而率置於營底,以慶祉爲心腹之人,而委任於幕下,其平日爛熳gg爛漫g謀逆之狀,不待崇大之招,道亨之出,而可知之矣。況其曾按東藩之時,至以三百金重貨,無端出給於弼顯,則彼此情跡之綢繆,其來已久。李曥所謂賊顯與思孝,連謀擧兵者,豈不信然乎?噫,賊顯之所率邑兵,不過如干束伍,而乃能直到全州,請見主將,若無從前和應之約,則豈敢以些少脅從之類,突然徑趨於城守已嚴之後,從容往復,直請開門耶?及其匹馬逃走,而終不跟捕者,顯有暗地故縱之意,拘其母子,而仍置該邑者,亦在諸賊已敗之後,則政與眞儒之捉納萬鼎,夢佐之追捕弼夢,同一心腸。昨年按鞫之時,徑先酌處,已是失刑之大者,人心之憤鬱,至今未已,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兇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答曰,勿煩。
○獻納許集啓曰,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請還收印信僞造罪人權廣金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生民休戚,係於守宰之賢否,則當此久任責成之日,不可不愼簡也,明矣。鎭岑縣監金鑄,到任以後,無一善狀,政令事爲之間,率多狂妄悖駭之擧,而就以其最著者,言之,境內民山,公然攘奪,占爲己有者,此已不法之甚,而自朝家,爲慮殘邑簽丁之難,本縣逃故一百五十名之額,特爲割屬於他邑,則族徵之弊,庶可少紓,而鑄也,不有朝家之德意,依舊徵布於移屬之原額,歸諸私橐,其他苛酷不法之狀,難以毛擧,闔境嗷嗷,傳說狼藉,如此貪饕蔑法之人,決不可置之字牧之任,以貽生民之害,請鎭岑縣監金鑄,罷職不敍。答曰,不允。末端事,依啓。
○大司成李德壽疏曰,伏以今春到記摘奸時,有上下齋任上下色掌,竝拔儒籍之敎,此固出於振作飭勵之聖意,而第臣伏念,待士子,異於待朝士,不專以威罰,而必先敎導,敎導不行,然後間以威罰,然苟非關係甚重,則威罰亦未嘗久也。今此諸儒之不守聖廟,信有罪矣,然近來名家子弟,厭避齋任,已成謬習,殆非一朝一夕之故,則尤宜先加敎導,隨以限年停擧之罰,以開其察任之路,不宜一味摧折,如治大何也?諸儒之被罰,歲將滿矣,前頭又有慶科,當此一域均歡之日,一夫向隅,亦足爲聖化之欠缺,況六人之多哉?欲望聖明,於秋霜凜冽之後,繼之以春陽之溫和,特收竝拔儒籍之罰,俾多士,有所感悅,而抃舞於鳶魚之化,區區微臣之所望也。本館推刷官之行也,臣稔知中房之作弊不貲,招而語之曰,中房,係是私人,各邑無供饋之例,其勢不得不侵及於奴婢等,責以供饋。況聞其多徵錢布,以充其欲,苟不厭其心,入而訴,出而脅,操縱多端,貧殘奴婢,何以堪命?今行則切勿帶去,爲宜,及其辭行之際,臣又縷縷面戒,則皆言當不率去,其後聞之,則六道推刷官,皆瞞臣,暗地帶去,臣心甚痛駭。卽爲行關,使之上送,而所謂中房輩,旣至其地,如見血之蠅,抵死不肯上來,惟京畿則道里最近,故不得不先爲來現,臣卽笞三十度,以徵其罪矣。日昨推刷官金重泰,始入來,誤疑書吏,有所漏言,捉致其私第,使其奴結縛而用大杖,擊八十度,數之曰,大司成,笞吾中房三十度,吾則當三倍其數,其擧措之妄悖,殆未前見。又聞重泰在竹山,多得隱漏奴婢,私許贖良,斂錢以歸,其數甚夥,近來本館奴婢之減削,未必全由於飢饉流亡,多出於此等不法之擧,雖以其所納推刷案,見之,丙午所存奴婢之減縮者,至於七十七口之多,三年之內,無一口增錄,殊無別爲差遣之意,此等罪狀,不可但施罷職汰去之罰。亦乞聖明,亟下重泰於吏案,治其所犯,其所許贖奴婢,還付館案,其贖價輸之官司,竝治臣疲軟見輕郞屬之罪,以懲奸贓,以存體統焉。臣於纂修堂上之任,亦有不可冒當之嫌,蓋申處洙之啓,旣曰,苟非鴻匠,莫宜撰次,則如臣淺識謏學,又何敢敖然自處以鴻匠,冒當偏摩之役乎?頃日牌招之下,雖不敢坐違,而內揆私分,每增愧懼,亦願竝賜鐫改,移授可堪之人,公私不勝萬幸,臣無任祈懇顒俟之至,謹昧bb死b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齋儒事,尙今靳許,乃所以重聖廟,正士習也,金重泰事,極爲無據,竝依施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左承旨尹惠敎{{*|病}}。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富平府使金啓煥。
○夜三更,月暈,廻木星。
○李春躋啓曰,來二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壽松,以武臣堂上朔試射試官,慕華館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參贊尹淳,三度呈辭,傳于李春躋曰,只遞本職。
○李春躋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累日,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校理金尙星,修撰柳儼,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校理韓顯謩,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左副承旨金始㷜,同姓三寸侄進士尙重妻恭人李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近來廳中,位甚不齊,出納之際,事多苟簡,左副承旨金始㷜,服制已經成服,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禦使尹淳,身帶將符,久處城外,其在事體,已極未安,且寶鑑纂修之役,一時爲急,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邊爀手本,則保放罪人金潗、金䥬等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禁軍秋冬等都試代,來春夏等祿試射,令別將替行事,自廟堂,草記蒙允矣。依定奪,今十二月十九日,令別將慕華館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王者制法,一定而不可易,不如此,則民不畏法,而犯者滋多,至可戒也。譯官金文慶之罪,在法,有必可死,無或可生,而乃卒無事,臣竊慨然也。一自淸債辱國,益嚴潛商之禁,每使行辭陛時,殿下引見勉諭,許令直爲梟示者,凡幾遭矣。王言一出,便成金石之典,而一有犯者,輒復撓奪,若然則法終不可立,而潛商終不可禁也。文慶,雖商譯,亦在衣冠之末,視驛卒、通事全無知識者,宜有間,而違冒國法,恣行奸濫,若此,論其罪狀,豈不萬萬痛駭也?狀到之初,所當直請按法,而或慮其所帶潛貨,入於八包元數中,故更爲行査,今則數外加帶之狀,綻露無餘,是豈有一毫可恕之端哉?雖以譏察之異於搜檢,爲言,然其爲冒禁潛帶則一也,豈必搜檢現露者,獨可罪,而譏察見捉者,獨可免耶?臣願亟允臺啓,快正王法焉。臣又伏聞殿下,以灣府譏察有弊,特令革罷云,臣竊惑焉。使行搜檢,例患悤擾,有不能一一照察者,此譏察之所由生,而其發摘奸狀,非搜檢之比,今無他端,而遽罷之,何也?凡邊邑採蔘犯越之禁,皆有譏察,而未聞有大段弊端,則獨於潛貨一事,豈可逆料其未然之弊,遂廢目前應行之事也?夫潛商,大利也,旣有譏察焉,又有梟示焉,而尙有如文慶者出,今文慶生,而譏察又罷,則人將何所畏憚,而不趨騖於大利之竇也?又況月前,因西伯狀請,申嚴譏察賞罰之法,自廟堂,覆啓成節目知委矣。曾不幾何,革罷之令,又下焉,擧措之顚倒,朝令之不恒,甚矣,豈不爲邊民之所竊笑也?臣竊謂譏察革罷之命,今姑還收,待日後弊生,徐議變通,未晩也。昨日諫院,有鎭岑縣監金鑄罷職之啓,卽蒙允可云,啓辭,臣尙未得見,其事之虛實,未知如何,而鑄爲人,剛明綜覈,曾任兵曹都案郞廳,發曹吏宿奸,及爲鎭岑,銳意蘇殘,臣於夏間,奉使過其境,聞其赴任未幾,已多修擧,鎭岑,以至殘積弊之邑,得此人,庶幾有回蘇之望,而今忽見罷,臣未知鑄果有所犯而然耶?抑有奸吏、頑民所中而然耶?弊邑一良吏,得失甚關重,臣謂以臺啓措語,行査本道後,處之,宜矣。臣再受恩暇,調攝已久,而所苦諸症,一向無減,醫言積悴所祟,不可責效於時月之間,失今不治,後必難醫,臣非敢自愛軀命,雖螻蟻之微顧,豈不足以煩天地生成之仁耶?伏願聖明,俯垂哀矜,特遞臣夙夜之任,使得安意調息,不勝公私萬幸,臣屢次煩瀆,罪合萬死,臣無任惶恐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文慶事及灣府譏察事,頃者處分,意差深矣,金鑄事,爲先査問本道後,處之。卿其勿辭,調理行公。
○修撰柳儼上疏曰,伏以洪惟我肅宗大王聖德神功,冠絶千古,尊爲世室,百代不祧,此固稀有之盛事,同慶之大禮,臣適以亡父遷窆,滯在鄕廬,不得趨造於賀庭之班,情禮俱缺,罪恨徒切。念臣本以無所似之身,連荷不敢當之恩,所遭非常,而昭釋無餘,蹤迹畸危,而除旨連下,諫官館職,相繼聯翩,恩誥馹召,次第光臨,臣固迫於私情,不得運動,中間陳疏上送,而喉司以新有定式,未免退却,帶職久滯,極涉惶恐。昨纔完葬,來伏私次,而第臣有懇迫私情,至於向前情勢之難强,有不暇言,伏惟聖慈,哀而憐之。噫,臣命途畸窮,早失嚴父,時臣年僅弱冠,稚迷無識,臣母悲哀成疾,奄奄將盡,旣未能致禮於喪葬之際,又不得盡情於哀戚之節,悲悔糾結,心肝已蝕,今番啓壙,災害孔酷,情理崩隕,穹壤罔極,私心以爲,若能初旣擇地,又能不甚薄葬,則夫豈有今日之患乎?思之至此,五情如割,論臣不孝之罪,誠無以自贖,惟宜謹守三月之制,以盡未盡之哀,庶可以少伸人子之至情,得免禮家之罪人,而秖以職名在身,無由自任,啼號痛酷,寧欲溘然,臣亦非不知越例之爲可懼,瀆聽之爲不敢,而但念人之私願,天地必從之,子之至懇,父母必憐之,今我殿下,天地於臣也,父母於臣也。又況錫類之仁,淪洽臣隣,若臣情事之萬分哀窮者,亦蒙一視之恩,使得自盡其靡及之痛,則臣當生而隕首,死則結草。且臣本有痰塊衝上之症,此固通朝之所共知,平日調攝,若或失節,則必致大段添重,甚至於氣息不通,頃刻垂盡,今又衝寒奔走,一倍加劇,昏到涔涔,不省人事,以此病狀,亦無時日之間,復起爲人之望,亦乞矜憐而許之焉。臣昨呈此疏,而喉司不捧,違逋召命,而例勘終靳,臣誠情勢哀窮,罔知所措。噫,臣之所陳,卽人子情理之自不得不然,人之見之者,必將油然有惻怛不忍之心,而秖緣臣不孝無狀,素未能見諒於同朝,不曾以人理待臣,或謂之違例,或謂之非時,再呈再却,只請牌招,彼喉司之臣,雖自謂能盡出納之責,而若臣慙悼之懷,將不可以人類自居,無心可以處世,無面可以對人,惟宜歸伏亡父之墓側,以畢未了之殘喘,粗謝平日不孝之罪而已。更何忍束帶趨朝,以傷我聖上以孝爲治之政哉?再召之下,隨詣闕外,更呈前疏,自外退歸,惟望速被譴罰,以爲人臣慢命者之戒焉。臣無任呼號躑躅血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之撕推,誠涉太過,而其所陳請,不過數月,特爲許施焉。
○校理金尙星上疏曰,伏以臣,論趙鎭禧事,誠妄矣。目見巧㦧之迹,身在刺擧之地,誠不忍囚舌泯默,乃有所信口論列,而夜深草箚,隨意下筆,語多迫切,文少葳蕤,則傷聖朝篤厚之風者,亦莫非緣臣年少之致,長德者之責臣太刻,固何足怪?噫,臣於大臣,卽一故人穉兒,互章交辨,殆近於加大凌長之歸,其在臣心,固甚萬萬不安,而第大臣奬鎭禧,以風力,咎臣以沮遏,此則亦有所不容不辨者。夫子云,與其進也,母保其往,則凡人之悔過自新,夫誰曰不可,而若鎭禧,則其所謂自新者,只是迭換其頭面而已。蓋嘗附麗於洪啓迪之故,在辛、壬則主張諫啓嚴鞫之論,要掩托啓迪之跡,蓋嘗投合於逆鏡輩之故,在今日則杜撰憲啓立異之說,冀免黨逆鏡之罪,首尾綻露,前後歘翕,此等風習,抑亦一世之所共惡,則豈可以復售攘臂之習,謂出於眞箇直前之風乎?至於沮遏等說,細究語脈所歸,則有若臣之箚論,出於擊逐參啓之人,要令後來居臺者,皆欲退縮者然,而臣於今日憲啓,固有一箇主見,嘗以請鞫之啓,不可依違,規避之意,亦或酬酢於親儕間,則他人之連參與否,在臣尤何關,而沮遏之目,忽地來着,是何在鎭禧則太恕,而在臣則太不諒也?獨臣之所深惜者,朝廷之肅嚴,惟在正議之恢張,臺閣之尊重,不係鄙夫之擔當,如鎭禧者,舊染自在,新沐未薰,而以此人連此啓,謂之可見風力,則得不來善之意,太勝,而激濁之道,反輕乎?若夫李基聖事,在臣未釋褐之前,只聞基聖之被駁也。逆鏡又請罷臺官,而鎭禧輩,承望風旨,扶植餘論,故在耳之言,隨手而寫,基聖發啓之先後,鎭禧還朝之早晩,臣未嘗有意考閱,以至誤下一啗字,則此不過句語間未及細檢之致,而大臣以關係至重,不宜輕加爲言,到今鎭禧被罪之後,亦何必齗齗索言也?臣於鎭禧,非有毫分私好惡者,只以萬口同辭之論,妄效一日在職之責,而謗議交騰,咎責旋至,惟當杜門訟愆,矢心自靖,則復廁邇列,非所暇論,虛銜在身,宜卽露章祈免,而臣父患寒之症,浹日彌留,風痰爲祟,咳嗽作苦,最是喉門赤爛,殆至於語音不通,日夕焦灼,未遑及他,而重以闔家患疹,荐遭喪慘,身旣薰染,亦不敢循例陳疏,今始齋宿經宵,略陳危懇。伏乞聖慈,亟賜鑑諒,先治臣妄言之罪,以勵群工,仍命鐫罷臣職,俾得以便意救護,不勝幸甚。臣治疏將上之際,仍館直之俱闕,天牌儼降,不得不隨詣闕外,投章徑歸,臣尤死罪,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大臣欲爲鎭定之言,何必深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正言金權上疏曰,伏以臣,頃除憲職,適在畿幕時,受暇下鄕之日,屬緣重患輪疾,方阽死域,未卽趨命,惶蹙冞切,旋以諸僚,俱在外,至於變通,獲蒙恩遞,感祝之餘,粗安私分矣,不意薇垣新除,又下於就醫舁還之際,是何無狀賤臣,荐被誤恩於聖明之世,聞命震惕,益不知置身之所也。顧此諫省之職,地望自別,決非見識鹵莽,言議巽懦者,所可濫竽,況臣向來被彈,情勢危臲,實無復叨言責之望。且臣身恙之外,母病添劇,尤無一分供職之勢,玆敢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竝賜矜察焉。秋間臣忝憲職也,因一處置事,重遭諫臣劾遞之論,至今追思,實不勝瞿然之至。其時臣以問郞,仕進鞫廳之際,午被除命,夕承召牌,至於留門入肅,新進生疎,中夜蒼黃,處置措語,未暇點檢,而槪掌憲之上款引避,諸臺之不當處置,俱以大臣筵奏,爲嫌,故不爲區別,統言請出矣。其後或有以措辭之殊欠別白,爲言者,臣始爲省得,仍欲引避,而諸議又以爲,語旣包含,非比做錯,且請出諸臺,皆已就職,則不必强引,爲嫌,惹起一鬧云,故未免中止矣。非斥之言,果發於公議之地,而至以全漏一款,混請出仕,覺後不避,有損臺體,爲言,臣臨事昏謬,不能詳審之罪,至此無以自解,白簡猶在,彈墨未乾,壞損臺體者,尙何顔面,揚揚復就於臺省之職,重貽一世之嗤點也哉?況伊後就職諸臺之復入言地者,皆以此引避,連續遞免,而究厥所失,實原於臣,則臣何可獨爲晏然而已乎?於是必遞之義,尤較然明白矣。且臣纔經死病,餘熱未祛,飮啖全廢,元氣澌頓,以此病狀,實無以自力强起,而臣母衰病沈淹之中,過慮臣疾,不愼調攝,重觸風寒,感傷非細,委頓床席,氣息綿綴gg綿惙g,種種症情,俱係危篤,而最是足部浮高刺痛,若病大腫,晝夜苦劇,頃刻難支,臣病裏扶將,方寸煎灼,卽今情理,尤無暫時離捨之勢,況暇論官職之去就乎?卽因守令署經,天牌辱臨,嚴畏分義,不敢坐違,忍死隨詣於九闕之外,而情地親病,如右所陳,咫尺宸陛,末由入肅,玆敢略控短疏,悉暴情實,終未免徑退,臣罪到此,萬戮猶輕。伏乞聖明,特垂體下之恩,仍推錫類之仁,亟許鐫削臣職名,以便救護,以謝人言,仍治臣違慢之罪,以肅朝綱,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兵曹判書兼藝文提學金在魯上疏曰,伏以臣,瀝血陳懇,冀還新命,而聖批愈隆,邈不開許,臣憂憫抑塞,不知所出。臣雖不肖,亦知分義之可畏,恩寵之可戀,自惟積逋之前愆未贖,倚毗之新渥至此,惟當感激而報效,敢復偃謇gg偃蹇g而違逋,顧念此時,何等時也,此職,何等職也?臣之庸迂拙劣,最出人人之下,凡百世務,都無通曉,而至於軍旅之事,尤所昧昧,雖在平安無事之日,尙無萬一堪稱之望。況今新經變亂,憂虞溢目,本兵之得人與否,而國勢之輕重安危,係焉,尙可視之以尋常除拜,而唐突承膺哉?且臣稟氣至弱,自幼多病,盛壯之歲,百症交侵,猶不敢自比恒人,今則年已及衰,病日益深,精神筋力,殆無異於篤老之人,而本職酬應之繁,奔走之勞,爲百職之首,毋論才分之全不近似,只此癃尫澌惙之形,決知其一日不可堪矣。伏惟天地至仁,曲遂萬物,必不忍强其所不可强,使其顚隕踣斃而後已也。臣又於日昨,忽伏承藝苑除旨,惶愧震𢥠,面騂心煩,切迫之極,直欲逃遁而不可得也。末世人才眇然,兼以他人長短,例不能詳知,固或有人器之不稱,名實之不副者,而夫豈有可駭可怪之甚,若臣之文任者乎?向在乙巳年間,該曹承乏,充臣於提學末擬,謬蒙天點,臣於其時,悉暴不文實狀,累煩控辭,至以限死自畫,爲言,畢竟因職事有急,幸得變通遞改,而追思至今,尙有餘愧,今又循襲前誤,不問實地之如何,復有此萬萬意外之除,臣誠不暇自憂,而爲朝政寒心也。夫館閣榮銜,人所歆艷,本非厭避之地,使臣文辭雖拙,猶可以備數成樣,則獨何心腸?抵死力辭,而自念臣之不文,非唯不能窺闖於作者藩籬,卽日用文字,數行書札,尙且艱窶莫甚,罅疵難掩,猝遇副急應製之文,雖血指汗顔,斷無締進之理,臣之困窘貽笑,姑不暇言,而其於國事之大段狼狽,何哉?此臣所以居常自悼自憫,視文任如墻壁之當前,不敢爲冒沒進步之計者也。區區此言,亶出赤心,倘或毫毛飾虛,敢爲例讓之態,則神明必殛之矣,情隘勢蹙,不得不傾竭號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俯察臣由中之懇,亟許竝遞臣本兼兩任,使官無鵜梁之刺,身免蚊山之災,千萬幸甚,臣無任煎迫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所辭兼帶,俱涉太過,卿其勿辭,待交龜,從速上來行公。
○執義李顯謨上疏曰,伏以臣,病狀近甚危重,飮食全廢,頭痛火升,昏不知人,虛汗如瀉,喘急尤甚,雖房闥之內,少或起動,則昏暈而倒,胸膈悶塞,頃刻之間,幾至殞絶者,日數三次。病勢如此,已無復起爲人之望,昏昏涔涔,秖自傷悼,不意此際,柏府新除,忽及於無似之身,而牌召遽降,臣於病中,惶恐隕越,罔知攸措,欲起還仆,竟未祗承。竊念近日違牌一事,實爲聖世之痼弊,人臣分義,至爲未安,而臣因實病之如此,每每身犯傲慢之科,每一違逋,惶隕之極,寧欲溘死無知,而不可得,只望重蒙罪勘,庶幾少安賤分,而中夜又伏聞有只推之命,臣惶感之極,尤不知所出。前頭又必有循例牌召,臣之病狀,有非時月間可以得差而起動者,其勢又將違召,臣迫隘之甚,病中又添大病,氣日益敗,無復餘地,鬼事將至,無可言者,念此中丞之職,責任,何如?設使臣,疾病不至若是之甚,臣之爲人,迂愚鈍劣,衰晩疲孱,銳氣都消,雖云處世,過從絶無,聾聵莫甚,凡於朝論得失,一不省識,況復重病如此,人事都絶,厭厭如泉下人,今乃以搏擊風采,責之於如臣奊詬垂死之人,此於朝政之失,已非細故也。臣之一疾彌留,死如棄如之狀,在廷臣僚,亦皆知之,則銓部,亦必無不聞之理,而强而擧擬,必使公私狼狽,聖世愼簡覈實之政,恐不如此。況聞近日臺地厭避,人人皆然云,此實搢紳之深恥,淸朝之至羞,今世之人,一例以此,深責群下之委靡,然以前史觀之,則治平之世,每多狂直之言,衰季之時,常有喑默之風,此正我聖上惕然加意處,無乃厭聞逆耳而致歟,無乃建極未至而致歟?深留聖意,益恢四聰,俾蕩平之治,不至爲空言而止。且使後世之論,不至有譏於聖世言路之不廣,喑默之成風,則致治之道,無過於是,臣不勝區區之祝望也。顧今言路實狹,責罰太峻,群下惟以免罪,爲幸,此亦聖世之可憂者。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愚臣竊恐今日,實有此弊,而雖以近日申處洙、趙鎭禧、李萬維三人事,言之,聖上之所以罪之者,實皆有稍過分數處,此等人其罪名,固皆有不足恕者,而絶島極邊,乃是減死之次律釋之,所謂何以加其罪者,恐或近之,國家之用罰不中,則進言之士,或有疑畏,而不敢盡其所懷者,此實有妨於言路也。臣於此三人,寧有一分顧惜,而獨以聖世處分之稍過,爲言路深憂,有不能自已,疾病之中,精神迷錯,而略此攙及,至於病勢之痼,一至於此,雖欲强起趨命,實無其路,違慢之罪,不可不重勘。伏乞聖明,下臣司敗,各別科罪,以爲廷臣之戒,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三人之事,皆極可駭,今此處分,豈乎過中?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愼爾復{{*|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礪山府使崔震一。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獻納許集,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檢閱趙尙行,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尹惠敎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以都摠府中日草記,傳子張泰紹曰,曾前則中日命停之後,更待下敎擧行矣,今番則直爲啓請標信,其間忘却之致耶?此草記,還給。
○尹惠敎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副提學宋眞明,校理金尙星稱以情勢難强,不爲行公,事極未安。更竝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旣遞本職,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兵曹祿都目政事,例於季朔爲之,而無得逾月事,已有定式,而長官如或有故,則令次官稟啓爲之事,亦有筵敎矣。判書金在魯,時未上來,應行祿政,勢將過限,許多軍職及將士之趁未頒料,誠甚可憫。在前如此之時,有自本院,陳稟擧行之例,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令次官擧行。
○尹惠敎啓曰,檢閱趙尙行,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武臣堂上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軍職廳堂上李廷賢,柳葉箭畢射後,試官,親見試記,則只以邊三中書錄矣。片箭一次,又爲不中,後更爲計劃,則以柳棄箭邊四中書錄,此乃執冊官,追後添書一邊字者,明白無疑。莫重堂上試射,如是用奸之狀,極爲無據,執冊官崔錫昌,當該射員李廷賢,竝令攸司拿問査處,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以備邊司言啓曰,本司有司堂上四員內,一員未差,一員冬至正使金東弼,仍帶赴燕,卽今行公者,只有前右參贊尹淳,都承旨趙顯命,文簿酬應,常患苟簡,金東弼有司之任,今姑許遞,以戶曹判書徐命均,兵曹判書金在魯,竝爲差任,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承文院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寫字官,雖是微末,御諱事大文書,皆使之擔當繕書,則責任不輕而重矣。國朝以來,不以官卑人微而忽之,勸奬培養之道,視他自別,故渠輩莫不興起肄業,以筆名世者,代不乏人,近來則全無收拾激勸之事,而各司及私家,以不緊小小書役,侵責驅使,殆同下賤,已是渠輩難堪之端,而且其月廩,曾因年凶權減,又以太田米,累次換作,所食之涼薄,反不及於各司之隷卒,故人各解體,無着實肄業之心,而筆才日漸降下,卽今事大文書之奏文能書者,絶無而僅有,事甚可慮矣。其料之權減換作者,雖不可盡數復舊,小米改以大米,給之,以此永爲永式,則庶可爲激勸培養之道,而各司及私家之以不緊私事,任意招呼侵責之弊,一切嚴飭禁斷,俾得以專心肄業,期於成就,似合事宜,以此施行,何如?傳曰,允。
○獻納許集啓曰,臣猥以無似,屢忝臺端,一味尸素,居常媿懼,日昨得聞,鎭岑縣監金鑄不治之狀,有所論啓而蒙允矣。昨伏見知申疏本,盛稱鑄之剛明綜核,修擧邑事,至請行査本道,而聖批亦令依施,臣於是,不勝瞿然訝惑之至。夫遠外守令之政治能否,果難詳知,奸民猾吏之乘憾造謗,不無其弊,則風聞失實,臣嘗爲戒,不敢以泛然聽聞者,輕易發論,而至於鑄之貪虐實狀,所聞者,頗爲眞的,移屬逃故之依前侵徵,已極可駭,而境內閑散朴世蕃爲名者,陞差鄕任,誘奪其山於渼林大村之後,不有邦禁,肆然入葬,此則十目所視,焉可掩乎?其他苛酷之政,不一而足,假稱軍器修補,凡干民人之有些少罪過者,輒徵贖錢,多者或至半百,而不補公用,去處不明,倉庫之傾圮者,則威喝監色,勒令修改,獄舍之頹毁者,則使人吏之有過者,改造贖罪,每以此等事,爲衒能之資,宰臣疏中所謂已多修擧云者,無或指如許處而言耶?大凡守宰之欲爲要譽者,類多修飾外面,以示其幹能之色,泛而觀之,似若勝於疲軟不振作者,而其實則罔非剝民而取辦,要以衒耀乎?觀聽。宰臣之霎時歷過,安能盡悉其小民愁怨之狀耶?雖然,身居言地,略論微末之一縣宰,而分疏之言,至發於宰臣,臣之論人不審之失,著矣。何可晏然冒居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副修撰趙明翼上疏曰,伏以臣,知識短淺,言議巽軟,前後之叨玷三司,不啻屢矣,不曾發一言論一事,仰答我殿下委任之隆眷,居常愧懼,若隕淵谷,頃以憲府諸臺之退縮不出,特下嚴敎,辭旨非常,仍有一竝譴罷之擧,臣名亦入於其中,驚凜震悸之餘,繼以慙恧,不知置身之所也。嗚呼,臣雖無似,亦嘗粗讀古人之書,出入長者之門,其於事君之道,出處之義,有所講究而裁定者,素矣,如有可言之事,必陳乃已,不以威武而有所撓奪,如在可退之時,決意引去,不以榮利而有所低佪gg低徊g,每以是反省,視同三字符,而要作事君飭身之方矣。不意玆者,反陷於規避之罪,至以欲停則慮有人言,欲連則恐觸上怒等語,縷縷爲敎,聲罪極嚴,其所負犯,苟有如聖敎者,雖流竄誅殛,固無以贖其罪。若有人所共知不可冒出之嫌,而混被規避之律,則規避二字,士夫何等羞恥之目,而橫擔其身,不亦悚愧之甚,亦豈非朝家鑑別之所失乎?臣於秋間,忝叨館職也,親承前席之面諭,感激恩庇之至厚,不揣時勢,妄出一脚,致人疑忌,終速彈罷,頃者憲職之命,實是被論後初除,則其所引入圖遞,在所當然。臣之以此獲譴,實無自愧于心,而但念臣於平日言議之際,無所取重,不能見信於君父,雖以我聖上日月之明,不燭臣本心之無他,於此等處,益可見矣,是臣反己循省,竊所慙悼者也。自分屛棄,退伏先壟之下,爲省老父,昨纔入城,館職之除,已有日矣,馹召之命,亦纔降矣,罪罷屬耳,恩除旋下,視同無故之人,收召不置,臣實惝怳,誠莫知其所以也。顧臣今日情勢,唯當引分退休,永謝榮路,以爲自靖之計,其何敢諉以本情之實無規避,事實之容有可恕,揚揚法從之列,以受人嗤點也哉?玆敢略暴委折,露章自劾。伏乞天地父母,憐臣情迹之甚危,察臣罪名之至重,付之司敗,亟加重勘,仍令選部,勿復檢擬,以安微分,以嚴國體,不勝大願,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2月1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于尹惠敎曰,史官二員待命。
○張泰紹啓曰,獻納許集,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而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肅拜,或陳疏,無處置之員,除在外未肅拜外,陳疏人員,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同副承旨,不得病狀,例也,而同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之俱空,未有甚於近日,副提學宋眞明,一向違牌,終不出肅,事體極爲未安,副終撰趙明翼,疏批已下,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刑曹堂上,近甚不備,詞訟積滯,委屬可慮,而判書申思喆,參判金取魯,連呈疏單,不爲行公,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終不應命,事體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愼爾復有頉,代朴致隆。
○以禁府啓目,善山前府使安相元原情公事,傳于張泰紹曰,申飭之下,身爲蔭官,豈敢以疑阻之說,陳於君父乎?道臣狀聞,雖或過中,身爲守令,不當若是,況奏達之供辭,又不當若是肆聲氣。此招,還給金吾,其令更捧以入。
○李春躋,以魂宮忠義,以入番宗室意啓曰,本宮宗室四員內,密陽君臣梡,以掃墳事,受由在外,海興君臣橿,今方入直摠府,海陵君臣爟,重患紅疹,方此苦痛,兼遭夭慼,身又犯染,原豐都正臣熙,累日入直,而素患胸腹之痛,時時發作,不至大段,故强疾將事矣,自昨夜猝然寒戰,頭疼如碎,精神昏瞀,人鬼未分,以此病狀,萬無將事之望,臣之死生,固不足恤,而莫重祭享,奠獻無人,事之未安,莫此爲甚。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使享禮,無至生事,何如?傳曰,以他享官,代直。
○張泰紹,以義禁府言啓曰,罪人任徵夏,所當依例加刑,而臺諫方以設鞫嚴問,論啓,姑不得擧行,罪人李錫衡,開坐刑推之際,判事臣徐命均,遭服制,罷坐出去,他餘罪人等,今日不得加刑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近來本廳郞廳多闕,不但輪直之苟簡,至於書役,殆至停廢,誠爲可慮。本廳郞廳鄭羽良,違牌坐罷,今旣敍用在職,還爲差下,郞廳李重庚外任代,前佐郞尹志遠差下,郞廳宋瓆,以身病受由,察任無期,姑爲改差,其代以權知承文院副正字柳逸,差下,而雖已分館,時未免新尹志遠,亦無職名,竝令該曹,口傳付軍職,鄭羽良、尹志遠、柳逸,亦令該曹兼春秋,口傳下批,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掌令李光溥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獻納許集避嫌。{{*|措辭見上}}引嫌而退,隨聞論列,臺體則然,宰臣請査,何必爲嫌?請獻納許集出仕。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12月2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司諫朴弼琦,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又啓曰,因本院啓辭,政官牌招,玉堂闕員,盡數差出事,命下,而闕門垂閉,望筒出納之際,必致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奉敎朴弼均,牌招事,命下,而闕門垂閉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今日賓廳日次,兩司當爲入侍,故不待牌招,依例進參之意,使兩司下吏往復,而諫院則獻納許集,昨日就職後,仍呈辭單,大司諫權𥛚在外,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金權未肅拜,無進參之員。除在外外,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不爲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屢次違牌,無意應命,揆以分義,不容若是,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趙顯命啓曰,玉堂上下番闕直,未有甚於近日,事體至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上疏纔已入啓,他無推移入直之員,政官卽爲牌招,闕員盡數差出,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因本院啓辭,政官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垂閉,望筒出納之際,必致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奉敎朴弼均,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辭疏,旣有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司諫朴弼琦啓曰,臣於臺地,不可復叨之狀,前後控籲,誠亦支離。臣於前秋,徑停權詹按律之啓,而乃者梟示啓之發也,引罪自列,至被駁罷,則此啓在臺之前,無非臣訟罪之日。且於前秋憲府,眞儒等亟正邦刑之啓,減而爲眞儒島配之啓也,臣亦連啓,今者三賊,亟正邦刑之請,復發於兩司,而當初減律之憲臣,先被劾罷,則如臣連啓者,自在其竝論中矣,何敢獨爲晏然,而且前都憲之疏,所以聲罪減律之輩,極其嚴峻,至論金翰運之改律,斥以外雖連啓,內實庇賊,仍請削黜,卽蒙允許,則前秋減律連啓之人,其爲惶凜愧悚,當復何如?噫,自有聖敎之丁寧,爲今日臣子者,孰敢有一毫庇護之心哉?況臣自從連啓,仇嫉必深,庇賊之斥,固非臣所可嫌,而第念,減正刑,爲鞫問處斷之請者,猶爲庇賊,方被削黜,則減正刑,爲島配之請者,旣嘗連啓,何獨無罪?臣所以恭俟重勘而已,不意恩敍纔下,舊踐復叨,惶感則至,愧懼冞切,固不敢復爲入臺計,而且臣賤疾,自去月旬後,積傷所祟,因成黃疸,一粒飯不入口,殆過一朔,眞元大爍,皮骨僅存,雖非難安之情勢,實無肅命之氣力,坐犯違慢之誅,反承只推之命,踪地益窮,罔知爲計。秖俟譴罰,縮蟄累日,今又天牌降臨,不敢再違,强疾入謝,始乃自列,臣罪尤萬萬矣。請命亟削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以副司直尹淳上疏,傳于李春躋曰,還出給。
○修撰柳儼疏批改下。答曰,省疏具悉。觀爾疏辭,情雖懇迫,聖人制禮,豈可過也?國之典章,豈可更也?爾須抑情察職焉。
○傳于張泰紹曰,日者修撰柳儼之疏,誠甚懇迫,故矜而特許,伊後思之,聖人制禮,國之典章,俱不可輕改。且關後弊,更下批旨焉。
○正言金權上疏曰,伏以臣,近因母病苦劇,情地臲卼,略暴危懇,冀蒙恩遞矣,及承聖批,以勿辭救護,爲敎,臣數日扶將,隨便救護,頌祝天恩,感極而涕。卽今母病,一向危篤之中,臣子姪八人,一時患疹,症情匪細,臣母病裏憂灼,諸症一倍添加,委頓沈綿,藥餌無效,以此情理,實無一分離側供職之望。且臣向來所遭情勢,已悉於前疏中,今不敢疊床,而耐彈冒出,斷無其理,一遞之義,較然明甚,況伊時諸臺之復入臺地者,皆以此避遞,在臣廉隅,尤爲萬分難安,此又臣必遞之端也。昨呈辭單於喉院,則院中之議以爲,一番許遞,在所不已,欲爲捧入,則公議之嚴,於此可見,而其時緣臣誤就職之諫長獨阻之,誠未曉其故也。此莫非臣疲軟見輕,不責廉隅之致,尙誰咎哉?召牌之下,不敢坐違,又此趨詣禁扃之外,拜章徑退,臣尤死罪。伏乞聖明,諒臣情理之焦迫,察臣情勢之危蹙,亟加鐫罰,以便救護,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方不以言官,自處,則今於乞免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卽於目前事,切有可憂者,敢此附陳焉。殿下所以保合同異,蕩平朝象者,其意甚盛,凡在臣僚,孰不欽仰,而抑今日諸臣,所以各忘黨目,奉承聖旨者,能有幾人?異趣之寅協無期,同室之戈戟先尋。姑以近日事,言之,趙鎭禧之啓,固爲非矣,而金尙星之箚,亦云過矣。殿下處分,未免扶抑之偏,而大臣疏論,又無調劑之意,臣竊惜之。自古分朋之漸,莫不始於微細,而終至莫遏,今日睽乖之象,誠非細憂也。伏願殿下,凡於聽言之際,勿遽其喜怒,徐究其事理,亟軫先事之慮,毋至激成之患,仍以責勉群下,俾無流弊之馴致黨伐,則亦未必不爲蕩平之一助也。今日臺閣之含默成風,誠爲痼弊,而抑聖上所以蔑視臺閣者,未必不有以啓之也。自殿下卽祚以來,無論其言之是非曲直,臺臣之以言獲罪者,凡幾人哉?近日三謫,亦未免譴罰之過中,則憲臣之疏陳所懷,可謂得體,而聖批靳允,殊無開納之意,恐有欠於古聖王達聰之意也。亦願殿下,亟恢開言路之道,毋貽輕臺閣之譏,幸甚。雖然,殿下種種病痛,無非坐於求治太速之害也。傳曰,欲速則不達,又曰,必世而後,仁。學問進工,每戒其太速,聖王爲治,必期以久遠,此誠古聖賢之至論也。今殿下,丕承三百年宏大之基,欲祛二百年黨痼之習,此其勢,非可以造次間取辦也,明矣。若其是非大關係處,則不可不堅定,而至於臣僚之小小疵累差失,則亦宜一切涵容,消融蕩滌,期之以遠大之業,磨之以歲年之久,俾在廷諸臣,自臻協恭之休,咸囿建極之化,則斯爲美矣。今其敎化不素,而責罰先加,臣恐朝放夕逐,只不勝紛紜,終無益於蕩平之化也。子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聖人之言,雖若迂遠,實易爲功。臣竊附堯、舜吾君之義,爲殿下誦之,幸勿以人而廢其言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陳,異於予意,而趙鎭禧事,尤不得不若此矣。爾其勿辭救護焉。
○副司直尹淳上疏曰,伏以臣負大罪,未卽就勘,逋嚴召,積至十數,踪地窮蹙,五情焦凜,尋單屢日,幸得上徹,所辭諸任,庶幾準請,畢竟蒙恩,只遞其本職,日夕顒俟之餘,抑鬱落莫,殊未覺肩擔之少卸耳。夫臺閣處律之重,顧何如也?聖明雖謬爲賤臣地,使峻議未伸,在臣廉義,其敢仍頑於慘劾之後,委幸於閑秩之解,而曰我伸私義,我無復嫌,我可出而承命,豈人理也哉?臣之區區渴望,朝體之斷可速變通者,實有在焉,何者?纂修重任,臣實陋劣無堪,而初不堅辭,誠亦痴矣。臺啓所謂不量度妄自當者,誠名言至論,臣以何幸獲此頂針,而得免不韙之誅也?卽此一義,已爲臣自劃之鉅防,而若其嚴辭重斥,至謂其腕,旣不可斷去,此役,決不可仍畀,則雖聖恩靡極,天覆而日臨,其可用此腕而汚此役,雖臣狗彘不若,無一分心腸,亦何忍恬此言而冒此任哉?苟殿下必欲强之,臣有死耳,況聖明之畀臣纂事,不過仍初命而已。非謂非臣莫可,如林之鴻喆,何擇非人,而乃復强責於僇人賊手,上下相持,徒損綱紀,於國體,何妥,於大冊,何光焉?是則不待臣屢言,而卽通朝所公誦者,似伏聞日昨筵中,大臣亦以此爲言,而殿下猶靳一許,臣未敢知聖意之何在,而若謂臣可縛束而致之,豈所以重斯役,亦豈所以以人畜臣也哉?且臣之被論也,抄刪之事,只餘數日工夫,計於其間,僚堂已得卒業,使臣無故赴局,便無所事,尤宜速賜汰免,改命他人,董正寫印,俾重役亟完,又何必任臣虛帶,以貽其遷就也?抑臣有久欲哀籲而未果者,南漢保障之寄,初不翅奴織婢耕之舛,而閤門催召,前席授符,旣迫而後承,又因秋操有命,姑且黽勉,而過操後,餘緖棼然,稍俟將理,未卽丐免,遂遭顚沛,走逬城外,以迄于今,而若乃久冒匪據,萬非臣本情,況帶將符擅出,自有其律,軍紀莫嚴,終難倖逭,入冬以來,戎務倍殷,而一味抛置,亦屬可慮。在朝家任將之體,容可以一時代匱,苟然終畀於本來憒憒罪又萬萬者哉?至於內局提擧,職是保護,不宜一日虛曠。矧今麻疹天行,至蔓於禁以禦,曾經之再染,日有所聞,移殿之請,不但萬分一之過慮,寔宗社臣民之至計。適會都提居外,副提苦痛,臣又限於當前之鐵壁,焦熬經日,卒不得進身,使本院之宜先者,闕焉。若論其罪,專在於臣,嗣後問安議藥,亦令代房承宣,獨行。聞於院中故事,未或前有,此罔非當遞者未遞,當罪者未罪,而致此苟簡,臣心惶愧,益無以自措。惟此三任,以義則死不敢當,以罪則斷無可恕,而容光之照,獨阻於重蔀,匪分之擔,尙在於身上,數日之間,天牌又屢辱,每當違敖,方寸隕墜,直欲引決而無知,臣之情理,其亦窮且迫矣。仍念臣之尙翹微瑣,誤辱殊知,濫躐至此,而前後受任,未嘗煖其坐席,少效塵露之力,惟動罹駭機,長抱憂畏,爲朝廷不祥物而止耳,臣以何心何面,復萌當世之念,自立於簪紳末流,縱其無恥,苟欲盤礴,其如命,何哉?伏惟天地父母,倘加哀憫,俾全螻蟻之命,終備牛馬驅使,庶有以處得其所矣,玆敢仰恃恩慈,寫血陳辭,兼將信符,隨疏祗納。萬乞夬賜處分,先削臣纂修、守禦、內局之任,所有經筵籌司及該司兼務,以次盡行鐫免,仍勘屢逋重犯,俾法紀肅而私分安,則雖在窮泉,不忘結草之報矣。臣無任涕血戰汗攢禱之至,謹昧死以聞。{{*|批答見上}}
○副提學宋眞明疏曰,伏以臣之逋違嚴命,今幾遭矣。臣本無他才能,素所期勉者,只在於筋力奔湊,恭趨職事,而情勢窮蹙,輒犯慢蹇之誅,乖了宿心,悚悶無措。凡朝臣之被譴者,及當敍復之日,怵惕徊徨,不敢遽進,乃臣義之所當然,況臣所遭,係關邊機,爲法受罪,實所甘心。間因赦令,雖蒙恩敍,而不當夤緣倖會,便復晏然,況此見職,卽臣已試僨敗之地,則廉隅所關,決無冒出之勢。今臣一遞,卽通朝之所見諒,而喉司之臣,則諉以直廬之久曠,惟以屢牌强督,爲事,甚非相待之意,亦非變通之要也。顧今僚員一空,雖使臣無故行公,固當開政差闕,以爲備員輪番之地,而況臣難進之義,若是截然,則今日之只請例牌,無他稟辭,其爲虛文欠實,莫甚於此,臣誠爲之慨然。今於八牌之下,又不得不進身闕下,而咫尺天陛,無計入肅,玆又投陳短章,仰請譴何?伏乞聖明,俯垂鑑燭,特許鐫遞臣職,仍治臣積逋之罪,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且臣於北路事,不無一二陳稟者,而仍本職辭免,登對未易,其中年分一事,最爲緊急,玆敢附陳焉。當初事目,南關各邑,則令道臣磨勘,故臣於未離營之前,災傷成冊,幾盡收捧,而咸興浦落之頉,爲六百餘結,北靑則爲三百餘結,其餘五邑,小不下百餘結矣。浦落係是永頉,則千餘結一時懸頉於七邑元帳之中,誠爲重難。若以被災之實狀,言之,則咸興六百之結,亦斟酌折定之數耳,更無點退削減之道。臣意,今年則一倂許入於水沈全災,俾免白地徵稅之弊,而浦落之名,全勿擧論,姑待明年秋成,更加詳細踏驗處之,而數邑近山之社,有同開闢世界,改量之擧,斷不可已。或以道科重臣,仍察均田之政,或別擇解事名官差送,檢田從事,與道臣商議擧行,務爲省弊,而覈實之地,則誠是民國俱便之道,乞令廟堂稟處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
○己酉十二月二十日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刑曹判書申思喆,工曹判書李森,漢城判尹張鵬翼,禮曹參判趙尙絅,副護軍李顯祿,右承旨張泰紹,掌令李光溥,獻納許集,假注書宋胤涵,事變假注書朴致隆,編修官申混,記事官柳祥翼。洪致中進前曰,日氣極寒,聖體,若何?上曰,與向時一樣矣。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王大妃bb殿b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洪致中曰,眩氣往來及氣升之候,若何?上曰,眩氣一樣,而氣升,往來之候,與前無加減矣。洪致中曰,頃者有惟疾之憂,其於調攝之候,不瑕有害乎?臣民之憂,不淺矣。今聞病患,已至無憂之境云,不勝伏幸。上曰,惟疾之念,減矣。洪致中曰,近因時氣乖常,紅疹大熾,閭巷之間,無處無之。初頭則頗似順經,而卽今則症漸不順,死亡者甚多,前頭癘疫,必當熾蔓,誠爲可慮矣。上曰,予意亦然矣。癘疾,近年來寢熄矣,今此紅疹,將爲癘疫之漸,誠非細慮也。國家之設置醫司,意非偶然,而今則只有存羊之義,申飭醫司,使之各別救療,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祈雪而雪不來,旱甚而寒極,以農事言之,秋牟多有不稔之慮矣。大槪,麥農頗有益於農糧,今若失稔麥農,癘疫又蔓熾,則民人死亡之患,與去庚戌、辛亥年,無異矣,豈非可慮處乎?今番最多年條軍布之特令蕩減,實出於上下同慶之意,而亦所以軫念窮民也,軍民孰不頌德而感恩乎?至於還上,則不入於蕩滌中,而廟堂初未詳備忘本意,有草記稟達之事,故近畿民人,至有呈訴於廟堂者。大槪,今年雖曰豐稔,所出之穀,頗爲不實,新舊還上一時徵督,則貧殘民人之稱冤,其勢固然,舊還上,固不可一倂蕩滌,而至於流亡絶戶指徵無處之類,則使各邑守令,各別精査,特爲蕩減,俾無隣族侵徵之弊,似可矣。上曰,還上,異於軍布,平時則爲農糧,亂時則爲軍餉,今若蕩減,則農糧,於何辦取乎?且以昨年亂時,言之,軍餉似有不足之慮,還上,豈可以蕩減乎?若指徵無處之類,或可以蕩減,而此亦奸吏弄巧,不無虛實相蒙之弊,何以處之耶?入侍諸臣,各陳所見焉。申思喆曰,還上蕩滌,重難矣。雖値凶歲,猶難蕩減,況今年之稍豐乎?然流亡絶戶,則蕩滌,似可矣。李森曰,百姓本惡,不肯納還上矣。知徵無處,則猶或蕩減,今年則豐稔矣,何可蕩減乎?然大臣旣已陳達,更詢于他大臣而處之,何如?張鵬翼曰,今年則蕩滌,重難矣。然流亡絶戶,則捧之亦難,申飭守令,精抄而蕩滌之,似可矣。趙尙絅曰,蕩滌一款,虛實相蒙,今此稍豐之歲,何可蕩滌乎?申飭守令,精抄絶戶蕩減,可矣。李顯祿曰,今年何可蕩滌乎?隣族侵徵之患,甚多,申飭守令,絶戶則蕩減,可矣。上曰,兩司,亦爲陳達。李光溥曰,流亡絶戶,則蕩滌,可矣,而卽今則守令,當幾畢捧,不必蕩滌矣。許集曰,還上,盡爲蕩滌,可矣。上曰,外方還上,似必盡捧矣。承旨亦陳達,可也。張泰紹曰,小臣,前日待罪下邑,伊時國家,雖有還上蕩減之令,而旣捧之後,則斗斗升升,分給爲難。若以民役蠲減,則好矣,而此亦未易,率多中間消融之患,非小民蒙惠之道也。還上,不可蕩滌矣,惟在聖斷。李顯祿曰,湖南則無還上,所餘者,蓋以蕩滌之故也,軍布旣已蕩減,還上則不可蕩減矣。上曰,身役還上,有異乎?洪致中曰,有身役者受還上,兩班亦受還上,若蕩減身役,而不減還上,則其於普施之道,似有歉矣。上曰,當初備忘中,還上不爲擧論,而廟堂草記,略及之,故民人以此爲望矣。大臣旣已陳達,而諸臣之意,亦以爲然,分付諸道守令,精抄其流亡絶戶指徵無處者,特爲蕩滌,而前頭將有廉問之擧矣。精抄一事,各別申飭,俾無奸吏弄巧,虛實相蒙之弊,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嶺南,人材之府庫,而近來嶺南人,在職者甚尠矣。曾前筵臣,以嶺南人收用事,累次陳達,而終無實效,故臣嘗慨然矣,昨年變亂後,尤當有別爲收拾之道,而卽今又當大政,分付銓曹,嶺南士子文官之有聲望者,勿爲循常,各別收用,似可,故敢達矣。上曰,曾以此事,有所下敎矣。申飭銓官,嶺南人別擇能否,使之收用,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前承旨羅學川,辛、壬以後,目見嶺南論議之大變,獨守保護之論,終始不變。乙巳以後,暫爲應命,旋卽下鄕,昨年變亂時,倡率同志,聚合義兵云,其見識氣槪,誠有過人處,如此人,必爲奬用,然後可以聳動他人,臣嘗欲陳達而未果矣。羅學川,雖陞擢調用,似爲得宜,故敢達矣。上曰,羅學川甲辰一疏,似爲趨合,故其時金始鑌,對擧而攻斥之,此皆出於疑阻之心也。十八日以後,予不欲以彼此說,掛諸齒牙間,而羅學川所論以平心,觀之,則似有蕩平之意,而以金始鑌所論,觀之,則不無其習矣。安鍊石,亦於其時,以兼春秋入侍,有些少涇渭,以伸救羅學川之故,未免推考矣。然大臣以有先見之知,陳達陞擢之意,雖不必加資,渠若上來,則亦當有陞資之道矣,依前調用,可矣。致中曰,卽今掌樂正金後衍,卽慶恩府院君之子也,國舅身沒之後,其家甚爲零替,朝家所當軫念。且後衍爲人,慈詳謹愼,而已經準職,當此人才眇然之日,如此之人,似當有別爲陞秩收用之道,故敢達矣。上曰,頃者準職除拜,蓋有意也,其人之謹身,予亦知之。且故判書金錫衍之故事,有焉,一欲下敎,而東朝至謙之德,頃拜樂正,亦諭過矣,而其人,述慶恩之小心,心必不安,故欲諭未果者,久矣。東朝同氣之人,尙今沈屈蔭郞,非特事體之未安,況今則事體與甲辰以前,尤爲別焉,且大臣所達,如此,金後衍,特爲加資,可也。{{*|出擧條}}又所啓,庭試武科初試之咸聚京師,乃古例也,而卽今城中紅疹大熾,癘疫亦間間有之,前頭則必益熾盛矣。八路擧子之上來者,將不下數萬,若得此病,則死亡必多,亦可矜念,諸議以爲,雖無舊例,不可無變通之道,依增、式年例,分京外定額數試所,爲宜矣,故敢達矣。上曰,諸宰,各陳所見。申思喆曰,卽今紅疹大熾,染疾亦往往有之,以擧子言之,亦難免此患。雖無分京外之規,今時則變通之道,於公私,似便好矣,但京中擧子,不無忌之之心矣。李森曰,庭試之不爲鄕擧,例也。當此上下同慶之日,大臣雖以變通之意,陳達,小臣不知所以處之,惟在聖斷。張鵬翼曰,增、式年外,無分京外之規,大臣雖達,惟在聖斷。趙尙絅曰,卽今紅疫,無處無之,死者十居八九,大臣所達誠然,而第祖宗朝,無已行之規,聖裁,何如?李顯祿曰,卽今紅疫大熾,故大臣雖以變通之道,陳達,諸臣皆以爲重難,惟在聖裁。致中曰,古者庭試,無給科之事,又無外方知委之規,故鄕外擧子,聞而來觀矣,卽今事勢如此,南關擧子,豈有上來之理乎?以安集使之言,觀之,若設場於其道,則試官供饋,或自官廳爲之,擧子則萬無裹糧上京之期云。增廣大比,乃爲鄕試、廷試則不可,而卽今時疹如此,外議皆以爲悶,故以變通之道,仰達矣。上曰,承旨亦達,可也。張泰紹曰,古者廷試,咸聚京師,而卽今京中,形勢如此,故大臣雖達,而祖宗朝,曾無此規,臣不敢斷定,惟在聖裁。致中曰,兩司亦陳達,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光溥曰,大臣所達,雖出於一時之權宜,廷試、初試,旣無前規,不可創設也。許集曰,大臣所達,實慮癘疫而發也,增廣旣有鄕試,則廷試亦似有鄕試矣。上曰,國家有一定之規,故民信矣,近來則有權宜之術,故不無僥倖之心矣。當此勅勵之日,雖以同慶之意,設此庭科,祖宗朝一定之規,不可輕易撓改矣,且有掣肘之端,武科則分京外設初試,而文科則不爲初試,此乃斑駁也。鄕儒則無文武之別,嶺南人則以未疫,皆不上來矣,在武科則何其曲盡,而在文科則何其疎漏耶?今科,國之大慶也,其在慰悅之道,雖設增廣,可也,而大臣以廣取,爲言,故以廷試定之。然廷試,武則悅,而文則不悅矣,分京外初試事,未入侍大臣處,使禮曹,收議,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小臣非不知廷試之爲埋沒,而增廣則必有合慶,然後設行也,且省費,故以此昻達gg仰達g矣。又所啓,昨年變亂時,政院、玉堂政府備局所屬吏隷,自經理廳,分給還上矣。政院、玉堂吏胥,所受還上,則已爲蕩滌,而政府備局下吏,則不入於蕩滌中,亂時分給,闕內闕外,宜無異同,政府備局所屬所受還上,亦爲蕩滌,何如?上曰,一體蕩滌,可也。{{*|出擧條}}張鵬翼曰,頃者以勸武科設行事下敎,而兩局大將及兵判俱在然後,可以設行矣,卽今兵判在外,日寒如此,故歲前未及爲之,待春設行,似宜,故敢達矣。上曰,事勢似然矣,待兵判上來,明春設行,可也。{{*|出擧條}}又所啓,頃者勸武之窠,以兩班中可用人,抄之,可也,爲敎矣,卽今有勸武之闕,而兩班中可合勸武者,若干人聞知,故敢達矣。上曰,誰也?鵬翼曰,故判書金錫衍之孫聖應,曺命敎之子進士允成,其爲人,皆可合矣,前郡守宋相曾之孫載恒,爲人超等,趙明澤之侄子得中,亦皆可合,而不可以軍門勸出,朝家必別樣分付,然後可出矣。此等人,依李玗、尹光莘例,各別擢用,似好矣。洪致中曰,國家,必求如此之人而用之,則前頭當爲將材,而有益於國矣。上曰,其人氣骨,能堪武弁乎?鵬翼曰,三人中宋載恒,器局最優矣。上曰,金聖應、宋載恒,依李玗、尹光莘例,爲先擢用,而其餘二人,亦鱗次用之,可也。{{*|出擧條}}又所啓,安邊銅店異於銀店之有弊矣,且軍門火砲,有益於國家,而每每求銅於倭館,路遠難繼。小臣自軍門,欲爲給料布,鑄銅其弊,似減於倭館之取來矣。上曰,銅店採出,有弊於民矣,故先朝有立馬吳山第一峯之句,大臣之意,何如?洪致中曰,銅物皆貿於倭館,而馱來有弊,我國所産之物,豈可求之於他國乎?若自軍門,募民給料布,則似無民弊,許之似可矣。上曰,掘坎,豈非民弊乎?鵬翼曰,聞郞廳言,則專是銅山也,三處掘之,則一日所得,一百三十斤云矣。致中曰,各軍門皆爲之,則必將用之不竭矣。鵬翼曰,守城,無過於火砲也。上曰,卽今錢貨有弊,私鑄之弊,誠不可不慮也。鵬翼曰,鑄銅,異於鑄銀,其竈甚廣,其役甚鉅,此非奸細之徒,盜鑄之物也。致中曰,私鑄,不必慮也。上曰,非慮私鑄也,慮其輻輳也。且特敎之下,何可許鑄也?更思之,將下敎矣。申思喆曰,自捕廳,移送刑曹,明火賊治罪事,詳考律文,則强盜已行得財者,勿論輕重皆斬,不得財者,流三千里,律文如是,故敢達。上曰,得財,有輕重乎?思喆曰,律文無輕重之說矣。上曰,律文如此,則更無可論之事矣。張鵬翼所啓,捕廳夜禁,向來則甚嚴,而近來則頗不嚴者,非他也,朝士傔從,雖或犯夜,而巡卒莫敢誰何之致,必別樣申飭,然後可無如此之弊矣。上曰,夜禁則雖直提學以下,皆禁之,而近日頗至解弛,自捕廳,這這草記,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李森曰,甲胄,有變通之事,故惶恐敢達。昨年變亂時,有下賜甲胄,而下重傍俠,着時,多有牽掣之處,不得任意射矢,故欲爲變通,而事體甚重,何以爲之?上曰,進上甲胄,與軍門甲胄,有異乎?進上甲胄,雖壯士,難着矣。張鵬翼曰,禁軍甲胄,袖廣,故可着,而進上甲胄,不能騎射矣。李森曰,軍門鐵甲,便體易着,而進上甲胄,甚重難着,且排丁亦異矣。上曰,予當更覽,自政院,納之,可也。張泰紹曰,日昨柳儼,以三月守墓之意,陳疏,而記曰,情雖無窮,禮則有節,此路一開,則後弊難防,故自政院,還出給矣,其後,屢度往復,侵斥政院,故不得已入啓,而批旨,有特爲許施之命,政院欲爲微稟,而不敢矣。上曰,情禮一節,古亦有曲盡爲之者,大臣之意,何如?洪致中曰,柳儼之路一開,則必有後弊矣。上曰,兩司亦達,可也。李光溥曰,柳儼情禮之外,有他懇迫之事,則何必爲後弊乎?許集曰,情禮雖懇迫,後弊難防矣。上曰,此必有後弊矣。三月之制,在於何書乎?不仕,亦在何書耶?致中曰,無書籍矣。上曰,情禮雖然,其後更思之,後弊所關矣,仍命承旨,書之改批以下。{{*|批辭見上}}張泰紹曰,八道褒貶中咸鏡、忠淸兩道,則舊監司當爲擧行,而營吏必修整文書上來,然後可以爲之矣。自吏曹,發關知委,已爲過限,而尙無起送之事,使莫重殿最,以致遷就,其在事體,殊涉未安。兩道新監司,不可無警責之道,尹陽來、李聖龍,竝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洪致中曰,都承旨趙顯命,以病姑遞藥院兼帶矣,卽今出仕,則藥房提擧之任,都承旨例兼之,故張泰紹,連日陳疏,而事關都承旨自己事矣,以此不得捧入矣。上曰,前者尙衣內廚,它承旨兼之矣。致中曰,古者藥房提調,武承旨無兼察之事,故張泰紹,以此不安於心,來日問安日次,必有苟簡之端矣。上曰,卽今,非議藥之時,仍爲兼察,可也。張泰紹曰,尹惠敎以尙衣提調,不無引嫌之端矣。上曰,古有藥院、司饔院兼帶之例,不可以此引嫌矣。上曰,少退。諸臣,皆出閤門外,已而復入對。洪致中進曰,臣於李萬維之疏,有不安之端矣。蓋其疏,非專攻李行敏而已,侵詆小臣之意,自在其中,其所謂有害倫常等語,誠如其言,則臣雖無狀,何敢縷縷於前後筵席耶?緣臣誠淺,不能感回天聽,而至今未有處分,故往往人言,如此,此臣所以不安於心,而蹤迹亦覺臲卼矣。上曰,卿不必若此矣,豈可以兩臣之未復官,爲臲卼之端乎?此非所望於卿者也。頃者李判事以申致謹未畢之言,引嫌徑歸,豈非過耶?誠爲慨然。今者前憲長李顯祿,亦入侍矣,其論申致謹事也,憲長之心,有不能廓然者,豈可逆揣其未發之心,而過加論責也?此所以頃日批答中,有疑阻等敎者也,當此勅勵之日,凡事皆容忍,則自有其效矣。至於李萬維,則極爲痛惋,其意思,及於聯箚,渠若有一分嚴畏之心,何敢乃爾,而至發倫常等語耶?丙申以後事,雖令付諸先天,而己巳以前事,則初不提論於今日,渠輩之亦不敢售其心者,蓋以先朝處分之至嚴故也,今日大臣所達,嶺南人羅學川之不許陞資者,亦以此也。蓋萬維,錯認己巳事,亦入於先天,妄揣予意,敢有欲售之計,豈不萬萬痛惋乎?今者十八日下敎後,則莫敢有異議者,而亦莫敢有售計之心矣。諺曰,劃地爲獄,議不入而黨習中人,則甘於犯罪,如赴樂地,其可謂能守乃父乃祖之訓者耶?亦可謂知畏祖宗朝成憲者耶?予非不欲深治,而乃反適中其願,故置之,而若申處洙、趙鎭禧,則不可不治之,至於李萬維,則尤爲無狀矣。曾於壬辰、癸巳間,先朝以嫁禍縉紳之說,下備忘而痛斥之矣,今者萬維,乃敢憑藉斯文,有欲售舊習之計,誠極切痛,故旣已嚴斥之。李顯謨之疏批,亦言之矣,於卿,豈有不安之端乎?致中曰,雖以蕩平之道,言之,隨事論斷,是是非非,然後可以蕩平矣,不辨事之是非,而務爲混同,則於蕩平之道,反有害矣。李顯祿曰,今承聖敎,不勝惶悚。大抵申致謹之向日筵中於兩臣事,沒頭沒尾,直曰,決知其有罪,其闖逞憯毒之計者,誠極痛惡,故臣職在臺憲,敢以一言規責矣,聖批以臣所論,爲出於疑阻,臣惝怳驚惑,反覆徐究,終未曉致謹所謂有罪之說,何所着落也。及見致謹自辨之疏,則以有罪二字,終歸之於兩臣,而乃以子若孫之說,拖引湊着,以爲脅持人言之計,其縱恣無忌,遷就爲說者,至此而綻露無餘矣。蓋聯箚,出於四臣之手,指聯箚爲是,則四臣無罪,謂四臣有罪,則聯箚爲非,今致謹,旣曰,其人之有罪,則雖欲諉之以不罪聯箚,其可成說乎?向使兩臣之子若孫,雖出於鞫招,其時,旣不以逆律,罪其身,則到今又豈可延及於其父其祖乎?頃者大臣筵對時,聖敎有曰,不可以子若孫之罪,延及其父、祖者,予亦非不知也,聖意所存,炳然可知,而致謹之不有聖敎,獨曰,有罪者豈不誠肆然絶悖哉?八月處分,大明義理,旣以聯箚代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則凡爲殿下臣子者,莫敢有異議,使致謹,少有嚴畏顧憚之心,則安敢乃爾?其言雖曰未畢,其心則不難知矣,臣之前後所論,不可謂逆揣,而亦非容忍可置之事也。今者一致謹之言,有何損益於兩臣,而第於今日國綱義理,關係甚重,若不嚴加隄防,則此輩必不悛舊習,肆爲邪論,竝與聯箚,而必欲撓撼,若爾則將不免國不爲國,漸不可長也,惟聖明,毋忽於防微杜漸之道焉。兩臣事,前後筵席,諸臣旣已詳陳,臣更無可達者,而臣之竊所慨然者,有之。聖上頃於領相筵奏,旣許其待諸臣從容處之,其後筵敎,亦不啻縷縷矣,君上之言,炳若丹靑,一出則播諸中外,故八路之人,無不誦傳,以爲非久,當有兩臣復官之事矣。因循至今,尙無處分,雖未知聖意之何在,而凡匹夫匹婦,尙愼其言,況大聖人,旣有丁寧之敎,而今至四朔矣,諸臣上來,亦已久矣,迄無處分,非但群情之抑鬱,其在國體,亦豈不大段損傷乎?聯箚義理,殿下斷自宸衷,旣已痛伸,臣誠欽仰,而若其聯箚與四臣,本不可分而爲二也。殿下雖曰,快伸聯箚義理,而兩臣伸理,若不爲之,則聯箚義理,終不快伸矣,伸理與否,顧何關於旣骨之兩臣,而臣等之必以此,縷縷爭之者,蓋兩臣不復官,則聯箚義理,終不快伸故也。臣等,豈有私於兩臣而然哉?致謹輩,敢生闖逞其計之意者,亦未必不由於尙無處分之故也,爲今之計,唯當速賜兩臣處分,毋使義理斁傷,邪論鼓氣也。申思喆曰,大臣及宰臣,有所陳達,臣亦仰達矣。臣在鄕時,伏聞十八日下敎,則置聯箚於無過之域,而旣晦之義理復明,臣民之感幸,爲如何哉?伊時,又有在鄕諸臣,申飭上來之敎,故分義所在,不得不入城矣。丁未秋,以聯箚,歸之於逆而追奪矣,今旣以聯箚,爲無罪,則宜有處分矣。且經曰,罰不及嗣,若以子若孫之故,而無處分之事,則王政大乖,後弊難防矣。且兩臣,俱是先朝舊臣,則雖或有罪,猶當顧藉,況兩臣之無罪,聖上旣已洞燭者乎?傳曰,如知其非義,斯速已矣,旣以兩臣,爲無罪,則速爲處分,可矣。趙尙絅曰,臣頃在憲職,以四臣事,有所陳疏,伏想聖明,記有之矣。蓋四臣死時,以聯箚,爲非而罪之矣,乙巳春,則以聯箚,爲是而復官矣,丁未秋,又以聯箚,爲罪而追奪,則當此伸理之日,豈有所異同耶?旣是同事之人,則或伸其冤,或仍罪籍,朝家處分之斑駁,莫此爲甚。殿下若未覺悟則已,旣知其無罪,而不許伸雪,臣未知有何別樣難處之端而然耶?或拘於時象而然,則此似不然矣。聯箚代理之光明正大,卽今朝廷之人,孰不知之?況十八日處分之後,皆已覺悟,故頃日兩大臣之復官也,無一人違覆者,今雖畢伸兩臣之冤,有何別樣異議乎?臣等俱以世祿之臣,受國厚恩,何敢以不可爲之事,縷縷煩稟於咫尺筵席之前乎?唯願渙發德音,速賜處分,幸矣。上曰,宋寅明,嘗以君臣,聚會一堂,爛漫相議處分,爲言,而其後無相會之事,故姑未爲之矣,今聞卿等之言,則不無過中者。予若非之,則當推考而出擧條,故置之,而大抵卿等之病痛者,此也,予當從容言之矣。蓋人之氣質,有萬不同,以今日一堂中人,言之,有强者焉,有緩者焉,半朝之人,豈盡是乎,又豈盡非乎?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然後是非乃定,而卿等則不然,一人指黑爲白,則衆人皆謂之白,此實卿等之病痛也。今日處分,可謂不東不西矣,十八日下敎後,在廷之臣,如有不平之心,則非予臣子也,予於今日,下一張備忘伸雪兩臣,何難之有,而所以不爲者,重事體也?予之病痛,予亦豈不知?爲慰藉一邊,有乙巳處分,爲慰藉一邊,有丁未處分,如是之際,國體之損傷,果何如耶?今若爲慰藉卿等之心,徑先爲之,則不但不快於予心,雖於得雪之人,亦豈爲快,而待卿等之道,亦豈可謂誠乎?予則誠心下敎,而卿等則不知予之本心,誠可慨然。卿等若以誠心湊合,入來供仕,則兩臣復官,自當次第爲之矣,予旣有丁寧之敎,而終不爲之,則對卿等,予心豈不有愧乎?卿等不知予意,在外之人,尙不盡爲入來,旣來之人,亦不着實從仕,分義道理,決不當若是。卿等如能着實從仕,專心國事,務祛舊套,則予心喜悅矣,心旣喜悅,則於卿等,有何慳惜之事乎?不待卿等之更請,而予當有處分矣,其在卿等,不亦快乎?卿等其思之。卿等之不樂在朝之心,予已想知之矣,然,戰國之人,則朝齊暮楚,而我國則一隅靑丘之外,豈有他國乎?兩臣處分,雖未爲之,卿等之以此不仕者,決知其非矣,予之誠心未孚,故卿等之不知予心,至此矣。先朝時文廟從享之請,久而乃許者,蓋出於愼重也,且以林慶業之忠,贈職一款,歷孝、顯兩朝,至先朝而乃行,豈非重事體而然耶?今予持難者,亦以此也。以兩臣事,言之,李頤命則予所稔知,故曾於筵席,已有十年藥院,憂國忘家等敎,掌中養字之說,尤豈不萬萬曖昧乎?以霍光之忠,有霍顯之逆,而李頤命心事,最優於四人之中,至於金昌集,則以其有鄭宇寬、金昌道之招,故致謹,雖曰有挾雜之心,於兩臣,有何所害,而旣未畢其辭,則亦何可以此深罪乎?如致謹輩,初雖有他意,今若捨置,則自當退縮,何可一向齗齗乎?卿等之議,如此,故如李行敏之疏出,而至有四忠祠墟四字,其言意,又加一層,故致有李萬維之疏,此莫非卿等導之而然也。卿等若思寅協,只供職事,則予豈不有處分乎?予意完陵,或可知之,而其所謂國體損傷之說,豈非强作之語耶?宰臣以拘於時象,爲言,而此則有不然者,十八日處分,旣以聯箚義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則今日廷臣,歸聯箚於逆料者,是鏡黨也。十八日處分時,廷臣莫敢有異議者,今雖伸雪兩臣,固知無違覆者,而若牽於卿等而强爲之,則不可矣,卿等,不必更請於予,而惟恪謹供職,且以此意,傳言於在外諸臣,使之趁速入來,可也。且以李師命之事,言之,未復官之前,其弟終始供仕,雖至親之間,猶尙如此,卿等爲兩臣,豈有不仕之理乎?今日國綱可謂弱矣,且重臣之言,誤矣。雖先朝舊臣,若有罪則豈可不罪之乎?當此岌嶪之時,所當同心合力,共做國事,而不此之思,唯以汲汲伸雪,爲務,同聲一辭,縷縷陳達,豈不多事乎?李顯祿曰,聖敎縷縷,有若慈父之詔幼子,臣不勝感泣,而至於聖敎中戰國之諭,臣竊以爲不然。夫我國,異於戰國,不可比而論之也。我國之人,勿論貴賤,墮地之初,已有定分,自其乃祖乃父,皆被列聖之深恩厚澤,雖非立朝者,亦有死國之心,況在廷之臣,以喬木世家,與同休戚之義,爲國一死之外,無他道焉。至若小臣,百不猶人,而濫蒙洪造,致位至此,受殿下厚恩,無踰於臣者,顧今國事泮渙,艱虞溢目,雖不得報效涓埃,豈敢有一毫私意,而乃以偏係之言,昻達gg仰達g於咫尺前席乎?臣等常以爲臣等之所秉執,日月之明,庶幾照燭,而今聞下敎,猶有所未盡燭,臣何可煩複是懼,而終不畢陳其所蘊乎?臣等之不欲從仕者,非爲四臣也。蓋有區區所守者,此不必遠引古昔,以我朝事,言之,忠良之臣,枉死抱冤,久未伸白者,前後何限,而同時之人,雖有嗟傷愍惻之心,豈可以此,爲不仕退去之義,敢爲煩聞於君父之前哉?至若四臣之死,非有他焉,只以聯箚代理,爲罪,則聯箚卽四臣,四臣卽聯箚,所謂聯箚,其果礙逼於何地耶?聯箚與四臣,固不當分而爲二,此義理未伸之前,則爲殿下臣子者,其可束帶纓冠,一日立於朝乎?臣等嘗自劃於心曰,寧被誅罰,不敢進身於朝廷一步地,其所秉執之義理,的確明白,以爲至死不變矣。得聞十八日筵中,以聯箚代理,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四臣伸雪,自在其中,而兩臣則待諸臣從容處之,爲敎。臣等意謂,義理將明,先爲入來,在外諸臣,雖以情病,姑未齊到,亦當次第上來,而到今一朔二朔,已逾四朔,而終無處分,將明之義理,亦且反晦矣。臣等旣知其反晦,則其所秉執,與初無異,何可仍因蹲冒,以自陷於廉隅放倒,進退無據之科乎?不惟臣等,方欲退去,在外諸臣,亦無入來之意,蓋其所秉執者,然也。殿下,雖曰快伸聯箚義理,而兩臣不復官,則聯箚義理,終未快伸,烏在其十八日處分之意也?如使兩臣,果有罪,而當初四臣之死,不以聯箚代理,爲罪案,則臣等亦不過爲之嗟傷愍惻而已,何敢以不仕退去,爲秉執之義理,而縷縷陳達於聖上之前哉?以言其所秉執,則非爲四臣,乃所以爲聯箚也,義理有如此者,故臣等之處義,亦不得不如此也。今殿下以聯箚,歸之於光明正大之域,臣等親承聖敎,故雖或知之,在外諸臣,豈能盡知?若賜兩臣處分,則中外自當曉然矣。上曰,雖未處分,義理豈有未伸之慮乎?顯祿曰,卽今義理,半上落下,未免斑駁,而旣已備陳,不敢更爲縷縷矣。上曰,完陵所謂我朝人一死字,固好矣,而亦有一箇私字,有以蔽之矣,卿等廉隅,豈在於兩臣事乎?義理反晦之說,非義理之晦,乃卿心之晦也。顯祿曰,兩臣事,聖敎雖如是,而若以子若孫之事,延及其父與祖,誠爲不可,惟當速賜處分。上曰,完陵於子若孫之事,發端旋止,推己及人,則申致謹未畢之言,亦不必深咎矣。趙尙絅曰,聯箚,關係至重,義理雖曰光明,主管聯箚之人,尙在罪籍,則其義理,終未至於十分明快矣,臣等之喁俟處分,已久,而兪音尙閟,不但抑鬱之甚,實多解體之歎矣。洪致中曰,諸臣所謂關係甚重者,至矣,聖敎至此,諸臣豈有不知之理乎?上曰,今人,皆有好勝,靜而待之,可也。完陵庶悟矣,但知外而不知裏矣。趙尙絅曰,今聞聖敎,不勝感歎,聯箚代理,所關甚重,臣等之煩複陳稟,豈爲旣骨之人而然哉?必賜明快處分,然後臣等所秉之義理,亦隨以伸矣。上曰,今日如此之後,務祛病痛,可也。掌令李光溥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諸人中,明白被誣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亟寢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上曰,一向爭執,未免支離,其勿更煩。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許集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柳廣雲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洪致中曰,守令若得人,則國家無憂矣,卽今得人,爲急務。古人曰,勞於求人,逸於得人,苟能得人任使,則九重其有憂乎?臣無識鑑,不能薦進賢人,銓官亦不能遍察諸臣,隨例陞六,及其出宰之後,則或有善治者,或有貪汚者,此豈銓官之預知也?昔在祖宗朝,各因其才而用之,優於銓曹者,長爲吏判,優於兵曹者,長爲兵判,地望不足於吏判,而才優於度支,則長爲戶判,方伯亦然,瓜期旣滿,則又爲他道方伯,所謂七道監司,五道監司者,此也。古之用人,如此,近來登科,甲者一經名宦,便無礙滯之處,蓋以眇然之人才,欲充庶位,豈無苟充之患乎?人才之所以不足者,以其不能通同之致也,以此之故,至於蔭官守令,雖有不滿於心者,銓官不得已而用之矣。數年以來,有通用之聖敎,故銓官用人之路,稍廣,惟在聖上,誠心以處之也。上曰,不必以三代論之也,以我朝言之,不如今日之如此也,近來則一自科甲之後,淸顯之職,無不踐歷,雖有彼此長短之才,竝皆用之,故予嘗戒勅矣。且寅協而後,可以用人無私矣,久任而後,可以知其能否矣,今則時象不協,朝除夕遷,而苟有知人之明,則豈若是乎?至於用人之抑揚與奪,朝廷使之然也。釋褐之前,則不無平淡之心,及出仕路,則輒萌黨習之心,以安相元所供,觀之,身爲蔭官,渠何敢若是乎?朴文秀之狀啓,設或過中,爲其下官,籍以已遞,肆意相較,安敢如是?極爲無據矣,如許之習,豈可復售於今日乎?以此用罰,則適中其願,故姑置之耳。致中曰,供辭未得見之,而監司狀啓,措語多不擇,此必有激而致此也。上曰,雖緣彼此之氣勝,莫非疑阻之致也。致中曰,小臣,每逢銓官,以擇差守令,爲言,蓋初入仕,將爲守令之根本,此亦不可不擇也。上曰,初入仕若不擇,則及爲守令,有不治之患,故自先朝,申飭初入仕者,意非偶然也。致中曰,江原監司李衡佐,限明秋仍任事,下敎矣,以前後狀啓,觀之,其區劃方略,甚爲詳明,久任似好,而大槪,仍任之道,以麥秋爲限,例也,至於限明秋則太過矣。未知聖明,其有意而然耶?或泛思而有此敎耶?上曰,卽今則無巡察之意矣。古則嶺南有左、右監司,守令黜陟,在於道臣,道臣旣擇,然後守令之能否,可知矣,其所以限明秋者,非泛然處之也,予意則猶以爲速也。致中曰,義州府尹薦擬事,以次對時下敎,爲敎矣,所謂可代者,無其人,則同於誣一世,故小臣有留意之人,廟堂亦有所薦者矣。上曰,卿,得人焉爾乎?致中曰,不無數人矣,堂下則洪聖輔,爲人,聖上之前日所使也,可以知之,而昨年尹憲柱,啓請爲從事官,及其還也,譽之不已,以爲有過人之才,前擬廣尹,臣薦副擬而受點,其人,似好矣。長湍府使柳萬重,吉州牧使成震齡,廟堂之意,皆以爲可合,若以此三人,差之,則似好矣。上曰,此外,無可任者乎?致中曰,鄭來周,解事有治郡才,亦可合矣。上曰,灣尹,不可專以解事,差之也,有風力,有智慮,然後可以當之,有風力則可以見憚於胡人矣。致中曰,守令,最貴廉簡,廉簡則生威令,如此則可以取憚於商譯,商譯畏憚,則鳳凰城將,亦必憚之矣。此數人,皆有周旋變通之才,且爲詳明,可以擔當此任矣。上曰,洪聖輔爲人,予已知之,柳萬重,以春坊見之矣。此時灣尹,異於前日,且俗諺曰,鍊沙成金,更爲多得人備擬,可也。群臣以次退出。
==12月2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金致垕{{*|在外}}。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有霧氣。三更四更,月暈,廻火星。
○張泰紹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呈辭,掌令李光溥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正言尹宗夏,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張泰紹啓曰,雪後寒凜,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脾湯五貼,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率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減歇,及氣升往來未已之候一樣矣。勿爲入診,加劑五貼以入,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工曹判書,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答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司諫朴弼琦,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尙未處置,事體未安。除在外、陳疏入啓未肅拜、親病受由外,正言尹宗夏,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尹惠敎,今日又不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左承旨尹惠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承旨張泰紹,牌不進罷職傳旨,及吏曹參議吳命新,再招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玉堂上下番,一向俱空,事體極爲未安。副提學宋眞明,修撰柳儼,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政官旣承牌,而臣顯命,與左副承旨金始㷜,同副承旨李春躋,俱有政官相避。右承旨張泰紹,以藥房副提調,陳疏出去,原疏纔已還給,而政廳無推移進參之員。左承旨尹惠敎,旣有只推之命,與右承旨張泰紹,一體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只推,一體牌招。
○李春躋啓曰,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牌不進推考傳旨,及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判書趙文命,陳疏入啓,參判沈珙,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金後衍加資擧條,傳于李春躋曰,捧傳旨,今日政,擧行。
○吏批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曾經之人,多在違牌坐罷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別單書入。
○有政。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陳疏,參議吳命新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金鎭商爲副應敎,以趙明翼爲校理,以金尙星爲校理,以李宗白爲修撰,以權爀爲副修撰,以金相奭爲副修撰,以朴師正爲司僕正,以崔尙觀爲司評,以權以鎭爲右參贊,以李宗城兼西學敎授,以趙泰耆爲掌樂正,掌樂正金後衍今加通政加資事,承傳。
○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左承旨尹惠敎進。
○副司猛尹光莘單付。
○李春躋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所當牌招,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內醫院官員,以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泰紹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又當議藥日次,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左右捕盜大將,以外方文報,有稟達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庭試武科初試,在前試取之數,多寡不同,或有不定額數之時,或取二三百,或取四五百。今番則當取幾人乎?敢此仰稟。傳曰,取五百人。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日,熟手金加麻乭屎稱名人,自金虎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受淡,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兼內乘尹光莘,以南行宣傳官,登科,旣已唱榜,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宗廟春享大祭,親行節目,已爲磨鍊啓下矣。《五禮儀》,有大祀後陳賀訖,行飮福宴之文,而近年以來,竝爲停止矣。今此親祭後,陳賀飮福宴等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亦權停。
○李春躋,以備邊司言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欲於數日前,辭朝下去矣。聞遭其壯子喪,纔經成服云。此時赴任,情理則雖甚慘切,藩任體重,不可一向遲留,兵判交龜,亦且緊急。徐宗玉別爲催促,使之一兩日內辭朝,何如?傳曰,允。
○正言尹宗夏啓曰,臣於臺職,乃是自劾後初除,則豈有一分冒出之勢?而第念近日以來,臺閣規避,已成痼弊。臣果不計顚沛,黽勉肅命,欲效一日之責,卽因僚臺處置,隨牌詣臺。而第觀其避辭,以減律憲臣被劾事,爲其引嫌之一端,語甚張皇,臣亦伊時連啓者也。前秋憲臣,發此啓之後,首尾數朔,絶無詣臺之人,參啓者,不過僚臺與臣數人而已。豈有同事之人,一則以此而臚列爲嫌,一則遽當可否於其間乎?旣難參涉其處置,則不可晏然於臺端,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尹惠敎疏曰,伏以臣所帶權察之任,旣不宜仍冒,且賤疾添劇,決不堪供職。昨今連呈辭本,輒爲長僚所阻,情勢阨塞,不得不坐違嚴召,格外只推,實非始慮之所及,惶蹙悶縮,席藁俟譴。又以開政,庚牌再臨,義分是懼,忍死隨詣於九扃之外。而提擧之名,顧尙在身,則其不可冒進也,正與虞人之非招不往,一般道理耳。廉隅所關,決難放倒,玆敢略具短疏,粗伸區區之所守。伏乞亟命遞改提擧之任,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
○以左承旨尹惠敎上疏,傳于李春躋曰,還出給。
○行吏曹判書趙文命上疏曰,伏以臣以無似,謬當銓地,本欲昻體聖意,小助平明之治,而臣之一味尸居,孤負職責多矣。雖晨夕開政,日差臺官,而輒皆不敢出脚,百計巧避,甚或以僅一連啓之人,而謂之鷹犬,誣索前罪,終至於擊遏而後已。凡爲黨論樞要者,爲世道者在所當斥,向日次對時,殿下亦嘗勉臣以衡量斥補之責。而顧臣有甚力量,敢辦此擧?臣今智盡力索,無復可爲,而殿下之處分,又大相反,臣竊惑焉。然,莫非如臣者,忝居進退人物之地,不得其職之故。若此而已,則臣之辜恩負國,固不須言,而其於國家,亦何有利益哉?此臣所以已於向日筵前,微發其端,不欲久據匪據。而且臣宿病痰喘,猝遇日前劇寒,頑痰乘時用事,胸隔關塞,呼吸莫通,方此晝夜齁齁,去死如咫尺。多灌藥物,僅得少甦,而旬望之內,實無復起爲人之望。今於召牌之下,又未免坐違,罪戾層積,尤切惶悚,玆不得不申此疾痛之呼。伏乞聖明治臣前後溺職之罪,快許鐫削,移授可堪之人,俾盡銓責。且令病喘,安意調治,得以蒙天地生成之澤,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安意行公。
○獻納許集上疏曰,伏以臣儱侗巽軟,本不合於淸朝言責之任。而怵畏分義,黽勉供職,恰滿數旬,元無一事之出意見建白者,而不過故紙之謄傳而已。呼唱道路,心實自愧,揣分量力,不宜盤礴。方欲瀝懇申籲,以爲遞解之圖,而此際,得聞臣之老母,素患唐瘧之外,重得感冒之病,舊症越添,氣息綿綴,見在凛凛之中云。私情戀慕,歲暮方切,而更聞此報,方寸如灼,區區情理,勢將䟎程歸省。伏乞聖慈,量臣才分之不稱,憐臣情私之懇迫,特許鞶帶之遞,俾遂歸覲之情,誠不勝大願焉。今於乞暇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略以平昔之所耿結者,試陳其一二,惟聖明垂察焉。噫,歷代人國,或有武略不競,而文治修明者,或有文敎未敷,而武力强盛者。至於我國,則文敎武略,一切頹廢,如是而可以爲國乎?試觀今日,則內而賢關,不過爲多士遊談之地,外而儒宮,不過爲春秋釋菜之所而已。士習旣頹,澆風轉成,人皆趨利之穰穰,而不復知孝悌忠信之爲可貴,則邇年逆變之狼藉,亦未必不由於此也。訓導之官,今雖不可猝復,允宜申飭道臣,使列邑守宰,擇其地之有學行者,分敎其凡民之秀。且以悌長孝親之方,諄諄然善誘,而守令,輒以月之望朔,考講而賞罰之。或有不遵朝令,不勤修擧者,用之以罪罰,則守令莫敢不奉行。而風俗之淳美,居然而在此矣。各邑戎備之疎虞,其來久矣。農隙操練之規,幾乎全廢,蠹矢斷弦,歲久不堪用者滔滔,而爲守令者,曾莫之加諸意。若遇道臣巡到之時,則艱辛彌縫於點閱之幕裨,苟以冀一時之無事而已。昨春逆賊,不過鋤耰棘矜者流,而天又陰隲我宗祊,故能不日而勦除。不幸而更有如昔日龍蛇之變,則以此武力,將何以禦之哉?儒敎旣如彼頹敗,武略又若是不競,而朝紳之日夜所雌黃者,不過黨論而已。中夜思之,寧不凜凜而寒心?日者重臣,以束伍團束事昻達,將欲定式而頒行,此則甚善策也。而必使該邑守宰,趁三冬農隙之時,或定以一月數次,習練武藝,較挈膂力,令其手足耳目,慣熟於旗鼓刀槊之間,而時行其賞罰,則人將聳動奮勵,他日遇敵,不至大恇怯矣。至於器械,雖未能別遣使以點視,而監兵諸使臣之歷巡也,使之躬自點檢,用作陟罰之方。而又於繡衣之行,亦令摘出其能否,以爲狀聞貶褒之地,則擧將殫心修擧,得效於緩急之際矣。古人有言曰,奢侈之害,甚於天災。方今昇平屢百年,風俗日漸侈靡,財竭民貧,職由於此,此不待小臣之覼縷,而殿下業已悉之矣。今之進言者曰,積痼之弊,不可以猝禁,自上躬率以儉約,則下必有觀感之效,此固爲探本之論。而臣意則觀感之效,旣難以時月期,而耗蠹之弊,日以益甚,導率之方,雖所當先,而禁制之政,亦不可弛忽也。然,臣所謂禁制者,非謂其創立新法,全事操制,以致夫人心之騷擾也。凡諸禁制等限之目,具載《經國大典》及《輯錄》等書者,炳炳如此,皆我列聖曁厥先正喆輔,相與商確而爲之,要以一民志防僭猥者也。宜職在法司者,申明舊制,嚴加禁斷。若有犯科之人,不小饒貸,必抵罪乃已,則懲一勵百,人皆知懼,靡曼之風,自然衰歇矣。王安石之言曰,今朝廷之所尤重者,獨貪吏,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弛其本,此言豈非今日之頂門一針耶?古之治國者,必以捐不急之官爲務。蓋以其無關乎國事,而有耗於公用故也。我國之不緊冗官,尙不無可汰者。就以濟用判官言之,無一分職掌之事,而縻廩祿費俸錢,安臥其家,漫不知曹務之爲何事。至其傔從之流,亦耗公家之錢布,國家將焉用此官爲哉?臣嘗待罪此司,詳知其實狀,而此外冗員,亦豈止一二?伏願殿下勅廟堂之臣,考究其緊歇,必思所以澄汰,則豈不爲省約之一端耶?秋曹之設,蓋所以明象刑、禁奸猾。而曹中胥隷,反自爲奸猾者不貲,豈不爲痛哉?此曹之號爲書吏、使令者,殆過數三百。每於詞訟推捉之際,憑藉威勢,侵漁受賂,罔有紀極。都下之民,不堪其苦。古人所謂縱百萬餓虎者,正此輩之謂也。第此輩,無布料之受於官,則亦難以廉恥責之。今計莫若省其額,而略倣他曹給料之規,嚴防其侵漁奸猾之習,則都民疾苦,可少紓矣。然,此輩何足責哉?今夫宮闈禁密之地,服食獻御之際,近習之從中操切者,猶不勝其夥然,則無怪乎流弊之至此矣。伏願殿下,先自宮禁,嚴加勅勵,則豈不有光於聖朝淸明之化哉?臣於北路奉命時,祗謁咸興本宮,而有所嘅然者矣。凡其禋祀之規,多非禮典所載,而又以所謂別差者主之。噫,古人以宗廟之禮爲正,雖原廟之享,亦以爲煩複,況此本宮之祀,又豈特原廟之煩複哉?雖然,享祀一節,其來已久,此則有難容易議爲。而第惟堂堂聖祖之享禮,乃反以卑微一宮差尸之,事之猥䙝,孰甚於此?臣意則望朔薦享時,必以本府通判,或近邑守令,差定將事,則於禮得矣。臣曾以堂后之官,屢奉忌辰祭內摘奸之命,觀其所謂獻官者,率多以殘弊無位望者爲之,猶嘗慨然于心,而今此別差,誠極駭異。雖諉以外朝所不知之祀典,而聖祖陟降之靈,豈不嚬蹙於冥冥之中耶?臣竊觀殿下,近日數三處分,蓋出於痛惡黨習,勅勵群下之道,聖慮所存,夫孰不欽嘆?而第以向者申處洙之絶塞加棘,趙鎭禧之極邊遠配,終未免罰過分數,臣固憂慨于中。至於李萬維之事,罪實難恕,而若其勘律,則亦恐爲過中之歸。蓋萬維爲人,妄率輕着,言不知擇,觀其疏語,自歸於舊日黨比之套。聖上之嚴賜處分,寧不赫然?而但臺臣竄謫,非聖朝之美事,況絶島安置,何等罪名耶?日前中丞之疏,旣未準聽,昨者筵席之敎,又極嚴截。如臣齟齬之言,祗恐爲瀆擾之歸,而身居言議之地,目見聖譴之過重,泯默而不一陳,則豈不有負於淸朝耳目之寄哉?昨日筵中,以舊還穀蕩減與否,有詢問之命,而倉卒之際,未能明言仰對,達宵媿恨,不能自己。今若全減舊還,則果有國穀耗縮之慮,只蠲指徵無處,則實多眞僞相蒙之弊。目今歲色將窮,舊逋之徵,幾乎垂畢,餘者無幾,而歲後督捧,誠亦不忍。爲今計,已捧者留作庫儲,未捧者姑令停退,則於國無永失之慮,於民有蘇息之幸矣。昨仍大臣陳白,有金後衍陞資之命,臣愚莫曉其所以也。夫後衍,年方盛,前頭著勞,不患其不貴,而國家緋玉之章,今乃無他端加之,則以後衍之小心愼畏,必不自安,而亦豈體東朝謙德之道哉?筵席卒遽,未及啓達,今始略及於章疏之末,惟聖明之垂察焉。噫,邇來玉署久空,講幄未開。殿下操存莊敬之工,雖在燕閑蠖濩之中,其能如講討經傳之時乎?仰惟睿學高明,非有十寒之慮,而第幽獨之地,易被思慮之紛亂。於此時節,必覽心近諸書,精思體認,則心慮自然收歛,物理可以旁照,治心之方,莫要於此也。宋儒張載之言曰,潛心於道。而忽忽爲他慮引去者,氣也。欲得朋友與簡編,常使心在於此,先儒之言,豈欺我哉?噫,向前所陳,皆不過措置間微細事,而若論其大總腦,則要不出於吾君一心之正。君心正然後,偏係之私,無得以干其間,而萬務之應,犂然而得其當,若所謂眞蕩平之效,自此而基矣。今臣愚騃之一下品,疎逖之一寒蹤,過蒙特絶之渥,一歲之中,躐躋淸華之秩。如臣譾劣,何以得此於君父?隕結之悃,耿耿于衷曲,今當得言之秋,誠宜被腹心、貢忠赤,少效一分涓埃之報。而鎭日奔忙,旣未克締構文字,知見顓懵,亦未能指陳當務。殿下之寵愚臣摯矣,臣之負殿下則大矣。雖然,蒭蕘之言,聖人亦擇,儻不以人微而忽棄之,則是豈特微臣之與有榮哉?伏願殿下,察其志,矜其愚,而仍命遞臣職名,俾便歸省,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可以申飭者,申飭,留意者,留意。而至於本宮事,其來已久,事體至重,不可輕議澄汰事。汰冗官,亦有古事,而此猶設官蓋久,不可以一人之言,澄汰,三人事已諭於李顯謨疏批矣。還上事,昨已處分,而金後衍事,昨詳諭焉,何莫曉之有哉?疏末事,誠是,可不留意?爾其勿辭察職。
○己酉十二月二十一日酉時,上御熙政堂。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引見入侍時,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左副承旨金始㷜,假注書宋胤涵,編修官申混,記事官柳祥翼。左捕大將張鵬翼進曰,黃海兵使捉送罪人,且送報狀,其罪人負犯非常,故敢爲請對。上曰,狀啓,予已見之,此必是妖惡物也。右捕大將李森曰,監營狀啓,雖未得見,以捕廳所報文狀見之,極涉怪異矣。張鵬翼曰,此時異於平時,且此賊極爲殊常,移送金吾,設鞫嚴問,何如?上曰,大抵僧徒,尤怪異矣。鵬翼曰,罪人所納都目二通,袖來矣。上曰,都目納之。上披閱數次後,下敎曰,都目何爲二通耶?鵬翼曰,一則僧人都目,一則俗人都目也。以役事之僧徒,爲如此之事者,不甚怪也。俗人則他道他邑之民,而兩班或入其中,各定名目,甚可怪也。且印贊之留連大丘營下者,尤涉殊常,嚴訊而後,可知矣。上曰,監司狀啓,出示兩大將,可也。兩大將,皆諦觀焉。上謂承旨曰,承旨近自海西上來,其處風俗,果如此乎?金始㷜曰,臣未釋褐時,往來其地,觀其風俗。蓋僧徒將爲營造,則持勸善文,乞請錢穀,而如有大施主者,則輒乘軺轅,大設旗幟,其騶從威儀,宛似別星之行。勿論男女老少,觀瞻者,橫街塞路,自前果有如此之事矣。鵬翼曰,非伹海西也,他處亦然。而印贊之留連大丘,旣怪矣,世國之招辭如此,極涉怪異矣。上曰,觀狀啓盡否?鵬翼曰,畢觀矣。上曰,此事詳査後,可以知之矣。但道臣狀啓,在於兵使狀啓之後,而觀其結語,從容周詳如此,其無驚惶之形,可知矣。世道日下,變怪之事,式月層生。渠爲求生之道,敢爲如此之事。雖設鞫嚴治,一千數百名之僧,何可盡捕而盡誅乎?且兩班犯之者,其數亦夥,金吾發捕之際,非但一道之騷撓而已也,他道亦隨而不安靜矣。且僧輩,異於遊食,托迹空門,則本非强虐也。以此而海西一道,盡爲騷動,則豈不重難乎?李森曰,聖敎誠至當矣。上曰,東漢時,有無鬚而誤死者,海西之無髮者,其可盡誅乎?鵬翼曰,世國,先杖問之,則可以知之矣。先治世國,何如?上曰,自古豈有如許之事乎?俗者近百,亦何以盡誅乎?其中魁首,或可誅之耶?金始㷜曰,兵使狀啓與監司狀啓,各異矣。上曰,監司處變,頗周詳矣。李森曰,聖敎至當矣。自捕廳杖問,則可以得其實矣。張鵬翼曰,世國在焦道矣。上曰,焦道,何地耶?鵬翼曰,甕津地也。印贊及有名號者,皆捉致然後,事可完備矣。上曰,兵使之意,其將盡數捕致耶?鵬翼曰,作名號者,自營門捉而治之可矣。僧徒素虛㤼,若遲延,則盡逃散,爲害非輕矣。森曰,從速治之可矣。處分明白下降然後,可以發捕矣,不然則必有逃散之弊矣。上曰,弓院,何地耶,其地名耶?金始㷜曰,村名也。僧徒將欲捕之,則必逃散矣。興雲寺在九月山,而九月山非重疊山也。所捉者,乃興雲寺僧也。上曰,僧舍,有殿乎?始㷜曰,所謂法堂,謂之大雄殿矣。森曰,作頭者,捕之難矣。上曰,自捕廳發捕,所謂魁首捉之,文印贊,亦爲捉致,可也。森曰,昨年御賜甲胄,重甚難着,若改之則輕便,而可容身矣。上曰,改而納之,覽後,當出給矣。上曰,捕將進前。世興誣瞞金吾,屢度嚴問之下,終不承服,至於自斬其舌,必非脅從也,凶賊中凶賊也。森曰,妖惡甚矣,更無可問之端矣。上曰,世興妖惡之狀,更無可問之端,出付畿營,報于金吾後,依律處斷。{{*|出榻前下敎}}上曰,世道日下,人心極惡,人妖物怪,式月層生。而且經昨年變亂之後,行已絶悖,作賊中外之類,思其求生也。輒出妖惡之說,上欺朝廷,下惑民心,此尋常痛駭者矣。今此世國所以偸竊之徒,及其發配,不悛舊習,逃身作賊,已無可言。而至兵營之推問,變前招於中間,做出妖言,敢生惑衆求生之計,尤極痛駭。而其招中有虛謊之甚者,營裨所捉爲首者,乃僧人也,渠之所告魁首者,乃俗人也,此一也。謀爲不軌,何等陰秘,而旣非嘯聚山林,耳煩目廣之山寺,則其能朝著吹角乎?噫,海西一道,非赤子化爲龍蛇,則決不若是其放肆矣。此其二也。自筆都目中,諸刹僧數過三百,摠言一道中諸邑俗人之類,幾至百數,則招中兩班五十餘人,及本寺僧千餘名者,何若是相左乎?此其三也。況以島配人,匿其本事,遽稱謀避,使令逃入文化云。據此一節,其所奸僞,綻露無餘。幺麼一島配妖惡之人,不畏典章,遽生恐動朝廷之心,節節痛駭。其令左右捕廳,以此發問目,施威嚴問,而道臣狀聞結語,極爲明白。此狀啓,一體下捕廳,添入一通於問目中。仍傳曰,此下敎,待世國獄事收殺後,出於朝報,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金致垕{{*|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病}}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致垕啓曰,副摠管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李顯謨未肅拜牌不進,掌令李光溥陳疏入啓。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右邊捕盜大將合坐坐起事,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陽平君臣檣,臣李森,上下番入直矣。臣森,以捕盜大將合坐坐起事,晝仕出去,其代,似當替直。而都摠管朴師益陳疏,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有式暇,密陽君梡箇滿,海興君橿魂宮入直,南就明、申光夏俱有身病,鄭壽松以禁軍別將,領軍落點,明將入直,一員未差,他無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箇滿及未差之代,依近例,令該曹次官,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竝與陳疏及身病人員,一體牌招,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屢日,處置,歸於憲府,且連日監察茶時,亦甚未安。除在外、陳疏入啓外,執義李顯謨,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張泰紹,昨日陳疏出去,今又呈疏,不爲仕進。原疏纔已出給,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張泰紹,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無意應命。纂修之遷就,極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趙明翼、金尙星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右副承旨金致垕上疏,傳于李春躋曰,出謝後親呈未晩也,還出給。
○趙顯命啓曰,右副承旨金致垕,旣有辭疏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校理趙明翼、金尙星,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弘文館副應敎金鎭商,時在京畿驪州地,修撰李宗白,時在江原道原州地,副修撰金相奭,時在忠淸道德山地,權爀,時在淸風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日,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因大臣所達,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試取與否,未入侍大臣處收議事,分付禮曹,可也事,命下矣。凡諸文武科擧時,若有變通之事,而事係文科,則臣曹例爲擧行,至於武科,則兵曹應爲擧行矣。今此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與否,大臣收議時,令兵曹擧行,何如?傳曰,允。
○傳于尹惠敎曰,檜原君家,遣御醫看病。
○兵曹口傳政事,副摠管朴弼健、具後翼。
○金致垕,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京畿監司報狀,則今十二月二十一日,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入侍時,罪人世興妖惡之狀,更無可問之端,出付畿營,報于金吾後,依律處斷事,榻前下敎,故如是馳報,卽刻指揮云。今此世興,本以從賊逃躱之類,捕廳究問時,從賊節次,斷舌不服,論其情狀,萬萬絶痛。而從賊一款,旣已明白,亡命之罪,自有國典,不可以凶頑不服,有所容貸。依榻前下敎,使畿營直爲梟示,擧行後啓聞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海興君橿上疏曰,伏以臣,因魂宮番次之苟簡,自摠府直所,推移移來,牢鎖禁直者,首尾通計,幾一望餘矣。家有百歲祖父,以篤老之人,重患感冒,咳嗽孔劇,夜不得交睫,晝不能進食,方在氣息奄奄中云,而無人替直,終不得歸視。臣之心緖,日夜焦遑之餘,纔得見家報,則臣之病母,朝來喫飯之際,誤食冷物,膈間頑痰塡塞,頭疼惡寒,諸般症情,十分危重云。臣聞此以來,神魂飛越,不能自定,而顧念莫重祭享之地,不敢任意擅離。故多發下隷,徧告急狀,而終無動聽替入之員。臣之情理,到此萬分切急矣。不得不略治短疏,疾聲呼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諒臣煎迫之狀,先遞臣魂宮享官之任,俾得及時歸護,以遂人子至情,仍勘臣瀆擾之罪,以嚴邦憲,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救護焉。
○右副承旨金致垕上疏曰,伏以昨年,是何歲也?春經凶逆之變,冬遭震邸之喪,光陰迅邁,朞制已闋。臣民追慕,曷勝云喩?臣於前後事變之際,輒入城裏,而身無職名,終不得一覲於天陛,又未能伸痛於魂宮,茹恨在中,迄有耿結,久屛鄕郊,汨沒親癠,焦憂煎迫,萬念都灰。不意今者,銀臺新命,遽下於千萬夢寐之外,恩諭儼辱,蓽門生輝。臣於是,惝怳感激,誠不知所以致此也。固當竭蹶趨進,以伸其區區之忱,而抑臣有私情之萬萬難强者,玆敢冒死仰陳焉。臣之祖父,年今八十四矣。雖或康健而無病,年齡之篤老至此,則誠不可離捨而從宦。況疝眩二症,爲一生痼疾,昨秋危劇之狀,卽聖明之所矜憫也。特遣御醫,頒以珍劑,聖恩所及,得以延生。而自是以來,發作無常,發輒憫塞,帖身床席,昏昏綴綴,已閱兩歲。近緣日寒,諸症越添,水飮專廢,虛泄無算,眞元大陷,氣息如縷,至於便旋轉側,亦皆須人。臣以孤孑一身,無他兄弟姊妹,晨夕扶將,奔走醫藥,雖晷刻之頃,未嘗暫離者,亦累月矣。夏初畿邑之除拜也,臣祖病勢,視今日稍間,終不克往赴,冒呈私懇,獲蒙遞改。顧今凜凜之憂,非比曩昔,則揆以人子至情,何忍睽違於數息之地,從仕於京輦之下哉?伏惟聖明在上,以孝爲治,錫類之化,均覃普被。凡有親者,無情不達,有願必諧,今臣之瀝血籲天,亦宜均蒙其一視之恩矣。縣道封章,旣有朝禁,坐呈病狀,亦涉慢蹇,不得不强抑情事,來伏旅次,拜章懇扣於宸嚴之聽。伏乞聖慈,曲賜鑑諒,特命鐫遞,仍命選部,勿復檢擧,俾臣得以歸護祖病,以遂終養之願,不勝千萬至祝。臣無任懇迫顒俟之至,謹昧死以聞。傳曰,還出給。
○密陽君梡上疏曰,伏以臣,以先臣推恩後焚黃事,伏蒙見暇,往省先壟,以伸至情。而適會臣所生母,病勢猝重,急報疊至,臣聞此報,方寸煎灼,罔夜蒼黃上來。而病勢有加無減,方在焦遑罔措之中,無他將護之人,不可晷刻離捨,故未卽爲還來肅謝,臣罪萬死。而且伏念臣所帶魂宮享官之任,極爲緊重,目今私情,萬無時月間離側就直之勢。伏乞聖明,亟許遞改,無令朝夕奠獻之地,番次苟簡,且使臣專意救護,以遂生成之澤,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救護焉。
○黃海監司徐宗玉上疏曰,伏以臣,命途至窮,榮祿太驟,若論惡盈之理,宜招過福之災。忽於日昨,慘見壯子之夭㭬,情懷刻毒,實非人理之所堪忍耳。臣旣受藩任,久擬辭陛,而賤疾適苦,轉退行期,已不勝遑悶。今則喪威孔酷,心境慘切,悲叫哀隕,便作喪性之人。惟此情理,豈有一分强赴之勢?方欲陳章急籲,仰俟處分矣。得伏見備局草記,以臣旣經成服,催促赴任,爲請而蒙允。臣於是,悲懣哽塞,不知所以爲心也。竊嘗聞聖人之制治也,必順人之情,而不枉其性,伏況我聖上至仁盛德,天覆地載。凡於使臣接下之道,壹是恩禮,無有一人之不伸其志者。今臣遭此逆理之痛,未過嬴、博之葬,其爲情理,至窮毒矣,至悶惻矣。而猶未蒙朝家之矜諒,欲使之割斷遠赴,不但臣私心之萬萬所不忍,其於聖主體下之仁,果何如也?且臣慘慼之餘,素患痰病,一倍作苦,胸膈痞塞,手足戰掉,種種危惡之症,不一而足。雖欲轉動,奉承朝命,其勢亦末由。卽聞舊監司,已至境上,日俟交印,而本兵之久曠,積數月矣。今若不卽變通,又費許多日字,則公事之狼狽,尤不可言。玆敢不避煩猥,仰首鳴呼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哀之憐之,將臣職名,亟許鐫遞,回授無故之人,以幸公事,俾伸至情,不勝大願。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焉。
○獻納許集上疏曰,伏以臣,昨控血懇,冀遂歸省之願,兼附迷見,粗效芹曝之誠。而及奉批旨,諭誨諄複,不以膚淺之言,而亦示開納之意。臣驚惶感激,固已莊佩于中,而第歸覲之懇,未蒙指揮,祈祝之餘,悶塞曷極?蓋臣老母,方在天安郡臣父任所,而素患唐瘧之病,淹閱年歲,恒有朝夕凜凜之憂,而加以重得感冒之症,舊恙添劇,眞元澌脫,方在危綴之中。急脚繼報,催臣來見,臣衷情煎灼,不能自定。玆敢投進短章,徑尋鄕路。臣情迫于中,他不暇䘏,而職非慢司,任情作行,厥罪尤萬萬矣。伏乞聖慈,先遞臣職名,重勘臣辜犯,用爲人臣徑情直行者之戒,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往護焉。
○掌令李光溥上疏曰,伏以臣之情地,決不容復叨臺端,而迫於嚴命,黽勉一出,只爲少伸分義,而廉隅一節,無復餘地。私心愧恧,固不足言,而公議唾罵,在所必至,因仍蹲據,斷無是理。且臣老父宿疾之外,比又將攝失宜,添得感冒,寒熱交作,遍身疼痛,種種症狀,無非危惡,有時氣眩喘急,殆不省事。臣以單獨一身,無他親戚子弟之可以替護者。臣若暫出,則飮食藥物,無以調進,坐臥轉側,無以扶將。以此情理,萬無供仕之望,玆敢疾聲呼籲。伏乞聖慈,特加矜諒,亟許鐫削臣職,以便公私,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12月2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直}}。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爀gg金始㷜g{{*|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直}}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式暇}}。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成宗大王忌辰齋戒。申時,日暈左珥。
○金始爀gg金始㷜g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未差,掌令李光溥陳疏受由。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爀gg金始㷜g,今日俱不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爀gg金始㷜g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累日,而三司無行公之員,尙未處置,事體未安。正言金權,卽爲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朝者右副承旨金致垕,以親病,陳疏出去。原疏,以國忌齋戒,纔已還給,所當牌招,而聞已還鄕云。不得循例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姑改差,其代,今日政差出。
○趙顯命啓曰,玉堂多官,或在外,或呈辭受由,或未差,他無推移入直之員。政官,所當牌招開政,差出闕員,而國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開政。
○尹惠敎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有政。行吏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尹惠敎進,兵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進,參議李濟病,參知洪尙賓進,左承旨尹惠敎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以朴師正爲執義,鄭羽良、韓顯謩爲校理,李挺柱爲掌樂主簿,宋徵來爲金海府使,成德潤爲承旨,鄭羽良、李熹單付兼漢學敎授。
○吏批啓曰,新除授韓山郡守洪廷相戶奴呈狀內,矣上典,左脚蹇澁全未運動,眩氣升降,有時昏窒。其他胸膈之痞塞,呼吸之短促,有未暇言,如欲待其差歇,則蘇完無期。如欲强疾赴任,則實有僵死道路之慮,以此病勢,萬無登程之望,斯速入啓變通云。實病果如是危重,則不可强令赴任,依例罷黜,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日違牌,尙不應命。重役垂訖,至今遷就,分義事體,至爲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正言金權,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推考傳旨捧入。
○又啓曰,新除授玉堂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批,以洪就疇單付同知,以李譔、崔昌敏、朴健單付僉知,以李宗城單付副司果。
==12月2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成宗大王忌辰。
○巳時,日暈。午時未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暈下有履,色皆內赤外靑。
○尹惠敎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趙漢緯、鄭道殷在外,執義朴師正未肅拜牌不進,掌令李光溥陳疏受由。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臺諫出仕事,命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右承旨成德潤,時在京畿坡州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連事撕捱,終不應命。非但分義之未安,重役之尙未完訖,尤極可慮。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已至多日,而尙未處置,事甚未安。正言金權,昨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肅拜,或陳疏受由,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在外、受由外,未肅拜人員,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旣已承批之後,又呈辭疏,無意應命。非但事體未安,兵判之交龜上來,一時爲急。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曰,夜對爲之。
○校理鄭羽良,伏以司諫朴弼琦避嫌,{{*|措辭見上}}正言尹宗夏避嫌,{{*|措辭見上}}竝引嫌而退。事在旣往,不必追嫌,張皇引避,無已太過,嫌難處置,其勢固然,不可以此輕遞言官。請司諫朴弼琦,正言尹宗夏,竝命出仕。取進止。答曰,依啓。
○己酉十二月二十四日初更,上御熙政堂。夜對入侍時,參贊官李春躋,侍讀官鄭羽良,假注書宋胤涵,記事官柳祥翼,記事官崔益秀。鄭羽良讀,自高麗睿宗二月gg年g春正月,至英州城中。李春躋讀,自三年春正月乙丑,至乙卯還京。宋胤涵讀,自四年春正月,至入奏之舍大悅。柳祥翼讀,自平章事崔弘,至女眞九城。崔益秀讀,自五年春正月,至讓又不允。鄭羽良曰,臣於置學養賢之板,仍文義而有所達矣。置學養賢,乃三代之美法,而麗朝自太祖以來,專尙佛法,未聞有學校之政矣。至睿宗時,始有此制書,而其時大臣,無一人奉承,遂歸於空言無施,豈不惜哉。惟殿下鑑戒焉。上曰,然。鄭羽良曰,臣於曇眞爲王師之說,有所達矣。麗朝如此之事,不足觀也,宜殿下監戒也。上曰,然。鄭羽良曰,臣於三月詔之板,有所達矣。人君當春發生之時,布德行仁,乃爲治之先務也。漢文有春和議賑之詔,史冊美之。今睿宗三月下制,禁畋獵、火耕,慮物命之延燒,此良心之所發也。然,此心終不能保。雖有善端,不能擴充,非但不能及物,又不能推行善政,以保斯民,豈不惜哉?此亦監戒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鄭羽良曰,臣於宜卜西京之板,有所達矣。此專帶佛敎意思也。睿宗專信術家衰旺之說,欲延國籙,勞民動衆,妄興功役,福未獲而禍已隨之。蓋睿宗不能爲誠正之工,心無定主,故邪說易入,終爲術家地脈之論所撓奪。其流之弊,遂至於此,此人君之所當存戒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順天館閱兵之條,有所達矣。此則遣尹瓘北伐事也。旣有先儒定論,更無可贅,而睿宗不務仁政,貪多務得,窮兵遠討,終不免損國威而啓戎心,所得不能補所失,漢臣所謂兵貪者敗者,正指此也。上曰,伐之無名矣。然,專斥尹瓘,則亦過矣。尹瓘興兵深入,雪國家之恥,又開拓土疆,其功亦不細矣。畢竟雖不免喪師辱國,而其後還九城,蓋由於女眞歸降,則其功有不可掩矣。然,其因醉發伏之事,則心術之不正,甚矣。兵雖不厭詐,而以詭道取勝,非王者之師也。旣以不正得之,此爲失九城之道也。羽良曰,臣於赦之說,有所達矣。人君之遇災也,責躬卹民,以爲應天之實可矣。夫赦者,小人之幸也,良民之不幸也。以赦爲弭災之策,豈非末節乎?上曰,孟子曰,推恩,足以保四海,此則不知推恩之實,而只爲推恩之文矣。羽良曰,臣於幸三角山之板,有所達矣。其時君臣上下,迷惑於佛敎,以此爲應行之事,視以爲當然,誠未滿一笑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張邦昌齎詔來賜衣帶之條,有所達矣。高麗,前則分事兩朝,至此則專事遼國。故宋遣使賜詔,而乃曰,南北義同兄弟,不復加冊命,而只言已去權字,且以御筆親製,欲爲誇張之資,宋之詔書,足爲史冊之羞矣。上曰,南渡以前,亦有張邦昌乎?羽良曰,此非南渡後張邦昌也。上曰,觀年號,可也。大觀,爲何時乎?羽良曰,大觀,卽哲宗朝也。上曰,哲宗後,乃是徽宗也,此是一邦昌也。羽良曰,使臣如張邦昌,詔書又如此,宋之亡,不亦宜乎?羽良又進曰,近來乾文變怪,無日不現,殿下之求治,今幾年矣。上而有虹貫之變,下而有流行之疾。所謂紅疹遍熾,京外死亡相繼,呼哭載路,所見極爲愁慘矣。昔宋景公一言,榮惑gg熒惑g退舍,古之賢君,能修實德,而不能動天者,未之有也。天道雖杳茫,人事豈無感格之道乎?殿下治心修身,未知何如,而以外觀之,未有實事之應天者矣。朝廷之上,大官小官,無一人恪勤職事者。所謂次對,不過爲應文備數之事而已。若是而其可格天心而消災異乎?伏願殿下惕然反懼,無時無處,不忘此心,則自有消弭之道矣。上曰,所言切實,當各別體念焉。羽良曰,臣有區區所懷,敢此仰達矣。賞罰,人主之大柄,賞當其功,罰當其罪,然後人心服而政平矣。以殿下近來賞罰言之,不無過於分數者矣。向來申處洙之攻斥尹淳,專出於誣毁,亦多有不當言之事矣。當寶鑑垂成之日,劾其主張之人,殿下之深惡痛斥,欲爲鎭定者,固其宜矣。第處洙雖無狀,豈有沮戲寶鑑之心乎?至於極邊栫棘,則誠爲罰過其罪矣。趙鎭禧事,借使李宗城,誠有私酬酢,豈可以私酬酢之言,罪其人乎?況以宗城原辭觀之,初不發此言,可知矣。殿下以其誣人,罪之固矣。而金尙星箚子,則誠有過激者,若只以私酬酢之論啓,爲非則可矣,至於歷擧其平生行己,則豈不過乎?此年少氣銳之致也。王者之政,必責其圖新,君子之道,亦不念舊惡。尙星之論人,可謂過於分數矣。旣已永削仕板,而又爲遠配,則罰亦大過矣。李萬維,則渠豈敢更發禮論?而此外許多說話,都是剩雜無倫。但臣觀其爲人,則輕率迂闊,決不能爲蹢躅,只由於語不擇發而然矣。其言語,雖無倫可惡,而至於濟州安置,則大過矣。此三人用罰,豈非過中乎?惶恐敢達。上曰,此事,非但今日儒臣言之而已。處洙所謂染毫蠻牋云者,此豈忍言之事耶?三田碑書寫事,初是慮外,故予意其攻斥作者矣。處洙以吳竣爲言,故始知其攻斥書寫之人矣。又疑其三田碑之後,吳竣不復書他人文字矣。然,其碑製之者,亦名臣也,製與寫,豈有異乎?皆出於不得已也。豈可以此爲咎乎?當此時象乖激之日,此等事,不可不別白,故問于禮曹,使之考出矣。該曹文籍多漏,雖無可考,而其孫光運之疏,歷擧列朝所寫文字,不啻明白,則處洙之言,自歸於脫空矣。至於沮戲之敎,蓋出於抑揚。雖無沮戲之心,而終不免爲沮戲之歸耳。斯文事之不欲載錄,予意有在,先朝嘉言善行,自多可錄。雖無斯文事,亦何害乎?若在乙巳、丁未,予志擾攘之時,則猶或可也。今予不偏之心,堅如金石,豈敢以此等之言,售其撓撼之計耶?向者三臣黜享之請,語甚不擇矣。自古豈有廟庭黜享之事乎?至於朴長潤之請改誌文,世變層出,此等事,若不嚴加堤坊,則將無所不至矣。寶鑑事體,如許重大,而處洙敢爲此言,國家大文字書寫之人,誣之以見鄙一世,不復寫私家文字,以漢法言之,乃大不敬也。非但誣辱尹淳也,又非但誣辱吳竣也。其所誣辱,又及於何地乎?論以漢法,則渠之得活猶幸耳,烏能免栫棘之罰乎?此非爲尹淳也,又非爲吳竣也。大體旣已脫空,則小節更無可論也。然,若如向時,則處洙,必有以栫棘爲請者矣。處洙則雖出於不知妄作,而若不嚴斥處洙,則此外,又必有知之而故爲者也。鎭禧,向時發洪啓迪之啓,故其時之人,有欲殺之意,而予蓋鎭之矣。其人平日議論,不無乖激,而今則快爲連啓,予亦異之矣。此由於在上者,有蕩平之意,故渠乃革面改心而然矣。予中心笑之,然,只爲連啓,則可也。至於論劾宗城,則誠不純全矣。且宗城若果發此言,則不可以宗城之故,有所顧藉矣。其所發啓,臺體則宜,故予亦依啓矣。宗城病痛,常時過於寬恕,故或意其有此言矣。及觀尙星之疏,則宗城欲駁鎭禧之言,旣發於稠廣之中,鎭禧決無不知之理,而乃發宗城之啓,此豈非先幾而迎擊乎?辛、壬間,鏡、夢輩濁亂朝廷之時,有此等之習,而鎭禧又欲售於今日,予旣以其行己不正,永削仕版,又以其欲售辛、壬之習,定配遠地矣。此雖今日罪之,明日赦之,而斷不可已也。萬維爲人,予亦知之矣。其人,亦可謂朴實,而自是鄕人,故不無鄕闇,今番疏意,全不知今日蕩平之意矣。丙申以後事,固已付諸先天,而己巳以上先朝堅定之處分,初不擧論矣。自先朝以來,此輩曾不敢以此等事,有所提及,而今乃猝然發此,誠可痛矣。向來吳光運之疏,朴師洙有所論斥矣。然,嶺南之人,豈可盡爲枳塞乎?師洙之意,則必欲一倂嚴截,而予則終不以光運爲非矣。萬維之疏,雖不堅持禮說,而其蘊蓄之心,則可見矣。至於民彝事,只及於行語間,而禮說及從享兩事,顯示不滿之意,隱然有欲售舊習之計。爲君上者,其當嚴截之乎?不當嚴截之乎?此後必有變邦禮斥從享之論矣,豈可不防微杜漸乎?三人之漸,決不可長也。羽良曰,旣承聖敎,雖涉支離,敢此更達矣。處洙事,推而言之,則誠如聖敎,然,其心則只憤斯文事之不載,且惡尹淳而發也。鎭禧則尙星所謂先發制人者,臣亦以爲不然矣。鎭禧於辛、壬年間,多有所濡染,見非於士類中,渠亦自知,故今番不得不連啓矣。然,李宗城之將欲論劾者,蓋處置間事,輕則遞差,重則不過罷職而止耳。近來臺諫,以得遞爲幸,則豈必以欲請駁遞之故,巧爲先發制人之計耶?此則必不然矣。萬維事,又有可笑者。臣極知猥屑,而敢此仰達矣。向者,本館授進宣廟寶鑑也,有語及先正臣李珥之事,則萬維初欲不參矣。其間多有曲折,卒乃聯名矣。旣參此箚後,其儕友喧然非之,故不得已繼進此疏,以爲發明之端,其情實在於是矣。上曰,申處洙,雖有所慍憾,豈可發之於此乎?羽良曰,自有黨論以來,世豈有公是非、公心術乎?處洙之必欲記載斯文事,固無足怪矣。鎭禧及萬維,如右所陳矣。上曰,鎭禧事,果如右所陳矣。當此厭避臺諫之日,似無厭其駁遞,先幾迎擊之理,而至以宗城所不出之言,費辭論啓,豈不異乎?羽良曰,渠豈白地做出乎?必聽往來虛妄之言矣。若以先發制人爲罪,則豈不冤乎?上曰,承旨,其時參聞云,其時儒臣,果大言耶?李春躋曰,臣以此,至被特推,略有疏暴,而不得悉陳委折矣。李宗城爲參次對,來到政院數三人會坐之中,以趙鎭禧處置事,欲爲駁正爲言,而引見命下,卽詣閤門,政院與臺廳隔絶,鎭禧恐未及得聞矣。渠方求免不得,而必欲先發者,似是常情之外,而宗城旣有此言,鎭禧先發此啓,誠不無瓜田納履之嫌矣。尙星之箚,蓋於鎭禧,常有不平之心者,而只爲其父兄所牽挽,未果發矣。今見鎭禧爲此過一層之論,故其所蓄積,自不覺觸發矣。上曰,處洙,勿論有心無心,決不可恕矣。鎭禧則渠必有所聞,故發啓,而此事旣似迎擊,本事又爲落空,畢竟用罰,蓋由於此矣。萬維之聯名堂箚,予亦異之,而意其有蕩平之效,心實笑之。渠之疏論,雖欲爲發明計,而此而不罪,則其流之弊,不但有迂闊之萬維也,亦必有不迂闊之萬維矣。羽良曰,處分如此,渠必自知其罪矣。其爲人,亦聖上之所知,更加恕諒,宜矣。上曰,二人則吾知其然矣。鎭禧事,在渠爲暗昧之事矣。宗城旣有駁遞之論,而鎭禧之啓旋發,則瓜田納履之嫌,誠有之矣。且予於儒臣,有所慨然者矣。向在丁未秋,儒臣論斥三人,其一則柳綏也。今日,以尙星爲過,而儒臣亦不免於此,可謂責人則明,恕已則昏矣。羽良曰,旣承聖敎,臣敢不感泣,奉以周旋也?上曰,今番處分之後,改心易慮者,固是好事,而吏判之必欲湊合,則過矣。在隋煬時,有封德彝之事矣。鎭禧當日畏鏡、夢,故爲當日之鎭禧,今日爲蕩平,故爲今日之鎭禧,此乃隨時而變易也。吏判於尙星,亦有調劑,此亦過矣。大槪尙星平日處身,本不喜論人長短,故向日豐原君,以年少臺官,過爲忠厚之論爲言矣。至於鎭禧,則尙星平日欲爲論劾,而爲父兄所挽矣。及觀此事,有所論啓,蓋欲盡一日之責,而不畏强禦也,亦不可深責也。羽良曰,臣於丁未秋入來,所言不過此事而已。小臣本不無激濁揚淸之意,而自有任珖事以後,謗聲喧騰,一時之人,以臣不能覆蓋掩匿,咎責臣身,罔有紀極。畢竟鄭錫三之疏出,而亦可見當時之意象矣。金尙星豈有他心哉?只緣年少氣銳,且有平日蘊蓄之心,故如是,而至於先發制人等說,終不近似矣。遠竄之罰,實由於先發制人之罪,而此事旣如是,則終不可遠竄也,明矣。上曰,若聞其言而發啓,則雖不先發制人,而其心則不美矣。羽良曰,旣不能聞其言,則瓜田納履之嫌,非所可論,而罰過其罪,則人心終不能平,而論議亦至層激,此不可不念矣。上無發落。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玉堂牌招事,允下矣。日勢已暮,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仍弘文館草記,修撰趙迪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憲府多官,或未差,或在外,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而守令之未署經,亦有二員,掌令李光溥,持平趙漢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傳于李春躋曰,完陵君李顯祿,同爲入侍。
○傳于金始㷜曰,昨日召對時,欲爲下敎而未果矣。今後則中日爲之事,分付。
○李春躋啓曰,延祥詩製述官,旣已抄啓。弘文提學徐命均,明日待開門牌招,使之出韻科次,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見存九員內,應敎黃梓,副應敎金鎭商,副校理李潝、尹光運,修撰趙迪命、李宗白,副修撰金相奭、權爀俱在外,臣羽良獨爲入直。下番,無他推移入直之員,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弘文館草記,下番無推移入直之員,令本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事,允下矣。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服制,左承旨尹惠敎進。
○以柳儼爲執義,宋必恒爲司諫,金尙翼爲正言,李宗城爲校理,權贄爲司僕正,金始熺爲韓山郡守,別兼春秋二單李潝、鄭益河。
○副護軍金後衍、洪德望,副司直金致垕,副司果柳儼、李憙。
○金始㷜,以備邊司言啓曰,今日賓廳之坐,本司堂上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工曹判書李森,進參之外,皆以病懸頉,入侍將不得備員,事體至爲未安。除實病公故外,竝卽牌招進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趙迪命,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持平趙漢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始㷜,以兵曹言啓曰,因大臣所達,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試取與否,未入侍大臣處,收議事,命下矣。右議政李㙫以爲,增、式年外,庭謁別科武初試之咸聚京師,自是不易之成憲。而當此疹癘日盛之時,聚集諸路擧子,實有薰熾之慮,此所以有變通之議也。雖不必每引爲例,一時通變,恐無不可。第臣見識迷暗,誠無以仰副明問,深願博採諸議而處之。伏惟上裁,何如?行判府事李台佐以爲,臣衰暮病昏之中,又遭喪慼,神識尤迷昧,固無以仰對俯詢。而第此武初試變通,區區之見,蓋以卽今京外,疹疫日盛,死亡相繼,八路擧子,聚集都下,薰染熾蔓,不可不慮,故曾與首揆,私相往復。今無容別議,惟在博詢而處之,伏惟上裁。大臣之議如此,敢啓。傳曰,在外大臣處,卽爲更問。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本營軍色郞廳,前修撰柳儼,已爲啓下,而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四日,幼學韓命周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二十五日,保人李自龍稱名人,自宣仁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竝令攸司囚禁治罪。敦化門守門將李寅佐,宣仁門守門將皮萬麟,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俱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營建廳言啓曰,本廳應行節目,該曹啓下時,未盡條件,今日會同坐起後,參考他都監前例,磨鍊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慶尙監司朴文秀上疏曰,伏以日月易邁,王世子祥日奄過,仰惟聖上止慈之情,追念傷悼,何以堪處?臣逖係遠藩,未參祭班,瞻望哀號,悲痛何極?臣巡到草溪郡,見禮曹關,則以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冬至方物,誤爲封進,未免不察,還爲下送之意啓稟,而惟我聖上,特令封進,只推臣誤封之罪。臣於此,惶感交極,不知所喩,然,其誤封者,非但臣疎忽而然也。戊申四月日,見禮曹關,則有曰,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冬至封物,俱爲姑減,竝依此擧行,故果依其關,不爲封進。而今七月日,又見禮曹關,則有曰,三南三名日方物,旣有限上年勿封之命,則今年三名日方物,似當以裁減數,依例封進,故亦依其關封進,則其誤爲封進,雖由於禮曹關,無區別指揮之致,臣亦有不能詳審奉行之失,其所惶懍,當如何哉?乞蒙不職之罪,以爲藩臣之戒,千萬幸甚。仍念臣於月前,以母病日漸沈痼之意,仰籲於孝理之下,望速遞歸,未蒙允兪。臣之情理,到此誠甚切急,旋當復陳私懇,以祈恩遞。而見道內許多經始事,猶未就緖,其時若徑遞,則各邑長吏,謂監司已遞,而必有解體之心,故臣姑忍而不復申前請者,此也。今則軍政了當,而方改案,民口釐正而方勘籍。至於各驛奴婢之査,實地部般釜之代頉,亦已畢矣。顧臣所當行之事,勿論善不善,俱爲收殺,別無他更施之政。則臣雖以些些事故,欲丐解職名,朝家似不必靳許,況臣母病,實有無窮之慮乎?兩年南方,受傷深重,連吐血痰,且兼咳喘。當其苦劇時,則輒謂臣曰,此病,祟於水土,儻歸飮故鄕水,則庶有差復之望。臣聞此言,寧不心痛?爲今之道,惟當將母歸鄕,隨便調治而已。殿下若於此,不矜諒而曲副萬一,有後來難言之憂,則是豈聖上以孝治天下之意哉?臣之瓜期,在於明春二月,而不少待此,如是遑遑,復籲於仁覆之下者,誠有情勢之萬萬罔措故也。伏乞聖慈俯諒臣煎迫之懇,亟遞臣藩臬之任,俾趁速與母北還,尋醫治療,而無餘憾之地,千萬至祝,臣無任瞻天望聖煎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抑情察任。
○行判府事閔鎭遠,伏以臣國憂熏心,如狂如癡,欲伸辨誣之義,敢陳過計之慮。雖知其自失語默之節,而若其區區愛君之血忱,庶冀見諒於聖照矣。伏奉批旨,誨諭勤至,慨歎臣言,疑其出於黨習,無非臣平日事君無狀,誠信未孚,而形諸文字,又不能導達指意之致。且愧且悼,直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然而郵罰猶不加,敦召猶不輟。夫托以伸辨聖誣,意在傾陷異己者,是何等回邪不忠?而尙且寬假之至此,朝家刑法,恐不宜若是乖舛,而臣之惶怖窮蹙,尤當如何哉?噫,今雖依臣前疏,盡將甲辰大御時,症候首末,頒示中外,賊徒之感悟革心,固不敢期。而其中脅從之類,庶幾有追悔自新之心,嗣後愚氓,可知逆順之辨,雖被誑誘,必不至如昨年之望風歸附,豈不爲逆折奸萌之一大助乎?目今訛言交煽,人心震撓,凶孽多漏,亂兆不熄,而雷電轟燁於立冬之日,虹貫又至再矣。星文之騁妖,相續於雲觀之奏。古人曰,不見其形,願察其影。臣思之至此,不覺心寒而氣短也。臣之本末長短,固是聖明之所俯燭,其不合於聖朝之任使,臣亦自知。況又老昏衰敗,尤無立朝陳力之望,而惟是蒙被殿下生死肉骨之恩,糜身粉骨,無以仰報其萬bb一b,只擬一謝恩命,少伸微悃。而旣有與人同罪之嫌,不可放倒廉隅,兼且所患,尙爾沈苦,感冒未解,膈痰益肆,寒縮牽引,痛勢難堪,以此至願未伸,悚惕恒切。今又自作罪辜,恭俟誅譴,一瞻丹墀,恐無其日,其亦命之窮也。席藁累日,未有處分,狼狽悶欎,不得不冒死號籲。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妄言之罪,以警群僚,收還史官,以尊國體,公私不勝幸甚,臣無任惶愧戰兢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疏之批,不過示意。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宜卽登途,用副予意。
○傳于金始㷜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上疏曰,伏以臣,累疏哀籲,瀝盡肝血,而情誠淺薄,上格無路。雖溫諭荐降,感泣靡極,而苦心至懇,未蒙矜燭,職名一向虛帶,史臣尙滯荒村。臣身之窮蹙無所措,顧不敢更陳?而惟是內局兼任,至今未遞。請診監藥之重,只屬於移差之副提,此乃何等事體,何等關係,乃可若是其苟簡乎?臣竊伏聞院中古事。凡係御藥,則雖日次監劑,必提調爲之,提調有故,則必都提調爲之,未嘗委之於副提。曾在先朝,副提監劑,至有下問之擧。誠以御藥,至爲重大,而副提是例兼,獨爲監劑,爲體不重,事理未安故也。監劑尙然,況於請診與議藥,例兼之知申事尙然,況於代差之諸承宣乎?往前如此時,則必爲變通,未或有因循如今日者。顧念國家事,百度趨下,漸失故常。今於保護重地,乃復如此,臣實憂歎也。臣所遭之叵測,千古所無,疾病之錮廢,一世所共知。竊伏荒郊,僅延縷息,閑司漫局,尙不宜仍帶。況臣兼管,無非緊重,至於內局,又不比他司,而一味虛綰,致有今者之弊。雖擢臣之髮,何以贖臣之罪哉?伏惟聖上,天地日月,公體私分,何所不洞鑑?今玆所陳,伏想不待畢辭,而有以處分矣。敢乞亟命召還相守之史官,仍命先遞臣內局兼任,而隨將臣所有本兼職名,悉行鐫削,以幸公私,不勝至願。臣病情近益添重,而非時腹痛,最爲苦劇而難堪。文字締構,亦不能自力,言失倫脊,尤增死罪,臣無任戰恐涕泣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後批旨,罄悉予意。而卿讓若此,何情志之不孚,一至此哉?內局都提擧,決難勉副,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卽起偕入,用副日夕之望。傳于李春躋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完陵君李顯祿上疏曰,伏以臣,卽接家信,則臣之老母,自數日前,重感風寒,宿病兼發,痛勢苦劇,飮啖專廢,委倒床席,昏不省事云。臣聞來,方寸煎熬,不能自定,玆敢以短疏哀籲。伏乞聖慈,特許歸省之暇,俾得專意救護焉。仍伏念頃日特諭,至有將母上來之敎,恩數曠絶,感徹心腑。臣豈敢不仰體聖意,將還病母?而卽今寒沍已深,老人氣力綿綴,實無咫尺運動之勢。一京一鄕,子母相離,在臣私情,固有所萬分悶迫者。而旣不能奉承聖敎,輒以區區歸護之悃,屢煩宸聽,孝理之下,雖蒙曲諒,而臣之前後瀆擾之罪,不可勝贖。更伏乞亟命選部,刊去臣名於朝籍,勿復檢擧,不勝大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其依疏辭往護,而俟其少間,宜卽將來焉。
○錦陵君朴弼健上疏曰,伏以臣,幸際聖世,猥忝勳籍,有罪而免勘,無功而荷榮,班在一品,月受厚祿,罔非賤分之踰越。顧臣無才無能,百不猶人,兼以年衰病痼,實難驅策於執事之列。向日東府除命,終至辭遞,不得赴任,迹涉偃蹇,罪合萬死,惶恐之忱,冞今未已。不意摠管擢授之恩,又下此際,臣誠感激洪私。惝怳靡定,環衛之地,職事甚重,異於勳封散秩,實非如臣庸愚凡賤,所可堪任,自量才望,決不敢冒昧承當。且臣私情,有萬萬不安者。臣亡父葬山,橫被韓重魯等誣罔起訟,彼此原辭,已經天鑑之照燭。蓋重魯等上言中,貴主墓山禁標,及先朝辛巳有別判府等說,皆白地做出,盡露於京兆納供時。且韓梜之葬,在於臣父葬後,而冒稱逼近,執爲訟端。劉昌漢祖尙禹之葬,其姓名及葬年月日,刻石以表三十餘年,香火未絶,而以其在於彼此兩山中間,故指爲無主古塚。臣家屢度呈訴于京兆,以辨其奸誣。而法府之臣,延拖累朔,顯有低昻,至擧列朝所無之受敎,發爲問目,指臣家爲冒禁蔑法。及其回啓,一倂沒實,惟意杜撰韓梜之塚,則首尾擧論,縷縷爲說。而劉尙禹之葬,則直曰,中間一古塚,無一段法文之憑決,而泛謂山地,皆當屬於韓哥。臣父所葬,特以歲月已久,請許仍存,臣實憤冤,卽欲擊鼓登聞,畢陳事狀,使先臣葬地,得免苟簡之嫌。第以姑無受其驅迫之端,而猥陳私事,驚溷天聽,終有所不敢隱忍過日。只緣臣不孝無狀,以致如此,悲痛嘆恨,食息靡已。竊伏念訟者之架虛飾辭,欺罔聖明,自係渠等之罪,法官之矇矓奏議,不成事體,亦非臣所可斷斷。但秋間摘奸時,臣家原情,旣已直陳訟理,而京兆覆奏如此。夫韓梜葬之先後,劉尙禹葬之爲古塚,皆如覆奏之言,則只此兩款,亦足爲臣言欺罔不實之歸矣。臣旣爲欺罔君父之人,則其得免重誅幸矣。何敢自仄於朝紳之列哉?玆事未暴白之前,臣誠不敢抗顔冒恥,趨走承命。賤疾適又危苦,未免坐違天牌,尤增罪戾。玆敢冒萬死悉暴危悃,伏乞天地父母,俯賜諒察,特許遞改臣新授摠管之任,仍勘臣違傲之罪,俾國體無損,官方無誤,賤臣得安其私分,千萬幸甚,臣無任戰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嫌,從速察職。
○戶曹參議金鎭玉上疏曰,伏以臣,千萬意外,猥承地部新命,除旨遠辱於鄕廬坯蟄之中,臣雙擎九頓,且惶且感,莫知所以自措也。此係臣已試蔑效之地,引分揆義,宜不容再誤恩命。抑臣竊有萬萬不敢自安於中者。前月脫衰之日,臣適以父母改厝,奔走鄕里,不克進參於外班,只行望哭於縣門,情禮甚缺,惶懼實深。旣又伏聞肅宗大王,尊爲世室,克擧告廟頒慶之禮,惟我寧考盛德至善,度越百王,大論纔發,僉議允叶,大禮不踰時而成。凡在臣民,孰不蹈舞,況臣以至愚至賤,濫躋至此者,莫非肅考洪造感激,圖報糜粉是期。今幸老而不死,獲覩盛擧,區區寸忱,豈不欲趨走大庭末班,少伸歡忭之私,而顧於悲哀勞頓之餘,賤疾增劇,澌痛困劣,不能自力,以凶以吉,誠禮闕然,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日夕悚蹙,誅罰是俟。豈敢僥倖誤恩,輒爲冒沒之計也?噫,臣於昨年,遭罹不測,賴殿下肉骨之恩,得以復齒人類,前席懇諭,銘鏤在心,爲殿下蹈赴湯火,實所甘心。而衰腐殘敗,無望陳力,臣竊自傷悼,不能己巳。恩命之下,不敢一向偃蹇,昨始擔舁病軀,來伏私次,而咫尺天陛,末由入肅,臣罪至此,尤萬萬矣。伏乞天地父母,特賜矜察,亟許鐫削臣職,仍治臣前後闕禮逋慢之罪,以肅朝綱,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兢惶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己酉十二月二十五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右議政李㙫,行刑曹判書申思喆,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工曹判書李森,同副承旨李春躋,校理鄭羽良,掌令李光溥,正言尹宗夏,假注書宋胤涵,事變假注書朴致隆,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張斗周。上曰,趙文命及吏曹參判沈珙,開政入望筒後,同爲引見。承旨曰,事變注書,以此意出去,分付焉,朴致隆出去。李㙫進曰,日寒如此,聖體何若?上曰,如前一樣矣。李㙫曰,氣升往來及眩暈之候,漸益差減乎?上曰,氣升之候一樣,而眩氣未已矣。李㙫曰,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上曰,安寧矣。王大妃殿調攝之候,若何?上曰,一樣矣。李㙫曰,近日湯藥,連爲劑入云。小臣雖不知醫理,揆以賤慮,連進藥物,則脾胃易傷,食飮自厭矣。姑停服藥,未知何如。上曰,予意亦然,故欲爲姑停矣。李㙫曰,向日捕廳大將入對時,筵說語秘,雖未得其詳,聞其大略,則不可專歸虛謊矣。治之,固不可草草也。聖意每以張皇蔓延爲悶,而獄體旣重,患生所忽,不可不慮也。且聞其排布主張之說,似非小賊,而昨聞下敎于捕廳,使之速爲擧行云。臣意則不可率爾爲之也。必設鞫嚴訊而後,獄體得當矣。昨年發兵勦捕之時,天威震疊,愚氓慴畏,未幾而王師獻捷,今日此賊,設鞫治之,似好矣。上曰,雖不好張大,若有可懲之賊,則豈不設鞫乎?向來李錫孝、尹得衡則親鞫矣。世道雖惡,巡營使令,豈能恐動朝廷乎?以黃海監司狀啓觀之,結語甚爲安閑,其無急遽之形可見矣。監司之處變,可謂周詳矣。大槪世國爲人,極其妖惡,而供辭無錯亂處,其心可以知之矣。若送金吾羅卒,發捕其都目中所錄千餘人,則非但恐動其徒黨也,居民之安靜者,亦隨以擾矣,所以持難者此也。但世國之意,不過死中求生之計,又不無希功望賞之心矣。其人物如許,豈可設鞫乎?自捕廳,若嚴杖則可以知其情矣。右相曰,渠之供辭,雖未及得見,渠之設計,似不歇後矣。上曰,巡營使令,何必設鞫而治之乎?問于捕將曰,其爲人何如耶?李森曰,昨年變亂時,小臣捕治盜賊多矣。如此凶獰者,未得見之矣。其面目形象,使人見之,誠爲可驚而可愕也。初爲平問,則有若干添入之語矣。結縛嚴問,則精神不錯,言語有序,與兵營狀啓中措語,少無差誤矣。上曰,渠若無同事,則其何以歷歷知之乎?李森曰,其人之凶獰可知矣。渠所供中人數,與狀啓中所錄相合,前頭獄情,雖未可預料,語皆連脈,固執非常,請對罷後,當發問目而問之矣。上曰,兵營雖屛左右,而不知其先泄矣。李森曰,海西諸刹,一時俱空云。僧徒若潰散,則必不走胡而走越。其憂豈不大乎?上曰,一道之僧若潰散,則將無所不至矣。豈無後慮乎?李森曰,爲探其道物情及賊形,已爲起送密察矣。李㙫曰,近來失火者甚多。日昨,故海恩府院君吳命恒家舍,慘被其災,御筆、尙弓劍及畫像、神主,僅僅移出,而家藏雜物,盡爲燒燼,所餘者,只是旌門而已。無他家舍,其妻孥,無所依歸,今方寄寓於隣家挾室云。所見誠極驚慘,雖平民,若遇大災,則或施恤典。況此元勳大臣之家,似有各別顧䘏之道,故敢達。上曰,頃見京兆草記,極爲驚慘,卽欲下敎,而不可循例爲之,故欲問大臣而處之矣。卿之所達如此,顧恤之道,如何則爲好耶?李㙫曰,勳臣,例有籍沒家舍賜給之事,而今番則只給金重萬云。若有餘存家舍,則賜給,似宜矣。上曰,籍沒家舍,有餘存者乎?趙文命曰,只有二家,而頃者司僕失火後,請得而毁去矣。李㙫曰,若無餘家,則或給家價,未知何如。上曰,令該曹拔例顧恤,家價,亦爲覓給,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黃海監司徐宗玉,頃日肅謝之後,因子病甚重,不得下去,竟遭慘慼。故小臣以變通之意,往復于領相,則領相以爲,藩任體重,不可遞改,催促下送爲可云云。小臣再三往復,終不回聽,卽今制限未及,葬事尙遠,其前催送,非禮使之道也。小臣之意,莫如速爲變通,改差他人催送,似好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李㙫曰,領相終不回聽矣。趙文命曰,方伯體重,且聞制限,在於來初三日,葬事亦不遠云。過制限後,催督下送可矣。今若改差,則交龜之期,又遠矣。上曰,《大學或問》,有程子傷虎之說矣。大臣雖陳達,成憲旣嚴,今若以子喪許遞,則有關後弊矣。頃者柳儼爲親請行三月之服,而終不允許者,以其杜後弊也。領相之持難,誠是矣。吏判之所達,亦宜矣。制限前則其不可下去乎?古有除服制行公者,等待制限,無乃有後弊乎?入侍諸臣之意,何如?文命曰,制限不遠,待而下去可矣。鄭羽良曰,等待制限,不知其爲後弊矣。以手下之喪,輕遞藩任,萬萬不可矣。上曰,旣不許遞,則制限前催促,有所相礙,過制限後,卽爲牌招催送可矣。上曰,完陵君,不來耶?史官出去,催促,可也。朴致隆出去。李㙫曰,日昨登對時,張鵬翼薦曺允成,入於勸武云。蓋允成之父,卽命敎也。渠以向學之故,少年儕輩,推而爲佳士,渠若如跅弛之士,有武才而疎於文,則勸武可矣。允成爲人端雅,且有學術。國家猝然以勸武强之,物情駭然,不無稱惜之端矣。且傳曰,聖人不枉人才,不奪人志,惟聖明俯諒焉。上曰,允成訓將見之乎?其容貌,何如?趙文命曰,大臣所達,不知其合當矣。勸武者,將以爲將也。若以其才可惜爲言,則將材何處得乎,李㙫bb曰b,文武之技各殊,用人之道亦異。允成若以文登科,則國家以文用之可矣,若以武勸之,則枉棄其才也。上曰,允成之文,文翰乎,經學乎?羽良曰,小臣與允成相親,故知其爲人矣。文翰早詣,且有操行,以武用之,則不合矣。上曰,有膂力之人,何處得之?羽良曰,允成之家,不厭科擧,而渠則不喜科甲,有志於儒學,長對性理書,御將聞之誤矣。文武殊技,以武勸之,非器使之道也。文命曰,勸武,事體亦重矣。上曰,大抵昇平日久,武技久抛,先朝之申飭勸武,意非偶然矣。卽今將任,不擇將才,各廳勸武,皆非可用。雖有勸武之名,而未見勸武之實,予嘗慨然也。且雖武,豈無文乎?爲將者,必博古而後,可能也。一時《將鑑》之讀,豈堪於將任乎?向來尹光莘、李玗,以風骨知之也。入侍諸臣,雖以允成操行之可惜爲言,文武竝用,長久之術也。且用將之道,以才,而不以射,柳萬增,非進士武耶?爲郞廳時,予嘗見之,其容貌不如其名矣。尹光莘、李玗勸武後,武才頓勝於前,若以從事於武科者爲之,則非勸武之意矣。予不以卿等之言,有所顧藉矣。南行宣傳之窠若少,則加出,未爲不可也。李森曰,軍門一窠加出,何如?上曰,以軍門勸出,則必不出矣。必以宣傳,然後可出矣。上曰,允成之年,幾何耶?羽良曰,命敎,非少年也。允成之年必少,而不能詳知矣。沈珙曰,允成文翰早成,渠之儕友以爲,非一時才子之比,大科則無意,膂力則本無矣。小科後,硏究經傳蘊奧之旨,有志於儒者之學,如此操行之士,豈可用之以弓矢乎?上曰,不然。惟彼着儒巾,讀東人之書者,曾是以謂儒乎?傳曰,一命之士,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經學之士,其可不用於將任乎?予於勸武事,旣有堅定之志,而沈珙爲曺允成,縷縷陳達,而終未免曲軫,推考可也。{{*|出擧條}}趙文命曰,向日次對時,御將張鵬翼,以勸武事,有所陳達,而臣亦有可合人所聞之事,故敢達矣。先正臣故參判兪棨之孫胄基,及今安岳郡守崔宗周之姪尙衡,爲人狀貌才智,可合於勸武。此兩人,亦爲一體勸武,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李㙫曰,翰林上下番,俱空已久,豈不寒心乎?向日沈泰賢幾爲翰薦,而未果矣。以左右史之不備,兼春秋連爲替番。李喆輔若無故,則當爲翰薦,而聞李喆輔又有引嫌之端云矣。上曰,以朴師正之論斥,爲引兼乎?李㙫曰,其時朴師正論列辛壬以後翰薦,故李喆輔以此引嫌云矣。上曰,幾人也?李㙫曰,論列者五人,而李喆輔亦在其中云矣。上曰,朴弼均、趙尙行,亦必引嫌不當耶?鄭羽良曰,趙尙行以尹汲爲誤薦,故朴弼均以此引嫌。朴弼均、趙尙行二人,或削職,或出六後,差出別兼春秋,以爲翰薦,宜矣。上曰,趙尙行之事,怪異矣。其所論列金若魯、金尙翼、兪最基、沈星鎭四人之名,已極怪矣,而又以尹汲爲誤薦,尤爲非矣。雖以尹汲科時秘封事言之,此無情之事也。渠雖欲公,而反歸於不公矣。近來無端出六者多,此則削職可乎?上又曰,朴弼均之爲翰林,已久矣。時政記,其已修整乎?李春躋曰,問於藝文館,則可以知之矣。上曰,李喆輔時政記,亦爲修整乎?史官出去,問之,可也。朴致隆出問,還奏曰,兩人時政記,姑無修納之事云矣。上曰,奉敎李喆輔、朴弼均,前檢閱趙尙行削職,別兼春秋,今日政,差出,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趙鎭禧事,臣於箚子,已爲陳達矣。大抵年少輩乖激之論漸生,而國勢至於泮渙,其於殿下平明之治,終有所慊矣。趙文命曰,臣於此等事,曾無所與,而卽今殿下,則責之於銓地。臣則智盡力窮,誠如向日疏語,不得不畢陳所懷矣。大抵今方勉群下,以革染自新之道,而一邊以變其前見,至於竄逐,終非爲治之道矣。上曰,此事,已於儒臣處詳言之,先發迎擊之說,未免苽田納履gg瓜田納履g之嫌矣。渠聞李宗城將有駁論之事,渠反駁之。渠雖曰不知,而論其心迹,則極爲駭然矣。頃者有一重臣,以人之前後變見爲非,而余則以重臣之言爲非矣。人心各自不同,改心易慮,則自可消融矣。然,至於鎭禧,則有所不然者矣。其日連啓時,元啓措辭,多有改處。予笑之曰,此人革面矣,久則善矣。俄而駮罷李宗城之啓,出而又加一層矣。此則過於革面,而不無太高之病矣。予斷知其如此,而宗城若出其言於稠廣之中,則其在臺體,亦似是矣,故依啓。予之依啓者,非許鎭禧也,只許臺體之當然矣。及見尙星之疏,則雖平心徐究,豈可不罪之也?今日之蕩平者,所以辨其是非也。是是非非而後,方可以蕩平矣。故以渠之行己不正,永削仕板,至於遠配,則似或過矣。然而若此輩,辛壬以後事,何可勝言也,渠何敢欲售辛壬手段於今日乎?其所遠配者,此也。且吏判之所常痛駭者,辛壬事也。而今則上下更化之亦一初也。頃於具聖任之疏後,亦已言之矣。趙鎭禧事,吏判初雖不知其心,而豈不揣其跡之殊常乎?其所罪之者,自有二條之各異,宗城若無初欲駁論之言,則鎭禧之論啓宗城,無足怪矣。旣知宗城之事,而先爲迎擊,則今日渠雖放謫,終不免爲暗昧之歸矣。余之竄配鎭禧者,亦爲鎭禧地也。趙文命曰,臣意則大不然矣。今若泝論辛壬以後,則可論者,奚獨鎭禧一人?鎭禧設有可論之事,何必慘駁於連其啓之後乎?蓋自有此啓之後,爲臺閣者,不敢出脚,輒皆百般巧避,銓官晨夕開政,日差臺官,而詣臺無人,以至朝綱、國體,壞損無餘,殆不成貌樣。而鎭禧獨能挺身擔當,則有足可尙,而尙星有若汲汲擊去者然。若使尙星能割斷其可以割斷者,而又及於如鎭禧者,責以汝亦初不免爲鏡、夢之黨云爾,則言雖至激,或可服人心,而今乃不然,求覓虛謊。若李基聖事者,擊去於連啓之後,謂出於公心,人孰信之?設使鎭禧初染於鏡、夢之黨,到今欲脫其臼,此乃常人之情也。今乃惡其連啓,竝與其自新之意,而斥之,不亦異乎?且尙星疏語,多不誠實。李宗城長處,忠厚有餘。謂之務爲包容之論,則可也,而今乃謂之妄懷激揚之論,則全非宗城之本色。又以洪啓迪事,爲攻斥鎭禧之資,此亦非誠實處也。上曰,金尙星決科之後,不欲淸宦之心,予已知之矣。欲劾鎭禧之心,蘊蓄於前日,而欲效一日之責,若以攻斥鎭禧爲非,則過矣。且鎭禧革面則可矣,迎擊則過矣。向來鏡、夢之黨,今日革面,則可用矣。不以連啓爲非,而惡其心迹之暗昧,罰其迎擊之罪也。趙文命曰,所謂迎擊一款,亦有可以辨燭者。宗城雖欲駁論鎭禧,此不過處置間微事,小則遞差,重則罷職矣。近來臺閣,作一巧避之地,則鎭禧之仍此遞罷,於渠固幸,何至於迎擊其人乎?此在事理,不難辨矣。大抵鎭禧誤聞宗城之戲言謂實言,或慮此爲避臺官之根本,此誠近來疑阻之致也。以誤聞之言,至於駁論,雖或過矣,若疑之以惡其論己,先機迎擊,則恐非實狀矣。上曰,近日臺諫之連啓者,不得已而爲之,非眞有欲殺三賊之心也。有鎭禧之心,而無鎭禧之擧,則好矣。此後委靡者,當操切,而連啓之人,予不非之矣。然,染汚之習,何可望其一朝脫然革去乎?凡事悠久乃成,何必汲汲耶?李㙫曰,近來臺閣,非獨委靡,皆有厭避之心,此在世道,亦甚可慮矣。趙文命曰,積年痼習,何可望其猝變也?臣意,亦欲彌綸做去,今日減得一分,明日減得一分,庶幾有可望之道矣。當此轉移之機,殿下之處分,每每相反如此,漸無可爲之勢。臣雖縷縷爲言,而豈敢盡其所欲言乎?臣竊爲殿下慮之。且鎭禧爲人,雖有過誤之處,終是可用之才,似不可棄矣。上曰,予亦知鎭禧之爲人,當責礪以用之。今玆竄罰,欲其悔悟,而改其前習,豈有永棄之意也?卿於鎭禧則扶之,於尙星則抑之,予則惜尙星之心,而卿則惜鎭禧之迹矣。大抵申處洙、李萬維、趙鎭禧三人中,予以鎭禧爲差輕矣。然,卿何以鎭禧一人,謂肯綮耶?鎭禧一人,若革面,則其餘他人,皆能革面,若響之應乎?李㙫曰,吏判所謂不能盡其言之說,誠是實際語,聖明庶可以下燭矣。上曰,吏判上疏及卿之箚子,頃日見之。而但在上者,皆爲姑息,則何所取,而若從容爲之,則無不可爲之事矣。趙文命曰,李眞望下鄕已久,而終不上來,別樣催督可矣。上曰,渠有不仕之心而然矣。重臣所達如此,可不留念焉。李㙫曰,向日胎封役事時,堂上郞廳,雖無希賞之心,而酬勞之典,不可無矣。所關甚重,故敢達。上曰,前例,予適忘之,而未及爲之矣。大臣提說,當追後爲之矣。李㙫曰,左參贊朴師益,於金吾堂上之任,旣有難安之端,不參於褒貶,決無行公之意云。且脚病甚重,至於摠府兼帶,亦難行公云。竝爲許遞似宜,故敢達。上曰,朴師益兼帶知義、禁都、摠管,今姑改差,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尹淳纂修之役,李德壽替當爲之,其間多有稟定之事,而渠有重聽之病,不得入侍,欲待尹淳出仕而議定,則尹淳無行公之期云,故以裁稟不得爲悶云。纂修堂上變通,未知何如。上曰,納冊後,可以遞矣。大者如此,小者不必言矣,此時廉隅太勝矣。德壽重聽何傷?同爲入侍事,史官出去,分付。朴致隆出去,還奏曰,德壽自纂修廳,方爲入來矣。李㙫曰,左副承旨張泰紹,以內局兼任之難安,屢次陳疏,至於本職,亦且撕捱云。武弁提擧,未知古亦有之,而其所難安,不是異事,日次問安,又在明日,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本職撕捱,未免太過,推考。藥房副提調,今姑改差,可也。{{*|出擧條}}李㙫曰,義州府尹,以改差爲敎,其代,當極擇矣。上曰,勿論堂上堂下,各別擇擬,可也。{{*|出榻前下敎}}李㙫曰,槐院參下,若不陞實,則得免差祭及回公之事,不如權知之(之))爲任便自在,間有差得馬官準限陞六之道,故雖或當次,不爲遷狀,隨意下鄕,無一付職之人。至於回公,則判校校檢替行,以此槐院,無春秋別遷及仕滿應遷之道,以致實官,皆作空窠。臣前在政曹時,累度催促,使之卽送遷狀,而百般謀頉,將欲別樣變通,而未及矣。其爲風習,極爲駭然。今後則各別嚴飭,當次之人,輒卽陞付實官事,分付銓曹,何如?上曰,事極無據。在外者催促上來,無遺陞付,俾無實官見闕之弊,可也。李春躋曰,大臣,以槐院參下下鄕事,有所陳達。雖以今番延祥詩製述官,擧案觀之,軍銜及槐院參下,皆以在外懸頉,在京者絶少,事極未安,宜有勅勵之道矣。上曰,帶軍銜下鄕者,直捧禁推,未付軍職前下鄕者,則令該曹,囚家僮催促,使之上來,可也。{{*|出擧條}}趙文命曰,向聞筵臣,以天文學敎授,銓曹不除東班正職之故,學天文者,漸至絶種爲言。自上有申飭銓曹之敎,而此有不然者。近來以天文學,除授東班者,非止一二,而當初自本監差出天文學敎授者,率皆無他技藝,元非學天文之故,天文學之絶無者,職由於此,非銓曹之不用也。此則似當,申飭於本監矣。上曰,必以學天文者,差出敎授者,各別申飭於本監,而若非學天文者,銓曹不爲遷轉,可也。{{*|出擧條}}李㙫曰,文參下官積滯,未有甚於近日,故欲爲疎通之道。頃者以洪得厚、李重震陞六事,有所陳達而蒙允矣。今聞其榜中,尙有未出六者,而癸卯榜,今將爲七八年之久,在前如此之時,亦有疎通之例矣。癸卯榜餘存者,其數亦不多云。依洪得厚、李重震例,竝爲陞六,何如?上曰,不可事同用異,癸卯榜,一體陞六,可也。{{*|出擧條}}上曰,別軍職久勤遷轉之規,自有先朝舊例,兵曹則每都目用之,而吏曹則近來兩都目,無端不用,何也?趙文命曰,此是朴時梓,而向時都目,非但無當窠,其人曾於作宰時,以不治聞,不無物議,故果未遷轉矣。上曰,今番則依前調用,可也。李春躋曰,帶軍銜下鄕者,有禁推之敎,而近來帶軍銜者,先已下去,而及其禁推,則乃曰,下鄕後,始有軍銜云。虛實相混,有難査出矣。鄭羽良曰,軍銜下鄕,誠難區別,而承旨未及査出之前,先以難査之意煩達,殊涉未安,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趙文命曰,鎭岑縣監李鑄罷職之啓,頃已蒙允矣。伊後都承旨陳疏請査,何以爲之?上曰,姑勿出代,令本道詳査以報,可也。{{*|出榻前下敎}}鄭羽良曰,卽今玉堂諸人,皆在外,前頭當開晝講,而無以備員侍講。至如校理尹光運,修撰李宗白,無端在鄕,久不上來,事體道理,極爲未安,合有別樣催促之道矣。上曰,李宗白,時在何處耶?羽良曰,下去江原監營矣。上曰,尹光運之撕捱,何事耶?羽良曰,光運則雖有實病云,上來之後,據實陳暴,可也,一向在外,則未安矣。上曰,在外玉堂,竝推考,自政院,別樣催促上來,可也。{{*|出擧條}}完陵君李顯祿入來進伏。上曰,觀卿之疏,以親病爲辭,其有親病則可知,而向於筵席,卿有引退之意,仍欲長往耶?今當賜批,而欲知卿意,使之先爲入侍矣。顯祿曰,小臣區區之守,頃已仰達,聖明想已下燭矣。未伸所秉之義如此,而仍留則廉隅放倒,進退無據,反復思惟,引分退去之外,無他道理。而卽今則非但爲此也。老母病勢添重,急報來到,臣方寸煎灼,卽當投疏歸護,而申飭之下,不敢徑歸。且爲尋醫問藥,姑留今日,以爲承批下直之計矣。上曰,曾有將母上來之敎,而今以疏辭觀之,則旣無將母上來之意。且有刊名朝籍等語,知其有引去之意矣。緣何事而尙不將母上來耶?李㙫曰,此非矣。李顯祿所居之鄕不遠,亦不無家力,旣聞聖敎之後,終不將母上來,又請下去,未安甚矣。上曰,所居何鄕耶?李㙫曰,乃宮村也。顯祿曰,宮村距城內三十里許下,卽渡江往來之地也。臣之老母,宿病沈頓,入冬以後,則雖房闥之間,不能起動,而寒沍已深,氣力近益綿綴,不能將還矣。上曰,雖冬日,間有和暖之時,道里亦不遠,則雖有沈綿之疾,豈無乘間沈綿之勢耶?趙文命曰,顯祿旣稱咫尺之守,蓋其蹤迹齟齬,事多不快於心者。而以其先爲出脚,故儕友間,或不無譏詆之言,以此固有長往之計云,臣亦聞之矣。顯祿曰,臣與吏判,曾無私室酬酢之事,故不能相諒,而有此言矣。人臣去就之節,可進則進,可退則退,自有所執,豈以他人之譏詆,有所動心哉?若如吏判之言,則臣之去就,尤無所據矣。豈有是哉?上曰,此則發明吏判之言,而亦不無如此之弊矣。向者李聖龍,以人言屢爲撕捱,竟爲下直而去,其不顧身,誠是矣。金尙星亦有爲國不顧家之心,此則先輕後重而然矣。吏判所達,予揣之矣。大抵人之議論,有過激者,有平坦者。吳瑗前日入侍時,聞其言則是矣。退去未幾,有其疏,此則非心術也,非好勝也,不過動於他人而然矣。十八日處分之後,且有前後下敎,而終不應命者,非但自暴自棄也,是自絶於君也,亦自絶於天也。卿豈以此等人之言,有所動乎,今去之後,何時當還來乎?顯祿曰,母病輕重,姑不可知,而症勢若向歇,則聖敎旣如此,固當還來。而臣旣有所懷之心,咫尺前席,何敢隱諱乎?初頭入來時,則義理似明,而今則不如初時,故頃日筵席,以義理反晦之說昻達,則聖上敎以非義理之晦,乃卿心之晦,臣惶恐,今不敢更達,而處分未下之前,則實無還朝之念矣。上曰,卿則從淺處看,故有義理晦之說,而所謂眞箇義理,則非前則明而今則晦也。有似病人,以晦爲明,以明爲晦,必同寅協恭而後,義理復明,而若其脫去舊套,則不易矣。卿則旣聽下敎,可以覺悟,而他人豈能盡解乎?在外之人,必以爲安知無丁未處分乎?入侍中後行人,必以爲安知無乙巳處分乎?固不信然矣。然,卿則豈不信予言乎?予雖深居九重,此等事,予已揣之矣。卿旣是京洛人也。雖下往鄕家,鄕家豈能如京裏乎?以養親一節言之,饌物藥物,必不如京,而以不欲仕之意,留置病親於鄕家,而不爲將來,爲其老親者,不亦苦乎?近來時象如此,故母隨子而往來京鄕,此亦一弊也。李㙫曰,沈宅賢鄕家,在於京畿三十里之內,可以將母上來,而申飭之下,終不奉敎,極爲非矣。上曰,沈宅賢,則非有不仕之意,實有親病矣。以頃間上來事觀之,親病若差歇,則必上來矣。申思喆曰,小臣所寓之地,距京近二百里,而老母年深病痼。且臣本無兄弟,固不可一日離捨,而仰體聖敎,旣已上來,離側今至兩三朔,情勢切迫,將欲請暇而歸矣。上曰,卿之情理,雖如此,非如完陵之方有急報,稍待重宰之上來,退去可矣。
○掌令李光溥所啓,請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絶島定配罪人炤減等出陸之命。{{*|措辭見上}}上曰,此啓,非上下相持之事,今雖島配,當有處分,依啓。請亟寢前司諫李世璡遠補之命。{{*|措辭見上}}上曰,想已下去矣。一向爭執,雖涉太過,上下相持,徒煩啓草,依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正言尹宗夏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宗夏曰,此非經年靳允之啓也。以《戡亂錄gg勘亂祿g》觀之,其托以無馬遷就不行者,旣涉可疑。且水原府使武弁差遣之疏,似有情節。伏願亟賜允從。上曰,重器性品偏狹,而其心則予已知之,所以靳允者,此也。請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宗夏曰,以十八日筵敎見之,逆鏡陳疏之時,締結妖儉之狀,極爲明白,同參一疏,豈有不知之理乎?臣曾參眞儒島配之啓,而十八日筵敎旣出之後,人豈無疑乎?倉卒入侍,持入他人啓草,故敢以所懷昻達,而請鞫之啓,何可不從乎?上曰,連啓之人,似當然矣。予之所知,則十八日以前以後,無異矣。今若允從,丁未以前,豈不從乎?尙此靳允者,此也。請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此啓之發,終爲過矣,勿煩。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權廣金還收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大司成李德壽入來。上曰,大司成進前,德壽遂進伏。上曰,纂修役事,今至何許境耶?德壽耳聾之故,不答上敎。乃曰,臣纂修堂上也。有所稟定事矣。外間,盛傳景廟代理時有辭疏,而肅廟賜批中,旣先以勉戒之語,又繼以斯文事,一批旨中,有兩款語,外議多以爲不可,以下款有斯文事,而輒冊其全文云。故意欲稟定於前席,而未及考見實錄,故姑有所待矣,大臣上達,似由於此。臣於日昨,始爲考見,則與外間所傳之言,不同。景廟辭疏有二,而初疏之批,則只有訓戒之辭,再疏之批,始有斯文事,元非一批旨中,竝擧兩款語矣。今此《寶鑑》中,當竝錄兩疏之批乎,抑且只錄初疏批而不錄再疏批乎?又有稟定事矣。辛巳年禧嬪張氏賜死一款,自肅廟而言之,則深軫日後之慮,有此處分,固當載錄,而自景廟而言之,則實有爲親諱之義。臣意則只從略書之,使後世知有此事而已。不必臚列其罪名,似合事宜,未知何如。李㙫曰,嬉嬪罪狀臚列之批,不可錄矣。上曰,只載處分一節,可矣。上問於德壽曰,纂集之役,幾日當訖乎?德壽曰,抄集之役,一兩日當畢,修正之役,又不過五六日。而至於入印之役,則以臣孤陋之見,不可獨當,姑待尹淳出仕後,相議始印,何如?李㙫曰,修正後,出草正書,當經睿覽後,入刊似可矣。上曰,《寶鑑》與史記有異,御覽後入刊,可也。上又曰,景廟上疏,丁酉年乎?申思喆曰,代理之日,不能記憶,而月則八月矣。上良久乃曰,初疏批,卽精一心法之訓也。再疏批,無直言斯文之事,而只有今番處分之敎矣。又有予志汝遵,堅持勿撓之敎矣。措辭批答,不可不錄,再疏批,亦不可闕也。德壽曰,臣素有重聽之病,自經草土,益復添加,咫尺前席,不能承聽天語,至有史官傳說,不勝惶恐矣。俄以尹淳出仕後,同議入刊事,有所仰達,而未承發落,故更爲稟達矣。上曰,將有下敎之事矣。上曰,辛巳事,甚爲難處矣。皆刪之,不可也,不刪之,亦不可也,何以爲之耶?本事則刪之,處分則存之乎?李㙫曰,辛巳事,於景廟有所未安,不可錄也。諸臣曰,此事,甚爲難處矣。申思喆曰,辛巳獄事錄之,則似未安於景廟,不錄之則肅廟處分泯滅,抄出備忘中若干語,使後世知有此事而已,則何如?上曰,果爲難處矣。辛巳處分,錄之則有所不安,闕之則有所不可矣。何以則好乎?其時禧嬪事措辭,備忘則勿錄,只載甲戌年壼位復正之事,則可知其本末矣。乙亥以前事,在景廟,非可諱之道也。李㙫曰,辛巳事,大槪錄之似可,全闕不載,則殊涉不可矣。上曰,其時古相臣崔錫鼎疏批,有此事矣。只錄此疏批,則其大略,可知矣。相臣疏批謄之,何如?李㙫曰,如許表表者,錄之無妨矣。諸臣曰,辛巳事,雖勿錄,自盡二字,錄之,何如?李㙫曰,只以鉤弋夫人事錄之,未知何如。上曰,鉤弋夫人事,肅廟嘗非之,其措辭批答,不可載錄矣。其外章奏批答,及獄事辭,豈可盡錄乎?申思喆曰,然矣。上曰,先朝處分,光明正大,正倫紀尊周等事,不可泯滅於後世,不可不錄也。諸臣曰,然矣。上曰,先朝,以貴人,勿登壼位之批,不可不錄也。至於鉤弋夫人之批,不可錄也。辛巳年處分,迥出尋常,而到今思之,不無傷感之心,崔相疏批,亦不可錄也。只以大處分書之,何如耶?申思喆曰,以大處分錄之,似好矣。李顯祿曰,自盡二字,書之何妨也?上曰,此一節,終不可全沒,將以何辭載之,何以則好乎?別爲凡例,以載之,何如?入侍諸臣,各陳所見,可也。李㙫曰,以凡例載之,使後人知有此事而已,似好矣,辛巳處分,固有當諱者矣。沈珙曰,只書辛巳處分,則矇矓矣。申思喆曰,以凡例書之,似好矣。李顯祿曰,凡例之敎雖好,而只以凡例書之,則朦朧之說,宜矣。不逼而爲辭,則好矣。上曰,其時備忘,極爲森嚴矣。只書辛巳年大處分,則孰不知之也?上曰,承旨,書之。一凡例,康熙四十年,辛巳月日,仁顯王后昇遐後,因獄事處分,而大處分中,備忘辭旨,至明至嚴。豈可泯滅於後世?而提起今日,有所不忍。且旣詳於國乘,玆不備錄,略記凡例,以垂後焉。上曰,大臣及堂上,見之也。李㙫曰,好矣。上曰,文字,何如?問于大司成李德壽曰,存綱而去目,似爲得宜,如此好矣,上曰,諸臣及兩臺,進來見之。諸臣皆曰,好矣。上曰,不忍二字,何如?諸臣曰,不忍二字,何害也?上曰,不忍二字,將改以何語耶?問于大司成德壽曰,景廟昇遐未久,而臚列其私親罪狀,於《寶鑑》中,誠有所不忍者,不忍二字,臣未見其不可也。上曰,只書獄事二字,似爲泛然,直以希載獄事,錄之,何如?申思喆以希載獄事錄之,則似免朦朧矣。趙文命曰,若以希載獄事錄之,則凡例中有所不忍之語,未知其妥當矣。上曰,然則希載二字勿錄,以此載之,可也。李㙫曰,以論及鉤弋夫人事載錄,何如?上曰,旣載野乘,且曰大處分,則其時事,孰不知之也?趙文命曰,然矣。李顯祿曰,不書月日,則朦朧矣。沈珙曰,月日,不可不書也。申思喆曰,辛巳年,其時月日詳考書之,則可分明矣。上曰,郞廳詳考其時月日,書之,可也。上曰,不忍二字,旣無可改之事,則此凡例,大司成持去,可也。鄭羽良曰,御覽後入刊事,出榻前下敎,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德壽曰,如此則甚好矣。蓋雖有可改處,旣印之後,則難於追改,一經睿覽後,入印則庶無追改之患矣。上曰,《寶鑑》纂修書出中草入覽後,卽爲入刊,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大司成,重聽,甚矣。李春躋曰,常時則大聲聽之矣。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徐命珩{{*|式暇}}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有霧氣。夜一更,有霧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入啓,掌令李光溥牌不進,持平趙漢緯、鄭道殷未肅拜,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連日寒凜,伏未審聖體,若何?氣升往來之候,少減後,益有差勝之漸,而眩氣減歇後,更無往來之候乎?前劑入滋陰健牌湯,已盡於昨日,前後進御貼數已多,而臣久未入侍,今日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眩氣,一樣減歇,氣升往來之候,雖有未已,亦不無減歇之勢。湯劑所進,已過半百貼,欲爲姑停,勿爲入診,姑爲停焉。觀來頭而更定,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殿,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張泰紹,同姓五寸叔通德郞瑞翼妻恭人李氏身死,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
○尹惠敎啓曰,新除授別兼春秋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鄭益何,時在堤川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纂修垂訖,刊役將始,而堂上尹淳,一向撕捱,無意應命,事體道理,殊涉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令多員,雖經諫院署經,憲府則尙未署經。除在外外,執義柳儼,掌令李光溥,持平趙漢緯、鄭道殷,竝卽牌招,以爲署經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李宗城,修撰趙迪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尹惠敎曰,推考傳旨捧入。
○傳曰,召對爲之。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校理臣鄭羽良,以纂修廳郞廳,今日晝仕出去,而每每草記,事涉煩瀆。今後則除草記往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趙迪命,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修撰趙迪命,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六日,私奴金一才稱名人,自通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鳳徽,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正月、二月兩朔應立後部右司屬黃海道五哨軍兵六百七十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正月初一日,與中司軍兵,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屬海西四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庚戌年正月初一日,與東營入直三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三月、四月當,海西六番、七番別馬隊,逐朔立番次,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使處,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來庚戌年三月、四月兩朔應立後部後司屬黃海道五哨軍兵,二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三月初一日,與右司軍兵,當爲替代立番,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使處,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內需司啓下牒呈,則和順翁主房,忠淸道免稅田畓九十結,木川免稅田畓五十結,出稅,其代,以黃海道遂安田畓移定免稅,貴人房,以金海戶曹所屬鹽盆三坐折受事,允下矣。本曹經用錢貨,他無恒定出處,只以海西遂安、瑞興、新溪、谷山等四邑田稅作錢,僅僅支用,其數甚些,每患難繼。故自古諸宮家免稅移定時,未嘗生意於此等邑者。蓋爲本曹經費所需切緊,不可移易,而至於船隻、漁箭、鹽盆,皆係經用,物雖微細,所關亦重。今若開路,漸次減削,則本曹錢貨,將無取用之道,各邑鹽盆,亦無餘存之望,此實深慮處矣。貴人房鹽盆,以他空閑處,望呈和順翁主房,免稅田畓,移定他邑事,分付內司,何如?傳曰,依爲之。田畓雖更呈他邑,至於鹽盆,則非戶曹所管者外,更何他處?諸宮家鹽盆三坐,已有定式,依手本定給。
○尹惠敎,以工曹言啓曰,本曹凋弊特甚,已至於莫可收拾之境。郞官各有分掌治事,而所有積弊,宜卽綜理,而頻數遞易,每患遷就。今此本曹正郞金始熺,曉事明敏,綽有幹才,管其山澤司,且兼長生殿,則尤爲緊重。方當修擧職掌之際,昨日政,移拜韓山郡守。若又付諸他手,則必不免生疎之弊,山澤凡務,委屬可慮。丁亥年本曹郞廳鄭勗先,移拜戶曹郞官,啓請仍任,乙未年本曹郞廳李喜涵,移拜天安郡守,辛丑年本曹郞廳崔昌億,移拜德山縣監,竝爲啓請仍任,已有規例。正郞金始熺,今亦姑爲仍任,以責成效,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內需司啓下牒呈,則新生翁主房,例送銀子、米、太及田結,依新生翁主房例,擧行事,判下矣。一依上年例,田畓買得價銀貳千兩輸送,田莊未備前需用次,本曹太壹百石,宣惠廳米壹百石,限五年上下,元結二百結,待本房望呈後,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副護軍金後衍上疏曰,伏以臣,猥以庸下疲劣,身依日月之光,前後濫蒙罔極之恩澤,早年官職,驟躐太遽。年前準職之特除,又出格外之異數,一門榮幸,渾舍感祝。臣雖內感天恩,外畏分義,黽勉趨走。而追念臣父平日居寵若驚之心,則惶蹙之私,恒切懍懍,常有過福之慮矣。此際得伏聞因大臣陳達,特有陞資之命。臣於是,惶懍震惕之心,悚懼迫切之情,又有萬萬自倍於前日,而又伏聞聖上,至有其人之謹身,予亦知之之敎。此則又非微臣所敢承當者。小臣只自感激涕泣,不知置身之所也。仍竊伏念大臣陳達,雖因古事,此誠有萬萬不然者。前人居休戚之列者,必其有德望才量,而屈於科第,坐而至老,則或有一時特施之恩典,此豈可一毫比似於如臣眇末愚魯之身者乎?且臣特有私分之切悶者,又安敢自隱?臣生受國恩,報答無階,惟望早晩倖得科第,庶爲效勞致身之道。縱其身縻疾病,技乏剽竊,不堪有以應公車之對答,其爲章甫之職分,則非可自畫,遽然退步,而今臣假使冒當是命,則此路絶矣。豈不爲臣心之抑鬱落莫乎?臣聞命以來,悚懍踧踖,惝怳罔措,而晝宵屛營,念公度私,終不敢爲唐突肅命之計。不得已冒萬死哀籲於九闕之下,臣非敢爲飾讓,妄事煩瀆也。伏願聖上,天地父母,特賜矜憐,收還臣陞資之命,以重舊章,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冒陳祈免之章,敢如其顯官者之例事,其猥越之誅,瀆擾之罪,又萬死矣。臣無任兢惶戰懼悶迫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今玆陞擢,已有舊章,亦云晩矣。爾勿過辭,宜卽出謝。
○執義柳儼上疏曰,伏以臣,向陳懇迫之情,獲蒙矜許之恩,庶可以得伸未盡之哀,少贖不孝之罪,仰感天地覆燾之渥,只有死生隕結之忱。間因筵臣陳白,乃有改下批旨,固知殿下始憫微臣之哀懇,特許依施,終慮後弊之有關,又此反汗。臣於此,固何敢更犯瀆擾之罪?第臣有至難忍之情,至可悲之懇,實非他人之所可比,固宜聖朝之所可矜。誠以遭喪之初,年方稚弱,旣不能以喪禮自居,悲懷痛酷,貫天徹地,欲守三月之制,追伸人子之情。遑遑恤恤,未暇計典法之有無,後弊之如何,則只此悲哀之懷,糾結不解,誠難以前例之無據,有所變動,此所以違逋嚴命,坐罷館職,而柏府新除,又及於此際。噫,誠使臣之情理,如同恒人,有可以一分自慰之道,則初豈敢爲撕捱之計?況臣事君,惟以一誠字爲平生頭臚gg頭顱g,則亦何忍假飾言辭,自陷於不忠不誠之科乎?仰惟日月之明,庶可照燭,而天牌狎臨,促臣赴朝,臣誠迫隘窮蹙,不知所措,玆敢隨詣闕外,瀝陳血懇。伏乞聖慈,特垂終始之恩,亟遞見帶之職,使臣少伸罔極之情,不勝泣禱。且臣老母宿病,沈淹之中,過哀於今番過葬之時,症情越添,神息奄奄。蓋其根委,初在於悲哀成疾,故每一疚懷,輒致昏塞,一日之內,殆至數番。病人氣力,自底澌頓,臣方煎迫焦遑,實無一刻離側之望,亦願特加諒許,俾得隨便救護焉。臣無任踧踖哀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前批之特許,後批之更下,意俱有在。爾勿更辭,俟間察職。
○答開城府幼學全氣大疏曰,省爾疏辭,深嘉應旨之誠,可以留意處當留意,而廟堂可稟處者,令確處焉。且其不便者,在備局之去就耳。{{*|元疏見下}}
○己酉十二月二十六日未時,召對入侍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金始㷜,侍讀官鄭羽良,假注書宋胤涵,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鄭羽良讀,自六年春正月,至如遼賀正。金始㷜讀,自九年春正月國子,至大明之下燭。宋胤涵讀,自秋八月遼將伐,至命詞臣和進。柳祥翼讀,自辛卯,至乾德殿。崔益秀讀,自親享,至判翰林。鄭羽良又讀,自十三年春正月,至無所依違。金始㷜又讀,自十七年春正月,至至於敗。鄭羽良曰,睿宗事,以史斷觀之,蓋徒尙詞華,全無實功。其初政,雖有賜宴饗庶老等事,而畢竟幸寺飯僧之擧,屢書於史冊。其專尙佛敎,無心民國,可知矣。上曰,然。羽良曰,臣於御禁樓之板,有所達矣。睿宗親製牧丹詩,而又命儒臣應製,其崇尙詞華,如此矣。歷代帝王,固多有好文辭者,而如宋之徽宗爲尤甚,終歸於亂亡,此不可不戒也。苟能務尙實學,不事浮華,則庶有受用之實矣。上曰,人君之好文辭尙浮華者,誠不足觀矣。睿宗之所尙,專在於詞藻。雖或引儒臣,講經傳,而講書一篇,又講《禮記》,講《易》一卦,又講《中庸》。惟事錯雜,全無倫次,若是而其有實效乎?大抵讀書之法,一秩畢後,更觀他書然後,方有條理矣。今日君臣,雖講《東國通鑑》,如是而泛然看過,豈有補於治道乎?羽良曰,講學之法,惟貴熟玩文義,深思體行。而睿宗之講學,不過涉獵章句而止耳。其時進講諸臣,又無隨文規戒之語,此乃講學之未節耳。且讀書之術,朱子嘗言之矣。必須精究熟講,使腔子浹洽,而彼乃有其效矣。上曰,然。麗朝風習如此,在宋則乃徽宗之世也。麗朝此習,未必非大國之所導也,此今日所當觀省處也。羽良曰,臣於花園之板,仍文義而有所達矣。人君,孰無願治之心?若其始勤而終怠,則雖明君懿辟,亦不免有此習矣。如宦侍女色宮室遊觀之樂,此心一溺,則終不能自拔,以至諂侫之徒,逢迎承順,畢竟小人進而君子退矣,此不可不戒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金門羽客之板,有所達矣。此史斷已言之,今不必更贅。而人君苟無尊德好賢之心,而心溺於他岐,則在下者,窺見其意,各隨所尙而應之。如漢武帝好求仙,則文成、五利之徒應之。喜邊功,則衛靑、霍去病之徒應之。殖貨利,則桑弘羊、公瑾gg孔僅g之徒應之。末年悔心一萌,詔下輪臺,則如趙過之徒,出而務農息民,以救海內之虛耗。人主之所尙,不可不審也。睿宗專尙浮華,故如郭輿之徒,出入禁中,至以金門羽客爲號,而夷考其行,則乃薄行無狀人也。此由於睿宗所好之不正耳。伏願殿下,監戒於此。上曰,所言切實,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大晟樂之板,有所達矣。宋帝賜樂之朝,所謂羽物時應者,誠不滿一笑矣。徽宗專事遊衍,小人秉國,政亂民愁,則其所做之樂,豈能致鳥獸蹌蹌之美乎?以此誇張於列國,尤可見浮虛之習也。上曰,大晟樂,雅樂耶,俗樂耶?羽良曰,今入侍時忙迫,未能細究矣。宋朝雅樂,有胡瑗所定,而徽宗乃是荒淫之主,則其所好者,可知矣,而名則雅樂矣。上曰,更爲詳考,以進可矣。羽良曰,臣仍國學一款,而敢有所達矣。蓋書院之設,其來久矣。朱子建白鹿洞書院,以博學、審問、愼思、明辨、篤行爲洞規,訓誨後學。故其後,凡有先生長者所居及所嘗往來處,則後人必建書院,以爲尊奉之所,其有補於風化者,亦不淺鮮矣。我東則書院之設,始創於順興白雲洞,而東大門外道峯書院,卽其第二設也。道峯主享先正臣文正公臣趙光祖,而當其創立之日,先正臣文成公李珥實主張之。其後又以文成公配享,其事體至重,而本院物力,亦頗殷饒,且以近於京城,故洛中章甫,多有往來肄業者,而近來又有追配之人矣。故士子之往來者,雖不如舊日之多,而與他書院有別。向者免稅減額之際,各道書院,皆以三結爲限,道峯亦依他例,而大槪此院,近來凋弊,漸不如前。只以三結免稅,決難爲供仕之需,將不免廢棄之歸,誠可慮也。太學只定百結,則書院之三結,固宜矣,而本院則事體自別,宜有參酌之道矣。上曰,近來書院之弊,甚矣。不過士子論議之地,而無藏修之實。故新定令甲,雖大賢祠宇,不許疊設者,此也。趙靜庵之學,實本於孔子,則洛中士子,不居於太學,而必就道峯者,未知其爲道理當然也。我國八條之化,雖始於箕子,而自麗末以來,倡明道學者,實鄭夢周也。其後儒賢書院,在處有之,若開此路,則他餘書院,亦必有繼請者矣。有難取舍,此則有不可從矣。金始㷜曰,道峯書院,與他有別而殘弊日甚,不可無別樣顧恤之道矣。上曰,書院,便作議論之所,反以貽辱於先賢者,多矣。物力雖殷富,適足爲雜類聚會之所,始爲慕先正,而終未免辱先正之歸,安用此爲哉?雖三結之稅,若使眞箇篤實之人居業於此,則豈不有益乎?羽良曰,臣於王如天壽寺之板,有所達矣。睿宗崇尙佛敎,飯僧設齋之擧,無歲無之,而至於綵綳伎樂,則又佛家之所不屑也。然,語及先王、太后,至於泣下霑襟,則此可見良心之隨處發見矣。若推此心,則可以保民,而卒不能然,豈不惜哉?此實後世之所宜觀省處也。上曰,然。羽良曰,臣於置酒大同江之板,有所達矣。崔倫之言,善矣。睿宗,始雖優納,竟信詞臣之讒,至於左遷。蓋人君聽言之道,必先治其心而後,可以納諫矣。善心勝則拂士之言易入,邪心勝則讒間之言易售。睿宗旣蔽於欲,故侫諛之言,乘隙而入,此尤殿下之所惕念處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十四板制書之說,有所達矣。今觀制書所言,則凜凜有宵旰不遑之意,其言好矣。而第考其見諸政事者,則一無近似於制書中所言者,可謂空言而無實矣。今日君臣咫尺訏謨,不過爲筵席之美談,此小臣之所當自反,而聖明之亦宜惕念處也。上曰,可不猛省焉?羽良曰,臣於李資諒還自宋之說,有所達矣。宋朝貪於女眞之珍奇,遣使交通,遂致靖康之禍。人君貴遠物好珍異之害,至於如此。而此由於倖臣之所導,小人之禍人國家,可不懼哉?上曰,然。羽良曰,臣於淸平居士李資玄之板,有所達矣。今以史斷觀之,則資玄假儒名,以圖進取,又言其蓄財殖貨,貪鄙吝嗇,此則史臣之誣毁也。資玄,出於綺紈之家,先知資諒之禍。乃能超然物表,決身長往,此其風節,有足尙者。先正臣滉望淸平山,而有詩洗濯靑史之玷汚,資玄千古之累,至此而始雪矣。臣又於資玄,莫善寡欲之說,更有所達矣。養心寡欲之語,見於《宋史》矣。上曰,宋之賢士,有以此說,告其君,而書之屛風矣。羽良曰,此仁宗時王昭素矣。夫人孰不欲寡慾,而不能者,以其有蔽之耳。人不能無形氣之私,旣有形氣,則耳目口鼻,各隨所欲,而被外物之引將去,遂至於情勝,而牿亡其本心矣。寡慾二字,實淸心之要法,而聖上之所宜體念也。上曰,可不體念焉?羽良曰,臣於安和寺之板,有所達矣。以天子之尊,而乃書藩國佛寺之扁額,又命蔡京書門額,高麗之崇佛,固無足責,而大國君臣,所尙如此,靑衣之辱,在所必至矣。上曰,徽宗與蔡京,可謂君臣相得矣。若是而烏能免亡國之禍乎?羽良曰,臣於講《書》說命之板,有所達矣。說命篇中,高宗有從諫之美,傅說有納誨之助,此臣等之所以自反,而聖明之所宜自勉也。上曰,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三十八人及第之板,有所達矣。史斷已詳之,臣何敢更贅?而歷代人君,以女色所敗者滔滔矣。人之所以易溺者,莫過於女色。當其年盛志壯,則猶能矜持,而及其年衰志弱,則鮮不沈惑,此聖明尤宜猛省處也。上曰,所言切實,可不留念焉?羽良曰,臣於崔濡、金富軾之板,有所達矣。當時朝臣,皆諂附資謙,欲尊以不稱臣上答拜之禮。富軾獨抗正議,以正尊卑之分。資謙雖仍富軾之言,不敢當其禮,而其言只曰,幾陷老臣於不義,全無惶恐畏縮之意,畢竟廢黜之心,已萌於此矣。上曰,資謙所謂幾陷老臣於不義云者,已兆不臣之心矣。爲人臣而聞此不敢當之議,則其悚蹙之心,何如哉?而其言之慢泛若此,其有不臣之心,可知矣。此時權綱倒置,有此不恭不忠之臣矣。羽良曰,其時資謙,肆行威福,故廷臣皆爲資謙之私人,以致主勢移,而終未免廢黜之禍,權臣之禍人國家,豈不深可懼乎?上曰,當睿宗之時,能排此議者,獨金富軾一人而已。擧朝上下,莫不趨附,故其心驕溢,無所忌憚,卒之廢黜其君,此乃人君,使之然也。羽良曰,臣於資謙流殺韓安仁之板,有所達矣。資謙罪惡,可通于天,而安仁欲奪資謙之權,陰謀斥退,是以小人而攻小人也。一小人雖去,一小人猶在,則於國家,何益之有哉?上曰,安仁非欲討資謙之罪也,只出於患得,則是亦小人也。上曰,事事雖曰文具,歲律將盡,該房承旨進往典獄署,輕囚放釋,可也。{{*|出榻前下敎}}金始㷜曰,甑山縣令李博,以憲府未署經,尙不下去云。此時久滯有弊,且經一司,催促下送,何如?上曰,甑山縣令李博,旣經諫院署經,憲府則除署經發送,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2月2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尹惠敎{{*|坐}}。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一員未差。假注書宋胤涵{{*|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金始㷜啓曰,小臣議政府正朝望闕禮習儀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受由,掌令一員,持平二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李春躋啓曰,來正月初一日,輪對日次,而祈穀祭齋戒相値,頉稟。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正朝望闕禮習儀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具後翼,以正朝望闕禮習儀時侍衛事,議政府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尹惠敎啓曰,左副承旨張泰紹,服制已行,而病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修撰趙迪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禁推傳旨捧入。
○張泰紹,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國,傳令牌造給者池貴太拿來事,草記允下之後,軍官發送矣。卽見黃海兵使所報,則海州地,元無池貴太爲名者,而其他各人,亦有名無者云。發送軍官,雖未回來,以此問目,世國處,更爲推問,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畿營梟示罪人世興,同生兄世恒,非但目盲病人,前後賊招,元無名出之事。故待世興承款後處之意,頃已草記蒙允矣。世興,今已正法,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放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副司果申宅夏禁推事,傳旨啓下矣。申宅夏,時在全羅道益山地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九番海西別驍衛逢點實數四十五名,步軍標下一名,已爲點閱整齊。來庚戌正月初一日,與本營入直別驍衛,依例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上林苑墻垣逐朔摘奸事,旣有成命矣。今日發遣郞廳,摘奸則去朔摘奸時執頉處,擧皆修補,而今無頹落處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今此春享大祭親行敎是時,許多諸執事,無以推移塡差。文臣前銜,及曾經侍從,時無職名人員,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各都監堂上郞廳,亦爲通融塡差,何如?傳于張泰紹曰,明日捕廳坐起爲之事,分付。
○金始㷜書啓。臣敬奉聖旨,馳往于典獄署,考見囚徒案,則啓覆罪人一名,承傳罪人三十一名,刑曹罪人三十二名,咀呪罪人四名,來關罪人五十八名,各司罪人八名內,書吏鄭昌輝,猥濫上疏事也。幼學韓命周,私奴金一才,保人李自龍,熟手崔加麻乭屎,武學黃五建等,差備門外擊錚事也。京主人朴次亮、鄭碩建妻今安,價布領納之際,多有未收事也。書吏權世均,以備局關囚禁事也。書員黃鳳齡,身布不納事也。兵曹書吏正妻高召史,其夫,以一軍色執吏,錢布上下之際,更不告官事也。兵曹文書直正妻李召史,其夫,到付冊子,不卽搜納事也。奴乭屎,假家所入,不卽進排於紫門監事也。罪名俱不至大段,故臣仰體聖意,竝爲放送。其餘則或係啓覆殺獄,咀呪、强盜、私鑄錢、御寶啓字、印信帖文僞造、犯越潛商、船卜故敗,罪名俱係重大,故竝爲仍囚矣。此外各衙門拘留罪人等,一體放送事,分付各該司,何如?臣仍竊伏念刑獄者,民命所關,故我聖上欽恤之念,未嘗不致愼於此,而近來刑官,每患不備。雖或備員,廢坐居多,其罪在罔赦者,旣不能趁卽決折,或情有可原者,亦不能明査疏釋,致令過百罪囚,牢係凍獄。臣於前席,親承聖敎,馳往閱囚,纍纍蓬垢,皆作鬼形,呼寒訴飢,慘不忍見,幽鬱之氣,足以感傷天和。若干輕囚之放釋,豈不足以仰副惻怛之聖心乎?今後則另勅刑官,逐日開坐,審察情法,隨卽勘斷,俾無如前滯囚之弊,誠爲得宜。旣有所懷,故敢此附陳於書啓之末,不勝惶恐。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再昨次對入侍時,正言尹宗夏所啓中,疏下三賊事,承批後,更陳所懷,自上有所下敎矣。擧條啓下之後,更爲取考,則宗夏所達之語,誤付於掌令李光溥傳啓之下。此雖出於深夜謄書,未及細檢之致,而臺啓擧條,如是差誤,事體極爲未安。擧條,付標以入,而當該注書,不可無警責之道,從重推考,臣亦難免不察之失,惶恐敢啓。傳曰,依啓。
○崔齊白配所啓目,傳于張泰紹曰,當此邊禁至嚴之日,不宜如是,卽其道,更爲磨鍊以入。
○正言金尙翼上疏曰,伏以臣,再叨憲職,孤負言責。初則因僚嫌之掣礙,至筵席引避而必遞,後則因父病之危苦,自試院徑歸而坐罷。雖緣私義私情之不獲已,毋怪公法公議之未見諒,則追惟至今,惶愧冞深。不意薄勘未幾,恩除旋降,臣誠惝怳感激,莫省攸措。而抑臣之所深恧者,殿下之置臣言地,非爲榮耀一身之資。凡係是非得失,蓋欲論列可否,而入臺之初,都無可觀,飢烏之誚,自歸噤默,首鼠之譏,殆涉依違。中夜點檢,固已有靦初心,而且人臣事君之道,惟在遇事不諱。臣雖不肖,亦嘗奉敎於家庭間,則設有大利害大禍福之事,猶不當逡巡前却。豈以目前一二啓連參與否,必欲爲苟且規免之習?而誠乏孚格,聖敎至嚴,跡近藏縮,筵斥至峻,有若疏下賊發啓之後,專事巧避,以至牽制顧戀,未忍割斷者然。噫,臣於此事,自有平日主見,不在臺閣則已,寧有在臺閣,而囁嚅不言之理?向之罪三賊者,直斷以正刑二字,而刑人、殺人,自是國家之大政法。雖以死囚之已輸款者,尙有結案三覆之典,則古聖王審愼之意,本自如此。臣未知直爲正刑之請,創自何時,而辛壬乙丙之間,多引此例。臣於伊時,雖未釋褐,嘗歎用法之不古,深慨議律之太峻。使臣而當申處洙發啓之初,則亦將如金翰運之改律,而至於今日之律名,元無別樣異見。噫,逆鏡之罪,尙忍言哉?其所以包藏禍心,謀危聖躬者,今雖剜骨寢皮,不足以少洩神人之憤。而爲鏡羽翼之夢,旣已稱亂於海外,爲鏡牙爪之誼,亦且忍斃於杖下,則彼三賊者,亦逆鏡疏下人耳。前春拿鞫之擧,今日島置之命,俱出嚴懲治之意。而及夫十八日筵敎之後,國論愈益咈鬱,爲殿下臣子者,孰敢有一毫黨護之意哉?夫鏡、夢之罪,在於締結妖儉,三賊之罪,在於締結鏡、夢。交通幽陰之逕,危逼至尊之地者,乃人臣之極惡大憝。使三賊而干涉此等凶謀,不但止於聯參其疏而已,則一日偃息於覆載之間者,斷無是理。向日聖敎中,好黨習亂世道之罪,猶是解事,則顧今請鞫之論,在所不已。臣之所商量者,旣如此,夫豈有毫分苟避之計?而若臣今日處義,適又與前無異,同時除拜之右僚,卽臣向來嫌礙之人也。伊時聖批,雖以公朝間,不宜言私爲敎,而大凡嫌路之淺深,亦係所遭之輕重。人之僇辱臣父,不比等閑論斥,則事關父兄,決難竝廁於僚臺之間。臣雖面承聖敎,而終不敢放倒私義,畢竟違傲,自速恩罷,臣弟臣尙星,又以此引義遞免。雖値閉閤之時,亦不得行公,則今臣自處之道,宜無前後異同。虛銜在身,卽當詣臺自列,而適患寒疾,無路蠢動,玆敢略治短疏,仰瀆宸嚴。伏乞聖慈,亟許鐫削,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仍伏念殿下之輕視臺閣,雖緣如臣苟充者,自侮之致,而臺閣不尊,則朝廷亦隨而不尊,豈不大可憂哉?夫雷同苟合,本非淸朝之好氣象。人各異見,何害乎曰可曰否?而近來如臣輩畏懦之態,便成一副當風習,殆近諺所謂,不入者,爲諸葛亮,能走者,爲檀公策。則如向者憲府可革之敎,固是臺閣之罪,而臣愚死罪,使今日至此者,亦未必非殿下有以啓之也。何者?雖以金翰運削黜一事觀之,處分未免過當。夫以翰運之齟齬孤蹤,能主己見於衆所掉脫之中者,亦自不易。殿下固嘗以翰運爲差强,至發嘉奬之敎,而及其憲疏一徹,斥黜之無所難。前日之嘉奬,是也,則不必斥黜於後,後日之斥黜,是也,則不必嘉奬於前。一翰運榮戚,雖不足言,抑恐群下或窺殿下之淺深,進一言則前瞻後顧,論一事則左俯右仰。皆將以外面矯飾,自爲苟冀無事之圖,則其與我殿下祛文務實之意,大相剌謬,而此習漸開,誠非國家之福。深願殿下益加自勉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金翰運事,頃者處分,未知過中矣。爾其勿辭,徒速察職。
==12月2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尹惠敎{{*|式暇}}。右承旨成德潤{{*|在外}}。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病}}。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徐命珩{{*|仕直}}一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病}}。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張泰紹啓曰,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未肅拜陳疏受由,掌令一員未差,持平二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各司官員,聽傳敎之時,必躬進書塡,例也。而近來怠慢成風,傳敎之下,必令下人代書,其習已極可駭。今方別爲申飭,而昨日輕囚放釋,書啓,午間啓下,卽爲發牌,分付於各司。而其中軍器寺、宗親府官員,至今尙不來待,誠爲無據。下吏則囚禁科治,而當該官員,則本院無他請罪之例,爲先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卽伏見京畿監司趙最壽今秋冬等褒貶啓本,則守令無一人居下,殊無嚴明殿最之意,推考,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刑曹參判金取魯,連呈辭疏,久不行公。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尙今撕捱,不爲應命,其在事體分義,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柳徵龜爲右邊捕盜從事官。
○假注書宋胤涵罷職,代以李顯望爲假注書。
○張泰紹,以義禁府修整廳言啓曰,今此戊申逆獄推案草本中,人名地名,不無訛誤,落字誤字,亦多參錯。至於有違文案格式者,間或有之。而鞫案事體至嚴且重,一畫一字,不敢移易,一從本草。郞廳都事尹敬龍,都事沈鐸,逐日眼同考校,今旣修正。而卷帙浩多,與他鞫案有異,難於考閱。每卷上方,只撮罪人名,與議啓可考者,書出目錄。第凶逆罪人,固宜去姓,而若去其姓,則同名者,眩於辨別,不得已依草本竝書姓名。凡三件,每件十冊,合三十卷,依例一件,呈于政院,一件送勳府,一件藏置本府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二月二十八日,幼學鄭思德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得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正言尹宗夏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事。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事。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事。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事。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事。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事。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事。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事。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事。{{*|措語見上}}嗚呼,疏下諸賊之罪,固已上通于天矣。儉、烈之所以謀危聖躬者,實受鏡、夢等之指使,則連其腸肚之諸賊,旣無不知之理。鏡、夢之恣行胸臆者,蓋恃儒誼輩之聲勢,則爲其羽翼之餘兇,尤無可恕之端。此所以今日討逆,當以七賊爲首,而往者逆鏡之更加極律者,亦由是也。噫,鏡、夢等諸賊,自辛丑以來,幾危宗社者,數矣。何幸聖斷赫然,王章克擧,鏡、夢先後就戮,兇誼又復杖斃,而獨此眞儒等三賊,尙今偃息於覆載之間。固知好生之德,爲不忍一竝加法,而但此梟獍之性,元非德化所感。頃年出陸,可謂再生之恩,而不悛舊惡,竟至擧兵之境。則今日之不誅三賊,此豈爲國家除大患之意耶?況眞儒則擅弄權柄,威福自用,亦可謂此賊之斷案。三尺至嚴,宜不可一刻容貸,而原其罪狀,實由於締結鏡、儉,則亦不可不一番嚴鞫。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事。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事。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事。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事。{{*|措語見上}}南漢屬縣,荒廢民田,起耕納稅於守禦廳者,其來已久,厥數亦多,遍在四五畿邑。而頃因各衙門免稅,一竝革罷,盡歸地部之事目。本廳捧稅,自在當罷之中,而地部旣督三稅,本廳依舊責捧,乃與南漢之買得折受者,不爲辨別。官吏催督屯差之刻懲,左右倂至,民或有撤鼎棄家而逃散者,景色愁慘,殆若燃眉。此臣之頃往畿邑時目見者也。請亟詢廟堂,專屬一處,俾無窮民疊稅之冤。楊根郡守宋秀良,曾任牙山,已多不治之聲,徒長手滑之習,而及到本郡,無一善狀,率畜愛妾,大開賂門。鎭川稅穀之水沈於忠州者,受其船漢之請囑,分給本邑之民戶,待秋徵捧,怨聲徹天。捧糶之際,民多呼冤,簽丁之時,吏緣爲奸,一境嗷嗷,如在水火。如此之人,不可置之於字牧之任。請楊根郡守宋秀良罷職。記注體重,不可遺漏,若不能詳細記得,則發簡相問,自有舊例。而日昨次對時,愚臣所達之語,固不足言,上敎亦或有遺漏處,事之不安,莫此爲甚。其在懲後之道,不可置之。請當該注書罷職,此後假官,各別擇差事,另加申飭。新除授司諫宋必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詢廟堂事,末端事,及下諭事,依啓。
○傳于張泰紹曰,史官二員待命,騎馬六匹立之。
○張泰紹啓曰,軍器寺官員來言,今日年終放砲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史官二員待命事,命下。而史官不備,宣傳官待代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12月2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直}}。右承旨成德潤{{*|坐直}}。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姑無時急稟定之事,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成德潤,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具後翼,上下番入直矣。俱以差祭,今將受香出去之代,臣朴弼健,今日肅謝後,仍爲入直,上番亦當替直,而都摠管陽平君檣,李森,副摠管海興君橿,俱有親病,南就明差祭,申光夏有身病,鄭壽松有式暇,一員未差,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因都摠府草記,上番無推移替直之員,令本院,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事,允下矣。除差祭、親病、式暇外,副摠管申光夏,卽爲牌招入直,一員未差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差,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執義柳儼,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假注書李顯望,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承旨成德潤,自鄕纔已入來,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近日廳中,位甚不齊,前頭春享大祭,親祭期日,亦不遠。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正朝望闕禮,依近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進,參議吳命新病,左副承旨張泰紹進。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李濟進,參知洪尙賓病,右副承旨金始㷜進。吏批啓曰,卽接司僕寺牒呈,則主簿宋文相,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王堂長官,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承旨竝擬,何如?傳曰,允。以李著爲掌令,申致謹、鄭亨復爲持平,鄭錫五爲兼知義禁,尹東源爲韓山郡守,權孚爲襄陽府使,朴時梓爲長鬐縣監,尹彙貞爲校理,洪致期爲順安縣令,姜奎煥爲章陵參奉,安栻爲全羅都事,尹惠敎爲副提學,愼無逸爲左承旨,工曹正郞金始熺仍任事承傳,雲川令杆,初付職事承傳,副司直宋眞明、李宗城、鄭益河,副司果崔暐、徐命珩,副司正李顯望單付。
○注書徐命珩出六,代以金{{?|⿰禾道}}爲假注書。
○李春躋啓曰,假注書金{{?|⿰禾道}},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執義柳儼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邊爀手本,則時囚罪人金澱,素患風痰之餘,累日冷處,挾感添劇,寒熱交作,半身麻痺,晝夜苦痛,飮啖全廢,呼吸喘促,轉動須人,症情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例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成德潤,以戶曹言啓曰,十二月初八日,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請對引見入侍時,戶曹判書徐命均所啓,吏曹判書趙文命,頃以未代盡宗室田畓免稅事,有所陳達,令廟堂稟達,頃日筵中,亦未定奪。去壬寅年節目啓下時,大君、公主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一百結,限四代矣。勿論大君、王子、公主、翁主,宗親代盡,則當爲出稅,而支孫雖未親盡,一倂出稅,有所不便,故吏判,爲此而陳達矣。上曰,有所下敎,而終有不便者矣。都承旨趙顯命曰,宗孫雖代盡,其支孫,親不盡,名在宗籍,而一倂革罷,則誠爲埋沒,欲待宗孫支孫盡過四代之後革罷,則人之子孫,至玄孫爲四代,而四代之盡,或有過百年者,百年後事,何可預定?在國家,恐無實效。臣意則大君、王子、公翁主,旣有所劃得田畓實數,勿論宗支代盡之家,使之自首其衿得之數,以爲出稅之地,而其代盡與否,《璿源錄》三年一次較正時,自當有不可誣者,自戶曹,次第按行,以漸革罷,則無一時盡罷埋沒之歎,又無遲延百年無實之患矣。上曰,今後則勿論宗孫支孫,在宗籍者給之,親盡之家收之,可也事,命下矣。卽今舊宮家支孫中,時在宗籍者,只是礪原君柱,礪城君楫二人,故其所衿得田畓,依定奪免稅數,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因承政院啓辭,摠管一員未差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事,命下,而本曹判書臣金在魯,以前日黃海監司,時在任所,未及上來,故不得擧行之意,敢啓。傳曰,次官擧行,已有前例,差出。
○江原監司狀啓,金化居驛吏金奉石十五歲女息等,爲虎囕死事,傳于李春躋曰,囕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李春躋啓曰,軍器寺官員來言,今日年終放炮gg砲g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副司直尹淳疏曰,伏以,臣之負釁逬伏,洽滿兩箇月耳。入單而辭本兼,只遞閑司,封章而暴情懇,又命還給,申籲路阻,窮蹙轉甚,祗以日逋嚴召,爲常節,臣分掃矣,此何人哉?此何人哉?第伏聞纂修事,頃日筵中,有寫入睿覽後始印之敎。寫入則書已成矣,始印則役自完矣。況經睿覽裁定,則下無容更贊一辭矣。使臣,無故行公,不過監敦寫印之役而已,此則一堂上足耳。何必虛畀於釁累賤臣,日煩出牌,以上辱朝命,下積臣罪也哉?至於守禦之任,萬不稱於臣身,前已略陳,而惟是帶符擅出,其罪難赦。罪旣難赦,身不可復入,則將符之與其身,長留於城外,斷無是理。況中軍從事俱空,千別將將官,有多窠而一不得啓下,營中事代管無人,此亦早宜有變通者。內局提擧,籌司有司,俱係緊重,而緣臣癏廢,事體多苟簡,機務多滯淹,臣心惶懍,無往而不淵氷坑壑,而加以逋慢之懼,日爍于中,五情焦盡,病亦隨發,夜煩失睡,膈痞阻食,轉成枕席間物,寧欲速就澌滅,忘此憂迫,而靑陽旣屆,歲律將新,天道亦且變矣。臣雖無狀,亦聖朝一物,庶幾解脫濕衣,薰濯舊汚,與被更新之化。玆復不避瀆猥,罄訴血忱,伏乞聖慈,曲加矜諒,盡遞臣所辭gg帶g諸任,仍命勘臣辜犯,俾衆務毋曠,賤分粗安,公私不勝萬幸。抑臣於日昨諫啓之論禦廳屯田事,竊有所駭惑,而不容不略辨者,敢此附陳焉。夫各衙門屯田,或以閑土折受,或以籍産折受,許民耕墾,收其土稅者,蓋是通規,不獨禦廳爲然也。今者臺臣,認爲民結免稅之還出稅,而本廳所捧,自在當罷者然,此固未詳其委折,臣不欲多辨。藉曰民結免稅,朝家爲慮軍需,只出田稅,全減大同,則大同一條,廳納自如。況本廳屯田,皆是土地折受,則豈可以田稅之納官,盡罷其土主應捧之稅乎?然而廳納土稅之外,不gg亦g出前所不納之田稅,則民必難支,故就所捧中優計田稅當納之數,已令減給,俾不至於加徵,則本廳之爲屯民地,非不周至,而祗緣出稅令下之初,各邑,乘時逞快,高重執結,不待磨勘稅大同及本官雜役,催督如火,至有已納於京司者。臺臣所謂目見愁慘者,職由於此,而不加詳究,歸臣不罷當罷之稅,臣之惶愧,又添一端。乞命攸司,另加査明,苟有近似於臺言者,加臣罪罰,以爲虐歛者之戒焉。臣無任懇迫祈哀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必由於未能詳知之致,卿何過嫌?至於纂集之任,予之靳許者,非爲卿也,所重在焉故也。其他所辭兼帶,尤涉過中,卿其勿辭,從速行公。
○兵曹判書金在魯疏曰,伏以臣,連章瀝懇,冀蒙矜允,而微誠未格,崇聽愈邈。臣上念分義,內省才具,怵迫憂畏,氷炭交中。顧臣,卽至迂至孱之一書生,其於司馬重任,萬萬不可堪稱。雖以側哲gg則哲g之明,宜不若臣之自知,而今乃謬加簡拔,强令承當,是無異於責侏儒,以擔九鼎,顚踣摧壓,可立而待,臣身不敢自恤,奈國事何哉?於藝苑兼帶,比本職,尤有甚焉。匪才而受他官,猶可勉勵學習,苟度目前,不文而處文任,雖鉥心腐毫,決無應副之勢,而猶且貪冒榮銜,不早辭避,及當倉卒述作,則曰,我實不能,始欲推諸他人,寧有是理?臣之抵死自畫,亶非飾虛過讓,天地之慈,終必體諒。臣以交龜期迫,本月十八日,來住金川郡,祗承疏批,方擬進伏城外,更申呼籲,新使辭陛隔日,而意外遭慘慼,臣之替代還歸,尙杳然矣。伏念本兵之無長官,今已三朔,自臣見叨,亦旣六旬,其間事務之積滯,不言可想。藉令臣,眞有可堪瘝曠至此,則訖可gg汔可g變通,而一任虛縻於在外之人,甚非朝政之所宜。伏乞聖明,深念國事,亟遞臣職,仍察臣不文實狀,竝削臣兼任,公私不勝萬幸。且臣於日昨,以黃世國事,有所啓聞,附陳待罪之意,而未承回諭之音,惶懼踧踖,靡所容措。亦乞卽降處分,勘臣罪罰,以重事體焉。臣無任戰恐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所辭本職,一向固辭,誠涉太過。卿其勿辭,待交龜,卽爲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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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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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所{{!|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 4b end---><!--- 5a start--->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 5a end---><!--- 5b start--->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 5b end---><!--- 6a start--->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奉==
<!--- 9a start--->教校正諸臣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李溵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嘉善大夫兵曹參判<sub>臣</sub>尹光紹
通政大夫承政院右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sub>臣</sub>李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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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a start--->
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 1a end---><!--- 1b start--->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 1b end---><!--- 2a start--->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 2a end---><!--- 2b start--->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 2b end---><!--- 3a start--->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 3a end---><!--- 3b start--->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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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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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李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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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嘉善大夫兵曹參判<sub>臣</sub>尹光紹
通政大夫承政院右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sub>臣</sub>李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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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 2b end---><!--- 3a start--->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 3a end---><!--- 3b start--->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所{{!|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 4b end---><!--- 5a start--->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 5a end---><!--- 5b start--->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 5b end---><!--- 6a start--->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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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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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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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 2b end---><!--- 3a start--->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 3a end---><!--- 3b start--->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所{{!|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 4b end---><!--- 5a start--->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 5a end---><!--- 5b start--->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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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
<!--- 9a start--->教校正諸臣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李溵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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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嘉善大夫兵曹參判<sub>臣</sub>尹光紹
通政大夫承政院右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sub>臣</sub>李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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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 3a end---><!--- 3b start--->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所{{!|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 4b end---><!--- 5a start--->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 5a end---><!--- 5b start--->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 5b end---><!--- 6a start--->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奉==
<!--- 9a start--->教校正諸臣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李溵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嘉善大夫兵曹參判<sub>臣</sub>尹光紹
通政大夫承政院右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sub>臣</sub>李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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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御製祖孫同講大學文|author=朝鮮英祖|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 3b end---><!--- 4a start--->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 4a end---><!--- 4b start--->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所{{!|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 4b end---><!--- 5a start--->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 5a end---><!--- 5b start--->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 5b end---><!--- 6a start--->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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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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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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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 5b end---><!--- 6a start--->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奉==
<!--- 9a start--->教校正諸臣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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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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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年十三學校學,十九讀大學,而小學時闕中,即故師傅郭始徴;讀《大學》時在私邸,即故師傅李顯益,皆修束脩之禮,豈特此也?
予年二十八,明倫堂入學,即此書也。大抵《大學》孔氏之遺書,即初學入徳門也。經一章即三綱八目具載,傳十章即三綱八目觧釋者,而此謂知之至也。大文下格物致知今亡矣,旋有子朱子補亡章,若無此文,格物致知之義,孰能知也?子朱子功於是著矣。
噫!十九講此,廾八亦講,而其後諸書皆講,無他,庸學誦焉。噫!冥然到今,年今八十三,令冲子聴政也。為宗國命法講,祖孫講孔氏遺書,於古於今,其豈再㢤。講畢静卧,誦紫陽補亡章,心何抑乎。
鳴呼!一隅朝鮮,祖孫相依,今日興懷,其若不諭,更待何時?興惟及此,為三百年宗國,其何睡也,亦何食也?特{{!|𠮥|⿱⺈口}}領監事、舊編次人及今日入侍特進官,舊編次三字,予意深焉。何以謂舊?初則付諸贈冡{{?|⿳宀土羊}}吳光運,其後繼編人多,今{{!|𠮥|⿱⺈口}}重臣,亦其中一也。
嗚呼!奉覽昔御製賜{{!|𠩤|⿸厂⿱日小}}州牧使沈廷輔詩,何敢述作?仍以謝詩,其何編次?其後《警世問答》,不過一書,不係於編次中。今者稱舊特{{!|𠮥|⿱⺈口}},意盖深也。
嗚呼!八十三與冲子講,既興懷,無其文,何以表予意?名曰祖孫同講大學文,令冲子同講。先師既云予文何關焉,而一則於今日祖孫相勉之意,一則升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之義也夫。嗟乎!紫陽於小學既師道自{{!|𠁅|⿸⿻丅⿸#(乛丿^)一⿱一⿻勿乀}},於大學亦用工,斯文之功大矣。噫!讀論語若拜杏壇,若親聴乎?
聖訓,而書自我自,曷勝恧焉?於今《小》、《大學》,亦若拜朱夫子學大賢訓亦若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今日{{!|𫠦|⿸丅⿰丷亇}}講補亡章云,一朝豁然貫通,而既無貫通之效,亦云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此格致中宗㫖,而噫,祖與孫,其果有工,亦有其效,興惟及此,慷慨二字,亦歇後語也。抱此心,何踰今日?特{{!|𠮥|⿱⺈口}}著述,意盖此也。我先師此章,可見心得之效,予自{{?|一夊}}焉,自恧自慨,冲子{{!|𨿽|⿰⿱厶虫隹}}年幼,心若何心若何?能至貫通之境,然後可見無不明之效矣。惟及此,曷勝慨然,曷勝慨然?嗚呼!
士幼而學,壮而行;無此工,無此效。朱夫子所謂予何此,予{{!|𫠦|⿸丅⿰丷亇}}以不可踰,此日者也。問其本,即格物之工亦{{?|⿰至支}}知之事子。朱子《小學》題辭末章豈不云乎?此正非我言耄,惟聖之謨。予則不學凉徳<!--- 6a end---><!--- 6b start--->已無可言。嗟㢤!小子今當聴政,宗國興替惟在於爾其若泛忽宗國何吾民何祖若是昧然予何望其孫而今者此文意則深也。嗟㢤!冲子於格<!--- 6b end---><!--- 7a start--->物必也!其誠於致知心也。其誠一朝豁然貫通,以至於無不到無不明之境!子朱子此章可以見於今日於海東三百年宗{{?|⿰示⿺土丶}}可有光於百世。誠若此,予當主鬯有慶之意,拜奏<!--- 7a end---><!--- 7b start--->{{?|⿰阝歩}}降三百年宗國固如泰山,安如磐石,豈特予{{!|𦍒|⿱土羊}}寔爾孝矣。焉敢忽也?焉敢忽歟?其須勉旃!其須勉旃!大官重{{?|⿳宀土羊}}既入侍下端命書校正諸臣云爾予即阼五十二年八十<!--- 7b end---><!--- 8a start--->三歲與冲子講大學書示焉。
==奉==
<!--- 9a start--->教校正諸臣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金陽澤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兼領經筵弘文館春秋館觀象監事世孫師<sub>臣</sub>金尙喆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申晦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行判中樞府事<sub>臣</sub>李溵
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左議政兼領經筵事監春秋館世孫傅<sub>臣</sub>李思觀<!--- 9a end--->
<!--- 9b start--->崇政大夫議政府左參贊<sub>臣</sub>蔡濟恭
資憲大夫禮曹判書兼五衛都摠管<sub>臣</sub>徐命善
嘉義大夫行承政院都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藝文館直提學尙瑞院正<sub>臣</sub>徐有隣
嘉善大夫兵曹參判<sub>臣</sub>尹光紹
通政大夫承政院右承㫖兼經筵參贊官春秋館修撰官<sub>臣</sub>李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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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學校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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晞世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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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header
| title =
| section =
| year = 1917
| notes = 載于《東方雜誌》第十四卷第十號
| from = 光華學報
| edition = yes
| author =
| from2 = 東方雜誌
}}
==== 一、略史 ====
清華學校由前清辛亥年外務部與學務部奏設。先是戊申歲(一九〇八年)美國國會通過減輕中國應付美國庚子賠款美金二四四四〇七七八元八一,爲美金一三六五五四九二元六九,餘款還之中國,吾政府感其美意,許自初退還賠款之年起,四年以內,每年派學生一百人赴美留學,第五年後,在認解賠款期內二十九年,每年派留學生至少五十人,是年袁世凱氏訂遣派游美學生章程,謂外務部應負設立預備學校及委任游美學生監督之責。游美學生之資格,規定須具普通知識,品行端正,身體健全,身家清白,年齡相當,中文能作論說,能知中國文學及歷史之大概,英文與普通各科學程度能入美國大學及專門學校,體格須經西醫檢驗。此項學生,以十分八習工藝、農學、機械、工程、礦學、理化、鐵路工程、建築學、銀行學、鐵路管理學等,其十之二則專習法律及政治學。此章程遞達美國,大爲其內務部所滿意。逾年(一九〇九年),吾外務部卽會商學部,設「游美學務處」於北京,以[[w:周自齊|周自齊]]爲總辦,[[w:唐國安|唐國安]]、范源廉爲會辦,十月,建「遊美肄業館」於清華園。次年(一九一〇年)十二月,改名「清華學堂」。辛亥(一九一一年)春,校舍工事漸竣,定於四月開學,卽在北京舉行入學試驗,取學生四百六十人,由外務部任唐國安爲校長,[[w:周詒春|周詒春]]副之,[[w:胡敦復|胡敦復]](現大同學院院長)爲教務長,時分班次以學生程度爲標準,以五分三入中學,餘入高等,暑假後,以[[w:張伯苓|張伯苓]]爲教務長。逢大革命事起,學生多離校歸家,翌年(一九一二年)國事大定,乃於五月一日上課,改名「清華學校」。時政府停解賠款,校費無所從出,校長唐君奔走籌措,勉力支持,勞苦過甚,又逾年(一九一三年),以心疾死,全校惜之,爲立紀念碑於校內,於是周詒春繼爲校長,[[w:趙國材|趙國材]]副之。
==== 二、地址 ====
校址在北京西直門外西北約三英里許之清華園,此園乃道光第五子惇親王故產,地廣三百七十五畝,適於學校之用。海淀在其西南,商務甚盛。玉泉山頤和園在其西,頤和園相距約七英里。南口諸峯在其北,圓明園則相距二里耳。癸丑歲,校舍擴張,更得鄰近之暢春園,或名四親王邸,地廣約四百八十畝。故校址頗宏敞,圍以堅垣,中有亭池山水,風景極佳。柳樹無慮數萬株,遍植園內,故空氣清新,宜於衞生。校外附近之地,亦沿途植楊柳,極潔淨,柳枝拂地,整齊劃一,雖都市公園不過也。凡至校者,由西直門外乘京張火車,十分鐘可到,車價一毛;人力車須繞道海淀,價稍昂;乘驢可取捷徑,價二毛。近校中與北京汽車公司立約,每星期日開往返京校間之電車一次,交通愈便利矣。
==== 三、款項 ====
校中經費,由外交部於美國退還賠款美金一〇七八五二八六元一二項下撥充。每年支出並留美學生經費,爲數頗巨。
==== 四、班次 ====
張伯苓爲教務長時,分中等科爲五年級,高等科爲三年級,及革命後,依新章改爲高、中兩科各四年級。現所有學生,依年級程度,分爲八班,共約五百人。
==== 五、校長履歷 ====
校長周詒春,字寄梅,安徽休寧人,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生,留學美國,一九〇九年,畢業於耶魯大學,逾年,得威斯康新大學碩士學位,歸國,曾充上海聖約翰大學及吳淞復旦公學教習。副校長趙國材,字同潭,湖南長沙人,亦上海聖約翰大學畢業生,留學美國,得威斯康新大學碩士學位,歸國,曾充上海商業學校及吳淞復旦公學、長沙省立三公校教習。
==== 六、名師與良師 ====
校中近有中國教師及特聘美國教師各若干人,均曾受高等教育,富於教授經驗。中教師如[[w:王文顯|王文顯]](留學英京倫敦大學)、巢坤霖(同上)、刁德仁博士(同上)、[[w:梅貽琦|梅貽琦]](留學美國韋塞斯特高等工業學校)、饒鹿樵、李壽先、[[w:孟憲承|孟憲成]]。西教師如得魯博士、斯密司氏、披厄勒氏、赫得森氏、丹頓博士、萬邊斯卻登女士,皆一時之選也。而以王文顯之英文文學、刁德仁博士之萬國公法,爲尤擅勝場。萬邊斯卻登女士,尤善教授,不易得。
==== 七、課程及教授法 ====
課程注重個別教育,實行預習主義,甚有成效,近於高等班採取美國流行之分組式教育。分組式者,分畢業前必修之科學爲十八組半,每組於一年中每星期上課四小時;半組則或一年中每星期上課二小時,或半年中每星期上課四小時;四分一組,則或於一年中每星期上課一小時,或半年中每星期上課二小時。凡學生在中學畢業時,應先習完二組,入高等班第一二年,至少每年須習四組又四分之一,第三四年,至少每年須習四組。又於此十六組半中,有必修者十二組,選修者四組半,茲錄其分配表如下:
(圖表暫闕)
上法如學課之中,使學生有各就所近,自由選擇之機位,故學生得各遂其自然之趨向,以習其所願習所須習之學課,無普通所行籠統教育之弊。校中又慮學生之不善於自爲選擇,特刊小册指示其選習應注意之點,切戒不可輕率決定,旣決定後,而欲中止或改習他組者,必須經教務長許可。其在未成年者,自己無選擇權,由其保證人與校中教務長商同代爲決定之,其立法可謂周到矣。計分數之法,以平日及小考成績作百分之七十,大考成績作百分之三十計算,故平時成績甚爲重要,所以救現今學生偏重大考之弊也。凡分數在七十分以上者爲合格,准其升級;六十分以上者,由教師察其缺點,指令補習,於三月內再行考試,不及六十分者留級。凡各科分數均在八十分以上者,於次學期,得商之教務長,於課外加習一組,不作正課,然能每年加習一組,則留美時可直接入其大學之第二年級,固不爲無益也。
==== 八、管理法 ====
校中管理各法,多本於新教育原理,精神貫注,無敷衍欺詐之弊。其管理注重改良氣質,造成純正之品行。其實施之寬嚴,依年級高下而定,如中學自修有定時,高等自修不定時間;中學生星期日亦不准外出,高等生則准其自由外出,是其例也。
關於衞生之規定:(一)凡衣物用具,按日由齋務員檢查,分別潔穢,立簿登記。(二)每週洗衣一次,逢星期一由洗衣人走取,星期六送回。(三)校內附設醫院一所,學生醫治,概不收費,出外就診,病愈後須由校醫驗明,確已無病,方准入校。(四)學生有病往醫院,進院出院,一聽醫員之指揮,不得隱忍不言,或私自用藥,以防危險。(五)醫院內之病人卧室,非醫員許可,學生不得擅入。(六)學生患病,經醫士認爲應在校外診治者,卽刻出校。
關於請假之規定:(一)凡假日,除暑假外,如無家屬或保證人證明信件,不准在外寄宿。(二)學生非有特別緊要事故,不得請假。請假時必由父兄或保證人先行直接致書本校齋務處,切實申明事由之緊要,加蓋名章爲憑,方可照准;倘無函,或函無名章、事由及事由不緊要者,一概不准。其已假出而事故發生於臨時者,須由父兄或保證人聲明不能先期回校之理由,倘所申明之理由並不充足,仍以逾限及曠課論。(三)學生值上課、或自修、或運動、或演說時,因時不到,必須請假者,應得齋務處許可。(四)病假須持校醫證書始能准假,否則以曠課論。
關於學生家信之規定:(一)學生與家屬應當通信,至疎月必二次(卽二星期寄一次),不得再少。其家屬住京,不時回家者,每月亦須寄信一次。(二)如不照章與家屬通信者,查出後,由齋務處督其面書,以示相當之罰。
關於來賓參觀之規定:(一)介紹外賓到校參觀,須依左列各項:一、凡欲參觀本學校者,須經職員許可;二、欲參觀教室者,須經職員或教員許可;三、參觀教室時,不得談話、吸煙及涕唾於地;四、如攜幼童、僕從,不得同入教室。(二)來賓參觀課室,非有教員命令,學生不必起立。
關於退學事項之規定:(一)國文班、英文班兩年不能升級者。(二)學生考試總平均分不及五十五分者。(三)各項考試有懷挾、傳遞、亂號、槍替等弊者。(四)患神經病或他傳染病,或體質太弱者。(五)未經請假,擅自離校者。(六)對職員、教員傲慢,不服訓誨者。(七)記大過三次,或小過九次者。(八)行爲有傷本校聲譽者。(九)假冒父母或保證人來函請假者。(十)請假出校逾期過久者。(十一)嫖賭者。(十二)私藏不應有之物品者。(十三)經教職員公議,認爲不堪造就者。
此外又有禁止早婚之規定,凡不遵者,停止肄業,在美國則停止官費,觀此可知其管理之精神,殊有不可與他校相提並論者矣。
==== 九、課外事業 ====
校中經費充足,人才亦衆,故課外事業異常發達,近方建築圖書館、體育館、科學館、大禮堂,規模均極宏壯。其已舉行之課外事業,茲略述之:
(甲)圖書館藏書甚衆,定章常日上午、下午、夜間各開門一次,星期六則惟上午開門,星期日則惟夜間開門。新刊雜誌及各種參考書不准借出,其得館長特許於閉館後借出者,必於下次開館前送還。又除中學一二年級生外,有借書或雜誌二種之權利,以二星期爲限,據調查,該館每月借出書籍在六百種以上,購入亦二百餘種。
(乙)學生儲蓄銀行,以養成學生節儉儲蓄習慣,實習經濟行爲而設立。存款分定期、活期兩種,活期自一角起碼,至少須存二月以上,定期款暫作常年一釐起息,將來有餘利,或議加息,或捐助慈善事業。在校中購物,可以該行支票代價。其行中辦事時間,除星期六、星期日及其他假日外,每日一時至二時半。
(丙)學生信件室,設於齋務處,爲一郵櫃,學生每人一格,前後標寫姓名,以便記認,學生自購櫃面用鎖,自可啓閉。凡私啓別人信格者,察出重罰。櫃後總鑰由齋務處收存。每日郵件到時,分別納入櫃中,通知學生來取,此法於學生通信之安全,頗有關係。
(丁)園內信箱十所,以謀師生或學生間通信便利而設立,每日遞信五次,星期日遞信二次,皆不收費。惟應由郵局收發,或繁重緊要,及姓名住址寫不明晰、碎紙小條不便蓋印者,均不寄遞。
(戊)強迫運動,每星期二三四下午四時至五時實行之。校章凡在高等畢業者,必須經初級運動,此運動計十項,五項能合格者,准其畢業。其及格標準,除足球、籃球外,百碼競走十四秒,五英里野跑四十分,體力三百點,八百八十碼競走三分,十二磅鐵球二十呎,高跳四十五吋,拳術七十分,箭術十點。每年學生須至校醫處檢視體格一次,又舉行體力試驗一次,以覘身體上有無實在之進步。春季開運動會一次,中等科幼年生,亦每年開運動會一次。
(己)兵操隊,去年成立,於星期一二操練之,附屬有銅器隊。童子軍亦去年成立,辦理甚有成效,有笛鼓隊屬之。
(庚)俱樂會,每學期校中開俱樂會二三次,師生咸集禮堂,或請名人演說,或請人變戲法,盡歡而散,故師生間相會之時甚多,而隔閡甚少。
(辛)演講會,校中常請中西名人蒞校演講,如最近由美來華之麥顧黎教授,亦校中敦聘者也。又每隔二三星期,校長至禮堂訓話一次,凡學生平日失當之處,一一述之,使得矯正。
(壬)社會服務,校中前派學生築路於校舍附近,海內皆稱美之。近因籌辦松坡圖書館事,由校長提議,每學生捐洋一元。
(癸)雜誌,校中所辦者,有年報、月報二種,銷行各處,皆教員學生共辦者也。
==== 十、自動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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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战区位台岛周边海空域组织多军兵种联合战备警巡和实战化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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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so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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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部战区新闻发言人施毅陆军大校表示,8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位台岛周边海空域组织多军兵种联合战备警巡和实战化演练。这是针对美台继续玩弄政治把戏、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严正震慑。战区部队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台海地区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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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东部战区位台岛周边海空域组织多军兵种联合战备警巡和实战化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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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英祖/六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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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大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正朝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成德潤,昨日政座次單子,換次啓下,今始覺得,令該曹,更爲陞降以入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兵曹政事,以趙尙絅爲都摠管。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趙迪命,旣已帶職蒙宥,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修撰趙迪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備忘記,傳于愼無逸曰,農者國之大本,國倚於民,民倚於食,可不重歟?每年歲首,下勸農之敎,而諸道方伯、守令,視若文具,心常慨然者矣。況今年則昨年穡事稍登之邑,其所勤農,必不若歉歲之後,其被歉之邑,必乏於農糧種子,必有愆期之慮。諸道道臣與守令,着念于此,其稍登處,飭其懶惰,其被歉處,助其種糧,各別勸課,而至於南關被災處,則頃聞御史陳達,雖欲開懇,末如之何云。此等處,尤加顧助,務其安集,各別助其種糧,使窮民,俾不至於顚連事,下諭于八道監司及兩都留守,而此等勤慢,從當遣繡衣廉問,以此一體下諭。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太廟歲首展謁,當爲取稟,而今正月初八日春享大祭,旣有親祭之命,則展謁一節,似不當疊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問于在京大臣,稟處。
○傳于李春躋曰,以大祭相値,春展謁不得爲之,有謄錄耶?問啓。
○李春躋啓曰,以大祭相値,春展謁不得爲之,有謄錄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禮曹則以爲,考見本曹所在謄錄,則夏享大祭,或有親行之事,至於春享大祭,一無親祭過行之擧,而癸卯年正月初三日,本曹啓曰,王世弟永徽殿歲首展謁吉日,推擇擧行事,纔已啓下,而因侍講院啓辭,今初八日永徽殿春享大祭親行事,又爲命下矣。春享大祭,旣已親行,則展謁一節,似不當疊行,勿爲磨鍊,何如?傳曰,允事,命下矣。此外更無可據之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無推移之員,不得已以上番姑降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1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病}}。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甑山縣監李塼。
○金始㷜啓曰,纂修廳堂上尹淳,一向撕捱,終不膺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國所援各人中,僧文贊,及池貴太兩漢,爲先拿來事,發送軍官于黃海兵營矣。池貴太則兵使報狀中,名無云,而更爲推問於世國,則指告居處,極其丁寧,故期於必捕之意,已爲草記更關於兵使,僧文贊則纔已捉來,以世國招辭,發問目,合坐究覈,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太廟歲首展謁,當爲取稟,而今正月初八日春享大祭,旣有親行之禮,則展謁一節,似不當疊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問于在京大臣,稟處事,命下矣。問于大臣,則領議政洪致中以爲,太廟春享,旣有親行之命,歲首展謁,不必疊行,展謁之禮,姑爲停寢,恐似合宜云。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以爲,太廟春享,旣命親行,歲首展謁,似不必疊行,而第念春寒懍冽gg凜冽g,有倍冬冱,達曉將事,實有玉體傷損之慮。今此親享,固知出於追慕之聖恩,而帝王之孝,愼疾尤大,別擇吉日,先行展謁,春享大祭,特令攝行,恐爲得宜,伏惟上裁。右議政李㙫,與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議同。大臣之意如此,上裁,何如?傳曰,親祭事,諭於大臣箚批,而展謁事,依領相議施行。
○金始㷜,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姑降入直,事體未安。修撰趙迪命,昨日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執義柳儼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正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近來朝綱不嚴,百隷怠官,此固有識之所竊歎,而至於祭享事體,至爲重大。今番親祭受誓戒時,差祭官之不進者,其數甚多,雖未知事故之果如何,而其在事體,極涉駭然。請新除未肅拜臺諫及公故應頉外,不參人員,竝摘發拿處。祭享事體,至爲重大,昨日祈穀祭時,祝史禮賓別提李榗,受香祗迎時,終不來參,追到于享所,事之寒心,莫此爲甚。大祝成均博士李日瑞,以文廟焚香,亦爲追到。旣有公故,則雖與無端不參有異,而亦不可無警責之道,請禮賓別提李榗罷職,成均博士李日瑞從重推考。新除授持平鄭亨復,時在京畿果川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末端兩件事及下諭事,依啓。
○成德潤,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姑降入直,事體未安。修撰趙迪命,昨日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愼無逸啓曰,朔書不書,不得懸頉事,曾已申飭之後,權知承文院副正字申一淸,不爲書進,事體殊甚未安,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臣謹按故事,太廟春享,曾無親臨之擧,而今此親祭之命,特下於我寧考新隮世室之後,仰惟聖孝之靡極,不勝感歎,尙未敢請以停止矣。顧今春節已屆,而日氣之寒沍,風勢之酷烈,甚於嚴冬,雖匹庶凡夫之小有出入,輒易觸傷,況玉體,久在靜攝之中,此時致愼,尤當萬萬,而今若冒寒動駕,徹夜將事,則必致大段損傷,因此而萬一有不豫之候,則其所仰貽東朝惟疾之憂,當復如何,而列聖在天之靈,亦豈不有所憂念於冥冥中也?又聞閭巷之間,多有薰染之疾,此尤戒懼之時也。伏乞聖上,亟寢親祭之禮,稍待日候之少解,涓吉展謁,則豈不便宜?且初五日朝參之儀,雖是新元盛擧,而風寒若此,亦不無觸感之慮,一倂權停,實合於聖人愼疾之道。臣固當躬詣閤外,請對仰陳,而差祭還歸之後,病勢猝劇,無路自力,耿耿憂慮,靡所不至,玆忘僭猥,冒死煩懇,儻聖明,恕其愚而察其誠,少賜財納,則非但微臣之幸,實宗社臣民之幸,臣無任惶悚祈祝之至。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今玆親祭,由於追慕,事體情禮,決難停寢矣。元朝參禮,自有舊典,又於昨年,亦未行之,今春朝參,豈可復停,而卿箚如此,當觀一兩日處之矣。卿其安心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1月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歲後日寒益凜,伏未審此時,聖候若何?停藥今已多日,臣久未入侍,而且有稟定事,今日臣不可不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鼻孔下,近日有小癤,而氣則一樣矣。嬪宮氣候亦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鄭亨復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未肅拜,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黃海監司徐宗玉服制,已盡於今日,卽爲牌招,以爲斯速赴任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僧文贊,發問目推問後,捧招以入,而其所發明,與兵營納供,少無異同,與元賊世國,一處面質,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成德潤曰,君父有疾,而猶不忍遽命攝行,爲臣子者,豈敢偃稱其病乎?判書則旣參陣上,宜爲公頉,而參判雖有癤病,姑先付標,判書之代,更俟爲宜,而旣行受誓戒,一竝付標,已涉未安,而況今日藥院批答,有小癤事下敎,則草記措語,亦不擇焉,亦未妥當。吏曹參判沈珙,當該草記堂上,從重推考,捧入承旨,亦難免不察,推考。
○李春躋,以兵曹言啓曰,明日親行春享大祭肄儀時,本曹堂上一員,當以侍衛進去,而判書臣金在魯在外,參判臣李眞淳入直,參議臣李濟,身病猝重,連呈辭疏,參知臣洪尙賓,纔遭同生兄服制,無他推移進參之員。合有變通之道,令政院,急速稟旨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兵曹草記,明日親行春享大祭肄儀時,堂上一員,當以侍衛進去,而判書金在魯在外,參判李眞淳入直,參議李濟身病猝重,參知洪尙賓纔遭同生兄服制,無他推移進參之員,合有變通之道,令本院,急速稟旨擧行事,允下矣。身病人員,似當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參議參知竝今姑改差,其代,明朝口傳差出。
○又以兵曹言啓曰,明日親行春享大祭肄儀時,本曹堂上、郞廳各一員,當爲進參,而正郞兪彦通在外未肅拜,一員未差,睦趾敬、李善泰,佐郞李鎭周,俱以祭官進,金聖鎔,收議事,奉命出使,洪得厚,內司入直,柳祥翼,兼春秋上番入直,侍衛他無推移之員,正郞一員未差之代,令該曹,以在京無故人,口傳差出,以爲侍衛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憙爲兵曹正郞。
○愼無逸,以內醫院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曠日撕捱,前後問安,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已極未安。今日入診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宗簿寺提調意啓曰,新生翁主,國朝御牒中,依例修正,本廳及外四處奉安,何如?傳曰,允。
○漢城判尹張鵬翼疏曰,伏以臣,頃伏見副摠管朴弼健疏本,則因臣向日山訟覆啓之不爲曲副其願,盛氣慍怒,大加侵詆,臣於是,竊不勝其駭惑也。今世之人,鮮能知非而自服,訟場間,少不滿意,則反詈法官,亦成近來例習,今此勳宰之張皇費辭,許多譏斥,未必不由於謬風。臣不欲逐一較挈,以傷事面,而大抵山訟之必送府郞摘奸圖形者,蓋以彼此互爭之說,不能的定其是非,要使一法官,目擊親審而決之故也。則郞官之圖形書啓,便一斷案,而爲堂上者,據其山圖及彼此納供,從所見覆奏者例也。臣於其時,取見山圖,及書啓中兩隻供辭,則一局之內,無非韓重魯諸族入葬之地,而勳臣父墳,與重魯母墳,兩崗間,合谷處,有一他塚,勳宰家則雖曰劉昌漢祖墳,重魯等則謂之無主古墓,而圖形中,亦以常漢塚懸註,爲其訟官者,其信朴家一隻之言可乎?抑從法府郞官之圖形懸註可乎?地旣韓家族山切逼處,則以其地,屬之韓家,訟體當然,而至於劉墳云云處,則郞官,旣以常漢塚,書錄,當初兩造納供時,元無辛未入葬之說,故回啓中,斷以古塚者,其勢亦然也。臣於韓、朴兩人,俱是素昧,本無彼此扶抑之意,一從訟理,務盡公平之道,至請仍存朴墳,而地則屬之於韓家矣。今乃以顯有低昻,矇矓覆奏等語,肆口噴薄,何其不念,恣意凌加,一至此也?論以訟法,則葬親於他人族山內白虎四十一步之內者,所當掘移,而勳宰之父,旣經正卿,故推朝家禮遇之意,請勿掘移,則可謂顧藉之甚矣。若使重魯等,責臣低昻,則容或近似,而今此勳宰之以此反斥,實是意外,眞可謂未滿一笑而不足辨也。雖然,臣以庸駑蔑識,久據詞訟劇地,聽斷,不能曲當人情,致有此意外之詆斥。玆不避煩屑,略陳其委折,而廉隅所在,亦不可仍冒於職次。伏乞聖慈,亟命遞臣京兆之任,以快人心,以安微分,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過中之語,何必深嫌?卿其勿辭,從速行公。
○黃海監司徐宗玉疏曰,伏以臣,情理憫惻,而祈免不獲,且伏聞筵中聖敎諄切,臣涕泣惶感,更不敢爲言,勉承召命,明當辭陛矣。臣父母墳山,在於長湍府治十里許,歷路展省,情不能已。又念臣亡子,卜葬於先墓側,而踰月之期,涓在旬前,若使臣,留得山下二日,可以哭訣於掩土之時,而官程有限,不能徑情。伏乞聖慈,特垂矜憐焉。今臣所懇,極知猥越,而先墓省掃,亦係法典,悲哀所迫,竝此仰籲,臣無任戰灼俟罪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bb?b
○正月初三日午時,上御熙政堂,藥房入診時,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李顯望,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醫官權聖徵、吳重卨、金應三、崔泰齡、玄悌綱、許信、吳志哲入侍。趙顯命進伏曰,近日問安批旨,槪得承聞,而停藥已久,眩氣氣升等症候,何如?上曰,眩氣少差後一樣,而比向來不服藥時,不至甚篤。顯命曰,膈間不平之候,至月間有之矣,近來,亦何如?上曰,此症不復發作矣。顯命曰,自上鼻孔小癤處,雖不令提調知之,小臣豈不得聞之乎?今日問安啓辭中,此一款,雖不敢擧論,兼有稟定事,敢請入診矣。批旨中,旣有下敎,未知卽今症候,何如?上曰,小癤,當初不至大段矣。自然以手摩之,漸至稍大,卽今雖不成膿作痂,累日不差,殊可苦也。顯命曰,分野頗重,爲日已久,誠可悶矣。上曰,再昨自按之,其夜尤痛矣。昨日不爲用力按之,故膿汴gg膿汁g不出耳。顯命曰,寢睡水剌之節,不瑕有損乎?上曰,寢睡雖安,水剌則數日以來,不無厭進之患矣。顯命曰,請令醫官診察。上曰,先爲診察,而診脈則首醫數人爲之可也。醫官權聖徵等,診察腫處後進伏曰,瘡口紅暈,姑不深融,待其日數,自可消減,似無漸肆之慮,今不觸風添傷宜當。比昨痛勢加減,何如?上曰,微有痛氣,且其邊齒牙頭部,亦不平,瘡口雖不大,比向來稍廣,時覺有痛矣。聖徵曰,脈度浮數,比昨稍勝而暫帶數,然不至大段矣。金應三曰,脈度浮中雖帶數,比昨稍勝,腫處瞻望,則瘡口比昨,似有膿漸,而四畔姑不膿矣。吳重卨曰,卽今瞻望,分野不輕,初則必有惡寒頭疼矣。瘡口,末白而高,將欲膿矣。石花合眞末,如碁子大,付之,則白氣自減,而且必自落矣。玄悌綱曰,腫處瞻望,則昨日四畔不堅,今日腫口團聚,卽今淸汴gg淸汁g,略出。數日後,瘡口可以自低,望須不爲頻摩,蜜餠頻付,何如?顯命曰,石花當否,問於諸醫,何如?上曰,唯。崔泰齡曰,石花,例用於瘡腫,而卽今涼劑,不可外付矣。吳志哲曰,卽今紅暈團聚矣。雖是小癤,分野不輕,不觸寒氣,則數日後膿膿汁自出,幸望勿爲觸寒,何如?上曰,乙巳冬間,頂後生癤,其時醫言,將盡膿云,而厥後自差矣。今則必將盡膿耶?泰齡曰,他處則可受散針,而此則異於他處,多少間,必將成膿,促膿膏付之,似好矣。上曰,寧欲促膿之意,自數日前已有之,然瘡口開後,亦當促膿耶?應三曰,石花則不知所當,而促膿膏亦不必付之,只付蜜餠宜矣。悌綱曰,石花眞末,多用於肆毒之腫,而卽今不可用涼劑矣。上曰,再昨自按之,則所出者堇如粟米樣,又出惡血。如此者外,不復出膿汴gg膿汁g矣。悌綱曰,今已團聚,不必用促膿膏,只付蜜餠,何如?志哲曰,腫處四畔,不必成膿,亦不必一時出汴gg汁g,而卽今外雖如此,內則根不小,付藥則膿水漸出,瘡口從後自至完合。蜜餠則瓜痕傷處解毒好矣,付之宜當。上曰,今則果無促膿之事耶?志哲曰,不可專用促膿矣。重卨曰,小臣所見,不必有膿汴gg膿汁g,而但有如酸漿子樣者,蜜餠付之,豈不好哉,而但不能留着矣。顯命曰,外治則諸醫之議,歸一於蜜餠,而分野旣不輕,或有內治之道,以此問於諸醫,何如?上曰,初服敗毒散而自差矣。昨日就寢時有微寒,今雖不至惡寒,而氣似不舒。頭部雖不痛而似重,似是將膿故如此矣。泰齡曰,連翹敗毒散,分數七分重,當與諸醫相議更達矣。應三曰,脈候略浮,風熱今當散之,比初稍別,敗毒散七分重,數貼進御宜矣。悌綱曰,當初所出,本非毒腫,一時有傷而如此矣。今不觸寒則好矣,連翹敗毒散進御宜當。許信曰,雖無毒氣,連翹敗毒散好矣。夜間煩熱之時,金銀花茶,調進牛黃宜當。顯命曰,連翹敗毒散,旣已歸一,不必更議,以此直爲定奪乎?上曰,依爲之。顯命曰,加黃芩七分,三貼劑入矣。上曰,唯。{{*|出榻前定奪}}顯命曰,朝參事,大臣已箚論,必爲停寢,何如?上曰,昨日大臣箚批,意有所在,觀一兩日之意,非謂起動之難也。先朝,亦有念後退行之例,今亦以念後退行,可也。{{*|出榻前下敎}}顯命曰,太廟春享親行,自古稀有,卽今歲後,風寒異常,閭井甚不潔,非至尊出動之時,且瘡癤如此,風寒終有所慮,更加三思,何如?上曰,朝參則旣有前例,退行無妨,而至於享祀,臘享,旣不得親行,且先朝世室後,但行循例展謁,而不爲親享,則情禮俱缺,玆伸追慕之誠。春享尙多日字,勿爲過慮,可也。顯命曰,若逢新春,則雖平時,豈無雨露之感?況經大禮,聖心尤當如此,而數日內,瘡處完合,似未可必,其在愼疾之道,不宜勞動。諸大臣之意如此,故惶恐敢達矣。上曰,閭井事,近於拘忌,小癤雖如此,豈不可一夜將事乎?決難允從矣。顯命曰,今承此敎,實爲驚慮矣。姑觀前頭,商量處之,何如?上曰,今有三四日,此後瘡處若如此,則將事亦似不潔,而其間或得差復,則豈不缺然乎?顯命曰,藥房,無都提調、提調久矣。至於臘藥,亦使副提調監劑,不似小臣,獨當此任,今已半年,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況今輕重間,旣有未寧之候,提調尹淳,各別責勵,何如?上曰,書出可也。顯命操紙筆,上敎曰,藥院提調尹淳,雖以纂修廳事撕捱,玆事脫空無餘,開釋備盡,則不顧事體,一向引嫌,已涉太過,而況雖撕捱於本職,且行公於兼帶,亦有舊例,藥院提擧,亦且撕捱,問候議藥,只令副提調擧行,分義道理,不當若是。從重推考,更卽牌招。顯命書畢讀之,上曰,若以纂修廳則爲三牌,而以藥院則爲初牌矣。顯命曰,醫官先令退去,何如?上曰,依爲之。顯命曰,北漢寺刹殘弊,而無顧見之道矣。宋寅明句管北漢時,有人,以逆家遺漏田地,進告本廳,而事涉苟簡,故置之矣。卽今僧輩,願得此爲位田,蓋自本廳進告則誠苟簡,而僧徒進告則許之無妨,故問于領相則亦以爲無妨。許令進告,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件}}又曰,賑廳句管湖南米五萬餘石矣。今年姑未知幾何收捧,而近年則湖南年事稍登,不可如前退捧,卽今本廳形勢,十分蕩殘,聚穀之方,不容少緩,開春後多少間,使之添載稅船上納,而若有如前遷就之弊,則當該守令論罪事,分付道臣,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件}}又曰,賑廳米,自地部貸去者,五萬餘石矣,尙不還償,事甚非矣。今年收租有餘云,雖難一時盡償,爲先折半還償,切勿推托事,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件}}又曰,賑廳元無年例稅入,三南火藥價米,屬之本廳,作爲貢物,年年下送火藥於本道,取剩二千石米矣。全羅監司李匡德狀請,舊火藥改搗次,一年火藥價,留給本道事,自備局覆啓,允下矣。海西則因有此謄錄,而三南則無此例,且庚戌條火藥價,旣已預下於貢人處,使之措備焰硝硫黃等物矣。廟堂雖已覆啓,以此仍爲下送於各道,使之改搗,而價米則依前上送之意,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件}}上曰,別兼春秋,不爲上來云耶?顯命曰,不能詳知,退出後當問啓矣。上曰,別兼春秋鄭益河、李潝,下諭後尙不上來,爲先從重推考,催促上來。{{*|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尙州牧使李廷熽。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夜來寒凜益甚,伏未審聖體若何?小癤處,蜜餠貼付後,漸有消散之勢乎?連翹敗毒散,其已進御,而有和解之效乎?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症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小癤處,比昨別無加減,而湯劑進御,頭疼不舒之氣,猶未快解矣,勿爲入診。嬪宮氣候一樣矣。
○藥房口傳啓曰,卽伏承勿爲入診之敎,而小癤處,比昨旣無加減,頭疼不舒之候,亦未和解,下情不勝憂慮。臣雖未入侍,令醫官入診,詳察,何如?傳曰,知道。蜜餠已乾,更爲新製來待。
○愼無逸啓曰,小臣與左副承旨張泰紹,春享大祭肄儀,議政府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具後翼,以宗廟春享大祭肄儀時侍衛事,議政府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今此春享大祭親祭時,本館上番校理臣鄭羽良,以大祝,下番校理臣尹彙貞,以執尊,今日議政府肄儀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愼無逸曰,纂修廳堂上尹淳,雖不催促行公,不遞職名,重事體也。連日牌招之故,竝與他職而撕捱,此後則勿以纂修堂上牌招。
○李春躋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傳于李春躋曰,不敢施儒罰於朝官,已有先朝令甲,而昨年已有申飭之事,則許集疏語,雖欠稱停,諸生以此引嫌,或陳所懷,未爲不可,而不顧頃日下敎,輕加儒罰,殊非自反之道,其不有君命,誠涉未安。另飭本館,使卽去黃,今後更有此習,當該師儒之長,亦難免不能導率之罰,亦爲分付。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本曹參議參知,今方差出,待落點,竝卽牌招,今日肄儀時,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沈埈爲兵曹參議,金始炯爲參知。
○趙顯命,以纂修廳堂上意啓曰,《寶鑑》書役雖畢,考檢較正之役方殷,逐日入直,亦甚苟艱。郞廳柳儼,今旣敍用在職,還爲差下兼春秋,令該曹,口傳下批,郞廳許集,受由下鄕,上來遲速,姑未可知,今姑改差,其代前都事李載厚差下,郞廳洪曙在喪,代權知承文院副正字南泰溫,差下察任,而雖已分館,時未免新,李載厚亦無職名,南泰溫、李載厚,竝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兼春秋,亦令該曹,口傳下批,使之察任,《寶鑑》中草正書時,不可無句管郞廳,郞廳中朴璲、南泰齊,兼差看檢,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纂修兼春秋,李載厚、南泰溫單付。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果李載厚,副司正南泰溫單付。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今此宗廟春享大祭親行敎是時,進幣瓚爵官,本曹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實預差啓下矣。文命,以兼帶訓將,當進於陣上,珙,近有瘡癤醜穢之病,亦不可進參於享祀之列,合有變通之道,而正卿中,他無推移之勢,不得已以刑曹判書申思喆,行副司直宋眞明,實預差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內醫院副提調意啓曰,提調尹淳,昨日特敎之下,亦不應命,當此鎭日問安之時,臣顯命,獨爲進參,事體尤極未安。今日入診提調,不可不備員,提調尹淳,卽爲牌招,何如?傳曰,特敎之下,應命藥院,其何不可,而若是撕捱乎?纂修畢印之前,予志固定,堂上之名,決難許遞。若此而亦撕捱於藥院,尤涉未安,更爲從重推考,牌招。
○又以義禁府啓曰,副司果蔡膺萬、金廷潤、柳運、嚴慶遐、朴履文、呂光憲、金聲發、趙尙命、申兼濟、許錫、崔命相等,拿處事,傳旨啓下矣。柳運、嚴慶遐、朴履文、金聲發、趙尙命、申兼濟、許錫、崔命相等,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而蔡膺萬,以庶母歸葬事,下去忠淸道洪陽地,時未上來,金廷潤,下去京畿富平地,呂光憲,時在廣州地本家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京畿監司,禮曹判書沈宅賢病重上去不得事狀啓,傳于金始㷜曰,卿其勿辭,俟其少間,將毋上來事,回諭。
○敎黃海道觀察使徐宗玉書。王若曰,予惟,民休載繫于守宰,吏黜陟在於監司。斯乃虞有四岳之咨,亦粵周有十連之寄。才非練達,不足以制事涖功,器非弘凝,不足以範物鎭俗。疇共予理,僉曰卿諧。惟卿,風猷雋遒,識慮周裕。橫經講幄,藉時聞於英流,秉筆銓曹,颺世美於名閥。閱事雖少,談政則駕熟路之輕車,持議雖和,遇言則攬正塗之直轡。民謠尙播,專一縣而不咸,朝望方隆,佐六官而非驟。予固知夷險可用,卿亦期燥濕靡渝。睠彼海右一區,卽我國西重鎭。地跨山海,銅鹽擅吳、蜀之饒,天作關坊,高壁宛崤、函之險。近因國儲竭而民力俱困,重以文敎廢而武備亦疎。無劉弘之才,孰能壯荊門之鑰?有范滂之志,乃可登汝南之車。旣迪簡於予衷,庸眷畀於藩寄。玆授卿守黃海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海州牧使。卿其欽宣德意,祗應寵章,毋規規於近圖,毋竊竊於小惠。淸芬不沫,望首陽而勵操,儒化寢湮,訪石潭而興想。詰戎則器餉宜峙,課民則農桑宜先。凡厥稟裁,自有典憲。於戲,惟寬嚴可以御衆,惟公廉可以服人。牛刀善藏,寧頓刃於一割,驥足高騁,將有需於遠馳。故玆敎示,想宜知悉。知製敎金尙星製進
○獻納許集疏曰,伏以臣,頃蒙恩暇,歸省病母,子母相對,感祝曷極?母病奉湯間歇,而獨子患疹之報繼至。玆以蒼黃復路,歸伏私次,而觸寒往來之餘,素患膈痰之症,一倍添劇,宛轉床席,已斷就列之望,而且伏聞泮儒,以臣頃日疏中之語,過生疑怒,至施付黃之罰云。從宦一節,今無可論,而第以萬萬無情之事,橫遭無限詆辱,若不一暴於天地父母之前,雖以日月之明,亦何以照燭其臣疏之本意也?蓋臣前疏中,有曰歷代人國,或有文治修明,而武略不竸者,或有文敎未敷,而武力强盛者,至於我國則文敎武略,一切頹廢,如是而可以爲國乎?試觀今日,則內而賢關,不過爲多士遊談之地,外而儒宮,不過爲春秋釋菜之所而已。士習旣頹,澆風轉成,人皆趨利之穰穰,而不復知孝悌忠信之爲可貴,則邇年逆變之狼藉,亦未必不由於此云云。蓋年前逆變,心常痛惋,故論今日風俗之弊,而信筆及之,其所謂亦未必不由於此云者,蓋指澆風轉成,不復知孝悌忠信處而言之也。初頭一款,泛說儒敎之弊,而下段所論,只指風俗之澆漓,上下條件,旣自不同,中間句語,亦已折轉,則點檢其語脈文勢,以逆變而歸咎於風俗之頹敗者,自可了然。今泮儒,不少恕究,過疑其文勢之礙逼,衆怒朋興,聲罪至峻,此豈臣意慮之所曾至也?第臣於疏章文字,本甚手生,且鎭日供仕之中,卒卒構疏,泛泛下語,不復點檢之故,文多葛藤,殊欠別白。今若咎之以語不愼重,易致礙眼,則疎忽之失,臣固不辭,若謂之有意侵逼,則豈非萬萬情外乎?臣雖無似,亦嘗知賢關之爲重,則除非病風喪心之人,豈敢以不韙之目,公然橫加於首善之地,自取其僇辱哉?此則揆諸事理,決不當若是矣。大凡看人文字者,設有辭不達意處,所當平心看過,而今乃略其中間之文勢,只拈前後之句語,執而爲咎,則世之綴文字而能免人之指議,其亦鮮矣。噫,臣不自量度,妄陳一疏,而言議紕謬,旣未少效於職責,文字疎率,秪見觸忤於賢關,卒之群議峻激,罪名狼藉,罔非滄浪,尙誰咎哉?臣旣久忝臺端,一無稱塞,則聖朝譴斥,誠所甘心,而乃以情外之事,反被多士之辱,臣身顚沛,固不足恤,而第念跡忝朝紳,名卦gg掛g儒罰,則其羞朝廷而辱臺閣,爲如何哉?伏乞聖慈,亟罷臣職名,仍令選部,勿復檢擧,以謝衆怒,以安微分,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不遵申飭之意,輕施儒罰,所非在彼,於我何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春陽渙發,伏惟聖德洪嘏,與天道而彌新,顧臣縮伏荒村,無由慶抃於群僚之後,只自瞻天頌禱,寸心如丹。念臣職名,迄今虛帶,歲將一周矣。內局,何等關係,而竟未蒙遞代,諸司,無非緊重,而一任其瘝曠,日夕惶悶,誠不知其所出,至於史官之相守,亦已三朔矣。臣之無承命之道,不待臣更陳,固已天鑑之所洞燭,而虛施恩禮,久辱王人,上累朝體,實非細故。況使積疲之畿邑,廚傳供待,爲弊無極,斯亦豈非深加軫念處乎?敢乞聖慈,天地父母,特命召還史官,仍命將臣職名,一倂鐫削,俾公私俱幸,不任至祝。以臣情地之至危蹙,輒有附陳,誠極惶悚,而事關保護,終不敢泯默,切冀少垂諒察。夫日候之不適,未有如今冬,歲後寒威,乃如此,此時勞動玉體,經夜於疎冷之齋殿,徹曉將事,觸冒嚴寒,實非聖人愼疾之道。況在連進湯劑,久爲將攝之餘乎?道路之太不潔,尤非動駕之時,而有不暇於縷陳者矣。竊伏念歲首親享,出於孝思追慕之至切,臣雖無狀,豈不知停止之爲重難,而王者達孝,惟以宗社萬全,爲重,何可以情理之切,遽忽於謹愼之戒乎?伏聞在朝大臣,陳疏請停,而終不克獲命,不勝悶鬱,敢此冒昧陳聞,伏乞勉回聖思,亟降春享攝行之命,千萬至幸。朝參時出臨寒殿,憂慮惟均,而此則旣有更觀一兩日處之敎,方此顒俟處分矣。臣無任瞻雲霄懇迫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後批旨,罄悉予意,而巽讓一向若此,何情志之不孚,一至此哉?抑有一說焉,往者惡卿之輩,誣詆之言,是乃爲卿也。今予志大定若此,而待卿之心,益篤矣。此等之習,雖用於往歲,其將無益,況今者處分大定之後歟?卿之以此過嫌,非昨年面諭之意,其於昨年面諭若此,況今志固定之時乎?平日誠信,其能感孚,決不若此,卿其須體此意,安心勿辭,卽起偕入,仍參議藥。內局提擧,史官相守,予於朝夕,望卿造朝,其何勉副,又豈召還?至於朝參,旣命退行,而卿必不及聞知矣。閟宮春享,必欲親行,於情於禮,俱不可已者,而近有小癤,數日之內未易合瘡,故情雖甚缺,於禮不潔矣。不得已勉從於兩揆求對之時矣。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喩。
○判中樞府事李台佐箚子。答曰,省箚具悉卿懇。今於歲首,陳箚獻戒,深歎眷眷之誠,可不服膺焉?原箚留中,以爲朝夕之鑑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庚戌正月初四日未時,上御熙政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請對引見入侍時,左承旨成德潤,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致中進伏曰,歲後風寒,有甚於嚴冬,不審聖體,此時若何?上曰,他餘氣候則一樣,而鼻孔下,有小癤,不無成膿之漸,塗付膏藥,而猶未完合矣。致中曰,聞入診醫官之言,癤患雖不至大段,而分野不輕云,臣民憂慮實深矣。今則不爲肆毒云,誠爲多幸,而日寒如此,且付膏藥,則瘡口未完合之前,風寒可怕,善爲調攝,至望矣。㙫曰,日氣如是寒凜,聖體有微縮不舒之候,而仰瞻不着煖帽,未知何故也?上曰,常時房中,本來不着煖帽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大妃殿調攝之候,何如?上曰,一樣矣。致中曰,卽今癤患如此之時,春享大祭,必欲親行,極爲可慮。故藥房入診時,亦請停止,而終不允從。今當褥儀旣擧之後,又是孟春之月,則大祭之必欲親行,實出孝思之無窮,臣等亦豈不知聖意乎?卽今聖候若安寧,日氣若和暢,則臣等亦將承順之不暇,豈敢爲停止之請乎?而今則日寒如此,雖無患候,固不可動駕將事,而況聖候之未寧若此,而冒寒動駕,達夜將事,則必有添傷之患,豈不悶慮乎?情理雖缺然,今番則特命攝行,似爲得宜,故與僚相,入侍仰請矣。㙫曰,今番大祭,決不可親行矣。藉使患候,今旣完復,必有觸傷之慮,況此風寒倍於嚴冬,聖候亦未復常,添傷之患,勢所必至,豈可强拂群下之情,不思審愼之道乎?親祭之日,只隔數宵,其間必無完復之理,今番則決不可親祭矣。致中曰,近來日晩則多風氣,雖處寢殿,尙有觸冒之慮,況露立將事,決非愼護之道。情理雖甚缺然,今番則以攝行事下敎,而癤患快愈之後,從近卜日展謁,有何妨乎?㙫曰,前頭無非親享之日,少俟日候稍解,聖體快復之後,一番展謁,允合事宜。今豈可强拂群下之請,以貽添傷之慮乎?上曰,再昨右相箚子之批,及昨日藥院啓辭之批,已言之矣。享事之必欲親行者,蓋自有意矣,意外疾病如此。且此疾,異於例病,瘡處未合之前,則亦有不潔之慮。然前頭尙餘數日,其間調理,若能完合則可行享事,而亦不無未及完合之慮矣。致中曰,設使一兩日內,幸得完合,新肥gg肌g未及收斂,則不可觸風動駕,以犯少愈之戒,況今一兩日內,豈可必其平復乎?且以禮文言之,禮家尤重祭祀,而猶曰量筋力而行之。雖閭巷匹庶,不顧其身,固非奉先之道。伏況殿下一身,宗祀付托之重,臣民仰戴之望係焉,則祭祀雖曰至重,亦不思愼護聖躬之道乎?臣等非不知聖上之意,而顧輕重在焉,豈可以少愈而忽其戒乎?縷縷煩達極知惶恐,而不勝憂慮之忱,敢此累懇,今番則早下攝行之命,千萬伏望。㙫曰,雖使數日內完合,決不可當寒將事,況未必完合者乎?此是世室後最初享事,以聖上無窮孝思,豈無必欲親行之意,而愼疾之戒,亦豈可不顧乎?今日小臣,不得請則不敢退矣。致中曰,患候若不如此,則臣等亦何必苦口力爭,而一兩日內,必不能完合,縱使完合,腠理不堅,梳洗觸風,極爲可慮矣。且以前例言之,先朝未有春享親行之擧。蓋以歲首日氣,例有餘寒,故群下,每以愼疾之道爭之,乃得停止。大凡春享親行之擧,雖無患候,亦爲可悶,故所以自前不行者也。而今則聖體所患,旣非例樣感冒之比,而分野不輕,瘡口未合,則豈非倍加審愼處乎?勉從臣等之請,亟下攝行之命,千萬至望。㙫曰,此時動駕,極爲可悶,故歲首與領相相議,欲請停止,而趑趄不敢仰達矣。今則患候,況又如此,豈可不顧聖躬而親行享事?臣等非不知强拂聖孝之爲惶恐,而不得已相率請對矣。上曰,癤患未及完合,則廟庭將事,亦甚不潔,且數日內,若未完合,而臨時始爲變通,則事多掣肘,尤甚未安,故不得已强從卿等之請矣。{{*|榻前下敎}}今番春享,必欲親行者,意非偶然矣。疾病不可任意爲之,故今乃停止,而病愈後,當卽爲展謁矣。致中曰,待聖候平復,當卜日擧行乎?上曰,病愈後,當有下敎矣。致中曰,此病,心常不釋,故手易摩拭,致有害矣。更望各別留心,勿爲摩拭焉。小臣,曾經此病故知之,而醫者之言,亦如此矣。上曰,當依爲之矣。致中曰,此是新年初入侍,不無稟定事,而聖候未寧,故不敢煩陳,留待後日陳達,而其中最關民事者,當仰達矣。頃者濟州牧使狀啓,以爲踏驗姑未爲之,災實未及分等,故前頭宜有設賑之擧,而姑不得請穀云,早晩必有狀請之事矣。羅里舖穀物,本爲接濟濟州而儲置者也。預爲整待,待其狀請,趁卽量宜入送事,分付賑廳,何如?上曰,羅里舖近於濟州乎?致中曰,在於臨陂地,與濟州相距雖遠,而濟州船人,常常往來,慣熟其路,故不難載去云矣。上曰,牧使新到,故然矣。若待狀啓上來後,移穀設賑,則無已太晩乎?致中曰,濟州船路,必爲候風往來,故每患遲滯,而設賑與否,有難遙度,故必待回報責應,不可不預爲措置,以爲接濟之道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還上一節甚難矣。雖當上下同慶之日,惠澤不及小民,予嘗慨然矣。今年則異於他年,先朝四十年憂民之澤,只在於此一款,而未得好樣計策矣。頃者儒臣,以蕩減事陳達故許之,而還上則予亦難之。蓋平時則賑濟窮民,有難則饋餉軍兵,此甚不輕。小民雖以姑息之計,喜其蕩減,而此則迷惑甚矣。頃者卿有所達,故流亡絶戶之難徵者,特令減之矣。今觀忠監狀啓,其難於徵捧之狀,可知。湖西如此,則他道必皆然矣。廟堂之意,果何如?致中曰,誠如狀啓辭意矣。近來外方民心,與都民無異,旣聞軍布蕩減之令,則以爲還上身布無異云,而不待國令,先自臆度,有此遲延之弊。蓋初不擧論,則民或有應納者,而今乃憑藉蕩減之令,而致有不納之弊。今若曲循其願,遽令蕩滌,則今年蕩滌,明年又減,其數漸多,而國家所失,不少矣。廟堂之議,亦以爲難矣。大凡舊還上年條,邑各不同,而其中或有已死者,或有逋亡者,或有孑孑無依者,而且上年年事,不可謂大豐,則公私債酬應之外,決無餘力可及久欠者,而今者新還上畢捧之餘,又徵舊還上,則民力殆盡,極可悶慮也。然蕩減則重難矣。卽今外方所捧,雖有多小之不齊,而亦多收納處云。且今月念後,來月旬前,則當爲分糶,一邊分給,一邊督納,事甚不當。今後則姑令停捧,何如?上曰,頃者所言指徵無處者,果何以處之耶?致中曰,流亡絶戶指徵無處者,特爲蕩減事,分付耳。㙫曰,尤甚邑則此時正望給糶,給糶之時,豈可徵捧乎?上曰,今若停捧,則後終爲蕩減矣。致中曰,此非最久年條,乃最多年條也。今雖停捧,後豈可仍爲蕩減乎?德潤曰,小臣在鄕時聞之,丙申年爲最多條,各處皆然云矣。上曰,何必盡爲丙申條乎?大抵還上一節重難,其所不許蕩減者,乃爲民之意也。今年若不捧,則明年無可食之穀,而小民徒知今年備納之難,不思明年無食之憂,迷惑甚矣。流亡絶戶,特令蕩減,而其外則不可減之矣。然非但忠監狀啓如此,平監狀啓亦然,可知八路之同然。且歲後徵捧有弊,而分給時督捧,尤非王者之政也。歲前旣捧者已矣,其未捧者,姑令停止,可也。致中曰,然則以特敎書出然後,民可以仰感德化矣。上曰,停捧異於全減,則以此特敎,不亦苟且乎?致中曰,方當督徵之日,特命停捧,則德意甚厚,以此特敎,何害之有?上曰,然則承旨書之,可也。德潤執筆,上呼草曰,頃者軍布身貢一年條蕩減之命,蓋出於同慶之意,而至於還上,初不擧論於備忘者,乃與他有異故也。平時,爲民種糧,若有不虞,爲軍餉,歲若歉矣,爲賑穀,名雖一也,備大則三也。曾前蕩減之請,損於國則小,而損於民則大,故心常慨然者矣。故不竝論,而後因大臣陳達,流亡絶戶指徵無處者,旣命蕩滌,而頃觀平監狀聞,今觀忠監狀啓,其所難捧,以兩道,可知六道,而況今則歲已飜矣。分給不遠,捧之易難,姑捨勿論,其王春之月,一邊分給,一邊催督,非王政所爲,時未捧者,令到之日,卽寢其捧事,令備局,卽爲分付于兩都留守,及八道監司處。書畢,上命承旨讀之。讀訖,上曰,何如?致中、㙫曰,誠好矣。上曰,江原監司則着力於凡事者,還上亦或可捧,而其他則必無已捧之理矣。京畿亦應未捧而觀望矣。致中曰,以忠淸監司狀啓見之,兩南之若干已捧,可知矣。㙫曰,此時未捧者,開春之後,豈可捧之耶?致中曰,全羅監司狀啓以爲,還上則乙巳爲最多條,身布則丙午爲最多條,若不區別,則民不可蒙惠,故還上則以乙巳條減之,身布則以丙午條減之云,兩年條,各爲分錄,事甚未安矣。上曰,此事,不亦細瑣乎?致中曰,尹淳事,極爲未安矣。累次特敎之後,終不行公,卽今則聖候未寧,藥院連日問安,而亦不應命,今日來詣闕下,陳疏徑歸云。纂修廳事則或可撕捱,而藥院事亦爲撕捱,其在分義,極爲未安,別爲申飭,使之速出,似好矣。上曰,纂修廳堂上,不許遞免,非爲尹淳,乃重事體也。頃於李德壽入侍時,以不待尹淳爲之之意,已爲下敎矣。昨日特敎所謂,雖撕捱於本職,只行公於兼帶,亦有舊例云者,乃示予意也。今日則更加一層,至以勿以纂修廳堂上牌招爲敎,則其於纂修廳,已作別人,而又卽違牌,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可也。{{*|出榻前下敎及擧行條件}}諸臣,以次退出。
==1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愼無逸{{*|式暇}}。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病}}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寒凜不解,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小癤處蜜餠改付後,其有消減之勢乎?湯劑連爲進御,而頭疼不舒之候,亦有和解之效乎?今日臣等,率諸御醫針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調攝之候一樣,而予則小癤處,濃汴gg膿汁g連爲滲濕,而頭疼不舒之候,比昨有減歇之勢。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鄭亨復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未肅拜,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無時急稟定之事,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爲之。
○趙顯命,以大司成意啓曰,今朝居齋儒生等,不入食堂,仍有捲堂之擧。臣聞卽馳詣泮宮,招致諸生,問其捲堂之由,則諸生等以爲,頃以許集之疏,侵辱賢關,語極絶悖,生等不勝駭憤,略施付黃之罰,以示鳴鼓之義,及伏見集之再疏批旨,則至曰,所非在彼,繼伏見別下備忘,則誨責備至,辭旨極嚴,至有不顧頃日下敎,輕加儒罰,殊非自反之道,又有不有君命,誠涉未安之敎。生等悚惕慙恧,不敢自安,不得已捲堂云。今此上敎,出於匪怒之敎,則諸生等之因此惶悚,至於一時捲堂,殊涉太過。故臣以從速還入之意,多般開諭,而終不回聽,何以爲之?敢啓。傳曰,此等引嫌,爲於付黃之前則猶或可也,不有申飭,快意付黃,飭勵之下,又復捲堂,尊君命重聖廟之意若是乎?諸生雖欲好勝,予則方在靜攝,不欲與年少氣勝章甫務勝,故初不加儒罰,則何所擧而捲堂乎?若此,爲其君師,當默不飭勵於賢關之外,無他道矣。昨敎之下,身爲師儒之長,不能善迪,以此煩稟,誠涉未安矣。且在上者,不可不飭勵處有焉,則今日一紙飭勵,明日一紙飭勵,今日捲堂,明日捲堂,其無守聖廟之日矣。於敵則一事相規,付黃抑制,於上飭勵,則捲堂恐動,此等士習,因予之平日,不能導率之致矣。
○又以觀象監領事提調意啓曰,次知內官,招致地官朴泰崇,以新生翁主阿只氏藏胎,依例擧行事,傳敎矣。卽今地官推擇,則以爲女胎三朔,乃是方書藏胎之法,而今庚戌年二月,旣准三朔之期,且是吉日云。胎峯可合處,則就曾前審定所錄,擇其三處,備望以入,落點後,擇日擧行,何如?
○金始㷜,以禮曹言啓曰,卽接成均館所報,則今正月初七日,儒生上旬輪次,當爲設行,而大提學未差,且與宗廟春享大祭相値,限內不得爲之,今月內無故日退行之意,所當頉啓,而同知館事李秉常,同知館事李眞望,俱在外未肅拜,本館西壁,元無直啓之規,自本曹,依例頉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世國,文贊面質事,草記,允下矣。兩賊處,發問目對質,而與之問答之際,世國則辭氣勃然,少無語屈之事,僧文贊則其所爲言,只稱曖昧,顯有窘遁之色,推捉諸人,一處推問爲辭,而世國之言,所經止宿之處,明白指告,則與文贊同往嶺營,似爲分明,而不可以其所供,直歸於下往嶺營。所謂甲寺贊、希兩僧,寺下居鄭采雲及弓院居趙命圭等,竝爲拿來,以爲覈問之地,而以文贊語遁之事,觀之,似有隱情,爲先杖問得情,何如?傳曰,依啓。文贊勿杖以待。
○又以右邊捕盜廳言啓曰,昨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臣合坐罷後,出處私次矣,有人,自墻外,投擲匿名書於本廳庭中,逃走之際,軍官等追踵,執捉來告,故推問,則水原居金次善爲名者也。投書人,旣已現捉,故觀其匿名書措語,則士人李秀馨,捧錢二十兩于昨年逆黨金生一處,故縱之語,而看來不覺驚駭,施威問之,則不下一杖,箇箇直招曰,渠等五兄弟,李秀馨,稱以新婚別得,欲爲己物,故敢生脅制之計,果爲虛作金生一之名,作此匿名書授之,而出此計,書給者,其同生弟孝進云,故卽發軍官,捉來嚴問,則其所謀計,平問之下,一一吐實。其爲罪狀,係是大辟。纔經變亂之後,妖惡之輩,藉此而陷人者,誠非細慮。次善、孝進兄弟,移送秋曹,依律處斷,何如?傳曰,允。
○庚戌正月初五日巳時,上御熙政堂,藥房入診入侍時,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醫官權聖徵、吳重卨、金應三、崔泰齡、玄悌綱、許信、吳志哲、鄭文恒。淳進伏曰,小臣今日,始得入侍,故患候症情,不能詳知矣。夜間症候,則憑朝者批答,槪聞知,而歲後日寒猶峭,小癤外,寢睡水剌諸節,亦何如?上曰,寢睡則一樣,頭疼不舒之候,比再昨,幾盡差愈矣。水剌之節,瘡處濃汴gg膿汁g少出之後,自昨夕少勝,而猶未如常,口味雖不變,而對案,不無厭進之症矣。癤處則令醫官察之,可知矣。淳曰,小臣累月不得入侍,各殿問安,雖已下敎於批答,而未審其詳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淳曰,王大妃殿調攝之候,何如?上曰,一樣矣。淳曰,嬪宮氣候,居常綿綴矣,近來連得差安乎?上曰,近來姑無他病,一向差安矣。淳曰,令醫官診察乎?上曰,依爲之。淳曰,小臣雖惶恐,而亦願瞻望瘡處矣。上曰,依爲之。諸醫診察時,淳問于醫官曰,鼻孔浮氣,何如?諸醫曰,浮氣幾盡消減,而唇端,又有如小米大者,色已黃矣。淳曰,癤處,例有重厚不便之氣矣,卽今則,何如?上曰,昨日初更時,瘡核脫出,其後漸勝,今則無不便之氣。若無塗付之物,幾至相忘矣。聖徵曰,今則快愈矣。上曰,浮氣少愈之後,唇端又有小瘡,體小而有暈。聖徵曰,無結核矣。上曰,有尖乎?聖徵曰,狀如小米而色黃而無礙指之事。此是熱候所致,更付蜜餠,似好矣。上曰,其處,有若觸風浮痒者然矣。淳曰,大凡癤類,與腫頗異,雖或成膿,亦不大段,濃汴gg膿汁g滲出之後,自然消減。卽今鼻下唇上,無不便之氣,則其差愈可知矣。上曰,昨夕以後則頗愈。但付藥時,暫覺不便,而久亦忘之矣。淳曰,唇端則異於當初鼻孔下小癤乎?或定於一處而心不能釋乎?上曰,朝者予自視,狀如粟米,色則已黃,黃水若出則自可愈矣。不安之氣,比面部所出者則大異,而但有暈矣。重卨曰,浮氣比昨少愈,濃汴gg膿汁g已出,此後自當消減,而唇端所出,亦是一症,都是胃熱之致矣。泰齡曰,濃汴gg膿汁g旣出,鼻孔亦潤,卽今更無可慮之事,唇端亦一症,狀如粟米,四端有紅氣,似是胃熱之致,而唇邊瘡疾雖小,亦異他處,枯白礬末,和涎塗之,似好矣。志哲曰,癤處則瘡根旣出之後,次次可愈,當無所慮,而唇端則瘡雖小,而分野不輕,故非有堅硬處,而四邊有紅氣,胃熱故有此症,泰齡所白,塗礬之說,儘好。白礬之上,連塗津涎,勿令乾燥則自可愈矣。文恒曰,小臣瞻望按摩,則鼻孔癤處,根核旣出,幾臻無憂矣。唇端則雖非大段,而方書亦曰,瘡患生於少忽,不可不愼,志哲所白之言,固好矣。臣意則牛黃,是涼藥,爲末塗之,以爲兼治之地,似好矣。應三曰,鼻傍瘡根已出,今則無憂,此後則自可滲出矣。唇端,雖姑無刺痛之事,黃色有毒氣,分野亦重。白礬爲當藥,而若難連付,則黃蠟,和礬付之,似好矣。上曰,津唾頻頻塗之,爲不息之功,結核之大者,亦漸收合而小故,今番亦爲之而無效矣。白礬易乾故難塗,而牛黃則易濕,此則稍勝耶?淳曰,更爲下詢,似好矣。顧謂諸醫曰,次次進白重卨曰,白礬最宜於此症,而但性澁易乾,牛黃則能消毒而不乾,故爲好矣。聖徵曰,文恒,以牛黃塗付事仰白,而卽今唇端,雖無結核,而分野不歇,牛黃則例付於泛然處,而白礬則雖毒腫,付之則能令消散,白礬似好,黃蠟則似難付貼於唇端矣。上曰,兩處竝付尤難矣。泰齡曰,白礬末一撒後,涎沫頻頻塗之,則自有效矣。志哲曰,泰齡所白,極好矣。消毒之藥,毋過白礬,和涎塗之,連加津唾,則其效大矣。應三曰,牛黃之效,終不如白礬之緊速,故面部唇吻瘡,多以白礬消毒,而涎與礬,豈可一時塗之乎?白礬一付之後,頻頻塗涎,但令毋乾,不必每用新礬矣。淳曰,小臣,亦經此症,勿論瘡之大小,部分不輕,則不可泛忽矣。所謂白礬,有酸醎之味,消血之藥,白礬爲首,牛黃,治熱故塗之,而終爲力綿。白礬一付之後,以舌端頻頻塗涎而味若不好,則或染指塗之,使之潤緩,而自然易爲抆拭。又多取涎沫塗之,因付礬末累度,如此則涎礬太厚,故堅澁不便,若鎖封者然,又以津涎潤之,拭去改付則好矣。鼻下癤患,今幾差愈,而唇端則是新出者,牛黃時時進御,無異塗付,兩存之,似好矣。上曰,予二十歲前,頻有此疾,故白礬、牛黃皆試之,牛黃輕便而力綿,不如白礬,近來則多以涎沫鎭定矣。諸醫之言如此,貼付白礬,可也。淳卽謂醫官許信曰,出取礬末來。上曰,連翹敗毒散,因爲進御乎?淳曰,湯劑當否,當商議,而令醫官先爲診脈,何如?上曰,依爲之。諸醫以次入診。聖徵曰,左脈本來沈矣,今則似浮,而不至大段,右脈則洪而帶數矣。應三曰,唇端更爲瞻望,頗有黃氣,而四邊紅暈。如此之症,雖似尋常,而極爲可悶。非發於一時風熱,專由於火。湯劑亦當議定當進,而臣則以爲解毒爲緊,白礬作丸,依古方進御,而牛黃亦作丸進御似好,更爲下詢于諸醫。悌綱曰,左三部調均,右三部浮數,而非如感冒矣。文恒曰,左三部調均,右三部帶數矣。淳曰,呼吸之聲,似有鼻塞之候,付藥當孔故然耶?抑或有感氣而然耶?上曰,今則付蜜餠故然,而自昨夕,淸涕流出,始覺不知之中,有感氣矣。文恒曰,前此頻有癤患,而今番則異於前日。臣非從事於鍼灸,雖無所見,而旣生於鼻下,又生於唇端,必是胃熱之致,而大體論之,則專祟於火癕疽。治法雖未必知,而進御牛黃,似有功效矣。志哲曰,當初生於鼻下,卽今生於唇端,不過風熱,豈必爲毒類乎?湯藥亦當議定,而牛黃數次進御,似好,白礬則太峻矣。聖徵曰,鼻下癤患,今已快愈,而唇端又如此,前進湯劑,姑爲連進,似好矣。許信自外取礬末入來。淳曰,先付白礬後,議藥,何如?上曰,依爲之。淳曰,湯劑今有未及進御者矣。明日更當入診,其時議定繼進當否。上曰,今日進御後,當復下敎耳。顯命曰,大祭攝行事,旣已下敎矣。傳香亦爲攝行乎?上曰,依爲之。顯命曰,禮曹單子,以永寧殿親傳香事爲之矣。此亦當攝行乎?上曰,依爲之。上曰,大王大妃殿問安時,只以氣候爲言,而王大妃殿,則每以調攝之候爲言,若當議藥之時可矣,而今則不然,且歲已換矣,而一向以調攝之候問安,心甚不安。故昨日稟于大妃殿,則下敎,以今無議藥之事,則當依大王大妃殿問安例爲之,而今尙以調攝爲言云,亦甚支離矣。下敎如此之後,則循例問候似宜矣。淳曰,臣等,亦已相議於藥房,而不敢自下擅改,故欲爲仰稟矣。聖敎如此,今後則當依此爲之矣。上曰,非議藥時則循例問候事,出擧條,可也。顯命曰,當爲榻前下敎矣。{{*|出下敎}}淳曰,大凡瘡腫,以避風爲主,而溫堗闊大,不無寒氣,必從加爨,使之常有熏氣然後,殿坐,似好矣。上曰,依爲之。顯命曰,日候如此,內外擧動時,加着毛物,以避風寒,似好矣。上曰,煖帽則雖不着,而常以揮項掩遮矣。諸臣退伏之際,上曰,提調進來。淳進伏,上曰,前後累次下敎,而非爲卿也,以本事爲重,且無可開釋之事,故不爲開釋矣。大抵不知卿心者,以卿不書渠輩所欲書者,故疑阻而至此,亦何怪也?渠輩,若循例爲之,必不成其所欲,而必也誣辱卿然後,可使他人當之,他人當之然後,可成渠輩所欲,故乃生此計,而予以本事爲重,故無開釋之事矣。其所證吳竣事,旣已脫空,則卿無過嫌之端矣。呈文親書者,亦是誣詆,而藉令親書,於卿何嫌?以弱待强之道,雖過於此者,亦將爲之。親書呈文,何害之有?疑阻之間,必以此等事構誣,聞者樂聞,故吹覓之徒,求其說而不得,乃作此言,於卿寧有可嫌乎?近來只以藥院提調牌招,而纂修廳堂上,亦不許遞者,蓋有意焉。今若遞解卿任,則非重其事之意也,勿以堂上招之者,乃曲爲卿之地也。卿若因申處洙誣辱之言,不能釋芥懷之心,則朝象豈有寅協之日乎?淳曰,靜攝之中,廢坐gg殿坐g已久,臣不敢仰煩,而臣立朝無狀,前後累遭人言,已極惶恐不安,而撕捱召命,得罪聖朝,日夜悚蹙矣。迺者,有勿以纂修堂上牌招之敎。於此少伸臣之廉隅,且卽今聖候未寧,故小臣不得已入來,而今則纂修廳別無可爲之事,小臣在時,只餘二冊矣。今則幾盡完役,不過書出中草,一經御覽後則可以成矣。今臣雖進去,有何可爲之事耶?又曰,本院牛黃幾盡,故方求外方,而卽今紅疹遍滿,牛黃極貴云。纔送公事於全州、平壤、開城府矣。開城留守,以一部得送,而半乾,故自藥院乾之,品則蓋極好云矣。顯命曰,聞已入之耳。上曰,朝者所入者是耶?其色有黑,無乃血雜者耶?顯命曰,非雜血者也。如果核相對者,是極品云矣。醫官曰,每以三分,金銀花茶,調進好矣。上曰,當一日數次服之矣。{{*|榻前下敎}}上曰,李潝、鄭益河所住處,知之乎?顯命曰,潝則在連山,益河在京畿云矣。上曰,京畿何邑耶?顯命曰,忘之矣。上曰,史官一人,出外問之。柳祥翼出去。上曰,金興慶尙不上來耶?顯命曰,不來矣。上曰,旣往之事,一向撕捱,申飭之下,尙不上來,事體極爲未安。更爲推考,催促上來,可也。{{*|出擧條}}淳曰,唇端小癤,似不必肆毒,而部分各別矣。卽今針醫,亦爲入侍,而治腫之道,亦自有別。崔泰齡則專治針法,而年不老而眼已昏,厥弟恒齡,治腫之法,尙今無雙,自前瘡患時,亦爲入侍,此後則入診時,使恒齡同爲入侍,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聖徵曰,付礬處,似已乾矣,更爲塗涎,何如?上曰,已爲之矣。淳曰,涎易乾則重,遲乾則輕,瘡之輕重,亦可以占之云矣。上曰,昨已判付矣,近來泮儒之付黃朝官,太頻數矣。許集疏所謂,不知孝悌忠信云者,語欠稱停,泮儒之生怒,或非怪事,故予亦以疏語,不能稱停爲敎,而當初若直爲捲堂,則猶或可也,付黃則大不可。此亦好勝之致也。予欲罰其首唱者,而必益爲好勝,故不爲矣。先朝旣有下敎,頃日又爲申飭,而今乃若此,極爲未安。昨以去黃事,分付矣,更問其去黃與否,若尙不去黃,申飭師長,可也。{{*|出榻前下敎}}祥翼回奏曰,鄭益河則在隄川云矣。上曰,然則似未及聞之矣。淳曰,水剌時,塗礬處,若不便,以香油潤緩,拭去後,進御好矣。上曰,依爲之。諸臣,以次退出。
==1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愼無逸{{*|式暇}}。左副承旨張泰紹{{*|式暇}}。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金{{?|⿰禾道}}{{*|仕直}}。事變假注書朴致隆{{*|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天氣連日寒凜,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小癤處,益有差減之勢乎?枯白礬塗付處,其有消散之效,而頭疼不舒之候,亦一向減歇乎?前劑入湯劑,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等,率諸御醫針醫入診,詳察症候,更議當進之劑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連爲差安乎?臣等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小癤處消減,比昨一樣,淸汴gg淸汁g連濕矣。枯白礬貼付處,亦有消減之勢,而頭疼不舒之候,一向減歇,勿爲入診,問于入侍醫官,議定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鄭亨復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未肅拜,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昨日入診時,尙衣別提崔恒齡,同爲入侍事稟定矣。今日入診時,同爲入侍事,敢啓。傳曰,知道。
○再啓曰,伏聞入侍醫官所傳之言,聖候小癤處,漸向消減,蜜餠貼付則停止,黃蠟膏改付事稟定,而枯白礬塗付處,亦已差減云。臣等與未入侍醫官商議,則皆以爲,卽今聖候小癤處,漸爲消減,則湯劑不必連進,金銀花茶牛黃三分,依前調進爲宜云。敢啓。傳曰,知道。
○全羅監司狀啓,咸平等三邑所封箭竹,限數年姑爲停捧事,令廟堂稟旨分付事,傳于李春躋曰,頃者下敎,豈不爲民,而所重武備,則身爲藩臣,至煩狀聞,已涉未安,而末端措語,尤涉未安。全羅監司李匡德,從重推考,其狀啓勿施。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庭試武科初試,分京外試取當否,在外大臣處,卽爲更問事,命下矣。奉朝賀崔奎瑞病不收議,領中樞府事李光佐以爲,情地危蹙,疾病沈篤,末由仰對詢問,不勝惶悚。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以爲,病痼情蹙,久逋恩召,日夕惶懍,惟竢誅譴,今此詢問之下,何敢以大臣自處,而有所仰對乎?虛辱王人,徒增悚慄之至。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以爲,臣罪謫gg積g如山,久益悚恧,縮伏草莽,祗俟誅責,加以疾病沈淹,昏昏不省,詢問之下,無以仰對,不勝惶恐。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以爲,情地轉益臲卼,方縮伏荒野,恭俟譴何,何敢妄干朝議?俯詢之下,不得仰對,冞增惶蹙,不知所措。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以爲,今此疹患方熾,遐方擧子之咸聚,實有薰染之慮。武初試分設之請,蓋出於一時變通之意,第伏念從前庭試謁聖等武科初試,每緣日字甚急,有難及期試取於各道,故未嘗有分京外設行之事,而今番則試期尤迫,行會往復之際,恐不無窘速掣肘之端,惟在博詢而處之。大臣之意如此敢啓。傳曰,大臣陳達,意則是矣,而日者入侍時,有武士雖若是,多士何爲之敎矣。更加三思,其在同慶之意,予意亦欲爲此,祖宗朝典憲,難以撓改,倢門一開,科事必益不嚴,其當遵舊制而已矣。
○備局義州府尹薦望,洪鳳祚、李玄輔、權顈。
○李春躋,以魂宮堂上意啓曰,原豐都正臣熙,自授享官以來,于今一周年所,而每當番次,雖或有病故之時,不敢爲規免之計,黽勉就直,三時奉奠,粗伸臣子哀慕之忱,庶效一分犬馬之勞,在臣微分,榮感已極,而逐朔番日,少不下八九日,多或至旬望有餘矣。頃於直中,素患胸腹之痛,挾感迭劇,人鬼莫分,症甚危急,故不得已猥煩仰稟,舁還私次,雜施餌焫,猶未顯差,而因番次苟簡,又爲强疾入直者,去今朔殆近三十日,宿病轉添,飮啖全却,而瀆擾是懼,忍死將事矣。自日昨,吐瀉兼作,登溷無算,昏不省事,且遭夭慼,臣之病狀與情境,實是衆所共知,決無仍直奉奠之望,而密陽君臣梡,以親病陳疏受由矣,親病尙爾彌留,今方陳疏云,海興君橿,今方入直摠府,海陵君爟,纔經毒疹,餘症尙苦,床褥轉動,亦必須人云,俱無推移替直之意。臣之生死,固不足恤,而莫重祭享之地,將無奠獻之人,事之未安,莫此爲甚。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使享禮無至生事,何如?惶恐敢啓。傳曰,海興君橿兼帶摠管,今姑許遞,爲先牌招入直。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昨日之朝,史官奉聖批臨宣,臣九頓祗受,奉讀未旣,不覺感涕之滿面,寸心不復知所處矣。臣之前後所遭,非惟覆載間人所不忍說出,實乃覆載間人所不忍耳聞,臣誠無狀,忍聞之而不能自滅,冥迷之已甚,不可謂有人理也。惟我聖上,天地父母,所以照察而拯濟,千古所未有,今復特降明旨,照臣被誣,洞徹如白日之麗空,而纖翳莫能干,臣當日溘然,更何所憾?秪是臣此生,無以少報聖恩之萬分一,深恐永負生全之至德,不能瞑目於九泉,念之及此,心骨爲沸,尙安敢以言語文字,形臣之此心哉?臣於再昨,因藥院人,微有所承聞者,心切驚憂,亟請親享與朝參之停止者,不但以春寒之凜冽,顧不敢明陳其由矣。昨日始伏聞小癤,已有下敎,朝參亦旣停止,而疏旣封進,不及追改矣。今伏承親享停止之明敎,伏幸實深,而癤患雖不至大段,尙未快消,下忱憂慮,豈容盡達?今玆批旨,命臣以入參議藥,臣骨體身髓,且不自有。議藥乃何事,敢爲辭避,而臣身,顧不得復以恒人自居,夫旣以忍聞叵測,不能溘滅,爲至恨,則沒身自廢,未足以償此痛,更跡朝端,寧復有此理乎?臣惟身寄荒村,心懸紫宸,晝宵憧憧,不異於恒恃左右耳。至於更前一步,非惟臣所不得萌心,國人亦知其無此理,體下之至仁,亦豈不惻傷而寬假?方今診候,不得備員,事理至爲未安,劃卽褫臣,仍命差代,萬萬不可已,敢此收涕而畢陳之。伏幸聖上,少垂鑑納,亟賜處分,不勝至懇。仍伏念人臣承議藥之命,敢復陳辭,罪實在於難赦,亦願明命攸司,顯行重勘,使百僚知戒焉。臣無任瞻望聖闕戰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前疏之批,已悉予意,更何過讓?卿其體小子之至意,惟議藥之至重,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卽日偕入,用副日夕之望。傳于李春躋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1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式暇}}。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南泰溫{{*|病}}。事變假注書朴壽台{{*|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調攝若何?小癤處,黃蠟膏貼付後,漸益差減,而枯白礬所塗處,昨日旣有消減之敎,今則漸至如常乎?昨日臣等,不得入侍,今日不可不率諸御醫針醫入診,詳察症候,更議當進之劑。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小癤處,日益消減,枯白礬貼付處,今已如常矣。今無入診之事矣,勿爲入診。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鄭亨復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未肅拜,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今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來十一日,文臣殿講及輪對日次,而上候方在靜攝之中,頉稟。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宗廟春享大祭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正言尹宗夏啓曰,臣之樸魯空疎,不合言責之狀,聖明之所洞燭,母病沈重,誠難供職之勢,通朝之所共知也,只緣怵迫分義,黽勉行公矣。去月二十八日詣臺承批之後,歸見母病猝重,症涉紅疹。此乃少壯者之危病,況以老人宿疾,經年沈淹之中,而添得此病乎?臣方寸煎迫,罔知攸措,急招院吏,卽呈辭單,而翌日受誓戒之時,不得進參,特以職在臺端,親病呈單之故,不出現告之中,而臣心不安,誠萬萬矣。卽當詣臺首實,而誠無頃刻離舍之勢,又値上候靜攝之中,瀆擾是懼,泯伏至此矣,今始俟間來避,所失尤大。且臣,向以楊根郡守宋秀良事,有所論啓,而追後聞之,則與臣當初所聞,頗爲差爽,鎭川稅穀一款,果因上司關文,分給民間云,則臣之論人不實之失,亦難自免。以此以彼,何可晏然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李春躋啓曰,正言尹宗夏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下番兼春秋禮曹佐郞崔益秀,身病猝重,勢難察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又啓曰,今日爲政事,命下,而春享大祭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齋戒後爲之。又啓曰,判中樞府事閔鎭遠處,偕來史官安后奭,身病猝重,勢難仍留云,他史官替送,何如?傳曰,允。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單崔逵泰。事變假注書朴致隆出使,代以朴壽台爲事變假注書。李春躋,以宗廟署官員,以右議政意啓曰,今此大祭所用瓦㽅一百二介,例自工曹進排,而十三介不爲進排。陳設時刻已迫,星火督促,稱以無儲,終不來待,此實曾所未有之事。事勢窘迫,不得已以磁甫兒進排事,一邊分付。祭享事體,何等嚴重,而如是不謹,極爲駭然。工曹當該堂上推考,郞廳罷職,下人,令該曹囚禁科罪,何如?傳曰,允。假注書李顯望有頉,代以南泰溫爲假注書。愼無逸啓曰,卽者校理鄭羽良,聞親病猝重,陳疏徑出,原疏,以齋戒,纔已退却。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何如?傳曰,允。李春躋,以大司成意啓曰,昨夜伏承草記批答,卽爲招集諸生宣諭,且言朝士施罰,旣有禁令,則申飭之下,宜卽奉承,聖敎誨責如此,則亦不當連日空堂之意,反復開諭,則諸生等,書納所懷以爲,臣等頃以許集之疏,侵及賢關,語極妄悖,略施付黃之罰,竊附鳴鼓之義矣。及伏見集之再疏之批,則有曰所非在彼,繼伏見別下備忘,則非但誨責之深至,至以殊非自反之道爲敎。臣等敬奉聖敎,不敢自安,至有捲堂之擧。當初臣等之施罰於集者,蓋其疏語,不獨譏侮泮儒無少顧忌,至其結語,肆然胡叫,有若以太學,爲逆變之所由起者然。噫噫痛矣,彼集,亦一泮儒發身者也。苟有一分人心,何敢以至凶至悖之口氣,隱然誣衊於首善之地,至此之極耶?初欲陳章請討,以洩多士之齊憤矣,徐又思之,集果妄悖病喪人,與妄悖病喪人,呶呶相竸,豈不有傷於太學自重之體乎?遂寢陳章之擧,略施儒宮之輕罰,則其所誅責,亦云末減,而今此備忘中辭旨,不惟不罪集語之絶悖,而乃反臣等之擧,大以爲非,使之自反,夫自反者,蓋反諸己而省其過之謂也。臣等之學行言議,雖極譾劣,區區所自勉者,惟在於孝悌忠信之道,則雖不能力踐實地,巾服可愧,而末流之弊,何至於亂逆之科耶?若使集,只擧游談等語,則臣等何憚而不自反也?今集之結語,旣若是危險,則臣等,執何而自反耶?臣等旣承此敎,反復思惟,實無以此自反之義,故惟以捲堂退去,粗bb伸b廉隅,爲區區自反之道,此非出於以集語爲嫌也,實不安於聖敎之嚴截也。至若不有君命,施罰朝士之敎,臣等非不知先朝之令甲,昨年之申飭至嚴且重,而第念儒宮懲惡之擧,有若史家筆法之嚴,君上之威,不能摧其氣,朝廷之權,不能奪其守。苟有可罰之罪,則自大臣以下,墨削之付黃之,以示懲礪之意者,蓋以其身雖登仕版,其名則自在儒籍,故前輩宿儒,不嫌令甲之或違,惟恐故規之或壞,遵而勿失,守之甚牢,三百年于玆矣。試以故事言之,仁弘,相也,尹鐫、爾瞻,卿也,俱不免儒罰,且以日錄所載者言之,柳壽芳、成任,皆以朝士,亦被儒罰,則彼壽芳、任之所犯,比此妖集,則不啻微眚,尙不廢於令甲旣定之後。噫,殿下,每以令甲二字,欲革賢關常行之舊規,殿下,爲集之地何厚,而獨何薄於待臣等耶?臣等雖甚無似,區區所守,只欲報累朝培養之德,不欲廢賢關流來之規,故玆守株見,恭俟譴罰矣。又伏見本館草記之批,則誨責之至嚴,辭旨之截峻,其視前批,不啻倍蓰,臣等惶怖震惕,罔知容措。聖批中有曰,尊君命重聖廟之意若此乎?臣等雖愚魯,豈不知君命之可尊,聖廟之爲重,而凶言之來,不可不痛斥,聖敎之嚴,宜不敢自安。若使臣等,只怵分義,甘受凶言,則名雖尊命,言有乖於敬君上之義,徒守聖廟,不顧廉隅,則迹似衛聖,而反自陷於辱賢關之科矣。施以薄罰,可謂從容不迫,而快意之敎,恐不襯着,不敢入堂,蓋爲恧縮不安,而務勝之敎,實非本情。今日此擧,實由於殿下扶抑之偏,豈臣等所樂爲哉?聖批中有曰,不欲與年少氣勝章甫務勝,故初不加儒罰,則何所擧而捲堂乎?夫賢關捲堂,元不係於君上施罰與否,而惟在於處義之如何,則恭受重譴,固所不避,而殿下反不之罰,每欲以未安之敎,情外之責,勒加臣等,使之雖不欲捲堂,而自不得不已,是殿下激成此擧,而反有此何所擧之敎耶?聖批中有曰,當默不飭勵於賢關之外,無他道矣。若使臣等,眞有可飭之失,罰之可也,罪之可也,盍思培養導率之得其中,而直欲置臣等於不足責之地?如臣等輩,果無足責矣,大聖人辭氣,恐不當若是也。聖敎中有曰,今日一紙飭勵,明日一紙飭勵,今日捲堂,明日捲堂,其無守聖廟之日矣。殿下今日之一紙,明日之一紙,俱不出於酌量事理,辨別是非之意,而一向以不敢承之敎,顯示扶抑,今日捲堂,安得已也?明日捲堂,亦安得已也?若使聖敎,每每如此,雖經年閱歲,殆無守聖廟之日矣,此非特殿下之憂憫,亦臣等之慨然者矣。至若於敵則一事相規,付黃抑制,於上飭勵,捲堂恐動之敎,尤不勝驚惶悚懍,罔知所以仰對也。蓋告君之辭,責人之語,必有倫理着落然後,有可以厭服,而如集者,曾參侮賢之疏,見枳謁聖之班,今此一疏,外托陳弊之言,陰售逞憾之計,有此窮凶極慘之說,則相規之道,寧容若是?臣等之意,非出於抑制,只欲令呑刀刮腸,飮灰洗心者也。此臣等所以斷不容貸,而不以殿下之嚴敎,有所撓屈也。且恐動二字,此實人臣之極罪,而君上之所惡也。殿下何忍發此言,而加諸首善之地耶?只緣踪迹悶蹙,情志抑鬱,上欲明怵分之義,下欲伸自處之道,則動之恐之,初豈有一毫萌諸心者也?臣等平日,不能見信於君父,遭此無前之嚴旨,此莫非臣之罪,而因一妖集,未免煩擾於靜攝之中,至勤嚴敎於師儒之席,臣等於此,尤益驚惶,不知所云。今此諸生等,旣以前後聖敎,爲難安之端,而至於昨日批旨中,亦無勸入之敎,故牢守初見,不肯還入,何以爲之?因伏念臣,名論素輕,不能見重於多士,昨日特敎之下,旣不能善爲開諭,俾卽奉行,繼又有嚴批,震惕之極,無以自措,而多士之言,旣不敢沮遏,則不免連爲煩稟於靜攝之中,尤不勝惶恐待罪之意,敢啓。傳曰,昨於草記之批,欲爲詳諭,而玆事本不大段,故略諭矣。今諸生,以初下敎中,不自反三字,欲爲自辨,不得不諭矣。且此非今諸生之過,賢關之輕,所由來久,不自反者有十矣。太學,賢士所關,國學之宗,而一自朝象若此之後,賢關與奪,一從時象,其曰重乎?否乎?此其一也。近來爲官不擇,爲師儒之長者,雖不及於古人,前後賢關之士,其能曲盡其親上事長之道乎?此其二也。身游賢關,不思禮讓忠厚之風,或因微事,相自惹鬧,雖有快於一時,其反輕則非細,此其三也。國之養士,何等重也,而京華子弟,厭其守廟,或惡與奪,不肯居齋。《大學》所謂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凡民之俊秀者,皆入《大學》之意,安在?此四也。若此之故,太學不重,昨年逆變,未聞慷慨仗義之士,而其所逃竄,先乎賢關,遐方無識之徒何言?此其五也。往者雖不可追,旣見此也,則忿慨當倍,而昨年所懷中,雖曰此等之輩,刊去儒籍云,未聞其後名門世家之裔,有志向學之士,慷慨輻輳賢關矣,此其六也。其痛慨者若此,在上申飭又若何,而些少準點,亦不肯爲,忿慨施罰之意,徒歸文具,此其七也。儒賢雖重,大聖在上,而近來士習,書院樂赴,居泮宮退步,以此之故,書院之弊日甚,其所居bb書b院者,又至殽雜,尊聖慕賢之意,反歸於輕聖廟羞儒賢,此其八也。其言若無狀,封疏請罰,其言若羞愧,捲堂引嫌,言雖過中,意若慷慨,反求諸身,此乃直節之氣,禮讓之風,而不此之爲,以過激,爲直節,以侵辱,反gg爲g禮讓,不顧事實,付黃捲堂,爲快擧。今者許集之疏,誠不擇矣,諸生若忿慨,拜疏陳辨,其何不可,而辨亦有道,而徑行申飭之付黃,在上者一辭申飭,焉可已乎?去黃則若騎虎,爲無名之捲堂,幺麼飭勵,若是捲堂,此後是也勸奬,非也亦勸奬耶?此其九也。以所懷觀之,入我朝以後,其所付黃,若是不多,而況所引之事,皆不襯着於今日,則兩年之內,不遵申飭之敎,另飭之意,無歲無之,身爲齋任,不思嚴飭,不居齋、守聖廟之儒生相規之言,輒加申飭之罰,此其十也。諸生少不自反,務勝爲能事,而予則昨批已諭,實不欲層激過中之諸生,而因其微事,必欲强是,此習不改,掩過之弊,將不勝言,不得不詳諭。此批一時搜集,皆尋常慨嘆者,平日未能君師之事,其士習若此,此予自反處,何暇尤人,而諸生顧此十條,亦不無條條自反者,以此各別曉諭後,期於勸入,昨者批,不過飭勵,須勿待罪,善爲勸諭,此亦誠實底道理矣。
==1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愼無逸{{*|坐}}。左副承旨張泰紹{{*|病}}。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南泰溫{{*|仕}}。事變假注書朴壽台{{*|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自未時至酉時,日暈。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小癤處,漸益消減乎?臣等,連日不得入侍,今日則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小癤處,雖有些少餘氣,今已完合矣。勿爲追gg逐g日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未入侍醫官商議,則皆以爲聖候小癤,由於胃熱之致。今雖差減,淸胃之劑,不可不略進,以爲淸熱之地,淸胃湯本方中,去黃蓮,代以乾葛,連進三貼爲宜云,此藥劑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未肅拜陳疏入啓,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鄭亨復未肅拜,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憲府多官,或在外或未肅拜或服制或陳疏入啓,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掌令李著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愼無逸,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㷜,今日不爲仕進。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左副承旨張泰紹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李春躋啓曰,事變假注書朴壽台,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趙顯命曰,歲律將更,正當王春之月,興慨朝象,有倍前日。因人日製御題以下,咨爾銀臺、玉署、騎省堂郞,其各悉陳,而堂后、春秋,亦在此中矣。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病,參議吳命新病,左承旨成德潤進。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進,參知金始炯病,左承旨成德潤進。吏批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已準限守令,竝擬,何如?傳曰,允。又啓曰,侍從臣父年七十者,每於歲首,該曹草啓事,曾有定奪矣。侍從臣父年七十人員,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戶曹正郞李顯弼呈狀內,身病添重,且有難安情勢云。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全州判官權瑊,以威鳳山城別殿營建之功,加資事,命下矣。雖已資窮,未經準職,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特爲加資。又啓曰,兵曹正郞兪彦通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以宋秀衡爲正言,趙明澤爲修撰,尹潝爲司僕主簿,李{{!|𪻶|⿰王厚}}爲禮賓別提,洪致厚爲監察,柳諫爲仁川府使,李道載爲狼川縣監,權顈爲義州府尹,慶基殿參奉邊致周,齊陵參奉李延德相換,尙衣僉正崔柱岳通訓,今加通政,年八十,依法典陞堂上,行副司直金始煥今加崇祿,年七十侍從臣父行副司直梁聖揆,今加嘉善,年七十侍從臣父前奉事吳尙純,今加通政,年七十侍從臣父通德郞許璘,今加通政,年七十侍從臣父全州判官權瑊,今加通政,以上加資事承傳。副司直,李濟、洪尙賓,副司果,金尙翼、申一淸、柳徵龜,副司正,金{{?|⿰禾道}}、朴壽台。
○傳于李春躋曰,明朝弘文提學命招來待。
○執義柳儼疏曰,伏以,臣之今番一出,秪緣前後聖批,反覆丁寧,不敢微末賤臣,以啓日後之後弊而已,實非爲因仍蹲冒之計。蓋其本來踪地,已不可盤礴於言議之地,卽今情理,尤不忍追逐於冠帶之列,惟宜仰暴至懇,以冀天日之照燭。且臣於亡父遷窆時,得聞壯子患疹危重之報,加莎築階,未能畢役,蒼黃入來,救視病子,仍又除命連仍,未能擅往,至今歲籥改換,日字稍久,人子至情,斯須難忍。誠欲及時下去,以爲畢役省歸之地,而職名在身,轉動無路。玆敢疾聲呼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特加哀憐,遞臣見職,俾得隨便往來,千萬至禱。臣旣仰陳私情,固不敢贅以他事,而竊有憂慮之忱,不得不附陳焉。見今捕廳究覈之事,旣係嚴秘,雖未知虛實曲折之如何,而事關惡逆,其機甚急,盤問覈實之擧,旣不可草率,又不可遲緩,向日大臣之筵請,誠可謂得體,而殿下不賜允從,只令捕廳,循例合坐,事體甚輕,究治亦疎,臣竊憂之,臣竊悶之。伏願殿下,亟令設鞫嚴覈,俾無緩急之弊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末附陳事,爾言是矣,當有下敎之事矣。爾其勿辭往來焉。
○領議政洪致中箚曰,伏以卽伏聞行司直李眞望,方在廣州,自三四日前得病,日漸沈篤。蓋聞眞望,曾未經紅疹,卽今症形,頗似疹患,衰年此病,鮮有不危者。其子全羅監司李匡德,身在外藩,旣不敢任情來護,道路稍遠,亦未及上章陳情,而竊想其焦迫遑遑之狀,實有愍然不忍言者。雖使眞望之病,遄得差安,人子之情,已難堪抑,萬一不幸,豈非聖上之所當矜念乎?以前事言之,故判書臣金鎭龜,故海恩府院君吳命恒,俱以兩南方伯,因其親病危劇,特許不待交龜,亟令來救,蓋以藩任雖重,孝理之下,不宜膠守常格,以傷其至情。于今匡德情理,與二臣者無異,而況其瓜限已滿,非久當出代,乞垂矜愍,卽賜遞改,許令交印前歸視父病,實有得於聖朝體下之義矣。且念湖南重藩,不容久曠,飭令銓曹,另擇差出,使之卽速赴任,亦合事宜,竝願亟降處分焉。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箚中所陳得宜。非卿之箚,幾乎誤人之情理,竝依施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掌令李著疏曰,伏以臣,重速臺抨,薄蒙恩罷,杜門省愆,分爲棄物,邦制已闋,而未得陪於釋服之班,宗祊有慶,而竟自阻於呼嵩之列,撫躬自悼,忽欲無生,不料恩敍荐降,除命復辱,聞命感涕,不知所措。臣之向來違召,自速重戾者,夫豈樂爲哉?顧其情,誠有萬萬窮蹙,雖欲進而不可得者也。向臣之待罪春坊也,伏見前參議柳復明疏批中被誣之敎,臣以當初論劾之人,其悚恧不安,儻復如何?而自列之章未徹,移除之命遽下,繼以有天牌之臨,臣雖愚昧,豈不知試事之至重,召命之至嚴,而竊自念一邊以誣人,受疑於聖明,一邊以言責,行呼於臺閣,非但俯靦於私義,實亦上累於朝體,則寧被違慢之誅,而不敢爲冒出之計者,誠出於不得已也。而其後削罷之請,峻發於臺章,聲罪極嚴,辭意非常,至謂人臣分義,由臣而蔑,國家紀綱,緣臣而壞,則只此罪名,萬戮猶輕,是豈一時規警之比也哉?雖蒙聖度天大,曲垂諒察,不加重誅,但從末減,而私心兢蹙,迄今未定,則其不可薄勘之已行,更論於檢擬之際也,明矣。顧今寬恩雖霈,而彈墨未乾,寵命雖加,而公議可懼,則去就一節,非所可議,蹙伏之中,庚牌儼辱,不敢坐違,謹此隨詣闕外,而咫尺天陛,入肅無路,玆敢席藁陳章,敢暴血懇,伏乞天地父母,亟命鐫削臣職名,仍治臣前後罪犯,以肅朝綱,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旣不可復處於言地,則今於自引之章,宜不敢贅陳他說,而方今天序重新,聖德方懋,孟春遒人之規,此其時矣,則豈可以身有罪戾,而自阻於樂聞之聖乎?臣竊惟聖智之君不世出,願治之主不易得,我殿下英明睿智,今古所罕,粵自嗣服之初,朝野臣民,皆以大有爲仰期,雖殿下之所自期,亦必如此,而一年二年,一味因循,終未見振刷,至於昨年變亂,實是因亂爲治之一大機,而亦未聞大振作大警動,世道治象,依然是舊套而已,此其故何哉?三代以後,聖王之學,不傳非學也,人主不講也。漢唐以來,英傑之主,不爲不多,其聰明智力,足以駕馭群工,政令敎條,足以觀美一世,而未嘗眞知聖學,實心受用,故考其治道,或少康而止耳,雜伯而止耳。臣每讀書,未嘗不慨恨於千載之無治矣。竊伏見殿下臨御以來,日御經筵,恥爲凡主,動引古聖求治之念,切於宵旰,好學之誠達於辭旨,其規模準的,蓋不在三代之下矣。夫以殿下上智之資,英睿之質,或狃於小成,安於自足,使斯民,不見三代之治,而千載之尙論者,只視之爲一時英君懿辟而已,則豈不可惜哉?伏願殿下,於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深察三代漢唐之所以分,卓然立志,純乎天理,無使一毫功利智力之私,參錯於其間,而一心孜孜於古聖王學,以致億萬年無疆之休焉。臣聞人之所以合乎天者,只是一箇誠而已。天道至誠無息,故人道純亦不已,一誠不立,萬事皆僞,治理爲文具,學問爲口耳。後世之不及於隆古者,亶在於此,故《大學》之修齊治平,只是誠意之推,而《中庸》之三德五道九經,亦以一誠字爲樞紐,則聖學之功,豈有加於此哉?殿下於接臣隣施命令,動必曰誠信,則臣有以知殿下之心,純一無僞,而竊考於外,亦有未盡然者,待下之道,或未免虛假則非誠也,御世之術,或不無牢籠則非誠也。夫誠者,豈以聲音笑貌爲哉?古之聖賢,勤勤以不自欺愼其獨爲言者,其揭示用力之要者,尤爲親切,卽此便可下手,而有不可遲疑等待。伏願殿下,不徒曰誠信,而以不欺愼獨,爲致誠之要的焉。臣聞人之生也,旣具血氣軀殼,則雖上智,不能無人心,此私之一字,所以爲難克之病也。心體之微,不過方寸,而公則與天同大,私則膜外便爲胡越,氣稟之所拘,人慾之所蔽,紛然攻之者,不一其端,便嬖至易近也,嗜好至難去也。至於用人之愛憎,聽言之逆遜,一未檢察,皆足喪吾之德而累吾之政,其端至微,其害甚大,可不戒哉?從古人君,孰不欲袪私恢公,而克去之功,或有未臻,則野燒不盡,春芽復生,不知不覺之間,自然流循者多矣。殿下前旣快斷於乾止山而後,猶持難於金時泓,何也?其必以爲此乃細事,何足害吾之治,而若不能斷其小,則大於此者,將復萌矣。伏願殿下,凡於思慮之發,命令之際,痛加省察,一刀兩段gg斷g,無或使根株或藏,而萌孽或生焉。臣聞宋明以後,尊德性、道問學之工,判爲二岐,雖經生學士之篤志用功者,鮮能表裏交養,動靜相須,而至於人主則有萬機之繁,有群僚之接,其可爲涵養之功,只在幽獨隱微之頃,而私昵之好,又從而蔽之,則是一日之間,絶無淸明灑落之境界,而本源如此,所發可知,此古人之以收拾身心,保惜精神,爲勸人主之第一義者也。伏惟殿下,日接臣僚,咨訪治道,萬機無滯,百度惟貞,而紀綱風俗之漸壞,人心世道之日汙,猶復前日者何也?此殆殿下,明雖以燭照群情,而或未免察小而遺大,仁雖以煦濡萬類,而尙不無篤近而遺遠,規模未極於宏大,氣象猶欠於凝遠。此實由於平日所講,偏主於道問學一邊,而涵養工夫,未能積厚,氣質之偏,猶未臻於變化之境也。伏願殿下,於尊德性、道問學,兩致其功,無有偏廢,以廣大敦厚,培其出治之本焉。臣竊惟朋黨之禍人國家尙矣,而至於今日,尤有極焉。殿下之一意蕩平,誠心保合者,今已有年,而人心不齊,俗習已痼,雖不能一變大同,若其外面規模,則亦不可謂無其效矣。然而天下之事,雖盡善至美,行之久則不無弊,故西周之尙德敎,而其終也委靡,東漢之奬名節,而其末也矯激。顧今黨論之極,不可不濟之以蕩平,而蕩平之政,又不可不兼培乎正直也。《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詩》曰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夫旣曰蕩平則至矣,而又必曰正直,旣曰如砥則盡矣,而又必曰如矢者,聖賢立言之意,蓋可見矣。伏願殿下,於蕩平之中,益察公私義利之辨,惟正惟直,是崇是尙,使之有蕩平之美,而無蕩平之弊,則豈不休哉?臣聞古昔聖王,所以置誹謗之木,設敢諫之鼓者,蓋以人主深居九重,雖有聖哲之智,不能每事盡善,故隨其闕失,而有所匡糾。若人主之所是,群下亦是之,所非,群下亦非之,則正所謂具曰予聖者,設木置鼓之意,顧安在哉?伏惟殿下,旣以黨習矯激,爲世道之膏肓,故懲革之道,不得不自就於溫平軟熟之規模,而主意旣立,好尙斯在,則又不得不以同我者爲是,拂我者爲非。故風行草偃,上好下甚,將至於大小相戒,以言爲諱,斲朴成雕,刓方爲圓,廈氊之上,有都兪而無吁咈,殿陛之下,有將順而無匡救,則此豈聖世之美事也哉?嗚呼,天災之荐疊,未有甚於近日,陰虹貫陽,臘雪愆期,物怪人妖,式月斯生,不知何樣變機,伏在於冥冥之中,則此誠側席如渴,必擇芻蕘之時也。向者求言之敎,辭意切至,孰不感動,而朝紳之間,未聞有一人應旨者,而囊封之陳,只付於在外之一武帥,則此固聖朝之羞恥,而殿下,亦豈可不反求其所以然乎?伏願殿下,凡於聽言之際,勿以遜逆,爲從違,而優容奬勵,克恢來諫之路焉。臣聞科擧之路闢,而學術之士隱。士大夫之自幼斅習,惟在科程,而以經學爲迂遠,父詔其子,兄勉其弟,俗習膠固,無可捄正,而或有窮經飭行之士,出於其間,而朝家取人之道,旣不以此爲急,故亦自靖其身,老死巖壑而已。夫士之所貴乎學者,以其幼學壯行,致君澤民,而我東之士,則志於學問,便以不出,爲第一義,故國家所得而用之者,只在凡俗之流儒者,則常無用於斯世,治道之漸汙,固其所也。顧今朝家禮待之儒士,亦不爲無人,而率皆遠處山野,無意膺命,此已可惜,而且從前或命廷臣,各擧才學之士,薦剡之後,銓曹別無奬用之事,故不過爲應文之擧而已。伏願殿下,敦召在野諸儒,使之布列于朝著,出入於經席,且命宰臣及八道方伯,特擧經學飭行之士,驗其所學,漸次擢用,以致培養菀興之美焉。臣聞《詩》曰,撤彼桑土,綢繆牖戶,《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雖在國勢鞏固,安平無事之時,備豫之道,尙宜如此。況今變亂之餘,人心靡定,誥戒之道,尤不可不飭。臣於昨年之變,奉命西出,目見官軍之處處屯結者,率多疲殘老弱,强充行伍,雖其壯健者,所持軍器,亦多未具,問之,皆各邑束伍軍也。我國軍制,最多疎虞,富實良丁,皆充納布,傭奴雇兒,卽入束伍,國家之倉卒調發者,只賴於此,而平時視之者,曾不若良役納布者之爲重,脫有事變,則雖使韓、白將之,亦無以成隊伍,而赴湯火矣。臣意,謂宜稍變束伍之制,皆以各邑之壯健富實者,勿論良私,精加揀選,一充束伍之後,則使之勿侵他役,厚給復戶,使之專意於操鍊戰陣之事,而前日之貧丐傭雇,一倂汰代,守令殿最,亦以是爲重,則軍政稍振,而緩急庶有賴矣。且伏念先朝寶典,何等重大,而《景廟實錄》之纂修訖役,今已經年,摠裁之事,尙且遷就,郞官虛縻,守直吏隷,徒費廩料,一日二日,出場無期,見今摠裁大臣,無故在朝,宜加敦勉,速完大典,玆事體大,敢此附陳焉。嗚呼,今臣所陳,無非前人之已道,老生常談,而大要則不過勉聖學,以立規模也,篤誠意,以絶虛假也。祛私偏,以建大公也,務涵養,以厚治本也,尙正直,以補蕩平也,恢聽納,以來讜言也,奬儒術,以培人材也,詰戎政,以備事變也。凡此八者,實有關於聖德治道之大體,故臣敢不避陳腐,而爲聖朝獻焉,伏願殿下,勿以其人而廢其言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可以留意者留意,可以申飭者申飭,而實錄事,爾言亦是,當敦諭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持平鄭亨復疏曰,伏以臣,於病滯郊坰之日,忽承柏府新命,繼有馹召之旨。臣拜手祗奉,隕越于下,第玆言責之任,是臣必辭之地。在外申籲,新有朝禁,宜卽走詣輦下,陳情控乞,而素患痰眩之症,轉加於喪病悲擾之餘,委身床笫,無計運動,自致淹延多日,昨始歸伏私次,稽緩之罪,臣實難逭,惶悚懍惕,無地自措。念臣疾病之外,本有情勢之萬萬兢蹙,決不容復廁於臺列。向臣之再叨憲職,乃在於積困多口之餘,猥將難冒之端,略及丐免之章矣。辭本纔上,嚴旨旋下,仍有還給之命,追惟至今,悸恐未已。伊時聖敎,所以誨責臣者,只在於侵斥大臣,而顧臣專愚,終有所未曉。雖曰,大臣旣以惡言相加,則乃謂是大臣之言也。顧畏而不敢開喙,寧有是哉?臣之以臺卸疏籲者,前後至再,而一未承批,輒被嚴敎。名爲言官而見待於上如此,此雖如臣譾劣,苟能充備,無足比數之致,而以臣一人之故,而上致君父之輕視,下貽臺閣之羞恥,如是而尙何有更玷是職之理哉?且臣疏出之後,繼以詈斥臣詬辱臣者,又不勝其紛如,譬若熄火之更燃,止水之復波,駭悖之言,無所不有,甚至有輕君父蔑朝廷之目,爲此說者之不自省已,乃反加人,此亦不思甚矣。然而其言之無倫,姑置不論,臣之自初所言者公耳,本非私事,而說去說來,頰舌交騰,無益於事,祗取辱耳。寧臣守口無辨,待自乾於其唾,歛迹引分,更不犯於衆怒,區區所勉,惟此而已。去就一節,初無可論,玆不得不歷陳危悰,仰溷宸聽,懇乞俯垂鑑燭,亟許鐫遞,俾言地無曠,賤分粗安,不勝大願。仍竊伏念,君臣之義,根於秉彝,憂愛之誠,銷爍不得。今臣雖不以見任自處,而旣有欲一言之懷,遂敢冒萬死而陳,惟殿下垂察焉。嗚呼,日月遄邁,春宮練事,倏焉已過,遠近哀號,若在奉諱之初,而轉眄之間,歲籥今又再更,伏惟聖情,何以堪處?顧今時運極圮,國勢垂亡,凜綴孤危之狀,如一髮耳。仰念宗禋之無托,俯思人心之靡係,中夜昧昧,自然流涕。惟今日擧國臣民之瞻天望聖,攅手齊祝者,只惟在於吾王之庶無疾病,而伏聞日前闕中之有疹患也。殿下罔念聖人之愼疾,不聽大臣之進戒,必親臨視,終不避遠云,何殿下自輕至此?雖幸神明默衛,玉體無愆,而萬一熏染之際,乃有無妄之憂,則其奈宗廟何?兩東朝何哉?思之及此,不覺心寒。事已遂矣,雖未諫於旣往,悔無及焉,尙可追於方來,伏望殿下,繼自今,毋忽戒愼之念,益軫保嗇之方,使天和無損,邦命永固,以副宗社臣民之望焉。嗚呼,變異之荐劇,未有甚於近來,水旱風雷,星象氛祲,凡非常之災,可愕之孽,比歲連見,式月斯生,而向日虹貫之變,尤極驚慘。陰沴之氣,干犯太陽,重暈疊圍,竟日不滅,萬目咸覩,奔走駭遑,雲觀奏警之時,殿下亦必瞻仰而震驚矣。臣聞虹爲百殃之本,而其占,屬於兵象,攷之前史,驗應昭然。國中之用兵革,歲未再周,又未知何許禍機,陰釀潛伏,而天之示告,若是丁寧耶?大抵妖孽之作,雖在久遠之後,符合不爽,而況其禍變之遲速大小,又不可以逆覩,則今日君臣上下,政宜警懼憂畏,奮發刷勵,如大兵之壓境,强寇之對壘,汲汲遑遑,思所濟之,今乃循循拖拖,雍容暇豫耳。無大段驚動底意,若在安平無事之世,至於哀痛之絲綸,亦且廢閣而不下,或者殿下,雖知災異之可畏,而謂其未必盡驗,雖知危亡之可憂,而意其或不立至,因恬媮安,以冀苟度於目前耶?抑或以爲遇災宣旨,以備故事,不若謹畏天戒,省愆修德,應之以實,不以文而然耶?果其然者,十行書,不須煩降,一誠字,足以做去,上穹之疾威,可自此底豫,災沴之荐疊,庶由是消弭,敵國之外患,域內之凶孽,凡係召禍致亂之機,皆不足以爲吾慮矣。臣未知殿下,於深宮燕居幽獨得肆之地,理義常勝,私累退聽,存養省察,未或怠豫,動靜語默,皆得以無拂於天意耶?《詩》云,昊天曰朝,及爾游衍,又云,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玆。今殿下方畏天象之亦譴,憂國亡之無日,側修恐懼,交警不懈,於斯時也,或有毫髮容僞之念,參錯於方寸之間,表裏隱顯,未能洞徹,則外臣下民之耳目,猶可欺也,彼及爾降監之天,亦可欺歟?伏望殿下,穆然深思,惕然屢省,毋懷宴安之念,常存對越之心,益加兢畏,無少間斷,以爲答天譴、弭災異之本,則宗社臣民之福,可勝言哉?嗚呼,今日之事,可謂岌岌矣。民困已極,百爲俱弊,軍政疎虞,人心離怨,禍亂之作,雖未知自何方,亦未知在何時,而一朝有變,則土崩瓦解,直在呼吸之頃耳。此固智愚之所共慮者。臣本固陋,凡於一切世務,都不通曉,而未雨綢繆之策,謂不可不及今講究,列邑軍額之欠缺者,隨卽塡補,器械之弊鈍者,亦卽修葺,軍餉必遵折半留峙之令,毋得傾儲,卒伍必行以時練習之制,俾知坐作,海坊之鎭堡,亦宜一體申飭,而分付道臣、帥臣,頻加考試,嚴行黜陟,咸使歸屬而修擧,以爲一分緩急之恃焉。國家治逆之道,本自嚴重,凡係逆節,勿論虛實,必設鞫廳,窮詰得情,自是祖宗朝常典。蓋鞫廳之規,有大臣禁堂焉,有臺諫問郞焉,一或不備,未敢開坐,乃所以明按覈而嚴糾檢也。其不輕而重,顧何如,而今則不然,一委之捕廳,只令兩箇武將對坐而擧行,有若尋常治盜者然,事體至爲未安,聽聞無不爲駭。自今以後,凡可以鞫問者,必令鞫廳按治,勿使捕將替行,無俾有刑法乖舛之歎焉。向者傳聞,淸州城夜驚,兵使至於循墻,而事不近理,不足取信矣。近者詳得南來人傳說,則本州營將朴弼垕,稱以觀試軍情,暗令城外民丁,半夜領率,一時吶喊,擧火放砲,若將圍城,州內鼎沸,呼號奔解,兵使金重呂,不思鎭壓之策,反生恇㤼之心,蒼黃跳出,擧措駭異,及至虛驚,始乃稍定云。當此甫經變亂,人心疑懼之日,營將之不稟主將,作此妄擧,已極可駭,兵使驚擾失措,疲劣不職,尤爲寒心。脫有緩急,將焉用彼將哉?其在懲後之道,俱不宜置而不論,弼垕、重呂,謂不可不拿問而處之也。近日臺臣,連以申處洙事,有所疏陳,而惟其心事,尙有未盡伸暴者,故以致聖兪之一例靳閟,臣竊慨恨焉。當初處洙之發啓也,其意,蓋以爲以我肅廟寶鑑,而刊役gg沒g丙申大處分,是無異於以虞夏之書,而不載精一之法、皇祖之訓也。此不可以爲後世觀,而況是書,異於秘史,頒布國內,照人耳目,則煌煌大訓,尤宜及闕故也。斷斷本心,亶其如此,而其時沮戲之敎,實出於萬萬情外,以此爲案,豈不冤甚?且以三田碑事,爲其加罪之端,而處洙之意,此亦有所據,先正臣金尙憲,嘗撰文忠公李廷龜碑文,而囑李家子弟曰,愼毋使三田碑書寫人書之。此言,至登於奏御之文,而昭在於文簡公金昌協文集中。先輩之論,旣如此,故處洙,遂專信而不疑,全昧其屢書於國家文字,隨意說去,未暇顧檢,疎率之責,則誠有之矣,若謂之不顧所重,知而故爲,其所爲冤,視前愈甚。使處洙,有一毫萌此心者,罪固難赦,而果其出於無心之事,則絶塞栫棘,豈是當施之罰哉?殿下平日,每以寧激無渝之義,勉勵臺閣。處洙之爲是言,亦不過仰體聖意,而無情,飜歸於有意,聖衷轉至於激惱,寸心未白,卒陷大何,此非導人使言之意,而亦乖原情定罪之道。臣爲殿下,竊惜此過擧,非敢有私於處洙而然也。惟聖明,試垂裁察焉。以臣踪地之臬兀,情勢之危蹙,虛帶匪據,求遞惟急,固不宜遑及他事,亦不敢議至朝政,而目見時勢之岌嶪,不勝耿耿憂危之悃,略陳狂瞽之言,以備暬御之箴,非爲其有言責而然也。亦望殿下,恕其僭而諒其誠,試垂採於一得之愚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可以留意者留意,可以申飭者申飭,而疏中一件事,已諭於憲臣疏批矣。金重呂、朴弼垕事,果若此事,可駭,而風聞難信,遞易有弊,令備局,爲先査問道臣焉。申處洙事,今日我國,若用漢法,事之無心勿論,其大不敬之律,焉可免乎?且伊時事勢,固當若此,其外爲君爲國,心各氷炭,雖有所言,今爲處洙,不可以私家酬酢,推上於朝。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判中樞府事李觀命疏曰,伏以臣,命途畸窮,情勢危蹙,不獲已逃遁至此,夙宵惶悚,若隕淵谷,一出春明,如隔天涯,瞻望宸極,心焉如結。轉頭之頃,歲籥倏改,跧伏草莽,迹阻承候之班,犬馬之忱,一倍難抑,中宵不寐,繞床彷徨。仍想日昨昵侍前席,濫承今古曠絶之殊渥,怳然一夢,撫躬長吁,有隕如瀉。噫,秉彝之性,賢愚同得,臣雖至愚,忠愛之心,不後恒人,且臣喬木舊家,世受國恩,及至臣身,立朝三十餘年,踵頂皆歸造化,伏況殿下,收還九死之喘,濫置三事之列,欲報之德,河海莫量。才智淺薄,縱不能少有裨補,奔走効力,不避湯火者,是臣區區之願,而發身科目,望不及於高蹈,以官爲家,念自絶於山林,乾沒一生,頭臚可知,白首殘生,志氣益摧,寧有一毫辭榮就閑之意哉,而便訣明時,自遯荒野,孤負罔極之恩,甘心違慢之誅,牢騷幽菀,惶隕怵惕,木石與處,魚鰕爲侶,忽忽忘生,悉不知返者,豈臣所樂爲哉?臣昏謬固滯,而亦不至於病風喪性,自有一段知識,則是其中,必有萬分難强者矣。臣聞人皆有所執,而言不行則去者,人臣去就之大節也。臣竊不自揆,妄以討復之義,爲所執,是以台司受命之日,首以此爲務,勤勤拳拳於筵奏章疏之間而不知止,及其言之不行,不得不奉身而退。自是以來,絶意世路,含默度日,庶幾勉自靖之道,竊伏聞迺者殿下,銳意太平,默運神機,陋少康之制度,新一代之規模,湯網四開,薰蕕同器,化期革面,治望徯志,朝家氣象,日就豫安。向臣所執之義,爲今日所忌諱,將不可復聞於搢紳之間,臣當杜口結舌,羞死空山而已。豈可旣退而復萌妄進之念乎?臣之自畫如此,區區私義,有不可言,而分形連氣,情篤天倫,屈伸榮辱,不忍異同。臣弟官爵雖復,衷情未暴,尙抱夜臺之冤,臣若比無故之人,揚揚復廁朝班,則人理滅矣。此皆臣苦心血懇,耿結于中者,仰首冒陳,以冀聖明之俯燭,而若其休致之大防,自有聖人之明訓。今臣行年已七十矣。雖無情勢之可言,方備公朝之任使,自當引年告退,矧今難安之端,不一而足,不可頃刻苟帶職名也決矣。今於年至之後,又不汲汲乞骸,因仍苟且,則背禮喪廉,招四方之譏笑,爲如何哉?西樞雖稱閑局,自是原任之例帶,本非在野之臣,所可虛叨,而釁累之臣,每以賤名,仰溷宸聽,亦極惶恐,不敢連章亟請,欲解未解,遷延到今,此臣之罪也。臣點檢平昔,悔愧如山,歷試內外,徒積尸素之誚,及承不世之寵,又復徑情而妄行,主恩彌隆,臣罪彌大,其不被有司之譴罰,偃息於畎畝者,亦云幸矣,而復引禮訓,欲望君父之以禮進退,其亦濫矣。雖然,儻殿下,特軫簪履之舊,曲推蓋帷之恩,則必加哀憐,而不以臣言爲僭矣。玆冒萬死,悉陳肝膈之懇,伏乞天地父母,諒臣矜憐之情,察臣危苦之辭,亟收臣西樞之職,仍許休致,則歌詠聖德,以歿餘齒,如有不幸,一死圖報。臣無任屛營懇迫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噫,昨年處分之後,雖微官庶僚,決不可復萌舊習,況大臣乎?頃者入侍時陳達,不無其間有過中者,此則予意,亦有所思,從當下敎之意,已爲詳諭,而所謂討復者,乃乙丙間疑阻過激而發者也。雖年少乖激之人,更售舊習之計,頃者執手面諭若何,而卿之所對,亦曰雖不能鎭其年少之輩,自不爲此云,則雖不畢說,以往年拜相入對時陳達者,起頭,結之以今日逆臣之豫安,卿何忍此?卿何忍此?實爲卿不取也,而亦甚歎乎頃者咫尺面諭,勉强而對矣。此予不負卿,卿實負予矣。至於休致之請,尤涉過中,卿其安心勿辭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庚戌正月初八日午時,上御熙政堂,藥房入診入侍時,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柳祥翼、崔逵泰,醫官權聖徵、吳重卨、金應三、崔泰齡、玄悌綱、許信、吳志哲、崔恒齡。淳進伏曰,朝見啓辭批答,則少癤處,幾盡完合云。當初症患,雖非大段,而分野甚要,故以此爲憂矣。今已消散,則幸莫甚焉,而尙有餘氣云,果何如?上曰,瘡處幾盡完合,但有凸氣,而其餘則幾如常,淸汴gg淸汁g亦不出矣。然新生之肥gg肌g,外風易入,故略付藥物,以防風寒矣。淳曰,令醫官診察,何如?上曰,依爲之。淳曰,首醫先入侍立後,諸醫各以次入診可矣。若一時雜入,則事涉無嚴,今則使之各入診察,何如?上曰,依爲之。重卨曰,脣端塗白礬乎?上曰,有若因熱浮痒者然,故塗礬,而朝見上脣作疥者如太片矣。重卨曰,癤處比昨差愈,而尙有餘氣,故有脣端此症,連塗白礬,則自可消減矣。應三曰,瞻望癤處,今已完合,而黃蠟膏,姑爲連付似好,脣端則全是胃熱之致,閭里間,亦多此症,連付枯白礬則自愈矣。泰齡曰,鼻下癤處,幾盡完合,而尙有餘汴gg汁g,蠟紙連付,似好矣。悌綱曰,診察癤處,幾盡完合,而尙有毒血,故未必速差,若不付蠟紙,則恐有肆毒之慮,脣端則非有毒氣,胃熱故如此,枯白礬若燥而有害,則以蠟油緩之,似好矣。信曰,癤處非完合也,瘡口甚窄,餘汴gg汁g尙存,故然矣,而內無肆毒之慮耳。脣端,頃日則小而尖矣,今則無分明尖銳,似非有毒者,連付蠟紙,似好矣。淳,問于醫官曰,癤處無流汴gg汁g乎?醫官曰,無之矣。淳曰,然則勿付黃蠟膏,而付太乙膏,似好耶?重卨曰,無益矣。塗付蠟膏,則最良於緩潤之道,且非不便之物,染指塗付則,似好矣。淳曰,再昨醫官入診後,來傳下敎,而或曰,湯劑難進,議定味好茶飮,爲敎云,或曰,未有此敎云。臣等,未得親承聖敎,則未知何人所傳,爲的實,故不得議藥,而味好茶飮,則無可對症者,諸醫以爲,牛黃最勝云,故所以更稟於再啓者矣。向者湯藥六十餘貼,雖宜於眩氣,而病藥相當然後,可以有效,若過分則有害矣。所進蔘朮太多,已有腠理壅滯之慮,而卽今癤處,雖曰無憂,脣端尙有餘氣,今可議藥,以防日後,更令醫官,診脈議藥,何如?上曰,湯藥進御時,或以爲有害云,而予自量無妨,雖曰有火,而積傷之餘,元氣不如前,故忍苦而服之矣。服近十貼,眩症少愈,膈氣亦勝,而大抵貼數之多,未有如今番者矣。然若有其害,則豈於今始生乎?此蓋胃熱之致,故欲用淸熱之藥,而不可常服涼劑,且湯藥苦口難進,故以此意下敎矣。淳曰,健脾湯,固宜有效,豈必有害,而凡用藥之道,適於其病然後,可以收效,若過分數,則必有害於偏處,且今則異於其時,宜進輕輕淸熱之藥。臣等當出外商議,而先令醫官,診察,何如?上曰,依爲之。其有預議之藥否?淳曰,首醫有一藥云,而姑未決定矣。上曰,甚藥?淳曰,芍藥湯似好云矣。上曰,小癤視以緊症,故至議付礬,予則過之,而未然之事,猶未可知,故從之矣,其夜,壓出瘡根之後,乃復如常,可知初慮之過矣。湯藥議進,亦似過矣,而胃熱之病則蓋有之,亦當隨而治之,若非氷炭之劑,則略略用之無妨耶?淳曰,伏聞常有胃熱之候,則連進補劑之餘,不可不輕輕淸之,且醫書,亦有從治之道矣。醫官以次診脈,或曰脈候比前頗高,右邊則帶數矣,或曰左三部則調均而頗大,右三部則稍數矣,或曰脈度大體調均,雖有帶數之候,亦不大段矣,或曰左則調均,右則數中帶滑矣。諸醫退伏,顯命曰,筵席事體至嚴,雖承聖敎,自多惶怖之心,故退出。所傳之言,不能無疎漏之弊,而再昨醫官入侍議藥後,所傳之言,多有未瑩。莫重議藥,如是矇矓,不可無警責之道,其日入侍首醫等,竝從重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又達曰,今番有最多年條還上,特爲停捧之敎,故諸道皆已擧行,北漢亦依聖敎擧行,外方旣已知委,五部坊民處,亦一體知委,而其中士大夫家未收四百餘石,士夫則其遵朝令、重軍餉之道,宜與小民有異,而尤甚遷延。今此停捧之令,不可與小民同之,其未收四百石,盡爲督捧,何如?上曰,此是久欠乎?顯命曰,然矣。若多給一人,則有難督捧,而此則一人所負一二石,多不過三四石,而各年未收,合而計之,則至四百餘石矣。上曰,累已下敎矣,各衙門、各軍門稍優者,亦非鬼運神輸,只以着實收拾故耳。經理廳本非不好,實則有勝於南漢,可謂朝令夕至之地,則雖無依歸之事,豈可不重歟?特以不能着實之故,漸至壞弊,壬寅以後,幾乎革罷。若使其時收拾,如近年,則亦不至如此矣。大抵還上不納者非矣,而其給之者亦非矣。專以私情給貸新舊人,而難以白給爲言,故特爲之貸下,若年久而爲鬼錄,則卒無異於白給,與者受者,皆非矣。但外方還上,勿論士夫、常人,皆許停捧,則獨於京中,區別上下,豈不斑駁乎?然有職者,勿入停捧中,可也。淳曰,外方則有春秋糶糴,而此則有同公債,當初出給之時,只以奴名懸錄,年久之後,無憑可考,終至於永失之弊矣。不可與外方,一例爲之也。顯命曰,此則數不過四百石,得失不關,而今若停捧,則必有將來之弊矣。淳曰,此非國法所載,而便成公債,守禦廳亦如此。銀則盡歸於商譯,米則盡歸於逋欠,非如小民農糧不足,春秋糴糶之例。若小民則豈有如許事乎?上曰,旣下停捧之敎,則京外宜無異同,而此則非如外方糶糴,便是貸下。名不正則言不順,事體極非矣,勿入停捧中,可也。顯命曰,以年條言之,則一人不過一年一石,而合累年計之,則一人或至三四石。此不可不督徵,而其中,石數最多者數三人摘發,朝士則拿處,士子則令法司科治,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淳曰,醫官先令出去,何如?上曰,依爲之。又達曰,臣方待罪守禦廳,多有稟定事,而三冬不得行公,故未果草記矣,今日入侍筵席,故敢達矣。頃者,屯田出稅事,令下之後,繼有出免稅,更爲區別之命,而廟堂有故,未卽擧行,故臣行關各邑,以爲先踏驗執卜,而賦稅則姑待定奪後收捧之意,累次申飭,而各邑視之尋常,不待磨勘,稅大同及本官雜役,一時督徵,至有已納於京司者,事極未安。今則軍門屯田,只出田稅條事,旣已定奪,則田稅外大同條已捧者,當爲還給民間,本官雜役,亦不當擧論,以此意,分付本道,知委各邑,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1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式暇}}。右承旨愼無逸{{*|病}}。左副承旨張泰紹{{*|陳疏受由}}。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月暈。五更,有霧氣。
○卯時辰時,日暈兩珥,暈上有背。自巳時至未時,日暈。
○趙顯命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承牌來詣矣。傳曰,科次入之。
○李春躋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愼無逸今日不爲仕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全羅監司李匡德遞差,不待交龜,上來事,命下矣。按藩重任,不宜暫曠,其代,政官牌招開政差出,催促下送,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正言尹宗夏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除在外未肅拜外,執義柳儼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
○備忘記,居首,都承旨趙顯命,大豹皮一令,胡椒一斗,之次,假注書南泰溫,織毛馬粧一部,胡椒七升,右承旨愼無逸,左承旨成德潤,各中豹皮一令,胡椒五升,同副承旨李春躋,校理尹彙貞,兵曹佐郞柳祥翼,各大鹿皮一令,胡椒三升,賜給。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不進,參議吳命新不進,右副承旨金始㷜進。
○兵批,行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進,參知金始炯病,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有政。閔應洙爲全羅監司,魚有龍爲刑曹參議,洪晉猷爲戶曹正郞,李益炯爲工曹佐郞,金九衍爲尙衣僉正,尹懋敎爲漢城主簿,金泰衍爲全州判官,金聖鎔爲兵曹正郞。
○兵批,副護軍梁聖揆、李匡德、崔星瑞、權瑊、崔柱岳、吳尙純。
○以右承旨愼無逸,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㷜曰,推考傳旨捧入。
○事變假注書朴壽台有頉,代睦付敬爲之。
○睦付敬在外,代金聲大爲之。
○李春躋,以備邊司言啓曰,咸興災荒,極其非常,入春民事,萬分遑急。判官權顈,到任屬耳,數月經紀,賑政方張,昨日移拜義州府尹矣。當初擬薦,雖出於擇人之意,而卽今咸興事勢,至於如此,且是屢易邑宰之餘,今又遞代,極涉可急gg憂g。咸興判官權顈,今姑仍任,以責成效,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曾仍江原監司李衡佐狀啓,自廟堂覆啓以爲,江陵珍富面宮房所買立案處,旣是民人起墾之地,所謂金進士、朴監司家之憑藉橫奪,勒賣宮家之狀,極爲無據。宮房初雖泛然買賣,旣已覺得,則不可不卽爲出給,立案處還退之意,分付內司,兩家奴子,使法府捉來推覈,其所持立案燒火後,科罪杜弊事,捧甘分付於漢城府矣,自漢城府,以民人輩,理曲買賣,勿爲還退之意,直爲回啓矣。大抵稱以立案,勒奪民田之弊,比比有之,則所謂金哥立案,旣不可取信,而前後道臣,採取民願,縷縷陳請,自本司,覆奏許施,則事體之重,固非一該司所宜任自防塞。況各司回啓之法,必有判下該司,令該司稟處之命然後,始爲回覆,而當初本司覆啓中,只有使法府推覈,立案燒火治罪之語,元無令該曹稟處之請,則該府之忽地爲此,未知何據。似是浩多酬應之際,未能照檢之致,而體統所在,宜有警責,漢城判尹張鵬翼,從重推考,覆啓辭意勿施,依前本司回啓施行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成均館官員,以大司成意啓曰,臣敬奉聖批,招集諸生,卽爲宣示,仍言今此聖批中,十條誨責,反復懇至,非所以怒諸生,乃所以訓諸生,此則近年以來所未嘗見者也。聖上之所以待諸生,委曲至此,則諸生,不當復以聖敎嚴峻,爲難安之端,宜速入堂,而此後則不徒以培養扶植,望於君父,必思所以仰體聖意,盡其自修之實,克祛從前弊習,爲當云,則諸生等四拜祗承後,皆言聖敎至此,何敢不奉承?但聖上洞燭今日士習之弊,有此縷縷下敎,就其中諸生所當自反者,則諸生安敢不自反而自勉,惟是萬萬情外之敎,則將不得不一陳衷悃,以俟威命云,仍書進所懷以爲,臣等伏見本館草記之批,則十行辭旨,一紙昭回,其所誨責而勉諭之者,丁寧諄復,有若慈父之詔迷子,臣等伏地莊誦,聚首感歎,繼之以悚恧之至。今此聖敎中,十條臚列,無非切中,近日太學之弊,臣等雖甚愚迷,亦嘗慨然者也,豈不知反躬自責,思所飭勵,而第其中間,有不諒臣等之本意,輕加情外之敎者,臣等何敢以君父一時摧折,遽自疑外,而不暴其怵迫難安之情乎?嗚乎,殿下之敎曰,賢關之輕,所由來久。此則誠如聖敎,抑未知賢關之所由輕,緣何而致也。董子曰,太學,賢士之關,而敎化之本。是知太學之輕重,惟在敎化之淺深,寧有敎化不明,而太學能自重者乎?臣等,竊瞷殿下,不以躬行心得之餘,爲敎胄之本,惟以威制脅勒之敎,爲作人之道。若是而,若是而雖欲盡太學,所謂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職分之所當爲,不幾近於聲音之化民乎?夫朝廷與奪,不關於章甫絃誦之所,而殿下每當進退朝紳之時,扶抑之偏,亦必及於太學,是殿下以太學看作一朝廷,非太學之自隨朝象也。殿下,不思所以正其本,或有一事怫於聖意,則顯示威制之色,或有一事逼於朝士,則輒下摧折之敎,是果合於重太學扶士氣之道乎?是以士皆逡巡退步,不無輕身冒進,以受輕蔑之恥。試以今日事言之,京華士子之居齋者,且過七八十人,自有此擧以後,輒皆相顧愕眙曰,聖上之待儒士,若是賤薄,無寧褰裳遠去,以守士子自重之義,可也,遂皆相率而去。以此觀之,太學,自致其輕乎?殿下,有以致其輕乎?至於昨年逆變時,雖有不善處義而發去者,此不過若干人耳。本非一齋之人,擧皆爲然,而殿下每每提說,以作拑制多士之𣠽;柄,非但一時齋儒之所共冤,亦豈不自歉於大聖人,使人自新之德耶?且夫不封疏而先施罰之由,臣等前日之所懷,旣已罄悉,而聖敎又復至此,是日月之明,猶有所未盡照燭也,請更陳之。夫陳疏對辨者,事有疑似,易於眩亂,則具由辨白,捲堂引嫌者,心有羞愧,難於冒進,則斂跡引退,而今集之疏,誠無倫絶悖,然其言胡叫亂嚷,全無倫脊,惡言善言,俱不足爲喜怒,則在臣等,有何可辨可引之嫌乎?然而其心術之陰險,口業之悖惡,亦不可不痛懲,故竊附聖門鳴鼓之義,略示士流不齒之意,是豈臣等乘憤快意,故爲過激侵辱之計者哉?誠不獲已也。此等無行誼蔑道理之人,君上之所宜深惡,朝廷之所宜共憤。臣等初見其疏,意謂聖上必明辨而痛斥之,臺閣必嚴懲而峻討之,以作日後妖惡悖妄者之戒矣,側聽累日,卒無處分,故試取故儒臣安邦俊,《乙丑日記》見之,則有曰四學通文,則太學施罰,太學施罰,則兩司發啓。以此觀之,則先輩之所以施罰朝士者,意亦有在,故臣等姑施懲惡之次罰,以觀朝廷之處置矣。今殿下,不惟不罪集,反以集之言,爲相規,而臣等爲務勝者然。噫,聖人樞機,何若是不詳量也?若以集言爲相規,則是臣等誠有所失,而集爲是也,安有極惡之名,絶悖之目,加之於人,而視若尋常規警者哉?殿下曾不劈破源頭,而以開可進之路,只以情外之言,每爲操切之方,臣等前日之捲堂,以此也,今日之難進,亦以此也。殿下不此之思,反以臣等,難於去黃,有若騎虎之勢,故爲無名之捲堂,何殿下淺之視臣等,至此也?臣等雖甚無似,亦非婦寺之媚悅承順者類已,君命可受則受之,不可受則不受,惟視臣等操執之如何而已,有何難處於去黃不去黃之間,乃爲此苟且無名之擧,以爲掩過之計也?臣等平日言行,未能見信於君父,本情未暴,而嚴敎荐降,雖承縷縷勸入之敎,不敢晏然入堂云。今此聖批中誨釋,非不勤摯,而諸生等,猶以情事之未盡陳暴,不敢晏然入坐云,空堂今已四日,還入無期,此莫非臣不能見重多士之致,不勝惶恐之意,敢啓。傳曰,再昨批答,已諭矣。前後處分,非爲朝官也,乃重事體,則以此爲太學之輕本,未知其意,而今之京華士子之不肯居齋,其曰由此,則抑未知曾前不肯居齋,亦何故?此亦不自反而掩過之致矣。許集之疏語,旣曰不稱停,則已示未安之意矣。其加罰焉後gg然後g,乃可曰明處分,此等過激之事,諸生雖樂爲,予本不欲爲。況今日付黃,明日去黃,於諸生,已爲洩憤矣。在上者,助激而後,乃曰見信,諸生未付黃之前,若昨下敎,拜章引嫌,則其有可飭之道,而乃不爲此,徑先付黃,捲堂請罰,此非恐動而何?人非堯、舜,每事安得盡善,乃聖賢之言,而諸生,冠儒冠、衣儒衣,遊賢關,不體聖賢之語,若是自是,此非爾見輕之致,在上者,平日涼德誠淺,未能見重之致。所懷中,引董子之言,其躬行爲敎之說,誠予自勉處,豈可以諸生之不自反,其不自勉乎?當益加勉焉,而今之深慨者,因一微事,捲堂數日,聖廟闕守,不遵申飭,朝綱益解,而《寶鑑》之畢役,只有若干日,而使主管之臣,鎭日居泮,曠役若此故也
○又以內醫院官員,以提調、副提調意啓曰,今番各衙門出稅定奪時,本院種藥田,係是御藥所種之地,事體自別,故依他供上衙門例,勿爲出稅事定奪,而其中,於于島田六日耕,該曹諉以中間折受,而不入於免稅中。蓋此田,因栗島藥田浦落代折受,則雖曰中間折受,其爲藥田則一也。揆以事理,不宜異同,而該曹未詳其曲折,有此區別之事,此田若歸出稅,則不但民無願耕,許多種藝之藥,責用無路,依栗島例,一體免稅事,分付戶曹。內酒房軍士使役,最爲浩繁。當初八名,減定六名之後,猶患不足,而一名今又入於裁減中,只有五名,以此些少名子,許多造釀煮取之役,勢難支當,生事可慮。此雖出於軫恤經費,省減冗剩之擧,而該曹裁減之際,不諒本所形勢,減之又減,將至於不成貌樣之境。在前如此之時,多有草記仍存之規。裁減一名,依前還爲定送事,分付兵曹,何如?傳曰,依爲之。軍士則事雖微細,若開此等之路,必將紛紜,置之。
○李春躋,以守禦廳言啓曰,本廳屯田,在於砥平地,收稅補用於軍需者,已多年所矣。屯田中,元田畓三十結四十一負四束庫,年前,自彰義宮房,以其六里火田相換,定界後,宮房與本廳,各自句管,無弊收稅者三十餘年矣。去十二月分,本屯哨官馳報內,六里火田,自本廳,已收稅處,宮房差人,猝然下來,更欲徵稅,民方駭散云,故事甚驚訝,問于宮房所任等處,則以爲當初相換廳屯元田畓,非但土薄,稅入零星之中,宮房田畓,旣已定結數出稅,故不得已移屬戶曹後,六里火田則還屬同宮事,果爲手本啓下云云矣。槪此相換,初非本廳之樂爲,實出於宮房之所求,而今番各處田畓出稅時,軍門屯田,只出田稅條,而本無革罷之令,則六里火田,雖屬宮房,元田畓三十結零,自當歸於本廳,事理較然,而宮房手本中,泛以相換田畓,移屬戶曹爲言者,誠未知其由。本廳元田畓三十結零段,依前還屬本廳,恐爲得宜。以此分付戶曹,而昨秋以來,六里火田之本廳已收稅者,則係是定奪之前,到今自宮房收稅,未免疊徵,且其元田畓,亦已自宮房收稅,本廳今難更徵,田畓雖曰相換,收稅則自今秋爲始,各自次知收稅,而下去宮差,則姑令撤還,俾勿再徵於民間事,令本道,知委施行,何如?傳曰,依爲之。今秋則六里,依舊屬同宮後,元田三十結,依令定式田稅外,屬之本廳。
○以黃海監司,以海州城內瓦家二百餘戶,一時燒燼,人物燒死,亦至九名之多,極爲慘惻,白川私奴唜順夫妻一時燒死,而其妻己德之爲夫殉身,誠可嘉尙事狀啓,傳于李春躋曰,事極驚慘。令本道,各別顧恤,而白川私奴唜順妻己德之爲夫殉節,極爲卓異,令該曹,特爲旌褒。
○執義柳儼啓曰,請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所出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各邑市廛,皆屬平市,凡有號令,無敢違拒,故本署官員,凡於公私所需,取用市貨,不卽給價,動經歲月,至於有風力各司,亦皆有此弊,便成謬規,市民呼冤。其在恤民革弊之道,不可不各別嚴防,請令備局,捧甘禁斷,仍爲定式施行。
○引嫌而退。風聞差爽,未必深咎,不參受戒,勢難晏然,請正言尹宗夏遞差。
○新除授司諫院正言宋受衡,時在全羅道高山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末端事,及處置下諭事,依啓。
○左副承旨張泰紹疏曰,伏以,臣之老母,宿病纏繞之中,自日昨,添得風丹,滿面浮烘,毒氣大肆,刺痛甚急,症形苦劇,雜試鍼藥,少無所減。臣方情理懇迫,有難頃刻離舍,束帶供仕,非所可論,而且臣素有痰痞之病,少或勞悴,氣急喘促,滿腹成塊,如拳如瓜,流注牽疼,劇歇無常。年雖强壯,而不幸有難醫之疾,劇地煩務,實無可堪之望,而只緣感激恩私,奔走爲期,故不計顚仆,强策行公者,今已累箇月矣。冒寒供劇,受傷不輕,所患諸症,一倍添劇,向之結塊流注者,益肆發作,頻頻衝升,動輒昏窒,筋絡壅縮,手足麻痺,嗽極喘急,言語亦澁,夜煩失寐,膈滯廢食,種種證情,不啻宿疾之有添而已。且別有類中之漸,一時呻囈之苦,已不必言,而中心隱憂,實在廢疾,委頓床席,欲起末由。誠恐自此,未報殊恩,而身先溘然,方以是伏枕悲憐,自夫母病之有此別證,憂慮煎灼,賤疾尤劇,達夜涔涔,若將隕絶之際,因本院啓辭,天牌遽辱,而惴惴危喘,斷無自力趨承之勢,不得不坐犯違慢,恭俟重勘,只推之命,遽下意外,臣誠且感且惶,莫省攸處。母病身患,俱非時月可瘳之證,而鞶帶未褫,殆同籧篨,有時知覺,倍切悚悶。玆敢倩人構疏,疾聲哀呼於仁覆之下,伏乞天地父母,曲加矜憐,亟許遞臣所帶之職,勘臣違傲之罪,以肅朝綱,以延殘喘,不勝萬幸。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1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成德潤{{*|式暇}}。右承旨愼無逸{{*|病}}。左副承旨張泰紹{{*|陳疏受由}}。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式暇}}。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南泰溫{{*|式暇}}。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雪寒未解,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小癤處完合後,餘氣已盡差平乎?湯劑連進,而其有淸熱之效乎?臣等今日,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予則小癤處,今已快減,而湯劑進御屬耳,姑未知其效矣。勿爲入診。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陳疏,掌令李著,持平鄭亨復未肅拜,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大臣有故,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金始㷜,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十一日,武臣賓廳武經七書講單子,纔已落點啓下,而政事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愼無逸,昨有只推之命,而今日又不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趙明澤,時在京畿漣川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依啓。
○又以營建廳言啓曰,本廳郞廳戶曹正郞李顯弼,旣遞本職,其代,以戶曹佐郞兪崶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軍門旗槍及鳥銃粧家所入加時、槍柄等木,自前分定於全羅左、右水營,及濟州牧取用矣。卽今所儲匱乏,前頭有軍器造作之事,而他無取用之處,殊甚可慮。加時木、槍柄木,各二十條斫伐,今年稅船添載上送,以爲及時取用之地事,令廟堂,依例分付於全羅左、右水使及濟州牧使,何如?傳曰,允。
○傳于趙顯命曰,召對爲之。
○以右承旨愼無逸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愼無逸,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右承旨愼無逸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垂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忠淸監司狀啓,大司諫權𥛚;病重,上去不得事。{{*|踏啓字}}
○庚戌正月初十日未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金始㷜,侍讀官尹彙貞,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柳祥翼、崔益秀。彙貞讀自仁宗恭孝王,止時輩所推。上曰,承旨讀之。始㷜讀自三月資謙,止俊京心然之。上曰,少退。諸臣退出閤門外,少頃復入。上曰,注書讀之。{{?|⿰禾道}}讀自王殺俊京,止其言果驗。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祥翼讀自七月宋遣,止此意奏聞。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益秀讀自侯章還,止毋得侵牟。上曰,承旨讀之。始㷜又讀自四月庚午,止諡文成。讀畢,彙貞曰,鏐字,當以虬音讀之矣。上曰,然矣。彙貞曰,金字避國名,故變音讀之,而今則以本音讀之,似好矣。上曰,前朝事金之後,避其國名,故變其字音,則事金以前之書,當以本音讀之,而至如金日磾之金字,亦讀以變音,誠無意味。然前此,旣以變音讀之,則今亦以此讀之無妨矣。彙貞曰,李資謙焚蕩宮室,驚動乘輿,與唐時訓注之變無異,仁宗初若稍制資謙之權,則其亂,必不至此,而以其受恩於外家之故,不能禁抑,至於權威旣盛之後,乃以齟齬之臣,欲制盤據之權,故終至於禍亂之如此,正所謂毫釐不伐,將尋斧柯者也。上曰,以上編中,不稱臣、不拜之事觀之,無異於漢之曹操矣。若於太阿倒柄之後,則雖欲制之,無如之何,而仁宗之於資謙,則異於此矣。不早制權,終至生變,其禍之得止如此,其亦幸矣。彙貞曰,麗朝治逆之道,甚不嚴,惠宗之不殺王珪,已極怪矣。至若資謙,則罪關宗社,不可容貸,而其緩忽也如此,以至有崔忠憲gg崔忠獻g之患,其流之弊,豈不大乎?又達曰,拓俊京雖有五月之事,究其心終爲逆矣。上曰,實則資謙庸劣之人,俊京則有甚於資謙矣。彙貞曰,誠然矣。若無俊京,則資謙亦無能爲矣。又達曰,仁宗親經患亂,而不知懲毖,頻年遊豫,以爲常事,俊京在傍睥睨,而曾不之疑,以致妙淸之亂,幾亡國家,此不過有逸豫之心,而無戒懼之意故也。上曰,然矣。彙貞曰,金仁存,學識高明,出處得宜,爲國之言,又甚切實。生丁乖亂之世,亦能保全性命,古所謂旣明且哲,以保其身者,仁存之謂歟。上曰,然矣。又敎曰,《寶鑑》欲講於夜對矣。其盡懸吐乎?彙貞曰,未卒數編矣。近來館直多空,故此等之事,不能一一矣。仍又進伏曰,臣待罪渭源郡gg渭原郡g,蒙恩纔還矣。渭源gg渭原g事,有可仰達,故惶恐敢達矣。上曰,儒臣,纔自西邑還,且到任頗久,故欲有問矣。儒臣先爲發端,詳達可也。彙貞曰,渭源gg渭原g迫在鴨江邊,係是邊上重地,而城池軍政,大段疎虞。以城池言之,邑城舊築,半毁半存,脫有緩急,無可恃賴,而軍糧器械,盡在其中,實有臨亂藉齎之憂。海恩府院君在關西時,已知之,兵使朴纘新,亦以此意狀聞矣。頃因備局覆啓,本郡境內地名小禾等,乃有築城處,使於今秋始役,臣卽爲往審形止,則周廻闊大,至於五十餘里,動一郡之民,十年經營,難以訖役,藉令完築,以何軍丁排立防守?此則決非可城處。自郡治,南距七八里,有地名松峴,周廻僅十里,三面絶壁削立,南偏及水口處稍虛,而各不過三四百步,外險內夷,實天作地設之處。且本郡郡治,在兩大江合流處,地勢低陷,每當潦水,城內人家,盡爲沒入,城南江岸,歲歲嚙破,蕩析離居之患,迫在朝夕,移邑之擧,在所不已。若於松峴設城,則一爲糧械可藏,關防永久之地,一爲移邑之便,周廻不爲闊大,事力可以易就,實爲兩便。請令道臣,春巡時,親審形止,劃卽論稟擧行,何如?上曰,松峴之於鴨江,其間遠近,何如?彙貞曰,僅十里矣。上曰,太淺,不如深處,而太深,亦不好。今此欲城處,無乃太深乎?彙貞曰,去江十里,豈曰太僻乎?上曰,古人所設置,亦必有意,蓋淺不如深故也。義州亦然矣。彙貞曰,理山邑城,亦去江八九里,何必皆在水邊乎?江界則好矣,而理山則與渭源gg渭原g,無異,其地,朱砂嶺絶險,故今方始役築城,而踰嶺運穀,反爲民弊,故常居則不好云矣。上曰,事體重大,分付廟堂,與道臣商議處之宜矣。{{*|出擧條}}上曰,其他疎虞之事,亦盡達,可也。彙貞曰,土兵三百餘人內,時存立番者,只是六十三人,其餘則皆官屬充數,官屬以有本役,故例頉土兵之番。又其餘則皆逃故未代,緩急時束伍軍,則領付防營,守城者只是土兵,而虛闕如此,誠極寒心。大抵本郡戶口,元戶五千,而合計入作則殆至八千戶。以八千戶之民,充定三百名土兵,豈有不得閑丁之理乎?此守令不能着實簽括之致。臣在郡時,搜得三四百名閑丁,充定土兵闕額,而悤卒遞歸,未及整理排番,請令道臣,各別申飭本郡,兵使巡歷時,使之從實考點,似爲得宜。非但渭源gg渭原g如此,沿江諸邑皆然,竝爲申飭,何如?上曰,民戶近萬,而不能得數百土兵者,極爲無據。此實守令不勤之致也。非特渭源gg渭原g爲然,他邑亦必皆然,竝申飭,可也。{{*|出擧條}}彙貞曰,田政有可憫者矣。以渭源gg渭原g言之,山腰以下,乃爲元田,人民多入後,高峯絶巓,無不起墾,則山腰以下平地,豈有曠土加起處,而都事檢田時,必索加起,若不滿三十結,則不捧成冊。當初有曠土時,宜索加起,到今地盡,則宜止而不止,昨年三十結虛稅旣存,今年三十結虛稅又出,逐歲增加,民不堪命。若此不已,有元田者,擧將離散矣。臣在渭源gg渭原g時,都事加執二十七結,而白地加結,事甚可悶,故臣卽爻周其文書,以依昨年結數爲之之意,下帖分付於民間,以若干所有隱結,充數於加起,而此亦有限之地,豈可每每如此乎?今後則,分付本道,都事檢田時,渭源gg渭原g、理山兩邑,則從實執卜,勿索加起之意,申飭,何如?上曰,戶曹年年徵督三十結,而守令則不欲出隱結,故虛張名目,濫其結數,其弊至此,此後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彙貞曰,大抵渭源gg渭原g,文學則固陋,而武技則精銳,無非朔方身手。其中別武士七十人,武才尤奇,試爲賞射,則其藝之精妙,可謂無雙。且別武士,爲出身之階,故操弓者皆願入屬。今若加其額數,精鍊募入,則其於勸奬備禦之道,似爲得宜矣。上無發諾。上曰,故判書金錫衍妻喪出云矣。日者狼川倅有闕,故問其故,果是喪出春川云。喪葬凡需,令本道,從優題給,擔持軍亦爲題給事,,分付宜矣。始㷜曰,出榻前下敎擧行乎?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未差。左副承旨張泰紹{{*|陳疏受由}}。右副承旨金始㷜{{*|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南泰溫{{*|式暇}}。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雪後風烈,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小癤處快減後,今已如常乎?前劑入淸胃湯三貼,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繼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bb大b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小癤處,今已如常。當初欲爲進御湯劑之敎,不過輕輕淸熱之意,不必加進,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陳疏牌不進,掌令李著未肅拜呈辭受由,持平申致謹未肅拜服制,鄭亨復未肅拜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憲府無行公之員,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在外、呈辭受由、服制外,陳疏未肅拜人員,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執義柳儼,持平鄭亨復,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傳于趙顯命曰,春展謁,以中旬前推擇以入事,分付春曹。
○李春躋啓曰,卽者吏曹郞廳來言,今日爲政事命下,而判書趙文命,參判沈珙,參議吳命新,俱以病不來,不得開政云。判書、參判、參議竝卽牌招,以爲開政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成德潤進。兵批,判書金在魯在外未肅拜,參判李眞淳進,參議沈埈病,參知金始炯病,左承旨成德潤進。吏批啓曰,前義州府尹權顈,咸興判官仍任,所授加資,依例邊將之意,敢啓。傳曰,知道。以徐命彬爲大司諫,權爀爲正言,申致雲爲禮曹參議,金始熺爲戶曹正郞,安允升爲刑曹正郞,徐命珩爲兵曹佐郞,學正朴昌徵、李淵起單付,咸興判官權顈仍任事承傳,副護軍權𥛚;、李壽沆,副司果尹宗夏、沈鳳輝單付。
○藥房口傳啓曰,卽伏聞入侍醫官所傳之言,淸胃湯有加劑以入之敎。前方中,祛代,入乾葛,依本方,入黃連八分劑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闕直,今已多日,事體極爲未安。校理鄭羽良,以親病陳疏徑出,已過三日,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傳曰,春展謁以中旬前推擇以入事,分付春曹事,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則今正月十六日、十八日平吉,十九日大吉云。此三日中,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以十九日定行。
○以校理鄭羽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傳于李春躋曰,在外朝參,多行於二十一日,謄錄然耶?抑擇日而然耶?問啓。
○李春躋啓曰,在外朝參,多行於二十一日,謄錄然耶?抑擇日而然耶?問啓事,啓下矣。取考謄錄,則初五日、十一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朝參,自是謄錄矣。敢啓。傳曰,知道。然則二十一日朝參爲之事,分付。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今月十二日,本廳三運上番軍兵賞格試才,設行於慕華館廣智營。入直將官及軍兵等,依例除標信出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卽者二所巡將,及西部官員牒呈內,太平館契居砲手龍得漢,行廊草家一間,軍官丁道芳,行廊瓦家一間,獨女金召史行廊瓦家一間,姜召史行廊瓦家一間,合四間,去夜三更量,燒延云,而凡城內有無事,必於罷漏後,一二所巡將,從實修報,自本曹,待開門書入,卽其規例,而今此當部及該所報狀,差晩後,緩緩來呈,事極駭然。當部書員及該所書員,自本曹,從重決棍,失火單子,今始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饔院提調意啓曰,本院進上磁器,今將始燔,而柴山濯濯,燔木無出處,事勢十分悶慮。水上木商之收稅,昨年還收,蓋出於萬不獲已,而慮或如前有弊,只請限當年收稅,以觀便否,而嚴立科條,只捧矮松,勿捧材板有用之木事,各別申飭矣。木商果爲稱便,燔事亦免狼狽,從今以後,永爲定式,逐年收稅,以爲助燔之資,至於收稅之規,防閑之法,一依上年事目施行,而第水上邑,間有違禁徵稅,事極無據。成命之下,爲守令者,何敢乃爾?此必監色輩,憑藉弄奸之致,此後如或復踵前習,當該監色,自本院,捉致嚴査,果是實狀,則守令依前定奪,拿問重究,監色嚴刑定配事,更爲嚴飭,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軍布作米節目中,始以一疋十一斗,折定頒降,而慶尙監司朴文秀,稱以民願,每疋欲捧十斗,至於狀請,廟堂覆啓以爲,本道農形,邑各不同,市直必有高下。令道臣,就十一斗折定,元數中,隨其豐儉,或加或減,以爲折長補短之地矣。道臣,更不稟請,一例以十斗收捧。有減而無加,雖出恤民之意,而其不遵朝令之習,誠爲未安。慶尙監司朴文秀,從重推考,作米成冊,還爲退送,使之依當初分付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備邊bb司b言啓曰,全羅監司李匡德,因其情理,以不待交龜上來之意,旣已變通,則空營凡事,實涉可慮。新任下去,一日爲急,而新除授監司閔應洙,時在驪州地云,令政院下諭,各別催促,使之急急上來,以爲不多日內辭朝之地,本道都事,不可不趁此時急速下去留營,檢飭官事,而新除授都事安栻,方在未署經中,卽爲除署經,使之明日內辭朝赴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成均館大司成意啓曰,臣於昨夜,伏承批旨,卽爲宣示於諸生等,則諸生等,又爲書進所懷以爲,臣等因一怪悖無倫者付黃之事,致勤嚴敎,分義迫怵,情迹惶縮,至有捲堂之擧矣。及承昨今批旨,則辭旨委曲宛轉,誨諭勤拳,開釋備至,其間雖或有一二不諒之敎,而亦非輕蔑儒生,拒絶臣等之意,欲其從容開導,使入無過之意,溢於絲綸之表。臣等聚首莊誦,已不勝欽仰感歎之忱,而至於益加勉焉之敎,尤不覺頌祝之至。噫,臣等之言,雖有一得之慮,不過古人之緖論,而老生之常談,亦何補於聖德之萬一哉?然而殿下,不以人微而廢言,至有此優容嘉納之音,是豈但有光於採蕘之聖德哉?亦出於誠信待士之道也。臣等雖甚無似,亦嘗誦聖賢之書,而講忠信之義矣。何敢膠守迷見,一向相持,不思所以誠信事上之道乎?雖然誠信二字,亦非別般義理,不妄之謂誠,不欺之謂信。今若迫怵嚴命,曲飾假辭,以爲承順媚悅之態,則是果向所謂婦寺之類,夫豈以誠信稱之哉?是以輒忘其煩瀆,罄竭所蘊,殿下每以京華士子之不居齋爲敎。是誠近日之痼弊,臣等之所嘗慨歎者也。然天之生材,本無京外之別,豈京華子弟則擧皆俊秀,而草野寒士則擧皆殽雜耶?我國儒賢,起迹黌庠,終爲國器者,前後何限,而未聞當時諸賢,皆出綺紈,則人才成就,惟在導率敎迪之如何,本不關於生地之高下遠近,而殿下之敎,每每如此,是豈聖人立賢無方之意也?且京華子弟之一時退去云者,臣等非敢鑿虛飾詐,以爲掩過之計。自昨冬以來,京儒來守聖廟者,其數夥然,故臣等私心喜幸,庶幾其漸復思皇之美矣。一自聖敎之下,輒皆歎咄慨傷,相率而去,故敢以目前所覩記,略及所懷之中矣。今聖敎,反以臣等之言,有若浮誇虛張,以爲掩過者然,此皆臣等誠意淺薄,不能孚格之致,反身自悼之外,更何顔面,有所自是之意也?至於集疏之不爲對辨,先自施罰之由,前後所懷,罄悉無餘,而殿下,每以此縷縷爲敎,臣等前日所懷中所謂,本情未暴,難於冒進者此也。臣等初若有意於洩憤之計,則當於見疏之日而爲之,何必反復商量,至於十餘日而後爲之哉?誠以封章不可,捲堂不可,而太學古風,有施罰懲惡之規,臣等此擧,妄謂得中於伸士論斥妖人之道矣。聖敎乃以付黃,爲冒禁擅行之罪,臣等於是,義不安,故斂迹捲堂,則實出於悚惕迫隘之情,有何一毫恐動之意乎?然而殿下之不少諒察,乃至於斯,此亦臣等不能孚格之致也。且當初付黃,非爲洩憤,乃爲斥妖人伸士論之道,則去黃一節,臣等雖被萬誅,有不可奉行者。若使臣等,徒畏嚴命,輕墜舊規,則正所謂不識人間羞恥事者,殿下將何所取,而苟充章甫之列,徒費養賢之粟乎?昔李穆,驅逐國臣,其後元宗大王爲王子時,泮儒亦打其傔從,當時祖宗,未嘗以過激爲非,而每下嘉奬之敎,至今載在泮錄,傳爲美談,其他朝士之被罰於儒籍者,未聞朝廷不先處置,而脅制儒生,使之解罰,如今日者也。此亦臣等,不能見重於君父,自受輕蔑之致,只自慙恧,復何怨尤?臣等捲堂,旣不由於集疏之可嫌,實由於聖批之難安,則今日入堂與否,又不關於去黃與否,不必縷縷仰陳,而旣承前後未安之敎,故敢此附進,不勝惶悚之至云。大抵諸生等所爲,豈無過激之擧,而惟其恃列聖培養之澤,以氣相尙,故雖於君父之前,必以不爲摧挫,爲貴,此其所由來,蓋已久矣。殆非口舌所能諭,威令所可制,半夜相持,終不肯改心易圖,空堂之久,亦且六日矣。事甚悶慮,何以爲之?敢啓。傳曰,諸生之若是撕捱,過中過矣。數次批旨,非一毫扶抑也,詳諭賢關近日之弊習,欲使諸生其自反,則猶且自是,不肯入堂,王法本無假借,申飭之下,輕先付黃,雖今日施罰,其明日捲堂,其所飭勵,烏可已也,而顧士氣之委靡,體祖宗之培養,只加飭勵,爲泮儒之道極矣。許集之語,旣曰非也,其無扶抑,可知矣,而且昨日批旨中,亦示交勉之意,爲諸生之道,亦至矣,諸生,豈不知此意?而猶執過中之見,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而予雖不能君師之位,使諸生,過中至此,師儒之長,邇在泮宮,其未能善曉諸生,非古人能一語感人者,命此任之意安在?良可慨也。更爲勸入。
○右承旨愼無逸疏曰,伏以臣於三昨夕退出之後,素患疝病,猝然發作,委倒昏昏,不省人事。蓋臣之有此症,已至多年,而當其痛劇氣衝之時,腸腑如絞,呼吸不通,頃刻之間,若將垂絶,居常懍懍,不敢以恒人自處矣。近因獨女,重患紅疹,親自救護,危厲熏心,重以觸感風冷,添得傷寒,頭疼如劈,肢體洒淅,寒熱交作,精神昏憒,多灌藥物,少無所效,連晝達宵,作一僵尸。卽今症狀,實無自力供仕之望,而僚員不諒,鎭日請牌,聖恩寬假,尙靳例罷,惶悶迫隘,莫省攸措。積逋之下,不敢一向偃伏,謹此忍死扶曳,隨詣於闕下,而咫尺天閽,無由進步,不得不投疏徑歸,臣罪至此,萬隕難贖。伏乞聖明,俯垂諒察,亟許鐫削臣職名,且治臣前後違傲之罪,俾得及時調治,以延危喘,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踏啓字}}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數日之間,聖體快臻平復,區區懽忭之誠,有不自勝,而顧臣情地,至爲危蹙,不得自列於恒人。以議藥之重,承命至再,而竟不敢祗承,臣子之分義,掃地盡矣。雖萬被鈇鉞,何以贖此罪?玆敢席藁私次,涕泣請命。仍伏念,臣萬萬不肖,無一能可自效者,惟犬馬死生向前,苟可以少陳微力,雖至微細之事,不敢萌毫髮緩後於念頭。況於保聖躬嘗御藥之至重大,而只緣面前路窮迫如許,不能自致其身,一至於此,臣實拊心痛恨,誠不若溘然就滅,尙何言哉?臣今不被大何,無以少勵臣節,爲百僚戒。血誠祈祝,惟在於聖上天地父母,哀臣至窮,鑑臣苦懇,亟命有司,加臣以重律,一以嚴朝廷之憲紀,一則俾臣得少自安於一縷未化之前而已。臣無任瞻望九閽,戰灼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何不諒而巽讓至此乎?此莫非因予誠淺矣。愧恧之極,無以爲諭。卿其體予慇懃之志,安心勿復過讓,亦勿過自引咎,卽起偕入,用副至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1月1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未差。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廻木星。五更,雷動。
○午時,日暈。申時酉時,日有左珥。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湯劑旣有加進之敎,其果有淸熱之效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氣如常,湯劑旣已始進,欲爲加進數貼之意,勿爲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吏曹郞廳來言,承旨有闕,政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又啓曰,前黃海監司金取魯,謂有身病,陳疏受由,使其褊裨,替納密符,推考,何如?傳曰,以縣道,數次承批之後,不爲復命仍諭,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且本兵重任,其不若是久曠,從重推考,卽爲牌招察任。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校理鄭羽良,昨日旣有只推之命,更爲牌招入直。《國朝寶鑑》懸吐內入事,成命已久,因僚員之不齊,尙未訖役,其在事體,至爲未安。在外僚員,一體牌招,以爲相議懸吐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左副承旨張泰紹受由過限,右副承旨金始㷜病不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趙顯命曰,召對爲之。
○李春躋以成均館官員,以大司成意啓曰,臣於昨夜,伏承批旨,更爲宣諭於諸生等,仍爲反復開諭,徹夜相持,則諸生等以爲,臣等,昨日所懷,備陳捲堂之由矣,及承聖批,則至以執其非,恐動君父,聽奬詡而已,爲敎。恐動君父,人臣之極罪,希覬奬詡,士子之醜行,有一於此,猶不得晏然自安,況兼之者乎?今欲怵於嚴命,抗顔入堂,則實有喪廉之恥,守其株見,一向捲堂,則反涉要君之科,臣等於此,實不知置身之所,區區所懷,亦不敢仰達。玆敢退伏私次,以俟罪罰之至云。今此許多諸生中,自昨日以後,或不無還入之意矣,及見下批之後,以批旨中奬詡等敎,係是賤蔑之意,羞恥之目,遂相率空齋,逬出泮村。臣與諸郞廳,今方守齋,而旣未能善爲開諭,使之還入,又有此層激之擧,孤負職責,屢勤嚴敎,惶恐之極,不知所達。自前如此之時,例有知館事、同知館事,同爲勸入之擧,而知館事未差,同知館事臣李秉常,同知館事臣李眞望,俱在外。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啓。傳曰,諸生固執過中之意,連次勉諭,終不肯食堂,深慨之中,語雖過中,諸生若是層激,實是意外。聖廟至重,予豈因諸生之過激,不體祖宗朝培養之盛意乎?昨日批旨中諸生數句引嫌之語,特爲更下,以此善諭諸生,勸入食堂。
○前參議羅學川疏曰,伏以臣,殘年疾病,跧伏草莽,百念俱灰,而一息未泯,目擊艱虞,空懷漆室之憂,瞻望雲霄,長懸魏闕之戀,葵忱雖切,芹獻恐愚。乃者伏見本道道臣關文,頒示聖敎,令大小臣僚,各言闕失,一札十行,丁寧懇惻,懼災省躬之意,溢於言外。臣伏讀再三,不勝感激。臣才識庸下,智慮淺短,尙安有嘉謨善議,可以上裨聖德,下益時務者,而中心耿結,猶有不能自釋者焉。敢以耳目之所得,思慮之所及,竭論直陳,自以爲一得之愚,而庶幾少答我殿下,至誠望助之盛意也。第惟消弭之策,轉移之方,伏想諸臣,已多言之,繼此而至者,又將相續於公車之下,惟殿下之所取而無窮焉。臣不欲以迂腐之見,復效已陳之芻狗,而敢論根本之地,以效無隱之衷,伏願殿下,試留心而澄省焉。臣竊瞷殿下,嚴恭寅畏,勵精圖治,宵衣旰食,不敢遑寧者,已六年于此,中外拭目,指日望治,而式至于今,治效蔑如,天心未豫,災異荐臻,民俗日偸,物怪滋生,前史罕出之變,層見於今日,臣旣憂且駭,莫知其咎之所在也。雖然天道不慆,變不虛生,謂之適然,則是慢天,而不可爲也。嗚乎,天人一氣,本無彼此,感應之速,甚於影響,而人主之身,與天爲體,上下流通之妙,又非凡人之比,則其於日用動靜之間,愼其所以感之者,尤當無所不用其極也。傳曰,和氣致祥,乖氣致異。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而天地之和應之,不然則反是,而天地亦不以和應之,於是乎有災異焉,或以水患,或以雷變,其他可駭可愕之災,各以類至,而至於虹霓之貫日,爲變甚慘。雖未知某事之失,有以召之,而古人云,陰盛于陽,謫見于天。然則陰沴之氣,敢干大陽,豈不大可畏哉?雖然,天之所以示譴者,非怒之也,乃所以警之也,其所以警之者,乃所以欲全安之也。故古人曰,人君遇災而懼,則災轉爲祥,遇災而忽,則災終爲災,竟至於亡而已。然則遇災而求其所以弭之者,不出於敬之一字。雖然,其所以警之者,只出於懼災之心,而不本於應天之誠,則其敬也亦僞而已,亦何能感天心、釋天怒而弭天災也?朱子曰,天子有天下,則天下鬼神屬焉,諸侯守一國,則一國鬼神屬焉。若縱心所欲,不以其正,則天上許多星辰,地下許多山川,如何不變怪?信斯言也,則臣竊恐殿下,所以體天地主神人者,或不能盡得其正,而有失於體信達順之道,以致和氣之不應,而乖氣之召災也。嗚呼,朝著之間,爻象不佳,百度泮散,萬事隳哉,臺閣之官,職是耳目,而未聞有直節敢諫之風,廟堂之臣,責乃股肱,而未聞有左右輔相之事。生民之塗炭已極,而誰能救之,中外之貪汚成風,而誰能澄之,親上死長,識其義者誰也,讐國悖逆,使之然者誰也?殿下,以眇然之身,居深宮之中,顧視左右,無一可恃,則宜乎惕然而憂,茫然而歎,發之於辭旨之間,而擧皆引以自咎,藹然有畏天保邦之志,足以泣山東之悍卒,而回旣倒之狂瀾也。嗚乎,臣誰無似,犬馬之誠,秉彝所同,亦何忍泛論時事,謾引前言,以爲應文之具而已哉?請擧祖宗朝故事,以爲今日殿下應天弭災之方,伏願殿下,其留省焉。昔我太祖四年,以災求言,下敎曰,時當正陽之月,有此陰沴之氣,予甚懼焉。庶幾遷善改過,以答天譴。太宗初,有雷雨星文之變,乃下敎曰,蓋聞天人之際,相與無間,天之譴告,可不懼哉?咎至於斯,痛自刻責。世宗二十六年,有雷震之變,上召領議政申漑等曰,今天示譴,予甚懼焉。世祖朝,亦多災異,上憂之,嘗有詩曰,敬天天乃保。明宗二十三年十月震雷,下敎曰,君心萬化之源,而心有所未正歟?朝廷四方之本,而政有所未淸歟?其時又旱甚,民飢且死,上於禁中,親禱得雨,如是者再。逮至我肅考丙戌四月,大雪嚴霜,九月雷震發聲,戊子四月,白虹貫日,上嘗下備忘曰,邇來七八年風霜之災,人妖物怪之變,式月斯生,予自今益加警畏,減膳撤樂,令該曹擧行。噫,災變之來,自堯、舜、禹、湯以下三代之明君哲辟,皆不能免,而其所以消弭之者,修德敬天而已,則惟我列聖之遇災修省,應天以實之道,亦何嘗外於此哉?其曰予甚懼焉,遷善改過,其曰天之示譴,痛自刻責,卽堯之兢兢,舜之業業也,其曰君心萬化之源者,卽堯、舜所以精一執中,以致中和之極功,而至若禁中親禱,卽成湯躬禱桑林之意也,其曰敬天乃保,其曰益加警畏者,卽堯、舜、禹、湯之,所以欽若祗承,祗敬厥德,克謹天戒者也。噫,惟我列聖之所以配天合德,轉災爲祥,以貽我億萬年無疆之休者,皆所以法堯、舜、禹、湯也,則殿下今日之所當法者,其非我祖宗耶?古人曰,欲法堯、舜,當法祖宗。伏願殿下,其念哉。臣愚死罪,竊恐殿下之所以修人事享天心者,或不能如我祖宗之克誠克敬,以盡其道,而或於本根之地,未免有一毫私僞之螮蝀也。何者?臣竊聞殿下,近年以來,政令之施,或涉於抑揚,辭氣之發,或欠於和平。言事之臣,其言雖過中,未必皆架空鑿虛之語,則不可盡疑其挾雜售私,而輒加斥怒,行遣相望,朝廷之上,氣像愁歎,雖欲和靖,其可得乎?逢迎之人,其言雖可悅耳,或出於持祿固榮之計,則不可一視爲忠君愛國,而每加恩私,延攬不暇,朝廷之上,朋比成習,雖欲淸明,其可得乎?殿下踐祚之初,何嘗有此等擧措,而數年以來,凡所以處心行事,大相反,如出二人之手,臣不敢知,此其故何哉?無乃黨論之禍,卒致去年亂逆之變,使國勢,日趨於危亡之域,殿下於此,嫉黨論尤甚,而用思慮太過,駸駸然入於偏僻,而心不得其正,氣不得其和歟?恭惟我肅考,嘗下敎曰,黨論之害於國,末路尤甚,予以爲,此厥bb?b不祛,終必亡人之國,又曰,君爲四方之表準,使黨論至此者,誰執厥咎?亦宜反省,務我建極。嗚呼,一哉王心,大哉王言。凡爲人君者,苟能建極于上,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斂時五福,錫厥庶民,使之無有淫朋,無有比德,在位者皆高明正直,而頗僻僭慝者,不得干於其間,則又豈有淫明比德之害于家凶于國之禍哉?殿下每以蕩平爲敎,臣於此,未嘗不欽仰聖德,不勝懽忻感悅,手舞足蹈而無已也。第恐殿下所謂蕩平者,苟不分是非,不辨邪正,惟務混同保合,使之合汚同塵,雜進竝容,則無乃或失於皇極本意,而有違於我肅考建極之訓耶?肅考又嘗敎之曰,上下雷同,非國家之福,予非以此責下也。嗚呼,至哉,如使上下雷同,不相可否,惟務苟容,善惡不分,則欲祛淫朋,而淫朋自至矣,無比德而比德愈多,烏在其爲蕩蕩平平正直也乎?朱子所謂,元祐之調停,建中之持平,終致社稷之危,而未免貽譏於天下後世者,此誠可畏而可戒也。今之所謂黨論者有三,曰老、曰少、曰南,三論角立,秉心不同,其間亦豈無是非邪正之可言者哉?昔之所爭,專出於士論之岐貳,臣未知孰爲非孰爲是,孰爲正孰爲邪,而今之所爭者,不過曰義之一字,其善惡之別,不啻若白黑之易見,雖匹夫匹婦之愚無知者,皆知其是非之所在,而知所擇從,以殿下之高明睿哲,豈不知如此者爲善,如此者爲惡,而有所撓奪於其間哉?昔魯哀公,問服民之道於孔子,聖人宜以端本淸源之道,告於其君,而乃對曰,擧直錯諸枉則民服,擧枉錯諸直則民不服。人君之用舍,雖失枉直之分,似不關於民心之向背,而聖人,以枉直擧錯,決民心之服不服者,何也?蓋好善惡惡,民之秉彝,善者人心之所同好,惡者人心之所同惡,君之好惡,合於民心,則民心不期於服而自服,君之用舍,咈於民情,則民情不期於不悅而自不悅,此天理之常而人事之必然者也。故《大學》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書》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蓋人心所同,天意可見,或民心悅則天亦悅,民心咈則天亦怒,民咈於下而天怒於上,則災異之出,亦安知其不由於此也?傳曰,順乎人而應乎天。然則順人應天,亦豈非弭災徼福之一大關棙耶?伏願殿下,念哉念哉。臣之所陳,實出肝膈,或可少摡gg槪g於聖心耶?臣又有所未解者,往者大臣,以聯箚,坐逆律死者四人,而竊聞殿下,命復兩臣官,兩臣則宥而不復,尙置罪籍云。噫,此四臣者,其心同其事同,若謂之有罪,則同有罪也,若謂之無罪,則同無罪也,而殿下區而二之,臣不敢知聖意之所在也。其不以四臣者,一邊謂之忠,一邊謂之逆,若全釋之,則有乖於一邊之所主張,全罪之則有違於一邊之所秉執,故半釋之以與一邊,半罪之以與一邊,欲以此爲蕩平之𣠽;柄耶?若然則依違遷就,半是半非,將何所的從,而得其義理之正也?義理不明,是非相雜,則皇極所謂蕩蕩平平正直等語,終爲無用之虛設,而殿下之所以爲蕩平者,竊恐非王者建極之道也。臣愚死罪,尤不得不爲明主惜之也。臣不敢知,殿下其無先以祛朋黨爲主,爲目前姑息之計,而至於別是非、辨邪正,有不暇顧者耶?臣愚竊以爲,毋論彼此,惟求其義理之正是非之明,而是者取之,非者去之,直者擧之,枉者錯之,不使淫朋比德,參錯於其間,則君心正而百官正,百官正而朝廷正,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遵王之法,自底於王道蕩蕩,會極歸極。夫然後,方可謂之蕩平,而政成化行,庶績咸熙,則聖敎中所謂,風俗也、民事也、紀綱也、奢侈也者,特政令間起廢補弊中一事,而不足憂也,亦不必憂也。殿下苟不以臣言爲耄而少垂察焉,則斯可以少效區區願忠之心,而亦庶乎其不負我殿下矣。噫,臣敢因聖旨,略陳瞽說,而猶有餘蘊,不敢不盡,竊未知芻蕘之言,亦入於聖人之擇耶?《書》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比之於木,疾風震撼,而能不顚拔者,蓋以其根本固也。是以古之聖帝明王,發政施仁,靡不惟民之是勤,視之如常gg傷g,若保赤子,惟恐匹夫匹婦之不獲其所,此所以享國長久而永保天祿者也。何者,天地之大德曰生。凡萬物之稟氣含生者,莫非天地之生,而吾民之最靈,尤上天之所陰騭而眷顧者也。然天雖默佑於冥冥之中,而不能自施其默佑之心,乃眷聖人,作之君,付之司牧,以行其仁覆閔下之心。肆聖人,代天育物,體仁覆之德,而行仁愛之政,承閔下之心,而施矜恤之澤,斯可謂至矣,而天之眷民日監在玆,或有一政一事之不協於其心者,則必有災異之警焉,而爲人君者,苟能知懼而改之,則天乃載悅,申命用休,而復有休徵之應焉。故《書》曰,惟天降災,祥在德。傳曰,得乎民,得乎天。蓋得者,得其心也。苟能得乎民心,以得乎天心,則雖有敵國外患,天人協助,邦命自固,此所謂仁者無敵也。昔宋淳熙之末,災異疊見,而朱子眷眷以得民心,告於其君曰,民心固結於我而不解,則北虜不足啓也。夫災異之意,深遠難見,孔光以爲天道不必憂,安石以爲災變不足畏,此皆誣諛奸妄之言也。蕫仲舒、劉向之徒,又以某災爲某失之應,亦太拘拘滯陋,而其或有不相應者,則適啓人君不畏不憂之端,亦非也。今夫日虹之變,又是災異之非常,而出於百年昇平之末,亦不可忽焉置之度外而莫之思也。雖然,以臣上所云誠敬二字,爲事天之本,以下所云,得民心三字,爲固國之基,則亦安知天之所以譴告之者,乃所以仁愛我殿下,而玉成我殿下之盛治耶?傳曰,有災之國興,無災之國亡。伏願殿下,懋哉懋哉。臣旣病垂死,精神都喪,前忘後失,語無倫脊,不足以仰塵睿覽,已極惶悚,而又當寒凍,不能懷章登途,敢因縣道封進,罪犯猥越,萬死萬死。答曰,省疏具悉。應旨進言,深用嘉之,可不留意?但疏陳時事,予意大乎相反矣。噫,時象岐貳之後,未知孰是孰非孰邪孰正矣。況今處分旣明之後,不可若是偏言矣。予志固定,以應旨之故,雖略加答言,不爲煩諭,且今之求助,非在乎舊日之習矣。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臣,半身不仁之證,少有觸冒,輒至濱劇。前冬復發之時,固宜卽解重擔,以便將息,而誠意淺短,未蒙矜察。且値朝家多事,不敢爲調養之計,强策病軀,殫力奔走者,亦由臣年衰位極,更無惜生之意故也。近因感觸風寒,將攝失宜,舊患風漸,猝然添發,左邊痿痺,全不運用,屈伸轉側,筋革相掣,夜則半身作痛,徹曉不眠,昏仆床席,作一僵尸,危兆敗證,又非前冬比,此於臣,實爲末疾也。豈有一分復起爲人之望哉?念臣,本以庸虛譾劣,了無寸長,而偏蒙恩造,致位至此,一味伴食,無所猷爲,居常慙懼,若隕淵谷,惟以不計頓仆,拚死效力,爲萬一報答之圖矣。秪緣過福而災生,踰分而易顚,年迫七旬,罹此奇疾,區區寸心,亦將孤負,撫躬自悼,更有何言?顧此輔弼之地,終非臣養病之坊,況今國勢艱危,廟謨叢委,其不宜緣臣而久曠也決矣。伏乞聖明,天地父母,俯諒臣危迫之懇,亟許遞免相職,以幸國事,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於病伏昏涔之中,憂患萬端,懷不自已,輒此附陳。今此捕廳究覈之事,旣係凶逆,則設鞫嚴問,雖不可少緩,而只令捕廳盤詰,終未免疎略,凡在遐邇,莫不駭惑。伏願聖明,亟降處分,以重獄體焉。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慮念。卿年不至衰耄,拜相亦且有意,卿何過讓?箚末事,頃已諭於憲臣之批,而所待者,追捕之來到矣。卿其安心勿辭,從容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江華留守朴師洙疏曰,伏以臣,曲荷洪造,叨守嶺州,獲遂便養之願,居常頌祝,不知死所,不自意,又辱江都寵除,戴恩揣分,感兢冞深。宜卽進身京闕,瀝誠懇辭,而臣之老母宿病,本是危綴,値玆隆寒,尤益深劇,萬無衝寒作行之勢,遂致經月濡滯,未能登途。聖敎催促之下,亦復稽逋嚴命,臣罪至此,實所難逃。過歲之後,始得間關扶將,來伏城裏,而顧念保障重寄,終非如臣空疎譾劣者,所可堪承。廟堂之議,雖以臣猥玷宰列,曾參樞筦,節次推擧,無所難愼,而臣之從前叨竊,已極踰涯,於國家毫無補報,今又豈可昧分冒當,自取僨誤?用是徊徨,不敢拜命,輒敢仰首疾籲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明,俯循至懇,亟遞臣新授職任,保重地無曠,私分少安,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居留新命,意非偶矣,卿其勿辭,宜速往赴。
○校理鄭羽良疏曰,伏以臣,頃於直中,聞父病猝重,急於歸視,擅離職次,刀圭焦遑,不忍違側,嚴召昨降,竟至逋慢,前後所犯,宜被重何,而罰止問備,惶隕罔措。第臣之老父,衰病沈淹,鮮有寧日,自十餘日前,偶得腰痛,有妨坐臥,而初不至甚,又添感氣,寒熱交作,食飮全廢,每夜虛煩失睡,有時昏暈不省,藥餌無效,眞元日敗。臣晝夜將護,實無頃刻離舍供仕之路,再召之下,不敢晏然,隨詣闕外,拜章徑歸。伏乞天地父母,諒臣情理之煎迫,亟賜鐫遞,以便扶護,仍治臣違慢之罪,以肅朝綱,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知事沈檀疏曰,伏以臣,衰耄歲益甚,神精日益耗,頃於過歲問安之班,重觸風寒,扶曳還家,證情危劇,頃刻垂盡。當玉候之少愆,未能進參於候班,逮美疢之遄復,只自抃祝於床席,人理都盡,生不如死。仍竊伏念,臣生於太平世,老於太平世,八十有六年,歷事四朝,沐浴恩造,亦五十有八年。昔李密,願爲兄gg?g,冀幸其事親之日長,臣之於君,其情亦何以異此?歷數朝端,事君日長,無逾於臣者,臣可謂今世之幸人也。況以朝夕就盡之喘,獲覩千載難逢之會,有如山東父老,願少須臾無死,得見德化之盛者,亦出萬一之幸心,而不自意,今日不死,明日不死,瞻天望雲,又至六年,今世之幸人,莫臣若也。臣至庸至愚,最居人下,環顧平生,無一可見,其身名,固不足惜,而旣爲幸人,不無幸心,儻於拱木之殘齡,得蒙賜骸之盛典,免爲禮坊之罪人,庸侈桑楡之榮光,則是亦賤臣之至幸也。玆於昨年,猥陳血懇,六上章而六靳許,糞土賤臣,煩瀆是懼,不復敢有陳懇之意,只待一縷之且盡,萬事之都已,新年又至,陳物尙在,自顧殘骸,且駑且怪,而夙昔幸心,又復萌動於冥然灰冷之中,有如朽木殘蘚,逢春微有生意。昨年六懇而不得請也,自分朝暮死而飮恨爾,豈自料復陳前懇於今春乎?此則事近變異,不可謂之幸也。前秋六疏之批,至曰卿之至讓,予豈不諒,而惟不忍許休之意焉,又曰西樞閑職,與休致何異?辭旨優渥,有非螻蟻微臣,所可得者。臣雖昏憒耄妄,亦有知覺之未泯者,銘肝鏤骨,感洞徹地。噫,殿下,旣不忍許休,賤臣,亦何忍便訣?第臣,與死爲隣,無復生人意象,其身之休退,已不待聖明之允許,則其心之至懇,不過要得致仕二字,以誇耀暮景,而初不係於職事之閑劇也。閑司尸素,縱無驅策之勞,夜行鍾漏,難免笑罵之來,聖主優老之恩,縱云至矣,人臣喪廉之譏,不亦重歟?臣雖不肖,特以立朝之早,得年之多,人或齒數於舊臣之列,則臣之休退,不但係於一身之廉隅,實有關於國家之四維,臣何足說?恐累聖化。噫,雖以嫫母之質,而塗於粉澤,則亦足以掩其醜。儻殿下,特加眷惜,許臣至懇,使得以粉飾晩節,則亦或以少掩嫫母之醜也。玆欲冒萬死申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憐臣累朝舊物,逮聖世而尙存,哀臣前秋血懇,入新春而更申,特令依例致仕,俾得瞑目就盡,卒爲今世之幸人,則事君餘日,雖短於人間,結草微誠,實長於地下。臣無任祈懇之至。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至懇,予豈不知,而第三朝舊臣,不忍從許故也。今卿陳懇又若此,特許所請,乃待古老臣之道,特允卿願,卿體予前後保卿之意,閑養其年。
○庚戌正月十二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李春躋,侍讀官尹彙貞,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記事官崔逵泰。尹彙貞進讀《東國通鑑》,自六年春正月,止當上表以聞。上曰,承旨讀之。李春躋讀自二年春二月,止擧遺逸一人。上曰,注書讀之。南泰溫讀自九年春二月,止王然之。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柳祥翼讀自王御龍舟,止卽富轍也。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崔逵泰讀自金富儀講書,止建元不報。
○彙貞曰,仁宗新經李資謙、拓俊京之亂,心神恇擾,靡所止泊,不思祈天永命之道,在於修德諴民,專事福田利益,以爲固國脈之本。故妙淸輩,妖誕之說肆行,以致仁宗之聽信。大抵斥異端之道,在於明吾道也,而仁宗不知爲此,而反惑其說,以仁宗言之,固無足怪,而此爲人主之所當鑑戒者矣。上曰,其言然矣。彙貞曰,第八板,金,遣司古德、韓昉等,來宣降封二帝之詔,直曰趙佶、趙桓,此實無據矣。其時麗國,北面於宋,猶是中華正脈,金人,雖斥呼其名,麗朝史臣,豈可直書其名字乎?上曰,予俄者看來,固已怪之矣。麗朝,臣事宋國,亦已久矣。況於南渡之後,猶且稱臣,爲史官者,惟當諱而不書。孔子於魯,亦有所諱。徽、欽之名,何可直書於史記乎?予實非之矣。彙貞曰,聖敎至當矣。其時雖不能拒而不受,何可書諸史冊乎?上曰,高麗以一國,歷事三國,其於信義,固無可論,而以此見之,亦可知其時君臣,專無尊周之心矣。上曰,此事,已與李宗城言之矣。楊應誠之借道,麗國之所答何如耶?彙貞曰,應誠之言,雖合於大義,而彼此往來之際,道路遂通,則似不無生釁之端,以麗朝謀國之道言之,不許亦宜矣。上曰,高麗雖不借道,金人,亦豈不知船路耶?彙貞曰,此乃拒絶之辭也。金人,雖知水路,何可以船擊宋耶?上曰,大抵宋高宗之事,實多慨然者。其至誠之心,猶不如應誠。應誠則迎還二帝之意,出於血誠,痛其不許借道,至辭其宴幣衣襨,此亦是矣。高宗則初不能任用岳飛,以成恢復之功,又其復讎之心,不能孚感隣國,只欲偏安一隅,專無爲二帝雪恥之心。故高麗則將猛兵强,足以合力攻金,而拱手坐視,至不聽應誠之借道,此實由於高宗之無誠故也。然以大體言之,高麗,亦宋之藩臣也。見宗國正統之淪沒,固當捨其成敗,而思其復讐之道,何忍拒絶之至此乎?彙貞曰,金國,時方强盛,麗雖協力攻之,必難成功,而況復纔經李、拓之亂,不能自保,豈能念及於此乎?上曰,高麗本來富强,與我國形勢懸殊,庶有可爲之力。宋朝,如以誠心激感,則或可有倡義之擧,而宋旣無誠心,麗亦不思信義,此所謂不爲也,非不能也。彙貞曰,聖敎然矣。宋國所爲,皆無至誠慘怛之意,故高麗,亦不以誠心事之矣。上曰,我國則有文勝之弊,高麗則有質實之稱,而以此見之,猶不如我朝之文具矣。彙貞曰,果爲質實,則豈不如文具,而麗則見其答楊應誠之言,專事文辯,少無誠意矣。上曰,《語》所謂不誠無物者是矣。宋國,不能以誠信感動,故麗亦以不誠待之,此無足怪,而金人所送之書,殊甚悖慢,千載之下,猶且令人慨惋。況其臣事之人,一見此詔,豈無憤痛之心乎?彙貞曰,其所謂孝友之思,雖無伸於己志,幾微之慮,亦當盡於人情云者,可見宋之不誠矣。上曰,此尤無狀矣。我朝亦有水路朝天之事。宋若至誠迎還,則與高麗協力,豈無水路迎還之道乎?且麗朝之稱臣於金者,實無他端,徒畏其强盛而然矣,此無他也,專由於無信義之致也。彙貞曰,麗朝實無信義。宋與遼、金,徒隨其盛衰而稱臣,專無尊仰正統之意矣。上曰,今對麗史,實有慨然者矣。惟我孝廟曁聖考尊周之義,昭揭日星,一隅靑丘,獨保大明日月,實惟兩廟之德也。今日儒衣儒冠,孰不知大義之所在,而委靡日甚,易於忘忽,此正惕念處也。卽今雖無其效,一腔子中,毋忘尊周二字,則此件義理,足可以亘古今不泯,此非但大義之當然,亦爲先王不忘之義也。古所謂,毋忘在莒者是也。《語》曰,責人則易,責己則難。予亦以此自勉,而義理易晦,人心易忽,故因文義,有此下敎,顧此時尤當奮發處也。入侍諸臣,亦豈不知大義,而仰體勉勵之意,益加勉焉。彙貞曰,今承聖敎,不勝激感矣。卽今東國三尺童子,亦皆知尊周大義,皆莫非聖祖聖考之功,而我殿下善繼善述之德乎?今玆申飭之敎,出於至誠,臣等雖駑,敢不思所以終身體念乎?李春躋曰,帶軍銜在鄕人員,旣有令該曹,囚家僮催促之令,而或以旅宦之人,元無京第,或盡室下鄕,無家僮在京者,故該曹無以擧行,連呈草記,而事涉屑越,故退却不捧矣,未知何以處之乎?上曰,旣無家僮在京者,則自該曹,因下敎分付本道,可也,而草記煩稟,事體未安。當該堂上推考,以此擧行事,分付可也。{{*|出擧條}}上曰,江華留守朴師洙,今已上來云,卽爲牌招肅謝,使之不多日內辭朝,可也。{{*|出榻前下敎}}彙貞曰,卽今玉堂,甚爲苟簡,在外人員,宜有催促之擧矣。上曰,在外玉堂,趁太廟展謁前上來事,自政院,各別申飭,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新海伯想必到任,兵判何當上來耶?春躋曰,似聞今日入來云矣。上曰,兵判金在魯,前已累疏承批,今後則勿復陳疏,使之趁卽出肅,可也。{{*|出榻前下敎}}春躋曰,擧動迫近,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何如?彙貞曰,修撰闕,亦以無故人差出,似好矣。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上曰,江原監司李衡佐所送備局地圖,卽令入之,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成德潤{{*|病}}。右承旨吳光運{{*|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病}}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式暇}}。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在外,執義柳儼受由在外,持平申致謹、鄭亨復未肅拜,掌令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啓曰,兵曹判書金在魯,昨日特敎之下,不卽應命,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兵曹判書金在魯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連日違牌,無意應命,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政,新除授承旨待下批,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吏批啓曰,新除授全州判官金泰衍呈狀內,莊土十數結,在於本州,在法當遞,斯速入啓處置云。守令於本邑,有田十結者許遞,載在法典。全州判官金泰衍,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病,參議吳命新病,右副承旨金始㷜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未肅拜,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病,參知金始炯進,左副承旨張泰紹進。
○以吳光運爲右承旨,申兼濟爲掌令,嚴慶遇爲工曹正郞,尹潝爲刑曹佐郞,尹光益爲副修撰,具文泳爲砥平縣監。
○副護軍愼無逸、李著,副司果金㙫、宋履端,奉朝賀沈檀致仕事承傳。
○備忘記,傳于張泰紹曰,近日國綱之解弛,乃由於不遵君令之致。秋判情理,雖曰悶迫,一疏承批,其何遲也,而不此之爲,徑先作行,此非特情理也,亦有不肯留之意,申飭之意安在?重臣若此,他尙何說?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
○李春躋,以成均館官員,以大司成意啓曰,臣伏承聖批,卽爲招集諸生宣示,則諸生等以爲,今者聖上,體祖宗培養之德,軫多士惶愧之忱,有此批旨更下之擧,臣等惶恐感激,不知所達云,仍相率還入,故臣率諸生,卽設朝食堂後,臣與諸郞廳等,竝爲退出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全羅左水使啓本,刑曹粘目,樂安前郡守姜澤,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姜澤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摠戎廳言啓曰,廣智營三運軍兵,今已準番,依前例,與訓鍊都監軍兵,今月十五日還爲替代後,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承旨吳光運疏曰,伏以,臣之前後所蒙,有非螻蟻賤臣,所可堪者,而向者先誣之陳暴也,十行絲綸,洞加昭晣,闔門攢祝,不知死所。如天聖恩,到此而益罔極矣,使臣而豚魚,亦必孚感,使臣而木石,亦必感泣。況臣,生無寸長,百不猶人,而至於愛君之忱,炳然如丹,自謂不後於人,臣豈寢夢而忘聖恩,一飯而忘報效哉?不意銀臺除命,又下此際,臣誠感惶,固當竭蹶趨承之不暇,而第臣老母,素抱奇疾,閱歲沈頓,自再昨,添得輪行寒疾,證情危劇,不省傍人,實有朝夕難保之勢。臣遑遑煎泣,頃刻難捨,而且兩子纔經紅疹,近來老人,亦多有遘此病者。臣母之病,亦未辨某證,尤切焦灼,五情罔措。玆於天牌之下,不敢違傲,趨肅恩命,恭伸叩謝之忱,拜章徑出,敢陳煼迫之懇,伏乞天地父母,察臣至情,卽許鐫遞,使臣得以救護病母,少延床席之危喘,不勝萬幸。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兼刑曹判書申思喆疏曰,伏以臣,情跡臲卼,不宜久淹於京輦,疾病纏綿,亦難奔走於職事,而前後嚴敎之下,不敢一向偃伏,雖未免有命卽赴,有除卽承,至於因仍盤礴,實非始圖所及。長單請急,見阻喉司,間登筵席,仰暴情懇,而聖眷勤摯,至有姑留之敎,臣於是,含恩畏義,他不暇顧,黽勉淹留,捱過時日,而第逖違病親,歲色倏改,區區懷事,尤難自聊。仍念臣母篤老之年,沈痼之疾,居常委頓,懍懍朝夕。臣以孑然獨身,實難斯須離側,而嚴命所迫,抑情上來,相別之際,遄歸是期,時月屢度,尙今遲滯,久使病母,孤寄鄕村,看護無人,一念如焚,魂夢屢驚。方欲更陳血懇,乞暇往覲,此際得接家信,則近値日候乖常,臣母素患胸腹之痛,挾感添劇,涔涔床席,食飮專廢,雜試藥物,終無分效。老人氣力,本來虛脆,病上添病,危綴可知。急脚來到,促臣來視,臣於遠外,忽聞此報,方寸紛亂,精爽飛越。若不及時馳省,則必致醫藥失宜,憂悔難逮。臣非不知禁還之新令方嚴,欲留之聖意甚摯,而顧臣情私,視他臣,實有萬萬愍惻者。憂慮煎心,晷刻難淹,玆不得不冒陳短疏,徑出都門,伏乞聖慈,俯賜矜察,許臣歸護,以伸至情,仍治臣徑歸之罪,以嚴邦憲,不勝萬幸。答曰,省疏具悉。情理雖如此,申飭之下,徑先作行,未免過矣。卿其勿辭,俟少間將來焉。
○大司諫徐命彬疏曰,伏以臣,以拙劣之資,廢痼之疾,不敢自比於人數,蔑有少效於職事,徒蒙謬恩,驟躋下大夫之列。從前忝竊,夫孰非名器之猥䙝,涯分之踰溢,而至於玆者,諫長新除,則殆有甚焉,臣聞命戃駴,繼以愧恐,誠不知自措也。念臣性本巽懦,居常厭厭,無節槪無見識無言論,直是顢頇儱侗底一物耳。加以嬰被奇疾,分甘自廢,杜門屛蟄,罕與人接,凡於一切朝論上,便同聾聵,都不省聞,數年以來,屢叨臺職,而曾不能進一言論一事,以副我殿下虛襟之盛意,不職之媿,如負大何,每自循省,汗出浹背。顧玆一院之長,地望自別,責任尤重,尙可以抗已騂之顔,處匪據之地,以重貽臺閣之羞辱乎?又況近來,視言地,如死地,依違作家計,規免爲妙術,斯誠士大夫之所至羞,而尤爲任世道者所深慨,則此時言責之任,政須另揀其鯁直有風力者而畀之,庶可以挺然擔當,振刷頹俗,而乃以如臣疲孱軟熟,已試罔效者苟然而充其擬,抑又何哉?臣之不敢冒進,於是益決矣。且臣於本院疏下罪人請鞫之啓,實有私義之不容參涉者,此乃同朝之所共見恕,而仰惟日月之明,俯賜鑑燭,必不待臣之索言,而卽有以處分矣。以彼以此,俱不宜蹔冒,以益瘝曠之罪。玆欲畢瀝情實,仰瀆宸聽,伏乞聖慈,曲垂體諒,亟命鐫遞,不勝大願。臣旣不以見職自居,而適有區區賤見,略此附陳。近日泮儒捲堂之擧,雖不可謂無所執,而前後聖敎,屢勤誨諭,則其在諸生之道,當思所以變動,而今至累日,迄無奉承之意,有若務勝者然,事體分義,俱涉未安,而第伏覩批旨中,王法假借,恐動君父等敎,呵責太嚴,摧折太過,恐有欠於聖主待士之道也。蓋自祖宗朝,凡於培養士子之方,靡不用極,比若慈父之於驕子,必欲保護愼惜,未或折其方生之氣者,厥意有在。臣伏聞,曾於孝廟朝,以嶺南儒生柳稷付黃後,不卽解罰事,嚴敎累下,切責備至,諸生等,承批惶恐,至於空館,則亟命館官、禮官、承旨等開諭,而至有過今日無入守聖廟之人,則予安敢安處之敎,終又遣大臣傳諭,使之還入,至今傳說,以爲盛德事。噫,人主,至尊也。一二諸生,至幺麼也,而乃反屈千乘之威,以伸匹士之志者,豈非以士氣,卽國家元氣,不宜少使有摧鑠也哉?近來士習不古,其所以自待其身者,雖不及前輩,顧其所處之地,卽古之賢關,則朝家禮待之道,決不可坐此而慢易之。顧玆所引前事,雖似不襯於今日,而我聖朝扶植士氣之盛意,亦不可不仰體,伏願毋徒以威令督迫之,少賜委曲焉。許集疏語,旣未裁擇,則一番譴罰,亦不可已也。臣於繕疏將寫之際,得接小報,聖批改下,其所以體祖宗培養之意,藹然於辭表,臣誠感歎不知所云,第臣之猶復覼縷於聖批旣抹之後者,切冀聖明,從今以後,凡於此等處,必加留神,無復有改下之擧,俾聖德愈光,千萬幸甚。日昨在外大臣疏語,雖或有不槪於聖心,從容開釋,未爲不可,而批旨之間,辭氣太露,大有傷於迫切,殊欠敬大臣之義,臣亦爲殿下惜之。且若捕廳究覈之事,毋論其虛實,旣關惡逆,則設鞫嚴問,宜不留時,憲疏相箚,相繼陳請,而聖批以所待追捕者來到爲敎,臣竊悶惑。旣不設鞫則已,苟其不可已,則曠日遷就,終涉疎緩。爲先開鞫究治,而追捕者則待其來到,次第盤問,恐合於重獄體之道,伏乞更加聖思,亟賜處分焉。答曰,省疏具悉。以泮儒批答事,陳戒之言,誠甚切實,可不留意?大臣疏批事,爾言是矣,而當飭勵勤懇之日,雖微官、庶僚,宜不敢復萌舊習,況位在大臣者乎?雖未能鎭其年少之輩,豈忍激之?大臣若此,小官奚言?此等之事,若不明示予意,將歸於仍循舊套,豈可以大臣顧藉乎?今予志固定,決不爲此。疏末事,已諭於大臣箚批,差待何晩?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1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吳光運{{*|陳疏受由}}。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式暇}}。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有兩珥。巳時,日上有冠,白氣一道如虹,逶迤冠上,良久乃滅。午時、未時,日上有冠。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日寒稍解,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湯劑連進,而益有淸熱之效乎?此是寒涼之劑,而進御貼數已多,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更議仍進當否,有不可已。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胃熱往來,乃數十年本證,豈數貼藥,所可見效哉?予之欲爲加進,不過此五貼矣。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兵曹判書金在魯,一向違牌,連呈辭疏,分義事體,極爲未安。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再明日庭試武科初試時,兩司各二員,當爲進參,而大司諫徐命彬外,獻納許集呈辭受由,司諫宋必恒,正言宋秀衡、權爀俱在外,無推移進參之員。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備忘記,傳于金始㷜曰,本兵重務,不宜久曠,大政亦且踰月,則縣道承批,旣非一二,而申飭之下,連違召命,尙不出謝。若一任其撕捱,初何遞方伯而授此任?今予志固定,決難許遞。頃者過嫌將任,亦決不可用於今日,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金始㷜啓曰,秋曹事務,不宜蹔曠,而判書申思喆陳疏下鄕,參議魚有龍在外,參判金取魯連呈疏單,不爲行公。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憲府無行公之員,連日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在外受由下鄕外,未肅拜人員,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呈辭,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金始㷜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病,參知金始炯進,左副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啓曰,全州判官,今當差出,而本州,以營下劇邑,素稱難治。不可不擇差,他道有聲績守令,竝擬,何如?傳曰,允。
○有政。以朴弼琦爲司諫,徐命珩爲正言,李光傅爲正言,柳運爲持平,金權爲持平,金在魯爲司圃提調,李顯弼爲全州判官,李益炡爲敦寧主簿。
○副護軍宋必恒,副司直鄭亨復,副司果宋秀衡、權爀。
○張泰紹,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廣智營入直摠戎軍,以都監軍兵,今月十五日還爲替代後放送事,自摠戒廳,已爲草記,允下矣。廣智營軍五十名,哨官鄭德載率領,明日替代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以宣惠廳言啓曰,卽接戶曹所報,則因備局覆啓高陽郡收米二百石,除出會錄於本郡元會付矣。大同收米,係是惟正之供,與元會穀條貫各異,不可容易取用。且本廳歲入元米不敷,一年所捧,半不及於一年之用,決難那移。該邑元會,果有不足之患,則自該曹,以元會有裕邑推移劃給宜當。以此,分付該曹及京畿監司處,何如?傳曰,允。
○掌令申兼濟啓曰,請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持平鄭亨復疏曰,伏以臣,冒上辭本,瀝陳衷懇,從前罪釁之層積,危辱之備嘗,推溯罄暴,仰首鳴呼,竊自謂天日之明,未有遺照,鞶帶之褫,不淹晷刻,及承聖批,未蒙開允,至以從速察職爲敎。臣誠感激,繼以悶鬱,徊徨蹙踖,罔知攸處。夫臺閣之重,不與他等,去就之際,最所審愼。臣之庸愚巽愞,本不稱似之狀,姑舍不論,卽其前後所遭,俱極非常,開口而輒承嚴敎,轉喉而動觸時諱,情地迫隘,俯仰慙悔,雖在微官,遭顚沛,而不宜因仍,況玆言地,冒羞辱而何敢更玷?在於廉義,斷斷如此。今若諉以時月之稍久,聖旨之敦迫,而壞喪其所守,從他人笑罵,擧頭抗顔,揚揚就列,乃若無故供職者之爲,則臣之一身,雖未暇自恤,獨奈臺閣之重辱何哉?此臣之所以矢心自畫,迷不知變,雖被慢蹇之誅,不敢爲進步之計者也。且臣於日昨批敎中申處洙事,尤有所萬萬悚懍者。臣疏中,論及處洙者,深慨乎處分之乖當,略辨其心事之無他,區區之忱,蓋欲救殿下威怒之失中,望殿下刑政之得平,非敢有一毫他意,而批旨之下,遽以爲處洙爲敎,有若臣徒牽私好之情,專出曲爲之地者然,允如斯敎,死有餘責,臣雖無狀,職是從班,其何忍附下而謾上,敢以偏黨之言,嘗試於殿下之前哉?噫,臣之所爭者,不過公法,而今殿下反疑以私意,上下之阻隔,至於如此,此皆臣誠意淺薄,未能孚格之致,尙誰尤哉?抑臣於日前在外大臣疏批,竊有所慨然者。夫大臣之所秉執,卽討復之大義,而近日以來,此義寢晦,闡明無期,其奉身而退屛者,亶以此也,苦口而進言者,亦以是也。一篇拳拳之意,皆自赤心中出來,而殿下不少恕察,乃反疑之以復萌舊習,責之以卿何忍此,盛加詬叱,略無顧藉。臣未知大臣疏語,有何忤怫於聖心,而辭氣之失平,乃至於此耶?臣誠死罪,此不過殿下專務目前之姑息,不恤義理䵝昧,或慮討復二字,復出於朝廷之上,掩護周遮,揮斥不暇,是豈但有歉於《中庸》敬大臣之道?抑恐《春秋》討復之義,漸爲聖世之大忌諱,此非細故也。臣固不勝其深憂殷歎,而顧臣區區所執,亦猶大臣之言。假使臣,出而應命,其所藉手而事殿下,亦惟此一義而已。以老成忠愛之悃,猶未蒙聖明之照察,況如臣齟齬之言,其何有一分開格之望耶?臣之情勢,本自危蹙,而其所難進之端,又非一二,日昨違召,誠不獲已,而未蒙例勘,天牌今又再辱,每事坐逋,分義皇恐,謹此隨詣闕外,拜呈短疏,退聽嚴命,伏乞聖明,俯垂鑑燭,亟許鐫遞,仍降重究,以彰其慢,不勝萬幸。無批答遞差。
==1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吳光運{{*|陳疏受由}}。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趙顯命啓曰,同副承旨李春躋,今日病不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刑曹參判金取魯,昨日違牌不進,詞訟之積滯,委屬可慮。更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今日賓廳次對時,兩司當爲入侍,而諫院則獻納許集呈辭入啓,大司諫徐命彬,司諫朴弼bb琦b,正言李光傅、徐命珩俱未肅拜,無進參之員云。未肅拜人員,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以禁衛中軍望單子,傳于張泰紹曰,具聖任雖優於中軍,而身爲武弁,不遵下敎,不祛舊習,當此申飭方嚴之日,不可奬用,此單子改入。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庭試武科初試時,試官,當爲差出,而當品中擬望之人乏少,依近例,堂上曾經閫帥人,竝擬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甕津府使趙東彬拿來事,傳旨啓下矣。趙東彬以黃海水使,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都事,交代後拿來,何如?傳曰,允。
○庚戌正月十五日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戶曹判書徐命均,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兵曹判書金在魯,左副承旨張泰紹,副提學尹惠敎,掌令申兼濟,假注書南泰溫,事變假注書金聲大,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申混。洪致中進伏曰,近日日寒稍解,聖體若何?上曰,近來差歇後一樣矣。致中曰,小癤完復後,更無結核處乎?上曰,今則無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卽今節屆陽和,品物皆新,人君奉天道順時令之時也。殿下臨御以後,一心憂勤,勵精圖治,群下莫不欽仰聖德,更無加勉之事,而以古人之言見之,其所謂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者,誠是矣。人主初雖銳意爲治,及其春秋婉晩,或値變亂,志氣摧沮,或求治太急,事不如意,因而委靡解怠,是必然之勢也。近日勅勵臣工,辭旨懇惻,且以日昨諸臣應製之事見之,亦可以仰窺聖意之勤勤不忘,少無倦怠之慙,而惟其着在心上,一毫無間斷之患然後,可以成治效矣。語云,王者奉三無私,以勞天下。念玆在玆,終始無怠,使聖意有成,治理日著,則此國家之福也。當此歲首,尤當惕念,故敢陳所懷矣。上曰,因時令勉戒之言,尤爲切實,當各別體念焉。致中曰,聖上軫念民事,旣減舊逋身布及還上之指徵無處者,未捧者又爲停捧,實惠之及民者甚衆,人心想必感悅,而都下之民,責應國役,殆有甚於外方,且根本之地,理宜優恤,而都民則無別樣施惠之道矣。向來因備忘,申飭加用貢物價,旣已出給,而亦不能一一盡給,此不足爲均惠之政,爲民之計,少紓都民之疾苦,庶爲捄民之一端矣。近來秋曹、京兆徵債之弊,極其紛紜,貧民殆不堪其苦,呼冤甚多云。此不可專然防塞,而卽今春分不遠,限秋成,姑爲禁斷,何如?上曰,徵債一節,同於推奴,而推奴則以其有凌上之習,不可專塞,而此固可禁,至於徵債,則予本持難。償之者雖難,當初給之者,亦豈不怨乎?此所謂杜一弊而生一弊,此實難處矣。諸臣各陳所見,可也。徐命均曰,推奴一向防塞,則或有橫叛其主,關係風敎者,而大抵多憑藉作弊之事,至於徵債,本主雖似切迫,出債者之被困,反有甚焉,姑爲停止爲宜矣。趙文命曰,卽今刑曹、漢城府,多以此事,貽弊都民,怨聲甚多。蓋給債捧用,例也,而其間,亦不無非理橫侵之弊。此不可不嚴加警責,而且徵之者,雖或當徵而不徵,猶不至於冤悶,償債者,不無無依難捧之類,則其爲呼冤痛苦,尤當如何?連歲饑饉之餘,値此稍豐,都下人心,差以爲安,而只以此一事,如逢亂離云。臣意則今年則此等一切除之,以安其心宜矣。金在魯曰,推奴則或有極爲無據者,徵債則異於推奴,而利上生利之弊,誠可痛矣。但欲捧者之切悶,與難償者之怨苦,無甚異同云者,亦果如聖敎。至於外方,則私債之自官徵給者絶少,率是公債之不可不捧者,而有難一例防塞。臣意則只禁京中爲好矣。致中曰,臣之所達,與諸臣意,少異矣。卽今施惠都民,無他道理,故欲禁徵債之弊,以紓一分之急矣。外方則或値災年,本道狀請禁斷,此則不必擧論矣。且償債廳設立之後,諸軍門及京各司,元無徵債之事,卽今徵督,專在於私債,而所謂私債,多有非理之事,都民之難支,勢固然矣。春夏以後,則不可不姑爲防塞矣。上曰,予則已知卿意矣。以弊之輕重,言之,若禁徵債,則當捧者之落莫,猶不如償之者之悶迫矣。依卿所達,限秋成禁斷,如是申飭之後,京兆、秋曹如有公不勝私,違禁,徵捧之弊,則當該堂郞,難免其責,此亦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致中曰,近來畿甸,多有竊發之患,此固爲慮,卽今湖西內浦,有可虞之端,或有水賊乘船擄掠,而夫此患,多在於唐津、勉川gg沔川g之間,其憂不細。聞李森之言,遣捕盜軍官輩廉問,則果有此患云。此異於明火賊之類。我國,每以海防爲慮,此宜有巡撫按察之擧,而擧措重大。討捕使月修文書,措辭題送,使之各別警飭,而恐不無將來之慮,自朝家,更爲嚴飭討捕營,似宜矣。上曰,此則出於擧條,自備局,別關嚴飭好矣。致中曰,秋曹事務煩劇,堂上一日不坐,則事多積滯。卽今長官,以親病,陳疏下鄕,參議亦在外,參判金取魯,則元無引嫌之端,而一向違牌,不爲行公,事體未安。推考警責,使之察任,何如?上曰,金取魯之引嫌,初無意義,蓋緣近來,事體反輕,撕捱太勝故,從重推考,牌招察任,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在外諸臣,有職名未卽上來者,蓋由於各有親病及事故而然也。然前後申飭之下,辭旨諄勤,而尙不應命,以國事言之,位著苟簡,近來尤甚矣。金興慶則旣下別諭,催促其上來,而李秉常至今不爲上來,事體未安,且受由諸臣,亦有久不上來者,自政院申飭,使之趁卽上來,何如?上曰,完陵君李顯祿外,先爲下去誰耶?致中曰,禮判沈宅賢,下去已久矣。上曰,禮判受由已久,當此春和,政宜將毋上來,自政院,以此意別諭。李顯祿下去雖未久,歲已換矣,且所居,距京不遠,使之一體將毋上來。李秉常之尙不上來,實爲過矣。雖有老親,豈不能一番往來耶?事體殊涉未安,各別催促之意。出擧條,分付,可也。{{*|出擧條}}致中曰,當此飭勵之日,凡事,不可循常爲之。必有曠蕩之擧然後,可以聚會人才,贊成治功,且當陽春布澤之日,亦宜思體行之道矣。鄭澔,以大耋之年,朝夕待盡。蓋其人品狷介,言議不委靡,故聖上旣知其過於黨論矣,今則年旣篤老,病且危綴,而尙在罪籍中,此甚矜憫矣。簪履舊物,固當軫念。且判府事閔鎭遠,又以此爲難進之端,宜軫此時,特爲收敍,似爲得宜矣。上曰,予亦有所思量者矣。以閔判府事疏見之,以其不知其疏,爲言矣。其人品之狷介,不須言矣。今日處分,實非仍循苟且之意,而當此陽和,品物咸亨之時,豈無思量處分之事乎?大抵閔判府事固執之病,尙爾未瘳。此若少損,則爲幸,而今日見之,無所愈矣。異於他人,故特爲敍用,予意甚惜,而不體此意,猶爲執滯,予所謂病處醫之云者,於國家,於閔判府事,實是兩便之道,而不悟予言,殊可慨也。予意則無優閑其身,而自爲固執矣。今雖敍用鄭澔,亦難必其祛其病處,是可憫矣。致中曰,自下請敍,事涉干恩,而前參判鄭亨益,前校理申魯事,曾已陳達,未蒙開允,雖甚惶恐,而當初罪犯,不甚重大,廢斥亦旣有年,似當有蕩滌收敍之道矣。自上,雖以持論大偏,知之,而元無實狀,但以國事爲急,不顧一身利害,故論議每如是矣。上曰,此指誰而言耶?致中曰,鄭亨益、申魯皆如是矣。當此人才眇然之日,宜意gg?g收用之道矣。自下陳請雖未安,而特下敍命,仍爲收用,似好矣。上曰,旣用其人,豈不知其人品乎?鄭亨益,卿前已陳達,予亦有下敎事矣,而大抵其堅剛之病,不少差矣。今番處分,欲示涇渭,他日豈無收用之時乎?申魯之言不乖激,予亦知之,而至於黨論,是其恒談矣。雖曰疑阻,再昨年亂初,有何景況,而爲此言耶?命將之際,只以疑阻之心,有此沮撓,其於國事何哉?若如其言,脫有不幸,何以任將耶?魯如當時乖激之人,則罰不當止此,申魯則決不可用之矣。致中曰,此非偏係沮戲之意,蓋其性度褊急也。上曰,性度之褊急,與其有心無心,姑舍毋論,其時國家危急,當復如何,而不思保安之方,爲此傾軋之言,雖屋下私談,不暇及此。此何等時,而敢爲此言耶?鄭亨益則堅剛是病痛,而予意不欲終棄矣。致中曰,江華留守朴師洙,旣已肅謝,卽當謝朝,而卽今廟堂事務,無主管之人,其中堂上之專意職事者,不過數三人矣。江華亦保障重地,得此人任之,必善爲治,而內外有輕重之別,江都則豈無他人可合者乎?諸議有欲留而不遣,廟堂事,欲以全付,其言是矣。朴師洙姑爲留之,似好矣。上曰,昨年出送尙州時,予意固不欲送,而以其至情所在,且朝廷,方有南顧之急,故旣送之後,仍欲姑置矣。卽朝著殆空,且江都留守,例兼備堂,有事可以問議,不如尙州之道遠,故姑爲遣之,雖其養親之私情,國家不必顧之,而保障之地,得此人委之,亦豈不好哉?趙顯命曰,江都雖例兼備堂,而出去之後,則無預聞廟務之事,且卽今廟無主管者,事務多有煩委之弊,諸議,皆欲留朴師洙矣。上曰,不爲也,非不能也。如欲陳力,則誰不能堪耶?三公不必言,而此外,亦多閑堂上,廟堂事,亦足爲之矣。命均曰,戶曹職務,至爲浩繁,不能暇及他事,其中最難堪承者,備局有司之任也。以臣庸駑,決難兼此重任,下詢大臣,特爲遞改好矣。上曰,戶判當遞有司之任耶?致中曰,廟堂公事,酬應甚繁,戶判旣當劇務,精力必不逮,此甚可悶矣。在魯曰,本兵重任,與戶曹,尤有異焉。與戶判,同爲變通,特解備堂有司之任,是所望矣。上曰,前戶判權以鎭,則於職事,着念爲之,未遑於備局事務,故特許其辭遞,而大抵於廟堂前例頗生,只優於戶曹矣。今於徐命均許之,則後必爲例辭遞矣。今予不許,意亦有在。國事視同家事,則何事不可做乎?人主一日萬機,猶不言其勞苦,在下者何可獨自圖便乎?予則入啓文書,一夜留置,如同一月,體予此心,則自不知其苦矣。命均曰,再三煩瀆,極爲惶恐,而俯諒許遞,是所望矣。上曰,卿可謂勤矣。不爲也。筋力則足以堪當,予之不許,亦無害於禮下之道矣。顯命曰,備局久無主人,他人皆有故,不欲擔當,凡事實多可悶矣。上曰,金取魯亦爲備堂耶?致中曰,姑未啓下矣。上曰,向所謂閑堂上,正指尹淳也。金取魯亦頗勤實,啓下備堂,姑遞秋曹之任,使之專意察任,可也。致中曰,然則金取魯、李廷濟、宋眞明、趙觀彬四人,備堂啓下,何如?上曰,依爲之。備堂元來不少,而絶無無故行公之員,徒侈於進不進單子矣。致中曰,備堂之書於座目者則甚多,而或在外或有故,每不能備員矣。上曰,與其史也,寧野。何必多差,以爲文具乎?在京三人,先爲差出,卿等各別檢束好矣。{{*|出榻前下敎}}致中曰,因前全羅監司李匡德狀論,薪智島事,欲爲回啓,而此事,曾於年前,親承聖敎,有所預知,故敢達矣。靑山島,與大山島,相bb繼b劃屬宮家之後,薪智鎭將,無以成樣,以古今島屯田五十結充給其代,今此五十結,非古今島鎭所管,卽收稅上納於糧餉廳者,其有無,本不關係於本鎭,而乃因本鎭稱頉,至有代給逆家田畓之擧,已未知得當,而道臣之以革罷薪智鎭爲辭者,亦未妥當。依前定奪,以古今島屯田五十結,劃給薪智鎭,今後更勿煩請之意,分付似宜矣。上曰,前已下敎,而此則異於他事,先朝所設置者,一朝豈可革罷乎?李匡德此等之言,乃其本品也。且古今島僉使之固執不給,亦非矣。依卿所達爲之,可也。{{*|出擧條}}上曰,李匡德,以父病陳疏,予則不欲許遞矣,筵臣及儒臣,以其悶迫之情仰達,卿亦箚陳,故不得已許遞矣。嶺伯則瓜期已近,而久當劇務,多費精力,聞其病狀非細,强迫留置,恐有傷於禮使之道,第嶺南,異於他地,況如此之時,何可使他人代之?欲爲限一瓜仍任,此意何如耶?致中曰,朴文秀年富力强,專心國事,久置嶺藩,實合事宜,而臣聞朴師洙之言,其病情頗劇,雖冬夜,虛汗沾袴,容貌亦甚瘦敗云。蓋其性品,當事不爲泛置,達夜動作,事雖小,必大聲色爲之,用氣力,倍於他人,此由於盡心國事之致,而如此人,不必用之嶺南而止,前頭豈無用處?今若留之以致病不可爲,則豈國家愛惜之意耶?仍任則似爲重難矣。上曰,當初委畀嶺藩之時,意不但在於一瓜仍任矣。且其人,亦以國事自任,常自比於豐原矣。又其所長,在於剸煩理劇,京職則事務簡約,無以展其才矣。國家任用之道,當取其長,予意則必欲久任矣。向聞金始炯之言,病甚危苦,自腰以下,如枯木云。此則可悶,久置則難乎?致中曰,朴師洙言,如或久置,則必不能生全云矣。顯命曰,朴文秀本性,勿論事之巨細,每費許多氣力,以致病狀之沈苦,久置於外,實爲可憫矣。致中曰,今已瓜熟,病亦如此,姑令上京調養,用之他處,是爲全安之道,而允合於用人之方矣。上曰,頃日會盟祭上來時,亦有所下敎矣。其人,多用精力,故以致此病,而其時,亦以盡其筋力,爲言矣。且欲爲久任諸臣,則必自方伯而始,徑遞李匡德,實非初意也。嶺南尤爲重難,不可輕遞,而卿等之言如此,且瓜月,尙有一兩朔,從當思量下敎矣。致中曰,金在魯惠廳堂上差出,使之察任,何如?在魯曰,臣之責任甚多,已難承膺,又差此任,則決不能堪當矣。上曰,籌司堂上之辭免,雖因開端,而再次辭免惠廳堂上,未免過矣。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當初出送金在魯之時,不爲引見,出於事體,非所以嫉之也。得此人,置之海臬,固好,而本兵尤重,故召入,有意矣。昨年春見之,容貌頗爲損傷矣。今見之,亦無異於其時,將欲任用,必當慮之。惠堂則雖不相挨,籌司之任,特爲遞改,稍輕其重負,可也。致中曰,兵判精力方盛,足以堪當,姑觀前頭,如或難堪,則遞改未晩矣。上曰,兵判以外貌見之,似踰於卿,而卿則處事安閑,可無所傷,金在魯則頃任忠州時,已多用筋力。旣付重任,當思全安之道,此是誠實底道理,予旣委任,詎不顧念乎?君臣之間,情志相孚,當如是矣。備堂則姑爲許遞,以無本職之人差下,使之着力爲之,可也。{{*|出榻前下敎}}命均曰,近來貢物加用之數漸多,無不凋弊,而其中濟用監、司宰監尤甚。濟用監則無面數多,無以變通,至於司宰監燒木,當初元貢,用之有餘,故遺在甚多,丙子裁減時,十萬斤,姑爲權減矣。其後各樣道排,日益繁多,近來一年,或至九十萬斤,或七八十萬斥。元貢只是四十餘萬斤,而加用,倍其數,戶曹無以繼給,以其遺在計除,故貢人,不無呼冤之端。今則遺在已盡,元貢外加用,無以支當,惠廳則以歲幣等種,減除之故,不給貢價者數多。司宰監權減燒木十萬斤,則不可不復舊,以除其弊,下詢大臣而處之,何如?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耶?致中曰,在外時,已聞戶判之言矣。當初則用度不多,燒木亦且不貴,故貿諸峽中,價雖小而所貿甚多,以此推排矣,近來則山林濯濯,木價騰貴,而用處則比前漸廣,貢人之難支,勢固然也。今年年事稍豐,權減之數,姑爲復古,若値災年,則又爲除減,以紓貢人目前之急,似爲便好矣。上曰,頃日亦有所下敎者矣。今聞戶判之言,元貢外加用倍多云。權減者,雖復古,自戶曹,不給加用價,則名爲復舊,而實則有害於貢人。渠輩迷甚,姑幸其復舊,而不思其有害,加用價,如不出給,則反不如不復舊矣。命均曰,十萬斤雖復舊,加用之數,猶至三四萬斤,此則何爲不給價乎?上曰,經費,惠廳例有相助之道,燒木權減之數,依所達復舊,可也。{{*|出擧條}}命均曰,營建廳事,曾已稟定矣。卽爲始役之意,敢達。上曰,依爲之。文命曰,近來臺諫擬望,甚爲苟簡,故昨已請敍,而猶患不足,解由未出,及居中人,竝爲蕩滌,何如?上曰,此則事件差異,雖爲蕩滌,徒爲一時之幸,少無所益,初不行公,則雖多,奚用乎?文命曰,出入臺侍之人,非不足,而或在外,或不行公,每致苟簡,而解由則宰臣中,亦有苟礙之人矣。上曰,誰耶?文命曰,乃朴師洙也。上曰,此則勿拘,可也。{{*|出榻前下敎}}文命曰,凡軍中則雖喑聾跛躄,亦有用處者,卽兵法所云,而都監則皆以行伍升遷,故雖遇智勇出倫之人,實無得以爲吾用,置諸左右之道,名爲將帥,事之寒心,莫此爲甚。他無變通之道,而都監有若干出身料,射窠,每朔試射入格者食料,故名雖軍官,初非元定,或聚或散,有同烏合,揆以軍官,實無所益。今若以此料窠,變作原額,名以別軍官,得人而任之,則無別出料窠之弊,有隨才得用之實,故敢達矣。上曰,前例有之,而食料出身,不落莫否?文命曰,臣於待罪御將時,當變亂之初,別軍官十窠,陳達創出,其外禁營,亦有別軍官之規矣。至於出身輩之落莫,臣亦不無其慮,果已詢問於渠輩,則渠輩亦多以爲,一時雖不盡入,而定爲元額,身有所係則可幸,又問於兩將臣,則亦皆以爲便好矣。上曰,末端區處,亦無善策,旣無久勤,則將何歸屬,而久則豈無望蜀之心也?文命曰,旣出之後,則必復生望蜀之心,此則惟在朝家之不許久勤矣。上曰,或分半爲之則好矣。大臣之意,何如耶?致中曰,趙文命所達宜矣。軍門將校雖多,各有主管之事,大將之親信任事者,無如軍官,將臣之欲得信任軍官者,勢固然矣。凡事,便於此,則不便於彼。料射輩,雖或觖望,若分半爲之,似合事宜矣。上曰,其數幾何,而料則自何處給之耶?文命曰,所任軍官外,料射者只十七人,料則自戶曹給之,而其數本少,亦難以分半爲之矣。上曰,然則戶曹雖難於給料,十七窠外,加置三窠,十窠則爲元定軍官,十窠則依前試射付料,可也。{{*|出擧條}}在魯曰,海州城內居民四百餘戶內,二百餘戶慘被火災,人民燒死,至於九名,爛傷者亦多,蓄物之死,不計其數,卽今男女失所,蒙被空石,號泣於墻壁之間,所見極爲慘然。若非別樣顧恤,實無保存之道,故曾以此狀請,而狀啓之末,又以白川女人己德,爲夫殉身,宜有褒典之意,附陳矣。今聞此狀啓,啓下禮曹云。褒典則時急之事,而禮曹回啓,未易,顧恤之典,不宜少緩,自政院,先下戶曹,使卽覆啓,何如?上曰,前已別下判付,而事極驚慘。各別顧恤事,分付,人物之爛傷者,亦令道臣,善爲醫藥救療,可也。{{*|出擧條}}上曰,海西軍政及田政,何如耶?在魯曰,氓俗獷悍,而無强族、無便論、無大段可虞者矣。上曰,大槪,於卿狀啓中,略知之矣。今番世國獄事,果何如耶?在魯曰,世國事情,臣專無所聞知,而以兵使狀聞見之,略知其槪,似無深憂矣。上曰,事實何如云耶?在魯曰,兵使亦不能詳知,而槪聞世國,初以偸馬賊謫去,或以燔瓦資生云。以此見之,似爲虛浪矣。上曰,再昨年逆獄,尙能治之,而此漢極爲獰猂,所引者亦多,海西一道寺刹皆入,此若深究,則一方緇徒,擧將離散矣。在魯曰,虛實間如此之類,不可不嚴懲痛治,大臣、臺臣之言允從,好矣。致中曰,僚相之箚,已爲陳達,而訊賊之道,虛罔則置之,而少有來歷,則設鞫禁問,獄體當然,而尙不允許,擧切悶鬱矣。上曰,追捕者,今將入來,此時設鞫,未爲晩矣。在魯曰,追捕者至今不來,以是爲慮矣。上曰,終始持難者,一道緇髡皆入故也。大臣,詳見其文案耶?致中曰,臣亦略知其大綱矣。上曰,末梢所入之說甚重,文贊去處,亦甚怪異矣。文命曰,此言似虛誕,而此等凶逆之事,若不嚴治,則日後無以懲奸徒矣。上曰,親政時,卿有所陳達矣。此則殆近萬餘人,再昨年變亂時,亦不如是矣。在魯曰,文贊,是興栗寺僧,而世國必知之,而諉以素昧平生云者,殊常矣。上曰,受其名目之後,使更書之,則如合符節,厥漢亦難者矣。在魯曰,所供之辭,不一口號之矣。上曰,厥漢,必欲致一道人,其不知名者,或擧一面盡入之,予之初欲待追捕人之入來者,非爲厥漢,乃慮其驚動一道也。大抵黃海道風俗怪異矣。在魯曰,寺刹之有軍器,處處皆然,而金山寺則至有司名旗,還可笑也。上曰,僧人輩怪駭之物,皆已燒化gg燒火g耶?在魯曰,其器械之現捉者,盡爲燒之矣。文命曰,臣待罪金溝時,見僧人,有列旗鳴鑼而行者,怪而問之,則本來如是云,而事甚可駭,故推治撤去矣。張泰紹曰,臣待罪平安時見之,則其處亦多有此等事矣。上曰,棘城事,以平安監司狀啓見之,多以築城爲悶矣。卿之所見陳達,可也。在魯曰,棘城形便,道臣觀審後論列啓聞事,自廟堂,行會已久。臣於九月巡過時,旣已詳覓gg見g,還營後卽當啓聞,而秋務極繁,自致遷就,旋有內遷之命,欲待還朝後登對,仰達矣。蓋大山,自關東,歷谷山、遂安、瑞興、黃州、鳳山至正方山城而止,正方以西,山勢漸低,是爲蒜山。其山不過爲平崗之龍,山腰,割出大路,而路甚平衍,卽丙子虜騎長驅之地也。自正方以西山漸低處,至山麓盡處,其間爲三千五十餘步,麗朝築土城,種棘樹,以遏賊路,此卽所謂棘城,而卽今議築石城處也。又自山麓盡處至海口明尙峙,全是平地,而潮水出入,泥淖頗甚,日暖時則村人僅通堰路,固無可憂,而冬節氷合,則潮浦便成陸地,人馬出入無礙。議者以爲,此處沮洳,旣不可築城,當以木柵遮截云,而目今近處諸山,皆濯濯,十里連設之體大長木,何處辦出?藉令一番,竭力設柵,偸拔之患,旣難得免,而纔過一年,盡爲腐朽,逐年改設,非可繼之道,設柵之言,決知其難成矣。兵使李載恒之欲從烽火串至海口石壁,連築城子者,比明尙峙設柵,不啻頓勝。蓋明尙峙則爲正西,烽火串,則爲西南間,而以平地步數言之,明尙峙邊海口,則爲三千九百餘步,烽火串邊海口則爲三千六百餘步,步數亦爲少減。此城如果始築,則當以烽火串連築爲定,而摠而論之,則自正方以西,山勢始低處,至海口石壁,通爲六千六百六十餘步,論其里數,則當爲二十里許。城子旣如是闊大,所入物力之浩大,可推而知也。黃州邑城,只是二千六百餘步,而頃年改築時所入物力,錢爲三萬三千餘兩,木爲百餘同,米穀爲五千餘石。況此城址,比邑城幾至三倍,許多功費,朝家何以責應乎?大抵以形便言之,自谷山至鳳山,雖有間間嶺路通行處,皆非大路,且皆設鎭,洞仙嶺則今成大路,而路甚狹隘,可以防守,獨棘城一路,曠無障蔽,全然抛棄。今若能堅築一城,則初頭長驅之虜兵,庶可阻遏。設有些少疵欠,其賢於石築遠矣,而以今日國力,實無辦此巨役之望。臣於秋間巡歷時,適與平安新監司宋寅明相遇黃州境。寅明,亦纔看審城址而來,以爲城址極闊,國家財力,決難生意,限十年,姑令多植樹木,以倣古之棘城,則猶可爲初頭防蔽之助云,而臣意則殘山平崗之地,非若干樹木,所可遮截。況今常懷朝夕之憂,何可遠及數十年後樹木之長養乎?寅明,又以爲此城,非周圍之城,乃一字形也,守堞之卒,易於退遁云。此言亦然矣,而臣意則中國之長城,卽一字之形,此外古今城子,亦多有如此者。守城,惟在人和,豈必以不爲周匝之故,便生退遁之心乎?此亦不必爲不可築之端矣,惟是物力之難辦,最爲可悶。若皆以募軍使役,則許多募價,實無出處,故兵使狀啓中,請以傍近二日程內,民丁及團束軍兵及僧軍每名限三日赴役,此出於不獲已也。論以朝家事體,旣有如此大役,則安得不一番役民,而但連歲災荒疾疫,民無完戶,又困於身役,怨氣滿腹,今若聚會累千民軍,一處騷撓,則以此時人心,難保其必無意外之變,且諺言,城役之後,必有疫癘。蓋其土脈之驚動人氣所熏染,理或然也。況此棘城,高麗時官軍十餘萬,防紅巾者,盡爲賊所殲,白骨相枕,鬼物煩冤,熏爲癘氣,轉相侵染,故國家特設癘壇,至今降香祝致祭。文宗朝,癘氣尤熾,侵及畿甸,上憂之,親製文,遣官以祭,文宗二年,築石城於此,至今舊築猶存,俗傳其時癘氣之尤熾,實由於此云。中宗朝,鳳山、載寧、文化等邑,以邑治多癘疫,移邑於他處,癘氣之久不寢息可想,而中廟以後二百餘年,道內癘疫,更不大發。今若於此地,更爲鑿築震驚,則旣伏之厲氣,安知無更發之患乎?且今紅疫,遍滿道內,加以經用匱乏,騷屑朋興,以此以彼,俱非興作之時,姑觀數年年事稍登,國儲稍裕,事變不作,人心粗定然後,決意營築,又於其間,令本道監、兵營及京衙門、軍門,另加節用,以築城之資,留意除置,臨時取用,則庶可完築,惟在博詢而處之。上曰,雖爲築城,旣是平地,則何以固守耶?都城東邊,猶以爲疎虞,況數十里平地之城乎?在魯曰,尹淳、金東弼,皆言其可築矣。文命曰,此是自古云云之地,兩臣所見,亦出於流來所聞,而臣意則以爲,非時急之務也。上曰,予本以爲難,今聞卿言,亦不過矣。文廟故事,平監狀啓,亦言之矣。予則非特以厲疫爲慮也。秦皇,築萬里長城,蓋欲防胡,而事則迂闊矣。在德不在險之言,好矣。若得人和,則雖平地城,猶可固守,而此異於山城,雖築之,何以守之乎?物力旣難辦得,非但此也。此時役民,一曰爲難。非時急之事,于時而作,則哀此下民,將何以堪命,而民怨歸於何處耶?卿言是矣。更與廟堂諸宰,從容商確,好矣。致中曰,此事實難容易決定矣。上曰,予實有欲築之意,而事勢如此,姑爲置之矣。在魯曰,築城利害,姑勿論,今年則決不可興役矣。上曰,民欲逃去,雖在山城,固不難,況平地城乎?雖築之,其效必不大段,而諸臣所達者甚易,故初欲許之矣。在魯曰,兵使必欲築之,而物力實難措辦矣。顯命曰,金在魯所達,今年則決不可興役云者,老實之論也。上曰,海西紅疹大熾,轉成厲疫云,甚可慮也。厲祭非久當設行,而爲民之道,當靡不用極,古亦有預設之規否?姑觀前頭,詳考前例以稟,可也。{{*|出榻前下敎}}在魯曰,臣待罪海藩時狀請之事,啓下兵曹者多,其中,亦有緊急者,而臣所狀請者,臣不當覆奏,曾前,亦有令次官擧行之例,今亦依此爲之,何如?上曰,令廟堂回啓何如耶?致中曰,此是該曹之所當爲者,非干涉於廟堂也。令次官擧行,似無妨矣。上曰,次官可以覆奏者覆奏事重者,則問于廟堂爲之,可也。{{*|出擧條}}上曰,都政,當於何間爲之耶?在魯曰,都目,旣已過月。事當速爲,而必經五六次坐起然後,可以爲之。臣則辛丑以後,無立朝之事,至於武弁,全無識面之人,欲一見之,然後爲之,則今月內設行,未可必矣。上曰,必於今月內,爲之,可也。尹惠敎曰,大臣,俄陳勉戒之言矣。當此三陽回泰之月,政是人主勵精爲治之日,卽今日候不甚寒冷,政宜數開講席,而近來召對頗稀,或未知有妨於靜攝而然也,但學問之工,則固不可間斷矣。上曰,勉戒之言,好矣。當留意焉。惠敎曰,《國朝寶鑑》懸吐已畢,御覽件,雖於明間,可以入之,而進講之時,承旨、史官,例皆挾冊,所入冊件甚多,而新印冊子,多有誤書落字者,若爲洗補,則進講似遲矣。誤印之罪,自有其律,藝閣當該校正官及唱準,宜有論責之擧矣。上曰,近來印冊多有誤字,而此則甚無據矣。當該校正官及唱準,令攸司推治,可也。{{*|出擧條}}致中曰進御冊子,事體重大矣。當初校正時詳審好矣,近來專不致察,公、私印冊,誤字甚多。臣得見《勘亂錄》,亦多有誤處矣。上曰,此則都承旨陳達,將欲改補矣。惠敎曰,臣在政院時,累次見之,果多誤處。今將洗補,而京外賜送之件,一體收合改補似矣。上曰,然則頒賜諸件,一倂收合,付之藝閣,修改誤字,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南行宣傳官一窠,不待大政,以今番勸武中人,先爲差出,其餘則軍門將官,分差可也。{{*|出榻前下敎}}司諫朴弼琦所啓,臣兩月患痘,尙未蘇完,母病且重,實難離側,而曾者屢犯違傲,自速譴罷,則今承召命,不敢復慢,詣闕陳疏,喉司却之,不得已入謝,仍爲登對,而第於本院啓中權詹事,旣以曾所停啓之罪,至被劾罷,則被罪之後,理難參涉於是論,旣不能參涉,則尤何敢晏然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上曰,以一時勅勵,有何不參涉之理乎?强爲引避,未免過矣。勿辭亦勿退待。前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弼琦曰,疏下三賊啓辭中間,少有變改文字者,故陳達矣。疏下諸賊之尙今偃息,寧有是理也?鏡、儉之相爲表裏,謀危聖躬者,今已彰露無餘,則鏡賊一疏,固爲禍首,而敎文凶言,終釀滔天逆變矣。噫嘻痛哉,其表裏和應之凶謀,自初爛熳gg爛漫g同事,腸肚相連之諸賊,萬無不知之理,至如眞儒當諫臣疏斥敎文之後,請對陳達,單付外補,則當時之憤痛,不獨爲顓弄權柄,威福自用而已也。況夢旣稱兵,爲一賊魁,誼又通賊,終至杖斃,則其在究禍源嚴討逆之道,其締結妖儉之狀,不可不一番嚴鞫,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夬正王法。上曰,勿煩。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掌令申兼濟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兼濟曰,此啓,殿下以爲何如,尙不允從耶?此類必爲正法然後,紀綱可以立,亂賊可以懲矣。上曰,重器事,予非不知,而專由於狹隘。以有翼事疑之,則予以爲不然矣。請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兼濟曰,治逆賊之道,在於生殺二字。置之暗昧之中,則亦將奚用?一番辨覈,斷不可已也。上曰,今已收敍,更無可問,勿煩。上加亟停二字,良有意矣。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設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夬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新除授持平柳運,時在京畿楊州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諸臣以次退出。
==1月1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未差。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㷜{{*|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午時,白雲一道,起自坤方,直指巽方,長五六丈,廣尺許,良久乃滅。申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
○夜一更、二更,月暈。
○金始㷜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柳運,皆在外,執義柳儼受由在外,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持平金權,武二所監試官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前劑入淸胃湯五貼,已盡於昨日矣。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停進當否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一向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矣。再昨批答已諭,今無議藥之事,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全羅前監司李匡德,旣已上來,新監司閔應洙,今方催促,而赴任早晩,姑未可必。判官亦且遞易,重藩之許久空曠,委屬可慮,新除授全州判官李顯弼,時未署經,爲先除署經,明日內,給馬下送,何如?傳曰,允。
○傳于張泰紹曰,近來文臣堂上帶軍銜者數多,而巡將不爲啓下,此因兵判未及上來之致,今則兵判上來,啓下事,分付。
○傳于成德潤曰,召對爲之。
○成德潤,以弘文館言啓曰,校理鄭羽良親病受由,已過三日,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肅廟寶鑑,自纂修廳,旣已訖役,今將印出云。《國朝寶鑑》,曾以經筵所用印出,則肅廟寶鑑,當爲次第進講,今亦依《國朝寶鑑》例,以經筵所用印出,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內乘尹光莘,身病猝重,累次呈狀,太廟擧動迫頭,不可無變通之道。內乘尹光莘改差,其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十七日武臣堂上試射,二十日文臣試射日次,而慕華館、訓鍊院武科初試,旣已設場,依前例,以御營廳南小營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宗廟展謁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除病傷馬,各差備應把之數,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元百揆爲禁軍別將。
○以全羅監司李匡德狀啓,赦後罪人放未放,趁未擧行,待罪事,傳于李春躋曰,勿待罪事,回諭。
○右承旨吳光運疏曰,伏以臣,母病危劇,除旨適降,趨謝恩命,少伸感激之忱,陳章仍退,敢陳焦迫之情,臣誠感惶,不知涕汗之交逬。醫治三日,證情無減,頭疼膈塞,肢節皆痛,勺水不下,奄奄若盡,臣晝夜扶護,時灌藥物,五內熬煎,供仕無路,惶隕抑塞,無所容措。大抵臣母之病,十年沈痼,源委已久,故凡有外感,其危篤每如此,臣於平日,未嘗須臾離捨,杜門謝事,專心救療,廢親舊弔慶之禮,罕賓客接應之節,卽一世知臣者之所共知也。是以臣之決科立身十二年之中,在京從官之日,不滿一年,其所從官,亦不過奉离筵於甲辰之夏秋,陪帳殿於戊申之春夏耳。遭逢聖明,感激恩遇,豈敢愛惜筋力,不思涓埃之少補哉?誠以君親大倫,忠孝一致,而年月之長短,或異,恩義之輕重,有時,臣每見同朝之士,父母康寧,安意從宦者,則未嘗不健羡而流涕也。臣於戊申之夏,待罪是職,而母病適苦,上章陳懇,伊時聖批,特許遞職,而至以專意救護爲敎,臣以恩批,傳語病母,相對感泣矣。噫,君臣如父子,苟有衷曲,何言之不可達,臣嘗發憤於黨禍之靡所止泊,人心之不如我心。昨年春,至以終身自廢之意,形之章牘,有若發矢言於君父之前者,至今追思,自悔其言之輕脫,臣豈敢復嫌前事,過爲撕捱之計哉?今此螻蟻之懇,亶出於烏鳥之情,得以天地閔覆之恩,母病儻至於痊可,則臣之陳力,亦豈陳力(四字衍?))亦豈無日,第以卽今病勢觀之,實無時月蘇痊之望。蓋以澌綴之精力,重感輪行之寒疾,氣虛熱盛,補瀉兩難,臣若蹔離,必誤證情,若於此而一有添加,則人命危綫,將無回生之望,臣之情理,其亦憫且苦矣。目今太廟動駕,只隔二日,若不軫此變通,則公私狼狽,將不可言,玆敢冒萬死,更伸疾痛之呼,仰于孝理之聽。伏乞聖慈,察臣母病之危篤,憫臣衷情之煼灼,特許鐫遞臣職名,使得安意救療,無所餘憾,賜之以旣骨之肉,續之以已絶之年,則生當殞首,死當結草,在臣特歇後語爾。{{*|踏啓字}}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臣積年已痼之病,復發忒重,危兆敗症,決無復起爲人之望,猥陳瀝血之章,冀蒙宸鑑之照燭矣。微誠未格,尙靳矜許,溫音必降,辭旨隆重,至於醫來問疾,珍劑隨頒,此莫非優異之恩,惶隕悚慄,實不知所以措躬也。伏惟聖上,至誠懇惻,一念憂勤,凡有人心,莫不感奮振勵。況臣受恩無極,致位至此,其欲竭心盡知,以圖萬一之效者,實秉彝之所不能已bb者b,念臣姿性拙疏,見識昏蒙,上之,不能明言善議,使百僚鎭服,次之,不能推移上下,使衆心調適,縱使如臣等,百數在朝,只足以增人之譏罵,益時之艱虞而已。寧有一分之補益乎?高天下臨,百物咸覩,而臣之情實,獨有所遺照,似若猶有望於臣者,此不但臣之羞愧欲死,其爲國家慮而累日月之明者,爲如何哉?然此固不敢一一覼縷,而顧今病狀,非若微感標發,可以時日責治者。半體不仁,轉動須人,達夜刺痛,殆不自定,啜藥調息,今已累日,而不見寸效,有加無減,此醫家所謂類中之證也,假令不卽塡溝壑,其不能自力於奔走職事則決矣。況今國勢之岌嶪,朝象之睽渙,罔非臣尸位之罪,則何可以輔弼之地,縱臣自養自便,使廟務,一任其曠廢耶。昨日次對,及前頭朝參盛儀,太廟展謁,俱無奮身趨參之勢,臣罪至此,尤增萬殞。伏乞聖明,俯垂憐察,亟許遞罷,改卜賢德,以幸國事,亦使殘喘,得以安意就盡,以卒天地生成之澤,不勝萬幸。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所患若是彌留,深用念焉,卿何以此若是過讓?卿其宜遵前旨,安心勿辭,益加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庚戌正月十六日,上御熙政堂。召對入侍時,參贊官成德潤,參贊官尹惠敎,侍讀官尹彙貞,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申混。尹惠敎進讀《東國通鑑高麗仁宗記》,自十三年春正月,止萬全之計也。上曰,下番讀之。尹彙貞讀,自西賊趙匡,止終不爾也。上曰,承旨讀之。成德潤讀,自金富軾慮,止棄甲入城。上曰,注書讀之。南泰溫讀,自十四年春,止特謚文安。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柳祥翼讀,自十五年夏,止參知政事。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申混讀,自十九年春,止以爲恒式。惠敎曰,今此所講,別無文義可以逐行陳達者矣。大抵,以西京之變見之,其時妙淸輩,潛蓄凶謀,釀成大亂,而逆順之辨有異,故久留於外,能復其國,若處置得宜,則何事不成乎?危難之際,貴在得人,於此亦可見矣。上曰,然矣。惠敎曰,西京險固,卒難攻之,富軾之因其內亂,徐謀進取者,可謂得矣。若於人心未發之前,急圖進攻,則成敗未可知也。富軾之謀善矣,而其時廷臣,皆惡富軾之成功,專無謹實之義,畢竟收功,亦可幸也。上曰,然矣。彙貞曰,凡人主於其任將用兵之際,若使小人,從中沮戲,則何敵可克,而何事可成乎?大抵用兵之道,應接不失其機然後,可以制勝,雖有智將,左右牽掣,不能展其才智,則實難責其成功矣。上曰,其言然矣。惠敎曰,仁宗能專任富軾,不信小人之言,故畢竟能成收復之功,任賢勿貳之道,是人君惕念處矣。上曰,然矣。仁宗之事,史斷盡言之,其安民任人則好矣,而多有優游不斷處,馴致大亂,亦可惜也。彙貞曰,第十三板所言,宋國,聽妙淸之言,欲以十萬兵救援,辭之然後,止其出兵,於此,亦可見不誠實矣。偏安一隅,艱虞政深,何能爲小邦,發十萬兵乎?所爲如是,其卒不能復其舊業,固無怪也。上曰,此不但不誠實也,亦可謂不知事有本末也。二帝蒙塵,尙不能迎還,而尙何心,救隣國之亂乎?如有十萬兵,則宜圖復讐之事,而乃欲誇示高麗,此不知本之甚者也。且一隅龜玆,安得十萬兵甲乎?彙貞曰,聖敎至當矣。上曰,仁宗之以仁爲謚,已爲過矣。富軾之史斷,亦多過當處矣。雖其爲臣下者,自不能無過奬之處,史筆豈如是乎?彙貞曰,爲臣下者,論其君德,自不無過奬處,而此則太不摭實,謚以文貞,可謂過矣。上曰,非但此也。富軾之前後史斷,大略多有誤處矣。諸臣以次退出。
==1月1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直}}南泰溫{{*|仕}}。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致雲啓曰,來二十一日輪對日次,而朝參相値,頉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行大司憲李秉常,掌令朴樞,持平柳運在外,執義柳儼受由在外,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持平金權,武二所監試官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趙尙絅,以備邊司堂上,本司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備邊言啓曰,今日本司之坐,堂上進參者,只是二員,而以病顯頉者甚多,前後申飭之下,事體至爲未安。除在外公故應頉外,行戶曹判書徐命均,議政府左參贊朴師益,行司直尹淳,戶曹參判李廷濟,行副司直蔡彭胤,兵曹參判李眞淳,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備邊司言啓曰,本司有司堂上有闕代,前刑曹參判金取魯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備局,義州府尹薦,韓德全、柳萬重、洪鳳祚。
○傳于李春躋曰,江華留守朴師洙,留待引見。
○成德潤啓曰,太廟擧動,只隔一日,承旨不可不備員,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沈珙,參議吳命新病,右副承旨金始㷜進。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進,參知金始炯病,右承旨張泰紹進。吏批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相避竝擬,何如?傳曰,允。以申致雲爲承旨,兪崇爲大司諫,南泰慶爲獻納,尹志遠爲正言,李宗城爲校理,鄭錫五爲刑曹參判,趙迪命爲金川郡守,崔益秀爲兵曹佐郞,柳萬重爲義州府尹。兵批啓曰,新除授南虞候崔興祚呈狀內,新除本職,見阻臺地,情勢窮蹙,五朔淹滯,所帶職名,斯速啓遞云。旣有臺言,則不可强令赴任,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南虞候崔興祚,未赴任前,旣已改差,所授加資,依例還收,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卽接訓鍊院牒報,則主簿許鎭,以老病之人,添得毒痢,慮其客死,無端下鄕云。旣已不仕下鄕,則不可仍置,汰去,何如?傳曰,允。又啓曰,五衛將李箕明,身病不得行公,已至累朔,忠翊衛將崔天若受由,亦已過限,竝依法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僉知中樞府事李景華,除授累朔,遠在鄕家,病不上來,西樞雖云閑局,不可一向虛帶,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前虞候安世泰,軍器別備之功,有加資之命,而雖已資窮,未經准職,何以爲之?取稟。傳曰,特爲加資。又啓曰,黃海水使,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未赴任守令竝擬,何如?傳曰,允。以李箕明、洪慶先、金益重爲同知,洪重疇、許璘、申五星爲僉知,金潝爲訓鍊都正,洪鉉輔爲副摠管,魚有琦、申思冏爲兼內禁衛將,申漫爲兼司僕將,金浚衍、韓配奎、成禹績爲五衛將,金聖應爲兼內乘,具樹勳爲黃海水使,李道炳爲都摠經歷,李載岳爲都摠都事,金錫如爲僉知,朴宗龜爲五衛將,李碩栽爲忠翊衛將,李秉春爲慶德假衛將,柳瀅爲訓鍊僉正,洪天佑爲訓鍊判官,李晩白爲訓鍊主簿,金後衍gg金浚衍g爲曹司衛將,李說爲神方仇非萬戶,宋載恒爲宣傳官,宋炳普爲興陽監牧官,咸鏡中軍趙虎臣,副司直金取魯、許集、朴宗儒,副護軍吳光運單付。
○申致雲,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校理李宗城,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吏曹言啓曰,曹所屬宗簿寺、司饔院官員等,去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當爲磨勘,而提調有故,不得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日本曹開坼坐起時,考見各道褒貶啓本,則長水縣監李徽曾,以姑無顯疵,妄殺可警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政院以此請推道臣。開城敎授洪夏濟,以受侮諸生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珍島郡守權壽鳳,以固欠剛明,且期來效爲目,肅川府使李國馨以戢盜雖忽,字民甚勤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銀溪察訪吉景祖以僅能迎送爲目,則宜置下考gg而g置諸中考,權壽鳳之固欠剛明四字,可知其不治,李國馨以兼營將,當此治盜申飭之日,戢盜如是怠忽,吉景祖之僅能迎送,此是純貶,則俱不可仍置。長水縣監李徽曾,開城敎授洪夏濟,珍島郡守權壽鳳,肅川府使李國馨,銀溪察訪吉景祖,竝罷黜,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兵曹言啓曰,禁軍祿試射時,沒技人,熟馬賜給事,曾已定奪矣,今番祿試射沒技人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己酉八月二十七日晝講入侍時,上曰,諸軍門軍卒,皆持要鉤鐵乎?參贊官張泰紹曰,自辦者則佩持矣。武臣白守一曰,馬兵則自軍門造給,而步兵則不爲造給,故無佩持矣。上曰,然則禁軍亦無佩持者乎?自孝廟朝,特置此軍,則視馬兵尤有別焉,而器械乃如是不備云,分付兵曹,造給可也事,命下矣。七番禁軍,皆持要鉤鐵,而內入番器械中,多有破傷,一百箇改造,留內番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今正月十九日,宗廟擧動時,本營中軍鄭壽松,當爲領軍留陣,而以庭試武科初試試官,時在試所。在前如此之時,例於別將千摠中權差中軍,使之代行,而別將李復休亦以試官進去,千摠四員內,一員在外,一員領率步軍,一員入直本營。一員別將李復休試官之代,權差別將領率馬兵以進,他無中軍權差之人,鄭壽松試官之任,令政院改付標,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禁衛營草記,試官鄭壽松,令本院,改付標事,允下矣。原單子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因左、右捕盜大將疏批,依大臣箚,請令金吾擧行事,命下矣。曾前設鞫時,例有處所取稟,而今則旣有令金吾擧行之命,處所設於禁府乎?敢稟。傳曰,本府爲之。
○又啓曰,捕廳罪人設鞫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憲李秉常,大司諫兪崇,執義柳儼,掌令朴樞,持平柳運,俱在外,掌令申兼濟,持平金權,司諫朴弼琦,正言李光溥,以武科監試官試所進去,獻納南泰慶,正言尹志遠,時未肅拜,他無推移進參之員。諫院未肅拜人員,竝爲牌招,而憲府則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啓。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明朝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傳于金始㷜曰,今已夜深,明日開鞫事,分付。
○金始㷜,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本廳罪人世國等,移送金吾,設鞫嚴問事,陳疏蒙允矣。罪人世國、文贊、學贊、永俊等,依疏批,竝其推案,移送禁府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以吏曹言啓曰,今日本曹褒貶坐起,各司官員參謁時,戶曹佐郞李世庚,成均館典籍南胤寬,不遵申飭,擧措失儀,竝汰去,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十七日,幼學金銀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守門將朴璜,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因弘文館草記,校理李宗城牌招事,命下,而闕門垂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密符親納,例也,而前江華留守鄭錫五,謂有難安情勢,使褊裨替納,推考,何如?傳曰,允。
○敎江華留守朴師洙書。王若曰,予惟古先王,爲天下國家,百官師師,其心精白,夙夜寅恭,用上成厥辟從欲之治。三古毋論已,自歷世小康,皆以精神注會,無睽違乖離而得之。惟趨於危敗亡亂者,不能然耳。藐予臨御以來,惟日廩廩,罔敢知天命。惟是大小臣,好比朋,源遠末洪,其勢滔天,其效,見於予之四年之春。予念不有以拔本塞源,痛掃滅之歸於中正,無以成我治道。蕫正邦國,予蓋慇懃,於玆有年矣。惟德不類,罔克從厥志。惟予二三臣,是伏是倚,庶幾左右先後,贊襄我所欲。惟卿,以名父之子,性方言厲,識透才敏,文章政事,聲實備具,予固知之。旣予更張庶事,益講求皇極之義,時惟卿,揚于王庭,與聞廟議,曁僚同心,上下風儀,勸我王道,協棐我謨猷,予甚嘉之。迺歲在申,寇戎,跳梁于湖、嶺,兵民鳥獸駭。卿惟慷慨請往撫,俾予寬南顧憂,則繄卿之力是賴。入長秋憲,秉執讜議,義形于色。不搖不私,予於是有隆異之旨焉。卿有母老,惟養爲急,予不忍以拒,是以有下州之出焉。凡我卿士,咸遲卿歸,冀卿朝夕我氊廈,入告嘉言,與張名論。惟玆保障之急,人不遑以外內爲重輕。玆授卿以江華留守兼鎭撫使,其往欽哉?惟管轄海門,襟帶長江,實爲我晉陽。凡厥城堡之故陋,與厥兵甲之窊窖者,其委卿繕修。天降災咎,歲飢薦仍,哀我島民,無食無衣。呼號于溝壑,其委卿往哺。野多鹵曠,地有遺利。是流民未盡入,其委卿懷集。若戰若守,惟軍食是資。予聞之儲峙耗少,庫廩蕩殘,其何以爲陰雨,具是在卿振刷以實之。於戲。卿惟,剛心直操,凛然淸議,肩名流立朝,至見事,俄忽之頃,立提其窽要,剖剸無留牘,惟短生所長,自古人,或不免非弘大,不足以容衆,非凝潛,不足以慮物,用貳卿,按巨鎭,雍容統戎卒艨衝,爲國家備不虞。其爲任,顧不重歟,可不勗哉?無墜予明命,以卒令譽,如其稟裁。厥有彝典,故玆敎示,想宜知悉。知製敎鄭羽良製進
○修撰趙明澤疏曰,伏以臣,積釁在身,情勢窮蹙,杜門省愆,分甘自廢而濫荷聖上含垢藏疾之隆恩,昨秋以來,淸塗華貫,除旨聯翩,臣雖頑愚,寧不知感?惟其滓穢之蹤,終不敢爲蠢動之計,故頃忝諫職,適當試役,而亦未免違牌坐罷,跡涉慢蹇,果速天譴,罪上添罪,惶悚彌切。曾未幾何,恩敍遄降,玉署新命,又下於千萬意想之外,而馹召遠宣,未知負罪賤臣,何以得此於聖明之世也。惝惶感激,益不知置身之所也。其在分義,固當趨承之不暇,而第念當初負犯,至重且大,寔是王法之所難容貸。今雖以歲月之久,獲蒙甄復之恩,而其衅累則固自如矣,罪名則又添加矣。豈敢以職名之濫叨,召旨之催迫,乃反忘廉喪恥,抗顔復廁於朝紳之列,以益其放肆無忌憚之罪哉?除命之下,宜卽陳疏,以俟勘處,而適値下鄕,今始來伏私次,冒上危懇,臣尤死罪。伏乞天地父母,俯垂憐察,特許鐫遞,因命選部,勿復檢擧,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今臣處義,雖不敢以論思自處,而其區區憂愛之忱,根於秉彝,銷鑠不得,玆陳狂瞽之說,以達聰聽之下,惟殿下,試垂察焉。嗚呼,今日國勢,可謂岌岌乎殆哉?禍亂甫平,而人心之疑懼未已,朝象不靖,而紀綱之頹廢益甚,積薪之厝火,大川之漏船,未足以喩其危也。環顧中外,無一可恃,而加之以天災時變,式月斯生,玄冬震雷,虩虩轟轟,白日陰虹,重暈疊貫。關北之水患,嶺南之鷄妖,無非可駭可愕之兆,臣未知何樣禍機,伏在於冥冥之中,而上天之警告,若是其丁寧也。此正君臣上下,惕念改圖,恐懼修省之時,而竊觀殿下之所以應之者,雍容暇豫,別無驚動振作之意,責躬之敎,寂乎無聞,求言之意,亦且不誠,而廊廟之中,臺閣之上,曾未聞有一人出一言、論一事,以爲消患弭災之方。是豈今日朝廷之上,無一可言之事,殿下之臣,無一願忠之人而然哉?特以殿下意必之心太勝,疑阻之情益痼,雖有忠言至論,無由以入故也。然則天譴,將何以報答,國勢,將何以奠安耶?臣竊憂歎焉。以殿下之明聖,豈不知天變之可畏,國勢之阽危,而猶且端拱默視,若不動念者,無乃殿下胸中,自有先定之規模,以爲果能此道,天災可弭,國勢可安而然耶?嗚呼。殿下之先定於淵衷者,以臣管見,亦可以仰諦矣。我國朋黨之習,實爲百年之痼弊,此殿下之所以深惡而痛懲,思有以消融蕩平,以新一代之治也。殿下之意,豈不盛哉,豈不休哉?然而臣愚,竊以爲殿下之所以蕩平者,徒循其名,未得其要也。自古論蕩平之道,莫詳於洪範一篇,而其爲樞要,則亶在於皇建其極。所謂極者,卽事理至極之處,《大學》所謂至善是也。今殿下,如欲眞致蕩平之休,必先體此建極之道,克祛私意,先明義理,擧直措枉,以爲表準。至於用人之道,則不問色目之如何,惟賢、惟材,是崇是奬,而若其顯有黨逆之罪者,固已明辨而痛斥之,使無參錯於其間然後,治效可期,而今則不然。惟以參用彼此,爲當今第一義,故如聯箚義理,今日所當必伸者,而猶未臻光明之域。鏡、夢血黨,今日所當必辨者,而亦開其調用之路,至於立異大論之任{{!|𪼛|⿰王集}},伸救鏡賊之柳時模,亦復出入於臺閣之望,涇渭莫分,治理盡淆,古聖王蕩平之道,似不若是。伏願殿下,克察于此,必以明義理、辨淑慝,爲今日蕩平之要道焉。嗚呼。今日在廷之臣,孰不以鏡、夢爲大逆,三賊爲可誅,而聞其言則是,觀其行gg則g率多相反者。規避於連啓,用意於減律,愛惜庇護,猶復如前。向來筵中,以不能割棄爲敎者,可謂洞燭其情狀矣。雖以金尙星之擊去趙鎭禧事觀之,三賊之爲今日大機關,槪可知己。夫鎭禧之辛壬間搏擊手段之可惡,誠如聖敎,而其連三賊之啓,劾罷李宗城之擧,旣據討逆之義,則不可歸之於搏擊而罪之也,明矣。且使尙星,旣知鎭禧之罪狀,若是狼藉,則鎭禧之復踐宿趼,凡幾日矣,尙星之出入三司,亦幾日矣。周旋竝列,爛熳同歸,終無一言之指斥,今以三賊事,論及宗城之後,始乃歷擧平生,醜詆無餘,其曰,當欲彈劾之說,人孰信之。宗城之春坊酬酢,雖未知其如何,而渠之平日爲三賊容護之說,今以重臣之筵奏觀之,亦可推知。噫。宗城之處地如何,殿下之寵信亦如何,而不思報效,曲庇凶黨,公言顯訟者,已極寒心。至於置對之辭,乃敢全沒事實,肆然欺隱,而殿下猶未覺察,扶抑太偏,臣竊惜之。朝議之乖謬,處分之顚倒,一至於此,故昨者徐命彬之疏又出矣。爲免袒之親,而忽討逆之義,蔑公議之嚴,而引法外之嫌,賊之一字,不忍下得,敢以疏下罪人,艱辛爲說,其爲世道之害,有不可勝言,臣以爲不可無責罰之道也。臣無任惶悚屛營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引往嫌今,已涉太過。申飭之下,敢售舊習,極爲未安,而柳時模事,言雖是矣,旣命甄復,則非斥檢擬,未知其宜,任{{!|𪼛|⿰王集}}事,尤未免過中矣。金尙星之斥趙鎭禧,雖或有過中處,其言誠直,而李宗城爲人,予已知矣。豈敢慢上,憑重臣一時之言,若是深斥,此皆舊日疑阻之致,扶抑之說,亦涉未曉矣。徐命彬事,爾言是矣,特罷其職焉。爾其勿辭察職。
○刑曹參判鄭錫五疏曰,伏以臣,處事妄率,自速臺評,獲蒙恩罷,粗安私分,而惶悚之忱,靡敢少弛,不意敍命遞下,金吾秋曹,除旨聯翩,臣誠惝怳感激,益不知置身之所。臣於伊時,重遭臺言,情勢窮蹙,廢務俟譴,而此際母病危劇,情理懇迫,不敢循例狀聞,只以封章上來之意,陳於修啓中。此雖與無端上來有異,而其擅離徑行之罪,臣固無以自逃,臺啓果發,勘律太輕,而拿問之請,猶且靳許,繼起之論,轉有所激,臣之惶蹙不安之端,於是乎又加一倍矣。今不可以已蒙薄譴,有所自恕,而晏然冒據於職次也,決矣。且念臣性本拙澀,又有家庭間平日之至戒,凡於論議之場,一不參涉,不但臣之自畫如此,人亦不以言議責臣,惟其如是,故釋褐十六年間,忝叨三司,前後非一,而緘口結舌,未嘗發一言、論一事。乃於丁未之初,猝當言地,迫於嚴命,逃遁不得,蹔時出脚,便致辭說,受困彼此,殆無虛日,臣之一身齮齕,固不足道,而不肖無狀,不能牢守初心,一日詣臺,厚惹唇舌,自犯先祖戒黨之遺訓,重負聖上無偏之至意,撫躬慙悼,若無所容,從此而灰心世路,不敢自同於人。況伏聞,向來筵中大臣,以先祖私室酬酢之言,至煩天聽,曠絶之恩,褒及於泉壤,感結幽明,涕淚隨零。卽此以觀,微臣蹤跡,尤異於他人臣,而苟涉於言議,其何以歸見亡祖於地下乎?臣之私義難安旣若是,前後所遭又如彼,從今以往,惟當杜門自靖,無墜先訓而已,去就一節,非所可論。況今本職,遭彈後初除,尤何可唐突肅謝,以傷士夫之廉隅也哉?交龜還符,事體至重,而至使褊裨替納,益增死罪。伏乞聖明,天地父母,俯諒微懇,亟命鐫改臣新除職名,仍令選部,勿復檢擧,以謝公議,以靖私義,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往事,業已洞燭,以其疑阻,雖有不諒之語,何必過嫌,而昨年下敎,不過飭勵之意,卿之平心,予知久矣。何一毫疑卿下敎耶?卿勿過辭,從速察職。
○修撰李宗白疏曰,伏以臣,頃蒙恩罷,歸省老父曲遂之澤,感祝方切,不意敍命卽降,除書遠辱,驚惶震越,莫省攸措。顧臣,自幼有痰癖,逐年漸長,每當寒節,往往重痛矣。昨冬發作,最爲暴急,屢經關窒,幾死者數次,雜投藥物,僅得少定。催促之下,延日爲悚,扶載登程,僅到廣州地,痛勢又爲暴發,胸脅之間,有物橫亘,堅重如石,痛苦如刺,俯仰不得,呼吸不通,若將頃刻殞絶,頓身荒村,狼狽罔措。俟得少間,寸寸前進,今始艱到私次,而衝上之氣,一日四五發,鎭定無計,喘息如縷,量此危苦之形,旬月之內,實無起身供職之望。太廟展謁,只隔一宵,而末由趨參於陪從之列,臣罪萬死萬死。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少垂矜諒,亟賜鐫削臣職,仍命勘臣蔑分闕禮之罪,以肅朝綱,不勝幸甚。且臣略有迷見,擬一登筵陳白,而病情如許,今不可得矣。玆敢附陳疏末,惟聖明財幸焉。寧陵行幸有命而再寢,昨秋下敎,曾有明春欲行之命矣。此固出於聖上出天之孝思,一國臣民所共欽仰,今何敢更煩退行之請,而臣於今行,備聞驪、利之間,疹癘大熾,比屋傳痛,死亡相繼,村里遑遑,如逢亂離,春初如此,方來可知。此時動駕,決非愼護聖躬之道,而伏況玉體,連在調攝,觸冒風寒,數日勞動,則其所貽憂於兩東朝者,尙復如何?仍伏念,先陵祗謁,事體至重,民弊有無,固不敢論,而卽今千付萬落,一時遘患,救生送死,事力殫竭。行幸時許多從衛之迎接,數千兵馬之供億,決無分排之勢,又無堪當之道,此不可泛以民弊論也。强其所必不可能,一任其呻吟,顚仆宛轉於丘壑,其何忍焉?日月之明,儻或俯燭於此,則不待臣之畢辭,庶幾成命之卽寢矣。記昔故元勳臣吳命恒,曾以請寢斯幸,再登筵對,至有動駕之日,臣當橫臥駕前之言,臣於伊時,秉筆前席,目擊敷奏之忠直,竊幸聖朝之有人,而其人今焉沒矣。若使元勳在世,今日所陳,不但止於橫臥駕前之說而已。伏願聖明,追念元勳之前言,鑑諒目前之事勢,分付該曹,姑待來秋,稟旨擧行焉。國家以一道之緩急,委諸道臣,雖在平常之時,不可曠闕,況於新經大亂,勅勵方新之日乎?湖南道臣,以親病徑遞上來,新伯,方在外,旣有催促之命,想當速赴,而上來辭陛,自費多日,其間一路空虛,事極疎虞。佐幕之官,雖已下去,新進望輕,恐難委重,別爲變通,或遣御史,使之限新伯赴任,管察凡事,恐合事宜,亦令廟堂,劃卽稟處焉。臣於治疏將上之際,得接政眼,則遽以趙迪命,首擬外郡,至於受點矣。經幄之臣,苟無過失之可斥,情迹之難安,則不宜外輔,而況此陞品之擬,尤違政例,臣謂亟令改定,斷不可已也。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噫。欲謁寧陵,今已三載,尙今遲滯,因誠孝之淺薄,自再昨秋以後,寢夢之間,若幸驪州者多矣。今春展謁,於情於禮,決不可已,予雖不肖,久未展禮於聖祖之陵,職在經幄,宜當匡救,而豈忍請此湖南事,其有意見,令廟堂稟處。趙迪命事,予亦心竊怪焉,而迪命於館職,其撕捱之日多,其行公之日少,故敢一補外,亦無損於事體矣。因望點焉,爾言是矣。特遞外職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等疏曰,伏以臣等,以本廳罪人世國設鞫嚴問事,自初陳稟,而親承聖敎,不敢辭避,替當按覈,已多時日。臣等之黽勉不安,姑捨勿論,臺章之憂慨,實採共公之輿論,大臣之箚陳,亦出於重獄事之大體,到今捉致所告兩緇徒之後,則獄體之重大,有倍於當初。推問更稟之敎,又下此際,臣等來會本廳,而終有所不敢冒當者,合辭仰請於紸纊之聽。伏乞聖明,亟命金吾,設鞫嚴治,以重王法,千萬至懇。臣等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
○庚戌正月十七日巳時,上御熙政堂。江華留守朴師洙留待引見入侍,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柳祥翼、申混。上曰,進來。諸臣進伏。上謂師洙曰,再昨筵中諸臣,皆請許遞卿職,而予則不聽矣。江華保障重地,而疎虞,甚矣。卿其下去,著實用意,可也。師洙對曰,臣被罔極洪造,受任嶺外,已過七八朔,雖隕絶軀命,無以仰報萬一,而又此意外,畀之以保障重地,其爲惶感,極矣。但以任大責重,爲懼矣。又聞日昨筵敎,益切感泣,惟恐才智之不逮,敢不盡心爲之乎?上曰,江都事,亦有可聞者,而卿新自嶺邑上來,先陳尙州事,可也。師洙對曰,臣已於上疏陳之,今無大段可達者矣。江都事,則百聞不如一見,赴任後,當隨事狀聞,而其中兵餉爲重,故自先朝,多有儲置者,而纔聞鄭錫五之言,近來連歲凶荒,國用不足,戶曹移用江都穀,六七萬石,故實留,不過四萬石云,此甚疎虞矣。臣幼時,先臣居留廣州,其時軍餉,實留七萬石,而故相臣崔錫鼎,故判書臣閔鎭厚,以可興倉穀六七萬石,移積松倉事,陳達蒙允施行矣。其時,卽無虞之日,而尙有如此之擧,可謂慮事遠矣。戶曹每以目前經費之不足,防塞不償,以致軍餉之如是疎虞,事甚非矣。況今年則收租頗有餘,而亦不備償,尤爲不當。伏望特留聖念,使之趁卽備償,而雖不得一時還報一二萬,量宜先償事,分付該曹,何如?上曰,取用則易,而還償則難,予嘗病之。前頭大臣入侍時,當爲申飭,而此事,似非獨戶曹爲然矣。師洙曰,惠廳所用,則臣未及知,而大抵戶曹之取用於經費者,似多矣。前者戶曹,以湖南金遇兌料理米一萬石,劃送江都,以爲還報之地,而本道不卽上送,自江都催督,則未易動念,今若以三南上納田稅,先償江都米取用者,而金遇兌米,則自戶曹,督令輪納,以充經費好矣。上曰,出於擧條,後日次對時,稟處,可也。{{*|出擧條}}上曰,尙州事,大略聞知矣。朝廷常有南顧之憂,而予則異於是,自經再昨年以後,人心波蕩,今亦有憂危未定之患乎?頃者李宗城,以爲今無可憂之端云,而卿曾以按撫使,往見,近來則比其時何如耶?師洙對曰,今無憂危之事矣。朝廷多用寬大之典,豈復有憂懼之心乎?上曰,鄕戰甚頻,昨年科時,安陰等邑,有停擧之事,朝廷旣用曠蕩之典,則道內,亦如朝廷,可也。而不無時象之牽掣,乃有此等擧措,其在將信將疑之間者,難爲平人矣。此非爲朝廷之憂危,而道內氣像,不當如此,予之所問,蓋謂此也。師洙曰,凡干連逆類者,多有漏網者,此輩則必不無疑懼之心,而其他則別無可懼之端矣。至於科事,自有曲折矣。上曰,至於擧一邑停擧,豈不過乎?師洙曰,元無闔郡停擧之事矣。以尙州言之,弼顯、世弘奏事未及畢。上曰,此事欲一問而未果矣。弼顯本來居在尙州乎?師洙對曰,不然矣。本在京華,而甲辰以後,寓居尙州矣。上曰,世弘、弼顯爲領袖,而蓋甲辰以後投落者乎?師洙對曰,然矣。似爲謀逆之計,下去其處,而弘壽爲主人矣。大抵,尙州,多士大夫,而巨室則不如安東,故無名士大夫,親密相交之事云耳。卽今則尙州人心,頗寧帖矣。外面雖如此,而下道則獰悍,朴文秀多殺之,而似不無漏落者矣,然豈可盡誅之乎?尙州、聞慶間,士大夫逆賊中,有曺景洙、景泗兄弟,尙囚州獄,故小臣下去後,按治殺之,監司想已啓聞,自上可以知之,而大抵明白大逆凶,忍不服而斃,誠爲憤矣。上曰,嶺南上道,何如而卿所蒞之邑,昨年年事,何如?師洙對曰,通一道言之,則可謂豐年,而不無受災處,尙州爲尤甚,晩移秧未付種處有之。七月潦水,又多水沈處,而大體則免凶矣。上曰,卿,以按撫使,旣已往見,又以宰臣下往,想必留意察之,上道有有志之士乎?向者,以薦事引嫌,而人固未易知也。若以此爲嫌,而不爲薦人,則豈非因噎而廢食乎?師洙曰,曾於上疏,已達矣。上曰,此外又有之乎?師洙對曰,更無聞矣。大抵人才,不必在巨室世族,聞慶座首南圖逸,適於本倅尹彙貞出他之時,逢昨年變亂,獨當空官,而凡於防守之際,多有策略。其時左兵使元弼揆,爲聞慶倅,而倉卒之際,未及出官敎,白衣下去,則圖逸以爲,當此之時,無官敎、無馬牌之官,豈可納之乎?終日相持,牢拒不納。弼揆至以囚我,而姑待朝令爲言,其後聞眞消息然後,乃以主倅事之,而且前後,多有謀畫之事云,如此之人,誠可用矣。上曰,人則,何如?師洙曰,謂門地乎?上曰,然矣。師洙曰,嶺南鄕所,則異於京畿矣。安東座首,士大夫爲之,他邑雖不如安東,而亦兩班爲之耳。上曰,若來京師,則可爲何官耶?師洙對曰,雖除職,亦似可矣,而不可以所聞知之。尙州人,方有以史官入侍者,下詢,何如?上曰,史官陳之。祥翼對曰,此是尙州兩班,而以不文之故,不得爲儒業,或以軍門用之則,似好矣。上曰,此事曾已槪聞,而猶未詳知矣。今聞卿言,其臨事應變,有足可尙,以史官所達觀之,短學而能有識見矣,分付兩銓,以相當職調用,可也。{{*|出擧條}}師洙曰,海防,近來申飭,而江都則無舟師,賊至則築臺防守之地,此則臣當各別修飭,而下三道及西海,自朝家,別爲申飭,似好矣。上曰,卿上來之路,歷湖西乎?師洙對曰,公州等地,則非所過處矣。上曰,湖西事,大臣頃有所白,卿其聞之否?師洙對曰,臣在外時,則未聞矣。入京而始聞之矣。近來外方多有明火賊,嶺南亦有之,自尙州鎭營捕治,考覆狀聞者,前後五十人,其中當殺者三十餘人,故秋間已爲啓聞,迨今五六朔,刑曹尙不回啓,致令當死者,至今不死。且考覆罪人,例自官家供饋,許久滯囚,亦有越獄逃躱之慮,種種爲弊如此,而刑曹長官,不爲行公,故未卽擧行。頃日啓覆時,則必有行公者,而亦不回啓,此誠可悶矣。上曰,殺人、刑人重大,故似未卽覆啓,而遲滯太久則不可矣。待長官上來後,卽爲覆啓事,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師洙曰,今番有軍政大査正事,朴文秀、李匡德各別査正,全羅道則未知何如,而奏事未畢。上曰,此事欲問之而未及矣。逃故閑丁,何以分揀,而軍政幾盡爲之耶?師洙對曰,盡爲之矣,而年例磨勘,未及爲之。朴文秀、李匡德,以都數磨勘定奪,物故老除,欲於一時磨勘,故文書未及上來矣。然此是近猷,終非遠猷矣。上曰,其規何如,而閑丁果多得耶?師洙對曰,兩道各異矣。朴文秀搜出各營所屬,則物故不多,而逃亡甚多。所謂大査正,盡罷十年之限,合計閑丁、面任,則一道之內,充得累萬名,文秀必欲無虛實相蒙之弊,故多費精力,而如此數多之中,豈無虛實之相蒙乎?蓋七八月間,小當番捧上時,無隣族侵徵之訴,意以爲大有效矣。十月間,各衙門匠人保人布捧上時,則所出者數多,故有隣族徵督之訴若干,而比前觀之,則不過如精米之有糲矣。然此爲一二年之效,豈能每如此乎?良役,終始無好樣計策,臣所以終難之者矣。上曰,此後,必也年年著實爲之然後,可有效矣。若來年不如此,則其弊將必如舊矣。師洙曰,非獨如此而已。逃亡年限罷後,可無虛疎之弊矣。然方伯、守令若不能著實爲之,則畢竟亦有僞逃之弊矣。上曰,末抄之弊,雖戶布、口布,亦有弊矣。嶺伯,欲爲仍任矣。頃者大臣有所陳白,故姑不爲耳。師洙曰,仍任亦無效矣。一人豈可百年任之乎?上曰,頃聞金始炯所白,朴文秀,過用心力,故以致重病,腰下盡枯云,是或過言耶?卿必見之,今果何如?師洙對曰,十月見之,大不如秋間,近來又見私書,則以爲尤不如前云,年少之人,耳聾而眼暗,其病源,豈不深重乎?臣嘗謂若以病重實狀陳章,則必蒙矜許云爾,則渠以爲受國厚恩,以死自誓,病若不至於委頓,則不欲言病,適有母病,故以此陳章云,而腰下遍枯之說,是實狀,腰上則肥而腰下則枯,此豈非可慮之病乎?若久置其任,則朴文秀必死矣。諸臣退伏後,內侍以弓箭臘藥等物,授師洙,師洙跽受退出,承史以次退出。
==1月1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鞫廳進去}}。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卯時至酉時,日暈。
○金始㷜啓曰,大司憲、執義、掌令一員,持平一員未差,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持平金權武二所監試官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右承旨張泰紹,今日不爲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太廟擧動時,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承旨進去。
○金始㷜啓曰,卽者義禁府都事,以大臣意來言,推鞫今將設行,本府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同義禁一員,以試官進去武所,一員移拜刑曹參判,令本院稟旨變通云。試官改付標,闕員則今日政,使之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政,新除授臺官,待下批,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參鞫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批啓曰,侍從臣父年七十,例於歲初抄啓,而丙午年,因大臣陳達,不待歲首,自該曹,直請加資事,新有定奪矣。侍從臣父年七十人,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沈珙呈辭,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進,參知金始炯病,同副承旨李春躋進。
○有政。以趙尙絅爲大司憲,韓師得爲執義,金廷潤爲掌令,崔命相爲持平,洪鉉輔爲同義禁,魚有琦爲長湍府使,李東昌爲金川郡守,李挺柱爲戶曹佐郞,孫景翼爲結城縣監。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牌招不進,參判沈珙呈辭受由,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又啓曰,長湍府使,今當差出,未准朔禁軍將及同道守令,竝擬,何如?傳曰,允。
○副護軍李秉常、柳儼、朴樞,副司直柳運。
○趙顯命啓曰,禮曹判書沈宅賢在外,參判趙尙絅今日移拜大司憲,參議未差。明日太廟擧動時,禮官不可無進參之員,參判、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明日太廟擧動時,館僚不可不備員,修撰趙明澤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宗廟展謁擧動時,侍衛不可不備員,副摠管趙尙絅今日政移拜臺職,其代,令該曹以在京無故人,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宋成明爲禮曹參判,金尙奎爲參議。
○兵曹口傳政事,以密善君格爲副摠管。
○金始㷜啓曰,前全羅監司李匡德,來到廣州地其父病所,使褊裨,替納密符,事體未安。爲先推考,而未交龜前納符,事異常規,有難循例捧入,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啓。此則異於常規,捧入。
○傳于申致雲曰,三使臣引見。
○申致雲啓曰,弘文館修撰尹光益入來復命後,副提學尹惠敎,以館規,卽爲出去,光益當入直,而陳情上疏,至於徑出。原疏今方捧入,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問事郞廳崔命相,移拜臺職,金尙翼在外,竝改差,其代,前持平蔡膺萬,前修撰趙明翼差下,使之察任,而令該曹竝口傳付軍職,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府言啓曰,今此推鞫時,假都事五員,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庭試武科初試時,一二所禁亂都事二員,連日分差,而鞫廳相値,本府都事,勢難仍爲定送,假都事二員,令該曹差出,以爲分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都摠管陽平君檣,副摠管趙尙絅,上、下番入直矣。趙尙絅今日政,移拜臺職,其代,卽當替直,而都摠管李森,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具後翼、申光夏,俱有身病,南就明武二所試官進去,鄭壽松以禁衛中軍,明曉領軍結陣,洪鉉輔以禁府堂上,鞫坐進去,朴弼建陳疏,一員未差,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親病及公故外,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太廟展謁擧動,只隔一宵,內乘不可不備員,而新差內乘金聖應,屢度催促,稱以不仕,終不行公,事體所在,極爲寒心,金聖應拿問處之。擧動時,爲先假內乘,口傳差出,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勸武特差之後,安敢若是?以其不仕,事體所在,豈差假內乘?更爲各別催促,使之今日內出仕。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特敎之下,使之催促出仕,而終不應命。動駕隔宵,內乘不可不備員,何以爲之?敢啓。傳曰,新進勸武之人,豈敢若是?今日少有紀綱,必不若此。君父,雖命赴湯蹈火,爲臣分義,不當若此,況念其祖爲其國,欲爲拔用之意,非比尋常,則有例勸武,若是拒逆,極爲未安,而今聖應不出,日後其無勸武之武弁矣。更加各別催促,使之卽爲出仕,出仕之後,雖夜深,卽爲啓知。
○又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擧子金潭爲名者,六兩入格後,請問單子之際,渠以一所差備官武兼李{{?|⿰木宖}}之友壻,相避移來云,而不通{{?|⿰木宖}}之妻父姓字,故更加盤覈曲折,則語窮辭塞,直告以{{?|⿰木宖}}之所親,本無相避,而取其便近,假託移來云。果若其言,則不特擧子之瞞告試所,極爲痛駭。一所差備官李{{?|⿰木宖}}罪犯,尤涉可駭,故詳細覈實後回移之意,移文矣。今觀一所回關與草記,則李{{?|⿰木宖}}或稱四寸,或稱友壻,末乃自服,故{{?|⿰木宖}}與入門官,竝請科罪。李{{?|⿰木宖}}旣已自服,將爲科罪,則潭之罪犯,不無異同,令攸司一體囚禁科罪,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凡於科場試所相避擧子,割名移送,自是規例,故今番設場之初,試官及許多差備官,有相避之類,列錄移付二所矣。其中差備官武兼李{{?|⿰木宖}}者,以其所親金潭,混入於相避,移所之際,因事發覺,招入査問,則或稱自服,或稱友壻,末乃自服,其無相避之人,頃刻之間,三變其說。{{?|⿰木宖}},以衣冠之人,擧措如此,誠極可駭。科試用奸,其法甚重,李{{?|⿰木宖}}罪狀,令攸司稟處,恐合事宜。且入門官則擔當錄名之事,差備書吏則主管文移,俱不無同參不察之罪,其在嚴科場之道,不可置而不論。差備書吏則自試所,今方囚禁科治,而錄名官,亦令攸司拿處,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今此庭試武科初試本所錄名,二百一字,一所錄名,六十四字,較諸夥寡,幾過四倍矣。大凡武試所之規,錄名之數,比他所獨多,則參量割送,均一分試,同時出榜,自是前例,而今此兩所錄名,如是懸絶,則割移分試,在所不已。故其中六十四字,抽栍移送於一所,則諉以中間有防塞之事云,而還送不受,其時一所防塞,不過以二十餘字,比多分送之故,論稟不受,而今則比多。若是迥絶,不爲割移,獨當試取,則彼此出榜之淹速,曠日,設場之有弊,姑置不論,一日六兩試射,不過四五字,而會試日期,亦甚迫,則會試前六兩,決不能畢,及期出榜,其可望乎?況且兩所,各取二百五十人,一所,以六十四日,取二百五十人,本所,以二百一字,取二百五十人,則擧子輩之稱冤,當復如何,而試取之不均,亦涉未安。從前兩西擧子,例付本所,掛單之數,每加於一所,而未有如今番之殆四倍較多也。今以一所之違拒,終不得割送,則許多事勢之不便,如右所陳,分試之外,更無他變通之道。本所錄名中六十四字,仍爲移送一所,玆敢論列煩稟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因政院啓辭,設鞫本府事,命下矣。捕廳罪人世國、文贊、學贊、永俊等,發遣府都事拿來移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成德潤,以宣惠廳言啓曰,結城戊申條大同米二百五十石,過限不納,故自本廳,別關催督,當該監色,押送京廳事,有所分付矣。昨年十一月本縣牒報內,以爲大同米未收二百五十石,初秋畢捧,十月二十日裝載發浦口,到江遲速,姑未預料,而監色同騎駕海,到江後,宜有現身之道云。卽接本縣更報,則同米裝載之後,海口合氷,使之卸下,還入海倉,解氷卽時上納爲言,只送色吏矣。大同米木,或有未收,則隨其輕重,推治監色,自是例事,而本縣,悶其監色之押送,初以裝發,瞞報本廳。到今,以還入海倉等說,張皇頉報,前後報辭,大相矛盾,誠甚駭然。本縣,果於十月內裝載,發送浦口,則船隻之中路淹滯,猶或可也,而豈有還卸海倉之理乎?以此推之,則其初不裝載,而謂之發送,其欲漸次遷就,彌縫免罪之狀,昭不可掩,而自不覺其欺瞞之歸,其習,誠極可駭。當該縣監朴敏古拿問,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十八日,騎兵宋慶彰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受淡,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纔已上來陳疏,特敎之下,違牌不進,事極未安。本道空營,凡事委屬可慮,監司閔應洙,待明朝更爲牌招,以爲數日內,辭朝赴任之地,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㷜曰,推鞫姑罷。
○以全羅監司閔應洙上疏,傳于李春躋曰,辭職,雖爲引嫌,挾雜舊習,今日不欲見此等之疏,還出給牌招。
○全羅監司閔應洙疏曰,伏以臣,病蟄鄕廬,與死爲隣,春曹除命,殆將兩朔,而縣道有禁,號籲路阻,泯默虛帶,悚蹙方切。乃於千萬意外,除書遠頒,授以湖南重藩,而別諭催召,使卽辭陛,臣聞命震悸,精爽隕越。忍死强起,擔舁前進,昨始來伏私次,而顧此方面之寄,責任甚重,雖在安常無事之時,膺是任者,必極一時之選。矧玆湖南一路,物衆地大,實爲國家之根本,而逆亂初定,百事創殘,民生困瘁,人心危疑,憂虞之殷,若水無津。卽今南顧之憂,比他尤倍,則此時按察之任,決不可人人冒玷,而今乃擧而委之於病孱迂拙之一微臣而不少留難,此何故哉?前秋湖西之除,已是朝政之失著,而今此所叨,較前尤重,臣實驚怪惶惑,重爲朝家惜此擧措也。抑臣之區區情勢,尤有所萬萬難强者,頃上一疏,略暴情實,而反被嚴敎,至命還給,至今追思,懍惕靡容,宜不敢更事煩瀆,而廉義至重,關係甚大,亦何敢徒恃剪拂之聖恩,怵畏添入之禁令,厭然自掩,冒沒就列,以益無忌憚之罪乎?噫,向日臣等合辭之請,臣等則竊附於扶倫討賊之義,而畢竟反歸於黨私陷人之科。至於當時請討之人,勿論生死,官秩依舊,具瞻之地寵任方隆,泉壤之下,哀榮備至,則臣以同參論啓之人,合有當坐之律,而今殿下,於彼焉,旣不替眷遇之誠,於臣焉,亦施以簡擢之恩,此何事理耶?此不過殿下深懲黨論之弊,圖恢蕩平之治,將欲參用彼此,以爲調停之計,而旣未嘗建立大本,明定國論,徒以掩護假借,擸掇同異爲務。雖大是非所關,亦令一切付之於先天,皆不欲提論,而這箇義理則本不可以參用,爲之變嬗,此等負犯則實不可以蕩平,有所消融,臣亦豈敢視以薄物細故,强爲自恕也哉?設令如臣巽軟,係勳榮寵,怵迫分義,不究是非之所在,不論罪名之有無,夤緣幸會,冒昧承命,無益於國事,徒喪其所守,私義之狼狽,姑不暇論,抑恐反累於聖朝勵廉恥之化也。且臣聞朱子曰,監司,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也。臣雖欲弁髦廉隅,勉赴職次,朝廷之是非乖舛若此,則臣何以憑藉威令,以盡其承流宣化之責乎?況士大夫之辭受出處,實關風俗之盛衰,臣爲民師,帥自喪其四維,則亦何以抗顔於吏民之上,以勵一路之風敎乎,憚壓列邑之守令,以承委寄之盛意乎?歷數前愆,左右揆度,難進之義,參前倚衡,除却不得,才力之綿薄,疾病之癃痼,猶是歇後,姑不敢縷陳。伏乞聖慈,俯察微懇,特許遞臣職名,回授可堪之人,毋使重藩久曠,仍勘臣罪,以警具僚,不勝幸甚。無批答還出給。
○副護軍李匡德疏曰,伏以臣,發行形止,前已馳啓矣。謹此歸見病父,幸賴聖朝覆燾之恩,已獲生路,積歲睽違之餘,父子相對,仰祝聖恩,感涕無從。顧臣不肖無似,最居人下,而前後叨蒙,已踰涯分。又況今日越格之命,尤是曠古罕覯之典,雖使生而糜骨,死而結草,豈得爲少報萬一者哉?所受密符,法當躬呈闕下,而父病大熱雖退,餘症尙苦,泄痢交作,元氣大陷,臣不忍須臾離側舍去,謹使臣軍官出身金弘運替納,臣罪到此,尤不可贖。伏乞聖上,特命有司,治臣替納之罪,以警具僚,以肅朝綱,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校理李宗城疏曰,伏以臣,冥行世路,自速臺抨,伏蒙聖明,曲賜庇覆,特敍之敎,出於常格之外,置對之命,開其辯暴之路,終又拂拭滓穢,荐辱除命,區區感祝之忱,豈不欲自達於章牘之間?況且大僚箚語,宰臣疏意,一則爲不安之端,一則有受侮之恥。對辯之擧,雖非可擬於所尊之地,淺小之量,不能無介於正色之斥,而猶且緘恩中心,處身下流,未嘗以一辭,仰塵於淸嚴之聽者,誠以辨質語言,細人之賤行。臣旣不幸以口語被罪,以口語對吏,又以口語有無,喋喋自訟,卒不能躬蹈賤行,貽薦紳之羞辱,竊自念,身名已汚,不堪更厠於士大夫之列,輒煩名姓,以溷公車,實亦有靦然而慙恧者,只宜泯泯屛伏,自甘爲聖朝之棄物。卽伏聞館僚之論臣事者,至引重臣筵奏,勘臣以欺隱之律。噫嘻,臣於是,尙何言哉?人方斥臣以欺隱,臣反明其非欺隱,則雖使臣,借辭於子貢,人必不信。儻以天地父母之洪慈,不忍置之於暗昧罔測之科,命就臣爰辭中所擧諸臣,使各陳其見聞,稠坐之爲何人,酬酢之爲何事,有可以立辯者,稠坐,非幽暗可諱之地。諸臣,非比周同欺之人,則臣何敢自呑其墜言,而借證於他人哉。悲懣之極,又不免仰首籲號,屑屑而求辯,顔不能擧而筆不能下,俯仰悼歎,此何人哉?雖然,館僚之責臣,是矣。徒藉父兄之蔭,遍歷華顯之塗,貪榮之戒,旣犯於不幸,履盛之懼,有忝於所生,塞免於淸朝言議之場,而或病其有妨於臺論,開口於前席倉卒之間,而或疑其逆沮於連啓,處地如此,而不思遜避,忍復爲欺天罔上,索性無狀之一小人,此固臣之罪也。三歲經幄,百無一能,未有螢爝之仰輝,襪線之自效,而山海隆私,愈往愈渥,瞞君之誅方嚴,而金木不加,知人之敎旋降,而綸綍增寵,眷顧如此,上答無所,此亦臣之罪也。若其爾汝之斥,呵罵之言,臣雖駑下,又何足較辯也。嚴召之下,不敢坐違,謹此來詣於九閽之下,而去就一節,固不暇論,瀝血哀鳴,拜章徑退。伏乞聖慈,俯垂矜察,亟遞臣本兼諸任,仍命銓部,勿復檢擬,俾得少靖於私義,毋令貽辱於除目,仍治臣欺隱之罪,以嚴公法,以謝人言,不勝萬幸。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爾何過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副修撰尹光益疏曰,伏以臣,奉命出壃,幸賴王靈,無事竣還。第臣,家禍疊仍,臣妻及已筓長女,相繼殞夭於兩朔之內,及到柵門,凶聞倂付,驚呼痛毒,心魂亡奪,悼亡之懷,逆理之慘,實有萬倍於恒人者。且聞臣獨子,患時行毒疹,方在危篤中,臣哀死念生,驚隕焦迫。雖不得直還私次,躬自救視,而計欲稍近京輦,指揮醫藥,趲程疾馳,晝夜兼行,來伏城外,已有日矣。玉署新命,遽及此際,今隨諸臣之後,祗復王命,獲覲耿光。見今本館,輪直苟簡,下番方空,太廟展謁,在於明日,宜當就直,仍參陪班,而竊伏念,去秋臣之出壃時,有妻與三子女守室,今折半亡失,只餘弱子、稚女,煢然靡賴,人理慘毒,恐不能須臾,而未復命之前,不敢入城,在殯兩棺,尙不能憑拊一慟,臣子疹後,餘證沈淹,尙未離危境,以此情理,實無供職之望。且臣悲撓撼頓之餘,宿患痰證陡加,咯咯喘喘,日就危劇,玆不得不冒陳哀懇,徑出禁門,臣罪萬死。且念國家於遭服諸臣,隨其輕重,例有給暇之限,蓋欲使伸其情理,不以職事,遽責之也。臣雖聞訃日久,臨喪展哀,實自今日,則此與未成喪者,無甚間隔,如是而自同無故之人,晏然供職,非但私情之所難忍,其在公體,亦宜矜憫。況臣無長成子,可以經紀窆瘞,臣若不得數月之暇,以專意營葬,則將無以克完大事,哀情所迫,輒復煩瀆。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垂惻憐,亟許遞改臣職名,俾得調息病喘,經理葬具,不勝至幸。踏啓字。
○庚戌正月十八日申時,上御熙政堂。謝恩回還三使臣留待引見入侍時,謝恩正使驪川君增,副使禮曹參判宋成明,書狀官修撰尹光益,右副承旨申致雲,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申混。上曰,卿等去時,未克引見而送之矣。今歲蘥已換,行李無撓遄返,殊可幸也。增曰,聖敎慰問至此,不勝惶恐矣。宋成明曰,王靈所藉,無事竣還,是則幸矣,而身在異域,經昨冬罔極之日,臣等之悲懷,不須論,而仰惟聖懷之過傷,憂慮尙切。上曰,歲月不留,又經昨冬,見卿等服色,異於去時,觸物感傷之懷,何可盡言。增曰,近來日候甚不適,聖體若何?上曰,近則無事矣。成明曰,使事,初無大段所管者,入去時,但以柵門雇車事,爲慮矣。所執者是,終獲無事矣。上曰,此一節,卒得快捷,良可幸也。已於別單,知其事狀,而彼中事情,隨聞陳達焉。增曰,太平無事云矣。上曰,聞前月使臣之言,氣像頗覺蕭條云,今果何如耶?成明曰,我國人,終不能詳知其事情,而大抵彼國民役,本不大段,故民無怨歎之事矣。尹光益曰,我國使臣,囚於玉河館,與彼人不能相接,只憑譯舌輩所傳說,不爲眞的,而邦域則粗安云矣。上曰,近來則無西征之事云耶?增曰,姑無征討之擧,只令一將軍留戌云矣。上曰,頃年詬辱之後,不無悔謝之意,待我國甚厚,故多有除弊之事矣。成明曰,聖上事大之禮,靡不用極,故彼人,亦爲厚感,待我國之道,比前謹厚,至於驛卒下流,亦不敢下手,故我國人,反爲生氣作弊矣。申致雲曰,彼人紀律甚嚴,邊頭出入,各別申飭,若是畏憚矣。上曰,雇車事,雍正知之乎?成明曰,稅官搜驗公事,必爲入去,雍正,似當知之矣。光益曰,譯舌輩,多聞彼人之言,皆稱今番事,善爲之云矣。上曰,昨年尹淳入去時,以雇車事,多困辱之境矣。今則何如耶?成明曰,今番則無是事,首譯輩,呈文牢塞,城將,亦不作梗矣。上曰,此後則當少有畏戢之道矣。譯官輩則本來些少商賈,或有潛入者耶?成明曰,義州人心,極爲巧詐,奸僞百出,實難防杜,使臣,雖必欲率去,而多般稱頉,到處留滯,每欲落後,實無奈何。光益曰,延卜之弊,終不可防矣。一行卜駄,其數甚多,而義州渡江時,人馬一一計送,一人多持銀子而去,今番則各別禁戢,而終不能禁斷。其落後者,定軍官搜出驅來,而亦不能得,其間必有奸計矣。上曰,此則書狀官之責矣。光益曰,臣果爲各別糾察,而數千駄人馬,實難每每點檢,百計落後,或隱匿於開州境內,使臣出來後,始爲潛商矣。致雲曰,入彼境則書狀檢察,而越江後搜驗,灣尹爲之矣。上曰,此則自是古規,而近來則,申飭使臣,使之糾察,勿論銀貨多少與否,如有犯禁者,則卽其地梟示,則庶可爲警飭之道,人命至重,使臣不能一切用法,故難以禁斷矣。成明曰,臣出來時,與灣尹相議矣。延卜之弊,實難防杜,入柵門時,則以義州刷馬,駄運中江,彼邊則使雇車,出來載去,則事甚便好,而此事,必爲咨文然後,可以爲之矣。上曰,此事未知何如。中江以前,必有延卜矣。增曰,此事極爲便好,移咨變通,似無妨矣。上曰,中江之於柵門,相距幾里耶?光益曰,距鴨綠江不十里許矣。致雲曰,十里則太近,而大抵與我境不遠矣。上曰,灣尹前日,逐送彼人之結草幕者,其後或有消息耶?冬至正使金東弼,以此事陳達,予亦嘉賞,而至於定送軍牢驅逐之事,近於太快活,彼人無乃發怒耶?成明曰,此亦例爲之事,不必發怒,而出來時見之,則無結幕之處矣。成明曰,臣以《明史》事,使之探問,則或云速成,或云差遲,無眞的所聞,而聞尙明之言,謂以渠,詳問於張廷玉,則《明史》,當成於雍正九年,而十一二年間,當訖役云矣。上曰,然則春間訖工之言,果虛矣。成明曰,金慶門初爲此請,以大朝,辨小邦之誣,皇恩罔極,而尙不見冊子,故以爲痛心。冊子雖不訖役,欲先爲得去云云,則尙明頗欲周旋,盡囑於十三王,欲爲動得,而十三王,適有事故,不爲動念,故慶門,又以宗臣,今方入來,必得其冊子之意,縷縷祈請,而終不能得。臣等亦旣領賞,不可以此等待,金是瑜,方隨冬至使入去,故託以得來冊子之意矣。上曰,中草則豈盡爲之云耶?成明曰,彼人,但以皇明未亡之前,已爲稱帝,故以此難處矣。上曰,此則無妨,宋國未亡之前,元亦稱帝矣。光益曰,尙明則顧藉我國,屢囑於十三王,而十三王,不爲入侍,故不能建請矣。上曰,如此則前日所聞,盡爲虛傳,何時可得畢工乎?增曰,聞幾盡修史,而只以正統事,爲掣肘之端,尙此延拕云矣。上曰,此異於史記編年,似無正統難處之端矣。成明曰,雖以爲言,而此亦不眞的矣。上曰,十四王消息何如云耶?增曰,聞尙今在囚云矣。成明曰,卽今譯舌輩,專無解事之人,且蒙學,尤難曉解,無以通言語,各別申飭,使之着實敎授,似好矣。增曰,蒙人最爲强盛,實有前頭之慮,而譯官輩,於蒙學則全不通曉,此亦各別申飭,好矣。上曰,淸人則女眞之後,蒙古則元之後裔耶?致雲曰,元與蒙古一種矣。蒙古甚强,曾與康熙,結婚云矣。光益曰,蒙古所居,似近於濟州矣。致雲曰,居庸關,是蒙人所處矣。上曰,遼人餘種,今則無之耶?致雲曰,契丹,似是遼部落矣。淸人則本少種落,蒙人最强,故雍正,亦厚待之云矣。成明曰,金慶門,爲國盡心殫力,故自中,亦多有不悅者。彼人則嫉之已甚,以雇車一節,尤欲殺之,而每以事理力爭,無少撓屈,故所爭之事,每得勝矣。雖以雇車事被賞,而此外,亦多有可賞者,入於別單中矣。增曰,雇車事,彼人之索賂者甚多,慶門,以理折之,峻塞不給,其功可嘉。曾前醫譯秩高之類,連有西樞實職之規,醫官則尙今爲之,而譯官久未均被,故肅宗朝,因相臣陳達,分付西銓,使之短瓜期繼授,以示激勸之意,而一二番施行後,旋卽廢閣,渠等之失望久矣。慶門今番,實多可紀之勞,故別單請賞,廟堂當稟處,而聞上年冬至使皇旨開釋,付以其宣力,業有使臣陳達,實職承傳,而尙未見施。三年一窠則雖難,而若於醫官輩久付之窠,作闕許付,則恐或爲酬勞實典,故敢達矣。成明曰,慶門之今番功勞,合被殊賞。且有先朝前例,則特爲除授,以爲激勸之道,似好矣。上曰,向來大臣及吏判,亦有陳達之事矣。近來象譯輩,不成貌樣,接待彼人之際,幾不通言語,李樞、金是瑜、金慶門數人外,元無解事者,事極寒心矣。此非特渠輩之不勤其任矣,乃朝廷未能勅勵也。重賞之下,必有勇士,若向者大臣陳達,朝臣亦難其調用,故若是解弛,此則非矣。慶門雇車一款及禮部呈文時,善爲周旋,實多可記之勞,向日加資時,欲觀今日成效,更爲處分者,固已有意矣。分付兩銓,依先朝定式,西樞實職,特爲除授,可也。{{*|出擧條}}增曰,曆法,今始得來矣。上曰,當初得來者,何耶?增曰,曆法冊子甚多,而今番所得來者,是眞法矣。前例,有日官及幹事譯官加資之規,而此輩,每以加資,爲不緊,所貴者東班職矣。今番所得曆法,是自前難得者,而金有門極力周旋,果得其眞,可功可嘉。且其爲人,精通曆學,可任百事矣。成明曰,其功雖可嘉,而恩賞,亦不可屑越矣。上曰,今番別單中金慶門,旣已處分,其餘譯官及日官,使該院該監稟處,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卿等,不見尙明乎?增曰,雍正賜食時,尙明等,來見矣。上曰,尙明作何狀,而其年幾何?增曰,年可六十,而鬚髮盡白矣。渠言我國,顧恤其祖先墳墓,故以此感激於心云,縷縷致謝矣。上曰,雍正,何如主耶?接待之事,已於別單見之,而見卿處,同於便殿耶?增曰,似是便殿,而經多少門矣。臣入見,則雍正,坐於榻上,侍臣,皆盤坐仰視,笑語無常,而臣則仍爲俯伏,傳語之際,一再仰視,則耳目口鼻皆大,狀貌頗偉,聲音洪亮,而無別樣大貴氣像矣。上曰,其所問答,已見於別單,而問予之安否乎?增曰,先問聖體安否,以渠之喜悅之意,問候於國王,必欲傳之云矣。上曰,是則雍正本色矣。增曰,雍正,問所懷時,欲言得史事,而通官輩,必欲從中沮遏,故初不能發說矣。今番一行,皆得無事,至於譯卒,無一不備,而書狀官獨遭其內喪及女喪,出來時情境,極爲慘然矣。上曰,頃日觀象監提調李判府事所達,律曆冊子,卽爲入之,而今番使臣時,覓來曆象等書,亦爲待其入來,追後入之,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1月1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鞫廳進去}}。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二更三更,月暈兩珥,廻火星。四更五更,月暈,廻火星。
○午時未時,日暈。
○成德潤啓曰,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申致雲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纔因備局草記,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重藩之久曠,委屬可慮,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啓曰,卽者禁府都事,以鞫廳大臣意來言,今日擧動相値,鞫廳不得開坐,待擧動罷後開坐之意,自本院微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內乘金聖應處,以傳敎辭意,更爲各別催促,督令出仕,則以爲他被罪譴,決難行公云,終不出仕,事體所在,誠極駭然。擧動已迫,勢將窘急,何以爲之?敢啓。傳曰,事極可駭,拿處,其代爲先假內乘差出。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馨遠爲假內乘。
○成德潤啓曰,小臣,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小臣,馳往于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則答以知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駕,入宗廟齋室後,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遣承旨問安。答曰,知道。
○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駕展謁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駕還宮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李春躋,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大駕旣已還宮,假內乘李馨遠,依例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試官行司直宋眞明,連日處冷之餘,宿患寒濕作祟,腹痛泄瀉,達夜叫苦,勢難耐疾參試,試事至重,不可不備員,而實病如此,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武一所草記,試官宋眞明,身病猝重,勢難參試,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闕直,事體未安。校理李宗城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金始㷜,以義禁府言啓曰,結城縣監朴敏古拿問事,傳旨啓下矣。朴敏古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罪人柳榏,徒配於全羅道長水縣永申驛矣。卽接全羅監司牒報,則長水縣元無永申驛云,當初取考本府流來路程記而定其配所。今此所報如此,必是謄本誤錄之致,極涉疎漏,不勝惶恐。柳榏配所原單子中,以道內井邑縣川原驛,改付標以入,而道里不遠,令本道定將校押付于配所,何如?傳曰,允。
○掌令金廷潤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新除授司諫院大司諫兪崇,時在京畿仁川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副校理尹光運疏曰,伏以臣,篤疾纏身,五朔沈淹,便一未冷之尸。曾叨館職,屢逋嚴命,期於必遞而乃止者,不專爲廉隅之不可冒,才分之不敢當而已。誠以病情如此,萬無自力之勢故耳。如非然者,在臣何敢膠守咫尺,以寵爲罪,甘自陷於忘分蔑義之科哉?自蒙恩遞,退伏郊埛,以爲就靜調治之計,而病根已痼,危兆層生,經冬及春,出入人鬼,醫技旣窮,朝夕待盡,此實知舊之所同憐,通朝之所共憫也。而特以名玷館錄之故,循例備擬,至辱恩點,除書召旨,次第光臨,臣於是時,病雖危篤,一縷未絶,豈不知恩數之不可虛辱,職任之不可久曠,而委頓床褥,轉側須人,進身輦下,其勢末由,縣道陳章,朝禁至嚴,一申號籲,亦無其路。虛帶職名,已涉三朔,情窮勢蹙,罪戾徒積。頃因儒臣陳達,特施問備,連有催促上來之命,臣聞命震惕,益復罔措。一向退伏,分義是懼,不計死生,厪厪擔曳,昨始來伏私次,而目今症形,萬分危篤,達夜叫苦,寢食俱廢,呼吸促急,神識昏瞀,奄奄殘喘,去死不遠,强策就仕,非所暇論,而況且腰下焦枯,皮革貼骨,雖於房闥跬步之間,亦不能運足行步,尙何有趨走殿陛,出入筵席之望哉?臣之區區祈祝,若蒙聖上恩遞,容臣許久調治,幸以得甦,復起爲人,則臣何有難進之義,而力辭除命,輒犯違逋,上以孤聖朝剪拂之恩,下以取人臣慢蹇之罪哉?病勢如右,蠢動無計,今日淸廟肅雍之列,亦不得進身陪從,誠禮虧觖,罪合萬戮。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諒血懇,特垂矜憐,亟遞臣本兼兩任,俾令垂死之喘,安意調治,以尋生路。仍治臣闕禮之罪,以肅朝綱,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庚戌正月十九日巳時,宗廟、永寧殿展謁擧動時,上具翼善冠、袞袍、玉帶,乘屋轎而出,駕至仁政殿門外,降輿御輦,詣宗廟門外降輦,乘屋轎入齋室,少選,上改御冕服,步入宗廟門內,詣板位,行拜禮後,上入殿內,奉審時,上顧謂都承旨趙顯命曰,第三室東邊位櫝下方席,及第十室神位方席,有傷汚處,春奉審時,執頉修改,可也。{{*|出擧條}}上奉審訖,出殿門,仍步詣永寧殿,藥房提調尹淳進伏曰,此距後殿稍遠,不可遠步,卽御步輦,何如?上曰,曾前亦不御輦,今不必爲之,此間豈不能步行乎?淳曰,日氣頗暄,遠步必致汗出,而風氣稍寒,易致觸傷,以是爲悶,勉從幸甚。領議政洪致中曰,常時則不必御輦,卽今聖候平復未久,宜軫少愈之戒。今日日氣雖暖,風氣猶寒,汗出之餘,添傷必矣。曾在先朝,亦有御輦之時,勉從臣等之請,千萬伏望。上曰,非不得已則不可乘輦,蹔時行步,何必有添傷之患乎?須勿過慮焉。淳曰,大臣所達是矣。先朝亦有御輦之事,今當上候新復之日,尤不可强步,以致傷損,俯賜允從,是臣等之望矣。上曰,先朝時,春秋旣高,故此處或御步輦,而予則年富力强,步行,顧何難乎?如其乘輦而不安于心,毋寧步行而安于心矣。上過太廟神門外,淳進伏曰,旣過神門,御輦,何如?上曰,今則距後殿甚邇,此處何必御輦乎?致中進曰,出汗過多,添傷必矣。臣不勝憂慮,敢又煩達,勉從幸甚。上曰,卿言如此,回還時,當乘輿矣。上詣永寧奉審訖,大駕還入齋室。少頃,大駕將還宮,上出齋室門,招趙顯命下敎曰,太廟奉審時,第十一室前字,則半存半無,第十二室,前字則幾至全無,此是大祝輩開櫝時,不分左右,不能敬謹之致也。前後大祝,所當論責,而未知其爲誰某,姑爲置之,而向來魂宮鞱藉,以後爲前,故大祝擇差事,已爲申飭,而猶且如此。今後則大祝及執事,各別擇差事,分付銓曹,可也。{{*|出擧條}}午時,上還宮。
==1月2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鞫廳進去}}。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式暇}}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式暇}}。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巳時,日暈。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鞫坐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特敎之下,三違召牌,又呈辭疏,無意應命。重藩久曠,極涉可慮,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重藩久曠,委屬可慮,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備局草記,全羅監司閔應洙牌招事,允下矣。以本院請牌,旣已再招不進,今又出牌,則係是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朝牌招。
○又啓曰,卽者吏曹郞廳來言,今日爲政事命下,而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俱以病不來,參判未差,不得開政云,判書、參議竝卽牌招,以爲開政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未差,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沈埈病,參知金始炯進,右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牌招不進,參判未差,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有政。以朴弼健爲右尹,宋秀衡爲持平,金尙星爲修撰,李德孚爲副修撰,趙漢緯爲校理,沈埈爲谷山府使,生員尹維績,今加通政,侍從臣父年七十加資事承傳。
○副護軍蔡成胤,副司直沈珙、尹光益。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連日闕直,事體未安。修撰李宗白,由限已過,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修撰李宗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申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張泰紹,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參試官宣傳官申守一,身病甚重,累日彌留,而强疾連爲來赴矣。卽今大熱漸熾,痛勢苦劇,不省人事,全廢試役,實有死生之慮,有難强令參試,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武二所草記,參試官申守一,身病甚重,有難强令參試,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昨因二所草記單子,割移事,蒙允矣。兩所字數之多寡懸殊,則推移分試,雖非節目本意,亦涉順便,則不必較挈。第念當初分道分所,不但意在均平,亦出於防奸禁濫之道,而近來科場不嚴,奸僞之習,無所不至,欲爲疊錄兩所再射之計者,都聚一場,首尾兩錄,藉此割移之擧,售其龍斷之術,此習誠極絶痛。故年前宰臣疏陳此弊,特蒙允可,其後試所,亦爲啓稟防塞,便成新定式,則今不當輒復撓改,以增奸濫之弊。二所草記辭緣,不得許施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備邊司言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累度撕捱,實無所據,辭疏還給,旣出於特敎,少無難安之嫌,而連日違牌,尙不應命,分義事體,豈容若是?況今本道空營,殆浹一旬,重藩凡事,十分可慮。此時赴任,一日爲急,閔應洙從重推考,更卽牌招,以爲數日內辭朝下去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問事郞廳鄭羽良,親病甚重,勢難察任,今姑改差,其代以兵曹正郞李憙差下,使之卽爲參坐,何如?傳曰,允。
○又以營建廳言啓曰,本曹郞廳禮曹佐郞崔益秀,本職旣已遷轉,其代以禮曹正郞尹世鳳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月二十一日,武臣賓廳講書日次,而朝參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二十日,進士韓命遇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得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明日朝參時,侍衛不可不備員,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以在京無故人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朴乃貞爲兵曹參議。
○傳于金始㷜曰,推案出入之際,勿致夜深,姑罷,明日朝參後開坐。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聞日者,以新《國朝寶鑑》,多誤字,有當該校正官及唱準等科治之命。臣忝長一館,不能蕫率,莫重御覽書冊,有此許多訛謬,論其不謹之罪,臣實爲首。臣惶恐悚栗,固將陳章自列,治疏之際,又伏見校理李宗城疏,以臣前疏,引爲難進之端,臣於此,不勝訝惑之至。臣疏所云,不過泛指前後依違苟避者而言之耳,此何干於儒臣事,而乃欲强引而自擔,臣實未知其當也。然緣臣疏語未瑩,使人橫攬爲嫌,以致經幄之不備,臣之慙愧不安,益甚矣。仍念臣自叨本院,已八閱月矣。僚員之遞而復來者一人,或至三四遭,而臣則不移一步,如路傍之堠,朝暮閱行人者然,筋力之澌頓,姑舍勿論,揆以廉義,亦甚靦愧。在昔肅考朝,有一承宣,久而不去,致速臺彈,今之司直之臣,亦豈肯過恕於臣也?玆敢略陳情懇,仰瀆宸嚴。伏乞亟遞臣職,仍治臣罪,以幸公私焉。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察任。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昨日,祗謁太廟,克展孝思,天氣和暄,還宮安吉,含生之類,爭覩羽旄,擧有吾王無疾之喜。惟臣,方帶藥院保護之任,而淹伏荒村,竟不能少伸誠禮,論其罪戾,萬殞何贖?仍伏念,臣情地之危蹙,一至於此,而迄未蒙天地父母之垂諒,前日批旨,至有誠淺愧恧之敎。臣誠感泣之餘,悶塞一倍,顧今章疏之間,誣辱日新,而去就之無可論,固不待於此言,兼之虛縻,王人之久辱,曠事損體,爲弊不啻百端,日夕窮蹙,寢食爲之都廢,誠願溘然無知,而不可得也。伏惟慈天閔覆,寧不惻然於斯,尙冀少賜回燭,亟命鐫臣職名,勘臣罪犯,以爲人臣之戒,不勝至幸。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予意已諭無餘,今何多諭。今之日夕之望者,惟卿造朝矣,史官決難徑先召還,卿其須體至意,安心勿辭,卽爲偕入,用副如渴之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台佐疏曰,伏以歲蘥維新,聖思罙切,祗謁淸廟,情禮允伸,凡在臣僚,莫不奔走陪扈,而癃廢如臣,無以自力於從班,擔曳匍匐於輦路之外,空聞鑾蹕之音,未覩肅穆之儀,忱誠耿結,罪戾深重,乞賜譴責,以警具僚。仍念臣犬馬之齒,已踰七而望八,蒲柳之質,逐歲而朽敗,牀席之喘,隨日而沈淹,重以下部之病,比益不禁,戶闥之間,臭穢難近,殘生懍懍,大期已迫矣。竊自惟,蒙被隆私,與天無極,旣許相職之遞免,又命西樞之閑養,有疾痛則太醫持藥,軫衰老則掖隷宣饌,前後眷顧,何莫非愛欲其生之至意,而顧此已耗之精,旣竭之力,無復有蘇全之理。擔載雖解,而疲馬難起,雨澤方濡,而枯木不春,常恐至願未就,朝露先晞,墜負先人之遺訓,毁棄《禮經》之大防,而感激恩諭,更不敢以文字煩瀆矣。近伏聞朝臣之連章陳懇者,得遂其乞身之請,臣於是,尤自愧誠意淺鮮,獨無以仰格於高穹也。且念臣所帶諸司提擧,多至五窠,其中軍門,體貌特重,卒伍之政,雖無所管攝,如差除諸弁,一營緊務,無不與聞。且値主將有故,間或代察,此殆與將任無異,至於扈衛大將,領率近千武士,分番守衛,事權尤重。曾前兼管,多是時任相臣,尙今仍帶,益切惶悶,藉令臣年力盛壯,裨遺至此,已有蚊山之懼。況此朝暮人gg之g人,又安能摠察諸務,不至曠廢耶?一味虛縻,食息靡安,今玆乞免,諒出血懇。伏顧聖明,特垂俯察,將臣所兼禁衛都提調扈衛大將、諸司提擧,竝許遞改,俾私心粗安,公事毋曠,不勝幸甚。答曰,省箚具悉卿懇。前者之批已諭,卿何過讓。所辭兼帶,決難勉副,卿其安心勿辭,其須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右議政李㙫疏曰,伏以臣之連章陳籲,實出於萬不獲已,而溫音輒宣,尙靳開允,自傷禽誠淺薄,無以上格於穹蒼。至於太醫重來,藥物再頒,螻蟻微喘,何足仰煩於天衷,而恩數之屑越至此,魂驚涕零,不省置身之所也。自念,臣遘疾以來,將理多方,頓無寸效,委廢床笫,作一未冷之尸,雖不敢以種種證狀,仰溷宸聽,而沈綿痼癖,日復一日,此莫非臣亢極災生,死期將迫而然也。臣於朝端,旣無難安之情勢,姑且充位備員,叨奉外庭之末議,隨地殫竭,亦仰報之一端,則何苦爲支離强聒之計,而今則病已深矣,力已盡矣。雖無奮身蹶起,蹣跚跛躄於殿陛之側,更無自力之望,臣於此,抑鬱悼歎,直言無吪,昨日聖駕,展謁淸廟,而臣旣不能隨班,只得舁載致身於道周之間,瞻望羽旄,以伸區區之微悃而已。明日朝參,是新春盛儀,而亦不得進參。近者,連日開鞫,獨使首席賢勞,臣則蠢然若無寤,顧玆輔弼之地,何等至重,而臣之抛棄職事,至於如此,論以邦憲,鈇鉞之及,亦所甘心。伏乞聖明,俯諒臣病重實狀,亟命鐫遞職名,仍治臣罪負,以幸國事,以勵群工,千萬祈祝。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有疾未參,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宜加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行吏曹判書趙文命疏曰,伏以臣,猥以迂愚薄劣之才,久當進退人物之地,劑量不審,釁尤百出,早晩人言之來,固已自料矣。日昨儒臣之疏果出,而其爲言,儘覺淸峻,尤不勝瞿然之至。臣於討鏡黨,亦豈後於儒臣而然哉?大抵柳時模則所謂伸救鏡賊云者,非伸救也。不過斥之不敎,此則時勢也。不可專責於時模,況其後言議,與鏡黨絶異,任{{!|𪼛|⿰王集}}則自聞十八日筵敎,洞諭源頭之後,不無懺悔初頭立異之意云,此則聽於{{!|𪼛|⿰王集}}者,傳於臣如此。夫古人,開自新之路,聖世,無終棄之物,臣於此兩人,自有權度,竊附於與後不與前之義,而猶不敢突然收用,俱經一番陳白後檢擧。況今雖或不信君父之言,膠守前套,重若氣節者,猶冀其或悟,不曾分別,一倂通擬,而今儒臣,獨於此兩人,督前過而不責其來效,竊恐儒臣,思之未周也。至於趙迪命事,銓郞而通之陞之,郞官主之,而渠欲徑升於未入銓望之前,略已見諾於主通之銓郞。且榮塗在前,而必欲歛避,其心可貴而其願亦不可不遂,故臣果陞擬於外任矣。今者請仍之議,至發於公論之地,以此以彼,莫非臣冒當銓衡,不能峻防範而審政例之致,俯仰慙悚,尙誰咎哉?第念居此任者,罹此政注間非斥,冒沒仍據,斷無是理,不得不坐違天牌,敢此據實號籲於慈覆之聽。伏乞聖慈,斥遞臣銓長之任,俾得允物情而安私分,且治前後逋慢之罪,以警百隷之怠傲,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卿何過嫌?卿其安意勿辭,從速行公。
==1月2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禾道}}仕南泰溫{{*|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二更,有霧氣。五更,月暈。
○趙顯命啓曰,今日朝參時,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憲趙尙絅陳疏,大司諫兪崇在外,司諫朴弼琦,正言李光傳,掌令申兼濟,持平金權武,一二所進去,正言尹志遠未署經,獻納南泰慶,執義韓師得,昨旣參鞫,今猝稱病陳疏,將不得備員進參。大司憲趙尙絅,獻納南泰慶,勢義韓師得,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金始㷜曰,近侍先四拜時,雲劍差備,例與儀伏差備,同爲入來,替奉雲劍之事,而今日不爲待令,使中官仍奉,極爲駭然,當該守門將推考。
○傳于李春躋曰,內乘金聖應出仕耶。問啓。
○李春躋啓曰,命下矣。招問內乘李玗,則以爲聖敎雖甚惶恐,寧被罪罰,決難行公云矣。敢啓。傳曰,特敎之下,若是違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拿推。
○以修撰李宗白、金尙星,副修撰李德孚,牌不進傳旨,傳于李春躋曰,禁推傳旨捧入。
○李春躋啓曰,修撰金尙星牌不進,罷職傳旨,禁推事,命下矣。俄者移拜獻納,臺諫則無禁推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推考傳旨捧入。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未差,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金始炯進,右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牌招不進,參判未差,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有政。以宋眞明爲大司憲,朴師正爲執義,金尙星爲獻納,兼執義尹光益減下,兼喬桐府使趙儆,兼甕津府使具樹勳。
○副護軍趙尙絅。
○申致雲啓曰,卽者禁府都事,以大臣意來言,因兩司不備,今日鞫坐,不得爲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大報壇祭,每年三月上旬,擇日擧行事,曾已定奪矣。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來三月初三日爲吉云,今此大報壇祭,當初則以親臨磨鍊,其後,亦有遣大臣攝行之時,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親行磨鍊。
○張泰紹,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本所錄名之數,比諸一所,不啻四倍,量宜割送之意,草記蒙允矣。乃者一所,諉以擧子輩,都聚一場,首尾兩錄,藉此割移之擧,售其龍斷之術,費辭防啓,終不許施,此實有不然者矣。近來擧子輩,奸習無窮,或不無首尾兩錄之弊,而若欲再射於他所,則初何不掛單於兩所,而必待割移之後,售其奸計乎?且設有此弊,亦何至於六十四字、三千二百人之多乎?推之事理,斷不如此矣。大抵兩所錄名之懸絶,實有其由,江原、咸鏡道則專赴於一所,平安、黃海道則專赴於二所,而兩西則自是武士之府庫,地且不遠,故赴擧者甚多。江原道則武士本來稀少,咸鏡道則不但地遠,今年以災荒癘疫,赴擧者絶無云。且京中閑良及軍兵,多住於三門外及三江,故掛錄於本所者,至於如此之偏多也。設場之曠久,擧子之稱冤,更不敢煩論,而自開場至昨日合五日,六兩所試,只是二十九字,以此推之,每日所試,多不過六七字,會試日字,只隔二十餘日,以二十餘日所試計之,則亦不過一百四、五十字,六兩亦將未畢,其可暇及於柳葉箭試講乎?武所若未出榜,則會試亦將不得不退行,外方文武擧子之許久留滯,豈不爲大段弊端乎?其在共濟國事之道,一所之都委本所,必欲防塞,實未知其得當。年前宰臣陳疏防塞,雖未知其時事勢之如何,而彼此錄名之懸絶,未有如今番,則隨時變通,在所不已。雖以文所言之,例有從多寡移來移送之規,何可以一時裁稟之事,視爲永久定式,以爲一向防塞之資乎?事勢至此,不得不更爲煩稟,以俟處分之意,敢啓。傳曰,事勢雖若此,一所固執,意亦有在。頃者定式,亦由杜弊,而今番則外方文武擧子,許久留滯,非問京外,分所取才之意,節哛劃送,而各別嚴飭。
○成德潤,以義禁府言啓曰,以武一所啓辭,刑曹啓目,差備武兼李{{?|⿰木宖}},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李{{?|⿰木宖}}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今此庭試武二所,各樣雜物進排,主掌官司䆃寺主簿具熺病,代以司䆃寺直長李益兼,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副提學尹惠敎所啓,刑曹啓目校正官著作崔齊一,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崔齊一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二十一日,牧子金大雄稱名人,自通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韓鳴朝,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傳曰,入直承旨及疏儒柳組,俱詣閤門外。
○傳于李春躋曰,當此處分大定之日,朝廷是與非,士子所可干涉,而湖南儒生柳組,以乙巳嘗試獨疏之人,敢揣今日君父處分之或撓攘,假稱儒疏,虛張名目,自爲疏頭,欲售舊習,其狀節節痛駭,而疏中辭語,尤極叵測。事當設鞫嚴問,一以懲陷搢紳之罪,一以破此等輩浮沈效功之習,而渠旣無狀,旣儒冠、儒衣,自昨年處分之後,以不治治之之意,旣定于心,而且等之類,被其罰,若飮食,反爲高致,故只還給原疏,而若此怪鬼之輩,雖出身何爲,雖置京何爲,事當勿限年停擧,而天道亦十年換焉。疏頭柳組及疏下上京之類,竝限十年停擧,其身病者外,分付該曹,各別嚴飭,使明日內,發送本道。
○獻納金尙星疏曰,伏以臣,不戒三緘,妄陳一箚,謗議交騰,疏奏迭出,臣方論人之迎擊,而責臣以沮遏,臣方斥人之訐摘,而罪臣以誣索。甚至萬口公誦之言,而直歸黨議之科臼,一時刺擧之論,而至慮朝象之睽乖,誠使臣,早知如此,則雖被不言之誅,亦必甘心泯默,而實不料論一趙鎭禧事,轉成世道之深憂也。雖然,臣旣閉口息影,不敢復萌當世念,惟思自靖之義,誓守無辨之戒,而又伏聞日昨儒臣之聲罪臣者,爲鎭禧右袒甚力,其愛護嗟惜之意,殊非乙、丙間痛惡欲殺之本態,始知鎭禧之生出高一層論者,深得謀身之善策,而臣之妄論鎭禧,誠可謂太不自量也。第其所謂周旋竝列,終無一言之指斥,今於論及李宗城之後,始乃歷擧平生醜詆無餘云者,遣意深緊,蓋欲歸臣於挾雜不公之科,而其言殊不滿一哂。噫,使臣而不在館,直不見伊日不正之擧措,則以臣巽軟無骨稜者,雖日賞而使之言,何必論人善惡,反取後患,而遇事憤激,自不覺竝露素蘊者,非惟鎭禧之不幸,亦臣之不幸。然妄謂惡惡之性,人所同然,而今儒臣,挺身訟辨,有若直士之抱枉者然,儒臣,誠心知其冤,則何不直就臣疏中首尾倏翕等語,而一一辨之曰,鎭禧之某事不可罪,某事不可斥,而只以醜詆二字,囫圇救解,臣未知一箇好惡之心,亦或隨時變常耶?其必欲惹出葛藤,把作今日之一機關者,以臣觀之,可謂太費心力,臣雖蠢騃,又何必費辭較辨哉?獨臣之所自愧者,淸朝言議之地,固不當妄有干涉,而嚬笑俱憎,語默皆罪,前跋後疐,十顚九沛,此皆臣知進迷復之罪,尙復誰咎,而雖蒙仁天之盛渥,自甘聖世之棄物,踪地臲卼,身計紕繆,中夜靜思,惟有寸丹之如結而已。若其去就一節,今無可論,而才叨館職,又移諫省,恩旨聯翩,牌招頻繁,臣之惶隕悶蹙,姑勿暇論,當此鞫事方急之日,必以臣不可行公,而人之有所備擬者,顧安在其變通差出之意哉?玆敢隨牌陳懇,徑歸私次。伏乞聖慈,俯賜矜憐,亟命鐫削職名,以謝人言,仍令永刊朝籍,以靖私義,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爾何過嫌?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正月二十一日辰正,上御仁政門。朝參入侍時,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成德潤,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㷜,右副承旨申致雲,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金{{?|⿰禾道}}、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申混。洪致中進伏曰,日候不甚寒,而纔經太廟展謁,又此御門,聖體若何?上曰,差復後,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歲首朝參,乃盛儀也。而適値僚相之有病,小臣獨自進參,事甚欠觖矣。卽今朝家多事,鞫坐方張,僚相之病,初則非細,今則累日調攝,病勢稍減,不必至於全未起動,自上,各別敦勉,使之趁卽行公,則國事多幸矣。上曰,見其箚子,所患尙爾云,深可慮念,而因此欲遞所帶之職則過矣,今當勉出矣。致中曰,當此國家多事,艱虞溢目之時,臣之無似,猥當首席,庶事叢脞,無少裨益,私分不安,日夕懍惕矣。今若趁早枚卜賢德,則國事誠爲多幸矣。上曰,方當擇人之際,不可不愼簡,故方有所思,早晩當有命矣。致中曰,修撰李宗白,以湖南御史事陳疏,有令廟堂,稟處之命矣。卽今新伯,不卽赴任,只有年少都事,湖南事,極爲可慮。若御史適在道內,則兼爲摠察,未爲不可,而別送御史,前例所無。況新監司,方有催促之擧,御史一款,置之,何如?上曰,前監司李匡德上來時,佐幕之人,不在任所,印兵符,何以處之乎?心則怪異,而未果問矣。李宗白之疏,不見嶺南近事而言,故使之稟處,卿之所達好矣,依爲之,而新監司閔應洙辭疏,若在薇院、柏府,猶非矣,而方伯事體有別,職掌所關外,何可爲不緊之言乎?況往事旣付先天,則此時尤不可相激矣。何必待速往欽哉之批然後辭朝乎?從重推考,更爲牌招,可也。{{*|出擧條}}致中曰,藩臬之職,兼外臺風憲之任,事體責任甚重,若有難安情勢,則必欲一番陳疏承批者,非異事也,而閔應洙,則疏本旣有還給之命,不賜批旨,故尤爲惶恐,不得已累違召命,初非辭避本職之意矣。蓋初當按藩之任,一疏辭免,例也。疏語中,或有未盡善處,君上處分之道,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明賜發落後,責其趁卽辭朝,則臣子何敢苦辭乎?卽今湖南凡事,一日爲急,旣異於平時,又無主人,新伯之一時遲滯,誠多可慮。事勢如此,尙此遲留,則公私多悶,今若自上,明示當初不賜批之意,仍爲開釋,使卽赴任則,似好矣。上曰,予已酌量,而此則不然矣。渠欲陳疏辭免則可矣,而間以朝象言之者非矣。以閭閻言之,長者責之,少者必不安,而至於朝象則雖君父之命,猶不聽信矣。前後處分,雖多撓攘,此後則堅如金石,不緊備忘,徒爲屑越矣。欲送一閔應洙,乃爲此開釋之擧乎?以此撕捱,欲辭外職,則終始非矣。如是則豈有立朝之人乎?致中曰,望日次對時,厲祭,有考例更稟之命矣。考諸前例,元無預設之事,諸道則皆有狀聞然後設行,而丁亥年,紅疫大熾,死亡甚多,且間有疫癘,故亦爲設行矣。卽今閭巷間,多有證涉癘疫者,而以紅疫方熾之故,姑無大段出幕之事云,今不必別設矣。每年二月,例有應行癘祭,其時別爲撰出祭文,仍爲設行,似好矣。上曰,卽今都下癘疫,果何如,而紅疫死亡,亦且幾許,史官出去,招言京兆堂上及部官,使之各自陳達,可也。南部主簿閔潭曰,卽今紅疫稍息,疫患則另加申飭,故姑無出幕之事,而紅疫死亡,則部內家口甚多,不能盡知,而大綱計之,則多至於七百十八名云矣。中部主簿尹鏜曰,雖或有染患者,稱以紅疫,姑不出幕,紅疫死亡者,部內洞內甚少,故其數止於四百六十九名矣。北部主簿李榦曰,臣之部內,癘疫則無之,而紅疫死亡之數,至於八百九十三名矣。東部主簿尹汝聘曰,癘疫則姑無所聞,紅疫死亡之數,不能詳知矣。成德潤曰,尹汝聘詢問之下,癘疫出幕及紅疹死亡,全無所對,職掌所關,若是矇然不識,推考警責,何如?上曰,此非一二日之事也。前後屢次申飭,而身爲部官,不能詳知,此等事,他日字牧之任,亦何能爲之乎?不可推考而止,汰去,可也。{{*|出擧條}}西部參奉李敦五曰,臣之部內,癘疫則姑無出幕者,而紅疫死亡之數,幾至於五百三十餘名矣。張鵬翼曰,臣在外詳聞,則西部戶口居多,故紅疹死亡之數,多至一千三百二十五名,部官所達,似不能詳知矣。上曰,此異於輪對,事出倉卒,而身爲部官,若是矇然,將焉用彼部官哉?一體汰去,可也。{{*|出擧條}}上曰,以部官輩所達之言見之,紅疫死亡之數,合以計之,則殆近萬矣,極爲驚慘,此時豈可循例爲之而已?紅疹、癘疫,俱出於癘氣所種,不可待其已盛後設祭,又況有先朝已行之例乎?哀我民庶,纔經再昨年變亂,昨年年事稍豐,故庶冀其生活,而又遭此疹疫,死亡相繼,言念及此,實爲傷恫。在上者,坐見赤子之若是淪胥,而恬不動念,則惡在其至誠愛民之道乎?逝者已矣,生者猶可及救,待二月設行,實爲太晩,祈禱之道,亦惟在於至誠,不卜日,遣近侍設行,致祭文,另擇知製敎,各別製進,可也。致中曰,外方,亦令設行乎?上曰,京畿則使之設行,外方則令到之日,觀勢擧行,可也。申致雲曰,聖敎至誠惻怛,有足感動,竝出擧條,頒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中曰,寧陵行幸,已有下敎,此是數年經營之事,且遠近陵寢,輪回展謁,乃應行之事。肅廟朝,亦爲行幸,在廷百僚,孰不欲奉行,而第卽今事勢,異於他時,實有大段難便者,李宗白,頃已疏陳,而此非宗白一人之言也。大小臣僚,皆不欲奉承,若平常無事之日,則豈如是乎?卽今驪、利之間,癘疫熾盛,熏染之氣,彌滿道路,四五日往返之際,豈不重難乎?姑觀前頭事勢,可以爲之,今年則決不可爲之矣。若明知無害於聖躬,則役民之弊,有不暇論,而卽今道路修治等事,雖不大段,當此農節,一日使役責應,亦多可問,此尤軫念處也。況且時氣如此,決非動駕之時也。上曰,已諭於李宗白疏批矣。遠近陵寢,次第展謁者,猶是歇後語也。欲謁寧陵者,非但展誠,實爲有意,而三年經營,遷就至今,此由予誠孝未篤之致也。卿等此請,亦見予誠意之淺薄也。決不可聽從之外,無他語矣。致中曰,今雖停幸,若有傷於聖孝,則臣等何敢仰請乎?帝王之孝,不在於此矣。上曰,人間事變,有難預料。前頭年事,未易屢豐,或當凶歲,難以動駕,如是遷就,何時可以行乎?若予爲豫大不緊之事,則卿等,固當力爭,至於展謁陵寢,予雖不爲,卿等當勸成,而何爲此言乎?謁陵之事,屢發於夢寐,日昨批旨中語,非文具也。今此行幸,非但情禮道理之當然,至心在於中矣。往則無一分所害,不往則必生一病,此則卿等病予矣。至若癘氣薰染,是世俗拘忌之說也。安知來年,亦無此慮乎?且古人,有疫癘不相染者,卿等之期予,反不如此人乎?致中曰,臣等,亦知今番謁陵之擧,非循例爲之也。聖意實有在焉。臣等非不仰認,而卽聞其處,癘疫漸熾,不無薰染之慮,在古人垂堂之戒,豈無萬一之虞乎?古語曰,陛下縱自輕,奈宗廟、太后何哉?此非但爲一時俗忌也。如有一毫不安,則殿下悔之何及,而臣等之罪,亦當如何?尹淳曰,大臣縷縷陳達,臣等更無所達,而春秋陵幸,次第擧行之事,臣等何可力爭乎?第今日事勢,實多可悶,卽今癘氣頗盛,道路不凈,臣等寧於此時,奉聖上勞動於此間乎?數年經營,今又停行,則聖心必多觖然,而觸冒厲氣,動駕於數日長程,無窮之慮,當復如何?誠孝之篤至,不在於展陵早晩,惟在於聖躬之萬安也。臣等非不知聖意所在,而此時則決非動駕之時,稍待他日,豈非萬全之道乎?趙顯命曰,臣等區區憂慮,雖不足言,凡厲氣之薰染,必在於人衆處,鑾輿到處,臣民必聚,薰染之慮,固已深矣。且人君遇災修省之道,亦不當於此時動作矣。上曰,皆不然矣。天行時令,有不可測,時氣在處,卿等見之乎?時氣之流行,非人力所可避也。如或薰染,則闕中豈不入乎?卿等博覽古書,非不知此理甚明,而欲止予行,故爲此言矣。知申遇災修省之言,未免爲古談,若如是則豈有可行之日乎?今年又復停止,則是卿等,生予病也。須知此意,可也。致中曰,下敎至爲惶恐,而區區憂慮,決難奉承。今春雖爲停行,他日豈無展謁之日乎?無窮之慮,有不可形達矣。上曰,此異於便殿,且日字甚遠,今日不必盡言矣。朝參,必於歲首爲之者有意,而適緣事故,今日始爲退行矣。近日災異荐疊,日暈兩珥,無歲無之,每見觀象監單子,未嘗不驚心,修省之道,固當自勉,而豈無上下交勉之方乎?筵席講究之時,每爲好讀,而無及民之實惠,都是老生常談,絶無眞實做得,如是而何事可成乎?以今日部官事見之,其不能擇人,可知矣。法者,難於久行,若頻頻申飭,則豈如是乎?予今以要約三事,言之,擇人寅協,去私是也。卽今在外諸臣之不來者,以今日處分,爲未恰也。此不過各自爲是,言其根本,則不過以好勝之心,轉輾至於互稱五逆也。近來漸勝於前日,而猶且見理不明,不忍快捨舊套,尙無寅協之期,實可慨然矣。卿則不必言之,而足以擧一勵十,故今日以此諭卿矣。致中曰,歲首朝參,異於常參次對,責勉之敎,亦甚不泛,在廷諸臣,孰不欲奉承,而第今日諸臣不能寅協者,專出於私意者,誠如下敎矣。臣等無狀,不能去私恢公,以成蕩平之效,此則諸臣之罪也,而亦不無仰勉於聖躬者。爲君上者,必也至公無私,如太陽照臨萬bb物b,取捨之際,無一毫偏係之心然後,可以責群下而偏私,致風行草偃之化矣。以擇人之事,言之,非但部官爲然,今日庶官,鮮有能稱其職者。且初入仕,尤不可不審,下敎申飭,非止一再,爲政官者,非不欲愼簡,而亦何能詳知其人物乎?此是可悶處矣。至於近來變異,實非尋常,日暈兩珥之變,式月斯生,月暈廻木星、廻土星等災異,幾至於無日無之,天道幽遠,雖難目覩,而實不知何樣變怪,隱伏於冥冥中也。意者,天出此災異,以警動之也。天之不絶於我,亦可知也。聖上修省之道,亦豈有未盡,而此莫非諸臣,不能奉行德化之致也。古者,人君遇災,必爲減膳撤樂,而近來聖上,不事文具,專務實旨,故不爲此擧,而若不爲外間應行之事,則裏面對越之工,或未免懈怠矣。自今以後,更加聖意,內外交修,克盡弭災之方,是所望矣。上曰,勉戒之言,皆爲切實,當各別體念,而仁道至難,故以顔子之聖,猶日一至焉,而至於私意則予實無之,乙巳、丁未處分,似出於扶抑,而實出於不得已者,非樂爲之事,今則予志大定矣。卿等,亦須自反,毋以百餘年痼疾,不可一朝革罷,爲解必也,專心國事,務相寅協,則私意之橫著者,可以漸次忘之,如是不已,豈無其效乎?致中曰,使諸臣,各陳所懷,好矣。上曰,依爲之,而朝參乃盛儀也。歲首旣不爲之故,今日退行有意,而從二品班行太疎,進參之員甚尠,雖未知其疾病事故之如何,而事體至爲未安矣。各司微官下僚則勿論,而曾經侍從以上,勿論實職軍職,衆所共知實病外,今日不參朝參人員,一倂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賓廳次對,兩司官員,使之進參者,先朝定式,蓋有意焉,而近來則俱參之日絶罕,今日朝參,兩司亦不能備員,事極寒心,況昨參鞫坐者,今何可不進乎?大司憲趙尙絅遞差,執義韓師得,獻納南泰慶,竝罷職不敍,{{*|出擧條}}申致雲曰,朝參規例,奏事之臣,畢辭然後,當爲進奏所懷,而判尹張鵬翼,於大臣奏事之時,久爲進伏不退,事體未安,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張鵬翼曰,亡命罪人鎭紀,有二子,一則年幼而囚禁典獄,一則年踰二十,而見囚捕廳矣。囚禁者于今三年,故守直軍士輩,顔面皆熟,大小便出入之際,間或有任自去來之事云。故臣常常嚴飭,而不無意外之患,下詢大臣而處之,俾無逃躱之慮,似宜矣。上曰,鎭紀事,欲爲申飭而未果矣。罪人,時未就捕之前,其子何可徑先酌處乎?所達未免率爾,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韓師得曰,俄者有罷職不敍之命,而臣則入來直房後,始見牌招矣。上曰,然則何以出牌耶?張泰紹曰,今日朝參,兩司當進參,故問其去就於下吏,則謂以不進,故政院出牌矣。師得曰,臣則非違牌也。旣已入坐直房後,有牌招,故卽爲入闕,已參於班列矣。金始㷜曰,臺臣失體矣。若於牌前入來,則自有公議,而旣聞罷職之命,猶且自辨不已,臺臣事體,豈如是乎?師得退出,上曰,聞其言,似於牌前入來,而自有公議,何可自言乎?承宣陳達之後,始乃黽勉出去,且身爲臺閣,縷縷自訟,事體尤爲非矣。上曰,銓官掄選之際,不能人人而盡擇,亦非有私意而然也。部官雖微,漸次至於字牧之任,亦不可不擇也。且初入仕極擇事,曾前申飭,非止一再,部官旣已汰去,則銓官亦不可無責,當該政官,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徐命均曰,卽見慶尙監司朴文秀,年分啓本,則攻斥該曹甚力,臣誠難安,而大抵年分事目,非該曹獨當爲之,議于廟堂,有所裁量,而成出事目矣。今者朴文秀,不稟朝廷,擅自給災,若如此,則朝家命令,何以行於外方乎?朴文秀從重推考,朝家所給災外,一倂還實,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徵弼行査事,旣有成命,而尙今遷就,未卽正法,諸議皆以爲不然矣。上曰,若於其時處斷則已,旣已行査,則稍待之,亦何晩乎?上曰,都目政,何日爲之耶?金在魯曰,褒貶坐起,明當爲之矣。上曰,又將踰月耶?在魯曰,欲於晦初間爲之矣。趙顯命曰,今已歲飜,外方還穀,從當開倉分給矣。還穀之折半留庫,所以備緩急不時之需,而近來朝綱不嚴,命令不行。昨年,申飭之後,亦無奉行之實,傾庫分給無一餘儲,脫有緩急,事極寒心。今年則各別嚴飭,京外還上,一遵折半之令,毋或違越宜當,至於外方,各道監司,利其取耗,元還則雖或半給,營還則勒令盡給,取其全耗,致爲民間莫大之弊。至於三南沿海各邑,與王城絶遠,守令自行自止,一年再給而再徵者或有之,至於無名之徵,科外之歛,無所不至,而嶺南最甚云。諸道道臣處,別樣嚴飭,何如?李森曰,趙顯命所達折半留庫之言,好矣。臣曾以抽栍摘奸事,有所仰達矣。若申飭而已,則各邑不爲奉行,徒歸文具,必也間間抽栍摘奸然後,庶可有實效,故復此仰達矣。上曰,依爲之,而工判所達,今始記得,此亦留意矣。{{*|出擧條}}顯命曰,外方船稅之無節,實爲海民刻骨之怨。試以嶺南言之,以一葉小船,一年納稅者,有所屬處元稅,統營烙印稅,巡營春秋卸手稅,進上保稅,而元稅外各樣,則元無定式。各營所屬,如巡營之收稅色,統營之循環將等,乘船浮海,逢船則無論大小,任自濫徵,甚至於奪取船中什物,海民以此難支,呼冤徹天云。丁酉年間,因大臣陳達,海夫船稅,量其大中小船,區別定式。今亦依此,分付道臣,詢問各營收稅之例,量宜定式,俾無濫徵之弊,而營屬之憑藉侵虐者,許令地方官,囚治禁斷,則海民庶有支保之望,諸道道臣處,以此嚴飭,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顯命曰,自戊申逆變後,或以緣坐,或以干連,竄配之類,遍於諸道,此則固無可言,而戊申以前竄配者,時月已久,中間屢經大霈,當此陽和之節,合有疏釋之擧。分付金吾、秋曹堂上,取徒流案,參量輕重,或全釋或量移,以示曠蕩之意,則實合於體天行仁之道,問于大臣而處之,何如?上曰,所達好矣。分付該曹,擧行,可也。{{*|出擧條}}顯命曰,近日,以三臺臣竄謫事,筵臣累次陳達,而皆未蒙允矣。大抵三竄皆過,而至於申處洙則乃有老母之獨子也。以前谷山府使洪景輔事見之,若在穩城則母子必將不相見而抱冤矣,此豈不矜悶乎?其在一視之道,申處洙亦當有參酌之典矣。上曰,三人中,趙鎭禧則以相箚見之,知其非專出於迎擊矣。予方有所思量,而申處洙則自作之孼,不可逭也。不遵在上者至誠,申飭之敎,又不顧其親,向來亦有所下敎者矣。今日若用漢法,則渠何可保其首領乎?知申之言,未免太恕,推考,可也。{{*|出擧條}}李森曰,世國,旣已移送鞫廳,而近來編配之類,向年逆變以後,另爲申飭矣。世國,自監營,徒配於椒島鎭者也。未知其逃還受由與否,而任其去來,與凶惡之輩同謀,致有此等事矣。獄事虛實,姑未可知,而當該僉使,宜有論罪之擧,地方官亦難免不能檢飭之責矣。上曰,此則不過偸馬之賊,而自謫所逃逸,爲此凶獰之事,其不能嚴飭之罪,不可置之,當該僉使拿問,地方官罷職,可也。{{*|出擧條}}尹淳曰,昨年軍布作米成冊,趁卽上送然後,各衙門應給之物,可以分排磨鍊,而三南則皆已上送,獨京畿則至今不來,屢次申飭,尙不擧行,雖緣守令之稽緩,而道臣亦不無警責,推考,使之催促上送,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淳曰,臣情跡不安,而旣當歲首朝參,且有所懷,何可不陳於前乎?聖上旣以三事下敎,卽今致治之要道,要之不外乎此,而國法不行,紀綱漸弛,近來,以黨論獲罪者,居多矣。今則聖上,每欲以不治,治之,而至於違法犯禁者,亦或有幸免者,此法令所以不得行矣。以金文慶事言,論其罪犯,豈用次律,而臺臣爭之,終始靳允,臣未知聖意之攸在也。邊禁至嚴,而此等現捉之類,若不死則何以懲勵日後乎?且因文慶之事,竝與江邊譏察而罷之,江邊譏察,非今斯今。蓋鴨綠江,多有揭厲可涉處,而氷合後,便成陸地,彼我奸民,符同潛商,奸竇千百,雖各別譏詗,有不勝其防閑,而今若蕩無禁防,則銀貨之日日潛越,何能覺察。似聞頃日筵中,有以作門內外爲言,而所謂作門,不過使行渡江時搜驗gg檢g處,若干環足而已。許多江邊潛越,豈肯從作門入去乎?雖以灣人之與譯輩爲敵,謂有弊端,而卽今銀路,惟譯輩八包而已,日後生奸,漸益可慮,譏察一事,決不可解弛,故敢達矣。上曰,頃日已有下敎矣。譯官操切,在於使臣,必借義州人譏察,多有弊端,亦涉苟艱矣。且雖使譏察,緣江一帶,何曾無捉納犯禁者之事乎?當初下敎,非謂其一切罷之也。使行時員譯輩,則付之書狀官檢察,其他潛商,則令灣府如前譏察,好矣。此意,出擧條分付,可也。{{*|出擧條}}淳曰,金文慶之罪,必爲重治然後,譯官輩,少有懲戢之道矣。上曰,當初發覺時梟示則已矣,旣已處分之後,何必爭執乎?顯命曰,此事,實未知其穩當矣。旣已見捉之後,分輕重彼此,則何以爲法乎?上曰,豐原,於此等處,本來如是,而此則過矣。雖然,當之則安知其必殺乎?淳曰,臣等雖欲不殺,國家用法之道,決不可容貸矣。上曰,然則前日義州大賈張姓漢,何不梟示耶?局內局外事不同矣。李德壽進伏,上曰,《寶鑑》中草,何至今不入耶?德壽曰,繕寫之後,使郞廳相准,欲無誤字,而臣詳細披閱,則一卷尙有十許字誤處,故臣一一校正,數日後,當爲入之矣。且臣於職事,竊有所懷敢達矣。本館典僕等,守護聖廟,支供多士,身役之偏重,比他民最苦,故朝家特許屠肆,以爲資業服役之地,而生利涼薄,不能資生之餘,刑曹、司憲府、漢城府,每朔所納贖錢,乃至五百四十八兩六錢,而通一年合計,則當爲六千七百八十三兩二錢矣。癸亥年間,趙持謙爲大司成時,三司贖錢半減,而未過一年復舊,丙寅年,金昌協爲大司成時,三司贖錢,各減二廛之贖矣,未及三年而復舊,乙亥以後,本館堂上,連爲請減,而旋卽復舊矣。況今泮隷生道,比前尤艱,將有渙散之漸,誠甚可矜。憲府、京兆每朔所納贖錢,依刑曹半減例,永爲半減,以爲本館典僕等一分支保之地,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德壽曰,近來泮宮典僕等失業,亦由於私屠狼藉之致也。私屠則國家禁令至重,而各衙門及士大夫家,與禁吏符同作奸,惟意宰屠,此非但爲典僕,失其生理,此等事,自朝家,當爲嚴禁,各別申飭,何如?上曰,事極無據,各別申飭,禁斷可也。{{*|出擧條}}德壽曰,臣近來考講泮學諸生,則治經之士,固多善誦者,而至於文義,則其不能通曉者十居七八,試以其甚者言之,臣嘗以士師爲問,則以士人爲對,問一命之官,則稱爲相國,如此之人,設令出身,將何所用哉?今後則不爲專取誦讀,歸重文義然後,可責實效矣。今若作爲事目,申飭諸考官,俾勿如前徒取口誦,似好矣。上曰,大抵近來凡事,文具太勝,治經者專務口誦,且考講之人,見其善誦者則遽有愛惜之心,初不問文義,故士子輩,習以爲常,不爲講究其文義,其不能曉解,至於如此,事甚駭然。然此非但士子之過也,亦由於考試之失其道也。此則不必爲事目,其責,在於試官,今後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上曰,科擧一節,事係重大,李錫衡所爲,殊極痛駭,不拘日次,各別嚴刑,可也。命均曰,一向抵賴,歸之於錫孝,實無奈何矣。崔雲龍曰,通禮院,只有數間斗屋於敦化門外,多官聚會,則每患狹窄,而如或移御於慶德宮,則闕下元無直房,故官員入直於昌德宮直房,而丁亥年,因大水漲於松橋,幾至生事。且於大小朝儀,及祭享受香時,許多官員,彷徨街路,全無貌樣,若得數間屋於慶德宮近處,則庶免苟艱生事之患,故敢達。上曰,雖涉煩瑣,而事勢則有不可已者,分付戶曹,參量爲之,可也。{{*|出擧條}}雲龍曰,近來酒禁漸弛,頃以赦差使員,下往全州時,道路頗多賣酒處,而往往有使酒者,京城亦如此,若不別樣禁斷,則其弊不貲,故敢達矣。上曰,此則廟堂之事也。今此所達,事甚猥屑,推考,可也。掌令金廷潤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措辭見上}}上曰,亟停勿煩。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上曰,勿煩。新除授持平宋秀衡,時在全羅道高山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校理尹彙貞所啓,新除授校理趙漢緯,時在忠淸道新昌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彙貞曰,下番連日闕直,不但事體之未安,日候向暖,開講不遠,館僚之不當如此。在京之人,纔已請牌,而在外人,催促之下,亦久不上來,極爲未安。更爲催促上來,何如?上曰,申飭之下,一向在鄕,事體非矣。推考催促,可也。{{*|出擧條}}修撰李宗白、金尙星,副修撰李德孚牌招事,及自明日爲始,視事取稟事。獻納有闕之代,政官牌招,開政差出,卽令參鞫事。{{*|竝出榻前下敎}}李春躋曰,朝儀不嚴,下番兼春秋申混,退出之際,全不趨蹌,推考警責,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崔雲龍所達酒禁,事雖煩碎,旣令陳其所懷矣。勿推,可也。諸臣退出,上還宮。
○庚戌正月二十一日酉時,上御熙政堂。湖南疏儒柳組引見入侍時,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編修官申混。上曰,柳組招立庭下,仍下敎曰,汝小科,何年爲之乎?組曰,丙子榜矣。上曰,居在全羅道何邑乎?組曰,居在南原矣。上曰,汝年幾何?組曰,甲子生矣。上曰,爾祖先有顯官乎?組曰,父光玉爲生員,祖俰爲禦侮將軍,曾祖東民贈參議,高祖永會爲宗簿正,五代祖希思爲左承旨矣。上曰,此疏出於爾手耶?組曰,家世業文,臣亦能文,此疏,臣自製之矣。上曰,疏下幾人上來耶?組曰,上來者五十餘人,一半則方爲紅疫,不能起動,闕外待令者二十五人餘矣。上曰,何時上來耶?組曰,今月初六日上來矣。上曰,爾之疏下甚多,五十三官士子之意,皆如是耶?組曰,然矣。或有聞而願入者,或有親自着名,一道士子,同聲爲之,而以臣粗解文字,故推爲疏頭矣。上曰,汝名爲儒生,今日處分之事,汝亦豈不聞知乎?時象何關於汝輩,而爲此等疏章耶?組曰,臣本無識見,亦不識黨論爲何事,而卽今朝著泮渙,國事寒心,治化不成,膏澤未究,聖敎之縷縷申飭,反歸文具,朝家命令,徒爲一張休紙而已。臣雖在草野,不勝憂慨,敢此陳章矣。上曰,汝雖善爲辭說,而情狀則難掩矣。身爲士子,居鄕則當守聖廟,在家則當勤學業,朝廷上是非,不必干預,況此處分之後,爾輩如此之習,何敢更售乎?組曰,臣之此疏,不爲黨論矣。擇其守令則民生可蘇,朝廷平明則士民亦安,故臣略有所陳白矣。《小學》所謂,不爲妄是非國政者,臣亦知之,何可爲黨論乎?臣善爲文辭,鄕中皆知爲士大夫矣。上曰,下問者仰對可矣。何敢以胡亂說話煩陳乎?大槪,汝專爲此疏上來乎?抑有他故乎?組曰,不專爲此也。兼欲觀光庭試矣。上曰,汝甚不緊矣。欲觀庭試,則以此爲正草可矣。何必爲此疏乎?上曰,諸臣少退,退出後,上傳于李春躋曰,疏儒,曾前參疏與否,問之,闕外待令儒生姓名,詳錄以入。少頃,諸臣復入侍後,春躋曰,柳組處參疏與否,依下敎問之,則初甚諱之,元無參疏之事云矣。累次盤問,則始言乙巳正月,果有上疏之事云,故取考日記,則果有之矣。上曰,日記及儒生錄名上之。上覽訖曰,汝前有上疏之事,而初不直言,可知其情狀矣。汝何人也,而爲此等憂慨之言耶?組曰,臣不知他事,而惟以知君臣大倫者,爲人矣。上年逆變,千古所無,臣忠憤所激,盡棄妻子,不顧一身,移檄倡義,適會亂定而未果矣。仍呑聲而哭。上曰,汝何其愚耶?如是則人謂之忠臣乎?組曰,臣雖鄕曲儒生,旣已沐浴聖化,願忠之心,豈與朝臣有間乎?上曰,見爾疏錄,有與入於推戴者同姓名之人,汝旣無倡義討賊云,而此等處,亦不動心乎?組曰,此則偶未覺察改名矣。上曰,觀汝疏辭,其精神注會處,專在於網打搢紳之計,此等之習,敢售於今日乎?組曰,臣本無傷人害物之意,何敢懷網打之計乎?上曰,汝俄言南原人,而乙巳疏見之,則居在全州云,何前後之異耶?組曰,祖先居全州故云云,而今則寓居南原地矣。上曰,此亦冒籍矣。組曰,臣之外祖居南原,故臣母,生臣於此,有同世居矣。上曰,猥屑之言,何敢煩陳於前乎?承旨申飭,可也。上曰,疏本一通,使渠讀之,可也。組讀疏訖再拜。上曰,爾之擧措,實爲異常矣。何必拜乎?疏下諸生,一一告達其某州人,可也。組曰,一道士子,齊憤同參,或送名帖,或來參疏,不敢箇箇詳知其居住矣。上曰,爾之所達,前後有異,初欲觀庭試,故上來云,而觀此疏錄,非一朝一辦,汝實爲何事上來耶?組曰,疏錄則果於上年冬爲之,今始上來呈疏,若不獲罪,則仍欲觀光,而卽今京鄕學宮,臣等不能接足,許集,固無足道,而其言則不非矣。近來士習,實爲寒心,無可言者矣。上曰,汝輩所爲如是,故不令接足矣。組曰,臣之所痛嫉者逆賊也。卽今京外,多有欲發未發之賊,故臣等,不能見容矣。上曰,予以儒冠、儒衣,豈忍爲此言乎?如有未發之賊,則汝當指名來告,何可以糢糊之言上達,輕誣無故之人耶?只此一事,亦可以鞫問矣。組曰,不必明知其作賊,而猶肆窮凶極惡之說,使臣等不敢接足於學宮矣。上曰,汝何爲雜言乎?乙巳獨疏,已爲今日張本,時象之乖亂,皆由如彼等輩,朝廷是非論議,何關於汝乎?先朝,嘗於儒疏之批,戒之以退修學業,聖敎誠是矣。士子輩,惟當事孝悌學問,盡其職而已。好黨論預朝政之習,予實切痛之矣。乙巳年則爲斯文事陳疏,猶或可爲,而今日之疏,一篇精神,自有注射處,其所爲言,固多駭悖,而妄度上意,爲人指嗾,欲爲他日立功自效之地,誠可痛也。今日處分,豈爲一儒疏,有所撓攘乎?組曰,此疏非獨出於臣之意見也,乃一道多士之意也。目今時象日乖,今此所陳,亶bb出b於憂慨之忱矣。上曰,汝極無據矣。疏中諸人,汝未必知面矣。此何好事,而爲此擧耶?時象之如此,良由於汝等也。向來逆賊,何爲而出耶?此皆利慾之心,汨亂其性,不自知其陷於惡逆也。今汝之疏,亦足以設鞫嚴問,而旣以儒衣、儒冠,名以儒疏,故不欲爲過擧,而如汝之輩,固不足深誅,欲以不治治之,予意有在矣。今番庭試,實是莫大之慶,而爾輩,不足與同之,固當勿限年停擧,而天道十年必復,特令十年停擧矣。爾其持此疏出去,仍令賢關,卽日發送。上謂春躋曰,今日處分,異於前日,而以朝廷言之,在外諸臣之尙不盡入,固爲未安。況學宮則與朝廷有異,鄕曲儒生之棄舊圖新者,惟當優容引入,洞開自新之路,而一例防塞,則事甚非矣。柳組情狀無據,固無可言,而以太學、鄕學,不能接足之說,見其意,有可推知矣。固執不入者,雖難强迫,而如有自新之意者,導之使入,事理當然,此後京鄕學宮中,如有不改時象,復爲前習者,則當該齋任,宜加論責,此意出擧條,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全羅道生員柳組疏曰,伏以臣等,竊伏惟憂國之策,勵世之道,惟諫官可言之爾,有諫官則言固有任其責者,孰敢妄是非好議論哉?第念官以諫者,有其位而無其言,則雖謂之無諫官,可也。古之諫官也,林譚畝論,莫不徹紸而補衮,臣民憂愛之誠,何嘗有朝野之間哉?太陽雖遙,葵藿自傾,魯國有虞,婺婦亦憂,臣等雖極愚陋,猶有秉彝之性,亦聞事一之道,則豈忍泯默,以孤盛世培養之意哉?噫。惟天惟祖宗,眷佑我東方,保護我殿下,肄惟我聖上,自在春宮,式至今休,鏡虎之徒,釀禍於前而旋就誅戮,誼、夢之輩,逞凶於後而竟伏刑章,將使凶孼逆徒,知懼於千百代之下,庶幾宗廟社稷,迓續於億萬年景命,慶莫大焉,猗歟休哉?此正朱夫子所謂,天命之眷顧方新,臣等,未知殿下,將何以奉答仁天眷顧之意哉?嗚乎,天人授受之際,甚可畏也。夫何近者,上天大發警怒,冬月而動雷,陰虹而干陽,一之再之,無月無之,天之所以譴告我殿下者,抑又何哉?周公,大聖人也。雖時王之叔父也,亦一人臣耳。然金縢未啓,主疑未釋,則天乃動威,使成王幡然改悟,今我聖上之受誣,卽宗社之受誣也。宗社之受誣,何等大變,而因循至今,尙靳痛辨,衆心眩惑,群情疑懼,倫常幾晦,綱紀將斁,則皇天示警,不其然乎?臣等,竊伏聞我景廟初元,有違豫之候,故於盛際,已定建儲之策矣。疾病之來,聖人之所不免,何當大漸之日,不設侍藥之廳,使外人莫得以知之,竟致凶書狼藉,訛言沸騰,而疾患二字,爲世大諱,辨誣一節,無時可伸,人心之疑惑依舊,義理之晦塞如前,豈容委其凶言之不可掛齒,而不思所以割訛破惑之道哉?痛矣。黨人之欲掩其欺蔽之罪,而不欲辨明者,聖明之所已洞燭也。曷不溯其源頭而昭晣聖躬之誣耶?噫嘻痛矣。昨年變亂,尙忍言哉?京城之內,禍機潛伏,湖、嶺之間,凶徒寔繁,行路旣塞,音信竟絶,而掛市之書,聚山之賊,萃發於一隅湖南,臣等不知宗社之存亡者,殆十數日矣。及夫希熊之桀鷔也。踰嶺屠湖,朝暮且急,老幼扶携,男女荷擔,蒼黃於暮夜之間,竄伏於林壑之中,思之膽裂,言之氣短。臣等,上以痛宗社之危亡,下以憤家室之蕩析,或移書而開陳,或發通而曉諭,奮草討檄,思欲赴難,而徒手無奈,擧目湖、嶺,列邑風靡,連帥震駭,觀望逡巡,莫之敢攖,其能敵王所愾,爲國捍艱者,有幾人哉?以人心世道觀之,則其勢必至於夷綱常而翻天地矣。幸賴王靈大振,寇亂略平,自有蒼天之鑑臨,何害白地之醜誣,乃逆豎自速辜耳。於聖上固無損焉,而在臣子道理,欲一灑君父之誣,誠天理人情之所不能容已者也。臣等來自下土之日,竊伏聞聖上向日處分時筵說全本,則聖敎中,有曰,末梢處分,登諸御製,欲鎭朝象,而先正臣尹善擧文集毁板之請,先朝終始不許云云。嗚呼,殿下此何言哉?審然則我聖考當日之亟令毁板,勿稱先正之意,果安在哉?以當日罪削之人,而今稱以先正,以當日毁板之敎,而今謂之不許則其時嚴批趙泰億之疏,及譴罷世勉之意,我殿下今已忘却之否耶?我聖考當日之處分,非特出於尊賢斥邪之誠也。乃所以辨聖祖之誣毁,而斷爲俘奴之罪案,則此豈出於鎭一時之朝象而已哉?惟我景廟,親受聖訓,式克欽承,以是非大定處分嚴正爲敎,特罷慶濟,以正其嘗試撓奪之罪,而及至群奸,得志用事也,變換聖考之志事,掩翳景廟之聖德,至以聖考大處分,敢謂非先王本意,而肆然復其已削之爵,此向來搢紳章甫之所以奔走呼號,必欲辨明者,而至於丁未之秋,聖上遽以爲出於一時鎭定之道,聖敎今又有意外之處分,殿下之不審愼,何至於此耶?嗚乎,我聖考當日之處分,若出於一時鎭定,則不過一番說去而止也,何至作爲大訓,刻之琬琰,至使聖子神孫,須遵此意,堅持勿撓,申申付託,至此之勤哉?於乎,我聖考,授於景廟者,乃堅持而勿撓也。惟景廟受於聖考者,亦堅持而勿撓也。以聖考之大聖斷,後世之公案追述我孝廟之志事,則此誠聳動興起於千百載之下,而所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今我聖上,曷不畢擧其巍煥之處分,永垂於《寶鑑》,圖其所以著明於天下後世也耶?由我聖上一言一事之有差,而孝廟、肅考兩聖之志事,竟至於寢晦,則向來轟雷長虹,疊見層出者,安知其不出於啓發聖心之一大助耶?臣等,誠願聖明,深究義理,堅定是非,遵聖考之遺訓,追孝廟之志事,操存省察,振勵圖治,凡於敬天弭災之道,無少或忽焉。噫,君臣父子之倫,天地之大經也。伸辨討復之義,春秋之大法也。是經是法,苟或一日而墜絶,則國何以爲國,人何以爲人哉?昔者秦之范雎,漢之宋弘,薦一匪人,而尙且泥首謝罪,矧惟向日大臣之所請赦所薦用者,箇箇皆逆,而金吾之待罪,一何其太遲而且慢也。向使此大臣,苟不知逆亂之將發,則是不智也,果能知而不告,則是不忠也。不智不忠,焉用彼相,桃李在門,古聞其說,亂賊淵藪,今見此人,古人所謂漏網之呑舟者,非此之謂耶?噫,國誣未辨,恬以爲常,主辱未雪,不知其恥,則此何狀物也。夷秋尙且有君,禽獸亦或知父,可以人而不如夷狄禽獸乎?域中之民,不知誣上之爲痛,則是中國而流爲夷狄也。朝著之臣,不知誣上之爲痛,則是衣冠而不若禽獸也。臣等,竊謂此輩,無與堪比倫也。噫嘻痛矣。亂逆之徒,自有別樣種子,必如徵、晟之蠢武,虎翼之凶孼然後,肯與鏡、夢之輩,結黨爲朋,好犯上作亂耳。今之眞箇士大夫,想多輸忠於國家者,我殿下,一例歸之於黨論,此臣民之所以深憂隱歎,而大失所望於聖世者也。今我聖上,以有爲之資,處大有爲之地,達乎公平之道,建其實有之極,惟以蕩蕩平平爲期,凡其責之於群下者,不出於蕩平二字,則聖上之所自期者,可謂遠大而高深矣。凡有血氣者,孰不欣聳蹈舞於大聖人化育之中,而會歸於至極之治耶。目今朝著渙散,無平和之氣,民生倒懸,斷蘇息之望,謂破朋黨而不知公道之行,謂祛民弊而不沾仁恤之澤,風敎旣壞,習俗不淑,人欲橫流,天理滅絶,反道悖常之徒,馳騖於一世,妖孼、凶逆之言,橫肆於八路,欺負萬端,變怪百出,跡化心梗,志南言西,內懷其奸,外假其忠,專尙文具,絶無實效,則是豈蕩蕩平平之像耶?大抵一國之體,猶一人之身,必也四肢無墮,百體皆衛然後,元首得以和平焉。今我殿下,君臨在上,位居元首,而倚之爲耳目手足者,衛歟不衛歟。託之爲心腹股肱者,惰歟不惰歟。千萬古所無之逆變,忽生於肘腋之間,而臣等,未聞有一人輸忠肝、殫義胆者,則心腹之不能悍,手足之不能衛,可見於此也。股肱何恃,爪牙叵測,而猶復不辨忠逆,不知是非,而只令混同彼此,與之偕至,則是何異於元祐之調停,建中之持平,而得無見笑於萬世也歟?儻我殿下,昭雪聖誣,嚴討凶逆,則朋黨可破,蕩平可期,而顧何患寅協之有難,而祛民弊之不易也。然我聖誣未及辨,惟彼凶逆未盡討,而祗以近日之處分,期待一國之蕩平,轉其危亡之勢,欲做至治之盛,則是猶捧土以塞津,殺人以縛鬼,寧有可做之意耶?臣等側伏聞殿下於前冬,因天時之變,誕降明旨,十行諄諄,痛自刻責,旁求直言,王言一播,遠近咸聳。凡爲殿下臣者,孰不欲精白一心,仰補其萬一乎?臣等,雖僻居遐陬,亦一化育中物也。惟其螻蟻之忱,自謂不後於人,乃敢相率一道之士,千里裹足,疾聲呼籲於天閽之下,以冀聖明之矜諒焉。伏乞聖明,憫世道之淪喪,軫人心之眩惑,復以聖考丙申處分,入繕於《寶鑑》之中,丕顯丕承,善繼善述,克遵克守,勿撓勿動,而痛辨妖孼誣上之言,嚴討凶逆不道之罪,使亂賊之徒,知有所懼焉。引見疏儒時,御前還給。
==1月2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成德潤{{*|病}}。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仕直}}李顯望{{*|病}}。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雨雹,狀如小豆。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壽松,以禁衛中軍軍兵等,中日試放事,洗馬坪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昨日鞫坐,以諫院不備,不得爲之,而獻納金尙星陳疏承批之後,今日又不出肅,卽爲牌招參鞫,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講筵將開於明日,而玉堂只有行公一員。副提學尹惠敎,拘於館規,不得請牌,上、下番無以備員,尹惠敎牌招,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昨日特推牌招之下,又不應命,事極未安,而本道空營已久,新伯辭陛,一日爲急,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都目大政,今月內爲之,而吏曹判書趙文命,辭疏承批之後,尙不行公,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都政之遷就,極爲可慮,而吏曹判書趙文命,陳疏承批之後,今又違牌,尙不應命。其在事體,殊涉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禾道}}有頉代,李顯望爲之。
○李春躋啓曰,昨日朝參時,厲祭,遣近侍設行事,命下矣。再昨年枉死人致祭時,有遣近密賜祭之命,故其時本院,以喉司玉堂,俱是近密,何官進去之意,取稟。今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近侍,指承宣也。
○又啓曰,厲祭設行時,承宣一員,當爲進去。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都承旨進去。
○傳于李春躋曰,獻納有闕之代,政官牌招開政,卽爲差出。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未差,參議病,右副承旨申致雲進。
○有政。以權贄爲獻納,宋成明爲吏曹參判,趙明翼爲修撰。
○兵批,承旨啓曰,判書不參,政且無送西之事,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批,無政事。
○傳于李春躋曰,昨日疏儒輩,當日內,發送本道,下敎矣。已爲發送耶?問于該曹以啓。
○李春躋啓曰,命下矣。問于禮曹,則以爲摘奸于疏廳及儒生等所住處,則疏頭柳組,及疏下上京之類,身病者外,昨日傳敎之後,各自散去,無一人留接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李春躋曰,近日凡干藥,分付之事,稽滯莫甚,而今日進服金銀花茶,分付在於申牌之前,而日已昏矣,尙不入之,故怪而招問,則初以忘却爲對,再以嚴敎之後,以不聽欺對,末乃以忘却實對,極爲無據。置藥院置掌務官之意安在?當該掌務官汰去。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李春躋啓曰,新除授獻納,待下批牌招,以爲參鞫之地,何如?傳曰,今日夜深,明朝牌招。
○又啓曰,卽者禁府都事,以大臣意來言,兩司不備,今日鞫坐不得爲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以副提學尹惠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今正月二十一日朝參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所啓,望日次對時,癘祭有考例更稟之命矣。考諸前例,元無預設之事,諸道則皆有狀聞然後設行,而丁亥年紅疫大熾,死亡甚多,且聞有疫癘,故亦爲設行矣。卽今則閭巷間,多有症涉癘疫者,而以紅疹方熾之故,姑無大段出幕之事云,今不必別設矣。每年二月,例有應行厲祭,其時別爲撰出祭文,仍爲設行,似爲便好矣。上曰,俄聞部官輩所達之言,紅疫死亡之數,合以計之,則殆近萬矣。極爲驚慘,此時豈可循例爲之而已?紅疫、癘疫,俱出癘氣所種,不可待其已盛後設祭,又況有先朝已行之例乎?哀我民庶,纔經再昨年變亂,昨年稍登,故庶冀其生活,而又遭此疹疫,死亡相繼,言念及此,實爲傷恫。在上者坐見赤子之若是淪胥,恬不動念,則烏在其至誠愛民之道哉?逝者已矣,生者猶可及救,待二月設行,實爲太晩。祈禱之道,亦惟在於至誠,不卜日遣近侍設行,祭文另擇知製敎,各別製進,可也。致中曰,外方亦令設行乎?上曰,京畿則使之設行,外方則令到之日,觀勢擧行,可也。申致雲bb曰b,聖敎至誠惻怛,有足感動,竝出擧條,頒布,何如?上曰,依爲之事,命下矣。依定奪。北郊厲祭,遣近侍,不卜日,來二十四日設行,而京畿則祭文別爲措辭撰出,急速下送,精備奠物,中央設壇,令道臣不卜日虔誠祈禱之意,知委,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正月二十二日,校生金益鍊稱名人,自金虎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皮萬鱗,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本曹去己酉年秋冬等褒貶等第,臣在魯未及上來,故限內不得爲之矣,今始追勘以入。所屬司僕寺褒貶,自丁未年秋冬等,至己酉年秋冬等,因本寺提調有故,不得磨勘矣。己酉年春、夏、秋、冬等褒眨等第,今亦追勘,而丁未春、夏、秋、冬等,戊申年春、夏、秋、冬等,因本寺啓辭旣已蕩滌,依例勿論。軍器寺,典設司訓鍊院官員部將等褒貶,則各其司提調及堂上有故,不得一體磨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全羅監司閔應洙疏曰,伏以臣,猥荷剪拂之恩,謬膺藩臬之任,量才揣分,決無堪承之望,兼以負犯甚重,情病難强,冒陳辭本,冀被譴何,而聖敎至嚴,特命還給,臣惶隕悚蹙,無地自容。嚴旨荐下,而終未祗承,逋慢之罪,日益層積,請罪之章,亦爲見格於喉司,無以上徹。號籲路阻,情跡迫隘,席藁私次,只俟威譴,而聖度天大,誅殛不加。兩日之內,再被特推,促使膺命,召牌又此臨辱,臣感戴恩眷,嚴畏分義,宜不敢更事瀆撓,而伏聞昨日筵中,聖敎尤極嚴峻,臣於是,益不勝震悸危蹙,惶汗浹背,誠不知置身之所也。噫,臣雖極無狀,豈敢苟循私意,膠守黨習,申飭之下,故提不緊之語,欲售挾雜之計哉?秪以人臣事君,惟貴乎無隱,士夫持身,當審其出處。臣之從前罪犯,旣不可自諱,廉義大防,亦不可放倒,苟使臣貪戀榮寵,怵迫bb?b不問是非之如何,不計罪名之有無,冒沒就列,不知有羞恥事,則此實無忌憚之一鄙夫耳。將何以自立,亦何以宣揚一路之風化哉?前冬一疏,雖被嚴斥,而區區微懇,終難自阻於仁覆之天,略暴難進之私義,以待聖朝之處分。此非强提往事,務爲相激,誠有所不獲已者,而文辭蕪拙,誠意淺薄,肝膈之懇,未能見諒於密邇之明。本罪之外,又陷於越職挾雜之科,論其罪狀,萬戮猶輕。惟彼南事之久曠,道理之未安,臣亦豈不知?而顧此情勢,萬萬惶怖,終不敢抗顔冒進,又未免坐違嚴召。臣罪至此,益無以自贖,情窮勢迫,求死不得,玆敢更暴危懇疾聲仰籲。伏乞聖慈,亟治臣罪,以嚴邦憲,毋曠重藩,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卿勿過辭,速往欽哉。
○兵曹判書金在魯疏曰,伏以臣,迫於嚴命,冒承本職,入瞻天顔,少伸戀結之忱,而惠堂差下之請,遽出於前席,如此疲癃將斃而駑駘,前載已過,而重負又加,萬無支綴之勢。不得不冒死,哀鳴於天威咫尺,伏蒙聖上,責其猥踰,而軫其病孱。藹然憫恤之音,無異慈母之念弱子,奉職感泣,不知死所。惠廳劇務,終非臣所堪,而備局有司之許遞,旣荷曲念之恩,不敢自惜死生,更祈缷免,已丐次堂,限都政前,姑爲仍察。過此則臣當依座次主管,直以顚踣爲期,而惟是藝苑之任,實有抵死不敢冒當者。蓋臣之不文實狀,前旣累暴,他人設或不能詳知,而臣則自知甚明。朝家若令只帶虛銜,無與文事,則在臣,雖甚愧赧而猶之可也,若以文事命臣,則雖越月踰時,只將日積其撕捱違慢之罪而已。於公於私,豈非狼狽之甚乎?今臣正坐文短,無以形寫衷赤,感動宸聽,而苟有毫分飾讓,神明必殛,敢以此仰矢於君父之前,伏乞聖明,俯加憐察,亟遞臣文任,毋重臣罪戾,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所辭館閣,未免太過,卿勿過辭焉。
○庚戌正月二十二日,召對入侍時,參贊官張泰紹,侍讀官尹彙貞,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記事官崔逵泰。尹彙貞曰,臣眼病特甚,將矄之際,猶不辨字劃,故惶恐達矣。上曰,承旨讀之。張泰紹進讀《東國通鑑》,自毅宗元年夏四月,止觀擊毬二日。上曰,注書讀之。南泰溫讀,自四年春正月,止不宜臨御不從。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柳祥翼讀,自十二年春二月,止王竟不悟。彙貞曰,毅宗一卷,無足可觀。古人云,史記,可法可戒,而此則可法者姑勿論,而亦無可戒者矣。毅宗,專事遊衍,終亡其國,至於擊毬之戲,未詳其別度,而歷代帝王,多有嗜好者,至或亡其國焉。毅宗則酷好,而實未知其何等戲具矣。上曰,毅宗無可言,而其勅勵群下之言,往往有好處,此可怪矣。彙貞曰,初政則群下或有論事者,末年則無諫者,其勅勵之言,亦不過文具而已。其時災異荐疊,可懼可愕,而毅宗無少畏懼,惟事廣張佛事,糜費財用,終至於危亡之域。晩年諫者,惟文克謙一人,而亦不能用其言矣。上曰,其不去史官一節,似有所知,而猶有悅而不豫之意矣。彙貞曰,凡人主,知其過而不改,則與不知其過者,同矣。上曰,然矣。上曰,太史告災之言,甚爲切實,其時亦有人矣。彙貞曰,麗朝,素重太史之職,其人,似爲忠實矣。諸臣,以次退出。
==1月2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仕}}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趙顯命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又啓曰,副提學尹惠敎,昨日旣有只推之命,而又呈辭單,卽爲牌招,今日講筵,以爲備員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右副承旨申致雲,今日不爲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假注書李顯望,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旣已承批,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全羅監司閔應洙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承批之後,又不應命。其在事體,極涉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依啓。申飭之下,疏批亦下,一向撕捱,誠極未安矣。
○傳于成德潤曰,歸厚署棺板一部,擇送于內需司事,言于該曹。
○金始㷜啓曰,小臣,鞫廳起坐進去下直,請出推案。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㷜曰,推鞫姑罷。
○傳于金始㷜曰,世國旣已遲晩,不可久爲遲滯,明朝趁早開坐事,分付。
○申致雲,以兵曹言啓曰,本曹正郞李善泰,今日監軍受點矣。李善泰,褒貶居中,自在應遞之科,所當懸頉,而草省記修整時,未詳前例,不得懸頉,至於受點,極爲惶恐。該吏則自本曹從重治罪,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武藝別監陸重輝,內中日試才時,鳥銃無間連三次,三發三中,似當依事目,直赴殿試。三次所受賜馬之帖,亦當依例一倂還收,而事係恩典,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知道。直赴殿試。
○又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問事郞廳蔡膺萬、李熹,親病甚重,勢難察任,竝改差。其代以前正言徐命珩,司果尹宗夏差下,而徐命珩,方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椒島僉使裵元星拿問事,傳旨,啓下矣。裵元星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書吏,交代後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參試官都摠經歷申思彦,晨夜赴試之際,所騎驚逸落馬,右臂重傷,不得任意屈伸。參試官之試冊書役,甚爲緊切,而實病如此,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武一所草記,參試官申思彦,落馬重傷,不得任意屈伸,令政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參議魚有龍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申飭之下,該曹佐貳,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只推,更爲牌招。
○又啓曰,刑曹參議魚有龍牌招事,命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果徐命珩。
○答修撰趙明翼疏曰,省疏具悉。附陳事,湖伯所爲,極爲無據。停擧發送之命,亦云參酌,則今此疏陳,未知其宜。若此之故,有若此之輩矣。定志非尋常,豈容此等之習於今日乎?向者館儒事,大意是矣,予亦不得不爲此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疏見下}}
○答鶴城君楦疏曰,省疏具悉。疏辭,令廟堂,稟處。{{*|疏見下}}
○修撰趙明翼疏曰,伏以臣,以寸分則空疎極矣,以言議則巽軟甚矣,以疾病則沈痼久矣。雖閑冗微末之官,尙懼其不能承膺,況且淸塗華貫,歷敭殆遍,尤豈臣所可僥冒者哉?自顧慙恧,莫省攸措。仍竊念居銓部任進退之責者,偏提臣名,有窠輒擬,臣誠惝怳,莫曉其所以也。且臣於前冬,以憲職之不出,不免現告之混入。噫,人臣,以身許國,死生向去,是其職也。一宰臣罷職之啓,有甚關重,而難於停連,遲徊前却,則誠一負國之索性小人,臣豈忍爲此態哉?君臣之間,貴相知心,臣之情事,未入日月之照燭,則從今以往,莫非臣惶恧俟勘之日,臣何可冒沒周行,以蓋於忘廉喪恥之誅哉?頃忝館職,冒上短疏,略陳相府之不出,實緣被彈後初除之意,而未蒙聖明之俯察,益增情勢之臲卼。荐除館職,連犯違傲,聖度天大,罰止削勘,旋降收敍之命。又有玉署之除,感激洪私,固當趁謝之不暇,而情迹危苦,去益轉加,無一分冒出之勢。今因館直之苟管,復辱天牌之儼臨,反覆思惟,難進之義,參前倚衡,玆敢隨牌來詣於象魏之外,咫尺天陛,末由入肅,拜章徑歸。伏乞聖明,勘臣之罪,以警具僚,削臣之職,以安微分,不勝幸甚。且臣於日昨湖儒處分事,竊有所慨然者,玆敢附陳焉。湖南諸儒,繭足千里,拜章九闕,此出於祖宗朝培養之效,而亦可見聖上菁莪之化也。其所論列,當於理則用之,不合於理則不用而已。雖有過激者,優容寬假,實有光於聖德。不料疏儒之引接纔罷,遽有嚴敎之繼下,辭意迫切,有乖和平之氣象,擧措非常,大失禮待之盛德,此固有歉於樂育之化,而至於逐出多士於都門。歷觀往牒,曾所未有之事,豈意以殿下之明聖,有此無前之過擧哉?臣固知聖上之意,則視同薄譴,而處之不疑,然若其駭四方之瞻聆,來後世之譏議,貽累聖德則大矣。臣愚以爲,亟命收還備忘,仍寢令該曹發送之命,宜矣。殿下於柑製時,屢下未安之敎,摧折多士,臣嘗陳疏,以效匡救之忱矣。月初,諸生之捲堂,又下特旨,歷數十罪,凌侮詬責,不少顧藉,今因鄕儒之封章,又有此逐送之令,仰惟前後綸綍之縷縷,固出於提誨之盛意,而其在古聖王以禮待士之道,恐不當如是也。伏願殿下,益懋聖學,必愼辭令之間,扶植士氣,以振棫樸之休焉。臣無任云云。
○鶴城君楦疏曰,伏以臣,濫以璿裔,猥忝宗籍,頂踵膚髮,莫非造化。況當聖朝,尤蒙殊渥,覃恩鴻澤,淪浹髓骨,感激惶隕,夙宵靡懈,思所以報答萬一,而旣蔑見識,且拘法例,趑趄含默,只自耿結。然苟可以贊聖德賁治化,則寧被越俎之誅,豈忍徒事畏怵,以孤我聖明慈覆之恩哉?臣於近日諸宮家出稅事,竊有所區區駭歎,敢採諸宗公共之議,冀補聖明敦親之化,惟聖明察納焉。臣竊伏見受敎輯錄,諸宮家免稅條曰,大君、公主四百結,王子、翁主二百五十結。至於出稅二字,考之法典及古事,無一可據。逮至孝廟壬寅年間,因該曹稟定,始有舊宮家出稅之規,而特許大君、公主祭位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祭位一百結免稅,限四代勿罷,定式施行。肅廟丙戌,亦用此例,蓋四百結之減爲一百五十結,二百五十結之減爲百結。豐薄多寡,不啻懸殊,而宮家旣有新舊之別,則免稅結數之減,無足爲怪,而祭位之免稅,實出於列聖念舊之至仁,必限以四代者,亦由於士大夫四代奉祀之故也。蓋奉祀之法,玄孫祭者,高、曾、祖禰四代,至玄孫之行盡沒而埋主然後,方稱四代之已盡。以此見之,所謂代盡宮家出稅者,宜待玄孫身沒之後,而今此該曹所謂四代則不然。曾孫纔沒,玄孫新繼,而勒謂之四代已盡,是自曾祖,通計曾孫而謂也。揆以禮訓,參以法典,安有曾祖之祭,止於曾孫身死之日,而遞遷於玄孫在世之前乎?玄孫之奉祀高祖以下四代,自是通古今不易之法,雖尋常士夫家,猶且如此。今若以出稅事,勒定代數於宗戚,至曾孫而爲方盡之代,則王室至親,抑獨只祭三代耶?如曰宜祭四代,則旣稱祭位免稅,而徑先出稅於四代奉祀之前,得無有逕庭之歎乎?且祭位之免稅,非爲其子孫也。乃爲其當祭之位,則毋論宗戚與外孫,長派與支派,自其當祭之大君、王子、公、翁主見之,則均是四代未盡之前,而或罷或仍,有若取舍輕重於同姓、異姓在籍、無籍者然。然則此便歸於爲其子孫,非爲其當祭之位。當初列聖之名以祭位,許其免稅者,誠非偶然,而今若徑罷於四代未盡之前,甚至於奉祀之家,先收於支孫免稅之日,則祭位之設,果安在哉?玆事肯綮,只在於四代奉祀與否,以聖上敦睦之仁,儻或念及於此,惕然憫恤,則豈忍徑罷祭稅於玄孫奉祀之日乎?今臣願忠之忱,有不勝其區區慨然,敢將一得之見,仰瀆紸纊之聽。伏乞聖慈,不以僭猥而廢言,將臣此疏,下詢廟堂,明定祭四代之法,俾無稅祭田之弊,千萬幸甚。臣無任云云。
○正月二十三日午時,上御熙政堂。晝講時,知事趙文命,特進官鄭錫五,參贊官成德潤、尹惠敎,侍讀官尹彙貞,假注書李顯望,記事官柳祥翼、崔逵泰,宗臣琅堤君燂,武臣行副護軍黃再徵,入侍。上讀洛誥下篇前受音,自周公拜手稽首曰王命予來,止受命惟七年。參贊官尹惠敎讀,自多士篇題,商民遷洛者,至降致罰。惠敎曰,小臣,咳喘方甚,不能成聲,使下番替讀,何如?上曰,唯。侍讀官尹彙貞讀,自爾先祖成湯,止罔非有辭于罰。上又讀新受音,自商民遷洛者,止罔非有辭于罰。惠敎釋惟帝不畀之義曰,《尙書》一篇,君臣相告之語,眷眷天人之際,其所以然之義,當深察矣。上曰,然矣。惠敎,又釋上帝引逸,有夏不道之義曰,先儒多言之,而仁愛之天,所以警告者,雖以周公之言觀之,其理昭然。雖有災,若能儆懼,則雖如桀之惡,亦能有益矣。上曰,此逸字,與無逸之逸,異乎?惠敎曰,此則安保之逸也。彙貞曰,此逸字,謂無事也。無逸則歸於放逸矣。知事趙文命曰,上天,雖若冥遠,本無遽絶人國之意,雖夏桀之時,出災異而警告之。若下之人,能儆懼,則有免患之道。自古雖凡人,亦如此,況爲人君者,尤當預加修省,各別儆懼矣。上曰,其言,好矣。上帝引逸云者,謂上帝指示好處,而有夏不適也。如此看過然後,無病矣。此逸字,良心之所安,無逸之逸,私意之橫逸矣。惠敎曰,安者,危之對,以此看過,亦無妨矣。彙貞曰,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云者,謂先王,莫不明德,而至于紂,不明德,故天不畀矣。紂不恤祀,殷民所知,故特言之。若明德則自初新民之功,商先哲王,有明德新民之功,社稷靈長,終必賴之。《大學》格致誠正,不過如斯,各別體念於明德上工夫,宜矣。上曰,此言,好矣。彙貞曰,多士等八篇,皆曉告殷民,而雖以多士言之,主意皆天人相與,夏、商廢興之理,殷民所覩而易知者,故以是曉諭,此爲宗旨矣。上曰,然矣。新進官,雖與經筵官有異,亦陳文義,可也。鄭錫五曰,諸臣所達,皆儆戒之辭也。當時暴虐之君,不自知其惡而至此,後世人主,一心之微,亦當省察也。上曰,其言,是矣。文命曰,下番所達,是矣。專以此言,反覆曉諭,此爲要旨。凡作事亦如此,皆有機會,必須知其機而爲之,且有誠字功夫然後,能持久,失其機而不能久則不成,此亦以天命曉諭爲機。凡事,願留意於此,何如?上曰,天命之外,豈有他乎?如盤庚篇,亦多言天命,雖非曉諭,殷民必不外於是矣。惠敎曰,聖人無一偏之語,大體非但諭殷民之辭,道理本如此矣。上曰,知事機會持久之言,好矣。而持久之中,有明德之功,若但持久,則豈有日新之效乎?必有日進之功然後,能有持久之效矣。文命曰,向善而不汲汲揠苖,則自有持久之功,兩者不可廢一矣。上曰,此則然矣。惠敎曰,聖王之化,與天地同。知事所達,機者,時也,持久者誠也。如時雨之化萬物,雨者,時也,發生長養者誠也。彙貞曰,以聖學工夫言之,知之然後,可以行之矣。上曰,若以工夫上言之,則豈有機會乎?知事所達,似有意,而學問工夫,則不必有機。堯、舜之治,豈不見機而然哉?機者,猶有權宜之義矣。惠敎曰,聖敎至當。若以機會言之,似不襯著,凡事亦有時矣。上曰,時則無病矣。惠敎曰,殷遺民,其時尙有用之者。卽今嶺、湖之間,亦必有人才,著實求用之意,言于吏判,聳動人心,好矣。上曰,其言,好矣。吏判方入侍,使之各別擇用,可也。向來嶺南,多有調用之人,而近無備擬者,其無當窠而然耶?文命曰,出六而無職者,若干用之,其他則無闕,不得用之。至於都政,則尤難矣。朝參之李敦五,特命汰去,政官亦爲推考,極爲惶恐矣。敦五,卽先正臣李珥奉祀孫,故不見其人而用之矣。上曰,雖先正之孫,人人而皆可用乎?堯之子,亦不肖,雖先正之孫,知其爲人然後,用之可也。文命曰,除職後,渠始來見,觀其爲人頗不似,故如使不仕而終不果,此亦臣之罪也。彙貞曰,篇題下,吳氏註,以書序之言,謂之非是。所謂庶殷丕作者,豈必在都之民哉?爲殷民者,皆庶殷也。吳氏之言,不知其可也。上曰,蔡氏,似以一說錄之也。彙貞曰,周公,無稱頑民者矣。上曰,此則然矣。上掩卷,彙貞曰,新除授修撰趙明翼牌招,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惠敎曰,李德孚、李宗白等,無大段情勢,而方在禁推矣。上曰,撕捱太過,方欲申飭矣。文命曰,弘錄雖多,玉堂無入直之人,臺疏擬望之人雖多,行公者絶無,未知何以則成樣,極爲悶矣。上曰,朝參時已言之,而近來規模如此,實如柳組之言,朝象無可言者矣。文命曰,臺諫一以巧遜爲事,如此而做得甚事乎?又曰,鞫廳罪人世國,自椒島鎭逃躱,其地方官豐川府使,考其日字,更爲現告,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定奪}}又曰,奮武原從參錄之人,以法言之,則當皆頉軍役,而若然則多失軍丁,故備局置之,不爲頉下,殊無給鐵券之意。古有子孫承蔭之例,而備局,謂無前例而不許,各邑無上番之事,宿衛不能成樣,未知何以則好矣。上曰,不可一時爲之。與領右相相議,後日次對,更達,可也。參贊官成德潤曰,子孫頉軍,而其身不得免,則安有此理乎?上曰,若無子孫,則無可施之處矣。文命曰,都監馬步軍兵料記,每朔二十日磨鍊,輸送於別營,則自別營,二十四、五日間上下,而若値邑所有故,則每致愆期不給,五千軍兵,輒有啼飢呼悶之弊,其在軍政,殊甚可慮。今後則色郞雖有故,差出代色,每月二十四日爲始,定式上下之意,分付戶曹,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行條件}}又曰,前秋各營門軍布作米各邑,專以都監砲保作米,故當待關西錢上來,可以代給砲保,而關西錢未及上來,今月初當給之物,今月垂盡,尙來分給。輦下親兵,異於他軍,渠等亦有專靠砲保,而今不無啼飢呼冤之弊。此係軍情,誠甚可慮,不可等待關西錢之上來,而他無變通之道。賑廳所在錢,推移出給,關西錢上來後,移送于賑廳,事甚順便,故敢此,仰達矣。上曰,砲保,異乎他,乃是輦下軍兵給饋之物,而當初廟堂發關,不能商量,當該堂上推考。宣惠廳、經理廳所在之錢,爲先推移,出給都監軍兵,可也。{{*|出擧行條件}}又曰,忠翊衛,原從長子孫也。名之曰有廳,使之承蔭,口傳宿衛立番者,自是祖宗朝,優待之典,與他軍兵自別。頃在壬辰,故判書臣閔鎭厚,釐正軍役時,以爲正勳長孫則勿限代,支子孫限五代,而至於原從,勿論長支,俱限三代,殊無意義,宜有區別之道,陳達筵中。其後因渠等之上言,本府,以原從長派,則退限二代之意,具由稟裁蒙允,以示長支區別之典矣。纔因備局定奪,還定三代,混同沙汰,故呼訴紛紜,怨聲朋興。蓋限代進退,俱是朝令,本非渠輩肆然投屬之事,則雖有進定三代之令,其中,元無蔭而冒錄者外,以過限執頉之類,則宜有區別分揀之道矣。以丙寅年正勳子孫限代時事言之,故相臣金壽恒,與僚相南九萬相議,丙寅以前,出口傳之類,稟啓仍存者,蓋軫其騷擾之弊。況今大亂甫平,凡係鎭安之方,宜無所不爲,忠翊衛等己酉以前見屬者,則係是令前,分揀仍存,以解其稱冤騷擾之弊。此後則三代之典,申明定式施行,而如有如前冒濫之弊,則當該郞吏,該邑守令,從重論責,冒錄當身,繩以重律,何如?上曰,事勢似然,而兩南旣已汰定,則得無掣肘之弊乎?文命曰,一邑之內,其數多不過六七名,各邑守令,自當代定矣。上曰,所達如此,依爲之。{{*|出擧行條件}}錫五曰,日昨朝參時,因都承旨趙顯命所達,逆獄干連外,戊申以前竄配之類,令刑曹堂上修正文書,參酌疏釋事,有命,而此事重大,非次官所可擧行,首堂方在外,待其上來擧行。恐合事體,故敢達。上曰,然矣。赦者,小人之幸,而世室之後,不得快示同慶之意,抱冤者必多。況當春和之時,王者,亦宜有體天行仁之道。待長官上來,與大臣、三司,會于賓廳,相議稟定,可也。{{*|出擧行條件}}又曰,刑曹臣,不曾見之矣。今始見之,異於他司,不可形容矣。下人給價,皆出空中,而所給者亦多,京下人無料布,則有何所望乎?雖無長官,若有次官,則時或題給矣。本曹參議,自鄕入來,牌招,何如?上曰,參議魚有龍上來云,牌招,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卿纔自江華上來,今適入侍,有何所達乎?錫五曰,臣待罪江華時,時或上來,入侍稟定矣。當初置留守設城池,排布甚大,而上來軍簽甚乏,實無可恃。城池則隨毁隨補,無大段時憂之端。此等事,新留守,可以這這狀聞,臣無可達之辭矣。諸臣,以次退出。
==1月2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仕}}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五更,月暈。
○下直,仁川府使柳諫。
○成德潤啓曰,同副承旨李春躋,今日病,不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近來人心巧詐,亂廛之弊,日而益甚,故朝家嚴立科條,隨現痛禁矣。日昨布廛市民等,執捉亂廛人金振秋,來告於本府,故依法科治。俄而廛人等呼訴內亂廛,接主人李尙華,藉勢捕盗軍官,捉入本廛市民方弘規於渠家,結搏亂打,幾至死境云,故看審傷處,則極其狼藉,事之痛駭,莫此爲甚。李尙華不有朝禁,許接亂廛人,恣意亂賣,捉去廛人,私門結縛,無數亂打之罪,不可不嚴治,而尙華係是出身堂上,則自本府,無以推治,令攸司囚禁科罪,何如?傳曰,允。
○又以戶曹言啓曰,卽接司䆃寺所報,則各殿、各宮尙宮以下宣飯料米,每朔念後,當該郞廳,看檢進排,而本寺直長李益兼,以該邑郞廳,見差武二所主掌官,方在職所,不得擧行云,李益兼主掌官之任,今姑改差,其代,掌苑署別提吳璡,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啓曰,小臣,鞫廳坐起進去,下直,請出推案。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㷜曰,世道日下,經再昨年之後,人不知重逆。此等兇悖之徒,其或誣人,必曰爲逆,可勝痛哉?世國初招,旣知虛謊,故初命捕廳究問者,乃由於此,而人心疑惑,此等之類,若不嚴加痛懲,果逆誣逆之間,將至於輕惡逆之弊,仍命鞫問,而今則世國誣逆恐動,旣已箇箇自報。以其遲晩之招,勿爲循例,只出朝報,揭示正法,而所解都民之惑騷。亦令備局謄送海西監營,一以示嚴懲討之意,一以示慰一道之意。而學贊之語,雖極誣悖,此等輩,憑藉堪輿,敢出狂言之罪,不可不嚴懲者,令秋曹各別嚴訊二次後,配所,以黑山島磨鍊事,分付。
○又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誣告罪人世國,旣已承款正法,則海西在囚各人之干連此獄者,不可一日滯囚,以貽無辜之受害,一倂放送之意,令禁府,星火知委於本道監司,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又啓曰,今日晝講時,知經筵、同經筵、特進官,或在外,或有公故,或陳疏,或未肅拜,或有親病、身病,俱無進參之員。除在外、公故外,知經筵趙文命,同經筵尹淳、趙尙絅,特進官李森、張鵬翼、申光夏、宋成明、李眞淳、鄭錫五、沈珙,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晝講爲之事,命下,而罪人行刑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當此逐日開筵之時,館職每患苟簡,事甚未安。修撰李宗白,副修撰李德孚,旣已帶職蒙宥,修撰趙明翼疏批已下,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傳于申致雲曰,頃年鄭亨益疏語,雖極怪駭,此乃過剛之病。況往事旣付諸於先天,宜有滌蕩之道,特爲職牒還給。
○又以刑曹參議魚有龍上疏,傳曰,還給,更爲牌招。{{*|疏見下}}
○又以修撰趙明翼,副修撰李德孚,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李德孚,特敎之下,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而趙明翼則往事,今無可嫌之端。若以昨日批旨爲嫌,則君父將無以誨諭矣。若不嫌於兩事,則其所撕捱,尤無宜義,亦涉未安。竝只推,明朝牌招。
○李春躋,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監試官司憲府持平金權,自數昨,猝得腫患,症甚不輕,而連日强疾來參矣。自去夜,核處漸浮,毒氣大肆,痛勢苦劇,方在成膿之境,坐臥俱妨,實無監試之路。參試官訓鍊院副正尹弘敎,纔經紅疹之餘,觸風添傷,諸症層出,遍身寒戰,有時昏塞,委頓澌綴,死生可慮,衆目所覩,勢難參試。莫重科場,不可蹔曠,竝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武二所草記,監試官金權,參試官尹弘敎,病勢俱重,勢難察任,令政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監試官單子,改出以入,而參試官,則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誣人惡逆罪人世國,旣已承服正刑,依律文籍沒家産一款,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以全羅監司閔應洙敎書製述望,行副護軍愼無逸入啓單子,傳于李春躋曰,此雖末節,亦舊習中一事也。曾以此申飭,則今又若此。小者若是,大者可知。當該承旨推考,付標以入。
○忠淸兵使金重呂狀啓,堤川居私奴李者隱金等三名囕死事。傳于李春躋曰,囕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刑曹參議魚有龍疏曰,伏以釁累賤臣,自蒙放還,退伏鄕廬,杜門省愆,自知爲聖朝之棄物矣。迺者秋曹新命,遽下於千萬夢寐之外,臣誠驚惶感激,不知所以自措也。其在分義,宜卽趨承,仰答滌瑕之德,少效補過之忱,而第臣向來所犯,實非微眚之比,曾於爰辭中,略陳委折,而蓋其迷滯之見,欲守區區廉義。雖被相臣之嗔,而不知變動,雖承筵敎之嚴,不敢放倒,終使守令事體,緣臣而壞盡,朝廷紀綱,緣臣而不振,則論其罪狀,誅殛猶輕,而聖度包容,薄施竄配之律。恩宥未幾,復加剪拂之仁,自惟負罪如臣,何以受恩至此?北望攢手,感泣無從,而顧臣今日情迹,惟當永屛田野,補贖黥劓之不暇,豈爲以滓穢之蹤,復廁朝紳之間,以益其冒沒之罪哉?去就一節,非所可論,而縣道封章,旣有禁令,曠日虛帶,亦甚未安。今始來伏私次,冒控危懇,而喉司不諒,未卽捧入。方甚兢悶之際,天牌儼臨,而臣之情勢,如右所陳,終難冒承,不得已坐犯違逋,恭俟譴罰只推之命。出於格外,而特敎辭旨,又復嚴峻,惶蹙之極,趨詣闕下,更申呼籲。伏乞天地父母,俯賜鑑諒,亟削臣新授職名,仍治臣前後辜犯,以肅朝綱,以安私分,千萬幸甚。臣無任云云。
○修撰李宗白疏曰,伏以臣,狗馬賤疾,非如一時感傷之比。環跳痰核,卽醫家所謂難治之症,而臣旣不幸罹此奇疾,肢節疼痛,行步蹣跚,陳力趨列,其勢末由。荐違嚴召,自速置對,惶懍悚惕,鈇鉞是俟。不意判付特降,誨諭勤摯,至若更爲陳懇之敎,莫非仁天慈覆之至意。臣於是,以惶以感,涕淚交逬,實不知所以自措也。圓扉纔脫,天牌又辱,臣誠仰戴恩顧,俯循分義,限死趨詣,叩謝天陛,小伸此區區感祝之悃,而肅命之際,拜跪艱辛,扶曳匍匐,殆不成儀,此固禁直諸人之所共愍憐者也。顧此病情,決無挾冊登筵之勢,明日晝講,將不免緣臣而頉稟,事體之未安,私心之惶隕,當復何如?玆不得不略具短章,仰首哀鳴。伏乞聖慈,天地父母,少垂憐察,亟命鐫削臣職,俾臣得以少加調治,以尋生路。仍命有司,重勘臣孤恩僭瀆之罪,以警具僚,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調理察職。
○慶尙監司朴文秀疏曰,伏以臣母,年旣篤老,病忝水土,不可久處南方,惟當速就淸涼。敢將私懇,累瀆天聽,誠意未格,尙靳允許,臣於是,抑塞悶迫,當何如哉?秋冬之際,辛苦以過,春夏之憂,有甚於此。風霧所薄,雖壯者有所傷,必苦喘而咯血,終不勝而臥,則其後雖兪扁,必望見而驚且走矣。況年老婦人得此疾,爲其子者,其心,豈不遑遑哉?今若千里嶺外,難於母子相離,不得就京而醫治,則後雖千萬恨悔,亦復奈何?到此地頭,計亦無他,定以來月初,先送母北歸。臣雖年長,以臣母少子,常如在懷抱中,將何忍相捨以送之?方今殿下,以孝爲治,儻俯燭臣情理之迫煎,則必不待煩陳,而矜許臣歸洛之便矣。臣亦數年來,毋論公私,浪費心力,此由於臣本性之劫劫而然。少有思慮,則必氣升,氣升,則腰下必汗出如雨,輒更袴,每日如此。不知不覺之中,腰上漸肥,腰下漸瘦,至於兩脚則已十分乾枯矣。醫人皆以爲,有必死之慮,無或生之望。然臣終不以身病,有所丐解者,臣受國恩罔極,絲毫莫酬,若復圖便身之計,則實非臣以死報國之素志故也。今臣母病,儻不如上所陳,臣雖死於職次,豈敢有圖遞之意哉?臣萬不獲已,復此哀籲於仁覆之下。伏乞聖慈,察臣情懇,遞臣職名,以爲趁速歸護母病之地,千萬幸甚。臣無任瞻天望雲,煎泣祈懇之至。答曰,省疏具悉。卿之情理病勢,予豈不諒?而惟藩任體重故也。瓜期亦且不遠,卿須抑情察任焉。
==1月2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㷜{{*|病}}。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藥房直}}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夜一更二更,有霧氣。五更,月暈。
○下直,順天縣令洪致期,京畿水使趙儆。
○成德潤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李春躋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大臣有故,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近來日氣稍和,伏不審,聖體若何?臣等久未入侍,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近間亦復何如?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矣,勿爲入診。嬪宮近日,有時令感冒之候,而尙未解慮矣。令醫女入診,宜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傳曰,醫女入診時,吏判同爲入侍。晝講時,藥房提調,議藥後入侍。吏判,以知事入侍。又傳曰,他知事若入來,則晝講時入侍。吏判,則與藥房提調,同爲入侍。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
○傳曰,醫官處,已有下敎,而夜間將有代茶之事,其在詳審之道,欲令李燁入診,吏判同爲入侍之意,分付。
○傳于申致雲曰,京畿水使趙儆留待。
○以副修撰李德孚,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禁推傳旨捧入。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壽松,以禁衛營中軍,新番軍士點考,及舊番軍士賞中日坐起事,洗馬坪晝仕出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內醫院官員,以提調、副提調意啓曰,金德履還屬議藥同參事,命下矣。時無職名,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宣惠廳言啓曰,卽接內需司牒呈,則大殿壬子條朔膳價,以木錢輸入金貴人房,辛亥條朔膳價,以純錢輸入事,手本,啓下矣。昨年各道,以錢上納者無多,而已盡用下,歲後貢物價,以米木磨鍊上下,而況今年,以純木上納事,旣有定奪,今此朔膳價,實無以錢輸納之路,而嶺南廳,則有若干錢貨,當爲輸納,其他各廳,則不得已從其所有,以米木參半輸入之意,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試官訓鍊都正金潝,積傷瘴土,重得消渴,常時症情,十分危惡,已無供仕之勢,而試事爲重,强疾參試,今至一旬矣。自昨夜,因飮食之失節,轉成霍亂,胸膈關塞,通宵達晝,試藥無效,一向危劇,方在人鬼未分之際。卽今症形,萬無起動參試之勢,莫重試官,不可不備員開坐,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敎京畿水使趙儆書。王若曰,分旌節而雄鎭一方,倚任固重,總舟師而專制三道,委寄尤隆。爰循廟謨,庸畀臬事,念桐府據天塹之形勢,置柳營督海路之關防。西南舳臚,達漢京而漕轉,表裏襟帶,連沁都而輔車,碧油韜鈐,奚但當一面之戎務?黃堂簿牒,實兼分百里之民憂。近帥臣失牧禦之方,伊兵戈有困悴之歎,重關守備,無復犀甲之桓桓,列堡荒殘,率多蜒戶之睊睊,蓋其玩愒已久,以致弊瘼之多端。矧今禍亂甫平,不容懲毖之少忽,所以此時此任,尤宜其愼其難。惟卿,干城令譽,棨戟名閥,旗節繼美,襲袁昻之遺芬,三鉞交輝,同李愬之聯璧,歷典雄府,幾登衣繡之褒聞,環衛禁廬,遂膺帶金之顯擢。迨當湖閫之出鎭,逆折潭賊之奸萌,其幾甚危,實賴先事之狀黜,乃績不忘,特垂前席之面褒。惟當時一著之奇,何讓匡凝之弭亂?委今日三路之重,卽知定國之無踰,僉擧攸同,予簡非偶,玆授卿,以京畿水軍節度使兼三道統禦使喬桐府使。卿其欽玆明命,恢乃良籌,戌守滄溟,永絶鯨鯢之蹴浪,申嚴鎭堡,當如虎豹之在山。倉箱乃盈,軍儲須軫於庚、癸,樓櫓克壯,敵警宜戒於丙、丁,惟其安集撫摩,則必推若烹鮮之惠,至於操鍊敎訓,則勉殫如使馬之能。毋徒曰,天險之足憑,所貴者人和之爲務。於戲,輕喪緩帶,要須得江、漢之心,保障繭絲,克遵寬晉陽之政。伯仲分任重鎭,注意方深,祖孫繼莅玆營,紹休是勗。凡閑營裏,勉習穿札之奇才,觀德殿前,毋忘錫弨之勤諭。故玆敎示,想宜知悉。知製敎李龜休製進
○庚戌正月二十五日午時,上御熙政堂。晝講時,同知事尹游,特進官沈珙,參贊官申致雲,侍讀官尹彙貞,檢討官趙明翼,假注書李顯望,記事官柳祥翼、崔逵泰,宗臣洛春君㙉,武臣行副護軍具聖益,入侍。上讀前受音,自多士篇題商民遷洛者,止罔非有辭于罰。侍讀官尹彙貞讀,自王若曰爾殷多士,止時予乃或言爾攸居。上又讀新受音,自王若曰,爾殷多士,止時予乃或言爾攸居。彙貞曰,一篇,專以夏、商廢興言之,而皆以天命人心向背立說矣。上曰,昨已言之矣。雖以告商士故如此云,而大凡無出天命之外者矣。檢討官趙明翼曰,天人感應之理,只在於影響呼吸之間,此乃明其得失,在己而不由於人也。上曰,然矣。同知事尹游曰,小註陳氏之言,盡之矣。所謂天命,非但興喪也。人君對越上帝,有是德則有命,無是德則天不弔,人君當體念矣。上曰,其言好,當體念矣。明翼曰,一篇之內,言天命處甚多,有似乎重疊,而意各有指。其曰,上帝引逸,又曰,上帝不保,又曰,天命無違者,言其天人相與之界也。其曰,命以成湯革夏,又曰,自成湯罔不明德恤祀,又曰,有典有則,殷革夏命者,言周之革殷命,實出於殷之此無度之致,不可獨疑於今乎?有冊書典籍,載殷改夏命之事,此可徵矣。以其先世之事,明周受命之由,援古證今,曉其因革,祈以其旨切矣。此合默會而體想處也。上曰,其言,好矣。明翼曰,又爲殷民而言曰,夏迪簡在,王庭有服,在百僚,又答其言曰,予一人惟用德,蓋商革夏命之初,必有所爲言者,故設爲問答,告之如此。此可見切近人情,說明無餘矣。彙貞曰,曉諭殷民,無所不用其極,而觀其殷士之不能迪簡,登庸于王庭,則可見其疎斥之甚嚴也。上曰,不然。聽用德云者,豈不用之意乎?乃謂爾亦有德則當聽用之矣。游曰,聖敎至當矣,明翼曰,以惟聽用德一句觀之,亦可見其有德則進用之意,武王何曾有疎而斥之者乎?上曰,然。彙貞曰,大誥以下累篇,反覆言之,至于多士,曉諭而不得鎭安矣。蘇軾謂,觀泰誓諸篇,則知得之之不易,觀大誥等篇,則知鎭安之亦難,此無他也。殷先王固結人心,殷民不忘先王,而然周王積德百年而興,猶尙如此。肆周公雖遭流言之變,其不去者,專以不能鎭安殷民而然。雖以此觀之,人君明德之外,無他道,本末先後之序,願察之。上曰,其言,好矣,當留念焉。彙貞曰,周有武王之德,故能受天命。無其德,則豈能至此乎?上曰,不然。雖有武王之德,特以商紂之惡貫盈,故受此天命,若無紂惡,則武王,亦爲文王而止耳。周德雖盛,殷德不衰,則周何以興乎?游曰,孟子曰,賢聖之君,六、七作,文王何可當也。以此見之,雖有武王之德,又有商紂之惡然後,可爲武王之事矣。所謂天命,無他,人心所歸,天命歸之。民者,有恒産而後有恒心,而秦後,無制産之政,至於我國亦然,兼竝之弊漸甚。今下民之愁怨,自上深居九重,何以盡察乎?不奪農時,爲王政之最先。不奪農時而後,民庶有恒産,有恒産而後,可以有恒心矣。方當春和,政急勸課農作,不奪時之意,特諭諸道,各別申飭,何如?上曰,其言,最好矣。勸農之敎,歲首已下,而孔子曰,節用愛人,使民以時。此亦不奪之意也。以此出於擧條,各別申飭,可也。{{*|出擧行條件}}游曰,臣因不奪農時之義,有所懷敢達矣。昨在鞫坐時,與領議政臣洪致中,有所言說矣。我國戌政甚疎,春、秋習操,自是古例,而春操姑舍勿論,至於秋操,廢閣已久矣。再昨年後,警惕,申飭,而至於春操,則亦有民弊。蓋習操時,軍兵聚會,動經一望,其間如收歛等,糜費甚多。兵使巡歷,專爲點兵行操,故異於監司,自然不簡,弊端無窮。秋操固不可廢,而春操則兵使,雖早發巡,終到之處,必値農時,民或失業。此後春操,則兵使勿爲之,只使各其營將,簡其所率,巡歷所屬各邑。每於所到處,點兵結陣,略略鍊操而罷,則軍兵無多日聚會之弊,而軍額可補,軍械可修,戎政不至全廢,農時,庶可不失矣。上曰,所達不無意見,而係關軍政,令廟堂稟處,可也。{{*|出擧行條件}}明翼曰,以非我小國,敢弋殷民,我其敢求位者,觀之,可想其時頑民,有未歸順者。故又以武王之本心,斷斷無他,明之,其言之懇到,足令人感化。蔡沈,以弋鳥之弋,釋此敢弋之義,蓋言其有必取之之義也。夫栽者培之,傾者覆之,因其治而不因其亂者,此天之道也。惟其不因殷之亂,補周之治,故天位自歸於我,而有不容辭者。周公之爲武王,固無所不用其極,而觀其爲言,一節深於一節,丁寧懇惻,政合細加紬繹也。上曰,其言,甚好矣。明翼曰,呂藍田以爲,此篇有三畏,蓋指畏天命、畏祖宗、畏民心而言也。爲帝王者,苟能存心留省於此三畏,則可爲祈天永命之本矣。上曰,其言,最好矣。上遂掩卷曰,經筵官,先爲罷退,藥房提調及吏判、京畿水使,使之入侍。經筵官等退出,記事官柳祥翼出來,傳命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吏曹判書趙文命,京畿水使趙儆退後入侍。上曰,承旨出去後,內乘金聖應,昨日出仕與否問啓。{{*|出榻前下敎}}上曰,藥房提調,先爲進來,議藥,可也。提調尹淳曰,嬪宮丁未年,已經疹患,而其時症甚輕歇,閭巷亦有再經者。卽今患候,決非他症矣。症若無名,則用藥必難,故議藥,以紅疹,連翹消毒飮爲定。且升麻葛杞湯三貼,旣已進服,而尙未快透。時有寒熱之候,初頭人蔘羌活散,非相當之藥,當劑不得早服。昨日所進藥中,合消毒飮,無加減用之,何如?上曰,吏判已見,而中日已過,透出者少矣。趙文命曰,丁未年,已爲經疹,而今又如此,甚可怪矣。上曰,其時,初認爲漆瘡,而猶不快,故今番不無所慮矣。今至三日,而色有未盡,此可悶也。文命曰,其時已不快,雖以閭巷見之,再經者多有之。症候見之,則十分之半,是紅疹,而卽今紅暈不足矣。上曰,非但不足,太未盡,有似消癍之形者矣。淳曰,初頭,不得多進發散之劑故耳。上曰,常時固多熱矣。文命曰,疹患亦有發癍,言不一其規。聞醫官之言,不服發散之劑,而汗候不乾,淸涕多出,凡瘝疹,如此之類最好云,症候如此,姑得平順矣。上曰,旣以連翹升麻湯,合消毒飮定藥,副提調先爲出去,監煎以進,可也。文命曰,症情雖似未快,或極順者,如此云矣。上曰,如此者,終有餘憂。淳曰,閭巷亦多有如此者,而紅疹有同式年,十年或五年一行。其時分明經過,則必不再經矣。上曰,若分明,則無再經者矣。淳曰,今日批答,症名不爲明言,而其在事體,症候旣已定名,則議啓中,以紅疹之名,書出乎?上曰,吏判則雖云十分之半,予則自昨日見之,已知十分之八、九,而形色不快,故不爲名言。今至累日,似有消癍之形,此爲可悶矣。藥出則自知之,而旣經紅疹數年之後,又名疹,事涉顚倒,姑觀今日,而醫官入直等節,似不可無矣。淳曰,癍字則可以提說矣。上曰,此則無妨矣。淳曰,此乃時刻變移之症也。提調竝直之意,敢達。上曰,丁未不爲竝直耶?淳曰,其時則已至消癍之境,故只使輪直,而今則是初頭,提調竝直,醫女三名待令,何如?上曰,提調入直,姑觀今夜而爲之。醫官則別入直,吏判別省記入直,可也。淳曰,吏判旣入直,則藥房,豈可退出乎?上曰,然則今日提調一員,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近日玄悌綱、李徵夏,不爲出入乎?淳曰,已往則紅疹症候,只任痘醫矣。柳瑺則術業高明,而醫術廣闊之人,任使好矣,不可但任痘醫。且待令之醫,不能經歷閭巷之病,今番遍行病家之醫,使之待令,何如?上曰,誰耶?淳曰,士大夫家,皆見金德履,而醫術最優。同參啓下,則徐待前頭,而此醫多行云,鄭思恭則渠方患紅疹云矣。上曰,待令之人,雖入來,差備待令,則不得爲之乎?淳曰,玄悌綱則無病,而李徵夏則有病,難入矣。上曰,李燁眼昏,與尹興大孰優?淳曰,燁年老秩高,故士夫不尋,尹興大則閭巷少行矣。上曰,議藥廳五人待令,而金德履則仍付議藥廳,醫女三名待令,可也。淳曰,都提調當備員,而所遭如此,不得入來,事甚未安矣。上曰,其所遭,旣已洞燭無餘,而領府事每懷不安,雖難入來,如此時,則豈可不入來乎?遣承旨敦諭,與之偕來事,分付政院,可也。{{*|出榻前下敎}}淳曰,卽今議藥,乃發散之劑,而治熱之藥,則近來月經,多忌於疹病。而無價散,皆用之,曾前亦多用之,而至尊病患,不潔之藥,不稟之前,不得待令,未知何以爲之。上曰,症候如此而止則已,不然,則此後無價散,似可用,待令,可也。上曰,湯劑煎入,則自藥房相距稍遠,以貼藥劑入,自內煎進事,史官出言于藥房,可也。記事官柳祥翼出來傳命。淳曰,聖候差勝之後,久未入診,氣升往來之候,何如?換節之際,木氣旺盛,氣升可慮,預防之道,不可不念。使醫官入診聖候,嬪宮症患,兼爲詢問,何如?上曰,朝者已言于醫官,今不必入診矣。淳曰,昨日得見擧條,則以砲保作米事,吏判陳達,自上推考各邑守令,而此有曲折。一道之內,良役之最苦者,道臣詳審參酌,而其中砲保最苦,故以此作米,自京乏錢,不得給軍兵矣。聖敎以爲,廟堂不能商量,廟堂或可罰,而各邑守令數百餘處,必不知委折而致訝,守令推考之命,還收,何如?文命曰,淳之所達,是矣。此非守令之罪也。上曰,守令推考一節,付標,可也。淳曰,文命所達,請先給賑廳錢,待關西錢上來,移送賑廳,而關西錢則將自戶曹,送湖南貿穀。當初欲用禁、御兩營物,而兩營皆欲出木,不欲出錢。今方磨鍊,而兩營必將擔當,以其所在錢先給事,申飭,何如?上曰,御營廳,亦以錢給料云,有若奪其口中物,一般軍士,有難彼此,兩營相持,姑舍勿言,其軍必多厭之矣。賑廳亦乏錢乎?淳曰,兩營多錢云,而曾無給錢之事。卽今急急出給之道,兩營錢外,無他道矣。上曰,惠廳、經理廳,皆乏錢乎?淳曰,略有之,而八萬兩之數,決難充矣。上曰,三軍門,一般之軍,若爲彼此,則必將落莫,自廟堂取用,則猶或可也。而爲此軍門,取彼軍門,則不但大將持難,軍士亦必認爲奪其利也。經理廳等物,先給,可也。文命曰,守令推考,自初知其過矣,而不請還收者,欲慰軍情之意也。上曰,守令推考付標,而廟堂有不察之失,推考以慰軍情,可也。淳曰,當初小臣及趙顯命,爲之矣。上曰,守令旣聞之後,豈不爲之乎?淳曰,爲民惠則大矣,又曰,臣有所懷,惶恐敢達。臣方待罪守禦廳,而陵幸,非朝往夕返之處,凡事預定然後,可以待令矣。嬪宮疹候,今適如此,若待其平復無憂後擧行,則自至遷就。戊辰年二月卄六日爲之,而今年則節早,二月晦間,將種麥耕田,雖應行之事,事勢掣肘。外方則有別,不意必難周旋,必使之早知則幸矣。上曰,朝參時已言之,而嬪宮雖有患,而其前必將平復。至於臨時窘束之說,經營今已三年,各邑必已措備矣。上年秋,春曹草記,有下敎事。今若不時,則或不知而有弊,此則不然,朝參已言之,今無更言者矣。文命曰,戊申秋停止時,靳允下敎,及朝參時下敎。旣已承聞,天意豈不知之乎?但淳之所達,猶不敢畢暴衷赤矣。嬪宮疹患,其時或可差愈,民弊亦不必言,而實有決不可爲之之事,群臣當以死爭之矣。上曰,此則過矣,然則君父不得出矣。數日程園陵亦不得幸,則豈曰男子乎?拘束一境之內,而豈能號令國中乎?文命曰,若再昨年至月以前,則某處行幸,猶可爲之,而此時,五六日城中空虛,則百姓豈不觖然乎?淳曰,俄者,猶不能悉陳之矣。實情果如文命之言,而有難形言,故如此矣。上曰,終是所見過矣。自古創業之主,有若寄在他人之家,而猶且東征西伐,無所疑難,人君之道,固當如此,豈可處處拘束乎?若是游畋,則惟當力爭,而此則於情於禮當然。若如吏判之言,則六七年內,亦將不得行。如此,則年紀豈不漸邁乎?若性躁之人,則必難堪耐,而予弛緩,故猶如此,而過四十至五十,則志氣將衰,其時雖欲爲之,不可得。時不我待,且疾病事故,不可預度,然則終無展禮之日。人君之道,當磊磊落落,而卿等,以婦人之道,導予,不以男兒之道,導之矣。文命曰,園陵行幸,異於遊畋,況驪州亦異他陵,聖敎至當,而群下之情如此,故敢達矣。上曰,都不出一細字矣。今番世國,人皆看作大事,見一海西使令而生怯,有若傷弓之鳥,此不過一細字。若安不忘危之意,則不可忽,而至若細字,則固當脫略矣。在上者雖不爲,群下必當請行,而雖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每捨大體而言,是爲慨然。予旣上奉兩東朝,雖以閭巷之言言之,膝下亦無長兒,情理雖如此,所重在焉,故有不暇顧。卿等亦以大體思之,則必不生過慮矣。朝廷若此,則有若風行草偃,都下人心,必益不寧矣。淳曰,非但五六日,雖久遠行幸,豈曰必有深憂乎?然群情擧皆缺然。臣則將隨駕,而如或在京,則其何以自堪乎?上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豈獨城內是吾民,而驪、利之人,非吾民乎?今往見吾民,則豈不好哉?文命曰,此時癘疫,寧不可畏乎?上曰,天行時令,何處不往乎?文命曰,軍旅所聚,古人多言,其有疫矣。上曰,此言殺伐之餘,必有癘也。若言其人衆所聚,則城中尤可慮矣。上曰,京畿水使進來。趙儆進伏,上曰,雖不赴任,必有聞見,或有所懷乎?儆曰,旣未及往見,所聞之事,無他可達,而喬桐在海防咽喉之地,以畿輔言之,則爲水邊重地,設置三道統禦者,意非偶然也。毋論京外,必有威儀規模然後,遠近忌憚,而喬桐,號爲統禦使,而殘薄,反不如南方帥鎭之規模,戰船三,防船一,兵船、伺候汲水船合十九隻。每朔雇立軍,未滿百名,收其布,戰船都沙工及水使軍官,皆以此給之,營中凡百,不成貌樣。巡令手、牢子輩,京外皆有之,而喬桐無此,只有使令六名,而亦不專使,分送於中軍,軍官只有四名,且兼府使,而府亦無之,常時開閉門等事,亦不成樣。平時則猶不須言,而再昨年之後,安不忘危,此後亦豈有他虞?而臣今將往鎭,規模凡百,各別令廟堂從長稟處之意,敢達。文命曰,儆之所達,大體則是矣。喬桐位號雖高,反不如一邊將,自前講究而無他策,因循流來。今則渠往狀聞後,別樣變通,何如?淳曰,三南則海防,頗有貌樣,而京畿則自水原至江華三百里,南陽只有花梁僉使。仁川有永宗,永宗之於江華,環海數百里,無水軍萬戶。通津有德津,鎭防疎虞,莫此爲甚。喬桐水使,名之曰三道統禦使、舟師大將,而常時無入直軍士,若不幸有賊十餘人來,則將末如之何,寧不寒心哉?上曰,船則每留泊耶?淳曰,然矣。上曰,七色,常時有之乎?儆曰,此皆農民也。各操時使役,而平時則無之矣。能櫓軍散在長湍等遠地,若水操則官家督鍊,而處地絶遠。水路則歷三津,常時如此,名雖有軍,實則無軍,脫有不幸,數日程之軍,何以聚會乎?傍島有之,而非喬桐次知,而江華次知者,故不得充定。自前欲爲變通,而江華有所納,故猝難變通此亦自廟堂,稟處,何如?上曰,名之曰三道統禦使,故尙不知形勢之如此矣。今聞所達,可謂寒心,而昇平已久,故因循至此,當各別申飭,而能櫓一節,脫有不幸,則二百程之地,何以取用乎?尤爲寒心,未知江華所屬者,果何名也。淳曰,三南有土卒,而此則水操時,自陸地入去,故雖有邊將,倉卒之際,無動船之勢,雖有傍島,屬於江華,有難變通。且江華無船,故延安、豐德之倅,不能渡矣。文命曰,大體不成貌樣,某條變通,宜矣。上曰,戰船則如統營乎?文命曰,此則無異,而無龜船,故今春將新造矣。上曰,龜船,何如?文命曰,體同而制異,兩傍掩蓋,如龜形矣。李舜臣壬辰年造之,得力勝捷矣。淳曰,未知具聖任已始造矣。上曰,將臺,似有戰船,此則有若鋒銳者乎?儆曰,龜船,豈不乘之乎?惟在臨時處之耳。上曰,大船,容軍幾人乎?儆曰,大船,容軍一百三十人,防船,容八十名,兵船,容六十名矣。上曰,喬桐與江華,爲唇齒矣。儆曰,以國都言之,關防,兩南之要矣。上曰,安不忘危之意,卿已言之,而昇平已久,戎政疎虞。卿旣有經歷,下去設施事,又以狀聞,詰戎事,各別擧行,可也。上曰,宣諭。申致雲讀訖,小黃門,出頒弓矢等物,儆跪受。上曰,自明日爲始視事,及內中日,待下敎,取稟,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已gg退g出。
==1月2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藥房直}}。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坐直}}。右副承旨申致雲{{*|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出使}}。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藥房直}}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有霧氣。
○金始㷜啓曰,大司憲宋眞明,執義朴師正,未肅拜陳疏,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金權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湯劑進服後,紅癍漸益快透,而萬金散進服之後,熱候眠睡諸節,亦何如?連翹升麻湯,合消毒飮,今方劑煎以入,而今日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證候,宜當。臣等不勝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紅癍,比昨益透,而眠睡因咳嗽不穩矣。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今後醫女嬪宮入診時,吏曹判書趙文命,使之連次同爲入侍,詳察證候,似爲得當。惶恐,敢啓。傳曰,知道。今日又有可知者,醫官李燁,使之入診。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夕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煎進湯藥,固當進服,而此時熱候方盛,冷藥不可不多數兼進,而今日所進,只是數次,以此似難責效。必於今夜,冷藥四五,合調九味淸心元二丸,連進四五次,以爲及時淸熱之地,宜當。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伏聞,嬪宮入診醫女所傳之言,則肌熱稍加,膈間頗煩云,臣等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此皆由於熱候上升之致,加減涼膈散,加黃連一錢,連進三貼爲宜云,此藥一貼,爲先煎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壽松,以內三廳將鬼gg?g薦取纔坐起事,南小營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申致雲曰,丁未年則藥院入直于本院,故無掣肘之事矣,今番則往來間,有遲滯之弊,副提調竝直事,分付。
○又傳曰,不緊公事,留院。
○政院啓曰,大司諫兪崇辭疏,昨緣日暮還給,今朝又爲來呈,方議入啓之際,有不緊公事留院之命,此與論事疏有異,則不可捧入,故以此意回報而不捧矣。今以本院之阻搪不捧,過加疑怒,至以此亦承順上意等語,盛氣侵詆,無所顧藉。辭疏之捧不捧,何與於上意之承順,而直驅人於阿諛逢迎之科,而不少留難也。其悖謬,甚矣。此莫非臣等無事忝居本院,不能出納惟允之致,臣等卽當陳疏徑退之不暇。當此晨夕問候之時,雖不敢以此瀆擾,而旣被其承順之斥,則原疏亦難退却,不得已捧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疏語雖甚過中,此不過申飭之下,未解疑阻之致,其何嫌乎?
○張泰紹啓曰,因武一所草記,試官金潝,病重不得參試,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內乘金聖應出仕與否問啓事,下敎矣。招問內乘李玗,則聖應以爲,聖敎雖甚惶恐,區區私守,終難變改,恭俟鈇鉞之誅云矣,敢啓。傳曰,事極無據,拿推。
○李春躋書啓曰,臣承命馳往于果川縣銅雀村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所住處,傳宣敦諭則以爲,意象之外,因嬪宮疹候,至有特遣承宣敦諭,仍與偕入之命,震驚憂遑,不容盡達。臣雖無狀,常理不泯,當此聖情憂慮,藥院竝直之日,豈不念嘗藥事體之至爲重大?而顧臣,又遭湖南人罔測之凶誣,自痛不能溘然就滅,乃經此無限變怪,煩冤痛刻,寸心欲盡,尙安敢以人理自居,爲一分承命之圖乎?席藁涕泣,只冀天地父母照察而哀憐,亦願亟被嚴誅,以勵人臣之常節矣。章疏亦不敢卽上,到此地頭,將不得不仰申疾痛之哀籲云矣。大臣以柳組疏,情地危蹙,席藁俟命,時無造朝之意。臣旣承偕入之命,姑爲仍留之意,詮次兼啓向敎是事。{{*|踏啓字}}
○張泰紹,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海西五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二月初一日,與東營入直四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來四月當忠淸道軍兵,當爲連續上番,而係是農月,故依事目,五番左部右司屬五哨,則四月一朔立番,左部後司屬五哨,則五月一朔立番,而當其番次,每於前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十二番、十三番海西別驍衛,一體調送,逐朔立番之意,兩道監、兵使處,預爲知委,何如?傳曰,允。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四番左部中司屬忠淸道五哨軍兵,逢點實數六百五十二名,十番海西別驍衛五十名,步軍標下一名,已爲點閱整齊。來二月初一日,與內外各處入直馬步軍兵,依例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㷜,以禮曹言啓曰,卽接康陵奉事所報,則大王陵上子方屛風石缺起成隙處塗灰,累日大雨之時,自莎草間,流水浸漬,自然解灰,今已剝落,以木尺量之,則長三尺廣八寸餘,且兩石合縫處,大段成隙,瞻視極爲未安云。陵上石物有頉,至於如此,不可無奉審之擧。依例政府以下,進去奉審後,稟處,何如?傳曰,允。
○領議政洪致中箚曰,伏以臣,於日前朝參之班,失汗過多,歸路觸風,寒氣外襲,前患痰癖,乘時發作,胸膈痞塞,糜飮亦滯,廢食叫痛,殆不能自堪,而鞫獄嚴重,不敢言病,忍痛赴坐,觸冒尤多,所患諸症,一倍添重,達夜昏倒,㱡㱡欲絶。今日賓廳次對,不免緣臣頉稟,病裏惶隕,益無所容措。念臣此病,積有源委,每當勞悴之餘,輒至添發,方其劇時,實有頃刻難支之形,旣發之後,亦必淹延旬望之久。此卽通朝之所共知,而伏想聖明,亦已俯燭其實狀矣。當國家多事之日,何敢虛帶重任,以益瘝曠之罪乎?乞命治臣辜犯,以警具僚,仍許禠gg遞g臣職名,俾安私分,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念焉。有病未參,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其須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大司諫兪崇疏曰,伏以臣,於昨年冬,聖敎申飭之下,不敢偃伏鄕廬,迫於嚴命,進身輦下,而猝當酷寒,宿病增劇。適擬考官之望,終未免再違召旨,揆以分義,罪合萬殞,而聖度天大,罰止譴罷,至今追思,悚懍無地。京邸冷薄,有難久淹,春宮祥禮,僅僅支過,舁疾還鄕。歲律奄更,瞻望宸極,徒切戀慕之忱,恩敍旋降,又有此薇垣新命,臣誠惝怳震越,不知所以容措。臣於是職,曾所忝叨,不翅四五巽愞衰退,未嘗有一言規補於衮職之闕,每以狗馬之疾,祈免乃已,則聖上何所取於歷試蔑效之臣,而復置之於諫諍之列耶?臣益一倍慙恧,繼之以感泣也。衰耗之疾,春來益苦,症情危綴gg危惙g,無計起動。縣道陳章,旣有禁令,且聞有致鞫之擧,籲天路阻,義難退伏,而目今天災孔酷,憂虞多端,臣雖無職名,切擬進伏於近京之地,以爲承候起居之計矣。匪意馹召之命,遠及於蓬蓽之中,感激恩私,力疾登途,昨始來伏私次,而垂死之喘,大致感傷於無前風雨,落席叫苦,昏昏欲絶。顧此症形,斷無從近供仕之望,言責重地,豈爲臣養病之坊也?仍竊伏念,七十致仕,《禮經》之大防,聖人之明訓。今臣冗齒,恰滿七十,精神筋力,十分難强,周任所謂,陳力就列,不能者止,眞森然法度語也。臣本才具薄劣,見識魯下,雖在盛年任職之時,觸事憒憒,猶懼其不稱。況於年至之後,不思引經據義,汲汲告達,乃反束帶冒進,翺翔於淸朝言議之地,則犯禮喪廉,不是細事。老耄頹塌,死亡無日,夜行鍾漏,笑罵必至,古人以晩節難保爲戒者,正爲此也。伏乞聖慈,憐臣年老病痼,不堪從宦,亟命鐫遞臣諫省職名,依願退休,優游晩景,田間輦下,隨意自在,歌詠聖澤,作一閑氓,則自今至死之日,無非我聖上賜也。豈勝企祝?且臣,晩得見罪人廷說之子垿,擊鼓原辭,以其父承款被誅,謂臣以爽實啓聞,臣於此,不勝其駭異也。廷說之死,由於恇怯失性,到付於賊關,終乃以印符之出給,自服就刑,則其子之歸怨於臣者,其果成說乎?人子訟父之言,雖無所不至,豈有如垿之自稱訟冤,而反揚其罪者乎?臣不必呶呶較辨,而尤有所難冒之端,臣之情勢,不可不一暴於紸纊之下。譴罷收錄,分義惶感,且有罪人子訟冤之辭,而喉司之連日退却,是何故也。噫嘻,殿下,於在外臣赴召引罪之章,輒靳賜批,嚴敎還給,督令出仕,有若奴隷之呵責,臣常慨然於中,而欲一勉戒於殿下者也。儒臣陳病之疏纔徹,而喉院之獨於臣應捧之章,惟意阻搪,一至於此,此亦承順上意而然耶?似此擧措,實非聖朝之美事,而莫非臣平日見輕之致,尤何可一刻仍冒於臺次乎?伏聞嬪宮有愆候,藥院直宿,候班亦設,而臣情實未暴,獨阻起居之列,臣尤死罪,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垿之供辭,極爲痛駭,卿何過嫌?喉院之不捧,其無他意,則其所遣辭,何若是不擇?在上者,申飭愈勤,而此等易量之事,過加疑阻,何若是其不肯革舊?況此非若此之時深慨卿滯焉。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1月2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藥房直}}。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式暇。右副承旨申致雲{{*|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出使}}。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藥房直}}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辰時,日暈兩珥。未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
○下直,金海府使宋德來gg宋徵來g,砥平縣監具文泳。
○申致雲啓曰,來初一日輪對日次,而國忌正日相値,頉稟。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密善君格,以內三廳將思薦坐起事,南小營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夜間眠睡諸節,何如?湯藥進服後,熱勢其或減歇,而紅癍亦有消減之漸乎?宜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症候後,昨進湯劑加進當否,又以議定矣。臣等不勝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患候,已言于醫官矣。
○申致雲啓曰,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有稟定事,請對矣。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憲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傳于藥房曰,醫女入診時,吏判同爲入侍,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右副承旨申致雲,因大司諫兪崇疏,以情勢難安,陳疏出去。原疏纔已捧入,而都承旨趙顯命藥房直宿,左副承旨金始㷜以式暇出去,同副承旨李春躋奉命在外,臣泰紹獨爲守院,伴直無人,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待下批,卽爲牌招。
○又啓曰,卽者中樞府錄事來言,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纔已來到,南大門外近處待命云,係是大臣去就,敢稟。傳曰,知道。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寶鑑》校正,旣已垂畢。冊子進御時,郞廳不可不進參,且前頭印役時,多有看檢之事。郞廳鄭羽良違牌坐罷,時未敍用,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考見前例,則《國朝寶鑑》纂進時,有進箋之事。今此《肅廟寶鑑》中草,繕寫已訖,明日當投進,亦當依《國朝寶鑑》例進箋矣。進箋時,例有設儀仗鼓吹之擧,而當此嬪宮氣候未寧,候班連設之日,設儀仗鼓吹等事,有所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所重在焉,如儀陪進。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各道軍作米成冊,今已齊到。前所劃得布木,今將分給於作米各衙門,而其中訓局砲保布作米之數,至於八百餘同之多。當初廟堂節目中,許令一從最苦役作米,而砲保係是役之最苦者,則砲保作米之若是夥然,其勢固然矣。但砲布升品,比他軍布最精好,若以麤布代給,則有非優恤輦下親兵之意。勢當就禁、御兩營劃得布同中,量宜以錢代出,以爲分俵之地,而木八百餘同,以錢計之,則當爲八萬餘兩,一倂責出於兩營,不無持難紛爭之慮,其他有錢衙門,不可不一體分排。故禁、御兩營各二萬三千兩,兵曹一萬兩,經理廳一萬二百七十兩,戶曹一萬兩,守禦廳、摠戎廳各二千兩,參酌分定,使之依此數計送訓局。其代則以兩營木推給,而錢若不足,雖以銀計送,使之必充其分排之數,似爲得宜。蓋此各衙門儲錢之一時多出,雖或爲悶,而自今年,各樣上納,不許捧錢,則諸衙門,亦將不得用錢。旣不得用錢,而一向閉守,殊無義意。及此時盡數俵散,實出於賤入貴出之意,而亦可救民間急錢之弊,各衙門毋得吝爭相持之意,另爲嚴飭。賑恤廳,則卽今儲錢,只是數千兩,有難責出,自賑廳出給之命,姑爲還寢,何如?傳曰,依啓。此乃輦下軍兵應給之物也。若此之際,過乎今月,則軍兵之抑鬱,其可勝言。嚴飭各司,明日內一倂輸送,亦令訓局趁今朔上下。
○傳于張泰紹曰,禮判之受由下鄕,今已數月,其親恙,今幾少間,而申飭之下,尙不上來,其在事體,已涉未安。而況有將來之敎,曾有使卿弟俟少間將上來之命,則雖難一時上來,先爲上京,以其弟追後將來,其何不可?而且今已春和,更無難便之端,一向在外,尤涉過當。完陵君之前席面諭丁寧,則在於數十里之地,當此庭候之日,尙不上來,其在事體,極未妥當,竝從重推考,使之趁卽上來。
○又傳曰,今觀薇垣長疏本,以昨日喉院啓稟,盛加氣色,語多謬節。喉院昨日啓稟中,措辭過中則有矣。賈豎街童等說,尤謬於昨疏,而竝擧今日處分,欲附承順之目,宰臣平日之心,庶諒也。而何作此擧?在上者,申飭之故,雖不言古,欲爲移斥喉院而若此乎?已爲未安,而況君父方有惟疾之慮,雖無向日之申飭,決不若此。其在分義,尤極未安,遞差。
○又傳曰,薇院長疏語,雖甚謬矣,喉院則捧入後追後陳辨,又免過中矣,而啓稟捧入,已不諒矣。其所措語,亦爲過中,故昨欲諭矣而未果矣。昨年處分之後,不爲假借,固定于心矣。旣知過中,其不申飭,此乃舊日扶抑之政事也。昨日稟啓承旨,竝從重推考。
○李春躋書啓曰,臣敬奉聖批,傳諭于果川銅雀村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所住處,則以爲,聖敎及此,惶恐涕泣,寸心隕絶,莫知一身之所措,而顧念人臣遭此凶誣,不得復以常理自處者,關係亦至重,實無一分轉身之道。臣罪至此,萬殞難贖,今將入往城南村舍待命,以冀亟受鈇鉞,得以少安此心云矣。大臣爲待命,今方入往南大門外靑坡里近處。臣旣承偕入之命,仍爲隨往之意,詮次兼啓向敎是事。答曰,今曉批旨,罄悉予意,而卿何不諒,若是過自引咎乎?卿其宜遵批旨,安心勿待命,宜直卽入來事,更爲傳諭。
○申致雲啓曰,今三十日,先農祭,親傳香事,旣已啓下,而卽今嬪宮患候如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初雖有混同啓下而此則非親傳香之事,攝行,可也。
○右議政李㙫,工曹判書李森,觀象監提調尹游,禮曹參議金尙奎書啓曰,臣等進詣康陵,眼同奉審,則大王陵上子方屛風石上面,外邊承幔石處缺落,故以周尺尺量,則新缺處,長一尺七寸,而竝舊缺處爲三尺,廣七寸爲最,深處一寸一分,今此缺落,非但石理之初不堅細,幔石重壓,雨水滲漬,以致剝傷。若欲改排新石,則子方左右引石及幔石,勢將移下,而子方則又將改封,事體極爲重大。試以杻木繫曲鐵,從隅石縫罅處量其石厚,則周尺二尺五寸。石厚旣如此,而今爲外邊一隅,一寸一分之虧傷,改石改封,至爲未安。臣等,招經事匠人,反覆質問,則以爲剝落處,旣不至大段,若就石面起畫處,稍加雕琢,仍以油灰塡塗,補其缺落,似爲堅固云,諸議亦皆以爲便,當依此修補,而兩陵上屛風石、欄干石、裳石塗灰,亦多有庫庫剝落處,同時改塗,恐爲得宜,令該曹擇日擧行,何如?答曰,依爲之。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日昨湖南人疏,造意罔測,全欲赤臣之族,臣心膽震墜,惟恨殘喘不遂滅。乃復見如此變怪,式月而生,煩冤痛刻,亦不敢遽以疏章煩冒。千萬意象之外,因嬪宮疹候,至有遣承宣敦諭,仍與偕入之命。十行辭旨,丁寧懇惻,臣震驚憂惶之外,益復感泣無涯,誠不知所以措身。夫嘗樂之體,至重且大,況今症候,尤異偶感,臣雖無狀,豈敢不盡分於此?而顧臣所遭,直是急變,書之尤爲慘怛者,縱荷天日照燭,得逸於湛滅,惟當歸身司敗,闔族請命,尙安敢以常理自處,抗顔人世,得以自效於臣分之所當爲者乎?竊觀其疏,全襲閔亨洙、李亮臣之餘套,臣於兩人之疏,皆已痛辨其誣罔。又伏承聖敎昭釋,洞如日月,有人理者,宜若渙釋其疑阻,而猶復硬持已破之誣,齗齗如此。此其意,只在於嫉臣搆臣,而事實與事理,則不復顧念也。臣安得更費一辭,反以自辱?而獨念其勒加凶言,便同茶飯,恣意肆口,無所憚懾,聞來氣短,見之腸裂,一息未泯,誠不可以忍耐。縱不能碎首剖心,快洩此冤懣,其安可冒進一步,若忘其危辱乎?嘗藥之至重,而敢後焉者,罪固當死,而猶或有變通遞改之望矣。凶誣之叵測,而略不顧者,於理如何,而其得免肆行無忌之誅乎?卽臣之違命蔑分,自甘於大何者,實出於所遭至不幸,千萬非得已,天地至仁,日月至明,或庶幾照燭而哀憐矣。玆敢席藁泥首,沫血gg沬血g陳辭,惟願亟降鈇鉞之嚴命,以爲人臣之至戒。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昨於敦諭,悉諭予意。今觀承宣之啓,覽今卿之疏,以湖儒柳組之疏,作一不安之端,若是過嫌。玆事業已開釋,今不多誥,而此不過怪悖浮沈之輩,欲窺予意,綴拾往者誣卿之語,欲售乙巳獨疏之計,其狀雖可痛,其態則亦不滿一哂也。此等乖戾之言,何足掛齒,而若是引咎乎?況其疏,已卽還給,今卿引嫌,未免過矣。又非平日諭卿之意。今嬪宮患候若此,藥院竝直之日,以卿恒日體國之誠,豈嫌狂悖之說,無趨造之意乎?今上下之追惟東宮,卿心專在保護嬪宮矣,況身爲藥院者乎?卿若念及于此,雖有往古兩人之疏,決不顧他矣。況開釋無餘,狂說已綻者耶?卿其須體此意,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卽日偕入,用副企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承旨傳諭。
○大司諫兪崇疏曰,伏以臣,以衰朽齟齬之蹤,重入臺地,已料其所遭顚躓,因此一疏之未徹,反被喉院之凌詆,無非自取,尙誰咎尤?及奉聖批,誨諭諄諄,無長慈父之詔迷子,責之以不擇,疑之以疑阻,末乃以慨滯爲敎,臣於此,不勝惶隕感惕而繼之以訝惑也。臣竊瞷殿下近日之處分,召致在外諸臣,將欲何爲?有情實而縣籲有禁,使不得仰暴,欲任使,則威脅督出,俾絶其控辭。或靳例批,還給其疏,或責分義,辭旨嚴截,勒令諸臣,俯首含默,無所容措,大有乖於古聖王禮使臣隣之道。殿下必欲致一時之用,則方今在廷之臣,足矣,何至於勒招自靖退伏之臣乎?臣之昨疏尾陳,出於深慨喉院之暗揣聖意,肆然操縱,使人不得開口,一暴其情實,則今此反詈蹈藉,謬辱備至。至以悖謬二字,恣意詬詆,有若賈豎街童之肆爲惡言,無復有淸朝禮讓之風,似此口業,決非士夫樣子。臣於白首殘齡,不得保一丘一壑之計,迫於嚴命,冒昧趨朝,反被無限醜詆,心竊自悼。臣雖疲劣,豈可與年少氣銳之人,較挈長短,以益薦紳之羞哉?臣嘗出入近密,粗諳舊例。凡所被斥,陳章自列則有之,未聞以一紙啓辭,肆意引嫌,反詈言者。若今日之爲者,未知近有新創院規而然耶?臣尤駭異也。方以嬪宮愆候,連設候班,臣旣被其醜辱,決不宜抗顔冒出,而素患賤疾,夜來添苦,伏枕㱡㱡,無計起動,末由致身於起居之列,臣尤死罪。伏乞聖慈,察臣情迹之臲卼,憐臣疾病之沈綴,亟削臣所帶諫者職名,以快人心,以安微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
○持平金權疏曰,伏以臣,材識空疎,言議巽懦,不合言責之實,不惟臣之自知其明,抑亦聖上之所俯燭也。況已試僨敗之地,豈有一分冒出之勢?而頃因試事甚急,召牌辱臨,義在往役,不敢控辭,黽俛出肅,仍爲赴試矣。追聞物議,則以臣頃日入臺時事,斥補之論,至發於銓注之地,更擬之擧,乃出於姑試之意云,臣於是,不勝瞿然慙恧之至。噫,臣之言行,若能素孚於同朝之間,則其所見疑而見輕,一何至此,臣固自訟之不暇,而第受暇省墓之行,謂之見政下鄕,遭彈引嫌之章,謂之臨事規免,又何不見諒之至此也?臣雖疲軟,無所肖似,亦嘗奉敎於君子,其所自待,則不欲太賤矣。今若貪榮祿之在前,怵斥罰之在後,不恤公議,冒沒蹲據,牛穿馬絡,一任馳驟,則是眞所謂不識人間有羞恥事也。人之笑罵,姑舍勿論,聖明之朝,將焉用如此人哉?況國家之置臺閣者,乃所以論刑政之得失,糾臣僚之賢邪,臣若又忘廉冒恥,則是先枉己而欲直人也,亦安有此理哉。自此臺端一步地,卽爲臣永謝之所,去就一節,非所可論,而虛御在身,情地甚蹙,不得不敢此陳暴焉。且臣腫患,自試院退歸之後,一倍添劇,浮大如椀,毒氣四熾,欲膿未膿,刺痛難忍,虛熱上升,飮啖全却跬步之間,尙不能運動,其何望束帶供職乎?伏乞聖慈,俯諒情病之俱苦,特許譴罷臣職名,仍命選部,勿復檢擬,以安私分,以謝公議,千萬幸甚。臣旣不可抗顔於臺職,則豈敢贅及他說?而才自武試所還,有可及時變通者,敢此附陳焉。科場奸僞之弊,近來益甚,代射代講,尤爲難防。伏聞中古時,一邊試射,一邊試講,故無有混僞難別之患云,臣謂自今,亦依此法,一二所,量宜加定試官,擧子呼名入射柳葉箭後,隨人輒卽考講,則可防冒濫用奸之習,亦無曠日設場之弊,伏乞亟命該曹,劃卽稟處。臣旣有情勢,且陳所懷,具疏呈院,今已言,而喉司一例退却,終不捧入,未知其故。或緣昨日不緊公事留院之敎,而亦莫非臣疲軟見輕之致,此又難冒之一端也。仍伏念,如臣無似,雖忝言地,而朝家之待臺閣,則固自別矣。毋論緊歇,旣曰言事,則喉院之不得退却,古例則然,蓋非重其人,乃所以重其職也。雖在如此之時,若係臺閣言事之疏,則卽許捧入,以時省覽賜批,亦無所妨矣。非不知今此瀆擾之爲未安,而事雖微細,關係則大,又復尾論焉,伏乞竝賜處分焉。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科場事,宜當嚴飭,不可創開無前之擧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卽伏見大司諫兪崇疏,詬辱喉院,益狼藉無餘地矣。蓋臣等昨日之啓,悖謬二字,下得過中,事過之後,實有駟不及之悔,彼當之者,安得不忿然怒且罵也?然溯其本,則諫長自有以致之也。臣等之言,誠妄矣,而不至如諫長所云。承順字之爲萬萬題外,不相襯之甚者,自以不韙之目,勒加於人,而欲其人之以遜言相餉,不亦難乎?以臣等之年少淺狹,猶自知愧於前言之失,頭白老成如諫長,而全不思講求,蓋有以張之,諫長於是乎再失之矣,臣不欲與之呶呶辨詰也。但兩僚皆已投疏徑出,而臣獨拘滯,若全無廉恥者,不勝惶悶。玆敢露章自劾,伏乞遞罷,以靖私義焉。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喉院之啓稟,亦未免過中,故今已特推。語雖不擇,所非在彼,於我何嫌?卿其勿辭察任焉。
○左承旨成德潤,右副承旨申致雲疏曰,伏以卽伏見大司諫兪崇疏本,則又以昨日本院啓辭,重加不平,辭氣轉益忿㚄,至以暗揣操縱等語,直驅之於宵小之科,人之爲言,故至於此。昨日見斥,宜卽徑退,而當此晨夕問候之時,瀆撓是懼,泯默在公,則今日之辱,是臣等之自召也。分義雖重,廉隅亦且不輕,則臣等顧何敢一刻仍冒於職次乎?玆敢略具短章,徑出禁門,臣等尤增死罪。至於賈豎街童,不似士夫樣子等說,誠不欲與白首老成人,重爲呶呶,較其長短也。伏乞聖明,亟賜鐫削臣等之職,以謝言者,仍治臣等擅離之罪,以肅朝綱,以安私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已諭於知申疏批,爾等勿辭察職焉。
○庚戌正月二十七日未時,上御熙政堂。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請對入侍時,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記事官崔逵泰,入侍。尹淳進伏曰,近日連以嬪宮證患,多貽聖慮,卽今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淳曰,嬪宮患候,伏聞醫女入診後所傳之言,則諸證雖不輕歇,頗爲平順。今日則面部紅㿀,有消滅之勢,昨日則熱候,似爲盛矣。湯劑及冷藥,連次進服後,頗減歇云,實爲多幸矣。上曰,當初則癍色猶不足,故極以爲悶矣。今則無急熱勢,則今日午前,似爲減歇矣。午後則與昨無異,冷藥連用兩次矣。淳曰,昨夜則熱候頗盛,故冷藥連進四五次事,仰達,而此時熱候,自是例症也。以閭巷間病言之,熱勢之輕歇者,但用冷藥矣。臣雖未詳知,而卽今熱候,似亦不至大段矣。上曰,消癍後,餘熱亦可慮,而卽今雖有熱候,姑無壯熱矣。淳曰,臣有稟定事,故敢此請對,不勝惶恐矣。中宮殿已經紅疹與否,考諸本院日記,無經疹之事,問于醫官,亦皆不知。故使醫官及醫女,問于達城府院君房,則以爲曾在乙亥年經大疫,紅疹則果無曾經之事云矣。卽今闕內,連有疹候,其在愼重之道,不可不另加限隔。曾前或有移宮之擧,而今則雖不至如此,自內別爲隔絶,不爲相通然後,可盡愼重之道矣。上曰,如此之病,雖避之無益,而卿之所達,出於愼重之道,當依爲之。諸臣,以次退出。
==1月2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藥房直}}。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病}}。右副承旨申致雲{{*|病}}。同副承旨李春躋{{*|出使}}。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藥房直}}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張泰紹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夜間眠睡諸節,何如?湯劑今方煎進,而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脈度虛實,紅癍消減熱候加減後,湯劑加進當否,可以議定矣。臣等不勝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患候,已爲詳諭于醫官矣。
○藥房再啓曰,臣等昨日,以中宮殿未經疹患,故與嬪宮差備,另爲限隔,不相通之意,陳達,蒙允矣。退而思之,愼重之道,終不如移避稍遠別殿之爲宜。都提調李光佐之意,亦如此矣,不可不卽日移殿,以盡愼護之方。臣等不勝區區憂慮,惶恐敢啓。答曰,今則與初頭有異,而卿等之請若此,慶德宮外,無他遠處矣。亦不過暫月之事,從焉。
○藥房三啓曰,中宮殿移御慶德宮事,命下矣。嬪宮紅癍差愈,必出入闕中之人,似不得往來於移御之所。本院醫官及藥物,當爲分送,而分提調二員,亦當依前例差出,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答曰,依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憲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大殿、大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大殿、大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爲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中宮殿不卜日移御慶德宮事,命下矣、以明日擧行乎?敢稟。傳曰,依爲之。
○又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右副承旨申致雲,昨已違牌罷職傳旨,捧入矣。左副承旨金始㷜,式暇已盡,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左承旨成德潤,左副承旨金始㷜,右副承旨申致雲,牌不進罷職傳旨,傳曰,旣已承批,又復處分,特招之後,一向撕捱,其在事體,誠涉未安,竝只推,更爲牌招。
○傳于張泰紹曰,皇明人韓登科、劉太山、金長生三人子孫中,抑或有者乎?其令該曹問啓。又傳曰,中朝人康世爵子孫,今有者否,問于北道以啓。
○又傳曰,奉覽纂集廳所進先朝寶鑑,敬閱三復,不覺感涕之被面。噫,帝王之道,善繼爲重,予雖不敏,可不奉體焉?詳覽以下後,卽爲印進。
○張泰紹啓曰,卽因藥房啓辭,中宮殿移御慶德宮事,允從矣。移御處所,定以何殿乎?擇日,自該曹似當依例擧行,而在前如此之時,有不卜日移御之例。只令日官擇入出宮時刻,似宜,敢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此中宮殿移御慶德宮時,例有分政院、兵曹、都摠府官員差出之規。今亦依此分承旨二員,兵曹堂上郞廳各二員,都摠府堂上郞廳各二員,卽令該曹口傳差出,分假注書二員,亦自本院差出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差出人員,明將備擬以入。
○以御營廳草記,訓局砲保代,依當初定奪,以本木出給事,傳曰,纔已申飭,而如是啓稟,係關軍兵,似涉相持,此草記還出給。
○張泰紹,以禮曹言啓曰,康陵大王陵。上子方屛風石,上面外邊起畫剝落處,稍加雕琢,仍以油灰塡塗兩陵上屛風石,欄干石、裳石,塗灰庫庫剝落處,同時改塗,恐爲得宜,令該曹擇日擧行事,大臣奉審啓辭,旣已啓下矣。改塗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來二月十一日辰時爲吉云,先告事由祭,同日曉頭設行,告安祭,事畢後臨時設行,所用雜物,令各該司急速磨鍊進排,而陵上石物塗灰之役,則依前例,別定監役官,前期進去,容入油炭,精備以待,本曹堂上郞廳,前一日進去,監蕫畢役,而擣灰軍,令京畿量數定送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書啓曰,臣敬奉聖批,傳諭于崇禮門外盤石坊領中樞府事李光佐處,則以爲,臣奉承今曉批旨,猶不敢爲承命之計,其罪萬死而有餘,蹶起過江,胥命於城南,冀得遄受大何,少安此心。卽者恩批復夜降,特賜寬貸,俾臣勿待命卽入來,臣感淚沾襟,繼以方寸抑塞,只恨臣辭拙誠淺,初不能明白開陳,以曉然於聰聽。此其爲罪,尤萬萬矣。臣何過爲引咎?夫引咎者,指尋常被斥,引嫌辭遜者而言也。柳組,直是上變之急書,雖荷天日洞照,其言不得售,顧臣乃遭上變人也。方且百口泥首請命之不暇,諉以議藥之重,肆然入朝,寧有如許道理?信有如此者,其縱恣無忌憚,當作何狀人哉?殿下察臣於半世人,仇嫉搆陷之中,援拔坑坎,曲賜保全者,只以臣粗有謹愼之寸長。今竝此而亡失,乃蹈縱恣無忌憚之科,則臣顧何藉以事殿下,殿下亦復何取於臣哉?不然,臣雖千萬無狀,豈敢毫髮緩後於今日之召命哉?證候雖安順,旣與偶感懸異,議藥何可不備?都提擧,亟賜裭改,差代備員,則臣雖踪地至危蹙旣已到此,謹當少留承候,待證候少間然後,退去矣。臣當露疏歷陳,而惟憂中,不敢更煩章牘,敢縷達於附奏,益不勝惶恐云矣。大臣時無造朝之意,臣旣承偕入之命,姑爲仍留之意,敢啓。答曰,卿之不諒,一何至此?組之浮沈構誣,非特予之洞燭,雖有不諒卿者,庶知組心。況此非常時敦勉之比,昨觀疏批,豈忍若是邁邁?自古若卿之遭者,此等之時,不敢引咎,乃所重在焉故,卿其安心勿復過讓,卽日偕入,用副至望事,更爲傳諭。
○又書啓曰,臣敬奉聖批,傳諭于崇禮門外盤石坊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所住處,則以爲,昨夜附陳於承宣之啓者,瀝盡一片肝血,而誠素淺薄,終不能上格聖敎,誨諭截嚴,促臣偕入,震惶抑塞,不省所達。臣雖無狀,豈不知所重有在?而秪以人臣嚴畏之體,所關亦至重,實不容徑情而妄進耳。倉卒附奏,今不敢爲長語,謹當破戒於章疏,悉暴危衷,以冀愍察之矣。臣旣承偕入之命,姑爲仍留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本所擧子等,亦多幾盡畢射,柳葉箭將爲入射矣。會試日字,只隔十餘日,柳葉箭畢射後,試講必費多日,以二貫革會試前,實無畢試之路。在前如此之時,以四貫革啓稟,試取曾有前例,今亦依此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果鄭羽良。
○判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春陽載回,萬品昭蘇,仰惟殿下,體元行健,對時育物,聖敬日躋,聖化日新。臣身伏田里,心懸宸極,北望頌祝,無任耿耿之忱。仍竊伏念,無狀賤臣,積罪如山,恩造罔極,而尙稽秪謝,敦召至勤,而久未趨承。近侍相守,今已經年,而冥然頑然,無意蠢動,傍觀者亦爲之寒心,則在臣身,惶懍窮蹙之情,當復如何?如是而尙逭刑章,可謂國有法乎?寢夢猶驚,食息靡寧,直欲覓死而不可得也。夫遣近侍偕來,是何等曠絶之殊禮也?自非去就出處,繫國家安危者,則未嘗輕施於人人,如臣庸陋,有何一毫近似於此者,而乃敢冒當此思也哉?噫,殿下之召臣,夫豈徒哉?而臣誠愚昧,實莫曉聖意之所在。豈殿下,以臣爲簪履舊物,戚畹近屬,而逖違軒陛,已多年所,欲一面諭,以敍眷臣之懷也耶?此眞古人所謂,不敢請固所願也。只緣區區廉義,有所妨礙,當待早晩,自詣公車之意,已陳於前疏,業爲聖明之所俯燭,則近侍之尙靳輟還,似非爲此也。抑殿下,以臣謨猷籌畫,可以裨益治化,欲其留置朝端,以效匡輔也耶?臣昔三年在朝,備位大僚,有懷必陳,未嘗有隱,而終無一言之當聖心者。其妄率狷狹之性,莫逃於聖鑑之下,則其不堪復爲當世之用,亦明矣。近侍之尙靳輟還者,亦必非爲此也。將殿下,以臣白首殘年,屢經風霜,志氣已消,窮老可愍,欲其縻以爵祿,待以優禮,使之謹默承順,廁跡於諸大臣之後,周容苟合,無所崖異以賁蕩平,以新觀聽也耶?竊恐聖意,或在於此,而臣所以尤難於奉承也。噫,殿下憂傷乎,國勢之阽危,慨惋乎朋黨之爲禍,必欲打破一黨字,以臻寅協之美。殿下之意,甚盛甚盛,爲殿下臣子者,孰不欲祗若休命哉?凡自退之前日所爲,果有干涉於黨論者,則所宜一倂滌除,仰體聖心,而第伏聞,向來臣等所秉討復之義,殿下亦歸之於黨論之疑阻,使以先天事視之而棄捐之。臣嘗內自循省,反復討究,終覺其爲撑天地亘古今之大經大義,而不知其或近於黨論。惟其請討之凶逆,出於平日異論之人,而其黨,又偏護之甚力,故殿下疑其爲黨論,而欲其棄捐之。嗚乎,天下之惡,孰有大於無禮於君者,而視若薄物細故而棄捐之哉?臣雖巽懦,不敢出氣力以爭之,而乃反俛首伈伈,委翅戢戢。强爲悔謝之語,而有若羞前之爲,備呈哀憐之態,而欲以徼上之寵,則臣亦有一端羞惡之心,所不忍爲也。臣於上所陳三者,皆無所當,則近侍之人,滯恩命之屑越,豈不至爲未安乎?目今畿邑殘敗,東作將始,而廚傳之際,疲氓奔走,去來織路,怨咨日聞,以臣之故,貽弊至此,豈獨臣心之縮恧不安而已?亦朝家之所宜軫念處也。伏乞聖明,亟命召回史官,以祛畿邑之弊,仍許臣待其廉義無拘,疾病稍間,一進闕下,祗謝恩命,任便來去,無所牽掣。不然,則治臣違傲之罪,以肅朝綱,以安賤分,公私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平日爲國之誠,予嘗深歎,而此等執滯之處,予嘗深慨矣。今此飭勵,使臣僚務一箇公字之意,則今古疏語,大乎反矣。竊爲卿尤慨矣。性偏難克處克將去,乃聖人之訓也。今予望卿者,非容合也,乃此矣。疏中旣有稍間一進之語,廉義無拘,惟在悟心矣。史官姑今召還,以便卿心,卿其深體丁寧之旨,滌未悟之舊心,安心勿復引咎,卽刻上來,用副慇懃之意。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史官傳諭。
==1月2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藥房直}}。左承旨成德潤{{*|坐直}}。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出使}}。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藥房直}}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午時未時,日暈。
○下直,長鬐縣監朴昨梓,殷栗縣監崔駿興。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夜間紅癍,漸益消減,熱候亦復退聽,而眠睡諸節,其有益勝之效乎?湯劑已盡於昨日矣。令醫女趁果入診,詳察證候後,議定當進之劑,宜當。臣等不勝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證候,已言于醫女矣。
○藥房再啓曰,嬪宮入診醫女退出後,伏聞嬪宮紅癍,幾盡消減,諸證候,漸皆差勝云,臣等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卽今證候,旣已向歇,苦口湯劑,不必繼進,今姑停止。熱候升降時,冷藥。調牛黃膏,隨時加減進服,以爲漸次淸熱之地,宜當云,敢啓。傳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知道。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夕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
○傳于申致雲曰,先朝寶鑑,旣已入榟,而《宣廟寶鑑》之尙在寫本,事體未安,寶鑑始印時,令大司成李德壽詳察誤字後,一體印進。
○又傳曰,先朝寶鑑敬覽後奉下,昨日進箋文,依《國朝寶鑑》例,入榟於第八卷纂輯人書張上,而其於御製詩文,則更與列聖御製中所載,相準入榟。
○又傳曰,係關軍兵,不可若是,況輦下軍卒,應給之物,過時至此,誠非平日撫恤之意。顧念三軍之情,寔予未能趁飭之過,昨日御營廳草記還給也。可知予意,而今又煩稟,平時脫有不虞,何以激三軍?申飭之下,極爲未安,戶曹判書徐命均,從重推考,待明朝,卽爲輸送,而戶曹若此,其他可知。一體嚴飭輸送後,亦令訓局明日內分送後,卽爲啓達。
○又傳曰,與時御所有異,軍兵巡邏等事,分付兵曹,各別申飭。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取考謄錄,則辛卯年中宮殿移御昌德宮時,禁軍五十人,當爲入直,而通七番輪回入直,似有欠於愼重之道,除出內禁衛三番,各其番將率領,輪回入直事,草記,允下矣。今亦依此例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武一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試官工曹參判李廷傑,素患痰症,傷風猝重,呼吸不通,精神昏窒,殆不省人事,連日調治,少無所減,實病如此,斷無臨試之望。監試官司諫院司諫朴弼琦,素患膈痞疝痛等症,觸冷猝劇,卽今胸肚關塞痛悶,殆若頃刻欲絶者,以此病狀,決無監試之路。莫重國試,試官及監試官,不可不備員,竝令政院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武一所草記試官李廷傑,監試官朴弼琦,病勢俱重,勢難察任,令政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試官則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而監試官單子,則改書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以魚有龍、李承源爲分承旨,徐命均、朴師益爲分內醫院提調,鄭宇柱爲分兵曹參議,鄭東後爲分參知,洪曋爲分兵曹正郞,金夏九爲分兵曹佐郞。
○兵曹口傳政事,以蔡彭胤、平原君標,爲分副摠管,李允之、許逄爲分都摠都事。
○張泰紹啓曰,新除授分副摠管平原君標在外云,侍衛將,不得備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改差出代。
○兵曹口傳政事,以海興君橿爲分副摠管。
○以李宗延、黃敏厚爲分假注書,黃敏厚差祭,代以李世垕爲假注書。
○成德潤啓曰,分假注書李宗延,雖已分館,時未免新,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中宮殿今日移御慶德宮事,命下矣。分承旨二員外,承旨一員,當爲陪從,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副進去。
○又以禮曹言啓曰,今此中宮殿移御慶德宮時,前部鼓吹,依例磨鍊乎?敢稟。傳曰,勿爲磨鍊。
○又啓曰,因禮曹草記,中宮殿移御時,前部鼓吹,勿爲磨鍊事,命下矣。取考本院日記,則辛卯年中宮殿移御時,前部鼓吹,陳而不作。今番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陳而不作。
○又啓曰,辛卯年中宮殿移御時,以拘忌一節,凡謝恩人員,大殿肅拜後,中宮殿肅拜則翌日爲之,而承旨則移御所肅拜後,勢難趁開門仕進,故不待出牌,隨時入來本院事,曾已稟啓,定奪矣。今亦依此例擧行乎?敢稟。傳曰,知道。
○又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本所擧子錄名五十字,雖移送一所,而餘數尙多。一所則亦多,今旣畢射,柳葉箭亦以四貫革,啓稟試射矣。本所則亦多,姑未畢射亦多,入格之數,殆過數千,以二貫革試取,柳葉箭則勢難及期出榜,依一所例,以四貫革試取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成均館所報,則今正月初七日,儒生上旬輪次今月內無故日退行事,曾已啓達矣。大提學時未差出,今月內,將無餘日,限內不得爲之之意,當爲頉啓,而同知館事李秉常、李眞望,俱在外未肅外,本館西壁不得直啓,自本曹依例頉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戶曹言啓曰,備邊司啓辭,據訓局砲保布作米代,錢文八萬餘兩內,自本曹錢文一萬兩移送事,命下矣。近來本曹經用虛竭,不成貌樣之狀,中外之所共知,而至於錢貨,尤無出處。每於嶺南之嶺底邑,海西之長山以北邑,或令作錢取用,而其數無多,每患不足矣。卽今京市米木價直甚低,貢物之價,必以錢文,分數交給,自是規例,而春等應下之數,極其浩多,又當建廟大役,凡百需用,皆自本曹策應。見今雖有些儲,魂宮墓所祭奠物種價,及訓局軍兵料田米代,逐朔計給之外,以所儲比所用,則元無餘數,繼用沒策,本曹形勢,誠爲渴悶。在前如此苟簡之時,輒以各軍門銀錢米布,量宜取用,而未嘗以本曹經費錢文,移用於他司之需,蓋以經用,與他衙門有別故也。事理雖如此,若又推移,則其在曹濟之義,固當奉行之不暇,而經費之告罄至此,萬無割出之路。本曹所劃錢文一萬兩,特爲還寢,以他衛門所在,推移充送,何如?
○全羅監司閔應洙疏曰,伏以臣,於藩臬之任,固知萬萬不稱,而適當前伯徑歸,重藩空虛,迫於嚴命,不計情病之難强,才分之不堪,冒昧祗肅,辭陛將有日矣。竊見朝臣之出按外藩者,輒皆乞暇,拜辭丘壟,而今臣受命南下,歸期遲速難卜,南事緊急,今方催促赴任,則亦不敢循例請由。而第近來藩臣下去之時,或陳請歷省者,亦有其例,則臣之父母墳山,在於驪州地,自驪距湖南,亦非迂路,則過路歷辭,少伸霜露之感,實是情理之所難抑者,而朝家定式,旣有分程,則擅由他路,亦有所不敢。玆敢冒死仰籲於孝理之下,伏乞聖慈,曲垂諒察,特許微懇,俾伸至情,千萬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依疏辭歷省焉。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昨夕又伏承恩諭至切,臣之受誣昭釋彌至,臣之執迷,誨責甚嚴,臣誠感泣銘鏤,繼以震惶懍慄,氷炭交中,不省措處。夫組之言,誠慘怛矣。君父旣洞燭其構誣,則臣子之心,雖夕死,更何餘憾,而惟其蒙昭晣也,故敢爲此違逋耳。如其不然,闔族俟淪滅之不暇,其何去就之敢論?人臣事君,至敬謹至嚴畏,一罹如許凶誣,則藉令其言不能售,必爲之骨驚心死,更無毫髮餘念。及於斯世,不復以恒人自處者,乃是天理當然。自不能已者,使其無此心而諉以昭晰,揚揚如平日,則其人之縱肆無忌憚,必有以自取其誣者也。臣雖無狀,何敢爲此也?夫議藥事體,何等關係,況在今日情理,其欲少盡忱誠者,初豈待於批諭敦勉,而咫尺城闕,終不克承命?至承昨日敎戒,猶不敢變動尺寸,惟以亟受鈇鉞,少安此心爲至幸,其大悶迫不得已,亦可見矣。天鑑至明,寧不洞照斯理?臣屢奉敦責,情地窮蹙,今所仰望,惟在於天地父母,曲與之生成顧復,如蒙召還相守之近侍,亟鐫內局之兼任,仍命盡削臣本兼職名,重勘臣前後負犯,以爲百僚戒,臣當銜恩頌罪,隕結圖報矣。今日中宮殿下,猝然移御於久虛之別宮,臣民憂慮一倍,而亦無由少展起居之誠,臣罪尤在罔赦,亦願竝賜大何。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昨於承宣之批,罄悉予意,何不諒之至此哉?組之誣悖之言,不過綴拾往日之語,其狀莫逃於今日,則以此引咎,決知其過矣。卿其須體前後丁寧之旨,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卽日偕入,用副至望。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承旨傳諭。
分承旨李承源{{*|坐直}}魚有龍{{*|坐}}。分注書李世垕{{*|仕直}}李宗延{{*|仕}}。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1月3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成德潤{{*|坐}}。右承旨張泰紹{{*|病}}。左副承旨金始㷜{{*|坐}}。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奉命偕來}}。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仕直}}李顯望{{*|仕}}。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二更至五更,坤方南方有氣,如火光。昧爽,有霧氣。
○宣祖大王忌辰齋戒。
○金始㷜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國忌齋戒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判府事李台佐箚子到院,而國忌齋戒,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又啓曰,領府事李光佐上疏到院,而國忌齋戒,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紅癍,幾盡消滅,而熱候升降及眠睡諸節,夜間漸有益勝之效乎?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證候宜當,臣等不勝終宵憂慮,敢此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癍疹,今幾快減,而面部手部,猶有餘痕。熱候升降,一向減歇,眠睡諸節,亦有向安之勢,自今日勿爲直宿。大抵此與平時自別,而乃有此候。惟疾之念深切,況其症情,初頗滯焉,尤用念矣。用藥無過,症勢轉順,今至向差之境,忻喜曷諭焉?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政院、玉堂問安。答曰,知道。勿爲問安。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卽伏見問安批答,以勿爲直宿爲敎,固知嬪宮證候,已臻減歇之境,區區歡忭之忱,有倍於常。而第伏念紅疹,異於他證,消斑之後,不無餘症往來之慮。臣等之徑先退歸,極爲未安,姑爲仍直,以觀數日,實合於愼護之道,惶恐敢啓。傳曰,雖不直宿,有逐日問安。醫官亦爲待令,依前下敎,勿爲直宿。
○金始㷜,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陽平君臣檣,副摠管密善君臣格,上下番入直矣。臣格,見差魂宮朔祭終獻官,今方受香進去事,當卽爲替直,而都摠管李森,差魂宮初獻官,亦爲受香,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有身病,南就明,武二所試官進去,具後翼,身病猝重,勢難行公,申光夏呈辭受由,鄭壽松有式暇,洪鉉輔方在呈告中,朴弼健,本職未肅拜,他無推移替直之員。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因都摠府草記,宿衛重地,將未免闕直,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命下矣。除受由式暇公故外,副摠管南原君{{!|𪳣|⿰木卨}}、具後翼、洪鉉輔、朴弼健、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因備局草記,軍作米代,今將分給於各其作米衙門,而其中訓局砲保布,升品精好,若以麤木代給,則有非優恤輦下親兵之意,禁衛兩營劃得木布中,量宜以錢代出,以爲分俵之地,而錢若不足,以銀計送事,命下矣。所當依數輸送,而本營銀錢,元來不敷之中,前後錢貨之散貸於各衙門,時未收捧者,其數將至五萬餘兩之多,莫重軍需。因此耗縮,誠爲悶慮,而昨年又因朝令,各邑軍布,不許作錢,皆以鈍木上納,若干錢貨,尤爲之絶。卽今所儲,僅止一萬二千餘兩,雖盡數括出,比此分排之數,僅爲其半,而且念本營軍兵春秋奉足,每以錢布分給,錢多則參半,錢少則減給三分之一,便成應行之規,今年春等奉足,匪久分給,而軍兵之所望,亦在於依前例出給。顧此所儲一萬錢貨,猶不足於本營軍兵之參半分給,則實無以推移分送於訓局,而朝令之下,不敢違拒,乃反盡數移送,則本營軍兵,不得不以純木上下,此固事勢之大段不便。或以爲訓局軍兵,則其所收布,本來精細,不可不以錢代給,本營軍兵則元價布,不如訓局,純木分給,不是異事云,而此亦有不然者。若使本營,元無錢貨之所儲,則彼軍兵,雖受純木,亦無奈何,今反以本營見立之錢,不給於本營軍兵,而移送於他營門,則揆以事理,極涉乖舛。況訓局親兵,雖是輦下親兵,本營近千京標下,亦係宿衛之卒,則在朝家一視之道,似不宜彼此,而卽今本營軍兵,得聞此報,擧皆落莫呼冤,此亦不可不念。臣營,亦非不知共濟之義,而錢旣不得容手,不得流來,封不動若干銀子,雖係待變軍需,而有不可一向堅持。錢一萬三千兩,則以銀五千三百六兩零折定,移送一萬兩,則本營別破陣價布升細尺長,非如元價布之品劣,比諸訓局砲布,無甚不及,以別破陣價布一百同,推移代送,何如?日昨以此意,草記啓達,而政院,以御營廳草記,有還給之命,故不許入啓,還爲退却。本營則以銀木參半爲請,與御營廳所仰請者有異。且再昨,自上旣命明日內移送,而本營不得依傳敎擧行,則啓辭之擧,勢不容已。政院之不捧,未知得當,更此惶恐敢啓。
○以禁衛營草記,傳于金始㷜曰,此乃一般軍兵所給之物,故頃日筵中,已有下敎。先送後,若無京下軍兵所給之物,則啓稟後拮据,未爲不可。且事有先後,昨亦申飭,則若是持難,雖異於御營、戶曹草記,而其在事體未安,還給。
○又傳曰,禁營所送別破陣價布外,銀錢數,可能充元價布乎?問于訓局以啓。
○金始㷜啓曰,問于訓局以啓事,命下矣。卽問于訓局,則以爲,今此禁衛營草記內,錢一萬三千兩,則以銀五千三百六兩零折定,移送一萬兩,則別破陣價布一百同,當爲代送云。禁營之以銀代錢,此乃銀子每兩,錢文二兩四錢五分,則果是卽今市直,而至於別破陣價布,雖曰升細尺長,與砲保布品等絶異,則決難受來云矣,敢啓。
○以訓局問啓,傳于金始㷜曰,禁營草記,旣已批下,此問啓,還給。
○同副承旨李春躋書啓。臣敬奉聖批,傳諭於崇禮門外磐石坊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所住處,則以爲,恩批之下,感泣一倍,而惶恐不敢每煩附奏,謹當更進一疏,申請大何云矣。大臣時無造朝之意,臣旣承偕來之命,姑爲仍留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書啓。今日有藥院撤直之敎,故大臣方陳疏,更還江外。臣旣承偕來之命,仍爲隨往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趙顯命曰,嬪宮疹候時,藥院提調以下,竝書啓。
○傳于成德潤曰,淸州胎峯加封時,禮曹堂上及觀象監提調以下,書啓。
○傳于趙顯命曰,皇明康世爵孫成勳、繼勳,皆業武乎?問啓。
○判府事李台佐箚曰,伏以臣之癃病,日加一日,氣息綿綴,神識昏瞀,風燭之及,誠不知朝暮,而西樞職名,猶在身上,長爲稽謝之逋,臣惶蹙悲歎,無地措躬。嬪宮患疹,今雖遄獲向安,廷候連設,一未進參。聖上惟憂之中,起居之節,亦宜躬造闕庭,以時承聞,而沈頓如許,無以少伸情禮。昨日中宮殿移御,旣未克陪扈,倉卒勞動調將,易致失宜,區區憂慮,達宵未已,而亦末由趨詣分宮。自效問安之常儀,廢職虧分,人事都盡,有臣如此,不如死久矣。惟有亟被譴何,少安微忱,玆敢陳章自列。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遞臣本兼諸任,仍勘臣前後闕禮之罪,不勝萬幸。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慮念,有疾未參,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益加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分承旨李承源{{*|坐直}}魚有龍{{*|坐}}。分注書李世垕{{*|仕直}}李宗延{{*|仕}}。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政院、藥房翌日問安。答曰,知道。
○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字gg單子g問安。答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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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英祖/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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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式暇}}。右承旨張泰紹{{*|坐直}}。左副承旨金始㷜{{*|病}}。右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服制}}。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南泰溫{{*|仕}}李顯望{{*|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宣祖昭敬大王忌辰。
○趙顯命啓曰,大司憲宋眞明,持平金權陳疏,執義朴師正,未肅拜陳疏,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玉堂箚子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雨雪寒峭,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夜間紅癍,已盡消減,熱勢不復往來,而眠睡諸節,亦有益勝之勢乎?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證候宜當。臣等不勝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爲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諸節,一向差安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㷜,今日不爲仕進,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㷜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申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張泰紹,左副承旨金始㷜,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左副承旨金始㷜再招不進罷職傳旨,傳于張泰紹曰,推考傳旨捧入。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上年秋,因本曹陵幸,取稟啓辭,傳曰,明春欲行於寧陵,明年只稟春展謁事,命下矣。寧陵展謁吉日,何間推擇乎?敢稟。傳曰,曾已諭當展謁於寧陵,以中旬前推擇吉日。
○又以禮曹言啓曰,丁未春,因本曹啓辭,永禧殿酌獻禮,依癸未定式,三年一次,取稟事,命下矣。今年當其年次,酌獻禮吉日,以何間推擇乎?敢稟。傳曰,吉日以旬前推擇,可也。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陵幸擇日,取稟草記,傳曰,曾已諭當展謁於寧陵,以中旬前推擇事,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則今二月十五日平吉,而與十七日國忌相値,事多妨礙。十八十九日,大段拘忌,二十日二十一日爲吉,而亦與二十四日國忌相値。此外念間,皆有拘忌,而二十五日爲吉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二十日定行,可也。
○又以禮曹言啓曰,取考戊辰年寧陵親祭時謄錄,則寧陵行祭後,仍爲辭陵,還入大次,百官先就英陵紅門外後,自上出次,詣英陵行展謁之禮矣。今亦依此擧行乎?取稟。傳曰,今亦依此擧行。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永禧殿酌獻禮擇日,取稟草記,傳曰,吉日以旬前推擇,可也事,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則今二月初八日、初九日俱吉云,此兩日中,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以初八日定行,可也。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都摠管李森,以備邊司堂上,本司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寧陵參奉所報,則大王陵上莎臺石內下邊莎草,自寅方至申方,或庫庫稀疎,或土色呈露,後面下邊莎草,自子方至丑方,間間稀疎,自戌方至亥方,間間稀疎,酉方下邊莎草,土色呈露,長明燈箭尾北邊起畫處二庫,小有缺起,左邊望柱山獨只一庫罅泐,右邊武石右肘衣袖一庫罅泐。王后陵上莎臺石內下邊莎草,自乙方至申方,土色庫庫呈露,或間間稀疎,酉方及子方丑寅方,間間稀疎,右邊武石後背起畫處二庫,微有缺落,右邊望柱頭石下南北稜角起畫處,小有缺起,長明燈箭尾北邊起畫處一庫,微有缺起云。又接英陵參奉所報,則陵上莎草,間間稀疎處甚多,或有土色呈露,長明燈起畫bb處b及穴門,庫庫剝落,魂遊石下磚石縫合處北邊二立。東邊二立及前面石縫合處,似爲低下,塗灰剝落,欄干石塗灰庫庫剝落云。取考上年道臣秋奉審啓本,則英陵、寧陵陵上莎草稀疎處,不至大段,依前定奪,待明春播種後,茂盛與否,令陵官奉審牒報後,更爲稟處,而兩陵上石物有頉處,或與前一樣,或不至大段,姑觀前頭修改,似宜事,覆啓,蒙允矣。卽今寒事未解,未及播種,而陵官所報如此,事體重大,依例政府以下進去奉審後,稟處,何如?傳曰,石物則乃前所報,而莎草則親審,不遠幸行,奉審後擧行。大抵諸陵齋郞,常時未能詳細報知道臣,該曹皆以姑觀度年,若定陵幸,則疊皆若此,心常慨然。置齋郞,置該曹,道臣春秋奉審之意安在?因此諭焉。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寶鑑中草,已下矣。當爲始役,而印出時,各樣匠人入接假家及所入雜物,令繕工監別定監役官一員,別工作稱號,使之進排,何如?傳曰,允。
○以纂修廳草記,傳于申致雲曰,先朝寶鑑,進上幾件,國用幾件,問啓。
○申致雲啓曰,先朝寶鑑,進上幾件,國用幾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纂修廳,則以爲進上五件,國用五十件定奪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宣廟寶鑑》一體印進事,命下矣。印出時容入紙地,當爲分付該曹,印出件數,定以幾件,而中外印頒一節,亦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進上件五件,國用件五十件,印入,可也。
○又啓曰,皇明人康世爵孫成勳、繼勳,皆業武乎?問啓事,命下矣。問于兵曹,則以爲成勳、繼勳,皆業武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北漢主管堂上言啓曰,砲保作米代,分排各衙門,以錢代給事,自本司草記允下。經理廳則一萬二百七十兩分定矣。本廳錢儲,只有四千兩,故竝銀子四百四兩八錢二分計送,都合爲五千兩。其餘五千餘兩,則姑無推移之路,勢將姑待訓局秋等上下時,推移輸送,而本廳銀四千兩,壬寅年間,因本司草記,貸下於訓局。其時草記以爲,使都監待年豐保布復舊,或以所受三南月課米推移,隨力還報云。其後十年之間,尙不還報者,未知何故,而今此分定錢文一萬餘兩內,九千餘兩,則以四千兩銀子,從市價計除後,以其餘數輸送,未爲不可,而其在共濟之義,訓局形勢,不可不念。故就其中參酌,以五千兩輸送,其餘未及輸送之數,則以所貸銀子二千一百三十三兩六錢,一從卽今市價計除,而其代則以各軍門木同計數,推給於本廳,何如?傳曰,允。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訓局砲保作米代錢,所當依數輸送,而本營錢貨,元來不敷,卽今所儲,比諸分排之數,僅爲其半。且本營軍兵春等奉足,匪久當爲分給,而盡數移送於他營,不給於本營軍兵,則必有落莫呼冤之歎,不得已以銀木,參半輸送之意,有所仰稟矣。至有還給之命,誠不勝惶悚之至,分排錢二萬三千兩內錢文七千兩,銀子六千五百三十兩零折定,今方移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卽者校理尹彙貞,修撰趙明翼,因箚子批答,謂以情勢難安,相與徑出。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竝推考警責,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傳于申致雲曰,嬪宮疹候時,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各熟馬一匹面給。假注書南泰溫,記事官柳祥翼,竝六品遷轉,已出六品者陞敍。醫官李燁加資,熟馬一匹賜給,銀子十兩。權聖徵,旣已資窮,熟馬一匹面給。金應三、玄悌綱、李徵夏、尹興大,別掌務官朴道煥,竝加資。掌務官金聖世,準職除授。別入直同參議藥許信,別入直金德履、崔泰齡,各半熟馬一匹。同參議藥金垕、康天衢、崔龜慶、玄起鵬、崔周慶、玄載觀、崔德齡、李震成、姜渭聘、許錭,輪回別入直趙昌會、李萬祥、金必衍、金東桓、金履亨,本院掌務官秦後觀,各兒馬一匹。吳重卨、玄孝綱、吳志哲、崔擎玄、趙廷俊、洪萬遇、鄭文恒、崔詡明、皮世麟、金必裕、方泰輿,各上弦弓一張賜給。藥房書員金之聲、朴泰禧,書題除授。掌務書員宋昌輝、金夢奎,差備待令書員李東蕃、金鼎一,竝限二年免役。湯藥書員金時兌等四人,使喚書員秦次萬等十一人,竝限一年免役。差備待令醫女仙玉、希容、燕眞,竝從自願免賤。其餘醫女及員役下人等,令該曹米布分等磨鍊題給。
○又傳曰,嬪宮疹候時,入侍,吏判趙文命,熟馬一匹面給,虎皮一令賜給。
○又傳曰,嬪宮疹候時,本宮承傳色內官張錫垕、南溟翼,竝加資。次知內官辛錫祚,承傳色內官廉德裁,各熟馬一匹。別差備內官琴重協、池連海,各半熟馬一匹。出入番內官李後膺、文道器、田得和、安昌祥、金時剛、金爾重、權景愼,司謁康信興,司鑰朱道峻、洪壽才,各兒馬一匹賜給。別監中禁及下人等,令該曹米布磨鍊題給。
○又傳曰,今番嬪宮疹候時,尙宮金氏、兪氏、李氏,以東宮舊宮人,晝夜勤勞,竝從自願免賤,金氏、兪氏,奴婢中一口賜給。
○又傳曰,淸州胎室加封時,觀象監提調行司直尹游,繕工監提調定陵君李顯祿,各半熟馬一匹。書標官副正字韓德良,都差使員兼地方官牧使趙駿命,各兒馬一匹。監役官監役朴龍秀,六品轉遷。訓導朴尙發,相當職除授。奏時官朴纘基,上弦弓一張賜給。員役工匠等,米布,令該曹參酌磨鍊題給。
○李春躋書啓曰,臣敬奉聖批,傳諭于果川銅雀村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所住處,則以爲,臣昨從城外退歸,犬馬之戀,終宵耿結。卽者恩批下降,至有愧恧之敎,聖諭及此,臣罪益復萬死,而承宣幸蒙召還,今臣庶得以少安寸心矣。曲遂之澤,與天靡極,祗自感泣無窮。顧念職名未遞,猶有瘝曠之懼,將不得不更煩章疏,不勝惶恐云矣。臣旣承召還之命,卽爲入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副提學尹惠敎,校理尹彙貞,修撰趙明翼箚曰,伏以寧陵行幸,旣定旋寢,迤至于今三歲矣。洪惟殿下,出天之孝,追遠之誠,僾然思之,憊然遲之,惻怛懇摯,至發寤寐,此固出於聖人之至情,臣等所當將順之不暇也。然,臣等所以隱憂沈慮,靡所遑處,思欲積誠苦諫,不避煩聒,冀有以感回天聽者,此其故何哉?噫,臣等雖甚駑下,亦嘗粗聞古人事君之節矣。豈敢爲曲謹過愼,區區效婦寺之忠,於情而所不能抑,禮之所不可廢者,必欲强尼力沮,使殿下霜露之感,羹墻之慕,有不能伸者哉?此不但臣等所必不爲,殿下亦可以俯諒臣等之血悃矣。今之議者,以爲道途除治,爲一路巨弊,度支經用,不能支供億。斯二者,已有昨年料計稟裁者矣,皆不足以縷陳於前,而惟是今日時疹之大行,癘氣之兼熾,爲群下以死必爭之端。殿下亦宜俯加三思,斷然止之,而儒臣之批,旣示堅拒之旨,大臣諸臣,相繼懇請,而終靳允命,臣等誠不勝抑鬱而悶塞也。夫帝王之孝,與匹庶有異,惟以愼護其身,保安宗社爲大,若其上陵省謁,特疏節爾。是故古之人主,以宗社付託之身,未嘗敢乘危徼幸,而爲其臣者,亦必犯顔力爭。如所謂奈宗廟何,奈太后何者,往往見於史策。以聖學之高明,此等義理,講之已熟,而今欲自輕聖躬,衝冒沴祲,決行而不疑者,殿下其亦以爲疹癘匝域,外內無間,曲避拘忌,凡人恒情。豈可以王者之尊,牽流俗之議,强抑孝思,停宿戒之行也耶?此則有不然者,夫子之所愼者疾,而人君一擧動之間,其所以致謹自重者,靡不用其極。故禮載巫祝桃茢之文,以今觀之,殆近戲具,而聖王猶不廢焉者,此其意誠心戒愼,保壽之方,不可以造次而或忽也。今殿下信獨見之明,輕千乘之尊,涉萬有一危之途,不顧群下之一辭蘄請,此豈臣等所望於殿下者哉?臣等寧被譴何,終不敢以奉承爲恭,欲望聖明,克存垂堂之戒,俯察斷鞅之愚。亟降明旨,俯停寧陵行幸,則豈非宗社臣民之至幸也?臣等忝在經幄,憂愛信切,久擬扣閽陳腔,以冀鑑燭,而適値嬪宮有患候,不敢瀆擾於惟憂之中,緘封在髓,泯默累日。幸今神明垂祐,遄牧勿藥之慶,區區欣忭之餘,耿耿微忱,終不能自己,玆敢相率拜箚,伏乞留神澄覽焉。取進止。答曰,頃已諭於儒臣疏批矣。爾等職在經幄,豈以婦人之拘忌,勸於君父乎?昔年端廟祔禮之日,以癘氣請停親事,其批以堂堂千乘之尊,拘於癘氣,不敢出闕門一步之地者,寧有是理耶?近日守宰之奔避山谷者,心常笑之,豈可以此畏廢應行之禮乎爲敎,大哉下敎矣。爾等雖挽留於幸陵,其於浮行無迹之癘氣,亦能爲君父遮遏乎?再昨年,以逆亂之甫止請寢,今年則以時行癘氣請寢。此無他,欲請其寢,而求說不得,强引目前之事,沮遏君父之至情,布雖深,心難遮。況如事生之道,覲於祖父母者,將擇日而爲之耶?求諸禮經,決無是理。爾等讀聖賢之書,職在玉署者,情外經外之說,陳於其君,此由於因予不學之致,不覺赧矣。粗聞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焉。爲臣之道,非堯、舜不陳於君焉,雖賁育當前,奚能奪今予至情?此非爲予也,乃病予也。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昨夜,伏承恩批,訓諭之丁寧,又出於尋常萬萬。以臣無狀,蒙被恩遇,一至於此,而顧此神氣,日漸凋耗,奄奄如九泉人,重以所遭之危厲罙甚,情迹之窮蹙轉加,更無毫髮上報之道,他生之結草,其敢必乎?奉書流涕,自不知五心之所處矣。過爲自引,夫豈臣之所欲?只是人臣遭此誣,自處之義,不得不然。不如是,其何以存敬畏之體,塞四方之聽,而卒免爲放恣無忌憚之歸乎?其不敢轉動一步地,誠出於千萬不獲已,而惟是議藥之體至重,前後聖諭又切至,而咫尺城闕,竟不克少伸此誠禮,其罪萬死而有餘。席藁請死,威命終靳,悶蹙之甚,誠不知所措。所幸嬪宮疹候安順,遄臻無虞之境,至有藥院罷直之命,區區懽忭,有不敢以言語盡諭。臣之承召與胥命,只爲藥院有事,今旣罷直,以臣踪地,宜不敢少刻遲回,玆敢呈疏退還。仰瞻重宸,一覲無路,懸情結戀,步步回首,臨疏涕零,不省所云。祗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命削臣本兼職名,仍勘臣違逋之律,以礪餘人,不勝至幸,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咫尺城外,未能見卿,今觀還歸之章,愕然之極,亦切愧恧。承宣姑令召還,以安卿心,卿其須體此意,仍住近畿,更思幡然,用副此意。噫,今雖不能回卿心,是bb豈b無一番可回之時耶?仍傳曰,此批答,使偕來承旨傳諭後入來。
分承旨李承源{{*|坐}}魚有龍{{*|坐直}}。分注書李世垕{{*|仕直}}李宗延{{*|仕}}。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成德潤{{*|式暇}}。右承旨吳光運{{*|病}}。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服制}}。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直}}安后奭{{*|病}}。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結城縣監孫景翼。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雪後寒緊,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證候,夜間眠睡諸節益勝,而紅癍其已盡消,餘熱亦無往來之候乎?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證候宜當。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氣候諸節,已言于醫女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大司憲宋眞明,持平金權陳疏,執義朴師正,未肅拜陳疏,掌令申兼濟,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申致雲曰,全羅監司閔應洙,黃海水使具樹勳,結城縣監孫景翼,留待引見。
○張泰紹啓曰,左副承旨金始㷜,昨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副提學尹惠敎,修撰李宗白,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皇明人韓登科、劉太山、金長生三人子孫中,抑或有者乎?卽令該曹問啓事,及中朝人康世爵子孫,今有者否,問于北道以啓事,有命矣。問于該曹,則以爲,中朝人康世爵長子萬甲,次子萬齡,萬甲子紹勳、元勳、仁勳、重勳、前權管文勳,萬齡子興勳等,時在茂山地,成勳、繼勳等,俱在京中,益勳,時任乶老知權管。韓登科、劉太山、金長生等三人子孫有無,未能的知,訪問以啓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去正月朔,各廳堂下武臣等試射,當爲設行,而連因公故,未及擧行。今已踰月,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武藝別監安漢重,內中日試才時,鳥銃無間連三次三發三中,似當依定奪,直赴殿試,三次所受賜馬之帖,亦當依例,一倂還收,而事係恩典,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知道。直赴殿試。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漢城府啓辭,刑曹啓目,出身李尙華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李尙華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今此下番別破陣別馬隊,及去己酉十二月朔退試別破陣試才賞格,從分數多寡,以本廳所儲木綿面給後,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工曹言啓曰,觀察使節度使薦望,當爲限內爲之,而參判臣李廷傑,參議臣安重弼,俱重身病,不得合坐磨勘以入,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本寺分養馬,如有故失,瘦瘠病傷,則每於畢上納後,抄出所授營邑,從輕重施罰矣。赦令旣下,時推歲抄,竝有蕩滌之命,去己酉年抄啓,似不當循例擧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一體蕩滌。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寧陵行幸時,侍衛節目,當爲磨鍊,而留都以何營軍兵爲之乎?敢此仰稟。傳曰,御營廳留都。
○又以兵曹言啓曰,前日判付內,上林苑頹墻,不卽分付,是內官之責也。其卽分付,而慢不擧行,是該監之責也。此後若此不卽修補之事,則令兵曹逐朔摘奸,直捧拿推傳旨事,命下矣。再昨日發遣郞廳摘奸,則西墻女瓦六張,夫瓦七張,東墻女夫瓦各三張,竝爲缺落,同近處墻三間許頹落云。故卽爲招問本苑次知別監,則以爲昨日頹落,而今日兵曹摘奸,故初不分付於該監云。令繕工監,爲先把子園排,卽速修築蓋瓦,而昨日頹落,今日摘奸之說,有不足信,當該次知內官拿推,何如?傳曰,當初下敎時,內官則乃內苑內官也。此處雖非日日巡審者,旣經風雨,則尤卽巡審,而不達不報知乎?摘奸極爲無據,依啓。
○以別兼春秋李潝上疏,傳于趙顯命曰,申飭之下,撕捱若此,將無新薦之日。還出給,此後勿爲捧入。
○趙顯命啓曰,領議政、右議政、藥房提調,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又啓曰,近日廳中,位甚不齊,事多苟簡。承旨有闕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議政府司錄,以領議政、右議政意啓曰,本府例於歲首合坐,薦擧觀察使、節度使可合之人,而臣等各有病故,限內不得議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取考謄錄,則永禧殿親臨酌獻禮時,行禮吉時與齋戒等事,曾因本曹啓稟,勿爲擧行矣。今亦依近例,不爲磨鍊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今二月初八日,永禧殿酌獻禮後還宮時,前後部鼓吹,當以振作磨鍊,而其日與社稷大祭齋戒相値,以陳而不作磨鍊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英陵、寧陵陵上莎草稀疎處及石物有頉處,政府以下奉審後,稟處事,草記。傳曰,石物則乃前所報,而莎草則親審,不遠幸行,奉審後擧行事,命下矣。寧陵兩陵上欄干石塗灰剝落等處,今二月初八日修改事,前已啓下,而英陵陵上欄干石塗灰庫庫剝落處,不可不修改。改塗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二月初八日巳時爲吉云。先告事由祭,同日曉頭行告安祭,事畢後臨時設行,所用雜物,令各該司急速磨鍊進排。陵上石物塗之之役,則依前例別定監役官,前期進去,容入油灰精備以待。本曹堂上郞廳,則前一日進去,監蕫畢役。擣灰軍,亦令京畿量數定送,而本陵陵上曲墻蓋瓦缺傷等處,丁字閣月廊仰沙壁剝落等處,今寒食祭,兼行告由後,修改事,亦已啓下。令此陵上石物塗灰時,一體擧行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永禧殿令所報,則正殿第一室第二室第三室影幀奉安眞紅絲乼六巨里,捲軸眞紅絲乼六巨里,褥上彩花單席三件,紅綃面帳三部,內珠簾靑絲乼六巨里,俱渝色,綾花壁塗色渝,內排紅綃床巾三件,座面紙三件色渝,溫堗地衣三浮,內拜席三立陋破。第一室第二室閤門珠簾縇及落纓東道里,俱破傷,靑絲乼六巨里,俱色渝破傷。正殿楹內外地衣各一浮,南邊楹內外地衣各一浮,北邊楹外地衣一浮,挾間地衣一浮,俱色渝。分閤及南北邊廣窓,挾間藏子窓戶塗紙,俱色渝,三面蘆簟,庫庫腐傷,薍簾南邊三浮,北邊三浮,西邊三浮,前面十一浮,懸竹三甲所,俱破。移安廳分閤及南北邊廣窓塗紙色渝,閤門珠簾及縇落纓東道里色渝,捲簾靑絲乼二巨里,薍簾南邊二浮,西邊五浮,北邊四浮,前面五浮,懸竹三甲所,俱破。正殿樑上塗灰,庫庫剝落,前面月臺香路、御路、神路板位方甎及左右層橋石、左右階石,傾側。正殿移安廳御齋室內外諸處,丹靑色渝,東宮齋室傾側,後面階砌石頹落,御齋室階砌,池塘階石頹落處,今初八日酌獻禮前修改云。昨日本曹草記,以陵寢事,致勤聖敎。職在該曹,已不勝其萬萬惶悚,而今此眞殿執頉處,又復報來於酌獻禮涓吉之後,誠爲未安,而事係至重,不可不及時修改。令日官推擇吉日,則初八日以前,皆有拘忌,其間日字,更無推移之道云。待春奉審執頉修改,恐爲得宜。以此擧行,何如?傳曰,昨日下敎,乃若此之故,然三年行禮,其不可不鮮明。正殿修補處,初八日先行酌獻禮,以初九日定行。今後則此等之習,另加申飭,可也。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病,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病,右承旨張泰紹進。張泰紹,以吏批言啓曰,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俱以病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又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相避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李世瑾爲大司諫,金取魯爲禮曹參判,柳儼爲校理,權爀爲副校理,趙迪命爲修撰,李匡德爲刑曹參議,金洌爲禮曹佐郞,洪相朝爲監察,尹光益爲司僕正,柳祥翼爲報恩縣監,崔恒齡爲永平縣令,南泰溫爲司僕主簿,吳光運、金始炯爲承旨,睦趾敬單付兼春秋,醫官金應三,今加正憲,李燁崇祿,玄悌綱資憲,李徵夏嘉善,尹興大通政,朴道煥通政,內官張錫垕通政,南溟翼通政,以上嬪宮疹候時加資事,承傳。右承旨吳光運,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炯。
○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李眞淳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金始炯進,右承旨張泰紹進。張泰紹,以兵批言啓曰,南虞候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堂下曾經三品人,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金興慶、金始煥爲知中樞府事,尹和鼎爲內禁將,趙倫爲訓鍊判官,朴昌緖爲椒島僉使,邊佖爲南陽監牧官,吳運昌爲蔚山監牧官,朴守慶爲南虞候,宋棨錫爲僉知,文在中爲文兼,申智爲景福假衛將,副司直兪崇、吳光運,副司正李顯望、李宗延。張泰紹,以兵批言啓曰,去己酉年秋冬等,諸道褒貶啓本拆見,則前統制使金潝啓本中,所非浦權管全璨,以爲政平平,宜責來效爲目,則宜置中考,而置諸上考,致勤點下。南兵使韓範錫啓本中,仁遮外萬戶李德洪,以熢政旣疎,警責宜加爲目,則宜置下考,而置諸中考,致勤點下。金潝、韓範錫,自政院旣請推考,所非浦權管全璨,以中考施行,仁遮外萬戶李德洪,以下考施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批言啓曰,僉知中樞府事申五星戶奴呈狀內,上典以年迫九耋之人,方在平山莊所,委頓床席,轉側須人,萬無起動致遠之勢云。年老病深,旣不能上來肅謝,則亦不可一向虛帶。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批言啓曰,景德宮gg慶德宮g假衛將金錫耉呈狀內,素抱痰病,年紀衰暮,筋力漸敗,所帶軍門之役,係是劇勞,以此病狀,實無兼役隨行之路云。老病如此,且帶軍門將校,則輪直之地,勢難兼察。金錫耉衛將之任,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新除授南虞候、朴守慶,時無加資之命,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加資。
○假注書南泰溫六品遷轉,代以安后奭爲假注書,分假注書李宗延有頉,代以朴昌徵爲分假注書。
○以吳光運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禁推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今日政,新除授校理柳儼,副校理權爀,修撰趙迪命,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副校理權爀,時在忠淸道淸風地,修撰趙迪命,時在京畿果川地,經筵入番事緊,請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本館下番闕直,事體未安,副修撰李德孚,旣已帶職蒙宥,與副校理李潝,一體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備邊司北漢主管堂上言啓曰,北漢義僧,捧錢雇立有弊。依前上番事,曾因湖西儒生陳疏,廟堂覆啓許施之後,主管堂上,以上番僧可矜之狀,有所稟裁。自上以斂錢之政,至及於緇徒,未安。依南漢例,上番而雇立,革罷爲敎,故自本司以此發關,分付於五道,則諸道義僧,皆爲依番次上來,而獨嶺南道臣,屢次煩報,終不上送。特敎之下,如是遷延,極涉未安,慶尙監司朴文秀,從重推考,使之依前分付,斯速上送之意,申飭,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禮曹言啓曰,本曹堂上有故,觀察使、節度使薦,限內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言啓曰,觀察使、節度使薦望,當爲限內爲之,而兼判書臣申思喆,以親病受由在外,參議未差,不得合坐磨勘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去正月二十七日,幼學柳萬植,良人李震芳稱名人,自丹鳳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竝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朴璜,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中宮殿移御慶德宮時,五衛將二員,推移分直矣。假衛將,則依前例,姑爲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試官行副司直南就明,本以衰病之人,宿患痰症。當此換節,挾感彌留,强病赴試,已涉一望,而自昨夕觸風添傷,猝有寒戰之症,昏倒移時,寒氣少止之後,熱勢浸盛,精神不能收拾,似是傷寒重症,而若不及時調治,則死生可慮。以此病狀,萬無自力參試之路,莫重國試,不可不備員,令政院急速稟旨變通,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因武二所草記,試官南就明,病勢猝重,萬無參試之路,令本院稟旨變通事,允下矣。原單子中,改付標以入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因弘文館草記,副校理李潝,副修撰李德孚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持平金權上疏,傳于趙顯命曰,職在言事,不爲振朝廷礪風習之意,欲遏君父天理人情,殊無在言職之效,還出給。{{*|疏見下}}
○司諫朴弼琦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正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答曰,勿煩。
○右副承旨申致雲疏曰,伏以臣,再昨晡後,忽覺渾身灑浙,頭目暈眩,驀然昏倒,殆不省事。欲用薑蘇茶取汗,而乾嘔惡心等症又發,不能順下。寒縮轉加,四末厥冷,急呼局醫診視,用解表之劑一貼,而達夜苦痛,少無所減。昏昏涔涔,若在烟霧中,出納公事,全不得照管。至於傳敎之下,亦無以束帶承受,此實爲萬分惶恐悶迫者,比來時氣不順,勿論壯弱,得病輒危。今臣病狀如此,私心悶慮,無所不至,若不及時醫治,則實有死生之憂。且因院僚不齊,推移無路,玆不得不略具短章,仰暴悶急之狀。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賜鐫遞,俾得出去調治,以尋生路,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踏啓字}}
○副校理別兼春秋李潝疏曰,伏以臣,罪名至重,情地危蹙,雖蒙聖恩之曲加宥赦,而收用之,若其釁累,湔滌不盡,着在身上,一切淸塗,斷無投足之路,故於昨冬,缷解職名,卽尋鄕路,閉戶跧伏,甘作田野之一棄氓矣。不自意,恩除復下,官銜依舊,馹召之命,遠及窮鄕,繼有別兼新除,累加催促,臣誠感激惶隕,靡所容措。踪地臲卼,承膺旣難,縣疏有禁,控籲路阻,一向偃伏,終有所不敢,强疾登程,來到私次,亦有日矣。卽因嬪宮患候,有公事留院之敎,不敢妄陳辭疏,今始呼籲,以冀睿察焉。臣於館職,自畫已久,姑不暇覶縷,有若飾讓,而至於別兼之任,催督之命,有非尋常,情窮勢蹙,不得不略暴難冒之狀。丁未薦事,臣亦與焉,而其後主薦之人,以僨誤爲嫌,臣之處義,少無異同。前後疏控爰辭,已經睿覽,今不敢輒爲架疊之語,而若其決難冒當之狀,與前一般,何可徒怵威命,不顧廉隅,晏然承當,以招譏議也?雖據館規而言之,當以舊時番次,爲今日付職之次,閔亨洙,卽臣之下番也。亨洙旣解門黜,則與向時在罪籍中有異,揆以法例,自有當之者,臣豈可越次替行,以墜流來之舊規乎?且念朝家,旣爲左右史之不備,累次別兼,而訖今遷就,奄至經年,其在事體,亦甚苟簡矣。與其每每强之於如臣決不可當者,使薦事渺無了當之期,豈若回授於無故可堪之人,速定薦事之爲愈也哉?伏乞聖明,曲垂諒察,亟許鐫削臣所帶兩任,仍命卽速變通,俾史薦不至延拖,館職不至久曠,千萬幸甚。臣無任云云。
○持平金權疏曰,伏以臣,見斥公議,情勢危蹙,不可抗顔於臺地之狀,已悉於前疏中。今不敢更事煩浼,而第念自古士君子去就,必以廉恥禮義爲大防,蓋一或放倒於此,非徒僇其身名,亦有以辱朝廷也。今臣所遭,實是搢紳之羞,而若又冒沒廉隅,揚揚就列,則其見嗤於識者,貽玷於公器,爲如何哉?且臣腫病,一味沈篤,針藥罔效,旬月之內,實無供職之望,玆敢不避猥褻,輒此控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俯垂諒察,亟許鐫斥,以謝公議,千萬幸甚。念臣情地,豈宜論及他事而一段愛君之忱,有不能自己,敢此附陳焉。臣於昨夕,伏見堂箚批旨,至以欲請其寢,而求說不得,强引目前之事,沮遏君父之至情爲敎,奉讀以來,不覺深憂永歎,終夜不寐,區區過慮,不但在於不寢寧陵之幸而已也。今此幸陵之擧,旣有成命,已至三年,則固知不匱之孝思,必欲斷然行之,而若非有至難便大可憂者,則在廷之臣,亦豈必煩請姑寢,期於以死爭之,而不知止也?噫,君臣之間,貴在誠意之交孚。苟或臣子不以誠事君,君上不以誠待下,則天下甚事,可以做得?殿下平日,每以誠之一字,自勉聖躬,仍又責勵群下。今日臣僚之不以誠見信於君父者,此固群下之罪,而至於强引沮遏等敎,實是萬萬情外。聖明之不以誠待臣僚,一何至此,殿下於是乎失言矣?目今天災時變,式月斯生,內而國勢甚孤,外而民心靡屆,最可憂者,天行癘疫,熾蔓京外。固知王者所幸,句陳淸路,而愼疾之戒,先聖有訓,則此豈殿下自輕其身,動駕於數日程之時乎?殿下縱自輕,其於宗社付託之重,兩東朝憂念之切,何哉?廷臣之苦口力爭,蓋以此也,豈有一毫游辭遮遏之意乎?玉署聯箚,事體不輕,而殿下一言摧折,不少留難,已是無前之過擧,而況再昨年兩大臣之血誠憂愛,或奏或疏,終至停寢。聖上轉環之美,孰不欽仰,而到今聖敎,有若其時請寢,亦出於强沮,而勉從之者然,尤非以誠待大臣之道也。原勳大臣,則今已故矣,若今有知,豈不抑鬱於泉塗之下耶?重爲聖明惜之也。伏乞聖明,俯察群下之懇,出於至誠,特寢寧陵行幸之命,以副億兆臣民之望。從今以後,凡於絲綸之間,克軫修辭之誠,益懋待下之禮,亦愚臣區區之望也。臣無任云云。
○大司憲宋眞明疏曰,伏以臣於見職,豈有堪承之望?而適當朝廷起居之日,黽勉出肅,又以陪扈問候之節,連日進參,觸冒風寒,感傷非細,見方廢食失寢,負席呻痛。卽此症狀,已無驅策供任之勢,而又有難安情地,敢此布露,惟聖明裁處焉。近來班行之不整,實由於百度懈弛之致,尋常慨然。坤宮移御時,諸司堂郞各一員陪從,自是定規也。日昨陪班,水部三堂,全不進參,宜有警罰,而此則政府之所管,臣未暇越例致責。至於堂下東西班檢勅,責在憲府,故臣另飭押班臺監,使之隨品整齊,仍令各捧袖擧案,以驗其來否矣。伏聞相府,以不先稟知,囚治府吏云,此固禮都監應行之事,則其必經稟與否,未知前例如何,而身爲風憲之長,至見下吏之被囚,理難冒沒仍據。伏乞聖明,諒臣情病,許臣鐫免,以安私分,不勝幸甚。仍竊伏念,寧陵行幸之命,固聖上追遠之至情,前後所以牢拒群請者,亦出於孝思之攸激,則區區憂愛之說,宜不足以見諒於聰聽,而諸臣章奏之上,輒示未安之色。至於昨日堂箚批旨中,布雖深,心難遮等敎,實是萬萬情外,王言之體,恐不當若是迫切也。噫,君上雖有無前過擧,爲人臣者,但當盡誠規匡而已。苟有用意排布,設計周遮之跡,則其爲罪,已不勝誅。況今先朝已行之園陵祗謁,於經於禮,至正至當,顧以何心,敢爲沮尼之論哉?其中必有隱憂深慮,迫不得已者存焉,此豈非聖明之所當照察處乎?自夫朝論岐貳之後,一事一議,未嘗無甲乙異同之見,而此則無彼此無貴賤,自朝廷至四方同然一辭,遑遑相告,皆以至誠挽回爲期,此其故何哉?今之進言者,或以治道、路費、供億爲弊,而此不足恤也。或以勞民衆奪農時爲慮,而又不足恤也。惟是天行疹癘,始遍於畿甸,沿路村閭,殆無一片乾淨之地,巫祝桃茢,無隙可施。顧今國勢孤危,悠悠萬事,莫大於保嗇聖躬,則其不當拂群下同情之請,涉萬有一危之道也,決矣。然今日廷臣之所㦖迫者,尤有過於此者。傳曰,不直則道不見。臣請陳之。蓋自逆亂以後,今及三年,而人心之危疑,中外之繹騷,與亂初無異。蓋千古所無之變,出於域中,驚擾乖離,訖未鎭定。此時動駕於百里之外,實爲第一憂危之端,而大臣以下之不敢開口言此者,特以殿下視以迂怯,聽之邈然,每以臆逆之敎,先加摧折故也。上下臣民之勤勤懇懇,必欲以死力爭者,實在於此。苟殿下自輕其身,强違群情,志之所存,必行乃已,則斷鞅橫橋之忠,必復見於今日也。洪範曰,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身其康彊。今則擧國一談,未見其從,此果合於大同之經訓耶?切願聖上,深念帝王之大孝,洞察臣庶之至懇,姑寢行幸之命,深爲宗社之幸,千萬至祝。臣職在言地,固當詣闕叩閤,竭誠陳gg盡g忠,而病勢情地,如上所陳,輒敢附論於辭疏之末,乞須留神而澄省焉。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昨日玉署之批,觀卿直道,不豈乎迫切,若卿疏語,自古創業中興之主,其無展禮之日矣,予亦未聞矣。此不過出生畏怯之言也,非千乘之君所可爲也。大抵昇平日久,朝士甚安,若有一事,輒先怯焉,心常慨者矣。朝廷若此,士民或騷,固非異也。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敎全羅道觀察使閔應洙書。王若曰,王者察能而授官,本無內外之別,人臣陳gg盡g力而報國,寧有險夷之殊?先定予衷,果諧僉擧。惟卿,傳家詩禮,奕世簪纓。雅範淸規,旣篤於操飭志行,英猷敏識,能該於綜理事功。處之獻納,論思允資啓沃之效,濟以端凝,簡重足堪緩急之須。協贊戒機,曾看蓮幕之膺剡,調娛蠻俗,克著萊府之殫勞。逮夫授節而典藩,屢見遜牘之叩陛。推予簡寄之寵,滋gg玆g欲試其才,嘉爾退讓之忱,姑許遂乃操。第玆湖南之大域,實惟海東之重藩。三百年佳氣鬱蔥,漢家豐沛,五十州物力雄富,禹貢荊、楊。利盡東南,擅魚鹽竹箭之美,路通海陸,致征賦租稅之輸。顧擧國取資之在玆,視他道倚靠者尤倍。不幸比歲旱荒之荐被,重以昨年變亂之遽罹。日脧月削之官儲殆空,策難究於賙濟,鳥驚魚駭之民俗靡定,政莫先於綏懷。邦本將顚,乙丙之殷憂每切,國計方急,庚甲之周度斯勤。不有振擧之良籌,積弊奚去,不有撫摩之實惠,衆瘼奚蘇。矧許舊吏之徑歸,遂致重臬之久曠。兵馬之管轄無托,事多疎虞,人吏之輈勒不嚴,法或違越。宜思棨節之遄戒,毋憚原隰之疾驅。以夙夜匪解之誠,詎忘報效之義,故日昨未安之敎,蓋示飭厲之衷。玆授卿以守全羅道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巡察使全州府尹。卿其益殫乃猷,無負予意。考守宰幽明之績,黜陟必公,察黎庶利病之源,施設宜急。其他策應經理,惟在商量,乃若稟處專裁,自有常典。行且召矣,往其欽哉。於戲,如韋丹之莅江西,民不病於飢饉,若范滂之按冀北,吏皆慴於澄淸。駐節瞻一路之福星,可見舞踏,隨車霈千里之化雨,佇聞頌謠。故玆敎示,想宜知悉。大司成知製敎李德壽製進。
○庚戌二月初二日午時,上御熙政堂。全羅監司閔應洙,黃海水使具樹勳,結城縣監孫景翼,留待引見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全羅監司閔應洙,黃海水使具樹勳,結城縣監孫景翼,假注書李顯望,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崔逵泰入侍。上曰,承旨進來。趙顯命進伏,閔應洙亦進伏。上敎應洙曰,此事敎書已諭之,而凡事初雖欲爲,鮮克有終矣。前人有經始,而後人易解之。前伯雖不無病痛,其所銳意湖南,人已知之。後人若解之,則必將失望,各別着意爲之,可也。應洙曰,小臣本來空疎迂拙,不識事務,藩臬之任,萬萬不稱,而不敢撕捱,冒沒承當,任重責大,夙夜惶恐矣。下敎如此,豈敢有一毫解弛之意乎?上曰,大凡人情,他人事,不若自己事,易致放心。卿之擇差有意,萊伯時事已知之,而輕重大小亦有異,尤宜加意爲之。應洙曰,凡事初頭當之者,排置有意,新人易致齟齬不合。且人之所見各異,或性品之緩急疾徐,亦各不同,而第當十分商量爲之矣。上曰,有何所懷乎?應洙曰,臣見任不久,未及往復,前伯設施已新,下去親見利害,然後可以狀聞稟定。卽今別無可達,而湖南昨今年雖稍豐,其前累經凶年,大亂之後,人心至今不得鎭安,比戊申初,少無所勝。卽今逆黨,猶有流逋亡命者,山峽海島,恐爲逋逃之藪,而絶島則命令常多不通,逆黨支屬竄配者,亦彌滿島中。海防之疎虞,比陸地有倍,可虞之端甚多。臣下去後,固當別爲申飭海防,而山峽沿海各邑守令,自前雖有擇差之命,沿海各邑,則風土不佳,亦多殘邑,故朝令終不見施。此後則以有風力人,各別擇差事,申飭銓曹,何如?上曰,天之所爲,亦豈擇地而施雨露乎?以西銘同胞吾與之意言之,殘疲之人,豈宜得瘴土,而有風力人,必卽善地乎?此莫非公不勝私之致也。大政不遠,當申飭銓曹,而卿下去後,沿海各邑之疲殘不職者,不待殿最,狀聞罷黜,可也。{{*|出擧行條件}},應洙曰,臣得見戶曹關文,則湖南各宮魚箭,當送京差人收稅云,此事前監司李匡德曾已定奪,盡罷京差人,專屬地部,而未滿數年,又復如此。此槪漁稅,地部旣已還給各宮,則不欲徒爲收稅,分送各宮,亦欲仍復舊規,而京差人本多民弊,雖以朝令言之,數數變易法令,不信於民,事體未安。內司之物,自戶曹亦多收送之例,依前定奪,京差人勿爲下送,自本道直爲收送戶曹,何如?上曰,此事初雖似易,終則實難,不但戶曹非矣,前監司亦非矣。上送戶曹之後,戶曹知數,可以分送。且差人所食,可以減數,可謂俱便,而屬諸戶曹之後,宮家祭需所用,自本道亦不上送,戶曹每不免見督,故至於草記勿施,卽道臣所達,是矣。依三昨年冬下敎,擧行數年,如有弊端,則變通,可也。予亦循例允下,何暇比諸人乎?然道臣,若以有民弊復舊,則可也。而自本曹只憚酬應之煩,遽請復舊,殊無處分之意。當該堂上推考,可也。{{*|出擧行條件}}。顯命曰,請宣諭。上曰,唯。顯命讀之。又曰,請別諭。顯命讀訖,具樹勳進伏。上曰,履歷。樹勳曰,壬寅庭試武科,以宣傳官出六,經都摠府谷山府使、順天營將,方待罪本職矣。上曰,所懷。樹勳曰,別無所懷。或有一二所聞,而惶悚嚴畏,不敢仰達。下去後,當與道臣相議,狀聞矣。顯命曰,請宣諭。上曰,唯。顯命讀訖,孫景翼進伏。上曰,職姓名。景翼曰,臣卽結城縣監孫景翼也。上曰,履歷。景翼曰,壬辰文科,爲校書館,經祥雲察訪、機張、平澤、興陽縣監,方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景翼誦七事。上曰,所懷。景翼曰,累聞弊端,而未及詳知。下去後,當面議道臣而狀報,今無可達之辭矣。顯命曰,請宣諭。上曰,唯。又請別諭,讀之。顯命曰,不緊公事,留院矣。今則藥房入直,旣已退出,公事,依前入之乎?上曰,出去後皆入之。顯命曰,右副承旨申致雲,病勢甚重,合有變通之道,其代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顯命曰,頃日勘亂錄都封,下送監兵營事,有命矣。此有掣肘之端,何以爲之?上曰,果似有弊,自政院出付各道各邑邸人處,使之一一傳送本道本邑,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庚戌二月初二日申時,上御熙政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請對引見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李顯望,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崔逵泰入侍。領議政洪致中曰,雨雪後,日氣之寒,無減於冬,聖體若何?上曰,無事。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致中曰,今番嬪宮紅疹,無別症而順經,喜幸何可勝言?上曰,批旨已言之矣。初不無所滯,而其後平順,此異於他,惟疾之慮不少矣。終得順經,殊可幸也。致中曰,仰慮之心,異於常時疾患。近來以閭巷言之,其病大抵皆重,症勢甚毒,故臣等憂慮自倍矣。如是順經,實不勝慶幸之至。第此病,飮食之節,易致生害,飮啖調攝,別樣愼之,宜矣。又曰,昨日寧陵行幸,擇日,啓下矣。朝參時,小臣已陳大意,而得見玉堂箚批,辭旨嚴截,聖意落落,臣等悶鬱何極?拜陵,乃年年應行之事,出於追遠之誠,群下雖無狀,豈無故而止之乎?若平時,則非可爭之事,不但先朝已行之事而已。臣少時適在驪州,陵幸時,亦曾迎送於路次矣,今豈敢空然請寢乎?以分義道理言之,若非此時,則不敢陳請矣。卽今驪、利之間,癘疫漸熾,念後日氣雖勝,癘氣如此。堂箚批旨,有曰,浮行之氣,亦能遮遏乎云,而癘氣異於痘疹,避之則不染,其在愼疾之道。如此之時,豈可衝冒,而作四五日行役乎?心甚切迫,昨欲請對,而玉堂箚批,未及見之。且日暮入侍,有所不敢,今日與僚相相議,與藥房諸臣,請對入侍矣。一番拜陵,事理當然,若是無事之時,固不可陳達,而卽今如此之時,豈可陪侍,作累日程行幸乎?右議政李㙫曰,戊辰年將欲謁陵,其時大臣陳箚而不允,南九萬入侍,以癘疫請寢,而亦不允,故不得已將順而稟定矣。今小臣雖無狀,應行之事,豈敢沮遏乎?必欲往展至誠,旣出於孝思,亦豈不將順乎?但今癘疫與時勢,豈若其時乎?至今思之,其時則太平世界也,此時豈可陪往遠地乎?臣等在外愕然,死不敢奉承,求對入侍,惟願被罪,幸望快回聖心而停止。若是當行之事,則豈敢强聒乎?上曰,堂箚之批,已言之矣。以恒人之情言之,祖父母之墓,不一見之,則缺然乎否?若非畿邑則或然,而此則不過數日之程,先朝已行之地,豈可不行乎?若是游畋等事,則卿等當爭,而此則予雖不肖,卿等當勸行之不暇,何可挽止乎?雖以癘疫言之,近來豈有無癘之時乎?若待八路寧謐之時,則以日言之,三百餘日內,必無如此之時,牽掣於東,拘制於西,則豈復有餘日乎?戊辰二月,國勢實與今日無異,而卿等慰予而言矣。其年冬則果安,而春則豈勝於今乎?今日所言,大約有三者。若待國內無水旱,畿邑無鼻角,則豈有可往之日乎?雖云國勢如許,而今明年內,設有螽斯之慶,乳下之兒,待其稍長,則歲不我待,豈不漸衰乎?予今將四旬矣,帝王家,有異恒人,予猶氣盛,故能如此,而試以鬚髮言之,曾前宋寅明則曰,過矣,而鑷之則多生云,故置之矣。頃於太廟齋室,引鏡見之,則常時色黃者,其根欲白,此則不忍置,故鑷之。以此見之,年紀漸非强壯之時,此後卿等雖或請往,予必量力而難從矣。以此三事,決不可許矣。何時國勢安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聖人之言豈過哉?再昨年以逆亂甫定請寢,都民益恐動,此事不爲發說,每以民力稼穡推托言之,今年以國勢言之,而又以癘氣藉口,每捨根本而言之,卿等所言如此,在上者豈不慨然乎?今日宋眞明疏,以堂箚批中,布雖深之敎,有所云云,而所謂排布云者,非謂爲惡而排布也。凡排布經營,亦豈不有淺深乎?雖是爲君父之事,諱其本而不誠言之,上下如此,可謂不誠則無物也。宋眞明疏中,所謂不直則道不見者,是矣,而終是書生畏怯之言也。若俟他日,則將期五年乎,期十年乎?再昨年以變亂甫定爲言,今年又如此,百姓安得不騷動乎?昇平日久,故少或有事,則擧皆或恐有傷,此蓋出於自護之意也。旣已許身事君之後,其君太無道,則其臣當去,而今則士夫先動,多有出去者,古語有三窟,而今則誠有兩窟矣。百姓非爲騷屑,而朝廷實令百姓疑惑也。朝廷或有申飭之事,則民亦騷動,向來邊山事,亦如此矣。今又君父欲展情,而以騷屑止之,此則朝臣固宜自愧,何暇請寢乎?不思自反,而徒有可畏之心先之,堂堂千乘之主,雖無磊落之氣,非若朝臣畏怯之心,豈若婦人然,入臥於內,雖都城之外,不敢出動乎?今以根本言之,決而行之四字外,無他言矣。致中曰,責臣僚之敎,至當矣。不誠無物正如此,臣等若誠心感動,則自上必有所覺悟,而臣等誠意淺薄,不能感動天心,此則臣等罪也。臣等所達,只爲聖躬也。若不行幸,而有所益於臣僚,則或有挾雜之心,固宜無狀,而今此拜陵之禮得行,則其在群情,亦豈不好矣,而乃反用意沮遏乎?上曰,不然。豈曰諸臣必用意而然乎?但平日自護自便之心勝,雖蹔寒之日,無出立之心,故推此心,而必爭君父之行矣。貴賤無間,固當推恕人情,而不此之爲,只以自護自安之心,推之於請留君父之行。此蓋在其身,無礙滯之事,故君父之至情,無思得之心矣。若有所慮,則扈駕之道,亦當別樣愼密,而如許事,曾不念及,此徒思一件事,不思一件事而然矣。致中曰,臣僚誠無狀,而亶爲聖躬,實無他意矣。上曰,孟子曰,事親若曾子則可,曾元則能養口,而不能養志。今以事君之道言之,卿等果能養其志乎?予雖東西衝突,必不染癘氣,而平日只以時象爲病矣。致中曰,臣豈敢有一毫自便之意而請寢乎?萬萬不然矣。上曰,非謂卿等爲然也。平時有自護之心,故心中所知,自如此耳。㙫曰,臣等在外,以聖孝出常,相與出涕而道之。若有奉承之事,則當靡所不用其極,豈以自便之道,請停乎?今春先行近陵,秋幸他陵,漸次差退,似好矣。上曰,勿謂有來年。勸學文,豈不言之乎?致中曰,臣等亦有祖父母墳山,若積年不得上墓,則情理有所不忍,必受暇往來矣。寧陵展謁,至今遷就,仰惟聖孝,固當必欲行之,臣等豈敢無端請止乎?諸臣已出言端,物情旣如此,豈不畢陳乎?大抵賊亂甫定,豈於此時可動而今無國本,國勢孤危,豈可遠行乎?諸臣之意多如此,而小臣在外,或與人酬酌,臣意則不必以多事陳達矣。當此人心未定之時,遠地行幸,則大小臣僚,皆以爲悶然,豈以今番擧動,謂必有可慮乎?但念玉體若康寧,則不必有深憂矣。再昨年以後,聖心雖或强制,其所受傷,當如何哉?況以近來,惟疾之憂,寢膳之節,自減平時,雖姑無形見之疾,榮衛傷損則必多矣。如此之時,紅疹雖無再經之慮,至於癘疫,則由時氣極惡而生,以凡人言之,元氣不充,則風寒感傷,所損者深。若玉體充健之時,則勞動行幸,庶幾無憂,而此時五日回鑾之程,驅馳撼頓,則風沙霧露,豈無所傷乎?今日所恃者惟聖躬,萬一有玉體受傷之慮,則其憂曷可盡達乎?所切悶者正如此,群下不無數者之慮,而臣意則此時調攝之節,實有不如常之慮,比數者尤爲切急,故如是仰達。不然,則至情所在,豈敢請寢乎?上曰,以一事言之,書生居安,畏怯多矣。惑之旣甚,此則難以辭說回脫,而今卿開心陳達,聞此則差勝。卿若知此,則必當送予矣。今入侍,有數三諸臣,豈可假飾而言乎?設有調攝之節,先朝累年調攝之中,亦有溫幸,而每以男兒動物,勞動無妨爲敎矣。至果川宿所後,水剌亦勝,予亦隨駕,似有勞傷而無害,終得無事還歸,其時御製亦有之,豈不見之乎?予雖乏磊落之道,實哂書生泄沓之習矣。予平時有痰火,從容安逸,故如此。無運動之事,故脚力亦不足。予勞則不病,安則病矣。辛丑入來後,東朝問候,有時遠步,則脚力稍勝。甲辰以後,拘於體面,有所乘,故還不如前矣。今番嬪宮疹患,實出慮外,其爲憂慮如何,而以此少無所害,用心生病,實由於時象。每見疏章間藏頭說話處,其答也有難分析而爲之,如是之際,實欲生病,凡事用心,則生病矣。再昨年東朝宴禮,幾年退行乎?趙判府事,臨時病重,隔進宴數日,書啓入來,國之大臣,病重如此,宴禮恐不得行。其日大用心,自其夕得輪感,初日則嘔吐不寧,其翌日僅得參禮。其後大臣,旋差而無病之,予則反生病,其時予以此自笑矣。今以私家言之,曾祖父母墳墓,寧不欲一往見之乎?予雖不敢比擬於聖祖,某條萬一有繼述追慕之心,必欲一展園陵,其情自倍矣。嗣服後,今幾年,所以有次等之故,尙未及爲之,至今遷就。若知其如此,再昨年豈不爲之乎?至今悔之矣。卿雖云必生病,而若往,則十分之中,無病爲九分,若不往,則生病爲十分之八九。方寸傷矣,若用心,則酬應亦難。今將病矣,藥房如欲保護,則毋使生病。病生後豈不難治乎?往則薰染不可預度,不往則必生病,須勿使予生病,可也。予不得已言之矣。致中曰,人情有欲爲之事,而拘礙不得行,則自然心不平,有如許道理。且男子動物,若行役,則或宣暢有勝,而人君動止,貴乎萬全,若有一分所傷,則將何以爲之耶?陪出安返必矣,而若或生病而有悔,則當初不力爭之罪,爲如何?苟非如此之時,則咫尺天威,豈敢隱懷而陳達乎?適不幸時氣如此,陪出切悶,必欲停止,前頭豈有許久不行之理乎?臣等在外,與尹淳言之,以爲孝廟志事,必欲繼述之意,豈不知,而寧陵展謁,旣已堅定,聖意所在,亦已知之,若非此時,則何必力爭?臣等之意固如此,而適當此時,故縷縷敢達。明年或再明年退行,何如?上曰,此後亦豈有無癘疫之時乎?藥房提調尹淳曰,今日見畿伯狀聞,則驪、利異於他處,癘疫尤盛矣。上曰,驪、利地方尤大,故其數自多耳。淳曰,大臣旣已盡達,臣雖居保護之地,豈別有所達乎?愼疾之道及國勢時勢,皆已陳達,聖上必不以爲新新,故不復多言,而以卽今事勢言之,禁中異於他時。嬪宮疹患,纔入向差之境,而猶有餘憂。中宮未經紅疹,至於分宮,俗說亦觀上下弦而相通,還御當觀初八二十三日而爲之,其前有若待榜者然。方此分宮中,將欲遠幸,憂慮萬萬,若其間或有疹患,則將奈何?雖非手上,憂患豈可不軫念乎?上曰,不然矣。孝廟朝先正臣宋時烈獨對時,以公主第宅事陳達,則敎以若展情,則此等事何足道哉云云。大哉,言乎。今不但嬪宮疹患也,設令元良尙在而患疹,以此展禮,手上之情,必不停行,予雖有情勝之病,豈爲此而不顧重事乎?淳曰,此豈情勝之事乎?行幸則尙有他年,故敢以一說,仰達矣。癘氣豈必曰薰染乎?人臣事君之道,當以堯、舜爲期,而萬一之憂,亦豈不念及耶?實非一時畏怯而然矣。上曰,畏怯者,畏驪、利也。創業之主,平大賊者,尙不畏而遠行。今鼠狗之徒,豈可畏縮而不動乎?淳曰,又有一事之難,頃已陳達,而近二百里之地,諸陵中最遠,是故陵所扈衛,前例守禦廳爲之矣。朝議將欲至行幸之日而爭之,其前豈可發兵乎?雖欲爲之,事勢如此,豈不難乎?致中曰,小臣之言,自然以切急之意陳達,而外廷諸議,異於臣言,雖至庭籲,不敢奉承矣。上曰,欲爲則爲之,可也。然此則只病予而已。若知至情在中,則必不爲此矣。予實愧古帝王之至誠感人,而予不肖故如此,若至有此擧,則予亦豈無過擧乎?到此卿等,誰與爲國乎?藥房副提調趙顯命曰,殿下失言矣。臣等雖無狀,略知事君之道。且以宋時烈事言之,當顯廟時,亦以太廟園陵久未展謁,多所規諫,此亦臣子之至情也。今若有一二事,則不必如是力爭,而人心世道如此,變亂甫定如此,國勢孤危如此,癘疫又爲一節,此外不知又將有何事。卽今時勢,適會如許,臣子豈不深慮乎?變亂後,雖或有餘黨,渠將何爲?癘氣亦豈曰必染,而其在萬全之道,決不可陪往,故敢此縷縷陳達矣。今承聖敎,節節至當,群下語塞,而至於過擧之敎,殿下失言矣。上曰,卿等欲爲過擧,人之天情人情,必欲沮遏,予亦豈得無過擧乎?顯命曰,古之人拔刀斷鞅,而當時人君,尙無過擧,今殿下何爲而發此敎也?上曰,庭籲近來欲殺人,故數數尋常爲之,有若下官之請謁上官者然,而自古無請寢陵幸,而爲庭籲之事。頃年海恩橫臥之言,可謂確實,而若爲庭籲,則民將疑有某事而隱諱矣,決毋爲此擧也。知申失言之說,是矣,而雖是過擧,酬應亦豈不甚苦乎?致中曰,臣等縷縷之言,出於血誠,聖上豈不俯燭乎?上曰,卿等之言,雖出血誠,薄於聖祖,而厚於卿等乎?情禮姑捨勿論,人事亦豈不顧乎?不幸驪州,而幸金浦乎?如是之際,情禮幾何有屈乎?㙫曰,姑待平常時而爲之,何如?上曰,今番寧陵行幸後,則間一二年,當幸章陵,而其前則決不幸遠陵矣。致中曰,臣等不能導達,故有此嚴敎。不忍聞之敎,間間有之,惶恐無可達矣。一向强聒,有所不敢,退出後,豈不更陳所懷乎?又曰,以軍布作米事,多有掣肘之端,故敢達矣。訓局是輦下親兵,當別樣顧恤,而砲保事,廟堂初不區別,混入於作米之中。都監事,誠可慮,不得不分排各軍門,以銀錢充給其代,而亦有大段難便處。砲保木,比禁御軍布,升數稍勝,然近來都監所捧之木,漸不如前。問其價,則砲木一匹之價,不過一兩七八錢,禁御軍木,則可直一兩五六錢,所爭者,只是一二錢之間云。若以禁御軍布,直給都監,則似將不滿,而必欲以純錢責徵,則都監事,亦未爲得當矣。御廳卽臣所管,故詳知,而禁營事,亦累聞之矣。兩營錢貨皆垂乏,必欲滿二萬三千兩之數,則勢將以銀代給,而數十年經營收聚,作爲封不動之銀,爲他營門價布之代,一朝傾庫而出,雖曰共濟國事,在軍門,所關誠不輕,雖以朝家處分言之,亦恐非一視之道矣。臣意,則禁、御兩營舊木,皆品好,以此別擇出給,而量其不足之數,以錢加給,則都監軍兵,可無所損,而兩營錢貨,庶有充數之道,彼此可得兩便矣。上曰,古人所謂作事謀始之言,是矣。李判府事爲左相時,實主作米事,此固出於深遠之意,而以今形勢思之,亦多不便。爲先砲保事,如是掣肘矣,御廳草記過矣,故還爲出給。戶曹則別爲推考還給者,意有所在,而此事終至窒礙。當初不善謀始,末梢不能堅定,則朝家處分,將不見信於軍兵矣。至於銀子,臨亂豈有用處乎?以備不虞之道,留木爲勝矣。申飭兩營之後,今至多日,尙不送之,事甚稽緩,其不送之人,從重推考,可也。顯命曰,此事始末,臣當陳達矣。李判府事與小臣及尹淳,始主此事,初頭則欲以軍布爲之,而末終則軍布中最苦役,若不擧論,而但以騎步兵爲之,則必有怨言,故使各道只以最苦役作米,則苦役中砲保爲最苦,故以此爲之,而節目則參半矣。卽今自京,猝令出錢,故軍門皆以爲難矣。上曰,領相之言,不但爲錢,且爲銀也。其言是矣,而若以木給之,則都監軍兵,必以爲不足矣。淳曰,自臣營將欲折半送之,而山城之外無他銀。兩營出給封不動銀,則都監亦豈無封不動銀乎?各軍門八萬兩之數,坐而責出推移,而至今錢皆不足,故以是持難。初頭料量,若及於此,則豈必爲此乎?顯命曰,各軍門貴錢而賤木之意,臣實不知矣。上曰,禁營京標下軍給錢云,此亦用錢矣。淳曰,御將以錢換銀,故比前頗縮矣。致中曰,向者以錢放料,故稍減矣。淳曰,領相則欲以二分木一分錢給之,此則何如?上曰,若以二分錢一分木給之,則渠必稍勝,而若狃習以爲常,則將來亦豈不眼下視砲保乎?淳曰,純錢六兩,則太過矣。各軍門非爲賤木而貴錢也。錢不足,故如此耳。致中曰,此異於國家經用,乃是軍兵上下,亦非他軍門之可咎,而都監有若責徵者然,此固不是,而朝家處分,必使彼此平均,然後可矣。上曰,備局草記,錢數定之乎?致中曰,分定各有其數,而錢不足,則以銀代送矣。淳曰,趙顯命兄弟,亦有相持之事。經理廳分定之數,爲一萬餘兩,而本廳曾有所貸給於都監,故欲以其餘數送之,則都監必令盡送矣。顯命曰,銀四千兩,曾有貸去者,故草記已達矣。他軍門亦皆有所貸於都監,各欲計除,則今此分定之事,將不成矣。致中曰,他軍門皆請計除,而都監不償,只欲捧其錢矣。今以錢布,參酌給之宜當,否則難行矣。上曰,此則都監及兩營,皆將出錢,三營當共濟矣。淳曰,他軍門乞請於都監,而都監以輦下親兵,每若有勢者然。純錢八萬兩之數,必欲充之,則自至遷就,若以二分錢一分木送之,則木數不多,不過爲二百餘同。臣營則無木,當送純錢,而兩營事勢如此矣。致中曰,都監平日,不以錢給之矣。上曰,今聞重臣之言,勝於卿言,而渠等方以二貫望之,未滿其數,則必致落莫,使兩營催促送之,而兩營物,則自備局周旋,可也。淳曰,備局寧有區處之道乎?大臣之意,則錢一分木二分,而臣意,則欲以錢多送矣。上曰,木則一樣矣。淳曰,諺云,不傷皮而捉虎乎?都監銀兩出用何妨也?致中曰,都監亦有堪可惜之事,可也。若欲偏好,則他營將偏苦,彼此必須參酌,好矣。上曰,此則不然。作米之後,軍情必稱冤,須從厚代給,然後可以無怨。若以錢木參半給之,則必不滿矣。債物計減之道,或稍勝乎?淳曰,無此理矣。上曰,予言非謂永除也。㙫曰,貸下之數,勿爲計減,而以木錢分給,何如?致中曰,都監必有遺儲數百同,作米餘木,必有四五百同,以此推移給之,好矣。上曰,錢木參半事,勿復言。今又變改,則軍兵必不信而致怨,此甚難矣。禁營亦且送銀,依前定奪,必以銀錢出給,可也。{{*|抄出擧行條件}}。淳曰,中宮殿分宮之後,藥物自此進排,則殊非間隔之意,故當初已爲分送,而此後進排,則自本院爲之乎?上曰,當初卿等移御之請,出於愼重,而古亦行之,故稟于東朝而許之矣。今則紅疹已過,不必久處空闕,不待上下弦,以今月旬前,推擇還御事,分付,可也。{{*|出榻前下敎}}。致中曰,旣已移御之後,還御太促,未知,何如?上無發落。諸臣,以次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魚有龍{{*|坐直}}。分注書李世垕{{*|仕直}}李宗延{{*|仕}}。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3日==
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成德潤{{*|呈由}}。右承旨吳光運{{*|未肅拜}}。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領府事上疏,以縣道到院,而有大小公事,留院之敎,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入之。又啓曰,大司憲宋眞明,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症候,夜間眠睡諸節,其有差勝之效乎?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症候宜當,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氣候諸節,日益差安,其勿追日問安。
○金始炯啓曰,朔書篆文不書,不得懸頉事,曾已申飭。而修撰李宗白,校書博士嚴宅周,副司果鄭益河,今正月朔篆文,不爲書進,事甚未安,竝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式暇,同副承旨李春躋服制,右承旨吳光運牌招,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同副承旨李春躋外三寸姑母故府尹韓命相妻貞夫人權氏卒逝,服制已行四日,出仕,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同副承旨李春躋,已經成服,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別兼春秋李潝,纔因玉堂草記出牌矣,別兼春秋鄭益河,一體牌招察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趙顯命曰,大小公事留院。又啓曰,今庚戌年年例守令薦擧單子一百四十三張,邊將薦擧單子一百九張捧入,而其中應薦不薦人員,令該曹察處,何如?傳曰,允。
○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行吏曹判書趙文命,左參贊朴師益,工曹判書李森,行司直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漢城判尹張鵬翼,訓鍊都正金潝,行司直李翊漢、沈珙,吏曹參判宋成明,行司直尹游,工曹參判李廷傑,兵曹參判李眞淳,刑曹參判鄭錫五,彦城君金重萬等啓曰,臣等於昨日,移晷入對,竭辭仰籲,而微誠未格,聖聽逾邈,焦悶抑塞,罔知所出,不得不退與諸宰,更爲齊聲叫閽,尙冀小加察納焉。臣等雖甚愚昧,豈不知聖上此擧,亶出於追遠之誠,專篤之孝?初非盤佚游畋之可比也。雖然,時有可不可時,臣等竊以爲他日,則固當奉承,而今時則此不可行也。目今國勢孤弱,人心危疑,重以天災時變,疊見層出,憂虞之端,不啻溢目,其在鎭民情謹天戒之道,決知其宜靜不宜動,群下之情,大率如此,而聖上輒視以迂怪,曾不置念,臣等亦不敢謂必有是慮。唯是六氣之沴,霜露之感,聖愚貴賤,皆不能免,是以夫子之所愼在疾,而禮亦有禳祓之文,其可以不經而忽之歟?今玆紅疹之遍滿域內,固非尋常輪行之疾,而兼之疫癘間發,日漸熾盛,驪、利之間,殆無一片乾淨地云。今之悠悠萬事,莫大於保嗇聖躬,殿下雖欲自輕其身,其於宗社、兩東朝,何哉。殿下必以爲五六日行役,不必有疾恙之作,至於疹癘之氣,本無形象,不必人人皆染,以此堅定聖志,牢拒群請,惟臣等,亦以爲神明所扶祐,或可保其無虞。而然,念帝王之道,貴在萬全,行險徼幸,聖訓所戒,邇來聖候,久在調攝,倘或道途之所撼頓,晨夕之所觸冒,萬一有不安節之候,上貽太廟東朝之憂慮,則是殿下之所以自盡誠孝者,必爲傷孝之歸,至gg其g時殿下,雖惕然自悔,恐不可追,而臣等初不力爭之罪,萬死何足以償塞乎?然則臣等今日之請,雖越月踰時,不得準則不可退。伏惟聖上至明所燭,宜無終始不察之理,只願勿久相持,夬降兪音,以副一國臣庶遑遑顒祝之望焉。傳于張泰紹曰,大臣以下引見。
○趙顯命啓曰,玉堂來詣請對矣。傳曰,同爲入侍。
○趙顯命啓曰,下番兼春秋崔逵泰,身病猝重,勢難察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金冽兼春秋單付。
○金始炯,以禮曹言啓曰,今二月初八日與社稷大祭齋戒相値,永禧殿酌獻禮後,還宮時鼓吹,以陳而不作磨鍊,而酌獻禮,以初九日定行事,命下矣。旣已退定於初九日,則還宮時前後部鼓吹,當爲振作,原節目中改磨鍊,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今二月初二日,大臣藥房請對入侍時,中宮殿還御,以今月旬前推擇事,榻前下敎矣。還御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二月初八日爲吉云。以此日擧行,何如?傳曰,此內無他日耶?又以禮曹言啓曰,中宮殿還御時,前部鼓吹,依例磨鍊乎?敢稟。傳曰,依爲之。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中宮殿還御吉日,今二月初八日爲吉云事草記。傳曰,此內無他日耶,命下矣。更問于日官,則今初五日大段拘忌,初六日國忌齋戒,初七日國忌,此內無他吉日云矣。敢啓。傳曰,以初擇日爲之。又以禮曹言啓曰,永禧殿正殿修補處,初八日先行事,命下矣。修改吉時,同日卯時,先告事由祭,同日曉頭行,移安,同日同時,還安及還安祭,事畢後臨時設行,改備物件,令各該司急速磨鍊進排,依前例別定監役官,趁卽修改事,分付,何如?傳曰,允。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宗廟署所報,則春奉審,例於二月內爲之,而都提調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提調知中樞府事金興慶,俱在外,限內似難擧行,莫重奉審,不可遷就,合有變通之道云。莫重奉審,趁未擧行,事體未安,不可無變通之道,令政院,稟處,何如?傳曰,允。又以禮曹言啓曰,英陵陵上欄干石塗灰吉日,以初八日巳時,寧陵兩陵上欄干石塗灰吉日,亦以初八日卯時,康陵兩陵上屛風石塗灰吉日,以十一日辰時定行事,推擇啓下矣。各陵役事時,本曹堂上郞廳各一員,當爲分進,而此時畿邑廚傳之弊,不可不念,自前如此之時,亦有兼進之例。今亦依前例,堂上郞廳各一員,先詣寧陵、英陵,石物塗灰後,仍詣康陵,監蕫畢役,何如?傳曰,允。又以弘文館言啓曰,《肅廟寶鑑》始印時,《宣廟寶鑑》一體印進事,命下矣。《肅廟寶鑑》,以經筵所用件數印出之意,曾已啓稟蒙允。今此《宣廟寶鑑》,亦依《肅廟寶鑑》例,以經筵所用件數印出,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奉常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本寺祭享所用柴場,以他山望定事,命下。而畿內諸山,率皆入折受,其餘或是士夫葬地,或濯濯無一木,廣加搜訪,尙未得可合之處。如是之際,春柴已迫,無他變通之路,坡平山民弊,雖極悶慮,昨秋不得已旣已仍定於此處,今亦依前秋例,軫卽發遣郞廳擧行,京畿監司處,竝爲分付,何如?傳曰,允。又以戶曹言啓曰,故海恩府院君吳命恒,以奮武功臣,恩賜田結,尙未準受矣。黃海道安岳郡數外官屯田畓,竝捌結,自本家望呈願受,依例折給,何如?傳曰,允。又以戶曹言啓曰,內需司啓下牒呈內,樂善君房奴名呈狀內,新門內家田畓,孝廟朝,分給兩王子房,同爲免稅。厥後癸卯年,諸宮家免稅存罷時,本家田畓,以數外出稅,故呈內司入啓,仍爲免稅矣。今番出免稅成冊中,不敢以其家祭田,直爲懸錄,而竊念先朝屬于本宮,同爲免稅,則恐不可置之,以此入啓變通事據,內司以移報戶曹之意入啓。允下矣。新門內家,旣削爵號,而猶存免稅者,實出於別樣顧恤之盛典,而諸宮家免稅,代盡革罷。自是定式,則本家旣無子孫代數之可據,而一向免稅,非徒有違法例,本家田畓,當初分屬兩宮,而崇善君房所屬,旣已出稅,則該宮所屬,亦不可異同,一體出稅,何如?傳曰,允。又以戶曹言啓曰,內需司啓下牒呈內,明安公主房折受牙山、南陽、仁川、水原等邑諸島漁場境界,則平澤、唐津、沔川、洪州、德山等處,大嬪房買得,而周廻境界,令各其官,成冊上送。江華府監色等,越境漁採者,嚴飭禁斷,範圍內網商漁採等船斜水納稅事,請令行移矣。今此漁場,自畿至湖,連亘九邑,其間幾至數百里,其在事理,萬萬不當,此則決不可竝許折受,以貽公私無限之弊,本宮若無漁場,則其中一處,使之望呈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又以戶曹言啓曰,內需司牒呈內,新生翁主房折受牙山白石浦漁場,以進上處所,因本道狀聞,還寢,其代泰安郡安興所在漁場箭基處,望呈折受請令行移矣。取考丙申年因本道査狀覆啓文書,則瑞山、泰安兩邑境內所在諸宮家各衙門各處所屬鹽盆船隻漁箭網稅,一倂革罷,專屬本曹事,判下定式。蓋此兩邑,本以鹽鐵官,事體與他自別,故雖是宮家曾前折受之處,竝皆停廢。厥後諸宮家折受,亦皆防塞,則到今更許折受,非但有關後弊,安興亦以海防重鎭,其所責應,與他有異,尤不宜許令折受,一依丙申定式,特爲還寢,以他可合處,更爲望呈折受事,分付,內司及本道,何如?傳曰,允。
○大司憲宋眞明啓曰,臣昨陳一疏,略貢區區憂愛之忱,而誠淺辭拙,未能格回聰聽,直道之褒,微分過越,畏怯之諭,良誨諄至,臣誠感愧惶蹙,不省攸處。夫天理人情,貴賤之所同得,今日群下,孰不欽仰感動於我聖上出天之孝,享先之誠?而猶且抵死力爭,期於準請者,必有其故,以殿下之明聖,豈不照燭於此乎?噫,天馭一動,百神呵護,聖靈攸曁,方內乂安,疹癘之豈必爲害,騷吪之安足可憂?而古諺不云乎,寧信其有,無信其無?是故漢文之馬,未必蹶,而爰盎gg袁盎g,執轡而諫,元帝之船,未必危,而廣德,免冠而爭。當時之君,不曾謂之畏怯,後世君子,亦許以得體,此蓋人臣事君之道,無所不用其極故也。且怯亦有多般分數,臨事生怯,固書生之所難免,而至於君父愼護之節,其所以隱憂過慮者,何害於怯也?今此聖批中二字,臣當受而無辭,而但臣,以風憲之長,陳忠愛之說,未蒙允可之音,反承誨責之旨,更何顔面,仍據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行禮曹判書沈宅賢疏曰,伏以臣情私懇迫,疾病且劇,敢將悶急之狀,從縣道陳聞,以冀解虛帶之職名,及奉道臣,回諭,大失所圖,徊徨抑塞,不知所出。迺者又伏承別諭催召,繼以特下備忘,責臣以一向在外,促臣以趁卽上來,辭旨嚴截,誨諭丁寧,臣奉讀震越,自不勝感涕之無從也。念臣螻蟻至微,區區去來,曾何足數?而乃蒙聖慈,眷記至此,前後恩諭,輒以將母上來爲敎。況又使臣弟gg第g俟間將來之命,尤出曲念之聖意,臣雖愚昧,豈不思所以奉承之道哉?且臣之私計,有不可久處窮鄕之勢,日俟母病之小間,擬卽將還京裏,以便近醫藥,而篤老沈淹之疾,進退無常,朝雖乍歇,暮輒增劇,實無以偸得一兩日稍間之隙。且自入春以後,重添眩昏之症,床褥轉側,亦不能自力,暫欲扶起,輒至暈窒,如是而雖戶外咫尺之地,尙何望作氣運動也?觀今病勢,扶將登道,姑不可以旬月爲期,而目見奄奄之狀,强作趨榮之行,實是人理之所不忍,雖欲仰承聖敎,身先還朝,亦不可得,臣之去就,可謂極狼狽,而大可悶矣。今臣受暇下鄕,倏已兩朔,而憂遑之中,至情難抑,自不覺時月之淹延,恩召之下,轉動無計,頑然若木石之無知,任情慢命之罪,萬殞猶輕。而虛縻本兼緊任,迄無變通之擧,春曹最稱多事,而首席久空,積滯甚多,經筵何等緊重,而一窠長虛,苟簡特甚,臣心惶蹙,固不可言。而其在國家綜核之政,亦何可不遞不罷,一任因循,以益其瘝曠之弊哉。噫,如使臣之情理,有一日離側之勢,則當此勅勵群工之時,何敢久淹鄕里,而目今煎迫之私?又非曩日之比,則顧此大聲之呼,宜被矜憐於孝理之下,倘蒙天地父母,俯垂諒察,姑許先解臣所帶春曹經筵等任,使得安意扶護病母,得以生成覆燾之恩,復尋回蘇之境,則臣敢不相携入京,隨分供職,以效殞結之忱,北望攢手,日夜泣禱,惟聖明特賜處分焉。臣伏見邸報,嬪宮有愆候,藥院竝直,庭候連設,而亦不得進參於起居之列,臣尤死罪。且伏聞近日,以寧陵行幸事,儒臣上章請寢,大臣陳達筵中,而天聽莫回,兪音尙靳。仰惟聖上,以出天之孝思,深有所缺然於成命之屢寢,若是持難於群下之請,而臣請姑捨他說,只以目前沿路之大可憂者陳之,生民不幸,時氣乖常,始焉險疹大熾,繼以毒癘漸發,冬間則京城最甚。而春後則鄕村尤劇,家家傳痛,死亡相繼,近聞驪、利、楊、廣之間,日益彌蔓云。此等邑里,正是輦路所過之地,薰染之氣,已非人力之所可禁,而且各邑辦治供億之際,經痛甫起之民,必將雜沓於幕次不遠之地,此豈非萬萬危懼之甚者乎?噫,古之人臣,危其主之欲御樓船,至欲以頸血,濺車輪,今日之事,其危不啻乘船,則臣僚之苦口力爭,亶出血忱。而殿下一例牢拒,必欲冒危涉遠於數日之程,殿下縱自輕,獨不念宗社之重,而其爲貽憂東朝,亦何如也?臣身雖在外,職忝該掌,區區憂慮,無所不至,敢因請譴之章,竊附執藝之忱。伏願聖明,更加三思,亟許退行,宗社幸甚,臣民幸甚,縣道封入,恐致遲滯,敢使家僮,直呈喉院,僭越之罪,益無所逃,臣無任屛營祈懇云云。以禮曹判書沈宅賢上疏,傳于趙顯命曰,申飭之下,縣道封章,事體未安,還出給。
○行知中樞府事金始煥疏曰,伏以臣,老病垂死,百念都灰,而日夜狗馬之戀,唯係宸極,卽伏聞謁陵已有命,大臣諸臣,請寢不能得,豈殿下孝思罙激,未暇深軫於聖躬自護之方耶?如臣耄荒不省事者,其言固無所輕重然,一段忠愛之忱,亦不後人,惟殿下試思之,今日宗社之孤危,果何如耶?群下之所仰望者,惟殿下一身,兩東朝之所依恃者,惟殿下一身,三百年祖宗之所付托者,亦惟殿下一身,則殿下雖靚處九重之內,穆然深拱,而猶恐風寒霧雨之節,或愆天和。況今癘氣之熾發,非如一時災沴之比,雖曰堂堂千乘之尊,自有百神之所共衛,而數百里經宿之地,此豈淸蹕可警之時耶?臣之於君,譬猶子之於父,今有丘墓往來之路,疫癘方熾,其父欲任情徑行,而其子不反復熟諫。乃反曰,禮不可廢,行不可已云,則此豈人子愛其親之道乎?今若慈聖,或失於一毫致愼之節,則殿下必力爭乃已,仰惟慈聖之憂念殿下,何異殿下之保護慈聖,而以殿下承事無違之孝,不思仰體於慈念耶?夫乘船就橋之間,何至大係安危?而薛廣德一言之爭,漢帝猶從之,今沿途之不淨,非比鷁路之過愼,滿庭之群請,不啻匹士之獨爭,則殿下聽言之美,豈或不及於漢帝?而尙未得請者,此特群下誠意之至淺耳。噫,春秋展陵,自是情之至禮之盡,而殿下之欲謁寧陵,亦已久矣。僾然霜露之感,至形宵寐,則臣等抑何心腸,必欲沮遏聖孝,而斷斷血忱,惟在聖躬萬全之道,其非出於恤民弊惜國費者,可舒而容,倘殿下,少加三思,則其必有以夬賜俯從矣。臣今床席沈淹,殘骸如線,凡於一切廷議,不復與聞,而耿耿寸誠,自不能已,無路求對,乃敢妄論至此。伏願殿下,恕其愚而察其忠焉。臣於治疏未及上之際,伏聞有西樞新命,臣年今恰滿七耋矣。大防在前,便作已乞之身,而猶復檢擬政注間者,蓋由於名在仕籍之致,深乞聖明,曲垂矜諒,亟許鐫削,俾得以優游自在,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以知中樞府事金始煥上疏,傳于趙顯命曰,昨纔申飭,則雖是重臣上疏,捧入未安,還出給。
○副修撰李德孚疏曰,伏以臣雖愚迷,亦知分義之嚴,若無大段難强之疾,則豈敢三違嚴命,再就囹圄,而不知蠢動哉。眼昏之外,纔經草土,衰鑠無餘,居常凛凛,實有朝夕之憂,而累日冷獄,諸症一倍添加,頑疾作孽,胸膈牽痛,眩氣頻發,時或暈倒,豈敢一毫飾辭,以自陷於欺君之科哉。癃痼之疾,有難持被伴直,盲瞽之眼,不可挾冊登筵,此則同朝之所共知,除非若此,臣之違離闕庭,亦已久矣。區區愛慕之誠,豈不欲一登文陛,更瞻威顔,而疾病如此?實無自力就列之望,臣情可謂慼矣。今於召牌之下,不敢偃伏私次,力疾{{!|𢬵|⿰扌弃}}命,擔舁來到九閽之外,而以此病狀,斷無入肅之路,不得不拜章徑退,臣罪至此,萬殞猶輕。伏乞天地父母,諒此疾病之難强,亟遞臣職,仍治臣違傲之罪,以警具僚,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以修撰李德孚上疏,傳于趙顯命曰,還出給。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竊伏聞寧陵展謁,昨已涓吉。我聖上孝思極天,必欲於戊申秋展省,而只緣察納群臣之至懇,感動黃髮之忠言,黽勉差退,以及今春,霜露之慕,積鬱於三載,臣子豈敢復請退,聖情亦豈容更許?而惟是疵癘之轉熾,民事之無涯至難,有十倍於戊申者,在廷臣僚,萬口一辭,咸曰,戊申猶可也。今年決不可爲遠幸,臣子抱此心,而不以血誠爭執,是殆懷二心者也。殿下何不洞諒乎?此而一切嚴辭峻斥,不少寬假也。竊詳聖敎,一則以癘氣不足慮,一則以至情不可奪,夫癘氣之不足慮,聖心之卓然不惑,誠爲高出百王,臣下孰不欽歎?然,帝王家大體,有不然者矣。聖王御世,至化隆洽,普天之下,曷敢有越志?而重門擊柝,以禦暴客,邪穢之氣,何能有妄干?而桃茢必先以除不祥,誠以人君爲體至重,故周防必萬全,此不可歸之於婦人之拘忌,亦明矣。況今癘氣,充滿道路,其在愼攝之道,遠幸與安居,豈可同年而語哉?信可曰,癘氣浮行,非人力所能遏,則闕外之設禁標,犯染之必齋宿,又何爲也?肅考下敎,適以城內至近之地故也。伊時若定遠陵行幸,則群臣之爭執,何啻今日,而處分亦將何如也?若夫至情之不可奪,玆實人倫極至,伏惟追慕一念,貫澈天地,萬事更無以易此,萬善之本,生民之極,更何以加之?臣雖無狀,固當將順之不暇,獨以何心,設爲詖辭,敗此卓絶之盛美,自陷於罔赦之重誅乎?聖敎若曰,堯、舜之道,孝悌而已。是則然矣。雖然,帝王之孝,實與匹庶不同,必也。安宗社保生民,方爲達孝。於是二者,有相妨,則雖情理有至切,當爲之委曲通變,未可以一心直遂,臣請引國朝事,以明其必然矣。噫,人道之大端,孰如送終,送終之大節,孰如臨隧?而國朝三百年,以列聖之誠孝,未嘗一行焉者,槪以所周愼者,關係尤重故耳。謁陵雖重,比臨隧,猶有間焉,孝心雖難抑,猶當參酌事勢,行之有道,豈合一定,而無所改?直曰,事關孝悌,汝何敢言?斷之以沮遏至情之科,至以病予爲敎乎?玆乃聖心,在於必行,故欲以此痛遏群言,使不敢開口,殿下平日至誠臨下之體,果安在哉?方今紅疹,遍滿於一國,千村萬落,在在皆然,而兼之以癘疫日熾,前者未起,後者繼臥,呻痛相應,死亡相續,發此半生半死之民,以除近二百里之輦路,以應前後七站之供億,迎接許多兵馬人衆,此果可爲之事,雖欲爲之,其得無大狼狽罔措之端乎?此不待親鑑,可以洞察,群下之陳請,聖心其何忍焉?今日聖躬之節愼,固爲第一道理,而竊想蒼生之念,先已哀痛惻怛,亦不待於自念調護,而翻然有回悟矣。亟降綸音,快賜停退,則彼濱死之民,必將曰聖上,以如此情理,乃爲我等,至停陵幸,感入心骨,皆懷爲國一死之心,卽此一事,可爲固結民心之一助矣。此事實非臣假設虛辭,以欺天日,以京城事觀之,則外方可知,竊聞京城之民,死亡無算,竝計壯弱,可以萬數,向日部官不職,不能以實對,況驪、利之癘疫兼熾,有加於京城者哉?聖上之始也遲難,固出於精誠篤至,不能自抑,到今勉從,實乃爲民事無涯,不得不然,無非至善之發,左右逢原,垂之後世,固將永以爲法矣。亟賜轉環之美,以重生民之望,千萬至禱,臣於昨者,伏承恩批,諭之以召還承宣,勉之以仍住近畿,丁寧曲摯,無異面命,百回莊誦,感泣無窮。臣一自變亂之後,已以藉獲閑放,不復遠離京輦,定于寸心,惟是王人相守,日夕窮蹙,今蒙召還,庶得以歌詠至澤,任便居住。臣雖糜粉,何以上報此恩?雖然,每自回念,前後所遭,驚心痛骨,夢有餘悸,必須盡解職名,方可以少安私分。況臣所兼,罔非緊司,在鄕仍帶,一任其瘝曠宜無是理。伏乞聖慈,亟命盡遞臣本兼諸任,以畢天地生成之德,不勝至幸,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玆事已諭於堂箚之批矣。決難從矣。卿其須體前後之至意,安心勿辭,其卽上來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初三日未時,上御熙政堂,大臣以下引見入侍。玉堂請對,同爲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右參贊朴師益,守禦使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判尹張鵬翼,工曹判書李森,兵曹參判李眞淳,護軍尹游,刑曹參判鄭錫五,行司直李翊漢,吏曹參判宋成明,司直沈珙,訓鍊都正金潝,彦城君金重萬,校理柳儼,右副承旨金始炯,假注書安后奭,記注官睦趾敬,記事官崔逵泰。領議政洪致中所啓,雪後寒不解,聖體若何?上曰,與昨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臣等昨日入侍罷後,憂愛之忱,耿耿不已,今來賓廳,齊聲仰籲,其有下敎之事乎?上曰,昨已盡之,今無更言之事,而卿等昨日言端,似爲過矣。今爲此擧,豈非過中乎?求諸古昔,未有如此之事矣。何其輕先爲之耶?數日程擧動,猶尙如此,若遠地陵幸,則將爲伏閤耶?大抵人君,一國之表準,朝廷,四方之表準,今卿等此擧,終爲過中,故不爲循例賜批,而今爲引見矣。致中曰,昨日所達之言,與今啓辭同矣。臣等若以循例而仰請,則何以齊聲之至此哉?非獨入侍諸臣爲然,至於中外民人,皆以爲不可矣。臣等雖不肖,出入前席,凡幾年所,聖意之出於至誠,豈不知之?今若常時,則惟宜將順之不暇,固不敢進一言而爭之矣。雖以畿伯狀辭觀之,癘疫之特甚,據此可知,臣等心知不可,而面從陪往,設有萬一意外之患,則臣等不能力爭之罪,可勝言哉。臣等雖萬被大何,必爭乃已,故率諸臣僚,累以啓辭,仰達矣。李㙫曰,若其奉承之事,則昨已承敎矣,今何更達也?許多辭意,皆在於啓辭中,臣等當此危疑之時,陪奉法駕,心有所不忍,有此仰達,而期於必得準請而後已。伏願下燭群情,亟寢行幸。致中曰,諸臣皆入侍,俾達所懷,何如?上曰,今無可問之事矣。趙文命曰,列聖無非可法,而必欲行幸於此陵者,槪知聖意之有在,而或者以爲大亂之餘,不無憂慮,且癘疫方熾之時,亦不可作行,上自朝廷,下至閭巷,皆以爲不可,輿情如此,臣等決知其不可奉承矣。朴師益曰,小臣頃於朝參時,不得仰達所懷,耿耿而退矣。今則入對,而敢以啓辭,齊聲,仰達矣。殿下每以繼述之志,將作行幸之擧,而此時異於常時,危亂甫平,人心尙騷,癘疫方熾,道路甚梗,不但此也。天災時變,式月斯生,惟此之慮,甚於癘氣矣。殿下只知春秋之鼎盛,孝思之不匱,必欲展禮,夫疾病之來,聖人所不免,豈非可愼之時耶?亦非可戒之處耶?卽速停幸,以副臣民之望,李森曰,大臣重臣,次第陳達,而臣之區區憂慮,不但已也。閭巷婦孺,亦知其不可,且以癘疫言之,則外方滋甚云,亟從群請宜矣。尹淳曰,前此縷縷仰達,而追思戊申諸臣之所陳、至見準請,而今則諸臣之言,恐或歇後,不得蒙允耶?臣等若知不可行,而面從陪往,則豈臣子道理也?殿下以千乘之尊,日月之明,何處而不可往,何事而不可斷也?惟此時不然,而强拂群情,動駕遠地,恐或有許多狼狽之患,此臣等所以耿耿憂慮,不能自已者也。惟願亟從大臣之請,金在魯曰,殿下展禮之誠,恒切于中,故不顧諸臣所請,而强欲作行,今有不可行者有二焉,癘疫之熾盛也。人心之繹騷也。萬一有所憂慮,則至於宗廟,何,至於兩東朝,何?啓辭中未盡之辭,咫尺前席,悉陳無隱,殿下試亦思之,此時可動作之時乎?以臣賤慮度之,則宜靜不宜動,强欲行之,則姑待淨潔之時,動駕何妨也?張鵬翼曰,癘氣如此,人心靡定,差退行幸,實爲得宜矣。李翊漢曰,諸臣皆已仰達,而此時異於他時,愚夫愚婦,亦以爲不可,故採其民情,敢爲仰陳,固宜燭察允從矣。宋成明曰,殿下有出天之孝,故前此欲幸此陵,而因諸臣强爭不已,終至還寢,至於今年,則不但有危疑之慮,驪、利間癘疫甚熾,豈以此時動駕乎?大臣諸臣由中之言,曲從宜矣。尹游曰,殿下以善繼善述之道,將作行幸之擧,而兵判以二不可之事仰達,眞着題語也。不復更籲,而臣之愚意,又有一事,其爲民弊,將如何也?書曰,若恫癏在已,此不可不念也。大臣諸臣所達,出於憂國至誠,今雖允從還寢,數年之間,豈無行幸之日也。沈珙曰,臣之事君,如子事父,父欲行於危疑之地,則子安敢從父之意,而偕往也?殿下雖欲行之,臣等決知其不可矣。雖以閭巷間傳播之言,言之,聖上若動駕,則吾等必先離都城也云云。民情大可見,不可不從矣。鄭錫五曰,殿下自戊申至今,每以展謁寧陵爲敎,可見出天之孝思,夫孰曰,不可?而臣等之請,亦出於天理人情,惟願曲從。李眞淳曰,殿下此行,出於至誠,而天災疊見,時勢艱危,豈動駕之時也?今以創業之主,守成之君,論之,則所處各異。創業之主,則雖衝冒鋒刃,必以創業爲期,而守成之君則不然,如當危亂之時,則靜處戒備,思其振作之方,施措之道矣。今殿下此擧,冒疹癘涉危疑,而莫之爲慮,豈是守靜謹毖之道也?李廷傑曰,臣僚之苦口力爭者,非他也。癘氣大熾,而驪、利兩邑特甚,故如是煩聒,而殿下不顧群情,必欲動駕者,雖出於繼述之道,而其於宗社及兩東朝何哉?書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曲察群下之情宜矣。柳儼曰,群下至誠之言,終始牢拒,常時如子視之之意,顧安在哉?聖躬安寧,則宗社安寧,過激之下敎,迫切之辭旨,實非臣子所不忍聞矣。上曰,盡言之乎?昨日雖已下敎,而今更略擧梗槪,昨言三件事中,人心騷屑之由,經再昨年後,已成傷弓之鳥,然若畏此而縮伏,則求諸史冊,無是事矣。予雖誠淺,豈敢自處於庸君之下乎?堯、舜之道,孝悌而已。平日所期,則實在於是,諸臣使予,不能展應行之禮,則孝悌之道,將安施乎?諸臣雖以癘疫言之,不聞常談乎?在相公門,則可避癘氣。予雖德薄,以堂堂千乘之君,豈畏癘氣之若是乎?且以吳起之言諭之,戒魏武候曰,在德不在險,予若有德,則雖在外,何憂?予若無德則雖在內,豈無憂乎?逆亂之後,人心繹騷,此實婦孺下賤之言,予豈爲此等說所撓動乎?若過今年,則明年豈無騷屑乎?究厥逆變,非出於常漢,盡出於世族大家,目今朝廷之道,思鎭民情之爲宜,而惟愚氓之言是從,有此煩達,苟如諸臣之言,則畏首畏尾,不敢出一步地而後,可乎?諸臣之待予者,反出於凡主之下,良可慨然也。領府事已知有固執之病,而今日疏中,又有此病,予欲諭之於批旨而不果矣。第昇平日久,小有所畏,則擧懷疑懼之心,不知置身之所,若推此心,脫有緩急,必望風奔潰,其有背城一戰之人乎?與此朝臣,奚做國事?今年如此,明年如此,則惟當深閉闕門,縮伏一處而已。自古豈有請停陵幸,而爲此擧者乎?此則卿等,非待我以千乘之君也。以一婦孺待之矣,廷臣如此,則都下人心,尤無可言,卿等必以爲此擧,出於不得已之故,爲此恐動之事,君臣之間,豈有隱諱之事乎?卿等徒知在彼得病,不知在此得病,尤可歎也。予實無托心之處,故大小公事留院爲敎矣。今若停我行幸,則鬱結之病將生矣。豈卿等待我之道。致中曰,聖上臨御以後,尙未展謁於寧陵,此乃人情之所不已者,臣等何敢爲此悶迫之擧?而亦非有一毫甚麼意思而然也。蓋聞人君動駕之處,百神護衛,則不必過慮,而今臣等此擧,實出於斷斷血忱,俄者下敎,以無背城一戰等語爲敎,臣等死有餘罪矣。上曰,卿不曉吾言矣,非以卿等,謂無背城一戰之人也。雖以前事言之,有講和之臣,有斥和之臣,故予之所言如是矣。致中曰,人君動作,出於萬全,而此則不然,時勢人心如是。故憂慮所激,敢爲仰達,而雖在閭閻之間,癘疫熾蔓之時,愼避則免焉,薰染則得之,惟此時則可愼避不薰染之時也。知其如此,而其可陪君父作行乎?臣等若欲永止陵幸,則雖死無所恨矣。上曰,苟如卿言,則陵幸雖來年,決不可爲之矣。民生倒懸,饑饉荐臻,以此之故,癘疫無歲無之,今若因癘氣畏時勢,停行,則無可幸之日矣,豈非永停之事耶?致中曰,癘疫雖有他處,驪、利間無之,則猶爲無害矣。上曰,雖無於驪、利間,供頓之人,豈皆驪、利人乎?且驪、利間,眞有屯聚之賊,則予豈不顧宗社,而爲此擧乎?卿等之挽止,可也。今若眞無可憂之事而停行,則人心之危動,尤甚矣。予意則必將行幸而後已矣。淳曰,不染癘氣,果有此理,唐太宗自是英主,而亦經癘疫,此豈可不愼,而上敎有背城之說,極爲惶恐矣。上曰,若當變亂,則無當亂之才云爾。淳曰,宋儒蘇軾曰,伏節死義之臣,當於犯顔諫諍中求之,臣等苦爭,出於至誠,則推之以此,豈無殉難赴敵之事乎?上曰,犯顔諫諍,爲之於所當爲之時,予雖不諒卿言,元無可死之理,此不可以犯顔諫諍論也。在魯曰,避癘於相公之門,旣承下敎,果有是理,而此亦在今有異,古時痘患不入闕中,今則皆入闕內,亦不可以此自信而犯危也。㙫曰,至日閉關,《易經》之言也。此非實際語,而宜靜不宜動則同矣。上曰,至日閉關,扶陽抑陰之意也,與此異矣。致中曰,臣等此請,亶出於爲國之誠,非有他意而然也。上曰,驪、利,雖無癘疫,卿等必爲此擧矣。致中曰,群情如此,則以殿下上承宗社兩東朝之意,胡不念及於此,而必欲作行耶?驪、利之間,若或乾淨,則差退行之無妨矣。上曰,驪、利則大邑,乾淨何期也?此豈非勿謂今年有來年之意乎?在魯曰,癘疫漸爲止熄,則合有淸道行幸之擧矣。差待乾淨後行之,何所不可,而强拂群情,遽欲動駕乎。上曰,予上奉宗社及兩東朝,豈可不念?而乃爲此嘗試之計也。此則朝廷,先爲恐動之言,以沮予行,民心安得不然也。今若行幸,無事回還,則民心自歸妥帖矣。卿等視無形之寇,而以有形看之,民心之疑慮,固其宜矣。在先朝,則年屆卄八歲,而行幸寧陵,予則將至四十,而尙不作行,此爲至痛矣。若在私邸時,展盡此誠,則今雖不行,固何恨之有哉?雖以閭閻間事言之,將迫四十,而祖父墳墓,一不展拜者有之乎?卿等非以丈夫之事,導我也。以婦人之仁,待我矣。致中曰,臣等豈敢以婦人之仁,待聖上也?如此下敎,實非意慮之所及也。上曰,禮經,果有不展禮之文乎?淳曰,臣請畢其說,俄陳不染癘之說,而又有邪不勝德之言,固知法駕之動,必無癘氣之或慮,而憂愛所發,不自知止者,乃臣子之道,不須論展禮之有無矣。㙫曰,臣等非以非理引君也。若平常無事之時,則何敢沮行也?戊辰年肅廟行幸之時,則雖有癘氣,而不如此時,故果爲動駕,而今時則不然,非但有癘氣,寇難纔平,人心憂疑,聖祖在天之靈,必以爲當此之時,何以發此幸也?殿下思之至此,豈不惕然乎?臣等決知其不可奉承矣。上曰,一年二年,至于三年而如此,則又安知明年,更有何故也?此則必欲止行之言矣。師益曰,旣已仰達,而聖敎每以無形之寇爲敎,今若有形之寇,則何不直陳?而但人心繹騷,訛言朋興,亦安知天海之變,不有於今日乎?臣之深憂長慮,無所不至矣。上曰,雖或有之,此不過鼠竊狗偸之類矣。淸州跳梁之日,若能善制,則何必至於畿甸之間也?此非釀成之致耶?文命曰,明年若無事,則臣等豈有更止之理乎?今欲以死爭之者,顧時勢而然,差退行幸可矣。上曰,予雖不明,見卿等之心,如火燭照,前頭又安知不有如此之擧乎?若待人心稍定而行之,則雖過四五年,亦難期矣。在魯曰,帝王之身,孰非不重,而若殿下之身,則其重又何如也?此時此幸,期以死爭,而亦已聞鄭思恭再經紅疹之事矣,豈不可憂也?癘疫之說,雖不載錄於史冊中,聖人所愼者,疾居其一,則要須愼旃處也。況經變亂之後,人心之疑懼益甚者耶?尤宜戒玆矣。致中曰,再昨年沮幸之事,則臣固不知,而其時大臣諸臣之所爭者,實出於憂愛,而今番欲停者,亦出於憂愛,則前後所達同矣。若無憂虞而强爭,則臣等罪難容貸,如當安淨之時,則臣等必先請幸矣。上曰,予實有慨然者,事君事親,雖曰,一般,又有不同者,父若有所欲爲,則子當奉承,而臣之於君,則不如此矣。卿等所達,予之所答,今日入侍之臣,退而思之,必以予言爲然矣。今日朝象之渙散極矣。反不如向來進退之時,元無一人擔當國事者,兵判上來後,無一辭行公,先朝贊語,今猶在耳。此是誠實道理,予之所爲,自以誠信爲期,故頃者十八日下敎之後,稍有保合者,而下去之人,皆恐有丁未處分,跂足不入,在朝之人,亦恐有乙巳處分,跂足欲出,畔換如此,豈可做事?予之日夜所憂,只在於時象之不和,予之惱於時象,甚於癘疫,而間有鬚髮白者矣。卿等不知調和時象,以安予心,乃以區區避疫之言,要其愼疾,予甚慨然,人和氣和天地之和等語,雖是漢儒傅會之言,大抵人和,然後氣和,而天地之和應矣,朝象乖激如此,而可以望人和耶?致中曰,請少退,上曰,依爲之。致中率諸臣姑出,更入而達曰,聖上,以朝象渙散爲敎,朝廷,四方之根本,根本不寧,則害流於生民,聖敎至當,而惟願聖上,若以誠心求寅協,則臣下亦當以誠心奉行,而至有鬚髮白之敎,臣等死有餘罪,諸臣聞此,孰不策勵哉?但今大小公事留院之敎,若因臣等而發,則臣等之罪尤重矣。此則謄諸朝紙,傳布八方,尤爲重大,臣等不敢奉承矣。惟以聖德言之,豈不有歉於光明正大之體乎?臣等固不必縷縷爭辨,而此實大有關係者,故不得不煩籲之如是矣。以此如李翊漢之病廢已久者,今乃聞風而來,齊聲仰陳,是則人心所同然之致矣。伏願亟寢成命,聖上若不允從,則上下相持之際,朝廷百事,皆不成貌樣,而都政亦因此遷就,極爲悶迫矣。㙫曰,人君一言一動,甚重矣。公事留院者,尤豈非過擧之甚者乎?致中曰,臣位忝百揆之長,率群下仰籲,實是誠心所發,而自上苟不下兪音,則雖被重戮,固何所憚?且臣年旣遲暮,事君之日,自知不久,當以誠實底道理,導之,豈有毫分欺蔽之心乎?上曰,旣已悉諭,今何更言?卿等必欲寢予之行,而予亦有固執之病,一定則有難變改,以此肅廟嘗曰,此兒多有固執,知子莫如父,予不有此病,則肅廟何以曰,多有固執也?今則卿等,雖縷縷陳達,斷無允從之道,昨今下敎,罄悉無餘矣。予嘗以誠之一字,諄諄下敎,則卿等亦宜以誠事予,而不此之爲,是豈上下交勉之道乎?且況君臣分義,至嚴且重,何以煩聒之至此耶?雖以先朝待臣鄰之道言之,奏對時不敢仰視,必低首俯伏,而今之群下,徒事爭辯,殊無重君命之道,然則卿等,期我以漢唐中主耶?予嘗在私邸時,每厭閑說話,聽人煩瀆之言,則實無樂聞之意,顧予性氣然矣。且今下敎,非恐動卿等也,卿等恐動予也,此豈君臣相孚之義耶?領相頃請予卜相,而卜相之事,不輕而重,此予所以難愼者也。曾在先朝,入閣者多,逮予臨御之後,拜相亦不少矣。大抵辛壬斬伐之餘,多有卒逝者,乙巳丁未之後,多有退鄕者,頃年則李領府事獨行矣。卽今臺位不具,當拜之,而兩李判府事,非惟下鄕,且有執滯之病,姑許以西樞,沈判府事,亦非不爲拜相,而已聽其退,閔判府事,拜相而招之,則當來矣。但其病不愈,李判府事每請老退,李領府事,柳組事出後,必不來,予之召還偕來,亦非疎待之道,實是禮遇之事也。今則無拜相者,原任中欲爲而如彼,新卜則枚卜,予心當如衛侯卜相之事,而誰能拜之也。卿則謂予不枚卜之事,而予心則枚卜久矣。予之行幸,必往乃已,隨駕大臣,不知爲誰也。留都則必以信任大臣爲之,而亦不知爲誰也。卿等不此之念,而徒欲停行,先朝幸陵時,亦有此擧耶?卿等雖日煩請,予志難回,而況予夢拜寧陵,其可止之耶?近來癘疫云者,卽是時令,非天行之疾乎?百姓雖曰,倒懸,至愚而至神者民,予旣無德於民,豈無蹙頞相告之事乎?然,民人,亦不知予行之出於至誠,卿等陪予行幸後,民心庶自妥帖矣。先朝之時,景廟未及長,癘氣亦有之,而不以此止行矣。尹游言爲民之道,不必爲此擧云者,誠然矣。未聞古亦爲民而停止陵幸者矣。一則爲婦人而處者可乎?一則爲畏怯而止者可乎?前已記夢以敎,實非偶然,則今欲行幸此陵者,豈非至誠所發耶?俄以禮經之文,使之仰對,而不得明諭,無可證嚮者耶?昨日下敎,知申以爲過矣云。而旣承下敎之後,今又賓廳會議者可乎?此亦未能感孚之致,二月將迫,自正月而心神先動,今見卿等之請,可鬱可鬱,因是而昨夕水剌,厭不能食,若爲行幸,則可紓此懷,若以畏怯而止之,則非但爲婦人之態,亦將添予一病矣,因出涕。致中曰,承此不忍聞之下敎,不勝惶隕之至,幸須諒恕臣等之忱誠,毋惱聖衷。儼曰,小臣惶恐敢達,今因諸臣之苦爭,自上至於出涕,以殿下之明聖,何不諒群下之情,而泫然之若是乎。上曰,大臣雖重,豈比於聖祖耶?儒臣勿復爲言,因嗚咽。在魯曰,臣等强煩,致疚宸懷,惶縮無地,而今年則時勢如此,惟宜允從,而聞自前年,已有防塞之論云。臣未知某言,而癘氣快淨,時勢稍定,然後行幸,何妨也?上曰,原其騷屑之作,何從而出耶?近來士夫家,有自安之意,下鄕者相隨續不絶,故人心不古,因是興吪,傳播遠邇,以至於此,不幾近於張良如衣繡夜行之讖說耶?今若動於浮言而中止,則豈人君之所爲也?在魯曰,尹游爲民之言,誠是矣。以殿下愛民之心,固宜翕受,而至若留院公事,則終涉未安矣。㙫曰,臣等此請,實是萬不獲已之事,而聖上不賜曲察,反加誨責,因而疚傷聖衷,此實臣等之罪矣。上曰,婦人之主,可以爲公事耶?我國書生多故,好打閑說話,所以有如此之事矣。向時柳組引見時,謂有逆賊多在,故使之捉納,則無可捉之人云,組之言,亦因朝象而發矣。儼曰,望吾君於堯、舜,臣之所望者,不但爲然,殿下亦嘗以三代之治自期,則何不諒諸臣所請,出於靡不用極,而嚴加誨責之若是也?惟願平心舒容,而況兵判愼疾之言,非巫祝桃茢之比,尤宜察納矣。上曰,巫祝桃茢,此非襯着矣。在魯曰,疹癘熾蔓,非可動之時也。人心疑懼,非可戒之時耶?臣之愚意,莫如差退之爲宜也。上曰,卿捉送世國,而予知其虛妄,不爲設鞫矣。因重臣所達,亦重事體,設鞫不過刑一次而自服,果爲虛妄矣。致中曰,縷縷下敎,如是勤摯,臣等豈不知聖意也?聖上每以邪疑爲敎,此甚未安矣。上曰,近來疹癘,有不可避者矣。雖以宮中事言之,間間有出宮者,若或行之,則豈可避而不經耶?李領府事,以禁標嚴防爲言,而士夫家或寓於禁標內矣。上曰,禮經避癘之文,欲得見之,而卿等不能詳對,鬱鬱不可言矣。文命曰,禮經雖無避癘之文,當此癘疫遍蔓之日,諉以禮無可避之文,而不爲戒愼乎。上曰,卿則陪予行者,不須如此矣。在魯曰,刻印銷印,古稱其不非,殿下幸陵,拘於時勢,雖至撓攘,固何不可也。上曰,如此云云,知予倥侗而然矣。一定之後,豈可撓攘乎?淳曰,群下之言,豈爲他也?實出於爲聖上謹愼之道,非無端停行之比,幸垂諒察,園陵行幸,非今斯今,則前亦有止行之事乎?時勢不如是,則不必强聒之至此矣。上曰,此非激惱乎?人皆宿之,而予獨不宿,專由於火升之致矣。悠悠萬事,保護聖躬之言,都歸虛套,可信卿等之言乎?卿等必知予受傷,而因其無形之物,沮予展謁之行,是非待我之道矣。若因此病臥,則於卿等,如何也?㙫曰,聖上此行,臣下孰敢爲非?而但時有可不可,犯疹癘涉危疑,動駕於數日之程,決知其不可,而不知其可矣,故煩達如是矣。上曰,以我謂無情無禮之人乎?念昔景廟因山後,緣諸臣之强請,闕一虞而不能親祭,使他攝行,至今思之,慨恨深矣,今者朝臣,視驪、利間,有何樣賊徒,而必以停行爲言,使予不得伸展禮之誠耶?孔子曰,百世可知也,此則不待百世而知之矣。在魯曰,再昨年逆變時,驪、利間多發,雖已伏法,而未必無漏網之賊,則人心疑懼,固無怪矣,而不但此也。癘疫熾盛,未有甚於此時,則以此以彼,尤可愼旃矣。上曰,戊辰年《政院日記》入之,則可知其時癘疫之有無矣。師益曰,臣等之請,出於至誠,斷斷無他矣。在魯曰,聖上,以諸臣之挽幸爲非,而今年雖如此,明年則人心必定,以待人心之稍定,行幸可矣。儼曰,今年則時勢然矣。因是差退,期以來年春,則亦豈遠乎?臣等望殿下如何也。惟願回聽,以從群下之望。上曰,予之行幸果非,則諸臣言之,可也。嚴曰,殿下幸陵,出於至誠,則孰敢非之?而但時勢如此,以謹愼之道言之,則非出萬全矣。上曰,儒臣亦發此言耶?儼曰,小臣忝在經幄之列,若導君上以巫覡則非矣。今此所請,亶由至誠,豈有他意而然乎?上曰,此一節,實所不知矣。浮行癘氣,杜門避之可乎。淳曰,願稍降神氣,靜以思之,上下相持,漸至激惱,不勝悶道矣。致中曰,寢睡失節,則非臣子之道,且夜已深矣,請退出。上曰,明若更啓,則今雖夜深,盡言,可也。致中曰,聖上,每以臣等之請,出於防塞爲敎,心甚悶然,不知所喩矣。臣等之縷縷煩聒,聖上此幸,或恐有一分之慮而發,聖上誨責如是,惟願平心恕諒。㙫曰,煩達益覺惶悚,請退出,上不應。致中曰,臣等,以夜深退出爲請,而聖上,必以盡言爲敎,若使臣等,不以爲未安,則何以發此敎耶?上曰,卿等非過擧,而予發此敎耶?《政院日記》詳考,則可知矣。今予若幸北道陵,或莊陵,則卿等陳請可矣。而寧陵行幸,則異於此矣。卿等乃反止之乎?戊辰二月望前日記,使史官持來入之。在魯曰,此時非比於常時,故敢以停行爲請,而聖上將入戊辰日記,俾見臣等,此亦未安矣。上曰,其時日記入之,則可以詳知,何必更言。致中曰,賓廳啓辭,非別般重大之事,只率諸僚,而以文字仰陳者,不過悉暴臣等悶鬱之情矣。非因前例有無而然也。聖上以是而發此未安之敎,益增惶懍矣。上曰,賓廳啓辭,使注書書之以入,事體重矣。豈若一堂相酬酌之爲宜也?以此引見矣。儼曰,諸臣所達,苟有奉承之事,則何敢不從?而此則不可奉承之事,故如是矣。上曰,賓廳啓辭,必欲趁寧陵行幸前,而相持之意矣。此則予志已定,雖有賁育之力,不可奪予之志矣。致中曰,賓廳啓辭,元非大段,而聖敎嚴截如此,實不諒臣等之心而然也。上曰,從前已有停幸之意,而卿則其時不爲入侍,想未認得,而今入侍諸臣中,有些意思矣。寧可以癘氣之事,而有停行幸之擧耶?崔逵泰持納日記。上曰,承旨讀其時上疏。金始炯承命畢讀後,上曰,其時亦不無癘氣,故大臣上疏所以發,而未聞以此停幸矣。致中曰,其時則只有癘氣而已。無他可虞者,而雖有癘氣,豈如此時之甚者乎?㙫曰,臣等此請,不但爲癘氣而發也。聖上獨擧其時癘氣而爲敎,猶未燭臣等之心矣。上曰,孔子不云乎,甚矣吾衰也,吾不復夢見周公?今予夢往寧陵,此由於至誠所發,而卿等欲爲防塞耶?古之大臣,先及民窮,次及癘疫,而不復有會議之擧,古人不及於今人而然耶?予不類聖考,故如是苦爭耶?撓於浮動之說,而畏怯者,兩班乎,常漢乎?頃者閉閤者,聞其不忍聞之語,故致此,而若如再昨年所爭之事,則奚啻閉閤爲哉?卿等之待君父,可謂太薄矣。李領府事上疏來後,引見諸臣,而發此言者,意有在也。朝臣有小疾病,輒稱危劇,則予之眩氣心火,非比此等之疾,而猶謂予病劇乎?往歲凶逆之變,何由而發耶?其非醞釀之致耶?今卿等,或以癘疫爲言,或以賊變爲言此皆恐動之言矣。昨日下敎,以爲卿等若爲過擧,則予亦爲過擧云者,非激惱而發也。雖今夜,夢往寧陵,則明當停行矣。卿等更勿復言。領右相請退。承旨請出留門標信。上曰,當出送矣。淳曰,坤宮還御,以初八日推擇,而旣已避疹移御,則卽日還御,似爲未安矣。上曰,只問上弦下弦之如何矣。春寒如此,而各在他處,心以爲悶,以初八日還御宜矣。始炯曰,令日官,更擇他吉日於旬後,何如?上曰,不須更擇矣。初八日雖有些忌,有何關係耶?致中曰,以下敎之事言之,形勢雖難,亦似急速矣。淳曰,此與辛卯年事有異,故李領府事疏請移御近殿,臣亦以爲然,而卽今各司,不成貌樣則難矣。上曰,此殿之內,無可移御之處,故使之移御於彼殿矣。彼殿久廢寂寥,不無畏意,必欲速還云矣。在魯曰,武科出身之分防西北者,不但防秋,蓋欲使新進武弁,往知邊圉形便,本意有在,而考見近來謄錄,則甲午乙未兩年,依例赴防外,自丁酉至戊申十二年間,戊申庭試一科,只是十人,故使之赴防,其餘諸榜,則以兩界荐饑之故,爲慮主客俱困之弊,竝令除防納米矣。今番式年,新出身元數三百十六人內,甲科三人,禁軍六人,駕前別抄三人,年六十者二人,依例除防,出征扈衛赴戰軍功人之別試才直赴者,通各道一百三十七人,此等人除防事,亦有前日定奪,其他應爲赴防者,一百六十五人。近來連次除防,雖非當初定制之本意,而但此赴防之類,每自監兵營,稱以軍官,留置營底,元無赴防之實效,今亦除防納布,補用軍需,似無所妨,下詢大臣而處之,何如?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新出身赴防者,蓋所以戌邊,而亦欲使之知其山川形勢,當初本意,非不好矣。而近來則無實効,故所以有納米之規也。常漢出身,則無糧可繼,生理極艱,有主客俱困之弊,兩班出身,則或屬於監營,或屬於兵營,仍留營下,初不赴防,徒有其名,元無實效,依近例納米,以補軍需,似無所防矣。㙫曰,赴防,雖是自古美規,而今則旣無實效,近來且有赴防納米之例,本兵之臣,所達又如此,依近例除防,似爲便當矣。上曰,非但有前例,大臣所達如是,依爲之。在魯曰,除防納米事,旣已定奪矣,本曹一軍色,專管禁旅軍需,馬色,專管京兩驛立馬,而兩色遺儲匱乏,無以責應,今此除防米,自本曹收捧劃送,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儼曰,副修撰李德孚,辭疏還給,待明朝牌招,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致中曰,李德孚,曾經死疾,故年則下於臣,而衰朽則比臣益甚,所以有撕捱之事,非他情勢之難安矣。上曰,承旨進來,始炯進伏。上曰,凡事貴在誠實,而今觀京畿監司狀啓,則驪、利之間,癘疫尤甚云,驪、利旣是大邑,則癘疫之熾盛,固非異事,而獨擧此兩邑,如是狀聞,似亦有意,殊非誠實底道理。京畿監司趙最壽,姑先從重推考。{{*|出擧條}}諸臣皆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直}}魚有龍{{*|坐}}。分注書李世垕{{*|仕}}朴昌徵{{*|仕直}}。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未肅拜}}。右承旨李聖肇{{*|未肅拜}}。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時酉時,日有左珥。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判府事箚子到院,而有大小公事留院之命,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入之。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昨日引對,夜分乃罷,不瑕有損於節宣之道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昨伏聞筵席下敎,有微縮微熏之候,夜間更無往來之候,而眠睡諸節,亦復何如?今日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症候宜當,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至情未伸,而今日廷臣之導我以無禮經無古例事,使君父,同歸於婦人之忌,懦夫之怯,此皆由於不肖誠淺之致,到夜分引見,本非他矣,一邊强之,一邊問之,此亦誠實底道理耶?嬪宮氣候諸節,一向差安,而微縮微熏之氣,今日又復有之,而亦不大段,依昨下敎,其勿逐日問安。
○以左承旨成德潤再度呈辭單子,傳于李春躋曰,大小公事,旣令留院,則承旨呈辭,胡大事也而入之耶?令後則寢廟祭享事外,勿爲入之。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成德潤,呈辭受由,右承旨吳光運,昨日違牌,罷職傳旨捧入。左副承旨張泰紹,不爲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大司憲宋眞明,引避退待,已至經宿,而憲府無行公之員,不得處置,事甚未安,除武所監試官進去、在外未肅拜人員外,持平金權,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炯曰,奉朝賀沈檀留待。傳曰,引見。
○以禮曹中宮殿還御節目單子,傳于李春躋曰,禮曹草記鼓吹,敢稟。意以爲陳禮,循例,允下矣。今以振作磨鍊,永禧殿擧動還宮時,與社稷祭齋戒相値,故亦令陳而不作,則日字旣同,齋戒亦同,而如是磨鍊,該曹不察之致,還給。
○李春躋啓曰,因禮曹草記,宗廟春奉審,例於二月內爲之,而都提調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提調知中樞府事金興慶,俱在外,限內似難擧行,莫重奉審,不可遷就,合有變通之道,令本院,稟處事,允下矣。奉審事體重大,提調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提調,今姑改差,卽爲口傳差出。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在魯爲宗廟提調。
○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左參贊朴師益,行司直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判尹張鵬翼,左尹申光夏,吏曹參判宋成明,兵曹參判李眞淳,刑曹參判鄭錫五,彦城君金重萬,兵曹參議朴乃貞,吏曹參議吳命新,禮曹參議金尙奎啓曰,臣等昨蒙賜對,齊聲懇籲,而言辭拙訥,未能感回,激惱宸衷,徒煩誨責,此莫非臣等誠意淺薄,不能剖心見血,孚格天聽之致,臣等相顧愧恧,繼之以憂遑罔措也。噫,殿下之欲展園陵,實出於奉先之孝,臣等之請寢行幸,亦出於愛君之忠。蓋奉先之孝,卽天理人情,藹然由中,不能自已者,而人君動作,亦不可不相時宜而量事勢,故情理時有行不得處,爲人臣者,旣知其失時宜而乖事勢,則其所以苦口力爭者,是亦一般愛君之誠,而天理人情之自不得不爾者也。目今時勢,決不可動法駕於二百里之遠,曠京闕於五六日之久,不待臣等之一一臚陳,殿下丙枕之中,亦豈不慮及於此?而至於村閭之間,疫癘遍熾,曉昏之際,風霧易襲,如此之時,雖匹庶下賤,尙愼其出入行動,況以堂堂千乘之尊,宗廟、社稷之所付托,何如也,兩東朝夙夜憂念,何如也?而今乃自輕聖躬,衝冒熏染,而不暇恤焉,此豈群下所望於殿下者哉?殿下丕惟曰,予之行幸,非盤游非田獵,乃天理人情之所不可已者,而群下之爭執至此者,必有萬不獲已者存焉。益加聖慮,再思三思,則庶有以俯燭於臣等此請,亶出愛君之血忱,而時宜事勢,自不得不然也。今殿下只見得天理人情,在於奉先之孝,而曾不念臣等所爭,亦不悖於天理人情,臣等竊悶焉,此非獨臣等之言也,乃一國臣民之言也。伏願殿下,罔咈于衆,平心易氣,從容舒究,特恕臣等强聒之罪,亟賜收還成命,以慰擧國顒望之情,千萬幸甚。
○傳于金始炯曰,賓廳大臣以下,奉朝賀引見後,當爲引見,來詣閤門外。
○金始炯啓曰,諸承旨及玉堂,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大臣以下入侍時,同爲入侍。
○備忘記,人臣事君,不敢有意,乃分義之截嚴故矣。昨因畿伯事,雖已特推,其承朝廷之意,遏君父之情者,極爲未安,不可推考而止,罷職,拜陵不遠,其代政官牌招,卽爲差出,仍使數日內辭朝。
○備忘記,隨諸臣之後,旣聽至懇之敎,則托以軍號,有若指敎者然,極爲未安,兵曹參判李眞淳遞差。
○兵批啓曰,忠翊衛將辛聖弼呈狀內,本以抱病之人,近又添增,方在苦劇中,萬無起動供職之望云。病狀如此,則輪直之地,有難等待其差復,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金始炯進,以李聖肇、愼無逸爲承旨,趙尙絅爲京畿監司,尹游爲兵曹參判,洪尙賓爲兵曹參知,南泰溫爲兵曹佐郞,韓顯謩爲副修撰,尹光運爲修撰。兵批,判書金在魯請對進,參判未差,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未差,右副承旨金始炯進,副護軍李眞淳、成德潤、申致雲等單付。
○賓廳大臣以下引見,諸承旨、玉堂請對入侍時,持平金權啓曰,臣本來情勢,萬分臲卼,實無冒出供職之路,陳疏控籲之際,妄附愚見,仰冀省納矣。聖上不惟不賜恩批,致有還給封章,而特旨嚴敎,極其截峻。臣於是,惶隕震惕,罔知攸處。噫,天理人情,不以貴賤而有間,臣雖迷昧,豈不知聖上幸陵之擧,實出追遠之誠?出天之孝,一臨展省,允合於天理人情,而臣子愛君之誠,靡不用極,則今此齊聲請寢,亦由於深憂遠慮,愼護聖躬之意也。爲臣子者,若有一毫遮遏君父情理之心,誠死有餘罪矣。臣之草草一疏,敢採一國之輿情,略效憂愛之微誠,而至承非常之敎,且臣方以强引沮遏等敎,有欠於待下以誠之意,粗附匡格之義,而反速欲遏君父天理人情之罪,莫非臣人微誠淺,不能感回之致,惶愧之極,無地措躬,而臺臣言事疏還給,實是前古所無之事,緣臣無似,上致聖主之過擧,下貽臺閣之羞恥,此尤臣之罪也。雖然,臣之一言,實有愧於犯顔敢諫之風,而尙被摧折之敎,則聖上此擧,未知於古聖王虛受之量,何如?而從今以往,殿下之庭,巽言日進,讜說日疎也。至於不爲振朝廷礪風習之敎,臣誠受而爲罪,無辭自解矣。大抵近日朝著之上,凡於聖旨所向,將順之意勝,糾繩之風寂,故聖意以爲,今之群下,眞如發蒙,孰敢違咈?雖至於愛護君父,擧國同辭之血懇,亦爲一例牢拒,終靳回聽,此實今日朝廷,不能見重君父之致,而臣之入臺,亦已累矣。於平日,不能正色立朝,振刷一世風習,則其溺職之罪,誠所難免矣。今因長僚處置,祗承天牌,而臣之情地惶蹙,視長僚有倍,其何敢可否於其間,而亦何顔面,冒據於臺次乎?昨緣病劇,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嚴敎之下,經兩夜,今始以不緊之語,乃避,揆以臺體,殊涉未安,依啓。
○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箚曰,伏以臣於病伏沈頓之中,伏聞寧陵行幸期日已卜,犬馬之誠,有不勝惓惓之憂,卽欲蹶起趨朝,叩閤求對,以效其斷鞅之忠,而癃疲之極,無以動身,竊又惟念,亟弼保護之臣,必有警咳而請寢者,如臣床簀之喘,雖不言可也。轉環之敎,顒首以俟。昨伏聞大臣諸宰,有命入侍,其披肝瀝血,極言而竭論者,有以當聖心而回天聰,達宵坐待,竟未聞兪音。又伏聞兩重臣疏,旣令還給,大小公事,竝命留院,天心激惱,景色不佳,臣以白首殘年,飾巾待盡,猶欲少須臾毋死,庶幾見上下交泰,氣象和平,而今乃有大謬不然者。臣於是,慨然失圖,惄然永嘆,竊爲聖主,惜此擧措也。今日進言之臣,皆以疹癘之可慮,民事之可念,章奏口對,殆乎竭盡而無餘矣。以聖上愼疾之戒,重本之心,豈或有未槪於理到之言?而猶且一例揮斥,辭旨之嚴,若不敢復開口者,又豈無所以哉?夫以出天之孝思,至有宵寐之感發,祗謁園陵,思伸情禮,今幾年矣。雨露旣濡,時物興懷,怵焉惕焉,悽愴於心者,在常情,猶不能自已,況於聖人之孝乎?在常日,猶不能自抑,況於三載之久耶?惟其至情之必欲直遂,而觀理有未周,群言之初不徐究,而體念有未悉也。諸臣之冒鈇鉞瀆淸嚴,逐日籲號,不自知止,非欲沮殿下之孝思,尼殿下之展省,所爭者,不過曰今春之不可行,而所以不可者,亦緣事勢之致然耳。再昨年則以變亂請寢焉,昨年則以喪變未遑焉,今春則殿下旣敎以不待更稟,諸臣皆一意奉承,未嘗爲違拂之計,而天行之災,又復熾蔓,經冬涉春,遠邇同然,乃於此時,觸霧露犯晨昏,動駕於數百里之地,決知其萬萬不可爲也。旣知其不可爲,則又豈可不力爭耶?事固有今日可爲,而明日不可爲,今年可行,而明年不可行,若是者,誠難以時月蹉失,而理勢之推不去處,亦有所無奈何者。況玆拜陵之擧,今春若有故,則明春亦可爲也。自再昨年,至今春,皆由於事勢之致,然則初非有截然不可踰之定限,但當察理順勢,少退其期日,何必拒盈庭之諫,忽垂堂之訓,上而貽宗社東朝之憂念,下而孤億兆群生之至望哉。且念諸臣之力爭者,亶出於斷斷憂愛之至悃,實無毫末干係於身家之私者,是安有觸激可怒之端?而日者堂箚之批,辭意失平,多出於本情之外,臺閣言事之章,又不賜一字之答,筵席語秘,雖未得詳聞,其一二耳剽,殊非平日所望於殿下者。因此一事,輾轉有許多過中之擧,輿情抑鬱,群聽駭惑,豈殿下心有所偏倚,而不得其正乎?嗚呼,大聖人胸次,都無芥滯,光明灑落,寬廣和平,人言之來,雖有拂逆於旨意者,必求諸道,處之得當,辭氣之間,不宜若是。臣於前席,嘗以不大聲以色之訓,有所仰勉,伏蒙留意之聖敎,而乃今聲色之暴發如此,此莫非臣誠意素薄,不能孚格於聖心而然也。顧此神識昏昧,文字淺短,區區願忠之誠,固無望其見諒而垂納,亦不忍抱玆血忱,不一達於聖明之下,玆敢伏枕綴辭,昧死陳聞。伏願殿下,俯加省察,竝退展陵之期,以盡保護之節,加意本源之工,以爲應物之道,宗社幸甚,臣民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玆事出於至情,予志固定,決難允從矣。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敎致仕奉朝賀沈檀書,王若曰,惟邦家圖任老成,固貴宿德之夾輔,顧人主尊禮耆碩,亦或私懇之曲循。爰頒許退之新綸,式擧敬耉之舊典。惟卿,識敏而操潔,氣剛而行方。精神內凝,白玉蘊圭璋之質,風範外整,靑松挺樑棟之姿。趾武大家,李太尉練漢朝之故事,繩身《小學》,呂原明襲魯公之餘風。遂策名而激揚於臺垣,旋銜香而啓沃於講幄。處之以中書,銓寀藹聲望而明品流,試之於下邑,雄藩推悃愊而礪廉簡。肆受寧考之殊遇,載紆藎臣之華褒。自天之簡擢特隆,班亞典午,踰年之恩告輒靳,任久知申。伊身名不緇而不磷,矧年德彌高而彌邵。姬朝冢宰,允矣冠八座之高,舜廷秩宗,直哉典三禮之重。逮至予寡昧嗣服,灼知耉成人宅心。導迪离筵,可忘靑邸之舊講,優游耆社,每喜黃髮之尙詢。頃當帳殿之都兪,益嘉奏對之純實。首將一公字進戒,要言不煩,勖以五皇極無偏,予心有槪。雖孤忠竟至於流竄,然一念尙軫於保全。特移范純仁於鄧州,許就淸涼之境,俄召劉大夏於遼海,不撓惠文之論。獨保歷四朝完名,蔚爲兼三尊耆俊。潞公九十,勝少年三四十之方强,平仲一言,了他人千百言之不盡。處閑曹而不煩職事,譬靈蔡而必稽吉凶,然求退粵自壬寅,而控辭訖猶未已。歷數顯廟之逮事,卿今獨存,追思累朝之倚毗,予豈遽許?進退已決,挽六丁而難回,忱情畢陳,疏七申而不止。永惟任舊人之道,固宜勉留,顧念敬老臣之方,何忍强拂。玆循乞身之至願,用彰知足之高風。羊酒禮勤,侈新儀於饋朔,鵷行跡謝,遵舊例於奉朝。豈但占寬閑優逸之便,而又極尊寵禮待之眷。必引故典,雖有卿前後之懇辭,俾養餘年,實出予終始之曲保。當時二大夫之去,咸歎其賢,本朝三百年以來,復有幾箇。蓋欲成公之美,初非舍卿也輕。於戲,留心蕩平,正屬時艱之圖濟,据禮引退,尤惜耆德之告休。鄭公陳憂國之謨,實在告老之後,趙槪進格君之戒,亦出謝事之初。卿罔俾專美於古人,予所以深望於今日,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初四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奉朝賀留待引見入侍時,奉朝賀沈檀,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安后奭,記事官金冽,記注官睦趾敬,奉朝賀沈檀所啓,小臣蒙聖上生死肉骨之恩,未報萬一,至今不死,獲遂乞骸之願,雖明日溘然,更無所恨矣。上曰,卿以三朝舊臣,年齡甚高,前後祈免,予非不知,而只以舊臣,不忍一朝便許休退故也。卿之所請,不可終孤,故俾遂其所願,而予心則甚缺然矣。檀曰,小臣節節受恩於殿下,不知將何以報效,而此生餘日無多,竊念鴻渥,感涕自零,不知所達矣。又起而拜曰,臣老耄昏憒,殆無知識,而華封祝聖之誠,竊有耿耿者,當今悠悠萬事,無過於保嗇聖躬,周公作無逸篇,獻成王,以勤勞爲壽考之道。而其曰,嚴恭寅畏,不敢荒寧,卽無逸之實,而享國永年,乃無逸之效也。然,所謂動勞,不得其要,則煩文瑣節,反有妨於頤養精神,非周公無逸之本意也。《論語》曰,居敬而行簡,敬則氣質日强,簡則精神內凝,所守者,至約而能御煩,所處者,至靜而能制動,此誠保嗇望躬,酬應萬機之要道也。今當辭退,敢以居敬行簡四字,爲殿下獻焉,仰祝聖上壽考無疆之休矣。上曰,勉戒之言切實,予深感歎,可不另加體念焉。檀又起而拜曰,臣於朝著間事,無所預知,而俄聞大臣諸臣,方會賓廳,請寢陵幸,此事當從容陳達,以冀回天,而至於賓廳連啓,則似涉急迫,臣竊以爲太過也。然,其所爭,出於憂愛之血忱,而聖上不惟不納,又有凡公事勿入之敎,臣惟惶恐,此則聖上之過擧也。上曰,予之過擧,予亦知之,上下俱失,而下旣先失,致予之過擧也。檀曰,聖敎如此,而臣則以爲不然也。諸臣雖先失,殿下責之猶可,而因此激惱,廢却公務,實爲聖上大段過擧也。上曰,卿言意則好矣,予之此擧,出於不得已也。檀曰,先陵展謁,旣是聖上追遠之孝思,群下孰敢有異議,而卽今天災時變孔棘,癘疫死亡亦慘,此時遠陵行幸,實非愼重之道,其所憂慮,不但賓廳諸臣而已。一國臣民之所同然者,小臣雖未得同參,而爲聖上憂慮之忱,與諸臣,固無異矣。前頭豈無無故之時乎?若其癘氣稍淨,人心稍安,則群下自當奉行矣。惟願聖上,平心徐究,亟命還寢焉。上曰,君臣猶父子,諸臣之待予者,不以父視之,以婦人待予,豈不慨然乎?予之此擧,所謂觀過知仁處,而今日朝廷之所爲,如以水投水,故予所以有此擧也。檀曰,臣旣謝事,當退耕田野,而前後聖批眷摯,每有不忍便許之敎,小臣區區犬馬之忱,亦豈無不忍便訣之意乎?家在城外,臣當退伏,以終餘日,而一息未泯之前,國家若有事,則敢不死生以之乎。上曰,古事奉朝賀引對,則有宣醞之例,而今日則賓廳事如此,方寸亂矣,未能如意,從當送掖隷問之矣。遂罷出。
○初四日申時,上御熙政堂。賓廳大臣以下諸承旨及玉堂請對,同爲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右參贊朴師益,行司直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判尹張鵬翼,摠戎使申光夏,刑曹參判鄭錫五,禮曹參議金尙奎,行都承旨趙顯命,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炯,同副承旨李春躋,校理柳儼,假注書安后奭,記事官金洌,記注官睦趾敬,上曰,賓廳座目,比昨頗少何也。李春躋曰,往政廳矣。上曰,兵曹參議亦往政廳耶。彦城君入於座目,而亦不來何也?洪致中曰,彦城君初來賓廳,而以病不入矣。致中曰,昨日夜深後罷歸,聖體何如?上曰,姑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臣等於昨日聽聖敎之後,雖或閑漫之事,殿下必以至誠爲期,則臣下豈不有奉承之事乎?自昨昏退出之後,一則惶恐,一則感動,百以思之,幸陵之事,決知不可奉承,故今日欲爲請對,而昨夜强聒,丙枕恐或不安,不復爲賓廳啓辭矣。至有入侍之敎,必有聖敎,故待命矣。李㙫曰,臣等不肖無狀,激惱淵衷,惶悚慙赧,不知所喩,而臣等憂愛所迫,如是縷陳,是豈非可已而不已者耶?下燭臣等所達,而諒處焉。上曰,今予之所病朝廷者,以其雷同苟合也。凡事必有甲乙之論,甲者爲君子,乙者爲小人,今之沮予者何事耶?雖以先祖時上尊號之事言之,有甲乙之論,今玆廷議,必有立異者,而不爲立異,是豈非雷同苟合耶?昨旣縷諭,今又悉暴,而卿等終爲此過擧,始以癘疫發之,又以騷屑言之,而予心固定,有若畫一,終難變動矣。今以戊辰日記言之,則亦有癘氣,而其時諸臣,不爲此等之擧,古之人不如今人而然耶?今卿等以賓廳會議,猶以爲不足,率二品以上,而齊聲爭辯可乎?引見卿等者,欲知有別語矣。致中曰,聖敎如是誨責,惶恐不知所達矣。上曰,謂卿等過之者可乎,不可乎?其中不無崖異之意,而不能獨判,至於賓廳會議,恐動君父,今爲賓廳會議而不聽,則將爲庭請之擧矣。以今日之事,書諸史冊,而使後世之人見之,則必以爲其時群下,以此恐動,以予爲何如而以卿等爲何如耶?卿等此擧,出於義理而發耶?若出於義理,則必諒予至情所發,得以展謁,而惑於浮動之言,將止予行,今日之事,豈予不幸,卿等之幸也。致中曰,今日臣子,有何雷同苟合之心,而爲此擧耶?知聖上幸陵,出於繼述志事之意,而心懷萬一之慮,强勉陪往,或有後悔,則豈臣子之道也。凡公會,則六曹參議必參,而昨日則只率二品以上而仰對矣。今則六曹皆會矣。上曰,在外未入侍之人,竝令入侍,因命史官出去,使之同入,史官出去入來,而在外者久不入來。上曰,史官不能詳傳下敎,以致諸臣之未卽入侍,事極駭然,當該史官罷職,可也。{{*|出擧條}}史官金冽,罷職逬出後,上曰,注書出去,使之促入,可也。后奭承命出去,更促吳命新、朴乃貞入來,金重萬、宋成明,其前入來矣。金洌旣罷,記事無人,李春躋曰,史官旣已罷職,預備使之招入修史,何如?上曰,依爲之。后奭又出去,促張斗周入來,上曰,卿等所爭,果以形見可憂之事而然耶?若然則卿等之爭宜矣,予亦聽從矣,詳達,可也。致中曰,昨已陳達矣。雖有典禮之事,時不可行,則當止之矣。雖以諸臣之所爭見之,或有以義理言之者,或有以情理言之者,典禮有無,不必可論,倘殿下平心舒容,則以今日臣鄰,必不以爲過矣。臣雖無狀,豈以應行之事,爲不可行,而有沮遏之意乎?苟非如此之時,則決不可沮行之若是矣。上曰,我國事,多文具,今日之事,予豈不知群下之意乎?以賓廳啓辭言之,旣已來會賓廳,則雖當開政,入侍後陳稟請出,可也。而初不入侍,殊欠誠實底道理,名在座目,而不入侍諸臣,竝推考,可也。{{*|出擧條}},朴師益曰,大臣旣已陳之矣,臣何更言,臣則不以癘氣爲憂,而只慮其時勢矣。若有意外之慮,則將何以爲之耶?臣之所深慮者,實在於此矣。今則繹騷不止,人心未定,豈可動駕乎?上曰,此豈非時象乖激之所致也。時象和泰,則人心自安,騷屑何從而起乎?師益曰,自再昨年變亂之後,國勢孤危如此,疹癘雖非甚可憂者,而目今熾蔓又如此,此所以必欲停行幸者,惟望姑待他日而幸之矣。上曰,姑待他日之言,分明言之,可也。或有逆賊餘黨,或有癘氣偏熾,則卿等陳請,可也。此則不以一端爲言,而或以逆亂爲憂,或以癘氣爲言,何如是恐動耶。人心何時可定耶?明年可定,則胡不明言耶?在魯曰,昨已竭誠悉陳,更何仰籲,昨日聖上,至有不忍聞之敎,臣退歸私次,終夜以思,羞愧欲死,至於萬有一危之慮,則將何爲哉?耿耿愚衷,終不自己,如是陳請矣。上曰,卿等如是畏怯,予當,分付,太僕,使之別造駕轎矣。在魯曰,臣等爲聖躬過慮之心,撑亘方寸,不知自止矣。上曰,此實出於計較之心也。在魯曰,臣等此擧,豈出於計較之心乎?上曰,計較云者,非謂卿等之如此也。此乃旣出之步,不可復止,是心亦出於計較也。尹淳曰,領相則以癘疫爲慮,而民事亦不可不憂也。上曰,昨日尹游之言是也。王者之道,以愛民爲先,捨斯民,誰與爲國,游之憂民事誠是矣。淳曰,戊辰年雖有癘疫,而不如今日之可憂矣,且紅疹,鄕則方熾,十家九空,況有再行之者,是尤可慮矣。上曰,癘疫尤甚於驪、利云者,豈不可笑乎?淳曰,癘疫之盛,臣亦稔聞矣,雖以臣所管守禦廳事言之,方有可捧之穀,而民皆病臥,無一人來納者,京則或試醫藥,而有得生道者,鄕則不然。死亡相繼,若動駕於朝往夕返之地,則縻費不至大段,今則數日程行幸,殿下雖別樣減省,其於大勞費何哉?而況左道之民,亦豈無供億勞費之弊耶?雖然,幸陵時供億勞費之弊,卽其餘事,固不足恤,而但此時非比常時,昔我聖考幸陵之日,若如今時,則不必作行矣。上曰,諸臣皆盡達乎?張鵬翼曰,諸臣皆盡達,不復爲疊床說,而臣亦以時勢如此,繹騷如此,爲深慮矣。上曰,判尹,時爲御將,何不譏捕,而有是言耶?鵬翼曰,如凡例盜賊,則可以譏捕,而至若逆變,則不可以機關而捕得矣。致中曰,非謂驪、利間必有逆賊也。上曰,然則在都下耶。鄭錫五曰,諸臣竭誠盡達,而天聽逾邈,臣心抑鬱矣。宋成明曰,昨今旣已畢陳,更無可達之事,而臣則以癘疫,最爲憂慮矣。吳命新曰,臣等豈有一毫沮遏之意,而癘疫方熾,數百里動駕,臣子之深憂過慮,焉有已也。殿下若察下情,則必反汗矣。金尙奎曰,天理人情,豈敢沮遏,蓋由於至誠過慮也。語不云乎?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殿下,斯民之天也。群下所欲,胡不聽從耶?金重萬曰,諸臣苦口力爭,亶出於忠愛之忱,惟願允從。柳儼曰,昨已悉陳,輒承誨責,罙增惶縮,而小臣之意,與諸臣無異,殿下下敎曰,經幄之臣,胡爲此言耶?又下敎曰,今年癘疫,卽諸臣之幸也。此非大聖人待臣鄰之意也。時適如此,故大臣諸臣,次第請寢,而若安寧之時,則豈不奉而行之也。殿下不此之思,每下嚴截之敎,以不忍聞之語,至發於前席,實非平日所望於殿下者也。以此觀之,殿下此敎,實有乖於顔子不遷怒之訓矣。上曰,今日諸臣,能不貳過乎?儼曰,殿下亦失言矣。上曰,卿等觀過知仁之處,必欲止行耶?在魯曰,觀過知仁,卽謂臣等而發也。今年若無紅疹癘疫,則何不陪往,使殿下以伸至情耶?臣等連日所爭,聖上雖或爲過,而此實出於憂愛之誠,豈非觀過知仁之處乎?淳曰,寧陵行幸之事,非獨畿伯當之,臣待罪守禦,多有擧行之事矣。畿伯若有未盡之事,則責之畿伯,小臣若有未盡之事,則責之小臣,俾之各有攸當,而辭令之間,多發激惱之擧,又爲不酬萬機,臣切悶焉。上曰,此卿等過中之致,豈予之過也。劉蕡之養量,張公藝之九世同居,皆自忍字中出來,則予亦非不知忍字工夫,爲涵養要道,而卿等昨日,爲賓廳啓辭,今日,又率二品以上,縷縷爭辯,此非過擧耶。淳曰,群下非欲爲過擧也。在廷之臣,荷聖上生死骨肉之恩,憂愛所發,煩浼至此,實爲可憐矣。趙顯命曰,臣等非木石禽獸,以我聖上幸陵之事,必欲沮遏,而不使作行,則聖上誨責,固無怪矣,此則不然,專爲聖躬,而發此擧,則在下者,有何過擧也。臣昨日則未能隨諸臣之後仰陳,而卽今大小公事留院者,實出於激惱之致,聖上苟欲動駕,則君臣一堂,談笑相議,曰可曰否,固無所妨矣。殿下於學問工夫,何如?涵養工夫,亦何如也?君子動而爲後世法,人君一動一靜,皆作柯則矣。殿下有何一毫干預於心氣,而昨年有閉閤之擧,今日有留院之命耶。殿下於此,宜加反省矣。上曰,知申所達是矣。予傷於哀慼,此何足怪也。昨年閉閤之事,思之至今,亦甚慨然,而垂諸史冊,示諸後世,則以予爲何如?以卿等爲何如也?每思時象之乖裂,不覺憂歎卿以予爲過擧,而予之此事,出於不得已而然也。賓廳會議後,例有庭請之事,今欲停行者,豈非以婦人待之之道乎?安有婦人酬酌萬機之道也。大小公事留院,意有在矣。乙巳年見困於庭請,今恐更有此擧,當到利川後,可視公事矣。金始炯曰,過則勿憚改,殿下知其過而不改,則以殿下明聖,爲何如也。知申所達是矣。願從之。上曰,昨年閉閤,不得已而爲之矣。昨日爲卿所困,今日又爲所困,卿等雖以日寒爲慮,至請閉戶,而予則不寒,蓋是火升之病矣。顯命曰,以殿下此擧,史筆書之,則非特以臣等爲過矣,以殿下爲何如耶?更願留省焉。致中曰,不酬萬機之事,只緣臣等苦爭而致此,則益不勝惶隕矣。今日群下强聒之際,雖不免過中,而聖上此擧,大有乖於翕受之道矣,亦豈非過中之事乎?趙顯命,以君德陳戒,尹淳,以激惱獻規,皆是切中之言,願俯諒臣等未盡之餘意,亟加允從,至若陵幸可否,咫尺前席,反復消詳,何所不可?而因此激惱,嚴加誨責,實非所望於殿下者,若以來年爲遠,則姑待秋成後爲之可矣。上曰,卿等雖以癘疫爲說,雖以庚戌爲言,而予志則定矣,《中庸》不云乎?凡事預則立,不預則不立,當元良冊封之日,閔判府事,以此證之,遂定大策。時乎時乎不再來,若有疾病,則不可行,若有水潦,則不可行。戊申春丁未秋,不能作行者,因領府事而然矣。寧陵五日程,順陵二日程中,量度道里形勢,果作順陵之行,其時雖不得行。今年則決意行之,群下豈以此,爲庭籲乎?若以爲畏怯,而持疑不行,則明日亦然,又明日亦然。人主動於畏怯之說,如婦人而塊處乎?予之此行,非盤佚遊畋之比,亶出至誠,其豈可已?今年或止,期以明年,則何時可往乎?諸臣必須回思焉,如此之中,又當萬機,則殊非調養之道,故果使留院,而不爲酬應矣。顯命曰,俄已悉暴無蘊,更無可達,而公事留院,終有累於聖德,更加三思,亟須反汗焉。上曰,諸臣給予由,則可安,而其於不給由何哉。武將在坐,若如古將,則必先陪往矣。古昔帝王,有親征者,今何以鼠竊狗偸,爲慮而止行也。武將則非如書生之類,而猶且苟合於浮動之說,與書生同爭,決知其不可矣。張泰紹曰,臣雖殘弱,至於賊冠,固不足怕,而但今時則不然,癘疫紅疹,到底遍熾,數日程陪往,是甚可慮,故不得不同入共爭矣。淳曰,兵判待秋之言非矣。上曰,予亦知其非矣。儼曰,殿下此擧,出於天理人情,臣等此請,亦出於天理人情,而殿下,輒發激惱之擧,何忍爲此也?一堂都兪,和顔色而待之宜矣。臣昨承誨責,退而思之,不能成眠,今又齊籲,而殿下了無回悟之意,益不勝區區憂慮,更此煩喩,臣下無狀,雖爲過擧,在殿下虛受之道,可則從之,不可則不從,殿下何爲如此過擧耶?知申所達誠是,願加留念焉。春躋曰,大小公事留院之下敎,實爲過矣。臣等今日之請,非獨爲陵行而然也。願從群下之言,須速入之。在魯曰,群下如是陳達,而聖上終無回悟之意,深以爲悶,而大小公事留院者,亦豈非過擧耶?以聖上明睿之智,如知爲過,斯速已矣。何不曲諒乎?顯命曰,幸陵之事,惟在於君臣一堂,可否相濟,而獨此公事之留院者,蓋緣激惱而發,則尤非所望於殿下者也。殿下寤寐羹墻,思欲一展者,非但由於霜露而已。實出於繼述志事之孝思,則何不商議,而又從以廢務也。臣忝居出納之地,目見非常之擧,憂愛所激,惶恐更達矣。上曰,留院公事,今因銀臺及儒臣所達,當爲入之,而連爲卿等所困,不可堪矣。淳曰,頻復古亦有言,勿謂臣下有過擧,惟以殿下一言一動,爲群下所柯則,當隨其失而卽改,則實有合於頻復之義矣。上曰,卿等爲國一死,予固知之,而以此幸陵,專爲畏怯,而故欲中止,若有天海之變,則卿等必潰散而走矣。諸臣曰,如此下敎,不忍聞不忍言,惶恐欲死矣。上曰,非以卿等,爲潰散也。若有不意之慮,則或恐落後,大抵卿等,每以無形之物,視若有形,故所以發此言,豈有他意也?致中曰,請姑退。上曰,禮經果有不展禮之文乎?其文字得見,可也。强欲止行,而無證可引,卿等非說而不繹者耶?始炯曰,承旨有闕之代,今日政以在京無故人差出,而左承旨成德潤有實病,不可行公,今姑改差,其代亦令同爲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淳曰,聞醫官之言,則嬪宮殿有小縮之候云。此則有餘熱而然矣。萬金散當劑入,而聖上不以爲諾,不勝惶悶矣。上曰,昨言醫官矣。此時異於常時,當自內調攝,因言于醫官及醫女矣。淳曰,當議藥矣。上曰,問候一節,依下敎爲之。儼曰,玉堂不能備員,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明朝牌招察任,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前下敎}}泰紹曰,大司憲宋眞明,引嫌不出,何以爲之?上曰,前則不爲如此,而今成謬規矣,諸臣皆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直}}魚有龍{{*|坐}}。分注書李世垕{{*|仕}}朴昌徵{{*|仕直}}。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未肅拜}}。右承旨李聖肇{{*|坐直}}。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未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自艮方至坤方,地動。辰時,日暈。
○藥房口傳啓曰,臣等,以嬪宮議藥事來詣,而夜間氣候,宜令醫女入診,詳察後議定當進之藥,似合於審愼之道,惶恐敢啓。傳曰,知道。口傳再啓曰,伏聞嬪宮入診醫女所傳之言,昨日微縮之候,數次往來,而微熏之候,不至顯然云。臣等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纔經疹之餘,以些少往來之症,輕進湯劑,似涉重難,姑觀數日症候,議定當進之劑,宜當云,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大司憲宋眞明,避嫌退待,執義朴師正,未肅拜陳疏,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大臣請對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又啓曰,判府事李觀命上疏,以縣道到院,而有大小公事,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又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昨日政新除授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李聖肇,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左承旨愼無逸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李春躋啓曰,昨日備忘中,有京畿監司數日內辭朝之敎矣。新除授監司趙尙絅,卽爲牌招,使之趁速辭朝,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兼春秋金冽罷職之代,令該曹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高萬甲單付。
○趙顯命啓曰,今此中宮殿還御時,永禧殿擧動時,寧陵行幸時,禮曹多有擧行之事,酌獻禮,則判書亦當爲贊禮,而判書沈宅賢在外,參判金取魯未肅拜,參議金尙奎,以英陵、寧陵、康陵石物塗灰事,今方出去,時無行公堂上,參判金取魯,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禮曹參判金取魯,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本曹時無行公堂上,更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其所撕捱無所據矣。雖以往事引嫌,未免太過,而況近日下敎若何?以宰臣,豈不聞之乎?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金始炯啓曰,武一所試官具後翼,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試官不可不備員,更爲牌招,何如?傳曰,以試官牌不進,申飭非一,則雖不知病故之若何,其在事體,極爲未安,罷職。
○李春躋啓曰,大臣二品以上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政院啓曰,臣等昨日求對,血懇齊籲,乞收大小公事留院之命,遂有句語改下之敎,聖人一言之失,改之如轉環,臣等有以見虛受之盛意,然至於公事,則終不許捧入,一二句語之改下,顧亦何補於事哉?不惟無益,其爲聖德之累,或反甚焉。臣等死罪,請有以直之,殿下之意,將以廢務一節,把持群下,而日月之明,不能無嫌於駟不及之戒,故外雖勉改於空言,實則憚改於本事,甚至遷就爲言,托以休養,此豈大聖人誠信接下之道哉?彌縫目前之過差,折拒群下之爭執,固不患無說,而獨不念擧措之日乖,實德之日疚乎?嗚呼,殿下以不世有爲之資,留心帝王之學,孜孜一念,十年于玆,而今以臣等不肖之故,較量比對,過自菲薄,不厭爲智術禦下之歸,而退然有不入堯、舜底意。此固臣等之罪,不容於死,而殿下試以平日自待之重,反以自省,得不惕然而懼,靦焉而媿乎?惟我孝宗大王之改過也。如日月之更,如雷風之迅,此所以德業日進於崇廣,治道日升於隆熙,卓然爲東方盛主,而殿下之寤寐羹墻,思欲一展寢園者,蓋亦不專由於霜露孺慕之恒情而已耳。然則殿下所以繼述志事,追光前烈者,當有所先,不如此,則雖日覲珠丘,悽愴興悲,何益於帝王之大孝也哉。伏願殿下,更加三思,幡然改圖,先收大小公事留院之命,然後行幸一事,與大臣諸臣,商議可否,以定從違之決焉。臣等忝居出納之地,目見非常之過擧,憂愛所迫,言不知裁,惶恐敢啓。傳曰,予意已諭於昨日,而今卿等所請中,引聖祖古事,令予不覺感動矣。今欲爲展禮者,非特感時也。乃由追慕之至情矣,今予此懷,豈不仰體?特允所請焉。
○備忘記,知中樞金興慶,行司直李秉常,前後申飭之下,終不上來,其在事體,已涉未安,而金興慶,則雖以向來吳瑗之疏,引嫌,尙今撕捱,極涉過中,李秉常則雖性偏於往日,豈不改於今日?一向竝處外,俱無動意,分義道理,尤極未安,一向申飭,徒損事體,若不警飭,國綱奚焉?竝罷職。
○備忘記,領府事之或有過滯之病,已知者,而今日事,非國家安危所係,則懷二之說,極爲過中,君子愼樞機,況職在大臣者乎?知其心之出於血誠,言不知裁者,故雖恕焉,旣知過中,於心未安,而不諭言,則此乃假借之習也。非昨年筵中,卿雖有過矣,予當不隱之敎者矣,今諭予意焉。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頃者特敎,申飭之下,尙不上來,分義道理,俱極未安,且本曹多有擧行之事,在於數十里之地,一不參於候班,亦不來於今日,今日慢而便者,朝臣,孤而勞者,君上也。其在事體,尤涉未安,受由已久,亦不宜一向在外,久曠劇務,禮曹判書沈宅賢,完陵君李顯祿,刑曹判書申思喆,竝從重推考,使之卽速上來。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在上者日事申飭,而在下者日事撕捱,視君命於秦越,畏時象於斧鉞,今日朝象,擧皆逡巡,無一人留心國事者,若此不已,其將國不國,人不人,而朝廷之上,其無飭勵之風,村野之間,惟事偃便之習,世祿之士大夫,各有岐足之心,抱子弄孫,不顧祖先之志,甘守時象,不念君父之孤,便安之中,其無惕其意感其心者乎?若此之故,朝廷之上,先騷動而恐民,廟堂之上,先恇㤼而騷民,此皆由於志氣之不猛故矣。無禮經而忌焉,此非大丈夫之氣象,無古例而欲爭,此非導其君於正道。子曰,吾未見剛者,予於今日,復見於朝廷矣。無曰,剛非勇猛者,無禮經而畏㤼,此非以義制心,豈非曲慮之私心也?旣知天理人情之所必爲,則其所沮遏,亦何倍於天理人情者乎?此不過曲慮過心,橫于一生忸安之心者也。明德新民,道之至者,而此亦有意,亦歸於計較之私矣。噫,日事時象,馴致再昨年之逆亂,不體去秋丁寧之敎,少不寅協,乖戾自如,其食君父之祿者,猶事逡巡,朝廷,國之本也,而若是泄泄,元氣不充,腹體能仁乎?騷說之未解,人心之未定,俱由於此,而不究其本,徒畏於茍茍gg區區g之邪說,遏君父之至情,予之所悶者,非特不諒至情,哀我都民及鄕民,由予涼德,未能正朝廷,而使都民,日在恐懼,使鄕民,日在疑信。噫,再昨年逆亂,俱出於士大夫,吁嗟無識脅從之氓,何知其亂平也?士夫之忸安,又復若前,吁嗟都民,恐騷未已,令我國之至便者兩班,至矜者小民,上下相持,恐致益騷,實攄心曲,一以解都民之心,一以慰鄕民之心。噫,至愚而神者,民也。食祿之士大夫,雖不諒予意,吁嗟赤子,豈不知今予此擧,出於萬不獲已歟?因廷臣之阻隔,未能通乎予志,略及于末,諭予赤子。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噫,予之深慨世道之意,已諭今日備忘中,而噫,在上者至誠飭勵之日,雖小官,決不爲此,況大官乎?君臣之間,截若天地,雖其父兄被曖昧之罰,爲子弟者,豈敢以此,不立吾君之廷乎?此臣節掃如矣,況爲其弟復官之後,未盡頃日之褒奬,不肯立朝,已爲未安,而況爲從兄引嫌,亦涉過中,故以此詳諭,而面諭之時,年少之輩,雖層激,卿勿復若前之意,握手諭乎再三,則豈可更惡其人乎?至於年少輩層激之言,非臣等所可鎭也仰對,故卿若祛舊習,年少之輩,自可有效事,更爲下敎,則雖有不快底意,唯唯以退矣。未過數日,投章徑歸,已雖過中,久病難祛,予則不深怪,而猶望悔悟矣。鎭其年少輩之敎,擔却一邊,反爲激之,心竊未安,而猶且誨諭矣。今觀疏語,又復若前,尤爲慨然者,雖平人,有惟疾之慮,則卽當來問矣。嬪宮有疹疾,藥院竝直,而一向處外,其無動念,未知得宜,而況昔年,雖所遭非常者,或進來城外,或陳章引咎者矣。于今數日,漠無其息,略諭深歎之意於今日請對之時矣。觀政院之微稟,意或今也引咎,覽乎一遍,不過數句之語,其所引咎,乃往非今。噫,追惟貳極,觀數昨領府事之批,豈忍若此?猶甘舊習,此不過平日不能敬憚君父之致,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大官不飭,何勵小官?判府事李觀命,罷職不敍。
○備忘記,去秋處分之後,雖大臣,非者當言,不爲假借之意詳諭矣。今者知其未安,若不明示飭勵,則顧藉大官,何飭小官?非人主總覽權綱之意,旣已非一,不得不明諭,先示予意。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噫,今下備忘,過中處洞諭,仍示必伸天理人情之意,咨大臣卿宰,知予可悟處洞諭,可伸處固守,其勿更瀆,使我積傷之方寸,其少安,此乃保予之道也。噫,予旣更過中,卿等豈不更執滯之見?噫,以伸展禮之意於祝辭,敢孤我聖祖日望之來心,尤定於金石矣。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人君一擧措之間,後王法焉,可不愼歟?昨年閉閤,今日留院,或由於不獲已,或由於至情矣。噫,今日時象若何?而君父作此無前之擧,廷臣少可諒至情,則在上者何忍過中之擧?然,後之嗣王者,不諒予意,亦不顧時勢至情,效予而作一制群臣之欛柄,則其弊勝言?噫,昨年之事,實由不獲已,亦有可諒者,而其誠信建極之道,猶未免乖當。在下者雖無狀,使予至此,此亦反求者,今日之擧,亦由於廷臣之乖常,而其所從靳,在於一人,此亦詳諭天理人情而已。豈曰汝過,我亦過哉?雖由於至情之在心,諸臣之滯惑,大小公事留院之命,予亦知其過中矣。其在戒後弊之道,不可不詳諭,予兩件之過,使後王,知人主擧措之當愼,咨爾群工,詳體此意,勿以此解其志。
○傳于金始炯曰,留院公事竝入之。
○以兵曹啓目,傳于金始炯曰,今日廷臣,不諒君父之至情,强爭不已之時,爲臣子者,安敢請掃墳乎?申宅夏掃墳一節拔去,更爲捧入。
○金始炯,以吏曹言啓曰,今此文宣王釋奠祭,數多諸執事,皆以文官塡差,而除公故外,決無推移之路,依例生進人及各都監郞廳,通融塡差,前銜文官,亦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以爲推移塡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此陵幸時,各差備入把本曹驛馬及京畿、忠淸、江原三道驛馬,添補於本曹之數,別單書入,而司僕寺添補京畿驛馬,則從本寺啓下數,使之直爲入把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寧陵擧動時,各差備驛馬分把之數,一百十四匹內,本曹驛馬四十匹外,不足之數,至於七十四匹,司僕寺添補,則不在此數,勢將依近例,以京畿、忠淸、江原等道驛馬,添補入把,而二百里道程,與近陵有異,本曹驛馬及添補馬,不可仍爲入把。依戊辰年陵幸時例,京畿驛馬,則替把於廣州宿所,忠淸、江原兩道驛馬,則替把於利川宿所,而還宮時,則京畿驛馬,替把於利川宿所,本曹驛馬及添補馬,暫把於廣州宿所,則各道人馬入抱往來道里相均,必須預爲定奪,分付後,可以及期來待,以此發馬,分付於各道監司,何如?傳曰,允。
○司諫朴弼琦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bb罪b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竝見上}}伏聞日昨,有大小公事留院之敎,臣未知我聖上平日孜孜勤政之意,今何爲出此敎也?伏想卽今,幸陵之志已決,而群下過慮之言,日陳於前,故不勝其酬答而然耶?若是則聖上處分,不啻過矣,群下之言,無非出於忠愛切至,則察納改圖,固已不可已者,而設或未卽回聽,其在聖心,廓然大公,物來順應之道,雖萬言噂沓於前,而雍容賜答,至誠諭意而已。何至有一倂留院,使萬務曠廢也耶?前後批旨之嚴截,大小章疏之還給,已皆過中之處分,而至於留院之敎,又是過中之尤極過中者也。請亟令收還大小公事留院之命,新除授行大司諫李世瑾,時在京畿楊州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大司憲宋眞明,以臣昨陳一疏,略貢區區憂愛之忱,而誠淺辭拙,未能格回聰聽,直道之褒,微分過越,畏㤼之諭,良誨諄至,臣誠感愧惶蹙,不省攸處。夫天理人情,貴賤之所同得,今日群下,孰不欽仰感動於我聖上出天之孝,享先之誠,而猶且抵死力爭,期於準請者,必有其故,以殿下之明聖,豈不照燭於此乎?噫,天馭一動,百神呵護,聖靈攸曁,邦內乂安,疹癘之豈必爲害,騷吪之安足可憂,而古諺不云乎?寧信其有,無信其無,是故,漢文之馬未必蹶,而爰盎執轡而諫,元帝之船未必危,而廣德免冠而爭,當時之君,不曾謂之畏㤼,後世君子,亦許之以得體,此蓋人臣事君之道,無所不用其極故也。且㤼亦有多般分數,臨事生㤼,固書生之所難免,而至於爲君父愼護之節,其所以隱憂過慮者,何害於㤼也?今此聖批中二字,臣當受而無辭,而但臣以風憲之長,陳忠愛之說,未蒙允可之音,反承誨責之旨,更何顔面,晏然仍據於臺次乎?引嫌而退,疏陳之言,出於忠愛,聖敎誨責,何必爲嫌?請大司憲宋眞明出仕,答曰,不允。下諭事及處置事依啓。
○校理柳儼箚曰,伏以臣忝叨經幄,屢登筵席,竊瞷我殿下問學之工,已臻精微,言動之節,咸循規則,每一退出,輒自欣喜,私竊以爲吾王,以上聖之姿,有極致之工,堯、舜三代之治於吾身,可以親見,而今忽有過中之處分,不平之辭令,臣於是,愕然失圖,自不覺深憂而永歎也。殿下今日之擧,卽天理人情之自不得不爾,雖無先朝已行之典,爲臣子者,猶不忍挽止,而今獨擧朝齊聲,苦口力爭,至三日而不之止者,誠亦有萬不獲已之端。殿下固宜察其血忱,亟賜開納,雖或孝思之終不能自己,而亦宜雍容開諭,諄諄誨責,而乃反過加激惱,太露聲氣,惟以爲群下爲過擧,予亦安得不如此乎?有若與臣僚,較挈待對,互相甬勝者然,曾謂殿下之聖,而乃有此擧措歟?此殆涵養猶有所不足,持守猶有所未固,事或難平,心便易動,嗚呼,此豈細憂也哉?臣昨以不遷怒三字,有所仰勉,今請畢其說焉。程子云,喜怒在事則理之,當喜怒者,不在血氣,則不遷。朱子亦曰,因物之可怒而怒之,又安得遷,有爲怒氣所動而遷者,氣動志也。今殿下之怒,惟在於群下之沮遏至情,則只以此開說敎導,庶或合於喜怒在事之訓,而非常之敎,屢下於臨筵,失中之擧,至及於廢務,恐亦殆近於氣之動志,而非聖人中和之德也。此臣所以憂遑抑菀,不但在於行幸一事而已。且聖敎若曰,群下亦能不貳過乎?臣愚死罪,竊恐殿下,又未免失言也。今日群下,旣不能自勉自飭,以導我殿下者,其罪誠大矣。惟殿下敎督其不及,飭勵其有過,斯可矣。乃曰,爾旣貳過,而又安敢以不遷怒,勉戒乎?如是則上下因循,振勵不得,將何以表準於當世,觀法於後日乎?臣竊悶之,臣竊惜之。昨日過中之敎,旣許收還,此可見大聖人轉圜之美,而至於大小公事留院之命,終靳反汗。噫,殿下旣知其過中,而猶且持難遷就,必欲待群請之停止者,亦豈合於誠信待下,悔過不吝之義乎?夫子稱顔淵之好學,而以不遷怒爲言,則殿下平日好學之心,果何如?而處分之間,終不悟其違悖於中正之道乎?惟願殿下,益勉好學之心,特收非常之擧,大小公事之留院者,竝令捧入,此後則一擧措一言動之間,必愼必重,毋貽頻復之悔,千萬幸甚。仍竊伏念朝家之置儒臣,將以備顧問資匡救也,而乃使如臣者,備數於經幄之重,庸陋粗淺,素未能見重於君父,抱愛君之忱,而無以見諒,聞非常之敎,而又未匡正,此固臣罪。惟當引分退處,以俟不職之誅,而耿耿丹忱,猶未能自已,又復略陳短箚,煩瀆宸聽,臣尤惶恐。取進止。答曰,已允於政院矣。
○行判中樞府事李觀命疏曰,伏以臣跡蟄草野,心懸魏闕,而地隔莽蒼,承候亦難以時,犬馬戀慕之誠,與日俱深。伏聞近日惟疾之憂,旋臻勿藥之慶,抃賀曷任?臣頃於乞骸之章,附陳贅疣之說,而昏耄顚錯,語無倫脊,只切惶怵,及承聖批,辭旨嚴截,誨責備至,臣奉讀未半,不覺五內墜地,駭汗沾背。噫,臣事君,猶子事父母,子有懷,必陳於父母,方今聖明,開不諱之門,而臣曾忝輔弼之列,苟有所懷,安敢有隱於君父之前乎?然而强進無益之言,以速瀆擾之罪,亦有所不敢,退處田野之後,含默度日,徒抱漆室之憂,及上休致之請,芻蕘之言,將不可復進於黈纊之下矣。平昔之所蘊結者,觸發於中,不知裁擇,信手以書,豈有一毫他意哉?殿下之於賤臣,眷顧而不捨者至矣。向者筵席之開諭,今日批旨之峻切,皆出於憫其愚迷而開導之也。風雨霜露,無非敎也。臣敢不感德省愆,以思自反之道乎?第臣之一片苦心,終不能自泯者,臣聞唐、虞之盛,明良相遇,情志流通,訏謨之際,宜無異同,而亦有都兪吁咈之不同,都兪者,歎美之辭也,吁咈者,不然之辭也。豈以堯、舜之德,有所未盡,而群下之見,能補其不逮乎?誠以朝廷者,刑法之所出,是非之所在也。君上施措,或有未信於其心,則必陳一得之見,以盡匡救之責,臣之從初不敢將順聖意者,區區愚見,亦出於此也。夫討復二字,爲今日所諱言,則臣疏之妄爲提論,固臣罪也,而亦不過略擧臣平日所執之義,以明臣去就之道而已。非敢以此仰請,而冀幸其察納也。至於向日筵對,則上下之言,未曾及於此二字,而今殿下所以責臣者,有若臣仰順聖旨於誨諭之時,而復肆黨習於處分之後,以負聖上,提撕勉勵之至意,臣於此,惝怳抑塞,不知所對也。豈聖意或以討復之論,有所礙逼於伊日聖敎中所庇護之人,而有是敎,則臣於其時,固以不敢奉承爲說,而末梢仰對,實出於倉卒窘迫之致也。且臣所謂討復云者,泛論義理,不但單指此一人而發,則臣實愚昧,不覺其爲犯古人面從退言之戒,而卒以此,自陷於負君父之罪,惶隕震惕,無地自容。抑臣於筵敎一段,佩服敬歎,久益感祝,而天威咫尺,對未詳悉,餘懷耿結,臣氣質固滯,到老益深,以殿下之明聖,知臣莫如,憐其將死之身,迷不知返,欲臣變化氣質,此乃天地生物之仁也,而陽和之澤,亦莫施於枯木腐草,以臣老昏,欲承聖敎,末由也已。蓋聞古人之變化氣質,皆資學問之力,見識自到,則怳然覺悟,不知其偏處之自克。今臣難望數年之假,以俟見識之覺悟,徒知固滯之爲病,變而作柔懦之行,一以阿諛承順爲務,則不特不變之爲愈,將爲邯鄲之失步,無寧終守本分,以沒餘生,而至若殿下誘掖之恩,憫憐之德,則銘肝鏤骨,曷敢頃刻忘之乎?自承嚴批,夙宵兢惕,負此罪名,陳章自暴,有所不敢,席藁田廬,只竢誅罰之加,側聽多日,尙無處分,人臣有罪如此,不被有司之法,則刑章紊矣。國家刑章,緣臣而紊,則臣雖滅死萬萬,何以贖其罪哉?玆敢冒死哀籲,仰請鈇鉞之誅,伏乞聖明,亟命勘臣罪犯,以爲人臣違命者之戒,千萬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位在大臣,不諒君父,申飭之意,又不顧頃者面諭時仰對之語,誠涉未安矣,予實慨乎卿此病痛矣。
○執義朴師正疏曰,伏以臣於本罪之外,又以荐違試牌,添一新犯,雖蒙寬假,罰止罷職,而其時聖敎,極爲嚴截,迨今懍惕,食息靡安,前冬收敍,旣出意外,厥後除旨,仍復稠疊,而以臣釁累之蹤,疏單請急,亦有所不敢,未曾一煩籲呼。惟以違逋爲事,乍罷旋敍,事體徒損,而惶悚愈切矣。間嘗一忝中丞之任,得蒙例罷之恩,私心粗安,頌祝方極,未及數月之內,遽承敍命,今於病伏之中,又叨是職,臣誠惝怳感激,不知置身之所也。顧臣難進之義,與前無異,非可以時月之久近,有所變動,則臣豈夤緣倖會,貪榮冒承,以自喪其廉隅也哉?蓋臣之年前譴罷,罪名旣重,中間牽復,亦不由本事是非,而臣之昔日所爭執者,未槪聖聽,則眞所謂不得其言則去者也。況臣曾忝經幄,不量才分,輕易出脚,醜拙畢露,全無啓沃之效,畢竟重陷於大戾,追惟至今,羞媿欲死,而臣於臺地,且有必辭之義,前已略陳,不復更提,而若夫三司言議之任,無非僨敗之地,此臣所以終始自畫,決不欲抗顔復冒者也。臣又事君無狀,銓郞時,引嫌之疏,致勤嚴敎,有非人臣所敢聞者,一時外補,亦云末減,而念臣情實,未得昭暴,方將竢罪之不暇,實無面目之可顯,雖是漫冗職事,猶蔑自效之地,頃者太僕之除,旣未敢冒肅,則今玆所叨,尤何去就之可論乎?在臣道理,只有杜門縮伏,以爲自靖之圖而已。如臣陋劣,不足比數,而問其職,則淸朝法從之官也。其在體下之道,亦不當强其所不可强,以致其出處之乖宜也。噫,臣之區區私義,量度已審,前後除命之下,皆不以見職自居,雖有漆室之隱憂,而一未效匡救之誠,其爲辜負職責大矣,而臣之情地,其亦窮隘矣。臣於近年以來,所受告身,殆至數十次,臣實訝惑,莫曉其故也。無乃朝家,知臣噤默,而有所累檢歟?此爲臣之羞恥,而亦臣之罪也。且臣痰火宿疾,本來沈痼,而加以南土所傷,吐血之症,極其危重,而煩猥是懼,未暇覼縷,只將情勢之迫急者,冒死哀籲。伏乞聖慈,曲加諒察,亟削臣職,仍令選部,勿復檢擧,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竊觀近來,朝臣辭疏,無不入徹,此外陳病之章,亦卽捧入於臣疏始呈之日,而臣之控籲,今跨兩朔,一向見阻於喉司,致令如臣之情勢危蹙者,未得一暴於黈纊之下,臣雖不欲强與呶呶,而其爲駭訝悶鬱,當復如何?仍伏念寧陵行幸之命,固知出於聖上不匱之孝恩,凡在群下,孰不欽仰?而第此時動駕於累日之程,恐有乖於愼重之節,故所以擧國臣民之普切憂慮者也。今玆大小諸臣之或疏或對,力請不止者,豈由於無端沮遏之計哉?蓋在臣子忠愛之誠,可見其靡不用極之致,若殿下勉抑至情,亟寢前命,則豈但副群下之懇祝,斯實爲宗社之大幸也。臣職在臺列,拘於情迹,未卽登時爭論,今始草草附陳,臣罪至此,而尤無所逃,亦乞仍降威罰,以勵他人焉,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初五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二品以上請對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吏曹判書趙文命,右參贊朴師益,兵曹判書金在魯,判尹張鵬翼,摠戎使申光夏,訓鍊都正金潝,刑曹參判鄭錫五,右承旨李聖肇,假注書安后奭,編修官張斗周,記注官睦趾敬,領議政洪致中所啓,日候陰冷,聖體若何?上曰,姑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昨已夜深,故臣等退出矣。逐日强聒,極爲惶恐,而群下抑鬱悶迫之私,無由上達,玆又冒萬死相率求對矣。上曰,何以有抑鬱,何以有悶迫也?予則不知矣。致中曰,連日所達,只是一箇語也。今若明白仰陳,則庶有感悟之望,而臣言辭拙訥,不能悉暴心中之所蘊,故聖上一向靳允,群下心有所抑鬱悶迫之私矣,不然則何若是煩浼也?前此已聞聖敎矣。雖於敵以下,聞其爲先至切之情,則猶可感動,況於君父之前乎?聖意所在,臣非不知,若或行幸之事,則惟當將順之不暇矣。此則不然,適當非常之時,故縷縷,仰達矣。且臣與僚相相議,以爲聖敎如此,不得不奉承云,而旋又思之,今若心懷萬分之一慮,陪往君父於數日之程者,安有是理也?反復量度,更此陳請矣。臣等此擧,出於斷斷血忱,而殿下每以畏㤼爲敎,若以畏㤼而力爭,則臣等雖伏刑章,固所甘心矣。昨者趙顯命之言,勤懇切直,宜加體認焉,大小公事,至今留院,不爲酬應,如是而何望國事之可做?其在四方聽聞之道,亦必以爲訝矣。臣等不肖無狀,莫能隨事盡誠,致有過中之擧措,極知惶隕,無所逃罪,而惟願曲察,趁速收還焉。殿下因此而罷畿伯,又因軍號,而遞兵曹堂上,臣下必以爲殿下,徒以威力制之矣,此非聖德之爲累乎?今若奉承,則中外之人,亦必曰,在上者以威制之,故群下迫於君命,不得已奉承矣,亦爲何如耶?此等過擧,更願速寢焉。李㙫曰,臣等逐日相率齊籲,聖上以爲支離,而當此疹癘之時,動法駕於數日之程者,其在愼攝之道,可乎?臣等此擧,聖上謂有不槪於宸衷,而斥罰臣等,則實無所恨矣,但因是而廢却公務,此何擧措耶?語曰,欲法堯、舜,當法祖宗,肅廟時安有如此之事乎?此皆臣等之罪矣。君臣相持如此,而國事奚爲,留院公事,以至數日,而尙未聞入之之敎,尤不勝抑鬱矣。行幸一事,姑許群請,退期爲之,何所不可?而殿下不此之爲,必以速行爲敎,此豈大聖人恢弘之道也?惟願更加留念焉。致中曰,天災如此,時勢如此,今日地震之變,又如此,此誠恐懼修省,而不宜動駕之時也。若以情理言之,則殿下此擧,雖出於至誠所發,而姑待淨潔無虞之時,行幸何妨也?殿下如從群下之請,强抑至情,退期行之,則群下孰敢有止行者哉?今則群下請寢者,實出於萬全之道,而終不回聽,臣誠憂悶矣。上曰,擧措聽聞,是爲餘事,君父爲先難堪矣。諸臣宿於家,而予則終夜不寐矣。且有可言者三,以漢時事言之,地震之變,在於桓靈之時,皆由於主弱臣强之致,而終致漢祚之傾覆,此豈由於園陵之行幸耶?今日朝象,必至於亡國而後已,考諸史冊,地震之變,不出於治平之世,而出於衰季之時,今於備忘,悉布予心腹矣。今日在外諸臣,抱子弄孫,安臥其家,無一人入來者。諺曰,初聞政丞夫人之死,急急馳往,及聞政丞之喪出,則緩緩而來云者,眞不虛也。嬪宮患候之時,予以惟疾之憂,日夜焦煎,而諸臣在近畿,不肯入來,事體道理,豈容如是?孟子曰,臣視君如草芥,大明太祖,以此言,至有黜享之擧,而其時臣下爭之,此擧雖過,亦不怪矣。今日群臣,視君父如草芥,則君之待臣,將何如耶?居在咫尺,而群下如此,何事可做乎?庭請之擧,予知之久矣。卿之心事,予已素知,以卿閑雅之性,必不爲如此之擧,而緣於恐動,不無雷同之弊矣,領府事疏亦過矣。廷議如是,故其心以爲若不如是,則是有虧於臣節也。有執滯之病,故國必亡,懷二心之說,所以發也。其出於苦心,則予知之矣。旣知其辭意之未安而不言,則是非誠心待大臣之道,故今日備忘言之,欲使卿等,悉知此意也。堂箚不須言,而政院啓辭中,引聖祖故事而爲言,不覺感動矣,此則知申已言之,必出於此矣。予之此擧,欲遵志事,以伸至情,豈非追暴之深而然耶?政院啓辭,姑爲留之,從當批下矣。寧陵祝辭中,付標以下,今日已受香而去,旣已作祝告由,則聖祖在天之靈,其敢欺乎?此則決不可停行矣。致中曰,留院公事,旣承入之之敎,可見聖上轉環之量矣。群下孰不欽仰感歎乎?上曰,領府事則沮遏者有之,故來到城外,而不爲入對,此等處,予以爲執滯矣,況他大臣乎?今番事實爲慨然矣。致中曰,此非無誠於國家而然也。臣亦以爲過矣,俄者以地震事,至有臣强之下敎,惶愧欲死矣。上曰,我國之尙淸議有,如東京時事,豈有跋扈之臣?而國綱不振,駸駸然自至於莫可收拾之境,此甚可悶,有如病人之元氣自盡,是予之憂也。致中曰,聖敎至當矣。㙫曰,古有都兪吁咈之言,此非可從者則從之,不可從者則不從之義乎?殿下平心易氣,從容舒究,則必諒臣等所爭者,亦不悖於天理人情,而轉至激惱,至有不忍聞之下敎,尤增惶恧矣。上曰,頃於臺閣上,見鄭益河一人而已。連啓鳳祥,又發眞儒益寬之啓,雖有過中處,而辭語不得不如是矣,眞儒則一邊人欲殺,一邊人容護,豈容如是?予甚慨然矣。致中曰,殿下每以時象爲敎,臣僚不能無此病,聖敎非過矣。大抵我國風習,廉隅太勝,故今日之朝象如此,亦廉隅太勝之過也。上曰,過猶不及,故予以東京淸議言之,此非廉隅太勝之病耶?若固守廉隅而不變,則豈不過乎?致中曰,習俗如此,猝難變改矣。上曰,筵席之上,猶曰姑遞其職,以伸廉隅,此等說至發於筵中,可乎?趙文命曰,臣强之敎,蓋以國綱之頹廢爲慮而致是,則聖敎似宜,而援喩殊未妥當矣。上曰,反求諸身,古有其訓,使臣隣至此者,咎實在予,若有敬憚君上之心,則在外諸臣,何可如是耶?致中曰,諸臣許俾達所懷,何如?上曰,此事則已定于心,默默之外,無他道矣。卿等不諒予至情所發,而一向爭之,予何言哉?朴師益曰,臣等所請,實出於至誠,而殿下如是靳允,不勝悶迫矣。文命曰,小臣意見,異於諸臣,人君當以敬天從民爲貴矣。卽今天災見於上,地道變於下,民情皆然,殿下胡不念及於此耶?若其大小公事,條件各異,而至於留院而不入,尤爲過矣。上曰,此事實相貫,卿則昨未入侍故然矣。金在魯曰,小臣言辭拙訥,不能導達,而此非動駕之時,故有所苦爭矣,豈有他意,而必欲沮遏乎?文命曰,畿伯之特罷,兵參之特遞,實爲過矣。在魯曰,驪、利間癘疫狀啓,軍號中敬愼二字,非有意於沮遏,則以此疑人,不亦過乎?上曰,不然。以各邑言之,癘疫方痛者幾人,死亡者幾人爲報,至於農事形止亦然,未及報營之邑,以追後爲言,卽狀聞之,例也,而獨以驪、利爲言者,豈不可怪耶?在魯曰,臣亦纔經監司,未及論報者,列邑之過,而非監司之過也。上曰,各邑盡爲列錄,可也。何獨驪、利爲然耶?予則以爲承朝廷之意也。致中曰,畿伯狀聞,非出於朝廷之意,而殿下以此疑臣僚,至於敬愼之軍號,宜須例看,而亦爲持疑,特皆遞罷,此則殿下病痛處也。臣前旣以此陳戒,而今亦爲然,其流之弊,豈不大哉?上曰,承朝意云者,不無失平之心,而必以驪、利爲言者,終涉怪異矣。師益曰,昨承聖敎,今又入來,連事强聒,固知聖心之頗厭,而愚衷所激,今日有庶幾改之心,明日又有庶幾改之心矣。上曰,此乃病痛也。今日明日之說,正如在外諸臣之今日明日,或冀有乙巳之處分,而不爲入來之意,是則不知予意者矣。師益曰,臣之所慮,蓋出於愼疾懼災之意,而殿下至降不忍聞之敎,臣尤抑鬱惶悚矣。在魯曰,臣之所慮,非特時勢癘疫也。近來天災時變,式月斯生,而地震之變,又作於今日,豈不大可懼哉?今此遠陵幸行,恐非靜以俟之,兢畏天戒之道也。《周禮》曰,大札移民,卽今疹癘遍熾,此非大札之時乎?寧陵祝辭,臣亦見之矣。殿下若有故而不往,則聖祖陟降之靈,豈不有悅豫之道乎?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今玆地震,可見天心,則民心亦可知矣,宜從群情。文命曰,兵判所達,竭盡無餘,請姑待他日而行之,出於萬全矣。上曰,卿心則予已知之,以必不可往爲主見,是則執滯處也。徐命均曰,殿下何可强拂群情,而不思所以保護之道,亦莫念爲民之政,而必欲作行於不可行之時耶?在魯曰,尹淳昨陳言端,而未畢其說,秋幸雖難云,而再昨年已除治道路,必不至於傷稼,秋幸,似好矣。致中曰,秋則天氣肅淸,作行好矣。上曰,自驪州而往寧陵耶?致中曰,利川則過,而驪州則不過而往矣。上曰,望見而往耶?致中曰,然矣。上曰,陵所距驪州邑幾里耶?致中曰,五里餘矣。今若待秋駕幸,則晷刻雖不如春時,而時則好矣。戊辰則以五日磨鍊,而今則以六日磨鍊,似好矣。上曰,戊辰則何如是耶?致中曰,戊辰雖以五日磨鍊,而動駕之日,宿山城,翌日宿利川,自利川宿所,往陵所,行酌獻禮後,仍又歸宿於利川,則爲百二十里之地,而必於一日往返,則軍率之顚仆,此必至之理也。臣與兵判相議,行幸時自利川離發,行酌獻禮後,仍爲宿所於驪邑,翌日離發,則似好矣。上曰,驪州之去利川,非迂路之說,向者金東弼,已陳之矣。致中曰,非迂路,乃直路也。上曰,驪州之去利川幾里耶?致中曰,五十里矣。文命曰,驪州有新所聞矣。上曰,左右史書之,群臣聞之,必致中外之駭惑,此等說勿爲陳達,可也。文命曰,此非別言,卽癘疫之說也。族人自驪州來言,癘疫方大熾云矣。致中曰,兵判俄陳大札移民之說,而驪州之癘疫方熾,決不可往矣。上曰,卿等考出此說而陳達耶?致中曰,臣聞諸在魯而發也。又曰,聖上動駕,百神擁護,則寧憂邪氣之或干,而君父若往癘疫之處,則臣當以死爭之,如不能挽止聖上之行,則是臣之愛君,反不如愛父也。上曰,父母若不伸霜露之感,而抑鬱生病,則其子豈可不從耶?卿徒知其一,未知其二也。頃者鼻孔浮高,初則慮其大段,今則不至大段,予病未臥之前,決不可停行,以欺聖祖矣。鄭錫五曰,臣聞殿下昨日之敎,則至誠惻怛,臣亦以爲群下,不可不從,退而思之,則尙有深慮,嬪宮亦再經紅疹,爲殿下憂慮,何所不至?入侍之後,則小臣之意,異於未入侍之時也。兵判以秋幸陳請,若賜允從,則公私實爲兩便矣。臣是該司之官,極知惶恐,而以畿伯事言之,監司只行各邑之文報而已。其爲人純樸,必不飾詐矣。上不答。致中曰,祝辭以御筆改下,可見聖意之牽定gg牢定g而鎭日相持,群情愈懇,天聽愈邈,臣以萬全之道,導之於殿下,而殿下胡不允從乎?如是强聒,極涉惶恐,臣等無置身之所也。㙫曰,群請愈往愈懇,天意一向邁邁,此豈待臣鄰之道哉?天人一理,上下無間,民心卽天心也。目今中外,皆以爲不可矣。亟下兪音,秋以爲期,則中外莫不鼓舞歡悅矣。師益曰,聖敎有曰,朝廷如是,則人心豈不騷動耶?臣豈敢面謾,金在魯之言是也。若下兪音,以秋退定,則聖祖在天之靈,必不以殿下之寢幸爲恨矣。公事留院之敎,亦亟還收,則實有光於聖德矣。在魯曰,姑爲寢止,而以秋幸爲定,且以勿害民田之敎,告諭中外,則民皆知聖德之至盛矣。張鵬翼曰,以秋幸爲定,臣等之望也。文命曰,以秋幸爲請者,聖上視若飾詐,而此非面謾之說也。在魯曰,若非此時,而臣等陪往,則聖心亦必安舒,臣等豈不樂哉?乞以秋幸爲定。致中曰,臣等雖無狀,豈敢爲沮遏而然也?聖心先定,故每有如是之敎矣。卽今無上下貴賤,皆以爲不可動駕矣。臣等豈敢憚往,而每與僚相相議曰,雖老病,陪駕行陵,何有中路顚仆之患也?在外時酬酌說話如此,雖以秋幸爲請,而殿下不信群下,蓋以戊申停幸,由於群下之爭執故矣。或以秋幸爲飾詐,而聖心之不信如是乎?上曰,不信猶餘事也。何待太平,然後往謁祖陵耶?㙫曰,臣等非謂如是,只請待秋矣。上曰,太平無事,五穀豐登,然後欲爲陪往者,卿後重臣本來之意也。文命起曰,數日前臣意果如比,今則不以爲然矣。上曰,卿兄弟意思,本自有異矣。文命曰,父母則不然之敎,實爲過矣,其子之强爭,固非矣,而其父之怒逐,亦非矣。致中曰,毋過勞聖慮,雖不允從,不必傷懷,雖退幸,不必勞心,從違之間,何可過勞聖慮乎?㙫曰,肅廟朝欲幸寧陵,而以未經痘患,不果行矣。至於臨御十四年之後,始爲行幸,則殿下豈可以一時停行,而至於傷懷乎?群下尤以是爲悶迫矣。上良久不言,致中曰,臣極知惶恐,聖上終不下敎,臣甚悶迫矣。夕水剌已晩,臣等請小退。上曰,卿等雖無益,欲言則但言之,旣問利川道里,公事則當到利川之日可酬,至於此事,則無可答之言矣。在魯曰,秋幸亦不過半年之間,何如是牢拒耶?聖敎若此,尤不知所達矣。鵬翼進曰,臣有所懷矣。海美縣監朴敏雄,抵私書於臣,仍送一文書,而有同匿名書,事甚妖妄,而旣送於臣,則不可私自置之,故敢達此意矣。上曰,朴敏雄事,當報于巡營處之,而其人尙鄕暗,故私自抵書,處事不免疎率,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又曰,其書自本廳燒火,可也。鵬翼曰,逆賊餘黨數三人捉送矣。上曰,譏察捕之耶?鵬翼曰,他邑捕得,送于營將云矣。其中一人,持都巡撫勿禁帖矣。其人等非常漢,而卽品官也。上曰,脅從罔治,若有勿禁帖而治之,則人人將懷疑懼矣,其人放送,可也。鵬翼曰,且有斮舌者,爲賊則分明矣。在魯曰,勿禁帖不可準信也。臣在忠州時,有一賊人,持其時從事官勿禁帖,出自懷中而納之。趙顯命、朴文秀中,雖未知誰所給之,而問其所以得之之由,則答以見捉於都巡撫,稱以觀光被捉云,故給勿禁帖云,不可以此輕釋矣。鵬翼曰,其黨二十四人矣。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未見其文書,不知何以則可也。上曰,何處人也?鵬翼曰,陽城人也。在魯曰,以陽城賊相準,何如?鵬翼曰,勘亂錄相準,則其中有十七人矣。在魯曰,詳覈後可治則治之,不可治則不治,不可以勿禁帖而放送矣。上曰,勿禁措語何如,而其人入於原從耶?鵬翼曰,以捕納賊魁勿禁云,而且入於原從矣。上曰,此則其勿禁帖矣。在魯曰,捕納賊魁云,則似是眞勿禁矣。致中曰,都巡撫所帖,有捕納賊魁之說,則不可罪其人矣。上曰,其漢放送,其餘則送于本官,決棍可也。致中曰,決棍則太歇,定配似宜矣。上曰,如是之類,初不如不爲捕來之爲愈也。鵬翼曰,本廳亦有決棍之例矣。上曰,予亦思之,而若自京決棍,則其漢輩留在洛中,故以爲下送決棍矣。上曰,習陣時決棍可也。在魯曰,雖不殺,可放遠裔矣。李聖祚曰,臣意則不然,刑人殺人,必有三覆之例,此罪人是逆賊也。請令御將,更爲覈實,以俟睿裁爲宜矣。上曰,承宣之言是也。後日入侍時,納其捧招可也。在魯曰,今番庭試,有直赴變通事敢達,在前庭試之科,文臣則李萬封等一二人外,無直赴之例,武士則自孝廟時,許開直赴之路,以示激勸之意,其後亦比比有之,臣雖未及遍考,而肅廟甲子壬辰庭試,竝皆許赴。景廟癸卯庭試,亦爲許赴,再昨年五月庭試,則只許北道四五人直赴,十月庭試,以九月別試纔過,無可直赴,故初不擧論,上年式年殿試後,卽今直赴者,又至五十餘人,考見前例,則每以西北人之多數來待,變通許赴,而他道與京中,亦不可異同,故輒令一體許赴矣。此與增式年之應赴者,有異,不敢直爲草記,敢此仰稟,下詢大臣而處之,何如?上曰,大比之科已過,付於庭試,何如?致中曰,旣有前例,則許赴無妨矣。㙫曰,曾於丁丑年,小臣參庭試時見之,則其時武科,則直赴者多付,此乃前例也,今亦許赴,恐爲得宜矣。上曰,然則一體直赴,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昨年官武才時,西北武士二中者,朝家以慰悅之意,付科者百餘人,而其中或有二中,而不能付科者,以此爲稱冤之端,小臣欲仰達而不果矣。今兵判,以科事,有所陳達,故小臣亦,仰達矣。其時漏落者,以稱冤之意,白活於臺官,則臺官以此意,陳於疏末,而政院退却,故未達天聽矣。旣是二中則同,而未得均蒙恩惠,則其稱冤固也,合有一體直赴之道矣。上曰,政院多有不察之弊矣。致中曰,扈衛則同,二中則亦同,而不入於恩典中,稱冤宜矣。鵬翼曰,其中五人,頃年亂時,罔夜奔問,故給科,而其餘則在京筮仕者,故此則不許給科,意有在矣。上曰,予未及記得矣。今聞御將言,所達是矣,不爲付科,可也。諸臣皆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魚有龍{{*|坐直}}。分注書李世垕{{*|仕}}朴昌徵{{*|仕直}}。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直}}。右承旨李聖肇{{*|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月暈。五更,火星犯平道星。
○端懿王后忌辰齋戒。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大司憲宋眞明陳疏,執義朴師正未肅拜,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判府事李台佐箚子到院,而以國忌齋戒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大臣置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備忘記,昔年藥院竝直之時,在外大臣諸臣,皆有上來之事,而雖有所遭非常者,或來城外,其或陳章,今番則雖在近畿者,竝直已撤,漠無聲息,紀綱尤弛,此等事體,亦爲擔却之致歟?
○備忘記,前領府事鄭澔,往日之事,雖甚未安,頃觀閔判府事疏語,老昏可知,故旣命職牒還給矣。且一事之外,不可事同而罰異,特爲敍用。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雨雪達宵,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再昨筵中,有眩氣復發之敎,其後鎭日引接,夜深乃罷,酬答屢動,寢睡連失,眩候諸節,不無添加之慮。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夜間眠睡諸節益勝,而微縮之候,亦復何如?昨日旣不得議藥,今日亦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爲宜,臣等不勝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眩氣,雖有往來之候,此由氣升之致,何必入診?勿爲入診,嬪宮氣候,當言于醫女矣。藥房再啓曰,伏承問安之批,以眩氣雖由往來之候,此由於氣升之致,勿爲入診爲敎,而眩氣氣升兩症候,皆是頃日入診議藥,閱月調攝之症患,則今此復發之漸,不可不趁卽詳診,議定當進之劑,伏況眞殿動駕,只隔數日,尤不可不益加調治,以盡愼護之道,臣等率諸御醫,卽爲入診,似爲得宜,惶恐敢啓。答曰,氣升與眩氣,本非二者,心火上則氣升,而眠食不寧,眠食不寧,則眩氣作焉,心若降焉。眩氣必有差減,不究其原,隨以陳根,徒傷於水剌之節,勿爲入診,亦勿議藥。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愼無逸,昨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京畿監司趙尙絅,昨日違牌,今日陳疏到院,以國忌齋戒,纔已退却,而旣有數日內辭朝之命,更爲牌招,何如?傳曰,旣有數日內辭朝之命,則若是違牌,誠極未安,卽爲牌招出謝,仍使明日內辭朝。又啓曰,禮曹參判金取魯,昨日特敎之下,又爲違牌,其在事體,殊涉未安,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昨日,申飭之下,其在分義,豈容若是,極爲未安,更爲從重推考,卽爲牌招。
○趙顯命啓曰,今此永禧殿酌獻禮時祭文,當爲製進,藝文提學金在魯,卽爲牌招,使之製進,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之連日闕直,事體未安,修撰趙迪命,自鄕纔已入來,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愼無逸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直崔宇泰、崔東濟、李最英、李箕獻、權賅、沈世遇、趙侹等單付。
○副司果鄭再僑、嚴漢重、余垕、李東和、鄭彦儒等單付。
○金始炯啓曰,大臣二品以上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又啓曰,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大臣以下引見時,同爲入侍。
○愼無逸,以禮曹言啓曰,永寧殿、宗廟春奉審,今二月初七日爲之。永禧殿春奉審,亦當一體擧行,而本殿殿內外諸處有頉等處,今將修改矣。曾於丁未年,因永禧殿酌獻禮時修改,本曹啓稟,不爲擧行矣。今亦依此例,永禧殿春奉審,則勿爲擧行,何如?傳曰,允。又以禮曹言啓曰,今此庭試放榜吉日,曾以來三月初三日推擇啓下矣。其日與大報壇親祭相値,庭試放榜,不可不退定,故更令日官推擇,則來三月初八日卯時爲吉云,以此日時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永禧殿酌獻禮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病傷除,各差備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以全羅都事安栻狀啓,興陽居良人金必安等七名渰死事,傳于李聖肇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行判中樞事李台佐箚曰,伏以臣於昨者,敢陳瀝血之辭,少效願忠之忱,及奉批諭,辭旨邁邁,臣固誠淺言拙,諒無以感回於天心,誠不料聖上,燭理如日月,程物如權衡,而獨於此事,硬定牢拒,一至於此也。諸臣之必欲挽聖上今日之行者,亦何心哉?追遠之聖情,初非敢不仰體也。日後之展省,又非敢不奉承也。只以疹癘熾蔓,不能無萬一之憂於長路之動駕也。霜露之思雖切,而所爭者時月之早晩,雷霆之威雖嚴,而所重者聖躬之保護,儻蒙虛心平氣,少賜參量,彼竭聲氣披悃愊,歷屢日而苦爭者,豈不矜察而開納之乎?至於人心之騷擾,民力之貽弊,或出於言者之過慮,或在於淵衷之軫念,臣不必更費覼縷,最是天災時變,疊見層出,藏雷發聲,淫虹貫陽,日暈星異,告祲相續,而今朝地震,吁亦驚心,警告之昭昭,無異於耳提而面命。正宜寅畏嚴恭,小心翼翼,不敢有一事之輕動,一念之少忽,以爲回怒底豫之道,今乃不警動於皇穹之譴責,不顧念於群下之號籲。自輕千乘之重,驅馳於數百里之地者,旣失聖王懼災之義,又乖箕範靜吉之訓,臣竊爲聖朝憂嘆焉。且臣之前箚所陳聲色辭氣之說,雖辭失倫次,語未周備,惓惓之誠,只冀其加意於端本之工,而終未蒙聖旨之可否,則臣惟悚慄俟命,宜不敢復有言也。第伏聞伊後處分,轉益過重,旣特罷畿伯矣。時遞宰臣矣。終又咎責臺官,許其免職,其貽累聖德,不但止於聲色辭氣之失平而已。不審殿下,何爲而有此過擧耶?疹癘之熾盛於驪、利,臣亦有聞矣。藩臣之據實馳啓,固其職耳。今反疑其虛,强責以分義,其於宋臣之日奏災異之狀者,得無異耶?至若軍號之書進,亦出於隨事獻規之意,燕書擧燭之誤,尙爲用賢之資,則此亦在於聖上卽事而體念,指敎之敎,殆是情外,臺官之當避者,經宿而詣臺,曾非一二,今獨督過頗嚴,越例而遞職。凡玆數事,雖出於一時之過差,若言其受病之源,則只在於中和之工,有所未至,情之未發,旣不能無所偏倚,而失其中。其發也,又不能無所乖戾,而失其和,恐無以立天下之大本,行天下之達道也。伏願殿下,上念咎徵之非常,俯察群情之懇迫,亟命有司,特寬拜陵之啓,下工於觀理應物之際,用力於難制易發之地,竝收威命,昭示反汗之美焉。臣昨治此箚,而癃廢之喘,旣無以致身於前席,徒以文字,鎭日煩瀆,嚴不敢爲矣。夜分之後,始聞諸臣求對,又未準請,玆不得不冒死仰陳,更乞毋謂言耄,少垂省察焉。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前箚之批,已諭,今無他諭。噫,觀昨夜之備忘,寧不諒予心,至於中和二字勉戒之言,可不體念焉?予雖涼德,豈拒道臣之陳民隱?而畿伯狀啓,誠有意焉。至於宰臣,則若有所懷,面陳何難,而藏諸軍號,替衛率誦陳,其在事體,極爲未安,爲人主,未能罷一方伯,遞一宰臣乎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初六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二品以上請對引見入侍,藥房提調請對,同爲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戶曹判書徐命均,吏曹判書趙文命,兵曹判書金在魯,判尹張鵬翼,吏曹參判宋成明,禮曹參判金取魯,司直尹游,刑曹參判鄭錫五,摠戎使申光夏,訓鍊都正金潝,藥房提調尹淳,都承旨趙顯命,假注書安垕奭,記注官高萬甲、陸趾敬。領議政洪致中所啓,日氣似稍解,聖體若何?上曰,眩氣往來之外,無他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眩氣往來極悶,而今日藥院批,以勿入診勿議藥爲敎,臣等無狀,上貽聖慮,臣等罪無可言,昨因政院啓辭,盡入留院公事,可見聖上轉環之量,而辭旨頗嚴,尤不勝惶縮矣。上曰,藥院再啓批,槪言之,予氣予自知之,心火與眩氣,本無二致,如干公事酬應,有何所傷,今日在上者徒勞於上,在下者致此,有所由,然備忘言之,蓋以是也。夫時象之乖激,乃由於攻斥李領府事之致也。向者大臣握手面諭之時,毋以李領府事,有凶惡之心爲言,只以鎭定年少輩,丁寧下敎,而猶有不快底意,其時果有威脅之事乎?當初大臣之入來也,予以爲舊習猶未盡祛,而自經亂離之後,或意改圖,乃反以討復二字爲諱云,豈料大臣如此乎?及聞此言,慨然深矣。李判府事,向時則固無怪矣,而今又如此,非者不謂非,則安在其人主摠攬權綱之道也?其所斥罰,實出於萬不獲已也。昨年閉閤,今日留院,豈予所欲哉?昨者俾入留院公事,蓋由於知申之言矣。卿等之辭疏言病,半是虛說,而予則不如是矣。酌獻當前,欲爲調攝,而眩氣往來,未有如昨,曉且有氣升之候,卽今額上有痛,予若病加而不往,則予恨如何?而但將遂卿等之願矣。令醫官勿言于藥院,而渠自傳之矣。病樣如此,而徒令卿等,以文字陳之,則賜批之際,有若示訑訑之色,故不得已引見矣。致中曰,俾令藥院問候何如?上曰,問候則俄已諭於批旨,何必更問?尹淳曰,下敎有勿言,臣等勿爲問候,而眩氣自夜間益甚,故醫官不傳下敎,而略傳有眩氣之候,滋飮健脾湯六十貼進御,未滿數旬,而今又如此,故臣等請入診,而批以勿爲入診,臣等不勝憂慮,敢爲再啓矣。伏見批旨,則敎以根生於心不安,安用陳根,動駕之前,若有越添之候,則是豈調攝之道也?進服湯劑,然後庶可責效矣。上曰,昨招醫官言之,此非逆情而下批矣。向者滋飮之湯,似有害,故大略言之,而今則用藥似難,金銀花茶,前亦有效,自今明日,當進服,他藥則勿劑,可也。淳曰,雖今夜,益加調攝何如?上曰,予之此患,非若先朝之時,而但方寸不安,故或有暸然,或有忘却,昨日賜批之際,三見其疏而始下矣。致中曰,昨欲陳達而未果矣,晨間眩氣頗甚云,願招醫入診。李㙫曰,眩氣往來之中,若失夜睡,則必終日不寧矣。憂慮如何?招醫入診宜矣。上曰,自晨及午,姑無別症,而大抵方寸已傷,故雖欲强制,有時兼發火升之症矣。醫書云,火降則氣自降,今雖如此,若裝束而出,則自然差可,何有問醫之事乎?淳曰,春夜非冬夜之長,而澈夜澈曉,眩氣重發,則今夕差愈,未可知之,且火升殊甚云,不知何時,更發火升矣。用降火降氣之劑,則自有熱不作之效,如龍腦安神丸,則只淸膈,而不能降火,招醫入診,因爲議藥似宜矣。致中曰,提調所達是矣。趙顯命曰,自前湯劑,已進御六十貼矣,今曉眩氣,若一時偶發則已,若因勞攘而有加,則臣等憂慮,更如何也?乘其火微,進藥爲宜矣。上曰,卽今用湯劑難矣。安神丸屢試屢效,見今夜後,議藥宜矣。淳曰,今則眩氣有異於前,丸藥終不如湯劑,近來水剌差勝,而今聞又不如前,若進服湯劑,則似無害於調護之道,且似有良於脾胃開通之方,動駕前進御湯劑,似爲完備矣。致中曰,提調請對入侍,宜有問醫之事矣。淳曰,近來則以勞淵衷之故,致此添加,若進服湯劑,則似得其效,且不必多醫,數三醫官,招入問藥何如?上曰,姑無問醫之事,而卿等累次言之,招首醫權聖徵等二三人,入診議藥可也。致中曰,醫官入診之後,當仰達矣。上曰,陳達,可也。致中曰,卽今眩氣上升,酬酢似難,而旣承下敎,因爲仰達,昨日下敎文字,有非保護聖躬之敎,臣等連日苦爭,致勞聖躬,則臣等之罪,果何如也?然臣等此請,聖上惟知出於懇迫至誠,儻蒙下諒,則必以臣等所達,爲非矣。今若待秋行幸,則豈非臣民之幸也?上曰,昨已言之,備忘亦詳言之,今無可酬應之事矣。告由祭在今曉乎?致中曰,明日當入去,今日則似未及矣。顯命曰,告由祭初八日矣。上曰,予行旣定,告祝先送,聖祖在天之靈,已知之矣。予曷不往,以孤我聖祖一來之望耶?聖祖不可欺,此外無他言矣。致中曰,昨日筵席,已知聖意之堅定,臣等雖愚迷,豈不仰揣,而目今時勢如此,期以秋間差退,則祝辭更爲改告,何妨也?上曰,以何事,告其不可行耶?苟有畏㤼之心,而停寢則可乎?予不忍終謾聖祖矣。卿等導我如此,非平日以誠勸之之意矣。予之欲行,至情所在,卿等所挽,不過過慮,不啻若天壤矣,更勿言之。致中曰,上欲行,而下欲停,似傷事體,而臣等此擧,實爲聖躬而發,徒知聖意之出於至情,而若恐違聖意,將順而已,則烏在其以誠事上之道也?聖上欲行者,非謂不出於至誠,臣等所爭,亦非不出於至誠,姑觀時勢,差退決行,何所不可?在外未入侍諸臣,必謂臣等言辭拙訥,不能感回天聽矣。以臣等爲何如耶?㙫曰,逐日請對陳達,固知聖心之厭聽,而不可陪往之處,豈可陪往耶?群下之意,以爲不得請則不可退矣。上曰,不得請則不可退云者,是不知重祖先之道矣。此言爲經,而不爲權也。程子,非漢儒反經合道之說矣。金在魯曰,經猶權也。如此大札之時,豈宜動駕,若改辭告由,則聖祖陟降之靈,豈不悅豫乎?今以撥馬送之,則猶可及止矣。請令詞臣,更爲製進焉。上曰,詞臣雖多,不敢改御筆矣。㙫曰,臣請往告由矣。上曰,皆非誠實之言也。㙫曰,曾有大臣攝行之例,臣更願趁今曉進去矣。上曰,予則爲畏,而替遣大臣乎?更無可答之言矣。㙫曰,逐日陳請,已四五日矣,今日群情皆然,非特臣等爲然也。上曰,古人如不祭者,或有身病而然也,固非畏㤼而然也。此則千乘之君,導之以匹夫矣。在魯曰,若有故不能自祭,則固無害於代人攝行之道,此亦然矣。致中曰,前後聖敎,或以爲畏㤼,或以爲邪疑,而畏㤼邪疑,非臣等本意也。只是群請,實出於斷斷血忱矣。徐命均曰,愼疾與民弊二者,不可不念,今則皆非時矣。待秋行幸似宜,惟願寢命焉。趙文命曰,右相之言,前豈有如此之時乎?卽此可見群情矣。上曰,卿自欲往,則任意爲之,予不必送之矣。在魯曰,此則臣民大同之情也。今若拂民心,則可乎?民心亦天心,不可不從矣。上曰,如是,故予志益堅定矣。今日廷臣,漸入回曲,惑之滋甚矣。今若不誠於祖先,而上天可格乎?文命曰,臣亦小人之腹,前後屢聽下敎,自知臣等之非,而凡事貴乎眞實,待秋停行,則宜遣整理使矣。上曰,卿欲去之,則帶整理使而去之,可也。㙫曰,從違之間,斯速決斷宜矣。在魯曰,非但時勢爲然也。昨日地震之變,又如是,此則警告之災,更加思之。上曰,辭意益甚怪矣。事死如事生,非孔子之言乎?若拘於浮動之說,安坐宮中,而無所施爲,則是婦人之事,非丈夫之事,如是而何事可做?今日行幸,旣定而還寢,則聖祖陟降之靈,以爲何如?此亦爲事死如事生之義乎?卿等之言,終是如此,良可泄泄。顯命曰,臣則以藥房入侍,行幸之事,强聒爲難,而大抵殿下幸陵,非如盤游,故殿下以爲予之所執是矣,而若或以盤樂游田之行而爭之,則必不待一二臣仰請,而當卽止之矣。曾於戊申,臣與吳命恒、宋寅明,仰陳,而殿下峻責矣。近來靑臺告警,無時無之,天災於上,地變於下,考諸史冊,則災異必有所應,此甚可憂,而且國家纔經亂離之餘,非太平底氣像,則以此以彼,豈宜行幸也?臣等或意殿下無事回還,而但以目所不見之故,咸懷萬分之一慮,如是苦爭矣。在魯曰,仁愛之天,或者警告,臣之所慮,實在於此,故如是矣。上曰,欲達此等語而來,更有何說也?金取魯曰,臣則今始入之,殿下行幸經營者,三年于玆矣。必欲展禮者,是我殿下至情所發,而群下之所爭者,實出於憂愛之誠,如有萬分一危,則當如何也?宜從群情矣。上曰,予有感慨者,火升之候,只由於勞攘鬱結而然也。群下不諒予心,而如是困我,病又將生矣。取魯曰,以常情度之,則今此幸陵,固無不可,而但時變如此,斟酌經權,差退定幸,似無所妨矣。上良久不答,致中曰,臣等所爭,與古人斷鞅有異,而迫於私情,嚴敎如此,而不知止焉,亦可見臣等之至誠矣。宋成明曰,上下相持,以至累日,遂使聖衷激惱,極知惶恐,而惟願平心舒究焉。上曰,本事不然,豈有平心舒究之道乎?成明曰,聖敎嚴截,異於昨日,豈平日所望於殿下者也?元非如此之事矣。上曰,領相,昨以予臆逆過中處,改之爲請,而予志堅定,惟義理是守矣。卿等之力爭者,出於天經乎?出於地義乎?卿等三變其說,初以亂離,中以癘疫,終以民弊,是何事耶?予言已出,終無反汗之道,可謂駟不及舌矣。非但道理爲然也。以堂堂千乘之君,若見礙於浮動之說,而中止,不能行數日之程,則何以御八方也?上命內侍明燭,淳請閉戶,上曰,依爲之。致中曰,臣等所請,出於爲聖躬,而至以浮動之說,勤勤誨責,更不知所達矣。上曰,今此所請,都出於惑也。諸臣徒知爭之爲盡分,不爭之爲未盡分,似此義理,未之聞焉。先改此態,然後可以做國事矣。諸臣勿以予言爲過也。且以古事證之,朱子勸高宗出征,先儒大之,夫可爲之事,則雖衝冒矢石,而不爲乎?予之此幸,雖異於此,而出於不得已則同矣。顯命曰,創業守成之君,所處各自不同,殿下此幸,創業之君所可爲,非守成之君所可爲也,涉危作行,非萬全之道也。上曰,卿之爲此言,子尤慨然,卿於宣政殿,曾陳修省之說矣。卿嘗以是勸予,則不可以今之時氣爲言也。他則不須答,而卿則可以答矣。在魯曰,秋幸不過半年之間,願庶幾改之。上曰,旣已告由於聖祖,而拘於時勢,中輟不行則聖祖之靈,將以謂何也?因此而不能行幸,添予之疾,則卽今火升氣升,只是小疾,卿勿復言。顯命曰,提調率醫詣閤門外,請令史官偕入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殿下每以婦人導君爲敎,惶懍隕越,不知所喩,而時勢人心如此,故諸臣之挽行者,蓋以是也。義理不明之敎,臣實不知也。上曰,諸臣,知予爲一婦人,故然矣。若以丈夫而導之,則安敢發此言也?自初至終,以不誠實爭之,予何更言,當到利川之日,可以有酬酢之說矣。雖以大政言之,尙今遷就,軍國之事,多有緊急者,而不此之念,只事强聒,豈不可悶?朝臣中有勸卿等者,予實慨然,若爲畏㤼,則蒙被安臥於其家可也。以打空醫官,入診何爲?待予淸神靜慮,得以作行宜矣。領、右相,因醫官入來,還退伏。淳曰,何醫官入診乎?上曰,未入侍者入診,可也。醫官診脈後達曰,左三沈右三沈中少帶數矣。淳曰,臣請率醫議藥矣。上曰,別無議藥之事,而大臣與卿等,固請醫官入侍,議藥與否,陳達可也。聖徵曰,夜來眩氣上升,玉體微熏,由於肝血氣盛,痰火熱盛之致矣。一二日內進御湯劑,則一邊降火,一邊和解矣。苦口湯劑,每以爲難,而莫如連進輕淸和解之劑矣。次醫又診脈後達曰,俄以湯藥苦口之故,乃以茶飮,仰達矣。不必連用發散之劑,而輕淸之劑一二貼,更爲進御似宜矣。次醫又診脈後達曰,脈度沈中帶數,若進御一二貼和解之劑,則氣必降矣,火亦必降矣。上曰,湯劑則用何藥耶?醫曰,和解之劑可矣。淳曰,使醫官各執所見,而議藥似宜矣。上曰,俄已下敎矣。卽今東西牽掣,而感氣欲見未見,心火多升少降,雖用陳根,決不可解矣。今日飮藥,明日見困,明日飮藥,又明日見困,則藥豈有效也?觀今夜後,更議,可也。淳曰,議藥當否,退出商議以進之意,敢達。上曰,姑觀夜間症候,明日問安之批,當下敎矣。醫官先出,上曰,庭請則各司雖廢坐,再明日過酌獻後,都政卽爲行之,可也。在魯曰,當從近爲之矣。致中曰,俄承下敎,不敢煩達,而臣等此請,終不俯諒,悶鬱益,甚矣。上曰,卿等連日困我,今又困我,予胸中鬱鬱矣。致中曰,寢睡失節,水剌亦小,故有此感氣,臣等益知煩瀆爲非,而惶恐更達,臣下有過擧,則誨責宜矣,何以留於宸衷,而每下困我之敎也?上曰,予性稟不然,今日責人,明日卽忘,不爲芥滯矣。致中曰,臣等無狀,不知止焉,更此仰達,願聖上勿升火氣而調護,因爲舒察焉。上曰,春秋展謁太廟,例行之事,而猶有霜露之感,況今定行幸,指日以待,或恐有疾而停輟,中夜倚几,不能成睡,予心異於他人,性稟不緩故耳。雖以先朝時事言之,一番展禮之後,不能再行,予亦不過一番行之而已,其可再乎?今日卿等,雖欲停行,而期日已迫,當待三嚴入駕轎,到陵所而後,予心可以展矣。予志已定,卿等終始爭之乎?甲辰因山時,拘於怪異人李漢東疏,廷臣皆欲止行,故予於路祭所落後,心焉若割,尙今思之,可勝嘆慨,今則卿等,爲浮動之說所惑,困我如此,因是方寸不寧,膈痰心火,何可堪忍乎?且予之今行,如見孝廟而行矣,則卿等其可止之乎?致中曰,聞來聖敎,不勝感泣,承此下敎之後,一向煩聒,自知不可,而臣等至誠所爭,殿下每以爲浮動畏㤼,而聽之邈邈,臣實悶蹙矣。上曰,卿等終不諒予心,故夜必耿耿不寐矣。聖考每當如此事,有失睡之患,予嘗侍而不能寐矣。今又如此,而卿等猶不知予心,夫展拜之誠,無貴賤一也。予之此行,其可終止乎?前日未盡之辭,今則悉陳無餘矣。致中曰,殿下出天之孝,臣下豈不知之乎?臣等無似,叨此重任,而觸事憒憒,不知攸爲矣。昨承下敎,以爲朝廷如此,民心從此撓動,聖上置疑臣等,惶恐媿恧,更何仰喩?君臣相疑,而其何望國事之共理乎?輔相丕責,實難冒當矣。上曰,非指卿而言,槪指時象而言,人非聖賢,每事安得盡善,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卿之獨以爲不安者過矣。致中曰,俄者下敎,亦有他語,而未及仰達矣,近來論議之害,成一痼疾,前後聖敎懇惻,而猝難一朝棄之,豈不慨然乎?今以罷職大臣之事下敎,而臣未及見上疏,始來賓廳而見之矣。討復二字,已悉於大臣前疏,而今其疏中,有倉卒窘迫之語,似爲未安,聖上之非責者宜矣,而但待大臣之道,下嚴批,猶爲過矣,況罷職不敍乎?雖大臣,苟有罪,則不當假借容貸,而惟其禮待之道,與微官庶僚,絶異不同矣。雖以祖宗朝故事言之,非有大罪,則曾無罷職之罰,俄與僚相,相酬酢,而以爲今此處分,太過矣。㙫曰,大臣疏語似過,而小官不可一筆句斷,況大臣乎?小臣忝在大臣之列,如是仰達,極涉未安,而不得不煩暴矣。上曰,卿等之以予爲過,固也,而予亦有思得者矣,敬大臣之道,詳載於《中庸九經》章,則予豈不知?而咫尺前席,面對丁寧,而今日疏語,與此相反,雖相敵之人,若如是相欺,則必有警責者,況君父乎?兩李判府事難矣。其一則雖未免於苟同,而猶差勝矣。其一則以其弟及其從兄之事,不欲仕於朝,是何分義,主弱臣强之喩,所以發也。討復之說,非獨指領府事也。兼指柳鳳輝也,提擧鳳輝事過矣。旣付先天之後,豈可以前日所爲之事,復欲論於今日乎?予有惟疾之憂,而其疏中不以未能進候,自爲引咎,而只欲發明其前日失言之事而已,豈容如是?卿雖有過,予當言之,豈以大臣而容貸乎?李觀命,是先朝之臣,則今日待予,不當如是,雖以不欲變其守株之見,爲執言之端,而其何敢面謾君父如是乎?顯命曰,李判府事之責罰,臣固不以爲過矣,至於批旨中過重處,則臣不得不陳之矣。彼則有過,大略言之,以施其罰,可也。鋪張臚列,非王言簡重之道,伊時諸臣,莫不聽聞之敎,有若以臣鄰爲證左者然,豈非過重乎?請加留意焉。上曰,卿言大體,固好矣。其大臣疏語,必有是之者矣。此則歸君父於有過之地,處分之後,爲李觀命左袒者,或有層激之慮,故予亦知其迫切,而不得不如是矣。命均曰,因於義宮手本,內需司啓下公事中,仁、孝兩朝別賜與田畓免稅,後日登對時,稟處事,命下矣,此則何以爲之乎?上曰,此乃仁、孝兩朝潛邸時受賜者也,而該宮則定數千結,先朝特賜者,故不混入,該曹得之爲幸,不爲區別,混同出稅,此則事體自別矣。命均曰,元定免稅一千結之外,其數幾爲六百餘結云矣。上曰,此是聖祖別賜與之物,與他有異,特爲免稅可也。{{*|出擧條}}臨罷。上曰,俄者予有失言矣。爲李觀命左祖之說,果爲失言,旣自覺知,不可不言,故下敎矣,諸臣皆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魚有龍{{*|坐直}}。分注書李世垕{{*|仕}}朴昌徵{{*|仕直}}。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2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李聖肇{{*|坐直}}。左副承旨張泰紹{{*|式暇}}。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右珥。未時,日暈,暈上有冠。申時酉時,日暈兩珥。
○端懿王后忌辰祭。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口傳啓曰,伏聞嬪宮入診醫女所傳之言,則微縮之氣,乍發卽止,夜間眠睡及水剌之節,漸向差勝云。臣等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微縮之候,旣已向減,則苦口湯劑,不必進服,更觀前頭,議定進藥當否爲宜云,敢啓。傳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來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宋眞明陳疏,執義朴師正未肅拜,掌令申兼濟,武一所監試官進,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在外,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領府事李光佐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夜深引接之餘,眩氣更不往來,而氣升之候,亦復何如?昨日筵中,以今日入診議藥之意,仰達矣。臣等率諸御醫,趁早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夜間眠睡諸節益勝,而微縮之候,其有減歇之勢乎?亦令醫女,入診詳察,更議進藥當否爲宜,臣等不勝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眩氣,比昨差歇,氣升之候,此不過本症有加之候,安神丸進御後,稍似降焉。勿爲入診,亦勿議藥,嬪宮氣候,當言于醫女矣。
○愼無逸啓曰,明日中宮殿還御時,承旨一員當爲陪從,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副承旨進去。又啓曰,藝文提學金在魯,昨日違牌不進矣。酌獻禮時,祭文製進,一時爲急,卽爲牌招,使之製進,何如?傳曰,允。又啓曰,藝文提學金在魯,牌招不進,推考傳旨,纔已捧入,而永禧殿酌獻禮,只隔兩日,祭文必於明日內啓下,可無迫急之患,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允。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連日闕直,事體未安,令政院稟旨變通,闕員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因弘文館草記,下番連日闕直,事體未安,令本院稟旨變通,闕員差出,仍卽牌招事,命下矣。政官所當牌招開政,而國忌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日開政。
○傳于愼無逸曰,嬪宮疹候時,賞格備忘中,醫女從自願免賤,則迂遠,故自前有米布題給之例,而今番則落漏,令該曹依例題給事,分付。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永禧殿酌獻禮擧動時,侍衛不可不備員,而本府堂上十員內,副摠管洪鉉輔、朴弼健,身病俱重,勢難行公,故方在呈辭受由,鄭壽松,禁衛中軍軍門進去,二員未差,無故行公之員,只是五員,寶劍守宮侍衛,將不得備員,合有變通之道,令該曹急速稟旨變通,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以爲侍衛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呈辭受由人,竝姑改差,與未差之代,口傳差出。
○兵曹口傳政事,以驪川君增、李顯祿、李廷濟、元弼揆爲副摠管。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明日中宮殿還御後,慶德宮假衛將三員,依前例口傳差出,以爲輪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取考謄錄,則戊辰年寧陵幸行,未還宮前,凡薦新來到,則卽爲薦進,而報于留都大臣,以爲馳啓矣。今亦依此例擧行,何如?傳曰,允。又以禮曹言啓曰,取考戊辰年謄錄,則寧陵幸陵時,宿所與晝停陵所供上茶啖等事,以京各司進排事載錄矣。今亦依此例,令各該司進排事,分付何如?傳曰,允。又以兵曹言啓曰,卽接北所衛將牒報,則所屬集春營傍近宮墻三間許,今日閉門後頹落云。令紫門監,爲先把子圍排,急速修築,而集春營砲手二十名除出,限修築間守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本曹郞廳八員內,正郞睦趾敬,兼春秋下番李善泰居中,金聖鎔,營建郞廳,浮石所進去。正郞李憙,佐郞洪得厚、李鎭周、崔益秀,俱以釋奠大祭差祭。南泰溫內司入直,今日外司上直,他無推移之路,以都案郞廳,使之直宿,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與他營有異,堂上將官,必以出入閫擬,有才望者,擇差矣。都監千摠有闕之代,今當差出而無故可合之人乏少,在前如此之時,有禁軍將啓稟移差之例矣。今此左部千摠有闕之代,內禁衛將崔命柱,移差啓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愼無逸啓曰,宗廟提調金在魯,禮曹參判金取魯,宗廟奉審後,有稟言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朝日方治疏,樞府郞官,奉傳前夕所降備忘記,臣九頓莊誦,忽不知感淚之橫逬,以臣不肖,其何以獲此敎訓於天地日月之下哉?臣本性質固滯,凡係國家利病,每有忘身爭執之意,不自覺其言之過當,況於此事,憂悶弸中,誠不暇於擇辭,竊以爲今日,不若爭者,非盡忠之義,苟不言,誠有罪矣。言者寧有可責,而嚴敎連降,不少饒假,臣竊悶焉。欲仰效玆忱,而辭不能達意,封進之後,臣亦自知其言句之不檢,而方自悚恨于中矣。我聖上,子視臣鄰,誨化丁寧,寬其罪何,俾自省察,臣雖糜身粉骨,何以少報此恩於萬一?惟思沒齒服膺,敬事斯訓矣。若夫所爭論之本事,不惟臣言之略未蒙採納,在廷群臣,逐日叩閤,披露肝膽,而竟不賜一兪,辭氣轉益失平,處分轉益過中,臣誠愚迷,實不知殿下處此事,何爲而如此也?群臣雖無狀,豈憚數日陪從,敢爲此死爭乎?此其言必有大不得已,然後乃爲是也。一則聖躬,二則聖躬,斷斷血忱,可證天日,設使出於謬見,惟宜徐賜開曉,君臣上下,爛熳商確,務求至當之歸,顧其情有何可以深惡絶痛者,而迫責斥絶,若是之嚴峻哉?只以聖意,在於必行,聞其紛紜爭執,務爲嚴責,俾不敢言,則此等擧措,非漢唐令主之所屑爲,以殿下盛德,寧爲是哉?至於無禮經婦人之忌等敎,臣愚死罪,終不敢聞命矣。先王制禮,祓除不祥,明有其文,以孔子大聖,所愼者三,疾居其一,則愼疾忌癘,豈可曰不經之事,而斷之以婦人之忌而已哉?孟子曰,知命者,不立乎巖墻之下,人君一身,宗社萬民之所係,其宜節愼調護,常出萬全者,尤何如哉?而今乃曰,沴氣何能干犯,目見時行之疾,充滿於邦畿,而數百里衝冒,不少戒愼者,當乎?未乎?爲群臣者,心雖憂迫,憚於爭執,姑且隨順承奉,陪扈而出者,得乎?否乎?此於不立嚴墻之訓,果近之矣乎?聖人明知其自有正命,非嚴墻所能傷,而猶且謹避者,其謹愼正大,眞可以合天心而享正命矣。矧惟王者之爲萬全,其規模至大,道理至正,以此完養其氣,充塞於天地,顧何物之敢干,卽沴氣之不能犯,其本則專自謹愼中成出來矣。此與自信疵沴之不足畏,輕犯徼幸之戒者,其得失之分,將何所擇哉?伏惟聖學至高明,凡所鑑裁,恒出尋常萬萬,而獨於王者萬全之大本,若未深察,今若反鑑徐容,則必不待臣言之畢,而洞然有契悟矣。若乃生民疾苦,正是邦國根本,一毫放過,便非代天司牧之意,方今疾疫之滋蔓,乃至於此,其身方痛,與未蘇者,固爲過半,而其不痛者,方扶救其父母兄弟妻子,政在安危死生關頭,或喪亡其父母兄弟妻子,政在呼號斂葬之際,其安全寧息者,蓋絶少矣。其將使斯民,當斯時,爲大勞役大煩費,此何忍焉?設欲徵發而驅使,其顚連道路,宛轉丘壑者,必相續矣,又何忍聞見?卽平日宵旰憂勤,視之如傷之意,果安在哉?此一段尤宜痛加念恤,而終不可强而行之者也。竊伏念聖上之堅持不改,專出於欲伸罔極之孝思,人倫之至,萬善之本,有血氣者,固皆感泣贊歎之不暇,獨以何心,敢爲拂逆而沮敗,自干罔赦之誅哉?只以愼疾之慮,至重大,生民之事,至哀痛,不得不殫精畢力,期於準請,天日之明,固宜洞加垂諒,且此非遂請停止之比,不過差退歲月間耳。節次遷就,雖爲切悶,災沴之適然,難容人力,惟宜勉抑聖思,順時而動,自古流行之災,聖人有不奈何者,豈止一二哉?昨者地震之變,又極驚心,不敢知人事之失,禍機之伏,乃有何等危怕,而神祇之戒告,若是其稠沓而諄切也。憂危懍懍,達夜失眠,臣心若此,聖情當如何?伏想驚懼寅畏,一倍於異時,伏願益加省察之工,深軫改移之方,凡五六日來激惱之端,迫急之思,一撥便轉,雲消霧捲,恢廓洞豁,毋復滯礙,使百爾措處,允合天德,仍降陵幸退行之命,以塞率土含生之望,不勝千萬至禱。竊聞憲長,曾蒙直道之褒,設有此心,恐不當煩諸疏章,況臣所陳兩款,爲必可停之端,敢據實而論之,竝賜裁幸,毋以爲意東言西,幸甚幸甚。近日藥院,日有起居,又伏聞有眩氣往來之候,不勝憂慮,保護之任,何敢一刻仍帶?且以太廟奉審,變通本署提擧,而臣以都提,獨免改遞,宜無是理,尤切惶仄,虛綰重兼,其弊乃如此,伏乞亟命將臣所兼諸任,一竝鐫改,仍命竝削臣所有職秩,重勘臣前後負犯,俾得少安於私分焉,臣無任瞻望宸極,激切祈懇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丹忱,予豈不知,而玆事至情所由,雖日上再章,決難允從矣。卿其須體前後慇懃之旨,其勿過讓,幡然入城,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初七日酉時,上御熙政堂。宗廟提調,禮曹參判,請對引見入侍時,提調金在魯,禮曹參判金取魯,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安后奭,記注官高萬甲、睦趾敬,提調金在魯所啓,臣等今日太廟奉審後,有不敢循例草記者,敢此請對矣。前月太廟展謁時,自上以第三室東邊位櫝下方席有傷處,春奉審時執頉事下敎,而今此奉審時詳察,則非櫝下方席,乃櫝臺板上隅漆色剝落有白,而與櫝下方席襯帖,故驟見之,有似櫝下方席紫縇之破傷矣。自上下敎之櫝下方席,旣不入於執頉,故敢達。上曰,櫝臺乎?禮曹參判金取魯曰,櫝下方席,無傷損之痕,而櫝臺板,果有漆色剝落處,遠立瞻望,則實難分別,而近前奉審,則界限明白,故以櫝臺板,執頉於啓本中,而曾有櫝下方席執頉之敎矣,不敢不一番仰稟矣。在魯曰,第十室神位方席,有傷汚處,春奉審時執頉事,其時又有下敎,而今日奉審,則大王位、王后位櫝下方席縇皆少破,下敎所謂神位方席,似指此櫝下方席,故以櫝下方席執頉矣。取魯曰,上敎中神位方席傷損者,似指櫝下方席,而第三室執頉處,則敎以櫝下方席,第十室則敎以神位方席,故或慮神座前後席有頉處,屢次奉審,而終無執頉處,果以櫝下方席執頉,而此亦與上敎有異,不得不仰稟矣。上曰,一則曰,櫝下方席,一則曰,神位方席,而其實一般,以櫝下方席執頉是矣。在魯曰,前月太廟展謁時,自上以第十一室大王位、王后位櫝面前字,幾至全無之故,特命此後大祝擇差矣。今此奉審後,不得不稟定,而此非循例修改之事,故敢此請對矣。上曰,櫝面前字,若只以朱紅書之,則色或渝矣,而此則以和漆朱紅書之,似無渝暗之事矣。取魯曰,此則事體重大,非循例執頉修啓之事,故亦爲稟達矣。兩室櫝面前字,果有半存處及全無處,自上雖以大祝之不善開闔爲敎,而臣意則似非大祝不善之致,或因年久,爲醎濕之氣所傷而然矣。上曰,書字分明乎?在魯曰,從傍仰察,則猶爲分明,而當前仰察,則䵝昧不明矣。上曰,書以朱紅者,每當開闔手磨之際,似因手有醎氣,而致此矣。此後則,申飭,可也。取魯曰,自上旣有下敎,該曹亦爲執頉修啓之後,仍置,則事體似未安矣。若於朔望祭享開櫝時,擇差善寫大祝,卽爲改書,則恐無所妨,而事體重大,未知何如。上曰,仍置,雖未安,改書則事體實爲重大,令該曹議大臣,稟處,可也。{{*|出擧條}}取魯曰,臣以職掌,有所稟定,而昨致夜深,且當諸臣請寢陵幸之時,未果矣,陵幸當五日往返,而與卄四日國忌相値,不無窒礙之端矣。上曰,此一節不稟之前,入見草記,而已知之矣。但草記在政院,故予則知之,而卿未及見耶?自再昨年後,欲幸之心甚促,故初則不察矣。該曹擇日草記中,十五日則與十七日國忌相値,卄日則與卄四日國忌相値,故以二十五日爲吉云者,該曹亦有意也。昨送惠陵摘奸後思之,則卄四日卽國忌,而以五日磨鍊,則卄四日,亦在其中,其時聖考,亦以卄六日爲定者,聖意有在矣。此則近代國忌,素餐服色等節妨礙矣。取魯曰,臣意如此,故有所仰達矣。卄五日無妨礙之事,亦云其吉,則以卄五日退行,似好矣。上曰,事體所關,使之草記者,卄日前,或意有吉日之意也。此與戊辰事有異,欲以卄五日,分付矣。所達誠然,以卄五日定行,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今月大乎?取魯曰,大矣。上曰,今月大則往返之間,無妨礙矣。取魯曰,三月初三日,卽大報壇祭也。晦日回鑾之後,親祀爲難,攝行何如?上曰,皇壇親祀,嗣服之後,僅再行親祭,而未得復行,何可攝行耶?陵幸往返,無異散齋,且自內出參之祭,親行可也。在魯曰,遠陵行幸後,一兩日內,有難親行,今番則以攝行預定可矣。取魯曰,以形勢言之,則回鑾纔過一二日後親祭,事甚急迫矣。在魯曰,遠役致齋,亦不精潔,且親祀爲難,攝行實無所妨矣。上曰,此則應行之事,而與寧陵行幸有異,非相持之事,且有妨於愼攝,攝行可也。{{*|出榻前下敎}}。取魯曰,該曹預有所稟之事,而前頭入侍未易,故敢達。臣考見戊辰年陵幸時《政院日記》,則行幸時有致祭之例矣。上曰,廣州公主墓及國舅墓,皆有致祭之事,而其時到卽下敎,以陪從官行祭矣。取魯曰,溫王墓及完平府院君李曙墓,亦爲致祭矣。上曰,戊辰則出於特敎,以在京者,差祭官矣。取魯曰,果以在京人,差出祭官矣。上曰,此則預爲之可也。御供等物,依戊辰例,自京辦送祭物,祭文亦自京送之可也。取魯曰,執事令畿邑守令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亦出下敎可也。在魯曰,臨時下特敎何如?上曰,致祭則先朝特敎,而此等事亦有前例耶?在魯曰,致祭祭官,從幸中無可差祭者,故如是矣。上曰,自京送祭物,則不爲窘速乎?預待可也。取魯曰,自政院預爲稟定宜矣。上曰,其言然矣。依此擧行可也。李春躋啓曰,酌獻禮祭文,明當製進,而藝文提學違牌,故推考矣。待明朝更爲牌招何如?上曰,藝文提學,今亦入侍,而固讓文任,事體未安,明朝兩館提學,一時牌招,推移製進,可也。{{*|出榻前下敎}}春躋曰,弘文提學,以藝文提學,爲主人而辭之矣。上曰,是何主人之有?明朝兩館提學,皆牌招。上曰,陵幸凡事,一依戊辰例而擧行耶?取魯曰,然矣。上曰,百官皆自備糧耶?取魯曰,然矣。在魯曰,軍兵亦自備矣。取魯曰,供饋諸節,皆自備矣。諸臣皆退出。
分承旨李承源{{*|坐直}}魚有龍{{*|坐}}。分注書李世垕{{*|仕}}朴昌徵{{*|仕直}}。
○中宮殿,移御于慶德宮。
○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2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李聖肇{{*|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中宮殿還宮後,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中宮殿還宮後,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中宮殿還宮後,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小臣中宮殿還御時,陪從事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判府事沈壽賢上疏,使家僮直呈,而以社稷大祭齋戒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又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眩候一向差歇,而氣升之候,稍降後,不復往來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夜間寢膳諸節益勝,而微縮之氣,亦復漸減乎?今日令醫女趁早入診詳察宜當,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眩氣更不發作,氣升之候減歇,嬪宮微縮之氣,幾盡差愈,氣亦如常,勿爲問安。
○愼無逸啓曰,明日永禧殿擧動時,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承旨進去。又啓曰,藝文提學金在魯,弘文提學徐命均,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祭文製進,一時爲急,竝更牌招,使之以爲製進,何如?傳曰,藝文提學之一向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弘文提學,則特敎之下,一例違召,使莫重祭文,若是遷就,分義道理,誠極未安,竝更牌招。又啓曰,藝文提學金在魯,弘文提學徐命均,再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敎之下,無意應命,其在事體,已極未安。且酌獻禮,只隔一宵,今日日勢已晩,而祭文尙未製進,事勢萬分迫急,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古今天下,安有如許分義?金在魯則今至牌招,非循例也,則一出應命,其何不可,而徐命均,則竝命牌招,意有在焉,而特敎之下,若是撕捱,俱極未安,其君方展禮眞殿,而其臣若是撕捱,不肯製進祭文,此等處,正再昨下敎,其流至於虧國法輕君命者矣。竝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以兩館提學三牌,何以爲之?啓辭,傳于李春躋曰,事體不當若是,更爲牌招,雖一員,入來則稟,皆不來則勿稟。
○備忘記,傳于愼無逸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永禧殿酌獻禮擧動時,侍衛不可不備員,故昨日啓請差出矣。新除授都摠管驪川君增,身病苦劇,決難行公,副摠管李廷濟,武二所試官,李顯祿在外,元百揆,禁軍別將軍門進去,寶劍守宮侍衛,不得推移備員,合有變通之道,令該曹急速稟旨變通,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以爲侍衛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元百揆外,竝姑改差,其代卽爲差出。
○兵曹口傳政事,以海春君栐爲都摠管,以鄭錫五、宋成明爲副摠管。
○愼無逸,以魂宮忠義,以亞獻官、終獻官意啓曰,今此本宮春享祭初獻官陽平君檣,受香來到,奉安後,下階之際,左足跌傷,大段違骨,全不起立,無望運動,莫重祭享,以此病狀,末由入參行禮,令政院急時變通,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因魂宮獻官草記,春享祭初獻官陽平君檣,受香奉安後,左足跌傷,末由行禮,令本院急時變通事,允下矣。獻官單子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永禧殿擧動時,大駕各差備都事,當以九員分差,而本府都事十員內,一員本府入直,二員庭試武科初試一二所禁亂官進去。都事趙宗裕,以黃海前水使趙東彬拿來事下去。無以備數,出使都事趙宗裕,令該曹卽爲口傳,閑官換差,假都事二員,亦爲差出,以爲分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義禁府都事趙宗裕,司䆃主簿具熺相換。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今此永禧殿酌獻禮時,執事當以三司出入人塡差,而除試所進去者外,無故之人絶乏,無以推移塡差,時無職名曾經三司人員,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直金權、李重震、洪尙寅等單付,副司果,任珽、南泰良、嚴慶遐等單付。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秉春、南泰鼎、卞熻等三人,爲慶德假衛將。
○金始炯啓曰,昨因玉堂闕直,本院啓稟,今日開政事,命下,而今日又是社稷大祭齋戒,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
○吏批啓曰,前領府事鄭澔,今已敍用,所當置處,而本曹無相當之窠,依例送西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新除授韓山郡守尹東源呈狀內,宿患痰症,猝復發作,兼得寒疾,一向苦劇,且於湖儒柳組之疏,私情危蹙,實無冒赴之勢,斯速入啓處置云。病狀如是深重,有難等待差歇,夫馬留滯,亦甚可慮,依例罷黜,何如?傳曰,允。有政。行吏曹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副承旨張泰紹進。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進,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差祭,左副承旨張泰紹進。吏批,以嚴慶遐爲持平,李箕鎭爲副提學,李顯謨爲副修撰,申致謹爲修撰。兵批啓曰,前領中樞府事鄭澔,敍用送西事,命下矣。所當隨品置處,而領中樞一窠,他大臣今方見帶,依近例從座目,判中樞一窠加設下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僉知中樞府事洪重疇戶奴呈狀內,上典素患痰病,近益添重,萬無出謝恩命之望云。病勢如此,則不可虛帶,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政事,行判中樞府事鄭澔,副護軍魚有龍、李承源、鄭東後、鄭宇柱等單付。
○張泰紹,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明日永禧殿擧動時,內乘不可不備員,而內乘金聖應,方在拿推中,事勢窘迫,不可無變通之道,令該曹口傳差出,以爲備員之地,何如?傳曰,欲出聖應,其意深矣。渠雖曰,有其祖之訓,此則已爲下敎,許其所願,勉出他人,此非王者無私之意,決意督出,定于志,幺虨麼新進武弁,其蔑國法若是,放送,今日內出仕,仍參明日。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以草記批答辭意,別爲嚴飭。金聖應督令出仕,則稱以區區私守,終難變改,唯願速被刑戮云,終不行公,其在分義,實爲寒心,擧動隔宵,事勢窘迫,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渠與他自別,則申飭之下,若是慢命,極爲無據,而守一時之訓,墜乃祖敬謹之心,王法無私,況軍律至嚴,先朝亦有決棍督出之例,若是違命,當付軍門,軍律從事,予於聖應之祖,豈忘爲國之誠?而此則意非尋常,王者無私,寧忘其祖,決不屈法,乃祖若有知,想必不安於冥冥,欲勸出而末何,渠若念此,豈作不忠不孝之人?更加督出。
○以司僕寺草記,傳于張泰紹曰,金聖應雖士子,旣已勸武之後,則事體不然,況司僕,與他衙門有異,大臣重臣在焉。一聖應,不能督出,如是煩稟,極爲未安,此後則勸出後以啓,更勿煩稟。
○李春躋,以吏曹言啓曰,今日中宮殿,旣已還御矣,分內醫院提調、分承旨、分兵曹堂上郞廳,竝爲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日中宮殿,旣已還御矣,分摠管分都事,竝爲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疏曰,伏以臣,疾病困篤,與死爲隣,當此嬪宮疹患遄復,竝直已撤之日,旣未能進伏輦下,以爲承候之計,又未敢猥上文字,以效抃幸之忱,闕禮虧分,罪合萬殞,伏地兢惶,無所容措。卽接朝紙,伏見初六日備忘辭旨,至爲嚴截,臣奉讀以還,震慄慙恐,求死不得,席藁私次,顒俟鈇鉞之誅,而仍竊伏念園陵行幸,聖志牢決,大小臣僚,奔走遑遑,憂形于色,竭力齊籲,而臣近在郊坰之外,不能隨諸臣之後,瀝血苦爭,至誠回天,此尤臣之死罪也。顧臣引罪自廢,不復齒於恒人,而至若候班趨詣之禮,陵幸請寢之擧,其在情禮道理,宜不敢諉以身退,而不自盡者,只緣床笫沈淹之中,神識昏憒,遂致曠闕常禮,論其辜負,合被大何。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重律,以嚴公法,以肅頹綱,不勝萬幸。嚴旨之下,不勝惶蹙,縣道封疏,亦涉稽緩,玆以家僮替呈,臣尤無任悚息俟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慮念,有疾未參,其何所傷?卿其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安心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2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愼無逸{{*|坐}}。右承旨李聖肇{{*|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聲大{{*|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口傳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判府事沈壽賢批答,遣史官傳諭事,命下,而擧動相値,史官不備,擧動罷後,傳諭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司僕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李春躋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氣升之候,減歇後更不往來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中宮殿還御後,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夜間寢膳諸節,益復差愈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氣升之候,雖微有往來之氣,此乃知候,而內殿氣候,亦無事,嬪宮氣候,一向差安矣。
○愼無逸啓曰,今日擧動時,侍臣不可不備員,而兩司多官,或試所進,或在外,或未署經,執義朴師正,持平嚴慶遐,時未肅拜,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啓曰,兵曹判書金在魯,以兼帶辭免,陳疏到院,纔已退却,而今日擧動時,本兵之長,不可不侍衛,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又啓曰,今日擧動時,侍衛別班,列永禧殿大門內外庭,極其狹窄,勢難容接,侍衛中不緊人員,依近例落後於作門外事,分付兵曹,何如?傳曰,允。
○大駕至永禧殿,入齋室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愼無逸啓曰,小臣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進去下直。傳曰,知道。又啓曰,小臣馳往于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入啓,則答以知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假承旨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晝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上過酌獻禮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上過酌獻禮後,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口傳啓曰,酌獻之時,守僕不善去來,多有失措,執樽亦不待令於樽所,極爲駭然。守僕囚禁科罪,樽所執事等,從重推考,東西班百官,拜跪之時,多有失儀之事,東西狎班監察,竝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大駕還宮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新拜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時在忠淸道忠州地,上來事,依例遣史官傳諭,上來時給馬事,本道監司及京畿監司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傳于愼無逸曰,慶山縣令朴師正,南海縣令嚴慶遐,今日內肅謝,明日辭朝事,分付。
○事變假注書金聲大出使代,以金{{?|⿰禾道}}爲事變假注書。
○傳于張泰紹曰,金聖應下敎之下,偃蹇在家,不爲應命耶?問啓張泰紹啓曰,金聖應下敎之下,偃蹇在家,不爲應命耶?問啓事,命下矣。招問內乘李玗,則以爲,聖應,今方待命於金吾門外云矣,敢啓。傳曰,知道。傳于張泰紹曰,司僕草記批答之際,必致差遲,以頃日宗廟展謁時,假內乘待令。
○張泰紹,以備邊司言啓曰,前因慶尙左兵使元弼揆狀啓,今春操鍊,依例爲之之意,覆啓,分付矣。繼因右兵使鄭德徵狀啓,昨年旣行秋操,卽今疹疫大熾,春耕不遠,此時勞民,爲弊不貲,帥臣發巡停止。營將歷巡所屬各邑,各行哨隊鍊之法,點頉老弱,閱視器械,如有苟充之弊,則論報兵營,自兵營分等請罪事,亦爲覆啓,他道一體,分付矣。一道之內,不可異同,勿爲依例操鍊,而全羅兵使,亦以春操,取稟矣。一依右兵使狀啓回啓內辭緣,擧行之意,分付,慶尙左兵使及全羅兵使,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觀象監官員,以領事提調意啓曰,彼中改正曆法,上年貿來方書,而非但該曹之趁不上下物力,方書中多有落漏者,故更於謝恩使之行,定送監官員,求覓其全書以來,卷數多至七十四冊。皆是曆家要方,而卽今經費,每患苟簡,有難一時竝爲開刊,其中亦有緩急先後之可別者。御製歷象考成二十一冊,八線表九冊,不可不及時印布於推算官十八員,然後可以成曆。爲先曆象考成、八線表兩冊開刊,所入物力,令該曹趁速磨鍊上下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今初四日午後柳葉箭畢射,始爲開講,半日所講,僅至二字,初五日早朝,仍爲開講,呼不甚多,午未間所講,至於二十四字之多,殊以爲訝矣。擧子數百餘人,來集試所之外,以爲遠在各處,差晩來到,皆入於呼不之中,至爲冤痛云,而科體至嚴,旣已呼不之後,則有難更爲許講。第今此擧子等,不過暫時遲到,不能入講者,至於數百餘人之多,且試所規例,雖武二技入格者,講時呼不,則竝與其入格二技,而削去之。呼不數百餘人之中,入格當削者,其數亦多,其中闕內入直,未及出來之類,四五人,因兵曹移文,更許入講,其餘數百人,則終不許講,誠極冤愍。當此慶科,許多擧子之未及時刻,一倂向隅,亦甚矜惻,而事異常規,自試所,不敢擅便變通,敢此仰稟。令該曹斯速,稟處何如?傳曰,此與無端呼不有間,特爲許講。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去式年武科出身,除防納米事,旣已定奪矣。元數三百十六人內,應爲除防者,一百五十一人計除外,東萊四人,納米本府,平安道五十人,咸鏡道十三人,依近例赴防與納米間,從願施行,其餘各道及京中,合九十八人,依前每人各四石式,自本曹收捧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李昌夏手本,則保放罪人金澱,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依爲之。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寧陵行幸時,累日經宿,與近陵有異,嬪宮問安馬,不可以司僕寺馬入把,分付兵曹,以驛馬磨鍊入把事,承傳色,聽傳敎,分付矣。嬪宮問安,依各殿例,三行及別問安二行,容入驛馬十匹,以京畿驛馬入把之意,分付本道,何如?傳曰,允。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大駕旣已還宮,假內乘李馨遠,依例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副提學李箕鎭,時在京畿砥平地,經筵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本館下番之累日闕直,事體極爲未安,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李春躋啓曰,因弘文館草記,下番累日闕直,令本院稟旨變通,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事,允下矣。政官所當卽爲牌招,而今已夜深,待明朝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臣在魯,待罪海藩時,道內出身作隊都試事,曾有啓聞定奪。故昨年十月定都試,先期知委,而新溪出身蔡漢章,稱以上京,不肯赴試,紀律所關不可置之,故累度行關催促,至囚其次知,而遷延四朔,終不來現,尤極可駭,臣欲於還朝後捉治,而未及矣。今番將鬼薦取才時,漢章,以宣薦應試,臣偶見其名於擧案,拿入數罪,施以棍罰矣。追後聞之,則其時入射者,非漢章,乃公山閑良申思九,冒名代射云。故蔡漢章、申思九等,搜得捉來,一處推問,則符同代射一款,竝皆無辭自服,宣薦乃出身初程之極選,而恣行奸濫至此,論其罪狀,有甚於科場用情,如此之人,不可不別樣嚴懲,以杜後弊,令攸司囚禁,依律勘處,何如?傳曰,允。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二月初三日,幼學崔碩晉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皮萬麟,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今月十二日都目政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炯曰,金聖應之前後下敎,不啻丁寧,而昨夜下敎,尤爲嚴截,則終不應命,已涉可駭,而新勸武者招見,已有舊例。故兼有下敎之事,新舊內乘,使之來待,則席藁待命於闕門,亦不應命,其所擧措,非平時所可爲,而關係紀律,不可拿推而止,卽爲分付兵曹,拿入決棍十度後,因爲改省記入直。傳于金始炯曰,丹鳳門姑爲留門。
○傳于李春躋曰,內乘金聖應,拿入兵曹,決棍十度,以金聖應改省記後,入直內乘李玗,出送丹鳳門下鑰。傳于李春躋曰,人臣事君之道,不顧家,乃禮經所載,而今雖異於行陣之時,敢陳猥屑之辭,極爲無據。令兵曹,從重更爲決棍十度後,卽令就直于本寺。
○傳于金始炯曰,君父動駕之餘,待金聖應應命,欲爲就寢,而決棍二十度之後,兵曹尙無陳稟之事,事甚駭然,各別催促,卽令就直。傳于金始炯曰,金聖應,以戎服待令於差備廳,分付後,當爲就寢,卽刻來待事,分付。傳于金始炯曰,金聖應,以戎服,卽卽來待差備事,更爲分付。傳于金始炯曰,無據,以戎服,卽爲待令事,更爲分付。傳于金始炯曰,君父至夜深,而尙不就寢,渠之一時戎服何難,而況差備門外,以白衣來待,無禮之甚也。渠若不念其祖,不顧君命,終不以戎服入來,則渠之門長,當爲拿推,以爲更加分付。傳于金始炯曰,今已夜深,以戎服待令事,更加催促。
○以慶尙監司狀啓,善山等十邑,人物渰死燒死,至于二十三名之多,陜川勸賓驛人家二十五戶之燒燼,俱極驚駭。慶州居文順成子㗡金,奔入於烈火熾焰之中,救其母必死之命,而渠爲燋爛致死,則其卓絶之行,誠爲可嘉事。傳于李春躋曰,事極驚慘,令本道各別顧恤。
○庚戌二月初九日午時,永禧殿奉審時,都承旨趙顯命,左副承旨張泰紹,右承旨金始炯,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李顯望、安后奭,記注官高萬甲,睦趾敬,同爲入侍。上奉審第一室影幀訖,奉審第二室影幀後,上命知申,招殿司進來,下敎曰,年前奉審時,綃本有浮高處矣,其後更無所加乎?殿司柳縇對曰,浮高處更無所加,而每當春夏間,則似有浮氣,冬寒時,則如常矣。奉審第三室影幀訖,上降自西階,循後簷,至移安室前,命捲帳仰瞻後,仍命覆帳。上曰,命先修改,意有在焉,而眞殿後面薍簾,雖爲修改,而一浮仍用前排,事甚苟簡,新件亦不精編,當該進排官拿推,戶曹判書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自後簷,回至東階下。上曰,今年則旣不行春奉審矣。靑紅蓋色渝,內外朱簾,亦爲色渝,分付該曹,竝卽修改,可也。{{*|出擧條}}上還就齋殿。
○庚戌二月初九日巳時,求禧殿親行酌獻禮時,贊禮禮曹參判金取魯,典祀官奉常寺正李震箕,殿司令柳縇,執禮司僕寺正尹光益,大祝弘文館校理柳儼,副司果任珽,兵曹佐郞南泰溫,執尊司諫院司諫朴弼琦,副司果李重震,副司果南泰良,輦者兼通禮院引儀閔孝曾、丁道炯,謁者假引儀金世選、金鳳鳴、柳三益、崔益齡,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李聖肇,左副承旨張泰紹,右副承旨金始炯,同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李顯望、安后奭,記注官高萬甲、睦趾敬,同爲入侍。上具冕服,入詣板位四拜,陞自東階,詣第一室神位前,三上香獻爵,次詣第二室神位前,三上香獻爵,次詣第三室神位前,三上香獻爵,降復位四拜,少頃又四拜{{*|如儀}}禮畢,上還齋殿。
==2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愼無逸{{*|病}}。右承旨李聖肇{{*|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同副承旨李春躋{{*|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李顯望{{*|仕}}安后奭{{*|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慶山縣令朴師正,南海縣令嚴慶遐。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今日次對及吏、兵批,政廳承旨,當爲分進,而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李聖肇,左副承旨張泰紹,俱不仕進。闕中只有臣始炯,同副承旨李春躋,實無推移之員,左承旨愼無逸,右承旨李聖肇,左副承旨張泰紹,所當牌招,而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以左承旨愼無逸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傳于李春躋曰,京畿監司趙尙絅留待。
○傳于金始炯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傳于金始炯曰,今日備局引見時,京畿監司趙尙絅,同爲入侍。
○金始炯啓曰,事變假注書金{{?|⿰禾道}},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以御營廳習陣頉稟草記,傳于金始炯曰,中日旣已爲之,習陣依例設行事,分付。傳于金始炯曰,業欲下敎矣,標信今下,今日中日爲之,此後依例爲之。
○假注書李顯望服制代,以柳逸爲假注書。
○吏批啓曰,玉堂闕員,差出事,命下,而曾前出入之人,多在違牌坐罷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別單書入。又啓曰,臺諫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外任竝擬,何如?傳曰,允。又啓曰,前執義朴師正,慶山縣令除授事,命下矣。纔已辭陛出去,而聞前縣令閔挺模,爲朴師正外三寸叔母夫,交承相避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與南海縣令相換。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右承旨李聖肇進。兵批,判書金在魯賓廳進,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副承旨金始炯進,以尹彙貞爲修撰,趙命翼爲副校理,李廣道爲執義,尹就咸爲持平,洪鉉輔爲右尹,梁聖揆爲同義禁,宋眞明爲內資提調,金取魯爲活人提調,朴師任爲司僕主簿,洪相朝爲禮曹佐郞,李鎭周爲直講,宋成明爲同成均,宋瓆爲典籍,申光宅爲軍器僉正,鄭羽良爲吏曹正郞,金始炡爲韓山郡守,別兼春秋李潝單付,錦陵君朴弼健單付,慶山縣令朴師正,南海縣令嚴慶遐相換。兵批啓曰,卽接五衛將廳牒報,則五衛將朴東亨,受由下鄕,過限不爲上來云,依法典改差,何如?傳曰,允。副司果柳時模單付。
○金始炯啓曰,新除授,別兼春秋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各陵殿官員試暇,假官以付祿忠義差送矣。卽接忠義廳所報,則今此庭試時,以二十員忠義,各陵殿不得推移差送云,其不足之代,則依前例三醫司差送,何如?傳曰,允。又以禮曹言啓曰,今二月初九日,永禧殿酌獻禮奉審時,靑紅蓋色渝,內外朱簾,亦爲色渝,分付該曹,卽爲修改,可也事,傳敎矣。修改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二月二十一日,巳時爲吉云,先告事由祭,同日曉頭設行,改備物件,令各該司,急速磨鍊進排。亦令繕工監,別定監役官,趁卽擧行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本廳印役諸具,旣已措備,自明日始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宣廟、肅廟寶鑑,今當印出,而事體之重,與實錄印出,似無異同,印役時所入雜物及員役工匠料布等事,一依實錄廳例,何如?傳曰,允。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本廳郞廳柳儼,稱以情勢,不爲仕進。當此印役方始之日,校讐等事,甚爲苟簡,使之催促,鎭日仕進,以爲看檢之地,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兵曹言啓曰,今二月初十日,出身鄭夏翊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白萬柱,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賑恤廳言啓曰,本廳元無稅入之財穀,積年鳩聚之穀,俵散於地部放糧及京外賑需之後,卽今所餘,不過三萬石。當此年事稍稔之時,各處散貸之物,不可不收拾,故使之還報,則勿論京外,無意還送,其在事體,良可寒心,而其中畿甸各邑,年前京倉各穀移轉者,其數甚多,而稱以還穀之不多,仍爲會錄,使京廳儲蓄,終至蕩殘之境,尤極不當。雖不盡數上納,就其上年秋冬間新已捧元數內,十分之一,爲先除出上納,裨補萬一,何如?傳曰,允。又以司僕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今此寧陵擧動敎是時,入把馬一依戊辰年例磨鍊,別單書入,而只以本寺之馬,無以推移,雇立之數,將至於一百數十匹之多矣。其中驛馬,則令兵曹依前例,知委各驛,使之直爲入把,曾前擧動時,道路高峻不平之處,則替用人夫,已有前例,而今此南漢山城南門外及東門外新峴,俱是險處,亦依前例,臨時啓稟,替用人夫宜當,以此擧行,何如?傳曰,允。
○李聖肇,以漢城府言啓曰,本府以摠萬民衙門,責應浩繁,員役數多,一朔應下之數,殆至四百六十餘兩之多,而無他出處。只以四山松贖及懸房肉贖,推移充給矣。乙亥以後,因大司成陳稟,懸房肉贖,都數二百四十餘兩內,減除七十兩矣。中間成均館,又爲變通,餘數一百七十餘兩內,又減其半,而旋因本府啓稟,特爲復舊。其後庚子年,因臺疏,自廟堂革罷松贖,自此本府用度,尤爲匱竭。故多出諸般禁亂,收其贖錢者,實出於萬不得已,而此亦以貽弊民間,亦不得頻數出禁,本府形勢,將有莫可收拾之境,此固朝家之所共知,而今者大司成李德壽,又以肉贖依前減數之意,猝然陳達,當初所減七十兩外,又減其半,則名雖減半,其實乃減其三分之二也。若此不已,前頭必將盡罷而後已,當初定式捧贖之意,果安在哉?本府異於他衙門,員役料布,元無自兵、戶曹例給之事,而所恃者,只此肉贖,而減之又減,則實無聊賴之道,擧將有渙散之意,誠非細慮。若不趁今變通,則無他善處之道,且念泮隷之當初許屠納贖,不但獨爲泮隷地,則流來應捧之物,決不可續續許減。懸房贖,依前收捧,以爲本府支用事,定式施行,何如?傳曰,允。
○以黃海監司狀啓,瑞興居,騎兵金贊文子婦徐召史等燒死事,傳于金始炯曰,令本道恤典擧行。
○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箚曰,伏以昨日,聖上展謁眞殿,再昨,坤殿還御大內,臣惟匍伏輦過之路,仰聆嚴蹕之聲,而顧無以致身於班行。自念癃疲日甚,已無望於任事程功,未死之前,自效其誠禮者,只在於有擧動則陪從,有朝請則進參,此亦每每廢闕。且臣之違阻耿光,今已經歲,瞻天望雲,犬馬之戀,無以自抑,而衰老之外,下部之症,已成末疾。賴天之靈,雖得延喘於時月,將此陋穢之病,尤不敢進身於嚴敬之地,重入前席,再瞻龍顔,將無日矣。床簀沈淹之中,未嘗不愴然而悲也。若是者,豈可以生人自居?而四五兼帶,尙今縻在,私心悚惕,日夕不寧。其中扈衛大將,體貌尤重,非如諸任之但爲管攝,瘝曠日久,事多委弛。今則寧陵幸行,旣有命,動駕之後,所領軍官,皆當留營於闕外,糾檢整勅,已非臣精力所及,況臣區區微誠,竊欲擔曳隨駕於行陣之外,承聞起居之節,方此私自束裝,身旣離京,又安可虛縻往來?前箚乞免,未蒙矜允,如非情懇至切,豈敢屢瀆至此?公體私義,不容不變通。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垂鑑察,將臣扈衛之任,先賜遞改,仍治臣前後闕禮之罪,不勝幸甚。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有疾未參,其何所傷?所辭扈衛大將事,今日已諭於首揆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益加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竊伏念殿下,以聰明睿智之姿,重之以學問思辨之工,燭物觀理,與日月竝明,藉或有至難斷之事,至難抑之情,固將壹裁於理,無所滯吝,光明洞澈,優爲萬世法。今玆幸陵,始雖出於極天之孝思,萬事若不可以易此。然群臣所以亟請停止者,一則爲聖躬也,一則爲生民也。其事灼然易見,其言斷然合理,則洞賜回悟,快許轉移,方合於聖人無我無必之德,靳固至此,豈平日所望於殿下者哉?夫百靈擁佑,寧有他虞,而滿地疹癘,動駕數百里,決知其不可爲,不立巖墻,匹士尙然,況萬乘之重,而親犯此戒,豈有如許道理乎?此不待兩言而決矣。夫人君之職,惟保民而已矣。萬民方困疵癘,出生入死,而驅之爲大供頓大勞役,一任其顚連道路,實非聖王之所可忍,苟忍是也。異時赤子視民,猶恐或傷之至意,果安在哉?而上帝臨之,當以爲何如哉?此又不待畢辭而可決矣。惟此二者,其可以至情所由,遂强而行之哉?夫其事理如此,而殿下意在必行,謂群臣可督迫而驅使,不稽經訓,不揆事情,至以無禮經無前例,嚴加責讓,夫愼疾忌沴,可曰不經,事可理得,安問前例,此而猶不足。又加以不敢聞之旨,幾無所不至,至於日昨備忘中,保予之敎而極矣。昔年筵席,屢承方寸已傷之諭,臣雖無狀,寸心當如何?深憂耿耿,至今不敢少釋,而顧念學問之工,正合於此得力,輕輕完養,漸底和泰,自有道矣。由此而轉輾,至使本源失平,天和漸愆,已非所仰期者,況因不卽拜陵,抑鬱無聊,至曰有不自保之慮者,豈非千萬意慮之表乎?不惟辭令之乖常,有非等閑差失,氣象之迫隘急切,不可以垂後,若使書諸史牒,來世觀瞻,其將謂斯何哉?噫,皇天祖宗,蘄嚮於殿下者,何如?億兆臣庶,仰望於殿下者,何如?濟生民於倒懸,回國勢於濱殆,使三百年宗社,不遂至於顚墜者,專在殿下一身,擔負之至重,有如是者,其可以徒懷一節,不自重愼,一至於此哉?矧惟人主之留心正學,如我聖上,實爲千古之所罕有,忠臣、志士,引領翹心,直期以古昔聖王者。正在於此,所宜虛心平氣,恢納雅言,察誠僞之幾,審喜恕之發,使出言臨事,動必中節,其有未當於聖心者,從容反復,竭其兩端,汝是我卽從汝,脫然無難,我是卽汝從我,勉其交修,規模則寬廣弘裕,心體則明通灑落,無一毫偏滯膠固之私量。此氣象,雖在深山絶海,猶足使之響應,況於朝廷之內,省署之近乎?奈之何爲彼之迫隘急切,徒以是把持拘禁,幸其不敢容一喙,而不復覺聖躬言行之失,毋復得以規匡者,而忠臣、志士,固已失望而太息。此其利病得失之分,何啻千萬里之遠哉?卽臣之區區惋歎,不但以行幸本事之切悶,臣生無以報聖恩,願畢此言而死,庶免爲不瞑之鬼。敢乞殿下,深察臣衷曲之至懇,將前後下敎中迫切之辭,竝賜收回。仍復洞鑑疾疫之如彼,民事之孔棘,行幸之萬不可爲,亟降姑寢之命,不勝至祝。中宮殿再昨還御,聖駕昨幸眞殿,而臣虛帶藥院,無由一奉起居,厥罪萬死。亦願亟受鈇鉞,以礪餘人,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今卿疏語大義,雖是,猶未諒予之至情所在,不自覺其辭令之過重矣。其中處分之過者,頃下備忘,而至於未妥處,則君臣之分截嚴,豈不諭哉?今玆展禮,予志固定,決難從之意,前批已諭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宜卽上來,用副至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疏曰,伏以臣,病伏鄕村,晩伏見邸報中備忘下者,以嬪宮患候時,在近畿,而不爲上來,辭旨切峻,臣悚慄之極,不知死所。臣頃聞藥院竝直之擧,下情驚灼,寧有涯量,擬欲略就城闉之外,承候起居,治任將發,旋得罷出之報而止,只自歡抃釐祝,亦不敢煩冒於憂惱之日矣。臣性本遲鈍闊疎,加以老昏迷謬,乃於分義情禮不容已處,未能迅速周旋,不覺其自陷重戾,揆以王法,烏得免鈇鉞之刑哉?且臣前冬退歸,亶出於廉義之萬不獲已,伊時批諭,至今惶蹙,而近見僚臣,連章控辭,蒙被非常譴責,原其轉輾至此,亦出於去就一節耳。臣以同退之人,震越何間於躬遭?前辜旣重,後臲益深,席藁野次,恭俟嚴命,伏乞聖明,亟下臣司敗,勘正當伏之律,以厲臣義,以肅朝綱,萬萬幸甚。臣無任戰恐祈懇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未及上來,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其卽上來,用副予頃日慇懃面諭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副校理趙明翼疏曰,伏以臣,廁跡邇列,未有絲毫之仰裨,轉喉觸忤,徒致罪戾之層積,竊自循省,每不覺媿汗之沾透也。頃於持被禁廬之日,適以寧陵幸行,已有成命,該曹涓日入啓,乘輿不日將駕矣。臣於此,區區憂愛之忱,有不能自勝,竊附垂堂之戒,敢效斷鞅之忠,遂與官僚,相率拜箚矣。誠意淺薄,文辭拙訥,不惟不能感回天聽,反承未安之批,十行縷縷,無非誨責之敎,臣奉讀未半,震悚抑塞,莫省攸措也。臣之所爭者,冀殿下留意於聖人之所愼,爲宗社而毋自輕也。殿下所以聽之邁邁,拒之甚力者,誠以展省國寢,禮之大者,悽感霜露,情之至者,而諸臣之苦口請挽者,殆近於曲嫌而然也。嗚呼,臣之愛君,上之勉下,各有所據,俱得其義,則辭氣之間,雖或有過中,而不恕諒者,宜無以此,引作難安之節,至於徑出之境,而最是爾等,職在玉署,以情外經外之說,陳於其君。此由於因予不學等敎,尤不覺𢥠;然而懼,惕然而愧,直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緣臣不肖蔑學,忝在論思,冒進血懇,以致聖明之反自引咎,臣於是乎不敢以經幄之職,晏然冒處,逬出禁門之外,而適値淸齋之時,陳章號籲,亦無其路,擅離直所,旣犯徑出之科,繼違召命。又速慢蹇之誅,罪上添罪,席藁俟勘,聖度天大,誅殛不加,罰止例罷,曾未幾何,敍命除旨,同時竝下,又因本館之請召,旋有天牌之儼臨,情危跡窮,窘遁狼狽,百爾揣度,無一承膺之望,分義是懼,亦未敢坐違,隨牌秪詣,而顧此玉署一步地,卽臣僨敗自劃之所,咫尺天陛,末由入肅。拜章陳懇,臣尤死罪,伏乞聖明,俯察臣危苦之情,臲卼之蹤,有不可復玷榮塗之實狀,亟削臣職,以安微分,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修撰尹彙貞疏曰,伏以臣,頃忝館職,猥陳一箚,竊附古人斷鞅之義,誠意淺薄,未能感回天聽,批旨誨責,有非臣子所敢聞者,惶霣震惕,莫省攸處,逬出禁門,恭俟嚴譴,聖度天大,只許勘罷,屛伏循省,私分粗安矣。不意敍復舊趼,恩召狎至,在臣分義,固當竭蹶趨承,而第向日所被嚴敎,非比尋常,至今追惟,悸猶在心,幸陵之擧,已堅決定期,則臣之妄言之罪,益無以自逭,決不容徒恃寵靈,冒進榮次。且臣年衰病痼,目力暴損,比添輪眚,益復昏眵,雖大字完畫,䵝昧澹泊,全不辨解。日昨召對入侍時,適値日暮,所講冊子,無計接續讀去,窮蹙罔措,至煩陳稟,又於法講時,正當亭午,而懸貼翻釋,亦不能分晣,往往借視於人,踧踖惶愧,汗出浹背,此皆聖明所俯燭也。藉使臣病昏,不至如此,空疎鹵莽,本不合講任,況視官已廢者哉?近者儒臣,以眼病,力辭不出者,非一二,而臣獨承乏攝官,黽勉應命,恬不知自處,不但臣私心之慙恧,公議亦必嗤點也。玆不得不隨牌詣闕,陳章自列,伏乞聖明,俯察臣情勢迫隘,病昏難强之實,亟許鐫削臣職名,仍命勿復檢擧於館職,以安微分,以警具僚,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敎京畿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巡察使開城府留守、江華府留守趙尙絅書。王若曰,職重藩維,簡拔自先朝攸愼,地要畿甸,委畀視諸道尤隆。苟非練事識治之才,曷堪承流宣化之任?肆煩卿出,庸紓予憂。惟卿,妙歲闡科,淸塗發軔。風儀峻拔,人共詡以名流,襟度沈凝,世則推爲偉器。旣趾美於賢祖之訓,不墜家聲,早襲薰於長者之門,式承緖論。臨事而無矯激之擧,當務則有鍊達之稱。講幄橫經,俛乎其盡論思之責,銓部秉筆,慨然有公進退之心。中間嶺海之行,諒非卿罪,向來卿月之擢,惟簡予心。斯畀北路按廉之權,益驗我卿循良之政。蓋績用茂著,旣內外之俱宜,故委寄冞隆,欲屛翰之更試。念惟王化攸布,宜以邦畿爲先。內史素稱難治,必得汲長孺方可,開封若要無事,顧非范希文其誰。陵寢奉審之行,爲任甚重,京師捍衛之地,其責最專。歲値水旱饑饉之災,若爲濟救,民多賦役供億之苦,哀此顚連。況頃年凶逆之變甫平,而一路鎭撫之責尤大。彝倫幾乎盡斁,今不可謂惡種之鋤誅,瘡痍迨玆未蘇,亦安得免民情之騷擾?安集羸困,顧今時爲難,激勵蚩迷,非其人莫可。玆授卿以京畿觀察使兼兵馬水軍節度使、巡察使、開城府留守、江華府留守,卿其欽受寵命,宣布德音。公明以臨,則可得黜陟之方,恩威竝行,則自有戢安之效。惟勤可以辦事務,惟誠可以致民和。興學校而正士趨,須致作新之美,詰戎兵而修武備,宜盡區劃之規。苟革弊蘇殘,毋拘事勢之牽掣,凡便民利國,勿憚條奏之頻煩。惟在卿悉殫其心,毋使予獨勞於上。至於裁稟,自有典章。於戲,穌章下車,奸贓屛氣。范滂攬轡,郡邑望風。卿素抱克勤之誠,何用縷縷?予乃以加勉之意,不憚申申。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初十日申時,上御熙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京畿監司留待同爲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司直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禮曹參判金取魯,京畿監司趙尙絅,完陵君李顯祿,大司憲宋眞明,司諫朴弼琦,校理柳儼,左副承旨張泰紹,假注書安后奭,記注官高萬甲、睦趾敬,領議政洪致中所啓。昨過擧動,今又風日不和,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頃者鼻孔,少似浮,眩氣往來矣,今則何如?上曰,常時本有之症,而氣升則稍加,今則差愈矣。尹淳曰,數昨請用藥點之矣,其後不用乎?上曰,鼻孔少愈,故今不點藥矣。淳曰,嬪宮患候,有熏氣云矣,今則何如?前用萬金散而有效,今亦用之,似好矣。上曰,數三日內,有冷汗,故昨日不用萬金散矣。如此之時,當用丸藥,而不必連用此散矣。豈可以此而有加乎?萬金散進御與否,問於醫乎?淳曰,醫言如此矣。李㙫曰,紅疹餘症例然,不必用藥,而自當差愈矣。致中曰,然矣。淳曰,今番冷藥,多爲進服矣。閭巷之人,則九味淸藥,不多用之矣。卽今汗候,若由於熱退則已,若由於用藥之多,則或是冷汗矣。上曰,此未必冷汗也,而問諸左右之人,則曰,汗氣常寒云,予亦意其用冷劑多,故不能無此慮矣。昨日則未能詳知其症,萬金散姑爲停止,今日則欲用之矣。致中曰,春寒尙今不解,而昨者聖敎懇至,臣等誠淺,故陵幸事不得已奉承矣。風色甚不佳,陵幸時若然,則可悶矣。上曰,春日豈有無風之時乎?冬候不寒,故春日日氣例然矣。致中曰,今尙餘十許日,其前日候似解,而當此遠行,凡寢膳之節,調護之道,比常時倍加謹愼,何如?上曰,此事予亦留念矣。㙫曰,凡人若當遠行,則預爲調攝矣,幸加毖謹。致中曰,陵幸旣定之後,則隨駕軍兵及留都軍兵稟定,然後兵曹可以擧行,兵判及訓將入之,俾之各陳,何如?上曰,依爲之。趙文命曰,戊辰年謄錄詳考,則隨駕步軍四哨矣。今時卽加出四哨似宜,然則合爲八哨矣。上曰,此陵幸則以爲遠地,而有意陳達,此等事何可不依謄錄乎?文命曰,溫幸時然矣。金在魯曰,雖用八哨,尙不及於溫幸時,溫幸時則用十六哨矣。致中曰,戊辰則凡事簡省,故如是,非以今時爲可慮而然矣。累日程動駕之時,宿衛軍兵,不可孤單爲之矣。上曰,比溫幸則異矣。其時則使之入番故如是矣。戊辰都監軍四哨而已乎?在魯曰,然矣。上曰,禁衛軍五哨乎?在魯曰,不過五哨矣。上曰,標下軍,亦入其中耶?在魯曰,標下軍大旗手,凡差備而已,不入其中矣。致中曰,都監軍,皆在城中,雖或習陣,不過露梁,擧動時從幸,何妨也?此亦關於操鍊之道矣。㙫曰,養兵何爲?動駕時從幸,可矣。上曰,都監爲左廂乎?在魯曰,然矣。回還時,以都監換禁營,以後爲前,此則當臨時,取稟矣。上曰,以後爲前,應行節目矣。頭局爲尾局,尾局爲頭局矣。文命曰,城內城外,異矣。在魯曰,城內道狹,故然矣。上曰,入利川以後,可以相換,道中則難換矣。致中曰,陵所回還時,亦然矣。上曰,溫幸則禁衛不往,而都監全當,故加八哨爲十六哨,而今則務從省約,先朝且有前例,軍兵累哨去之,而與主客紛沓,則不能無弊。且軍兵多去,露處可慮,禁衛五哨,都監五哨,合十哨去之,可也。今則依戊辰例,施行宜矣。大臣以操鍊爲達,而往到之處,主客俱困,其爲弊必多。且雖以單弱爲言,而通都監、禁衛各五哨,合爲十哨,則亦不少矣。文命曰,四哨加數,不爲多矣。在魯曰,禁兵不滿五哨矣。金取魯曰,雜色計除,則元軍無多,加數,可矣,何有主客俱困之事乎?上曰,非獨謂其主客也。自然紛沓,故有弊矣。前後廂數多而焉用哉?先朝陵幸時,到沙於里習陣者,欲知其軍情而然也。預備不可無矣,前行着實,不如挾輦砲手矣。在魯曰,人君動駕,軍容不可不盛,今若單弱則可乎?上曰,旣已下敎矣。軍行頭推則後亦推,命令有所不及矣。取魯曰,其理勢然矣。上曰,自然推而進矣。陵幸時,前路禁軍,五馬作行故防礙矣。致中曰,以城內擧動言之,雜人之闌入者,紀律不嚴故也。今番則比古數多爲宜,而大抵,不必大段有弊,在外時,亦相議矣。此非相持之事,宜須允從焉。文命曰,都監軍隨駕,亦非古制,依近例行之,可矣。上曰,此與溫陽行幸有異,今番則必欲依例爲之,卿等之言如此,都監軍六哨,禁衛軍四哨,合十哨,可矣。上曰,戊辰則馬軍幾哨乎?文命曰,四哨矣。上曰,溫幸時,六百隨駕乎?文命曰,六百皆往矣。致中曰,戊辰禁軍全數隨駕,則入直,何以爲之?今番之數,豈不備六百耶?上曰,其事則然矣,而留都一節,何以爲之?如常時乎?致中曰,戊辰年則御營軍十哨,新舊合番,其數旣多。且有都監餘軍,故以此留都,而近年則御營軍上番者,只是五哨。訓局步軍隨駕外,餘數無多,留都之軍甚少矣。在前如此之時,多有調用京畿軍兵之例,壬辰年健元陵擧動時及乙丑年崇陵陵幸時,皆以水原兵留都矣。今番亦宜有變通之道,工曹判書李森,御營大將張鵬翼皆言,當以水原軍二十哨,上來留都云,故敢達矣。上曰,二十哨則太多,十二哨調發上來,二十三日逢點,二十四日留都事,分付,而府使上來則有弊,中軍領付後,使摠戎使管領,聽其節制於留都大臣,可也。{{*|出擧條}}上曰,水原軍來到,結陣於何處耶?致中曰,御營軍敦化門外結陣爲頭局,水原軍結陣於弘化門外爲尾局,聯陣,似好矣。上曰,京大將聽節制者,不亦齟齬乎?紅馬木外,御將,掌御軍結陣,弘化門外,摠戎使掌水原軍結陣,相爲頭尾,可矣,而但留都大臣爲難,何以爲之?卿等二人中留都,則似好,而行幸時,不亦埋沒乎?致中曰,臣則陪行,而李判府事雖老病,可以留都矣。臣見而相議,則以爲雖顚仆道路,必隨駕行之云,其言悽愴矣。上曰,雖慷慨而然,必不能隨駕矣。致中曰,東平尉鄭載崙,以篤老之人,曾於先朝溫幸時,隨駕而去,李判府事此言,亦因是而發矣。上曰,聞來不覺興欲,而必不可往矣。東平尉,當先朝溫幸時,能隨駕而行,李判府事則雖曰,欲隨駕,而一站行之,則必有不及之患矣。以此志槪,留都,則予心欣喜,而若或中途顚沛,則豈不貽憂於在上者乎?今得留都之人,無復憂矣。在魯曰,整理使先送宜矣。淳曰,各邑皆待云矣。上曰,整理使預去,有何所事耶?㙫曰,外方之待整理使,有所稟定而然也。若臨迫送之,則未及周變矣。趙尙絅曰,各邑稟定者多,故所以苦待矣,不可不先送矣。致中曰,趁望前出送,似好矣。上曰,然則整理使,以望間出送事,分付可也。致中曰,戊辰年陵幸時,出還宮無植炬之事,只於利川十五里植炬,今亦依此爲之乎?上曰,依戊辰例爲之。致中曰,守禦使入之,山城事及軍兵事,下詢何如?上曰,戊辰徵發,幾何耶?淳曰,戊辰則他邑兵徵發,而至於廣州,無徵發之事,是不可知矣。然今番則雖以斥候把守等事言之,不可不徵發,而且設布帳事,亦不可不預備矣。上曰,鄕軍不過如束伍,雖來何益?只是貽弊而已矣。淳曰,雖如此,何不斟酌徵發乎?上曰,先隊未及作門乎?淳曰,次次推進而去,回軍作門,似難矣。在魯曰,戊辰無擧論廣軍之事,甚疎漏,而當此他邑徵發,豈不獨發廣軍乎?致中曰,戊辰行幸時,以守禦廳所屬驪州、利川軍兵扈衛宿所事,皆載其時日記,而南漢則謄錄中,無扈衛之語,似以有山城,故然,而其在事體,不可無扈衛行宮之擧,守禦使欲稟定後擧行,故敢達矣。上曰,驪州、利川邑,在平野,故扈衛,而廣州則有山城,故不爲耳。今番驪、利扈衛,則依戊辰年例爲之,廣州則依都城例,只設候,而扈衛則勿論可也。{{*|出擧條}}。淳曰,曾於廣州,有設科之事矣。上曰,廣州獨設觀武才,而他邑則不然耶?淳曰,戊辰年則獨設科於廣州矣。上曰,設布帳,予則以爲都監布帳用之,宜矣。在魯曰,若以都監布帳用之,則似得便宜矣。尙絅曰,今此陵幸時,遮竹等物,本營無辦出之路,依溫幸例,借用於繕工監,以待還宮後,還下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水原軍上來事,旣已陳達蒙允,而槪聞趙儐,方任水原,以其軍,作魚鱗作隊,軍兵頗精銳云矣。上曰,都憲纔遞來。今雖十二哨上來,不難調發,而服色與京軍同耶?眞明曰,亂時精抄加數而來,十餘哨徵發,何難也?服色與京軍,不甚異矣。取魯曰,水原軍則先朝以爲外都監而稱之,此可見其精强,而收米之際,無他雜役,故軍心無怨。且多向國之誠,調發不難矣。上曰,畿伯亦爲水原乎?尙絅曰,臣曾前待罪長湍矣,不知水原事,而此不過五六日之間,雖調發何有怨乎?上曰,癸巳年,至江頭,見水原軍,則頗似京軍矣。留都軍兵事,旣已商確,而但留都大將,正卿中誰可爲之耶?卿等思之耶?致中曰,金始煥在矣。上曰,予亦思之矣。在魯曰,禮判及刑判,及時必上來矣。淳曰,隨駕軍兵事,自上不欲加數,而再昨年變亂時,臣率水原軍,而往湖南場市,民人等見而壯之,今番亦可盛軍容而去矣。致中曰,驪州、利川,則逆亂時餘賊,想必有漏網者矣。古詩曰,不覩皇居壯,安知天子尊?若盛軍容而行,則民情必妥帖矣。尹淳所達,是矣。上曰,可畏云,則非天然,而大臣所引詩語誠然矣。雖以禮樂言之,鍾鼓玉帛,豈非文耶?今亦不可不備文,依重臣所達而爲之,可也。淳曰,所經之道,始作於松坡倉,而更以廣津修改矣。戊辰年則恐新治道路,雨濕馬陷,故以廣津作路,而今則松坡作始之路,亦是直路矣。上曰,渡涉乎?淳曰,新川則雖作橋,可矣。在魯曰,新川在廣津下流矣,如當潦雨,則通船矣。淳曰,臣請出去看審矣。上曰,諸臣皆已見之矣。守禦之言,何如?諸臣皆曰,坦坦大路矣。顯祿曰,臣居在廣州,故詳知之矣。若雨多則三處渡涉,此甚可慮,而先朝行幸時,亦不由於松坡,由路廣津,實出萬全矣。致中曰,戊辰初以松坡倉磨鍊治道,改以廣津作路,而《政院日記》,無所載錄,疎漏甚矣,於此兩路,取舍宜矣。尙絅曰,前例無松坡作路之事,且天時不可知,若逢大雨,則狼狽極矣。李顯祿所達,甚得完備矣。上曰,春雨雖來,何必有橋壞之患?而若臨時見敗則難矣。以萬全之道言之,由路廣津,可矣。文命曰,戊辰年則都監軍着戰笠,溫幸時則着戰巾矣。今番則何以爲之?上曰,雖着戰巾,戰笠亦持去乎?致中曰,何有兩持之事?戰巾若遇雨,則決難着之,是可慮矣。上曰,軍情願何物耶?文命曰,軍情則願着戰笠矣。上曰,若着戰笠,則必如束伍軍之爲駭,以戰巾爲之,可也。淳曰,戊辰年則廣州爲留守,故陵幸時凡事,皆有前期擧行,而今則臣帶守禦在洛,與其時有異矣。待出去後,當隨事,稟處,而恐或急迫矣。上曰,其時外官入來者,旣有前例,依此爲之,而今日筵中稟達者,亦爲擧行,或狀聞,可也。淳曰,戊辰利川,則竹山府使爲營將,驪州則本倅爲營將,今則廣州爲前營矣。以臣軍官,作營將送之,何如?上曰,依爲之。淳曰,營將五營習操時分往,近來武弁甚難,啓下者三人,皆在外,左別將一人雖在,年八十,不可遣。摠戎廳、御營廳中,可作營將者,借而差送,事當草記啓請矣。上曰,依爲之。文命曰,雖然,此亦關於後弊,恐爲謄錄,不可借矣。取魯曰,吏判所達似然矣。上曰,畿邑守令中兼之似好,差出何如?致中曰,畿邑守令,當此行幸時,各有句管之事,不可差送矣。上曰,履歷雖不及,擇定,可也。淳曰,具聖任,差中軍矣,以草記惶恐云云。尙不行公,此時異於常時,而如此撕捱,分付勸出,何如?取魯曰,此非榻前進達之事,大將自下處之,可矣。上曰,宰臣所達然矣。渠之惶恐則無怪,而行幸期迫,自本廳催促,使之出仕,可矣。淳,以守禦廳事,請速出去。㙫曰,庭試迫近,尹淳姑不可出送矣。文命曰,徐命均,亦以整理使,欲出去云矣。上曰,庭試時,吏判雖在,旣是前前大提學,則似必不當,而且過都政,則必爲例讓,整理使過庭試後,出送,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藝文提學,則眞殿祭文,亦爲撕捱,不爲製進,況於庭試乎?近來科場時,試官之苟簡,無不然矣。臨時狼狽,似無所怪,弘文藝學gg提學g,姑留,可也。上曰,訓將入侍,非必下敎,但金盃、銀甲,謂其潔好,而今番見軍容,則皆爲醬色,而間或有色白者,此則可想前日都巡撫出征事業也。其渝色者,着實分付,使之磨洗,可也。文命曰,當卽分付,磨洗矣。上曰,畿伯進來,陵幸在邇,必多擧行經紀者,別有稟定之事乎?尙絅曰,前伯旣已設施,別無稟定之事矣。上曰,守令擇差事,常已下敎,而今敎諭,亦爲備悉,申飭擇人,閱人然後黜陟在,卿惕念,可也。尙絅曰,臣親承聖敎,敢不奉行焉?上曰,此時異於前日,前伯雖云設施,而旣經再昨年變亂,昨年年事,雖曰稍䄒。而今當春節,尤宜軫念,昨年順陵行幸時,亦爲下敎于其時監司李廷濟矣。人君動駕,凡百諸節,務從簡約,而不無民弊。且守令因此侵漁,無怪矣。先朝亦有下敎,須勿放過,着意念玆,回鑾後顧恤,不如初不令受弊之爲愈矣。且各務差員,必須擇差幹事人爲之,可也。尙絅曰,聖敎勤摯至此,臣恐或不效矣。取魯曰,聖敎專出於軫恤民隱,臣亦有所達者矣。昨年陵幸時,臣在鄕見之,聚錢於閭里間,閭里間怨咨,甚矣。致中曰,此等事,只在於守令之善否矣。上曰,此所謂憑公營私矣。取魯曰,非盡入於公,皆入於奸吏之手矣。在魯曰,雖以馬草言之,不能一一收聚,或至捧錢,故然矣。尙絅曰,若聞如此之事,豈不痛加懲治乎?上曰,今番行幸之後,科外行事與否,當別遣繡衣廉問,各別申飭,可也。承旨持別諭讀之,使畿伯聽之訖,畿伯還就伏,因受御賜之物而先出。領相,以宗臣鶴城君上疏啓下者,陳白曰,使承旨讀而達之,何如?上曰,槪記之矣。中間先朝定奪,大君公主,一百五十結,王子、翁主,一百結,則不當出稅者,鶴城言是矣。致中曰,兩位不存,則從略還收者,亦有前例矣。上曰,兩位不存,則還收云者,非出於《大典》,通考其言是矣。雖大君、王子買得之物,折受之處,則及其親盡之後,皆當入於戶曹出稅,而至於元結,雖累百結,固不可還奪矣。前戶判權以鎭言,若是二百結,則出稅云,而予則以爲不然矣。大君、王子、公、翁主元定結數中,其後亦有改定式之事,而若全然不給,則不可矣。致中曰,大抵,國家賜與之物,親盡則固有還推之事矣。上曰,《大典》本意,元結四百及二百五十,則似是永給之物也。致中曰,此則免稅,非永給矣。上曰,然則《大典》何以有四百結二百五十結之語乎?致中曰,其田畓,則民人之物,而戶曹免稅,使宮家收稅矣。上曰,祭四代則私家事,而大君、王子,則百世不祧矣。然則百世不祧之意,果安在哉?地雖不永給,結數則永給矣。此與永定奴婢之事相類,子孫雖代盡爲士,明有不奪之典,則此不可以推尋耶?鶴城疏語,不謂非矣,而只是末擧代數,此則苟簡矣。致中曰,國家旣已限定代數,若以不遷言之則已,今此疏中五代之說,無所據矣。上曰,事雖苟簡,而五代爲士,則其言亦不非矣。咸平出繼,故爲宗室,朝家所見,雖如此,彼亦不無所據矣。在魯曰,廟堂所執,勿論大君、王子、公、翁主,只欲遵守限定之法矣。上曰,以驪川家言之,則止於何代耶?致中曰,今爲四代矣。在魯曰,以樂善君家言之,樂善君、臨陽君、海豐君、驪川君爲四代,而驪川君於樂善君,爲曾孫,驪川之子,爲樂善之玄孫,故鶴城疏意,則以爲四代奉祀云者,卽指玄孫之奉高祖祀也。何可只計宗籍四代,徑先出稅於玄孫在世之日云云,而此有不然者,大君、王子、公、翁主,百世不祧,與私家判異,若以祀事不廢之故,不宜出稅云,則雖百代,將無出稅之日,奚特止於四代乎?上曰,玄、曾之間,區別苟簡,而若全然不給則可乎?士夫則不疲,而宗室則甚疲矣。瀛昌君疏,謂疲殘宗班,差祭罷歸時,袖出草履而着之云,豈非可憐乎?大抵,田結,實爲難繼,故後有定式變通,而此實異於《大典》本意矣。在魯曰,田結有限,立國漸久,列朝子姓繁衍,而所受田結,輒皆永給,則實爲難繼之道矣。淳曰,代盡之後,則戶曹例爲出稅矣。致中曰,旣定四代,則有難變通矣。上曰,下敎之意,勿論支孫、直孫,至於士,則始當出稅矣。向者權以鎭,則區別直孫、支孫,故然矣。凡厥諸宗,請國家啓下之外,何處可更得?寧失於厚,待之不如是薄矣。雖定代數,旣有下敎,限玄孫給之,勿施,可也。致中曰,聖意專出於敦親,孰不欽仰?而但有違於限定代數之意矣。上曰,不然矣。若以百世不祧言之,則何止於此而已乎?當初書下,與今下敎,有異,戶判陳達,故知之矣。勿爲擧行條件,令該曹略爲回啓,可也。兵曹參判尹游曰,外方軍兵,每年春操,輒當農時,致有廢農之患,今後則永停春操,只行營將巡歷事,有廟堂,稟處之命矣。兵使春操,每與農時相値,多日聚待,自致耕作之愆期,此則誠爲可念,而但詰戎之政,卽國之大事,祖宗朝定爲春秋習操,意非偶然。若値災年,民有不得已之故,則臨時定奪變通,未爲不可,而永爲定式,則事涉未安,故敢達矣。上曰,已言于卿等云,故有稟處之命矣。春操若全廢,則殊無存羊之意,自廟堂臨時稟處,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江華留守朴師洙引見時,有所達矣。江都米,自戶曹多用而未償,今年則稍豐,隨力還報,或以全羅道金遇兌料理米,劃償江都事,後日次對,稟處事,命下矣。江都軍餉,欠縮可悶,今年戶曹經用有餘,則劃償似宜,湖南所在米,令戶曹劃償江都事,申飭,何如?上曰,軍餉甚重,有用而無報,誠甚疎虞,江都、南漢,不設則已,旣爲保障而設置,則軍餉之米,卽卽還報,可也,而雖令戶曹償之,必不償矣。今年收租一萬石,劃償江都,金遇兌米,則戶曹捧用,可也,淳曰,金遇兌米,有名而無實云矣。㙫曰,金遇兌米,有同畫餠,無實云矣。上曰,金遇兌米劃給,果非誠實矣。江都米,戶曹用之而不償,惡在其重軍餉之道也?二萬石則雖難,而待收租時,一萬石劃償,何難乎?取魯曰,戶曹形勢,雖不知之,而以惟正之供劃償,似難矣。淳曰,戶曹經費太縮,故取用矣。今年則僅僅新舊相繼,若以一萬石償送,則戶曹決難支堪矣。上曰,一萬石出償,有何難支之道耶?劃給則當給末梢來者矣。朝家道理,豈以戶曹與江都,有所區別乎?旣是軍餉,則尤爲重大矣。淳曰,府庫財,無非其財,國家道理,江都戶曹,何擇焉?上曰,國家道理,皆是國用也。府庫財,無非其財者誠如重臣之言矣。淳曰,戶曹經費自上知之,以用餘償之,似好矣。取魯曰,戶曹之物,旣仕主管之人,使之推移還報,則豈不便好乎?致中曰,今年則可捧者不少,而尙不有餘云矣。上曰,然則江都米,終無可償之日矣。今年收租,雖除出萬石,必無不足之慮矣。孔子曰,足食足兵,兵食亦大矣。旣置保障,而無軍餉則可乎?一萬石償之,尙云難支,則倍此奚爲?雖以再昨年變亂時事言之,以軍餉爲難,則脫有不幸,更何所恃?此非深謀遠慮,朝廷之事,可謂泄泄矣。留守之意,只爲振作之計,有此所請,則是蓋重軍兵之道矣。萬石,如以爲難,則與戶曹相議,以末梢船所載者,償之可矣。如李箕鎭之以船全納,雖出於爲軍糧,而有同矯制,此則不可矣。若自朝廷,一向悠泛,則莫重軍餉,何時可償?今日雖報,明日有急,則更爲貸用無妨矣。淳曰,江都米報償,在所不已,而凡節財之道,亦不可不念矣。上曰,其言是矣。當加留意焉。取魯曰,遇兌湖南米,雖使戶曹捧之,若不別樣,申飭,則易歸於虛地矣。上曰,宰臣之言,似然矣。凡諸分付之事,亦不一一聽施,此則另加申飭,可也。淳曰,戶曹宜有報償之道,而若自江都直捧,則不可矣。上曰,非欲使江都擅取也。令戶曹劃送,可也。致中曰,宗廟奉審後,以櫝面前字半存半無,漫漶之處修改事,令該曹議大臣,稟處矣。小臣之意,則無時改之,似或未安,而朔望開櫝時,差善寫大祝,而預爲整待諸具,趁卽書之,似好矣。㙫曰,無時改書則未安,而若於朔望開櫝時書之,則似宜矣。上曰,咫尺神位,不爲告由,而改書之,終爲未安,故以此持難矣。取魯曰,如櫝臺板等處有頉,則亦爲改之。旣知櫝面字形之有頉,而不爲修改,終有所未安。若於朔望開櫝時,別差善書大祝,補畫書之,似無所妨,故日昨下詢時,有所稟達矣。上曰,事體重大矣。在魯曰,櫝面前字,從傍仰察,則字畫分明,而當前仰察,則䵝昧不明矣。此亦足以表識前面,今雖仍置不改,亦無所妨矣。取魯曰,字形全無處,仍存不改,終爲未安,而半存半無處,所見亦爲未安矣。若以不爲告由,爲未安,則因有事時,同爲告由,亦無所妨矣。若待修理時改書,何如?致中曰,旣知漫漶後,不改未安,告由改之,似宜矣。上曰,前頭或有覆帕等修改事,則因其時告由改之,宜矣。在魯曰,待有事時,令該曹改稟乎?上曰,依爲之。{{*|出擧條}}淳曰,因宗廟修改事,臣亦有所懷敢達。臣曾差宗廟祭官,見各室祝文,或稱孝曾孫嗣王臣,或稱嗣王臣,如仁廟室,稱孝曾姪孫,而獨於德宗室,稱國王臣。德宗大王,直派先代,而稱以國王臣,全無係屬之義,與郊祀皇壇之祝,無異,當初追崇後定制,與至今承用,未敢知其何故,而揆以禮意,似涉未安,曾見先朝實錄,因端宗祔廟時祝文稱謂,亦嘗擧論此事,而卒無釐正之擧,豈以事體之重大而未之輕改歟?旣知其未安,則似當博詢而處之矣。上曰,予亦不知矣。後殿祝文,或稱嗣王,或稱姪孫,而旣曰嗣王,則德宗廟,稱國王,事涉未安,而一時猝難講定,入侍大臣、諸臣各陳之,使禮官,問議于在外大臣、儒臣,而先令史官,考出實錄,若有可知之事則已,如其不然,則取考春秋館,可也。在魯曰,春秋館,丁卯以前實錄無之矣。致中曰,臣亦常以此事爲疑,或者追崇前,稱國王,而其後未及釐正而然耶?上曰,其言似是矣。春秋館,無可考文字,則取考史庫所藏實錄,可也。{{*|出擧條}}致中曰,頃以嶺伯朴文秀事,仰達矣。渠旣有病,且失獨子云,情理慘矣。自上以爲瓜期將迫,則當遞改爲敎,而若計閏,則此月瓜滿矣。上曰,頃已下敎於海伯辭朝時矣。以渠情理觀之,又聞朴師洙之言,今雖可遞,而湖伯旣遞,嶺伯又不待瓜熟而遞之,則烏在其久任責成之道也?其情理,雖曰,慘怛,而我國每有撓攘之事,故然矣。瓜期只隔數朔,逮其瓜滿而許遞,可矣。致中曰,桂坊參下陞六事,曾已陳達蒙允矣。聞春坊參下,亦有未出者云,似當一體施之,故敢達矣。上曰,一體陞六,可也。{{*|出擧條}}㙫曰,臣有所懷敢達。今者臺臣,以違牌事斥補,而一則慶山,一則南海。慶山內地,而南海爲極邊,則當初處分,不無偏重處矣。適以相避相換,而地旣有遠近善惡之別,則不可罪同而罰異,下諒處之,何如?在魯及淳曰,南海非但極邊,是絶島瘴海矣。上曰,朴師正不爲行公者,何事,而兄弟之間,豈可異其去就乎?向來稱以臲卼,而今時則不然,十八日下敎之後,渠何敢不爲行公耶?嚴慶遐,君父動駕之日違牌,殊甚未安。而師正則前後館職及臺職違牌者,不知幾遭,則慶遐之罪,比師正,猶爲差輕,而適以慶山、南海之聯書於官案,故有所處分,而更欲下敎,則涉於有意,故不果矣。適以相避草記相換,今則適其罰矣。天地雨露,豈可擇地,而獨令疲殘之人,差遣於遠邑,可乎?重臣以瘴鄕之說陳達,殊涉未安,重臣推考,可也。{{*|出擧條}}柳儼曰,頃於尹、李兩人之補外也,臣有所仰達矣。今此朴師正、嚴慶遐之斥補,亦不知其得宜矣。上曰,師正則前後違牌,何止一二?少無難安之端,只是不肯出三字矣。儼曰,其罪不可往之處送之,今以適其罰爲敎,辭令之間,似涉失言,故仰達,而且聞渠之情迹,有所臲卼者云矣。上曰,渠之情跡臲卼,有何事耶?辭令之間,失言之事,儒臣之言,是矣。上曰,承旨進。承旨進伏。上曰,筵席事體,至重且嚴,而禮曹參判金取魯,奏對之際,頻頻仰視,推考,可也。{{*|出擧條}}眞明曰,臣於北路事,欲有所達,而納節三朔,今始登對矣。賑穀白給之資,臣歸時,或自營門拮据,或請得朝家,備置一萬四千餘石,又其未及作穀,不知實數者,幾爲二千餘石。且營貨及關西錢分俵之數,當爲萬餘石,各邑守令,亦不無自備之穀,大略爲三萬石。比前賑時七邑賑飢之穀,不趐倍蓰,而前賑有土者,皆作無土飢民,故今賑容入必夥。此或不足,則新監司所請得,亦不少,可以察其繼絶,量宜添補,白給賑資,似優足,而還上全無所捧,咸興則營府合計,僅爲一萬餘石,獨永興,能捧六萬餘石,端川幾捧三萬餘石。通計七邑,爲十三萬石,道內北關移轉,多不過三萬餘石,南四邑移轉只一萬石,竝與白給資三萬石,爲二十萬石,此則臣在北時,已料量入手之穀也。前賑時七邑計口分賑之穀,還賑竝計,爲二十四萬石,則況今賑歲前所費,已爲萬石,卽今不足,當爲五萬石,而嶺東一萬石,則旣已許移,送船可以運致,嶺南六萬石則太多,三萬石爲先急急運送事,自備局更關申飭,而全無回報,似出於延拖之計,此已可慮,設或盡數輸致,萬石猶不足。且船運之穀,遲速難定,中間或頓絶巡分,則北人將坐而枯死。關西、陽德、孟山、寧遠三邑,隣近於咸興、定平等地,糶穀乏絶時,移民受食,似便易,三邑穀七千石,爲先劃定,三水西六鎭別害等堡穀三千石,亦爲推移,以爲不時之需,恐合事宜,下詢于入侍大臣,嶺南則別諭申飭。且令廟堂,行關于西、北兩道臣,何如?致中曰,此事在外時,已聞之。嶺南道臣,昨以船隻事,始有狀聞,而甚爲緩忽,北路事誠可慮矣。陽德、孟山穀物,果爲有裕,則移粟救之,在所不已。臣雖未知道里之如何,而都憲旣已詳知,有此陳達,依施,似好矣。淳曰,各邑所儲之穀,知數,然後可移矣。眞明曰,已知其數,故有所仰達矣。㙫曰,前道臣,目見其慘酷之狀,商度道里事勢,有此陳白,不可不允從矣。上曰,依爲之。北路事如此,而嶺南道臣,不卽擧行,事甚未安,爲先推考,不必別諭,自備局別關申飭,可也。{{*|出擧條}}眞明曰,前因安集御史李宗城,請被災各邑諸般身役,分等蕩減事,覆啓行會,而初狀中,汎論身布,而不言米字,如忠類定甲諸役納米之類,獨未蒙惠。臣於年分狀啓中,以此申請,而備局回啓,不察而防塞,事甚不均,稱冤不少,米布一體分數減給,恐合事宜,敢達。致中曰,當初備局堂上,未及知外,方事情而回啓,錯誤矣。此等事,似當允從。上曰,依爲之。{{*|出擧條}}眞明曰,北路關防,自是天設險阻,先輩制置,亦皆得宜,別無大段沿革變通之端。雖有一二思量者,亦當從後陳白,而卽今所急,惟是人心收拾之道,人心收拾,不可以空言爲也。國家之撫恤北人,非不極至,而獨無拔擢甄用之政,可以聳動慰悅,極北武士,或有仕至州府,至通淸顯者,而端川以南十數邑,俊秀驍健者,不爲不多。且咸興,以豐沛舊鄕,如朱、韓大姓之出身,可用者甚多,或被薦於部將、守門將,取才入格,或以親騎衛優等,積年上京求仕,而俱不得一命之職,居常菀抑,甘心於營門將校之任,誠可矜歎。今則都政在近,西銓之臣,方入侍,別爲分付。親騎衛優等者,爲先差除相當職,部將、守門將,亦以北人之薦,取才者擬差,以爲爵一人勸百人之地,何如?上曰,大政在近,兵判留念施行,可也。{{*|出擧條}}在魯曰,升六久勤者甚多,而窠闕則甚少,西銓擧行實難矣。然若有餘地,則豈不調用乎?上曰,此雖窠窄之致,而今番則各別錄用,可也。眞明曰,北道被災中,咸興、北靑尤甚,成川江越邊,至定平無邊廣野,全然沈沒,而此則有力者,或可作耕,至於成川江上流二百里之地,兩山之間,盡爲沙礫之場,已成百年不墾之土。民人輩或全家離散,或有一村六七千戶盡空者,非不知朝家軫念之德,亦非不知營門與守宰之可以賑濟,而蓋以爲雖保全於今賑,前頭生理永絶故也。都漣浦牧場,旣已移馬,則姑借民耕食,使太僕,收稅似好,而不無豪右橫占之弊。故使判官權顈,量其被災之多少,分等計給,俾爲均一之惠,而至於山社之民,遍及未易,赴戰嶺外,有空閑之地,而人不居生,自嶺至江口之間,兩次露宿,若募民入耕,足爲生理,其於防守之道,亦庶有益。而新接之民,一例侵督,則恐難支保。故臣以歸稟朝廷,許其減稅除役之意,下帖曉諭,而居民猶以趑趄,自廟堂從民願爲之,何如?上曰,姑借牧場云者,非也。爲民之道,豈有所惜?而姑借之說苟簡矣。文命曰,近來馬政之虛疎,皆由於牧場之爲民侵耕而然也。水草不足,故馬不蕃息,不可許耕矣。淳曰,都漣浦牧場,自北路來者,皆言有弊,而年前亦乍罷旋復者,蓋自本寺,不許其仍罷故矣。致中曰,此牧場實爲傍近數邑之民弊,而此是太祖朝龍馬所出之處,設置已久,似不可猝廢矣。眞明曰,此牧場,非依山臨水,四面平野。故每年竭數邑之力,築砂植柵,水小至,則圮城漂柵,便成一海,馬群之渰水沒泥而死者相續,決非牧場可設之所也。上曰,然則作畓,亦非好處矣。眞明曰,非爲作畓處也。只作田,而種早麥,則或可及食於潦水之前矣。上曰,俄已下敎矣。豈爲馬而不爲人乎?若謂其基址不好,而移之則可矣。今卿所達,初謂之姑借,而又謂之非牧場,可謂前後有異矣。此不過都漣浦築防之役民,不堪其困,故如是耳。設若許耕,飢民無糧,則以何力起墾耶?且豪强者,必多冒占之弊矣。眞明曰,聖敎至當矣。臣於在北時,營門亦深邃,晩後始聞邑官輩紛紜冒占,以朝令前不可入耕之意,嚴飭禁斷矣。上曰,都漣浦,則勿爲許之,赴戰嶺,則依所達施行事,分付道臣,可也。{{*|出擧條}}在魯曰,臣承命本職之後,或言癸卯春庭試武人,似不當全無甄別,而臣意以爲,朝家旣已設科取人,則武士之赴試得參,本無足怪。且今旣去討逆二字,改名以別試,則尤無可拘之義,故以此酬答,自初政時,連爲擧擬矣。近始追聞其科名,復改以討逆云,而初不出於朝報,故人無知者。臣始亦不信,及其考見文籍則果然矣。聖上丁未處分,去其討逆之名,而還存其榜者,實甚允當,而中間復改,不免爲處分搖颺之歸,昨年八月十八日處分後,則義理復明,決不當仍存討逆之名矣。今若不改,則科名不正,調用之道,有所未便,一依丁未初處分,復以別科爲名似好,下詢而處之,何如?上曰,此不然矣。兵判之初政,無拘意思是矣,而因人之言,考見文籍云者,不免搖颺矣。向來已有下敎,勘亂錄序,亦言之,根本雖出於鏡、虎,而修節、洽,紀、澤輩,豈不爲逆耶?乙巳削科,丁未復科,今又變其名,則不幾於搖颺乎?前秋雖改下處分,此輩之逆則自如,而又改其科名,則無異於乙巳處分矣。在魯曰,當時一鏡、虎龍輩,醞釀凶謀,鍛鍊大禍,不道之言,上及聖躬,而以此至錄勳籍。且設慶科,到今凶逆伏法,義理得伸之後,何可仍存討逆之名乎?紀、澤輩,今雖論以逆律,當初討逆之稱,本非爲此輩而發也。上曰,紀、澤輩,豈不爲逆耶?昨秋處分後,予志牢定矣。在魯曰,討逆二字,極有包藏,豈招紀、澤輩而言乎?紀、澤輩,雖在逆律,豈稱兵之比乎?上曰,庚申無稱兵之事,而亦曰,討逆之科,厥後反案時,亦不改其科名矣。卿則勿論庭試與別試,只看其武人而用之,可矣。今日處分已定,不可撓改矣。在魯曰,若謂討逆之科,而用其人,則其名終不正矣。上曰,今豈以別試二字,周遮乎?非討逆則初豈有科擧乎?設或去此二字,其科名何往乎?以名不正爲言者,未知其穩當矣。且此若出於特敎,則可也,而非在下者所敢請也。昨改以討逆,而今復稱別試,則是在上之人,亦歸於搖颺矣。致中曰,此與庚申事有異,乙巳反案時,堅柵逆魁則自在,故討逆科之仍存,固宜,而乙巳罷榜時,臣以獄官,參涉其論矣。丁未復科之後,不曰討逆,而只稱別試,處分信好,不知何時,緣何又改,而其名不正之說,誠如兵判所達矣。上曰,此事只在在上者處斷,今若搖颺,則何事可做乎?㙫曰,丁未七月,臣待罪禮曹時,見榜目單子命下入之,討逆二字,覆以黃籤,踏小啓字以下,臣意以爲處分得宜矣。其後未知緣何,去其黃籤,而似是當年十月處分以後,有此事也。臣意則十月處分之前,旣去討逆二字,則到今依此爲之,恐爲得宜矣。上曰,乙巳、丁未處分,予以爲皆不善爲矣。上年八月十八日處分,則是予一初之政,實非泛然爲之,今不可撓改也。在魯曰,丁未初處分,實爲善處,而中間變改者,反爲搖颺之歸。今若依初還改,則正所以堅持聖意也。上曰,予意謂卿則不然矣。下敎如此,而卿之所見反是,終不免時套,推考,可也。{{*|出擧條}}在魯曰,堂下武臣朔試射,曾前則每月輒行,罕有停闕之時,而近來連次廢閣,昨年以來,一不行之,事甚未安。昔在肅廟朝,長官有故,令次官擧行事,有受敎,景廟朝辛丑年,兵曹判書李晩成,又以此陳達,請申明定式,其時臣待罪參判,以次官有故,則又令次官之次官擧行乎?事體似不當然爲對,則晩成以爲,只當令參判代行,不可又令次官之次官代行云,而自上允從矣。未幾,晩成得罪退去,厥後一不擧行矣。蓋武臣堂上朔試射,則在於每月十七日,文臣堂下朔試射,在於二十日,皆有定日,故輒皆行之,有故則頉稟,而武臣堂下朔試射,則元無定日,故每致遷就,不得擧行。近日武士之懈怠,不習技藝,亦由於此。臣意則武臣堂下朔試射,以每月二十一日定日,而當日判書有故,則參判直爲擧行,判書、參判,竝皆有故,則輒卽頉稟,然後可無遷就停廢之患矣。上曰,武臣堂下朔試射,久不擧行,事體極爲未安。此後則定以二十一日,長官有故,則令次官擧行,可也。{{*|出擧條}}儼曰,近來本館下番,極爲苟簡,事體已極未安,而且園陵行幸,期日不遠,在外玉堂未上來之人,令政院別諭事,{{*|出擧條}}使之催促上來,何如?上曰,頃者亦已下敎矣。前後別論,非止一再,而徒歸文具,便作休紙,雖申飭而無益矣。唐太宗,漢唐中主,而猶有十八學士登瀛洲者矣,而今則玉堂每患苟簡,誠極寒心,不必出擧條,催促在外未上來者,爲先禁推上來後,直捧傳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玉堂中黃梓,則其祖耄荒旣甚,而其父又年老多病,救護父祖,不遑暇處,與他有異矣。上曰,黃梓館職改差。{{*|出榻前下敎}}儼曰,冊子事,鄭羽良及金尙星,不在玉堂,故未及爲之矣。上曰,一人加來,則速爲入之,可也。儼曰,縣道封章,已有勿捧之令,若有情勢之難安及親病不來者,宜有區別之道,而一向防塞,亦甚有弊,故敢達矣。上曰,其言是矣。旣有勿捧之令,故不爲上來,而亦不陳疏,還用泄泄,此後若新有情勢難安者及親病者,則許捧縣道疏,其餘則勿捧,可也。{{*|出擧條}}眞明曰,臺諫啓辭,一向靳允,此則誠意不孚之致矣。袖出啓辭曰,盡讀之乎?只擧其末乎?上曰,先朝已行之事,而臺諫必爲盡讀,非文具乎?此非務積誠意也。古則以文與辭,相雜以達,而臺臣不敢自袖中出啓辭,今則不然矣。儼曰,臺諫袖來彈文而讀之,似無不可矣。上曰,不然。袖來啓章,先朝亦有申飭之事矣。近來有盡讀全篇者,此則鄕暗矣,只擧其末。眞明曰,請金重器事。上曰,勿煩。請逆招諸人事。上曰,亟停勿煩。請李燾事。上曰,勿煩。請尹邃事。上曰,勿煩。請南泰績事。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事。上曰,勿煩。請坦事,上曰,亟停勿煩,請維賢事。上曰,其勿更煩。請疏下三賊事。上曰,勿煩。請明彦事。上曰,勿煩。請思孝事。上曰,勿煩。請徵夏事。上曰,勿煩。{{*|措語竝見上}}朴弼琦曰,臣於昨日,見差眞殿酌獻禮時執樽,而未詣祭儀,只憑守僕之言,未能先詣樽所,至被從重推考,惶悚愧恧,靡所容措。至敬之地,不免失儀,其罪固已大矣,而臺諫帶推行公,曾無是例,則何可一刻晏然乎?昨緣日暮,今始引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勿辭。張泰紹曰,司諫朴弼琦,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臨罷有頃。上曰,宣傳官宋載恒,都監哨官兪胄基,時在何地耶?文命曰,兪胄基時在林川矣。在魯曰,宋載恒時在懷德地,故臣別關催促,而上來與否,使地方官有所牒報,而尙無消息矣。上曰,期限已過乎?在魯曰,三十日之限,尙未過矣。上曰,非謂三十日之限也。計其程道,則往還日字已過耶?在魯曰,已過矣。上曰,竝爲拿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金聖應,自上旣已督出,使之應命,而人皆稱其可用矣。上曰,金聖應,與所聞無異,可用之武也。其所固執,未知如何,而予則以爲不無所見,亦因此知其可用矣。致中曰,旣令出之,則必使執弓習射,以充其才,可矣。上曰,旣出之後,渠何不射?今日亦使之習射,渠若不爲武,則非文非武,爲何如人乎?且昨已決棍,則尤無所用之人,渠何不射乎?儼曰,承旨諸史官,奏事未畢之前,先爲退伏,竝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諸臣,皆退出。
==2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未差。右承旨李聖肇{{*|坐}}。左副承旨張泰紹{{*|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直}}柳逸{{*|仕}}。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永平縣令崔恒齡。
○金始炯啓曰,來十六日儒生殿講日次,取稟。傳曰,停。
○張泰紹,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聖肇啓曰,同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司諫朴弼琦,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而憲府無行公之員,不得處置,事甚未安。除在外武所監試官進去外,大司憲宋眞明,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昨日稟定時,下敎之際,有不分明者,今日當爲召對,兩大臣及吏、兵判,同爲入侍事,分付。
○傳于李春躋曰,召對爲之。
○李春躋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兵曹判書金在魯,來詣闕中矣,敢啓。傳曰,引見。同詣閤門。傳曰,大臣及吏、兵判,先爲入侍。
○張泰紹,以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臣等來莅科事,今已畢講。方當出講,而試所規例,蕩然無定式,陞降之際,莫適所從。其中最大節目,柳葉箭二中,講粗,同爲二分。今此科事,以講爲主,柳、講同分,則先取講粗,例也。至於柳葉箭貫邊,乃是三分,宜居講粗之上,而本院官員等,皆以爲此無定規,只從一時試官之相議而陞降之,前例不一云。科法至嚴,豈有一時臆度,陞降之理?事極駭然,不可不上稟而裁定,以爲後日恒用之定例,令兵曹卽刻,稟處,分付,何如?傳曰,允。張泰紹,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寧陵行幸時,山城路險之處則交龍旗,以馬奉持,其勢甚危。曾前亦有以人夫擔陪之例,上下山城時,以人夫擔陪,何如?傳曰,允。又以兵曹言啓曰,武二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臣等來莅科事,今已畢講,方當出榜,而試所規例,蕩然無定式,陞降之際,莫適所從。其中最大節目,柳葉箭二中,講粗,同爲二分。今此科事,以講爲主,柳、講同分,則先取講粗,例也。至於柳葉箭貫邊,乃是三分,宜居講粗之上,而本院官員等,皆以爲此無定規,只從一時試官之相議而陞降之,前例不一云。科法至嚴,豈有一時臆度陞降之理?事極駭然,不可不上稟而裁定,以爲後日恒用之定例,令兵曹卽刻,稟處,分付,何如?傳曰,允事,命下矣。此事,每自試所,隨時量處,故本曹無可據之例,而柳葉箭二中,與講粗,旣爲等劃,則貫邊係是三分,陞付於講粗之上,事理當然。曾前雖有講粗陞付之事,此不過一時試官之謬見,不可仍以爲例。今番則以貫邊陞付事,分付試所,而永爲定式施行,何如?傳曰,允。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兵曹啓辭,刑曹啓目,出身蔡漢章,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蔡漢章,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各道守令七事,開錄啓聞,專出於考績之意,而卽觀全羅都事安栻守令七事啓本,則礪山府使崔震一,實仕三日,高山縣監洪應復,實仕九日。其赴任未滿一旬,而七事皆以修擧爲目,與久任守令,一例稱褒,近來七事之啓,雖若文具,而其在考績之道,大欠誠實,不可無警責之道。全羅都事安栻,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大司憲宋眞明啓曰,司諫朴弼琦,以臣於昨日,見差眞殿酌獻禮時執樽,而未諳祭儀,只憑守僕之言,未能先詣樽所,至被從重推考,惶悚愧忸,靡所容措。至敬之地,不免失儀,其罪固已大矣,而臺諫帶推行公,曾無是例,則何敢一刻晏然乎?昨緣日暮,今始引避,所失尤大,引嫌而退,失儀被推,有損臺體,揆以廉義,勢難仍在,請司諫朴弼琦遞差。答曰,依啓。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自昨有脣腫之漸,日間頓覺疼痛,其勢必不但已,醫者以爲勞熱所祟,不另爲休養,恐益肆毒,關死生。顧今行幸卜日,而臣旣忝在近列,雖甚病,義不敢言遞,而儻蒙天地父母,俯垂矜憐,特賜恩暇,以便調息,則誠爲萬幸。玆敢冒死陳籲,仰瀆嚴聽,臣無任惶恐祈懇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調理察任。
○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臣,伏奉向日批旨,誨諭懃懇,有若慈父之詔迷子,仍許召還近侍,俾安賤臣之心,其所以哀矜而曲軫之者,夐越常倫,臣伏讀再三,不覺感淚之被面也。擬將調息病驅,從容登途,進詣輦下,少伸情禮矣,卽伏見初五日兩度備忘記,則所以責勵在外諸臣者,至爲切峻,雖不敢知專指臣身,而若其臚列之罪狀,則皆臣之所親犯也。臣惶怖悚慄,直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噫,靑宮早虛,嘉配孑餘,而時氣所感,厲沴爲祟,凡在臣僚,傷愍憂慮之懷,豈有窮已,而嬪宮非稱臣之地,事體差輕,如臣之情迹兢危,縮伏田里者,乃乘此會,亦且奔走於候班,則旣有媒進之嫌,恐爲傷義之歸,愚迷之見,不能變改,致發中朝之歎,臣之罪戾,雖萬殞而難贖也。蓋臣嘗聞父子主恩,君臣主義,子之於父,承顔順志者,恐傷其恩也,臣之於君,去就不苟者,恐乖於義也。是以,寇難奔問,豈非情禮之大者,而古之忠臣如王蠋者,未嘗赴難,本朝先輩名賢,於國家吉凶大事,亦多有不赴者,此在臣子,量度其義理如何,而處之而已。近來彌文漸勝,去就甚輕,有識之士,竊歎已久,臣恐紀綱之解弛,事體之擔却,未必bb不b在於此等事也。且聖敎有曰,郊野之間,惟事偃便之習,抱子弄孫,不顧祖先之志,夫義可進則進,義不可進則不進者,豈非祖先之所願於子孫者乎?今之在外諸臣,雖未知所秉者,果合於義,而其心則各有所守,若以不進,遽責以不顧祖先,則或恐王言之未免於過中也。況臣上奉偏母,下有諸子諸孫,雖宗國之憂,熏灼於一心,而哺呴之樂,無減於平日,臣環顧室中,每自惶愧,讀此下敎,尤覺面頸之發赤也。臣之負犯,比諸臣,尤爲緊重,而又其職秩,猥在諸臣之首,則臣先伏法,然後可以策勵群僚,振肅頹綱。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偃蹇自便之罪,以伸王章,以安私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席藁屛營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卿之若是固滯,予之中夜慨歎者矣。卿其安心勿辭,其遵前旨,宜卽上來,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左承旨愼無逸疏曰,伏以臣稟賦,本來虛薄,宿病已成癃痼,居常懍懍,不敢自比於恒人。頃間重患危疾,浹旬沈淹,幾死而僅生,未及蘇完之際,遽承甄復之命,自量氣力,實無供職之勢,而適値眞殿之幸行,不計顚仆,黽勉承膺矣,再昨夕,自公退出之後,猝然肢體如束,渾身作痛,乍寒乍熱,咳喘交極。醫云,觸風再感之致,多施藥物,少無分減,昏倒床笫,人鬼未分,達宵連朝,宛轉叫死,昨違召牌,已極萬萬惶悚,而卽今症狀,斷無旬月內復起爲人之望,出納重地,決不可一日暫曠。伏乞聖慈,亟許鐫遞臣職,俾得專意調治,以尋生路,不勝萬幸。臣無任云云。{{*|踏啓字}}
○京畿監司,以大司諫李世瑾,病重上去不得事狀啓。傳曰,卿其勿辭,從速上來事,回諭。
○工曹參議安重弼疏曰,伏以臣,奉公無狀,重速臺評,連上請譴之章,喉司不諒,一向退却,不爲捧入。此際適値永禧殿擧動,其在分義,偃然退處,亦有所惶悚者。僶勉趨參於陪衛之末,而頃日憲長宋眞明之疏論,實非尋常,以爲內殿移御時,水部諸堂,全不進參,宜有警罰云,臣不勝隕越震惕之至。臣於伊日,暴得胸脅之痛,症甚危篤,若將殞絶於頃刻,急投藥物,未卽見效,不省人事,末由起動,以致莫重扈衛之不備。若論其罪,臣宜獨被,而尙逭刑章,尤極惶悚,罪關罔赦,而晏然供職,斷無是理。玆敢冒死,自列於宸嚴之下,伏乞聖慈,亟削臣職名,重勘臣負犯,以肅朝綱,以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獻納權贄疏曰,伏以臣,猥蒙謬恩,屢叨言地,絲毫蔑效,愧懼常積,顧此職名,豈容蹲冒?而始因鞫坐,旋有試事,迫於嚴召,勉出應命者,首尾數十日矣。臣素抱奇疾,常少寧日,而久處冷地,風露外侵,間遭重慼,悲哀內鑠,一味澌頓,百骸皆痛。忽自日昨,遍身寒縮,胸脅牽痛,俯仰不得,多般調治,差似有減,而症情尙苦,自力無路,試事旣畢,亦不得詣闕復命,臣罪至此,益增隕越。伏乞天地父母,削臣職名,許臣調將,以安賤分,以尋生路,不勝萬幸。臣病勢如許,旣無陳力就列之望,而竊有區區之懷,略此附陳焉。嗚呼,頃年逆變,尙忍言哉?至今思之,不覺髮豎膽裂,而獨殿下,不震不動,處分從容,日御帳殿,親訊罪囚,情或可恕,一倂理出。雖以權榘事觀之,聽色察言,留門卽遣,至於豈無一人生出獄門之敎?當時聞者,孰不感泣?臣謂殿下此心,直與天地,同一無私,而臣竊念帝王之治,貴在剛克,亦不可爲一切偏枯之政也。臣於近日,取見《勘亂錄》,榘等之事,所載不一,各人之招,證左分明,不啻若泥中之鬪獸,而獨宜璉之招,能佐所謂因安東漢,吾事不成之說,若可以明其無他。然,叱退能佐者,果未知出於誰某,而若以此,謂之達於逆順之辨,則可也,而其不發覺之罪,終難免焉。況以安東不變之故,而竝與緊出逆招者置之,則其於嚴懲討之義,何如也?此雖出於聖上好生之德,顚倒之量,而臣則謂不可不一番拿鞫,明覈其實,何乃長置於黯黮之中,使一鄕善俗,永懷疑懼之心也?非但鞫體爲然,嶺南人情,皆思就辨。夫如是而後,玉石可分,淄澠不淆,而殿下不惟置此於度外,凡諸討復之請,一向違拒,以至囚繫之徒,亦不閱實,臺臣只煩啓草,禮賓長事供饋,有罪無罪,勘斷無日,其視大易不留獄之義,不亦遠乎?況於國人皆曰,可殺之眞儒,而亦靳允從,殿下不知眞儒之罪則已,知之而又以之持難者,何也?生人殺人,非人主所可私者,惟當一聽於國論,則擅作威福,如眞儒壞亂世道,如眞儒腸連鏡、夢,如眞儒尙且容貸,徒激群情,臣實未曉也。鞫獄事體,勿論虛實,有告卽訊,古例則然,而向者湖南之事,近日海西之賊,只付捕廳,未卽鉤覈,雖由於獄情虛妄,聖鑑洞燭,而終非祖宗設法嚴重之意也。從今以後,凡有急書之聞,不宜若是玩愒也。自經變亂,希功之徒,接迹而起,如世國之凶招,固已承情致法,而此等誣陷之輩,不可不嚴討。此聖上所以特頒天札,以慰一路之心,則脅人誣人之金澱,亦宜一體嚴鞫,明正典刑,似不但循例拿覈而止也,抑臣於向日處分,竊不勝憂慨之至。噫,殿下省陵之擧,情禮之所不但已也。自先朝行幸以來,倏已四十有餘年,神道人情,無甚相遠,聖祖陟降之靈,所以有望於殿下者,與殿下追慕聖祖之心,似無異同,則殿下此行,實出於追慕述先之孝矣。諸臣何心,敢爲沮遏之計?誠以冬春以來,疹癘竝作,呻痛相應,凡人自愛,亦恐失攝,而今以至尊之重,遠涉累日之程,觸傷風霧,或失天和,則漢臣所謂如宗廟太后何者,豈非臣僚之至憂過慮處耶?殿下拜陵之誠,群下愛主之心,皆從天理中自然流出,本無一毫私意之相間,則以殿下虛受之量,察廷臣齊籲之懇。雖使勉抑聖懷,姑循群情,而園陵展謁,亦是時月間差遲事耳。君臣處義,可以兩得,雖聖志已定,牢不可回,惟當曲賜恩批,從容開諭,吁咈之間,不失和氣,何至專事激惱?不少假借,辭氣未免太厲,處分轉益過中,未安之敎,鎭日斯下,甚至公事留院之命,卽一向來閉閤之擧,聖心旋自覺悟,成命雖卽反汗,臣恐此事,終累於聖德之萬一,且令群下,或窺殿下之淺深也。殿下平日,以至誠之道,自期於聖躬,責勵於群臣者,何如?而一不合意,磯激至此,臣竊悶之。伏願聖明,繼自今痛祛己私,務積誠意,察納忠言,益恢大度,上下無阻隔之嘆,朝廷有和平之福,則豈非宗社無疆之休哉?臣職在諫列,有懷妄陳,惟殿下少垂察焉。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中勉戒,可不留意?權榘、金澱事,未知其得當矣。爾其勿辭察職。
○十一日未時,上御熙政堂。召對,領、右相,吏、兵判,同爲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兵曹判書金在魯,參贊官張泰紹,侍讀官趙明翼,檢討官尹彙貞,假注書安后奭,記注官高萬甲、睦趾敬。領議政洪致中所啓,今日風日不佳,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今日臣等,有同爲入侍之敎,故敢來矣。上曰,昨日下敎,有未盡者,且有可言之事。大政定在明日,過後吏、兵判,例有呈辭,陵幸時節目,不可不先爲擧行,故使之入來,而無端不可召,故爲召對矣。上曰,謄錄上之。承旨上謄錄。上曰,兵曹欲速啓下節目耶?在魯曰,方出草矣。上曰,卽日還宮,則留都大將一員差出,而此節目,留都大將,分守闕內外,何耶?致中曰,自前陵幸時,守都、留宮,各一人差出,而留都大將,非二人也。溫幸時,亦然矣。上曰,昨日下敎,姑未書出乎?出於擧條乎?泰紹曰,未及書出矣。上顧吏、兵判曰,卿之親承者,不出擧條乎?文命曰,親承者不必出擧條矣。上曰,戊辰挾輦砲手二哨乎?文命曰,四哨矣。上曰,雖四哨云,而見謄錄,則二百名式遞易矣。文命曰,節目然矣。致中曰,二百名挾抱,似太少矣。上曰,二百名不少矣。常時一百則持鳥銃,一百則持倭搶,而列成隊伍,則不少矣。上曰,各營入直,皆依前爲之耶?文命曰,內外軍九哨,壁門把守,六哨矣。上曰,都監留都軍一百名,亦聽令於御將耶?昨言出用四百名,元入直外,有出用之軍耶?文命曰,八哨隨駕之外,左右挾輦四哨,餘者二哨內外,屛門把守,則似不足矣。上曰,卿之所數,不知戊辰各營準百名添入直之節目,而以常時知之乎?各營事承旨知之乎?泰紹曰,集春營、西營、北營、東營、廣智營矣。上曰,兩營添入直之外,都監軍無餘者矣。禁衛營別武士之類,或入其中耶?致中曰,禁衛營別武士之類,不入其中,而陵幸時隨駕矣。屛門把守,則不爲多入矣。上曰,其時留都大將,結陣於梨峴,仍入直於新營,何耶?直路則是敦化門,而何其如是耶?此則有扈衛廳而然耶?致中曰,此似然矣,而未得其詳。必由於謄錄疎略之致,而但留都時軍兵,則不爲埋沒矣。扈衛廳,聯於御營結陣,而御營軍爲頭局,水原軍又來,爲尾局而聯陣,大駕出宮之後,摠戎軍結陣於宣仁門,御營軍結陣於洞口內,而扈衛,則可矣,俄與兵判相議矣。上曰,予所欲言者,一則此也,再昨年吏判爲御將時,結陣於此矣。敦化雖密,昌慶甚疎,水原軍,摠戎使領率結陣,而謄錄則新營,無結陣事耶?致中曰,謄錄中似有疎漏矣。上曰,馬兵一哨入直乎?泰紹曰,御營一哨入直矣。上曰,御營入直新營,而無結陣之事,以此觀之,可知其太平氣像矣。致中曰,此與卽日還宮,有異故然矣。上曰,留都大將,率本營軍之外,亦率他軍耶?在魯曰,他軍則不總領矣。上曰,留都軍兵,晝則入直本營,夜則結陣與隨駕,而往者論之,則反不勝矣,而況五日結陣,則豈不難乎?暴露可慮矣。致中曰,軍卒輩,豈可以暴露結陣,爲冤乎?㙫曰,軍兵不必有怨,而露處則果爲難矣。上曰,夜則結陣,晝則替憇,何如?諸臣曰,一處留在,然後可矣。上曰,不依戊辰年例,直令晝夜結陣乎?致中曰,今時與戊辰有異,宜令晝夜結陣矣。上曰,非謂有他慮也。大體卽然矣,依此爲之,而水原軍,摠戎使領之,結陣於弘化門外,耀金門近處,亦爲着實把守,可也。此則大王大妃殿時御所,偪近之地矣。御營廳爲留都大將,馬軍留置者,雖有二哨,而至於局別將局出身,則甚劣無可論矣。致中曰,以宮城爲慮乎?上曰,然。依再昨年變亂時,爲之可矣,而但留都大將之令,能及於此耶?致中曰,可以及之矣。上曰,兵判之意,何如?在魯曰,結陣處雖異,固無不及之慮矣。上曰,留都大臣,常時在備邊司耶?致中曰,然矣。上曰,自備邊司,至耀金門不遠矣。文命曰,耀金門,果與備邊司不遠,何慮號令之不及乎?上曰,結陣則誰領之乎?致中曰,大將則大臣兼之,而各有領將,分統軍兵,則遠近雖異,號令不及,不必慮矣。上曰,扈衛軍官幾人耶?致中曰,三廳合而計之,則可爲十哨矣。上曰,扈衛軍官亦隨駕耶?致中曰,不然矣。此與禁軍一體,而元無器械,故不入於隨駕,而只扈衛矣。且別將,各率其廳扈衛,而馬則無之矣。上曰,扈衛軍官,一時扈衛則足矣。在魯曰,御營廳留都,而摠戎使又率水原軍留都,別哨挾輦,雖盡數隨駕,何妨也?上曰,別哨不必盡去,駕前別哨隨駕,而其數二十人矣。此則依常時擧動例爲之,可也。駕前別哨,古則無之,至景廟時,渠等上言,而兵曹回啓,爲駕前別哨,今則參於內試射,而依駕後例,以二十人爲駕前矣。在魯曰,駕前別哨,則宜極擇矣。致中曰,鞍馬服色,亦鮮明矣。上曰,已擇置而與駕後無異,本廳用之,亦無區別之道,而通融爲之。故向者論軍功,亦如此矣。在魯曰,昨以前後廂相改易事,陳達矣。前廂爲重,而後廂爲輕,不爲改易,似宜矣。上曰,禁衛都監軍,擧動時見之,則大相不侔如此,故溫幸時禁衛不往耶?致中曰,此則年久之事,不能詳知,而且臣於其時,以外官,不能與聞於此等事,而槪想留都軍數少,故似然矣。上曰,兵判仍達,可也。在魯曰,行軍之時,例以後爲前,而今番則前後廂,仍而勿易,宜矣。上曰,陵所回還時,前後廂相易,能及周旋耶?文命曰,路或狹,則似難周旋矣。在魯曰,陵路不甚狹,結陣中次次回環一週,則前後廂相易,似不難矣。上曰,至陵所,何軍兵作門耶?致中曰,都監軍作門矣。上曰,都監軍作門,則以都監軍仍爲前廂,可也。㙫曰,明陵陵幸時,軍行甚疎虞,雜而無統,今又如此,則可悶矣,宜另加申飭矣。文命曰,都監禁營間,亦有此說云,今番則當各別嚴飭矣。上曰,御前巡令手、牢子手,常時五雙,而再昨年崇禮門受馘時,加設十雙,爲卄雙矣。今番軍兵,旣已添加,則以卄雙用之,可也。昨言甲胄之事,而其後更思,則城內具甲胄,而城外無甲胄矣。在魯曰,禁軍甲胄,竝皆着漆,則無可磨洗之事矣。上曰,畿伯隨往耶?在魯曰,隨駕矣。上曰,畿都守營,而方爲畿都者,誰也?㙫曰,李玄輔矣。致中曰,監司先往察而後來,動駕時,復往矣。今番行幸時,自山城宿所離發,爲利川宿所,翌日往陵所,過酌獻禮,仍爲奉審後,還歸利川之時,道路甚遠,坐馬不可驅,而駕轎則疾驅然後,可以便身,今則何以爲之?晨往暮歸之際,坐馬不如駕轎矣。上曰,儀註則皆曰坐馬,而不必盡用坐馬矣。先朝有五里坐馬之例,出還宮時及江頭,則用坐馬而已,其餘則用駕轎,往來路,何可盡用坐馬耶?致中曰,宣陵陵幸時,日暮可悶,或招父老,而下敎則好矣,而但因此頗遲,以致日暮,亦甚悶望矣。上曰,非但此也。亦由於晝停頗久,過涉亦遲矣。廣津闊於西氷庫耶?致中曰,闊於西氷庫矣。上曰,以里數見之,自京距南漢,不過四十里矣。在魯曰,津路迂回之故,足當五十里矣。上曰,昨聞守禦使言,則塗排丹靑修改云,凡事務從簡省,其不得已修改處外,勿令過用經費,可也。致中曰,臣曾以英陵奉審之行,往來時入宿矣。處地最高,故嵐氣常透濕,丹靑易爲漫漶,卽今所見甚渝色,不可不修改矣。㙫曰,此乃府尹家屬所處之所,非但爲嵐氣之所傷,煙氣常薰,故丹雘易爲渝色,卽今所見,甚不潔云,其勢不得不修改矣。上曰,然則幾盡爲之矣。已治者置之,未及治者,亦爲節省事,出擧條,可也。{{*|出擧條}}㙫曰,明日都政畢後,兩銓例有呈辭之規,庭試試官,十四日當出,而正卿中,只有徐命均一人,而尹淳能文,且有試鑑,取舍之際,甚有所關,尹淳過科後送之,似好矣。致中曰,庭試試券數多,故近來則翌日後出榜,達夜考試之際,不能一一詳見,易致遺珠矣。衆試官則分考,然後主文者,進於命官之前,定其取舍,試官必須別擇,然後庶不失人才,而今正卿中徐命均、朴師益而已。尹淳若出去,則徐命均之獨考難矣。今科尤重,恐有失人才之慮,姑留尹淳,使之過科後下去,何如?上曰,昨日不能思,而今午始思之,吏、兵判都政後,例有呈辭,雖無撕捱之事,亦難矣。尹淳,曾於文衡見敗,故悶其更當,而故欲出去,予亦想之矣,若以試官之數不足,而留之則好矣,若以主文爲言,則必復撕捱,以此姑留,過庭試後出去,可也。{{*|出榻前定奪}}在魯曰,臣有所懷,故敢達矣。本曹庭試殿試規矩,二技取一技,片箭一中則難,騎蒭一中則易矣。雖以戊申年庭試言之,柳葉箭一中,故入格數多,濫雜特甚,聖意雖出於慰悅激勸之道,而科目甚多,調用甚難。若終身不見用,則慰悅者反爲怨望,激勸者反歸虛套,試規不歇,宜矣。上曰,初試五百乎?予亦思之矣。近來科擧中,癸卯庭試規矩,最歇多出矣。甲辰年大王大妃平復後,慶科初試,設於景廟朝,會試則設於予嗣服之後,而其時規矩,片箭一中,柳葉箭一中,厥後東宮策禮,合二慶科,柳葉箭二分,騎芻一中,戊申年庭試規矩,亦與合慶庭試無異,而或以爲濫雜云,其時則吏判爲兵判時耶?其庭試規矩,承旨知之乎?泰紹曰,年久不能思之,而柳葉箭,大抵歇矣。上曰,柳葉箭二中,片箭一中,則規矩頗高,故其時登科者數少,武士皆以爲落莫云矣。王者之道,或緊或歇爲可,故其後筵中,累有下敎矣。此則世子冊封後,合二慶之科矣,今番則予欲少異於前,少緩於合慶時矣,今此大慶,蓋爲慰悅,而出此規也。然,片箭則難,騎芻則易,當出於騎芻,而似不出於片箭矣。在魯曰,不敢請,而欲出二中,例矣。上曰,初欲依乙巳年柳葉箭一中,片箭一中,例矣。今番慶科,雖作庭試,而異於其時,故出片箭一中,騎芻一中,騎芻一中雖易,而片箭一中則難矣。致中曰,二技取一技,片箭一中則難矣,而騎芻一中則易矣。㙫曰,規矩旣歇,五百人中落者,似不過四五十人矣。上曰,其然,豈其然乎?落者,必不如卿之所云矣。旣有前例,今何可改也?武則好庭試,而文則好增廣,蓋謂此也。且柳葉箭二中雖易云,而曾於謁聖時見之,則出者少矣。文命曰,科規必高而後,無濫雜之弊矣。上曰,先朝慰悅武士之意甚盛,爲先朝設科,只此而已。片箭,所以取其難也,騎芻,所以取其易也,予意有在矣。致中曰,啓下前則可改,而啓下後改之爲難,此後則科規稍爲高出,似好矣。上曰,卿言亦如予意矣。今番初試,有講經,此則難矣。泰紹曰,此實出於慰悅之道,而但科易仕難,稱冤固也,科規稍高,似宜矣。上曰,其言是矣,而比今猝緊,則稱冤必多矣。曾於壬辰,在上大闕時,不及分數,而落科者塡於開陽門,予則見之矣。文命曰,諸臣皆達之,而武士亦皆以歇爲悶云矣。上曰,此則及第者之言矣。古則六兩,不過九十步,今則過百步矣。在魯曰,六兩則然矣,而柳葉箭及騎芻,可謂歇矣。上曰,今日試所分數取稟,兵判着實相考,可也。向者武將陳達,有定奪之事矣,草記未瑩,其意,何如?在魯曰,柳葉箭二中,豈不上於講粗耶?上曰,試官之意,欲取講而捨射矣。在魯曰,此則講粗爲重矣。上曰,比於六兩,而講粗付之耶?在魯曰,然矣。上曰,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近來以講粗爲重,而柳葉箭二中,宜爲上付矣。泰紹曰,試官之意,非欲取講而捨射也。此亦欲擇士夫,故然矣。上曰,其講似不重矣。文命曰,講有低仰之弊矣。㙫曰,近雖以講粗爲重,而貫邊上而付之,似宜矣。泰紹曰,武科擧子,有可憐者矣。文科則單子中,不觀字畫,而武科則不然,擧子輩入格後,及其出榜之際,以單子中字畫,爲執頉之端。以此拔去者多,非但擧子輩稱冤,事之怪駭,莫此爲甚,故敢達矣。致中曰,武科時,擧子甚多,試所以落爲主,故至於單子中祖字,以衣爲邊,則以示邊執頉,以示爲邊,則以衣邊執頉矣。上曰,其亦低仰之弊,而事極無據,擧子之稱冤固也,以此等事,前已申飭矣。若有大段違格,則可以拔去,只以字邊,故爲執頉,則當論以科場用情之律,以此意速出擧條於今科未出榜之前,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在魯曰,俄者下吏來傳,陵幸時,仁壽宮問安,以本曹驛馬待令事,中使聽傳敎,分付云,此與嬪宮問安,有異,當用司僕馬,以驛馬待令,事體未安,故敢達矣。上曰,司僕馬仍把往回,其勢似難,故分付兵曹矣。司僕提調方入侍,司僕馬可以往來與否,達之可也。致中曰,司僕馬無替把之事,疾馳爲難,而驛馬則次次替把,可以疾馳,而事體則不然矣。上曰,事體誠如兵判所達,以司僕馬擧行事,當更爲分付矣。泰紹曰,臣卽見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以世國事引嫌,出於私室待命云。公務曠廢,實爲可慮,故敢達矣。上曰,凶人自服之後,不可一向撕捱,勿待命事,令政院各別下諭,可也。{{*|出擧條}}上曰,吏、兵判進來,昨欲下敎,而未果矣。擇守令三字,雖若陳談,以吏曹言之,次次升六,固在應遷,而至於守令擇人,則前後,申飭非一,而不知能擧行。卽今爲民之道,莫如擇守令,誠若宰臣所言矣,各別惕念。雖以部官事言之,初入仕各別擇之,別薦中可用者用之,不可用者不用,可也。兵曹則久勤甚多云,似難容手,而恒談爲過都目後,可以知政官之能否,各別惕念,可也。文命曰,初入仕及別擇守令事,下敎,每如是丁寧,常自着意,而恐或不效矣。上曰,向來鄭錫三雖過,三斥尹淳,今日鄭錫三若在,則不知幾箇銓官之見彈矣。予則深居九重,何以詳知也?文命曰,承此下敎,尤增惶媿矣。在魯曰,下敎如此,敢不着意奉行,而兵曹政事,則一書吏足矣。實無容手之處,而且年來則軍功,最多虛實相蒙,勿論豐薄好否,調用甚難,必丙辰後爲兵判者,雖有才,而恢公難矣。其怨言,豈不有之乎?上曰,散政已多出,兩銓無積滯之事耶?文命曰,他窠則少,守令窠則多,而窠闕,皆是武弁殘弊者去之之處矣。上曰,亦須擇用,宜矣。領、右相,吏、兵判,皆退出後,召對爲之。{{*|座目見上}}諸臣進伏訖。上曰,上番讀之。尹彙貞,以眼昏不能讀爲言。上曰,下番讀之。趙明翼,讀《東國通鑑》,自毅宗十九年,至冬十月。上曰,承旨讀之。張泰紹,讀冬十月。上曰,誤讀矣。泰紹,更讀自二十一年,至秋王。上曰,注書讀之。安后奭,讀自二十二年,至夏四月。上曰,上番兼春秋讀之。高萬甲,讀自忠州牧副使,至冬十月。上曰,下番兼春秋讀之。睦趾敬,讀自王幸,至鄭仲夫。上曰,玉堂下番更讀之。明翼,讀自遣工部朗中,至史臣金良鏡讀畢。明翼達文義曰,此則第二板矣。笑鬼戲者,心志牿亡,故淫酗侈靡,肇創彩帆彩棚,佚遊無度,此爲監戒處矣。上曰,其言是矣。彙貞曰,以一篇論之,自初至終,皆是流連荒亡而已,其時無可觀者矣。上曰,然矣。史有可監可戒者,而此則無可監,而只是可戒而已。毅宗無可言,而臣下亦無一人矣。其時君臣皆然,而雖以古史言之,昏亂之世,猶有直臣,而此則無之矣。彙貞曰,此則第七板矣。毅宗疏絶鄭襲明,使之仰藥而死,襲明在時,尙有諫諍之風,而襲明死後如此矣。如金克謙者,豈復有於朝廷乎?上曰,其時可謂無臣矣,予所謂無者,非實無也,無賢臣之謂也。金敦中等,用事於毅宗之末,得以信任小人,馴致亡身之禍,而毅宗非强暴也,只是流連盤樂而然也,麗代好佛,故如是耳。明翼曰,君之所好,臣亦從之,儒道亡而佛道興,不特鄭襲明之言而已。以唐太宗之英明,追思魏徵,至有失鑑之諭,唐明皇,亦有韓休知否之言,雖有明君哲辟,諫諍之路不開,則如此矣。上曰,其言是矣。彙貞曰,以毅宗,追思鄭襲明之時觀之,則尙有悔心矣。上曰,此非悔心,乃自幸之言也。與漢武輪臺詔,異矣,至於下段思文克謙之言,則始有悔心矣。明翼曰,殿下反而思之,此是別般文義也。上曰,毅宗,旣知襲明之賢,而不能用,此則出於厭憚之意,而猶有若在之語,是非自幸之意耶?明翼曰,第四板中,一卒之妻,剪髮供夫,此與陶侃毋剪髮之事,有異,而極爲可憐矣。願戒玆而留心焉。上曰,其意可謂慘怛矣。當留心焉。明翼曰,《孟子》有四端之語,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也。此卒之妻,亦有四端之善矣。上曰,此則過於穿鑿也。以一亭之故,至令人如此,此是監戒處矣。彙貞曰,聖敎至當矣。上曰,卽今生民,豈不有甚於此者乎?明翼、彙貞,皆曰,殿下此言,生民之福也。若推此心,爲國乎,何有?毅宗不德,非但此也。又謂八條中,民亦居末,不知國依於民,其無愛民之心,可知矣。上曰,此非獨出於無愛民之心也,亦出於重佛敎之意也。明翼曰,此則第八板矣。人主惟荒淫之是事,而有若配姚姒,做郅隆者然,矜誇如此,則臣何有不諂者也?逢迎之臣,媚悅於前,故至於自製表,而以自贊,豈非愚騃之甚耶?上曰,其言是也。此則自比於堯、舜矣。彙貞曰,人君安可如是乎?眞隋楊之匹矣。明翼曰,此則第卄一板矣。金存中,驕傲自恣,不能守分,陵鑠武臣,至於如此,禍宜及之矣。彙貞曰,金存中,卽富軾之子也。傲慢無忌,視武臣如奴隷,如是而禍何不及也。上曰,是乃富軾之過,而非存中之罪也。明翼曰,此則第卄三板矣。此有夢說之事,人心雖汨於利慾,而亦虛靈不昧之致矣。上曰,然矣。文義盡達後。上曰,承旨進來。泰紹進伏。上曰,一兩日則大政相値,過大政後,晝講三明日爲之,而此後視事,依前取稟,可也。{{*|出榻前下敎}}諸臣皆退出。
==2月12日==
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李聖肇{{*|坐}}。右承旨張泰紹{{*|坐}}。左副承旨申致雲{{*|坐直}}。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李春躋{{*|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柳逸{{*|仕直}}。事變假注書睦時敬{{*|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始炯啓曰,大司憲宋眞明,掌令申兼濟陳疏,執義李廣道,持平尹就咸在外,掌令金廷潤,武二所監試官進,持平宋秀衡,未肅拜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都摠府啓曰,副摠管鄭錫三,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張泰紹啓曰,都承旨趙顯命,陳疏受由,左承旨李聖肇,今日不爲仕進,一員未差,吏、兵批都目政廳,承旨二員分進,出納之際,事多苟艱,左承旨所當牌招,而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
○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病,代以李世垕爲事變假注書。
○事變假注書李世垕出使,代以睦時敬爲事變假注書。
○都目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李聖肇進。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尹游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進,左副承旨張泰紹進。
○傳于李春躋曰,淸白吏戰亡子孫及軍功人,各別錄用事,申飭兩銓。
○傳于李春躋曰,生民休戚,係於守令,擇守令之本,在於初仕,初入仕各別擇擬事,另飭銓曹。
○傳于李春躋曰,嶺南人及西北人各別調用事,言于兩銓。
○傳于李春躋曰,十考十上,五考五上,純褒抄啓守令、邊將等,各別錄用事,分付兩銓。
○傳于李春躋曰,《勘亂錄》序文,以進上件印出一件,勿爲擣練,粧䌙gg粧潢g入之。
○吏批啓曰,今都目政,各岐仕滿應遷者,相避及未準朔監察、禁府都事、刑曹、掌隷院郞官,時推人員,竝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守令多窠,今當差出,未準朔禁軍將及營將、邊將、虞候、都事、守令、察訪中,竝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臺諫及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外任竝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理山府使,當以文官差出,而堂上中可擬之人乏少,堂下侍從及外任竝擬,何如?傳曰,允。
○吏批啓曰,曾前都目政,直長仕日,未滿十日以上者,有啓稟陞出六品之規矣。今番都政,直長仕日,未滿九日者,似當依例陞六,而此非應行之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例陞六。
○又啓bb曰b,新除授禮賓寺別提「李{{!|𪻶|⿰王厚}},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四館陞出六品之時,有九處講後,遷轉之規,而承文院褒貶,如或有故過限,則四館積滯,不可不慮,故自前雖未經九處講,亦有陞六之例矣。去秋冬等褒貶,不得爲之,故當出六品者,未免積滯,依例遷轉,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都目大政,郞官不可不備員,新除授佐郞金尙星,使之卽速出肅參政,何如?傳曰,允。
○兵批啓曰,安興僉使,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未準朔禁軍將,竝擬,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僉知中樞府事宋肇錫,老病沈綿,起動無期,呈狀乞遞,僉知中樞府事金垍,受由下鄕,已至累朔,尙不上來。西樞,雖是閑局,不可一向虛帶,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吏批,以宋逢源爲引儀,尹澥爲禮賓主簿,洪晉猷爲江華經歷,趙明世爲歙谷縣令,李晵爲楊口縣令,黃星河爲長水縣監,李守謙爲定山縣監,柳鳳章爲谷城縣監,李景勳爲大靜縣監,金權爲鎭海縣監,崔熙道爲右通禮,洪得厚爲兵曹正郞,金胄爲銀溪察訪,崔逵泰爲魚川察訪,白鴻逵爲直講,申致雲爲承旨,申守一爲明川府使,姜錫泰爲掌樂主簿,韓配斗爲東部主簿,趙榮保爲宗廟直長,金尙寧爲尙衣直長,尹翼駿爲信川郡守,朴道郁爲江東縣監,趙仲明爲幽谷察訪,鄭錫耆爲戶曹正郞,吳命季爲奉常僉正,洪致厚爲儀賓都事,宋瓆爲兵曹佐郞,愼無逸爲咸從府使,申漫爲三和府使,柳經章爲祥原郡守,金尙星爲吏曹佐郞,趙尙慶爲修撰,宋必恒爲司諫,尹東泰爲尙衣別提,魚有璜爲瓦署別提,朴弼幹爲貞陵直長,李義浹爲宗簿直長,金時敎爲孝陵奉事,郭鎭基爲司饔奉事,朴泰彙爲監察,趙德基爲珍島郡守,李道炳爲遂安郡守,姜一珪爲理山府使,南正夏爲慶源府使,楊憲益爲茂山府使,金垕爲穩城府使,尹慶哲爲甲山府使,安宗大爲龍川府使,閔齊賢爲禮賓別提,任崇元爲禁府都事,李燮爲昌陵直長,尹東喆爲顯陵直長,柳宗基爲長興奉事,南弼明爲典獄奉事,鄭羽良爲兼校書校理兼西學敎授,金尙星爲兼中學敎授,洪尙朝爲兵曹佐郞,尹世鳳爲司藝,洪重聖爲司宰僉正,柳綋爲禮曹佐郞,李眞洙爲安邊府使,元泰揆爲恭陵直長,趙尙紀爲尙瑞直長,尹尙通爲內資奉事,申宗夏爲司饔奉事,尹潝爲戶曹佐郞,韓配斗爲工曹佐郞,金時彦爲工曹佐郞,金尙星爲兼校書校理,李宗白爲兼南學敎授,李宗城爲兼東學敎授,吳鳳漸、朴奎煥爲典籍,李漢相爲保寧縣監,李重泰爲肅川府使,洪尙朝爲黃海都事。濬源殿參奉趙潤璧,長陵參奉尹尙通相換,校書著作單柳文龍,學錄單金夢垕,典籍二單李日瑞、嚴宅周,校書博士單宋詢億。
○兵批,以李廷樑爲同知,姜再發爲僉知,許㙉爲五衛bb將b,許賓爲加里浦僉使,趙東漸爲都摠都事,柳春馥爲訓鍊判官,李重泰爲內禁衛將,丁載興爲惠山僉使,尹淳爲知事,秦再奚爲忠翊bb將b,李行通爲黑山島別將,南益齡爲都摠經歷,李道炳爲宣傳官,尹得商爲中樞都事,李匡冕爲訓鍊判官,李雲望、尹維績爲僉知,金夢煃、洪若水、田始赫、金鼎玉爲訓鍊主簿,田始元爲洪陽營將,李枝發爲吾叉浦僉使,崔興碩爲平山浦萬戶,權道爲平薪僉使,李弼齊爲白峙僉使,金益重爲彌助項僉使,洪九範爲牛峴僉使,李淯爲委曲僉使,李壽春爲車嶺僉使,許虔爲助泥浦萬戶,李命樞爲玉浦萬戶,李時道爲唐浦萬戶,邊世範爲智島萬戶,李希夏爲都摠經歷,李得舟爲訓鍊僉正,李晩白爲訓鍊判官,申思彦爲宣傳官,洪處仁爲訓鍊主簿,李義豐爲兼司僕將,閔鎭廷爲都摠經歷,沈鳳陽爲都摠都事,趙東漸爲宣傳官,楊必茂爲訓鍊主簿,金相斗爲五衛將,李譔爲安興僉使,韓師正爲五衛將,李天球爲景福假衛將,洪德綱爲助羅萬戶,李眞哲爲靑水萬戶,金以錫爲西平萬戶,金益華爲首陽山城別將,洪天佑爲都摠都事,許㙉爲統虞候,柳瀅爲宣傳官,鄭暘賓爲內禁將,金鼎玉爲楸坡萬戶,洪處仁爲伐登萬戶,楊必茂爲鎭東萬戶,愼無逸、朴弼琦、黃梓付副護軍,李潝、吳命厚付副司果,金{{?|⿰禾道}}付副司正,訓鍊主簿金麗英,本院去官。
○李聖肇啓曰,新除授,理山府使姜一珪,時無加資之命,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加資。
○張泰紹啓曰,今日政,新除授承旨,待下批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因慶尙監司狀啓,東萊府等邑地震,解怪祭香祝幣,令該曹照例磨鍊下送,中央設壇,隨時卜日設行事,纔已啓下,時未下送。今又伏見本道都事狀啓,則大丘等五邑,又爲地震云,解怪祭,亦當設行,令該司措辭添入,一體設行之意,知委,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新造銅砲,今月十三日露梁沙場,當爲試放,而砲聲與他砲有異,故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兵曹啓辭,刑曹啓目,出身鄭夏翊,移本府處置事,允下。鄭夏翊,時囚典獄署,移囚本府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宣傳官宋載恒,訓鍊都監哨官兪胄基等拿推事,傳旨,啓下矣。宋載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兪胄基,時在林川地云,依例發遣府羅將,竝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魂宮忠義,以入番宗室意啓曰,凡大小科場時,本宮忠義,受暇赴擧,已有舊規,今此庭試時,亦當依例赴擧。忠義李益熙、朴弼承,試暇之代,令忠勳府假官一員,預爲差出,以爲致齋入番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張泰紹,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寶鑑印役方張,而本廳郞廳正言尹志遠,以本職未署經,不爲仕進,副司正柳逸,又以假注書,入直堂后,凡干校字刊誤等事,極甚苟艱。臺臣體重,自本廳有難變通,而至如堂后之任,勿以本廳郞廳差下事,旣有前日下敎,則當此印役多事之日,尤宜有變通之道。郞廳柳逸,假注書之任,今姑許遞,使之專意仕進於本廳之地,何如?傳曰,允。
○獻納權贄啓曰,臣累忝言地,效蔑絲毫,孤負職責,居常愧懼矣。殿下不以臣無似,又廁於諫官之列,臣誠感激,惟期殞結,而數旬處冷之餘,賤疾猝劇,旣無陳力就列之勢,玆以草草數語,略伸憂愛之忱,聖旨諄勤,至有勉戒留意之諭,自惟微臣,何以得此?仰感恩私,誠不知所諭,而第以權榘、金澱事,致勤未得當之敎,竊不勝瞿然之至。臣之疏意,非指榘一人而言,逆招諸人之啓,積年爭執,有罪無罪,一番覈實之所不可已,而臣近見《勘亂錄》,各人之招,又不啻狼藉,則此必一經窮問而後,有罪無可論,無罪者,方可以淸脫。此臣所以摠論大體,則臣不敢知聖敎,有或未盡審察而然耶?至於金澱事,則臣姑未見其文案,而威脅誣告,用意慘劇之狀,人人傳說,莫不憤惋。臣意以爲,果如所聞,則其陰凶情節,似不但循例拿覈而止,故,臣果竝論於疏末矣。殿下不惟不從,又有此不知得當之敎,臣竊慨然也。臣之所論,只出於懲討惡逆之意,而誠意淺薄,未能見信於君父,反承此未安之敎,臣復何顔,晏然仍冒於職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張泰紹啓曰,獻納權贄,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持平宋秀衡上疏曰,伏以皇天不弔,儲位奄空,歲月迅邁,祥朞已過,伏惟聖情哀殞,何以堪遣?臣以承華舊屬,屢陪書筵,居常愛戴之誠,有倍恒人,荒野悲號之情,益復如何?追懷疇曩,有淚如瀉。仍念臣負犯重矣,釁累大矣。何以自立於覆載之間乎?幸賴聖度寬慈,誅殛不加,得以逬黜危蹤,歸伏南鄕,四年于玆,杜門泣諐,分作聖世之棄物矣,不自意放宥之命旣降,收敍之恩又霈,柏府、薇垣除旨聯翩,馹召遠宣,蓬蓽生輝,負罪賤臣,何以得此於聖明?驚惶感激,不覺涕淚之縱橫。噫,自古臣子之得罪於君父者,何限,而豈有如臣之向日所遭乎?蓋當疏下一賊,次律勘斷之日,首發還收之請者臣也,倉卒論爭,混入原啓,末梢結語,大欠別白,此固臣之罪也。及夫三司之請對,相與擬議,以爲一賊,則豈勘以次律?所爭者,不過律名,四賊則初無開允之命,不可不別爲力請,或合啓於三司,或仍論於兩司,條件旣異,論啓故殊,分一爲二,欲明混圇之歸,而臣等之得罪於聖明者,實以此也。噫,殿下以臣等之分作兩啓,疑之以欲停爭律之論,玆論之停與不停,本不係於原啓之分與不分,而設如聖敎,後必停論,此不過同罪之諸賊,無望盡討,已許之次律,不得已奉行。其事則雖涉苟簡,其意則爲國家除一賊也。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況當日所以分而爲二者,初非停論之計者哉?然,莫非自作。敢曰,無咎,開口陳暴,其亦唐突,伊日嚴責之切峻,非臣子所忍聞者,從後筵敎之非常,不知其凡幾遭矣。許多難洗之罪目,盡萃於一身,人臣負此,死有餘累。論以邦憲,萬戮猶輕,迄今得免於刑章,實非始望,至於牽敍之,收錄之,夫豈夢寐攸期?凡人之負犯,不至甚重者,歲月稍久之後,自上或施滌瑕之典,當之者,或有轉身之路,而若臣所犯,何等罪名,歲月滋久,釁累自如,殿下雖欲滌其瑕,而瑕難滌矣,賤臣雖欲轉其身,而身難轉矣。撫念自悼,但有悲涕,抑臣有隱痛於心者,懲討惡逆,臺閣之責,臣於當日,苟能積誠意而孚格天心,抗義辭而感回宸聽,則惟彼逆如弼夢,賊如明誼,皆已伏於三尺之典矣,尙何患後日之逆變也哉?惟其誠淺辭拙,聖聰莫回,終致王法屈而不伸,亂賊潛滋,闖發淊天之禍,幾危我宗祊,若使當世之君子,追論賊不討之罪,罪實在臣,言念及此,心膽欲裂。惟臣本罪之外,卽此負犯,亦難逃鈇鉞之誅矣,尙可以自齒於人數中耶?此臣所以涕泣而自傷者也。臣今五朔之內,五被除命,聖恩彌重,私愧益甚,縣道封章,朝禁方嚴,乞免之道,惟有上來,而適會母病沈綿,或緣身疾危篤,待歇作行,未及中道,而得聞解職之報,中間則再承恩除於變通遞改之後,惶殞之極,私分稍安,今玆召命,忽下於賊疾方劇之中矣。元來虛脆之質,重得寒疾,證情去死如咫,雖欲聞命卽行,其勢無由,稍俟病間,寸寸前進,昨始來伏旅次,居然職名之虛帶,已浹二旬。此豈負累之蹤,所敢安者乎?此又臣之罪也。噫,熟數前事,何莫非罪?獲全軀命,亦臣之幸。惟願長爲廢物,跧伏田廬,旣負之罪名,雖不得滌脫,已靦之面目,不敢擧於淸朝搢紳之間矣。伏乞聖明,察臣釁累之至重,諒臣情勢之難强,亟削臣新除職名,仍命有司,勿復檢擧,以嚴邦憲,以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2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李聖肇{{*|坐直}}。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李春躋{{*|坐}}。同副承旨鄭來周{{*|未肅拜}}。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睦時敬{{*|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李春躋啓曰,大司憲宋眞明,掌令金廷潤陳疏,執義李廣道,持平尹就咸在外,掌令一員未差,持平宋秀衡未肅拜,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新除授同副承旨鄭來周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都目政事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事變假注書睦時敬,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柳逸改差,代以權贒爲假注書。
○李春躋啓曰,假注書權贒,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此園陵行幸時,期日不遠,承旨有闕之代,今日政,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參議吳命新,左承旨李聖肇進。兵批,判書金在魯,參判尹游,參議朴乃貞,參知洪尙賓,右承旨張泰紹進。
○吏批啓曰,南海縣令尹㵑,遞付京職事,命下,而本曹無相當之窠,依例送西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李師說爲尙瑞副直長,金始煐爲穆陵奉事,任崇元爲刑曹佐郞,魚有璜爲工曹佐郞,宋逢源爲司饔主簿,李師夔爲奉常主簿,洪禹哲爲司圃別提,李煌爲造紙別提,朴璜爲東部主簿,李箕獻爲掌令,申混爲司藝,李日瑞爲禮曹佐郞,尹鳳郊爲監察,閔鎭廷爲草溪郡守,金相斗爲海美縣監,朴龍秀爲司宰主簿,尹宗夏爲龍岡縣令,李時鼎爲濟用副奉事,元慶運爲繕工監役,金鳳鳴爲引儀,李觀厚爲平陵察訪,李錫祿爲保安察訪,盧以亨爲獒樹察訪,李世垕爲景陽察訪,金在魯爲知經筵,李顯祿爲同經筵,李宗城爲應敎,李龜休爲司藝,李重震爲兵曹佐郞,朴龍秀爲禁府都事,南漢相爲瓦署別提,申一淸爲典籍,宋履端、金㙫、任命台、朴宗儒爲典籍,閔廷模爲引儀,朴世杓爲開城敎授,趙尙綱爲槐山郡守,尹淳爲知經筵,金在魯爲同經筵,南益華爲宜安君,李益馝爲全陽君,金後衍爲敦寧都正,魚有成爲參奉,李奎煥爲繕工假監役,李奎鎭爲光陵參奉,朴師伯爲惠陵參奉,洪啓百爲昌陵參奉,趙鎭泰爲宣陵參奉,李漢誡爲寧陵參奉,金景溫爲健元陵參奉,許鋿爲禧陵參奉,李廷益爲西部參奉,李眞實爲假引儀,文道昌爲濬源殿參奉,李宗白兼校書校理,金俠爲軍器主簿,鄭來周爲同副承旨,柳逸爲平陵察訪,李著爲宗簿寺正,金尙星爲副修撰,金聖興爲司宰主簿,尹世鳳仍任禮曹正郞,孫豐健單付內贍主簿,韓濟單付西學訓導,黃沇單付兼養賢主簿,鄭輯寧單付奉常參奉,申致雲爲右承旨,金始炯爲左副承旨,李春躋爲右副承旨。
○兵批啓曰,前長鬐縣監高重明,以遞付京職承傳,自吏曹啓請送西,今當處置,而各廳仕滿應遷者甚多,窠闕不足,今姑付軍職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新除授委曲僉使李淯呈狀內,老母今年七十一歲,且無兄弟,人子情理,萬無赴任之路云。邊將之親年七十,無兄弟者,許遞其任,已有定式,令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朱世贇爲月串僉使,李亨祥爲植松萬戶,崔繼善爲舊所非浦別將,金必重爲新門別將,李成龜爲九月山城別將,文植爲乶下僉使,張斗紹爲大丘營將,李壽龜爲訓鍊僉正,金夢逸爲訓鍊判官,鄭雲興爲都摠都事,田萬秋爲上土僉使,金慶門爲知事,趙囿春爲永宗僉使,尹鳳廷、申世洸、愼好儉爲訓鍊主簿,任爾元、李彦爕爲宣傳官,申鼎華爲仇寧萬戶,李挺源爲廢茂山萬戶,宋儒行爲長津別將,李思彦爲晉州營將,金忠祚爲委曲僉使,申光德爲都摠經歷,李晩白爲都事,黃道昌爲訓鍊判官,朴震伯爲魚游澗僉使,申光岳爲訓鍊主簿,金碩垕爲武兼,金弘魯爲武兼,元世徽爲部將,文致道爲方山萬戶,元重采、安允福爲宣傳官,金得鱗爲守門將,李重輝爲訓鍊僉正,吳泰成爲判官,尹㵑爲五衛將,張泰紹爲全羅兵使,具聖益爲慶尙左兵使,崔命柱爲慶尙左水使,李薲爲魚面萬戶,李重佐爲羅暖萬戶,金錫漢爲仁遮外萬戶,黃濯爲森森坡萬戶,薛昌垕爲梨洞萬戶,南德升、趙鳳仁、尹廷敎、李壽一、李五岳爲武兼,趙橒爲部將,權尙稷爲都摠都事,曺命瑞爲訓鍊主簿,趙儼爲兼司僕將,鄭齊奎爲羽林將,尹商健爲舒川萬戶,洪道明爲五衛將,李重輝爲都摠經歷,朴起祖爲五衛將,鄭德茂、宋廷輔、李重英、申益泰、鄭守晦、李德蕃、崔瓘爲守門將,李載岳爲訓鍊僉正,崔一衡、李羲瑞、白萬柱爲武兼,閔東洙爲宣傳官,金宅剛爲防垣萬戶,李新發爲造山萬戶,任斗相爲曲浦權管,河漢淸爲小坡兒權管,睦時敬、權贒爲副司正。
○傳于李聖肇曰,以別軍職久勤不用之事,前已申飭矣。今番則無擧論之事,是何故歟?昨日政,李枝發爲邊將,似是用其久勤,而今日政,田萬秋,又爲邊將,以吏曹久勤,移用於兵批耶?兵批自爲收用耶?
○李聖肇啓曰,新除授同副承旨鄭來周,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新除授,羽林衛將鄭齊奎,時無敍用之命,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敍用。
○忠淸監司狀啓,鴻山等官居朴弘齡兩女息等燒死事,傳于金始炯曰,燒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咸鏡監司狀啓,鏡城判官姜成白妻雪香等燒死,北靑居全五倫奴子巨作金爲虎囕死事,傳于金始炯曰,燒死、囕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李春躋,以都摠府言啓曰,卽接扈衛廳手本,則三廳軍官趙震錫,無緣闕直云,禁直事體,何等重大,而無端闕直,事甚駭然。令攸司囚禁治罪,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卽接內需司啓下牒呈,則坡州坡平山所在都監屯田漆字、壁字三十五負六束庫,自貴人房,本主處,旣已買得,訓局免稅,則頉下勿侵事,移報矣。今此屯田,自是亂前設立處,收稅於都監者,已至百有餘年,此等免稅,若許頉下,則日後之弊,必將紛紜。且軍門糧餉,事體甚重,曾無買得免稅之規,今不可以宮家買得,有所頉減。仍屬都監,依前免稅,以補軍需宜當,以此分付內司,何如?傳曰,此非折受,乃買得也。在私家則納稅,在宮家則免稅,宮家買得之處,忽生意見,創始其於古所無之例,誠涉未安矣。
○鄭來周,以營建廳言啓曰,本廳郞廳禮曹正郞尹世鳳,方掌開基補土之役,其所責任,十分緊重,而昨日政,移拜成均館司藝矣。旣始之役,不可付諸生手,尹世鳳仍任禮曹正郞,使之依前察任,何如?傳曰,允。
○正言李光溥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竝拿鞫嚴問。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正,以正王法。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新除授,司諫宋必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司憲府執義李廣道,時在京畿江華地,持平尹就咸,時在仁川地。請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引嫌而退,隨事論列,臺例固然,聖敎之下,何必爲嫌?請獻納權贄出仕。答曰,不允。下諭事及處置事,依啓。
==2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李聖肇{{*|坐}}。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同副承旨鄭來周{{*|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睦時敬{{*|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李聖肇啓曰,明日庭試相値,出榜間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雪後春寒未解,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氣升之候,減歇後更無往來之事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近日漸益差愈,已臻復常之境乎?今日令醫女入診,詳察氣候宜當,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傳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嬪宮氣候,當言于醫女矣。
○金始炯啓曰,明日慕華館庭試武科殿試時,命官何大臣進去乎?敢稟。傳曰,領相進去。
○又啓曰,明日慕華館庭試武科殿試時,兩司當爲進參,城上所牌招言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明日慕華館庭試武科殿試時,片箭、騎芻中,何技先試乎?敢稟。傳曰,片箭爲先,騎芻爲次。
○又啓曰,明日慕華館庭試武科殿試時,若有等畫之人,以何技比較乎?敢稟。傳曰,以柳葉箭比較。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別軍職當初設立,事體自別,而每都目兩銓遷轉,已有先朝定式,則去都目無端闕次,故曾於筵中,已爲申飭,而今番都政,亦爲闕焉。其在事體,已爲未安,而且雖有事勢之不獲已者,宜當一稟,守令之窠,無如今番,而以六品窠多,應久勤者積滯,曾所未聞,解體武士之心,不有申飭之意,其在事體,誠涉未安。吏曹當該堂上,從重推考,都目後政,亦有守令之窠,使之卽爲調用。
○李聖肇,以弘文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趙尙慶,時在平安道龍岡縣任所,副修撰金尙星,時在京畿漣川地。經筵入番事緊,請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應敎李宗城,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此庭試試券,仁政殿科次時,香室移接于尙瑞院,春秋館減省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今此庭試文科,對讀官擬望中,前副修撰韓顯謩,時無職名。令該曹卽爲口傳付軍職,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讀券官趙文命、朴泰恒、金在魯、朴師益、李顯祿、宋成明、李眞淳、蔡彭胤,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讀券官無以推移,更卽牌招,何如?傳曰,依啓。呈單者外,申飭之下,若是撕捱,誠涉未安矣。
○兵曹口傳政,以閔圻爲副司直,韓顯謩爲副司果。
○金應福啓曰,忠淸監司狀啓,右參贊權以鎭,病重上去不得事。傳曰,卿其勿辭,從速上來事,回諭。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北漢管城將趙儼,移拜兼司僕將矣。趙儼熟諳北漢事情,今方委任責效,當此山城修擧之日,不可徑遞管城將,趙儼今姑仍任,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纂修廳言啓曰,《寶鑑》印役方始,校正郞廳,只有柳儼、鄭羽良二人,字板校讐,事甚苟簡。郞廳南泰齊、朴璲、李載厚,使之兼察校讐之任,俾令鎭日董役,郞廳柳逸外任,代前都事閔圻差下,而方在罷散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訓鍊都監言啓曰,今番勸武人中崔尙衡,都監哨官,纔已啓下矣。本營哨官兪胄基,旣有拿推之命,當此園陵幸行之日,不可一任其偃便。崔尙衡,亦爲一體督出,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以工曹言啓曰,本曹所管各鎭津船中,今年限滿船露梁新造船一隻,改槊船五隻,松坡改槊船三隻,合新造一隻,改槊八隻等,所入材木,量其容入,依事目已給價本於船材都庫人等處,使之入峽貿得,待其流下,卽爲新造,改槊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文武科應試時,本府都事十員內,八員赴擧,新除授,都事朴龍秀,時在忠淸道公山地本家,姑未上來,一員本府入直。當直入直都事一員,回公都事一員,闕門三門禁亂都事三員,慕華館南北門禁亂都事二員,無以備數,假都事七員,令該曹差出,以爲分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內醫院官員,以提調、副提調意啓曰,凡陵幸擧動時,若是經宿之地,則陪從掌務官一員,例自司僕寺,補把驛馬許給矣。今此陵幸時,依前例許給事,分付該寺,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凡直赴會試之類,例付於式年會試,而軍兵等賞格直赴者,許赴於無講經之科事,曾有受敎矣。戊申年北漢別試才時,直赴會試,捧承傳中軍兵朴二興、金鼎食等二人,許付於今番庭試殿試,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前後直付殿試,捧承傳人金漢雲等五十五人及戊申年討逆庭試,初試陳試人李弘植,許赴於明日殿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別兼春秋,鄭益河上疏。批曰,省疏具悉。疏末事是矣,依施。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鄭益河疏曰,伏以臣之向自堤峽,倍道促歸者,蓋緣特敎催召之下,不敢爲少淹此也。還棲之後,卽以前嫌之難冒,舊規之有壞,略具短疏,乞賜處分,而操縱在人,終未免見阻於喉院。自此疎逖之踪,更無籲天之路,情窮勢迫,不得不冒沒出肅,而若其廉隅之都喪,無復可言,慙恧之懷,方切于中,不料試官牌召之命,又出於此際,怵分畏義,謹此隨詣於禁扃之外,而第伏念史官之入於試望,此實三百年所未有之事。臣雖萬萬無似,見今所帶者,自是最近之列,則廷僚之無故可合者,不患不少,而必以臣,苟然備擬,創出無前之規者,抑何意耶?一時考試之役,實非厭避之事,而非其招不進。此亦古聖之訓,彼雖不有前規,任自擬望,而臣何敢放倒館例,自取其無限譏笑也哉?昨年沈泰賢之以是職,入於是望也,竟以館規之不然,至於坐罷之境,臣之今日所遭,旣與泰賢一般,則其所去就,尤不宜異同。玆敢投疏徑歸,恭俟譴罰,伏乞聖明,遞臣之職,治臣之罪,以肅朝綱,以安微分焉。臣書呈此疏於政院,則政院又復阻搪,一如前日,此莫非如臣疲劣者,曾不能見重於同朝之致。苟非館規之不可冒入,則與人相較,實非臣今日之所樂爲,而但念旣帶其職,則當守其規,今何可自臣身壞了,而莫之恤耶?若曰,雖無古例,今已至此,決不可捧入此疏,以著其當初謬擬之失云爾,則迹其所爲,殆有近於壅蔽之科,臣未知處於出納之地者,果可如是耶?玆將慨惜之意,敢此附陳於疏末,更願殿下,下臣此疏於政院,自今以後,則永爲定式,凡在史職者,俾勿復擬於試望,以存藝苑流來之舊規,不勝幸甚云云。
○答幼學韓重良等疏曰,省疏具悉。果若爾等之疏,査官載行所爲,極爲無據,爲先令攸司問啓。大抵玆事,若爲聖廟陳之,宜當從容,豈可以聲色相加?此等士習,不取於今日。
○幼學韓重良等疏曰,伏以臣等於昨年八月初十日,乃以鄕校內案山內白虎安載行、梁廷翼冒葬事,齊聲仰籲於宸嚴之下,獲承令本道卽令掘移之批矣。近因査官書啓,又下分揀勿禁之命,臣等惶悚驚愕,莫知其由,今始得見啓本,則其所論列,無非爽實誣罔,則聖敎之如是,實所當然。臣等,請先陳摘奸時事實,而逐條辨明之,伏願聖明,更加澄省焉。昨年十月二十八日,査官漢城判官臣兪勉基,龍仁縣令沈得行,來到本州鄕校,與臣等同入,立于正殿門,望見安、梁兩塚,得行曰,安塚曾已熟見,更無可知矣,勉基曰,安塚則不可不謂未安矣。得行曰,梁塚則間有砂麓,不可謂之內白虎,而比諸安塚,頗有差等之別矣。臣等曰,遠近稍異,又非前對,此則果有差等之別,而所謂砂麓,與聖廟坐地相等,平低無差,豈不爲其內白虎,而且與東配位東從享神位相對,不可不同爲掘移矣,臣等請入審神位相對與否,勉基欲使守僕開門,而得行帖身於神門曰,自外望見處,則殿內亦當望見,雖有不見之位,不過爲神門間柱壁所遮,豈可謂不見乎?勉基曰,然矣。仍出坐明倫堂,請臣等偕往摘奸所,臣等言其事體之不然,査官因卽出去,騎馬之際,勉基,使載行及京兆吏,走入明倫堂泛鐵,臣等叱之曰,國陵內泛鐵,係是絞罪,聖廟內何可泛鐵乎?該吏請載行出去,査官仍往安、梁兩山,自兩塚爲始,向聖廟尺量,而托以邑村人家,遮隔難量,從曲路逶迤尺去,因畫山圖於兩塚上而歸,得行仍往樓院三十里,勉基止宿邑底。臣等往見勉基曰,聖上之特遣兩査官者,乃所以重聖廟,而詳審兩塚之爲聖廟對沖與否也。査官固當恪謹奉命,詳査實狀,而山圖不畫於聖廟近處,而畫於安、梁之山,何也?勉基曰,山圖不畫於山,而畫於何處耶?臣等曰,於山畫之,知是安、梁山圖也,非爲聖廟圖形也。事理豈容如是耶?勉基曰,如許等事,吾未經歷,何不送言通議耶?臣等曰,校儒則意其摘奸兩塚後,來坐於聖廟近處,精寫形局矣。何必送言而通議耶?且步數尺量,從曲路爲之何?勉基曰,山圖則草草未成,當與龍仁,會於城外,相議更畫,而書啓草,亦爲會議後構成。臣等曰,聖廟何坐向,而兩塚在於何方也?勉基曰,奉命官,何若是侵侮,而十餘年,何不禁斷,而今始紛紜耶?臣等曰,若其多年爭執之狀,載行擊鼓供辭中,有曰,在前校儒呈單中,亦有此語云者,足爲明證,而實有害於聖廟,則亦豈可以年久,置之勿論乎?勉基曰,安塚則不可不掘移之意,已言於渠輩,而校僕輩,亦聞知矣。言未畢,載行忽於窓外,大喝劫辱臣等,無所不至。翌日臣等,使守僕送言曰,衆塚之見不見,終不入聖廟看審,而圖形亦不畫於聖廟近處,則今日摘奸,不成貌樣。勉基曰,當與査官,從好善處云云,此皆摘奸時事也。蓋査官,書啓中,蔑實誣罔者,有十條,臣等請陳之。校儒疏中肯綮語,乃聖廟神位與私塚相對也,而不爲論列於書啓,一也。畫出山圖於兩塚上,是乃安、梁之山圖也,非爲聖廟奉審之本意,二也。尺量時,以私塚爲主,倒向聖廟尺量,而托以人家所遮,從曲路逶迤量出,三也。尺量事,稱以與校儒往復,而實無是事,四也。聖廟向午,安塚在未地,午未雖差一方,而旣與相對,則豈可以指南爲西,隱然有掩護之意耶?五也。年久常漢塚,隱在於山谷,一不與聖廟相見,則不可與安、梁兩塚比論,而書啓中圖形上,若安塚在衆塚中者然,六也。梁塚與聖廟,間有一砂,而地形平低,與聖廟坐地相等,少無遮隔,而謂之砂麓之重隔云,七也。摘奸時,無校儒所懷,而書啓中稱以校儒之不肯云者,萬萬無據,八也。且梁塚無妨之說,尤極無據,校儒旣陳疏請掘,又以仍置爲言,則臣等雖無狀,亦何自陷於欺君之科乎?九也。書啓中,全沒校儒累年爭執之語,而但擧安、梁十年無禁斷之語,此則別有明證焉。何者,此事發論呈單,粵自丁未而爲始,其間校任進士李世運等,相繼呈單,或發文,則十年無禁斷之說,豈不無據乎?此其十也。大抵,安、梁之塚,俱在禁斷之處,而安塚在於聖廟案山二里之地,梁塚在於聖廟白虎三里之許,案山、白虎,緩急稍異,二里三里,遠近小間,而儒生權世樞,乃以載行之甥姪,請掘稍緩者,廷翼之塚,則最急者,載行之塚,不可不掘,於此益可驗矣。渠輩無據之狀,亦有可證者,梁塚排土累石,以遮聖廟,安塚築土成障,亦蔽神門,渠輩雖以貪山侮聖之腸,亦自知其未安,欲蔽人之瞻視,兩塚之妨害聖廟,不待辨明而自明矣。且渠輩雖以古塚執言,而所謂古塚,則低下不見,無害聖廟,曾無禁斷,良以此也。是以載行之祖墳、母墳,俱在一穴,而其祖墳,崗高突露,與聖廟相對,其母墳,穴形稍低,與古塚相等,故前後校儒,只請掘去其見者,不禁其不見者,此實公議之所激。豈有厚薄之殊哉?至若載行供辭中,奪校權之說,尤極無據,校權得失,有何利害而必欲掘人之親塚,以爲爭權之欛柄乎?渠輩此語,巧悖無比,誠不滿一哂,而所可痛者,渠輩自知其辭窮理屈,無所逃罪。乃敢粧撰虛辭,拈出奪權二字,謂士論可以沮抑,謂聖聰可以眩亂,肆然擊鼓於掘移命下之後,致使旣降之明命旋寢,已伸之士論復晦,卒之售其計行其臆,以至別遣査官,更爲摘奸,則天意所在,蓋出於爲聖廟詳審之地,而所謂査官,不有君命,一任安、梁之頤指,圖形量步,恣其私意,奏御書啓,全沒實狀,一片精神,都在安、梁,而不顧聖廟之尊重,其護私蔑聖之罪,已不勝誅,而承命奉審之責,亦安在哉?且書啓中所謂向日校儒發論後,不參疏被罰者,多至百餘,則其非一鄕之公議,可見云者,此乃安、梁之私囑,而所謂載行,世居本邑,素有權力,所謂廷翼,本以京洛士子,亦多羽翼,世間萬事,惟勢而已。彼不參疏之輩,渠亦冠儒服儒,豈不知聖廟之尊重,而其所苟且規避被罰而不辭者,不過爲安、梁之氣勢之所使而然也。安、梁之引以爲證,其計巧且譎矣,査官之取以爲實,其意公乎,私乎?噫,安、梁輩之貪山蔑聖,是何等斯文大變,査官等之循私滅公,亦何等名義罪人,而只以游辭幻弄。恣意欺蔽,致使我殿下天日之明,猶有所未燭,末乃有兩塚勿禁之敎,彼輩欺君慢聖之罪,已不暇論,而在聖上崇儒慕聖之道,豈不大有歉損乎?此若不之禁,彼若不之罪,將不知幾安、梁,復出於世,而吾夫子妥靈之所,將置於何地也。臣等思之至此,直欲裂冠毁冕,狂走山林,而所恃者,惟我聖上,儻於淸讌之暇,細加商量,料地勢於不畫不尺之中,念事體於至敬至尊之際,謂兩塚在正案,雖差一方,而宛然與夫子神位,前面相對,其何可一日仍置乎?謂墳形去聖宮,雖或二里三里,而官門五里,尙有禁葬之法,況於聖廟至近壓對之處乎?惕然而悟,慼然而警,廓揮乾斷,亟降明命,安、梁兩塚,刻期掘移後,若其犯禁冒葬之罪,護私蔑聖之輩,繩以重律,無少容貸,則聖廟汚穢之辱,自此雪矣,我朝文明之治,亦庶免於長夜矣。豈不休哉?豈不美哉?嗚呼,變生斯文,辱及先聖,列邑多士,太學諸生,孰不有爲夫子快雪之願,而臣等居在本邑,尤不勝憤惋之懷。今又相率叫閽,伏乞更加澄省,嚴加處分,使聖廟復尊,王綱復振,義理得伸,兇賊知戢,則斯文幸甚,國家幸甚。臣等治疏上來之際,所謂載行,狙伏中路,掌議臣任錫周,捽曳下馬,亂施敺打,將欲拔劍肆兇,幸爲市人所遮攔,僅僅逃生,目今人鬼未分,錫周之爲夫子一死,固所甘心,而彼賊之肆惡絶悖,實難逃於王章,豈可以無識武夫,置之勿論哉?此等事,固不足煩聖聽,而如此兇獰之輩,若不繩律重治,則末流之弊,不特侮聖殺儒而止耳。豈不爲世道,大可寒心哉?更伏乞快施峻章,以杜後弊,臣等無任激bb切b祈懇之至。
○午時,上御熙政堂。晝講入侍時,同知事尹游,特進官李廷濟,參贊官趙顯命,侍讀官趙明翼,檢討官尹彙貞,假注書權贒,記事官高萬甲、睦趾敬,武臣行副護軍申思冏,宗臣洛豐君楙,右議政李㙫,同爲入侍。上讀前授多士篇。自王若曰,爾殷多士,至末章訖。趙明翼讀無逸篇篇題,至初章,起而伏曰,所其無逸之吐,舊本與今本,有異,故敢達。上曰,其吐與先朝進講板,異乎?明翼曰,臣未知先朝進講冊子之爲何本,而今本則異矣。上曰,今番則以新本講,此後則以舊木板進講,可也。明翼讀至或四三年訖。上讀新授無逸篇,自篇題,止或四三年。仍命諸臣少退,俄而復入侍。明翼曰,成王初政,周公以無逸戒之,誠有深意存焉。廷濟曰,篇題文義,何不爲乎?明翼曰,召誥云,王敬作所,此云,所其無逸,所字與居字相近,而《中庸》所謂不可須臾離者,亦此義也。人君深居九重,不知稼穡之艱難,則宴安驕逸之心勝。故周公以成王初政,懼其知逸,而不知無逸也。故先發此以爲戒,所字之義,極爲深緊,呂伯恭,與朱子講論之言,盡之矣。彙貞曰,乃逸云者,非云安逸也。始勤終怠者,或有之,所謂乃逸者,人君必知其艱難,造次顚沛,未嘗不念玆在玆,則後乃有國泰民安之效,此豈非乃逸之道乎?明翼曰,人君若以安逸爲心,則不知無逸之義,故以稼穡二字,爲生民之所依,依之一字,猶木之依土,魚之依水也。上曰,上文引逸之逸,似同矣。明翼曰,引逸無逸,不甚相遠,而亦不無經界矣。顯命曰,引逸之逸,卽上帝之所以引之於逸也,此天理之安也,無逸之逸,卽人君之所以不以逸爲逸也,此心神之安也,宜有輕重之別矣。上曰,引逸無逸,皆取安字之義,而引逸之義,似輕矣。然,大凡不出於敬之一字矣。明德新民,則豈不爲引逸之道乎?顔子不改其樂之義,似同矣。天則引之於逸,而亦非便安之安,逸字之義,宜大看,而不宜少看矣。廷濟曰,稼穡者,小人之所依,而盤飱之粒粒,莫非辛苦之物。人君不知其艱難,而惟以安逸爲心,則何以至於乃逸之地乎?此皆出於敬天恤民之道矣,民安而天命歸,則便是逸矣。上曰,知申天理之安,身心之安,予未覺得,分之可也。顯命曰,心安則身安,各有所包,其爲字義,似有別矣。上曰,天理人心之說,似有病矣。汎看之,則二字之義,雖若竝包,然樂則同矣。猶古樂今樂之別,若同謂之安逸,則非矣。廷濟曰,高宗亮陰三年,豈有逸乎?恐人君,惟以安逸爲事,而進戒之言如是矣。游曰,罔遊于逸,逸者人君之大戒,故必以先知爲言而後,有乃逸之戒也。上曰,大臣以考官入來乎?注書出問,可也。贒,承命趨出,還入曰,姑未入來云矣。顯命曰,一篇之中,惟以享年之永不永爲言,莫非所以開其所欲,而禁其所當戒也,要不出逸與無逸之間矣。彙貞曰,第三大文曰,不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又曰,古之人無聞知,能知其祖先之勤勞,而不爲宴安之所沈溺者,凡幾人哉?非周公,則不能進無逸之戒,非成王,則無以體無逸之訓。聖、狂之判,在於毫忽之間,以成王之賢,豈至於以公劉、后稷,比之於田舍翁哉?然而周公之訓戒,至此懇切,此豈非人君之所當監戒處乎?上曰,此乃周公居東之前乎,後乎?彙貞曰,成王卽政之初年矣。廷濟曰,成王幼沖之年,繼文、武之後,不知稼穡之艱難,則豈不懼哉?故周公又作七月篇,詠后稷、公劉之事以告之。今聖上,承祖宗熙洽之後,敬天恤民之道,非不至矣。臣之所望,則殿下必監此書,而戒之念之,毋或少忽焉。上曰,所達極好矣。廷濟曰,卽今三南之人,以秋牟爲業,畿海之民,以春牟爲業,而自正月以來,雨雪連下,田野以泥濘之故,全未起墾而播種矣。臣待罪畿營時,目見民事之可慮,而今又動駕不遠,道路修治,雜役酬應之際,抛棄農事,全未春耕,前頭之慮,誠不淺矣。顯命曰,文義未及盡達,時弊何以陳之耶?上曰,因文義而陳弊,無不可矣。廷濟曰,今則道路旣修矣,凡役旣使矣。自上各別分付,務爲勤農,則此可爲先知稼穡之道矣。上曰,所達之言甚好,當留念矣。司謁來言,大臣入來。贒,起而伏曰,右相以考官,方到賓廳云矣。上曰,注書出去,使之入侍,可也。贒,趨出傳命,與之偕入。顯命曰,稼穡,實此篇之樞紐,而爲祈永之本也。以相小人章見之,則其子目見其父之艱難作業,而猶曰,古之人無聞知,況人君,深居九重之內,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豈能盡知民間之病苦乎?聖人之言,若是丁寧,而三代之後,體驗者少,故敗家亡國,相隨屬於前後,苟非別着之工,則無以得無逸之功矣。游曰,非知之艱,行之惟艱,人孰不知勤逸之間,安危乃判,而無工夫,則不能無逸。故篇中,或稱嚴恭寅畏,或稱不敢盤于遊田,古之人君,非不知矣,而工夫不及,衆欲攻之,故行之者少,而作輟者多矣。艱之一字,體驗則庶近矣。上曰,自古帝王,不能無逸,而或有驕逸之病者,何由而然歟?乃逸無逸,逸則同也,何以或逸或無逸耶?游曰,惟在人主之一心,心正則天命自度,心不正,則衆欲交攻,正心不正心之間,興亡係焉。所謂先知者,非謂人君,身自爲之,雖錦衣玉食,知其出於民,而用力之艱難,則此其所以先知之道也。若窮心志之所欲,悉耳目之所樂,則何以念及於稼穡之艱難乎?廷濟曰,人君之道,甚可畏也。天之立君,非以萬人,奉一人也,以一人,憂萬民之意也。人君在兆民之上,必敬畏而後,使令飮食,足於前,而能保其位。若但爲安佚,宴安鴆毒,則其能保其國乎?百姓之飢,若恫在己,則始若有憂患,終必至於安樂,無逸乃逸之義,不必多辨。惟在於無流亡札瘥之患,則庶近矣。上曰,於卿等二人,有可問者矣。卿等皆纔經方伯,時在廟堂,治民果如治家,憂國果如憂家乎?卿等皆瓜滿而遞來,一日之內,憂民之時幾何?安逸之時幾何?在家安逸之便,與爲道臣憂民之心,如何?其各悉陳。廷濟曰,君臣同在一堂,而上敎至此,豈敢有諱乎?以憂民而言,則臣亦曾經守令,大抵監司,不如守令,守令不如當身。守令則或見流亡札瘥之民,則其嚬蹙憂歎,無異在己,而監司則不過摠察,故或見文報,生民流散,良役之弊,十家九空云,則其時慮念,實若身親當之,而不多時,已忘之,處於廣廈,食前方丈,便安之時甚多。由是觀之,則憂民之時,幾何?安佚之時多矣。雖然,以臣等言之,則蒙國家厚恩,雖享一時之安,得失不甚關重。以國家言之,則宴安之過,終至於亡國敗家,豈不大可懼哉?游曰,廷濟之言,已盡之矣。當事則憂民之心,不爲不多,而事過之後,則安佚之心居多,爲方伯者,若慮百姓之艱難,一心救活,則時勢豈至於今日乎?臣則固不似,而在廷之臣,孰有憂國如憂家者乎?上自大臣,下至小臣,皆能申申戒勅於無逸之義,則吾國,豈不庶幾乎?上曰,知申亦言之。顯命曰,位漸高,而漸不知民隱,故人君不如大臣,大臣不如方伯,方伯不如守令,守令不如勸農風憲,勸農風憲,不如當身,則深居九重之人君,何以知民間之艱難乎?民吾同胞,物吾同體,若能以中國爲一家,以萬姓爲一身,一粒一線,皆知爲艱難中所出,而不能輕用,則國豈有不治者乎?讀其書,而不知其事,則不過文具而止耳。此皆遏人慾存天理之事,唯聖上留意焉。上曰,諸臣所達之言皆是,而俱非予所問之意也。知申之以帝王不知爲言,尤爲切實,雖不親見,豈不知之乎?以唐明皇事言之,以無逸代山水,則始初之政,若可以有爲,而終幾至於亡國,一人之身,聖、狂判焉。雖明皇,豈不知安逸無逸之各有其效哉?顔子曰,克己復禮爲仁。孔子曰,吾未見剛者,所難制者慾,故至於如是矣。先朝亦以此爲戒,有御製,卿等必見之矣。沃土之民常怠,瘠土之民常勤,此無他,其所處,異也。況帝王,恒在紛華波蕩之中,舍其所好,從其所不好者,凡幾人哉?非不知此好彼不好,而逸則安,勤則苦,誰能甘其苦,而棄其逸乎?向者李宗城,亦有所云云矣。見民生之艱難,則雖有惻隱殘忍之心,終不能若恫在己,設以身處其地,衆慾攻之,則忘之時多矣。此予所以先問於卿等,而欲言之者也。如赤赤子子,非不重,而猶有物我之間,天之生人,初無彼此之別,而京人鄕人,不翅若天壤,則至於貴賤,當何如耶?若思其初,則實爲殘忍矣。㙫曰,所謂無逸者,不但稼穡,而人君之病,常在於過中,常以得中爲工夫,則施爲動作之間,自然動合天理,此乃爲逸矣。上曰,朱子不言乎?齟齬不能行,予之病痛,予豈不知乎?予豈有收放心之工,而有時警省,則病痛常多,而瞿然處,多矣。明翼曰,在變亂時,臣在城外,伏聞殿下,不動聲色,而事事合理,厥後累次入侍經筵,無一字放過,無一字誤讀,臣等出,則每與同僚相語曰,吾君之聖學如此,造詣如此,而常以慶賀矣,頃日晝講及今日入侍,伏見累次誤讀,一時講讀之誤,不必煩達,而或萬機之酬應,有所槪懷而然耶?或恁地上工夫有所未盡而然耶?臣惶恐敢達矣。上曰,纔經惟疾之憂,故心不專一,而數年之內,且有膈痰,再昨年後,則暫時讀書,或至失音,蓋有所傷處矣。君臣之間,豈有可諱乎?俄有所思,考官大臣,欲爲引見,而有可問之事,故心不在焉,果有誤讀,予甚赧然。儒臣所達誠好,此後則當留念矣。㙫曰,世宗朝,有下敎,幽風七月篇,與東國制度相異,故命撰稼穡勉戒之言,仍作屛風,臣未知何人製進,而內間或有之乎?玉堂或有之乎?必有可觀者矣。上曰,內間則無之,果有作者,則文集中,或有之耶?予有屛風二坐,非綃屛也,乃紙屛也。旣有祖宗朝故事,一則自玉堂寫無逸篇,孔子曰,繪事後素,丹靑則不好矣。一則上下爲層,下層則以水墨,畫七月篇,上層則令寫字官,寫七月篇以進,可也,玉堂有善書者乎?明翼曰,下番,以筆家子弟,或能善書矣。上曰,誰人之子乎?明翼曰,故判書潗之子,而潗則一筆矣。上曰,非以筆畫,下番寫進,可也。明翼曰,今此陵幸時,上下番當陪從,臣請陪駕以往矣。上曰,陵幸無侍臣,先朝玉堂,皆請陪從,而只許二人。今亦依此擧行,可也。明翼曰,柳儼亦欲陪從,臣則雖差祭而往,必欲陪駕矣。上曰,差祭以往則好矣。彙貞曰,上番則柳儼與明翼,爭爲陪駕,下番則唯臣一人,臣當陪駕之意,敢達。上不答。㙫離席而伏曰,近日風日不佳,聖候若何?上曰,無事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㙫曰,小臣以考官,乘牌詣闕矣,使之入侍,故入來矣。上曰,有可議事,使之入來矣。庭試合考後,取幾人,例爲稟定,而予有所思,故欲問之。乙巳建儲,欲爲增廣,而閔判府事陳達,依庚午例,取二十人,今此世室,慶莫大矣。當設增廣,而減爲庭試,甲子、庚午取二十人,則今番減數,事體未安,故欲與卿相議矣。㙫曰,甲子年,先朝痘患平復,莫大之慶,故其時取二十人。丁丑年,小臣亦參其榜,而不取二十人,今若取十五人,則不多不少,極爲合當,而二十人則似過矣。上曰,乙巳合慶,故取二十人,而此慶則異於他慶,事體當何如耶?庭試取人,當臨時可定,而愼科之道則不然。士子之所望,亦似缺然,比乙、庚減數,終爲未安矣。㙫曰,二十人則終過矣。上曰,甲子取二十人,而又爲後庭試,今此慶事,當設增廣,而爲庭試,亦甚歉然。雖取二十人,比增廣則頗減矣。㙫曰,二十人,則決知其過,而近來科文,亦不善作。合考之後,聚而觀之,則以此文,爲此及第,實爲可惜矣。廷濟曰,非無文也,乃考官之不得文也。上曰,我國科文,表爲勝,而近來則表亦不善云矣。廷濟曰,近來箴銘頌雜出,故爲士子者,莫適所向,不能專其工云矣。顯命曰,箴銘頌,頗勝,以箴銘頌得第者,無一不文之人矣。上曰,今此世室,不爲增廣,亦甚歉然。明日取券後,當詳量下敎矣。顯命曰,入侍時,武臣失措,不知其坐處,推考,何如?上曰,初入生疎,何必推也?顯命曰,當此陵幸,北漢重地,不宜空虛,餘軍七十名及僧軍,分付管城將,城牒處害處,使之斥堠,何如?上曰,依爲之。顯命曰,三軍門留營將校,不受節度於管城將,故以戊申守城時事言之,號令不一,不成貌樣。今後留營將校等,一遵管城將節度事,定式施行,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彙貞曰,年前到記摘奸時,有齋任削去儒籍之敎矣。聖敎,申飭之下,不爲守齋,特施儒罰,處分固當,而至今已過三年,其間多經科擧,罰已行矣。況今國有大慶,雜犯以下,竝皆蒙宥,獨彼儒生,不得蒙一視之恩,豈無向隅之歎乎?及今慶科,解罰許赴,似或得宜,故惶恐敢達。㙫曰,儒臣所達,是矣,宜有解罰之道矣。上曰,此予不能導率之致,而士習之偸薄,莫此爲甚,誠可寒心。今科,旣是無前之大慶,且祖宗朝,亦重待士之道,而前後申飭之下,不遵君命,不爲守直,此實前古所無之痼弊。士子輩,若有重聖廟之意,則豈容如是?雖或施罰,亦且無效,如此之類,不可以待士之道,待之矣。今此解罰之請,事涉干恩,若大臣陳達則,可也,而儒臣陳請,殊涉未安,推考,可也。上曰,武臣進來。申思冏,進伏。上曰,履歷。思冏曰,南行部將、宣傳官、禁府都事、振威縣令,壬寅春,武科訓鍊僉正、副正、滿浦僉使,方待罪於內禁將矣。上不答。諸臣,以次退出。
==2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李聖肇{{*|文所進}}。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武所進}}。右副承旨李春躋{{*|式暇}}。同副承旨鄭來周{{*|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安后奭{{*|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睦時敬{{*|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始炯啓曰,小臣慕華館殿試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殿試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鄭來周曰,今下弓矢,鍾城府使韓德全處給送。
○傳于申致雲曰,大報壇祭,旣命攝行矣。文武科放榜,以當初定日爲之事,分付。
○傳曰,才不借於異代。雖曰末世,豈無其才,而第考試之際,取其易,而不爲詳審故耳。一張之中,或有批點處,或有長畫處,此無他,最初面目,有好處,先打批點,惜其數句,仍上合考,瞥眼之間,若與意相左處,遽爾長畫後,不爲細考全篇,仍置合考之外,而或有許多試券,其厭乎細考,輕加抑焉,而末梢有不足於合考,則不獲已充數,或有可考者多,厭其合考之數多,末梢試券,一筆抑也。安知最初試券,其勝於末梢,末梢試券,其勝於最初?此誠多士至冤處也。今下御題,夜半之後,預書封焉,而今玆慶科,卽祚後大者也。雖未能特設增廣,其在慰悅同慶之道,亦不可草草。故定以申時,而書題望筒之入也,日纔明矣。平明揭題,至于申時,未免太晩,故少差遲而下矣,五時之間呈券,想必多矣。苦其多務,其易bb?b其勢必然,若此非寬時,慰悅之意,命官庭試,異於親臨庭謁聖,旣不能卽日出榜,則尤不宜若右草草。以此申飭試所,而取文之際,勿取文華,宜取質實事,亦爲申飭。
○鄭來周啓曰,卽伏見江原監司李衡佐,罪人斗明等到配啓本,則提論京畿前監司趙最壽狀啓事,而只書其姓,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不察,殊涉疎忽。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軍中緊需,無過於落幅,而本司所儲,每患匱乏。今此庭試帳前後收券之數多,有非節日泮製之類,而每歸閑漫分兒,誠爲可惜。今番則通計收券之數,折半則依例分兒,折半則自本司取來,以爲酬應軍需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二月十五日,私奴甲辰稱名人,自敦化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皮萬麟,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鼎足山城璿源閣修改事,前已定奪矣。卽伏見江華留守朴師洙狀啓,則今當改造,移安吉日及始役吉日,推擇下送事,命下矣。令日官推擇,則今月二十二日爲吉云,本寺郞廳,事當趁速下往,以爲眼同擧行之地,依例給馬,行用印信及書吏、庫子,亦爲給馬事,分付,何如?傳曰,允。
==2月16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2月17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傳曰,今日榜目,直赴幾人耶?問啓。
○備邊司啓曰,前後自廟堂,以嶺穀劃北路者,至於六萬石之多,則嶺南道臣之爭執不送,固非異事,而前監司宋眞明所請三萬石,則蓋出於計口排日,參酌磨鍊,比諸當初廟堂許給之數,不啻減半,雖道臣,必無持難之理。大抵,前秋先運者,爲三千石,繼運次今方裝發者,爲一萬一千石,未及裝發者,爲九千石,則三萬石內,未準之數,不過爲七千石。且白給次,三衙門耗穀三千石,自嶺南沿邑當送者,自北路,旣以先運穀用下,則其數又不可不充送。然則嶺穀之入北者,通計已運未運,大都三萬三千石,數旣不多,裁量得中。此數內,更不當加減,北民之仰哺日急,毋得更事煩頉,一依此數,星火運送之意,嶺南道臣處,嚴飭宜當。至於船隻,則自嶺南專當,誠有偏苦之弊,其中九千石,分屬兩道,江原道則三千石,咸鏡道則六千石,分力擔當,送船運去,其餘則自嶺南,某條運送,而兵船不足,則雖私船,給價賃載,毋或如前遲延之意,三道道臣處,一體知委,而嶺南之於湖南,自是接界,道里便近,北路移轉之代,取用於湖南事,亦爲分付。近來朝令不嚴,藩臬之臣,專不奉行,體統所在,極爲寒心。況此北路民事,晷刻爲急,如是分付之後,更有稱頉往復之弊,則別爲論責之意,亦爲嚴明知委,而嶺南兩度狀啓,今不必覆啓,置之何如?傳曰,允。
○義禁府啓曰,今此文武科庭試時,本府都事十員內,八員赴擧,新除授都事朴龍秀,時在忠淸地公山地本家,姑未上來。一員本府入直,當直入直都事一員,回公都事一員,闕內三門禁亂都事三員,慕華館南北門禁亂都事三員,無以備數,假都事七員,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允。
==2月18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禮曹啓曰,頃因咸鏡監司狀啓,本道別科,退行於今秋事,啓下矣。咸鏡道別科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來八月十五日、十六日俱吉云。以此兩日中,試官下去後,推移定行,而重臣試官,令該曹臨時差出,何如?傳曰,允。
○政院啓曰,今二十五日,寧陵擧動時,何大臣留都乎?敢稟。傳曰,李判府事留都。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受由,參判宋成明,司譯院進,參議吳命新進。啓曰,判書趙文命,呈辭受由,參判宋成明,司譯院坐起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朴來章爲光陽縣監,崔昌億爲平昌郡守,南鶴聲爲松羅察訪。典籍李時熙,司畜署別提李順起,文武科甲科一人。
○吏曹啓曰,頃日都政,寧陵參奉望李漢誡之誡字,誤以訥字,書入受點,不勝惶恐。原單子以誡字付標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備邊司啓曰,近來本司久未開坐,今日出令來會,而堂上進參者,只是二員,餘皆稱病不進,申飭之日,事體未安。除在外公故應頉外,左參贊朴師益,工曹判書李森,戶曹參判李廷濟,兵曹參判尹游,行副司直沈珙、蔡彭胤,行副護軍李眞淳,竝卽牌招,以爲備員參坐之地,何如?傳曰,允。
○敦寧府啓曰,本府名雖上司,凋弊特甚,不成貌樣,而惟以務安、咸平、羅州、珍島等邑所在船隻及茂長、古阜、扶安等邑所在漁箭鹽盆,幸有祖宗朝賜與,故賴以支保矣,年前因御史書啓,諸宮家各衙門折受處,一竝移屬戶曹,而本府船隻及漁鹽等處,不爲區別,混入其中,一自移屬之後,府樣之苟簡莫甚。郞廳守直支用及府屬料布,辦出無基,許多凡百,極爲切悶,而當初移屬中,如宗親府、成均館、四學折受漁鹽處,皆已陳請還屬,則本府,乃是譜牒奉安之處,事體自別。此又異於他各司,初自折受者,故每年送差收稅者,已至數百年之久。雖値凶歉如丙、丁之年,不曾入於留賑之中,各處移屬之事,前後非一,而亦不得一例擧論者,意蓋有在矣。上項務安等邑所在船隻及漁鹽稅,依前還屬本府事,分付該曹,以爲官府成樣之地,似合事宜,惶恐敢啓。傳曰,令備局,稟處。
○禁衛營啓曰,頃因大臣箚論及廣州府尹金尙奎上疏,各軍門封不動木及禁、御兩營用餘保米,量宜移置於南漢山城,而各其該營句管,以爲緩急之需事,自廟堂覆啓,允下矣。成命之下,固當擧行,而第念本營軍餉,元來不敷之中,連因災減,歲入大縮,纔經出征,費用浩繁,逐朔放料,亦患不足,實無捐出移置之勢。至於軍木之不足,亦與餉米,無甚異同,而每朔應下之外,將校軍兵春秋衣資,奉足賞格之數,不啻夥然,而又値遠陵行幸,例下尤爲無節,餘數無多。所謂封不動木,雖有若干餘儲,而積置庫中,差過數年,則多有腐傷鼠破之弊,必須用舊蓄新而後,可免空棄之慮,尤不可預爲移置於山城。脫有緩急,臨時取用,亦非難事,姑待前頭米布有裕後,更議擧行,何如?傳曰,允。
==2月19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備邊司啓曰,自前動駕於經宿之地,則諸道監司,有待候境上之事,今番亦當自政院,依例下諭,使之來待,而其中江原監司,則丙午、丁酉溫幸時,皆令留營,蓋以所居原州營,亦係畿甸接界之地,則無事乎前進故也。今亦依此,使之留營,至於咸鏡監司,則北路賑事方急,境上往還之際,恐有失機狼狽之患,咸鏡監司尹陽來,使之勿爲來待境上,專意賑事之意,別定禁軍,星火知委,何如?傳曰,允。
○政院啓曰,前溫泉擧動時,因本院啓辭,諸道監司有境上待候之規矣。取考戊辰陵幸時日記,則下諭一款,未有載錄之事,未知何故。而今此遠陵行幸,累日經宿之時,道臣之來待境上,事例則然。今亦依溫幸例,諸道監司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義禁府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李世胤手本,則時囚罪人李宜壽,本以消中之病,積年沈痼,而自就囚之後,症勢一倍添劇,食飮全廢,喘息奄奄,若不保頃刻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義禁府啓曰,以黃海監司狀啓,刑曹粘目,助泥鎭前萬戶申堥,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申堥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羅將,交代後拿來,何如?傳曰,允。
==2月20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受由,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病。啓曰,判書趙文命,呈辭受由,參議吳命新病不來,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以金應福爲承旨,南泰溫爲持平,金岱爲魚川察訪,兼養賢主簿單鄭東赫,長淵府使趙泰望,今加通政加資事承傳。
○備邊司啓曰,今日次對,多有稟定之事,吏曹判書趙文命,兵曹判書金在魯,不可不同參,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政院啓曰,本院印信,陪從時,當爲齎去。臣之留院時,不可無印信,禮曹印信一顆,依前例臨時取來以用,何如?傳曰,允。
○庚戌二月二十日,上御◆◆。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曰,從前擧動,卽日還宮,則留都狀啓,以御營別哨,抄定齎傳,而日久則付撥,今番以騎、步兵中有馬者,排立撥軍,循例狀啓,則依前付撥,宜矣。且溫幸時撥軍,減除當番番布,而今番番布,合爲四五日之役,減布亦重難矣。工曹判書李森曰,其時計日減之,今亦依此爲之,似好矣。戶曹參判李廷濟曰,孝章墓使役時,兵曹亦立別把,而計日量減,自有前例矣。上曰,今亦依此,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御營軍新舊番,合十哨,水原軍十二哨留都,而把守處,當用四哨軍兵云,若專以御營軍分送,則結陣單弱,此爲可悶。御營軍八哨結陣,除出二哨,水原軍十哨結陣,除出二哨,合四哨,分排於把守處,似好矣。判尹張鵬翼曰,宮城外,伏兵二十六處分排,故軍丁如是不足矣。上曰,御營軍八哨,摠戎軍十哨留都,可也。大抵,雖在昇平之日,所謂把守,極爲疎零,把守處亦有緊歇,這這申飭,可也。兵曹判書金在魯曰,還宮後,若犯夜罷陣,則摠戎軍兵,勢未及出送城門,仍令結陣,待翌曉罷送,何如?上曰,兵判之言,果是愼重,而日暮罷陣,則許多軍兵,似無住接處矣。致中曰,日暮罷送,則果無住接處,看日勢早晩,如或犯夜,則仍爲結陣,待翌曉罷送,亦無妨矣。戶曹參判李廷濟曰,大駕還宮後,仍爲結陣,事異前規,極爲未安。雖未及出送都門,渠輩亦豈無各各止接處乎?上曰,還宮時,日勢未暮,則依他營例,一體罷陣,如値日暮,則仍姑結陣,待翌曉罷送,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廣津津頭晝停時,江邊地狹,軍兵喫飯,亦甚苟簡云,戊辰年,則馬兵先渡矣。前隊步軍四哨及馬兵,先爲渡涉,四哨則大駕御龍船後,使之渡去,何如?森曰,廣津江岸狹窄,四哨先渡,四哨則待龍舟進發,鱗次渡涉,似無紛沓之弊。且以兵家渡涉法言之,得信地結陣,次次渡江爲宜矣。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在魯曰,大駕御龍舟後,放乘船砲,行船時,放擧碇砲,各營一體擧起火吹打,而自前後廂軍兵,每患未及齊到船所,故待其盡爲乘船,放擧碇砲矣。今亦依此爲之,而令各軍門執事,詳察軍兵之盡數乘船,卽爲稟告政院擧行,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陪從百官中,不緊各司,一依戊辰年例減省,留都百官,以靑天翼,只佩劍陪從,陪從百官,先爲渡涉,以留都百官,出還宮時陪從,而一依前例擧行。{{*|出榻敎}}上曰,各司卜馱及軍兵卜馱,前期渡涉,大駕到船所後,則軍兵外,一切禁斷。{{*|出榻敎}}上曰,留都軍,以水原府使領付,水原府使,領付軍兵於摠戎使後,卽爲下去。留鎭本府,乞望浦斥候軍,以楊州軍兵,量宜排立事,自備局,直爲分付於守禦使。{{*|出榻敎}}上曰,宮門則日入時閉門,日明後開門。城門則向曛時閉門,啓東後開門,而出還宮之日,興仁門,則留都百官及都民盡爲還入後閉門,闕門則敦化兩夾門及丹鳳門、曜金門、通化門開之,而其餘諸門則閉之。城門則興仁門、崇禮門、西小門開之,而其餘各門則閉之。大駕出宮後,問安承旨往來時,闕門若閉,初更前留門,而初更後則勿爲留門,留住闕門外,待開門入來,而城門則旣閉之後,勿請符驗。{{*|出榻敎}}在魯曰,臣屢由水口門往來見之,則兒屍之附城設棚者無數,久則仍爲埋置於其下,穢氣熏襲,所見極爲駭然。且水口門外數里之內,松林之間,偸葬狼藉,臣嘗見其白晝設帳,多人聚會,歸路更見,新塚宛然,誠極無嚴,似當各別嚴禁矣。上曰,此非渠之罪,乃京兆之過也。都城至近之處,何可埋人乎?此後則京兆各別申飭,無使埋葬城底,尸棚亦爲嚴禁,可也。{{*|出擧條}}
==2月21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兵曹啓曰,今此陵幸時,右邊捕盜大將李森,以摠管隨駕,依前例以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姑爲兼察,何如?傳曰,允。
○傳曰,李判府事入侍。
○庚戌二月二十一日,上御◆◆。判府事入侍時,判府事李宜顯曰,頃日筵中,有摠戎軍,聽臣節制之命矣。鄕軍多日留陣,不無解弛之慮,必紀律嚴明,然後可以整齊。臣時時發遣軍官摘奸,若有不能之事,則中軍以下,決棍警責,而摠戎使申光夏,聞有過飮之時云,渠旣受重任,亦何敢崇飮?各別申飭,使之斷酒,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宜顯曰,水原軍十二哨,有上來之命云,其間六日糧資,未知自廟堂,已有稟定,而想必自摠戎廳,題給乾糧。鄕軍異於京軍,五六日晝夜暴露,凡事不可不各別軫卹。糧資之外,如鹽醬之屬,亦自本廳,推移計給,似爲得宜,以此分付本廳,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宜顯曰,臣雖未知戊辰前例之如何,而屢日動駕,城內空虛,有官守者,宜不敢散處其家,各司堂、郞隨駕者外,盡數入直於各其本司,備局堂上,亦爲來直於備局,自臣所,時時發遣備郞摘奸,各處闕直者,堂上以下,竝爲狀聞罷職。且原任大臣,不爲隨駕者,亦爲來在備局,相議凡事,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
==2月22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吏曹口傳政事,以朴淳貞爲豐德府使,朴師益爲內醫院留院提調。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崔致重爲掌令,李宗白爲獻納,鄭道殷爲正言,朴性儉爲海美縣監,李世庚爲宗簿主簿,南泰良爲兵曹佐郞,尹榰爲禁府都事,別兼春秋沈泰賢單付。
○傳曰,閔判府事入侍。
○傳曰,守禦使同爲入侍。
○工曹啓曰,今此寧陵擧動,廣津過涉時,御駕粧船及各樣應把船別單書入,而許多軍兵及各司下人輩爭渡之際,不無雜亂之弊,量其人馬容載,計其船隻,分排整齊,俾無紛爭墊溺之患。以此分付各軍門及各司,而如有違令爭先者,勿論軍兵、上司、下人,卽其所從重決棍,甚者入啓論罪,何如?傳曰,允。
○訓諫都監啓曰,今此寧陵幸行時,建陽門西營入直禁衛營軍,依前例,以訓局餘軍,前期一日替代,還宮後還入直事,自兵曹節目,啓下矣。建陽門軍一百名,哨官李聖采率領,西營軍一百名,哨官禹徵龜率領,前期一日,與禁衛軍,替代入直,而還宮後還替,闕外各營都監軍兵入直處,亦依節目,準一百名添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義禁府啓曰,別兼春秋李潝拿推事,傳旨啓下矣。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庚戌二月二十二日,上御◆◆◆。判府事入侍,守禦使同爲入侍時,判府事閔鎭遠曰,臣於沿路,得聞廣、利、驪三邑人吏,今方收聚錢貨,各持數百兩,問其用處,則以爲,供上雜物進排時,非情債則必生事,故不得不預待云。此錢不過出債,前頭還償時,必將徵出於民間,極爲驚駭。先朝以情債事,每加嚴飭,今番亦宜各別申飭,而只曰,申飭,則未必有效。分付軍門,各別詗察,如有犯者,入啓處置,何如?守禦使尹淳曰,臣亦欲陳達,而大臣陳啓矣。道路摘奸時,亦用情債云,各別申飭,何如?上曰,若有現捉事,則一用軍律,可也。{{*|出擧條}}命書榻敎曰,船槍gg船艙g壞處修補次,空石隨所入,自工曹捧甘計給。又命書榻敎曰,藥房留院提調一員,別爲口傳差出。
==2月23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御營廳啓曰,今此寧陵擧動時,本廳軍兵留都事,定奪矣。來三四月,當黃海道五哨軍兵及六番別馬隊、別破陣,今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事,前已啓下,故當番軍兵,旣已上來。今二十四日,新營逢點後,仍爲出用於陣上,而舊番軍兵賞試才,則今月內無設行之日,每名回糧錢七錢式,罷陣後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2月24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政院啓曰,今此陵幸時,大駕出宮後,問安承旨,初更前往來時,闕門留門事,榻前定奪矣。留門時所當啓稟於大王大妃殿,而戊辰陵幸時日記中,無可據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稟於大王大妃殿矣。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許沃爲獻納,蔡膺萬爲正言,韓顯謩爲校理。
○吏曹啓曰,卽接敦寧府移文,則以爲檜原君倫,花陵君洮,礪原君柱呈單內,因宣廟朝受敎,德興大院君奉祀孫,世世除授敦寧都正,以爲不易之定規,是乃重宗祀之盛典也。今者,宗孫故都正李明會長子亨宗,旣已免喪,當爲付職,斯速入啓處置云。德興大院君奉祀孫,世世除授敦寧都正,已有宣廟朝受敎,且辛丑年李明會都正除授時,本曹草記批答,有依爲之之敎矣。今此李亨宗,似當依前例,以加設都正下批,而自下不敢擅便,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加設都正除授。
○傳曰,今番留都,異於常時,當各別申飭。再昨年各宮奴婢,亦爲出入矣,今番各宮奴婢,則亦許出入,而佩信符漢符者外,一切嚴禁。
○御營廳啓曰,前持平崔命相,本廳軍色郞廳,已爲啓下,而方在罷散中,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御營廳啓曰,本廳來三月四月兩朔,應立後部後司屬黃海道五哨軍兵六百七十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三月初一日,與右司軍兵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御營廳啓曰,本廳屬海西六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三月初一日,與東營入直五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御營廳啓曰,本廳五月六月,當海西六番九番別馬隊,逐朔立番次,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營,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御營廳啓曰,本廳來五月六月兩朔,應立前部前司屬慶尙左道五哨軍兵,四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五月初一日,與後部後司軍兵,當爲替代立番,趁期調送事,本道監、兵使處,依前知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摠戎廳啓曰,水原軍十二哨內二哨,則分排於諸處把守,十哨則留都結陣事,定奪矣。勿論結陣與把守,五六日冷地暴露之際,不無病傷之慮。且鄕軍,異於京軍,尤宜有軫恤之道,軍兵每哨每隊,題給空石五立,然後可以支過,而摠戎廳則無空石所儲云,容入空石四百四十立,分付廣興、軍資兩倉,使之卽速輸納於留都陣所,分給於軍兵等處,何如?傳曰,允。
○摠戎廳啓曰,今此寧陵幸行gg行幸g時,水原軍兵十二哨,調發上來,今二月二十三日逢點,二十四日留都事,命下,而水原軍兵十二哨,該營將趙儐領率,成陣於露梁矣。臣今出往沙場,點考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摠戎廳啓曰,今此寧陵幸行gg行幸g時,各軍門諸色標下餘軍,量宜作隊,各其將官率領留待,入直本營事,自兵曹節目,啓下矣。臣營諸色標下軍之畿邑居生者,則爲除弊端,姑不徵召,而以其京居者,留都陣各差備待令之外,實餘軍一百十名,則依該曹節目作隊,而使將官領率,入直于三淸洞本營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2月25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行宮。
○政院啓曰,今日賓廳日次,而擧動相値,頉稟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三嚴雖早,出宮則差遲,當如順陵行幸時,勿爲燃炬事,分付。
○傳曰,明日動駕時三吹,以卯正三刻,磨鍊以入。
○政院啓曰,南漢山城四大門十三哨,以守禦使留營時,則鎖鑰,守禦使句管,今則自兵曹句管乎?依前以守禦使句管乎?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令守禦使句管。
○庚戌二月二十五日,上詣寧陵擧動入侍時,大駕至廣津頭,御龍舟。上曰,水原軍,先朝有與京都監無異之敎矣。今日望見留陣處,則軍裝服色,極爲疲殘,反不如禁衛上番軍,是何故也?工曹判書李森曰,近年以來,饑饉連仍,軍容若是疲弊矣。上曰,水原若此,他邑可知。前後府使,竝推考,可也。上曰,津船外上下船隻中,限六七隻,預先下送於水原軍當渡之江。{{*|出榻敎}}大駕至南漢行宮。
==2月26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行宮。
○政院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兵曹判書金在魯,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入侍。
○庚戌二月二十六日,上御◆◆行宮。領、右相,兵曹判書請對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曰,大駕詣陵所後,依戊辰年,兩營步軍,則勿爲內扈衛,作門處前後結陣,只以砲手挾輦四百名,昵近扈衛,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出宮正時,以丑正三刻磨鍊以入,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大駕未到陵所前,祭物預先整備以待事,申飭祭官,何如?上曰,依爲之。致中曰,驪州牧使、利川府使及各務差使員,竝令待令於山城,何如?上曰,依爲之。兵曹判書金在魯曰,別軍職所騎病蹇者,以外司僕馬擇給,何如?上曰,依爲之。{{*|竝出擧條}}
==2月27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利川行宮。
○親祭寧陵。
○傳曰,今番謁陵之擧,由於情禮之所當然,而三年經營之至情,少伸於今日,瞻望象設,追慕冞切,追懷戊辰,尤倍愴心。且情雖伸矣,於民弊則大矣,況民困於疫癘之中,此予所以尤爲軫念者。今日行幸,與戊辰同,其時先朝軫民隱之盛意,豈不仰體?驪、廣、楊、利四民,減民役事,其令廟堂,於山城行在,稟處。驪州士庶中,年七十以上,依古例食物題給,年八十以上者,再經行幸,亦可謂稀有,勿論士庶,竝加一資。昨見鄭判府事疏,在於一日程云,養老,王政之大者,特爲遣史官存問,令本道依歲饍例題給,而曾經卿宰年七十以上,在近邑,亦爲食物題給。
○義禁府啓曰,尙州討捕使柳萬成拿問事,傳旨啓下矣。柳萬成,時在任所,發遣府書吏,交代後拿來,何如?傳曰,允。
○傳曰,中使勞問時,訓局軍兵二三名,守禦軍禁軍一名,有病云,今則何如耶?問啓。
○政院啓曰,問啓事,命下矣。招問各營執事,則訓局以爲,病軍三名,尙未差愈。今日行陣時,病軍又爲五名,故使本局醫官看病,相當藥物題給,使之落後救療云。守禦廳以爲,本廳軍兵京標下隨駕若干名,姑無得病者,兩處扈衛及沿路擺撥、傳語、斥候、防守軍兵,其數甚多,而聚在一處者,過來時,雖見若干有病云,而不至大段。且已次次輟還,姑未知其畢竟有事無事。今方傳令,各邑査問後,啓聞計料云,禁軍陣中,昨日病者一人,今已向差隨駕,此外無他病報者云。禁衛營以爲,禁衛軍則二名,朝者氣急昏仆,旋已醫治向差云矣,敢啓。傳曰,其中未差軍兵,加給藥物。
○庚戌二月二十七日,上御利川行宮。大司憲請對入侍時,大司憲宋眞明曰,今此數百里動駕,自不無勞民動衆之事,些少弊端,固不足言,而殿下爲慮燃炬有弊,旣已前期,申飭。且行幸稅駕,必趁未暮,恤民省弊之德,藹然可見,而今以利川事觀之,則植炬而不燃者,民人相續負輸于官府,臣問其由,則皆以爲植炬,乃一境民人,自備之物,而官家責納,故時方輸去云,聞極駭然。如此事,雖非朝家一一摘治之事,以此推之,他邑可知。令該道道臣,另加査問,凡需之預備而不用者,一皆還之民間,雖已經用者,以年例應捧推移,一切以省弊爲主之意,更加申飭,何如?上曰,出宮時,時刻或早,則慮有植炬之弊矣。至於外方民弊,尤不可不念,而利川縣監之事,殊極駭然。雖非自朝家摘治之事,係關民隱,則從當遣繡衣廉問以處之,民間之捧納而不用者,皆令還給,已用者,自官推移事,自廟堂,分付于該道監司,各別申飭,可也。眞明曰,非獨利川,他邑亦似有如此之弊,一體分付于該道監司,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
==2月28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南漢行宮。
○傳曰,京畿監司,各務差使員入侍。
○庚戌二月二十八日,上御南漢山城行宮。領府事李光佐,判府事沈壽賢,京畿監司趙尙絅,各務差使員入侍時,京畿監司趙尙絅曰,畿邑還上之數,本來些少,自前雖有折半留庫之令,未能堅守矣。今番則別爲申飭,故守令與民人,擧皆落莫,農糧及種子,萬無拮据之望云。今若堅守折半留庫之法,則畿邑民人之廢農可慮,似有參酌處分,故敢達。上曰,大臣之意,何如?光佐曰,此法,決不可撓改矣。蓋連歲稍豐之餘,來秋之又爲登稔,未可期必,如或凶荒,則傾庫分給之後,將何以救濟乎?臣意,則宜用劃一之法矣。壽賢曰,臣居在畿邑,詳知物情矣。畿邑還穀,擧皆不多,民人輩每當窮春,不但仰哺而已。至於大同及種子,專賴於還上,今若用畫一之法,則事涉難處,莫如付諸道臣,計民口數及還穀數爻,參酌以處,似好矣。尙絅曰,大臣欲用畫一之法者,誠甚切迫。畿邑民人,專賴還穀而耕作,每當農節,必分給種子及繼給農糧,然後可免廢農之患矣。今若以折半留庫之故,種子與農糧,不爲出給,則目前廢農,勢所固然,前頭豐凶,何暇論乎?臣之愚淺之見,則折半留庫之法,決不可堅守,或留三分之一,或留四分之一,似乎便當矣。光佐曰,然則折半之法,畫一堅守,若有切急之邑,使道臣臨時狀聞,似好矣。上曰,後日次對時,令廟堂,稟處,可也。{{*|出擧條}}楊州牧使金浩曰,諸臣,以還上折半留庫不便之意,旣陳達矣。至於楊州,則奉安十二陵寢祭享時,及許多公用之米,其數甚夥然,而本州元無一石之米糶,故凡諸所需,艱辛推移,事體之未安,已不可言,而本州例兼營將之任,前年變亂時,牧使臣兪拓基,領軍留陣于鼓巖隅也。適以北漢移轉米之留置者,爲軍兵之糧,若無此米,則其時臨急罔措,當復如何?雖以此言之,不可無米糶,前冬臣之疏籲,蓋出於萬萬不得已也。且畿邑中楊州之民,尤甚殘忍,宜有各別軫念之道,畿內各邑,則米糶元來不多,無可以推移處,而他道則亦多有裕之邑,如忠州之邑,米糶多至累巨萬石,三四千石有無,不甚關係。且通船路轉輸之際,亦爲便好,以沿江糶米,限三四千石,有劃給本州,以爲糶糴之資,則此於忠州,不過九牛之一毛,其爲本州之惠莫大,惶恐敢達。尙絅曰,臣於楊州還上事,實爲之切悶。其許多苟艱之狀,牧使旣有陳達,而臣習知楊州事,糶穀本來甚少,而且無米糶,故至於祭享時所用,亦必艱辛推移,其事體之未安,當復何如?本州,自是畿輔重鎭,雖以兪拓基領軍時事言之,若無北漢米,則數多軍糧,其將何以辦出乎?臣於年前,爲湖西繡衣,稔知忠州之事,以米糶之多,作一民弊,移給三四千石於楊民,誠爲得宜,而且毋論某邑,俱是賑廳會付之穀,則其於忠州、楊州,小無所妨,如楊州之邑,固宜有別樣顧恤之道,自上依請劃給,實合事宜矣。上曰,原任大臣之意,何如?光佐曰,楊州事勢,誠爲切迫,旣奉十二陵寢,事體自別,而糶穀元來甚少之中,且無米糶,民間糶糴,姑舍勿論,許多公用苟艱之狀,必爲不少,宜有劃給之道矣。壽賢曰,各邑糶穀,甚爲不均,如楊州之邑,只有六千石租,而無一石之米云,不可無變通之道。除出他邑數多之米,劃給楊民,則事甚便好。且忠州米糶之多,甲於一國,移彼給此,實爲平均,且合事宜矣。尙絅曰,旣有備陳,宜有處分矣。上曰,後日次對時,使之稟處,可也。{{*|出擧條}}
○庚戌二月二十八日,上御南漢山城西將臺時。上曰,所經各邑京大同米,依戊辰年例蠲減乎?其間不瑕有掣肘之事乎?都承旨趙顯命曰,戊辰驪、利、楊、廣一體減之,而臣意則驪、利、廣,乃駕過之地,楊州非駕過之地,似不無差等矣。上曰,楊州爲船艙之役,亦出伐院站矣。何必增減乎?領議政洪致中曰,已有戊辰已行之典,何必區別,有所差等乎?四邑一依戊辰年例均減,恐爲得宜矣。上曰,四邑春大同,依前例蠲減,宜矣。廣州府尹李普赫曰,春大同,或有已捧之邑,使之還給,則多有減縮之弊矣,恐不得專一也。上曰,已捧之邑,今秋或明春除之,未捧之邑,春大同,特爲除減,可也。守禦使尹淳曰,山城,處在十里絶頂,居民,無作農之勢,生理絶艱,獨東門外新峴內,駕過時所見,山谷間片片起耕處,不過若干結,而朝家曾許免稅,稍爲聊生之地,昨年出稅後,擧皆落莫,益無保存之望,今此出稅,旣是朝家大處分。且其收稅,若歸於地部經費,則臣何敢容議?本州田三稅,一倂留作軍餉,且聞今年實結,只是七八結云,七八結收稅得失,無甚輕重,而其有關於生民命脈則大矣。臣於昨秋,以此陳達,有令廟堂,稟處之命矣,今於駕臨本城之日,特許其免稅,則慰悅城內民情,無大於此,故惶恐敢達。上曰,昨年陳達時,令廟堂,稟處者,蓋有微意,今日更聞守禦使之言,若干結數,皆是城內民人之所耕食,則特爲免稅,可也。校理柳儼曰,聖駕旣過山城,又臨將壇,臣有所懷,故敢達。丙子之事,尙忍言哉?獨幸斥和諸人,能扶大義,風聲所及,人至今賴之。其中洪翼漢、尹集、吳達濟,慘死虜庭,暴屍異域。洪、尹兩家,則皆以遺衣虛葬,故朝家特令給復,獨吳達濟家,以虛葬爲非禮,只將衣囊,燒埋于其妻墳之後,雖以初無墳墓,故尙未有給復之命,而旣有其妻之墳,又有所埋之衣,則似宜有一體給復之擧矣。上曰,死節之人,孰不可哀,而三節臣事,尤極慘然矣。果有其妻墳,則給復似好,大臣之意,何如?致中曰,旣有妻墳,而燒衣囊埋後,則其在尙節之道,當有別恩典矣。上曰,此則與他自別,特爲給復,可也。上曰,頃見知製敎製進雙嶺戰亡人賜祭文,有曰,有淚如雨,予心以爲過矣,今此行幸,適見其處,見致祭次設帳處,若陰魂義魄之留焉,深有所惻然,不覺淚落。於是乎始知其句語之不虛矣。而《孟子》所謂藹然四端,隨感而見者,今登此壇,尤有所感矣。兵曹判書金在魯曰,日昨自上過雙嶺時,駐馬良久,聖意可想,而今又聞此下敎,不勝感歎。雙嶺戰亡人兵使閔栐之後孫東洙,方以宣傳官,隨駕,兵使許完之後孫,卽獻納許集,金井察訪許采,而其奉祀孫鋿,亦於今番都政,除授參奉云矣。上曰,東洙爲人,何如?在魯曰,臣曾不識面矣。待罪本職後,一再見之,而爲人精緊,先烈亦極可尙,故今番都政,首擬受點矣。上曰,工判亦見之耶?李森曰,東洙武藝,雖未詳知,而爲人則佳矣。上曰,閔栐、許完子孫,各別錄用,可也。{{*|竝出擧條}}
==2月29日==
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
○上在昌德宮。
○政院啓曰,今日賓廳日次,而御駕在路次,頉稟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曰,自寧陵洞口,至箭串橋,捧上言事,分付。
○以摠戎使申光夏狀啓,水原軍金贊雲物故事,傳曰,事極驚慘,令該曹各別恤典擧行。
○摠戎廳啓曰,留都水原軍中,因病物故者,依上番軍例,米布題給事,旣已啓聞矣。臣於宗廟前路,親承聖上惻怛之敎,正木三疋,白米一石,因聖敎別爲加給之意,分付軍校等處,使之着實斂屍運去,而病軍十二名處,亦爲覓給藥物,留都軍兵等,累日露處,自上特爲軫念,今又駐馬勞問之意,一一曉諭軍中緣由,敢啓。傳曰,知道。
○摠戎廳啓曰,今二月二十日,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因兵曹判書臣金在魯陳達,臣之所領鄕軍,則還宮時,日勢未暮,則依他營例,一體罷陣,如値日暮,則仍姑結陣,待翌曉罷送可也事,命下矣。卽今日勢未暮,依他營例,罷陣放軍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庚戌二月二十九日,還宮入侍時,大駕至山城前路。上曰,龍仁人南應海,出付京畿監營,移送秋曹取招。{{*|出駕前下敎}}大駕出廣津晝停幕次。上曰,駕前至近之地,不能禁其高聲喧譟之人,誠極駭然,當該義禁府都事兩人,竝拿推,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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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英祖/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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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式暇}}。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章敬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數百里動駕,連日觸冒風埃,恐不無勞傷之節,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近日益復完復如常乎?臣等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展禮園陵,伸三年經營之情,感幸之極,追慕罙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尤切欣忭,予則情禮旣伸,不知所憊,而氣亦如常矣,嬪宮氣候差勝後一樣矣。
○鄭來周啓曰,大駕旣已還宮,諸道監司,勿爲留待境上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兼春秋李瀁,以判中樞府事鄭澔疏批傳諭出去,預備兼春秋張斗周,以存問事,今又出去,預備不備,李瀁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單李日瑞。
○傳于金始炯曰,閔判府事問安後,尙在闕中,則當爲引見,遣史官傳諭,如已出去,則明日,當爲引見,入來事,遣史官傳諭。
○假注書權賢,書啓,臣承命馳往于安國洞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所住處,傳宣聖旨,則以爲,臣方欲請對陳情,而遠陵動駕,還宮屬耳,或恐此時引接,有妨於攝養,姑待數日矣。下敎至此,不勝惶感。明日謹當進詣閤外,恭俟指揮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鄭來周曰,判敦寧黃欽,以耆舊之臣,淸儉荒野,嘗嘉其志,今觀忠監狀啓,心甚傷悼,喪葬等需,令本道,各別題給,造墓軍,亦爲量給,以表予意。
○鄭來周,以魂宮忠義,以三獻官意啓曰,本宮祭享時,亞終獻官與諸執事,則先詣享所,香祝來到之際,祗迎後,就次致齋,自是規例,而氷庫別檢鄭壽崗,見差齋郞,終不入來,殊未知其事故之如何,而日已向晩,事勢窘急,故不得已以預差尙衣直長權浻,陞實行祀,而莫重祭享,無端不來之狀,誠極駭然,不可無警責,鄭壽崗罪狀,令攸司稟處,何如?傳曰,事極無據,令攸司,從重科治。又以禮曹言啓曰,私廟展拜,常以每年季春稟定事,曾已命下矣。展拜吉日,以何間推擇乎?敢稟。傳曰,以望前,推擇吉日,可也。
○又以禮曹言啓曰,私廟展拜吉日,取稟草記,傳曰,以望前推擇吉日,可也事,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十一日平吉,十五日大吉云。此兩日中,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以十五日定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宗廟夏享大祭親行事,已爲啓下矣。《五禮儀》,有大祀後,陳賀訖,行飮福宴之文,而本曹謄錄,則每以近年以來,竝爲停止爲辭,而有權停之命矣。今此親祭時,陳賀飮福宴等節目,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亦權停。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曾因慶尙狀啓,逆魁鼎佐同生兄錫佐,出繼於其叔峻,而禮曹葉作中,無載錄處,旣無啓下文書,則不可以出繼施行,錫佐子等,更爲成冊,修正上送之意覆啓,分付本道矣。卽接本道都事沈一羲所報,及該邑所報成冊,則逆魁鼎佐緣坐人等,査出列錄以來,而鼎佐同生兄錫佐,曾已物故矣,庶妹貞伊,依例全羅道、珍島郡,緣坐爲婢,同姓姪子鶴守,興陽縣鹿島鎭,流三千里緣坐安置,而右罪人等,時囚陜川郡,發遣府羅將,仍令押送于各其配所,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大駕旣已還宮,假內乘崔定,依例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寧陵擧動時,闕外各營都監軍兵入直處,依兵曹節目,準一百名添入矣。今已還宮,依前以五十名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留都水原軍中,因病物故者,依上番軍例,米布題給事,旣已啓聞矣。臣於宗廟前路,親承聖上惻怛之敎,正木三疋,白米一石,因聖敎,別爲加給之由,分付軍校等處,使之着實斂屍運去,而病軍十二名處,亦爲覓送藥物,留都軍兵等,累日露處,自上特爲軫念,今又駐馬勞問之意,一一曉諭軍中緣由,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南漢山城別遣御史試才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初八日、初十日,俱吉云。御史下去後,以此兩日中,推移設行,規矩單子,依前例書入,而規矩落點後,追磨鍊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答咸鏡監司尹陽來疏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任。
○答判府事李宜顯疏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念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引咎,其須善攝,俟間上來,以副至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鍼醫看病。
○咸鏡監司尹陽來疏曰,伏以臣,以不才衰癃之質,猥受隆寄於重藩大無之地,夙宵憂懼,恐蔑涓埃之效,以孤委托之盛意,故莅任以來,殫竭心力,不遑飢渴,牽補架漏,救焚拯溺,而才不副誠,計未入量,焦悶勞悴,疾病乘之,痰火衝升,胸膈煩憊,日食不再,而猶未能知味,夜睡多失,而或至於達曙,肌肉銷鑠,氣力澌頓,種種危苦之狀,猥不敢悉陳,雖欲一日之將息,無奈衆務之煩委,强勉酬應,愈益憊敗。今則眞元虛脫,精神昏眩,前忘後失,左顚右錯,涔涔厭厭,如將淪入地底,顧此病狀,決難猷爲於賑活飢口之策,若使一朝,馴至於僵臥不起,不能强勉之境,而賑事壞敗,民生盡劉,則雖誅殛臣身,無補於己死之民矣。目下災邑民事,萬分切急,雖以邑之大小,災之淺深,或有差等之少異,而大抵見存之穀,則毋論會內外,槪無一二月之儲矣,以一道之穀數,計一道之人口,留俵各邑外,盡括移出,且以嶺東、嶺南未來之穀,公私南北貿聚之物,合算分排於七邑之民口,亦皆有一朔餘不足之患。況北運阻於風濤,東船杳無歸期,方使各就隣近,推移充給,有若寒乞兒朝貸夕炊之家計樣子,而此亦爲一旬計耳。嗣此以後,缾罍俱罄,束手無策,至於嶺南移轉,尙無擧行聲息,萬有一分蹉跌,勢將立視其死,在今籌策,時刻爲急,而以臣之病頓精力,憒昏神思,萬無周旋接濟之路,百爾思量,惟有早先陳懇,啓請處分,庶可爲救民報國之圖,故玆敢疾聲馳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矜悶臣病勢之日就沈篤,諒察此民命之方且近止,啓先遞罷臣職,擇遣有才識强健之人,以濟一方顑頷濱死之數十萬生靈,而仍命有司,重勘臣不效之罪,以勵他人,不勝萬幸。臣無任瞻天跼地悶迫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疏曰,伏以今番動駕於累日之程,省謁園寢,克展孝思,回鑾平寧,欣抃之情,中外攸同,臣,日伏奉批旨,諭以先爲入京,益增感惶,寸寸前進,祗候路次,仍將發向京裏,而所傷身軀,轉覺浮高,不能植坐於馬背,觀瞻駭怪,以此䟸盭醜惡之形,不可近傍都城,左擔右曳,還投舊巢,咫尺脩門,如隔雲霄,回望耿結,但有涕淚,伏乞聖明,察臣萬無自力之勢,亟命鐫削職秩,仍治不遵敎令之罪,以嚴義分,不勝大願。臣無任悚蹙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3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病}}。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章敬王后忌辰。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卽者,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因聖敎,來詣賓廳矣。傳曰,引見。又啓曰,右副承旨李春躋,同副承旨金應福,今日竝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獻納許沃啓曰,臣於昨年秋,得蒙恩暇,歸省病父,累叨言地,一未趨承,尋常惶隕。其間,以眞儒減律事,重被諫臣之論劾,以至勘罷,投閑置散,分甘自適,當此園陵幸行之日,不敢屛伏,纔到私次,除旨遽下,動駕隔宵,不暇他顧,黽勉出肅,仍參陪扈,而第其危蹙之踪,終有所不可因仍者,蓋臣之向年一啓,實出於深惡眞儒之擅弄權柄,嚴斥眞儒之扶植逆鏡,而此在於未聞筵敎之前,則其所擬律,不過爲斟量得中之意,卒非有一分容護之念。而情外之斥,至發於言地,此已臣言議粗淺,不能見孚之致,況今罪名益著,重論繼發,則臣以當初減律之人,尤不可一刻仍冒於臺次,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獻納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三月初二日午時,上御熙政堂,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引見入侍時,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右副承旨鄭來周,假注書金聲大,記事官李日瑞,記注官睦趾敬,入侍。閔鎭遠進伏曰,數百里之地,累日動駕,勞攘撼頓之餘,聖體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上曰,少無所傷矣,伸累年未伸之至情,氣頗疏暢,水剌亦勝於前日矣。鎭遠曰,廻鑾萬安,而翌日甘霔大霈,尤爲欣慶,始也天屢出災異,此仁愛殿下也。今又休祥荐臻,此眷顧殿下也。天之仁愛眷顧若此,未知殿下,將何以仰答耶?臣願殿下,謙虛寅畏,無自聖自用之病,接下思恭,無慢罵折辱之失,一心對越,仰答天心,是臣區區祈望之心也。上曰,勉戒之言,好矣,各別體念焉。鎭遠曰,伏聞陵幸時,臣之老母,有食物題給之命,臣則無毫分補益於國,而殿下曠絶之恩,去益隆厚,旣命致祭於先臣之墓,又致食物於老母,臣之閤門老幼,雖皆隕首結草,將何以報效萬一乎?只切感泣而已。上曰,旣臨其地,何不致祭於府院君之墓?府夫人尙在,豈無食物題給之事乎?鎭遠曰,乙巳殿下,下敎于賤臣,謂臣家,必有景廟御製,使之搜覓以納,其時,臣自謫新歸,家屬未及咸聚,至於家間箱篋之屬,亦皆散在京鄕,故不得搜出,只得絶句一首以進矣。其後丁未六月間,偶閱家藏舊篋,得御製加足帝腹論一篇,蓋往在庚辰、辛巳,仁顯聖母,寢疾彌留,臣兄弟,祗承肅廟之命,出入大內,朝夕承候,其時景廟,長侍聖母之側,聖母,每令景廟與臣等,討論文字於前,此篇,卽其時所得而寶藏者也。旣搜得此篇,擬待後日登對而進矣,未及進,而臣被罪下鄕,故尙在臣佩囊中,今始敬奉以進矣。蓋是時,景廟春秋十三歲,而非但文理贍暢,命意措辭之際,義理正當,人君待下之禮,士子自守之義,說盡十分道理,可見其時聖學,已臻高明,而後王後臣,所宜服膺而體行者也。伏願殿下,不但追慕感愴而已。必思所以遵奉遺訓,毋或有違也。區區祈望之忱,於此益切矣。上曰,上之。鎭遠傳之小宦,小宦上之。上曰,今見御製、御筆,追慕益切,列聖御製開刊時,當印入而未及矣,景廟賜卿家之意,誠非偶然,卿奉此以歸,以爲卿家之寶藏,模寫一通以進,可也。鎭遠曰,然則模寫時所入諸具,分付各司,使之進排乎?上曰,依爲之。鄭來周曰,出擧條爲之乎?上曰,大臣親承下敎,何必出擧條?鎭遠曰,臣進此御製,仍有所達矣,臣於庚辛侍疾時,仁顯聖母,嘗下敎曰,世子天性至孝,朝夕不離側,愛敬此身,有過於私親。其往省私親也,亦必告予,不敢自擅,自予病後,若値添重之日,則亦不敢告予往省,予覺其然,必使之往省,然後始往,聞其私親,或與之附耳密語,雖未知所言之何事,而世子輒默然不應,以此至被毆打,涕泣而歸云,尤爲可愛可矜云云,是時景廟春秋甫過十歲,而其孝行之純篤如此,其善處人倫之變又如此,及至聖母禮陟也,哀戚踰制。其迎哭返虞也,路上哭不絶聲,群下莫不感動,雖大舜之孝,何以加此?夫景廟沖年盛德,知之詳者,莫臣若也。若後人不知其如此,而遽以辛丑以後事,非由於群奸之幸有疾恣欺蔽,而謂盡出於睿裁,則其貽累受誣,當如何哉?臣每念及此,心肝如割,乙巳之首陳袖箚者,斷斷血忱,只在於此矣,其後疏章間,有敢以景廟本然之德,歸之於桀、紂、幽、厲同賦之性者,雖出於未詳沖年聖德之致,而其言,極爲未安矣。臣每欲以仁顯聖敎,一陳於殿下之前,而事涉內間,惶恐不敢矣。臣今老病將死,臣死則此事,殿下孰從而聞之?敢此冒死仰達矣。上曰,疏章間所言,誰所爲耶?鎭遠曰,任徵夏疏出後,章疏紛紜,其時諸疏中有此語,故臣深以爲未安,行語間及之,而其人姓名,則不能詳記矣。然其人豈有誣逼先王之心,而有此語乎?但其下語,不能審愼,故臣以爲未安矣。上曰,承旨知之乎?來周曰,臣其時,在外任,朝報不能一一得見,故無所知矣。上默然良久。鎭遠曰,臣恐先王懿德,或至泯滅,故有此陳達矣。上曰,他事,未能詳知,而景廟在東宮時,誠孝之極至,處事之盡善,宮中之人,至今稱頌,予亦稔聞,而不知仁顯聖母之有此下敎矣,今聞卿言,追慕景廟之心,益切于中矣。鎭遠曰,臣仍此,而又請以其時事,仰達矣。仁顯聖母大漸時,嘗下敎於臣等曰,甲戌復位之後,未久,朝議以爲,世子私親供奉等節,當與諸妃嬪有別,自是宮中人心,率皆傾嚮於某處,宮中舊法,妃嬪家內人,無敢出入於大內近處,而某處內人,則常常往來於寢殿,至有穴窓窺見之擧,而寢殿宮人,莫敢呵禁,事極寒心,而無可奈何,卽今予病,症形極怪異,人皆謂必有所祟,宮人時英者,多有可疑之迹,亦不無現露之事,而何人敢告於主上,而主上何以知之乎?只予備受苦楚,今至多年,已無回蘇之望,卽今所願,惟在速化,而猶有進退,如是彌留,苦哉冤哉。仍泫然下淚,臣至今追思,心肝如割,昇遐後獄發,臣以史官,入侍於親鞫時,判義禁李畬,進請罪人雪香問目,則肅廟以雪香罪狀,縷縷下敎,而出入寢殿,穴牕窺見一款,果入於問目中,罪人時英,亦承款伏法矣。其後乙酉年,臣以承旨,在政院,大司憲李塾,以鄕儒之疏,論罪南九萬等,請對請罪鄕儒,則肅廟命竄李塾,仍特命臣入侍,敎以李塾敢請對伸救南九萬,此予堤坊不嚴之致,南九萬罷職,臣對曰,李塾遠竄,似過重。且南九萬,曾以得罪名義,被罪,旣已放敍,今又因塾言而罷職,則有同怒甲移乙,恐爲未安云,則肅廟敎曰,此非移怒之比,堤坊不嚴,故如塾輩,敢發此言,將至義理晦塞,不可不更爲罷職矣。仍敎曰,將欲親行酌獻禮於敬寧殿,知悉,臣退出後,酌獻禮祭文,親製,下本院,今雖不能盡記,而有曰積痛少伸,義理猶晦,世道至此,寧不惋慨?此文入錄於御製冊中矣,此等事,或恐殿下,未及詳悉,敢此冒死仰達,願殿下遹追先志,毋使此箇義理,少或有晦,則聖考、聖母在天之靈,亦必悅豫於冥冥之中,倫常義理,庶不至斁塞矣。上默然良久曰,更思所達之言,悲慕益新,卽今此義理,不至晦塞,未知卿所言者,有意而發耶?鎭遠曰,非有他意也。臣今老病將死,故備陳其時聞見,以爲畢義之地,欲使殿下知之,俾義理不至於年久而晦昧也。上曰,豈有如此之事乎?此義理,終無晦塞之理矣。仍令少退,諸臣,出閤門外,有頃,復入侍。上曰,向者入侍時,已有更見之意,昨日欲爲引見,而卿必勞憊,故使之來待於今日,予則何憊焉?氣頗疏暢,故氣升眩氣等候,自然減却矣。且卿之所欲陳情者,何事耶?鎭遠曰,臣之今行,只欲一謝恩命,從容退歸矣,頃日筵中,伏承聖敎,使於回鑾後,久留城中,仰認聖上不棄舊物之至意,在臣區區下情,亦豈不欲仰體聖意?仍留從仕,而第臣情勢,決難從宦者,不止一二,臣請悉暴悃臆而歸矣。自逆亂以後,殿下雖曰,聖誣無未辨之慮,而臣則以爲,聖誣尙在未辨之中,蓋甲辰大喪時,中外皆認爲先王無疾暴薨,而夢、顯、維賢輩,做出凶言,以驚惑之,其時逆亂,藉此聲言,今日人心之未定,皆本於此,而當初症候本末,尙未昭示中外,則可謂聖誣已盡辨暴乎?此臣所以不可從宦者一也。臣之向來所被罪名,至重且大,或曰誣上不道,或曰犯分悖義,或曰世執國命,無非極惡大罪,幸荷聖上曲加容貸,薄施譴謫,而旋降宥命,又以本心無他等語,屢煩下敎,生死肉骨四字,不足以喩其再造之恩,而人臣負此惡名,實無以自立於人世,況敢擧顔於朝端乎?如是而晏然於百僚之上,無所顧恤,則是眞無忌憚之小人也,臣所不忍爲也,此其不可從宦者二也。臣於辛丑年,待罪崇班,先王忽下代理之命,臣與諸大臣相議曰,聖候尙在違豫中,早晩當有此擧,而今日是卽位元年,此時遽有代理之擧,則群情缺然,聽聞驚惑,不可不力爭連籲,而不得請,卒有非常之下敎,大臣驚惶罔措,歷問于諸臣,臣職秩最高,故首對曰,上敎如是懇迫,請依丁酉已行之節目,何如?翌曉聯箚時,臣雖未及知,而見其箚辭,則蓋用臣之言也。其時四大臣,以此竝被慘禍,臣則以同事之人,只被竄謫,獨免於禍,死者有知,能無愧乎?乙巳赴朝後,妄以辨先王之誣,彰先王之德,爲第一急務,作爲袖箚而進之,將欲繼請伸雪諸臣之冤矣,袖箚未蒙採納,而因他相之箚陳,殿下快賜伸雪,且施褒典,臣不敢更陳情勢,因仍行公矣,今則其時大臣,又被追削之典,抱冤泉下,而臣以當初同事之人,獨爲揚揚從仕,則他日死從地下,必唾臣面矣,臣豈忍爲耶?此其不可從宦者三也。《肅廟實錄》,設廳多年,久未汗靑,臣間承摠裁之命,數年董役矣,臣等被罪屛退之後,聞時議,以其所纂修者,謂多謬誤,至有稟命釐正之擧。夫肅廟盛德大業,傳之萬世者,惟在實錄,臣子追報之誠,亦惟在於實錄,於此而有所未盡,則其罪,如何?諸臣多以此被罪,判府事李宜顯,以其時主文之人,以此引罪,至今屛退,臣以數年摠裁之臣,何可獨逭刑章乎?此其不可從宦者四也。向年任徵夏之被竄也,臣陳達於筵中曰,臣見徵夏之疏,其主意與臣箚同,徵夏被罪,則臣亦何敢自安乎?以此引罪,則殿下敎曰,何必過嫌乎?臣泯默而退矣。今者徵夏,朝廷論之以逆,將欲亟正邦刑,夫徵夏,不能審愼於文字,誠有罪矣,其疏主意,欲明先王之有疾,以彰本然之聖德,則一亂二字,蓋指鏡、儉輩而發,謂之誣逼先王,決非其情,昔在肅廟初年,許穆以孝廟昏亂之朝等語,敢發於筵中,其後庚申年,始論其罪,臺啓請以遠竄,肅廟只施削黜之罰,夫直斥孝廟以昏亂者,罪止削黜,泛下一亂二字者,罪至極刑,國家用法之前後各異,臣不敢知,而徵夏被竄之日,臣猶不安,有所引嫌,及今就刑之日,臣尤何敢出入朝班乎?此其不可從宦者五也。臣於乙巳前在鄕時,聞秦再奚力辭圖畫虎龍之像,心頗嘉之,而未詳實狀矣,入朝後,再奚來見臣,臣問其事實,則果如臣所聞,臣意以爲,微賤者能如此,朝家宜有褒嘉之典,乃敢陳達於筵中矣,及臣罪廢之後,伏聞說書韓師善上疏訟其父,謂臣奏達之後,再奚來言其爽實,則臣怒之,捽曳再奚而黜之云,臣旣聞再奚之言而陳達,則再奚豈有謂臣爽實之理,臣豈有捽曳再奚之事乎?雖然,果如其言,則是臣白地做出無根之說,欺誣聖聰也。事雖微細,欺君之罪至大,臣何敢一刻自安乎?此其不可從宦者六也。臣之不可從宦,大略有六,情迹如此,而尙可以冒居大臣之列,出入班行乎?殿下縱欲哀隣而曲貸之,不復加以刑辟,亦宜放棄田里,使之杜門省愆,是臣至願也。臣何敢因留都下,晏然供職,有同無故之人乎?區區情私,敢此冒死仰達。上曰,初達之言,批旨已言之,而向者儒臣趙明翼,亦以此陳達,故有所下敎矣,卿未及聞之耶?鎭遠曰,臣未能詳知,而仍趙明翼,略聞其槪矣。上曰,彼一節,付諸先天之後,今不可如是復言,而藥院無罪,卿,曾爲藥院提擧,亦知此例矣。凡藥房逐日啓辭問安,及再啓口傳啓辭,皆出朝報,而不出朝報之說,予甚怪矣,景廟議藥事,雖有所云云,辛丑以後,豈知有甲辰八月之事耶?卿亦不知,雖在藥院之臣,豈可爲驚動之事乎?其時事,予皆知之,雖卿當之,想亦難矣,以古觀之,大漸之時,藥院問安未及爲之者,亦多有之,而卿以此爲義理,欲爲曉諭耶?宣廟二月初一日,亦是意外,故其時,有進御時以滯氣至此之說,明廟朝,又如此,前後若有如許事,則皆疑後嗣王乎?人之父兄子弟,何以異也?鎭遠曰,上候,雖有微恙,藥院必啓辭問安,出朝報,只以朝報見之,則外人何以知症候輕重乎?藥院,閤外口傳啓辭,及廚院移直侍藥廳等事,外人始知上候之危重,無不驚動,外方人上京者,目見京中震動之狀而歸傳,則外方亦皆聞知矣。其時,臣則未見朝報,而人傳閤門外口傳啓,或有不出於朝報者,廚院移直,大漸時,始爲之,故移直之報,與諱音同傳,語未畢,上曰,卿之上來,予以爲是,而見書啓之後,知其有留住之意,卿已入來,則如是從容去就宜矣,以今番措語見之,卿之病痛,尙不祛矣,予以勉思自保之意,前已下敎,卿亦記有耶?向日優遊京鄕之敎,亦此意也。若性偏難克處,不能克將去,終至於得罪,則予以追慕仁顯聖母之心,雖欲容貸,國法存焉,將爲奈何?卽今相職有闕,予豈不欲拜卿?而以愛卿之心,欲閑養西樞,使之自往自來,優遊於京鄕也。卿且奉府夫人,今若固執留京,則亦非所以待卿也。卿若從容去就,則卿雖不欲往來,予當勸矣,卿之今番上來,誠是矣。而如李判府事之留疏卽行,望望然去之者,豈不非乎?卿之兄弟,設令國人皆曰,有二心於國,予則決不信也。卿兄盡心國事,自然爲取怨之道,而其斷斷血忱,非但予已知之,先朝亦知之,故終始用之矣。辛丑以後,雖有怪鬼輩出,而予固知卿等,決不參涉於其中也。鎭遠曰,縷縷下敎,有若家人父子之間,臣雖無狀,豈不感激涕泣乎?上曰,爲國建儲,國之大事,苟有人心者,豈無其心?然而若有計較禍福利害之心者,非純心也。其時事,予雖在私第,猶有默想者,而迹其擧措,未免其如彼,此一節,予常慨歎,須髮盡白之范鎭,定策英宗之韓琦,若有一毫私意之挾雜者,則誰謂之純心乎?予於李頤命,每稱以憂國忘家之書壁,此則非負國者也。而其中有死生禍福之心,參錯於時象者,則予雖不學,必不以爲予而恕之矣。伊時事,亶出於爲景廟,爲先王骨肉,則可謂爲宗社大計,而若出於死生禍福之慮,則果如何耶?其時予欲力辭矣,予身不足惜,而聖母有先王血屬之敎,故不得已奉承矣。俗語,以東宮爲潛龍,民憂國計,何所關涉?而孝廟潛邸時,亦有辭位之疏,予安得爲晏然耶?其時卿及他人,予固知斷然有爲國之心,而其中浮沈之人,動於死生禍福者有之,予前欲言之,而至於閉閤時,始言之矣。德修、盛節之招,殊極凶悖,桁楊之苦,雖曰難矣,其敢爲此等語耶?己巳以來,辛巳有一條路疑之之端,彼受疑者,亦疑卿等之負景廟矣,伊時事,不過孤雛腐鼠爲之,而有疑阻之心者,倂與其大者而疑之,卿等能割斷其孤雛腐鼠,而只以建儲爲國家大計而已。則卿等之道理可矣,予之被誣可辨,而不此之爲,有如李倚天者,欲爲淸脫天紀等,鄭判府事之疏,亦爲伸救德修,彼凶惡之輩,姑不足道,而其中不然者,亦頗暗疑之,將信將疑之中,見乙巳擧措,尤以爲疑,此亦無足怪矣,而卿等之擧措,亦未能灑落光明也,皆宜自反處也。是以逆鏡,本懷梟獍之性者,而敎文凶言,於是乎出矣。又有靑天白日之語,而以至於戊申之變,思其根本,則皆有所以然矣,若無德修盛節之招,則豈有此等事耶?維賢,本不能爲凶惡者,自是膏粱子板蕩者,渠安能辦得此事者耶?不過爲人誑誘而然也。鎭遠曰,幽暗之事,外人無以知之,而臣以獄案見之,則德修盛節等承服之招,極其凶悖,而考其實,則虛妄之端,節節綻露,至於德修事,臣再次仰稟,昭訓之死,果有所疑乎云,則殿下豈不以極虛妄極怪異,爲敎乎?上曰,卿雖曰虛事,若無德修盛節之措辭,則渠等安敢爲此言?且雖曰誣服,言有可言者,又有不可言者,何敢爲此凶悖之說乎?鎭遠曰,其招,皆虛妄,則是誣服也。旣曰誣服,則非逆也。其時殿下,欲施以誣告律,臣以誣告與誣服,情狀各異之意,仰達,則殿下豈不以爲然乎?上曰,雖然,今何能以其文案,出示於凶逆輩乎?鎭遠曰,殿下每以鄭澔,伸救德修爲罪,而臣頃者,取來其上箚時本草而見之,則元無徐德修三字,澔果老昏不能記,則固不足道,若殿下,偶然錯記,似當有開釋之擧矣。上曰,分明有之,故批答有言德修事者矣,鄭判府事,何時上來耶?來後,卽爲之矣。鎭遠曰,乙巳三月上來也。以批答分明有之爲敎,取考乙巳三四月《政院日記》,則可以知之矣。上曰,如是之故,梟獍之輩,爲此凶惡之言,雖不曉諭,朝廷之人,豈不知其言之爲凶惡?而鏡、虎血黨,則雖有曉諭,必不信之,國家處事,徒爲苟且之歸而已。且事旣堂堂正正,則雖有凶言,於我何有?雖在百世之後,公者見之,則自當有公論矣。鎭遠曰,臣亦何敢謂凶逆之輩,因此曉諭而回心乎?若有曉諭之擧,則他日愚氓,庶無誑惑之患矣。上曰,以今觀之,卿之病痛,尙不改矣。勿論誣服與否,其一節,予欲嚴其界限,故上年八月處分後,明君君臣臣之大義,而聯箚代理之事,旣已光明伸脫,卿無可辭之端矣。至於李頤命、金昌集則置之,而其所置之者,以其他事也。卿欲與其二人,同去就者,不亦過乎?鎭遠曰,當初所坐,同是聯箚事,則二人未伸之前,臣何敢自安?任徵夏事,又如此,尤何敢揚揚朝端乎?上曰,徵夏疏中所謂,明其本然之德者,雖與卿箚同矣,而徵夏,卽敞之至親,故意謂敞之死,或出於鏡、儉之手,有所慍憾,而敢爲此言,誠爲無據之中,其避辭措語,尤極無據矣。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而渠敢爲此言耶?許穆削黜事,用漢時夏侯勝之例,先朝處分,其意甚盛,而徵夏之事,則與此異矣。以閭閻人言之,不可向其子弟,說及父兄事,而況兄弟之間,君臣之際,敢用一治一亂之語,渠雖以今爲治世,予豈樂聞之乎?戊申凶徒以爲,觀徵夏之處置,探予之爲景廟眞假云,以常人之畏懼者言之,其時卽當撲殺,而予則不少動矣,此與窮凶極惡之人,猶有間焉。予不斷以爲逆,且欲從容取招,故臺諫方有設鞫之啓,而不爲允從矣,卿以徵夏,謂之任徵夏,卿其失言矣。且以此引嫌,極爲不可也。鎭遠曰,徵夏,卽敞之五寸姪也。許穆,以昏亂直斥孝廟,而只被削黜之罰,徵夏之一亂二字,蓋指鏡、儉輩,而謂之指斥先王,非其本情矣。上曰,其所用意,極其無據,以任敞之故,有所慍憾,敢爲此說,而及承未安之批,則其避辭中,恣意噴薄,任其所欲,安有如許道理?秦再奚事,今聞卿言,所謂捽曳之說,果爲孟浪矣,此皆出於疑阻之致也。大抵祛疑之道,必先祛自家之疑阻,然後可以祛人之疑阻,而至於不爲設廳之說,亦出於疑阻也。卿須先祛之,可也。卿之優遊自適,予當許之,而至若難安等事,決不可施也。卿須諒之,卿旣有京第,奉府夫人,留在京中,勿拘職事,時時出入於朝賀之班,於京於鄕,任便去來,爲好矣。鎭遠曰,臣有京第,今已賣作鄕家。上曰,然耶?鎭遠曰,臣之老母,常戒臣曰,吾年已過七袠gg耋g,汝亦位極人臣,更有何望?只母子相守於松楸下,以終餘年,是至願也。臣願歸鄕奉母,以終身焉。上曰,卿欲從容去就,予深喜焉。卿勿爲今明下去,而去時,言于政院,使予知之,而一番更見,或國有大朝賀,可上來乎?鎭遠曰,臣雖老病,其時量力,若可運動,則豈不上來耶?上曰,予欲有問事而召之,則亦當上來乎?鎭遠曰,謹當上來矣。上曰,如此則時象,自底平靜矣,予以卿爲或如李判府事,望望然去之事矣,今聞所達,心實忻喜矣。鎭遠曰,殿下曲軫至此,君臣之間,以禮進退,豈獨臣身之榮感?傳之後世,將爲美談矣。又達曰,御製模寫之後,勿用架子,臣當袖來而進之乎?上曰,依爲之。上又曰,府夫人平報,遣別監問知矣,近來連得平安耶?鎭遠曰,臣母素抱痼疾,絶無蘇安時,近來姑無別症,故姑不至委頓矣。上曰,深用喜焉。鎭遠曰,見母書,則姑不知有食物之命,而以自上送掖隷存問,感極涕泣云矣。大臣,仍先出。來周曰,筵說,自前有啓下之例,今番筵說,亦爲啓下乎?上曰,此非啓下之事,但申飭書出,可也。來周曰,今此陵幸後,凡係畿民蠲役省弊之方,自上曲加軫念,凡有瞻聆,孰不感動?上曰,四邑大同蠲減事,已出於擧條乎?金聲大對曰,姑先出于榻前下敎矣。來周曰,畿內痼弊,臣有詳知者,故敢達矣。畿內束伍軍額甚繁,各邑民丁,無不入於軍額,而束伍軍中旗隊摠,及將官輩,巧作名目,取斂於軍民者,其數無限,將官之時任及曾經者,又稱以婚喪賻助,收斂亦多,且有哨還上爲名之穀,而中軍將官輩,主管糶糴,糶糴之際,皆爲將官輩所消花,民間升穀所分者,秋捧時,皆至一斗穀,或有稽納者,則往往掠奪牛馬,其爲弊孔劇矣,請自今以後,嚴立禁條,旗隊摠及將官輩,如前收斂者,隨其現發,繩以軍律,哨還上則屬之各其官,使之自官糶糴,何如?上曰,此則各官所當嚴禁,不必自朝家禁之也。其所嚴禁,惟在守令,守令當極擇,則自無此弊矣。諸臣以次退出
==3月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呈辭受由}}。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下直,谷山府使沈埈,牛峴僉使洪九範,玉浦萬戶李命樞。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又啓曰,卽者,校理柳儼,因掌令崔致重疏,謂有情勢難安,卽爲徑出,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朔書不書,不得懸頉事,曾已申飭之後,校理柳儼,副校理權爀,吏曹正郞鄭羽良,副司果李光溥,監察朴泰彙,副校理趙明翼,今二月朔朔書,不爲書進,竝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伏見慶尙都事沈一羲狀啓,則只書故相臣姓字,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疏漏,事極駭然,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從重推考。
○又啓曰,卽伏見江原監司李衡佐罪人已玄淮陽府到配啓本,則提擧京畿前監司趙最壽狀啓,而只書其姓,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不察,殊涉疏忽,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傳備忘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牛峴僉使洪九範處,給送。
○又傳曰,明朝弘文提學牌招。
○又傳曰,明日晝講爲之。
○鄭來周啓曰,訓鍊都監、禁衛營、御營廳、禁軍別將、扈衛廳、隨駕與留都軍兵,回鑾後,無事與否,問啓事,命下矣。招問各軍門執事,則御營廳、扈衛廳留都軍兵,皆無事,隨駕軍兵中,訓鍊都監步軍三名,禁衛營標下軍一名,鄕軍二名,禁軍三人,中路得病,入城後,姑未差歇,禁軍卜馬軍二名,中路得病,不至大段,而入城後,姑未快差云矣,敢啓。傳曰,令醫司,藥物題給。
○傳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依例犒饋事,分付兩營,守禦廳,雖不隨駕,出往山城,與隨駕,其無異同,一體犒饋事,分付。
○金應福,以戶曹言啓曰,各道年終錢穀會案,例於翌年二月二十五日內齊到,則御覽會計,修正以入矣。各道會案,業已上來,而其中咸鏡道會案,過限後,今始來到。而本道監司移文內,會寧一邑文書,未及來到,以致過時云,事之稽緩,莫此爲甚。會寧府使,從重推考,監司及都會官,亦難免不能申飭之失,竝爲推考,平安道會案,尙今不爲上送,事極未安,平安監司及都會官,亦爲推考,御覽會計,待平安道會案上來後,修正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上林苑墻垣,去二月二十三日,發遣郞廳摘奸,則其前執頉東墻,擧皆修築,而西邊曲墻相連處,略有剝落,同近處墻底一庫,毁傷作穴云,故已令繕工監,卽爲修築,而連因有故,今始啓達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所管鐵峴鎭,在於黃海道載寧地,而自設立之初,募得鎭軍三百名,平時則以其身役,採納鐵物,各樣軍器打造,專賴於此。而且在於長壽山城之下,脫有事變,則別將,領率鎭軍及屯民,入守本城,設置本意,有非等閑屯田之比,故鎭軍等,勿侵他役事,定爲事目,百餘年遵行。而往在乙卯年,因本道監司狀啓,各處屯民抄出作隊之時,本鎭居民,亦在其中。其時將臣,具由陳達,本鎭則拔去抄案,日後有意外橫侵之弊,則重者守令論罪,輕者監色推治事,亦爲定奪施行。而逮至甲申年,釐正廳,減其軍額,定爲二百五十名,自減額數,本鎭凡事,漸不如前,而元額逃故,則猶幸無未充之弊者,蓋設鎭之時,鎭軍子枝,別爲定式,牒報都監,當該別將,隨闕充定,故二百五十名,則每年一齊應役,公私具便矣。年前鎭軍子枝四十二名,本官盡數罷定於他役,自是之後,鎭軍逃故,不得隨闕卽充,卽今未充之數,殆至四十名,所納鐵物之減縮者,亦至千餘斤之多,非特鐵物之見縮,旣甚可慮,若此不已,則元軍逃故,斷無充定之路,而將至於廢鎭之境,故自都監,以四十二名還給之意,累度發關,而本郡終不聽施,近來體統大壞,外方全不有上司之令,軍門分付,略不擧行,軍門凡事之不成貌樣,亦由於此,不可不別樣申飭,本郡所罷定四十二名,爲先還給本鎭,俾塡闕額,自今以後,鎭軍子枝,依前勿侵事,奉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在謫遭親喪者,許令歸葬事,曾有定式施行之命矣,卽者,全羅道、臨陂縣緣坐安置罪人金時發、金時述、金時吉,咸悅縣安置罪人金時逸、金時訥、金時喆等,代奴呈狀內,其上典,遭母喪云,依定式許令歸葬之意,分付本道,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因弘文館草記,副校理趙明翼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校理柳儼,以臺疏引嫌徑出,上番將未免闕直,副校理權爀,陳疏入啓,不得請牌,副校理趙明翼,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成均館官員,以同知館事意啓曰,今三月初三日,儒生課製,當爲設行,而大提學未差,限內不得爲之,今月內無故日退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觀象監官員,以領事提調意啓曰,頃日回還謝恩使引見入侍時,彼中書冊貿來日官李世澄,令該監稟啓事,命下矣。自彼中曆法改正之後,去上年,使譯官貿來所用方書,則多有闕漏,不可以成曆,故今番謝恩使之行,定送監官員李世澄,使之求覓以來,則御製《曆象考成》全秩gg全帙g眞本,及《數理精蘊》、《律呂正義》,竝七十三冊,以六十二兩銀子貿得,其殫心周旋,盡得禁物秘書,效勞誠爲不少。此外《欽定選擇》十冊,《交食稿》、《七政稿》,各七本,及《御定三元甲子萬年曆》一冊,《御定新法七政四解》,《萬年曆》一冊等,皆是曆家緊要之法,而此則渠以私財貿來,尤爲可嘉,參考前例,此等幹事之類,皆蒙加資之賞典,而今此世澄所貿來之冊,不但卷秩gg卷帙g之最多,亦以其私財,搜求曆家緊要之法,竝爲賷納,似當有別樣激勸之道,而姑先依近例,特爲加資,而同事譯官,參考謄錄,自本監,一體請賞矣,今行譯官金裕門,亦照例加資,何如?傳曰,允。
○持平尹就咸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新啓銓選注擬,事體至重,不可不詳愼也,明矣。今番都政,寧陵參奉李漢誡,初以漢訥書入受點,數日之後,始以誡字,改付標,事雖出於無心,責難免於不審,請吏曹堂上,推考。唐津縣監李萬爀,賦性苛刻,爲政偏頗,信聽妖卜,稱以詛呪,二婢一奴,同時打殺,實口以鐵,挾屍以棘,倒埋於浦港橋頭。噫,殺人而窮極慘酷如萬爀者,前未或聞,以此手段,推之政事,可駭可愕者,非止一二,姑擧大者言之,萬gg莫g重軍政,專委於座首孫俊天之手,賄賂公行,低仰任意,所愛者,則雖富實丁壯,無不獲免,所憎者,則雖貧殘老弱,莫之或免,至於年過六十之人,亦皆勒定軍額,人心駭懼,怨聲載路,字牧重任,不可付之如此之類,請唐津縣監李萬爀,削去仕版。答曰,不允。末端兩件事,依啓。
○正言蔡膺萬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獻納許沃,以臣於昨秋,得蒙恩暇,歸省病父,累叨言地,一未趨承,尋常惶隕。其間,以眞儒減律事,重被諫官之論劾,以至勘罷,投閑置散,分甘自適,當此園陵幸行之日,不敢屛伏,纔到私次,除旨遽下,動駕隔宵,不暇他顧,黽勉出肅,仍參陪扈,而第其危蹙之踪,終有所不可因仍者。蓋臣之向來一啓,實出於深惡眞儒之擅弄權柄,嚴斥眞儒之扶植逆鏡,而此在於未聞筵敎之前,則其所擬律,不過爲斟量得中之意,本非有一分容護之念。而情外之斥,至發於言地,此已臣言議粗淺,不能見孚之致,況今罪名益著,重論繼發,則臣以當初減律之人,尤不可一刻仍冒於臺次,引嫌而退,事在旣往,不必爲嫌,豈可以此,輕遞言官?請獻納許沃出仕。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右承旨金始炯疏曰,伏以臣,待罪邇列,觸事生疎,尋常愧懼,若隕淵谷,至於動駕時凡百稟承之節,莫非兵房所主管,而以臣鈍劣,適又冒當是任,雖其臨事秪懼,未敢放忽,而畢竟顚誤,臣實自料,日昨憲長之請推,已不勝其瞿然。而又以聖敎誤傳之事,致勤特推之命,臣之惶駴震悚,當又如何?噫,內外班行之各異,臣豈不知?而第政院陪從之列,在於宦侍醫官之後,如有在途傳敎之事,則該房,輒皆奉行,而顚倒趨入之際,每患時刻之遲滯,蓋緣班次稍遠,不能追及之致,催召之下,未卽承命,事之未安,莫此爲甚。在前遠幸之時,亦有出班昵侍之例,故臣之因循舊套,蓋出事勢之不獲已,而司直之論,旣請糾警,則臣何必費辭自是乎?至若罷陣時宣諭一款,臣於倉卒之際,不善周旋,致使我聖上軫恤軍卒之德意,未卽均霑,在臣私心,固已萬萬悚恧,而況且軍兵罷陣,事體至重,聖敎誤傳,所關非細,豈敢以已蒙問備之薄罰,而晏然行公哉?嚴敎之下,宜卽自劾,而適値淸齋,今始露章,臣尤死罪,仍伏念臣,稟賦虛薄,自少善病,居常懍懍,不比恒人,今番陪駕往來之路,偶因脫著之失宜,重觸風寒,轉致感傷,强疾仕進,落席叫痛之狀,卽在直諸僚之所共見而憐之者也。種種症狀,雖不敢煩瀆於引罪之章,而最是臂痛苦劇,實無自力之望,伏乞天地父母,俯賜矜憐,先治臣溺職之罪,以安私分,仍許遞臣職名,以便調治,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刑曹參議李匡德疏曰,伏以臣,向於藥餌憂遑之際,伏承秋曹佐貳之命,以常情言之,則有感激竭蹶,趨不待終日者,以私義言之,則有徊徨抑塞,進不得一步者,夫君臣之間,惟義與恩而已。恩固有厚薄,而義則無輕重,譴罰竄殛,固可謂薄矣,義未嘗爲之加輕,祿位寵錫,固可謂厚矣,義未嘗爲之加重,此忠臣之心也分也。然,古之君子,或有受非常之恩於其君者,皆不能不感奮踴躍,圖死無地,何則,非曰義有所加重也?抑以心不能無益激者,今臣不肖無狀,最居人下,而出身未幾,卽侍胄筵,自初講晉史之日,便蒙傾納,前後奬寵,指不殫屈,至於昨年乾山反汗之擧,今日父病歸護之命,而至矣極矣。公則屈人主至尊之威而聽於匹夫,私則推聖人錫類之孝而施及賤臣,夫爲殿下之臣,而盈殿下之庭者,孰不欲得此於殿下?非常之寵,越格之恩,前後獨萃於臣身一人,是殿下待臣,不以臣子之常分也。假令臣竭力報殿下,不過有爲殿下一死,而此則不過臣子之常分耳。然則殿下待臣,旣出於常分之外,而臣之報殿下,自料終不出於常分之內,況乎常分之內,亦有所未易盡者乎?此臣所謂有感激竭蹶,趨不待終日者也。恭承除命,恪趨恩召,叩象魏而謝生成之澤,瞻天日而抒犬馬之喜,常情所同,臣豈不尤然?而臣行身無狀,命道不幸,所被之人言,有傾河而不可洗者,所處之情地,有抵死而不可變者,臣請又畢陳之。向臣之受命南下也,以殿下之明,不知臣之不才,而命之前席之上,付以三道之權,當是時也,臣亦感慨奮發,忽乎自忘其不肖,而妄意自當,不辭讓而遂行,誓令湖南億萬生靈,安土而樂生,家給而人足,使殿下之澤,湛被於海隅,然後臣亦將有以藉手,而歸報於殿下也。顧臣,義不足以禁奸,而政則流於刻薄,明不足以察微,而事則歸於煩苛,憤悱苦聒則朝廷以爲少禮,法繩相裁則州縣以爲厲己,饋賂之未濫而吏胥讟焉,情面之不售而知舊病之,然此皆在外毁譽,臣固未嘗少動一髮,而畢竟輾轉,萬事相掣,首尾四載之間,一夫一婦,未聞有蒙臣之力者,雖聖明寬仁,不卽加誅,臣顧有何面目,可以復見於殿下者乎?止此一罪,已欲自劃其難進,而況李亮臣之疏,尤謂云何?御史之不察,監司之不治,責之固是也。抑疑其知而不告者,是何人言也?受此言而至于今不自死,甚矣,臣頑也。世道罔極,人綱掃地,凶逆之變,累起於士大夫之間,士大夫,見之慣也,故說之易也。相詬者動如嚼熟飯,而受詬者亦僅如被推考之彈,此固無可奈何而然。然謂之無可奈何,而遂安之若忘,古今天下,安有是理?臣是以神魂震蕩,心骨沸熱,事逾久而冤愈結,時逾邁而痛逾深,前後血疏,凡不知其幾度,而聖明不諒,終不賜察,藩臬之職,旣不可徑情逃脫,則盤礴蹲仍之際,民國大事,雖不敢不略略擧行,蓋其實,二年以來,終未嘗一日以監司自居也。縱今日月稍多,職事又改,然,未勘之罪名,固自若也。此臣所謂徊徨抑塞,進不得一步者也,夫臣,本非高尙也。遭遇聖明之世,少效尺寸之勞,亦臣至願也。然心旣偏阨,實不能耐人詬辱,性且僻滯,又不能變易所守,雖天地丘山之恩,震薄心髓,而咫尺拘昧之見,終不可以自奪。鳴呼,以聖恩則如彼,以人言則若此,感激之常情猶可抑也,徊徨之私義,不可强也。百爾思量,無計轉動,瞻望雲天,只有悲咽涕泗而已。始臣在鄕承命之初,臣之父病,尙爾沈淹,情理實難離側,及伏聞幸陵期迫,顚倒上來,僅從散班之後,仰瞻御車之塵,而哀籲之章,見阻喉院,區區之忱,尙未一暴於淵鑑之下,臣罪到此,尤不可贖,伏乞聖明,燭臣慢恩之狀,察臣難進之義,勘臣本罪,以謝人言,大幸也。不然則刊名朝籍,永放畎畝,以爲父子相守,沒齒田廬之地,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開釋之後,一向引嫌,誠涉太過,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奉朝賀崔奎瑞疏曰,伏以臣,屛伏窮島,伏聞我聖上,祗謁園陵,還宮有日,臣竊惟春秋拜陵,自是例常之典,而今此時會,適値不幸,天災荐疊,毒疹遍行,而動駕離宮,累日經夜,中外臣民,悶迫焦懆gg燥g之慮,靡所不至,幸賴聖孝所格,皇穹默佑,穢氣潛消,黃道穩轉,獲伸累年追慕之聖心,而趁日回鑾,玉候順吉,群下忭祝之誠,豈不爲邦家一大慶事哉?臣以白首老臣,愛君憂國之心,豈敢自後於恒人?而殘喘如縷,不得以生人之理自居,車駕往返之際,擧國危厲,而終不得進身一步,以效臣子之分,臣之辜恩負義,至此而無以逃其罪矣,玆敢冒死自列,以竢嚴命,伏乞聖明,亟命攸司,明臣罪狀,勘臣重律,以勵臣節,且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瞻天攢賀伏地竢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祗謁園寢,伸多年耿耿之心,幸心之餘,益切追慕,未能迎送,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其須趁今春日之和暢,上來見予,用副前日慇懃面諭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行副護軍鄭齊斗疏曰,時序方春,雨露斯濡,園陵起慕,聖思無斁,車駕幸出,遠涉累日之程,以成瞻禮之願,天人共護,時氣肅淸,趁日戒駕,旋已告至,此實聖孝出天,奏格無疆之休,臣庶懽忭,中外咸慶,雖然,今日此擧,實出危道,儘非聖人戒愼之義也。夫以向日天戒,群下之情,莫不危厲,憂愛之言,屢徹宸聰,而殿下不少槪焉。及今休慶,雖曰萬幸,殿下得無可以爲戒於事過之後乎?殿下一身,誠不容不愼也。臣以狗馬垂斃之喘,至今未死,神識全亡,一縷徒存,遠伏田間,無路起身,獲近羽旄之光矣,瞻望行在,伏地隕越竢罪而已。今臣,旣未能寸進,執役沿塗,祗奉迎送之節,辜恩蔑禮,分義掃地,論其罪狀,死不可贖,玆敢以文字首暴,仰伸區區之忱,因請鈇鉞之誅,伏乞聖上,亟命有司,重勘臣罪,仍許盡削臣所被職秩,以正公法,以安賤分,千萬幸甚。臣無任惶隕感激怔營俟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祗謁園陵,伸三年未伸之志,心幸之極,罙切追慕,勉戒之言,可不體念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其須體予至意,趁春和一番上來,副前日丁寧之敎。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慶尙監司朴文秀疏曰,伏以臣,於千萬白地,忽被凶誣,事旣脫空,人亦伏誅,而臣之驚心痛骨,欲死無知者,不以事過而少抒也。席藁冤號,恭竢天誅,今伏奉聖旨,以公務曠廢爲慮,以凶人自服爲敎,使之勿待命焉。辭旨勤懇,洞然照釋,臣旣得此,死復何恨哉?噫,自古凶人之誣人也。必因緣疑似者而搆揑之,旣涉疑似,則在上者,安能保其無所疑乎?是以必君明而後被誣者得脫,不然,往往有不能免者,此千古至冤也。今臣之所遭,則初無疑似之可論,而且有日月之在上,臣豈以橫罹爲慮哉?第臣忠君憂國之心,自謂不在於人後,而忽聞此不忍聞之言,此臣所以痛刻煩冤,直欲自刎而不可得也。彼世國,不知何地之人,文贊,亦未知何山之僧,至於學贊,則以堪輿,往來士夫家,而適臣鄕居公山時,只聞其名而已。一世國、兩贊僧,臣俱不識其何狀,則安有來求僧將之理哉?世國,旣以誣人自服,臣不必多辭發明,而獨其結案中此一段,尤極麥浪,臣實莫測其端倪也。臣常時,最惡仕宦家,每以墓舍僧,圖差僧將之習,故臣之先墓,一在淸州,一在公山,而墓舍及隣近寺刹之僧,或有識面而知名者,或有識面而不記名者,及臣爲此道方伯,彼聞道內多山城,欲得僧將而來臣營者,前後幾至五六名,臣責其不可,而一無相許,至於臣友朴師洙,亦以墓舍僧請差,臣又不許曰,山城重地,豈爲士大夫墓舍僧而設哉?且極擇一道望僧,差出僧將,則非但緩急有賴,僧心必感服,當咸戴國家,此亦非吾輩報國之一端耶?師洙,亦是臣言,重以此勉臣,而臣當僧役變通時,五山城僧將,盡採僧論而差遣,臣之素所親者,終不與焉。今設如世國之言,兩贊僧,果爲臣之所知,而眞有來請僧將之事,於臣,別無所累,向人不必相諱,而況世國,自納誣招,則臣又何慮,而必曰,不相識乎?第初無是事,而凶人忽有此言,不幸徑死,未得窮質,豈不痛哉?然有一事可以易知者,營門甚嚴,人欲見監司,則閽者報之,旣見監司,則使吏捉舍而處之。且使營庫給糧饌有下記,日受押而踏印,爲後考,若有兩贊僧來過,則閽者與主人,必知之,而下記亦必有其名字,雖使兩僧已死,可以此而知其來否,況兩僧不死而生者乎?今若問於兩僧曰,汝若往嶺營,則自何寺發從何路行,宿何人家,致營下後居停,亦爲誰?以此嚴訊而行査之,則兩僧之來不來,不待兩言而知之矣,彼兩僧,臣實不知,而抑彼兩僧,或於某處,聞臣名而見臣面耶?今世國,旣伏反坐之律,則臣之如是爲言,亦近多事,而痛冤之極,自不覺煩屑之至此矣,仍念臣本以無似,百無一能,而早占勳貴,且叨雄藩,恩重丘山,報蔑涓埃,而昨今兩年,三被凶誣,仰累天聽,此罪已重,萬戮猶輕。而且聞設此營以來,爲監司者,被人誣,出私次,惟臣一人云,居是職而不能承流宣化,只使守令士民,但聞監司,累被凶言,則臣於在營之時,有何顔面,見守令而臨士民?且於還朝之日,亦何顔面入謁我殿下,出對我諸僚乎?臣是以閉營門深處,不與民相接,惟以自廢爲心,其負職之罪,臣亦不敢辭矣。噫,臣若不爲嶺南伯,而作一介寒儒,則道章之言,何爲而發?亮臣之疏,何爲而作?世國之招,亦何爲而出耶?此莫非臣驟貴無漸,見猜造物之致,今臣雖幸而得免,冤憤已成疾,幾何而不死乎?若是而猶且感激君恩,遲徊名塗,後來倘更有如此之事,則以臣之偏性,決知其難保矣,一身難保,固不足恤,而罔極人言,豈忍復聞乎?噫,臣之昨年所遭,固已憯毒,宜卽必遞,而槪於其時,道內經始事,方張而未了,臣若徑歸,則實有兵民受弊之慮,且負朝家委寄之慮,故忍而至今,又遭此凶人之誣,臣於此,不覺寸心斷絶,寧欲刮腸示人而不能辦,削髮逃形而又不能得,則唯當廢處郊坰,杜門謝客,以爲自靖之計,而國若有難,以身赴死之外,更無他道爾。臣之如是血泣仰懇者,直出心曲,實無假飾,天地鬼神,監臨于玆,臣豈敢誣哉,臣豈敢誣哉?伏乞聖慈,特垂哀憐,曲副至願,趁速譴罷,以保終始,千萬幸甚。臣無任瞻天望聖痛泣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於往於近,俱以脫空,於卿有何一毫不安之端?卿勿過辭,察任。
○禮曹判書沈宅賢疏曰,伏以禮展園陵,回鑾萬吉,區區欣忭,曷勝仰諭,念臣不孝無狀,煎迫之懇,未蒙矜諒於體下之仁,頃上瀝血之章,遽承還給之命,臣誠惶愧欲死,更無擧顔周行之念。且臣情理,實無一日離捨病母之勢,而陪扈是重,不敢言私,黽勉離側,抑情隨駕,晨昏遠隔,方寸忽忽,還京之後,續聞家信,臣母又添泄痢之症,度數日夜無算,氣息一倍奄奄,若將垂絶,加以暈眩苦劇,昏窒頻發,有時省覺,輒問臣歸,期於傍人,至以願速相見爲言云,臣之情事,已不可言,而況聞臣之所居村中,癘疫大熾,同舍奴僕,相繼染痛,病母之淹留其中,誠爲切迫,扶將移避,一時爲急,而床笫懍綴之身,跬步難動,尙今仍在,擧家憂遑,罔知攸處云,臣聞此報,憂危之慮,靡所不至,焦灼之心,益難自定,敢將切急之狀,疾聲仰籲於仁覆之下,倘蒙天地父母,俯垂矜愍,特命遞臣職名,許臣恩暇,俾得及時,以伸至情,則臣亦何敢一向淹滯,以負我聖上前後責勉之敎也?今臣遑遑汲汲之情,誠不忍一刻遲留,而留疏徑歸,有所不敢,心界錯亂,數行文字,亦不能悉攄情悃,惟望聖慈,曲加諒察,特推錫類之仁於孝理之下也。臣無任涕泣祈祝戰灼兢惶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護,而俟間將來。
○行副提學李箕鎭疏曰,伏以臣,釁負旣重,情理且隘,分甘塡壑,望斷陳力,前冬徑退,蓋非獲已,而臣於其時,留寄城外,待門呈疏,蒼黃治發,申飭之令,雖未及承,擅輒之罪,實在罔赦,聖度寬涵,誅罰不加,只命還給,責其未安,臣誠撫躬知罪,悚隕至今,不圖玉署召命,又下於陵幸迫近之日,揆以臣子常分,惟宜竭蹶趨造之不暇,而臣之九袠老母,舊患腰脊之痛,近復添劇,宛轉床褥,一綫危喘,益無餘地,臣以孑然單身,獨自扶將於山峽荒絶之中,未忍便離,治任遲回,此際伏聞,在外儒臣,有一倂禁推之命,臣驚惶震怖,不敢顧私,亟招異居親戚,托以看護母病,掩泣登途,顚倒作行,謹詣王府,請就吏對,而席藁兩日,終未獲命,至於鑾輿將駕之際,特勤聖敎,令勿待命,遂趨伏輦路之側,仰聆警蹕之聲,得以少伸犬馬之微忱,而跡阻陪班,心懸屬車,瞻望怵惕,靡所措躬,繼因行在傳命,天牌臨門,不知負罪賤臣,何以辱此格外之恩召?矧當法駕離都,百僚在公之時,區區私義,所不敢言,第臣本來辜犯之外,前後逋慢之罪,實有萬倍他人者,誅責之下,臣當爲首,而日者兩僚,或以積年退處之臣,或以一時下鄉之人,俱繫囹圄,相繼罷免,臣獨猥自托於資級差別,新除屬耳。而幸其苟逭,晏然冒進,略無所顧畏,則若臣滓穢之蹤,廉媿一節,雖無足恤,其於虧公法而損朝體,何哉?臣爲是之懼,竟未祗赴,罪上添罪,萬戮猶輕,伏況乘輿遠幸,玉體久勞之餘,承聞起居,誠禮所急,而臣方縮伏城外,泥首俟譴,不得致身於庭候之班,此又臣之罪也。伏乞聖明,亟命下臣司敗,嚴賜勘處,使罰典無偏,而頹綱少肅焉,抑臣切迫情私,終若自阻於閔覆之天,臣則有罪,敢此附陳,臣謹按,國典有曰,親年七十,一子歸養,八十,諸子歸養,豈非以親年益高,子心愈急,故盡許其歸,俾伸其養耶?我聖祖所以立法垂訓,務篤風化,有如是者,今臣母,年過八十已九稔,而又在子,惟臣一人焉耳。懍迫之勢,孤苦之形,實尠其比,伏惟聖上,上奉長樂,政先孝理,凡厥嫠老,在所優恤,如臣情事,宜蒙矜諒,而祗緣臣爲子不孝,爲臣不忠,未有一段可以感格聰聽,乞身歸養,訖未自遂,藥餌調護,至使人代,臣之得罪於聖世名敎之重,已多矣,雖欲抑情在京,立朝從宦,亦將何所資而爲事君之本哉?倘荷聖慈,曲垂哀憐,許臣刊名仕籍,容臣守分田廬,以卒老母餘年,得自盡於人子之情,則不惟在臣,爲罔極之恩,亦未必無所補於聖朝敦倫之治。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臣連呈此疏,未獲登徹,積罪倖免,含情莫白,徊徨旅邸,悶蹙方深,卽接鄕信,臣母疾病,沉頓之中,偶因失攝,重添感傷,寒熱往來,肢節疼痛,夜益虛煩,目不交睫,飮啖全廢,精神昏瞀,一息奄奄,若不保頃刻,向臣來時,鄕里輪行之疾方熾,往往不擇老幼,臣家賤眷,已多傳痛,而以臣母懍惙之氣,移避無路,危厲固甚矣。入京以後,信息空闊,爲日漸久,方寸益亂,魂夢屢驚,强抑蹲滯,如癡如狂,及得此報,當作何懷?今雖星夜馳歸,猶恐貽悔莫及,人理到此,尙復可忍,玆不得不謹就已成之疏,附申疾聲之號,未暇待批,直尋歸路,臣雖蠢迷,無所知識,臣分之至嚴,王章之可畏,尙不至全昧,苟使臣容有一分少淹之勢,則方以逋命請誅,而又犯徑行之科,豈常情之所欲爲哉?臣誠迫隘窮蹙,至觸憲綱而不自恤,臣之情事,亦孔之慼,唯願遄伏常刑,以礪群工焉。臣回瞻雲闕,精爽隕越,益不勝引領竢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申飭之下,情理雖切,留疏徑歸,事體未安,卿其勿辭,俟間將來。
○大司憲宋眞明疏曰,伏以臣之蹲冒至今,只爲陪扈往來,而今則應遞之端,有二焉。蓋李箕獻之當劾不劾,在其時耳目之列者,均有所失,而李光溥,旣以是遭特遞於筵中,則一遞一否,決非廉義之所敢出,此其一也。又以水原軍兵裝服齟齬之故,至有前後府使推考之命云,臣亦以前任人,入其中矣,臺官之帶推行公,曾無是例。頃當朴弼琦之引避也,臣嘗處置而請遞焉,在他人則遞之,在己則冒沒,斷無是理,此其二也。玆敢露章自列,伏乞聖上,俯賜鑑燭,亟命鐫削臣職名,以靖私義,以伸公法,不勝幸甚。且臣竊伏聞,殿下動駕之日,宮人輩,乃敢使妖巫饗神,坎其擊鼓,亂舞婆娑,凡在聽聞,莫不愕貽gg眙g,此與桃茢除不祥之法,亦大異焉。噫,堂堂千乘之君,祗謁園陵,孝之極也,禮之正也。皇天自有隲佑,百神罔不呵護,顧何藉於巫覡之非理淫祝?而況群下之平日期望我殿下者,未嘗不在於三代以上,則豈意漢唐中主所未有之事,乃見於今日耶?此事,固未必爲聖上之所聞知,而宮掖所屬,敢行此淫瀆之擧,其無顧忌則可知,昔當成廟不豫之日,嘗禱祀于泮宮之側,館學儒生等,驅逐巫女,俾不接迹,成廟乃敎曰,士氣若此,予病似愈,我肅考痘患時,巫女入闕祈禱,因儒賢疏論,至命島配巫女,於休聖祖、聖考,斥異之德,可謂高出百王,斯豈非殿下家法之所當遵承者耶?伏惟聖上,明竝日月,洞晣萬理,學究天人,不語怪神,此等妖淫之斥,必不待臣之一二言,而區區願忠之誠,有不能自己者,玆將道路之傳聞,輒敢陳聞于聰聽,切願殿下,另行査實,審有之則亟命出付有司,痛加懲治,毋或以遂事而忽之,益留意於嚴宮禁斥淫邪之道焉。臣無任激切祈請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陳之事,極可駭也。其令於義宮,査現科治焉。兩件引嫌,俱非大段,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副校理權爀疏曰,伏以臣,罪戾至重,譴罰太輕,雖荷聖度包荒,得免大何,自分永辭明時,杜門省愆,曾未幾何?甄敍之命,出於特恩,除旨聯翩,馹召頻繁,臣每奉恩旨,驚惶罔措。噫,臣負罪如山,受恩如天,其在分義,宜卽竭蹶,而情危病痼,轉動不得,縣疏有禁,呼籲無路,一味蟄伏,恭俟處分,此際伏聞有禁推之命,而所居僻遠,邸吏稽傳,旣未就囚於動駕之前,乃敢胥命於行宮之側,臣罪上添罪,益無所逃,不意喉司煩稟,猥蒙恩宥,又辱天牌,到此地頭,他不暇顧,遂乃冒沒出肅,臣以俟罪之身,承此無前之寵,復側從班,得近耿光,其在瞻聆,莫不爲榮,臣獨何心,寧不感悅?然釁累旣深,王章難逭,心事未暴,情迹益蹙,終不可因緣倖會,淟涊蹲冒,玆不得不冒死申籲,臣尤死罪。嗚呼,義理晦盲,彝常壞敗,君臣父子之倫,幾乎滅熄,臣爲是之懼,妄有論列,果致衆怒蝟起,諸臺望風先試,對疏相繼迭出,其所凌踏僇辱,無復餘地,臣誠不勝駭愕憤痛之至。然聯箚一事,卽今日莫大之義理,而臣竊觀彼輩所以張皇分疏者,理屈而辭遁,則初不就臣疏所論,曰是曰非,明白說破,只從皮膜,胡叫亂嚷,其言本不足多辯,臣又伏見昨秋處分時筵說,則逆順之實,聖鑑業已洞燭,聯箚義理,昭晣無餘,至以謂之爲逆,豈不有所礙逼爲敎?而向之以聯箚爲逆者,亦且服罪於前席,則自當有百世之公案,臣何必更費辭說乎?至於重臣事,渠之所以自解,人之所以救之者,皆以先輩之或有酬酢於所謂秀才者爲諉,然,醜虜之臊羯,旣異於周黎之感慕,渠之處義,又不同於他人,而渠旣不以爲恥,自謂無失,則臣亦何責焉?且臣初無侵及其先之意,而今以追提先故,非理相加,怒之者,已是萬萬常情之外,況大義戕人,不獨今日云云者,何其悖也?苟有得罪於名義者,世之君子,不得不正,自古已然,彼乃怒臣之不足竝與大義而仇視,至以戕人利器詆之者,其指意所在,誠極叵測,第臣於聖上,答其疏批中,乘機誣詆之敎,竊有所愧恧悚蹙,至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夫乘機誣詆,何等宵小之情態,而重臣今日,寵任方隆,則本無可乘之機矣,臣之所言,渠亦不曰無是,則亦非搆虛之事,今此聖敎,豈非萬萬情外乎?嗚呼,殿下不知臣不肖,猥置論思之列,苟有所懷,不敢不盡,臣之職也。其言是則採之,不是則斥之罪之,臣固甘心,至若疑之以心術之微,置之於黯黮之地,臣心慙冤,當復如何?伏況聖上,方懋淸明之治,如臣醜陋,宜在澄汰,而今以宵小疑其人,復以論思責其任,已有乖於擧直措枉之義,而臣雖無恥,亦何顔面,復據於淸朝法從之列哉?反復循省,莫非臣平昔言議,不能素孚之致,臣自承此敎,惶愧無地,不敢復有當世之念,則其於去就一節,有不暇論矣。伏惟聖慈,天地父母,特念官方之至重,邦憲之至嚴,亟命銓部,永刊朝籍,仍令攸司,勘臣負犯,千萬幸甚。抑臣,伏惟殿下,展掃園陵,孝思獲伸,登臨城壇,感慨罙切,追念聖祖奮發之志,欲明春秋尊攘之義,臣親聽德音,寸心自激,思效一言,仰贊繼述之孝,而日色迫曛,未暇布陳,敢以退具文字,畢暴所蘊之意仰對,聖心先疑,嚴敎遽下,臣於此益切惶恐之至。然,區區願忠之誠,終不自己,謹此略陳焉。恭惟我孝宗大王,當冠屨倒置之日,勵薪膽必報之志,臨御十年,所以密勿經營,一念一事,未嘗不在於此,至有至痛在心,日暮道遠之敎,而大業未究,弓劍遽遺。嗚呼痛哉,嗚呼痛哉。然,臣竊伏聞,當日聖敎有曰,理不得其要,則終於虛僞之歸,王者所奉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明而已。我旣無私則可以淬勵臣下。又敎曰,此志强立,此心淸明,都在於學問,此聖祖所以擇之精守之要,志事炳然,永有辭於天下後世者也,豈不爲今日神孫之所可繼述者哉?殿下英明之姿,同符聖祖,其於闡揚先烈,講明大義,不可謂無其志,而只是本領上,欠一箇誠字,注措云爲之間,終不能克祛私意,透徹做得,故浸至於世道益下,終使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君父之誣,莫辨矣,討復之義,莫伸矣。其視聖祖之猷爲,果何如?而殿下,方且雍容暇豫,至以今日之大義已明爲敎,臣竊爲殿下惜之。伏願殿下,必推羹墻之慕,以動法聖祖爲務,欲法聖祖則必先祛己私,益講實學,期至於天理明而人心正,豈不休哉?且臣伏聞,聖敎曰,昨秋處分之後,廷臣或疑其更爲撓奪,而予心則堅如此石,臣不敢知聖上此敎,旨意何在?而苟使當日之處分允當,則固無可改之理,如不合理,則雖朝令夕改,亦不害爲轉圜之美,何必每對臣隣,申申勤諭,有若信誓者然哉?且殿下,勉留求退之臣,輒以進退得失,作一話頭,叱罵驅使,殆同奴隷,群下固不足言,豈不有歉於以禮使臣之訓乎?夫以退要君,實鄙夫之無所不至者,若使諸臣,徒以得失爲心,有所希覬,則雖有此千百輩在朝,亦將何所用哉?臣於在峽時,伏聞筵席,或有此等下敎,而臣固不信,敢謂以吾君之聖而寧有此哉?及至今日,親承聖敎,果信前聞之不爽,而益切私心之憂慨,敢此附論。伏乞聖上,勿以人廢言也。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勉戒之言,可不留意,咫尺入侍,旣承懇惻之敎,乃有此疏,人心若此,豈不寒心?誠極未安,而職在重臣,輕加渠字,在上者,飭礪冞切,而猶且若此,尤可駭也。勿辭察職。
○行大司諫李世瑾疏曰,伏以禮展園陵,芬苾馨香,伏惟興懷雨露,聖孝罙彰,而三年成命,一朝斷行,伏想聖祖陟降之靈,亦必格感欣悅於冥冥之中,伏況皇穹默佑,百靈呵護,日朗風和,鑾蹕增休,臣民抃慶,尤復如何?仍竊伏念,向來諸臣之交章力爭,亶爲愛護聖躬,其誠旣極,故其言無所不至,一則曰癘氣,二則曰訛言,適會其時,虹變疊見,又不得不曰天變,至于今日,殿下必謂諸臣皆過慮矣。抑或因此以爲,天變不足畏,訛言不足警,群下之諫不足聽,一端傲然自大之念,留着於淵衷,則其憂,不翅遠道行幸之憂,以殿下明聖,豈有是哉?此亦愚臣過慮之致,而過慮,寔出於愛君之誠。伏願殿下,恕其愚而察其誠,勉之勉之。嗚呼,變不虛生,終必有驗,其不可以目前無應而忽之也審矣,毋曰何傷?其禍將長,毋曰何害?其禍將大,陰虹貫陽,其占主兵,歷考往牒,班班可徵,而況荐干於數月之內,實前史所未有,尤豈不可畏乎?夫天變之作,古人以爲仁愛之發者,蓋謂欲令人君,恐懼修省,而不至於危亡,有如慈父之怒其子,乃欲其起敬起孝,不爲有過之人也。禮曰,孝子之事親如事天,仁人之事天如事親,此眞切之諭也。然,子能盡孝則父必不怒,以此推之,今天之所以警告我殿下,若是乎諄複丁寧者,必有其由,惟殿下,於閒燕無事之頃,中宵不寐之時,穆然深思,惕然痛省,一政一令,或有不合於天心者,輒卽釋然而悔,飜然而改,益加兢畏,毋少解弛,古人所謂應天以時不以文者,服膺不忘,以爲側修之本,則臣知一時陰冷之氣,自當霧釋雲消於太陽之下矣。景公善言,熒惑徙於一度,太戊修德,祥穀枯於三日,昭昭此理,非可誣也。故先儒之言曰,克謹天戒,則雖有其象,而無其應,惟今日轉災爲祥,傾否回泰,是在殿下,伏願殿下,懋哉懋哉。洪惟我聖考,臨御五十年間,天災屢見,而非惟厚大靈長之福,前古無比,誠以嚴恭對越之道,有能感回天心,故終致四境寧謐,咸囿於壽域春臺,今不必遠引前代,其監于我聖考焉。凡於國計民憂,雖在平常安泰之時,宜不可少忽,況此何等時耶?任事之臣,惟當竭心殫慮,恪勤奉公,思所以仰答天譴,而時接邸紙,則大臣出令備坐,每以進參者,只二員頉稟,牌召紛紜,徒傷事面,籌司堂上,未有如近日之多,而苟簡若是者何也?訏謨重地,不容一任其玩愒,獨使至尊憂勞於上,自今以後,嚴加警飭,勿令復踵前習焉。重念賤疾垂死之狀,已悉於前疏,竊自謂必蒙恩遞矣。及承聖批,至以竢間察職爲敎,是容臣調息,俾不至死,臣誠感激,不知所喩。而容光之照,猶有所未盡燭者,臣之所患,自經今番大病,半生宿疾,挾而重發,危兆敗證,倏忽千萬,斷無時月可愈之望,唯飾巾以竢朝暮,所叨諫職,何等緊重,其可一向虛曠,作爲微臣養病之坊耶?求之朝體,決無是理也。迺者法駕,遠動於數百里之外,臣一息尙存,不敢偃伏床笫,舁進江頭,瞻望龍舟,區區犬馬之悃,得以少伸,雖今日卽塡溝壑,可無餘憾,而兩日侵晨往來之際,重觸風寒,疾勢轉添,僵臥村舍,達夜叫痛,咫尺都門,無路入肅,差過數時,則定不免爲道傍之鬼,竊恐螻蟻微物,傷聖朝仁覆之化,玆敢席藁拜章,退還郊棲,臣罪萬死。噫,君臣同父子,豈有垂絶之兒,宛轉膝下,而父不之卹乎?君止於仁,卽父止於慈,伏乞聖慈,俯察哀情,特垂矜憐,亟賜鐫免,俾得安意就盡,以卒終始之惠,則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已諭於行在大臣入侍之時,卿言亦是,可不留意,申飭備局事,令政院,另飭籌司,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掌令崔致重疏曰,省疏具悉。唯諾不言之舊套,欲用於今日乎?起鬧科事之習,決不可售於今日,況題中進意,則與進箋之意同,文字設或略同,固非異也。若此原文大意,專在繼述,此亦有於箋中,此等之句,亦曰用同,此題與他自別,故入格二十張,俱皆詳覽,焉敢眩於君父?因一時未詳舊例,下問之敎,作起鬧之欛柄,良可異也。此等之習,決不取於今日矣。
○掌令崔致重疏曰,伏以臣,愚庸譾劣,百無肖似,濫蒙洪造,屢玷臺憲,迨無一言以效職責,撫己兢惕,常積愧懼,而跧伏鄕廬,救護病母,只欲專意於扶將侍湯之節矣。乃於園陵幸行之日,爲參祗送散班,自鄕入城,而栢府除命,遽及此際,臣誠一倍惶隕,益不知措躬之所也。第臣旣有廉隅之不可强進,而亦有私情之萬分㦖迫者,猥上辭疏,略暴微懇,而見阻喉司,未及登徹。臣於是情勢窮蹙,罔知所出,而又値動駕期日,只隔一宵,其在分義,亦不敢偃伏私次,不顧情地之難冒,黽勉出肅,因參江頭祗送祗迎之列,粗伸臣子之微悃,而竊念臣之區區廉隅及㦖迫情勢,終有所不敢仍因冒進者,豈可以煩瀆爲懼,而不暴其情悃也哉?臣於前秋,始忝是職,適以母病危篤,不忍離捨,縣道封章,控辭乞免,而兼附一二所懷矣。其後論思之臣,怒臣疏語,稍忤時諱,至擧臣名,侵詆以蠢騃,而原其疏意,則不過爲阿好時宰,力排公議之計也,其卑諂之習,固不足責也。而臣旣被其凌轢,乃至於此,則自顧廉隅,尙今愧恧,豈可諉之於事在旣往,而晏然復進,以益其譏誚也哉?臣於此決不可抗顔冒出,而且臣情理,尤有所萬分㦖迫者,臣之老母,旣以九耋之年,疾病沈篤,委頓床褥,氣息如縷,常有懍懍之形,方寸煎灼,不能暫時離違,以此情勢,雖微廉隅之難冒,而亦豈有留京供職之望乎?伏乞聖明,諒臣情勢之㦖迫,察臣廉隅之難强,亟遞臣職名,俾得歸護病母,亦使免人譏誚,不勝至幸。臣於乞免之章,不宜贅陳他說,而竊有所慨惋而不能自已者,豈可泯默而止乎?今夫三賊罪惡之貫盈,已悉於前後諸臣之章奏及兩司之論啓。此固殿下之所已洞燭,而尙逭嚴誅,臣未知殿下好生之德,謂可以感化梟獍之性,而涵容曲貸,乃至於斯耶。第其臺啓旣發之後,或停其論,或改其律,此蓋儒賊威勢,雖在窮海絶塞之中,而猶能使一世之人,畏其氣焰之盛,而恣意顧護矣。若使此賊,終逭刑章,則不但國家之失刑而已,其爲日後之憂,當復如何?且其黨援甚衆,必欲曲庇,而向來金翰運者,挺身應募,任自減律於一國公共之論,此所以長憲之請罪而聖上特允者也。厥後處於兩司者,苟有一分畏忌之心,則宜卽以當初所定之律,改以傳之,而今則不然,欲用初定之律,則恐忤儒賊之威勢,欲仍所減之律,則慮有翰運之罪罰。乃於嚴鞫得情之下,略加數字,以爲苟且彌縫之計,勘律之乖舛,姑舍勿論,用意之巧慝,不忍正視,自翰運以後,兩司連啓臺官,宜用翰運之律,以警他人焉。且今番設科,國之大慶也。御題試士,實出聖意之非偶,而榜出之後,人言喧藉。臣於在鄕之日,聞其傳播之說,心竊訝惑矣,近始得見其入格諸作,則其中果有可疑者存焉。其父在考官之列,其子所呈科製,多用其父進箋中文字,而至於科表初項之句,尤非泛看之處,而襲聚其箋句,略刪數字,下段又有專用一短句,添作長句,此固可疑之端也。況且製進文字,詞垣諸臣,例相傳看,則今此賀箋,伊日參試者,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臣不必直加以用私之目,而固難免一世之疑惑矣。近來科場,雖曰不嚴,豈料大庭取士,乃有如許事耶?其在嚴科法杜後弊之道,不可掩而置之。伏願聖明,使之取考其文而覈處焉。顧臣所陳,實犯當今之忌諱,非不知言發於口,謗讟沓至,而有懷不言,臣亦有愧,玆因控辭之章,冒進數語。伏乞聖明,少垂察焉。臣無任懇迫兢惶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3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呈辭受由}}。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病}}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李宅心{{*|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安興僉使李譔,月串僉使朱世贇。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憲府多官,無行公之員,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服制外,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韓德良出使,代以李宅心爲之。
○申致雲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招之下,不爲應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再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莫重節製,其在事體,豈旣命旋寢?且疏批已下,更卽牌招。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三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疏批旣已開釋,特敎又爲申嚴,則連召之下,無意承命,使莫重節製,將不免爲旣命旋寢之歸,事體之未安,莫此爲甚。所當更請牌招,而至於四牌,尤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特敎之下,開釋之後,一向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明朝牌招。
○又啓曰,今日文武科及第,當爲謝恩,而日勢已晏,六行單子,終不來呈,故累度催促,則文科及第等,以爲掌令崔致重疏中,有榜出之後,人言喧藉之語,一榜擧懷不安。今方齊會闕下,而有難入謝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怪駭之語,若是撕捱,已涉太過,而新恩肅拜之不爲者,未gg?g所聞,開釋之後,尤不當若此,使之卽爲入謝。
○又啓曰,今日晝講時,知事當爲進參,而知經筵沈宅賢,受由下鄕,同經筵李顯祿,陳疏入啓,知經筵趙文命、尹淳,同經筵金在魯、尹游,病不進,無入侍之員,除下鄕陳疏人員外,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晝講時,講官不備,則不得以一員開講之意,曾已定式矣,今日晝講,時刻已過,而副校理趙明翼,旣已陳疏入啓,將不得備員,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傳于申致雲曰,曾前節製,亦有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乎?問啓。
○致雲啓曰,曾前節製,亦有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乎?問啓事,命下矣,招問成均館官員,則以爲,詳考本館節製前後謄錄,則元無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以完陵君李顯祿上疏,傳于申致雲曰,申飭之下,不爲將來,又爲徑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此疏還給,俟少間,卽爲將來事,分付。
○鄭來周,以御營廳言啓曰,頃因大臣箚陳及廣州府尹金尙奎上疏,諸軍門封不動木及兩營用餘軍保米,量宜移置於南漢山城,而自各該營句管,以爲陰雨之備事,自廟堂覆啓允下,而山城駐蹕之日,又因廣州府尹李普爀所啓,有更加申飭之命矣。今此兩款所陳,誠甚得宜,而大抵本廳軍餉,連因災減,所捧大縮之餘,前後散貸之數,亦甚夥然。卽今遺儲罄竭,許多軍校放料之資,無路拮据,方切㦖慮,則以此形勢,實無除出移置之路,而至於軍木,則雖有略干遺儲,今番各衙門分排之木,推移輸送,故餘數無多,姑觀前頭米木之稍裕,更議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安邊地銅脈摘奸後,所鎔銅鐵數百斤,納于臣營,故試令主事人折衝權和經等,造成胡制銃四柄中,銅砲一坐,去月二十一日行操時,親審試放,則胡制銃,行丸二百餘步,銅砲,行丸二千餘步,此實戰器中莫大緊具,謹此封進,以備睿覽之意,敢啓。傳曰,知道。監造官,令該曹,考例施賞。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參議臣朴乃貞,連日入直,身病猝重,不可不及時調治,而判書臣金在魯式暇,參判臣尹游,以同經筵違牌,參知臣洪尙賓,陳疏不得替直,宿衛重地,苟簡莫甚,參判臣尹游,參知臣洪尙賓,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武藝別監金二萬,內中日試才時,鳥銃無間連三次三發三中,似當依定奪直赴殿試。三次所受賜馬之帖,亦當依例一倂還收,而係干恩典,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知道。直赴殿試。
○傳備忘曰,苟有一分嚴紀綱尊君命之意,丁寧申飭之下,豈敢若是?往日之疏,已極異也,而昨日疏語,尤極駭也。此等之類,予志大定之時,決不置諸耳目之官,以貽淆亂朝廷,掌令崔致重,罷職不敍,此後永勿擧擬於淸望。
○又傳備忘曰,承將臺懇惻之敎,忍昨日循舊之疏,副校理權爀遞差。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犒饋事命下,而本營舊番別驍衛,則回鑾後,卽爲罷送之意,前日草記,允下矣。依近例折錢上下,旣已發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記事官李瀁書啓,臣敬奉聖批,往諭于忠淸道淸風、遠西黃江村,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所住處,則以爲,臣於日昨,伏聞車駕遠幸,老病忒甚,末由前進祗候,躬陳短疏,以請闕禮之罪,而偃伏所寓,迹近自便,終有所不安於心者,拚死離次,舟行一日,觸冒風霧,疾勢蓰劇,投入村舍,日漸委頓,進退維谷,覓死不得。此際史官,至自行在,傳宣聖批,辭旨諄勤,至有臥京舍副此意之諭。臣於奄奄垂絶中,蹶然驚起,不覺感涕之橫流也。噫,走伏闕下,以謝恩命之萬一,雖不敢望,一陳禮防之截嚴,冀幸聖明之矜許者,卽臣待以瞑目之願,倘復賴天之靈,少延殘喘。謹當徐治文字,畢露情悃,而恐無其日。臣竊自悲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申致雲曰,副校理趙明翼,疏批已下,更卽牌招。
○正言蔡膺萬啓曰,臣伏見掌令崔致重疏本,至以金翰運以後,連啓臺官,宜用翰運之罰爲言,臣不勝悚駭之至。觀其一篇臚列,乃以嚴鞫下略加數字,歸之於怵威畏罪,用意巧慝之科者,臣未知指誰而言,而旣擧連啓之臺官,則臣於昨日,一番詣臺,亦一參啓中人,其不可抗顔冒沒也決矣。大凡國家刑人之道,雖在死罪,必須究覈情狀而處之,然後刑章得中,王法可正。嚴鞫之請,恐無害於王者審刑之體,故臣亦隨參,而至於威勢彌縫等語,誠未滿一哂,窮島縷命,安有威勢之加人?而嚴鞫正法,豈歸彌縫之輕勘哉?臣之本事情地,實難冒進於臺端一步地,而黽勉一出,纔傳故紙,旋遭此意外之非斥,臣何敢一刻晏然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正言蔡膺萬,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持平尹就咸啓曰,臣昨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三賊之啓,律名差異,論斥近來連啓之臺臣,下語極其深憯,請罪又復嚴峻,臣於是竊不勝危怖駭惑之至,夫眞儒之締結鏡、夢,顓弄威福之罪,固已彰著無餘,惟其交通妖儉之情節,不可不嚴加鞫問,快置典刑,則得情正法之請,臺體當然,其所謂恐忤儒賊之威勢,恐被翰運之罪罰云者,何爲而發也?彼致重之强投一疏,自外逡巡,而不肯詣臺廳一步者,不知有何畏恐而然耶?抑他有所忌避者而然耶?此等情狀,臣實爲之不滿一哂也。臣猥以疲軟,初當言地,心竊慨然於近來規避之習,冒沒肅命,數次連啓矣。今又意外,被人詆辱至此,臣何敢一刻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持平尹就咸,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行吏曹判書趙文命疏曰,伏以臣於銓任,義在必遞,連呈辭疏,累犯逋慢,而頃於動駕前數日,因喉院陳稟,以將任牌招,故不敢坐違,隨詣闕中,而旣詣之後,則進退不得,姑以出仕書出,以至于今,而其意則已有所劃定者矣。昨伏聞憲臣,以寧陵參奉李漢誡之誡字,改付標事,有請推之啓,臣於此尤不勝瞿然之至,蓋漢訥,卽漢誡之弟,而元非生進,且方在謫,則宜無可論,而特臣昏謬甚,呼望之際,認弟爲兄,換誡書訥,至於受點矣,旣覺其誤字,則例當改標,而待其開政,方可入啓,則差在數日之後,亦其勢使然。然,初若以熟知之人擧擬,則雖是兄弟之間,豈有此錯認換書之弊哉?銓體至重,在所詳愼,則憲臣之責以不審,甚覺精當,問備之罰,亦已太輕歇矣,顧此一着,足以助臣之遞,而若臣區區可遞之義,前此疏籲,雖已略暴,今豈懼瀆擾之誅,不以伸疾聲之號哉?噫,臣本不肖無狀,猥蒙不世洪渥,文銜武寄,斑駁一身,位任太盛,榮耀太極,固已駭人眼目,而至若天官之長,本非瑣瑣如臣者,所可玷汚,亦非如臣者,所可承當,蓋考案閱簿,隨闕塡差,臣或可爲,而至於銓衡九流,品藻淸濁,得以平允物情,非臣之所能爲,況表率諸曹,總統百度,尤豈臣之所敢爲者哉?此不惟臣之自知甚明,適足以羞當世而辱搢紳,則此豈細故也哉?臣故挨過大政,必欲得遞而後已,而聖上,視以過政後例讓,不賜兪允,莫非臣辭旨短拙,誠意淺薄,不足以感回宸聽,而臣意彌堅,臣罪愈積,無寧早被譴何,決不敢爲仍蹲更冒之計也。伏乞天地父母,曲加諒察,將臣所帶銓職,許卽解免,俾幸公私焉。且臣治疏將上之際,因法筵開講之命,召牌儼臨,而顧今事勢如右,又未免違逋,惶隕悚惕,益無所措,亟命攸司,兼治臣前後慢蹇之罪,以肅朝綱,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錯誤,其何傷焉?卿勿過辭,安意行公。
○行戶曹判書徐命均疏曰,伏以臣,疾病危劇,事務委廢,日夕悶迫,昨陳情懇,冀蒙處分,見阻喉司,未徹宸聽,卽者召牌下臨,固當竭蹶趨承,而委頓床玆,欲起還仆,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惶隕震越,無所措躬。且臣於掌令崔致重之疏,不勝萬萬危怖之至。庭試謁聖等科,元無相避之規,考官之子弟,得參其榜者,前後何限?而今者憲臣,有意吹覓,語極陰險,不料人心之不古,乃至於斯也。其券之抄出,在於命官之軸,而李德壽則初不參涉於立落之際,衆目所覩,焉可誣也?設使擧子,多用進箋句語,其文字旣已播人耳目,何必製進人之子,獨爲蹈襲?且不傍置參較,試官亦何能記得瞥見之箋文,況其初無顯然移用者乎?臣旣帶館閣而參考,則凡有人言,罪實在臣,方且俟譴之不暇,尙何論於考試之任乎?病狀濱死,旣無以自力,情勢危蹙,決不可抗顔,坐犯違慢,席藁待勘,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臣職名,以謝人言,以重科試,千萬大幸。臣無任戰懼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開釋無餘,於卿何嫌?卿其勿辭,速出應命。
○副校理趙明翼疏曰,伏以百神衛護,鑾取吉返,區區抃賀之忱,曷維其已,念臣稟賦脆弱,氣血虛薄,而早失所恃,喪威震薄,危疾成祟,轉展沈痼,胸膈之中,頑痰硬塞,喉項之間,澁嗽連續,勞神則必致吐血之症,處冷則每有泄痢之患,居常懍懍,若不自保,少失將攝,輒致添劇,自力從仕,實無其望,向者辭避,不徒在於情勢之危蹙而已。今當動駕於數百里之地,區區微忱,不敢以身病爲自便之計,當筵陳請,力疾隨駕,而若其惴惴危懍之狀,人莫不爲臣而悶之,及到利川,露處布幕,僅僅達宵,風冷成感,宿病悉發,在途呻痛,若將顚仆,及歸城裏,轉成吐瀉,氣虛神眩,幾至隕窒,丐直同僚,急歸私次,兩日調息,而諸症無減,別祟交攻,委身床席,若將垂盡,方欲陳章請懇之際,以僚員之徑出,天牌儼臨,顧此症勢,實無一分趨承之望,而坐違嚴召,亦有所不敢,擔舁病軀,謹此詣闕,歷陳情懇,仰瀆宸聽,伏乞聖慈,特加矜憐,遞臣職名,俾得隨便調治,以尋生路,不勝萬幸。且臣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以掌試事,盛加論斥,有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臣亦參試中一人,旣被其科場不嚴之斥,則雖無疾病之難强,以今所遭,其何可唐突就列,以益其放倒之罪哉?亦願速賜處分,以謝臺議,勘臣罪犯,以警具僚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引嫌,業已開釋,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趙榮國{{*|病}}。事變假注書李宅心{{*|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大臣有故,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宋眞明牌不進,執義掌令一員,持平一員未差,掌令金廷潤服制,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今日下番兼春秋睦趾敬,身病猝重,減下之代,以兵曹佐郞李重震,口傳差出,而單子入啓未下,故預備兼春秋李著,屢度催促,謂有親病,終不入來。晝講時刻已迫,而左右史無以備員,事體極爲未安,預備兼春秋李著,從重推考,使之卽速入來,以爲備員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前假注書安后奭,去二月初十日,入侍{{*|擧條}},謂有身病,不欲書出,其日入侍承旨,適又遞去,趁未催督,故踰月之後,今始來呈,擧行條件,三日內啓下,明有定式,而后奭之至今稽淹,事極駭然,宜有別樣警責,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安后奭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伏見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則今番陵幸時,承候次,定送軍官營吏於行在所云,藩臣雖或有自下承候之事,至以送軍官營吏等語,煩諸狀本,事體未安,慶尙監司朴文秀,推考,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卽伏見副校理趙明翼,修撰尹彙貞疏本,則以兩司處置,各主已見,終至陳疏徑出,原疏纔已捧入,而旣犯徑出之科,則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副校理趙明翼,修撰尹彙貞,竝推考,何如?傳曰,依啓。欲竝置諸落科,欲竝置諸立科,俱皆過乎得中,本疏竝還給,竝卽牌招,使務歸得中處置。
○金應福啓曰,玉堂上下番,皆已陳疏徑出,將未免闕直,事甚未安,校理柳儼,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以都摠府內中日草記,傳于金始炯曰,軍兵之驅馳屬耳。今日中日停,自後中日擧行事,分付。
○以趙顯命三度呈辭,傳于申致雲曰,自知申久任,意已始於甲辰冬,其淸顯,俱皆避焉,不久任於知申,其將職,況此時銀臺,決難輕遞,再度加由,廉隅可伸,此單還給,牌招察任。
○假注書權贒病,代以趙榮國爲之。
○鄭來周啓曰,持平尹就咸,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尙未處置,事甚未安。兩司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憲宋眞明,掌令金廷潤,獻納許沃,竝卽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下番兼春秋睦趾敬,連日入直矣,身病猝重,勢難察任,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單李重震。
○金應福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待明朝牌招事,命下,而今方待命於金吾門外云,不得循例出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勿待命事,分付,更卽牌招。
○申致雲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今日又爲違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之後,尙未擧行,殊涉未安,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其在分義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再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推之下,又不應命,殊涉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玆事雖有可引之嫌,開釋之後,分義道理,不當若是,況旣已脫空,其所傾軋之狀,洞燭無餘,則一向違牌,無意應命,豈有若許道理乎?極爲未安,更爲牌招。
○金始炯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三牌不進,推考傳旨,纔已捧入矣,前後特敎開釋,備盡無餘,而一向違召,無意應命,使旣命之節製,尙不得設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大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已諭於大臣箚批矣,待下批,卽爲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以南漢試才一款,有問議事,今日晝講時,兵判同爲入侍。
○金應福啓曰,今日晝講時,兵判同爲入侍事,命下矣,兵曹判書金在魯,方以同經筵,當入侍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因傳敎,御前吹打手四十一名處,各賞木二疋式,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敦寧府草記,務安、咸平、羅州、珍島等邑所在船隻,及茂長、古阜、扶安等邑所在漁箭、鹽盆,依前還屬本府事,有令廟堂,稟處之命矣。當初因本道御史書啓,道內鹽盆漁場之劃屬於各司者,盡爲革罷,使戶曹專管者,一則慮經費也,一則軫民弊也。近日宗親府、成均館、四學之不有當初定奪之意,陳請還屬,亦涉未安。自廟堂,方欲一切嚴防,則本府之援此,又請還屬,不但全不審量,尤涉猥屑,草記內辭緣,勿施,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鄭瑞五手本,則時囚罪人徐幹世,久處冷地,微有風漸,四肢麻木,飮啖全廢。金{{?|⿰亻政}},素患風痺之症,冷處復發,日夜咳嗽,泄瀉兼作,食飮全却,症情非細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魂宮啓辭刑曹啓目,氷庫別檢鄭壽崗,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僕寺官員,以一提調意啓曰,卽接內需司所報,則因翁主房手本,本寺海南、黃原牧場田畓中,每年踏驗實數外,其餘各樣雜頉,今舊陳荒處,竝移屬同宮,以爲起墾收稅事,啓下矣。黃原牧場,卽珍島監牧官所管處,而馬群則放養於珍島智力山,牧官則處於黃原串,蓋智力山則放馬外,起墾田土些少,不能充給牧子折受與牧官以下廩料之資,故不得已處牧官於黃原串,摠治田馬政,其來已久矣。本串幅員,比他場稍廣,而浦港山麓,交牙其間,瘠鹵泥淤,太半相雜,結數雖多,實起甚少,至於田庫高燥處,則間年反耕,隨起換種,故每年踏驗時,只憑時起處執負,所以災頉之居多,而一場之內,陳起雜錯,元無永陳等棄之土,偏在一區,可以劃屬宮房者,且本寺一年經費及陵幸時應下之需,內廐馬貿立之價,極其浩多,所關甚重,非比閑漫,而一自收布諸員減額之後,只以各牧場與屯田之稅入,僅僅成樣矣,近來牧場與屯田,連次分移,稅入大縮,員役放料、廐馬添養之資,無以拮据,未免稱貸他衙門,而猶患窘急,今至無可奈何之境,故今方嚴飭各場牧官。凡場內新起處,雖寸地尺土,使之一一收稅,無敢隱漏,至於廢牧場之折受,限滿出稅者,亦將搜覓還屬,欲補其萬一,則黃原場內,設有陳荒可耕處,自本寺隨起收稅,在所不已,況此間年收稅之地,豈可諉以陳荒,割屬於宮房哉?黃原牧場陳起之難分,旣如此,本寺經用之匱乏,又如此,今此翁主房啓下黃原牧場內陳荒處,勿許折受,以爲本寺支保之地,何如?傳曰,與專屬有間,與監牧官同官員,眼同定界,可也。
○以京畿監司狀啓,衿川、楊花渡本洞居民男女七名及行人等渰死事,傳于金應福曰,事極驚慘,各別顧恤。
○掌令金廷潤啓曰,臣於臺地,實無因仍盤礴之意,而迫於嚴命,黽勉供仕,殆至三朔之久,種種難安之端,非止一再,而辭單見阻,呼籲無路,方此㦖蹙之際,又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疏下三賊改律傳啓事,大加詆斥,至請譴罰,臣竊不勝駭歎之至。夫亟正邦刑,與夬正王法,無甚差別,而必請嚴鞫者,亦出於重王法之意,故臣亦嘗數次隨參矣,此果一毫近似於苟且彌縫者乎?今致重,盛氣噴薄,張皇說去,欲以此爲脅持臺閣之計,而至以怵威畏勢等語,勒加於人,其所爲言,誠不滿一哂也。今以僚臺處置,承牌來詣,而臣以參啓中,旣被其無限醜詆,則今方自處之不暇,何敢可否於立落之間乎?以此以彼,決難仍冒於臺次,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獻納許沃啓曰,臣之日昨引避,宜在落科,而處置請出,出於意外,庚牌踵臨,嚴畏分義,不得不黽勉趨承,而環顧循省,終涉危縮,旋尋長單,不敢爲仍因苟冒之計矣。憲臣,又以三賊之改律連啓事,疏斥兩司,語意非常,僚臺以此引避,處置歸於臣身,而臣於此事,固將自處之不暇,其何敢晏然參涉於立落之際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廷潤,獻納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議矣。傳曰,知道。
○答大司成李德壽疏曰,省疏具悉。崔致重疏語,意欲傾軋,而自露其態,非特當付一哂,亦可謂風憲之羞矣。況箋文科箋俱以親覽者,渠雖欲眩,其敢眩誰,此正其誰欺者也。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右議政李㙫箚曰,省箚具悉卿懇。世道若此,懷不靖之心者,敢以難可眩之事,欲爲傾軋,可勝痛哉?洞燭無餘,卿何不安?若是過嫌,非所以鎭世道之意,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速出視事,弘濟時艱。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答領議政洪致中箚曰,省箚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慮念,有疾未赴,其何所傷?箚末事,卿言是矣。而予之今許者,意已諭于敍用之旨矣,予則患其世道之不寧,朝象若寅協,豈有此等之病?藝文提學事,予意亦若此矣,政官牌招,差出闕員焉。卿其安心,須勿引咎,其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答右尹洪鉉輔疏曰,省疏具悉。在上者,申飭愈勤,而在下者,猶不忍去其舊習,可不寒心。其題,已有進鑑之意,則與箋文,非略同而何?卿亦爲試官,不取此而將取題外乎?又況御題,則崔致重疏語,極爲無據,若以試官爲嫌,惟當所斥之事,終至入格,勢所固然等語,有若眞若此而不審者然,一殿考試,弦韋猶若此,其何引嫌於試官?宜先自省於此病,卿其勿辭救護焉。
○答吏曹參判宋成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李德壽疏曰,伏以臣,以一廢疾之人,分宜退守丘墓,以畢殘生,而懷祿不去,踰歲遲回,至於淸塗顯選,又必首玷,顧省本分,每增憂惕,日者大庭試士之時,臣之子山培,又復嵬占,臣之眇福,何以致此?匪榮伊懼,私懷慄慄,況乳臭備官,前頭之憂,又自不少,故賓客來賀,臣必以是答之,此非假飾於外面,而實臣本情也。今者臺章果發,臚列至深密,伊日科次之曲折,文字之異同,諸考官之所共見,臣何敢有所辨說?若果辨說,是眞有一分顧惜此科名之意也。惟念臣若自取,臣子則其放肆之習,當無所不爲,若諸考官,皆曲承臣意,則是臣有鉗制諸考官之權力,由前由後,人之求罪,皆在臣身,而餘波混及於他人耳。伏乞聖明,亟遞臣本兼兩職,竝治臣用私科場之罪焉。且臺臣之意,在於欲加汙衊,而過於忠厚,委曲爲說,乃以覈處爲請。然,進箋及科箋,旣皆經睿覽,則此當不待覈處,亦願直命有司,啓拔臣子山培名於榜中,以嚴科法,以伸臺議,此不但厚謝人言,在臣父子,亦爲玉成之大者。臣無任戰懼祈祝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李㙫箚曰,伏以掌令崔致重疏論,今番科試事,語意非常,極令人驚愕,如臣忝居考官之首,悚蹙危怕,尤復如何?況其所指論之試券,本出於臣所考之軸,仍擢置優等者,皆臣所主張,則凡有人言,臣當首被其責矣。大抵史廳箋文,詞苑諸臣,旣皆得見,場中擧子,亦多傳謄,固非李山培父子,私獨與受,以爲符者,而立落之際,又非德壽所與聞,則此豈足爲致疑之資乎?臣於其時,固未及得見箋文,不知入格之文,裁用襲取之果如何。而擧子諸作,大較相似,所謂項句及下段長句,卽滿場所同,縱使習見箋文,何以辨別進箋人之親嫌乎?末俗險巇,稍不滿望,則動生疑亂玷汚之計,其有關於世道國體大矣,臣竊爲之慨然也。顧臣衰耄鈍劣,冒據不敢當之地,觸事昏憒,宜退久矣,況今受命按試,重被人疑,循省慙懼,豈敢抗顔於百僚之右哉?今日是賓廳日次,而亦不敢進參,至於頉稟,臣罪尤無所逃,伏乞聖明,亟命削臣職名,仍重勘臣罪罰,以重試事,以謝人言,不勝幸甚云云。{{*|批答見上}}
○洪致中箚曰,伏以臣,以沈痼之疾,癃廢之狀,鞍馬驅馳,獲免顚殞於道路,莫非王靈所曁,而撼頓之餘,氣力殆盡,脚部牽痛,行步全廢,髀肉瘡爛,坐臥俱艱,日昨候班,今日次對,皆不得自力趨詣,病裏惶隕,一倍靡容,乞賜重勘,以勵群工,不勝幸甚。仍竊伏念今日國事,可謂岌岌乎殆哉。環顧中外,百無一恃,而人才之眇然,最爲切急之憂,此聖上所以中朝累歎,至發於將臺下敎之時也。正宜收聚人才,列於庶位,以共贊維新之化,庶官尙然,況輔弼之臣乎?行在隨駕之兩原任,終不入城,今聞判府事閔鎭遠,又許其退歸云,臣竊爲之慨然矣。鎭遠平日爲國之誠,出於赤心,而況其才猷練達,歷數朝紳,鮮有其比,若使留置朝廷,俾補國政,則其所裨益,豈可與憒憒如臣者,同日而論哉?曲軫全保之道,終許任便往來,固知出於優禮之聖慮,而其將於國事何哉?伏願聖明,益加勉留焉。弘文提學徐命均,昨今違牌,殆至四五矣,臺臣旣以科事爲言,則主試之人,不欲卽出應命,事勢固然。且聞其實病甚重,而一向催召,徒損國體,亦有歉於體下之義矣,藝文提學有闕之代,或命變通差出,使之課試,恐合事宜,竝乞深留聖意焉云云。{{*|批答見上}}
○洪鉉輔疏曰,伏以臣之情勢,旣無廁跡周行之理,而當大庭試士之日,見擬試官,召牌儼臨,追惟前冬,以母病再違考官牌召之命,致勤嚴責,終遭譴罷,惶隕震惕,尙今猶切,及至今日,分義是懼,他不假顧,黽勉趨承,以謝京兆恩除,仍又受點,隨參於考試之列矣。卽伏見臺疏,盛論科場之事,以爲擧子科製中多用其父進箋句語,至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云云,臣於凡干朝事,未嘗有相關者,況此等文字,初豈有得見之事耶?若使臣果見箋文,而知擧子之有所取用,則固當相難於取捨之際,而其箋文,臣旣不知,終至入格,勢所固然。然,臣亦參試中一人,旣被科場不嚴之斥,已難晏然。而且臣母篤老,宿患之中,數昨以來,添得齒痛,晝夜苦劇,飮啖全減,委頓床席,氣息益綿,以此情理,實無離側供職之望,詞訟劇地,不宜暫曠,伏乞聖慈,特加諒察,亟遞臣職,俾靖私義,專意救護,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宋成明疏曰,伏以臣於頃日玉堂疏,警責之請,固已竦然俟罪,雖黽勉於扈駕往來,而顧不敢爲揚揚赴政計矣,昨者府啓,論及陵官擬望名字之錯誤,而罰止於問備,臣旣同參於大政,則是失於銓注,何敢仍據銓地?瘡疣疊出,聖度雖欲容覆,恐不可得矣。且臣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盛論庭試之取事,旣曰人言喧騰,又曰試場不嚴,有若科場循私者然,今日世道,可謂太險矣。噫,伊日擧子之卷,孰不襲用進箋中句語也?以臣參試時所見,李山培之父,褎如而無所參聞,諸考官之心,懸空而靡有適莫,彼憲臣者,何從而做得此說話也?譬如方長之草,忙手以折之,始發之軔,擧足以柅之,其亦不仁甚矣。雖然,臣亦考官中一人,今以試場不嚴,致人言如此,獨安得晏然於榮次乎?臣之三件嫌端,俱在必可遞之科,臣雖欲淟涊盤礴,其如公議何,其如國體何?伏乞殿下,亟命鐫削臣本兼職任,以伸臺言,以嚴朝綱,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三月初五日午時,上御宣政殿。晝講入侍時,知事金在魯,特進官鄭錫五,參贊官金應福,侍讀官趙明翼,檢討官尹彙貞,假注書金聲大,記事官李日瑞,記事官李重震,宗臣鶴城君楦,武臣行副護軍尹宅鼎,進伏。上,讀無逸篇前受音訖。侍讀宦趙明翼讀,自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止其監于玆。上曰,閔判府事來待云,史官出去,以入侍之意,傳諭,可也。李日瑞,承命趨出。少頃,判府事閔鎭遠入侍。上,讀後受音訖。明翼曰,太王、王季克自抑畏云者,抑者制忿欲、去奢侈也。畏者,畏天命、畏祖宗、畏小民也。人君能謙抑謹畏,如太王、王季,則可以懷保小民,祈天永命矣。上曰,其言好矣。檢討官尹彙貞曰,抑者謙抑也,畏者謹畏也。謙尊而光謹,則自無怠忽矣,此人君之大經大法。而是篇,蓋將論文王之無逸,故先述其源流之深長也。以此觀之,則謙德之不可不守者審矣,而殿下頃御西將臺時,以唐太宗,爲漢唐中主,而不欲與之侔,此盛意也。殿下,每以堯、舜、禹、湯、文、武自期,則不欲自擬於唐太宗地位者,誠是矣。而第詞令之間,若有矜大之心,則恐不無有害於謙德也。殿下,上法于堯、舜、文、武之治,而謙恭寅畏,亦必如太王、王季,則不期乎無逸,而逸自無矣。上曰,此則儒臣聽瑩矣,予何以唐太宗,爲不足自擬也?其時本意,則蓋魏徵,言於唐太宗曰,臣願爲良臣,不願爲忠臣,而卽今臣僚爲國一死之說,人皆爲之,是願爲忠臣也,不願爲良臣也。若有可死者,則當其時死而已,何必預言乎?是臣僚之待予,不如魏徵之待唐太宗也云爾,予何以唐太宗,爲不足自擬而然也?此則儒臣聽瑩矣。明翼曰,人君,當與人不求備。而殿下,或有輕視群下之事,若曰,渠何能有知乎云,則是病源也。殿下日用云爲之間,毋或少忽於謙抑二字,則幸甚矣。上曰,予豈有輕視群下之心乎?當各別體念矣。明翼曰,克自二字,深有着力之意味,毋或歇看好矣。上曰,留念矣。明翼曰,康功田功者,言文王之儉德也,不敢盤于遊田者,言文王之無逸也。次言惟正之供,而結之以享國五十年,蓋享國長久,皆本於儉德及無逸也。殿下若留念於文王之事,而體行無違,則其將永有辭於天下後世矣。上曰,其言好矣,當體念矣,彙貞曰,擧文王與紂者,自其近而言之,以見其勞逸之分,興喪之辦,實天下萬世人主之龜鑑也。至於觀逸遊田之事,殿下固已克祛矣。然而無曰無有觀逸遊田耽樂之病,而日用行事之間,明乎天理人慾之際,尤加誠正之工,則自無暇逸之弊矣。上曰,其言切實,各別留意矣。明翼曰,無皇曰今日耽樂者,或慮有一日放心,而漸至於怠忽之病也。朱子云,勿謂今日不學而有來日,彼則言學問之工,而與此實相表裏矣。若一日耽樂,則非民攸訓,非天攸若之訓,實約而盡矣,殿下留念於此,則幸甚矣。上曰,其言好矣,當留念矣。明翼曰,初以稼穡之艱難言之,繼以勤與敬言之,末以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言之,此則先述其無逸之源。而且欲開張言路,以進忠言也,若忠言交進,則邪說無由以入矣。上曰,我聞者,以古言之也。厥或告之,此厥不聽者,以今言之也。是篇,凡七更端,皆以古證之,以戒時王也。明翼曰,周公戒成王之訓,不過乎敬之一字,苟能敬則逸自無矣。若或逸則敬自止矣,二者之間,不能以髮,而其是非得失之歸,相去遠矣,故自有興喪之別,聖經賢傳,孰非可法可則?而實此篇,尤爲人君之龜鑑也。殿下雖有酬應萬幾之勞,而常誦此篇而一心對越,無或少間則好矣。上曰,其言好矣。又曰,七更端之更字,以庚爲音是乎?諸臣對曰,然矣。金在魯曰,人君流於逸豫者易矣。而能勤勵精神,克儉克勤,則自然民無怨言,而爲享國長久之道也。人君無可畏,而用顧畏于民嵒,則自然無逸豫之弊,而能匹休於文王矣。上曰,其言儘好矣。仍掩卷,諸臣皆掩卷。明翼進伏曰,疏下賊啓重發之後,居臺閣者,每以規避爲計,此爲痼弊。向來正言鄭益河,以許沃之減等,請罷其職,自上,亦卽允從。而許沃之疏,有曰,彼眞儒,果何人哉?身負罔赦之罪,人猶許其無他,跡在纍囚之中,世猶憚其見忤,此一着,可知其有深惡痛嫉之慮。臣謂鄭益河曰,減等旣失臺體,居執法之列者,宜所請罪,而其心則誠有可取,吾若移除館職,欲請敍許沃矣。益河曰,君言,儘有所据,不害爲陳請矣,臣於其時,待罪納言,故辭疏中,已及許沃之誠有可取,伏想聖明,必記有之矣。金聲發則在出陸之日,請極邊,不可謂減等,金翰運則擅改重發之律名,只請以嚴鞫處斷,此極無嚴,至於近日設鞫嚴問,夬正王法之啓,不可以減律直斥矣。然,視本來所爭執之律名,大有所醜差矣。上曰,亟正與夬正之間,自有所不同矣。明翼曰,此不可以亟正、夬正,分其淺深,今若有隱情慝態之不可不窮覈者,則設鞫之請,其在法例,固當然矣。然,疏下諸賊,罪惡貫盈,彰露無餘,宜以鏡賊之罪罪之而未果,戊申春夢賊事以後,國人齊憤於四賊,一視以夢,旣死者固無足道,生存之三賊,一任其苟活,失刑之大,寧有過此者?妖儉締結之事,又有聖上之特敎,則此豈有情節之可疑者,而設鞫爲哉?究厥所由,終不無帶得甚麼意思於箇中,擬律乖當之失有之。然,旣已聯啓,則懲討之義,固伸矣,竝施以金翰運所被之罰,未知其可矣。然則尙有與三賊,表裏相應,爛熳同歸者,畏首畏尾,不敢捱異者,其於若此之輩,將加以何律哉?兩司兩章之避,歸於本館,今將處置,與僚席,未及消詳,退當陳箚,而旣有端緖,故有此仰達矣。上曰,規避成風,向來數月,至無臺官矣。近來連啓中,或有心知其罪惡而爲之者,或有怵畏王法而黽勉爲之者,雖有用心之差殊,大略聯啓則好矣,豈可竝其僅參者而除却耶?儒臣之言是矣。予以唯諾爲批者,蓋崔致重之意,不但止此,必欲竝與減等,及不參者,而盡數請罪矣。革面就善,不爲不奬,而趙鎭禧則欲先售迎擊之心,此爲可駭,故有所罪之,許沃之減等怪駭,而疏語如此,予疑其有所不悅之事而爲之,今聞儒臣之言,始知之。明翼曰,規避諸人,以特敎竝施削黜,今承旨李春躋,亦入其中,然特未及發啓而已。不被罪之前,作島配之啓示臣,臣固見之,韓師得,以懲討自許,人有先知者而迎擊云云,此兩人,跡其本心,原無規避之實耳。崔致重,鄕居人,臣未曾識面,若其本意所在,無緣知之,而其在聽納之道,只令就事論事,何可引其不發之意而斥之耶?聖敎中,外雖聯啓,有怵法黽勉而爲之云者,誠得其狀,臣見正言蔡膺萬避啓,三賊之罪惡,全然沒却,不忍說得,至以窮島縷命,有何威勢爲言?顯有曲護周遮之跡,其爲情態,不忍正視矣,以儒賊言之,碧潼之去京城,爲十六日程,島配命下三朔之後,始緩緩來到,人莫敢以此爲罪,其無威勢而若此乎?四臺之避,盡皆經睿覽,必察其遣辭之淺深矣。上曰,使鄕曲人,而有如此者,予甚慨然,許沃等避辭,不過循例爲之,而蔡膺萬避辭中,窮島縷命云者,見方在島,故以致下語如此,謂之有不察之失則可矣,不忍正視四字,過矣。予於膺萬,不曾屢見,而嘗見其爲人,無細謀者矣。明翼曰,臣區區所懷,極知其惶恐,而敢此仰達矣。寧陵行幸時,大駕纔出洞口,有一老婦,駕前上言,問之,乃洪致祥妻也。聞兩目俱盲,扶人當路,痛泣呈文云,陪從諸人,目擊其狀,甚覺矜憐,校理臣柳儼以爲,大駕展謁寧陵,而寧陵血屬,雖以外支言之,今世見在者,獨此家爾,自上,施以㦖恤之仁,不害爲盛德事矣。都承旨趙顯命曰,不論本事,而只以此爲言,則亦成一義理,蓋與臣酬酢之語也。今者,皆不登筵,臣獨入侍,而今日是回鑾後初筵,在途欲達之事,今何可嫌於臣獨入侍,而不爲陳達乎?蓋玆事,不待小臣之陳達,是聖明之所悉燭矣。今當四十餘年之後,又有寧陵展謁之擧,寧陵血屬,體念垂㦖,豈不增輝於聖德乎?古人曰,十世可宥,在臣隣之賢者,尙然,況寧陵血屬,豈可無寬貰之道乎?以所愛亦愛之義論之,主簿一官銜,特許復贈,似無害義,而臣不敢擅,有所仰請,原任大臣,今方同入矣,下詢而處之,何如?上曰,出陵所洞口時,見一老婦上言,予問之,乃洪致祥妻也。路自寧陵,故意甚愍然,實有備忘復官之意,而有所難處,不免中止矣,鄭健一,亦未過三年,靑平尉後嗣斷絶,俱無血屬,豈有如許事乎?靑平尉繼後,尙未完定,須令禮曹,問于本家,速定其繼後,宜矣。儒臣,今以寧陵血屬爲言,予固有此意矣。又曰,洪致祥家宮號誰耶?明翼曰,益平也。上曰,其家見存者,誰耶?明翼對曰,上言之人,致祥之妻也。致祥有一子,冤號穹壤,終至夭死,今有其孫三人矣。上曰,後嗣之悽憫,益平家爲最,儒臣旣已發端,入侍諸臣,各陳所見,大臣,先爲陳白,宜矣。明翼曰,丙午年間聞,其家擊鼓,自金吾議讞時,白其誣,而其時大臣獻議,亦有復官之語云矣。閔鎭遠曰,其時獻議,臣果爲之,而以爲罪名雖重,聖考旣有念貴主復官之特敎,仰體此意,追復其爵,似無所害矣,曾以此獻議,今何有別意見耶?上曰,傳敎中,初有爲公主不殺之敎矣。又曰,玆事,在於聖考卽祚未久之時矣。然,其時事,非出於群下之仰請,出自聖考之睿裁,此爲難愼者也。金在魯曰,勿論本事之如何,只以寧陵血屬,特推垂憫之意,復其官爵,好矣。聖上,雖以先王處分爲敎,甲戌旣有復官之命,則此亦先王之意也。臣未知其復追奪之所以,而依甲戌處分而爲之,則豈不得當耶?明翼曰,辛巳有本家之訟冤,且有洪致祥怨家之上章辨理,致有此更爲處分云,而聞甲戌復官爵命下之後,有臺啓還收之請,故監司李寅炳立異,盛論其冤狀,而聖考,不以爲罪,此一端,可知聖意之所在矣。尹彙貞曰,係是先王處分,以臣愚見,勿爲輕議,似好矣。閔鎭遠進伏曰,近間陰雨支難,聖體若何?上曰,無事。鎭遠曰,氣升眩氣等症候,何如?上曰,此是心火本症,而近來少減後一樣矣。鎭遠曰,有御製模寫之命,故謹模以來矣。仍上之。又達曰,原本袖來,亦上之乎?上曰,頃已孜細看審,何必更上?又曰,模寫後褙乎?鎭遠曰,後褙矣。又達曰,向者筵中,殿下曲軫微臣之至願,使之優遊京鄕,豈知生死肉骨之恩,逮及於臣身乎?回鑾後,卽欲下去,而爲模寫之役,故未果矣,凡朝臣肅拜後出入,例也。而頃纔自鄕上來,今又下去,而以名目往來,則監司陪行等節,多有弊端,臣,明日私自下往之意,敢達。上曰,此則事體間事,監司豈不陪行乎?卿無如他人過激,爲之數次出入於晝講後,下去好矣。鎭遠曰,臣老病,氣力澌綴,故有難久留於客中矣。上曰,如此則何必强迫乎?日後從便更來好矣。鎭遠曰,月月至焉雖難,而筋力若可運動,則豈不一番上來乎?上曰,量筋力上來好矣。鎭遠曰,臣今臨行,敢以蕘說,仰勉矣。開筵之後,酬應之際,掩卷不看,則豈有學問之效乎?以無逸一篇言之,常如周公在成王之側,諄諄勉戒者,而玩味首尾,明乎公私義利之際,涵泳從容,無少間隙,則大有成效矣。世間公似私、私似公,義似利、利似義者,亦多有之,自非吾心之明,無以辨其理慾之際也。其工夫,豈不難哉?必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消詳謹守,反覆窮究,然後可以得力也。以取人言,輕官職咈上意,不少留難者,任以用之,則可以有益於國也。貴官職避人言畏忤上者,雖適於一時之任使,而無益於國也。願殿下,虛以受之,明以察之,聖學本來高明,故臣敢此縷縷仰達矣。上曰,勉戒之言,切實,當各別體念矣。在魯曰,南漢觀武才時節目,旣已修啓矣,語未畢,上曰,節目,猶有不知者存焉。所謂軍兵,何處軍兵耶?在魯曰,南漢軍兵也。南漢與京軍門,一體矣。上曰,南漢與江都,一也。戊辰年陵幸後,己巳年觀武才時,軍兵皆觀之矣。今番則有何掣肘之事乎?大臣,陳其所見,可也。鎭遠曰,臣不知前例。然,廣州觀武才,依戊辰年例,爲之則好矣。在魯曰,軍官輩觀科一節,有掣肘處矣。上曰,將校別軍官,則猥屑矣,一從軍籍,爲之可矣。在魯曰,廣州之人,則無不入於軍籍者,觀武才時,留守府尹之軍官,皆見之,則奸僞之弊,似太多矣。上曰,似然矣。在魯曰,別遣御史柳儼,昨日請對,欲爲稟定節目,而因事未果矣,其意以爲,初十日試才,似有窘急之弊,欲爲退行云矣。上曰,有何窘急之事乎?在魯曰,事勢自然如此,故柳儼之意,欲爲定行於十五日云。若退行,則必有預先知委之道,故敢達。上曰,然則以十五日退行,可也。{{*|出楊前下敎}}在魯曰,寧陵幸行時,立撥傳語軍,以馬隊武學排立事,自兵曹節目啓下後,知委於京畿監司守禦使矣,大臣取見《溫幸謄錄》,認爲今番立撥,亦用騎兵,其後筵中,以計其立役日減布之意,定奪矣。馬隊武學,係是守禦所屬,而今此立撥,乃其身役,元無捧布之規,則減布一款,自歸於無所施,故敢達。上曰,然則置之,可也。{{*|出擧條}}在魯曰,頃日大駕,御西將臺時,以駕過雙嶺時感愴之意,有所下敎,故臣繼陳伊時戰亡人許完、閔栐子孫之方在仕籍者,則自上,有兩人子孫,各別錄用之命矣。今聞雙嶺戰亡者,乃三節度,而其中一人,卽李義培也。慶尙左右兵使許完、閔栐,及忠淸兵使李義培,鼎足而陣,同日而死,其後許完、閔栐,卽爲褒贈,義培則以靖社功臣,有例受贈秩,且其子穆,曾於甲子适變,隨其表叔完豐府院君李曙,往松都,被執於适陣,不屈而死。穆之子,則年方稚弱,本家無長成子孫,故久而後,始得褒旌。而義培,當其赴難之初,作白紬行纏,以靑錦爲絛,繫於袴內親膚,以爲他日原隰之險,死後踰月,而始得屍體,則行纏尙在,顔貌無損,其時故相臣崔鳴吉,撰送咨文於陳都督也。亦列書三節度戰死之狀,義培之殉節,極其明白奇偉,其孫汝發,曾孫基夏,皆經大將,基夏之子思胤,以蔭官,曾任龍仁縣令矣。臣以後生,雖素知義培之死節,而未詳其同死於雙嶺,前達時,有所遺漏,故今始追達。上曰,李義培奉祀孫,分付該曹,一體錄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臣以日昨朔書考官,見其書納篆文,則多有雜體,其中一張,筆畫雖少拙,而稍近常法,故取之,置諸入格之末矣。大抵上方篆玉筯篆等數三常法,朝家各有用處,故使之熟習,而其餘雜體,雖在古法,所見亦奇健,而於朝家無所用也。故昔在肅廟朝,累次申飭,竝禁雜體,而今又如此,日後則玉筯篆上方篆數三常體外,勿書雜體之意,各別申飭,何如?上曰,依先朝故事,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在魯曰,武臣堂下朔試射,以每月二十一日,爲之之意,曾已定奪矣。今聞二十一日,與御營廳習操相値,而御營廳所屬,亦當來參於試射,以二十二日,改定日施行,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在魯曰,武科規矩最歇,故右相云,初試者,幾皆爲會矣。今番新來中,頗有可用之武,然而窠窄難處,還爲取怨之道,此後則毋爲歇規,好矣。上曰,今番有騎芻故然耶?騎芻似難,而實不難云矣,庭試,又有考講,似多有可用之武,而上上年討逆科,則出片箭,故擧子輩,爲抑鬱云矣。壬辰年,以騎芻一中,柳葉二分,爲規矩,亦最歇矣。在魯曰,南漢試才,亦不遠,而其中多有兩班之人,其規矩,似難從歇矣。上曰,先朝有六兩三矢百步,二矢百十步之規矣。鎭遠請退出。上曰,向有下敎,而不爲久留,仍爲下去,心深缺然矣。鎭遠曰,再三下敎,至於如此,臣誠感泣矣。諸臣以次退出。
==3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成範錫{{*|在外}}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鄭履儉{{*|在外}}。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委曲僉使金忠祚,智島萬戶邊世範,造山萬戶李新發,防垣萬戶金宅剛。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宋眞明,呈辭受由,執義、掌令一員未差,持平一員未差,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宋成明爲藝文提學,鄭羽良爲副應敎,洪尙寅爲執義,南泰良爲持平,金聲發爲掌令,李德孚爲副修撰,趙尙命爲唐津縣監,朴旻梓爲興陽縣監,肅川府使李國馨,仍任事承傳,昌恩君單成翊漢,承襲封君事承傳,敦寧都正李亨宗,德興大院君奉祀孫除授事承傳。兵批,同知單李夏芳,僉知三單,黃再徵、李欞、申思冏,副護軍李重泰,副司直權爀,副司果崔命相。
○申致雲啓曰,假注書趙榮國,受點之後,以日昨臺疏,强引爲嫌,屢度催促,終不入來,新進怠慢之習,極爲可駭,姑先推考,使之卽爲仕進,何如?傳曰,允。
○傳備忘曰,今下弓矢,委曲僉使金忠祚,防垣萬戶金宅剛,造山萬戶李新發等處,給送。
○假注書金聲大病,代以李山培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宅心有頉,代以李德重爲之,假注書李山培有頉,代以成範錫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德重在外,代以鄭履儉爲之。
○傳備忘曰,昨日兵判之陳達試才退行事,允下之後,事有趁卽擧行者,而入侍承旨,雖曰聽瑩,置左右史注書之意安在,其不着念可知,當該承旨及注書上下番兼春秋,竝推考。
○假注書趙榮國拿推,代以金聲大爲之。
○申致雲啓曰,今日晝講時,知事當爲入侍,而或在外,或病不進,無入侍之員,除在外外,知經筵趙文命、尹淳,同經筵金在魯、尹游,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晝講爲之事,命下,而玉堂多官,昨日皆違牌不進,罷職傳旨,尙未下,上下番俱空,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柳儼之旣已開釋之後,若是撕捱,已涉太過,而趙明翼、尹彙貞,則昨日備忘,旣有務歸中之敎,則各守過中之見,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竝只推,更卽牌招。
○又啓曰,晝講,時刻已過矣,修撰尹彙貞,雖已承牌,而副校理趙明翼,違牌不進,校理柳儼,方到闕外陳疏云,上下番,無以備員入侍,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假注書趙榮國,推考催促之後,稱以情勢難安,終不入來,新進慢蹇之習,誠極駭然,其在事體,不可不別樣警責。而本院推考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事極無據,拿推。
○又啓曰,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開政命下之後,尙未擧行,事甚未安,參議吳命新,雖已請牌,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更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疏批已下,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應福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將未免闕直,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使之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校理柳儼,疏批已下,卽爲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及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提學差出,一時爲急,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更爲牌招,以爲開政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宋成明,以吏曹參判,再牌不進,今又違牌,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有違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
○兵批啓曰,新差直叱洞權管韓敬周呈狀內,老父年迫七十,素抱痰厥之病,近又添劇,bb有b時昏絶,粥飮不下,眞元大脫,方在待變之中,人子情理,不忍離側云。其父病如此,則有難强令赴任,邊鎭把守之任,亦不可等待其差歇,今姑罷黜,準期不敍,何如?傳曰,允。
○兵批啓曰,同知中樞成翊漢戶奴呈狀內,上典恩除本職,卽當肅命之不暇,而年老病痼,萬無起動上京之勢云。老病如此,上來無期,則不可虛帶職名,同知中樞府事柳星一,以篤老之人,除拜九朔,尙不來肅,西樞雖曰閑局,亦不宜一任虛曠,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近來夜禁不嚴,故臣受任之後,各別嚴飭矣,去夜初更量,大殿別監尹聖佐,被捉於本營巡羅,問其夜行之由,則聖佐,撞額邏卒,仍以口不可道之說,慘辱牌將云。臣聞甚驚駭,招來査問,則以爲,適以杯酒往會事,出去云。渠旣以會飮犯夜禁,則所當遜乞之不暇,而驅邏卒辱牌將,略無顧忌,誠極痛駭,後弊所關,決不可置而不治,依例推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北漢軍餉,本來不敷,而丙申、丁酉以後,畿邑移轉分給之外,京中士夫家呈所志受食者,不爲着實還納,年年未收甚多,致令莫重城餉,漸至耗縮,事極寒心,未收最多者,論罪嚴督事,旣已陳達蒙允矣,軍餉,與賑穀有別,此後則京中士大夫家,呈狀請受者,一切防塞,永爲定式,何如?傳曰,允。
○答校理柳儼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俱以開釋,爾何過嫌?試才日字,其不遠,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戶曹參判李廷濟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於卿何嫌?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柳儼疏曰,伏以臣,重被臺劾,徑出禁門,罪名未勘之前,旣不敢陳章自暴,昨日召命之下,終未能唐突冒進,祗自蟄伏私次,恭俟處分,不意特敎諄至,天牌繼降,偃然坐違,分義惶悚,不得不趨詣闕外,而若其所遭,非比尋常,一則連啓也,一則科事也。雖聖鑑孔昭,洞晰無餘,而在臣私義,終有所不可自安者,猥陳短章,仰瀆宸嚴,臣尤死罪。噫,彼憲臣之所以爲三賊罪者,惟在於辛丑疏之締結鏡、儉也。臣之所以請三賊罪者,亦惟在於辛丑疏之締結鏡、儉也。締結鏡、儉,罪關惡逆,則鞫問情節,在所不已,鞫而正法,乃是次第之事,故臣亦詣臺連啓,至於數次,而誠愚迷,莫曉法與刑之有所差殊矣。今臺疏,極爲深緊,畏㥘巧慝等說,罔非抑勒擠陷之意,此已臣決不可復厠淸塗之端,而至於科事,尤爲駭怕,伊日試券,不翅數千,而不用箋文句語者蓋尠,非特李山培一人而已,則初何知其用箋文句語,獨爲山培之作而有所取捨也哉?且考官子之參榜,自前多有其人,而山培之父,又非主文之官,則今以此汚人科名,欲折方長者,其亦常情之外矣,然而科事至重,人言至深,則臣亦以參試中人,其所難安,與諸臣無異,尤何可冒沒出脚,以自喪廉恥,以益人譏議哉?惟願速被譴罰,以謝人言。仍念臣,方受南漢試才之命,而非但卽今情勢,不可以往役義重,而有所變動,臣旣以科事,重被疑謗,則文武雖異,考試則同,其不可晏然冒當也決矣,亦願聖上,亟賜處分,俾成命毋至淹滯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李廷濟疏曰,伏以臣於日昨,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以爲李山培科製,多用其父進箋文字,此固可疑,且以爲,今此進箋,伊日參試者,必多見之,而終至入格云云,語意陰險,隱然置諸考官於暗昧之科。噫,世道人心,胡至於斯極耶?伊日山培之券,初出於大臣分考之中,所謂初項句語,其他文字,比對場中諸作,大同而少異,特以山培之作,頗似生新,故大臣,出示近坐諸考官,皆言其可取,終至被選矣,至於進箋文字之間,或相似,不獨山培之券爲然,以此致疑,意慮之所不到,今者人之爲言,至於如此,吁亦憯矣。噫,末世科場,每多人言,而若至今科,則聖上親降書題,諸臣倍切飭勵,相與聚會精神,精白考較,雖其所得之諸券,未必皆抄選精擇,仰副聖意,而今日臺言,可謂無所不有矣。雖然,臣亦忝考官之一,隨諸臣之後,備讀券之列,今不可晏然冒據於職次,伏乞聖明,俯加諒察,亟賜譴罷,仍命罪勘,以安私分,以重國法,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吏曹參議吳命新疏曰,伏以臣,伏見前掌令崔致重之疏,以庭試試取事,盛加論斥,有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又曰,榜出之後,人言喧藉,竊詳其意,有若科場循私者然,臣於此,竊不勝駭惑危怖之至,今此箋文,未及印須,則爲考官者,豈皆得見?假使得見,瞥見之文,豈皆傳誦?臣未知蹈襲者,某句某字,而李德壽之裒如而坐,無所預聞,諸考官之所共目見,致重,直以疑之一字,輕易加人,其心所在,不難知也。此固聖明之已盡洞燭,則臣不必呶呶辯說,而臣亦考官中一人,今以試場不嚴,人言如此,臣安得晏然乎?且臣於氷庫別檢鄭壽崗被囚事,亦有所惶蹙不安者。今此朔祭時,許多祭官,除陪從及假通禮進去人員,無故在京者絶少,魂宮朔祭執事,初以尙衣別提尹東泰爲實差,以鄭壽崗爲預差,蓋此兩人,不入於陪從官及假通禮單子,故各給祭差貼矣,晩聞東泰,以進排事追進,行宮該吏,以鄭壽崗陞實,而又聞壽崗,以太廟氷丁進排進往,日勢將晩,故不得已。以尙衣入直郞廳,改塡進去云,雖幸臨急變通,執事無缺,而臣之初不詳審,尸居職事之罪,亦所難免,以此以彼,俱難冒處於榮次,再召之下,不敢坐違,謹詣闕外,陳章徑退,臣罪至此,益無所逃,伏乞聖慈,削臣之職,治臣之罪,以肅朝綱,以謝人言,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上款事,業已洞燭,下款引嫌,元非大段,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洪重一{{*|拿推}}。事變假注書宋敎明{{*|拿推}}。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致雲啓曰,來十一日,輪對,取稟。傳曰,爲之。
○又啓曰,明日私忌齊戒,明明日私忌正日,此兩日,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宋成明陳疏入啓,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牌招不進,參判宋成明陳疏入啓,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又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相避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金尙星、趙迪命爲校理,以趙明翼、柳儼爲副校理,李眞望爲大司憲,鄭彦儒爲兵曹佐郞,韓珩爲咸從府使,李顯謨爲應敎,李師夔爲鎭岑縣監。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承旨金始炯進,以宋眞明bb爲b單付副護軍。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所當出牌,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新除授副應敎鄭羽良,時在京畿仁川地,副修撰李德孚,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獻納許沃,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今已多日,而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亦甚未安。兩司,除呈辭入啓、未署經、在外外,掌令金聲發,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成範錫在外,代以洪重一爲之,事變假注書鄭履儉在外,代以宋敎明爲之。
○申致雲啓曰,假注書洪重一、宋敎明,受點之後,稱以情病,累度催促,終不入來。若此不已,新榜注書,將無一人行公,新進慢蹇之習,極爲寒心,不可不別樣警責,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事極無據,拿推。
○又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咸從府使愼無逸,戶奴呈狀內,奴矣上典,積年沈痼之疾,非如一時偶感之比,則將息差復,未易可望,適値園陵幸行,不敢偃然在家,僅僅扶曳,隨參江頭祗迎之列,感觸風寒,一倍添劇,方在十分危重,萬無復起爲人之望,斯速入啓處置云。實病果如是危重,不可等待其差歇,遠地夫馬留滯,亦甚可慮,咸從府使愼無逸,依近例罷黜,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晝講爲之事,命下,而玉堂上下番俱空,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一空,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多窠,差出事,命下矣。曾前出入之人,多在違牌坐罷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別單書入。
○金始炯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疏批已下,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連日違召,無意應命,事甚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卽接東道監役官牒呈,則東小門北邊,御營廳所授處,體城十間許,今日頹落云。令繕工監,爲先把子園排,令分授軍門,卽速修築,而依近例,限修築間,亦以該軍門軍兵,量宜把守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因兵曹草記,本廳分授東小門北邊,體城十間許頹落處,卽速修築,而依近例,以該軍門軍兵,量宜定送,使之把守事,命下矣。事當卽爲修築,而雨勢如此,姑待快晴擧行,而把守則今日爲始,本廳出番鄕軍二十名,將校率領,限改築間,晝夜輪回守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平安監司狀啓,刑曹粘目,林土前別將崔斗年,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崔斗年,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羅將,交代後,拿推,何如?傳曰,允。
○掌令金聲發啓曰,臣纔經危疾,杜門涔涔,憲職新除,忽及此際,仍以處置,有牌召之命,不敢坐違,謹此祗肅,而諫院處置中,獻納臣許沃,卽臣之姨從兄也。法有應避之嫌,不可可否於立啓之間,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聲發,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答江華留守朴師洙疏曰,省疏具悉。情理雖若此,居留重任,不可輕遞,卿勿過辭焉。
○答刑曹參議金尙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諭於諸試官之批,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持平南泰良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吏曹參判宋成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洞燭無餘,則一向撕捱,誠涉太過,況病不若戶判,則自同去就,尤涉過中,卿其勿辭,速出應命。
○答廣州幼學金應南疏曰,省疏具悉。上款所陳,非爾所可請者,下款所陳,令該曹,依施焉。
○朴師洙疏曰,伏以臣,頃以疾病沈頓,曠廢職務,冒昧陳懇,冀賜鐫遞,及奉批諭,未蒙允兪。顧以殿最事重,不宜遷就,强疾開坐,方試將士射講,未及封啓之際,得聞在京本生家,偏母之病極重,疾馳入京,六七日之間,症勢一向危急,有頃刻難救之勢,晝夜焦遑,涕泣度日,此實通朝之所共知者也。卽今情理,誠無片刻之暇,可以修啓封進,莫重考課之政,淹稽至此,此已萬萬惶蹙,軍兵點閱,業已出令期會,而未免還停,璿閣移安,亦必有自本廳涓吉,分付之擧,而萬無及期下往之勢,種種窘悶,罔知所措。雖以臣私家事勢言之,任所亦有八十篤病之老母,而臣方在京憂遑,無人將護,方寸牽掣,尤所難堪,惟有速解本任,撤還團合,然後可以粗安私情。伏乞天地父母,俯垂矜察,亟命遞臣職名,俾得專意救護,毋致公私之俱病,不勝幸甚。臣無任祈懇屛營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金尙奎疏曰,伏以臣,亦一日昨考試中人耳,自有崔致重疏後,危蹙彌深。噫,科法至嚴,試事至重,而初旣曰,人言喧藉,末又結之以不必直加用私,乍倏旋翕,費盡許多機巧,不料世道之危險,一至此也。李山培試券之選自命官,其父德壽之無所與聞於合考時者,此皆諸試官所共覩,至若科製文字之多用進箋云者,雖未知其所蹈襲,果是某句某字,然伊日場中諸作,大同小異,此豈足爲眩亂玷汚之資斧,而精神所注,必欲寘之於用意暗昧之科,其亦深且憯矣。第其爲言,旣關試場,則如臣無似,亦忝對讀之末,其在私義,固難晏然在職,玆敢不避煩瀆,冒陳危懇。伏乞聖明,亟賜鐫罷臣職名,仍勘臣罪,以嚴國法,以謝臺議,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南泰良疏曰,伏以臣,庸虛方拙,於一切世事,都不通曉,性又偏滯,不能與時俯仰,自知不合於言語侍從之選,前冬忝居言地,已決遜避,而坐違嚴召,又似無說,黽勉詣臺,略效一日之責,而臺疏猝發,謂臣有迎擊諸臣之意,張皇疑怒,肆口醜辱,臣猝乍見之,惟覺可笑,不復自辨段,惟亟尋長單,幸獲遞免矣。自玆以後,僇辱擯廢,爲世棄物,不意柏府新除,遽下於省愆之中,臣聞命震越,感媿交竝。仍竊伏念,前所論事,至微耳,顧乃橫觸疑網,備見顚沛,群猜衆罵,無所不有,獨賴殿下至聖至明,謂臣前日之啓,意在於尊體統,言雖過中,心實無他,始終主張,曲加保全,區區此心,惟明主照燭耳。群言嘵嘵,臣亦無所病,然今於新除之下,若不一自辨暴,則無以明臣決不入臺閣之義焉。臣之前啓具在,大義甚明,欲以紀綱事體,警責諸臣之慢蹇者耳。今曰迎擊,是指東爲西,殊無近似者,臣本新進孤立,與世不相諳熟,於朝臣去就,了無干涉,居言議之地,惟視義理如何耳,何嘗費絲毫氣力,以扶抑於其間耶?其所謂闔闢閃弄,網打巧密之云,臣自度雖無狀,然以其不甚涉世,故粗能全其純愚,彼之爲此說,殆亦以機變之心度之耳。聖明在上,臣羞復與此人較挈長短,獨其所以論此之本意,則有不得不一陳者,自頃聖上,深懲黨禍,務欲蕩平,在野諸臣之不欲應命者,雖自以廉義爲言,然臺閣之體,則所當正其違傲之失。況自昨歲以來,聖上之慇懃慰勉,必欲召致者,何如,諸臣之直遂己志,不顧分義者,又何如,而卒未見有一人稍加義責,少存朝廷之體者,臣乃不量力,而首爲此論。嗚呼,其愚亦可見矣。當擧世循默之日,觸諸臣方盛之氣,情疎而易疑,勢孤而易拉,向非聖明主張,則臣之立見摧鑠,固已久矣。臣生疎愚暗,未諳世情,謂人如己,不復周思,一言出口,非徒自取汚辱,至使諸宰引嫌,朝著不靖,此皆臣之罪也。然亦不料世路之迫隘,一至於此,直使人開口不得,轉身不得也。且臣於宰臣自辨之疏,有不容泯默者,臣之當論,此時見其辭疏,泛引他嫌,不專以親病爲言,實不識其情理之懇迫,果不可往,徒見咸興,乃將往之地,北事有朝夕之憂,而違牌之報,日騰於小報,事關國體,不得不略論。且臣本意,固不責其必去,惟咎其不去之中,忒小曲折耳。使其一謝恩命,退而陳情,則臣亦何心,乃爲此論,而今其疏,不自反省,語不擇發,若以臣不推恕於天理人情者然,臣實不勝駭歎焉。嗚呼,臣之前啓,乃是寂寥數行,而口語之多,殆至於不勝辨,亦可以觀世變矣。臣雖不肖,粗識事君之大義,新爲諫官,當殿下求言如不及之日,區區之心,夫豈無所欲言者,而特不及於黨論是非之際者,非臣賢於人,乃其所處之地然耳。伊日一啓,不過以事體相規警,實無絲髮深意,而特以適當竝進之時,故彼臺臣者,一見臣此啓,便謂臣有所私惡,載鬼張弧,疑怒交加,發啓翌日,卽施搏擊之手,而反加臣以不韙之目,臣竊自傷痛。平生雖甚無狀,亦能粗知自愛,其一生之所自誓者,惟不染汚於世路傾奪之場,而一入言地,誤觸危機,便爲惡口所醜詆,毁辱身名,無復餘地。從今以往,惟當杜口結舌,屛跡世路,以少謝宿昔之志,顧何敢彯纓結綬,復入於言議之地哉?日昨騎省之命,適降於動駕數日之前,故不得不冒昧一出,而猶引義祈免,不敢爲仍冒之計,況此臺閣之任,卽臣顚沛之所,兼又得罪時議,蹤迹臲卼,豈有顔面,復入此地,終爲毁頓廉隅之人哉?此理甚明,非臣飾讓,且臣有私義之萬萬不安者,風憲之任,職責甚重,而臣兄臣泰溫,纔罷是任,臣卽又代之,兄遞弟代,實近日之所罕有,在臣私心,不敢以爲榮而爲懼,且恐有傷於公朝用人之體也。卽因喉院啓辭,天牌儼臨,嚴畏分義,不得不趨詣闕外,而自畫之志,更難撓改,玆敢略暴情實,仰籲於仁覆之天。伏乞聖慈,俯賜諒察,亟遞臣新授憲職,仍命選部,勿復檢擬於淸塗,以靖私義,以謝衆怒,不勝大願。臣無任惶怖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宋成明疏曰,伏以臣,銓注掌試,俱被人言,廉隅所關,不敢冒進,三違嚴召,分義掃地,一心惶悚,若無所容,乃於千萬夢寐之外,忽承藝文提學之命。噫,設製命下累日,尙未擧行,宜命以無故可行故gg公g之人,俾卽趨承,今授臣以此任者,豈以臣謂無故可行公者耶?館閣之萬萬不似,姑捨勿論,弘文提學徐命均之屢逋明命,不敢承當,亶以臺疏,斥庭試試取事,伊日掌試者,不宜復掌試事故耳。臣亦庭試考官中一人,則其爲嫌端,少無異同,朝家旣體諒,輟召於命均,反責臣之掌試,敦迫不已,其於事體,果何如也?不待臣辭避,其決不可冒當,人皆知之人皆言之,僚堂非不知此,而特以望次,循例擬入,以致國家試事之轉輾乖誤,其在政體,不亦苟簡乎?今若不欲變通,徒事牌召,則上以損國體,下以虧臣分,莫甚於此矣。屢召之下,不敢偃然坐違,謹此隨牌,來詣於九閽之外,略陳肝膈之懇,如有一分可以趨命者,臣何敢違傲至此?臣願殿下,諒臣不可出之情勢,亟遞臣提學之任,使試事,無至一向遷就,仍治臣逋慢之罪,以警具僚,千萬幸甚。臣無任戰慄俟罪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幼學金應南疏曰,伏以臣,本以在野之賤蹤,素昧經國之遠略,而居此保障之重地,竊觀保障之籌策,其所設施之方,恐有所未盡,撫悅之道,亦有所未至,心嘗慨然于玆,常欲一暴愚見,以備睿覽,而草野疎逖,九重嚴邃,區區下懷,無由上達,幸惟我主上殿下,展禮園陵,載旋淸蹕,獲覩羽旄之美儀,旣欣吾王之無疾,而平日蘊抱于中者,油然自發於瞻望,耿光之餘,不避僭妄之誅,敢陳一次之愚,伏惟聖慈,留神裁察焉。竊伏念南漢,卽關防所托,緩急之所恃,距王城咫尺,控三南咽喉,天作之險,金湯之固,實是我國家第一保障之地,故自我累朝以來,恃以晉陽之固,比諸魏國之寶,築倉粟而實之,繕兵甲而藏之,募人武勇,以守備之,其爲保重之計,不虞之慮,可爲深且密矣,而但其激勸忠義之道,猶不如江都之施設焉,臣實未曉也。噫,我國之所恃而爲險者,於陸有南漢,於水有江都,其倉粟之蓄,兵甲之藏,旣無彼此之別,則其施設之方,撫悅之道,宜無異同之分,而竊伏聞江都則旣建長寧殿,奉安御容,以爲士民尊仰之所,又設義旅之規,使敎官訓迪,俾知親上死長之義,至於丁丑周甲之年,特祭死亡之將士,以爲慰悅人心之地,其敎養文武,激勸忠義之意,其亦至矣盡矣,而惟玆南漢則不然,雖有廟社之設,而只爲待變之制,不可爲平時瞻仰之地,雖有武勇之士,而全蔑敎迪之道,不知有君長上下之義,至若丙子北門之戰,慘矣義士之全沒,而亦闕隱卒之祀典,此臣所謂施設之有所未盡,撫悅之有所未至,而激勸之道,猶不如江都者也。嗚呼,地利之險阻,無愧於江都,軍務之重寄,不讓於江都,全城之利,猶勝於失險之恥,而朝家之歸重,反不如彼士民之敎養,又不及彼追奬義烈之盛典,亦未得均施於啾啾鬼哭之中,此不徒南漢之將士,自多解體之心,抑恐不免於孟子所謂不敎而戰之戒也。況於戊申逆變之時,內而京城,外而列邑,賊䝂凶黨,無處無之,而惟我廣州,獨爲一片乾淨之土,大小民庶,無一人或入於其中,此實凡民秉彝之良性。雖不足稱美於斯,而在國家激勸之道,似當有崇褒之方,而且伏念丙子之亂,仁廟去邠,勢急沈竈,民無叛意,戊申之變,閱月守堞,士卒整齊,無一逃散,越在戊辰,肅廟駐蹕,逮至今日,聖上停鑾,則惟國家待南漢之道,尤不當尋常列邑之比矣。臣竊伏聞,昔者張巡之守睢陽也,設天子畫像,斬叛將六人,而士心益勸,能作江、淮數千里保障,此無他,以其能激忠義之致也。今若以御容,奉安於南漢,以爲尊仰之所,則脫有他日之事變,安知無張巡之忠義,而不爲激勸將士之本乎?且漢祖之攻魯國也,聞其有絃誦之聲,謂其守禮義之國,終無屠戮之慘,此無他,以其能修文敎之致也。今若置敎官於南漢,以爲敎養之方,則他日臨敵,豈不能知君長之爲重,而使敵人聞之,亦豈無敬憚之心乎?不但此也,又有說焉。江都義旅之數,臣雖未知其幾何,而竊料廣州之校生及各書院生徒,無慮數百餘人也。此輩只爲春秋一講而已,不能專治於學業。雖或有向學之誠,而元無師受之處,若將此等,作爲義旅,使之受學于敎官,以長其知識,其於無事之時,則學校守齋,若當有急之日,則爲法駕扈衛,其平日敎養之功,可以責效於危亂之際,而其一段好義之心,豈與市井無賴之白徒,比論也哉?朝家,若以敎官之設置,謂有廩料之費,則臣愚以爲,別備還糶若干,劃給於敎官,俾依軍餉例,春糶秋糴於義旅等處,以其耗穀,爲敎官祿俸之資,以其元數,爲不幸時義旅之供,則於國家,少無所損,而至於敎養之道,不但義旅而已,城中武士之子枝,有才藝者,亦許其一倂受業矣。古昔羽林受經之美,庶幾復見於今日,而其所激勸忠義之道,撫悅人心之方,於斯至矣,豈不休哉?伏乞聖慈,曲加淵鑑,一依江都例,奉安御容,俾士民有所尊仰,設置義旅,使忠義有所激勸,以爲保障之急務焉。嗚呼,今我殿下,幸臨于南漢,而臣敢擧南漢之弊,爲殿下仰陳,則凡係南漢之事,豈敢不罄竭其所蘊耶?噫噫痛矣,丙子之恥,尙忍言哉。南漢之城郭,非不固也,兵甲,非不利也,士卒,非不精也,而只緣江都之失守,竟貽稽山之至恥,而惟彼抗節之三臣,獨奮蹈海之大義,澟然霜雪之操,蒼然松柏之志,尙使人感慨於百載之下,而我聖朝培養忠義之效,可見於此矣。肆我肅宗大王,駕臨將臺,惻然興感,命建祠宇,肇錫嘉額,屢頒鳳藻,留揭寶板,此莫非崇奬節義之盛意,而惟我殿下,嗣服之初,爰命禮官,特擧祀典。噫,我殿下繼述之孝思,有以休揚夫先大王崇節之聖德矣,凡爲士林者流,孰不興起於斯,而伏想殿下,駐輦于此也,感先朝之美蹟,歎節士之高躅,其所追慕之懷,當復如何也?顧此祠屋,殘弊特甚,旣乏典僕,又無位田,至於春秋享祀之時,非但使令之無人,每患供士之乏資,此實吾儒之深羞,而亦宜國家之軫念處也。近伏聞,列邑多有籍入田民云,特命攸司,優數劃給,俾爲祠宇守護之地,千萬幸甚云云。{{*|批答見上}}
==3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病}}。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金始煒{{*|病}}。事變假注書李元煥{{*|在外}}。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私忌齋戒。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洪尙賓在外,掌令金聲發、金廷潤,持平尹就咸,避嫌退待,持平南泰良,未肅拜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私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多司多官,引避退待,已至累日,而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俱涉未安。除在外未署經外,持平南泰良,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鄭來周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應敎李顯謨,校理金尙星,副校理柳儼,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申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申致雲啓曰,應敎李顯謨,校理金尙星,副校理柳儼,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弘文館校理趙迪命,時在京畿果川地,副校理趙明翼,時在坡州地,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玉堂多官,或在外,或禁推,或違牌坐罷,上下番,連日闕直,極爲未安,所當牌招政官,差出闕員,使之入直,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朝牌招,開政差出。
○假注書洪重一拿推,代以李台重爲之,事變假注書宋敎明拿推,代以朴師昌爲之。
○假注書李台重在外,代以金始焍爲之,事變假注書朴師昌有頉,代以李元煥爲之。
○申致雲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今已累日,尙未擧行,其在事體,極涉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節製命下,旣已多日,變通差出,聖意非偶,而藝文提學宋成明,今又再牌不進,無意應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推考傳旨,今方捧入,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節製命下今幾日,業已開釋,昨又申飭,則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卽牌招。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三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敎之下,又爲違召,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大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朝牌招。
○假注書韓德良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奉朝賀崔奎瑞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冒死自列,方俟重勘,不意聖恩寬赦,近侍宣批,辭旨隆渥,有逾尋常,臣誠惶感交至,靡所措躬。至於趁今春日之和暢,上來見予,用副前日愈懃面諭之意之敎,臣奉讀至此,不覺涕淚盈襟,臣離違禁闈,已閱一朞,區區犬馬之誠,豈無魏闕之戀哉?況日者行幸,中心憂慮,殆忘寢食,亦何可偃息私次,而垂死之身,無路自力,目今春日雖和,篤老之喘則殊無更甦之望,誠無辭以對聖敎,不勝徊徨震惕之至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行副護軍鄭齊斗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冒上一疏,敢陳微忱,而當此聖體勞動,鑾輿初廻之辰,至令史官,傳宣批旨,聖意勤眷,譴責不加,反賜寵異,臣祗承恩諭,如獲親奉天威於咫尺之前,不知賤臣,何以得此,惟是今臣殘命如縷,餘日無幾,寸忱徒切,而無望起動一進,重近天日之光矣,瞻望宸極,涕淚如瀉,伏地隕越,不知所達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參議朴乃貞疏曰,伏以臣,病劇瀕死,方欲陳章而乞遞,卽伏見前掌令崔致重之疏,盛論伊日試事,指意非常,直驅諸考官於黯黮之科,臣不勝駭惑焉。其疏有云,李山培,襲用其父箋句,參試者,必有見其箋者,而終以此文入格,其言殊甚危怖,臣卽求其箋句謄本與山培科製,反復參校,其所謂項句,不過一數字相侔而已。其所謂下段短句,乃其時滿庭擧子所襍取而混用者,不可以此,執而爲訾謷之端,而況其父,初無與聞於選黜之際乎?其下又云,不可直加以用私之目,旣謂其非用私,則惹人疑惑之書,未知何所據而發也。雖然,臣亦是參試中一人,旣被其斥,理難仍冒於榮次。伏乞聖上,諒臣危懇,遞臣見職,因勘臣辜犯,以謝臺議,以肅朝綱,不勝萬幸。臣無任懇迫屛營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諭於諸試官之批,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式假gg式暇g}}。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權贒{{*|病}}。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私忌正日,夜一更,月犯廻木星。
○鄭來周啓曰,玉堂備員間,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在外,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未肅拜,牌不進,掌令金聲發、金廷潤、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金鎭商爲應敎,李宗白爲校理,趙漢緯爲副校理,領敦寧府事單魚有龜,在喪終制。
○金始炯啓曰,左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俱不仕進,同副承旨金應福,以式暇出去,廳中只有臣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出納之地,事甚苟簡。左承旨申致雲,拘於廳規,不得請牌,左副承旨李春躋,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無政事。
○兵批,承旨鄭來周啓曰,判書不參政,時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持平南泰良牌招事,命下,而家在城外,待開城門,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兩司多官,引避退待,已至多日,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俱涉未安。除未署經、在外外,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之後,尙未擧行,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始煒有頉,代以沈埜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元煥在外,代以曺命敬爲之。
○假注書沈埜在外,代以李顯良爲之,事變假注書曺命敬在外,代以「金{{?|⿰禾道}}爲之。
○假注書李顯良在外,代以權贒爲之。
○金始炯啓曰,玉堂闕直,已至多日,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批啓曰,歸厚署別提申厚善,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批啓曰,僉知中樞府事許璘、陳洪疇,俱以戶奴呈狀內,以篤老之人,得除本職,感激恩命,僅僅出肅,而勞動之餘,病症添重,萬無起動之勢,斯速入啓遞改云。老病如此,則不宜虛帶職名,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韓配奎爲尙州營將。
○編修官張斗周書啓,臣承命馳往于忠淸道淸風府黃江楸洞村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所住,傳宣聖旨,則以爲,日前史官至自行在,臨宣聖批,臣於病伏垂死中,略以數行文字,附啓其歸矣。又未幾何,別諭踵至,愍老之德音諄摯,惠養之異數便蕃,莊誦感泣,不知死所。況伏聞車駕勞動之餘,玉體康寧,宗社臣民之慶,當復如何?臣實幸須臾無死,躬睹盛事,而與被恩波之遠覃也。臣近感風寒,舊症新恙,一倂危劇,氣息奄奄,若將就盡,無以少伸鳴謝之忱,第不任伏地悲咽之至,謹當俟間治疏,申暴餘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炯曰,卽今當爲親鞫,大臣、兩司、金吾堂上、左右捕盜大將牌招。
○金始炯啓曰,親鞫事,命下矣。承旨不可不備員入侍,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卽爲牌招。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一體牌招。
○又啓曰,大臣命招事,命下矣。原任大臣,一體命招乎?敢稟。傳曰,一體命招。
○鄭來周啓曰,親鞫時,兩司牌招事,命下矣。所當出牌,而兩司多官,或引避退待,或未署經,或在外,只有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而今日違牌不進,罷職傳旨,時未啓下,不得循例出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只推,竝卽牌招。
○以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始炯啓曰,親鞫時,兩司不可不備員,而諫院多官,或在外,或引避退待,或未署經,無以推移備員。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卽爲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啓曰,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以金取魯爲大司諫,以許沃爲司諫。
○鄭來周啓曰,親鞫時,金吾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同義禁李廷濟,受由在外,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洪鉉輔爲同義禁。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本府都事,不可不備員,而都事李弘彦、具熺,方在拿推中,都事尹敬龍登科代未差,都事宋湜,受由在外,無以備員。竝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假都事十員,令該曹,卽爲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罪人往來時,當有軍兵排圍之事,令訓鍊都監,擧行,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沈得賢、鄭亨泰、徐宗遜、宋徵台爲禁府都事。
○金始炯啓曰,親鞫事,命下矣。自前親鞫時,例爲扈衛云,今番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番則勿爲。
==3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兩珥。自辰時至午時,日暈。未時,日暈,暈上有冠。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親鞫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禁府都事,以大臣意啓曰,問事郞廳鄭益河、鄭亨復、金尙星在外代,兵曹正郞李憙,宗簿正李著,前修撰任珽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問事郞廳前校理柳儼,前持平鄭益河,前校理金尙星,方在罷職,卽爲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本府都事,不可不備員,而新除授都事沈得賢在外,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新除授參下都事宋徵台,未經司馬,令該曹,卽爲口傳相換,以爲進參鞫坐,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新除授都事李思胤,卽本府堂上梁聖揆之妻同姓三寸姪,法當應避,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思胤、宋逢源爲禁府都事,禁府都事宋徵台,司饔奉事郭鎭基相換。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承旨金始炯進。
○以李光溥爲獻納,南胤寬爲奉常主簿,李宜泰爲歸厚別提,趙最壽爲禮曹參判,韓顯謩爲校理。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開政之命,下於閉門之後,吏曹則留門擧行,而本曹則政色下吏,自外未及待令,不爲去來,招致之際,吏批政事,已爲下直安寶,故送西之窠,未及依例擧行之意,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副護軍宋必恒,副司直李世瑾單付。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濟州牧使封進,今三月令宗廟魂宮薦新靑橘來到,故魂宮薦新,則直入魂宮,宗廟薦新,則奉常時gg奉常寺g提調,俱有故,臣尙奎進詣看品,則宗廟薦新二百三十四箇內,腐傷者頗多,竝與加封,而擇其可合薦新者,僅滿一百六十六箇矣。在前如此之時,或有減數薦新之例,今亦不得已依前例推移,來初十日薦進,而莫重薦新,如是苟簡,事體至爲未安。當該封進官濟州牧使李守身,推考警責,而卽接全羅監司移文,則薦新到泰仁縣,所載馬顚仆於水中,盡爲水沈云。領來之人,不能檢飭,致有此水沈腐傷者,事極駭然,陪持人則令攸司推治,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守禦廳言啓曰,大殿中使,聽傳敎分付內,今番寧陵幸行時,駕前前排本廳吹打手等處,每名木二疋式,自本廳上下後啓達事,據本廳所屬山城吹打手三十四名,招致京廳,每名各二疋式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行兇闕內,謀害國家罪人順正,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締結順正,行兇宮中,謀害東宮罪人世貞,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査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上御仁政門,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卯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執義洪尙寅,司諫許沃。上御帳殿。洪致中、李台佐、李㙫進伏。致中曰,徹夜不能就寢,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夜下親鞫之命,群下之情,不勝驚惶,未知爲何事也?上曰,金吾堂上及兩司、都承旨,皆進來。欲言則先覺心痛,予當詳言之,史官其詳記之,雖欲鎭定,方寸猶亂矣。自在潛邸時,有一宮人,性道不良,常於世子及世子之私親,多有不順之事,故黜之矣。辛丑建儲後,宮人不備,故使令還入,或意其改過革心矣。甲辰嗣服後,使之保輔世子及兩翁主,而世子冊封之後,則使渠屬於翁主房,故以不得爲東宮內人,心常怏怏,俗所謂忮心者也。蓋辛丑冬間,事出於半夜之間,而厥女,不無可疑之端,此其所謂狗尾不作貂尾者也。予不欲以疑罪人,故置而不問矣,其後,行藥一節出後,厥女,每聞此等事,則不無色動之事,有同春雉自鳴矣。上上年元良之病,症涉殊常,都承旨,亦不曰醫不能執症云耶?予固疑之,而未嘗發口矣。向者和順翁主經疹後,有下血之症,故心甚怪訝矣,到今而始知其置毒而然矣。渠旣逞毒於世子之私親,故不悅世子之漸長,又爲行兇,而至於四王女襁褓之兒,而亦皆置毒,予之血屬,必欲無遺盡除,豈不凶慘乎?以正命而死,猶爲痛迫,況死於非命,則爲父母之心,當復如何耶?辛丑年事,予不言提說,而自戊申,始爲行凶,旣害元良,則渠之凶心,庶可快矣,而必欲盡毒四王女而後已,其心所在,尤極凶獰。若無置毒元良之事,則自內,但當重杖殺之而已。行凶東宮之狀,今旣綻露,自內究問,渠亦遲晩納招,此若非明白無疑,則豈至於設鞫之擧乎?向日擧動時,有自內把守之事,始知有殊常之跡,而予於嬪宮在路,乃爲捉得,大抵昌慶宮近處,無一片乾淨之地。使渠指示埋凶處而掘之,則骨末骨片,及如牛脂之物,處處有之,嬪宮及翁主房墻外,皆有所埋,渠何心腸,害我血屬,至此之極耶?厥女,性本凶惡,嗾他宮人,辱其同類,高聲發惡,至辱世子及世子之私親。漢文帝曰,我,高皇帝側室之子也,厥女侵辱之意,蓋出於常有凌侮之心故也。渠之保養世子,自二歲至七歲,故予謂決不爲此等凶事矣。豈意其行凶,若是狼藉乎?罪人順貞及其同謀福娘、九月、金伊德四人,則囚於內司,世正,去於之,朴景裕三人,則待令於丹鳳門外,送都事拿來,可也。洪致中曰,伏聞下敎,極爲震惕,前後處分,若是惶感,苟有一分人心,則豈敢以窮凶極惡之事,爲之於大內乎?此非外朝可知之事,自下,不敢仰請,而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矣。李台佐曰,有人心者,豈如是乎?非但窮凶極惡,實爲國家之妖孼,再昨年禍變以後,群下之情,莫不悲痛,今承此敎,實不覺骨驚而心痛矣。李㙫bb曰b,今聞下敎,不勝悲痛,爲今之道,必窮治得情,以正其法爲急矣。趙顯命曰,再昨年事,以正命而知之,尙不禁其崩隕之情,今聞此敎,心肝欲裂矣。㙫曰,大內,若是不淨,則一時留御,實爲悶迫,或有移御之道乎?上曰,罪人拿來乎?問之。徐命均曰,闕內之規,罪人不敢踰建陽峴,從大路逶迤而來,少遲云矣。鄭來周曰,罪人拿來,極其稽緩,當該禁府都事,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申致雲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云矣。上曰,當日爲之。李台佐進伏曰,昨已徹夜未寢,今又日晩,其在痛迫之情,不知勞憊,而水剌過時,實爲悶迫。獄情大體,臣等亦知之,可以推鞫,伏望暫入小次,以進水剌矣。上曰,至痛在心,不覺其勞,水剌當進矣。趙顯命曰,兵曹參知洪尙賓,以侍衛入侍,而兵批開政,方往政廳云矣。上曰,知道。上曰,罪人拿入,纔爲申飭,而不爲預備待令,以致遲緩,守幕都事,拿推,當該羅將,令攸司,囚禁科罪,可也。{{*|出榻前下敎}}洪致中曰,親鞫時,兩司當爲備員,而大司諫金取魯,吐血甚多,不能入侍云,司諫許沃,旣已肅拜,使之參鞫,何如?上曰,依爲之。又曰,問事郞廳尹光益,有猝痛之病,症勢頗重云。尹光益,姑爲減下,其代,更爲啓下,何如?上曰,依爲之。金始炯曰,兵批開政,臣以該房,方進政廳之意,敢啓。上曰,知道。申致雲曰,玉堂時無行公之員,修撰尹彙貞,方在禁推中,放送後,卽爲牌招察任,何如?上曰,依爲之。向時左右通禮,亦爲拿推矣。其時事狀,業已洞燭,一體放送,還宮時,使之進參,可也。金始炯,以申致雲陳達,尹彙貞則旣已蒙放,而金尙奭,亦同在拿推中矣。上曰,一體放送,牌招,可也。始炯曰,李潝,亦在拿推中矣。{{*|出榻敎}}上曰,此則以別兼撕捱,欲見其一次原情,姑置之。趙顯命曰,今日風色不佳,聖候調攝失宜,咳嗽間間發作,玉聲亦爲失音,何必大其聲色而後,取服罪人乎?伏望少霽威怒,從容究覈焉。上曰,至痛在心,豈徒今日乎?自數昨,已爲失音矣。李台佐進曰,如是過哀,玉體豈不有損乎?殿下雖欲自輕,其於三百年宗社何?少爲寬抑,從容訊獄,臣等之望也。上曰,如彼凶獰之女,若能早殺,則豈有如此之變乎?予實自取,寧不痛乎?戊申,遭千古所無之橫逆,其冬,遭東宮之喪,其後,人妖物怪,凡幾何出乎?如是凶獄,今始發覺,以病而死,尙不勝其痛切,況知其非命,則當作何懷?近又以科事,朝象不佳,此實予八字之奇矣。上曰,執杖羅將,何敢歇杖如是乎?令攸司囚禁,刑推一次,可也。{{*|出榻敎}}執義洪尙寅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罪人招中,有次烈、少陽金,金尙宮名出者,斯速摘發,出付鞫廳,以爲嚴問正法之地,爲宜矣。上曰,次烈,宮中本無其名少陽事,已諭於大臣,金尙宮事,當稟于東朝而處之矣。尙寅曰,此輩,醞釀禍胎,不知幾年,辛丑行藥之節,與此相符,聖上以順正,聞辛丑行藥之說,辭色極爲殊常爲敎,以此觀之,其窮凶情節,必有相連者,一番窮覈,所不可已矣。上曰,行藥,有兩件事,德修之藥,已試者,盛節所謂妙云者,此罪人藥也,盡出於問目。予意則必欲穩藉處決,此與金姓宮人事,異矣。尙寅曰,罪人招中,埋凶穢和骨末,亦與行藥一般事,金姓宮人事,經年苦爭,罪人未得,臣民至今痛泣,今聞姓金之宮人,出於逆招,窮覈此獄,則必有現發之端緖矣。上曰,更勿提起也。恐慽我大妃心事,其言太傅會矣,筵說嚴秘,臺臣全不聽聞矣。今此所啓,大異於今日處分,不但東朝之傷心,予之處分,必欲穩藉,宮人等,當自內盤問推覈,出付攸司矣。臺臣之言,亟爲停止,可也。上曰,罪人卜娘,結案爻周,更加嚴刑取招,可也。{{*|出榻敎}}上曰,罪人朴景裕,以凶人順正之養孫,納招之時,雖有詐言者,一次嚴刑,庶懲其罪,況諸賊招中,旣無同參指告之事,則宜有參酌之道,絶島定配罪人去於之,則初招隱諱,雖極陰凶,傳給世正之凶書,不過雇工之所致,令秋曹嚴刑二次後,減死絶島定配。{{*|出榻敎}}上曰,鞫廳罪人金伊德,以年幼,付秋曹,絶島定配。{{*|出榻敎}}鄭來周曰,金伊德,雖曰年幼,不一問而徑先酌處,未知何如?上曰,無可問之事矣。來周曰,金伊德,必有罪名而後,可以定配矣。金始炯曰,定配文書,必曰右人段,以某罪定配,而監司、守令,亦各執其文書,罪名不可無矣。上曰,鞫廳罪人金伊德年幼,故參酌定配云云,可也。以予心言之,雖金伊德年幼者,盡殺無惜,而王者之道則不然。且以權扶事觀之,以咀呪而多殺人命,心有所不忍,如是酌處矣。趙顯命曰,權扶事,豈可比於此乎?見於夢寐云者,極涉妖誕矣。上曰,夢見周公,則豈曰全無此理耶?只以多殺,故有是罪耳。上曰,承旨進來。趙顯命進伏。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事,分付。{{*|出榻敎}}上曰,凶人,旣已正法,當有告由祭於魂宮,不卜日,明日內,措辭祭文致祭事,分付該曹,可也。{{*|出榻敎}}問事郞廳李宗城進曰,臣以問郞入侍,陳達所懷,固不敢爲,而臣行己無狀,身名繆辱,廁跡邇列,未易爲期,今因問事,昵近耿光,遇事獻規,卽臣區區願忠之誠也。玆不避猥越,欲有所仰達矣。上曰,進前陳白,可也。宗城曰,戊申逆變之後,繼而有東宮之喪,卽是前史所未聞之變年也。今又罪人,斯得情節窮凶,骨痛心朽,若在喪初,今此之變,妖孼之性,厚種戾氣,而邦國之厄運,又與之相値,所以有此萬萬驚痛之事,而若以人事言之,實亦有致此之理,臣前以嚴宮禁之意,屢有所陳白矣。雖以諸賊婢之招,觀之,順正、世正之交通往來,專無防限,順正、景裕,則又以食物相與授,問訊相往復,宮禁之不嚴,莫甚於此,此所以啓諸賊行凶之經路故也。宮禁一不嚴,而其禍至於何地耶?殿下膺君師之責,御邦域之內,雖使窮閭下戶,有此埋凶之事,亦宜反己省躬,自責以風俗之不美,敎化之不行,而肅肅禁掖之間,乃有凶穢罔極之變,四方聞之,將以爲如何?且念保姆之當擇謹厚,載於《小學》,聖人垂敎,其意微矣。殿下旣知順正之爲凶狠,而猶不能痛加斥逐,此固爲歉於遠侫之義,而況可復任以元良保護之責耶?此政朱子所謂披明月於荒穢之地,今則萬事已矣,雖不必追論,而尤宜懲創於今日,存戒於來後矣。魂宮致祭事,亦欲仰達,而此事則纔有命矣。上曰,方於大臣處,已諭責己之意矣。所達兩事,實爲切實,當各別留意矣。趙顯命曰,李宗城所達,言皆儘好,而以其私義之不安,參錯於奏達之際,筵席事體,極爲未安,推考,何如?上曰,當今日親鞫,忠憤所激之致,不必推矣。執義洪尙寅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竝引嫌而退,得情正法,亦有意見,不可以此輕遞,多臺諫臣處置,已歸本院,今不替當,更無可嫌。請持平尹就咸,掌令金廷潤、金聲發,竝命出仕。上曰,依啓。司諫許沃所啓,臣職在納言,引避退待,未及處置,亞諫新除,遽及此際,親臨訊囚之時,不敢以區區情勢爲辭,冒沒出肅,仍爲參鞫,而本院處置,嫌難可否,與前無異,則今不可以職名之有改,而晏然冒當也決矣,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勿辭。鄭來周曰,司諫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洪致中曰,今此親鞫罪人,行凶情節,不翅狼藉,在廷臣僚,孰不出涕,而竊瞷玉聲失音,似有不平之候,臣等之憂慮,當復如何?頃日陵幸時,瞻望玉色,則氣色舒泰,累日程往返,終無失和之事,下情極以喜悅矣。今此妖獄,連日訊囚,寢睡不寧,此後則各別善攝,是臣等之望也。上曰,已屢言之矣。雖曰窮兇,豈有如此之獄乎?自內鞫問,不寐者,已三四日矣,今則兇徒正法,少洩至痛矣。致中又曰,臣等之心若是,聖懷若何?以罪人之招觀之,諸翁主房,亦皆有慮,則不可不速爲移御,而埋兇之處,亦不可不趁卽洗滌矣。李台佐曰,仰瞻玉色,不及向時,近來連鞫妖獄,至痛在心,故自然心氣不平,見於顔色,悠悠萬事,不過在殿下一身而已。雖千金之子,亦坐不垂堂,則以千乘之尊,豈可仍御不淨之處乎?其所埋兇,不知爲從某至某,則臣等之慮,實爲迫急。雖卽刻移御,未有不可,慶德宮修理然後,可以移御。戶判,方入侍,使之急爲修理,何如?上曰,嬪宮則自今日,移來此宮。渠雖兇獰,豈至於昌德宮乎?第當仰稟于東朝而爲之矣。洪致中曰,慈旨雖持難,必爲反復仰請,速爲移宮,則可保無虞矣。上曰,魂宮祭文,當親製以下,而奠爵,三獻乎,單獻乎?趙顯命曰,告由祭則單獻矣。上曰,獻官,以二品乎?問於大臣。顯命曰,問於大臣,則魂宮則正二品爲之,墓所則從二品爲之,而自上特命,則雖正一判書,無妨云矣。上曰,予亦有意故問之,而特遣豈有定品乎?依墓所從二品例,都承旨進去,可也。顯命曰,祭獻官,齋宿一日,而今已夜深,出宿於公廨,明日受香乎?上曰,依爲之。申致雲曰,闕門已閉,大臣,皆當留門出去矣,敢達。上曰,依爲之。
==3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信川郡守尹翼駿,歙谷縣令趙明世,吾叉浦僉使李枝發,彌助項僉使金益重,乶下僉使文植,白峙僉使李弼濟。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盡日鞫囚,犯夜乃罷,而亦不無疚懷之端,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王大妃殿氣候,亦若何?嬪宮氣候,已盡差復如常乎?臣不勝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痛雖罙切,氣姑無事矣,勿爲入診。嬪宮氣候,別無大段添傷者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甫下gg乶下g僉使文植,處給送。
○申致雲啓曰,今日魂宮親臨時,承旨不可不備員,而同副承旨金應福,以式暇出去,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今日本府推鞫時,兩司當爲進參,而俱無行公之員,除在外、未署經、引避退待、未及就職外,大司諫金取魯,獻納李光溥,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參鞫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申致雲曰,今日輪對爲之事,命下矣,魂宮親臨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假注書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應敎金鎭商,時在京畿驪州地,校理韓顯謨,副校理趙漢緯,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以罪人朴慶裕、金德配所單子,傳于鄭來周曰,朴慶裕,以大靜縣改入。
○傳于申致雲曰,昨已仰稟於東朝矣,慶德宮移御吉日,以今月內推擇以入事,分付該曹。
○又傳曰,今日魂宮,當爲親臨,時刻,以巳初二刻爲之,只時原任大臣及承史禮官,入侍。
○申致雲啓曰,今日魂宮親臨事,命下矣,獻官旣已啓下,致祭則擧行於親臨後乎?敢稟。傳曰,先爲親臨後,致祭則依禮文行夜。
○趙顯命啓曰,今日魂宮親臨事,命下,而自該曹,無過朞後親臨謄錄云。哭臨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行祭時,亦有哭焉,尤何忍不哭?
○以鞫坐進去,請出推案啓辭,傳于鄭來周曰,此等凶裔,不可以循例本府爲之。明當親鞫。
○魂宮御製祭文,追惟戊申,尙忍言哉?居諸易邁,春陽再廻。感時興感方寸若推,都付命也,一例寬哀。何意兇賊,伏在肘掖,逞撼丙申,終遂其逆。于今不滅,幾將爀爀,周遍宮禁,極凶其畫。滌蕩舊惡,恬不悛改,奸謀毒手,歲久未解。埋之和之,處處塗灑,未卽剪除,皆予之悔。售兇之始,在乎辛丑,懼爾長成,必也其速。經營數歲,至凶且毒,身媬和順,日事其辱。兇肚逆腸,猶不足焉,嬪宮諸房,其謀聯翩。此等手段,若辛戊年,兇心如火,猶恐未編。天不助兇,綻露其狀,妖婢被捉,先墜□□。嚴加究覈,兇謀益彰,尤可痛者,其計及襁。親問殿門,次第正法,少洩至痛,宮闈妥帖。此等變怪,史乘所罕,誅討雖行,冞切痛惋。寬抑方寸,命也長短,至于今日,更抑誠難。特遣知申,用慰爾靈,五內塡塞,淚若河傾。悉攄此懷,替奠禮觥,冥冥有知,歆格予情。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南漢試才吉日,定於今三月十五日,御史,必須前期下去然後,可以釐正文書,及時擧行,而御史柳儼,方在罷職中,日期已迫,事甚窘急,合有變通之道,令政院,稟旨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因兵曹草記,南漢試才御史柳儼,方在罷職中,令本院,稟旨擧行事,允下矣。柳儼方在罷職中,似當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敍用,卽爲付軍職。
○兵曹口傳政事,以洪敍一爲尙州營將。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左承旨申致雲進。
○以任珽爲副修撰,以權聖重爲司甕主簿gg司饔主簿g。
○副司直柳儼,副司正權贒、金{{?|⿰禾道}}單付。
○申致雲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事體極爲未安,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有時急稟達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申致雲啓曰,諸承旨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帳殿入侍時,陳達。
○又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帳殿入侍時,陳達事,遣史官傳諭。
○鄭來周,以備邊司言啓曰,會寧、慶源開市,旣已完畢,令承文院,撰出回咨,別定禁軍,下送于義州府,傳給鳳凰城將處,以爲入送北京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三月初十日帳殿親鞫時,凶人旣已正法,當爲告由祭於魂宮,不卜日,明日內措辭祭文,致祭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依下敎致祭,明日內設行事,分付各該司,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李昌夏手本,則保放罪人徐榦世,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醫官李昌夏手本,則保放罪人「金{{?|⿰亻政}}、李宜壽,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新除授尙州營將韓配奎呈狀內,老母今年七十九歲,人子情理,勢難遠離赴任云。邊將之親年七十五歲以上者,許遞其職,已有定式,依例改差,而係是前營將,拿來之代,卽爲口傳差出,催促下送,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此移御慶德宮時,魂宮奉移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移奉于啓祥堂。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本曹軍色所管騎步布,一年捧上之數,乃二千五百餘同,爲樣恒式,應下之數,卽二千一百餘同,而此外種種別下者,又多有之。假令一年價布,一一準捧,不過爲量入爲出,僅僅支用,而近來外邑,稱以難捧,每事延拖,遲回觀望,年久之後,冀有蕩滌之令,以此經費匱竭,甚至於莫可收拾之境,故曾以未收邑,居末守令,拿問定罪,或營門決杖事定奪,又令差使員領納。新法至嚴,而猶復因循,漸至解弛,多不惕念擧行,此而置之,則朝令無可行之日,經費有難繼之費,事之寒心,莫此爲甚。卽令諸道,農形不至失稔,宜有催督之擧,而久遠未收,亦不可一時竝徵,試爲退計五年,抄出丙午以後未收,則至於三百四十七同零,而其中當年條應納之數,亦至二百三十五同之多,其前年年未收之夥然,推此可知。今雖更爲嚴關督促,盡數奉納,有未可知,而未免爲徒損事體之歸,必須別樣變通,嚴立科條,然後可無如前稽緩之習。自己酉至今二月當未收,則限以來五月,自丙午以後至戊申未收,則限以今十一月,使之無遺畢納,如是而終不擧行,則自各道監兵營,考其勤慢,卽爲狀聞,居末守令,拿問定罪。其餘滿一同以上未收者,分輕重,營門決杖事,竝爲申明,分付於諸道,而至於湖南,則今二月當應納騎步布,稱以自營門,有所相換,尙不上納,而該道,元無報本曹之事,本曹亦無許施之令,則如是爲說,挽執不送,尤極未安。此則趁番限畢納事,亦爲各別申飭,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今日親鞫時,承旨不可不備員,右承旨金始炯,同副承旨金應福,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殿坐,若在初更後,則當該都事拿推,政院禁府,難免其責事,分付。
○趙顯命啓曰,臣今午受香,來直齋室矣。卽伏聞因捕盜大將請對,又有親鞫之命,必其端緖益露,庶有窮覈之路,實爲多幸,而竊伏念自上,內間訊囚時,連爲達夜,昨日終夕臨鞫,今日哭臨,悲疚過節,今夜若又勞動玉體,則種種傷損,實有無窮之慮。顧此諸囚,係是枝葉,與元惡有異,雖差待明日,亦似未晩,況致祭之日,用刑於至近之地,亦非神理之所安,伏乞更加三思,今夜親鞫之命,姑爲收還,待明日擧行,何如?臣旣忝在保護之地,區區憂慮,有倍於他,而旣在齋所,不能擅離,敢此草啓,使院僚替達,不勝惶恐,敢啓。傳曰,今之予病,至痛結心,旣知其本,何待明bb日b也?達宵不能寐,不若小雪此忿,古人有以賊肝祭靈者,旣知其兇物之所由,不卽問也,則祭慰之意安在?其勿煩於方亂之方寸。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晩接邸報,昨夜有親鞫之命,旋已出臨帳殿,莫知有何事變,驚慮不可言喩。此時保護聖體,專在藥院,犬馬之誠,不能自定,顧臣情地之危蹙,有不敢以恒人自居,虛帶重任,廢閣常分,誠萬隕而有餘責矣。向者鑾蹕還都之日,臣從廣陵落後,乘船順流而歸,感風忒重,宿患痰火乘之,輾轉增劇,醫餌蔑效,沈綿床第,已浹旬日,神氣昏短,喘息如縷,僅構此疏,倩隣人寫呈,語無倫序,尤增死罪。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命先遞臣內局都提擧之任,仍命盡削臣職秩,重勘臣罪犯,以嚴邦憲,不勝至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憂念。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知事尹淳疏曰,伏以臣之向來一出,非敢自輕罪戾,以進爲義,實迫於藥院,候儀直冒沒焉耳,旋因嬪宮疹患及園陵禮展,奔走靡暇,不敢更尋初義,而憂畏之念,未嘗一日自安,每語人曰,吾之行公已數月,其能無事否?果然權爀之疏又出矣。此事,臣於前夏初遭也,猶不置辨,今何足支離訴訟,而第其所謂秀才醜虜之辨,大義仇視之說,雖欲巧構勒加,而足令人一哂。夫先輩酬酢之秀才,卽中國之俘虜也。近來使行交關之人,卽我人之俘虜也。推髻左衽,彼此何擇,若其閑漫酬酢,猶可以已也。況使事周旋,每因此徑,而厚幣密贈,務得其懽心者,容得以揮之哉?然則臣之黽勉應副,非出樂爲,而以此斷斷,彼誠何心?至於大義二字,牛童馬卒,所共扼腕,臣雖蠢迷,省事差先,了得此義,亦豈在於儒臣之後也?然而稽山薪膽,志在沼吳,而大夫種之行成,先貽伯嚭,則今日群下,眞能生聚敎訓,以范蠡自任,固不當以行成之事,爲病於大義,況其含痛忍憤,移用於黨伐,而二字咆喝,徒爲人致人之梃杖,臣常以此爲世道深嘅,今於儒臣口氣,益驗其然矣。噫,臣之積困人言,魂骨銷盡,而猶且眷明主而遲回,念國勢而於邑,不忍自有其七尺之微軀,徒循其一切之去就,十躓十起,進進不已,庶幾竭心殫力,少答丘山之恩,而虛舟交怒,百椎迭下,甚至儒臣今疏之惟意淩籍,詬若賤隷,無復士夫相敬之風,靜思厥故,皆臣懷恩戀榮,不早決退之罪,蘇軾所謂臣何足言,有辱天眷者,其臣之謂歟?然臣之一腔血忱,爲國家生死,以之雖毁辱罔極,敢爲亂走之計,惟是廉愧大防,終不可弁髦。今若恬受惡言,頑忍恥辱,不思所以自處,則是誠無狀小人,殿下若哀臣憐臣,終欲備於牛馬使,固宜許解諸務,稍存其私義,處以冗散,使疑怒者相忘,不至於滅身敗名,卒爲負殿下之人,卽所以生成覆露之也。臣之此言,有不由誠,鬼神必殛之,日月之明,豈不鑑臨?抑臣於崔致重疏論科事,亦有所萬萬惶怖者,蓋其項句,滿場同旨,進箋文字之往往剽剔,立落諸券,無不皆然之狀,諸臣章疏,業已據實論辨,臣不必架疊爲說,而科事至重,人疑及此,臣亦以考試中人,理難晏然,本事之外,此又臣難進之一義。伏乞聖慈,天地父母,諒臣踪地之至危蹙,衷情之至懇迫,將臣所帶守禦使、籌司、經筵、內局諸任,盡行鐫遞,容臣杜門自靖,以謝衆怒,以安私分,不勝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權爀之疏,業已洞燭。崔致重疏語,已爲開釋於前後試官之批矣。兩件引嫌,俱涉太過,此時藥院,尤不當若是撕捱。卿其勿辭,從速行公。
○右尹洪鉉輔疏曰,伏以臣,情病俱苦,無望供職,連呈辭疏,見阻喉司,縮伏私次,一味悚懍,乃於此際,國有妖惡之變,至下親鞫之命,金吾除旨,忽下於半夜,牌召踵辱,禁庭鞫囚,事體窮急,病狀之苦劇,情勢之悶蹙,俱不暇論,不得不蒼黃入謝,仍參鞫坐,而臣之本患足病,已自數日前復發,痰血凝聚,浮高刺痛,此非尋常偶發之疾。咫尺帳殿,雖不敢言病,出入跪伏之際,蹇澁苟艱之狀,不但諸臣之所共目覩而爲駭,或者聖明,亦必有俯燭之矣。强忍起動之餘,症情越添,罷歸之後,委頓床席,今日本府鞫坐,末由進參,而且臣於前疏之批,以考官引嫌事,誨責之敎,極其嚴截,臣於是,竊不勝惶蹙,繼之以訝惑,一向泯默,終有所不敢,更此陳暴焉。蓋臺諫,旣曰箋文,參試官必多見之,又曰,使此文,終至入格,其所以咎斥考官之不能致察者,旨意甚緊,他人之見不見,非臣所知,而臣則初不見其箋文,擧中所製中取用與否,臣何以知之?此臣前疏所以有臣旣不知之語,至於終至入格,勢所固然一句,則特就臺疏中,終至入格之說,辯論其事勢之不得不然而已。雖以聖鑑之明,猶未悉燭,臣疏之本意,有此嚴勵之敎,此已臣惶惕靡容,而況臣草草短疏,不過對擧辯破之語,了不相關於舊習之祛不祛,而縷縷責喩,至及於此,此莫非臣平日言行,不能見信於君父之致,環顧悚恧,置身無地。臣旣承嚴旨於本情之外,揆以分義,誠難抗顔於周行,臣以病言之,則旣如上所陳,以情論之,則又如是難安,於彼於此,俱不容晏然仍冒。伏乞聖慈,俯賜諒察,亟許鐫免,仍治臣不得參鞫之罪,以安私分,以嚴國體,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飭勵,非有深意。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巳時,上親臨魂宮。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詣魂宮神位前,諸臣皆伏於楹外,贊者,唱殿下以下皆哭盡哀,贊者,唱止哭,諸臣,皆止哭,上,哭不止。洪致中進曰,人情,豈有可盡之時,而殿下若是過哀,玉體豈不有傷乎?請止哭。李台佐曰,殿下何以至此之過耶,殿下其於三百年宗社何?顔子之死,孔子哭之慟,而猶不知其有慟,道之所存,自不覺哀傷之過,殿下欲付以三百年基業,而今忽至此,則豈不有慟乎,而更思之,則實係於國運,國運平泰,則雖有妖婢賤孼,千百其謀,豈能害我元良哉?殿下曾有人力奪造化之敎,而造化人力,莫非天也,惟當一聽於天而已。請止哭。李㙫曰,一時之哭,無益之悲也,一身之重,宗社之托也。殿下何不深思乎?請止哭。上,始止哭曰,非但情理,顔淵命短而死,而孔子猶哭之慟,今旣知其非命,則豈不慟乎?台佐曰,臣與東平尉鄭載崙相親,故得見其聞見錄,則孝廟朝宮闈嚴肅,雖公翁主,不敢出入,朝臣引接之時,內侍宮人,恐其有他說,慄慄危懼,及其罷出,而終無宮禁之說,則始爲放心云。孝廟宮府之治,有如是者矣。繼自今,殿下繼述孝廟之治,是臣之望也。上曰,都承旨進來。顯命進伏。上,以親製祭文,下示曰,正書後,仍爲受香,可也。顯命曰,輪示大臣乎?上曰,唯。洪致中曰,罷退後,卽當開鞫,無更稟之事,而雖不密匣啓請,依昨日親鞫,直爲刑推乎?上曰,當更爲分付,待而開鞫,可也。上,仍起,諸臣皆退出。退出後,政院、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朝廷問安。答曰,知道。
○酉時,上御熙政堂。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引見。入侍時,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左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曰,所欲達者,何事耶?李森曰,罪人斯得矣。上曰,何人也?森曰,昨日下本廳其人也。上曰,何以得之?張鵬翼曰,芿叱男、允今,捉來盤問,則昨日金二建,果爲的實矣。上曰,刑推乎?森曰,不下一杖,箇箇承服矣。仍出捧招記,上之。上覽畢曰,卽當親鞫,注書出去,分付,可也。贒承命趨出,招政院吏,分付後,卽爲趨入。上曰,注書更爲出去,罪人上闕事,分付,可也。贒承命後卽曰,罪人名,書出而後,可以分付。若無書出之事,則何以知某罪人上闕乎?上曰,其言是矣。承旨書出,可也。上曰,昨日捕廳所囚罪人金二建及允今,秋曹所囚罪人去於之、朴慶裕,當爲親鞫,時、原任大臣及金吾堂上、兩司,竝卽牌招。{{*|榻前下敎}}上曰,捕廳所囚罪人金二建、李夏方、德伊、芿叱男、允今、朴道昌、貴益,及秋曹所囚罪人去於之、朴慶裕等,發遣都事拿來,以待本府所囚罪人卜娘、九月,一體上闕事,分付,可也。{{*|出榻前下敎}}春躋曰,闕門已閉,當留門矣。上曰,金吾堂上及大臣、兩司、承旨入來時,金虎門,留門,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親鞫命下之後,不可煩擾,當直都事招來,分付,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戌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獻納李光溥,掌令金聲發。上曰,承旨進來。申致雲進伏。上曰,例於四更一點行祀,而今方親鞫,分付于魂宮受香處,雖或差遲,罷漏後,行之,可也。鄭來周曰,罪人待令於丹鳳門外,留門拿入,何如?上曰,何不早請,而殿坐後,始乃爲言乎?來周曰,罪人上闕單子未下,故不敢請矣。上曰,留門,可也。上曰,犯夜親鞫,何等重大,而非有難强之疾,則今此違牌,極爲無據。同義禁洪鉉輔,從重推考,更爲牌招,可也。{{*|出擧條}}上曰,朴景裕,尙未拿來乎?徐命均曰,酌處後,卽爲出付秋曹,仍爲發配矣。都事送之已久,而卽今城門已閉,不得入來云矣。上曰,城門則不可留門,待明曉拿來,分付畿營,使之牢守,可也。{{*|出榻前下敎}}洪致中曰,今日魂宮親臨,哀傷過度,聖候若何?上曰,無他故矣。大臣、承旨請對之意,予固知之,而此等兇賊,何可一刻容貸乎?都承旨之啓,亦似古談矣。神道不安之說,必欲停此夜鞫之意,而古人有以賊肝祭者,予未知其不可矣。達夜則予知其過,明日又欲爲之矣。上曰,昨日賊招所出金尙宮,卽東朝內人也。能文而性不穩藉,與順正相親,稟于東朝,則東朝極以爲痛,必欲問之,至下未安之敎,事件則雖異,而不可置之。其名則順惠,方在義盈庫前金虎尙家,拿來,可也。獻納李光溥進曰,臣有所懷敢達。今此妖惡之變,驚心慘骨,幸賴聖鑑至明,典刑快施,而罪人朴景裕,以順正之養孫,行兇諸節,萬無不知之理。特命減死,雖出於聖上好生之德,而參鞫臺臣,不爲爭執,終至移送,方此更拿之際,未免遲延,揆以臺體,實有當論不論之失。昨日景裕酌處時,入侍臺臣,竝命遞差。上曰,昨日臺臣之不言,予亦爲訝矣。臺言誠得體,而請遞則太輕,其時臺臣,罷職不敍,可也。{{*|出擧條}}上曰,昨日拿推禁府都事尹{{?|⿰木蓍}}、李弘佐,今姑放送,卽令察任,可也。{{*|榻前下敎}}尹游進曰,承旨金應福,奏事之際,言辭太煩,又敢仰視,事體極爲非矣。推考,何如?臣待罪經筵,故敢達。上曰,固欲下敎,而卿言是矣。雖出於憤嘅,而旣非該房,則事體未安,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烙刑,何以爲一次乎?尹游曰,問諸律官,曰凡五鐵,一鐵五烙,五鐵皆烙,則爲一次也。洪致中曰,吏批開政,而落點未下,故政廳尙未罷云矣。上曰,予果忘之矣,卽下批。李光溥曰,朴景裕事,旣陳於前,而去於之事,又極凶慘,臺臣之不論,固爲非矣,而金吾堂上之不爭,亦未知爲穩當,請竝從重推考。上曰,予亦未之思矣,何必推也?上曰,順正、世貞之頭,懸街三日後,西小門外,又懸街六日。二建以後諸罪人,則行刑後,卽爲懸街于西小門外九日事,分付。{{*|榻前下敎}}李台佐曰,更鼓幾盡矣,玉體豈不有傷乎?彼罪人,臣等亦足推問,伏望還宮。上曰,待天明,卽當開鞫,金吾堂上、問郞、兩司,皆留闕中。罪人二建、去於之,仍爲留置,其餘皆下之事,分付。金始炯曰,玉堂當爲牌招,而今已夜深,待明朝牌招,何如?上曰,唯。上曰,分付享所,卽爲行祀,可也。金始炯曰,天明後,卽爲開鞫,則勿出姑罷乎?上曰,唯。
==3月1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致雲啓曰,校理韓顯謩,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韓顯謩,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禁推傳旨捧入。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病,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金始炯進。
○以鄭羽良爲執義,尹光益爲司諫,權贄爲掌令。
○兵批啓曰,忠壯衛將洪就疇呈狀內,素患痰病,近益添劇,方在人鬼未分之中,萬無起動供職之望云。病勢如此,則宿衛輪直之任,不可虛帶,今姑改差,何如?傳曰,知道。
○又啓曰,判書不參政,且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批,無政事。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莞爲左邊捕盜從事官。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以順正婢子,與世貞求得兇骨,謀害東宮,罪人乭化,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修正,上送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今番寧陵幸行時,隨駕將校軍兵等犒饋,今月十三日,南小營設行事,曾已分付於各該司,牛酒等物,前期措備,而今者適値親鞫,事體至重,凡習陣開坐,例不得爲之,犒饋亦不敢循例設行,欲爲退行則腐傷可慮。在前或有乾物分給之規,今番則牛酒魚太,一從磨鍊,定行日自營門,一時分給,事涉便宜,敢啓。傳曰,依例擧行。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符同順正、世貞,行兇闕中,謀害東宮罪人巨於之,符同順正、世貞,掘塚取骨,行兇闕中,謀害東宮罪人二建等,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妻妾、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世貞同情密議,行兇宮禁,罪人李夏方,行刑單子,啓下矣。所當卽爲擧行,而法典內,夜未明,勿行死刑云,待明日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卯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獻納李光溥,持平南泰良。上御帳殿後,洪致中、李台佐、李㙫進伏。致中曰,帳殿徹夜,至曉始罷,就寢不能專一,聖體若何?上曰,無他故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而逢此變之後,常不勝其痛惋之懷,極爲悶迫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而逢此怪變,憤惋不已,尤爲切迫矣。致中曰,不幸遭此凶變,聖心一倍痛傷,又貽兩東朝不寧之憂,臣等痛惋之私,誠不可盡達矣。問事郞廳柳儼進曰,臣承南漢試才之命,雖今日下往,日子極爲迫急,而當此親鞫之日,君臣上下,必欲究覈獄情,快正王法,少洩神人之憤,則決非設科試才之時。伏望詢于大臣,分付該曹,姑爲退行,未爲不可,故敢此仰達。上曰,民無信不立矣,旣爲定日以諭,今豈可退行乎?今日下去,可也。儼曰,臣以問郞,終始此獄,則必欲究得奸情,以正其法,若爲先往,則非但情理之缺然,憤鬱之懷,何以堪勝,而能專意試事乎?兵曹擇日,或十七日,或二十日,皆爲吉云,以此兩日間,退行似宜矣。上曰,親鞫不過今日,庶可究竟,明日辭朝,可也。上曰,左右羅卒,何其稀疎乎?如此親鞫之時,或守幕,或出使,則臨時出假羅將,例也,而不爲加出乎?金吾堂上推考,此後則申飭,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問郞,或問或書,未及正書,極爲未安。加出前持平南泰溫,前司果柳運,使之察任,而俱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金始炯曰,司鑰來言,雨勢如此,廷臣序立處,油遮日排設云矣。上曰,知道。禁軍輩,排立於左右月廊事,分付。上曰,兩醫司,徒知淸心丸者,稱以救療官,每以年少生疎者,苟充定送,親鞫事體,何等重大,而敢以全不知醫理者待令耶?事極駭然,兩醫司任掌等,囚禁科罪,此後則各別擇定事,申飭,可也。{{*|榻敎}}上曰,遣宣傳官,左右捕盜大將,使之入侍。李森、張鵬翼進伏。上曰,林八同、貴益、芿叱男如此之類,不必自鞫廳治之,下捕廳亂杖,究問承款後,結案,則送鞫廳爲之,可也。掌令金聲發進曰,罪人卜娘,如是其加刑準次,則徑斃可慮,恐不得正法矣,姑爲停刑似宜矣。上曰,有面質之事,則請其面質,猶或可也。以謀害東宮之事,方爲訊問,而爲臺官者,遽請停刑,豈有如此道理乎?誠極駭然,掌令金聲發,罷職,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當此帳殿親鞫之日,大小臣僚,莫不驚惶奔走,則雖在鄕之人,宜其聞卽上來,而吏曹正郞鄭羽良,副校理趙明翼,俱在畿甸不遠之地,而未聞其入來,宜有警責之道矣。禁推,何如?趙顯命曰,鄭羽良,今日政爲執義矣。上曰,執義則遞差,鄭羽良、趙明翼,竝禁推,可也。{{*|出擧條}}李春躋曰,副修撰任珽,朝旣出肅,方以問郞入侍,而今日玉堂以空,省記入之,必是徑出之意,豈有如許道理乎?上曰,亦爲禁推,可也。{{*|出擧條}}上曰,執杖羅將,敢如是歇杖乎?令攸司囚禁科罪,可也。{{*|出榻敎}}趙顯命曰,親鞫時,兩司當爲備員,而掌令金聲發,旣已罷職,新除授掌令權贄,持平南泰良,卽爲牌招參鞫,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上曰,校理韓顯謩,當今日親鞫之時,又爲違牌,分義豈容如是乎?修撰尹彙貞之事,亦非矣。與趙明翼同去就之意,然旣以問郞出仕,而又爲徑出,極爲未安。若罷其職,則適中其意,然不可禁推而止。韓顯謩、尹彙貞,竝罷職不敍,可也。{{*|出擧條}}徐命均曰,今當慶德宮移御之日,當爲修葺,而頃者往見,則闕內各司,牕戶材瓦等物,無一完存,事極駭然。典守者,宜有査出徵捧之道,此是舊式矣。上曰,慶德宮之爲空闕,十一年矣,傷汚固然,其間典守,何可徵出乎?此後申飭,可也。命均曰,然則今番移御後,昌德宮、昌慶宮,闕內諸處,各樣物種,典守人處,以若或見失,則依定式,論罪徵出之意,捧招後,各別申飭,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若於今二十二日移御,則其間不過七八日,日子急迫,事勢極爲窘速,故敢此仰達。集慶堂,頃旣修理,今不必更爲修理乎?上曰,依爲之。
○上曰,大臣、金吾堂上、臺諫,皆進來,順惠事,俄已下敎矣。東朝聞其出於賊招,不勝絶痛,至有若不推治,則當自內下敎政院之敎,故今果究問,而九月之招,有順惠正月出去之說,則宮人遭喪者,亦有百日之限,而其於謀害東宮之事,年月差異,予之先問,果有意也。親問之時,媟嫚之事,使不敢上聞,而渠之招辭中,嫌疑二字,終爲發明之端,若有殊常之跡,則予豈不知乎?今日鞫問,蓋體東朝之意,而在予之道,則豈可不審愼乎?特爲參酌,遠地定配,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順惠,如有可疑者,則殿下,何以有酌處之命乎?臣等固知聖意之所在,而執法之官,則必當爭之矣。李台佐曰,殿下今番處分,實出天理之至公,臣等豈敢不仰體乎?但未知執法之論如何,而臣等,則知聖慮之出尋常萬萬矣。趙顯命曰,藥房提調尹淳,請對云矣。上曰,使之入侍。尹淳進伏曰,世變層生,宮闈之間,生此如許之變怪,臣民之罔極,有何可達之事,而聖情當作何懷?昨日親臨魂宮,過自哀傷,仍臨帳殿,達夜親鞫,今日又爲終日勞動,聖候當復如何?今則罪人斯得,兇魁巨慝,旣已正法,往事雖追靡及,而神人之憤,則庶可少洩矣。今日日氣,又爲陰濕,犯夜勞神,得無有損傷之節乎?臣等在保護之地,憂慮之心,無所不至,敢此冒死請對。若有節拍之別出者,則或可親問,而至於枝葉之類,何可費神作勞,以致傷損乎?區區之懷,不能自已,敢此仰達。上曰,戊申以後,或有所寬抑者,而今番則實難爲懷矣。所達之言,當留意矣。獻納李光溥進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今此諸罪人,次第伏法,獨順惠,今日未準一次之刑,更不訊問,其在獄體,極爲疎緩,卽令嚴刑,得情正法宜矣。上曰,此事有所下敎于大臣,而未聞耶?光溥曰,卽因聖敎,問於大臣,而始伏聞順惠有酌處之命,王法乖舛,誠極萬萬寒心。順惠與順正,綢繆情節,綻露無餘,其以世貞事發明者,都不成說,半吐半吞,頑忍不服,論其罪惡,實爲驚痛。今此酌處,臣亦知聖意之所在,而國有典章,不可撓屈。順惠,若不嚴鞫正法,則他罪人之正法,反歸斑駁,治逆之道,豈如是乎?伏願聖明,更加三思,亟命嚴刑,依法處斷焉。況此酌處時,只爲下敎于大臣,而臣不得預知,臣雖無似,職是臺閣,則不當如是,臣實嘅然,而法者,天下之至公,雖人主,亦不得以私之,更加商量,快正其罪,斷不可已矣。上曰,臺體固然,而此無更問之端,已諭於大臣矣,更勿煩達。持平南泰良曰,臣俄纔入侍,未知獄情之顚末,而入來後聞之,則少陽、次烈,出於世正之凶招,旣云與之同謀,則其兇逆情節,所當嚴加鞫問。次烈則聖上,以無其名爲敎,而至於少陽,則以如有可疑之端,則當出付王獄爲敎,至今未有處分,群情之抑鬱殊甚,少陽,卽爲出付鞫廳,似宜矣。上曰,次烈則元無其人,少陽則條件各異,臺臣新入,故似不知之矣。若有可疑之端,則豈不出付乎?泰良曰,臣自外新入,故未知諸罪人情節之緊歇,而俄聞諫臣所達,則酌處罪人順惠,多有可疑之端云。旣有疑端,則徑先酌處,大非鞫體,宜卽還收成命,嚴加訊覈矣。上曰,今此爭執,臺體則然,而已諭於大臣矣,更勿煩達。泰良曰,兇賊夏方,屢次刑訊,頑忍不服,而及施烙刑,始爲吐實。妖賊之輸情,孰不爲快,而烙刑,終非先王之常刑,此後勿以易於得情,輕用烙刑,似好矣。上曰,其言是矣。非再昨年逆變及今日妖賊,則豈可施烙刑乎?此出於不得已,而臺臣之言,甚好矣。申致雲曰,臺臣之言非矣。若是玉堂,則當如此陳戒,而臺諫之體,則如此妖惡之賊,當請烙刑,豈可以此陳達乎?趙顯命曰,此則不然矣。臺諫,豈可請烙刑乎?金始炯曰,烙刑,乃法外之刑,臺體,當爭而不當請矣。泰良曰,承宣,大段失言矣。如彼凶逆之輩,雖不得已以烙刑取服,臺諫之體,則豈可以法外之刑仰請乎?上曰,臺臣之意,非以彼凶賊,不當施烙刑,勿以烙刑之易於取服,而輕用於日後爲言,此乃陳戒之語,其言得體矣。柳儼進曰,今此妖獄,實是千古所無之變,天下之至痛,寧有過於此者乎?臣以問郞,連日參鞫,細知獄情,憤惋之極,不覺心肝俱墜矣。此莫非殿下宮禁不嚴之致,向在玉堂時,有所箚陳之事,殿下亦必記有之矣。臣聞孝廟、顯廟朝,約立禁條,內侍宮人輩,雖有疾病,不敢私自出入,故兩朝之治,人到于今稱之。近來則此輩出入,略無忌憚,雖以順正、世貞事言之,順正,是尙宮也,世貞,乃閭閻寡婦也。若無往來之事,則何以交通綢繆,至此之密乎?臣嘗見之,閭間有尙宮家,禁雜人懸牌之門,尙宮以內人,常在宮中,則置私家於閭間,將何用哉?順惠之招,還家已久云者,亦是怪事,渠以昵侍之宮人,何以久處私室乎?自古妖惡之變,皆從此路而出,陰謀祕計,無所不至,寧不痛乎?此路不閉,則無以防奸。臣待罪騎省時見之,則宮中出入,男佩信符,女佩漢符,往來如織,而自以爲我佩長標,故兵曹,莫知眞僞,不能禁雜。臣未知信、漢符之有定數,而人人替佩,面面換出,若是而其能嚴宮禁乎?卜娘、九月輩,亦是佩標中人,而終作如此之變,豈不痛乎?臣意則自內司定額成冊,移送兵曹,點考授牌,則宮禁,庶可嚴肅矣。頃日上箚,今日陳戒,區區之忱,有不能自已,敢此仰達。上曰,儒臣所達,誠有理,而順惠之出去者,宮中亦有百日之限而然矣。宮人出入,一切防禁,則不無弊端,亦有所不得自由者矣。當稟東朝而酌定矣。持平南泰良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新除授掌令權贄,時在忠州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
○獻納李光溥所啓,臣之情地,萬無冒出之勢,而當此連夜親鞫,上下驚痛之時,不暇他顧,黽勉入肅,仍爲參鞫,而前後所遭,終有所不可抗顔者。頃以諫職登對時,以李箕獻不卽論劾事,遽承未安之敎,猝然引避,事極惶隕,言且拙訥,咫尺口達,辭不別白,其窘遁而不成說,臣亦自知,退出踧踖,恭俟譴何矣。追聞玉堂,責之以不誠,承宣,譏之以疲軟,雖蒙聖明曲察,罰止鐫遞,而第其不誠之目,人臣之極罪,疲軟之誚,臺閣之深恥,此固臣難進之端,而且以疏下三賊,改律連啓事,臺疏請罪,辭意嚴緊,夫爲今日之臣子者,孰敢容護顧籍於三賊也?槪以快正王法,與亟正邦刑,無甚差別,而請以嚴鞫者,亦不害爲窮治之道,故臣亦仍循連啓矣。今者以此被斥,而前後諸臺,相繼引避,處置竝落之意,儒臣旣已陳疏論列,則臣固是參啓中人,自在必遞之科,至於處置可否,更無可論。且臣昨以參鞫臺臣遞差事陳達,而擬律太輕,致勤聖敎,臣於是實有巽軟不職之失,已不勝其惶悚,而今日又以結案罪人,卽當正法事陳達,而忙遽之際,未得跪伏,其爲虧損事體大矣。聖敎之下,尤爲萬萬未安,此外更有大乖臺例者,昨日公然闕啓,其間事勢,自爾至此,而姑停一款,又未書出,此莫非臣觸事憒憒之致。臣一人之身,而應避之事,若是之多,何可一刻苟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鄭來周曰,獻納李光溥,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
○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爲之事,分付。
○上曰,守禦使、試才御史,同爲進來。試才御史,明日當辭朝,守禦史,亦爲偕往乎?尹淳曰,初意則南漢,多有修擧之事,欲爲下去,兼爲試才矣。其間臣有所遭,故縮伏俟譴,而今日國家不幸,有如此之變,臣雖冒沒請對,豈敢有任事行公之意乎?上曰,前後備言矣。至於守禦之任,尤無可避之嫌,卿亦偕往試才,宜矣。柳儼曰,臣明當辭朝,而多有稟定之事,故敢此仰達。南漢軍兵之慰悅設科,蓋爲守牒效勞之事也。向年變亂,名在軍案者,多不赴難,有變則不來,設科則冒赴,事極駭然,故臣以防塞之意,與諸宰相議,則或以爲不可許赴,或以爲有難處之事,此亦定奪,然後可以取舍,故敢達。上曰,今此試才,非爲變亂時事也,蓋爲今番陵幸,而爲慰悅之擧,則因此防塞,豈不迫阨乎?一體許赴,可也。儼曰,京外擧子,欲觀試才,或以率戶挾戶,圖出戶籍,將無以究査。戊子試才時,臣之外三寸故參判臣朴弼明爲府尹時,凡率戶挾戶中,只令子弟許赴,壻姪則一切防塞。今亦依此定式,然後可無濫雜之弊矣。尹淳曰,戊子觀武試才,最爲精査云矣。上曰,依所達爲之,可也。儼曰,南漢試才,蓋欲慰悅一府之民,而雖入籍居生,若名不在軍籍,則亦不許赴,此蓋節目中事也。但近來試才頗數,奸僞百出,名在軍案及累年入籍者,亦多有他官之人。此則御史無以査出,地方官,或可以別樣精覈,如有發覺者,地方官論罪,當該鄕任及差備將校,繩以重律事,出擧條申飭,何如?上曰,依爲之。
○儼曰,本土入籍居生之人,或臨科生計,圖入軍案,丙子年,有稱以別案軍官赴科者云,此亦甚無意義,寧陵幸行後,當有試才之擧,傳說已久,故其間圖入軍案者必多,月日稍久者,不可盡査。自今年正月,始爲追入者,一切防塞,何如?上曰,觀武才,命下後追錄者,勿爲許赴,可也。儼曰,試才時,多有防奸之擧,自前御史,例以軍官二人帶去,或時有職名,身在軍門者,有可合人,而有職名者,京軍門將校,不可任意率去。今則閑司官員及各營門將校中,可合人率去之意,敢啓。上曰,依爲之。{{*|以上五條,出擧條}}李㙫進曰,此非稟定之事矣。一依戊辰年謄錄,擧行,可也。不然則節目分定,臨時善爲之而已。今則更鼓已深,累日勞動之餘,玉體豈不有損乎?上卽還宮。
==3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式暇}}。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式暇}}。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有右珥。
○下直,鎭海縣監金權,保寧縣監李漢相,舒川萬戶尹尙建,韓山郡守金始炡,狼川縣監李道載,谷城縣監柳鳳章,江東縣令朴道郁,車嶺僉使李秀春,三和府使申漫。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李眞望,掌令權贄在外,掌令一員未差,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昨日雨濕中,終日鞫囚,夜深乃罷,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諸節,亦復如常乎?臣等近日憂慮,有倍於常時,敢來問安,竝此仰稟。傳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勿爲入診。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一樣矣。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申致雲,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今日鞫坐,兩司當爲進參,而或在外,或引避退待,或未差,或未署經,無進參之員。大司諫金取魯,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大司諫金取魯,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諫院無他推移進參之員。莫重推鞫,尙未開坐,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今日鞫坐,憲府無推移進參之員,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執義、掌令未差之代,差出後仍卽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傳于鄭來周曰,下直守令邊將,留待引見。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長番內官申必輝,當爲莫重公事,誤踏啓字,極爲非矣。推考。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犒饋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金始炯進。
○金始炯啓曰,判書不參政,時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批啓曰,寧陵參奉李漢誡呈狀內,身病甚重,不得察任云,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以南一明爲執義,李宗城爲副應敎,申兼濟爲掌令,趙明澤爲校理,沈泰賢爲修撰,黃敏厚單付學錄。
○鄭來周啓曰,新除授副應敎李宗城,校理趙明澤,修撰沈泰賢,竝卽牌招,推移入直,何如?傳曰,允。
○內醫院官員,以提調、副提調意啓曰,慶德、昌德兩闕下,各司皆有朝房,而獨內局無之,每當問安之時,醫官輩,露立門外,不避風雨,下人輩,亦無留接待候之所,雖有急時擧行之事,或値夜深,輒有遲滯之弊,誠爲可悶。曾於辛巳年間,本院提調,稟達筵中,請得籍沒家舍,造成直房於慶德宮闕下,而時御所,則尙未能造成矣,今亦依辛巳年例,今番逆家一區,擇給本院,使之造成直房,以爲醫官及下人輩依接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書啓,臣敬奉聖敎,傳諭于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則以爲,卽者,千萬意想之外,知申以聖敎儼臨,以臣有下鄕之意,至令問諭,臣於是誠不勝惶駴震悚之至也。噫,臣之去留,卽乘雁之於江湖也。雖使臣爲一朝便訣之計,顧何足以煩聖意,而垂問諭,況臣初非有遐遁長往之意也。臣之自鄕承召,留滯京邸,歲且四改矣,蒙恩忝叨,職居三事,而焚黃之事,亦未能行。初欲於今月初十日,呈辭受由,陪從十五日擧動後,卽欲省掃松楸,呈單業已到政院,而適値親鞫,未敢以私情仰達,欲於數日內,呈辭請由,過移御後下去,歸路到江外,爲數月調息之計,此意曾已畢陳於頃日引對之日,已蒙聖明之體諒而矜許之矣。知申之陳達,似由於未及詳悉之致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祠宇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病傷馬,除各差備應把之數,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四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前執義鄭羽良,弘文館副校理趙明翼等禁推事,傳旨啓下矣。鄭羽良,時在京畿仁川地,趙明翼,時在坡州地,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世貞同情密議,行兇宮禁罪人夏芳,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妻妾、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凶女順正、世貞,同參逆謀罪人論業,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存沒、居住,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卽接北道監役官牒報,則都城內外,松田起耕處陳廢事,因筵中定奪,遍尋摘奸時,北部龜山里、葛古介等處,以明、翼兩陵垓子外,退限標內之地,松田起耕及伐松入葬事,前已論報矣。卽者佛光里居民,視此效尤,不告本府,任意立標於佛光里村前,使當道山直及軍門邏卒,不得巡禁,一如龜山里、葛古介,而本里居崔同伊、崔貴成等兩人,伐松作家,少無顧藉,龜、葛兩里加火巢內居民之憑藉標內,松田起耕,濫斫松木,許民入葬,排立石物,已極可駭,而陵官,又從佛民之願,退立禁標,若此不已,則陵卒所居之地,皆將立標禁斷云。陵官,曲循陵卒之訴,初不報本府,而越界立標,惟意所欲,使山直邏卒,不得巡禁,實非當初定界之本意,而其地居民之亂斫禁松,作家編籬,廣拓松田,冒占起耕,若是其無忌,事之可駭,莫此爲甚。上項伐松作家人崔同伊、崔貴成,自本府爲先捉來推覈後,依律科罪,而佛光里,新立標石,卽爲拔去,龜山里、葛古介加火巢內,山直及軍門松牌,依前一體巡禁,俾無奸民憑藉濫斫之弊,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北部合正里,不過三十餘戶,而居民,或隨行軍門,或投屬匠人,故應役坊民,不過十餘戶,不成貌樣之中,楊花鎭別將,勒定鎭軍,故民不支堪,擧懷離散之心,乙巳年,至煩上言,啓下本府,自本府發問於露梁漢江別將,則上項兩鎭,元無鎭軍一名募立之事云。同是京江津渡,而或有或無,未知其故,募定鎭軍,且多弊端,故楊花津軍,只以十名酌定事,覆啓蒙允矣。上年自兵曹,只憑楊花別將所告,鎭軍五十名,依前募得之意草記,而本鎭別將,憑藉草記,縱其書記,搜括稍實民丁,抑勒傳令,每名徵錢,多至二兩云。別將勒定,則實有乖於募得之本意,而至於每石,徵出二兩之錢,任作別將書記輩,肥己之資者,尤極無謂。況且五十名鎭軍,責出於十餘戶坊民,則有同龜背之括氊,將何以充數乎?其間民怨,有不可勝言。一依乙巳年定奪,楊花鎭軍十名外,不得加定事,分付兵曹後,別將及書記,民間徵錢之罪,令攸司照律科斷,何如?傳曰,允。
○以鞫廳草記,傳于鄭來周曰,親鞫已爲之,此草記還給。
○以守禦使尹淳上疏,傳于鄭來周曰,此上疏還出給,明朝卽爲下去事,分付。
○知中樞府事尹淳疏曰,伏以臣之無狀,爲世窮奇,尙以何心,抗顔周行,而伏聞妖惡之變,起於肘腋,臣民之憤痛切骨,有不忍言。身帶保護之任,値此變故,他不暇計,迺於昨夕,冒沒求對,略效奔問之忱,而不意咫尺面命,至以南漢試才時,偕御史出去事,有所下敎,區區衷臆,猥不敢罄籲,泯默退出,而顧臣情地,斷無承命之勢,何者?臣之迂短陋拙,本不稱於將任,而福眇釁多,以危辱爲茶飯,近日之受人蹈藉,殆無餘地。今若諉以所論之無關於見任,而貪戀美爵,恬若無事,此豈人理所有?以如是之人,而久冒重寄,不早自處,終恐陷於罔測,辜負生成之大德,中心憂畏,呑不盡宣,而區區自劃,已誓神明。試才一事,雖無臣往,固無所損,至於犒饗成命,不宜久稽,而臣以必遞之人,擧行無期,軍情之抑鬱,誠非細事。伏乞天地父母,俯垂愍諒,亟寢臣南漢出往之命,仍賜鐫遞臣守禦之任,俾臣處於冗散,稍遠謗疑得效,畢竟涓埃之報,不任千萬泣禱之至云云。
○領議政洪致中箚曰,伏以今日鞫事,有不容一刻淹遲,而今因兩司之不備,日已向暮,尙不得開坐,事之未安,莫此爲甚。憲府則旣已開政差出,自當承牌赴坐,而諫院則時無可進之員。大司諫金取魯,聞以吐血之病,症勢苦重,決無運動之路,而牌召屢降,一不承命,其有損於國體,尤當如何?臣意則姑令許遞諫長,卽以無故人出代,使之參鞫,恐不可已也。臺臣遞改,事體固重,而卽今事勢,合有變通之道,玆敢略陳所懷,乞賜裁處焉。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箚辭得宜施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數昨封疏後,始得見逆賊結案供辭,不覺驚號隕絶,以手叩膺,事變雖曰難測,天下寧有是事,痛冤哀傷,心骨爲沸,若在於喪初矣。伏惟殿下,至痛在中,今又見此事,聖心當復如何?洩哀魂宮,親賜侑文,萬民相傳,無不流涕。然,臣愚淺,竊謂國家,變故至此,聖慮宜軫徑遠,悲哀一向過節,則損傷必至,勉護之方,不可不深念,餘黨萬一或漏,則患害未已,周愼之道,尤不容少忽。且臣竊見凶招,謀議綢繆,必資外人,尤在於出來外間之時,若使平日,嚴加防限,亦奚至於恣肆如此也?又合深加懲創,務爲嚴肅,使內外截然,用絶奸邪之萌孽,且念致力於萬事,無如殿下一心之剛大。往冬前春,臣屢以是爲獻,伏惟天聰,或賜記有,聖心所存,苟有充塞天地之實,確然不爲事物所奪,嚴重明審,大畏民志,隨時隨處,處得其當,則其於勝邪救敗,鎭安邦國乎何有?臣衰疾濱死,萬念俱灰,憂危寸誠,炳然如血,臨疏附陳,冀幸深察。昨日史官,傳宣恩批,軫念賤疾,命以善攝,太醫臨視,珍劑又攽,感泣銘鏤,無以爲心。伏聞親鞫,達宵又竟夕,恐受傷非細,憂慮萬萬,藥院保護之責,實保異時,而臣旣不能一分自效,其何敢暫時虛帶,以增死罪?伏乞聖明,亟賜鐫削臣職名,仍命加臣以重律,以礪群臣,不勝至幸。臣無任瞻望激切戰灼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近日之事,言之痛心,豈忍諭哉?陳戒之言,可不留意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庚戌三月十三日未時,上御熙政堂。下直守令、邊將,留待引見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假注書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三和府使申漫,韓山郡守金始炡,狼川縣監朴道載,鎭海縣監金權,保寧縣監李漢相,江東縣監朴道郁,谷城縣監柳鳳章,車嶺僉使李秀春,舒川萬戶文道興。三和府使申漫進伏。上曰,職姓名,漫曰,小臣,三和府使申漫也。上曰,履歷,漫曰,癸卯春榜武科,都監哨官、訓鍊主簿、都摠都事、僉正參上。宣傳官、都摠經歷、禁府都事、槐山郡守、忠州營將,會盟加資,襲封君。驪州牧使、內禁將、千摠內禁將,方待罪於三和府矣。上曰,七事,漫陳之。上曰,所懷,漫曰,兩西異於三南,故無簿籍持來之事,故未諳本府之瘼,下去後,軍務舟楫民瘼,有可變通者,則稟報巡營,以爲轉聞之計矣。上曰,以次陳之。韓山郡守金始炡進伏。上曰,職姓名,始炡曰,小臣,韓山郡守金始炡也。上曰,履歷,始炡曰,禧陵參奉、濟用奉事、貞陵直長、禮賓別提、司㒒主簿、禁府都事、刑曹佐郞、正郞、平壤庶尹,今方待罪於本職矣。上曰,七事,始炡陳之。上曰,所懷,始炡曰,無他所懷,未赴任之前,本邑弊端,雖曰甚多,而未可以傳說云云之弊,不敢仰達。下去後,與道臣相議,有變通之事,則可以轉聞矣。狼川縣監李道載進伏。上曰,職姓名,道載曰,小臣,狼川縣監李道載也。上曰,履歷,道載曰,繕工監役、翼陵參奉、副率、魂宮監造官、司甕主簿gg司饔主簿g、漢城主簿,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道載陳之。上曰,所懷,道載曰,不及見故不能知矣。赴任後,有弊瘼則稟定于道臣而轉聞矣。鎭海縣監金權進伏。上曰,職姓名,權曰,小臣,鎭海縣監金權也。上曰,履歷,權曰,癸卯增廣文科、承文正字、金井察訪陞六,兵曹佐郞、平安都事、持平二次、正言,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權陳之,而遺軍政修一事。上曰,自侍從出外,而七事遺其一,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所懷,權曰,本縣濱海之邑,地方不過三面,民戶不過千餘,夫馬雖來,海外之人,何以詳知乎?殘弊如此,雖未知有何等大瘼,而小小之弊,民難支堪云矣。顯命曰,金權,以侍從補外,而本邑,以嶺外至殘之邑,且多民弊云。今當入對之時,修擧弊政事,申飭,何如?上曰,向時補外之人乎?都承旨所達誠是。勿以邑小而忽之,各別着意爲之,可也。權曰,海外遐氓,遠於王化,而爲邑最殘之中,別卜定,不勝支當,人蔘非土産,而進上分定,標古以濱海之故,有捧納之例,而亦非本土所産之物,故邑力疲殘,不能備給,徵於民間,其弊已痼,而爲宰者,不能上達,道臣則難於變通,因循至今,實爲可悶矣。顯命曰,緣海殘邑之弊,果如此,而無以自達,不能變通云矣。上曰,自侍從而出,則可以陳疏,豈無可達之路乎?保寧縣監李漢相進伏。上曰,職姓名,漢相曰,小臣,保寧縣監李漢相也。上曰,曾入輪對,履歷則勿爲,直爲七事,可也。漢相陳之。上曰,所懷,漢相曰,殘弊之邑,小臣未及見,故不能的知,若有弊端,則轉報巡營而上達矣。江東縣監朴道郁進伏。上曰,職姓名,道郁曰,小臣,江東縣監朴道郁也。上曰,履歷,道郁曰,壬午進士、天文學敎授、司果,戊申別試文科,陞六爲奉常主簿,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道郁陳之。上曰,所懷,道郁曰,小臣,未及赴任,設或有聞,豈敢仰達乎?到任後,稟報巡營而狀聞爲計矣。谷城縣監柳鳳章進伏。上曰,職姓名,鳳章曰,小臣,谷城縣監柳鳳章也。上曰,履歷,鳳章曰,辛丑武科、守門將、武兼、訓鍊主簿、判官、中樞都事,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鳳章陳之。上曰,所懷,鳳章曰,赴任前,雖有邑弊民瘼,未能的知,稟報道臣而狀聞矣。上曰,邊將進來。事嶺僉使李秀春進伏。上曰,職姓名,秀春曰,車嶺僉使李秀春也。上曰,履歷,秀春曰,丁酉武科、守門將、武兼、訓鍊哨官,待罪本職矣。上曰,所懷,江邊之地,土兵不來,故無所聞知,赴任後,若有弊端,則報于道臣、帥臣,稟定狀聞矣。舒川萬戶尹尙建進伏。上曰,職姓名,尙建曰,舒川萬戶尹尙建也。上曰,履歷,尙建曰,禁軍領將,戊戌武科,本職除授矣。上曰,所懷,尙建曰,無目擊之事,有弊瘼,則報于營門而轉達矣。顯命,仍讀拜辭,別諭以聽之訖,上命內侍,持弓矢二部,一賜申漫,一賜李秀春。守令、邊將,仍退出。顯命進伏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之啓,入之已久,而尙未下,當更爲牌招乎?上曰,開釋之後,一向撕捱,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明朝更爲牌招,可也。{{*|出擧條}}顯命曰,近來變怪之後,有區區所懷,欲以文字,仰達矣,文字則實爲煩弊,故今日委此入侍,欲陳所懷矣。戊申喪變之時,殿下臨喪之節,不失中和,群下莫不欽歎,有以見殿下學力之所造矣。頃日魂宮臨御及按理獄囚之時,不無過處,此實人理之所不可堪者,父子之間,不能無疑於正命非命之間,則豈不如是,而臣等之平日期望於殿下者,則不如是矣。毋論正命非命,聖人則無不歸之於天理。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余不遇哉?孟子之不遇,實臧氏所以尼之,而孟子,歸之於天。推此以觀,則人之壽夭順逆之理,莫非命也。今日妖獄,亦是天命,伏望殿下,以此寬抑也。上曰,親製祭文,略攄予懷矣。戊申年則方寸有所傷,而今則心與氣俱傷,常時有所思,而當事則每不能抑制矣。顯命曰,今此獄事,自內而出,故外間猶有未能快知者,臺臣之爭執,殿下猶不聽從,內間事,殿下必詳知而信之,故如是,而順正、卜娘事,殿下,亦能預知乎?若有預知之事,則何以保護之責,付之於此人耶?事幾,不可不審矣。上曰,此實予疎闊之致也。予則意其改過,而不意其作此凶事矣。顯命曰,殿下前後左右,其有可恃者乎?外無股肱之寄,內有肘腋之變,殿下雖欲反側于自安,而幽暗之中,豈能必知無如許之人乎?臣雖在保護之任,而內間事則無以知之,常時飮食起居之節,亦必詳審,是臣之望也。上曰,不宜先出疑心,而所達誠是,當留意焉。顯命曰,殿下在東宮時,臣亦以春坊,每陳嚴肅宮闈之事,而丁未臣之大疏一條,痛言之矣,殿下亦敎以痛絶,而到今觀之,恐不能受用臣言矣。祖宗朝,宮人有定額,而今則無定額,戊申臣待罪玉堂時,箚陳刊汰之意,而殿下,有不得自由之敎矣。夫女人之性,皆稟於陰,故昏暗而偏狹,如此之類,聚於一室,則豈無奸巧之事乎?小臣亦聯家於淸平尉宮,故熟知內人之情狀,其爲人也,喜怒速而言語多,且喜看形勢,此等巧侫之女,畜在家內,必無好事,而在上者,亦不能照管其出入,則締結巫覡,僧尼妖術之類,凡干奇怪之事,無所不爲,國運旺時,則妖不勝正,故不能行其胸臆,而衰季之世,則正道消而邪氣易乘,至於今番獄事而極矣。乘此機會,定其額數,嚴加防禁,則豈不爲懲毖之道乎?上曰,卿言是矣。頃見使臣聞見錄,則雍正,以二十五歲以上宮人,皆令嫁出云。予之有此意已久,而未果矣。疑心先出,則觸事生病,自在東宮時,翁主及東宮,無保輔之人,至於針線衣服之節,亦甚苟艱,故不得已還入厥女,而豈意其作此凶獰之事乎?不能擇人,則實予之過矣。親製祭文不云乎?于今不滅,其將爀爀,此非渠獨爲之事,與寡婦締結而爲之,此其無他,有忮心而然矣。予亦疑其有他同心之人,而今則無矣。顯命曰,臣退而思之,東宮、和順,則渠或致憾而然,而至於幼穉之小兒,而無不行兇,則必有積怨深怒於國,而作此擧矣。事有不可知者,臣之刊汰之言,非曰奸黨尙存,乘此機而定其額數,其殿宮人幾何,某宮宮人幾何,而至於宮人之婢屬,亦有定數,出入有常,査出無難,則豈不爲好乎?卽今見存之人,雖不能沙汰,有闕之類,不爲充補,則豈不爲塞弊定數之道乎?臣向以金夏鼎事,有所陳達矣。來處不知之類,多數出入於淸禁之地,豈不可悶乎?宮人輩婢僕,亦宜定額,至於宮人,別有私家於閭閻,而往來無常,臣亦目見之矣。閭間有尙宮家,禁雜人懸牌之門,此亦定制嚴禁,使不得出入,則似爲嚴宮禁之道矣。上曰,申飭,而亦不無掣肘之事矣。法成之後,則豈不爲好,而自我創之,則雖以閭閻間言之,豈無稱冤之道乎?人心鬱結,則不知有何樣機變出矣。作事謀始,故予心非不如諸臣,而事故如是,有志而未行矣。顯命曰,丁未疏末,有曰雖有一時承恩,尙滯下陳者,尤不可不照察其出入,殿下尙能記有之乎?上曰,予豈忘之?顯命曰,卽今奇奇怪怪之說,傳播於外間者甚多,更望留意焉。夫巫尼妖術之類,雖都城士夫家,或有親信而覆滅者,闕內不嚴,故自前有云云之說,而祖宗朝,亦有流傳之事矣。値此會而約立禁令,則豈不好乎?論業之招,臣伏而聽之,不覺羞媿於心矣。上曰,卿言是矣。雖以士夫家言之,家長豈能盡知乎?閭閻則小而亦不能盡知,況深居九重,何以照察如許細事乎?自古不無此等事,故闕內亦有神堂,而今則嚴飭,故無之矣。論業,或稱末樓下,或稱有功,若予有預聞者然,予亦羞對卿等矣,予豈有如此事乎,極其孟浪矣。顯命曰,臣非有疑於殿下也。宮人刊汰事,殿下不得自由,則果有掣肘之事,而向日都憲,有陳疏之事矣。今番陵幸時,宰臣家婦人,有觀光於廣津津邊,而掖庭所屬,稱以歧樂,驅逐其婦女,大張風樂,所聞駭然,豈意聖明之世,有此駭悖之事耶?嚴立科條,禁斷此等事,則豈不爲齊家之一端耶?上曰,疏批之後,問於於義宮,則尙無擧行之事云,此則政院不爲擧行矣。政院分付秋曹,捧甘於內司,則可以治之,而迄無啓稟之事,不過作注書之一張休紙矣。顯命曰,區區之懷,旣陳於前矣。卽今朝廷凡事,不成頭緖,誠爲可悶,必老成宿德,布列於廟堂,然後國勢增重。領府事李光佐則殿下雖欲用之,而拘於事勢,不能致之,判府事閔鎭遠則雖有偏處,所處之地,決非負國家之人,而殿下亦不爲之留焉。判府事沈壽賢、李宜顯則皆在外,又聞判府事李台佐,方欲下鄕云。台佐之爲人,忠懇好善,士類之所依仰,朝廷之所倚毗,雖曰老矣,不至於篤老難强之境,而昨年殿下,輕許其遞免,故今將下往,一出城門,殿下將何以致之耶?大臣去就,非臣之所敢論,而台佐下去,則其子宗城,亦必隨往,殿下經幄,又失宗城矣。父以篤老在鄕,則其子肯爲離側而從宦耶?上曰,將欲何往,而遲速知之乎?顯命曰,聞自振威,轉向他處,而望間,當離發云矣。上曰,聞卿言而知有去意,心甚缺然。卿其往問下去之意,而回啓,可也。顯命曰,以口傳問之乎?上曰,依爲之。諸臣退出。
==3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長水縣監黃星河,楊口縣令李晵,惠山僉使丁載興,廢茂山萬戶李挺源。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日爲之。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聽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承傳色,以口傳于金應福曰,正法文案及處分文書,不可一刻留置,故今已投火,若有可考之事,則以草文案相考,可也。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私廟擧動時,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承旨進去。
○金應福啓曰,新除授校理趙明澤,時在京畿漣川地,修撰沈泰賢,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辭疏還給,特旨牌招之下,今又違命,事體分義,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藝文提學宋成明上疏,傳于金應福曰,還出給,卽爲牌招。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承牌來詣矣。敢啓。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惠山僉使丁載興,廢茂山萬戶李挺源等處,給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病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差祭,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右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新除授開城敎授朴世杓,除授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金尙奎爲大司諫,鄭亨復、李龜休爲持平,金尙璧爲益山郡守,申思喆爲同經筵,李廷彦爲南部參奉,李基宗爲軍資直長,辛義立爲司饔直長,李景元爲長興奉事,李普成爲惠陵奉事,博士朴昌徵單付,知經筵申思喆,同經筵尹淳。
○兵批啓曰,前哨官李彦燮,前權管洪致咸,閑良李萬綱,迪順副尉張德昌等,或軍器別備,或料理生殖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李彦燮、洪致咸,未資窮未準職,李萬綱、張德昌,係是閑良,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副司直金取魯,副司果李莞單付。
○鄭來周啓曰,鞫廳之尙未開坐,極爲未安。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明日擧動時,禮曹多有擧行之事,而判書沈宅賢受由在外,參判趙最壽在外,參議金尙奎,今日政,移拜大司諫,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濟爲禮曹參議。
○以副應敎李宗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禁推傳旨捧入。
○鄭來周啓曰,司諫尹光益,自鄕上來云,卽爲牌招,以爲推移參鞫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今番啓下遠道上言,二百二十四張內,一百七十四張,分下各該司,猥濫四十六張,違格四張,啓字爻周次,還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違格則遠道不是異事,一體下該司。
○鄭來周啓曰,卽者禁府都事,以鞫廳大臣意來言,兩司不備,夜已向深,今日鞫坐,不得爲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昨日筵中,以前大司憲宋眞明疏批,不爲分付秋曹,爲敎矣。伊日疏批中,有其令於義宮,査現科治之敎,而批下之後,闕門已閉,故發牌內司官員,使之進來門外,聽傳敎矣,今者招問內司官員,則初無發牌之事云。本院之吏隷之慢不擧行,極爲痛駭,爲先囚禁科罪。臣等亦有不察之失,不勝惶恐,秋曹郞官,卽爲發牌,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時囚罪人宋載恒、兪胄基等,竝附過還職,使之應命事,命下矣。宋載恒、兪胄基等,依下敎竝爲放送,而崔尙衡等,亦以勸武,不爲應命,照律啓請,允下矣。所當照律以入,而今此下敎旣如此,則不可異同,崔尙衡,依宋載恒等例,施行,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炯曰,宋載恒、兪胄基,原情公事,欲爲判付,而因其未遑他事,混同啓下矣。此非照律之事,啓字爻周,竝附過還職,使之卽爲應命。
○傳于金始炯曰,宋載恒,今日內,卽爲肅謝,兪胄基,今日內,使之出仕,而出仕後告達事,分付都監。
○備忘記,傳于鄭來周曰,魂宮移奉啓祥堂事,旣已啓稟,下敎之後,尙無入審取稟之事,魂宮移奉,雖無前例,該曹之奉審,雖以都監見之,殿宮一也,而付諸修釐,尙不預稟,此非一時修釐之比,而若是稽緩,則事之未安,莫此爲甚。禮曹及戶曹當該堂上,竝從重推考。
○傳于金應福曰,魂宮奉安于啓祥堂事,草記,允下矣。該曹尙不擧行,今番大修理時,一體修理乎?雖爲修理,該曹堂郞,眼同奉審後擧行,可也,而尙無擧行之事,極爲駭然,問啓。
○傳于金應福曰,儒生皆已來會泮中乎?問啓,問啓事,命下矣。招問成均館書吏,則以爲,儒生輩,聞藝文提學承牌,稍稍入來,而日勢已暮,或有旣來而還歸者,不得如前多會云矣,敢啓。傳曰,今若設場,則必致夜深,藝文提學出去,則非嚴科場之意,使之留宿闕中,未開門前,書入書題,待開門,卽爲出去開場。
○李春躋啓曰,明日泮製時,不可無主管堂上,而大司成李德壽,方在引入中云,待開門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玉堂多官,或在外,或禁推,明日擧動時,無一陪從之員,事體固已未安,而泮製科次時,亦無對讀官,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禁推之人,放送,仍卽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推鞫姑罷。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因本監草記,哨官崔尙衡,以不爲應命,方在拿推中矣。明日擧動時,隨駕領兵將官,不可不備員。崔尙衡,雖未及照律,與兪胄基,一體放送,以爲領兵隨駕之地,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哨官兪胄基,今日內使之出仕後告達,崔尙衡則bb與b兪胄基一體敎送,以爲明日擧動時,領兵隨駕之地事,命下矣。兪胄基、崔尙衡,纔已現身軍門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三十度,準次窮問,而幾至死境,合口不言,故不得捧招以入,其爲兇獰,與他罪人有異,更加嚴杖得情,何如?傳曰,更爲除尋常,各別嚴訊窮問。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頑忍不服,極爲凶獰,更加嚴杖,期於得情,何如?傳曰,更爲各別嚴杖窮問。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正刑罪人巫女論業家所接人金庚戌、千禮、丁業、唜烈等四名,論業決末間,姑爲拘留事,下敎矣。論業,旣已伏法,庚戌等四名,何以爲之?敢啓。傳曰,更待下敎。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李昌夏手本,則時囚罪人趙明翼,本以抱病之人,猝處冷地,素患胸腹痛之症,挾感復發,頭痛如碎,寒熱交作,四肢厥冷,食飮專廢,冷汗如雨,氣息昏昏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忠淸監司啓本,刑曹粘目,鎭岑前縣監金鑄,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金鑄,時在任所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戶曹言啓曰,因廣州幼學金應南疏請,本州所在斥和三臣祠宇,以籍入田民劃給事,令該曹依施事,命下矣。今番逆賊籍沒田民,前已盡屬勳府,更無餘數,可以推移,不得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曾已移設於慶德宮備邊司矣。今此移御時,不可不更爲移設,而必得公廨曠闊之處,可以仍始印役,刑、工兩曹,最爲便好,故在前多設於此處矣。時政記移安日字,爲先令日官推擇,以爲趁速移設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謄錄郞廳六員未差代,前正言徐命珩,前持平趙泰彦,兵曹正郞李喜,前文學李廷樸,副司果朴弼琦,司憲府掌令權贄差下,使之察任,而徐命珩,時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邊捕盜廳言啓曰,臣以罪人八同究問事,來待捕廳,罪人杖問後,草記入啓,時未判下矣。臣兼帶御營大將,明當擧動,罷漏時軍兵期會,草記未判下之前,徑先擅離,事體未安,而軍兵期會,亦且重大,姑爲退去,待還宮來待捕廳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更爲除尋常各別嚴訊窮問事,傳旨矣。各別嚴杖,足掌竝其指盡落,今無下杖之處,而兇頑特甚,終不一言,故今不得捧招以入,更加嚴杖窮問,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正刑罪人論業一族搜捕事,自鞫廳有所分付矣。卽發軍官,論業同姓族屬,使之窺捕,則只有女同生四名,故其所生男女,竝爲捕捉拘留後,送言於禁府,則禁府以爲,旣自捕廳捉囚,自捕廳草記爲可云,故後錄敢啓,令禁府稟處,何如?傳曰,更待下敎。
○李春躋啓曰,魂宮奉安于啓祥堂事,草記,允下矣,該曹尙不擧行,今番大修理時,一體修理乎?雖爲修理,該曹堂郞,眼同奉審後,擧行可也,而尙無擧行之事,極爲駭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禮曹郞廳,則以爲,本曹謄錄中,前後移御時,永昭殿、敬寧殿移御時,禮曹堂上郞廳,無奉審事,故不得擧行云。問于戶曹郞廳,則以爲因禮曹草記,魂宮移奉于啓祥堂事,允下,而奉審一節,當自禮曹擧行,修理一款,則將與大內修理,一體擧行矣。今日大內修理始役,故問于次知中使,則無擧論之事,問于魂宮次知內官,則亦無所知云,故方欲與禮曹,相議稟旨,而未及云矣,敢啓。傳曰,此非修理內官所可爲。下問之時,若是矇矓,尤極未安矣。
○藝文提學宋成明疏曰,伏以國家不幸,宮掖之間,乃有千萬古所未有之凶變,到今雖磔妖婢萬段,何足以洩神人之憤,慰臣民之痛也?伏惟聖情慟疚,有倍於初,況帳殿鞫囚,魂宮臨哭,鎭日勞動,不瑕有傷損於玉體乎?臣不勝悲憤焦迫之至。臣於屢逋訟罪之餘,猝聞有親鞫之擧,不敢偃然在家,數日之間,連參政席,且赴候班,本職則便成行公,而至於藝苑新命,其在廉隅事理,決難冒當之狀,卽通朝之所欲,擧世之所知。臣請悉攄肝膈,以冀鑑諒焉。臣性本懦弱,凡於除拜,雖萬不似大難强之職,未嘗力辭而固避,則何獨於此任,甘心違逋,自速慢蹇之誅乎?況臺疏出後,殿下旣洞燭誣揑之習,批旨之間,曉諭丁寧,臣非敢曰開釋未盡也。第伏念科場事體至嚴且重,一有人言,則毋論其言之虛實,不敢復當考試之任,事例較然。今之言者,至以榜出之後,人言喧藉等語,囫圇說去,以爲疑亂科榜之計,此事未昭晰之前,雖尋常職責,固難晏然仍據,況遭言於考官,而出脚於試事,萬萬無此理。間者徐命均之固辭,非病也,大臣之箚請,亦非爲其病也。殿下於臣,以病不若戶判爲敎者,蓋明知嫌端之無異同,而强以病不病,區別焉耳。今臣所引者嫌,奚暇言病,矧今新榜諸人,擧懷不安,撕捱於堂后假銜,甘就牢狴,終不應命,則臣以伊日考官,獨安得冒出而主試乎?且臺疏,旣擧詞垣諸臣爲言,而臣以不才,亦嘗謬玷於館閣,則所被詬斥,視諸考官尤緊,臣故自畫於掌試一事,雖萬被誅戮,斷無應命之勢,而聖明不諒,徒煩牌招,以致許多士子,坌集還散,無日不然,其駭瞻聆而損國體,莫甚於此。卽今事勢,必譴罰臣,改授此任於他無故之人,然後命令行法綱明,幸殿下,亟賜處分焉。臣隨牌詣闕,恭俟斧鉞之加而已。臣無任惶恐隕越之至云云。{{*|入啓還出給}}
==3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暈兩珥。自巳時至未時,日暈。
○夜一更二更,月暈。五更,月暈。
○鄭來周啓曰,司僕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擧動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取稟,何以爲之?傳曰,明日爲之。
○又啓曰,小臣,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小臣,馳往于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入啓,則答以知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假承旨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晝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趙顯命曰,左副承旨,持此書題,偕往泮宮,儒生等試取以來。
○李春躋啓曰,臣承命持書題,與藝文提學宋成明,偕往泮宮,儒生試取收券五百八十四張以來矣,敢啓。傳曰,不爲入啓,直爲科次以入。
○趙顯命啓曰,今日儒生試券科次時,對讀官二員,當爲啓下,而玉堂多官,又爲違牌,他無推移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曾經玉署、春坊之人,啓下二人。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本曹參知臣洪尙賓,昨以加土事出去。今日擧動時,侍衛不備,令政院,稟旨變通,以爲及時備員之地,何如?臣金在魯,昨日差祭魂宮,未能前期啓稟,不勝惶恐之意,竝此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因兵曹草記,參知洪尙賓,以加土事出去,今日擧動時,侍衛不備,令本院,稟旨事,命下矣。參知洪尙賓,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姑改差,其代口傳差出。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匡德爲兵曹參知。
○傳于趙顯命曰,昨日下敎,不過飭礪,而臺臣之今日若是違牌,亦爲可駭。鞫坐遷就,事體極爲未安,竝勿推,卽爲牌招參坐。
○金應福啓曰,今日鞫坐,兩司當爲進參,而諫院無進參之員,除引避待退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卽爲牌招,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宋載恒,今日內,卽爲肅謝事,命下矣,問于宣傳官,則以爲,病勢方重,姑不得肅謝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實錄兼春秋朴弼琦、權贄、趙泰彦、李廷撲、李喜、徐命彬。
○鄭來周啓曰,玉堂闕直,已至多日,極爲未安。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試官進去,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李匡德未肅拜,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以李潝爲副校理,申致謹爲副修撰,宋必恒爲司諫,安允文爲巨濟府使,李希逸爲康陵奉事,鄭得天爲禮賓奉事,鄭羽良爲副應敎,書題單張碩哲。
○金始炯,以兵批言啓曰,武兼宣傳官李{{?|⿰木宖}},以武科差備官用情之事,因試所啓辭,拿囚已至三朔,至有刑推之命,則宿衛輪直之任,不可等待其結末,爲先改差,出代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批言啓曰,新除授永宗僉使趙囿春,以老病,難於赴任之意,呈狀乞遞,故使之調理往赴矣。今又呈狀內,病症有加,難以時月責效,斯速啓遞云。病勢如此,則海防重鎭,不宜久曠,今姑罷黜,何如?傳曰,允。
○副護軍鄭羽良,副司直洪尙賓。
○金應福啓曰,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卽爲牌招,使之參鞫,何如?傳曰,允。
○以南漢試才御史狀啓,傳于金始炯曰,狀啓中所請者,俱有前例者,回啓之際,必致遲延,竝依狀請施行事,分付。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傳曰,慶德宮移御吉日,以今月內,推擇以入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移御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二十日,大殿、大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爲吉,而王大妃殿有拘忌,二十二日,大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爲吉,而大王大妃殿有拘忌,二十五日,大王大妃殿爲吉,而大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有拘忌,此外有拘忌云。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二十二日定行事,有慈敎矣,以此日擧行。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啓祥堂,今方修理,臣曹與戶曹堂上,先詣魂宮,奉審後,仍詣啓祥堂,看審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魂宮移奉慶德宮、啓祥堂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二十三日午時爲吉,而此日外,今月內,無他吉日云。此日雖是月忌,與國忌齋戒,而移奉異於移御,齋戒異於正日,以此日擧行,恐無所妨,而亦與無故日有異,臣曹,不敢擅便,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此日擧行。
○申致雲,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鼎足山城璿源閣修改事,二月二十二日爲吉云,故發遣郞廳,董役事,入啓蒙允矣。因江華留守朴師洙狀啓,修改容入材木,當改者甚多,貿材載船下來之際,當費旬日,萬無二十三日始役之勢,移安後,未卽始役,至爲未安。移安吉日,更爲差退事,令宗簿寺,稟處事,命下矣。令日官推擇,則今月二十二日爲吉云。本寺郞廳,依前啓請下送,以爲眼同擧行之地,何如?敢稟。傳曰,允。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誣人惡逆罪人徵弼,依法律不待時斬事,允下矣。卽當擧行,而今日擧動相値,明日行刑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刑曹言啓曰,實錄廳,設局於本曹,本曹依前例,移設於掌隷院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司諫金尙奎疏曰,伏以淸朝長諫之責,固非巽劣如臣者所可叨,反復揣量,豈有毫分堪承之望,而近日妖惡之變,實是前古所未聞,凡有血氣,無不骨驚心顫,按治餘孽,一時爲急,而只緣臺官之不備,鞫事間輟,當此變通差出之時,非所暇論於辭受之節,故且置十年自畫之見,粗附一日必討之義,蒼黃奔走,冒沒肅命矣。昨伏見下政院之備忘,則以魂宮奉審之尙不稟行,至有該堂特推之命,辭旨至嚴,誨責至切,臣誠惶駴震悚,罔知所以自措也。噫,臣雖不肖,待罪春官,凡於該掌擧行之事,未敢一毫放忽,則況此魂宮移奉,事體至重,勿論前例之有無,尤宜十分周詳,而緣臣稟性昏昧,慮事疎率,只謂移奉一節,已經稟啓。修釐凡百,自有日子,且大小儀註,一從謄錄中考出,而眼同入審之擧,亦無可據之例,不能及時預稟,致勤嚴敎之荐降,其昏謬不職之罪,何以自逃?臣之區區自訟,姑不暇言,身在臺職,元無帶推行公之規,以近例言之,班班可考,則一刻仍冒,斷無是理。以此引避,見阻喉司,累次往復之際,門限已迫,而且聞鞫廳諸臣,旣已諸會。今若緣臣不赴,又復中輟,則莫重鞫囚之兩日稽治,實非國體臣分之所宜有,弁髦私義,仍卽赴坐,擬於姑停命定後,詣臺自列矣。繼伏見問啓之批,又示未安之意,踪地危蹙,轉覺靡措,而且聞物議,亦以爲,旣被特推,不宜冒居於臺地,則臣之處義之不審,亦臣迷錯之致,反省慙恧,尙何復言?今者天牌辱臨,催臣赴鞫,而束帶就列,終有所不敢,玆詣闕外,略暴危懇。伏乞聖慈,亟賜鐫削,以嚴公法,以存臺體,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今則旣已勿推,爾其勿辭,卽爲參坐。
○卯時,上私廟展謁擧動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御玉轎,出仁政門,御輦坐。申報雲進伏曰,儀註,還宮時,有鼓吹之文,而纔遭妖惡之變,鼓吹一節,陳而不作,何如?上曰,都承旨之意,何如?趙顯命曰,申致雲之意,纔遭罔極之變,故有所仰達,而臣意則不然也。上曰,左承旨,不無意見,而予亦所思矣。王者之禮,則不然,依儀註爲之,可也。顯命曰,御玉轎時,有蹉跌之事,別監推治,何如?上曰,一時蹉跌,非有意而然,此後,申飭,可也。
○未時,上還宮,到仁政門下輦,御玉轎。下敎曰,承旨提學,祗迎於御營廳前路矣,尙未到乎?顯命曰,臣等則不見,當問之矣。上駐轎于仁政殿,下敎曰,承旨、提學,速爲復命。李春躋進伏。上曰,收券幾何?春躋曰,五百八十四張矣。上曰,不必更啓,直爲考次以入,可也。仍還宮。
==3月1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病}}。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未差。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鞫廳進}}。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洪正輔{{*|在外}}。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三更至五更,有霧氣。
○下直,祥原郡守柳經章,定山縣監李守謙,助羅萬戶洪德綱,森森坡萬戶黃濯。
○以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鄭來周曰,禁推傳旨捧入。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森森坡萬戶黃濯處,給送。
○鄭來周啓曰,獻納李光傅,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已至多日,而大司諫金尙奎,鞫坐進,司諫宋必恒在外,正言尹志遠未署經,無他行公之員,處置歸於憲府,而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俱在外,掌令申兼濟鞫坐進,持平李龜休,實錄廳入直,亦無處置之員。持平李龜休,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副修撰申致謹,時在京畿通津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聲大有頉,代以尹敬龍爲之。
○假注書尹敬龍在外,代以洪正輔爲之。
○金始炯啓曰,戶曹參判李廷濟以慶德宮修理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備忘記,傳于鄭來周曰,居首進士黃尙老,直赴殿試,之次進士李耉齡,直赴會試,幼學洪鎭輔,生員朴再昌,進士李顯行,各給一分。
○鄭來周,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莫重鞫坐,禁府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同義禁梁聖揆,病狀方劇,勢難參鞫。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口傳差出,卽爲牌招,以爲備員參坐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郞廳二員未差,代副司直柳儼,前副校理趙明翼差下,使之察任,而趙明翼,時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承文院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今此移御時,本院亦當移往,而院宇盡爲頹毁,不可不及時修改,令該曹,從速修bb改b事,分付,而未修改之前,莫重許多文書,無處奉安,官員直宿,亦甚苟簡,侍講院今方空虛,畢役間姑爲入接,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廳摠裁官意啓曰,本廳,移設於刑、工兩曹,時政記擇日移安事,命下矣。令日官推擇日字,則今月十七日爲吉云,以此日移安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窮問,而只稱曖昧,終不吐實,其爲凶獰,莫此爲甚。前後六次嚴杖之下,只餘足項,今無下杖處,而氣息比昨醒醒,如此別惡,難以足杖承款,而本廳無他可施之刑,更加嚴杖得情,何如?傳曰,以送鞫廳,嚴訊窮問。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正刑罪人順正、世貞、二建、巨於之、乭化、論業、夏方等緣坐之類,京兆謄報帳籍及當部成冊,一時來到,故詳細考閱,則其中順正、巨於之、論業等,俱無應坐之人,世貞同生娚,只有夏芳,而亦爲正刑矣。其餘二建妻莫切,女一歲兒,慶尙道熊川縣竝緣坐爲婢,乭化夫姜二男子守男年十四年未滿機張縣竝爲奴,夏芳後妻連伊,平安道价川郡爲婢,而右罪人等,時囚捕盜廳,竝依例發遣府羅將,押送于各其配所,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鞫坐姑停,明日趁早開坐事,分付。
○金始炯啓曰,同義禁蔡彭胤牌招事,允下,而鞫坐姑罷,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炯曰,允今行刑單子,一邊書入,一邊行刑事,分付。
○傳于金始炯曰,金吾之事,極其嚴速,而行刑單子,一邊入啓,卽速擧行事,下敎矣,尙無單子入啓之事,當該都事,不知誰某,而極爲無據,當該承旨,亦不申飭耶?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誣人惡逆罪人徵弼,旣已承服正刑,依法典籍沒家産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言啓曰,本府推鞫問郞四員,自是規例,問郞四員中,柳儼、金尙星、南泰溫,今姑減下,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與順正、世貞,同情行兇,謀害東宮罪人允今,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左副承旨李春躋疏曰,伏以臣於見職,才分筋力,決無堪承之望,而祗爲感激寵擢之恩,不顧一身之私,自謂奔走服勞,爲可以一分報效,非有大難强之情病,則不宜輒事圖便,强策魯鈍,夙夜在公,洽滿百有三旬矣。前月以來,已有病發之漸,而連値動駕,黽勉仍冒,昨於泮製復命之後,忽覺渾身寒戰,支節如束,求汗不得,宛轉床席,達夜涔涔,全不交睫,歸伏私次,無望供職,非但悶蹙不安,如添一病,失今不治,實無復起爲人之望,玆不得不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俯垂矜諒,亟許鐫遞臣職名,以尋生路,千萬幸甚云云。啓遞差。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伏聞日前筵中,原任大臣入侍時,提及臣丙午論徵夏疏,語極危怕云,筵席語祕,雖未得其詳,而驚惶震慄,不覺毛骨俱靑也。臣疏載在日記,聖明一番取覽,則其語脈歸趣,自可了然矣。夫乙、丙之斥辛、壬也,事體道理,惟當聲治群下之罪而已,顧其言議,往往不免有指逼處,其所以爲贊揚云者,不過本然之德四字而已。臣意以爲,所謂本然之德者,卽天命之性,本然之善,下愚之所同稟,幽、厲、桀、紂所未嘗無者,而號於天下曰,我先王實嘗有天命之性,本然之善云爾,則恐不可謂實贊先王之語,故臣果出位而妄言之,其蓋欲明臣子之義,宜不敢指逼先王,而本然之德,不足爲贊揚之資而已耳。今以大臣筵語,見之,其所謂本然之德者,蓋指沖年孝悌之行,非謂天命本善之性,而其時袖箚祕甚,人不得見,何由細究其指意所存乎?今大臣,責臣以認德行,爲德性,而推說太深,頗有抑揚之病云,則臣當愧服之不暇,而反以題外不襯着之目,加之,有若臣比擬不倫,自蹈於無嚴不敬之科者然,臣未知大臣,何故看人文字,乃爾不詳,而疏本尙存,天鑑赫臨,臣何用切切辨明爲也?惟是語逼先朝,何等罪名,人臣得此,理不容偃息天地,伏願亟命攸司,快正臣罪,以爲人臣送往不忠者之戒焉。臣無任席藁泥首,戰慄俟命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昨聞大臣陳達,未覺其誰,今觀卿疏,乃知矣。前疏文字,尙今在眼,於卿有何一毫不安之端,此不過大臣未詳卿意之致,與卿未能知大臣之意乃同,此亦不相孚之致,何過嫌於今日,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持平李龜休疏曰,伏以臣於昨年,忝叨諫職,猥陳一疏,妄論禮節,其至愚而至僭,臣亦自訟,然其斷斷血忱,只冀有補於禮典之闕遺者,欲使情文畢備,靡有餘憾,而前後筵臣陳奏之際,因臣請行祔祭一語,乃謂之合祔,而詆斥甚嚴,臣於此,瞿然悚蹙,至今未已也。夫祔祭與合祭,截然不同,蓋祔祭,行於一時者也,合祔,永爲配食者也,故家禮祔祭章曰,異居則設虛位以祭,祭訖除之,又曰,奉主各還故處,其所謂設虛位,卽故禮之爲壇也。以此觀之,則祔祭旣行之後,或除之矣,或各還矣,雖欲合祔,何可得也?臣之所論,專在於祔祭一節,未嘗及於合祔,而只緣臣倉卒構疏,辭不達意,致有此論斥之語,臣誠泯鬱惶蹙,愧訟靡及,此固臣難冒之一端,而抑臣又有情勢之萬萬悶蹙者,嚮因停啓一事,筵臣至以同色遽停等語,大加非斥,臣尤不勝慙懼之至。臣以此事,旣被斥補,旋又論罷而停啓,事實已悉於其時避辭中,今不敢更事呶呶,以傷事面,而畢竟同色之斥,又出於萬萬情外,臣以何顔面,復廁周行?噫,色目之乖人是非之天,臣嘗病之,況鞫囚論斷,何等重大,而臣雖無似,其何敢容一毫私意於其聞耶?況旣停之論,還發於本府,則此啓未收殺之前,無非臣縮伏竢罪之日,而除命適降,召命踵臨,坐違是懼,冒昧肅命,而顧念前旣停論,今又連啓,揆以臺體,斷無是理,卽呈辭單,見阻喉司,臣之蹤地,可謂窮且蹙矣。伏乞察臣危懇,遞臣職名,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旣不敢以臺官自處,則今於祈免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竊有區區之懷,弸結于中,不得不冒陳,惟聖明恕察焉。今此鞫獄妖孽,實千萬古所未有之凶變,臣自聞此報,腸摧骨顫,中夜驚號,自不覺淚濕于枕。伏惟我聖明,悲霣痛傷,必倍於初,諸賊之罪,雖剮作萬段,顧何足以洩神人之情,慰臣民之慟也?凡係此獄干連,其不容容易究斷也,決矣。竊伏聞日昨帳殿親鞫時,有罪人順惠減死定配之命,臣竊訝惑,繼之以痛惋也。臣旣不參鞫坐,順惠所犯情節,臣雖未得其詳,渠旣名出賊招,拿鞫施刑,則其所犯之緊且重,推此可知。日者景裕等二賊,旣配還鞫,或輸情伏法,或方訊問,則獨於順惠,豈可遽爲酌處,任其偃息於善地乎?伏願殿下,趁其未發配之前,因令鞫廳,更加嚴刑得情,快正王法焉。且聞凶賊諸招,必籍於外,濟其奸邪,如使平日,內外截然,則寧有此哉?惟當嚴加申飭,峻其防限,俾絶奸萌,亦願聖明,留意焉。卽因諫院處置,天牌又臨於實錄廳直所,臣怵分畏義,玆敢隨詣於九閽之外,而顧臣情迹,如向所陳,咫尺天陛,末由承命,臣罪至此,尤無所逃,懇乞亟鐫臣職,兼治臣逋慢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順惠酌處,處分詳矣。疏末付陳,可不留意?兩件引嫌,非一向撕捱之事,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鞫廳啓曰,罪人朴道昌供辭,直歸允今之招於虛罔,不可不一處面質,朴景裕,法當加刑,而尙未與允今對質,允今自昨夕,始略成語音,若過今夜,庶通言語云,待其知覺稍勝,請竝面質,德伊、卜娘、九月,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又啓曰,罪人朴道昌,嚴訊之下,緘口不言,朴景裕一向抵賴,終不吐實,德伊、卜娘、九月,各別嚴刑,而皆不直招,林八同,依傳敎嚴訊窮問,而終無一言,極爲凶獰,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又啓曰,罪人朴道昌,與允今面質時,終不能逐段發明,情狀極多可疑,而平問難以取服,請刑推。朴景裕面質之時,雖無大端語屈,以順正之養孫,常多宿食於世正之家,其間謀計,必無不知之理。且巨於之等各人之招,不翅狼藉,而自初巧飾,情狀絶痛,請加刑。德伊、卜娘、九月,嚴訊之下,終不直招,請竝加刑。允今,旣已面質,不可一日留置,請結案取招。傳曰,依啓。竝除尋常,各別嚴訊,月娘之尙存,極爲凶惡,勿爲輕停,今亦準次。
○申時,上御熙政堂。戶曹參判李廷濟請對引見入侍時,戶曹參判李廷濟,右承旨金始炯,假注書權賢,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李廷濟進伏曰,修理一事,戶曹主之,而判書徐命均以金吾堂上,鞫坐進去,擧行之事,極甚急迫,故敢此求對矣。上曰,何事耶?廷濟曰,啓祥堂修理,臣等豈敢有所忽,而矇昧未及啓達,致煩聖敎,極爲惶恐矣。昨日臣與禮官,奉審魂宮後,往見啓祥堂,則有稟定可改處,當家裏有,牡丹屛,丹靑則無大段所傷,而天丈若有偸色,更爲加采則好,而日字甚急,故招匠手問之,則雨露處,雖當改之,牡丹屛則三面起畫,以細釘,間間修補,似有便當,而不敢擅爲,敢此來稟。上曰,異於本宮,毁傷處,修補移奉,可也。廷濟曰,當家則當依魂宮爲之,而大牧丹屛畫色,不能如新,四面錦粧,亦爲偸色,此則當改粧,而新屛則日急,勢未及造成矣。上曰,回粧則新改可用矣,當家屛風皆有云,極爲順便矣。廷濟曰,一事有難處者矣,小星堂外,有祥鸞堂,左右行閣,當定移奉之所,而祭器庫亦爲不便,神門亦當改出,而坐地極難便矣。上曰,祭器不多,外月廊爲魂宮,西月廊爲祭器庫,可也。廷濟曰,極爲惶恐,而不難之事,有大段之慮,宗廟則用薍簾,闕內則用蘆簾,戶曹卽今所有,不過四十浮,分定八十浮,以爲星夜上送之地,而似不及矣,啓祥堂及內殿,皆當用之,而京市無可買處,極可悶矣。上曰,時御所所用之簾,推移以用,似無妨矣。廷濟曰,今當大修理之日,不可草草爲之,而卽今木筏,不自上游而來,故木物至貴,役處則行閣及假退,不可不爲,而營繕,甚以進排爲難,故問其前規,則行閣不緊急處,移御後自柴門入改云。應改處,當某條爲之,而不緊急處,自上游木筏下來後,從容修改,似爲便當,所見甚悶,故敢此仰達矣。上曰,今此移御後,不知某年,當爲還御,正殿外,雖各堂,前件已無,則廛人進排之板,似爲不淨,昌慶宮補階板,推移以用,自戶曹,從容備給,可也。今此修理時,板子進排,幾近二千餘立云,此甚無理,必有中間消融而然矣。差備所用,不過十立,則戶曹必以三倍進排,至於塗褙亦然,其所算籍,雖至三分之一,戶曹進排,則三分盡入,此等事,極無據矣,役處浩大,故不無中間弄奸之患。今番則當分付于次知內官,其與戶曹郞廳,眼同置簿,凡干所入之物,俾無濫觴之弊,可也。廷濟曰,戶曹與營繕,相議容入之數而用之,故消融之事則無之矣。上曰,豈其然乎?自然有所欺者矣。所用如干,則或可記得,而用處極多,則豈能盡爲記得乎?金始炯曰,李廷濟所達之言,當有擧條,而旣已親承下敎,直爲擧行,何如?上曰,無擧條可出之事,直爲擧行,可也。魂宮移奉時,路由何門乎?不可從御門而入,則當由武德門而入乎?廷濟曰,旣已移御,則宜自武德門矣。始炯曰,閤外果有酬酢,而與兵判,亦有往復之事矣,嬪宮魂宮往來時,無侍講翊衛之陪從,則情文甚缺,故與朝臣,反復相問,而未得前例,無前例則不可創開,而禮曹無謄錄之可據,故敢此仰達。上曰,禮、兵曹無可據之文,則順懷時,或有可考者,江華實錄考出以來,可也。廷濟曰,若無宮官、衛司之陪從,則摠察無人,若考出實錄,則或有可據之文,而雖無前例,以特敎,送承旨一人,則似無不安矣。始炯曰,臣亦相議者,以威儀埋沒,情理悲愴之故也,禮曹雖無可據之文,自上分付,則當爲施行,未知何如耳。上曰,院中戊戌年日記中,嬪宮、東宮移御時事,考出謄書以入,兵曹、禮曹節目,亦爲入之,可也。諸臣退出。
==3月1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一員未差。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下直,加里浦僉使許賓,助泥浦萬戶許虔,仇寧萬戶申鼎華。
○申致雲啓曰,來二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坐進去,下直,請出推案。傳曰,知道。
○又啓曰,右議政李㙫,命招不進矣。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承旨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金始炯啓曰,以南漢試才御史柳儼廣州府尹李普赫等狀啓判付內,狀啓中所請者,俱有前例者,回啓之際,必致遲延,竝依狀請施行事,命下之後,卽爲分付兵曹,則佐郞崔益秀,進來聽傳敎以去矣,昨夕,兵曹來呈原狀啓回啓,極爲怪訝。問于兵曹,則佐郞崔益秀,元不報知於堂上,未卽分付於南漢云,特敎判下時,急擧行之事,當該郞官之如是慢忽不傳之狀,極爲可駭,故卽時分付於兵曹,已爲撥馬知委於南漢,而近來諸各司之傳敎擧行,率多緩忽,此而置之,則將無以懲勵他司,似當有別樣警責之道,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佐郞崔益秀從重推考,下吏令攸司囚禁科罪,何如?傳曰,依啓。事極無據,當該郞廳,汰去。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仇寧萬戶申鼎華處,給送。
○備忘記,傳于申致雲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金應福啓曰,獻納李光溥,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而憲府多官,或在外,或鞫坐進去,或實錄廳入直,尙未處置,事甚未安。持平李龜休,疏批已下,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李重寅在外,代以趙榮國爲之。
○申致雲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旣已帶職蒙宥,竝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果趙明翼。
○申致雲啓曰,吏曹政事,取稟,尙未命下矣。承旨未差之代,政官卽爲牌招,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備員入侍,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刻親鞫事,命下矣,承旨不可不備員,而都承旨趙顯命,病不仕進,右承旨金始炯,申後出去。右承旨金始炯,卽爲牌招,都承旨趙顯命,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今當親鞫,大臣及金吾堂上入來事,分付。
○金應福啓曰,親鞫事,命下矣,左右捕盜大將,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本府鞫坐,右議政李㙫,以病不進矣。旣有親鞫之命,時任大臣,所當入參,右議政李㙫,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罪人德伊若上闕,則下本府。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二日嬪宮移次時,似當有侍講院、翊衛司陪侍之擧,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一體擧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取考謄錄,則戊戌年愍懷嬪合奉昭顯宮時,有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差出陪往之例矣。今此魂宮移奉時,亦當有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陪衛之擧,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官名分者,乃有本官故,今則與戊戌有間,名曰分,其無義意,以攝侍講院、攝翊衛司,啓下。
○金應福,以武臣堂bb上b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近來試場,極涉不嚴,其所用奸者,頻頻有之,今日試射,另加申飭矣。武臣堂上崔東寔,佩六矢而入射,偶然見捉,故招問其曲折,則以爲緣其未備四矢,果爲佩六矢以入云。國試何等嚴重,而渠敢法外加矢,未免有用奸之計,其在懲後之道,不可置而勿論,令攸司囚禁,依律科治,何如?傳曰,事極痛駭,令攸司,各別科治。
○有政。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gg右承旨g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尹游,同義禁親鞫進,參議朴乃貞侍衛進,參知李匡德未肅拜,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以朴乃貞爲承旨,魚有龜爲繕工提調,李春躋爲兵曹參議。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兵曹參議李匡德,參知李春躋。
○兵批啓曰,閑良申暄、嚴得天、李致俊,兩班任致勛,或料理賑救,或轉販生殖,或拯活人命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申暄等,係是儒品閑良,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以閔宣重、李遇聖爲同知,鄭度遠、金禹器爲僉知,李挺周爲五衛將,朴弼乾爲忠翊將,李匡冕爲中樞都事,李萬齡爲林土別將,任勗爲羽林將,鄭鐩爲宣傳官,尹濟殷爲守門將。直叱洞權管朴仁瑞,三田渡別將石之海單付,副護軍李春躋。
○傳于鄭來周曰,親鞫姑罷,明日親鞫事,分付。
○傳于金應福曰,明日親鞫時刻,以辰正二刻,啓下。
○右參贊權以鎭疏曰,伏以臣,愚騃滯劣,百無一可,度支數年,千顚百沛,終之不敬之罪,又發於去職之後,聖度天大,罰止斥罷,惶恐感激,罔知攸措。自爲聖世之棄物,畢命於丘壑之中,北望五雲,頌祝涕泣,恩敍之命,旣下於夢寐之外,西壁新除,寔係特恩,賤臣無狀,何以蒙此記錄於聖明之下,轉罪爲榮,至於此極,驚惶感銘,有淚被面而已。第其事由,則臣之昏庸,茫然不能省覺,及見戶曹判書臣徐命均疏本,略知其端緖,戊申春姑徐之題,例因其算員之看審,郞僚之商量,而其秋奉審,又不執頉,則算員之看審,亦不可謂妄。己酉春,亦知其未必時急,而事在至敬之地,不敢不謹,磨鍊物力,以待收潦,而臣以六月,蒙恩歸鄕,冬初之頹仆,固非臣愚慮之所及,而不職之罪,臣何以自解?只自惶隕,固不當施顔面於淸朝班行,而臣狗馬之疾,聖明亦或記有,其不顚仆,寔荷王靈,歸伏鄕廬,病情日深,右體或時自運,左體着地不擧,病狀至此,無以自力,負恩入地,竊自悲隕,縣道呈病,非敢有一毫假飾,而聖恩愈隆,猶靳矜許,臣奉讀回諭,只有涕淚。且今拜陵行幸,當費多日,萬姓企翹,百僚奔走,臣忍死强跛,勉進一舍之地,以試前進,則僵伏旅舍,晝夜叫苦,終不能更進一步,有臣如此,不如死之久矣,分義掃地,萬戮猶輕。近伏聞臣僚有情勢者,許以縣道封章,臣之前後負犯,不可不一暴於聖明之下,玆敢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特命遞臣職名,治臣罪狀,以肅朝綱,以安私分,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辭,從速上來行公。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酉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行判府事李台佐,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洪鉉輔、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權賢,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李日瑞,大司諫金尙奎,掌令申兼濟。上御帳殿後,洪致中、李台佐進伏,致中曰,日氣暄暖纔經,私廟擧動,勞動之餘,聖候,若何?上曰,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今日罪人卜娘招辭,行兇節次,萬萬凶慘,驚心痛骨,不可盡喩。上曰,意其無餘矣,豈意至於此乎?上曰,親鞫事體甚重,新除授承旨,除肅拜使之入侍,可也。趙顯命曰,左承旨朴乃貞,方入侍,姑無所爲之事,而不謝而入,異於常規,使之謝恩,何如?上曰,備員入侍時,豈皆有所爲之事乎?還宮後謝恩,可也。徐命均曰,罪人到門外,而守門將,不許入云矣。上曰,不必標信,使宣傳官,往傳留門所,使之入之,可也。命均曰,宣傳官云,無標信,則留門所亦不許入矣。上曰,然則出標信以給,可也。金始炯曰,兵判入來開政云,小臣方進政廳之意,敢啓。上曰,知道。兵曹參議有闕之代,今日政差出,參知一體牌招,推移入直,可也。{{*|出榻敎}}申致雲曰,廳注書趙榮國,今又撕捱,不爲入來,何以爲之乎?上曰,無據矣。若李山培則乃身當者,似難於一遞後卽出,而其他之如是撕捱,殊甚無據,各別催促入來,可也。趙顯命曰,聞渠輩言,則亦不爲無據矣,崔致重疏中,有榜出之後人言喧藉之語,則在新進自重之道,以此撕捱,亦無怪矣。似聞臺意,初非全指一榜云,其時若待其疏避,使得畢說則好矣,而處分遽下,至於永勿擧擬於淸望,故分明之言,無以更出於其臺之口,發緘問之,則事體重難,到今事勢,極爲難處矣。上無發落。金始炯曰,新除授兵曹參知李春躋,承牌來到闕外云,出標信留門以入,何如?上曰,依爲之。金始炯bb曰b,參知李春躋,旣已入來侍衛,兵判金在魯則出送,何如?上曰,依爲之。留門出送,可也。上曰,順惠其已發配乎?徐命均曰,已發配矣。上曰,何處乎?命均曰,咸安矣。臣惶恐敢達,配所單子,當書以押去羅將,而誤以書吏書入,當爲改付標,而日字漸遲,故直送羅將,入對時,欲爲奏達矣,敢此仰達。上曰,唯。趙顯命曰,夜氣深寒,此罪人,皆非新罪人,則固非時急之事,帳殿深夜,似有損傷之節,雖明日親鞫,恐無不可矣。李台佐曰,更鼓已深,玉體不瑕有傷乎?雖明日未晩,姑爲還宮,何如?上曰,然則今日姑罷,明日親鞫事,分付。徐命均曰,罪人下幕次乎?上曰,下本府,可也。趙顯命曰,罪人當出送,標信啓請云矣。上曰,給之。上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不進,禁推傳旨捧入,可也。{{*|出榻前下敎}}大司諫金尙奎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今此妖惡之變,實是千萬古載籍之所罕有,有血氣者,孰不骨戰而心寒?雖食其肉而寢其皮,豈足以洩其憤哉?順惠旣出於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雖出於聖上好生之德,而臺臣不能力爭,終至於發配之境,其時臺臣,宜有受責之道矣。上曰,不論巨於之之臺諫論罰,可也。此則諭於大臣,豈有受責之事乎?尙奎曰,求其本則乃宮禁之致,妖巫孀女,交通宮女,作此國家之變,豈不痛哉?雖以私家言之,內言不出於外,外言不入於內,內外嚴截,則雖有千百凶孽,豈敢萌奸慝之心哉?況九重淸禁地,有此怪變,此不過邦禁之不嚴而然也。殿下非不審愼,而此後各別勅勵,至於出入之路,一切防禁,是臣之望也。上曰,其言好矣,各別留意矣。尙奎仍啓曰,如臣不肖,奉職無狀,自速嚴敎,恭俟重勘,而問備薄罰,至有收還之命,蓋以鞫事方急,開臣赴坐之路,而聖敎中,至以臺臣之若是違牌,亦有可駭,爲敎。臣於日昨,雖無違召之事,而陳疏引嫌之際,未免鞫坐之乍停,則責勵之下,尤極萬萬悚蹙,不計廉義,黽勉參鞫,而旣推還寢,有罪未勘,臺體所關,固難晏然仍冒。且臣私義,又有掣礙之端,新除亞席之與臣有嫌,乃是一世之所共知,其所以僇辱臣父者,不比尋常,故臣之兩弟,亦皆以此引遞。今於傳啓之際,當請下諭,而出自臣手,尤爲私心之所難强,固知公朝言嫌,已有申飭之命,而前後處義,決無弟兄之異同,旣不得傳啓,則何可一刻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上曰,上款引嫌,旣已蕩滌,不必爲嫌,下款引嫌,申飭之下,如是引嫌,殊涉未安,勿辭亦勿退待。仍下敎曰,豈有不能下諭之道乎?尙奎曰,事關父兄,二弟引避坐罷,兄弟豈可異同乎?上曰,兄雖有過,弟當改之,弟之過處,兄豈不改乎?今日若開此路,則朝廷無一行公之人,豈不可下諭乎?金尙奎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竝引嫌而退,諸臺引避,旣請出仕,一事立落,不宜異同,上款引嫌,姑舍勿論,無端闕啓,有失臺體,請正言蔡膺萬出仕,獻納李光溥遞差。上曰,依啓。仍不請下諭乎?旣傳啓而不請下諭,豈有如許事體乎?尙奎曰,下敎如此,臣爲私義之所纏繞,致承嚴敎,乖損臺體,莫此爲甚,不可仍冒於臺次矣。上曰,不可以一事,再避矣。雖身爲政官,不可以私嫌,枳塞其人,況豈不可下諭乎?甘寧,射殺陵統之父,而孫權以三國時覇君,猶不許其相讐。在先朝,以尹德駿、金鎭商相嫌之事,有所下敎,若開此路,則終無蕩平之時矣。尙奎曰,臣以私義,致勤嚴敎,極爲惶恐矣。仍啓曰,新除授司諫宋必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
○掌令申兼濟啓曰,臣之譾劣疲軟,本不合於風憲之任,而栢府新命,又及於病伏之中,驚惶感激,罔知攸措。已試蔑效之地,固不可復冒,而頃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疏下三賊改律連啓事,嚴辭詆斥,至請譴罰,近日諸臺,相繼引避,則臣亦前啓隨參中一人也。夫眞儒之締結鏡、夢之罪,國人皆曰可殺,則爲今日臣子者,夫豈有一毫容貸之意,而正刑與正法,無其差別?故臣亦一二連啓矣,到今難進之端,與諸臺無異,而天牌之下,不敢坐違,扶曳出肅,詣臺自列,則喉院不諒,退却不捧,情窮勢蹙,一倍罔措。第以變怪罔極,鞫事方急,在臣子驚痛之情,他不暇顧,仍參鞫坐,繼以私廟展謁,動駕在卽,分義是懼,轉身不得,黽勉隨行於侍臣之列,一味媿恧,若無所容矣。退聞物議,則以旣已詣臺,無端闕啓,冒嫌不避,苟然隨班,有違臺體,厚招人言,此莫非臣未諳事例,壞損體格之致,以此以彼,俱不可一刻晏然於臺次,宜卽自劾,而亦緣鞫坐,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兩司處置,皆置立條,疏中語意,業已洞燭,親鞫之日,不可一向引嫌,勿辭亦勿退待。
○申兼濟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德夏,設鞫嚴刑,取招正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新除授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時在京畿廣州地,持平鄭亨復,時在楊根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又所啓,噫嘻痛矣。妖賊之變,尙忍言哉?幸賴天鑑孔昭,罪入斯得,王法快伸,至痛少伸,而凡與凶謀者,固當窮査殛滅,以洩神人之憤,而杜日後之患矣。順惠旣出於元惡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大臣、臺臣,相繼力爭,而殿下一例靳允,致令獄體大損,輿情訝惑。臣雖未詳順惠情節之果如何,而凶賊之援引,不翅狼藉,一番窮覈,斷不可已。且以常情揣之,順正與在外之世貞,與謀凶事,則順惠以順正,親密之人,同處宮掖,凶謀逆節,豈有不相知之理乎?此不可以已發配所,置而不問。請定配罪人順惠,亟令王府,拿鞫嚴覈。上曰,本事之無疑,處分之參酌,已諭於大臣矣。不允。兼濟曰,臣以順惠遠配還收嚴鞫得情事,有所論啓,而自上不賜允兪,誠不勝抑鬱之至。況其配所太近,又是善地,懲治妖孽之道,尤不當若是矣。上曰,予固欲言之矣。東朝之意,每以爲絶痛,而在予道理,則宜有審愼,故雖有酌處之命,但其配所則太近矣,憲臣所達,得宜,極邊定配,可也。{{*|出擧條}}上曰,薇垣之長,必欲遞職,若爲此言,則必作引嫌之端,蔡膺萬之處置措語,殊甚糢糊,若曰言雖不擇,意則無他云,則豈不好乎?趙明翼則見之太過,欲爲駁遞,亦不無査滓,而尹彙貞之立異,予則謂過矣。若使明翼見之,則必不服其心矣。
○金尙奎啓曰,臣於正言蔡膺萬處置請出之事,致勤下敎,臣於此,不勝愧悚之至。卽今聖意,務欲調娛同異,必令得中,今日爲群下者,豈有偏着庭習之意哉?第請鞫之論,亦有意見,處置之規,當觀大體,膺萬引避中一句語,似不過自明其憲疏中怵畏氣勢之斥,臣未知必出於容護之意,故諸臺請出之後,不可異同於立落之際,其所下語,蓋出於此,而辭未別白,致有糢糊之敎,其何可晏然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臣職。上曰,俄者下數,非有深意,申飭之下,自勉是誠也。以此引嫌,尤涉太過,勿辭亦勿退待。
○洪致中曰,《肅廟寶鑑》印役,幾至垂畢,而本廳堂上李德壽坐罷,故未免中徹矣。且聞德壽,仍欲下鄕云,先朝寶鑑,一時爲急,而無主管之人,故若是遷就,實爲可悶,敍用付軍職,使之及時董役,何如?上曰,師儒之長,當節製似當,引嫌不進,故罷職傳旨,循例踏啓矣,特爲敍用,纂修廳堂上,卽令啓下,使之完役,可也。洪敎中曰,臣不安於私分,累上箚辭,而不許遞免,實錄移奉之事,方急,草記陳達之事,亦多,故不敢每事控免,冒沒行公,實錄郞廳,旣已啓下,而堂上尙未啓下,故印役若是遷就,誠爲悶迫矣。一員更爲啓下,以爲完事之地,何如?上曰,每欲見卿言之矣,先朝實錄,若是遷就,殊以爲悶矣。見春秋館草記,始知卿行公,極是喜事,今此實錄,異於肅廟朝,卷數似爲不多,一員啓下,斯速完役,可也。金始炯曰,大臣以下出去時,當爲留門,敢請標信。上曰,給之。仍還宮。
==3月1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直}}一員未差。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至申時,日暈。酉時,日暈左珥。
○夜四更,月暈。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西方,長十餘丈,廣尺許,橫過暈上,漸移北方,良久乃滅。五更,月暈。
○金應福啓曰,定配罪人順惠極邊定配事,命下,而臺諫,方以亟令王府,拿鞫嚴覈論啓,不得捧傳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罪人上闕單子,傳于金應福曰,罪人竝上闕。
○金應福啓曰,罪人德伊,自捕廳捉囚云,上闕乎?傳曰,上闕。
○假注書趙榮國拿推,代以洪㬙爲之。
○有政。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病不進,參判宋成明侍衛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朴乃貞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親鞫進,參議未差,參知李春躋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病不來,參判宋成明以摠管,入侍,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又啓曰,卽接敦寧府移文,則參奉魚有成,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趙明翼爲獻納,南泰溫爲正言,李宗城爲攝侍講院弼善,崔命相爲司書,鄭壽期爲兵曹參議,徐宗伋爲刑曹參議,李日瑞爲兵曹佐郞。
○副司直李光溥。
○金始炯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符同順正,行兇宮禁,謀害東宮罪人福娘,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朴乃貞,以吏曹言啓曰,卽接禮曹移文,則昌陵參奉洪啓百,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金泰衍爲攝衛率,金彦熙爲攝司禦。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攝翊衛司官員口傳差出事,命下矣,依吏曹攝侍講院例,以二員差出,而官名亦倣攝侍講院例,以司禦、衛率,備擬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臣之情理,久宜謝事就養,以終老母餘齡,而眷係遲回,尙冒匪據,顧其未解職之前,不敢每以私情,煩達,輒欲殫力奔奏,以贖充位尸素之罪矣。臣之老母以深篤之年,近因飮啖之失攝,泄症重發,度數無算,元眞澌敗,懍懍若有頃刻難支之形,人子之情,煎迫罔措。昨日本府鞫坐,不得進參,方深惶懼之際,夕間至有親鞫之命,嚴召踵臨,驚遑之極,宜不俟駕,而情理切急,不忍暫時離捨,終犯違慢之科,夜來症情,益復危綴gg危惙g。今日亦末由入侍帳殿,分義掃地,罪戾如山,席藁待勘,震悚欲死。伏乞聖慈,俯察臣情事之難强,亟命斥罷臣職名,仍治臣辜犯,千萬幸甚。仍念朝臣之親老老,許以歸養,實是不刊之令典,歷數今日,廷臣親年大耋,未有加於臣者,獨子無兄弟,情理最矜者,亦未有如臣者。臣固宜日夕相守,藥餌扶護,無或係官違側,以貽靡及之悔。臣且犬馬之齒,已迫七耋,衰氣殘骸,無復從仕之望,當此國有大事之日,亦未能隨諸臣之後,少效職分,人理絶矣,臣分隳矣。雖以天地之至仁至寬,何可每恕其罪,而身忝大臣之列,此時偃然違召,以陳瀆爲事者,亦將焉用哉?孝理之下,曲垂閔覆之恩,夬許至願,俾得釋負歸養,庶無餘憾,臣無任跼蹐祈祝之至。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未赴召命,其勢固然,卿何過自引咎耶?卿之情理,予知久矣,而此時輔相,決難許副,卿其安心勿辭善護,而俟少間出而視事,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辰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洪鉉輔、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李日瑞,大司諫金尙奎,掌令申兼濟。上,御帳殿,洪致中、李台佐進伏。致中曰,昨夜親臨鞫囚,夜深而罷,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問事郞廳任{{!|𪼛|⿰王集}},非罷職,故啓下往來本府矣,從而聞之,則未及付軍職,故渠以冠帶常仕,爲難云。卽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徐命均曰,罪人乭化夫當爲緣坐,故修單以入,而考前例則無之,何以爲之乎?上曰,不可置於輦轂之下,爲奴定屬,可也。尹游曰,以相報之義,言之,夫逆則妻當坐,而妻逆夫坐,未知何如耶?上曰,夫婦,五倫之一,則豈不可坐乎?父爲子坐,則夫獨不坐於妻耶?洪致中曰,子逆則父兄是天屬,故坐,夫逆則妻有三從之義,故坐,女逆而男坐,似爲失律,亦無古例矣。上曰,以其棄妻而不可坐耶?致中曰,臣之所達者,非謂是也,以妻坐夫,終是法外,若遠配則似無妨,而爲奴則過矣。上曰,卿言如此,更考律文,問議于在外大臣、儒臣而處之,可也。徐命均曰,出於夫則義絶,固無可坐之道,而夫死則婦無可絶之道矣,正刑寡女之本生父,似當緣坐,而律文無之,亦當問議乎?上曰,一體問議,可也。{{*|出榻敎}}申致雲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云矣。上曰,當日爲之。徐命均曰,罪人論業之族屬,竝拘留捕廳矣,何以爲之?上曰,今日當處分,抄入,可也。上曰,執杖罷將,故爲折杖,親問之時,用奸如此,分付刑曹,刑推一次後放送。{{*|出榻敎}}上曰,大臣、金吾堂上、兩司進來。罪人昔禮,極爲凶獰,終無痛聲,訊杖,似不可承服矣。欲爲烙刑,何如?洪致中曰,情狀萬萬絶痛,烙刑用之,似宜矣。徐命均曰,烙刑,無則無可奈何,而有則不用於此女,而用於何處耶?金尙奎曰,此乃千萬古所無之賊,無刑則已,有則烙刑何可不爲乎?李台佐進曰,臣惶恐敢達。孝廟朝用烙刑,古gg故g相臣鄭太和,奏非人君可視之刑云,故孝廟入於小次矣,向日順正烙刑時,欲爲陳達而未果矣。上曰,向來李宗城,亦有此達,故入幕次矣。此賊則方欲食其肉,何可避也?戊申年,以弼夢之兇,而猶爲痛聲矣,此女則終無痛聲,實有凶獰矣。趙顯命曰,假注書趙榮國,因昨日下敎,累度催促,終不應命,何以爲之乎?上曰,極爲無據,拿推,可也。{{*|出擧條}}上曰,今此妖孽,雖殺之無惜,而王者之政,務從寬恕,故金德則初不一問,而直爲酌處矣。業德則卜娘招,亦曰,傳給食床而已,則不可以此謂預知其凶謀,雖入其中,不過爲脅從,渠招所謂聞呫囁之語云者,亦不可信也。旣已施刑一次,若又加刑,則必致物故,予意則移送秋曹,刑推一次後,絶島定配,大臣禁堂之意,何如?洪致中曰,以卜娘之前招,觀之,則似無預知兇謀之迹,參酌定配,似無害於聖德執法之論,必有爭之者,而臣意則以爲,移送秋曹,定配遠島,似好矣。李台佐曰,渠之所言,雖未可信,而要之,與卜娘有異。今此下敎,實出於好生之聖念,出付秋曹,遠配絶島,似好矣。徐命均曰,初則不可直爲酌處,故有所達矣,旣已嚴訊,而無他端緖。且卜娘今日招辭,似難取信,則別無加訊之端,而在法官之道,有難輕請處分矣。洪鉉輔曰,臣之當初以刑訊後酌處爲請者,意或有他端緖之可問者矣,今則更無可論,卜娘今日之招,亦難取信酌處之敎,實爲允當,而至於令秋曹加刑事,恐爲未安。若有可問者,則自鞫廳仍訊,可矣,移送秋曹,事甚不然矣。尹游曰,旣受殿庭一次,又加刑曹一次,則必死矣。洪致中曰,親鞫刑訊之後,又令秋曹刑推,則未免輕重之相混,未知何如?金尙奎曰,臣以執法之官,不可輕議酌處,而旣無明白可疑之迹,則有難一向刑訊,參酌之命,亦出聖上欽哉之聖意,絶島定配,似無妨矣。上曰,領相輕重相混之說,得宜,勿爲刑推,特令參酌,減死絶島定配,可也。{{*|出擧條}}申致雲曰,吏批當開政,而判書病不來,參判以侍衛入侍,參議方請對,未下開政,命下之後,日勢已晩,尙不擧行,事體未安,何以爲之?上曰,以吏批求對乎?金始炯曰,臣聞之,今日政,當出臺諫及侍講院、翊衛司之官,而擬望爲難,以是請對云矣。上曰,引見。吳命新進伏曰,兩司多官及攝侍講院官員,今當差出,而三司出入之人,多在罷散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三司違牌坐罷人員及朔試射不進坐罷人員,竝敍用,可也。{{*|出榻敎}}上曰,東宮則侍講院、翊衛司在前後陪從,嬪宮則侍講、翊衛各一員當陪從,而魂宮則以移奉禮差出宮官各二員,在前後陪從,宜矣。洪致中曰,雖不能如常,在前在後,如常儀,似合事宜矣。上曰,嬪宮則各一員陪從,魂宮則各二員陪從,可也,今聞文學、司書之說,心甚慼然,上下番文學、弼善,隨望爲之,而春坊、弼善之職,甚關重,弼善、司書差出,可也。上年十一月,有春坊官員勿稟直減之敎矣。今此移奉時,爲其埋沒,有此差出之擧,而過移奉後,則依上年所敎勿稟,直爲減下,可也。{{*|出榻敎}}金應福曰,罪人景裕,殆無知覺,有難刑訊,此罪人,姑爲下送,使之救療,他罪人上之,似好矣。上曰,親鞫事體至重,罪人上下,惟大臣及禁堂,可爲直請,而承旨直請下送,極爲未安,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凡爲法一番低仰,則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甲子适變則皆斬,無可言者,而再昨年麟佐、弼夢,依适、明璉例爲之,而猶未盡用,此獄則必嚴而後,能知其前古所無之事,而可以爲懲創之道矣。洪致中曰,今順正之罪,足可減於當時乎?爲其同生者,不無可知之道,刑推遠配,似無不可矣。李台佐曰,以漢法言之,則其族黨,宜其無餘盡死,而此乃前古所無之事,懲前毖後之道,宜有別樣擧措,凶人之族屬,投諸四夷,似爲合當矣。徐命均曰,今此罪人等,極其妖惡,雖食肉寢皮,不足以洩萬一之憤,而罪有輕重,法有深淺,似不可一例斷之也。上曰,順正、世貞、論業罪之輕重,何以界限耶?順正則限同生兄弟同姓三寸叔姪,竝絶島定配,罪人正貞gg世貞g、論業,則限同生兄弟絶島定配,其餘干連今番獄事捕廳拘留罪人,一倂放送,可也。{{*|出榻敎}}洪致中曰,道昌奴二名,時囚捕廳,而貴益則允今面質之招,以爲道昌來時,使貴益牽馬,且有預知之語,故欲請拿而未及矣,㗡先則前後招中,元爲所出,何以爲之乎?上曰,㗡先則放送,貴益則定配,可也。{{*|出擧條、榻敎}}洪致中曰,罪人世貞所入之家,卽順正之家也。正法後籍沒等事,雖已爲之,而破瀦一款,尙不擧行,其在懲勵之道,似不可緩矣。上曰,意其已爲擧行,而尙無所聞,殊以爲訝矣,今始聞之,極爲駭然。該司堂上,從重推考,斯速擧行事,分付,可也。{{*|出擧條、榻敎}}上曰,今聞罪人順正,出債於廛人,不知其數云,而今無可徵處,廛人奚罪?誠爲可憐。分付該曹,雖賣其家舍,一一備給,俾無呼冤之弊,可也。{{*|出擧條}}上曰,攝翊衛司官員,無差出之事,兵批不爲開政乎?金始炯曰,兵批開政,而判書不來,故不得差出,分付兵曹,今日內口傳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洪致中曰,親鞫以後,賓廳次對,累次不得爲之,雖無時急之事,而廟堂諸臣,久未入侍,自然有悶鬱之事矣。上曰,有稟定事乎?致中曰,頃見平安監司報狀,則陽德境,有賊徒放砲吹角,白晝橫行,至於譏察將校,被其毆打,幾至死境,而自北道流入者云。近來竊發之患,到處皆然,已多可憂,而至於此賊,則白晝吹角,略無忌憚,前頭之慮,有不可言矣。報狀中,稱轉向谷山云,故纔已發關於黃海兵使,使之另加譏捕,而非但兩西爲然,嶺南及畿內,此患特甚。古則嶺南,本無火賊,近來風俗漸變,以致如此,而大抵再昨年賊黨之漏網者,不得安其故土,相聚爲盜而然也。若無別樣之擧,則恐無以鎭安矣,嚴飭諸道,劃卽勦捕,俾無滋蔓之弊,似好矣。趙顯命曰,近來討捕使,極其解弛,但有朔末例狀,而元無一賊捕得之報,誠爲駭然。今此西路賊患,極其非常,宜有別樣擧措,賞罰明而後,政令可行,此賊使之定限跟捕,限內不能捕,則當該討捕使,自兵營拿棍,又爲過限,則自朝家拿治,然後似有實效矣。上曰,果是北路飢民之所爲,則莫非涼德致災之故,而若是熾蔓,則不可不治,旣是大賊而尙不得捕,監、兵使亦難免其責,監司、兵使,竝從重推考。至於討捕使,則不過爲指捕人論賞,有所狀請,而多非實狀,如此劇賊則不能禁戢,雖有營將,何用哉?過限不捕者,依所啓施行,捉納者論賞,可也。致中曰,非但兩西,以此意,分付諸各道,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中曰,今番陵幸時,有驪州境內老人各加一資之命矣,凡各加一資之規,有本資者,方爲各加,而今番備忘則出於優老之典,年八十以上,雖未有本資,亦竝許加資之意乎?該曹未能詳知下敎之意,尙未擧行云,故敢達。上曰,士庶豈盡有本資,曾爲堂上者,陞嘉善,爲嘉善者,次次陞資,而元無本資者,陞堂上,可也。{{*|出擧條}}上曰,頃日幸行gg行幸g時,到南漢,問仁廟駐蹕時人生存者,則其中不有年最老者一人乎?申致雲曰,乃女人,而年幾百餘歲云矣。上曰,極爲稀貴,故其時欲爲賜物而未遑矣,分付本府,米肉優數題給,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左右史之不備,幾至經年,此前古所無之事,其在事體,實爲寒心,屢度申飭,使之完薦,而別兼輩,輒以情勢之難安,互相推諉。卽今付職者,只有李潝一人,而稱以下番閔亨洙方在削職中,決不可替當薦事云,未知今番供辭之如何,而韓顯謩以下諸人,每以替當,爲嫌,致有推諉之弊,閔亨洙事,當請敍,使之備上下番,刻期完薦,而自下雖不敢直請收敍,宜有變通之道矣。上曰,事體未安,近來士大夫自便之習,太勝,是輕侮朝廷之意也。若有紀綱,則豈至如是乎?閔亨洙則特爲敍用,卽爲史薦,可也。{{*|出擧條}}上曰,近來玉堂一空,趙明翼、尹彙貞相詰之後,更無行公之人,以鞫事,心不專一,故無開講之事,召對則欲於氣平時,間間爲之,而火嗽甚盛,昨則達夜開戶,火降後始寢矣。唐時有十八學士登瀛之事,而今日玉堂,置之何爲?玉堂在外者凡幾人耶?致中曰,李德孚、趙迪命,在廣州而不爲上來矣。顯命曰,趙漢緯亦在鄕矣。上曰,國家有事則奔問,例也,而當此妖賊之獄,方寸不能自定,而無一人來問者,有臣如此,將何用哉?在外玉堂竝拿推,而朝家處分,不可每每不嚴,不待其自來,直捧傳旨,可也。顯命曰,金鎭商,自在先朝,不爲行公,此則恐不可一例視之也。上曰,旣非高蹈之士,則來到城外,一番陳疏,有何不可?一體拿推,可也。在外大臣,亦當上來,而尙未聞有上來之事,以敬大臣之道,予雖不言,誠爲慨然。雖以閭閻間,言之,親舊間若遭如此之事,則豈無往問之道乎?卿宰之在外者,亦無一人上來,極爲無據矣,在外卿宰,竝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李匡德之事,亦甚固執矣。雖以監司時事,見辱於李亮臣,而昨日侍衛不備,故至於兵判,亦爲牌招,而渠則終始違牌,實爲怪駭矣。
○大司諫金尙奎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竝拿鞫嚴問。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今番妖惡之變,實是千古所未聞,凡有血氣,莫不欲食肉臠皮,則一有干連於凶謀,固宜嚴加究覈,而罪人順惠,不但緊出於鞫招,凶賊順正之平日所親昵者,內有順惠,外有世貞,則世貞所參之凶謀,豈有渠獨不知之理,而況且末後面質之時,亦可見其窘遁周遮之狀?日昨酌處之命,固知聖意之有在,而輿情愈激,王章難屈,此等妖惡之類,不可以極邊定配而止。請還寢罪人順惠定配之命,仍令鞫廳,一體嚴訊,期於得情正法。上曰,不允。
○掌令申兼濟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亟正王法。上曰,勿煩。兼濟曰,臣於此啓,有所懷,敢此仰達。夫眞儒之罪,聖明業已洞燭,而閱歲爭執,尙靳允兪,臣竊慨然也。眞儒之罪,固不可殫論,而以金東弼單補外,見之,其心所在,路人皆知,逆鏡旣已伏法,則爲逆鏡左袒者,尙今偃息於覆載之間,寧有是理乎?上曰,上年十八日,下敎已言之,而尙今不聽者,亦不無意矣。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兼濟曰,臣於思孝之啓,又有所懷。逆顯旣與淸州諸賊,合謀叛逆,則不向淸州,而眞gg直g走全營者,其間情節,誠涉殊常,一番窮覈,斷不可已也。上曰,事則怪矣,而中營之說,出於逆招,中營,卽中軍也,以此自明不聽者,有意也。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覈,上曰,不允。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事,分付,可也。{{*|出榻敎}}上,還宮。
==3月1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右珥。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辰時巳時,日暈。
○鄭來周啓曰,卽伏見濟州牧使李守身,罪人放未放啓本,則大靜縣定配罪人李篈等勘律時,收議大臣,只書姓字,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疎忽,事極駭然。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廳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在外玉堂拿推事,命下矣,副提學李箕鎭,係是二品職,修撰趙尙慶,時在龍岡任所,不得捧傳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數昨動駕後,連日親臨鞫囚,不瑕有傷損之節乎?昨日帳殿,有咳嗽頻發之敎,夜間其無添加之候,而寢睡諸節,亦復如何?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當進之劑,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乃火也,近日至痛熏心,因此作焉。此非醫藥所可治,勿爲入診。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應福啓曰,今日本府鞫坐,諫院無進參之員,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獻納趙明翼,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全羅監司閔應洙狀啓,靈巖居尹乞伊等十八名渰死事,傳于申致雲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金應福啓曰,禮曹兼春秋李日瑞,昨日政,移拜兵曹佐郞矣。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高萬甲。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嬪宮移次時,陪衛諸將服色,不當用純吉,以黑笠、黑天翼,去笠飾佩劍弓矢磨鍊乎?敢稟。傳曰,依爲之。
○申致雲,以戶曹言啓曰,今此移御時,三殿及嬪宮乘輦、下輦所排設,與魂宮移奉時各處排設,磨鍊上下事,各其司鑰手本,啓下矣。遮帳木布,例以曝白取用,而本曹遺在白木布,今番陵幸時,八處排設,幾盡用下,所餘不多,傾其遺在磨鍊之外,實無推移之路,莫重排設,不能如數備待,誠爲惶恐,而無他變通之道,陵幸時所備者,皆是新件,其數頗多,各殿及魂宮排設不足之數,以此推移排設,似爲便宜,以此分付,何如?傳曰,知道。嬪宮,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可也。
○金應福,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問郞六員內,趙明翼,移拜臺職,李著以兼春秋預備,勢難察任,竝減下,金尙星,身病猝重,今姑改差,其代以前持平鄭益河,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日,禁軍等戎器點考,都摠府眼同設行於盤松亭矣。入直禁軍等,依前例除標信出來,逢點後,還爲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旣已帶職蒙宥,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朴乃貞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鄭來周曰,魂宮神輦移奉時,由興化門、興明門作路,則當經端明殿、光明殿兩東朝時御所,似爲未安,若由武德門作路,則道路狹窄,何如耶?明日問于兵曹以啓。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病傷馬除,各差備應把之敎,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一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從前移御時,慶德宮內司僕寺馬廊狹隘,數多馬匹,勢難容接,故行用馬二十匹,移養以待,其餘則竝爲仍留於昌慶宮舊廐,內乘一員加出,與時任內乘,輪回分直兩處矣。今亦依前例內乘一員,令該曹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推鞫姑罷。
○鞫廳啓曰,罪人朴景裕、石禮,各別嚴訊,而頑忍不服,極爲凶獰,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鞫廳啓曰,罪人石禮,旣已遲晩,請結案取招,照律處斷。傳曰,依啓。
○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疏曰,伏以臣,得見逆賊結案招辭,窮兇情節,畢露無餘,豈意覆載間乃有此極惡憯毒之賊乎?悲憤痛刻,自不覺其氣塞而膽裂也。仍伏惟念聖情至今悼疚之中,遽有此事,尤何以爲懷也?臣雖淹伏郊外,病昏垂死,旣聞親鞫有命,繼覩逆招驚心,其何敢冥然退處,而頃日勞動之後,不但氣力澌盡,人事都絶。且臣家有拘忌之疾,三子一女,屢阽危境,雖聞有元任入侍之敎,而趨造參鞫,旣無其勢,則亦宜陳章,以請違慢之譴,而卽入文字,有所不敢,今始略構短疏,置諸淨處,經宿之後,始入縣道,稽延之罪,益無所逃。且伏聞移御期日已迫,而顧臣病狀如右,自力趨參於陪從起居之班,萬無其路,禮決分虧,尤增惶恐。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辜犯,以嚴邦憲,不勝幸甚。臣無任震悚隕越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今者凶逆,史冊所無,雖洩至痛,此心奚抑?觀卿疏,知乎未卽上來之由,卿何過嫌?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獻納趙明翼疏曰,伏以臣,亡母葬地,經營移奉,求占新山於百里之外,在途忽承玉署牽復之命,繼得見逆婢結案供辭,憤惋萬萬,心胸抑塞,事變雖曰無窮,豈意肘腋之內,有如許凶毒之變耶?始知我孝章之未享其年,果祟於橫罹酷變也,驚心痛骨,殆甚於初喪元良之日也。國家變亂如此,不敢以私事,久淹于外,欲一登筵,面規聖心之寬譬,蒼黃疾馳,僅趁城限而入來,則聞有禁推命下。旋赴金吾,當夜就囚,所患疝癖之症,觸冷猝發,挾痰逆上,屢次昏窒,凜凜危綴gg危惙g,有頃刻難保之勢,府庭納供,末由自力,終至於手本請急,不意聖慈特宣綸音,許出圓扉,仍令進參於動駕陪班,天牌繼臨,臣非木石,旣知眷渥之甚隆,分義之至嚴,如有一分强起之路,豈不思所以感激趨承哉?病情危苦,自速違傲,終使侍班不備,職分有缺,僵臥路舍,時聽鑾蹕之聲,悚惕不安,不自帖席也。幸賴仁天之鑑恕,特蒙例罷之薄勘,深祝洪私,粗安私分,昨日忽膺問郞之任,帳殿親鞫,不但事體自別,鉤覈獄情,義不可辭,切附輿疾之義,强策床席之身,咫尺殿陛,終日周旋,時有疝痛之緊作,每每抱痛而退伏,不能堪耐之狀,此實入侍諸臣之所共目見,而納言新除,遽下於陪班將罷之時。竊念臣以病狀,則難强之實,旣如此,以情勢則必遞之義,有三,臣敢冒死仰陳焉。臣頃忝館職,適當諸臺之處置,致有僚議之歧貳,相與逬出,終至坐罷,其後僚席之譴罷,雖緣前後之徑出,究其本則出於要與臣同去就之意也。臣不可弁髦廉隅,獨自冒沒於榮次者,其義不啻較然,此其一也。臣之向日欲置諸臺於落科者,誠以疏下賊之罪惡,彰露無餘,無復可問,而鞫問之請,終歸於苟且彌縫之科也。是以,臣於前席,旣陳此意,及其徑出之疏,亦以此論列矣,引避諸臺,今皆請出,是臣之言議,不得見孚於同席,又不能見行於臺閣也。夫身居三司之列,其所立言建議,隨處罣罥,終未免廢格不行,以此枘鑿之難合,復叨言責之重任,揆以事理,決難冒進,此其二也。且臣於賓對之時,論正言李光溥奏語之不誠,此不過出於一時之規警,本非深意之有在,而及見其避,張皇引咎,終至於遞職,是亦係臣難安之一端,此其三也。以此三可遞之義,決不可晏然冒赴,而且於再昨長席,處置蔡膺萬也,以臣徑出之事,聞有聖敎,而筵席語祕,雖未得其詳,槪伏聞聖明,謂臣以論議之過中,斥臣以査滓之未祛,此固臣之病也,臣何敢自明爲哉?黨論之來,粵已久矣。顧臣自在幼時,耳目擩染,不能離出窠臼,則無怪乎其言,有所過中,亦無怪乎其心,有所査滓。然臣賦性巽軟,痼疾沈嬰,未嘗出口氣好論人長短是非,雖於看文字,亦不曾高聲成讀,氣岸低垂,每有惴惴退遜之意,而若係懲討之擧,此乃爲宗社也,爲君父也。所以苦口力論,必欲感回天聽,被斥則退伏田野,有除則進爭殿陛,或疏或啓,爭執愈堅,終不知止者,寔出於古人九死靡悔之義,而頃者聖批,敎臣以務歸得中,臣誠愚迷,左右揣量,終莫曉其奉承之有方也。噫,諸臣之屛退者,皆有秉執之義,而臣獨冒昧出脚,盤礴榮次,臣亦有竊嘗酌量,自矢于中者,而視諸在野之臣,每有同退不同進之愧。且近日三司之地,引避紛紜,後先相繼者,莫非以臣之故,則緣臣一出,朝著不靖,是臣不能引分屛伏,以喪其自守之義,妄出榮路,徒取其顚沛之患,雖欲疏辨,衆口噂沓,拙文澁舌,亦不遑暇,以此臲卼之蹤,若因仍冒居,不求斥退,則實不知前頭,又將罹了何許境界也。殿下試觀三司,冥摘世道,孤立無助者,豈有如臣今日之所處也哉?今以鞫坐,召牌踵門,坐違是懼,隨到闕外,而顧臣情病,終難入肅。伏乞聖明,察臣疾病之沈篤,情勢之危苦,削臣職名,俾得調治,許臣斥退,俾安朝象,實爲公私之大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再昨已諭帳殿,雖不無互相過中之處,其心無他,業已知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遂安郡守李道炳,植松萬戶李亨祥。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廳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備邊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鞫坐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夜間其有差減之勢乎?寢睡水剌諸節,亦復何如?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當進之劑,誠爲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比昨少減,而寢膳之節,無大段所減,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植松萬戶李亨祥處,傳給。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侍衛不可不備員,副摠管李顯祿在喪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二十日文臣朔試射時,文試官以趙最壽,首擬受點矣,身病猝重,勢難進參云。所當改付標以入,而副望李廷濟亦以戶曹參判,慶德宮修理所進去,不得已改望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廷濟爲副摠管,以兪胄基爲分內乘。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親鞫時,正刑兇女之夫緣坐與否,問議于在外大臣、儒臣事,及正刑寡女本生父緣坐與否,亦爲問議事,榻前下敎矣。在外大臣奉朝賀崔奎瑞,時在江華地,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時在京畿果川地,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時在忠淸道忠州地,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時在驪州地,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時在楊州地,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時在衿川地,在外儒臣護軍鄭齊斗,時在江華地,贊善金榦,時在廣州地,護軍尹東洙,前掌令梁得中,時在公山地,前執義朴弼周,副司直沈錥,時在衿川地,前郡守尹東源,時在尼山地,前司禦韓元震,時在結城地,前執義魚有鳳,時在楊州地,依例發遣府都事二員,分往收議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宋成明以文臣朔試射試官,訓鍊院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事,命下矣,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弘文館應敎金鎭商,校理趙迪命、趙明澤,副校理趙漢緯,修撰沈泰賢,副修撰申致謹、李德孚等拿推事,傳旨啓下矣。趙漢緯,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而金鎭商、沈泰賢、李德孚等,時在京畿廣州地,趙迪命,時在果川地,趙明澤,時在漣川地,申致謹,時在通津地,依例發遣府羅將,竝拿來,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昨以嬪宮排設,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事,下敎矣,幾許加上下耶?問啓。
○申致雲啓曰,昨以嬪宮排設,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事,下敎矣,幾許加上下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戶曹則以爲,加上下,白布三十幅,遮日一浮,白木三面,落照具白木十幅,甲內揮帳二浮,白木十幅,甲外揮帳二浮,油遮日二十五張,付一浮云矣,敢啓。傳曰,加上下一件事,分付。
○金應福啓曰,副應敎鄭羽良,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戶曹言啓曰,上年三南農形,別無大段災害,故事目磨鍊時,給災一款,不當擧行之意,啓下頒布矣,今觀全羅監司閔應洙年分摠數啓本,則田畓竝八百九十六結零,以川反浦落覆沙懸錄,畓六千七百六十結零。又泛以全不掛鎌全災懸錄,當初事目,旣不許災,如或有不得已可給之災,則所當陳稟準請,然後方可擧行,而不此之爲,擅自給災,而至於全不掛鎌,尤不當擧論,任意許災,若是數多,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當該監司,從重推考,所給災結,一倂還實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文臣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今日試射時,臣等來詣試所,射官亦皆聚會,而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大王大妃殿侍衛一員,王大妃殿侍衛一員,大殿侍衛二員,中宮殿侍衛一員,嬪宮陪衛一員,二殿侍衛,無以推移,自前如此之時,有假參知差出之例。今亦依此差出,以爲備員侍衛之地,而本曹正郞睦趾敬,與參知臣李春躋,爲姨從兄弟,法當相避,正郞睦趾敬,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以在京無故人,口傳差出,推移侍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假參知二單,朴起祖、崔昌敏,以沈世遇爲兵曹正郞。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刑曹啓目內,武臣堂上崔東寔,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崔東寔,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順正同情行兇謀害東宮罪人石禮,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宅,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奉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領、監事意啓曰,今此移御時,本館所藏實錄,亦當移奉於慶德宮春秋館,令日官推擇,則來四月初二日爲吉云。當以此日擧行,而未移奉前,史官一員,當爲直宿矣,卽今史官不備,無推移之道,以兼春秋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昨因兵曹移文內,慶德宮移御後,木覓山擧火遮蔽處所在松木斫去事。今日發遣郞廳摘奸,則上臺烽燧擧火處,別無遮蔽,而北道相應擧火處,小小松五株,果爲掩翳云,所蔽松木,使之斫去,以爲擧火相應之地,何如?傳曰,允。
○敦寧都正金後衍,京畿高陽地,掃墳呈辭。傳曰,饒奠床gg澆奠床g備給。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日昨,又伏聞連次親鞫,震驚一倍,繼而得見逆婢結案招辭,情節狼藉,不忍竟看,天何生此妖孽,貽國家之禍,一至於此?今雖碎磔萬段,其何及哉,而率土含生,憤冤欲死之心,將何以少洩哉?伏惟聖情哀痛,易致傷損,憂慮固已倍切矣,此時伏聞有火動咳嗽之候,悶慮之極,方寸靡定,第念萬事,今莫追矣,任情哀傷,徒致積漸損敗,將奈宗社,何?兩東朝,何?億兆生靈,何哉?惟宜翻然反顧,灑然覺悟,大寬由中之至痛,克軫毖後之深慮,惟以保護聖躬,鎭安宗國,爲至計,此垂死賤臣區區之望也。顧臣賤疾沈綿,尙在床縟,兼且情地危蹙,無復恒人之事,末由前進一步,少效犬馬之微誠,至使藥院之重,承候請診,俱不得備員,臣罪至此,更何以自贖,敢復席藁私次,冒死申籲。伏乞聖明,亟命削臣本兼諸任,仍命重勘臣前後罪犯,使百僚知戒,不勝至幸,臣無任激切戰悚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今番凶逆,言之心痛,更何提哉?旣傷方寸之敎,曾已諭矣。雖寬抑,實亦難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副應敎鄭羽良疏曰,伏以臣,積逋嚴召,宜伏重何,聖度天大,罰止置對,圓扉暮脫,天牌朝臨,惶感交集,若無所容,嚴畏分義,舁致闕外,敢暴實狀,仰冀照察,蓋臣此病,源委已深,發作無常,當其發時,若失調將,一倍危劇,便入死生。臣周旋經幄,于今三年,而未嘗無故撕捱,坐違威命,如今之爲也,況今國有妖惡之變,大小臣僚,莫不腐心痛骨,驚遑罔極。臣雖無狀,若萬有一可强之勢,當此時也,何敢自犯慢蹇之誅,累就劃地之苦,而不知變動耶?如蒙天地父母,曲垂憫憐,特賜鐫遞,隨便調治,復延殘喘,則臣不勝千萬幸甚。且臣於前掌令崔致重之疏,誠有所不敢自安者,其所持論之試券,實出命官之軸,而臣之對讀,亦屬命官,當其入格諸作合考之際,諸試官消詳可否,以定立落,而獨李德壽,重聽也,裒如一隅,言語之不能到,而酬酢之不能,與諸試官,無不目見。今致重,忽作此倏翕閃弄之語,置之於有知無知,非私非公之間,何也?其意所在,居可知矣。此固聖明之所洞燭,不必呶呶辨說,而人言之危怕如此,則臣以考官中一人,何敢獨爲晏然而已乎?臣病情之外,此又難冒之一端。伏乞聖明,重行譴罪,以安私分,以謝人言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其悉。玆事業已洞燭,已爲開釋於諸試官之批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病}}。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大靜縣監李景勳。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小減後其有益勝之勢乎?昨日雖有勿問安之敎,而旣非一時偶感之候,則臣等不可不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進藥當否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昨今減歇,此非以一時和解之劑,所可快愈,此時湯劑,亦難進御,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焚黃呈辭。傳曰,此時大臣,非出外之時,卽今在京大臣,只與卿三,而今卿若出,則有首右揆而已。以卿體國之誠,雖非長往之行,豈忍出去?卿須抑情姑留,待大臣備員往來事,遣史官傳諭。
○金始炯啓曰,魂宮神輦移奉時,由興化門、興明門作路,則當經端明殿、光明殿兩東朝時御所,似爲未安,若由武德門作路,則道路狹窄,何如耶,問于兵曹以啓事,命下矣。問于兵曹則以爲,發遣本曹郞廳與事知兼司僕,眼同看審,則自武德門外至洞口道路,果爲狹窄,而路廣或五尺餘,或六尺許,其間或有傾側之處,而略加修治,則神輦僅可奉行云矣。敢啓。傳曰,以武德門磨鍊,可也。
○兵曹口傳政事,副護軍李德壽。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慶德宮移御擧動時,大駕考喧左右都事二員,挾輦左右都事二員,當直都事一員,駕導都事二員,駕後都事二員,大王大妃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王大妃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中宮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嬪宮考喧左右都事二員,當以十七員分差,而本府都事十員內,一員本府入直,都事二員,以在外大臣、儒臣處收議事,出去,無以推移,出使都事尹榰、李綮,令該曹,卽爲口傳換差,假都事八員,亦令該曹差出,以爲分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禁府都事尹榰,禮賓主簿尹澥相換,禁府都事李綮,司饔主簿李炫相換,纂修兼春秋單,李德壽,兼春秋二單,申一淸、朴宗儒。
○以慶尙左水使狀啓,寧海等官居沙工私奴崔士立等渰死事,傳于鄭來周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朴乃貞啓曰,明日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移御時,承旨各一員,當爲陪從,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右承旨、同副承旨,進去。
○又啓曰,明日移御時,陪從史官,無以推移,假注書二員加出,兼春秋二員,亦令該曹,口傳加出,何如?傳曰,允。
○以金聲大、李時弘爲加出假注書。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慶德宮移御後,內外各處入直軍兵,當爲移入於時御所矣。建陽、銅龍兩門入直軍兵一哨,則移入於慶德宮延和門南月廊,西營入直軍兵五十名,則移入於宮墻外南營,而本營入直軍兵五十名及別驍衛,則闕門外,無容接處,依前移御時例,仍直於本營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今二十二日各廳堂下武臣等試射日次,新有定奪,而擧動相値,不得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饔院官員,以諸提調意啓曰,明日慶德宮移御後,本院奉安御諱所載先生案,當爲移安,所盛彩轝及儀仗,及期備待,兩闕正門,亦爲開待事,分付兵曹,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五衛將十二員內,二員假參知差下,各殿侍衛,當以十員分排,而卽接五衛將李挺周呈狀,則以風痺之症,半身不遂,四載沈痼,萬無供職之勢云,今姑改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以爲侍衛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慶德宮移御時,則慶德宮衛將三員,移差於昌德、昌慶兩宮,而加出一員,使之分直矣。加出衛將,依前例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韓命斗爲五衛將,以申行楫爲昌慶宮假衛將。昌慶宮假衛將單,卞熻,昌德宮假衛將二單,李秉春、南泰鼎。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在前移御節目中,內禁衛、兼司僕、羽林衛等入番外,全數各其將及別將率領,具甲胄分左右侍衛,詣慶德宮時,仍爲結陣於景福宮洞口前路,待標信罷陣事,載在謄錄,而移御與他擧動,有異,似無入番仍留之事,則入番外三字,或是承訛於他擧動時節目而然,故今番節目,去此三字矣。更爲詳問,則在前移御時,入直禁軍,例於大駕出宮時,以戰笠、戰服,殿庭排立,出宮後,該番將率領,追後移去,仍爲入直於移御闕中矣。今若使之全數,預爲出待侍衛於行路,則殿庭排立一節,將不得行,若於殿庭排立後,仍爲出參於後廂禁軍尾局,則非但服色異同,有所未安,亦似有窘迫之弊,依前例殿庭排立,追後移直事,別爲成節目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應福曰,欲見節目者,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移御時,前部鼓吹陳作乎?陳而不作乎?向來節目,不能記得,今日兩殿儀注中,不爲磨鍊,問啓。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在前永昭殿,奉行于啓祥堂時,王世子展謁時,武德門外設布帳矣。今此魂宮移奉時,設布帳一款,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例擧行。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本府奉安御諱所載先生案,當爲移安,所盛彩轝及儀仗,及期備待,兩闕正門,亦爲開待之意,分付兵曹,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移御擧動時,侍臣不可不備員,而諫院只有大司諫一人行公云,除在外未署經外,未肅拜獻納趙明翼,待開門牌招,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今此別抄武士、別武士、別破陣、京標下軍兵春等射砲用劍各技藝試才賞格,從分數多寡,以本廳所儲木綿,面給後,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不備,明日移御時,亦無以備員陪從,事體極爲未安。副校理有闕之代,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以玉堂日日開政,徒傷事體,禁推玉堂,竝付過放送,明朝牌招。
○假注書臣權賢啓曰,臣敬奉聖旨,傳諭于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則以爲,臣猥謁私情,仰請恩暇,不料聖慈,靳許至煩,近侍諭旨,辭意懇至,臣伏地祗承,惶感交切,自不覺淚泣之淋落也。顧今國勢艱虞,妖變罔極,臣雖不忠無狀,豈敢於此時爲離違京闕之計,而只以曠違丘墓,情理難抑,差過數月,政當盛暑,自量筋骸,決無以致身於數息之地,必欲趁此淸和,擔載往返,不過費四五日字,便當還來,故乃敢冒昧呈單矣。聖敎至此,固不敢任情徑行,而殘生凜凜,時月難期,誠恐一朝塡壑,此事遂已狐首之願,爲泉下不瞑之恨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刑曹言啓曰,巫女必香內人愁獨,只自本曹,考律勘處事,判下矣。取考禁制條,則閭閻間神祀犯禁者,勿論城外城內,罪止杖八十,猥濫者亦不過杖一百,而若依臺疏,措語論斷,則非但無旁照之文,且其罪名甚重,有不可循例勘斷,竝參酌徒一年定配,以爲懲礪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日武臣賓廳講書時,守禦廳哨官金時傑,摠戎廳哨官朴弼信,俱以《將鑑博議》初卷,不通,竝請推考,傳曰,允。
○禮曹參判趙最壽疏曰,伏以今者逆獄,極其妖惡,實千古所未有之凶變。今雖剮作萬段,何足以雪神人之憤,慰臣子之痛乎?伏惟我聖上,悲憤傷慟,益復如新矣。臣蒙由在鄕之日,得聞此報,心寒膽裂,義當趣裝還朝,以效奔問之誠,而只緣窀穸未完,自至淹滯,分義虧缺,罪戾實深,今於在外宰臣特推之命,益不勝萬萬惶悚,問備薄罰,顧何以塞此罪也?慢蹇之誅,席藁以俟,惟願亟施重勘,以肅朝綱焉。仍念臣經年畿臬,一味尸素,孤負隆委,恒切愧懼,畢竟妄率之罪,重速匪怒之敎,譴責丁寧,辭旨截嚴,臣惶怖震越,求死不得,俯仰跼蹐,惟俟鈇鉞之遄加。天地之仁,全務包容,日月之明,悉燭幽微,原臣本心之無他,貰臣愆負之妄作,開示委曲,溫綸藹如,鞶帶甫錫,顯秩隨加,眷顧之隆,夐越常倫,臣莊誦恩音,以首頓地,自不覺感涕之被面也。噫,以臣之不肖無狀,罪悔又爲至深,而涵容之德,曲加庇護,環顧平生,亦何有一毫可以結知於聖明,而殊私異渥,乃及於斯也?臣實感激惝怳,不知酬報之所也。新除之下,固當竭蹶趨承,少伸區區頌祝之忱,而循省己私,終有所不可晏然冒進者,今若徒藉寵靈,略無愧悔,抗顔周行,則其在自靖之私義,寧不有歉哉?玆敢略暴衷懇,冀垂矜照。伏乞聖明,特加諒察,亟遞臣職,俾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一時之敎,非有深意,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始炯啓曰,司僕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朴乃貞,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沈泰賢辭疏,旣有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三綱行實》、《二倫行實》各九件,分送于七道監司、兩道留守處。
○金應福啓曰,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移御時,前部鼓吹陳作乎?陳而不作乎?向來節目,不能記得,今日兩殿儀注中,不爲磨鍊,問啓事,命下矣。招問禮曹則以爲,今此移御時,大殿前後部鼓吹及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前部鼓吹,節目中旣已磨鍊,則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移御儀注中,前部鼓吹,亦當磨鍊,而疎漏不察,極爲惶恐。三殿內入儀注還下,前部鼓吹,依例磨鍊,以爲改付標以入之地云矣,敢啓。傳曰,知道。兩東朝則陳而不bb作b事,下敎矣。依此擧行。
○又啓曰,今此移御時,三殿鼓吹一節,節目中旣已磨鍊,而儀注中落漏,致勤聖敎,事甚疎忽,極爲未安。禮曹當該堂郞,從重推考,下吏,令攸司,囚禁科罪,臣等亦難免矇然捧入之失,不勝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大駕,慶德宮移御時,興化門內入幕次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祗迎時,上曰,承旨進來。承旨進前,上曰,傳語,另加申飭。
○金始炯啓曰,今番勸武中,未付職者,幾人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兵曹,則勸武六人中,金聖應,內乘,宋載恒,宣傳官,趙德重,摠戎哨官,兪胄基,分內乘,崔尙衡,訓鍊都監哨官,而其中曺允成,時未付職云矣,敢啓。傳曰,曺允成,分付軍門,有闕,使之卽付。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日移御時,大王大妃殿,敦化門外,出傳語先到,而以上各門傳語後到,致勤聖敎,事極駭然。爲先更加申飭,而當該部將拿問處之,何如?傳曰,明日自本曹決棍。
○王大妃殿祗迎後,上曰,直爲乘輦乎?入幕次乎?趙顯命進伏曰,臣等未及稟達,惶恐待罪,而通禮亦不卽擧例,致有下問,推考,何如?上曰,此是未及之致,勿推,亦勿待罪。
○上曰,守禦使進來。尹淳進伏,上曰,南漢試才,今幾爲之耶?淳曰,小臣上來之時,方試六兩,卽今未知幾許爲之,而晦間,似當完畢矣。
○移御後,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持平李龜休啓曰,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以三朝宿將,受國厚恩,而承命出征,全無慷慨敵愾之意,托以無馬,反有逗留觀望之色,論其罪狀,固已萬萬絶痛矣。況與有翼,情同骨肉,而名出賊招,此其可疑者,一也。及夫有翼之亡命也,潛借渠馬,走匿於渠之鄕庄,此其可疑者,二也。渠於逆變未發之前,忽以水原當差武弁之說,陳疏累呈,見却喉司,而泰徵,已爲水原倅之說,旋出於嶺南賊招,此其可疑者三也。許多情節,無不陰凶,而初不究問,徑先投配,獄體大乖,輿憤愈鬱。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
○名出逆招諸人嚴覈事,經年論請,尙靳兪音,前日聖批,至以何必相持,置人暗昧,爲敎,而臣則竊以爲不然也。一番窮覈,然後有罪者可以摘發,而置典章,無罪者可以昭雪,而作平人,今若一倂置之,一不覈實,則非但獄體之有失,雖或有無罪之人,不能自伸,而反歸於暗昧之地。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
○鞫廳罪人李燾島配事,還收之請,尙靳兪音,臣實滋惑。燾旣名出賊招,端緖稍露,而謂之不緊着者,已是獄情之外,況於甲辰冬間,與麟佐論兵之說,渠旣自招,至以逆麟爲奇士,甲辰,卽逆謀始初之日,而麟佐之又委訪渠家,與論兵事者,其機投意合,腸肚相連之狀,灼然可知。渠雖曰泛然論兵,而旣許以奇士,相對一席,則酬酌之際,必有爛熳gg爛漫g相議者,當初平問,已乖重獄體之意,結梢貸死,尤失嚴討逆之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臣於尹邃減死島配之命,竊爲駭惑。夫邃與翼河路次相逢之說,不待嚴問,渠自納招,則其情容或可恕,而勿論緊歇,名出賊招,累次刑訊,終無發明之端,遽下勘處之命,殊失嚴鞫體之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罪人南泰績,身爲武弁,名出賊招,屢經刑訊,終始頑忍,情實未究,而處分大遽,鞫體不嚴,輿情咸憤。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逆賊百孝之招,非如死囚之胡亂援引,而拿鞫諸人,一倂得脫,物情固多不平,至於吳尙億、尙稷等,雖以忠州狀啓吳家村火起之說,觀之,其綢繆和應之跡,昭不可掩,始刑未久,遽爾酌處,獄體大損,公議爲駭。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
○自古宗臣之或被推戴之名,而能逭王章者,簡牒未之有也。坦之當初不爲按問,畢竟使之自盡,固出於敦親之至意,不忍之仁心,而失刑則大矣。今王府以孥籍事,依律文擧行,爲請,而殿下使之不爲擧行,兩司之臣,或啓,或疏而爭之,殿下又不允兪,王法由是而益壞,輿情由是而益激。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
○噫嘻,維賢窮兇極惡之罪,上通于天,爲今日臣子者,恨不能食其肉而寢其皮也。其少洩神人之憤者,惟在於破瀦一款,而聖意蓋有所詳愼者,至今金吾査問,以稟誌文印本誕降之所,旣曰寓舍,則其非本第,明白無疑,一二婢子之奸招飾辭,何可取信,而不爲擧行應施之典也?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
○疏下諸賊之罪,可勝誅哉?逆鏡之疏,旣爲禍國之源,而敎文凶言,又釀昨年滔天之逆,夢旣稱兵,誼亦杖斃,則三賊之尙保首領,其可謂國有刑政乎?至如眞儒之擅弄權柄,威福自用,可知其爲諸賊之首,而慶祉就拿之際,潛取其馬,難掩其親昵之狀,顯賊兵敗之後,捉納萬鼎,欲遮其綢繆之跡也。其間情節,尤極叵測,舊罪新案,俱不容一刻寬貸,而況鏡、儉相爲表裏,謀危聖躬之狀爛熳gg爛漫g,同事之諸賊,萬無不知之理。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亟正王法。
○明彦之有不臣於殿下之心,蓋已久矣,甲辰冬一疏,已極凶慘,而以賊鏡同去就之說,觀之,其綢繆陰謀,貫通心肚之狀,昭然難掩。噫,遐荒放謫,卽歸故土,人之常情,而遲回不歸,已多可疑之端,久廢起用,一言自訟,事理當然,而不陳例疏,顯有罔測之意,此所以向來筵臣,有無臣節之論者也。惟此兩款,究其心跡,則雖斬作萬段,可也,而況其父子之名,屢出於諸賊之招,胡服擧事之說,元非倉卒做出之言,衣縫納書之計,實出臨急圖免之意,使渠父子,果無爛熳gg爛漫g同參之事,則逆招所引,何如是狼藉,而世樞之至死不變其說者,尤豈非情節之萬萬無疑者耶?當初拿鞫,在法當然,徑先酌處,大失獄體。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
○思孝之罪,可勝痛哉?與師寬有叔姪之親,而率置於營底,以慶祉,爲心腹之人,而委任於幕下,其平日爛熳gg爛漫g謀逆之狀,不待崇大之招,道亨之出而可知之矣。況其曾按東藩之時,至以三百金重貨,無端出給於弼顯,則彼此情跡之綢繆,其來已久,李曥所謂賊顯與思孝連謀擧兵者,豈不信然乎?噫,顯賊之所率邑兵,不過如干束伍,而乃能直到全州,請見主將,若無從前和應之約,則豈敢以些少脅從之類,突然徑趨於城守已嚴之後,從容往復,直請開門耶?及其匹馬逃走,而終不跟捕者,顯有暗地故縱之意,拘其母子而仍置該邑者,亦在諸賊已敗之後,則政如眞儒之捉納萬鼎,夢佐之追捕弼夢,同一心腸,昨年按鞫之時,徑先酌處,已是失刑之大者,人心之憤鬱,至今未已。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
○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兇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
○噫嘻痛矣。今此妖賊之變,尙忍言哉?幸賴天鑑孔昭,罪人斯得,王法夬伸,至痛少伸,而凡與兇謀者,固當窮査殄滅,以洩神人之憤,而杜日後之患矣。罪人順惠,旣出於元惡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大臣、臺臣,相繼力爭,而殿下一例靳允,致令獄體大損,輿情愈激。臣雖未詳順惠情節之果如何,而兇賊之援引,不啻狼藉,一番窮覈得情,斷不可已也。且以常情揣之,順正與在外之世正,與謀凶圖,則順惠,以順正親密之人,同處宮腋,兇謀逆節,豈有不相知之理乎?此不可以已發配所,置而不問。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
○日昨帳殿親鞫時,有罪人業德參酌減死絶島定配之命,臣竊不勝訝惑,繼之以慨惋也。今此妖賊,實千萬古載籍所未有之兇變也,一有干連於此獄者,則所當窮覈情節,殄滅根株,以雪神人之憤,杜日後之患,斷不容草草酌處而止也。臣旣不參鞫,則諸賊凶招,不得詳聞,固未知業德所犯之,如何,而槪以其出於擧條者,觀之,渠之招辭中,旣稱聞其呫囁之語云爾,則其與聞兇謀之狀,渠亦不能全諱,而自上判付時,乃以不過脅從,爲敎,噫,此何等兇逆,此何等妖孽,以其脅從而乃有所容貸也耶?處分之下,輿情愈激,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答曰,勿煩。
○獻納趙明翼啓曰,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以逆魁有翼之姻親,身爲將臣,名出逆招,參酌安置,特出於不置京輦之意,而三尺至嚴,不可不窮覈處斷。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
○兇逆情狀,初非常理之所可測,旣出逆招,則誣告自服之類,兇賊欲殺之招,元無可論,而其餘各人,惟當覈其虛實,斷其情罪,聖上之一倂置而不問者,旣違鞫體,亦非所以昭晰暗昧之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一倂拿鞫嚴問。
○自古逆亂,稱兵犯闕者則有之,至於做出白地之兇言,肆然誣上,煽惑人心,豈有如今日逆賢者耶?槪其兇圖逆節,實自賊鏡所撰敎文中,出來,而海、順、倬諸賊之變,又皆由於維賢之陰嗾,逆魯賊環之招出,而兇言根柢,於是乎益彰露無餘矣。況以渠家草草之說,觀之,其潛蓄異志,圖爲富貴者,非一朝一夕之故。今日逆亂之作,蓋始於一鏡而終於維賢,其兇肚逆腸,如一串貫來,則論其罪惡,實爲諸賊之首,渠旣兇頑,徑斃杖下,王法所施,只在於破家瀦澤,而日昨聖上,令王府問啓者,實是盛德至意,而但端懿王后,誕降於寓第者,昭載於誌文,則不可以渠家守直婢之言,準信也,明矣。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
○充軍罪人李時蕃,當其嶺賊之跳梁,身爲閫任,初不出兵剿討,又不及時狀聞,自巡營催促其進兵,而猶復推托不動,顯有觀望逗留之心,及至官軍四集,賊勢窮蹙之後,始乃塞責發兵,緩緩作行。頃者諫臣,疏陳其罪,而事皆有據,旣異風聞,則論其負犯,不宜置之於罪疑之科,勘之以充軍之律,未免失之大寬,其在嚴紀律之道,斷不可容貸。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
○罪人睦重衡靑坡gg?g睦井邑、湖南賊大將等說,旣發於賊招,三月十五日,期會板橋之語,又出於必祥之招,所謂十五日,果是湖、嶺諸賊約與相應之日,則前後賊招,鑿鑿相合,渠所自明,都不成說,兇逆情節,綻露無餘。向日酌處,雖出於好生之聖德,三尺顚倒,莫洩國人之憤惋,此等惡逆,豈可竄配而止,使之偃息於覆載之間哉?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
○黃熽之疏,極其妖惡,決非鄕曲一賤孽所可獨辦,而嚴鞫之下,抵賴徑斃,至於玉鉉,旣是稍解文字者,而製疏一款,亦已承服,則熽之情節,必無不知之理,而徑先酌處,物情駭惑。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
○臣於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竊不勝訝惑之至。啓一所犯,何等關係,而當初酌處,旣違鞫體,此所以公議峻發,而聖上之終許允從者也,到今更鞫之後,又無別般自明之事,而謂有可恕之端,遽下發配之命,獄體顚倒,物情爲駭。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
○逆坦之使之自盡,實是失刑之大者,神人之憤鬱,當如何哉?噫,逆節旣露,而初不能訊鞫而得情,天討纔行,而又不能按法而從事,今日刑章之紊亂,義理之晦塞,可謂極矣。乃者王府孥籍之請,又有勿爲擧行之敎,臣未知此何理耶?夫殿下之所以處逆坦者,至矣。解其枷杻,惻怛之意,旣行,全其肢體,親親之道旣得,而至於孥籍之典,乃是逆律應行之事,揆以三尺,不容少緩。殿下雖欲復以私恩,有所低仰,其如祖宗之法,宗社之憂,何哉?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
○昨年賊變,尙忍言哉?兵使遇害,一境焚蕩,則爲方伯者,所當急急出兵,以爲勦滅之圖,而權詹,托以已遞,姑欲遷就,管下守令,至有面稟,而反諉於未到之新使,致令賊勢鴟張,凶鋒薄京,雖荷皇天之默佑,得保今日之宗社,而其逗留觀望,縱賊遺君之罪,不可不嚴正其律。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
○嗚呼,三賊之罪,可勝言哉?辛丑疏,爲敎文之張本,敎文爲凶檄之嚆矢,初則締結宮掖,動搖國本,後乃仇視聖躬,忍肆凶言,表裏和應,積久醞釀,稱兵犯闕,幾覆我三百年宗社,然則三賊之罪,實祖宗神靈一國上下所共必誅而罔赦者也。噫嘻痛哉。以三賊罪惡之貫盈,得漏於賊鏡正法之時,又逭於逆夢就戮之日,迄今容貸,一任偃息,國家失刑之大,寧有過於此者耶,而況與儉、烈同情連謀之狀,前秋筵敎之下,畢露無餘,輿情愈憤,皆恨其尙稽顯戮,窮兇情節,更無可鞫之端。請疏下三賊,亟正邦刑。
○姜世胤之同參逆謀,雖以涵敬招見之,可知之矣。陣中賊皆言,利川府使,率軍相應,麟佐諸賊,亦曰利川,亦吾同類,曾與相議云者,不但爲逆情節,明白無疑,況其所以憫不早起之說,節節相合,辭連狼藉,則不待究竟,徑先酌處,論以鞫體,失刑莫大。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
○益寬,本以逆鏡至親,賊顯妹壻,加之以黃溥、昌悌之助惡,兼之以泰徵、鎭紀之相親,則其平日之綢繆情跡,爛熳gg爛漫g謀議,可知之矣。伊時安撫之啓,姑舍勿論,渠之前後之疏,所謂昌悌點馬,臣所與知,凶溥造船,亦臣與聞,賊徵還馬,臣之自作,鎭紀關文,臣果成給云者,足爲渠之斷案,其出於陰祕之計,親密之情者,俱涉可疑,實所難測,況悌供中,報於主將,稟於主將之說,狼藉於前後訊問之時,則其在嚴討逆之道,決不可島配而止。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
○邊上禁條,至嚴且重,一有犯此,斷不可饒貸。今番譯官金文慶,元定八包之外,潛商銀貨,其數夥然,旣已發露之後,所當依律處斷,而迺者減死之命,出於意外,此固出於好生之盛德,而文慶,若得倖免,則此後奸細之徒,將無所懲畏,而濫猾之弊,不可不慮。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
○今番妖惡之變,實是千古所未聞,凡有血氣,莫不欲食肉臠皮,則一有干連於凶謀,固宜嚴加究覈,而罪人順惠,不但緊出於鞫招凶賊順正之平日所親昵者,內有順惠,外有世正,則世正所參之凶謀,豈有渠獨不知之理,而況且末後面質之時,亦可見其窘遁周遮之狀。日昨酌處之命,固知聖意之有在,而輿憤愈激,王章難屈,此等妖惡之類,不可以極邊定配而止。請還寢罪人順惠定配之命,仍令鞫廳,一體嚴訊,期於得情正法。
○嗚呼痛矣。兇逆之變,何代無之,而妖酷慘毒,豈有如今日逆婢獄哉?凶供狼藉,不忍竟看,直欲手刃剮剔而不可得也。今雖罪人斯得,王章亟加,而如有干犯兇謀者,固宜一一窮覈,以絶禍源,而罪人業德,旣與石禮,同出於福娘之招,石禮則以其爛熳gg爛漫g同參,旣置顯戮,獨於業德,特以抵賴,遽命酌處,論以獄體,豈有如許事理耶?況以渠招辭,見之,入闕月日,旣與相左。且謂囁嚅之聲,出自房內,而半呑半吐,終不告其實狀,情態之巧惡,極爲絶痛,不可以島配而止。請亟寢罪人業德島配之命,更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
○新除授正言南泰溫,時在京畿長湍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金應福啓曰,獻納趙明翼來傳,啓辭入啓之後,聞有堂箚請罷之論,卽爲出去,批答雖下,而不得傳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弘文館副應敎臣鄭羽良,校理臣趙迪命啓曰,伏以臣等,卽伏見小報,則獻納趙明翼,擅停亡命罪人鳳祥按律之啓,臣等不勝駭惋之至。夫鳳祥亡命之罪,在法必誅,則爲臺官者,所當極力爭執,期於準請,而今明翼,戀私黨而蔑公法,敢停公共重發之論,決不可置而不論。請司諫院獻納趙明翼,罷職。取進止。答曰,依啓。
○修撰沈泰賢疏曰,伏以臣罪至重,聖恩罙隆,旣命特宥,繼辱牌召,惶隕感泣,惟當竭蹶趨承之不暇,而念臣母病,轉益危劇,昨今之間,急報疊到,方寸煎熬,遑遑罔措,顧此情事,誠不容暫刻遲留,而旣蒙格外之恩,旋復投章徑行,實非義分之所敢出,忍抑至情,隨牌祗詣,急綴數語,大聲疾號於天地父母之前,冀幸聖慈之曲垂矜諒,攢手彷徨,顒俟批旨,以爲及時趨救之計。伏乞聖明,亟遞臣職,許臣遄歸,俾無不逮之恨,千萬幸甚。臣不任煎泣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以修撰沈泰賢上疏,傳于朴乃貞曰,還出給。
==3月2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木星,入輿鬼星。
○昭憲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持平李龜休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朴乃貞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金始炯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昨日動駕移宮,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減歇後,其有益勝之勢乎?臣等久未入侍,今日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庚子之後,往來此宮者,雖非一二,今御此宮,追惟昔年,感懷冞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予則一樣,而咳嗽益減,明日入診。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亦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無他推移之員,不得已以上番,姑降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朴乃貞啓曰,纂修廳堂上李德壽,改啓下之後,尙未出肅,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纂修廳堂上李德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推考傳旨捧入。
○朴乃貞啓曰,今三月二十五日祿都目政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趙顯命曰,今此箕營印進《三綱行實》、《二倫行實》所餘九件,七道監營及兩道留守處,下送,而財裕處,使本營,依此刊行。
○金始炯啓曰,今日魂宮移奉時,魂宮內出納主載轝之際,攝侍講院官員,似當入參,而儀注中,旣未磨鍊,自下不敢擅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入參。
○魂宮移安後,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罔極。
○金應福啓曰,光陽縣監朴來章,咸從府事gg咸從府使g韓珩,憲府則雖已署經,諫院不得備員,尙未署經,此時守令之曠官,已極可慮,而遠地夫馬之留滯,亦甚有弊。在前如此之時,一司署經,則多有變通發送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除署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忠淸監司狀啓,刑曹粘目,靑陽縣監李馨玉,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李馨玉,自任所,未及上來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慶德宮移御後,敦義門開閉一款,取考流來謄錄,則辛未、戊寅、辛巳等年移御時,因本曹啓辭,以慶德宮,逼近於敦義門,多有往來人馬喧聒亂雜之弊,故啓稟封閉矣。厥後丁亥九月晝講時,左副承旨黃一夏所啓,敦義門之閉,蓋欲避煩擾,而城上有大路,故欲由敦義門行者,自西小門入,上下人員,皆由城上路而行,城上地勢最高,有俯臨之弊,紛沓則倍前,而未安尤大云,則有自今敦義門開之之命矣。此出於一時變通,而卽今諸議皆以爲,敦義門太逼宮城,非但喧鬧之弊,無以禁遏,全無宮闕深嚴之意。至於城上之路,雖非此路,亦自有下路通行處,今若禁斷城上之路,則俯臨紛沓,非所可慮,以此許開,事體尤爲未安云。大臣之意亦如此,依辛未、戊寅、辛巳等例,敦義門,卽令封閉,城上之路,另飭京兆,使不得通行,何如?傳曰,依爲之。城上之路,丁亥所達,其不無所見,申飭京兆,各別禁斷,而其令兵曹,無時摘奸,可也。
==3月2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李宗延{{*|病}}。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昭憲王后忌辰。
○趙顯命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金應福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持平李龜休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判府事閔鎭遠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又啓曰,判府事李宜顯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金始炯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晝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院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比昨益有差勝之勢乎?今日臣等,依昨日聖敎,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之候,猶未快愈。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聖候咳嗽之節,雖已向歇,此由於火熱上升之致,而感氣猶未盡解。柴胡涼膈散本方中,半夏代貝母、薑製七分,他餘材料,略減分數,更加天花粉一錢,知毋七分,連進三帖,宜當云,此藥劑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今後只議藥日問安。
○金應福啓曰,纂修廳堂上李德壽,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空闕衛將之設,所以使之頻頻巡察,以防盜竊之患者也,卽聞昌德宮、政院、藥房等處,鐵物已多見失者云,故卽令院隷,摘奸以來,則其數甚夥然,卽此而他餘諸處,可以推知,事之痛駭,莫此爲甚,不可不各別重究,以懲日後。衛將所下人,今方科治,而當該衛將,自本院,無他請罪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知道。事極無據,拿推。
○假注書洪㬙出使,代以李宗延爲之。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敦義門封閉事,旣已允下矣,在前此門封閉時,每日京營庫供上來到,則出開金,開門以入,仍卽還閉,雖値四門禜祭之時,亦且如此云。今亦依此例擧行,而每日啓東時,該門部將,請出開金於本曹,暫時開閉,何如?傳曰,允。
○判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臣之向日赴朝,蓋欲一謝恩命,少伸感戴之微忱,而顧以積毁負累之蹤,乃敢束帶出入於禁闥之間,自知僭畏,惟切悚懼矣,乃蒙聖明,曲加軫念,必欲全保,許臣還鄕,終養任便去來,曠絶之私,古所未聞。忍訣堯、舜,歸託田里,母子相對,北望感泣,唯有攢手祝聖而已,千萬意外,伏聞宮闈有變,妖賊伏法,追惟戊申之冬,痛割若新,切齒腐心,臣民普同,而仰惟殿下止慈之至慟,又遭此變,其追念悼傷之懷,尤何以自抑耶?況其凶謀逆節之暗逞潛吹,若是其狼藉,其同情造意之諸凶,或有所未盡究覈者,則來頭之慮,尤不可極念及于氣短骨寒。臣旣忝居大臣之列,當此國有大變,聞卽奔問,自是分義情禮之所當然者,而扶舁行役之餘,舊病增劇,膈痰上升,咳喘苦劇,胸脅牽痛,手足痿痺,委頓涔涔,已過一旬,作氣蠢動,其勢無由,昏倒床席,亦不得構成文字,今始露章首實,請伏慢蹇之誅,罪戾罙增,惶悚靡容。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罪犯,以爲人臣不赴國難之戒,公私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兇逆之事,言之痛心,追惟戊申,奚抑此懷?卿旣往之者屬耳。其難就途,業已洞燭,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宜顯疏曰,伏以,嗚呼,自古國家之變故,多矣,夫豈有如今玆諸賊所爲之至兇極慘,不忍聞不忍言者哉?心神戰掉,涕淚不禁,哀隕痛絶,如欲無生,仰惟聖上,當作何如懷耶?病伏田間,無路自致於京輦之下,只自瞻望懸結,憂虞煎撓而已耳矣,晩伏見朝紙筵敎下者,噫,臣之罪萬戮,而且有餘矣。抗首陳暴,亦所不敢,泯默俟刑,蓋又有日,而側聽逾時,尙無處分,不得不冒入文字,臣尤死罪。臣向來墜傷之症,轉成痿躄,跬武之運,艱甚緣木,然此猶不暇言,月前忽得怪疾,口舌潰爛腐穢,有物近礙,痛若刺剟,以此粒米勺水,不得入口者,今已三數旬矣。雖年壯者,絶食許久,尙患直元之耗奪,況於七十老氣乎?危喘澟澟,朝不謀夕,委貼席薦,轉動須人,假令無故在朝,亦難望趨造班行,又豈有扶舁前進於數舍程之勢哉?臣以無狀,厚蒙陶甄,近又滌衅垂眷,逈出尋常,靡身粉骨,曷足圖報其萬一,而愚迷奇蹇,自入坎窞,前後罪犯,不勝其層疊,今將病且死矣,若復仍帶崇銜,安然就瞑於桑梓之間,則恐非聖朝整憲綱嚴義分之意。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職名,施以當伏之律,俾得戴罪含恩,結草於九原之下,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難堪之痛,曷可形諭?有疾未赴,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巳時,上御興政堂。藥房入診入侍時,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權賢,記事官高萬甲、李重震,醫官權聖徵、金應三、玄悌綱、許信、許錭、金德履。尹淳進伏曰,昨今日氣遇暖,風日還冷,咳嗽之候,減歇後更無益勝之勢乎?其外聖候諸節,若何?上曰,大抵今番陵幸時,卿等有過慮矣,情禮舒而疎暢,回鸞後氣升頗勝矣,遭此妖惡之變,悲懷益切,用心太過,還爲咳嗽,雖不無挾感,而專出於火,故夜不能寐,開戶納涼,則能鎭定而吐淸痰矣。累日帳殿,聽不正之言,見不正之事,方寸不能淸快矣,自移御後,若有所勝,然追惟庚子,感懷益切,而心則如脫汚衣,殊覺爽然矣。淳曰,近日妖變,千古所無,雖閭巷愚氓,莫不痛骨驚心,則聖懷哀傷,當復如何?雖以達理排遣,而連日親鞫,外則身憊,內則疚懷,豈不有損乎?前有非一時偶感之敎,而咳嗽浸久,則病自成家,故屢請入診,而每不允許,故夙宵憂慮矣,今日幸爲入侍,臣等待罪保護之地,常時不敢瞻望玉色矣,移御時,暫爲瞻望,則玉色不及陵幸時,今方入診,敢請瞻望矣。上曰,依爲之。淳曰,使醫官入診,何如?上曰,依爲之。元氣實則病不能入,虛則邪氣易乘,予自量則方寸之受傷,已多矣,予性雖劫,劫亦爲弛緩,故尙能支過矣。戊申年,言于知申,而亦無輕燥之擧,達理則豈無排遣之道,而今則予亦難矣,醫藥雖不善,猶有慼焉,旣知其非命,則此心何以定乎?今後心忽忽不樂,較戊申寬抑之時,不翅懸絶,若善病者,則必臥而不起,予則自以爲過抑,故能起動矣,微感之候,或愈或加,而元氣未實,汗氣常多,故感氣未能快解矣。權聖徵曰,脈道均而左三部稍大,沈數之候,未若前日之太數矣。金應三曰,脈候左右三部皆均,沈中帶數,而不至大段矣。玄悌綱曰,左右脈候,似數而小沈矣。許信曰,頃日則脈候,數而有力,左大於右矣,今則不大矣。許錭曰,左右脈候,似數而均,無洪大之候矣。金德履曰,脈候左右三分沈中帶數,而大體則均矣。淳曰,聖候咳嗽,異於常時,心懷作惡,氣候不安之致,雖不可以醫藥責效,然其中元氣不足,則客氣易乘,不必苦口之湯劑,參咳嗽元氣而爲淸涼之劑以進,似好矣。上曰,咳嗽比前少愈,不可以陳腐,責效矣。辛丑以前,則不至大傷,故服醒心散而頗有少效矣,今則異於其時,故服滋陰健脾湯,而亦無效矣。火盛,故思冷,然冬則甚,而春夏則不然,對案則口味如常,而每食水飯,蓋以心鬱而然也。庚子以後,雖嚴冬,喜坐末樓,而不喜溫堗,此亦火勝,故如是矣。聖徵曰,思冷引飮,或因連爲勞動之致乎?上曰,勞悴則思冷,然陵幸時則不然,一時移御,豈有勞悴之事乎?淳曰,移御時玉色似黃,今則雖未知有紅潤之氣,而頗勝於前日矣。上曰,氣升之時,則似爲紅潤,而大抵一二日,則頗勝於其時矣。聖徵曰,近來便道,何如?上曰,向時則赤濁,而今則便道如常,昨日一次少闊,故氣頗勝矣。淳曰,度數,何如?上曰,或一次二次,而朝晝不違其時,不寢前,多則四而少則三矣。聖徵曰,咳嗽雖出於一時,久則傷肺,火者,元氣之賊也,卽今節雖三月暑令,當行咳嗽,肺氣當夏而旺,輕淸調中之劑,不甚苦口者,量補瀉而宜進矣。應三曰,脈道異於前日,數度雖不大段,咳嗽久則非一時挾感之比,治法則可瀉,不可補。卽今藥道極難,然元氣旣如此,引飮則亦有實火,調理則或不藥自效,而久則甚悶,湯劑不可不進矣。悌綱曰,瞻望天顔,則紅潤和暢,不足,脈候猶有滯氣,此時無補,則膈火甚悶,輕淸降火之劑,不可不進矣。信曰,咳嗽初則挾寒,而久則變熱,卽令脈道,帶數不洪,而以下敎觀之,勞形勞神,氣亦不足,且當立夏之時,生津止渴治燥之劑,極其輕淸而宜進矣。錭曰,治嗽之藥,開痰淸火,不咳而無害於元氣者,宜可進矣。德履曰,論脈則沈中帶數,且爲均甚,不必爲藥,而日氣向暖,咳嗽肺經之病,久則甚悶,輕淸而無害於元氣者,若干貼進御,似好矣。淳曰,咳嗽之病,久則鬱而難治,以臣等之賤言之,北京水土甚惡,今幾周年,而病老則藥無效,今則心痰終不降,責效無路。臣等退與諸醫商確,當進輕淸之劑,而每以陳腐無益,爲敎,終不進御,豈不悶迫乎?上曰,此時苦口則難矣,淸輕之劑,議入,可也。淳曰,醫官先爲出送,何如?上曰,依爲之。淳曰,醫藥,有治本治表之各異,治表則易見效,而治本則難得全功。卽今聖候,則國家不幸,飽經前後巨創,悲哀受傷不細,雖因聖學工夫寬勉,至于今日,群下之憂念,曷可形喩乎?上曰,不特巨創悲哀而已,古之創業者,親冒矢石,未知困苦之如何,而備經險難,則若予者勘矣。淳曰,臣等俱在保護之任,經此妖變之後,前頭之慮,實有倍於前日者矣。罪人斯得,雖已正法,而凶孽滋長,何能釋慮乎?萬事靡及之慟,寧有其極,而日後防患之道,不宜少緩矣。自上每稱先大王剛毅弘大之德,此實殿下今日自勉之四字符矣,念玆在玆,無敢或忽,以至於天君泰然百體從令之境,則豈不爲攝心養神之一道乎?殿下上侍各殿,下率亦多,凡諸審愼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而一日十二時之間,寢膳盤飱之節,豈可以面面照察乎?必須別選謹愼之人,各任其責,則少可以紓憂矣。萬乘之君,不能放心於瑣細之節,寧不痛心乎?知人雖難,然必爲另擇任使,內外出入之防,亦爲嚴切,然後可以爲防患之道矣。臣晝思夜度,更無他道,故雖如已陳之芻狗,而敢此仰達矣。上曰,一之已甚,更有何憂?然卿言則是,當留意矣。已諭於豐原,而渠有所含之事,故毒害元良,外間雖疑有餘孽之尙在,而予意則似無矣。世變無窮,近見上言軸,則有一上言,以諺書爲之,而胡辭亂說,無所不至,耳可聞目可見,而口不可說,或稱仙官來云,必是譏國之言,而旣無摸捉,且是匿名書,故卽令投火,又有一張,稱以北漢,有害於國,卽爲毁滅,或有僧尼妖臣痛禁之說,末則有其弟惑於僧,周流四方,自朝家推給之言,而其言,胡亂無倫理,必是狂者所爲,而若不懲治,則必自誇張於渠之鄕中矣,下政院後,卽付秋曹,從重科罪,繩之以亂言之律,宜矣。顯命曰,其上言宗旨,果何意耶?上曰,太乙仙人,降忠淸道云,而不過譏訕之意矣。顯命曰,卽今入診議藥,皆虛事矣。戊申之逆,八路皆動,其時禍變,誠爲罔極,而將兵征討,猶有可防之道,此則無形之賊,不可摸捉,宮中之變,旣如是凶獰,外間之人心,又如是妖惡,驚懼之心,何時已乎?今此妖獄,非幺麼一宮人所可獨辦,必有指揮之人,雖以朴道昌事,言之,渠旣足衣足食,則決非使喚於順正者,而渠於國家,亦無所怨,則必不作此等凶事,而靜而思之,則亦必有指使道昌之人矣。凶獰頑忍,抵賴而死,而其死也,今日生生,翌日卽斃,實爲怪駭矣。上曰,帳前卽斃,厥漢極爲肥鈍,而堅縛而重杖,以致其斃耶?淳曰,頑忍不服,且其死,出於一夜之間,故人不能無疑,道昌果爲魁主,則黨類之漏網,又何可知也?雖以謹愼之道,仰達,而有非人力所可盡,憂懼之心,何時可已乎?戊申凶禍,此輩釀成,萬古天地,豈有如此事乎?人心世道,日漸崩壞,自經變亂,尙未鎭定,此時若有螽斯之慶,則上可以慰聖心,下可以鎭一世,此必有宗社皇天之所默佑,而臣民之日夜祈祝,當何如哉?今方以咳嗽,入診議藥,而聖候所間之後則,方進治本之劑,而所謂治本之劑,惟在聖心和泰,自無氣升火動之候,欲求聖上之和泰,惟是螽斯有慶而已。然則在保護之責者,所當議進求嗣之方,而局醫但治其表,不能爲治本之方,卽今聖算,猶非方壯之年,不可不及時補助,醫書所謂求嗣之劑,前頭欲爲議定以入,而每以難服,爲敎,臣等之心,豈不可悶乎?內殿或有進御之藥,而症候則臣等漠然不知,雖或聞醫女之所傳,亦不詳細,臣等極知惶恐,而內外求嗣之藥,前頭欲爲議藥,未知何如?卽今保聖躬之道,無過於此,故敢達矣。上曰,先朝亦有進御之劑矣,予亦於丙申、丁酉年間,進服數劑,今則予年近四旬,雖以常人言之,向衰之時矣。予亦思治本之劑,而自量似無可慮,至於求嗣之道,予豈無所思,而卽今良劑,定方寸爲先矣。戊戌以後,萬念如灰,自戊申,漸有甚焉,而猶有一分寬抑者矣,至於今日,則未免全灰,數日坐此新宮,殊覺爽然,雖非卿言,欲言于醫官,從容以進矣。顯命曰,尹淳,旣已發端矣,心有積懷,而曾前不敢言應旨之啓,略陳其意,今可畢陳矣。雖以上言事,觀之,無知下賤,玩弄國家,若是其無忌,言念世道,誠爲罔極。昨日魂宮移奉時,都下百姓見之,莫不流涕,國勢至此,寧不痛迫,而求嗣無心,萬念俱灰等敎,殿下誠失言矣。閨梱之政,聞於外間者,頗有之,臣子之情,父母不安,則子豈安乎?臣等晝夜常痛迫而不敢言矣。易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外則男摠權綱,內則女攬庶務,故家道成矣。殿下則不能行《大易》之道,故閨梱之內,無主管掌檢之事,妖婢賤孽,敢行兇逆,而不能覺察,致有此凶變,豈不痛心乎?上曰,李判府事,有所陳達,卿亦聞之矣,宋寅明、李匡世,亦有所陳,而朴文秀則抗言之矣。齊家治國之道,予非不知,而近來宮中不嚴,浮言浪說,傳播外間,不必以他事,爲證,以今決獄事,言之,卿等必已聞之矣。辛丑後事,欲言則心痛,今日對卿等言,則予亦過矣。戊申凶檄之所由來者,出於行藥一節,而其時賊鏡輩,常以爲東朝宮人,故萬規出,而漸至於凶書而極矣。熙政堂處分,此是予穩藉處矣,卿等亦豈不知乎?淳曰,臣雖愚妄,更有餘懷。二南風化,關雎之時gg詩g備焉,后妃嬪御,分排當夕之訓,禮經載焉。殿下果能加勉於關雎《禮記》之道乎?上,沈吟良久曰,君臣同在一堂,古人亦有不諱之言,而旣有所問,何可不答乎?咫尺筵敎,布其心腹,一事訛傳,則末流有弊,重臣有所言而沈吟者,此也。今日筵席,承史俱存,若爲傳播,則不但拿推而止,各別申飭,可也。顯命曰,雖家人父子間,使之勿洩,宜矣。上曰,唯。顯命曰,三綱行實、二倫行實二冊,自箕營上來,七道監司處,有頒布刊行之敎矣,以向時備忘之意,下諭乎?上曰,依爲之。顯命曰,六道則刊行不難,而京畿則無物力,勢難刊行,然根本之地,尤爲重難,其中大邑合力,則或可爲之矣。上曰,無物力則何可爲之乎?淳曰,臣頃往廣州時,聞府尹李普赫之言,今番陵幸時,有廣州春大同蕩減之敎矣。本州雖曰地大,而田結則小,除復戶雜頉外,所捧不過八百餘石,府尹欲爲出給,而旣捧之穀,散給有弊,或以秋大同,移祿減給,而年事之豐凶,實結之盈縮,有未可知,當以已捧者,出給,而大抵幸行時,勞役供頓,專責於小民,而大同還給,只歸於卜多,兩班土豪,不及於貧殘小民,出給之際,依還上例,以民戶分給,以爲實惠均沾之地,似好云,此言誠有理矣,敢此仰達。上曰,依爲之。淳曰,京畿各邑衙祿官需,分春秋兩等劃給,而今此廣州春大同,已捧者盡爲還給,則本州官需及使客支供米,無他出處。戊辰年陵幸時,故相臣南九萬,以湖西大同,自水上下來者,劃給其代事,陳達蒙允矣。今亦依此爲之,何如?上曰,依爲之。{{*|已上二條,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3月2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在外}}。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
○下直,上土僉使田萬秋,草溪郡守閔鎭廷。
○趙顯命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又啓曰,玉堂牌招事,下敎。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右承旨申致雲,今日病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今日賓廳次對,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諫金尙奎呈辭,司諫宋必恒,正言南泰溫在外,正言尹志遠未署經,獻納未差。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卽爲牌招,以爲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假注書李宗延,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朴乃貞進。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尹游病,參議鄭壽期進,參知李春躋大番軍點考坐起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以沈珙爲大司成,李宗白爲獻納,任珽爲副修撰,金尙星爲副校理,尹光益爲修撰,李鎭周爲司藝,李時熙爲禮曹佐郞,洪重聖爲丹陽郡守,李綮爲靑陽縣監,李蓍選爲貞陵參奉,朴最壽爲昌陵參奉,申思健爲孝陵參奉,閔通洙爲寧陵參奉,姜楷爲齊陵參奉,李明鎭爲長陵參奉,李秀茂爲明陵參奉,李命華爲厚陵參奉,韓師德爲英陵參奉,李渻爲敦寧參奉,尹鼎采爲中部參奉,尹濟世爲崇靈殿參奉,別兼春秋,鄭益河、閔亨洙單付。
○兵批啓曰,閑良具正理、成一大、鄭天周、成壽光、金文錫、金剛慶、具郁、申翊鼎、金添慶、李春佐、朴來章、金夏徵、梁翊周、閔必復,良人金泰績,驛吏池成完,良人韓百重,保人金龍元,良人金珍元,及第曺廷彪,閑良李斗岑、安順福,良人安世萬,前權管金重夏,業武崔世寬,幼學成德基,及第崔弼堅,閑良李海萬,司果金斗萬,閑良金世碇,及第金榮達,良人許墉、朴枝雲、金忠起,幼學許榏、許橍,良人趙二萬、崔天龍等,或軍器別備,或指示捕捉,或拯活人命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金重夏、金斗萬,未資窮未準職,其餘三十六人,係是出身、閑良、儒品、保人、驛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又啓曰,永宗僉使,今當差出,而係是防禦重鎭,擬望之人乏少,未准朔禁軍將,竝擬,何如?傳曰,允。
○兵批,以曺命錫爲訓鍊判官,金泳爲慶州營將,尙逷爲忠壯衛將,金景河爲威鳳山城別將,申思冏爲永宗僉使,沈泌、愼無擇爲武兼,護軍,趙東彬、李宗城、李彦燮,副司果,崔命相、閔亨洙,副司直,鄭益河,副司正,李宗延,副司勇,兪胄基單付。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今番拜陵而回,追惟昔年,感懷冞切,驪州之人,亦推恩,況重於此者乎?聖祖外孫,只有前郡守元命龜,參判鄭錫五,故郡守鄭健一子而已。鄭錫五雖有職焉,元命龜今無其職,鄭健一子,皆已儒生矣。今拜寧陵,予懷一倍,故右尹沈廷輔繼後事,纔已下敎。而元命龜,令該曹相當職卽爲調用,鄭健一長子,亦爲除授齋郞,以示予感慕之意。玆事欲諭者多日,而近因未遑,今始諭焉。其令該曹卽爲擧行。
○以故右尹沈廷輔妻貞夫人李氏上言,傳于趙顯命曰,向者謁陵而回,感懷冞切,玆事欲爲下敎,而多事未遑矣。今觀上言,已有所定處云。令該曹卽爲立案成給。
○以京畿監司狀啓,大司憲李眞望病重上來不得事,傳于金應福曰,卿勿過辭,從速上來事,回諭。
○金始炯,以備邊司言啓曰,近來朝令不嚴,藩臬之臣,多不奉行,體統所在,極爲寒心。北路民事,一日爲急,其所拯活,專靠於嶺穀之趁速運輸。而前後分付之下,一味遷延,至於月前,別爲草記,嚴明申飭,則揆以道理,宜卽擧行。而今又頉啓,語多不擇,一道生靈之盡就溝壑,固已可矜。而朝體大壞,將無以令下,其在事體,不可無別樣警責之道。慶尙監司朴文秀爲先罷職,穀物則令本道都事,依前分付,火急裝發,以爲及時運致之地,而擧行形止,亦令一一牒報,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北漢主管堂上言啓曰,北漢管城將,專管一城,其責任,可謂不輕而重。居常留住於本所,便成一衙門,而元無一口典僕,凡百使喚與朝夕炊飯,實爲苟簡矣。勿論京外逆家奴婢之漏落者,若自本城,訪問現出,則仍屬管城所,以爲永久使役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觀象監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本監官員,入往彼中,覓得曆法者,仁廟朝尹熽及肅廟朝許遠,加資後,竝爲特付副司果,仍仕本監矣。今此李世澄,旣已賞加,依前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守禦廳言啓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依例犒饋事,分付兩營。守禦廳,雖不隨駕,出往山城,與隨駕,其無異同,一體犒饋事,命下矣。本廳軍兵等,出往山城者,今月二十六日,聚會本廳新營,依例吹打犒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咸鏡南道安集御史李宗城單付,以李瑜爲刑曹參議。
○趙顯命,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海美縣監朴性儉戶奴呈狀內,奴矣上典,落馬重傷,臂脚違骨,半身不用,生死未分,方在苦劇中,以此病狀,萬無跨馬作行之勢,斯速入啓處置云。實病果如是危重,不可强呈赴任,罷黜,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故右尹沈廷輔妻貞夫人李氏上言,以其亡夫十三寸姪重殷長子命慶,爲其亡子師淳後嗣事號籲。而傳曰,向者謁陵而回,感懷冞切,玆事欲爲下敎,而事多未遑矣。今觀上言,已有所定處云,令該曹卽爲立案成給事,命下矣。依聖敎以沈重殷長子命慶,爲沈師淳繼後,而立案成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兵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四日,閑良池遇井稱名人,自開陽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崔瓘,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刑曹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帳殿親鞫時,上曰,執杖羅將,卽爲囚禁,刑推一次後放送事,榻前下敎矣。羅將李起漢,依傳敎,嚴刑一次後,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今番啓下中道上言,三百五十一張內,二百六十八張,分下各該司,猥濫七十九張、違格四張,啓字爻周次還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違格中三丈,乃榮親事也。一體下該曹。
○行副提學李箕鎭上疏,伏以臣以病母之故,觸憲凡幾遭,臨路封章,意遽心慌,語不成倫,無以格天,宿愆未贖,前轍復蹈,迹近怙終,在所必誅。聖批之下,反行恩諭,於臣情理之切,旣有俯燭。以臣抵冒之重,止責其未安,卒之令臣勿辭,竢間將來,雖慈父之詔迷子,殆無以過之。臣是何人,敢叨斯寵?說與老母,相對感泣。第臣老母奄奄縷息,無望轉動之狀,天日之明,猶靳諒察。此蓋由臣疏辭,只據目前事勢,未暇悉暴故耳。臣誠抑塞,不得不煩籲焉。噫,臣母九十之年,餘日幾何,而絶峽窮村,狼狽棲屑,三年于玆。保養老人,莫如居止便體,扶接衰老,惟以藥餌爲恃。而境土荒僻,市肆迂遠,朝夕所啖,鹽菜是資,疾病之作,醫治難及。臣旣家在驪上,凡百較優,挈歸安頓,豈非人情所急?而訖今濡滯,此其勢有甚不得已者而然也。蓋臣母泄病一症,卽數十年沈痼之疾,逐年漸加,發輒暴瀉無算,莫可收拾,危在呼吸,近又重患此症,幾殊而甦者屬耳。向者奔竄之際,遑急可知,接壤之地,經旬乃至,尙且嘔逆昏絶,幾不得救。此猶數年前事,見今下山之勢,益無一分餘地,尋常一月之間,未有數日之安。尙何病間之可俟?而臣若爲承將來之命,迫令行役,則未達半程,得保危喘,萬無一幸。臣雖不足言,其有傷於聖世孝理之化,爲如何哉?若臣負罪引慝,永矢自廢之義,蓋嘗一暴於憲職時辭本,而見叨職名之不堪,更冒所帶兩任之難容虛帶,姑有所不暇及者。惟此一段情事,至窮且蹙。今被聖主之哀憐,玆冒死涕泣,陳乞於天地父母之前。儻蒙聖慈,特推仁恩,依臣所懇,一遵國典,永許歸養,俾臣母子相守田廬,以終天年,仍治臣罪,不勝萬幸。臣治疏之際,伏聞有蠱獄親鞫之擧,仍又哀臨魂宮,操文致慰,小報所出。雖不能詳獄情之慘怛,逆節之狼藉,槪可想知。噫嘻,痛矣。寧有是哉?惟我四聖血屬,只有一人元良,方率土含生,延頸願死之日,乃爲幺麼一宮婢所逞毒,匕鬯無主,神人無托,使三百年宗社,一朝凜凜至此者,誠千萬古載籍,自有惡逆以來所未聞者也。伏想聖情悼慟,玉體疚傷,必有甚於喪變之初。臣尤不勝冤憤綳中,心肝盡裂,直欲手自磔其屍臠其肉,而恨不可得也。且彼蟣蝨賤婢,雖甚凶狡,久蒙豢養,何所仇於國家。而況我儲君,年在幼沖,德孚仁孝。亦何負於渠輩,而忍爲此賊害之謀耶?其妖惡情狀,想宜莫逃於天日之下,所以根究禍源,鋤除亂種,不復貽將來難言之憂者,必不待一二談,而在臣區區過計。伏見聖上,每於誅討之典,務從寬緩,鞫治之際,惟恐蔓延,反以掩覆彌縫苟且收殺爲急。往往擧末而遺本,養賊而滋患。如鏡、虎不深治,天海之不窮覈,馴致戊申罔極之變,正合爲今日懲毖之方。況從古禁掖之間,釀成妖賊弑逆之禍者,曷嘗不由於宮闈?不爾禁制解弛以至表裏相應,密地締結而然哉?切願殿下,深存創戒,勿謂罪人斯得,王章已伸,而或忽於堤防之道,益思所以嚴內外之限,塞陰邪之逕,必使奸萌逆折,凶儔自慴焉。臣身扶病母,遠伏窮山,變故之初,消息亦阻。當此帳殿鞫囚別宮移御之日,奔慰莫效,誠禮有缺,訟愆之餘,愚衷益激。今當拜章僭易,及此悲惋痛迫,言不知財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可不留意?卿其勿辭,俟間上來行公。
○奉朝賀崔奎瑞上疏,伏以日昨鞫事,言之氣塞。天乎天乎。曷爲生此凶逆,割我元良?臣民戊申之淚,尙至今未乾,而行凶情節,閱歲潛伏,始發於今日。雖罪人斯得,快正王法,擧國含生,悲憤交極,直欲籲天而無路。仰惟聖慈,追念往昔,何以忍懷,而將此至痛,親鞫累日,調攝之節,不瑕有損,區區下情,不勝戀結。仍伏念臣之氣力,已無一分餘地,固無望於轉身赴洛,而擬待鞫事之畢,欲上一疏,以陳切痛之情,兼伸仰慰之禮。而京洛消息,兼由卽聞,鞫罷累日,始得知之,疏事後時,罪戾已深。而又伏聞其間,自上以在外大臣,不爲上來,筵敎甚嚴,臣尤惶恐不知所出。臣篤老癃疾,不比人數之狀,雖聖明之所鑑燭,朝廷旣已待大臣之禮待臣,則臣安得晏然自如哉?具疏將上之際,金吾郞廳來傳緣坐罪人議律事下詢之命,臣旣以罪自列,不敢循例獻議。而得見行司直臣鄭齊斗所上之議,似爲得體,雖使臣獻議,亦固無出於此者。唯在自上裁處之如何,而有問不對,罪上添罪。伏乞聖明,亟命攸司,將此兩項罪狀,一一重勘,以勵臣子之分,則臣當受而無辭,萬死猶甘矣。臣無任席藁俟命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頃日之事,言之心痛,更何諭焉?卿之未及上來,業已知矣。日昨下敎,豈喩於休致舊臣?疏末問議事,當觀祭酒獻議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量力一番登道,用副前日之勉喩。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左參贊朴師益上疏,伏以千萬不意,妖惡之變,出於宮掖。臣遠伏鄕外,晩始得聞,腐心痛骨,久猶未定。噫嘻,痛矣。凡厥罪人,雖盡斯得,而斬作萬段,顧無及於旣往,而徒慼我殿下之心。以平日止慈之情,遘千古憯毒之禍,累日親訊於禁庭,卽日展哀於魂宮,尙何以爲懷耶?惟願聖上,毋以遇變而過自疚傷,益盡聖人愼疾之方焉。仍念臣災釁之蹤,不宜復廁朝端,而冬間迫於嚴命,冒沒入城,蓋爲一伸分義而已,非敢爲因仍盤礴之計。猥撤由單,歸省丘墓,體下之德,與天同大,感結幽明,糜粉難酬,瞻依遲徊,以致由限奄過。擬從縣道,冒暴情實,承此罔極之變,卽宜奔問,而半體不仁之病,每當換節,輒復增劇,跬步之間,運動亦艱,而吐血下痢之症,尤爲危惡。至或暴作於前席入對之時,輒自徑退,實從前衆目之所共駭,亦或聖明之所俯燭也。見今兩症俱劇,有加無歇,不省人事,雖欲擔舁作行,其勢末由,未克進身於移御時陪扈之班,情禮虧缺,只增惶隕。且伏聞聖上,以在外諸臣之不卽入來,特命問備,辭旨嚴截,有非臣子所敢聞者。臣於是,一倍悚惕,尤無所容。臣之不得趨朝,實緣病形之難强,而慢蹇則則大矣。揆以邦憲,合受大何。何敢以疾爲解,而自逃於鈇鉞之誅乎?玆於病裏,僅綴短疏,冒死封進,瀆擾之罪,益所自訟。伏願聖明,俯賜照察,亟降威罰,重治臣稽赴之罪,仍將臣本兼諸任,倂行鐫削,以肅朝綱,俾臣得以任便調息,復有生路,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從速上來行公。
○執義南一明上疏,伏以臣毒疾沈淹,與死爲隣,縷命雖延,特一未冷之屍耳。首尾三載,屢叨恩除,而輒犯逋慢,一未應命,撫躬自悼,無以爲心,顧念分義,徒切惶悚。日者伏聞車駕展謁國陵,臣之寓居,距輦路不過十里,而髀脚腐爛,氣息綿綴,倩人扶坐,旋卽仆廢,從不能致身路左,仰瞻屬車之淸塵。有臣如此,生不如死,病裏慙惶,若無所容。不意中丞除命,遽下於飾巾待盡之日,馹召遠辱,震惕冞切。繼伏見近日邸報,妖惡之變,出於肘腋之間,凶招痛骨,不自覺驚號欲絶。今雖斬凶逆輩萬段,何足以洩神人之憤,慰臣民之痛也?顧臣一息猶存,於此時而備此職,豈不欲進身京輦,粗效奔問之誠?而卽今病情,已在萬分地頭,元氣垂絶,鬼事日迫,移動一步,其勢末由,瞻望宸極。但有悲涕,重念臣命道至窮,罹此奇疾,一縷殘喘,臣亦自厭,而只奉廢疾之身,不在提掇之中,庶得安意待死,無復有蹙迫之憂。而今玆新除,乃在國有大變之日,使臣惶駭抑塞,進退無措,是亦促其命而使之速滅也。臣之情理,其亦悲矣。玆敢封章縣道,略此衷鳴。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垂矜憐,亟命鐫遞臣職,仍治臣罪,使得粗安將死之心,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上來察職。
○領府事李光佐上疏,伏以日昨移御安吉,下忱欣幸,而咳嗽之候,尙未夬安,至有入診議藥之擧。區區憂慮之情,顧何以盡達?念臣疾病沈綿,情地危蹙,雖不得自列於恒人,國家有千古所無之妖變,至於移次別宮,而臣竟不能蠢動一步地,少伸臣子之義,其罪固已在於難赦。矧今診聖候議湯劑,何等至重,而身帶藥院,偃息在鄕,無以自效絲毫,一息未泯,其何可晷刻自安?然臣心之惶蹙,固不足恤,而緣臣一人保護之地,闕首任者,殆過於周歲,至使論定御藥之日,亦不得備員。揆以國體事理,寧有是哉?且臣之膏肓沈廢,臲卼窮阨,非有一分轉動之勢,固不與今日,雖不進,而明日尙可趨者。比而論之,一任其如此,縻虛名而害實理。夫豈聖朝務實之政?敢復冒昧萬死,席藁請命。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命先遞臣內局提擧之任,仍命將臣本兼職名,盡行鐫免,勘臣前後罪犯,被以重律,以勵百僚,不勝至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兼帶諸任,決難勉副。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大司諫金尙奎上疏,伏以臣臺銜問備,荐承嚴責,而冒沒赴鞫,急於參坐。前則有壞損公體之失,寮嫌掣礙,理難竝廁,而倉卒登筵,迫於敕敎。後則有放倒私義之擧,內省多惡,外議謂何,鞫事纔了,又値移宮之迫期,黽勉盤礴,尙今仍冒者,可謂無廉恥太甚。而且伏見日昨僚臺之疏,以爲疏下賊,罪惡彰露無餘,鞫問之請,終不免苟且,屈曲而引避,諸臺今皆請出,是臣言議,不能見行於臺閣爲言。噫,人各異見,固難强同,則臣雖孱劣,亦有自家權衡。豈可仰人口氣,爲人頤使而必欲奉承其意?誠亦可笑也已。夫疏下賊之必以嚴鞫爲請者,此豈一毫容護之意哉?變通凶逆之事,係是幽陰之逕,必也嚴鞫,然後可以得情,得情然後可以正法。而況又刑人殺人,自是國家之大政。刑則雖係鞫囚之無容更問者,必有嚴覈取招之擧,如賊夏之顯肆誣辱,自成斷案。而三年訊覈,未嘗直請正刑者。豈不以罪關惡逆,干犯雖重,聖王用法之意,有不當徑施典刑故耶?然則今日請鞫之論,臣未見其苟且屈曲。而雖以蔡膺萬事言之,其引嫌中一句語,要不過自明其怵畏氣勢之斥。若謂之語涉冗剩,則渠必無辭,而若論以意在救解,則人亦不服。臣之置諸立科,蓋出於只觀大體之意,而僚臺之顯示色辭,乃至於此。誠使深斥膺萬之意,果出眞箇嚴討之義則如亡命之賊,何等罪人,而汲汲詣臺,徑停大論者,此何擧措,此何道理?在人則拈出避辭中句語之失,必欲構罪,在己則黨護,覆載間難容之賊,少無顧忌。噫,昨年鎭紀輩之亡命,未必不由於鳳祥之不誅。而非惟不能討,竝與故紙而停廢之。一邊容護亡命,一邊逮捕亡命,古今天下,寧有是理?一自蕩平以後,群下過自戒勅,皆以外面矯飾,自附於不喜黨論之科。凡於是非曲直之際,先觀物我形迹之殊,寧得斥同之名,要避伐異之嫌?事雖關係,亦皆抹摋規避於徵夏之啓者,未嘗嚴斥,以規避容護於鳳祥之啓者,未嘗深罪以容護,故公法不行,私意太偏。如僚臺之不甚病於黨習者,猶不忍一番連啓,罔念在法必討之義,擅停擧國公共之論。而獨於如膺萬者,苛摘而深持之,外藉懲討之名,內售脅制之計。物情之不平,固何足怪?前後聖敎,每在於勉勅臣僚,必令各自調娛,務歸中正,而群下無狀,了無仰體之意。雖此等大同之論,亦必力寢後已,世道至此,尙復何言?臣旣被其斥,固難一日晏然,而多少必遞之義,業已通朝之所共知。連値淸齋之日,未及露章自劾,今於天牌之下,玆敢隨詣冒瀆。伏乞聖慈,亟賜斥罷,以存臺體,以靖私義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庚戌三月二十五日午時,上御興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守禦使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戶曹參判李廷濟,吏曹參判宋成明,行都承旨趙顯命,副應校鄭羽良,持平李龜休,假注書李宗延、金{{?|⿰禾道}},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進伏。致中、㙫進伏曰,近來日候頗熱,纔經移御,聖體若何?上曰,謁陵後展此情禮,故心似疎暢,頗無氣升之候,且移御不過片時事,心界稍覺淸淨矣。致中曰,以藥房啓辭觀之,咳嗽之候,尙爾未差,感氣未和而然耶?聖情疚傷,自致傷損,臣等憂慮未弛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今番鞫獄後,臣等心膽欲裂,仰惟聖情,尤當如何?古人曰,不作無益之悲。若不寬抑,有傷聖躬,則臣僚之憂,何可盡喩?妖腰亂領,雖皆伏法,豈可以少洩臣民憤痛之心?而如此之時,自上尤當强大心體,無致摧沮,伏望深惟宗社之重,毋令玉體有傷也。㙫曰,晩始發覺,雖已行法,靡及之痛,不可盡喩。伏望上念宗社之托,下察臣民之望,强大心體,不作無益之悲焉。上曰,雖不可比之於戊戌、庚子,而因毁滅性,聖人猶戒,故予亦寬抑,初無過擧,而自不覺方寸之受傷矣。今番亦不爲無益之悲,而自度受傷,有倍於前。雖强抑衷情而已,傷之方寸,予亦無奈何矣。致中曰,雖以常情仰揣,豈不然乎?然治心有道。若每以寬抑爲事,則雖無一時顯效,必漸差勝,而若不思寬比之道,則豈不憫迫乎?㙫曰,殿下一身,臣民所仰望,伏願益自寬抑焉。致中曰,移御之後,少弛群下憂慮之心,而凶穢之氣,不可一日留置,掃滌之道,不容少緩。而大凡如此之事,旣無定處,固當周遮掘出,塡以新土,且如溫突墻壁之隙,亦不可不毁撤新改,如此之際,其爲役頗鉅矣。從速擧行之意,分付該曹,何如?上曰,來此屬耳。有所未遑,今日始送中官,如壁間烟筒等處,使之一番滌洗矣。其令工曹、漢城府、戶曹等,當該堂上與中官,眼同爲之事,分付,而恐有擾民之慮,諒此擧行事,申飭,可也。{{*|出擧條}}致中曰,以今番鞫獄觀之,順正之所率雜人,如是之多,他宮人可推而知也。旣如是多人,則其心地之皆善,固未易,況皆是常漢之女,則必多雜亂,一內人所率,不當若此之多,未知本無定數而然耶?此後則定數,似好矣。上曰,此則自先朝有定制,尙宮二人,常人無過一人,而順正所率數換易,故如是其多矣。致中曰,嚴宮禁之道,已自祖宗朝另飭,殿下亦必有申飭之道。而以順正事言之,內人出入,全無防閑,豈不可怪乎?國家雖有給帖之事,而以一張標,千百人相傳授,兵曹何能詳察而防奸耶?此輩出入無常,故有此變怪,此後則嚴立法禁,一出之後,使不得任意入來好矣。㙫曰,宮人旣多,人各有率,以致雜亂。前史以放出宮人爲美事,放其不緊,更不選入則好矣。古者,宮人有病,則調治於疾病家,不敢往其私家矣。近來則無端出來,留其私家,或至半年一年之久,往來屑越,豈有如許道理乎?此後則懲戒痛禁,何如?且臣每欲以簡必使之道,仰達矣。亦宜留念也。上曰,闕內亦非一處,換面往來,防奸甚難,而今番後則各別嚴禁矣。致中曰,鞫廳罪人朴道昌,與允今面質,不能發明其情節,極多可疑,嚴加鞫問,則意謂得其端緖矣。不意徑斃,已極其可訝。況其將斃之時,有口鼻吐水之事,外間物議,皆以爲疑,臣亦不能無疑。其時羅卒及救療官,自本府嚴加鞫問,何如?上曰,非鞫廳則不必令本府爲之,分付秋曹羅卒,救療官及首奴,一體鉤問,而勿拘日次,各別嚴覈,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刑曹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參議徐宗伋,自鄕時未上來矣。上曰,然則徐宗伋遞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可也。{{*|榻前下敎}}致中曰,頃於南漢行宮入侍時,京畿監司趙尙絅,以畿內還上折半留庫之令變通事,有所仰達,自上有後日次對,令廟堂稟處之敎。大抵畿邑還穀,擧皆不足,折半留庫之法,若劃一堅守,則農糧種子,無路拮据,似宜有變通之道。而其穀數多少,民事緩急,朝家無以詳度,專委於監司,使之參量善處則好矣。上曰,其時有專委監司之議。而若專委監司,則一報再報,必致盡給之患,故有所持難矣。多糶之邑,折半留庫,無糶之邑,盡爲分給,何如?㙫曰,京畿還穀本少,折半留庫之法,恐不可一切遵行,使監司管察各邑穀數之多寡,或留折半,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裁簡狀聞而擧行,恐爲得宜矣。淳曰,還上折半留庫,係是本來令甲。朝家若無一定之法,而一任各邑之所爲,則雖還穀有裕之邑,守令誰肯緊守折半之令?如廣州、江華,今年雖過半留庫,可也。以臣所聞見,如陽川、長湍等邑,雖傾庫分給,猶且不足。朝家大體,當申嚴折半之法,而其還穀最少邑,使之請報於道臣,道臣商量民戶穀數狀聞後,自廟堂,參酌許施,則其於遵法救民之道,似乎兩便矣。廷濟曰,還上折半留庫之法,乃是令甲,不可撓改。而近來各邑還穀甚少,自前無以救民,多不得堅守令甲矣。朝廷則唯當申嚴折半之令,而其中若有大段不得已處,則使道臣相議處之,似好矣。上曰,折半留庫之法,非今創行,乃是令甲也。事甚重大,若使道臣,種種狀聞,則將未免盡散而後已。大抵還穀,平時則爲農糧,荒年則爲賑資,不幸有緩急則爲軍需,其留半之意,豈徒然哉?蓋慮飢民受食,猝難備納之故也。今若許施於畿內,則外方亦必尤而效之,其在存羊之義,折半之令,不可撓改。其不得已之邑,雖或減數,而使不得盡散之意,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廷濟曰,今因還穀事,竊有所懷,敢此仰達。各邑儲置米之設,蓋欲爲緩急之需。守令輩不能謹守,或以改色分給者居多,間有作錢作米,所聞不佳,時或摘奸,則以他邑米穀,充數逢點之患,比比有之,虛錄甚多,事之寒心,莫此爲甚。今後則雖一斗一升,使不得假貸之意,各別申飭,何如?淳曰,如此處,日後廉問時摘奸之意,添入擧條,申飭,似好矣。上曰,所達誠是。各別申飭,以日後廉問時摘奸之意,嚴明知委,而前後以若有如此等事,則廉問時摘奸之意,多有下敎者矣。承旨出去,詳考日記,抄錄以啓,可也。{{*|出擧條}}致中曰,頃於南漢行宮入侍時,楊州牧使金浩,以忠州糶米四五千石移轉請得事,有所陳達。自上有後日次對時,稟處之敎,故敢達矣。上曰,何如?致中曰,楊州奉安十二陵寢,事體自別,邑大而還穀少者,無如楊州,故蓋有此請矣。忠州素多米糶,移給一二千石,亦似無妨。而忠州處於兩嶺之間,居國之上游,米糶之多,蓋亦有意存焉。不可多數劃給,若以千餘石移給則,似好矣。上曰,忠州米糶,其數幾何?兵判想知之矣。在魯曰,臣遞來已久,未能的記,而大略累萬石矣。然皆散在外村各倉。今若欲移給,則當以楊津倉米移給,而楊津倉穀,曾前則爲數萬石,近漸減縮。年前臣爲牧使時,僅爲一萬石,及其用下於守城軍糧之後,則餘存未滿萬數,莫重軍餉,實爲零星,又今移劃,恐似重難矣。淳曰,楊津倉米,以報備局成冊觀之,實留庫僅爲六千餘石。此則乃是待變軍餉,與各邑還穀不同,移給重難矣。㙫曰,楊州穀少,以昨年變亂時事觀之,鼓巖結陣之日,適因北漢米之留在,賴爲軍餉,今不可不劃給某樣穀物。至於楊津穀,乃是軍餉,恐難移轉,以忠州倉還上劃給,似宜矣。廷濟曰,臣亦曾經楊州牧使矣。楊州形勢,國家宜有別樣顧見之道。而至於以忠州穀移轉事,大有所不可者。忠是大邑,處於上游,還穀頗多,緩急飢荒,庶可得力。楊州還穀雖小,北漢在於楊州境內,自當優數分糶,他道他官之穀,不可移轉取給,必欲分給,則畿邑中,如朔寧、加平等邑,亦多還穀。分付道臣,就畿邑之中,隨其糶穀之多少,量宜移給,似好矣。在魯曰,廷濟之言,誠是矣。且外方民情,邑各不同,或有專恃還穀而爲生者,或有以還穀爲不緊而不甚願者。今此楊州之民,還穀雖少,必有從前資生之道,常年則不必加給,若當凶歲,則方以忠州之穀,船運往哺,豈不宜乎?致中曰,此則廷濟之言,極有理,今姑置之,似好矣。上曰,楊州旣多寢廟,事當各別顧見。且頃年陵幸時,楊州之民,或有以此爲憫之言,然殆若博施濟衆之難,豈可使邑邑皆好乎?且楊牧之意,不專在於千餘石而已。而宰臣之言誠是,與畿伯相議,以畿邑穀移給,可也。{{*|出擧條}}文命曰,今因還上事,適有耳目所覩記者,敢此仰達矣。臣於待罪慶州府尹時,的聞隣邑永川郡還穀之弊。都數可至八萬餘石,而虛誕特甚,一石之租實穀,不過五六斗,其餘則都是空殻。故一馬或載七八石,未知自何時如此,而糶之如此,糴之亦如此,其弊則可謂無可奈何。爲守令者,雖難一時變通,而使其道監司,照管此弊,則豈無漸次就實之道乎?且慶州還上都數十二萬石,臣之在任,適非災年,而所捧僅至八萬餘石。然各面倉舍已盈,不能容其實,故或露置或創立假家矣。常時多有准捧之年,而無此患,臣則未捧幾四萬石,而猶如此,其准捧云者,可推而知矣。自上細燭此等弊端,而後可有申飭之道,故有此悉陳矣。在魯曰,肅宗朝洞燭此弊,累下申飭。臣於暗行廉問時,目見村間所受還穀之太半空殻,仰陳於書啓,則後數日筵中,擧臣書啓,縷縷下敎,更爲嚴立科條矣。今此永川事,尤甚可駭,分付監司處,使之某條變通,漸致精實,似好矣。上曰,所達之言誠是,依爲之。而日後廉問時,如此處,摘發論罪之意,申飭,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此是北兵使李行儉狀啓也。上曰,犯越事耶?未遑不及判付於狀啓矣。致中曰,犯越人之相以爲,僉使金祈應,使之行獵於彼地,故犯越云。此是死中求生之計,不可準信。而旣曰,給銃越送,則僉使當有窮覈之擧,而但潼關前僉使金祈應,自是朝家定配之人,而兵使狀啓中,有囚禁推問之語,不待朝令,徑先囚治,事涉未安矣。上曰,事體重大,故如此而未免率爾。北兵事推考,金祈應則各別嚴問,然後可以懲戢。北評事,使之明日內下去,與兵使,眼同擧行,而犯越人則面質後,卽於境上彼人所見處,梟示,可也。{{*|出擧條}}上曰,北評事瓜滿前,使不得往來者,旣有申飭,則今此權一衡之上來,難免違越,申飭之責,從重推考。此後則奉親者外,如有瓜滿前往來之人,則直捧禁推之意,定式施行,可也。致中曰,奉親之人,不可全塞受由之路,雖許受由,而亦爲定限則,似好矣。上曰,所達之言亦好,奉親人則定限給由,可也。{{*|出擧條}}致中曰,今日見江原監司報廟堂之狀,則以爲北道流民,作黨爲盜,各持銃槍,一日之內,三處作賊。雖無如陽德吹角之事,而將校追捕,則便若接戰,分散之際,官軍數人致斃,與官軍接戰,其漸不可長也。此特作賊者,而其他或有五六十人作黨者,而衣服形色,不似流民,而稱以無可食之土,將入太白山而去云。此輩若出來狼狽,入去未易,則誠非細慮也。上曰,今日罷嶺伯,非罰之也,適中其願也。李宗城上來後,廟堂猷爲,更無如下送宗城時事,廟堂如此,故嶺伯亦然矣。窮民求食,有似渴者之求飮,何暇待人而飮乎?雖送御史而無實效,此輩不但怨廟堂,必將怨予,渠非負國,國實負赤子矣。然與軍官接戰,則無異亂民,分付討捕營,譏捕,可也。吳起曰,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敵國,此言是也。皆由予不能,申飭之過,豈可專責廟堂乎?淳曰,江監狀啓,流民輩以爲,今雖以賑恤得生,畢賑後亦無可生之道,故出來云矣。在魯曰,嶺穀屢次致敗,如是不順,可憫矣。上曰,李宗城更爲下送,何如?渠雖切迫,往來無妨,直往嶺南,督運後仍往北道則似好,明日內辭朝事,分付,可也。如此則必聳動於流民觀瞻矣。在魯曰,若送二人,李宗城則直往北道,一人則又以玉堂差出,應爲督運使,下送嶺南則,似好矣。上曰,李宗城下去,姑無可爲之事,而若先下去,面諭督運御史,先已下去之意,則如俄者下敎,必有聳動之道矣。致中曰,分送兩御史之言,似好矣。上曰,近來兩南,以不遵朝令爲事,事體多傷矣。致中曰,朝令不行於藩臬,其他何論乎?上曰,平時如此,臨亂必有害矣。李匡德則素固執,而朴文秀則似不然矣。今番事可怪矣。淳曰,各爲其道之事,朴文秀、尹陽來,易地則同然矣。致中曰,今番朴文秀事,趙顯命則欲以拿問爲請矣。上曰,罷職則適中其願,予意亦然矣。㙫曰,藩臣拿問,似或過矣。上曰,諸臣之意,何如?文命曰,李匡德、朴文秀之事,專出於爲國,故兩南不無其效,而臣則已爲此慮矣。臣於肅廟朝初出身之時,以注書入侍。其時今右相李㙫,以全羅監司,狀請勿送敬差官,則大臣金宇杭請推,其後洪錫輔擅給災結,至於拿問,臣則已慮其流之弊,至於如此矣。然仍其已遞而拿問,則恐非誠實之道矣。淳曰,二萬石則先爲裝發,而七千石,不及期,以此拿問則過矣。而以擅給災結,戶曹欲請罪,而旣已罷職,故置之云。以擅給災結,拿問好矣。在魯曰,朴文秀,不知北事之如是緊急,辭語之間,大失事體,殊甚駭然。然拿問則重大,別無可施之罰矣。廷濟曰,方面之臣,不奉朝令,宜有責罰,而此非爲私,亦出爲國,則似有參酌之道矣。上曰,易地皆然之言,是矣。因其上來而拿問,果非誠實之道,以擅給災結爲罪,亦有移乙之嫌,而罷職之罰太輕,先罷後推,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戶曹木作米之代,一百同分排御營廳,使之輸送矣。御營廳錢布之自戶曹貸去者,厥數甚多,而尙不還報之。故以此計減,不欲輸送,其所可言,不爲無據,軍門事勢,亦甚可慮。而但戶曹纔經陵幸,又當修理大役,許多物力,無以措置,累次申飭,只送其一半,一半則至今堅執不送。其在共濟之義,不當如是較爭,朝令之下,不爲擧行,事體未安。大將張鵬翼推考,卽速準數輸送事,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北路事,不可緩忽,卿等旣在此督運,使以可合者仰達,可也。致中曰,李潝似爲合當矣。上曰,不爲出仕者,其能往乎?致中曰,雖不行公,於館職,此是往役,豈敢不往乎?上曰,玉堂則近甚苟簡,不可出送矣。致中曰,然則以兩司中有風力之人,差送好矣。鄭益河,何如?顯命曰,閔亨洙亦合當矣。上曰,史薦亦重,若差送閔亨洙,則鄭益河似必以獨當爲嫌矣。顯命曰,閔亨洙,雖是右位,以公事出外,則非引嫌之端矣。上曰,然則閔亨洙別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以督運御史,卽爲差送,可也。顯命曰,然則閔亨洙,除朝辭卽爲下往之意,下諭,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宗城亦令明日內辭朝,可也。{{*|榻前下敎出擧條}}成明曰,閔亨洙別兼春秋之任,旣已改差,則當以李潝爲代。而潝方在罷職中,敍用,何如?上曰,依爲之。成明曰,罷職玉堂,一體敍用乎?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㙫曰,忠信重祿,使臣之道也。自丁未年朝臣丘價,移送賑廳,以爲萬一補用之地,而事近細瑣,有違重祿之意,特命復古,似爲允當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致中曰,僚相之言是矣。家貧旅宦者,不無資賴之端,而一切革罷,必有艱窘之患矣。當初旣非永罷,則至今復古,似爲無妨矣。淳曰,當初非爲取補國用,國計哀痛,故欲先自尊官,大行節約之政,以助一分不虞之需。今雖復古,諸般上供,多有停減,朝臣丘債,先後似爲未安矣。顯命曰,當初此論,領府事李光佐主之,臣與尹淳與聞矣。其意欲躬行儉約,以上格君心,下率群僚。蓋本於己卯名賢丘價不入門之言,文正公宋時烈癸亥省減之論也。數年之後,豈可輕議復古乎?上曰,每欲下敎而未果矣。領府事所達,固出於節省浮費之意,而收聚賑廳,以補國用,則誠有瑣屑苟且之端。此後則丘價復古與否,惟在其司,更勿收送賑廳宜矣。{{*|出擧條}}文命曰,以元命龜、鄭健一子收用事下敎,而元命龜與臣有査嫌,鄭健一子,爲宋成明四寸妹夫,故不得擬望之意,敢啓矣。上曰,特敎亦不得爲之耶?致中曰,此則特敎除職,似無嫌疑且有前例云矣。上曰,以特敎捧傳旨擧行,可也。文命曰,刑曹參議,今當差出,而堂上官多在罷職中,無以備擬,何以爲之乎?上曰,別單書入,玉堂違牌坐罷人,亦別單書入,可也。{{*|榻前下敎}}上曰,頃者與魚有成,同擬參奉望之林蘧,誰耶?文命曰,達城府院君之壻也。上曰,此則知之矣。文命曰,林泳之五寸姪矣。上曰,吏判入侍時,欲一下敎矣。向者徐命百之子除職者,其名誰耶?淳曰,徐仁脩也。上曰,戊申處分之後,渠雖不安於行公,而在朝家之道,不可置之。林蘧入敦寧參奉望,而趙榮先爲莊烈王后親屬,而大妃殿至親,無入仕之人,故落點於魚有成矣。銓官未知予意,必爲不安,故如是下敎,無難備擬,可也。淳曰,聖候專由膈痰,而水味不好,有害於膈痰。貞陵洞井水不好,間多土疾,先朝亦嘗汲用新門外尾井洞井水矣。水剌所用及自內所用之水,擇好水汲用,似好矣。上曰,此中亦有好井數處,分付中官,以爲修理。而自政院,直爲分付於典涓司,不待薛里內官請謁,從速修理,可也。{{*|榻前下敎}}在魯曰,京兩驛人馬,長時立役,實爲難堪,宜有別樣顧恤之道。故曾於丁酉年溫幸時,本兵之長,陳達筵中,劃得戶曹別庫米太各一百石,白給於兩驛馬戶二百名,走戶八十八名處。乙巳年,今領相洪致中爲兵曹判書時,又爲陳達筵中,劃得戶曹稅太二百石、禁衛營米五十石,又爲白給矣。戊申變亂及鞫獄驛役之劇,不翅十倍於前。故今吏判趙文命爲兵判時,請得禁衛營米四十石許及戶曹稅太數百石蒙允後,禁營則卽爲出給,而戶曹則累次移文,而元無更稟防啓之事,自下直爲不施矣。近來役使甚繁,且經寧陵行幸,故驛人輩,呈訴於臣,願得曾前劃得之戶曹稅太。故臣又移文戶曹,則戶曹回移以爲,其時戶判,旣已不施,非卽今戶判所可追施云。而又不出給,成命之下,公然擔閣,以至累年,事體固爲未安。況今番陵幸,與溫幸無異,則亦當用溫幸時例。而雖不得兩次,各受一番受出,斷不可已。渠輩情狀,誠甚可矜,分付戶曹,稅太二百石,使之卽爲出給,何如?上曰,前雖遷就不給,今番則各別申飭,使之卽爲出給,可也。{{*|出擧條}}在魯曰,當戊申逆變之初,假都事之出入死地,捉來諸賊之功勞,誠不細。其中六人,伊時有六品遷轉之敎,而皆是已出六者,故該曹欲爲陳達,改施他賞,而遷就未果云。今此賞典,不可仍沒,何以爲之乎?上曰,已出六者,例有陞敍之規,陞敍,何如?在魯曰,或命陞敍,或命別爲調用,俱無不可矣。上曰,已出六者陞敍,而兩銓觀其爲人,內外職中調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臣自海營,未及上來之前,有勸武科,申飭之敎,兩軍門,以待臣上來後爲之之意,陳達矣。臣之上來頗久,而有所未遑,尙未爲之,而非但卽今科擧頻數,間或有無益之議。然其在存羊之義,亦不可全廢。御將則雖以爲無益,而下詢於訓將,待秋爲之,似好矣。文命曰,兩武臣,以爲春勸武,無益於別薦諸人云矣。上曰,此是先朝激勸之美法,而與慰悅有異,待秋爲之,可也。{{*|出擧條}}上曰,內乘金聖應輩,想不着實習射矣。宋載恒則雖未見其面目,而兪胄基則一見之,今番勸武,可謂得人矣。顯命曰,臣則於近來勸武事,竊以爲不可也。以詩書之種,一朝驅迫於弓馬之場,此豈因才篤焉之道乎?兪胄基以先正臣兪棨之孫,操弓而出,其當何如耶?文命曰,曺允成,人物不稱云矣。致中曰,曺允成事,有不安者矣。允成爲入虛薄,多肉少骨,目無精神,大不稱於勸武。故自御營廳,備擬哨官望,來示於臣,而臣旣知其不合,故姑令留置矣。日前致勤下問,臣誠惶恐不安矣。允成,卽臣從妹之孫,熟知其不合將才,如有可用之實,則臣豈敢上欺國家乎?文命曰,臣則一見允成,而甚虛薄,反不如其父矣。在魯曰,臣則不見其人,而衆論皆以爲不可,故姑未付職矣。上曰,當初金聖應若不出,則其下諸人,必皆不出,捨金聖應而獨出他人,則亦近偏私,果爲督出聖應,而他人亦次第應命矣。曺允成,豈獨區別乎?勿論文武,惟在得人,都承旨俄者所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出擧條}}而但諸人,皆言其不合,試付軍門,審其虛實,似好矣。顯命曰,聖敎似出於試可乃已之意,而旣付哨官之後,若以不合見棄,則允成,當爲非文非武,無着落之物,渠雖微末,豈不可憫乎?上曰,如此之人,有以南行調用者乎?申翊夏,始以南行,爲武科耶?顯命曰,申翊夏,以武南行,出六後,登武科。先朝申瓁,以勸武不應命,故相臣南九萬,力言於上,終以南行調用矣。今允成,若試以南行調用,自上審其虛實而處之,似好矣。上曰,然則姑以南行除職爲可。{{*|出擧條}}羽良曰,近來三司之規避,已成痼弊。至以正言南泰溫事言之,昨日以問郞入侍,今日除職,輒稱下鄕。如此之人若罷職,則雖適中其願,而亦不可不罷職矣。致中曰,南泰溫,以其子病下鄕云矣。上曰,南泰溫,以子病下鄕,則與無端下鄕者有異,罷職則過矣。遞差,可也。{{*|出擧條}}羽良曰,金尙星,前後除拜,一不應命,此蓋由於吏判之向來筵奏。而尙星之當初所論,自附激揚,元無他意,重臣所達,亦出一時,非有深意,則豈可以此,引爲自廢之端?不可不別樣故敢達矣。文命曰,尙星之初頭撕捱,容或可也。而累次除拜,輒不應命,可謂太過矣。上曰,尙星之引嫌,以向來趙鎭禧事耶?羽良曰,然矣。上曰,當初摧折尙星,未免太過,尙星之初頭撕捱,不可謂之過矣。而前後除拜,一向撕捱則太過,從重推考,牌招,可也。{{*|出擧條}}羽良曰,崔致重事,雖爲無據,而永枳淸望,處分過中。至於新榜之尙今撕捱,實爲可憫,合有疎通之道矣。上曰,每欲以科事下詢,而未果矣。顯命曰,臺疏起句混圇,一榜之人,皆以此撕捱,臺臣若言初非渾指一榜云,則榜中諸人,自當無事。至於李山培,亦豈無次第辨白之路乎?上曰,崔致重事,極無據矣。昨年十八日下敎,必欲十分蕩平,至誠爲之。渠若有一分心腸,豈敢生此沮戲之計乎?今番科擧,恐有嘵嘵言,各別飭勵,至以審愼考課之意,有所下敎。予則以能有昔日氣像爲好,而渠敢爲此不正之習,以先朝世室莫大之慶科,若是沮敗,國家之所以置耳目者,將欲正其耳目也。置如此不正之耳目,將焉用哉?不可無懲勵之道矣。其時書題,若出於試官之手,則致重之言,容或可也。而題旣御題,箋文亦御覽,入格試券,亦皆親覽,則雖欲眩惑,其誰欺乎?若區別他人,則李山培將奈何?大體脫空,則都無事矣。豈必分作兩件事也?當初新恩,來會敦化門外,政院啓稟後,始爲入謝,可謂得體,而此已足矣。何必無限撕捱乎?新進自重固善,而出身事君之初,豈可先學撕捱違慢之習乎?以此意。{{*|出擧條}}各別嚴飭,可也。{{*|出擧條}}龜休曰,請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請亟施逆魁維賢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夬正王法。{{*|措辭竝見上}}上曰,勿煩。羽良曰,玉堂下番,闕直多日。修撰尹光益、趙尙慶、副修撰任珽,竝卽牌招,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致中曰,小臣有懇迫私情,惶恐敢達。臣之父母葬地未定,各在淺土,今已三十年,情理痛迫,纔得數處,欲爲過葬,臣一番目見,然後可以取舍。而昨年上疏請由,未及行而入來,入來之後,連値多事,未達私懇矣。臣今老病,死亡無日,移葬父母,一時爲急,近來適有少隙,不過十數日,可以往返而欲見之。山距父母墳不遠,仍欲往省,特許往來,何如?臣不省先壟,今已三年,雨露之感,亦不自勝,敢此仰達。上曰,新卜之山,乃他處乎?致中曰,新山在竹山地,先墳在驪州,其間不遠矣。一見之後,可以擇日營葬,事勢甚急矣。上曰,李判府事以焚黃請由,而猶不忍許,原任尙不許,況卿乎?致中曰,原任大臣,欲爲留滯江郊,數月調病之計,而臣則不過十數日往來而已。無留滯之意矣。上曰,洪晉猷在卿,雖不親見,晉猷之見,何異於卿見乎?致中曰,雖有子息,不可不身親見之,而上敎如此,今當姑停,追後當更陳私情而往見矣。上曰,扈衛廳勸武科,乃是慰悅之意,而嗣服後,僅一次爲之矣。兩大將備員,然後可以爲之云。卿與李判府事在焉,今年則必爲擧行,可也。致中曰,然則以春夏間爲之乎?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昨日以元命龜及鄭健一子收用,下敎,沈廷輔亦已繼後,而孝廟外孫,惟益平尉子孫,未蒙一視之恩,甚爲惻然。向者儒臣仰達,大臣亦有意於復官,而洪致祥復官,則予亦有意不可論也。而其子孫中,有可合調用之人耶?致中曰,臣則有堂從兄弟之嫌,不敢仰達。㙫曰,臣當仰達。下敎中諸人,皆繼後之人,寧陵血屬外裔,只是洪致祥家而已。今番寧陵行幸時,其妻上言,此正惻然興感處也。洪致祥罪狀勿論,甲戌初復官矣。因故相臣趙泰耉上疏,先朝激惱還收矣。上曰,與領相,爲幾寸親乎?致中曰,於小臣,爲四寸兄矣。㙫曰,到今還給職牒,不害爲追寧陵之孝矣。上曰,諸臣各陳所懷,可也。文命曰,其爲人妄侫,多有所犯,故士流非之,而死於己巳,復官於甲戌。旣非大逆之類,則世代浸遠之後,或有因事端追復之道,非以其罪有異於前,恐無害於追感寧陵之道矣。淳曰,知本事,然後可以仰達,而臣於本事,不能詳知,何可以臆見仰達乎?上曰,其時判付則載於實錄耶?淳曰,判付則載錄,而不可以判付知之矣。臣全昧獄情,不可以有罪無罪爲達,而以寧陵血屬,欲爲復官,則亦不害於追感之道矣。在魯曰,臣則頃已仰達,更無可達之辭矣。廷濟曰,此是大事,豈可只見一判付而敢陳所懷乎?致中曰,辛巳,杭伏法之後,洪泰猷擊錚訟冤,其時故相臣趙泰耉上疏,以因杭死,欲爲自脫爲言矣。上曰,此乃加卜之說,而欲歸言根於杭耶?致中曰,世人誤以言根,歸於渠家故也。成明曰,復官則上不可輕論,下不敢仰請矣。上曰,先朝以判付爲之,其輕重,非所可論也。以此以彼,其處事怪異,不可以己巳、甲戌言之也。羽良曰,守禦使以下宰臣,推考宜矣。難於爲說,詢問之下,不爲別白仰達,事體未安矣。臣尤立朝未久,其人所犯,不能詳知,而以今番寧陵行幸,特思復官則好矣,臣則以此知之矣。龜休曰,洪致祥罪狀,以外間流傳之言,不可詳達,而甲戌後,更爲追奪,則諸臣雖皆曰,無害於追寧陵之孝思,而臣意則固守先朝處分,勿爲擧論,似爲至當矣。文命曰,洪致祥,士流則棄之,而死於己巳黨人矣。上曰,此則不然。先朝以判付爲之,非如近來時象矣。予亦爲重難,故下詢者,乃其子若孫也。儒臣之請推宰臣,過矣。洪致祥事,予亦不能詳知,而予所以爲重難者,先朝處分,非出於一時下敎,因慈敎爲之,其一節,旣甚重大,且關係國家,雖曰無犯上不道之事,而其處事怪駭矣。先朝於致祥事,如是嚴截,故臨御以後,豈復有如此之事乎?不幸庚子以後,有締結宦侍之變,先朝嚴於此等之節,可知矣。適當己巳,故謂之死於己巳黨人,而如此處,豈敢諉之於朝象乎?固不當以己巳以前以後言之也。先朝以貸死之意,面議於公主,而畢竟持難,且中間雖復官,而末梢,知公議之不可屈而追奪,則如此處,無可論之事矣。己亥年見譜略,則其名下懸注者,皆刪之。予笑之曰,雖隨時象,如是變改,而史記則將何以爲之矣?聖考處分,極爲嚴峻,非泛然下敎之比,不可容議而其子孫則已有告達東朝之事,今欲收用,而猶爲持難,爲此下詢矣。復官則重大,而其子孫中,如有可合調用者,言于銓曹收用,可也。{{*|出擧條}}上曰,寧陵駙馬,只有錦平尉朴弼成一人,出入班行,心甚貴之,不可無別樣優異之典。其令該曹,勿依歲饌例,優賜酒米,其子孫,亦爲調用,可也。文命曰,聞朴弼成,只有一孫,而年尙幼沖云。預奉傳旨,以待年滿後調用乎?上曰,然則待其年滿,卽爲調用,可也。{{*|出擧條}}龜休曰,洪致祥之罪,固在罔赦,先朝判付,至爲嚴截。辛巳還爲追奪之後,屢經大霈,而終不擧論,蓋可見先朝處分之嚴也。聖上終始留難於復官者,實有光於善繼之孝,而第於致祥孫調用之命,竊不勝訝惑之至。今若調用其孫,則守先朝處分嚴截之意,自歸於漸弛。請還收洪致祥孫調用之命。上曰,處分參量,須勿煩瀆。龜休曰,臣新入言地,未諳臺體,玆發洪致祥孫調用還收之啓,而乃在於連啓之後,則自不免爲一日再啓之歸,其虧損臺體大矣。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勿辭。顯命曰,持平李龜休,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頃日利川行宮,聞都憲宋眞明之言,則臺諫所懷非古規,乃辛壬間苟且謬習云。詳考日記,若無古規,此後則雖國忌,不得陳所懷事,定式施行,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3月2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在外}}。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慶尙左兵使具聖益,安邊府使李眞洙,平薪僉使權道,方山萬戶文致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風雨,聖體若何?昨日引對,終夕乃罷,不瑕有勞疲之節,而咳嗽之候,亦復何如?前劑入湯劑,旣不進御。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更議當進之藥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候,與昨一樣,勿爲入診,與諸醫更定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藥房口傳啓曰,伏承問安之批,有勿爲入診與諸醫更定之敎。而莫重議藥,不可不更加詳審。臣等雖未入侍,卽令醫官入診,詳察數日間聖候後,議藥,何如?敢啓。傳曰,數日無他症候,依前批答,議藥以入,可也。
○再啓曰,臣等卽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數日間聖候咳嗽諸節,尙未快減,千金麥門冬湯,加黃芩七分,連進三貼,以爲潤肺治嗽之地爲宜云。此藥劑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以都摠府入直軍兵中日習射,請出標信事草記,傳于金應福曰,雨勢如此,此草記,還出給。
○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方山萬戶文致道處,給送。
○傳于金應福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金應福啓曰,持平李龜休引避退待,而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俱在外,掌令申兼濟陳疏,尙未處置,事甚未安。除在外、陳疏人員外,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北路監賑御史李宗城,留待。
○傳于金始炯曰,慶尙左兵使具聖益,留待。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副應敎鄭羽良,以纂修廳郞廳,今日晝仕出去,而每每草記,事涉煩瀆,今後則除草記往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昌陵、敬陵、明陵、翼陵官員等所報,則京山禁標,自有界限,而京兆禁吏及山直輩,不計遠近,侵漁村民,不一而足。雖於陵寢至近之處,陵軍所居之村,作爲契房。春秋兩等,每戶各捧一兩錢,夏則牟麥,秋則早稻,以每戶六斗勒定收捧,此外討酒覓食,種種作弊之端,無日無之,各軍門松牌之貽弊,又有甚焉。乙巳年,大臣以明陵祭官出去,備悉事狀,仍自備局,入啓定奪。以延曙川以北,永定界限,松牌與禁吏山直之屬,不得越侵之意,作爲事目,明白捧甘於軍門及京兆。且於延曙川以北,立石爲標,而禁吏、山直輩,間或越境橫侵。故丁未年,陵軍輩駕前上言,自本曹,一依備局定限,更勿出送松牌山直等於定限之外。如有越境作挐之弊,則自陵所,一一捉送於該府,該營各別處置之意,覆啓蒙允。前後定式,不啻嚴明,而到今漢城府,因北道監役官之牒報,至於草記,佛光里、龜山里、葛古介等處,加火巢內山直及軍門松牌,一體巡禁云,此則蓋是嚴松禁之意也。卽今陵寢近處松木之茂密,大勝於曾前山直等作契房濫斫之日。而莫重入啓定式之事,以監役官之勒以加火巢爲言,猝然革罷,以中禁吏山直輩剝民之計,已涉不當。今若革罷定界,則疲殘陵卒,難保性命於山直輩,故太半逃散,陵內守護等事,無以成樣,自本曹,斯速入啓變通,以爲陵軍保存之地云。蓋此事,曾自備局,旣已定奪禁斷。自延曙川以北爲限,山直別牌出去者,本陵捉送該府及軍門,治罪禁戢事,捧甘,各衙門則到今京兆,欲改已定之限,致有陵軍呼冤之弊,事甚未便。自今以後,一依備局定限,更勿出送山直別牌於定限外事,分付京兆及軍門,以爲陵軍保存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宣陵參奉所報,則本陵守護軍凋弊之狀,已悉於前後報辭中,今不必縷縷。而大槪本陵,元無位田,陵內諸般雜役,不勝支堪。丁亥年陵卒輩,駕前上言,自本曹,望納空閑之地折受之意,覆啓蒙允之後,至于今不得量外加耕之地。故上年閏七月,忠淸道舒川地,有舊宮出稅田畓,陵卒等聚價買得後,免稅受食之意,論報本曹。自本曹,覆啓允下後,分付戶曹,則多般推托,終不折給,此田畓雖是戶曹稅入之地,旣有折受陵軍之命,則戶曹之堅執不許,未知何意。而且見戶曹關文中,雖有啓下,未及劃給,又不入於定奪之中云。本陵位田啓下折受,在於上年閏七月,戶曹新頒事目,在於同年十二月,則不可以此,防塞其未定奪前,自朝家,劃給陵卒之田畓矣。凋殘陵卒,買得折受之田畓,不可以戶曹之防塞,仍作等棄之物。自本曹,斯速入啓折給,以爲陵軍等依賴之地云。本陵元無位田,故軍卒輩鳩聚財物,買得田畓,仍爲免稅事,自本曹覆啓折受,則戶曹之諉以新頒定奪,不爲出給,未知其得當。依前啓下,舒川地本陵買得位田,限八十結,卽爲定給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令廟堂稟處。
○又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觀此江華留守朴師洙狀啓,則鼎足山城璿源閣修改事。臣馳詣山城,與宗簿寺郞廳,本月二十二日,眼同移安御牒、《璿源錄》於翠香堂後,卽爲始役。而役處,極其浩大,多費時日,還安擇日,則在於來月初六日、初十日。其前萬無完畢還安之勢,而取考前例,則本寺郞廳下來移安後,卽爲上來,役事則本府經歷與監董畢役後,自本府,啓聞還安擇日,啓下,郞廳又爲下來還安矣。待本府狀啓,還安日字,更爲推擇,郞廳則姑爲上去事,令宗簿寺稟處事,命下矣。取考謄錄,則丁亥年分璿源閣改建時,本寺郞廳,移安後還爲上來,完役後下去還安矣。今此役事浩大,則還安遲速,不可預料,本寺官吏之久滯,亦不無廚傳之弊,郞廳今姑上來,趁完役更爲下去還安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本廳郞廳尹志遠,以臺諫未署經,久未行公。當此印役方張之日,不可等待其出仕,今姑改差,其代以禮曹佐郞李時熙差下。郞廳南泰溫遞差,代以前主簿吳彦胄差下,而彦胄,時無職名,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司果吳彦胄單付。
○以刑曹參議李瑜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除朝辭下往事,纔已下諭。而給馬事,本道監司處,亦爲下諭,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屬海西七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四月初一日,與北二營入直六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今此下番別馬隊別破陣及去二月朔退試別破陣試才賞格,從分數多寡,以本廳所儲木綿分給後,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五番左部右司屬忠淸道五哨軍兵逢點實數六百五十二名,十二番海西別驍衛五十名,步軍標下一名,已爲點閱整齊。來四月初一日,與內外各處入直馬步軍兵,依例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來六七月當京畿軍兵,當爲連續上番。而係是農月,故依事目,六番中部前司屬五哨,則六月一朔立番,中部左司屬五哨,則七月一朔立番,而當其番次,每於前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十四番、十五番海西別驍衛,一體調送,逐朔立番之意,兩道監兵使處,預爲知委,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哨官趙德中,啓下已久,稱有身病,不卽現身,嚴加催促,非至一再,而期被罪罰,終無來現之擧。自朝家別薦勸武之意,果安在哉?此而置之,無以懲他,哨官趙德中,令攸司囚禁科罪,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除朝辭下往事,自政院,昨已下諭矣。下往後擧行等事,自本司,今方行關分付,而不可無印信馬牌。令政院,齎送軍官一員,亦令自望帶去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卽接北所衛將牒報,則所屬武德門西邊近處宮墻二間許,今日因雨頹圮云。令柴門監爲先把子圍排,卽速修築,而西營入直砲手十五名除出,限修築間守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校理金尙星上疏,傳于趙顯命bb曰b還出給。
○趙顯命,以弘門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尹光益,時在京畿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副校理金尙星陳疏,旣有還給之命,副修撰任珽,疏批已下,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掌令申兼濟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請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措辭竝見上}}洪致祥之罪,固在罔赦,先朝判付,至爲嚴截。辛巳追奪之後,屢經大霈,而終不擧論,益可見先朝處分之嚴也。今聖上終始留難於復爵者,實有光於善繼之孝,而迺者調用其孫之命,出於意外,臣竊不勝訝惑之至。夫致祥之罪犯,何等關係,而乃至於調用其孫,則其於遵守先朝處分之意,不幾於自歸漸弛耶?臣非不知聖意,實出於追感寧陵之孝思,而公議難咈。請還收洪致祥孫調用之命。持平李龜休,以臣新入言地,未諳臺體,玆發洪致祥孫調用還收之啓,而乃在連啓之後,則自不免爲一日再啓之歸,其虧損臺體大矣。引嫌而退,爭執固好,再啓非例,規以臺體,勢難仍在。請持平李龜休遞差。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右副承旨鄭來周上疏。伏以臣至愚極陋,最居人下,重以衰謝之年,脆弱之質,久抱奇疾,關格眩暈之症,轉輾沈痼,形貌凋落,神精昏憒,雖閑司漫局,固無陳力之望。而惟是雨露餘澤,無物不潤。如臣湔劣,亦得玷邇列而近耿光。區區之悃,不計才具之至薄,疾病之難强,欲自效於筯力奔走,黽勉蹲冒,奄有日月,榮寵踰分,悚惕冞切。臣之父母墳山,在於鐵原地,而雨水所傷,莎土圮壞。方欲請由往掃,仍卽修治,而臣旣縻職名,連値動駕。又當千萬古所無至凶至妖之鞫獄,悲慟塡臆,有手刃臠食之心,此際尤不敢言私。迺者伏蒙恩暇,轉尋楸路,暑月水潦之前,完役有期,幽明至感,隕結難報。仍伏念今臣所往之地,道里稍夐,修改之役,亦頗浩大,還朝遲速,有不可期。伏乞亟遞臣職,以便公私云云。{{*|踏啓字}}
○副修撰任珽上疏。伏以臣猥以凡陋,叨侍經幄,空疎顓蒙之實,聖明或已下燭,而處地疎逖。凡朝著間黨同伐異,固無所預知,受性蹇拙,於一切言議是非之際,尤不干涉。平日父子兄弟,素所矢心者,惟以有懷必陳交勉,而推助黨伐爲戒矣。前冬筵中,適見館僚,無端爲身負重犯者,費辭營救,必得輕減而後已。臣私心駭歎,而倉卒囁嚅,未及爭論,退而質責,卽示駁劾之意,仍以草草數語,仰請成命之繳還矣。聖批誨責備至,繼伏見下政院備忘,辭旨截嚴,臣於是,惶隕悸慄,直欲鑽地而入也。臣爲臣無狀,言不見孚,反以平素自戒者,見疑於君父之前,撫躬自悼,忽若無生。自是以來,杜門跧伏,分作淸朝棄物矣。頃差問郞,獲陪帳殿,夜深之後,除命遽及,逃遁不得,黽勉祗謝,而踪地臲卼,不敢晏然直宿。塡空省記,自速置對,卽蒙譴罷,微分粗安。不意恩敍旋降,新命荐辱,含恩怵分,固當趨承之不暇,而區區私義,終有所不可冒進者。向者尹心衡之疏,極口肆詆悖,甚無餘地,在臣恥辱,固莫大焉。而然其爲父兄逞憾者,言不擇發,亦無足責。獨怪夫館僚對辨之章,不思自反,惟以窘遁之辭,艱難說去,而怒臣之異議,所以譏切之者,不一而足。至如不知法之爲何物,急於搆臣等說,誠不滿一笑也。夫法者,所以懲有罪也。流放竄配,無往而非是法也。則豈必誅殛之典,而後方可謂之法乎?今館僚,於負罪屛裔之人,獨爲洗脫,輕請寬貰,非壞法而何?臣之所論,不過就事可否公言得失而已。何苦於僚席之間,白地相搆,故事厮炒也?此則恐館僚迫辱詆臣,求說不得,遽加之以不韙之目,此等之習,臣竊爲館僚羞之也。今於事往之後,雖不足呶呶較絜,而若臣情勢之危蹙,固自如也。豈敢徒恃寵靈,以壞一身之廉隅,以益縉紳之羞恥也哉?恩召之下,不敢坐違,隨詣禁扄之外,瀝陳危悃。伏乞特賜諒察,亟削臣職,重勘臣罪,以快人心,以安私分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刑曹參議李瑜上疏。伏以臣自前冬罷去以來,危衷一倍震惕,方朝夕俟刑章之加。乃者恩敍忽下,除命繼臨,臣實惝怳感惕,不省所處,第今所叨之地,自有當去之義。本曹參判臣鄭錫五,卽臣姑母之子,而在臣爲兄也。此在法例,臣當避去,召牌之下,未免違傲,而只推之命,遽出意外,初旣變通差除矣。豈可一日虛帶乎?伏乞罷臣新授之職云云。{{*|踏啓字}}
○副校理金尙星上疏。伏以臣積遭口語,動罹跋躓,杜門訟愆,甘作淸朝之一廢物。而獨蒙仁天曲庇,渥海廣涵,迺於糞圬而雕朽之者,不翅造化之護微物。人臣受恩如此,死亦何憾?區區寸丹,已與此身相誓。致使今日糜粉,亦所不辭,而至若三司言議之地,唯有死耳。噫,臣於是非長短,一切都付於無辨。雖詆毁四至,辭說百紛,而耳若不能聞,口若不能言者,誠以處謗之道,惟在自靖。然前後人言,業已聖鑑之所俯燭,豈有如臣所遭而可以供仕者乎?臣之至今愧悔者,使臣而閉口塞兌,則可以免誣訐虛謊之目,使臣而息影斂跡,則可以免沮遏割新之譏。而涉世未深,持身不慧,橫觸疑網,自墮黨臼。雖不能高飛遠逃,永辭明時,而尙有何心,復萌當世之志,以至貽憂世道重傷我殿下平明之治哉?然則今臣之自畫邇列者,非臣所自畫,卽其勢有以畫之,而特緣名在朝籍,姑未刊汰,徒辱銓注,屢玷聖簡。臣雖無恥,尙有一端廉愧。則夫以臲卼之蹤,復入狼狽之地者,苟非病風喪心之人,寧爲是理?且臣晩伏聞日昨憲議之反詆臣者,極意醜詈。至以阿好時宰,卑諂不足責爲言。甚矣,臣之處下流也。一何衆汚之俱萃歟?臣本無好,未知何者爲阿,臣本無諂,未知何者爲卑。而似此題目,決非士夫之所可得者,其貽辱冠紳,有非細故。豈可以語近譫囈,殆無倫理而一味晏然哉?夫一于羹,猶且知毖,而自臣之妄涉世路,今不趐三折肱矣。寸心已灰,百念都寒。雖其慈係君親,未敢自屛田野,而中外徊徨,有若窮者之無歸。此豈臣所樂而然哉?畢竟蔑臣分壞國體之罪,臣固甘心,而遭罹不幸,有負初志,中夜靜思,臣亦自悼而已。顧臣去就一節,今無可論,同朝之間,亦皆云然。而僚臣筵白,殆近文具,聖敎特推,只增惶蹙,玆敢隨牌詣闕,露章陳懇。伏乞聖慈,曲垂矜憐,亟命削臣仕籍,勿復檢擬,則區區殞結之報,亦必有日矣云云。還出給。
○庚戌三月二十六日巳時,上御興政堂。北路監賑御史、慶尙左兵使留待引見入侍時,右承旨申致雲,御史李宗城,左兵使具聖益,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進伏。上曰,承旨進來,兵使亦先爲進來。致雲、聖益進伏。上曰,雖未赴任,有所懷則陳達,可也。聖益曰,臣時未赴任,故無可達之事,而臣以待罪黃海水使時事,敢此仰達。以再昨年變亂時事觀之,軍政之疎虞莫甚。而至於束伍軍,則名存實無,無一可恃,而別武士則元數雖少,皆是精抄之丁壯,故足爲他日可用之兵。而朝家春秋都試之外,無操鍊之事,故不知進退坐作之節。脫有緩急,以不鍊之卒,其何以禦敵乎?臣常自慨然。雖無朝令,而都試之後,數次習操,則能成貌樣矣。旣無朝家分付,若或中輟,則前功可惜。臣意則每於都試罷後,仍行習操事,自朝家,定式分付,則恐似得宜,故惶恐敢達矣。上曰,所達之言似好。令廟堂稟處。聖益曰,各道有別武士處,一體習操之意,分付,未知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雲宣諭畢。上曰,兵使出去,御史進來,仍賜弓矢等物于聖益。聖益拜受而出,宗城進伏。上曰,北路事,誠爲可憫。故前後屢有下敎,而以今番言之,嶺穀尙不入去,故已下送督運御史矣。他事不待申飭,必善爲之,而有可達之事乎?宗城曰,昨日筵中別遣之議,略略得聞,其前亦聞廟堂間有此議。而監賑之規,不過量其緩急,以爲賑施之策,而其間監司遞易,道內之穀,不知已賑幾郡矣。上曰,尹陽來去時面達,仍兼御史之意矣,其後無文移之事耶?宗城曰,無之矣。三南設賑之規,例於四月畢賑,以常規言之,卽今只餘二朔,監司必量穀計民,已有一副當成算。臣雖下去,無別般移易變通之事,不過照檢出入、抄擇精粗之外,無他道矣。上曰,最可憫者,今雖賑活,旣無可耕之土,將來何以料生耶?宗城曰,臣旣目覩咸興、北靑,大野彼災,大石磊落相望,數十年內,萬無開墾之望。諸臣皆陳都連浦許民之議。非但一朝盡墾未安,亦何能詳量失土之民,畫野分給乎?上曰,頃者平監陳達時,予以爲雖出龍馬,爲民則何惜爲敎,而所重在焉。故太僕之持難,亦以此也。然今雖賑救,而將來無農作之地,則雖渴一國之力,不可以濟活。渠輩亦知中間間斷,故無以聊生,有此作黨爲盜之事。渠輩雖非,責在君上,故昨日以反求之意,有所下敎矣。御史監賑,不過規例。若許都連浦,則大有聳動之道,牧馬旣已移送他處,予欲夬許矣。七邑之民起墾,則其蒙惠當幾何?種糧亦何以辦給,而能有實惠,無游衣游食輩廣占之患耶?宗城曰,都連浦在咸興、定平之間。咸、定之民,當起墾其相當與否,不能的知,而此是北民之所大欲者。特下絲綸,以示軫念之意,而許其起耕,則必有實惠矣。若其土豪冒占之弊,則惟在任使之人,臣當申飭監司,守令亦皆申飭,姑勿布許耕之號,爲先抄擇其中永無田形者,以其多少,量宜劃給,則豈有中間生奸之弊乎?種子則都連浦雖大,不過千餘石落只,北道麥糶素多,麥千餘石、耳麥千石,何難辦出乎?上口呼傳敎,使承旨書之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可寧也。雖有金城湯池,苟無民而奚爲?況北道以興王之地,卽古豐沛也。自列聖朝眷顧者,出尋常萬萬,而逮予嗣服,涼德而未能感格天心,誠淺而未能孚感小民,水旱之災,顚連之慘,無歲息焉。而頃者水災,亘古所無,特遣御史,慰諭安集。分付嶺南,運穀賑飢,船運多値不順,裝載亦或過時,近觀嶺東、關西方伯之狀啓,飢民或流散他境,或嘯聚爲盜云。此皆由於予之未能如傷及時救民之致,玉食奚寧?卽遣前日安集御史與道臣,眼同監賑,別遣督運御史於嶺南,使之催促裝發,而觀前後狀啓,聞御史陳達其被災尤酷之處,雖期十年,難以復墾云。誠若是,雖今日賑濟,無土無田之民,將何以料生於後?目今北民之流散爲盜,想必由於此也。博施濟衆,堯、舜其病諸。七邑被災之民,雖不能一一給土,旣知其由,豈忍坐視其流散?都連浦之前後太僕之固執,朝家之屢復,蓋由於所重在焉故。而今日生靈,乃祖宗朝赤子,徒重一牧場,不活我祖宗赤子乎?至於龍駒一節,大不然矣。設令今日有大宛之種,千里之駒,其無民而將焉用哉?面諭御史,特爲許耕被災之民,而其他申飭之事,御史旣承下敎矣。咨道臣,體予今日國之所重以民爲先之意,他餘被災之民,與御史,盡心講究,使哀我亦子,小安本土。承旨書畢。上曰,防奸僞給種糧等事,御史量宜爲之,可也。宗城曰,此傳敎,以有旨書出,臣行齎往乎?上曰,依爲之。宗城曰,臣見叔父江原監司私書及備局報狀,則淮陽、金城等地,有嘯聚之徒,至於放砲,自言北道流民云。臣意則非流民,乃店民也。谷山、遂安、安邊、德源、文川、高原等地,有銀店。所謂銀穴,非人可入之地,擧火而入,有則採銀爲生,無則相聚爲盜。頃者聞打別將殺衙前之事,其時雖不得追蹤,而聞挾大嶺左右而入去云矣。今此流民,身着完衣,面無飢色云,必是店民也。而果若是流民,則此非勦討之事也。先布德意,以爲懷來之地,似宜矣。上曰,其言是矣。宗城曰,俄已仰達,而臣旣受命下去。凡事,酌量事勢,可以爲之,而前頭事,雖不可臆料,然若嶺穀不來,還上已盡。則其間無以措手,前雖以萬石賑活,數日間斷,則前功將歸虛矣。臣雖不肖無狀,病國害民之事,必不爲之。凡係賑政濟民之策,一切以便宜從事,何如?設有推移變通之事,遠外狀請,有難等待,故敢此仰達。上曰,告達之言是,依此爲之。{{*|出榻前下敎擧條}}宗城曰,臣昨見朝紙,適有淺見,雖已後時,而關臣奉使事,故敢達。災邑監賑,卽是例也。而至於別送督運御史,則無乃張大乎?朝議以爲臣下往北路然後,有所施爲。而臣則以爲往北道無益,朝家欲送臣,則當往嶺南,督運以去云矣。大抵督運者,非有軍興大事,無此名,爲五邑之賑,一路送安集御史,一路送督運御史,廟堂事,豈不張皇乎?此關國家大體,故敢此仰達。上曰,廟堂事例,如此矣。予心亦以爲張皇,似近顚倒,而古亦有刻印銷印之事,御史仍往嶺南,可也。宗城曰,臣之所達,非欲變通,大體然故也。上曰,銷刻之嫌少,而爲五邑送二御史,損國體大矣。再昨年,以都巡撫爲名,不以勦討史爲號者,亦見小事,不可張大之意也。勿出督運使,御史仍往,可也。致雲曰,備局諸宰,旣已稟定。承旨御史,豈可獨入變通乎?更詢于大臣及備局諸宰而處之,似好矣。宗城曰,承旨所達是矣。上曰,雖無督運使,嶺穀猶可入去耶?宗城曰,此則督運然後,可以趁速入去矣。朴文秀以不善奉行,旣已罷職,使御史督運事則好矣。而都連浦事,旣使臣句管,往來之際,必有愆期之慮矣。上曰,御史仍往督運則好矣。而都連浦事,果如是甚急,予當思量,或以判付下敎,今日姑留待,若無更爲下敎事,明日發去,可也。宗城退出。上曰,承旨進來,致雲進伏。上曰,昌慶宮修理事,昨已稟定。漢城府、工曹,當爲擧行,而役處,以坊內軍役使,不無民弊,小小處則用坊軍,大段處則以募軍爲之事,分付兵曹。{{*|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3月2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病}}。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病}}。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雨後風色不佳,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湯劑進御,而咳嗽之候,其有益減之勢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湯藥進御,咳嗽之候,往來未已,嬪宮氣候一樣矣。今後只議藥日問安。
○以副校理金尙星,副修撰任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禁推傳旨捧入。
○金應福啓曰,刑曹參議李瑜,旣已遞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始㷜爲刑曹參議。
○以纂修廳堂上李德壽,郞廳鄭羽良,有稟定事,來詣請對,傳于朴乃貞曰,引見。
○金應福啓曰,刑曹參議金始㷜承牌肅謝,而判書申思喆,以服制,不爲行公,亦爲牌招,使之趁卽開坐,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北評事權一衡呈狀內,在北時,猝聞母病添重之奇,蒼黃上來矣。昨夜,兵曹謄示擧條,以犯越人査治事,有明日內下去之命,而老母今年,恰滿七十,旣在應遞之科。且老母宿病之中,仍成浮脹,卽今病狀,萬分危劇,決無離捨赴任之勢云。權一衡親年旣滿七十,在法當遞,母病又如是危重,則査事雖急,數千里之程,有難强令還赴。北評事權一衡,今姑許遞,其代,令該曹口傳差出,數日內催促發送。此事旣是再昨筵中下敎,至有明日內發送之命,則所當卽出擧條,而昨昏始爲啓下,事極稽緩,當該注書推考警責,何如?傳曰,依啓,當該承旨,一體推考。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潝爲北評事。
○趙顯命啓曰,卽因備邊司草記,督運御史閔亨洙印信馬牌,令本院齎送事,允下矣。院吏一人明日給馬下送,而印信馬牌祗受事御史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金應福曰,長番內官安厚徵,當爲莫重公事誤踏啓字,極爲非矣。推考。
○右承旨申致雲上疏。伏以國家遭此罔測之妖變,至於移蹕離宮,仰惟至痛疚中,聖候欠和,火嗽諸症,源委不輕,內院議藥,鎭日起居。此時,臣子莫不恪守官次,蚤夜瞻候凜凜然,私憂過慮,誠無所至。況在近密之地者,豈敢有圖便之計?而日昨臣母素患,胸痛猝發甚危,不忍離捨。遽煩牌召,非不欲陳章請急,而卽今瀆擾,實涉惶恐,且因病勢晩後,稍間黽勉,承命矣。今曉臣母病狀,更爲添劇,若將隕絶,遑遑扶將,方寸如墜。念臣不孝,致養昧方,窮閻寒廚,百事艱草,獨使臣母,備嘗辛苦,遂成今疾。臣又曉夕奔忙,省親甚疎,一日二日,症形沈劇。常時旨甘,不能適口,病後藥餌,又無以盡心。念之及此,寧欲無生?强引朝衣,有淚盈襟,明發不寐,冒控血籲。伏乞天地父母,諒臣悶迫煎泣之狀,特賜鐫遞,俾得安意救護,以伸人子至情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戶曹判書徐命均上疏。伏以臣賦性儱侗,見事遲鈍,猥叨重任,觸處生疣,宜在澄汰之科者久矣。日昨特敎荐降,辭旨甚嚴,臣之昏謬之罪,於是乎益無所逃,而聖度海涵,威罰不加。適會鞫囚事急,不敢陳章請譴,泯默以汔于今。惶蹙之情,一刻靡安,論以邦憲,決不容寬貸也。念臣平生無尺寸長,徒蒙鴻造,驟玷崇秩,器盈則溢,乃理之常。雖無疾病,勢固顚仆,而況素抱重痾,未老先衰,待罪本職,不過六七箇月,些少精力,已盡消耗,重以百病交侵,無日不痛。終未得數旬由暇,調治失時,轉輾層加,見今委頓床席,全廢飮啖,源委之痼,形神日變,獄囚議讞,未免淹滯,財賦重務,無以管攝。臣旣受國厚恩,致身至此,死無足惜,而獨不念國事之僨誤乎?玆敢疾聲哀籲。伏乞亟將臣本兼諸任,一倂鐫削,俾便調息。且伏聞以罪人道昌徑斃事,有羅卒等究覈之命,咫尺殿庭,符同行賂,致令罪人,徑先自斃,則其間情節,萬萬叵測。職在金吾者,烏得免不能檢飭之罪乎?蓋其事狀,極涉可疑,而旣未執跡,頃且不敢發矣。今旣行査,則不可不詳加鉤問,而竊恐其肯綮,在於覆檢道昌之屍體,驗其行藥虛實。雖或埋置,曾有發葬按檢之例,乞令攸司,卽速擧行焉。仍治臣前後罪狀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依施。此事於卿,有何不安之端?卿其勿辭行公。
○吏曹判書趙文命上疏。伏以臣於日昨之政,長陵參奉,以李命鎭首擬,中部參奉,以尹鼎采首擬蒙點矣。今聞命鎭身故,已月餘,鼎采遭喪,亦已數月云。筮仕初選,何等重大,愼擇之敎,非不仰體,而臣聞見短而昏謬甚,前後犯此等不審之罪,不啻累矣。理難每希寬假晏然於職次,不勝悚縮俟罪之至。仍念臣不肖,冒居此任,大政已再過矣,醜拙已百出矣。當遞之義,不惟臣之自畫已牢,公議亦莫不言。而適緣連値動駕,繼有親鞫,旣入旋出,以至于今。若其必遞乃已之意,憧憧耿耿,何嘗一日忘于懷也?作此撕捱於此時,非不知惶悚,而天官之長,固非如臣所可久冒,中間就仕,亦非仍據之計,敢伸前懇。伏乞亟命鐫免臣銓長之任,俾幸公私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錯誤,其何所傷?卿其勿辭,安意行公。
○禮曹判書沈宅賢上疏。伏以臣自蒙恩暇,歸守病母,今已二十餘日。方寸煎熬,萬念都灰,國自妖惡之變,大小臣僚,莫不驚遑奔走。而獨此淹滯,趨朝無路,陳章請譴,亦未暇及,日夕悚惶,只自悼歎。晩伏聞以在外諸臣之不卽上來,聖敎截嚴,至下特推之命。臣於是,一倍震惶,益無所措。噫嘻,痛哉。天下之事變,雖曰無窮,豈意肘掖之內,有此千古所未有之凶變也?臣得見賊招之出於邸報者,窮凶憯毒,有不忍竟看,驚隕痛刻,心骨俱沸。伏惟聖情,悲憤慟傷,尤何以爲懷?仰念宸極,中夜涕泣。豈不欲卽日趨造,以效奔問之忱?而臣之病母,自本月初四日,忽於夜中,喘氣上塞,語言不通,痰響如鉅,頃刻難保,急灌藥物,僅得降氣。而自是以後,下泄無算,氣息奄奄,每當夜半,氣窒之症,如期而發,擧家遑遑,煎泣度日。情理到此,實無一刻離捨之勢,淹至于今。況伏聞各殿移御,已過於日昨,不得陪從起居之班,情禮虧缺矣。席藁私次,惟俟鈇鉞之誅而已。念臣進退,亦不當自由,去留淹速,只在母病之加減,而邇來五六月之內,長事瀆擾,雖緣私情之不獲已,臣之惶悶,何刻自安乎?行具已備,家屬先運,而床笫懍懍之喘,乍欲扶起,昏窒輒發,跬步之間,無計運動。臣以是日夜憂迫,莫知所以爲計也。今臣造朝不可以時月爲期,而本職事務,一向曠廢,經筵緊任,長作虛窠,臣心悚蹙,固不可言,其在國體,亦何可不卽變通,一任其虛帶也?玆敢疾聲哀籲,伏乞聖慈,亟命遞改,仍治臣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俟少間而將來焉。
○庚戌三月二十七日未時,上御興政堂。纂修廳堂郞請對引見入侍時,左承旨朴乃貞,纂修廳堂上李德壽,郞廳鄭羽良,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入侍。德壽進伏曰,頃者《寶鑑》中,有付籤以下處,卽當陳稟,而國有事故,未及請對,卽今已印三卷。今將印第四卷,故率郞廳請對矣。景福堂之堂字付籤,而實錄,亦以景福堂書之矣。上曰,予以景福宮知之,故付籤矣。堂字果是則置之。德壽曰,此行有落字耶爲敎。而臣更看之,無落字,考見實錄,而亦不知何處無文理,不知聖意所指也。上曰,十四月之下,似有闕字,故付籤矣。而實錄無闕字,則豈可添入乎?羽良曰,然則置之乎?上曰,置之。德壽曰,此處謄其時禮曹文書,故書以廢妃,似爲未安。臣意則拔此二字,直書以移處別宮時云云則,似好矣。上曰,若以一妃字爲未安,則依常稱,書以王妃,何如?德壽曰,然則勝於一妃字,而自私第移處別宮云,則尤爲分明矣。此下有悔心殊切四字,柳儼則以爲若存此一句,則眞若有所失云,而上敎中字句不可拔去。且臣意則此是甲戌復位之張本,而史臣書之,流傳後世,似不當沒之,臣等不敢任意爲之,玆敢仰達。自上裁度下敎,何如?上曰,我國人,本飾小節矣。德壽曰,尊號旣上光倫二字,且存上沒下,殊非益彰聖德之道,未知何如。上曰,其卷上之,承旨上之。上曰,拔此四字,則無正壼位之本意,若欲拔之,則當自上至下而盡拔矣。德壽曰,然。故臣意則與柳儼之意有異矣。上曰,復位時備忘無之耶?羽良曰,此是復位時備忘也。上曰,其卷更上之,承旨上之。上曰,無直命復位之備忘耶?德壽曰,若有之,則豈敢不錄乎?上曰,此是復位之張本,則存之無妨,以此印出,可也。德壽曰,崇禎二字,雖使淸國見之無益,以顯廟卽位之幾年改之,何如?上曰,請諡之狀,亦用淸國年號,則以崇禎書之無益,依所達,以顯廟卽位之幾年書之,可也。德壽曰,《宣廟寶鑑》五卷,亦有印出之命,而誤字及落字甚多。如儒賢疏箚,以其文集所載,可以改之,而至於事實則無考準處。今此《寶鑑》,以實錄考準,而《宣廟實錄》,旣已秘藏,無所取考,其將何以爲之耶?上曰,誤處若是,明知其訛誤者則改之。上敎中有可疑處,則依列聖御製例,紙頭以某字恐是某字書之則好矣。德壽曰,聞藝文館書吏之言,則有釐正實錄一件,在藝文館。雖不可取去較準,待翰林出後,《寶鑑》中誤字,使之考出,何如?此不過釐正光海時是非錯亂者而已。則與全部有異,固不可一一考準,而亦不無參證之道矣。如超字,以起字誤印之類,改之不難,而間多茫然不可知者,故如是仰達矣。上曰,使別兼春秋,詳考書出,而易知者改之,上敎之難改者,依下敎書紙頭,可也。德壽曰,小臣,以重聽之故,艱於承聽,天語不得頻數,入侍官雖至下大夫之列,而蹤跡則與疎遠之臣無異,職掌之外,宜不敢煩達他語。而近見藥院之批,有至痛熏心火升咳嗽深夜開戶火降始就寢等敎。大小臣庶,莫不憂憫。況臣區區憂慮之忱,安能自已乎?願因入侍之時,粗效一言而退。宋時有晁迥者,諡爲文元公。其名雖見於《續綱目》,而不載於《名臣錄》,聖明或未省記矣。其人一生以攝心爲事,年踰九十,無病而卒。其言曰,心要置在空中,不令着一物庶運用得轉。此言驟見之,則若無甚異,而其實精妙無比。蓋心之爲物,比如彈丸。置彈丸於盤中,則其轉動極圓活,若使盤中,有凹陷處而丸入其中,則拘礙一方,便不能圓活自在矣。心亦如此。其體何等圓明,而見美色則便爲美色所拘結,見美食則便爲美食所拘結,不獨食色爲然。忿怒太過則爲忿怒所拘結,悲哀太過則爲悲哀所拘結。七情所牽,無不皆然。於是心之體,失其流動自在。晁迥之言,頗有得於伯程子定性書。此不但却病而增壽,學問之功,亦無以過此矣。夫病之爲字,疒下有丙。丙,火也。言百病,皆由於火也。醫家以五行,分配五臟,而火則配於心,心能圓活而無所拘結,則火降而氣血調。迥之致壽,不亦宜乎?養心之說,聖賢之書,亦多有之。而鄒書中告子一篇尤切。其篇首與告子論性處,却不必深理會,惟牛山木以下連四五章,最有益於治心。苟能口誦其言,心惟其義,有以體認焉。則培養之功,當如膏澤之浸灌,而晁迥之言,爲有所本矣。以近日朝臣言之,奉朝賀崔奎瑞,少多病,怔忡吐血等症,俱係危惡。奎瑞雖留意治心之功,使其心不與外物交搆,而喜怒哀樂,不能汨其眞,故平生無火升頭疼之病。雖其工力之深,不及晁迥,而今年踰八十,而精神不減於少時,此豈非近驗乎?臣極知惶恐,而請復以臣所身經者陳之。臣於少時,偶得唐世方外士所著書見之。其論治病有曰,注心兩足,火降而病除。臣年二十七,遭父喪,哀疚成疾,每氣升則面額烘熱如火,服藥亦不見效,臣試依其方爲之。則心,一也,而足爲二。以一心不能分屬於兩足,於是注心一足,亦茫蕩不能湊泊,遂使人按左足,則以人之摩軋或爬剔也。故心始注焉,良久移之右足,如是數日,大見其效。每火升之時,輒行此法,移時以手自捫面額,則其冷如水,蓋以火盡降故也。此則行之不多日而可見其效。此與晁迥言有異,專涉方術,而以臣所親自經驗,故復此尾陳。儻於燕處之時,或能垂試,則其降火之功,當有倍於服藥矣。敢冒猥越而陳之。上曰,勉戒之言,約盡而眷眷,當留念焉。羽良曰,李德壽所達之言,甚有味矣。上曰,其足二心一之言,苟非身親經驗,則必不能說得,如是襯着,可謂知心上工夫矣。大司成年紀幾何耶?羽良曰,今年五十八矣。上曰,昌德宮洗滌之役,令工曹、漢城府,眼同中官,自昨日爲始事,頃日次對大臣,旣已稟定。故自內分付中官以送,而該曹則尙無擧行之事。設欲擇日而爲之,何不更稟而若是稽緩耶?此必是不卽分付之致,伊日入侍承旨推考。卽速擧行之意,更爲分付該曹,可也。{{*|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3月2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槐山郡守趙尙綱。
○金應福啓曰,明日國忌齋戒,明明日正日,此兩日,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陳疏,持平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工曹、漢城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之處,昨日臣等,依傳敎,與戶曹堂上及次知兩中官,眼同奉審,則修改之役,不但階上階下內外庭除掘土塡土而已,房堗、廳壁,皆將毁改。壬午年修理時,有擇日擧行之例,今亦令該曹,斯速推擇始役,取土吉方,亦問地師擇定,而役處極其浩多,有難容易訖功。只以坊軍專當使役,則不無民弊,當參酌調用,而必得募軍然後,可責實功。令兵戶曹,依他例磨鍊料布,以爲募軍赴役之地,而衛將所元軍五十名,限畢役間,仍爲使役,何如?傳曰,依啓。昨於昌德宮寶慶堂,亦有所得者,當一體洗滌,卽三處矣。多定募軍,卽爲蕩滌,其勿依前。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親鞫時,正刑凶女之夫及正刑寡女本生父緣坐與否,有在外大臣儒臣處問議之命矣。發遣府都事二員,分送于畿內及湖西,而都事尹㮷,收議後先爲入來,故收議卽爲修正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言啓曰,因判義禁,徐命均上疏,鞫廳徑斃罪人道昌屍體改檢事,命下矣。依前發遣本曹郞廳與當部官,眼同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八日幼學安漢章稱名人,自開陽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鳳徽,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以禁府罪人緣坐有尙,在外大臣儒臣處收議單子,傳于金應福曰,問于兩處,次對稟處。
○吏曹口傳政事,纂修廳郞廳李時熙、吳彦胄單付。
○右議政李㙫箚子,伏以嶺南一路,事務之叢委,人民之殷盛,甲於諸道。在平日,素號難治,苟非通練之才,莫膺按道之責。況今日異於前時者乎?卽今嶺臬見闕,且當前任道臣釐革鎭靖之餘,尤難其代。顧此乏人之日,苟其人可合於是任,則勿論銓曹佐貳,通融備擬,恐合事宜。在前如此之時,務在得人,公議所屬,則亦有不拘政格,變通同擬之例,伏乞聖明裁處焉。臣於日昨筵席,欲以此仰達矣。適値日晷之漸暮,泯默而退,玆敢具箚陳稟云云。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箚辭得宜,依施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持平鄭亨復上疏。伏以臣久屛深峽,忽聞妖惡之變,出於宮掖,至有半夜親鞫之擧。臣未卽趨赴京闕,憂悸罔措。及見朝報所出,逆婢承款,凶節狼藉,驚仆隕塞,心神戰掉,屢日未定。嗚呼,我春邸罹千古所無之變,虧萬年方永之命,此則非天短之,惟人賊之,痛矣冤矣。天下寧有是耶?仰惟聖上今日情事,必有倍於喪初。戊申之悲,何可堪也?今日之痛,其可忍歟?伏聞近日聖候,咳嗽有加,寢睡不寧,或有達宵全失之時。摧傷震剝之餘,顧安得不然?思之至此,心焉如灼,其將何辭,仰勉寬譬之道乎?嗚呼,殿下一身,擔負至重,國家孤危之勢,不可不恤焉。反顧東朝憂念之意,亦不可不惕然奉承。今日聖上自勉之道,只合深惟所重,强抑至痛,以護聖躬爲心,然後方可以鎭安人心,鞏固邦命。此實群下之所祈祝,而臣伏覩親製魂宮祭文曰,寬抑方寸,命也長短,至于今日,更抑誠難。殿下旣有得達理觀化之意,歸之於命,而有所寬抑,則今日之事,亦莫非命也。儻殿下勿謂難抑,更加理遣,毋至天和之損傷,則實宗社臣民之幸。臣不勝區區蘄望之悃。嗚呼,戊申之事,尙忍言哉?外而逆亂稱兵,危逼宗國,內而妖婢逞毒,陰害儲宮,國之不遂亡是年,其亦幸矣。雖其門庭之寇,卽就略平,顧此肘腋之賊,終售凶計,同是逆亂,而禍變之慘,惟此可酷。今雖磔其屍而臠其內,顧何及哉?然其按治之道,則不可不窮覈根柢,殄滅無遣,只此一事,庶可少慰於神理。豈可忽哉?臣竊見逆婢承款之招,有曰,所由來業已洞燭。臣未知所由來者何事。而殿下雖已洞燭,群下莫能測知,以此疑轉深,憂慮倍切。殿下何不以所洞燭者,宣示於外,而只捧糢糊之招,不成輸情之案,臣實莫曉其故也。且臣於罪人順惠減死定配之命,竊有所訝惑。夫干連此獄,何等罪惡?雖有影響,依俙之迹,固不可輕易論斷,傅之生意。況聞此婢,東朝旣燭其逆節,殿下又施以刑訊,則其罪犯之彰露難掩,推此可知。而未究覈之前,遽命酌處,終失妖孽之徒,戴頭出獄,從惠免死,獄體大損,輿情滋惑,遠邇傳說,無不爲駭。竊意殿下之所以曲貸順惠者,豈以平日服勤東朝之故,有所顧藉也耶?東朝出付鞫廳之敎,不啻嚴截,則殿下必須窮覈情明正典刑,然後可以仰體東朝之至意,此誠達孝之道也。不此之爲,而必欲曲施恩意,此不但王章之虧壞,亦非所以絶禍根而奉慈旨也。噫,殿下每於治逆之際,不思嚴覈之道,或情有可問,而徑施誅戮,或罪在罔赦,而過加仁恕,忽於大體而區區於小惠。是以凶逆餘孽,太半漏網,馴致變怪層生,國勢日圮凜凜,有朝夕顚隮之憂。而當此罔測之變,猶用寬假之典。如順惠之情犯緊重者,亦且屈法而伸恩。若此不已,日後之慮,有不可勝言。今聞還收之啓,兩司竝發,公議之嚴,亦可見耳。此非上下相持之事,伏願亟允其請焉。噫,此等妖變之作,莫不由於宮禁之不嚴。自古人臣之必以嚴宮禁陳戒者,其慮深矣。試以今番諸賊之招觀之,締結內外,綢繆和應,出入禁門,如履私閾,其縱肆無忌如此,而特殿下未及知耳。奸孽之萌,雖恨未絶於旣往,堤防之道,尤宜致嚴於方來。繼自今,深存懲創之念,益軫肅淸之方,使宮闈禁密之地,絶曲逕私邪之干,則後患可杜,國體自尊,惟聖明留意焉。念臣情勢,自畫於臺地,顧玆見叨之職,是臣屢誤之地,其所難冒之端,前後非一,去就一節,固無可論,而第臣痰眩之疾,已成固疾。暈到床席,萬無進身之望,當此國有變故之日,冥然不動,一向淹滯,論其罪負,不但在於逋命而已,律以常憲,合被重勘。玆敢略具短章,縣道拜呈,仰請嚴誅。伏乞亟命鐫削臣職,仍勘臣罪,以爲人臣慢蹇者之戒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陳,可不留意?順惠事,其無可問之端,已諭於帳殿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貞熹王后忌辰齋戒。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日氣陰濕,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咳嗽往來之候,漸有差勝之勢乎?湯劑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繼進之劑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候,雖有餘氣,今幾快愈。大抵此非一時偶感者,湯劑有妨水剌之節,欲爲停止,勿爲入診問安,亦勿議藥。嬪宮氣候一樣矣。
○趙顯命啓曰,左副承旨金始炯,今日病不仕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刑曹羅卒等究問啓目,傳于金應福曰,在前如此之事,雖齋戒日,有開坐之事,卽爲開坐,各別嚴問以啓事,分付。
○朴乃貞啓曰,今日爲政事,命下。而與國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傳于金應福曰,召對爲之。
○傳于金應福曰,南漢試才御史柳儼召對,同爲入侍。
○金應福,以禮曹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處毁改始役吉日,卽令相地官推擇,則今三月三十日辰巳時平吉,來四月初二日卯午時最吉云。此兩日中,以何日擧行乎?敢稟。傳曰,以三十日擧行。
○又以戶曹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處,昨與工曹、漢城府堂上及次知兩中官,旣已奉審矣。掘土塡土之役,自漢城府、工曹,今方擧行,而房堗、廳壁,皆將撤毁,待修掃畢後,卽爲修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方有綱手本,則時囚罪人金鎭商所患風濕之症,越添於累日處冷之餘,胸腹澎脹,寒熱交作,手足麻木,食飮全廢,病情十分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因北道犯越人査事之緊急,北評事催促下送事,命下矣。昨已變通差出,而卽聞新除評事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云。査事之遷就,殊甚可慮。北評事李潝,使之急速上來,不多日內下去之意,本道監司處,星火知委,何如?傳曰,允。
○庚戌三月二十九日申時,上御興政堂。召待入侍,南漢試才御史同爲入侍時,參贊宮金始炯,侍讀官鄭羽良,檢討官趙尙慶,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申,記事官李重震,南漢試才御史柳儼,以次進伏。上曰,御史進來。儼進伏。上曰,入格者幾人?儼曰,六百七十九人矣。上曰,俱四技者幾人?儼曰,俱四技者無之,俱三技者,二十五人矣。上曰,沒技者有之乎?儼曰,有銃四中者及柳葉箭五中六分者矣。上曰,此是入三技者耶?儼曰,入二技者也。上曰,六兩幾步耶?儼曰,以三十步爲退,故絶無遠射者,只有一人,射三十五步矣。上曰,御史有所懷耶?儼曰,試才時,㚥僞百出,此皆由於勸武軍官及移屬軍官之類,皆是守禦廳所屬。而自京廳,各其所任,隨聞錄案,故身在他境之類,易致混入。此後則勿使京廳錄案,本府府尹精査充定,移送成冊於京廳,則似無濫雜之弊矣。上曰,分付守禦使,商量爲之,可也。{{*|出擧條}}儼曰,廣州兩班閑散,有觀武才,則欲觀光,百計竝入於軍案,過科後,嫌其納米,卽爲頉下,事甚無謂。故今番定奪追入軍案之類,一切坊塞。而但身居其土,操弓爲業者,不得觀光,亦非爲保障重地試藝之意。此後則閑散之業武者,區別定役,有科則使之觀光,臨亂則俾爲守堞,誠合事宜,以此申飭本府似好,故敢達矣。上曰,科時入案,過後圖出,欲出身而先生詐計,雖甚不可,而永定名目之言,所達良是,入錄軍案之意,分付廣尹,可也。{{*|出擧條}}儼曰,臣以雙嶺立碑事,曾有所達矣。其上中下三壇,上則將帥,中則軍校,下則卒伍。而只以一拳石爲標,其何以知之?立碑時,以文字記蹟似好,故敢達矣。上曰,致祭時則上中下三壇,各各爲標,可也。而不必各壇立碑,使府尹立一碑,略記蹟,可也。始炯曰,朝家旣許立碑,則記蹟之文,使府尹製之,恐不合於事體,令詞苑撰出,何如?上曰,守禦使,曾經文衡,且方帶守禦使,使之撰出,府尹董立,可也。{{*|出擧條}}上曰,今觀秋曹啓本,則道昌毒殺之端緖,頗有可得之路云。其家屬不無逃躱之慮,道昌家屬,令捕廳拘留事,先送注書,分付,可也。始炯曰,注書記事,出送兼春秋,何如?上曰,依爲之。始炯曰,秋曹啓本,臣亦見之,已得可疑之端,令王府擧行,事體當然矣。上曰,得端緖後爲之,可也。今日乃齋戒,亦令爲之,意有在焉。雖自秋曹爲之,各別嚴秘,可也。儼曰,故相臣尹趾善築小城於汗峯,以防窺覘之路矣。其後故判書臣閔鎭厚毁之,而臣意則更築小城,似宜矣。羽良曰,臣亦以守禦廳事,一次見其地形矣。旣築則不必毁之,旣毁則不必更築矣。上曰,此則一番送武將看審後處之,可也。柳儼先出。羽良讀高麗記,自明宗九年春二月,門下侍郞平章事奇卓誠,至逃匿者過半。上曰,下番讀之。尙慶讀,自十年春正月,至乃命。上曰,乃命下不可進講棄之,自秋七月讀之。尙慶讀,自秋七月,至以海安寺爲重房願堂。上曰,承旨讀之。始炯讀,自十二年春二月,至遂躋通顯。羽良曰,初板以奇卓誠美容儀善射御爲牽龍,其弊至於貪財賣爵。用人之道,誠難矣。古昔哲王,雖微末之官,必愼其人者,誠以此也。上曰,然矣。羽良曰,二板,李富欲紿殺西賊,反致穀米十萬之煨燼,待敵不誠實之害,乃至於此矣。尙慶曰,大凡治盜之法,唯當懷來安集,不聽則耀武勦滅,可也。而李富則不然。紿殺賊衆,反致倉穀之盡燒,國家之所托重者,將與相也。而其時以奇卓誠爲相,以李富爲將,其國政可推而知也。善當爲法,惡可爲戒,故敢達。上曰,然矣。羽良曰,仍文義有可達之事矣。因江監狀啓,聞淮陽等賊患,誠爲可慮。朝家旣已送御史安集,宣布德意,而聞御史之言,則必是銀店之民。政院亦以安邊銅店之民爲疑,銅店之民,果如是作弊,則觀其便否,卽爲罷之,似好矣。上曰,若宣布在上之意,則豈無感化之道乎?羽良曰,于學儒初則倜儻有氣槪,後乃娶義方姊,斬伐銷礫之餘,雖出於避禍趨福之意,而初雖好人,末乃如此,與漢時荀彧,頗相似矣。上曰,然矣。尙慶曰,鄭筠久知兵部,厭其請謁,紛如單騎出避。以此觀之,銓地公正之道,所當申飭矣。羽良曰,下番之言,是矣。國家用人,專在於吏部,而人君若知用人之道,則請謁等事,自然不行矣。上曰,然矣。羽良曰,第五板宋有仁伏誅之後,威福在上,庶有制大升之道,而賜酒慰諭。自是以後,大升益復縱橫,威命不出於明宗矣。尙慶曰,明宗乘此機,正李義旼之罪,不過一號令間事,而不得爲之,可慨矣。大抵觀史之法,與經書有異,無微辭奧旨,可以逐張仰達。而古之治亂,皆載方冊,觀其昏亂,深思何以致此之由,觀其治平,亦思何以致此之要,善可爲法,惡可爲戒,不但臨文討論而已也。上曰,其言是矣。羽良曰,秋九月一事差勝而,九百九十餘人受賂盡放,如是而豈有懲勵之道乎?上曰,雖是小勝之事,無可論矣。羽良曰,臣以近來事,可慨然,此段愼擇守令,嚴飭贓法之意,亦有可取。雖以我朝事言之,居下守令,有准期不敍之法。曾在肅廟朝,亦有申飭,而近來赦令頻數,不待淮期,輒已收敍。六月殿最之居下者,或有未及十二月都政,而遽除守令,殊非嚴命令甲之意,各別申飭於銓曹。從今以後,守令之居下者,無得於限內除拜守令,宜矣。上曰,予嘗欲申飭而未果矣。非准期不敍,乃經二年乃敍,而所達之言是矣。更爲申飭於該曹,可也。始炯曰,申飭該曹之敎,乃居下守令,審愼於檢擧之意耶?上曰,然矣。始炯曰,初一日常參時,承旨不可不備員,而右副承旨遞差之代,旣有過國忌後開政之命矣。在前如此之時,亦有開政差出之例,明朝政官牌招,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數}}諸臣以次退出。
==3月3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吳光運{{*|在外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式暇}}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貞熹王后忌辰。
○趙顯命啓曰,明日經筵,取稟。傳曰,停。
○金始炯啓曰,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國忌正日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申致雲,受由過限,卽爲牌招,而今日政,新除受承旨,待下批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朴乃貞進。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鄭壽期進,參知李春躋服制,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
○吏批,以吳光運爲承旨,尹就咸爲持平,沈星鎭爲正言,柳儼爲副校理,沈泰賢爲副修撰,柳重鼎爲司圃別提,申義集爲司宰僉正,李普春爲司饔主簿,崔宇泰爲直講,申宅夏爲典籍,李顯謨爲司僕正,林象台爲醴泉縣監,朴溟羽爲海美縣監,吳命新爲慶尙監司,李垕爲開城敎授,金泰衍爲平壤庶尹,兼學正金楚直。{{*|單付}}折衝李東元,今加嘉善加資事,承傳,左副承旨吳光運,右副承旨金始炯。
○兵批啓曰,僉知金禹器,以年老之人,除授本職之後,僅爲肅謝,而病症添重,萬無供職之望。尹維績素抱奇疾,源委深痼,近又添劇,無路上京肅謝,俱爲呈狀乞遞。金禹器老病如此,尹維績上京無期,則不宜虛帶職名,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同知李遇聖呈狀內,本職之除,惝怳感激,卽謝恩命,而肅謝歸路,所騎驚逸,墜落重傷,人鬼莫分,萬無復起爲人之望,斯速遞改云。病勢如此,則不宜虛帶職名,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接宣傳官廳牒報,則宣傳官元重采與先進伴直之時,發怒於廳風間事,語多不擇,擧措顚倒,至書不仕於番間,自本廳不可復爲請番,斯速入啓處置云。雖是年少氣銳之致,擧措如此,而旣書不仕,則不可仍置,依例汰去,何如?傳曰,允。
○兵批,副護軍柳復明、李匡德、吳光運,副司直申昉、尹惠敎、李瑜、鄭來周、李龜休,副司果南泰溫、金時芳。{{*|竝單付}}
○金應福,以工曹、漢城府言啓曰,再昨草記批旨內,昌德宮寶慶堂一體洗滌事,命下矣。臣等與中官,眼同奉審後,自今日一時始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曰,新除授左副承旨吳光運,時在京畿高陽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編修官李著書啓,臣敬奉聖批,往諭于江華府上道鎭江村,奉朝賀崔奎瑞處,則以爲臣冒死自列秪伏以俟。伏蒙聖慈寬宥,嚴誅不加,近侍宣批,開釋之敎,實非尋常。而至於量力登途之諭,尤出於軫念微臣之至意,奉讀再三,不覺涕淚之盈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工曹、漢城府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諸處修改事,今方始役。役處浩大,掘土運土之際,役夫出入,當從便,而只有宣仁門開閉,往來稍遠。若自通化門取路,則軍丁出入,便近功役,似可易就。自今日限畢役間,通化門亦令開閉,以爲取便運土之地事,分付該曹,取土吉方,問于地官,則甲庚方爲吉云。自役處含春苑、馬東山爲甲方,取土往來,此甚便近,含春苑、馬東山之間,便宜取土,以爲運塡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御營廳言啓曰,來四月初一日,本廳習陣日次。而大將臣張鵬翼,旣有昌慶宮修理看役,而□□習陣,係是軍務重事。而今此上番鄕軍,則連以有故,一不行操,每每停止,亦甚可慮。當日則令京兆次官,代進看役,仍爲行操,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明日常參時,諫院當爲入侍,而大司諫金尙奎再度呈辭,留院。司諫宋必恒在外,獻納李宗白未肅拜,正言尹志遠未署經,正言沈星鎭奉命在外,無推移入侍之員。未肅拜人員,待明朝牌招,以爲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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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式暇}}。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章敬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數百里動駕,連日觸冒風埃,恐不無勞傷之節,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近日益復完復如常乎?臣等不勝憂慮,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展禮園陵,伸三年經營之情,感幸之極,追慕罙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尤切欣忭,予則情禮旣伸,不知所憊,而氣亦如常矣,嬪宮氣候差勝後一樣矣。
○鄭來周啓曰,大駕旣已還宮,諸道監司,勿爲留待境上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兼春秋李瀁,以判中樞府事鄭澔疏批傳諭出去,預備兼春秋張斗周,以存問事,今又出去,預備不備,李瀁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單李日瑞。
○傳于金始炯曰,閔判府事問安後,尙在闕中,則當爲引見,遣史官傳諭,如已出去,則明日,當爲引見,入來事,遣史官傳諭。
○假注書權賢,書啓,臣承命馳往于安國洞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所住處,傳宣聖旨,則以爲,臣方欲請對陳情,而遠陵動駕,還宮屬耳,或恐此時引接,有妨於攝養,姑待數日矣。下敎至此,不勝惶感。明日謹當進詣閤外,恭俟指揮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鄭來周曰,判敦寧黃欽,以耆舊之臣,淸儉荒野,嘗嘉其志,今觀忠監狀啓,心甚傷悼,喪葬等需,令本道,各別題給,造墓軍,亦爲量給,以表予意。
○鄭來周,以魂宮忠義,以三獻官意啓曰,本宮祭享時,亞終獻官與諸執事,則先詣享所,香祝來到之際,祗迎後,就次致齋,自是規例,而氷庫別檢鄭壽崗,見差齋郞,終不入來,殊未知其事故之如何,而日已向晩,事勢窘急,故不得已以預差尙衣直長權浻,陞實行祀,而莫重祭享,無端不來之狀,誠極駭然,不可無警責,鄭壽崗罪狀,令攸司稟處,何如?傳曰,事極無據,令攸司,從重科治。又以禮曹言啓曰,私廟展拜,常以每年季春稟定事,曾已命下矣。展拜吉日,以何間推擇乎?敢稟。傳曰,以望前,推擇吉日,可也。
○又以禮曹言啓曰,私廟展拜吉日,取稟草記,傳曰,以望前推擇吉日,可也事,命下矣,卽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十一日平吉,十五日大吉云。此兩日中,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以十五日定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宗廟夏享大祭親行事,已爲啓下矣。《五禮儀》,有大祀後,陳賀訖,行飮福宴之文,而本曹謄錄,則每以近年以來,竝爲停止爲辭,而有權停之命矣。今此親祭時,陳賀飮福宴等節目,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亦權停。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曾因慶尙狀啓,逆魁鼎佐同生兄錫佐,出繼於其叔峻,而禮曹葉作中,無載錄處,旣無啓下文書,則不可以出繼施行,錫佐子等,更爲成冊,修正上送之意覆啓,分付本道矣。卽接本道都事沈一羲所報,及該邑所報成冊,則逆魁鼎佐緣坐人等,査出列錄以來,而鼎佐同生兄錫佐,曾已物故矣,庶妹貞伊,依例全羅道、珍島郡,緣坐爲婢,同姓姪子鶴守,興陽縣鹿島鎭,流三千里緣坐安置,而右罪人等,時囚陜川郡,發遣府羅將,仍令押送于各其配所,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大駕旣已還宮,假內乘崔定,依例減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寧陵擧動時,闕外各營都監軍兵入直處,依兵曹節目,準一百名添入矣。今已還宮,依前以五十名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留都水原軍中,因病物故者,依上番軍例,米布題給事,旣已啓聞矣。臣於宗廟前路,親承聖上惻怛之敎,正木三疋,白米一石,因聖敎,別爲加給之由,分付軍校等處,使之着實斂屍運去,而病軍十二名處,亦爲覓送藥物,留都軍兵等,累日露處,自上特爲軫念,今又駐馬勞問之意,一一曉諭軍中緣由,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南漢山城別遣御史試才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初八日、初十日,俱吉云。御史下去後,以此兩日中,推移設行,規矩單子,依前例書入,而規矩落點後,追磨鍊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答咸鏡監司尹陽來疏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察任。
○答判府事李宜顯疏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念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引咎,其須善攝,俟間上來,以副至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鍼醫看病。
○咸鏡監司尹陽來疏曰,伏以臣,以不才衰癃之質,猥受隆寄於重藩大無之地,夙宵憂懼,恐蔑涓埃之效,以孤委托之盛意,故莅任以來,殫竭心力,不遑飢渴,牽補架漏,救焚拯溺,而才不副誠,計未入量,焦悶勞悴,疾病乘之,痰火衝升,胸膈煩憊,日食不再,而猶未能知味,夜睡多失,而或至於達曙,肌肉銷鑠,氣力澌頓,種種危苦之狀,猥不敢悉陳,雖欲一日之將息,無奈衆務之煩委,强勉酬應,愈益憊敗。今則眞元虛脫,精神昏眩,前忘後失,左顚右錯,涔涔厭厭,如將淪入地底,顧此病狀,決難猷爲於賑活飢口之策,若使一朝,馴至於僵臥不起,不能强勉之境,而賑事壞敗,民生盡劉,則雖誅殛臣身,無補於己死之民矣。目下災邑民事,萬分切急,雖以邑之大小,災之淺深,或有差等之少異,而大抵見存之穀,則毋論會內外,槪無一二月之儲矣,以一道之穀數,計一道之人口,留俵各邑外,盡括移出,且以嶺東、嶺南未來之穀,公私南北貿聚之物,合算分排於七邑之民口,亦皆有一朔餘不足之患。況北運阻於風濤,東船杳無歸期,方使各就隣近,推移充給,有若寒乞兒朝貸夕炊之家計樣子,而此亦爲一旬計耳。嗣此以後,缾罍俱罄,束手無策,至於嶺南移轉,尙無擧行聲息,萬有一分蹉跌,勢將立視其死,在今籌策,時刻爲急,而以臣之病頓精力,憒昏神思,萬無周旋接濟之路,百爾思量,惟有早先陳懇,啓請處分,庶可爲救民報國之圖,故玆敢疾聲馳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矜悶臣病勢之日就沈篤,諒察此民命之方且近止,啓先遞罷臣職,擇遣有才識强健之人,以濟一方顑頷濱死之數十萬生靈,而仍命有司,重勘臣不效之罪,以勵他人,不勝萬幸。臣無任瞻天跼地悶迫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疏曰,伏以今番動駕於累日之程,省謁園寢,克展孝思,回鑾平寧,欣抃之情,中外攸同,臣,日伏奉批旨,諭以先爲入京,益增感惶,寸寸前進,祗候路次,仍將發向京裏,而所傷身軀,轉覺浮高,不能植坐於馬背,觀瞻駭怪,以此䟸盭醜惡之形,不可近傍都城,左擔右曳,還投舊巢,咫尺脩門,如隔雲霄,回望耿結,但有涕淚,伏乞聖明,察臣萬無自力之勢,亟命鐫削職秩,仍治不遵敎令之罪,以嚴義分,不勝大願。臣無任悚蹙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3月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病}}。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章敬王后忌辰。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又啓曰,卽者,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因聖敎,來詣賓廳矣。傳曰,引見。又啓曰,右副承旨李春躋,同副承旨金應福,今日竝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獻納許沃啓曰,臣於昨年秋,得蒙恩暇,歸省病父,累叨言地,一未趨承,尋常惶隕。其間,以眞儒減律事,重被諫臣之論劾,以至勘罷,投閑置散,分甘自適,當此園陵幸行之日,不敢屛伏,纔到私次,除旨遽下,動駕隔宵,不暇他顧,黽勉出肅,仍參陪扈,而第其危蹙之踪,終有所不可因仍者,蓋臣之向年一啓,實出於深惡眞儒之擅弄權柄,嚴斥眞儒之扶植逆鏡,而此在於未聞筵敎之前,則其所擬律,不過爲斟量得中之意,卒非有一分容護之念。而情外之斥,至發於言地,此已臣言議粗淺,不能見孚之致,況今罪名益著,重論繼發,則臣以當初減律之人,尤不可一刻仍冒於臺次,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獻納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三月初二日午時,上御熙政堂,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引見入侍時,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右副承旨鄭來周,假注書金聲大,記事官李日瑞,記注官睦趾敬,入侍。閔鎭遠進伏曰,數百里之地,累日動駕,勞攘撼頓之餘,聖體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上曰,少無所傷矣,伸累年未伸之至情,氣頗疏暢,水剌亦勝於前日矣。鎭遠曰,廻鑾萬安,而翌日甘霔大霈,尤爲欣慶,始也天屢出災異,此仁愛殿下也。今又休祥荐臻,此眷顧殿下也。天之仁愛眷顧若此,未知殿下,將何以仰答耶?臣願殿下,謙虛寅畏,無自聖自用之病,接下思恭,無慢罵折辱之失,一心對越,仰答天心,是臣區區祈望之心也。上曰,勉戒之言,好矣,各別體念焉。鎭遠曰,伏聞陵幸時,臣之老母,有食物題給之命,臣則無毫分補益於國,而殿下曠絶之恩,去益隆厚,旣命致祭於先臣之墓,又致食物於老母,臣之閤門老幼,雖皆隕首結草,將何以報效萬一乎?只切感泣而已。上曰,旣臨其地,何不致祭於府院君之墓?府夫人尙在,豈無食物題給之事乎?鎭遠曰,乙巳殿下,下敎于賤臣,謂臣家,必有景廟御製,使之搜覓以納,其時,臣自謫新歸,家屬未及咸聚,至於家間箱篋之屬,亦皆散在京鄕,故不得搜出,只得絶句一首以進矣。其後丁未六月間,偶閱家藏舊篋,得御製加足帝腹論一篇,蓋往在庚辰、辛巳,仁顯聖母,寢疾彌留,臣兄弟,祗承肅廟之命,出入大內,朝夕承候,其時景廟,長侍聖母之側,聖母,每令景廟與臣等,討論文字於前,此篇,卽其時所得而寶藏者也。旣搜得此篇,擬待後日登對而進矣,未及進,而臣被罪下鄕,故尙在臣佩囊中,今始敬奉以進矣。蓋是時,景廟春秋十三歲,而非但文理贍暢,命意措辭之際,義理正當,人君待下之禮,士子自守之義,說盡十分道理,可見其時聖學,已臻高明,而後王後臣,所宜服膺而體行者也。伏願殿下,不但追慕感愴而已。必思所以遵奉遺訓,毋或有違也。區區祈望之忱,於此益切矣。上曰,上之。鎭遠傳之小宦,小宦上之。上曰,今見御製、御筆,追慕益切,列聖御製開刊時,當印入而未及矣,景廟賜卿家之意,誠非偶然,卿奉此以歸,以爲卿家之寶藏,模寫一通以進,可也。鎭遠曰,然則模寫時所入諸具,分付各司,使之進排乎?上曰,依爲之。鄭來周曰,出擧條爲之乎?上曰,大臣親承下敎,何必出擧條?鎭遠曰,臣進此御製,仍有所達矣,臣於庚辛侍疾時,仁顯聖母,嘗下敎曰,世子天性至孝,朝夕不離側,愛敬此身,有過於私親。其往省私親也,亦必告予,不敢自擅,自予病後,若値添重之日,則亦不敢告予往省,予覺其然,必使之往省,然後始往,聞其私親,或與之附耳密語,雖未知所言之何事,而世子輒默然不應,以此至被毆打,涕泣而歸云,尤爲可愛可矜云云,是時景廟春秋甫過十歲,而其孝行之純篤如此,其善處人倫之變又如此,及至聖母禮陟也,哀戚踰制。其迎哭返虞也,路上哭不絶聲,群下莫不感動,雖大舜之孝,何以加此?夫景廟沖年盛德,知之詳者,莫臣若也。若後人不知其如此,而遽以辛丑以後事,非由於群奸之幸有疾恣欺蔽,而謂盡出於睿裁,則其貽累受誣,當如何哉?臣每念及此,心肝如割,乙巳之首陳袖箚者,斷斷血忱,只在於此矣,其後疏章間,有敢以景廟本然之德,歸之於桀、紂、幽、厲同賦之性者,雖出於未詳沖年聖德之致,而其言,極爲未安矣。臣每欲以仁顯聖敎,一陳於殿下之前,而事涉內間,惶恐不敢矣。臣今老病將死,臣死則此事,殿下孰從而聞之?敢此冒死仰達矣。上曰,疏章間所言,誰所爲耶?鎭遠曰,任徵夏疏出後,章疏紛紜,其時諸疏中有此語,故臣深以爲未安,行語間及之,而其人姓名,則不能詳記矣。然其人豈有誣逼先王之心,而有此語乎?但其下語,不能審愼,故臣以爲未安矣。上曰,承旨知之乎?來周曰,臣其時,在外任,朝報不能一一得見,故無所知矣。上默然良久。鎭遠曰,臣恐先王懿德,或至泯滅,故有此陳達矣。上曰,他事,未能詳知,而景廟在東宮時,誠孝之極至,處事之盡善,宮中之人,至今稱頌,予亦稔聞,而不知仁顯聖母之有此下敎矣,今聞卿言,追慕景廟之心,益切于中矣。鎭遠曰,臣仍此,而又請以其時事,仰達矣。仁顯聖母大漸時,嘗下敎於臣等曰,甲戌復位之後,未久,朝議以爲,世子私親供奉等節,當與諸妃嬪有別,自是宮中人心,率皆傾嚮於某處,宮中舊法,妃嬪家內人,無敢出入於大內近處,而某處內人,則常常往來於寢殿,至有穴窓窺見之擧,而寢殿宮人,莫敢呵禁,事極寒心,而無可奈何,卽今予病,症形極怪異,人皆謂必有所祟,宮人時英者,多有可疑之迹,亦不無現露之事,而何人敢告於主上,而主上何以知之乎?只予備受苦楚,今至多年,已無回蘇之望,卽今所願,惟在速化,而猶有進退,如是彌留,苦哉冤哉。仍泫然下淚,臣至今追思,心肝如割,昇遐後獄發,臣以史官,入侍於親鞫時,判義禁李畬,進請罪人雪香問目,則肅廟以雪香罪狀,縷縷下敎,而出入寢殿,穴牕窺見一款,果入於問目中,罪人時英,亦承款伏法矣。其後乙酉年,臣以承旨,在政院,大司憲李塾,以鄕儒之疏,論罪南九萬等,請對請罪鄕儒,則肅廟命竄李塾,仍特命臣入侍,敎以李塾敢請對伸救南九萬,此予堤坊不嚴之致,南九萬罷職,臣對曰,李塾遠竄,似過重。且南九萬,曾以得罪名義,被罪,旣已放敍,今又因塾言而罷職,則有同怒甲移乙,恐爲未安云,則肅廟敎曰,此非移怒之比,堤坊不嚴,故如塾輩,敢發此言,將至義理晦塞,不可不更爲罷職矣。仍敎曰,將欲親行酌獻禮於敬寧殿,知悉,臣退出後,酌獻禮祭文,親製,下本院,今雖不能盡記,而有曰積痛少伸,義理猶晦,世道至此,寧不惋慨?此文入錄於御製冊中矣,此等事,或恐殿下,未及詳悉,敢此冒死仰達,願殿下遹追先志,毋使此箇義理,少或有晦,則聖考、聖母在天之靈,亦必悅豫於冥冥之中,倫常義理,庶不至斁塞矣。上默然良久曰,更思所達之言,悲慕益新,卽今此義理,不至晦塞,未知卿所言者,有意而發耶?鎭遠曰,非有他意也。臣今老病將死,故備陳其時聞見,以爲畢義之地,欲使殿下知之,俾義理不至於年久而晦昧也。上曰,豈有如此之事乎?此義理,終無晦塞之理矣。仍令少退,諸臣,出閤門外,有頃,復入侍。上曰,向者入侍時,已有更見之意,昨日欲爲引見,而卿必勞憊,故使之來待於今日,予則何憊焉?氣頗疏暢,故氣升眩氣等候,自然減却矣。且卿之所欲陳情者,何事耶?鎭遠曰,臣之今行,只欲一謝恩命,從容退歸矣,頃日筵中,伏承聖敎,使於回鑾後,久留城中,仰認聖上不棄舊物之至意,在臣區區下情,亦豈不欲仰體聖意?仍留從仕,而第臣情勢,決難從宦者,不止一二,臣請悉暴悃臆而歸矣。自逆亂以後,殿下雖曰,聖誣無未辨之慮,而臣則以爲,聖誣尙在未辨之中,蓋甲辰大喪時,中外皆認爲先王無疾暴薨,而夢、顯、維賢輩,做出凶言,以驚惑之,其時逆亂,藉此聲言,今日人心之未定,皆本於此,而當初症候本末,尙未昭示中外,則可謂聖誣已盡辨暴乎?此臣所以不可從宦者一也。臣之向來所被罪名,至重且大,或曰誣上不道,或曰犯分悖義,或曰世執國命,無非極惡大罪,幸荷聖上曲加容貸,薄施譴謫,而旋降宥命,又以本心無他等語,屢煩下敎,生死肉骨四字,不足以喩其再造之恩,而人臣負此惡名,實無以自立於人世,況敢擧顔於朝端乎?如是而晏然於百僚之上,無所顧恤,則是眞無忌憚之小人也,臣所不忍爲也,此其不可從宦者二也。臣於辛丑年,待罪崇班,先王忽下代理之命,臣與諸大臣相議曰,聖候尙在違豫中,早晩當有此擧,而今日是卽位元年,此時遽有代理之擧,則群情缺然,聽聞驚惑,不可不力爭連籲,而不得請,卒有非常之下敎,大臣驚惶罔措,歷問于諸臣,臣職秩最高,故首對曰,上敎如是懇迫,請依丁酉已行之節目,何如?翌曉聯箚時,臣雖未及知,而見其箚辭,則蓋用臣之言也。其時四大臣,以此竝被慘禍,臣則以同事之人,只被竄謫,獨免於禍,死者有知,能無愧乎?乙巳赴朝後,妄以辨先王之誣,彰先王之德,爲第一急務,作爲袖箚而進之,將欲繼請伸雪諸臣之冤矣,袖箚未蒙採納,而因他相之箚陳,殿下快賜伸雪,且施褒典,臣不敢更陳情勢,因仍行公矣,今則其時大臣,又被追削之典,抱冤泉下,而臣以當初同事之人,獨爲揚揚從仕,則他日死從地下,必唾臣面矣,臣豈忍爲耶?此其不可從宦者三也。《肅廟實錄》,設廳多年,久未汗靑,臣間承摠裁之命,數年董役矣,臣等被罪屛退之後,聞時議,以其所纂修者,謂多謬誤,至有稟命釐正之擧。夫肅廟盛德大業,傳之萬世者,惟在實錄,臣子追報之誠,亦惟在於實錄,於此而有所未盡,則其罪,如何?諸臣多以此被罪,判府事李宜顯,以其時主文之人,以此引罪,至今屛退,臣以數年摠裁之臣,何可獨逭刑章乎?此其不可從宦者四也。向年任徵夏之被竄也,臣陳達於筵中曰,臣見徵夏之疏,其主意與臣箚同,徵夏被罪,則臣亦何敢自安乎?以此引罪,則殿下敎曰,何必過嫌乎?臣泯默而退矣。今者徵夏,朝廷論之以逆,將欲亟正邦刑,夫徵夏,不能審愼於文字,誠有罪矣,其疏主意,欲明先王之有疾,以彰本然之聖德,則一亂二字,蓋指鏡、儉輩而發,謂之誣逼先王,決非其情,昔在肅廟初年,許穆以孝廟昏亂之朝等語,敢發於筵中,其後庚申年,始論其罪,臺啓請以遠竄,肅廟只施削黜之罰,夫直斥孝廟以昏亂者,罪止削黜,泛下一亂二字者,罪至極刑,國家用法之前後各異,臣不敢知,而徵夏被竄之日,臣猶不安,有所引嫌,及今就刑之日,臣尤何敢出入朝班乎?此其不可從宦者五也。臣於乙巳前在鄕時,聞秦再奚力辭圖畫虎龍之像,心頗嘉之,而未詳實狀矣,入朝後,再奚來見臣,臣問其事實,則果如臣所聞,臣意以爲,微賤者能如此,朝家宜有褒嘉之典,乃敢陳達於筵中矣,及臣罪廢之後,伏聞說書韓師善上疏訟其父,謂臣奏達之後,再奚來言其爽實,則臣怒之,捽曳再奚而黜之云,臣旣聞再奚之言而陳達,則再奚豈有謂臣爽實之理,臣豈有捽曳再奚之事乎?雖然,果如其言,則是臣白地做出無根之說,欺誣聖聰也。事雖微細,欺君之罪至大,臣何敢一刻自安乎?此其不可從宦者六也。臣之不可從宦,大略有六,情迹如此,而尙可以冒居大臣之列,出入班行乎?殿下縱欲哀隣而曲貸之,不復加以刑辟,亦宜放棄田里,使之杜門省愆,是臣至願也。臣何敢因留都下,晏然供職,有同無故之人乎?區區情私,敢此冒死仰達。上曰,初達之言,批旨已言之,而向者儒臣趙明翼,亦以此陳達,故有所下敎矣,卿未及聞之耶?鎭遠曰,臣未能詳知,而仍趙明翼,略聞其槪矣。上曰,彼一節,付諸先天之後,今不可如是復言,而藥院無罪,卿,曾爲藥院提擧,亦知此例矣。凡藥房逐日啓辭問安,及再啓口傳啓辭,皆出朝報,而不出朝報之說,予甚怪矣,景廟議藥事,雖有所云云,辛丑以後,豈知有甲辰八月之事耶?卿亦不知,雖在藥院之臣,豈可爲驚動之事乎?其時事,予皆知之,雖卿當之,想亦難矣,以古觀之,大漸之時,藥院問安未及爲之者,亦多有之,而卿以此爲義理,欲爲曉諭耶?宣廟二月初一日,亦是意外,故其時,有進御時以滯氣至此之說,明廟朝,又如此,前後若有如許事,則皆疑後嗣王乎?人之父兄子弟,何以異也?鎭遠曰,上候,雖有微恙,藥院必啓辭問安,出朝報,只以朝報見之,則外人何以知症候輕重乎?藥院,閤外口傳啓辭,及廚院移直侍藥廳等事,外人始知上候之危重,無不驚動,外方人上京者,目見京中震動之狀而歸傳,則外方亦皆聞知矣。其時,臣則未見朝報,而人傳閤門外口傳啓,或有不出於朝報者,廚院移直,大漸時,始爲之,故移直之報,與諱音同傳,語未畢,上曰,卿之上來,予以爲是,而見書啓之後,知其有留住之意,卿已入來,則如是從容去就宜矣,以今番措語見之,卿之病痛,尙不祛矣,予以勉思自保之意,前已下敎,卿亦記有耶?向日優遊京鄕之敎,亦此意也。若性偏難克處,不能克將去,終至於得罪,則予以追慕仁顯聖母之心,雖欲容貸,國法存焉,將爲奈何?卽今相職有闕,予豈不欲拜卿?而以愛卿之心,欲閑養西樞,使之自往自來,優遊於京鄕也。卿且奉府夫人,今若固執留京,則亦非所以待卿也。卿若從容去就,則卿雖不欲往來,予當勸矣,卿之今番上來,誠是矣。而如李判府事之留疏卽行,望望然去之者,豈不非乎?卿之兄弟,設令國人皆曰,有二心於國,予則決不信也。卿兄盡心國事,自然爲取怨之道,而其斷斷血忱,非但予已知之,先朝亦知之,故終始用之矣。辛丑以後,雖有怪鬼輩出,而予固知卿等,決不參涉於其中也。鎭遠曰,縷縷下敎,有若家人父子之間,臣雖無狀,豈不感激涕泣乎?上曰,爲國建儲,國之大事,苟有人心者,豈無其心?然而若有計較禍福利害之心者,非純心也。其時事,予雖在私第,猶有默想者,而迹其擧措,未免其如彼,此一節,予常慨歎,須髮盡白之范鎭,定策英宗之韓琦,若有一毫私意之挾雜者,則誰謂之純心乎?予於李頤命,每稱以憂國忘家之書壁,此則非負國者也。而其中有死生禍福之心,參錯於時象者,則予雖不學,必不以爲予而恕之矣。伊時事,亶出於爲景廟,爲先王骨肉,則可謂爲宗社大計,而若出於死生禍福之慮,則果如何耶?其時予欲力辭矣,予身不足惜,而聖母有先王血屬之敎,故不得已奉承矣。俗語,以東宮爲潛龍,民憂國計,何所關涉?而孝廟潛邸時,亦有辭位之疏,予安得爲晏然耶?其時卿及他人,予固知斷然有爲國之心,而其中浮沈之人,動於死生禍福者有之,予前欲言之,而至於閉閤時,始言之矣。德修、盛節之招,殊極凶悖,桁楊之苦,雖曰難矣,其敢爲此等語耶?己巳以來,辛巳有一條路疑之之端,彼受疑者,亦疑卿等之負景廟矣,伊時事,不過孤雛腐鼠爲之,而有疑阻之心者,倂與其大者而疑之,卿等能割斷其孤雛腐鼠,而只以建儲爲國家大計而已。則卿等之道理可矣,予之被誣可辨,而不此之爲,有如李倚天者,欲爲淸脫天紀等,鄭判府事之疏,亦爲伸救德修,彼凶惡之輩,姑不足道,而其中不然者,亦頗暗疑之,將信將疑之中,見乙巳擧措,尤以爲疑,此亦無足怪矣,而卿等之擧措,亦未能灑落光明也,皆宜自反處也。是以逆鏡,本懷梟獍之性者,而敎文凶言,於是乎出矣。又有靑天白日之語,而以至於戊申之變,思其根本,則皆有所以然矣,若無德修盛節之招,則豈有此等事耶?維賢,本不能爲凶惡者,自是膏粱子板蕩者,渠安能辦得此事者耶?不過爲人誑誘而然也。鎭遠曰,幽暗之事,外人無以知之,而臣以獄案見之,則德修盛節等承服之招,極其凶悖,而考其實,則虛妄之端,節節綻露,至於德修事,臣再次仰稟,昭訓之死,果有所疑乎云,則殿下豈不以極虛妄極怪異,爲敎乎?上曰,卿雖曰虛事,若無德修盛節之措辭,則渠等安敢爲此言?且雖曰誣服,言有可言者,又有不可言者,何敢爲此凶悖之說乎?鎭遠曰,其招,皆虛妄,則是誣服也。旣曰誣服,則非逆也。其時殿下,欲施以誣告律,臣以誣告與誣服,情狀各異之意,仰達,則殿下豈不以爲然乎?上曰,雖然,今何能以其文案,出示於凶逆輩乎?鎭遠曰,殿下每以鄭澔,伸救德修爲罪,而臣頃者,取來其上箚時本草而見之,則元無徐德修三字,澔果老昏不能記,則固不足道,若殿下,偶然錯記,似當有開釋之擧矣。上曰,分明有之,故批答有言德修事者矣,鄭判府事,何時上來耶?來後,卽爲之矣。鎭遠曰,乙巳三月上來也。以批答分明有之爲敎,取考乙巳三四月《政院日記》,則可以知之矣。上曰,如是之故,梟獍之輩,爲此凶惡之言,雖不曉諭,朝廷之人,豈不知其言之爲凶惡?而鏡、虎血黨,則雖有曉諭,必不信之,國家處事,徒爲苟且之歸而已。且事旣堂堂正正,則雖有凶言,於我何有?雖在百世之後,公者見之,則自當有公論矣。鎭遠曰,臣亦何敢謂凶逆之輩,因此曉諭而回心乎?若有曉諭之擧,則他日愚氓,庶無誑惑之患矣。上曰,以今觀之,卿之病痛,尙不改矣。勿論誣服與否,其一節,予欲嚴其界限,故上年八月處分後,明君君臣臣之大義,而聯箚代理之事,旣已光明伸脫,卿無可辭之端矣。至於李頤命、金昌集則置之,而其所置之者,以其他事也。卿欲與其二人,同去就者,不亦過乎?鎭遠曰,當初所坐,同是聯箚事,則二人未伸之前,臣何敢自安?任徵夏事,又如此,尤何敢揚揚朝端乎?上曰,徵夏疏中所謂,明其本然之德者,雖與卿箚同矣,而徵夏,卽敞之至親,故意謂敞之死,或出於鏡、儉之手,有所慍憾,而敢爲此言,誠爲無據之中,其避辭措語,尤極無據矣。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而渠敢爲此言耶?許穆削黜事,用漢時夏侯勝之例,先朝處分,其意甚盛,而徵夏之事,則與此異矣。以閭閻人言之,不可向其子弟,說及父兄事,而況兄弟之間,君臣之際,敢用一治一亂之語,渠雖以今爲治世,予豈樂聞之乎?戊申凶徒以爲,觀徵夏之處置,探予之爲景廟眞假云,以常人之畏懼者言之,其時卽當撲殺,而予則不少動矣,此與窮凶極惡之人,猶有間焉。予不斷以爲逆,且欲從容取招,故臺諫方有設鞫之啓,而不爲允從矣,卿以徵夏,謂之任徵夏,卿其失言矣。且以此引嫌,極爲不可也。鎭遠曰,徵夏,卽敞之五寸姪也。許穆,以昏亂直斥孝廟,而只被削黜之罰,徵夏之一亂二字,蓋指鏡、儉輩,而謂之指斥先王,非其本情矣。上曰,其所用意,極其無據,以任敞之故,有所慍憾,敢爲此說,而及承未安之批,則其避辭中,恣意噴薄,任其所欲,安有如許道理?秦再奚事,今聞卿言,所謂捽曳之說,果爲孟浪矣,此皆出於疑阻之致也。大抵祛疑之道,必先祛自家之疑阻,然後可以祛人之疑阻,而至於不爲設廳之說,亦出於疑阻也。卿須先祛之,可也。卿之優遊自適,予當許之,而至若難安等事,決不可施也。卿須諒之,卿旣有京第,奉府夫人,留在京中,勿拘職事,時時出入於朝賀之班,於京於鄕,任便去來,爲好矣。鎭遠曰,臣有京第,今已賣作鄕家。上曰,然耶?鎭遠曰,臣之老母,常戒臣曰,吾年已過七袠gg耋g,汝亦位極人臣,更有何望?只母子相守於松楸下,以終餘年,是至願也。臣願歸鄕奉母,以終身焉。上曰,卿欲從容去就,予深喜焉。卿勿爲今明下去,而去時,言于政院,使予知之,而一番更見,或國有大朝賀,可上來乎?鎭遠曰,臣雖老病,其時量力,若可運動,則豈不上來耶?上曰,予欲有問事而召之,則亦當上來乎?鎭遠曰,謹當上來矣。上曰,如此則時象,自底平靜矣,予以卿爲或如李判府事,望望然去之事矣,今聞所達,心實忻喜矣。鎭遠曰,殿下曲軫至此,君臣之間,以禮進退,豈獨臣身之榮感?傳之後世,將爲美談矣。又達曰,御製模寫之後,勿用架子,臣當袖來而進之乎?上曰,依爲之。上又曰,府夫人平報,遣別監問知矣,近來連得平安耶?鎭遠曰,臣母素抱痼疾,絶無蘇安時,近來姑無別症,故姑不至委頓矣。上曰,深用喜焉。鎭遠曰,見母書,則姑不知有食物之命,而以自上送掖隷存問,感極涕泣云矣。大臣,仍先出。來周曰,筵說,自前有啓下之例,今番筵說,亦爲啓下乎?上曰,此非啓下之事,但申飭書出,可也。來周曰,今此陵幸後,凡係畿民蠲役省弊之方,自上曲加軫念,凡有瞻聆,孰不感動?上曰,四邑大同蠲減事,已出於擧條乎?金聲大對曰,姑先出于榻前下敎矣。來周曰,畿內痼弊,臣有詳知者,故敢達矣。畿內束伍軍額甚繁,各邑民丁,無不入於軍額,而束伍軍中旗隊摠,及將官輩,巧作名目,取斂於軍民者,其數無限,將官之時任及曾經者,又稱以婚喪賻助,收斂亦多,且有哨還上爲名之穀,而中軍將官輩,主管糶糴,糶糴之際,皆爲將官輩所消花,民間升穀所分者,秋捧時,皆至一斗穀,或有稽納者,則往往掠奪牛馬,其爲弊孔劇矣,請自今以後,嚴立禁條,旗隊摠及將官輩,如前收斂者,隨其現發,繩以軍律,哨還上則屬之各其官,使之自官糶糴,何如?上曰,此則各官所當嚴禁,不必自朝家禁之也。其所嚴禁,惟在守令,守令當極擇,則自無此弊矣。諸臣以次退出
==3月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呈辭受由}}。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韓德良{{*|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午時,日暈。
○下直,谷山府使沈埈,牛峴僉使洪九範,玉浦萬戶李命樞。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又啓曰,卽者,校理柳儼,因掌令崔致重疏,謂有情勢難安,卽爲徑出,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朔書不書,不得懸頉事,曾已申飭之後,校理柳儼,副校理權爀,吏曹正郞鄭羽良,副司果李光溥,監察朴泰彙,副校理趙明翼,今二月朔朔書,不爲書進,竝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伏見慶尙都事沈一羲狀啓,則只書故相臣姓字,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疏漏,事極駭然,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從重推考。
○又啓曰,卽伏見江原監司李衡佐罪人已玄淮陽府到配啓本,則提擧京畿前監司趙最壽狀啓,而只書其姓,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不察,殊涉疏忽,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傳備忘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牛峴僉使洪九範處,給送。
○又傳曰,明朝弘文提學牌招。
○又傳曰,明日晝講爲之。
○鄭來周啓曰,訓鍊都監、禁衛營、御營廳、禁軍別將、扈衛廳、隨駕與留都軍兵,回鑾後,無事與否,問啓事,命下矣。招問各軍門執事,則御營廳、扈衛廳留都軍兵,皆無事,隨駕軍兵中,訓鍊都監步軍三名,禁衛營標下軍一名,鄕軍二名,禁軍三人,中路得病,入城後,姑未差歇,禁軍卜馬軍二名,中路得病,不至大段,而入城後,姑未快差云矣,敢啓。傳曰,令醫司,藥物題給。
○傳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依例犒饋事,分付兩營,守禦廳,雖不隨駕,出往山城,與隨駕,其無異同,一體犒饋事,分付。
○金應福,以戶曹言啓曰,各道年終錢穀會案,例於翌年二月二十五日內齊到,則御覽會計,修正以入矣。各道會案,業已上來,而其中咸鏡道會案,過限後,今始來到。而本道監司移文內,會寧一邑文書,未及來到,以致過時云,事之稽緩,莫此爲甚。會寧府使,從重推考,監司及都會官,亦難免不能申飭之失,竝爲推考,平安道會案,尙今不爲上送,事極未安,平安監司及都會官,亦爲推考,御覽會計,待平安道會案上來後,修正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上林苑墻垣,去二月二十三日,發遣郞廳摘奸,則其前執頉東墻,擧皆修築,而西邊曲墻相連處,略有剝落,同近處墻底一庫,毁傷作穴云,故已令繕工監,卽爲修築,而連因有故,今始啓達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所管鐵峴鎭,在於黃海道載寧地,而自設立之初,募得鎭軍三百名,平時則以其身役,採納鐵物,各樣軍器打造,專賴於此。而且在於長壽山城之下,脫有事變,則別將,領率鎭軍及屯民,入守本城,設置本意,有非等閑屯田之比,故鎭軍等,勿侵他役事,定爲事目,百餘年遵行。而往在乙卯年,因本道監司狀啓,各處屯民抄出作隊之時,本鎭居民,亦在其中。其時將臣,具由陳達,本鎭則拔去抄案,日後有意外橫侵之弊,則重者守令論罪,輕者監色推治事,亦爲定奪施行。而逮至甲申年,釐正廳,減其軍額,定爲二百五十名,自減額數,本鎭凡事,漸不如前,而元額逃故,則猶幸無未充之弊者,蓋設鎭之時,鎭軍子枝,別爲定式,牒報都監,當該別將,隨闕充定,故二百五十名,則每年一齊應役,公私具便矣。年前鎭軍子枝四十二名,本官盡數罷定於他役,自是之後,鎭軍逃故,不得隨闕卽充,卽今未充之數,殆至四十名,所納鐵物之減縮者,亦至千餘斤之多,非特鐵物之見縮,旣甚可慮,若此不已,則元軍逃故,斷無充定之路,而將至於廢鎭之境,故自都監,以四十二名還給之意,累度發關,而本郡終不聽施,近來體統大壞,外方全不有上司之令,軍門分付,略不擧行,軍門凡事之不成貌樣,亦由於此,不可不別樣申飭,本郡所罷定四十二名,爲先還給本鎭,俾塡闕額,自今以後,鎭軍子枝,依前勿侵事,奉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在謫遭親喪者,許令歸葬事,曾有定式施行之命矣,卽者,全羅道、臨陂縣緣坐安置罪人金時發、金時述、金時吉,咸悅縣安置罪人金時逸、金時訥、金時喆等,代奴呈狀內,其上典,遭母喪云,依定式許令歸葬之意,分付本道,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因弘文館草記,副校理趙明翼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校理柳儼,以臺疏引嫌徑出,上番將未免闕直,副校理權爀,陳疏入啓,不得請牌,副校理趙明翼,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成均館官員,以同知館事意啓曰,今三月初三日,儒生課製,當爲設行,而大提學未差,限內不得爲之,今月內無故日退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觀象監官員,以領事提調意啓曰,頃日回還謝恩使引見入侍時,彼中書冊貿來日官李世澄,令該監稟啓事,命下矣。自彼中曆法改正之後,去上年,使譯官貿來所用方書,則多有闕漏,不可以成曆,故今番謝恩使之行,定送監官員李世澄,使之求覓以來,則御製《曆象考成》全秩gg全帙g眞本,及《數理精蘊》、《律呂正義》,竝七十三冊,以六十二兩銀子貿得,其殫心周旋,盡得禁物秘書,效勞誠爲不少。此外《欽定選擇》十冊,《交食稿》、《七政稿》,各七本,及《御定三元甲子萬年曆》一冊,《御定新法七政四解》,《萬年曆》一冊等,皆是曆家緊要之法,而此則渠以私財貿來,尤爲可嘉,參考前例,此等幹事之類,皆蒙加資之賞典,而今此世澄所貿來之冊,不但卷秩gg卷帙g之最多,亦以其私財,搜求曆家緊要之法,竝爲賷納,似當有別樣激勸之道,而姑先依近例,特爲加資,而同事譯官,參考謄錄,自本監,一體請賞矣,今行譯官金裕門,亦照例加資,何如?傳曰,允。
○持平尹就咸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措辭見上}}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措辭見上}}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措辭見上}}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措辭見上}}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措辭見上}}新啓銓選注擬,事體至重,不可不詳愼也,明矣。今番都政,寧陵參奉李漢誡,初以漢訥書入受點,數日之後,始以誡字,改付標,事雖出於無心,責難免於不審,請吏曹堂上,推考。唐津縣監李萬爀,賦性苛刻,爲政偏頗,信聽妖卜,稱以詛呪,二婢一奴,同時打殺,實口以鐵,挾屍以棘,倒埋於浦港橋頭。噫,殺人而窮極慘酷如萬爀者,前未或聞,以此手段,推之政事,可駭可愕者,非止一二,姑擧大者言之,萬gg莫g重軍政,專委於座首孫俊天之手,賄賂公行,低仰任意,所愛者,則雖富實丁壯,無不獲免,所憎者,則雖貧殘老弱,莫之或免,至於年過六十之人,亦皆勒定軍額,人心駭懼,怨聲載路,字牧重任,不可付之如此之類,請唐津縣監李萬爀,削去仕版。答曰,不允。末端兩件事,依啓。
○正言蔡膺萬啓曰,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措辭見上}}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措辭見上}}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措辭見上}}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措辭見上}}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措辭見上}}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措辭見上}}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措辭見上}}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措辭見上}}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措辭見上}}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措辭見上}}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措辭見上}}獻納許沃,以臣於昨秋,得蒙恩暇,歸省病父,累叨言地,一未趨承,尋常惶隕。其間,以眞儒減律事,重被諫官之論劾,以至勘罷,投閑置散,分甘自適,當此園陵幸行之日,不敢屛伏,纔到私次,除旨遽下,動駕隔宵,不暇他顧,黽勉出肅,仍參陪扈,而第其危蹙之踪,終有所不可因仍者。蓋臣之向來一啓,實出於深惡眞儒之擅弄權柄,嚴斥眞儒之扶植逆鏡,而此在於未聞筵敎之前,則其所擬律,不過爲斟量得中之意,本非有一分容護之念。而情外之斥,至發於言地,此已臣言議粗淺,不能見孚之致,況今罪名益著,重論繼發,則臣以當初減律之人,尤不可一刻仍冒於臺次,引嫌而退,事在旣往,不必爲嫌,豈可以此,輕遞言官?請獻納許沃出仕。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右承旨金始炯疏曰,伏以臣,待罪邇列,觸事生疎,尋常愧懼,若隕淵谷,至於動駕時凡百稟承之節,莫非兵房所主管,而以臣鈍劣,適又冒當是任,雖其臨事秪懼,未敢放忽,而畢竟顚誤,臣實自料,日昨憲長之請推,已不勝其瞿然。而又以聖敎誤傳之事,致勤特推之命,臣之惶駴震悚,當又如何?噫,內外班行之各異,臣豈不知?而第政院陪從之列,在於宦侍醫官之後,如有在途傳敎之事,則該房,輒皆奉行,而顚倒趨入之際,每患時刻之遲滯,蓋緣班次稍遠,不能追及之致,催召之下,未卽承命,事之未安,莫此爲甚。在前遠幸之時,亦有出班昵侍之例,故臣之因循舊套,蓋出事勢之不獲已,而司直之論,旣請糾警,則臣何必費辭自是乎?至若罷陣時宣諭一款,臣於倉卒之際,不善周旋,致使我聖上軫恤軍卒之德意,未卽均霑,在臣私心,固已萬萬悚恧,而況且軍兵罷陣,事體至重,聖敎誤傳,所關非細,豈敢以已蒙問備之薄罰,而晏然行公哉?嚴敎之下,宜卽自劾,而適値淸齋,今始露章,臣尤死罪,仍伏念臣,稟賦虛薄,自少善病,居常懍懍,不比恒人,今番陪駕往來之路,偶因脫著之失宜,重觸風寒,轉致感傷,强疾仕進,落席叫痛之狀,卽在直諸僚之所共見而憐之者也。種種症狀,雖不敢煩瀆於引罪之章,而最是臂痛苦劇,實無自力之望,伏乞天地父母,俯賜矜憐,先治臣溺職之罪,以安私分,仍許遞臣職名,以便調治,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刑曹參議李匡德疏曰,伏以臣,向於藥餌憂遑之際,伏承秋曹佐貳之命,以常情言之,則有感激竭蹶,趨不待終日者,以私義言之,則有徊徨抑塞,進不得一步者,夫君臣之間,惟義與恩而已。恩固有厚薄,而義則無輕重,譴罰竄殛,固可謂薄矣,義未嘗爲之加輕,祿位寵錫,固可謂厚矣,義未嘗爲之加重,此忠臣之心也分也。然,古之君子,或有受非常之恩於其君者,皆不能不感奮踴躍,圖死無地,何則,非曰義有所加重也?抑以心不能無益激者,今臣不肖無狀,最居人下,而出身未幾,卽侍胄筵,自初講晉史之日,便蒙傾納,前後奬寵,指不殫屈,至於昨年乾山反汗之擧,今日父病歸護之命,而至矣極矣。公則屈人主至尊之威而聽於匹夫,私則推聖人錫類之孝而施及賤臣,夫爲殿下之臣,而盈殿下之庭者,孰不欲得此於殿下?非常之寵,越格之恩,前後獨萃於臣身一人,是殿下待臣,不以臣子之常分也。假令臣竭力報殿下,不過有爲殿下一死,而此則不過臣子之常分耳。然則殿下待臣,旣出於常分之外,而臣之報殿下,自料終不出於常分之內,況乎常分之內,亦有所未易盡者乎?此臣所謂有感激竭蹶,趨不待終日者也。恭承除命,恪趨恩召,叩象魏而謝生成之澤,瞻天日而抒犬馬之喜,常情所同,臣豈不尤然?而臣行身無狀,命道不幸,所被之人言,有傾河而不可洗者,所處之情地,有抵死而不可變者,臣請又畢陳之。向臣之受命南下也,以殿下之明,不知臣之不才,而命之前席之上,付以三道之權,當是時也,臣亦感慨奮發,忽乎自忘其不肖,而妄意自當,不辭讓而遂行,誓令湖南億萬生靈,安土而樂生,家給而人足,使殿下之澤,湛被於海隅,然後臣亦將有以藉手,而歸報於殿下也。顧臣,義不足以禁奸,而政則流於刻薄,明不足以察微,而事則歸於煩苛,憤悱苦聒則朝廷以爲少禮,法繩相裁則州縣以爲厲己,饋賂之未濫而吏胥讟焉,情面之不售而知舊病之,然此皆在外毁譽,臣固未嘗少動一髮,而畢竟輾轉,萬事相掣,首尾四載之間,一夫一婦,未聞有蒙臣之力者,雖聖明寬仁,不卽加誅,臣顧有何面目,可以復見於殿下者乎?止此一罪,已欲自劃其難進,而況李亮臣之疏,尤謂云何?御史之不察,監司之不治,責之固是也。抑疑其知而不告者,是何人言也?受此言而至于今不自死,甚矣,臣頑也。世道罔極,人綱掃地,凶逆之變,累起於士大夫之間,士大夫,見之慣也,故說之易也。相詬者動如嚼熟飯,而受詬者亦僅如被推考之彈,此固無可奈何而然。然謂之無可奈何,而遂安之若忘,古今天下,安有是理?臣是以神魂震蕩,心骨沸熱,事逾久而冤愈結,時逾邁而痛逾深,前後血疏,凡不知其幾度,而聖明不諒,終不賜察,藩臬之職,旣不可徑情逃脫,則盤礴蹲仍之際,民國大事,雖不敢不略略擧行,蓋其實,二年以來,終未嘗一日以監司自居也。縱今日月稍多,職事又改,然,未勘之罪名,固自若也。此臣所謂徊徨抑塞,進不得一步者也,夫臣,本非高尙也。遭遇聖明之世,少效尺寸之勞,亦臣至願也。然心旣偏阨,實不能耐人詬辱,性且僻滯,又不能變易所守,雖天地丘山之恩,震薄心髓,而咫尺拘昧之見,終不可以自奪。鳴呼,以聖恩則如彼,以人言則若此,感激之常情猶可抑也,徊徨之私義,不可强也。百爾思量,無計轉動,瞻望雲天,只有悲咽涕泗而已。始臣在鄕承命之初,臣之父病,尙爾沈淹,情理實難離側,及伏聞幸陵期迫,顚倒上來,僅從散班之後,仰瞻御車之塵,而哀籲之章,見阻喉院,區區之忱,尙未一暴於淵鑑之下,臣罪到此,尤不可贖,伏乞聖明,燭臣慢恩之狀,察臣難進之義,勘臣本罪,以謝人言,大幸也。不然則刊名朝籍,永放畎畝,以爲父子相守,沒齒田廬之地,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開釋之後,一向引嫌,誠涉太過,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奉朝賀崔奎瑞疏曰,伏以臣,屛伏窮島,伏聞我聖上,祗謁園陵,還宮有日,臣竊惟春秋拜陵,自是例常之典,而今此時會,適値不幸,天災荐疊,毒疹遍行,而動駕離宮,累日經夜,中外臣民,悶迫焦懆gg燥g之慮,靡所不至,幸賴聖孝所格,皇穹默佑,穢氣潛消,黃道穩轉,獲伸累年追慕之聖心,而趁日回鑾,玉候順吉,群下忭祝之誠,豈不爲邦家一大慶事哉?臣以白首老臣,愛君憂國之心,豈敢自後於恒人?而殘喘如縷,不得以生人之理自居,車駕往返之際,擧國危厲,而終不得進身一步,以效臣子之分,臣之辜恩負義,至此而無以逃其罪矣,玆敢冒死自列,以竢嚴命,伏乞聖明,亟命攸司,明臣罪狀,勘臣重律,以勵臣節,且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瞻天攢賀伏地竢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祗謁園寢,伸多年耿耿之心,幸心之餘,益切追慕,未能迎送,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其須趁今春日之和暢,上來見予,用副前日慇懃面諭之意。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行副護軍鄭齊斗疏曰,時序方春,雨露斯濡,園陵起慕,聖思無斁,車駕幸出,遠涉累日之程,以成瞻禮之願,天人共護,時氣肅淸,趁日戒駕,旋已告至,此實聖孝出天,奏格無疆之休,臣庶懽忭,中外咸慶,雖然,今日此擧,實出危道,儘非聖人戒愼之義也。夫以向日天戒,群下之情,莫不危厲,憂愛之言,屢徹宸聰,而殿下不少槪焉。及今休慶,雖曰萬幸,殿下得無可以爲戒於事過之後乎?殿下一身,誠不容不愼也。臣以狗馬垂斃之喘,至今未死,神識全亡,一縷徒存,遠伏田間,無路起身,獲近羽旄之光矣,瞻望行在,伏地隕越竢罪而已。今臣,旣未能寸進,執役沿塗,祗奉迎送之節,辜恩蔑禮,分義掃地,論其罪狀,死不可贖,玆敢以文字首暴,仰伸區區之忱,因請鈇鉞之誅,伏乞聖上,亟命有司,重勘臣罪,仍許盡削臣所被職秩,以正公法,以安賤分,千萬幸甚。臣無任惶隕感激怔營俟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祗謁園陵,伸三年未伸之志,心幸之極,罙切追慕,勉戒之言,可不體念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待罪,其須體予至意,趁春和一番上來,副前日丁寧之敎。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慶尙監司朴文秀疏曰,伏以臣,於千萬白地,忽被凶誣,事旣脫空,人亦伏誅,而臣之驚心痛骨,欲死無知者,不以事過而少抒也。席藁冤號,恭竢天誅,今伏奉聖旨,以公務曠廢爲慮,以凶人自服爲敎,使之勿待命焉。辭旨勤懇,洞然照釋,臣旣得此,死復何恨哉?噫,自古凶人之誣人也。必因緣疑似者而搆揑之,旣涉疑似,則在上者,安能保其無所疑乎?是以必君明而後被誣者得脫,不然,往往有不能免者,此千古至冤也。今臣之所遭,則初無疑似之可論,而且有日月之在上,臣豈以橫罹爲慮哉?第臣忠君憂國之心,自謂不在於人後,而忽聞此不忍聞之言,此臣所以痛刻煩冤,直欲自刎而不可得也。彼世國,不知何地之人,文贊,亦未知何山之僧,至於學贊,則以堪輿,往來士夫家,而適臣鄕居公山時,只聞其名而已。一世國、兩贊僧,臣俱不識其何狀,則安有來求僧將之理哉?世國,旣以誣人自服,臣不必多辭發明,而獨其結案中此一段,尤極麥浪,臣實莫測其端倪也。臣常時,最惡仕宦家,每以墓舍僧,圖差僧將之習,故臣之先墓,一在淸州,一在公山,而墓舍及隣近寺刹之僧,或有識面而知名者,或有識面而不記名者,及臣爲此道方伯,彼聞道內多山城,欲得僧將而來臣營者,前後幾至五六名,臣責其不可,而一無相許,至於臣友朴師洙,亦以墓舍僧請差,臣又不許曰,山城重地,豈爲士大夫墓舍僧而設哉?且極擇一道望僧,差出僧將,則非但緩急有賴,僧心必感服,當咸戴國家,此亦非吾輩報國之一端耶?師洙,亦是臣言,重以此勉臣,而臣當僧役變通時,五山城僧將,盡採僧論而差遣,臣之素所親者,終不與焉。今設如世國之言,兩贊僧,果爲臣之所知,而眞有來請僧將之事,於臣,別無所累,向人不必相諱,而況世國,自納誣招,則臣又何慮,而必曰,不相識乎?第初無是事,而凶人忽有此言,不幸徑死,未得窮質,豈不痛哉?然有一事可以易知者,營門甚嚴,人欲見監司,則閽者報之,旣見監司,則使吏捉舍而處之。且使營庫給糧饌有下記,日受押而踏印,爲後考,若有兩贊僧來過,則閽者與主人,必知之,而下記亦必有其名字,雖使兩僧已死,可以此而知其來否,況兩僧不死而生者乎?今若問於兩僧曰,汝若往嶺營,則自何寺發從何路行,宿何人家,致營下後居停,亦爲誰?以此嚴訊而行査之,則兩僧之來不來,不待兩言而知之矣,彼兩僧,臣實不知,而抑彼兩僧,或於某處,聞臣名而見臣面耶?今世國,旣伏反坐之律,則臣之如是爲言,亦近多事,而痛冤之極,自不覺煩屑之至此矣,仍念臣本以無似,百無一能,而早占勳貴,且叨雄藩,恩重丘山,報蔑涓埃,而昨今兩年,三被凶誣,仰累天聽,此罪已重,萬戮猶輕。而且聞設此營以來,爲監司者,被人誣,出私次,惟臣一人云,居是職而不能承流宣化,只使守令士民,但聞監司,累被凶言,則臣於在營之時,有何顔面,見守令而臨士民?且於還朝之日,亦何顔面入謁我殿下,出對我諸僚乎?臣是以閉營門深處,不與民相接,惟以自廢爲心,其負職之罪,臣亦不敢辭矣。噫,臣若不爲嶺南伯,而作一介寒儒,則道章之言,何爲而發?亮臣之疏,何爲而作?世國之招,亦何爲而出耶?此莫非臣驟貴無漸,見猜造物之致,今臣雖幸而得免,冤憤已成疾,幾何而不死乎?若是而猶且感激君恩,遲徊名塗,後來倘更有如此之事,則以臣之偏性,決知其難保矣,一身難保,固不足恤,而罔極人言,豈忍復聞乎?噫,臣之昨年所遭,固已憯毒,宜卽必遞,而槪於其時,道內經始事,方張而未了,臣若徑歸,則實有兵民受弊之慮,且負朝家委寄之慮,故忍而至今,又遭此凶人之誣,臣於此,不覺寸心斷絶,寧欲刮腸示人而不能辦,削髮逃形而又不能得,則唯當廢處郊坰,杜門謝客,以爲自靖之計,而國若有難,以身赴死之外,更無他道爾。臣之如是血泣仰懇者,直出心曲,實無假飾,天地鬼神,監臨于玆,臣豈敢誣哉,臣豈敢誣哉?伏乞聖慈,特垂哀憐,曲副至願,趁速譴罷,以保終始,千萬幸甚。臣無任瞻天望聖痛泣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於往於近,俱以脫空,於卿有何一毫不安之端?卿勿過辭,察任。
○禮曹判書沈宅賢疏曰,伏以禮展園陵,回鑾萬吉,區區欣忭,曷勝仰諭,念臣不孝無狀,煎迫之懇,未蒙矜諒於體下之仁,頃上瀝血之章,遽承還給之命,臣誠惶愧欲死,更無擧顔周行之念。且臣情理,實無一日離捨病母之勢,而陪扈是重,不敢言私,黽勉離側,抑情隨駕,晨昏遠隔,方寸忽忽,還京之後,續聞家信,臣母又添泄痢之症,度數日夜無算,氣息一倍奄奄,若將垂絶,加以暈眩苦劇,昏窒頻發,有時省覺,輒問臣歸,期於傍人,至以願速相見爲言云,臣之情事,已不可言,而況聞臣之所居村中,癘疫大熾,同舍奴僕,相繼染痛,病母之淹留其中,誠爲切迫,扶將移避,一時爲急,而床笫懍綴之身,跬步難動,尙今仍在,擧家憂遑,罔知攸處云,臣聞此報,憂危之慮,靡所不至,焦灼之心,益難自定,敢將切急之狀,疾聲仰籲於仁覆之下,倘蒙天地父母,俯垂矜愍,特命遞臣職名,許臣恩暇,俾得及時,以伸至情,則臣亦何敢一向淹滯,以負我聖上前後責勉之敎也?今臣遑遑汲汲之情,誠不忍一刻遲留,而留疏徑歸,有所不敢,心界錯亂,數行文字,亦不能悉攄情悃,惟望聖慈,曲加諒察,特推錫類之仁於孝理之下也。臣無任涕泣祈祝戰灼兢惶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往護,而俟間將來。
○行副提學李箕鎭疏曰,伏以臣,釁負旣重,情理且隘,分甘塡壑,望斷陳力,前冬徑退,蓋非獲已,而臣於其時,留寄城外,待門呈疏,蒼黃治發,申飭之令,雖未及承,擅輒之罪,實在罔赦,聖度寬涵,誅罰不加,只命還給,責其未安,臣誠撫躬知罪,悚隕至今,不圖玉署召命,又下於陵幸迫近之日,揆以臣子常分,惟宜竭蹶趨造之不暇,而臣之九袠老母,舊患腰脊之痛,近復添劇,宛轉床褥,一綫危喘,益無餘地,臣以孑然單身,獨自扶將於山峽荒絶之中,未忍便離,治任遲回,此際伏聞,在外儒臣,有一倂禁推之命,臣驚惶震怖,不敢顧私,亟招異居親戚,托以看護母病,掩泣登途,顚倒作行,謹詣王府,請就吏對,而席藁兩日,終未獲命,至於鑾輿將駕之際,特勤聖敎,令勿待命,遂趨伏輦路之側,仰聆警蹕之聲,得以少伸犬馬之微忱,而跡阻陪班,心懸屬車,瞻望怵惕,靡所措躬,繼因行在傳命,天牌臨門,不知負罪賤臣,何以辱此格外之恩召?矧當法駕離都,百僚在公之時,區區私義,所不敢言,第臣本來辜犯之外,前後逋慢之罪,實有萬倍他人者,誅責之下,臣當爲首,而日者兩僚,或以積年退處之臣,或以一時下鄉之人,俱繫囹圄,相繼罷免,臣獨猥自托於資級差別,新除屬耳。而幸其苟逭,晏然冒進,略無所顧畏,則若臣滓穢之蹤,廉媿一節,雖無足恤,其於虧公法而損朝體,何哉?臣爲是之懼,竟未祗赴,罪上添罪,萬戮猶輕,伏況乘輿遠幸,玉體久勞之餘,承聞起居,誠禮所急,而臣方縮伏城外,泥首俟譴,不得致身於庭候之班,此又臣之罪也。伏乞聖明,亟命下臣司敗,嚴賜勘處,使罰典無偏,而頹綱少肅焉,抑臣切迫情私,終若自阻於閔覆之天,臣則有罪,敢此附陳,臣謹按,國典有曰,親年七十,一子歸養,八十,諸子歸養,豈非以親年益高,子心愈急,故盡許其歸,俾伸其養耶?我聖祖所以立法垂訓,務篤風化,有如是者,今臣母,年過八十已九稔,而又在子,惟臣一人焉耳。懍迫之勢,孤苦之形,實尠其比,伏惟聖上,上奉長樂,政先孝理,凡厥嫠老,在所優恤,如臣情事,宜蒙矜諒,而祗緣臣爲子不孝,爲臣不忠,未有一段可以感格聰聽,乞身歸養,訖未自遂,藥餌調護,至使人代,臣之得罪於聖世名敎之重,已多矣,雖欲抑情在京,立朝從宦,亦將何所資而爲事君之本哉?倘荷聖慈,曲垂哀憐,許臣刊名仕籍,容臣守分田廬,以卒老母餘年,得自盡於人子之情,則不惟在臣,爲罔極之恩,亦未必無所補於聖朝敦倫之治。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臣連呈此疏,未獲登徹,積罪倖免,含情莫白,徊徨旅邸,悶蹙方深,卽接鄕信,臣母疾病,沉頓之中,偶因失攝,重添感傷,寒熱往來,肢節疼痛,夜益虛煩,目不交睫,飮啖全廢,精神昏瞀,一息奄奄,若不保頃刻,向臣來時,鄕里輪行之疾方熾,往往不擇老幼,臣家賤眷,已多傳痛,而以臣母懍惙之氣,移避無路,危厲固甚矣。入京以後,信息空闊,爲日漸久,方寸益亂,魂夢屢驚,强抑蹲滯,如癡如狂,及得此報,當作何懷?今雖星夜馳歸,猶恐貽悔莫及,人理到此,尙復可忍,玆不得不謹就已成之疏,附申疾聲之號,未暇待批,直尋歸路,臣雖蠢迷,無所知識,臣分之至嚴,王章之可畏,尙不至全昧,苟使臣容有一分少淹之勢,則方以逋命請誅,而又犯徑行之科,豈常情之所欲爲哉?臣誠迫隘窮蹙,至觸憲綱而不自恤,臣之情事,亦孔之慼,唯願遄伏常刑,以礪群工焉。臣回瞻雲闕,精爽隕越,益不勝引領竢罪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申飭之下,情理雖切,留疏徑歸,事體未安,卿其勿辭,俟間將來。
○大司憲宋眞明疏曰,伏以臣之蹲冒至今,只爲陪扈往來,而今則應遞之端,有二焉。蓋李箕獻之當劾不劾,在其時耳目之列者,均有所失,而李光溥,旣以是遭特遞於筵中,則一遞一否,決非廉義之所敢出,此其一也。又以水原軍兵裝服齟齬之故,至有前後府使推考之命云,臣亦以前任人,入其中矣,臺官之帶推行公,曾無是例。頃當朴弼琦之引避也,臣嘗處置而請遞焉,在他人則遞之,在己則冒沒,斷無是理,此其二也。玆敢露章自列,伏乞聖上,俯賜鑑燭,亟命鐫削臣職名,以靖私義,以伸公法,不勝幸甚。且臣竊伏聞,殿下動駕之日,宮人輩,乃敢使妖巫饗神,坎其擊鼓,亂舞婆娑,凡在聽聞,莫不愕貽gg眙g,此與桃茢除不祥之法,亦大異焉。噫,堂堂千乘之君,祗謁園陵,孝之極也,禮之正也。皇天自有隲佑,百神罔不呵護,顧何藉於巫覡之非理淫祝?而況群下之平日期望我殿下者,未嘗不在於三代以上,則豈意漢唐中主所未有之事,乃見於今日耶?此事,固未必爲聖上之所聞知,而宮掖所屬,敢行此淫瀆之擧,其無顧忌則可知,昔當成廟不豫之日,嘗禱祀于泮宮之側,館學儒生等,驅逐巫女,俾不接迹,成廟乃敎曰,士氣若此,予病似愈,我肅考痘患時,巫女入闕祈禱,因儒賢疏論,至命島配巫女,於休聖祖、聖考,斥異之德,可謂高出百王,斯豈非殿下家法之所當遵承者耶?伏惟聖上,明竝日月,洞晣萬理,學究天人,不語怪神,此等妖淫之斥,必不待臣之一二言,而區區願忠之誠,有不能自己者,玆將道路之傳聞,輒敢陳聞于聰聽,切願殿下,另行査實,審有之則亟命出付有司,痛加懲治,毋或以遂事而忽之,益留意於嚴宮禁斥淫邪之道焉。臣無任激切祈請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陳之事,極可駭也。其令於義宮,査現科治焉。兩件引嫌,俱非大段,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副校理權爀疏曰,伏以臣,罪戾至重,譴罰太輕,雖荷聖度包荒,得免大何,自分永辭明時,杜門省愆,曾未幾何?甄敍之命,出於特恩,除旨聯翩,馹召頻繁,臣每奉恩旨,驚惶罔措。噫,臣負罪如山,受恩如天,其在分義,宜卽竭蹶,而情危病痼,轉動不得,縣疏有禁,呼籲無路,一味蟄伏,恭俟處分,此際伏聞有禁推之命,而所居僻遠,邸吏稽傳,旣未就囚於動駕之前,乃敢胥命於行宮之側,臣罪上添罪,益無所逃,不意喉司煩稟,猥蒙恩宥,又辱天牌,到此地頭,他不暇顧,遂乃冒沒出肅,臣以俟罪之身,承此無前之寵,復側從班,得近耿光,其在瞻聆,莫不爲榮,臣獨何心,寧不感悅?然釁累旣深,王章難逭,心事未暴,情迹益蹙,終不可因緣倖會,淟涊蹲冒,玆不得不冒死申籲,臣尤死罪。嗚呼,義理晦盲,彝常壞敗,君臣父子之倫,幾乎滅熄,臣爲是之懼,妄有論列,果致衆怒蝟起,諸臺望風先試,對疏相繼迭出,其所凌踏僇辱,無復餘地,臣誠不勝駭愕憤痛之至。然聯箚一事,卽今日莫大之義理,而臣竊觀彼輩所以張皇分疏者,理屈而辭遁,則初不就臣疏所論,曰是曰非,明白說破,只從皮膜,胡叫亂嚷,其言本不足多辯,臣又伏見昨秋處分時筵說,則逆順之實,聖鑑業已洞燭,聯箚義理,昭晣無餘,至以謂之爲逆,豈不有所礙逼爲敎?而向之以聯箚爲逆者,亦且服罪於前席,則自當有百世之公案,臣何必更費辭說乎?至於重臣事,渠之所以自解,人之所以救之者,皆以先輩之或有酬酢於所謂秀才者爲諉,然,醜虜之臊羯,旣異於周黎之感慕,渠之處義,又不同於他人,而渠旣不以爲恥,自謂無失,則臣亦何責焉?且臣初無侵及其先之意,而今以追提先故,非理相加,怒之者,已是萬萬常情之外,況大義戕人,不獨今日云云者,何其悖也?苟有得罪於名義者,世之君子,不得不正,自古已然,彼乃怒臣之不足竝與大義而仇視,至以戕人利器詆之者,其指意所在,誠極叵測,第臣於聖上,答其疏批中,乘機誣詆之敎,竊有所愧恧悚蹙,至欲鑽地以入,而不可得也。夫乘機誣詆,何等宵小之情態,而重臣今日,寵任方隆,則本無可乘之機矣,臣之所言,渠亦不曰無是,則亦非搆虛之事,今此聖敎,豈非萬萬情外乎?嗚呼,殿下不知臣不肖,猥置論思之列,苟有所懷,不敢不盡,臣之職也。其言是則採之,不是則斥之罪之,臣固甘心,至若疑之以心術之微,置之於黯黮之地,臣心慙冤,當復如何?伏況聖上,方懋淸明之治,如臣醜陋,宜在澄汰,而今以宵小疑其人,復以論思責其任,已有乖於擧直措枉之義,而臣雖無恥,亦何顔面,復據於淸朝法從之列哉?反復循省,莫非臣平昔言議,不能素孚之致,臣自承此敎,惶愧無地,不敢復有當世之念,則其於去就一節,有不暇論矣。伏惟聖慈,天地父母,特念官方之至重,邦憲之至嚴,亟命銓部,永刊朝籍,仍令攸司,勘臣負犯,千萬幸甚。抑臣,伏惟殿下,展掃園陵,孝思獲伸,登臨城壇,感慨罙切,追念聖祖奮發之志,欲明春秋尊攘之義,臣親聽德音,寸心自激,思效一言,仰贊繼述之孝,而日色迫曛,未暇布陳,敢以退具文字,畢暴所蘊之意仰對,聖心先疑,嚴敎遽下,臣於此益切惶恐之至。然,區區願忠之誠,終不自己,謹此略陳焉。恭惟我孝宗大王,當冠屨倒置之日,勵薪膽必報之志,臨御十年,所以密勿經營,一念一事,未嘗不在於此,至有至痛在心,日暮道遠之敎,而大業未究,弓劍遽遺。嗚呼痛哉,嗚呼痛哉。然,臣竊伏聞,當日聖敎有曰,理不得其要,則終於虛僞之歸,王者所奉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明而已。我旣無私則可以淬勵臣下。又敎曰,此志强立,此心淸明,都在於學問,此聖祖所以擇之精守之要,志事炳然,永有辭於天下後世者也,豈不爲今日神孫之所可繼述者哉?殿下英明之姿,同符聖祖,其於闡揚先烈,講明大義,不可謂無其志,而只是本領上,欠一箇誠字,注措云爲之間,終不能克祛私意,透徹做得,故浸至於世道益下,終使天理不明,人心不正,君父之誣,莫辨矣,討復之義,莫伸矣。其視聖祖之猷爲,果何如?而殿下,方且雍容暇豫,至以今日之大義已明爲敎,臣竊爲殿下惜之。伏願殿下,必推羹墻之慕,以動法聖祖爲務,欲法聖祖則必先祛己私,益講實學,期至於天理明而人心正,豈不休哉?且臣伏聞,聖敎曰,昨秋處分之後,廷臣或疑其更爲撓奪,而予心則堅如此石,臣不敢知聖上此敎,旨意何在?而苟使當日之處分允當,則固無可改之理,如不合理,則雖朝令夕改,亦不害爲轉圜之美,何必每對臣隣,申申勤諭,有若信誓者然哉?且殿下,勉留求退之臣,輒以進退得失,作一話頭,叱罵驅使,殆同奴隷,群下固不足言,豈不有歉於以禮使臣之訓乎?夫以退要君,實鄙夫之無所不至者,若使諸臣,徒以得失爲心,有所希覬,則雖有此千百輩在朝,亦將何所用哉?臣於在峽時,伏聞筵席,或有此等下敎,而臣固不信,敢謂以吾君之聖而寧有此哉?及至今日,親承聖敎,果信前聞之不爽,而益切私心之憂慨,敢此附論。伏乞聖上,勿以人廢言也。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勉戒之言,可不留意,咫尺入侍,旣承懇惻之敎,乃有此疏,人心若此,豈不寒心?誠極未安,而職在重臣,輕加渠字,在上者,飭礪冞切,而猶且若此,尤可駭也。勿辭察職。
○行大司諫李世瑾疏曰,伏以禮展園陵,芬苾馨香,伏惟興懷雨露,聖孝罙彰,而三年成命,一朝斷行,伏想聖祖陟降之靈,亦必格感欣悅於冥冥之中,伏況皇穹默佑,百靈呵護,日朗風和,鑾蹕增休,臣民抃慶,尤復如何?仍竊伏念,向來諸臣之交章力爭,亶爲愛護聖躬,其誠旣極,故其言無所不至,一則曰癘氣,二則曰訛言,適會其時,虹變疊見,又不得不曰天變,至于今日,殿下必謂諸臣皆過慮矣。抑或因此以爲,天變不足畏,訛言不足警,群下之諫不足聽,一端傲然自大之念,留着於淵衷,則其憂,不翅遠道行幸之憂,以殿下明聖,豈有是哉?此亦愚臣過慮之致,而過慮,寔出於愛君之誠。伏願殿下,恕其愚而察其誠,勉之勉之。嗚呼,變不虛生,終必有驗,其不可以目前無應而忽之也審矣,毋曰何傷?其禍將長,毋曰何害?其禍將大,陰虹貫陽,其占主兵,歷考往牒,班班可徵,而況荐干於數月之內,實前史所未有,尤豈不可畏乎?夫天變之作,古人以爲仁愛之發者,蓋謂欲令人君,恐懼修省,而不至於危亡,有如慈父之怒其子,乃欲其起敬起孝,不爲有過之人也。禮曰,孝子之事親如事天,仁人之事天如事親,此眞切之諭也。然,子能盡孝則父必不怒,以此推之,今天之所以警告我殿下,若是乎諄複丁寧者,必有其由,惟殿下,於閒燕無事之頃,中宵不寐之時,穆然深思,惕然痛省,一政一令,或有不合於天心者,輒卽釋然而悔,飜然而改,益加兢畏,毋少解弛,古人所謂應天以時不以文者,服膺不忘,以爲側修之本,則臣知一時陰冷之氣,自當霧釋雲消於太陽之下矣。景公善言,熒惑徙於一度,太戊修德,祥穀枯於三日,昭昭此理,非可誣也。故先儒之言曰,克謹天戒,則雖有其象,而無其應,惟今日轉災爲祥,傾否回泰,是在殿下,伏願殿下,懋哉懋哉。洪惟我聖考,臨御五十年間,天災屢見,而非惟厚大靈長之福,前古無比,誠以嚴恭對越之道,有能感回天心,故終致四境寧謐,咸囿於壽域春臺,今不必遠引前代,其監于我聖考焉。凡於國計民憂,雖在平常安泰之時,宜不可少忽,況此何等時耶?任事之臣,惟當竭心殫慮,恪勤奉公,思所以仰答天譴,而時接邸紙,則大臣出令備坐,每以進參者,只二員頉稟,牌召紛紜,徒傷事面,籌司堂上,未有如近日之多,而苟簡若是者何也?訏謨重地,不容一任其玩愒,獨使至尊憂勞於上,自今以後,嚴加警飭,勿令復踵前習焉。重念賤疾垂死之狀,已悉於前疏,竊自謂必蒙恩遞矣。及承聖批,至以竢間察職爲敎,是容臣調息,俾不至死,臣誠感激,不知所喩。而容光之照,猶有所未盡燭者,臣之所患,自經今番大病,半生宿疾,挾而重發,危兆敗證,倏忽千萬,斷無時月可愈之望,唯飾巾以竢朝暮,所叨諫職,何等緊重,其可一向虛曠,作爲微臣養病之坊耶?求之朝體,決無是理也。迺者法駕,遠動於數百里之外,臣一息尙存,不敢偃伏床笫,舁進江頭,瞻望龍舟,區區犬馬之悃,得以少伸,雖今日卽塡溝壑,可無餘憾,而兩日侵晨往來之際,重觸風寒,疾勢轉添,僵臥村舍,達夜叫痛,咫尺都門,無路入肅,差過數時,則定不免爲道傍之鬼,竊恐螻蟻微物,傷聖朝仁覆之化,玆敢席藁拜章,退還郊棲,臣罪萬死。噫,君臣同父子,豈有垂絶之兒,宛轉膝下,而父不之卹乎?君止於仁,卽父止於慈,伏乞聖慈,俯察哀情,特垂矜憐,亟賜鐫免,俾得安意就盡,以卒終始之惠,則臣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臣無任涕泣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已諭於行在大臣入侍之時,卿言亦是,可不留意,申飭備局事,令政院,另飭籌司,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掌令崔致重疏曰,省疏具悉。唯諾不言之舊套,欲用於今日乎?起鬧科事之習,決不可售於今日,況題中進意,則與進箋之意同,文字設或略同,固非異也。若此原文大意,專在繼述,此亦有於箋中,此等之句,亦曰用同,此題與他自別,故入格二十張,俱皆詳覽,焉敢眩於君父?因一時未詳舊例,下問之敎,作起鬧之欛柄,良可異也。此等之習,決不取於今日矣。
○掌令崔致重疏曰,伏以臣,愚庸譾劣,百無肖似,濫蒙洪造,屢玷臺憲,迨無一言以效職責,撫己兢惕,常積愧懼,而跧伏鄕廬,救護病母,只欲專意於扶將侍湯之節矣。乃於園陵幸行之日,爲參祗送散班,自鄕入城,而栢府除命,遽及此際,臣誠一倍惶隕,益不知措躬之所也。第臣旣有廉隅之不可强進,而亦有私情之萬分㦖迫者,猥上辭疏,略暴微懇,而見阻喉司,未及登徹。臣於是情勢窮蹙,罔知所出,而又値動駕期日,只隔一宵,其在分義,亦不敢偃伏私次,不顧情地之難冒,黽勉出肅,因參江頭祗送祗迎之列,粗伸臣子之微悃,而竊念臣之區區廉隅及㦖迫情勢,終有所不敢仍因冒進者,豈可以煩瀆爲懼,而不暴其情悃也哉?臣於前秋,始忝是職,適以母病危篤,不忍離捨,縣道封章,控辭乞免,而兼附一二所懷矣。其後論思之臣,怒臣疏語,稍忤時諱,至擧臣名,侵詆以蠢騃,而原其疏意,則不過爲阿好時宰,力排公議之計也,其卑諂之習,固不足責也。而臣旣被其凌轢,乃至於此,則自顧廉隅,尙今愧恧,豈可諉之於事在旣往,而晏然復進,以益其譏誚也哉?臣於此決不可抗顔冒出,而且臣情理,尤有所萬分㦖迫者,臣之老母,旣以九耋之年,疾病沈篤,委頓床褥,氣息如縷,常有懍懍之形,方寸煎灼,不能暫時離違,以此情勢,雖微廉隅之難冒,而亦豈有留京供職之望乎?伏乞聖明,諒臣情勢之㦖迫,察臣廉隅之難强,亟遞臣職名,俾得歸護病母,亦使免人譏誚,不勝至幸。臣於乞免之章,不宜贅陳他說,而竊有所慨惋而不能自已者,豈可泯默而止乎?今夫三賊罪惡之貫盈,已悉於前後諸臣之章奏及兩司之論啓。此固殿下之所已洞燭,而尙逭嚴誅,臣未知殿下好生之德,謂可以感化梟獍之性,而涵容曲貸,乃至於斯耶。第其臺啓旣發之後,或停其論,或改其律,此蓋儒賊威勢,雖在窮海絶塞之中,而猶能使一世之人,畏其氣焰之盛,而恣意顧護矣。若使此賊,終逭刑章,則不但國家之失刑而已,其爲日後之憂,當復如何?且其黨援甚衆,必欲曲庇,而向來金翰運者,挺身應募,任自減律於一國公共之論,此所以長憲之請罪而聖上特允者也。厥後處於兩司者,苟有一分畏忌之心,則宜卽以當初所定之律,改以傳之,而今則不然,欲用初定之律,則恐忤儒賊之威勢,欲仍所減之律,則慮有翰運之罪罰。乃於嚴鞫得情之下,略加數字,以爲苟且彌縫之計,勘律之乖舛,姑舍勿論,用意之巧慝,不忍正視,自翰運以後,兩司連啓臺官,宜用翰運之律,以警他人焉。且今番設科,國之大慶也。御題試士,實出聖意之非偶,而榜出之後,人言喧藉。臣於在鄕之日,聞其傳播之說,心竊訝惑矣,近始得見其入格諸作,則其中果有可疑者存焉。其父在考官之列,其子所呈科製,多用其父進箋中文字,而至於科表初項之句,尤非泛看之處,而襲聚其箋句,略刪數字,下段又有專用一短句,添作長句,此固可疑之端也。況且製進文字,詞垣諸臣,例相傳看,則今此賀箋,伊日參試者,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臣不必直加以用私之目,而固難免一世之疑惑矣。近來科場,雖曰不嚴,豈料大庭取士,乃有如許事耶?其在嚴科法杜後弊之道,不可掩而置之。伏願聖明,使之取考其文而覈處焉。顧臣所陳,實犯當今之忌諱,非不知言發於口,謗讟沓至,而有懷不言,臣亦有愧,玆因控辭之章,冒進數語。伏乞聖明,少垂察焉。臣無任懇迫兢惶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3月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呈辭受由}}。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病}}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李宅心{{*|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安興僉使李譔,月串僉使朱世贇。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又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再明日爲之。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憲府多官,無行公之員,監察茶時,事甚未安,除服制外,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事變假注書韓德良出使,代以李宅心爲之。
○申致雲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招之下,不爲應命,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再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莫重節製,其在事體,豈旣命旋寢?且疏批已下,更卽牌招。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三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疏批旣已開釋,特敎又爲申嚴,則連召之下,無意承命,使莫重節製,將不免爲旣命旋寢之歸,事體之未安,莫此爲甚。所當更請牌招,而至於四牌,尤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特敎之下,開釋之後,一向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明朝牌招。
○又啓曰,今日文武科及第,當爲謝恩,而日勢已晏,六行單子,終不來呈,故累度催促,則文科及第等,以爲掌令崔致重疏中,有榜出之後,人言喧藉之語,一榜擧懷不安。今方齊會闕下,而有難入謝云,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怪駭之語,若是撕捱,已涉太過,而新恩肅拜之不爲者,未gg?g所聞,開釋之後,尤不當若此,使之卽爲入謝。
○又啓曰,今日晝講時,知事當爲進參,而知經筵沈宅賢,受由下鄕,同經筵李顯祿,陳疏入啓,知經筵趙文命、尹淳,同經筵金在魯、尹游,病不進,無入侍之員,除下鄕陳疏人員外,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晝講時,講官不備,則不得以一員開講之意,曾已定式矣,今日晝講,時刻已過,而副校理趙明翼,旣已陳疏入啓,將不得備員,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傳于申致雲曰,曾前節製,亦有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乎?問啓。
○致雲啓曰,曾前節製,亦有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乎?問啓事,命下矣,招問成均館官員,則以爲,詳考本館節製前後謄錄,則元無前大提學進去之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以完陵君李顯祿上疏,傳于申致雲曰,申飭之下,不爲將來,又爲徑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此疏還給,俟少間,卽爲將來事,分付。
○鄭來周,以御營廳言啓曰,頃因大臣箚陳及廣州府尹金尙奎上疏,諸軍門封不動木及兩營用餘軍保米,量宜移置於南漢山城,而自各該營句管,以爲陰雨之備事,自廟堂覆啓允下,而山城駐蹕之日,又因廣州府尹李普爀所啓,有更加申飭之命矣。今此兩款所陳,誠甚得宜,而大抵本廳軍餉,連因災減,所捧大縮之餘,前後散貸之數,亦甚夥然。卽今遺儲罄竭,許多軍校放料之資,無路拮据,方切㦖慮,則以此形勢,實無除出移置之路,而至於軍木,則雖有略干遺儲,今番各衙門分排之木,推移輸送,故餘數無多,姑觀前頭米木之稍裕,更議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安邊地銅脈摘奸後,所鎔銅鐵數百斤,納于臣營,故試令主事人折衝權和經等,造成胡制銃四柄中,銅砲一坐,去月二十一日行操時,親審試放,則胡制銃,行丸二百餘步,銅砲,行丸二千餘步,此實戰器中莫大緊具,謹此封進,以備睿覽之意,敢啓。傳曰,知道。監造官,令該曹,考例施賞。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參議臣朴乃貞,連日入直,身病猝重,不可不及時調治,而判書臣金在魯式暇,參判臣尹游,以同經筵違牌,參知臣洪尙賓,陳疏不得替直,宿衛重地,苟簡莫甚,參判臣尹游,參知臣洪尙賓,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武藝別監金二萬,內中日試才時,鳥銃無間連三次三發三中,似當依定奪直赴殿試。三次所受賜馬之帖,亦當依例一倂還收,而係干恩典,自下不敢擅便,上裁,何如?傳曰,知道。直赴殿試。
○傳備忘曰,苟有一分嚴紀綱尊君命之意,丁寧申飭之下,豈敢若是?往日之疏,已極異也,而昨日疏語,尤極駭也。此等之類,予志大定之時,決不置諸耳目之官,以貽淆亂朝廷,掌令崔致重,罷職不敍,此後永勿擧擬於淸望。
○又傳備忘曰,承將臺懇惻之敎,忍昨日循舊之疏,副校理權爀遞差。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犒饋事命下,而本營舊番別驍衛,則回鑾後,卽爲罷送之意,前日草記,允下矣。依近例折錢上下,旣已發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記事官李瀁書啓,臣敬奉聖批,往諭于忠淸道淸風、遠西黃江村,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所住處,則以爲,臣於日昨,伏聞車駕遠幸,老病忒甚,末由前進祗候,躬陳短疏,以請闕禮之罪,而偃伏所寓,迹近自便,終有所不安於心者,拚死離次,舟行一日,觸冒風霧,疾勢蓰劇,投入村舍,日漸委頓,進退維谷,覓死不得。此際史官,至自行在,傳宣聖批,辭旨諄勤,至有臥京舍副此意之諭。臣於奄奄垂絶中,蹶然驚起,不覺感涕之橫流也。噫,走伏闕下,以謝恩命之萬一,雖不敢望,一陳禮防之截嚴,冀幸聖明之矜許者,卽臣待以瞑目之願,倘復賴天之靈,少延殘喘。謹當徐治文字,畢露情悃,而恐無其日。臣竊自悲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申致雲曰,副校理趙明翼,疏批已下,更卽牌招。
○正言蔡膺萬啓曰,臣伏見掌令崔致重疏本,至以金翰運以後,連啓臺官,宜用翰運之罰爲言,臣不勝悚駭之至。觀其一篇臚列,乃以嚴鞫下略加數字,歸之於怵威畏罪,用意巧慝之科者,臣未知指誰而言,而旣擧連啓之臺官,則臣於昨日,一番詣臺,亦一參啓中人,其不可抗顔冒沒也決矣。大凡國家刑人之道,雖在死罪,必須究覈情狀而處之,然後刑章得中,王法可正。嚴鞫之請,恐無害於王者審刑之體,故臣亦隨參,而至於威勢彌縫等語,誠未滿一哂,窮島縷命,安有威勢之加人?而嚴鞫正法,豈歸彌縫之輕勘哉?臣之本事情地,實難冒進於臺端一步地,而黽勉一出,纔傳故紙,旋遭此意外之非斥,臣何敢一刻晏然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正言蔡膺萬,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持平尹就咸啓曰,臣昨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三賊之啓,律名差異,論斥近來連啓之臺臣,下語極其深憯,請罪又復嚴峻,臣於是竊不勝危怖駭惑之至,夫眞儒之締結鏡、夢,顓弄威福之罪,固已彰著無餘,惟其交通妖儉之情節,不可不嚴加鞫問,快置典刑,則得情正法之請,臺體當然,其所謂恐忤儒賊之威勢,恐被翰運之罪罰云者,何爲而發也?彼致重之强投一疏,自外逡巡,而不肯詣臺廳一步者,不知有何畏恐而然耶?抑他有所忌避者而然耶?此等情狀,臣實爲之不滿一哂也。臣猥以疲軟,初當言地,心竊慨然於近來規避之習,冒沒肅命,數次連啓矣。今又意外,被人詆辱至此,臣何敢一刻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持平尹就咸,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行吏曹判書趙文命疏曰,伏以臣於銓任,義在必遞,連呈辭疏,累犯逋慢,而頃於動駕前數日,因喉院陳稟,以將任牌招,故不敢坐違,隨詣闕中,而旣詣之後,則進退不得,姑以出仕書出,以至于今,而其意則已有所劃定者矣。昨伏聞憲臣,以寧陵參奉李漢誡之誡字,改付標事,有請推之啓,臣於此尤不勝瞿然之至,蓋漢訥,卽漢誡之弟,而元非生進,且方在謫,則宜無可論,而特臣昏謬甚,呼望之際,認弟爲兄,換誡書訥,至於受點矣,旣覺其誤字,則例當改標,而待其開政,方可入啓,則差在數日之後,亦其勢使然。然,初若以熟知之人擧擬,則雖是兄弟之間,豈有此錯認換書之弊哉?銓體至重,在所詳愼,則憲臣之責以不審,甚覺精當,問備之罰,亦已太輕歇矣,顧此一着,足以助臣之遞,而若臣區區可遞之義,前此疏籲,雖已略暴,今豈懼瀆擾之誅,不以伸疾聲之號哉?噫,臣本不肖無狀,猥蒙不世洪渥,文銜武寄,斑駁一身,位任太盛,榮耀太極,固已駭人眼目,而至若天官之長,本非瑣瑣如臣者,所可玷汚,亦非如臣者,所可承當,蓋考案閱簿,隨闕塡差,臣或可爲,而至於銓衡九流,品藻淸濁,得以平允物情,非臣之所能爲,況表率諸曹,總統百度,尤豈臣之所敢爲者哉?此不惟臣之自知甚明,適足以羞當世而辱搢紳,則此豈細故也哉?臣故挨過大政,必欲得遞而後已,而聖上,視以過政後例讓,不賜兪允,莫非臣辭旨短拙,誠意淺薄,不足以感回宸聽,而臣意彌堅,臣罪愈積,無寧早被譴何,決不敢爲仍蹲更冒之計也。伏乞天地父母,曲加諒察,將臣所帶銓職,許卽解免,俾幸公私焉。且臣治疏將上之際,因法筵開講之命,召牌儼臨,而顧今事勢如右,又未免違逋,惶隕悚惕,益無所措,亟命攸司,兼治臣前後慢蹇之罪,以肅朝綱,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錯誤,其何傷焉?卿勿過辭,安意行公。
○行戶曹判書徐命均疏曰,伏以臣,疾病危劇,事務委廢,日夕悶迫,昨陳情懇,冀蒙處分,見阻喉司,未徹宸聽,卽者召牌下臨,固當竭蹶趨承,而委頓床玆,欲起還仆,有臣如此,生不如死,惶隕震越,無所措躬。且臣於掌令崔致重之疏,不勝萬萬危怖之至。庭試謁聖等科,元無相避之規,考官之子弟,得參其榜者,前後何限?而今者憲臣,有意吹覓,語極陰險,不料人心之不古,乃至於斯也。其券之抄出,在於命官之軸,而李德壽則初不參涉於立落之際,衆目所覩,焉可誣也?設使擧子,多用進箋句語,其文字旣已播人耳目,何必製進人之子,獨爲蹈襲?且不傍置參較,試官亦何能記得瞥見之箋文,況其初無顯然移用者乎?臣旣帶館閣而參考,則凡有人言,罪實在臣,方且俟譴之不暇,尙何論於考試之任乎?病狀濱死,旣無以自力,情勢危蹙,決不可抗顔,坐犯違慢,席藁待勘,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臣職名,以謝人言,以重科試,千萬大幸。臣無任戰懼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開釋無餘,於卿何嫌?卿其勿辭,速出應命。
○副校理趙明翼疏曰,伏以百神衛護,鑾取吉返,區區抃賀之忱,曷維其已,念臣稟賦脆弱,氣血虛薄,而早失所恃,喪威震薄,危疾成祟,轉展沈痼,胸膈之中,頑痰硬塞,喉項之間,澁嗽連續,勞神則必致吐血之症,處冷則每有泄痢之患,居常懍懍,若不自保,少失將攝,輒致添劇,自力從仕,實無其望,向者辭避,不徒在於情勢之危蹙而已。今當動駕於數百里之地,區區微忱,不敢以身病爲自便之計,當筵陳請,力疾隨駕,而若其惴惴危懍之狀,人莫不爲臣而悶之,及到利川,露處布幕,僅僅達宵,風冷成感,宿病悉發,在途呻痛,若將顚仆,及歸城裏,轉成吐瀉,氣虛神眩,幾至隕窒,丐直同僚,急歸私次,兩日調息,而諸症無減,別祟交攻,委身床席,若將垂盡,方欲陳章請懇之際,以僚員之徑出,天牌儼臨,顧此症勢,實無一分趨承之望,而坐違嚴召,亦有所不敢,擔舁病軀,謹此詣闕,歷陳情懇,仰瀆宸聽,伏乞聖慈,特加矜憐,遞臣職名,俾得隨便調治,以尋生路,不勝萬幸。且臣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以掌試事,盛加論斥,有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臣亦參試中一人,旣被其科場不嚴之斥,則雖無疾病之難强,以今所遭,其何可唐突就列,以益其放倒之罪哉?亦願速賜處分,以謝臺議,勘臣罪犯,以警具僚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引嫌,業已開釋,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趙榮國{{*|病}}。事變假注書李宅心{{*|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大臣有故,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宋眞明牌不進,執義掌令一員,持平一員未差,掌令金廷潤服制,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今日下番兼春秋睦趾敬,身病猝重,減下之代,以兵曹佐郞李重震,口傳差出,而單子入啓未下,故預備兼春秋李著,屢度催促,謂有親病,終不入來。晝講時刻已迫,而左右史無以備員,事體極爲未安,預備兼春秋李著,從重推考,使之卽速入來,以爲備員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前假注書安后奭,去二月初十日,入侍{{*|擧條}},謂有身病,不欲書出,其日入侍承旨,適又遞去,趁未催督,故踰月之後,今始來呈,擧行條件,三日內啓下,明有定式,而后奭之至今稽淹,事極駭然,宜有別樣警責,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安后奭從重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伏見慶尙監司朴文秀狀啓,則今番陵幸時,承候次,定送軍官營吏於行在所云,藩臣雖或有自下承候之事,至以送軍官營吏等語,煩諸狀本,事體未安,慶尙監司朴文秀,推考,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卽伏見副校理趙明翼,修撰尹彙貞疏本,則以兩司處置,各主已見,終至陳疏徑出,原疏纔已捧入,而旣犯徑出之科,則所當直捧禁推傳旨,而此與無端徑出有異,副校理趙明翼,修撰尹彙貞,竝推考,何如?傳曰,依啓。欲竝置諸落科,欲竝置諸立科,俱皆過乎得中,本疏竝還給,竝卽牌招,使務歸得中處置。
○金應福啓曰,玉堂上下番,皆已陳疏徑出,將未免闕直,事甚未安,校理柳儼,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以都摠府內中日草記,傳于金始炯曰,軍兵之驅馳屬耳。今日中日停,自後中日擧行事,分付。
○以趙顯命三度呈辭,傳于申致雲曰,自知申久任,意已始於甲辰冬,其淸顯,俱皆避焉,不久任於知申,其將職,況此時銀臺,決難輕遞,再度加由,廉隅可伸,此單還給,牌招察任。
○假注書權贒病,代以趙榮國爲之。
○鄭來周啓曰,持平尹就咸,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已至經宿,尙未處置,事甚未安。兩司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憲宋眞明,掌令金廷潤,獻納許沃,竝卽牌招,以爲處置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下番兼春秋睦趾敬,連日入直矣,身病猝重,勢難察任,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單李重震。
○金應福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待明朝牌招事,命下,而今方待命於金吾門外云,不得循例出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勿待命事,分付,更卽牌招。
○申致雲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今日又爲違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之後,尙未擧行,殊涉未安,更爲牌招,何如?傳曰,其在分義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又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再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推之下,又不應命,殊涉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玆事雖有可引之嫌,開釋之後,分義道理,不當若是,況旣已脫空,其所傾軋之狀,洞燭無餘,則一向違牌,無意應命,豈有若許道理乎?極爲未安,更爲牌招。
○金始炯啓曰,弘文提學徐命均,三牌不進,推考傳旨,纔已捧入矣,前後特敎開釋,備盡無餘,而一向違召,無意應命,使旣命之節製,尙不得設行,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大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已諭於大臣箚批矣,待下批,卽爲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以南漢試才一款,有問議事,今日晝講時,兵判同爲入侍。
○金應福啓曰,今日晝講時,兵判同爲入侍事,命下矣,兵曹判書金在魯,方以同經筵,當入侍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因傳敎,御前吹打手四十一名處,各賞木二疋式,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敦寧府草記,務安、咸平、羅州、珍島等邑所在船隻,及茂長、古阜、扶安等邑所在漁箭、鹽盆,依前還屬本府事,有令廟堂,稟處之命矣。當初因本道御史書啓,道內鹽盆漁場之劃屬於各司者,盡爲革罷,使戶曹專管者,一則慮經費也,一則軫民弊也。近日宗親府、成均館、四學之不有當初定奪之意,陳請還屬,亦涉未安。自廟堂,方欲一切嚴防,則本府之援此,又請還屬,不但全不審量,尤涉猥屑,草記內辭緣,勿施,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鄭瑞五手本,則時囚罪人徐幹世,久處冷地,微有風漸,四肢麻木,飮啖全廢。金{{?|⿰亻政}},素患風痺之症,冷處復發,日夜咳嗽,泄瀉兼作,食飮全却,症情非細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魂宮啓辭刑曹啓目,氷庫別檢鄭壽崗,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僕寺官員,以一提調意啓曰,卽接內需司所報,則因翁主房手本,本寺海南、黃原牧場田畓中,每年踏驗實數外,其餘各樣雜頉,今舊陳荒處,竝移屬同宮,以爲起墾收稅事,啓下矣。黃原牧場,卽珍島監牧官所管處,而馬群則放養於珍島智力山,牧官則處於黃原串,蓋智力山則放馬外,起墾田土些少,不能充給牧子折受與牧官以下廩料之資,故不得已處牧官於黃原串,摠治田馬政,其來已久矣。本串幅員,比他場稍廣,而浦港山麓,交牙其間,瘠鹵泥淤,太半相雜,結數雖多,實起甚少,至於田庫高燥處,則間年反耕,隨起換種,故每年踏驗時,只憑時起處執負,所以災頉之居多,而一場之內,陳起雜錯,元無永陳等棄之土,偏在一區,可以劃屬宮房者,且本寺一年經費及陵幸時應下之需,內廐馬貿立之價,極其浩多,所關甚重,非比閑漫,而一自收布諸員減額之後,只以各牧場與屯田之稅入,僅僅成樣矣,近來牧場與屯田,連次分移,稅入大縮,員役放料、廐馬添養之資,無以拮据,未免稱貸他衙門,而猶患窘急,今至無可奈何之境,故今方嚴飭各場牧官。凡場內新起處,雖寸地尺土,使之一一收稅,無敢隱漏,至於廢牧場之折受,限滿出稅者,亦將搜覓還屬,欲補其萬一,則黃原場內,設有陳荒可耕處,自本寺隨起收稅,在所不已,況此間年收稅之地,豈可諉以陳荒,割屬於宮房哉?黃原牧場陳起之難分,旣如此,本寺經用之匱乏,又如此,今此翁主房啓下黃原牧場內陳荒處,勿許折受,以爲本寺支保之地,何如?傳曰,與專屬有間,與監牧官同官員,眼同定界,可也。
○以京畿監司狀啓,衿川、楊花渡本洞居民男女七名及行人等渰死事,傳于金應福曰,事極驚慘,各別顧恤。
○掌令金廷潤啓曰,臣於臺地,實無因仍盤礴之意,而迫於嚴命,黽勉供仕,殆至三朔之久,種種難安之端,非止一再,而辭單見阻,呼籲無路,方此㦖蹙之際,又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疏下三賊改律傳啓事,大加詆斥,至請譴罰,臣竊不勝駭歎之至。夫亟正邦刑,與夬正王法,無甚差別,而必請嚴鞫者,亦出於重王法之意,故臣亦嘗數次隨參矣,此果一毫近似於苟且彌縫者乎?今致重,盛氣噴薄,張皇說去,欲以此爲脅持臺閣之計,而至以怵威畏勢等語,勒加於人,其所爲言,誠不滿一哂也。今以僚臺處置,承牌來詣,而臣以參啓中,旣被其無限醜詆,則今方自處之不暇,何敢可否於立落之間乎?以此以彼,決難仍冒於臺次,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獻納許沃啓曰,臣之日昨引避,宜在落科,而處置請出,出於意外,庚牌踵臨,嚴畏分義,不得不黽勉趨承,而環顧循省,終涉危縮,旋尋長單,不敢爲仍因苟冒之計矣。憲臣,又以三賊之改律連啓事,疏斥兩司,語意非常,僚臺以此引避,處置歸於臣身,而臣於此事,固將自處之不暇,其何敢晏然參涉於立落之際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廷潤,獻納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議矣。傳曰,知道。
○答大司成李德壽疏曰,省疏具悉。崔致重疏語,意欲傾軋,而自露其態,非特當付一哂,亦可謂風憲之羞矣。況箋文科箋俱以親覽者,渠雖欲眩,其敢眩誰,此正其誰欺者也。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右議政李㙫箚曰,省箚具悉卿懇。世道若此,懷不靖之心者,敢以難可眩之事,欲爲傾軋,可勝痛哉?洞燭無餘,卿何不安?若是過嫌,非所以鎭世道之意,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速出視事,弘濟時艱。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答領議政洪致中箚曰,省箚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慮念,有疾未赴,其何所傷?箚末事,卿言是矣。而予之今許者,意已諭于敍用之旨矣,予則患其世道之不寧,朝象若寅協,豈有此等之病?藝文提學事,予意亦若此矣,政官牌招,差出闕員焉。卿其安心,須勿引咎,其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答右尹洪鉉輔疏曰,省疏具悉。在上者,申飭愈勤,而在下者,猶不忍去其舊習,可不寒心。其題,已有進鑑之意,則與箋文,非略同而何?卿亦爲試官,不取此而將取題外乎?又況御題,則崔致重疏語,極爲無據,若以試官爲嫌,惟當所斥之事,終至入格,勢所固然等語,有若眞若此而不審者然,一殿考試,弦韋猶若此,其何引嫌於試官?宜先自省於此病,卿其勿辭救護焉。
○答吏曹參判宋成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李德壽疏曰,伏以臣,以一廢疾之人,分宜退守丘墓,以畢殘生,而懷祿不去,踰歲遲回,至於淸塗顯選,又必首玷,顧省本分,每增憂惕,日者大庭試士之時,臣之子山培,又復嵬占,臣之眇福,何以致此?匪榮伊懼,私懷慄慄,況乳臭備官,前頭之憂,又自不少,故賓客來賀,臣必以是答之,此非假飾於外面,而實臣本情也。今者臺章果發,臚列至深密,伊日科次之曲折,文字之異同,諸考官之所共見,臣何敢有所辨說?若果辨說,是眞有一分顧惜此科名之意也。惟念臣若自取,臣子則其放肆之習,當無所不爲,若諸考官,皆曲承臣意,則是臣有鉗制諸考官之權力,由前由後,人之求罪,皆在臣身,而餘波混及於他人耳。伏乞聖明,亟遞臣本兼兩職,竝治臣用私科場之罪焉。且臺臣之意,在於欲加汙衊,而過於忠厚,委曲爲說,乃以覈處爲請。然,進箋及科箋,旣皆經睿覽,則此當不待覈處,亦願直命有司,啓拔臣子山培名於榜中,以嚴科法,以伸臺議,此不但厚謝人言,在臣父子,亦爲玉成之大者。臣無任戰懼祈祝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李㙫箚曰,伏以掌令崔致重疏論,今番科試事,語意非常,極令人驚愕,如臣忝居考官之首,悚蹙危怕,尤復如何?況其所指論之試券,本出於臣所考之軸,仍擢置優等者,皆臣所主張,則凡有人言,臣當首被其責矣。大抵史廳箋文,詞苑諸臣,旣皆得見,場中擧子,亦多傳謄,固非李山培父子,私獨與受,以爲符者,而立落之際,又非德壽所與聞,則此豈足爲致疑之資乎?臣於其時,固未及得見箋文,不知入格之文,裁用襲取之果如何。而擧子諸作,大較相似,所謂項句及下段長句,卽滿場所同,縱使習見箋文,何以辨別進箋人之親嫌乎?末俗險巇,稍不滿望,則動生疑亂玷汚之計,其有關於世道國體大矣,臣竊爲之慨然也。顧臣衰耄鈍劣,冒據不敢當之地,觸事昏憒,宜退久矣,況今受命按試,重被人疑,循省慙懼,豈敢抗顔於百僚之右哉?今日是賓廳日次,而亦不敢進參,至於頉稟,臣罪尤無所逃,伏乞聖明,亟命削臣職名,仍重勘臣罪罰,以重試事,以謝人言,不勝幸甚云云。{{*|批答見上}}
○洪致中箚曰,伏以臣,以沈痼之疾,癃廢之狀,鞍馬驅馳,獲免顚殞於道路,莫非王靈所曁,而撼頓之餘,氣力殆盡,脚部牽痛,行步全廢,髀肉瘡爛,坐臥俱艱,日昨候班,今日次對,皆不得自力趨詣,病裏惶隕,一倍靡容,乞賜重勘,以勵群工,不勝幸甚。仍竊伏念今日國事,可謂岌岌乎殆哉。環顧中外,百無一恃,而人才之眇然,最爲切急之憂,此聖上所以中朝累歎,至發於將臺下敎之時也。正宜收聚人才,列於庶位,以共贊維新之化,庶官尙然,況輔弼之臣乎?行在隨駕之兩原任,終不入城,今聞判府事閔鎭遠,又許其退歸云,臣竊爲之慨然矣。鎭遠平日爲國之誠,出於赤心,而況其才猷練達,歷數朝紳,鮮有其比,若使留置朝廷,俾補國政,則其所裨益,豈可與憒憒如臣者,同日而論哉?曲軫全保之道,終許任便往來,固知出於優禮之聖慮,而其將於國事何哉?伏願聖明,益加勉留焉。弘文提學徐命均,昨今違牌,殆至四五矣,臺臣旣以科事爲言,則主試之人,不欲卽出應命,事勢固然。且聞其實病甚重,而一向催召,徒損國體,亦有歉於體下之義矣,藝文提學有闕之代,或命變通差出,使之課試,恐合事宜,竝乞深留聖意焉云云。{{*|批答見上}}
○洪鉉輔疏曰,伏以臣之情勢,旣無廁跡周行之理,而當大庭試士之日,見擬試官,召牌儼臨,追惟前冬,以母病再違考官牌召之命,致勤嚴責,終遭譴罷,惶隕震惕,尙今猶切,及至今日,分義是懼,他不假顧,黽勉趨承,以謝京兆恩除,仍又受點,隨參於考試之列矣。卽伏見臺疏,盛論科場之事,以爲擧子科製中多用其父進箋句語,至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云云,臣於凡干朝事,未嘗有相關者,況此等文字,初豈有得見之事耶?若使臣果見箋文,而知擧子之有所取用,則固當相難於取捨之際,而其箋文,臣旣不知,終至入格,勢所固然。然,臣亦參試中一人,旣被科場不嚴之斥,已難晏然。而且臣母篤老,宿患之中,數昨以來,添得齒痛,晝夜苦劇,飮啖全減,委頓床席,氣息益綿,以此情理,實無離側供職之望,詞訟劇地,不宜暫曠,伏乞聖慈,特加諒察,亟遞臣職,俾靖私義,專意救護,不勝萬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宋成明疏曰,伏以臣於頃日玉堂疏,警責之請,固已竦然俟罪,雖黽勉於扈駕往來,而顧不敢爲揚揚赴政計矣,昨者府啓,論及陵官擬望名字之錯誤,而罰止於問備,臣旣同參於大政,則是失於銓注,何敢仍據銓地?瘡疣疊出,聖度雖欲容覆,恐不可得矣。且臣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盛論庭試之取事,旣曰人言喧騰,又曰試場不嚴,有若科場循私者然,今日世道,可謂太險矣。噫,伊日擧子之卷,孰不襲用進箋中句語也?以臣參試時所見,李山培之父,褎如而無所參聞,諸考官之心,懸空而靡有適莫,彼憲臣者,何從而做得此說話也?譬如方長之草,忙手以折之,始發之軔,擧足以柅之,其亦不仁甚矣。雖然,臣亦考官中一人,今以試場不嚴,致人言如此,獨安得晏然於榮次乎?臣之三件嫌端,俱在必可遞之科,臣雖欲淟涊盤礴,其如公議何,其如國體何?伏乞殿下,亟命鐫削臣本兼職任,以伸臺言,以嚴朝綱,千萬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三月初五日午時,上御宣政殿。晝講入侍時,知事金在魯,特進官鄭錫五,參贊官金應福,侍讀官趙明翼,檢討官尹彙貞,假注書金聲大,記事官李日瑞,記事官李重震,宗臣鶴城君楦,武臣行副護軍尹宅鼎,進伏。上,讀無逸篇前受音訖。侍讀宦趙明翼讀,自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止其監于玆。上曰,閔判府事來待云,史官出去,以入侍之意,傳諭,可也。李日瑞,承命趨出。少頃,判府事閔鎭遠入侍。上,讀後受音訖。明翼曰,太王、王季克自抑畏云者,抑者制忿欲、去奢侈也。畏者,畏天命、畏祖宗、畏小民也。人君能謙抑謹畏,如太王、王季,則可以懷保小民,祈天永命矣。上曰,其言好矣。檢討官尹彙貞曰,抑者謙抑也,畏者謹畏也。謙尊而光謹,則自無怠忽矣,此人君之大經大法。而是篇,蓋將論文王之無逸,故先述其源流之深長也。以此觀之,則謙德之不可不守者審矣,而殿下頃御西將臺時,以唐太宗,爲漢唐中主,而不欲與之侔,此盛意也。殿下,每以堯、舜、禹、湯、文、武自期,則不欲自擬於唐太宗地位者,誠是矣。而第詞令之間,若有矜大之心,則恐不無有害於謙德也。殿下,上法于堯、舜、文、武之治,而謙恭寅畏,亦必如太王、王季,則不期乎無逸,而逸自無矣。上曰,此則儒臣聽瑩矣,予何以唐太宗,爲不足自擬也?其時本意,則蓋魏徵,言於唐太宗曰,臣願爲良臣,不願爲忠臣,而卽今臣僚爲國一死之說,人皆爲之,是願爲忠臣也,不願爲良臣也。若有可死者,則當其時死而已,何必預言乎?是臣僚之待予,不如魏徵之待唐太宗也云爾,予何以唐太宗,爲不足自擬而然也?此則儒臣聽瑩矣。明翼曰,人君,當與人不求備。而殿下,或有輕視群下之事,若曰,渠何能有知乎云,則是病源也。殿下日用云爲之間,毋或少忽於謙抑二字,則幸甚矣。上曰,予豈有輕視群下之心乎?當各別體念矣。明翼曰,克自二字,深有着力之意味,毋或歇看好矣。上曰,留念矣。明翼曰,康功田功者,言文王之儉德也,不敢盤于遊田者,言文王之無逸也。次言惟正之供,而結之以享國五十年,蓋享國長久,皆本於儉德及無逸也。殿下若留念於文王之事,而體行無違,則其將永有辭於天下後世矣。上曰,其言好矣,當體念矣,彙貞曰,擧文王與紂者,自其近而言之,以見其勞逸之分,興喪之辦,實天下萬世人主之龜鑑也。至於觀逸遊田之事,殿下固已克祛矣。然而無曰無有觀逸遊田耽樂之病,而日用行事之間,明乎天理人慾之際,尤加誠正之工,則自無暇逸之弊矣。上曰,其言切實,各別留意矣。明翼曰,無皇曰今日耽樂者,或慮有一日放心,而漸至於怠忽之病也。朱子云,勿謂今日不學而有來日,彼則言學問之工,而與此實相表裏矣。若一日耽樂,則非民攸訓,非天攸若之訓,實約而盡矣,殿下留念於此,則幸甚矣。上曰,其言好矣,當留念矣。明翼曰,初以稼穡之艱難言之,繼以勤與敬言之,末以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言之,此則先述其無逸之源。而且欲開張言路,以進忠言也,若忠言交進,則邪說無由以入矣。上曰,我聞者,以古言之也。厥或告之,此厥不聽者,以今言之也。是篇,凡七更端,皆以古證之,以戒時王也。明翼曰,周公戒成王之訓,不過乎敬之一字,苟能敬則逸自無矣。若或逸則敬自止矣,二者之間,不能以髮,而其是非得失之歸,相去遠矣,故自有興喪之別,聖經賢傳,孰非可法可則?而實此篇,尤爲人君之龜鑑也。殿下雖有酬應萬幾之勞,而常誦此篇而一心對越,無或少間則好矣。上曰,其言好矣。又曰,七更端之更字,以庚爲音是乎?諸臣對曰,然矣。金在魯曰,人君流於逸豫者易矣。而能勤勵精神,克儉克勤,則自然民無怨言,而爲享國長久之道也。人君無可畏,而用顧畏于民嵒,則自然無逸豫之弊,而能匹休於文王矣。上曰,其言儘好矣。仍掩卷,諸臣皆掩卷。明翼進伏曰,疏下賊啓重發之後,居臺閣者,每以規避爲計,此爲痼弊。向來正言鄭益河,以許沃之減等,請罷其職,自上,亦卽允從。而許沃之疏,有曰,彼眞儒,果何人哉?身負罔赦之罪,人猶許其無他,跡在纍囚之中,世猶憚其見忤,此一着,可知其有深惡痛嫉之慮。臣謂鄭益河曰,減等旣失臺體,居執法之列者,宜所請罪,而其心則誠有可取,吾若移除館職,欲請敍許沃矣。益河曰,君言,儘有所据,不害爲陳請矣,臣於其時,待罪納言,故辭疏中,已及許沃之誠有可取,伏想聖明,必記有之矣。金聲發則在出陸之日,請極邊,不可謂減等,金翰運則擅改重發之律名,只請以嚴鞫處斷,此極無嚴,至於近日設鞫嚴問,夬正王法之啓,不可以減律直斥矣。然,視本來所爭執之律名,大有所醜差矣。上曰,亟正與夬正之間,自有所不同矣。明翼曰,此不可以亟正、夬正,分其淺深,今若有隱情慝態之不可不窮覈者,則設鞫之請,其在法例,固當然矣。然,疏下諸賊,罪惡貫盈,彰露無餘,宜以鏡賊之罪罪之而未果,戊申春夢賊事以後,國人齊憤於四賊,一視以夢,旣死者固無足道,生存之三賊,一任其苟活,失刑之大,寧有過此者?妖儉締結之事,又有聖上之特敎,則此豈有情節之可疑者,而設鞫爲哉?究厥所由,終不無帶得甚麼意思於箇中,擬律乖當之失有之。然,旣已聯啓,則懲討之義,固伸矣,竝施以金翰運所被之罰,未知其可矣。然則尙有與三賊,表裏相應,爛熳同歸者,畏首畏尾,不敢捱異者,其於若此之輩,將加以何律哉?兩司兩章之避,歸於本館,今將處置,與僚席,未及消詳,退當陳箚,而旣有端緖,故有此仰達矣。上曰,規避成風,向來數月,至無臺官矣。近來連啓中,或有心知其罪惡而爲之者,或有怵畏王法而黽勉爲之者,雖有用心之差殊,大略聯啓則好矣,豈可竝其僅參者而除却耶?儒臣之言是矣。予以唯諾爲批者,蓋崔致重之意,不但止此,必欲竝與減等,及不參者,而盡數請罪矣。革面就善,不爲不奬,而趙鎭禧則欲先售迎擊之心,此爲可駭,故有所罪之,許沃之減等怪駭,而疏語如此,予疑其有所不悅之事而爲之,今聞儒臣之言,始知之。明翼曰,規避諸人,以特敎竝施削黜,今承旨李春躋,亦入其中,然特未及發啓而已。不被罪之前,作島配之啓示臣,臣固見之,韓師得,以懲討自許,人有先知者而迎擊云云,此兩人,跡其本心,原無規避之實耳。崔致重,鄕居人,臣未曾識面,若其本意所在,無緣知之,而其在聽納之道,只令就事論事,何可引其不發之意而斥之耶?聖敎中,外雖聯啓,有怵法黽勉而爲之云者,誠得其狀,臣見正言蔡膺萬避啓,三賊之罪惡,全然沒却,不忍說得,至以窮島縷命,有何威勢爲言?顯有曲護周遮之跡,其爲情態,不忍正視矣,以儒賊言之,碧潼之去京城,爲十六日程,島配命下三朔之後,始緩緩來到,人莫敢以此爲罪,其無威勢而若此乎?四臺之避,盡皆經睿覽,必察其遣辭之淺深矣。上曰,使鄕曲人,而有如此者,予甚慨然,許沃等避辭,不過循例爲之,而蔡膺萬避辭中,窮島縷命云者,見方在島,故以致下語如此,謂之有不察之失則可矣,不忍正視四字,過矣。予於膺萬,不曾屢見,而嘗見其爲人,無細謀者矣。明翼曰,臣區區所懷,極知其惶恐,而敢此仰達矣。寧陵行幸時,大駕纔出洞口,有一老婦,駕前上言,問之,乃洪致祥妻也。聞兩目俱盲,扶人當路,痛泣呈文云,陪從諸人,目擊其狀,甚覺矜憐,校理臣柳儼以爲,大駕展謁寧陵,而寧陵血屬,雖以外支言之,今世見在者,獨此家爾,自上,施以㦖恤之仁,不害爲盛德事矣。都承旨趙顯命曰,不論本事,而只以此爲言,則亦成一義理,蓋與臣酬酢之語也。今者,皆不登筵,臣獨入侍,而今日是回鑾後初筵,在途欲達之事,今何可嫌於臣獨入侍,而不爲陳達乎?蓋玆事,不待小臣之陳達,是聖明之所悉燭矣。今當四十餘年之後,又有寧陵展謁之擧,寧陵血屬,體念垂㦖,豈不增輝於聖德乎?古人曰,十世可宥,在臣隣之賢者,尙然,況寧陵血屬,豈可無寬貰之道乎?以所愛亦愛之義論之,主簿一官銜,特許復贈,似無害義,而臣不敢擅,有所仰請,原任大臣,今方同入矣,下詢而處之,何如?上曰,出陵所洞口時,見一老婦上言,予問之,乃洪致祥妻也。路自寧陵,故意甚愍然,實有備忘復官之意,而有所難處,不免中止矣,鄭健一,亦未過三年,靑平尉後嗣斷絶,俱無血屬,豈有如許事乎?靑平尉繼後,尙未完定,須令禮曹,問于本家,速定其繼後,宜矣。儒臣,今以寧陵血屬爲言,予固有此意矣。又曰,洪致祥家宮號誰耶?明翼曰,益平也。上曰,其家見存者,誰耶?明翼對曰,上言之人,致祥之妻也。致祥有一子,冤號穹壤,終至夭死,今有其孫三人矣。上曰,後嗣之悽憫,益平家爲最,儒臣旣已發端,入侍諸臣,各陳所見,大臣,先爲陳白,宜矣。明翼曰,丙午年間聞,其家擊鼓,自金吾議讞時,白其誣,而其時大臣獻議,亦有復官之語云矣。閔鎭遠曰,其時獻議,臣果爲之,而以爲罪名雖重,聖考旣有念貴主復官之特敎,仰體此意,追復其爵,似無所害矣,曾以此獻議,今何有別意見耶?上曰,傳敎中,初有爲公主不殺之敎矣。又曰,玆事,在於聖考卽祚未久之時矣。然,其時事,非出於群下之仰請,出自聖考之睿裁,此爲難愼者也。金在魯曰,勿論本事之如何,只以寧陵血屬,特推垂憫之意,復其官爵,好矣。聖上,雖以先王處分爲敎,甲戌旣有復官之命,則此亦先王之意也。臣未知其復追奪之所以,而依甲戌處分而爲之,則豈不得當耶?明翼曰,辛巳有本家之訟冤,且有洪致祥怨家之上章辨理,致有此更爲處分云,而聞甲戌復官爵命下之後,有臺啓還收之請,故監司李寅炳立異,盛論其冤狀,而聖考,不以爲罪,此一端,可知聖意之所在矣。尹彙貞曰,係是先王處分,以臣愚見,勿爲輕議,似好矣。閔鎭遠進伏曰,近間陰雨支難,聖體若何?上曰,無事。鎭遠曰,氣升眩氣等症候,何如?上曰,此是心火本症,而近來少減後一樣矣。鎭遠曰,有御製模寫之命,故謹模以來矣。仍上之。又達曰,原本袖來,亦上之乎?上曰,頃已孜細看審,何必更上?又曰,模寫後褙乎?鎭遠曰,後褙矣。又達曰,向者筵中,殿下曲軫微臣之至願,使之優遊京鄕,豈知生死肉骨之恩,逮及於臣身乎?回鑾後,卽欲下去,而爲模寫之役,故未果矣,凡朝臣肅拜後出入,例也。而頃纔自鄕上來,今又下去,而以名目往來,則監司陪行等節,多有弊端,臣,明日私自下往之意,敢達。上曰,此則事體間事,監司豈不陪行乎?卿無如他人過激,爲之數次出入於晝講後,下去好矣。鎭遠曰,臣老病,氣力澌綴,故有難久留於客中矣。上曰,如此則何必强迫乎?日後從便更來好矣。鎭遠曰,月月至焉雖難,而筋力若可運動,則豈不一番上來乎?上曰,量筋力上來好矣。鎭遠曰,臣今臨行,敢以蕘說,仰勉矣。開筵之後,酬應之際,掩卷不看,則豈有學問之效乎?以無逸一篇言之,常如周公在成王之側,諄諄勉戒者,而玩味首尾,明乎公私義利之際,涵泳從容,無少間隙,則大有成效矣。世間公似私、私似公,義似利、利似義者,亦多有之,自非吾心之明,無以辨其理慾之際也。其工夫,豈不難哉?必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消詳謹守,反覆窮究,然後可以得力也。以取人言,輕官職咈上意,不少留難者,任以用之,則可以有益於國也。貴官職避人言畏忤上者,雖適於一時之任使,而無益於國也。願殿下,虛以受之,明以察之,聖學本來高明,故臣敢此縷縷仰達矣。上曰,勉戒之言,切實,當各別體念矣。在魯曰,南漢觀武才時節目,旣已修啓矣,語未畢,上曰,節目,猶有不知者存焉。所謂軍兵,何處軍兵耶?在魯曰,南漢軍兵也。南漢與京軍門,一體矣。上曰,南漢與江都,一也。戊辰年陵幸後,己巳年觀武才時,軍兵皆觀之矣。今番則有何掣肘之事乎?大臣,陳其所見,可也。鎭遠曰,臣不知前例。然,廣州觀武才,依戊辰年例,爲之則好矣。在魯曰,軍官輩觀科一節,有掣肘處矣。上曰,將校別軍官,則猥屑矣,一從軍籍,爲之可矣。在魯曰,廣州之人,則無不入於軍籍者,觀武才時,留守府尹之軍官,皆見之,則奸僞之弊,似太多矣。上曰,似然矣。在魯曰,別遣御史柳儼,昨日請對,欲爲稟定節目,而因事未果矣,其意以爲,初十日試才,似有窘急之弊,欲爲退行云矣。上曰,有何窘急之事乎?在魯曰,事勢自然如此,故柳儼之意,欲爲定行於十五日云。若退行,則必有預先知委之道,故敢達。上曰,然則以十五日退行,可也。{{*|出楊前下敎}}在魯曰,寧陵幸行時,立撥傳語軍,以馬隊武學排立事,自兵曹節目啓下後,知委於京畿監司守禦使矣,大臣取見《溫幸謄錄》,認爲今番立撥,亦用騎兵,其後筵中,以計其立役日減布之意,定奪矣。馬隊武學,係是守禦所屬,而今此立撥,乃其身役,元無捧布之規,則減布一款,自歸於無所施,故敢達。上曰,然則置之,可也。{{*|出擧條}}在魯曰,頃日大駕,御西將臺時,以駕過雙嶺時感愴之意,有所下敎,故臣繼陳伊時戰亡人許完、閔栐子孫之方在仕籍者,則自上,有兩人子孫,各別錄用之命矣。今聞雙嶺戰亡者,乃三節度,而其中一人,卽李義培也。慶尙左右兵使許完、閔栐,及忠淸兵使李義培,鼎足而陣,同日而死,其後許完、閔栐,卽爲褒贈,義培則以靖社功臣,有例受贈秩,且其子穆,曾於甲子适變,隨其表叔完豐府院君李曙,往松都,被執於适陣,不屈而死。穆之子,則年方稚弱,本家無長成子孫,故久而後,始得褒旌。而義培,當其赴難之初,作白紬行纏,以靑錦爲絛,繫於袴內親膚,以爲他日原隰之險,死後踰月,而始得屍體,則行纏尙在,顔貌無損,其時故相臣崔鳴吉,撰送咨文於陳都督也。亦列書三節度戰死之狀,義培之殉節,極其明白奇偉,其孫汝發,曾孫基夏,皆經大將,基夏之子思胤,以蔭官,曾任龍仁縣令矣。臣以後生,雖素知義培之死節,而未詳其同死於雙嶺,前達時,有所遺漏,故今始追達。上曰,李義培奉祀孫,分付該曹,一體錄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臣以日昨朔書考官,見其書納篆文,則多有雜體,其中一張,筆畫雖少拙,而稍近常法,故取之,置諸入格之末矣。大抵上方篆玉筯篆等數三常法,朝家各有用處,故使之熟習,而其餘雜體,雖在古法,所見亦奇健,而於朝家無所用也。故昔在肅廟朝,累次申飭,竝禁雜體,而今又如此,日後則玉筯篆上方篆數三常體外,勿書雜體之意,各別申飭,何如?上曰,依先朝故事,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在魯曰,武臣堂下朔試射,以每月二十一日,爲之之意,曾已定奪矣。今聞二十一日,與御營廳習操相値,而御營廳所屬,亦當來參於試射,以二十二日,改定日施行,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在魯曰,武科規矩最歇,故右相云,初試者,幾皆爲會矣。今番新來中,頗有可用之武,然而窠窄難處,還爲取怨之道,此後則毋爲歇規,好矣。上曰,今番有騎芻故然耶?騎芻似難,而實不難云矣,庭試,又有考講,似多有可用之武,而上上年討逆科,則出片箭,故擧子輩,爲抑鬱云矣。壬辰年,以騎芻一中,柳葉二分,爲規矩,亦最歇矣。在魯曰,南漢試才,亦不遠,而其中多有兩班之人,其規矩,似難從歇矣。上曰,先朝有六兩三矢百步,二矢百十步之規矣。鎭遠請退出。上曰,向有下敎,而不爲久留,仍爲下去,心深缺然矣。鎭遠曰,再三下敎,至於如此,臣誠感泣矣。諸臣以次退出。
==3月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成範錫{{*|在外}}金聲大{{*|仕直}}。事變假注書鄭履儉{{*|在外}}。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委曲僉使金忠祚,智島萬戶邊世範,造山萬戶李新發,防垣萬戶金宅剛。
○申致雲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只晝講。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宋眞明,呈辭受由,執義、掌令一員未差,持平一員未差,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宋成明爲藝文提學,鄭羽良爲副應敎,洪尙寅爲執義,南泰良爲持平,金聲發爲掌令,李德孚爲副修撰,趙尙命爲唐津縣監,朴旻梓爲興陽縣監,肅川府使李國馨,仍任事承傳,昌恩君單成翊漢,承襲封君事承傳,敦寧都正李亨宗,德興大院君奉祀孫除授事承傳。兵批,同知單李夏芳,僉知三單,黃再徵、李欞、申思冏,副護軍李重泰,副司直權爀,副司果崔命相。
○申致雲啓曰,假注書趙榮國,受點之後,以日昨臺疏,强引爲嫌,屢度催促,終不入來,新進怠慢之習,極爲可駭,姑先推考,使之卽爲仕進,何如?傳曰,允。
○傳備忘曰,今下弓矢,委曲僉使金忠祚,防垣萬戶金宅剛,造山萬戶李新發等處,給送。
○假注書金聲大病,代以李山培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宅心有頉,代以李德重爲之,假注書李山培有頉,代以成範錫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德重在外,代以鄭履儉爲之。
○傳備忘曰,昨日兵判之陳達試才退行事,允下之後,事有趁卽擧行者,而入侍承旨,雖曰聽瑩,置左右史注書之意安在,其不着念可知,當該承旨及注書上下番兼春秋,竝推考。
○假注書趙榮國拿推,代以金聲大爲之。
○申致雲啓曰,今日晝講時,知事當爲入侍,而或在外,或病不進,無入侍之員,除在外外,知經筵趙文命、尹淳,同經筵金在魯、尹游,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晝講爲之事,命下,而玉堂多官,昨日皆違牌不進,罷職傳旨,尙未下,上下番俱空,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柳儼之旣已開釋之後,若是撕捱,已涉太過,而趙明翼、尹彙貞,則昨日備忘,旣有務歸中之敎,則各守過中之見,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竝只推,更卽牌招。
○又啓曰,晝講,時刻已過矣,修撰尹彙貞,雖已承牌,而副校理趙明翼,違牌不進,校理柳儼,方到闕外陳疏云,上下番,無以備員入侍,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假注書趙榮國,推考催促之後,稱以情勢難安,終不入來,新進慢蹇之習,誠極駭然,其在事體,不可不別樣警責。而本院推考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事極無據,拿推。
○又啓曰,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開政命下之後,尙未擧行,事甚未安,參議吳命新,雖已請牌,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更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疏批已下,一體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應福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將未免闕直,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使之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校理柳儼,疏批已下,卽爲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吏曹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及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提學差出,一時爲急,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更爲牌招,以爲開政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宋成明,以吏曹參判,再牌不進,今又違牌,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有違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牌招。
○兵批啓曰,新差直叱洞權管韓敬周呈狀內,老父年迫七十,素抱痰厥之病,近又添劇,bb有b時昏絶,粥飮不下,眞元大脫,方在待變之中,人子情理,不忍離側云。其父病如此,則有難强令赴任,邊鎭把守之任,亦不可等待其差歇,今姑罷黜,準期不敍,何如?傳曰,允。
○兵批啓曰,同知中樞成翊漢戶奴呈狀內,上典恩除本職,卽當肅命之不暇,而年老病痼,萬無起動上京之勢云。老病如此,上來無期,則不可虛帶職名,同知中樞府事柳星一,以篤老之人,除拜九朔,尙不來肅,西樞雖曰閑局,亦不宜一任虛曠,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近來夜禁不嚴,故臣受任之後,各別嚴飭矣,去夜初更量,大殿別監尹聖佐,被捉於本營巡羅,問其夜行之由,則聖佐,撞額邏卒,仍以口不可道之說,慘辱牌將云。臣聞甚驚駭,招來査問,則以爲,適以杯酒往會事,出去云。渠旣以會飮犯夜禁,則所當遜乞之不暇,而驅邏卒辱牌將,略無顧忌,誠極痛駭,後弊所關,決不可置而不治,依例推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北漢軍餉,本來不敷,而丙申、丁酉以後,畿邑移轉分給之外,京中士夫家呈所志受食者,不爲着實還納,年年未收甚多,致令莫重城餉,漸至耗縮,事極寒心,未收最多者,論罪嚴督事,旣已陳達蒙允矣,軍餉,與賑穀有別,此後則京中士大夫家,呈狀請受者,一切防塞,永爲定式,何如?傳曰,允。
○答校理柳儼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俱以開釋,爾何過嫌?試才日字,其不遠,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戶曹參判李廷濟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業已洞燭,於卿何嫌?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柳儼疏曰,伏以臣,重被臺劾,徑出禁門,罪名未勘之前,旣不敢陳章自暴,昨日召命之下,終未能唐突冒進,祗自蟄伏私次,恭俟處分,不意特敎諄至,天牌繼降,偃然坐違,分義惶悚,不得不趨詣闕外,而若其所遭,非比尋常,一則連啓也,一則科事也。雖聖鑑孔昭,洞晰無餘,而在臣私義,終有所不可自安者,猥陳短章,仰瀆宸嚴,臣尤死罪。噫,彼憲臣之所以爲三賊罪者,惟在於辛丑疏之締結鏡、儉也。臣之所以請三賊罪者,亦惟在於辛丑疏之締結鏡、儉也。締結鏡、儉,罪關惡逆,則鞫問情節,在所不已,鞫而正法,乃是次第之事,故臣亦詣臺連啓,至於數次,而誠愚迷,莫曉法與刑之有所差殊矣。今臺疏,極爲深緊,畏㥘巧慝等說,罔非抑勒擠陷之意,此已臣決不可復厠淸塗之端,而至於科事,尤爲駭怕,伊日試券,不翅數千,而不用箋文句語者蓋尠,非特李山培一人而已,則初何知其用箋文句語,獨爲山培之作而有所取捨也哉?且考官子之參榜,自前多有其人,而山培之父,又非主文之官,則今以此汚人科名,欲折方長者,其亦常情之外矣,然而科事至重,人言至深,則臣亦以參試中人,其所難安,與諸臣無異,尤何可冒沒出脚,以自喪廉恥,以益人譏議哉?惟願速被譴罰,以謝人言。仍念臣,方受南漢試才之命,而非但卽今情勢,不可以往役義重,而有所變動,臣旣以科事,重被疑謗,則文武雖異,考試則同,其不可晏然冒當也決矣,亦願聖上,亟賜處分,俾成命毋至淹滯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李廷濟疏曰,伏以臣於日昨,伏見掌令崔致重之疏,以爲李山培科製,多用其父進箋文字,此固可疑,且以爲,今此進箋,伊日參試者,必多見之,而終至入格云云,語意陰險,隱然置諸考官於暗昧之科。噫,世道人心,胡至於斯極耶?伊日山培之券,初出於大臣分考之中,所謂初項句語,其他文字,比對場中諸作,大同而少異,特以山培之作,頗似生新,故大臣,出示近坐諸考官,皆言其可取,終至被選矣,至於進箋文字之間,或相似,不獨山培之券爲然,以此致疑,意慮之所不到,今者人之爲言,至於如此,吁亦憯矣。噫,末世科場,每多人言,而若至今科,則聖上親降書題,諸臣倍切飭勵,相與聚會精神,精白考較,雖其所得之諸券,未必皆抄選精擇,仰副聖意,而今日臺言,可謂無所不有矣。雖然,臣亦忝考官之一,隨諸臣之後,備讀券之列,今不可晏然冒據於職次,伏乞聖明,俯加諒察,亟賜譴罷,仍命罪勘,以安私分,以重國法,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吏曹參議吳命新疏曰,伏以臣,伏見前掌令崔致重之疏,以庭試試取事,盛加論斥,有曰,伊日參試官,必多見之,而乃以此文,終至入格,又曰,榜出之後,人言喧藉,竊詳其意,有若科場循私者然,臣於此,竊不勝駭惑危怖之至,今此箋文,未及印須,則爲考官者,豈皆得見?假使得見,瞥見之文,豈皆傳誦?臣未知蹈襲者,某句某字,而李德壽之裒如而坐,無所預聞,諸考官之所共目見,致重,直以疑之一字,輕易加人,其心所在,不難知也。此固聖明之已盡洞燭,則臣不必呶呶辯說,而臣亦考官中一人,今以試場不嚴,人言如此,臣安得晏然乎?且臣於氷庫別檢鄭壽崗被囚事,亦有所惶蹙不安者。今此朔祭時,許多祭官,除陪從及假通禮進去人員,無故在京者絶少,魂宮朔祭執事,初以尙衣別提尹東泰爲實差,以鄭壽崗爲預差,蓋此兩人,不入於陪從官及假通禮單子,故各給祭差貼矣,晩聞東泰,以進排事追進,行宮該吏,以鄭壽崗陞實,而又聞壽崗,以太廟氷丁進排進往,日勢將晩,故不得已。以尙衣入直郞廳,改塡進去云,雖幸臨急變通,執事無缺,而臣之初不詳審,尸居職事之罪,亦所難免,以此以彼,俱難冒處於榮次,再召之下,不敢坐違,謹詣闕外,陳章徑退,臣罪至此,益無所逃,伏乞聖慈,削臣之職,治臣之罪,以肅朝綱,以謝人言,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上款事,業已洞燭,下款引嫌,元非大段,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洪重一{{*|拿推}}。事變假注書宋敎明{{*|拿推}}。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致雲啓曰,來十一日,輪對,取稟。傳曰,爲之。
○又啓曰,明日私忌齊戒,明明日私忌正日,此兩日,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不進,參判宋成明陳疏入啓,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牌招不進,參判宋成明陳疏入啓,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又啓曰,玉堂闕員,今當差出,而擬望之人乏少,相避竝擬,何如?傳曰,允。
○以金尙星、趙迪命爲校理,以趙明翼、柳儼爲副校理,李眞望爲大司憲,鄭彦儒爲兵曹佐郞,韓珩爲咸從府使,李顯謨爲應敎,李師夔爲鎭岑縣監。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承旨金始炯進,以宋眞明bb爲b單付副護軍。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所當出牌,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新除授副應敎鄭羽良,時在京畿仁川地,副修撰李德孚,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獻納許沃,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今已多日,而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亦甚未安。兩司,除呈辭入啓、未署經、在外外,掌令金聲發,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成範錫在外,代以洪重一爲之,事變假注書鄭履儉在外,代以宋敎明爲之。
○申致雲啓曰,假注書洪重一、宋敎明,受點之後,稱以情病,累度催促,終不入來。若此不已,新榜注書,將無一人行公,新進慢蹇之習,極爲寒心,不可不別樣警責,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事極無據,拿推。
○又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咸從府使愼無逸,戶奴呈狀內,奴矣上典,積年沈痼之疾,非如一時偶感之比,則將息差復,未易可望,適値園陵幸行,不敢偃然在家,僅僅扶曳,隨參江頭祗迎之列,感觸風寒,一倍添劇,方在十分危重,萬無復起爲人之望,斯速入啓處置云。實病果如是危重,不可等待其差歇,遠地夫馬留滯,亦甚可慮,咸從府使愼無逸,依近例罷黜,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晝講爲之事,命下,而玉堂上下番俱空,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玉堂上下番一空,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玉堂多窠,差出事,命下矣。曾前出入之人,多在違牌坐罷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別單書入。
○金始炯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疏批已下,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連日違召,無意應命,事甚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卽接東道監役官牒呈,則東小門北邊,御營廳所授處,體城十間許,今日頹落云。令繕工監,爲先把子園排,令分授軍門,卽速修築,而依近例,限修築間,亦以該軍門軍兵,量宜把守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因兵曹草記,本廳分授東小門北邊,體城十間許頹落處,卽速修築,而依近例,以該軍門軍兵,量宜定送,使之把守事,命下矣。事當卽爲修築,而雨勢如此,姑待快晴擧行,而把守則今日爲始,本廳出番鄕軍二十名,將校率領,限改築間,晝夜輪回守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平安監司狀啓,刑曹粘目,林土前別將崔斗年,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崔斗年,時在任所,依例發遣府羅將,交代後,拿推,何如?傳曰,允。
○掌令金聲發啓曰,臣纔經危疾,杜門涔涔,憲職新除,忽及此際,仍以處置,有牌召之命,不敢坐違,謹此祗肅,而諫院處置中,獻納臣許沃,卽臣之姨從兄也。法有應避之嫌,不可可否於立啓之間,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
○鄭來周啓曰,掌令金聲發,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傳曰,知道。
○答江華留守朴師洙疏曰,省疏具悉。情理雖若此,居留重任,不可輕遞,卿勿過辭焉。
○答刑曹參議金尙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諭於諸試官之批,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持平南泰良疏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答吏曹參判宋成明疏曰,省疏具悉。玆事洞燭無餘,則一向撕捱,誠涉太過,況病不若戶判,則自同去就,尤涉過中,卿其勿辭,速出應命。
○答廣州幼學金應南疏曰,省疏具悉。上款所陳,非爾所可請者,下款所陳,令該曹,依施焉。
○朴師洙疏曰,伏以臣,頃以疾病沈頓,曠廢職務,冒昧陳懇,冀賜鐫遞,及奉批諭,未蒙允兪。顧以殿最事重,不宜遷就,强疾開坐,方試將士射講,未及封啓之際,得聞在京本生家,偏母之病極重,疾馳入京,六七日之間,症勢一向危急,有頃刻難救之勢,晝夜焦遑,涕泣度日,此實通朝之所共知者也。卽今情理,誠無片刻之暇,可以修啓封進,莫重考課之政,淹稽至此,此已萬萬惶蹙,軍兵點閱,業已出令期會,而未免還停,璿閣移安,亦必有自本廳涓吉,分付之擧,而萬無及期下往之勢,種種窘悶,罔知所措。雖以臣私家事勢言之,任所亦有八十篤病之老母,而臣方在京憂遑,無人將護,方寸牽掣,尤所難堪,惟有速解本任,撤還團合,然後可以粗安私情。伏乞天地父母,俯垂矜察,亟命遞臣職名,俾得專意救護,毋致公私之俱病,不勝幸甚。臣無任祈懇屛營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金尙奎疏曰,伏以臣,亦一日昨考試中人耳,自有崔致重疏後,危蹙彌深。噫,科法至嚴,試事至重,而初旣曰,人言喧藉,末又結之以不必直加用私,乍倏旋翕,費盡許多機巧,不料世道之危險,一至此也。李山培試券之選自命官,其父德壽之無所與聞於合考時者,此皆諸試官所共覩,至若科製文字之多用進箋云者,雖未知其所蹈襲,果是某句某字,然伊日場中諸作,大同小異,此豈足爲眩亂玷汚之資斧,而精神所注,必欲寘之於用意暗昧之科,其亦深且憯矣。第其爲言,旣關試場,則如臣無似,亦忝對讀之末,其在私義,固難晏然在職,玆敢不避煩瀆,冒陳危懇。伏乞聖明,亟賜鐫罷臣職名,仍勘臣罪,以嚴國法,以謝臺議,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南泰良疏曰,伏以臣,庸虛方拙,於一切世事,都不通曉,性又偏滯,不能與時俯仰,自知不合於言語侍從之選,前冬忝居言地,已決遜避,而坐違嚴召,又似無說,黽勉詣臺,略效一日之責,而臺疏猝發,謂臣有迎擊諸臣之意,張皇疑怒,肆口醜辱,臣猝乍見之,惟覺可笑,不復自辨段,惟亟尋長單,幸獲遞免矣。自玆以後,僇辱擯廢,爲世棄物,不意柏府新除,遽下於省愆之中,臣聞命震越,感媿交竝。仍竊伏念,前所論事,至微耳,顧乃橫觸疑網,備見顚沛,群猜衆罵,無所不有,獨賴殿下至聖至明,謂臣前日之啓,意在於尊體統,言雖過中,心實無他,始終主張,曲加保全,區區此心,惟明主照燭耳。群言嘵嘵,臣亦無所病,然今於新除之下,若不一自辨暴,則無以明臣決不入臺閣之義焉。臣之前啓具在,大義甚明,欲以紀綱事體,警責諸臣之慢蹇者耳。今曰迎擊,是指東爲西,殊無近似者,臣本新進孤立,與世不相諳熟,於朝臣去就,了無干涉,居言議之地,惟視義理如何耳,何嘗費絲毫氣力,以扶抑於其間耶?其所謂闔闢閃弄,網打巧密之云,臣自度雖無狀,然以其不甚涉世,故粗能全其純愚,彼之爲此說,殆亦以機變之心度之耳。聖明在上,臣羞復與此人較挈長短,獨其所以論此之本意,則有不得不一陳者,自頃聖上,深懲黨禍,務欲蕩平,在野諸臣之不欲應命者,雖自以廉義爲言,然臺閣之體,則所當正其違傲之失。況自昨歲以來,聖上之慇懃慰勉,必欲召致者,何如,諸臣之直遂己志,不顧分義者,又何如,而卒未見有一人稍加義責,少存朝廷之體者,臣乃不量力,而首爲此論。嗚呼,其愚亦可見矣。當擧世循默之日,觸諸臣方盛之氣,情疎而易疑,勢孤而易拉,向非聖明主張,則臣之立見摧鑠,固已久矣。臣生疎愚暗,未諳世情,謂人如己,不復周思,一言出口,非徒自取汚辱,至使諸宰引嫌,朝著不靖,此皆臣之罪也。然亦不料世路之迫隘,一至於此,直使人開口不得,轉身不得也。且臣於宰臣自辨之疏,有不容泯默者,臣之當論,此時見其辭疏,泛引他嫌,不專以親病爲言,實不識其情理之懇迫,果不可往,徒見咸興,乃將往之地,北事有朝夕之憂,而違牌之報,日騰於小報,事關國體,不得不略論。且臣本意,固不責其必去,惟咎其不去之中,忒小曲折耳。使其一謝恩命,退而陳情,則臣亦何心,乃爲此論,而今其疏,不自反省,語不擇發,若以臣不推恕於天理人情者然,臣實不勝駭歎焉。嗚呼,臣之前啓,乃是寂寥數行,而口語之多,殆至於不勝辨,亦可以觀世變矣。臣雖不肖,粗識事君之大義,新爲諫官,當殿下求言如不及之日,區區之心,夫豈無所欲言者,而特不及於黨論是非之際者,非臣賢於人,乃其所處之地然耳。伊日一啓,不過以事體相規警,實無絲髮深意,而特以適當竝進之時,故彼臺臣者,一見臣此啓,便謂臣有所私惡,載鬼張弧,疑怒交加,發啓翌日,卽施搏擊之手,而反加臣以不韙之目,臣竊自傷痛。平生雖甚無狀,亦能粗知自愛,其一生之所自誓者,惟不染汚於世路傾奪之場,而一入言地,誤觸危機,便爲惡口所醜詆,毁辱身名,無復餘地。從今以往,惟當杜口結舌,屛跡世路,以少謝宿昔之志,顧何敢彯纓結綬,復入於言議之地哉?日昨騎省之命,適降於動駕數日之前,故不得不冒昧一出,而猶引義祈免,不敢爲仍冒之計,況此臺閣之任,卽臣顚沛之所,兼又得罪時議,蹤迹臲卼,豈有顔面,復入此地,終爲毁頓廉隅之人哉?此理甚明,非臣飾讓,且臣有私義之萬萬不安者,風憲之任,職責甚重,而臣兄臣泰溫,纔罷是任,臣卽又代之,兄遞弟代,實近日之所罕有,在臣私心,不敢以爲榮而爲懼,且恐有傷於公朝用人之體也。卽因喉院啓辭,天牌儼臨,嚴畏分義,不得不趨詣闕外,而自畫之志,更難撓改,玆敢略暴情實,仰籲於仁覆之天。伏乞聖慈,俯賜諒察,亟遞臣新授憲職,仍命選部,勿復檢擬於淸塗,以靖私義,以謝衆怒,不勝大願。臣無任惶怖祈懇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宋成明疏曰,伏以臣,銓注掌試,俱被人言,廉隅所關,不敢冒進,三違嚴召,分義掃地,一心惶悚,若無所容,乃於千萬夢寐之外,忽承藝文提學之命。噫,設製命下累日,尙未擧行,宜命以無故可行故gg公g之人,俾卽趨承,今授臣以此任者,豈以臣謂無故可行公者耶?館閣之萬萬不似,姑捨勿論,弘文提學徐命均之屢逋明命,不敢承當,亶以臺疏,斥庭試試取事,伊日掌試者,不宜復掌試事故耳。臣亦庭試考官中一人,則其爲嫌端,少無異同,朝家旣體諒,輟召於命均,反責臣之掌試,敦迫不已,其於事體,果何如也?不待臣辭避,其決不可冒當,人皆知之人皆言之,僚堂非不知此,而特以望次,循例擬入,以致國家試事之轉輾乖誤,其在政體,不亦苟簡乎?今若不欲變通,徒事牌召,則上以損國體,下以虧臣分,莫甚於此矣。屢召之下,不敢偃然坐違,謹此隨牌,來詣於九閽之外,略陳肝膈之懇,如有一分可以趨命者,臣何敢違傲至此?臣願殿下,諒臣不可出之情勢,亟遞臣提學之任,使試事,無至一向遷就,仍治臣逋慢之罪,以警具僚,千萬幸甚。臣無任戰慄俟罪之至云云。{{*|批答見上}}
○幼學金應南疏曰,伏以臣,本以在野之賤蹤,素昧經國之遠略,而居此保障之重地,竊觀保障之籌策,其所設施之方,恐有所未盡,撫悅之道,亦有所未至,心嘗慨然于玆,常欲一暴愚見,以備睿覽,而草野疎逖,九重嚴邃,區區下懷,無由上達,幸惟我主上殿下,展禮園陵,載旋淸蹕,獲覩羽旄之美儀,旣欣吾王之無疾,而平日蘊抱于中者,油然自發於瞻望,耿光之餘,不避僭妄之誅,敢陳一次之愚,伏惟聖慈,留神裁察焉。竊伏念南漢,卽關防所托,緩急之所恃,距王城咫尺,控三南咽喉,天作之險,金湯之固,實是我國家第一保障之地,故自我累朝以來,恃以晉陽之固,比諸魏國之寶,築倉粟而實之,繕兵甲而藏之,募人武勇,以守備之,其爲保重之計,不虞之慮,可爲深且密矣,而但其激勸忠義之道,猶不如江都之施設焉,臣實未曉也。噫,我國之所恃而爲險者,於陸有南漢,於水有江都,其倉粟之蓄,兵甲之藏,旣無彼此之別,則其施設之方,撫悅之道,宜無異同之分,而竊伏聞江都則旣建長寧殿,奉安御容,以爲士民尊仰之所,又設義旅之規,使敎官訓迪,俾知親上死長之義,至於丁丑周甲之年,特祭死亡之將士,以爲慰悅人心之地,其敎養文武,激勸忠義之意,其亦至矣盡矣,而惟玆南漢則不然,雖有廟社之設,而只爲待變之制,不可爲平時瞻仰之地,雖有武勇之士,而全蔑敎迪之道,不知有君長上下之義,至若丙子北門之戰,慘矣義士之全沒,而亦闕隱卒之祀典,此臣所謂施設之有所未盡,撫悅之有所未至,而激勸之道,猶不如江都者也。嗚呼,地利之險阻,無愧於江都,軍務之重寄,不讓於江都,全城之利,猶勝於失險之恥,而朝家之歸重,反不如彼士民之敎養,又不及彼追奬義烈之盛典,亦未得均施於啾啾鬼哭之中,此不徒南漢之將士,自多解體之心,抑恐不免於孟子所謂不敎而戰之戒也。況於戊申逆變之時,內而京城,外而列邑,賊䝂凶黨,無處無之,而惟我廣州,獨爲一片乾淨之土,大小民庶,無一人或入於其中,此實凡民秉彝之良性。雖不足稱美於斯,而在國家激勸之道,似當有崇褒之方,而且伏念丙子之亂,仁廟去邠,勢急沈竈,民無叛意,戊申之變,閱月守堞,士卒整齊,無一逃散,越在戊辰,肅廟駐蹕,逮至今日,聖上停鑾,則惟國家待南漢之道,尤不當尋常列邑之比矣。臣竊伏聞,昔者張巡之守睢陽也,設天子畫像,斬叛將六人,而士心益勸,能作江、淮數千里保障,此無他,以其能激忠義之致也。今若以御容,奉安於南漢,以爲尊仰之所,則脫有他日之事變,安知無張巡之忠義,而不爲激勸將士之本乎?且漢祖之攻魯國也,聞其有絃誦之聲,謂其守禮義之國,終無屠戮之慘,此無他,以其能修文敎之致也。今若置敎官於南漢,以爲敎養之方,則他日臨敵,豈不能知君長之爲重,而使敵人聞之,亦豈無敬憚之心乎?不但此也,又有說焉。江都義旅之數,臣雖未知其幾何,而竊料廣州之校生及各書院生徒,無慮數百餘人也。此輩只爲春秋一講而已,不能專治於學業。雖或有向學之誠,而元無師受之處,若將此等,作爲義旅,使之受學于敎官,以長其知識,其於無事之時,則學校守齋,若當有急之日,則爲法駕扈衛,其平日敎養之功,可以責效於危亂之際,而其一段好義之心,豈與市井無賴之白徒,比論也哉?朝家,若以敎官之設置,謂有廩料之費,則臣愚以爲,別備還糶若干,劃給於敎官,俾依軍餉例,春糶秋糴於義旅等處,以其耗穀,爲敎官祿俸之資,以其元數,爲不幸時義旅之供,則於國家,少無所損,而至於敎養之道,不但義旅而已,城中武士之子枝,有才藝者,亦許其一倂受業矣。古昔羽林受經之美,庶幾復見於今日,而其所激勸忠義之道,撫悅人心之方,於斯至矣,豈不休哉?伏乞聖慈,曲加淵鑑,一依江都例,奉安御容,俾士民有所尊仰,設置義旅,使忠義有所激勸,以爲保障之急務焉。嗚呼,今我殿下,幸臨于南漢,而臣敢擧南漢之弊,爲殿下仰陳,則凡係南漢之事,豈敢不罄竭其所蘊耶?噫噫痛矣,丙子之恥,尙忍言哉。南漢之城郭,非不固也,兵甲,非不利也,士卒,非不精也,而只緣江都之失守,竟貽稽山之至恥,而惟彼抗節之三臣,獨奮蹈海之大義,澟然霜雪之操,蒼然松柏之志,尙使人感慨於百載之下,而我聖朝培養忠義之效,可見於此矣。肆我肅宗大王,駕臨將臺,惻然興感,命建祠宇,肇錫嘉額,屢頒鳳藻,留揭寶板,此莫非崇奬節義之盛意,而惟我殿下,嗣服之初,爰命禮官,特擧祀典。噫,我殿下繼述之孝思,有以休揚夫先大王崇節之聖德矣,凡爲士林者流,孰不興起於斯,而伏想殿下,駐輦于此也,感先朝之美蹟,歎節士之高躅,其所追慕之懷,當復如何也?顧此祠屋,殘弊特甚,旣乏典僕,又無位田,至於春秋享祀之時,非但使令之無人,每患供士之乏資,此實吾儒之深羞,而亦宜國家之軫念處也。近伏聞,列邑多有籍入田民云,特命攸司,優數劃給,俾爲祠宇守護之地,千萬幸甚云云。{{*|批答見上}}
==3月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病}}。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金始煒{{*|病}}。事變假注書李元煥{{*|在外}}。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私忌齋戒。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洪尙賓在外,掌令金聲發、金廷潤,持平尹就咸,避嫌退待,持平南泰良,未肅拜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私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多司多官,引避退待,已至累日,而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俱涉未安。除在外未署經外,持平南泰良,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以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鄭來周曰,推考傳旨捧入。
○以應敎李顯謨,校理金尙星,副校理柳儼,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申致雲曰,推考傳旨捧入。
○申致雲啓曰,應敎李顯謨,校理金尙星,副校理柳儼,旣有只推之命,更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弘文館校理趙迪命,時在京畿果川地,副校理趙明翼,時在坡州地,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玉堂多官,或在外,或禁推,或違牌坐罷,上下番,連日闕直,極爲未安,所當牌招政官,差出闕員,使之入直,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朝牌招,開政差出。
○假注書洪重一拿推,代以李台重爲之,事變假注書宋敎明拿推,代以朴師昌爲之。
○假注書李台重在外,代以金始焍爲之,事變假注書朴師昌有頉,代以李元煥爲之。
○申致雲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今已累日,尙未擧行,其在事體,極涉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節製命下,旣已多日,變通差出,聖意非偶,而藝文提學宋成明,今又再牌不進,無意應命,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推考傳旨,今方捧入,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三牌,有傷事體,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節製命下今幾日,業已開釋,昨又申飭,則若是撕捱,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卽牌招。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三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特敎之下,又爲違召,其在事體,極爲未安,所當更請牌招,而一日四牌,大異常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明朝牌招。
○假注書韓德良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奉朝賀崔奎瑞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冒死自列,方俟重勘,不意聖恩寬赦,近侍宣批,辭旨隆渥,有逾尋常,臣誠惶感交至,靡所措躬。至於趁今春日之和暢,上來見予,用副前日愈懃面諭之意之敎,臣奉讀至此,不覺涕淚盈襟,臣離違禁闈,已閱一朞,區區犬馬之誠,豈無魏闕之戀哉?況日者行幸,中心憂慮,殆忘寢食,亦何可偃息私次,而垂死之身,無路自力,目今春日雖和,篤老之喘則殊無更甦之望,誠無辭以對聖敎,不勝徊徨震惕之至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又書啓,臣承命馳往于江華府鎭江里,行副護軍鄭齊斗所住處,傳宣聖批,則以爲,臣冒上一疏,敢陳微忱,而當此聖體勞動,鑾輿初廻之辰,至令史官,傳宣批旨,聖意勤眷,譴責不加,反賜寵異,臣祗承恩諭,如獲親奉天威於咫尺之前,不知賤臣,何以得此,惟是今臣殘命如縷,餘日無幾,寸忱徒切,而無望起動一進,重近天日之光矣,瞻望宸極,涕淚如瀉,伏地隕越,不知所達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參議朴乃貞疏曰,伏以臣,病劇瀕死,方欲陳章而乞遞,卽伏見前掌令崔致重之疏,盛論伊日試事,指意非常,直驅諸考官於黯黮之科,臣不勝駭惑焉。其疏有云,李山培,襲用其父箋句,參試者,必有見其箋者,而終以此文入格,其言殊甚危怖,臣卽求其箋句謄本與山培科製,反復參校,其所謂項句,不過一數字相侔而已。其所謂下段短句,乃其時滿庭擧子所襍取而混用者,不可以此,執而爲訾謷之端,而況其父,初無與聞於選黜之際乎?其下又云,不可直加以用私之目,旣謂其非用私,則惹人疑惑之書,未知何所據而發也。雖然,臣亦是參試中一人,旣被其斥,理難仍冒於榮次。伏乞聖上,諒臣危懇,遞臣見職,因勘臣辜犯,以謝臺議,以肅朝綱,不勝萬幸。臣無任懇迫屛營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玆事,已諭於諸試官之批,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式假gg式暇g}}。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直}}權贒{{*|病}}。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病}}。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私忌正日,夜一更,月犯廻木星。
○鄭來周啓曰,玉堂備員間,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在外,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未肅拜,牌不進,掌令金聲發、金廷潤、尹就咸避嫌退待,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牌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判宋成明,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以金鎭商爲應敎,李宗白爲校理,趙漢緯爲副校理,領敦寧府事單魚有龜,在喪終制。
○金始炯啓曰,左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俱不仕進,同副承旨金應福,以式暇出去,廳中只有臣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出納之地,事甚苟簡。左承旨申致雲,拘於廳規,不得請牌,左副承旨李春躋,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無政事。
○兵批,承旨鄭來周啓曰,判書不參政,時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持平南泰良牌招事,命下,而家在城外,待開城門,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兩司多官,引避退待,已至多日,尙未處置,連日監察茶時,俱涉未安。除未署經、在外外,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節製命下之後,尙未擧行,事體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始煒有頉,代以沈埜爲之,事變假注書李元煥在外,代以曺命敬爲之。
○假注書沈埜在外,代以李顯良爲之,事變假注書曺命敬在外,代以「金{{?|⿰禾道}}爲之。
○假注書李顯良在外,代以權贒爲之。
○金始炯啓曰,玉堂闕直,已至多日,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批啓曰,歸厚署別提申厚善,受由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批啓曰,僉知中樞府事許璘、陳洪疇,俱以戶奴呈狀內,以篤老之人,得除本職,感激恩命,僅僅出肅,而勞動之餘,病症添重,萬無起動之勢,斯速入啓遞改云。老病如此,則不宜虛帶職名,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韓配奎爲尙州營將。
○編修官張斗周書啓,臣承命馳往于忠淸道淸風府黃江楸洞村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所住,傳宣聖旨,則以爲,日前史官至自行在,臨宣聖批,臣於病伏垂死中,略以數行文字,附啓其歸矣。又未幾何,別諭踵至,愍老之德音諄摯,惠養之異數便蕃,莊誦感泣,不知死所。況伏聞車駕勞動之餘,玉體康寧,宗社臣民之慶,當復如何?臣實幸須臾無死,躬睹盛事,而與被恩波之遠覃也。臣近感風寒,舊症新恙,一倂危劇,氣息奄奄,若將就盡,無以少伸鳴謝之忱,第不任伏地悲咽之至,謹當俟間治疏,申暴餘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炯曰,卽今當爲親鞫,大臣、兩司、金吾堂上、左右捕盜大將牌招。
○金始炯啓曰,親鞫事,命下矣。承旨不可不備員入侍,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卽爲牌招。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一體牌招。
○又啓曰,大臣命招事,命下矣。原任大臣,一體命招乎?敢稟。傳曰,一體命招。
○鄭來周啓曰,親鞫時,兩司牌招事,命下矣。所當出牌,而兩司多官,或引避退待,或未署經,或在外,只有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而今日違牌不進,罷職傳旨,時未啓下,不得循例出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只推,竝卽牌招。
○以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金始炯啓曰,親鞫時,兩司不可不備員,而諫院多官,或在外,或引避退待,或未署經,無以推移備員。在外人員,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在外人,今姑改差,其代,卽爲政官牌招,開政差出。
○又啓曰,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以金取魯爲大司諫,以許沃爲司諫。
○鄭來周啓曰,親鞫時,金吾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同義禁李廷濟,受由在外,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洪鉉輔爲同義禁。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本府都事,不可不備員,而都事李弘彦、具熺,方在拿推中,都事尹敬龍登科代未差,都事宋湜,受由在外,無以備員。竝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假都事十員,令該曹,卽爲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罪人往來時,當有軍兵排圍之事,令訓鍊都監,擧行,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沈得賢、鄭亨泰、徐宗遜、宋徵台爲禁府都事。
○金始炯啓曰,親鞫事,命下矣。自前親鞫時,例爲扈衛云,今番則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番則勿爲。
==3月1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兩珥。自辰時至午時,日暈。未時,日暈,暈上有冠。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親鞫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禁府都事,以大臣意啓曰,問事郞廳鄭益河、鄭亨復、金尙星在外代,兵曹正郞李憙,宗簿正李著,前修撰任珽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問事郞廳前校理柳儼,前持平鄭益河,前校理金尙星,方在罷職,卽爲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此親鞫時,本府都事,不可不備員,而新除授都事沈得賢在外,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新除授參下都事宋徵台,未經司馬,令該曹,卽爲口傳相換,以爲進參鞫坐,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新除授都事李思胤,卽本府堂上梁聖揆之妻同姓三寸姪,法當應避,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思胤、宋逢源爲禁府都事,禁府都事宋徵台,司饔奉事郭鎭基相換。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病,參知洪尙賓進,右承旨金始炯進。
○以李光溥爲獻納,南胤寬爲奉常主簿,李宜泰爲歸厚別提,趙最壽爲禮曹參判,韓顯謩爲校理。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開政之命,下於閉門之後,吏曹則留門擧行,而本曹則政色下吏,自外未及待令,不爲去來,招致之際,吏批政事,已爲下直安寶,故送西之窠,未及依例擧行之意,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副護軍宋必恒,副司直李世瑾單付。
○李春躋,以禮曹言啓曰,濟州牧使封進,今三月令宗廟魂宮薦新靑橘來到,故魂宮薦新,則直入魂宮,宗廟薦新,則奉常時gg奉常寺g提調,俱有故,臣尙奎進詣看品,則宗廟薦新二百三十四箇內,腐傷者頗多,竝與加封,而擇其可合薦新者,僅滿一百六十六箇矣。在前如此之時,或有減數薦新之例,今亦不得已依前例推移,來初十日薦進,而莫重薦新,如是苟簡,事體至爲未安。當該封進官濟州牧使李守身,推考警責,而卽接全羅監司移文,則薦新到泰仁縣,所載馬顚仆於水中,盡爲水沈云。領來之人,不能檢飭,致有此水沈腐傷者,事極駭然,陪持人則令攸司推治,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守禦廳言啓曰,大殿中使,聽傳敎分付內,今番寧陵幸行時,駕前前排本廳吹打手等處,每名木二疋式,自本廳上下後啓達事,據本廳所屬山城吹打手三十四名,招致京廳,每名各二疋式分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行兇闕內,謀害國家罪人順正,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締結順正,行兇宮中,謀害東宮罪人世貞,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査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上御仁政門,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卯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執義洪尙寅,司諫許沃。上御帳殿。洪致中、李台佐、李㙫進伏。致中曰,徹夜不能就寢,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夜下親鞫之命,群下之情,不勝驚惶,未知爲何事也?上曰,金吾堂上及兩司、都承旨,皆進來。欲言則先覺心痛,予當詳言之,史官其詳記之,雖欲鎭定,方寸猶亂矣。自在潛邸時,有一宮人,性道不良,常於世子及世子之私親,多有不順之事,故黜之矣。辛丑建儲後,宮人不備,故使令還入,或意其改過革心矣。甲辰嗣服後,使之保輔世子及兩翁主,而世子冊封之後,則使渠屬於翁主房,故以不得爲東宮內人,心常怏怏,俗所謂忮心者也。蓋辛丑冬間,事出於半夜之間,而厥女,不無可疑之端,此其所謂狗尾不作貂尾者也。予不欲以疑罪人,故置而不問矣,其後,行藥一節出後,厥女,每聞此等事,則不無色動之事,有同春雉自鳴矣。上上年元良之病,症涉殊常,都承旨,亦不曰醫不能執症云耶?予固疑之,而未嘗發口矣。向者和順翁主經疹後,有下血之症,故心甚怪訝矣,到今而始知其置毒而然矣。渠旣逞毒於世子之私親,故不悅世子之漸長,又爲行兇,而至於四王女襁褓之兒,而亦皆置毒,予之血屬,必欲無遺盡除,豈不凶慘乎?以正命而死,猶爲痛迫,況死於非命,則爲父母之心,當復如何耶?辛丑年事,予不言提說,而自戊申,始爲行凶,旣害元良,則渠之凶心,庶可快矣,而必欲盡毒四王女而後已,其心所在,尤極凶獰。若無置毒元良之事,則自內,但當重杖殺之而已。行凶東宮之狀,今旣綻露,自內究問,渠亦遲晩納招,此若非明白無疑,則豈至於設鞫之擧乎?向日擧動時,有自內把守之事,始知有殊常之跡,而予於嬪宮在路,乃爲捉得,大抵昌慶宮近處,無一片乾淨之地。使渠指示埋凶處而掘之,則骨末骨片,及如牛脂之物,處處有之,嬪宮及翁主房墻外,皆有所埋,渠何心腸,害我血屬,至此之極耶?厥女,性本凶惡,嗾他宮人,辱其同類,高聲發惡,至辱世子及世子之私親。漢文帝曰,我,高皇帝側室之子也,厥女侵辱之意,蓋出於常有凌侮之心故也。渠之保養世子,自二歲至七歲,故予謂決不爲此等凶事矣。豈意其行凶,若是狼藉乎?罪人順貞及其同謀福娘、九月、金伊德四人,則囚於內司,世正,去於之,朴景裕三人,則待令於丹鳳門外,送都事拿來,可也。洪致中曰,伏聞下敎,極爲震惕,前後處分,若是惶感,苟有一分人心,則豈敢以窮凶極惡之事,爲之於大內乎?此非外朝可知之事,自下,不敢仰請,而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矣。李台佐曰,有人心者,豈如是乎?非但窮凶極惡,實爲國家之妖孼,再昨年禍變以後,群下之情,莫不悲痛,今承此敎,實不覺骨驚而心痛矣。李㙫bb曰b,今聞下敎,不勝悲痛,爲今之道,必窮治得情,以正其法爲急矣。趙顯命曰,再昨年事,以正命而知之,尙不禁其崩隕之情,今聞此敎,心肝欲裂矣。㙫曰,大內,若是不淨,則一時留御,實爲悶迫,或有移御之道乎?上曰,罪人拿來乎?問之。徐命均曰,闕內之規,罪人不敢踰建陽峴,從大路逶迤而來,少遲云矣。鄭來周曰,罪人拿來,極其稽緩,當該禁府都事,推考,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申致雲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云矣。上曰,當日爲之。李台佐進伏曰,昨已徹夜未寢,今又日晩,其在痛迫之情,不知勞憊,而水剌過時,實爲悶迫。獄情大體,臣等亦知之,可以推鞫,伏望暫入小次,以進水剌矣。上曰,至痛在心,不覺其勞,水剌當進矣。趙顯命曰,兵曹參知洪尙賓,以侍衛入侍,而兵批開政,方往政廳云矣。上曰,知道。上曰,罪人拿入,纔爲申飭,而不爲預備待令,以致遲緩,守幕都事,拿推,當該羅將,令攸司,囚禁科罪,可也。{{*|出榻前下敎}}洪致中曰,親鞫時,兩司當爲備員,而大司諫金取魯,吐血甚多,不能入侍云,司諫許沃,旣已肅拜,使之參鞫,何如?上曰,依爲之。又曰,問事郞廳尹光益,有猝痛之病,症勢頗重云。尹光益,姑爲減下,其代,更爲啓下,何如?上曰,依爲之。金始炯曰,兵批開政,臣以該房,方進政廳之意,敢啓。上曰,知道。申致雲曰,玉堂時無行公之員,修撰尹彙貞,方在禁推中,放送後,卽爲牌招察任,何如?上曰,依爲之。向時左右通禮,亦爲拿推矣。其時事狀,業已洞燭,一體放送,還宮時,使之進參,可也。金始炯,以申致雲陳達,尹彙貞則旣已蒙放,而金尙奭,亦同在拿推中矣。上曰,一體放送,牌招,可也。始炯曰,李潝,亦在拿推中矣。{{*|出榻敎}}上曰,此則以別兼撕捱,欲見其一次原情,姑置之。趙顯命曰,今日風色不佳,聖候調攝失宜,咳嗽間間發作,玉聲亦爲失音,何必大其聲色而後,取服罪人乎?伏望少霽威怒,從容究覈焉。上曰,至痛在心,豈徒今日乎?自數昨,已爲失音矣。李台佐進曰,如是過哀,玉體豈不有損乎?殿下雖欲自輕,其於三百年宗社何?少爲寬抑,從容訊獄,臣等之望也。上曰,如彼凶獰之女,若能早殺,則豈有如此之變乎?予實自取,寧不痛乎?戊申,遭千古所無之橫逆,其冬,遭東宮之喪,其後,人妖物怪,凡幾何出乎?如是凶獄,今始發覺,以病而死,尙不勝其痛切,況知其非命,則當作何懷?近又以科事,朝象不佳,此實予八字之奇矣。上曰,執杖羅將,何敢歇杖如是乎?令攸司囚禁,刑推一次,可也。{{*|出榻敎}}執義洪尙寅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罪人招中,有次烈、少陽金,金尙宮名出者,斯速摘發,出付鞫廳,以爲嚴問正法之地,爲宜矣。上曰,次烈,宮中本無其名少陽事,已諭於大臣,金尙宮事,當稟于東朝而處之矣。尙寅曰,此輩,醞釀禍胎,不知幾年,辛丑行藥之節,與此相符,聖上以順正,聞辛丑行藥之說,辭色極爲殊常爲敎,以此觀之,其窮凶情節,必有相連者,一番窮覈,所不可已矣。上曰,行藥,有兩件事,德修之藥,已試者,盛節所謂妙云者,此罪人藥也,盡出於問目。予意則必欲穩藉處決,此與金姓宮人事,異矣。尙寅曰,罪人招中,埋凶穢和骨末,亦與行藥一般事,金姓宮人事,經年苦爭,罪人未得,臣民至今痛泣,今聞姓金之宮人,出於逆招,窮覈此獄,則必有現發之端緖矣。上曰,更勿提起也。恐慽我大妃心事,其言太傅會矣,筵說嚴秘,臺臣全不聽聞矣。今此所啓,大異於今日處分,不但東朝之傷心,予之處分,必欲穩藉,宮人等,當自內盤問推覈,出付攸司矣。臺臣之言,亟爲停止,可也。上曰,罪人卜娘,結案爻周,更加嚴刑取招,可也。{{*|出榻敎}}上曰,罪人朴景裕,以凶人順正之養孫,納招之時,雖有詐言者,一次嚴刑,庶懲其罪,況諸賊招中,旣無同參指告之事,則宜有參酌之道,絶島定配罪人去於之,則初招隱諱,雖極陰凶,傳給世正之凶書,不過雇工之所致,令秋曹嚴刑二次後,減死絶島定配。{{*|出榻敎}}上曰,鞫廳罪人金伊德,以年幼,付秋曹,絶島定配。{{*|出榻敎}}鄭來周曰,金伊德,雖曰年幼,不一問而徑先酌處,未知何如?上曰,無可問之事矣。來周曰,金伊德,必有罪名而後,可以定配矣。金始炯曰,定配文書,必曰右人段,以某罪定配,而監司、守令,亦各執其文書,罪名不可無矣。上曰,鞫廳罪人金伊德年幼,故參酌定配云云,可也。以予心言之,雖金伊德年幼者,盡殺無惜,而王者之道則不然。且以權扶事觀之,以咀呪而多殺人命,心有所不忍,如是酌處矣。趙顯命曰,權扶事,豈可比於此乎?見於夢寐云者,極涉妖誕矣。上曰,夢見周公,則豈曰全無此理耶?只以多殺,故有是罪耳。上曰,承旨進來。趙顯命進伏。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事,分付。{{*|出榻敎}}上曰,凶人,旣已正法,當有告由祭於魂宮,不卜日,明日內,措辭祭文致祭事,分付該曹,可也。{{*|出榻敎}}問事郞廳李宗城進曰,臣以問郞入侍,陳達所懷,固不敢爲,而臣行己無狀,身名繆辱,廁跡邇列,未易爲期,今因問事,昵近耿光,遇事獻規,卽臣區區願忠之誠也。玆不避猥越,欲有所仰達矣。上曰,進前陳白,可也。宗城曰,戊申逆變之後,繼而有東宮之喪,卽是前史所未聞之變年也。今又罪人,斯得情節窮凶,骨痛心朽,若在喪初,今此之變,妖孼之性,厚種戾氣,而邦國之厄運,又與之相値,所以有此萬萬驚痛之事,而若以人事言之,實亦有致此之理,臣前以嚴宮禁之意,屢有所陳白矣。雖以諸賊婢之招,觀之,順正、世正之交通往來,專無防限,順正、景裕,則又以食物相與授,問訊相往復,宮禁之不嚴,莫甚於此,此所以啓諸賊行凶之經路故也。宮禁一不嚴,而其禍至於何地耶?殿下膺君師之責,御邦域之內,雖使窮閭下戶,有此埋凶之事,亦宜反己省躬,自責以風俗之不美,敎化之不行,而肅肅禁掖之間,乃有凶穢罔極之變,四方聞之,將以爲如何?且念保姆之當擇謹厚,載於《小學》,聖人垂敎,其意微矣。殿下旣知順正之爲凶狠,而猶不能痛加斥逐,此固爲歉於遠侫之義,而況可復任以元良保護之責耶?此政朱子所謂披明月於荒穢之地,今則萬事已矣,雖不必追論,而尤宜懲創於今日,存戒於來後矣。魂宮致祭事,亦欲仰達,而此事則纔有命矣。上曰,方於大臣處,已諭責己之意矣。所達兩事,實爲切實,當各別留意矣。趙顯命曰,李宗城所達,言皆儘好,而以其私義之不安,參錯於奏達之際,筵席事體,極爲未安,推考,何如?上曰,當今日親鞫,忠憤所激之致,不必推矣。執義洪尙寅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竝引嫌而退,得情正法,亦有意見,不可以此輕遞,多臺諫臣處置,已歸本院,今不替當,更無可嫌。請持平尹就咸,掌令金廷潤、金聲發,竝命出仕。上曰,依啓。司諫許沃所啓,臣職在納言,引避退待,未及處置,亞諫新除,遽及此際,親臨訊囚之時,不敢以區區情勢爲辭,冒沒出肅,仍爲參鞫,而本院處置,嫌難可否,與前無異,則今不可以職名之有改,而晏然冒當也決矣,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勿辭。鄭來周曰,司諫許沃,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洪致中曰,今此親鞫罪人,行凶情節,不翅狼藉,在廷臣僚,孰不出涕,而竊瞷玉聲失音,似有不平之候,臣等之憂慮,當復如何?頃日陵幸時,瞻望玉色,則氣色舒泰,累日程往返,終無失和之事,下情極以喜悅矣。今此妖獄,連日訊囚,寢睡不寧,此後則各別善攝,是臣等之望也。上曰,已屢言之矣。雖曰窮兇,豈有如此之獄乎?自內鞫問,不寐者,已三四日矣,今則兇徒正法,少洩至痛矣。致中又曰,臣等之心若是,聖懷若何?以罪人之招觀之,諸翁主房,亦皆有慮,則不可不速爲移御,而埋兇之處,亦不可不趁卽洗滌矣。李台佐曰,仰瞻玉色,不及向時,近來連鞫妖獄,至痛在心,故自然心氣不平,見於顔色,悠悠萬事,不過在殿下一身而已。雖千金之子,亦坐不垂堂,則以千乘之尊,豈可仍御不淨之處乎?其所埋兇,不知爲從某至某,則臣等之慮,實爲迫急。雖卽刻移御,未有不可,慶德宮修理然後,可以移御。戶判,方入侍,使之急爲修理,何如?上曰,嬪宮則自今日,移來此宮。渠雖兇獰,豈至於昌德宮乎?第當仰稟于東朝而爲之矣。洪致中曰,慈旨雖持難,必爲反復仰請,速爲移宮,則可保無虞矣。上曰,魂宮祭文,當親製以下,而奠爵,三獻乎,單獻乎?趙顯命曰,告由祭則單獻矣。上曰,獻官,以二品乎?問於大臣。顯命曰,問於大臣,則魂宮則正二品爲之,墓所則從二品爲之,而自上特命,則雖正一判書,無妨云矣。上曰,予亦有意故問之,而特遣豈有定品乎?依墓所從二品例,都承旨進去,可也。顯命曰,祭獻官,齋宿一日,而今已夜深,出宿於公廨,明日受香乎?上曰,依爲之。申致雲曰,闕門已閉,大臣,皆當留門出去矣,敢達。上曰,依爲之。
==3月1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信川郡守尹翼駿,歙谷縣令趙明世,吾叉浦僉使李枝發,彌助項僉使金益重,乶下僉使文植,白峙僉使李弼濟。
○藥房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盡日鞫囚,犯夜乃罷,而亦不無疚懷之端,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若何,王大妃殿氣候,亦若何?嬪宮氣候,已盡差復如常乎?臣不勝區區憂慮,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痛雖罙切,氣姑無事矣,勿爲入診。嬪宮氣候,別無大段添傷者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甫下gg乶下g僉使文植,處給送。
○申致雲啓曰,今日魂宮親臨時,承旨不可不備員,而同副承旨金應福,以式暇出去,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今日本府推鞫時,兩司當爲進參,而俱無行公之員,除在外、未署經、引避退待、未及就職外,大司諫金取魯,獻納李光溥,執義洪尙寅,持平南泰良,竝卽牌招,以爲推移參鞫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掌令金廷潤,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李春躋曰,推考傳旨捧入。
○申致雲曰,今日輪對爲之事,命下矣,魂宮親臨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停。
○又啓曰,假注書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時無職名,令該曹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應敎金鎭商,時在京畿驪州地,校理韓顯謨,副校理趙漢緯,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以罪人朴慶裕、金德配所單子,傳于鄭來周曰,朴慶裕,以大靜縣改入。
○傳于申致雲曰,昨已仰稟於東朝矣,慶德宮移御吉日,以今月內推擇以入事,分付該曹。
○又傳曰,今日魂宮,當爲親臨,時刻,以巳初二刻爲之,只時原任大臣及承史禮官,入侍。
○申致雲啓曰,今日魂宮親臨事,命下矣,獻官旣已啓下,致祭則擧行於親臨後乎?敢稟。傳曰,先爲親臨後,致祭則依禮文行夜。
○趙顯命啓曰,今日魂宮親臨事,命下,而自該曹,無過朞後親臨謄錄云。哭臨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行祭時,亦有哭焉,尤何忍不哭?
○以鞫坐進去,請出推案啓辭,傳于鄭來周曰,此等凶裔,不可以循例本府爲之。明當親鞫。
○魂宮御製祭文,追惟戊申,尙忍言哉?居諸易邁,春陽再廻。感時興感方寸若推,都付命也,一例寬哀。何意兇賊,伏在肘掖,逞撼丙申,終遂其逆。于今不滅,幾將爀爀,周遍宮禁,極凶其畫。滌蕩舊惡,恬不悛改,奸謀毒手,歲久未解。埋之和之,處處塗灑,未卽剪除,皆予之悔。售兇之始,在乎辛丑,懼爾長成,必也其速。經營數歲,至凶且毒,身媬和順,日事其辱。兇肚逆腸,猶不足焉,嬪宮諸房,其謀聯翩。此等手段,若辛戊年,兇心如火,猶恐未編。天不助兇,綻露其狀,妖婢被捉,先墜□□。嚴加究覈,兇謀益彰,尤可痛者,其計及襁。親問殿門,次第正法,少洩至痛,宮闈妥帖。此等變怪,史乘所罕,誅討雖行,冞切痛惋。寬抑方寸,命也長短,至于今日,更抑誠難。特遣知申,用慰爾靈,五內塡塞,淚若河傾。悉攄此懷,替奠禮觥,冥冥有知,歆格予情。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南漢試才吉日,定於今三月十五日,御史,必須前期下去然後,可以釐正文書,及時擧行,而御史柳儼,方在罷職中,日期已迫,事甚窘急,合有變通之道,令政院,稟旨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因兵曹草記,南漢試才御史柳儼,方在罷職中,令本院,稟旨擧行事,允下矣。柳儼方在罷職中,似當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敍用,卽爲付軍職。
○兵曹口傳政事,以洪敍一爲尙州營將。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左承旨申致雲進。
○以任珽爲副修撰,以權聖重爲司甕主簿gg司饔主簿g。
○副司直柳儼,副司正權贒、金{{?|⿰禾道}}單付。
○申致雲啓曰,玉堂上下番俱空,已至多日,事體極爲未安,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李春躋啓曰,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有時急稟達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申致雲啓曰,諸承旨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帳殿入侍時,陳達。
○又啓曰,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有稟定事請對矣。傳曰,帳殿入侍時,陳達事,遣史官傳諭。
○鄭來周,以備邊司言啓曰,會寧、慶源開市,旣已完畢,令承文院,撰出回咨,別定禁軍,下送于義州府,傳給鳳凰城將處,以爲入送北京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三月初十日帳殿親鞫時,凶人旣已正法,當爲告由祭於魂宮,不卜日,明日內措辭祭文,致祭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依下敎致祭,明日內設行事,分付各該司,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李昌夏手本,則保放罪人徐榦世,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醫官李昌夏手本,則保放罪人「金{{?|⿰亻政}}、李宜壽,病勢今已向差云。還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新除授尙州營將韓配奎呈狀內,老母今年七十九歲,人子情理,勢難遠離赴任云。邊將之親年七十五歲以上者,許遞其職,已有定式,依例改差,而係是前營將,拿來之代,卽爲口傳差出,催促下送,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此移御慶德宮時,魂宮奉移一節,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移奉于啓祥堂。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本曹軍色所管騎步布,一年捧上之數,乃二千五百餘同,爲樣恒式,應下之數,卽二千一百餘同,而此外種種別下者,又多有之。假令一年價布,一一準捧,不過爲量入爲出,僅僅支用,而近來外邑,稱以難捧,每事延拖,遲回觀望,年久之後,冀有蕩滌之令,以此經費匱竭,甚至於莫可收拾之境,故曾以未收邑,居末守令,拿問定罪,或營門決杖事定奪,又令差使員領納。新法至嚴,而猶復因循,漸至解弛,多不惕念擧行,此而置之,則朝令無可行之日,經費有難繼之費,事之寒心,莫此爲甚。卽令諸道,農形不至失稔,宜有催督之擧,而久遠未收,亦不可一時竝徵,試爲退計五年,抄出丙午以後未收,則至於三百四十七同零,而其中當年條應納之數,亦至二百三十五同之多,其前年年未收之夥然,推此可知。今雖更爲嚴關督促,盡數奉納,有未可知,而未免爲徒損事體之歸,必須別樣變通,嚴立科條,然後可無如前稽緩之習。自己酉至今二月當未收,則限以來五月,自丙午以後至戊申未收,則限以今十一月,使之無遺畢納,如是而終不擧行,則自各道監兵營,考其勤慢,卽爲狀聞,居末守令,拿問定罪。其餘滿一同以上未收者,分輕重,營門決杖事,竝爲申明,分付於諸道,而至於湖南,則今二月當應納騎步布,稱以自營門,有所相換,尙不上納,而該道,元無報本曹之事,本曹亦無許施之令,則如是爲說,挽執不送,尤極未安。此則趁番限畢納事,亦爲各別申飭,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啓曰,今日親鞫時,承旨不可不備員,右承旨金始炯,同副承旨金應福,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李春躋曰,殿坐,若在初更後,則當該都事拿推,政院禁府,難免其責事,分付。
○趙顯命啓曰,臣今午受香,來直齋室矣。卽伏聞因捕盜大將請對,又有親鞫之命,必其端緖益露,庶有窮覈之路,實爲多幸,而竊伏念自上,內間訊囚時,連爲達夜,昨日終夕臨鞫,今日哭臨,悲疚過節,今夜若又勞動玉體,則種種傷損,實有無窮之慮。顧此諸囚,係是枝葉,與元惡有異,雖差待明日,亦似未晩,況致祭之日,用刑於至近之地,亦非神理之所安,伏乞更加三思,今夜親鞫之命,姑爲收還,待明日擧行,何如?臣旣忝在保護之地,區區憂慮,有倍於他,而旣在齋所,不能擅離,敢此草啓,使院僚替達,不勝惶恐,敢啓。傳曰,今之予病,至痛結心,旣知其本,何待明bb日b也?達宵不能寐,不若小雪此忿,古人有以賊肝祭靈者,旣知其兇物之所由,不卽問也,則祭慰之意安在?其勿煩於方亂之方寸。
○領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晩接邸報,昨夜有親鞫之命,旋已出臨帳殿,莫知有何事變,驚慮不可言喩。此時保護聖體,專在藥院,犬馬之誠,不能自定,顧臣情地之危蹙,有不敢以恒人自居,虛帶重任,廢閣常分,誠萬隕而有餘責矣。向者鑾蹕還都之日,臣從廣陵落後,乘船順流而歸,感風忒重,宿患痰火乘之,輾轉增劇,醫餌蔑效,沈綿床第,已浹旬日,神氣昏短,喘息如縷,僅構此疏,倩隣人寫呈,語無倫序,尤增死罪。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命先遞臣內局都提擧之任,仍命盡削臣職秩,重勘臣罪犯,以嚴邦憲,不勝至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所患若此,深用憂念。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知事尹淳疏曰,伏以臣之向來一出,非敢自輕罪戾,以進爲義,實迫於藥院,候儀直冒沒焉耳,旋因嬪宮疹患及園陵禮展,奔走靡暇,不敢更尋初義,而憂畏之念,未嘗一日自安,每語人曰,吾之行公已數月,其能無事否?果然權爀之疏又出矣。此事,臣於前夏初遭也,猶不置辨,今何足支離訴訟,而第其所謂秀才醜虜之辨,大義仇視之說,雖欲巧構勒加,而足令人一哂。夫先輩酬酢之秀才,卽中國之俘虜也。近來使行交關之人,卽我人之俘虜也。推髻左衽,彼此何擇,若其閑漫酬酢,猶可以已也。況使事周旋,每因此徑,而厚幣密贈,務得其懽心者,容得以揮之哉?然則臣之黽勉應副,非出樂爲,而以此斷斷,彼誠何心?至於大義二字,牛童馬卒,所共扼腕,臣雖蠢迷,省事差先,了得此義,亦豈在於儒臣之後也?然而稽山薪膽,志在沼吳,而大夫種之行成,先貽伯嚭,則今日群下,眞能生聚敎訓,以范蠡自任,固不當以行成之事,爲病於大義,況其含痛忍憤,移用於黨伐,而二字咆喝,徒爲人致人之梃杖,臣常以此爲世道深嘅,今於儒臣口氣,益驗其然矣。噫,臣之積困人言,魂骨銷盡,而猶且眷明主而遲回,念國勢而於邑,不忍自有其七尺之微軀,徒循其一切之去就,十躓十起,進進不已,庶幾竭心殫力,少答丘山之恩,而虛舟交怒,百椎迭下,甚至儒臣今疏之惟意淩籍,詬若賤隷,無復士夫相敬之風,靜思厥故,皆臣懷恩戀榮,不早決退之罪,蘇軾所謂臣何足言,有辱天眷者,其臣之謂歟?然臣之一腔血忱,爲國家生死,以之雖毁辱罔極,敢爲亂走之計,惟是廉愧大防,終不可弁髦。今若恬受惡言,頑忍恥辱,不思所以自處,則是誠無狀小人,殿下若哀臣憐臣,終欲備於牛馬使,固宜許解諸務,稍存其私義,處以冗散,使疑怒者相忘,不至於滅身敗名,卒爲負殿下之人,卽所以生成覆露之也。臣之此言,有不由誠,鬼神必殛之,日月之明,豈不鑑臨?抑臣於崔致重疏論科事,亦有所萬萬惶怖者,蓋其項句,滿場同旨,進箋文字之往往剽剔,立落諸券,無不皆然之狀,諸臣章疏,業已據實論辨,臣不必架疊爲說,而科事至重,人疑及此,臣亦以考試中人,理難晏然,本事之外,此又臣難進之一義。伏乞聖慈,天地父母,諒臣踪地之至危蹙,衷情之至懇迫,將臣所帶守禦使、籌司、經筵、內局諸任,盡行鐫遞,容臣杜門自靖,以謝衆怒,以安私分,不勝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權爀之疏,業已洞燭。崔致重疏語,已爲開釋於前後試官之批矣。兩件引嫌,俱涉太過,此時藥院,尤不當若是撕捱。卿其勿辭,從速行公。
○右尹洪鉉輔疏曰,伏以臣,情病俱苦,無望供職,連呈辭疏,見阻喉司,縮伏私次,一味悚懍,乃於此際,國有妖惡之變,至下親鞫之命,金吾除旨,忽下於半夜,牌召踵辱,禁庭鞫囚,事體窮急,病狀之苦劇,情勢之悶蹙,俱不暇論,不得不蒼黃入謝,仍參鞫坐,而臣之本患足病,已自數日前復發,痰血凝聚,浮高刺痛,此非尋常偶發之疾。咫尺帳殿,雖不敢言病,出入跪伏之際,蹇澁苟艱之狀,不但諸臣之所共目覩而爲駭,或者聖明,亦必有俯燭之矣。强忍起動之餘,症情越添,罷歸之後,委頓床席,今日本府鞫坐,末由進參,而且臣於前疏之批,以考官引嫌事,誨責之敎,極其嚴截,臣於是,竊不勝惶蹙,繼之以訝惑,一向泯默,終有所不敢,更此陳暴焉。蓋臺諫,旣曰箋文,參試官必多見之,又曰,使此文,終至入格,其所以咎斥考官之不能致察者,旨意甚緊,他人之見不見,非臣所知,而臣則初不見其箋文,擧中所製中取用與否,臣何以知之?此臣前疏所以有臣旣不知之語,至於終至入格,勢所固然一句,則特就臺疏中,終至入格之說,辯論其事勢之不得不然而已。雖以聖鑑之明,猶未悉燭,臣疏之本意,有此嚴勵之敎,此已臣惶惕靡容,而況臣草草短疏,不過對擧辯破之語,了不相關於舊習之祛不祛,而縷縷責喩,至及於此,此莫非臣平日言行,不能見信於君父之致,環顧悚恧,置身無地。臣旣承嚴旨於本情之外,揆以分義,誠難抗顔於周行,臣以病言之,則旣如上所陳,以情論之,則又如是難安,於彼於此,俱不容晏然仍冒。伏乞聖慈,俯賜諒察,亟許鐫免,仍治臣不得參鞫之罪,以安私分,以嚴國體,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飭勵,非有深意。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巳時,上親臨魂宮。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詣魂宮神位前,諸臣皆伏於楹外,贊者,唱殿下以下皆哭盡哀,贊者,唱止哭,諸臣,皆止哭,上,哭不止。洪致中進曰,人情,豈有可盡之時,而殿下若是過哀,玉體豈不有傷乎?請止哭。李台佐曰,殿下何以至此之過耶,殿下其於三百年宗社何?顔子之死,孔子哭之慟,而猶不知其有慟,道之所存,自不覺哀傷之過,殿下欲付以三百年基業,而今忽至此,則豈不有慟乎,而更思之,則實係於國運,國運平泰,則雖有妖婢賤孼,千百其謀,豈能害我元良哉?殿下曾有人力奪造化之敎,而造化人力,莫非天也,惟當一聽於天而已。請止哭。李㙫曰,一時之哭,無益之悲也,一身之重,宗社之托也。殿下何不深思乎?請止哭。上,始止哭曰,非但情理,顔淵命短而死,而孔子猶哭之慟,今旣知其非命,則豈不慟乎?台佐曰,臣與東平尉鄭載崙相親,故得見其聞見錄,則孝廟朝宮闈嚴肅,雖公翁主,不敢出入,朝臣引接之時,內侍宮人,恐其有他說,慄慄危懼,及其罷出,而終無宮禁之說,則始爲放心云。孝廟宮府之治,有如是者矣。繼自今,殿下繼述孝廟之治,是臣之望也。上曰,都承旨進來。顯命進伏。上,以親製祭文,下示曰,正書後,仍爲受香,可也。顯命曰,輪示大臣乎?上曰,唯。洪致中曰,罷退後,卽當開鞫,無更稟之事,而雖不密匣啓請,依昨日親鞫,直爲刑推乎?上曰,當更爲分付,待而開鞫,可也。上,仍起,諸臣皆退出。退出後,政院、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朝廷問安。答曰,知道。
○酉時,上御熙政堂。左右捕盜大將,請對引見。入侍時,左邊捕盜大將張鵬翼,右邊捕盜大將李森,左副承旨李春躋,假注書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曰,所欲達者,何事耶?李森曰,罪人斯得矣。上曰,何人也?森曰,昨日下本廳其人也。上曰,何以得之?張鵬翼曰,芿叱男、允今,捉來盤問,則昨日金二建,果爲的實矣。上曰,刑推乎?森曰,不下一杖,箇箇承服矣。仍出捧招記,上之。上覽畢曰,卽當親鞫,注書出去,分付,可也。贒承命趨出,招政院吏,分付後,卽爲趨入。上曰,注書更爲出去,罪人上闕事,分付,可也。贒承命後卽曰,罪人名,書出而後,可以分付。若無書出之事,則何以知某罪人上闕乎?上曰,其言是矣。承旨書出,可也。上曰,昨日捕廳所囚罪人金二建及允今,秋曹所囚罪人去於之、朴慶裕,當爲親鞫,時、原任大臣及金吾堂上、兩司,竝卽牌招。{{*|榻前下敎}}上曰,捕廳所囚罪人金二建、李夏方、德伊、芿叱男、允今、朴道昌、貴益,及秋曹所囚罪人去於之、朴慶裕等,發遣都事拿來,以待本府所囚罪人卜娘、九月,一體上闕事,分付,可也。{{*|出榻前下敎}}春躋曰,闕門已閉,當留門矣。上曰,金吾堂上及大臣、兩司、承旨入來時,金虎門,留門,可也。{{*|出榻前下敎}}上曰,親鞫命下之後,不可煩擾,當直都事招來,分付,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戌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獻納李光溥,掌令金聲發。上曰,承旨進來。申致雲進伏。上曰,例於四更一點行祀,而今方親鞫,分付于魂宮受香處,雖或差遲,罷漏後,行之,可也。鄭來周曰,罪人待令於丹鳳門外,留門拿入,何如?上曰,何不早請,而殿坐後,始乃爲言乎?來周曰,罪人上闕單子未下,故不敢請矣。上曰,留門,可也。上曰,犯夜親鞫,何等重大,而非有難强之疾,則今此違牌,極爲無據。同義禁洪鉉輔,從重推考,更爲牌招,可也。{{*|出擧條}}上曰,朴景裕,尙未拿來乎?徐命均曰,酌處後,卽爲出付秋曹,仍爲發配矣。都事送之已久,而卽今城門已閉,不得入來云矣。上曰,城門則不可留門,待明曉拿來,分付畿營,使之牢守,可也。{{*|出榻前下敎}}洪致中曰,今日魂宮親臨,哀傷過度,聖候若何?上曰,無他故矣。大臣、承旨請對之意,予固知之,而此等兇賊,何可一刻容貸乎?都承旨之啓,亦似古談矣。神道不安之說,必欲停此夜鞫之意,而古人有以賊肝祭者,予未知其不可矣。達夜則予知其過,明日又欲爲之矣。上曰,昨日賊招所出金尙宮,卽東朝內人也。能文而性不穩藉,與順正相親,稟于東朝,則東朝極以爲痛,必欲問之,至下未安之敎,事件則雖異,而不可置之。其名則順惠,方在義盈庫前金虎尙家,拿來,可也。獻納李光溥進曰,臣有所懷敢達。今此妖惡之變,驚心慘骨,幸賴聖鑑至明,典刑快施,而罪人朴景裕,以順正之養孫,行兇諸節,萬無不知之理。特命減死,雖出於聖上好生之德,而參鞫臺臣,不爲爭執,終至移送,方此更拿之際,未免遲延,揆以臺體,實有當論不論之失。昨日景裕酌處時,入侍臺臣,竝命遞差。上曰,昨日臺臣之不言,予亦爲訝矣。臺言誠得體,而請遞則太輕,其時臺臣,罷職不敍,可也。{{*|出擧條}}上曰,昨日拿推禁府都事尹{{?|⿰木蓍}}、李弘佐,今姑放送,卽令察任,可也。{{*|榻前下敎}}尹游進曰,承旨金應福,奏事之際,言辭太煩,又敢仰視,事體極爲非矣。推考,何如?臣待罪經筵,故敢達。上曰,固欲下敎,而卿言是矣。雖出於憤嘅,而旣非該房,則事體未安,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烙刑,何以爲一次乎?尹游曰,問諸律官,曰凡五鐵,一鐵五烙,五鐵皆烙,則爲一次也。洪致中曰,吏批開政,而落點未下,故政廳尙未罷云矣。上曰,予果忘之矣,卽下批。李光溥曰,朴景裕事,旣陳於前,而去於之事,又極凶慘,臺臣之不論,固爲非矣,而金吾堂上之不爭,亦未知爲穩當,請竝從重推考。上曰,予亦未之思矣,何必推也?上曰,順正、世貞之頭,懸街三日後,西小門外,又懸街六日。二建以後諸罪人,則行刑後,卽爲懸街于西小門外九日事,分付。{{*|榻前下敎}}李台佐曰,更鼓幾盡矣,玉體豈不有傷乎?彼罪人,臣等亦足推問,伏望還宮。上曰,待天明,卽當開鞫,金吾堂上、問郞、兩司,皆留闕中。罪人二建、去於之,仍爲留置,其餘皆下之事,分付。金始炯曰,玉堂當爲牌招,而今已夜深,待明朝牌招,何如?上曰,唯。上曰,分付享所,卽爲行祀,可也。金始炯曰,天明後,卽爲開鞫,則勿出姑罷乎?上曰,唯。
==3月1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申致雲啓曰,校理韓顯謩,自鄕纔已入來云,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以校理韓顯謩,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趙顯命曰,禁推傳旨捧入。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病,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金始炯進。
○以鄭羽良爲執義,尹光益爲司諫,權贄爲掌令。
○兵批啓曰,忠壯衛將洪就疇呈狀內,素患痰病,近益添劇,方在人鬼未分之中,萬無起動供職之望云。病勢如此,則宿衛輪直之任,不可虛帶,今姑改差,何如?傳曰,知道。
○又啓曰,判書不參政,且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批,無政事。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莞爲左邊捕盜從事官。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以順正婢子,與世貞求得兇骨,謀害東宮,罪人乭化,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修正,上送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今番寧陵幸行時,隨駕將校軍兵等犒饋,今月十三日,南小營設行事,曾已分付於各該司,牛酒等物,前期措備,而今者適値親鞫,事體至重,凡習陣開坐,例不得爲之,犒饋亦不敢循例設行,欲爲退行則腐傷可慮。在前或有乾物分給之規,今番則牛酒魚太,一從磨鍊,定行日自營門,一時分給,事涉便宜,敢啓。傳曰,依例擧行。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符同順正、世貞,行兇闕中,謀害東宮罪人巨於之,符同順正、世貞,掘塚取骨,行兇闕中,謀害東宮罪人二建等,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妻妾、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世貞同情密議,行兇宮禁,罪人李夏方,行刑單子,啓下矣。所當卽爲擧行,而法典內,夜未明,勿行死刑云,待明日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卯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右議政李㙫,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梁聖揆、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左副承旨李春躋,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獻納李光溥,持平南泰良。上御帳殿後,洪致中、李台佐、李㙫進伏。致中曰,帳殿徹夜,至曉始罷,就寢不能專一,聖體若何?上曰,無他故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而逢此變之後,常不勝其痛惋之懷,極爲悶迫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而逢此怪變,憤惋不已,尤爲切迫矣。致中曰,不幸遭此凶變,聖心一倍痛傷,又貽兩東朝不寧之憂,臣等痛惋之私,誠不可盡達矣。問事郞廳柳儼進曰,臣承南漢試才之命,雖今日下往,日子極爲迫急,而當此親鞫之日,君臣上下,必欲究覈獄情,快正王法,少洩神人之憤,則決非設科試才之時。伏望詢于大臣,分付該曹,姑爲退行,未爲不可,故敢此仰達。上曰,民無信不立矣,旣爲定日以諭,今豈可退行乎?今日下去,可也。儼曰,臣以問郞,終始此獄,則必欲究得奸情,以正其法,若爲先往,則非但情理之缺然,憤鬱之懷,何以堪勝,而能專意試事乎?兵曹擇日,或十七日,或二十日,皆爲吉云,以此兩日間,退行似宜矣。上曰,親鞫不過今日,庶可究竟,明日辭朝,可也。上曰,左右羅卒,何其稀疎乎?如此親鞫之時,或守幕,或出使,則臨時出假羅將,例也,而不爲加出乎?金吾堂上推考,此後則申飭,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問郞,或問或書,未及正書,極爲未安。加出前持平南泰溫,前司果柳運,使之察任,而俱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金始炯曰,司鑰來言,雨勢如此,廷臣序立處,油遮日排設云矣。上曰,知道。禁軍輩,排立於左右月廊事,分付。上曰,兩醫司,徒知淸心丸者,稱以救療官,每以年少生疎者,苟充定送,親鞫事體,何等重大,而敢以全不知醫理者待令耶?事極駭然,兩醫司任掌等,囚禁科罪,此後則各別擇定事,申飭,可也。{{*|榻敎}}上曰,遣宣傳官,左右捕盜大將,使之入侍。李森、張鵬翼進伏。上曰,林八同、貴益、芿叱男如此之類,不必自鞫廳治之,下捕廳亂杖,究問承款後,結案,則送鞫廳爲之,可也。掌令金聲發進曰,罪人卜娘,如是其加刑準次,則徑斃可慮,恐不得正法矣,姑爲停刑似宜矣。上曰,有面質之事,則請其面質,猶或可也。以謀害東宮之事,方爲訊問,而爲臺官者,遽請停刑,豈有如此道理乎?誠極駭然,掌令金聲發,罷職,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當此帳殿親鞫之日,大小臣僚,莫不驚惶奔走,則雖在鄕之人,宜其聞卽上來,而吏曹正郞鄭羽良,副校理趙明翼,俱在畿甸不遠之地,而未聞其入來,宜有警責之道矣。禁推,何如?趙顯命曰,鄭羽良,今日政爲執義矣。上曰,執義則遞差,鄭羽良、趙明翼,竝禁推,可也。{{*|出擧條}}李春躋曰,副修撰任珽,朝旣出肅,方以問郞入侍,而今日玉堂以空,省記入之,必是徑出之意,豈有如許道理乎?上曰,亦爲禁推,可也。{{*|出擧條}}上曰,執杖羅將,敢如是歇杖乎?令攸司囚禁科罪,可也。{{*|出榻敎}}趙顯命曰,親鞫時,兩司當爲備員,而掌令金聲發,旣已罷職,新除授掌令權贄,持平南泰良,卽爲牌招參鞫,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上曰,校理韓顯謩,當今日親鞫之時,又爲違牌,分義豈容如是乎?修撰尹彙貞之事,亦非矣。與趙明翼同去就之意,然旣以問郞出仕,而又爲徑出,極爲未安。若罷其職,則適中其意,然不可禁推而止。韓顯謩、尹彙貞,竝罷職不敍,可也。{{*|出擧條}}徐命均曰,今當慶德宮移御之日,當爲修葺,而頃者往見,則闕內各司,牕戶材瓦等物,無一完存,事極駭然。典守者,宜有査出徵捧之道,此是舊式矣。上曰,慶德宮之爲空闕,十一年矣,傷汚固然,其間典守,何可徵出乎?此後申飭,可也。命均曰,然則今番移御後,昌德宮、昌慶宮,闕內諸處,各樣物種,典守人處,以若或見失,則依定式,論罪徵出之意,捧招後,各別申飭,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命均曰,若於今二十二日移御,則其間不過七八日,日子急迫,事勢極爲窘速,故敢此仰達。集慶堂,頃旣修理,今不必更爲修理乎?上曰,依爲之。
○上曰,大臣、金吾堂上、臺諫,皆進來,順惠事,俄已下敎矣。東朝聞其出於賊招,不勝絶痛,至有若不推治,則當自內下敎政院之敎,故今果究問,而九月之招,有順惠正月出去之說,則宮人遭喪者,亦有百日之限,而其於謀害東宮之事,年月差異,予之先問,果有意也。親問之時,媟嫚之事,使不敢上聞,而渠之招辭中,嫌疑二字,終爲發明之端,若有殊常之跡,則予豈不知乎?今日鞫問,蓋體東朝之意,而在予之道,則豈可不審愼乎?特爲參酌,遠地定配,可也。{{*|出擧條}}洪致中曰,順惠,如有可疑者,則殿下,何以有酌處之命乎?臣等固知聖意之所在,而執法之官,則必當爭之矣。李台佐曰,殿下今番處分,實出天理之至公,臣等豈敢不仰體乎?但未知執法之論如何,而臣等,則知聖慮之出尋常萬萬矣。趙顯命曰,藥房提調尹淳,請對云矣。上曰,使之入侍。尹淳進伏曰,世變層生,宮闈之間,生此如許之變怪,臣民之罔極,有何可達之事,而聖情當作何懷?昨日親臨魂宮,過自哀傷,仍臨帳殿,達夜親鞫,今日又爲終日勞動,聖候當復如何?今則罪人斯得,兇魁巨慝,旣已正法,往事雖追靡及,而神人之憤,則庶可少洩矣。今日日氣,又爲陰濕,犯夜勞神,得無有損傷之節乎?臣等在保護之地,憂慮之心,無所不至,敢此冒死請對。若有節拍之別出者,則或可親問,而至於枝葉之類,何可費神作勞,以致傷損乎?區區之懷,不能自已,敢此仰達。上曰,戊申以後,或有所寬抑者,而今番則實難爲懷矣。所達之言,當留意矣。獻納李光溥進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今此諸罪人,次第伏法,獨順惠,今日未準一次之刑,更不訊問,其在獄體,極爲疎緩,卽令嚴刑,得情正法宜矣。上曰,此事有所下敎于大臣,而未聞耶?光溥曰,卽因聖敎,問於大臣,而始伏聞順惠有酌處之命,王法乖舛,誠極萬萬寒心。順惠與順正,綢繆情節,綻露無餘,其以世貞事發明者,都不成說,半吐半吞,頑忍不服,論其罪惡,實爲驚痛。今此酌處,臣亦知聖意之所在,而國有典章,不可撓屈。順惠,若不嚴鞫正法,則他罪人之正法,反歸斑駁,治逆之道,豈如是乎?伏願聖明,更加三思,亟命嚴刑,依法處斷焉。況此酌處時,只爲下敎于大臣,而臣不得預知,臣雖無似,職是臺閣,則不當如是,臣實嘅然,而法者,天下之至公,雖人主,亦不得以私之,更加商量,快正其罪,斷不可已矣。上曰,臺體固然,而此無更問之端,已諭於大臣矣,更勿煩達。持平南泰良曰,臣俄纔入侍,未知獄情之顚末,而入來後聞之,則少陽、次烈,出於世正之凶招,旣云與之同謀,則其兇逆情節,所當嚴加鞫問。次烈則聖上,以無其名爲敎,而至於少陽,則以如有可疑之端,則當出付王獄爲敎,至今未有處分,群情之抑鬱殊甚,少陽,卽爲出付鞫廳,似宜矣。上曰,次烈則元無其人,少陽則條件各異,臺臣新入,故似不知之矣。若有可疑之端,則豈不出付乎?泰良曰,臣自外新入,故未知諸罪人情節之緊歇,而俄聞諫臣所達,則酌處罪人順惠,多有可疑之端云。旣有疑端,則徑先酌處,大非鞫體,宜卽還收成命,嚴加訊覈矣。上曰,今此爭執,臺體則然,而已諭於大臣矣,更勿煩達。泰良曰,兇賊夏方,屢次刑訊,頑忍不服,而及施烙刑,始爲吐實。妖賊之輸情,孰不爲快,而烙刑,終非先王之常刑,此後勿以易於得情,輕用烙刑,似好矣。上曰,其言是矣。非再昨年逆變及今日妖賊,則豈可施烙刑乎?此出於不得已,而臺臣之言,甚好矣。申致雲曰,臺臣之言非矣。若是玉堂,則當如此陳戒,而臺諫之體,則如此妖惡之賊,當請烙刑,豈可以此陳達乎?趙顯命曰,此則不然矣。臺諫,豈可請烙刑乎?金始炯曰,烙刑,乃法外之刑,臺體,當爭而不當請矣。泰良曰,承宣,大段失言矣。如彼凶逆之輩,雖不得已以烙刑取服,臺諫之體,則豈可以法外之刑仰請乎?上曰,臺臣之意,非以彼凶賊,不當施烙刑,勿以烙刑之易於取服,而輕用於日後爲言,此乃陳戒之語,其言得體矣。柳儼進曰,今此妖獄,實是千古所無之變,天下之至痛,寧有過於此者乎?臣以問郞,連日參鞫,細知獄情,憤惋之極,不覺心肝俱墜矣。此莫非殿下宮禁不嚴之致,向在玉堂時,有所箚陳之事,殿下亦必記有之矣。臣聞孝廟、顯廟朝,約立禁條,內侍宮人輩,雖有疾病,不敢私自出入,故兩朝之治,人到于今稱之。近來則此輩出入,略無忌憚,雖以順正、世貞事言之,順正,是尙宮也,世貞,乃閭閻寡婦也。若無往來之事,則何以交通綢繆,至此之密乎?臣嘗見之,閭間有尙宮家,禁雜人懸牌之門,尙宮以內人,常在宮中,則置私家於閭間,將何用哉?順惠之招,還家已久云者,亦是怪事,渠以昵侍之宮人,何以久處私室乎?自古妖惡之變,皆從此路而出,陰謀祕計,無所不至,寧不痛乎?此路不閉,則無以防奸。臣待罪騎省時見之,則宮中出入,男佩信符,女佩漢符,往來如織,而自以爲我佩長標,故兵曹,莫知眞僞,不能禁雜。臣未知信、漢符之有定數,而人人替佩,面面換出,若是而其能嚴宮禁乎?卜娘、九月輩,亦是佩標中人,而終作如此之變,豈不痛乎?臣意則自內司定額成冊,移送兵曹,點考授牌,則宮禁,庶可嚴肅矣。頃日上箚,今日陳戒,區區之忱,有不能自已,敢此仰達。上曰,儒臣所達,誠有理,而順惠之出去者,宮中亦有百日之限而然矣。宮人出入,一切防禁,則不無弊端,亦有所不得自由者矣。當稟東朝而酌定矣。持平南泰良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新除授掌令權贄,時在忠州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
○獻納李光溥所啓,臣之情地,萬無冒出之勢,而當此連夜親鞫,上下驚痛之時,不暇他顧,黽勉入肅,仍爲參鞫,而前後所遭,終有所不可抗顔者。頃以諫職登對時,以李箕獻不卽論劾事,遽承未安之敎,猝然引避,事極惶隕,言且拙訥,咫尺口達,辭不別白,其窘遁而不成說,臣亦自知,退出踧踖,恭俟譴何矣。追聞玉堂,責之以不誠,承宣,譏之以疲軟,雖蒙聖明曲察,罰止鐫遞,而第其不誠之目,人臣之極罪,疲軟之誚,臺閣之深恥,此固臣難進之端,而且以疏下三賊,改律連啓事,臺疏請罪,辭意嚴緊,夫爲今日之臣子者,孰敢容護顧籍於三賊也?槪以快正王法,與亟正邦刑,無甚差別,而請以嚴鞫者,亦不害爲窮治之道,故臣亦仍循連啓矣。今者以此被斥,而前後諸臺,相繼引避,處置竝落之意,儒臣旣已陳疏論列,則臣固是參啓中人,自在必遞之科,至於處置可否,更無可論。且臣昨以參鞫臺臣遞差事陳達,而擬律太輕,致勤聖敎,臣於是實有巽軟不職之失,已不勝其惶悚,而今日又以結案罪人,卽當正法事陳達,而忙遽之際,未得跪伏,其爲虧損事體大矣。聖敎之下,尤爲萬萬未安,此外更有大乖臺例者,昨日公然闕啓,其間事勢,自爾至此,而姑停一款,又未書出,此莫非臣觸事憒憒之致。臣一人之身,而應避之事,若是之多,何可一刻苟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答曰,勿辭。鄭來周曰,獻納李光溥,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
○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爲之事,分付。
○上曰,守禦使、試才御史,同爲進來。試才御史,明日當辭朝,守禦史,亦爲偕往乎?尹淳曰,初意則南漢,多有修擧之事,欲爲下去,兼爲試才矣。其間臣有所遭,故縮伏俟譴,而今日國家不幸,有如此之變,臣雖冒沒請對,豈敢有任事行公之意乎?上曰,前後備言矣。至於守禦之任,尤無可避之嫌,卿亦偕往試才,宜矣。柳儼曰,臣明當辭朝,而多有稟定之事,故敢此仰達。南漢軍兵之慰悅設科,蓋爲守牒效勞之事也。向年變亂,名在軍案者,多不赴難,有變則不來,設科則冒赴,事極駭然,故臣以防塞之意,與諸宰相議,則或以爲不可許赴,或以爲有難處之事,此亦定奪,然後可以取舍,故敢達。上曰,今此試才,非爲變亂時事也,蓋爲今番陵幸,而爲慰悅之擧,則因此防塞,豈不迫阨乎?一體許赴,可也。儼曰,京外擧子,欲觀試才,或以率戶挾戶,圖出戶籍,將無以究査。戊子試才時,臣之外三寸故參判臣朴弼明爲府尹時,凡率戶挾戶中,只令子弟許赴,壻姪則一切防塞。今亦依此定式,然後可無濫雜之弊矣。尹淳曰,戊子觀武試才,最爲精査云矣。上曰,依所達爲之,可也。儼曰,南漢試才,蓋欲慰悅一府之民,而雖入籍居生,若名不在軍籍,則亦不許赴,此蓋節目中事也。但近來試才頗數,奸僞百出,名在軍案及累年入籍者,亦多有他官之人。此則御史無以査出,地方官,或可以別樣精覈,如有發覺者,地方官論罪,當該鄕任及差備將校,繩以重律事,出擧條申飭,何如?上曰,依爲之。
○儼曰,本土入籍居生之人,或臨科生計,圖入軍案,丙子年,有稱以別案軍官赴科者云,此亦甚無意義,寧陵幸行後,當有試才之擧,傳說已久,故其間圖入軍案者必多,月日稍久者,不可盡査。自今年正月,始爲追入者,一切防塞,何如?上曰,觀武才,命下後追錄者,勿爲許赴,可也。儼曰,試才時,多有防奸之擧,自前御史,例以軍官二人帶去,或時有職名,身在軍門者,有可合人,而有職名者,京軍門將校,不可任意率去。今則閑司官員及各營門將校中,可合人率去之意,敢啓。上曰,依爲之。{{*|以上五條,出擧條}}李㙫進曰,此非稟定之事矣。一依戊辰年謄錄,擧行,可也。不然則節目分定,臨時善爲之而已。今則更鼓已深,累日勞動之餘,玉體豈不有損乎?上卽還宮。
==3月1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直}}。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式暇}}。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式暇}}。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有右珥。
○下直,鎭海縣監金權,保寧縣監李漢相,舒川萬戶尹尙建,韓山郡守金始炡,狼川縣監李道載,谷城縣監柳鳳章,江東縣令朴道郁,車嶺僉使李秀春,三和府使申漫。
○鄭來周啓曰,大司憲李眞望,掌令權贄在外,掌令一員未差,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昨日雨濕中,終日鞫囚,夜深乃罷,不瑕有傷損之節乎?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諸節,亦復如常乎?臣等近日憂慮,有倍於常時,敢來問安,竝此仰稟。傳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無事,勿爲入診。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一樣矣。
○趙顯命啓曰,左承旨申致雲,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今日鞫坐,兩司當爲進參,而或在外,或引避退待,或未差,或未署經,無進參之員。大司諫金取魯,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啓曰,大司諫金取魯,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諫院無他推移進參之員。莫重推鞫,尙未開坐,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持平尹就咸、南泰良,牌不進罷職傳旨,今方捧入,而今日鞫坐,憲府無推移進參之員,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執義、掌令未差之代,差出後仍卽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傳于鄭來周曰,下直守令邊將,留待引見。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長番內官申必輝,當爲莫重公事,誤踏啓字,極爲非矣。推考。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犒饋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病,右承旨金始炯進。
○金始炯啓曰,判書不參政,時無送西,無政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批啓曰,寧陵參奉李漢誡呈狀內,身病甚重,不得察任云,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以南一明爲執義,李宗城爲副應敎,申兼濟爲掌令,趙明澤爲校理,沈泰賢爲修撰,黃敏厚單付學錄。
○鄭來周啓曰,新除授副應敎李宗城,校理趙明澤,修撰沈泰賢,竝卽牌招,推移入直,何如?傳曰,允。
○內醫院官員,以提調、副提調意啓曰,慶德、昌德兩闕下,各司皆有朝房,而獨內局無之,每當問安之時,醫官輩,露立門外,不避風雨,下人輩,亦無留接待候之所,雖有急時擧行之事,或値夜深,輒有遲滯之弊,誠爲可悶。曾於辛巳年間,本院提調,稟達筵中,請得籍沒家舍,造成直房於慶德宮闕下,而時御所,則尙未能造成矣,今亦依辛巳年例,今番逆家一區,擇給本院,使之造成直房,以爲醫官及下人輩依接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書啓,臣敬奉聖敎,傳諭于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則以爲,卽者,千萬意想之外,知申以聖敎儼臨,以臣有下鄕之意,至令問諭,臣於是誠不勝惶駴震悚之至也。噫,臣之去留,卽乘雁之於江湖也。雖使臣爲一朝便訣之計,顧何足以煩聖意,而垂問諭,況臣初非有遐遁長往之意也。臣之自鄕承召,留滯京邸,歲且四改矣,蒙恩忝叨,職居三事,而焚黃之事,亦未能行。初欲於今月初十日,呈辭受由,陪從十五日擧動後,卽欲省掃松楸,呈單業已到政院,而適値親鞫,未敢以私情仰達,欲於數日內,呈辭請由,過移御後下去,歸路到江外,爲數月調息之計,此意曾已畢陳於頃日引對之日,已蒙聖明之體諒而矜許之矣。知申之陳達,似由於未及詳悉之致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祠宇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病傷馬,除各差備應把之數,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四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前執義鄭羽良,弘文館副校理趙明翼等禁推事,傳旨啓下矣。鄭羽良,時在京畿仁川地,趙明翼,時在坡州地,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世貞同情密議,行兇宮禁罪人夏芳,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妻妾、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凶女順正、世貞,同參逆謀罪人論業,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存沒、居住,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卽接北道監役官牒報,則都城內外,松田起耕處陳廢事,因筵中定奪,遍尋摘奸時,北部龜山里、葛古介等處,以明、翼兩陵垓子外,退限標內之地,松田起耕及伐松入葬事,前已論報矣。卽者佛光里居民,視此效尤,不告本府,任意立標於佛光里村前,使當道山直及軍門邏卒,不得巡禁,一如龜山里、葛古介,而本里居崔同伊、崔貴成等兩人,伐松作家,少無顧藉,龜、葛兩里加火巢內居民之憑藉標內,松田起耕,濫斫松木,許民入葬,排立石物,已極可駭,而陵官,又從佛民之願,退立禁標,若此不已,則陵卒所居之地,皆將立標禁斷云。陵官,曲循陵卒之訴,初不報本府,而越界立標,惟意所欲,使山直邏卒,不得巡禁,實非當初定界之本意,而其地居民之亂斫禁松,作家編籬,廣拓松田,冒占起耕,若是其無忌,事之可駭,莫此爲甚。上項伐松作家人崔同伊、崔貴成,自本府爲先捉來推覈後,依律科罪,而佛光里,新立標石,卽爲拔去,龜山里、葛古介加火巢內,山直及軍門松牌,依前一體巡禁,俾無奸民憑藉濫斫之弊,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北部合正里,不過三十餘戶,而居民,或隨行軍門,或投屬匠人,故應役坊民,不過十餘戶,不成貌樣之中,楊花鎭別將,勒定鎭軍,故民不支堪,擧懷離散之心,乙巳年,至煩上言,啓下本府,自本府發問於露梁漢江別將,則上項兩鎭,元無鎭軍一名募立之事云。同是京江津渡,而或有或無,未知其故,募定鎭軍,且多弊端,故楊花津軍,只以十名酌定事,覆啓蒙允矣。上年自兵曹,只憑楊花別將所告,鎭軍五十名,依前募得之意草記,而本鎭別將,憑藉草記,縱其書記,搜括稍實民丁,抑勒傳令,每名徵錢,多至二兩云。別將勒定,則實有乖於募得之本意,而至於每石,徵出二兩之錢,任作別將書記輩,肥己之資者,尤極無謂。況且五十名鎭軍,責出於十餘戶坊民,則有同龜背之括氊,將何以充數乎?其間民怨,有不可勝言。一依乙巳年定奪,楊花鎭軍十名外,不得加定事,分付兵曹後,別將及書記,民間徵錢之罪,令攸司照律科斷,何如?傳曰,允。
○以鞫廳草記,傳于鄭來周曰,親鞫已爲之,此草記還給。
○以守禦使尹淳上疏,傳于鄭來周曰,此上疏還出給,明朝卽爲下去事,分付。
○知中樞府事尹淳疏曰,伏以臣之無狀,爲世窮奇,尙以何心,抗顔周行,而伏聞妖惡之變,起於肘腋,臣民之憤痛切骨,有不忍言。身帶保護之任,値此變故,他不暇計,迺於昨夕,冒沒求對,略效奔問之忱,而不意咫尺面命,至以南漢試才時,偕御史出去事,有所下敎,區區衷臆,猥不敢罄籲,泯默退出,而顧臣情地,斷無承命之勢,何者?臣之迂短陋拙,本不稱於將任,而福眇釁多,以危辱爲茶飯,近日之受人蹈藉,殆無餘地。今若諉以所論之無關於見任,而貪戀美爵,恬若無事,此豈人理所有?以如是之人,而久冒重寄,不早自處,終恐陷於罔測,辜負生成之大德,中心憂畏,呑不盡宣,而區區自劃,已誓神明。試才一事,雖無臣往,固無所損,至於犒饗成命,不宜久稽,而臣以必遞之人,擧行無期,軍情之抑鬱,誠非細事。伏乞天地父母,俯垂愍諒,亟寢臣南漢出往之命,仍賜鐫遞臣守禦之任,俾臣處於冗散,稍遠謗疑得效,畢竟涓埃之報,不任千萬泣禱之至云云。
○領議政洪致中箚曰,伏以今日鞫事,有不容一刻淹遲,而今因兩司之不備,日已向暮,尙不得開坐,事之未安,莫此爲甚。憲府則旣已開政差出,自當承牌赴坐,而諫院則時無可進之員。大司諫金取魯,聞以吐血之病,症勢苦重,決無運動之路,而牌召屢降,一不承命,其有損於國體,尤當如何?臣意則姑令許遞諫長,卽以無故人出代,使之參鞫,恐不可已也。臺臣遞改,事體固重,而卽今事勢,合有變通之道,玆敢略陳所懷,乞賜裁處焉。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箚辭得宜施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數昨封疏後,始得見逆賊結案供辭,不覺驚號隕絶,以手叩膺,事變雖曰難測,天下寧有是事,痛冤哀傷,心骨爲沸,若在於喪初矣。伏惟殿下,至痛在中,今又見此事,聖心當復如何?洩哀魂宮,親賜侑文,萬民相傳,無不流涕。然,臣愚淺,竊謂國家,變故至此,聖慮宜軫徑遠,悲哀一向過節,則損傷必至,勉護之方,不可不深念,餘黨萬一或漏,則患害未已,周愼之道,尤不容少忽。且臣竊見凶招,謀議綢繆,必資外人,尤在於出來外間之時,若使平日,嚴加防限,亦奚至於恣肆如此也?又合深加懲創,務爲嚴肅,使內外截然,用絶奸邪之萌孽,且念致力於萬事,無如殿下一心之剛大。往冬前春,臣屢以是爲獻,伏惟天聰,或賜記有,聖心所存,苟有充塞天地之實,確然不爲事物所奪,嚴重明審,大畏民志,隨時隨處,處得其當,則其於勝邪救敗,鎭安邦國乎何有?臣衰疾濱死,萬念俱灰,憂危寸誠,炳然如血,臨疏附陳,冀幸深察。昨日史官,傳宣恩批,軫念賤疾,命以善攝,太醫臨視,珍劑又攽,感泣銘鏤,無以爲心。伏聞親鞫,達宵又竟夕,恐受傷非細,憂慮萬萬,藥院保護之責,實保異時,而臣旣不能一分自效,其何敢暫時虛帶,以增死罪?伏乞聖明,亟賜鐫削臣職名,仍命加臣以重律,以礪群臣,不勝至幸。臣無任瞻望激切戰灼祈懇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近日之事,言之痛心,豈忍諭哉?陳戒之言,可不留意焉。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庚戌三月十三日未時,上御熙政堂。下直守令、邊將,留待引見入侍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假注書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三和府使申漫,韓山郡守金始炡,狼川縣監朴道載,鎭海縣監金權,保寧縣監李漢相,江東縣監朴道郁,谷城縣監柳鳳章,車嶺僉使李秀春,舒川萬戶文道興。三和府使申漫進伏。上曰,職姓名,漫曰,小臣,三和府使申漫也。上曰,履歷,漫曰,癸卯春榜武科,都監哨官、訓鍊主簿、都摠都事、僉正參上。宣傳官、都摠經歷、禁府都事、槐山郡守、忠州營將,會盟加資,襲封君。驪州牧使、內禁將、千摠內禁將,方待罪於三和府矣。上曰,七事,漫陳之。上曰,所懷,漫曰,兩西異於三南,故無簿籍持來之事,故未諳本府之瘼,下去後,軍務舟楫民瘼,有可變通者,則稟報巡營,以爲轉聞之計矣。上曰,以次陳之。韓山郡守金始炡進伏。上曰,職姓名,始炡曰,小臣,韓山郡守金始炡也。上曰,履歷,始炡曰,禧陵參奉、濟用奉事、貞陵直長、禮賓別提、司㒒主簿、禁府都事、刑曹佐郞、正郞、平壤庶尹,今方待罪於本職矣。上曰,七事,始炡陳之。上曰,所懷,始炡曰,無他所懷,未赴任之前,本邑弊端,雖曰甚多,而未可以傳說云云之弊,不敢仰達。下去後,與道臣相議,有變通之事,則可以轉聞矣。狼川縣監李道載進伏。上曰,職姓名,道載曰,小臣,狼川縣監李道載也。上曰,履歷,道載曰,繕工監役、翼陵參奉、副率、魂宮監造官、司甕主簿gg司饔主簿g、漢城主簿,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道載陳之。上曰,所懷,道載曰,不及見故不能知矣。赴任後,有弊瘼則稟定于道臣而轉聞矣。鎭海縣監金權進伏。上曰,職姓名,權曰,小臣,鎭海縣監金權也。上曰,履歷,權曰,癸卯增廣文科、承文正字、金井察訪陞六,兵曹佐郞、平安都事、持平二次、正言,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權陳之,而遺軍政修一事。上曰,自侍從出外,而七事遺其一,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所懷,權曰,本縣濱海之邑,地方不過三面,民戶不過千餘,夫馬雖來,海外之人,何以詳知乎?殘弊如此,雖未知有何等大瘼,而小小之弊,民難支堪云矣。顯命曰,金權,以侍從補外,而本邑,以嶺外至殘之邑,且多民弊云。今當入對之時,修擧弊政事,申飭,何如?上曰,向時補外之人乎?都承旨所達誠是。勿以邑小而忽之,各別着意爲之,可也。權曰,海外遐氓,遠於王化,而爲邑最殘之中,別卜定,不勝支當,人蔘非土産,而進上分定,標古以濱海之故,有捧納之例,而亦非本土所産之物,故邑力疲殘,不能備給,徵於民間,其弊已痼,而爲宰者,不能上達,道臣則難於變通,因循至今,實爲可悶矣。顯命曰,緣海殘邑之弊,果如此,而無以自達,不能變通云矣。上曰,自侍從而出,則可以陳疏,豈無可達之路乎?保寧縣監李漢相進伏。上曰,職姓名,漢相曰,小臣,保寧縣監李漢相也。上曰,曾入輪對,履歷則勿爲,直爲七事,可也。漢相陳之。上曰,所懷,漢相曰,殘弊之邑,小臣未及見,故不能的知,若有弊端,則轉報巡營而上達矣。江東縣監朴道郁進伏。上曰,職姓名,道郁曰,小臣,江東縣監朴道郁也。上曰,履歷,道郁曰,壬午進士、天文學敎授、司果,戊申別試文科,陞六爲奉常主簿,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道郁陳之。上曰,所懷,道郁曰,小臣,未及赴任,設或有聞,豈敢仰達乎?到任後,稟報巡營而狀聞爲計矣。谷城縣監柳鳳章進伏。上曰,職姓名,鳳章曰,小臣,谷城縣監柳鳳章也。上曰,履歷,鳳章曰,辛丑武科、守門將、武兼、訓鍊主簿、判官、中樞都事,待罪本職矣。上曰,七事,鳳章陳之。上曰,所懷,鳳章曰,赴任前,雖有邑弊民瘼,未能的知,稟報道臣而狀聞矣。上曰,邊將進來。事嶺僉使李秀春進伏。上曰,職姓名,秀春曰,車嶺僉使李秀春也。上曰,履歷,秀春曰,丁酉武科、守門將、武兼、訓鍊哨官,待罪本職矣。上曰,所懷,江邊之地,土兵不來,故無所聞知,赴任後,若有弊端,則報于道臣、帥臣,稟定狀聞矣。舒川萬戶尹尙建進伏。上曰,職姓名,尙建曰,舒川萬戶尹尙建也。上曰,履歷,尙建曰,禁軍領將,戊戌武科,本職除授矣。上曰,所懷,尙建曰,無目擊之事,有弊瘼,則報于營門而轉達矣。顯命,仍讀拜辭,別諭以聽之訖,上命內侍,持弓矢二部,一賜申漫,一賜李秀春。守令、邊將,仍退出。顯命進伏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之啓,入之已久,而尙未下,當更爲牌招乎?上曰,開釋之後,一向撕捱,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明朝更爲牌招,可也。{{*|出擧條}}顯命曰,近來變怪之後,有區區所懷,欲以文字,仰達矣,文字則實爲煩弊,故今日委此入侍,欲陳所懷矣。戊申喪變之時,殿下臨喪之節,不失中和,群下莫不欽歎,有以見殿下學力之所造矣。頃日魂宮臨御及按理獄囚之時,不無過處,此實人理之所不可堪者,父子之間,不能無疑於正命非命之間,則豈不如是,而臣等之平日期望於殿下者,則不如是矣。毋論正命非命,聖人則無不歸之於天理。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余不遇哉?孟子之不遇,實臧氏所以尼之,而孟子,歸之於天。推此以觀,則人之壽夭順逆之理,莫非命也。今日妖獄,亦是天命,伏望殿下,以此寬抑也。上曰,親製祭文,略攄予懷矣。戊申年則方寸有所傷,而今則心與氣俱傷,常時有所思,而當事則每不能抑制矣。顯命曰,今此獄事,自內而出,故外間猶有未能快知者,臺臣之爭執,殿下猶不聽從,內間事,殿下必詳知而信之,故如是,而順正、卜娘事,殿下,亦能預知乎?若有預知之事,則何以保護之責,付之於此人耶?事幾,不可不審矣。上曰,此實予疎闊之致也。予則意其改過,而不意其作此凶事矣。顯命曰,殿下前後左右,其有可恃者乎?外無股肱之寄,內有肘腋之變,殿下雖欲反側于自安,而幽暗之中,豈能必知無如許之人乎?臣雖在保護之任,而內間事則無以知之,常時飮食起居之節,亦必詳審,是臣之望也。上曰,不宜先出疑心,而所達誠是,當留意焉。顯命曰,殿下在東宮時,臣亦以春坊,每陳嚴肅宮闈之事,而丁未臣之大疏一條,痛言之矣,殿下亦敎以痛絶,而到今觀之,恐不能受用臣言矣。祖宗朝,宮人有定額,而今則無定額,戊申臣待罪玉堂時,箚陳刊汰之意,而殿下,有不得自由之敎矣。夫女人之性,皆稟於陰,故昏暗而偏狹,如此之類,聚於一室,則豈無奸巧之事乎?小臣亦聯家於淸平尉宮,故熟知內人之情狀,其爲人也,喜怒速而言語多,且喜看形勢,此等巧侫之女,畜在家內,必無好事,而在上者,亦不能照管其出入,則締結巫覡,僧尼妖術之類,凡干奇怪之事,無所不爲,國運旺時,則妖不勝正,故不能行其胸臆,而衰季之世,則正道消而邪氣易乘,至於今番獄事而極矣。乘此機會,定其額數,嚴加防禁,則豈不爲懲毖之道乎?上曰,卿言是矣。頃見使臣聞見錄,則雍正,以二十五歲以上宮人,皆令嫁出云。予之有此意已久,而未果矣。疑心先出,則觸事生病,自在東宮時,翁主及東宮,無保輔之人,至於針線衣服之節,亦甚苟艱,故不得已還入厥女,而豈意其作此凶獰之事乎?不能擇人,則實予之過矣。親製祭文不云乎?于今不滅,其將爀爀,此非渠獨爲之事,與寡婦締結而爲之,此其無他,有忮心而然矣。予亦疑其有他同心之人,而今則無矣。顯命曰,臣退而思之,東宮、和順,則渠或致憾而然,而至於幼穉之小兒,而無不行兇,則必有積怨深怒於國,而作此擧矣。事有不可知者,臣之刊汰之言,非曰奸黨尙存,乘此機而定其額數,其殿宮人幾何,某宮宮人幾何,而至於宮人之婢屬,亦有定數,出入有常,査出無難,則豈不爲好乎?卽今見存之人,雖不能沙汰,有闕之類,不爲充補,則豈不爲塞弊定數之道乎?臣向以金夏鼎事,有所陳達矣。來處不知之類,多數出入於淸禁之地,豈不可悶乎?宮人輩婢僕,亦宜定額,至於宮人,別有私家於閭閻,而往來無常,臣亦目見之矣。閭間有尙宮家,禁雜人懸牌之門,此亦定制嚴禁,使不得出入,則似爲嚴宮禁之道矣。上曰,申飭,而亦不無掣肘之事矣。法成之後,則豈不爲好,而自我創之,則雖以閭閻間言之,豈無稱冤之道乎?人心鬱結,則不知有何樣機變出矣。作事謀始,故予心非不如諸臣,而事故如是,有志而未行矣。顯命曰,丁未疏末,有曰雖有一時承恩,尙滯下陳者,尤不可不照察其出入,殿下尙能記有之乎?上曰,予豈忘之?顯命曰,卽今奇奇怪怪之說,傳播於外間者甚多,更望留意焉。夫巫尼妖術之類,雖都城士夫家,或有親信而覆滅者,闕內不嚴,故自前有云云之說,而祖宗朝,亦有流傳之事矣。値此會而約立禁令,則豈不好乎?論業之招,臣伏而聽之,不覺羞媿於心矣。上曰,卿言是矣。雖以士夫家言之,家長豈能盡知乎?閭閻則小而亦不能盡知,況深居九重,何以照察如許細事乎?自古不無此等事,故闕內亦有神堂,而今則嚴飭,故無之矣。論業,或稱末樓下,或稱有功,若予有預聞者然,予亦羞對卿等矣,予豈有如此事乎,極其孟浪矣。顯命曰,臣非有疑於殿下也。宮人刊汰事,殿下不得自由,則果有掣肘之事,而向日都憲,有陳疏之事矣。今番陵幸時,宰臣家婦人,有觀光於廣津津邊,而掖庭所屬,稱以歧樂,驅逐其婦女,大張風樂,所聞駭然,豈意聖明之世,有此駭悖之事耶?嚴立科條,禁斷此等事,則豈不爲齊家之一端耶?上曰,疏批之後,問於於義宮,則尙無擧行之事云,此則政院不爲擧行矣。政院分付秋曹,捧甘於內司,則可以治之,而迄無啓稟之事,不過作注書之一張休紙矣。顯命曰,區區之懷,旣陳於前矣。卽今朝廷凡事,不成頭緖,誠爲可悶,必老成宿德,布列於廟堂,然後國勢增重。領府事李光佐則殿下雖欲用之,而拘於事勢,不能致之,判府事閔鎭遠則雖有偏處,所處之地,決非負國家之人,而殿下亦不爲之留焉。判府事沈壽賢、李宜顯則皆在外,又聞判府事李台佐,方欲下鄕云。台佐之爲人,忠懇好善,士類之所依仰,朝廷之所倚毗,雖曰老矣,不至於篤老難强之境,而昨年殿下,輕許其遞免,故今將下往,一出城門,殿下將何以致之耶?大臣去就,非臣之所敢論,而台佐下去,則其子宗城,亦必隨往,殿下經幄,又失宗城矣。父以篤老在鄕,則其子肯爲離側而從宦耶?上曰,將欲何往,而遲速知之乎?顯命曰,聞自振威,轉向他處,而望間,當離發云矣。上曰,聞卿言而知有去意,心甚缺然。卿其往問下去之意,而回啓,可也。顯命曰,以口傳問之乎?上曰,依爲之。諸臣退出。
==3月1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長水縣監黃星河,楊口縣令李晵,惠山僉使丁載興,廢茂山萬戶李挺源。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當日爲之。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聽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承傳色,以口傳于金應福曰,正法文案及處分文書,不可一刻留置,故今已投火,若有可考之事,則以草文案相考,可也。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左副承旨李春躋,今日不爲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私廟擧動時,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承旨進去。
○金應福啓曰,新除授校理趙明澤,時在京畿漣川地,修撰沈泰賢,時在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竝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牌招不進推考傳旨,今方捧入,而辭疏還給,特旨牌招之下,今又違命,事體分義,極爲未安。更卽牌招,何如?傳曰,其在事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更爲牌招。
○藝文提學宋成明上疏,傳于金應福曰,還出給,卽爲牌招。
○金應福啓曰,藝文提學宋成明,承牌來詣矣。敢啓。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惠山僉使丁載興,廢茂山萬戶李挺源等處,給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病不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差祭,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洪尙賓受由在外,右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新除授開城敎授朴世杓,除授過限未上來,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金尙奎爲大司諫,鄭亨復、李龜休爲持平,金尙璧爲益山郡守,申思喆爲同經筵,李廷彦爲南部參奉,李基宗爲軍資直長,辛義立爲司饔直長,李景元爲長興奉事,李普成爲惠陵奉事,博士朴昌徵單付,知經筵申思喆,同經筵尹淳。
○兵批啓曰,前哨官李彦燮,前權管洪致咸,閑良李萬綱,迪順副尉張德昌等,或軍器別備,或料理生殖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李彦燮、洪致咸,未資窮未準職,李萬綱、張德昌,係是閑良,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副司直金取魯,副司果李莞單付。
○鄭來周啓曰,鞫廳之尙未開坐,極爲未安。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竝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明日擧動時,禮曹多有擧行之事,而判書沈宅賢受由在外,參判趙最壽在外,參議金尙奎,今日政,移拜大司諫,參議有闕之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濟爲禮曹參議。
○以副應敎李宗城,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禁推傳旨捧入。
○鄭來周啓曰,司諫尹光益,自鄕上來云,卽爲牌招,以爲推移參鞫之地,何如?傳曰,允。
○申致雲啓曰,今番啓下遠道上言,二百二十四張內,一百七十四張,分下各該司,猥濫四十六張,違格四張,啓字爻周次,還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違格則遠道不是異事,一體下該司。
○鄭來周啓曰,卽者禁府都事,以鞫廳大臣意來言,兩司不備,夜已向深,今日鞫坐,不得爲之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昨日筵中,以前大司憲宋眞明疏批,不爲分付秋曹,爲敎矣。伊日疏批中,有其令於義宮,査現科治之敎,而批下之後,闕門已閉,故發牌內司官員,使之進來門外,聽傳敎矣,今者招問內司官員,則初無發牌之事云。本院之吏隷之慢不擧行,極爲痛駭,爲先囚禁科罪。臣等亦有不察之失,不勝惶恐,秋曹郞官,卽爲發牌,分付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時囚罪人宋載恒、兪胄基等,竝附過還職,使之應命事,命下矣。宋載恒、兪胄基等,依下敎竝爲放送,而崔尙衡等,亦以勸武,不爲應命,照律啓請,允下矣。所當照律以入,而今此下敎旣如此,則不可異同,崔尙衡,依宋載恒等例,施行,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始炯曰,宋載恒、兪胄基,原情公事,欲爲判付,而因其未遑他事,混同啓下矣。此非照律之事,啓字爻周,竝附過還職,使之卽爲應命。
○傳于金始炯曰,宋載恒,今日內,卽爲肅謝,兪胄基,今日內,使之出仕,而出仕後告達事,分付都監。
○備忘記,傳于鄭來周曰,魂宮移奉啓祥堂事,旣已啓稟,下敎之後,尙無入審取稟之事,魂宮移奉,雖無前例,該曹之奉審,雖以都監見之,殿宮一也,而付諸修釐,尙不預稟,此非一時修釐之比,而若是稽緩,則事之未安,莫此爲甚。禮曹及戶曹當該堂上,竝從重推考。
○傳于金應福曰,魂宮奉安于啓祥堂事,草記,允下矣。該曹尙不擧行,今番大修理時,一體修理乎?雖爲修理,該曹堂郞,眼同奉審後擧行,可也,而尙無擧行之事,極爲駭然,問啓。
○傳于金應福曰,儒生皆已來會泮中乎?問啓,問啓事,命下矣。招問成均館書吏,則以爲,儒生輩,聞藝文提學承牌,稍稍入來,而日勢已暮,或有旣來而還歸者,不得如前多會云矣,敢啓。傳曰,今若設場,則必致夜深,藝文提學出去,則非嚴科場之意,使之留宿闕中,未開門前,書入書題,待開門,卽爲出去開場。
○李春躋啓曰,明日泮製時,不可無主管堂上,而大司成李德壽,方在引入中云,待開門牌招,使之進參,何如?傳曰,允。
○玉堂多官,或在外,或禁推,明日擧動時,無一陪從之員,事體固已未安,而泮製科次時,亦無對讀官,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禁推之人,放送,仍卽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推鞫姑罷。
○金始炯,以訓鍊都監言啓曰,因本監草記,哨官崔尙衡,以不爲應命,方在拿推中矣。明日擧動時,隨駕領兵將官,不可不備員。崔尙衡,雖未及照律,與兪胄基,一體放送,以爲領兵隨駕之地,何如?傳曰,允。
○鄭來周,以訓鍊都監言啓曰,都監哨官兪胄基,今日內使之出仕後告達,崔尙衡則bb與b兪胄基一體敎送,以爲明日擧動時,領兵隨駕之地事,命下矣。兪胄基、崔尙衡,纔已現身軍門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三十度,準次窮問,而幾至死境,合口不言,故不得捧招以入,其爲兇獰,與他罪人有異,更加嚴杖得情,何如?傳曰,更爲除尋常,各別嚴訊窮問。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頑忍不服,極爲凶獰,更加嚴杖,期於得情,何如?傳曰,更爲各別嚴杖窮問。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正刑罪人巫女論業家所接人金庚戌、千禮、丁業、唜烈等四名,論業決末間,姑爲拘留事,下敎矣。論業,旣已伏法,庚戌等四名,何以爲之?敢啓。傳曰,更待下敎。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官李昌夏手本,則時囚罪人趙明翼,本以抱病之人,猝處冷地,素患胸腹痛之症,挾感復發,頭痛如碎,寒熱交作,四肢厥冷,食飮專廢,冷汗如雨,氣息昏昏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忠淸監司啓本,刑曹粘目,鎭岑前縣監金鑄,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金鑄,時在任所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戶曹言啓曰,因廣州幼學金應南疏請,本州所在斥和三臣祠宇,以籍入田民劃給事,令該曹依施事,命下矣。今番逆賊籍沒田民,前已盡屬勳府,更無餘數,可以推移,不得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曾已移設於慶德宮備邊司矣。今此移御時,不可不更爲移設,而必得公廨曠闊之處,可以仍始印役,刑、工兩曹,最爲便好,故在前多設於此處矣。時政記移安日字,爲先令日官推擇,以爲趁速移設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謄錄郞廳六員未差代,前正言徐命珩,前持平趙泰彦,兵曹正郞李喜,前文學李廷樸,副司果朴弼琦,司憲府掌令權贄差下,使之察任,而徐命珩,時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邊捕盜廳言啓曰,臣以罪人八同究問事,來待捕廳,罪人杖問後,草記入啓,時未判下矣。臣兼帶御營大將,明當擧動,罷漏時軍兵期會,草記未判下之前,徑先擅離,事體未安,而軍兵期會,亦且重大,姑爲退去,待還宮來待捕廳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更爲除尋常各別嚴訊窮問事,傳旨矣。各別嚴杖,足掌竝其指盡落,今無下杖之處,而兇頑特甚,終不一言,故今不得捧招以入,更加嚴杖窮問,何如?傳曰,允。
○又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正刑罪人論業一族搜捕事,自鞫廳有所分付矣。卽發軍官,論業同姓族屬,使之窺捕,則只有女同生四名,故其所生男女,竝爲捕捉拘留後,送言於禁府,則禁府以爲,旣自捕廳捉囚,自捕廳草記爲可云,故後錄敢啓,令禁府稟處,何如?傳曰,更待下敎。
○李春躋啓曰,魂宮奉安于啓祥堂事,草記,允下矣,該曹尙不擧行,今番大修理時,一體修理乎?雖爲修理,該曹堂郞,眼同奉審後,擧行可也,而尙無擧行之事,極爲駭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禮曹郞廳,則以爲,本曹謄錄中,前後移御時,永昭殿、敬寧殿移御時,禮曹堂上郞廳,無奉審事,故不得擧行云。問于戶曹郞廳,則以爲因禮曹草記,魂宮移奉于啓祥堂事,允下,而奉審一節,當自禮曹擧行,修理一款,則將與大內修理,一體擧行矣。今日大內修理始役,故問于次知中使,則無擧論之事,問于魂宮次知內官,則亦無所知云,故方欲與禮曹,相議稟旨,而未及云矣,敢啓。傳曰,此非修理內官所可爲。下問之時,若是矇矓,尤極未安矣。
○藝文提學宋成明疏曰,伏以國家不幸,宮掖之間,乃有千萬古所未有之凶變,到今雖磔妖婢萬段,何足以洩神人之憤,慰臣民之痛也?伏惟聖情慟疚,有倍於初,況帳殿鞫囚,魂宮臨哭,鎭日勞動,不瑕有傷損於玉體乎?臣不勝悲憤焦迫之至。臣於屢逋訟罪之餘,猝聞有親鞫之擧,不敢偃然在家,數日之間,連參政席,且赴候班,本職則便成行公,而至於藝苑新命,其在廉隅事理,決難冒當之狀,卽通朝之所欲,擧世之所知。臣請悉攄肝膈,以冀鑑諒焉。臣性本懦弱,凡於除拜,雖萬不似大難强之職,未嘗力辭而固避,則何獨於此任,甘心違逋,自速慢蹇之誅乎?況臺疏出後,殿下旣洞燭誣揑之習,批旨之間,曉諭丁寧,臣非敢曰開釋未盡也。第伏念科場事體至嚴且重,一有人言,則毋論其言之虛實,不敢復當考試之任,事例較然。今之言者,至以榜出之後,人言喧藉等語,囫圇說去,以爲疑亂科榜之計,此事未昭晰之前,雖尋常職責,固難晏然仍據,況遭言於考官,而出脚於試事,萬萬無此理。間者徐命均之固辭,非病也,大臣之箚請,亦非爲其病也。殿下於臣,以病不若戶判爲敎者,蓋明知嫌端之無異同,而强以病不病,區別焉耳。今臣所引者嫌,奚暇言病,矧今新榜諸人,擧懷不安,撕捱於堂后假銜,甘就牢狴,終不應命,則臣以伊日考官,獨安得冒出而主試乎?且臺疏,旣擧詞垣諸臣爲言,而臣以不才,亦嘗謬玷於館閣,則所被詬斥,視諸考官尤緊,臣故自畫於掌試一事,雖萬被誅戮,斷無應命之勢,而聖明不諒,徒煩牌招,以致許多士子,坌集還散,無日不然,其駭瞻聆而損國體,莫甚於此。卽今事勢,必譴罰臣,改授此任於他無故之人,然後命令行法綱明,幸殿下,亟賜處分焉。臣隨牌詣闕,恭俟斧鉞之加而已。臣無任惶恐隕越之至云云。{{*|入啓還出給}}
==3月1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申致雲{{*|坐}}。右承旨金始炯{{*|坐}}。左副承旨李春躋{{*|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未差。假注書金聲大{{*|仕}}權贒{{*|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辰時,日暈兩珥。自巳時至未時,日暈。
○夜一更二更,月暈。五更,月暈。
○鄭來周啓曰,司僕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金始炯啓曰,備邊司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擧動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取稟,何以爲之?傳曰,明日爲之。
○又啓曰,小臣,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又啓曰,小臣,馳往于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問安入啓,則答以知道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假承旨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晝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趙顯命曰,左副承旨,持此書題,偕往泮宮,儒生等試取以來。
○李春躋啓曰,臣承命持書題,與藝文提學宋成明,偕往泮宮,儒生試取收券五百八十四張以來矣,敢啓。傳曰,不爲入啓,直爲科次以入。
○趙顯命啓曰,今日儒生試券科次時,對讀官二員,當爲啓下,而玉堂多官,又爲違牌,他無推移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曾經玉署、春坊之人,啓下二人。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本曹參知臣洪尙賓,昨以加土事出去。今日擧動時,侍衛不備,令政院,稟旨變通,以爲及時備員之地,何如?臣金在魯,昨日差祭魂宮,未能前期啓稟,不勝惶恐之意,竝此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因兵曹草記,參知洪尙賓,以加土事出去,今日擧動時,侍衛不備,令本院,稟旨事,命下矣。參知洪尙賓,合有變通之道,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今姑改差,其代口傳差出。
○吏曹口傳政事,以李匡德爲兵曹參知。
○傳于趙顯命曰,昨日下敎,不過飭礪,而臺臣之今日若是違牌,亦爲可駭。鞫坐遷就,事體極爲未安,竝勿推,卽爲牌招參坐。
○金應福啓曰,今日鞫坐,兩司當爲進參,而諫院無進參之員,除引避待退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卽爲牌招,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宋載恒,今日內,卽爲肅謝事,命下矣,問于宣傳官,則以爲,病勢方重,姑不得肅謝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實錄兼春秋朴弼琦、權贄、趙泰彦、李廷撲、李喜、徐命彬。
○鄭來周啓曰,玉堂闕直,已至多日,極爲未安。政官,卽爲牌招開政,差出闕員,仍卽牌招,以爲推移入直之地,何如?傳曰,允。
○有政。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試官進去,參議吳命新進,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鞫坐進,參議朴乃貞進,參知李匡德未肅拜,右副承旨鄭來周進。
○以李潝爲副校理,申致謹爲副修撰,宋必恒爲司諫,安允文爲巨濟府使,李希逸爲康陵奉事,鄭得天爲禮賓奉事,鄭羽良爲副應敎,書題單張碩哲。
○金始炯,以兵批言啓曰,武兼宣傳官李{{?|⿰木宖}},以武科差備官用情之事,因試所啓辭,拿囚已至三朔,至有刑推之命,則宿衛輪直之任,不可等待其結末,爲先改差,出代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批言啓曰,新除授永宗僉使趙囿春,以老病,難於赴任之意,呈狀乞遞,故使之調理往赴矣。今又呈狀內,病症有加,難以時月責效,斯速啓遞云。病勢如此,則海防重鎭,不宜久曠,今姑罷黜,何如?傳曰,允。
○副護軍鄭羽良,副司直洪尙賓。
○金應福啓曰,今日政新除授臺諫,待下批,卽爲牌招,使之參鞫,何如?傳曰,允。
○以南漢試才御史狀啓,傳于金始炯曰,狀啓中所請者,俱有前例者,回啓之際,必致遲延,竝依狀請施行事,分付。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傳曰,慶德宮移御吉日,以今月內,推擇以入事,分付該曹事,命下矣。移御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二十日,大殿、大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爲吉,而王大妃殿有拘忌,二十二日,大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爲吉,而大王大妃殿有拘忌,二十五日,大王大妃殿爲吉,而大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有拘忌,此外有拘忌云。以何日定行乎?敢稟。傳曰,二十二日定行事,有慈敎矣,以此日擧行。
○趙顯命,以禮曹言啓曰,啓祥堂,今方修理,臣曹與戶曹堂上,先詣魂宮,奉審後,仍詣啓祥堂,看審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魂宮移奉慶德宮、啓祥堂吉日,令日官推擇,則今三月二十三日午時爲吉,而此日外,今月內,無他吉日云。此日雖是月忌,與國忌齋戒,而移奉異於移御,齋戒異於正日,以此日擧行,恐無所妨,而亦與無故日有異,臣曹,不敢擅便,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以此日擧行。
○申致雲,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鼎足山城璿源閣修改事,二月二十二日爲吉云,故發遣郞廳,董役事,入啓蒙允矣。因江華留守朴師洙狀啓,修改容入材木,當改者甚多,貿材載船下來之際,當費旬日,萬無二十三日始役之勢,移安後,未卽始役,至爲未安。移安吉日,更爲差退事,令宗簿寺,稟處事,命下矣。令日官推擇,則今月二十二日爲吉云。本寺郞廳,依前啓請下送,以爲眼同擧行之地,何如?敢稟。傳曰,允。
○鄭來周,以義禁府言啓曰,誣人惡逆罪人徵弼,依法律不待時斬事,允下矣。卽當擧行,而今日擧動相値,明日行刑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刑曹言啓曰,實錄廳,設局於本曹,本曹依前例,移設於掌隷院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李春躋啓曰,今日政新除授玉堂,待下批牌招事,允下,而今已夜深,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大司諫金尙奎疏曰,伏以淸朝長諫之責,固非巽劣如臣者所可叨,反復揣量,豈有毫分堪承之望,而近日妖惡之變,實是前古所未聞,凡有血氣,無不骨驚心顫,按治餘孽,一時爲急,而只緣臺官之不備,鞫事間輟,當此變通差出之時,非所暇論於辭受之節,故且置十年自畫之見,粗附一日必討之義,蒼黃奔走,冒沒肅命矣。昨伏見下政院之備忘,則以魂宮奉審之尙不稟行,至有該堂特推之命,辭旨至嚴,誨責至切,臣誠惶駴震悚,罔知所以自措也。噫,臣雖不肖,待罪春官,凡於該掌擧行之事,未敢一毫放忽,則況此魂宮移奉,事體至重,勿論前例之有無,尤宜十分周詳,而緣臣稟性昏昧,慮事疎率,只謂移奉一節,已經稟啓。修釐凡百,自有日子,且大小儀註,一從謄錄中考出,而眼同入審之擧,亦無可據之例,不能及時預稟,致勤嚴敎之荐降,其昏謬不職之罪,何以自逃?臣之區區自訟,姑不暇言,身在臺職,元無帶推行公之規,以近例言之,班班可考,則一刻仍冒,斷無是理。以此引避,見阻喉司,累次往復之際,門限已迫,而且聞鞫廳諸臣,旣已諸會。今若緣臣不赴,又復中輟,則莫重鞫囚之兩日稽治,實非國體臣分之所宜有,弁髦私義,仍卽赴坐,擬於姑停命定後,詣臺自列矣。繼伏見問啓之批,又示未安之意,踪地危蹙,轉覺靡措,而且聞物議,亦以爲,旣被特推,不宜冒居於臺地,則臣之處義之不審,亦臣迷錯之致,反省慙恧,尙何復言?今者天牌辱臨,催臣赴鞫,而束帶就列,終有所不敢,玆詣闕外,略暴危懇。伏乞聖慈,亟賜鐫削,以嚴公法,以存臺體,不勝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今則旣已勿推,爾其勿辭,卽爲參坐。
○卯時,上私廟展謁擧動時,行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申致雲,右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金聲大、權贒,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上御玉轎,出仁政門,御輦坐。申報雲進伏曰,儀註,還宮時,有鼓吹之文,而纔遭妖惡之變,鼓吹一節,陳而不作,何如?上曰,都承旨之意,何如?趙顯命曰,申致雲之意,纔遭罔極之變,故有所仰達,而臣意則不然也。上曰,左承旨,不無意見,而予亦所思矣。王者之禮,則不然,依儀註爲之,可也。顯命曰,御玉轎時,有蹉跌之事,別監推治,何如?上曰,一時蹉跌,非有意而然,此後,申飭,可也。
○未時,上還宮,到仁政門下輦,御玉轎。下敎曰,承旨提學,祗迎於御營廳前路矣,尙未到乎?顯命曰,臣等則不見,當問之矣。上駐轎于仁政殿,下敎曰,承旨、提學,速爲復命。李春躋進伏。上曰,收券幾何?春躋曰,五百八十四張矣。上曰,不必更啓,直爲考次以入,可也。仍還宮。
==3月1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申致雲{{*|病}}。右承旨金始炯{{*|坐直}}。左副承旨未差。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鞫廳進}}。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洪正輔{{*|在外}}。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自三更至五更,有霧氣。
○下直,祥原郡守柳經章,定山縣監李守謙,助羅萬戶洪德綱,森森坡萬戶黃濯。
○以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鄭來周曰,禁推傳旨捧入。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森森坡萬戶黃濯處,給送。
○鄭來周啓曰,獻納李光傅,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已至多日,而大司諫金尙奎,鞫坐進,司諫宋必恒在外,正言尹志遠未署經,無他行公之員,處置歸於憲府,而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俱在外,掌令申兼濟鞫坐進,持平李龜休,實錄廳入直,亦無處置之員。持平李龜休,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新除授副修撰申致謹,時在京畿通津地,經筵入番事緊,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金聲大有頉,代以尹敬龍爲之。
○假注書尹敬龍在外,代以洪正輔爲之。
○金始炯啓曰,戶曹參判李廷濟以慶德宮修理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備忘記,傳于鄭來周曰,居首進士黃尙老,直赴殿試,之次進士李耉齡,直赴會試,幼學洪鎭輔,生員朴再昌,進士李顯行,各給一分。
○鄭來周,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莫重鞫坐,禁府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同義禁梁聖揆,病狀方劇,勢難參鞫。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口傳差出,卽爲牌招,以爲備員參坐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摠裁官意啓曰,本廳郞廳二員未差,代副司直柳儼,前副校理趙明翼差下,使之察任,而趙明翼,時在罷職中,令該曹,口傳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又以承文院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今此移御時,本院亦當移往,而院宇盡爲頹毁,不可不及時修改,令該曹,從速修bb改b事,分付,而未修改之前,莫重許多文書,無處奉安,官員直宿,亦甚苟簡,侍講院今方空虛,畢役間姑爲入接,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實錄廳摠裁官意啓曰,本廳,移設於刑、工兩曹,時政記擇日移安事,命下矣。令日官推擇日字,則今月十七日爲吉云,以此日移安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左右捕盜廳言啓曰,罪人八同,依傳旨各別嚴杖窮問,而只稱曖昧,終不吐實,其爲凶獰,莫此爲甚。前後六次嚴杖之下,只餘足項,今無下杖處,而氣息比昨醒醒,如此別惡,難以足杖承款,而本廳無他可施之刑,更加嚴杖得情,何如?傳曰,以送鞫廳,嚴訊窮問。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正刑罪人順正、世貞、二建、巨於之、乭化、論業、夏方等緣坐之類,京兆謄報帳籍及當部成冊,一時來到,故詳細考閱,則其中順正、巨於之、論業等,俱無應坐之人,世貞同生娚,只有夏芳,而亦爲正刑矣。其餘二建妻莫切,女一歲兒,慶尙道熊川縣竝緣坐爲婢,乭化夫姜二男子守男年十四年未滿機張縣竝爲奴,夏芳後妻連伊,平安道价川郡爲婢,而右罪人等,時囚捕盜廳,竝依例發遣府羅將,押送于各其配所,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鞫坐姑停,明日趁早開坐事,分付。
○金始炯啓曰,同義禁蔡彭胤牌招事,允下,而鞫坐姑罷,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始炯曰,允今行刑單子,一邊書入,一邊行刑事,分付。
○傳于金始炯曰,金吾之事,極其嚴速,而行刑單子,一邊入啓,卽速擧行事,下敎矣,尙無單子入啓之事,當該都事,不知誰某,而極爲無據,當該承旨,亦不申飭耶?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誣人惡逆罪人徵弼,旣已承服正刑,依法典籍沒家産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言啓曰,本府推鞫問郞四員,自是規例,問郞四員中,柳儼、金尙星、南泰溫,今姑減下,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義禁府言啓曰,與順正、世貞,同情行兇,謀害東宮罪人允今,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左副承旨李春躋疏曰,伏以臣於見職,才分筋力,決無堪承之望,而祗爲感激寵擢之恩,不顧一身之私,自謂奔走服勞,爲可以一分報效,非有大難强之情病,則不宜輒事圖便,强策魯鈍,夙夜在公,洽滿百有三旬矣。前月以來,已有病發之漸,而連値動駕,黽勉仍冒,昨於泮製復命之後,忽覺渾身寒戰,支節如束,求汗不得,宛轉床席,達夜涔涔,全不交睫,歸伏私次,無望供職,非但悶蹙不安,如添一病,失今不治,實無復起爲人之望,玆不得不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俯垂矜諒,亟許鐫遞臣職名,以尋生路,千萬幸甚云云。啓遞差。
○行都承旨趙顯命疏曰,伏以臣,伏聞日前筵中,原任大臣入侍時,提及臣丙午論徵夏疏,語極危怕云,筵席語祕,雖未得其詳,而驚惶震慄,不覺毛骨俱靑也。臣疏載在日記,聖明一番取覽,則其語脈歸趣,自可了然矣。夫乙、丙之斥辛、壬也,事體道理,惟當聲治群下之罪而已,顧其言議,往往不免有指逼處,其所以爲贊揚云者,不過本然之德四字而已。臣意以爲,所謂本然之德者,卽天命之性,本然之善,下愚之所同稟,幽、厲、桀、紂所未嘗無者,而號於天下曰,我先王實嘗有天命之性,本然之善云爾,則恐不可謂實贊先王之語,故臣果出位而妄言之,其蓋欲明臣子之義,宜不敢指逼先王,而本然之德,不足爲贊揚之資而已耳。今以大臣筵語,見之,其所謂本然之德者,蓋指沖年孝悌之行,非謂天命本善之性,而其時袖箚祕甚,人不得見,何由細究其指意所存乎?今大臣,責臣以認德行,爲德性,而推說太深,頗有抑揚之病云,則臣當愧服之不暇,而反以題外不襯着之目,加之,有若臣比擬不倫,自蹈於無嚴不敬之科者然,臣未知大臣,何故看人文字,乃爾不詳,而疏本尙存,天鑑赫臨,臣何用切切辨明爲也?惟是語逼先朝,何等罪名,人臣得此,理不容偃息天地,伏願亟命攸司,快正臣罪,以爲人臣送往不忠者之戒焉。臣無任席藁泥首,戰慄俟命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昨聞大臣陳達,未覺其誰,今觀卿疏,乃知矣。前疏文字,尙今在眼,於卿有何一毫不安之端,此不過大臣未詳卿意之致,與卿未能知大臣之意乃同,此亦不相孚之致,何過嫌於今日,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持平李龜休疏曰,伏以臣於昨年,忝叨諫職,猥陳一疏,妄論禮節,其至愚而至僭,臣亦自訟,然其斷斷血忱,只冀有補於禮典之闕遺者,欲使情文畢備,靡有餘憾,而前後筵臣陳奏之際,因臣請行祔祭一語,乃謂之合祔,而詆斥甚嚴,臣於此,瞿然悚蹙,至今未已也。夫祔祭與合祭,截然不同,蓋祔祭,行於一時者也,合祔,永爲配食者也,故家禮祔祭章曰,異居則設虛位以祭,祭訖除之,又曰,奉主各還故處,其所謂設虛位,卽故禮之爲壇也。以此觀之,則祔祭旣行之後,或除之矣,或各還矣,雖欲合祔,何可得也?臣之所論,專在於祔祭一節,未嘗及於合祔,而只緣臣倉卒構疏,辭不達意,致有此論斥之語,臣誠泯鬱惶蹙,愧訟靡及,此固臣難冒之一端,而抑臣又有情勢之萬萬悶蹙者,嚮因停啓一事,筵臣至以同色遽停等語,大加非斥,臣尤不勝慙懼之至。臣以此事,旣被斥補,旋又論罷而停啓,事實已悉於其時避辭中,今不敢更事呶呶,以傷事面,而畢竟同色之斥,又出於萬萬情外,臣以何顔面,復廁周行?噫,色目之乖人是非之天,臣嘗病之,況鞫囚論斷,何等重大,而臣雖無似,其何敢容一毫私意於其聞耶?況旣停之論,還發於本府,則此啓未收殺之前,無非臣縮伏竢罪之日,而除命適降,召命踵臨,坐違是懼,冒昧肅命,而顧念前旣停論,今又連啓,揆以臺體,斷無是理,卽呈辭單,見阻喉司,臣之蹤地,可謂窮且蹙矣。伏乞察臣危懇,遞臣職名,以安私分,不勝萬幸,臣旣不敢以臺官自處,則今於祈免之章,不宜贅及他說,而竊有區區之懷,弸結于中,不得不冒陳,惟聖明恕察焉。今此鞫獄妖孽,實千萬古所未有之凶變,臣自聞此報,腸摧骨顫,中夜驚號,自不覺淚濕于枕。伏惟我聖明,悲霣痛傷,必倍於初,諸賊之罪,雖剮作萬段,顧何足以洩神人之情,慰臣民之慟也?凡係此獄干連,其不容容易究斷也,決矣。竊伏聞日昨帳殿親鞫時,有罪人順惠減死定配之命,臣竊訝惑,繼之以痛惋也。臣旣不參鞫坐,順惠所犯情節,臣雖未得其詳,渠旣名出賊招,拿鞫施刑,則其所犯之緊且重,推此可知。日者景裕等二賊,旣配還鞫,或輸情伏法,或方訊問,則獨於順惠,豈可遽爲酌處,任其偃息於善地乎?伏願殿下,趁其未發配之前,因令鞫廳,更加嚴刑得情,快正王法焉。且聞凶賊諸招,必籍於外,濟其奸邪,如使平日,內外截然,則寧有此哉?惟當嚴加申飭,峻其防限,俾絶奸萌,亦願聖明,留意焉。卽因諫院處置,天牌又臨於實錄廳直所,臣怵分畏義,玆敢隨詣於九閽之外,而顧臣情迹,如向所陳,咫尺天陛,末由承命,臣罪至此,尤無所逃,懇乞亟鐫臣職,兼治臣逋慢之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順惠酌處,處分詳矣。疏末付陳,可不留意?兩件引嫌,非一向撕捱之事,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鞫廳啓曰,罪人朴道昌供辭,直歸允今之招於虛罔,不可不一處面質,朴景裕,法當加刑,而尙未與允今對質,允今自昨夕,始略成語音,若過今夜,庶通言語云,待其知覺稍勝,請竝面質,德伊、卜娘、九月,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又啓曰,罪人朴道昌,嚴訊之下,緘口不言,朴景裕一向抵賴,終不吐實,德伊、卜娘、九月,各別嚴刑,而皆不直招,林八同,依傳敎嚴訊窮問,而終無一言,極爲凶獰,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又啓曰,罪人朴道昌,與允今面質時,終不能逐段發明,情狀極多可疑,而平問難以取服,請刑推。朴景裕面質之時,雖無大端語屈,以順正之養孫,常多宿食於世正之家,其間謀計,必無不知之理。且巨於之等各人之招,不翅狼藉,而自初巧飾,情狀絶痛,請加刑。德伊、卜娘、九月,嚴訊之下,終不直招,請竝加刑。允今,旣已面質,不可一日留置,請結案取招。傳曰,依啓。竝除尋常,各別嚴訊,月娘之尙存,極爲凶惡,勿爲輕停,今亦準次。
○申時,上御熙政堂。戶曹參判李廷濟請對引見入侍時,戶曹參判李廷濟,右承旨金始炯,假注書權賢,記事官李日瑞、李重震。李廷濟進伏曰,修理一事,戶曹主之,而判書徐命均以金吾堂上,鞫坐進去,擧行之事,極甚急迫,故敢此求對矣。上曰,何事耶?廷濟曰,啓祥堂修理,臣等豈敢有所忽,而矇昧未及啓達,致煩聖敎,極爲惶恐矣。昨日臣與禮官,奉審魂宮後,往見啓祥堂,則有稟定可改處,當家裏有,牡丹屛,丹靑則無大段所傷,而天丈若有偸色,更爲加采則好,而日字甚急,故招匠手問之,則雨露處,雖當改之,牡丹屛則三面起畫,以細釘,間間修補,似有便當,而不敢擅爲,敢此來稟。上曰,異於本宮,毁傷處,修補移奉,可也。廷濟曰,當家則當依魂宮爲之,而大牧丹屛畫色,不能如新,四面錦粧,亦爲偸色,此則當改粧,而新屛則日急,勢未及造成矣。上曰,回粧則新改可用矣,當家屛風皆有云,極爲順便矣。廷濟曰,一事有難處者矣,小星堂外,有祥鸞堂,左右行閣,當定移奉之所,而祭器庫亦爲不便,神門亦當改出,而坐地極難便矣。上曰,祭器不多,外月廊爲魂宮,西月廊爲祭器庫,可也。廷濟曰,極爲惶恐,而不難之事,有大段之慮,宗廟則用薍簾,闕內則用蘆簾,戶曹卽今所有,不過四十浮,分定八十浮,以爲星夜上送之地,而似不及矣,啓祥堂及內殿,皆當用之,而京市無可買處,極可悶矣。上曰,時御所所用之簾,推移以用,似無妨矣。廷濟曰,今當大修理之日,不可草草爲之,而卽今木筏,不自上游而來,故木物至貴,役處則行閣及假退,不可不爲,而營繕,甚以進排爲難,故問其前規,則行閣不緊急處,移御後自柴門入改云。應改處,當某條爲之,而不緊急處,自上游木筏下來後,從容修改,似爲便當,所見甚悶,故敢此仰達矣。上曰,今此移御後,不知某年,當爲還御,正殿外,雖各堂,前件已無,則廛人進排之板,似爲不淨,昌慶宮補階板,推移以用,自戶曹,從容備給,可也。今此修理時,板子進排,幾近二千餘立云,此甚無理,必有中間消融而然矣。差備所用,不過十立,則戶曹必以三倍進排,至於塗褙亦然,其所算籍,雖至三分之一,戶曹進排,則三分盡入,此等事,極無據矣,役處浩大,故不無中間弄奸之患。今番則當分付于次知內官,其與戶曹郞廳,眼同置簿,凡干所入之物,俾無濫觴之弊,可也。廷濟曰,戶曹與營繕,相議容入之數而用之,故消融之事則無之矣。上曰,豈其然乎?自然有所欺者矣。所用如干,則或可記得,而用處極多,則豈能盡爲記得乎?金始炯曰,李廷濟所達之言,當有擧條,而旣已親承下敎,直爲擧行,何如?上曰,無擧條可出之事,直爲擧行,可也。魂宮移奉時,路由何門乎?不可從御門而入,則當由武德門而入乎?廷濟曰,旣已移御,則宜自武德門矣。始炯曰,閤外果有酬酢,而與兵判,亦有往復之事矣,嬪宮魂宮往來時,無侍講翊衛之陪從,則情文甚缺,故與朝臣,反復相問,而未得前例,無前例則不可創開,而禮曹無謄錄之可據,故敢此仰達。上曰,禮、兵曹無可據之文,則順懷時,或有可考者,江華實錄考出以來,可也。廷濟曰,若無宮官、衛司之陪從,則摠察無人,若考出實錄,則或有可據之文,而雖無前例,以特敎,送承旨一人,則似無不安矣。始炯曰,臣亦相議者,以威儀埋沒,情理悲愴之故也,禮曹雖無可據之文,自上分付,則當爲施行,未知何如耳。上曰,院中戊戌年日記中,嬪宮、東宮移御時事,考出謄書以入,兵曹、禮曹節目,亦爲入之,可也。諸臣退出。
==3月1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一員未差。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昧爽至辰時,有霧氣。
○夜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下直,加里浦僉使許賓,助泥浦萬戶許虔,仇寧萬戶申鼎華。
○申致雲啓曰,來二十一日輪對日次,取稟。傳曰,停。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坐進去,下直,請出推案。傳曰,知道。
○又啓曰,右議政李㙫,命招不進矣。傳曰,知道。
○申致雲啓曰,吏曹郞廳來言,承旨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傳曰,明日爲之。
○金始炯啓曰,以南漢試才御史柳儼廣州府尹李普赫等狀啓判付內,狀啓中所請者,俱有前例者,回啓之際,必致遲延,竝依狀請施行事,命下之後,卽爲分付兵曹,則佐郞崔益秀,進來聽傳敎以去矣,昨夕,兵曹來呈原狀啓回啓,極爲怪訝。問于兵曹,則佐郞崔益秀,元不報知於堂上,未卽分付於南漢云,特敎判下時,急擧行之事,當該郞官之如是慢忽不傳之狀,極爲可駭,故卽時分付於兵曹,已爲撥馬知委於南漢,而近來諸各司之傳敎擧行,率多緩忽,此而置之,則將無以懲勵他司,似當有別樣警責之道,而本院請推之外,無他可施之罰。佐郞崔益秀從重推考,下吏令攸司囚禁科罪,何如?傳曰,依啓。事極無據,當該郞廳,汰去。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仇寧萬戶申鼎華處,給送。
○備忘記,傳于申致雲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金應福啓曰,獻納李光溥,正言蔡膺萬,引避退待,處置歸於憲府,而憲府多官,或在外,或鞫坐進去,或實錄廳入直,尙未處置,事甚未安。持平李龜休,疏批已下,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假注書李重寅在外,代以趙榮國爲之。
○申致雲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旣已帶職蒙宥,竝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副司果趙明翼。
○申致雲啓曰,吏曹政事,取稟,尙未命下矣。承旨未差之代,政官卽爲牌招,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仍卽牌招,備員入侍,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刻親鞫事,命下矣,承旨不可不備員,而都承旨趙顯命,病不仕進,右承旨金始炯,申後出去。右承旨金始炯,卽爲牌招,都承旨趙顯命,拘於廳規,不得請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牌招。
○傳于金應福曰,今當親鞫,大臣及金吾堂上入來事,分付。
○金應福啓曰,親鞫事,命下矣,左右捕盜大將,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今日本府鞫坐,右議政李㙫,以病不進矣。旣有親鞫之命,時任大臣,所當入參,右議政李㙫,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罪人德伊若上闕,則下本府。
○申致雲,以禮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二日嬪宮移次時,似當有侍講院、翊衛司陪侍之擧,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一體擧行。
○又以禮曹言啓曰,取考謄錄,則戊戌年愍懷嬪合奉昭顯宮時,有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差出陪往之例矣。今此魂宮移奉時,亦當有分侍講院、分翊衛司官員各一員陪衛之擧,令該曹差出,何如?傳曰,官名分者,乃有本官故,今則與戊戌有間,名曰分,其無義意,以攝侍講院、攝翊衛司,啓下。
○金應福,以武臣堂bb上b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近來試場,極涉不嚴,其所用奸者,頻頻有之,今日試射,另加申飭矣。武臣堂上崔東寔,佩六矢而入射,偶然見捉,故招問其曲折,則以爲緣其未備四矢,果爲佩六矢以入云。國試何等嚴重,而渠敢法外加矢,未免有用奸之計,其在懲後之道,不可置而勿論,令攸司囚禁,依律科治,何如?傳曰,事極痛駭,令攸司,各別科治。
○有政。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gg右承旨g申致雲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尹游,同義禁親鞫進,參議朴乃貞侍衛進,參知李匡德未肅拜,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以朴乃貞爲承旨,魚有龜爲繕工提調,李春躋爲兵曹參議。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兵曹參議李匡德,參知李春躋。
○兵批啓曰,閑良申暄、嚴得天、李致俊,兩班任致勛,或料理賑救,或轉販生殖,或拯活人命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申暄等,係是儒品閑良,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以閔宣重、李遇聖爲同知,鄭度遠、金禹器爲僉知,李挺周爲五衛將,朴弼乾爲忠翊將,李匡冕爲中樞都事,李萬齡爲林土別將,任勗爲羽林將,鄭鐩爲宣傳官,尹濟殷爲守門將。直叱洞權管朴仁瑞,三田渡別將石之海單付,副護軍李春躋。
○傳于鄭來周曰,親鞫姑罷,明日親鞫事,分付。
○傳于金應福曰,明日親鞫時刻,以辰正二刻,啓下。
○右參贊權以鎭疏曰,伏以臣,愚騃滯劣,百無一可,度支數年,千顚百沛,終之不敬之罪,又發於去職之後,聖度天大,罰止斥罷,惶恐感激,罔知攸措。自爲聖世之棄物,畢命於丘壑之中,北望五雲,頌祝涕泣,恩敍之命,旣下於夢寐之外,西壁新除,寔係特恩,賤臣無狀,何以蒙此記錄於聖明之下,轉罪爲榮,至於此極,驚惶感銘,有淚被面而已。第其事由,則臣之昏庸,茫然不能省覺,及見戶曹判書臣徐命均疏本,略知其端緖,戊申春姑徐之題,例因其算員之看審,郞僚之商量,而其秋奉審,又不執頉,則算員之看審,亦不可謂妄。己酉春,亦知其未必時急,而事在至敬之地,不敢不謹,磨鍊物力,以待收潦,而臣以六月,蒙恩歸鄕,冬初之頹仆,固非臣愚慮之所及,而不職之罪,臣何以自解?只自惶隕,固不當施顔面於淸朝班行,而臣狗馬之疾,聖明亦或記有,其不顚仆,寔荷王靈,歸伏鄕廬,病情日深,右體或時自運,左體着地不擧,病狀至此,無以自力,負恩入地,竊自悲隕,縣道呈病,非敢有一毫假飾,而聖恩愈隆,猶靳矜許,臣奉讀回諭,只有涕淚。且今拜陵行幸,當費多日,萬姓企翹,百僚奔走,臣忍死强跛,勉進一舍之地,以試前進,則僵伏旅舍,晝夜叫苦,終不能更進一步,有臣如此,不如死之久矣,分義掃地,萬戮猶輕。近伏聞臣僚有情勢者,許以縣道封章,臣之前後負犯,不可不一暴於聖明之下,玆敢疾聲呼籲於天地父母之前。伏乞聖慈,特命遞臣職名,治臣罪狀,以肅朝綱,以安私分,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往事不必深嫌,卿其勿辭,從速上來行公。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酉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行判府事李台佐,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洪鉉輔、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權賢,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李日瑞,大司諫金尙奎,掌令申兼濟。上御帳殿後,洪致中、李台佐進伏,致中曰,日氣暄暖纔經,私廟擧動,勞動之餘,聖候,若何?上曰,一樣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今日罪人卜娘招辭,行兇節次,萬萬凶慘,驚心痛骨,不可盡喩。上曰,意其無餘矣,豈意至於此乎?上曰,親鞫事體甚重,新除授承旨,除肅拜使之入侍,可也。趙顯命曰,左承旨朴乃貞,方入侍,姑無所爲之事,而不謝而入,異於常規,使之謝恩,何如?上曰,備員入侍時,豈皆有所爲之事乎?還宮後謝恩,可也。徐命均曰,罪人到門外,而守門將,不許入云矣。上曰,不必標信,使宣傳官,往傳留門所,使之入之,可也。命均曰,宣傳官云,無標信,則留門所亦不許入矣。上曰,然則出標信以給,可也。金始炯曰,兵判入來開政云,小臣方進政廳之意,敢啓。上曰,知道。兵曹參議有闕之代,今日政差出,參知一體牌招,推移入直,可也。{{*|出榻敎}}申致雲曰,廳注書趙榮國,今又撕捱,不爲入來,何以爲之乎?上曰,無據矣。若李山培則乃身當者,似難於一遞後卽出,而其他之如是撕捱,殊甚無據,各別催促入來,可也。趙顯命曰,聞渠輩言,則亦不爲無據矣,崔致重疏中,有榜出之後人言喧藉之語,則在新進自重之道,以此撕捱,亦無怪矣。似聞臺意,初非全指一榜云,其時若待其疏避,使得畢說則好矣,而處分遽下,至於永勿擧擬於淸望,故分明之言,無以更出於其臺之口,發緘問之,則事體重難,到今事勢,極爲難處矣。上無發落。金始炯曰,新除授兵曹參知李春躋,承牌來到闕外云,出標信留門以入,何如?上曰,依爲之。金始炯bb曰b,參知李春躋,旣已入來侍衛,兵判金在魯則出送,何如?上曰,依爲之。留門出送,可也。上曰,順惠其已發配乎?徐命均曰,已發配矣。上曰,何處乎?命均曰,咸安矣。臣惶恐敢達,配所單子,當書以押去羅將,而誤以書吏書入,當爲改付標,而日字漸遲,故直送羅將,入對時,欲爲奏達矣,敢此仰達。上曰,唯。趙顯命曰,夜氣深寒,此罪人,皆非新罪人,則固非時急之事,帳殿深夜,似有損傷之節,雖明日親鞫,恐無不可矣。李台佐曰,更鼓已深,玉體不瑕有傷乎?雖明日未晩,姑爲還宮,何如?上曰,然則今日姑罷,明日親鞫事,分付。徐命均曰,罪人下幕次乎?上曰,下本府,可也。趙顯命曰,罪人當出送,標信啓請云矣。上曰,給之。上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不進,禁推傳旨捧入,可也。{{*|出榻前下敎}}大司諫金尙奎曰,臣有所懷,敢此仰達。今此妖惡之變,實是千萬古載籍之所罕有,有血氣者,孰不骨戰而心寒?雖食其肉而寢其皮,豈足以洩其憤哉?順惠旣出於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雖出於聖上好生之德,而臺臣不能力爭,終至於發配之境,其時臺臣,宜有受責之道矣。上曰,不論巨於之之臺諫論罰,可也。此則諭於大臣,豈有受責之事乎?尙奎曰,求其本則乃宮禁之致,妖巫孀女,交通宮女,作此國家之變,豈不痛哉?雖以私家言之,內言不出於外,外言不入於內,內外嚴截,則雖有千百凶孽,豈敢萌奸慝之心哉?況九重淸禁地,有此怪變,此不過邦禁之不嚴而然也。殿下非不審愼,而此後各別勅勵,至於出入之路,一切防禁,是臣之望也。上曰,其言好矣,各別留意矣。尙奎仍啓曰,如臣不肖,奉職無狀,自速嚴敎,恭俟重勘,而問備薄罰,至有收還之命,蓋以鞫事方急,開臣赴坐之路,而聖敎中,至以臺臣之若是違牌,亦有可駭,爲敎。臣於日昨,雖無違召之事,而陳疏引嫌之際,未免鞫坐之乍停,則責勵之下,尤極萬萬悚蹙,不計廉義,黽勉參鞫,而旣推還寢,有罪未勘,臺體所關,固難晏然仍冒。且臣私義,又有掣礙之端,新除亞席之與臣有嫌,乃是一世之所共知,其所以僇辱臣父者,不比尋常,故臣之兩弟,亦皆以此引遞。今於傳啓之際,當請下諭,而出自臣手,尤爲私心之所難强,固知公朝言嫌,已有申飭之命,而前後處義,決無弟兄之異同,旣不得傳啓,則何可一刻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斥臣職。上曰,上款引嫌,旣已蕩滌,不必爲嫌,下款引嫌,申飭之下,如是引嫌,殊涉未安,勿辭亦勿退待。仍下敎曰,豈有不能下諭之道乎?尙奎曰,事關父兄,二弟引避坐罷,兄弟豈可異同乎?上曰,兄雖有過,弟當改之,弟之過處,兄豈不改乎?今日若開此路,則朝廷無一行公之人,豈不可下諭乎?金尙奎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倂拿鞫嚴問。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竝引嫌而退,諸臺引避,旣請出仕,一事立落,不宜異同,上款引嫌,姑舍勿論,無端闕啓,有失臺體,請正言蔡膺萬出仕,獻納李光溥遞差。上曰,依啓。仍不請下諭乎?旣傳啓而不請下諭,豈有如許事體乎?尙奎曰,下敎如此,臣爲私義之所纏繞,致承嚴敎,乖損臺體,莫此爲甚,不可仍冒於臺次矣。上曰,不可以一事,再避矣。雖身爲政官,不可以私嫌,枳塞其人,況豈不可下諭乎?甘寧,射殺陵統之父,而孫權以三國時覇君,猶不許其相讐。在先朝,以尹德駿、金鎭商相嫌之事,有所下敎,若開此路,則終無蕩平之時矣。尙奎曰,臣以私義,致勤嚴敎,極爲惶恐矣。仍啓曰,新除授司諫宋必恒,時在忠淸道懷德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
○掌令申兼濟啓曰,臣之譾劣疲軟,本不合於風憲之任,而栢府新命,又及於病伏之中,驚惶感激,罔知攸措。已試蔑效之地,固不可復冒,而頃伏見前掌令崔致重疏本,則以疏下三賊改律連啓事,嚴辭詆斥,至請譴罰,近日諸臺,相繼引避,則臣亦前啓隨參中一人也。夫眞儒之締結鏡、夢之罪,國人皆曰可殺,則爲今日臣子者,夫豈有一毫容貸之意,而正刑與正法,無其差別?故臣亦一二連啓矣,到今難進之端,與諸臺無異,而天牌之下,不敢坐違,扶曳出肅,詣臺自列,則喉院不諒,退却不捧,情窮勢蹙,一倍罔措。第以變怪罔極,鞫事方急,在臣子驚痛之情,他不暇顧,仍參鞫坐,繼以私廟展謁,動駕在卽,分義是懼,轉身不得,黽勉隨行於侍臣之列,一味媿恧,若無所容矣。退聞物議,則以旣已詣臺,無端闕啓,冒嫌不避,苟然隨班,有違臺體,厚招人言,此莫非臣未諳事例,壞損體格之致,以此以彼,俱不可一刻晏然於臺次,宜卽自劾,而亦緣鞫坐,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兩司處置,皆置立條,疏中語意,業已洞燭,親鞫之日,不可一向引嫌,勿辭亦勿退待。
○申兼濟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罪人德夏,設鞫嚴刑,取招正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新除授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時在京畿廣州地,持平鄭亨復,時在楊根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上曰,依啓。又所啓,噫嘻痛矣。妖賊之變,尙忍言哉?幸賴天鑑孔昭,罪入斯得,王法快伸,至痛少伸,而凡與凶謀者,固當窮査殛滅,以洩神人之憤,而杜日後之患矣。順惠旣出於元惡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大臣、臺臣,相繼力爭,而殿下一例靳允,致令獄體大損,輿情訝惑。臣雖未詳順惠情節之果如何,而凶賊之援引,不翅狼藉,一番窮覈,斷不可已。且以常情揣之,順正與在外之世貞,與謀凶事,則順惠以順正,親密之人,同處宮掖,凶謀逆節,豈有不相知之理乎?此不可以已發配所,置而不問。請定配罪人順惠,亟令王府,拿鞫嚴覈。上曰,本事之無疑,處分之參酌,已諭於大臣矣。不允。兼濟曰,臣以順惠遠配還收嚴鞫得情事,有所論啓,而自上不賜允兪,誠不勝抑鬱之至。況其配所太近,又是善地,懲治妖孽之道,尤不當若是矣。上曰,予固欲言之矣。東朝之意,每以爲絶痛,而在予道理,則宜有審愼,故雖有酌處之命,但其配所則太近矣,憲臣所達,得宜,極邊定配,可也。{{*|出擧條}}上曰,薇垣之長,必欲遞職,若爲此言,則必作引嫌之端,蔡膺萬之處置措語,殊甚糢糊,若曰言雖不擇,意則無他云,則豈不好乎?趙明翼則見之太過,欲爲駁遞,亦不無査滓,而尹彙貞之立異,予則謂過矣。若使明翼見之,則必不服其心矣。
○金尙奎啓曰,臣於正言蔡膺萬處置請出之事,致勤下敎,臣於此,不勝愧悚之至。卽今聖意,務欲調娛同異,必令得中,今日爲群下者,豈有偏着庭習之意哉?第請鞫之論,亦有意見,處置之規,當觀大體,膺萬引避中一句語,似不過自明其憲疏中怵畏氣勢之斥,臣未知必出於容護之意,故諸臺請出之後,不可異同於立落之際,其所下語,蓋出於此,而辭未別白,致有糢糊之敎,其何可晏然仍冒於臺次乎?請命遞臣職。上曰,俄者下數,非有深意,申飭之下,自勉是誠也。以此引嫌,尤涉太過,勿辭亦勿退待。
○洪致中曰,《肅廟寶鑑》印役,幾至垂畢,而本廳堂上李德壽坐罷,故未免中徹矣。且聞德壽,仍欲下鄕云,先朝寶鑑,一時爲急,而無主管之人,故若是遷就,實爲可悶,敍用付軍職,使之及時董役,何如?上曰,師儒之長,當節製似當,引嫌不進,故罷職傳旨,循例踏啓矣,特爲敍用,纂修廳堂上,卽令啓下,使之完役,可也。洪敎中曰,臣不安於私分,累上箚辭,而不許遞免,實錄移奉之事,方急,草記陳達之事,亦多,故不敢每事控免,冒沒行公,實錄郞廳,旣已啓下,而堂上尙未啓下,故印役若是遷就,誠爲悶迫矣。一員更爲啓下,以爲完事之地,何如?上曰,每欲見卿言之矣,先朝實錄,若是遷就,殊以爲悶矣。見春秋館草記,始知卿行公,極是喜事,今此實錄,異於肅廟朝,卷數似爲不多,一員啓下,斯速完役,可也。金始炯曰,大臣以下出去時,當爲留門,敢請標信。上曰,給之。仍還宮。
==3月1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直}}一員未差。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巳時至申時,日暈。酉時,日暈左珥。
○夜四更,月暈。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西方,長十餘丈,廣尺許,橫過暈上,漸移北方,良久乃滅。五更,月暈。
○金應福啓曰,定配罪人順惠極邊定配事,命下,而臺諫,方以亟令王府,拿鞫嚴覈論啓,不得捧傳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罪人上闕單子,傳于金應福曰,罪人竝上闕。
○金應福啓曰,罪人德伊,自捕廳捉囚云,上闕乎?傳曰,上闕。
○假注書趙榮國拿推,代以洪㬙爲之。
○有政。
○吏批,行判書趙文命病不進,參判宋成明侍衛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朴乃貞進。
○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同義禁親鞫進,參議未差,參知李春躋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病不來,參判宋成明以摠管,入侍,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只出緊任。
○又啓曰,卽接敦寧府移文,則參奉魚有成,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以趙明翼爲獻納,南泰溫爲正言,李宗城爲攝侍講院弼善,崔命相爲司書,鄭壽期爲兵曹參議,徐宗伋爲刑曹參議,李日瑞爲兵曹佐郞。
○副司直李光溥。
○金始炯啓曰,吏曹參議吳命新,有稟定事,來詣請對矣。傳曰,引見。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符同順正,行兇宮禁,謀害東宮罪人福娘,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澤,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捧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朴乃貞,以吏曹言啓曰,卽接禮曹移文,則昌陵參奉洪啓百,除授後過限未肅拜,依例改差,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金泰衍爲攝衛率,金彦熙爲攝司禦。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攝翊衛司官員口傳差出事,命下矣,依吏曹攝侍講院例,以二員差出,而官名亦倣攝侍講院例,以司禦、衛率,備擬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右議政李㙫箚曰,伏以臣之情理,久宜謝事就養,以終老母餘齡,而眷係遲回,尙冒匪據,顧其未解職之前,不敢每以私情,煩達,輒欲殫力奔奏,以贖充位尸素之罪矣。臣之老母以深篤之年,近因飮啖之失攝,泄症重發,度數無算,元眞澌敗,懍懍若有頃刻難支之形,人子之情,煎迫罔措。昨日本府鞫坐,不得進參,方深惶懼之際,夕間至有親鞫之命,嚴召踵臨,驚遑之極,宜不俟駕,而情理切急,不忍暫時離捨,終犯違慢之科,夜來症情,益復危綴gg危惙g。今日亦末由入侍帳殿,分義掃地,罪戾如山,席藁待勘,震悚欲死。伏乞聖慈,俯察臣情事之難强,亟命斥罷臣職名,仍治臣辜犯,千萬幸甚。仍念朝臣之親老老,許以歸養,實是不刊之令典,歷數今日,廷臣親年大耋,未有加於臣者,獨子無兄弟,情理最矜者,亦未有如臣者。臣固宜日夕相守,藥餌扶護,無或係官違側,以貽靡及之悔。臣且犬馬之齒,已迫七耋,衰氣殘骸,無復從仕之望,當此國有大事之日,亦未能隨諸臣之後,少效職分,人理絶矣,臣分隳矣。雖以天地之至仁至寬,何可每恕其罪,而身忝大臣之列,此時偃然違召,以陳瀆爲事者,亦將焉用哉?孝理之下,曲垂閔覆之恩,夬許至願,俾得釋負歸養,庶無餘憾,臣無任跼蹐祈祝之至。取進止。答曰,省箚具悉卿懇。未赴召命,其勢固然,卿何過自引咎耶?卿之情理,予知久矣,而此時輔相,決難許副,卿其安心勿辭善護,而俟少間出而視事,用副至望。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上,親鞫還宮後,政院、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辰時,上御仁政門。親鞫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判府事李台佐,判義禁徐命均,同義禁尹游、洪鉉輔、蔡彭胤,都承旨趙顯命,左承旨朴乃貞,右承旨申致雲,左副承旨金始炯,右副承旨鄭來周,同副承旨金應福,假注書權贒,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編修官張斗周,記事官李日瑞,大司諫金尙奎,掌令申兼濟。上,御帳殿,洪致中、李台佐進伏。致中曰,昨夜親臨鞫囚,夜深而罷,聖體若何?上曰,無事矣。致中曰,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問事郞廳任{{!|𪼛|⿰王集}},非罷職,故啓下往來本府矣,從而聞之,則未及付軍職,故渠以冠帶常仕,爲難云。卽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徐命均曰,罪人乭化夫當爲緣坐,故修單以入,而考前例則無之,何以爲之乎?上曰,不可置於輦轂之下,爲奴定屬,可也。尹游曰,以相報之義,言之,夫逆則妻當坐,而妻逆夫坐,未知何如耶?上曰,夫婦,五倫之一,則豈不可坐乎?父爲子坐,則夫獨不坐於妻耶?洪致中曰,子逆則父兄是天屬,故坐,夫逆則妻有三從之義,故坐,女逆而男坐,似爲失律,亦無古例矣。上曰,以其棄妻而不可坐耶?致中曰,臣之所達者,非謂是也,以妻坐夫,終是法外,若遠配則似無妨,而爲奴則過矣。上曰,卿言如此,更考律文,問議于在外大臣、儒臣而處之,可也。徐命均曰,出於夫則義絶,固無可坐之道,而夫死則婦無可絶之道矣,正刑寡女之本生父,似當緣坐,而律文無之,亦當問議乎?上曰,一體問議,可也。{{*|出榻敎}}申致雲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取稟云矣。上曰,當日爲之。徐命均曰,罪人論業之族屬,竝拘留捕廳矣,何以爲之?上曰,今日當處分,抄入,可也。上曰,執杖罷將,故爲折杖,親問之時,用奸如此,分付刑曹,刑推一次後放送。{{*|出榻敎}}上曰,大臣、金吾堂上、兩司進來。罪人昔禮,極爲凶獰,終無痛聲,訊杖,似不可承服矣。欲爲烙刑,何如?洪致中曰,情狀萬萬絶痛,烙刑用之,似宜矣。徐命均曰,烙刑,無則無可奈何,而有則不用於此女,而用於何處耶?金尙奎曰,此乃千萬古所無之賊,無刑則已,有則烙刑何可不爲乎?李台佐進曰,臣惶恐敢達。孝廟朝用烙刑,古gg故g相臣鄭太和,奏非人君可視之刑云,故孝廟入於小次矣,向日順正烙刑時,欲爲陳達而未果矣。上曰,向來李宗城,亦有此達,故入幕次矣。此賊則方欲食其肉,何可避也?戊申年,以弼夢之兇,而猶爲痛聲矣,此女則終無痛聲,實有凶獰矣。趙顯命曰,假注書趙榮國,因昨日下敎,累度催促,終不應命,何以爲之乎?上曰,極爲無據,拿推,可也。{{*|出擧條}}上曰,今此妖孽,雖殺之無惜,而王者之政,務從寬恕,故金德則初不一問,而直爲酌處矣。業德則卜娘招,亦曰,傳給食床而已,則不可以此謂預知其凶謀,雖入其中,不過爲脅從,渠招所謂聞呫囁之語云者,亦不可信也。旣已施刑一次,若又加刑,則必致物故,予意則移送秋曹,刑推一次後,絶島定配,大臣禁堂之意,何如?洪致中曰,以卜娘之前招,觀之,則似無預知兇謀之迹,參酌定配,似無害於聖德執法之論,必有爭之者,而臣意則以爲,移送秋曹,定配遠島,似好矣。李台佐曰,渠之所言,雖未可信,而要之,與卜娘有異。今此下敎,實出於好生之聖念,出付秋曹,遠配絶島,似好矣。徐命均曰,初則不可直爲酌處,故有所達矣,旣已嚴訊,而無他端緖。且卜娘今日招辭,似難取信,則別無加訊之端,而在法官之道,有難輕請處分矣。洪鉉輔曰,臣之當初以刑訊後酌處爲請者,意或有他端緖之可問者矣,今則更無可論,卜娘今日之招,亦難取信酌處之敎,實爲允當,而至於令秋曹加刑事,恐爲未安。若有可問者,則自鞫廳仍訊,可矣,移送秋曹,事甚不然矣。尹游曰,旣受殿庭一次,又加刑曹一次,則必死矣。洪致中曰,親鞫刑訊之後,又令秋曹刑推,則未免輕重之相混,未知何如?金尙奎曰,臣以執法之官,不可輕議酌處,而旣無明白可疑之迹,則有難一向刑訊,參酌之命,亦出聖上欽哉之聖意,絶島定配,似無妨矣。上曰,領相輕重相混之說,得宜,勿爲刑推,特令參酌,減死絶島定配,可也。{{*|出擧條}}申致雲曰,吏批當開政,而判書病不來,參判以侍衛入侍,參議方請對,未下開政,命下之後,日勢已晩,尙不擧行,事體未安,何以爲之?上曰,以吏批求對乎?金始炯曰,臣聞之,今日政,當出臺諫及侍講院、翊衛司之官,而擬望爲難,以是請對云矣。上曰,引見。吳命新進伏曰,兩司多官及攝侍講院官員,今當差出,而三司出入之人,多在罷散中,無以推移備擬,合有變通之道矣。上曰,三司違牌坐罷人員及朔試射不進坐罷人員,竝敍用,可也。{{*|出榻敎}}上曰,東宮則侍講院、翊衛司在前後陪從,嬪宮則侍講、翊衛各一員當陪從,而魂宮則以移奉禮差出宮官各二員,在前後陪從,宜矣。洪致中曰,雖不能如常,在前在後,如常儀,似合事宜矣。上曰,嬪宮則各一員陪從,魂宮則各二員陪從,可也,今聞文學、司書之說,心甚慼然,上下番文學、弼善,隨望爲之,而春坊、弼善之職,甚關重,弼善、司書差出,可也。上年十一月,有春坊官員勿稟直減之敎矣。今此移奉時,爲其埋沒,有此差出之擧,而過移奉後,則依上年所敎勿稟,直爲減下,可也。{{*|出榻敎}}金應福曰,罪人景裕,殆無知覺,有難刑訊,此罪人,姑爲下送,使之救療,他罪人上之,似好矣。上曰,親鞫事體至重,罪人上下,惟大臣及禁堂,可爲直請,而承旨直請下送,極爲未安,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凡爲法一番低仰,則末流之弊,有不可勝言。甲子适變則皆斬,無可言者,而再昨年麟佐、弼夢,依适、明璉例爲之,而猶未盡用,此獄則必嚴而後,能知其前古所無之事,而可以爲懲創之道矣。洪致中曰,今順正之罪,足可減於當時乎?爲其同生者,不無可知之道,刑推遠配,似無不可矣。李台佐曰,以漢法言之,則其族黨,宜其無餘盡死,而此乃前古所無之事,懲前毖後之道,宜有別樣擧措,凶人之族屬,投諸四夷,似爲合當矣。徐命均曰,今此罪人等,極其妖惡,雖食肉寢皮,不足以洩萬一之憤,而罪有輕重,法有深淺,似不可一例斷之也。上曰,順正、世貞、論業罪之輕重,何以界限耶?順正則限同生兄弟同姓三寸叔姪,竝絶島定配,罪人正貞gg世貞g、論業,則限同生兄弟絶島定配,其餘干連今番獄事捕廳拘留罪人,一倂放送,可也。{{*|出榻敎}}洪致中曰,道昌奴二名,時囚捕廳,而貴益則允今面質之招,以爲道昌來時,使貴益牽馬,且有預知之語,故欲請拿而未及矣,㗡先則前後招中,元爲所出,何以爲之乎?上曰,㗡先則放送,貴益則定配,可也。{{*|出擧條、榻敎}}洪致中曰,罪人世貞所入之家,卽順正之家也。正法後籍沒等事,雖已爲之,而破瀦一款,尙不擧行,其在懲勵之道,似不可緩矣。上曰,意其已爲擧行,而尙無所聞,殊以爲訝矣,今始聞之,極爲駭然。該司堂上,從重推考,斯速擧行事,分付,可也。{{*|出擧條、榻敎}}上曰,今聞罪人順正,出債於廛人,不知其數云,而今無可徵處,廛人奚罪?誠爲可憐。分付該曹,雖賣其家舍,一一備給,俾無呼冤之弊,可也。{{*|出擧條}}上曰,攝翊衛司官員,無差出之事,兵批不爲開政乎?金始炯曰,兵批開政,而判書不來,故不得差出,分付兵曹,今日內口傳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榻敎}}洪致中曰,親鞫以後,賓廳次對,累次不得爲之,雖無時急之事,而廟堂諸臣,久未入侍,自然有悶鬱之事矣。上曰,有稟定事乎?致中曰,頃見平安監司報狀,則陽德境,有賊徒放砲吹角,白晝橫行,至於譏察將校,被其毆打,幾至死境,而自北道流入者云。近來竊發之患,到處皆然,已多可憂,而至於此賊,則白晝吹角,略無忌憚,前頭之慮,有不可言矣。報狀中,稱轉向谷山云,故纔已發關於黃海兵使,使之另加譏捕,而非但兩西爲然,嶺南及畿內,此患特甚。古則嶺南,本無火賊,近來風俗漸變,以致如此,而大抵再昨年賊黨之漏網者,不得安其故土,相聚爲盜而然也。若無別樣之擧,則恐無以鎭安矣,嚴飭諸道,劃卽勦捕,俾無滋蔓之弊,似好矣。趙顯命曰,近來討捕使,極其解弛,但有朔末例狀,而元無一賊捕得之報,誠爲駭然。今此西路賊患,極其非常,宜有別樣擧措,賞罰明而後,政令可行,此賊使之定限跟捕,限內不能捕,則當該討捕使,自兵營拿棍,又爲過限,則自朝家拿治,然後似有實效矣。上曰,果是北路飢民之所爲,則莫非涼德致災之故,而若是熾蔓,則不可不治,旣是大賊而尙不得捕,監、兵使亦難免其責,監司、兵使,竝從重推考。至於討捕使,則不過爲指捕人論賞,有所狀請,而多非實狀,如此劇賊則不能禁戢,雖有營將,何用哉?過限不捕者,依所啓施行,捉納者論賞,可也。致中曰,非但兩西,以此意,分付諸各道,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中曰,今番陵幸時,有驪州境內老人各加一資之命矣,凡各加一資之規,有本資者,方爲各加,而今番備忘則出於優老之典,年八十以上,雖未有本資,亦竝許加資之意乎?該曹未能詳知下敎之意,尙未擧行云,故敢達。上曰,士庶豈盡有本資,曾爲堂上者,陞嘉善,爲嘉善者,次次陞資,而元無本資者,陞堂上,可也。{{*|出擧條}}上曰,頃日幸行gg行幸g時,到南漢,問仁廟駐蹕時人生存者,則其中不有年最老者一人乎?申致雲曰,乃女人,而年幾百餘歲云矣。上曰,極爲稀貴,故其時欲爲賜物而未遑矣,分付本府,米肉優數題給,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左右史之不備,幾至經年,此前古所無之事,其在事體,實爲寒心,屢度申飭,使之完薦,而別兼輩,輒以情勢之難安,互相推諉。卽今付職者,只有李潝一人,而稱以下番閔亨洙方在削職中,決不可替當薦事云,未知今番供辭之如何,而韓顯謩以下諸人,每以替當,爲嫌,致有推諉之弊,閔亨洙事,當請敍,使之備上下番,刻期完薦,而自下雖不敢直請收敍,宜有變通之道矣。上曰,事體未安,近來士大夫自便之習,太勝,是輕侮朝廷之意也。若有紀綱,則豈至如是乎?閔亨洙則特爲敍用,卽爲史薦,可也。{{*|出擧條}}上曰,近來玉堂一空,趙明翼、尹彙貞相詰之後,更無行公之人,以鞫事,心不專一,故無開講之事,召對則欲於氣平時,間間爲之,而火嗽甚盛,昨則達夜開戶,火降後始寢矣。唐時有十八學士登瀛之事,而今日玉堂,置之何爲?玉堂在外者凡幾人耶?致中曰,李德孚、趙迪命,在廣州而不爲上來矣。顯命曰,趙漢緯亦在鄕矣。上曰,國家有事則奔問,例也,而當此妖賊之獄,方寸不能自定,而無一人來問者,有臣如此,將何用哉?在外玉堂竝拿推,而朝家處分,不可每每不嚴,不待其自來,直捧傳旨,可也。顯命曰,金鎭商,自在先朝,不爲行公,此則恐不可一例視之也。上曰,旣非高蹈之士,則來到城外,一番陳疏,有何不可?一體拿推,可也。在外大臣,亦當上來,而尙未聞有上來之事,以敬大臣之道,予雖不言,誠爲慨然。雖以閭閻間,言之,親舊間若遭如此之事,則豈無往問之道乎?卿宰之在外者,亦無一人上來,極爲無據矣,在外卿宰,竝從重推考,可也。{{*|出擧條}}上曰,李匡德之事,亦甚固執矣。雖以監司時事,見辱於李亮臣,而昨日侍衛不備,故至於兵判,亦爲牌招,而渠則終始違牌,實爲怪駭矣。
○大司諫金尙奎所啓,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外,一竝拿鞫嚴問。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上曰,勿煩。又所啓,請疏下三賊,竝嚴鞫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亡命罪人鳳祥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上曰,勿煩。又所啓,今番妖惡之變,實是千古所未聞,凡有血氣,莫不欲食肉臠皮,則一有干連於凶謀,固宜嚴加究覈,而罪人順惠,不但緊出於鞫招,凶賊順正之平日所親昵者,內有順惠,外有世貞,則世貞所參之凶謀,豈有渠獨不知之理,而況且末後面質之時,亦可見其窘遁周遮之狀?日昨酌處之命,固知聖意之有在,而輿情愈激,王章難屈,此等妖惡之類,不可以極邊定配而止。請還寢罪人順惠定配之命,仍令鞫廳,一體嚴訊,期於得情正法。上曰,不允。
○掌令申兼濟所啓,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又所啓,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又所啓,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亟正王法。上曰,勿煩。兼濟曰,臣於此啓,有所懷,敢此仰達。夫眞儒之罪,聖明業已洞燭,而閱歲爭執,尙靳允兪,臣竊慨然也。眞儒之罪,固不可殫論,而以金東弼單補外,見之,其心所在,路人皆知,逆鏡旣已伏法,則爲逆鏡左袒者,尙今偃息於覆載之間,寧有是理乎?上曰,上年十八日,下敎已言之,而尙今不聽者,亦不無意矣。又所啓,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兼濟曰,臣於思孝之啓,又有所懷。逆顯旣與淸州諸賊,合謀叛逆,則不向淸州,而眞gg直g走全營者,其間情節,誠涉殊常,一番窮覈,斷不可已也。上曰,事則怪矣,而中營之說,出於逆招,中營,卽中軍也,以此自明不聽者,有意也。又所啓,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又所啓,請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覈,上曰,不允。上曰,親鞫姑罷,明日本府推鞫事,分付,可也。{{*|出榻敎}}上,還宮。
==3月1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卯時,日暈右珥。暈上有背,色內赤外靑,辰時巳時,日暈。
○鄭來周啓曰,卽伏見濟州牧使李守身,罪人放未放啓本,則大靜縣定配罪人李篈等勘律時,收議大臣,只書姓字,不書其名,莫重奏御文字,如是疎忽,事極駭然。推考警責,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廳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在外玉堂拿推事,命下矣,副提學李箕鎭,係是二品職,修撰趙尙慶,時在龍岡任所,不得捧傳旨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數昨動駕後,連日親臨鞫囚,不瑕有傷損之節乎?昨日帳殿,有咳嗽頻發之敎,夜間其無添加之候,而寢睡諸節,亦復如何?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當進之劑,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乃火也,近日至痛熏心,因此作焉。此非醫藥所可治,勿爲入診。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應福啓曰,今日本府鞫坐,諫院無進參之員,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獻納趙明翼,竝卽牌招,以爲推移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以全羅監司閔應洙狀啓,靈巖居尹乞伊等十八名渰死事,傳于申致雲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金應福啓曰,禮曹兼春秋李日瑞,昨日政,移拜兵曹佐郞矣。其代令該曹,卽爲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兼春秋高萬甲。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嬪宮移次時,陪衛諸將服色,不當用純吉,以黑笠、黑天翼,去笠飾佩劍弓矢磨鍊乎?敢稟。傳曰,依爲之。
○申致雲,以戶曹言啓曰,今此移御時,三殿及嬪宮乘輦、下輦所排設,與魂宮移奉時各處排設,磨鍊上下事,各其司鑰手本,啓下矣。遮帳木布,例以曝白取用,而本曹遺在白木布,今番陵幸時,八處排設,幾盡用下,所餘不多,傾其遺在磨鍊之外,實無推移之路,莫重排設,不能如數備待,誠爲惶恐,而無他變通之道,陵幸時所備者,皆是新件,其數頗多,各殿及魂宮排設不足之數,以此推移排設,似爲便宜,以此分付,何如?傳曰,知道。嬪宮,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可也。
○金應福,以問事郞廳,以鞫廳大臣意啓曰,問郞六員內,趙明翼,移拜臺職,李著以兼春秋預備,勢難察任,竝減下,金尙星,身病猝重,今姑改差,其代以前持平鄭益河,差下,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日,禁軍等戎器點考,都摠府眼同設行於盤松亭矣。入直禁軍等,依前例除標信出來,逢點後,還爲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鄭來周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旣已帶職蒙宥,竝卽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朴乃貞啓曰,副應敎鄭羽良,副校理李潝牌招事,允下,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鄭來周曰,魂宮神輦移奉時,由興化門、興明門作路,則當經端明殿、光明殿兩東朝時御所,似爲未安,若由武德門作路,則道路狹窄,何如耶?明日問于兵曹以啓。
○鄭來周,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擧動時,本曹兩驛騎馬四十匹內,病傷馬除,各差備應把之敎,無以推移,依前例京畿驛馬限十一匹補把,以充不足之代事,本道監司處,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內乘,以提調意啓曰,從前移御時,慶德宮內司僕寺馬廊狹隘,數多馬匹,勢難容接,故行用馬二十匹,移養以待,其餘則竝爲仍留於昌慶宮舊廐,內乘一員加出,與時任內乘,輪回分直兩處矣。今亦依前例內乘一員,令該曹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推鞫姑罷。
○鞫廳啓曰,罪人朴景裕、石禮,各別嚴訊,而頑忍不服,極爲凶獰,請竝加刑。傳曰,依啓。
○鞫廳啓曰,罪人石禮,旣已遲晩,請結案取招,照律處斷。傳曰,依啓。
○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疏曰,伏以臣,得見逆賊結案招辭,窮兇情節,畢露無餘,豈意覆載間乃有此極惡憯毒之賊乎?悲憤痛刻,自不覺其氣塞而膽裂也。仍伏惟念聖情至今悼疚之中,遽有此事,尤何以爲懷也?臣雖淹伏郊外,病昏垂死,旣聞親鞫有命,繼覩逆招驚心,其何敢冥然退處,而頃日勞動之後,不但氣力澌盡,人事都絶。且臣家有拘忌之疾,三子一女,屢阽危境,雖聞有元任入侍之敎,而趨造參鞫,旣無其勢,則亦宜陳章,以請違慢之譴,而卽入文字,有所不敢,今始略構短疏,置諸淨處,經宿之後,始入縣道,稽延之罪,益無所逃。且伏聞移御期日已迫,而顧臣病狀如右,自力趨參於陪從起居之班,萬無其路,禮決分虧,尤增惶恐。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辜犯,以嚴邦憲,不勝幸甚。臣無任震悚隕越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今者凶逆,史冊所無,雖洩至痛,此心奚抑?觀卿疏,知乎未卽上來之由,卿何過嫌?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獻納趙明翼疏曰,伏以臣,亡母葬地,經營移奉,求占新山於百里之外,在途忽承玉署牽復之命,繼得見逆婢結案供辭,憤惋萬萬,心胸抑塞,事變雖曰無窮,豈意肘腋之內,有如許凶毒之變耶?始知我孝章之未享其年,果祟於橫罹酷變也,驚心痛骨,殆甚於初喪元良之日也。國家變亂如此,不敢以私事,久淹于外,欲一登筵,面規聖心之寬譬,蒼黃疾馳,僅趁城限而入來,則聞有禁推命下。旋赴金吾,當夜就囚,所患疝癖之症,觸冷猝發,挾痰逆上,屢次昏窒,凜凜危綴gg危惙g,有頃刻難保之勢,府庭納供,末由自力,終至於手本請急,不意聖慈特宣綸音,許出圓扉,仍令進參於動駕陪班,天牌繼臨,臣非木石,旣知眷渥之甚隆,分義之至嚴,如有一分强起之路,豈不思所以感激趨承哉?病情危苦,自速違傲,終使侍班不備,職分有缺,僵臥路舍,時聽鑾蹕之聲,悚惕不安,不自帖席也。幸賴仁天之鑑恕,特蒙例罷之薄勘,深祝洪私,粗安私分,昨日忽膺問郞之任,帳殿親鞫,不但事體自別,鉤覈獄情,義不可辭,切附輿疾之義,强策床席之身,咫尺殿陛,終日周旋,時有疝痛之緊作,每每抱痛而退伏,不能堪耐之狀,此實入侍諸臣之所共目見,而納言新除,遽下於陪班將罷之時。竊念臣以病狀,則難强之實,旣如此,以情勢則必遞之義,有三,臣敢冒死仰陳焉。臣頃忝館職,適當諸臺之處置,致有僚議之歧貳,相與逬出,終至坐罷,其後僚席之譴罷,雖緣前後之徑出,究其本則出於要與臣同去就之意也。臣不可弁髦廉隅,獨自冒沒於榮次者,其義不啻較然,此其一也。臣之向日欲置諸臺於落科者,誠以疏下賊之罪惡,彰露無餘,無復可問,而鞫問之請,終歸於苟且彌縫之科也。是以,臣於前席,旣陳此意,及其徑出之疏,亦以此論列矣,引避諸臺,今皆請出,是臣之言議,不得見孚於同席,又不能見行於臺閣也。夫身居三司之列,其所立言建議,隨處罣罥,終未免廢格不行,以此枘鑿之難合,復叨言責之重任,揆以事理,決難冒進,此其二也。且臣於賓對之時,論正言李光溥奏語之不誠,此不過出於一時之規警,本非深意之有在,而及見其避,張皇引咎,終至於遞職,是亦係臣難安之一端,此其三也。以此三可遞之義,決不可晏然冒赴,而且於再昨長席,處置蔡膺萬也,以臣徑出之事,聞有聖敎,而筵席語祕,雖未得其詳,槪伏聞聖明,謂臣以論議之過中,斥臣以査滓之未祛,此固臣之病也,臣何敢自明爲哉?黨論之來,粵已久矣。顧臣自在幼時,耳目擩染,不能離出窠臼,則無怪乎其言,有所過中,亦無怪乎其心,有所査滓。然臣賦性巽軟,痼疾沈嬰,未嘗出口氣好論人長短是非,雖於看文字,亦不曾高聲成讀,氣岸低垂,每有惴惴退遜之意,而若係懲討之擧,此乃爲宗社也,爲君父也。所以苦口力論,必欲感回天聽,被斥則退伏田野,有除則進爭殿陛,或疏或啓,爭執愈堅,終不知止者,寔出於古人九死靡悔之義,而頃者聖批,敎臣以務歸得中,臣誠愚迷,左右揣量,終莫曉其奉承之有方也。噫,諸臣之屛退者,皆有秉執之義,而臣獨冒昧出脚,盤礴榮次,臣亦有竊嘗酌量,自矢于中者,而視諸在野之臣,每有同退不同進之愧。且近日三司之地,引避紛紜,後先相繼者,莫非以臣之故,則緣臣一出,朝著不靖,是臣不能引分屛伏,以喪其自守之義,妄出榮路,徒取其顚沛之患,雖欲疏辨,衆口噂沓,拙文澁舌,亦不遑暇,以此臲卼之蹤,若因仍冒居,不求斥退,則實不知前頭,又將罹了何許境界也。殿下試觀三司,冥摘世道,孤立無助者,豈有如臣今日之所處也哉?今以鞫坐,召牌踵門,坐違是懼,隨到闕外,而顧臣情病,終難入肅。伏乞聖明,察臣疾病之沈篤,情勢之危苦,削臣職名,俾得調治,許臣斥退,俾安朝象,實爲公私之大幸,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再昨已諭帳殿,雖不無互相過中之處,其心無他,業已知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遂安郡守李道炳,植松萬戶李亨祥。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小臣,鞫廳坐起進去,下直。傳曰,知道。
○金始炯啓曰,備邊郞廳來言,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鞫坐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夜間其有差減之勢乎?寢睡水剌諸節,亦復何如?今日臣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當進之劑,誠爲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比昨少減,而寢膳之節,無大段所減,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備忘記,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植松萬戶李亨祥處,傳給。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請出標信。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侍衛不可不備員,副摠管李顯祿在喪之代,以在京無故人,卽爲口傳差出,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二十日文臣朔試射時,文試官以趙最壽,首擬受點矣,身病猝重,勢難進參云。所當改付標以入,而副望李廷濟亦以戶曹參判,慶德宮修理所進去,不得已改望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廷濟爲副摠管,以兪胄基爲分內乘。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親鞫時,正刑兇女之夫緣坐與否,問議于在外大臣、儒臣事,及正刑寡女本生父緣坐與否,亦爲問議事,榻前下敎矣。在外大臣奉朝賀崔奎瑞,時在江華地,領中樞府事李光佐,時在京畿果川地,行判中樞府事鄭澔,時在忠淸道忠州地,行判中樞府事閔鎭遠,時在驪州地,行判中樞府事李宜顯,時在楊州地,行判中樞府事沈壽賢,時在衿川地,在外儒臣護軍鄭齊斗,時在江華地,贊善金榦,時在廣州地,護軍尹東洙,前掌令梁得中,時在公山地,前執義朴弼周,副司直沈錥,時在衿川地,前郡守尹東源,時在尼山地,前司禦韓元震,時在結城地,前執義魚有鳳,時在楊州地,依例發遣府都事二員,分往收議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宋成明以文臣朔試射試官,訓鍊院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中日習射事,命下矣,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弘文館應敎金鎭商,校理趙迪命、趙明澤,副校理趙漢緯,修撰沈泰賢,副修撰申致謹、李德孚等拿推事,傳旨啓下矣。趙漢緯,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而金鎭商、沈泰賢、李德孚等,時在京畿廣州地,趙迪命,時在果川地,趙明澤,時在漣川地,申致謹,時在通津地,依例發遣府羅將,竝拿來,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昨以嬪宮排設,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事,下敎矣,幾許加上下耶?問啓。
○申致雲啓曰,昨以嬪宮排設,戊申後乃初也,加上下事,下敎矣,幾許加上下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戶曹則以爲,加上下,白布三十幅,遮日一浮,白木三面,落照具白木十幅,甲內揮帳二浮,白木十幅,甲外揮帳二浮,油遮日二十五張,付一浮云矣,敢啓。傳曰,加上下一件事,分付。
○金應福啓曰,副應敎鄭羽良,疏批已下,卽爲牌招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戶曹言啓曰,上年三南農形,別無大段災害,故事目磨鍊時,給災一款,不當擧行之意,啓下頒布矣,今觀全羅監司閔應洙年分摠數啓本,則田畓竝八百九十六結零,以川反浦落覆沙懸錄,畓六千七百六十結零。又泛以全不掛鎌全災懸錄,當初事目,旣不許災,如或有不得已可給之災,則所當陳稟準請,然後方可擧行,而不此之爲,擅自給災,而至於全不掛鎌,尤不當擧論,任意許災,若是數多,其在事體,殊涉未安。當該監司,從重推考,所給災結,一倂還實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文臣朔試射所差備官,以試官意啓曰,今日試射時,臣等來詣試所,射官亦皆聚會,而罪人行刑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大王大妃殿侍衛一員,王大妃殿侍衛一員,大殿侍衛二員,中宮殿侍衛一員,嬪宮陪衛一員,二殿侍衛,無以推移,自前如此之時,有假參知差出之例。今亦依此差出,以爲備員侍衛之地,而本曹正郞睦趾敬,與參知臣李春躋,爲姨從兄弟,法當相避,正郞睦趾敬,今姑改差,其代令該曹,以在京無故人,口傳差出,推移侍衛,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假參知二單,朴起祖、崔昌敏,以沈世遇爲兵曹正郞。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刑曹啓目內,武臣堂上崔東寔,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崔東寔,今方待命於本府,卽爲拿囚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與順正同情行兇謀害東宮罪人石禮,旣已承服正刑,其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子之妻妾、伯叔父、兄弟之子,年歲、姓名、居住、存沒,令漢城府,考出帳籍,分付五部及本道,成冊修正牒報後擧行,而籍沒家産,破家瀦宅,降邑號,罷守令等事,令各該司,奉承傳擧行,何如?傳曰,允。
○又以春秋館郞廳,以領、監事意啓曰,今此移御時,本館所藏實錄,亦當移奉於慶德宮春秋館,令日官推擇,則來四月初二日爲吉云。當以此日擧行,而未移奉前,史官一員,當爲直宿矣,卽今史官不備,無推移之道,以兼春秋入直,何如?傳曰,允。
○又以漢城府言啓曰,昨因兵曹移文內,慶德宮移御後,木覓山擧火遮蔽處所在松木斫去事。今日發遣郞廳摘奸,則上臺烽燧擧火處,別無遮蔽,而北道相應擧火處,小小松五株,果爲掩翳云,所蔽松木,使之斫去,以爲擧火相應之地,何如?傳曰,允。
○敦寧都正金後衍,京畿高陽地,掃墳呈辭。傳曰,饒奠床gg澆奠床g備給。
○領中樞府事李光佐疏曰,伏以臣於日昨,又伏聞連次親鞫,震驚一倍,繼而得見逆婢結案招辭,情節狼藉,不忍竟看,天何生此妖孽,貽國家之禍,一至於此?今雖碎磔萬段,其何及哉,而率土含生,憤冤欲死之心,將何以少洩哉?伏惟聖情哀痛,易致傷損,憂慮固已倍切矣,此時伏聞有火動咳嗽之候,悶慮之極,方寸靡定,第念萬事,今莫追矣,任情哀傷,徒致積漸損敗,將奈宗社,何?兩東朝,何?億兆生靈,何哉?惟宜翻然反顧,灑然覺悟,大寬由中之至痛,克軫毖後之深慮,惟以保護聖躬,鎭安宗國,爲至計,此垂死賤臣區區之望也。顧臣賤疾沈綿,尙在床縟,兼且情地危蹙,無復恒人之事,末由前進一步,少效犬馬之微誠,至使藥院之重,承候請診,俱不得備員,臣罪至此,更何以自贖,敢復席藁私次,冒死申籲。伏乞聖明,亟命削臣本兼諸任,仍命重勘臣前後罪犯,使百僚知戒,不勝至幸,臣無任激切戰悚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卿懇。今番凶逆,言之心痛,更何提哉?旣傷方寸之敎,曾已諭矣。雖寬抑,實亦難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副應敎鄭羽良疏曰,伏以臣,積逋嚴召,宜伏重何,聖度天大,罰止置對,圓扉暮脫,天牌朝臨,惶感交集,若無所容,嚴畏分義,舁致闕外,敢暴實狀,仰冀照察,蓋臣此病,源委已深,發作無常,當其發時,若失調將,一倍危劇,便入死生。臣周旋經幄,于今三年,而未嘗無故撕捱,坐違威命,如今之爲也,況今國有妖惡之變,大小臣僚,莫不腐心痛骨,驚遑罔極。臣雖無狀,若萬有一可强之勢,當此時也,何敢自犯慢蹇之誅,累就劃地之苦,而不知變動耶?如蒙天地父母,曲垂憫憐,特賜鐫遞,隨便調治,復延殘喘,則臣不勝千萬幸甚。且臣於前掌令崔致重之疏,誠有所不敢自安者,其所持論之試券,實出命官之軸,而臣之對讀,亦屬命官,當其入格諸作合考之際,諸試官消詳可否,以定立落,而獨李德壽,重聽也,裒如一隅,言語之不能到,而酬酢之不能,與諸試官,無不目見。今致重,忽作此倏翕閃弄之語,置之於有知無知,非私非公之間,何也?其意所在,居可知矣。此固聖明之所洞燭,不必呶呶辨說,而人言之危怕如此,則臣以考官中一人,何敢獨爲晏然而已乎?臣病情之外,此又難冒之一端。伏乞聖明,重行譴罪,以安私分,以謝人言焉。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其悉。玆事業已洞燭,已爲開釋於諸試官之批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1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式暇}}。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病}}。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直}}。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昌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大靜縣監李景勳。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小減後其有益勝之勢乎?昨日雖有勿問安之敎,而旣非一時偶感之候,則臣等不可不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後,議定進藥當否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昨今減歇,此非以一時和解之劑,所可快愈,此時湯劑,亦難進御,勿爲入診,亦勿問安。嬪宮氣候,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副摠管鄭錫五以刑曹參判,本曹坐起晝仕進去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焚黃呈辭。傳曰,此時大臣,非出外之時,卽今在京大臣,只與卿三,而今卿若出,則有首右揆而已。以卿體國之誠,雖非長往之行,豈忍出去?卿須抑情姑留,待大臣備員往來事,遣史官傳諭。
○金始炯啓曰,魂宮神輦移奉時,由興化門、興明門作路,則當經端明殿、光明殿兩東朝時御所,似爲未安,若由武德門作路,則道路狹窄,何如耶,問于兵曹以啓事,命下矣。問于兵曹則以爲,發遣本曹郞廳與事知兼司僕,眼同看審,則自武德門外至洞口道路,果爲狹窄,而路廣或五尺餘,或六尺許,其間或有傾側之處,而略加修治,則神輦僅可奉行云矣。敢啓。傳曰,以武德門磨鍊,可也。
○兵曹口傳政事,副護軍李德壽。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慶德宮移御擧動時,大駕考喧左右都事二員,挾輦左右都事二員,當直都事一員,駕導都事二員,駕後都事二員,大王大妃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王大妃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中宮殿考喧左右都事二員,嬪宮考喧左右都事二員,當以十七員分差,而本府都事十員內,一員本府入直,都事二員,以在外大臣、儒臣處收議事,出去,無以推移,出使都事尹榰、李綮,令該曹,卽爲口傳換差,假都事八員,亦令該曹差出,以爲分差之地,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禁府都事尹榰,禮賓主簿尹澥相換,禁府都事李綮,司饔主簿李炫相換,纂修兼春秋單,李德壽,兼春秋二單,申一淸、朴宗儒。
○以慶尙左水使狀啓,寧海等官居沙工私奴崔士立等渰死事,傳于鄭來周曰,渰死人等,令本道,恤典擧行。
○朴乃貞啓曰,明日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移御時,承旨各一員,當爲陪從,何承旨進去乎?敢稟。傳曰,左右承旨、同副承旨,進去。
○又啓曰,明日移御時,陪從史官,無以推移,假注書二員加出,兼春秋二員,亦令該曹,口傳加出,何如?傳曰,允。
○以金聲大、李時弘爲加出假注書。
○金始炯,以禁衛營言啓曰,慶德宮移御後,內外各處入直軍兵,當爲移入於時御所矣。建陽、銅龍兩門入直軍兵一哨,則移入於慶德宮延和門南月廊,西營入直軍兵五十名,則移入於宮墻外南營,而本營入直軍兵五十名及別驍衛,則闕門外,無容接處,依前移御時例,仍直於本營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今二十二日各廳堂下武臣等試射日次,新有定奪,而擧動相値,不得設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司饔院官員,以諸提調意啓曰,明日慶德宮移御後,本院奉安御諱所載先生案,當爲移安,所盛彩轝及儀仗,及期備待,兩闕正門,亦爲開待事,分付兵曹,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五衛將十二員內,二員假參知差下,各殿侍衛,當以十員分排,而卽接五衛將李挺周呈狀,則以風痺之症,半身不遂,四載沈痼,萬無供職之勢云,今姑改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以爲侍衛備員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慶德宮移御時,則慶德宮衛將三員,移差於昌德、昌慶兩宮,而加出一員,使之分直矣。加出衛將,依前例口傳差出,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以韓命斗爲五衛將,以申行楫爲昌慶宮假衛將。昌慶宮假衛將單,卞熻,昌德宮假衛將二單,李秉春、南泰鼎。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在前移御節目中,內禁衛、兼司僕、羽林衛等入番外,全數各其將及別將率領,具甲胄分左右侍衛,詣慶德宮時,仍爲結陣於景福宮洞口前路,待標信罷陣事,載在謄錄,而移御與他擧動,有異,似無入番仍留之事,則入番外三字,或是承訛於他擧動時節目而然,故今番節目,去此三字矣。更爲詳問,則在前移御時,入直禁軍,例於大駕出宮時,以戰笠、戰服,殿庭排立,出宮後,該番將率領,追後移去,仍爲入直於移御闕中矣。今若使之全數,預爲出待侍衛於行路,則殿庭排立一節,將不得行,若於殿庭排立後,仍爲出參於後廂禁軍尾局,則非但服色異同,有所未安,亦似有窘迫之弊,依前例殿庭排立,追後移直事,別爲成節目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金應福曰,欲見節目者,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移御時,前部鼓吹陳作乎?陳而不作乎?向來節目,不能記得,今日兩殿儀注中,不爲磨鍊,問啓。
○金應福,以兵曹言啓曰,在前永昭殿,奉行于啓祥堂時,王世子展謁時,武德門外設布帳矣。今此魂宮移奉時,設布帳一款,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依例擧行。
○又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此慶德宮移御時,本府奉安御諱所載先生案,當爲移安,所盛彩轝及儀仗,及期備待,兩闕正門,亦爲開待之意,分付兵曹,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明日移御擧動時,侍臣不可不備員,而諫院只有大司諫一人行公云,除在外未署經外,未肅拜獻納趙明翼,待開門牌招,以爲進參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今此別抄武士、別武士、別破陣、京標下軍兵春等射砲用劍各技藝試才賞格,從分數多寡,以本廳所儲木綿,面給後,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下番不備,明日移御時,亦無以備員陪從,事體極爲未安。副校理有闕之代,令政院,稟旨變通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以玉堂日日開政,徒傷事體,禁推玉堂,竝付過放送,明朝牌招。
○假注書臣權賢啓曰,臣敬奉聖旨,傳諭于行判中樞府事李台佐則以爲,臣猥謁私情,仰請恩暇,不料聖慈,靳許至煩,近侍諭旨,辭意懇至,臣伏地祗承,惶感交切,自不覺淚泣之淋落也。顧今國勢艱虞,妖變罔極,臣雖不忠無狀,豈敢於此時爲離違京闕之計,而只以曠違丘墓,情理難抑,差過數月,政當盛暑,自量筋骸,決無以致身於數息之地,必欲趁此淸和,擔載往返,不過費四五日字,便當還來,故乃敢冒昧呈單矣。聖敎至此,固不敢任情徑行,而殘生凜凜,時月難期,誠恐一朝塡壑,此事遂已狐首之願,爲泉下不瞑之恨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刑曹言啓曰,巫女必香內人愁獨,只自本曹,考律勘處事,判下矣。取考禁制條,則閭閻間神祀犯禁者,勿論城外城內,罪止杖八十,猥濫者亦不過杖一百,而若依臺疏,措語論斷,則非但無旁照之文,且其罪名甚重,有不可循例勘斷,竝參酌徒一年定配,以爲懲礪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日武臣賓廳講書時,守禦廳哨官金時傑,摠戎廳哨官朴弼信,俱以《將鑑博議》初卷,不通,竝請推考,傳曰,允。
○禮曹參判趙最壽疏曰,伏以今者逆獄,極其妖惡,實千古所未有之凶變。今雖剮作萬段,何足以雪神人之憤,慰臣子之痛乎?伏惟我聖上,悲憤傷慟,益復如新矣。臣蒙由在鄕之日,得聞此報,心寒膽裂,義當趣裝還朝,以效奔問之誠,而只緣窀穸未完,自至淹滯,分義虧缺,罪戾實深,今於在外宰臣特推之命,益不勝萬萬惶悚,問備薄罰,顧何以塞此罪也?慢蹇之誅,席藁以俟,惟願亟施重勘,以肅朝綱焉。仍念臣經年畿臬,一味尸素,孤負隆委,恒切愧懼,畢竟妄率之罪,重速匪怒之敎,譴責丁寧,辭旨截嚴,臣惶怖震越,求死不得,俯仰跼蹐,惟俟鈇鉞之遄加。天地之仁,全務包容,日月之明,悉燭幽微,原臣本心之無他,貰臣愆負之妄作,開示委曲,溫綸藹如,鞶帶甫錫,顯秩隨加,眷顧之隆,夐越常倫,臣莊誦恩音,以首頓地,自不覺感涕之被面也。噫,以臣之不肖無狀,罪悔又爲至深,而涵容之德,曲加庇護,環顧平生,亦何有一毫可以結知於聖明,而殊私異渥,乃及於斯也?臣實感激惝怳,不知酬報之所也。新除之下,固當竭蹶趨承,少伸區區頌祝之忱,而循省己私,終有所不可晏然冒進者,今若徒藉寵靈,略無愧悔,抗顔周行,則其在自靖之私義,寧不有歉哉?玆敢略暴衷懇,冀垂矜照。伏乞聖明,特加諒察,亟遞臣職,俾安賤分,不勝幸甚。臣無任屛營祈懇之至,謹昧死以聞,答曰,省疏具悉。一時之敎,非有深意,卿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2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金始炯啓曰,司僕內乘來言,捲簾取稟。傳曰,捲三面。
○朴乃貞,以弘文館言啓曰,修撰沈泰賢辭疏,旣有還給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三綱行實》、《二倫行實》各九件,分送于七道監司、兩道留守處。
○金應福啓曰,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移御時,前部鼓吹陳作乎?陳而不作乎?向來節目,不能記得,今日兩殿儀注中,不爲磨鍊,問啓事,命下矣。招問禮曹則以爲,今此移御時,大殿前後部鼓吹及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前部鼓吹,節目中旣已磨鍊,則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移御儀注中,前部鼓吹,亦當磨鍊,而疎漏不察,極爲惶恐。三殿內入儀注還下,前部鼓吹,依例磨鍊,以爲改付標以入之地云矣,敢啓。傳曰,知道。兩東朝則陳而不bb作b事,下敎矣。依此擧行。
○又啓曰,今此移御時,三殿鼓吹一節,節目中旣已磨鍊,而儀注中落漏,致勤聖敎,事甚疎忽,極爲未安。禮曹當該堂郞,從重推考,下吏,令攸司,囚禁科罪,臣等亦難免矇然捧入之失,不勝惶恐,敢啓。傳曰,知道。
○大駕,慶德宮移御時,興化門內入幕次後,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祗迎時,上曰,承旨進來。承旨進前,上曰,傳語,另加申飭。
○金始炯啓曰,今番勸武中,未付職者,幾人耶,問啓事,命下矣。問于兵曹,則勸武六人中,金聖應,內乘,宋載恒,宣傳官,趙德重,摠戎哨官,兪胄基,分內乘,崔尙衡,訓鍊都監哨官,而其中曺允成,時未付職云矣,敢啓。傳曰,曺允成,分付軍門,有闕,使之卽付。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日移御時,大王大妃殿,敦化門外,出傳語先到,而以上各門傳語後到,致勤聖敎,事極駭然。爲先更加申飭,而當該部將拿問處之,何如?傳曰,明日自本曹決棍。
○王大妃殿祗迎後,上曰,直爲乘輦乎?入幕次乎?趙顯命進伏曰,臣等未及稟達,惶恐待罪,而通禮亦不卽擧例,致有下問,推考,何如?上曰,此是未及之致,勿推,亦勿待罪。
○上曰,守禦使進來。尹淳進伏,上曰,南漢試才,今幾爲之耶?淳曰,小臣上來之時,方試六兩,卽今未知幾許爲之,而晦間,似當完畢矣。
○移御後,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持平李龜休啓曰,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以三朝宿將,受國厚恩,而承命出征,全無慷慨敵愾之意,托以無馬,反有逗留觀望之色,論其罪狀,固已萬萬絶痛矣。況與有翼,情同骨肉,而名出賊招,此其可疑者,一也。及夫有翼之亡命也,潛借渠馬,走匿於渠之鄕庄,此其可疑者,二也。渠於逆變未發之前,忽以水原當差武弁之說,陳疏累呈,見却喉司,而泰徵,已爲水原倅之說,旋出於嶺南賊招,此其可疑者三也。許多情節,無不陰凶,而初不究問,徑先投配,獄體大乖,輿憤愈鬱。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
○名出逆招諸人嚴覈事,經年論請,尙靳兪音,前日聖批,至以何必相持,置人暗昧,爲敎,而臣則竊以爲不然也。一番窮覈,然後有罪者可以摘發,而置典章,無罪者可以昭雪,而作平人,今若一倂置之,一不覈實,則非但獄體之有失,雖或有無罪之人,不能自伸,而反歸於暗昧之地。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
○鞫廳罪人李燾島配事,還收之請,尙靳兪音,臣實滋惑。燾旣名出賊招,端緖稍露,而謂之不緊着者,已是獄情之外,況於甲辰冬間,與麟佐論兵之說,渠旣自招,至以逆麟爲奇士,甲辰,卽逆謀始初之日,而麟佐之又委訪渠家,與論兵事者,其機投意合,腸肚相連之狀,灼然可知。渠雖曰泛然論兵,而旣許以奇士,相對一席,則酬酌之際,必有爛熳gg爛漫g相議者,當初平問,已乖重獄體之意,結梢貸死,尤失嚴討逆之道。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臣於尹邃減死島配之命,竊爲駭惑。夫邃與翼河路次相逢之說,不待嚴問,渠自納招,則其情容或可恕,而勿論緊歇,名出賊招,累次刑訊,終無發明之端,遽下勘處之命,殊失嚴鞫體之道。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罪人南泰績,身爲武弁,名出賊招,屢經刑訊,終始頑忍,情實未究,而處分大遽,鞫體不嚴,輿情咸憤。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
○逆賊百孝之招,非如死囚之胡亂援引,而拿鞫諸人,一倂得脫,物情固多不平,至於吳尙億、尙稷等,雖以忠州狀啓吳家村火起之說,觀之,其綢繆和應之跡,昭不可掩,始刑未久,遽爾酌處,獄體大損,公議爲駭。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
○自古宗臣之或被推戴之名,而能逭王章者,簡牒未之有也。坦之當初不爲按問,畢竟使之自盡,固出於敦親之至意,不忍之仁心,而失刑則大矣。今王府以孥籍事,依律文擧行,爲請,而殿下使之不爲擧行,兩司之臣,或啓,或疏而爭之,殿下又不允兪,王法由是而益壞,輿情由是而益激。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
○噫嘻,維賢窮兇極惡之罪,上通于天,爲今日臣子者,恨不能食其肉而寢其皮也。其少洩神人之憤者,惟在於破瀦一款,而聖意蓋有所詳愼者,至今金吾査問,以稟誌文印本誕降之所,旣曰寓舍,則其非本第,明白無疑,一二婢子之奸招飾辭,何可取信,而不爲擧行應施之典也?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
○疏下諸賊之罪,可勝誅哉?逆鏡之疏,旣爲禍國之源,而敎文凶言,又釀昨年滔天之逆,夢旣稱兵,誼亦杖斃,則三賊之尙保首領,其可謂國有刑政乎?至如眞儒之擅弄權柄,威福自用,可知其爲諸賊之首,而慶祉就拿之際,潛取其馬,難掩其親昵之狀,顯賊兵敗之後,捉納萬鼎,欲遮其綢繆之跡也。其間情節,尤極叵測,舊罪新案,俱不容一刻寬貸,而況鏡、儉相爲表裏,謀危聖躬之狀爛熳gg爛漫g,同事之諸賊,萬無不知之理。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亟正王法。
○明彦之有不臣於殿下之心,蓋已久矣,甲辰冬一疏,已極凶慘,而以賊鏡同去就之說,觀之,其綢繆陰謀,貫通心肚之狀,昭然難掩。噫,遐荒放謫,卽歸故土,人之常情,而遲回不歸,已多可疑之端,久廢起用,一言自訟,事理當然,而不陳例疏,顯有罔測之意,此所以向來筵臣,有無臣節之論者也。惟此兩款,究其心跡,則雖斬作萬段,可也,而況其父子之名,屢出於諸賊之招,胡服擧事之說,元非倉卒做出之言,衣縫納書之計,實出臨急圖免之意,使渠父子,果無爛熳gg爛漫g同參之事,則逆招所引,何如是狼藉,而世樞之至死不變其說者,尤豈非情節之萬萬無疑者耶?當初拿鞫,在法當然,徑先酌處,大失獄體。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快正王法。
○思孝之罪,可勝痛哉?與師寬有叔姪之親,而率置於營底,以慶祉,爲心腹之人,而委任於幕下,其平日爛熳gg爛漫g謀逆之狀,不待崇大之招,道亨之出而可知之矣。況其曾按東藩之時,至以三百金重貨,無端出給於弼顯,則彼此情跡之綢繆,其來已久,李曥所謂賊顯與思孝連謀擧兵者,豈不信然乎?噫,顯賊之所率邑兵,不過如干束伍,而乃能直到全州,請見主將,若無從前和應之約,則豈敢以些少脅從之類,突然徑趨於城守已嚴之後,從容往復,直請開門耶?及其匹馬逃走,而終不跟捕者,顯有暗地故縱之意,拘其母子而仍置該邑者,亦在諸賊已敗之後,則政如眞儒之捉納萬鼎,夢佐之追捕弼夢,同一心腸,昨年按鞫之時,徑先酌處,已是失刑之大者,人心之憤鬱,至今未已。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
○徵夏之罪,擧國臣民之所共憤者,雖以日昨聖敎見之,其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之間,決矣。特以渠之賦性頑忍,敢拒結案,使王法必戮之賊,尙今延喘,其可謂國有法乎?如此兇頑之賊,不可以王府例杖,結案取招。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
○噫嘻痛矣。今此妖賊之變,尙忍言哉?幸賴天鑑孔昭,罪人斯得,王法夬伸,至痛少伸,而凡與兇謀者,固當窮査殄滅,以洩神人之憤,而杜日後之患矣。罪人順惠,旣出於元惡世正之招,而情實未究,遽有酌處之命,大臣、臺臣,相繼力爭,而殿下一例靳允,致令獄體大損,輿情愈激。臣雖未詳順惠情節之果如何,而兇賊之援引,不啻狼藉,一番窮覈得情,斷不可已也。且以常情揣之,順正與在外之世正,與謀凶圖,則順惠,以順正親密之人,同處宮腋,兇謀逆節,豈有不相知之理乎?此不可以已發配所,置而不問。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
○日昨帳殿親鞫時,有罪人業德參酌減死絶島定配之命,臣竊不勝訝惑,繼之以慨惋也。今此妖賊,實千萬古載籍所未有之兇變也,一有干連於此獄者,則所當窮覈情節,殄滅根株,以雪神人之憤,杜日後之患,斷不容草草酌處而止也。臣旣不參鞫,則諸賊凶招,不得詳聞,固未知業德所犯之,如何,而槪以其出於擧條者,觀之,渠之招辭中,旣稱聞其呫囁之語云爾,則其與聞兇謀之狀,渠亦不能全諱,而自上判付時,乃以不過脅從,爲敎,噫,此何等兇逆,此何等妖孽,以其脅從而乃有所容貸也耶?處分之下,輿情愈激,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答曰,勿煩。
○獻納趙明翼啓曰,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以逆魁有翼之姻親,身爲將臣,名出逆招,參酌安置,特出於不置京輦之意,而三尺至嚴,不可不窮覈處斷。請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
○兇逆情狀,初非常理之所可測,旣出逆招,則誣告自服之類,兇賊欲殺之招,元無可論,而其餘各人,惟當覈其虛實,斷其情罪,聖上之一倂置而不問者,旣違鞫體,亦非所以昭晰暗昧之道。請昨年逆招所出各人中,明白被誣者,一倂拿鞫嚴問。
○自古逆亂,稱兵犯闕者則有之,至於做出白地之兇言,肆然誣上,煽惑人心,豈有如今日逆賢者耶?槪其兇圖逆節,實自賊鏡所撰敎文中,出來,而海、順、倬諸賊之變,又皆由於維賢之陰嗾,逆魯賊環之招出,而兇言根柢,於是乎益彰露無餘矣。況以渠家草草之說,觀之,其潛蓄異志,圖爲富貴者,非一朝一夕之故。今日逆亂之作,蓋始於一鏡而終於維賢,其兇肚逆腸,如一串貫來,則論其罪惡,實爲諸賊之首,渠旣兇頑,徑斃杖下,王法所施,只在於破家瀦澤,而日昨聖上,令王府問啓者,實是盛德至意,而但端懿王后,誕降於寓第者,昭載於誌文,則不可以渠家守直婢之言,準信也,明矣。請令王府,更爲詳細査出後,逆魁維賢破家瀦澤應施之律,亟命擧行。
○充軍罪人李時蕃,當其嶺賊之跳梁,身爲閫任,初不出兵剿討,又不及時狀聞,自巡營催促其進兵,而猶復推托不動,顯有觀望逗留之心,及至官軍四集,賊勢窮蹙之後,始乃塞責發兵,緩緩作行。頃者諫臣,疏陳其罪,而事皆有據,旣異風聞,則論其負犯,不宜置之於罪疑之科,勘之以充軍之律,未免失之大寬,其在嚴紀律之道,斷不可容貸。請充軍罪人李時蕃,依律處斷。
○罪人睦重衡靑坡gg?g睦井邑、湖南賊大將等說,旣發於賊招,三月十五日,期會板橋之語,又出於必祥之招,所謂十五日,果是湖、嶺諸賊約與相應之日,則前後賊招,鑿鑿相合,渠所自明,都不成說,兇逆情節,綻露無餘。向日酌處,雖出於好生之聖德,三尺顚倒,莫洩國人之憤惋,此等惡逆,豈可竄配而止,使之偃息於覆載之間哉?請減死定配罪人睦重衡,更令鞫廳,嚴刑得情,以正王法。
○黃熽之疏,極其妖惡,決非鄕曲一賤孽所可獨辦,而嚴鞫之下,抵賴徑斃,至於玉鉉,旣是稍解文字者,而製疏一款,亦已承服,則熽之情節,必無不知之理,而徑先酌處,物情駭惑。請減死絶島定配罪人黃玉鉉,更加嚴刑,期於輸情。
○臣於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竊不勝訝惑之至。啓一所犯,何等關係,而當初酌處,旣違鞫體,此所以公議峻發,而聖上之終許允從者也,到今更鞫之後,又無別般自明之事,而謂有可恕之端,遽下發配之命,獄體顚倒,物情爲駭。請還收鞫廳罪人洪啓一,還發配所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
○逆坦之使之自盡,實是失刑之大者,神人之憤鬱,當如何哉?噫,逆節旣露,而初不能訊鞫而得情,天討纔行,而又不能按法而從事,今日刑章之紊亂,義理之晦塞,可謂極矣。乃者王府孥籍之請,又有勿爲擧行之敎,臣未知此何理耶?夫殿下之所以處逆坦者,至矣。解其枷杻,惻怛之意,旣行,全其肢體,親親之道旣得,而至於孥籍之典,乃是逆律應行之事,揆以三尺,不容少緩。殿下雖欲復以私恩,有所低仰,其如祖宗之法,宗社之憂,何哉?請逆魁坦緣坐籍沒等事,亟令王府,依律擧行。
○昨年賊變,尙忍言哉?兵使遇害,一境焚蕩,則爲方伯者,所當急急出兵,以爲勦滅之圖,而權詹,托以已遞,姑欲遷就,管下守令,至有面稟,而反諉於未到之新使,致令賊勢鴟張,凶鋒薄京,雖荷皇天之默佑,得保今日之宗社,而其逗留觀望,縱賊遺君之罪,不可不嚴正其律。請充軍罪人詹,境上梟示。
○嗚呼,三賊之罪,可勝言哉?辛丑疏,爲敎文之張本,敎文爲凶檄之嚆矢,初則締結宮掖,動搖國本,後乃仇視聖躬,忍肆凶言,表裏和應,積久醞釀,稱兵犯闕,幾覆我三百年宗社,然則三賊之罪,實祖宗神靈一國上下所共必誅而罔赦者也。噫嘻痛哉。以三賊罪惡之貫盈,得漏於賊鏡正法之時,又逭於逆夢就戮之日,迄今容貸,一任偃息,國家失刑之大,寧有過於此者耶,而況與儉、烈同情連謀之狀,前秋筵敎之下,畢露無餘,輿情愈憤,皆恨其尙稽顯戮,窮兇情節,更無可鞫之端。請疏下三賊,亟正邦刑。
○姜世胤之同參逆謀,雖以涵敬招見之,可知之矣。陣中賊皆言,利川府使,率軍相應,麟佐諸賊,亦曰利川,亦吾同類,曾與相議云者,不但爲逆情節,明白無疑,況其所以憫不早起之說,節節相合,辭連狼藉,則不待究竟,徑先酌處,論以鞫體,失刑莫大。請定配罪人世胤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依律處斷。
○益寬,本以逆鏡至親,賊顯妹壻,加之以黃溥、昌悌之助惡,兼之以泰徵、鎭紀之相親,則其平日之綢繆情跡,爛熳gg爛漫g謀議,可知之矣。伊時安撫之啓,姑舍勿論,渠之前後之疏,所謂昌悌點馬,臣所與知,凶溥造船,亦臣與聞,賊徵還馬,臣之自作,鎭紀關文,臣果成給云者,足爲渠之斷案,其出於陰祕之計,親密之情者,俱涉可疑,實所難測,況悌供中,報於主將,稟於主將之說,狼藉於前後訊問之時,則其在嚴討逆之道,決不可島配而止。請益寬,設鞫嚴刑,期於得情正法。
○邊上禁條,至嚴且重,一有犯此,斷不可饒貸。今番譯官金文慶,元定八包之外,潛商銀貨,其數夥然,旣已發露之後,所當依律處斷,而迺者減死之命,出於意外,此固出於好生之盛德,而文慶,若得倖免,則此後奸細之徒,將無所懲畏,而濫猾之弊,不可不慮。請還收譯官金文慶減死定配之命,依律處斷。
○今番妖惡之變,實是千古所未聞,凡有血氣,莫不欲食肉臠皮,則一有干連於凶謀,固宜嚴加究覈,而罪人順惠,不但緊出於鞫招凶賊順正之平日所親昵者,內有順惠,外有世正,則世正所參之凶謀,豈有渠獨不知之理,而況且末後面質之時,亦可見其窘遁周遮之狀。日昨酌處之命,固知聖意之有在,而輿憤愈激,王章難屈,此等妖惡之類,不可以極邊定配而止。請還寢罪人順惠定配之命,仍令鞫廳,一體嚴訊,期於得情正法。
○嗚呼痛矣。兇逆之變,何代無之,而妖酷慘毒,豈有如今日逆婢獄哉?凶供狼藉,不忍竟看,直欲手刃剮剔而不可得也。今雖罪人斯得,王章亟加,而如有干犯兇謀者,固宜一一窮覈,以絶禍源,而罪人業德,旣與石禮,同出於福娘之招,石禮則以其爛熳gg爛漫g同參,旣置顯戮,獨於業德,特以抵賴,遽命酌處,論以獄體,豈有如許事理耶?況以渠招辭,見之,入闕月日,旣與相左。且謂囁嚅之聲,出自房內,而半呑半吐,終不告其實狀,情態之巧惡,極爲絶痛,不可以島配而止。請亟寢罪人業德島配之命,更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
○新除授正言南泰溫,時在京畿長湍地,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答曰,不允。下諭事,依啓。
○金應福啓曰,獻納趙明翼來傳,啓辭入啓之後,聞有堂箚請罷之論,卽爲出去,批答雖下,而不得傳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弘文館副應敎臣鄭羽良,校理臣趙迪命啓曰,伏以臣等,卽伏見小報,則獻納趙明翼,擅停亡命罪人鳳祥按律之啓,臣等不勝駭惋之至。夫鳳祥亡命之罪,在法必誅,則爲臺官者,所當極力爭執,期於準請,而今明翼,戀私黨而蔑公法,敢停公共重發之論,決不可置而不論。請司諫院獻納趙明翼,罷職。取進止。答曰,依啓。
○修撰沈泰賢疏曰,伏以臣罪至重,聖恩罙隆,旣命特宥,繼辱牌召,惶隕感泣,惟當竭蹶趨承之不暇,而念臣母病,轉益危劇,昨今之間,急報疊到,方寸煎熬,遑遑罔措,顧此情事,誠不容暫刻遲留,而旣蒙格外之恩,旋復投章徑行,實非義分之所敢出,忍抑至情,隨牌祗詣,急綴數語,大聲疾號於天地父母之前,冀幸聖慈之曲垂矜諒,攢手彷徨,顒俟批旨,以爲及時趨救之計。伏乞聖明,亟遞臣職,許臣遄歸,俾無不逮之恨,千萬幸甚。臣不任煎泣祈祝之至,謹昧死以聞,以修撰沈泰賢上疏,傳于朴乃貞曰,還出給。
==3月23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洪㬙{{*|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夜一更,木星,入輿鬼星。
○昭憲王后忌辰齋戒。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政院、玉堂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朝廷二品以上、六曹、大司諫單子問安。答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持平李龜休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朴乃貞啓曰,吏曹郞廳來言,臺諫有闕,政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金始炯啓曰,兵曹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士夜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房提調臣尹淳,副提調臣趙顯命啓曰,昨日動駕移宮,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減歇後,其有益勝之勢乎?臣等久未入侍,今日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中宮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庚子之後,往來此宮者,雖非一二,今御此宮,追惟昔年,感懷冞切。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予則一樣,而咳嗽益減,明日入診。內殿氣候,無事,嬪宮氣候,亦一樣矣。
○金始炯,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下番,無他推移之員,不得已以上番,姑降入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朴乃貞啓曰,纂修廳堂上李德壽,改啓下之後,尙未出肅,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纂修廳堂上李德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推考傳旨捧入。
○朴乃貞啓曰,今三月二十五日祿都目政事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傳于趙顯命曰,今此箕營印進《三綱行實》、《二倫行實》所餘九件,七道監營及兩道留守處,下送,而財裕處,使本營,依此刊行。
○金始炯啓曰,今日魂宮移奉時,魂宮內出納主載轝之際,攝侍講院官員,似當入參,而儀注中,旣未磨鍊,自下不敢擅行,何以爲之?敢稟。傳曰,入參。
○魂宮移安後,嬪宮,藥房問安。答曰,罔極。
○金應福啓曰,光陽縣監朴來章,咸從府事gg咸從府使g韓珩,憲府則雖已署經,諫院不得備員,尙未署經,此時守令之曠官,已極可慮,而遠地夫馬之留滯,亦甚有弊。在前如此之時,一司署經,則多有變通發送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除署經。
○金應福,以義禁府言啓曰,以忠淸監司狀啓,刑曹粘目,靑陽縣監李馨玉,移本府處置事,允下矣,李馨玉,自任所,未及上來云。依例發遣府羅將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慶德宮移御後,敦義門開閉一款,取考流來謄錄,則辛未、戊寅、辛巳等年移御時,因本曹啓辭,以慶德宮,逼近於敦義門,多有往來人馬喧聒亂雜之弊,故啓稟封閉矣。厥後丁亥九月晝講時,左副承旨黃一夏所啓,敦義門之閉,蓋欲避煩擾,而城上有大路,故欲由敦義門行者,自西小門入,上下人員,皆由城上路而行,城上地勢最高,有俯臨之弊,紛沓則倍前,而未安尤大云,則有自今敦義門開之之命矣。此出於一時變通,而卽今諸議皆以爲,敦義門太逼宮城,非但喧鬧之弊,無以禁遏,全無宮闕深嚴之意。至於城上之路,雖非此路,亦自有下路通行處,今若禁斷城上之路,則俯臨紛沓,非所可慮,以此許開,事體尤爲未安云。大臣之意亦如此,依辛未、戊寅、辛巳等例,敦義門,卽令封閉,城上之路,另飭京兆,使不得通行,何如?傳曰,依爲之。城上之路,丁亥所達,其不無所見,申飭京兆,各別禁斷,而其令兵曹,無時摘奸,可也。
==3月24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賢{{*|仕直}}李宗延{{*|病}}。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昭憲王后忌辰。
○趙顯命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金應福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持平李龜休陳疏,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判府事閔鎭遠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又啓曰,判府事李宜顯上疏,縣道到院,而以國忌正日,留院之意,敢啓。傳曰,入之。
○金始炯啓曰,都摠府郞廳來言,闕內各處入直軍兵,晝巡檢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藥院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啓曰,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咳嗽之候,比昨益有差勝之勢乎?今日臣等,依昨日聖敎,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之候,猶未快愈。嬪宮氣候,一樣矣。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再啓曰,臣等入診退出後,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聖候咳嗽之節,雖已向歇,此由於火熱上升之致,而感氣猶未盡解。柴胡涼膈散本方中,半夏代貝母、薑製七分,他餘材料,略減分數,更加天花粉一錢,知毋七分,連進三帖,宜當云,此藥劑入之意,敢啓。答曰,知道。今後只議藥日問安。
○金應福啓曰,纂修廳堂上李德壽,旣有只推之命,卽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空闕衛將之設,所以使之頻頻巡察,以防盜竊之患者也,卽聞昌德宮、政院、藥房等處,鐵物已多見失者云,故卽令院隷,摘奸以來,則其數甚夥然,卽此而他餘諸處,可以推知,事之痛駭,莫此爲甚,不可不各別重究,以懲日後。衛將所下人,今方科治,而當該衛將,自本院,無他請罪之例,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知道。事極無據,拿推。
○假注書洪㬙出使,代以李宗延爲之。
○金始炯,以兵曹言啓曰,敦義門封閉事,旣已允下矣,在前此門封閉時,每日京營庫供上來到,則出開金,開門以入,仍卽還閉,雖値四門禜祭之時,亦且如此云。今亦依此例擧行,而每日啓東時,該門部將,請出開金於本曹,暫時開閉,何如?傳曰,允。
○判府事閔鎭遠疏曰,伏以臣之向日赴朝,蓋欲一謝恩命,少伸感戴之微忱,而顧以積毁負累之蹤,乃敢束帶出入於禁闥之間,自知僭畏,惟切悚懼矣,乃蒙聖明,曲加軫念,必欲全保,許臣還鄕,終養任便去來,曠絶之私,古所未聞。忍訣堯、舜,歸託田里,母子相對,北望感泣,唯有攢手祝聖而已,千萬意外,伏聞宮闈有變,妖賊伏法,追惟戊申之冬,痛割若新,切齒腐心,臣民普同,而仰惟殿下止慈之至慟,又遭此變,其追念悼傷之懷,尤何以自抑耶?況其凶謀逆節之暗逞潛吹,若是其狼藉,其同情造意之諸凶,或有所未盡究覈者,則來頭之慮,尤不可極念及于氣短骨寒。臣旣忝居大臣之列,當此國有大變,聞卽奔問,自是分義情禮之所當然者,而扶舁行役之餘,舊病增劇,膈痰上升,咳喘苦劇,胸脅牽痛,手足痿痺,委頓涔涔,已過一旬,作氣蠢動,其勢無由,昏倒床席,亦不得構成文字,今始露章首實,請伏慢蹇之誅,罪戾罙增,惶悚靡容。伏乞聖明,亟命有司,勘臣罪犯,以爲人臣不赴國難之戒,公私不勝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兇逆之事,言之痛心,追惟戊申,奚抑此懷?卿旣往之者屬耳。其難就途,業已洞燭,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判府事李宜顯疏曰,伏以,嗚呼,自古國家之變故,多矣,夫豈有如今玆諸賊所爲之至兇極慘,不忍聞不忍言者哉?心神戰掉,涕淚不禁,哀隕痛絶,如欲無生,仰惟聖上,當作何如懷耶?病伏田間,無路自致於京輦之下,只自瞻望懸結,憂虞煎撓而已耳矣,晩伏見朝紙筵敎下者,噫,臣之罪萬戮,而且有餘矣。抗首陳暴,亦所不敢,泯默俟刑,蓋又有日,而側聽逾時,尙無處分,不得不冒入文字,臣尤死罪。臣向來墜傷之症,轉成痿躄,跬武之運,艱甚緣木,然此猶不暇言,月前忽得怪疾,口舌潰爛腐穢,有物近礙,痛若刺剟,以此粒米勺水,不得入口者,今已三數旬矣。雖年壯者,絶食許久,尙患直元之耗奪,況於七十老氣乎?危喘澟澟,朝不謀夕,委貼席薦,轉動須人,假令無故在朝,亦難望趨造班行,又豈有扶舁前進於數舍程之勢哉?臣以無狀,厚蒙陶甄,近又滌衅垂眷,逈出尋常,靡身粉骨,曷足圖報其萬一,而愚迷奇蹇,自入坎窞,前後罪犯,不勝其層疊,今將病且死矣,若復仍帶崇銜,安然就瞑於桑梓之間,則恐非聖朝整憲綱嚴義分之意。伏乞聖明,亟命鐫削職名,施以當伏之律,俾得戴罪含恩,結草於九原之下,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難堪之痛,曷可形諭?有疾未赴,其何所傷?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其須善攝。仍傳曰,遣史官傳諭,遣御醫看病。
○巳時,上御興政堂。藥房入診入侍時,提調尹淳,副提調趙顯命,假注書權賢,記事官高萬甲、李重震,醫官權聖徵、金應三、玄悌綱、許信、許錭、金德履。尹淳進伏曰,昨今日氣遇暖,風日還冷,咳嗽之候,減歇後更無益勝之勢乎?其外聖候諸節,若何?上曰,大抵今番陵幸時,卿等有過慮矣,情禮舒而疎暢,回鸞後氣升頗勝矣,遭此妖惡之變,悲懷益切,用心太過,還爲咳嗽,雖不無挾感,而專出於火,故夜不能寐,開戶納涼,則能鎭定而吐淸痰矣。累日帳殿,聽不正之言,見不正之事,方寸不能淸快矣,自移御後,若有所勝,然追惟庚子,感懷益切,而心則如脫汚衣,殊覺爽然矣。淳曰,近日妖變,千古所無,雖閭巷愚氓,莫不痛骨驚心,則聖懷哀傷,當復如何?雖以達理排遣,而連日親鞫,外則身憊,內則疚懷,豈不有損乎?前有非一時偶感之敎,而咳嗽浸久,則病自成家,故屢請入診,而每不允許,故夙宵憂慮矣,今日幸爲入侍,臣等待罪保護之地,常時不敢瞻望玉色矣,移御時,暫爲瞻望,則玉色不及陵幸時,今方入診,敢請瞻望矣。上曰,依爲之。淳曰,使醫官入診,何如?上曰,依爲之。元氣實則病不能入,虛則邪氣易乘,予自量則方寸之受傷,已多矣,予性雖劫,劫亦爲弛緩,故尙能支過矣。戊申年,言于知申,而亦無輕燥之擧,達理則豈無排遣之道,而今則予亦難矣,醫藥雖不善,猶有慼焉,旣知其非命,則此心何以定乎?今後心忽忽不樂,較戊申寬抑之時,不翅懸絶,若善病者,則必臥而不起,予則自以爲過抑,故能起動矣,微感之候,或愈或加,而元氣未實,汗氣常多,故感氣未能快解矣。權聖徵曰,脈道均而左三部稍大,沈數之候,未若前日之太數矣。金應三曰,脈候左右三部皆均,沈中帶數,而不至大段矣。玄悌綱曰,左右脈候,似數而小沈矣。許信曰,頃日則脈候,數而有力,左大於右矣,今則不大矣。許錭曰,左右脈候,似數而均,無洪大之候矣。金德履曰,脈候左右三分沈中帶數,而大體則均矣。淳曰,聖候咳嗽,異於常時,心懷作惡,氣候不安之致,雖不可以醫藥責效,然其中元氣不足,則客氣易乘,不必苦口之湯劑,參咳嗽元氣而爲淸涼之劑以進,似好矣。上曰,咳嗽比前少愈,不可以陳腐,責效矣。辛丑以前,則不至大傷,故服醒心散而頗有少效矣,今則異於其時,故服滋陰健脾湯,而亦無效矣。火盛,故思冷,然冬則甚,而春夏則不然,對案則口味如常,而每食水飯,蓋以心鬱而然也。庚子以後,雖嚴冬,喜坐末樓,而不喜溫堗,此亦火勝,故如是矣。聖徵曰,思冷引飮,或因連爲勞動之致乎?上曰,勞悴則思冷,然陵幸時則不然,一時移御,豈有勞悴之事乎?淳曰,移御時玉色似黃,今則雖未知有紅潤之氣,而頗勝於前日矣。上曰,氣升之時,則似爲紅潤,而大抵一二日,則頗勝於其時矣。聖徵曰,近來便道,何如?上曰,向時則赤濁,而今則便道如常,昨日一次少闊,故氣頗勝矣。淳曰,度數,何如?上曰,或一次二次,而朝晝不違其時,不寢前,多則四而少則三矣。聖徵曰,咳嗽雖出於一時,久則傷肺,火者,元氣之賊也,卽今節雖三月暑令,當行咳嗽,肺氣當夏而旺,輕淸調中之劑,不甚苦口者,量補瀉而宜進矣。應三曰,脈道異於前日,數度雖不大段,咳嗽久則非一時挾感之比,治法則可瀉,不可補。卽今藥道極難,然元氣旣如此,引飮則亦有實火,調理則或不藥自效,而久則甚悶,湯劑不可不進矣。悌綱曰,瞻望天顔,則紅潤和暢,不足,脈候猶有滯氣,此時無補,則膈火甚悶,輕淸降火之劑,不可不進矣。信曰,咳嗽初則挾寒,而久則變熱,卽令脈道,帶數不洪,而以下敎觀之,勞形勞神,氣亦不足,且當立夏之時,生津止渴治燥之劑,極其輕淸而宜進矣。錭曰,治嗽之藥,開痰淸火,不咳而無害於元氣者,宜可進矣。德履曰,論脈則沈中帶數,且爲均甚,不必爲藥,而日氣向暖,咳嗽肺經之病,久則甚悶,輕淸而無害於元氣者,若干貼進御,似好矣。淳曰,咳嗽之病,久則鬱而難治,以臣等之賤言之,北京水土甚惡,今幾周年,而病老則藥無效,今則心痰終不降,責效無路。臣等退與諸醫商確,當進輕淸之劑,而每以陳腐無益,爲敎,終不進御,豈不悶迫乎?上曰,此時苦口則難矣,淸輕之劑,議入,可也。淳曰,醫官先爲出送,何如?上曰,依爲之。淳曰,醫藥,有治本治表之各異,治表則易見效,而治本則難得全功。卽今聖候,則國家不幸,飽經前後巨創,悲哀受傷不細,雖因聖學工夫寬勉,至于今日,群下之憂念,曷可形喩乎?上曰,不特巨創悲哀而已,古之創業者,親冒矢石,未知困苦之如何,而備經險難,則若予者勘矣。淳曰,臣等俱在保護之任,經此妖變之後,前頭之慮,實有倍於前日者矣。罪人斯得,雖已正法,而凶孽滋長,何能釋慮乎?萬事靡及之慟,寧有其極,而日後防患之道,不宜少緩矣。自上每稱先大王剛毅弘大之德,此實殿下今日自勉之四字符矣,念玆在玆,無敢或忽,以至於天君泰然百體從令之境,則豈不爲攝心養神之一道乎?殿下上侍各殿,下率亦多,凡諸審愼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而一日十二時之間,寢膳盤飱之節,豈可以面面照察乎?必須別選謹愼之人,各任其責,則少可以紓憂矣。萬乘之君,不能放心於瑣細之節,寧不痛心乎?知人雖難,然必爲另擇任使,內外出入之防,亦爲嚴切,然後可以爲防患之道矣。臣晝思夜度,更無他道,故雖如已陳之芻狗,而敢此仰達矣。上曰,一之已甚,更有何憂?然卿言則是,當留意矣。已諭於豐原,而渠有所含之事,故毒害元良,外間雖疑有餘孽之尙在,而予意則似無矣。世變無窮,近見上言軸,則有一上言,以諺書爲之,而胡辭亂說,無所不至,耳可聞目可見,而口不可說,或稱仙官來云,必是譏國之言,而旣無摸捉,且是匿名書,故卽令投火,又有一張,稱以北漢,有害於國,卽爲毁滅,或有僧尼妖臣痛禁之說,末則有其弟惑於僧,周流四方,自朝家推給之言,而其言,胡亂無倫理,必是狂者所爲,而若不懲治,則必自誇張於渠之鄕中矣,下政院後,卽付秋曹,從重科罪,繩之以亂言之律,宜矣。顯命曰,其上言宗旨,果何意耶?上曰,太乙仙人,降忠淸道云,而不過譏訕之意矣。顯命曰,卽今入診議藥,皆虛事矣。戊申之逆,八路皆動,其時禍變,誠爲罔極,而將兵征討,猶有可防之道,此則無形之賊,不可摸捉,宮中之變,旣如是凶獰,外間之人心,又如是妖惡,驚懼之心,何時已乎?今此妖獄,非幺麼一宮人所可獨辦,必有指揮之人,雖以朴道昌事,言之,渠旣足衣足食,則決非使喚於順正者,而渠於國家,亦無所怨,則必不作此等凶事,而靜而思之,則亦必有指使道昌之人矣。凶獰頑忍,抵賴而死,而其死也,今日生生,翌日卽斃,實爲怪駭矣。上曰,帳前卽斃,厥漢極爲肥鈍,而堅縛而重杖,以致其斃耶?淳曰,頑忍不服,且其死,出於一夜之間,故人不能無疑,道昌果爲魁主,則黨類之漏網,又何可知也?雖以謹愼之道,仰達,而有非人力所可盡,憂懼之心,何時可已乎?戊申凶禍,此輩釀成,萬古天地,豈有如此事乎?人心世道,日漸崩壞,自經變亂,尙未鎭定,此時若有螽斯之慶,則上可以慰聖心,下可以鎭一世,此必有宗社皇天之所默佑,而臣民之日夜祈祝,當何如哉?今方以咳嗽,入診議藥,而聖候所間之後則,方進治本之劑,而所謂治本之劑,惟在聖心和泰,自無氣升火動之候,欲求聖上之和泰,惟是螽斯有慶而已。然則在保護之責者,所當議進求嗣之方,而局醫但治其表,不能爲治本之方,卽今聖算,猶非方壯之年,不可不及時補助,醫書所謂求嗣之劑,前頭欲爲議定以入,而每以難服,爲敎,臣等之心,豈不可悶乎?內殿或有進御之藥,而症候則臣等漠然不知,雖或聞醫女之所傳,亦不詳細,臣等極知惶恐,而內外求嗣之藥,前頭欲爲議藥,未知何如?卽今保聖躬之道,無過於此,故敢達矣。上曰,先朝亦有進御之劑矣,予亦於丙申、丁酉年間,進服數劑,今則予年近四旬,雖以常人言之,向衰之時矣。予亦思治本之劑,而自量似無可慮,至於求嗣之道,予豈無所思,而卽今良劑,定方寸爲先矣。戊戌以後,萬念如灰,自戊申,漸有甚焉,而猶有一分寬抑者矣,至於今日,則未免全灰,數日坐此新宮,殊覺爽然,雖非卿言,欲言于醫官,從容以進矣。顯命曰,尹淳,旣已發端矣,心有積懷,而曾前不敢言應旨之啓,略陳其意,今可畢陳矣。雖以上言事,觀之,無知下賤,玩弄國家,若是其無忌,言念世道,誠爲罔極。昨日魂宮移奉時,都下百姓見之,莫不流涕,國勢至此,寧不痛迫,而求嗣無心,萬念俱灰等敎,殿下誠失言矣。閨梱之政,聞於外間者,頗有之,臣子之情,父母不安,則子豈安乎?臣等晝夜常痛迫而不敢言矣。易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外則男摠權綱,內則女攬庶務,故家道成矣。殿下則不能行《大易》之道,故閨梱之內,無主管掌檢之事,妖婢賤孽,敢行兇逆,而不能覺察,致有此凶變,豈不痛心乎?上曰,李判府事,有所陳達,卿亦聞之矣,宋寅明、李匡世,亦有所陳,而朴文秀則抗言之矣。齊家治國之道,予非不知,而近來宮中不嚴,浮言浪說,傳播外間,不必以他事,爲證,以今決獄事,言之,卿等必已聞之矣。辛丑後事,欲言則心痛,今日對卿等言,則予亦過矣。戊申凶檄之所由來者,出於行藥一節,而其時賊鏡輩,常以爲東朝宮人,故萬規出,而漸至於凶書而極矣。熙政堂處分,此是予穩藉處矣,卿等亦豈不知乎?淳曰,臣雖愚妄,更有餘懷。二南風化,關雎之時gg詩g備焉,后妃嬪御,分排當夕之訓,禮經載焉。殿下果能加勉於關雎《禮記》之道乎?上,沈吟良久曰,君臣同在一堂,古人亦有不諱之言,而旣有所問,何可不答乎?咫尺筵敎,布其心腹,一事訛傳,則末流有弊,重臣有所言而沈吟者,此也。今日筵席,承史俱存,若爲傳播,則不但拿推而止,各別申飭,可也。顯命曰,雖家人父子間,使之勿洩,宜矣。上曰,唯。顯命曰,三綱行實、二倫行實二冊,自箕營上來,七道監司處,有頒布刊行之敎矣,以向時備忘之意,下諭乎?上曰,依爲之。顯命曰,六道則刊行不難,而京畿則無物力,勢難刊行,然根本之地,尤爲重難,其中大邑合力,則或可爲之矣。上曰,無物力則何可爲之乎?淳曰,臣頃往廣州時,聞府尹李普赫之言,今番陵幸時,有廣州春大同蕩減之敎矣。本州雖曰地大,而田結則小,除復戶雜頉外,所捧不過八百餘石,府尹欲爲出給,而旣捧之穀,散給有弊,或以秋大同,移祿減給,而年事之豐凶,實結之盈縮,有未可知,當以已捧者,出給,而大抵幸行時,勞役供頓,專責於小民,而大同還給,只歸於卜多,兩班土豪,不及於貧殘小民,出給之際,依還上例,以民戶分給,以爲實惠均沾之地,似好云,此言誠有理矣,敢此仰達。上曰,依爲之。淳曰,京畿各邑衙祿官需,分春秋兩等劃給,而今此廣州春大同,已捧者盡爲還給,則本州官需及使客支供米,無他出處。戊辰年陵幸時,故相臣南九萬,以湖西大同,自水上下來者,劃給其代事,陳達蒙允矣。今亦依此爲之,何如?上曰,依爲之。{{*|已上二條,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3月25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在外}}。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未時,日暈。
○下直,上土僉使田萬秋,草溪郡守閔鎭廷。
○趙顯命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又啓曰,玉堂牌招事,下敎。而闕門已閉,待明朝出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啓曰,右承旨申致雲,今日病不仕進,卽爲牌招,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啓曰,今日賓廳次對,兩司當爲進參。而大司諫金尙奎呈辭,司諫宋必恒,正言南泰溫在外,正言尹志遠未署經,獻納未差。除在外、未署經外,大司諫金尙奎,卽爲牌招,以爲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假注書李宗延,時無職名,依例付軍職,冠帶常仕,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進,左承旨朴乃貞進。兵批,判書金在魯進,參判尹游病,參議鄭壽期進,參知李春躋大番軍點考坐起進,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以沈珙爲大司成,李宗白爲獻納,任珽爲副修撰,金尙星爲副校理,尹光益爲修撰,李鎭周爲司藝,李時熙爲禮曹佐郞,洪重聖爲丹陽郡守,李綮爲靑陽縣監,李蓍選爲貞陵參奉,朴最壽爲昌陵參奉,申思健爲孝陵參奉,閔通洙爲寧陵參奉,姜楷爲齊陵參奉,李明鎭爲長陵參奉,李秀茂爲明陵參奉,李命華爲厚陵參奉,韓師德爲英陵參奉,李渻爲敦寧參奉,尹鼎采爲中部參奉,尹濟世爲崇靈殿參奉,別兼春秋,鄭益河、閔亨洙單付。
○兵批啓曰,閑良具正理、成一大、鄭天周、成壽光、金文錫、金剛慶、具郁、申翊鼎、金添慶、李春佐、朴來章、金夏徵、梁翊周、閔必復,良人金泰績,驛吏池成完,良人韓百重,保人金龍元,良人金珍元,及第曺廷彪,閑良李斗岑、安順福,良人安世萬,前權管金重夏,業武崔世寬,幼學成德基,及第崔弼堅,閑良李海萬,司果金斗萬,閑良金世碇,及第金榮達,良人許墉、朴枝雲、金忠起,幼學許榏、許橍,良人趙二萬、崔天龍等,或軍器別備,或指示捕捉,或拯活人命之功,俱有加資之命。而金重夏、金斗萬,未資窮未準職,其餘三十六人,係是出身、閑良、儒品、保人、驛吏,何以爲之?敢稟。傳曰,竝特爲加資。
○又啓曰,永宗僉使,今當差出,而係是防禦重鎭,擬望之人乏少,未准朔禁軍將,竝擬,何如?傳曰,允。
○兵批,以曺命錫爲訓鍊判官,金泳爲慶州營將,尙逷爲忠壯衛將,金景河爲威鳳山城別將,申思冏爲永宗僉使,沈泌、愼無擇爲武兼,護軍,趙東彬、李宗城、李彦燮,副司果,崔命相、閔亨洙,副司直,鄭益河,副司正,李宗延,副司勇,兪胄基單付。
○備忘記,傳于趙顯命曰,今番拜陵而回,追惟昔年,感懷冞切,驪州之人,亦推恩,況重於此者乎?聖祖外孫,只有前郡守元命龜,參判鄭錫五,故郡守鄭健一子而已。鄭錫五雖有職焉,元命龜今無其職,鄭健一子,皆已儒生矣。今拜寧陵,予懷一倍,故右尹沈廷輔繼後事,纔已下敎。而元命龜,令該曹相當職卽爲調用,鄭健一長子,亦爲除授齋郞,以示予感慕之意。玆事欲諭者多日,而近因未遑,今始諭焉。其令該曹卽爲擧行。
○以故右尹沈廷輔妻貞夫人李氏上言,傳于趙顯命曰,向者謁陵而回,感懷冞切,玆事欲爲下敎,而多事未遑矣。今觀上言,已有所定處云。令該曹卽爲立案成給。
○以京畿監司狀啓,大司憲李眞望病重上來不得事,傳于金應福曰,卿勿過辭,從速上來事,回諭。
○金始炯,以備邊司言啓曰,近來朝令不嚴,藩臬之臣,多不奉行,體統所在,極爲寒心。北路民事,一日爲急,其所拯活,專靠於嶺穀之趁速運輸。而前後分付之下,一味遷延,至於月前,別爲草記,嚴明申飭,則揆以道理,宜卽擧行。而今又頉啓,語多不擇,一道生靈之盡就溝壑,固已可矜。而朝體大壞,將無以令下,其在事體,不可無別樣警責之道。慶尙監司朴文秀爲先罷職,穀物則令本道都事,依前分付,火急裝發,以爲及時運致之地,而擧行形止,亦令一一牒報,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北漢主管堂上言啓曰,北漢管城將,專管一城,其責任,可謂不輕而重。居常留住於本所,便成一衙門,而元無一口典僕,凡百使喚與朝夕炊飯,實爲苟簡矣。勿論京外逆家奴婢之漏落者,若自本城,訪問現出,則仍屬管城所,以爲永久使役之地,何如?傳曰,允。
○趙顯命,以觀象監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本監官員,入往彼中,覓得曆法者,仁廟朝尹熽及肅廟朝許遠,加資後,竝爲特付副司果,仍仕本監矣。今此李世澄,旣已賞加,依前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守禦廳言啓曰,今番陵幸時,隨駕軍兵,依例犒饋事,分付兩營。守禦廳,雖不隨駕,出往山城,與隨駕,其無異同,一體犒饋事,命下矣。本廳軍兵等,出往山城者,今月二十六日,聚會本廳新營,依例吹打犒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吏曹口傳政事,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咸鏡南道安集御史李宗城單付,以李瑜爲刑曹參議。
○趙顯命,以吏曹言啓曰,新除授海美縣監朴性儉戶奴呈狀內,奴矣上典,落馬重傷,臂脚違骨,半身不用,生死未分,方在苦劇中,以此病狀,萬無跨馬作行之勢,斯速入啓處置云。實病果如是危重,不可强呈赴任,罷黜,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故右尹沈廷輔妻貞夫人李氏上言,以其亡夫十三寸姪重殷長子命慶,爲其亡子師淳後嗣事號籲。而傳曰,向者謁陵而回,感懷冞切,玆事欲爲下敎,而事多未遑矣。今觀上言,已有所定處云,令該曹卽爲立案成給事,命下矣。依聖敎以沈重殷長子命慶,爲沈師淳繼後,而立案成給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兵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四日,閑良池遇井稱名人,自開陽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崔瓘,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又以刑曹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帳殿親鞫時,上曰,執杖羅將,卽爲囚禁,刑推一次後放送事,榻前下敎矣。羅將李起漢,依傳敎,嚴刑一次後,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今番啓下中道上言,三百五十一張內,二百六十八張,分下各該司,猥濫七十九張、違格四張,啓字爻周次還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違格中三丈,乃榮親事也。一體下該曹。
○行副提學李箕鎭上疏,伏以臣以病母之故,觸憲凡幾遭,臨路封章,意遽心慌,語不成倫,無以格天,宿愆未贖,前轍復蹈,迹近怙終,在所必誅。聖批之下,反行恩諭,於臣情理之切,旣有俯燭。以臣抵冒之重,止責其未安,卒之令臣勿辭,竢間將來,雖慈父之詔迷子,殆無以過之。臣是何人,敢叨斯寵?說與老母,相對感泣。第臣老母奄奄縷息,無望轉動之狀,天日之明,猶靳諒察。此蓋由臣疏辭,只據目前事勢,未暇悉暴故耳。臣誠抑塞,不得不煩籲焉。噫,臣母九十之年,餘日幾何,而絶峽窮村,狼狽棲屑,三年于玆。保養老人,莫如居止便體,扶接衰老,惟以藥餌爲恃。而境土荒僻,市肆迂遠,朝夕所啖,鹽菜是資,疾病之作,醫治難及。臣旣家在驪上,凡百較優,挈歸安頓,豈非人情所急?而訖今濡滯,此其勢有甚不得已者而然也。蓋臣母泄病一症,卽數十年沈痼之疾,逐年漸加,發輒暴瀉無算,莫可收拾,危在呼吸,近又重患此症,幾殊而甦者屬耳。向者奔竄之際,遑急可知,接壤之地,經旬乃至,尙且嘔逆昏絶,幾不得救。此猶數年前事,見今下山之勢,益無一分餘地,尋常一月之間,未有數日之安。尙何病間之可俟?而臣若爲承將來之命,迫令行役,則未達半程,得保危喘,萬無一幸。臣雖不足言,其有傷於聖世孝理之化,爲如何哉?若臣負罪引慝,永矢自廢之義,蓋嘗一暴於憲職時辭本,而見叨職名之不堪,更冒所帶兩任之難容虛帶,姑有所不暇及者。惟此一段情事,至窮且蹙。今被聖主之哀憐,玆冒死涕泣,陳乞於天地父母之前。儻蒙聖慈,特推仁恩,依臣所懇,一遵國典,永許歸養,俾臣母子相守田廬,以終天年,仍治臣罪,不勝萬幸。臣治疏之際,伏聞有蠱獄親鞫之擧,仍又哀臨魂宮,操文致慰,小報所出。雖不能詳獄情之慘怛,逆節之狼藉,槪可想知。噫嘻,痛矣。寧有是哉?惟我四聖血屬,只有一人元良,方率土含生,延頸願死之日,乃爲幺麼一宮婢所逞毒,匕鬯無主,神人無托,使三百年宗社,一朝凜凜至此者,誠千萬古載籍,自有惡逆以來所未聞者也。伏想聖情悼慟,玉體疚傷,必有甚於喪變之初。臣尤不勝冤憤綳中,心肝盡裂,直欲手自磔其屍臠其肉,而恨不可得也。且彼蟣蝨賤婢,雖甚凶狡,久蒙豢養,何所仇於國家。而況我儲君,年在幼沖,德孚仁孝。亦何負於渠輩,而忍爲此賊害之謀耶?其妖惡情狀,想宜莫逃於天日之下,所以根究禍源,鋤除亂種,不復貽將來難言之憂者,必不待一二談,而在臣區區過計。伏見聖上,每於誅討之典,務從寬緩,鞫治之際,惟恐蔓延,反以掩覆彌縫苟且收殺爲急。往往擧末而遺本,養賊而滋患。如鏡、虎不深治,天海之不窮覈,馴致戊申罔極之變,正合爲今日懲毖之方。況從古禁掖之間,釀成妖賊弑逆之禍者,曷嘗不由於宮闈?不爾禁制解弛以至表裏相應,密地締結而然哉?切願殿下,深存創戒,勿謂罪人斯得,王章已伸,而或忽於堤防之道,益思所以嚴內外之限,塞陰邪之逕,必使奸萌逆折,凶儔自慴焉。臣身扶病母,遠伏窮山,變故之初,消息亦阻。當此帳殿鞫囚別宮移御之日,奔慰莫效,誠禮有缺,訟愆之餘,愚衷益激。今當拜章僭易,及此悲惋痛迫,言不知財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可不留意?卿其勿辭,俟間上來行公。
○奉朝賀崔奎瑞上疏,伏以日昨鞫事,言之氣塞。天乎天乎。曷爲生此凶逆,割我元良?臣民戊申之淚,尙至今未乾,而行凶情節,閱歲潛伏,始發於今日。雖罪人斯得,快正王法,擧國含生,悲憤交極,直欲籲天而無路。仰惟聖慈,追念往昔,何以忍懷,而將此至痛,親鞫累日,調攝之節,不瑕有損,區區下情,不勝戀結。仍伏念臣之氣力,已無一分餘地,固無望於轉身赴洛,而擬待鞫事之畢,欲上一疏,以陳切痛之情,兼伸仰慰之禮。而京洛消息,兼由卽聞,鞫罷累日,始得知之,疏事後時,罪戾已深。而又伏聞其間,自上以在外大臣,不爲上來,筵敎甚嚴,臣尤惶恐不知所出。臣篤老癃疾,不比人數之狀,雖聖明之所鑑燭,朝廷旣已待大臣之禮待臣,則臣安得晏然自如哉?具疏將上之際,金吾郞廳來傳緣坐罪人議律事下詢之命,臣旣以罪自列,不敢循例獻議。而得見行司直臣鄭齊斗所上之議,似爲得體,雖使臣獻議,亦固無出於此者。唯在自上裁處之如何,而有問不對,罪上添罪。伏乞聖明,亟命攸司,將此兩項罪狀,一一重勘,以勵臣子之分,則臣當受而無辭,萬死猶甘矣。臣無任席藁俟命之至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頃日之事,言之心痛,更何諭焉?卿之未及上來,業已知矣。日昨下敎,豈喩於休致舊臣?疏末問議事,當觀祭酒獻議矣。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量力一番登道,用副前日之勉喩。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左參贊朴師益上疏,伏以千萬不意,妖惡之變,出於宮掖。臣遠伏鄕外,晩始得聞,腐心痛骨,久猶未定。噫嘻,痛矣。凡厥罪人,雖盡斯得,而斬作萬段,顧無及於旣往,而徒慼我殿下之心。以平日止慈之情,遘千古憯毒之禍,累日親訊於禁庭,卽日展哀於魂宮,尙何以爲懷耶?惟願聖上,毋以遇變而過自疚傷,益盡聖人愼疾之方焉。仍念臣災釁之蹤,不宜復廁朝端,而冬間迫於嚴命,冒沒入城,蓋爲一伸分義而已,非敢爲因仍盤礴之計。猥撤由單,歸省丘墓,體下之德,與天同大,感結幽明,糜粉難酬,瞻依遲徊,以致由限奄過。擬從縣道,冒暴情實,承此罔極之變,卽宜奔問,而半體不仁之病,每當換節,輒復增劇,跬步之間,運動亦艱,而吐血下痢之症,尤爲危惡。至或暴作於前席入對之時,輒自徑退,實從前衆目之所共駭,亦或聖明之所俯燭也。見今兩症俱劇,有加無歇,不省人事,雖欲擔舁作行,其勢末由,未克進身於移御時陪扈之班,情禮虧缺,只增惶隕。且伏聞聖上,以在外諸臣之不卽入來,特命問備,辭旨嚴截,有非臣子所敢聞者。臣於是,一倍悚惕,尤無所容。臣之不得趨朝,實緣病形之難强,而慢蹇則則大矣。揆以邦憲,合受大何。何敢以疾爲解,而自逃於鈇鉞之誅乎?玆於病裏,僅綴短疏,冒死封進,瀆擾之罪,益所自訟。伏願聖明,俯賜照察,亟降威罰,重治臣稽赴之罪,仍將臣本兼諸任,倂行鐫削,以肅朝綱,俾臣得以任便調息,復有生路,千萬幸甚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從速上來行公。
○執義南一明上疏,伏以臣毒疾沈淹,與死爲隣,縷命雖延,特一未冷之屍耳。首尾三載,屢叨恩除,而輒犯逋慢,一未應命,撫躬自悼,無以爲心,顧念分義,徒切惶悚。日者伏聞車駕展謁國陵,臣之寓居,距輦路不過十里,而髀脚腐爛,氣息綿綴,倩人扶坐,旋卽仆廢,從不能致身路左,仰瞻屬車之淸塵。有臣如此,生不如死,病裏慙惶,若無所容。不意中丞除命,遽下於飾巾待盡之日,馹召遠辱,震惕冞切。繼伏見近日邸報,妖惡之變,出於肘腋之間,凶招痛骨,不自覺驚號欲絶。今雖斬凶逆輩萬段,何足以洩神人之憤,慰臣民之痛也?顧臣一息猶存,於此時而備此職,豈不欲進身京輦,粗效奔問之誠?而卽今病情,已在萬分地頭,元氣垂絶,鬼事日迫,移動一步,其勢末由,瞻望宸極。但有悲涕,重念臣命道至窮,罹此奇疾,一縷殘喘,臣亦自厭,而只奉廢疾之身,不在提掇之中,庶得安意待死,無復有蹙迫之憂。而今玆新除,乃在國有大變之日,使臣惶駭抑塞,進退無措,是亦促其命而使之速滅也。臣之情理,其亦悲矣。玆敢封章縣道,略此衷鳴。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俯垂矜憐,亟命鐫遞臣職,仍治臣罪,使得粗安將死之心,千萬幸甚。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上來察職。
○領府事李光佐上疏,伏以日昨移御安吉,下忱欣幸,而咳嗽之候,尙未夬安,至有入診議藥之擧。區區憂慮之情,顧何以盡達?念臣疾病沈綿,情地危蹙,雖不得自列於恒人,國家有千古所無之妖變,至於移次別宮,而臣竟不能蠢動一步地,少伸臣子之義,其罪固已在於難赦。矧今診聖候議湯劑,何等至重,而身帶藥院,偃息在鄕,無以自效絲毫,一息未泯,其何可晷刻自安?然臣心之惶蹙,固不足恤,而緣臣一人保護之地,闕首任者,殆過於周歲,至使論定御藥之日,亦不得備員。揆以國體事理,寧有是哉?且臣之膏肓沈廢,臲卼窮阨,非有一分轉動之勢,固不與今日,雖不進,而明日尙可趨者。比而論之,一任其如此,縻虛名而害實理。夫豈聖朝務實之政?敢復冒昧萬死,席藁請命。伏乞聖慈,天地父母,亟命先遞臣內局提擧之任,仍命將臣本兼職名,盡行鐫免,勘臣前後罪犯,被以重律,以勵百僚,不勝至幸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懇。兼帶諸任,決難勉副。卿其安心勿辭,亦勿過自引咎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大司諫金尙奎上疏,伏以臣臺銜問備,荐承嚴責,而冒沒赴鞫,急於參坐。前則有壞損公體之失,寮嫌掣礙,理難竝廁,而倉卒登筵,迫於敕敎。後則有放倒私義之擧,內省多惡,外議謂何,鞫事纔了,又値移宮之迫期,黽勉盤礴,尙今仍冒者,可謂無廉恥太甚。而且伏見日昨僚臺之疏,以爲疏下賊,罪惡彰露無餘,鞫問之請,終不免苟且,屈曲而引避,諸臺今皆請出,是臣言議,不能見行於臺閣爲言。噫,人各異見,固難强同,則臣雖孱劣,亦有自家權衡。豈可仰人口氣,爲人頤使而必欲奉承其意?誠亦可笑也已。夫疏下賊之必以嚴鞫爲請者,此豈一毫容護之意哉?變通凶逆之事,係是幽陰之逕,必也嚴鞫,然後可以得情,得情然後可以正法。而況又刑人殺人,自是國家之大政。刑則雖係鞫囚之無容更問者,必有嚴覈取招之擧,如賊夏之顯肆誣辱,自成斷案。而三年訊覈,未嘗直請正刑者。豈不以罪關惡逆,干犯雖重,聖王用法之意,有不當徑施典刑故耶?然則今日請鞫之論,臣未見其苟且屈曲。而雖以蔡膺萬事言之,其引嫌中一句語,要不過自明其怵畏氣勢之斥。若謂之語涉冗剩,則渠必無辭,而若論以意在救解,則人亦不服。臣之置諸立科,蓋出於只觀大體之意,而僚臺之顯示色辭,乃至於此。誠使深斥膺萬之意,果出眞箇嚴討之義則如亡命之賊,何等罪人,而汲汲詣臺,徑停大論者,此何擧措,此何道理?在人則拈出避辭中句語之失,必欲構罪,在己則黨護,覆載間難容之賊,少無顧忌。噫,昨年鎭紀輩之亡命,未必不由於鳳祥之不誅。而非惟不能討,竝與故紙而停廢之。一邊容護亡命,一邊逮捕亡命,古今天下,寧有是理?一自蕩平以後,群下過自戒勅,皆以外面矯飾,自附於不喜黨論之科。凡於是非曲直之際,先觀物我形迹之殊,寧得斥同之名,要避伐異之嫌?事雖關係,亦皆抹摋規避於徵夏之啓者,未嘗嚴斥,以規避容護於鳳祥之啓者,未嘗深罪以容護,故公法不行,私意太偏。如僚臺之不甚病於黨習者,猶不忍一番連啓,罔念在法必討之義,擅停擧國公共之論。而獨於如膺萬者,苛摘而深持之,外藉懲討之名,內售脅制之計。物情之不平,固何足怪?前後聖敎,每在於勉勅臣僚,必令各自調娛,務歸中正,而群下無狀,了無仰體之意。雖此等大同之論,亦必力寢後已,世道至此,尙復何言?臣旣被其斥,固難一日晏然,而多少必遞之義,業已通朝之所共知。連値淸齋之日,未及露章自劾,今於天牌之下,玆敢隨詣冒瀆。伏乞聖慈,亟賜斥罷,以存臺體,以靖私義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庚戌三月二十五日午時,上御興政堂,大臣、備局堂上引見入侍時,領議政洪致中,右議政李㙫,吏曹判書趙文命,守禦使尹淳,兵曹判書金在魯,戶曹參判李廷濟,吏曹參判宋成明,行都承旨趙顯命,副應校鄭羽良,持平李龜休,假注書李宗延、金{{?|⿰禾道}},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進伏。致中、㙫進伏曰,近來日候頗熱,纔經移御,聖體若何?上曰,謁陵後展此情禮,故心似疎暢,頗無氣升之候,且移御不過片時事,心界稍覺淸淨矣。致中曰,以藥房啓辭觀之,咳嗽之候,尙爾未差,感氣未和而然耶?聖情疚傷,自致傷損,臣等憂慮未弛矣。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王大妃殿氣候,何如?上曰,安寧矣。致中曰,今番鞫獄後,臣等心膽欲裂,仰惟聖情,尤當如何?古人曰,不作無益之悲。若不寬抑,有傷聖躬,則臣僚之憂,何可盡喩?妖腰亂領,雖皆伏法,豈可以少洩臣民憤痛之心?而如此之時,自上尤當强大心體,無致摧沮,伏望深惟宗社之重,毋令玉體有傷也。㙫曰,晩始發覺,雖已行法,靡及之痛,不可盡喩。伏望上念宗社之托,下察臣民之望,强大心體,不作無益之悲焉。上曰,雖不可比之於戊戌、庚子,而因毁滅性,聖人猶戒,故予亦寬抑,初無過擧,而自不覺方寸之受傷矣。今番亦不爲無益之悲,而自度受傷,有倍於前。雖强抑衷情而已,傷之方寸,予亦無奈何矣。致中曰,雖以常情仰揣,豈不然乎?然治心有道。若每以寬抑爲事,則雖無一時顯效,必漸差勝,而若不思寬比之道,則豈不憫迫乎?㙫曰,殿下一身,臣民所仰望,伏願益自寬抑焉。致中曰,移御之後,少弛群下憂慮之心,而凶穢之氣,不可一日留置,掃滌之道,不容少緩。而大凡如此之事,旣無定處,固當周遮掘出,塡以新土,且如溫突墻壁之隙,亦不可不毁撤新改,如此之際,其爲役頗鉅矣。從速擧行之意,分付該曹,何如?上曰,來此屬耳。有所未遑,今日始送中官,如壁間烟筒等處,使之一番滌洗矣。其令工曹、漢城府、戶曹等,當該堂上與中官,眼同爲之事,分付,而恐有擾民之慮,諒此擧行事,申飭,可也。{{*|出擧條}}致中曰,以今番鞫獄觀之,順正之所率雜人,如是之多,他宮人可推而知也。旣如是多人,則其心地之皆善,固未易,況皆是常漢之女,則必多雜亂,一內人所率,不當若此之多,未知本無定數而然耶?此後則定數,似好矣。上曰,此則自先朝有定制,尙宮二人,常人無過一人,而順正所率數換易,故如是其多矣。致中曰,嚴宮禁之道,已自祖宗朝另飭,殿下亦必有申飭之道。而以順正事言之,內人出入,全無防閑,豈不可怪乎?國家雖有給帖之事,而以一張標,千百人相傳授,兵曹何能詳察而防奸耶?此輩出入無常,故有此變怪,此後則嚴立法禁,一出之後,使不得任意入來好矣。㙫曰,宮人旣多,人各有率,以致雜亂。前史以放出宮人爲美事,放其不緊,更不選入則好矣。古者,宮人有病,則調治於疾病家,不敢往其私家矣。近來則無端出來,留其私家,或至半年一年之久,往來屑越,豈有如許道理乎?此後則懲戒痛禁,何如?且臣每欲以簡必使之道,仰達矣。亦宜留念也。上曰,闕內亦非一處,換面往來,防奸甚難,而今番後則各別嚴禁矣。致中曰,鞫廳罪人朴道昌,與允今面質,不能發明其情節,極多可疑,嚴加鞫問,則意謂得其端緖矣。不意徑斃,已極其可訝。況其將斃之時,有口鼻吐水之事,外間物議,皆以爲疑,臣亦不能無疑。其時羅卒及救療官,自本府嚴加鞫問,何如?上曰,非鞫廳則不必令本府爲之,分付秋曹羅卒,救療官及首奴,一體鉤問,而勿拘日次,各別嚴覈,可也。{{*|出擧條}}致中曰,刑曹堂上,不可不備員,而參議徐宗伋,自鄕時未上來矣。上曰,然則徐宗伋遞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可也。{{*|榻前下敎}}致中曰,頃於南漢行宮入侍時,京畿監司趙尙絅,以畿內還上折半留庫之令變通事,有所仰達,自上有後日次對,令廟堂稟處之敎。大抵畿邑還穀,擧皆不足,折半留庫之法,若劃一堅守,則農糧種子,無路拮据,似宜有變通之道。而其穀數多少,民事緩急,朝家無以詳度,專委於監司,使之參量善處則好矣。上曰,其時有專委監司之議。而若專委監司,則一報再報,必致盡給之患,故有所持難矣。多糶之邑,折半留庫,無糶之邑,盡爲分給,何如?㙫曰,京畿還穀本少,折半留庫之法,恐不可一切遵行,使監司管察各邑穀數之多寡,或留折半,或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裁簡狀聞而擧行,恐爲得宜矣。淳曰,還上折半留庫,係是本來令甲。朝家若無一定之法,而一任各邑之所爲,則雖還穀有裕之邑,守令誰肯緊守折半之令?如廣州、江華,今年雖過半留庫,可也。以臣所聞見,如陽川、長湍等邑,雖傾庫分給,猶且不足。朝家大體,當申嚴折半之法,而其還穀最少邑,使之請報於道臣,道臣商量民戶穀數狀聞後,自廟堂,參酌許施,則其於遵法救民之道,似乎兩便矣。廷濟曰,還上折半留庫之法,乃是令甲,不可撓改。而近來各邑還穀甚少,自前無以救民,多不得堅守令甲矣。朝廷則唯當申嚴折半之令,而其中若有大段不得已處,則使道臣相議處之,似好矣。上曰,折半留庫之法,非今創行,乃是令甲也。事甚重大,若使道臣,種種狀聞,則將未免盡散而後已。大抵還穀,平時則爲農糧,荒年則爲賑資,不幸有緩急則爲軍需,其留半之意,豈徒然哉?蓋慮飢民受食,猝難備納之故也。今若許施於畿內,則外方亦必尤而效之,其在存羊之義,折半之令,不可撓改。其不得已之邑,雖或減數,而使不得盡散之意,各別申飭,可也。{{*|出擧條}}廷濟曰,今因還穀事,竊有所懷,敢此仰達。各邑儲置米之設,蓋欲爲緩急之需。守令輩不能謹守,或以改色分給者居多,間有作錢作米,所聞不佳,時或摘奸,則以他邑米穀,充數逢點之患,比比有之,虛錄甚多,事之寒心,莫此爲甚。今後則雖一斗一升,使不得假貸之意,各別申飭,何如?淳曰,如此處,日後廉問時摘奸之意,添入擧條,申飭,似好矣。上曰,所達誠是。各別申飭,以日後廉問時摘奸之意,嚴明知委,而前後以若有如此等事,則廉問時摘奸之意,多有下敎者矣。承旨出去,詳考日記,抄錄以啓,可也。{{*|出擧條}}致中曰,頃於南漢行宮入侍時,楊州牧使金浩,以忠州糶米四五千石移轉請得事,有所陳達。自上有後日次對時,稟處之敎,故敢達矣。上曰,何如?致中曰,楊州奉安十二陵寢,事體自別,邑大而還穀少者,無如楊州,故蓋有此請矣。忠州素多米糶,移給一二千石,亦似無妨。而忠州處於兩嶺之間,居國之上游,米糶之多,蓋亦有意存焉。不可多數劃給,若以千餘石移給則,似好矣。上曰,忠州米糶,其數幾何?兵判想知之矣。在魯曰,臣遞來已久,未能的記,而大略累萬石矣。然皆散在外村各倉。今若欲移給,則當以楊津倉米移給,而楊津倉穀,曾前則爲數萬石,近漸減縮。年前臣爲牧使時,僅爲一萬石,及其用下於守城軍糧之後,則餘存未滿萬數,莫重軍餉,實爲零星,又今移劃,恐似重難矣。淳曰,楊津倉米,以報備局成冊觀之,實留庫僅爲六千餘石。此則乃是待變軍餉,與各邑還穀不同,移給重難矣。㙫曰,楊州穀少,以昨年變亂時事觀之,鼓巖結陣之日,適因北漢米之留在,賴爲軍餉,今不可不劃給某樣穀物。至於楊津穀,乃是軍餉,恐難移轉,以忠州倉還上劃給,似宜矣。廷濟曰,臣亦曾經楊州牧使矣。楊州形勢,國家宜有別樣顧見之道。而至於以忠州穀移轉事,大有所不可者。忠是大邑,處於上游,還穀頗多,緩急飢荒,庶可得力。楊州還穀雖小,北漢在於楊州境內,自當優數分糶,他道他官之穀,不可移轉取給,必欲分給,則畿邑中,如朔寧、加平等邑,亦多還穀。分付道臣,就畿邑之中,隨其糶穀之多少,量宜移給,似好矣。在魯曰,廷濟之言,誠是矣。且外方民情,邑各不同,或有專恃還穀而爲生者,或有以還穀爲不緊而不甚願者。今此楊州之民,還穀雖少,必有從前資生之道,常年則不必加給,若當凶歲,則方以忠州之穀,船運往哺,豈不宜乎?致中曰,此則廷濟之言,極有理,今姑置之,似好矣。上曰,楊州旣多寢廟,事當各別顧見。且頃年陵幸時,楊州之民,或有以此爲憫之言,然殆若博施濟衆之難,豈可使邑邑皆好乎?且楊牧之意,不專在於千餘石而已。而宰臣之言誠是,與畿伯相議,以畿邑穀移給,可也。{{*|出擧條}}文命曰,今因還上事,適有耳目所覩記者,敢此仰達矣。臣於待罪慶州府尹時,的聞隣邑永川郡還穀之弊。都數可至八萬餘石,而虛誕特甚,一石之租實穀,不過五六斗,其餘則都是空殻。故一馬或載七八石,未知自何時如此,而糶之如此,糴之亦如此,其弊則可謂無可奈何。爲守令者,雖難一時變通,而使其道監司,照管此弊,則豈無漸次就實之道乎?且慶州還上都數十二萬石,臣之在任,適非災年,而所捧僅至八萬餘石。然各面倉舍已盈,不能容其實,故或露置或創立假家矣。常時多有准捧之年,而無此患,臣則未捧幾四萬石,而猶如此,其准捧云者,可推而知矣。自上細燭此等弊端,而後可有申飭之道,故有此悉陳矣。在魯曰,肅宗朝洞燭此弊,累下申飭。臣於暗行廉問時,目見村間所受還穀之太半空殻,仰陳於書啓,則後數日筵中,擧臣書啓,縷縷下敎,更爲嚴立科條矣。今此永川事,尤甚可駭,分付監司處,使之某條變通,漸致精實,似好矣。上曰,所達之言誠是,依爲之。而日後廉問時,如此處,摘發論罪之意,申飭,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此是北兵使李行儉狀啓也。上曰,犯越事耶?未遑不及判付於狀啓矣。致中曰,犯越人之相以爲,僉使金祈應,使之行獵於彼地,故犯越云。此是死中求生之計,不可準信。而旣曰,給銃越送,則僉使當有窮覈之擧,而但潼關前僉使金祈應,自是朝家定配之人,而兵使狀啓中,有囚禁推問之語,不待朝令,徑先囚治,事涉未安矣。上曰,事體重大,故如此而未免率爾。北兵事推考,金祈應則各別嚴問,然後可以懲戢。北評事,使之明日內下去,與兵使,眼同擧行,而犯越人則面質後,卽於境上彼人所見處,梟示,可也。{{*|出擧條}}上曰,北評事瓜滿前,使不得往來者,旣有申飭,則今此權一衡之上來,難免違越,申飭之責,從重推考。此後則奉親者外,如有瓜滿前往來之人,則直捧禁推之意,定式施行,可也。致中曰,奉親之人,不可全塞受由之路,雖許受由,而亦爲定限則,似好矣。上曰,所達之言亦好,奉親人則定限給由,可也。{{*|出擧條}}致中曰,今日見江原監司報廟堂之狀,則以爲北道流民,作黨爲盜,各持銃槍,一日之內,三處作賊。雖無如陽德吹角之事,而將校追捕,則便若接戰,分散之際,官軍數人致斃,與官軍接戰,其漸不可長也。此特作賊者,而其他或有五六十人作黨者,而衣服形色,不似流民,而稱以無可食之土,將入太白山而去云。此輩若出來狼狽,入去未易,則誠非細慮也。上曰,今日罷嶺伯,非罰之也,適中其願也。李宗城上來後,廟堂猷爲,更無如下送宗城時事,廟堂如此,故嶺伯亦然矣。窮民求食,有似渴者之求飮,何暇待人而飮乎?雖送御史而無實效,此輩不但怨廟堂,必將怨予,渠非負國,國實負赤子矣。然與軍官接戰,則無異亂民,分付討捕營,譏捕,可也。吳起曰,君不修德,舟中之人皆敵國,此言是也。皆由予不能,申飭之過,豈可專責廟堂乎?淳曰,江監狀啓,流民輩以爲,今雖以賑恤得生,畢賑後亦無可生之道,故出來云矣。在魯曰,嶺穀屢次致敗,如是不順,可憫矣。上曰,李宗城更爲下送,何如?渠雖切迫,往來無妨,直往嶺南,督運後仍往北道則似好,明日內辭朝事,分付,可也。如此則必聳動於流民觀瞻矣。在魯曰,若送二人,李宗城則直往北道,一人則又以玉堂差出,應爲督運使,下送嶺南則,似好矣。上曰,李宗城下去,姑無可爲之事,而若先下去,面諭督運御史,先已下去之意,則如俄者下敎,必有聳動之道矣。致中曰,分送兩御史之言,似好矣。上曰,近來兩南,以不遵朝令爲事,事體多傷矣。致中曰,朝令不行於藩臬,其他何論乎?上曰,平時如此,臨亂必有害矣。李匡德則素固執,而朴文秀則似不然矣。今番事可怪矣。淳曰,各爲其道之事,朴文秀、尹陽來,易地則同然矣。致中曰,今番朴文秀事,趙顯命則欲以拿問爲請矣。上曰,罷職則適中其願,予意亦然矣。㙫曰,藩臣拿問,似或過矣。上曰,諸臣之意,何如?文命曰,李匡德、朴文秀之事,專出於爲國,故兩南不無其效,而臣則已爲此慮矣。臣於肅廟朝初出身之時,以注書入侍。其時今右相李㙫,以全羅監司,狀請勿送敬差官,則大臣金宇杭請推,其後洪錫輔擅給災結,至於拿問,臣則已慮其流之弊,至於如此矣。然仍其已遞而拿問,則恐非誠實之道矣。淳曰,二萬石則先爲裝發,而七千石,不及期,以此拿問則過矣。而以擅給災結,戶曹欲請罪,而旣已罷職,故置之云。以擅給災結,拿問好矣。在魯曰,朴文秀,不知北事之如是緊急,辭語之間,大失事體,殊甚駭然。然拿問則重大,別無可施之罰矣。廷濟曰,方面之臣,不奉朝令,宜有責罰,而此非爲私,亦出爲國,則似有參酌之道矣。上曰,易地皆然之言,是矣。因其上來而拿問,果非誠實之道,以擅給災結爲罪,亦有移乙之嫌,而罷職之罰太輕,先罷後推,可也。{{*|出擧條}}致中曰,戶曹木作米之代,一百同分排御營廳,使之輸送矣。御營廳錢布之自戶曹貸去者,厥數甚多,而尙不還報之。故以此計減,不欲輸送,其所可言,不爲無據,軍門事勢,亦甚可慮。而但戶曹纔經陵幸,又當修理大役,許多物力,無以措置,累次申飭,只送其一半,一半則至今堅執不送。其在共濟之義,不當如是較爭,朝令之下,不爲擧行,事體未安。大將張鵬翼推考,卽速準數輸送事,分付,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北路事,不可緩忽,卿等旣在此督運,使以可合者仰達,可也。致中曰,李潝似爲合當矣。上曰,不爲出仕者,其能往乎?致中曰,雖不行公,於館職,此是往役,豈敢不往乎?上曰,玉堂則近甚苟簡,不可出送矣。致中曰,然則以兩司中有風力之人,差送好矣。鄭益河,何如?顯命曰,閔亨洙亦合當矣。上曰,史薦亦重,若差送閔亨洙,則鄭益河似必以獨當爲嫌矣。顯命曰,閔亨洙,雖是右位,以公事出外,則非引嫌之端矣。上曰,然則閔亨洙別兼春秋之任,今姑減下,以督運御史,卽爲差送,可也。顯命曰,然則閔亨洙,除朝辭卽爲下往之意,下諭,何如?上曰,依爲之。李宗城亦令明日內辭朝,可也。{{*|榻前下敎出擧條}}成明曰,閔亨洙別兼春秋之任,旣已改差,則當以李潝爲代。而潝方在罷職中,敍用,何如?上曰,依爲之。成明曰,罷職玉堂,一體敍用乎?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㙫曰,忠信重祿,使臣之道也。自丁未年朝臣丘價,移送賑廳,以爲萬一補用之地,而事近細瑣,有違重祿之意,特命復古,似爲允當矣。上曰,領相之意,何如?致中曰,僚相之言是矣。家貧旅宦者,不無資賴之端,而一切革罷,必有艱窘之患矣。當初旣非永罷,則至今復古,似爲無妨矣。淳曰,當初非爲取補國用,國計哀痛,故欲先自尊官,大行節約之政,以助一分不虞之需。今雖復古,諸般上供,多有停減,朝臣丘債,先後似爲未安矣。顯命曰,當初此論,領府事李光佐主之,臣與尹淳與聞矣。其意欲躬行儉約,以上格君心,下率群僚。蓋本於己卯名賢丘價不入門之言,文正公宋時烈癸亥省減之論也。數年之後,豈可輕議復古乎?上曰,每欲下敎而未果矣。領府事所達,固出於節省浮費之意,而收聚賑廳,以補國用,則誠有瑣屑苟且之端。此後則丘價復古與否,惟在其司,更勿收送賑廳宜矣。{{*|出擧條}}文命曰,以元命龜、鄭健一子收用事下敎,而元命龜與臣有査嫌,鄭健一子,爲宋成明四寸妹夫,故不得擬望之意,敢啓矣。上曰,特敎亦不得爲之耶?致中曰,此則特敎除職,似無嫌疑且有前例云矣。上曰,以特敎捧傳旨擧行,可也。文命曰,刑曹參議,今當差出,而堂上官多在罷職中,無以備擬,何以爲之乎?上曰,別單書入,玉堂違牌坐罷人,亦別單書入,可也。{{*|榻前下敎}}上曰,頃者與魚有成,同擬參奉望之林蘧,誰耶?文命曰,達城府院君之壻也。上曰,此則知之矣。文命曰,林泳之五寸姪矣。上曰,吏判入侍時,欲一下敎矣。向者徐命百之子除職者,其名誰耶?淳曰,徐仁脩也。上曰,戊申處分之後,渠雖不安於行公,而在朝家之道,不可置之。林蘧入敦寧參奉望,而趙榮先爲莊烈王后親屬,而大妃殿至親,無入仕之人,故落點於魚有成矣。銓官未知予意,必爲不安,故如是下敎,無難備擬,可也。淳曰,聖候專由膈痰,而水味不好,有害於膈痰。貞陵洞井水不好,間多土疾,先朝亦嘗汲用新門外尾井洞井水矣。水剌所用及自內所用之水,擇好水汲用,似好矣。上曰,此中亦有好井數處,分付中官,以爲修理。而自政院,直爲分付於典涓司,不待薛里內官請謁,從速修理,可也。{{*|榻前下敎}}在魯曰,京兩驛人馬,長時立役,實爲難堪,宜有別樣顧恤之道。故曾於丁酉年溫幸時,本兵之長,陳達筵中,劃得戶曹別庫米太各一百石,白給於兩驛馬戶二百名,走戶八十八名處。乙巳年,今領相洪致中爲兵曹判書時,又爲陳達筵中,劃得戶曹稅太二百石、禁衛營米五十石,又爲白給矣。戊申變亂及鞫獄驛役之劇,不翅十倍於前。故今吏判趙文命爲兵判時,請得禁衛營米四十石許及戶曹稅太數百石蒙允後,禁營則卽爲出給,而戶曹則累次移文,而元無更稟防啓之事,自下直爲不施矣。近來役使甚繁,且經寧陵行幸,故驛人輩,呈訴於臣,願得曾前劃得之戶曹稅太。故臣又移文戶曹,則戶曹回移以爲,其時戶判,旣已不施,非卽今戶判所可追施云。而又不出給,成命之下,公然擔閣,以至累年,事體固爲未安。況今番陵幸,與溫幸無異,則亦當用溫幸時例。而雖不得兩次,各受一番受出,斷不可已。渠輩情狀,誠甚可矜,分付戶曹,稅太二百石,使之卽爲出給,何如?上曰,前雖遷就不給,今番則各別申飭,使之卽爲出給,可也。{{*|出擧條}}在魯曰,當戊申逆變之初,假都事之出入死地,捉來諸賊之功勞,誠不細。其中六人,伊時有六品遷轉之敎,而皆是已出六者,故該曹欲爲陳達,改施他賞,而遷就未果云。今此賞典,不可仍沒,何以爲之乎?上曰,已出六者,例有陞敍之規,陞敍,何如?在魯曰,或命陞敍,或命別爲調用,俱無不可矣。上曰,已出六者陞敍,而兩銓觀其爲人,內外職中調用,可也。{{*|出擧條}}在魯曰,臣自海營,未及上來之前,有勸武科,申飭之敎,兩軍門,以待臣上來後爲之之意,陳達矣。臣之上來頗久,而有所未遑,尙未爲之,而非但卽今科擧頻數,間或有無益之議。然其在存羊之義,亦不可全廢。御將則雖以爲無益,而下詢於訓將,待秋爲之,似好矣。文命曰,兩武臣,以爲春勸武,無益於別薦諸人云矣。上曰,此是先朝激勸之美法,而與慰悅有異,待秋爲之,可也。{{*|出擧條}}上曰,內乘金聖應輩,想不着實習射矣。宋載恒則雖未見其面目,而兪胄基則一見之,今番勸武,可謂得人矣。顯命曰,臣則於近來勸武事,竊以爲不可也。以詩書之種,一朝驅迫於弓馬之場,此豈因才篤焉之道乎?兪胄基以先正臣兪棨之孫,操弓而出,其當何如耶?文命曰,曺允成,人物不稱云矣。致中曰,曺允成事,有不安者矣。允成爲入虛薄,多肉少骨,目無精神,大不稱於勸武。故自御營廳,備擬哨官望,來示於臣,而臣旣知其不合,故姑令留置矣。日前致勤下問,臣誠惶恐不安矣。允成,卽臣從妹之孫,熟知其不合將才,如有可用之實,則臣豈敢上欺國家乎?文命曰,臣則一見允成,而甚虛薄,反不如其父矣。在魯曰,臣則不見其人,而衆論皆以爲不可,故姑未付職矣。上曰,當初金聖應若不出,則其下諸人,必皆不出,捨金聖應而獨出他人,則亦近偏私,果爲督出聖應,而他人亦次第應命矣。曺允成,豈獨區別乎?勿論文武,惟在得人,都承旨俄者所達,極爲未安,從重推考。{{*|出擧條}}而但諸人,皆言其不合,試付軍門,審其虛實,似好矣。顯命曰,聖敎似出於試可乃已之意,而旣付哨官之後,若以不合見棄,則允成,當爲非文非武,無着落之物,渠雖微末,豈不可憫乎?上曰,如此之人,有以南行調用者乎?申翊夏,始以南行,爲武科耶?顯命曰,申翊夏,以武南行,出六後,登武科。先朝申瓁,以勸武不應命,故相臣南九萬,力言於上,終以南行調用矣。今允成,若試以南行調用,自上審其虛實而處之,似好矣。上曰,然則姑以南行除職爲可。{{*|出擧條}}羽良曰,近來三司之規避,已成痼弊。至以正言南泰溫事言之,昨日以問郞入侍,今日除職,輒稱下鄕。如此之人若罷職,則雖適中其願,而亦不可不罷職矣。致中曰,南泰溫,以其子病下鄕云矣。上曰,南泰溫,以子病下鄕,則與無端下鄕者有異,罷職則過矣。遞差,可也。{{*|出擧條}}羽良曰,金尙星,前後除拜,一不應命,此蓋由於吏判之向來筵奏。而尙星之當初所論,自附激揚,元無他意,重臣所達,亦出一時,非有深意,則豈可以此,引爲自廢之端?不可不別樣故敢達矣。文命曰,尙星之初頭撕捱,容或可也。而累次除拜,輒不應命,可謂太過矣。上曰,尙星之引嫌,以向來趙鎭禧事耶?羽良曰,然矣。上曰,當初摧折尙星,未免太過,尙星之初頭撕捱,不可謂之過矣。而前後除拜,一向撕捱則太過,從重推考,牌招,可也。{{*|出擧條}}羽良曰,崔致重事,雖爲無據,而永枳淸望,處分過中。至於新榜之尙今撕捱,實爲可憫,合有疎通之道矣。上曰,每欲以科事下詢,而未果矣。顯命曰,臺疏起句混圇,一榜之人,皆以此撕捱,臺臣若言初非渾指一榜云,則榜中諸人,自當無事。至於李山培,亦豈無次第辨白之路乎?上曰,崔致重事,極無據矣。昨年十八日下敎,必欲十分蕩平,至誠爲之。渠若有一分心腸,豈敢生此沮戲之計乎?今番科擧,恐有嘵嘵言,各別飭勵,至以審愼考課之意,有所下敎。予則以能有昔日氣像爲好,而渠敢爲此不正之習,以先朝世室莫大之慶科,若是沮敗,國家之所以置耳目者,將欲正其耳目也。置如此不正之耳目,將焉用哉?不可無懲勵之道矣。其時書題,若出於試官之手,則致重之言,容或可也。而題旣御題,箋文亦御覽,入格試券,亦皆親覽,則雖欲眩惑,其誰欺乎?若區別他人,則李山培將奈何?大體脫空,則都無事矣。豈必分作兩件事也?當初新恩,來會敦化門外,政院啓稟後,始爲入謝,可謂得體,而此已足矣。何必無限撕捱乎?新進自重固善,而出身事君之初,豈可先學撕捱違慢之習乎?以此意。{{*|出擧條}}各別嚴飭,可也。{{*|出擧條}}龜休曰,請減死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上曰,勿煩。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上曰,亟停勿煩。請還收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上曰,勿煩。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上曰,勿煩。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命擧行。上曰,亟停勿煩。請亟施逆魁維賢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上曰,其勿更煩。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上曰,勿煩。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上曰,勿煩。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上曰,勿煩。請罪人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上曰,勿煩。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上曰,勿煩。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夬正王法。{{*|措辭竝見上}}上曰,勿煩。羽良曰,玉堂下番,闕直多日。修撰尹光益、趙尙慶、副修撰任珽,竝卽牌招,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敎}}致中曰,小臣有懇迫私情,惶恐敢達。臣之父母葬地未定,各在淺土,今已三十年,情理痛迫,纔得數處,欲爲過葬,臣一番目見,然後可以取舍。而昨年上疏請由,未及行而入來,入來之後,連値多事,未達私懇矣。臣今老病,死亡無日,移葬父母,一時爲急,近來適有少隙,不過十數日,可以往返而欲見之。山距父母墳不遠,仍欲往省,特許往來,何如?臣不省先壟,今已三年,雨露之感,亦不自勝,敢此仰達。上曰,新卜之山,乃他處乎?致中曰,新山在竹山地,先墳在驪州,其間不遠矣。一見之後,可以擇日營葬,事勢甚急矣。上曰,李判府事以焚黃請由,而猶不忍許,原任尙不許,況卿乎?致中曰,原任大臣,欲爲留滯江郊,數月調病之計,而臣則不過十數日往來而已。無留滯之意矣。上曰,洪晉猷在卿,雖不親見,晉猷之見,何異於卿見乎?致中曰,雖有子息,不可不身親見之,而上敎如此,今當姑停,追後當更陳私情而往見矣。上曰,扈衛廳勸武科,乃是慰悅之意,而嗣服後,僅一次爲之矣。兩大將備員,然後可以爲之云。卿與李判府事在焉,今年則必爲擧行,可也。致中曰,然則以春夏間爲之乎?上曰,依爲之。{{*|出擧條}}上曰,昨日以元命龜及鄭健一子收用,下敎,沈廷輔亦已繼後,而孝廟外孫,惟益平尉子孫,未蒙一視之恩,甚爲惻然。向者儒臣仰達,大臣亦有意於復官,而洪致祥復官,則予亦有意不可論也。而其子孫中,有可合調用之人耶?致中曰,臣則有堂從兄弟之嫌,不敢仰達。㙫曰,臣當仰達。下敎中諸人,皆繼後之人,寧陵血屬外裔,只是洪致祥家而已。今番寧陵行幸時,其妻上言,此正惻然興感處也。洪致祥罪狀勿論,甲戌初復官矣。因故相臣趙泰耉上疏,先朝激惱還收矣。上曰,與領相,爲幾寸親乎?致中曰,於小臣,爲四寸兄矣。㙫曰,到今還給職牒,不害爲追寧陵之孝矣。上曰,諸臣各陳所懷,可也。文命曰,其爲人妄侫,多有所犯,故士流非之,而死於己巳,復官於甲戌。旣非大逆之類,則世代浸遠之後,或有因事端追復之道,非以其罪有異於前,恐無害於追感寧陵之道矣。淳曰,知本事,然後可以仰達,而臣於本事,不能詳知,何可以臆見仰達乎?上曰,其時判付則載於實錄耶?淳曰,判付則載錄,而不可以判付知之矣。臣全昧獄情,不可以有罪無罪爲達,而以寧陵血屬,欲爲復官,則亦不害於追感之道矣。在魯曰,臣則頃已仰達,更無可達之辭矣。廷濟曰,此是大事,豈可只見一判付而敢陳所懷乎?致中曰,辛巳,杭伏法之後,洪泰猷擊錚訟冤,其時故相臣趙泰耉上疏,以因杭死,欲爲自脫爲言矣。上曰,此乃加卜之說,而欲歸言根於杭耶?致中曰,世人誤以言根,歸於渠家故也。成明曰,復官則上不可輕論,下不敢仰請矣。上曰,先朝以判付爲之,其輕重,非所可論也。以此以彼,其處事怪異,不可以己巳、甲戌言之也。羽良曰,守禦使以下宰臣,推考宜矣。難於爲說,詢問之下,不爲別白仰達,事體未安矣。臣尤立朝未久,其人所犯,不能詳知,而以今番寧陵行幸,特思復官則好矣,臣則以此知之矣。龜休曰,洪致祥罪狀,以外間流傳之言,不可詳達,而甲戌後,更爲追奪,則諸臣雖皆曰,無害於追寧陵之孝思,而臣意則固守先朝處分,勿爲擧論,似爲至當矣。文命曰,洪致祥,士流則棄之,而死於己巳黨人矣。上曰,此則不然。先朝以判付爲之,非如近來時象矣。予亦爲重難,故下詢者,乃其子若孫也。儒臣之請推宰臣,過矣。洪致祥事,予亦不能詳知,而予所以爲重難者,先朝處分,非出於一時下敎,因慈敎爲之,其一節,旣甚重大,且關係國家,雖曰無犯上不道之事,而其處事怪駭矣。先朝於致祥事,如是嚴截,故臨御以後,豈復有如此之事乎?不幸庚子以後,有締結宦侍之變,先朝嚴於此等之節,可知矣。適當己巳,故謂之死於己巳黨人,而如此處,豈敢諉之於朝象乎?固不當以己巳以前以後言之也。先朝以貸死之意,面議於公主,而畢竟持難,且中間雖復官,而末梢,知公議之不可屈而追奪,則如此處,無可論之事矣。己亥年見譜略,則其名下懸注者,皆刪之。予笑之曰,雖隨時象,如是變改,而史記則將何以爲之矣?聖考處分,極爲嚴峻,非泛然下敎之比,不可容議而其子孫則已有告達東朝之事,今欲收用,而猶爲持難,爲此下詢矣。復官則重大,而其子孫中,如有可合調用者,言于銓曹收用,可也。{{*|出擧條}}上曰,寧陵駙馬,只有錦平尉朴弼成一人,出入班行,心甚貴之,不可無別樣優異之典。其令該曹,勿依歲饌例,優賜酒米,其子孫,亦爲調用,可也。文命曰,聞朴弼成,只有一孫,而年尙幼沖云。預奉傳旨,以待年滿後調用乎?上曰,然則待其年滿,卽爲調用,可也。{{*|出擧條}}龜休曰,洪致祥之罪,固在罔赦,先朝判付,至爲嚴截。辛巳還爲追奪之後,屢經大霈,而終不擧論,蓋可見先朝處分之嚴也。聖上終始留難於復官者,實有光於善繼之孝,而第於致祥孫調用之命,竊不勝訝惑之至。今若調用其孫,則守先朝處分嚴截之意,自歸於漸弛。請還收洪致祥孫調用之命。上曰,處分參量,須勿煩瀆。龜休曰,臣新入言地,未諳臺體,玆發洪致祥孫調用還收之啓,而乃在於連啓之後,則自不免爲一日再啓之歸,其虧損臺體大矣。請命遞斥臣職。上曰,勿辭。顯命曰,持平李龜休,再啓煩瀆,退待物論矣。上曰,知道。頃日利川行宮,聞都憲宋眞明之言,則臺諫所懷非古規,乃辛壬間苟且謬習云。詳考日記,若無古規,此後則雖國忌,不得陳所懷事,定式施行,可也。諸臣以次退出。
==3月26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直}}。左承旨朴乃貞{{*|病}}。右承旨申致雲{{*|坐}}。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鄭來周{{*|受由在外}}。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慶尙左兵使具聖益,安邊府使李眞洙,平薪僉使權道,方山萬戶文致道。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伏未審夜來風雨,聖體若何?昨日引對,終夕乃罷,不瑕有勞疲之節,而咳嗽之候,亦復何如?前劑入湯劑,旣不進御。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更議當進之藥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弛,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候,與昨一樣,勿爲入診,與諸醫更定宜矣,嬪宮氣候一樣矣。
○藥房口傳啓曰,伏承問安之批,有勿爲入診與諸醫更定之敎。而莫重議藥,不可不更加詳審。臣等雖未入侍,卽令醫官入診,詳察數日間聖候後,議藥,何如?敢啓。傳曰,數日無他症候,依前批答,議藥以入,可也。
○再啓曰,臣等卽與諸御醫商議,則皆以爲,數日間聖候咳嗽諸節,尙未快減,千金麥門冬湯,加黃芩七分,連進三貼,以爲潤肺治嗽之地爲宜云。此藥劑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啓曰,明日常參、經筵,取稟。傳曰,停。
○以都摠府入直軍兵中日習射,請出標信事草記,傳于金應福曰,雨勢如此,此草記,還出給。
○傳于金始炯曰,今下弓矢,方山萬戶文致道處,給送。
○傳于金應福曰,史官一員待命,騎馬三匹立之。
○金應福啓曰,持平李龜休引避退待,而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俱在外,掌令申兼濟陳疏,尙未處置,事甚未安。除在外、陳疏人員外,卽爲牌招,使之處置,何如?傳曰,允。
○傳于金應福曰,北路監賑御史李宗城,留待。
○傳于金始炯曰,慶尙左兵使具聖益,留待。
○趙顯命,以弘文館言啓曰,本館上番副應敎鄭羽良,以纂修廳郞廳,今日晝仕出去,而每每草記,事涉煩瀆,今後則除草記往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昌陵、敬陵、明陵、翼陵官員等所報,則京山禁標,自有界限,而京兆禁吏及山直輩,不計遠近,侵漁村民,不一而足。雖於陵寢至近之處,陵軍所居之村,作爲契房。春秋兩等,每戶各捧一兩錢,夏則牟麥,秋則早稻,以每戶六斗勒定收捧,此外討酒覓食,種種作弊之端,無日無之,各軍門松牌之貽弊,又有甚焉。乙巳年,大臣以明陵祭官出去,備悉事狀,仍自備局,入啓定奪。以延曙川以北,永定界限,松牌與禁吏山直之屬,不得越侵之意,作爲事目,明白捧甘於軍門及京兆。且於延曙川以北,立石爲標,而禁吏、山直輩,間或越境橫侵。故丁未年,陵軍輩駕前上言,自本曹,一依備局定限,更勿出送松牌山直等於定限之外。如有越境作挐之弊,則自陵所,一一捉送於該府,該營各別處置之意,覆啓蒙允。前後定式,不啻嚴明,而到今漢城府,因北道監役官之牒報,至於草記,佛光里、龜山里、葛古介等處,加火巢內山直及軍門松牌,一體巡禁云,此則蓋是嚴松禁之意也。卽今陵寢近處松木之茂密,大勝於曾前山直等作契房濫斫之日。而莫重入啓定式之事,以監役官之勒以加火巢爲言,猝然革罷,以中禁吏山直輩剝民之計,已涉不當。今若革罷定界,則疲殘陵卒,難保性命於山直輩,故太半逃散,陵內守護等事,無以成樣,自本曹,斯速入啓變通,以爲陵軍保存之地云。蓋此事,曾自備局,旣已定奪禁斷。自延曙川以北爲限,山直別牌出去者,本陵捉送該府及軍門,治罪禁戢事,捧甘,各衙門則到今京兆,欲改已定之限,致有陵軍呼冤之弊,事甚未便。自今以後,一依備局定限,更勿出送山直別牌於定限外事,分付京兆及軍門,以爲陵軍保存之地,何如?傳曰,允。
○又以禮曹言啓曰,卽接宣陵參奉所報,則本陵守護軍凋弊之狀,已悉於前後報辭中,今不必縷縷。而大槪本陵,元無位田,陵內諸般雜役,不勝支堪。丁亥年陵卒輩,駕前上言,自本曹,望納空閑之地折受之意,覆啓蒙允之後,至于今不得量外加耕之地。故上年閏七月,忠淸道舒川地,有舊宮出稅田畓,陵卒等聚價買得後,免稅受食之意,論報本曹。自本曹,覆啓允下後,分付戶曹,則多般推托,終不折給,此田畓雖是戶曹稅入之地,旣有折受陵軍之命,則戶曹之堅執不許,未知何意。而且見戶曹關文中,雖有啓下,未及劃給,又不入於定奪之中云。本陵位田啓下折受,在於上年閏七月,戶曹新頒事目,在於同年十二月,則不可以此,防塞其未定奪前,自朝家,劃給陵卒之田畓矣。凋殘陵卒,買得折受之田畓,不可以戶曹之防塞,仍作等棄之物。自本曹,斯速入啓折給,以爲陵軍等依賴之地云。本陵元無位田,故軍卒輩鳩聚財物,買得田畓,仍爲免稅事,自本曹覆啓折受,則戶曹之諉以新頒定奪,不爲出給,未知其得當。依前啓下,舒川地本陵買得位田,限八十結,卽爲定給事,分付該曹,何如?傳曰,令廟堂稟處。
○又以宗簿寺官員,以提調意啓曰,觀此江華留守朴師洙狀啓,則鼎足山城璿源閣修改事。臣馳詣山城,與宗簿寺郞廳,本月二十二日,眼同移安御牒、《璿源錄》於翠香堂後,卽爲始役。而役處,極其浩大,多費時日,還安擇日,則在於來月初六日、初十日。其前萬無完畢還安之勢,而取考前例,則本寺郞廳下來移安後,卽爲上來,役事則本府經歷與監董畢役後,自本府,啓聞還安擇日,啓下,郞廳又爲下來還安矣。待本府狀啓,還安日字,更爲推擇,郞廳則姑爲上去事,令宗簿寺稟處事,命下矣。取考謄錄,則丁亥年分璿源閣改建時,本寺郞廳,移安後還爲上來,完役後下去還安矣。今此役事浩大,則還安遲速,不可預料,本寺官吏之久滯,亦不無廚傳之弊,郞廳今姑上來,趁完役更爲下去還安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纂修廳郞廳,以堂上意啓曰,本廳郞廳尹志遠,以臺諫未署經,久未行公。當此印役方張之日,不可等待其出仕,今姑改差,其代以禮曹佐郞李時熙差下。郞廳南泰溫遞差,代以前主簿吳彦胄差下,而彦胄,時無職名,令該曹口傳付軍職,使之察任,何如?傳曰,允。
○兵曹口傳政事,司果吳彦胄單付。
○以刑曹參議李瑜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推考傳旨捧入。
○趙顯命啓曰,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除朝辭下往事,纔已下諭。而給馬事,本道監司處,亦爲下諭,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御營廳言啓曰,本廳屬海西七番別馬隊五十名,標下軍一名,已爲逢點整齊矣。來四月初一日,與北二營入直六番別馬隊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御營廳言啓曰,今此下番別馬隊別破陣及去二月朔退試別破陣試才賞格,從分數多寡,以本廳所儲木綿分給後,別單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五番左部右司屬忠淸道五哨軍兵逢點實數六百五十二名,十二番海西別驍衛五十名,步軍標下一名,已爲點閱整齊。來四月初一日,與內外各處入直馬步軍兵,依例替代後,舊軍放送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禁衛營言啓曰,來六七月當京畿軍兵,當爲連續上番。而係是農月,故依事目,六番中部前司屬五哨,則六月一朔立番,中部左司屬五哨,則七月一朔立番,而當其番次,每於前月二十五日,京中逢點。十四番、十五番海西別驍衛,一體調送,逐朔立番之意,兩道監兵使處,預爲知委,何如?傳曰,允。
○又以摠戎廳言啓曰,本廳哨官趙德中,啓下已久,稱有身病,不卽現身,嚴加催促,非至一再,而期被罪罰,終無來現之擧。自朝家別薦勸武之意,果安在哉?此而置之,無以懲他,哨官趙德中,令攸司囚禁科罪,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嶺南督運御史閔亨洙,除朝辭下往事,自政院,昨已下諭矣。下往後擧行等事,自本司,今方行關分付,而不可無印信馬牌。令政院,齎送軍官一員,亦令自望帶去之意,分付,何如?傳曰,允。
○又以兵曹言啓曰,卽接北所衛將牒報,則所屬武德門西邊近處宮墻二間許,今日因雨頹圮云。令柴門監爲先把子圍排,卽速修築,而西營入直砲手十五名除出,限修築間守直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校理金尙星上疏,傳于趙顯命bb曰b還出給。
○趙顯命,以弘門館言啓曰,新除授修撰尹光益,時在京畿廣州地,經筵入番事緊,請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副校理金尙星陳疏,旣有還給之命,副修撰任珽,疏批已下,竝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掌令申兼濟啓曰,請減死極邊安置罪人金重器,拿鞫得情,以正邦刑。請逆招見告諸人中,明白被誣者外,竝命拿鞫嚴覈。請還收罪人李燾參酌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尹邃減死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還收罪人南泰績島配之命,仍令鞫廳,嚴鞫得情。請尙億、尙稷等,更令鞫廳,拿鞫嚴刑,期於得情。請坦孥籍事,依王府草記,卽令擧行。請逆魁維賢,亟施破家瀦澤之律,以伸王法,以快群情。請眞儒等三賊,嚴鞫得情,夬正王法。請明彦,更令鞫廳,拿鞫嚴刑,夬正王法。請充軍罪人思孝,拿鞫嚴刑,以正王法。請徵夏,設鞫嚴刑,取招正法。請極邊定配罪人順惠,亟令鞫廳拿鞫,嚴刑得情,快正王法。請還收罪人業德減死絶島定配之命,仍令鞫廳,嚴刑得情,快正王法。{{*|措辭竝見上}}洪致祥之罪,固在罔赦,先朝判付,至爲嚴截。辛巳追奪之後,屢經大霈,而終不擧論,益可見先朝處分之嚴也。今聖上終始留難於復爵者,實有光於善繼之孝,而迺者調用其孫之命,出於意外,臣竊不勝訝惑之至。夫致祥之罪犯,何等關係,而乃至於調用其孫,則其於遵守先朝處分之意,不幾於自歸漸弛耶?臣非不知聖意,實出於追感寧陵之孝思,而公議難咈。請還收洪致祥孫調用之命。持平李龜休,以臣新入言地,未諳臺體,玆發洪致祥孫調用還收之啓,而乃在連啓之後,則自不免爲一日再啓之歸,其虧損臺體大矣。引嫌而退,爭執固好,再啓非例,規以臺體,勢難仍在。請持平李龜休遞差。答曰,不允。處置事依啓。
○右副承旨鄭來周上疏。伏以臣至愚極陋,最居人下,重以衰謝之年,脆弱之質,久抱奇疾,關格眩暈之症,轉輾沈痼,形貌凋落,神精昏憒,雖閑司漫局,固無陳力之望。而惟是雨露餘澤,無物不潤。如臣湔劣,亦得玷邇列而近耿光。區區之悃,不計才具之至薄,疾病之難强,欲自效於筯力奔走,黽勉蹲冒,奄有日月,榮寵踰分,悚惕冞切。臣之父母墳山,在於鐵原地,而雨水所傷,莎土圮壞。方欲請由往掃,仍卽修治,而臣旣縻職名,連値動駕。又當千萬古所無至凶至妖之鞫獄,悲慟塡臆,有手刃臠食之心,此際尤不敢言私。迺者伏蒙恩暇,轉尋楸路,暑月水潦之前,完役有期,幽明至感,隕結難報。仍伏念今臣所往之地,道里稍夐,修改之役,亦頗浩大,還朝遲速,有不可期。伏乞亟遞臣職,以便公私云云。{{*|踏啓字}}
○副修撰任珽上疏。伏以臣猥以凡陋,叨侍經幄,空疎顓蒙之實,聖明或已下燭,而處地疎逖。凡朝著間黨同伐異,固無所預知,受性蹇拙,於一切言議是非之際,尤不干涉。平日父子兄弟,素所矢心者,惟以有懷必陳交勉,而推助黨伐爲戒矣。前冬筵中,適見館僚,無端爲身負重犯者,費辭營救,必得輕減而後已。臣私心駭歎,而倉卒囁嚅,未及爭論,退而質責,卽示駁劾之意,仍以草草數語,仰請成命之繳還矣。聖批誨責備至,繼伏見下政院備忘,辭旨截嚴,臣於是,惶隕悸慄,直欲鑽地而入也。臣爲臣無狀,言不見孚,反以平素自戒者,見疑於君父之前,撫躬自悼,忽若無生。自是以來,杜門跧伏,分作淸朝棄物矣。頃差問郞,獲陪帳殿,夜深之後,除命遽及,逃遁不得,黽勉祗謝,而踪地臲卼,不敢晏然直宿。塡空省記,自速置對,卽蒙譴罷,微分粗安。不意恩敍旋降,新命荐辱,含恩怵分,固當趨承之不暇,而區區私義,終有所不可冒進者。向者尹心衡之疏,極口肆詆悖,甚無餘地,在臣恥辱,固莫大焉。而然其爲父兄逞憾者,言不擇發,亦無足責。獨怪夫館僚對辨之章,不思自反,惟以窘遁之辭,艱難說去,而怒臣之異議,所以譏切之者,不一而足。至如不知法之爲何物,急於搆臣等說,誠不滿一笑也。夫法者,所以懲有罪也。流放竄配,無往而非是法也。則豈必誅殛之典,而後方可謂之法乎?今館僚,於負罪屛裔之人,獨爲洗脫,輕請寬貰,非壞法而何?臣之所論,不過就事可否公言得失而已。何苦於僚席之間,白地相搆,故事厮炒也?此則恐館僚迫辱詆臣,求說不得,遽加之以不韙之目,此等之習,臣竊爲館僚羞之也。今於事往之後,雖不足呶呶較絜,而若臣情勢之危蹙,固自如也。豈敢徒恃寵靈,以壞一身之廉隅,以益縉紳之羞恥也哉?恩召之下,不敢坐違,隨詣禁扄之外,瀝陳危悃。伏乞特賜諒察,亟削臣職,重勘臣罪,以快人心,以安私分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刑曹參議李瑜上疏。伏以臣自前冬罷去以來,危衷一倍震惕,方朝夕俟刑章之加。乃者恩敍忽下,除命繼臨,臣實惝怳感惕,不省所處,第今所叨之地,自有當去之義。本曹參判臣鄭錫五,卽臣姑母之子,而在臣爲兄也。此在法例,臣當避去,召牌之下,未免違傲,而只推之命,遽出意外,初旣變通差除矣。豈可一日虛帶乎?伏乞罷臣新授之職云云。{{*|踏啓字}}
○副校理金尙星上疏。伏以臣積遭口語,動罹跋躓,杜門訟愆,甘作淸朝之一廢物。而獨蒙仁天曲庇,渥海廣涵,迺於糞圬而雕朽之者,不翅造化之護微物。人臣受恩如此,死亦何憾?區區寸丹,已與此身相誓。致使今日糜粉,亦所不辭,而至若三司言議之地,唯有死耳。噫,臣於是非長短,一切都付於無辨。雖詆毁四至,辭說百紛,而耳若不能聞,口若不能言者,誠以處謗之道,惟在自靖。然前後人言,業已聖鑑之所俯燭,豈有如臣所遭而可以供仕者乎?臣之至今愧悔者,使臣而閉口塞兌,則可以免誣訐虛謊之目,使臣而息影斂跡,則可以免沮遏割新之譏。而涉世未深,持身不慧,橫觸疑網,自墮黨臼。雖不能高飛遠逃,永辭明時,而尙有何心,復萌當世之志,以至貽憂世道重傷我殿下平明之治哉?然則今臣之自畫邇列者,非臣所自畫,卽其勢有以畫之,而特緣名在朝籍,姑未刊汰,徒辱銓注,屢玷聖簡。臣雖無恥,尙有一端廉愧。則夫以臲卼之蹤,復入狼狽之地者,苟非病風喪心之人,寧爲是理?且臣晩伏聞日昨憲議之反詆臣者,極意醜詈。至以阿好時宰,卑諂不足責爲言。甚矣,臣之處下流也。一何衆汚之俱萃歟?臣本無好,未知何者爲阿,臣本無諂,未知何者爲卑。而似此題目,決非士夫之所可得者,其貽辱冠紳,有非細故。豈可以語近譫囈,殆無倫理而一味晏然哉?夫一于羹,猶且知毖,而自臣之妄涉世路,今不趐三折肱矣。寸心已灰,百念都寒。雖其慈係君親,未敢自屛田野,而中外徊徨,有若窮者之無歸。此豈臣所樂而然哉?畢竟蔑臣分壞國體之罪,臣固甘心,而遭罹不幸,有負初志,中夜靜思,臣亦自悼而已。顧臣去就一節,今無可論,同朝之間,亦皆云然。而僚臣筵白,殆近文具,聖敎特推,只增惶蹙,玆敢隨牌詣闕,露章陳懇。伏乞聖慈,曲垂矜憐,亟命削臣仕籍,勿復檢擬,則區區殞結之報,亦必有日矣云云。還出給。
○庚戌三月二十六日巳時,上御興政堂。北路監賑御史、慶尙左兵使留待引見入侍時,右承旨申致雲,御史李宗城,左兵使具聖益,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進伏。上曰,承旨進來,兵使亦先爲進來。致雲、聖益進伏。上曰,雖未赴任,有所懷則陳達,可也。聖益曰,臣時未赴任,故無可達之事,而臣以待罪黃海水使時事,敢此仰達。以再昨年變亂時事觀之,軍政之疎虞莫甚。而至於束伍軍,則名存實無,無一可恃,而別武士則元數雖少,皆是精抄之丁壯,故足爲他日可用之兵。而朝家春秋都試之外,無操鍊之事,故不知進退坐作之節。脫有緩急,以不鍊之卒,其何以禦敵乎?臣常自慨然。雖無朝令,而都試之後,數次習操,則能成貌樣矣。旣無朝家分付,若或中輟,則前功可惜。臣意則每於都試罷後,仍行習操事,自朝家,定式分付,則恐似得宜,故惶恐敢達矣。上曰,所達之言似好。令廟堂稟處。聖益曰,各道有別武士處,一體習操之意,分付,未知何如。上曰,依爲之。{{*|出擧條}}致雲宣諭畢。上曰,兵使出去,御史進來,仍賜弓矢等物于聖益。聖益拜受而出,宗城進伏。上曰,北路事,誠爲可憫。故前後屢有下敎,而以今番言之,嶺穀尙不入去,故已下送督運御史矣。他事不待申飭,必善爲之,而有可達之事乎?宗城曰,昨日筵中別遣之議,略略得聞,其前亦聞廟堂間有此議。而監賑之規,不過量其緩急,以爲賑施之策,而其間監司遞易,道內之穀,不知已賑幾郡矣。上曰,尹陽來去時面達,仍兼御史之意矣,其後無文移之事耶?宗城曰,無之矣。三南設賑之規,例於四月畢賑,以常規言之,卽今只餘二朔,監司必量穀計民,已有一副當成算。臣雖下去,無別般移易變通之事,不過照檢出入、抄擇精粗之外,無他道矣。上曰,最可憫者,今雖賑活,旣無可耕之土,將來何以料生耶?宗城曰,臣旣目覩咸興、北靑,大野彼災,大石磊落相望,數十年內,萬無開墾之望。諸臣皆陳都連浦許民之議。非但一朝盡墾未安,亦何能詳量失土之民,畫野分給乎?上曰,頃者平監陳達時,予以爲雖出龍馬,爲民則何惜爲敎,而所重在焉。故太僕之持難,亦以此也。然今雖賑救,而將來無農作之地,則雖渴一國之力,不可以濟活。渠輩亦知中間間斷,故無以聊生,有此作黨爲盜之事。渠輩雖非,責在君上,故昨日以反求之意,有所下敎矣。御史監賑,不過規例。若許都連浦,則大有聳動之道,牧馬旣已移送他處,予欲夬許矣。七邑之民起墾,則其蒙惠當幾何?種糧亦何以辦給,而能有實惠,無游衣游食輩廣占之患耶?宗城曰,都連浦在咸興、定平之間。咸、定之民,當起墾其相當與否,不能的知,而此是北民之所大欲者。特下絲綸,以示軫念之意,而許其起耕,則必有實惠矣。若其土豪冒占之弊,則惟在任使之人,臣當申飭監司,守令亦皆申飭,姑勿布許耕之號,爲先抄擇其中永無田形者,以其多少,量宜劃給,則豈有中間生奸之弊乎?種子則都連浦雖大,不過千餘石落只,北道麥糶素多,麥千餘石、耳麥千石,何難辦出乎?上口呼傳敎,使承旨書之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可寧也。雖有金城湯池,苟無民而奚爲?況北道以興王之地,卽古豐沛也。自列聖朝眷顧者,出尋常萬萬,而逮予嗣服,涼德而未能感格天心,誠淺而未能孚感小民,水旱之災,顚連之慘,無歲息焉。而頃者水災,亘古所無,特遣御史,慰諭安集。分付嶺南,運穀賑飢,船運多値不順,裝載亦或過時,近觀嶺東、關西方伯之狀啓,飢民或流散他境,或嘯聚爲盜云。此皆由於予之未能如傷及時救民之致,玉食奚寧?卽遣前日安集御史與道臣,眼同監賑,別遣督運御史於嶺南,使之催促裝發,而觀前後狀啓,聞御史陳達其被災尤酷之處,雖期十年,難以復墾云。誠若是,雖今日賑濟,無土無田之民,將何以料生於後?目今北民之流散爲盜,想必由於此也。博施濟衆,堯、舜其病諸。七邑被災之民,雖不能一一給土,旣知其由,豈忍坐視其流散?都連浦之前後太僕之固執,朝家之屢復,蓋由於所重在焉故。而今日生靈,乃祖宗朝赤子,徒重一牧場,不活我祖宗赤子乎?至於龍駒一節,大不然矣。設令今日有大宛之種,千里之駒,其無民而將焉用哉?面諭御史,特爲許耕被災之民,而其他申飭之事,御史旣承下敎矣。咨道臣,體予今日國之所重以民爲先之意,他餘被災之民,與御史,盡心講究,使哀我亦子,小安本土。承旨書畢。上曰,防奸僞給種糧等事,御史量宜爲之,可也。宗城曰,此傳敎,以有旨書出,臣行齎往乎?上曰,依爲之。宗城曰,臣見叔父江原監司私書及備局報狀,則淮陽、金城等地,有嘯聚之徒,至於放砲,自言北道流民云。臣意則非流民,乃店民也。谷山、遂安、安邊、德源、文川、高原等地,有銀店。所謂銀穴,非人可入之地,擧火而入,有則採銀爲生,無則相聚爲盜。頃者聞打別將殺衙前之事,其時雖不得追蹤,而聞挾大嶺左右而入去云矣。今此流民,身着完衣,面無飢色云,必是店民也。而果若是流民,則此非勦討之事也。先布德意,以爲懷來之地,似宜矣。上曰,其言是矣。宗城曰,俄已仰達,而臣旣受命下去。凡事,酌量事勢,可以爲之,而前頭事,雖不可臆料,然若嶺穀不來,還上已盡。則其間無以措手,前雖以萬石賑活,數日間斷,則前功將歸虛矣。臣雖不肖無狀,病國害民之事,必不爲之。凡係賑政濟民之策,一切以便宜從事,何如?設有推移變通之事,遠外狀請,有難等待,故敢此仰達。上曰,告達之言是,依此爲之。{{*|出榻前下敎擧條}}宗城曰,臣昨見朝紙,適有淺見,雖已後時,而關臣奉使事,故敢達。災邑監賑,卽是例也。而至於別送督運御史,則無乃張大乎?朝議以爲臣下往北路然後,有所施爲。而臣則以爲往北道無益,朝家欲送臣,則當往嶺南,督運以去云矣。大抵督運者,非有軍興大事,無此名,爲五邑之賑,一路送安集御史,一路送督運御史,廟堂事,豈不張皇乎?此關國家大體,故敢此仰達。上曰,廟堂事例,如此矣。予心亦以爲張皇,似近顚倒,而古亦有刻印銷印之事,御史仍往嶺南,可也。宗城曰,臣之所達,非欲變通,大體然故也。上曰,銷刻之嫌少,而爲五邑送二御史,損國體大矣。再昨年,以都巡撫爲名,不以勦討史爲號者,亦見小事,不可張大之意也。勿出督運使,御史仍往,可也。致雲曰,備局諸宰,旣已稟定。承旨御史,豈可獨入變通乎?更詢于大臣及備局諸宰而處之,似好矣。宗城曰,承旨所達是矣。上曰,雖無督運使,嶺穀猶可入去耶?宗城曰,此則督運然後,可以趁速入去矣。朴文秀以不善奉行,旣已罷職,使御史督運事則好矣。而都連浦事,旣使臣句管,往來之際,必有愆期之慮矣。上曰,御史仍往督運則好矣。而都連浦事,果如是甚急,予當思量,或以判付下敎,今日姑留待,若無更爲下敎事,明日發去,可也。宗城退出。上曰,承旨進來,致雲進伏。上曰,昌慶宮修理事,昨已稟定。漢城府、工曹,當爲擧行,而役處,以坊內軍役使,不無民弊,小小處則用坊軍,大段處則以募軍爲之事,分付兵曹。{{*|榻前下敎}}諸臣以次退出。
==3月27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病}}。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病}}。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雨後風色不佳,伏未審夜來,聖體若何?湯劑進御,而咳嗽之候,其有益減之勢乎?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湯藥進御,咳嗽之候,往來未已,嬪宮氣候一樣矣。今後只議藥日問安。
○以副校理金尙星,副修撰任珽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應福曰,禁推傳旨捧入。
○金應福啓曰,刑曹參議李瑜,旣已遞差,其代卽爲口傳差出,仍卽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吏曹口傳政事,以金始㷜爲刑曹參議。
○以纂修廳堂上李德壽,郞廳鄭羽良,有稟定事,來詣請對,傳于朴乃貞曰,引見。
○金應福啓曰,刑曹參議金始㷜承牌肅謝,而判書申思喆,以服制,不爲行公,亦爲牌招,使之趁卽開坐,何如?傳曰,允。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北評事權一衡呈狀內,在北時,猝聞母病添重之奇,蒼黃上來矣。昨夜,兵曹謄示擧條,以犯越人査治事,有明日內下去之命,而老母今年,恰滿七十,旣在應遞之科。且老母宿病之中,仍成浮脹,卽今病狀,萬分危劇,決無離捨赴任之勢云。權一衡親年旣滿七十,在法當遞,母病又如是危重,則査事雖急,數千里之程,有難强令還赴。北評事權一衡,今姑許遞,其代,令該曹口傳差出,數日內催促發送。此事旣是再昨筵中下敎,至有明日內發送之命,則所當卽出擧條,而昨昏始爲啓下,事極稽緩,當該注書推考警責,何如?傳曰,依啓,當該承旨,一體推考。
○兵曹口傳政事,以李潝爲北評事。
○趙顯命啓曰,卽因備邊司草記,督運御史閔亨洙印信馬牌,令本院齎送事,允下矣。院吏一人明日給馬下送,而印信馬牌祗受事御史處,下諭,何如?傳曰,允。
○備忘記。傳于金應福曰,長番內官安厚徵,當爲莫重公事誤踏啓字,極爲非矣。推考。
○右承旨申致雲上疏。伏以國家遭此罔測之妖變,至於移蹕離宮,仰惟至痛疚中,聖候欠和,火嗽諸症,源委不輕,內院議藥,鎭日起居。此時,臣子莫不恪守官次,蚤夜瞻候凜凜然,私憂過慮,誠無所至。況在近密之地者,豈敢有圖便之計?而日昨臣母素患,胸痛猝發甚危,不忍離捨。遽煩牌召,非不欲陳章請急,而卽今瀆擾,實涉惶恐,且因病勢晩後,稍間黽勉,承命矣。今曉臣母病狀,更爲添劇,若將隕絶,遑遑扶將,方寸如墜。念臣不孝,致養昧方,窮閻寒廚,百事艱草,獨使臣母,備嘗辛苦,遂成今疾。臣又曉夕奔忙,省親甚疎,一日二日,症形沈劇。常時旨甘,不能適口,病後藥餌,又無以盡心。念之及此,寧欲無生?强引朝衣,有淚盈襟,明發不寐,冒控血籲。伏乞天地父母,諒臣悶迫煎泣之狀,特賜鐫遞,俾得安意救護,以伸人子至情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救護焉。
○戶曹判書徐命均上疏。伏以臣賦性儱侗,見事遲鈍,猥叨重任,觸處生疣,宜在澄汰之科者久矣。日昨特敎荐降,辭旨甚嚴,臣之昏謬之罪,於是乎益無所逃,而聖度海涵,威罰不加。適會鞫囚事急,不敢陳章請譴,泯默以汔于今。惶蹙之情,一刻靡安,論以邦憲,決不容寬貸也。念臣平生無尺寸長,徒蒙鴻造,驟玷崇秩,器盈則溢,乃理之常。雖無疾病,勢固顚仆,而況素抱重痾,未老先衰,待罪本職,不過六七箇月,些少精力,已盡消耗,重以百病交侵,無日不痛。終未得數旬由暇,調治失時,轉輾層加,見今委頓床席,全廢飮啖,源委之痼,形神日變,獄囚議讞,未免淹滯,財賦重務,無以管攝。臣旣受國厚恩,致身至此,死無足惜,而獨不念國事之僨誤乎?玆敢疾聲哀籲。伏乞亟將臣本兼諸任,一倂鐫削,俾便調息。且伏聞以罪人道昌徑斃事,有羅卒等究覈之命,咫尺殿庭,符同行賂,致令罪人,徑先自斃,則其間情節,萬萬叵測。職在金吾者,烏得免不能檢飭之罪乎?蓋其事狀,極涉可疑,而旣未執跡,頃且不敢發矣。今旣行査,則不可不詳加鉤問,而竊恐其肯綮,在於覆檢道昌之屍體,驗其行藥虛實。雖或埋置,曾有發葬按檢之例,乞令攸司,卽速擧行焉。仍治臣前後罪狀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末事,依施。此事於卿,有何不安之端?卿其勿辭行公。
○吏曹判書趙文命上疏。伏以臣於日昨之政,長陵參奉,以李命鎭首擬,中部參奉,以尹鼎采首擬蒙點矣。今聞命鎭身故,已月餘,鼎采遭喪,亦已數月云。筮仕初選,何等重大,愼擇之敎,非不仰體,而臣聞見短而昏謬甚,前後犯此等不審之罪,不啻累矣。理難每希寬假晏然於職次,不勝悚縮俟罪之至。仍念臣不肖,冒居此任,大政已再過矣,醜拙已百出矣。當遞之義,不惟臣之自畫已牢,公議亦莫不言。而適緣連値動駕,繼有親鞫,旣入旋出,以至于今。若其必遞乃已之意,憧憧耿耿,何嘗一日忘于懷也?作此撕捱於此時,非不知惶悚,而天官之長,固非如臣所可久冒,中間就仕,亦非仍據之計,敢伸前懇。伏乞亟命鐫免臣銓長之任,俾幸公私云云。答曰,省疏具悉。一時錯誤,其何所傷?卿其勿辭,安意行公。
○禮曹判書沈宅賢上疏。伏以臣自蒙恩暇,歸守病母,今已二十餘日。方寸煎熬,萬念都灰,國自妖惡之變,大小臣僚,莫不驚遑奔走。而獨此淹滯,趨朝無路,陳章請譴,亦未暇及,日夕悚惶,只自悼歎。晩伏聞以在外諸臣之不卽上來,聖敎截嚴,至下特推之命。臣於是,一倍震惶,益無所措。噫嘻,痛哉。天下之事變,雖曰無窮,豈意肘掖之內,有此千古所未有之凶變也?臣得見賊招之出於邸報者,窮凶憯毒,有不忍竟看,驚隕痛刻,心骨俱沸。伏惟聖情,悲憤慟傷,尤何以爲懷?仰念宸極,中夜涕泣。豈不欲卽日趨造,以效奔問之忱?而臣之病母,自本月初四日,忽於夜中,喘氣上塞,語言不通,痰響如鉅,頃刻難保,急灌藥物,僅得降氣。而自是以後,下泄無算,氣息奄奄,每當夜半,氣窒之症,如期而發,擧家遑遑,煎泣度日。情理到此,實無一刻離捨之勢,淹至于今。況伏聞各殿移御,已過於日昨,不得陪從起居之班,情禮虧缺矣。席藁私次,惟俟鈇鉞之誅而已。念臣進退,亦不當自由,去留淹速,只在母病之加減,而邇來五六月之內,長事瀆擾,雖緣私情之不獲已,臣之惶悶,何刻自安乎?行具已備,家屬先運,而床笫懍懍之喘,乍欲扶起,昏窒輒發,跬步之間,無計運動。臣以是日夜憂迫,莫知所以爲計也。今臣造朝不可以時月爲期,而本職事務,一向曠廢,經筵緊任,長作虛窠,臣心悚蹙,固不可言,其在國體,亦何可不卽變通,一任其虛帶也?玆敢疾聲哀籲,伏乞聖慈,亟命遞改,仍治臣罪云云。答曰,省疏具悉。卿其勿辭,俟少間而將來焉。
○庚戌三月二十七日未時,上御興政堂。纂修廳堂郞請對引見入侍時,左承旨朴乃貞,纂修廳堂上李德壽,郞廳鄭羽良,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甲,記事官李重震,以次入侍。德壽進伏曰,頃者《寶鑑》中,有付籤以下處,卽當陳稟,而國有事故,未及請對,卽今已印三卷。今將印第四卷,故率郞廳請對矣。景福堂之堂字付籤,而實錄,亦以景福堂書之矣。上曰,予以景福宮知之,故付籤矣。堂字果是則置之。德壽曰,此行有落字耶爲敎。而臣更看之,無落字,考見實錄,而亦不知何處無文理,不知聖意所指也。上曰,十四月之下,似有闕字,故付籤矣。而實錄無闕字,則豈可添入乎?羽良曰,然則置之乎?上曰,置之。德壽曰,此處謄其時禮曹文書,故書以廢妃,似爲未安。臣意則拔此二字,直書以移處別宮時云云則,似好矣。上曰,若以一妃字爲未安,則依常稱,書以王妃,何如?德壽曰,然則勝於一妃字,而自私第移處別宮云,則尤爲分明矣。此下有悔心殊切四字,柳儼則以爲若存此一句,則眞若有所失云,而上敎中字句不可拔去。且臣意則此是甲戌復位之張本,而史臣書之,流傳後世,似不當沒之,臣等不敢任意爲之,玆敢仰達。自上裁度下敎,何如?上曰,我國人,本飾小節矣。德壽曰,尊號旣上光倫二字,且存上沒下,殊非益彰聖德之道,未知何如。上曰,其卷上之,承旨上之。上曰,拔此四字,則無正壼位之本意,若欲拔之,則當自上至下而盡拔矣。德壽曰,然。故臣意則與柳儼之意有異矣。上曰,復位時備忘無之耶?羽良曰,此是復位時備忘也。上曰,其卷更上之,承旨上之。上曰,無直命復位之備忘耶?德壽曰,若有之,則豈敢不錄乎?上曰,此是復位之張本,則存之無妨,以此印出,可也。德壽曰,崇禎二字,雖使淸國見之無益,以顯廟卽位之幾年改之,何如?上曰,請諡之狀,亦用淸國年號,則以崇禎書之無益,依所達,以顯廟卽位之幾年書之,可也。德壽曰,《宣廟寶鑑》五卷,亦有印出之命,而誤字及落字甚多。如儒賢疏箚,以其文集所載,可以改之,而至於事實則無考準處。今此《寶鑑》,以實錄考準,而《宣廟實錄》,旣已秘藏,無所取考,其將何以爲之耶?上曰,誤處若是,明知其訛誤者則改之。上敎中有可疑處,則依列聖御製例,紙頭以某字恐是某字書之則好矣。德壽曰,聞藝文館書吏之言,則有釐正實錄一件,在藝文館。雖不可取去較準,待翰林出後,《寶鑑》中誤字,使之考出,何如?此不過釐正光海時是非錯亂者而已。則與全部有異,固不可一一考準,而亦不無參證之道矣。如超字,以起字誤印之類,改之不難,而間多茫然不可知者,故如是仰達矣。上曰,使別兼春秋,詳考書出,而易知者改之,上敎之難改者,依下敎書紙頭,可也。德壽曰,小臣,以重聽之故,艱於承聽,天語不得頻數,入侍官雖至下大夫之列,而蹤跡則與疎遠之臣無異,職掌之外,宜不敢煩達他語。而近見藥院之批,有至痛熏心火升咳嗽深夜開戶火降始就寢等敎。大小臣庶,莫不憂憫。況臣區區憂慮之忱,安能自已乎?願因入侍之時,粗效一言而退。宋時有晁迥者,諡爲文元公。其名雖見於《續綱目》,而不載於《名臣錄》,聖明或未省記矣。其人一生以攝心爲事,年踰九十,無病而卒。其言曰,心要置在空中,不令着一物庶運用得轉。此言驟見之,則若無甚異,而其實精妙無比。蓋心之爲物,比如彈丸。置彈丸於盤中,則其轉動極圓活,若使盤中,有凹陷處而丸入其中,則拘礙一方,便不能圓活自在矣。心亦如此。其體何等圓明,而見美色則便爲美色所拘結,見美食則便爲美食所拘結,不獨食色爲然。忿怒太過則爲忿怒所拘結,悲哀太過則爲悲哀所拘結。七情所牽,無不皆然。於是心之體,失其流動自在。晁迥之言,頗有得於伯程子定性書。此不但却病而增壽,學問之功,亦無以過此矣。夫病之爲字,疒下有丙。丙,火也。言百病,皆由於火也。醫家以五行,分配五臟,而火則配於心,心能圓活而無所拘結,則火降而氣血調。迥之致壽,不亦宜乎?養心之說,聖賢之書,亦多有之。而鄒書中告子一篇尤切。其篇首與告子論性處,却不必深理會,惟牛山木以下連四五章,最有益於治心。苟能口誦其言,心惟其義,有以體認焉。則培養之功,當如膏澤之浸灌,而晁迥之言,爲有所本矣。以近日朝臣言之,奉朝賀崔奎瑞,少多病,怔忡吐血等症,俱係危惡。奎瑞雖留意治心之功,使其心不與外物交搆,而喜怒哀樂,不能汨其眞,故平生無火升頭疼之病。雖其工力之深,不及晁迥,而今年踰八十,而精神不減於少時,此豈非近驗乎?臣極知惶恐,而請復以臣所身經者陳之。臣於少時,偶得唐世方外士所著書見之。其論治病有曰,注心兩足,火降而病除。臣年二十七,遭父喪,哀疚成疾,每氣升則面額烘熱如火,服藥亦不見效,臣試依其方爲之。則心,一也,而足爲二。以一心不能分屬於兩足,於是注心一足,亦茫蕩不能湊泊,遂使人按左足,則以人之摩軋或爬剔也。故心始注焉,良久移之右足,如是數日,大見其效。每火升之時,輒行此法,移時以手自捫面額,則其冷如水,蓋以火盡降故也。此則行之不多日而可見其效。此與晁迥言有異,專涉方術,而以臣所親自經驗,故復此尾陳。儻於燕處之時,或能垂試,則其降火之功,當有倍於服藥矣。敢冒猥越而陳之。上曰,勉戒之言,約盡而眷眷,當留念焉。羽良曰,李德壽所達之言,甚有味矣。上曰,其足二心一之言,苟非身親經驗,則必不能說得,如是襯着,可謂知心上工夫矣。大司成年紀幾何耶?羽良曰,今年五十八矣。上曰,昌德宮洗滌之役,令工曹、漢城府,眼同中官,自昨日爲始事,頃日次對大臣,旣已稟定。故自內分付中官以送,而該曹則尙無擧行之事。設欲擇日而爲之,何不更稟而若是稽緩耶?此必是不卽分付之致,伊日入侍承旨推考。卽速擧行之意,更爲分付該曹,可也。{{*|出擧條}}諸臣以次退出。
==3月28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病}}。左承旨朴乃貞{{*|坐直}}。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坐}}。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下直,槐山郡守趙尙綱。
○金應福啓曰,明日國忌齋戒,明明日正日,此兩日,視事頉稟。傳曰,知道
○又啓曰,大司憲李眞望,執義南一明,掌令權贄,持平鄭亨復在外,掌令申兼濟陳疏,持平一員未差。今日以監察茶時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工曹、漢城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之處,昨日臣等,依傳敎,與戶曹堂上及次知兩中官,眼同奉審,則修改之役,不但階上階下內外庭除掘土塡土而已,房堗、廳壁,皆將毁改。壬午年修理時,有擇日擧行之例,今亦令該曹,斯速推擇始役,取土吉方,亦問地師擇定,而役處極其浩多,有難容易訖功。只以坊軍專當使役,則不無民弊,當參酌調用,而必得募軍然後,可責實功。令兵戶曹,依他例磨鍊料布,以爲募軍赴役之地,而衛將所元軍五十名,限畢役間,仍爲使役,何如?傳曰,依啓。昨於昌德宮寶慶堂,亦有所得者,當一體洗滌,卽三處矣。多定募軍,卽爲蕩滌,其勿依前。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今三月十八日親鞫時,正刑凶女之夫及正刑寡女本生父緣坐與否,有在外大臣儒臣處問議之命矣。發遣府都事二員,分送于畿內及湖西,而都事尹㮷,收議後先爲入來,故收議卽爲修正以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刑曹言啓曰,因判義禁,徐命均上疏,鞫廳徑斃罪人道昌屍體改檢事,命下矣。依前發遣本曹郞廳與當部官,眼同擧行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兵曹言啓曰,今三月二十八日幼學安漢章稱名人,自開陽門入來,差備門外擊錚,極爲駭愕。令攸司囚禁治罪,同門守門將金鳳徽,常時不能禁斷雜人,以致闌入,亦難免其責,推考,何如?傳曰,允。
○以禁府罪人緣坐有尙,在外大臣儒臣處收議單子,傳于金應福曰,問于兩處,次對稟處。
○吏曹口傳政事,纂修廳郞廳李時熙、吳彦胄單付。
○右議政李㙫箚子,伏以嶺南一路,事務之叢委,人民之殷盛,甲於諸道。在平日,素號難治,苟非通練之才,莫膺按道之責。況今日異於前時者乎?卽今嶺臬見闕,且當前任道臣釐革鎭靖之餘,尤難其代。顧此乏人之日,苟其人可合於是任,則勿論銓曹佐貳,通融備擬,恐合事宜。在前如此之時,務在得人,公議所屬,則亦有不拘政格,變通同擬之例,伏乞聖明裁處焉。臣於日昨筵席,欲以此仰達矣。適値日晷之漸暮,泯默而退,玆敢具箚陳稟云云。答曰,省箚具悉卿懇。箚辭得宜,依施焉。仍傳曰,遣史官傳諭。
○持平鄭亨復上疏。伏以臣久屛深峽,忽聞妖惡之變,出於宮掖,至有半夜親鞫之擧。臣未卽趨赴京闕,憂悸罔措。及見朝報所出,逆婢承款,凶節狼藉,驚仆隕塞,心神戰掉,屢日未定。嗚呼,我春邸罹千古所無之變,虧萬年方永之命,此則非天短之,惟人賊之,痛矣冤矣。天下寧有是耶?仰惟聖上今日情事,必有倍於喪初。戊申之悲,何可堪也?今日之痛,其可忍歟?伏聞近日聖候,咳嗽有加,寢睡不寧,或有達宵全失之時。摧傷震剝之餘,顧安得不然?思之至此,心焉如灼,其將何辭,仰勉寬譬之道乎?嗚呼,殿下一身,擔負至重,國家孤危之勢,不可不恤焉。反顧東朝憂念之意,亦不可不惕然奉承。今日聖上自勉之道,只合深惟所重,强抑至痛,以護聖躬爲心,然後方可以鎭安人心,鞏固邦命。此實群下之所祈祝,而臣伏覩親製魂宮祭文曰,寬抑方寸,命也長短,至于今日,更抑誠難。殿下旣有得達理觀化之意,歸之於命,而有所寬抑,則今日之事,亦莫非命也。儻殿下勿謂難抑,更加理遣,毋至天和之損傷,則實宗社臣民之幸。臣不勝區區蘄望之悃。嗚呼,戊申之事,尙忍言哉?外而逆亂稱兵,危逼宗國,內而妖婢逞毒,陰害儲宮,國之不遂亡是年,其亦幸矣。雖其門庭之寇,卽就略平,顧此肘腋之賊,終售凶計,同是逆亂,而禍變之慘,惟此可酷。今雖磔其屍而臠其內,顧何及哉?然其按治之道,則不可不窮覈根柢,殄滅無遣,只此一事,庶可少慰於神理。豈可忽哉?臣竊見逆婢承款之招,有曰,所由來業已洞燭。臣未知所由來者何事。而殿下雖已洞燭,群下莫能測知,以此疑轉深,憂慮倍切。殿下何不以所洞燭者,宣示於外,而只捧糢糊之招,不成輸情之案,臣實莫曉其故也。且臣於罪人順惠減死定配之命,竊有所訝惑。夫干連此獄,何等罪惡?雖有影響,依俙之迹,固不可輕易論斷,傅之生意。況聞此婢,東朝旣燭其逆節,殿下又施以刑訊,則其罪犯之彰露難掩,推此可知。而未究覈之前,遽命酌處,終失妖孽之徒,戴頭出獄,從惠免死,獄體大損,輿情滋惑,遠邇傳說,無不爲駭。竊意殿下之所以曲貸順惠者,豈以平日服勤東朝之故,有所顧藉也耶?東朝出付鞫廳之敎,不啻嚴截,則殿下必須窮覈情明正典刑,然後可以仰體東朝之至意,此誠達孝之道也。不此之爲,而必欲曲施恩意,此不但王章之虧壞,亦非所以絶禍根而奉慈旨也。噫,殿下每於治逆之際,不思嚴覈之道,或情有可問,而徑施誅戮,或罪在罔赦,而過加仁恕,忽於大體而區區於小惠。是以凶逆餘孽,太半漏網,馴致變怪層生,國勢日圮凜凜,有朝夕顚隮之憂。而當此罔測之變,猶用寬假之典。如順惠之情犯緊重者,亦且屈法而伸恩。若此不已,日後之慮,有不可勝言。今聞還收之啓,兩司竝發,公議之嚴,亦可見耳。此非上下相持之事,伏願亟允其請焉。噫,此等妖變之作,莫不由於宮禁之不嚴。自古人臣之必以嚴宮禁陳戒者,其慮深矣。試以今番諸賊之招觀之,締結內外,綢繆和應,出入禁門,如履私閾,其縱肆無忌如此,而特殿下未及知耳。奸孽之萌,雖恨未絶於旣往,堤防之道,尤宜致嚴於方來。繼自今,深存懲創之念,益軫肅淸之方,使宮闈禁密之地,絶曲逕私邪之干,則後患可杜,國體自尊,惟聖明留意焉。念臣情勢,自畫於臺地,顧玆見叨之職,是臣屢誤之地,其所難冒之端,前後非一,去就一節,固無可論,而第臣痰眩之疾,已成固疾。暈到床席,萬無進身之望,當此國有變故之日,冥然不動,一向淹滯,論其罪負,不但在於逋命而已,律以常憲,合被重勘。玆敢略具短章,縣道拜呈,仰請嚴誅。伏乞亟命鐫削臣職,仍勘臣罪,以爲人臣慢蹇者之戒云云。答曰,省疏具悉。疏中所陳,可不留意?順惠事,其無可問之端,已諭於帳殿矣。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3月29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陳疏受由}}。左副承旨金始炯{{*|坐直}}。右副承旨未差。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仕}}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貞熹王后忌辰齋戒。
○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嬪宮,藥房口傳問安。答曰,知道。
○藥房啓曰,日氣陰濕,伏未審日間,聖體若何?咳嗽往來之候,漸有差勝之勢乎?湯劑已盡於昨日,今日臣等,率諸御醫入診,詳察聖候,議定繼進之劑宜當。大王大妃殿氣候,何如?王大妃殿氣候,亦何如?嬪宮氣候,益復差安乎?臣等憂慮未已,敢來問安,竝此仰稟。答曰,知道。大王大妃殿氣候安寧,大妃殿氣候亦安寧,而予則咳嗽之候,雖有餘氣,今幾快愈。大抵此非一時偶感者,湯劑有妨水剌之節,欲爲停止,勿爲入診問安,亦勿議藥。嬪宮氣候一樣矣。
○趙顯命啓曰,左副承旨金始炯,今日病不仕進,牌招察任,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以都摠府言啓曰,今日入直內三廳武兼禁軍及軍兵等,當爲中日習射,而國忌齋戒相値,不得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以刑曹羅卒等究問啓目,傳于金應福曰,在前如此之事,雖齋戒日,有開坐之事,卽爲開坐,各別嚴問以啓事,分付。
○朴乃貞啓曰,今日爲政事,命下。而與國忌齋戒相値,何以爲之?敢稟。傳曰,過國忌後爲之。
○傳于金應福曰,召對爲之。
○傳于金應福曰,南漢試才御史柳儼召對,同爲入侍。
○金應福,以禮曹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處毁改始役吉日,卽令相地官推擇,則今三月三十日辰巳時平吉,來四月初二日卯午時最吉云。此兩日中,以何日擧行乎?敢稟。傳曰,以三十日擧行。
○又以戶曹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不淨處,昨與工曹、漢城府堂上及次知兩中官,旣已奉審矣。掘土塡土之役,自漢城府、工曹,今方擧行,而房堗、廳壁,皆將撤毁,待修掃畢後,卽爲修理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又以義禁府言啓曰,卽接月令醫員方有綱手本,則時囚罪人金鎭商所患風濕之症,越添於累日處冷之餘,胸腹澎脹,寒熱交作,手足麻木,食飮全廢,病情十分危重云。自前罪人病勢如此,則有保放救療之規,敢此仰稟。傳曰,依爲之。
○又以備邊司言啓曰,因北道犯越人査事之緊急,北評事催促下送事,命下矣。昨已變通差出,而卽聞新除評事李潝,時在忠淸道連山地云。査事之遷就,殊甚可慮。北評事李潝,使之急速上來,不多日內下去之意,本道監司處,星火知委,何如?傳曰,允。
○庚戌三月二十九日申時,上御興政堂。召待入侍,南漢試才御史同爲入侍時,參贊宮金始炯,侍讀官鄭羽良,檢討官趙尙慶,假注書李宗延,記注官高萬申,記事官李重震,南漢試才御史柳儼,以次進伏。上曰,御史進來。儼進伏。上曰,入格者幾人?儼曰,六百七十九人矣。上曰,俱四技者幾人?儼曰,俱四技者無之,俱三技者,二十五人矣。上曰,沒技者有之乎?儼曰,有銃四中者及柳葉箭五中六分者矣。上曰,此是入三技者耶?儼曰,入二技者也。上曰,六兩幾步耶?儼曰,以三十步爲退,故絶無遠射者,只有一人,射三十五步矣。上曰,御史有所懷耶?儼曰,試才時,㚥僞百出,此皆由於勸武軍官及移屬軍官之類,皆是守禦廳所屬。而自京廳,各其所任,隨聞錄案,故身在他境之類,易致混入。此後則勿使京廳錄案,本府府尹精査充定,移送成冊於京廳,則似無濫雜之弊矣。上曰,分付守禦使,商量爲之,可也。{{*|出擧條}}儼曰,廣州兩班閑散,有觀武才,則欲觀光,百計竝入於軍案,過科後,嫌其納米,卽爲頉下,事甚無謂。故今番定奪追入軍案之類,一切坊塞。而但身居其土,操弓爲業者,不得觀光,亦非爲保障重地試藝之意。此後則閑散之業武者,區別定役,有科則使之觀光,臨亂則俾爲守堞,誠合事宜,以此申飭本府似好,故敢達矣。上曰,科時入案,過後圖出,欲出身而先生詐計,雖甚不可,而永定名目之言,所達良是,入錄軍案之意,分付廣尹,可也。{{*|出擧條}}儼曰,臣以雙嶺立碑事,曾有所達矣。其上中下三壇,上則將帥,中則軍校,下則卒伍。而只以一拳石爲標,其何以知之?立碑時,以文字記蹟似好,故敢達矣。上曰,致祭時則上中下三壇,各各爲標,可也。而不必各壇立碑,使府尹立一碑,略記蹟,可也。始炯曰,朝家旣許立碑,則記蹟之文,使府尹製之,恐不合於事體,令詞苑撰出,何如?上曰,守禦使,曾經文衡,且方帶守禦使,使之撰出,府尹董立,可也。{{*|出擧條}}上曰,今觀秋曹啓本,則道昌毒殺之端緖,頗有可得之路云。其家屬不無逃躱之慮,道昌家屬,令捕廳拘留事,先送注書,分付,可也。始炯曰,注書記事,出送兼春秋,何如?上曰,依爲之。始炯曰,秋曹啓本,臣亦見之,已得可疑之端,令王府擧行,事體當然矣。上曰,得端緖後爲之,可也。今日乃齋戒,亦令爲之,意有在焉。雖自秋曹爲之,各別嚴秘,可也。儼曰,故相臣尹趾善築小城於汗峯,以防窺覘之路矣。其後故判書臣閔鎭厚毁之,而臣意則更築小城,似宜矣。羽良曰,臣亦以守禦廳事,一次見其地形矣。旣築則不必毁之,旣毁則不必更築矣。上曰,此則一番送武將看審後處之,可也。柳儼先出。羽良讀高麗記,自明宗九年春二月,門下侍郞平章事奇卓誠,至逃匿者過半。上曰,下番讀之。尙慶讀,自十年春正月,至乃命。上曰,乃命下不可進講棄之,自秋七月讀之。尙慶讀,自秋七月,至以海安寺爲重房願堂。上曰,承旨讀之。始炯讀,自十二年春二月,至遂躋通顯。羽良曰,初板以奇卓誠美容儀善射御爲牽龍,其弊至於貪財賣爵。用人之道,誠難矣。古昔哲王,雖微末之官,必愼其人者,誠以此也。上曰,然矣。羽良曰,二板,李富欲紿殺西賊,反致穀米十萬之煨燼,待敵不誠實之害,乃至於此矣。尙慶曰,大凡治盜之法,唯當懷來安集,不聽則耀武勦滅,可也。而李富則不然。紿殺賊衆,反致倉穀之盡燒,國家之所托重者,將與相也。而其時以奇卓誠爲相,以李富爲將,其國政可推而知也。善當爲法,惡可爲戒,故敢達。上曰,然矣。羽良曰,仍文義有可達之事矣。因江監狀啓,聞淮陽等賊患,誠爲可慮。朝家旣已送御史安集,宣布德意,而聞御史之言,則必是銀店之民。政院亦以安邊銅店之民爲疑,銅店之民,果如是作弊,則觀其便否,卽爲罷之,似好矣。上曰,若宣布在上之意,則豈無感化之道乎?羽良曰,于學儒初則倜儻有氣槪,後乃娶義方姊,斬伐銷礫之餘,雖出於避禍趨福之意,而初雖好人,末乃如此,與漢時荀彧,頗相似矣。上曰,然矣。尙慶曰,鄭筠久知兵部,厭其請謁,紛如單騎出避。以此觀之,銓地公正之道,所當申飭矣。羽良曰,下番之言,是矣。國家用人,專在於吏部,而人君若知用人之道,則請謁等事,自然不行矣。上曰,然矣。羽良曰,第五板宋有仁伏誅之後,威福在上,庶有制大升之道,而賜酒慰諭。自是以後,大升益復縱橫,威命不出於明宗矣。尙慶曰,明宗乘此機,正李義旼之罪,不過一號令間事,而不得爲之,可慨矣。大抵觀史之法,與經書有異,無微辭奧旨,可以逐張仰達。而古之治亂,皆載方冊,觀其昏亂,深思何以致此之由,觀其治平,亦思何以致此之要,善可爲法,惡可爲戒,不但臨文討論而已也。上曰,其言是矣。羽良曰,秋九月一事差勝而,九百九十餘人受賂盡放,如是而豈有懲勵之道乎?上曰,雖是小勝之事,無可論矣。羽良曰,臣以近來事,可慨然,此段愼擇守令,嚴飭贓法之意,亦有可取。雖以我朝事言之,居下守令,有准期不敍之法。曾在肅廟朝,亦有申飭,而近來赦令頻數,不待淮期,輒已收敍。六月殿最之居下者,或有未及十二月都政,而遽除守令,殊非嚴命令甲之意,各別申飭於銓曹。從今以後,守令之居下者,無得於限內除拜守令,宜矣。上曰,予嘗欲申飭而未果矣。非准期不敍,乃經二年乃敍,而所達之言是矣。更爲申飭於該曹,可也。始炯曰,申飭該曹之敎,乃居下守令,審愼於檢擧之意耶?上曰,然矣。始炯曰,初一日常參時,承旨不可不備員,而右副承旨遞差之代,旣有過國忌後開政之命矣。在前如此之時,亦有開政差出之例,明朝政官牌招,以在京無故人差出,何如?上曰,依爲之。{{*|榻前下數}}諸臣以次退出。
==3月30日==
行都承旨趙顯命{{*|坐}}。左承旨朴乃貞{{*|坐}}。右承旨申致雲{{*|坐直}}。左副承旨吳光運{{*|在外未肅拜}}。右副承旨金始炯{{*|坐}}。同副承旨金應福{{*|坐直}}。注書二員未差。假注書權贒{{*|式暇}}李宗延{{*|仕直}}。事變假注書金{{?|⿰禾道}}{{*|仕}}。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貞熹王后忌辰。
○趙顯命啓曰,明日經筵,取稟。傳曰,停。
○金始炯啓曰,今日賓廳坐起日次,而國忌正日相値,不得來會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啓曰,右承旨申致雲,受由過限,卽爲牌招,而今日政,新除受承旨,待下批牌招,何如?傳曰,允。
○以吏曹參議吳命新牌不進罷職傳旨,傳于金始炯曰,推考傳旨捧入。
○有政。吏批,判書趙文命牌不進,參判宋成明進,參議吳命新牌不進,左承旨朴乃貞進。兵批,判書金在魯病,參判尹游病,參議鄭壽期進,參知李春躋服制,左副承旨金始炯進。
○吏批啓曰,判書趙文命,參議吳命新,竝牌招不進,小臣獨政未安,何以爲之?敢稟。傳曰,仍爲之。
○吏批,以吳光運爲承旨,尹就咸爲持平,沈星鎭爲正言,柳儼爲副校理,沈泰賢爲副修撰,柳重鼎爲司圃別提,申義集爲司宰僉正,李普春爲司饔主簿,崔宇泰爲直講,申宅夏爲典籍,李顯謨爲司僕正,林象台爲醴泉縣監,朴溟羽爲海美縣監,吳命新爲慶尙監司,李垕爲開城敎授,金泰衍爲平壤庶尹,兼學正金楚直。{{*|單付}}折衝李東元,今加嘉善加資事,承傳,左副承旨吳光運,右副承旨金始炯。
○兵批啓曰,僉知金禹器,以年老之人,除授本職之後,僅爲肅謝,而病症添重,萬無供職之望。尹維績素抱奇疾,源委深痼,近又添劇,無路上京肅謝,俱爲呈狀乞遞。金禹器老病如此,尹維績上京無期,則不宜虛帶職名,竝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同知李遇聖呈狀內,本職之除,惝怳感激,卽謝恩命,而肅謝歸路,所騎驚逸,墜落重傷,人鬼莫分,萬無復起爲人之望,斯速遞改云。病勢如此,則不宜虛帶職名,今姑改差,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卽接宣傳官廳牒報,則宣傳官元重采與先進伴直之時,發怒於廳風間事,語多不擇,擧措顚倒,至書不仕於番間,自本廳不可復爲請番,斯速入啓處置云。雖是年少氣銳之致,擧措如此,而旣書不仕,則不可仍置,依例汰去,何如?傳曰,允。
○兵批,副護軍柳復明、李匡德、吳光運,副司直申昉、尹惠敎、李瑜、鄭來周、李龜休,副司果南泰溫、金時芳。{{*|竝單付}}
○金應福,以工曹、漢城府言啓曰,再昨草記批旨內,昌德宮寶慶堂一體洗滌事,命下矣。臣等與中官,眼同奉審後,自今日一時始役之意,敢啓。傳曰,知道。
○趙顯命曰,新除授左副承旨吳光運,時在京畿高陽地,斯速乘馹上來事,下諭,何如?傳曰,允。
○編修官李著書啓,臣敬奉聖批,往諭于江華府上道鎭江村,奉朝賀崔奎瑞處,則以爲臣冒死自列秪伏以俟。伏蒙聖慈寬宥,嚴誅不加,近侍宣批,開釋之敎,實非尋常。而至於量力登途之諭,尤出於軫念微臣之至意,奉讀再三,不覺涕淚之盈襟云矣。敢啓。傳曰,知道。
○金應福,以工曹、漢城府言啓曰,昌慶宮建極堂以下諸處修改事,今方始役。役處浩大,掘土運土之際,役夫出入,當從便,而只有宣仁門開閉,往來稍遠。若自通化門取路,則軍丁出入,便近功役,似可易就。自今日限畢役間,通化門亦令開閉,以爲取便運土之地事,分付該曹,取土吉方,問于地官,則甲庚方爲吉云。自役處含春苑、馬東山爲甲方,取土往來,此甚便近,含春苑、馬東山之間,便宜取土,以爲運塡之地,何如?傳曰,允。
○金始炯,以御營廳言啓曰,來四月初一日,本廳習陣日次。而大將臣張鵬翼,旣有昌慶宮修理看役,而□□習陣,係是軍務重事。而今此上番鄕軍,則連以有故,一不行操,每每停止,亦甚可慮。當日則令京兆次官,代進看役,仍爲行操,何如?傳曰,允。
○金應福啓曰,明日常參時,諫院當爲入侍,而大司諫金尙奎再度呈辭,留院。司諫宋必恒在外,獻納李宗白未肅拜,正言尹志遠未署經,正言沈星鎭奉命在外,無推移入侍之員。未肅拜人員,待明朝牌招,以爲入侍之地,何如?傳曰,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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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政院日記/英祖/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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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州李氏金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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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山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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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名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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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式年司馬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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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乙卯式年司馬榜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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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庵先生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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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湖先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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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皐先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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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菴先生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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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寒岡先生言行錄謬條辨破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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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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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歲榮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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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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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百歲榮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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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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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大溪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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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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霽月堂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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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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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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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霽月堂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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晩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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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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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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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晩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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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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晩熙集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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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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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晩熙集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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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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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朝名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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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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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國朝名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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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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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挹翠軒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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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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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4143 [[User:Blahhmosh|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2年8月16日 (二) 00: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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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猶堂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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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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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與猶堂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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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hhmo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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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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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5/M號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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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天皓
86984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第15/85/M號法令 | author =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85 | month = 3 | day = 2 | notes = | edition = }} 第15/85/M號法令 三月二日 隨着最近之財政司重組,其中主要包括設立稅捐廳,裁撤研究辦公室編制之經濟專家及法律專家之職級以及設定財政技術員職程,有需要對《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若干修改,使該規章與目前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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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5/M號法令
三月二日
隨着最近之財政司重組,其中主要包括設立稅捐廳,裁撤研究辦公室編制之經濟專家及法律專家之職級以及設定財政技術員職程,有需要對《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若干修改,使該規章與目前財政司之運作架構相配合。
鑑於上述規章所規定之若干處理方法並不與近期採用之稅務政策相適應,因此,對若干現行規定予以修訂是適時的。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一、經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所得補充稅規章》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修改如下:
第十三條
(收益申報書之附件)
::一、......
::::a)......
::::b) 根據《公定會計格式》對企業之規定而編製之綜合資產負債表之副本、營業年度結餘報表之副本、以及兩者之附件;
::::c)......
::::d)......
::::e)......
::::f)......
::vg)......
::二、......
第十七條
(對申報書之疑問)
如認為申報書不充分清楚,則稅捐廳請求納稅人在所定明之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所需之澄清,但該期間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三條
(攤銷)
一、......
二、 對於未被規定重置率及攤銷率之資產,此類性質之負擔視為營業成本或虧損,但以稅捐廳廳長認為合理者為限。
三、......
第二十九條
(不重要之成本及虧損)
下列款項不視為該年之成本或虧損:
::a) 以任何名義記帳之招待費及交通費,即使具有適當單據,但以稅捐廳廳長或評稅委員會認為金額誇大之部分為限;
::b)......
::c)......
::d)......
::e)......
第三十三條
(清售存貨)
如因轉營其他行業或對本身行業進行徹底改革而清售存貨,則稅捐廳廳長得根據納稅人所作之合理解釋定出確定該清售收益之標準,但應考慮納稅人購買有關存貨時所通常動用之資本。
第三十四條
(虧損)
::一、......
::二、如業務享有所得補充稅之豁免,則在該等業務出現之虧損不得在其他業務之利潤內扣除,而該等其他業務之收益受所得補充稅制度約束。
::三、......
::四、......
第三十六條
(權限)
::一、A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稅捐廳廳長確定。
::二、B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評稅委員會確定。
::三、如A組納稅人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則稅捐廳廳長得對之確定可課稅收益或准許評稅委員會確定該收益,而在此兩種情況下均適用確定B組納稅人可課稅收益之規則。
第三十七條
(評稅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評稅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兩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屬技術員職程、財政技術員職程或財政助理技術員職程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其中一人擔任主席;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負責撰寫委員會會議紀錄及記錄委員會之決議,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更多評稅委員會,則得設立兩個或以上之評稅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本條第一款之規定。
::四、......
第四十條
(帳目之查核)
::一、在下列情況下,稅捐廳廳長應請求財政司司長查核A組納稅人之帳目:
::::a) 納稅人、其會計師或核數師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而又無作出澄清予以彌補者,但不影響第三十六條第三款所指之權能;
::::b)......
::::c)......
::::d)......
::二、......
::三、帳目之查核,由根據財政司組織法規獲賦予查核帳目職能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執行,而納稅人無須為此支付費用;如無有關人員,則由總督經聽取財政司司長建議後所委任之具認可資格之專家查核帳目。
::四、......
::五、......
第四十一條
(可課稅收益之確定)
::一、在不影響第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下,根據納稅人申報之資料確定可課稅收益,但得基於監察機關已適當說明理由之資料或所具備其他材料而修改有關申報書。
::二、......
第四十五條
(複評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複評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財政司司長,並擔任主席;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評稅委員會成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多個複評委員會,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複評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第一款所指者。
::四、......
第四十九條
(權限)
::一、稅捐廳具有專屬權限就總收益之所得補充稅予以入帳、結算及徵收。
::二、......
第五十四條
(錯誤及遺漏)
一、如發現結算有遺漏、或發現犯了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錯誤,而導致公鈔局或納稅人遭受損失,則財政廳透過附加結算或撤銷有關金額以彌補該不當情事。
二、......
第五十七條
(徵收)
::一、......
::二、......
::三、......
::四、如預納稅款超過應納稅款,則財政廳促進撤銷超出之款項。
::五、......
第六十二條
(稽查機關)
一、稅捐廳,尤其是稅務稽查之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均有權限在其範圍內執行積極及長期之稽查工作。
二、......
a)......
b)......
c)......
d)......
e)......
三、......
第六十三條
(公共機關及其他實體之合作義務)
::一、本地區公共機關及其人員、市政廳以及行政公益法人,均應對稅捐廳給予合作,並應有關請求而向該廳提供其所得悉之有助於良好遵守及執行本規章之事實。
::二、......
::三、......
::四、......
::五、......
第六十四條
(不予申報或申報資料不正確)
::一、如納稅人不提交按照本規章之規定須提交之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正確,或發現申報資料有所遺漏,則科處100.00元至10,000.00元之罰款。
二、......
三、......
四、......
第六十九條
(科處罰款之程序及權限)
::一、......
::二、稅捐廳廳長有權限科處罰款,其按照違犯之嚴重性、違例者之過錯、應繳金額及違法行為之其他情節而酌科罰款。
::三、......
第七十六條
(行政保障)
任何人認為基於稅捐廳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在行使本規章賦予之職能時所作之決定或行為而遭受侵害者,得提出聲明異議,請求更改或廢止有關決定或行為。
第八十八條
(附加結算及撤銷憑證)
與附加結算、撤銷、撤銷憑證及返還等有關之事宜,一概受在本地區特別規範有關事宜之法規約束。
第八十九條
(保密之義務)
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之成員以及稅捐廳之所有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均須保密,不得泄露行使職能時所獲知之事實,尤其是有關納稅人之申報資料、稽查資訊以及所得補充稅之入帳、結算及徵收等資料。
第二條
在現行《所得補充稅規章》內附加以下條文:
第九十條——A
(權限之授予)
本規章賦予財政司司長及稅捐廳廳長之權限,得透過公布於《政府公報》之行為授予在財政司工作且職級不低於處長之公務員。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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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天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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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5/M號法令
三月二日
隨着最近之財政司重組,其中主要包括設立稅捐廳,裁撤研究辦公室編制之經濟專家及法律專家之職級以及設定財政技術員職程,有需要對《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若干修改,使該規章與目前財政司之運作架構相配合。
鑑於上述規章所規定之若干處理方法並不與近期採用之稅務政策相適應,因此,對若干現行規定予以修訂是適時的。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一、經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所得補充稅規章》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修改如下:
第十三條
(收益申報書之附件)
::一、......
::::a)......
::::b) 根據《公定會計格式》對企業之規定而編製之綜合資產負債表之副本、營業年度結餘報表之副本、以及兩者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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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第十七條
(對申報書之疑問)
如認為申報書不充分清楚,則稅捐廳請求納稅人在所定明之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所需之澄清,但該期間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三條
(攤銷)
一、......
二、 對於未被規定重置率及攤銷率之資產,此類性質之負擔視為營業成本或虧損,但以稅捐廳廳長認為合理者為限。
三、......
第二十九條
(不重要之成本及虧損)
下列款項不視為該年之成本或虧損:
::a) 以任何名義記帳之招待費及交通費,即使具有適當單據,但以稅捐廳廳長或評稅委員會認為金額誇大之部分為限;
::b)......
::c)......
::d)......
::e)......
第三十三條
(清售存貨)
如因轉營其他行業或對本身行業進行徹底改革而清售存貨,則稅捐廳廳長得根據納稅人所作之合理解釋定出確定該清售收益之標準,但應考慮納稅人購買有關存貨時所通常動用之資本。
第三十四條
(虧損)
::一、......
::二、如業務享有所得補充稅之豁免,則在該等業務出現之虧損不得在其他業務之利潤內扣除,而該等其他業務之收益受所得補充稅制度約束。
::三、......
::四、......
第三十六條
(權限)
::一、A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稅捐廳廳長確定。
::二、B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評稅委員會確定。
::三、如A組納稅人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則稅捐廳廳長得對之確定可課稅收益或准許評稅委員會確定該收益,而在此兩種情況下均適用確定B組納稅人可課稅收益之規則。
第三十七條
(評稅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評稅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兩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屬技術員職程、財政技術員職程或財政助理技術員職程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其中一人擔任主席;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負責撰寫委員會會議紀錄及記錄委員會之決議,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更多評稅委員會,則得設立兩個或以上之評稅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本條第一款之規定。
::四、......
第四十條
(帳目之查核)
::一、在下列情況下,稅捐廳廳長應請求財政司司長查核A組納稅人之帳目:
::::a) 納稅人、其會計師或核數師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而又無作出澄清予以彌補者,但不影響第三十六條第三款所指之權能;
::::b)......
::::c)......
::::d)......
::二、......
::三、帳目之查核,由根據財政司組織法規獲賦予查核帳目職能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執行,而納稅人無須為此支付費用;如無有關人員,則由總督經聽取財政司司長建議後所委任之具認可資格之專家查核帳目。
::四、......
::五、......
第四十一條
(可課稅收益之確定)
::一、在不影響第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下,根據納稅人申報之資料確定可課稅收益,但得基於監察機關已適當說明理由之資料或所具備其他材料而修改有關申報書。
::二、......
第四十五條
(複評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複評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財政司司長,並擔任主席;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評稅委員會成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多個複評委員會,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複評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第一款所指者。
::四、......
第四十九條
(權限)
::一、稅捐廳具有專屬權限就總收益之所得補充稅予以入帳、結算及徵收。
::二、......
第五十四條
(錯誤及遺漏)
一、如發現結算有遺漏、或發現犯了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錯誤,而導致公鈔局或納稅人遭受損失,則財政廳透過附加結算或撤銷有關金額以彌補該不當情事。
二、......
第五十七條
(徵收)
::一、......
::二、......
::三、......
::四、如預納稅款超過應納稅款,則財政廳促進撤銷超出之款項。
::五、......
第六十二條
(稽查機關)
一、稅捐廳,尤其是稅務稽查之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均有權限在其範圍內執行積極及長期之稽查工作。
二、......
a)......
b)......
c)......
d)......
e)......
三、......
第六十三條
(公共機關及其他實體之合作義務)
::一、本地區公共機關及其人員、市政廳以及行政公益法人,均應對稅捐廳給予合作,並應有關請求而向該廳提供其所得悉之有助於良好遵守及執行本規章之事實。
::二、......
::三、......
::四、......
::五、......
第六十四條
(不予申報或申報資料不正確)
::一、如納稅人不提交按照本規章之規定須提交之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正確,或發現申報資料有所遺漏,則科處100.00元至10,000.00元之罰款。
二、......
三、......
四、......
第六十九條
(科處罰款之程序及權限)
::一、......
::二、稅捐廳廳長有權限科處罰款,其按照違犯之嚴重性、違例者之過錯、應繳金額及違法行為之其他情節而酌科罰款。
::三、......
第七十六條
(行政保障)
任何人認為基於稅捐廳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在行使本規章賦予之職能時所作之決定或行為而遭受侵害者,得提出聲明異議,請求更改或廢止有關決定或行為。
第八十八條
(附加結算及撤銷憑證)
與附加結算、撤銷、撤銷憑證及返還等有關之事宜,一概受在本地區特別規範有關事宜之法規約束。
第八十九條
(保密之義務)
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之成員以及稅捐廳之所有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均須保密,不得泄露行使職能時所獲知之事實,尤其是有關納稅人之申報資料、稽查資訊以及所得補充稅之入帳、結算及徵收等資料。
第二條
在現行《所得補充稅規章》內附加以下條文:
第九十條——A
(權限之授予)
本規章賦予財政司司長及稅捐廳廳長之權限,得透過公布於《政府公報》之行為授予在財政司工作且職級不低於處長之公務員。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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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383
2172382
2022-08-16T06:05:42Z
孟天皓
86984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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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第15/85/M號法令
| author =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85
| month = 3
| day = 2
| notes =
| edition =
}}
第15/85/M號法令
三月二日
隨着最近之財政司重組,其中主要包括設立稅捐廳,裁撤研究辦公室編制之經濟專家及法律專家之職級以及設定財政技術員職程,有需要對《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若干修改,使該規章與目前財政司之運作架構相配合。
鑑於上述規章所規定之若干處理方法並不與近期採用之稅務政策相適應,因此,對若干現行規定予以修訂是適時的。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一、經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所得補充稅規章》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修改如下:
第十三條
(收益申報書之附件)
::一、......
::::a)......
::::b) 根據《公定會計格式》對企業之規定而編製之綜合資產負債表之副本、營業年度結餘報表之副本、以及兩者之附件;
::::c)......
::::d)......
::::e)......
::::f)......
::::g)......
::二、......
第十七條
(對申報書之疑問)
如認為申報書不充分清楚,則稅捐廳請求納稅人在所定明之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所需之澄清,但該期間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三條
(攤銷)
一、......
二、 對於未被規定重置率及攤銷率之資產,此類性質之負擔視為營業成本或虧損,但以稅捐廳廳長認為合理者為限。
三、......
第二十九條
(不重要之成本及虧損)
下列款項不視為該年之成本或虧損:
::a) 以任何名義記帳之招待費及交通費,即使具有適當單據,但以稅捐廳廳長或評稅委員會認為金額誇大之部分為限;
::b)......
::c)......
::d)......
::e)......
第三十三條
(清售存貨)
如因轉營其他行業或對本身行業進行徹底改革而清售存貨,則稅捐廳廳長得根據納稅人所作之合理解釋定出確定該清售收益之標準,但應考慮納稅人購買有關存貨時所通常動用之資本。
第三十四條
(虧損)
::一、......
::二、如業務享有所得補充稅之豁免,則在該等業務出現之虧損不得在其他業務之利潤內扣除,而該等其他業務之收益受所得補充稅制度約束。
::三、......
::四、......
第三十六條
(權限)
::一、A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稅捐廳廳長確定。
::二、B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評稅委員會確定。
::三、如A組納稅人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則稅捐廳廳長得對之確定可課稅收益或准許評稅委員會確定該收益,而在此兩種情況下均適用確定B組納稅人可課稅收益之規則。
第三十七條
(評稅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評稅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兩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屬技術員職程、財政技術員職程或財政助理技術員職程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其中一人擔任主席;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負責撰寫委員會會議紀錄及記錄委員會之決議,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更多評稅委員會,則得設立兩個或以上之評稅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本條第一款之規定。
::四、......
第四十條
(帳目之查核)
::一、在下列情況下,稅捐廳廳長應請求財政司司長查核A組納稅人之帳目:
::::a) 納稅人、其會計師或核數師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而又無作出澄清予以彌補者,但不影響第三十六條第三款所指之權能;
::::b)......
::::c)......
::::d)......
::二、......
::三、帳目之查核,由根據財政司組織法規獲賦予查核帳目職能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執行,而納稅人無須為此支付費用;如無有關人員,則由總督經聽取財政司司長建議後所委任之具認可資格之專家查核帳目。
::四、......
::五、......
第四十一條
(可課稅收益之確定)
::一、在不影響第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下,根據納稅人申報之資料確定可課稅收益,但得基於監察機關已適當說明理由之資料或所具備其他材料而修改有關申報書。
::二、......
第四十五條
(複評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複評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財政司司長,並擔任主席;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評稅委員會成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多個複評委員會,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複評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第一款所指者。
::四、......
第四十九條
(權限)
::一、稅捐廳具有專屬權限就總收益之所得補充稅予以入帳、結算及徵收。
::二、......
第五十四條
(錯誤及遺漏)
一、如發現結算有遺漏、或發現犯了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錯誤,而導致公鈔局或納稅人遭受損失,則財政廳透過附加結算或撤銷有關金額以彌補該不當情事。
二、......
第五十七條
(徵收)
::一、......
::二、......
::三、......
::四、如預納稅款超過應納稅款,則財政廳促進撤銷超出之款項。
::五、......
第六十二條
(稽查機關)
一、稅捐廳,尤其是稅務稽查之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均有權限在其範圍內執行積極及長期之稽查工作。
二、......
a)......
b)......
c)......
d)......
e)......
三、......
第六十三條
(公共機關及其他實體之合作義務)
::一、本地區公共機關及其人員、市政廳以及行政公益法人,均應對稅捐廳給予合作,並應有關請求而向該廳提供其所得悉之有助於良好遵守及執行本規章之事實。
::二、......
::三、......
::四、......
::五、......
第六十四條
(不予申報或申報資料不正確)
::一、如納稅人不提交按照本規章之規定須提交之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正確,或發現申報資料有所遺漏,則科處100.00元至10,000.00元之罰款。
二、......
三、......
四、......
第六十九條
(科處罰款之程序及權限)
::一、......
::二、稅捐廳廳長有權限科處罰款,其按照違犯之嚴重性、違例者之過錯、應繳金額及違法行為之其他情節而酌科罰款。
::三、......
第七十六條
(行政保障)
任何人認為基於稅捐廳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在行使本規章賦予之職能時所作之決定或行為而遭受侵害者,得提出聲明異議,請求更改或廢止有關決定或行為。
第八十八條
(附加結算及撤銷憑證)
與附加結算、撤銷、撤銷憑證及返還等有關之事宜,一概受在本地區特別規範有關事宜之法規約束。
第八十九條
(保密之義務)
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之成員以及稅捐廳之所有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均須保密,不得泄露行使職能時所獲知之事實,尤其是有關納稅人之申報資料、稽查資訊以及所得補充稅之入帳、結算及徵收等資料。
第二條
在現行《所得補充稅規章》內附加以下條文:
第九十條——A
(權限之授予)
本規章賦予財政司司長及稅捐廳廳長之權限,得透過公布於《政府公報》之行為授予在財政司工作且職級不低於處長之公務員。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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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天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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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最近之財政司重組,其中主要包括設立稅捐廳,裁撤研究辦公室編制之經濟專家及法律專家之職級以及設定財政技術員職程,有需要對《所得補充稅規章》引入若干修改,使該規章與目前財政司之運作架構相配合。
鑑於上述規章所規定之若干處理方法並不與近期採用之稅務政策相適應,因此,對若干現行規定予以修訂是適時的。
基於此;
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
澳門總督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如下:
第一條
::一、經九月九日第21/78/M號法律核准之《所得補充稅規章》之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修改如下:
第十三條
(收益申報書之附件)
::一、......
::::a)......
::::b) 根據《公定會計格式》對企業之規定而編製之綜合資產負債表之副本、營業年度結餘報表之副本、以及兩者之附件;
::::c)......
::::d)......
::::e)......
::::f)......
::::g)......
::二、......
第十七條
(對申報書之疑問)
如認為申報書不充分清楚,則稅捐廳請求納稅人在所定明之期間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所需之澄清,但該期間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二十三條
(攤銷)
一、......
二、 對於未被規定重置率及攤銷率之資產,此類性質之負擔視為營業成本或虧損,但以稅捐廳廳長認為合理者為限。
三、......
第二十九條
(不重要之成本及虧損)
下列款項不視為該年之成本或虧損:
::a) 以任何名義記帳之招待費及交通費,即使具有適當單據,但以稅捐廳廳長或評稅委員會認為金額誇大之部分為限;
::b)......
::c)......
::d)......
::e)......
第三十三條
(清售存貨)
如因轉營其他行業或對本身行業進行徹底改革而清售存貨,則稅捐廳廳長得根據納稅人所作之合理解釋定出確定該清售收益之標準,但應考慮納稅人購買有關存貨時所通常動用之資本。
第三十四條
(虧損)
::一、......
::二、如業務享有所得補充稅之豁免,則在該等業務出現之虧損不得在其他業務之利潤內扣除,而該等其他業務之收益受所得補充稅制度約束。
::三、......
::四、......
第三十六條
(權限)
::一、A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稅捐廳廳長確定。
::二、B組納稅人之繳納所得補充稅之收益,由評稅委員會確定。
::三、如A組納稅人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則稅捐廳廳長得對之確定可課稅收益或准許評稅委員會確定該收益,而在此兩種情況下均適用確定B組納稅人可課稅收益之規則。
第三十七條
(評稅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評稅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兩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屬技術員職程、財政技術員職程或財政助理技術員職程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其中一人擔任主席;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負責撰寫委員會會議紀錄及記錄委員會之決議,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更多評稅委員會,則得設立兩個或以上之評稅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本條第一款之規定。
::四、......
第四十條
(帳目之查核)
::一、在下列情況下,稅捐廳廳長應請求財政司司長查核A組納稅人之帳目:
::::a) 納稅人、其會計師或核數師無提交申報書或申報資料不足而又無作出澄清予以彌補者,但不影響第三十六條第三款所指之權能;
::::b)......
::::c)......
::::d)......
::二、......
::三、帳目之查核,由根據財政司組織法規獲賦予查核帳目職能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執行,而納稅人無須為此支付費用;如無有關人員,則由總督經聽取財政司司長建議後所委任之具認可資格之專家查核帳目。
::四、......
::五、......
第四十一條
(可課稅收益之確定)
::一、在不影響第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下,根據納稅人申報之資料確定可課稅收益,但得基於監察機關已適當說明理由之資料或所具備其他材料而修改有關申報書。
::二、......
第四十五條
(複評委員會——組成及運作)
::一、複評委員會由下列人士組成,有關名單公布於《政府公報》:
::::—— 財政司司長,並擔任主席;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評稅委員會成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
::::—— 一名帳目技術員,由各有關社團每年委任;
::::—— 一名在稅捐廳工作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由財政司司長委任,該名成員出任秘書,但無表決權。
::二、
::三、如基於工作量而需要設立多個複評委員會,則設立兩個或兩個以上複評委員會,其組成及委任方式等同第一款所指者。
::四、......
第四十九條
(權限)
::一、稅捐廳具有專屬權限就總收益之所得補充稅予以入帳、結算及徵收。
::二、......
第五十四條
(錯誤及遺漏)
一、如發現結算有遺漏、或發現犯了事實上或法律上之錯誤,而導致公鈔局或納稅人遭受損失,則財政廳透過附加結算或撤銷有關金額以彌補該不當情事。
二、......
第五十七條
(徵收)
::一、......
::二、......
::三、......
::四、如預納稅款超過應納稅款,則財政廳促進撤銷超出之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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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條
(稽查機關)
一、稅捐廳,尤其是稅務稽查之公務員及服務人員,均有權限在其範圍內執行積極及長期之稽查工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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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機關及其他實體之合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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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條
(不予申報或申報資料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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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條
(科處罰款之程序及權限)
::一、......
::二、稅捐廳廳長有權限科處罰款,其按照違犯之嚴重性、違例者之過錯、應繳金額及違法行為之其他情節而酌科罰款。
::三、......
第七十六條
(行政保障)
任何人認為基於稅捐廳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在行使本規章賦予之職能時所作之決定或行為而遭受侵害者,得提出聲明異議,請求更改或廢止有關決定或行為。
第八十八條
(附加結算及撤銷憑證)
與附加結算、撤銷、撤銷憑證及返還等有關之事宜,一概受在本地區特別規範有關事宜之法規約束。
第八十九條
(保密之義務)
評稅委員會及複評委員會之成員以及稅捐廳之所有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均須保密,不得泄露行使職能時所獲知之事實,尤其是有關納稅人之申報資料、稽查資訊以及所得補充稅之入帳、結算及徵收等資料。
第二條
在現行《所得補充稅規章》內附加以下條文:
第九十條——A
(權限之授予)
本規章賦予財政司司長及稅捐廳廳長之權限,得透過公布於《政府公報》之行為授予在財政司工作且職級不低於處長之公務員。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核准
命令公布
總督 高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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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8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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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6:12:44Z
孟天皓
86984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第29/78號法律 | author =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 month = | day = | notes = | edition = |发文字号 = }} 共和國議會依據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j項及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如下: 獨一條 通過一九七六年十月七日在紐約簽署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待批准,該公約之葡文本及法文本附…”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第29/78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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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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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國議會依據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j項及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如下:
獨一條
通過一九七六年十月七日在紐約簽署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待批准,該公約之葡文本及法文本附於本法律公布之。
一九七八年五月五日通過。
共和國議會議長 馮偉高
一九七八年六月五日頒布。
命令公布。
共和國總統 恩尼斯
總理 蘇亞雷斯
{{澳門法律|年份=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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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386
217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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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天皓
8698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第29/78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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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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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th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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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國議會依據憲法第一百六十四條j項及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命令制定如下:
獨一條
通過一九七六年十月七日在紐約簽署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待批准,該公約之葡文本及法文本附於本法律公布之。
一九七八年五月五日通過。
共和國議會議長 馮偉高
一九七八年六月五日頒布。
命令公布。
共和國總統 恩尼斯
總理 蘇亞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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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1號法律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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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8:00:58Z
廣九直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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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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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第5/2011號法律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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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7年7月24日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於2018年2月26日經[[第3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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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Center|'''第一條<br />範圍及目的'''}}
一、本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二、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一)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二)規範煙草製品的成分;
(三)規範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四)宣傳及教育公眾健康意識;
(五)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
(六)訂定降低煙草需求及供應的措施。
{{Center|'''第二條<br />定義'''}}
為適用本法律,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健康警語”是指置於煙草包裝表面最顯眼處的關於使用煙草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忠告;
(二)“焦油或濃縮物”是指抽煙時所產生的不含尼古丁的脫水濃縮物;
(三)“電子煙”是指得以煙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氣霧的產品,或任何這種產品的組成部分,包括煙彈、儲存匣及不具有煙彈或儲存匣的裝置;
(四)“吸煙”是指吸入或呼出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氣霧或煙草的煙霧,以及管有任何燃着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
(五)“煙草包裝”是指供零售煙草製品之用的任何形式的獨立包裝及外包裝,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煙草業”是指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及進口商;
(七)“配料”是指任何用於製造或配製煙草製品的、不屬煙草植物的葉或其他天然部分或未經加工部分且存在於最終製成品中的物質或成分,不論其形態為何,包括紙、濾嘴、顏料及黏合劑;
(八)“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僱主直接或間接管理下工作的地方;
(九)“尼古丁”是指煙鹼的生物鹼;
(十)“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葉作為原材料製成的、供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的製品,不論當中的煙草有否經基因改造;
(十一)“口服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草製成的、呈粉末狀、微粒狀或兩者混合狀,尤其是以獨立劑量包裝、以有孔袋包裝或類似食物包裝的口服製品,但供抽吸或咀嚼的製品除外;
(十二)“煙草廣告”是指公共或私人實體在商業、工業、手工業或自由職業活動範圍內進行的、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
(十三)“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十四)“資訊公司的服務”是指應服務相對人的獨立請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向其提供的遠距離的任何收費服務;
(十五)“廣告媒介”是指用作傳送廣告信息的工具;
(十六)“煙草”是指煙草及生煙草植物的葉、葉的部分或葉脈,不論是以捲煙、小雪茄或雪茄的形式銷售,又或經切碎製成卷狀、條狀、薄片狀、立方體或片狀,或經製成粉末狀或顆粒狀,以供煙斗或手捲煙之用;
(十七)“透過電視媒介銷售煙草製品”是指透過電視頻道向公眾推銷捲煙或其他製品,並以有償方式提供該等製品;
(十八)“使用煙草”是指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以煙草為主要成分的製品。
==第二章 煙草消費的限制==
{{Center|'''第三條<br />一般原則'''}}
本章的規定旨在對供集體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或進出權的室內場所以及本法律規定的其他地點的煙草消費訂定限制,以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Center|'''第四條<br />在特定地點禁止吸煙'''}}
在下列地點禁止吸煙:
(一)提供衛生護理的場所,尤其是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及提供無須醫生處方的藥物的地點;
(二)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
(三)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
(四)易燃產品銷售場所及燃料供應地點;
(五)生產、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利用易燃的物料或產品的生產或工業單位;
(六)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
(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當局部門或機構的所在地;
(八)工作地點;
(九)公共及私人實體內專供其人員使用的飯堂及食堂;
(十)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
(十一)酒店場所;
(十二)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及卡拉OK場所;
(十三)娛樂場;
(十四)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
(十五)銀行機構,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
(十六)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及商店;
(十七)港口、機場及鐵路設施;
(十八)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候車亭;
(十九)在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的信號少於十米的範圍,該等範圍由主管實體劃定;
(二十)電影院、劇院、表演室、表演場所以及其他推廣藝術及表演的地點;
(二十一)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
(二十二)體育設施;
(二十三)由公共行政實體負責維持安全和監管的泳灘;
(二十四)公共泳池;
(二十五)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及展覽室;
(二十六)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髮型屋及美容院;
(二十七)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及網吧;
(二十八)升降機、扶手電梯及同類設施,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二十九)集體客運的車輛及船隻、電動纜車;
(三十)的士、救傷車及運送病人的車輛;
(三十一)設有上蓋的停車場;
(三十二)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三十三)經管理實體決定禁止吸煙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
{{Center|'''第五條<br />例外'''}}
一、在下列地點允許吸煙:
(一)上條(七)至(十)、(十二)至(十七)、(二十)、(二十五)至(二十七)及(三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
(二)上條(六)項所指的高等教育場所及非供未滿十八歲人士入讀的職業培訓中心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三)上條(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及所設的住宿單位或房間;
(四)上條(十七)項所指機場設施的吸煙室;
(五)上條(二十一)及(二十三)項所指地點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六)在監獄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七)〔廢止〕
(八)〔廢止〕
二、上款(四)項所指吸煙室應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三、在上條(十三)項所指地點可設立吸煙室,但吸煙室須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Center|'''第五-A條<br />電子煙的消費'''}}
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適用於電子煙的消費。
{{Center|'''第六條<br />標誌'''}}
一、有關實體須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的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十五厘米乘二十厘米或二十厘米乘九厘米的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
二、在上款所指標誌之下,須以中文及葡文註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的金額。
三、上款所指的最高罰款金額還應以英文表述。
{{Center|'''第七條<br />責任'''}}
一、負責管理本法律所指地點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應確保第四條至第六條的規定得到遵守。
二、上款所指實體如發現違反第四條的規定的情況,應命令有關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吸煙者不遵從,應召喚主管的行政當局或警察當局。
三、第四條所指地點的所有使用者均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可為此召喚上款所指當局。
==第三章 煙草製品所含物質的成分及其測量==
{{Center|'''第八條<br />捲煙中的焦油最高含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或製造的捲煙的焦油含量不得超過每根十七毫克。
{{Center|'''第九條<br />測量及檢測'''}}
煙草製品的焦油、尼古丁或其他物質的含量由衛生局負責測量及檢測。
{{Center|'''第十條<br />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一、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訂定的條件,將其煙草製品的清單送交衛生局,其內應指明每個商標及種類的煙草製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配料及其份量。
二、對於將投放市場的新煙草製品,上款所指的清單應在該製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售賣最少一個月前送交。
三、第一款所指清單,以及按照第九條規定進行的測量或檢測的結果,由衛生局向消費者公佈,但屬生產秘密的特別產品配方的資料除外。
四、為適用上款的規定,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詳細說明其認為不應公佈的屬生產秘密的資料。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
{{Center|'''第十一條<br />標籤'''}}
一、所有捲煙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二、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及焦油、尼古丁含量的表述組成。
三、所有雪茄、煙斗煙草、捲煙煙草及小雪茄的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四、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組成。
五、獨立包裝及零售產品的任何外包裝上均須印上本條所指式樣,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每連續最多十二個月的期間內,第一款所指各式樣應印於相關包裝上。
七、上款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亦適用於其他煙草製品。
八、本條所指式樣應以不褪色的方式印刷,且不得被其他表述或圖案遮掩、覆蓋或分隔。
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指獨立包裝的兩個最大表面的其中一面應印上有關式樣的中文本,而另一面則應印上葡文本,式樣的印刷位置須與包裝的下邊界平行,但不影響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十、按照上款規定印於獨立包裝上的式樣應至少佔有關表面百分之五十的面積。
十一、單支雪茄的獨立包裝的其中一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核准的式樣的中文本及葡文本。
十二、屬非捲煙的煙草製品,得以自黏紙將有關式樣貼於獨立包裝上,只要該等自黏紙能牢固地黏貼即可。
十三、除以上各款所規定的要求外,尚應在各獨立包裝上印上其批號或等同的編號,以確保可識別生產地及生產時間。
{{Center|'''第十二條<br />包裝'''}}
捲煙不得以少於二十根的獨立包裝銷售。
{{Center|'''第十三條<br />禁用的名稱'''}}
一、在煙草製品的包裝上不得使用暗示本煙草製品較其他煙草製品危害小的字句、名稱、商標、圖形或其他標誌。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已依規範作工業產權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煙草製品上使用的商業識別標誌。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Center|'''第十四條<br />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屬下列情況,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
(二)在第四條(一)至(三)、(六)、(九)、(十)、(十三)、(二十二)、(二十四)及(二十七)項所指地點銷售;
(三)以任何購買者可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方式銷售,尤其是以售貨架形式銷售;
(四)透過電視媒介銷售;
(五)透過其他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尤其是互聯網及郵遞。
二、為遵守上款(一)項所指的禁止,銷售煙草製品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銷售前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二)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
三、拒絕出示上款(一)項所指文件者,推定為未成年人。
四、禁止由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
五、禁止銷售煙草製品推廣裝。
{{Center|'''第十五條<br />禁止售賣'''}}
禁止售賣電子煙以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Center|'''第十六條<br />自動售煙機'''}}
禁止引進或使用自動售煙機。
==第六章 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Center|'''第十七條<br />廣告及促銷'''}}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煙草製品及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包括透過廣告媒介或資訊公司的服務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廣告,但第二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僅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內展示的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只要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尤其不能透過陳列窗看見。
三、上款所指價格標記僅應載有有關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其面積不得大於在同一地點內銷售的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標記的面積,亦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厘米。
四、第二款所指的價格牌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僅載有在有關地點內銷售的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每一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表述所佔的面積不得大於上款所指的面積,但不影響(三)項規定的適用;
(二)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厘米;
(三)載明式樣經核准的告示,該告示應至少佔價格牌百分之二十的面積。
五、在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可放置一份載有在該場所內銷售的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目錄。
六、第一款規定不適用於煙草製品生產或批發場所內的廣告,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廣告。
七、屬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媒體的廣告,僅可刊登於以煙草貿易專業人士為對象的刊物或煙草業界企業的內部刊物內。
八、禁止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
九、上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煙草製品。
十、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可提供一份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並載有在該銷售點所銷售的煙草製品的清單。
十一、禁止免費派發或促銷煙草製品或任何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的消費品。
十二、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有關的企業派發宣傳贈品、給予獎賞或舉行比賽,即使該等活動專為吸煙者而設亦然。
十三、禁止任何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煙草製品促銷活動,但專為煙草貿易專業人士而設的促銷活動除外。
十四、除煙草製品及相關標籤外,禁止在煙草製品的包裝內或外包裝上,又或在兩者之間加入獎劵或其他非包裝之物。
{{Center|'''第十八條<br />以消費品作廣告'''}}
一、在廣告活動中,禁止將煙草製品的名稱、商標、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誌加入非屬煙草製品的消費品中。
二、使用與煙草製品相同的名稱或商標的財貨及服務,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不適用上款所指的禁止:
(一)其銷售或贊助並非與煙草製品的銷售有關;
(二)使用該等名稱及商標的方式明顯有別於煙草製品的名稱或商標的使用方式。
三、禁止生產及銷售呈煙草製品狀或帶有煙草商標識別標誌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四、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外觀已依規範作工業品設計或新型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Center|'''第十九條<br />贊助'''}}
禁止為達到直接或間接促銷某煙草製品或促進該製品的消費的效果或預期效果而對某一事件、活動、個人、視聽作品、電台或電視節目提供任何形式的公共或私人的贊助或捐獻,尤其是由經營生產、分銷或銷售煙草製品的企業提供的贊助或捐獻。
==第七章 吸煙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Center|'''第二十條<br />資訊宣傳活動'''}}
禁止由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附屬企業或同類企業舉辦或贊助旨在直接或間接傳達吸煙資訊及預防吸煙的宣傳活動或其他活動。
{{Center|'''第二十一條<br />健康資訊及教育'''}}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屬衛生、教育、青年、體育、消費者保護、環境、勞動、經濟及文化範疇的部門,應向市民推廣相關訊息,並致力創造有利於預防及控制吸煙的條件。
二、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實體,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尤其是醫院、診所、醫務所及藥房,均應透過為一般市民或特定組別,特別是兒童、青年、孕婦、父母、育齡婦女、病人、教師及其他員工而設的運動、計劃及活動,推動及支持向市民提供關於煙草消費的危害及戒煙的重要性的健康資訊及教育。
三、各教育場所,不論其學生年齡及學制為何,亦應推動及支持提供關於健康的資訊及教育。
{{Center|'''第二十二條<br />戒煙門診'''}}
衛生局應透過轄下部門設立協助有意戒煙者的專科門診。
==第八章 處罰制度==
{{Center|'''第二十三條<br />違法行為'''}}
一、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並科下列罰款:
(一)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罰款;
(二)〔廢止〕
(三)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二)至(五)項及第四款規定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四)銷售不符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五)銷售電子煙,又或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六)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五款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罰款;
(七)私人實體違反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十四條第二款(二)項、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八)公共實體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九)煙草業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二、過失行為亦予處罰。
{{Center|'''第二十四條<br />附加處罰'''}}
因違反第八條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而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可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可命令將之銷毀。
{{Center|'''第二十五條<br />職權'''}}
科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罰款及第二十四條所定的附加處罰,屬衛生局局長的職權。
{{Center|'''第二十六條<br />罰款的歸屬'''}}
因違反本法律而實施制裁的罰款所得,全數歸衛生局所有。
{{Center|'''第二十七條<br />連帶責任'''}}
一、如違法者為公法人或私法人,則其領導機關據位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二、如違法者為無法律人格的社團,罰款以該社團的共同財產繳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每一社員的財產按連帶責任制度繳付。
三、廣告代理機構、推銷者、生產商、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四、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如作出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七)項所指的違法行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五、自動售煙機的所有權人及設有自動售煙機的地點的管理人,如違反第十六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Center|'''第二十八條<br />監察'''}}
一、衛生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治安警察局在所屬職責範圍內,具職權監察對本法律的遵守情況,但不影響第七條規定的適用。
二、非屬治安警察局的監察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必要的合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三、衛生局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進入娛樂場,但不得直接或藉他人進行任何幸運博彩。
四、第二款所指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採取下列措施或行動:
(一)依法進入法定禁止吸煙地點;
(二)命令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吸煙者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違法者拒絕停止吸煙或提供該等資料,應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合作;
(三)屬違反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四)屬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自動售煙機;
(五)屬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廣告媒介;
(六)屬違反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消費品;
(七)如作出認為煙草製品廣告的支架或廣告媒介屬違法的確定性處罰決定,則將之拆除及銷毀。
五、因採取上款(七)項所指措施而導致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凡不遵從第四款(二)項所指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七、只要監察人員要求,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在本法律的範圍內提供合作,尤其是在控煙聯合行動方面。
{{Center|'''第二十九條<br />程序步驟'''}}
一、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在其職責範圍內具職權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二、為產生適當效果,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如發現違反本法律的行為,須通知衛生局。
三、監察人員如目睹違法行為或有足夠跡象顯示存在違法行為時,可即時提起處罰程序,編製控訴書及將控訴內容通知違法者、違法實體負責人或經濟活動參與人的在場受託人。
四、在處罰程序中,有關通知按被通知人指定的地址,以單掛號信寄出,寄出三日後即推定被通知人接獲通知。如第三日非為工作日,則推定在緊隨該日的首個工作日接獲通知。
五、如利害關係人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上款所指期間自《[[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延期期間屆滿後起計。
六、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令被通知人在推定已作通知的日期後才收到通知的情況下,被通知人方可推翻第四款所指的推定。
七、應自接獲科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付罰款。
{{Center|'''第三十條<br />保全性扣押'''}}
一、監察人員可作出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至(六)項規定的保全性扣押。
二、當處罰程序的確定性決定尚未作出時,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由作出扣押的實體保管。
三、如違法者導致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保全性扣押未能執行,則罰款下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而罰款上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的兩倍。
{{Center|'''第三十一條<br />決定'''}}
一、確定性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命令將所扣押的製品或物件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以及將之出售或銷毀。
二、如行政決定確定性認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則須通知利害關係人領取按照上條規定被扣押的製品或物件。
三、如領取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製品或物件仍未被領取,則執行保全性扣押的實體可命令將之出售或銷毀。
{{Center|'''第三十二條<br />自願繳付罰款'''}}
一、屬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至(六)項所指罰款,可自接獲控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自願繳付。
二、自願繳付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五)項規定的罰款並不導致有權領取按照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項的規定被扣押的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三、在第一款所指期間內,被控訴人可作出辯護或繳付罰款,如繳付罰款,則僅須繳付罰款金額的一半。
四、屬第一款所指期間屆滿仍未自願繳付罰款亦未作出辯護的情況,須由預審員採取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以及編製有關建議書,並送交衛生局局長決定是否科處處罰。
==第九章 最後及過渡規定==
{{Center|'''第三十三條<br />補充法例'''}}
凡本法律未作特別規定者,均補充適用[[第52/99/M號法令|訂定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的法例]]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
{{Center|'''第三十四條<br />跟進及評估報告'''}}
一、衛生局負責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煙草消費的情況,以便能提出關於預防及控制吸煙方面的適當修訂建議。
二、為評估本法律的效果,尤其是在娛樂場內的效果,衛生局須在其生效後每三年編製一份載有上款所指資料的報告。
{{Center|'''第三十五條<br />經許可的商用名稱'''</center>
一、在本法律生效之日,如煙草製品所使用的名稱暗示該煙草製品對健康的危害較小,只要註明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特別警語,則可繼續銷售。
二、自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不容許將類似名稱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的新製品。
{{Center|'''第三十六條<br />移除廣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展示的帶有宣傳煙草製品的掩飾圖象或其他掩飾方式的廣告媒介,應由相關發准照實體在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內移除。
{{Center|'''第三十七條<br />娛樂場的吸煙區'''}}
〔廢止〕
{{Center|'''第三十八條<br />廢止'''}}
廢止經十二月三十日[[第27/96/M號法律]]及八月十一日[[第10/97/M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九日[[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
{{Center|'''第三十九條<br />生效'''}}
一、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在第四條(十三)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在第四條(十四)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三年後生效;
(三)有關不符合本法律所定的焦油最高含量、標籤、包裝及名稱方面要件的煙草製品禁止銷售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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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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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018|m=1|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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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第5/2011號法律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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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017年7月24日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於2018年2月26日經[[第39/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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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Center|'''第一條<br />範圍及目的'''}}
一、本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二、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一)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二)規範煙草製品的成分;
(三)規範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四)宣傳及教育公眾健康意識;
(五)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
(六)訂定降低煙草需求及供應的措施。
{{Center|'''第二條<br />定義'''}}
為適用本法律,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健康警語”是指置於煙草包裝表面最顯眼處的關於使用煙草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忠告;
(二)“焦油或濃縮物”是指抽煙時所產生的不含尼古丁的脫水濃縮物;
(三)“電子煙”是指得以煙嘴方式吸入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氣霧的產品,或任何這種產品的組成部分,包括煙彈、儲存匣及不具有煙彈或儲存匣的裝置;
(四)“吸煙”是指吸入或呼出含有或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氣霧或煙草的煙霧,以及管有任何燃着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
(五)“煙草包裝”是指供零售煙草製品之用的任何形式的獨立包裝及外包裝,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煙草業”是指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及進口商;
(七)“配料”是指任何用於製造或配製煙草製品的、不屬煙草植物的葉或其他天然部分或未經加工部分且存在於最終製成品中的物質或成分,不論其形態為何,包括紙、濾嘴、顏料及黏合劑;
(八)“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僱主直接或間接管理下工作的地方;
(九)“尼古丁”是指煙鹼的生物鹼;
(十)“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葉作為原材料製成的、供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的製品,不論當中的煙草有否經基因改造;
(十一)“口服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草製成的、呈粉末狀、微粒狀或兩者混合狀,尤其是以獨立劑量包裝、以有孔袋包裝或類似食物包裝的口服製品,但供抽吸或咀嚼的製品除外;
(十二)“煙草廣告”是指公共或私人實體在商業、工業、手工業或自由職業活動範圍內進行的、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
(十三)“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十四)“資訊公司的服務”是指應服務相對人的獨立請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向其提供的遠距離的任何收費服務;
(十五)“廣告媒介”是指用作傳送廣告信息的工具;
(十六)“煙草”是指煙草及生煙草植物的葉、葉的部分或葉脈,不論是以捲煙、小雪茄或雪茄的形式銷售,又或經切碎製成卷狀、條狀、薄片狀、立方體或片狀,或經製成粉末狀或顆粒狀,以供煙斗或手捲煙之用;
(十七)“透過電視媒介銷售煙草製品”是指透過電視頻道向公眾推銷捲煙或其他製品,並以有償方式提供該等製品;
(十八)“使用煙草”是指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以煙草為主要成分的製品。
==第二章 煙草消費的限制==
{{Center|'''第三條<br />一般原則'''}}
本章的規定旨在對供集體使用且不論其所有權或進出權的室內場所以及本法律規定的其他地點的煙草消費訂定限制,以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Center|'''第四條<br />在特定地點禁止吸煙'''}}
在下列地點禁止吸煙:
(一)提供衛生護理的場所,尤其是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及提供無須醫生處方的藥物的地點;
(二)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
(三)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
(四)易燃產品銷售場所及燃料供應地點;
(五)生產、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利用易燃的物料或產品的生產或工業單位;
(六)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
(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當局部門或機構的所在地;
(八)工作地點;
(九)公共及私人實體內專供其人員使用的飯堂及食堂;
(十)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
(十一)酒店場所;
(十二)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及卡拉OK場所;
(十三)娛樂場;
(十四)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
(十五)銀行機構,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
(十六)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及商店;
(十七)港口、機場及鐵路設施;
(十八)集體客運車輛總站及候車亭;
(十九)在距離標示集體客運車輛停車處的信號少於十米的範圍,該等範圍由主管實體劃定;
(二十)電影院、劇院、表演室、表演場所以及其他推廣藝術及表演的地點;
(二十一)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
(二十二)體育設施;
(二十三)由公共行政實體負責維持安全和監管的泳灘;
(二十四)公共泳池;
(二十五)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及展覽室;
(二十六)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髮型屋及美容院;
(二十七)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及網吧;
(二十八)升降機、扶手電梯及同類設施,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二十九)集體客運的車輛及船隻、電動纜車;
(三十)的士、救傷車及運送病人的車輛;
(三十一)設有上蓋的停車場;
(三十二)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三十三)經管理實體決定禁止吸煙的任何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外範圍。
{{Center|'''第五條<br />例外'''}}
一、在下列地點允許吸煙:
(一)上條(七)至(十)、(十二)至(十七)、(二十)、(二十五)至(二十七)及(三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
(二)上條(六)項所指的高等教育場所及非供未滿十八歲人士入讀的職業培訓中心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三)上條(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及所設的住宿單位或房間;
(四)上條(十七)項所指機場設施的吸煙室;
(五)上條(二十一)及(二十三)項所指地點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六)在監獄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七)〔廢止〕
(八)〔廢止〕
二、上款(四)項所指吸煙室應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下稱“《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三、在上條(十三)項所指地點可設立吸煙室,但吸煙室須符合由社會文化司司長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最低要求。
{{Center|'''第五-A條<br />電子煙的消費'''}}
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適用於電子煙的消費。
{{Center|'''第六條<br />標誌'''}}
一、有關實體須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的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十五厘米乘二十厘米或二十厘米乘九厘米的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
二、在上款所指標誌之下,須以中文及葡文註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的金額。
三、上款所指的最高罰款金額還應以英文表述。
{{Center|'''第七條<br />責任'''}}
一、負責管理本法律所指地點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應確保第四條至第六條的規定得到遵守。
二、上款所指實體如發現違反第四條的規定的情況,應命令有關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吸煙者不遵從,應召喚主管的行政當局或警察當局。
三、第四條所指地點的所有使用者均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可為此召喚上款所指當局。
==第三章 煙草製品所含物質的成分及其測量==
{{Center|'''第八條<br />捲煙中的焦油最高含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或製造的捲煙的焦油含量不得超過每根十七毫克。
{{Center|'''第九條<br />測量及檢測'''}}
煙草製品的焦油、尼古丁或其他物質的含量由衛生局負責測量及檢測。
{{Center|'''第十條<br />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一、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訂定的條件,將其煙草製品的清單送交衛生局,其內應指明每個商標及種類的煙草製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配料及其份量。
二、對於將投放市場的新煙草製品,上款所指的清單應在該製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售賣最少一個月前送交。
三、第一款所指清單,以及按照第九條規定進行的測量或檢測的結果,由衛生局向消費者公佈,但屬生產秘密的特別產品配方的資料除外。
四、為適用上款的規定,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詳細說明其認為不應公佈的屬生產秘密的資料。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
{{Center|'''第十一條<br />標籤'''}}
一、所有捲煙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二、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及焦油、尼古丁含量的表述組成。
三、所有雪茄、煙斗煙草、捲煙煙草及小雪茄的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四、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組成。
五、獨立包裝及零售產品的任何外包裝上均須印上本條所指式樣,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每連續最多十二個月的期間內,第一款所指各式樣應印於相關包裝上。
七、上款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亦適用於其他煙草製品。
八、本條所指式樣應以不褪色的方式印刷,且不得被其他表述或圖案遮掩、覆蓋或分隔。
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指獨立包裝的兩個最大表面的其中一面應印上有關式樣的中文本,而另一面則應印上葡文本,式樣的印刷位置須與包裝的下邊界平行,但不影響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十、按照上款規定印於獨立包裝上的式樣應至少佔有關表面百分之五十的面積。
十一、單支雪茄的獨立包裝的其中一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核准的式樣的中文本及葡文本。
十二、屬非捲煙的煙草製品,得以自黏紙將有關式樣貼於獨立包裝上,只要該等自黏紙能牢固地黏貼即可。
十三、除以上各款所規定的要求外,尚應在各獨立包裝上印上其批號或等同的編號,以確保可識別生產地及生產時間。
{{Center|'''第十二條<br />包裝'''}}
捲煙不得以少於二十根的獨立包裝銷售。
{{Center|'''第十三條<br />禁用的名稱'''}}
一、在煙草製品的包裝上不得使用暗示本煙草製品較其他煙草製品危害小的字句、名稱、商標、圖形或其他標誌。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已依規範作工業產權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煙草製品上使用的商業識別標誌。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Center|'''第十四條<br />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屬下列情況,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
(二)在第四條(一)至(三)、(六)、(九)、(十)、(十三)、(二十二)、(二十四)及(二十七)項所指地點銷售;
(三)以任何購買者可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方式銷售,尤其是以售貨架形式銷售;
(四)透過電視媒介銷售;
(五)透過其他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尤其是互聯網及郵遞。
二、為遵守上款(一)項所指的禁止,銷售煙草製品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銷售前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二)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
三、拒絕出示上款(一)項所指文件者,推定為未成年人。
四、禁止由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
五、禁止銷售煙草製品推廣裝。
{{Center|'''第十五條<br />禁止售賣'''}}
禁止售賣電子煙以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Center|'''第十六條<br />自動售煙機'''}}
禁止引進或使用自動售煙機。
==第六章 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Center|'''第十七條<br />廣告及促銷'''}}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煙草製品及電子煙的廣告及促銷,包括透過廣告媒介或資訊公司的服務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廣告,但第二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及第十三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僅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內展示的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只要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尤其不能透過陳列窗看見。
三、上款所指價格標記僅應載有有關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其面積不得大於在同一地點內銷售的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標記的面積,亦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厘米。
四、第二款所指的價格牌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僅載有在有關地點內銷售的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每一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表述所佔的面積不得大於上款所指的面積,但不影響(三)項規定的適用;
(二)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厘米;
(三)載明式樣經核准的告示,該告示應至少佔價格牌百分之二十的面積。
五、在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可放置一份載有在該場所內銷售的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目錄。
六、第一款規定不適用於煙草製品生產或批發場所內的廣告,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廣告。
七、屬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媒體的廣告,僅可刊登於以煙草貿易專業人士為對象的刊物或煙草業界企業的內部刊物內。
八、禁止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陳列煙草製品或使其可見。
九、上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煙草製品。
十、在固定及流動銷售點可提供一份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並載有在該銷售點所銷售的煙草製品的清單。
十一、禁止免費派發或促銷煙草製品或任何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的消費品。
十二、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有關的企業派發宣傳贈品、給予獎賞或舉行比賽,即使該等活動專為吸煙者而設亦然。
十三、禁止任何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煙草製品促銷活動,但專為煙草貿易專業人士而設的促銷活動除外。
十四、除煙草製品及相關標籤外,禁止在煙草製品的包裝內或外包裝上,又或在兩者之間加入獎劵或其他非包裝之物。
{{Center|'''第十八條<br />以消費品作廣告'''}}
一、在廣告活動中,禁止將煙草製品的名稱、商標、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誌加入非屬煙草製品的消費品中。
二、使用與煙草製品相同的名稱或商標的財貨及服務,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不適用上款所指的禁止:
(一)其銷售或贊助並非與煙草製品的銷售有關;
(二)使用該等名稱及商標的方式明顯有別於煙草製品的名稱或商標的使用方式。
三、禁止生產及銷售呈煙草製品狀或帶有煙草商標識別標誌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四、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外觀已依規範作工業品設計或新型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Center|'''第十九條<br />贊助'''}}
禁止為達到直接或間接促銷某煙草製品或促進該製品的消費的效果或預期效果而對某一事件、活動、個人、視聽作品、電台或電視節目提供任何形式的公共或私人的贊助或捐獻,尤其是由經營生產、分銷或銷售煙草製品的企業提供的贊助或捐獻。
==第七章 吸煙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Center|'''第二十條<br />資訊宣傳活動'''}}
禁止由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附屬企業或同類企業舉辦或贊助旨在直接或間接傳達吸煙資訊及預防吸煙的宣傳活動或其他活動。
{{Center|'''第二十一條<br />健康資訊及教育'''}}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屬衛生、教育、青年、體育、消費者保護、環境、勞動、經濟及文化範疇的部門,應向市民推廣相關訊息,並致力創造有利於預防及控制吸煙的條件。
二、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實體,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尤其是醫院、診所、醫務所及藥房,均應透過為一般市民或特定組別,特別是兒童、青年、孕婦、父母、育齡婦女、病人、教師及其他員工而設的運動、計劃及活動,推動及支持向市民提供關於煙草消費的危害及戒煙的重要性的健康資訊及教育。
三、各教育場所,不論其學生年齡及學制為何,亦應推動及支持提供關於健康的資訊及教育。
{{Center|'''第二十二條<br />戒煙門診'''}}
衛生局應透過轄下部門設立協助有意戒煙者的專科門診。
==第八章 處罰制度==
{{Center|'''第二十三條<br />違法行為'''}}
一、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並科下列罰款:
(一)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一千五百元罰款;
(二)〔廢止〕
(三)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二)至(五)項及第四款規定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四)銷售不符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五)銷售電子煙,又或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四千元罰款;
(六)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及第五款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罰款;
(七)私人實體違反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十四條第二款(二)項、第十五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八)公共實體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九)煙草業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二萬元至二十萬元罰款。
二、過失行為亦予處罰。
{{Center|'''第二十四條<br />附加處罰'''}}
因違反第八條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而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可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可命令將之銷毀。
{{Center|'''第二十五條<br />職權'''}}
科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罰款及第二十四條所定的附加處罰,屬衛生局局長的職權。
{{Center|'''第二十六條<br />罰款的歸屬'''}}
因違反本法律而實施制裁的罰款所得,全數歸衛生局所有。
{{Center|'''第二十七條<br />連帶責任'''}}
一、如違法者為公法人或私法人,則其領導機關據位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二、如違法者為無法律人格的社團,罰款以該社團的共同財產繳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每一社員的財產按連帶責任制度繳付。
三、廣告代理機構、推銷者、生產商、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四、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如作出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七)項所指的違法行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五、自動售煙機的所有權人及設有自動售煙機的地點的管理人,如違反第十六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Center|'''第二十八條<br />監察'''}}
一、衛生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治安警察局在所屬職責範圍內,具職權監察對本法律的遵守情況,但不影響第七條規定的適用。
二、非屬治安警察局的監察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必要的合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三、衛生局的監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進入娛樂場,但不得直接或藉他人進行任何幸運博彩。
四、第二款所指的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採取下列措施或行動:
(一)依法進入法定禁止吸煙地點;
(二)命令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吸煙者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違法者拒絕停止吸煙或提供該等資料,應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合作;
(三)屬違反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四)屬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自動售煙機;
(五)屬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廣告媒介;
(六)屬違反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消費品;
(七)如作出認為煙草製品廣告的支架或廣告媒介屬違法的確定性處罰決定,則將之拆除及銷毀。
五、因採取上款(七)項所指措施而導致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六、凡不遵從第四款(二)項所指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七、只要監察人員要求,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在本法律的範圍內提供合作,尤其是在控煙聯合行動方面。
{{Center|'''第二十九條<br />程序步驟'''}}
一、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在其職責範圍內具職權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二、為產生適當效果,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如發現違反本法律的行為,須通知衛生局。
三、監察人員如目睹違法行為或有足夠跡象顯示存在違法行為時,可即時提起處罰程序,編製控訴書及將控訴內容通知違法者、違法實體負責人或經濟活動參與人的在場受託人。
四、在處罰程序中,有關通知按被通知人指定的地址,以單掛號信寄出,寄出三日後即推定被通知人接獲通知。如第三日非為工作日,則推定在緊隨該日的首個工作日接獲通知。
五、如利害關係人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上款所指期間自《[[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延期期間屆滿後起計。
六、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令被通知人在推定已作通知的日期後才收到通知的情況下,被通知人方可推翻第四款所指的推定。
七、應自接獲科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付罰款。
{{Center|'''第三十條<br />保全性扣押'''}}
一、監察人員可作出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至(六)項規定的保全性扣押。
二、當處罰程序的確定性決定尚未作出時,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由作出扣押的實體保管。
三、如違法者導致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保全性扣押未能執行,則罰款下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而罰款上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的兩倍。
{{Center|'''第三十一條<br />決定'''}}
一、確定性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命令將所扣押的製品或物件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以及將之出售或銷毀。
二、如行政決定確定性認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則須通知利害關係人領取按照上條規定被扣押的製品或物件。
三、如領取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製品或物件仍未被領取,則執行保全性扣押的實體可命令將之出售或銷毀。
{{Center|'''第三十二條<br />自願繳付罰款'''}}
一、屬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至(六)項所指罰款,可自接獲控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自願繳付。
二、自願繳付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五)項規定的罰款並不導致有權領取按照第二十八條第四款(三)項的規定被扣押的煙草製品或電子煙。
三、在第一款所指期間內,被控訴人可作出辯護或繳付罰款,如繳付罰款,則僅須繳付罰款金額的一半。
四、屬第一款所指期間屆滿仍未自願繳付罰款亦未作出辯護的情況,須由預審員採取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以及編製有關建議書,並送交衛生局局長決定是否科處處罰。
==第九章 最後及過渡規定==
{{Center|'''第三十三條<br />補充法例'''}}
凡本法律未作特別規定者,均補充適用[[第52/99/M號法令|訂定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的法例]]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
{{Center|'''第三十四條<br />跟進及評估報告'''}}
一、衛生局負責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煙草消費的情況,以便能提出關於預防及控制吸煙方面的適當修訂建議。
二、為評估本法律的效果,尤其是在娛樂場內的效果,衛生局須在其生效後每三年編製一份載有上款所指資料的報告。
{{Center|'''第三十五條<br />經許可的商用名稱'''</center>
一、在本法律生效之日,如煙草製品所使用的名稱暗示該煙草製品對健康的危害較小,只要註明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特別警語,則可繼續銷售。
二、自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不容許將類似名稱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的新製品。
{{Center|'''第三十六條<br />移除廣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展示的帶有宣傳煙草製品的掩飾圖象或其他掩飾方式的廣告媒介,應由相關發准照實體在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內移除。
{{Center|'''第三十七條<br />娛樂場的吸煙區'''}}
〔廢止〕
{{Center|'''第三十八條<br />廢止'''}}
廢止經十二月三十日[[第27/96/M號法律]]及八月十一日[[第10/97/M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九日[[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
{{Center|'''第三十九條<br />生效'''}}
一、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在第四條(十三)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在第四條(十四)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三年後生效;
(三)有關不符合本法律所定的焦油最高含量、標籤、包裝及名稱方面要件的煙草製品禁止銷售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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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法律|年份=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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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11號法律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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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8:05:4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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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5/2011號法律]]<br>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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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5/201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11年4月18日通過,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1年4月25日簽署並發佈本法律,並於2011年5月3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Center|'''第一條<br />範圍及目的'''}}
一、本法律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
二、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主要目的是:
(一)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二)規範煙草製品的成分;
(三)規範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四)宣傳及教育公眾健康意識;
(五)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及贊助;
(六)訂定降低煙草需求及供應的措施。
{{Center|'''第二條<br />定義'''}}
為適用本法律,下列用詞的定義為:
(一)“健康警語”是指置於煙草包裝表面最顯眼處的關於使用煙草會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忠告;
(二)“焦油或濃縮物”是指抽煙時所產生的不含尼古丁的脫水濃縮物;
(三)“煙草包裝”是指供零售煙草製品之用的任何形式的獨立包裝及外包裝,但透明薄膜除外;
(四)“吸煙”是指吸入或呼出煙草的煙霧,以及管有任何燃着的以煙草製成的製品;
(五)“煙草業”是指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批發商及進口商;
(六)“配料”是指任何用於製造或配製煙草製品的、不屬煙草植物的葉或其他天然部分或未經加工部分且存在於最終製成品中的物質或成分,不論其形態為何,包括紙、濾嘴、顏料及黏合劑;
(七)“工作地點”是指員工在僱主直接或間接管理下工作的地方;
(八)“尼古丁”是指煙鹼的生物鹼;
(九)“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葉作為原材料製成的、供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的製品,不論當中的煙草有否經基因改造;
(十)“口服煙草製品”是指全部或部分以煙草製成的、呈粉末狀、微粒狀或兩者混合狀,尤其是以獨立劑量包裝、以有孔袋包裝或類似食物包裝的口服製品,但供抽吸或咀嚼的製品除外;
(十一)“煙草廣告”是指公共或私人實體在商業、工業、手工業或自由職業活動範圍內進行的、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或促進煙草消費的任何形式的宣傳活動;
(十二)“室內場所”是指設有上蓋並以牆壁、圍牆或其他表面圍成且設有開口處的整個空間,而其各開口處的面積之和小於有關場所各外表面積之和的百分之五十;
(十三)“資訊公司的服務”是指應服務相對人的獨立請求而透過電子途徑向其提供的遠距離的任何收費服務;
(十四)“廣告媒介”是指用作傳送廣告信息的工具;
(十五)“煙草”是指煙草及生煙草植物的葉、葉的部分或葉脈,不論是以捲煙、小雪茄或雪茄的形式銷售,又或經切碎製成卷狀、條狀、薄片狀、立方體或片狀,或經製成粉末狀或顆粒狀,以供煙斗或手捲煙之用;
(十六)“透過電視媒介銷售煙草製品”是指透過電視頻道向公眾推銷捲煙或其他製品,並以有償方式提供該等製品;
(十七)“使用煙草”是指抽吸、鼻吸、吸吮或咀嚼以煙草為主要成分的製品。
==第二章 煙草消費的限制==
{{Center|'''第三條<br />一般原則'''}}
本章的規定旨在對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及本法律規定的其他地點的煙草消費訂定限制,以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Center|'''第四條<br />在特定地點禁止吸煙'''}}
在下列地點禁止吸煙:
(一)提供衛生護理的場所,尤其是醫院、診所、衛生中心、醫務所、救護站、化驗所、藥房及提供無須醫生處方的藥物的地點;
(二)為未滿十八歲人士而設的地點,尤其是幼兒院、托兒所及其他幼兒護理場所、兒童及青年院舍、休閒活動中心、度假屋、度假營及其他同類場所;
(三)小學及中學教育場所;
(四)易燃產品銷售場所及燃料供應地點;
(五)生產、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利用易燃的物料或產品的生產或工業單位;
(六)高等教育場所及職業培訓中心;
(七)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當局部門或機構的所在地;
(八)工作地點;
(九)公共及私人實體內專供其人員使用的飯堂及食堂;
(十)老人院舍、殘疾人士院舍、日間中心、社區中心、庇護工場、康復中心及戒毒戒酒收容單位;
(十一)酒店場所;
(十二)餐廳、飲食場所、飲料場所及卡拉OK場所;
(十三)娛樂場;
(十四)酒吧、舞廳、蒸汽浴室及按摩院;
(十五)銀行機構,包括放置自動櫃員機的室內場所;
(十六)百貨公司、購物商場、超級市場、街市及商店;
(十七)港口、機場及鐵路設施;
(十八)設有上蓋的集體客運車輛總站;
(十九)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
(二十)電影院、劇院、表演室、表演場所以及其他推廣藝術及表演的地點;
(二十一)屬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園、花園及綠化區;
(二十二)體育設施;
(二十三)由公共行政實體負責維持安全和監管的泳灘;
(二十四)公共泳池;
(二十五)博物館、藏品陳列館、文化中心、檔案室、圖書館、會議室、閱覽室及展覽室;
(二十六)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健身院、健美院、理髮店、髮型屋及美容院;
(二十七)遊戲機中心、桌球室、保齡球場及網吧;
(二十八)升降機、扶手電梯及同類設施,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二十九)集體客運的車輛及船隻、電動纜車;
(三十)的士、救傷車及運送病人的車輛;
(三十一)設有上蓋的停車場;
(三十二)不屬以上各項所指的其他供集體使用的室內場所。
{{Center|'''第五條<br />例外'''}}
一、在下列地點允許吸煙:
(一)上條(七)至(十)、(十二)至(十七)、(二十)、(二十五)至(二十七)及(三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
(二)上條(六)項所指的高等教育場所及非供未滿十八歲人士入讀的職業培訓中心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室外範圍;
(三)上條(十一)項所指地點的室外範圍及所設的住宿單位或房間;
(四)上條(十七)項所指機場設施的吸煙室;
(五)上條(二十一)及(二十三)項所指地點內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六)在監獄供囚犯使用且由獄長明確劃為允許吸煙的區域;
(七)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的吸煙室;
(八)非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煙草生產企業或營業處的吸煙室。
二、上款(四)、(七)及(八)項所指吸煙室應符合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的要求。
三、在上條(十三)項所指地點,可設立不超過公眾使用區域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的吸煙區,但吸煙區須符合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的要求。
{{Center|'''第六條<br />標誌'''}}
一、有關實體須在第四條所指禁止吸煙的地點的顯眼處張貼面積不小於十五厘米乘二十厘米或二十厘米乘九厘米的式樣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
二、在上款所指標誌之下,須以中文及葡文註明違法吸煙者可被科處的最高罰款的金額。
三、上款所指的最高罰款金額還應以英文表述。
{{Center|'''第七條<br />責任'''}}
一、負責管理本法律所指地點的公共或私人實體應確保第四條至第六條的規定得到遵守。
二、上款所指實體如發現違反第四條的規定的情況,應命令有關吸煙者停止吸煙;如吸煙者不遵從,應召喚主管的行政當局或警察當局。
三、第四條所指地點的所有使用者均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可為此召喚上款所指當局。
==第三章 煙草製品所含物質的成分及其測量==
{{Center|'''第八條<br />捲煙中的焦油最高含量'''}}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銷售或製造的捲煙的焦油含量不得超過每根十七毫克。
{{Center|'''第九條<br />測量及檢測'''}}
煙草製品的焦油、尼古丁或其他物質的含量由衛生局負責測量及檢測。
{{Center|'''第十條<br />關於煙草製品的資訊'''}}
一、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按照社會文化司司長以批示訂定的條件,將其煙草製品的清單送交衛生局,其內應指明每個商標及種類的煙草製品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配料及其份量。
二、對於將投放市場的新煙草製品,上款所指的清單應在該製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售賣最少一個月前送交。
三、第一款所指清單,以及按照第九條規定進行的測量或檢測的結果,由衛生局向消費者公佈,但屬生產秘密的特別產品配方的資料除外。
四、為適用上款的規定,煙草製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應詳細說明其認為不應公佈的屬生產秘密的資料。
==第四章 煙草製品的標籤及包裝==
{{Center|'''第十一條<br />標籤'''}}
一、所有捲煙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二、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及焦油、尼古丁含量的表述組成。
三、所有雪茄、煙斗煙草、捲煙煙草及小雪茄的獨立包裝上的兩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行政法規核准的式樣。
四、上款所指各式樣均由圖案、健康警語、衛生局戒煙專科門診的電話號碼組成。
五、獨立包裝及零售產品的任何外包裝上均須印上本條所指式樣,但透明薄膜除外。
六、每連續最多十二個月的期間內,第一款所指各式樣應印於相關包裝上。
七、上款規定經作出適當配合後,亦適用於其他煙草製品。
八、本條所指式樣應以不褪色的方式印刷,且不得被其他表述或圖案遮掩、覆蓋或分隔。
九、第一款及第三款所指獨立包裝的兩個最大表面的其中一面應印上有關式樣的中文本,而另一面則應印上葡文本,式樣的印刷位置須與包裝的下邊界平行,但不影響第十一款規定的適用。
十、按照上款規定印於獨立包裝上的式樣應至少佔有關表面百分之五十的面積。
十一、單支雪茄的獨立包裝的其中一個最大表面應印上任一經核准的式樣的中文本及葡文本。
十二、屬非捲煙的煙草製品,得以自黏紙將有關式樣貼於獨立包裝上,只要該等自黏紙能牢固地黏貼即可。
十三、除以上各款所規定的要求外,尚應在各獨立包裝上印上其批號或等同的編號,以確保可識別生產地及生產時間。
{{Center|'''第十二條<br />包裝'''}}
捲煙不得以少於二十根的獨立包裝銷售。
{{Center|'''第十三條<br />禁用的名稱'''}}
一、在煙草製品的包裝上不得使用暗示本煙草製品較其他煙草製品危害小的字句、名稱、商標、圖形或其他標誌。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已依規範作工業產權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煙草製品上使用的商業識別標誌。
==第五章 煙草製品的銷售==
{{Center|'''第十四條<br />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屬下列情況,禁止銷售煙草製品:
(一)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
(二)在第四條(一)至(三)、(六)、(九)、(十)、(二十二)、(二十四)及(二十七)項所指地點銷售;
(三)以任何購買者可自行直接選取煙草製品的方式銷售,尤其是以售貨架形式銷售;
(四)透過電視媒介銷售;
(五)透過其他無法辨認購買者年齡的遠距離途徑銷售,尤其是互聯網及郵遞。
二、為遵守上款(一)項所指的禁止,銷售煙草製品者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購買者年齡有懷疑時,銷售前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二)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
三、拒絕出示上款(一)項所指文件者,推定為未成年人。
四、禁止由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
五、禁止銷售煙草製品推廣裝。
{{Center|'''第十五條<br />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
禁止售賣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
{{Center|'''第十六條<br />自動售煙機'''}}
禁止引進或使用自動售煙機。
==第六章 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Center|'''第十七條<br />廣告及促銷'''}}
一、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及煙草製品的廣告及促銷,包括透過廣告媒介或資訊公司的服務以隱晦、掩飾及暗示的方式製作的廣告,但第二款至第七款及第十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放置的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
三、上款所指價格標記僅應載有有關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其面積不得大於在同一地點內銷售的任何其他商品的價格標記的面積,亦不得大於五十平方厘米。
四、第二款所指的價格牌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僅載有在有關地點內銷售的煙草製品的名稱及價格,且每一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表述所佔的面積不得大於上款所指的面積,但不影響(三)項規定的適用;
(二)面積不得大於一千五百平方厘米;
(三)載明式樣經核准的告示,該告示應至少佔價格牌百分之二十的面積。
五、在專門售賣煙草製品的場所,可放置一份載有在該場所內銷售的製品的名稱及價格的目錄。
六、第一款規定不適用於煙草製品生產或批發場所內的廣告,只要在有關場所外不能看見該等廣告。
七、屬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媒體的廣告,僅可刊登於以煙草貿易專業人士為對象的刊物或煙草業界企業的內部刊物內。
八、禁止免費派發或促銷煙草製品或任何旨在直接或間接促銷煙草製品的消費品。
九、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與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有關的企業派發宣傳贈品、給予獎賞或舉行比賽,即使該等活動專為吸煙者而設亦然。
十、禁止任何以公眾為銷售對象的煙草製品促銷活動,但專為煙草貿易專業人士而設的促銷活動除外。
十一、除煙草製品及相關標籤外,禁止在煙草製品的包裝內或外包裝上,又或在兩者之間加入獎劵或其他非包裝之物。
{{Center|'''第十八條<br />以消費品作廣告'''}}
一、在廣告活動中,禁止將煙草製品的名稱、商標、標誌或其他識別標誌加入非屬煙草製品的消費品中。
二、使用與煙草製品相同的名稱或商標的財貨及服務,只要符合下列要件,不適用上款所指的禁止:
(一)其銷售或贊助並非與煙草製品的銷售有關;
(二)使用該等名稱及商標的方式明顯有別於煙草製品的名稱或商標的使用方式。
三、禁止生產及銷售呈煙草製品狀或帶有煙草商標識別標誌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四、上款規定不適用於在本法律公佈之日,外觀已依規範作工業品設計或新型登記,並已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流通的遊戲用具、玩具、電子遊戲、食品或糖果。
{{Center|'''第十九條<br />贊助'''}}
禁止為達到直接或間接促銷某煙草製品或促進該製品的消費的效果或預期效果而對某一事件、活動、個人、視聽作品、電台或電視節目提供任何形式的公共或私人的贊助或捐獻,尤其是由經營生產、分銷或銷售煙草製品的企業提供的贊助或捐獻。
==第七章 吸煙的預防及控制措施==
{{Center|'''第二十條<br />資訊宣傳活動'''}}
禁止由煙草製品的生產、分銷、附屬企業或同類企業舉辦或贊助旨在直接或間接傳達吸煙資訊及預防吸煙的宣傳活動或其他活動。
{{Center|'''第二十一條<br />健康資訊及教育'''}}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尤其屬衛生、教育、青年、體育、消費者保護、環境、勞動、經濟及文化範疇的部門,應向市民推廣相關訊息,並致力創造有利於預防及控制吸煙的條件。
二、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實體,不論其法律性質為何,尤其是醫院、診所、醫務所及藥房,均應透過為一般市民或特定組別,特別是兒童、青年、孕婦、父母、育齡婦女、病人、教師及其他員工而設的運動、計劃及活動,推動及支持向市民提供關於煙草消費的危害及戒煙的重要性的健康資訊及教育。
三、各教育場所,不論其學生年齡及學制為何,亦應推動及支持提供關於健康的資訊及教育。
{{Center|'''第二十二條<br />戒煙門診'''}}
衛生局應透過轄下部門設立協助有意戒煙者的專科門診。
==第八章 處罰制度==
{{Center|'''第二十三條<br />違法行為'''}}
一、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二款、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二十條的規定的行為,構成行政違法行為,並科以下罰款:
(一)在第四條(六)至(三十二)項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四百元罰款;
(二)在第四條(一)至(五)項所指禁止吸煙地點吸煙,科澳門幣六百元罰款;
(三)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二)至(五)項、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者,科澳門幣二千元罰款;
(四)銷售不符合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的標籤及包裝要求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二千元罰款;
(五)銷售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者,科澳門幣二千元罰款;
(六)私人場所的所有人、法人、不合規範設立的法人或無法律人格的社團違反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規定者,科澳門幣三千元罰款;
(七)私人實體違反第五條第二款、第六條、第十四條第二款(二)項、第十六條至第二十條規定者,科處澳門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八)公共實體違反第六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九)煙草業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者,科澳門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罰款。
二、過失行為亦予處罰。
{{Center|'''第二十四條<br />附加處罰'''}}
因違反第八條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八條規定而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可宣告撥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可命令將之銷毀。
{{Center|'''第二十五條<br />職權'''}}
科處第二十三條所定的罰款及第二十四條所定的附加處罰,屬衛生局局長的職權。
{{Center|'''第二十六條<br />罰款的歸屬'''}}
因違反本法律而實施制裁的罰款所得,全數歸衛生局所有。
{{Center|'''第二十七條<br />連帶責任'''}}
一、如違法者為公法人或私法人,則其領導機關據位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二、如違法者為無法律人格的社團,罰款以該社團的共同財產繳付;如無共同財產或共同財產不足,則以每一社員的財產按連帶責任制度繳付。
三、廣告代理機構、推銷者、生產商、公共實體及私人實體如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或第十九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四、場所或機構的負責人,如作出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七)項所指的違法行為,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五、自動售煙機的所有權人及設有自動售煙機的地點的管理人,如違反第十六條的規定,須對繳付罰款負連帶責任。
{{Center|'''第二十八條<br />監察'''}}
一、衛生局、民政總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及治安警察局在所屬職責範圍內,具職權監察對本法律的遵守情況,但不影響第七條規定的適用。
二、非屬治安警察局的監察人員享有公共當局的權力,並可依法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必要的合作,尤其在執行職務時遇到反對或抗拒的情況。
三、上款所指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採取以下措施或行動:
(一)依法進入法定禁止吸煙地點;
(二)命令吸煙者停止吸煙,要求吸煙者提供其姓名及地址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如違法者拒絕停止吸煙或提供該等資料,應要求治安警察局提供合作;
(三)屬違反第八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煙草製品;
(四)屬違反第十六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自動售煙機;
(五)屬違反第十七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廣告媒介;
(六)屬違反第十八條規定的情況,可保全性扣押有關消費品;
(七)如作出認為煙草製品廣告的支架或廣告媒介屬違法的確定性處罰決定,則將之拆除及銷毀。
四、因採取上款(七)項所指措施而導致的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五、凡不遵從第三款(二)項所指命令者,構成普通違令罪。
六、只要監察人員要求,公共或私人實體必須在本法律的範圍內提供合作,尤其是在控煙聯合行動方面。
{{Center|'''第二十九條<br />程序步驟'''}}
一、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在其職責範圍內具職權提起行政違法程序。
二、為產生適當效果,上條第一款所指實體以外的其他實體如發現違反本法律的行為,須通知衛生局。
三、監察人員如目睹違法行為或有足夠跡象顯示存在違法行為時,可即時提起處罰程序,編製控訴書及將控訴內容通知違法者、違法實體負責人或經濟活動參與人的在場受託人。
四、在處罰程序中,有關通知按被通知人指定的地址,以單掛號信寄出,寄出三日後即推定被通知人接獲通知。如第三日非為工作日,則推定在緊隨該日的首個工作日接獲通知。
五、如利害關係人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上款所指期間自《[[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延期期間屆滿後起計。
六、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令被通知人在推定已作通知的日期後才收到通知的情況下,被通知人方可推翻第四款所指的推定。
七、應自接獲科處罰款的處罰決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付罰款。
{{Center|'''第三十條<br />保全性扣押'''}}
一、監察人員可作出本法律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三)至(六)項規定的保全性扣押。
二、當處罰程序的確定性決定尚未作出時,被扣押的製品及物件由作出扣押的實體保管。
三、如違法者導致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保全性扣押未能執行,則罰款下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而罰款上限等同於製品或物件價值的兩倍。
{{Center|'''第三十一條<br />決定'''}}
一、確定性的行政處罰決定可命令將所扣押的製品或物件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以及將之出售或銷毀。
二、如行政決定確定性認定不存在行政違法行為,則須通知利害關係人領取按照上條規定被扣押的製品或物件。
三、如領取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製品或物件仍未被領取,則執行保全性扣押的實體可命令將之出售或銷毀。
{{Center|'''第三十二條<br />自願繳付罰款'''}}
一、屬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一)至(六)項所指罰款,可自接獲控訴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自願繳付。
二、自願繳付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五)項規定的罰款並不導致有權領取按照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三)項的規定被扣押的產品。
三、在第一款所指期間內,被控訴人可作出辯護或繳付罰款,如繳付罰款,則僅須繳付罰款金額的一半。
四、屬第一款所指期間屆滿仍未自願繳付罰款亦未作出辯護的情況,須由預審員採取查明是否存在違法行為的適當措施,以及編製有關建議書,並送交衛生局局長決定是否科處處罰。
==第九章 最後及過渡規定==
{{Center|'''第三十三條<br />補充法例'''}}
凡本法律未作特別規定者,均補充適用[[第52/99/M號法令|訂定行政上的違法行為的一般制度及程序的法例]]以及《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
{{Center|'''第三十四條<br />跟進及評估報告'''}}
一、衛生局負責跟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煙草消費的情況,以便能提出關於預防及控制吸煙方面的適當修訂建議。
二、為評估本法律的效果,尤其是在娛樂場內的效果,衛生局須在其生效後每三年編製一份載有上款所指資料的報告。
{{Center|'''第三十五條<br />經許可的商用名稱'''}}
一、在本法律生效之日,如煙草製品所使用的名稱暗示該煙草製品對健康的危害較小,只要註明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特別警語,則可繼續銷售。
二、自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不容許將類似名稱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市場的新製品。
{{Center|'''第三十六條<br />移除廣告'''}}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展示的帶有宣傳煙草製品的掩飾圖象或其他掩飾方式的廣告媒介,應由相關發准照實體在本法律公佈之日起九十日內移除。
{{Center|'''第三十七條<br />娛樂場的吸煙區'''}}
一、本法律第五條第三款所指娛樂場吸煙區,應在本法律生效後一年內設立。
二、在娛樂場供非吸煙者使用的區域內,禁止吸煙。
三、違反上款規定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科以澳門幣四百元罰款,經適當配合後,適用本法律第八章所規定的處罰制度。
{{Center|'''第三十八條<br />廢止'''}}
廢止經十二月三十日[[第27/96/M號法律]]及八月十一日[[第10/97/M號法律]]修改的八月十九日[[第21/96/M號法律]]《吸煙的預防及限制制度》。
{{Center|'''第三十九條<br />生效'''}}
一、本法律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二、上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一)在第四條(十三)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在第四條(十四)項所指地點禁止吸煙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三年後生效;
(三)有關不符合本法律所定的焦油最高含量、標籤、包裝及名稱方面要件的煙草製品禁止銷售的規定,自上款所指日期起計一年後生效。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崔世安
{{澳門法律|年份=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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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1號法律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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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第11/2001號法律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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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11/200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01年7月24日通過,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1年7月31日簽罯,並於2001年8月6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onlyinclude>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五)負責監管、監察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red|'''*'''}}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red|'''*'''}}
{{red|'''* 已廢止 - 請查閱:[[第13/2021號法律]]'''}}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red|'''*'''}}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二、行政長官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海關監管簡化制度,尤其根據雙線通道系統作出的監管。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Quote|{{Center|'''第二百一十七條<br />科處罰款之權限'''}}
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Quote|{{Center|'''第二百八十五條<br />有權限之實體'''}}
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Center|'''第三百零九條<br />通知'''}}
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二、第十八條的規定自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產生效力。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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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001號法律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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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11/2001號法律]]<br>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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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五)負責監管、監察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red|'''*'''}}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red|'''*'''}}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二、行政長官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海關監管簡化制度,尤其根據雙線通道系統作出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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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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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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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Center|'''第三百零九條<br />通知'''}}
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二、第十八條的規定自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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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11/200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01年7月24日通過,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1年7月31日簽罯,並於2001年8月6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onlyinclude>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五)負責監管、監察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red|'''*'''}}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red|'''*'''}}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二、行政長官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海關監管簡化制度,尤其根據雙線通道系統作出的監管。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Quote|{{Center|'''第二百一十七條<br />科處罰款之權限'''}}
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Quote|{{Center|'''第二百八十五條<br />有權限之實體'''}}
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Center|'''第三百零九條<br />通知'''}}
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二、第十八條的規定自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產生效力。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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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11/2001號法律]]<br>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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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五)負責監管、監察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red|'''*'''}}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red|'''* 已更改 - 請查閱:[[第6/2017號法律]]'''}}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red|'''*'''}}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二、行政長官得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海關監管簡化制度,尤其根據雙線通道系統作出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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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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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Quote|{{Center|'''第二百八十五條<br />有權限之實體'''}}
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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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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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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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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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第11/2001號法律》經立法會於2001年7月24日通過,行政長官何厚鏵於2001年7月31日簽罯,並於2001年8月6日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
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Quote|{{Center|'''第二百一十七條<br />科處罰款之權限'''}}
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Quote|{{Center|'''第二百八十五條<br />有權限之實體'''}}
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Center|'''第三百零九條<br />通知'''}}
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二、第十八條的規定自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產生效力。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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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8:16:0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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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第11/2001號法律]]<br>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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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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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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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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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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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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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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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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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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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一條(一)項,制定本法律。
== 第一條 設立和性質 ==
一、根據[[第2/1999號法律]]第六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以下簡稱“海關”)。
二、海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個具有行政自治權的公共機關。
三、海關主要負責領導、執行和監察與關務政策有關的措施,並負責關務管理和監督等具警務性質的職務。
== 第二條 職責 ==
海關的職責為:
(一) 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
(二) 致力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
(三) 配合對外貿易活動的監管工作,並為發展對外貿易活動作出貢獻,以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在國際上的信譽;
(四) 根據法例,確保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五) 致力履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海關範疇內承擔的國際義務;
(六) 致力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妥善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保安政策;
(七) 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民防工作,並在緊急情況中參與行動。
== 第三條 權限 ==
一、在關務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政策而進行有關研究,並組織和提供有關的資料;
(二) 監管和檢查經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出和轉運的交通工具,貨物,旅客及其行李,保證清關手續的遵守,並執行由其負責的技術性監管工作;
(三) 監察經公共或私人郵政經營人以郵遞方式寄出和寄入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物品;
(四) 確保有權限實體對進口和轉口貨物的衛生和植物衛生進行監管。
二、在知識產權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根據法例,為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獲得遵守而進行所需的活動;
(二) 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的生產程序、工商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
(三) 根據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科處處罰。
三、在對外貿易活動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為預防和遏止不法販運活動,以及為預防、打擊和遏止關務欺詐行為而進行所需的活動,以及進行為達此目的所需的數據和資料處理工作;
(二) 在上項所指活動範圍內,尤其透過行政互助方式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以及透過國際互助方式與其他海關管理機關合作;
(三) 收集和核實專責實體進行對外貿易統計編製工作所需的文件所載的資料;
(四) 關注澳門對外貿易貨物分類協調制度的適用,並就貨物分類的事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 負責向經濟參與人和團體提供適當資料,以解釋海關的職責和權限。
四、在海關國際關係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世界海關組織的事務和其他關務事宜的國際組織的事務;
(二) 就海關方面的公約、協定和其他規範性文書進行研究和提出意見,以及跟進該等法規的執行情況,並評估其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所帶來的後果;
(三) 參與和舉辦關於海關事宜的國際性或地區性會議。
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範圍內,海關的權限為:
(一) 監察對海事法律和規章的遵守,以助海事當局行使其權力;
(二) 監察海事和港口活動;
(三) 負責在海事管理範圍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各對外口岸的巡邏;
(四)預防非法移民活動;
(五) 在海事管理範圍內,確保對法例的遵守,尤其是關於小販的經營、公共衛生、勞動關係、使用通訊工具的法例;
(六)負責移走在海事管理範圍發現的人的屍體;
(七)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和民防範圍內,與澳門保安部隊及其他公共部門和公共實體合作。
== 第四條 海關監察 ==
一、在行使上條第一款(三)項所指權限時,海關可以:
(一)在有理由懷疑時,開啟或命令開啟郵袋或郵政封包;
(二) 在有理由懷疑時,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啟郵件,以確保其合法性。
二、在不損壞郵件內的物品的情況下,上款所指程序由海關關員在郵政經營人的有權限工作人員面前進行,此外,亦可要求由寄件人或收件人開啟郵件或在其到場的情況下檢查郵件。
== 第五條 活動區域 ==
一、海關之活動區域範圍為整個澳門特別行政區,但當其履行第二條(六)項及(七)項所指職責時,其活動的區域為: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事管理範圍;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通往外界的地方。
二、在不妨礙上款的情況下,海關在履行法律規定由其負責之職責,尤其第二條(一)項、(二)項及(四)項所指職責時,可對進行財貨或服務的各種生產、中間貿易或銷售活動的所有地點,包括物品生產單位、倉庫、辦公室和商業場所進行監察。
三、為著第一款之效力,海事管理範圍包括: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習慣管理之水域;
(二)港口範圍及造船廠;
(三)水域公產。
四、通往外界之地方係指人及財物在本地區之出入境地帶。
== 第六條 海關關長 ==
一、海關關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六)項所指的海關主要負責人,對行政長官負責,但不影響透過行政法規將權限授予保安司司長而產生的監管權。
二、海關由海關關長領導,而海關關長則由副海關關長和助理海關關長輔助。
三、海關關長對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直接行使指揮和領導權。
四、海關關長擁有擔任海關各機關和組織附屬單位的領導和主管的人員所具有的紀律懲戒權限,而該權限是在獲授權或獲轉授權的範圍內行使。
== 第七條 海關關長不在和因故不能視事 ==
海關關長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時,其職務由保安司司長兼任。
== 第八條 海關人員 ==
一、海關人員由海關關員和文職人員組成。
二、海關關員由專有制度規範。
三、文職人員由公職的一般制度規範。
== 第九條 司法保密和職業上的保密 ==
海關人員須服從關於司法保密的法律規定,並須遵守職業上的保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洩露行使其職能時所知悉的生產或商業秘密,以及任何商業經營程序。
== 第十條 刑事警察當局和刑事警察機關 ==
一、海關關長具有刑事警察當局的身份。
二、海關關員在行使監察、巡邏和刑事偵查職能時,被視為刑事警察機關,而司法當局授權的刑事訴訟行為,則由為此目的而指派的海關關員作出。
== 第十一條 槍械的持有、使用和攜帶 ==
一、具有刑事警察機關身份的人員,經海關關長的許可,均有權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只要該槍械屬官方所配給者。
二、上款所指人員因持有、使用和攜帶槍械而應負的特別義務由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規範。
== 第十二條 合作義務 ==
一、所有自然人或法人應在海關關員履行職責時與其合作。
二、第五條第二款所指場所、其附屬單位或輔助設施之所有人、經理、管理人員、領導、負責人或代表應與海關關員合作以方便其行使本身的職能,並應海關關員的要求出示文件和提供資料。
三、法律規定有義務讓海關關員在行使其職能時進入或逗留於受監察地點者,如阻止之,即構成《[[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條所指的犯罪,並依該條的規定處罰。
== 第十三條 人員的過渡制度 ==
在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制度生效前,轉入海關關員編制的人員由《[[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規範。
== 第十四條 水警稽查局的撤銷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一經生效,水警稽查局即行撤銷。
二、賦予原水警稽查局的權限,改由海關行使,在現行法例中對水警稽查局的提述,均視為對海關的提述。
== 第十五條 資源 ==
目前撥配予水警稽查局的物資、不動產和其他資源,轉撥予海關。
== 第十六條 財政負擔 ==
一、行政長官以批示方式,在本年度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下稱二零零一年度預算)內,為海關的預算設立一章——第二十一章,並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規範之。
二、因人員的轉入和海關的運作而產生的財政負擔,由本財政年度給予海關的撥款承擔。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二零零一年度預算的開支表中關於海關及水警稽查局撥款的第一章和第二十八章內現存的結餘,轉移至關於海關的章節內。
== 第十七條 補充法規 ==
一、海關的組織和運作由行政法規制定。
== 第十八條 修改 ==
一、修改八月十六日[[第43/99/M號法令]]第二百一十七條:
{{Quote|{{Center|'''第二百一十七條<br />科處罰款之權限'''}}
海關有權限就本章所指違法行為科處罰款。}}
二、九月二十七日[[第51/99/M號法令]]內所述的“經濟司”和“經濟司司長”分別以“海關”和“海關關長”取代,並刪除上述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內“透過經濟活動稽查廳”的表述。
三、修改經十二月十三日[[第97/99/M號法令]]核准的《[[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
{{Quote|{{Center|'''第二百八十五條<br />有權限之實體'''}}
一、上條所指監察權限,屬海關所有,但不影響法律賦予其他刑事警察機關和實體的權限。
二、為履行本身的監察職務,海關可尋求其他實體提供協助及參與有關監察工作。
{{Center|'''第二百八十八條<br />實況筆錄之製作'''}}
一、如某一當局或當局的人員目睹任何違反本法規的行為,應製作或命令製作實況筆錄,並將之送交海關。
二、
{{Center|'''第三百零九條<br />通知'''}}
一、
二、
三、如不能以第一款所指的任一方式作出通知,則由海關關長決定以最適合具體個案的下列任一方式代替:
a)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有關告示,公示期間為三十日,並張貼兩份告示,一份貼於海關,一份貼於倘知悉的違法者最後居所或最後職業住所;
b)
四、
{{Center|'''第三百一十條<br />組成卷宗及處罰之權限'''}}
一、組成與本章所指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有關的卷宗的權限,屬海關所有。
二、科處行政處罰的權限,屬海關關長所有。}}
四、經十二月二十一日[[第59/98/M號法令]]修改的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賦予經濟局對貨物監察的權限、以及就行政上的違法行為提起程序和科處罰款的權限,改屬海關所有,但有關屬證明產地來源證的權限除外。
== 第十九條 廢止性規定 ==
一、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廢止一切與本法律相抵觸的法例,尤其廢止:
(一)一月三十日[[第2/95/M號法令]];
(二)十二月十八日[[第66/95/M號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
(三)四月七日[[第12/97/M號法令]];
(四)十一月二十四日[[第51/97/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和表一;
(五)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一條第一款。
二、對於原賦予水警稽查局但現因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而改由海關行使的權限的法例,不適用上款的規定。
== 第二十條 生效 ==
一、在不妨礙下款規定的情況下,本法律自公佈翌月首日生效。
二、第十八條的規定自第十七條所指行政法規生效後產生效力。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四日通過。
立法會主席 曹其真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簽署。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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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鴻秋·代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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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T09:11:14Z
杰里毛斯
51782
節自《朝野新聲太平樂府》,有些俗字打不出來(如“寫”的“臼”改成“旧”和“王次”)使用了其他寫法(新人不懂應用正字還是保留俗字),有些地方可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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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m>𢧐西風幾㸃賔鴻至,感起我南朝千古傷心事。展花箋欲寫幾句知心事,空敎我停霜毫半晌无才思。往常得㒷時,一掃無瑕玼;今日箇病厭厭剛寫下兩箇相思字。</poem>
<poem>起初時相見十分忺,心肝児般敬重將它占。数年間来徃何曽厭?這些時陡恁的恩情儉,推道是板脹柳青嚴,統鏝姨夫欠,只被這俏蘇卿抛閃煞窮双漸。</p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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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貫雲石]][[分類:全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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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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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m>𢧐西風幾㸃賔鴻至,感起我南朝千古傷心事。展花箋欲寫幾句知心事,空敎我停霜毫半晌无才思。往常得㒷時,一掃無瑕玼;今日箇病厭厭剛寫下兩箇相思字。
起初時相見十分忺,心肝児般敬重將它占。数年間来徃何曽厭?這些時陡恁的恩情儉,推道是板脹柳青嚴,統鏝姨夫欠,只被這俏蘇卿抛閃煞窮双漸。</p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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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時相見十分忺,心肝児般敬重將它占。数年間来徃何曽厭?這些時陡恁的恩情儉,推道是板脹桞青嚴,統鏝姨夫欠,只被這俏蘇卿抛閃煞窮双漸。</p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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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全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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