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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楞嚴神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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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T10:34:48Z
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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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
|wikipedia=楞嚴咒
}}
;[[淨身業真言]]
唵 修哆利 修哆利 修摩利 修摩利 娑婆訶
;[[淨口業真言]]
嗡 修利修利 摩訶修利 修修利 娑婆訶
;[[淨意業真言]]
唵 嚩日囉 怛訶賀斛
;[[安土地真言]]
南無三滿哆 母馱喃 唵 度嚕度嚕 地尾娑婆訶
;[[普供養真言]]
唵 誐誐曩 三婆嚩 伐日囉斛
;[[淨三業真言]]
唵 娑嚩娑嚩秫馱 娑嚩達摩 娑嚩娑嚩秫度憾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三稱)
;南無楞嚴會上佛菩薩(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br>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大佛頂首楞嚴神咒==
{{*|(全咒計二六二零字)}}
妙湛總持不動尊 首楞嚴王世希有<br>
銷我億劫顛倒想 不歷僧祗獲法身<br>
願今得果成寶王 還度如是恆沙眾<br>
將此深心奉塵剎 是則名為報佛恩<br>
伏請世尊為證明 五濁惡世誓先入<br>
如一眾生未成佛 終不於此取泥洹<br>
大雄大力大慈悲 希更審除微細惑<br>
令我早登無上覺 於十方界坐道場<br>
舜若多性可銷亡 爍迦羅心無動轉<br>
南無常住十方佛 南無常住十方法<br>
南無常住十方僧 南無釋迦牟尼佛<br>
南無佛頂首楞嚴 南無觀世音菩薩<br>
南無金剛藏菩薩
爾時世尊,從肉髻中涌百寶光,光中涌出千葉寶蓮,有化如來坐寶華中,頂放十道百寶光明。一一光明,皆徧示現十恆河沙,金剛密迹,擎山持杵,徧虛空界。大眾仰觀,畏愛兼抱,求佛哀祐,一心聽佛,無見頂相,放光如來宣說神咒。
===第一會===
{{*|(名為毗盧真法會。謂下十二法門密言,皆一毗盧真心法身所流演也。)}}
南無薩怛他。蘇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寫。南無薩怛他。佛陀俱知。瑟尼釤。南無薩婆勃陀勃地。薩跢鞞弊。南無薩多南。三藐三菩陀。俱知南。娑舍囉婆迦。僧伽喃。南無盧雞阿羅漢跢喃。南無蘇盧多波那喃。南無娑羯唎陀伽彌喃。南無盧雞三藐伽跢喃。三藐伽波囉。底波多那喃。南無提婆離瑟赧。南無悉陀耶。毗地耶。陀囉離瑟赧。舍波奴揭囉訶。 娑訶娑囉摩他喃。南無跋囉訶摩泥。南無因陀囉耶。南無婆伽婆帝。嚧陀囉耶。烏摩般帝。娑醯夜耶。南無婆伽婆帝。那囉野拏耶。槃遮摩訶三慕陀囉。南無悉羯唎多耶。南無婆伽婆帝。摩訶迦囉耶。地唎般剌那伽囉。毗陀囉波拏迦囉耶。阿地目帝。屍摩舍那泥婆悉泥。摩怛唎伽拏。南無悉羯唎多耶。南無婆伽婆帝。多他伽跢俱囉耶。南無般頭摩俱囉耶。南無跋闍囉俱囉耶。南無摩尼俱囉耶。南無伽闍俱囉耶。南無婆伽婆帝。帝唎茶。輸囉西那。波囉訶囉拏囉闍耶。跢他伽多耶。南無婆伽婆帝。南無阿彌多婆耶。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南無婆伽婆帝。阿芻毗耶。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南無婆伽婆帝。鞞沙闍耶。俱嚧吠柱唎耶。般囉婆囉闍耶。跢他伽多耶。南無婆伽婆帝。三補師毖多。薩憐捺囉剌闍耶。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南無婆伽婆帝。舍雞野母那曳。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南無婆伽婆帝。剌怛那雞都囉闍耶。跢他伽多耶。阿囉訶帝。三藐三菩陀耶。帝瓢。南無薩羯唎多。翳曇婆伽婆多。薩怛他伽都瑟尼釤。薩怛多般怛㘕。南無阿婆囉視耽。般囉帝。揚岐囉。薩囉婆。部多揭囉訶。尼羯囉訶。揭迦囉訶尼。跋囉毖地耶。叱陀你。阿迦囉。蜜唎柱。般唎怛囉耶。寧羯唎。薩囉婆。槃陀那。目叉尼。薩囉婆。突瑟吒。突悉乏。般那你。伐囉尼。赭都囉。失帝南。羯囉訶。娑訶薩囉若闍。毗多崩娑那羯唎。阿瑟吒冰舍帝南。那叉剎怛囉若闍。波囉薩陀那羯唎。阿瑟吒南。摩訶揭囉訶若闍。毗多崩薩那羯唎。薩婆舍都嚧。你婆囉若闍。呼藍突悉乏。難遮那舍尼。毖沙舍。悉怛囉。阿吉尼。烏陀迦囉若闍。阿般囉視多具囉。摩訶般囉戰持。摩訶疊多。摩訶帝闍。摩訶稅多闍婆羅。摩訶跋羅槃陀囉。婆悉你。阿唎耶多囉。毗唎俱知。誓婆毗闍耶。跋闍囉摩禮底。毗舍嚧多。勃騰罔迦。跋闍囉制喝那阿遮。摩囉制婆。般囉質多。跋闍囉擅持。毗舍囉遮。扇多舍。鞞提婆。補視多。蘇摩嚧波。摩訶稅多。阿唎耶多囉。摩訶婆囉阿般囉。跋闍囉商羯囉制婆。跋闍囉俱摩唎。俱藍陀唎。跋闍囉喝薩多遮。毗地耶。乾遮那。摩唎迦。啒蘇母。婆羯囉跢那。鞞嚧遮那俱唎耶。夜囉菟。瑟尼釤。毗折藍婆摩尼遮。跋闍囉迦那迦波囉婆。嚧闍那。跋闍囉頓稚遮。稅多遮。迦摩囉。剎奢屍。波囉婆。翳帝夷帝。母陀囉羯拏。娑鞞囉懺。掘梵都。印菟那麼麼寫。
===第二會===
{{*|(名為釋尊應化會(又名愣嚴教主會)。下之五部三寶,夜叉神王金剛密跡,八種法門,悉為釋迦示現者也。)}}
烏𤙖。唎瑟揭拏。般剌舍悉多。薩怛他。伽都瑟尼釤。虎𤙖。都嚧雍。瞻婆那。虎𤙖。都嚧雍。悉耽婆那。虎𤙖。都嚧雍。波囉瑟地耶。三般叉拏羯囉。虎𤙖。都嚧雍。薩婆藥叉。喝囉剎婆。揭囉訶若闍。毗騰崩薩。那羯囉。虎𤙖。都嚧雍。者都囉。屍底南。揭囉訶。娑訶薩囉南。毗騰崩薩那囉。虎𤙖。都嚧雍。囉叉。婆伽梵。薩怛他。伽都瑟尼釤。波囉點闍吉唎。摩訶娑訶薩囉。勃樹娑訶薩囉。室唎沙。俱知娑訶薩泥。帝㘑。阿弊提視婆唎多。吒吒甖迦。摩訶跋闍嚧陀囉。帝唎菩婆那。曼茶囉。烏𤙖。莎悉帝。薄婆都。麼麼。印菟那麼麼寫。
===第三會===
{{*|(名為觀音合同會。下之四門,皆如觀音上同下合,圓通修證;四不思議、無作妙德、自在成就也。)}}
囉闍婆夜。主囉婆夜。阿祗尼婆夜。烏陀迦婆夜。毗沙婆夜。舍薩多囉婆夜。婆囉斫羯囉婆夜。突瑟叉婆夜。阿舍你婆夜。阿迦囉蜜唎柱婆夜。陀囉尼部彌劍。波伽波陀婆夜。烏囉迦婆多婆夜。剌闍壇茶婆夜。那伽婆夜。毗條怛婆夜。蘇波囉拏婆夜。藥叉揭囉訶。囉叉私揭囉訶。畢唎多揭囉訶。毗舍遮揭囉訶。部多揭囉訶。鳩槃茶揭囉訶。補丹那揭囉訶。迦吒補丹那揭囉訶。悉乾度揭囉訶。阿播悉摩囉揭囉訶。烏檀摩陀揭囉訶。車夜揭囉訶。醯唎婆帝揭囉訶。社多訶唎喃。揭婆訶唎喃。嚧地囉訶唎喃。忙娑訶唎喃。謎陀訶唎喃。摩闍訶唎喃。闍多訶唎女。視比多訶唎喃。毗多訶唎喃。婆多訶唎喃。阿輸遮訶唎女。質多訶唎女。帝釤薩鞞釤。薩婆揭囉訶南。毗陀耶闍。嗔陀夜彌。雞囉夜彌。波唎跋囉者迦。訖唎擔。毗陀夜闍。嗔陀夜彌。雞囉夜彌。茶演尼。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摩訶般輸。般怛夜。嚧陀囉。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那囉夜拏。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怛埵伽嚧茶西。訖唎擔。毗陀耶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摩訶迦囉。摩怛唎伽拏。訖唎擔。毗陀夜闍。嗔陀夜彌。雞囉夜彌。迦婆唎迦。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闍耶羯囉。摩度羯囉。薩婆囉他。娑達那。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赭咄囉婆耆你。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毗唎羊訖唎知。難陀雞沙囉。伽拏般帝。索醯夜。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那揭那舍囉婆拏。訖唎擔。毗陀夜闍。嗔陀夜彌。雞囉夜彌。阿羅漢。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毗多囉伽。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跋闍囉波你。具醯夜具醯夜。迦地般帝。訖唎擔。毗陀夜闍。瞋陀夜彌。雞囉夜彌。囉叉罔。婆伽梵。印兔那麼麼寫。
===第四會===
{{*|(名為剛藏折攝會。火首、圓通開顯;藏王、咒後敕護;金剛、三五部主、降伏五法門一。下之六義、惡則折伏,善則攝授;皆是剛王密跡,力士顯本者也。)}}
婆伽梵。薩怛多般怛囉。南無粹都帝。阿悉多那囉剌迦。波囉婆悉普吒。毗迦薩怛多鉢帝唎。什佛囉什佛囉。陀囉陀囉。頻陀囉頻陀羅。瞋陀瞋陀。虎𤙖。虎𤙖。泮吒。泮吒泮吒泮吒泮吒。娑訶。醯醯泮。阿牟迦耶泮。阿波囉提訶多泮。婆囉波囉陀泮。阿素囉毗陀囉波迦泮。薩婆提鞞弊泮。薩婆那伽弊泮。薩婆藥叉弊泮。薩婆乾闥婆弊泮。薩婆補丹那弊泮。迦吒補丹那弊泮。薩婆突狼枳帝弊泮。薩婆突澀比𠼐。訖瑟帝弊泮。薩婆什婆𠼐弊泮。薩婆阿播悉摩𠼐弊泮。薩婆舍囉婆拏弊泮。薩婆地帝雞弊泮。薩婆怛摩陀繼弊泮。薩婆毗陀耶。囉誓遮𠼐弊泮。闍夜羯囉。摩度羯囉。薩婆囉他娑陀雞弊泮。毗地夜。遮𠼐弊泮。者都囉。縛耆你弊泮。跋闍囉。俱摩唎。毗陀夜。囉誓弊泮。摩訶波囉丁羊。義耆唎弊泮。跋闍囉。商羯囉夜。波囉丈耆囉闍耶泮。摩訶迦囉夜。摩訶末怛唎迦拏。南無娑羯唎多夜泮。毖瑟拏婢曳泮。勃囉訶牟尼曳泮。阿耆尼曳泮。摩訶羯唎曳泮。羯囉檀遲曳泮。蔑怛唎曳泮。嘮怛唎曳泮。遮文茶曳泮。羯邏囉怛唎曳泮。迦般唎曳泮。阿地目質多。迦屍摩舍那。婆私你曳泮。演吉質。薩埵婆寫。麼麼印兔那麼麼寫。
===第五會===
{{*|(名為文殊弘傳會。自初分領、往護、代問、揀選,及後請名,非大智德首則不能也。)}}
突瑟吒質多。阿末怛唎質多。烏闍訶囉。伽婆訶囉。嚧地囉訶囉。婆娑訶囉。摩闍訶囉。闍多訶囉。視毖多訶囉。跋略夜訶囉。乾陀訶囉。布史波訶囉。頗囉訶囉。婆寫訶囉。般波質多。突瑟吒質多。嘮陀囉質多。藥叉揭囉訶。囉剎娑揭囉訶。閉㘑多揭囉訶。閉舍遮揭囉訶。部多揭囉訶。鳩槃茶揭囉訶。悉乾陀揭囉訶。烏怛陀摩揭囉訶。車夜揭囉訶。阿播薩摩囉揭囉訶。宅祛革茶耆尼揭囉訶。唎佛帝揭囉訶。闍彌迦揭囉訶。舍俱尼揭囉訶。姥陀囉難地迦揭囉訶。阿藍婆揭囉訶。乾度波尼揭囉訶。什伐囉。堙迦醯迦。墜帝藥迦。怛隸帝藥迦。者突託迦。昵提什伐囉。毖釤摩什伐囉。薄底迦。鼻底迦。室隸瑟蜜迦。娑你般帝迦。薩婆什伐囉。室嚧吉帝。末陀鞞達嚧制劍。阿綺嚧鉗。目佉嚧鉗。羯唎突嚧鉗。揭囉訶揭藍羯拏輸藍。憚多輸藍。迄唎夜輸藍。末麼輸藍。跋唎室婆輸藍。毖栗瑟吒輸藍。烏陀囉輸藍。羯知輸藍。跋悉帝輸藍。鄔嚧輸藍。常迦輸藍。喝悉多輸藍。跋陀輸藍。娑房盎伽般囉丈伽輸藍。部多毖跢茶。茶耆尼。什婆囉。陀突嚧迦。建咄嚧吉知。婆路多毗。薩般嚧訶凌伽。輸沙怛囉。娑那羯囉。毗沙喻迦。阿耆尼。烏陀迦。末囉鞞囉建跢囉。阿迦囉。蜜唎咄。怛歛部迦。地栗剌吒。毖唎瑟質迦。薩婆那俱囉。肆引伽弊。揭囉唎藥叉。怛囉芻。末囉視。吠帝釤。娑鞞釤。悉怛多鉢怛囉。摩訶跋闍嚧。瑟尼釤。摩訶般賴丈耆藍。夜波突陀舍喻闍那。辮怛隸拏。毗陀耶。槃曇迦嚧彌。帝殊。槃曇迦嚧彌。般囉毗陀。槃曇迦嚧彌。哆姪他。唵。阿那隸。毗舍提。鞞囉。跋闍囉。陀唎。槃陀。槃陀你。跋闍囉。謗尼泮。虎𤙖。都嚧甕泮。娑婆訶。
[[category:佛教咒語]]
aeetsqdvqtzhtrpg7rqppkvxw0miz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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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T17:14:09Z
银色雪莉
28258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回复
790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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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这些作品是否可以存在于维基文库?--[[User:Shizhao|Shizhao]] 08:46 2006年2月9日 (UTC)
:這要端看這些作品是否受美國著作權法保護,因為維基服務器設在美國。--[[User:Jusjih|Jusjih]] 06:00 2006年3月2日 (UTC)
== 版权模板名称应统一使用前缀 ==
PD-PRC-exempt下有必要再细分出其他模板吗?
是否版权标记模板名称都应加上"PD-"一类的前缀,以便区分内容模板。--[[User:Xpsxps|Xpsxps]]([[User talk:Xpsxps|讨论]])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8 (UTC)
== 疑问 ==
为什么我在别的页面点击本模板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直接跳到本模板了?是哪里设置错了还是本来就这样的?--[[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2 (UTC)
:很早的时候有人将本模版和其它模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都链接至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感谢解答。--[[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4:04 (UTC)
==如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解释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见为准。——[[Special:用户贡献/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 2025年6月15日 (日) 02:16 (UTC)
== 可否在[[Template:PD-PRC-exempt]]恢复第3项描述,或是像[[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那样单独建立模板? ==
{{移動自|Wikisource:寫字間}}
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023年讨论中]],我哀伤的看到{{ping|Teetrition}}仅要求移除第3项“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理由只是模棱两可的“这类内容很难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更适合百科相关条目进行介绍。”,后续{{ping|红渡厨}}虽说支持但未能解释为何此类内容不能收录于此,个人认为如下类内容或许反而适合本站而非维基百科来收录:
#两个字——日历;
#各地民政局/厅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原表;
#各地公安局/厅的刑事案件笔录纸,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表原表;
#各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证书]]底稿
当然数表公式啥的怕不是更适合新开创的[[wikifunctions:|维基函数(Wikifunctions)]],希望涉事用户发表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2:37 (UTC)
:日历这种东西真的适合收录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3:09 (UTC)
::一部分日历,例如择日用的黄历确实很适合收录,不过这种日历或许已经具有独创性,需要确认已过期再收录。数学表格通常是收录到维基百科,如果维基百科无法收录再移动到维基学院。只有确认数学表格作为某作品的附录才能收录到维基文库,并且需要同时收录该数学作品的全文。至于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目前还存在争议,例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刚刚才被删除,还有很多像[[铁通江苏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码号核配表]]这样的页面需要讨论。需要收录所有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7 (UTC)
:::出庭通知书估计已经有一定的特定事实针对性,感觉没什么通用感,受版权保护再正常不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
::::这份出庭通知书的内容就是“XXX: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XXX XXX一案,定于YYYY年mm月dd日上午hh时mm分在本院第XX法庭公开宣判,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看不出有什么独创性。而且这是司法机关出具的,明显属于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26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然而[https://www.zhonghuashu.com/wiki/%E5%A4%A7%E5%90%8C%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7%BA%E5%BA%AD%E9%80%9A%E7%9F%A5%E4%B9%A6%20(2025%E5%B9%B44%E6%9C%8812%E6%97%A5) 中华文库]网站收录的原文却显示“'''郑(打黑)'''...'''席(打黑)强奸上诉'''...'''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40分'''...'''第十四法庭'''”,删前版本故意改成XXX回避原文的原创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31 (UTC)
::::::我可不认为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案由或者是一些数字能让一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文件受版权保护。这里删除的原因是[[User:Zhxy 519|Zhxy 519]]同意[[User:红渡厨|红渡厨]]和[[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XsLiDian建立内容专题删除讨论页]]提出的“程序性文件,似无收录意义”删除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42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为什么这些不能受版权保护呢?某些地图网站的管理方甚至认为日本的某一个“交差点”(道路平交路口)、“踏切”(铁路平交道口)的名字都能受当地市厅或区役所版权保护(甚至确有案例佐证,如有兴趣我可以邮件私发)。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41 (UTC)
::::::::日本的情况我确实不了解,不过也和中文维基文库关系不大。如果这事出现在中国大陆,就好像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这个地名很有独创性,所以这个词就禁止在维基共享资源和维基文库出现了,因为这两个地方都不接受合理使用。我从未知道两岸三地有这样的情形。另外,维基文库连判决书都能收录,出庭通知书有什么比判决书更受版权保护的地方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7:11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针对阁下所提“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的四种内容,我分别进行回复,同时分别提交回复方便各位分别讨论回复:
:'''一、历法'''
:'''请注意“历法”不同于日历、月历、万年历等等“表达”,[[w:历法|历法]]是以日为基础单位计算时间的<span style="color:red">方法</span>。'''(另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历法】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主要分为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类。具体的历法还包括纪年的方法。)这一点想必阁下可以自行到各种百科、词典中确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方法等等,虽然《著作权法》没有对此明确规定,中国参加的[https://ipr.mofcom.gov.cn/zhuanti/law/conventions/wto/trips.html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10.10条第二款及[https://mp.weixin.qq.com/s/zp45VdeDKiUy2YRZ8GHdKQ 中国大陆司法实务]广泛确认了这一著作权法学说的共识。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指出:{{tq|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印证了我此前所说的'''历法不同于日历''',日历是根据历法绘制的。所以阁下所称“{{tq|两个字——日历}}”站不住脚。
:正如Midleading所说,也正如全国人大的释义,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需要等过期后才能收录。如果有哪本书用表达(如文字)的形式描述了某种历法,自然也需要等那本书过期后整本书收录。本站自然用不到“历法”的版权模板。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19 (UTC)
::補充對曆法等以下四點的意見:文庫是「數字圖書館」,不是「單純事實資料庫」。按英文維基文庫的[[: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What do we include and exclude at Wikisource?|觀點]],只有已出版的「作品」才能收錄。(題外話:本地不收{{tq|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共識,可能來自英文文庫此頁)。除了作品完整性的考慮外,作品中的事實和概念,如曆書中的某年1月1日是星期幾,教科書中的三角函數表反映的數值,傳記中某人的生平,如未有摘選另出版,本身不成爲作品。
::此點與版權無關:一方面,即使這些事實,概念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但其承載這些事實的作品,如Teetrition 閣下所言,當有版權的考慮。另一方面,不受版權保護,不代表其一定為作品。
::本地收法律文書,當然未經出版,故顯得另設標準。曆法等作品,和法律文書不同,在網路時代之前,需要出版才能存世,版權過期後當然可收錄特定的出版版本,但文庫不應有「2025年日曆」,「三角函數表」,「魯迅作品年表」等作品名,並從出版作品中抽出或匯校出事實來,或由編者修訂,作爲此類頁面内容。除非真的有作品這樣命名,及多個這樣命名的作品的消歧義,則可錄入作品,而不是事實。
::此類話題可以並非常適合在導覽(主題)頁建立。如建立[[Portal:曆法]],可在此頁錄入編者生成内容和單純事實,並索引各本收錄的歷書。文庫的導覽空間事實上就充當一個有限的百科,可以善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4 (UTC)
:'''二、通用数表'''
: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数表的例子包括[[w: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率]]、函数表。按照这种举例,当然可以包括[[w:九九乘法表]]、[[w:三角函数表]]、[[w:对数表]]。说到这里,这个通用数表我觉得当然应该由百科而非文库收录——'''百科也确实收录了'''(部分在页尾扩展链接到第三方)。收到文库也会产生问题:为什么三角函数表里列了sin30°,sin30.5°列不列?sin30.75°列不列?列了A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另一个人又新开了B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到时候一个三角函数表也得消歧义了,这样意义真的大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29 (UTC)
:'''三、通用表格'''
:这一项确实相比之下更耐人寻味。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表格,例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阁下所举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等等,确实按理说也属于通用表格。
:如果一个通用表格属于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那么这类表格具有行政性质(如果表格属于某个法律行政法规的附表、附录,那更是可以通过立法性质解释),这个时候只要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就可以了。如果是个人所制表格,“通用”与否还是问题,更可能产生著作权问题。
:对于已经填好的某个具体的表格(例如张三已经填好的结婚登记表)要不要收录,可以讨论,我完全持开放意见。但即使收录也仍应当使用[[Template:PD-PRC-exempt]](即第五条第一项而非第三项)。正如Midleading所说,本站刚删除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欢迎阁下参与相关讨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47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如果阁下真的对这方面有透彻研究的话,那么反而阁下应该注意到那个东西是有最起码的原创性的,因为针对性提到了部分人名成分(尽管只有姓,名被打黑处理)、针对的犯罪行为(强奸)、明确的日期和指定的法庭(第十四),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极难做到通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难度堪比b站up主“超级小桀”玩过的某些马里奥制造2困难关),而一旦修改必然涉及衍生作品要不要遵守甚至尊重原作版权礼仪,正因如此我其实很愿意支持删除它,如果不能证明ta有多么通用,那么我宁愿嘉许其专用属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目前的观点是对文件的脱敏处理(也就是对姓名的“名”的部分的涂黑处理,或是其他文件中也可能对地址涂黑或删除、或是将地址删除到仅剩省级或地级市级别行政区。这类行为让任何人来做都有相同结果,不具有原创性)、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不具有原创性。退一步讲,即使认为上述行为具有原创性,我上方也主张对于这类文件应该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模板——因为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也是法院做的,这份文件具有司法性质。如果脱敏行为是贡献者做的,那么本站适用了CC BY-SA 4.0使其贡献均以该协议释出,自然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阁下主张如果脱敏并非由有权机关或贡献者做出且认为这种脱敏有原创性的话,完全欢迎阁下继续讨论。
:::#阁下提到的日本平交道口、路口的案例我很感兴趣,如果不方便直接发到这里,那我斗胆向阁下要一份,非常感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阁下一周多没回复本话题了,我也没有收到阁下关于日本独创性问题的资料。如果阁下认同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不适合维基文库收录,同时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的话,为免我理解错误,可能还需要作为本话题发起人的阁下说明一下是否还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18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意思是依据第二项另外建立的{{tl|单纯事实消息}}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没有这个意思,本话题中的所有讨论均不涉及第二项,请您理解和知悉,如造成歧义在此表示歉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4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更大的问题是表格怎么也无法让人信服为“可以由另一个叫维基函数的维基媒体项目收录”,这估计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在谈不拢怕是只得走投票看大家的态度。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7: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一直强调现阶段似乎【{{tq|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所以阁下如果想让“通用表格”单独做一个版权模板的话,应该举一个'''【不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的例子'''出来,否则投票是在投什么?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这个行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8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没问题,我持中立意见,需要更多共识决定文库要不要收录这种内容。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15 (UTC)
:::::::::::臺灣也規定了通用之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沒有臺灣使用者覺得需要錄入的通用之表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09 (UTC)
:'''四、公式'''
:这个阁下没举例子,我觉得阁下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本站不适合收录单独的公式,不赘述。如果公式存在于某个作品如数学教科书中,应等待整个教科书过期后收录整本书,而非单个公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5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我不愿意举数表公式例子是因为连我都知道有新开创的项目叫维基函数更适合收录这种东西,谈论这个领域纯粹是浪费感情中的浪费感情。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32 (UTC)
:::这不也是一并回应了阁下提到的“日历”而且阁下目前也没有反驳了吗,一并回应更完整些也利于其他社群成员一并参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08 (UTC)
===细化讨论——是否收录各类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
经以上讨论,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单独设立“通用表格”的版权模板来收录'''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ping|Liuxinyu970226|p=}}就此给出了举例[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见此]。{{ping|Andayunxiao|红渡厨|Midleading}}副知其他本话题参与讨论者,如有打扰请见谅。[[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立}}需要法律专家进一步厘清通用表格的认定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53 (UTC)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直觉认为纯表格类的文献没啥好收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5 (UTC)
:通用表格如果来自 https://wenku.so.com 等地方或者是来自个人和一般企业,显然不符合要求作品已正式发表的方针。如果是来自一本已出版的书本,而书本自身没有过期,也会因为无法完整收录书本而不能单独收录其中的表格。还有一些通用表格是来自可以自行发表文件的党政机关,例如地方党委、党组,这些单位不符合PD-PRC-CPC,所以这些机关印发的通用表格只能根据本条收录,而且看似有收录价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8:47 (UTC)
::如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表格,那真的“通用”吗?党内自己“通用”真是著作权法通用表格的“通用”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5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在去掉一切当事人信息后,在仅保留“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是否可按该条收录?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个人浅见,该证书只考虑“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不构成作品''',要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收录,我也'''不反对'''。
::::但我个人更推崇的方案是,与其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新开一个模板,不如像C区那样统一做一个不构成作品的模板([[c:Template:PD-ineligible]]),替代各国单独具体细化规定(包括本地第五条第二项[[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也是如此,单独给中国大陆设置这个模板有一种“特殊对待”的感觉,实际上这条是[[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各缔约国普遍适用)——因为各国均不保护不满足作品构成要件的内容,第五条第三项的本质也是不保护不满足独创性的内容【具体而言,它们都是某种思想的直接体现,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及与思想混同的表达】。至于各国认定独创性的标准虽然可能各异,但就算限定为一个国家,这个标准也是很难把握清楚的。那既然设置的具体条文的单独模板,为何不统一化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38 (UTC)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人大官方释义]指出{{tq|1=通用表格,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公式,如x2-y2=(x+y)(x-y),圆周率π=3.1415926......,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结合各学者专著,可以看出“通用表格”本身'''不是'''把某个可能满足独创性的表格'''认定'''为“通用”进而不受保护,'''而是'''对本身不受保护的内容之不受保护的属性的再确认。因此类似[[c:Template:PD-ineligible]]的通用模板私以为足矣。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41 (UTC)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再民31号民事裁定书]]<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7373&idx=1&sn=a4b1e574cfde6376ba0512e85efe242d&chksm=80ac7198b548acc114554ec1d0403432cd8096ff61a2619668e57782e57bb5cb7d6010a48ad1 首例"领导人照片"摄影作品权属案再审改判]</ref>,“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再依据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由于我目前在考虑收录与[[w:zh: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关的文本,目前暂放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本人的沙盒]]中,我认为该主题相关材料与上述案例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特殊题材摄影作品”处在相似的地位上,具体特点包括:
* “作品的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对“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创作时”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该类作品特殊的“创作过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作者创作该作品”系为履行单位委派的特殊任务,其“创作工具”由单位提供,“创作过程”以及“修改”的编辑、对外发布由单位决定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作品”在“创作时”的年代都是国家财产,现在由“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其著作权应属于“单位”。
对于国徽来说,作者是“另请专家”/政协委员,“作品”是审议过程中提交的图样及说明文本/会议记录及报告,“创作工具”不可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符合,“创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进行修改,由单位决定对外发布,由单位承担责任。
据我所知这些材料最早的“单位”发布应为中央档案馆2009年ISBN 9787510500930的影印复制件,1949~1950的作品已经满足“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了,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也是存在的,见[[國徽小組會議紀要/關於國徽、國旗、國歌褒獎問題]]。
但如果将国徽草案和国徽正式文本放在同一地位上,那反而更容易了,直接适用本模板就结束了。
因为[[Help:公有領域]]只提到了法人作品,而对于职务作品存在空白,故而发起话题。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6:13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是否能请教一下您具体打算收录的是什么文本?因为我点进去沙盒看到的是一个条目。因为还不大确定引起您疑问的文本是什么,因此对您的提问还有些不明白,因此先简单初步回复:[[Template:PD-PRC-exempt]]应用在具备三性质的文件上,本质上是著作权法第五条(一部分);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是走年份版权模板,本质上是著作权保护年限的法条。它们所基于的法律背景不同,所以应该不需互相包括。尽管如此,我不确定您的问题所基于的文本,所以只能泛谈,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文本名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8:00 (UTC)
::所需文本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历史|历史章节]]的[[w:zh:Template:hidden|折叠模版]]中,标题如下。
::其实他们本质上都是报告书,只是来自图样作者的和具体稿件直接关联,源自[[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中确立的要求;而来自会议指定负责的政协委员的报告即记述稿件之间的描述,以及反映沟通过程中的单位意志。
::面向全社会: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1949年7月10日
::** [[Template:PD-PRC-exempt]]
::面向全体政协委员,相当于已发表:
::* 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1949年9月21日<br/>国旗图案参考资料 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 1949年9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 复选修正图案说明 1949年9月25日
::* [[馬敘倫起草的國旗國𡽪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结束报告|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 1950年6月1日
::** [[Template:Author-PD]]
::* 国徽审查组报告 1950年06月21日
::面向政协下设第六小组/审查委员会/审查小组,需在50年后的公开档案中查阅:
::*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 1949年10月23日
::* 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 1950年6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 1950年6月17日<br/>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 清华大学营建系 1950年6月17日
::面向国徽小组上级,如[[w:zh:周恩来|周恩来]],同样其面向公众档案公开于50年以后:
::* 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沈雁冰 1950年6月
::会议记录并未罗列,但历史章节中各日期开头的段落几乎都可以对应一份会议记录。
::关于您明确的一点,我的请求是也许需要表述为[[Help:公有領域]]需要增添有关职务作品的提及,而参照匿名別名作品,使用[[Template:PD-anon-1996]]。
::我困惑的点是这些作品可以罗列出大致的作者(对应于署名权),但其公开发表不因作者个人意志而实现,而该模板并不处理署名权,其可能需依赖[[Template:Header]]或正文提供,也许与模板措辞“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并不冲突?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适用了。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10:57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先说句抱歉,在下这几天都没有在文库活动,因此未能及时回复,以下谨先就上文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请多指正:
:::1、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Template:PD-CPCGov]],因其时共和国未建立。
:::2、《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国徽审查组报告》和《国徽审查小组报告》:显然可见这些委员会、小组均是当时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及其筹备会)的下属机构,其各类公文(含此类报告)均属于[[Template:PD-CPCGov]]或[[Template:PD-PRC-exempt]](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线)之列,原报告或说明有自然人署名时则体现在header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本类下各文包括了央美、清华的各次设计说明,央美和清华当时应该均属1950年《国徽审查组报告》中所称的“再行邀请专家另制”的对象,这样一来这些在设计调整过程中的设计说明就成为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所指出的委托作品的情况,如无明确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方即两家单位[https://zjnews.zjol.com.cn/ztjj/gjdar2021/bnbd/202106/t20210601_22614567.shtml]{{tq|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对于在这些单位供职的具体设计者个体,它们在这些文献中的身份,应结合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作综合考虑,虽然情况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其著作权(或著作权的绝大部分)属于单位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有具体的自然人署名人,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由具体署名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它肯定是在公有的(不论如何),但这种情况的话,用现行的anon肯定是有点古怪,因为它的语言逻辑里没有包括这个部分的问题;如果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可能表面上会显得不对题,挂PRC的话就是另一套难以把控的叙事逻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署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法人作品,但[[Template:PD-anon-1996]]因为年限不对而不适用,这里可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或者[[Template:Not-PD-US-anon]](或两者组合)。
:::综合而言,除了3(1),其他问题应当说不大,至于说3(1)引发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就是您提出的问题的本意?希望我没有理解错,如有错请指正——首先它不会通过调整PRC模板来得到解决,因为两者相距太远,不是一个事儿;新建一个模板则可能模板过于泛滥并不利于使用;我想可能的一条路径是微调anon中{{Tq|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这句话的表述,把特殊职务作品这种情况包含进去(配套会包括像您说的帮助页说明的调整),那么这种调整需要在写字间而非PRC模板讨论版进行会比较好。以上是一点浅见,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您多指正。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7:14 (UTC)
{{reflist-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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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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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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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这些作品是否可以存在于维基文库?--[[User:Shizhao|Shizhao]] 08:46 2006年2月9日 (UTC)
:這要端看這些作品是否受美國著作權法保護,因為維基服務器設在美國。--[[User:Jusjih|Jusjih]] 06:00 2006年3月2日 (UTC)
== 版权模板名称应统一使用前缀 ==
PD-PRC-exempt下有必要再细分出其他模板吗?
是否版权标记模板名称都应加上"PD-"一类的前缀,以便区分内容模板。--[[User:Xpsxps|Xpsxps]]([[User talk:Xpsxps|讨论]])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8 (UTC)
== 疑问 ==
为什么我在别的页面点击本模板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直接跳到本模板了?是哪里设置错了还是本来就这样的?--[[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2 (UTC)
:很早的时候有人将本模版和其它模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都链接至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感谢解答。--[[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4:04 (UTC)
==如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解释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见为准。——[[Special:用户贡献/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 2025年6月15日 (日) 02:16 (UTC)
== 可否在[[Template:PD-PRC-exempt]]恢复第3项描述,或是像[[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那样单独建立模板? ==
{{移動自|Wikisource:寫字間}}
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023年讨论中]],我哀伤的看到{{ping|Teetrition}}仅要求移除第3项“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理由只是模棱两可的“这类内容很难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更适合百科相关条目进行介绍。”,后续{{ping|红渡厨}}虽说支持但未能解释为何此类内容不能收录于此,个人认为如下类内容或许反而适合本站而非维基百科来收录:
#两个字——日历;
#各地民政局/厅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原表;
#各地公安局/厅的刑事案件笔录纸,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表原表;
#各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证书]]底稿
当然数表公式啥的怕不是更适合新开创的[[wikifunctions:|维基函数(Wikifunctions)]],希望涉事用户发表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2:37 (UTC)
:日历这种东西真的适合收录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3:09 (UTC)
::一部分日历,例如择日用的黄历确实很适合收录,不过这种日历或许已经具有独创性,需要确认已过期再收录。数学表格通常是收录到维基百科,如果维基百科无法收录再移动到维基学院。只有确认数学表格作为某作品的附录才能收录到维基文库,并且需要同时收录该数学作品的全文。至于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目前还存在争议,例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刚刚才被删除,还有很多像[[铁通江苏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码号核配表]]这样的页面需要讨论。需要收录所有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7 (UTC)
:::出庭通知书估计已经有一定的特定事实针对性,感觉没什么通用感,受版权保护再正常不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
::::这份出庭通知书的内容就是“XXX: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XXX XXX一案,定于YYYY年mm月dd日上午hh时mm分在本院第XX法庭公开宣判,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看不出有什么独创性。而且这是司法机关出具的,明显属于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26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然而[https://www.zhonghuashu.com/wiki/%E5%A4%A7%E5%90%8C%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7%BA%E5%BA%AD%E9%80%9A%E7%9F%A5%E4%B9%A6%20(2025%E5%B9%B44%E6%9C%8812%E6%97%A5) 中华文库]网站收录的原文却显示“'''郑(打黑)'''...'''席(打黑)强奸上诉'''...'''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40分'''...'''第十四法庭'''”,删前版本故意改成XXX回避原文的原创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31 (UTC)
::::::我可不认为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案由或者是一些数字能让一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文件受版权保护。这里删除的原因是[[User:Zhxy 519|Zhxy 519]]同意[[User:红渡厨|红渡厨]]和[[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XsLiDian建立内容专题删除讨论页]]提出的“程序性文件,似无收录意义”删除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42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为什么这些不能受版权保护呢?某些地图网站的管理方甚至认为日本的某一个“交差点”(道路平交路口)、“踏切”(铁路平交道口)的名字都能受当地市厅或区役所版权保护(甚至确有案例佐证,如有兴趣我可以邮件私发)。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41 (UTC)
::::::::日本的情况我确实不了解,不过也和中文维基文库关系不大。如果这事出现在中国大陆,就好像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这个地名很有独创性,所以这个词就禁止在维基共享资源和维基文库出现了,因为这两个地方都不接受合理使用。我从未知道两岸三地有这样的情形。另外,维基文库连判决书都能收录,出庭通知书有什么比判决书更受版权保护的地方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7:11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针对阁下所提“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的四种内容,我分别进行回复,同时分别提交回复方便各位分别讨论回复:
:'''一、历法'''
:'''请注意“历法”不同于日历、月历、万年历等等“表达”,[[w:历法|历法]]是以日为基础单位计算时间的<span style="color:red">方法</span>。'''(另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历法】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主要分为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类。具体的历法还包括纪年的方法。)这一点想必阁下可以自行到各种百科、词典中确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方法等等,虽然《著作权法》没有对此明确规定,中国参加的[https://ipr.mofcom.gov.cn/zhuanti/law/conventions/wto/trips.html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10.10条第二款及[https://mp.weixin.qq.com/s/zp45VdeDKiUy2YRZ8GHdKQ 中国大陆司法实务]广泛确认了这一著作权法学说的共识。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指出:{{tq|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印证了我此前所说的'''历法不同于日历''',日历是根据历法绘制的。所以阁下所称“{{tq|两个字——日历}}”站不住脚。
:正如Midleading所说,也正如全国人大的释义,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需要等过期后才能收录。如果有哪本书用表达(如文字)的形式描述了某种历法,自然也需要等那本书过期后整本书收录。本站自然用不到“历法”的版权模板。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19 (UTC)
::補充對曆法等以下四點的意見:文庫是「數字圖書館」,不是「單純事實資料庫」。按英文維基文庫的[[: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What do we include and exclude at Wikisource?|觀點]],只有已出版的「作品」才能收錄。(題外話:本地不收{{tq|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共識,可能來自英文文庫此頁)。除了作品完整性的考慮外,作品中的事實和概念,如曆書中的某年1月1日是星期幾,教科書中的三角函數表反映的數值,傳記中某人的生平,如未有摘選另出版,本身不成爲作品。
::此點與版權無關:一方面,即使這些事實,概念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但其承載這些事實的作品,如Teetrition 閣下所言,當有版權的考慮。另一方面,不受版權保護,不代表其一定為作品。
::本地收法律文書,當然未經出版,故顯得另設標準。曆法等作品,和法律文書不同,在網路時代之前,需要出版才能存世,版權過期後當然可收錄特定的出版版本,但文庫不應有「2025年日曆」,「三角函數表」,「魯迅作品年表」等作品名,並從出版作品中抽出或匯校出事實來,或由編者修訂,作爲此類頁面内容。除非真的有作品這樣命名,及多個這樣命名的作品的消歧義,則可錄入作品,而不是事實。
::此類話題可以並非常適合在導覽(主題)頁建立。如建立[[Portal:曆法]],可在此頁錄入編者生成内容和單純事實,並索引各本收錄的歷書。文庫的導覽空間事實上就充當一個有限的百科,可以善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4 (UTC)
:'''二、通用数表'''
: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数表的例子包括[[w: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率]]、函数表。按照这种举例,当然可以包括[[w:九九乘法表]]、[[w:三角函数表]]、[[w:对数表]]。说到这里,这个通用数表我觉得当然应该由百科而非文库收录——'''百科也确实收录了'''(部分在页尾扩展链接到第三方)。收到文库也会产生问题:为什么三角函数表里列了sin30°,sin30.5°列不列?sin30.75°列不列?列了A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另一个人又新开了B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到时候一个三角函数表也得消歧义了,这样意义真的大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29 (UTC)
:'''三、通用表格'''
:这一项确实相比之下更耐人寻味。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表格,例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阁下所举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等等,确实按理说也属于通用表格。
:如果一个通用表格属于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那么这类表格具有行政性质(如果表格属于某个法律行政法规的附表、附录,那更是可以通过立法性质解释),这个时候只要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就可以了。如果是个人所制表格,“通用”与否还是问题,更可能产生著作权问题。
:对于已经填好的某个具体的表格(例如张三已经填好的结婚登记表)要不要收录,可以讨论,我完全持开放意见。但即使收录也仍应当使用[[Template:PD-PRC-exempt]](即第五条第一项而非第三项)。正如Midleading所说,本站刚删除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欢迎阁下参与相关讨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47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如果阁下真的对这方面有透彻研究的话,那么反而阁下应该注意到那个东西是有最起码的原创性的,因为针对性提到了部分人名成分(尽管只有姓,名被打黑处理)、针对的犯罪行为(强奸)、明确的日期和指定的法庭(第十四),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极难做到通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难度堪比b站up主“超级小桀”玩过的某些马里奥制造2困难关),而一旦修改必然涉及衍生作品要不要遵守甚至尊重原作版权礼仪,正因如此我其实很愿意支持删除它,如果不能证明ta有多么通用,那么我宁愿嘉许其专用属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目前的观点是对文件的脱敏处理(也就是对姓名的“名”的部分的涂黑处理,或是其他文件中也可能对地址涂黑或删除、或是将地址删除到仅剩省级或地级市级别行政区。这类行为让任何人来做都有相同结果,不具有原创性)、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不具有原创性。退一步讲,即使认为上述行为具有原创性,我上方也主张对于这类文件应该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模板——因为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也是法院做的,这份文件具有司法性质。如果脱敏行为是贡献者做的,那么本站适用了CC BY-SA 4.0使其贡献均以该协议释出,自然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阁下主张如果脱敏并非由有权机关或贡献者做出且认为这种脱敏有原创性的话,完全欢迎阁下继续讨论。
:::#阁下提到的日本平交道口、路口的案例我很感兴趣,如果不方便直接发到这里,那我斗胆向阁下要一份,非常感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阁下一周多没回复本话题了,我也没有收到阁下关于日本独创性问题的资料。如果阁下认同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不适合维基文库收录,同时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的话,为免我理解错误,可能还需要作为本话题发起人的阁下说明一下是否还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18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意思是依据第二项另外建立的{{tl|单纯事实消息}}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没有这个意思,本话题中的所有讨论均不涉及第二项,请您理解和知悉,如造成歧义在此表示歉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4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更大的问题是表格怎么也无法让人信服为“可以由另一个叫维基函数的维基媒体项目收录”,这估计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在谈不拢怕是只得走投票看大家的态度。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7: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一直强调现阶段似乎【{{tq|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所以阁下如果想让“通用表格”单独做一个版权模板的话,应该举一个'''【不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的例子'''出来,否则投票是在投什么?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这个行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8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没问题,我持中立意见,需要更多共识决定文库要不要收录这种内容。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15 (UTC)
:::::::::::臺灣也規定了通用之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沒有臺灣使用者覺得需要錄入的通用之表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09 (UTC)
:'''四、公式'''
:这个阁下没举例子,我觉得阁下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本站不适合收录单独的公式,不赘述。如果公式存在于某个作品如数学教科书中,应等待整个教科书过期后收录整本书,而非单个公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5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我不愿意举数表公式例子是因为连我都知道有新开创的项目叫维基函数更适合收录这种东西,谈论这个领域纯粹是浪费感情中的浪费感情。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32 (UTC)
:::这不也是一并回应了阁下提到的“日历”而且阁下目前也没有反驳了吗,一并回应更完整些也利于其他社群成员一并参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08 (UTC)
===细化讨论——是否收录各类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
经以上讨论,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单独设立“通用表格”的版权模板来收录'''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ping|Liuxinyu970226|p=}}就此给出了举例[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见此]。{{ping|Andayunxiao|红渡厨|Midleading}}副知其他本话题参与讨论者,如有打扰请见谅。[[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立}}需要法律专家进一步厘清通用表格的认定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53 (UTC)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直觉认为纯表格类的文献没啥好收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5 (UTC)
:通用表格如果来自 https://wenku.so.com 等地方或者是来自个人和一般企业,显然不符合要求作品已正式发表的方针。如果是来自一本已出版的书本,而书本自身没有过期,也会因为无法完整收录书本而不能单独收录其中的表格。还有一些通用表格是来自可以自行发表文件的党政机关,例如地方党委、党组,这些单位不符合PD-PRC-CPC,所以这些机关印发的通用表格只能根据本条收录,而且看似有收录价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8:47 (UTC)
::如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表格,那真的“通用”吗?党内自己“通用”真是著作权法通用表格的“通用”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5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在去掉一切当事人信息后,在仅保留“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是否可按该条收录?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个人浅见,该证书只考虑“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不构成作品''',要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收录,我也'''不反对'''。
::::但我个人更推崇的方案是,与其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新开一个模板,不如像C区那样统一做一个不构成作品的模板([[c:Template:PD-ineligible]]),替代各国单独具体细化规定(包括本地第五条第二项[[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也是如此,单独给中国大陆设置这个模板有一种“特殊对待”的感觉,实际上这条是[[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各缔约国普遍适用)——因为各国均不保护不满足作品构成要件的内容,第五条第三项的本质也是不保护不满足独创性的内容【具体而言,它们都是某种思想的直接体现,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及与思想混同的表达】。至于各国认定独创性的标准虽然可能各异,但就算限定为一个国家,这个标准也是很难把握清楚的。那既然设置的具体条文的单独模板,为何不统一化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38 (UTC)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人大官方释义]指出{{tq|1=通用表格,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公式,如x2-y2=(x+y)(x-y),圆周率π=3.1415926......,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结合各学者专著,可以看出“通用表格”本身'''不是'''把某个可能满足独创性的表格'''认定'''为“通用”进而不受保护,'''而是'''对本身不受保护的内容之不受保护的属性的再确认。因此类似[[c:Template:PD-ineligible]]的通用模板私以为足矣。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41 (UTC)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再民31号民事裁定书]]<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7373&idx=1&sn=a4b1e574cfde6376ba0512e85efe242d&chksm=80ac7198b548acc114554ec1d0403432cd8096ff61a2619668e57782e57bb5cb7d6010a48ad1 首例"领导人照片"摄影作品权属案再审改判]</ref>,“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再依据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由于我目前在考虑收录与[[w:zh: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关的文本,目前暂放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本人的沙盒]]中,我认为该主题相关材料与上述案例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特殊题材摄影作品”处在相似的地位上,具体特点包括:
* “作品的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对“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创作时”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该类作品特殊的“创作过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作者创作该作品”系为履行单位委派的特殊任务,其“创作工具”由单位提供,“创作过程”以及“修改”的编辑、对外发布由单位决定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作品”在“创作时”的年代都是国家财产,现在由“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其著作权应属于“单位”。
对于国徽来说,作者是“另请专家”/政协委员,“作品”是审议过程中提交的图样及说明文本/会议记录及报告,“创作工具”不可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符合,“创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进行修改,由单位决定对外发布,由单位承担责任。
据我所知这些材料最早的“单位”发布应为中央档案馆2009年ISBN 9787510500930的影印复制件,1949~1950的作品已经满足“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了,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也是存在的,见[[國徽小組會議紀要/關於國徽、國旗、國歌褒獎問題]]。
但如果将国徽草案和国徽正式文本放在同一地位上,那反而更容易了,直接适用本模板就结束了。
因为[[Help:公有領域]]只提到了法人作品,而对于职务作品存在空白,故而发起话题。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6:13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是否能请教一下您具体打算收录的是什么文本?因为我点进去沙盒看到的是一个条目。因为还不大确定引起您疑问的文本是什么,因此对您的提问还有些不明白,因此先简单初步回复:[[Template:PD-PRC-exempt]]应用在具备三性质的文件上,本质上是著作权法第五条(一部分);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是走年份版权模板,本质上是著作权保护年限的法条。它们所基于的法律背景不同,所以应该不需互相包括。尽管如此,我不确定您的问题所基于的文本,所以只能泛谈,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文本名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8:00 (UTC)
::所需文本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历史|历史章节]]的[[w:zh:Template:hidden|折叠模版]]中,标题如下。
::其实他们本质上都是报告书,只是来自图样作者的和具体稿件直接关联,源自[[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中确立的要求;而来自会议指定负责的政协委员的报告即记述稿件之间的描述,以及反映沟通过程中的单位意志。
::面向全社会: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1949年7月10日
::** [[Template:PD-PRC-exempt]]
::面向全体政协委员,相当于已发表:
::* 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1949年9月21日<br/>国旗图案参考资料 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 1949年9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 复选修正图案说明 1949年9月25日
::* [[馬敘倫起草的國旗國𡽪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结束报告|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 1950年6月1日
::** [[Template:Author-PD]]
::* 国徽审查组报告 1950年06月21日
::面向政协下设第六小组/审查委员会/审查小组,需在50年后的公开档案中查阅:
::*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 1949年10月23日
::* 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 1950年6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 1950年6月17日<br/>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 清华大学营建系 1950年6月17日
::面向国徽小组上级,如[[w:zh:周恩来|周恩来]],同样其面向公众档案公开于50年以后:
::* 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沈雁冰 1950年6月
::会议记录并未罗列,但历史章节中各日期开头的段落几乎都可以对应一份会议记录。
::关于您明确的一点,我的请求是也许需要表述为[[Help:公有領域]]需要增添有关职务作品的提及,而参照匿名別名作品,使用[[Template:PD-anon-1996]]。
::我困惑的点是这些作品可以罗列出大致的作者(对应于署名权),但其公开发表不因作者个人意志而实现,而该模板并不处理署名权,其可能需依赖[[Template:Header]]或正文提供,也许与模板措辞“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并不冲突?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适用了。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10:57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先说句抱歉,在下这几天都没有在文库活动,因此未能及时回复,以下谨先就上文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请多指正:
:::1、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Template:PD-CPCGov]],因其时共和国未建立。
:::2、《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国徽审查组报告》和《国徽审查小组报告》:显然可见这些委员会、小组均是当时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及其筹备会)的下属机构,其各类公文(含此类报告)均属于[[Template:PD-CPCGov]]或[[Template:PD-PRC-exempt]](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线)之列,原报告或说明有自然人署名时则体现在header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本类下各文包括了央美、清华的各次设计说明,央美和清华当时应该均属1950年《国徽审查组报告》中所称的“再行邀请专家另制”的对象,这样一来这些在设计调整过程中的设计说明就成为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所指出的委托作品的情况,如无明确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方即两家单位[https://zjnews.zjol.com.cn/ztjj/gjdar2021/bnbd/202106/t20210601_22614567.shtml]{{tq|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对于在这些单位供职的具体设计者个体,它们在这些文献中的身份,应结合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作综合考虑,虽然情况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其著作权(或著作权的绝大部分)属于单位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有具体的自然人署名人,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由具体署名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它肯定是在公有的(不论如何),但这种情况的话,用现行的anon肯定是有点古怪,因为它的语言逻辑里没有包括这个部分的问题;如果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会显得不对题,挂PRC也是如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署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法人作品,但[[Template:PD-anon-1996]]因为年限不对而不适用,这里可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或者[[Template:Not-PD-US-anon]](或两者组合)。
:::综合而言,除了3(1),其他问题应当说不大,至于说3(1)引发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就是您提出的问题的本意?希望我没有理解错,如有错请指正——首先它不会通过调整PRC模板来得到解决,因为两者相距太远,不是一个事儿;新建一个模板则可能模板过于泛滥并不利于使用;我想可能的一条路径是微调anon中{{Tq|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这句话的表述,把特殊职务作品这种情况包含进去(配套会包括像您说的帮助页说明的调整),那么这种调整需要在写字间而非PRC模板讨论版进行会比较好。以上是一点浅见,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您多指正。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7:14 (UTC)
{{reflist-talk}}
bmrija5xbrwwgn8a64ba4v9vlm6ay1i
7906645
7906640
2026-07-04T19:24:27Z
HyBoxwood
106063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回复
7906645
wikitext
text/x-wiki
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这些作品是否可以存在于维基文库?--[[User:Shizhao|Shizhao]] 08:46 2006年2月9日 (UTC)
:這要端看這些作品是否受美國著作權法保護,因為維基服務器設在美國。--[[User:Jusjih|Jusjih]] 06:00 2006年3月2日 (UTC)
== 版权模板名称应统一使用前缀 ==
PD-PRC-exempt下有必要再细分出其他模板吗?
是否版权标记模板名称都应加上"PD-"一类的前缀,以便区分内容模板。--[[User:Xpsxps|Xpsxps]]([[User talk:Xpsxps|讨论]])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8 (UTC)
== 疑问 ==
为什么我在别的页面点击本模板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直接跳到本模板了?是哪里设置错了还是本来就这样的?--[[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2 (UTC)
:很早的时候有人将本模版和其它模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都链接至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感谢解答。--[[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4:04 (UTC)
==如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解释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见为准。——[[Special:用户贡献/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 2025年6月15日 (日) 02:16 (UTC)
== 可否在[[Template:PD-PRC-exempt]]恢复第3项描述,或是像[[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那样单独建立模板? ==
{{移動自|Wikisource:寫字間}}
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023年讨论中]],我哀伤的看到{{ping|Teetrition}}仅要求移除第3项“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理由只是模棱两可的“这类内容很难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更适合百科相关条目进行介绍。”,后续{{ping|红渡厨}}虽说支持但未能解释为何此类内容不能收录于此,个人认为如下类内容或许反而适合本站而非维基百科来收录:
#两个字——日历;
#各地民政局/厅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原表;
#各地公安局/厅的刑事案件笔录纸,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表原表;
#各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证书]]底稿
当然数表公式啥的怕不是更适合新开创的[[wikifunctions:|维基函数(Wikifunctions)]],希望涉事用户发表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2:37 (UTC)
:日历这种东西真的适合收录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3:09 (UTC)
::一部分日历,例如择日用的黄历确实很适合收录,不过这种日历或许已经具有独创性,需要确认已过期再收录。数学表格通常是收录到维基百科,如果维基百科无法收录再移动到维基学院。只有确认数学表格作为某作品的附录才能收录到维基文库,并且需要同时收录该数学作品的全文。至于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目前还存在争议,例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刚刚才被删除,还有很多像[[铁通江苏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码号核配表]]这样的页面需要讨论。需要收录所有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7 (UTC)
:::出庭通知书估计已经有一定的特定事实针对性,感觉没什么通用感,受版权保护再正常不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
::::这份出庭通知书的内容就是“XXX: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XXX XXX一案,定于YYYY年mm月dd日上午hh时mm分在本院第XX法庭公开宣判,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看不出有什么独创性。而且这是司法机关出具的,明显属于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26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然而[https://www.zhonghuashu.com/wiki/%E5%A4%A7%E5%90%8C%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7%BA%E5%BA%AD%E9%80%9A%E7%9F%A5%E4%B9%A6%20(2025%E5%B9%B44%E6%9C%8812%E6%97%A5) 中华文库]网站收录的原文却显示“'''郑(打黑)'''...'''席(打黑)强奸上诉'''...'''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40分'''...'''第十四法庭'''”,删前版本故意改成XXX回避原文的原创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31 (UTC)
::::::我可不认为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案由或者是一些数字能让一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文件受版权保护。这里删除的原因是[[User:Zhxy 519|Zhxy 519]]同意[[User:红渡厨|红渡厨]]和[[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XsLiDian建立内容专题删除讨论页]]提出的“程序性文件,似无收录意义”删除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42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为什么这些不能受版权保护呢?某些地图网站的管理方甚至认为日本的某一个“交差点”(道路平交路口)、“踏切”(铁路平交道口)的名字都能受当地市厅或区役所版权保护(甚至确有案例佐证,如有兴趣我可以邮件私发)。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41 (UTC)
::::::::日本的情况我确实不了解,不过也和中文维基文库关系不大。如果这事出现在中国大陆,就好像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这个地名很有独创性,所以这个词就禁止在维基共享资源和维基文库出现了,因为这两个地方都不接受合理使用。我从未知道两岸三地有这样的情形。另外,维基文库连判决书都能收录,出庭通知书有什么比判决书更受版权保护的地方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7:11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针对阁下所提“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的四种内容,我分别进行回复,同时分别提交回复方便各位分别讨论回复:
:'''一、历法'''
:'''请注意“历法”不同于日历、月历、万年历等等“表达”,[[w:历法|历法]]是以日为基础单位计算时间的<span style="color:red">方法</span>。'''(另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历法】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主要分为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类。具体的历法还包括纪年的方法。)这一点想必阁下可以自行到各种百科、词典中确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方法等等,虽然《著作权法》没有对此明确规定,中国参加的[https://ipr.mofcom.gov.cn/zhuanti/law/conventions/wto/trips.html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10.10条第二款及[https://mp.weixin.qq.com/s/zp45VdeDKiUy2YRZ8GHdKQ 中国大陆司法实务]广泛确认了这一著作权法学说的共识。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指出:{{tq|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印证了我此前所说的'''历法不同于日历''',日历是根据历法绘制的。所以阁下所称“{{tq|两个字——日历}}”站不住脚。
:正如Midleading所说,也正如全国人大的释义,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需要等过期后才能收录。如果有哪本书用表达(如文字)的形式描述了某种历法,自然也需要等那本书过期后整本书收录。本站自然用不到“历法”的版权模板。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19 (UTC)
::補充對曆法等以下四點的意見:文庫是「數字圖書館」,不是「單純事實資料庫」。按英文維基文庫的[[: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What do we include and exclude at Wikisource?|觀點]],只有已出版的「作品」才能收錄。(題外話:本地不收{{tq|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共識,可能來自英文文庫此頁)。除了作品完整性的考慮外,作品中的事實和概念,如曆書中的某年1月1日是星期幾,教科書中的三角函數表反映的數值,傳記中某人的生平,如未有摘選另出版,本身不成爲作品。
::此點與版權無關:一方面,即使這些事實,概念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但其承載這些事實的作品,如Teetrition 閣下所言,當有版權的考慮。另一方面,不受版權保護,不代表其一定為作品。
::本地收法律文書,當然未經出版,故顯得另設標準。曆法等作品,和法律文書不同,在網路時代之前,需要出版才能存世,版權過期後當然可收錄特定的出版版本,但文庫不應有「2025年日曆」,「三角函數表」,「魯迅作品年表」等作品名,並從出版作品中抽出或匯校出事實來,或由編者修訂,作爲此類頁面内容。除非真的有作品這樣命名,及多個這樣命名的作品的消歧義,則可錄入作品,而不是事實。
::此類話題可以並非常適合在導覽(主題)頁建立。如建立[[Portal:曆法]],可在此頁錄入編者生成内容和單純事實,並索引各本收錄的歷書。文庫的導覽空間事實上就充當一個有限的百科,可以善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4 (UTC)
:'''二、通用数表'''
: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数表的例子包括[[w: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率]]、函数表。按照这种举例,当然可以包括[[w:九九乘法表]]、[[w:三角函数表]]、[[w:对数表]]。说到这里,这个通用数表我觉得当然应该由百科而非文库收录——'''百科也确实收录了'''(部分在页尾扩展链接到第三方)。收到文库也会产生问题:为什么三角函数表里列了sin30°,sin30.5°列不列?sin30.75°列不列?列了A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另一个人又新开了B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到时候一个三角函数表也得消歧义了,这样意义真的大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29 (UTC)
:'''三、通用表格'''
:这一项确实相比之下更耐人寻味。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表格,例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阁下所举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等等,确实按理说也属于通用表格。
:如果一个通用表格属于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那么这类表格具有行政性质(如果表格属于某个法律行政法规的附表、附录,那更是可以通过立法性质解释),这个时候只要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就可以了。如果是个人所制表格,“通用”与否还是问题,更可能产生著作权问题。
:对于已经填好的某个具体的表格(例如张三已经填好的结婚登记表)要不要收录,可以讨论,我完全持开放意见。但即使收录也仍应当使用[[Template:PD-PRC-exempt]](即第五条第一项而非第三项)。正如Midleading所说,本站刚删除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欢迎阁下参与相关讨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47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如果阁下真的对这方面有透彻研究的话,那么反而阁下应该注意到那个东西是有最起码的原创性的,因为针对性提到了部分人名成分(尽管只有姓,名被打黑处理)、针对的犯罪行为(强奸)、明确的日期和指定的法庭(第十四),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极难做到通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难度堪比b站up主“超级小桀”玩过的某些马里奥制造2困难关),而一旦修改必然涉及衍生作品要不要遵守甚至尊重原作版权礼仪,正因如此我其实很愿意支持删除它,如果不能证明ta有多么通用,那么我宁愿嘉许其专用属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目前的观点是对文件的脱敏处理(也就是对姓名的“名”的部分的涂黑处理,或是其他文件中也可能对地址涂黑或删除、或是将地址删除到仅剩省级或地级市级别行政区。这类行为让任何人来做都有相同结果,不具有原创性)、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不具有原创性。退一步讲,即使认为上述行为具有原创性,我上方也主张对于这类文件应该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模板——因为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也是法院做的,这份文件具有司法性质。如果脱敏行为是贡献者做的,那么本站适用了CC BY-SA 4.0使其贡献均以该协议释出,自然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阁下主张如果脱敏并非由有权机关或贡献者做出且认为这种脱敏有原创性的话,完全欢迎阁下继续讨论。
:::#阁下提到的日本平交道口、路口的案例我很感兴趣,如果不方便直接发到这里,那我斗胆向阁下要一份,非常感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阁下一周多没回复本话题了,我也没有收到阁下关于日本独创性问题的资料。如果阁下认同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不适合维基文库收录,同时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的话,为免我理解错误,可能还需要作为本话题发起人的阁下说明一下是否还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18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意思是依据第二项另外建立的{{tl|单纯事实消息}}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没有这个意思,本话题中的所有讨论均不涉及第二项,请您理解和知悉,如造成歧义在此表示歉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4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更大的问题是表格怎么也无法让人信服为“可以由另一个叫维基函数的维基媒体项目收录”,这估计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在谈不拢怕是只得走投票看大家的态度。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7: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一直强调现阶段似乎【{{tq|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所以阁下如果想让“通用表格”单独做一个版权模板的话,应该举一个'''【不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的例子'''出来,否则投票是在投什么?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这个行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8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没问题,我持中立意见,需要更多共识决定文库要不要收录这种内容。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15 (UTC)
:::::::::::臺灣也規定了通用之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沒有臺灣使用者覺得需要錄入的通用之表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09 (UTC)
:'''四、公式'''
:这个阁下没举例子,我觉得阁下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本站不适合收录单独的公式,不赘述。如果公式存在于某个作品如数学教科书中,应等待整个教科书过期后收录整本书,而非单个公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5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我不愿意举数表公式例子是因为连我都知道有新开创的项目叫维基函数更适合收录这种东西,谈论这个领域纯粹是浪费感情中的浪费感情。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32 (UTC)
:::这不也是一并回应了阁下提到的“日历”而且阁下目前也没有反驳了吗,一并回应更完整些也利于其他社群成员一并参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08 (UTC)
===细化讨论——是否收录各类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
经以上讨论,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单独设立“通用表格”的版权模板来收录'''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ping|Liuxinyu970226|p=}}就此给出了举例[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见此]。{{ping|Andayunxiao|红渡厨|Midleading}}副知其他本话题参与讨论者,如有打扰请见谅。[[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立}}需要法律专家进一步厘清通用表格的认定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53 (UTC)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直觉认为纯表格类的文献没啥好收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5 (UTC)
:通用表格如果来自 https://wenku.so.com 等地方或者是来自个人和一般企业,显然不符合要求作品已正式发表的方针。如果是来自一本已出版的书本,而书本自身没有过期,也会因为无法完整收录书本而不能单独收录其中的表格。还有一些通用表格是来自可以自行发表文件的党政机关,例如地方党委、党组,这些单位不符合PD-PRC-CPC,所以这些机关印发的通用表格只能根据本条收录,而且看似有收录价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8:47 (UTC)
::如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表格,那真的“通用”吗?党内自己“通用”真是著作权法通用表格的“通用”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5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在去掉一切当事人信息后,在仅保留“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是否可按该条收录?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个人浅见,该证书只考虑“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不构成作品''',要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收录,我也'''不反对'''。
::::但我个人更推崇的方案是,与其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新开一个模板,不如像C区那样统一做一个不构成作品的模板([[c:Template:PD-ineligible]]),替代各国单独具体细化规定(包括本地第五条第二项[[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也是如此,单独给中国大陆设置这个模板有一种“特殊对待”的感觉,实际上这条是[[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各缔约国普遍适用)——因为各国均不保护不满足作品构成要件的内容,第五条第三项的本质也是不保护不满足独创性的内容【具体而言,它们都是某种思想的直接体现,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及与思想混同的表达】。至于各国认定独创性的标准虽然可能各异,但就算限定为一个国家,这个标准也是很难把握清楚的。那既然设置的具体条文的单独模板,为何不统一化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38 (UTC)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人大官方释义]指出{{tq|1=通用表格,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公式,如x2-y2=(x+y)(x-y),圆周率π=3.1415926......,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结合各学者专著,可以看出“通用表格”本身'''不是'''把某个可能满足独创性的表格'''认定'''为“通用”进而不受保护,'''而是'''对本身不受保护的内容之不受保护的属性的再确认。因此类似[[c:Template:PD-ineligible]]的通用模板私以为足矣。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41 (UTC)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再民31号民事裁定书]]<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7373&idx=1&sn=a4b1e574cfde6376ba0512e85efe242d&chksm=80ac7198b548acc114554ec1d0403432cd8096ff61a2619668e57782e57bb5cb7d6010a48ad1 首例"领导人照片"摄影作品权属案再审改判]</ref>,“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再依据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由于我目前在考虑收录与[[w:zh: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关的文本,目前暂放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本人的沙盒]]中,我认为该主题相关材料与上述案例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特殊题材摄影作品”处在相似的地位上,具体特点包括:
* “作品的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对“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创作时”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该类作品特殊的“创作过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作者创作该作品”系为履行单位委派的特殊任务,其“创作工具”由单位提供,“创作过程”以及“修改”的编辑、对外发布由单位决定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作品”在“创作时”的年代都是国家财产,现在由“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其著作权应属于“单位”。
对于国徽来说,作者是“另请专家”/政协委员,“作品”是审议过程中提交的图样及说明文本/会议记录及报告,“创作工具”不可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符合,“创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进行修改,由单位决定对外发布,由单位承担责任。
据我所知这些材料最早的“单位”发布应为中央档案馆2009年ISBN 9787510500930的影印复制件,1949~1950的作品已经满足“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了,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也是存在的,见[[國徽小組會議紀要/關於國徽、國旗、國歌褒獎問題]]。
但如果将国徽草案和国徽正式文本放在同一地位上,那反而更容易了,直接适用本模板就结束了。
因为[[Help:公有領域]]只提到了法人作品,而对于职务作品存在空白,故而发起话题。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6:13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是否能请教一下您具体打算收录的是什么文本?因为我点进去沙盒看到的是一个条目。因为还不大确定引起您疑问的文本是什么,因此对您的提问还有些不明白,因此先简单初步回复:[[Template:PD-PRC-exempt]]应用在具备三性质的文件上,本质上是著作权法第五条(一部分);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是走年份版权模板,本质上是著作权保护年限的法条。它们所基于的法律背景不同,所以应该不需互相包括。尽管如此,我不确定您的问题所基于的文本,所以只能泛谈,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文本名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8:00 (UTC)
::所需文本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历史|历史章节]]的[[w:zh:Template:hidden|折叠模版]]中,标题如下。
::其实他们本质上都是报告书,只是来自图样作者的和具体稿件直接关联,源自[[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中确立的要求;而来自会议指定负责的政协委员的报告即记述稿件之间的描述,以及反映沟通过程中的单位意志。
::面向全社会: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1949年7月10日
::** [[Template:PD-PRC-exempt]]
::面向全体政协委员,相当于已发表:
::* 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1949年9月21日<br/>国旗图案参考资料 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 1949年9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 复选修正图案说明 1949年9月25日
::* [[馬敘倫起草的國旗國𡽪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结束报告|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 1950年6月1日
::** [[Template:Author-PD]]
::* 国徽审查组报告 1950年06月21日
::面向政协下设第六小组/审查委员会/审查小组,需在50年后的公开档案中查阅:
::*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 1949年10月23日
::* 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 1950年6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 1950年6月17日<br/>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 清华大学营建系 1950年6月17日
::面向国徽小组上级,如[[w:zh:周恩来|周恩来]],同样其面向公众档案公开于50年以后:
::* 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沈雁冰 1950年6月
::会议记录并未罗列,但历史章节中各日期开头的段落几乎都可以对应一份会议记录。
::关于您明确的一点,我的请求是也许需要表述为[[Help:公有領域]]需要增添有关职务作品的提及,而参照匿名別名作品,使用[[Template:PD-anon-1996]]。
::我困惑的点是这些作品可以罗列出大致的作者(对应于署名权),但其公开发表不因作者个人意志而实现,而该模板并不处理署名权,其可能需依赖[[Template:Header]]或正文提供,也许与模板措辞“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并不冲突?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适用了。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10:57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先说句抱歉,在下这几天都没有在文库活动,因此未能及时回复,以下谨先就上文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请多指正:
:::1、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Template:PD-CPCGov]],因其时共和国未建立。
:::2、《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国徽审查组报告》和《国徽审查小组报告》:显然可见这些委员会、小组均是当时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及其筹备会)的下属机构,其各类公文(含此类报告)均属于[[Template:PD-CPCGov]]或[[Template:PD-PRC-exempt]](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线)之列,原报告或说明有自然人署名时则体现在header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本类下各文包括了央美、清华的各次设计说明,央美和清华当时应该均属1950年《国徽审查组报告》中所称的“再行邀请专家另制”的对象,这样一来这些在设计调整过程中的设计说明就成为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所指出的委托作品的情况,如无明确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方即两家单位[https://zjnews.zjol.com.cn/ztjj/gjdar2021/bnbd/202106/t20210601_22614567.shtml]{{tq|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对于在这些单位供职的具体设计者个体,它们在这些文献中的身份,应结合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作综合考虑,虽然情况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其著作权(或著作权的绝大部分)属于单位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有具体的自然人署名人,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由具体署名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它肯定是在公有的(不论如何),但这种情况的话,用现行的anon肯定是有点古怪,因为它的语言逻辑里没有包括这个部分的问题;如果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会显得不对题,挂PRC也是如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署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法人作品,但[[Template:PD-anon-1996]]因为年限不对而不适用,这里可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或者[[Template:Not-PD-US-anon]](或两者组合)。
:::综合而言,除了3(1),其他问题应当说不大,至于说3(1)引发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就是您提出的问题的本意?希望我没有理解错,如有错请指正——首先它不会通过调整PRC模板来得到解决,因为两者相距太远,不是一个事儿;新建一个模板则可能模板过于泛滥并不利于使用;我想可能的一条路径是微调anon中{{Tq|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这句话的表述,把特殊职务作品这种情况包含进去(配套会包括像您说的帮助页说明的调整),那么这种调整需要在写字间而非PRC模板讨论版进行会比较好。以上是一点浅见,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您多指正。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7:1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感谢您的拨冗。
::::我认为3(2)除了署名为集体之外,最早“另请专家”这个动作自然是对应具体个人的,而其中梁思成更是1949年8月5日时拟“聘请”的顾问之一,他在整段历史中也是时常参与,而这个集体是伴随他“随即邀请[[w: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华营建系]]的几位同仁共同讨论研究”而出现的。即梁思成是为了完成周恩来等上级领导的任务而邀请更多人员参与进来,进而署名为集体的。
::::而对于另一方,建国前参与进来的一方自然不会是尚未合并更名的中央美术学院,张仃等人自然不是以“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这样一个身份参与进来的。
::::另见前述民事裁定书,有一个“不同于一般意义”这样的措辞,我推测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覆盖的也限于一般意义?还有一个措辞是对于此类著作权法之前的创作,在创作的年代是为“国家财产”。而参考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描述的给予奖励,《褒奖办法》中对满足条件的各个方案给予的纪念册、备函致谢等都是一本、一份。在这样的视角下,我认为第3点这些作品是组织整个政治任务的代行人大职能的政协这个单位所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对于连贯产生、先后迭代的作品有单独的特例是奇怪的。
::::我已十分清楚您所明确的PRC模板与此并无关联,因此不需要进一步修改,上述讨论想必也会附加在新的讨论也中的,如何开启新的讨论我仍在考虑,再次感谢您的贡献。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9:24 (UTC)
{{reflist-talk}}
5n4rzw7a51ux4o6esv84pa2lfof8p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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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T07:10:19Z
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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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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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这些作品是否可以存在于维基文库?--[[User:Shizhao|Shizhao]] 08:46 2006年2月9日 (UTC)
:這要端看這些作品是否受美國著作權法保護,因為維基服務器設在美國。--[[User:Jusjih|Jusjih]] 06:00 2006年3月2日 (UTC)
== 版权模板名称应统一使用前缀 ==
PD-PRC-exempt下有必要再细分出其他模板吗?
是否版权标记模板名称都应加上"PD-"一类的前缀,以便区分内容模板。--[[User:Xpsxps|Xpsxps]]([[User talk:Xpsxps|讨论]])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8 (UTC)
== 疑问 ==
为什么我在别的页面点击本模板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直接跳到本模板了?是哪里设置错了还是本来就这样的?--[[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2 (UTC)
:很早的时候有人将本模版和其它模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都链接至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感谢解答。--[[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4:04 (UTC)
==如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解释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见为准。——[[Special:用户贡献/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 2025年6月15日 (日) 02:16 (UTC)
== 可否在[[Template:PD-PRC-exempt]]恢复第3项描述,或是像[[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那样单独建立模板? ==
{{移動自|Wikisource:寫字間}}
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023年讨论中]],我哀伤的看到{{ping|Teetrition}}仅要求移除第3项“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理由只是模棱两可的“这类内容很难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更适合百科相关条目进行介绍。”,后续{{ping|红渡厨}}虽说支持但未能解释为何此类内容不能收录于此,个人认为如下类内容或许反而适合本站而非维基百科来收录:
#两个字——日历;
#各地民政局/厅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原表;
#各地公安局/厅的刑事案件笔录纸,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表原表;
#各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证书]]底稿
当然数表公式啥的怕不是更适合新开创的[[wikifunctions:|维基函数(Wikifunctions)]],希望涉事用户发表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2:37 (UTC)
:日历这种东西真的适合收录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3:09 (UTC)
::一部分日历,例如择日用的黄历确实很适合收录,不过这种日历或许已经具有独创性,需要确认已过期再收录。数学表格通常是收录到维基百科,如果维基百科无法收录再移动到维基学院。只有确认数学表格作为某作品的附录才能收录到维基文库,并且需要同时收录该数学作品的全文。至于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目前还存在争议,例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刚刚才被删除,还有很多像[[铁通江苏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码号核配表]]这样的页面需要讨论。需要收录所有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7 (UTC)
:::出庭通知书估计已经有一定的特定事实针对性,感觉没什么通用感,受版权保护再正常不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
::::这份出庭通知书的内容就是“XXX: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XXX XXX一案,定于YYYY年mm月dd日上午hh时mm分在本院第XX法庭公开宣判,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看不出有什么独创性。而且这是司法机关出具的,明显属于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26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然而[https://www.zhonghuashu.com/wiki/%E5%A4%A7%E5%90%8C%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7%BA%E5%BA%AD%E9%80%9A%E7%9F%A5%E4%B9%A6%20(2025%E5%B9%B44%E6%9C%8812%E6%97%A5) 中华文库]网站收录的原文却显示“'''郑(打黑)'''...'''席(打黑)强奸上诉'''...'''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40分'''...'''第十四法庭'''”,删前版本故意改成XXX回避原文的原创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31 (UTC)
::::::我可不认为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案由或者是一些数字能让一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文件受版权保护。这里删除的原因是[[User:Zhxy 519|Zhxy 519]]同意[[User:红渡厨|红渡厨]]和[[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XsLiDian建立内容专题删除讨论页]]提出的“程序性文件,似无收录意义”删除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42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为什么这些不能受版权保护呢?某些地图网站的管理方甚至认为日本的某一个“交差点”(道路平交路口)、“踏切”(铁路平交道口)的名字都能受当地市厅或区役所版权保护(甚至确有案例佐证,如有兴趣我可以邮件私发)。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41 (UTC)
::::::::日本的情况我确实不了解,不过也和中文维基文库关系不大。如果这事出现在中国大陆,就好像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这个地名很有独创性,所以这个词就禁止在维基共享资源和维基文库出现了,因为这两个地方都不接受合理使用。我从未知道两岸三地有这样的情形。另外,维基文库连判决书都能收录,出庭通知书有什么比判决书更受版权保护的地方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7:11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针对阁下所提“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的四种内容,我分别进行回复,同时分别提交回复方便各位分别讨论回复:
:'''一、历法'''
:'''请注意“历法”不同于日历、月历、万年历等等“表达”,[[w:历法|历法]]是以日为基础单位计算时间的<span style="color:red">方法</span>。'''(另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历法】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主要分为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类。具体的历法还包括纪年的方法。)这一点想必阁下可以自行到各种百科、词典中确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方法等等,虽然《著作权法》没有对此明确规定,中国参加的[https://ipr.mofcom.gov.cn/zhuanti/law/conventions/wto/trips.html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10.10条第二款及[https://mp.weixin.qq.com/s/zp45VdeDKiUy2YRZ8GHdKQ 中国大陆司法实务]广泛确认了这一著作权法学说的共识。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指出:{{tq|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印证了我此前所说的'''历法不同于日历''',日历是根据历法绘制的。所以阁下所称“{{tq|两个字——日历}}”站不住脚。
:正如Midleading所说,也正如全国人大的释义,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需要等过期后才能收录。如果有哪本书用表达(如文字)的形式描述了某种历法,自然也需要等那本书过期后整本书收录。本站自然用不到“历法”的版权模板。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19 (UTC)
::補充對曆法等以下四點的意見:文庫是「數字圖書館」,不是「單純事實資料庫」。按英文維基文庫的[[: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What do we include and exclude at Wikisource?|觀點]],只有已出版的「作品」才能收錄。(題外話:本地不收{{tq|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共識,可能來自英文文庫此頁)。除了作品完整性的考慮外,作品中的事實和概念,如曆書中的某年1月1日是星期幾,教科書中的三角函數表反映的數值,傳記中某人的生平,如未有摘選另出版,本身不成爲作品。
::此點與版權無關:一方面,即使這些事實,概念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但其承載這些事實的作品,如Teetrition 閣下所言,當有版權的考慮。另一方面,不受版權保護,不代表其一定為作品。
::本地收法律文書,當然未經出版,故顯得另設標準。曆法等作品,和法律文書不同,在網路時代之前,需要出版才能存世,版權過期後當然可收錄特定的出版版本,但文庫不應有「2025年日曆」,「三角函數表」,「魯迅作品年表」等作品名,並從出版作品中抽出或匯校出事實來,或由編者修訂,作爲此類頁面内容。除非真的有作品這樣命名,及多個這樣命名的作品的消歧義,則可錄入作品,而不是事實。
::此類話題可以並非常適合在導覽(主題)頁建立。如建立[[Portal:曆法]],可在此頁錄入編者生成内容和單純事實,並索引各本收錄的歷書。文庫的導覽空間事實上就充當一個有限的百科,可以善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4 (UTC)
:'''二、通用数表'''
: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数表的例子包括[[w: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率]]、函数表。按照这种举例,当然可以包括[[w:九九乘法表]]、[[w:三角函数表]]、[[w:对数表]]。说到这里,这个通用数表我觉得当然应该由百科而非文库收录——'''百科也确实收录了'''(部分在页尾扩展链接到第三方)。收到文库也会产生问题:为什么三角函数表里列了sin30°,sin30.5°列不列?sin30.75°列不列?列了A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另一个人又新开了B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到时候一个三角函数表也得消歧义了,这样意义真的大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29 (UTC)
:'''三、通用表格'''
:这一项确实相比之下更耐人寻味。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表格,例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阁下所举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等等,确实按理说也属于通用表格。
:如果一个通用表格属于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那么这类表格具有行政性质(如果表格属于某个法律行政法规的附表、附录,那更是可以通过立法性质解释),这个时候只要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就可以了。如果是个人所制表格,“通用”与否还是问题,更可能产生著作权问题。
:对于已经填好的某个具体的表格(例如张三已经填好的结婚登记表)要不要收录,可以讨论,我完全持开放意见。但即使收录也仍应当使用[[Template:PD-PRC-exempt]](即第五条第一项而非第三项)。正如Midleading所说,本站刚删除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欢迎阁下参与相关讨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47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如果阁下真的对这方面有透彻研究的话,那么反而阁下应该注意到那个东西是有最起码的原创性的,因为针对性提到了部分人名成分(尽管只有姓,名被打黑处理)、针对的犯罪行为(强奸)、明确的日期和指定的法庭(第十四),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极难做到通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难度堪比b站up主“超级小桀”玩过的某些马里奥制造2困难关),而一旦修改必然涉及衍生作品要不要遵守甚至尊重原作版权礼仪,正因如此我其实很愿意支持删除它,如果不能证明ta有多么通用,那么我宁愿嘉许其专用属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目前的观点是对文件的脱敏处理(也就是对姓名的“名”的部分的涂黑处理,或是其他文件中也可能对地址涂黑或删除、或是将地址删除到仅剩省级或地级市级别行政区。这类行为让任何人来做都有相同结果,不具有原创性)、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不具有原创性。退一步讲,即使认为上述行为具有原创性,我上方也主张对于这类文件应该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模板——因为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也是法院做的,这份文件具有司法性质。如果脱敏行为是贡献者做的,那么本站适用了CC BY-SA 4.0使其贡献均以该协议释出,自然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阁下主张如果脱敏并非由有权机关或贡献者做出且认为这种脱敏有原创性的话,完全欢迎阁下继续讨论。
:::#阁下提到的日本平交道口、路口的案例我很感兴趣,如果不方便直接发到这里,那我斗胆向阁下要一份,非常感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阁下一周多没回复本话题了,我也没有收到阁下关于日本独创性问题的资料。如果阁下认同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不适合维基文库收录,同时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的话,为免我理解错误,可能还需要作为本话题发起人的阁下说明一下是否还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18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意思是依据第二项另外建立的{{tl|单纯事实消息}}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没有这个意思,本话题中的所有讨论均不涉及第二项,请您理解和知悉,如造成歧义在此表示歉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4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更大的问题是表格怎么也无法让人信服为“可以由另一个叫维基函数的维基媒体项目收录”,这估计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在谈不拢怕是只得走投票看大家的态度。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7: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一直强调现阶段似乎【{{tq|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所以阁下如果想让“通用表格”单独做一个版权模板的话,应该举一个'''【不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的例子'''出来,否则投票是在投什么?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这个行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8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没问题,我持中立意见,需要更多共识决定文库要不要收录这种内容。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15 (UTC)
:::::::::::臺灣也規定了通用之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沒有臺灣使用者覺得需要錄入的通用之表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09 (UTC)
:'''四、公式'''
:这个阁下没举例子,我觉得阁下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本站不适合收录单独的公式,不赘述。如果公式存在于某个作品如数学教科书中,应等待整个教科书过期后收录整本书,而非单个公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5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我不愿意举数表公式例子是因为连我都知道有新开创的项目叫维基函数更适合收录这种东西,谈论这个领域纯粹是浪费感情中的浪费感情。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32 (UTC)
:::这不也是一并回应了阁下提到的“日历”而且阁下目前也没有反驳了吗,一并回应更完整些也利于其他社群成员一并参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08 (UTC)
===细化讨论——是否收录各类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
经以上讨论,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单独设立“通用表格”的版权模板来收录'''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ping|Liuxinyu970226|p=}}就此给出了举例[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见此]。{{ping|Andayunxiao|红渡厨|Midleading}}副知其他本话题参与讨论者,如有打扰请见谅。[[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立}}需要法律专家进一步厘清通用表格的认定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53 (UTC)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直觉认为纯表格类的文献没啥好收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5 (UTC)
:通用表格如果来自 https://wenku.so.com 等地方或者是来自个人和一般企业,显然不符合要求作品已正式发表的方针。如果是来自一本已出版的书本,而书本自身没有过期,也会因为无法完整收录书本而不能单独收录其中的表格。还有一些通用表格是来自可以自行发表文件的党政机关,例如地方党委、党组,这些单位不符合PD-PRC-CPC,所以这些机关印发的通用表格只能根据本条收录,而且看似有收录价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8:47 (UTC)
::如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表格,那真的“通用”吗?党内自己“通用”真是著作权法通用表格的“通用”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5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在去掉一切当事人信息后,在仅保留“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是否可按该条收录?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个人浅见,该证书只考虑“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不构成作品''',要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收录,我也'''不反对'''。
::::但我个人更推崇的方案是,与其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新开一个模板,不如像C区那样统一做一个不构成作品的模板([[c:Template:PD-ineligible]]),替代各国单独具体细化规定(包括本地第五条第二项[[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也是如此,单独给中国大陆设置这个模板有一种“特殊对待”的感觉,实际上这条是[[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各缔约国普遍适用)——因为各国均不保护不满足作品构成要件的内容,第五条第三项的本质也是不保护不满足独创性的内容【具体而言,它们都是某种思想的直接体现,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及与思想混同的表达】。至于各国认定独创性的标准虽然可能各异,但就算限定为一个国家,这个标准也是很难把握清楚的。那既然设置的具体条文的单独模板,为何不统一化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38 (UTC)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人大官方释义]指出{{tq|1=通用表格,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公式,如x2-y2=(x+y)(x-y),圆周率π=3.1415926......,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结合各学者专著,可以看出“通用表格”本身'''不是'''把某个可能满足独创性的表格'''认定'''为“通用”进而不受保护,'''而是'''对本身不受保护的内容之不受保护的属性的再确认。因此类似[[c:Template:PD-ineligible]]的通用模板私以为足矣。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41 (UTC)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再民31号民事裁定书]]<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7373&idx=1&sn=a4b1e574cfde6376ba0512e85efe242d&chksm=80ac7198b548acc114554ec1d0403432cd8096ff61a2619668e57782e57bb5cb7d6010a48ad1 首例"领导人照片"摄影作品权属案再审改判]</ref>,“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再依据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由于我目前在考虑收录与[[w:zh: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关的文本,目前暂放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本人的沙盒]]中,我认为该主题相关材料与上述案例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特殊题材摄影作品”处在相似的地位上,具体特点包括:
* “作品的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对“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创作时”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该类作品特殊的“创作过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作者创作该作品”系为履行单位委派的特殊任务,其“创作工具”由单位提供,“创作过程”以及“修改”的编辑、对外发布由单位决定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作品”在“创作时”的年代都是国家财产,现在由“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其著作权应属于“单位”。
对于国徽来说,作者是“另请专家”/政协委员,“作品”是审议过程中提交的图样及说明文本/会议记录及报告,“创作工具”不可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符合,“创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进行修改,由单位决定对外发布,由单位承担责任。
据我所知这些材料最早的“单位”发布应为中央档案馆2009年ISBN 9787510500930的影印复制件,1949~1950的作品已经满足“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了,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也是存在的,见[[國徽小組會議紀要/關於國徽、國旗、國歌褒獎問題]]。
但如果将国徽草案和国徽正式文本放在同一地位上,那反而更容易了,直接适用本模板就结束了。
因为[[Help:公有領域]]只提到了法人作品,而对于职务作品存在空白,故而发起话题。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6:13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是否能请教一下您具体打算收录的是什么文本?因为我点进去沙盒看到的是一个条目。因为还不大确定引起您疑问的文本是什么,因此对您的提问还有些不明白,因此先简单初步回复:[[Template:PD-PRC-exempt]]应用在具备三性质的文件上,本质上是著作权法第五条(一部分);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是走年份版权模板,本质上是著作权保护年限的法条。它们所基于的法律背景不同,所以应该不需互相包括。尽管如此,我不确定您的问题所基于的文本,所以只能泛谈,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文本名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8:00 (UTC)
::所需文本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历史|历史章节]]的[[w:zh:Template:hidden|折叠模版]]中,标题如下。
::其实他们本质上都是报告书,只是来自图样作者的和具体稿件直接关联,源自[[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中确立的要求;而来自会议指定负责的政协委员的报告即记述稿件之间的描述,以及反映沟通过程中的单位意志。
::面向全社会: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1949年7月10日
::** [[Template:PD-PRC-exempt]]
::面向全体政协委员,相当于已发表:
::* 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1949年9月21日<br/>国旗图案参考资料 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 1949年9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 复选修正图案说明 1949年9月25日
::* [[馬敘倫起草的國旗國𡽪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结束报告|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 1950年6月1日
::** [[Template:Author-PD]]
::* 国徽审查组报告 1950年06月21日
::面向政协下设第六小组/审查委员会/审查小组,需在50年后的公开档案中查阅:
::*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 1949年10月23日
::* 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 1950年6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 1950年6月17日<br/>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 清华大学营建系 1950年6月17日
::面向国徽小组上级,如[[w:zh:周恩来|周恩来]],同样其面向公众档案公开于50年以后:
::* 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沈雁冰 1950年6月
::会议记录并未罗列,但历史章节中各日期开头的段落几乎都可以对应一份会议记录。
::关于您明确的一点,我的请求是也许需要表述为[[Help:公有領域]]需要增添有关职务作品的提及,而参照匿名別名作品,使用[[Template:PD-anon-1996]]。
::我困惑的点是这些作品可以罗列出大致的作者(对应于署名权),但其公开发表不因作者个人意志而实现,而该模板并不处理署名权,其可能需依赖[[Template:Header]]或正文提供,也许与模板措辞“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并不冲突?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适用了。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10:57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先说句抱歉,在下这几天都没有在文库活动,因此未能及时回复,以下谨先就上文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请多指正:
:::1、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Template:PD-CPCGov]],因其时共和国未建立。
:::2、《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国徽审查组报告》和《国徽审查小组报告》:显然可见这些委员会、小组均是当时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及其筹备会)的下属机构,其各类公文(含此类报告)均属于[[Template:PD-CPCGov]]或[[Template:PD-PRC-exempt]](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线)之列,原报告或说明有自然人署名时则体现在header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本类下各文包括了央美、清华的各次设计说明,央美和清华当时应该均属1950年《国徽审查组报告》中所称的“再行邀请专家另制”的对象,这样一来这些在设计调整过程中的设计说明就成为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所指出的委托作品的情况,如无明确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方即两家单位[https://zjnews.zjol.com.cn/ztjj/gjdar2021/bnbd/202106/t20210601_22614567.shtml]{{tq|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对于在这些单位供职的具体设计者个体,它们在这些文献中的身份,应结合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作综合考虑,虽然情况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其著作权(或著作权的绝大部分)属于单位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有具体的自然人署名人,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由具体署名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它肯定是在公有的(不论如何),但这种情况的话,用现行的anon肯定是有点古怪,因为它的语言逻辑里没有包括这个部分的问题;如果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会显得不对题,挂PRC也是如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署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法人作品,但[[Template:PD-anon-1996]]因为年限不对而不适用,这里可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或者[[Template:Not-PD-US-anon]](或两者组合)。
:::综合而言,除了3(1),其他问题应当说不大,至于说3(1)引发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就是您提出的问题的本意?希望我没有理解错,如有错请指正——首先它不会通过调整PRC模板来得到解决,因为两者相距太远,不是一个事儿;新建一个模板则可能模板过于泛滥并不利于使用;我想可能的一条路径是微调anon中{{Tq|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这句话的表述,把特殊职务作品这种情况包含进去(配套会包括像您说的帮助页说明的调整),那么这种调整需要在写字间而非PRC模板讨论版进行会比较好。以上是一点浅见,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您多指正。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7:1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感谢您的拨冗。
::::我认为3(2)除了署名为集体之外,最早“另请专家”这个动作自然是对应具体个人的,而其中梁思成更是1949年8月5日时拟“聘请”的顾问之一,他在整段历史中也是时常参与,而这个集体是伴随他“随即邀请[[w: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华营建系]]的几位同仁共同讨论研究”而出现的。即梁思成是为了完成周恩来等上级领导的任务而邀请更多人员参与进来,进而署名为集体的。
::::而对于另一方,建国前参与进来的一方自然不会是尚未合并更名的中央美术学院,张仃等人自然不是以“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这样一个身份参与进来的。
::::另见前述民事裁定书,有一个“不同于一般意义”这样的措辞,我推测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覆盖的也限于一般意义?还有一个措辞是对于此类著作权法之前的创作,在创作的年代是为“国家财产”。而参考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描述的给予奖励,《褒奖办法》中对满足条件的各个方案给予的纪念册、备函致谢等都是一本、一份。在这样的视角下,我认为第3点这些作品是组织整个政治任务的代行人大职能的政协这个单位所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对于连贯产生、先后迭代的作品有单独的特例是奇怪的。
::::我已十分清楚您所明确的PRC模板与此并无关联,因此不需要进一步修改,上述讨论想必也会附加在新的讨论也中的,如何开启新的讨论我仍在考虑,再次感谢您的贡献。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9:24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客气。3(2)事实上可以不考虑第十九条,仅单纯使用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我想不会影响它是法人作品的情况,署名本身就是一种意思表达,至于怎么拉起的这个集体,应该不足以作为这种意思表达的相反证明。至于3(1),央美这一块我没有进一步考察,暂时没有补充;“不同于一般意义”或“国家财产”等表述是对前著作权法时代背景的事件常有的考量,自然就第十九条本身可以再斟酌,但即便不考虑第十九条,这也无法由第十八条第二款推出是创作者与政协间的特殊职务作品,因为特殊职务作品仍是职务作品,需要以“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定义,而这个“工作任务”若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则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此外照法工委以前出的释义和近年最高法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出的民法典适用大全,总体而言都将其要件诠释为存在实质劳动或雇佣关系,本件的情况,恐怕难以循这种路径将这些工作解释为创作者与政协间存在“实质劳动或雇佣关系”下而产生的“职责”;同时第十八条第二款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的表述不等价于给予奖励的就是特殊职务作品背后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我完全赞成此件仍有值得进一步思考的空间,也感谢您的指正,期待您开启新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07:10 (UTC)
{{reflist-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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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著作权法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那么这些作品是否可以存在于维基文库?--[[User:Shizhao|Shizhao]] 08:46 2006年2月9日 (UTC)
:這要端看這些作品是否受美國著作權法保護,因為維基服務器設在美國。--[[User:Jusjih|Jusjih]] 06:00 2006年3月2日 (UTC)
== 版权模板名称应统一使用前缀 ==
PD-PRC-exempt下有必要再细分出其他模板吗?
是否版权标记模板名称都应加上"PD-"一类的前缀,以便区分内容模板。--[[User:Xpsxps|Xpsxps]]([[User talk:Xpsxps|讨论]]) 2019年8月23日 (五) 13:38 (UTC)
== 疑问 ==
为什么我在别的页面点击本模板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直接跳到本模板了?是哪里设置错了还是本来就这样的?--[[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22 (UTC)
:很早的时候有人将本模版和其它模版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链接都链接至此。--[[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3:49 (UTC)
::感谢解答。--[[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讨论]]) 2021年1月16日 (六) 14:04 (UTC)
==如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解释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意见为准。——[[Special:用户贡献/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2409:8A55:3960:D020:F017:D6AC:8EF7:D607]] 2025年6月15日 (日) 02:16 (UTC)
== 可否在[[Template:PD-PRC-exempt]]恢复第3项描述,或是像[[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那样单独建立模板? ==
{{移動自|Wikisource:寫字間}}
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023年讨论中]],我哀伤的看到{{ping|Teetrition}}仅要求移除第3项“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理由只是模棱两可的“这类内容很难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更适合百科相关条目进行介绍。”,后续{{ping|红渡厨}}虽说支持但未能解释为何此类内容不能收录于此,个人认为如下类内容或许反而适合本站而非维基百科来收录:
#两个字——日历;
#各地民政局/厅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原表;
#各地公安局/厅的刑事案件笔录纸,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表原表;
#各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证书]]底稿
当然数表公式啥的怕不是更适合新开创的[[wikifunctions:|维基函数(Wikifunctions)]],希望涉事用户发表意见。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2:37 (UTC)
:日历这种东西真的适合收录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3:09 (UTC)
::一部分日历,例如择日用的黄历确实很适合收录,不过这种日历或许已经具有独创性,需要确认已过期再收录。数学表格通常是收录到维基百科,如果维基百科无法收录再移动到维基学院。只有确认数学表格作为某作品的附录才能收录到维基文库,并且需要同时收录该数学作品的全文。至于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目前还存在争议,例如[[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刚刚才被删除,还有很多像[[铁通江苏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码号核配表]]这样的页面需要讨论。需要收录所有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表格和程序性文件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7 (UTC)
:::出庭通知书估计已经有一定的特定事实针对性,感觉没什么通用感,受版权保护再正常不过。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14 (UTC)
::::这份出庭通知书的内容就是“XXX: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XXX XXX一案,定于YYYY年mm月dd日上午hh时mm分在本院第XX法庭公开宣判,特通知你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准时出庭。”看不出有什么独创性。而且这是司法机关出具的,明显属于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26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然而[https://www.zhonghuashu.com/wiki/%E5%A4%A7%E5%90%8C%E5%B8%82%E4%B8%AD%E7%BA%A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7%BA%E5%BA%AD%E9%80%9A%E7%9F%A5%E4%B9%A6%20(2025%E5%B9%B44%E6%9C%8812%E6%97%A5) 中华文库]网站收录的原文却显示“'''郑(打黑)'''...'''席(打黑)强奸上诉'''...'''2025年4月16日上午9时40分'''...'''第十四法庭'''”,删前版本故意改成XXX回避原文的原创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31 (UTC)
::::::我可不认为当事人的姓名、案件案由或者是一些数字能让一份由司法机关出具的文件受版权保护。这里删除的原因是[[User:Zhxy 519|Zhxy 519]]同意[[User:红渡厨|红渡厨]]和[[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XsLiDian建立内容专题删除讨论页]]提出的“程序性文件,似无收录意义”删除理由。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4:42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为什么这些不能受版权保护呢?某些地图网站的管理方甚至认为日本的某一个“交差点”(道路平交路口)、“踏切”(铁路平交道口)的名字都能受当地市厅或区役所版权保护(甚至确有案例佐证,如有兴趣我可以邮件私发)。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41 (UTC)
::::::::日本的情况我确实不了解,不过也和中文维基文库关系不大。如果这事出现在中国大陆,就好像是“北京城市副中心站”这个地名很有独创性,所以这个词就禁止在维基共享资源和维基文库出现了,因为这两个地方都不接受合理使用。我从未知道两岸三地有这样的情形。另外,维基文库连判决书都能收录,出庭通知书有什么比判决书更受版权保护的地方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7:11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针对阁下所提“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的四种内容,我分别进行回复,同时分别提交回复方便各位分别讨论回复:
:'''一、历法'''
:'''请注意“历法”不同于日历、月历、万年历等等“表达”,[[w:历法|历法]]是以日为基础单位计算时间的<span style="color:red">方法</span>。'''(另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历法】用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方法。主要分为阳历、阴历和阴阳历三类。具体的历法还包括纪年的方法。)这一点想必阁下可以自行到各种百科、词典中确认。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方法等等,虽然《著作权法》没有对此明确规定,中国参加的[https://ipr.mofcom.gov.cn/zhuanti/law/conventions/wto/trips.html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9条第2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10.10条第二款及[https://mp.weixin.qq.com/s/zp45VdeDKiUy2YRZ8GHdKQ 中国大陆司法实务]广泛确认了这一著作权法学说的共识。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对《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明确指出:{{tq|历法所揭示的日期、节气、节日等内容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这印证了我此前所说的'''历法不同于日历''',日历是根据历法绘制的。所以阁下所称“{{tq|两个字——日历}}”站不住脚。
:正如Midleading所说,也正如全国人大的释义,人们根据历法所绘制的挂历、台历、日历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需要等过期后才能收录。如果有哪本书用表达(如文字)的形式描述了某种历法,自然也需要等那本书过期后整本书收录。本站自然用不到“历法”的版权模板。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19 (UTC)
::補充對曆法等以下四點的意見:文庫是「數字圖書館」,不是「單純事實資料庫」。按英文維基文庫的[[: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What do we include and exclude at Wikisource?|觀點]],只有已出版的「作品」才能收錄。(題外話:本地不收{{tq|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的共識,可能來自英文文庫此頁)。除了作品完整性的考慮外,作品中的事實和概念,如曆書中的某年1月1日是星期幾,教科書中的三角函數表反映的數值,傳記中某人的生平,如未有摘選另出版,本身不成爲作品。
::此點與版權無關:一方面,即使這些事實,概念可能不受版權保護,但其承載這些事實的作品,如Teetrition 閣下所言,當有版權的考慮。另一方面,不受版權保護,不代表其一定為作品。
::本地收法律文書,當然未經出版,故顯得另設標準。曆法等作品,和法律文書不同,在網路時代之前,需要出版才能存世,版權過期後當然可收錄特定的出版版本,但文庫不應有「2025年日曆」,「三角函數表」,「魯迅作品年表」等作品名,並從出版作品中抽出或匯校出事實來,或由編者修訂,作爲此類頁面内容。除非真的有作品這樣命名,及多個這樣命名的作品的消歧義,則可錄入作品,而不是事實。
::此類話題可以並非常適合在導覽(主題)頁建立。如建立[[Portal:曆法]],可在此頁錄入編者生成内容和單純事實,並索引各本收錄的歷書。文庫的導覽空間事實上就充當一個有限的百科,可以善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14 (UTC)
:'''二、通用数表'''
: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数表的例子包括[[w:元素周期律|元素周期率]]、函数表。按照这种举例,当然可以包括[[w:九九乘法表]]、[[w:三角函数表]]、[[w:对数表]]。说到这里,这个通用数表我觉得当然应该由百科而非文库收录——'''百科也确实收录了'''(部分在页尾扩展链接到第三方)。收到文库也会产生问题:为什么三角函数表里列了sin30°,sin30.5°列不列?sin30.75°列不列?列了A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另一个人又新开了B编写的三角函数表,到时候一个三角函数表也得消歧义了,这样意义真的大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29 (UTC)
:'''三、通用表格'''
:这一项确实相比之下更耐人寻味。同样还是[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全国人大法律问答与释义]的解释,通用表格,例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阁下所举的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等等,确实按理说也属于通用表格。
:如果一个通用表格属于结婚、离婚、社会组织登记等申请表,那么这类表格具有行政性质(如果表格属于某个法律行政法规的附表、附录,那更是可以通过立法性质解释),这个时候只要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就可以了。如果是个人所制表格,“通用”与否还是问题,更可能产生著作权问题。
:对于已经填好的某个具体的表格(例如张三已经填好的结婚登记表)要不要收录,可以讨论,我完全持开放意见。但即使收录也仍应当使用[[Template:PD-PRC-exempt]](即第五条第一项而非第三项)。正如Midleading所说,本站刚删除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2025年4月12日)]],欢迎阁下参与相关讨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47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如果阁下真的对这方面有透彻研究的话,那么反而阁下应该注意到那个东西是有最起码的原创性的,因为针对性提到了部分人名成分(尽管只有姓,名被打黑处理)、针对的犯罪行为(强奸)、明确的日期和指定的法庭(第十四),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极难做到通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难度堪比b站up主“超级小桀”玩过的某些马里奥制造2困难关),而一旦修改必然涉及衍生作品要不要遵守甚至尊重原作版权礼仪,正因如此我其实很愿意支持删除它,如果不能证明ta有多么通用,那么我宁愿嘉许其专用属性。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目前的观点是对文件的脱敏处理(也就是对姓名的“名”的部分的涂黑处理,或是其他文件中也可能对地址涂黑或删除、或是将地址删除到仅剩省级或地级市级别行政区。这类行为让任何人来做都有相同结果,不具有原创性)、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不具有原创性。退一步讲,即使认为上述行为具有原创性,我上方也主张对于这类文件应该用现在的[[Template:PD-PRC-exempt]]模板——因为写明犯罪行为、开庭日期、开庭地点的事实也是法院做的,这份文件具有司法性质。如果脱敏行为是贡献者做的,那么本站适用了CC BY-SA 4.0使其贡献均以该协议释出,自然也没有问题。当然,如果阁下主张如果脱敏并非由有权机关或贡献者做出且认为这种脱敏有原创性的话,完全欢迎阁下继续讨论。
:::#阁下提到的日本平交道口、路口的案例我很感兴趣,如果不方便直接发到这里,那我斗胆向阁下要一份,非常感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阁下一周多没回复本话题了,我也没有收到阁下关于日本独创性问题的资料。如果阁下认同历法、通用数表和公式不适合维基文库收录,同时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的话,为免我理解错误,可能还需要作为本话题发起人的阁下说明一下是否还有需要讨论的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18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意思是依据第二项另外建立的{{tl|单纯事实消息}}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咯?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没有这个意思,本话题中的所有讨论均不涉及第二项,请您理解和知悉,如造成歧义在此表示歉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24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更大的问题是表格怎么也无法让人信服为“可以由另一个叫维基函数的维基媒体项目收录”,这估计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在谈不拢怕是只得走投票看大家的态度。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7:26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我一直强调现阶段似乎【{{tq|对通用表格使用目前的[[Template:PD-PRC-exempt]](也就是仅仅是第五条第一项内容)就可以}}】,所以阁下如果想让“通用表格”单独做一个版权模板的话,应该举一个'''【不具有立法、司法或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的例子'''出来,否则投票是在投什么?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这个行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08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没问题,我持中立意见,需要更多共识决定文库要不要收录这种内容。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11:15 (UTC)
:::::::::::臺灣也規定了通用之表格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有沒有臺灣使用者覺得需要錄入的通用之表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10:09 (UTC)
:'''四、公式'''
:这个阁下没举例子,我觉得阁下应该能理解为什么本站不适合收录单独的公式,不赘述。如果公式存在于某个作品如数学教科书中,应等待整个教科书过期后收录整本书,而非单个公式。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9:50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我不愿意举数表公式例子是因为连我都知道有新开创的项目叫维基函数更适合收录这种东西,谈论这个领域纯粹是浪费感情中的浪费感情。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5:32 (UTC)
:::这不也是一并回应了阁下提到的“日历”而且阁下目前也没有反驳了吗,一并回应更完整些也利于其他社群成员一并参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2:08 (UTC)
===细化讨论——是否收录各类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
经以上讨论,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单独设立“通用表格”的版权模板来收录'''不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质的通用表格。{{ping|Liuxinyu970226|p=}}就此给出了举例[https://wenku.so.com/d/37fa0481b3882d8d29a43f6e2f757770?src=ob_zz_juhe360wenku 见此]。{{ping|Andayunxiao|红渡厨|Midleading}}副知其他本话题参与讨论者,如有打扰请见谅。[[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45 (UTC)
:{{中立}}需要法律专家进一步厘清通用表格的认定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6日 (一) 08:53 (UTC)
: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直觉认为纯表格类的文献没啥好收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18日 (三) 10:55 (UTC)
:通用表格如果来自 https://wenku.so.com 等地方或者是来自个人和一般企业,显然不符合要求作品已正式发表的方针。如果是来自一本已出版的书本,而书本自身没有过期,也会因为无法完整收录书本而不能单独收录其中的表格。还有一些通用表格是来自可以自行发表文件的党政机关,例如地方党委、党组,这些单位不符合PD-PRC-CPC,所以这些机关印发的通用表格只能根据本条收录,而且看似有收录价值。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8:47 (UTC)
::如果是各级党政机关的表格,那真的“通用”吗?党内自己“通用”真是著作权法通用表格的“通用”吗?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5 (UTC)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例如《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在去掉一切当事人信息后,在仅保留“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是否可按该条收录?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个人浅见,该证书只考虑“名称、首席代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等项目格式用字时'''不构成作品''',要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收录,我也'''不反对'''。
::::但我个人更推崇的方案是,与其以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三项新开一个模板,不如像C区那样统一做一个不构成作品的模板([[c:Template:PD-ineligible]]),替代各国单独具体细化规定(包括本地第五条第二项[[Template:单纯事实消息]]的模板也是如此,单独给中国大陆设置这个模板有一种“特殊对待”的感觉,实际上这条是[[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各缔约国普遍适用)——因为各国均不保护不满足作品构成要件的内容,第五条第三项的本质也是不保护不满足独创性的内容【具体而言,它们都是某种思想的直接体现,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及与思想混同的表达】。至于各国认定独创性的标准虽然可能各异,但就算限定为一个国家,这个标准也是很难把握清楚的。那既然设置的具体条文的单独模板,为何不统一化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38 (UTC)
::::[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88.htm 人大官方释义]指出{{tq|1=通用表格,如通用发票、通用会计账册表格;公式,如x2-y2=(x+y)(x-y),圆周率π=3.1415926......,为人们普遍使用,已进入公有领域,这些通用表格、公式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结合各学者专著,可以看出“通用表格”本身'''不是'''把某个可能满足独创性的表格'''认定'''为“通用”进而不受保护,'''而是'''对本身不受保护的内容之不受保护的属性的再确认。因此类似[[c:Template:PD-ineligible]]的通用模板私以为足矣。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8:41 (UTC)
== [[Template:PD-PRC-exempt]]为何只提供“不适用于该法”而不包括“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情形 ==
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再民31号民事裁定书]]<ref>[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DE3MjA5NA==&mid=2677357373&idx=1&sn=a4b1e574cfde6376ba0512e85efe242d&chksm=80ac7198b548acc114554ec1d0403432cd8096ff61a2619668e57782e57bb5cb7d6010a48ad1 首例"领导人照片"摄影作品权属案再审改判]</ref>,“特殊职务作品由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之外的著作权。”
再依据第二十三条,“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由于我目前在考虑收录与[[w:zh: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有关的文本,目前暂放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本人的沙盒]]中,我认为该主题相关材料与上述案例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等特殊题材摄影作品”处在相似的地位上,具体特点包括:
* “作品的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没有对“作品”著作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创作时”也没有明确法律规定。
* 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该类作品特殊的“创作过程”、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意思表示,可以认定“作者创作该作品”系为履行单位委派的特殊任务,其“创作工具”由单位提供,“创作过程”以及“修改”的编辑、对外发布由单位决定并由单位承担责任。
* “作品”在“创作时”的年代都是国家财产,现在由“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其著作权应属于“单位”。
对于国徽来说,作者是“另请专家”/政协委员,“作品”是审议过程中提交的图样及说明文本/会议记录及报告,“创作工具”不可考,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符合,“创作过程中”作者需要按照单位的意思进行修改,由单位决定对外发布,由单位承担责任。
据我所知这些材料最早的“单位”发布应为中央档案馆2009年ISBN 9787510500930的影印复制件,1949~1950的作品已经满足“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了,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也是存在的,见[[國徽小組會議紀要/關於國徽、國旗、國歌褒獎問題]]。
但如果将国徽草案和国徽正式文本放在同一地位上,那反而更容易了,直接适用本模板就结束了。
因为[[Help:公有領域]]只提到了法人作品,而对于职务作品存在空白,故而发起话题。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6:13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是否能请教一下您具体打算收录的是什么文本?因为我点进去沙盒看到的是一个条目。因为还不大确定引起您疑问的文本是什么,因此对您的提问还有些不明白,因此先简单初步回复:[[Template:PD-PRC-exempt]]应用在具备三性质的文件上,本质上是著作权法第五条(一部分);过期进入公有领域是走年份版权模板,本质上是著作权保护年限的法条。它们所基于的法律背景不同,所以应该不需互相包括。尽管如此,我不确定您的问题所基于的文本,所以只能泛谈,不知道您是否方便提供文本名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08:00 (UTC)
::所需文本在[[w:zh:User:HyBoxwood/沙盒#历史|历史章节]]的[[w:zh:Template:hidden|折叠模版]]中,标题如下。
::其实他们本质上都是报告书,只是来自图样作者的和具体稿件直接关联,源自[[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中确立的要求;而来自会议指定负责的政协委员的报告即记述稿件之间的描述,以及反映沟通过程中的单位意志。
::面向全社会: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1949年7月10日
::** [[Template:PD-PRC-exempt]]
::面向全体政协委员,相当于已发表:
::* 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1949年9月21日<br/>国旗图案参考资料 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 1949年9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 复选修正图案说明 1949年9月25日
::* [[馬敘倫起草的國旗國𡽪國歌國都紀年方案審查委員會结束报告|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 1950年6月1日
::** [[Template:Author-PD]]
::* 国徽审查组报告 1950年06月21日
::面向政协下设第六小组/审查委员会/审查小组,需在50年后的公开档案中查阅:
::* 拟制国徽图案说明 1949年10月23日
::* 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 1950年6月1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 1950年6月17日<br/>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 清华大学营建系 1950年6月17日
::面向国徽小组上级,如[[w:zh:周恩来|周恩来]],同样其面向公众档案公开于50年以后:
::* 国徽审查小组报告 沈雁冰 1950年6月
::会议记录并未罗列,但历史章节中各日期开头的段落几乎都可以对应一份会议记录。
::关于您明确的一点,我的请求是也许需要表述为[[Help:公有領域]]需要增添有关职务作品的提及,而参照匿名別名作品,使用[[Template:PD-anon-1996]]。
::我困惑的点是这些作品可以罗列出大致的作者(对应于署名权),但其公开发表不因作者个人意志而实现,而该模板并不处理署名权,其可能需依赖[[Template:Header]]或正文提供,也许与模板措辞“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并不冲突?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放心适用了。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6月26日 (五) 10:57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先说句抱歉,在下这几天都没有在文库活动,因此未能及时回复,以下谨先就上文表达我的个人看法,请多指正:
:::1、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Template:PD-CPCGov]],因其时共和国未建立。
:::2、《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工作的说明》、《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审查委员会结束报告》、《国徽审查组报告》和《国徽审查小组报告》:显然可见这些委员会、小组均是当时代行人大职权的政协(及其筹备会)的下属机构,其各类公文(含此类报告)均属于[[Template:PD-CPCGov]]或[[Template:PD-PRC-exempt]](以1949年10月1日为分界线)之列,原报告或说明有自然人署名时则体现在header即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本类下各文包括了央美、清华的各次设计说明,央美和清华当时应该均属1950年《国徽审查组报告》中所称的“再行邀请专家另制”的对象,这样一来这些在设计调整过程中的设计说明就成为了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所指出的委托作品的情况,如无明确约定则著作权属于受托方即两家单位[https://zjnews.zjol.com.cn/ztjj/gjdar2021/bnbd/202106/t20210601_22614567.shtml]{{tq|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收到了政协的邀请,分别组成梁思成、林徽因领导的清华大学营建系设计组和以张仃为首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开展设计竞赛。}}对于在这些单位供职的具体设计者个体,它们在这些文献中的身份,应结合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作综合考虑,虽然情况略有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其著作权(或著作权的绝大部分)属于单位的事实: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应征图案复选修正图案说明》、《拟制国徽图案说明》、《国徽应征图案说明书》:有具体的自然人署名人,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由具体署名者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它肯定是在公有的(不论如何),但这种情况的话,用现行的anon肯定是有点古怪,因为它的语言逻辑里没有包括这个部分的问题;如果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会显得不对题,挂PRC也是如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说明书》和《对于制造国徽的说明》:署名是法人/非法人组织,已知有委托/邀请创作之事实,则此应视作视作由邀请/委托产生的法人作品,但[[Template:PD-anon-1996]]因为年限不对而不适用,这里可用[[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或者[[Template:Not-PD-US-anon]](或两者组合)。
:::综合而言,除了3(1),其他问题应当说不大,至于说3(1)引发的问题——我想这应该就是您提出的问题的本意?希望我没有理解错,如有错请指正——首先它不会通过调整PRC模板来得到解决,因为两者相距太远,不是一个事儿;新建一个模板则可能模板过于泛滥并不利于使用;我想可能的一条路径是微调anon中{{Tq|以法人、非法人单位名義但非作者個人名義}}这句话的表述,把特殊职务作品这种情况包含进去(配套会包括像您说的帮助页说明的调整),那么这种调整需要在写字间而非PRC模板讨论版进行会比较好。以上是一点浅见,如果有什么不正确的地方请您多指正。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7:1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感谢您的拨冗。
::::我认为3(2)除了署名为集体之外,最早“另请专家”这个动作自然是对应具体个人的,而其中梁思成更是1949年8月5日时拟“聘请”的顾问之一,他在整段历史中也是时常参与,而这个集体是伴随他“随即邀请[[w: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清华营建系]]的几位同仁共同讨论研究”而出现的。即梁思成是为了完成周恩来等上级领导的任务而邀请更多人员参与进来,进而署名为集体的。
::::而对于另一方,建国前参与进来的一方自然不会是尚未合并更名的中央美术学院,张仃等人自然不是以“中央美术学院设计组”这样一个身份参与进来的。
::::另见前述民事裁定书,有一个“不同于一般意义”这样的措辞,我推测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覆盖的也限于一般意义?还有一个措辞是对于此类著作权法之前的创作,在创作的年代是为“国家财产”。而参考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描述的给予奖励,《褒奖办法》中对满足条件的各个方案给予的纪念册、备函致谢等都是一本、一份。在这样的视角下,我认为第3点这些作品是组织整个政治任务的代行人大职能的政协这个单位所享有的特殊职务作品。对于连贯产生、先后迭代的作品有单独的特例是奇怪的。
::::我已十分清楚您所明确的PRC模板与此并无关联,因此不需要进一步修改,上述讨论想必也会附加在新的讨论也中的,如何开启新的讨论我仍在考虑,再次感谢您的贡献。 [[User:HyBoxwood|HyBoxwood]]([[User talk:HyBoxwood|留言]]) 2026年7月4日 (六) 19:24 (UTC)
:::::@[[User:HyBoxwood|HyBoxwood]]:客气。3(2)事实上可以不考虑第十九条,仅单纯使用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我想不会影响它是法人作品的情况,署名本身就是一种意思表达,至于怎么拉起的这个集体,应该不足以作为这种意思表达的相反证明。至于整个第三点而论,央美这一块我没有进一步考察,暂时没有补充;“不同于一般意义”或“国家财产”等表述是对前著作权法时代背景的事件常有的考量,自然就第十九条本身可以再斟酌,但即便不考虑第十九条,这也无法由第十八条第二款推出是创作者与政协间的特殊职务作品,因为特殊职务作品仍是职务作品,需要以“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定义,而这个“工作任务”若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则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此外照法工委以前出的释义和近年最高法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出的民法典适用大全,总体而言都将其要件诠释为存在实质劳动或雇佣关系,本件的情况,恐怕难以循这种路径将这些工作解释为创作者与政协间存在“实质劳动或雇佣关系”下而产生的“职责”;同时第十八条第二款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的表述不等价于给予奖励的就是特殊职务作品背后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我完全赞成此件仍有值得进一步思考的空间,也感谢您的指正,期待您开启新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5日 (日) 07: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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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脊軒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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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項脊軒志
| author = 歸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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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Textquality|50%}}
| from = 震川文集
| from2 = 震川先生集/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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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脊軒,舊南閤子也。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過午已昏。余稍爲修葺,使不上漏;前闢四窗,垣牆周庭,以當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亦{{另|遂|逐}}增勝。借書滿架,偃仰嘯歌,冥然兀坐,萬籟有聲;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
然余居於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爲一,迨諸父異爨,內外多置小門牆,往往而是。東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雞棲於廳。庭中始爲籬,已爲牆,凡再變矣。家有老嫗,嘗居於此。嫗,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撫之甚厚。室西連於中閨,先妣嘗一至。嫗每謂余曰:「某所,而母立於茲。」嫗又曰:「汝姊在吾懷,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門扉曰:『兒寒乎?欲食乎?』吾從板外相爲應答。」語未畢,余泣,嫗亦泣。余自束髮讀書軒中,一日,大母過余曰:「吾兒,久不見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類女郎也!」比去,以手闔門,自語曰:「吾家讀書久不效,兒之成,則可待乎?」頃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間執此以朝,他日汝當用之。」瞻顧遺跡,如在昨日,令人長號不自禁。
軒東故嘗為廚,人往,從軒前過。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軒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護者。
項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後秦皇帝築女懷清臺。劉玄德與曹操爭天下,諸葛孔明起隴中,方二人之昧昧於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區區處敗屋中,方揚眉瞬目,謂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謂與埳井之蛙何異?
余既為此志,後五年,吾妻來歸。時至軒中,從余問古事,或憑-{几}-學書。吾妻歸寧,述諸小妹語曰:「聞姊家有閤子,且何謂閤子也?」其後六年,吾妻死,室壞不修。其後二年,余久臥病無聊,乃使人復葺南閤子,其制稍異於前。然自後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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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桃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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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風‧周南‧桃夭==
===毛詩序===
《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妬忌,則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國無鰥民也。
=== 齊詩說 ===
按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引陳喬樅的考證,齊詩認爲該篇詩歌實指桃花盛開。
===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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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之夭夭,灼灼其華,{{另|之|寺}}子于歸,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實,{{另|之|寺}}子于歸,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葉{{另|蓁蓁|萋萋}},{{另|之|寺}}子于歸,宜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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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三章,章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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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三章,章四句。
===註解===
<references/>
*桃:木名。華紅,實可食。
*夭夭:茂盛。魯詩作枖枖,字音、意義完全相同。少好之貌。
*灼灼:明亮,華之盛。
*华:花
*之:魯、齊詩都解作“是(這個)”,之子即是子,指嫁者。
*于:同聿、曰,語氣詞,無意義。
*歸:婦人謂嫁曰歸。
*宜其室家:按齊詩解釋爲:於住處安居。宜者,和順之意。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
*蕡:音坟(fén),結出果實的樣子,實之盛。本指大麻的籽。
*宜其家室:同宜其室家。
*蓁蓁:葉之盛。
*家人:一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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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風‧周南‧桃夭==
===毛詩序===
《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妬忌,則男女以正,婚姻以時,國無鰥民也。
=== 齊詩說 ===
按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引陳喬樅的考證,齊詩認爲該篇詩歌實指桃花盛開。
===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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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夭》,三章,章四句。
===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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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木名。華紅,實可食。
*夭夭:茂盛。魯詩作枖枖,字音、意義完全相同。少好之貌。
*灼灼:明亮,華之盛。
*华:花
*之:魯、齊詩都解作“是(這個)”,之子即是子,指嫁者。
*于:同聿、曰,語氣詞,無意義。
*歸:婦人謂嫁曰歸。
*宜其室家:按齊詩解釋爲:於住處安居。宜者,和順之意。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
*蕡:音坟(fén),結出果實的樣子,實之盛。本指大麻的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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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蓁蓁:葉之盛。
*家人:一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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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國圖志/卷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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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穹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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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海國圖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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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亞州各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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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國圖志利州全圖.jpg|利未亞州全圖
海國圖志麥西國圖.jpg|麥西國圖
利未亞北方各國圖.jpg|利未亞北方各國圖
英吉利所屬利未亞州南方各地圖.jpg|英吉利所屬利未亞州南方各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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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羅巴州各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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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羅巴州全圖.jpg|歐羅巴州全圖
大呂宋葡萄亞兩國合圖.jpg|大呂宋葡萄亞兩國合圖
瀛環志略大呂宋葡萄亞合圖.jpg|瀛環志略大呂宋葡萄亞合圖
佛蘭西國全圖.jpg|佛蘭西國全圖
瀛環志略佛蘭西圖.jpg|瀛環志略佛蘭西圖
荷蘭北義兩國合圖.jpg|荷蘭北義兩國合圖
意大里國全圖.jpg|意大里國全圖
海國圖志瑞士國圖.jpg|瑞士國圖
海國圖志大尼國圖.jpg|大尼國圖
日耳曼破路斯奧地利三國圖.jpg|日耳曼破路斯奧地利三國圖
普魯社國專圖.jpg|普魯社國專圖
奧地利國專圖.jpg|奧地利國專圖
北土耳其國圖.jpg|北土耳其國圖
海國圖志希臘國圖.jpg|希臘國圖
那威瑞丁兩國合圖.jpg|那威瑞丁兩國合圖
歐羅巴州屬俄羅斯國圖.jpg|歐羅巴州屬俄羅斯國圖
瀛環志略俄羅斯西境圖.jpg|瀛環志略俄羅斯西境圖
異域錄俄羅斯國圖.jpg|異域錄俄羅斯國圖
英吉利本國三島國合圖.jpg|英吉利本國三島國合圖
四州志英吉利國分部圖.jpg|四州志英吉利國分部圖
瀛環志略英吉利圖.jpg|瀛環志略英吉利圖
海國圖志蘇各蘭圖.jpg|蘇各蘭圖
伊耳蘭島圖.jpg|伊耳蘭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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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墨利加州各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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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亞默利加州全圖.jpg|北亞默利加州全圖
英吉利所屬加拿他國東邊各部圖.jpg|英吉利所屬加拿他國東邊各部圖
彌利堅國全圖.jpg|彌利堅國全圖
麥西哥國全圖.jpg|麥西哥國全圖
危亞地馬拉國全圖.jpg|危亞地馬拉國全圖
北默利加內英俄二國屬地圖.jpg|北默利加內英俄二國屬地圖
亞默利加州各島圖.jpg|亞默利加州各島圖
南亞默利加州全圖.jpg|南亞默利加州全圖
可倫比國全圖.jpg|可倫比國全圖
海國圖志巴悉國圖.jpg|巴悉國圖
北路破利威兩國圖.jpg|北路破利威兩國圖
南亞默利加州南方五國合圖.jpg|南亞默利加州南方五國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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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香港英夷公司所呈大憲圖也。余纂此書,有取之華人者,《[[皇朝通考]]》及《[[一統志]]》,外如周達觀《[[真臘風土記]]》、王惲《[[泛海小錄]]》、謝清高《[[海錄]]》、張奕《[[東西洋考]]》、黃衷《[[海語]]》、師範《[[滇繫]]》、劉健《[[庭聞錄]]》、顏斯綜《[[南洋蠡測]]》、黃可垂《[[呂宋紀略]]》、王大海《[[海島逸志]]》、郁永河《[[裨海紀遊]]》、張汝楫《[[澳門紀略]]》、陳倫炯《[[海國聞見錄]]》、七十一《[[西域聞見錄]]》、徐繼畬《[[瀛寰志略|瀛環志略]]》、葉鍾奇《[[英吉利夷情紀略]]》;有取之夷人者,艾儒略《[[職方外紀]]》、南懷仁《[[坤輿圖說]]》、美利加人培端之《[[平安通書]]》、英人褘理哲之《[[地球圖說]]》、馬禮遜之《[[外國史略]]》、歐羅巴人馬吉斯之《[[地理備考]]》、美理哥人高理文之《[[美理哥國志]]》、澳門人之《[[每月統紀傳]]》及《[[天下萬國地理全圖集]]》、《[[四洲志]]》、《[[貿易通志]]》諸書。皆世所鮮見,蕞而錄之。旨則數千,稿凡三易,略舉其目,以視有徵。惟此圖乃廣州府經歷婺源程承訓所摹,飾以五色,因取以冠是書之首,斯純乎以夷人譚夷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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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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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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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 author = 楊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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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眞天命太平天囯<ref>太平天囯時期的“天”字,上面一橫比下面一橫長。下不再贅述。</ref>禾乃師贖病主左辅正軍師東王[[w:楊秀清|楊]]、右弼正軍師西王[[w:蕭朝貴|箫]],爲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若曰:嗟爾有众,明聽予言!予惟天下者,上帝之天下,非胡虏之天下也;衣食者,上帝之衣食,非胡虜之衣食也;子女民人者,上帝之子女民人,非胡虜之子女民人也。
{{gap}}慨自滿洲肆毒,混乱中囯,而中囯以六合之大,九州之衆,一任其胡行,而恬不爲怪,中囯尚得爲有人乎?妖胡虐焰燔蒼穹,淫毒穢宸極,腥風播於四海,妖氣慘於五胡,而中囯之人,反低首下心,甘爲臣僕,甚矣哉!中囯之无人也!
{{gap}}夫中囯首也,胡虜足也;中囯神州也,胡虜妖人也。中囯名爲神州者何?天父皇上帝真神也,天地山海,是其造成,故從前以神州名中囯也。胡虜目爲妖人者何?蛇魔“閻羅妖”邪鬼也,韃靼妖胡,惟此敬拜,故當今以妖人目胡虜也。
{{gap}}奈何足反加首?妖人反盜神州?驅我中囯悉變妖魔?罄南山之竹簡,寫不盡滿地淫汙;決東海之波濤,洗不淨彌天罪孽!
{{gap}}予謹按其彰著人間者,約略言之:
{{gap}}夫中囯有中囯之形像,今滿洲悉令削髮,拖一長尾於後,是使中囯之人變爲禽犬也。中囯有中囯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囯之人忘其根本也。
{{gap}}中囯有中囯之人倫,前僞妖[[w:康熙|康熙]],暗令韃子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囯之女子,是欲中囯之人盡爲胡種也。中囯有中囯之配偶,今滿洲妖魔,悉收中囯之美姬,爲奴爲妾,三千粉黛,皆爲羯狗所汙;百萬紅顏,竟與騷狐同寢,言之慟心,談之污舌,是盡中囯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囯有中囯之制度,今滿洲造爲妖魔條律,使我中囯之人無能脫其網羅,無所措其手足,是盡中囯之男兒而脅制之也。中囯有中囯之語言,今滿洲造爲京腔,更中囯音,是欲以胡言胡語惑中囯也。凡有水旱,略不憐恤,坐視其餓莩流離,暴露如莽,是欲使中囯之人稀少也。滿洲又縱貪官污吏,布滿天下,使剝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路,是欲我中囯之人貧窮也。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當權,豪傑絕望,是使我中囯之英俊抑鬱而死也。凡有起義與復中囯者,動誣以謀反大逆,夷其九族,是欲絕我中囯英雄之謀也。滿洲之所以愚弄中囯,欺侮中囯者,無所不用其極,巧矣哉!
{{gap}}昔[[w:姚弋仲|姚弋仲]],胡種也,猶戒其子襄,使歸義中囯;[[w:苻融|苻融]]亦胡種也,每勸其兄[[w:苻堅|堅]],使不攻中囯。今滿洲乃忘其根源之醜賤,乘吳三桂之招引,霸佔中囯,極惡窮凶。予細查滿韃子之始末,其祖宗乃一白狐、一赤狗,交媾成精,遂產妖人,種類日滋,自相配合,並無人倫風化。乘中囯之無人,盜據中夏,妖座之設,野狐升據;蛇窩之內,沐猴而冠。我中囯不能犁其窟而鋤其穴,反中其詭謀,受其淩辱,聽其嚇詐,甚至庸惡陋劣,貪圖蠅頭,拜跪於狐群狗黨之中。今有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艴然怒。今胡虜猶犬豕也,公等讀書知古,毫不知羞?昔[[w:文天祥|文天祥]]、[[w:謝枋得|謝枋得]]誓死不事元,[[w:史可法|史可法]]、[[w:瞿式耜|瞿式耜]]誓死不事清,此皆諸公之所熟聞也。予總料滿洲之衆不過十數萬,而我中囯之衆不下五千余萬,以五千余萬之衆,受制於十萬,亦孔之醜矣!
{{gap}}今幸天道好還,中囯有復興之理,人心思治,胡虜有必滅之徵。三七之運告終,而九五之真人已出。胡罪貫盈,皇天震怒,命我[[w:洪秀全|天王]]肅將天威,創建義旗,掃除妖孽,廓清中夏,恭行天罰。言乎遠,言乎邇,孰無左袒之心,或爲官,或爲民,當急揚徽之志!甲胄干戈,載義聲而生色;夫婦男女,攄公憤以前驅。誓屠八旗,以安九有。特詔四方英俊,速拜上帝,以獎天衷。執守緒於蔡州,擒妥歡於應昌。興復久淪之境土,頂起上帝之綱常。其有能擒狗韃子[[w:咸豐|咸豐]]來獻者,或能斬其首級來投者,又有能擒斬一切滿洲胡人頭目者,奏封大官,決不食言:蓋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之天下,今既蒙皇上帝開大恩,命我主天王治之,豈胡虜所得而久亂哉!
{{gap}}公等世居中囯,誰非上帝子女?倘能奏天誅妖,執蝥孤以先登,戒防風之後至。在世英雄無比,在天榮耀無疆。如或執迷不悟,保偽拒真,生爲胡人,死爲胡鬼。順逆有大體,華夷有定名,各宜順天,脫鬼成人。公等苦滿洲之禍久矣!至今而猶不知變計,同心戮力,掃蕩胡塵,其何以對上帝於高天乎?
{{gap}}予與義兵,上爲上帝報瞞天之仇,下爲中囯解下首之苦,預期肅清胡氛,同享太平之樂。順天有厚賞,逆天有顯戮。布告天下,咸使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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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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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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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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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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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 author = 楊秀清
| author2 = 蕭朝貴
|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2
| theme = 太平天国
| from = 頒行詔書
| notes = {{Textquality|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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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眞天命太平天囯<ref>太平天囯時期的“天”字,上面一橫比下面一橫長。下不再贅述。</ref>{{small|{{多行合一|{{small|{{多行合一|禾乃師贖病主|左辅正軍師東王}}}}[[w:楊秀清|楊]]|右弼正軍師西王[[w:蕭朝貴|箫]]}}}},爲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若曰:嗟爾有众,明聽予言!予惟天下者,上帝之天下,非胡虏之天下也;衣食者,上帝之衣食,非胡虜之衣食也;子女民人者,上帝之子女民人,非胡虜之子女民人也。
{{gap}}慨自滿洲肆毒,混乱中囯,而中囯以六合之大,九州之衆,一任其胡行,而恬不爲怪,中囯尚得爲有人乎?妖胡虐焰燔蒼穹,淫毒穢宸極,腥風播於四海,妖氣慘於五胡,而中囯之人,反低首下心,甘爲臣僕,甚矣哉!中囯之无人也!
{{gap}}夫中囯首也,胡虜足也;中囯神州也,胡虜妖人也。中囯名爲神州者何?天父皇上帝真神也,天地山海,是其造成,故從前以神州名中囯也。胡虜目爲妖人者何?蛇魔“閻羅妖”邪鬼也,韃靼妖胡,惟此敬拜,故當今以妖人目胡虜也。
{{gap}}奈何足反加首?妖人反盜神州?驅我中囯悉變妖魔?罄南山之竹簡,寫不盡滿地淫汙;決東海之波濤,洗不淨彌天罪孽!
{{gap}}予謹按其彰著人間者,約略言之:
{{gap}}夫中囯有中囯之形像,今滿洲悉令削髮,拖一長尾於後,是使中囯之人變爲禽犬也。中囯有中囯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囯之人忘其根本也。
{{gap}}中囯有中囯之人倫,前僞妖[[w:康熙|康熙]],暗令韃子一人管十家,淫亂中囯之女子,是欲中囯之人盡爲胡種也。中囯有中囯之配偶,今滿洲妖魔,悉收中囯之美姬,爲奴爲妾,三千粉黛,皆爲羯狗所汙;百萬紅顏,竟與騷狐同寢,言之慟心,談之污舌,是盡中囯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囯有中囯之制度,今滿洲造爲妖魔條律,使我中囯之人無能脫其網羅,無所措其手足,是盡中囯之男兒而脅制之也。中囯有中囯之語言,今滿洲造爲京腔,更中囯音,是欲以胡言胡語惑中囯也。凡有水旱,略不憐恤,坐視其餓莩流離,暴露如莽,是欲使中囯之人稀少也。滿洲又縱貪官污吏,布滿天下,使剝民脂膏,士女皆哭泣道路,是欲我中囯之人貧窮也。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當權,豪傑絕望,是使我中囯之英俊抑鬱而死也。凡有起義與復中囯者,動誣以謀反大逆,夷其九族,是欲絕我中囯英雄之謀也。滿洲之所以愚弄中囯,欺侮中囯者,無所不用其極,巧矣哉!
{{gap}}昔[[w:姚弋仲|姚弋仲]],胡種也,猶戒其子襄,使歸義中囯;[[w:苻融|苻融]]亦胡種也,每勸其兄[[w:苻堅|堅]],使不攻中囯。今滿洲乃忘其根源之醜賤,乘吳三桂之招引,霸佔中囯,極惡窮凶。予細查滿韃子之始末,其祖宗乃一白狐、一赤狗,交媾成精,遂產妖人,種類日滋,自相配合,並無人倫風化。乘中囯之無人,盜據中夏,妖座之設,野狐升據;蛇窩之內,沐猴而冠。我中囯不能犁其窟而鋤其穴,反中其詭謀,受其淩辱,聽其嚇詐,甚至庸惡陋劣,貪圖蠅頭,拜跪於狐群狗黨之中。今有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犬豕而使之拜,則艴然怒。今胡虜猶犬豕也,公等讀書知古,毫不知羞?昔[[w:文天祥|文天祥]]、[[w:謝枋得|謝枋得]]誓死不事元,[[w:史可法|史可法]]、[[w:瞿式耜|瞿式耜]]誓死不事清,此皆諸公之所熟聞也。予總料滿洲之衆不過十數萬,而我中囯之衆不下五千余萬,以五千余萬之衆,受制於十萬,亦孔之醜矣!
{{gap}}今幸天道好還,中囯有復興之理,人心思治,胡虜有必滅之徵。三七之運告終,而九五之真人已出。胡罪貫盈,皇天震怒,命我[[w:洪秀全|天王]]肅將天威,創建義旗,掃除妖孽,廓清中夏,恭行天罰。言乎遠,言乎邇,孰無左袒之心,或爲官,或爲民,當急揚徽之志!甲胄干戈,載義聲而生色;夫婦男女,攄公憤以前驅。誓屠八旗,以安九有。特詔四方英俊,速拜上帝,以獎天衷。執守緒於蔡州,擒妥歡於應昌。興復久淪之境土,頂起上帝之綱常。其有能擒狗韃子[[w:咸豐|咸豐]]來獻者,或能斬其首級來投者,又有能擒斬一切滿洲胡人頭目者,奏封大官,決不食言:蓋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之天下,今既蒙皇上帝開大恩,命我主天王治之,豈胡虜所得而久亂哉!
{{gap}}公等世居中囯,誰非上帝子女?倘能奏天誅妖,執蝥孤以先登,戒防風之後至。在世英雄無比,在天榮耀無疆。如或執迷不悟,保偽拒真,生爲胡人,死爲胡鬼。順逆有大體,華夷有定名,各宜順天,脫鬼成人。公等苦滿洲之禍久矣!至今而猶不知變計,同心戮力,掃蕩胡塵,其何以對上帝於高天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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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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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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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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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爲徵求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啓事
| author = 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
| section =
| times = 1949年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根據[http://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09/09-23/U136P4T8D1882244F116DT20090923163116.jpg 中央檔案館]公開之資料整理。
}}
本籌備會爲徵求[[w:zh:新中國|新中國]]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辭譜特制定條例如下:
一、國旗,應注意:
:(甲)中國特徵(如[[w:zh:中國地理|地理]]、[[w:zh:中国民族列表|民族]]、[[w:zh:中國歷史|歷史]]、[[w:zh:中國文化|文化]]等);
:(乙)政權特徵([[w:zh:工人階級|工人階級]]領導的以[[w:zh:工農聯盟|工農聯盟]]爲基礎的[[w:zh: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民主專政]]);
:(丙)形式爲長方形,長闊三與二之比,以莊嚴簡潔爲主;
:(丁)色彩以紅色爲主,可用其他配色。
二、國徽,應注意:
:(甲)中國特徵;
:(乙)政權特徵;
:(丙)形式須莊嚴富麗。
三、國歌:
:(甲)歌辭應注意:
::(1)中國特徵;
::(2)政權特徵;
::(3)[[w:zh:新民主主義|新民主主義]];
::(4)[[w:zh:新中國|新中國]]之遠景;
::(5)限用[[w:zh:語體|語體]],不宜過長;
:(乙)歌譜於歌辭選定後再行徵求,但應徵國歌歌辭者亦可同時附以樂譜(須用[[w:zh:五綫譜|五綫譜]])。
四、應徵國旗國徽圖案者須附詳細之文字說明。
五、截止日期,八月二十日
六、收件地點:北平本會。
<div align="right">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啓</div>
<div align="right">七月十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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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未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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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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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改法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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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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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迦牟尼如来x4 地藏王菩萨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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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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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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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无地藏王菩萨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菩萨摩诃萨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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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无地藏王菩萨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菩萨摩诃萨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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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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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无地藏王菩萨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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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无地藏王菩萨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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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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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无地藏王菩萨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南无香云盖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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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爐香讚】
爐香乍爇,法界蒙熏,諸佛海會悉遙聞,隨處結祥雲,誠意方殷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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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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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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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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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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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三藏奉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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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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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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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开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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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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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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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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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得智慧真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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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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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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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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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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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得智慧真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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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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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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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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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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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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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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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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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萨(x108)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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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经〗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萨(x108)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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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萨(x108)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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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
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萨(x108)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消三藏除烦恼
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愿罪障希消除
世世常行菩萨道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Category: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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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经〗 不空三藏奉詔譯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
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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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真言
嗡 哈哈哈 微三摩耶 梭哈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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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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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消三藏除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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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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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x4
南無地藏王菩薩x4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獅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
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
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地藏王菩萨x108)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真言
真言
嗡 哈哈哈 微三摩耶 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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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南无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無地藏王菩萨(x108)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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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唐詩/卷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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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107年立法108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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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07年12月28日(現行條文)|年=2018|月=12|日=28|公布於=民國108年1月16日|y=2019|m=1|d=16|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4521號令]]|生效日期=民國108年(2019年)1月18日
| previous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101年)]]
| next =
| notes = {{Textquality|75%}}<br>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發展全球運籌管理經營模式,積極推動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之流通,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法律適用順序)
: 自由貿易港區(以下簡稱自由港區)之設置及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較本條例更有利者,適用最有利之法律。
: 前項但書規定,於第七章罰則不適用之。
第三條 (名詞定義)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一、自由港區:指經行政院核定於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或毗鄰地區劃設管制範圍;或與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間,能運用科技設施進行周延之貨況追蹤系統,並經行政院核定設置管制區域進行國內外商務活動之區域。
: 二、自由港區事業:指經核准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測試、展覽或技術服務之事業。
: 三、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指金融、裝卸、餐飲、旅館、商業會議、交通轉運及其他前款以外經核准在自由港區營運之事業。
: 四、商務人士:指為接洽商業或處理事務需進入自由港區內之人士。
: 五、毗鄰: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與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土地相連接寬度達三十公尺以上。
: (二)土地與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間有道路、水路分隔,仍可形成管制區域。
: (三)土地與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間得闢設長度一公里以內之專屬道路。
: 六、國際港口:指國際商港或經核定准許中華民國船舶及外國通商船舶出入之工業專用港。
第四條 (主管機關)
: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
第五條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之選定)
: 為統籌自由港區之營運管理,並提供自由港區內所需之各項服務,主管機關應選定適當之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為自由港區管理機關。
: 前項主管機關所選定之機關,如非其所屬機關者,應徵詢該被選定機關及其上級機關之同意。
==第二章 港區之劃設及管理==
第六條 (申請劃設編定為自由港區程序(一))
: 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之管理機關(構),得就其管制區域內土地,擬具自由港區開發之可行性規劃報告及營運計畫書,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主管機關徵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財政部之意見,經初步審核同意,並選定自由港區之管理機關及加具管理計畫書後,核轉行政院核定設置為自由港區。
第七條 (申請劃設編定為自由港區程序(二))
: 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管制區域內、外之公、私有土地管理機關、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得擬具開發可行性規劃報告及營運計畫書,送請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之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初步審核同意,並由主管機關徵詢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財政部之意見,經初步審核同意,並選定自由港區之管理機關及加具管理計畫書後,核轉行政院核定設置為自由港區。
: 前項土地如需向土地主管機關申請劃設編定為適當用地者,應於提出申請核定自由港區前,先行申請劃設編定。
: 第一項之公、私有土地管理機關、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依前項程序提出申請時,各該管理機關應於初步審核時舉行公聽會,聽取民眾之意見,申請案件如不合於申請劃設自由港區之資格、條件或確有管理上之困難者,各該管理機關初步審核,應不予同意。
: 第一項之使用人,就使用土地申請劃設為自由港區,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書面同意。
第八條 (申請設置自由港區辦法之訂定)
: 依前二條規定,申請設置自由港區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九條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之職掌)
: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掌理港區內下列事項:
: 一、自由港區管理運作與安全維護之規劃及執行。
: 二、自由港區事業與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入區申請之核准及廢止營運相關事項。
: 三、人員與貨物進出自由港區之核准及門哨管制檢查。
: 四、外籍商務人士入境許可申請之核轉。
: 五、自由港區事業外籍人士延長居留申請之核轉。
: 六、預防走私措施。
: 七、業務及財務狀況之查核。
: 八、自由港區事業、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之營運輔導。
: 九、環境保護工作之推動督導。
: 十、資訊化發展之督導。
: 十一、依法令或上級機關交付辦理之事項。
: 十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
: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就自由港區內下列事項之管理,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委任或委託:
: 一、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
: 二、工商登記證照之核發。
: 三、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
: 四、外籍或僑居國外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之核發。
: 五、申請稅捐減免所需相關證明之核發。
: 六、貨品輸出入簽證、原產地證明書及再出口證明之核發。
: 七、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管理。
第十條 (僱用本國勞工人數)
: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本國勞工人數,不得低於僱用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條 (僱用勞工比例及獎勵機制)
: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外國勞工之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限制之規定辦理。
: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百分之三具有原住民身分者。
: 未依前項規定足額僱用者,應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定期向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設立之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就業代金。
: 超出第二項僱用規定比率者,應予獎勵;其獎勵辦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與各行政機關之配合)
: 自由港區內下列事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設立分支單位或指派專人,配合自由港區管理機關之運作辦理:
: 一、稅捐稽徵。
: 二、海關業務。
: 三、檢疫及檢驗業務。
: 四、警察業務。
: 五、金融業務。
: 六、電力、給水及其他有關公用事業之業務。
: 七、郵電業務。
: 八、其他公務機關業務 。
第十三條 (入區籌設營運許可之申請)
: 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應提具營運計畫書、貨物控管、貨物通關及帳務處理作業說明書,連同相關文件,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入區籌設及營運許可。
: 前項事業申請入區籌設及營運許可應具備之資格、營運組織型態、申請程序、檢附之文件、各項營運控管作業、帳務處理、許可之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外國人控股公司之設立)
: 外國人得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設立以境外投資為專業之控股公司,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得辦理前項控股公司之外幣匯兌及外匯交易業務,並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五條等有關規定。但以各該交易未涉及境內之金融或經貿交易,且未涉及新臺幣者為限。
==第三章 貨物自由流通==
第十五條 (貨物進儲之例外限制)
: 自由港區事業得進儲之物(貨)品,除下列物(貨)品須於進儲前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或檢附其規定之相關文件外,不受其他法律或其法規命令有關輸入規定之限制:
: 一、違禁品。
: 二、毒品、槍砲、彈藥、刀械。
: 三、毒性化學物質。
: 四、事業廢棄物。
: 五、放射性物品。
: 六、未經檢疫合格之動植物或其產品。
: 七、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
: 八、存儲期間可能產生公害或環境污染之貨品。
: 九、輸往管制地區之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 十、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貨)品。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公告前項第十款物(貨)品時,應副知海關及本條例主管機關。
第十六條 (貨物輸出之例外限制)
: 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之物(貨)品,除下列物(貨)品於輸往國外前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受其他法律或其法規命令有關輸出規定之限制:
: 一、事業廢棄物。
: 二、戰略性高科技貨品。
: 三、鑽石原石。
: 四、管制藥品。
: 五、華盛頓公約附錄物種或其製品。
: 六、國際漁業組織管理之特定魚種。
: 七、已錄製之雷射影碟、影音光碟、數位影音光碟或其他視聽著作。
: 八、毒性化學物質。
: 九、半導體晶圓製造設備。
: 十、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
: 十一、氟及氯全鹵化之其他衍生物。
: 十二、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物(貨)品。
: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公告前項第十二款物(貨)品時,應副知海關及本條例主管機關。
第十七條 (貨物進出之通關申報及按月彙報機制)
: 國外貨物進儲自由港區、自由港區貨物輸往國外或轉運至其他自由港區,自由港區事業均應向海關通報,並經海關電腦回應紀錄有案,始得進出自由港區。
: 自由港區貨物輸往課稅區、保稅區,或課稅區、保稅區貨物輸往自由港區,應依貨品輸出入規定辦理,並向海關辦理通關事宜。
: 自由港區事業於發貨前向海關通報後,其貨物得在區內逕行交易、自由流通。
: 前三項之通報或通關,自由港區事業應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為之。
: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之通報或通關,得經海關核准辦理按月彙報作業。
: 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之存儲、重整、加工、製造、展覽、通報、通關、按月彙報、自主管理、查核、盤點、申報補繳稅費、貨物流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四章 港區事業自主管理==
第十八條 (實施貨物自主管理事項)
: 自由港區事業應實施貨物控管、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作業之貨物自主管理。
: 自由港區事業關於貨物之進儲、提領、重整、加工、製造或遭竊、災損等,應按其作業性質,辦理有關之登帳、除帳、查核銷毀、補繳稅費除帳、稅費徵免及其他與帳務處理相關之自主管理事宜。
: 自由港區事業、港區貨棧及港區門哨對自由港區事業之貨物控管,應分別按貨物流通作業性質,辦理電子資料傳輸、資料保管、貨物之進儲、提領與異動之通報及其他與貨物控管相關之自主管理事宜。
第十九條 (貨物自主管理事項之查核盤點)
: 海關得設置聯合查核小組,就自由港區事業關於貨物控管、電腦連線通關及帳務處理等自主管理事項進行查核,並得執行實地盤點,自由港區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二十條 (年度存貨盤點之規定)
: 自由港區事業每年應辦理存貨盤點,並於盤點後一個月內,將盤存清冊及結算報告表送海關備查;必要時,得於期限內申請展延一個月。
: 自由港區事業依前項規定辦理之盤點貨物,如多於帳面結存數量,應同時於帳冊補登數量;少於帳面結存數量,應同時向海關申請補繳稅費。
==第五章 租稅措施==
第二十一條 (境內關外之免稅)
: 自由港區事業自國外運入自由港區內供營運之貨物,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 自由港區事業自國外運入自由港區內之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但於運入後五年內輸往課稅區者,應依進口貨物規定補徵相關稅費。
: 依前二項規定免徵稅捐者,無須辦理免徵、擔保、記帳及押稅手續。
: 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於籌設期間適用前二項規定。
第二十二條 (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
: 自由港區事業運往國外或保稅區之貨物,課稅區或保稅區運入自由港區之貨物,依貿易法規定,免收推廣貿易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課徵營業稅)
: 自由港區事業之貨物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物或相關規定,課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但在自由港區經加工、製造、重整、簡單加工、檢驗、測試者,按運出港區時形態之價格,扣除自由港區內附加價值後核估關稅完稅價格。
: 自由港區事業銷售勞務至課稅區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第二十四條 (運入課稅區免稅)
: 自由港區事業自課稅區運入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視同出口,得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減徵、免徵或退還關稅、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
: 自由港區事業自課稅區運入之已稅進口貨物或國產非保稅貨物,自運入之次日起五年內,原貨復運回課稅區時,免徵關稅;其有添加未稅或保稅貨物者,該添加之未稅或保稅貨物,應課徵關稅及相關稅費。
: 前二項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已減徵、免徵或退稅者,於再運回課稅區時,應仍按原減徵、免徵或退稅稅額補徵。
: 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於籌設期間自課稅區運入自用機器、設備適用第一項及前項規定。
第二十五條 (輸往課稅區免稅)
: 自由港區事業免稅之貨物、機器、設備,因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而須輸往課稅區,經向海關申請核准者,得免提供稅款擔保。但應自核准後六個月內復運回自由港區,並辦理結案手續;屆期未運回自由港區者,應向海關申報補繳稅費。
: 前項輸往課稅區之貨物,因特殊情形經申請海關核准者,得不運回自由港區逕行出口,並辦理結案手續。
: 第一項如須延長復運回自由港區之期限者,應於復運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檢附有關證件,向海關申請展延;其展延,以六個月為限。
: 自由港區事業免稅之貨物輸往課稅區展覽者,準用前三項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課徵委託加工之原料稅規定及例外)
: 自由港區內之免稅貨物,依前條規定運往課稅區委託加工者,以管制貨品以外之貨品為限。
: 前項受託課稅區廠商加工所添加之進口原料,除下列情形之一者外,得依外銷品沖退原料稅辦法規定,申請退稅:
: 一、屬財政部公告取消退稅之項目。
: 二、原料可退關稅占成品出口離岸價格在財政部核定之比率或金額以下。
: 課稅區營業人接受自由港區事業或國外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委託,就自由港區事業輸入之貨物、機器及設備提供修理、測試、檢驗、委託加工之勞務後,該貨物、機器及設備全數運回自由港區內者,該項勞務收入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第二十七條 (保稅區之免稅規定)
: 自由港區事業之貨物輸往保稅區,應依保稅貨物之相關規定,免徵相關稅費。
第二十八條 (營業稅零稅率之適用範圍)
: 下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
: 一、課稅區或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自由港區事業供營運之貨物及自用機器、設備。
: 二、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外銷廠商存入自由港區事業以供外銷之貨物。
: 三、課稅區營業人銷售與保稅區廠商存入自由港區事業以供外銷之貨物。
: 四、課稅區或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自由港區事業與營運相關之勞務。
: 自由港區事業或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自由港區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該自由港區事業、另一自由港區事業、國外客戶或其他保稅區事業,及售與外銷廠商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或存入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者,其營業稅稅率為零。
第二十九條 (租稅優惠之適用對象、營業型態及免稅所得範圍)
: 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自行或委託自由港區事業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者,其銷售貨物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營利事業銷售經認可之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認證且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商品或同一稅則號別之商品,如該商品儲存於自由港區事業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核准之自由港區內之處所,其售與境內、外客戶之所得免徵所得稅;其銷售該商品之所得,無須申請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免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申報。
: 第一項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之範圍及營利事業核准免徵期限、前項適用範圍與要件、認可機關及核定機關、前二項申請程序、核准、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 第一項及第二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實施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自一百零八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修正前第一項規定核准之案件,其核准免徵期限最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申請尚未核准之案件,屬一百零七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前第一項規定;屬一百零八年度以後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後第一項規定。
第三十條 (供營運之貨物變更用途之補繳稅捐)
: 自由港區事業運入供營運之貨物變更為非營運目的使用者,應於事前向海關或相關機關申報補繳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 (廢止營運許可之補徵稅捐)
: 自由港區事業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核准結束營業、廢止或撤銷其營運許可時,其有關機器、設備及餘存之貨物,經盤點結算如有短少,應補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 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或撤銷其籌設許可時,其於籌設期間減免之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應予補徵。但自廢止或撤銷其籌設許可之翌日起算六個月內,將國外運入之自用機器、設備原貨復運出口者,不在此限。
: 前項自用機器、設備於辦理相關稅費補徵或復運出口前,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監管。
第三十二條 (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之設立)
: 銀行得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之規定,由其總行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特許,在自由港區內,設立會計獨立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經營國際金融業務。
第三十三條 (金融分支機構之設立)
: 金融機構得依銀行法、證券交易法第四十四條、管理外匯條例及中央銀行法之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於自由港區內設立分支機構,並經中央銀行核准指定辦理外匯業務。
第三十四條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得辦理之業務)
: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得辦理自由港區事業之外幣信用狀、通知、押匯、進出口託收、外幣匯兌及外匯交易業務,並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五條等有關規定。但以各該交易未涉及境內之金融或經貿交易,且未涉及新臺幣者為限。
==第六章 入出境及入出區許可==
第三十五條 (外籍商務人士入境許可程序)
: 外籍商務人士得經自由港區事業代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核轉許可,於抵達中華民國時申請簽證。
: 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商務人士得依兩岸關係相關法規辦理申請進入自由港區從事商務活動,其辦法另定之。
第三十六條 (入出港區人員與車輛貨物之管制)
: 自由港區內,除管理人員、警衛人員、自由港區內之事業值勤員工、進入自由港區之商務人士及有正當事由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同意者外,不得在區內居住。
: 自由港區內之事業應將所屬員工名冊、照片,報請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核發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其他人員應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臨時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憑以入出自由港區。
: 進出自由港區之人員、車輛及物品,應憑相關許可放行文件循管理機關指定之地點入出,並接受警衛人員所為必要之檢查。
: 前三項所定人員及車輛申請入出與居住許可之資格、申請程序、檢附之文件、許可之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七條 (違反貨物進儲之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由海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定三十日以內之期限退運出區或沒入之。
: 未依前項所定期限退運出區者,海關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退運出區者,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下進儲貨物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者,由海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下進儲貨物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第三十八條 (違反通關申報之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依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向海關通報,有虛報或不實情事者,由海關按次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下進儲貨物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 自由港區事業依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向海關辦理通關,有虛報或不實情事者,由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擅將貨物運往其他自由港區、課稅區或保稅區而有私運行為者,由海關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罰。
第三十九條 (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得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改正者,得由海關停止六個月以下進儲貨物或辦理按月彙報作業,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第四十條 (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者,由海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改正者,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第四十一條 (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定期盤點或送海關備查,或違反第二項規定,未補登帳冊或補繳稅費者,由海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內之進儲貨物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第四十二條 (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存儲之貨物,未依第三十條規定辦理或經查核無故短少者,除應負責補繳短少貨物之有關稅捐外,得由海關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經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由海關停止其六個月以下之進儲貨物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廢止其營運許可。
: 自由港區事業如有其他違法漏稅情事者,依有關法律之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處罰)
: 自由港區事業對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代為申請入境之商務人士,應保證其入區期間,從事與許可目的相符之行為。經其保證之商務人士於入區期間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行為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處自由港區事業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且一年內不受理該商務人士經由自由港區事業代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核轉許可,於抵達中華民國時申請簽證。
第四十四條 (處罰)
: 進出自由港區之人員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一者,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徵收規費)
: 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為維護自由港區與周邊之環境及公共設施之安全,及辦理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之掌理事項,得向自由港區事業及自由港區事業以外之事業收取管理費、規費或服務費。
: 前項收費標準,由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定之。
: 海關對於進出自由港區之運輸工具及貨物,應依關稅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徵收規費。
第四十六條 (施行日)
: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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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據{{書|[[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聖書]]}}:天父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皇上帝是神爺,是{{!|𠇌|⿰云人,太平天國造字,同「魂」}}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天下萬囯,俱有記及皇上帝之權能。溯自皇上帝造有天地以來,皇上帝大發威怒屢矣。爾世人還未知乎?皇上帝第一次大怒,連降四十日四十夜大雨,洪水橫流矣。第二次大怒,皇上帝降凡,救以色列出麥西郭矣。第三次大怒,皇上帝遣救世主耶穌降生猶大郭替世人贖罪受苦矣。今次又大怒,丁酉歲皇上帝遣天使接天王昇天命誅妖,復差天王作主救人。戊申歲皇上帝恩憐世人之䧟溺,被妖魔之迷纏,三月上主皇上帝降凡,九月救世主耶穌降凡,顯出無數權能,誅盡幾多魔鬼,塲塲大戰,妖魔何能鬭得天過。且問皇上帝何怒?乃怒世人拜邪神,行邪事,大犯天條者也。爾世人還未醒乎!生逢其日,得見皇上帝榮光,爾世人何其大幸。生遇其時,得見太平天日,爾世人何其大幸。好醒矣!好醒矣!順天者存矣!逆天者亡矣!
{{gap}}今滿妖咸豐,原屬胡奴,乃我中囯世讎。兼之率人類變妖類,拜邪神,逆真神,大叛逆皇上帝,天所不容,所必誅者也。嗟爾團勇,不知木本水源,情願足上首下,瞞高天之大德,反顔事讎,受蛇魔之迷纏,忘恩背主,不思己爲中囯之善士,本屬天朝之良民,竟輕舉其足於亡滅之路,而不知愛惜也耶?况爾四民人等,原是中囯人民,須知天生真主,亟宜同心同力以滅妖,孰料良心盡泯,而反北面於讎敵者也!今各省有志者萬殊之衆,名儒學士不少,英雄豪傑亦多。惟願各各立志,大振旌旗,報不共戴天之讎,共立勤王之勳,本軍師有所厚望焉。本軍師體上帝好生之德,痌瘝在抱,行仁義之師,胞與爲懷,統帥將士盡忠報囯,不得不徹始徹終,實情諭爾等知悉也。獨不思天既生真主以御民,自必扶天王以開囯,縱妖魔百萬,詭計千端,焉能同天打鬭乎!但不教而誅,問心何忍,坐視不救,仁者弗爲,故特剴切曉諭。爾等凡民亟早回頭,拜真神,丟邪神,復人類,脫妖類,庶幾常生有路,得享天福。倘仍執迷不悟,玉石俱焚,那時噬臍悔之晚矣。切切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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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一切天生天養中囯人民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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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今天父上主皇上帝恩憐凡人中魔鬼毒計,丁酉歲差天使接天王昇天,上帝親命天王誅妖,復差天王降凡作主救人。戊申歲三月上帝降凡主張,九月天兄耶穌降凡拯救,今既五年矣。本軍師不實情諭明爾等,爾等無知,反天逆天,致䧟地獄,受千年萬萬載永苦,本軍師問心何忍。故今特剴切諭明爾等,速即丟魔鬼,歸親爺,方可受天百祿也。本軍師又實情救爾等,爾等多是中囯人民,既是中囯人民,何其愚蠢,薙髮從妖,胡衣胡服,甘做妖胡奴狗,足上首下,尊卑顛倒。爾等知否?以中囯制妖胡,主御奴也,順也;以妖胡制中囯,奴欺主也,逆也。中囯甚大,諒多明識大義之人。今幸上帝大開天恩,差天王降凡,作天下萬郭太平真主。特諭中囯人民,從前悞在妖營,幫妖逆天,今聞本軍師諭,有能即明大義,約同中囯人民,擒斬妖胡頭目首級,親到天朝投降者,本軍師不獨赦宥爾等前愆,且將奏明天父,有大大天爵天祿封賞爾等。我主江山萬萬年,爾子爾孫世襲官爵萬萬年。且爾等本身既認識上帝親爺,脫鬼成人,在世榮耀無比,在天享福無疆,永遠威風,永遠尊貴,豈不勝過幫妖變鬼,生則受鬼迷纏,死則作鬼奴卒,受其淫汚惡毒,變成大種痳瘋,變成難看惡鬼,永遠在十八重地獄受無窮無盡苦楚也。孰得孰失,何去何從,必有能辨之者。如有能辨之人,速即反戈替天誅妖,以獎上帝主意,上帝幸甚,其自高天以下,實嘉爾等同心翊贊之力。本軍師决不食言,順天有厚賞,逆天有顯戮,布告天下,各宜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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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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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旗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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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中華民國旗之歷史
| author = 馮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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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清季革命黨所用國旗之方式有數種:最初為興中會所用之青天白日旗,次為中國同盟會所修訂之青天白日滿地紅旗;迄辛亥武昌舉義,更有共進會所用之十八星旗、上海光復所用之五色旗、惠州陳炯明所用之井字旗。茲分別敘述其源流及沿革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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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興中會之青天白日旗
}} 乙未(一八九五年)春,孫總理楊衢雲等日在興中會香港本部乾亨行商議攻取廣州策略,據興中會員謝纘泰英文筆記所載,是年陰歷三月十六日(舊歷二月二十日)興中會幹部開會,議決挑選健兒三千人由香港襲取廣州之方法,及采用青天白日為國旗之方式,以代滿清之黃龍旗雲雲。纘泰為衢雲密友,每次會議恒參與機要,其言至有根據。此旗之方式系陸皓東所設計,皓東即殉於是役,為民族革命流血之第一人。自乙未重陽日廣州失敗後,青天白日旗初用諸軍事者,為庚子(一九〇〇年)閏八月惠州三洲田之革命軍,其後尤列至南洋各埠創立中和堂,令各會所均懸掛青天白日旗,海外華僑團體以革命黨徽號為標幟者自此始。當時旗上所排列叉光,多寡不一,縫制者多莫名其妙,後經總理解釋,謂叉光即代表干支之數,故叉光應排作十二,以代十二時辰,自是旗上叉光之數始確定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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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會之紅藍白三色旗}} 乙巳(一九〇五年)七月,中國同盟會成立於日本東京,翌年冬,同盟會召集幹事會編纂革命方略,並討論中華民國國旗方式問題,總理主張沿用興中會之青天白日旗,謂乃陸皓東所發明,興中會諸先烈及惠州革命軍將士先後為此旗留血,不可不留作紀念。各黨員亦提出他種方式,有提議用五色,以順中國歷史上之習慣者,有提議用十八星,以代表十八行省者,有提議用金瓜鉞斧,以發揚漢族之精神者,有提議用井字,以表示井田之義者;黃克強對於青天白日,頗持異議,謂形式不美,且與日本旭旗相近。總理爭之甚力,且增加紅色於上,改作紅藍白三色以符世界上自由平等博愛之真義。仍因意見分歧,迄未解決,後經章太炎、劉揆一設法調解,暫擱其議。於是各種方式均由庶務幹事劉揆一保存,作為懸案。然自後丁未(一九〇七年)潮州黃岡、惠州七女湖、欽州防城、廣西鎮南關,戊申(一九〇八年)欽州馬篤山、雲南河口,庚戌(一九一〇年)正月廣州,辛亥(一九一一年)三月廣州諸役,黨軍咸用青天白日滿地紅之三色旗為革命標幟。克強叠任主帥,從無反對之表示,故在革命歷史上,青天白日旗之為中華民國國旗,實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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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惠革命軍之國旗}} 同盟會幹部制定革命方略之後,依革命方略第九章因糧規則第二節丁項軍事用票第一條之規定,革命軍所發行軍事用票,一律冠以國旗,並繪成國旗方式,頒發革命軍各都督及同盟會各埠分會長使用。丁未春,總理以總理名義任許雪秋為中華國民軍東軍都督,又任鄧子瑜為東軍惠州區司令,以余時任同盟會香港分會長,特令讚襄潮惠軍務。余接受本部頒到新定國旗方式後,乃使余婦李自平在《中國日報》四樓依樣密縫制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四梃,分給許雪秋、鄧子瑜各二梃,備舉義時應用。是年四月十一日,余醜、陳湧波等倉卒舉義於潮州饒平縣黃岡城,許雪秋時在香港,不及往。革命軍既克黃岡,余醜等率眾誓師並拍照紀念,照中右側有人手持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立於其旁者陳湧波也。考清季革命軍起事者二十余次,其能從容拍照紀念者,只有潮州黃岡一役,是役所用國旗即余所頒發。
鎮南關炮台上之革命旗丁未十月二十七日,黃明堂、關仁甫、李祐卿率革命軍占據廣西鎮南關炮台,鎮南鎮中鎮北三台均高懸青天白日旗,十一月初四日以彈藥告罄,糧食不繼,不得已下令退卻。時清軍取包圍式,向山上環攻,明堂等率眾沖圍而出,及至半山,軍中有一小童回顧台上青天白日旗未撤,慮為敵軍所得,竟以一人冒險,重登山巔,取回此旗,全軍將士咸為稱賞不置,誠國旗史上之一佳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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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新軍反正之紅旗}} 庚戌正月元旦日,倪映典率新軍反正於廣州東鄭,先是香港同盟會機關部以倪運動新軍漸臻成熟,乃於己酉(一九〇九年)十二月趕制青天白日三色旗百具,以供軍用。秘密制旗之地所有二,一在九龍城孫壽屏(總理之兄)農場,壽屏與其友楊錫初任之,一在灣仔東海旁街七十六號四樓馮宅,盧桂屏(余之庶母)及陳淑子(胡漢民夫人)李自平數女士任之。壽屏之農場原假諸陳少白,鄰接少白寓所,少白慮為英警吏偵悉,再三向壽屏警告,壽屏乃將布料縫車等件盡移至馮宅,合力縫制,數日內成三色旗百余幅,由徐宗漢(後為黃克強夫人)等藏於臥具中,密運至廣州各機關備用。及元月初三日新軍反正失敗,倪映典死之,當日報載倪身穿藍袍,手持紅旗,馳馬督隊前進,即此青天白日滿地紅之國旗也。又革命黨人事前在城中預設機關數處,擬於舉兵時分頭縱火,以亂清吏耳目,迨新軍發動,高第街宜安里機關於縱火後旋即撲滅,徐宗漢探悉所貯藏國旗之被褥為警吏移至區署,乃托女友莊漢翹取回原物。詎該被褥為火毀去一角,紅布外露,警吏已查悉為黨人用旗,時漢翹尚未入黨,絕不知被褥中藏有危險物,茫然投警局報領。警吏謂必須物主到署親領始可發還,宗漢至是始知事情敗露,乃挈漢翹逃往香港。於此可知當日警吏不欲遽興黨獄,否則跟蹤探索,徐莊何能免耶。
革命軍債券面之國旗辛亥三月黃花崗一役之前,總理到美洲籌募餉糈,嘗用中華革命黨本部總理孫文之名,由舊金山籌餉局發行中華民國金幣券,券之正面刊有青天白日滿地紅之三色旗,反面刊有青天白日旗,均由總理親手繪樣,交會計李公俠印制,美洲華僑之認識革命旗章自此始。及八月武昌革命軍興,所揭櫫者為共進會之十八黃星旗,而非青天白日旗。保皇黨報紙乃借口引為抨擊革命黨之資料。余時主舊金山《大同日報》筆政,因為中華民國旗之歷史一文以解釋之,且說明三色之意義曰:紅者血之色,言必流血而自由可求也;青者天空之色,即公正之義,言公正即平等也;白者清潔之色,言人心清潔乃能博愛也。此文後為上海《民立》、《天鐸》二報及商務印書館印行之革命小冊先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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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辛亥革命軍旗章之異同
}} 武昌起義之後,各省革命軍所用旗章計有四種,(一)為共進會焦達峰、孫武等之十八黃星旗,即武漢義師所用。(二)為上海江蘇軍政府之五色旗,乃宋教仁、陳其美所提議。(三)為廣東軍政府之青天白日三色旗,此為革命軍歷次所常用。粵為革命策源地,人民認識此旗已久,廣州光復之先,粵紳江孔殷率清防營敗民軍陸領、譚義所部於順德樂從墟,奪獲青天白日旗多具,其後江說張鳴岐李準反正,欲懸革命軍旗以示無貳心,各界匆遽覓革命旗不得,江乃出其俘獲品以贈,即其時高懸於諮議局之上者是也。(四)為陳炯明在惠州舉兵之井字旗,此旗式原為丙午年廖仲愷在東京所提議,廖陳同隸惠州籍,陳聞同盟會本部嘗有此提案,遂采為己軍之標識,嗣會師廣州,始廢置不用。要之此四種旗章均不出丙午年東京同盟會本部提案之方式,青天白日旗在事實上雖已屢用於粵、桂、滇三省義師,然當日幹部會議,各省代表咸參與其間。迨辛亥革命,各省有力同志多根據舊日懸案,逞奇立異,各樹一幟,此十八星旗及五色旗井字旗所以隨青天白日旗而紛然並起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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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總理對於國旗之新方案}} 總理以黃克強有青天白日旗形式不美之批評,故戊申居新加坡時嘗將此旗內容再三潤飾。擬將旗上青紅二色增加小方格,且幹紅色上橫添白線,以示美觀。曾指導陳淑字女士(張永福夫人)繡制新旗式,以示同志,其圖案今尚由張永福保存之。民元南京政府成立時,發生國旗問題,總理乃於總統府辦公室內懸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新圖。旗中紅色之上橫添白線若干,每一線即代表一行省,總統府職員及賓客多見之,惟此新旗式尚備而不用,總理始終未向政府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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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青天白日用作海軍旗之原因}} 民元南京政府建立後,鄂、湘、贛三省用十八星旗。粵、桂、閩、滇、黔數省用青天白日三色旗,江、浙、皖及各省多用五色旗。各省派出之援鄂軍及北伐軍,旗章各異,頗為覆雜。時海軍部請示大總統應用何種旗式,總理令用青天白日三色旗,並派海軍部員鄧某(鄧世昌之子)慰勞沿江艦隊,向海軍將士說明青天白日旗與歷次革命之關系。由是全國各軍艦一律以青天白日三色旗為國徽,更在旗內紅色之上橫添白線若干,另定為海軍旗,至今尚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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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參議院折衷制定國旗之經過}} 參議院既遷北京,為國旗方式問題,嘗發生劇烈之爭議,最後乃采納折衷派意見,議決以滬軍都督府所用紅、黃、藍、白、黑五色旗,足以代表漢、滿、蒙、回、藏五族,最為普遍,確定為中華民國國旗。武昌起義之十八黃星旗為陸軍旗,同盟會之青天白日三色旗為海軍旗,由政府正式公布之。總理聞之頗為不懌,然是時同盟會員在參議院不能占過半數,且院內共和黨內之同盟會分子徒知擁護武昌起義之紀念品,不願為母黨之助,結果能予保留而制定為海軍旗,已屬幸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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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體|
中華革命黨黨證之國旗}} 癸丑(民國二年)各省討袁軍失敗後,總理組織中華革命黨於日本東京,遂恢復同盟會舊制,用青天白日滿地紅為國旗,青天白日旗為黨旗,所頒發黨證及委任狀獎狀即用此項國旗黨旗各一交加於上。乙卯(民四)起義於山東濰縣及廣東各地之中華革命軍,亦概用此種標幟。迨民九粵軍自漳州返粵,總理再由非常國會當選大總統,始公然宣布廢止五色旗及十八星旗,而分別制定青天白日為國旗軍旗。民十,陳炯明、葉舉等叛變,總理避地上海,陳炯明一反總理所為,青天白日旗亦同遭此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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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旗之確定}} 民十二年總理在粵重組織大元帥府,就職日正式舉行閱兵授旗禮,青天白日旗復飛揚於廣州。適是年全國學生會在廣州召集大會,請總理於開會日蒞場指導,行禮時,總理見堂上懸五色旗,竟不為禮。演說間,乃說明青天白日旗與五色旗之異同,及在革命史上之價值,眾始了解。民十三,總理乘中山艦北上,道經香港,艦上懸青天白日旗。英吏遣人相告曰:如改懸五色旗,當以禮接,蓋青天白日旗之為國旗尚未經國際承認也。總理毅然不恤。及民十六,革命軍攻克南京,平津旋亦底定,無何,張學良且拒絕日人警告,令東北四省盡改懸青天白日旗,由是中國國民黨統一全國,各國雖欲不正式承認,不可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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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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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b>}}
{{c|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
{{gap}}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应当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为加强工作规范,提高规章集中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经商司法部办公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gap}}一、规章制定或修改时,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规定,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规章集中公开时,只公开标题、题注和正文,不重复公开负责人签署的命令。题注应当包含公布时间及文号、修订时间及文号、施行时间等标识性信息,具体请参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司法部网站)“行政法规库”的题注格式。
{{gap}}二、为提高规章集中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便利社会公众更好使用通过网络获取的规章文本,我们商司法部办公厅、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设计了规章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同时,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设计,现一并印发。
{{gap}}三、要加强工作协同,协调法制工作机构共同开展工作,把规章系统清理工作做扎实,为规章集中公开奠定坚实基础。要加强公开后的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使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gap}}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指导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工作,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规章。
{{gap}}五、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中央文件的重点工作之一,事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按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向社会提供格式统一、内容完整、权威规范的现行有效规章文本。
{{gap}}特此通知。
{{right|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right|2021年10月25日}}
<b>附件</b>
{{c|<b>规章网页版式、下载版式及专栏页面设计方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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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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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左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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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卷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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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卷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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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卷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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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卷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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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卷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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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附錄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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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附錄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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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沙集/附錄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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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介绍 ==
本人于2009.11.06出生于上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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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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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的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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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海普陀中考一模语文]]
#[[水滸傳 (100回本)/第027回]]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沪府办〔2025〕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启政办发〔2024〕45号]]
#[[启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启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又名:资本论)]]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启政办函〔2025〕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09〕53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3〕60号]]
#[[古巴共和国宪法 (1976年)]]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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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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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启政发〔2003〕18号]]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
#[[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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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州湾港区临港产业作业区一号码头二期工程对外开通启用的批复|沪府〔2025〕6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林地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批复|沪府〔20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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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提请区政府同意上报《上海市静安区志(2011-2015)》《上海市闸北区志(2006-2015)》进行专家评审的请示》的批复|静府复〔202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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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西渡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沪府〔2015〕86号]]
#[[市政府关于转发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启政规〔2010〕2号]]
#[[市政府关于吕四港镇(0031单元)吕北公路东侧、蒿枝港河南侧01地块详细规划等3个详细规划的批复|启政复〔2025〕97号]]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宪法 (1974年)]]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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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复旦医学创新研究院实验楼(转化孵育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实验室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川姜镇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25〕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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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幻存神签 Whispered Oracle of Hakurei Shrine.|东方幻存神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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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静安区)]]
#[[2026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物產志]]
#[[市政府关于张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通政干〔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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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產土宜表二]]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會農場歴年試驗成績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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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奋进“十五五”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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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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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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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启政办函〔2025〕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贯彻《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09〕53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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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1月7日在启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2025年启东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1月11日在启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2024年启东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
#[[上海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通知|沪药监规〔2025〕4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25〕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决定|沪府发〔2025〕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25〕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沪府规〔2025〕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沪府规〔2025〕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沪府规〔2025〕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5〕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审计局修订的《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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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启政发〔2003〕18号]]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
#[[上海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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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5〕7号]]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22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规定》的通知|启政规〔2025〕5号]]
#[[启东市卫健委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启东市商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启东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启东复旦医学创新研究院实验楼(转化孵育中心、概念验证中心)实验室平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市政府关于通州区川姜镇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25〕137号]]
#[[市政府关于海门区三星镇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25〕136号]]
#[[市政府关于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恒山路北、江广路东、海迪路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135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城市道路网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24〕157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综保区人才公寓周边景观及绿化工程等4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1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幸福路南、通京大道西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2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新胜路南、通欣路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3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九圩港路东、深南路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4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市应急医院(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配套道路工程等6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5号]]
#[[市政府关于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海港区—通州湾港区疏港航道整治工程(苏锡通段)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5〕6号]]
#[[西施山书舍记]]
#[[市政府关于滨江全民健身活动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滨江码头地块盘活拓展利用)等12个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1号]]
#[[戴文進傳]]
#[[东方幻存神签 Whispered Oracle of Hakurei Shrine.|东方幻存神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能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5〕22号]]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等三部门关于废止《批转市民委、劳动局、粮食局关于本市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开斋节”放假和油面供应的请示报告》的通知|沪民宗发〔2025〕9号]]
#[[2024年上海市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招生计划(静安区)]]
#[[2026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物產志]]
#[[市政府关于张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通政干〔2026〕1号]]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土性表一]]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產土宜表二]]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會農場歴年試驗成績表三]]
#[[启东日报]]
#[[为奋进“十五五”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南通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04.1.1-1.15)]]
#[[启东市融媒体中心2026年度《启东日报》印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市政府关于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荣路东、海维路南、规划路西、海悦路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5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6〕2号]]
#[[市政府关于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天星横河南、芙蓉路北、常春藤路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2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观音山新城02单元H6-01地块和沿江单元C5-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26〕3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港区02单元、中心区单元、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通政复〔2026〕4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通甲路北、园林路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5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集慧路南、惠民路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6号]]
#[[市政府关于崇川区港兴路南、长青路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7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创新区兴通路南、湖东路西、大剧院路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8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驰程路南、吉顺路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9号]]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示范区珠江路北、珠海路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10号]]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
#[[市政府关于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北、云海路东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通政复〔2026〕11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南通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09〕1号]]
#[[市政府关于南通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事项的批复|通政复〔2026〕12号]]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上海大学市北附属中学设备报废的函|静教计〔2024〕16号]]
#[[水滸傳 (100回本)/第028回]]
== 编辑过的文献 ==
#[[至小丘西小石潭记]]
#[[关雎]]
#[[德国国歌]]
#[[从废墟中崛起]]
#[[送毛伯溫]]
#[[敬一箴]]
#[[水滸傳 (100回本)|《水滸傳》百回本]]
#[[史記/卷003]]
#[[史記/卷011]]
#[[史記/卷013]]
#[[史記/卷025]]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启政办发〔2024〕45号]]
#[[启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樂大典]]
#[[馬克思傳略]]
#[[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又名:资本论)]]
#[[资本论 (人民出版社)]]
#[[启东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3〕60号]]
#[[悬赏通告]]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大会]]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產土宜表二]]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農會農場歴年試驗成績表三]]
#[[新加坡《圖南日報》]]
#[[南通縣圖志 - 民國十四年 (1925)/卷三/物產志]]
#[[苏联革命人民热爱毛主席]]
#[[《湖南農民革命》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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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2026年 (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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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憲法]]
*[[史記]]
*[[水滸傳 (100回本)|《水滸傳》百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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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賊靖國軍更名為建國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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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帥令
討賊靖國軍名義一律取消,均著改稱建國軍,以歸劃一。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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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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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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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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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 [[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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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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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民政部联合修订2021年5月6日[[国邮发〔2021〕37号]]文件发布。[https://www.spb.gov.cn/gjyzj/c200025/202207/2f31201dbe2d41769da8457ed5053f7d.shtml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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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larger block|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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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保障救灾捐赠包裹寄递安全,支持救灾捐赠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以及《[[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动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期间,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寄递救灾捐赠包裹,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救灾捐赠包裹,是指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期间,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为做好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解决灾区急需的物资短缺问题,以邮件、快件形式寄往灾区的捐赠物品。
第四条 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坚持依法履职、部门协调、各司其职、政企联动、安全有序的工作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包裹安全,服务救灾工作高效开展。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根据救灾捐赠活动需要和邮政行业实际情况,协商制定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寄递活动的起止时间、地域范围、慈善组织范围、服务对象、物品种类以及其他要求,并以适当方式部署实施。
第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积极参与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活动,为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寄递服务,并且可以适当减免寄递费用。邮政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参与救灾捐赠包裹寄递工作情况,在车辆通行、补贴奖励等方面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活动中,应当优先保障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后处理其他邮件、快件,并向用户进行解释说明。
第八条 为保障灾区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捐赠物资使用效率,灾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灾区急需的救灾物资清单。
第九条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向灾区寄递捐赠物品应当提前与灾区对接确认物资需求,按照灾区急需,规范有序捐赠。
第十条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交寄救灾捐赠包裹时,应当提前沟通协调,妥善安排交接,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配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防止各类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救灾捐赠包裹投递管理,提前与灾区应急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慈善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救灾捐赠包裹投递交接工作。灾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应当提前做好接收救灾捐赠包裹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交接。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将救灾捐赠包裹与其他邮件、快件进行区分,实施单独处理,优化作业流程,减少中转环节,提高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效率。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使用救灾捐赠包裹专用运单或者标识。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向交寄救灾捐赠包裹的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提供及时、准确的寄递信息查询服务,遇有特殊情况主动进行通报。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设救灾捐赠包裹寄递预约、查询信息平台。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加强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活动安全管理,加强收寄验视,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五条 因突发事件导致救灾捐赠包裹受损或者积压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进行应急处置,及时组织疏运,防止损失扩大,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活动监测预警和信息沟通,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根据灾区客观条件和救灾捐赠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生产操作,保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第十七条 根据灾区寄递渠道运行负荷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优先收寄应急管理部门和慈善组织的捐赠物品,引导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其他方式办理捐赠事宜。
第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开展应急捐赠包裹寄递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邮政局、民政部于2016年5月25日以国邮发〔2016〕57号文件印发的《[[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onlyinclude>
{{PRC-邮政领域规范性文件}}
[[分类:工业、交通\邮政]]
[[分类: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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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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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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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2020年6月12日[[国邮发〔2020〕47号]]文件发布。[https://www.spb.gov.cn/gjyzj/c200025/202207/6e01afd40dcb4c8389e6b4524520c895.shtml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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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larger block|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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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治理,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以及《[[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邮件快件绿色包装坚持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加强与上下游协同,注意节约资源,杜绝过度包装,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制度,明确包装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包装采购、操作、用量统计、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加强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包装绿色应用和规范操作。
跨省经营的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应当履行绿色包装工作统一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品牌、本网络落实绿色包装工作要求。各品牌寄递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管理机构,负责督促区域内本品牌和网络的经营单位落实绿色包装工作要求。
第四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实施邮件快件包装统一采购制度,建立供应商名录,加强绿色采购管理,逐步健全绿色采购供应体系。
寄递企业依法采购使用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包装产品,采购使用包装产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达标检测报告。
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五条 寄递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在不影响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择低克重高强度、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
鼓励寄递企业优先使用经过绿色认证的包装产品。
第六条 寄递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针对不同种类的内件细化包装操作要领,确保可量化、可衡量并落实绿色包装要求。
跨省经营的品牌寄递企业总部制修订的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在实施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邮政局备案。跨省经营的品牌寄递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管理机构和省内经营的寄递企业,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求报送备案。
寄递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本企业执行的标准和包装操作规范相关信息。
第七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实施邮件快件包装物统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包装物使用的数量、重量、执行标准、绿色包装使用率,推动提升符合标准要求的环保包装使用率,减少单件邮件快件的平均包装用量。
第八条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实施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包装操作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
第九条 寄递企业应当逐步完善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对绿色包装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
第十条 寄递企业按照邮件快件包装基本要求等规定选用包装材料和包装操作。在满足寄递需要的前提下,防止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邮件快件包装空隙率原则上不超过20%。
同一包装内有多件物品时,应当按照重不压轻、大不压小的原则进行封装。
对未做明确规定的,应当本着节约、环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优化物品包装,避免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
第十一条 寄递企业应当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尤其是一联式电子运单,电子运单设计和使用应当注意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邮件快件塑料包装袋中铅、汞、镉、铬总量不得超过100毫克每千克,苯类溶剂残留不得超过3毫克每平方米。
普通胶带中铅、汞、镉、铬总量不得超过100毫克每千克,汞、镉均不得超过0.5 毫克每千克,铅、铬均不得超过50 毫克每千克。苯类溶剂残留不得超过3毫克每平方米。
封套、包装箱、填充物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不得超过100毫克每千克。
邮件快件包装中的重金属和苯类溶剂残留,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寄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不得使用重金属、溶剂残留等特定物质超标的劣质包装袋。
鼓励寄递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包装袋。
第十四条 寄递企业使用包装箱的,应当根据内装物的最大质量和最大综合内尺寸选用合适型号的包装箱。包装箱的型号、内装物的最大质量和最大综合内尺寸,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1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3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450毫米;
(二)2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5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700毫米;
(三)3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10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1000毫米;
(四)4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20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1400毫米;
(五)5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30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1750毫米;
(六)6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40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2000毫米;
(七)7号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50千克,最大综合内尺寸2500毫米;
内装物质量超过30千克或者有特殊寄递要求的,使用捆扎带进行封扎。
第十五条 寄递企业在包装箱上使用胶带应当遵循下列方式:
(一)1号和2号包装箱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二)3号、4号和5号包装箱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5倍;
(三) 6号和7号包装箱采用“艹”字型封装方式,使用胶带的长度不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4倍。
鼓励寄递企业优先采购使用免胶带包装箱或者使用可降解基材胶带替代普通胶带。
不得在已有粘合功能设计的封套、包装袋上使用胶带。
第十六条 寄递企业不得使用有毒物质、发泡聚苯乙烯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作为填充材料。
寄递企业使用填充物的,优先使用可降解材质的填充物。
第十七条 寄递企业使用气泡垫、气泡膜、气泡柱等填充物作为缓冲包装的,尽量使用“即充即用”型的填充物。
寄递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悬空紧固包装,减少填充物使用。
第十八条 寄递企业使用集装袋对邮件快件进行集中包装的,使用符合相应行业标准的涤纶纤维、涤棉、棉麻帆布等材质的可循环集装袋,逐步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集装袋。
可循环集装袋循环使用次数不低于50次。
第十九条 封套、包装箱、包装袋等包装产品避免满版印刷,印刷面积不超过其表面总面积的50%。
第二十条 对内件形状不规则的异形物或者使用大小尺寸超过规定范围包装箱的,寄递企业在包装时应当本着环保、节约的原则,合理确定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寄递安全,避免过度包装。
第二十一条 鼓励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包装,建设使用循环包装信息系统和回收设施设备,积极探索完善运行模式,提升循环使用效率。
鼓励寄递企业之间、寄递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等按照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可循环包装共享平台,健全共享机制,逐步扩大可循环包装应用范围。
对报废的可循环包装,寄递企业应当妥善处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处理情况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寄递企业应当积极回收包装物。鼓励寄递企业在营业场所、分拨中心配备符合规定的包装回收容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对外形完好、质量达标的包装箱、填充物等包装,寄递企业回收使用。对无法回收使用的包装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寄递企业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引导用户配合实施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包装操作,减少包装用量。
鼓励寄递企业与其他行业的经营主体加强协同,积极向用户建议使用简约包装、定制化包装,推进源头减量,避免二次包装和过度包装。
第二十四条 用户自带包装应当满足寄递安全需要和邮件快件包装绿色治理要求。
协议用户提供邮件快件封装用品和胶带的,寄递企业应当向其书面告知,所提供的封装用品和胶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协议用户提供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寄递企业建议更换,用户拒不配合的,寄递企业依法不予收寄。
第二十五条 寄递企业应当规范操作、文明作业,避免邮件快件着地、抛扔等违规行为,防止造成机械损伤和其他原因导致的污损。
第二十六条 寄递企业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升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七条 寄递企业与包装生产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以及环保组织加强协作,强化产学研衔接,推进绿色包装研发、设计和生产,聚焦包装问题深化探索创新,推进绿色产品、技术和模式应用。
第二十八条 寄递企业加强绿色宣传,主动公开企业在绿色包装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充分听取用户、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意见建议,提升绿色包装工作成效。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邮政局于2018年12月14日以国邮发〔2018〕121号文件发布的《[[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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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C-邮政领域规范性文件}}
[[分类:工业、交通\邮政]]
[[分类: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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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妖穴爲罪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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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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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貶妖穴爲罪隸論
| section =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新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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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詔旨==
詔曰。有功當封。有罪當貶。今朕旣貶北燕地爲妖穴。是因妖現穢其地。妖有罪。地亦因之有罪。故并貶直隸省爲罪隸省。天下萬國朕無二。京亦無二。天京而外。皆不得僭稱京。故特詔淸胞速行誥諭守城出軍所有兵將。共知朕現貶北燕爲妖穴。俟滅妖後。方復其名爲北燕。并知朕現貶直隸省爲罪隸省。俟此省知悔罪。敬拜
天父上帝。然後更罪隸省之名爲遷善省。庶俾天下萬國。同知妖胡爲
天父上帝所深譴。所必誅之罪人。欽此。
==貶妖穴爲罪隸論{{*|何震川}}==
且自
天父皇上帝之造有天地、山海、人物以來、人固因地而顯、地亦因人而彰、此固褒之所不勝褒者也、而有時貶之不勝貶者、妖在其地而居、地卽因之而惡、此則欲不貶之而不得者也、今以妖穴論、慨自妖胡竊據直隸以來、其中之頽風惡俗、卽罄南山之竹簡、都寫不盡滿地淫汚、卽决北海之波濤、亦洗不盡彌天罪孽、可勝誅哉、可勝慨哉、茲我
天王、大開宏仁、不甚深責、上體
天父有海底之量、姑且法外以行仁不盡誅之且輕貶之、以罪隸名之、俾流傳於天下萬世、以示薄責云爾、
==貶妖穴爲罪隸論{{*|吳容寛}}==
今以韃子混亂中囯、佔中囯之土地、害中囯之人民、改中囯之服制、變中囯之形容、其所以害累中囯、率人類、變妖類、棄
眞神、拜邪神者、不一而足、誠天下萬國之一大罪人、也爲天下萬國之罪人、
天父上主皇上帝、有不深惡而痛絶、以爲罪不勝誅、罪不容死者乎、乃韃子猶自放蕩胡行、目無中囯、竟以直隸省私爲己有、而恬不爲怪焉、故我
天父赫然震怒、命我
天王、陳師鞠旅、伐暴救民、犂其廷而鋤其穴、食其肉而剥其皮、因先改直隸之名爲罪隸、固爲罪其人而罪其地之意、亦以謂天下萬國之一大罪人、則天下萬囯之人、皆當知其罪、討其罪、鳴鼓而攻其罪者也、
==貶妖穴爲罪隸論{{*|劉海珊}}==
伏以天地者、
天父所造之天地、山海者、
天父所造之山海、人物者、
天父所造之人物也、自中囯以至夷狄、皆福地也、罪何有焉、雖然
天父之恩德日深、而妖魔之詭譎益甚、始焉荼毒於四夷、繼焉流傅於中囯、終焉遂污染於朝野上下、葢無人而非罪之藪、無事而非罪之階矣、而要其罪之魁、則惟胡妖爲最、夫胡妖之罪旣貫盈、以
天父海底之量不卽誅滅足矣、何爲尙使之僭竊中原、流毒內地哉、而不知禍所不得而譴者、福先從而邀之、然後知
天父之不早誅胡妖者、
天父之欲聚而殲之也、
天父之誅胡妖而必使之聚於中囯者、
天父之欲使中外、皆得而知之也、
天父之旣滅妖穴之迹、而不滅罪隸之名者、
天父之欲使千萬世、皆知妖魔之不可爲、而
眞神之不可不拜也、則妖穴之宜貶定矣、則妖穴之宜貶爲罪隸定矣、
==貶妖穴爲罪隷論{{*|鍾湘文}}==
中原大囯、必有公正威風者、爲萬民之主、凡一切拜邪神、行邪事者、天下之罪人也、光天化日之下、必不能容也、今妖穴住居北地、不知崇拜
皇上帝、不知修好錬正、其罪之多、不可勝數、雖至愚之人、無不知之也、而所居之地、猶稱直隸、有罪之人、何直之有哉、謂之曰、直其罪豈能昭著哉、自今以後、貶直隷爲罪隸、庶四海之內、知不拜
上帝者、皆罪人矣、好拜邪神者、皆罪人矣、好行邪事者、皆罪人矣、
==貶妖穴爲罪隸論{{*|袁名傑}}==
天父皇上帝、爲天下萬國之父、今妖居北地、二百餘年、不知禮拜、其罪大矣、以不知禮拜
上帝之人、而所居之省、猶名直隸、不直已甚矣、况又拜一切邪神行一切邪事、使天下之人、盡皆不直、此不必更論其有罪之處、卽以不直之罪加之、夫復何辭、今
眞主降凡、特貶罰改其名曰罪隸省、俾天下萬國、咸知不拜
上帝卽爲罪人、庶人人化醒心腸、共同讚美
上帝之權能也、
==貶妖穴爲罪隸諭{{*|葉春森}}==
從來天所生者、人也、天所滅者、妖也、妖爲天滅、天必不畱妖以害人、人爲天生、天必助人以殺妖、此不待智者而後知也、方今
眞主滅妖、十去八九妖、不思退出中原、猶守直隸、思與人抗衡、是眞得罪於
天矣、故貶妖穴爲罪隸、使天下皆知妖爲至賤、卽妖所居之地、亦爲至賤之地、而不能容於宇宙矣、
==貶妖穴爲罪隸論{{*|宋溶生}}==
自來人妖不能並立、我
天王奉
天伐罪、除暴救民、逃掃羣魔、妖氛幾盡、而乃餘燼猶存、匿迹燕省、尙不知將沙漠之地、速獻
王師、奉烟瘴之區、爰歸
天囯斯固獲罪於
天、而不識
天心者也、宜乎我
天王、上承
天威以妖胡之穴、貶爲罪隸省、俾中外人民、咸知妖胡、爲萬世罪人、天下萬國同視爲奴隸下人也、
==貶妖穴爲罪隸論{{*|黄從善}}==
且夫斬邪務盡、疾惡宜嚴、胡妖覺羅氏、盗竊中囯、侵害良民、於古燕之地爲穴、穢惡彰於四海、腥聞播於五湖、受其慘毒、旣二百有餘年矣、今幸
天父皇上帝恩降作主
天兄救世主恩降擔當、
天威震怒眞道大行妖魔之氣運已終、而
眞主之臨凡旣久所以鞠旅陳師、南征北伐旌旗所至黎民皆嚮化而傾心、鞭韃必誅、將士悉建功而樹績、然咸豐雖定滅亡、而其地必須貶謫、目之爲妖穴、要當遺臭萬年、責之爲罪隷、務使監戒百代、庶凡天下之人
皇上帝恩憐救護時時
看顧、永不准妖魔迷懞也、
==貶妖穴爲罪款論{{*|林一環}}==
王者建邦設都、必能崇拜
皇上帝、而一切邪人邪事、皆屏之而不習、斯爲大吉大昌之地也、今北有直隸省、爲妖人羣集之所、城內則盡居胡虜、城外亦悉屬妖人、一切邪神、均未之爲神靈、一切邪事、皆習之而不覺、嗚呼、其不直葢亦甚矣、罄南山之竹簡、冩不盡滿地淫污、決東海之波流、洗不盡彌天罪孽、是以今貶直隸省、爲罪隸省、使天下萬國、皆知爲罪人所居之地、庶幾黜邪崇正、以爲遐邇親疎之永鑒云爾、
==貶妖穴爲罪隸論{{*|武建文}}==
且夫中囯神州也、人也、胡虜妖魔也、非人也、今乃變中囯之人、爲禽默之形、則不特妖可誅、卽其地亦當罪直隸省在中夏之北、其地苦寒妖、多而人少、故不得不改其名而貶其穴、我
天父皇上帝曁
天兄救世主恩降大作主張命我
天王建京金陵萬方之大咸頌中囯之有
眞主夫正直爲人、今胡虜妖人也、其不直實甚、則不當以直名之而我
天王、猶使之隸在宇下者、亦四海一家之量也、豈不懿哉豈不懿哉、
==貶妖穴爲罪隸論{{*|徐雨叔}}==
上帝爲天下大共之父、人人是其所生所養、苟不認得生我養我之
天父、而反拜邪神、行邪事、雖是天生天養之人、巳變妖矣、已有罪矣、而况本出自胡地者乎、出自胡地而竊據中囯、巢穴直隸、其變妖之實、有罪之端、擢髮難數、而其尤大彰明較著者、則莫如不拜
上帝、不奉
天條、爲
天理難容、
天法不宥、今貶妖穴爲罪隸、使人共扶
眞主、恭行
天罰、肅將
天威、尙何愧爲
上帝之子女乎、
==貶妖穴爲罪隸論{{*|姜大成}}==
夫以胡妖之爲害也、迷惑生民、䧟溺斯世、葢由來久矣、今蒙
天父
天兄作主、命我
天王救民、代天理事、雖曰人力、豈非
天心哉、何胡妖不能自明、猶妄以直隸自稱者、抑知其非直也、是罪也、請諭其罪之尤、卽如不知敬拜
皇上帝、其罪一也、好拜邪神、其罪二也、好行邪事、其罪三也、外此、種種罪名、不可勝道、鳴呼、是使斯民而入於邪也、是使天下之人、将盡爲妖、而並不自覺也、罪而已矣、何直之有、而欲使邪不爲邪、妖不爲妖、則必貶直隸爲罪隸、庶有以順
天意、協
天心蒼生有幸、薄海來歸、同享萬萬年
上帝之福也已
==貶妖穴爲罪隸論{{*|羅長春}}==
天下不直之人、皆天下有罪之人也、而惟不知拜
皇上帝者、其不直爲尤甚、其爲有罪尤甚、今胡妖拜邪神、行邪事、而所居之省、猶曰直隸、誠不知直之何在也、自今以後、貶爲罪隸、庶人下萬國、皆知不拜
皇上帝者、是有罪之人、不拜邪神者、皆可謂無罪之人矣、而我
皇上帝之權能不更覺彰明較著哉
==貶妖穴爲罪隸論{{*|武立勳}}==
天下者
上帝之天下也
上帝之天下、而胡虜竟不知敬拜、並使天下之人、低首下心、甘爲胡虜之人民、而不知變、胡虜之迷惑人民、亦何甚哉、當此之時、不以胡虜之罪、布告於天下、天下孰起而議其非、然執胡虜而誅之、人知胡虜之罪、人猶易忘胡虜之罪、何則、今日之外胡虜者、安知異日不仍蹈胡虜之覆轍、而不知懼耶、吾無以警之、警之以胡奴之穴、易其名曰罪隸、天下後世、庶曉然於胡虜之當誅、而不錯入邪路也夫、
==貶妖穴爲罪隸論{{*|周際瑲}}==
胡虜獲罪於天久矣、率民變妖逆天足上首下、倒置尊卑、狗黨狐羣、敗壞風俗、加以貪官污吏、剥民脂膏、其爲罪指不勝屈、甚矣妖之爲禍烈矣、夫否極泰來、天道之常也、亂極思治、亦人情之常也、况前代已二百餘年矣、三七之妖運告終、九五之
眞主已出然而不貶其穴、無以盡絶其根株、不加以罪、無以顯誅其荼毒、君子曰、是有道焉、其貶之便、故貶妖穴爲罪隸、而妖孽於以掃除貶妖穴爲罪隸、而中夏於以廓清、同心戮力、翊贊
天朝、上爲
上帝報瞞天之讎、下爲中囯解倒懸之苦、民之福也、
天父權能之所賜也、凡有血氣心知者、所當奉
天誅妖、而同享太平之樂也已、
==貶妖穴爲罪隸論{{*|沈世祁}}==
王者建都立極、宜擇去邪崇正之區、咸知崇拜
天父皇上帝、而一切邪神邪事、皆摒之而不習、斯爲萬國來朝之地也、今北有直隸省、胡虜居於內城、外府各州縣村鄕之地、皆爲所有、而種田地之人、卽爲胡虜之家奴、不知崇拜
皇上帝、而拜邪神行邪事、爲
天父皇上帝之罪人、古者地出忠孝之人、卽名爲忠孝之里、今直隸爲罪人所居之地、則貶爲罪隸省固其宜也、倘自知眞心悔罪、立志來歸、必另有美名以易之矣、天下臣民、其各知之、
==貶妖穴爲罪隸論{{*|吳竹知}}==
嘗謂罪與功相反者也、卽與直相反者也、人必能以正直爲心、地乃可以正直爲名、否則不但無功、而有罪矣、况妖胡之罪、更有獲罪於
天者乎、旣獲罪於
天、而猶不當貶乎、自今貶爲罪隷、庶使天下萬國、知此地爲罪人所居之地、人人皆知去邪歸正、以求有功無罪云耳、
==貶妖穴爲罪隷論{{*|黄期陞}}==
褒貶宜公、以别善惡也、昔爲直隸茲貶爲罪隷者、何妖罪貫盈、率民而溺色慾、胡運應滅、敎民而拜邪神、害世道之澆漓、愈趨而愈下、阱庶民之䧟溺、益險而益深、任賭任吹、起世間刼奪之路、好利好貨、開衙蠹索詐之門、䆒之子臣弟友、誰存大道爲公、求之士農工商、那肯修身錬正、滅慈仁信愛之忱、屢憎於
天、棄公平正大之道、每厭於世、率隷省之民、直者變爲曲、正者化爲邪樂歳有資仍肆行無忌凶年無賴愈放恣爲非穴多痞棍刁徒、恒恃獷猂而肥己、窟多庸天怠惰、亦效虺蝎以噬人、樂其爲鴟爲鴞、心似羣蜂針毒、縱之如鬼如蜮、口若啄木鳥尖、决漢陽之湖、不能以凈妖逆天之罪孽、罄河南之水、不能以洗妖逆天之汙名、若是乎、隷悉不直、尙得名爲之直乎、內不自省、猶得稱爲之省乎、特貶之爲罪省而已、且公貶之爲罪隷省而已矣、
==貶妖穴爲罪隷論{{*|黄際世}}==
邪不勝直非、直則邪、罪不同正、非正則罪、今胡妖之穴自稱爲直隸省、而不知其不崇拜
皇上帝、仍拜邪神仍行邪事、屢犯天條者、是天下之大罪人也、是
天父皇上帝之大罪人也、何直之有哉、妖之罪剥削民財、竭盡民力、固有數之不可勝數者、而其率人類、變妖類、拜邪神、逆
眞神、此罪之至大者也、貶爲罪隷、庶天下萬國、羣知其罪、靡不敬我
皇上帝矣、
==貶妖穴爲罪隸論{{*|秦子詒}}==
且天地之所生者、爲人、而異乎人者則爲妖、人必有居而妖之所居者則爲穴、我
天王奉
天父上帝之命、邪魔盡掃、擁雷霆之衆、妖孽俱除、今考妖匿跡之所、貶爲罪隸省、試思彈丸之地、何能抗拒天兵、沙瘴之區、不日委諸蔓草、葢妖之當滅者、由其罪莫能逃、妖旣有莫逃之罪、卽其所居之地、亦宜貶也、
==貶妖穴爲罪隸論{{*|宋希濂}}==
從來不正則爲妖、而盤居於其中者、則爲妖穴、迄今颓風雖煽、眞道猶存、中夏之衣冠、䧟於胡虜之塗炭、已二百餘年矣、今䝉
天朝興問罪之師在不赦之例豈但貶而已哉然
天父
天兄之權能若彼
天王之顯赫若此、則所以貶之之道誠未可以一例視也、適輕適重、必有能辨之者、
==貶妖穴爲罪隷論{{*|汪保邦}}==
吁嗟乎、三代之時、妖魔冺跡、三代之後、妖魔頓興、創邪說以迷人世立異端以惑人靈、明者無以斥其非智者無所施其計、以至行妖之行、習妖之習、
天堂子女、盡人迷鄕、世世年年、絕無醒悟、可不悲哉、今而
天父
天兄
天威大發、命
眞王降凡間、驅魔鬼、救人靈掃將殆遍、而妖仍不知罪、依然抗拒
天囯、罪實難逃、誅妖之身、不足償
天父
天兄之願毁妖之穴、亦不足以稱
天父
天兄之心也、雖欲不貶其穴、烏得而不貶其穴、
==貶妖穴爲罪隷論{{*|宋永保}}==
天下之足以害人者則爲妖而妖之所區跡者、則爲妖穴、今我
主天王、率民同尊
上帝、共逐妖魔、邪風滅、善氣蒸、猶得容妖胡之雜於中囯哉、所以
天下奮雷霆之師、掃邪魔之孽、則貶之豈容緩乎、於以知
上帝之權能、
天王之威武、誠不可一蹴而能知也、
==貶妖穴爲罪隸論{{*|鄧輔廷}}==
北方之地、風沙無際、寒暑過嚴、乃
天朝罪奴之所也、憶自胡妖竊居中囯、行同禽獸、性若犬羊、結窟穴於幽州、豈中原之勝地、不意彼妄自尊大、竟以直隸爲名、不知彼實濁亂中原、深爲
天父
天兄之所必誅、罪大難容、惡極定滅、故此叢集之所、爲胡巢之穴者、卽爲
天設之牢、而蛇蝎旣縲繫、故聖兵必夷鋤其類、於乃貶爲罪隸、永昭斧鉞之威、斬盡胡奴、不遺妖魔之種、
==貶妖穴爲罪隸論{{*|喬彦材}}==
天下之惑於妖胡也久矣、是不可不亟滅之也、顧滅其人必先滅其地滅其地之勢必先滅其地之名、何則、妖之所據爲穴者、在直隸試思人旣爲妖、則所居尙得以都名乎、妖穴而已矣妖實亂正則、其省尙得以直名乎、罪隸而已矣、夫不名都而名穴、是舉天下之爲妖迷懞者皆難出其穴也、不名直而名罪、是舉天下之爲妖害累者、皆莫逃其罪也、不入其穴不正其罪則妖不滅、不滅則妖熾、人類將歸於混没也、故奉
天討妖者、奮然起曰是不可不滅其地、是不可不先滅其地之名、
==貶妖穴爲罪隸論{{*|朱子明}}==
妖之由來不足道矣、以胡虜之遺種、盗中囯之天下其虐熖熾彼蒼其淫毒流四海、甚矣妖穴之不可不貶也、其地本名直隸而腥風之所播、較他省而尤覺穢褻、今幸
天道好還、
天囯由此大興、胡虜由此盡滅、斯直隸不得不謂之爲罪隸矣、方今
天父大加震怒、肅將嚴威、能不痛深罪隸、屠八旗以安萬國也哉、
==貶妖穴爲罪隸論{{*|吳煥}}==
普天之下莫非
上帝所造、率土之濵、莫非
上帝之臣、而妖胡據居幽燕、二百餘年、悍然不畏
皇上帝、此亦罪無可逭之數矣、我
天朝起義以來、由粤西而湖南、由湖南而漢陽、由漢陽而江西、由江西而江南、勢如破竹、妖兵其莫敢當矣、至於妖穴、取之不足以安人民、棄之不足以伸武勇、爲此先行貶斥、凡妖所處之穴、悉爲罪隸、爲
上帝所難容、其亦撻伐之意也夫、
==貶妖穴爲罪隸論{{*|陸泰來}}==
今夫仁義之師、一起來歸者、四海嚮化者萬方、凡各省小民、眞心悅而誠服也、正因胡虜率人變妖、已非一旦今幸蒙
天父上帝作主、命我
天王將胡虜誅滅殆盡、遂救千百萬生民、如出水炎之中、如登袵席之所恩德靡旣矣、故今貶直隷爲罪隸、理固然耳、
==貶妖穴爲罪隸論{{*|汪楨}}==
直隸省地本中囯、貶之爲罪隸何、既自胡奴混亂中囯、盗中囯之天下、奪中囯之衣食、且不知
天父與
天兄權能、自爲肆虐妄行、每至獲罪於
天、則是腥風播於四海、妖氣慘於五湖、甚哉直隸之爲妖穴、已不知何汚穢之甚、罪孽之深、今貶之爲罪隸、貶之宜其貶耳、
==貶妖穴爲罪隷論{{*|汪芝}}==
昔者
天父憫世人之罪孽、遣
天兄耶穌下凡、爲世人贖罪、而凡知者愚者、皆自知悔罪、故終得荷
天父
天兄之看顧、而得享天堂之福也、彼妖人者、不知敬
天、卽不能免罪者、所爲獲罪自
天、眞罪無可解、其爲妖同、其爲罪亦同、故貶妖穴爲罪隷、庶妖悉知悔改、而不終於妖乎、
==貶妖穴爲罪隷論{{*|張潮楷}}==
胡妖之爲虐也、徧於天下矣、而直隸則尤甚、葢直隷爲妖魔萃聚之區、詭計多端、變態日甚、居其地者罔不受其欺惑、被其迷懞、其貶爲罪隸也、不亦宜哉、茲際
天父、大發天威、力掃妖氛、不留魔黨、將見風俗淳熈、人心正直、
普天之下、無不猛省回頭、急親
天父矣、
==貶妖穴爲罪隸論{{*|黄恩沛}}==
形勢不同、氣象各別、凡人見而生惡者、其名呼之爲妖、妖之居於何地、居於直隷之省也、歷年以來、善端久冺、妖氣叢生、所以穢德彰聞、直隸易名爲罪隸、而怪氛顯著、妖穴早貶、夫妖魔仰
天父之權能、喚下民之迷悞、任使羣邪畢至、驅除無懈於晨昏、而衆怪頻來、力掃不難於旦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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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編年史/卷100/靈元天皇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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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諱識仁,後水尾天皇第十六子。
母新廣義門院准三宮園氏。
承應三年生。明曆四年立親王。寬文三年正月二十六日受禪。貞享三年崩。壽三十三。<ref>今按,此誤。當作貞享三年讓位。享保十七年崩。壽七十九</ref>
=={{YL|寬文三年|1663年}}==
===正月===
是日,天皇踐祚,春秋甫十歲。
以關白二條光平為攝政。○寬文三年記、續史愚抄。
二十七日,奉內侍所於新宮。○執次詰所記、續史愚抄。
法皇、皇太后與上皇皆造天皇宮。○續史愚抄。
法皇敕曰:
{{quote|天皇猶幼。以視聽移性情。
勿以下界鄙猥之事聞左右。
勿以飼鳥養獸觀盆栽之類聞。
勿語傀儡演戲之類以啟其欲心。
勿使陷今世浮薄之風,以敬神仁恕養聖心。
勿使生驕慢偏急之心。宜勸以問學。專心於此。
凡汝等侍御之臣。雖有怨仇。在宮中勿爭論。違者不論曲直。並坐嚴科。
男女之際。法度限制尤宜慎守。{{*|○玉露叢。}}}}
三十日。播磨新宮邑主池田薰彰卒,子邦照嗣。○德川實紀。
===二月===
三日,尊前天皇曰太上天皇。○[[皇年代私記]]、執次詰所記。
幕府上五千石地為供御田。○殿中日記、實紀。
五日,幕府命姬路城主松平(柳原)忠次,與保科正之登城議政事。以其家閥閱,忠次又近侍家綱於西城,特寵異之也。○殿中日記、實紀。
先是直孝死,家綱問正之:「直孝已逝,誰可與卿共議大事?」正之曰:「莫如忠次。」忠次與正之有隙,故家綱及聞此言,感其不挾私怨。至是終仕。○[[千歲之松]]。
六日,以前內大臣大炊御門經孝為右大臣。○[[公卿補任]]、續史愚抄。
八日,幕府加老中酒井忠清封三萬石,阿部忠秋二萬石,稻葉正則一萬石。○[[殿中日記]]。
忠清、忠秋,恊心輔政,力斥私謁。或冬日贈梨實忠清,新鲜如新折枝,忠清弗受,曰:梨實雖微,儲之至于今,其勞可思。我受之,諸侯或将競儲不時之物,以充餽遺。不可啓端也。○藩鑑。忠秋好飼鶉,聞麴街有佳種,欲購之,以價貴而止。或爲買而餽之。後數日,㑹賔客在座,忠秋盡放其所蓄鶉,曰:愛鶉亦有弊如此。○翁草。
十六日,內大臣久我廣通罷。○[[公卿補任]]。
二十五日,幕府使番小幡景憲死,年九十二。○重修譜。
家本號小畠,遠江人。曾祖盛次始事武田信虎,至父昌盛,以信玄命改小幡。景憲其二子也。年十一,家康收用之,○本朝武藝小傳。以附秀忠。(天正十年)學兵法於早川幸豐等。廣瀨景房(美濃守,○重修譜。)有大志,深慕信玄之兵略,欲詳究其蘊。(文祿四年,)年二十四,亡命,(年以下,○重修譜。)歷游諸國,或參禪林,或求名士,講刀劍之術,探兵法之奧義。已諳誦[[七書]],又通達古今事跡。關原之役,屬井伊直政軍;又參大阪之役,皆有軍功。(事實支編。)於是幕府再召祿之,累食千五百石。著[[甲陽軍鑑]][[私之小鏡]][[中興源記]]等書,(○重修譜。)門士二千餘人,大目付北條氏長及小早川能久(式部)猶得其宗。(○本朝武藝小傳。)將軍家綱欲嘗聞七本槍故事(萬治三年八月),老中召景憲問之,對曰:
「世所謂七本槍有四回。其一、天文十一年壬寅八月十日,三洲小豆坂七本槍是也。駿河今川義元以兵二萬騎欲擊尾張織田信秀,信秀邀戰於小豆坂,眾寡不敵退敗。駿兵乘勝,尾侯弟織田信光、信房、岡田直教、佐佐勝道、勝豐、中野忠則等七人,回鋒奮戰,尾兵反擊,終制勝。其二、尾江蟹江之役,東照公麾下大久保忠世、忠利、忠佐、忠重、安部忠政、杉浦鎮貞、鎮榮,見我軍退敗,反擊制勝。其三、天正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羽柴秀吉與柴田勝家戰於江州賤岳,福島正則、加藤清正、糟屋武則、片桐且元、加藤嘉明、平野長泰、脇坂安治突進敗敵。其四、慶長五年,秀忠公攻上田城,真田昌幸與二男幸村,決死突出,攻兵潰走,將逼公麾下。麾下士中山助六、太田善大夫、朝倉藤十郎、小野大膳、辻十兵衛、戶田半平、齋藤久右衛門挺進退敵,真田表七本槍是也。」
酒井忠清問曰:
「一番槍與七本槍,進戰七本槍與敗後七本槍,孰勝?」
景憲曰:
「一番槍固難矣,然軍之勝敗不關於此,特一身之武名而已。七本槍則奮進敗敵,一軍之利在於此,不特人人之功,比一番槍為勝。然以較反擊七本槍則不及。何者?進軍氣銳,鼠亦如虎,挺進不難;軍敗退步,勇氣挫折,虎亦如鼠。方此時奮勇鼓氣,返擊卻敵,轉敗為勝,忠勇武功,是為第一。」
老中稱善,記以呈家綱。○[[元延實錄]]。
===四月===
十三日,家綱赴日光山。
十七日,謁東照宮。
二十日,謁大猷院廟,修其十三年祭。敕使前右大臣德大寺公信蒞之。○[[殿中日記]]。
二十七日,天皇即位於紫宸殿。家綱遣松平直政、大澤基將賀之,諸侯五萬石以上亦獻物賀之。敕直政正四位下,任左近衛權少將;敘基將從四位上,又任左少將。所司代牧野成親亦任左少將。三人皆請稟幕府以奉答,幕府使皆辭之,唯直政從四位上拜少將。○[[殿中日記]]。
===五月===
二十三日,幕府潤色[[武家諸法度]]舊文,更加三款,召諸侯頒之,且口諭禁殉死。
初,保科正之、松平定次與老中們相議:今將軍已長,宜率祖宗例更頒令條。因召儒臣林春勝修正舊令。正之、定次欲增數條,老中忠秋不欲改。討論之後,取武臣與朝臣不可私結婚、耶穌教之禁、不孝之罪三條加之;正之所議減諸國寺社及禁新度僧尼等,捨之。至禁殉死之議,議論不決,召尾、紀、水三藩諮之,以不加令條為是,決於口諭。
林春勝請改令條中醫、陰兩道許乘輿,為儒、醫兩道。忠秋曰:幕府官儒皆已乘輿;諸藩處士及讀書者,是士而半兼醫,不足稱儒,何必改舊令?正之曰:凡讀書者,皆許輿可也。春勝曰:五十以上,雖無才無能亦許輿;且陰陽師乘輿者,京師之外未嘗有其類,雖無令可也,不如加儒以獎勵讀書者。德川光國曰:儒者非特讀書者之稱,雖我輩亦儒也,何得與醫輩並稱?改醫陰為儒醫兩道,貽笑於後世矣。遂因舊文不改。○[[國朝舊章錄]]。
===六月===
清主玄曄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行人王垓至琉球,封琉球王尚質為中山王。
先是明亡清興,琉球前王尚賢遣使請封,以前朝敕印未繳不許。承應二年,尚質遣舅馬宗毅、大夫蔡祚隆貢方物,徼前朝敕印請封,備言尚賢已歿、尚質承後狀。
明年,清主遣學禮、垓二人攜封冊印綬往,而朱成功占福建海上,不能行而還京。至是以成功既死,海道無虞,乃能至也。
初,清使將至琉球也,薩摩國主島津光久聞之曰:「琉球世為我屬國,今為韃靼革其制度、變其衣冠,不唯薩藩之恥,大關我國體。」乃以稟幕府。幕府令曰:「今使琉球絕清,恐生後患,宜使受其命,其餘任光久處分。」○[[沖繩志]]。<ref>今按,[[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順治十一年七月一日條:遣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敕印、封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质、为中山王。赐之诏曰。帝王祗德底治。协于上下。灵承于天。时则薄海通道。罔不率俾。为藩屏臣。朕懋缵鸿绪、夏有中夏。声教所绥、无间遐迩。虽炎方荒略、亦不忍遗。故遣使招徕欲俾仁风暨于海澨。尔琉球国越在南徼世子尚质、达时识势。祗奉明纶。即令王舅马宗毅等、献方物禀正朔。抒诚进表。缴上旧诏敕印。朕甚嘉之。故特遣正使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捧诏印。往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锡以文币等物。尔国官僚、及尔氓庶、尚其辅乃王。饬乃侯度。协抒乃荩守。乃忠诚慎乂厥职、以凝休祉。绵于奕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赐尚质、蟒色缎十五、片金二绸、纱、罗十二。妃、妆闪色缎十、片金二、纱、罗八。
顺治十五年六月二十日,命彻册封琉球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回京。俟海寇平日、另行差遣
顺治十七年五月五日,琉球国王舅马宗毅、初奉其国王之命来贡。归至福州。以海氛未靖。留闽七年。至是病卒。事闻命具礼以殓。并赐祭。<br />
[[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三年七月十日條:琉球国中山王尚质、遣使臣吴国用、谢顺治十一年敕封恩。附贡方物。赏赉如例。</ref>
===七月===
十一日,幕府以西尾城主增山正彌猶幼,移封下館,以土井利長封於西尾。○[[殿中日記]]。
十五日,蝦夷鳥珠山噴火,連日不已,山嶽震動,崩潰填海。距海岸一里餘,長二十里間為平陸。○[[殿中日記]]。
二十五日,黑田之勝卒,無子,以長寬為嗣。○[[寬政重修譜]]。
二十九日,吉田城主小笠原忠知卒,子長矩嗣。○[[寬文日記]]。
===八月===
一日,高遠城主鳥居忠春在大阪,為醫松谷壽覺所殺,近臣殺壽覺。○[[寬文日記]]。
土佐國主山內忠豐罷其柄臣野中止。
止字良繼,號兼山。家本美濃清水著姓。祖父權之助始仕山內氏。從祖叔父直繼升執政,無子,以止為嗣。藩主忠義委以國政,時止才弱冠,儀觀雄偉,器質方重。會藩內多宿弊,因條陳數十事請改革,忠義從之。止明敏果斷,事無鉅細,必親臨之,不以勤勞為憚。性又剛介自信,英時勇往,不顧旁慮後。故開山伐石,一朝能成功。然疾惡不能容,用事三十年,主眷愈厚,而妒嫉者益深。止不自誡,恃功浸安肆,於是謗議蜂起。
大臣連署論疏曰:「近歲國內士庶窮困,士不能奉其職,民不能安其堵,商賈失其業,是何故?得無柄臣誤其方邪?請留心察此。」忠豐與父忠義謀,遣侍臣以書示止曰:「三臣之言如此,卿其與三人相議,草庶政少從寬。」對曰:「臣所施自以為無過,而三子以為非,意見已不同,議必不諧,請罷臣職。」忠義父子以諮外舅松平定行,遂以親政為名,收止權。止退居其邑,經數月歿,年四十九。
止初留心於禪,既而讀[[四書]]及[[小學]][[近思錄]],渙然曰:「吾道在此。」師谷時中,究其精蘊。小倉克亦學於時中,與止同執政,學術志向相同而性情相反。克嘗諫止曰:「君強欲知人,而好用明,恐反入過察。」又曰:「須慎事如始,毋貽悔於後。」克死,止竟敗。○[[南路志]]。
十五日,幕府以若年寄久世廣之列老中。
十六日,以奏者番土井利房補若年寄。○[[殿中日記]]。
===九月===
保科正之令封內曰:
「九十歲以上,不論貴賤男女,人給一口糧,以養其老。土俗以火葬為例,夫父母雖死,焚其體為灰燼,豈孝子之所為乎?又有墮胎之弊,夫子女雖多,殺胎子非不慈乎?不孝不慈,我甚惡之。有人心者,宜深省。彌宜巫祝妄誕惑眾,及異色異言之徒,宜放逐之。」○[[千歲之松]]。
===十一月===
尾張國中有奉耶穌教者,國主光友搜捕二百七人悉斷之。○[[武門諸說拾遺]]。
八條宮智仁親王在名護屋,幕府請奉列清華,聽之,賜姓源氏廣幡。○[[殿中日記]]。
===十二月===
二日,佐土原城主島津久雄卒,子忠高嗣。○[[殿中日記]]。
二十六日,幕府嘉林春勝講五經卒業,賜其家號曰弘文院。○[[殿中日記]]。
=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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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天皇諱識仁,後水尾天皇第十六子。
母新廣義門院准三宮園氏。
承應三年生。明曆四年立親王。寬文三年正月二十六日受禪。貞享三年崩。壽三十三。<ref>今按,此誤。當作貞享三年讓位。享保十七年崩。壽七十九</ref>
=={{YL|寬文三年|1663年}}==
===正月===
是日,天皇踐祚,春秋甫十歲。
以關白二條光平為攝政。○[[寬文三年記]]、[[續史愚抄]]。
二十七日,奉內侍所於新宮。○[[執次詰所記]]、[[續史愚抄]]。
法皇、皇太后與上皇皆造天皇宮。○[[續史愚抄]]。
法皇敕曰:
{{quote|天皇猶幼。以視聽移性情。
勿以下界鄙猥之事聞左右。
勿以飼鳥養獸觀盆栽之類聞。
勿語傀儡演戲之類以啟其欲心。
勿使陷今世浮薄之風,以敬神仁恕養聖心。
勿使生驕慢偏急之心。宜勸以問學。專心於此。
凡汝等侍御之臣。雖有怨仇。在宮中勿爭論。違者不論曲直。並坐嚴科。
男女之際。法度限制尤宜慎守。{{*|○[[玉露叢。]]}}}}
三十日。播磨新宮邑主池田薰彰卒,子邦照嗣。○[[德川實紀]]。
===二月===
三日,尊前天皇曰太上天皇。○[[皇年代私記]]、[[執次詰所記]]。
幕府上五千石地為供御田。○殿中日記、實紀。
五日,幕府命姬路城主松平(柳原)忠次,與保科正之登城議政事。以其家閥閱,忠次又近侍家綱於西城,特寵異之也。○殿中日記、實紀。
先是直孝死,家綱問正之:「直孝已逝,誰可與卿共議大事?」正之曰:「莫如忠次。」忠次與正之有隙,故家綱及聞此言,感其不挾私怨。至是終仕。○[[千歲之松]]。
六日,以前內大臣大炊御門經孝為右大臣。○[[公卿補任]]、[[續史愚抄]]。
八日,幕府加老中酒井忠清封三萬石,阿部忠秋二萬石,稻葉正則一萬石。○[[殿中日記]]。
忠清、忠秋,恊心輔政,力斥私謁。或冬日贈梨實忠清,新鲜如新折枝,忠清弗受,曰:梨實雖微,儲之至于今,其勞可思。我受之,諸侯或将競儲不時之物,以充餽遺。不可啓端也。○藩鑑。忠秋好飼鶉,聞麴街有佳種,欲購之,以價貴而止。或爲買而餽之。後數日,㑹賔客在座,忠秋盡放其所蓄鶉,曰:愛鶉亦有弊如此。○[[翁草]]。
十六日,內大臣久我廣通罷。○[[公卿補任]]。
二十五日,幕府使番小幡景憲死,年九十二。○[[重修譜]]。
家本號小畠,遠江人。曾祖盛次始事武田信虎,至父昌盛,以信玄命改小幡。景憲其二子也。年十一,家康收用之,○本朝武藝小傳。以附秀忠。(天正十年)學兵法於早川幸豐等。廣瀨景房(美濃守,○[[重修譜]]。)有大志,深慕信玄之兵略,欲詳究其蘊。(文祿四年,)年二十四,亡命,(年以下,○[[重修譜]]。)歷游諸國,或參禪林,或求名士,講刀劍之術,探兵法之奧義。已諳誦[[七書]],又通達古今事跡。關原之役,屬井伊直政軍;又參大阪之役,皆有軍功。(事實支編。)於是幕府再召祿之,累食千五百石。著[[甲陽軍鑑]]、[[私之小鏡]]、[[中興源記]]等書,(○[[重修譜]]。)門士二千餘人,大目付北條氏長及小早川能久(式部)猶得其宗。(○[[本朝武藝小傳]]。)將軍家綱欲嘗聞七本槍故事(萬治三年八月),老中召景憲問之,對曰:
「世所謂七本槍有四回。其一、天文十一年壬寅八月十日,三洲小豆坂七本槍是也。駿河今川義元以兵二萬騎欲擊尾張織田信秀,信秀邀戰於小豆坂,眾寡不敵退敗。駿兵乘勝,尾侯弟織田信光、信房、岡田直教、佐佐勝道、勝豐、中野忠則等七人,回鋒奮戰,尾兵反擊,終制勝。其二、尾江蟹江之役,東照公麾下大久保忠世、忠利、忠佐、忠重、安部忠政、杉浦鎮貞、鎮榮,見我軍退敗,反擊制勝。其三、天正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羽柴秀吉與柴田勝家戰於江州賤岳,福島正則、加藤清正、糟屋武則、片桐且元、加藤嘉明、平野長泰、脇坂安治突進敗敵。其四、慶長五年,秀忠公攻上田城,真田昌幸與二男幸村,決死突出,攻兵潰走,將逼公麾下。麾下士中山助六、太田善大夫、朝倉藤十郎、小野大膳、辻十兵衛、戶田半平、齋藤久右衛門挺進退敵,真田表七本槍是也。」
酒井忠清問曰:
「一番槍與七本槍,進戰七本槍與敗後七本槍,孰勝?」
景憲曰:
「一番槍固難矣,然軍之勝敗不關於此,特一身之武名而已。七本槍則奮進敗敵,一軍之利在於此,不特人人之功,比一番槍為勝。然以較反擊七本槍則不及。何者?進軍氣銳,鼠亦如虎,挺進不難;軍敗退步,勇氣挫折,虎亦如鼠。方此時奮勇鼓氣,返擊卻敵,轉敗為勝,忠勇武功,是為第一。」
老中稱善,記以呈家綱。○[[元延實錄]]。
===四月===
十三日,家綱赴日光山。
十七日,謁東照宮。
二十日,謁大猷院廟,修其十三年祭。敕使前右大臣德大寺公信蒞之。○[[殿中日記]]。
二十七日,天皇即位於紫宸殿。家綱遣松平直政、大澤基將賀之,諸侯五萬石以上亦獻物賀之。敕直政正四位下,任左近衛權少將;敘基將從四位上,又任左少將。所司代牧野成親亦任左少將。三人皆請稟幕府以奉答,幕府使皆辭之,唯直政從四位上拜少將。○[[殿中日記]]。
===五月===
二十三日,幕府潤色[[武家諸法度]]舊文,更加三款,召諸侯頒之,且口諭禁殉死。
初,保科正之、松平定次與老中們相議:今將軍已長,宜率祖宗例更頒令條。因召儒臣林春勝修正舊令。正之、定次欲增數條,老中忠秋不欲改。討論之後,取武臣與朝臣不可私結婚、耶穌教之禁、不孝之罪三條加之;正之所議減諸國寺社及禁新度僧尼等,捨之。至禁殉死之議,議論不決,召尾、紀、水三藩諮之,以不加令條為是,決於口諭。
林春勝請改令條中醫、陰兩道許乘輿,為儒、醫兩道。忠秋曰:幕府官儒皆已乘輿;諸藩處士及讀書者,是士而半兼醫,不足稱儒,何必改舊令?正之曰:凡讀書者,皆許輿可也。春勝曰:五十以上,雖無才無能亦許輿;且陰陽師乘輿者,京師之外未嘗有其類,雖無令可也,不如加儒以獎勵讀書者。德川光國曰:儒者非特讀書者之稱,雖我輩亦儒也,何得與醫輩並稱?改醫陰為儒醫兩道,貽笑於後世矣。遂因舊文不改。○[[國朝舊章錄]]。
===六月===
清主玄曄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行人王垓至琉球,封琉球王尚質為中山王。
先是明亡清興,琉球前王尚賢遣使請封,以前朝敕印未繳不許。承應二年,尚質遣舅馬宗毅、大夫蔡祚隆貢方物,徼前朝敕印請封,備言尚賢已歿、尚質承後狀。
明年,清主遣學禮、垓二人攜封冊印綬往,而朱成功占福建海上,不能行而還京。至是以成功既死,海道無虞,乃能至也。
初,清使將至琉球也,薩摩國主島津光久聞之曰:「琉球世為我屬國,今為韃靼革其制度、變其衣冠,不唯薩藩之恥,大關我國體。」乃以稟幕府。幕府令曰:「今使琉球絕清,恐生後患,宜使受其命,其餘任光久處分。」○[[沖繩志]]。<ref>今按,[[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順治十一年七月一日條:遣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敕印、封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质、为中山王。赐之诏曰。帝王祗德底治。协于上下。灵承于天。时则薄海通道。罔不率俾。为藩屏臣。朕懋缵鸿绪、夏有中夏。声教所绥、无间遐迩。虽炎方荒略、亦不忍遗。故遣使招徕欲俾仁风暨于海澨。尔琉球国越在南徼世子尚质、达时识势。祗奉明纶。即令王舅马宗毅等、献方物禀正朔。抒诚进表。缴上旧诏敕印。朕甚嘉之。故特遣正使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捧诏印。往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锡以文币等物。尔国官僚、及尔氓庶、尚其辅乃王。饬乃侯度。协抒乃荩守。乃忠诚慎乂厥职、以凝休祉。绵于奕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赐尚质、蟒色缎十五、片金二绸、纱、罗十二。妃、妆闪色缎十、片金二、纱、罗八。
顺治十五年六月二十日,命彻册封琉球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回京。俟海寇平日、另行差遣
顺治十七年五月五日,琉球国王舅马宗毅、初奉其国王之命来贡。归至福州。以海氛未靖。留闽七年。至是病卒。事闻命具礼以殓。并赐祭。<br />
[[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三年七月十日條:琉球国中山王尚质、遣使臣吴国用、谢顺治十一年敕封恩。附贡方物。赏赉如例。</ref>
===七月===
十一日,幕府以西尾城主增山正彌猶幼,移封下館,以土井利長封於西尾。○[[殿中日記]]。
十五日,蝦夷鳥珠山噴火,連日不已,山嶽震動,崩潰填海。距海岸一里餘,長二十里間為平陸。○[[殿中日記]]。
二十五日,黑田之勝卒,無子,以長寬為嗣。○[[寬政重修譜]]。
二十九日,吉田城主小笠原忠知卒,子長矩嗣。○[[寬文日記]]。
===八月===
一日,高遠城主鳥居忠春在大阪,為醫松谷壽覺所殺,近臣殺壽覺。○[[寬文日記]]。
土佐國主山內忠豐罷其柄臣野中止。
止字良繼,號兼山。家本美濃清水著姓。祖父權之助始仕山內氏。從祖叔父直繼升執政,無子,以止為嗣。藩主忠義委以國政,時止才弱冠,儀觀雄偉,器質方重。會藩內多宿弊,因條陳數十事請改革,忠義從之。止明敏果斷,事無鉅細,必親臨之,不以勤勞為憚。性又剛介自信,英時勇往,不顧旁慮後。故開山伐石,一朝能成功。然疾惡不能容,用事三十年,主眷愈厚,而妒嫉者益深。止不自誡,恃功浸安肆,於是謗議蜂起。
大臣連署論疏曰:「近歲國內士庶窮困,士不能奉其職,民不能安其堵,商賈失其業,是何故?得無柄臣誤其方邪?請留心察此。」忠豐與父忠義謀,遣侍臣以書示止曰:「三臣之言如此,卿其與三人相議,草庶政少從寬。」對曰:「臣所施自以為無過,而三子以為非,意見已不同,議必不諧,請罷臣職。」忠義父子以諮外舅松平定行,遂以親政為名,收止權。止退居其邑,經數月歿,年四十九。
止初留心於禪,既而讀[[四書]]及[[小學]][[近思錄]],渙然曰:「吾道在此。」師谷時中,究其精蘊。小倉克亦學於時中,與止同執政,學術志向相同而性情相反。克嘗諫止曰:「君強欲知人,而好用明,恐反入過察。」又曰:「須慎事如始,毋貽悔於後。」克死,止竟敗。○[[南路志]]。
十五日,幕府以若年寄久世廣之列老中。
十六日,以奏者番土井利房補若年寄。○[[殿中日記]]。
===九月===
保科正之令封內曰:
「九十歲以上,不論貴賤男女,人給一口糧,以養其老。土俗以火葬為例,夫父母雖死,焚其體為灰燼,豈孝子之所為乎?又有墮胎之弊,夫子女雖多,殺胎子非不慈乎?不孝不慈,我甚惡之。有人心者,宜深省。彌宜巫祝妄誕惑眾,及異色異言之徒,宜放逐之。」○[[千歲之松]]。
===十一月===
尾張國中有奉耶穌教者,國主光友搜捕二百七人悉斷之。○[[武門諸說拾遺]]。
八條宮智仁親王在名護屋,幕府請奉列清華,聽之,賜姓源氏廣幡。○[[殿中日記]]。
===十二月===
二日,佐土原城主島津久雄卒,子忠高嗣。○[[殿中日記]]。
二十六日,幕府嘉林春勝講五經卒業,賜其家號曰弘文院。○[[殿中日記]]。
=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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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皇諱識仁,後水尾天皇第十六子。
母新廣義門院准三宮園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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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
是日,天皇踐祚,春秋甫十歲。
以關白二條光平為攝政。○[[寬文三年記]]、[[續史愚抄]]。
二十七日,奉內侍所於新宮。○[[執次詰所記]]、[[續史愚抄]]。
法皇、皇太后與上皇皆造天皇宮。○[[續史愚抄]]。
法皇敕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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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下界鄙猥之事聞左右。
勿以飼鳥養獸觀盆栽之類聞。
勿語傀儡演戲之類以啟其欲心。
勿使陷今世浮薄之風,以敬神仁恕養聖心。
勿使生驕慢偏急之心。宜勸以問學。專心於此。
凡汝等侍御之臣。雖有怨仇。在宮中勿爭論。違者不論曲直。並坐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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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日。播磨新宮邑主池田薰彰卒,子邦照嗣。○[[德川實紀]]。
===二月===
三日,尊前天皇曰太上天皇。○[[皇年代私記]]、[[執次詰所記]]。
幕府上五千石地為供御田。○殿中日記、實紀。
五日,幕府命姬路城主松平(柳原)忠次,與保科正之登城議政事。以其家閥閱,忠次又近侍家綱於西城,特寵異之也。○殿中日記、實紀。
先是直孝死,家綱問正之:「直孝已逝,誰可與卿共議大事?」正之曰:「莫如忠次。」忠次與正之有隙,故家綱及聞此言,感其不挾私怨。至是終仕。○[[千歲之松]]。
六日,以前內大臣大炊御門經孝為右大臣。○[[公卿補任]]、[[續史愚抄]]。
八日,幕府加老中酒井忠清封三萬石,阿部忠秋二萬石,稻葉正則一萬石。○[[殿中日記]]。
忠清、忠秋,恊心輔政,力斥私謁。或冬日贈梨實忠清,新鲜如新折枝,忠清弗受,曰:梨實雖微,儲之至于今,其勞可思。我受之,諸侯或将競儲不時之物,以充餽遺。不可啓端也。○藩鑑。忠秋好飼鶉,聞麴街有佳種,欲購之,以價貴而止。或爲買而餽之。後數日,㑹賔客在座,忠秋盡放其所蓄鶉,曰:愛鶉亦有弊如此。○[[翁草]]。
十六日,內大臣久我廣通罷。○[[公卿補任]]。
二十五日,幕府使番小幡景憲死,年九十二。○[[重修譜]]。
家本號小畠,遠江人。曾祖盛次始事武田信虎,至父昌盛,以信玄命改小幡。景憲其二子也。年十一,家康收用之,○本朝武藝小傳。以附秀忠。(天正十年)學兵法於早川幸豐等。廣瀨景房(美濃守,○[[重修譜]]。)有大志,深慕信玄之兵略,欲詳究其蘊。(文祿四年,)年二十四,亡命,(年以下,○[[重修譜]]。)歷游諸國,或參禪林,或求名士,講刀劍之術,探兵法之奧義。已諳誦[[七書]],又通達古今事跡。關原之役,屬井伊直政軍;又參大阪之役,皆有軍功。(事實支編。)於是幕府再召祿之,累食千五百石。著[[甲陽軍鑑]]、[[私之小鏡]]、[[中興源記]]等書,(○[[重修譜]]。)門士二千餘人,大目付北條氏長及小早川能久(式部)猶得其宗。(○[[本朝武藝小傳]]。)將軍家綱欲嘗聞七本槍故事(萬治三年八月),老中召景憲問之,對曰:
「世所謂七本槍有四回。其一、天文十一年壬寅八月十日,三洲小豆坂七本槍是也。駿河今川義元以兵二萬騎欲擊尾張織田信秀,信秀邀戰於小豆坂,眾寡不敵退敗。駿兵乘勝,尾侯弟織田信光、信房、岡田直教、佐佐勝道、勝豐、中野忠則等七人,回鋒奮戰,尾兵反擊,終制勝。其二、尾江蟹江之役,東照公麾下大久保忠世、忠利、忠佐、忠重、安部忠政、杉浦鎮貞、鎮榮,見我軍退敗,反擊制勝。其三、天正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羽柴秀吉與柴田勝家戰於江州賤岳,福島正則、加藤清正、糟屋武則、片桐且元、加藤嘉明、平野長泰、脇坂安治突進敗敵。其四、慶長五年,秀忠公攻上田城,真田昌幸與二男幸村,決死突出,攻兵潰走,將逼公麾下。麾下士中山助六、太田善大夫、朝倉藤十郎、小野大膳、辻十兵衛、戶田半平、齋藤久右衛門挺進退敵,真田表七本槍是也。」
酒井忠清問曰:
「一番槍與七本槍,進戰七本槍與敗後七本槍,孰勝?」
景憲曰:
「一番槍固難矣,然軍之勝敗不關於此,特一身之武名而已。七本槍則奮進敗敵,一軍之利在於此,不特人人之功,比一番槍為勝。然以較反擊七本槍則不及。何者?進軍氣銳,鼠亦如虎,挺進不難;軍敗退步,勇氣挫折,虎亦如鼠。方此時奮勇鼓氣,返擊卻敵,轉敗為勝,忠勇武功,是為第一。」
老中稱善,記以呈家綱。○[[元延實錄]]。
===四月===
十三日,家綱赴日光山。
十七日,謁東照宮。
二十日,謁大猷院廟,修其十三年祭。敕使前右大臣德大寺公信蒞之。○[[殿中日記]]。
二十七日,天皇即位於紫宸殿。家綱遣松平直政、大澤基將賀之,諸侯五萬石以上亦獻物賀之。敕直政正四位下,任左近衛權少將;敘基將從四位上,又任左少將。所司代牧野成親亦任左少將。三人皆請稟幕府以奉答,幕府使皆辭之,唯直政從四位上拜少將。○[[殿中日記]]。
===五月===
二十三日,幕府潤色[[武家諸法度]]舊文,更加三款,召諸侯頒之,且口諭禁殉死。
初,保科正之、松平定次與老中們相議:今將軍已長,宜率祖宗例更頒令條。因召儒臣林春勝修正舊令。正之、定次欲增數條,老中忠秋不欲改。討論之後,取武臣與朝臣不可私結婚、耶穌教之禁、不孝之罪三條加之;正之所議減諸國寺社及禁新度僧尼等,捨之。至禁殉死之議,議論不決,召尾、紀、水三藩諮之,以不加令條為是,決於口諭。
林春勝請改令條中醫、陰兩道許乘輿,為儒、醫兩道。忠秋曰:幕府官儒皆已乘輿;諸藩處士及讀書者,是士而半兼醫,不足稱儒,何必改舊令?正之曰:凡讀書者,皆許輿可也。春勝曰:五十以上,雖無才無能亦許輿;且陰陽師乘輿者,京師之外未嘗有其類,雖無令可也,不如加儒以獎勵讀書者。德川光國曰:儒者非特讀書者之稱,雖我輩亦儒也,何得與醫輩並稱?改醫陰為儒醫兩道,貽笑於後世矣。遂因舊文不改。○[[國朝舊章錄]]。
===六月===
清主玄曄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行人王垓至琉球,封琉球王尚質為中山王。
先是明亡清興,琉球前王尚賢遣使請封,以前朝敕印未繳不許。承應二年,尚質遣舅馬宗毅、大夫蔡祚隆貢方物,徼前朝敕印請封,備言尚賢已歿、尚質承後狀。
明年,清主遣學禮、垓二人攜封冊印綬往,而朱成功占福建海上,不能行而還京。至是以成功既死,海道無虞,乃能至也。
初,清使將至琉球也,薩摩國主島津光久聞之曰:「琉球世為我屬國,今為韃靼革其制度、變其衣冠,不唯薩藩之恥,大關我國體。」乃以稟幕府。幕府令曰:「今使琉球絕清,恐生後患,宜使受其命,其餘任光久處分。」○[[沖繩志]]。<ref>今按,[[大清世祖章皇帝實錄]]順治十一年七月一日條:遣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敕印、封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质、为中山王。赐之诏曰。帝王祗德底治。协于上下。灵承于天。时则薄海通道。罔不率俾。为藩屏臣。朕懋缵鸿绪、夏有中夏。声教所绥、无间遐迩。虽炎方荒略、亦不忍遗。故遣使招徕欲俾仁风暨于海澨。尔琉球国越在南徼世子尚质、达时识势。祗奉明纶。即令王舅马宗毅等、献方物禀正朔。抒诚进表。缴上旧诏敕印。朕甚嘉之。故特遣正使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垓、赍捧诏印。往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锡以文币等物。尔国官僚、及尔氓庶、尚其辅乃王。饬乃侯度。协抒乃荩守。乃忠诚慎乂厥职、以凝休祉。绵于奕世故兹诏示。咸使闻知。赐尚质、蟒色缎十五、片金二绸、纱、罗十二。妃、妆闪色缎十、片金二、纱、罗八。
顺治十五年六月二十日,命彻册封琉球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回京。俟海寇平日、另行差遣
顺治十七年五月五日,琉球国王舅马宗毅、初奉其国王之命来贡。归至福州。以海氛未靖。留闽七年。至是病卒。事闻命具礼以殓。并赐祭。<br />
[[清圣祖仁皇帝實錄]]康熙三年七月十日條:琉球国中山王尚质、遣使臣吴国用、谢顺治十一年敕封恩。附贡方物。赏赉如例。</ref>
===七月===
十一日,幕府以西尾城主增山正彌猶幼,移封下館,以土井利長封於西尾。○[[殿中日記]]。
十五日,蝦夷鳥珠山噴火,連日不已,山嶽震動,崩潰填海。距海岸一里餘,長二十里間為平陸。○[[殿中日記]]。
二十五日,黑田之勝卒,無子,以長寬為嗣。○[[寬政重修譜]]。
二十九日,吉田城主小笠原忠知卒,子長矩嗣。○[[寬文日記]]。
===八月===
一日,高遠城主鳥居忠春在大阪,為醫松谷壽覺所殺,近臣殺壽覺。○[[寬文日記]]。
土佐國主山內忠豐罷其柄臣野中止。
止字良繼,號兼山。家本美濃清水著姓。祖父權之助始仕山內氏。從祖叔父直繼升執政,無子,以止為嗣。藩主忠義委以國政,時止才弱冠,儀觀雄偉,器質方重。會藩內多宿弊,因條陳數十事請改革,忠義從之。止明敏果斷,事無鉅細,必親臨之,不以勤勞為憚。性又剛介自信,英時勇往,不顧旁慮後。故開山伐石,一朝能成功。然疾惡不能容,用事三十年,主眷愈厚,而妒嫉者益深。止不自誡,恃功浸安肆,於是謗議蜂起。
大臣連署論疏曰:「近歲國內士庶窮困,士不能奉其職,民不能安其堵,商賈失其業,是何故?得無柄臣誤其方邪?請留心察此。」忠豐與父忠義謀,遣侍臣以書示止曰:「三臣之言如此,卿其與三人相議,草庶政少從寬。」對曰:「臣所施自以為無過,而三子以為非,意見已不同,議必不諧,請罷臣職。」忠義父子以諮外舅松平定行,遂以親政為名,收止權。止退居其邑,經數月歿,年四十九。
止初留心於禪,既而讀[[四書]]及[[小學]][[近思錄]],渙然曰:「吾道在此。」師谷時中,究其精蘊。小倉克亦學於時中,與止同執政,學術志向相同而性情相反。克嘗諫止曰:「君強欲知人,而好用明,恐反入過察。」又曰:「須慎事如始,毋貽悔於後。」克死,止竟敗。○[[南路志]]。
十五日,幕府以若年寄久世廣之列老中。
十六日,以奏者番土井利房補若年寄。○[[殿中日記]]。
===九月===
保科正之令封內曰:
「九十歲以上,不論貴賤男女,人給一口糧,以養其老。土俗以火葬為例,夫父母雖死,焚其體為灰燼,豈孝子之所為乎?又有墮胎之弊,夫子女雖多,殺胎子非不慈乎?不孝不慈,我甚惡之。有人心者,宜深省。彌宜巫祝妄誕惑眾,及異色異言之徒,宜放逐之。」○[[千歲之松]]。
===十一月===
尾張國中有奉耶穌教者,國主光友搜捕二百七人悉斷之。○[[武門諸說拾遺]]。
八條宮智仁親王在名護屋,幕府請奉列清華,聽之,賜姓源氏廣幡。○[[殿中日記]]。
===十二月===
二日,佐土原城主島津久雄卒,子忠高嗣。○[[殿中日記]]。
二十六日,幕府嘉林春勝講五經卒業,賜其家號曰弘文院。○[[殿中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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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爲者張良曰沛公之叅乘樊噲者也項王曰壯士
賜之巵酒則與斗巵酒噲拜謝起立而飲之項王曰
賜之彘肩則與一生彘肩樊噲覆其盾於地加彘肩
上拔劍切而啗之項王曰壯士能復飲乎樊噲曰臣
死且不避巵酒安足辭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殺人如
不能舉刑人如恐不勝天下皆叛之懷王與諸將約
曰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今沛公先破秦入咸陽毫
毛不敢有所近封閉宫室還軍霸上以待大王勞苦
而功高如此未有封侯之賞而聽細說欲誅有功之<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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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開基 西漢共二百一十一年
漢高祖皇帝
漢高祖[[w:劉邦|劉邦]]字季沛豐邑人也母媼嘗息大澤之陂
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父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
上巳而有娭遂產高祖高祖爲人隆準而龍顏美須
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寬仁愛人意豁如也常有大
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及壯試吏爲泗上亭長廷中
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嘗繇咸陽縱觀秦皇帝喟
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矣單父人吕公善沛<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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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
燕代比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嚮以攻關中大
臣內畔諸將外反亡可蹻足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
發喪犬赦天下葬長陵
孝惠卽位令郡國諸矦王立高廟元年冬吕氏殺趙
隱王如意二年冬齊悼惠王來朝恐吕后畱之乃獻
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爲太后秋七月相
國何薨四年春三月惠帝冠赦天下除挾書律五年
相國叅薨六年舞陽矦噲薨七年秋惠帝崩在位七<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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莖連葉其赦天下賜雲陽都百户牛酒作芝房之歌
秋朝鮮叛遣樓船將軍楊僕左將軍荀彘將應募罪
人擊之又遣將軍郭昌中郎將衛廣發巴蜀兵平西
南夷未服者以爲益州郡三年春作角抵戲三百里
內皆來觀夏朝鮮斬其王右渠降以其地爲樂浪臨
屯玄菟眞番郡四年冬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
北出蕭關歷獨鹿鳴澤自代而還五年冬行南巡狩
至於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𤅬天柱山自尋陽浮
江親射蛟江中獲之舳艫千里薄樅陽而出作盛唐<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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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成明辟
孝昭皇帝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倢伃本以有奇異得
幸及生帝亦奇異後元二年立爲太子年八歲以侍
中奉車都尉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太子卽皇帝位大將軍光秉政領尙書
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始元元年
車騎將軍日磾薨元鳳元年鄂邑長公主燕王旦與
左將軍上官桀桀子驃騎將軍安御史大夫桑弘羊<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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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蜀
先{{校|生|主}}劉僃涿郡人景帝子中山靖王之後也少孤貧
與母以販屢爲業身長七尺五寸垂手下膝顧自見
其耳常與公孫瓚同師盧植由是往依瓚瓚以爲平
原相常山趙雲來詣瓚僃見而奇之雲遂從僃興平
元年徐州牧陶謙疾篤謂別駕東海靡竺曰非劉僃
不能安此州也謙卒竺率州人迎僃僃遂領徐州建
安元年袁術攻劉僃以爭徐州僃使張飛守下邳自
將拒術袁術與吕布書勸令襲下邳布乃引兵水陸<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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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從入關宇文泰使人殺之魏主不悅由是與泰
有隙飲酒遇酖而殂泰乃立南陽王寶炬是爲文帝
大統二年高歡來攻自蒲津濟河泰迎戰於沙苑歡
大敗走九月東魏北豫州刺史高仲密以虎牢來降
泰帥軍應之及高歡戰於邙山大敗而還十二年高
歡來攻圍玉壁是時韋孝寬守玉壁歡圍之五十日
不克而還十三年高歡卒矦景叛東魏而降梁十六
年泰始籍民之才力者爲府兵蠲其租庸以農隙講
閱戰陣馬畜粮糈{{另|大|六}}家供之合爲百府是年高洋篡<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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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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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諸將嚴設守僃而不戰是時回紇與吐蕃聞僕固
懷恩已死咸相與爭長分營而居矣回紇在城西子
儀因使牙將李光瓚等往說回紇欲與之共擊吐蕃
回紇曰郭公在此紿我耳若果在此可得見乎光瓚
報子儀子儀請挺身往說之遂與數騎開門出傳呼
曰令公來回紇大驚其大帥合胡祿都督藥葛羅可
汗之弟也執弓注矢立於陣前子儀免冑釋甲投搶
而進回紇諸酋長相顧曰是也皆下馬羅拜子儀亦
下馬前執藥葛羅手讓之曰汝回紇有大功於唐唐<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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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知旦沒後史宫修眞宗實錄得內出奏章始知多
旦所薦云張詠知成都召還以任中正代之言者以
爲不可帝問旦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也若他
人往必妄有變改矣曹玮之秦州懇乞求解帝問可
代者旦薦李及衆皆謂及非守邊才本州將吏亦輕
及會有屯駐禁軍白晝掣婦人釵者及方觀書亟命
斬之觀書如故楊億聞之具道其事與旦旦曰禁軍
戍邊白晝爲盜固當斬也鳥足爲異旦之用及但以
及必能謹守瑋之規摹而已馬軍副都指揮使張旻<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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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安世○{{*|任子}}
張安世字子孺少以父湯任爲郎用善書給事尙書
精力於職休沐未常出上行幸河東嘗亡書三篋詔
問莫能知唯安世識之具作其事後購求得書以相
校無所遺失上奇其材擢爲尙書令遷光祿大夫昭
帝卽位大將軍霍光秉政以安世篤行光親重之會
左將軍上官桀父子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與燕王
蓋主謀反誅光以朝無舊臣白用安世爲右將軍光
祿勳以自副焉久之天子下詔封安世爲富平矦明<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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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并言趙普強市人第宅多聚賄上怒叱之曰鼎鐺
猶有耳汝不聞趙普吾之社稷臣乎引柱斧擊折其
上齶二齒命左右曳出將斬之旣而上怒少霽乃黜
爲商州司戸叅軍後又削籍徙靈武時官禁私販秦
隴大木普遣親吏詣市屋材吏竊貨大木冒稱普市
貨鬻都下權三司使趙玭廉得之普又以隙地私易
尙食蔬圃又營邸店規利盧多遜爲翰林學士因召
對屢攻普短會得驤子有鄰擊登聞鼓訟堂後官胡
贊李可度受賕骫法事普庇之太祖大怒下御史府<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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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殍𣦸者旣已坐罪罷去矣今緣按臣而復及建中
是一罪而再刑也因丐罷提舉西京畱司御史臺時
耆賢多在洛純仁及司馬光相約爲眞率會洛中以
爲勝事哲宗立復知慶州召爲天章閣待制除給事
中時宣仁后垂簾司馬光爲政將盡改熈寧元豐法
度純仁謂光去其泰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當孰講
而緩行不然滋爲民病願公虛心以延衆論不必謀
自己出謀自己出則謟諛得乘間迎合矣役議或難
回則可先行之一路以觀其究竟光不從持之益堅<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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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視坐中問譯者曰誰是無宅起樓臺相公丁謂令
譯者曰朝廷初卽位南方須大臣鎮撫寇公暫撫南
夏非久卽還未幾謂亦南竄道雷州準聞家僮欲報
仇乃杜門使縱博伺謂行遠乃出初太宗得通天犀
命工爲二帶一以賜準及是準遣人取自洛旣至數
日沐浴具朝服束帶北面再拜呼左右趣設臥具就
榻而卒準在中書日會除官吏進例簿準曰宰相所
以器百官若用例非所謂進賢𨓆不肖也張詠守蜀
聞準大拜喜曰眞宰相也又曰人千言而不盡者準<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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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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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 {{*|五十五歲始登第}}
陳亮字同父永康人生而目光有𦬆爲人才氣超邁
喜談兵論議風生下筆數千言立就嘗著酌古論郡
守周葵得之曰他日國士也及葵執政朝士白事必
指令揖亮因得交一時豪俊隆興初與金人約和天
下欣然幸得蘇息獨亮持不可因上中興五論奏入
不報亮圜視錢塘喟然嘆曰城可灌爾蓋以地下於
西湖也淳熈五年孝宗卽位又十七年矣亮更名冂
復詣闕上書書奏孝宗赫然震動欲榜朝堂用种放<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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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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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擅斡山海之貨以致富羡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
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鬻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使僅咸陽乘傳
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鹽鐵家富者爲吏元封
元年桑弘羊爲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天下鹽
鐵弘羊以諸官各自巿相與爭物故騰躍而天下賦
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
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
時商賈所轉販者爲賦而相灌輸置平準於京師都<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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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宴 {{*|妙人}}
[[w:劉晏|劉宴]]字士安曹州人年七歲舉神童授秘書省正字
{{YL|寶應二年}}遷吏部尙書平章事領度支鹽鐵轉運租
庸使坐與中官程元振交通元振得罪宴罷爲太子
賓客尋授御史大夫領東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轉
運租庸鹽鐵使如故兵戈之後中外艱食京師米斗
至千宫厨無兼時之積禁軍乏食畿縣百姓至挼穗
以供乏宴受命以轉運爲職凡所經歷盡得其利病
之由然畏爲人牽制乃以書遺宰相元載載得書卽<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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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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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嗚驚人於是朝羣臣行誅賞
奮兵而出諸侯振驚皆還齊侵地威行三十六年方
威王之八年也楚大發兵加齊王使髠之趙請救齎
金百斤車馬十駟髠仰天大笑冠纓索絕王曰先生
豈有說乎髠日今者臣從東方來見田傍有穰者操
一豚蹄酒一盂祝曰甌窶滿篝汙邪滿車五穀蕃熟
穰穰滿家臣見其所持者狹而所欲者奢故笑之於
是威王乃益齎黃金千鎰白璧十雙車馬百駟髠辭
行至趙趙王與精兵一萬革車千乘楚聞之夜引兵<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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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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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爲太子久視元年狄仁傑薦張柬之爲秋官侍郎
太后信重仁傑羣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仁傑
薨太后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衆或不能
決太后輒歎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長安元年蘇
安恆上疏請傳位太子二年復上疏言臣聞天下者
神堯文武之天下也陛下雖居正統實因唐氏舊基
當今太子追迴年德俱盛陛下貪其寶位而忘母子
深恩將何聖顏以見唐家宗廟將何誥命以謁大帝
墳陵陛下何故日夜積憂不知鍾鳴漏盡臣愚以爲<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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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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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爲亂兵所殺是時祿山雖據河洛其兵鉖東止于
梁宋南不過許鄧李光弼郭子儀統河朔勁卒連收
恆定若崤函固守兵不妄動則兇逆之勢不討自擒
乃致乘輿播遷朝廷陷沒國忠之罪可勝誅哉李卓
吾曰國忠何罪之有親平韋氏身見色荒父子兄弟
日夕憂危而旋自{{!|陷|足+臽}}之玄宗之罪可勝誅哉<noinclude>{{SKQS footer}}</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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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爲亂兵所殺是時祿山雖據河洛其兵鉖東止于
梁宋南不過許鄧李光弼郭子儀統河朔勁卒連收
恆定若崤函固守兵不妄動則兇逆之勢不討自擒
乃致乘輿播遷朝廷陷沒國忠之罪可勝誅哉李卓
吾曰國忠何罪之有親平韋氏身見色荒父子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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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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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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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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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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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天父下凡詔書 貳部]]
*[[天父聖旨]]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前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曆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太平救世誥]]
*[[建天京於金陵論]]
*[[貶妖穴爲罪隸論]]
*[[詔書葢璽頒行論]]
*[[天朝田畝制度]]
*[[天理要論]]
*[[天情道理書]]
*[[御製千字詔]]
*[[行軍總要]]
*[[欽定制度則例集編]]
*[[武畧書]]
*[[醒世文]]
*[[王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王{{多行合一|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旨准頒行共有貳拾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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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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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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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太平天日
| section = 此書 詔明于戊申年冬今于 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壬戌十二年欽遵 㫖准刷印銅板頒行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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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又見《[[/標點版|標點版]]》
}}
太平天日
詔書一當初
天父上主皇上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第七曰完工上古之時普天下皆知感謝
皇上帝恩典當挪亞時世人被邪魔誘惑滛穢世間
皇上帝大怒連降四十日四十夜大雨洪水橫流沉沒世人殆盡至後天下皆敬畏
皇上帝惟以色列爲最麥西侯獨苦害之
皇上帝大怒降救以色列出麥西邦過紅海顯大神蹟誅滅妖侯到西柰山
皇上帝親設十款天條柰後世多中魔計屢犯天條
皇上帝大怒欲盡滅世人斯時幸有
救世主天兄基督是
皇上帝太子情願降凡捐軀替世人贖罪
皇上帝割離恩愛因遣
天兄基督降生猶大邦顯無數神蹟年三十三被
太平眞主此又是
天父
天兄莫大之恩愛憐恤世人故特賜眞光照凡間
主年二十五歳在天酉三月初一日子刻見無數天使自天降下說接昇天又見穿黃袍小孩子至面前見有像似雄雞高數尺立于其前
君王父
君王母李王長次兄仁發仁達嫂黄信王娘賴又正月宮等咸在 對父尤悲曰有負父兄功勞矣 又命其妻賴又正月宮云爾爲朕妻爾不可嫁爾身懐姙未知男女男歟當依兄勿嫁女歟亦然舉家之悲妻尤悲甚俄而天使扶
眞主坐轎迤𨓦從東方大路而昇
主在轎甚不過意到天門兩旁無數嬌娥美女迎接
主目不邪視到天堂光彩射人逈異塵凡見無數穿龍袍角帽者咸來見
主繼傳旨剖
主腹出舊換新又將文字排列旋繞
主前一一讀過後有天母迎而謂曰我子爾下凡身穢待爲母潔爾於河然後可去見爾爺爺
朕身潔净天母乃引見
天父上主皇上帝頭戴高邊帽身穿黑龍袍滿口金鬚拖在腹尙像貌最魁梧身體最高大坐裝最嚴肅衣袍最端正兩手覆在膝尙
主到前跪拜畢立於旁
天父上主皇上帝悲詔曰爾昇來麽
朕說爾知甚矣凡間人多無本心也凡間人誰非
朕所生所養誰非食
朕食衣
朕衣誰非享
朕福天地萬物皆
朕造成一切衣食皆
朕賜降如何凡間人享
朕褔多瞞昧本心竟無半點心敬畏
联甚爲妖魔迷惑耗費
朕所賜之物以之敬妖魔好似妖魔生他養他殊不知妖魔害死他纏捉他他反不知
朕甚恨焉憫焉
主聞此詔心甚不平欲卽去勸醒他們使各人識得妖魔詭計回心敬轉
天父上主皇上帝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難難
天父上主皇上帝常敎
主坐裝衣袍要齊整頭要軒昂身要挺直兩手要覆在膝兩脚要八字排開
天父上主皇上帝又携
主在高天指點凡間妖魔迷害人情狀一一指
主看𣷠又將其手降賜凡間妖魔卽冒功勞亦一一指
主看𣷠指畢
主見
皇上帝回頭不看有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見妖魔十分作怪怒甚立差天使
下凡誅滅妖魔倐上來矣斯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指看一切妖魔總無非冒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迷壞世人行邪事犯天條不必敬畏
天父上主皇上帝而敬畏他之意間有不敬畏他者他則擾害之苦磨之
主怒甚因請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爺爺他們如此作怪如何不誅滅他
天父上主皇上帝詔主曰不但凡間有妖魔卽高天三十三天亦闖有妖魔矣主曰
爺爺有這樣大權能要他生卽生要他死卽死緣何容他們闖來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暫容他們作怪一陣然後收他難道他們還走得
朕手叚主曰但容他一陣旣難爲我兄弟姊妹受氣矣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爾且看他們如何若果容不得便一槪驅逐矣
天父上主皇上帝又指主看出這四方頭紅眼睛之妖魔主時時關顧他看見他總是古古怪怪迷惑人纒捉人主因請
天父上主皇上帝逐他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他們果如此作怪爾奉
朕命斥逐他走主奉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斥逐妖魔頭曰朕
天父上主皇上帝吩咐朕來諭爾速速好走矣這妖魔頭凡間人所稱閻羅妖又稱東海龍妖者想走又不想走主廹他走曰爾速走此處所仼甚好但爾無福氣又爾腥腥臭臭身何得居此處住妖魔頭無奈何乃走天堂間有被迷壞心腸者亦欲跟隨他走斯時
救世主天兄基督統衆天使咸集
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發聖旨凡高天人有跟隨妖魔頭走者個個要捉囘凡有奸心帮妖者及一切偷闖之妖魔仔個個要驅逐下去又推勘妖魔作怪之由總追究孔丘敎人之書多錯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擺列三等書指主看曰此一等書是
朕當前下凡顯蹟設誡所遺傳之書此書是眞無有差錯又此一等書是
朕當前差爾兄
基督下凡顯神蹟捐命贖罪及行爲所遺傳之書此書亦是眞無有差錯彼一等書這是孔丘所遺傳之書卽是爾在凡間所讀之書此書甚多差謬連爾讀之亦被其書敎壞了
天父上主皇上帝因責孔丘曰爾因何這樣敎人糊塗了事致凡人不識
朕爾聲名反大過於
朕乎孔丘始則强辯終則默想無辭
天兄基督亦責備孔丘曰爾造出這樣書敎人連
朕胞弟讀爾書亦被爾書敎壞了衆天使亦盡歸咎他主亦斥孔丘曰爾作出這樣書敎人爾這樣會作書乎孔丘見高天人人歸咎他他便私逃下天欲與妖魔頭偕走
天父上主皇上帝卽差主同天使追孔丘將孔丘捆綁解見
天父上主皇上帝
天父上主皇上帝怒甚命天使鞭撻他孔丘跪在
天兄基督前再三討饒鞭撻甚多孔丘哀求不己
天父上主皇上帝乃念他功可補過准他在天享福永不准他下凡當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主戰逐妖魔賜金璽一雲中雪一命同衆天使逐妖魔三十三天逐層戰下其跟隨妖魔頭走之兄弟姊妹逐一捉囘高天其有奸心帮妖魔頭及偷闖之妖魔仔逐一騙趕驅趕甚妖魔頭同這妖魔仔回頭同主戰但勢不能抗主那時有
天父上主皇上帝作主妖魔雖詭計百出總一一被主破盡主與妖魔戰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在其後
天兄基督亦在其後執金要照妖妖不能害主且妖不敢見金璽見金璽卽走其妖頭甚作怪多變有時打倒地倐變爲大蛇矣又將大蛇打倒倐又變爲別樣矣能變得十七八變雖狗虱之小亦能變焉主戰到憤怒時欲遽收他
天父上主皇上帝大呼曰不可不可只斷服他就罷主不解其故
天父上主皇上帝諭曰這妖是考蛇能迷人食人靈𠇌若卽收他許多被他食之靈𠇌無救矣况污穢聖所故暫容他命卽這妖魔仔
天父上主皇上帝亦吩咐主不可遽収他待到凡間這一重天然後砍他也主有時戰困而睡衆天使重重圍護妖不能害睡醒又戰其三十三天所闖偷之妖魔仔及有奸心帮妖魔頭者俱一一逐下凡間逐下凡間這重天時主怒甚大呼衆天使曰斬斬衆天使乃奉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
救世主天兄基督命又奉主命將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賜主雲中雪砍了妖魔無數而妖魔頭巳先遁去矣於是妖懾服其遵命落十八重地獄不敢作怪者三分居二焉
主有時戰餓其
天母及衆小妹摘高天甘菓畀主食其色甚黃其味甚香主與妖戰其
天母及衆小妹亦皆出力助主故所戰無不勝矣戰勝囘歸高天
天父上主皇上帝十分歡喜乃封主爲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主曰爾名爲全矣爾從前凡間名頭一字犯
朕本名當除去爾下去凡間時或稱洪秀時或稱洪全時或稱洪秀全爾細弟之名與爾名有意義焉其時主在高天有殿在東郭
天父上主皇上帝常敎他唱詩或字眼不變
天殳上主皇上帝敎一字一字長聲而唱則變
天父上主皇上帝有時命其
天兄基督敎主讀字不變
天兄基督發怒其天嫂勸止其
天兄天嫂甚思量他可稱長嫂當母焉其
天兄基督或有苦廹其
天母卽勸止其
天兄其
天母甚慈愛他洵稱嬌貴之極焉主正月宮在髙天事主甚恭謹其時正生一子未曾安名其高天衆小妹亦時或陪主讀詩書琴簫鼓樂快活無窮主此時不願下凡矣但
天父上主皇上帝常命主曰爲爺敎爾多讀些詩書後作憑據爾仍要下凡也爾若不下凡凡間人何能得醒得昇天堂乎主曰唯唯但主心不願下凡矣有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催促甚主不得已旣下幾重天仍然退回
天父上主皇上帝烈怒主乃吩咐其正月宮曰爾且帶子同爺爺媽媽哥哥嫂嫂及衆小姑同居往待朕下凡理爺爺事畢然後昇天同爾享安樂焉於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同其
天兄基督及衆天使送主下凡見凡人剃頭
天父上主皇上帝怒曰爾看凡人這樣貪威風見凡人好飲酒
天父上主皇上帝怒曰爾看凡人這樣變怪其口好吃見凡人食烟
天父上主皇上帝怒曰爾看凡人這樣變怪其口出烟見人滛邪
天父上主皇上帝怒曰爾看凡人這樣變怪不成人類
天父上主皇上帝又命主曰爾今名爲全
朕唱詩與爾聽爾牢記在心待後有對騐焉
天父上主皇上帝唱曰
有個千字少一筆 在爾身尙說話裝
有個介字頂尙頂 財寳來装就成王
一長一短爾名字 有刀無柄又無光
爺爺生爾是乜名 一橫一點不是謊
有個鬍鬚五寸長 彎彎一點在中央
天父上主皇上帝又命主曰爾下去凡間還有幾年不醒但不醒亦不怕後有一部書畀爾對𣷠此情旣對淜此情爾卽照這一部書行則無差矣但爾照此書行凡間人多毀謗爾侮笑爾看小爾
朕唱詩與爾聽
一個牛蹄有百五 人眼看見酒中壺
看爾面尙八十丈 有等處所實在孤
主別
天父上主皇上帝及
天兄基督臨下凡時有難色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爾勿懼爾放膽爲之凡有煩難有
朕作主左來左頂右來右頂隨便來隨便頂爾何懼焉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寫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差其兵權放在主宮門首作憑據主自三月初一日昇天至送下凡時約四十餘日
天父上主皇上帝雖吩咐甚悉旣在凡間時則未能盡醒然於心也 後君王母李在宮門首覔見此七字 君王父持與主看主曰天果是更朕名爲全也主遂對其父兄曰朕是天差來眞命天子斬邪留正其族人或親戚來見主手直放在胸前比人要正曰爾們要速速鍊正天話爾們變妖矣今天差朕來收妖怪朕下天時旣落了天羅地網網盡妖怪矣其姊洪辛英來見主曰姊朕是太平天子以手畫寫太平天子四字與姊看有時唱高天之聲與他們聽人以爲顚又有不論男婦其人好來見主卽施禮請坐極好講話其邪人來見主則大聲叱曰爾速速走朕是何人爾敢大胆來見朕朕乃眞命天子斬邪留正爾識得朕麽其父兄及旁人俱不𣷠其故總以爲顚
君王父且罵之主曰朕不是爾之子爾罵得朕麽人愈以爲顚不知此正是高天妙算正天所以遮護主也主自是志度恢宏與前逈不相同年三十一歲在癸榮六月有一天將曉時主聞有老人在床前呼喊曰爾還這樣好睡乎爾還不醒乎主卽起身自思曰奇矣時主適看勸世良言一書看見其書說有一位造天造地造萬物大主宰之
上帝人人皆當敬畏他崇拜他至於世間所立一切邪魔該殺皆是凡間人中了蛇魔鬼蜮之計至爲其所捉陷入地獄沉淪世人切不可跪拜他要囘心敬轉
上帝方能脫魔鬼之手得尙天堂又說有一位
救世主基督是
上帝太子前一千八百餘年
上帝因世人信邪魔行邪事背逆罪大欲盡滅世人則不忍於心欲盡赦世人則有碍於義因於無可如何中乃差太子
基督降世替人贖罪代世人受苦難臨降世時天使讚掦空中曰今日有生
救世主矣天上榮歸
上帝地下太平人間恩和矣
基督年三十施敎傳徒勸世人要在
上帝面前悔罪丢棄一切邪魔遵守天條方得昇天年三十三贖罪期至被世人陷害釘死十字架完成
上帝遣降㫖意死後三日復醒仍與門徒講𣷠天情四十日之久然後昇天吩咐門徒曰天地之間朕操萬權矣爾們且往普天下萬郭廣傳福音與衆人聽信者則得救不信者則被定罪矣又說現今
基督在高天爲萬郭
救世主
天父上主皇上帝交權與他統衆天使救世人脫魔鬼之手等語將此書所說反覆細勘因想起天酉年昇天及下天所見所爲之情一一與此書所說互相印証若合符節 主乃悟當日臨下凡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曾吩咐曰爾下去凡間還有幾年不醒但不醒亦不怕後有一部書畀爾對𣷠此情旣對𣷠此情爾卽照這一部書行則無差矣卽此一部書也 主此時如夢初覺乃作感悟而罪詩曰
吾儕罪惡是滔天 幸賴基督代保荃
克勝邪魔遵聖誡 欸崇上帝正心田
天堂榮顯人宜慕 地獄四沉朕亦憐
及早囘頭歸正果 敢將方寸俗情牽
首與蓮花塘李敬芳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 主勸其家人要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丢棄一切邪魔 主家人初不信乃將昇天時叱其父兄等語曉其家人曰朕昇天時所話老亞公卽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話有些食同別人飲了食了就是敬邪魔所話爾們無本心丟却老亞公同別人較好就是不敬
天父上主皇上帝反敬邪魔歷歷互証一番其家人方醒舉家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面前悔罪丢却一切邪魔遵守天條 主有族弟干王洪仁玕頗有信德見識 主將此情對他說𣷠他卽醒悟 主又將此情說知南王馮雲山南王馮雲山亦有見識信德一間卽醒悟三人同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靣前悔罪同往石角潭浸洗七月十四日 主到五馬嶺將北情對彭參平彭昌玕彭壽伯等詔𣷠他們亦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靣前悔罪具初年頗有人信從之者年三十二歲在甲辰二月十五日 主同南王馮雲山馮瑞嵩馮瑞珍出遊天下將此情敎導世人始由廣東省城繼由順德復旋回轉遊南海番禺增城從化淸遠英德凾江陽珊連珊等處三月十八日到白虎圩 主比時意欲自己往遊八排分發馮雲山馮瑞嵩馮瑞珍三人回家馮瑞嵩馮瑞珍二人則願回南王馮雲山則願與 主遍游天下艱苦甘心 主乃與南王雲山別馮瑞嵩馮瑞珍往遊八排到南江排將此情此道勸化猺人數日乃出珊到蔡江 主曰現今不若到廣西也由蔡江到珊逕由珊逕到石田到荔枝舖由荔枝舖到金庄由金庄到南豐由南豐到魚撈由魚撈封川由封川到容圩由容圩到藤縣由藤縣到大武由大武到木落由木落到蒙圩一路俱托賴
天父上主皇上帝庇護四月初五日由蒙圩到廣西灣州桂縣賜谷村黄盛均表兄家下 主寓其家時寫勸人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詔傅送人 主與南王常寓黃盛均家其二表兄黃盛潮三表兄黃盛乾四表兄黄盛坤五表兄黄盛爵等則接至家焉 主聞土人說此處有六窠妖庙一男一女甚靈 主問曰是夫婦乎土人曰非也當初二人在此山和歌苟合而死後人傳聞得道故立像祭祀 主曰有是哉何凡間人愚且甚他淫奔苟合天所必誅而得道且問得何道乎乃悟廣西滛亂男女和歌禽獸不如皆由此等妖倡焉故作詩以斥云
舉筆題詩斥六窠 該誅該滅兩妖魔
滿珊人類歸禽類 到處男歌和女歌
壞道竟然傳得道 龜婆無怪作家婆
一朝霹靂遭雷打 天不容時可若何
七月時候 主見表兄家苦甚難過意適與南王到田寮語言有拂逆 主卽回賜谷村與南王雲山洪仁球恤王洪仁正等議囘東 主欲連夜到林橋待𣷠早他三人趕來也洪仁球曰爾連夜私走人有猜疑焉乃𣷠早詔表兄黃盛均曰朕欲回東矣黃盛均曰他三人回得臣子黃維正現未放出 主回不得不若他三人先回去罷待臣子出來然後送 主囘東未遲也 主决意要囘黃盛均泣曰 主若囘東我亦不留命矣南王雲山三人並勸主勿囘二十三日 主遣南王馮雲山洪仁球恤王洪仁正三人先囘東黃盛均送三人到潯州三人留滯六七天盤費用去些南王此時見 主未回他是不願回東兼有張永綉勸他同伴不回故南王獨留潯州八月十五日覲王黃爲正出班房其先 主勸表兄黃盛均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使他朝晚求
天父上主皇上帝救黃爲正早早釋放覲王黄爲正旣歸家後 主亦勸他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遵守天條此處兼有人信從眞道十月初 主欲回東乃聞南王還在潯州初九日黄盛均送 主到潯州 主到南門掌塘張考水處跟問南王張考水曰九月二十時候南王同我姪張永綉商議回東也近日二人未曾到此處大約二人旣回東矣 主乃不復尋南王別表兄登舡而回二十一日始到家 主自二月十五日出遊以後該處人訛傳 主與南王被人陷害其父兄半信半疑時時納悶 主妻賴又正月宮時時啼哭後有洪仁球恤王洪仁正二人帶回家信其父兄方纔放心 主到家跟問南王回來否俱荅未回乃知南王還在潯州也此時干王洪仁玕染病見天啓奏 主曰兄三十八歳方登天子位也南王與張永綉留滯潯州月餘後至古林張家乙巳年南王寓紫荆山高坑冲張家南王時常將此情敎導人間有信從眞道焉丙午年南王寓黃泥冲曾玉珍家南王亦時常將此情敎導人曾玉珍子曾雲正頗有見識信德一聞此情卽回心在
天父上主皇上帝靣前悔罪遵守天條他却信得眞不獨不拜偶像且時常侮弄偶像人以爲顚他亦無猜疑焉丁未年南王仍寓張玉珍家 主回東後年三十三歲在乙巳矣作原道救世詔原道救世訓年三十五歲在丁未二月初 主與干王洪仁玕到廣東省城禮拜堂後干王仁玕囘歸
主獨留禮拜堂與花旗番羅孝銓共處數月 主曆將舊遺詔聖書前遺詔聖書細覽乃悟當前戰妖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指此一等書是 朕下凡顯蹟設誡所遺傳之書卽此舊遺詔聖書也幷悟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指此一等書是 朕差爾兄下凡顯神蹟也捐命贖罪及行爲所遺詔之書卽此前遺詔聖書也六月初十日
主再遊廣西卽由省城到官窑由官窑到西南由西南到廣利由廣利到肇慶由肇慶到祿步由祿步到梅子汎地海邊灣有十餘强盗攔路 主拔劍強盜跪賺曰我們是查私考將不得動手 主未開言强盜旣舉鎗砲刀銃圍住 主此時身尙所帶一劒盒尙鑿有全字者亦被奪去行李銀錢一空止剩存些替換衣服是日到悅城進退兩難次日由悅城到九官由九官搭舡到德慶州時無盤費心頗煩時有三水陳某二人勸慰曰舡到灘頭水路開
主亦以爲然凡事有高
天作主 朕今且去搭梧州渡看
天父如何救我也 主坐舡愁煩無語只暗求
天父上主皇上帝憐救因想當前昇天臨送下凡時
天父上主皇上帝曾吩咐曰爾放胆爲之凡有煩難有 朕作主今日當煩難勢必有救但不知
天父上主皇上帝如何救我也
主每天只食一餐托賴
天父上主皇上帝化醒舟人時有江西李相肇廣東歐純歐艮高要陳正 主到舡尾食茶其四人相談曰此先生如何這樣愁悶又不食飯他又不是病必定別有事情試問他如何 主聽知四人論已仍歸自已臥處江西李相肇開口問先生有何愁悶飯又不食 主見問將根由對他詔明四人齊聲曰 主不早說明今晚 主同我四人食飯飯錢臣們同 主拆渡錢臣們相勸渡仔但不知 主到何處還要幾多盤費方能得到也 主曰朕到潯州桂縣但約數百文足矣四人曰數百文旣足便易易矣 主見四人如此大義較放心些暗謝
天父上主皇上帝舡到梧州四人支拆飯錢外
主於是由梧州搭舡到容圩由容圩到珊寮由珊寮到膝縣由膝縣到珊村由珊村到大烏由大烏到馬皮由馬皮到蒙圩由蒙圩到桂縣賜谷村舊歲八月南王同曾澐正由紫荆珊來探黃盛均故黃盛均等知南王在紫荆珊也 主甫到數日便欲到紫荆珊七月十五日 主同覲王黃爲正由賜谷到勒馬由勒馬到東鄕十七日由東鄕路過逢九妖庙 主入庙命覲王黃維正捧硯 主舉筆題詩在壁云
朕在高天作天王 爾等在地爲妖怪
迷惑上帝子女心 靦然敢受人崇拜
上帝差朕降凡間 妖魔詭計今何在
朕統天軍不容情 爾等妖魔須走快
是日到紫荆珊南王喜出望外越二日
主命覲王黃維正轉回桂縣 主每天同南王寫書送人時將此情敎導世人多有信從眞道焉幸得曾澐正四處代傳此情大有功力故人多𣷠醒也 主居月餘
主與南王馮雲山曾澐正曾玉景曾觀瀾等寫奏章求
天父上主皇上帝選擇險固所在棲身焉九月初
主由黃泥冲轉寓高坑冲嘏王盧六家聞土人說象州有一甘妖庙甚靈 主問有何靈土人曰象州州官朱某騐屍經過其庙他敢拖州官朱某下轎要這州官朱某送隆袍纔放他卽庙祝燒香點燈要打鑼恐或撞見該處不敢亂講他若有人亂講他他便作古怪害此人家中不安要此人將猪牛祭他然後無事 主又問其當初如何出身土人奏說當初打死母親
主歎曰此正是妖魔也 朕先救此一方民九月十六日 主率南王馮雲山曾澐正嘏王盧六陳利往象州破此妖庙十七日始到十八日 主親到其庙以大竹搞此妖魔罵曰 朕是眞命天子爾識得
朕麼天酉年 朕昇高天 朕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 朕同衆天使戰逐你們一切妖魔那個妖魔不被 朕戰到服處爾今還認得 朕麼若認得 朕爾今好速速落地獄矣打死母親爾大罪一敢冒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爾大罪二天地萬物
天父上主皇上帝造成人人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生養故人人該跪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爾有何功德人不是爾生又不是爾養不關爾事爾有何面目敢冒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竟靦然受人拜跪爾大罪爲何如乎迷惑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心腸爾大罪三誘賺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肉食爾大罪四纏捉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靈𠇌爾大罪五爾細妹與同年坐爾大罪六歡悅婦女唱邪歌爾大罪七纏捉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行淫樂爾大罪八誘惑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行邪事爾大罪九種種作怪作妖迷壞害累世人爾大罪十犯了十欵大罪天理難容爾速下地獄永不准爾在世迷惑害累世人命其四人將妖眼挖出鬚割去帽踏爛隆袍扯碎身放倒手放斷
主題詩在壁云
題詩行檄斥甘妖 該滅該誅罪不饒
打死母親干囯法 欺瞞上帝犯天條
迷纒男婦雷當劈 害累世人煷定燒
作速潛藏歸地獄 腥身豈得掛隆袍
後寫太平天王題又寫天條及王詔貼壁詔諭該處人民其詔云奉
天父上主皇上帝眞命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詔諭該處人民爾等知此甘妖怪旣犯了天條大罪乎打死母親大罪一敢犯冒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大罪二迷惑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心膓大罪三誘賺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肉食大罪四纒捉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靈𠇌大罪五細妹與同年共坐大罪六歡悅婦女唱邪歌大罪七纒捉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行淫樂大罪八誘壞
天父上主皇上帝子女行邪事大罪九種種作妖作怪迷惑害累世人大罪十犯了十欵大罪天理難容 朕奉
天父上主皇上帝命親身到此毀破此妖繼自今其令此妖永不准在世作妖作怪迷惑害累世人幷令該處人等永不准復立此妖庙仍拜此邪魔倘敢抗命定與此妖一同治罪欽此
南王馮雲山亦題詩在壁云
奉天討伐此甘妖 惡孽昭彰罪莫逃
廹我弟妹誠敬拜 誘吾弟妹樂歌謡
生身父母誰人打 敝首邪屍自我抛
該處人民如害怕 請從土壁讀天條
十九日回歸紫荆珊自打破此妖傳聞甚遠信從愈衆十一月初旬 主又別南王同曾玉璟由紫荆珊到桂縣賜谷村越數日曾玉璟囘紫荆珊 主題詩誡他云
迷途旣返速加鞭 振起雄心赶向前
盡把凡情丢却去 方能直尙九重天
前此 主與曾玉璟來桂縣時路經武平十一因風雨甚 主投宿黃四家
主將此情敎導該人間有人信從眞道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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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0392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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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制定[[青年基本法]],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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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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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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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要論
有
上帝第一章
○且天地之間、先有
上帝、爲極大權能、造化萬物、管理萬靈者也、
○天有
上帝乃正天理合人心古今賢愚、莫之能逆焉、然則豈非有理哉、
○先有
上帝、後有世人先有靈、後有物、吾人不能自生、物不能自造、故惟有
上帝、能生造之者也、
○萬物之生、英花秀麗、天有日月、地有山水、人物禽獸、各得其所、皆其排列修整、齊全無差、以此可見先有
上帝、原造常理、是則可成也、
○若日月之循環、星辰之繁衍、轉動流行、晝夜不止、若無
上帝扶持管理、則何能如此哉、
○地上衆人、生未久卽死、死後其所遺之子孫、不多不寡、男不多於女、女不多於男、世有盛衰、家有成敗、惟人常在、其數不絶、誰管此事、使其爲然、豈非上帝耶、
○草木之生、自根至枝、自枝至葉、外有其皮、內有其心、開花結菓、尙且有用、靡
上帝造之、其能自成乎、
○惟觀禽獸、則可知之、能顧子痛兒、尋食爲穴、成陣出遊、復避谷中、其餘蟲類、各盡本能、教之如此、非
上帝則誰耶、
○人之身體、亦乃竒然、手足百骨、伍官腹腸、血源干條、髪毛萬枝、目明耳聽、手足動摇、血氣常行、飮食自消、竒哉巧哉、人之身體乎、且也萬人有身、大槪相似、惟面各異、聲說不同、故彼此不認差、其天下事亦不亂、况父母生之、不能主意或男女之善惡、皆不先知、是則此事自何而定、豈非
上帝降生造化、而然者哉、
人之靈𠇌、更乃竒然、純純微微、一條精氣無様可見、無形可看、又能思想記念、喜怒愛欲、七情皆全、其無死無敗、至千萬年在、斯乃靈𠇌也、且靈能生物、物不能生靈、天地陰陽、不離於物、則可能生靈、父母祖宗、只生身、不生靈、然則此靈自何而來乎、故在天有
上帝降下則在地方有人靈、不然人生在世、靈𠇌將何以得之也、
○賞善罰惡、報應公道、由
上帝出、倘使囯王私心、有司不公、人民受枉、非
上帝伸寃枉、則誰可審明乎、
○以此言之、天有
上帝、方可有物、旣有
上帝、則人該敬之、望其庇佑、畏其聖怒也、
○且也見有工、則知必有工人、遇宮室、則思惟有所建之者、且天地宇宙、似如大屋萬物所住焉、造此大屋、必有大工、况、物越好、其工越大、斯非
上帝則誰乎、○
獨有一
上帝第二章
○上文已論天有
上帝、開闢天地、造化萬物、今且再論、是
上帝必權能極大、方可造成、此大天地、管理此多人物也、
○且
上帝極大、則獨一無二、可見矣、凡言極字、不容四伴、葢有一極、不能二極、設有二
上帝平大、則無一極、旣無一極、誰造天地耶、
○且
上帝造天地、必在天地之、先而天地受造、必在造者之後、故先天地者、斯乃
上帝也、且在起初、獨一
上帝最先、若有他神更先者、則此
上帝不能最先、而其極大之名廢矣、
○且廣視天下萬物、皆有其本、人乃人生、草由草發、各生其類、但其初先、一人一草、由何而來耶、豈非有本乎、此本乃歸
上帝、且
上帝無本之元本、無極之大極、自然而然、生出萬物、而無所生之者也、
○再者、萬物各類、只一本足矣、一人旣有足生萬人、一草發起、萬草可發、一父足以生闔家子女、一王足以治天下囯家、如此、可見
天父上帝、足生萬物、獨一
眞神、主宰其中者也
天父上帝則無所不能、欲爲者則爲之而無能逆焉如有能逆而
上帝無奈之、何則
上帝亦非
上帝矣、况全能之勢、不能分部、設有二全能者、而彼此相逆、誰能勝哉、如一位得勝、則彼獨一全能者、若勝負不分、則無一全能者、然則孰爲天地乎、
○凡物有所賴、人賴天地、天地賴
上帝、設無天地、世人自何而立、假使無
上帝、天地由何而來耶、然則
上帝無所賴也、未有天地、
上帝自有、天地窮盡、
上帝常在、不須有立處、
上帝安居、不用人奉祀、
上帝永活、可見
上帝無所賴也、且無所賴者、獨一無二、
上帝無所賴而萬物賴
上帝可見
上帝獨一無二也、
○設有二
上帝、則可有十
上帝、千萬
上帝然則天地、何能容之哉、極大全能之
上帝、安可得無數乎、必乃一
上帝、自然而然、萬人所頼、而
上帝之外、别無他主也、
○或有疑曰、旣有一
上帝、因何世人常敬百神斯理何起耶、曰是非一時使然也、上古時節、人虛智寡、凡有才能出衆、志氣過人者、未免有敬有尊也、像先識藥料、開国立基、學文高遠、勇力過人者、皆待以分外之禮、後世相繼、愈久愈敬、至末代子孫、封之爲神、服事如天、然此太過、非所宜行、况骨肉世人、昨日出世、明天過往、不得封爲神、只該敬其大能、依其善様、則可、若拜之如神明、則非矣、
○且有人看日月之光、聽霹靂之聲、則想其有神有靈而封之雷公雷母、或見海濶、則表龍妖之名、或遇山巖、則稱八仙之號、東西南北、皆設神號管理、四時節氣、各分鬼神調治、商客者、要一神可奉、則想出聖望公、治田者、要一物可仗、則想出土地公、所以天下有數邪神也、然則此邪神、皆非本有、只人所想、皆無證騐、天上地下止一
上帝所管、六合四季、獨一
上帝持理、卽設立邪神、其何能代
上帝保佑人乎、
○論
上帝名第三章
○夫有
上帝、故有其名、使人可知以稱之也、
上帝旣大、必有大稱、不然、則不合矣、
○大稱之中莫如天、故稱
上帝者、用天一字可也、
○且怕人看差以天內爲天、故加一主字更善、若只用天字、意怕不通、獨用主字、稱不足大、惟天主兩字、指最大之神、極靈之天、甚善、
以神主稱
上帝可也、在天地之中、獨
上帝爲主、管理萬物者也、但勿認差、以神主當作世人從妖引𠇌之神王、則爲錯不小矣、
○夫
上帝所遺詔書、此詔多論神情、屢述其名曰、爺火華、意卽自然而然常在之
上帝也、然不解之、恐無人識矣、
上主至尊至大、至能之稱、天上主宰、獨一無二也、
○但稱
上帝名號宜然、細心思想、不可認錯、若書經所謂
上帝是祗、惟
皇上帝、降衷於下民、敬事
上帝、則是惟邪魔道教、所號玉
皇上帝、正月初九有生日者、則錯而又錯矣、但
天主上帝、無生無死、無初無終、乃永遠常有、是故不同耳、
○有人以天地指
上帝、因所見所聞者、若如天地、大盡極善、不可量度、然首上天雲足踏土地與此所言
上帝不同、天地有形得見、有窮有盡、
上帝在天中、無始無終、不昇天者不得見之、又天地轉動如器具、所動之者、則
上帝也
○天地乃受造之物、所造之者、
上帝也、可見天地與
上帝不同、故以天地稱
上帝、又大錯也、
皇天后土、以稱
上帝、亦未盡善、因皇及后、指男女雙辰、然
上帝獨一
眞神、無數目之算、無男女之分、所以此名、切不可用也、
○神明兩字以指
上帝、亦不可也、葢因常人呼神明、是指大伯公、木石偶像、人手所作者、比造天地萬物之主宰、大不相同矣○
上帝乃靈第四章○
上帝純靈、與物大異、不在萬物之中、不與宇宙相雜、乃全然純善、無能可度也、
○物可分小增大、極細可分再細、極大可加更大、惟
上帝精微不可分、廣大無可加、雖欲增大廢小、分釐不得也、
○物有頭尾左右邊角上下、其大可量、其濶可料、其高可算、其遠可度、然
上帝無限無量、無方無向、靡有天啟、賢人尙且不明、常人何能盡知哉、
○物有興廢成敗、國有存亡、地裂山崩、最固甚耐、有時傷敗、惟
上帝常在、永遠不休、千代萬年、不老不死也、
○物不得一時兩所、然
上帝時常鑒觀萬所也、
又不得一所兩物、然萬所在、同共有
上帝也、
○如是、
上帝與物相對、旣論明矣、今且議論
上帝純靈、何謂也、
○且靈乃最善、奥微之精氣、明通之神𠇌、能思想細察、主張立志、記往推來、彼此分别、東擇所好、西棄所惡、斯乃所謂之靈也
○天下萬物、皆被
上帝所造故不得自專、有的順服爲善靈、有的頑逆爲惡鬼、然天靈卽
上帝、無雜於物、又非受造、故獨能自專、淸潔純微、極大之靈、主管生民、治理萬衆也、
上帝乃極淸之靈、至誠最純之神、他靈常陷事物之中、未免汚染軟弱之下、然
上帝能超出事物之外、至尊至貴、無分釐欠缺焉○
上帝造天地、故必乃靈也葢物不能自作、木石不能自集成屋、必該有通曉者、思想計䇿、動手出力、則可成功也、在此亦然、若
上帝非靈、立䇿致能、以造天地、則此萬物、由何能成乎、○
上帝純一無參、不分不合、故必爲靈、與物不同、物若分開、可成數件、數物和合、可爲一物、惟
上帝永一無二、故
上帝乃靈也、○
上帝無窮無盡、故必爲靈、凡物之大者、亦有限量、洋海最濶、尙有其涯、天雲甚髙、亦有其頂、然
上帝無可度量、故必乃靈也、
○盖謂
上帝、神靈無二、居坐天中、則敬
上帝者、不可作偶像、以表
上帝、或奉祭祀以主其靈也、盖靈者
眞神、故造老人之樣、作武將之態、以爲似神而敬之、則非也、或只寫神字福字、以定神位而敬之、亦非也、且
眞神在高天主宰、非在凡間若設像而拜之、錯入妖魔之路、中妖魔之計、妖魔則冐神號、而騙人間之食矣、乃拜神者、該空中屈身、精理獨立、敬之尊之、求其保佑、望其賜福、俱免香燭財寶避臭之物、只將
上帝造下養人之伍榖、牲饌虔具、心內懷敬、口中頌讚、斯乃大禮也、至於世俗所用以服事邪神、皆爲張樣瞞目而巳、君子之人、切宜愼之、
○論
上帝永在第五章
○盖
上帝常在、無時不有、自永遠至永遠、通於萬古無數之代、無初無終、無生無死也、
○且永遠者、無窮之意也、千年萬年、又千萬年、未到永遠也、設有銅池、極密最細、萬年之久、只出一㸃水、待至洩盡、何等久哉、然銅池以大海爲之、又使萬年洩出一㸃、待及流盡、尙未到永遠、乃永遠之年、還在前頭、不缺一些、大哉遠哉、久哉長哉、永遠之年、而通此永年、
上帝仍在也、
○人生在世、只半百嵗、朝代之久、惟八百載、自開天到今、不過六千年、屈指可算、然而永遠、則無可算焉、出乎數目之外、超乎度量之上、人心所想不到、只
上帝能充滿之、
○永遠有二、先一後一、過往巳有無窮之年、未來將有無盡之載、
上帝之生活、通徹此二者、自先之永遠、至後之永遠、
上帝常立也、
○物有初有終、似草木禽獸、其初可記想、及其到終、可立而待也、靈有初無終、萬物之靈、皆
天主所造、則有其初、惟不得毀亡、則其無終、至於
上帝、自永遠常在、最永遠必有、則無初無終也、
○天地萬物、非自永遠、乃被造化、則有起初、惟
上帝永遠、自然而然、則無起初也、設
上帝有起初、則有所生、
上帝有所生、則請問生之者誰耶、誰能生
上帝、爲
上帝父母耶、設有能生
上帝者、則彼乃
上帝、而此非
上帝矣、因由他而生者、必服其統轄也、故
上帝無所生、
上帝旣無所生亦無本末、乃永遠常在、自然之神也、
○天地萬物、不到永遠、乃將窮盡、則有所終、惟
上帝到永遠、不窮不盡、則無所終矣、設
上帝有終、則有死亡、
上帝有死亡、請問能致
上帝於死亡者、誰耶、誰能毀傷
上帝、與
上帝爲仇讎耶、設有能毁亡
上帝者、則彼乃
上帝、而此非
上帝矣、葢由他而傷亡者、必服其力也、然而
上帝無載無終、永遠常在、自然而然之神也、
○且
上帝永有、則無年紀、無歲數也、倘若有之、請問其畧、或千年萬年、或千萬億年、想必有定數、若以萬年限之、則那萬年之先、有何物呢、而先那所有之物、有幾多年紀乎、或亦有物、其所由來者、請問其所由來之物、亦有幾歲呢、此問旣答、還有千問萬問、所不能答、然則可認
上帝、永在此論、若識透此理、諸疑自解矣、○
上帝之永年、出乎千萬之上、超乎諸數之外、無多無寡、無先無後、人生自一至十、自十至百、多一日則老一日、多一年、則老一年、然在
上帝、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此道奥微、誰能量度耶、
○世人常流變動、無時一然、惟
上帝安静如常、無時不然、人之年紀、比之河水、日日狂流、時刻改變、今日之水、非昨日所流者、又明日復有他水、將來也、但
上帝之永遠、比之河旁之石、任水狂流、自安不動、昨日今日明日、亦常在焉、任人遷流亡廢、
上帝萬世一然、古今後無時不在焉、○
上帝之永遠、乃自然而然、非由外至、非托於物、不靠人而生、不以人而亡、常立安穩、時有生活也、○
上帝之永遠、亦本然有像、有人必有生、設無生命、其人安在乎、如是有
上帝、必乃永立、使不永立、
上帝何成乎、○
上帝之永遠必然、當有不得不然、若
上帝無永生、如何能造天地、保全萬物、賞善罰惡耶、是必有通於萬古、活於世世、乃可如是也、
○惟
上帝獨永遠、則其樂永樂、其壽永壽、其勢永勢、其德永德、其榮永榮也、儘宜喜愛、最宜恭敬、極宜尊稱、常宜讚善也、
○昔有
聖人、摩西適見神位、問其名曰、我乃自然而然之神也、可見非言已然、又不說將然、乃時稱自然而然、古今後一然之
上帝也○
上帝稱已名自然而然者、非言自已獨在、而他人不在、只言
上帝以已力自在、而本然常然、永然生活、世人以主德而有、
上帝以已力獨在、故曰、自然而然也、
○萬物待造方有、未造之先、自永遠未有、萬物消盡方無、消盡之後、至永遠亦無、然而
上帝、不受造化、不見消亡盡廢、故永遠而有也、○
上帝無變第六章
○且
上帝無變無化、無攺無换、乃常時一然、
○人常攺作、飮食增氣、則乃勇壯、缺養廢力、則乃攺弱、有喜事來、則乃改喜、有苦情到、則乃攺憂、凡人有身體性情者、未有不攺、
上帝則不然、故能永遠不攺也、
○人自㓜到老、自老到死、未免攺變、今日老於昨日、明日老於今日、先幾歲未生、後幾年將死、豈不常攺乎、然
上帝無老㓜生死、故不攺耳、○
上帝之永生、非日月所度、非世代所比、天地初開、
上帝不算爲㓜、天地窮盡、
上帝不攺爲老、
上帝無時興起、無日廢亡、乃常一無變也、
○凡物之攺變、則可或多或寡、惟
上帝不得加其福、不得減其樂、則何能攺乎、○
上帝有大不過之勢、永不休之業、故欲攺之、必勝其大勢、脫其永業、否則不得攺也、○
上帝之明智、不攺爲光暗、其力量不攺爲大小、其福樂不攺爲髙低、其聖善不攺爲進退、及凡屬
上帝者、永遠不攺也、○
上帝之旨意、永無變易、非今日如此如此、明日非然非然、乃常時一様盖
上帝之智、足以謀事、而其力量足以成事、故所謀者無不成就、而旨意一立、永不變易也、古語說得好、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千算萬算、不如天一算、誠哉斯語乎、○
上帝之法度、永遠一然、分别好歹、賞善罰惡、依公道從事、照仁義所行、不攺平常之法、不離當然之路、仍舊理事、總不攺變也、○
上帝之聖書、永遠不攺也、昔有天啟、載
上帝詔命、許誘善人、嚇殺惡黨、且
上帝不攺、則其書無易、而此所述之應許、所傳之嚇言、永不攺廢、其一可喜、其一可懼也、○
上帝無不在第七章○
上帝無處不有、無所不在、體物而不可遺、尺地而不可離、純純渾渾、一團太和之氣、佈滿宇宙、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上下四傍、無往不在也、
上帝之靈、充滿天地、而天地外、無不之及焉、行乎無形之域、立乎大素之外、遍遊幽墟之中、出入杳冥之間、大哉奇哉、可無度也、○
上帝無邊不及、無邊不到、東西南北、上下左右、高於鳥飛所及、深於魚躍所沈、遠於日光所照、遥於人心所想、倘天上叧加萬天、在那極崇處、
上帝亦到、若地外叧排萬地、在那極遠處、
上帝亦在、又愈高愈遠、數萬萬載、
上帝亦無不赴焉、
○且
上帝有在、爲自然之理旣有在、則必有所在、旣有所在則或一一所在、或萬所在、倘
上帝有在一所、則萬所無
上帝、且萬所無
上帝、則
上帝之所無、多於其所有、是則何能成
上帝乎、然而
上帝、共在萬所、則到處皆有且
上帝之所有、多於其所無、是則爲
上帝之驗明矣、○
上帝無所不在、以功可見矣、葢其功極大、掌握天地、坐於高天之中、能化育萬物、若近於萬物之所、則屋漏必見、秋毫亦察、可見
上帝無所不在也、此理可令惡人恐怕、暗室所爲、難逃天鑒、
上帝常在省察行爲、而將刑罰、照其公平屋漏有神念、慮卽其神、明日有天、方寸就是天、暗光爲一、遠近相同、因
上帝無所不在故也、○
上帝無所不能第八章○
上帝之才能、極大全備、周圍遍行、莫之能逆焉、
上帝大能、超出萬有上、而萬權勢、在
上帝手下、物之氣力、皆由
上帝、且
上帝乃諸能之源也
○他人有能、氏之神能、似如無物、世人之能、自幼漸大老來力弱、惟
上帝之能、常然有之人之力有限、極之不能扶千斤齊之不能移山倒海、惟
上帝之力無盡無量、宇宙內、無不及焉、
上帝無所不能、六合之中、無非
上帝所能爲之事、萬件之項無非
上帝所能勝之物、演然濶大、
上帝之能也、
○在世人有多不能在
上帝無所不能也、無所不能者、大哉言也、天高而得及、海深而能探、星多而能算、人衆而能管、事亂而能齊、窮居而能救斯皆
上帝之所能也、
○物各有一能、鳥能飛、魚能遊、獸能走、人能語、每有所長、乃
上帝則無所不能也、
○最難之事、在
上帝爲易、行之不須人助、成之皆無厭倦、自無生有、千變萬花、如反手之易也、
上帝之全能、無可盡也、日照天下、乃盡其光、木石墮地、盡力下降、然
上帝之力永不用盡也
○且
上帝所能者、與其所爲者有異、葢其所爲者大、然其所能者更大焉、
上帝所爲者有數、然其所能者、無盡無量也、
上帝造化天地、斯其所爲也、惟
上帝得造天高地厚、斯其所能也、
上帝造成天地、有六日而完工、斯其所爲也、惟
上帝得造成天地、一刻而畢事、斯其所能也、故不可以
上帝所造者、而度量其所能也、
上帝能造天地更大且善千萬倍矣但其中意、只造之如此、乃
其所爲者、非其所能也、○
上帝有能行作、在其未行作之先、且有行否、只待肯不肯、
上帝自永遠、有能在巳、致欲行之、其能現就也、○
上帝所欲者、無不成就也、在人不然、世人之所能不比其所欲、
上帝之所欲、不比其所能、世人皆欲行彼此、惟其不能、
上帝自能行彼此、惟其不肯、倘其肯行者、則無所不能也、
○且行所欲者、只
上帝者能之、世上最富、人間絶高者、不能行所欲、就是君王、有所欲爲、而不得爲、有所欲取、而不得取因力不足故也、要高其身、一尺不得、要長其壽、一日不得乃天命所定、而不可違也、
○至於天命、豈非
上帝旨意乎、書云富貴在天、生死有命、正乃
上帝所立之主張也、
上帝坐高位、廣視天下定人分業、限人禍福、照其本意也、凡人不能自專、衆生不得所欲只
上帝理之、隨其
聖旨也、
○總視宇宙、則見有能在、天地能轉動、日月能照明、草木能生植、火能焚化、水能流下、氣能布揚、風能吹開、雷能響聲、電能發現、地能搖動、山能崩裂、且此諸能、由何而來耶、或內本有、或從外至、倘萬物內、本有此能、則萬物成
上帝、豈是理哉、倘此諸能、或自外而至、則誰與之乎、爾我未與之、賢人未化之葢賢人未生、此能先有、然則此能豈非由
上帝而出乎諸能由
上帝而出、則
上帝乃全能也、○
上帝大能、以造物明現、葢創造萬物、非人所能、一枝草、一蕋花最巧之工、不能成之、其様可作、其色可畫、但活之長之、使之結菓、斯則不能矣、惟
上帝無不容易、造化萬物、又造物之時、不用具器、不看形様、不須助手、乃以已力自無物中、生造萬物、是
上帝之能、無窮盡矣、○
上帝之力、不致絶無、不到厭倦、雖六日之内、造化天地、六千年久、扶助萬物、其勢如初也、○
上帝之全能、以明智度之、以仁義行之、不隨性情、不任私意、如我凡世人也、○
上帝有全能、則其慈悲可大發、其公道可勢行、其明智可有用、其真實可照約也、不然、則斯諸德行、俱空虚矣、○
上帝之全能、乃永遠在焉、其憐憫或可盡、其忍耐或可止、惟其全能、常久不廢也、○
上帝無假言騙人、無爲非作歹、○
上帝至聖、無不好善惡惡、其亦極公、不能賞有罪、殺無辜、其又全知、不能忘記所往、不能不料未來、其也永眞、不能背約食言也、○
聖書云、子弟乃大、又大其力、其所能無窮盡也、○
耶穌云、在人間有多不能、在
上帝無所不能也○
上帝造萬物、則其全能可見矣、其自無物中、創造萬物、置下地基、布開天雲、包含海水、排列天星、豈非無所不能乎、
上帝以大能創造天地、則在
上帝、無所難行也、○
上帝常時庇佑萬人、扶起萬物、置日月於空中、懸天地以無索、皆顯其全能也、原造萬物、須有全能、時養萬物、亦須全能、○
上帝不造、則無物在、
上帝不養、則物歸無、然造之養之、自開天及今、自今至後、
上帝之全能、顯明矣、○
上帝救人、則其全能之証騐矣、所降世救人者、乃
上帝愛子、
聖人耶穌、贖罪立功、轉禍爲福、若無全能極力、何能行是哉、
○
上帝旣全能、則罪人當怕、惡黨該憂、葢被
上帝責罰、乃最可恐之至矣、避之無路、閃之無所、騙之難瞞、逆之不勝、只被刑罰而巳矣、○
上帝旣全能、則善人可喜、君子可樂、盖得
天主之恩、乃最可愛之至矣、遺之無時、忘之無日、享之不厭、樂之不盡、常獲恩愛世世矣、
耶穌曰、勿怕世人害、彼世人只能殺人、殺而後、則無所能矣、最怕
上帝、旣能殺戮、殺而後、尤能逐落其魄入地獄、確然宜懼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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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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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太平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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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詔令
王世子臣下呼稱
幼主萬歲{{*|幼主妻、呼稱幼娘娘、其妻親稱幼王親、}}
第三子臣下呼稱
光王王三殿下永歲{{*|光王妻、呼稱光王娘}}
第四子臣下呼稱
明王王四殿下永歲{{*|明王妻、呼稱明王娘、其妻親總稱貴親、臣下奏稱表奏、諭稱調諭、}}
第五子臣下呼稱
王五殿下永歲
以下第六子至百子、千子、皆倣此類推
{{多行合一|光|明}}世子臣下呼稱
幼王永歲{{*|其妻稱幼王娘、其妻親稱幼貴親、}}
{{多行合一|光|明}}殿下臣下呼稱
某王{{多行合一|光|明}}某殿下永歲{{*|其妻稱王娘、其妻親稱懿親、臣下者稱陳奏、諭稱論諭、自}}
{{多行合一|光|明}}殿下世子臣下呼稱、
嫡某王某殿下永歲{{*|其妻下稱嫡某王娘其親稱嫡懿親、臣下奏稱嫡陳奏、諭稱嫡論諭餘}}
殿下無嫡字、以别之、代代皆如是、
王長女臣下呼稱 天長金 王壻爵同王
第二女臣下呼稱 天二金
第三女臣下呼稱 天三金
第四女臣下呼稱 天四金
以下第五女至百女千女皆倣此類推
東世子臣下呼稱東嗣君九千歲{{*|嗣君妻呼稱幼王、娘其妻親稱幼貴親}}
第二子臣下呼稱 東二殿下爵千歲{{*|殿下妻呼稱某爵娘其妻親稱}}
第三子臣下呼稱 東三殿下爵千歲{{*|爵親臣下奏稱詳奏論稱語諭}}
以下第四子至百子千子皆倣此類推自
東殿下世子臣下呼稱 嫡某爵某殿爵千歲{{*|其妻稱嫡某爵始其妻親稱嫡某爵親臣下奏稱嫡詳奉論稱嫡論諭餘 殿下無嫡字以別之代代皆如是}}
西 南 干 翼 英 忠贊侍輔璋 倣此類推
東長女臣下呼稱 東長金 東壻爵同義
第二女臣下呼稱 東二金
第三女臣下呼稱 東三金
以下四女至百女千女皆倣此類推
西世子臣下呼稱 西嗣君八千歲
第二子臣下呼稱 西二殿下爵千歲
第三子臣下呼稱 西三殿下爵千歲
以下第四子至百子千子皆倣此類推
西長女臣下呼稱 西長金 西壻爵同義
第二女臣下呼稱 西二金
第三女臣下呼稱西三金
以下第四女至百女千女皆倣此類推
王長兄世子呼稱 王長嗣顯干歲{{*|長殿下臣下稱禀通諭稱諟諭}}
王次兄世子呼稱 王次嗣君倫千歲{{*|次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南世子呼稱 南嗣君千歳{{*|南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干世子呼稱 干嗣君千歲{{*|干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翼世子呼稱 翼嗣君千歲{{*|翼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英世子呼稱 英嗣君千歲{{*|翼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忠世子呼稱 忠嗣君千歲{{*|忠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贊世子呼稱 贊嗣君千歲{{*|贊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侍世子呼稱 侍嗣君千歲{{*|侍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輔世子呼稱 輔嗣君千歲{{*|輔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章世子呼稱 章嗣君千歲{{*|章殿下臣下稱稟通諭稱諟諭}}
王長女呼稱 王長金 長壻爵同安
王次女呼稱 王次金 次壻爵同安
南女呼稱 南金 南壻爵同安
干女呼稱 干金 干壻爵同安
翼女呼稱 翼金 翼增爵同安
英女呼稱 英金 英壻爵同安
忠女呼稱 忠金 忠壻爵同安
贊女呼稱 贊金 贊壻爵同安
侍女呼稱 侍金 侍壻爵同安
輔女呼稱 輔金 輔壻爵同安
章女呼稱 章金 章壻爵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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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多行合一|長|次}}兄爲{{多行合一|顯|倫}}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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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王 爲荣千歲
贊王 爲耀千歲
侍王 爲雄千歲
輔王 爲威千歲
章王 爲壽千歲 掌率稱奉敕稱閣下稱禀白
義稱詠醒稱帳下稱禀叙
掌義安福燕豫至軍帥皆稱大人如掌義安則稱掌義安大人福燕則稱福燕大人以下類推
師帥至兩司馬皆稱善人如師帥則稱師帥善人旅帥則稱旅帥善人以下類推
掌義安福燕豫子至軍帥子皆稱公子但同稱公子亦有些别如掌義子稱掌義公子安子稱安公子福子稱福公子燕子稱燕公子豫子稱豫公子侯子稱侯公子丞相子稱丞公子以下類推
師帥子至兩司馬子皆稱將子但同稱將子亦有些别如師帥子稱師將子旅帥子稱旅將子以下類推
掌義安福燕豫女、至軍師女、皆稱玉、但同稱玉、亦有些别、如掌義女稱掌義玉、安女稱安玉、以下類推、
師帥女、至兩司馬女、皆稱雪、但同稱雪、亦有些別、如師帥女稱師雪、旅帥女稱旅雪、以下類推、
王世子、及東西長次南干翼、英忠贊侍輔璋各世子皆是管理世間者也、故均稱世子、
宮城女、及東西南干翼、英忠贊侍輔璋各女皆是貴如金者也、故均稱金金貴也色美而不變者也
掌義安福燕豫至軍帥皆是公義之人故均稱其子曰公子、又皆是虔潔之人、故均稱其女曰玉、玉潔也、色潤而可實者也
師帥至兩司馬、皆是典兵之人故均稱其子曰將子、又皆是淸淨之人、故均稱其女曰雪、雪菁也、色白而可愛者也、
女貞姜、女貞安、女貞福、女貞燕、女貞豫、女貞侯、女丞相、女檢點、女指揮、女將軍、皆稱貞人、婦人以貞節爲貴者也
軍師及列王妻、呼稱王娘、掌妻呼稱貴姣、義妻呼稱貴如安福妻、呼稱貴嬪、燕豫妻、呼稱貴姒、侯妻、呼稱貴娉、丞相妻、呼稱貴嬪、檢點妻、呼稱貴姒、指揮妻呼稱貴姬將軍妻呼稱貴嬙、
欽侖總制妻、呼稱貴媪監軍妻呼稱貴奶、軍帥妻呼稱貴婣師帥妻、呼稱貴嫻、旅帥妻、呼稱貴婕、卒長妻、呼稱貴妯、兩司馬妻、呼稱貴娌、自
掌義妻至侯妻、加稱端人、丞相妻、至軍帥妻、加稱貞人、師帥妻、至兩司馬妻、加稱夫人、
朕長兄、次兄封王長兄 、王次兄 、嫂稱王嫂、慶善伯、纘奎伯、元玠伯輩、稱王伯 、慶軒、紹衎、叔輩、一體同稱王叔
仁正兄、仁賓、稱王宗兄、元淸、四福輩一體同稱、王宗兄貴妹夫及后、宮父母伯叔兄弟輩一體同稱王親細分之、后宮父稱王丈、后宮母稱王外母后宮伯叔稱王外伯、王外叔、后宮兄弟稱王舅、
朕岳丈、天下人大同稱王丈岳母、天下人亦大同稱王岳母、
王岳與王岳兩相稱自因其長次、則稱爲王親兄、王親弟、千歲岳丈、天下人大同稱、某千歲貴丈、岳母天下人亦大同稱、某千歲貴岳母、
貴岳與貴岳兩相稱、自因其等職譬如七千歲貴岳、見九千歲貴岳、則稱東貴親兄、又譬如八千歲貴岳、會七千歲福千歲喜千歲祿千歲荣千歲耀千歲雄子歲威千歲壽千歲貴岳則稱南貴親弟翼貴親弟如此爲兄弟相稱也
王岳丈與九千歲七千歲福千歲喜千歲祿千歲荣千歳耀千歲、雄千歲、威千歲、壽千歲之貴岳、會見八千歲貴岳、兩相稱應自因其{{多行合一|長|次}}同稱親家兄親家弟也、
貴丈見王岳、則稱王某岳
王岳會貴岳、亦因其等職、譬如會九千歲貴岳、則稱東貴弟、會七千歲貴岳、稱南貴弟、如此則王岳爲兄貴岳爲弟也、
王岳母、與王岳母兩相稱、自因其長次、則稱王親嫂、王親嬸、
貴岳母、與貴岳母兩相稱、自因其等職譬如七千歲貴岳毋見九千歲貴岳母、則稱東貴親嫂、又譬如九千歲貴岳母、會七千歲福千歲喜千歲祿千歲榮千歲耀千歲雄千歲威千歲壽千歲貴岳母、則稱南貴親嬸、干貴親嬸、翼貴親嬸、英貴親嬸、忠貴親嬸、贊貴親嬸、侍貴親嬸、輔貴親嬸、章貴親嬸、如此、則爲嫂嬸相稱也、
王岳母、與九千歲七千歲福千歲喜千歲祿千歲榮千歲耀千歲雄千歲威千歲壽千歲貴岳母、會見八千歲貴岳母兩相稱、自因其長次、同稱親家嫂、親家嬸也、貴岳母見王岳母、則稱王某岳母、
王岳母、會貴岳母、亦因其等職、譬如會九千歲貴岳母、則稱東貴嬸、會七千歲與岳母、則稱南貴嬸、會福千歲貴岳母、則稱干貴嬸、會喜千歲貴岳母、則稱翼貴嬸、會祿千歲貴岳母、則稱英貴嬸、會榮千歲貴岳母、則稱忠貴嬸、會耀千歲貴岳母、則稱贊貴嬸、會雄千歲貴岳母、則稱侍貴嬸、會威千歲貴岳母、則稱輔貴嬸、會壽千歲貴岳母、則稱章貴嬸、顯千歲倫千歲貴岳貴岳母、俱與七千歲貴岳貴岳母同如此、王岳母爲嫂、貴岳母爲嬸也、各宜凛遵、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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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條書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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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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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675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天條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鐫刻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天下凡間。誰人不犯天條。但從前不知。猶可解說今
皇上帝恩詔旣頒。自今以後。凡曉得在
皇上帝面前悔罪。不拜邪神。不行邪事。不犯天條者。准上天堂享福。千年萬萬載。威風無了期。凡不曉得在
皇上帝面前悔罪仍拜邪神。仍行邪事。仍犯天條者。定罰地獄受苦千年萬萬載。哀痛無了期。孰得孰失請自思之天下凡問我們兄弟姊妹可不醒哉。若終不醒。則眞生賤矣眞鬼迷矣眞有福不知享矣千年萬萬載。在高天威風。如此大福都不願享。情願受反天之罪。致惹
皇上帝義怒。罰落十八重地獄永受苦矣。哀哉。今有被魔鬼迷懞心腸者。動說君長方拜得
皇上帝。
皇上帝。天下凡間大共之父也。君長是其能子。善正是其肖子。庻民是其愚子。强暴是其頑子。如謂君長方拜得
皇上帝。且問家中父母。難道單是長子方孝順得父母乎。又有妄說拜
皇上帝是從番。不知上古之世。君民一體。皆敬拜
皇上帝。葢拜
皇上帝這條大路。當初
皇上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以來。中囯畨囯俱是同行這條大路。但西洋各畨囯行這條大路到底。中囯行這條大路。近一二千年。則差入鬼路。致被{{box|閻羅妖}}所捉。故今
皇上帝哀憐世人。大伸能手救世人脫魔鬼之手。挽世人囘頭復行轉當初這條大路。生前不至受鬼氣。死後不至被鬼捉。得上天堂享永福。此乃
皇上帝格外恩憐。莫大之恩典也。不醒者。反說是從畨。何其被魔鬼迷懞本心之甚也。
○悔罪規矩
皇上帝獨一眞神聖神當天跪下求
皇上帝赦罪。或用奏章祈禱。禱畢。或用面盆水。週身洗淨。或在江河浸洗更妙。悔罪後。朝晚禮拜
皇上帝。求
皇上帝聖神臨心。賜聖神風化心。食飯感謝
皇上帝。七日禮拜。頌讚
皇上帝恩德。時時遵守十欵天條。切不可拜世間一切邪神。尤不可行世間一切邪事。如是則成
皇上帝子女。在世
皇上帝看顧。昇天
皇上帝恩愛。永遠在高天享福。天下凡間。不論中囯畨囯。男人婦人。總要如是。方昇得天堂。
○悔罪奏章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眞心悔罪。祈禱
天父皇上帝。格外恩憐。赦從前無知、屢犯天條。懇求
天父皇上帝開恩。准赦前愆。准改過自新。𠇌得昇天。自今眞心悔攺。不拜邪神。不行邪事。遵守天條。懇求
上帝聖神臨心。時賜聖神風。化惡心。永不准妖魔迷。時時看顧。永不准妖魔害。祝福。有衣有食。無災無難。今世見平安。昇天見永福。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朝晚拜 上帝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懇求
上帝聖神降臨心內。時賜聖神風。化惡心。永不准妖魔迷。時時看顧、永不准妖魔害。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食飯謝 上帝 感謝
天父皇上帝、祝福、有衣有食無災無難。𠇌得昇天、
○災病求上帝
小{{多行合一|子○○○|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小{{多行合一|子○○○|女○○○}}現有災病懇求
天父皇上帝。恩憐救護。災病速退。身體復安。倘有妖魔侵害。懇求
天父皇上帝。大發天威。嚴將妖魔誅滅。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凡生日、滿月、嫁、娶、一切吉事。俱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小{{多行合一|子○○○|女○○○}}跪在地下。禱告
天父皇上帝。今有{{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多行合一|生日|滿月}}、迎親、嫁娶、等事。虔具牲饌茶飯、敬奉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祝福{{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吉慶。萬事勝意。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凡作竈、做屋、堆石、動土、等事、俱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多行合一|作竈|做屋}}堆石動土等事。虔備牲饌茶飯。祭告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看顧扶持。{{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大小。個個安康。百無禁忌。怪魔遁藏。萬事勝意。大吉大昌。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昇天是頭頂好事。宜歡不宜哭。一切舊時壊規矩盡除。但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小靈𠇌○○○在某月、某日、某時、昇天、今虔具牲饌茶飯。敬奉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開恩。准小靈𠇌○○○得上天堂。得享
天父皇上帝大福。又懇求
天父皇上帝。看顧扶持。{{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大小。個個安康。百無禁忌怪魔遁藏萬事勝意大吉大昌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㫖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每逢虛房星昴四宿日是禮拜日}}
讚美上帝聖神爲天帝父
讚美基督爲救世天聖主
讚美聖神爺之風爲聖靈
讚美三位爲父子一脉親
眞道豈與世道相同 能救人靈享福無窮
智者踴躍接之爲福 愚者省悟天堂路通
天父鴻恩廣大無邊 不惜太子遣降凡間
捐命代贖吾儕罪孽 人知悔改𠇌得昇天
○時時遵守十款天條{{*|十欵天條卽是十誡是皇上帝在西奈山所設朕恐人未明醒朕體皇上帝㫖意加添明白}}
第一天條、獨拜皇上帝{{*|皇上帝爲天下萬囯大共之父人人是其所生所養人人是其保佑人人皆當朝晚敬拜酧謝其恩俗語云天生天養天保佑又俗語云得食莫瞞天故凡不獨拜皇上帝者是犯天條天上眞神一上帝當獨拜服事之也獨拜眞神得上髙天享 永福也}}
詩曰{{多行合一|皇天上帝是眞神。 朝朝夕拜自超昇。|天條十款當遵守。 切莫鬼迷昧性眞。}}
第二天條、不好拜邪神{{*|皇上帝曰除我外不可有別神也故皇上帝以外皆是邪神迷惑害累世人者断不可拜凡拜一切邪神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邪魔最易惑人靈。 錯信終爲地獄身。|勸爾豪雄當醒悟。 堂堂天父急相親。}}
第三天條、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皇上帝本名爺火華、世人不可妄題、凡妄題皇上帝之名、及咒罵天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巍巍天父極尊崇。 犯分干名鮮克終。|眞道未知須醒悟。 輕狂褻凟罪無窮。}}
第四天條、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第七日完工、名安息日故世人享皇上帝之福、每七日、要分外虔敬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
詩曰{{多行合一|世間享福盡山天。 頌德歌功理固然。|朝夕饔飱須感謝。 還期七日拜尤虔。}}
第五天條孝順父母{{*|皇上帝曰孝順父母則可遐齡、凡忤逆父母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大孝終身記有虞。 雙親㡳豫笑歡娱。|昊天罔極宜深報。 不負生前七尺軀。}}
第六天條不好殺人害人、{{*|殺人卽是殺自己、害人卽是害自己、凡殺人害人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天下一家盡兄弟。 奚容錢殺害羣生。|成形賦性皆天授。 各自相安享太平。}}
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皆姊妹之羣、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爲變怪、最大犯天條、卽丢邪眼起邪心、向人、及吹洋烟、唱邪歌、皆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邪淫最是惡之魁。 變怪成妖甚可哀。|欲享天堂眞實福。 須從克己苦修來。}}
第八天條不好偷竊刼搶{{*|貧窮富貴署皇上帝賜定凡倫竊人物、刼搶人物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安貧守分不宜偷。 刼搶橫行最下流。|暴害人民還自害。 英雄何不早回頭。}}
第九天條不好講謊話、{{*|凡講謊誕鬼怪奸詐之話、及講一切粗言爛語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謊言怪語切宜捐。 詭譎橫生獲罪天。|口孽旣多終自受。 不如愼密正心田。}}
第十天條不好起貪心、{{*|凡見人妻女好便貪人妻女、見人物産好便貪人物産、及賭博買票圍姓皆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爲人切莫起貪心。 慾海牽纒禍實深。|西奈山前垂誥誡。 天條欵欵烈于今。}}
同心信實天父皇上帝終有福。
硬頸叛逆天父皇上帝總有哭。
遵天條拜眞神分手時天堂易上。
泥地俗信魔鬼盡頭處地獄難逃。
溺信邪神。卽爲邪神卒奴。生時惹鬼所纒。死時被鬼所捉。
天而昇
敬拜上帝便是上帝子女。來處從天而降。去處向
上帝有主張。爾們切莫慌。
眞心多憑據。方可上天堂。
眞心敬上帝。莫信怪人誑。
凡情丢郤盡。方得上天堂。
天上眞神一上帝。凡人行錯總無知。
坭團木石將頭磕。問爾靈心失幾時。
從天妄說是從畨。眞正凡人蠢且頑。
上古君民遵上帝。英雄速破鬼門關。
順天獲福逆天亡。何故世人論短長。
看爾原非該殺子。因何不願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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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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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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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凡間。誰人不犯天條。但從前不知。猶可解說今
皇上帝恩詔旣頒。自今以後。凡曉得在
皇上帝面前悔罪。不拜邪神。不行邪事。不犯天條者。准上天堂享福。千年萬萬載。威風無了期。凡不曉得在
皇上帝面前悔罪仍拜邪神。仍行邪事。仍犯天條者。定罰地獄受苦千年萬萬載。哀痛無了期。孰得孰失請自思之天下凡問我們兄弟姊妹可不醒哉。若終不醒。則眞生賤矣眞鬼迷矣眞有福不知享矣千年萬萬載。在高天威風。如此大福都不願享。情願受反天之罪。致惹
皇上帝義怒。罰落十八重地獄永受苦矣。哀哉。今有被魔鬼迷懞心腸者。動說君長方拜得
皇上帝。
皇上帝。天下凡間大共之父也。君長是其能子。善正是其肖子。庻民是其愚子。强暴是其頑子。如謂君長方拜得
皇上帝。且問家中父母。難道單是長子方孝順得父母乎。又有妄說拜
皇上帝是從番。不知上古之世。君民一體。皆敬拜
皇上帝。葢拜
皇上帝這條大路。當初
皇上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以來。中囯畨囯俱是同行這條大路。但西洋各畨囯行這條大路到底。中囯行這條大路。近一二千年。則差入鬼路。致被{{box|閻羅妖}}所捉。故今
皇上帝哀憐世人。大伸能手救世人脫魔鬼之手。挽世人囘頭復行轉當初這條大路。生前不至受鬼氣。死後不至被鬼捉。得上天堂享永福。此乃
皇上帝格外恩憐。莫大之恩典也。不醒者。反說是從畨。何其被魔鬼迷懞本心之甚也。
○悔罪規矩
皇上帝獨一眞神聖神當天跪下求
皇上帝赦罪。或用奏章祈禱。禱畢。或用面盆水。週身洗淨。或在江河浸洗更妙。悔罪後。朝晚禮拜
皇上帝。求
皇上帝聖神臨心。賜聖神風化心。食飯感謝
皇上帝。七日禮拜。頌讚
皇上帝恩德。時時遵守十欵天條。切不可拜世間一切邪神。尤不可行世間一切邪事。如是則成
皇上帝子女。在世
皇上帝看顧。昇天
皇上帝恩愛。永遠在高天享福。天下凡間。不論中囯畨囯。男人婦人。總要如是。方昇得天堂。
○悔罪奏章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眞心悔罪。祈禱
天父皇上帝。格外恩憐。赦從前無知、屢犯天條。懇求
天父皇上帝開恩。准赦前愆。准改過自新。𠇌得昇天。自今眞心悔攺。不拜邪神。不行邪事。遵守天條。懇求
上帝聖神臨心。時賜聖神風。化惡心。永不准妖魔迷。時時看顧。永不准妖魔害。祝福。有衣有食。無災無難。今世見平安。昇天見永福。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朝晚拜 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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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聖神降臨心內。時賜聖神風。化惡心。永不准妖魔迷。時時看顧、永不准妖魔害。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食飯謝 上帝 感謝
天父皇上帝、祝福、有衣有食無災無難。𠇌得昇天、
○災病求上帝
小{{多行合一|子○○○|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小{{多行合一|子○○○|女○○○}}現有災病懇求
天父皇上帝。恩憐救護。災病速退。身體復安。倘有妖魔侵害。懇求
天父皇上帝。大發天威。嚴將妖魔誅滅。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凡生日、滿月、嫁、娶、一切吉事。俱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小{{多行合一|子○○○|女○○○}}跪在地下。禱告
天父皇上帝。今有{{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多行合一|生日|滿月}}、迎親、嫁娶、等事。虔具牲饌茶飯、敬奉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祝福{{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吉慶。萬事勝意。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凡作竈、做屋、堆石、動土、等事、俱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多行合一|作竈|做屋}}堆石動土等事。虔備牲饌茶飯。祭告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看顧扶持。{{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大小。個個安康。百無禁忌。怪魔遁藏。萬事勝意。大吉大昌。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旨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昇天是頭頂好事。宜歡不宜哭。一切舊時壊規矩盡除。但用牲饌茶飯。祭告
皇上帝。其奏章曰。
{{多行合一|小子○○○|小女○○○}}跪在地下。祈禱
天父皇上帝今有小靈𠇌○○○在某月、某日、某時、昇天、今虔具牲饌茶飯。敬奉
天父皇上帝。懇求
天父皇上帝開恩。准小靈𠇌○○○得上天堂。得享
天父皇上帝大福。又懇求
天父皇上帝。看顧扶持。{{多行合一|小子○○○|小女○○○}}家中大小。個個安康。百無禁忌怪魔遁藏萬事勝意大吉大昌托
救世主天兄基督贖罪功勞托禾乃師贖病主功勞轉求
天父皇上帝在天聖㫖成行在地如在天焉俯准所求心誠所願
○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每逢虛房星昴四宿日是禮拜日}}
讚美上帝聖神爲天帝父
讚美基督爲救世天聖主
讚美聖神爺之風爲聖靈
讚美三位爲父子一脉親
眞道豈與世道相同 能救人靈享福無窮
智者踴躍接之爲福 愚者省悟天堂路通
天父鴻恩廣大無邊 不惜太子遣降凡間
捐命代贖吾儕罪孽 人知悔改𠇌得昇天
○時時遵守十款天條{{*|十欵天條卽是十誡是皇上帝在西奈山所設朕恐人未明醒朕體皇上帝㫖意加添明白}}
第一天條、獨拜皇上帝{{*|皇上帝爲天下萬囯大共之父人人是其所生所養人人是其保佑人人皆當朝晚敬拜酧謝其恩俗語云天生天養天保佑又俗語云得食莫瞞天故凡不獨拜皇上帝者是犯天條天上眞神一上帝當獨拜服事之也獨拜眞神得上髙天享 永福也}}
詩曰{{多行合一|皇天上帝是眞神。 朝朝夕拜自超昇。|天條十款當遵守。 切莫鬼迷昧性眞。}}
第二天條、不好拜邪神{{*|皇上帝曰除我外不可有別神也故皇上帝以外皆是邪神迷惑害累世人者断不可拜凡拜一切邪神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邪魔最易惑人靈。 錯信終爲地獄身。|勸爾豪雄當醒悟。 堂堂天父急相親。}}
第三天條、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皇上帝本名爺火華、世人不可妄題、凡妄題皇上帝之名、及咒罵天者、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巍巍天父極尊崇。 犯分干名鮮克終。|眞道未知須醒悟。 輕狂褻凟罪無窮。}}
第四天條、七日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第七日完工、名安息日故世人享皇上帝之福、每七日、要分外虔敬禮拜、頌讚皇上帝恩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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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條孝順父母{{*|皇上帝曰孝順父母則可遐齡、凡忤逆父母者是犯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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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條不好殺人害人、{{*|殺人卽是殺自己、害人卽是害自己、凡殺人害人者是犯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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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皆姊妹之羣、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爲變怪、最大犯天條、卽丢邪眼起邪心、向人、及吹洋烟、唱邪歌、皆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邪淫最是惡之魁。 變怪成妖甚可哀。|欲享天堂眞實福。 須從克己苦修來。}}
第八天條不好偷竊刼搶{{*|貧窮富貴署皇上帝賜定凡倫竊人物、刼搶人物者、是犯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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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天條不好講謊話、{{*|凡講謊誕鬼怪奸詐之話、及講一切粗言爛語者、是犯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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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天條不好起貪心、{{*|凡見人妻女好便貪人妻女、見人物産好便貪人物産、及賭博買票圍姓皆是犯天條}}
詩曰{{多行合一|爲人切莫起貪心。 慾海牽纒禍實深。|西奈山前垂誥誡。 天條欵欵烈于今。}}
同心信實天父皇上帝終有福。
硬頸叛逆天父皇上帝總有哭。
遵天條拜眞神分手時天堂易上。
泥地俗信魔鬼盡頭處地獄難逃。
溺信邪神。卽爲邪神卒奴。生時惹鬼所纒。死時被鬼所捉。
天而昇
敬拜上帝便是上帝子女。來處從天而降。去處向
上帝有主張。爾們切莫慌。
眞心多憑據。方可上天堂。
眞心敬上帝。莫信怪人誑。
凡情丢郤盡。方得上天堂。
天上眞神一上帝。凡人行錯總無知。
坭團木石將頭磕。問爾靈心失幾時。
從天妄說是從畨。眞正凡人蠢且頑。
上古君民遵上帝。英雄速破鬼門關。
順天獲福逆天亡。何故世人論短長。
看爾原非該殺子。因何不願轉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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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詔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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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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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天命詔旨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壬子二年新刻
| author = 洪秀全
| times = 太平天国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欽定前遺詔聖書|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曆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旨准頒行共有十四部
==天王詔曰==
戊申歲三月
天父上主皇上帝下凡。顯出無數神蹟。權能憑據。載在詔
書。是年九月
天兄救世主耶穌下凡。亦顯出無數神蹟。權能憑據。載在詔書。今恐通軍大小男女兵將。未能熟知
天父聖㫖命令。及熟知
天兄聖㫖命令致有誤逆天命天令也故特將詔書尋閲
天父
天兄聖㫖命令最緊關者。彚錄鐫刻成書。庶使通軍熟讀記心。免犯天令。方得
天父
天兄歡心也。後將朕令附尾。亦無非使爾等識法忌法之意。欽此。
==己酉三月十六日{{*|時在貴縣}}==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高老山山令。遵正十字有一筆祈祈、
==辛開三月十四日{{*|時在東鄕}}==
天父諭衆小曰。衆小認得
天父
天兄眞麽。衆小對曰認得眞
天父
天兄
天父又曰。衆小爾認得爾主上眞麽。衆小對曰認得眞我
主上。
天父曰、我差爾主下凡作
天王。地出一言是天命。爾等要遵。爾等要眞心扶主顧王。不得大膽放肆。不得怠慢也。若不顧主顧王。一個都難也。
==辛開三月十八日{{*|時在東鄉}}==
天兄救世主耶穌諭衆小曰。衆小弟、要守天條。要遵命令。要和儺兄弟。大有不着小做着些。小有不着。大做着些。切不可因一句話就記上書。執仇爲恨也。要修好鍊正。不得人村搜人家物打仗不得臨陣退縮。有銀錢須要認得破。不可分爾我。更要同心同力。同打江山。認實天堂路來跑。目下苦楚些。後來自有高封也。倘教導之後、爾各人尙有犯天條者。尙有不遵令者。尙有忤逆頂頸者、尙有臨陣退縮者。爾莫怪我高兄發令、誅爾也
==辛開七月十三日{{*|時在莫村}}==
天兄耶穌大駡各爲私。不公草。不忠草。
==是晚二更{{*|時在紫荆山茶地}}==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
天父下凡又幾年。 天兄護降苦同先。
耶穌爲爾救世主。 盡心教導本仍然。
天父生全爲爾主。 何不盡忠妄修前。
爾們多有重逆令。 我無指出膽如天。
皇上帝又曰
瞞天莫道天不知。 天量如海也無遲。
看爾些有無膽志。 不做忠臣到何時。
爾想三更逃黑路。 不過天光恕鬼迷。
各爲爾王行眞道。 信實天父莫狐凝。
皇上帝又曰今我
天父親身下凡、教導衆小。見有衆小不遵天命塲塲行事
多有不同心。今天爾食何飯爲何事。差爾誅妖。何不同心。何不同力。何不同向前。
天父講過自今以後。誅妖有一個小不去。有一個小臨陣。眞眞莫道天不知。爾已知得認得
天父有能。衆小遵命。再逆者莫怪。各小眞心放膽理天事也。
==十四朝==
皇上帝曰
天父下凡事因誰。 耶蘇捨命代何爲。
天降爾王爲眞主。 何用煩愁膽心飛。
皇上帝曰
眞小今知兄前苦。 何不心雄戰勝回。
有志頂天忠報囯。 何嘗臨陣似屢屢。
皇上帝曰
自古死生天棑定。 那有由己得成人。
靈𠇌本是由天父。 今時不醒做何民。
==辛開七月二十六夜{{*|時在莫村}}==
天父上主皇上帝殺黄以鎭曰
黄以鎭逆令䨇重。 雲中雪下罪難容。
膽敢瞞天無信德。 陣中两草退英雄。
眞神能造山河海。 不信𠇌爺爲何功。
爾們衆小遵天誡。 逆同以鎭罪無窮。
==辛開十月二十日{{*|時在永安}}==
天兄耶穌曰。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越受苦。越威風。各放草寛草。凡有那些妖魔。任他一靣飛。一靣變總不能走得我
天父 天兄手下過也。
==辛開十二月初三日{{*|時在永安}}==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
萬方兒小别家庭。 離鄉立志做忠臣。
前未勤王當虎豹。 今知有主可成人。
不信山中清費止。 亦念𠇌爺立主眞。
憑據權能天作主。 未團敢碎妖如塵。
皇上帝又曰
千金千囑千瞞天。 千時千話千閒言。
千爾千要千新過。 千祈千鍊千果然。
皇上帝又曰
萬方萬國萬來朝。 萬山萬水萬飘遥。
萬里萬眼萬鑽至。 萬知萬福萬功勞。
另續
==天王詔㫖列後庚戌十二月初旬{{*|時在金田}}==
天王令曰
一遵條命、 二别男行女行、
三秋毫莫犯 四公心和儺、各遵頭目約束
五同心合力、不得臨陣退縮、
==辛亥七月十九日{{*|時在茶地}}==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放膽歡喜踴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總不用慌。萬事皆是
天父
天兄棑定。萬難皆是
天父
天兄試心。各宜眞草堅草耐草。對緊
天父 天兄也。
天父前有言曰越寒天越退衣。各堅耐。萬不知。衆兵將各宜醒醒。今據奏說現無䀋。移營是。又據奏説多病傷。護持緊。兄弟姊妹一個不保齊。辱及
天父
天兄也。今行營其令各軍各營。隊伍宜整齊堅重。同心同力。千祈恪遵天令。不得再逆。前軍主將貴妹夫。左軍主將達胞。同統戊壹監軍。前壹軍帥。前貳軍帥。左壹軍帥。左貳軍帥。開通前路。中軍主將清胞統土壹總制。中壹軍帥。中貳軍帥。及前選侍衛二十名。護中右軍主將正胞。後軍主將山胞。同統右壹軍帥。右貳軍帥。後壹軍帥。後貳軍帥。押後。每行營匝營。各軍、各營、宜間勻連絡。首尾相應。努力護持老、㓜、男、女、病、傷。總要個個保齊。同見小天堂威風。衆兵將、各各遵。欽此。
此是。前時行營。坐營。鋪棑如是。今宜聼東王將令。
==辛開八月初三日{{*|時在莫村}}==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放膽。歡喜踊躍。同心同力同向前。萬事皆有
天父主張。
天兄擔當。千祈莫慌。
眞神能造山河海。 任那妖魔一靣來。
天羅地網重圍住。 爾們兵將把心開。
日夜巡邏嚴預備。 運籌設策夜銜枚。
岳飛五百破十萬。 何况妖魔滅絶該。
欽此。
==辛開八月十九日{{*|時在舟中}}==
天王詔令。衆兵將千祈遵天令。不得再逆。联實情諭爾。眼前不貪生怕死。後來上天堂。便長生不死。爾若貪生便不生。怕死便會死。又眼前不貪安怕苦。後來上天堂。便永安無苦。爾若貪安便不安。怕苦便㑹苦。總之遵天誡。享天福。逆天令。落地獄。衆兵將千祈醒醒。再逆者莫怪。欽此。
==又八月初七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各宜爲公莫爲私。總要一條草。對緊
天父
天兄及朕也。繼自今。其令衆兵將。凡一切殺妖取城。所得金寳、綢、帛寳物等項。不得私藏。盡繳歸
天朝聖庫。逆者議罪欽此。
==辛開九月二十五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将。千祈遵天令。歡喜踴躍、威武同心同力。同向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今詔令各軍每塲殺妖後各两司馬立卽記錄、自己管下兵某名。頭頂遵令向前。則畫圓圈。以記其功。某名頭頂逆令退縮。則畫交叉。以記其罪。中等者免記錄。記錄册成。两司馬執册達卒長卒長達旅帥。旅帥達師帥。帥帥達軍帥。軍帥達監軍。監軍達總制。總制次逓達丞相。丞相達軍師。軍師轉奏俟到小天堂。以定官職髙低小功有小賞。大功有大封。各宜努力自愛。欽此。
==辛開十月十二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衆兵將。千祈遵天令。歡喜踴躍堅耐、威武、同心同力。同向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當前朕有令曰。上天豈容易。頭要耐心志。一定㑹上天。爾們把心堅最怕半路差。鬼路最歪邪。據眼前論。衆兵將今知得妖魔多端誘惑否。今知得鬼路歪邪否。今知得朕前言有定准否。兹今特詔大小兵將。千祈堅耐。莫被誘惑。果能立志頂天忠報囯到底。
天父
天兄自有眼照得爾到。朕亦自有眼照得爾到也。今詔封從前及後一概打仗昇天功臣職同總制世襲。掌打大旗昇天功臣。職同將軍侍衛世襲。現封及者袍帽遵依官制。未封及者風帽一概盡與两司馬同。旣封及者一體。未封及者一様。上到小天堂。凡一槪同打江山功勳等臣。大則封丞相撿㸃指揮將軍侍衛、至小亦軍帥職。累代世襲。龍袍角帶在天朝朕實情諭爾。我等既幸得爲
天父子女。又幸得爲
天兄弟妹。在世則威風無比在天則享福無彊。朕問爾等威風。有如此眞威風否。享福有如此眞享福否。繼自今各軍大小衆兵將。千祈踴躍、同心同頂起
天父
天兄綱常。妖魔詭計百出。衆兵將千祈醒醒。莫至天光怨鬼迷也。欽此。
==辛開十月二十五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各宜認實眞道而行。
天父上主皇上帝。纔是眞神。
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
天父上主皇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様様上又無一人非其所生所養。纔是上。纔是帝。
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不得僭稱上。僭稱帝也繼自今衆兵。將呼稱朕爲主則止、不宜稱上、致冐犯
天父也。
天父是
天聖父。
天兄是
救世聖主。
天父
天兄纔是聖也。繼自今、衆兵將。呼稱朕爲主則止、不宜稱聖。致冒犯
天父
天兄也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神爺。是𠇌爺。前此左輔右弼前導後護各軍師。朕命稱爲王爺。姑從凡間歪例。據眞道諭。有些冒犯
天父
天父纔是爺也。今特褒封左輔正軍師爲東王。管治東方各囯。褒封右弼又正軍師爲西王。管治西方各囯。褒封前導副軍師爲南王。管治南方各囯。褒封後護又副軍師爲北王。管治北方各囯、又褒封達胞爲翼王。羽翼天朝。以上所封各王。俱受東王節制。另詔后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並欽此
==壬子正月二十七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男女兵將。千祈遵天條兹今特詔今清胞、貴妹夫山胞、正胞、達胞。暨各軍各頭領。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衆。决無寛赦。衆兵將千祈莫容忍包藏。致干
天父皇上帝義怒。各宜醒醒。欽此
==壬子二月三十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男將女將。千祈遵天令。歡喜躐躍、堅耐威武。放膽誅妖。任那妖魔千萬算。難走
天父眞手叚。江山六日尙造成。各信𠇌爺爲好漢。髙天差爾誅妖魔。
天父
天兄時顧看男將女將盡持刀。現身着衣僅替换。同心放膽同殺妖。金寳包袱在所緩。脱盡凡情頂髙天金磚金屋光煥焕。高天享福極威風。最小最卑盡綢縀。男着龍袍女挿花。各做忠臣勞馬汗。欽此
==壬子八月初十日{{*|時在長沙}}==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自今不得再私藏私帶金寳。盡繳歸 天朝聖庫。倘再私藏私帶。一經察出斬首示衆。欽此。
==天王詔旨==
詔日、咨爾臣工。當别男女。男理外事。內、非所宜聞女理內事。外非所宜聞。朕故特詔。繼自今、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今凡后宫。臣下宜謹愼。總稱娘娘。后宫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稱及談及。臣下有稱、及談及、后宫、姓各位次者。斬不赦也。后宫而永不准臣下見。臣下宜低頭垂眼臣下、有敢起眼窺看后宫面者。斬不赦也后宫聲、永不准臣下傳。臣下、女官有敢傳后宮、言語出外者。斬不赦也。臣下語永不准傳入。臣下話有敢傳入者。傳遞人斬不赦。某臣下斬不赦也。朕實精詔爾等后宫爲治化之原。宫城爲風俗之本。朕非好爲嚴别。誠體
天父
天兄聖㫖。斬邪留正。有偶不如此。亦斷斷不得也。自今朕旣詔明。不獨眼前臣下宜遵。
天朝天囯萬萬年。子子孫孫曁所有臣下俱宜遵循、今日朕語也。欽此。
癸好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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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6763
7906762
2026-07-05T08:12:5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676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天命詔旨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壬子二年新刻
| author = 洪秀全
|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2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欽定前遺詔聖書|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曆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旨准頒行共有十四部
==天王詔曰==
戊申歲三月
天父上主皇上帝下凡。顯出無數神蹟。權能憑據。載在詔
書。是年九月
天兄救世主耶穌下凡。亦顯出無數神蹟。權能憑據。載在詔書。今恐通軍大小男女兵將。未能熟知
天父聖㫖命令。及熟知
天兄聖㫖命令致有誤逆天命天令也故特將詔書尋閲
天父
天兄聖㫖命令最緊關者。彚錄鐫刻成書。庶使通軍熟讀記心。免犯天令。方得
天父
天兄歡心也。後將朕令附尾。亦無非使爾等識法忌法之意。欽此。
==己酉三月十六日{{*|時在貴縣}}==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高老山山令。遵正十字有一筆祈祈、
==辛開三月十四日{{*|時在東鄕}}==
天父諭衆小曰。衆小認得
天父
天兄眞麽。衆小對曰認得眞
天父
天兄
天父又曰。衆小爾認得爾主上眞麽。衆小對曰認得眞我
主上。
天父曰、我差爾主下凡作
天王。地出一言是天命。爾等要遵。爾等要眞心扶主顧王。不得大膽放肆。不得怠慢也。若不顧主顧王。一個都難也。
==辛開三月十八日{{*|時在東鄉}}==
天兄救世主耶穌諭衆小曰。衆小弟、要守天條。要遵命令。要和儺兄弟。大有不着小做着些。小有不着。大做着些。切不可因一句話就記上書。執仇爲恨也。要修好鍊正。不得人村搜人家物打仗不得臨陣退縮。有銀錢須要認得破。不可分爾我。更要同心同力。同打江山。認實天堂路來跑。目下苦楚些。後來自有高封也。倘教導之後、爾各人尙有犯天條者。尙有不遵令者。尙有忤逆頂頸者、尙有臨陣退縮者。爾莫怪我高兄發令、誅爾也
==辛開七月十三日{{*|時在莫村}}==
天兄耶穌大駡各爲私。不公草。不忠草。
==是晚二更{{*|時在紫荆山茶地}}==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
天父下凡又幾年。 天兄護降苦同先。
耶穌爲爾救世主。 盡心教導本仍然。
天父生全爲爾主。 何不盡忠妄修前。
爾們多有重逆令。 我無指出膽如天。
皇上帝又曰
瞞天莫道天不知。 天量如海也無遲。
看爾些有無膽志。 不做忠臣到何時。
爾想三更逃黑路。 不過天光恕鬼迷。
各爲爾王行眞道。 信實天父莫狐凝。
皇上帝又曰今我
天父親身下凡、教導衆小。見有衆小不遵天命塲塲行事
多有不同心。今天爾食何飯爲何事。差爾誅妖。何不同心。何不同力。何不同向前。
天父講過自今以後。誅妖有一個小不去。有一個小臨陣。眞眞莫道天不知。爾已知得認得
天父有能。衆小遵命。再逆者莫怪。各小眞心放膽理天事也。
==十四朝==
皇上帝曰
天父下凡事因誰。 耶蘇捨命代何爲。
天降爾王爲眞主。 何用煩愁膽心飛。
皇上帝曰
眞小今知兄前苦。 何不心雄戰勝回。
有志頂天忠報囯。 何嘗臨陣似屢屢。
皇上帝曰
自古死生天棑定。 那有由己得成人。
靈𠇌本是由天父。 今時不醒做何民。
==辛開七月二十六夜{{*|時在莫村}}==
天父上主皇上帝殺黄以鎭曰
黄以鎭逆令䨇重。 雲中雪下罪難容。
膽敢瞞天無信德。 陣中两草退英雄。
眞神能造山河海。 不信𠇌爺爲何功。
爾們衆小遵天誡。 逆同以鎭罪無窮。
==辛開十月二十日{{*|時在永安}}==
天兄耶穌曰。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越受苦。越威風。各放草寛草。凡有那些妖魔。任他一靣飛。一靣變總不能走得我
天父 天兄手下過也。
==辛開十二月初三日{{*|時在永安}}==
天父上主皇上帝曰
萬方兒小别家庭。 離鄉立志做忠臣。
前未勤王當虎豹。 今知有主可成人。
不信山中清費止。 亦念𠇌爺立主眞。
憑據權能天作主。 未團敢碎妖如塵。
皇上帝又曰
千金千囑千瞞天。 千時千話千閒言。
千爾千要千新過。 千祈千鍊千果然。
皇上帝又曰
萬方萬國萬來朝。 萬山萬水萬飘遥。
萬里萬眼萬鑽至。 萬知萬福萬功勞。
另續
==天王詔㫖列後庚戌十二月初旬{{*|時在金田}}==
天王令曰
一遵條命、 二别男行女行、
三秋毫莫犯 四公心和儺、各遵頭目約束
五同心合力、不得臨陣退縮、
==辛亥七月十九日{{*|時在茶地}}==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放膽歡喜踴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總不用慌。萬事皆是
天父
天兄棑定。萬難皆是
天父
天兄試心。各宜眞草堅草耐草。對緊
天父 天兄也。
天父前有言曰越寒天越退衣。各堅耐。萬不知。衆兵將各宜醒醒。今據奏說現無䀋。移營是。又據奏説多病傷。護持緊。兄弟姊妹一個不保齊。辱及
天父
天兄也。今行營其令各軍各營。隊伍宜整齊堅重。同心同力。千祈恪遵天令。不得再逆。前軍主將貴妹夫。左軍主將達胞。同統戊壹監軍。前壹軍帥。前貳軍帥。左壹軍帥。左貳軍帥。開通前路。中軍主將清胞統土壹總制。中壹軍帥。中貳軍帥。及前選侍衛二十名。護中右軍主將正胞。後軍主將山胞。同統右壹軍帥。右貳軍帥。後壹軍帥。後貳軍帥。押後。每行營匝營。各軍、各營、宜間勻連絡。首尾相應。努力護持老、㓜、男、女、病、傷。總要個個保齊。同見小天堂威風。衆兵將、各各遵。欽此。
此是。前時行營。坐營。鋪棑如是。今宜聼東王將令。
==辛開八月初三日{{*|時在莫村}}==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放膽。歡喜踊躍。同心同力同向前。萬事皆有
天父主張。
天兄擔當。千祈莫慌。
眞神能造山河海。 任那妖魔一靣來。
天羅地網重圍住。 爾們兵將把心開。
日夜巡邏嚴預備。 運籌設策夜銜枚。
岳飛五百破十萬。 何况妖魔滅絶該。
欽此。
==辛開八月十九日{{*|時在舟中}}==
天王詔令。衆兵將千祈遵天令。不得再逆。联實情諭爾。眼前不貪生怕死。後來上天堂。便長生不死。爾若貪生便不生。怕死便會死。又眼前不貪安怕苦。後來上天堂。便永安無苦。爾若貪安便不安。怕苦便㑹苦。總之遵天誡。享天福。逆天令。落地獄。衆兵將千祈醒醒。再逆者莫怪。欽此。
==又八月初七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各軍各營衆兵將。各宜爲公莫爲私。總要一條草。對緊
天父
天兄及朕也。繼自今。其令衆兵將。凡一切殺妖取城。所得金寳、綢、帛寳物等項。不得私藏。盡繳歸
天朝聖庫。逆者議罪欽此。
==辛開九月二十五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将。千祈遵天令。歡喜踴躍、威武同心同力。同向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今詔令各軍每塲殺妖後各两司馬立卽記錄、自己管下兵某名。頭頂遵令向前。則畫圓圈。以記其功。某名頭頂逆令退縮。則畫交叉。以記其罪。中等者免記錄。記錄册成。两司馬執册達卒長卒長達旅帥。旅帥達師帥。帥帥達軍帥。軍帥達監軍。監軍達總制。總制次逓達丞相。丞相達軍師。軍師轉奏俟到小天堂。以定官職髙低小功有小賞。大功有大封。各宜努力自愛。欽此。
==辛開十月十二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衆兵將。千祈遵天令。歡喜踴躍堅耐、威武、同心同力。同向前。同頂
天父
天兄綱常。當前朕有令曰。上天豈容易。頭要耐心志。一定㑹上天。爾們把心堅最怕半路差。鬼路最歪邪。據眼前論。衆兵將今知得妖魔多端誘惑否。今知得鬼路歪邪否。今知得朕前言有定准否。兹今特詔大小兵將。千祈堅耐。莫被誘惑。果能立志頂天忠報囯到底。
天父
天兄自有眼照得爾到。朕亦自有眼照得爾到也。今詔封從前及後一概打仗昇天功臣職同總制世襲。掌打大旗昇天功臣。職同將軍侍衛世襲。現封及者袍帽遵依官制。未封及者風帽一概盡與两司馬同。旣封及者一體。未封及者一様。上到小天堂。凡一槪同打江山功勳等臣。大則封丞相撿㸃指揮將軍侍衛、至小亦軍帥職。累代世襲。龍袍角帶在天朝朕實情諭爾。我等既幸得爲
天父子女。又幸得爲
天兄弟妹。在世則威風無比在天則享福無彊。朕問爾等威風。有如此眞威風否。享福有如此眞享福否。繼自今各軍大小衆兵將。千祈踴躍、同心同頂起
天父
天兄綱常。妖魔詭計百出。衆兵將千祈醒醒。莫至天光怨鬼迷也。欽此。
==辛開十月二十五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各宜認實眞道而行。
天父上主皇上帝。纔是眞神。
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
天父上主皇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様様上又無一人非其所生所養。纔是上。纔是帝。
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不得僭稱上。僭稱帝也繼自今衆兵。將呼稱朕爲主則止、不宜稱上、致冐犯
天父也。
天父是
天聖父。
天兄是
救世聖主。
天父
天兄纔是聖也。繼自今、衆兵將。呼稱朕爲主則止、不宜稱聖。致冒犯
天父
天兄也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神爺。是𠇌爺。前此左輔右弼前導後護各軍師。朕命稱爲王爺。姑從凡間歪例。據眞道諭。有些冒犯
天父
天父纔是爺也。今特褒封左輔正軍師爲東王。管治東方各囯。褒封右弼又正軍師爲西王。管治西方各囯。褒封前導副軍師爲南王。管治南方各囯。褒封後護又副軍師爲北王。管治北方各囯、又褒封達胞爲翼王。羽翼天朝。以上所封各王。俱受東王節制。另詔后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並欽此
==壬子正月二十七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男女兵將。千祈遵天條兹今特詔今清胞、貴妹夫山胞、正胞、達胞。暨各軍各頭領。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衆。决無寛赦。衆兵將千祈莫容忍包藏。致干
天父皇上帝義怒。各宜醒醒。欽此
==壬子二月三十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男將女將。千祈遵天令。歡喜躐躍、堅耐威武。放膽誅妖。任那妖魔千萬算。難走
天父眞手叚。江山六日尙造成。各信𠇌爺爲好漢。髙天差爾誅妖魔。
天父
天兄時顧看男將女將盡持刀。現身着衣僅替换。同心放膽同殺妖。金寳包袱在所緩。脱盡凡情頂髙天金磚金屋光煥焕。高天享福極威風。最小最卑盡綢縀。男着龍袍女挿花。各做忠臣勞馬汗。欽此
==壬子八月初十日{{*|時在長沙}}==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自今不得再私藏私帶金寳。盡繳歸 天朝聖庫。倘再私藏私帶。一經察出斬首示衆。欽此。
==天王詔旨==
詔日、咨爾臣工。當别男女。男理外事。內、非所宜聞女理內事。外非所宜聞。朕故特詔。繼自今、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今凡后宫。臣下宜謹愼。總稱娘娘。后宫姓、名、位、次。永不准臣稱及談及。臣下有稱、及談及、后宫、姓各位次者。斬不赦也。后宫而永不准臣下見。臣下宜低頭垂眼臣下、有敢起眼窺看后宫面者。斬不赦也后宫聲、永不准臣下傳。臣下、女官有敢傳后宮、言語出外者。斬不赦也。臣下語永不准傳入。臣下話有敢傳入者。傳遞人斬不赦。某臣下斬不赦也。朕實精詔爾等后宫爲治化之原。宫城爲風俗之本。朕非好爲嚴别。誠體
天父
天兄聖㫖。斬邪留正。有偶不如此。亦斷斷不得也。自今朕旣詔明。不獨眼前臣下宜遵。
天朝天囯萬萬年。子子孫孫曁所有臣下俱宜遵循、今日朕語也。欽此。
癸好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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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桂10刑终76号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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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桂10刑终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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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黄某,男,1996年12月3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大专文化,农民,住广西田东县。因犯诈骗罪,于2024年1月19日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年11月2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5年1月6日到案,同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田东县看守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一案,于2025年12月31日作出(2025)桂1022刑初102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原审被告人黄某提出上诉。本院于2026年2月12日立案受理,并于同年3月2日将案卷材料移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阅案卷材料并讯问上诉人黄某,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属于必须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被告人黄某从事贷款中介工作,为被害人张某甲成功贷款过两次,获取张某甲的信任。2022年11月24日,其向张某甲称有贴息政策,其手上有8000元贴息优惠券,可以减免8000元利息。后上门面谈时以帮张某甲申请贴息为由,用张某甲手机以张某甲身份信息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网络贷款150000元。同日,该公司通过账号向张某甲工商银行账号(卡号)转入150000元。黄某未经张某甲同意,私自用张某甲手机进行操作,分三次从张某甲工商银行卡(卡号)向其平安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E钱包”)转账150000元并用于世界杯赌球。张某甲发现黄某并未如实还款,黄某辩称操作失误导致未能还款成功并写一份欠条给张某甲。后又伪造一张假的贷款结清证明给张某甲,直至2024年张某甲发现自己银行账户被大额扣款后才明白黄某盗走自己的150000元。
另查明,2025年1月6日,被告人黄某经田东县公安局电话传唤,主动到案。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户籍证明、抓获经过、贷款结清证明、律师函、银行流水、E钱包交易流水、微信截图、微信转账记录、欠条、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24)桂0305刑初14号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2.证人韦某、秦某的证言笔录;3.被害人张某甲的陈述笔录;4.被告人黄某的供述与辩解笔录。
原判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故对被告人黄某造成被害人张某甲的直接经济损失150000元,依法责令退赔。根据黄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二、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被害人张某甲150000元。
上诉人黄某上诉提出:原判错误认定其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被害人的名义将15万元贷款转走占为己有。其没有使用受害人手机转账,转账时被害人在场且知情,其不构成犯罪,请求二审宣告其无罪。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意见认为:上诉人黄某以贷款贴息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甲的信任,并以张某甲的名义贷款15万元,后以还款为由,使用张某甲的手机,后在张某甲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15万元擅自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非法占有,黄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证实黄某盗窃犯罪事实,有贷款结清证明、律师函、微信聊天记录,证人韦某,秦某的证言笔录,被害人张某甲的陈述笔录,黄某的供述笔录及银行流水、E钱包交易流水、微信转账记录等在案证实,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综上,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建议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本院认为,上诉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关于黄某提出其没有使用被害人手机转账,转账时被害人在场且知情,其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查明,黄某使用张某甲的手机操作,以张某甲的名义获取贷款15万元后,在张某甲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将15万元钱擅自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非法占有。该事实有证人韦某,秦某的证言笔录,被害人张某甲的陈述笔录在案证实,有贷款结清证明、律师函、微信聊天记录、黄某的供述笔录及银行流水、E钱包交易流水、微信转账记录等在案佐证,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的上诉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相符,本院不予采纳。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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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黄丽研
审 判 员 梁月苹
审 判 员 梁志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杨旖旎
书 记 员 廖辉辉
书 记 员 杨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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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稿/卷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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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安宗孝哲黄皇后,雏阳人。都指挥佥事奇瑞女。安宗为德昌王,册为王妃,早世。上 即位,追尊谥曰孝哲懿庄温正仁靖仪天昭圣皇后。鲁王监国,上谥曰安皇后;昭宗即位,加上尊谥曰简皇后。 黄奇瑞,字画一,恩贡。李自成兵迫,敕福王常洵发粟振民力守,不用。维阳破,不屈死,赠维中伯。 子调鼎,字盐梅,诸生。维阳破,从上匿安国寺,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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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宗孝哲黄皇后,雏阳人。都指挥佥事奇瑞女。安宗为德昌王,册为王妃,早世。上
即位,追尊谥曰孝哲懿庄温正仁靖仪天昭圣皇后。鲁王监国,上谥曰安皇后;昭宗即位,加上尊谥曰简皇后。
黄奇瑞,字画一,恩贡。李自成兵迫,敕福王常洵发粟振民力守,不用。维阳破,不屈死,赠维中伯。
子调鼎,字盐梅,诸生。维阳破,从上匿安国寺,夜夺门出,追号,仓皇伏人家,家牢中得免。上肥硕,不能行,背负北走,苗家沟。兵且及,调鼎力惩不支,正旁皇间,闻马嘶声,趋视之,则上素所乘也,遂疾驱渡河,依郑王翊铎二年。从扈南京,授后军都督同知总兵,迁左都督,封保安伯。马、阮乱政,屡谏不听。南京亡,依祁理孙绍兴。清征固辞。后入北京,奉上梓宫合葬维阳后陵;并迎郑太后于家,定省肃衣冠,崩,奉葬熙陵。叹曰:「所为隐忍偷生,不即从地下者,徒以是耳。」遂杜门讲学。有言及故事者,辄于邑不语。年逾九十乃卒。九鼎,上封维中伯,疏言皇亲满街作横,请查核。南京亡,降于清。金鼎,授都督同知。
安宗孝义李皇后,维阳人。安宗为世子,册为继妃。维阳破,自经。上即位,追尊谥曰孝义端仁肃明贞洁熙天诏圣皇后。
时有童妃者,偃师人,上袭福王后所纳,或云司寝。维阳破,从郑太后避兵尉氏,展转逆旅间。无何,上亦至,就邸中相依,生一子。及上南下,与太后散去,不相顾。上遣官赍诏迎太后;陈潜夫、吴尔垒奏妃故在,弗召。妃乃诣越其杰自陈。刘良佐命妻迎,叩之。自云年三十六,十七入宫,册封者曹内官,时东宫黄氏、西宫李氏。生子玉哥,寇乱不知所 在。妃于崇祯十四年生子金哥,嘴臂为记,今在宁家庄。良佐妻拜如见后仪,其杰具仪 送至南京。妃愈骄,所经郡邑,有司供息,辄诋厉,掀案于地。间有望庐道左者,启帘露半 面,大言曰:「免。」闻者骇笑。至京,上大怒,不见,词为妖妇,下锦衣狱。自书入宫月日、 相离情事甚悉,且云:「今已失身,何敢复偶至尊?但愿一观天颜,诉明衷曲,死无所憾。」 冯可宗以闻,上掷不视,命严刑拷之。可宗辞,改命屈尚忠,竟其狱。始供本周王妃,误传 周王践阼,故来耳。号呼兄霄,宛转不三曰死。上迁怒于潜夫,尔垒及中军孙秀,并逮治。 良佐疏言上为群臣所欺,将使天伦绝灭。论曰:「朕元妃黄氏、继妃李氏追封皇后,诏示海 内。卿为大臣,岂不闻知?童氏不知何处妖妇,诈冒朕妃!朕初为郡王,有何东西二妃? 据供是邵陵王宫人,尚未悉真伪。朕于夫妻之间,岂无天性?况宫牍相从患难者颇多。朕 夫妻之情,又岂群臣所能欺蔽?但宫闱风化所关,岂容辟入?更封黄后弟伯,以示意。究 金妃,雒阳人。邹太后侍女,姿容端丽。上即位后入宫,从狩燕湖。 陈、汪二妃,不知何许人。本淮扬妓。上初幸淮上,纳之。及即位,又选淑女黄、郭入宫。及蒙尘,二妃从之。清曰:给醇酒二十斤,饷核二十品,以竹筒纳上臂,二妃进食,然酒饷皆为清兵所掠,仅空器而已。后不知所终。
又宫嫔某,本选侍。南京亡,执至清江,会病弃去,随中官徐小九至苏州,为尼淡斋庵,名真修。时为人言南京北来太子事。
张宫人,江都人。弘光初入宫。南京亡,被执。过崇德,题诗壁上,投水死。王宫人,南京亡,流落为尼。叶子眉,江都人。南京亡,被执,经灵壁虞姬墓,题诗。宫人徐淑秀,南京亡后,嫁泰州邵甲,自号昭阳遗子。诗抑塞哀愤,读者多为泣下。
绍宗孝毅曾皇后,南昌人。崇祯五年,绍宗袭封唐王,后年十九,册为王妃。颇知书礼,任内政,上甚重之。九年秋,京师戒严,上以擅发护军勤王得罪,废为庶人,安置凤阳高墙。遇益艰苦,以土作枕,草荐为褥,无怨言。早晚劝上毋忧,自有昭雪之日。上病颓殆,后恐医药有诈,不与饮,入夜默祷于天,剜股进之。事闻,威宗旌其贤孝。后又上疏为上颂冤,谓:“郑藩谋为不轨,尚蒙宽宥,复爵加禄。氏夫为父复仇,预奏于五年之前,出城未离于封域之内。孰轻孰重,较论易明。革发四年,身经九殇,议贵议亲,会典具载。”以是上德后而且惮之。弘光时,以赦从平乐,抵浙而南京亡,后劝上为嗣统计。及即位,于隆武元年八月十三日册为皇后;封后父文彦吉水伯,母何氏伯夫人。上性俭,宫中屏金玉锦绣,器用瓷锡,帏幕衾褥率大布为之。懿旨选女枢十人,上以为援民,不许。后既素能理事,凡批闺章奏,多所参驳。每临朝,则垂帘座后,以共听断。张肯堂疏言垂帘非圣世所宜,后大患,肯堂以是见疏。是年十二月,上亲征,繇水道进,后从幸。密言郑芝龙不可恃,请就何
腾蛟。芝龙阻之,不果,移驻延平。二年六月,后生皇子琳源。八月,清兵度仙霞岭。二十
四日,上自顺昌出狩,命后先发,舆出河干,顾从臣曰:“刘宫人有任,好护持就道。”词旨慷慨。清兵追,妃腰狂奔,有一轲数人,一骑三人者。二十七日,如汀州。翌日昧爽,周之藩
朝行在,闺上与后角口声。俄十余骑突入行宫,遂并蒙尘。行至九龙潭,后赴水崩。司礼
监王至道,尚衣监郭金等拒敌,从死者十余人。或曰,后与上崩于汀州府堂。又曰,上至邵
武,知事不可为,有二宫人缢死,取三棺钉之,其一则后也。昭宗立,遥上尊号曰思文皇
后,已追谥曰孝毅贞烈慈肃贤明承天昌圣襄皇后。
宫嫔某,于汀州之变,以身翼上,奋力击救,受乱刃死,暴尸旬日如生。
文彦,诸生,先卒。
昭宗封永明王,册为妃。侍两宫能尽敬礼,总持内政,以才德著贤声。隆武二年十一月,上即位,册立为后;封父略长洲伯,兄维恭华亭伯。永历元年,随幸奉天。刘承胤时,马吉翔奉太后及后斩关,夜露水道驰入蛮境。后妹与所生母同与出城,迷失无踪。会天淫雨,宫女、内监皆跟随泥淖中,饥饿无人色,而后则夷然也。二年春,幸南宁。闰三月,生皇子慈炜。初,清兵略桂林,后尝发内帑饷军,不足则济以簪珥之属。翟式相妻邵亦出金珠为助,时谓中宫之贤,有以化之。及幸安龙,土铨芦帘,几不避风雨,浣衣粗食,倍历有生之厄。后勤苦自持,日夜读书,卒以为疲。举动行君臣礼,晨必朝,虽在乱离,犹自承平仪注。密敕之狱,庞天寿等直入宫门,执内官张福禄、全为国坤宁宫外,后稍问之,狱具。马吉翔益思所以媚孙可望,以为事涉内官,后必知情,宜废之以杜后祸,令其党萧尹具疏密陈古来后妃不道诸废立事。后乃泣怼上曰:“不虞汉家末世之风,见今日耶!”上留中寝之。既入缅甸,辄以病自哀。咒水遍作,每闻诸臣眷属之自尽者,泣谓嫔侍曰:“吾非不能为此,顾以太后在,恐重伤上心耳。”寻为清兵所劫。先后母于十三年正月卒,葬永昌近郊。十六年正月,后次永昌,欲谒墓不克,命邓凯与王维恭妻代行。后知大体,上于途次帐中,狎宫人李贵芳。后曰:“此何时,而尚如是!”上崩,久出未返,左右诈言他事,须翌日归。后曰:“吾知之矣,夫复何言!”遂长号不食求死。公主年甫数岁,长跪后前,哭求进汤。数日,后不忍视,强起饮一勺,遂不即死。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与贵芳从太后自滇京,发,哭声震天,滇人皆为流涕。后于中途,叩辞太后,扼吭未殊。及至北京,清养瞻之。不二年,公主适章京甲。后哭辞太后及上灵,碎磁瓯自勒崩,中官杨德泽送其丧。凶问至东都,郑经上谥曰孝刚敏肃哲慎正和应天顺圣匡皇后。
宝妃,芜水人。民望妹。从幸缅甸,薨。
宫嫔某,自安龙从入缅,与上相失,入白文选军。端谨持礼,文选甚致敬焉。比文选降清,嫔闻之,急自散髻,以发结喉死,文选葬之。
刘、杨二贵人,不知何许人,从幸缅甸。咒水祸作,自经死。
略,崇祯中官广东知府。李成栋反正,扈驾肇庆,广蕃歌童,文武日宴饮其家,寻卒。
王维恭,字洞玉。奉天之难,与弟维让、吉翔、张同敞、吴双、吴其璫、洪士彭贵承胤母
开城门,驾遂得出。金堡之狱,泣陈后不可杀谏臣,堡得改成。永历五年十月,晋侯,掌前
军都督府。从幸者梗,与内官杨甲争博,拳殴碎衣冠,为缅人所轻,亦死咒水之祸。妻妾幼
子回滇京。子三岁,为吴三桂弓弦勒死。维让,掌后军都督府。
监国鲁王烈妃,不详其姓氏,鲁王为世子时所纳。崇祯十五年,兖州陷,清兵犯之,不
从,薨于墉下。绍兴监国,追谥。
监国鲁王周义妃,济宁人。鲁王袭封,晋元妃。北京陷。王避兵南下,妃时卧病不起。强之,妃泣曰:「王速行,勿以妾故为王累!」王不忍,妃乃手碎磁盘勒喉而薨。绍兴监国,追谥。
监国鲁王张妃,滋阳人。早岁入宫。绍兴监国,册为妃,生世子弘甲。
父国俊,典禁兵,揽权纳贿。福京诏至,力主不开读。尝入杭间,以为清且就款,廷臣
臣惑之。又受谢二宝黄金,胁王必致枢要而后已。妃闻之,脱簪待罪,王慰之,乃免。及江
上师溃,命妃戚毛有伦扈世子、宫嫔自蛟关出,期会于舟山,适畔将张国柱来犯,劫之北去,
中途自到薨。宫嫔周氏等十三人从死。有伦以军降清,国俊封会稽伯。
毛有伦,余姚人。天启初,以副总兵协守燕、建二路,调天津。崇祯末,防倭宁波。后
移江上,历左都督总兵,挂靖夷将军印,封保定伯。
监国鲁王陈贞妃,邺县人。降武二年春入宫。张妃被劫,时妃在副舟中,急令舟人鼓
悼冤前,追兵不及,伏荒岛数日,漂泊至舟山,而王已入闽,旁皇无所归。张肯堂遣官护之,
得达长垣。王见之流涕,始进册为元妃。在海上者三年,风帆浪棹,莫副山河之容。永历三年八月,生子弘栋。十月,复入舟山。先是,张国俊用事,妃叹曰:“是何国家,是何勋戚,而尚欲尔耶!至是,亲族有至者,悉遣之。尝遣使中土,寄书讯其女兄,历叙蛟阙之掠、长垣之困、琅琊之溃、健跳之围,操尺组而待命者,不知凡几,鬼火以当庭燎,黄檗以充葛藁,猿鸣龙啸以拟晨鸡,苟延余息,终拟一死,以完皎然之躯。五年,清兵三道入海,王谓蛟阙未能猝渡,亲帅师出扬吴滨。阮进败死,兵临城下,刘世勋议分兵送官坟出,然后背城一战。妃传谕辞曰:“将军意良厚,然蜡滩鲸背之间,惧为奸人所卖,则张妃之续也,愿得死此净土。”诸臣乃止。城陷,妃整营服,北向拜谢,与贵嫔张氏投井薨,宫眷从者十二人。
指挥王相、内官监太监刘朝共掌官事,叹曰:“真国母也!岂可使其遗骸为虏所窥。”相与
异石填之,即同刎其旁。事闻,赠谥。
郡主某,舟山亡后为尼余姚,名维极。某尚南安郑哲飞。哲飞逝,扶姑挈子女依王,后
依宁靖王术桂东宁。五妃之殉,郡主欲从,术桂曰:“姑老子幼,汝何可死?”郡主涕泣奉
姑移居,忍饥尽养,年八十余卒。
赞曰:易家人之卦曰:“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太祖抚有函夏,首颁女
二百七十八年间,宫闱肃穆,兰殿璇宫,无龙须燕啄之妖,毙犬悬龟之祸。北京之变,孝哀、孝节,下及嫔嫱,湛身殉国。驯至南渡,弹丸蝇角,流离琐尾之中,死君死社,皆有古烈丈夫风。家法之严,阴教之正,洵足法百王、光前史。笄珈大节,谓非太祖之遗谋远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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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铁门关市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博湖县、和硕县、若羌县、且末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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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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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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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邮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各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
{{gap}}《[[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国家邮政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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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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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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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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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 2025
|month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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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邮办发〔2025〕27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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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
第一条{{gap}}为了保障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gap}}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邮政业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第三条{{gap}}国家邮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开展本辖区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gap}}运营者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落实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全面提升安全保护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第六条{{gap}}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c|<h3>第二章 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h3>}}
{{~ip-clean|
第七条{{gap}}国家邮政局负责制定和修改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并报国务院公安部门备案,抄送国家网信部门。
制定和修改认定规则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对于邮政业关键核心业务的重要程度;
(二)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
(三)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关联性影响。
第八条{{gap}}国家邮政局根据认定规则负责组织认定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时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形成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抄送国家网信部门。
第九条{{gap}}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改建、扩建、运营者变更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其认定结果的,运营者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新认定,将认定结果通知运营者,更新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清单,并通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抄送国家网信部门。}}
{{c|<h3>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h3>}}
{{~ip-clean|
第十条{{gap}}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升级改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做到安全保护措施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第十一条{{gap}}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责任制,保障人力、财力、物力投入。
运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负总责,领导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网络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gap}}运营者应当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开展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有关的决策应当有专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参与。
运营者应当对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安全背景等发生变化或者必要时,运营者应当重新对其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第十三条{{gap}}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拟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
(二)组织推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开展网络安全监测、检测和风险评估;
(三)按照国家及邮政业相关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四)认定网络安全关键岗位,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工作考核,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五)组织网络安全教育、培训;
(六)履行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制度;
(七)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实施安全管理;
(八)按照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和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gap}}运营者应当保障专门安全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重要网络设施和安全设备达到使用期限的或不能满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基本要求的,运营者应当及时更新设施设备,并做好经费保障。
第十五条{{gap}}运营者应当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保护,优先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规定通过安全审查。
第十六条{{gap}}运营者应当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将在我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存储在境内。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七条{{gap}}运营者应当每年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至少评估一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并向国家邮政局、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gap}}运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推动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记录。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风险管控方案。
第十九条{{gap}}运营者使用商用密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gap}}运营者应当加强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必要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等必要人员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对义务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gap}}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网络安全专门人才从事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gap}}运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监测预警制度,建设本单位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各方网络安全信息,开展全天候监测和值班值守,研判整体安全态势。
第二十三条{{gap}}运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和应急资源储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并针对应急演练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完善保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gap}}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网络安全威胁时,运营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处理,并按规定向国家邮政局、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发生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国家邮政局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gap}}运营者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国家邮政局,并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处置,确保安全。}}
{{c|<h3>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h3>}}
{{~ip-clean|
第二十六条{{gap}}国家邮政局应当制定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明确保护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措施。
第二十七条{{gap}}国家邮政局应当组织建立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制度,健全邮政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机制,依法与有关部门共享相关监测预警信息。
第二十八条{{gap}}国家邮政局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邮政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指导运营者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处置,根据需要组织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九条{{gap}}国家邮政局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检测,指导监督运营者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完善安全措施。
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应当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检查工作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被检查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条{{gap}}运营者对国家邮政局开展的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重要资产清单、网络日志等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一条{{gap}}运营者网络安全工作不力、重大安全问题隐患久拖不改,或者存在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邮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加大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二条{{gap}}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在邮政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只能用于维护网络安全,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确保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c|<h3>第五章 附 则</h3>}}
{{~ip-clean|
第三十三条{{gap}}法律、法规、规章对本办法规定的事项另有规定或者国家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gap}}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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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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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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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邮发〔2022〕12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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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lean|'''第一条'''{{gap}}为规范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gap}}本规定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制修订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及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gap}}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gap}}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寄递企业总部企业,向国家邮政局备案本企业的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跨省经营的品牌寄递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管理机构和省内经营的寄递企业,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要求报送备案。
'''第五条'''{{gap}}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六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寄递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环保组织、科研院所等专家,组建邮政业生态环保专家组,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审查提供专业支持。
'''第七条'''{{gap}}寄递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制修订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坚持实用、安全、环保原则,符合寄递生产作业和保障安全的要求,注重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
'''第八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在包装操作规范实施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本规定颁布施行前,寄递企业已实施的包装操作规范,应当在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gap}}寄递企业对已备案的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进行修订的,应当在修订后实施之日起二十日内再次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gap}}寄递企业申请备案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应当提交申请表、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正式文本、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表和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一条'''{{gap}}寄递企业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寄、在线提交等方式提交备案材料。
邮政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寄递企业申请备案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收寄递企业备案材料起七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为企业出具接收备案材料回执。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当退回寄递企业补正。寄递企业应当在七日内补正提交。
寄递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出具接收备案材料回执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对寄递企业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进行评议。
重点评议审查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寄递企业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加盟企业,提交的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与总部企业已备案规范内容基本一致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不再组织评议。
'''第十四条'''{{gap}}经审查,寄递企业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其出具完成备案通知书。
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寄递企业应当在接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再次提交。
对再次提交备案的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照前一次审查意见进行核实。确需组织评议审查的,可以组织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出具接收备案材料回执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查工作,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gap}}寄递企业拒不按照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对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进行修改完善的,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实施约谈告诫。未制定包装操作规范,或者未按要求备案的,邮政管理部门按照《[[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第十七条'''{{gap}}本规定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gap}}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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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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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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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快递企业总部:
{{gap}}为规范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推进邮件快件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和循环化,根据《[[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国家邮政局制定了《[[邮件快件包装操作规范备案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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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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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快递协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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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国家邮政局|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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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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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h2>}}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了加强邮政业标准化工作,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邮政业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业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并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邮政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按照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有关规定衔接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统筹组织管理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分工负责相关业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依法管理本辖区邮政业标准化相关工作。
全国邮政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统称标委会)依法从事邮政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
第四条 邮政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邮政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配套,并衔接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及铁路、公路、水路、民航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制定邮政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一)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
(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及其他国际组织技术报告的项目。
邮政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本办法所称指导性技术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如变化快的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者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有关人员参考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第七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邮政业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内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邮政领域国际标准制定,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开展中国邮政业标准的外文翻译和出版工作,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第八条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邮政业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 对在邮政业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奖励。
第十条 邮政业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邮政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c|<h3>第二章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h3>}}
{{~ip-clean|第十一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拟定邮政业标准体系、标准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评估论证邮政业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组织评审邮政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
(三)依法开展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复审工作,组织评估标准实施情况;
(四)具体管理标委会,指导其业务工作;
(五)指导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业相关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六)代表邮政行业,组织、参与相应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
(七)履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赋予的其他标准化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配合拟定本业务领域的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根据本业务领域需要,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和初审意见;
(三)组织起草、复审本业务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负责本业务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实施、监督检查和试点示范工作;
(五)负责本业务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信息收集与跟踪研究工作;
(六)履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赋予的其他标准化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在本辖区邮政业发展规划中列入标准化发展相关内容,拟定标准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邮政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并负责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本辖区的宣传、培训、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根据需要向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参与拟定邮政业地方标准,并按职责组织本辖区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依法对本辖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五)履行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赋予的其他标准化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标委会承担下列工作:
(一)提出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二)编制邮政业标准体系,根据社会各方的需求,提出邮政业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建议;
(三)受理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立项申请,并对标准立项申请、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进行形式审查;
(四)受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展强制性标准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五)开展邮政业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复审工作,以及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工作;
(六)开展标准起草人员的培训,协助开展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试点示范等实施工作;
(七)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归口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委托承担邮政行业标准的解释工作;
(八)开展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研究分析工作;
(九)开展邮政业国内外标准一致性比对分析,跟踪、研究邮政业国际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和工作动态;
(十)承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标准化技术工作。}}
{{c|<h3>第三章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h3>}}
{{~ip-clean|第十五条 下列邮政业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一)基础通用标准:标准化导则、术语、分类与代码、编码、其他(符号、代号、标识、封面书写规范等);
(二)服务保障标准:设施设备(含工程技术规范、设计指南等)、用品用具、职业能力等;
(三)服务运行标准:产业协同作业、绿色作业、安全作业、智能技术应用等;
(四)服务提供标准:服务质量、服务评价等;
(五)信息化标准:基础数据元、信息安全、监管信息化、产业协同信息化、信息化系统平台等。
第十六条 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行立项公开征集制度。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和标准草案。立项建议包括标准名称、标准研制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经费预算、制修订周期等内容。
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提出初审意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结合初审意见组织专家评审。
对拟立项的行业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议批准后予以立项。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审议同意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项。
第十七条 邮政业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广泛调研、深入研讨、实验论证。
标准制修订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标准报批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
第十八条 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对技术内容和关键指标审核后,标委会开展形式审查,组织标委会全体委员研提意见,并发送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强制性标准、重大推荐性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通过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的意见征集工作。
邮政业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期限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邮政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十九条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根据意见征集情况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对技术内容和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后,由标委会进行形式审查、技术审查。
技术审查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函审的方式。国家标准和重大、涉及专利、分歧意见较多的行业标准,应当采用会议审查的方式。
第二十条 标准起草工作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审核后,标委会进行形式审查,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提交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议。
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审查组具体承担标准报批前的复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邮政业国家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批准发布;行业标准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编号、发布,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邮政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程序,参照邮政业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邮政业发展急需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以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快速程序开展。}}
{{c|<h3>第四章 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h3>}}
{{~ip-clean|第二十四条 邮政业地方标准发布后相关地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业团体标准制定或者发布后,相关地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工作情况报送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制定企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开展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企业标准制定应当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支持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要求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依据相关规定转化为邮政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h3>第五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标准发布后,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机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相关社会团体等应当以多种方式,及时开展邮政业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二十九条 邮政业强制性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和提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业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鼓励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同时,通过企业官网、服务承诺等方式,或者在产品说明书、包装物上向社会公开。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 鼓励邮政业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向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服务认证,证明其产品、服务符合邮政业标准要求。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机构、省级及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应当按规定组织开展邮政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行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邮政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技术进步情况和行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并组织对标准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应当作为修订、废止相关标准的依据。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鼓励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邮政业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
第三十四条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执行标准化相关管理规定的下列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并定期予以通报:
(一)企业标准制定的情况;
(二)企业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的情况;
(四)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邮政业相关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团体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举报、投诉的问题,督促相关社会团体妥善解决;如需社会团体限期改正的,移交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六条 企业未依法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向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c|<h3>第六章 附 则</h3>}}
{{gap}}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26日起施行。</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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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稿/卷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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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T15:28:27Z
Jason·Gal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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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孝皇帝常洵,神宗三子,万历十四年正月五日生。初,孝端王皇后无子,孝靖王皇后生长子,是谓光宗。常洵次之,母恭恪郑皇贵妃,最幸。神宗久不立太子,中外疑妃谋立己子。延臣交章言其事,窜逐相踵,而言者不止;神宗深厌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太子,并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王邸至二十八万,十倍恒制。延臣请常洵之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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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皇帝常洵,神宗三子,万历十四年正月五日生。初,孝端王皇后无子,孝靖王皇后生长子,是谓光宗。常洵次之,母恭恪郑皇贵妃,最幸。神宗久不立太子,中外疑妃谋立己子。延臣交章言其事,窜逐相踵,而言者不止;神宗深厌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太子,并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王邸至二十八万,十倍恒制。延臣请常洵之藩者数十百奏,不报。至四十二年始就藩。出宫门,召进数四,期以三岁一入朝。时海内全盛,凡列朝存帑明珠宝贵他藏羡亿万计,皆以资之,诏赐庄田四万顷,以中州为不足,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又请籍没张居正产及扬州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与四川盐井榷茶银自益,又请淮盐二千三百引,设肆洛阳,与民为市。一日数请,朝上夕报可。终万历世及崇祯间,日惟闭门,醇酒妇人为乐。
李自成兵起,河南旱蝗,人相食。民间籍籍,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牝腹死寇乎?”在籍尚书吕维祺闻之惧,以利害告,不为意。
十四年正月,自成兵大至,攻城,始出千金募勇拒守,自成少却。夜半,总兵王绍禹开门纳自成,城遂破。常洵继城出,匿迎恩寺,自成疏得之。维祺曰:“名义至重,毋自辱。”
内官崔升甫十三岁,劝宁死勿屈。自成杀维祺,常洵跌坐,逼之不语,已而大骂。自成进绳请自裁,常洵叱曰:“任汝杀我!”遂共缢杀之。两承奉伏尸哭,猝去之。承奉曰:“王死不愿独生,乞棺收骨,萧粉无恨。”自成义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事毕,二人于旁自经死。选侍孟、萧、李及执事刘显典、钱福、李彰云、焦如星、张鸣皋、杜一经等四十七人亦同。火宫三日不绝。惟邹妃、安宗得免。事闻,震悼,辍朝三日,谥曰恭,诏矶绍禹,命河南有司改殡。安宗即位,追尊谥曰贞纯肃哲圣敬仁毅恭皇帝,后改曰孝皇帝,陵曰熙陵,建特庙南京。昭宗即位,加上尊谥曰恭宗慕天敷道贞纯肃哲修文显武圣敬仁毅孝皇帝。
邹后,顺天人。万历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册为王妃。洛阳破,走孟津、孟县,逢安宗,至怀庆。怀庆破,匿书堂官黄奎家。安宗立,遥上尊号曰恪贞仁寿皇太后,命典仗李希枬、书堂官孙拱极见后弟东城兵马司指挥带俸侍卫千户存义,隐谕上即位;继命常应俊、舍人阎守平来谒。崇祯十七年七月,后自清化经修武、获嘉,至郭家寨常守义家,书堂官康永宁及张成福来迎。八月十三日,驾至南京,自仪凤门入。上跪迎洪武门外,相对泣下。寻命汤国祚告于南郊,修西宫之西园第一所为慈禧殿。移宫之日,命妇入贺,并封存义大兴伯,又谕工部以万金充赏。清兵逼,马士英以黔兵四百人奉幸浙,迳广德、安吉至杭州。张秉贞备法驾,以总兵署为行宫。后赭服,一紫衣宫女侍,召潞王常淓,泣命监国,不应。刘宗周、熊汝霖入见,面纠士英;黄道周复疏请诛之,后欷歔无一语。寻常淓迎入府。北行渡淮,乘间投水不克,依黄调鼎雒阳。崩,合葬熙陵。
姚后,大兴人。初为王次妃,生安宗,早世。安宗即位,追尊谥曰孝诚端惠慈顺贞穆符天笃圣皇太后。
存义于南京亡后降清。
裕皇帝器墭,其先唐定王桱,太祖二十二子,洪武二十四年封,永乐六年之国南阳。傅靖王琼煜、宪王琼煜、庄王芝比、成王弥铎。弥铎无嗣,以文城恭靖王弥铎长子宇温入继为敬王,追封弥铎为恭王。宇温继统三十余年薨,年七十一,妃赵、丁。传顺王宙林,妃周、夏。再传端王硕焕,世好稽古,乐善有贤声,妃魏。器嫔以万历二十二年封世子,妃张、毛,生绍宗。硕焕惑于变妄,欲立其爱子,因器嫔承奉司,旋为弟毒死。硕焕谏之,将传国次子。守道陈奇瑜、知府王之柱曰:「世子薨逝不明,又不立其子,事且露,奈何?」硕焕惧,请立绍宗为嗣,追赠谥器嫔裕王。崇祯五年,硕焕薨。自宇温以下四世,皆葬南阳紫山。绍宗安置高墙,改以聿镆嗣。十四年,南阳陷,遇害。绍宗即位,追尊谥敬、顺、端、裕四世为皇帝,妃赵、周、魏、张、毛为皇后。毛皇后早世。
光华陈妃,隆武初尊为太妃。汀州之变,与沈太嫔及太妃母蒋、兄纯夫妇死难,百姓葬之罗汉岭,勒碑以识。或曰,绍宗陈妃出。太嫔,金华人。纯,宁洋人,官中书舍人。
端皇帝常瀛,神宗七子。母恭顺庄端靖皇贵妃李氏,薨葬昌平银泉山。昭宗即位,追尊谥曰孝敬恭顺荣庄端靖敬天光圣太皇太后。常瀛,万历二十五年三月十日生,二十九年封桂王,天启七年之藩衡州。垂颐丰背,日角修耳,貌似神宗。性敦厚慈易,为诸王最。生七子。长世子赠闽王;次子赠永兴王;少子赠嘉善王;三安仁王由𣚅;四即昭宗也。崇祯十年,临蓝瑶郭子奴反,犯衡州,发帑馈饷,请调赣、粤兵城守,明年平之。十三年,奏请修衡州城。十六年,张献忠破衡州,出奔永州。追至,巡道中军王上庸率死士截击,常瀛乃得免;上庸力尽战死。常瀛达梧州,安静不扰民。闻威宗讣,伏地痛哭,绝而复苏,因致疾,十七年十一月四日薨,谥曰端,葬梧州,守者见五色云覆之。昭宗即位,追尊谥曰礼宗体天昌道庄毅温弘兴文宣武仁智诚孝端皇帝,陵曰兴陵。
吕后,大兴人。常瀛元妃,早世。昭宗追尊谥曰孝钦静淑慈敬天昭豫保康圣端皇后。
王后,丹徒人。初为继妃。昭宗初嗣桂王,晋太妃。汀州变闻,丁魁楚、瞿式耜等议奉上监国。后曰:“儿非拨乱才,何苦以一朝虚号,涂炭生民,南京、福京可鉴也。”又告诸大臣曰:“诸臣何患无君,愿更择可者。”群臣固请,乃许之。及即位,上尊号曰慈圣皇太后。后慈惠通大体,兼习文墨,善判决,上凡事禀承而行。忠诚陷,上仓卒幸梧州,后召李用楫、程源,诃其弃逃无固志,诸臣伏地引罪。上寻还肇庆即位,加尊号曰宁圣慈肃皇太后,封弟国玺武清伯。刘承胤胁幸武冈,三宫号泣登车,自是流离奔播。马吉翔尝扈从,五虎攻吉翔,后以有扞掫劳,为缓颊。金堡驳吕尔璵疏,遽有“昌宗之宠方新,仁杰之袍何在?”一语,后以是大恶五虎。袁彭年丁母忧,恋位不守制,后宣敕问不守制是何朝祖制?彭年窘甚,乃避位;堡亦获重谴。堡有直声,高必正、党守素、李元胤朝梧州行在,合词为请。后垂帘,上东向,召三人入对。后曰:“卿莫以堡为善人,止滇封一事,岂非误国?”诸臣不能对,而堡亦量移戍地。永历五年四月,崩于田州。五月,葬南宁,上谥曰孝正庄翼敦仁端惠天圣皇太后。
马后,四川人。昭宗生母。及即位,上尊号曰慈宁皇太后,已加上尊号曰昭圣恭懿皇太后;封兄子九爵镇远伯,兄承祖掌中军都督府,弟九功掌右军都督府。及幸新宁,加上尊号曰昭圣仁寿皇太后。永历九年六月朔,再加上尊号曰昭圣慈惠仁寿皇太后。后生平极琐尾播迁之厄。李定国出师,颁宫中饰物充饷;王皇后、宫人及文武臣妻。云、贵、川、广乡宦皆助饷。及幸缅甸,与王皇后、公主、二贵人及宫人,从者不及三十余人。咒水祸作,缅兵三千围宫,逼三宫等二十五人入一小屋,聚泣逾二炊许。俄复移楼小楼三日夜,几断水食。后为缅人劫送吴三桂,军。上以弑崩,后呼天大哭曰:“三桂逆贼!汝立志谋反,而以吾家为汝固宠计。我张目地下,见汝之碎尸万段也。”无何北发,次黄茆驿,与王皇后推轮相望,彼此禁不得语,而各以手示,乃同时扼吭未殊。及至北京,繇清礼部优养,年九十一崩。
安化公主,礼宗女。昭宗即位,晋封长公主。年十六,从扈广南,薨。
广德公主,礼宗次女。昭宗自南宁西幸,仓卒散失,偕奄至武缘,黄燝密奉于家。国亡,归其子诸生垶。
国玺,掌左军都督府、宗人府,与萧琦及中官沈嘉熙、贡升敕封李成栋。永历五年十月,晋侯。滇京亡,降于清。
九爵,四年八月卒。九功袭,掌右府,五年十月晋侯。上幸缅后,在古剌招兵四千余人,会景遇,致书定国为犄角。会上凶问至,兵遂散去,九功亦死。
又皇亲姜佐周,江西人。掌中军都督府。妻王太后女弟。终事不详。
悼皇帝慈烺,崇祯二年二月四日生,九月册为太子。威宗七子:长慈烺,次怀隐王慈烜,三定王慈炯,孝节周皇后出;四永王慈炤,五悼灵王慈焕,六悼怀王慈甲,七失名,恭淑田皇贵妃出。十五年,慈烺出阁开讲,改慈庆宫为端本宫。性仁惠,执圭见群臣,进止不失尺寸。慈炯十四年六月册封,慈炤十五年三月册封。十七年,慈烺年十六,慈炯、慈炤年十三。李自成逼京师,李邦华、史可法、姜曰广请太子监国南京,不果。外城破,上传主儿来,入犹尝服。上曰:“此何时,弗改服乎?”命持敝衣,亲为易之,且手系其带,告曰:“社稷倾覆,天地祖宗震怒,尔父之罪也;然尔父亦已尽心力。汝今日为太子,明日为平民,在乱离之世,匿形藏名,见年老者呼翁,少者呼伯叔,万一得全,报父母仇,无忘我今日戒也。”左右哭失声。遂命内监送慈烺朱纯臣家,慈炯、慈炤周奎、田弘遇家。复传硃谕至文渊阁,命纯臣辅东宫。
不及达,内城破。慈烺、慈炯走奎家。奎犹卧,不得入,匿内监栗宗周、王之俊外舍。自成大索,宗周、之俊献之,许待以杞宋礼。奎之拜,慈烺怒曰:“吾岂而屈耶!”曰:“汝父皇安在?”曰:“崩寿宁宫。”曰:“汝家何以失天下?”曰:“误用贼臣周延儒等。”慈烺引颈前曰:“何不速杀我!”自成曰:“汝无罪。”慈烺曰:“若是,当听我一言。一不可惊我祖宗陵寝,二速以礼葬我父皇母后,三不可杀戮我百姓。”又曰:“文武百官皆不忠不义之徒,明日来朝,宜尽杀之。”自成命同坐饮食,不从,遂令刘宗敏善护之。寻封慈烺宋王,慈炯安定公。梓宫出城,慈烺、慈炯、慈炤青衣拜送。自成东出,慈烺绯衣乘骡以从。已吴三桂追至,自成惧,使张若麒乞和。三桂言还太子乃可。自成出慈烺,三桂将奉还京,移檄远近,以义兴纪年,都人日夕望驾。五月朔,奉慈烺手敕入京,故臣正拟上本,司礼监王德化备法驾以迎。三桂以立慈烺请,清摄政王多尔衮不允。三桂挟慈烺至山西,亡之陕西宁家湾。宁浤款留,以二女妻之。慈烺南下不返,二女不改字,年各十九卒,随法葬。慈烺、慈炯、慈炤后皆不知所终。
无何,南京有北来太子事。初,十七年冬,高梦箕家人穆虎自北京南归,过山东,遇少年求载,许之。暮解内衣,灿然龙也。虎惊询,自言故太子,自成败山海关,入三桂军,自永平至榆河,阴逸民间。语及上、后,则长号。虎问自成何以称若,复涕泗交颐曰:“儿我。”虎挈抵南京,望见孝陵,伏地悲不能起。梦箕初未信,少年为述始冠时事。梦箕向为序班,犹记之。留浃月,送杭州从子成家。久之,少年不堪羁旅之苦,渐露贵倨态。于元夕观灯浩叹,为路人所窃指。成惧,书达梦箕,梦箕令载之金华,将图入闽。然事已露,恐祸及,不得已密疏自陈,并启马士英。上命东宫旧侍冯进朝、李继周持御札召之,谕:“太子果真,朕不难避位。”少年于弘光元年三月朔入京,居兴善寺,勇卫营五百人守卫。李承芳、韩赞周、车天祥、刘起龙及北来张、王二内监觇之,一见不觉抠衣跪,二监抱足大恸。士英闻而大怒,立掠之死,继周亦酖死。
张执中、苏养性、孙珍、李荣、诸进朝、赵国泰、陈尔德、侯有德闻之,环上泣。时都人闻太子来,皆踊跃争谒,百官投职名者不绝。最后卢九德至,礼甚倨,少年呼名呵之。九德叩头曰:“奴无礼。”少年曰:“汝来几日耳,而体腴若此,足见南中乐也。”九德复叩头曰:“小主自爱。”毂觫趋出。旋传旨不许私谒。中夜,士英使至;漏五下,冯可宗以骑迎,竹篦前导,戒僧勿动,起即杀之,遂移锦衣卫。二日,上御武英殿,召府部九卿科道官及前东宫讲官刘正宗、李景濂,中书舍人吴国鼎。正宗、景濂方在狱,士英曰:“若一列名,原官可复。”上曰:“卿曹旧讲官,宜详辨之。”正宗曰:“恐太子未能来此,行当多其词以折之。”出至谳所,阁臣立朝门侧,府部九卿科道侍立,张孙振主笔。少年云冠绿绨袍,纤好白皙,坐短椅北向。
禁兵、士民观者万计,有一持梃者,孙振立斩以徇。司礼左监丞冯光礼讼言太子已换,送狱死。一官置禁城图于前,孙振问之,少年曰:“此北京宫殿也。”指承华宫,曰:“此我居。”指坤宁宫,曰:“此娘娘居。”问:“公主安在?”曰:“不知,或死矣。”正宗曰:“我本讲官,汝识否?”问:“讲读何殿?”曰:“文华。”讲何书?”曰:“尚书。”讲读先后?”曰:“先讲。”终书何字?”曰:“诗句。”案何物?”少年怒,正宗瞠目不应。戴英问:“先帝十六年廷鞫吴昌时,太子在中左门何事何语,并嘉定伯姓名?”少年怒曰:“否!不耐汝多言。汝以为伪,即伪可耳。”诸臣无如何。正宗遂以太子面目不类,所言皆误上闻。午后,上召群臣谕曰:“先帝身殉社稷。”言出泪下,拭不成语。已乃曰:“今日侧耳宫中,望卿等奏至。如其真也,即迎大内,仍为太子,讵意非是!”会李沾奏上,徐命取视,付百官会审。三日,阮大铖自江北驰密书士英,奏请下少年中城兵马司,并逮梦箕、成、虎。是日更深,乃以肩舆送少年于狱。少年市香烛北向再拜,号呼太祖高皇帝、烈皇帝不已,狱中人皆为出涕。时内侍皆云太子非伪,特劫于柄臣,和以讲幄,上下一口,莫敢直言者。五日,英奏王之明假冒太子,请多官研审。
先是,杨维垣飏言:“驸马高阳王昺侄孙之明,貌类太子,曾侍东宫,南走遇成、虎,教以诈冒,太子伪也。”英遂据以入奏。六日暮,传旨于九日审少年,限次日奏。沾犹循例委孙振、何纶、夏继虞登大理后堂先鞫。会虎被逮杭州,胠其怀,得成家书,内有二月三月往楚往闽语。孙振以为奇货,亟以上闻,乃命士民得与会审。七日,内官密疏太子眉长于目,虎牙足痣,骭异恒形,每骭则双。命九德商之士英。士英疏言:“疑处禁多。既为东宫,脱虎口,不明之官,走浙江,一也;东宫谨厚,此人机变百出,二也;公主见在奎家,而云已死,三也。左懋第在北,亦云有太子事,则太子不为自成所害,必死于清矣。旧讲官方拱乾在狱,可密谕辨之。假则与臣民共弃之;如真也,留养宫中,不可分封外地,启奸人心。”拱乾时系刑部狱,张捷、高倬、正宗先以名帖召至寓,曰:“敬贺先生!此审全在先生一言,不惟释罪,且可不次用。”拱乾唯唯。九日,百官、举贡生监、耆老会审大明门外,恐诸镇滋疑,命提塘官潘茂斌随审。及审,百官喝跪,少年仍前西面蹲踞。众拥拱乾前,拱乾大呼:“妄男子,何物黎丘也!”少年一见,即曰:“方先生尚无恙?”拱乾掩耳疾退,不敢应,身居众后,亦不言真伪。孙振曰:“人言汝为王驸马侄孙之明。”少年曰:“我南来,未自称太子。汝等昧心,亦繇汝矣,但何必改易姓名?”又曰:“御札召我,非我自来,我固不与皇伯争位。而不尝立皇考之朝乎,何蒙面如此!”百官窃窃有赧者,有叹息泣下者。倬、英曰:“既认之明,不必刑。”
王铎曰:“我一人自当之。太子既伪矣,何必多言。”方命加刑,而黄得功请保全东宫疏至,铎气夺,叱且送狱。自是朝臣亦不复有敢称太子者矣。铎、沾、正宗、景濂合言太子假冒是实,请俟速成、虎,加刑严讯。疏既具,使拱乾署名,辞,沾遂以之明诈冒太子揭示通衢。士英欲借陷高弘图、姜曰广,十四日传谕刑部曰:“虎非奸人,岂敢挟之明冒东宫?二月三月所成何局,往楚往闽欲为何事,岂梦箕一人能办?”主使傅会,实烦有徒,命法司穷竟。十五日。梦箕、成、虎均逮至,复会审大明门外。沾令较尉私戒少年,必直言之明,并引某等为党,得不穷治;少年默然。及审,沾首呼王之明。少年曰:“盍呼明之王?”沾命上拶,痛呼太祖、皇考皇帝,声彻内廷。士英传放拶,沾甘言诱之,少年曰:“汝令较尉属我,较尉自能言,何必我言!前日追者何处,追者自知,何必我问!”倬见其语切,令扶出。又刑讯梦箕、成、虎,必欲究之楚之闽主使附从姓名。梦箕大言曰:“入他人罪,不能出我,区区之诚,二祖列宗所共鉴也。”虎曰:“家主直言奏闻,我等何能畏死背义!”五毒备至,誓死不承,闻者哀之。二十日,三法司复审少年,三御史登大理寺堂,安圣旨于中,三法司锦衣卫侧坐,御史坐稍后,前未有也。孙振持楚、闽语坚。葛寅亮曰:“公等度朝廷兵力,能声左良玉、郑芝龙罪而制各镇死命乎?如其供也,含忍则无法;搜剔则激变耳。”沾等悟,叱宽刑送狱。少年出午门,故伴读丘致中跪持痛哭,立收下狱掠死。每审,例繇刑部拟稿而后请正院寺。
三御史亦往,独孙振纵笔涂抹,手自为稿。爰书之拟,孙振一人力也。未几良玉、刘良佐、何腾蛟、袁继咸迭疏请保全东宫。史可法请召见,面言处分,不许。上谕曰:“王之明为驸马王昺侄孙,避难南来,高梦箕家人穆虎教令冒认东宫,正在严究。若果真实,朕于伯侄之间,岂无天性?况朕于先帝无纤芥之嫌,因宗社无主,不得已从群臣之请,勉承重寄,岂有利天下之心,忍加毒害于其血脉?至于举朝文武,孰非先帝旧臣,谁不如卿,肯昧心至此。但太祖之天潢,先帝之遗体,不可以异姓顽童渎乱宗祏!国有大纲,法有常刑,卿不得妄听妖讹,猥生疑议。”因命法司将审明情节,宣告中外。陈以瑞奏愚民观听易惑,故道路籍籍,皆以诸臣有意倾先帝胤嗣。英亦奏之明狡猾年稚,必大奸尤挟奇货者,此狱宜稍须时日,使天下共见为假,毋速结顷刻,使天下妄以为真。谕且护爱,勿骤加刑,以招民谤;俟正告天下明白,然后申法。爰书久未定,而流言愈甚。未几,良玉遂称奉太子密诏举兵东下矣。安宗出狩,五月十二日昧爽,父老出少年于狱,禽殴铎,拔其须几尽。铎曰:“此无与我,士英所教也。”少年亟止之。父老掖少年登极,少年未栉沐,取伶翼善冠袍服加之,群呼万岁,各部寺署官行四拜礼,士民多朝见。御膳止红盒,盛鸡黍,二内官侍。明日,以铎为大学士,拱乾、梦箕并以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入直;诸人皆跳。嵩江贡生徐瑜、刘甲、萧甲谒赵之龙,请奉即位,斩之。
清兵入,之龙劝避位。豫王多铎入南京,厚礼之,设宴坐上下,之龙及礼部八人侍,乐工二十八人歌以侑酒。多铎诘上何以加害?少年曰:“加我极刑,奸人所为,或皇伯不知。”多铎谕当予一县封,以淑女配之。后同安宗北上遇害。
当懋第北使上奏,并与可法书,言北京亦有太子事。初,十七年十一月,有男子投奎家,自称太子,言北京陷,独出东厂门,暮出东华门,投卖浆家。居五日,主人为易敝衣,送崇文门尼庵。半月,养鱼太监常进节来,携归密室,闻公主在,故诣奎家。奎首于清,执送刑部会勘。研审奎家奴,供称:“男子初至,奎侄绎即引见公主,抱持大哭,奎饭之。举家行君臣礼。至晚别去,公主赠锦袍,戒勿再至。”阅数日,又至留宿,属自称姓刘,说书生理,可免祸。男子不从,挥之出,街市阗然。奎不敢隐,遂执献官。“清恐生他变,复令公主认之。公主见男子泪下,奎掌其颊,公主惊走,亦言不是。刑部主事会稽钱凤览责绎负主背恩,下阶殴之,满尚书不能决,命都督谢弘仪收管。百姓闻太子在,馈送牲牢礼币者纷至。诘朝,奎具疏闻于朝,即日廷勘,且召晋王求桂及德化、进节,故内官杨玉,羽林前卫指挥李时胤曾侍太子者十人质之。十人一见,齐跪曰:“此真太子。”百姓观者数千人应之。而求桂及典乐太监贾应庚不谓然,德化亦改词。应庚为人痛殴死,太监孙雄惧,亦云太子真。男子曰:“我来视公主,非有他图。今为奎叔侄所卖,真与伪等死耳,何必辨!”于是收进节等于狱。
凤览疏言:“昨奎疏即以真为伪,亦为国家除患。此语真情已露,请覆讯。”乃再召求桂、谢陛、冯铨廷质。求桂终不言是,陛、铨力辨其非,执为刘应统假冒。男子遽呼陛曰:“谢先生,前时某日,先生在某殿讲某书某事,犹忆之否?”陛不得已,始一揖,退默不复语。凤览遂面叱求桂、陛不臣,复疏言:“前太子危地也,何所觊觎而假之!大臣不认,则小臣瞻顾;内员不认,则外员箝口。然天地祖宗不可欺灭,敢以死争。”于是朱徽具疏劾奎。正阳门市人绍兴钮良治、赵炳奎、刘邦宪、陈治国合疏救太子,围陛宅,詈以禽兽。宛平民杨时茂上疏请粉骨碎身以赎太子;顺天民杨博等乞留太子,以续嗣祀。疏上,辄收系狱,而士庶言者不已。多尔衮亲询群臣,凤览与御史赵开心争尤切,且言人各为其主。多尔衮怒曰:“真伪不必争,朝廷自有处分。但求桂胜国王子,陛大臣。凤览不逊晋王,百姓毁骂大臣,皆为无上。”凤览下狱。法吏讽之,凤览毅然曰:“我自早办一死,言不可易也。”遂被绞。玉、进节、时胤、雄、时茂,指挥张文魁、申良策,把总郑国勋、张元龄皆斩;开心得免。弘光元年四月六日,东河富民祁八起兵凤阿营,称大将军,众三千人,诸生杨鸣凤为军师,文安张四负万夫之勇,与兄三为先锋,植灭虏、扶明二旗,声救太子。清兵至,三大呼速出太子,不然无遗种。兵斫之,四战死,三呼燃炮,声未绝而首堕。兵屠凤阿,八、鸣凤皆死。顺天诸生孙大壮亦起兵京师城北,众千人,誓救太子,被执,曰:“我非八党,不必问,其亟还我太子。”腰斩死。十日,清遂榜示太子为伪,男子与朱六、邵贵、尼真庆绞死。陛亦不安,请告。一日,早朝出,忽遇凤览于途,狂言太子命锦衣卫收陛矣,归而得病,即日颈肿,呼“钱老先生且宽我”而死。事闻,赠凤览太仆卿,谥忠毅。寻谥慈烺曰献愍,慈炯曰哀,慈炤曰悼。鲁王监国,追尊谥慈烺曰悼皇帝。
其后永历五年冬,有人首三皇子在民间,执至南京马国柱提督署。男子自书:“一曰云庵,又曰一鉴、起云,威宗三子,本名慈焕,居景仁宫,乳母邓、蒋,年二十。京师陷,上命中官张甲、指挥黄贵送奎家,不纳,藏于民间,自成搜得之,付王体中。求书箑,男子为书杜甫《秋兴》‘闻道长安’一章与之,后题‘大明太子朱某’。自成挟向山海关。过通州,马上失履,人拾进之,父老跪献果品,曰:‘方苦征敛,何德而我戴也。’其人泣,男子亦泣。自成败,随体中走潼关、荆、襄,入良玉营,改姓黄,而良玉不知也。兵败贵死,属黄蜚,甲不得已以实告,秘之,携走太湖,托乐安王议淜。之孝丰,议淜入闽,托瑞昌王议沥。至于潜俞文渊家,假称座师宋璜子,与湖广陈砥流友善。砥流改姓名李玉台,为日者装,与当涂夏名卿同之于潜,入姚志卓军,号召山泽。寻主太学生陈甲家,改姓名孙名卿,以女字之。永历元年,文渊与邑令有隙,事露,清刊章当涂勘之,不获。二年正月,为僧。砥流屡易姓名,同浪迹江北。三年七月,访宁国诸生沈辰伯,付诸生吕飞六,留家读书。五年二月,偕砥流就婚名卿家,贫不自存。
四月,与砥流议往芜湖,假银二十两买茶。同徽商汪礼仙赴苏州,交武进杨秀甫、吴中虎丘。寻历主常州邹延玠、宜兴路迈。临行赠扇,其母馈银五两,将回名卿家。不意中以札贾利不遂,出首抚院。吏名捕宁国辰伯、飞六家,执砥流芜湖,余挺身出,遂并执。既至,南面席地坐,云:“高皇帝获元太孙买的里八剌,俱待以不死。今事已大定,我心灰死,清主岂有反不见容之理?”语音慷慨。有司送京,于十二月二十四日遇害。文渊等牵连,死者甚多,语见文渊传。
十五年六月,渭南执一男子,自称朱君应,故定王,年三十二,与董易、张珊耀、罗起凤、李应祥谋引诸番起兵河州营。对簿,不屈死。贾凤贵、王奇潜通竹溪义师,被执皆死。
二十七年十二月,杨起隆、张子方、金玉环、郑德胜、王焦山等谋戴慈爝称定王,起兵北京,改元广德,以朱尚贤为护驾指挥,张大为大学士,李柱为军师,陈继志为总督,史国宾为提督,王镇邦为给事中,合众千人,白布裹首,约京城内外放火举事,集周全斌家。其子公直。家人陈益、黄吉等与焉。公直首之。事泄,尚贤等力拒,矢如雨,卒被执。死者二百余人,起隆、子方、玉环等逸去。三十四年九月,起隆改名朱次门,与吴应熊假定王命,起事汉中,称安国大将军。康熙三十九年,又改名任道士,与慈爝被执凤翔三河口,送北京死。
三十三年秋,饶余王阿巴泰至新化枫木岭,执一僧,自云:“威宗长子慈灿,年十三,走南京下狱,为民河南,从朽木为僧,走江、广二十余年,病留永州、宝庆,欲声讨三桂,商之军师戴必显、姚文明招兵,以三桂死,乃止。明年,送北京死。
四十六年十一月,僧一念、钱宝声奉定王起兵太仓,不利。
四十七年正月,大兰山张念一、叶伯玉等声奉定王,建元天德,一曰永兴,攻慈溪、上虞、嵊县。事败,念一入海,董春园、朱兆奇见执。会鞫杭州,称定王长子和𥙿,今改姓名王益字孟发,为董载臣送曹县石相佩、相皋家读书。时载臣死,执其子琅及相佩、相皋,称益又改姓名张正字之则,在仪封中书周伯章家,归德教谕王甲知之。如不在,或往宣府西宁在籍训导李恒灿家。琅等致杭,旋执恒灿,云不识正,羁刑部狱。四月,执俞祥麟舒城,称定王,又改姓名王士元,在汶上原任饶阳知县李方远家授徒。旋执之,与和铣、和壬、方远至杭。士元博学,精诗文音律,长身玉立,鬓发如银,年七十五矣。见问官,自称先朝皇子,原封定王,坐而不跪。其对簿词曰:“慈焕行四,二兄早逝,与三兄同岁,十岁时相别。传三兄康熙三十三年亦死。京师陷,内官王甲献之自成,交将军杜甲,兵败,随将军毛甲耕于河南。清捕急走。年十三,南依给事中王甲凤阳,从其氏,后改姓名张用观字潜斋。当十七八年,客授东平张坦洲家。二十一年,识方远,南归。四十四年,因载臣授书张月怀。有余姚胡甲者,与语奇之,主其家,且娶以女。明年,又改姓名何老仙,以拏主长兴朱煌家。
闻子和𥙿、和在、和堃,孙曾裕被逮宁波,妻妾三女子妇自经死,乃之方远家。和兟、和壬初授徒舒城,未几亦至。和兟一游西宁,即归训蒙。恒灿、伯章、王云开为和兟友,皆不识,念一亦不识。问何以反?曰:“国破亲亡,心实痛之,自顾事久年残,必不可为,聊晦迹终余生耳。”弘、隆、永三朝建国而某不出,心事已明。”在狱日赋诗不辍。和壬改姓名张挺,后之东平,及冬,主伯章。闻载臣死,未赴曹。三十九、四十年间,随载臣读书相佩家。四十七年,师载臣,为之娶妻。前年,同兄弟之舒城,招祥麟读书净土庵。和壬改姓名张挺,后之东平,及冬,主伯章。闻载臣死,未赴曹。三十九、四十年间,随载臣读书相佩家。四十七年,师载臣,为之娶妻。前年,同兄弟之舒城,招祥麟读书净土庵。
四方义师辄假太子,定、永二王为号,而托定王者尤多。永历十三年,金华张缙自诡太子慈英,尝依何应元、耿章光南京,称总兵,在柘城被执,法司研问弃市。其后陈永华创洪门会海上,奉定王为始祖。清圣祖南巡,有金和尚者,诈立三太子,起兵太湖,谋劫驾,以炮不鸣而止,事泄悉死。所谓三太子者,年七十余矣,送京死。皆迹近附会,兹不备著。
长平公主徽娖,威宗女,年十六,选太仆卿周大成子世显尚主。将婚,以寇警止。外城陷,上入寿宁宫,主牵衣哭,曰:“汝不幸生我家!”以剑挥刃之,断左臂,为尚衣监何新救起,越五日复苏。清兵入关,上书求为尼,世祖不许,特访故主,备礼遣嫁。卒以忧伤成疾,隆武二年八月薨,葬彰义门赐庄。
时妃嫔、公主国变后薨逝者:
光宗康妃李氏,以选侍有宠,抚熹宗,称西李。 光宗不豫,命封贵妃。 选侍趣熹宗出,日欲封后,上不允。 光宗崩,犹居乾清宫,大学士刘一燝、尚书周嘉谟、给事中杨涟、御史左光斗力争之,乃移仁寿殿。北京陷,与选侍定嫔郭氏、襄嫔张氏出宫,久之薨。
温定懿妃傅氏,保定新安人。 威宗在潜邸,颇加恩养。 及即位,繇咸福宫改奉慈宁宫,晋今封。 北京亡,与宫监亢佃潜出归家,抑抑薨。
曹静炤,字月士,宛平人,泰昌元年以良家子入宫。 北京陷,随内监刘甲至南京为尼。
熹宗宛妃任氏,客、魏所进,北京陷,降于自成,入清伪托懿安皇后,有丑声。 旧宫监王永寿白其状,被执死。 永历二年,天津有张氏者,伪托懿安皇后起兵,亦败死。
威宗袁淑妃,大兴人。 父佑,千户。 与田妃同入,居翊坤宫,谨饬自持。 北京破,上以剑刃之未殊,后数日甦。 清给居宅,赡养终其身,永历五年四月薨,殡葬如礼。 妃嫔范、郭、李、冯、邵等,国亡后还家,事皆不详。
宫人妙音,国亡祝发京师北城,时谈宫中旧事。道玄,陈留人,为女道士,工诗、左氏。北京亡,在民间浣衣,谈孝哀皇后时事甚悉。
又荣昌大长公主轩媖,神宗女,尚固安杨春元,早嫠,有高行。子光夔字允谐,太子太师、左都督,以杨、左事忤璫;光龙字允纳,中府都督佥事,北京陷死难。
宁德长公主徽妍,光宗女,尚平山刘有福。有福,万历四十四年武进士,美容止,好修饰,累晋太子太师、左柱国。崇祯十五年,慰周王恭枵于彰德。永历十一年八月,谋起兵北京,被执死。徽妍以帝女,免入官。
赞曰:孝、裕、端皇虽未为天子,而膺尊号徽称,典礼俱备,爰本元裕、睿,明兴、睿四宗例为之传。至悼皇,为南渡后大案,监国鲁王所追崇,不得以迹近方遂而遗之,故以附焉。然余向读诸家记载,诸皇子事,大抵在南者似慈烺,在北者似慈炤。云庵、士元又似慈炯。慈炯既依黄蜚,及其入海,何故舍之而奉义阳王朝堽?计六奇谓见李自成者慈烺、慈炯,不见慈炤;钱士馨谓见自成者慈炯、慈炤,无慈烺;张怡谓慈烺薨通州东门外;戴名世又谓见慈炤于北京,陷逸民间,高起潜遇之皇姑寺,偕浮海抵淮扬,居兴教寺,传闻慈炯之沈,起潜东宫于北京,陷逸民间,高起潜遇之皇姑寺,偕浮海抵淮扬,居兴教寺,传闻慈炯之沈,起潜惧,欲加害,高梦箕不可,高成、穆虎挟渡江,起潜之京,微白马士英,使人追杀不及。盖事久讹传,固有不可度者,存疑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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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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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lean|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代办所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邮政代办所,是指邮政企业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依法委托其他主体(以下简称代办方)提供邮政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邮政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的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
第三条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坚持以邮政企业自办为主、代办为辅。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控制邮政代办所数量,从严控制邮政营业场所自办转代办。
第四条 城市地区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的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设置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由邮政企业自办;在此基础上增设的邮政营业场所、因特殊需要在单位内部和景区内设置的邮政营业场所,可以由邮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办或者委托代办。
农村地区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规定设置的邮政营业场所应当由邮政企业自办,当地服务人口较少、地理位置偏远,且邮政企业服务能力确有不足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代办;对于高于标准规定的服务半径或者服务人口要求而增设的邮政营业场所,可以由邮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办或者委托代办。
第五条 邮政企业设置邮政代办所应当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和本规定要求,并及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局备案。
地方性法规对邮政营业场所自办转代办设有行政许可的,邮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流程取得许可。
第六条 邮政企业委托的代办方应当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有关部门公布的黑名单。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对代办方的资质审查,与其签订邮政业务委托代办合同,明确委托办理的邮政业务内容、相关要求及人员责任。
第七条 在邮政代办所提供邮政服务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鼓励有关人员取得邮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条 邮政企业应当在邮政代办所规范悬挂“中国邮政”标识和室外铭牌,在邮政代办所门前设置邮筒(箱),在邮政代办所内设置专区或者专柜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不得以室外铭牌加注“代办”方式弱化邮政代办所的邮政营业场所性质。
邮政企业应当督促代办方在邮政代办所内依法公示已经取得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证照信息。
第九条 邮政企业负责邮政代办所的邮政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依法培训、指导在邮政代办所提供邮政服务的人员。
第十条 未经邮政管理部门批准,邮政企业不得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代办所,不得停止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
第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实地检查、在线视频检查、提供视频资料等方式加强对邮政代办所的监督检查,对每处邮政代办所监督检查频次每年不低于1次。
第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代办所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对邮政企业依法处理。
经过邮政企业整改,仍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的,邮政企业应当设置自办营业场所。
第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代办所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邮政企业、代办方以及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设置的邮政代办所办理特殊服务业务和邮政管理部门实施相关监督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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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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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theme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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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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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5628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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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用邮需要,更好地为社会提供邮政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企业委托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业务的机构、邮路、服务点称为邮政代办所、委办邮路、代办点(包括邮票代售处、代投点、信报接转点等)。
上述邮政业务代办服务网点(以下简称代办网点)是邮政通信网路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邮政企业要贯彻"自办与委办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方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扶持和鼓励代办网点的发展。
第四条 建立和发展代办网点应按照需要与可能、合理布局的原则,精心组织,严密管理,经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后,签定代办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 代办网点的人员(以下简称代办人员),由地方有关部门推荐,录用政治、经济上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适当,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
代办人员上岗前由邮政企业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第六条 代办人员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邮电通讯纪律,树立全程全网观念,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质量良好地完成邮政通信工作。}}
{{c|<h3>第二章 代办网点的设置与管理</h3>}}
{{~ip-clean|第七条 代办网点的设置原则:
(一)凡有用邮需要的地方均可设置邮政代办所。邮政代办所应委托当地具有代办能力和条件(包括代办邮政业务的人员、房屋、场地、用具等)的单位或个人办理。
(二)自办邮运能力不足的均可委托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或个体运输车船办理运输邮件报刊业务。
(三)投递路线联接的车站、码头、商店和农贸商品集散地、用邮量较大的行政村均可设置邮票代售处。
(四)未实行邮件报刊直投到户的地方均应设置代投点,农村投递到乡(镇)、行政村的地方应设置信报接转点。
(五)设置邮政代办所、邮票代售处应由代办单位提出申请,邮政企业与代办单位协商后通过公证部门签定代办邮政业务合同(式样见附件一)。设置代投点、农村信报接转点应签定接转信报协议书(式样见附件二)。
第八条 代办网点经办业务范围:
(一)邮政代办所一般办理: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收寄国内平常、挂号函件,包裹,国际平信,普通汇兑,收订、零售报刊,投递邮件报刊。具备一定条件,经批准也可办理其他邮政业务。
(二)邮票代售处一般办理: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收订和零售报刊,收寄平常邮件,投递邮件报刊。
(三)代投点办理: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的投递到户工作,经批准也可办理出售邮票、收订报刊等业务。
(四)信报接转点办理:负责本乡(镇)范围或行政村范围以内或指定范围内的直投点以下农户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经批准也可办理出售邮票、收订报刊等业务。
第九条 邮政代办所对外营业时间:由邮政企业根据当地用邮需要合理确定。代办业务量较少的可实行半营半投或实行定时服务。
第十条 代办网点的招牌应按照邮电部有关规定由邮政企业统一制作发给。
第十一条 凡设置邮政代办所、邮票代售处的地方均应设置邮政信箱(筒),并标明开取时间,编入开箱路线。
第十二条 代办网点的设立和撤销,由邮政企业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决定,报上级主管局备案。
新增代办所由邮政企业核定其局所的名称,发给邮政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业务单册等邮政专用品。}}
{{c|<h3>第三章 委办邮路、代办投递的组织与管理</h3>}}
{{~ip-clean|第十三条 委办邮路要选择运营班期正常、行驶路线固定、运费合理、执行合同较好的运输单位或个体运输车船,按照与干线邮路或省内邮路紧密衔接,经济合理地组织,及时、安全地将邮件报刊运送到固定地点。
第十四条 代办投递应以有投递任务的局所为中心按照邮政企业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频次),质量良好地完成邮件报刊投递任务。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有偿或无偿向代办投递人员提供必要的投递工具、劳保用品。具体办法由各省局自行规定。}}
{{c|<h3>第四章 代办业务手续费</h3>}}
{{~ip-clean|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根据代办网点或人员办理的邮政业务量,逐月支付代办业务手续费。手续费标准,各省(区、市)局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的标准。
(一)代办业务手续费:
1、月出售邮票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农村按售票额的10-15%计算,城市按5-10%计算。1000元以上的部分均按5%计算。
2、收订报刊按报刊定价的4-5%支付;办理报刊投递业务的按照报刊定价的8-10%支付。收、投两项合计为报刊定价的12-15%。办理报刊零售业务,按照部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批销手续费。
3、开发或兑付汇票各按汇款金额的0.1%支付(每张最低各按0.05元支付)。
(二)代办投递业务手续费:
1、投递平常邮件,城市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10%;农村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
2、投递给据邮件和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城市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农村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30%支付。
(三)农村信报接转点业务手续费:
1、接转报刊转投到户的按报刊定价的3-5%支付。
2、接转平常邮件转投到户的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10%支付。
3、接转给据邮件和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转投到户的,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
(四)邮票代售业务手续费标准根据代办业务情况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代办人员到车站、码头、自办局所接发取送邮件手续费标准由各局按接发次数、里程、重量情况,由邮政企业确定手续费标准。
第十七条 代办、代投和接转信报业务量较少的地区也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服务范围、人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发给固定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各局制定。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应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组织代办人员参加医疗费统筹、人身保险或采取多方集资、逐步增加积累的方法,妥善解决代办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问题。具体办法由各局制定。
第十九条 委办邮路运邮费用标准和结算办法由邮政企业根据运邮里程、重量或袋(捆)数量及派押情况与承运单位或个人商定。
第二十条 代办网点或人员应执行邮政企业规定的服务水平,对超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的,由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协商制定延伸服务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 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支出列邮政企业业务支出科目。委办邮路邮运费用列邮政企业邮运费用科目。}}
{{c|<h3>第五章 业务管理</h3>}}
{{~ip-clean|第二十二条 代办网点或人员必须接受邮政企业的业务管理,做到无重大通信事故、无主要质量差错、无用户有理由申告,质量良好地完成通信任务。
因代办网点或人员的责任,造成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照邮政企业对用户所承担的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赔偿损失;严重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票款,以及造成邮件重大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代办所应严格执行邮政企业规定的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各项邮政票券、资金的完整与安全。为保证邮政资金的完整与安全,代售邮票一律实行自筹代垫的办法,除邮电部另有规定外,邮票必须按面值出售。
第二十四条 代投点、信报接转点的管理:
(一)建立代投点、信报接转点应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协商,委托当地离退休职工、居委会、乡(村)政府、学校、商店等适当人员担任。
(二)代投点、信报接转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代投、接转形式,做到定人、定点、定职责、定报酬、有协议,确保邮件报刊安全、及时地传递到户。
(三)代投点、信报接转点要建立和完善信报投交接转手续,做到平常邮件和报纸要当面点数清楚。给据邮件(含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和刊物要办理签章手续。
第二十五条 委办邮路管理
(一)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输部门或个体运输车船人员,应严格执行邮运合同,与邮政接发人员当面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承运邮件袋(捆)数量准确、完整无损,安全、迅速地将邮件运递到指定停靠地点。
(二)邮政企业不派押的,承运单位应将有关交接签收的业务单据,逐班交回邮政企业。
第二十六条 农村代办投递人员一律实行"五定"(定人员、定路线、定班期、定投递点、定出归班时间)和排单印模考核制度。如有脱班、丢点、甩片、弄虚作假行为应扣发代办业务手续费。屡教不改的应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要对代办网点或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规章制度执行和质量、时限情况。
(2)邮政票款管理情况。
(3)"五定"排单制度执行情况。
(4)信报接转、代投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或地方有关部门汇报。}}
{{c|<h3>第六章 附则</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各省局制定补充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c|<h3>代办邮政业务合同</h3>}}
________邮政(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代办(单位)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设置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范围内(签定合同时应具体标明指定投递的街巷、村、组名称)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
(以上不办理的业务,签定合同时应予划销)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教会并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发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的招牌、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油墨、业务执据、单式、投递工具及其它邮政专用品(以上用品属邮政企业所有。不需发给的签定合同时应予划销)。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必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
2、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邮件时限、质量、规格及营业时间要求办理第一项规定的邮政业务。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电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招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代办邮政业务工作,该同志的组织领导、生活待遇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签定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废止合同时,应在一个月以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签署:
{{right|甲 方(盖章)}}
{{right|乙 方(盖章)}}
{{right|公证单位(盖章)}}
{{right|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二:
{{c|<h3>邮件报刊接转协议书</h3>}}
________邮政(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接转(单位)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迅速、准确地传递邮件报刊,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关于"农村、牧区的邮件,根据交通条件和业务量的具体情况,一般投递到乡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点;乡或者行政村以下的邮件,由乡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妥交收件人的方式"的规定,甲方商经乙方同意,在____地方设置邮件报刊接转点。经双方同意,签定接转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邮政业务:
1、负责_____等,共计_____个居民小区、街道、胡同、行政村、村民组用户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签定协议时应附表标明负责接转的居民小区、街道、胡同、行政村、村民组名称)。
2、代售邮票。
3、收寄平常函件。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其他邮政业务。
(以上不办理的业务,签定协议时应予划销)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按照规定的投递深度、班期将邮件报刊投递到乙方指定的接转地点,并与乙方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负责教会并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业务。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交来的平常函件。
4、发给乙方邮件报刊接转点招牌、信箱(筒)和业务单式(以上用品属邮局所有。不办理收寄业务的不发给信箱)。
5、对乙方进行接转质量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接转邮件报刊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指定____同志负责规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和办理第一项有关业务。
2、确定交接邮件报刊的固定地点并提供必要的用品用具。
3、按照规定的接转班期、接转方式将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至迟应于下一班邮班到达前将邮件报刊传递给收件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4、按规定邮班交接平常函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收订和零售的报刊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并维护甲方发给的招牌、信箱,节约使用业务单式。
(四)乙方指定负责邮件接转人员的组织管理、生活待遇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接转邮件报刊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报刊款、邮政信箱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或订户)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信箱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经办人员贪污挪用报刊款或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由乙方经办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协议期满应重新签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接转人员、接转地点如有变更,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以维持邮件报刊接转工作的正常进行。
签署:
{{right|甲 方(盖章)}}
{{right|乙 方(盖章)}}
{{right|公证单位(盖章)}}
{{right|一九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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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 = [[邮电委托代办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br/>[[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办法|2001年]]<br/>[[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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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5628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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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用邮需要,更好地为社会提供邮政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企业委托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业务的机构、邮路、服务点称为邮政代办所、委办邮路、代办点(包括邮票代售处、代投点、信报接转点等)。
上述邮政业务代办服务网点(以下简称代办网点)是邮政通信网路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邮政企业要贯彻"自办与委办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方针,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扶持和鼓励代办网点的发展。
第四条 建立和发展代办网点应按照需要与可能、合理布局的原则,精心组织,严密管理,经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后,签定代办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 代办网点的人员(以下简称代办人员),由地方有关部门推荐,录用政治、经济上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适当,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
代办人员上岗前由邮政企业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工作。
第六条 代办人员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遵守邮电通讯纪律,树立全程全网观念,执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质量良好地完成邮政通信工作。}}
{{c|<h3>第二章 代办网点的设置与管理</h3>}}
{{~ip-clean|第七条 代办网点的设置原则:
(一)凡有用邮需要的地方均可设置邮政代办所。邮政代办所应委托当地具有代办能力和条件(包括代办邮政业务的人员、房屋、场地、用具等)的单位或个人办理。
(二)自办邮运能力不足的均可委托当地交通运输部门或个体运输车船办理运输邮件报刊业务。
(三)投递路线联接的车站、码头、商店和农贸商品集散地、用邮量较大的行政村均可设置邮票代售处。
(四)未实行邮件报刊直投到户的地方均应设置代投点,农村投递到乡(镇)、行政村的地方应设置信报接转点。
(五)设置邮政代办所、邮票代售处应由代办单位提出申请,邮政企业与代办单位协商后通过公证部门签定代办邮政业务合同(式样见附件一)。设置代投点、农村信报接转点应签定接转信报协议书(式样见附件二)。
第八条 代办网点经办业务范围:
(一)邮政代办所一般办理: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收寄国内平常、挂号函件,包裹,国际平信,普通汇兑,收订、零售报刊,投递邮件报刊。具备一定条件,经批准也可办理其他邮政业务。
(二)邮票代售处一般办理: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收订和零售报刊,收寄平常邮件,投递邮件报刊。
(三)代投点办理: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的投递到户工作,经批准也可办理出售邮票、收订报刊等业务。
(四)信报接转点办理:负责本乡(镇)范围或行政村范围以内或指定范围内的直投点以下农户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经批准也可办理出售邮票、收订报刊等业务。
第九条 邮政代办所对外营业时间:由邮政企业根据当地用邮需要合理确定。代办业务量较少的可实行半营半投或实行定时服务。
第十条 代办网点的招牌应按照邮电部有关规定由邮政企业统一制作发给。
第十一条 凡设置邮政代办所、邮票代售处的地方均应设置邮政信箱(筒),并标明开取时间,编入开箱路线。
第十二条 代办网点的设立和撤销,由邮政企业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决定,报上级主管局备案。
新增代办所由邮政企业核定其局所的名称,发给邮政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业务单册等邮政专用品。}}
{{c|<h3>第三章 委办邮路、代办投递的组织与管理</h3>}}
{{~ip-clean|第十三条 委办邮路要选择运营班期正常、行驶路线固定、运费合理、执行合同较好的运输单位或个体运输车船,按照与干线邮路或省内邮路紧密衔接,经济合理地组织,及时、安全地将邮件报刊运送到固定地点。
第十四条 代办投递应以有投递任务的局所为中心按照邮政企业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频次),质量良好地完成邮件报刊投递任务。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有偿或无偿向代办投递人员提供必要的投递工具、劳保用品。具体办法由各省局自行规定。}}
{{c|<h3>第四章 代办业务手续费</h3>}}
{{~ip-clean|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根据代办网点或人员办理的邮政业务量,逐月支付代办业务手续费。手续费标准,各省(区、市)局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的标准。
(一)代办业务手续费:
1、月出售邮票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农村按售票额的10-15%计算,城市按5-10%计算。1000元以上的部分均按5%计算。
2、收订报刊按报刊定价的4-5%支付;办理报刊投递业务的按照报刊定价的8-10%支付。收、投两项合计为报刊定价的12-15%。办理报刊零售业务,按照部省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批销手续费。
3、开发或兑付汇票各按汇款金额的0.1%支付(每张最低各按0.05元支付)。
(二)代办投递业务手续费:
1、投递平常邮件,城市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10%;农村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
2、投递给据邮件和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城市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农村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30%支付。
(三)农村信报接转点业务手续费:
1、接转报刊转投到户的按报刊定价的3-5%支付。
2、接转平常邮件转投到户的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10%支付。
3、接转给据邮件和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转投到户的,每件按20克平信资费的20%支付。
(四)邮票代售业务手续费标准根据代办业务情况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五)代办人员到车站、码头、自办局所接发取送邮件手续费标准由各局按接发次数、里程、重量情况,由邮政企业确定手续费标准。
第十七条 代办、代投和接转信报业务量较少的地区也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服务范围、人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发给固定手续费,具体办法由各局制定。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应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组织代办人员参加医疗费统筹、人身保险或采取多方集资、逐步增加积累的方法,妥善解决代办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问题。具体办法由各局制定。
第十九条 委办邮路运邮费用标准和结算办法由邮政企业根据运邮里程、重量或袋(捆)数量及派押情况与承运单位或个人商定。
第二十条 代办网点或人员应执行邮政企业规定的服务水平,对超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的,由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协商制定延伸服务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一条 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支出列邮政企业业务支出科目。委办邮路邮运费用列邮政企业邮运费用科目。}}
{{c|<h3>第五章 业务管理</h3>}}
{{~ip-clean|第二十二条 代办网点或人员必须接受邮政企业的业务管理,做到无重大通信事故、无主要质量差错、无用户有理由申告,质量良好地完成通信任务。
因代办网点或人员的责任,造成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照邮政企业对用户所承担的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赔偿损失;严重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票款,以及造成邮件重大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代办所应严格执行邮政企业规定的财务管理办法,确保各项邮政票券、资金的完整与安全。为保证邮政资金的完整与安全,代售邮票一律实行自筹代垫的办法,除邮电部另有规定外,邮票必须按面值出售。
第二十四条 代投点、信报接转点的管理:
(一)建立代投点、信报接转点应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协商,委托当地离退休职工、居委会、乡(村)政府、学校、商店等适当人员担任。
(二)代投点、信报接转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多种代投、接转形式,做到定人、定点、定职责、定报酬、有协议,确保邮件报刊安全、及时地传递到户。
(三)代投点、信报接转点要建立和完善信报投交接转手续,做到平常邮件和报纸要当面点数清楚。给据邮件(含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通知单)和刊物要办理签章手续。
第二十五条 委办邮路管理
(一)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输部门或个体运输车船人员,应严格执行邮运合同,与邮政接发人员当面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承运邮件袋(捆)数量准确、完整无损,安全、迅速地将邮件运递到指定停靠地点。
(二)邮政企业不派押的,承运单位应将有关交接签收的业务单据,逐班交回邮政企业。
第二十六条 农村代办投递人员一律实行"五定"(定人员、定路线、定班期、定投递点、定出归班时间)和排单印模考核制度。如有脱班、丢点、甩片、弄虚作假行为应扣发代办业务手续费。屡教不改的应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要对代办网点或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
(1)规章制度执行和质量、时限情况。
(2)邮政票款管理情况。
(3)"五定"排单制度执行情况。
(4)信报接转、代投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或地方有关部门汇报。}}
{{c|<h3>第六章 附则</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各省局制定补充办法。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hr/>
附件一:
{{c|<h3>代办邮政业务合同</h3>}}
________邮政(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代办(单位)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方便群众用邮,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设置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代办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邮政业务。
1、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
2、收寄国内平常、挂号邮件、国际平信。
3、开发兑付普通汇票。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收寄、投递包裹。
6、投递____范围内(签定合同时应具体标明指定投递的街巷、村、组名称)的报刊和平常、挂号邮件(包括按给据邮件手续投递的各种邮件领取通知单)。
7、其它邮政业务:__________。
(以上不办理的业务,签定合同时应予划销)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教会并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邮政业务。
2、按规定班期送交由乙方投递的邮件和报刊。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发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的招牌、信箱(筒)、日戳、夹钳、计量器具、油墨、业务执据、单式、投递工具及其它邮政专用品(以上用品属邮政企业所有。不需发给的签定合同时应予划销)。
5、对乙方进行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负责提供代办邮政业务所必需的房屋、场地、办公用具。
2、按照邮政业务规章制度和邮件时限、质量、规格及营业时间要求办理第一项规定的邮政业务。
3、按照规定的邮运班次交接邮件。
4、按规定的投递方式、深度、班期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投递工作,至迟于邮班到达后____天内将邮件报刊投交给收件人(单位)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代办邮政业务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邮电通信纪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甲方发给的日戳、字钉、夹钳和维护所发给的招牌、信箱、计量器具及其他用品,节约使用业务单式和材料。
(四)乙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代办邮政业务工作,该同志的组织领导、生活待遇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邮政业务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____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邮政票款、邮政公物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公物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违反通信纪律,贪污挪用邮政票款或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双方同意继续办理,应重新签定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申请废止合同时,应在一个月以前提出,并需在选定接办人员后再办理移交,在未移交前,乙方仍应继续维持当地邮政通信,不得中断。
签署:
{{right|甲 方(盖章)}}
{{right|乙 方(盖章)}}
{{right|公证单位(盖章)}}
{{right|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二:
{{c|<h3>邮件报刊接转协议书</h3>}}
________邮政(电)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接转(单位)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迅速、准确地传递邮件报刊,改善当地的邮政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关于"农村、牧区的邮件,根据交通条件和业务量的具体情况,一般投递到乡或者行政村的固定地点;乡或者行政村以下的邮件,由乡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与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协商妥交收件人的方式"的规定,甲方商经乙方同意,在____地方设置邮件报刊接转点。经双方同意,签定接转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邮政业务:
1、负责_____等,共计_____个居民小区、街道、胡同、行政村、村民组用户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签定协议时应附表标明负责接转的居民小区、街道、胡同、行政村、村民组名称)。
2、代售邮票。
3、收寄平常函件。
4、收订、零售邮发的报纸期刊。
5、其他邮政业务。
(以上不办理的业务,签定协议时应予划销)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按照规定的投递深度、班期将邮件报刊投递到乙方指定的接转地点,并与乙方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负责教会并指导乙方办理第一项规定的业务。
3、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交来的平常函件。
4、发给乙方邮件报刊接转点招牌、信箱(筒)和业务单式(以上用品属邮局所有。不办理收寄业务的不发给信箱)。
5、对乙方进行接转质量检查。
6、按照规定标准付给乙方接转邮件报刊业务手续费。
(三)乙方应负的责任:
1、指定____同志负责规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工作和办理第一项有关业务。
2、确定交接邮件报刊的固定地点并提供必要的用品用具。
3、按照规定的接转班期、接转方式将指定范围内的邮件报刊接转到户。至迟应于下一班邮班到达前将邮件报刊传递给收件人或订户。有签收手续的,手续应齐备。
4、按规定邮班交接平常函件。
5、保证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短少或损毁。
6、按照规定上缴收订和零售的报刊款项。
7、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律、严格保守通信秘密。
8、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9、严密保管并维护甲方发给的招牌、信箱,节约使用业务单式。
(四)乙方指定负责邮件接转人员的组织管理、生活待遇等事项仍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付给乙方的接转邮件报刊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___日前支付。
(六)因乙方过失而引起各类邮件、报刊、报刊款、邮政信箱的丢失、损毁或被窃时,应按邮政企业对寄件人或收件人(或订户)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或票款、信箱的价值由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经办人员贪污挪用报刊款或造成邮件报刊的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的由乙方经办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协议期满应重新签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接转人员、接转地点如有变更,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以维持邮件报刊接转工作的正常进行。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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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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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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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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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届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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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單位及其代表名額]]<br/>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各單位代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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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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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情道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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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天情道理書 | section =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竊維世道日非人心不古眞道之不明於天下也亦巳久矣今仰蒙 天父上主皇上帝曁 救世主天兄基督大開恩親命 天王下凡救世又命 東王及 列王爲之輔翼以 天情眞道化醒世人俾天下萬世脫盡凡情共享 天福此正眞道一大轉機也無如世人被鬼迷懞陷溺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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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維世道日非人心不古眞道之不明於天下也亦巳久矣今仰蒙
天父上主皇上帝曁
救世主天兄基督大開恩親命
天王下凡救世又命
東王及
列王爲之輔翼以
天情眞道化醒世人俾天下萬世脫盡凡情共享
天福此正眞道一大轉機也無如世人被鬼迷懞陷溺巳深沉淪巳久恐仍有信道不眞向道不篤者
東王以是軫恤情殷救援念切故本侯相奉 命曉諭我們一班兄弟姊妹務須去邪從正返樸還淳修鍊成人同歸眞道是以本侯相略將
天父
天兄大權能大憑據大恩德及
天王
東王曁
列王教導之恩一一宣明使人人各知感戴咸思奮勉并將自{{地|金田}}起義以來其顯明易見之事聊舉大略以爲鑒戒詳明辨論彚輯成書其語句不加藻飾只取明白曉輰以便人人易解業經稟報
列王轉稟奏
東王啟奏
天王御覽蒙
恩旨准鐫刻頒行竊願我們兄弟姊妹依賴是書益知自勵堅耐心腸修好鍊正斯無負
天父
天兄
天王
東王及
列王無邊之厚恩矣是以爲序
試思人生敬
天扶
主、端在忠貞、脫鬼成人、須由醒悟、兹者、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
天恩、特命
天王下凡、爲天下萬郭
太平眞主、復差
東王佐輔朝綱、救飢贖病、曁
西王
南王
昌輝
翼王、匡扶盛治、襄贊鴻猷、凡間徵復活之休、景運有維新之象、我弟妹生逢斯世、身受
天恩、實是大幸、本侯相謹將
天父
天兄差
天王救人之深心
東王乃弇之大德、曁
列王仁慈之至意、宣與我們兄弟姊妹知之、今日我們弟妹、得邀拯救皆賴
天兄、代我們一班弟妹、贖罪之功勞、纔有今日、我們兄弟姊妹、凡事當知倚靠
天兄、時時認實
天父
天兄功勞、方得成人、方得轉
天、本侯相竊念我們兄弟姊妹、荷蒙
天父
天兄、救援陷溺、化醒迷懞、抛却凡情、咸遵真道、䟦山涉水、不遠萬里而來、同扶
真主、甲胄干戈、載義聲而生色、夫婦男女、攄公憤以前驅、
可謂立志頂
天、真忠報
囯矣、但我們兄弟投營、則有先後之不同、先進者、屢蒙
東王教導、固得時聆
金諭、熟悉
天情、而後進者、入營未久、未得親承
東王教導、不識
天情道理、是以行事之間、不免有違真道、往往失足、墮入迷途、卽如{{地|金田}}起義之兄弟、其中修好錬正者固多、而未能修好鍊正者間亦有之、况我們兄弟、更當自知醒悟、痛改前非、革薄從忠、還淳返樸、各宜堅耐心腸、修好鍊正、認實
天父
天兄作事、自得永享
天父大福、永沐
上帝榮光也、本侯相不憚煩勞、盡情剖悉、特爲我們弟妹、講明
天情道理、實是仰體
天王
東王曁
列王恩愛我們弟妹之心、教導我們弟妹之意、恐爾等不知
天父權能憑據、或不能堅耐修鍊、自取罪戾、致干
天法、是以本侯相特將
天父
天兄憑據權能、剴切詳明、爲我們兄弟姊妹、一一言之、溯自未有天地之先、則有
天父上主皇上帝、主宰大空之中、當其時、混沌未分、乾坤未闢、未有天地、何有山海、何有人物、惟
天父上主皇上帝、大顯權能、將天地山海人物、六日之間、盡皆造成、並無有何神何人、爲之助也、至第七日完工、名日安息日、禮拜之期、由斯起焉、故今日我們弟妹、七日一禮拜、每逢房虚星昴之辰、理宜格外虔敬、歌功頌德、酬謝
天恩、不觀
天王詔旨有云、咨爾臣僚敬謝
天勞、禮拜虔誠、永遠常昭、凡我兄弟姊妹、皆當遵奉無違也、爾等弟妹、今日得見
太平天日、共沐
天父上主皇上帝榮光須知
天父上主皇上帝恩德、悉心認實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獨一眞神、
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非神也、又並無有何物冒得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天下萬郭、人人皆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生養、所保佑、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乃天下萬郭人人大共之父、無一人不當感戴、無一人不當敬拜、不觀
天王原道救世歌云、開闢
眞神惟
上帝無分貴賤拜宜䖍正謂此也、試思上古之世、祇有眞道無論君臣士庻、皆是崇奉
皇上帝、書曰、肆類於
上帝、又曰、惟
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詩曰、昭事
上帝、又曰、克配
上帝、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
上帝、從可知
上帝當敬、簡篇猶存、彰彰可考、且自有天地以來、祇
上帝眞神爲主宰、並無有坭團木石偶像、得以淆其中也、降及後世、代遠年湮、世道日入於邪、人心日流於誕、見稍有志識過人之人、畧有膏澤下於民者、則將坭團木偶、塑其像而祠之、人人敬拜、世世效尤、而邪魔之說、自此起焉、詭怪之端、由是生焉、而不知人之靈𠇌、皆由
天父大能大德、方得降生、卽間有志識過人、膏澤下於民者、亦是蒙
天父生養、
天父降福、不過其立志遠大、將
天父之膏澤、而施之於民耳、何得妄受禋祀而冒
天父之功勞乎、乃世風日下、更有儼然爲人長者、心性迷懞、狂背謬悖、妄自尊大、禁止丞相以下、皆不得祭
天、於是競立邪神、爲之敬拜、以啟邪魔之端、天下皆靡然信從、膠固於心、遂至久不自知其非矣、所以
天父皇上帝、因世人悖逆罪大、第一次大怒、連降四十日四十夜大雨、洪水橫流、沉没世人、惟{{專|挪亞}}一家、平日崇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以仰賴
天恩、幸得獨存、此
天父第一次大怒、大權能、大憑據也、自洪水之後、有{{地|麥西郭}}妖狂、立志昏庸、被鬼入心、嫉妒{{專|以色列}}敬拜
上帝苦害侵之而
天父大怒、救{{專|以色列}}出{{地|麥西郭}}矣、此
天父第二次大怒、大權能、大憑據也、然斯時之君民、猶未盡忘天恩也、迨至{{專|黃老}}入於{{地|秦}}、佛釋迎於{{地|漢}}、而魔鬼之惑人、日滋日甚、人人竟忘
天父之恩德、將
天父之功勞、妄認爲魔鬼之功勞、故
天父鑒觀在上、見凡間人民、從妖變妖、古古怪怪、不復成人、
天父於是又復大怒、欲盡滅之、則不忍於心、欲姑畱之、則不合於義、時有
天父太子
天兄耶穌、大作擔當、願捐命代世人贖罪、
天父上主皇上帝、憫世情殷、愛人心切、以是不惜太子、遣之降生{{地|猶太囯}}、代贖吾儕罪孽、以傳真道及贖罪之期、至爲人誣害、被釘十字架上、俾凡人倚賴寳血、得浄諸罪、以完成
天父遣降捐代之恩、是
天兄救世、
天兄何等苦楚、迨死至三日、又復還生、仍與門徒宣講
天情、四十日、然後回
天、且命門徒、在{{地|番囯}}廣傳福音、能信者轉
天、不信者獲罪、所以眞道流傳於不朽者、又甚賴
天兄之宣揚也、設非有
天兄捐命之功勞、我們弟妹、安得有今日乎、此
天父第三次大怒之大權能、大憑據也、迨至妖胡竊據中夏以來、誘人信鬼愈深、妖魔作怪愈極、迷懞蠱惑、纒捉天下人靈𠇌、陷落地獄、不得轉
天、而世人中其詭計、受其荼毒、皆由多信夫怪誕不經之事、沉淪焉而不自知甚、且將
天父上帝造生之物、誤以爲妖魔之物、所以惘然不識
皇上帝、悍然不畏
皇上帝、迷懞顛倒、求其不惑於邪魔者、葢亦寡矣、然試問我們兄弟、從前專祀妖魔、其所以敬妖魔、求妖魔者、不過欲妖魔保佑之耳其不知妖魔果能保佑人乎、試舉一事而言、當夫旱乾之時、人莫不拜妖魔而求雨、殊不知總由
天父權能、降旱則旱、降雨則雨、設若
天父不降甘雨、卽拜盡凡間一切妖魔而旱亦如故也、俗語云、打鼓求得雨、高山好開田、焼香保得佑、燒窰過大煙、食齋得得道、牛牯上西天、食煙食得飽、放屁好肥田、
又俗語云、豆腐是水、閻羅是鬼、卽此以觀、可見妖魔無靈、不能保佑人、求其降雨、又不能降雨、拜之有何裨益、無如世人、陷溺愈深、不知醒悟、故
天父又大怒、丁酉歲、
天父大開
天恩、遣天使接
天王昇天、指明妖魔作怪、迷惑世間情形、並賜璽賜劍、命
救世主天兄耶穌統帶
天兵
天將、助
天王在
天上、逐層戰下、戰服無數妖魔、戰勝回
天、
天父不勝歡喜、復差
天王下凡、爲天下萬郭
太平眞主、援救天下人民、囑諭勿慌、放膽爲之、凡有煩難、有
天父作主、
天兄擔當、此又
天父第四次大怒、開恩救人之大權能大憑據也、試厯觀
天父之屢次大怒、大顯權能、大顯憑據、若是、是不特傳諸口而且筆於書、所以前經恭奉
天王詔㫖、飭令鐫刻舊遺詔 聖書、新遺詔 聖書、頒行天下、并
御製太平詔書一卷、其中所載、最爲詳悉、彰明較著本侯相又將我們今日
天父
天兄作事言之、自{{地|平在山}}、由{{地|金田}}以至{{地|金陵}}荷蒙
天父
天兄、屢次勞心下凡、顯出無數權能、無數憑據、雖未能盡記其詳亦可嘗言其畧、吾卽舉其一二端使我們弟妹各知
天父權能憑據、堅耐修鍊、眞心到底以享眞福可、也且說{{地|平在山}}戊申歲三月
天父大開
天恩、親身下凡、出頭作主、托
東王金口、教導兄弟姊妹乃兾天下萬郭人民、此乃
天父義怒、固巳差
天王降生、爲天下萬郭
眞主、救世人之陷溺、世人尙不知敬拜
天父、並不知眞主所在、仍然叛逆
天父、理宜大降瘟疫、病死天下之人、而
天父又大發仁慈、不忍凡間人民、盡遭病死、故特差
東王下凡、代世人贖之、
東王贖病之時、寢不安枕、食不甘味、不辭勞瘁、艱苦備嘗、甚至口啞耳聾、以一己之身、贖衆人之病、以一身之苦、代世人之命、總欲救得天下萬郭人民、永遠得生、故我們兄弟姊妹、今日之得救得生、得享
天福者、皆賴
東王贖病之大功勞也、當其時眞道兄弟姊妹、多被妖人恐嚇、若非
天父下凡、教導作主、恐伊等心無定見、安得不忘郤眞道、差人鬼路乎、此可見
天父下凡之權能憑據也、迨庚戌四月間、
東王一旦、忽又口啞耳聾、耳孔出膿、眼內流水、苦楚殆甚、一則因代弟妹贖病之勞、二則乃
天父黙中使成、以試我們兄弟姊妹心腸、眞否認實
天父
天兄眞道也、其時外人、未識
皇上帝之
聖心皆私議
東王幾成病廢、以致有不知尊敬
東王、反爲褻凟
東王、及至{{地|金田}}團營、時維十月初一日、
天父大顯權能、使
東王忽然復開
金口、耳聰目明、心靈性敏、掌理
天囯軍務、乃兾天下弟妹此又可見
天父權能、試人心腸之憑據也、卽{{地|金田}}起義之始
天父欲試我們弟妹心腸、黙使糧草暫時短少
東王
西王誥諭衆弟妹、槪行食粥、以示節省、時有{{專|大頭妖}}在{{地|江口}}、全無一㸃眞心、藉名敬拜
上帝、于沿江一帶地方、滋擾虐害、肆行無忌、只圖目下快心、不顧後來永福、我們兄弟、間有不知
天父權能憑據者、因一時困苦、遂易其操、欲攺其初志、同流合汚、跟隨{{專|大頭妖}}、利其貨財、貪一時之衣食、幾爲所誘、蒙
天兄下凡、喚醒弟妹、指出{{專|大頭妖}}乃是賊匪、實非眞心敬拜
上帝之人、我們若隨其徒、必致中其計、受其惑、遭其茶毒、入其網羅、那時悔之將何及乎、于是衆兄弟、聆
天兄聖㫖、憬然醒恍然悟、因之不敢前往、未幾而{{專|大頭妖}}果
然叛逆、我們兄弟、幸已釋迷返悟、未受其害、且旋將
妖黨、槪行勦滅、當其時若非
天兄大顯權能、化醒兄弟、焉有今日之威風快活乎、此又可見
天兄大顯權能之憑據也、壬子歲時在{{地|永安州}}糧草殆盡、紅粉亦無、妖魔數十萬、四面重圍、無路可出、是時妖魔知此情節、猖獗異常、俱自以爲得計矣、三月
天父大顯權能、命我們弟妹、同扶
眞主、攻取{{地|桂林}}、其時移營、冲圍而出、蒙得
天父化心、俱各奮不顧身、打破銅關鐵卡、誅滅無數妖魔、直扺{{地|廣西}}省城、卽將{{地|桂林}}圍困、嗣因城內百姓出城、稟奏
東王、稟稱城內倉庫空虚、糧草匱乏、
東王見其勢窮力盡、大發仁恩、卽令暫行解圍、别作良圖、以謀進取、爾等須知
天父權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豈{{地|桂林}}一城獨攻之而不克乎、此皆
天父黙中使成、非人所易知耳從自由{{地|桂林}}、連破{{地|興安}} {{地|泉州}} {{地|道州}} {{地|郴州}}等處城池、
天兵所到之處、戰勝攻克、所向披靡、勢如破竹、由{{地|郴州}}至{{地|長沙}}
攻破城垣數次、而又不遽進城者、此亦由
天父黙中使成而然也、若進{{地|長沙}}駐紥日久、則{{地|益陽}}等處、江河船戸、不免爲妖魔哄嚇、遠遁他方、我百萬雄師、何由得舟楫之便、而沿流以破{{地|武瑲}}乎、此可見
天父黙中使成之權能也、自{{地|武瑲}}而至{{地|金陵}}、地經千餘里之遥、關津之險要若何、城池之堅固若何、攻取似非易易、卽曰可勝、亦將曠日持久、而後可耳、乃不過一月之久、由{{地|武瑲}}順流而東、歷{{地|江西}}、過{{地|安徽}}、直搗{{地|金陵}}、毫無阻滯、及至省城、其城垣之高厚、地方之遼濶、實有倍於他省、者攻之宜較難焉、孰知十日之間、一舉而成、{{地|金陵}}已垂手而得矣、若非
天父權能、何能捷易若此哉、此又可見
天父排定之權能也、由是觀之、我們今日
天父
天兄作事、欲使妖魔生卽生、欲使妖魔死卽死、畧顯權能、卽可掃蕩妖氛、四海昇平矣、
天王詔旨云、任那妖魔千萬算、難走
天父眞手叚、江山六日尙造成、各信
𠇌爺爲好漢、可知
天父之權能、固無所不在也、然而
天父不卽誅滅殘妖者、大抵欲使我們弟妹、堅耐心腸、倍加磨鍊、然後得享
天父大福耳、且卽
東王而論、
東王蒙
天父親命下凡、爲
天囯左輔正軍師、救飢贖病、乃食天下萬郭弟妹、理宜、降生之初、無有貧窮困苦之境矣、乃至貧者莫如
東王、至苦者亦莫如
東王、生長深山之中、五歲失怙、九歲失恃、零丁孤苦、困阨難堪、足見
天父將降大任於
東王、使之佐輔
眞主、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乃
天之窮阨我們
東王者、正
天之所以玉成我們
東王也、然則
東王、固歷盡艱辛、非一旦而卽享
天父之大福也明矣、又舉
西王而論、
天父差下凡、爲右弼又正軍師、又是
帝壻、且
天兄聖旨、降托伊身、宜其降生之始、自當富貴光榮矣、乃
西王僻處山隅、自耕而食、自蠶而衣、其境之逆、遇之嗇、難以枚舉、及至扶助
眞主、統帶雄師、衝鋒破敵、滅怪誅妖、豐功蓋世、永遠威風、然則
西王、亦歴盡艱辛、非一旦而卽享
天父之大福也亦明矣、又如
南王、籍隸{{地|廣東}}、家道殷實、前隨
天王遨遊天下、宣傳眞道、援救天下兄弟姊妹、日侍
天王左右、歷山河之險阻、嘗風雨之艱難、去囯離鄕、抛妻棄子、數年之間、僕僕風塵、幾經勞瘁、後蒙
天父開恩、封爲
南王、永世威風、名傳萬古、此又歷盡艱辛、堅耐到底、方得享
天父之大福也、彰彰明矣、至於
昌輝、
翼王、亦是富厚之家、後因認實
天父
天兄、不惜家產、恭膺
帝命、同扶
真主、或位居後護、或職掌左軍、勦滅妖氛、肅淸海宇、葢自起義以來、不憚勞瘁、盡心竭慮、百計圖維、又不知若何辛勤矣、兹蒙
天恩
主恩、及
東王之鴻恩、同到小
天堂、得受榮光、其亦歴盡艱辛、堅耐到底、方得享
天父大福也、更彰彰明矣、夫以
東王之聖靈、
列王之顯赫、尙且幾經磨鍊、幾經堅耐、乃能永享眞福、况我們兄弟、可不堅貞是守、以自求多福哉、不觀
天王詔旨有曰、萬事皆是
天父
天兄排定、萬難皆是
天父
天兄試心、各宜眞草堅草耐草、對緊
天父
天兄也、又曰上
天豈容易、頭要耐心志、一定會上
天、爾們把心堅、
天王再三爲我等詔者、誠欲我等、各知自勵、不攺操持、能受得十分苦、自享得十分福也、假令心無定見、把持不定、一經踏差鬼路、廢之半塗、將見自罹法網而前修盡棄矣、豈不惜哉、况
東王、爲
天囯左輔正軍師、總理
天囯軍務、奉
天法以嚴軍令、本
天誡以正人心、凡有不遵
天令者、必定從重究治然、猶不忍不教而誅、是以大發仁慈、屢次頒行誥諭、教導諄諄、誠恐爾等、不知自愛、致干罪戾耳、間有違令犯法之徒、一經發覺、
東王莫不痛心含淚、奉
天行、法誠非得巳、自今以後、我們兄弟輩、各宜矢勤矢愼、無怠無荒、切勿甘自暴棄、貪目前之快樂、而永陷地獄受苦也、古詩云眼前榮光一陣煙、堅耐享福萬萬年、此言良不誣也、况
天王前經降詔、詔曰、咨爾弟妹、草耐且堅、全敬
上帝、福大無邊、綸音昭昭、我們可不熟讀記心、而遵奉無違哉、且夫理以借鑒而易明、事以叅觀而益見、試以凡情求利者言之、營財貿易之徒、或爲商、或爲賈、離鄕别井、勞碌奔馳、不分蚤夜、或三年而回鄉一次、或五年而回鄉一次、逐逐謀利、不顧室家、固未聞繫念妻孥、舍利不求、而貪一時之茍安也、是求利者、尙且如此堅耐、何况我們今日、謀創六業、名垂萬載、世世子孫、永享
天福於無窮乎、又試以凡情求名者言之、或舉人或俊秀、數百里而應鄕試、數千里而應會場、抛父母、別妻子、何睱顧念室家、若得志、則一科兩科、可邀顯達、不得志、則知音未遇、徒自傷悲、富厚者猶可返斾家鄕、貧乏者不免淹留異地、然猶不憚辛勤、力圖上進、必求其成名而後快、是求名者、堅耐尙且如此、况我們同打江山、立萬萬年之基業、享萬萬年之真福乎、廻憶起義以來、自{{地|金田}}以至{{地|金陵}}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
天恩、建都 天京、數年之間、卽仰邀
天父大福、皆由
天父
天兄作事、乃得有如此之捷效也、惟是再加修好鍊正、同心合力、踴躍誅妖、
天父大顯權能、轉瞬海宇澄淸、江山一統、我們弟妹家室團聚、骨肉重圓、何幸如之、本侯相瀝胆披肝、爲我們兄弟而詳告之、
東王屢命本侯相宣講道理、與我們兄弟聽、此乃衆兄弟之福、亦是普天下兄弟姊妹之福、
東王奉
天父
天兄
天王眞命、乃食天下萬郭弟妹、一片婆心、誠恐我們弟妹、不能堅耐、不能修鍊、不得成人、不得轉
天、是以命本侯相將
天情眞道、剖晰詳明、化醒世人、
東王之恩、何其大乎、
東王之德、何其周乎、吾人當知
天恩
主恩
東王鴻恩、廣大無邊、各知感戴、力圖報答、切不可有一些不正、以至自害自身也、前蒙
天父上主皇上帝、勞心下凡、聖㫖教導曰、瞞
天莫道
天不知、
天量如海也無遲、
聖旨昭彰、衆小子可不惕然猛省、自知悔攺哉、卽舉不正者言之、昔時有{{專|爛屐}}四前在{{地|廣東}}省等處地方、聚黨數萬、肆行無忌、殘害人民、淫辱婦女、種種情狀、難以名言此等匪徒正是瞞心昧己叛
天逆
天之賊、故其所行所爲、上干
天怒、下背人心、此乃
天父之所深惡、而不能容者、故一旦滅亡、此邪亂必被誅戮之明徴也、庚戌年、{{地|廣西}} {{地|武宣}}地方、有土匪{{專|陳亞癸}}、亦是聚黨數千、擄掠鄉村、擾害良民、奸邪滛亂、無所不至、圖逞一日之豪强、遑恤他時之殄滅、所以旋經鄕民擒獲、槪行勦洗不留餘種、此又不正而被誅戮之明徵也、是二人者、肆其殘暴之心、逞其貪婪之志、固謂可以爲所欲爲矣、孰知
天降之罰、不爽毫釐哉、故
天王詔云、聚黨横行
天不佑、罪惡貫盈禍自隨、
天王之爲若輩戒者、意甚深矣、又舉
天父下凡、指出內中兄弟、反草變妖通妖者言之、辛開年五月、駐紥{{地|新寨}}、時有{{地|博白縣}}{{專|周錫能}}、禀奏
東王、禀稱{{地|愽白}}真道兄弟姊妹、因團營之時、一時倉卒、未得齊來、懇求
東王恩准回鄕、再爲團集、俾得帶領前來、同扶
真主、
東王念其意欲接救弟妹、正是體
天父
天兄、差
天王救人之心爲心、卽准其所請、叧差{{地|武宣}} {{地|花蕋山}}{{專|黄超連}}爲伴、與之偕往、至九月、駐紥{{地|永安}}時、{{專|周錫能}}帶得{{專|朱八}}三人回至 聖營、禀奏
東王、稟稱妖魔十分作怪、各處卡口、把守查察甚嚴、以至兄弟姊妹、裹足不前、僅帶有兄弟數十餘人、充當妖魔壯丁而來、現今投在妖魔營內不、能脫身、意欲少待一二日、再往妖營設計、令伊等潛踪逃出、
東王問曰、左右前後、皆是妖魔營盤、爾又何得脫身過來、{{專|周錫能}}對曰、妖魔令小弟出營把卡、故得潛逃而出、
東王又問曰、{{專|黄超連}}與爾同往、今日爾旣轉回、而{{專|黄超連}}何以未見回來、{{專|周錫能}}對曰、{{專|黄超連}}業已先返、小弟曾辦資斧、送伊渡江、囑其禀覆、懇我
東王九千嵗寛心、不用罣慮、今曰尙未轉回、不知是何緣、故斯時
東王聞{{專|周錫能}}禀奏、招有新兄弟、大爲欣慰、正擬保奏
天王封官、以奬其功、以勵其志、詎知
天父鑒觀在上、
天眼恢恢、報應昭彰、不差亳髪、是夜卽蒙
天父勞心下凡、指出{{專|周錫能}}、陽爲團接兄弟、隂爲投入妖營、串同謀反、今日回朝、乃是暗用奸謀詭計、以便外攻內應矣、當時衆兄弟、卽將{{專|周錫能}}擒拿到
天父靣前審訊、{{專|周錫能}}自知邪謀敗露、猶思掩飾、不肯供認、
天父大發義怒、卽將奸謀、叛
天逆
天惡跡指出、復降
聖旨、將{{專|周錫能}}并其妻子、押出朝門、斬首示衆、夫以{{專|周錫能}}之奸謀、如此詭譎、如此隱秘、若非
天父指出、而誰知之、其誰發之、此可見
天父大顯權能、指出奸心之憑據也、然此特就遠者而論、爾等耳聞猶虛、不若目見始確也、試更以近今之事、爲爾等言之、本年二月時、城內間有新兄弟、立心不定、矢志不眞、不能堅心耐苦、妄信妖魔蠱惑、與之通謀、要約時日、內外齊攻、業已串齊變妖入等、同奔北城儀鳳門、意欲斬闗而出、似此禍起蕭牆、變生肘腋、事機之難測、莫有過於此者、兹幸托賴
天父權能、黙中使成、前經我們兄弟、在城門口、設立重層栅欄、故妖黨被其所阻、未遂奸謀、卽時被衆兄弟、將伊等頭目黨羽、擒拿凈盡、均按
天法勦滅在案、此
天父之大顯權能、誅戮變妖奸黨之憑據也、今又有副典金官{{專|陳先進}}、妄食
天父俸禄、不思酬報、胆敢行奸、通妖作怪、自爲頭目、串同奸黨數百餘人、定期舉事、乃奸心甫起、而惡迹已彰、幸蒙
天父大顯權能、指出隱謀、亦卽登時拿獲、審訉磪實、從嚴懲辦、業蒙
天王分别究治此、又
天父之大顯權能、擒拿變妖奸黨之憑據也、又有{{專|李裕松}}假冒
天囯官員、自造金印、身穿黄袍、在湖北一帶地方、藉
天威而肆虐、刼人貨財、奪人妻女、大干
天法、大犯
天條、逆
天背理之行、擢髮難數、在{{專|李裕松}}恃强自恣、任意妄爲、未始不自以爲得志也、要知今日做事、皆是聽命於
天父、務須遵乎
天令、合乎
天心方得
天父看顧扶持、{{專|李裕松}}謀叛奸徒、毫無忌憚、叛逆
天父、罪惡貫盈、
天命誅之、所以不容叛
天逆
天之徒、逃漏法綱、故令其自投入秋官、又正丞相處敗露奸謀、當經秋官又正丞相研訊、發兵押解回京、業旣奉
天行法、將{{專|李裕松}}焚化成灰、以正叛
天謀反之罪、此又不能堅耐修鍊之明徵、
天父大顯權能之憑據也、觀於此、足見眞者自眞、僞者自僞、忠者自忠、奸者自奸、人苟有妄心邪心、變妖通妖、縱使隱其事、匿其迹、秘其謀、
天父鑒觀赫赫、終莫得而掩飾也、爾等可不醒乎、可不醒乎、又舉城外殘妖而論、那些妖魔、叛逆
天父、而
天父不卽誅滅他者、皆由
天父有海底之量、暫且容他、不忍一旦盡行誅滅、且念他亦是
天父生養頑子、看他果能回心向道、識得敬
天父否、如不然
天父咁大權能、豈有不能誅滅他乎、蓋
天父因欲分出我們一班兄弟、眞假心腸、故暫留些殘妖、以勵我們修鍊、乃此等殘妖、竟不知死之巳至、離家千里、上違父母、下棄妻子、數年來、冒雪披霜、住坭窟、睡坭地、堆蓋布篷、偶一陰雨、盡被淋漓、至所食亦口糧無幾、所衣亦裋褐不完、且每妖各帶銅煲一件、僅堪煲食、餘欲煮水濯身、卽至遍體坭汚、亦不可得、嗟乎、此不過貪些須之微利、致蹈無限之危機、萬種憂虞、百般苦楚、待
天父一時大發義怒、盡遭誅戮、打落地獄、屍骸遍野、不巳悔之晚矣、吾甚惜夫妖魔、固執不悟、而不亟思變計也、其在
天條詩、云英雄何不早回頭、又原道救世
詔云、及早回頭著祖鞭、又
詔旨云、速悔速攺速果然、不悔不攺永受苦、以此觀之、
天王固深願世之被鬼迷纒者、速宜醒悟、渡此迷津、可以爭
爺志氣、爭
兄面光也、至若我們兄弟、起義至今、亦是經歴數年、尙未有如是之辛苦、蓋我們兄弟、自{{地|金田}}以至{{地|金陵}}、隨處進勦妖魔、皆係紥營、各有屋住、 聖營亦係蓋屋而宿、又蒙
天父賜來糧米衣衫、豐衣足食、父母妻子俱各偕來、同享
天福時常皆得親身照料、現今建都 {{地|天京}}、雖家室尙未團圓、試觀何等威風、何等排場、以視殘妖之困苦不堪、不顧其家、莫保其身者、奚啻相懸霄壤乎、故我們兄弟、各宜堅耐心腸、勿因夫婦一事、自圖苟合、不遵
天誡、以及奸淫營中姊妹、大犯
天條、恭讀
天條詩云、邪淫最是惡之魁、變怪成妖實可哀、又原道救世
詔云、第一不正淫爲首、人變爲妖
天最瞋、是邪淫之事、最係有干
天怒、顯違
天法、乃人因一時之懞昧、遂取終身之滅亡、此固
東王言之慟心、聞之下淚者也、亟宜明哲保身、無負東王教導之意、乃兾之恩、是所厚望者爾、我們兄弟姊妹、今日蒙
天父開莫大之恩、得做一家、得享眞福、各人須要時時感謝、卽以凡情而論、各有父母、不能無同姓異姓之分、各有室家、不能無此疆彼界之别、要知萬姓同出一姓、一姓同出一祖、其原未始不同、我們蒙
天父生養以來、異體同形、異地同氣、所謂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今者深沐
天恩、共成一家、兄弟姊妹、皆是同胞、共一
𠇌爺所生、何分爾我何分異同、有衣同衣、有食同食、凡有災病、必要延醫調治、提理湯藥、若有孤子孤女、以及年嵗衰邁者、更宜小心看待、與其盥浴身體、洗換衣服、斯不失休戚與共、疴癢相關之義、葢安老憐幼、恤孤皆出自
東王體
天父好生之心、
天王胞與之量是以恩及下民無微不至也、
詔旨有云、他人有難爾救他、爾若有難
天救爾、見人災病同己病、見人飢寒同己飢、於以見
天囯廣大之恩、仁慈之德、亘古以來、蔑以加矣、至兄弟安居營中、總要和儺勤慎、天晴則操練兵士、下雨則習讀
天書、講解分明、互相開導、俾人人共識
天情、永遵眞道、倘若遇有妖來、號鼔一响、趕緊裝身、手執銃砲刀鎗、趨
府聽令、踴躍向前、各各爭先恐後、不可你推我諉、方爲一德一心、縱百萬妖魔、不難立見消磨也、
天王詔旨有云、
眞神能造山河海、任那妖魔一面來、天羅地網幾重圍、爾們兵士把心開、日夜巡邏嚴預備、運籌設䇿夜銜枚、{{專|岳飛}}五百破十萬、何况妖魔滅絶該、又云、
天父好手段、妖魔萬算、不當
天一算、
天兄好擔當、
天兵一到、妖魔該滅亡、言乎妖魔一無足恃、我們兄弟、合力同心、自見妖魔危亡在卽也、我們兄弟、荷蒙
天父化醒心腸、早日投營扶
主、多有父母妻子、伯叔兄弟、舉家齊來、固宜侍奉父母、攜帶妻子、但當創業之初、必有囯而後有家、先公而後及私、况內外貴避嫌疑、男女均當分别、故必男有男行、女有女行、方昭嚴肅而免混淆、斷不可男女行中、或相叢雜、致起奸淫、有犯
天條、卽有時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响喨、不得逕進姊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方得成爲
天堂子女也、至如現下殘妖、尙未滅盡、守卡廵更、築營運糧、與夫建造
天朝
東府、我們弟妹、無不歷盡勤勞、
東王每常念及、莫不爲之嘉尙、爲之憫憐、然今日之事、皆是
天事、我等同爲
上帝之子女、以子女而趨
父事、自是份所當然、理所宜然、又况爲
天父出力誅滅妖魔、以報不共戴
天之仇、不至被妖魔冐
天父功勞、克盡忠孝、孰有大於此者乎、切勿因些微勞苦、輙生嗟怨、遂致半塗自廢、盡棄前功也、
天王詔旨云、爾若貪安便不安、怕苦便㑹苦、是知圖苟且之安者、必歴永遠之苦也、不殫目前之勞者、必享將來之福也、我們兄弟姊妹、各宜知所奮勉焉、可爾兹尤有爲我們兄弟戒者、每見恃強之輩、恃寵愛而侮尊卑、抑知禮之用、和爲貴、爲上者不可以貴凌賤、不可以大壓小、爲下者不可以少陵長、以卑踰尊、務宜以禮自持、以和相接、方不失爲
天囯之良民也、
天王詔㫖云、
髙天萬人共條心、各鍊和儺好酌斟、又云、
天生
天養和爲貴、各自相安享
太平、明乎和儺之足貴也、至在街道、尤不可憑恃自恣、放縱不覊、必須遜順謙卑、方成體統、萬勿恃
東王之仁厚、
列王之寛容、而狎小辱大也、况
東主視天下爲同胞、愛憎一秉大公、倘若恃勢横行、不知謙抑、一旦觸
東王義怒、奉行
天法、從公剖斷、何有徇情、又况
東王、曾經頒有
誥諭諄諄教遵、其再三爲爾等勸者、正欲我們弟妹、共相輯睦耳、獨奈何意氣自矜、肆無忌憚哉、至移營一事、尤宜謹遵號令、試舉前者移營、有兄弟不遵誥諭、而棄前修者言之、凡每次移營、
東王格外開恩、與我們一班兄弟、先行誥諭、令每日行營、五更造飯、天明起程、每人煑一飯包、備帶身中、以爲午飯、令每日途中、不准入鄕民房屋煮食、又不准半途困睡、縱遇天寒、不准沿途炙煷、每日酉時駐紥、方准煮食、此乃
東王早爲籌畫、預防我們兄弟自誤、被妖侵害等情、乃我們兄弟、問有不遵
天令者、不带飯包、貪圖入民房作食、坐臥堆煷、以致遺落在後、誤遭妖魔殘害、自戕其命、自喪其身、此乃不遵條令、不能堅耐之明徵也、
天王詔旨有云、遵條遵令得成人、條令不遵害爾身、我們兄弟、尙其凜之、又舉{{地|廣東}} {{地|高州}} {{地|羅境墟}}一班兄弟、不能堅耐、不能和儺者言之、我們起義之時、伊等亦來遵
天父
天兄聖旨、回去團營、亦是同拜
上帝、共扶
眞主、
天父時時看顧、場場大勝、後因兄弟不睦遂致{{地|博白}} {{地|高州}}、各分畛域、皆緣不能堅耐、一時差入鬼路、不守
天條、胆敢擅行出令、有人願打先鋒、攻打頭戰者、賞以妻妾、釀
成淫亂之階、致干
天父義怒不加看顧、後又被妖暗用詭計、令其薙髮、面剌投降免死四字、又獨給有免死牌票、令其開明姓氏里居、家册收執、其時那班兄弟、信以爲眞、逃投大半有餘、以爲得生、孰料那隊兄弟失㪚之後、而妖魔始將前次剌字者、及有免死牌者、按册行文、各處嚴拏、將其家屬、一併殺戮、無有一存、盡隳妖魔術中、此是由自已不能堅耐、立志不定之明証也、我們兄弟、可勿審哉、此非本侯相之虚言、現有兄弟自{{地|羅境}}走出、投入
聖營說出此中緣由、確有實証可據、觀{{地|羅境}}之兄弟、皆因不公正、不和儺之故、以致潰亂如此、此又可見
天父黙中之鑒觀、良不爽也、所謂
天父之權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其憑據不顯然可知乎、是可舉以爲不堅耐、不和儺者、作烱戒焉爾、又舉前數日有一
叅護{{專|李鳳先}}路遇
東殿兵部尙書{{專|侯謙芳}} {{專|朝衣朝冠而來}}適{{專|李鳳先}}亦乘馬而來、兩人相遇、{{專|李鳳先}}得意洋洋、胆敢恃强、故意縱馬相撞、其時尙書{{專|侯謙芳}}、卽將良言教導、諭其下次、凡遇官長、不好如此、詎{{專|李鳳先}}不惟不遵教導、反敢出言不遜、口說爾不識本大人、爾眼盲了等語、尙書官、見他出此凶言、知是恃强自肆之徒、卽將伊帶至
東府、傳鼓稟奏、
東王聞奏、遂發義怒、令員將他杖責教導、此
東王體
天父好生之心爲心、海底之量爲量、格外寛宥、赦伊死罪、乃{{專|李鳳先}}不但不知感謝
天恩、胆敢藐視
天法、並無半言悔過、反出怨言、說打妖魔、不是如此打法、尙書見如此强蠻、將其情由、覆禀奏
東王、
東王聞此禀奏、卽命尙書、將伊鎻起、以便明早、
本軍師親自提審、不料尙書鎻他、其胆敢說
東王竟要鎖我、爾好好同我收起此對刀、不然、連爾尙書都難矣、至次早、
東王坐殿吊他質訊、他跪在殿下、心懷忿恨、言答不遜、得罪
天父、大干
天法、是以擬成死罪、請
旨處决、此亦因不能和儺、自誤其身、恃強之明徵、也本年二月間、又有功勳{{專|謝三}}、胆敢瞞
天、奸淫營中姊妹、大犯
天條、孰知
天父權能、果報昭彰、被人知覺、露出姦情、他自畏罪逃走、後經
天父權能、暗中使他回 朝、被兄弟窺見、拿獲究辦、奏䝉
旨准處斬在案、此又不能堅耐之明徵也、又有{{專|梁郭溱}}同其妻{{專|韋大妹}}、不遵
天誡、屢次私行合好、不圖永遠之和偕、只貪暫時之歡樂、其愚孰甚焉、故自一路以來、所有不遵
天令、夫婦私自團聚者、無不被
天父指出、奉行
天法、重究在案、凡此、皆係自陷罪戾、不思後福、嗟我們一班兄弟、可不知懼哉、不觀
天王詔旨云、身寕受刀、莫犯
天條、又云、心有些惡害死爾、心有些邪
上帝知心、有些假
天難瞞、人奈何瞞
天、私犯
天令、而不知
天父巍巍在上、其洞察無有或遺者乎、各宜愼之戒之、勿棄前修、勿廢中道可也、今本侯相苦口苦心、歷舉以告、所言者皆有確証可憑所指者並非虚無妄說、我們兄弟、當知私圖一時之樂者、非眞樂也、急享眼前之福者、非眞福也、謹讀
天父詔云、各堅耐、萬不知、又云、眞福多寒、卽斯言而深味之、便知具堅耐之心者自能享眞實之福也、又觀
詔書云、欲享
天堂眞實福、須從克已苦修來、諺云、不厯苦中苦、難爲人上人、人生在世、先苦後甘、乃爲貴也、乃我們弟妹、動謂我等未曾享福、然試問爾等、當凡情在家之時、或農或工、或商賈、營謀衣食、朝夕不遑、手足胝胼、辛苦備嘗、孰如我們今日、頂
天扶
主、立志勤
王、各受
天恩
主恩、及
東王
列王鴻恩、畀及榮光、出則服御顯揚、侍從羅列、乃馬者有人、打扇者有人、前呼後擁、威風排場、可謂葢世、試思爾等在凡情時、有如此之榮耀者乎、是以堅耐在一時、而顯榮享萬世、人能刻刻認實
天父
天兄、莫忘
天恩、常念
天父勞心下凡、托降
東王金口、教導我們一班弟妹功勞、個個修好鍊正、堅心、耐心、勿效一班被鬼迷懞、不習眞道、以致陷害其身、將見大福不求而自至、不謀而自來、
天囯江山、永遠萬萬年、我們兄弟享福、亦永遠萬萬年矣、故凡
東王打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枷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殺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古語云、打是教、憐罵是惜、殺一救得億萬千、
東王俱是一片慈祥、我們弟妹、當深明此義、萬勿搖奪初心一時不能堅耐、遂至墮人地獄、終身不得轉
天、枉負
東王恩愛之心、乃弇大德也、現下殘妖、尙未滅盡、成家合好、尙未及時、我們弟妹、務須堅耐到底、合力同心、頂起
上帝綱常、指日掃盡妖氛、
太平一統、那時
天父開恩、論功封賞、富貴顯揚、使我們一班兄弟、室家相慶、夫婦和偕、猗歟休哉、千萬年之功業在此、千萬年之福禄亦在此、誠不可以一朝棄也、况前車巳覆、後車可鍳、曷弗觀他人之失足而猛然省悟哉、恭讀
天父上主皇上帝聖旨曰、自古死生
天排定、那有由已得成人、靈𠇌本是由
天父、今時不醒做何民、
天兄耶穌聖旨曰、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越受苦越威風、
天王詔旨曰、善人無惡由已鍊、真心無假萬萬年、又云、真草對
天享
天福、假草對
天落地獄、此皆覺世之至言、牖民之正論、固天下萬世、所當奉爲箴規、敬佩不忘者也、又况
東王體
天父
天兄救人之心、曁
天王愛民之意、屢屢頒發誥諭、丁寧反覆、化醒世人、我們兄弟、幸得有所憑依、有所倚頼、孰不當各知自愛、倍加奮勉乎、兼之
列王、本仁義之懷勤撫安之畧、平日叠頒誡諭訓諭、總欲我們一班弟妹、脱盡凡情、同歸真道、爾是以本侯相今日、特將
天情道理、詳細宣明、再三曉示、竊願我們兄弟姊妹、知得
天父
天兄大權能、大憑據、大恩德、并知得
天王隆恩、
東王曁
列王鴻恩、各各寛心、眞心堅心耐心、永矢報答之忱、愈切修鍊之志、無陽奉陰違、無始勤終怠、斯不失爲
上帝子女、
天兄
天王
列王弟妹矣、勉之望之、各宜凛之、毋忽今日我們衆弟妹、忠勤苦耐、英雄豪傑、
東王因在府內、籌謀囯政、夙夜未遑、不能親自褒奬敎導、因賦詩章以奬之、
○果然識天敬天
堪嘉弟妹鍊心堅、今日果然識敬
天、翼翼小心欽
上帝、頂
天立志盡悠然、
○果然英雄
堪嘉弟妹盡英雄、絕勝{{地|常山}}{{專|趙子龍}}、執銳披堅妖膽喪、膚功迅奏孰能同、
○果然忠心
堪嘉弟妹奏膚功、豈遜{{專|關|張}}志獨雄、奮不顧身欽爾輩、果然節烈果然忠、
○果然堅耐
堪嘉弟妹耐心堅、立志勤
王不怨
天、止願綱常同頂起、不因家室改心田、
○果然是天堂子女
堪嘉弟妹立綱常、全敬
神爺姓字揚、自此無憂罹地獄、自然永遠在
天堂、
○果然脫郤凡情
堪嘉弟妹脫凡情、脫盡凡情認道眞、不使絲毫爲俗染、果然淸潔果然貞、
○果然眞心扶主
堪嘉弟妹此眞心、爲
囯忘家不顧身、事
主盡忠無攺節、旂常竹帛紀勳名
○果然鐵石心腸
堪嘉弟妹志堅剛、百折不回必守方、肺腑鍊成眞鐵石、千秋共仰此心腸、
○果然修好鍊正
堪嘉弟妹鍊眞修、正正眞眞迥不侔、萬世從今欽式法、好人正士信名流、
○果然不愧爲人
堪嘉弟妹盡成人、純孝純忠作藎臣、仰不愧
天俯不怍、融和正氣塞乾坤、
○果然忠勇
我們弟妹果然忠、勝比{{地|常山}}{{專|趙子龍}}、起義破關千百萬、直到{{地|天京}}最英雄、
○果然忠良
一班弟妹果忠良、大戰妖魔盡滅亡、猛勇剛强
天囯頼、英名萬古永傳揚、
○果然英雄
匡扶
眞主到
天堂弟妹眞忠萬古揚、掃滅世間妖百萬、英雄勝比{{地|漢}}{{專|關|張}}、
○果然雄壯
壯勇人人志可風、豪雄勝愈蜀黄忠、牽旗斬將誰能敵、指日昇平奏武功、
○果然堅耐
笋先恐後各稱雄、直破銅關百萬重、露宿風餐眞耐苦、綱常頂起立奇功、
○果然智謀
堪誇弟妹頂綱常、勦滅妖胡冐雪霜、奇策神謀無不勝、共扶
真主到
天堂、
○果然有功
弟妹人人志可嘉、真忠報
囯各忘家、從今掃滅妖胡種、功葢{{地|周}}家{{專|姜子牙}}、
○果然英銳
天朝將帥盡英雄、策馬揚鞭各効忠、奮勇争先無敵手、如催枯朽逞威風、
○果然真實
果然堅耐果心誠、脫却凡情認
主真、志節可嘉諸弟妹、
天堂從此福駢臻、
○果然虔修
端端正正到
天堂、免受凡間苦痛傷、若不真心䖍報答、如何
天父降禎祥、
○果然識天敬天
堂堂
天父自當親、正是人生大本根、幸爾大家同踴躍、喜吾一體盡超昇、朝朝夕拜人人敬、頌德歌功個個誠、可羡可嘉諸弟妹、虔誠真不負
天恩、
○其二
傾心同是
太平臣、信我羣僚認道眞、立志頂
天酬
帝德、存心報
囯答
真神、權能赫赫咸知感、憑據昭昭盡被恩、夕惕朝乾虔服事、定邀錫嘏戴深仁、
○其三
弟妹堪嘉總敬
天、凡情脫盡永無牽、歌功頌德心彌肅、夕拜朝朝禮倍虔、不負受恩酬此日、更知降鑒在當年、從今個個歸真道、得上
天堂信果然、
○果然英雄
英雄葢世出凡塵、
天囯人才萃聚均、㧞地參天皆勇將、安邦定囯盡忠臣、衝鋒恐後常虞我、遇事争先詎讓人、韜畧久嫻真莫比、任他{{專|關|趙}}豈同論、
○其二
生就昴藏七尺身、刀環馬策掃胡塵、精神到處功相濟、意氣揚時志自伸、不讓{{專|子龍}}誇獨美、漫將{{專|定遠}}許前人、欣吾
天囯徴多士、竹帛垂靑萬萬春、
○其三
古稱{{專|關|趙}}最英雄
天囯名臣志亦同、報
囯有心欣禦侮、渾身是胆喜衝鋒、開疆拓土誠無敵、斬將牽旗實可風、掃蕩胡氛如反掌、果然英勇果然忠、
○果然忠心
最堪嘉尙是忠貞、瀝胆披肝個個誠、扶
主有心同踴躍、頂
天立志倍勤殷、{{專|關|張}}氣勇堪爲伍、{{專|班|馬}}才高豈足論、心膂股肱昭節槪、聲威耿耿掃胡塵、
○其二
致身端爲事
君忠、報
囯全憑此寸衷、皎皎丹心昭日月、堂堂正氣著乾坤、當年{{專|管|樂}}無能比、此際{{專|關|張}}孰與同、堪羨爾曹知報本、如兹洵不愧臣工、
○其三
欣羨吾儕弟妹們、忠貞一片實堪欽、漫誇{{專|管|樂}}精神壯、豈遜{{專|關|張}}節槪貞、個個披肝盟白水、人人瀝胆矢丹心、頂
天立志洵無負、共被
天朝德澤深、
○果然堅耐
最難堅耐此心腸、可羨吾儕竟不忘、幾歷風霜勤事業、屢經飢餓顧
君王、登山涉永心無懈、夜宿晨行念不遑、歴久不渝千古節、苦修克己正非常、
○其二
弟妹咸能耐歲寒、備嚐苦辣與辛酸、不因困頓移初志、肯爲夤緣攺寸丹、沐雨櫛風匡駿業、開疆拓土闢江山、如斯堅耐扶
眞主、定獲榮光樂且安、
○其三
弟妹堪欣耐且堅、苦修克已數多年、鞠躬盡瘁心彌固、鞅掌劬勞志益專、沐雨櫛風皆備矣、衝鋒對壘亦欣然、果然獨抱靑松節、竹帛書勳萬古傳、
○果然是天堂子女
堪幸吾儕弟妹們、而今個個盡成人、凡情脫卻
天情顯、世道胥捐正道伸、夙夜不遑知敬
主、饔飱相繼拜
眞神、果然信道徵誠篤、鍊就
天堂子女身、
○其二
甚喜吾儕弟妹身、而今修鍊總成人、咸知矢志歸
眞主、無不同心拜
聖神、夕拜朝朝酬
帝德奉公守法報
天恩、綱常頂起
天心悅、誠是
天堂享福人、
○其三
分出男行又女行、居然個個轉
天堂、修眞鍊好凡情脫、去僞存誠正道彰、姊妹同心歌讚美、弟兄矢志頂綱常、從今盡是
天堂子、各各傾心拜
上皇、
○果然脫卻凡情
堪欽舉世脫凡塵、弟妹人人判别眞、
上帝祈求心共切、邪魔掃滅志同伸、披星戴月無嫌苦、沐雨經霜不厭辛、道岸誕登欽正道、威風凜凜萬年新、
○其二
正邪本自不同途、世道迷人最可誅、羡爾豪雄皆醒悟、笑他魔鬼枉糊塗、全抛習俗歸眞道、惟秉忠貞掃逆胡、磊落光明人共敬、
天堂子女異庸夫、
○其三
凡情脫却顯
天情、掃却邪魔向道誠、共出迷津離舊染、同歸覺路悟前程、誕登道岸人皆仰、認識
天堂福最眞、信是克成
天父子、果然迥異俗情人、
○果然眞心扶主
眞心扶
主頂綱常、靖節精忠姓字香、朝夕不遑勤
帝業、鞠躬盡瘁凛
王章、頂
天立志心常切、秉正無私道大光、萬古忠臣傳不朽、勲垂奕世著無疆、
○其二
眞心同頂
父綱常、佐輔鴻猷百世芳、功績直將高日月、勳名豈肯遜{{專|關|張}}、艱辛歴盡心無攺、酸苦備嘗志倍長、堪羡吾儕諸弟妹、丹書千載姓名香、
○其二
匡扶
眞主盡忠臣、深喜存心个个眞、同頂綱常承
帝命、不辭勞瘁荷
皇仁、迥超{{專|臯|禹}}颺言拜、遠邁{{專|伊|周}}夾輔心、秉正立朝皆若輩、勳名顯赫業常新、
○果然鐵石心腸
性堅志耐本非常、
天囯名臣个个强、鍊就心腸非石轉、生成鯁骨比金剛、千尋在握鋒無敵、衆志成城銳莫當、矢死靡他難攺節、浩然正氣達
天堂、
○其二
人生同具此心腸、
天囯名臣銳且剛、氣節直將論鐵石、精神久巳歴風霜、任他物欲羣相誘、矢我丹忱孰與當、堅固不搖千古尚、威風烈烈著綱常、
○其三
羣僚生性秉堅剛、各各如同鐵石腸、堅確直教鋒莫敵、光明眞覺銳難當、浩然正氣誰能比、卓爾丰棱孰可方、果是
天朝忠義士、如斯節槪信非常、
○果然修好鍊正
天堂大道豈難親、最怕邪魔繞自身、堪羡吾儕皆入正、深嘉爾輩盡成人、忠心修好勤
王業、矢志歸眞拜
聖神、孝子忠臣兼節婦、女男同慶得超昇、
○其二
脫却凡情賴鍊修、人人都向正途由、同趨大路欣何極、共入
天堂福自攸、鍊就
天情誰與比、修成眞道孰能儔、欣看赫赫榮光被、酬爾庸兮錫爾庥、
○其三
正鍊還攸好共修、
天堂子女盡回頭、凡情滌淨
天情顯、世道殲除正道畱、堪羨此身無罣礙、更嘉羣類冺愆尤、從今矢志
眞神拜、果爾皆知得福由
○果然不愧爲人
人生未易著名聲、弟妹而今竟鍊成、立志頂
天皆遂願盡、忠報
囯各昭明、
天條遵守氷霜凜、
王事殷勤志節貞、
天父生成眞不愧、威風奕奕著勳名、
○其二
不愧昻藏七尺身、修持個個盡成人、頂
天有志勤
王事、認道回心答
聖神、不負
上天生養德、皆因方寸鍊修眞、轉
天得福榮光被、共樂山河大地春、
○其三
天命維皇賦性微、鍊成眞道喜無虧、建功立業爭先赴、緯武經文大有爲、堪羨吾儕俱醒悟、還欽後輩盡知非、從今不負英雄志、果稱名畱萬古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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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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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天情道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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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維世道日非人心不古眞道之不明於天下也亦巳久矣今仰蒙
天父上主皇上帝曁
救世主天兄基督大開恩親命
天王下凡救世又命
東王及
列王爲之輔翼以
天情眞道化醒世人俾天下萬世脫盡凡情共享
天福此正眞道一大轉機也無如世人被鬼迷懞陷溺巳深沉淪巳久恐仍有信道不眞向道不篤者
東王以是軫恤情殷救援念切故本侯相奉 命曉諭我們一班兄弟姊妹務須去邪從正返樸還淳修鍊成人同歸眞道是以本侯相略將
天父
天兄大權能大憑據大恩德及
天王
東王曁
列王教導之恩一一宣明使人人各知感戴咸思奮勉并將自{{地|金田}}起義以來其顯明易見之事聊舉大略以爲鑒戒詳明辨論彚輯成書其語句不加藻飾只取明白曉輰以便人人易解業經稟報
列王轉稟奏
東王啟奏
天王御覽蒙
恩旨准鐫刻頒行竊願我們兄弟姊妹依賴是書益知自勵堅耐心腸修好鍊正斯無負
天父
天兄
天王
東王及
列王無邊之厚恩矣是以爲序
試思人生敬
天扶
主、端在忠貞、脫鬼成人、須由醒悟、兹者、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
天恩、特命
天王下凡、爲天下萬郭
太平眞主、復差
東王佐輔朝綱、救飢贖病、曁
西王
南王
昌輝
翼王、匡扶盛治、襄贊鴻猷、凡間徵復活之休、景運有維新之象、我弟妹生逢斯世、身受
天恩、實是大幸、本侯相謹將
天父
天兄差
天王救人之深心
東王乃弇之大德、曁
列王仁慈之至意、宣與我們兄弟姊妹知之、今日我們弟妹、得邀拯救皆賴
天兄、代我們一班弟妹、贖罪之功勞、纔有今日、我們兄弟姊妹、凡事當知倚靠
天兄、時時認實
天父
天兄功勞、方得成人、方得轉
天、本侯相竊念我們兄弟姊妹、荷蒙
天父
天兄、救援陷溺、化醒迷懞、抛却凡情、咸遵真道、䟦山涉水、不遠萬里而來、同扶
真主、甲胄干戈、載義聲而生色、夫婦男女、攄公憤以前驅、
可謂立志頂
天、真忠報
囯矣、但我們兄弟投營、則有先後之不同、先進者、屢蒙
東王教導、固得時聆
金諭、熟悉
天情、而後進者、入營未久、未得親承
東王教導、不識
天情道理、是以行事之間、不免有違真道、往往失足、墮入迷途、卽如{{地|金田}}起義之兄弟、其中修好錬正者固多、而未能修好鍊正者間亦有之、况我們兄弟、更當自知醒悟、痛改前非、革薄從忠、還淳返樸、各宜堅耐心腸、修好鍊正、認實
天父
天兄作事、自得永享
天父大福、永沐
上帝榮光也、本侯相不憚煩勞、盡情剖悉、特爲我們弟妹、講明
天情道理、實是仰體
天王
東王曁
列王恩愛我們弟妹之心、教導我們弟妹之意、恐爾等不知
天父權能憑據、或不能堅耐修鍊、自取罪戾、致干
天法、是以本侯相特將
天父
天兄憑據權能、剴切詳明、爲我們兄弟姊妹、一一言之、溯自未有天地之先、則有
天父上主皇上帝、主宰大空之中、當其時、混沌未分、乾坤未闢、未有天地、何有山海、何有人物、惟
天父上主皇上帝、大顯權能、將天地山海人物、六日之間、盡皆造成、並無有何神何人、爲之助也、至第七日完工、名日安息日、禮拜之期、由斯起焉、故今日我們弟妹、七日一禮拜、每逢房虚星昴之辰、理宜格外虔敬、歌功頌德、酬謝
天恩、不觀
天王詔旨有云、咨爾臣僚敬謝
天勞、禮拜虔誠、永遠常昭、凡我兄弟姊妹、皆當遵奉無違也、爾等弟妹、今日得見
太平天日、共沐
天父上主皇上帝榮光須知
天父上主皇上帝恩德、悉心認實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獨一眞神、
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非神也、又並無有何物冒得
天父上主皇上帝功勞、天下萬郭、人人皆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所生養、所保佑、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乃天下萬郭人人大共之父、無一人不當感戴、無一人不當敬拜、不觀
天王原道救世歌云、開闢
眞神惟
上帝無分貴賤拜宜䖍正謂此也、試思上古之世、祇有眞道無論君臣士庻、皆是崇奉
皇上帝、書曰、肆類於
上帝、又曰、惟
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詩曰、昭事
上帝、又曰、克配
上帝、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事
上帝、從可知
上帝當敬、簡篇猶存、彰彰可考、且自有天地以來、祇
上帝眞神爲主宰、並無有坭團木石偶像、得以淆其中也、降及後世、代遠年湮、世道日入於邪、人心日流於誕、見稍有志識過人之人、畧有膏澤下於民者、則將坭團木偶、塑其像而祠之、人人敬拜、世世效尤、而邪魔之說、自此起焉、詭怪之端、由是生焉、而不知人之靈𠇌、皆由
天父大能大德、方得降生、卽間有志識過人、膏澤下於民者、亦是蒙
天父生養、
天父降福、不過其立志遠大、將
天父之膏澤、而施之於民耳、何得妄受禋祀而冒
天父之功勞乎、乃世風日下、更有儼然爲人長者、心性迷懞、狂背謬悖、妄自尊大、禁止丞相以下、皆不得祭
天、於是競立邪神、爲之敬拜、以啟邪魔之端、天下皆靡然信從、膠固於心、遂至久不自知其非矣、所以
天父皇上帝、因世人悖逆罪大、第一次大怒、連降四十日四十夜大雨、洪水橫流、沉没世人、惟{{專|挪亞}}一家、平日崇拜
天父上主皇上帝、是以仰賴
天恩、幸得獨存、此
天父第一次大怒、大權能、大憑據也、自洪水之後、有{{地|麥西郭}}妖狂、立志昏庸、被鬼入心、嫉妒{{專|以色列}}敬拜
上帝苦害侵之而
天父大怒、救{{專|以色列}}出{{地|麥西郭}}矣、此
天父第二次大怒、大權能、大憑據也、然斯時之君民、猶未盡忘天恩也、迨至{{專|黃老}}入於{{地|秦}}、佛釋迎於{{地|漢}}、而魔鬼之惑人、日滋日甚、人人竟忘
天父之恩德、將
天父之功勞、妄認爲魔鬼之功勞、故
天父鑒觀在上、見凡間人民、從妖變妖、古古怪怪、不復成人、
天父於是又復大怒、欲盡滅之、則不忍於心、欲姑畱之、則不合於義、時有
天父太子
天兄耶穌、大作擔當、願捐命代世人贖罪、
天父上主皇上帝、憫世情殷、愛人心切、以是不惜太子、遣之降生{{地|猶太囯}}、代贖吾儕罪孽、以傳真道及贖罪之期、至爲人誣害、被釘十字架上、俾凡人倚賴寳血、得浄諸罪、以完成
天父遣降捐代之恩、是
天兄救世、
天兄何等苦楚、迨死至三日、又復還生、仍與門徒宣講
天情、四十日、然後回
天、且命門徒、在{{地|番囯}}廣傳福音、能信者轉
天、不信者獲罪、所以眞道流傳於不朽者、又甚賴
天兄之宣揚也、設非有
天兄捐命之功勞、我們弟妹、安得有今日乎、此
天父第三次大怒之大權能、大憑據也、迨至妖胡竊據中夏以來、誘人信鬼愈深、妖魔作怪愈極、迷懞蠱惑、纒捉天下人靈𠇌、陷落地獄、不得轉
天、而世人中其詭計、受其荼毒、皆由多信夫怪誕不經之事、沉淪焉而不自知甚、且將
天父上帝造生之物、誤以爲妖魔之物、所以惘然不識
皇上帝、悍然不畏
皇上帝、迷懞顛倒、求其不惑於邪魔者、葢亦寡矣、然試問我們兄弟、從前專祀妖魔、其所以敬妖魔、求妖魔者、不過欲妖魔保佑之耳其不知妖魔果能保佑人乎、試舉一事而言、當夫旱乾之時、人莫不拜妖魔而求雨、殊不知總由
天父權能、降旱則旱、降雨則雨、設若
天父不降甘雨、卽拜盡凡間一切妖魔而旱亦如故也、俗語云、打鼓求得雨、高山好開田、焼香保得佑、燒窰過大煙、食齋得得道、牛牯上西天、食煙食得飽、放屁好肥田、
又俗語云、豆腐是水、閻羅是鬼、卽此以觀、可見妖魔無靈、不能保佑人、求其降雨、又不能降雨、拜之有何裨益、無如世人、陷溺愈深、不知醒悟、故
天父又大怒、丁酉歲、
天父大開
天恩、遣天使接
天王昇天、指明妖魔作怪、迷惑世間情形、並賜璽賜劍、命
救世主天兄耶穌統帶
天兵
天將、助
天王在
天上、逐層戰下、戰服無數妖魔、戰勝回
天、
天父不勝歡喜、復差
天王下凡、爲天下萬郭
太平眞主、援救天下人民、囑諭勿慌、放膽爲之、凡有煩難、有
天父作主、
天兄擔當、此又
天父第四次大怒、開恩救人之大權能大憑據也、試厯觀
天父之屢次大怒、大顯權能、大顯憑據、若是、是不特傳諸口而且筆於書、所以前經恭奉
天王詔㫖、飭令鐫刻舊遺詔 聖書、新遺詔 聖書、頒行天下、并
御製太平詔書一卷、其中所載、最爲詳悉、彰明較著本侯相又將我們今日
天父
天兄作事言之、自{{地|平在山}}、由{{地|金田}}以至{{地|金陵}}荷蒙
天父
天兄、屢次勞心下凡、顯出無數權能、無數憑據、雖未能盡記其詳亦可嘗言其畧、吾卽舉其一二端使我們弟妹各知
天父權能憑據、堅耐修鍊、眞心到底以享眞福可、也且說{{地|平在山}}戊申歲三月
天父大開
天恩、親身下凡、出頭作主、托
東王金口、教導兄弟姊妹乃兾天下萬郭人民、此乃
天父義怒、固巳差
天王降生、爲天下萬郭
眞主、救世人之陷溺、世人尙不知敬拜
天父、並不知眞主所在、仍然叛逆
天父、理宜大降瘟疫、病死天下之人、而
天父又大發仁慈、不忍凡間人民、盡遭病死、故特差
東王下凡、代世人贖之、
東王贖病之時、寢不安枕、食不甘味、不辭勞瘁、艱苦備嘗、甚至口啞耳聾、以一己之身、贖衆人之病、以一身之苦、代世人之命、總欲救得天下萬郭人民、永遠得生、故我們兄弟姊妹、今日之得救得生、得享
天福者、皆賴
東王贖病之大功勞也、當其時眞道兄弟姊妹、多被妖人恐嚇、若非
天父下凡、教導作主、恐伊等心無定見、安得不忘郤眞道、差人鬼路乎、此可見
天父下凡之權能憑據也、迨庚戌四月間、
東王一旦、忽又口啞耳聾、耳孔出膿、眼內流水、苦楚殆甚、一則因代弟妹贖病之勞、二則乃
天父黙中使成、以試我們兄弟姊妹心腸、眞否認實
天父
天兄眞道也、其時外人、未識
皇上帝之
聖心皆私議
東王幾成病廢、以致有不知尊敬
東王、反爲褻凟
東王、及至{{地|金田}}團營、時維十月初一日、
天父大顯權能、使
東王忽然復開
金口、耳聰目明、心靈性敏、掌理
天囯軍務、乃兾天下弟妹此又可見
天父權能、試人心腸之憑據也、卽{{地|金田}}起義之始
天父欲試我們弟妹心腸、黙使糧草暫時短少
東王
西王誥諭衆弟妹、槪行食粥、以示節省、時有{{專|大頭妖}}在{{地|江口}}、全無一㸃眞心、藉名敬拜
上帝、于沿江一帶地方、滋擾虐害、肆行無忌、只圖目下快心、不顧後來永福、我們兄弟、間有不知
天父權能憑據者、因一時困苦、遂易其操、欲攺其初志、同流合汚、跟隨{{專|大頭妖}}、利其貨財、貪一時之衣食、幾爲所誘、蒙
天兄下凡、喚醒弟妹、指出{{專|大頭妖}}乃是賊匪、實非眞心敬拜
上帝之人、我們若隨其徒、必致中其計、受其惑、遭其茶毒、入其網羅、那時悔之將何及乎、于是衆兄弟、聆
天兄聖㫖、憬然醒恍然悟、因之不敢前往、未幾而{{專|大頭妖}}果
然叛逆、我們兄弟、幸已釋迷返悟、未受其害、且旋將
妖黨、槪行勦滅、當其時若非
天兄大顯權能、化醒兄弟、焉有今日之威風快活乎、此又可見
天兄大顯權能之憑據也、壬子歲時在{{地|永安州}}糧草殆盡、紅粉亦無、妖魔數十萬、四面重圍、無路可出、是時妖魔知此情節、猖獗異常、俱自以爲得計矣、三月
天父大顯權能、命我們弟妹、同扶
眞主、攻取{{地|桂林}}、其時移營、冲圍而出、蒙得
天父化心、俱各奮不顧身、打破銅關鐵卡、誅滅無數妖魔、直扺{{地|廣西}}省城、卽將{{地|桂林}}圍困、嗣因城內百姓出城、稟奏
東王、稟稱城內倉庫空虚、糧草匱乏、
東王見其勢窮力盡、大發仁恩、卽令暫行解圍、别作良圖、以謀進取、爾等須知
天父權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豈{{地|桂林}}一城獨攻之而不克乎、此皆
天父黙中使成、非人所易知耳從自由{{地|桂林}}、連破{{地|興安}} {{地|泉州}} {{地|道州}} {{地|郴州}}等處城池、
天兵所到之處、戰勝攻克、所向披靡、勢如破竹、由{{地|郴州}}至{{地|長沙}}
攻破城垣數次、而又不遽進城者、此亦由
天父黙中使成而然也、若進{{地|長沙}}駐紥日久、則{{地|益陽}}等處、江河船戸、不免爲妖魔哄嚇、遠遁他方、我百萬雄師、何由得舟楫之便、而沿流以破{{地|武瑲}}乎、此可見
天父黙中使成之權能也、自{{地|武瑲}}而至{{地|金陵}}、地經千餘里之遥、關津之險要若何、城池之堅固若何、攻取似非易易、卽曰可勝、亦將曠日持久、而後可耳、乃不過一月之久、由{{地|武瑲}}順流而東、歷{{地|江西}}、過{{地|安徽}}、直搗{{地|金陵}}、毫無阻滯、及至省城、其城垣之高厚、地方之遼濶、實有倍於他省、者攻之宜較難焉、孰知十日之間、一舉而成、{{地|金陵}}已垂手而得矣、若非
天父權能、何能捷易若此哉、此又可見
天父排定之權能也、由是觀之、我們今日
天父
天兄作事、欲使妖魔生卽生、欲使妖魔死卽死、畧顯權能、卽可掃蕩妖氛、四海昇平矣、
天王詔旨云、任那妖魔千萬算、難走
天父眞手叚、江山六日尙造成、各信
𠇌爺爲好漢、可知
天父之權能、固無所不在也、然而
天父不卽誅滅殘妖者、大抵欲使我們弟妹、堅耐心腸、倍加磨鍊、然後得享
天父大福耳、且卽
東王而論、
東王蒙
天父親命下凡、爲
天囯左輔正軍師、救飢贖病、乃食天下萬郭弟妹、理宜、降生之初、無有貧窮困苦之境矣、乃至貧者莫如
東王、至苦者亦莫如
東王、生長深山之中、五歲失怙、九歲失恃、零丁孤苦、困阨難堪、足見
天父將降大任於
東王、使之佐輔
眞主、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乃
天之窮阨我們
東王者、正
天之所以玉成我們
東王也、然則
東王、固歷盡艱辛、非一旦而卽享
天父之大福也明矣、又舉
西王而論、
天父差下凡、爲右弼又正軍師、又是
帝壻、且
天兄聖旨、降托伊身、宜其降生之始、自當富貴光榮矣、乃
西王僻處山隅、自耕而食、自蠶而衣、其境之逆、遇之嗇、難以枚舉、及至扶助
眞主、統帶雄師、衝鋒破敵、滅怪誅妖、豐功蓋世、永遠威風、然則
西王、亦歴盡艱辛、非一旦而卽享
天父之大福也亦明矣、又如
南王、籍隸{{地|廣東}}、家道殷實、前隨
天王遨遊天下、宣傳眞道、援救天下兄弟姊妹、日侍
天王左右、歷山河之險阻、嘗風雨之艱難、去囯離鄕、抛妻棄子、數年之間、僕僕風塵、幾經勞瘁、後蒙
天父開恩、封爲
南王、永世威風、名傳萬古、此又歷盡艱辛、堅耐到底、方得享
天父之大福也、彰彰明矣、至於
昌輝、
翼王、亦是富厚之家、後因認實
天父
天兄、不惜家產、恭膺
帝命、同扶
真主、或位居後護、或職掌左軍、勦滅妖氛、肅淸海宇、葢自起義以來、不憚勞瘁、盡心竭慮、百計圖維、又不知若何辛勤矣、兹蒙
天恩
主恩、及
東王之鴻恩、同到小
天堂、得受榮光、其亦歴盡艱辛、堅耐到底、方得享
天父大福也、更彰彰明矣、夫以
東王之聖靈、
列王之顯赫、尙且幾經磨鍊、幾經堅耐、乃能永享眞福、况我們兄弟、可不堅貞是守、以自求多福哉、不觀
天王詔旨有曰、萬事皆是
天父
天兄排定、萬難皆是
天父
天兄試心、各宜眞草堅草耐草、對緊
天父
天兄也、又曰上
天豈容易、頭要耐心志、一定會上
天、爾們把心堅、
天王再三爲我等詔者、誠欲我等、各知自勵、不攺操持、能受得十分苦、自享得十分福也、假令心無定見、把持不定、一經踏差鬼路、廢之半塗、將見自罹法網而前修盡棄矣、豈不惜哉、况
東王、爲
天囯左輔正軍師、總理
天囯軍務、奉
天法以嚴軍令、本
天誡以正人心、凡有不遵
天令者、必定從重究治然、猶不忍不教而誅、是以大發仁慈、屢次頒行誥諭、教導諄諄、誠恐爾等、不知自愛、致干罪戾耳、間有違令犯法之徒、一經發覺、
東王莫不痛心含淚、奉
天行、法誠非得巳、自今以後、我們兄弟輩、各宜矢勤矢愼、無怠無荒、切勿甘自暴棄、貪目前之快樂、而永陷地獄受苦也、古詩云眼前榮光一陣煙、堅耐享福萬萬年、此言良不誣也、况
天王前經降詔、詔曰、咨爾弟妹、草耐且堅、全敬
上帝、福大無邊、綸音昭昭、我們可不熟讀記心、而遵奉無違哉、且夫理以借鑒而易明、事以叅觀而益見、試以凡情求利者言之、營財貿易之徒、或爲商、或爲賈、離鄕别井、勞碌奔馳、不分蚤夜、或三年而回鄉一次、或五年而回鄉一次、逐逐謀利、不顧室家、固未聞繫念妻孥、舍利不求、而貪一時之茍安也、是求利者、尙且如此堅耐、何况我們今日、謀創六業、名垂萬載、世世子孫、永享
天福於無窮乎、又試以凡情求名者言之、或舉人或俊秀、數百里而應鄕試、數千里而應會場、抛父母、別妻子、何睱顧念室家、若得志、則一科兩科、可邀顯達、不得志、則知音未遇、徒自傷悲、富厚者猶可返斾家鄕、貧乏者不免淹留異地、然猶不憚辛勤、力圖上進、必求其成名而後快、是求名者、堅耐尙且如此、况我們同打江山、立萬萬年之基業、享萬萬年之真福乎、廻憶起義以來、自{{地|金田}}以至{{地|金陵}}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
天恩、建都 天京、數年之間、卽仰邀
天父大福、皆由
天父
天兄作事、乃得有如此之捷效也、惟是再加修好鍊正、同心合力、踴躍誅妖、
天父大顯權能、轉瞬海宇澄淸、江山一統、我們弟妹家室團聚、骨肉重圓、何幸如之、本侯相瀝胆披肝、爲我們兄弟而詳告之、
東王屢命本侯相宣講道理、與我們兄弟聽、此乃衆兄弟之福、亦是普天下兄弟姊妹之福、
東王奉
天父
天兄
天王眞命、乃食天下萬郭弟妹、一片婆心、誠恐我們弟妹、不能堅耐、不能修鍊、不得成人、不得轉
天、是以命本侯相將
天情眞道、剖晰詳明、化醒世人、
東王之恩、何其大乎、
東王之德、何其周乎、吾人當知
天恩
主恩
東王鴻恩、廣大無邊、各知感戴、力圖報答、切不可有一些不正、以至自害自身也、前蒙
天父上主皇上帝、勞心下凡、聖㫖教導曰、瞞
天莫道
天不知、
天量如海也無遲、
聖旨昭彰、衆小子可不惕然猛省、自知悔攺哉、卽舉不正者言之、昔時有{{專|爛屐}}四前在{{地|廣東}}省等處地方、聚黨數萬、肆行無忌、殘害人民、淫辱婦女、種種情狀、難以名言此等匪徒正是瞞心昧己叛
天逆
天之賊、故其所行所爲、上干
天怒、下背人心、此乃
天父之所深惡、而不能容者、故一旦滅亡、此邪亂必被誅戮之明徴也、庚戌年、{{地|廣西}} {{地|武宣}}地方、有土匪{{專|陳亞癸}}、亦是聚黨數千、擄掠鄉村、擾害良民、奸邪滛亂、無所不至、圖逞一日之豪强、遑恤他時之殄滅、所以旋經鄕民擒獲、槪行勦洗不留餘種、此又不正而被誅戮之明徵也、是二人者、肆其殘暴之心、逞其貪婪之志、固謂可以爲所欲爲矣、孰知
天降之罰、不爽毫釐哉、故
天王詔云、聚黨横行
天不佑、罪惡貫盈禍自隨、
天王之爲若輩戒者、意甚深矣、又舉
天父下凡、指出內中兄弟、反草變妖通妖者言之、辛開年五月、駐紥{{地|新寨}}、時有{{地|博白縣}}{{專|周錫能}}、禀奏
東王、禀稱{{地|愽白}}真道兄弟姊妹、因團營之時、一時倉卒、未得齊來、懇求
東王恩准回鄕、再爲團集、俾得帶領前來、同扶
真主、
東王念其意欲接救弟妹、正是體
天父
天兄、差
天王救人之心爲心、卽准其所請、叧差{{地|武宣}} {{地|花蕋山}}{{專|黄超連}}爲伴、與之偕往、至九月、駐紥{{地|永安}}時、{{專|周錫能}}帶得{{專|朱八}}三人回至 聖營、禀奏
東王、稟稱妖魔十分作怪、各處卡口、把守查察甚嚴、以至兄弟姊妹、裹足不前、僅帶有兄弟數十餘人、充當妖魔壯丁而來、現今投在妖魔營內不、能脫身、意欲少待一二日、再往妖營設計、令伊等潛踪逃出、
東王問曰、左右前後、皆是妖魔營盤、爾又何得脫身過來、{{專|周錫能}}對曰、妖魔令小弟出營把卡、故得潛逃而出、
東王又問曰、{{專|黄超連}}與爾同往、今日爾旣轉回、而{{專|黄超連}}何以未見回來、{{專|周錫能}}對曰、{{專|黄超連}}業已先返、小弟曾辦資斧、送伊渡江、囑其禀覆、懇我
東王九千嵗寛心、不用罣慮、今曰尙未轉回、不知是何緣、故斯時
東王聞{{專|周錫能}}禀奏、招有新兄弟、大爲欣慰、正擬保奏
天王封官、以奬其功、以勵其志、詎知
天父鑒觀在上、
天眼恢恢、報應昭彰、不差亳髪、是夜卽蒙
天父勞心下凡、指出{{專|周錫能}}、陽爲團接兄弟、隂爲投入妖營、串同謀反、今日回朝、乃是暗用奸謀詭計、以便外攻內應矣、當時衆兄弟、卽將{{專|周錫能}}擒拿到
天父靣前審訊、{{專|周錫能}}自知邪謀敗露、猶思掩飾、不肯供認、
天父大發義怒、卽將奸謀、叛
天逆
天惡跡指出、復降
聖旨、將{{專|周錫能}}并其妻子、押出朝門、斬首示衆、夫以{{專|周錫能}}之奸謀、如此詭譎、如此隱秘、若非
天父指出、而誰知之、其誰發之、此可見
天父大顯權能、指出奸心之憑據也、然此特就遠者而論、爾等耳聞猶虛、不若目見始確也、試更以近今之事、爲爾等言之、本年二月時、城內間有新兄弟、立心不定、矢志不眞、不能堅心耐苦、妄信妖魔蠱惑、與之通謀、要約時日、內外齊攻、業已串齊變妖入等、同奔北城儀鳳門、意欲斬闗而出、似此禍起蕭牆、變生肘腋、事機之難測、莫有過於此者、兹幸托賴
天父權能、黙中使成、前經我們兄弟、在城門口、設立重層栅欄、故妖黨被其所阻、未遂奸謀、卽時被衆兄弟、將伊等頭目黨羽、擒拿凈盡、均按
天法勦滅在案、此
天父之大顯權能、誅戮變妖奸黨之憑據也、今又有副典金官{{專|陳先進}}、妄食
天父俸禄、不思酬報、胆敢行奸、通妖作怪、自爲頭目、串同奸黨數百餘人、定期舉事、乃奸心甫起、而惡迹已彰、幸蒙
天父大顯權能、指出隱謀、亦卽登時拿獲、審訉磪實、從嚴懲辦、業蒙
天王分别究治此、又
天父之大顯權能、擒拿變妖奸黨之憑據也、又有{{專|李裕松}}假冒
天囯官員、自造金印、身穿黄袍、在湖北一帶地方、藉
天威而肆虐、刼人貨財、奪人妻女、大干
天法、大犯
天條、逆
天背理之行、擢髮難數、在{{專|李裕松}}恃强自恣、任意妄爲、未始不自以爲得志也、要知今日做事、皆是聽命於
天父、務須遵乎
天令、合乎
天心方得
天父看顧扶持、{{專|李裕松}}謀叛奸徒、毫無忌憚、叛逆
天父、罪惡貫盈、
天命誅之、所以不容叛
天逆
天之徒、逃漏法綱、故令其自投入秋官、又正丞相處敗露奸謀、當經秋官又正丞相研訊、發兵押解回京、業旣奉
天行法、將{{專|李裕松}}焚化成灰、以正叛
天謀反之罪、此又不能堅耐修鍊之明徵、
天父大顯權能之憑據也、觀於此、足見眞者自眞、僞者自僞、忠者自忠、奸者自奸、人苟有妄心邪心、變妖通妖、縱使隱其事、匿其迹、秘其謀、
天父鑒觀赫赫、終莫得而掩飾也、爾等可不醒乎、可不醒乎、又舉城外殘妖而論、那些妖魔、叛逆
天父、而
天父不卽誅滅他者、皆由
天父有海底之量、暫且容他、不忍一旦盡行誅滅、且念他亦是
天父生養頑子、看他果能回心向道、識得敬
天父否、如不然
天父咁大權能、豈有不能誅滅他乎、蓋
天父因欲分出我們一班兄弟、眞假心腸、故暫留些殘妖、以勵我們修鍊、乃此等殘妖、竟不知死之巳至、離家千里、上違父母、下棄妻子、數年來、冒雪披霜、住坭窟、睡坭地、堆蓋布篷、偶一陰雨、盡被淋漓、至所食亦口糧無幾、所衣亦裋褐不完、且每妖各帶銅煲一件、僅堪煲食、餘欲煮水濯身、卽至遍體坭汚、亦不可得、嗟乎、此不過貪些須之微利、致蹈無限之危機、萬種憂虞、百般苦楚、待
天父一時大發義怒、盡遭誅戮、打落地獄、屍骸遍野、不巳悔之晚矣、吾甚惜夫妖魔、固執不悟、而不亟思變計也、其在
天條詩、云英雄何不早回頭、又原道救世
詔云、及早回頭著祖鞭、又
詔旨云、速悔速攺速果然、不悔不攺永受苦、以此觀之、
天王固深願世之被鬼迷纒者、速宜醒悟、渡此迷津、可以爭
爺志氣、爭
兄面光也、至若我們兄弟、起義至今、亦是經歴數年、尙未有如是之辛苦、蓋我們兄弟、自{{地|金田}}以至{{地|金陵}}、隨處進勦妖魔、皆係紥營、各有屋住、 聖營亦係蓋屋而宿、又蒙
天父賜來糧米衣衫、豐衣足食、父母妻子俱各偕來、同享
天福時常皆得親身照料、現今建都 {{地|天京}}、雖家室尙未團圓、試觀何等威風、何等排場、以視殘妖之困苦不堪、不顧其家、莫保其身者、奚啻相懸霄壤乎、故我們兄弟、各宜堅耐心腸、勿因夫婦一事、自圖苟合、不遵
天誡、以及奸淫營中姊妹、大犯
天條、恭讀
天條詩云、邪淫最是惡之魁、變怪成妖實可哀、又原道救世
詔云、第一不正淫爲首、人變爲妖
天最瞋、是邪淫之事、最係有干
天怒、顯違
天法、乃人因一時之懞昧、遂取終身之滅亡、此固
東王言之慟心、聞之下淚者也、亟宜明哲保身、無負東王教導之意、乃兾之恩、是所厚望者爾、我們兄弟姊妹、今日蒙
天父開莫大之恩、得做一家、得享眞福、各人須要時時感謝、卽以凡情而論、各有父母、不能無同姓異姓之分、各有室家、不能無此疆彼界之别、要知萬姓同出一姓、一姓同出一祖、其原未始不同、我們蒙
天父生養以來、異體同形、異地同氣、所謂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今者深沐
天恩、共成一家、兄弟姊妹、皆是同胞、共一
𠇌爺所生、何分爾我何分異同、有衣同衣、有食同食、凡有災病、必要延醫調治、提理湯藥、若有孤子孤女、以及年嵗衰邁者、更宜小心看待、與其盥浴身體、洗換衣服、斯不失休戚與共、疴癢相關之義、葢安老憐幼、恤孤皆出自
東王體
天父好生之心、
天王胞與之量是以恩及下民無微不至也、
詔旨有云、他人有難爾救他、爾若有難
天救爾、見人災病同己病、見人飢寒同己飢、於以見
天囯廣大之恩、仁慈之德、亘古以來、蔑以加矣、至兄弟安居營中、總要和儺勤慎、天晴則操練兵士、下雨則習讀
天書、講解分明、互相開導、俾人人共識
天情、永遵眞道、倘若遇有妖來、號鼔一响、趕緊裝身、手執銃砲刀鎗、趨
府聽令、踴躍向前、各各爭先恐後、不可你推我諉、方爲一德一心、縱百萬妖魔、不難立見消磨也、
天王詔旨有云、
眞神能造山河海、任那妖魔一面來、天羅地網幾重圍、爾們兵士把心開、日夜巡邏嚴預備、運籌設䇿夜銜枚、{{專|岳飛}}五百破十萬、何况妖魔滅絶該、又云、
天父好手段、妖魔萬算、不當
天一算、
天兄好擔當、
天兵一到、妖魔該滅亡、言乎妖魔一無足恃、我們兄弟、合力同心、自見妖魔危亡在卽也、我們兄弟、荷蒙
天父化醒心腸、早日投營扶
主、多有父母妻子、伯叔兄弟、舉家齊來、固宜侍奉父母、攜帶妻子、但當創業之初、必有囯而後有家、先公而後及私、况內外貴避嫌疑、男女均當分别、故必男有男行、女有女行、方昭嚴肅而免混淆、斷不可男女行中、或相叢雜、致起奸淫、有犯
天條、卽有時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响喨、不得逕進姊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方得成爲
天堂子女也、至如現下殘妖、尙未滅盡、守卡廵更、築營運糧、與夫建造
天朝
東府、我們弟妹、無不歷盡勤勞、
東王每常念及、莫不爲之嘉尙、爲之憫憐、然今日之事、皆是
天事、我等同爲
上帝之子女、以子女而趨
父事、自是份所當然、理所宜然、又况爲
天父出力誅滅妖魔、以報不共戴
天之仇、不至被妖魔冐
天父功勞、克盡忠孝、孰有大於此者乎、切勿因些微勞苦、輙生嗟怨、遂致半塗自廢、盡棄前功也、
天王詔旨云、爾若貪安便不安、怕苦便㑹苦、是知圖苟且之安者、必歴永遠之苦也、不殫目前之勞者、必享將來之福也、我們兄弟姊妹、各宜知所奮勉焉、可爾兹尤有爲我們兄弟戒者、每見恃強之輩、恃寵愛而侮尊卑、抑知禮之用、和爲貴、爲上者不可以貴凌賤、不可以大壓小、爲下者不可以少陵長、以卑踰尊、務宜以禮自持、以和相接、方不失爲
天囯之良民也、
天王詔㫖云、
髙天萬人共條心、各鍊和儺好酌斟、又云、
天生
天養和爲貴、各自相安享
太平、明乎和儺之足貴也、至在街道、尤不可憑恃自恣、放縱不覊、必須遜順謙卑、方成體統、萬勿恃
東王之仁厚、
列王之寛容、而狎小辱大也、况
東主視天下爲同胞、愛憎一秉大公、倘若恃勢横行、不知謙抑、一旦觸
東王義怒、奉行
天法、從公剖斷、何有徇情、又况
東王、曾經頒有
誥諭諄諄教遵、其再三爲爾等勸者、正欲我們弟妹、共相輯睦耳、獨奈何意氣自矜、肆無忌憚哉、至移營一事、尤宜謹遵號令、試舉前者移營、有兄弟不遵誥諭、而棄前修者言之、凡每次移營、
東王格外開恩、與我們一班兄弟、先行誥諭、令每日行營、五更造飯、天明起程、每人煑一飯包、備帶身中、以爲午飯、令每日途中、不准入鄕民房屋煮食、又不准半途困睡、縱遇天寒、不准沿途炙煷、每日酉時駐紥、方准煮食、此乃
東王早爲籌畫、預防我們兄弟自誤、被妖侵害等情、乃我們兄弟、問有不遵
天令者、不带飯包、貪圖入民房作食、坐臥堆煷、以致遺落在後、誤遭妖魔殘害、自戕其命、自喪其身、此乃不遵條令、不能堅耐之明徵也、
天王詔旨有云、遵條遵令得成人、條令不遵害爾身、我們兄弟、尙其凜之、又舉{{地|廣東}} {{地|高州}} {{地|羅境墟}}一班兄弟、不能堅耐、不能和儺者言之、我們起義之時、伊等亦來遵
天父
天兄聖旨、回去團營、亦是同拜
上帝、共扶
眞主、
天父時時看顧、場場大勝、後因兄弟不睦遂致{{地|博白}} {{地|高州}}、各分畛域、皆緣不能堅耐、一時差入鬼路、不守
天條、胆敢擅行出令、有人願打先鋒、攻打頭戰者、賞以妻妾、釀
成淫亂之階、致干
天父義怒不加看顧、後又被妖暗用詭計、令其薙髮、面剌投降免死四字、又獨給有免死牌票、令其開明姓氏里居、家册收執、其時那班兄弟、信以爲眞、逃投大半有餘、以爲得生、孰料那隊兄弟失㪚之後、而妖魔始將前次剌字者、及有免死牌者、按册行文、各處嚴拏、將其家屬、一併殺戮、無有一存、盡隳妖魔術中、此是由自已不能堅耐、立志不定之明証也、我們兄弟、可勿審哉、此非本侯相之虚言、現有兄弟自{{地|羅境}}走出、投入
聖營說出此中緣由、確有實証可據、觀{{地|羅境}}之兄弟、皆因不公正、不和儺之故、以致潰亂如此、此又可見
天父黙中之鑒觀、良不爽也、所謂
天父之權能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其憑據不顯然可知乎、是可舉以爲不堅耐、不和儺者、作烱戒焉爾、又舉前數日有一
叅護{{專|李鳳先}}路遇
東殿兵部尙書{{專|侯謙芳}} {{專|朝衣朝冠而來}}適{{專|李鳳先}}亦乘馬而來、兩人相遇、{{專|李鳳先}}得意洋洋、胆敢恃强、故意縱馬相撞、其時尙書{{專|侯謙芳}}、卽將良言教導、諭其下次、凡遇官長、不好如此、詎{{專|李鳳先}}不惟不遵教導、反敢出言不遜、口說爾不識本大人、爾眼盲了等語、尙書官、見他出此凶言、知是恃强自肆之徒、卽將伊帶至
東府、傳鼓稟奏、
東王聞奏、遂發義怒、令員將他杖責教導、此
東王體
天父好生之心爲心、海底之量爲量、格外寛宥、赦伊死罪、乃{{專|李鳳先}}不但不知感謝
天恩、胆敢藐視
天法、並無半言悔過、反出怨言、說打妖魔、不是如此打法、尙書見如此强蠻、將其情由、覆禀奏
東王、
東王聞此禀奏、卽命尙書、將伊鎻起、以便明早、
本軍師親自提審、不料尙書鎻他、其胆敢說
東王竟要鎖我、爾好好同我收起此對刀、不然、連爾尙書都難矣、至次早、
東王坐殿吊他質訊、他跪在殿下、心懷忿恨、言答不遜、得罪
天父、大干
天法、是以擬成死罪、請
旨處决、此亦因不能和儺、自誤其身、恃強之明徵、也本年二月間、又有功勳{{專|謝三}}、胆敢瞞
天、奸淫營中姊妹、大犯
天條、孰知
天父權能、果報昭彰、被人知覺、露出姦情、他自畏罪逃走、後經
天父權能、暗中使他回 朝、被兄弟窺見、拿獲究辦、奏䝉
旨准處斬在案、此又不能堅耐之明徵也、又有{{專|梁郭溱}}同其妻{{專|韋大妹}}、不遵
天誡、屢次私行合好、不圖永遠之和偕、只貪暫時之歡樂、其愚孰甚焉、故自一路以來、所有不遵
天令、夫婦私自團聚者、無不被
天父指出、奉行
天法、重究在案、凡此、皆係自陷罪戾、不思後福、嗟我們一班兄弟、可不知懼哉、不觀
天王詔旨云、身寕受刀、莫犯
天條、又云、心有些惡害死爾、心有些邪
上帝知心、有些假
天難瞞、人奈何瞞
天、私犯
天令、而不知
天父巍巍在上、其洞察無有或遺者乎、各宜愼之戒之、勿棄前修、勿廢中道可也、今本侯相苦口苦心、歷舉以告、所言者皆有確証可憑所指者並非虚無妄說、我們兄弟、當知私圖一時之樂者、非眞樂也、急享眼前之福者、非眞福也、謹讀
天父詔云、各堅耐、萬不知、又云、眞福多寒、卽斯言而深味之、便知具堅耐之心者自能享眞實之福也、又觀
詔書云、欲享
天堂眞實福、須從克已苦修來、諺云、不厯苦中苦、難爲人上人、人生在世、先苦後甘、乃爲貴也、乃我們弟妹、動謂我等未曾享福、然試問爾等、當凡情在家之時、或農或工、或商賈、營謀衣食、朝夕不遑、手足胝胼、辛苦備嘗、孰如我們今日、頂
天扶
主、立志勤
王、各受
天恩
主恩、及
東王
列王鴻恩、畀及榮光、出則服御顯揚、侍從羅列、乃馬者有人、打扇者有人、前呼後擁、威風排場、可謂葢世、試思爾等在凡情時、有如此之榮耀者乎、是以堅耐在一時、而顯榮享萬世、人能刻刻認實
天父
天兄、莫忘
天恩、常念
天父勞心下凡、托降
東王金口、教導我們一班弟妹功勞、個個修好鍊正、堅心、耐心、勿效一班被鬼迷懞、不習眞道、以致陷害其身、將見大福不求而自至、不謀而自來、
天囯江山、永遠萬萬年、我們兄弟享福、亦永遠萬萬年矣、故凡
東王打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枷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殺我們一班弟妹、亦是要好、古語云、打是教、憐罵是惜、殺一救得億萬千、
東王俱是一片慈祥、我們弟妹、當深明此義、萬勿搖奪初心一時不能堅耐、遂至墮人地獄、終身不得轉
天、枉負
東王恩愛之心、乃弇大德也、現下殘妖、尙未滅盡、成家合好、尙未及時、我們弟妹、務須堅耐到底、合力同心、頂起
上帝綱常、指日掃盡妖氛、
太平一統、那時
天父開恩、論功封賞、富貴顯揚、使我們一班兄弟、室家相慶、夫婦和偕、猗歟休哉、千萬年之功業在此、千萬年之福禄亦在此、誠不可以一朝棄也、况前車巳覆、後車可鍳、曷弗觀他人之失足而猛然省悟哉、恭讀
天父上主皇上帝聖旨曰、自古死生
天排定、那有由已得成人、靈𠇌本是由
天父、今時不醒做何民、
天兄耶穌聖旨曰、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越受苦越威風、
天王詔旨曰、善人無惡由已鍊、真心無假萬萬年、又云、真草對
天享
天福、假草對
天落地獄、此皆覺世之至言、牖民之正論、固天下萬世、所當奉爲箴規、敬佩不忘者也、又况
東王體
天父
天兄救人之心、曁
天王愛民之意、屢屢頒發誥諭、丁寧反覆、化醒世人、我們兄弟、幸得有所憑依、有所倚頼、孰不當各知自愛、倍加奮勉乎、兼之
列王、本仁義之懷勤撫安之畧、平日叠頒誡諭訓諭、總欲我們一班弟妹、脱盡凡情、同歸真道、爾是以本侯相今日、特將
天情道理、詳細宣明、再三曉示、竊願我們兄弟姊妹、知得
天父
天兄大權能、大憑據、大恩德、并知得
天王隆恩、
東王曁
列王鴻恩、各各寛心、眞心堅心耐心、永矢報答之忱、愈切修鍊之志、無陽奉陰違、無始勤終怠、斯不失爲
上帝子女、
天兄
天王
列王弟妹矣、勉之望之、各宜凛之、毋忽今日我們衆弟妹、忠勤苦耐、英雄豪傑、
東王因在府內、籌謀囯政、夙夜未遑、不能親自褒奬敎導、因賦詩章以奬之、
○果然識天敬天
堪嘉弟妹鍊心堅、今日果然識敬
天、翼翼小心欽
上帝、頂
天立志盡悠然、
○果然英雄
堪嘉弟妹盡英雄、絕勝{{地|常山}}{{專|趙子龍}}、執銳披堅妖膽喪、膚功迅奏孰能同、
○果然忠心
堪嘉弟妹奏膚功、豈遜{{專|關|張}}志獨雄、奮不顧身欽爾輩、果然節烈果然忠、
○果然堅耐
堪嘉弟妹耐心堅、立志勤
王不怨
天、止願綱常同頂起、不因家室改心田、
○果然是天堂子女
堪嘉弟妹立綱常、全敬
神爺姓字揚、自此無憂罹地獄、自然永遠在
天堂、
○果然脫郤凡情
堪嘉弟妹脫凡情、脫盡凡情認道眞、不使絲毫爲俗染、果然淸潔果然貞、
○果然眞心扶主
堪嘉弟妹此眞心、爲
囯忘家不顧身、事
主盡忠無攺節、旂常竹帛紀勳名
○果然鐵石心腸
堪嘉弟妹志堅剛、百折不回必守方、肺腑鍊成眞鐵石、千秋共仰此心腸、
○果然修好鍊正
堪嘉弟妹鍊眞修、正正眞眞迥不侔、萬世從今欽式法、好人正士信名流、
○果然不愧爲人
堪嘉弟妹盡成人、純孝純忠作藎臣、仰不愧
天俯不怍、融和正氣塞乾坤、
○果然忠勇
我們弟妹果然忠、勝比{{地|常山}}{{專|趙子龍}}、起義破關千百萬、直到{{地|天京}}最英雄、
○果然忠良
一班弟妹果忠良、大戰妖魔盡滅亡、猛勇剛强
天囯頼、英名萬古永傳揚、
○果然英雄
匡扶
眞主到
天堂弟妹眞忠萬古揚、掃滅世間妖百萬、英雄勝比{{地|漢}}{{專|關|張}}、
○果然雄壯
壯勇人人志可風、豪雄勝愈蜀黄忠、牽旗斬將誰能敵、指日昇平奏武功、
○果然堅耐
笋先恐後各稱雄、直破銅關百萬重、露宿風餐眞耐苦、綱常頂起立奇功、
○果然智謀
堪誇弟妹頂綱常、勦滅妖胡冐雪霜、奇策神謀無不勝、共扶
真主到
天堂、
○果然有功
弟妹人人志可嘉、真忠報
囯各忘家、從今掃滅妖胡種、功葢{{地|周}}家{{專|姜子牙}}、
○果然英銳
天朝將帥盡英雄、策馬揚鞭各効忠、奮勇争先無敵手、如催枯朽逞威風、
○果然真實
果然堅耐果心誠、脫却凡情認
主真、志節可嘉諸弟妹、
天堂從此福駢臻、
○果然虔修
端端正正到
天堂、免受凡間苦痛傷、若不真心䖍報答、如何
天父降禎祥、
○果然識天敬天
堂堂
天父自當親、正是人生大本根、幸爾大家同踴躍、喜吾一體盡超昇、朝朝夕拜人人敬、頌德歌功個個誠、可羡可嘉諸弟妹、虔誠真不負
天恩、
○其二
傾心同是
太平臣、信我羣僚認道眞、立志頂
天酬
帝德、存心報
囯答
真神、權能赫赫咸知感、憑據昭昭盡被恩、夕惕朝乾虔服事、定邀錫嘏戴深仁、
○其三
弟妹堪嘉總敬
天、凡情脫盡永無牽、歌功頌德心彌肅、夕拜朝朝禮倍虔、不負受恩酬此日、更知降鑒在當年、從今個個歸真道、得上
天堂信果然、
○果然英雄
英雄葢世出凡塵、
天囯人才萃聚均、㧞地參天皆勇將、安邦定囯盡忠臣、衝鋒恐後常虞我、遇事争先詎讓人、韜畧久嫻真莫比、任他{{專|關|趙}}豈同論、
○其二
生就昴藏七尺身、刀環馬策掃胡塵、精神到處功相濟、意氣揚時志自伸、不讓{{專|子龍}}誇獨美、漫將{{專|定遠}}許前人、欣吾
天囯徴多士、竹帛垂靑萬萬春、
○其三
古稱{{專|關|趙}}最英雄
天囯名臣志亦同、報
囯有心欣禦侮、渾身是胆喜衝鋒、開疆拓土誠無敵、斬將牽旗實可風、掃蕩胡氛如反掌、果然英勇果然忠、
○果然忠心
最堪嘉尙是忠貞、瀝胆披肝個個誠、扶
主有心同踴躍、頂
天立志倍勤殷、{{專|關|張}}氣勇堪爲伍、{{專|班|馬}}才高豈足論、心膂股肱昭節槪、聲威耿耿掃胡塵、
○其二
致身端爲事
君忠、報
囯全憑此寸衷、皎皎丹心昭日月、堂堂正氣著乾坤、當年{{專|管|樂}}無能比、此際{{專|關|張}}孰與同、堪羨爾曹知報本、如兹洵不愧臣工、
○其三
欣羨吾儕弟妹們、忠貞一片實堪欽、漫誇{{專|管|樂}}精神壯、豈遜{{專|關|張}}節槪貞、個個披肝盟白水、人人瀝胆矢丹心、頂
天立志洵無負、共被
天朝德澤深、
○果然堅耐
最難堅耐此心腸、可羨吾儕竟不忘、幾歷風霜勤事業、屢經飢餓顧
君王、登山涉永心無懈、夜宿晨行念不遑、歴久不渝千古節、苦修克己正非常、
○其二
弟妹咸能耐歲寒、備嚐苦辣與辛酸、不因困頓移初志、肯爲夤緣攺寸丹、沐雨櫛風匡駿業、開疆拓土闢江山、如斯堅耐扶
眞主、定獲榮光樂且安、
○其三
弟妹堪欣耐且堅、苦修克已數多年、鞠躬盡瘁心彌固、鞅掌劬勞志益專、沐雨櫛風皆備矣、衝鋒對壘亦欣然、果然獨抱靑松節、竹帛書勳萬古傳、
○果然是天堂子女
堪幸吾儕弟妹們、而今個個盡成人、凡情脫卻
天情顯、世道胥捐正道伸、夙夜不遑知敬
主、饔飱相繼拜
眞神、果然信道徵誠篤、鍊就
天堂子女身、
○其二
甚喜吾儕弟妹身、而今修鍊總成人、咸知矢志歸
眞主、無不同心拜
聖神、夕拜朝朝酬
帝德奉公守法報
天恩、綱常頂起
天心悅、誠是
天堂享福人、
○其三
分出男行又女行、居然個個轉
天堂、修眞鍊好凡情脫、去僞存誠正道彰、姊妹同心歌讚美、弟兄矢志頂綱常、從今盡是
天堂子、各各傾心拜
上皇、
○果然脫卻凡情
堪欽舉世脫凡塵、弟妹人人判别眞、
上帝祈求心共切、邪魔掃滅志同伸、披星戴月無嫌苦、沐雨經霜不厭辛、道岸誕登欽正道、威風凜凜萬年新、
○其二
正邪本自不同途、世道迷人最可誅、羡爾豪雄皆醒悟、笑他魔鬼枉糊塗、全抛習俗歸眞道、惟秉忠貞掃逆胡、磊落光明人共敬、
天堂子女異庸夫、
○其三
凡情脫却顯
天情、掃却邪魔向道誠、共出迷津離舊染、同歸覺路悟前程、誕登道岸人皆仰、認識
天堂福最眞、信是克成
天父子、果然迥異俗情人、
○果然眞心扶主
眞心扶
主頂綱常、靖節精忠姓字香、朝夕不遑勤
帝業、鞠躬盡瘁凛
王章、頂
天立志心常切、秉正無私道大光、萬古忠臣傳不朽、勲垂奕世著無疆、
○其二
眞心同頂
父綱常、佐輔鴻猷百世芳、功績直將高日月、勳名豈肯遜{{專|關|張}}、艱辛歴盡心無攺、酸苦備嘗志倍長、堪羡吾儕諸弟妹、丹書千載姓名香、
○其二
匡扶
眞主盡忠臣、深喜存心个个眞、同頂綱常承
帝命、不辭勞瘁荷
皇仁、迥超{{專|臯|禹}}颺言拜、遠邁{{專|伊|周}}夾輔心、秉正立朝皆若輩、勳名顯赫業常新、
○果然鐵石心腸
性堅志耐本非常、
天囯名臣个个强、鍊就心腸非石轉、生成鯁骨比金剛、千尋在握鋒無敵、衆志成城銳莫當、矢死靡他難攺節、浩然正氣達
天堂、
○其二
人生同具此心腸、
天囯名臣銳且剛、氣節直將論鐵石、精神久巳歴風霜、任他物欲羣相誘、矢我丹忱孰與當、堅固不搖千古尚、威風烈烈著綱常、
○其三
羣僚生性秉堅剛、各各如同鐵石腸、堅確直教鋒莫敵、光明眞覺銳難當、浩然正氣誰能比、卓爾丰棱孰可方、果是
天朝忠義士、如斯節槪信非常、
○果然修好鍊正
天堂大道豈難親、最怕邪魔繞自身、堪羡吾儕皆入正、深嘉爾輩盡成人、忠心修好勤
王業、矢志歸眞拜
聖神、孝子忠臣兼節婦、女男同慶得超昇、
○其二
脫却凡情賴鍊修、人人都向正途由、同趨大路欣何極、共入
天堂福自攸、鍊就
天情誰與比、修成眞道孰能儔、欣看赫赫榮光被、酬爾庸兮錫爾庥、
○其三
正鍊還攸好共修、
天堂子女盡回頭、凡情滌淨
天情顯、世道殲除正道畱、堪羨此身無罣礙、更嘉羣類冺愆尤、從今矢志
眞神拜、果爾皆知得福由
○果然不愧爲人
人生未易著名聲、弟妹而今竟鍊成、立志頂
天皆遂願盡、忠報
囯各昭明、
天條遵守氷霜凜、
王事殷勤志節貞、
天父生成眞不愧、威風奕奕著勳名、
○其二
不愧昻藏七尺身、修持個個盡成人、頂
天有志勤
王事、認道回心答
聖神、不負
上天生養德、皆因方寸鍊修眞、轉
天得福榮光被、共樂山河大地春、
○其三
天命維皇賦性微、鍊成眞道喜無虧、建功立業爭先赴、緯武經文大有爲、堪羨吾儕俱醒悟、還欽後輩盡知非、從今不負英雄志、果稱名畱萬古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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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委托代办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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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theme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规章
|previous = [[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试行办法|1993年]]
|next = [[邮政业务“委代办”管理办法|2001年]]<br/>[[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
|year =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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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
|notes = [https://www.ccdi.gov.cn/fgk/law_display/4157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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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3>第一章 总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邮电委办代办,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邮电通信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电委代办是指邮电企业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代办单位)代办部分邮电业务,并按照规定付给相应代办费的一种经费方式。
第三条 发展邮电委代办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多种形式,积极发展。
(二)有利于邮电通信发展,扩大邮电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对邮电通信的需要。
(三)有利于邮电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四)要保证邮电通信网的统一性、完整性、先进性,确保邮电通信质量和全网畅通。
第四条 代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邮电部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维护邮电信誉,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邮电通信畅通,并接受邮电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c|<h3>第二章 组织管理</h3>}}
{{~ip-clean|第五条 邮电委代办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邮电部统一领导邮电委代办工作,制定关于委代办的政策、规定、办法和代办费标准,实施宏观指导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各省局)要认真贯彻执行部关于委代办的政策、规定、办法和标准,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促进邮电委代办健康发展。
各地、市、县邮电局要认真贯彻落实邮电部和省局关于委代办的政策、规定、办法和标准,直接组织、管理和发展邮电委代办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代办单位提出的代办申请的审核、上报;
2.与代办单位签订代办合同;
3.对代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4.对代办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
各级邮政、电信、劳资、教育、财务等部门按照分工,负责邮电委代办的具体管理工作。
邮政、电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邮电委代办的业务管理、组织管理,拟订邮电委代办的政策规定、办法,提出代办费标准并参与其制定工作。
劳资部门负责委代办人员的技能鉴定,考核发证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委代办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代办费标准的制定及代办业务收入的管理和稽核工作。
第六条 邮电代办机构可分为邮电代办所和代办点。
代办所一般是指邮电企业发给日戳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邮电业务的专门机构。代办所视同邮电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
代办点不发给戳记,只代办单项邮电业务。
第七条 代办所(点)是邮电通信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邮电企业应将其纳入当地邮电通信服务网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
第八条 邮电业务可由个人、地方政府或单位、邮电集体所有制多种经营企业等采取以下形式代办:
(一)承包代办;
(二)联办;
(三)股份制联合经营代办;
(四)连锁经营代办;
(五)其他形式的代办。
第九条 邮电委代办程序:
(一)由代办单位向当地邮电企业提出申请。包括:
1.代办单位名称(姓名)及详细地址;
2.拟代办的业务种类;
3.代办单位现有的代办能力和条件(包括人员、场地、房屋、用具等);
4.其他。
(二)经邮电企业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邮电企业与代办单位签订代办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代办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期限,代办所(点)地址;
(二)委代办方式;
(三)委代办邮电业务项目和范围;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代办单位的经济担保责任);
(五)委代办邮电业务营收结算办法及交纳程序;
(六)代办费标准及支付形式;
(七)代办合同终止条件;
(八)违反代办合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九)其他。
第十一条 签订代办合同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签订代办合同应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公证。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二条 代办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如代办单位愿意继续代办邮电业务,应重新签订代办合同。
第十三条 代办合同一式两份,邮电企业和代办单位各保存一份。
第十四条 代办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序,具备承办邮电业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工作责任心强,愿意为发展邮电通信事业作贡献。
第十五条 代办人员可由代办单位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择优推荐。
第十六条 邮电企业要对代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劳动纪律、通信纪律、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邮电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邮电企业要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委代办业务的组织、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
{{c|<h3>第三章 业务管理</h3>}}
{{~ip-clean|第十八条 委代办范围:
(一)邮政业务:
收寄国内平常函件、挂号函件、国际平信、包裹;开发、兑付汇票;出售邮票、集邮票品、邮资信封、明信片及其他邮政出售品;报刊订阅、零售;城乡投递;邮运等。具备条件的经批准可办理特快专递、邮政快件、邮政储蓄等业务。
(二)电信业务:
代办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公用电话(含公用移动电话)、公众电报、公众用户电报、公众用户传真;代收代缴各种通信费用;代销各类电话卡;代为发展本地电话、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数据通信、信息服务等用户;代为受理用户装、拆、移、改业务;代维电信线路等。
(三)代办经部批准的其他邮电业务。
第十九条 代办单位要向邮电企业实行经济担保,提供一定的资金或资产作抵押,以承担因代办单位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邮电企业应向代办单位提供必要的生产工具和业务用品。
第二十一条 代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营项目和业务范围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擅自变更。邮电代办所内不得从事影响邮电通信业务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二条 代办单位违反通信纪律,丢失、损毁、积压邮件,阻断通信,造成经济损失的,代办单位应负责赔偿。
代办人员贪污挪用票款、造成邮件重大积压延误、丢失损毁和私拆隐匿邮件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代办单位乱收费或服务质量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邮电企业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代办单位的各项代办业务收入均为邮电企业的主业业务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邮电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拒付。
第二十五条 邮电企业要加强对代办单位代办业务收入的管理和稽核,并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代办单位必须建立并妥善保管业务档案及原始资料,按照邮电业务处理规定,做到按时收集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于需要集中管理的业务档案应及时上交邮电企业。}}
{{c|<h3>第四章 代办费支付</h3>}}
{{~ip-clean|第二十七条 邮电企业应按照代办业务完成情况向代办单位支付代办费。代办费标准由部统一制定,各省局可在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第二十八条 代办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相关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规定,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后,部分代办业务可由代办单位向用户收取一定数额的代办服务费。}}
{{c|<h3>第五章 附则</h3>}}
{{~ip-clean|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邮政、电信具体业务的代办办法和管理细则遵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往文件规定中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邮电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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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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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h2>}}
{{~ip-clean|第一条{{gap}}为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gap}}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gap}}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所列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以及运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信息。
第四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部门、岗位的安全保护责任,合理确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gap}}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应当对使用其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的企业的信息安全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发生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gap}}寄递企业收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应仅限于完成寄递服务全流程操作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寄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八条{{gap}}寄递企业为完成寄递服务全流程操作委托第三方或者其他寄递企业等开展代收代投、清关等业务,需要对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委托处理时,应当事前进行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依法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受托方发生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导致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寄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及请求响应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及请求。
第十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现信息安全隐患、漏洞等风险的,或者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十一条{{gap}}处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寄递企业应当指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并公开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将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向所在地市级邮政管理部门报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并公告。
前款规定的寄递企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条件的,还应当依法履行该条规定的建立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发布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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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十六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时监测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风险、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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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相关场所,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留存、拍照、摄录、复制、传抄运单信息。
'''第十九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寄递企业落实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重大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处理有关举报。'''
'''第二十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寄递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用职权、玩忽职守、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发现寄递企业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妨害或者可能妨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应当依法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
第二十三条{{gap}}本规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2014年3月19日发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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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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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国家邮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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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
{{c|<h2>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h2>}}
{{~ip-clean|第一条{{gap}}为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gap}}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邮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gap}}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记录的个人信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所列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以及运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信息。
第四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部门、岗位的安全保护责任,合理确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gap}}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应当对使用其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的企业的信息安全保障实行统一管理,发生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gap}}寄递企业收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应仅限于完成寄递服务全流程操作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寄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第八条{{gap}}寄递企业为完成寄递服务全流程操作委托第三方或者其他寄递企业等开展代收代投、清关等业务,需要对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委托处理时,应当事前进行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依法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受托方发生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导致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寄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及请求响应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及请求。
第十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发现信息安全隐患、漏洞等风险的,或者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十一条{{gap}}处理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寄递企业应当指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并公开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将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向所在地市级邮政管理部门报送。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并公告。
前款规定的寄递企业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条件的,还应当依法履行该条规定的建立健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发布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等义务。
第十二条{{gap}}寄递企业因业务等需要,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寄递企业应当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境内。
第十三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对快递电子运单单号资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并采用射频识别、虚拟安全号码、电子纸等有效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防止运单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寄递企业与电商平台或者快递电子运单集成系统运营企业等第三方对接寄递信息或者授权使用分配本企业单号资源时,应要求其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确保不影响正常寄递服务。存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或可能影响正常寄递服务的,寄递企业不得对接寄递信息或授权使用分配本企业单号资源。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戶有要求的,可以不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第十四条{{gap}}寄递企业应当保证建设与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系统时,在网络传输、访问控制、终端防护、恶意代码防护、监控审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
寄递企业应当建立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制度,使用独立物理区域采用加密方式存储用户个人信息,加强存储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等操作进行事先审核,采取防泄密措施,并记录保存操作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等信息,作为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寄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十六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强化对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时监测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风险、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互联的安全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gap}}寄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相关场所,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留存、拍照、摄录、复制、传抄运单信息。
'''第十九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监督寄递企业落实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重大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处理有关举报。'''
'''第二十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寄递企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密。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用职权、玩忽职守、 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发现寄递企业存在违反本规定行为,妨害或者可能妨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应当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应当依法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
第二十三条{{gap}}本规定自2023年2月13日起施行,2014年3月19日发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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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9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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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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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9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建议〔2021〕401号 | y = 2021 | m = 9 | d = 26 | edition = yes | notes = }} {{gap}}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线上教育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文明办,现答复如下: {{gap}}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实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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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9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职成建议〔2021〕4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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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p}}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展线上教育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央文明办,现答复如下:
{{gap}}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是建设学习大国、学习型社会和技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
{{gap}}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gap}}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近年来,教育部充分发挥在线教育优势,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推动全民终身学习,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gap}}'''一、推动高校开展在线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gap}}近年来,教育部采取多项措施,推动高校开展在线教育,促进优质资源的开放共享。一是启动新世纪网络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精品共享课建设、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以及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等工程项目,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高校在线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截至2020年,上线慕课数量已达到2.9万门,主要慕课平台在校生和社会学习者学习人数4.8亿人次。二是推动高校发展在线教育。2019年,印发《[[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实施了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目前已遴选并公布5118门包括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在内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三是积极开展“慕课西部行”“在线开放课程新长征计划”等活动,推动优质慕课惠及更多西部省区的高校、学生;四是建设并推出了“爱课程”和“学堂在线”两个高校在线教学国际平台,免费向世界各国学习者提供英文课程资源和必要的教学服务。五是印发《[[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推动高校开展网上在线教学培训等。在疫情期间,全国有1454所普通高校开展在线教学,95万余名教师开设94.2万门、713.3万门次在线课程,参加在线课程学习的学生达11.8亿人次。
{{gap}}'''二、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提升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能力。'''
{{gap}}一是加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自2010年以来,教育部启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组织建设了一大批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等。截至2021年,有1329所职业院校建设了7093门标准化课程,452万个素材资源,平台总访问量55亿以上人次。二是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2015年,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提出要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网络,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继续办好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等。三是推进“互联网+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要遴选认定一大批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等。
{{gap}}'''三、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
{{gap}}一是开通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对各地开展“停课不停学”提供支持和服务,教育部开通了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为1.8亿中小学生的在线学习提供重要支撑,促进中小学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截至2020年底,平台浏览次数达24.60亿。二是加强网络平台资源建设。2020年春季学期上线了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课程资源4649节,秋季学期上线了3803课时资源。三是推进中小学开展线上教育。2021年,印发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教基〔2021〕1号),提出了要加强平台体系建设、高质量开发资源、充分用好平台资源、提高师生应用能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等五个方面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多部门协同推进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
{{gap}}'''四、探索“互联网+继续教育”发展新模式,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gap}}一是加快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国家开放大学积极探索灵活开放的在线教育新模式。当前,正在加快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智能教育平台,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学习网络,促进开放教育的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2020年学习网登录人数599.7万,为开放教育学生、系统内教师和办学机构开通专属空间,实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在疫情期间,学校面向社会大众、教育机构免费开放网络课程2万门,微课3.7万个,课程库6.8万个,服务机构7582家,服务社会成员506万多人,累计访问量达2亿次。二是推进国家开放大学转型发展。2020年,教育部印发了《[[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号),提出了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国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在线教育的主要平台和灵活教育的平台、对外合作的平台,成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和技能社会的有力支撑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十三五”期间,累计招生学历开放教育学员566.2万人。三是规范发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2019年,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提出了规范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要求。2019年,68所现代远程试点高校开设专业点1900多个,在校生数515万。
{{gap}}'''五、推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提升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信息化水平。'''
{{gap}}一是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2016年,印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社区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及体系。2017年,教育部推动国家开放大学搭建“中国社区教育网”,与各地终身学习网形成全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截止目前,开放大学体系社区教育数字化资源累计达300TB,注册学习用户超过7000万。全国有数以亿计的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教育活动。二是探索老年教育线上线下融合模式。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实施远程老年教育推进计划。国家开放大学成立老年开放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国家开放大学已汇聚9大类20万分钟的适合老年人学习的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整合主题式课程400余门。2020年,推出“乐学防疫”公益课堂,汇聚课程共计4.1万门,各学习平台总访问量达到900万人次。截止目前,全国800多万老年人参与老年大学学习。三是开展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2019年,教育部推动开展了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行动,启动了全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举办了“教育资源进社区网上博览会”活动,推出“科普类、艺术类、老年健康类教育资源进社区共享行动”,推出“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课程等。
{{gap}}'''六、利用在线教育推广中文学习,促进中文学习的普及化与国际化。'''
{{gap}}为促进中文学习的普及化与国际化,2019年,建设上线全球中文学习平台,面向学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普通话学习者、海外中文学习者等多样化用户群体,提供个性化学习方案和学习工具,实现中文学习场景全覆盖,满足广大中文学习者对线上中文学习的需要。截至 2021年5月底,平台注册用户达336万,覆盖176个国家和地区。一是面向海外中文学习者,上线中文学习国际版“译学中文移动端应用,支持中、英、日、韩、俄、泰六种语言。二是面向国内中小学生,上线语言学习国内版“知学中文移动端应用”,以及面向学前儿童语言启蒙学习的学前版“幼学中文移动端应用”。三是面向推普脱贫攻坚,在全球中文学习平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版块融合“畅言普通话”和“语言扶贫”移动端应用功能,并上线普通话专家直播课。四是面向港澳台学习者,在全球中文学习平台上设立港澳台栏目,探索适用于港澳台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应用。
{{gap}}'''七、积极推进学分银行建设,探索建设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
{{gap}}一是推进高校开展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2016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 号),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转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截止目前,全国建设了17个省(市)学分银行,探索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的体制机制。二是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出台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政策,启动了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相关实践。三是组织开展国家资历框架课题研究与试点工作。指导国家开放大学联合地方开放大学、有关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试点,组建了学习成果互认联盟,形成非学历与学历教育之间的转换模式及案例。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等。
{{gap}}在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方面,教育部还积极引导各类院校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积极推进百个城市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举办16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十个省市开展了终身教育相关地方立法工作等。
{{gap}}当前,教育部高度重视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工作,一是明确教育部继续教育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助力建设技能型社会。二是加快研制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明确将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三是组织研究有关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等国家政策性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四是谋划开展“终身学习促进法”的前期调研的有关工作等。
{{gap}}下一步,教育部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研制上述重大规划、政策过程中,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国家学分银行与国家资历框架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开展在线教育,引导高校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建设开放共享的优质线上资源,主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等建议。
{{gap}}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署名
|教育部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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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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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各主要快递企业总部:
{{gap}}修订后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于2023年2月6日经国家邮政局2023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署名|国家邮政局|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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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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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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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3|m=2|d=13|law=国家邮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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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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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711458.htm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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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c|<h3>第二章 一般规定</h3>}}
{{~ip-clean|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c|<h3>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h3>}}
{{~ip-clean|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c|<h3>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c|<h3>第五章 监督管理</h3>}}
{{~ip-clean|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c|<h3>第六章 附 则</h3>}}
{{~ip-clean|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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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3|m=2|d=13|law=国家邮政局关于修订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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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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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1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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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h2>}}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c|<h3>第二章 一般规定</h3>}}
{{~ip-clean|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c|<h3>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h3>}}
{{~ip-clean|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c|<h3>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c|<h3>第五章 监督管理</h3>}}
{{~ip-clean|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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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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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国邮发〔2014〕52号)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国邮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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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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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于2014年2月28日经国家邮政局201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署名|邮 政 局|2014年3月19日}}
<hr/>
{{: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2014年)}}
{{: 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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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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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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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教职成〔2015〕6号 |发布者=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2015 |month = 7 |day = 27 |note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gap}}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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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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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gap}}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gap}}'''一、总体要求'''
{{gap}}'''(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gap}}'''(二)基本原则。'''
{{gap}}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gap}}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gap}}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gap}}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gap}}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提升我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gap}}'''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gap}}'''(三)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gap}}'''(四)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gap}}'''(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并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gap}}'''(六)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重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精神的培养。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
{{gap}}'''三、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
{{gap}}'''(七)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gap}}'''(八)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各地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围绕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gap}}'''(九)推动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gap}}'''四、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gap}}'''(十)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要在坚持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研究行业企业技术等级、产业价值链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重点)院校为主。
{{gap}}'''(十一)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研究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合理确定各阶段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鼓励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
{{gap}}'''(十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
{{gap}}'''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gap}}'''(十三)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注重培养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技术技能人才。
{{gap}}'''(十四)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创新机制,提升行业指导能力,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完善购买服务的标准和制度。教育部联合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行业人才评价标准。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gap}}'''(十五)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gap}}'''(十六)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要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推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gap}}'''六、强化教学规范管理'''
{{gap}}'''(十七)完善教学标准体系。'''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修订发布中、高职专业目录,组织制订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gap}}'''(十八)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gap}}'''(十九)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要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需要,针对不同地区、学校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gap}}'''(二十)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
{{gap}}'''七、完善教学保障机制'''
{{gap}}'''(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各地要制订职教师资培养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项目。
{{gap}}'''(二十二)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要加强区域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网络。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组织和支持教师和教研人员开展对教育教学信息化的研究。继续办好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角色、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
{{gap}}'''(二十三)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制订本地区、本院校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各地要推进本地区学校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和衔接共享,分专业(群)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资源共建共享。要按照技能掌握等级序列和复杂程度要求,在中高职院校差别化配置不同技术标准的仪器设备。
{{gap}}'''(二十四)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教学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gap}}'''八、加强组织领导'''
{{gap}}'''(二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专业点,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专业教学改革情况。
{{gap}}'''(二十六)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教育部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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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教职成〔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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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gap}}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gap}}'''一、总体要求'''
{{gap}}'''(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gap}}'''(二)基本原则。'''
{{gap}}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gap}}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gap}}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gap}}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gap}}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提升我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gap}}'''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gap}}'''(三)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gap}}'''(四)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gap}}'''(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并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gap}}'''(六)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重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精神的培养。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
{{gap}}'''三、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
{{gap}}'''(七)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gap}}'''(八)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各地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围绕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gap}}'''(九)推动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gap}}'''四、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gap}}'''(十)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要在坚持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研究行业企业技术等级、产业价值链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重点)院校为主。
{{gap}}'''(十一)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研究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合理确定各阶段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鼓励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
{{gap}}'''(十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
{{gap}}'''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gap}}'''(十三)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注重培养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技术技能人才。
{{gap}}'''(十四)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创新机制,提升行业指导能力,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完善购买服务的标准和制度。教育部联合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行业人才评价标准。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gap}}'''(十五)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gap}}'''(十六)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要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推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gap}}'''六、强化教学规范管理'''
{{gap}}'''(十七)完善教学标准体系。'''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修订发布中、高职专业目录,组织制订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gap}}'''(十八)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gap}}'''(十九)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要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需要,针对不同地区、学校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gap}}'''(二十)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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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各地要制订职教师资培养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项目。
{{gap}}'''(二十二)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要加强区域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网络。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组织和支持教师和教研人员开展对教育教学信息化的研究。继续办好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角色、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
{{gap}}'''(二十三)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制订本地区、本院校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各地要推进本地区学校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和衔接共享,分专业(群)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资源共建共享。要按照技能掌握等级序列和复杂程度要求,在中高职院校差别化配置不同技术标准的仪器设备。
{{gap}}'''(二十四)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教学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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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二十六)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教育部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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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邮政局关于印发《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的通知|国邮发〔201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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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ion =
}}<onlyinclude>
{{c|<h2>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h2>}}
{{c|<h3>第一章 总 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规范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应当报告和处理的安全信息,是指邮政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安全有关的运营信息。
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报告和处理安全信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渠道畅通、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科学有序”的工作要求,实现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的规范化。
第四条 安全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完善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体系,确保及时报告和处理有关安全信息。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专门的安全信息员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理工作。设立、变更安全信息员,应当第一时间报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安全信息的受理和报告工作,人员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并报告上级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的宣传培训,增强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能力。
第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收集、统计、分析与行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及时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出安全预警。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生产经营的安全监测和信息分析,完善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数据库,并按邮政管理部门要求报送安全信息。
第八条 安全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出信息后,应当进行电话确认。
情况紧急时,应当先用电话等方式快报,随后补报书面材料。}}
{{c|<h3>第二章 安全信息类别</h3>}}
{{~ip-clean|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邮政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是指《[[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邮政业应急预案)列举的事件信息,主要包括:
(一)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者快件积压、丢失、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二)因各类有毒害性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者快件积压、丢失、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三)因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者快件积压、丢失、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四)因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者快件积压、丢失、损毁,其他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五)因企业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者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六)其他对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构成威胁、造成影响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安全有关的运营信息(以下简称日常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一)寄递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毒品、非法出版物等禁寄物品;
(二)用户使用寄递服务的信息遭非法泄露;
(三)邮件、快件被盗窃、非法扣留、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被非法拦截、强登、扒乘;
(四)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变更;
(五)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主要负责人因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六)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因违反安全监管规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
(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因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突出受到有关部门表彰;
(八)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身难以排除;
(九)其他日常生产经营中与安全有关的重要运营信息。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日常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理。}}
{{c|<h3>第三章 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和处理</h3>}}
{{~ip-clean|第十二条 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国邮政行业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信息的接收、报告和处理,以及日常接警值班工作;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值班室同时承担信息的接收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和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邮政行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实行特殊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核实、报告、跟踪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并按照职责权限承担或者参与事件的处置。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生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并视情况依法向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
(一)本企业人员死亡或者失踪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二)邮件、快件1次丢失、损毁100件以上,或者积压1000件以上;
(三)邮件、快件、现金、车辆、邮资凭证等财物经济损失严重;
(四)邮寄爆炸物、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有毒害性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在寄递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
(五)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内发生重大事故,生产经营中断;
(六)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经营场所遭到围堵,导致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
(七)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寄递渠道畅通的情形。
第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外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并视情况依法向公安、国家安全、海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依照邮政业应急预案,对可能构成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对可能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告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信息来源以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性质和基本过程;
(三)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失踪、涉险的人数)、邮件或者快件的损失情况、生产经营中断或者寄递服务阻断情况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可能发展的趋势;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等方式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告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信息来源以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
(三)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情况。
第十八条 突发事件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概况,随后补报全面情况。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续报。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尽快开展研判。依照邮政业应急预案,对可能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对可能构成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尽快组织研判,依照邮政业应急预案,对可能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研判,依照邮政业应急预案,对可能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应当迅速按照规定程序报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认为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当在1小时内报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值班室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第一时间转交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经研判确定构成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时间,自突发事件发生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
报国务院的“值班信息”通过国务院政府信息网报送;报交通运输部及通报相关部门的“值班信息”应当采取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
第二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当依照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四条 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的应急处置工作;每日至少向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报告1次处置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及时续报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的应急处置工作,每日至少向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报告一次处置工作情况。
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的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处置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对邮政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指示或者批示的,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传达。
第二十六条 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突发事件发生之日起60日内,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
国家邮政业应急办公室将工作总结报告国家邮政业应急领导小组,并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报交通运输部。
第二十七条 邮政行业预警启动和应急响应信息的报告和处理依照邮政业应急预案执行。}}
{{c|<h3>第四章 日常安全信息的报告和处理</h3>}}
{{~ip-clean|第二十八条 对下列安全信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并视情况依法报告当地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一)寄递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毒品、非法出版物等禁寄物品;
(二)用户使用寄递服务的信息遭非法泄露;
(三)邮件、快件被盗窃、非法扣留、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情况严重;
(四)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被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情况严重;
(五)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接到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所列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与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收到信息报告后2小时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
(一)寄递过程中发现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品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禁寄物品;
(二)用户使用寄递服务的信息遭非法泄露500条以上;
(三)邮件、快件被盗窃、非法扣留100件以上,或者邮件、快件被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50件以上;
(四)运送邮件、快件的车辆被非法拦截、强登、扒乘2辆以上;
(五)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排除。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接到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所列信息报告后,应当指导安全信息涉及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做好处置工作,并于处置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对于事关重大并且确实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处理能力的,应当及时报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信息报告后,应当协调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妥善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在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一)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负责人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变更;
(二)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主要负责人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三)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因违反安全监管规定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列信息报告后,应当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事关重大,可能影响行业稳定的,应当及时上报。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分类汇总本单位安全信息,报告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于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汇总表,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汇总表。
第三十五条 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分类汇总本辖区安全信息,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于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汇总表,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汇总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分类汇总本辖区安全信息,报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于每年7月25日前报送半年汇总表,于每年1月25日前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汇总表。
必要时,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下级邮政管理部门随时报告安全信息。}}
{{c|<h3>第五章 监督检查</h3>}}
{{~ip-clean|第三十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利用消费者申诉热线、媒体报道、市场检查、企业报告等多种手段和渠道,获取行业安全信息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预警监测、应急救援、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全行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令其整改,监督其落实。
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广大用户合法权益的安全信息,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未按本规定报告和处理安全信息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行业安全信息的,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可以给予通报,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c|<h3>第六章 附 则</h3>}}
{{~ip-clean|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安全信息、事件或者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安全信息、事件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件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件或者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有关数量的规定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关于日期的规定均为自然日。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企业安全信息半年(年度)汇总表
2.邮政管理部门安全信息半年(年度)汇总表</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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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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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王逸倫|王逸倫]]
| [[w:劉春 (1912年)|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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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悅豐
<!-- | [[w:王悅豐|王悅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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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先磊
<!-- | [[w:劉先磊|劉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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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周欽岳|周欽岳]]
| [[w:黃藥眠|黃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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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孫志遠|孫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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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楊立三|楊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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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劉伯承|劉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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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古大存|古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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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陳郁 (1901年)|陳郁]]
| [[w:李立三|李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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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嘩
<!-- | [[w:張嘩|張嘩]] -->
| [[w:李秀真 (1901年)|李秀真]]
| [[w:楊耕田|楊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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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張琴秋|張琴秋]]
| [[w:鄧穎超|鄧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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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陸璀|陸璀]]
| [[w:劉亞雄|劉亞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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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吳晗|吳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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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梅益|梅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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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維慶
<!-- | [[w:聶維慶|聶維慶]] -->
| [[w:謝邦定|謝邦定]]
| [[w:馬駿 (1895年)|馬駿]]
| 周壽昌
<!-- | [[w:周壽昌|周壽昌]] -->
| [[w:李秀貞|李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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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李范一|李范一]]]<br/>[[w:俞寰澄|俞寰澄]
| [[w:李燭塵|李燭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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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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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蕢延芳|蕢延芳]]
| [[w:吳克堅|吳克堅]]
| [[w:湯桂芬|湯桂芬]]
| [[w:馮雪峰|馮雪{{另2|峯|峰}}]]
| [[w:沈體蘭|沈體蘭]] (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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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周揚 (政治人物)|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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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徐悲鴻|徐悲鴻]]<br/>[[w:田漢|田漢]]<br/>[[w:鄭振鐸|鄭振鐸]]<br/>[[w:沈雁冰|沈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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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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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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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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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陶孟和|陶孟和]]<br/>[[w:張難先|張難先]]<br/>[[w:陳蔭南|陳蔭南]]<br/>[[w:邵力子|邵力子]]<br/>[[w:陳明仁 (1903年)|陳明仁]]<br/>[[w:鄧昊明|鄧昊明]]<br/>[[w:阿里木江|阿里木江]]
| [[w:羅常培|羅常培]]<br/>[[w:張元濟|張元濟]]<br/>[[w:張治中|張治中]]<br/>[[w:程潛|程潛]]<br/>閻存林<!-- [[w:閻存林|閻存林]] -->
| [[w:盧于道|盧于道]]<br/>[[w:李明揚|李明揚]]<br/>[[w:黃紹竑|黃紹竑]]<br/>[[w:傅作義|傅作義]]<br/>[[w:賽福鼎|賽福鼎]]<br/>[[w:戎冠秀|戎冠秀]]
| [[w:陳望道|陳望道]]<br/>[[w:李明灏|李明灏]]<br/>[[w:章士釗|章士釗]]<br/>[[w:鄧寶珊|鄧寶珊]]
| [[w:梁思成|梁思成]]<br/>[[w:李書城|李書城]]<br/>[[w:江庸|江庸]]<br/>[[w:鄧兆祥|鄧兆祥]]<br/>[[w:涂治|涂治]]
| [[w:張伯秋|張伯秋]]
|-
! 人數
| 五十四人
| 五十一人
| 五十二人
| 五十三人
| 五十五人
| 十四人
|-
! 召集人
| [[w:譚平山|譚平山]]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郭沫若|郭沫若]]
| [[w:馬敘倫|馬敘倫]]
| [[w:高崗|高崗]]
|-
! 秘書
| 陳昭
<!-- | [[w:陳昭|陳昭]] -->
| [[w:宦鄉|宦鄉]]<br/>[[w:楊剛 (记者)|楊剛]]
| [[w:賴亞力|賴亞力]]<br/>王韌<!-- [[w:王韌|王韌]] -->
| [[w:劉尊棋|劉尊棋]]<br/>[[w:林一元|林一元]]
| [[w:徐壽軒|徐壽軒]]<br/>[[w:彭光涵|彭光涵]]
| [[w:費孝通|費孝通]]<br/>[[w:吳茂蓀|吳茂蓀]]<br/>[[w:姚警塵|姚警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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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br/>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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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width: max-content !important; white-space: nowrap;"
|+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
! 單位
! 政協組織法草案<br/>整理委員會
! 共同綱領草案<br/>整理委員會
! 政府組織法草案<br/>整理委員會
! 宣言起草委員會
! 國旗國徽國都紀年<br/>方案審查委員會
!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
! [[w:中共|中共]]
| [[w:林伯渠|林伯渠]]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陸定一|陸定一]]
| [[w:李克農|李克農]]
| [[w:彭真|彭真]]
|-
! [[w:民革|民革]]
| [[w:李濟深|李濟深]]
| [[w:李任仁|李任仁]]
| [[w:張文 (1887年)|張文]]<br/>[[w:賴亞力|賴亞力]]
| [[w:陳劭先|陳劭先]]<br/>[[w:梅龔彬|梅龔彬]]
| [[w:朱蘊山|朱蘊山]]
| [[w:李德全|李德全]]
|-
! [[w:民盟|民盟]]
| [[w:周新民 (1897年)|周新民]]
| [[w:章伯鈞|章伯鈞]]<br/>[[w:羅隆基|羅隆基]]
| [[w:史良|史良]]
| [[w:楚圖南|楚圖南]]<br/>[[w:胡愈之|胡愈之]]
| [[w:張東蓀|張東蓀]]
| [[w:沈鈞儒|沈鈞儒]]
|-
! [[w:民建|民建]]
| [[w:陳巳生|陳巳生]]
| [[w:胡厥文|胡厥文]]
| [[w:黃炎培|黃炎培]]
| [[w:施復亮|施復亮]]
| [[w:楊衛玉|楊衛玉]]
| [[w:章乃器|章乃器]]
|-
! [[w:無黨派|無黨派]]
| [[w:符定一|符定一]]
| [[w:李達 (哲學家)|李達]]
| [[w:張奚若|張奚若]]<br/>[[w:吳有訓|吳有訓]]
| [[w:郭沫若|郭沫若]]<br/>[[w:洪深|洪深]]
| [[w:歐陽予倩|歐陽予倩]]
| [[w:馬寅初|馬寅初]]
|-
! [[w:中国民主促进会|民進]]
| [[w:王紹鏊|王紹鏊]]
| [[w:許廣平|許廣平]]
| [[w:周建人|周建人]]
| [[w:雷潔瓊|雷潔瓊]]
| [[w:馬敘倫|馬敘倫]]
|
|-
! [[w:農工黨|農工黨]]
| [[w:郭冠杰|郭冠杰]]
| [[w:嚴信民|嚴信民]]
| [[w:王深林|王深林]]
| [[w:彭澤民|彭澤民]]
| [[w:李士豪|李士豪]]
|
|-
! [[w:救國會|救國會]]
| [[w:沙千里|沙千里]]
| [[w:沈志遠|沈志遠]]
| [[w:千家駒|千家駒]]
| 閔剛候
<!-- | [[w:閔剛候|閔剛候]] -->
| [[w:宋雲彬|宋雲彬]]
|
|-
! [[w:民聯|民聯]]
| [[w:譚平山|譚平山]]<br/>[[w:許寶駒|許寶駒]]
| [[w:李世璋|李世璋]]
| [[w:王崑崙|王崑崙]]
| [[w:陳銘樞|陳銘樞]]
| [[w:郭春濤|郭春濤]]
|
|-
! [[w:民促|民促]]
| 秦元邦
<!-- | [[w:秦元邦|秦元邦]] -->
| 司馬文森
<!-- | [[w:司馬文森|司馬文森]] -->
| [[w:李民欣|李民欣]]
| [[w:林一元|林一元]]<br/>[[w:蔣光鼐|蔣光鼐]]
| [[w:陳此生|陳此生]]
|
|-
! [[w:致公黨|致公黨]]
| [[w:雷榮珂|雷榮珂]]
| [[w:嚴希純|嚴希純]]
|
| [[w:黃鼎臣|黃鼎臣]]
| [[w:陳其尤|陳其尤]]
|
|-
! [[w:九三學社|九三學社]]
| [[w:薛愚|薛愚]]
| [[w:許德珩|許德珩]]
| [[w:葉丁易|葉丁易]]
| [[w:吳藻溪|吳藻溪]]
| [[w:黎錦熙|黎錦熙]]
|
|-
! [[w:台盟|台盟]]
| [[w:楊克煌|楊克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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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李偉光|李偉光]]
|
|-
! [[w: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青年團]]
| [[w:陸平|陸平]]
| [[w:王治周|王治周]]
| [[w:楊述|楊述]]
| [[w:蔣南翔|蔣南翔]]
| [[w:宋一平 (政治人物)|宋一平]]
| [[w:馮文彬|馮文彬]]
|-
! [[w:西北解放區|西北區]]
| [[w:馬明方|馬明方]]
| [[w:蘇資琛|蘇資琛]]
| [[w:韓兆鶚|韓兆鶚]]
| [[w:成柏仁|成柏仁]]
| [[w:王維舟|王維舟]]
|
|-
! [[w:華北解放區|華北區]]
| [[w:楊秀峰|楊秀{{另2|峯|峰}}]]
| [[w:潘復生 (政治人物)|潘復生]]
| [[w:張蘇|張蘇]]
| [[w:賴若愚|賴若愚]]
| [[w:藍公武|藍公武]]
|
|-
! [[w:華東解放區|華東區]]
| [[w:許世友|許世友]]
| [[w:周興 (1905年)|周興]]
| [[w:陳毅|陳毅]]
| [[w:夏衍|夏衍]]
| [[w:管文蔚|管文蔚]]
|
|-
! [[w:東北解放區|東北區]]
| [[w:高崇民|高崇民]]
| [[w:周保中|周保中]]
| [[w:汪金祥|汪金祥]]
| [[w:呂驥|呂驥]]
| [[w:李運昌|李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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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華中解放區|華中區]]
| [[w:劉子久 (1901年)|劉子久]]
| [[w:邵式平|邵式平]]
| [[w:黃克誠|黃克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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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華南解放區|華南區]]
| [[w:劉達潮|劉達潮]]
| [[w:區夢覺|區夢覺]]
| [[w:王雨亭|王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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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w: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 [[w:王逸倫|王逸倫]]
| [[w:劉春 (1912年)|劉春]]
| [[w:烏蘭夫|烏蘭夫]]
| [[w:王再天|王再天]]
| 王悅豐
<!-- | [[w:王悅豐|王悅豐]] -->
|
|-
! [[w:平津|平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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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先磊
<!-- | [[w:劉先磊|劉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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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解放區|待解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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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侯方岳|侯方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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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解放軍|解放軍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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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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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張嘩|張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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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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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元邦
<!-- | [[w:秦元邦|秦元邦]] -->
| 司馬文森
<!-- | [[w:司馬文森|司馬文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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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悅豐
<!-- | [[w:王悅豐|王悅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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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先磊
<!-- | [[w:劉先磊|劉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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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孫志遠|孫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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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古大存|古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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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張曄 (1907年)|張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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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維慶
<!-- | [[w:聶維慶|聶維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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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壽昌
<!-- | [[w:周壽昌|周壽昌]] -->
| [[w:李秀貞|李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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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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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李范一|李范一]]<br/>[[w:俞寰澄|俞寰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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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陳紹禹|陳紹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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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少數民族|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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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劉良模|劉良模]]
| [[w:鄧裕志|鄧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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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邀
| [[w:陶孟和|陶孟和]]<br/>[[w:張難先|張難先]]<br/>[[w:陳蔭南|陳蔭南]]<br/>[[w:邵力子|邵力子]]<br/>[[w:陳明仁 (1903年)|陳明仁]]<br/>[[w:鄧昊明|鄧昊明]]<br/>[[w:阿里木江|阿里木江]]
| [[w:羅常培|羅常培]]<br/>[[w:張元濟|張元濟]]<br/>[[w:張治中|張治中]]<br/>[[w:程潛|程潛]]<br/>閻存林<!-- [[w:閻存林|閻存林]] -->
| [[w:盧于道|盧于道]]<br/>[[w:李明揚|李明揚]]<br/>[[w:黃紹竑|黃紹竑]]<br/>[[w:傅作義|傅作義]]<br/>[[w:賽福鼎|賽福鼎]]<br/>[[w:戎冠秀|戎冠秀]]
| [[w:陳望道|陳望道]]<br/>[[w:李明灏|李明灏]]<br/>[[w:章士釗|章士釗]]<br/>[[w:鄧寶珊|鄧寶珊]]
| [[w:梁思成|梁思成]]<br/>[[w:李書城|李書城]]<br/>[[w:江庸|江庸]]<br/>[[w:鄧兆祥|鄧兆祥]]<br/>[[w:涂治|涂治]]
| [[w:張伯秋|張伯秋]]
|-
! 人數
| 五十四人
| 五十一人
| 五十二人
| 五十三人
| 五十五人
| 十四人
|-
! 召集人
| [[w:譚平山|譚平山]]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郭沫若|郭沫若]]
| [[w:馬敘倫|馬敘倫]]
| [[w:高崗|高崗]]
|-
! 秘書
| 陳昭
<!-- | [[w:陳昭|陳昭]] -->
| [[w:宦鄉|宦鄉]]<br/>[[w:楊剛 (记者)|楊剛]]
| [[w:賴亞力|賴亞力]]<br/>王韌<!-- [[w:王韌|王韌]] -->
| [[w:劉尊棋|劉尊棋]]<br/>[[w:林一元|林一元]]
| [[w:徐壽軒|徐壽軒]]<br/>[[w:彭光涵|彭光涵]]
| [[w:費孝通|費孝通]]<br/>[[w:吳茂蓀|吳茂蓀]]<br/>[[w:姚警塵|姚警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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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br/>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author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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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center" style="margin:auto; width: max-content !important; white-space: nowrap"
|+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
! 單{{gap|1em}}位
! {{-|{{gap|1em}}政協組織法草案{{gap|1em}}<br/>整理委員會}}
! {{-|{{gap|1.5em}}共同綱領草案{{gap|1.5em}}<br/>整理委員會}}
! {{-|{{gap|0.5em}}政府組織法草案{{gap|0.5em}}<br/>整理委員會}}
! {{-|{{gap|0.5em}}宣言起草委員會{{gap|0.5em}}}}
! {{-|國旗國徽國都紀年<br/>方案審查委員會}}
! {{-|代表提案<br/>{{gap|1.5em}}審查委員會{{gap|1.5em}}}}
|-
! [[w:中共|中{{gap|1em}}共]]
| [[w:林伯渠|林伯渠]]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陸定一|陸定一]]
| [[w:李克農|李克農]]
| [[w:彭真|彭{{gap|1em}}真]]
|-
! [[w:民革|民{{gap|1em}}革]]
| [[w:李濟深|李濟深]]
| [[w:李任仁|李任仁]]
| [[w:張文 (1887年)|張{{gap|1em}}文]]<br/>[[w:賴亞力|賴亞力]]
| [[w:陳劭先|陳劭先]]<br/>[[w:梅龔彬|梅龔彬]]
| [[w:朱蘊山|朱蘊山]]
| [[w:李德全|李德全]]
|-
! [[w:民盟|民{{gap|1em}}盟]]
| [[w:周新民 (1897年)|周新民]]
| [[w:章伯鈞|章伯鈞]]<br/>[[w:羅隆基|羅隆基]]
| [[w:史良|史{{gap|1em}}良]]
| [[w:楚圖南|楚圖南]]<br/>[[w:胡愈之|胡愈之]]
| [[w:張東蓀|張東蓀]]
| [[w:沈鈞儒|沈鈞儒]]
|-
! [[w:民建|民{{gap|1em}}建]]
| [[w:陳巳生|陳巳生]]
| [[w:胡厥文|胡厥文]]
| [[w:黃炎培|黃炎培]]
| [[w:施復亮|施復亮]]
| [[w:楊衛玉|楊衛玉]]
| [[w:章乃器|章乃器]]
|-
! [[w:無黨派|無黨派]]
| [[w:符定一|符定一]]
| [[w:李達 (哲學家)|李{{gap|1em}}達]]
| [[w:張奚若|張奚若]]<br/>[[w:吳有訓|吳有訓]]
| [[w:郭沫若|郭沫若]]<br/>[[w:洪深|洪{{gap|1em}}深]]
| [[w:歐陽予倩|歐陽予倩]]
| [[w:馬寅初|馬寅初]]
|-
! [[w:中国民主促进会|民{{gap|1em}}進]]
| [[w:王紹鏊|王紹鏊]]
| [[w:許廣平|許廣平]]
| [[w:周建人|周建人]]
| [[w:雷潔瓊|雷潔瓊]]
| [[w:馬敘倫|馬敘倫]]
|
|-
! [[w:農工黨|農工黨]]
| [[w:郭冠杰|郭冠杰]]
| [[w:嚴信民|嚴信民]]
| [[w:王深林|王深林]]
| [[w:彭澤民|彭澤民]]
| [[w:李士豪|李士豪]]
|
|-
! [[w:救國會|救國會]]
| [[w:沙千里|沙千里]]
| [[w:沈志遠|沈志遠]]
| [[w:千家駒|千家駒]]
| [[w:閔剛侯|閔剛侯]]
| [[w:宋雲彬|宋雲彬]]
|
|-
! [[w:民聯|民{{gap|1em}}聯]]
| [[w:譚平山|譚平山]]<br/>[[w:許寶駒|許寶駒]]
| [[w:李世璋|李世璋]]
| [[w:王崑崙|王崑崙]]
| [[w:陳銘樞|陳銘樞]]
| [[w:郭春濤|郭春濤]]
|
|-
! [[w:民促|民{{gap|1em}}促]]
| 秦元邦
<!-- | [[w:秦元邦|秦元邦]] -->
| 司馬文森
<!-- | [[w:司馬文森|司馬文森]] -->
| [[w:李民欣|李民欣]]
| [[w:林一元|林一元]]<br/>[[w:蔣光鼐|蔣光鼐]]
| [[w:陳此生|陳此生]]
|
|-
! [[w:致公黨|致公黨]]
| [[w:雷榮珂|雷榮珂]]
| [[w:嚴希純|嚴希純]]
|
| [[w:黃鼎臣|黃鼎臣]]
| [[w:陳其尤|陳其尤]]
|
|-
! [[w:九三學社|九三學社]]
| [[w:薛愚|薛{{gap|1em}}愚]]
| [[w:許德珩|許德珩]]
| [[w:葉丁易|葉丁易]]
| [[w:吳藻溪|吳藻溪]]
| [[w:黎錦熙|黎錦熙]]
|
|-
! [[w:台盟|台{{gap|1em}}盟]]
| [[w:楊克煌|楊克煌]]
| [[w:謝雪紅|謝雪紅]]
| [[w:林鏗生|林鏗生]]
| [[w:田富達|田富達]]
| [[w:李偉光|李偉光]]
|
|-
! [[w: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青年團]]
| [[w:陸平|陸{{gap|1em}}平]]
| [[w:王治周|王治周]]
| [[w:楊述|楊{{gap|1em}}述]]
| [[w:蔣南翔|蔣南翔]]
| [[w:宋一平 (政治人物)|宋一平]]
| [[w:馮文彬|馮文彬]]
|-
! [[w:西北解放區|西北區]]
| [[w:馬明方|馬明方]]
| [[w:蘇資琛|蘇資琛]]
| [[w:韓兆鶚|韓兆鶚]]
| [[w:成柏仁|成柏仁]]
| [[w:王維舟|王維舟]]
|
|-
! [[w:華北解放區|華北區]]
| [[w:楊秀峰|楊秀{{另2|峯|峰}}]]
| [[w:潘復生 (政治人物)|潘復生]]
| [[w:張蘇|張{{gap|1em}}蘇]]
| [[w:賴若愚|賴若愚]]
| [[w:藍公武|藍公武]]
|
|-
! [[w:華東解放區|華東區]]
| [[w:許世友|許世友]]
| [[w:周興 (1905年)|周{{gap|1em}}興]]
| [[w:陳毅|陳{{gap|1em}}毅]]
| [[w:夏衍|夏{{gap|1em}}衍]]
| [[w:管文蔚|管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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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東北解放區|東北區]]
| [[w:高崇民|高崇民]]
| [[w:周保中|周保中]]
| [[w:汪金祥|汪金祥]]
| [[w:呂驥|呂{{gap|1em}}驥]]
| [[w:李運昌|李運昌]]
| [[w:高崗|高{{gap|1em}}崗]]
|-
! [[w:華中解放區|華中區]]
| [[w:劉子久 (1901年)|劉子久]]
| [[w:邵式平|邵式平]]
| [[w:黃克誠|黃克誠]]
| [[w:潘梓年|潘梓年]]
| [[w:嵇文甫|嵇文甫]]
|
|-
! [[w:華南解放區|華南區]]
| [[w:劉達潮|劉達潮]]
| [[w:區夢覺|區夢覺]]
| [[w:王雨亭|王雨亭]]
| [[w:喬冠華|喬冠華]]
| [[w:李伯球|李伯球]]
|
|-
! [[w: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 [[w:王逸倫|王逸倫]]
| [[w:劉春 (1912年)|劉{{gap|1em}}春]]
| [[w:烏蘭夫|烏蘭夫]]
| [[w:王再天|王再天]]
| 王悅豐
<!-- | [[w:王悅豐|王悅豐]] -->
|
|-
! [[w:平津|平津市]]
| [[w:李葆華|李葆華]]
| [[w:資耀華|資耀華]]
| 劉先磊
<!-- | [[w:劉先磊|劉先磊]] -->
| [[w:張曉梅|張曉梅]]
| [[w:黃敬|黃{{gap|1em}}敬]]
|
|-
! [[w:解放區|待解放區]]
| [[w:張唯一|張唯一]]
| [[w:侯方岳|侯方岳]]
| [[w:周欽岳|周欽岳]]
| [[w:黃藥眠|黃藥眠]]
| [[w:杜國庠|杜國庠]]
|
|-
! [[w:解放軍|解放軍總部]]
| [[w:聶榮臻|聶榮臻]]
| [[w:楊成武|楊成武]]
| [[w:朱德|朱{{gap|1em}}德]]
| [[w:呂正操|呂正操]]
| [[w:李涛 (1905年)|李{{gap|1em}}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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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一野|一{{gap|1em}}野]]
| [[w:孫志遠|孫志遠]]
| [[w:羅瑞卿|羅瑞卿]]
| [[w:王世泰|王世泰]]
| [[w:任白戈|任白戈]]
| [[w:趙壽山|趙壽山]]
|
|-
! [[w:二野|二{{gap|1em}}野]]
| [[w:楊立三|楊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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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劉伯承|劉伯承]]
| [[w:蔡樹藩|蔡樹藩]]
| [[w:滕代遠|滕代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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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王建安 (上将)|王建安]]
| [[w:賴少其|賴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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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古大存|古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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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聶維慶
<!-- | [[w:聶維慶|聶維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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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壽昌
<!-- | [[w:周壽昌|周壽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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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周蒼柏|周蒼柏]]
| [[w:包達三|包達三]]
| [[w:簡玉階|簡玉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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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蕢延芳|蕢延芳]]
| [[w:吳克堅|吳克堅]]
| [[w:湯桂芬|湯桂芬]]
| [[w:馮雪峰|馮雪{{另2|峯|峰}}]]
| [[w:沈體蘭|沈體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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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周揚 (政治人物)|周{{gap|1em}}揚]]
| [[w:胡風|胡{{gap|1em}}風]]
| [[w:蕭三|蕭{{gap|1em}}三]]
| [[w:徐悲鴻|徐悲鴻]]<br/>[[w:田漢|田{{gap|1em}}漢]]<br/>[[w:鄭振鐸|鄭振鐸]]<br/>[[w:沈雁冰|沈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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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曾昭掄|曾昭掄]]
| [[w:侯德榜|侯德榜]]
| [[w:賀誠 (中将)|賀{{gap|1em}}誠]]
| [[w:嚴濟慈|嚴濟慈]]
| [[w:茅以昇|茅以昇]]
| [[w:梁希|梁{{gap|1em}}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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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葉聖陶|葉聖陶]]
| [[w:錢俊瑞|錢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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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張磐石|張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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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自由職業|自由職業]]
| [[w:褚應璜|褚應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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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潘震亞|潘震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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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少數民族|少數民族]]
| [[w:天寶 (1917年)|天{{gap|1em}}寶]]
| [[w:吳鴻賓|吳鴻賓]]
| [[w:劉格平|劉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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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張沖|張{{gap|1em}}沖]]
| [[w:楊靜仁|楊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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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戴子良|戴子良]]
| [[w:費振東|費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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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宗教界|宗教界]]
| [[w:趙樸初|趙樸初]]
| [[w:張雪岩 (1901年)|張雪岩]]
| [[w:劉良模|劉良模]]
| [[w:鄧裕志|鄧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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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gap|1em}}邀
| [[w:陶孟和|陶孟和]]<br/>[[w:張難先|張難先]]<br/>[[w:陳蔭南|陳蔭南]]<br/>[[w:邵力子|邵力子]]<br/>[[w:陳明仁 (1903年)|陳明仁]]<br/>[[w:鄧昊明|鄧昊明]]<br/>[[w:阿里木江|阿里木江]]
| [[w:羅常培|羅常培]]<br/>[[w:張元濟|張元濟]]<br/>[[w:張治中|張治中]]<br/>[[w:程潛|程{{gap|1em}}潛]]<br/>閻存林<!-- [[w:閻存林|閻存林]] -->
| [[w:盧于道|盧于道]]<br/>[[w:李明揚|李明揚]]<br/>[[w:黃紹竑|黃紹竑]]<br/>[[w:傅作義|傅作義]]<br/>[[w:賽福鼎|賽福鼎]]<br/>[[w:戎冠秀|戎冠秀]]
| [[w:陳望道|陳望道]]<br/>[[w:李明灏|李明灏]]<br/>[[w:章士釗|章士釗]]<br/>[[w:鄧寶珊|鄧寶珊]]
| [[w:梁思成|梁思成]]<br/>[[w:李書城|李書城]]<br/>[[w:江庸|江{{gap|1em}}庸]]<br/>[[w:鄧兆祥|鄧兆祥]]<br/>[[w:涂治|涂{{gap|1em}}治]]
| [[w:張伯秋|張伯秋]]
|-
! 人{{gap|1em}}數
| 五十四人
| 五十一人
| 五十二人
| 五十三人
| 五十五人
| 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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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人
| [[w:譚平山|譚平山]]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郭沫若|郭沫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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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gap|1em}}昭
<!-- | [[w:陳昭|陳昭]] -->
| [[w:宦鄉|宦{{gap|1em}}鄉]]<br/>[[w:楊剛 (记者)|楊{{gap|1em}}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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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劉尊棋|劉尊棋]]<br/>[[w:林一元|林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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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紀念刊<br/>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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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center" style="margin:auto; width: max-content !important; white-space: nowrap"
|+大會六個分組委員會委員名單
|-
! 單{{gap|1em}}位
! {{-|{{gap|1em}}政協組織法草案{{gap|1em}}<br/>整理委員會}}
! {{-|{{gap|1.5em}}共同綱領草案{{gap|1.5em}}<br/>整理委員會}}
! {{-|{{gap|0.5em}}政府組織法草案{{gap|0.5em}}<br/>整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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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中共|中{{gap|1em}}共]]
| [[w:林伯渠|林伯渠]]
| [[w:周恩來|周恩來]]
| [[w:董必武|董必武]]
| [[w:陸定一|陸定一]]
| [[w:李克農|李克農]]
| [[w:彭真|彭{{gap|1em}}真]]
|-
! [[w:民革|民{{gap|1em}}革]]
| [[w:李濟深|李濟深]]
| [[w:李任仁|李任仁]]
| [[w:張文 (1887年)|張{{gap|1em}}文]]<br/>[[w:賴亞力|賴亞力]]
| [[w:陳劭先|陳劭先]]<br/>[[w:梅龔彬|梅龔彬]]
| [[w:朱蘊山|朱蘊山]]
| [[w:李德全|李德全]]
|-
! [[w:民盟|民{{gap|1em}}盟]]
| [[w:周新民 (1897年)|周新民]]
| [[w:章伯鈞|章伯鈞]]<br/>[[w:羅隆基|羅隆基]]
| [[w:史良|史{{gap|1em}}良]]
| [[w:楚圖南|楚圖南]]<br/>[[w:胡愈之|胡愈之]]
| [[w:張東蓀|張東蓀]]
| [[w:沈鈞儒|沈鈞儒]]
|-
! [[w:民建|民{{gap|1em}}建]]
| [[w:陳巳生|陳巳生]]
| [[w:胡厥文|胡厥文]]
| [[w:黃炎培|黃炎培]]
| [[w:施復亮|施復亮]]
| [[w:楊衛玉|楊衛玉]]
| [[w:章乃器|章乃器]]
|-
! [[w:無黨派|無黨派]]
| [[w:符定一|符定一]]
| [[w:李達 (哲學家)|李{{gap|1em}}達]]
| [[w:張奚若|張奚若]]<br/>[[w:吳有訓|吳有訓]]
| [[w:郭沫若|郭沫若]]<br/>[[w:洪深|洪{{gap|1em}}深]]
| [[w:歐陽予倩|歐陽予倩]]
| [[w:馬寅初|馬寅初]]
|-
! [[w:中国民主促进会|民{{gap|1em}}進]]
| [[w:王紹鏊|王紹鏊]]
| [[w:許廣平|許廣平]]
| [[w:周建人|周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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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馬敘倫|馬敘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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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農工黨|農工黨]]
| [[w:郭冠杰|郭冠杰]]
| [[w:嚴信民|嚴信民]]
| [[w:王深林|王深林]]
| [[w:彭澤民|彭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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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救國會|救國會]]
| [[w:沙千里|沙千里]]
| [[w:沈志遠|沈志遠]]
| [[w:千家駒|千家駒]]
| [[w:閔剛侯|閔剛侯]]
| [[w:宋雲彬|宋雲彬]]
|
|-
! [[w:民聯|民{{gap|1em}}聯]]
| [[w:譚平山|譚平山]]<br/>[[w:許寶駒|許寶駒]]
| [[w:李世璋|李世璋]]
| [[w:王崑崙|王崑崙]]
| [[w:陳銘樞|陳銘樞]]
| [[w:郭春濤|郭春濤]]
|
|-
! [[w:民促|民{{gap|1em}}促]]
| 秦元邦
<!-- | [[w:秦元邦|秦元邦]] -->
| 司馬文森
<!-- | [[w:司馬文森|司馬文森]] -->
| [[w:李民欣|李民欣]]
| [[w:林一元|林一元]]<br/>[[w:蔣光鼐|蔣光鼐]]
| [[w:陳此生|陳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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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致公黨|致公黨]]
| [[w:雷榮珂|雷榮珂]]
| [[w:嚴希純|嚴希純]]
|
| [[w:黃鼎臣|黃鼎臣]]
| [[w:陳其尤|陳其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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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九三學社|九三學社]]
| [[w:薛愚|薛{{gap|1em}}愚]]
| [[w:許德珩|許德珩]]
| [[w:葉丁易|葉丁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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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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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楊克煌|楊克煌]]
| [[w:謝雪紅|謝雪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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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田富達|田富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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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w: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青年團]]
| [[w:陸平|陸{{gap|1em}}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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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楊述|楊{{gap|1em}}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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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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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蘇資琛|蘇資琛]]
| [[w:韓兆鶚|韓兆鶚]]
| [[w:成柏仁|成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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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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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楊秀峰|楊秀{{另2|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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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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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華中解放區|華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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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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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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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王悅豐|王悅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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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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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劉先磊|劉先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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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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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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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四人
| 五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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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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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T16:50:3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王{{多行合一|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 section =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 貳部 天命詔旨書 舊遺詔 聖書 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幼學詩 太平救世誥 建天京於金陵…”
790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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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王{{多行合一|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 section =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 貳部
天命詔旨書
舊遺詔 聖書
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幼學詩
太平救世誥
建天京於金陵論
貶妖穴爲罪隸論
詔書葢璽頒行論
天朝田畝制度
天理要論
天情道理書
御製千字詔
行軍總要
天父詩
欽定制度則例集編
武畧書
醒世文
王{{多行合一|長|次}}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㫖准頒行共有貳拾玖部
愚兄仁{{多行合一|發|達}}立在我{{small|庚申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眞聖主萬歲萬歲萬萬歲陛下、奏爲遵
旨抄成、恭獻
聖覽並懇
聖恩敎導事、緣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
眞聖主聖恩、恩命{{small|愚兄}}記錄我
主上天預詔、以傳萬代、{{small|愚兄}}昨已敬謹記出、啓奏
陛下聖鑒、當蒙
御照敎導、茅塞頓開、並命{{small|愚兄}}抄成再繳、將我
主自証、亦抄入書內等照、欽遵之下、惟是{{small|愚兄}}識淺才疎遵
旨抄成、未知有合
聖意否、一俟欽定命史記詔、永垂萬古、流傳勿替、理合肅具本章、恭獻
聖覽、並謝
聖恩、
御照、兄等命史官記詔、鐫刻官刻頒天下可也、欽此
==敬錄 天王上 天預詔==
憶自天酉年三月初一日子時、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恩差天將天兵、接
眞聖主天王轉天、
主今自証、此時見天上琴簫鼓樂來接、雷亦到面前、似雄鷄樣、天將天兵扶朕上輿、由東方這條大路抬上天、到天門兩傍無數美女迎接越有兩日下凡說與
君王父曁{{small|愚兄}}等得知、天下萬郭人民歸朕管、天下錢糧歸朕食、朕乃
天父上帝眞命子、有時講雜話、是
上帝敎朕橋水、使世人同聽而不聞也、等詔、復于初三四我
主又轉高天大戰妖魔、誅妖時、連喊
亞哥帮手、此時喊亞哥、是
太兄也、有時喊楊家將、有時唱趙玄郞、唱趙玄郞、借前侯作比也、並蒙
天父賜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遂將闖尙高天妖魔逐一誅落地獄矣、
主今自証、那時戰妖
爺在
哥後、
哥在朕後、三子爺親統兩傍天將天兵、赶逐妖魔、
爺賜璽與朕、朕戰妖、手不得閒、
哥手執璽照妖、妖卽走、此璽是
上帝造天造地之璽、有時
爺執的、有時
哥執的、有時朕執的、故今三子爺同璽、璽頒到之處、妖魔遠遁、我
主見有正大叔侄到來、則喜之、見有邪人到來則惡之、卽大聲罵也、
主今自証此時朕罵、朕乃眞命天子、斬邪留正、爾識得麽、快些走爾敢來見朕、又有時罵妖魔云、朕一下天、天羅地網、網盡爾妖怪、那個妖怪、走得朕手過有時所唱十全大吉詩章曰、三星共照日出天、禾王作主救人善、爾們認得禾救饑、乃念日頭好上天、有時唱曰、人字脚下一二三、一直不出在中間、玉淸不好起歪心、全敬
上帝不愁難、有時唱曰、淸朝燈草就日頭、照明天下不用愁、貴人也要三星照、昇天享福正修悠、有時唱曰、且說金爐是名頭、日月照明不用愁、燈草開來對日洪、信實
天父自悠悠、有時唱曰、功名頂頭借金引、不拘大小再眞心、戒淨邪花酒多少、得福公子貴如金、有時唱曰、琵琶鼓樂簫來和、金玉堂中快樂多、正人上天眞享福、勝起高樓頂上坐、有時唱曰、朝中公子勝公郞、出在深山金玉堂、富貴功名天分定、燈草對緊日頭上、有時唱曰、笛子出在玉堂中、扇子不拔自有風、山頭白雲風吹散、眞心敬
天不愁窮、有時唱曰、黄金財寶是名頭、爲人修善不用愁、正人自有昇天日、天堂享福萬千秋、有時唱曰、題名頭頂半金黃、爲人眞心總不妨、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天堂、
主今自証、此等預詔是
天父上帝皇詔、朕上天時、
天父上帝親敎朕讀的、唱畢
天王有時繼唱、
皇天上帝朕親爺、那個麻妖冒得他、
天父定然天子識、各人跑路莫跑差、又時繼唱、堂堂
天母朕親媽、天子定然識得他、勸諭爾們信我講、雲中雪莫惹來加、有時繼唱、
耶穌救主朕胞兄、萬權在握實煌榮、當前三十三天上、幾多磨過雪雲中、有時大罵閻妖、閻羅妖鬼變多端、到底難從手下鑽、
天父
天兄親指點、破殘妖計鬼心寒、有時繼唱、任那妖魔一面飛、天羅地網幾重、圍雲中雪下無饒面、及早好尋地獄歸、有時繼唱、彎彎一點出東邊、照徹妖氛千萬層、且看苾葵知拱向、各宜正草莫歪偏、有時繼唱、禍福無門實有門、逆天亡滅順天存、凡情脫盡天情顯、善惡到頭定有分、有時繼唱、天上
眞神一上帝、地下凡人錯無知、
上帝量深都無怪、看見邪魔多害爾、有時繼唱、年載多長都丢空、何時今日要爾從、看爾衆人盡行錯、天勞萬樣妄無功、有時繼唱、必要三星共照上、日出天來色那樣、人見太陽須照目、三字經詩習文王、高天排起兩行兒、多囑道凡言淸理、理明盡言人說大人言兒廢曰無知、有時繼唱、有憑有據正爲多、敎導世人避邪魔、且看法門藏身去、幾多變化奈無何、問爾世間萬物件、因何那得用眼前、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流天、有時繼唱、
聖旨云、東邊一條大路透上天、又唱
聖旨云、將軍打馬轉天堂、於是我
眞聖主唱過預詔詩章、令人不解其意、所以未諳天情、豈知
天生
眞主、預顯權能憑據而應騐今時乎、又記
天王預詔曰、不順人情、不循鬼意、作事門門要正、公草莫爲私、必畢直、最合理、人總要必必直方得生也、
天王預詔說與君父愚兄等得知
太平眞主是朕的、朕睡緊都坐得江山、左脚踏銀、右脚踏金、 君父愚兄等愕愕然尙未曉其故、
天王又預詔曰、朕是眞命天子、爾知麽、鳳姊到來見朕、朕用手比寫、朕乃太平天子、左手拿日頭、右手拿月亮、君父同愚兄等、亦愕愕焉、還不解其故、此時又預詔
爺今命朕名爲全、
天王有時預詔、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今日應騐東王昇天這幾年也、
天王又預詔、世人識得眞有福矣、不識無救矣、又詔云、高就反低、低就反高、
天王又預詔、不怕世人不識眞、有日餓死爾、有日無路可走、
天王又預詔、
亞爺肚腹籮咁大、不知幾多得够食、爾衆人有食拿來敬别人、
君父愚兄暨衆人等總不知得、
天王又預詔、逆者砍順者存、總走三子爺不過、
天王又預詔、頭打三十三天、脚下十八重地獄、一打天邊、二打地獄、三打人常生、四打鬼滅亡、
天王又預詔、洪家天子楊家將、爾知麽、
天王有時預詔、朕
爺像頂高大、身穿烏龍袍、金鬚最長拖肚臍、
天王有時預詔、朕三兄弟頂好、
天王有時預詔、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婦不婦、總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等詔、欽此、
又記
天王在凡轉高天、天下弟妹聞得見、
爺
哥一一親敎導、復降下凡在半天、
爺囑生死妖概滅、
天王承之無本事 雙眼淚流
爺
哥前、
爺
哥袍袖來繳眼、盡指敎導放胆去、萬樣有
爺權能大、萬樣有
哥擔當全、
爺旨再題詩一首、下到凡間記淸淸、一個牛蹄有百五、人眼看見酒中壺、看爾面上八十丈、有等處所實在孤、此詩
天王下凡詔、愚兄聽旨盡記眞、天下一家一本出、萬郭總是
天囯眞、愚兄今將天酉年我
眞聖主天王轉天、所唱預詔、敬謹記出、但我
王因唱天話十句中、{{small|愚兄}}不過知得三四句、而今{{small|愚兄}}屢推、總是唱十全大吉詩章、有時
天王講本話、方知所以遺漏者有之、雖不能一一誌明、只得畧書大槪、惟我
天王奉
天眞命、爲萬郭之
眞主、主宰太平、創萬年之鴻基、實非易也、必先顯神蹟於前、今時則應騐於後、庻可以彰
天父之權能、爲萬世之憑據、永遠流傳於勿替也、
主自証主題洪世萬手扇詩云、眞主爲王事事公、客家本地總相同、君王萬歲誰人見、萬歲君王只釣龍、今日應騐誅滅蛇魔死閻羅妖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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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6619
790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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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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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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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天父下凡詔書 貳部]]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欽定前遺詔聖書|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太平救世誥]]
*[[建天京於金陵論]]
*[[貶妖穴爲罪隸論]]
*[[詔書葢璽頒行論]]
*[[天朝田畝制度]]
*[[天理要論]]
*[[天情道理書]]
*[[御製千字詔]]
*[[行軍總要]]
*[[天父詩]]
*[[欽定制度則例集編]]
*[[武畧書]]
*[[醒世文]]
王{{多行合一|長|次}}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㫖准頒行共有貳拾玖部
愚兄仁{{多行合一|發|達}}立在我{{small|庚申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眞聖主萬歲萬歲萬萬歲陛下、奏爲遵
旨抄成、恭獻
聖覽並懇
聖恩敎導事、緣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
眞聖主聖恩、恩命{{small|愚兄}}記錄我
主上天預詔、以傳萬代、{{small|愚兄}}昨已敬謹記出、啓奏
陛下聖鑒、當蒙
御照敎導、茅塞頓開、並命{{small|愚兄}}抄成再繳、將我
主自証、亦抄入書內等照、欽遵之下、惟是{{small|愚兄}}識淺才疎遵
旨抄成、未知有合
聖意否、一俟欽定命史記詔、永垂萬古、流傳勿替、理合肅具本章、恭獻
聖覽、並謝
聖恩、
御照、兄等命史官記詔、鐫刻官刻頒天下可也、欽此
==敬錄 天王上 天預詔==
憶自天酉年三月初一日子時、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恩差天將天兵、接
眞聖主天王轉天、
主今自証、此時見天上琴簫鼓樂來接、雷亦到面前、似雄鷄樣、天將天兵扶朕上輿、由東方這條大路抬上天、到天門兩傍無數美女迎接越有兩日下凡說與
君王父曁{{small|愚兄}}等得知、天下萬郭人民歸朕管、天下錢糧歸朕食、朕乃
天父上帝眞命子、有時講雜話、是
上帝敎朕橋水、使世人同聽而不聞也、等詔、復于初三四我
主又轉高天大戰妖魔、誅妖時、連喊
亞哥帮手、此時喊亞哥、是
太兄也、有時喊楊家將、有時唱趙玄郞、唱趙玄郞、借前侯作比也、並蒙
天父賜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遂將闖尙高天妖魔逐一誅落地獄矣、
主今自証、那時戰妖
爺在
哥後、
哥在朕後、三子爺親統兩傍天將天兵、赶逐妖魔、
爺賜璽與朕、朕戰妖、手不得閒、
哥手執璽照妖、妖卽走、此璽是
上帝造天造地之璽、有時
爺執的、有時
哥執的、有時朕執的、故今三子爺同璽、璽頒到之處、妖魔遠遁、我
主見有正大叔侄到來、則喜之、見有邪人到來則惡之、卽大聲罵也、
主今自証此時朕罵、朕乃眞命天子、斬邪留正、爾識得麽、快些走爾敢來見朕、又有時罵妖魔云、朕一下天、天羅地網、網盡爾妖怪、那個妖怪、走得朕手過有時所唱十全大吉詩章曰、三星共照日出天、禾王作主救人善、爾們認得禾救饑、乃念日頭好上天、有時唱曰、人字脚下一二三、一直不出在中間、玉淸不好起歪心、全敬
上帝不愁難、有時唱曰、淸朝燈草就日頭、照明天下不用愁、貴人也要三星照、昇天享福正修悠、有時唱曰、且說金爐是名頭、日月照明不用愁、燈草開來對日洪、信實
天父自悠悠、有時唱曰、功名頂頭借金引、不拘大小再眞心、戒淨邪花酒多少、得福公子貴如金、有時唱曰、琵琶鼓樂簫來和、金玉堂中快樂多、正人上天眞享福、勝起高樓頂上坐、有時唱曰、朝中公子勝公郞、出在深山金玉堂、富貴功名天分定、燈草對緊日頭上、有時唱曰、笛子出在玉堂中、扇子不拔自有風、山頭白雲風吹散、眞心敬
天不愁窮、有時唱曰、黄金財寶是名頭、爲人修善不用愁、正人自有昇天日、天堂享福萬千秋、有時唱曰、題名頭頂半金黃、爲人眞心總不妨、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天堂、
主今自証、此等預詔是
天父上帝皇詔、朕上天時、
天父上帝親敎朕讀的、唱畢
天王有時繼唱、
皇天上帝朕親爺、那個麻妖冒得他、
天父定然天子識、各人跑路莫跑差、又時繼唱、堂堂
天母朕親媽、天子定然識得他、勸諭爾們信我講、雲中雪莫惹來加、有時繼唱、
耶穌救主朕胞兄、萬權在握實煌榮、當前三十三天上、幾多磨過雪雲中、有時大罵閻妖、閻羅妖鬼變多端、到底難從手下鑽、
天父
天兄親指點、破殘妖計鬼心寒、有時繼唱、任那妖魔一面飛、天羅地網幾重、圍雲中雪下無饒面、及早好尋地獄歸、有時繼唱、彎彎一點出東邊、照徹妖氛千萬層、且看苾葵知拱向、各宜正草莫歪偏、有時繼唱、禍福無門實有門、逆天亡滅順天存、凡情脫盡天情顯、善惡到頭定有分、有時繼唱、天上
眞神一上帝、地下凡人錯無知、
上帝量深都無怪、看見邪魔多害爾、有時繼唱、年載多長都丢空、何時今日要爾從、看爾衆人盡行錯、天勞萬樣妄無功、有時繼唱、必要三星共照上、日出天來色那樣、人見太陽須照目、三字經詩習文王、高天排起兩行兒、多囑道凡言淸理、理明盡言人說大人言兒廢曰無知、有時繼唱、有憑有據正爲多、敎導世人避邪魔、且看法門藏身去、幾多變化奈無何、問爾世間萬物件、因何那得用眼前、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流天、有時繼唱、
聖旨云、東邊一條大路透上天、又唱
聖旨云、將軍打馬轉天堂、於是我
眞聖主唱過預詔詩章、令人不解其意、所以未諳天情、豈知
天生
眞主、預顯權能憑據而應騐今時乎、又記
天王預詔曰、不順人情、不循鬼意、作事門門要正、公草莫爲私、必畢直、最合理、人總要必必直方得生也、
天王預詔說與君父愚兄等得知
太平眞主是朕的、朕睡緊都坐得江山、左脚踏銀、右脚踏金、 君父愚兄等愕愕然尙未曉其故、
天王又預詔曰、朕是眞命天子、爾知麽、鳳姊到來見朕、朕用手比寫、朕乃太平天子、左手拿日頭、右手拿月亮、君父同愚兄等、亦愕愕焉、還不解其故、此時又預詔
爺今命朕名爲全、
天王有時預詔、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今日應騐東王昇天這幾年也、
天王又預詔、世人識得眞有福矣、不識無救矣、又詔云、高就反低、低就反高、
天王又預詔、不怕世人不識眞、有日餓死爾、有日無路可走、
天王又預詔、
亞爺肚腹籮咁大、不知幾多得够食、爾衆人有食拿來敬别人、
君父愚兄暨衆人等總不知得、
天王又預詔、逆者砍順者存、總走三子爺不過、
天王又預詔、頭打三十三天、脚下十八重地獄、一打天邊、二打地獄、三打人常生、四打鬼滅亡、
天王又預詔、洪家天子楊家將、爾知麽、
天王有時預詔、朕
爺像頂高大、身穿烏龍袍、金鬚最長拖肚臍、
天王有時預詔、朕三兄弟頂好、
天王有時預詔、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婦不婦、總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等詔、欽此、
又記
天王在凡轉高天、天下弟妹聞得見、
爺
哥一一親敎導、復降下凡在半天、
爺囑生死妖概滅、
天王承之無本事 雙眼淚流
爺
哥前、
爺
哥袍袖來繳眼、盡指敎導放胆去、萬樣有
爺權能大、萬樣有
哥擔當全、
爺旨再題詩一首、下到凡間記淸淸、一個牛蹄有百五、人眼看見酒中壺、看爾面上八十丈、有等處所實在孤、此詩
天王下凡詔、愚兄聽旨盡記眞、天下一家一本出、萬郭總是
天囯眞、愚兄今將天酉年我
眞聖主天王轉天、所唱預詔、敬謹記出、但我
王因唱天話十句中、{{small|愚兄}}不過知得三四句、而今{{small|愚兄}}屢推、總是唱十全大吉詩章、有時
天王講本話、方知所以遺漏者有之、雖不能一一誌明、只得畧書大槪、惟我
天王奉
天眞命、爲萬郭之
眞主、主宰太平、創萬年之鴻基、實非易也、必先顯神蹟於前、今時則應騐於後、庻可以彰
天父之權能、爲萬世之憑據、永遠流傳於勿替也、
主自証主題洪世萬手扇詩云、眞主爲王事事公、客家本地總相同、君王萬歲誰人見、萬歲君王只釣龍、今日應騐誅滅蛇魔死閻羅妖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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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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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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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王{{多行合一|長|次}}兄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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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仁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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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天父上帝言題皇詔]]
*[[天父下凡詔書|天父下凡詔書 貳部]]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欽定前遺詔聖書|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太平救世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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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妖穴爲罪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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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田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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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千字詔]]
*[[行軍總要]]
*[[天父詩]]
*[[欽定制度則例集編]]
*[[武畧書]]
*[[醒世文]]
王{{多行合一|長|次}}親目親耳共証福音書
㫖准頒行共有貳拾玖部
愚兄仁{{多行合一|發|達}}立在我{{small|庚申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眞聖主萬歲萬歲萬萬歲陛下、奏爲遵
旨抄成、恭獻
聖覽並懇
聖恩敎導事、緣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
眞聖主聖恩、恩命{{small|愚兄}}記錄我
主上天預詔、以傳萬代、{{small|愚兄}}昨已敬謹記出、啓奏
陛下聖鑒、當蒙
御照敎導、茅塞頓開、並命{{small|愚兄}}抄成再繳、將我
主自証、亦抄入書內等照、欽遵之下、惟是{{small|愚兄}}識淺才疎遵
旨抄成、未知有合
聖意否、一俟欽定命史記詔、永垂萬古、流傳勿替、理合肅具本章、恭獻
聖覽、並謝
聖恩、
御照、兄等命史官記詔、鐫刻官刻頒天下可也、欽此
==敬錄 天王上 天預詔==
憶自天酉年三月初一日子時、荷蒙
天父
天兄、大開天恩、恩差天將天兵、接
眞聖主天王轉天、
主今自証、此時見天上琴簫鼓樂來接、雷亦到面前、似雄鷄樣、天將天兵扶朕上輿、由東方這條大路抬上天、到天門兩傍無數美女迎接越有兩日下凡說與
君王父曁{{small|愚兄}}等得知、天下萬郭人民歸朕管、天下錢糧歸朕食、朕乃
天父上帝眞命子、有時講雜話、是
上帝敎朕橋水、使世人同聽而不聞也、等詔、復于初三四我
主又轉高天大戰妖魔、誅妖時、連喊
亞哥帮手、此時喊亞哥、是
太兄也、有時喊楊家將、有時唱趙玄郞、唱趙玄郞、借前侯作比也、並蒙
天父賜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遂將闖尙高天妖魔逐一誅落地獄矣、
主今自証、那時戰妖
爺在
哥後、
哥在朕後、三子爺親統兩傍天將天兵、赶逐妖魔、
爺賜璽與朕、朕戰妖、手不得閒、
哥手執璽照妖、妖卽走、此璽是
上帝造天造地之璽、有時
爺執的、有時
哥執的、有時朕執的、故今三子爺同璽、璽頒到之處、妖魔遠遁、我
主見有正大叔侄到來、則喜之、見有邪人到來則惡之、卽大聲罵也、
主今自証此時朕罵、朕乃眞命天子、斬邪留正、爾識得麽、快些走爾敢來見朕、又有時罵妖魔云、朕一下天、天羅地網、網盡爾妖怪、那個妖怪、走得朕手過有時所唱十全大吉詩章曰、三星共照日出天、禾王作主救人善、爾們認得禾救饑、乃念日頭好上天、有時唱曰、人字脚下一二三、一直不出在中間、玉淸不好起歪心、全敬
上帝不愁難、有時唱曰、淸朝燈草就日頭、照明天下不用愁、貴人也要三星照、昇天享福正修悠、有時唱曰、且說金爐是名頭、日月照明不用愁、燈草開來對日洪、信實
天父自悠悠、有時唱曰、功名頂頭借金引、不拘大小再眞心、戒淨邪花酒多少、得福公子貴如金、有時唱曰、琵琶鼓樂簫來和、金玉堂中快樂多、正人上天眞享福、勝起高樓頂上坐、有時唱曰、朝中公子勝公郞、出在深山金玉堂、富貴功名天分定、燈草對緊日頭上、有時唱曰、笛子出在玉堂中、扇子不拔自有風、山頭白雲風吹散、眞心敬
天不愁窮、有時唱曰、黄金財寶是名頭、爲人修善不用愁、正人自有昇天日、天堂享福萬千秋、有時唱曰、題名頭頂半金黃、爲人眞心總不妨、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天堂、
主今自証、此等預詔是
天父上帝皇詔、朕上天時、
天父上帝親敎朕讀的、唱畢
天王有時繼唱、
皇天上帝朕親爺、那個麻妖冒得他、
天父定然天子識、各人跑路莫跑差、又時繼唱、堂堂
天母朕親媽、天子定然識得他、勸諭爾們信我講、雲中雪莫惹來加、有時繼唱、
耶穌救主朕胞兄、萬權在握實煌榮、當前三十三天上、幾多磨過雪雲中、有時大罵閻妖、閻羅妖鬼變多端、到底難從手下鑽、
天父
天兄親指點、破殘妖計鬼心寒、有時繼唱、任那妖魔一面飛、天羅地網幾重、圍雲中雪下無饒面、及早好尋地獄歸、有時繼唱、彎彎一點出東邊、照徹妖氛千萬層、且看苾葵知拱向、各宜正草莫歪偏、有時繼唱、禍福無門實有門、逆天亡滅順天存、凡情脫盡天情顯、善惡到頭定有分、有時繼唱、天上
眞神一上帝、地下凡人錯無知、
上帝量深都無怪、看見邪魔多害爾、有時繼唱、年載多長都丢空、何時今日要爾從、看爾衆人盡行錯、天勞萬樣妄無功、有時繼唱、必要三星共照上、日出天來色那樣、人見太陽須照目、三字經詩習文王、高天排起兩行兒、多囑道凡言淸理、理明盡言人說大人言兒廢曰無知、有時繼唱、有憑有據正爲多、敎導世人避邪魔、且看法門藏身去、幾多變化奈無何、問爾世間萬物件、因何那得用眼前、且看江水何處去、盡歸一統轉流天、有時繼唱、
聖旨云、東邊一條大路透上天、又唱
聖旨云、將軍打馬轉天堂、於是我
眞聖主唱過預詔詩章、令人不解其意、所以未諳天情、豈知
天生
眞主、預顯權能憑據而應騐今時乎、又記
天王預詔曰、不順人情、不循鬼意、作事門門要正、公草莫爲私、必畢直、最合理、人總要必必直方得生也、
天王預詔說與君父愚兄等得知
太平眞主是朕的、朕睡緊都坐得江山、左脚踏銀、右脚踏金、 君父愚兄等愕愕然尙未曉其故、
天王又預詔曰、朕是眞命天子、爾知麽、鳳姊到來見朕、朕用手比寫、朕乃太平天子、左手拿日頭、右手拿月亮、君父同愚兄等、亦愕愕焉、還不解其故、此時又預詔
爺今命朕名爲全、
天王有時預詔、主是朕做、軍師亦是朕做、今日應騐東王昇天這幾年也、
天王又預詔、世人識得眞有福矣、不識無救矣、又詔云、高就反低、低就反高、
天王又預詔、不怕世人不識眞、有日餓死爾、有日無路可走、
天王又預詔、
亞爺肚腹籮咁大、不知幾多得够食、爾衆人有食拿來敬别人、
君父愚兄暨衆人等總不知得、
天王又預詔、逆者砍順者存、總走三子爺不過、
天王又預詔、頭打三十三天、脚下十八重地獄、一打天邊、二打地獄、三打人常生、四打鬼滅亡、
天王又預詔、洪家天子楊家將、爾知麽、
天王有時預詔、朕
爺像頂高大、身穿烏龍袍、金鬚最長拖肚臍、
天王有時預詔、朕三兄弟頂好、
天王有時預詔、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婦不婦、總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等詔、欽此、
又記
天王在凡轉高天、天下弟妹聞得見、
爺
哥一一親敎導、復降下凡在半天、
爺囑生死妖概滅、
天王承之無本事 雙眼淚流
爺
哥前、
爺
哥袍袖來繳眼、盡指敎導放胆去、萬樣有
爺權能大、萬樣有
哥擔當全、
爺旨再題詩一首、下到凡間記淸淸、一個牛蹄有百五、人眼看見酒中壺、看爾面上八十丈、有等處所實在孤、此詩
天王下凡詔、愚兄聽旨盡記眞、天下一家一本出、萬郭總是
天囯眞、愚兄今將天酉年我
眞聖主天王轉天、所唱預詔、敬謹記出、但我
王因唱天話十句中、{{small|愚兄}}不過知得三四句、而今{{small|愚兄}}屢推、總是唱十全大吉詩章、有時
天王講本話、方知所以遺漏者有之、雖不能一一誌明、只得畧書大槪、惟我
天王奉
天眞命、爲萬郭之
眞主、主宰太平、創萬年之鴻基、實非易也、必先顯神蹟於前、今時則應騐於後、庻可以彰
天父之權能、爲萬世之憑據、永遠流傳於勿替也、
主自証主題洪世萬手扇詩云、眞主爲王事事公、客家本地總相同、君王萬歲誰人見、萬歲君王只釣龍、今日應騐誅滅蛇魔死閻羅妖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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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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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1|m=5|d=6|law=救灾捐赠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国邮发〔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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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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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国邮发〔2016〕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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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h2>}}
{{~ip-clean|第一条{{gap}}为规范赈灾包裹寄递服务,保障赈灾包裹寄递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gap}}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期间,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事的赈灾包裹寄递活动,以及邮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gap}}本规定所称赈灾包裹,是指各地民政部门和基金会、慈善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灾捐赠活动期间,以邮件、快件形式寄往灾区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赈灾物品。
第四条{{gap}}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坚持部门协调、政企联动、安全高效的工作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赈灾包裹安全。
第五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根据救灾捐赠活动需要和邮政行业实际情况,协商制定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赈灾包裹寄递活动的起止时间、地域范围、服务对象、物品种类以及其他要求,并以适当方式部署实施。
第六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积极参与赈灾包裹寄递活动,为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可以适当减免寄递费用。
第七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赈灾包裹寄递活动中,应当优先保障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缓收寄其他邮件、快件,并向用户进行解释说明。
第八条{{gap}}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交寄赈灾包裹时,应当提前沟通协调,妥善安排交接,并且遵守禁寄物品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配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做好收寄验视工作,防止各类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第九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赈灾包裹投递管理,提前与灾区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合理安排赈灾包裹投递交接工作。灾区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应当提前做好接收赈灾包裹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交接。
第十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将赈灾包裹与其他邮件、快件进行区分,实施单独处理,优化作业流程,减少中转环节,提高赈灾包裹寄递效率。
第十一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向交寄赈灾包裹的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提供及时、准确的寄递信息查询服务,遇有特殊情况主动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gap}}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加强赈灾包裹寄递活动安全管理,加强收寄验视,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三条{{gap}}因突发事件导致赈灾包裹受损或者积压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妥善进行应急处置,及时组织疏运,防止损失扩大,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加强赈灾包裹寄递活动监测预警和信息沟通,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根据灾区客观条件和救灾捐赠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生产操作,保证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第十五条{{gap}}根据灾区寄递渠道运行负荷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暂缓收寄民政部门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以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直接寄往灾区的捐赠物品,引导其通过其他方式办理捐赠事宜。
第十六条{{gap}}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gap}}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PRC-邮政领域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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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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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0|m=6|d=12|law=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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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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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邮发〔2018〕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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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h2>}}
{{~ip-clean|第一条{{gap}}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快递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做好绿色包装工作,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gap}}快递业绿色包装坚持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加强与上下游协同,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第三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在不影响快件寄递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选择低克重高强度的包装材料,设计和使用规格统一的包装或缓冲物;坚持规范作业生产,避免违规分拣操作;探索开发使用循环包装信息系统和回收装备。
第四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逐步建立绿色供应体系,采购包装物时可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产品取得绿色产品认证,或者由供应商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第五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逐步建立快递包装物使用的企业内部统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包装物使用的个数、重量、执行标准、绿色包装使用率,推动提升符合标准要求的环保箱、环保袋和环保胶带使用率,减少单件快递包裹的平均包装耗材。
第六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绿色包装标准、操作规范的培训。
第七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采购和使用塑料包装时,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采购时,加入全生物降解塑料考察因素,要求竞标单位提供产品的环境标志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其中降解性能符合《[[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606.3-2018)国家标准的要求,生物碳含量符合《[[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 209-2017)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制定相应计划,逐步提高符合上述标准的塑料包装袋的采购比例,并在一定范围内披露;
(三)建立绿色包装应用的推动机制,主动为用户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推动绿色包装应用。
第八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采购包装物料时,宜优先采购采用水性印刷工艺生产的包装物料,或者由具有绿色认证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包装物料。
第九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封装胶带封装操作,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使用符合《[[邮政业封装用胶带第1部分:普通胶带]]》(YZ/T 0160.1-2017)、《[[邮政业封装用胶带第2部分:降解胶带]]》(YZ/T 0160.2-2017)等邮政行业标准的封装胶带;
(二)根据企业实际,按照《[[快递封装用品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2-2018)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箱的型号,制定相应的胶带封装长度操作规范;
(三)以下为各类包装箱的参考胶带封装方式和长度:
1. 1#和2#包装箱宜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的胶带长度不宜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2. 3#、4#和5#包装箱宜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的胶带长度不宜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5倍;
3. 6#和7#包装箱宜采用“井”字型封装方式,使用的胶带长度不宜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4倍。
第十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积极探索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逐步减少包装耗材用量。
第十一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缓冲填充物,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优先使用可降解材质的缓冲填充物;
(二)在使用气泡垫、气泡膜、气泡柱等填充物作为缓冲包装时,尽量使用“即充即用”型的缓冲填充物;
(三)在寄递协议客户标准产品时,提出针对性的缓冲包装方案,以减少缓冲物用量。
第十二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包装物品进行印刷,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减少包装印刷油墨用量,尽量避免满版印刷;
(二)减少包装印刷面积。包装箱、封套和包装袋印刷面积均不宜超过表面总面积的50%。
第十三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寄递协议客户的标准产品时,要加强与上游电子商务企业或生产企业的协同,积极向协议客户建议使用简约包装,逐步减少二次包装。
第十四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积极推行在分拨中心和营业网点配备标志清晰的快递包装回收容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第十五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逐步推广使用可循环快件总包,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快件总包使用的材质、规格等宜符合快递行业相关标准,循环使用次数不低于20次。
第十六条{{gap}}本指南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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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绿色包装标准、操作规范的培训。
第七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采购和使用塑料包装时,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采购时,加入全生物降解塑料考察因素,要求竞标单位提供产品的环境标志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其中降解性能符合《[[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GB/T 16606.3-2018)国家标准的要求,生物碳含量符合《[[环境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HJ 209-2017)国家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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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下为各类包装箱的参考胶带封装方式和长度:
1. 1#和2#包装箱宜采用“一”字型封装方式,使用的胶带长度不宜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1.5倍;
2. 3#、4#和5#包装箱宜采用“十”字型封装方式,使用的胶带长度不宜超过最大综合内尺寸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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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要积极探索使用循环快递箱、共享快递盒等新型快递容器,逐步减少包装耗材用量。
第十一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缓冲填充物,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优先使用可降解材质的缓冲填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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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gap}}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包装物品进行印刷,可遵循下列要求:
(一)减少包装印刷油墨用量,尽量避免满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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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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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gap}}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快递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做好绿色包装工作,根据《[[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国家邮政局制定了《[[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逐步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署名|国家邮政局|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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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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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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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下凡詔書]]
*[[天命詔旨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舊遺詔 聖書]]
*[[欽定前遺詔聖書|新遺詔 聖書]]
*[[天條書]]
*[[太平詔書]]
*[[太平禮制]]
*[[太平軍目]]
*[[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旨准頒行共有十四部
==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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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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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一切天生天養中囯人民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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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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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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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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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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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條規]]
*頒行詔書
*[[頒行暦書]]
*[[三字經 (太平天國)|三字經]]
*[[幼學詩]]
旨准頒行共有十四部
==奉天誅妖救世安民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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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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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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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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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0|m=3|d=26|law=国家邮政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国邮发﹝2020﹞17号|alt=废止,有关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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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lean|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邮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家邮政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是国家邮政局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六)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
(七)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八)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九)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
(十)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家邮政局报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国家邮政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认为符合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没有依法办理的;
(四)对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七条 不服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邮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九条 依照本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应当向国家邮政局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并当场交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人向国家邮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国家邮政局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国家邮政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予以受理;
(二)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四)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定,但是不属于国家邮政局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国家邮政局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第十六条 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国家邮政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法审理案件,也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国家邮政局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不提交答复,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第十八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十九条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二十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国家邮政局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二条 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机构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审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拟写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经国家邮政局局长同意,或者经国家邮政局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邮政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国家邮政局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国家邮政局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第二十五条 国家邮政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国家邮政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二十六条 国家邮政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事实、理由、依据;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及理由、依据;
(四)国家邮政局认定的事实、证据和理由;
(五)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法律依据;
(六)告知当事人行政诉讼权利及期限;
(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七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国家邮政局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国家邮政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国家邮政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国家邮政局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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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y=2020|m=3|d=26|law=国家邮政局关于决定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国邮发﹝2020﹞17号|alt=废止,有关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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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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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邮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国家邮政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是国家邮政局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向国家邮政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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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国家邮政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国家邮政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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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申请人向国家邮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国家邮政局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国家邮政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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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行政复议申请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国家邮政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法审理案件,也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第十七条 国家邮政局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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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国家邮政局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第二十二条 国家邮政局行政复议机构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审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拟写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经国家邮政局局长同意,或者经国家邮政局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邮政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国家邮政局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国家邮政局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没收违法所得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第二十五条 国家邮政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国家邮政局局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第二十六条 国家邮政局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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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国家邮政局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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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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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国家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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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lean|第一条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加盖验视章或签字确认。应严格执行《[[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第三条 寄递服务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寄递服务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第四条 寄递服务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所签订的协议应报本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寄件人应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生产、经营、销售适合寄递的物品,并对所寄递物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寄递服务企业从事代收货款业务,应到本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寄递服务企业代收货款时,应明确告知收件人的权利义务。寄递服务企业与寄件人结算代收货款的期限应不超过1个月,应建立代收货款台账,如实记录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和货款金额等内容,台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第六条 邮政监管机构应向社会公告承担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物品寄递服务,以及办理代收货款业务的企业名录。
第七条 寄递服务企业应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障收寄物品和寄递服务人员的安全。除配合公安、国家安全、海关等机关依法侦破案件外,寄递服务企业对寄件人、收件人和收寄物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对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处来源不合法及假冒伪劣等商品的工作,寄递服务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 寄递服务企业应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加强经营的规范管理和安全防范。应制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报本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应加强对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的监管。对违法收寄,损害国家利益、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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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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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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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2>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h2>}}
{{c|<h3>第一章 总则</h3>}}
{{~ip-clean|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保证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规章,是指国家邮政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起草并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以部令形式公布的邮政监督管理规定、办法等。
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邮政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实施邮政监督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通知、办法和规定等。
第三条 国家邮政局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适用本规定。
下列文件的制定,不适用本规定:
(一)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部工作制度、工作流程、表彰奖励、人事任免、文件转发等邮政管理部门内部事务规范;
(二)仅涉及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或者批复;
(三)技术标准、管理规范、操作指南、指导意见等;
(四)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
(五)涉密文件、以本局内设机构名义发布的文件、函件。
第四条 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证有关邮政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效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体现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 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下列事项:
(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事项;
(二)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限制其权利的事项;
(三)超越法定职权范围的事项;
(四)其他依法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 各有关司局负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项申请、起草、组织实施、评估等工作。
政策法规司负责立项申请的审查,以及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备案等工作。
办公室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公文运转、核稿、公布、督办、考核和归档等工作。}}
{{c|<h3>第二章 立项</h3>}}
{{~ip-clean|第七条 各司局应当于每年9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起草规章立项申请,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并对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法律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工作进度情况及计划作出说明。
第八条 政策法规司对各司局提出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报请局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年度工作计划应当明确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名称、负责起草的司局、承办处室和完成时间。
第九条 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由有关司局进行论证或者说明理由,经政策法规司审查研究后报请局长办公会审定。}}
{{c|<h3>第三章 起草</h3>}}
{{~ip-clean|第十条 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涉及多个司局职责的,由牵头司局负责组织有关司局起草;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涉及全局性工作的,由政策法规司起草或者组织有关司局起草。
第十一条 负责起草的司局应当对拟解决的问题、拟规定的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认真调研和深入论证。
第十二条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组织或者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就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咨询论证。
第十三条 负责起草的司局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负责起草的司局认为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基本成熟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在国家邮政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三十天。
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或者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政策法规司配合负责起草的司局举行听证会。
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充分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具体工作由负责起草的司局承担。
负责起草的司局应当汇总分析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对不予采纳的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负责起草的司局完成起草工作后,应当形成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起草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文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规定的主要制度、措施;
(四)有关方面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和未采纳的理由;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c|<h3>第四章 合法性审查</h3>}}
{{~ip-clean|第十五条 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负责起草的司局应当送交政策法规司进行合法性审查。
政策法规司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规章草案文本提出审查意见,十五个工作日内对规范性文件文本提出审查意见,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第十六条 送交合法性审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二)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听证会笔录、征求意见情况及意见处理情况报告;
(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提供材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政策法规司应当告知负责起草的司局补充提供;材料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起草要求的,政策法规司可以退回负责起草的司局。
第十七条 合法性审查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规定;
(二)是否符合本局法定职权;
(三)是否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相衔接;
(四)是否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关于权限设定的规定;
(五)是否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
(六)是否符合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规定;
(七)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形。
第十八条 涉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司可以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
第十九条 经审查,政策法规司分别下列情况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有关要求的,通过审查;
(二)经审查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有关要求但可以修改的,提出修改意见;
(三)经审查违反规章制定程序和本规定的,负责起草的司局应当补正有关程序。
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稿未通过合法性审查或者经修改、补正后仍不符合合法性要求的,负责起草的司局不得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c|<h3>第五章 审议公布</h3>}}
第二十条 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有关背景资料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 负责起草的司局负责人应当在会上重点说明起草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征求意见及其采纳情况、起草过程中的分歧和协调处理情况等。
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应当在会上说明合法性审查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审议,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决定:
(一)通过;
(二)原则通过,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报请局长批准;
(三)不予通过,再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后重新提请审议或者不再起草和制定。
第二十三条 规章草案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请交通运输部审议。
规范性文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局长签发,并在国家邮政局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 负责起草的司局应当于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正式公布的纸质文本三份及电子文本送政策法规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档案。负责起草的司局将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后归档。}}
{{c|<h3>第六章 解释、清理、评估</h3>}}
{{~ip-clean|第二十六条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解释的,由原负责起草的司局提出解释意见,报请局长办公会批准;规章解释报请交通运输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政策法规司应当定期组织各司局对各自起草或者牵头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负责实施工作的司局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邮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问题较多或者负责实施工作的司局认为必要的,应当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经过清理和评估,认为需要修订或者废止的,按照规章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
{{c|<h3>第七章 附则</h3>}}
{{~ip-clean|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制定规范性文件,参照本规定程序执行,并于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国家邮政局备案。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负责起草的司局可以直接起草规范性文件,经政策法规司及其他有关司局会签后报局长签发:
(一)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二)为执行国务院的紧急命令和决定;
(三)需要立即施行的临时性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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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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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国家局机关各司局:
《[[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2年2月17日经第1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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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邮政局规章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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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年/第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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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亞共和国临时政府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苏联政府关于从柏林撤退外国駐軍和結束柏林占領狀态的建議的声明]]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变更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国际貿易促进委員会內設立海事仲裁委員会的决定(不另行文)]]
*[[农業部关于抓紧时机消灭血吸虫病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做好1958年統計年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到农村人民公社参覌訪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員]]
*[[国务院命令(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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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共和国临时政府联合公报 (1958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亞共和国临时政府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苏联政府关于从柏林撤退外国駐軍和結束柏林占領狀态的建議的声明]]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变更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国际貿易促进委員会內設立海事仲裁委員会的决定(不另行文)]]
*[[农業部关于抓紧时机消灭血吸虫病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做好1958年統計年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到农村人民公社参覌訪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員]]
*[[国务院命令(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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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發布改組政府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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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以党治国,为国民党确定之党纲,只以屡年征讨,未暇设施。外迫于曹、吴乱国诸奸,内误于陈、杨、刘叛党群逆,遂使夙夜筹划,寝处不遑,人民疾苦固未能少于削除,本党党纲尤未能尽量实现,间复回念,负疚实深。今粤中诸逆业已肃清,瑕移既荡,即应确定党治之主张,大难敉平,允有与民休息之机会第政纲虽可次第设施,而政府尤不能不有良好制度,辅翊以行。 本政府为秉承先大元帅之遗训与国民党之政纲,所以有此次改组之决议。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变乱迭乘,一乱于袁氏之帝制, 再乱于张勋之复辟,中间帝国主义者复乘机煽动,指示发纵,至使卖国官僚凭藉外患,攘夺政权,各地军阀割据地方、分裂国命, 综其大故,皆坐于国民革命之未能完成。今日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已为全民普遍迫切之要求,亟宜集中全国革命之势力,以一致进行。政制更新,乃为良好合作之工具,政府为谋国民革命之成功,所以有此次根本之改组。且现在国家政纲,多沿自辛亥革命而来,当时军事倥偬,率因旧习,或则过事分裂,或则权集一尊,非庞硕拥〔臃肿不良于实施,即破碎支离难期于统一。要知一国政事固有一定之方针,而百官职司要有分科之发达。此次改组本旨,务使政府为人民意思所从出,而非单纯为发施政令之机关;尤使政府为人民产业建设之要枢,而非官僚政治之豢养地。 自改组之后,政府务在与民休息,次第整理军民财政,实现本党政纲,一方积极造产,以应人民之贫乏要求,一方调节经济,以符本党之民生主义,对于贪官污吏,尽法严惩,对于不肖军人, 痛行裁制,必使下无病民之事,上无旷职之官,本党主义得以一一实行,国民革命得于短促时期告竣,则本国本党,实嘉赖焉。 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即便知照。此令。
(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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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以党治国,为国民党确定之党纲,只以屡年征讨,未暇设施。外迫于曹、吴乱国诸奸,内误于陈、杨、刘叛党群逆,遂使夙夜筹划,寝处不遑,人民疾苦固未能少于削除,本党党纲尤未能尽量实现,间复回念,负疚实深。今粤中诸逆业已肃清,瑕移既荡,即应确定党治之主张,大难敉平,允有与民休息之机会第政纲虽可次第设施,而政府尤不能不有良好制度,辅翊以行。 本政府为秉承先大元帅之遗训与国民党之政纲,所以有此次改组之决议。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变乱迭乘,一乱于袁氏之帝制, 再乱于张勋之复辟,中间帝国主义者复乘机煽动,指示发纵,至使卖国官僚凭藉外患,攘夺政权,各地军阀割据地方、分裂国命, 综其大故,皆坐于国民革命之未能完成。今日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已为全民普遍迫切之要求,亟宜集中全国革命之势力,以一致进行。政制更新,乃为良好合作之工具,政府为谋国民革命之成功,所以有此次根本之改组。且现在国家政纲,多沿自辛亥革命而来,当时军事倥偬,率因旧习,或则过事分裂,或则权集一尊,非庞硕拥〔臃肿不良于实施,即破碎支离难期于统一。要知一国政事固有一定之方针,而百官职司要有分科之发达。此次改组本旨,务使政府为人民意思所从出,而非单纯为发施政令之机关;尤使政府为人民产业建设之要枢,而非官僚政治之豢养地。 自改组之后,政府务在与民休息,次第整理军民财政,实现本党政纲,一方积极造产,以应人民之贫乏要求,一方调节经济,以符本党之民生主义,对于贪官污吏,尽法严惩,对于不肖军人, 痛行裁制,必使下无病民之事,上无旷职之官,本党主义得以一一实行,国民革命得于短促时期告竣,则本国本党,实嘉赖焉。 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即便知照。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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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以党治国,为国民党确定之党纲,只以屡年征讨,未暇设施。外迫于曹、吴乱国诸奸,内误于陈、杨、刘叛党群逆,遂使夙夜筹划,寝处不遑,人民疾苦固未能少于削除,本党党纲尤未能尽量实现,间复回念,负疚实深。今粤中诸逆业已肃清,瑕移既荡,即应确定党治之主张,大难敉平,允有与民休息之机会第政纲虽可次第设施,而政府尤不能不有良好制度,辅翊以行。 本政府为秉承先大元帅之遗训与国民党之政纲,所以有此次改组之决议。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变乱迭乘,一乱于袁氏之帝制, 再乱于张勋之复辟,中间帝国主义者复乘机煽动,指示发纵,至使卖国官僚凭藉外患,攘夺政权,各地军阀割据地方、分裂国命, 综其大故,皆坐于国民革命之未能完成。今日中国国民革命之需要,已为全民普遍迫切之要求,亟宜集中全国革命之势力,以一致进行。政制更新,乃为良好合作之工具,政府为谋国民革命之成功,所以有此次根本之改组。且现在国家政纲,多沿自辛亥革命而来,当时军事倥偬,率因旧习,或则过事分裂,或则权集一尊,非庞硕拥〔臃肿不良于实施,即破碎支离难期于统一。要知一国政事固有一定之方针,而百官职司要有分科之发达。此次改组本旨,务使政府为人民意思所从出,而非单纯为发施政令之机关;尤使政府为人民产业建设之要枢,而非官僚政治之豢养地。 自改组之后,政府务在与民休息,次第整理军民财政,实现本党政纲,一方积极造产,以应人民之贫乏要求,一方调节经济,以符本党之民生主义,对于贪官污吏,尽法严惩,对于不肖军人, 痛行裁制,必使下无病民之事,上无旷职之官,本党主义得以一一实行,国民革命得于短促时期告竣,则本国本党,实嘉赖焉。 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即便知照。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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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帥訓令第257號
令建國粵軍總司令許崇智 建國湘軍總司令譚延闓 建國滇軍總司令朱培德 建國攻鄂軍總司令程潛 廣東省長胡漢民 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 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 大本營建設部長林森 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 大本營內政部次長代行部務謝適群 建國粵軍第一軍軍長梁鴻楷 建國粵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 建國粵軍第四軍軍長黃明堂 建國軍第七軍軍長劉玉山 建國贛軍司令李明揚 虎門要塞司令陳肇英 長洲要塞司令蔣中正 廣東警衛軍司令吳鐵城 大本營參謀團主任林樹巍 陸軍軍官學校校長蔣中正 大本營甲車隊隊長徐成章 大本營衛士隊長謝升繼 大本營航空局代局長李糜 中山艦艦長歐陽琳 建國軍第一師師長林樹巍 建國軍第二師師長楊虎 建國鄂軍總指揮何成濬 建國豫軍總指揮陳青雲 東江剿匪督辦羅翼群 建國【軍】第四師師長李海雲 大本營暫編艦隊正指揮招桂章 黨軍司令蔣中正 大本營會計司長余和鴻 大本營審計處長林翔 大理院長兼管司法行政呂志伊 大本營秘書長譚延闓 兩廣鹽運使鄧澤如 中央銀行行長宋子文 粵海關監督范其務 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長黃桓
查以黨治國,為國民黨確定之黨綱,只以屢年征討,未暇設施。外迫於曹、吳亂國諸奸,內誤於陳、楊、劉叛黨群逆,遂使夙夜籌劃,寢處不遑,人民疾苦固未能少於削除,本黨黨綱尤未能儘量實現,間復回念,負疚實深。今粵中諸逆業已肅清,瑕移既蕩,即應確定黨治之主張,大難敉平,允有與民休息之機會第政綱雖可次第設施,而政府尤不能不有良好制度,輔翊以行。 本政府為秉承先大元帥之遺訓與國民黨之政綱,所以有此次改組之決議。中國自辛亥革命以來,變亂迭乘,一亂於袁氏之帝制, 再亂於張勳之復辟,中間帝國主義者復乘機煽動,指示發縱,至使賣國官僚憑藉外患,攘奪政權,各地軍閥割據地方、分裂國命,綜其大故,皆坐於國民革命之未能完成。今日中國國民革命之需要,已為全民普遍迫切之要求,亟宜集中全國革命之勢力,以一致進行。政制更新,乃為良好合作之工具,政府為謀國民革命之成功,所以有此次根本之改組。且現在國家政綱,多沿自辛亥革命而來,當時軍事倥傯,率因舊習,或則過事分裂,或則權集一尊,非龐碩擁〔臃腫不良於實施,即破碎支離難期於統一。要知一國政事固有一定之方針,而百官職司要有分科之發達。此次改組本旨,務使政府為人民意思所從出,而非單純為發施政令之機關;尤使政府為人民產業建設之要樞,而非官僚政治之豢養地。 自改組之後,政府務在與民休息,次第整理軍民財政,實現本黨政綱,一方積極造產,以應人民之貧乏要求,一方調節經濟,以符本黨之民生主義,對於貪官污吏,盡法嚴懲,對於不肖軍人, 痛行裁製,必使下無病民之事,上無曠職之官,本黨主義得以一一實行,國民革命得於短促時期告竣,則本國本黨,實嘉賴焉。 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即便知照。此令。
(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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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以黨治國,為國民黨確定之黨綱,只以屢年征討,未暇設施。外迫於曹、吳亂國諸奸,內誤於陳、楊、劉叛黨群逆,遂使夙夜籌劃,寢處不遑,人民疾苦固未能少於削除,本黨黨綱尤未能儘量實現,間復回念,負疚實深。今粵中諸逆業已肅清,瑕移既蕩,即應確定黨治之主張,大難敉平,允有與民休息之機會第政綱雖可次第設施,而政府尤不能不有良好制度,輔翊以行。本政府為秉承先大元帥之遺訓與國民黨之政綱,所以有此次改組之決議。中國自辛亥革命以來,變亂迭乘,一亂於袁氏之帝制,再亂於張勳之復辟,中間帝國主義者復乘機煽動,指示發縱,至使賣國官僚憑藉外患,攘奪政權,各地軍閥割據地方、分裂國命,綜其大故,皆坐於國民革命之未能完成。今日中國國民革命之需要,已為全民普遍迫切之要求,亟宜集中全國革命之勢力,以一致進行。政制更新,乃為良好合作之工具,政府為謀國民革命之成功,所以有此次根本之改組。且現在國家政綱,多沿自辛亥革命而來,當時軍事倥傯,率因舊習,或則過事分裂,或則權集一尊,非龐碩{{校|擁|臃}}腫不良於實施,即破碎支離難期於統一。要知一國政事固有一定之方針,而百官職司要有分科之發達。此次改組本旨,務使政府為人民意思所從出,而非單純為發施政令之機關;尤使政府為人民產業建設之要樞,而非官僚政治之豢養地。自改組之後,政府務在與民休息,次第整理軍民財政,實現本黨政綱,一方積極造產,以應人民之貧乏要求,一方調節經濟,以符本黨之民生主義,對於貪官污吏,盡法嚴懲,對於不肖軍人,痛行裁制,必使下無病民之事,上無曠職之官,本黨主義得以一一實行,國民革命得於短促時期告竣,則本國本黨,實嘉賴焉。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即便知照。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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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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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理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辛亥而后,倒袁、护法、北伐诸役,讨贼戡乱,辄身为天下先,诚以满清虽经颠覆,曾不须臾,国内军阀,得国外帝国主义之援助,益务有以阻止国民革命之进行,此种顽强之障碍不除,则革命之目的不能敏活实现,然犹虑革命党人与其当前之强敌为殊死战,而大多数人民仍守其不问国事之旧习,坐视国家沦为次殖民地而不为之所, 故于十三年一月召集本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广州,一方容许中国共产党党员个人资格加入本党,以期集中全国革命分子于三民主义之下,共同奋斗,一方提出宣言,说明本党所持革命之主义, 与其实行三民主义首先必须之政纲,总理并于此时定建国大纲完成三民主义之讲演,更于扶病北上之际,发表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宣言,而终之以最后之遗嘱,本党同志,继承总理全部之遗教,奋斗不懈,而所努力者,仍为扫除革命障碍、 准备三民主义之实行,故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行确定第一次大会宣言之主旨,对于主义,以誓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对于政纲,亦无所修改,但期见诸实行,盖吾人深信总理所定之主义及政纲,乃为吾人由中国之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而达世界革命唯一之途径也。两年以来,本党仍继续总理领导国民革命之精神从事于扶助农工民众团体组织之发达,巩固广东之革命根据地之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扫除东江南路一切叛徒,建立与人民合作之政府,完成为人民而战之军队,根本既固,又复出师北伐,以与大江南北勾结帝国主义之军阀决斗,而此战之目的,即在完成总理生平奋斗而不幸未竟之大业,换言之,即在完成国民革命、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语其实际之实施,一日使党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相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日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日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凡此诸端,具为此次北伐目的与其必要手段之内容。 今者赖党军上下将士之戮力,各省被压迫民众威有同心,义师所指,无不克捷,东南数省军阀割据之势力,固已破溃,即囊日军阀所恃以为声援之帝国主义,亦已根本动摇矣。
不意在本党继承总理遗教领导全国民众及武装同志北伐进行之际,中国共产党悍然破坏国民党之阴谋与事实,继续败露于吾人之前,中国共产党危害本党,固不自今日始,而其破坏本党因而破坏国民革命,实以今日之逆谋为最急,十三年之际,本觉接受总理容纳共产党党员个人加入本党之旨,许以信仰三民主义参加本党之革命工作,乃共产党公然决议其党员所以加入本党之意, 在于藉本党以立一强大之共产党,于是吸引我同志,倾陷我领袖, 污蔑我总理,侮辱本党革命之历史,破坏本党领导农工运动之地位,遮断本党与民众结合一致之战线,总理当日坦然容许共产分子,固不料挾有如此叵测之阴谋,本党追念总理生平仁慈博大之精神,始欲许之以自新,结之以诚信,故约束同志以期潜移默化, 销弭纠纷,巩固根本,不图中国共产党之字典上,无诚信二字, 恣睢跋扈,方欲摧排异己,推翻本党武装革命之同志,乃煽惑我军队,调咬我肘腋,致有去年三月二十日之变,赖蒋中正同志之忠勇,党军之戮力,靖乱有方,逆谋卒不得逞,而广州革命策源之地,迄今保全于斯时也,本党犹复悯其幼稚,不忍暴其罪状, 其不敢公然背叛本党之分子,仍予任用,期望有加,待之未为不厚,曾几何时,吴佩孚以帝国主义之援助,称兵南犯,迫我湘粤,本党继承总理讨贼诛暴之大任,不能不调檄义师,共申天讨,中国共产党果有认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之美德,宜如何同仇敌忾, 众口前愆,乃彼党领袖与策士及其与本党貌合之同志,众口鼓惑, 阻挠出师,泊乎我军规变武汉,移师江浙,连下赣闽,与孙传芳、 张宗昌两大军阀作最后之决战,同时电令武汉各军,沿陇海路京汉路北向前进,而中国共产党分子徐谦、邓演达等,受俄人鲍罗廷之指挥,多方阻挠,使各军不能依原定计划出兵,我东路与中央军犯难前进,彼辈挟持汉阳兵工厂,不发一枪,不给一弹,且三电广州兵工厂,伤其罢工,不特断我军械之接济,抑且绝我军费之供应,倒行逆施,务欲置国民革命于死地,向使中原各军得依计划而北进,以与东南军相策应,则肃清津浦路敌军之日,已是会师直捣幽燕之时,今敌兵虽已尽于东南,然余孽犹得负固于河北,久为我党三民主义转辗苦战之师,冯玉祥偏于西北,樊钟秀困于河南,豫中附义之士,势孤力薄,皆待救援,而徐谦诸人, 只知挟一隅之军权以自谋,不发一兵,不济一钱,其目的既与国民革命不相同,遂不惜故乱其步伐,然此种种,固非徐谦、邓演达一二人之私行,观其所把持之总政治部援引共产分子充塞部曲, 三民主义战士热血渍染之河山,几尽为共产党人掠夺特权之租界, 其所宣传,为反对三民主义之宣传,其所训练,为阴谋操纵变诈挑拨之技术,其所工作,为拆散国民革命之势力,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爪牙四播,煽扬凶德,骚扰荼毒,腾为民怨,丧失革命军之荣誉,阻碍北伐之大计,武汉如此,到处皆然,谓非中国共产党全部反革命之策略,其谁信之?不宁维是,当我军甫定东南之际,中国共产党,竟在武汉集议,进而决定推翻本党与国民政府之逆谋,假提高党权,统一指挥之名,行篡窃党国中枢之实,拥甲倒乙,迎丙拒丁,破坏军制之系统,煽惑本党武装之同志,侵蚀各地党部之权柄,扰乱农工商学自觉之运动,逆谋既定,遂有二月以来武汉非法会议之发生,乱命四下,由来有自,议者不察,反以此等事变付诸流言,欺人者诚巧,欺于人者抑何其拙耶!本党囊以中国共产分子自附同志,愿为国民革命驰驱,故竭诚容纳而提挈之,今者甘心叛逆,阻挠北伐,谋为不轨,直接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间接即为军阀与帝国主义之工具,不惟自绝于党国, 抑且自绝于世界,为本党自存计,为完成国民革命计,固当驱除此叛逆,为由国民革命以达世界革命之前途计,亦当扫灭此败类, 凡有血气,皆当群起以攻、绝其根据,勿使滋蔓,否则流毒所播, 效尤踵起,国事不易为矣。
以上所述,为中国共产党分子寄生本党以破坏国民革命之始末,本党为此敢竭诚告于文武将士革命同志及全国国民曰,驱除共产分子,乃肃清革命阵地以内之反革命势力,继今以往、本党必益当努力于党权之集中,组织之精密,纪律之森严,信仰之统一,凡别有结合、别有卵翼之反革命派,固当在所剔除,而操志不定、易与同腐之分子亦当严加纠正,唯国民党为领导被压迫民众革命之先锋,惟三民主义为适合于中国之革命主义,惟国民党之主义能使革命趋于民众化,亦惟国民党之主义,能使民众归于革命化,大任当前,义无反顾,务于最短期间,肃清军阀,打倒帝国主义,完成国民革命之大业,以促进世界革命。谨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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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理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辛亥而后,倒袁、护法、北伐诸役,讨贼戡乱,辄身为天下先,诚以满清虽经颠覆,曾不须臾,国内军阀,得国外帝国主义之援助,益务有以阻止国民革命之进行,此种顽强之障碍不除,则革命之目的不能敏活实现,然犹虑革命党人与其当前之强敌为殊死战,而大多数人民仍守其不问国事之旧习,坐视国家沦为次殖民地而不为之所, 故于十三年一月召集本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广州,一方容许中国共产党党员个人资格加入本党,以期集中全国革命分子于三民主义之下,共同奋斗,一方提出宣言,说明本党所持革命之主义, 与其实行三民主义首先必须之政纲,总理并于此时定建国大纲完成三民主义之讲演,更于扶病北上之际,发表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宣言,而终之以最后之遗嘱,本党同志,继承总理全部之遗教,奋斗不懈,而所努力者,仍为扫除革命障碍、 准备三民主义之实行,故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行确定第一次大会宣言之主旨,对于主义,以誓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对于政纲,亦无所修改,但期见诸实行,盖吾人深信总理所定之主义及政纲,乃为吾人由中国之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而达世界革命唯一之途径也。两年以来,本党仍继续总理领导国民革命之精神从事于扶助农工民众团体组织之发达,巩固广东之革命根据地之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扫除东江南路一切叛徒,建立与人民合作之政府,完成为人民而战之军队,根本既固,又复出师北伐,以与大江南北勾结帝国主义之军阀决斗,而此战之目的,即在完成总理生平奋斗而不幸未竟之大业,换言之,即在完成国民革命、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语其实际之实施,一日使党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相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日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日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凡此诸端,具为此次北伐目的与其必要手段之内容。 今者赖党军上下将士之戮力,各省被压迫民众威有同心,义师所指,无不克捷,东南数省军阀割据之势力,固已破溃,即囊日军阀所恃以为声援之帝国主义,亦已根本动摇矣。
不意在本党继承总理遗教领导全国民众及武装同志北伐进行之际,中国共产党悍然破坏国民党之阴谋与事实,继续败露于吾人之前,中国共产党危害本党,固不自今日始,而其破坏本党因而破坏国民革命,实以今日之逆谋为最急,十三年之际,本觉接受总理容纳共产党党员个人加入本党之旨,许以信仰三民主义参加本党之革命工作,乃共产党公然决议其党员所以加入本党之意, 在于藉本党以立一强大之共产党,于是吸引我同志,倾陷我领袖, 污蔑我总理,侮辱本党革命之历史,破坏本党领导农工运动之地位,遮断本党与民众结合一致之战线,总理当日坦然容许共产分子,固不料挾有如此叵测之阴谋,本党追念总理生平仁慈博大之精神,始欲许之以自新,结之以诚信,故约束同志以期潜移默化, 销弭纠纷,巩固根本,不图中国共产党之字典上,无诚信二字, 恣睢跋扈,方欲摧排异己,推翻本党武装革命之同志,乃煽惑我军队,调咬我肘腋,致有去年三月二十日之变,赖蒋中正同志之忠勇,党军之戮力,靖乱有方,逆谋卒不得逞,而广州革命策源之地,迄今保全于斯时也,本党犹复悯其幼稚,不忍暴其罪状, 其不敢公然背叛本党之分子,仍予任用,期望有加,待之未为不厚,曾几何时,吴佩孚以帝国主义之援助,称兵南犯,迫我湘粤,本党继承总理讨贼诛暴之大任,不能不调檄义师,共申天讨,中国共产党果有认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之美德,宜如何同仇敌忾, 众口前愆,乃彼党领袖与策士及其与本党貌合之同志,众口鼓惑, 阻挠出师,泊乎我军规变武汉,移师江浙,连下赣闽,与孙传芳、 张宗昌两大军阀作最后之决战,同时电令武汉各军,沿陇海路京汉路北向前进,而中国共产党分子徐谦、邓演达等,受俄人鲍罗廷之指挥,多方阻挠,使各军不能依原定计划出兵,我东路与中央军犯难前进,彼辈挟持汉阳兵工厂,不发一枪,不给一弹,且三电广州兵工厂,伤其罢工,不特断我军械之接济,抑且绝我军费之供应,倒行逆施,务欲置国民革命于死地,向使中原各军得依计划而北进,以与东南军相策应,则肃清津浦路敌军之日,已是会师直捣幽燕之时,今敌兵虽已尽于东南,然余孽犹得负固于河北,久为我党三民主义转辗苦战之师,冯玉祥偏于西北,樊钟秀困于河南,豫中附义之士,势孤力薄,皆待救援,而徐谦诸人, 只知挟一隅之军权以自谋,不发一兵,不济一钱,其目的既与国民革命不相同,遂不惜故乱其步伐,然此种种,固非徐谦、邓演达一二人之私行,观其所把持之总政治部援引共产分子充塞部曲, 三民主义战士热血渍染之河山,几尽为共产党人掠夺特权之租界, 其所宣传,为反对三民主义之宣传,其所训练,为阴谋操纵变诈挑拨之技术,其所工作,为拆散国民革命之势力,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爪牙四播,煽扬凶德,骚扰荼毒,腾为民怨,丧失革命军之荣誉,阻碍北伐之大计,武汉如此,到处皆然,谓非中国共产党全部反革命之策略,其谁信之?不宁维是,当我军甫定东南之际,中国共产党,竟在武汉集议,进而决定推翻本党与国民政府之逆谋,假提高党权,统一指挥之名,行篡窃党国中枢之实,拥甲倒乙,迎丙拒丁,破坏军制之系统,煽惑本党武装之同志,侵蚀各地党部之权柄,扰乱农工商学自觉之运动,逆谋既定,遂有二月以来武汉非法会议之发生,乱命四下,由来有自,议者不察,反以此等事变付诸流言,欺人者诚巧,欺于人者抑何其拙耶!本党囊以中国共产分子自附同志,愿为国民革命驰驱,故竭诚容纳而提挈之,今者甘心叛逆,阻挠北伐,谋为不轨,直接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间接即为军阀与帝国主义之工具,不惟自绝于党国, 抑且自绝于世界,为本党自存计,为完成国民革命计,固当驱除此叛逆,为由国民革命以达世界革命之前途计,亦当扫灭此败类, 凡有血气,皆当群起以攻、绝其根据,勿使滋蔓,否则流毒所播, 效尤踵起,国事不易为矣。
以上所述,为中国共产党分子寄生本党以破坏国民革命之始末,本党为此敢竭诚告于文武将士革命同志及全国国民曰,驱除共产分子,乃肃清革命阵地以内之反革命势力,继今以往、本党必益当努力于党权之集中,组织之精密,纪律之森严,信仰之统一,凡别有结合、别有卵翼之反革命派,固当在所剔除,而操志不定、易与同腐之分子亦当严加纠正,唯国民党为领导被压迫民众革命之先锋,惟三民主义为适合于中国之革命主义,惟国民党之主义能使革命趋于民众化,亦惟国民党之主义,能使民众归于革命化,大任当前,义无反顾,务于最短期间,肃清军阀,打倒帝国主义,完成国民革命之大业,以促进世界革命。谨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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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會議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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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同志继承总理全部之遗教,奋斗不懈,而所努力者,仍为扫除革命障碍,准备三民主义实行,故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行确定第一次大会宣言之主旨,对于主义誓以继续努力,以求贯彻,对于政纲,亦无所修改,但期见诸事实,盖吾人深信总理所定之主义及政纲,乃为中国在此环境中唯一之生路, 亦唯总理所定主义及政纲,乃为吾人由中国之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而达世界革命唯一之途径也。
两年以来,本党仍继续总理领导国民革命之精神,助农工民众团体组织之发达,巩固广东之革命根据地,肃清一切反革命份子,扫除东江南路一切叛徒,建立与人民合作之政府; 完成为人民而战之军队,根本既固,又复出师北伐,以与大江南北勾结帝国主义之军阀决斗,而此战之目的,即在完成总理生平奋斗而不幸未竟之大业,换言之,即在完成国民革命,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语其实际之设施,一日使党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相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凡此诸端,具为此次目的,与其必要手段之内容,今者赖党军上下将士之戮力,各省被压迫民众之同心,义师所指,无不克捷,东南数省,军阀割据之势力,固已破溃,即向日军阀所恃以为声援之帝国主义,亦已根本动摇矣。
不意在本党继承总理遗教,领导全国民众及武装同志北伐进行之际,中国共产党悍然破坏国民革命之阴谋与事实,继续败露于吾人之前,中国共产党之害本党,固不自今日始,而其破坏本党,因而破坏国民革命,实以今日之逆谋为最急,十三年之际, 本党接受总理容纳共产党党员个人加入本党之旨,许以信仰三民主义,参加本党之革命工作;乃共产党公然决议其党员所以加入本党之用意,在于藉本党以立一强大之共产党,于是吸引我同志, 倾陷我领袖,污蔑我总理,侮辱本党革命之历史,破坏本党领导农工运动之地位,遮断本党与民众结合一致之战线,总理当日坦然容许【纳】共产份子,固不料挟有如此叵测之阴谋,本党追念总理生平仁慈博大之精神,始欲许之以自新,结之以诚信,故约束同志,以期潜移默化,销弭纠纷,巩固根本,不图中国共产党之字典上,无诚信二字,恣睢跋扈,方欲摧排异已,推翻本党武装革命之同志,遂乃煽惑我军队,调唆我肘腋,致有去年三月二十日之变,赖蒋中正同志之忠勇、党军之戮力,靖乱有方,逆谋遂不得逞,而广州革策源之地,迄今保全。于斯时也,本党犹悯其幼稚,不忍暴其罪状,其不敢公然背叛本党之分子,仍予任使, 期望有加,待之未为不厚。曾几何时,吴佩孚以帝国主义之援助,称兵南犯,迫我湘粤,本党继承总理讨贼诛暴之大任,不能不调檄义师,共申天讨,中国共产党果有认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之美德,宜如何同仇敌慨,洗涤前愆,乃彼党领袖与策士及其与本党貌合之同志,众口鼓惑,阻挠出师,洎乎我军规复江汉,移师江浙,连下赣闽,与孙传芳、张宗昌大军阀作最后之决战,同时电令武汉各军沿陇海、京汉路北向并进,而中国共产党分子徐谦、邓演达等受俄人鲍罗廷之指挥,多方阻挠,使各军不能依原定计划出兵,我东路与中央军犯难前进,彼辈挟持汉阳兵工厂, 不发一枪,不发一弹,且三电广州兵工厂,伤其罢工,不特断我军械之接济,抑且绝我军费之供应,倒行逆施,务欲置国民革命于死地。向使中原各军,得依计划而北进,以与东南各军相策应, 则肃清津浦路敌军之日,已是会师直捣幽燕之时。今敌兵虽已尽于东南,然余孽犹得负固于河北,久为吾党三民主义展转苦战之师,冯玉祥偏于西北,樊钟秀困于河南,豫中附义之士势孤力薄, 皆待救援,而徐谦诸人,只知挟一隅之军权以自谋,不发一兵, 不济一钱,其目的既与国民革命不相同,遂不惜故乱其步伐,然此种种,固非徐谦、邓演达一、二人之私行,观其所把持之总政治部,援引共产份子,充塞部曲,三民主义战士热血渍染之河山,几尽为共产党人掠夺特权之租界,其所宣传,为反对三民主义之宣传;其所训练,为阴谋操纵变诈挑拨之技术,其所工作,为拆散国民革命之势力,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爪牙四播,煽扬凶德,骚扰荼毒,腾为民怨,丧失革命军之荣誉,阻碍北伐之大计, 武汉如此,到处皆然,谓非中国共产党全部反革命之策略,其谁信之?不宁唯是,当我军甫定东南之际,中国共产党竟在武汉集议,进而决定推翻本党与国民政府之逆谋,假提高党权、统一指挥之名,行纂窃党国中枢之实,拥甲倒乙,迎丙拒丁,破坏军制之系统,煽惑武装之同志,侵蚀各地党部之权柄,扰乱农工商学自觉之运动,逆谋既定,遂有二月以来武汉非法会议之发生,乱命四下,由来有自,议者不察,反以此等事变付诸流言,欺人者诚巧,欺于人者抑何其拙耶!本党曩以中国共产党份子自附同志,愿为国民革命驰驱,故竭诚容纳而提挈之,今者甘心叛逆、 阻挠北伐,谋为不轨,直接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间接即为军阀与帝国主义之工具,不惟自绝于党国,抑且自绝于世界,为本党自存计,为完成国民革命计,固当驱除此叛逆,为由国民革命以达世界革命之前途计,亦当扫灭此败类,凡有血气,皆当群起以攻,绝其根株,勿使滋蔓,否则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国事不易为矣。
以上所述,为中国共产党分子寄生于本党以破坏国民革命之始末,本党于此敢竭诚告于文武将士革命同志及全国国民曰:驱除共产分子,乃肃清革命阵地以內之反革命势力,继今以往,本党必益当努力于党权之集中、组织之精密、纪律之森严、信仰之统一,凡别有结合、别有卵翼之反革命派,固当在所必除,而操志不定,易与同腐之分子,亦当严加纠正,唯国民党为领导被压迫民众革命之先锋,唯三民主义为适合于中国之革命主义,唯国民党之主义能使革命趋于民众化,亦唯国民党之主义,能使民众归于革命化,大任当前,义无反顾,务于最短期间,肃清军阀, 打倒帝国主义,完成国民革命之大业,以促进世界革命。谨此宣言。
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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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党同志继承总理全部之遗教,奋斗不懈,而所努力者,仍为扫除革命障碍,准备三民主义实行,故于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行确定第一次大会宣言之主旨,对于主义誓以继续努力,以求贯彻,对于政纲,亦无所修改,但期见诸事实,盖吾人深信总理所定之主义及政纲,乃为中国在此环境中唯一之生路, 亦唯总理所定主义及政纲,乃为吾人由中国之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而达世界革命唯一之途径也。
两年以来,本党仍继续总理领导国民革命之精神,助农工民众团体组织之发达,巩固广东之革命根据地,肃清一切反革命份子,扫除东江南路一切叛徒,建立与人民合作之政府; 完成为人民而战之军队,根本既固,又复出师北伐,以与大江南北勾结帝国主义之军阀决斗,而此战之目的,即在完成总理生平奋斗而不幸未竟之大业,换言之,即在完成国民革命,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语其实际之设施,一日使党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相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凡此诸端,具为此次目的,与其必要手段之内容,今者赖党军上下将士之戮力,各省被压迫民众之同心,义师所指,无不克捷,东南数省,军阀割据之势力,固已破溃,即向日军阀所恃以为声援之帝国主义,亦已根本动摇矣。
不意在本党继承总理遗教,领导全国民众及武装同志北伐进行之际,中国共产党悍然破坏国民革命之阴谋与事实,继续败露于吾人之前,中国共产党之害本党,固不自今日始,而其破坏本党,因而破坏国民革命,实以今日之逆谋为最急,十三年之际, 本党接受总理容纳共产党党员个人加入本党之旨,许以信仰三民主义,参加本党之革命工作;乃共产党公然决议其党员所以加入本党之用意,在于藉本党以立一强大之共产党,于是吸引我同志, 倾陷我领袖,污蔑我总理,侮辱本党革命之历史,破坏本党领导农工运动之地位,遮断本党与民众结合一致之战线,总理当日坦然容许【纳】共产份子,固不料挟有如此叵测之阴谋,本党追念总理生平仁慈博大之精神,始欲许之以自新,结之以诚信,故约束同志,以期潜移默化,销弭纠纷,巩固根本,不图中国共产党之字典上,无诚信二字,恣睢跋扈,方欲摧排异已,推翻本党武装革命之同志,遂乃煽惑我军队,调唆我肘腋,致有去年三月二十日之变,赖蒋中正同志之忠勇、党军之戮力,靖乱有方,逆谋遂不得逞,而广州革策源之地,迄今保全。于斯时也,本党犹悯其幼稚,不忍暴其罪状,其不敢公然背叛本党之分子,仍予任使, 期望有加,待之未为不厚。曾几何时,吴佩孚以帝国主义之援助,称兵南犯,迫我湘粤,本党继承总理讨贼诛暴之大任,不能不调檄义师,共申天讨,中国共产党果有认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之美德,宜如何同仇敌慨,洗涤前愆,乃彼党领袖与策士及其与本党貌合之同志,众口鼓惑,阻挠出师,洎乎我军规复江汉,移师江浙,连下赣闽,与孙传芳、张宗昌大军阀作最后之决战,同时电令武汉各军沿陇海、京汉路北向并进,而中国共产党分子徐谦、邓演达等受俄人鲍罗廷之指挥,多方阻挠,使各军不能依原定计划出兵,我东路与中央军犯难前进,彼辈挟持汉阳兵工厂, 不发一枪,不发一弹,且三电广州兵工厂,伤其罢工,不特断我军械之接济,抑且绝我军费之供应,倒行逆施,务欲置国民革命于死地。向使中原各军,得依计划而北进,以与东南各军相策应, 则肃清津浦路敌军之日,已是会师直捣幽燕之时。今敌兵虽已尽于东南,然余孽犹得负固于河北,久为吾党三民主义展转苦战之师,冯玉祥偏于西北,樊钟秀困于河南,豫中附义之士势孤力薄, 皆待救援,而徐谦诸人,只知挟一隅之军权以自谋,不发一兵, 不济一钱,其目的既与国民革命不相同,遂不惜故乱其步伐,然此种种,固非徐谦、邓演达一、二人之私行,观其所把持之总政治部,援引共产份子,充塞部曲,三民主义战士热血渍染之河山,几尽为共产党人掠夺特权之租界,其所宣传,为反对三民主义之宣传;其所训练,为阴谋操纵变诈挑拨之技术,其所工作,为拆散国民革命之势力,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爪牙四播,煽扬凶德,骚扰荼毒,腾为民怨,丧失革命军之荣誉,阻碍北伐之大计, 武汉如此,到处皆然,谓非中国共产党全部反革命之策略,其谁信之?不宁唯是,当我军甫定东南之际,中国共产党竟在武汉集议,进而决定推翻本党与国民政府之逆谋,假提高党权、统一指挥之名,行纂窃党国中枢之实,拥甲倒乙,迎丙拒丁,破坏军制之系统,煽惑武装之同志,侵蚀各地党部之权柄,扰乱农工商学自觉之运动,逆谋既定,遂有二月以来武汉非法会议之发生,乱命四下,由来有自,议者不察,反以此等事变付诸流言,欺人者诚巧,欺于人者抑何其拙耶!本党曩以中国共产党份子自附同志,愿为国民革命驰驱,故竭诚容纳而提挈之,今者甘心叛逆、 阻挠北伐,谋为不轨,直接破坏国民革命之战线,间接即为军阀与帝国主义之工具,不惟自绝于党国,抑且自绝于世界,为本党自存计,为完成国民革命计,固当驱除此叛逆,为由国民革命以达世界革命之前途计,亦当扫灭此败类,凡有血气,皆当群起以攻,绝其根株,勿使滋蔓,否则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国事不易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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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黨同志繼承[[w:孫中山|總理]]全部之遺教,奮鬥不懈,而所努力者,仍為掃除革命障礙,準備三民主義實行,故於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重行確定第一次大會宣言之主旨,對於主義誓以繼續努力,以求貫徹,對於政綱,亦無所修改,但期見諸事實,蓋吾人深信總理所定之主義及政綱,乃為中國在此環境中唯一之生路,亦唯總理所定主義及政綱,乃為吾人由中國之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社會革命,而達世界革命唯一之途徑也。
兩年以來,本黨仍繼續總理領導國民革命之精神,助農工民眾團體組織之發達,鞏固廣東之革命根據地,肅清一切反革命份子,掃除東江南路一切叛徒,建立與人民合作之政府;完成為人民而戰之軍隊,根本既固,又復出師北伐,以與大江南北勾結帝國主義之軍閥決鬥,而此戰之目的,即在完成總理生平奮鬥而不幸未竟之大業,換言之,即在完成國民革命,造成獨立自由之國家,以擁護國家及民眾之利益,語其實際之設施,一日使黨軍愈與人民密切的相結合,二曰造成廉潔之政府,三曰提倡保護國內之實業,四曰保障農工團體之利益,並扶助其發展,凡此諸端,具為此次目的,與其必要手段之內容,今者賴黨軍上下將士之戮力,各省被壓迫民眾之同心,義師所指,無不克捷,東南數省,軍閥割據之勢力,固已破潰,即向日軍閥所恃以為聲援之帝國主義,亦已根本動搖矣。
不意在本黨繼承總理遺教,領導全國民眾及武裝同志北伐進行之際,[[w: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悍然破壞國民革命之陰謀與事實,繼續敗露於吾人之前,中國共產黨之害本黨,固不自今日始,而其破壞本黨,因而破壞國民革命,實以今日之逆謀為最急,十三年之際,本黨接受總理容納共產黨黨員個人加入本黨之旨,許以信仰三民主義,參加本黨之革命工作;乃共產黨公然決議其黨員所以加入本黨之用意,在於藉本黨以立一強大之共產黨,於是吸引我同志,傾陷我領袖,污衊我總理,侮辱本黨革命之歷史,破壞本黨領導農工運動之地位,遮斷本黨與民眾結合一致之戰線,總理當日坦然容許【納】共產份子,固不料挾有如此叵測之陰謀,本黨追念總理生平仁慈博大之精神,始欲許之以自新,結之以誠信,故約束同志,以期潛移默化,銷弭糾紛,鞏固根本,不圖中國共產黨之字典上,無誠信二字,恣睢跋扈,方欲摧排異已,推翻本黨武裝革命之同志,遂乃煽惑我軍隊,調唆我肘腋,致有去年三月二十日之變,賴蔣中正同志之忠勇、黨軍之戮力,靖亂有方,逆謀遂不得逞,而廣州革策源之地,迄今保全。於斯時也,本黨猶憫其幼稚,不忍暴其罪狀,其不敢公然背叛本黨之分子,仍予任使,期望有加,待之未為不厚。曾幾何時,吳佩孚以帝國主義之援助,稱兵南犯,迫我湘粵,本黨繼承總理討賊誅暴之大任,不能不調檄義師,共申天討,中國共產黨果有認識國民革命聯合戰線之美德,宜如何同仇敵慨,洗滌前愆,乃彼黨領袖與策士及其與本黨貌合之同志,眾口鼓惑,阻撓出師,洎乎我軍規復江漢,移師江浙,連下贛閩,與孫傳芳、張宗昌大軍閥作最後之決戰,同時電令武漢各軍沿隴海、京漢路北向並進,而中國共產黨分子徐謙、鄧演達等受俄人鮑羅廷之指揮,多方阻撓,使各軍不能依原定計劃出兵,我東路與中央軍犯難前進,彼輩挾持漢陽兵工廠,不發一槍,不發一彈,且三電廣州兵工廠,飭其罷工,不特斷我軍械之接濟,抑且絕我軍費之供應,倒行逆施,務欲置國民革命於死地。向使中原各軍,得依計劃而北進,以與東南各軍相策應,則肅清津浦路敵軍之日,已是會師直搗幽燕之時。今敵兵雖已盡於東南,然餘孽猶得負固於河北,久為吾黨三民主義展轉苦戰之師,馮玉祥偏於西北,樊鍾秀困於河南,豫中附義之士勢孤力薄,皆待救援,而徐謙諸人,只知挾一隅之軍權以自謀,不發一兵,不濟一錢,其目的既與國民革命不相同,遂不惜故亂其步伐,然此種種,固非徐謙、鄧演達一、二人之私行,觀其所把持之總政治部,援引共產份子,充塞部曲,三民主義戰士熱血漬染之河山,幾盡為共產黨人掠奪特權之租界,其所宣傳,為反對三民主義之宣傳;其所訓練,為陰謀操縱變詐挑撥之技術,其所工作,為拆散國民革命之勢力,破壞國民革命之戰線;爪牙四播,煽揚凶德,騷擾荼毒,騰為民怨,喪失革命軍之榮譽,阻礙北伐之大計,武漢如此,到處皆然,謂非中國共產黨全部反革命之策略,其誰信之?不寧唯是,當我軍甫定東南之際,中國共產黨竟在武漢集議,進而決定推翻本黨與國民政府之逆謀,假提高黨權、統一指揮之名,行纂竊黨國中樞之實,擁甲倒乙,迎丙拒丁,破壞軍制之系統,煽惑武裝之同志,侵蝕各地黨部之權柄,擾亂農工商學自覺之運動,逆謀既定,遂有二月以來武漢非法會議之發生,亂命四下,由來有自,議者不察,反以此等事變付諸流言,欺人者誠巧,欺於人者抑何其拙耶!本黨曩以中國共產黨份子自附同志,願為國民革命馳驅,故竭誠容納而提挈之,今者甘心叛逆、阻撓北伐,謀為不軌,直接破壞國民革命之戰線,間接即為軍閥與帝國主義之工具,不惟自絕於黨國,抑且自絕於世界,為本黨自存計,為完成國民革命計,固當驅除此叛逆,為由國民革命以達世界革命之前途計,亦當掃滅此敗類,凡有血氣,皆當群起以攻,絕其根株,勿使滋蔓,否則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國事不易為矣。
以上所述,為中國共產黨分子寄生於本黨以破壞國民革命之始末,本黨於此敢竭誠告於文武將士革命同志及全國國民曰:驅除共產分子,乃肅清革命陣地以內之反革命勢力,繼今以往,本黨必益當努力於黨權之集中、組織之精密、紀律之森嚴、信仰之統一,凡別有結合、別有卵翼之反革命派,固當在所必除,而操志不定,易與同腐之分子,亦當嚴加糾正,唯國民黨為領導被壓迫民眾革命之先鋒,唯三民主義為適合於中國之革命主義,唯國民黨之主義能使革命趨於民眾化,亦唯國民黨之主義,能使民眾歸於革命化,大任當前,義無反顧,務於最短期間,肅清軍閥,打倒帝國主義,完成國民革命之大業,以促進世界革命。謹此宣言。
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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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總部慶祝國民政府建都南京歡宴席上講演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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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四月十八日在南京总部)
为何要设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建都南京的意义和其使命鲍罗廷及共产党压迫本党的事实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关头对于本人不当之批评
勉励党员及将士
各位同志:今天是庆祝国民政府建都南京的第一天纪念日子。国民政府从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二年了。我们总理所以要成立国民政府,就是要凭这个国民政府来实现我们总理的三民主义,使得我们中国完全由国民政府手里得到国际上独立自由平等的地位,并且要使得国民政府能够自由行使职权,完全实现本党的政纲政策,如果受了旁的外来的及黑暗的势力来牵制压迫,弄得本党的主义和政纲政策不能实现,这样徒有国民政府之名而无国民政府之实,就不是我们总理所希望的国民政府了!国民政府自成立以后,到现在可怎么样呢:简单的讲一句话,就是受尽旁的一种特殊势力的压迫,实实在在不能行使职权,换句话说,就是不许国民政府实现我们党的主义和政纲政策!近且越发变本加厉起来了!现在我们国民革命军的将士和全国的民众都要求建都南京,因为这是总理自革命以来所决定的计划。在这次肃清东南之后,国民政府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才能在这个时候得到一个自由的机会,尽将二年以来本党里头所不应做的、违背本党主义的、违反我们总理所定下来的政纲政策的,统统揭发出来了。所以中央监察委员会举发出本党和我们政府这种受压迫、被欺骗的事实。国民政府之所以不能自由行使职权,完全是做了一个傀儡的毛病。最近中央监察委员会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国民政府委员提出警告,谓现在武汉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武汉的政府已叛了党、违反了三民主义、本党的纪律和我们总理所定的政纲政策,你们中央执行委员会还坐在这个地方?还不赶紧起来自由行使职权么?中央执行委员受到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样一个警告,如果是总理的真正信徒,真正国民党的党员,听到了这个警告,看到了这个举发书,稍有天良的、有信仰心的党员,没有一个人不切齿痛恨的,何况本党干部中央执行委员——————现在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最高的政治机关决定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正式开始办公。今天这个纪念日,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开辟一个新纪元。这个新纪元是什么呢?就是继续我们总理从前的事业,并且开创我们总理以后的事业,今天这个纪念日子是有继往开来的意义,不比旁的普通的纪念日,还要比从前在广东成立的时候更严重。今天国民政府能建都在南京,是由恶战苦斗中流血牺牲了三万多将士同志们以及一班委员在重重压迫之下奋斗出来的。所以这样的一个纪念日,在我们革命的历史上要占有价值的、最大光荣的一页。总理定下来的革命政策,第一个是要打倒帝国主义,第二个是联俄政策,第三个是扶助农工政策。这三个政策,是总理定下来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政策,凡是我们忠实的党员同志应该奋斗到底,宁可牺牲一切,对于这个原则,无论到什么时候,是未有变动的。第二个是联俄政策,总理之所以要联俄,是因为苏俄是以平等待我的民族,所以总理决心联合苏俄来共同打倒国际帝国主义。现在我们党、我们政府对于苏俄政策未有变更、仍旧继续进行的。至于我们中国国民党里面的共产分子,要开除出去,这是我们党的问题,并不关于苏俄的问题。不过苏俄的代表鲍罗廷,他所经过压迫欺骗我们的事实,三年以来是很多的,实在不是一时三刻所能讲得完的,不过最近最有关系的一件事情,我可以报告于各位同志:我在正月到武汉去的头一天晚上,在宴会场中,我讲完了话,鲍罗廷是在最后讲话,他居然公开的在宴会中间批评本党不好。最要紧的一点,是说我们革命军里面有摧残农工的行为,而且对本党领袖诋毁诬蔑得无微不至!最后警告我说:“蒋介石同志!我们三年以来,共事在患难之中,所做的事情你应该晓得,如果有压迫农工、反对C・P的这种事情,我们无论如何要想法子来打倒他的!”各位!他对于本党,虽然没有指明那一个,但诋毁、恐吓是很显明的事实。当时因为他是最后的演讲,他讲完之后,我本想起来质问他,不料主席徐谦就宣告散会了,所以当时没有质问他。到了第二天,我就问他:“你所说的话完全没有根据,你讲出来那一个军人压迫农工?那一个领袖是摧残党权?”当时我问他的时候,是顾孟余做翻译的,他竟答不出话来。我说:“你不能说这种没有根据的话,你是一个苏俄的代表,你就不能这样破坏本党,你们苏俄已不比前三年的苏俄,现在的苏俄在各国看起来是一个强国,并且还有人说你们苏俄是一个红色的帝国主义者!你如果这样拔扈横行的时候,如昨晚在宴会中间所讲的话,我可以说,凡真正的国民党员,乃至于中国的人民,没有一个不痛恨你的!你欺负中国国民党,你仍〔乃〕是压迫中国的人民。这样并不是我们放弃总理的联俄政策,完全是你来破坏我们总理的联俄政策!就是你来破坏苏俄以平等待我民族的精神!”后来我回到南昌的时候,我将这种情形报告于党部,党部以主席名义正式通电给第三国际,说鲍罗廷在中国压迫我们中国国民党、诋毁我们国民党的领袖,希望你们自动的召他回去,不使得我们中俄二国的联合战线来破裂了。这个电报打出去之后,没有回电。后来政治会议提出来,用政治会议的名义再正式发去一个电报给鲍罗廷,请他赶紧自动的回去,不要失了面子,希望他自己回苏俄去,继续我们中俄二国的联合战线。可是第三国际没有回信,鲍罗廷也把我们中央执行委员的信置之不理。这是什么道理?!我们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通告连得回信都没有,这是不是总理联俄政策?总理联俄政策,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我看来,苏俄,第三国际或者未有接到这个电报,或者看错了电报,如果接到这个电报没有看错的时候,不答复我们,是苏俄眼中简直没有中国国民党,不配做其以平等对待我【之】民族!那末难怪外面一般人讲,苏俄是红色的帝国主义者了!我们国民政府自成立以来,就请鲍罗廷做顾问,总理逝世之后,鲍罗廷就目中无人了。他实在不想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我们中国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如果有一个国民政府委员或中央委员想自由行使职权的时候,老实讲一句,鲍罗廷就要想法子来捣乱你,使你不能够站足在广东,甚至不许你住在中国。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国民政府如果再不设法自由行使职权,不但是对不起我们总理,对不起一般的党员,而且对不起我们全国的国民,并且也对不起我们自己!
国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这是本党从恶战苦斗,艰难卓绝中间成立起来的,并且由今天起正式开始办公行使职权了。我们总理平生所希望的最大目的,可以说已经实现了。自从今天起我们就有继续总理事业的机会了!各位同志要知道,现在这个机会虽已经得到了,不过我们若不努力奋斗,以为到了南京,国民政府已在南京建设好了,自己的精神就渐渐堕落下去,把三民主义当作一回事,甚至于比从前还要不如的时候,那末我们真是要做本党的罪人,且要做中国千古的罪人了!不仅是如此,各位要晓得,如果这回我们国民政府同国民党,不能依照我们总理所预定的计划、政策一一实施起来的时候,国际的形势和革命的环境,恐怕绝对不容许我们中国再有翻身过来的日子!民国十五年来,因为因循敷衍,所以弄这个乌烟瘴气的局面,要是国民政府仍旧不能把责任在肩膀上担负起来,我们大家又不诚心诚意的拥护国民政府,则中国一定要亡,而且灭亡的时候就在目前!
国民政府的使命是什么?国民政府是来救我们中国,解放我们中国四万万同胞的。所以各位同志,从今天起,更加要努力奋斗!不然我们的革命前途未可深抱乐观。大家都晓得中国自有历史以来——尤其是最近的历史,一到建都南京之后,革命的精神就散漫下去,不仅如此堕落而已,弄得非自相残杀同归于尽不止!这是很明显的,太平天国的时候同我们总理民国元年建都南京的情形一个样子,一般党员以为建都南京就可以安乐了!于是日想升官发财,什么嫖赌穿吃的坏事都做了起来,结果养成了许多官僚化、绅士化的败类,还有那个讲什么三民主义呢?连得民生主义都不愿提出来了。这样情形,中国焉得不亡?本党焉得不败?所以请各位要万分注意,这回就是我们最后的一回责任!各位同志!中国成功,固是在我们身上,就是中国灭亡,也是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不能不奋斗、不能不努力!现在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也就是一发千钧的时候!至于成败利钝,非我们所应顾虑的,我们只有快力斩乱麻,以敏捷的手段,去对付反革命派,使得我们总理的主义能够早日实现!使得我们总理的灵柩可以赶紧搬到紫金山来安葬!
现在国民政府已经成立了,中央党部已经开始办公了,这个时候党权已经恢复了,本党完全可以自由行使职权了。我们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就要拿党权真正的提高起来,各位要晓得这回我们千辛万苦、千死万难的中间,才恢复了这个党权,我们便要受党的指挥,听党的命令,除党以外,没有什么比党还高的东西!如果能这样,才能算得是真正的恢复党权!不然我们虽然恢复了党权,仍旧是要亡的!
有许多人批评我说:蒋介石现在做了土耳其的基码尔,或者说蒋介石已经做了意大利的蒙梭利尼。各位同志,我蒋介石是不配做基码尔、也不配做蒙梭利尼的,我只要做一个我们总理的一个忠实信徒、本党的一个忠实党员,就是我们总理的三民主义的实行者!如果我有违反总理主义的时候,随便哪一个同志都可以来打倒我、都可以来枪毙我的!我蒋介石绝不会做蒙梭利尼,如果我弄得中国发生一个“法西斯蒂”的时候,那末随便哪一个同志都可以惩罚处分我的,现在我对于本党和政府,只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于个人生死成败一切置之度外,只希望党权真正能够提高起来,总理的事业,能够由我们各位同志继续下去,使得我们总理的精神真正不死!
今天我们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可以说是达到了我们全体将士抛了多少头胪、流了多少鲜血的目的,而本党全体的同志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同国民政府委员的一番苦心的孤诣的目的亦已达到了!
现在我们军队,军纪风纪,天天坏了下去,对于仪容、态度、服装、武器,要是详详细细的去调查,没有一件事,可以看得过去的。这为什么?是兵士坏吗?决不是的。事实上就是我们官长表现出来的一种堕落。大家以为现在东南既下,我们大家可以快活一点,对于士兵的管理训练以及各种政治工作,就懈怠下去了,所以弄得军纪风纪天天腐败下去,并且官长夜间不在营房里居住,弄得值星官都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起床,如此精神便一天不如一天,这样下去,国民革命军可就糟极了!如果不赶紧纠正过一来,这种军队必定要失败的!还有各机关的办事人员,都是暮气沉沉,好象垂死的光景,原于每晨七时打电话,无论哪一个机关,都是没人听的,你想腐败到这步田地,革命的前途危险不危险呢?!考察他的缘故,就是我们的官长,确实没有一点留意,没有一点关心,弄得办事无规则、无条理、精神不紧张,我在南昌的时候,已经申明告诫各官长,不许嫖赌穿吃,可是今天讲过,明天忘了!这种腐败的情形,难怪人家要说我们国民党员堕落,我们国民党员给人家看不起。
各位同志,现在中国国民党党权已经提高起来、恢复转来了,我们要奋发精神、发扬光大,千万不要把我们国民党的事业,从我们手里衰败下去了!这就是我今天所讲的最要紧的一点!
本席今天所讲的,只有这一点,请各位尽量指教,并且随便讨论。如果对于我的话有怀疑的地方,还请大家起来质问,得到一个了解。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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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今天是庆祝国民政府建都南京的第一天纪念日子。国民政府从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二年了。我们总理所以要成立国民政府,就是要凭这个国民政府来实现我们总理的三民主义,使得我们中国完全由国民政府手里得到国际上独立自由平等的地位,并且要使得国民政府能够自由行使职权,完全实现本党的政纲政策,如果受了旁的外来的及黑暗的势力来牵制压迫,弄得本党的主义和政纲政策不能实现,这样徒有国民政府之名而无国民政府之实,就不是我们总理所希望的国民政府了!国民政府自成立以后,到现在可怎么样呢:简单的讲一句话,就是受尽旁的一种特殊势力的压迫,实实在在不能行使职权,换句话说,就是不许国民政府实现我们党的主义和政纲政策!近且越发变本加厉起来了!现在我们国民革命军的将士和全国的民众都要求建都南京,因为这是总理自革命以来所决定的计划。在这次肃清东南之后,国民政府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才能在这个时候得到一个自由的机会,尽将二年以来本党里头所不应做的、违背本党主义的、违反我们总理所定下来的政纲政策的,统统揭发出来了。所以中央监察委员会举发出本党和我们政府这种受压迫、被欺骗的事实。国民政府之所以不能自由行使职权,完全是做了一个傀儡的毛病。最近中央监察委员会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国民政府委员提出警告,谓现在武汉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武汉的政府已叛了党、违反了三民主义、本党的纪律和我们总理所定的政纲政策,你们中央执行委员会还坐在这个地方?还不赶紧起来自由行使职权么?中央执行委员受到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样一个警告,如果是总理的真正信徒,真正国民党的党员,听到了这个警告,看到了这个举发书,稍有天良的、有信仰心的党员,没有一个人不切齿痛恨的,何况本党干部中央执行委员——————现在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最高的政治机关决定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正式开始办公。今天这个纪念日,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开辟一个新纪元。这个新纪元是什么呢?就是继续我们总理从前的事业,并且开创我们总理以后的事业,今天这个纪念日子是有继往开来的意义,不比旁的普通的纪念日,还要比从前在广东成立的时候更严重。今天国民政府能建都在南京,是由恶战苦斗中流血牺牲了三万多将士同志们以及一班委员在重重压迫之下奋斗出来的。所以这样的一个纪念日,在我们革命的历史上要占有价值的、最大光荣的一页。总理定下来的革命政策,第一个是要打倒帝国主义,第二个是联俄政策,第三个是扶助农工政策。这三个政策,是总理定下来的。打倒帝国主义的政策,凡是我们忠实的党员同志应该奋斗到底,宁可牺牲一切,对于这个原则,无论到什么时候,是未有变动的。第二个是联俄政策,总理之所以要联俄,是因为苏俄是以平等待我的民族,所以总理决心联合苏俄来共同打倒国际帝国主义。现在我们党、我们政府对于苏俄政策未有变更、仍旧继续进行的。至于我们中国国民党里面的共产分子,要开除出去,这是我们党的问题,并不关于苏俄的问题。不过苏俄的代表鲍罗廷,他所经过压迫欺骗我们的事实,三年以来是很多的,实在不是一时三刻所能讲得完的,不过最近最有关系的一件事情,我可以报告于各位同志:我在正月到武汉去的头一天晚上,在宴会场中,我讲完了话,鲍罗廷是在最后讲话,他居然公开的在宴会中间批评本党不好。最要紧的一点,是说我们革命军里面有摧残农工的行为,而且对本党领袖诋毁诬蔑得无微不至!最后警告我说:“蒋介石同志!我们三年以来,共事在患难之中,所做的事情你应该晓得,如果有压迫农工、反对C・P的这种事情,我们无论如何要想法子来打倒他的!”各位!他对于本党,虽然没有指明那一个,但诋毁、恐吓是很显明的事实。当时因为他是最后的演讲,他讲完之后,我本想起来质问他,不料主席徐谦就宣告散会了,所以当时没有质问他。到了第二天,我就问他:“你所说的话完全没有根据,你讲出来那一个军人压迫农工?那一个领袖是摧残党权?”当时我问他的时候,是顾孟余做翻译的,他竟答不出话来。我说:“你不能说这种没有根据的话,你是一个苏俄的代表,你就不能这样破坏本党,你们苏俄已不比前三年的苏俄,现在的苏俄在各国看起来是一个强国,并且还有人说你们苏俄是一个红色的帝国主义者!你如果这样拔扈横行的时候,如昨晚在宴会中间所讲的话,我可以说,凡真正的国民党员,乃至于中国的人民,没有一个不痛恨你的!你欺负中国国民党,你仍〔乃〕是压迫中国的人民。这样并不是我们放弃总理的联俄政策,完全是你来破坏我们总理的联俄政策!就是你来破坏苏俄以平等待我民族的精神!”后来我回到南昌的时候,我将这种情形报告于党部,党部以主席名义正式通电给第三国际,说鲍罗廷在中国压迫我们中国国民党、诋毁我们国民党的领袖,希望你们自动的召他回去,不使得我们中俄二国的联合战线来破裂了。这个电报打出去之后,没有回电。后来政治会议提出来,用政治会议的名义再正式发去一个电报给鲍罗廷,请他赶紧自动的回去,不要失了面子,希望他自己回苏俄去,继续我们中俄二国的联合战线。可是第三国际没有回信,鲍罗廷也把我们中央执行委员的信置之不理。这是什么道理?!我们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通告连得回信都没有,这是不是总理联俄政策?总理联俄政策,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我看来,苏俄,第三国际或者未有接到这个电报,或者看错了电报,如果接到这个电报没有看错的时候,不答复我们,是苏俄眼中简直没有中国国民党,不配做其以平等对待我【之】民族!那末难怪外面一般人讲,苏俄是红色的帝国主义者了!我们国民政府自成立以来,就请鲍罗廷做顾问,总理逝世之后,鲍罗廷就目中无人了。他实在不想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实行我们中国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如果有一个国民政府委员或中央委员想自由行使职权的时候,老实讲一句,鲍罗廷就要想法子来捣乱你,使你不能够站足在广东,甚至不许你住在中国。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国民政府如果再不设法自由行使职权,不但是对不起我们总理,对不起一般的党员,而且对不起我们全国的国民,并且也对不起我们自己!
国民政府今天成立了!这是本党从恶战苦斗,艰难卓绝中间成立起来的,并且由今天起正式开始办公行使职权了。我们总理平生所希望的最大目的,可以说已经实现了。自从今天起我们就有继续总理事业的机会了!各位同志要知道,现在这个机会虽已经得到了,不过我们若不努力奋斗,以为到了南京,国民政府已在南京建设好了,自己的精神就渐渐堕落下去,把三民主义当作一回事,甚至于比从前还要不如的时候,那末我们真是要做本党的罪人,且要做中国千古的罪人了!不仅是如此,各位要晓得,如果这回我们国民政府同国民党,不能依照我们总理所预定的计划、政策一一实施起来的时候,国际的形势和革命的环境,恐怕绝对不容许我们中国再有翻身过来的日子!民国十五年来,因为因循敷衍,所以弄这个乌烟瘴气的局面,要是国民政府仍旧不能把责任在肩膀上担负起来,我们大家又不诚心诚意的拥护国民政府,则中国一定要亡,而且灭亡的时候就在目前!
国民政府的使命是什么?国民政府是来救我们中国,解放我们中国四万万同胞的。所以各位同志,从今天起,更加要努力奋斗!不然我们的革命前途未可深抱乐观。大家都晓得中国自有历史以来——尤其是最近的历史,一到建都南京之后,革命的精神就散漫下去,不仅如此堕落而已,弄得非自相残杀同归于尽不止!这是很明显的,太平天国的时候同我们总理民国元年建都南京的情形一个样子,一般党员以为建都南京就可以安乐了!于是日想升官发财,什么嫖赌穿吃的坏事都做了起来,结果养成了许多官僚化、绅士化的败类,还有那个讲什么三民主义呢?连得民生主义都不愿提出来了。这样情形,中国焉得不亡?本党焉得不败?所以请各位要万分注意,这回就是我们最后的一回责任!各位同志!中国成功,固是在我们身上,就是中国灭亡,也是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不能不奋斗、不能不努力!现在中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也就是一发千钧的时候!至于成败利钝,非我们所应顾虑的,我们只有快力斩乱麻,以敏捷的手段,去对付反革命派,使得我们总理的主义能够早日实现!使得我们总理的灵柩可以赶紧搬到紫金山来安葬!
现在国民政府已经成立了,中央党部已经开始办公了,这个时候党权已经恢复了,本党完全可以自由行使职权了。我们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就要拿党权真正的提高起来,各位要晓得这回我们千辛万苦、千死万难的中间,才恢复了这个党权,我们便要受党的指挥,听党的命令,除党以外,没有什么比党还高的东西!如果能这样,才能算得是真正的恢复党权!不然我们虽然恢复了党权,仍旧是要亡的!
有许多人批评我说:蒋介石现在做了土耳其的基码尔,或者说蒋介石已经做了意大利的蒙梭利尼。各位同志,我蒋介石是不配做基码尔、也不配做蒙梭利尼的,我只要做一个我们总理的一个忠实信徒、本党的一个忠实党员,就是我们总理的三民主义的实行者!如果我有违反总理主义的时候,随便哪一个同志都可以来打倒我、都可以来枪毙我的!我蒋介石绝不会做蒙梭利尼,如果我弄得中国发生一个“法西斯蒂”的时候,那末随便哪一个同志都可以惩罚处分我的,现在我对于本党和政府,只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于个人生死成败一切置之度外,只希望党权真正能够提高起来,总理的事业,能够由我们各位同志继续下去,使得我们总理的精神真正不死!
今天我们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可以说是达到了我们全体将士抛了多少头胪、流了多少鲜血的目的,而本党全体的同志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同国民政府委员的一番苦心的孤诣的目的亦已达到了!
现在我们军队,军纪风纪,天天坏了下去,对于仪容、态度、服装、武器,要是详详细细的去调查,没有一件事,可以看得过去的。这为什么?是兵士坏吗?决不是的。事实上就是我们官长表现出来的一种堕落。大家以为现在东南既下,我们大家可以快活一点,对于士兵的管理训练以及各种政治工作,就懈怠下去了,所以弄得军纪风纪天天腐败下去,并且官长夜间不在营房里居住,弄得值星官都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起床,如此精神便一天不如一天,这样下去,国民革命军可就糟极了!如果不赶紧纠正过一来,这种军队必定要失败的!还有各机关的办事人员,都是暮气沉沉,好象垂死的光景,原于每晨七时打电话,无论哪一个机关,都是没人听的,你想腐败到这步田地,革命的前途危险不危险呢?!考察他的缘故,就是我们的官长,确实没有一点留意,没有一点关心,弄得办事无规则、无条理、精神不紧张,我在南昌的时候,已经申明告诫各官长,不许嫖赌穿吃,可是今天讲过,明天忘了!这种腐败的情形,难怪人家要说我们国民党员堕落,我们国民党员给人家看不起。
各位同志,现在中国国民党党权已经提高起来、恢复转来了,我们要奋发精神、发扬光大,千万不要把我们国民党的事业,从我们手里衰败下去了!这就是我今天所讲的最要紧的一点!
本席今天所讲的,只有这一点,请各位尽量指教,并且随便讨论。如果对于我的话有怀疑的地方,还请大家起来质问,得到一个了解。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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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慶祝建都南京閱兵式上的演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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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四月十八日)
今天是我们继承总理的遗志,恢复总理手造之国民党党权和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的日子。我们在党的使命上,在过去几个月的军事战绩上,在目前国民革命的工作上,乃至在将来国民政府所负一切重大责任上,不能不从今天起更加认识恢复党权和统一指挥的重大意义。现在我们苦战数千里的武装同志耳里,一方听到武汉中国共产党分子打倒蒋介石的口号,一方听到各省同时并起的拥护蒋总司令的呼声,当然可以辨别清楚,由武汉来的口号是少数人制造出来的恶声,而各省之拥护蒋介石同志,确是革命的民众的普遍要求。要晓得中国共产党分子之打倒蒋,与各省革命的民众之拥蒋,实是有同样的重大意义,因为共产党所要倒的不是个人,是要捣乱我们党,破坏国民革命,我们的同志和革命的民众所要拥护的也不是个人,是要拥护我们的党,帮助国民革命成功。共产党人攻击蒋总司令的口号是打倒独裁,然而在事实上蒋总司令是不是独裁呢?不是的,从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之日起,蒋总司令的权是党所付与的,本党把军权给了我们一个忠实的能革命的同志,他就是在党的指挥监督之下的,他唯有奉行党的命令、执行讨贼平乱的职权,他既然是奉党的命令来北伐,还有独裁的可能吗?这可见在今日以前蒋介石同志并无独裁的职权,到了现在,我们还知道蒋介石同志自己曾提议把军政和军令分开,这尤其见得介石同志不是一个要独裁的人。大家知道在北伐军克复赣闽之后,饷械的接济,完全受武汉共产党人的牵制,经我们武装同志罗雀掘鼠的筹措起来,才能出兵,才能平定东南。他们共产党人,倒用了独裁式的手段来阻碍北伐的进行,他们倒不知从何机关取得了任意扣饷扣械的权,来破坏国民革命军的北伐大计,反而要说我们武装同志的总司令是独裁,这岂不是千古奇谈?
从这种种事实上面,我们可以证明武汉共产分」大不芯白氏革命成功的,他们的策略,是要把我们最坚强最革命的中心攻破,我们要国民革命成功,非有坚强的革命军不可,非有忠勇的总司令不可!要使革命军的能力可以摧锐攻坚,非有强大的党不可!他们知道我们的党是强大的,革命军的能力是坚强的,革命军的总司令是忠勇的,所以他们要摧残我们的党,首先要谋破坏革命军的荣誉;他们要破坏革命军的荣誉,首先就要诋毁革命军的领袖。因此他们就造谣说总司令是独裁。他们这一口号的作用,是有两层的:头一层是想动摇一般革命的民众对于我们武装同志的信仰,第二层是想拆散我们国民革命军阵线以内团结的力量,使我们军事上不能统一指挥,不能一致作战。我们武装同志,大家都认识军事上是要号令统一的,要指挥集中的,要依照总部的作战计划分工合作的,尤其要在军制系统之下表现严整的纪律出来,使全部革命军的力量充实发展的。但是共产党人的捣乱,就是要拿“独裁”的口号来煽惑我们的军心,使全体武装同志对于号令统一上发生疑虑,对于纪律上生出涣散松懈的破绽,因之我们国民革命的指挥力量,也就要发生变化,作战的能力,也就要减少,那末他们共产党人就可乘机来说我们国民革命军不行,进而将国民革命打倒,另外换出他们所要的一个什么军队旗帜来,那才算达了他们的目的。所以我们武装同志要认识他们“打倒独裁”这个口号之深远的意义,要了解他们并不是攻击蒋介石同志个人,而是要想破坏国民革命军的全部。我们武装同志乃至非武装同志都要识破他们这一类口号的用意,不要中了他们的毒计,让他们来暗笑我们革命同志的不中用。
他们捣乱国民革命的第二个口号就是“打倒新军阀”,我们要晓得军阀是无所谓新旧的,一个军人,上没有为国家的利益,下没有听民众要求解放的呼声,只是前面靠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以及一切反革命势力做了虎狼,后面勾结着帝国主义做了声援,这就是军阀,他无论在任何时代、无论在何种国家,都是军阀,哪能替他分别什么新旧?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军阀,而不问其新旧。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倒新军阀”这个口号,可见打倒的,并不是军阀,而是另有所指的!所以我们在他们这一个口号上面,可以认识他们已经离开了我们革命者的立场,抛开了军阀不打倒,而叫人去打倒他们另有所指的人,我们暂且不问其另有所指的人为谁,但就其立场而论:他们已成反革命,他们这一个口吻,正是脱胎于他们素来用以破坏国民党的所谓“左、右派”、“新右派”的口号,他们要破坏国民党,就把整个的国民党来煽动,分出那一部分人是右派,那一部分人是左派,过了多少时又分出那部分人是新左派,那一部分人是新右派。本来在各国议会当中,国会本身,就是属于几个不同的政党的议员所构成的,其分出左右派是无所谓的,但是国民党却不是一个国会,无所谓左右派,国民党是整个的革命党,如果有人要把他分开成为什么左右派,那就是破坏我们整个的革命党,就是反革命,中国共产党的策略,就是反革命的策略,他们是想分开了我们整个的党,拿住我们的一部分同志,叫他们为左派,来打我们的一部分同志,说他们是右派,等到他把我们的一部分同志打倒了,他于是更把我们剩下来的同志,就是他所谓的左派,再分了一部分出来,说他是新右派,又非打倒不可。他这样的分之打之,结果就是原来整个的国民党,给他分之不能再分,打之不能再打,而担负革命事业的国民党,也就要告终,国民革命,也就要中断。这种策略,不是反革命的是什么?兄弟在俄国的时候,接见了世界各国共产党不少,他们所问我的问题,我都能答复到使他们满意,我做的文字,在俄国各大城市的报纸发表的,都不下十几万言,但是有一回和日本共产党领袖之一的片山田谈话,他问我一个问题,我就实在无法可答,他说:“中国国民党为什么要分左右派,你们有两个人在一起,就要分左右,分到剩了一个人,还要分左右手,难道左右手也要拼起来、连一个人都要拼完吗?”我听了这句话,我真是欲哭无泪了,教我如何能够回答他?武装同志,我们国民党的左右,是我们自己分的呢?还是中国共产党给我们分的呢?我们的党是革命的,我们的党员是革命的,我们的革命军尤其是革命的,我们是整个的革命力量,我们之所以不能任人分割,犹之乎我们的肚皮内头不能给人家跨进来跨出去。
中国共产党对于我们革命的力量,用种种方法来破坏,而且破坏的方法多得很,其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把国民党拆开来跨进去,拿了我们一部分人又跨出去,仿佛军队里面一师团,给人家另外一支军队插了一部分人进来,在你这师团里面来挑拨煽动,而他们却另有指挥、另有结合、另有作用、另有卵翼,你这一师团还能出外去对敌人作战么?当然不能的!现在中国共产党用这种方法破坏我们的党,还要破坏我们的革命军,他之分拆我们的党,阻挠我们的北伐,煽惑我们的军心,污蔑我们革命军的领袖,这都是一条线的破坏国民革命之诡计。我们认识了他的诡谋,那就什么“打倒独裁”、“打倒新军阀”的话,其中作用,就不能逃我们的烛照,我们都已经知道,所谓“独裁”、所谓“新军阀”拿来映〔影】射革命领袖是失了效力了。全国的民众,尤其是革命的民众,现在都认识中国共产党的背后和武汉反动派的背后,现露一个独裁出来了,同时全国民众,也认识革命军领袖之上是有国民党的,国民党是不容易被人家跨进跨出的,尤其是武装的革命同志,是不许奸人任意来煽惑欺骗、任意来污蔑革命军的领袖的!即如他们说革命军的领袖是新军阀,武装同志们,你们自己亲眼看得见你们的领袖,背后有帝国主义做声援没有呢?没有的!你们的领袖,前面拿了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虎狼没有呢?也没有的!你们的领袖,既然前无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虎狼,后无帝国主义做声援,那你们的领袖就断然是革命的领袖,这是不容怀疑的!你们的领袖,既然没有做军阀的条件,那就证明了不独不是军阀,而且确是革命的领袖!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民众的利益所以不能实现出来,是由于我们民众的利益被官僚政客土豪劣绅的利益重重的压了下去,你们的领袖不但没有帝国主义、军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卵翼,并且正要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这一类的恶势力;打倒了这一类的恶势力,民众的利益始得因去了重重的压迫而表现出来。因此也就知道你们的革命领袖之所以奋斗,是为民众的利益而奋斗,如果你们不相信你们的领袖是为民众的利益而奋斗的,那么你们可以反问自己,你们是否为民众利益而奋斗,如果你们自己是为民众利益来革命的,那你们的领袖,纵然想不为民众利益而革命也不可能。
武装同志们,你们要信赖自己是革命的,要充实你们的革命性,成为一个坚强、伟大而不可抗的力量,有了这种不可抗的力量,那你们革命领袖的力量,就越能够扩大,国民革命是需要绝大力量的,为国民革命,我们要和各省革命的民众团结,做一个精神和力量,要和各省革命的民众团结,为一个精神和力量,就要拥护革命军的领袖,巩固革命的阵线,国民革命军和革命民众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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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四月十八日)
今天是我们继承总理的遗志,恢复总理手造之国民党党权和国民政府定都南京的日子。我们在党的使命上,在过去几个月的军事战绩上,在目前国民革命的工作上,乃至在将来国民政府所负一切重大责任上,不能不从今天起更加认识恢复党权和统一指挥的重大意义。现在我们苦战数千里的武装同志耳里,一方听到武汉中国共产党分子打倒蒋介石的口号,一方听到各省同时并起的拥护蒋总司令的呼声,当然可以辨别清楚,由武汉来的口号是少数人制造出来的恶声,而各省之拥护蒋介石同志,确是革命的民众的普遍要求。要晓得中国共产党分子之打倒蒋,与各省革命的民众之拥蒋,实是有同样的重大意义,因为共产党所要倒的不是个人,是要捣乱我们党,破坏国民革命,我们的同志和革命的民众所要拥护的也不是个人,是要拥护我们的党,帮助国民革命成功。共产党人攻击蒋总司令的口号是打倒独裁,然而在事实上蒋总司令是不是独裁呢?不是的,从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之日起,蒋总司令的权是党所付与的,本党把军权给了我们一个忠实的能革命的同志,他就是在党的指挥监督之下的,他唯有奉行党的命令、执行讨贼平乱的职权,他既然是奉党的命令来北伐,还有独裁的可能吗?这可见在今日以前蒋介石同志并无独裁的职权,到了现在,我们还知道蒋介石同志自己曾提议把军政和军令分开,这尤其见得介石同志不是一个要独裁的人。大家知道在北伐军克复赣闽之后,饷械的接济,完全受武汉共产党人的牵制,经我们武装同志罗雀掘鼠的筹措起来,才能出兵,才能平定东南。他们共产党人,倒用了独裁式的手段来阻碍北伐的进行,他们倒不知从何机关取得了任意扣饷扣械的权,来破坏国民革命军的北伐大计,反而要说我们武装同志的总司令是独裁,这岂不是千古奇谈?
从这种种事实上面,我们可以证明武汉共产分」大不芯白氏革命成功的,他们的策略,是要把我们最坚强最革命的中心攻破,我们要国民革命成功,非有坚强的革命军不可,非有忠勇的总司令不可!要使革命军的能力可以摧锐攻坚,非有强大的党不可!他们知道我们的党是强大的,革命军的能力是坚强的,革命军的总司令是忠勇的,所以他们要摧残我们的党,首先要谋破坏革命军的荣誉;他们要破坏革命军的荣誉,首先就要诋毁革命军的领袖。因此他们就造谣说总司令是独裁。他们这一口号的作用,是有两层的:头一层是想动摇一般革命的民众对于我们武装同志的信仰,第二层是想拆散我们国民革命军阵线以内团结的力量,使我们军事上不能统一指挥,不能一致作战。我们武装同志,大家都认识军事上是要号令统一的,要指挥集中的,要依照总部的作战计划分工合作的,尤其要在军制系统之下表现严整的纪律出来,使全部革命军的力量充实发展的。但是共产党人的捣乱,就是要拿“独裁”的口号来煽惑我们的军心,使全体武装同志对于号令统一上发生疑虑,对于纪律上生出涣散松懈的破绽,因之我们国民革命的指挥力量,也就要发生变化,作战的能力,也就要减少,那末他们共产党人就可乘机来说我们国民革命军不行,进而将国民革命打倒,另外换出他们所要的一个什么军队旗帜来,那才算达了他们的目的。所以我们武装同志要认识他们“打倒独裁”这个口号之深远的意义,要了解他们并不是攻击蒋介石同志个人,而是要想破坏国民革命军的全部。我们武装同志乃至非武装同志都要识破他们这一类口号的用意,不要中了他们的毒计,让他们来暗笑我们革命同志的不中用。
他们捣乱国民革命的第二个口号就是“打倒新军阀”,我们要晓得军阀是无所谓新旧的,一个军人,上没有为国家的利益,下没有听民众要求解放的呼声,只是前面靠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以及一切反革命势力做了虎狼,后面勾结着帝国主义做了声援,这就是军阀,他无论在任何时代、无论在何种国家,都是军阀,哪能替他分别什么新旧?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军阀,而不问其新旧。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倒新军阀”这个口号,可见打倒的,并不是军阀,而是另有所指的!所以我们在他们这一个口号上面,可以认识他们已经离开了我们革命者的立场,抛开了军阀不打倒,而叫人去打倒他们另有所指的人,我们暂且不问其另有所指的人为谁,但就其立场而论:他们已成反革命,他们这一个口吻,正是脱胎于他们素来用以破坏国民党的所谓“左、右派”、“新右派”的口号,他们要破坏国民党,就把整个的国民党来煽动,分出那一部分人是右派,那一部分人是左派,过了多少时又分出那部分人是新左派,那一部分人是新右派。本来在各国议会当中,国会本身,就是属于几个不同的政党的议员所构成的,其分出左右派是无所谓的,但是国民党却不是一个国会,无所谓左右派,国民党是整个的革命党,如果有人要把他分开成为什么左右派,那就是破坏我们整个的革命党,就是反革命,中国共产党的策略,就是反革命的策略,他们是想分开了我们整个的党,拿住我们的一部分同志,叫他们为左派,来打我们的一部分同志,说他们是右派,等到他把我们的一部分同志打倒了,他于是更把我们剩下来的同志,就是他所谓的左派,再分了一部分出来,说他是新右派,又非打倒不可。他这样的分之打之,结果就是原来整个的国民党,给他分之不能再分,打之不能再打,而担负革命事业的国民党,也就要告终,国民革命,也就要中断。这种策略,不是反革命的是什么?兄弟在俄国的时候,接见了世界各国共产党不少,他们所问我的问题,我都能答复到使他们满意,我做的文字,在俄国各大城市的报纸发表的,都不下十几万言,但是有一回和日本共产党领袖之一的片山田谈话,他问我一个问题,我就实在无法可答,他说:“中国国民党为什么要分左右派,你们有两个人在一起,就要分左右,分到剩了一个人,还要分左右手,难道左右手也要拼起来、连一个人都要拼完吗?”我听了这句话,我真是欲哭无泪了,教我如何能够回答他?武装同志,我们国民党的左右,是我们自己分的呢?还是中国共产党给我们分的呢?我们的党是革命的,我们的党员是革命的,我们的革命军尤其是革命的,我们是整个的革命力量,我们之所以不能任人分割,犹之乎我们的肚皮内头不能给人家跨进来跨出去。
中国共产党对于我们革命的力量,用种种方法来破坏,而且破坏的方法多得很,其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把国民党拆开来跨进去,拿了我们一部分人又跨出去,仿佛军队里面一师团,给人家另外一支军队插了一部分人进来,在你这师团里面来挑拨煽动,而他们却另有指挥、另有结合、另有作用、另有卵翼,你这一师团还能出外去对敌人作战么?当然不能的!现在中国共产党用这种方法破坏我们的党,还要破坏我们的革命军,他之分拆我们的党,阻挠我们的北伐,煽惑我们的军心,污蔑我们革命军的领袖,这都是一条线的破坏国民革命之诡计。我们认识了他的诡谋,那就什么“打倒独裁”、“打倒新军阀”的话,其中作用,就不能逃我们的烛照,我们都已经知道,所谓“独裁”、所谓“新军阀”拿来映〔影】射革命领袖是失了效力了。全国的民众,尤其是革命的民众,现在都认识中国共产党的背后和武汉反动派的背后,现露一个独裁出来了,同时全国民众,也认识革命军领袖之上是有国民党的,国民党是不容易被人家跨进跨出的,尤其是武装的革命同志,是不许奸人任意来煽惑欺骗、任意来污蔑革命军的领袖的!即如他们说革命军的领袖是新军阀,武装同志们,你们自己亲眼看得见你们的领袖,背后有帝国主义做声援没有呢?没有的!你们的领袖,前面拿了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虎狼没有呢?也没有的!你们的领袖,既然前无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虎狼,后无帝国主义做声援,那你们的领袖就断然是革命的领袖,这是不容怀疑的!你们的领袖,既然没有做军阀的条件,那就证明了不独不是军阀,而且确是革命的领袖!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民众的利益所以不能实现出来,是由于我们民众的利益被官僚政客土豪劣绅的利益重重的压了下去,你们的领袖不但没有帝国主义、军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做卵翼,并且正要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官僚政客、土豪劣绅这一类的恶势力;打倒了这一类的恶势力,民众的利益始得因去了重重的压迫而表现出来。因此也就知道你们的革命领袖之所以奋斗,是为民众的利益而奋斗,如果你们不相信你们的领袖是为民众的利益而奋斗的,那么你们可以反问自己,你们是否为民众利益而奋斗,如果你们自己是为民众利益来革命的,那你们的领袖,纵然想不为民众利益而革命也不可能。
武装同志们,你们要信赖自己是革命的,要充实你们的革命性,成为一个坚强、伟大而不可抗的力量,有了这种不可抗的力量,那你们革命领袖的力量,就越能够扩大,国民革命是需要绝大力量的,为国民革命,我们要和各省革命的民众团结,做一个精神和力量,要和各省革命的民众团结,为一个精神和力量,就要拥护革命军的领袖,巩固革命的阵线,国民革命军和革命民众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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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六年四月十八日)
今天是我們繼承總理的遺志,恢復總理手造之國民黨黨權和國民政府定都南京的日子。我們在黨的使命上,在過去幾個月的軍事戰績上,在目前國民革命的工作上,乃至在將來國民政府所負一切重大責任上,不能不從今天起更加認識恢復黨權和統一指揮的重大意義。現在我們苦戰數千里的武裝同志耳里,一方聽到武漢中國共產黨分子打倒蔣介石的口號,一方聽到各省同時並起的擁護蔣總司令的呼聲,當然可以辨別清楚,由武漢來的口號是少數人製造出來的惡聲,而各省之擁護蔣介石同志,確是革命的民眾的普遍要求。要曉得中國共產黨分子之打倒蔣,與各省革命的民眾之擁蔣,實是有同樣的重大意義,因為共產黨所要倒的不是個人,是要搗亂我們黨,破壞國民革命,我們的同志和革命的民眾所要擁護的也不是個人,是要擁護我們的黨,幫助國民革命成功。共產黨人攻擊蔣總司令的口號是打倒獨裁,然而在事實上蔣總司令是不是獨裁呢?不是的,從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之日起,蔣總司令的權是黨所付與的,本黨把軍權給了我們一個忠實的能革命的同志,他就是在黨的指揮監督之下的,他唯有奉行黨的命令、執行討賊平亂的職權,他既然是奉黨的命令來北伐,還有獨裁的可能嗎?這可見在今日以前蔣介石同志並無獨裁的職權,到了現在,我們還知道蔣介石同志自己曾提議把軍政和軍令分開,這尤其見得介石同志不是一個要獨裁的人。大家知道在北伐軍克復贛閩之後,餉械的接濟,完全受武漢共產黨人的牽制,經我們武裝同志羅雀掘鼠的籌措起來,才能出兵,才能平定東南。他們共產黨人,倒用了獨裁式的手段來阻礙北伐的進行,他們倒不知從何機關取得了任意扣餉扣械的權,來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北伐大計,反而要說我們武裝同志的總司令是獨裁,這豈不是千古奇談?
從這種種事實上面,我們可以證明武漢共產分子實不顯國民革命成功的,他們的策略,是要把我們最堅強最革命的中心攻破,我們要國民革命成功,非有堅強的革命軍不可,非有忠勇的總司令不可!要使革命軍的能力可以摧銳攻堅,非有強大的黨不可!他們知道我們的黨是強大的,革命軍的能力是堅強的,革命軍的總司令是忠勇的,所以他們要摧殘我們的黨,首先要謀破壞革命軍的榮譽;他們要破壞革命軍的榮譽,首先就要詆毀革命軍的領袖。因此他們就造謠說總司令是獨裁。他們這一口號的作用,是有兩層的:頭一層是想動搖一般革命的民眾對於我們武裝同志的信仰,第二層是想拆散我們國民革命軍陣線以內團結的力量,使我們軍事上不能統一指揮,不能一致作戰。我們武裝同志,大家都認識軍事上是要號令統一的,要指揮集中的,要依照總部的作戰計劃分工合作的,尤其要在軍制系統之下表現嚴整的紀律出來,使全部革命軍的力量充實發展的。但是共產黨人的搗亂,就是要拿「獨裁」的口號來煽惑我們的軍心,使全體武裝同志對於號令統一上發生疑慮,對於紀律上生出渙散鬆懈的破綻,因之我們國民革命的指揮力量,也就要發生變化,作戰的能力,也就要減少,那末他們共產黨人就可乘機來說我們國民革命軍不行,進而將國民革命打倒,另外換出他們所要的一個什麼軍隊旗幟來,那才算達了他們的目的。所以我們武裝同志要認識他們「打倒獨裁」這個口號之深遠的意義,要了解他們並不是攻擊蔣介石同志個人,而是要想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全部。我們武裝同志乃至非武裝同志都要識破他們這一類口號的用意,不要中了他們的毒計,讓他們來暗笑我們革命同志的不中用。
他們搗亂國民革命的第二個口號就是「打倒新軍閥」,我們要曉得軍閥是無所謂新舊的,一個軍人,上沒有為國家的利益,下沒有聽民眾要求解放的呼聲,只是前面靠着官僚政客、土豪劣紳以及一切反革命勢力做了虎狼,後面勾結着帝國主義做了聲援,這就是軍閥,他無論在任何時代、無論在何種國家,都是軍閥,哪能替他分別什麼新舊?我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軍閥,而不問其新舊。中國共產黨提出「打倒新軍閥」這個口號,可見打倒的,並不是軍閥,而是另有所指的!所以我們在他們這一個口號上面,可以認識他們已經離開了我們革命者的立場,拋開了軍閥不打倒,而叫人去打倒他們另有所指的人,我們暫且不問其另有所指的人為誰,但就其立場而論:他們已成反革命,他們這一個口吻,正是脫胎於他們素來用以破壞國民黨的所謂「左、右派」、「新右派」的口號,他們要破壞國民黨,就把整個的國民黨來煽動,分出那一部分人是右派,那一部分人是左派,過了多少時又分出那部分人是新左派,那一部分人是新右派。本來在各國議會當中,國會本身,就是屬於幾個不同的政黨的議員所構成的,其分出左右派是無所謂的,但是國民黨卻不是一個國會,無所謂左右派,國民黨是整個的革命黨,如果有人要把他分開成為什麼左右派,那就是破壞我們整個的革命黨,就是反革命,中國共產黨的策略,就是反革命的策略,他們是想分開了我們整個的黨,拿住我們的一部分同志,叫他們為左派,來打我們的一部分同志,說他們是右派,等到他把我們的一部分同志打倒了,他於是更把我們剩下來的同志,就是他所謂的左派,再分了一部分出來,說他是新右派,又非打倒不可。他這樣的分之打之,結果就是原來整個的國民黨,給他分之不能再分,打之不能再打,而擔負革命事業的國民黨,也就要告終,國民革命,也就要中斷。這種策略,不是反革命的是什麼?兄弟在俄國的時候,接見了世界各國共產黨不少,他們所問我的問題,我都能答覆到使他們滿意,我做的文字,在俄國各大城市的報紙發表的,都不下十幾萬言,但是有一回和日本共產黨領袖之一的片山田談話,他問我一個問題,我就實在無法可答,他說:「中國國民黨為什麼要分左右派,你們有兩個人在一起,就要分左右,分到剩了一個人,還要分左右手,難道左右手也要拼起來、連一個人都要拼完嗎?」我聽了這句話,我真是欲哭無淚了,教我如何能夠回答他?武裝同志,我們國民黨的左右,是我們自己分的呢?還是中國共產黨給我們分的呢?我們的黨是革命的,我們的黨員是革命的,我們的革命軍尤其是革命的,我們是整個的革命力量,我們之所以不能任人分割,猶之乎我們的肚皮內頭不能給人家跨進來跨出去。
中國共產黨對於我們革命的力量,用種種方法來破壞,而且破壞的方法多得很,其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把國民黨拆開來跨進去,拿了我們一部分人又跨出去,仿佛軍隊裡面一師團,給人家另外一支軍隊插了一部分人進來,在你這師團裡面來挑撥煽動,而他們卻另有指揮、另有結合、另有作用、另有卵翼,你這一師團還能出外去對敵人作戰麼?當然不能的!現在中國共產黨用這種方法破壞我們的黨,還要破壞我們的革命軍,他之分拆我們的黨,阻撓我們的北伐,煽惑我們的軍心,污衊我們革命軍的領袖,這都是一條線的破壞國民革命之詭計。我們認識了他的詭謀,那就什麼「打倒獨裁」、「打倒新軍閥」的話,其中作用,就不能逃我們的燭照,我們都已經知道,所謂「獨裁」、所謂「新軍閥」拿來映〔影】射革命領袖是失了效力了。全國的民眾,尤其是革命的民眾,現在都認識中國共產黨的背後和武漢反動派的背後,現露一個獨裁出來了,同時全國民眾,也認識革命軍領袖之上是有國民黨的,國民黨是不容易被人家跨進跨出的,尤其是武裝的革命同志,是不許奸人任意來煽惑欺騙、任意來污衊革命軍的領袖的!即如他們說革命軍的領袖是新軍閥,武裝同志們,你們自己親眼看得見你們的領袖,背後有帝國主義做聲援沒有呢?沒有的!你們的領袖,前面拿了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沒有呢?也沒有的!你們的領袖,既然前無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後無帝國主義做聲援,那你們的領袖就斷然是革命的領袖,這是不容懷疑的!你們的領袖,既然沒有做軍閥的條件,那就證明了不獨不是軍閥,而且確是革命的領袖!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民眾的利益所以不能實現出來,是由於我們民眾的利益被官僚政客土豪劣紳的利益重重的壓了下去,你們的領袖不但沒有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卵翼,並且正要打倒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這一類的惡勢力;打倒了這一類的惡勢力,民眾的利益始得因去了重重的壓迫而表現出來。因此也就知道你們的革命領袖之所以奮鬥,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不相信你們的領袖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的,那麼你們可以反問自己,你們是否為民眾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自己是為民眾利益來革命的,那你們的領袖,縱然想不為民眾利益而革命也不可能。
武裝同志們,你們要信賴自己是革命的,要充實你們的革命性,成為一個堅強、偉大而不可抗的力量,有了這種不可抗的力量,那你們革命領袖的力量,就越能夠擴大,國民革命是需要絕大力量的,為國民革命,我們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做一個精神和力量,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為一個精神和力量,就要擁護革命軍的領袖,鞏固革命的陣線,國民革命軍和革命民眾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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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六年四月十八日)
今天是我們繼承總理的遺志,恢復總理手造之國民黨黨權和國民政府定都南京的日子。我們在黨的使命上,在過去幾個月的軍事戰績上,在目前國民革命的工作上,乃至在將來國民政府所負一切重大責任上,不能不從今天起更加認識恢復黨權和統一指揮的重大意義。現在我們苦戰數千里的武裝同志耳里,一方聽到武漢中國共產黨分子打倒蔣介石的口號,一方聽到各省同時並起的擁護蔣總司令的呼聲,當然可以辨別清楚,由武漢來的口號是少數人製造出來的惡聲,而各省之擁護蔣介石同志,確是革命的民眾的普遍要求。要曉得中國共產黨分子之打倒蔣,與各省革命的民眾之擁蔣,實是有同樣的重大意義,因為共產黨所要倒的不是個人,是要搗亂我們黨,破壞國民革命,我們的同志和革命的民眾所要擁護的也不是個人,是要擁護我們的黨,幫助國民革命成功。共產黨人攻擊蔣總司令的口號是打倒獨裁,然而在事實上蔣總司令是不是獨裁呢?不是的,從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之日起,蔣總司令的權是黨所付與的,本黨把軍權給了我們一個忠實的能革命的同志,他就是在黨的指揮監督之下的,他唯有奉行黨的命令、執行討賊平亂的職權,他既然是奉黨的命令來北伐,還有獨裁的可能嗎?這可見在今日以前蔣介石同志並無獨裁的職權,到了現在,我們還知道蔣介石同志自己曾提議把軍政和軍令分開,這尤其見得介石同志不是一個要獨裁的人。大家知道在北伐軍克復贛閩之後,餉械的接濟,完全受武漢共產黨人的牽制,經我們武裝同志羅雀掘鼠的籌措起來,才能出兵,才能平定東南。他們共產黨人,倒用了獨裁式的手段來阻礙北伐的進行,他們倒不知從何機關取得了任意扣餉扣械的權,來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北伐大計,反而要說我們武裝同志的總司令是獨裁,這豈不是千古奇談?
從這種種事實上面,我們可以證明武漢共產分子實不願國民革命成功的,他們的策略,是要把我們最堅強最革命的中心攻破,我們要國民革命成功,非有堅強的革命軍不可,非有忠勇的總司令不可!要使革命軍的能力可以摧銳攻堅,非有強大的黨不可!他們知道我們的黨是強大的,革命軍的能力是堅強的,革命軍的總司令是忠勇的,所以他們要摧殘我們的黨,首先要謀破壞革命軍的榮譽;他們要破壞革命軍的榮譽,首先就要詆毀革命軍的領袖。因此他們就造謠說總司令是獨裁。他們這一口號的作用,是有兩層的:頭一層是想動搖一般革命的民眾對於我們武裝同志的信仰,第二層是想拆散我們國民革命軍陣線以內團結的力量,使我們軍事上不能統一指揮,不能一致作戰。我們武裝同志,大家都認識軍事上是要號令統一的,要指揮集中的,要依照總部的作戰計劃分工合作的,尤其要在軍制系統之下表現嚴整的紀律出來,使全部革命軍的力量充實發展的。但是共產黨人的搗亂,就是要拿「獨裁」的口號來煽惑我們的軍心,使全體武裝同志對於號令統一上發生疑慮,對於紀律上生出渙散鬆懈的破綻,因之我們國民革命的指揮力量,也就要發生變化,作戰的能力,也就要減少,那末他們共產黨人就可乘機來說我們國民革命軍不行,進而將國民革命打倒,另外換出他們所要的一個什麼軍隊旗幟來,那才算達了他們的目的。所以我們武裝同志要認識他們「打倒獨裁」這個口號之深遠的意義,要了解他們並不是攻擊蔣介石同志個人,而是要想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全部。我們武裝同志乃至非武裝同志都要識破他們這一類口號的用意,不要中了他們的毒計,讓他們來暗笑我們革命同志的不中用。
他們搗亂國民革命的第二個口號就是「打倒新軍閥」,我們要曉得軍閥是無所謂新舊的,一個軍人,上沒有為國家的利益,下沒有聽民眾要求解放的呼聲,只是前面靠着官僚政客、土豪劣紳以及一切反革命勢力做了虎狼,後面勾結着帝國主義做了聲援,這就是軍閥,他無論在任何時代、無論在何種國家,都是軍閥,哪能替他分別什麼新舊?我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軍閥,而不問其新舊。中國共產黨提出「打倒新軍閥」這個口號,可見打倒的,並不是軍閥,而是另有所指的!所以我們在他們這一個口號上面,可以認識他們已經離開了我們革命者的立場,拋開了軍閥不打倒,而叫人去打倒他們另有所指的人,我們暫且不問其另有所指的人為誰,但就其立場而論:他們已成反革命,他們這一個口吻,正是脫胎於他們素來用以破壞國民黨的所謂「左、右派」、「新右派」的口號,他們要破壞國民黨,就把整個的國民黨來煽動,分出那一部分人是右派,那一部分人是左派,過了多少時又分出那部分人是新左派,那一部分人是新右派。本來在各國議會當中,國會本身,就是屬於幾個不同的政黨的議員所構成的,其分出左右派是無所謂的,但是國民黨卻不是一個國會,無所謂左右派,國民黨是整個的革命黨,如果有人要把他分開成為什麼左右派,那就是破壞我們整個的革命黨,就是反革命,中國共產黨的策略,就是反革命的策略,他們是想分開了我們整個的黨,拿住我們的一部分同志,叫他們為左派,來打我們的一部分同志,說他們是右派,等到他把我們的一部分同志打倒了,他於是更把我們剩下來的同志,就是他所謂的左派,再分了一部分出來,說他是新右派,又非打倒不可。他這樣的分之打之,結果就是原來整個的國民黨,給他分之不能再分,打之不能再打,而擔負革命事業的國民黨,也就要告終,國民革命,也就要中斷。這種策略,不是反革命的是什麼?兄弟在俄國的時候,接見了世界各國共產黨不少,他們所問我的問題,我都能答覆到使他們滿意,我做的文字,在俄國各大城市的報紙發表的,都不下十幾萬言,但是有一回和日本共產黨領袖之一的片山田談話,他問我一個問題,我就實在無法可答,他說:「中國國民黨為什麼要分左右派,你們有兩個人在一起,就要分左右,分到剩了一個人,還要分左右手,難道左右手也要拼起來、連一個人都要拼完嗎?」我聽了這句話,我真是欲哭無淚了,教我如何能夠回答他?武裝同志,我們國民黨的左右,是我們自己分的呢?還是中國共產黨給我們分的呢?我們的黨是革命的,我們的黨員是革命的,我們的革命軍尤其是革命的,我們是整個的革命力量,我們之所以不能任人分割,猶之乎我們的肚皮內頭不能給人家跨進來跨出去。
中國共產黨對於我們革命的力量,用種種方法來破壞,而且破壞的方法多得很,其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把國民黨拆開來跨進去,拿了我們一部分人又跨出去,仿佛軍隊裡面一師團,給人家另外一支軍隊插了一部分人進來,在你這師團裡面來挑撥煽動,而他們卻另有指揮、另有結合、另有作用、另有卵翼,你這一師團還能出外去對敵人作戰麼?當然不能的!現在中國共產黨用這種方法破壞我們的黨,還要破壞我們的革命軍,他之分拆我們的黨,阻撓我們的北伐,煽惑我們的軍心,污衊我們革命軍的領袖,這都是一條線的破壞國民革命之詭計。我們認識了他的詭謀,那就什麼「打倒獨裁」、「打倒新軍閥」的話,其中作用,就不能逃我們的燭照,我們都已經知道,所謂「獨裁」、所謂「新軍閥」拿來映〔影】射革命領袖是失了效力了。全國的民眾,尤其是革命的民眾,現在都認識中國共產黨的背後和武漢反動派的背後,現露一個獨裁出來了,同時全國民眾,也認識革命軍領袖之上是有國民黨的,國民黨是不容易被人家跨進跨出的,尤其是武裝的革命同志,是不許奸人任意來煽惑欺騙、任意來污衊革命軍的領袖的!即如他們說革命軍的領袖是新軍閥,武裝同志們,你們自己親眼看得見你們的領袖,背後有帝國主義做聲援沒有呢?沒有的!你們的領袖,前面拿了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沒有呢?也沒有的!你們的領袖,既然前無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後無帝國主義做聲援,那你們的領袖就斷然是革命的領袖,這是不容懷疑的!你們的領袖,既然沒有做軍閥的條件,那就證明了不獨不是軍閥,而且確是革命的領袖!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民眾的利益所以不能實現出來,是由於我們民眾的利益被官僚政客土豪劣紳的利益重重的壓了下去,你們的領袖不但沒有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卵翼,並且正要打倒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這一類的惡勢力;打倒了這一類的惡勢力,民眾的利益始得因去了重重的壓迫而表現出來。因此也就知道你們的革命領袖之所以奮鬥,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不相信你們的領袖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的,那麼你們可以反問自己,你們是否為民眾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自己是為民眾利益來革命的,那你們的領袖,縱然想不為民眾利益而革命也不可能。
武裝同志們,你們要信賴自己是革命的,要充實你們的革命性,成為一個堅強、偉大而不可抗的力量,有了這種不可抗的力量,那你們革命領袖的力量,就越能夠擴大,國民革命是需要絕大力量的,為國民革命,我們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做一個精神和力量,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為一個精神和力量,就要擁護革命軍的領袖,鞏固革命的陣線,國民革命軍和革命民眾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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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十六年四月十八日)
今天是我們繼承總理的遺志,恢復總理手造之國民黨黨權和國民政府定都南京的日子。我們在黨的使命上,在過去幾個月的軍事戰績上,在目前國民革命的工作上,乃至在將來國民政府所負一切重大責任上,不能不從今天起更加認識恢復黨權和統一指揮的重大意義。現在我們苦戰數千里的武裝同志耳里,一方聽到武漢中國共產黨分子打倒蔣介石的口號,一方聽到各省同時並起的擁護蔣總司令的呼聲,當然可以辨別清楚,由武漢來的口號是少數人製造出來的惡聲,而各省之擁護蔣介石同志,確是革命的民眾的普遍要求。要曉得中國共產黨分子之打倒蔣,與各省革命的民眾之擁蔣,實是有同樣的重大意義,因為共產黨所要倒的不是個人,是要搗亂我們黨,破壞國民革命,我們的同志和革命的民眾所要擁護的也不是個人,是要擁護我們的黨,幫助國民革命成功。共產黨人攻擊蔣總司令的口號是打倒獨裁,然而在事實上蔣總司令是不是獨裁呢?不是的,從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之日起,蔣總司令的權是黨所付與的,本黨把軍權給了我們一個忠實的能革命的同志,他就是在黨的指揮監督之下的,他唯有奉行黨的命令、執行討賊平亂的職權,他既然是奉黨的命令來北伐,還有獨裁的可能嗎?這可見在今日以前蔣介石同志並無獨裁的職權,到了現在,我們還知道蔣介石同志自己曾提議把軍政和軍令分開,這尤其見得介石同志不是一個要獨裁的人。大家知道在北伐軍克復贛閩之後,餉械的接濟,完全受武漢共產黨人的牽制,經我們武裝同志羅雀掘鼠的籌措起來,才能出兵,才能平定東南。他們共產黨人,倒用了獨裁式的手段來阻礙北伐的進行,他們倒不知從何機關取得了任意扣餉扣械的權,來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北伐大計,反而要說我們武裝同志的總司令是獨裁,這豈不是千古奇談?
從這種種事實上面,我們可以證明武漢共產分子實不願國民革命成功的,他們的策略,是要把我們最堅強最革命的中心攻破,我們要國民革命成功,非有堅強的革命軍不可,非有忠勇的總司令不可!要使革命軍的能力可以摧銳攻堅,非有強大的黨不可!他們知道我們的黨是強大的,革命軍的能力是堅強的,革命軍的總司令是忠勇的,所以他們要摧殘我們的黨,首先要謀破壞革命軍的榮譽;他們要破壞革命軍的榮譽,首先就要詆毀革命軍的領袖。因此他們就造謠說總司令是獨裁。他們這一口號的作用,是有兩層的:頭一層是想動搖一般革命的民眾對於我們武裝同志的信仰,第二層是想拆散我們國民革命軍陣線以內團結的力量,使我們軍事上不能統一指揮,不能一致作戰。我們武裝同志,大家都認識軍事上是要號令統一的,要指揮集中的,要依照總部的作戰計劃分工合作的,尤其要在軍制系統之下表現嚴整的紀律出來,使全部革命軍的力量充實發展的。但是共產黨人的搗亂,就是要拿「獨裁」的口號來煽惑我們的軍心,使全體武裝同志對於號令統一上發生疑慮,對於紀律上生出渙散鬆懈的破綻,因之我們國民革命的指揮力量,也就要發生變化,作戰的能力,也就要減少,那末他們共產黨人就可乘機來說我們國民革命軍不行,進而將國民革命打倒,另外換出他們所要的一個什麼軍隊旗幟來,那才算達了他們的目的。所以我們武裝同志要認識他們「打倒獨裁」這個口號之深遠的意義,要了解他們並不是攻擊蔣介石同志個人,而是要想破壞國民革命軍的全部。我們武裝同志乃至非武裝同志都要識破他們這一類口號的用意,不要中了他們的毒計,讓他們來暗笑我們革命同志的不中用。
他們搗亂國民革命的第二個口號就是「打倒新軍閥」,我們要曉得軍閥是無所謂新舊的,一個軍人,上沒有為國家的利益,下沒有聽民眾要求解放的呼聲,只是前面靠着官僚政客、土豪劣紳以及一切反革命勢力做了虎狼,後面勾結着帝國主義做了聲援,這就是軍閥,他無論在任何時代、無論在何種國家,都是軍閥,哪能替他分別什麼新舊?我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打倒軍閥,而不問其新舊。中國共產黨提出「打倒新軍閥」這個口號,可見打倒的,並不是軍閥,而是另有所指的!所以我們在他們這一個口號上面,可以認識他們已經離開了我們革命者的立場,拋開了軍閥不打倒,而叫人去打倒他們另有所指的人,我們暫且不問其另有所指的人為誰,但就其立場而論:他們已成反革命,他們這一個口吻,正是脫胎於他們素來用以破壞國民黨的所謂「左、右派」、「新右派」的口號,他們要破壞國民黨,就把整個的國民黨來煽動,分出那一部分人是右派,那一部分人是左派,過了多少時又分出那部分人是新左派,那一部分人是新右派。本來在各國議會當中,國會本身,就是屬於幾個不同的政黨的議員所構成的,其分出左右派是無所謂的,但是國民黨卻不是一個國會,無所謂左右派,國民黨是整個的革命黨,如果有人要把他分開成為什麼左右派,那就是破壞我們整個的革命黨,就是反革命,中國共產黨的策略,就是反革命的策略,他們是想分開了我們整個的黨,拿住我們的一部分同志,叫他們為左派,來打我們的一部分同志,說他們是右派,等到他把我們的一部分同志打倒了,他於是更把我們剩下來的同志,就是他所謂的左派,再分了一部分出來,說他是新右派,又非打倒不可。他這樣的分之打之,結果就是原來整個的國民黨,給他分之不能再分,打之不能再打,而擔負革命事業的國民黨,也就要告終,國民革命,也就要中斷。這種策略,不是反革命的是什麼?兄弟在俄國的時候,接見了世界各國共產黨不少,他們所問我的問題,我都能答覆到使他們滿意,我做的文字,在俄國各大城市的報紙發表的,都不下十幾萬言,但是有一回和日本共產黨領袖之一的片山田談話,他問我一個問題,我就實在無法可答,他說:「中國國民黨為什麼要分左右派,你們有兩個人在一起,就要分左右,分到剩了一個人,還要分左右手,難道左右手也要拼起來、連一個人都要拼完嗎?」我聽了這句話,我真是欲哭無淚了,教我如何能夠回答他?武裝同志,我們國民黨的左右,是我們自己分的呢?還是中國共產黨給我們分的呢?我們的黨是革命的,我們的黨員是革命的,我們的革命軍尤其是革命的,我們是整個的革命力量,我們之所以不能任人分割,猶之乎我們的肚皮內頭不能給人家跨進來跨出去。
中國共產黨對於我們革命的力量,用種種方法來破壞,而且破壞的方法多得很,其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把國民黨拆開來跨進去,拿了我們一部分人又跨出去,仿佛軍隊裡面一師團,給人家另外一支軍隊插了一部分人進來,在你這師團裡面來挑撥煽動,而他們卻另有指揮、另有結合、另有作用、另有卵翼,你這一師團還能出外去對敵人作戰麼?當然不能的!現在中國共產黨用這種方法破壞我們的黨,還要破壞我們的革命軍,他之分拆我們的黨,阻撓我們的北伐,煽惑我們的軍心,污衊我們革命軍的領袖,這都是一條線的破壞國民革命之詭計。我們認識了他的詭謀,那就什麼「打倒獨裁」、「打倒新軍閥」的話,其中作用,就不能逃我們的燭照,我們都已經知道,所謂「獨裁」、所謂「新軍閥」拿來映〔影】射革命領袖是失了效力了。全國的民眾,尤其是革命的民眾,現在都認識中國共產黨的背後和武漢反動派的背後,現露一個獨裁出來了,同時全國民眾,也認識革命軍領袖之上是有國民黨的,國民黨是不容易被人家跨進跨出的,尤其是武裝的革命同志,是不許奸人任意來煽惑欺騙、任意來污衊革命軍的領袖的!即如他們說革命軍的領袖是新軍閥,武裝同志們,你們自己親眼看得見你們的領袖,背後有帝國主義做聲援沒有呢?沒有的!你們的領袖,前面拿了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沒有呢?也沒有的!你們的領袖,既然前無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虎狼,後無帝國主義做聲援,那你們的領袖就斷然是革命的領袖,這是不容懷疑的!你們的領袖,既然沒有做軍閥的條件,那就證明了不獨不是軍閥,而且確是革命的領袖!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民眾的利益所以不能實現出來,是由於我們民眾的利益被官僚政客土豪劣紳的利益重重的壓了下去,你們的領袖不但沒有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做卵翼,並且正要打倒帝國主義、軍閥、官僚政客、土豪劣紳這一類的惡勢力;打倒了這一類的惡勢力,民眾的利益始得因去了重重的壓迫而表現出來。因此也就知道你們的革命領袖之所以奮鬥,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不相信你們的領袖是為民眾的利益而奮鬥的,那麼你們可以反問自己,你們是否為民眾利益而奮鬥,如果你們自己是為民眾利益來革命的,那你們的領袖,縱然想不為民眾利益而革命也不可能。
武裝同志們,你們要信賴自己是革命的,要充實你們的革命性,成為一個堅強、偉大而不可抗的力量,有了這種不可抗的力量,那你們革命領袖的力量,就越能夠擴大,國民革命是需要絕大力量的,為國民革命,我們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做一個精神和力量,要和各省革命的民眾團結,為一個精神和力量,就要擁護革命軍的領袖,鞏固革命的陣線,國民革命軍和革命民眾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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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總司令告全體將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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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以来,全体将士,不怕艰难,不顾生死,冒了无限的危险,死伤了三万多的战友,但是我们这种牺牲是很有价值的,因为我们有一个高尚的目的,就是抱着三民主义来实行国民革命,就是要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打倒一切黑暗势力封建思想,阻碍民族全部发展,危害我中华民族全体生存的势力,我们要的是中国全个民族的解放、中华民国的独立自由平等,认不清这个目标的,就不配做国民革命军人,那个要破坏国民革命,使我们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敌人,我们转战了七八省,如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苏,都是我们为主义而牺牲得来的,如陕西、甘肃、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也都在我国民革命军义旗之下,努力国民革命工作,北洋军阀相继崩溃,帝国主义者也都寒心,虽然我们还有最后的敌人张作霖不曾扫除,但是我们已经统一中国各行省的大半,如果是没有共产党在后方捣乱,给敌人以坐失的机会,那是我们军队早已到了北京,决不是难以肃清的,可见的国民革命的成功已经不远,中国的独立自由平等也近于实现,我们国民革命军人的牺牲,是最有价值的,是最有意义的,不料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居然有后方捣乱的事实发现,有种产生不久却是有组织的黑暗横暴的势力,居然离间我们革命的将士,盗窃我们国民党,破坏我们中华民国,不但要毁坏我们已往由牺牲所得来的成绩,而且要断绝我党国的一线生机,这件事关系我全体将士的生命和我们以生命去拥护的党国,实在太危险、太恶毒了,中正不能不开诚布公,抠出肝胆来把他真相和我们将士们一说,老实说,这些事便是中国共产党勾结我们国民党里的党贼叛徒干的,他们为的是贯彻自己的阴谋,增加自己的权利,当年总理容纳单个的共产党份子加入国民党,是想他们受三民主义的感化来努力国民革命,这是总理亲口对中正和其他同志说的,并不是教共产的整个的加入国民党,到国民党里面来组织党团,篡窃国民党、破坏国民革命,“联共”这个名词,也是他们假借的,容纳单独的共产党份子,不是“联共”,更不是要和共产党来同治中国!
真正国民党员、总理的信徒,只认识三民主义,只认识总理的教训!那知四十年来为国民革命牺牲奋斗的总理,因积劳逝世,于是共产党更肆无忌惮的运用他们的阴谋,最初他们想以全力争夺广东,所以有去年三月二十日的大阴谋,幸而及时发觉,没有酿成大变,但是这次失败,他们是永远不能忘记的。
中正根据本党宽大的精神,不为已甚,以为他们苟能站在国民革命的战线上,我们还可合作,那知道他们口头赞成国民革命,而事实上反对北伐,他们的党魁就有反对北伐的文字,这个理由,很明瞭,因为他们知道军阀是制造共产党员的好工具,设国民党北伐成功,能够解除人民的痛苦,他们便没有专权希望,他们不能忘情于广东,想集中精力得着广东,国民党没有力量,“以后,他们按兵不动,乘着中原水深火热,等到民怨无归,他们羽毛丰满的时候,再由他们出师北伐,才能以唯一救主的假面具攫取政权,一直等到我们北伐军待命出发的时候,他们还运动工人罢工,阻挠我们的军事行动,后来看见实在不能阻止了,乃改变策略,藉我们国民革命的掩护,假我们国民党的名义,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莫不包揽党务,把持农工运动,一面极力破坏民众对于国民党的信用,一面扶植自己的党羽,我们国民革命军在江西拚命血战的时候,就是共产党在湖南、湖北布置的时候,等到我们打败了孙传芳的主力军队以后,大家觉悟到军阀不难扫除,他们更觉悟到大敌在此而不在彼,所以破坏我们国民革命工作的进行也愈猛烈,在汉口设立无法律根据的联席会议,违背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和政治会议的一切命令,抗不改组,仅由徐谦、邓演达等少数把持,擅行发号施令,破坏中央,就是彼等以后不经常务会议通过手续,即行召集中央执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内有共产分子的自由操纵把持,外有暴徒武力任意威迫利诱,于是一切议案措施,无不倒行逆施,公开的和半公开的共产分子,竟充满所谓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委员会之中,里面虽有纯粹的国民党员,但是因为职守或是因为环境的关系,多半不能到会,仅做他们的招牌,他们另设军事委员会,内容也是如此,以我五十万革命军人的生命,委托在几千里外,甘苦不同,只知共产党,只知升官发财,而不知有国民党,不知有国民革命军,种种议案,务必使真正国民党不能存在,忠实纯洁的国民党员、武装同志而不能立足,假托“提高党权”、“统一军权”的名义,其实党权、军权早已不是我们国民党所有的了!
武汉之中央党部,实在是为共产党所混合把持,节言之,就是共产党的傀儡罢了,真是倒行逆施说到他们破坏我们的军事行动,实在令人伤心,当我们前敌将士由浙江、江苏战事最激烈的时候,武汉扣得一个饷都不发,一粒子弹也不给,反而四处捏造没有常识的谣言,说我们在江西存了一千五百万发子弹,我们血战前进的时候,武汉第三次会议竟责备我们军事进行过急,任意诋毁,我们布置已好、预备调往会攻沪宁的军队,他们竟阻止不前进,要我们一败不可收拾,他们还要告诉张宗昌,教他来消灭我们,这样举动,还有人心吗?等到淞沪克复以后,武汉的所谓中央党部,竟骂我们是“匪军”!武装同志们,你们甘受这句话吗?他们天天说我们在前敌肉搏的将士是“不革命的”,他们在后方扣饷扣械、报告军阀消息、坐享我们将士以鲜血换来的高官厚禄的人,是“革命的”,世界上还有是非吗?世界上要有是非,我们非将这班没有良心、没有廉耻共产党员以及甘为共产党的工具的人打倒不可!
说到他们离间我们革命军内部的阴谋,更是恶毒,他对于我们整个的革命军团体,任意造谣离间,到甲军方面说乙军将要解决甲军,到乙军方面说甲军将要解决乙军,对于军事领袖的信用,任意造谣破坏,总政治部由邓演达一手把持,分布阴险党羽、浮薄少年于各军政治部,遂使政治部的组织成为共产党侦探捣乱的机关,武汉方面对于总司令所批准发给各军的枪械子弹,他们始则阳奉阴违,故意延误,继则由彼等发给,以市私惠,对于我忠实的革命军人,莫不尽量压迫,如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是力攻湖南、底定武汉、转战江西最出力的人,他任武汉卫戍司令,拥护三民主义,不肯投降共产党,乃竟被他们漏夜逃走,还有在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分校的学生,因为不甘违心附和他们而被禁闭的,至于数百,他对我武装同志,不论官长与士兵,凡不肯附和他们共产党的,就要无故被他们惨杀的,日有所闻,甚至有被迫无路投江自尽的。在这样的黑暗势力之下,我光明正大的革命军人,还有立足葬身之地吗?同志们,我们军人同志们的头胪和鲜血所换得来的武汉,他们共产党假借名义、霸占地盘还不够,连得我们站一分钟点都不准站,如不奋斗努力、扫除这个奸党,让他们在后方捣乱,那我们革命还有成功的希望吗?
说到他们压迫农工和挑拨农工对我们革命军人的恶感,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们是为全个民族谋解放,农工是其中最大部分,当然我们要为农工谋利益,但是我们要注意,就是我们当为真正农工的实在谋利益,不是利用土豪劣绅、假借农工招牌的来压迫真正的农工,使他们反而不得安身,我们更当注意的就是我们既为全个民族谋解放,则我们在为农工谋利益的时候,亦当同时注意其他阶级,使大家能够合作,为民族打出一条共同的生路,如果像现在共产党要实行阶级斗争,比方一家里头,父亲是读书或经商的,而他的儿子是种田或作工的,就要使得他老子杀儿子,还要使他儿子杀儿子,这样,我们敌人——军阀、帝国主义还没有打倒,而先要我们同室操戈、父子相杀,那还了得吗?总理说阶级斗争在中国是用不着的,现在共产党一面排斥国民党,使我们不能有与农工接近的机会,他们一面利用流氓的无产阶级压迫真正的农工,把他们辛苦的工资,用去练纠察队等等,真正农工拿不出会费的时候,反要把他共产党来捆缚剥削、游街示众,无所不为!同志们,共产党用那些惨无人道的纠察队来压制农工,无论什么土匪流氓,只要一着纠察队制服,便有生杀之权,我们那个不愿农工生活改良,但是我们也同时要想一个永久可靠的办法,现在共产党欺骗压迫工友,教他们要求几倍的工资,弄到社会经济破产,工友失业,他欺骗农友,一面压低米价,一面教他们立刻抗租,弄得农民没有相当的资本来耕田,我们革命军将士为农工的利益来打仗,但是弄到我们将士家乡的父兄子弟、亲戚朋友无工可做、无田可耕,处处无安身之地,这是湖南、湖北及江西的实在现状,生长在两湖、江西的各将士必有所闻。你看,我们在前方拚命打仗,而使得你们家乡父老如此苦痛,我们武装同志把自己鲜血、头胪所换来的地方送给共产党去实行大破坏、大恐怖的政治,不要说是对不起国家,难道对得起我们祖宗、我们自己吗?他们用尽方法离间我们革命军人和农工,我们国民革命军队牺牲了许多的生命,经了多少的战争,才把上海打下来,他们偏说是共产党的力量打来的,并且冤枉说我们打下上海以后,杀了三千工人,上海是中外耳目所在,那有这种无稽之谈?他们后来想以总罢工方法来捣乱我们后方,用流氓编成的纠察队来挟制我们还不够,还把买毕庶澄、张宗昌的败兵编在里面,给他们以机关枪等各种利器来残杀我们武装同志,四月十三日在闸北袭击第二十六军与第二师司令部的时候,当场捕获九十余人,其中有四十几个是身带直鲁匪军特别派遣证章的!可见他们只要能破坏国民革命,什么敌人军阀都可以勾结,在广东方面,他们更煽惑农团来袭击我们军队!我们为农工作战,被他们挑拨到反成农工的仇敌!在农工不过为人愚弄,但是愚弄我农友工友们,共产党真是丧心病狂,岂不可恨吗?
说到他们离间我们本军全体将士,更是用心狡诈,我国民革命军将士生活的痛苦,是中正时时刻刻所不能忘的,只是因为饷源有限,大家都是刻苦的过日子,自从他武汉政府迁移之后,他就克扣饷需,以致不能按时发放。他们故意与我们为难,明知道我们受了这种痛苦,所以一面把持我们的饷源,一面造谣说帐目不清。至为总司令部的帐目,是随时公开、随时可以检查的,我在南昌报告过,从去年七月到十一月五个月之间,我们以五十万大兵,死伤了三万多将士,转战了六、七省之多,除经常费外,战费只用了一千三百万,平均每月所用的不足二百五十万元。请问世界上那次用兵能像这样的经济?而武汉方面吴玉章居然公开演说,说这一千几百万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种话还是有良心人说的么?本总司令生命尚且不顾,还顾什么身外的金钱?我士兵生活的痛苦,中正没有一分钟不放在心里,因为饷源有限,我们打下沪宁以后,因于武汉共产党没有消灭,一般社会心理还是不实,一切收入都不能得到,所以现在还是借钱来过日子、来发伙食。大家不能不暂时忍痛一点,这是做牺牲的革命事业不能不有的过程。要改良提高士兵的生活,不是作战最烈的时候,要饷是可以解决的,是要军事赶快胜利,占领的区域内捣乱分子赶快肃清,才可解决我们生活问题。就是只为我们改良士兵生活起见,也不能不努力肃清共产党、促成国民革命。共产党肃清以后,国民革命方能成功,财政乃有办法,士兵生活自然可以改良提高,那时候,劳苦功高的将士们,可以有津贴,伤亡的将士和他们家属才可以有抚恤。但是必须共产党肃清,国民革命首先成功,这些应办的事才有保障。现在他们一面破坏国民革命,并且把持饷源,一面还要耸动士兵要求改良、提高生活,这不是南辕北辙、要我们革命全部解体、实行自杀政策吗?中正自己是一个革命军人,对于我士兵的生活,是休戚相关、甘苦相共的,只要有可以为我士兵提高、改良生活的机会,先尽力去做的,就是我蒋中正。但是,他们口是心非的策略,就是要根本破坏国民革命军的,清将士不要被欺骗过了!
最近他们还有一种离间我国民革命军将士的毒计,就是四处造谣,说中正要“独裁”、是“新军阀”!他们所谓“独裁”,不知是指什么,若说是军事指挥的统一,无论在那一国,当作战的时候,是必要的,这是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生命所托的,并不是“独裁”!如果不是暗通敌人、愿意我们被敌人消灭,断不能在作战的时期说军事的指挥不当统一,若说是中正在中央党部及政治会议里面“独裁”,则党部和政治会议关于一切的事情,都是大家公共议决的,中正不过是其中的一分子也,无所谓“独裁”!至于他们诬中正为“新军阀”,虽是恶毒,但是拙劣可笑,请问我将士们:世界上那有为主义拚死命打仗的军阀?!军阀要地盘,我们国民革命军打下的省分,都交给人民和党去统治,军阀要金钱,中正一身以外无长物;军阀爱惜的是生命,中正做总司令以来,是将士们知道的,不是安居后方的总司令,是指挥陷阵的总司令,中正断不忍只令将士牺牲生命,而自敢完全生命,每逢调度作战的时候,劳心苦虑,甚至暗吞泪珠,无人可诉,所受的悲惨痛苦,将士们,我并不视总司令有任何个人可享用的权利,乃是极痛苦难受的责任,不过因为先总理的信托、党国的倚任,我数十万国民革命军将士生命所系,所以不能不免效死力。中正是否为军阀,应当从事实去判断,请问我将士们大家是为主义而死的,还是为中正个人而死的,若是大家为三民主义而死的,那末共产党这种谣言,不但是诬蔑中正,并且是诬蔑我全体革命军将士,诬蔑我们三万多死难的先烈,他们为什么要造这种种谣言?简单的说,本总司令是要拥护本党的三民主义,不许共产党来捣乱,是要我们全体将士为三民主义来拚命,不许共产党来欺骗我们将士、灭亡我们中国!所以共产党要灭亡中国非先破坏国民革命不可,更非打倒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不可,他们狐蒙虎皮,动辄就以“提高党权”一类的话来欺骗我们、压迫我们,不知这“提高党权”和“一切权力属于党”,是中正根本主张的,但是我们要提高的是真正的国民党权,一切党权当属于纯粹的国民党,以前大家都是有什么“党内的纠纷”,不能辨别,现在国民党里共产党分子和卖党分子的叛逆行为已经暴露,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本党最高监督机关,各委员多系全国属望本党最忠贞亮节的先觉,现在不忍党国任人纂窃背叛、同归于尽,在上海、南京亲自开会,毅然揭发其非法行动,否认武汉联席会议,抗拒改组,及以后第三次会议一切议案,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继续在南京行使职权,国民政府已于四月十八日正式建都南京,南京为总理指定的都城,在历史上亦为中国民族求独立自由而屡次建立的都城,邦国之基,自此永奠,是非既分,真伪立辨,中正身负党国重任,自当率我全体国民革命军将士一致效死拥护,我们南京建都的真正国民政府并且要消灭汉口共产党所操纵的伪国民政府!兹为护党救国运动之奋斗,中正谨提四事与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相约:
一、认识中央,竭诚拥护:中央既建都南京,受苏、浙、闽、粤、桂、川、滇、黔、皖、赣及西北等省党部民众及革命军人一致拥护,已能自由行使职权,只有南京中央是真正国民党的中央,就是我国民革命军应当服从的中央。
二、团结精神,不被鼓惑:我国民革命军一致为国民革命奋斗,素来是整个的,万不能中他共产党分化政策的毒计,他们分化我们,就是要消灭我们军事领袖,【我们】要互相团结,将领和士兵也要互相团结,凡是有来离间我们的人,我们应当立时揭发拿办,彼此开诚相见,以前明瞭顺逆的人,现在更当努力奋斗,以前受人欺骗的人,现在也当立刻明瞭,只要大家能一致努力国民革命,中正总是开诚布公,决无丝毫之偏袒!
三、严守纪律,统一指挥:我们不要因为战胜而骄傲,更不能因为战胜而自大,须知我们还有敌人在前,有顽梗、凶暴的军阀待我们打倒,有黑暗、横暴的势力共产党时时要捣乱我们后方,设如我们不振作精神,带了暮气,不等敌人来消灭我们,自己就会消灭,大敌当前、阴谋四伏的时候,设如我们的指挥不能统一,那不等作战,我们先自杀了,这是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生死存亡的关键,大家不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从前军政军令统于一身,事权繁杂,致多错误,以后军政权属于军事委员会,一切经理、卫生统归于该会,而总司令独负指挥之责,如此事权既分,办理较易,而前日所诬为中正军事独裁之蜚语,以及中正负责之苦衷,当可为诸将士所曲谅。
四、唤起民众,拥护农工;我们革命军是为全体民众谋利益而革命的,我们便当处处顾全民众的利益,农工是民众中间大的部分,所以我们更当加意友爱农工,我们要打倒不过是共产党利用收买的流氓土匪农贼工贼,我们把他们打倒,要使真正的农工有自由发展和组织的机会,我们万不能误会去反对农工组织,并且要随时帮助他们,大家要知道反共产不是反农工,我们自来作战,处处受民众的欢迎,就是我们能拥护民众的利益,那个反民众利益的,更不配做国民革命军的军人,现在中央已经确定党务、国政都有中枢,中正及我全体将士,自当服从,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已经改组以后,各军政治工作,也是正当的指导,目前虽是我们国民革命遇着困难的时期,但是什么事情都有困难的,我们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正当坚固的团结起来,统一我们的意志,坚定我们的信仰,以真正牺牲的精神,去征服这个难关,从前我们国民革命军只在广东广西的时候,还要出来奠定中国大半的部分,何况现在大部省分都在我们国民党指挥之下,这个难关不是不能征服的。过了这个难关,就是我们的胜利、我们的光荣,这就是国民革命的胜利、国民革命的光荣。中正受党国中央始终的信托,敢不尽自己的死力、拚自己的性命、领导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为三民主义而战、为中华全体民族解放而战、为中国独立自由平等而战、战到最后胜利的路上?!
国民革命军一致团结起来!
愈困难的时候愈要奋斗是表现我们革命军人的精神!
国民革命人【军】只认国民革命!
谁破坏国民革命,我们便革谁的命!
统一指挥,是国民革命军胜利的道路!
要士兵生活改良,非军事胜利不可!
我们不继续国民革命,对不起三万多死伤的战友!
我们不继续国民革命,便是灭亡自己、灭亡中国!
打倒武汉鲍罗廷统治的伪政府!
打倒共产党所把持的汉口伪党部!
南京是总理指定的都城!
拥护南京的国民政府!
拥护在南京行使职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拥护在南京行使职权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只有南京的中央是真正的中央!
国民革命军拥护纯粹的国民党!
国民革命军是为全中国民族谋解放的!
国民革命军是拥护真正农工利益的!
国民革命军是要先扫除一切黑暗横暴的势力!
农工商学兵大联合万岁!
告发和提防一切离间我们的反动份子!
统一意志,严密组织!
打倒破坏国民革命的反动份子!
打倒阴谋的共产份子!
打倒跨党份子!
打倒跨党求荣的份子!
打倒卖国求荣的份子!
打倒北京东交民巷统治的伪政府!
由真正的国民党来提高党权!
一切权力属于纯粹的国民党!
扩大护党救国运动!
打倒军阀!
打倒帝国主义!
打倒一切破坏中国全体民族解放的势力!
国民革命成功万岁!
三民主义万岁!
中国全体民族解放万岁!
中国独立、自由、平等万岁!
由国民革命达到的世界革命成功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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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以来,全体将士,不怕艰难,不顾生死,冒了无限的危险,死伤了三万多的战友,但是我们这种牺牲是很有价值的,因为我们有一个高尚的目的,就是抱着三民主义来实行国民革命,就是要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打倒一切黑暗势力封建思想,阻碍民族全部发展,危害我中华民族全体生存的势力,我们要的是中国全个民族的解放、中华民国的独立自由平等,认不清这个目标的,就不配做国民革命军人,那个要破坏国民革命,使我们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敌人,我们转战了七八省,如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江苏,都是我们为主义而牺牲得来的,如陕西、甘肃、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也都在我国民革命军义旗之下,努力国民革命工作,北洋军阀相继崩溃,帝国主义者也都寒心,虽然我们还有最后的敌人张作霖不曾扫除,但是我们已经统一中国各行省的大半,如果是没有共产党在后方捣乱,给敌人以坐失的机会,那是我们军队早已到了北京,决不是难以肃清的,可见的国民革命的成功已经不远,中国的独立自由平等也近于实现,我们国民革命军人的牺牲,是最有价值的,是最有意义的,不料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居然有后方捣乱的事实发现,有种产生不久却是有组织的黑暗横暴的势力,居然离间我们革命的将士,盗窃我们国民党,破坏我们中华民国,不但要毁坏我们已往由牺牲所得来的成绩,而且要断绝我党国的一线生机,这件事关系我全体将士的生命和我们以生命去拥护的党国,实在太危险、太恶毒了,中正不能不开诚布公,抠出肝胆来把他真相和我们将士们一说,老实说,这些事便是中国共产党勾结我们国民党里的党贼叛徒干的,他们为的是贯彻自己的阴谋,增加自己的权利,当年总理容纳单个的共产党份子加入国民党,是想他们受三民主义的感化来努力国民革命,这是总理亲口对中正和其他同志说的,并不是教共产的整个的加入国民党,到国民党里面来组织党团,篡窃国民党、破坏国民革命,“联共”这个名词,也是他们假借的,容纳单独的共产党份子,不是“联共”,更不是要和共产党来同治中国!
真正国民党员、总理的信徒,只认识三民主义,只认识总理的教训!那知四十年来为国民革命牺牲奋斗的总理,因积劳逝世,于是共产党更肆无忌惮的运用他们的阴谋,最初他们想以全力争夺广东,所以有去年三月二十日的大阴谋,幸而及时发觉,没有酿成大变,但是这次失败,他们是永远不能忘记的。
中正根据本党宽大的精神,不为已甚,以为他们苟能站在国民革命的战线上,我们还可合作,那知道他们口头赞成国民革命,而事实上反对北伐,他们的党魁就有反对北伐的文字,这个理由,很明瞭,因为他们知道军阀是制造共产党员的好工具,设国民党北伐成功,能够解除人民的痛苦,他们便没有专权希望,他们不能忘情于广东,想集中精力得着广东,国民党没有力量,“以后,他们按兵不动,乘着中原水深火热,等到民怨无归,他们羽毛丰满的时候,再由他们出师北伐,才能以唯一救主的假面具攫取政权,一直等到我们北伐军待命出发的时候,他们还运动工人罢工,阻挠我们的军事行动,后来看见实在不能阻止了,乃改变策略,藉我们国民革命的掩护,假我们国民党的名义,凡是我们所到的地方,莫不包揽党务,把持农工运动,一面极力破坏民众对于国民党的信用,一面扶植自己的党羽,我们国民革命军在江西拚命血战的时候,就是共产党在湖南、湖北布置的时候,等到我们打败了孙传芳的主力军队以后,大家觉悟到军阀不难扫除,他们更觉悟到大敌在此而不在彼,所以破坏我们国民革命工作的进行也愈猛烈,在汉口设立无法律根据的联席会议,违背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和政治会议的一切命令,抗不改组,仅由徐谦、邓演达等少数把持,擅行发号施令,破坏中央,就是彼等以后不经常务会议通过手续,即行召集中央执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内有共产分子的自由操纵把持,外有暴徒武力任意威迫利诱,于是一切议案措施,无不倒行逆施,公开的和半公开的共产分子,竟充满所谓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委员会之中,里面虽有纯粹的国民党员,但是因为职守或是因为环境的关系,多半不能到会,仅做他们的招牌,他们另设军事委员会,内容也是如此,以我五十万革命军人的生命,委托在几千里外,甘苦不同,只知共产党,只知升官发财,而不知有国民党,不知有国民革命军,种种议案,务必使真正国民党不能存在,忠实纯洁的国民党员、武装同志而不能立足,假托“提高党权”、“统一军权”的名义,其实党权、军权早已不是我们国民党所有的了!
武汉之中央党部,实在是为共产党所混合把持,节言之,就是共产党的傀儡罢了,真是倒行逆施说到他们破坏我们的军事行动,实在令人伤心,当我们前敌将士由浙江、江苏战事最激烈的时候,武汉扣得一个饷都不发,一粒子弹也不给,反而四处捏造没有常识的谣言,说我们在江西存了一千五百万发子弹,我们血战前进的时候,武汉第三次会议竟责备我们军事进行过急,任意诋毁,我们布置已好、预备调往会攻沪宁的军队,他们竟阻止不前进,要我们一败不可收拾,他们还要告诉张宗昌,教他来消灭我们,这样举动,还有人心吗?等到淞沪克复以后,武汉的所谓中央党部,竟骂我们是“匪军”!武装同志们,你们甘受这句话吗?他们天天说我们在前敌肉搏的将士是“不革命的”,他们在后方扣饷扣械、报告军阀消息、坐享我们将士以鲜血换来的高官厚禄的人,是“革命的”,世界上还有是非吗?世界上要有是非,我们非将这班没有良心、没有廉耻共产党员以及甘为共产党的工具的人打倒不可!
说到他们离间我们革命军内部的阴谋,更是恶毒,他对于我们整个的革命军团体,任意造谣离间,到甲军方面说乙军将要解决甲军,到乙军方面说甲军将要解决乙军,对于军事领袖的信用,任意造谣破坏,总政治部由邓演达一手把持,分布阴险党羽、浮薄少年于各军政治部,遂使政治部的组织成为共产党侦探捣乱的机关,武汉方面对于总司令所批准发给各军的枪械子弹,他们始则阳奉阴违,故意延误,继则由彼等发给,以市私惠,对于我忠实的革命军人,莫不尽量压迫,如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是力攻湖南、底定武汉、转战江西最出力的人,他任武汉卫戍司令,拥护三民主义,不肯投降共产党,乃竟被他们漏夜逃走,还有在武汉中央军事政治分校的学生,因为不甘违心附和他们而被禁闭的,至于数百,他对我武装同志,不论官长与士兵,凡不肯附和他们共产党的,就要无故被他们惨杀的,日有所闻,甚至有被迫无路投江自尽的。在这样的黑暗势力之下,我光明正大的革命军人,还有立足葬身之地吗?同志们,我们军人同志们的头胪和鲜血所换得来的武汉,他们共产党假借名义、霸占地盘还不够,连得我们站一分钟点都不准站,如不奋斗努力、扫除这个奸党,让他们在后方捣乱,那我们革命还有成功的希望吗?
说到他们压迫农工和挑拨农工对我们革命军人的恶感,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们是为全个民族谋解放,农工是其中最大部分,当然我们要为农工谋利益,但是我们要注意,就是我们当为真正农工的实在谋利益,不是利用土豪劣绅、假借农工招牌的来压迫真正的农工,使他们反而不得安身,我们更当注意的就是我们既为全个民族谋解放,则我们在为农工谋利益的时候,亦当同时注意其他阶级,使大家能够合作,为民族打出一条共同的生路,如果像现在共产党要实行阶级斗争,比方一家里头,父亲是读书或经商的,而他的儿子是种田或作工的,就要使得他老子杀儿子,还要使他儿子杀儿子,这样,我们敌人——军阀、帝国主义还没有打倒,而先要我们同室操戈、父子相杀,那还了得吗?总理说阶级斗争在中国是用不着的,现在共产党一面排斥国民党,使我们不能有与农工接近的机会,他们一面利用流氓的无产阶级压迫真正的农工,把他们辛苦的工资,用去练纠察队等等,真正农工拿不出会费的时候,反要把他共产党来捆缚剥削、游街示众,无所不为!同志们,共产党用那些惨无人道的纠察队来压制农工,无论什么土匪流氓,只要一着纠察队制服,便有生杀之权,我们那个不愿农工生活改良,但是我们也同时要想一个永久可靠的办法,现在共产党欺骗压迫工友,教他们要求几倍的工资,弄到社会经济破产,工友失业,他欺骗农友,一面压低米价,一面教他们立刻抗租,弄得农民没有相当的资本来耕田,我们革命军将士为农工的利益来打仗,但是弄到我们将士家乡的父兄子弟、亲戚朋友无工可做、无田可耕,处处无安身之地,这是湖南、湖北及江西的实在现状,生长在两湖、江西的各将士必有所闻。你看,我们在前方拚命打仗,而使得你们家乡父老如此苦痛,我们武装同志把自己鲜血、头胪所换来的地方送给共产党去实行大破坏、大恐怖的政治,不要说是对不起国家,难道对得起我们祖宗、我们自己吗?他们用尽方法离间我们革命军人和农工,我们国民革命军队牺牲了许多的生命,经了多少的战争,才把上海打下来,他们偏说是共产党的力量打来的,并且冤枉说我们打下上海以后,杀了三千工人,上海是中外耳目所在,那有这种无稽之谈?他们后来想以总罢工方法来捣乱我们后方,用流氓编成的纠察队来挟制我们还不够,还把买毕庶澄、张宗昌的败兵编在里面,给他们以机关枪等各种利器来残杀我们武装同志,四月十三日在闸北袭击第二十六军与第二师司令部的时候,当场捕获九十余人,其中有四十几个是身带直鲁匪军特别派遣证章的!可见他们只要能破坏国民革命,什么敌人军阀都可以勾结,在广东方面,他们更煽惑农团来袭击我们军队!我们为农工作战,被他们挑拨到反成农工的仇敌!在农工不过为人愚弄,但是愚弄我农友工友们,共产党真是丧心病狂,岂不可恨吗?
说到他们离间我们本军全体将士,更是用心狡诈,我国民革命军将士生活的痛苦,是中正时时刻刻所不能忘的,只是因为饷源有限,大家都是刻苦的过日子,自从他武汉政府迁移之后,他就克扣饷需,以致不能按时发放。他们故意与我们为难,明知道我们受了这种痛苦,所以一面把持我们的饷源,一面造谣说帐目不清。至为总司令部的帐目,是随时公开、随时可以检查的,我在南昌报告过,从去年七月到十一月五个月之间,我们以五十万大兵,死伤了三万多将士,转战了六、七省之多,除经常费外,战费只用了一千三百万,平均每月所用的不足二百五十万元。请问世界上那次用兵能像这样的经济?而武汉方面吴玉章居然公开演说,说这一千几百万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种话还是有良心人说的么?本总司令生命尚且不顾,还顾什么身外的金钱?我士兵生活的痛苦,中正没有一分钟不放在心里,因为饷源有限,我们打下沪宁以后,因于武汉共产党没有消灭,一般社会心理还是不实,一切收入都不能得到,所以现在还是借钱来过日子、来发伙食。大家不能不暂时忍痛一点,这是做牺牲的革命事业不能不有的过程。要改良提高士兵的生活,不是作战最烈的时候,要饷是可以解决的,是要军事赶快胜利,占领的区域内捣乱分子赶快肃清,才可解决我们生活问题。就是只为我们改良士兵生活起见,也不能不努力肃清共产党、促成国民革命。共产党肃清以后,国民革命方能成功,财政乃有办法,士兵生活自然可以改良提高,那时候,劳苦功高的将士们,可以有津贴,伤亡的将士和他们家属才可以有抚恤。但是必须共产党肃清,国民革命首先成功,这些应办的事才有保障。现在他们一面破坏国民革命,并且把持饷源,一面还要耸动士兵要求改良、提高生活,这不是南辕北辙、要我们革命全部解体、实行自杀政策吗?中正自己是一个革命军人,对于我士兵的生活,是休戚相关、甘苦相共的,只要有可以为我士兵提高、改良生活的机会,先尽力去做的,就是我蒋中正。但是,他们口是心非的策略,就是要根本破坏国民革命军的,清将士不要被欺骗过了!
最近他们还有一种离间我国民革命军将士的毒计,就是四处造谣,说中正要“独裁”、是“新军阀”!他们所谓“独裁”,不知是指什么,若说是军事指挥的统一,无论在那一国,当作战的时候,是必要的,这是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生命所托的,并不是“独裁”!如果不是暗通敌人、愿意我们被敌人消灭,断不能在作战的时期说军事的指挥不当统一,若说是中正在中央党部及政治会议里面“独裁”,则党部和政治会议关于一切的事情,都是大家公共议决的,中正不过是其中的一分子也,无所谓“独裁”!至于他们诬中正为“新军阀”,虽是恶毒,但是拙劣可笑,请问我将士们:世界上那有为主义拚死命打仗的军阀?!军阀要地盘,我们国民革命军打下的省分,都交给人民和党去统治,军阀要金钱,中正一身以外无长物;军阀爱惜的是生命,中正做总司令以来,是将士们知道的,不是安居后方的总司令,是指挥陷阵的总司令,中正断不忍只令将士牺牲生命,而自敢完全生命,每逢调度作战的时候,劳心苦虑,甚至暗吞泪珠,无人可诉,所受的悲惨痛苦,将士们,我并不视总司令有任何个人可享用的权利,乃是极痛苦难受的责任,不过因为先总理的信托、党国的倚任,我数十万国民革命军将士生命所系,所以不能不免效死力。中正是否为军阀,应当从事实去判断,请问我将士们大家是为主义而死的,还是为中正个人而死的,若是大家为三民主义而死的,那末共产党这种谣言,不但是诬蔑中正,并且是诬蔑我全体革命军将士,诬蔑我们三万多死难的先烈,他们为什么要造这种种谣言?简单的说,本总司令是要拥护本党的三民主义,不许共产党来捣乱,是要我们全体将士为三民主义来拚命,不许共产党来欺骗我们将士、灭亡我们中国!所以共产党要灭亡中国非先破坏国民革命不可,更非打倒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不可,他们狐蒙虎皮,动辄就以“提高党权”一类的话来欺骗我们、压迫我们,不知这“提高党权”和“一切权力属于党”,是中正根本主张的,但是我们要提高的是真正的国民党权,一切党权当属于纯粹的国民党,以前大家都是有什么“党内的纠纷”,不能辨别,现在国民党里共产党分子和卖党分子的叛逆行为已经暴露,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本党最高监督机关,各委员多系全国属望本党最忠贞亮节的先觉,现在不忍党国任人纂窃背叛、同归于尽,在上海、南京亲自开会,毅然揭发其非法行动,否认武汉联席会议,抗拒改组,及以后第三次会议一切议案,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继续在南京行使职权,国民政府已于四月十八日正式建都南京,南京为总理指定的都城,在历史上亦为中国民族求独立自由而屡次建立的都城,邦国之基,自此永奠,是非既分,真伪立辨,中正身负党国重任,自当率我全体国民革命军将士一致效死拥护,我们南京建都的真正国民政府并且要消灭汉口共产党所操纵的伪国民政府!兹为护党救国运动之奋斗,中正谨提四事与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相约:
一、认识中央,竭诚拥护:中央既建都南京,受苏、浙、闽、粤、桂、川、滇、黔、皖、赣及西北等省党部民众及革命军人一致拥护,已能自由行使职权,只有南京中央是真正国民党的中央,就是我国民革命军应当服从的中央。
二、团结精神,不被鼓惑:我国民革命军一致为国民革命奋斗,素来是整个的,万不能中他共产党分化政策的毒计,他们分化我们,就是要消灭我们军事领袖,【我们】要互相团结,将领和士兵也要互相团结,凡是有来离间我们的人,我们应当立时揭发拿办,彼此开诚相见,以前明瞭顺逆的人,现在更当努力奋斗,以前受人欺骗的人,现在也当立刻明瞭,只要大家能一致努力国民革命,中正总是开诚布公,决无丝毫之偏袒!
三、严守纪律,统一指挥:我们不要因为战胜而骄傲,更不能因为战胜而自大,须知我们还有敌人在前,有顽梗、凶暴的军阀待我们打倒,有黑暗、横暴的势力共产党时时要捣乱我们后方,设如我们不振作精神,带了暮气,不等敌人来消灭我们,自己就会消灭,大敌当前、阴谋四伏的时候,设如我们的指挥不能统一,那不等作战,我们先自杀了,这是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生死存亡的关键,大家不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从前军政军令统于一身,事权繁杂,致多错误,以后军政权属于军事委员会,一切经理、卫生统归于该会,而总司令独负指挥之责,如此事权既分,办理较易,而前日所诬为中正军事独裁之蜚语,以及中正负责之苦衷,当可为诸将士所曲谅。
四、唤起民众,拥护农工;我们革命军是为全体民众谋利益而革命的,我们便当处处顾全民众的利益,农工是民众中间大的部分,所以我们更当加意友爱农工,我们要打倒不过是共产党利用收买的流氓土匪农贼工贼,我们把他们打倒,要使真正的农工有自由发展和组织的机会,我们万不能误会去反对农工组织,并且要随时帮助他们,大家要知道反共产不是反农工,我们自来作战,处处受民众的欢迎,就是我们能拥护民众的利益,那个反民众利益的,更不配做国民革命军的军人,现在中央已经确定党务、国政都有中枢,中正及我全体将士,自当服从,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已经改组以后,各军政治工作,也是正当的指导,目前虽是我们国民革命遇着困难的时期,但是什么事情都有困难的,我们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正当坚固的团结起来,统一我们的意志,坚定我们的信仰,以真正牺牲的精神,去征服这个难关,从前我们国民革命军只在广东广西的时候,还要出来奠定中国大半的部分,何况现在大部省分都在我们国民党指挥之下,这个难关不是不能征服的。过了这个难关,就是我们的胜利、我们的光荣,这就是国民革命的胜利、国民革命的光荣。中正受党国中央始终的信托,敢不尽自己的死力、拚自己的性命、领导我国民革命军全体将士为三民主义而战、为中华全体民族解放而战、为中国独立自由平等而战、战到最后胜利的路上?!
国民革命军一致团结起来!
愈困难的时候愈要奋斗是表现我们革命军人的精神!
国民革命人【军】只认国民革命!
谁破坏国民革命,我们便革谁的命!
统一指挥,是国民革命军胜利的道路!
要士兵生活改良,非军事胜利不可!
我们不继续国民革命,对不起三万多死伤的战友!
我们不继续国民革命,便是灭亡自己、灭亡中国!
打倒武汉鲍罗廷统治的伪政府!
打倒共产党所把持的汉口伪党部!
南京是总理指定的都城!
拥护南京的国民政府!
拥护在南京行使职权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拥护在南京行使职权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只有南京的中央是真正的中央!
国民革命军拥护纯粹的国民党!
国民革命军是为全中国民族谋解放的!
国民革命军是拥护真正农工利益的!
国民革命军是要先扫除一切黑暗横暴的势力!
农工商学兵大联合万岁!
告发和提防一切离间我们的反动份子!
统一意志,严密组织!
打倒破坏国民革命的反动份子!
打倒阴谋的共产份子!
打倒跨党份子!
打倒跨党求荣的份子!
打倒卖国求荣的份子!
打倒北京东交民巷统治的伪政府!
由真正的国民党来提高党权!
一切权力属于纯粹的国民党!
扩大护党救国运动!
打倒军阀!
打倒帝国主义!
打倒一切破坏中国全体民族解放的势力!
国民革命成功万岁!
三民主义万岁!
中国全体民族解放万岁!
中国独立、自由、平等万岁!
由国民革命达到的世界革命成功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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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总司令中正道告全国国民党同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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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大纲
(一)国民党内部纠纷之原因。(二)共产党员在国民党中之过去及破坏本党与国民革命之事实:甲。共产党反对北伐之经过;乙。中央迁移之经过;丙。第三次执委会之经过及开会时之情形,丁。武汉所谓中央内容之分析;或“以国制国”之策略。(三)不分之不可能三:何以为军(分化及扣饷械等事);何以为党(江西等处党部事实);何以为国(必至亡国而后已):子。农工及社会经济;丑、政治;寅。教育;卯。外交。(四)所辟之谬点三:甲、国民党为民众而革命,民众决不会抛弃国民党之谬论,乙、“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说之曲解;丙。共产党愿与国民党提携说之谬误。(五)根据三种深信:甲。三民主义为唯一救国主义,乙。中国民族当自决其命运,丙。不分则国民党与中国将归于尽。(六)总理容纳共产党之意思两种。(七)一致拥护南京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并自政,动清党。(八)最后劝告武汉中央执委各个分子。(九)护党绝非叛党。(十)注重军政,非养成个人独裁专政,共产党之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必为流氓政客之独裁专政。(十一)愿受真正的国民党中央任何裁判。(十二)以陆秀夫期所有忠诚党员为护党救国运动奋斗。
中正自誓师北伐以来,即置生命于度外,秉总理遗训,解除全国民众之痛苦,以求完成国民革命之工作,赖我同志努力、将士奋勇,首奠湘鄂,继克赣闽,而浙而赣而苏以至沪宁,相继克复,长江底定,国民革命之成功,已逼近事实,无如大敌尚在前线,阴谋启于后方,苟我确信三民主义之同志,不有真正之觉悟、坚固之联合,不特国民革命将功败垂成,且祸害必至亡党亡国而后三,中正目睹身经,肺肝为铄,谨暴真相,以告我忠实之同志。
自不明內容者观察,则此次破裂,仅系国民党内部之纠纷,简直言之,则苟无共产党之阴谋操纵,本党有何不可解之纠纷可言?国民党是整个的,分离我辈者为共产党,国民党却是比较宽大的,利用我之宽大,以组织小党团,而在我党内横冲直撞者,亦为共产党。共产党自有其组织之系统,自有其革命之方式,自本党决定北伐以来,共产党即首先反对,不自度量,初拟以全力攫取广东,坐视中原水深火热,然后由彼兴师,彼党方为中国唯一之宰制者,故我军待命出发,彼等首先运动罢工,以阻碍军事行动,以后见大势所趋,无法制止,乃改变策略,藉国民革命军之掩护,用国民党之名义,以随地扩张其党权,应用其党略,为太阿倒持之地步,今日我军以血战克复之名城,明日即成彼党以阴谋袭取之营垒,勾心斗角,机牙肆张,务使真正国民党员不能参与党务、不能参与农工运动,彼等深知本党为全体人民谋解放,当然尊重大多数之农工,以治党治国,当然最重要者为党务,二者既得,何有其他,当我军血战赣闽之时,彼等即尽全力以盘据湘鄂,益知武汉将为临时都城,必造成环境,使他日中央机关任其操纵,我党不得不向其乞怜,中正坦白为怀,最初即主中央迁往武汉,以后因奉鲁军侵入江淮,底定东南,瞬不容缓,军政时期一切大计,赖中央之主持指导者至亟,乃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及政治会议议决,将中央机关暂驻南昌,初非有何作用,乃武汉方面,竟违抗南昌中央执委常会及政治会议一切议决,抗拒改组,政治会议武汉分会转继续其法律上已失根据之联席会议,是破坏中央之议案,实始于当时假托中央名义而号召之中央,乃美其名曰“革命的需要”。试问“革命的需要”何限于此?况后来主张迁鄂者即多当日力持迁赣之人,一转移间,令人莫测,往来信使,多以南昌不迁,则大局立时破裂,武汉将另设中央。中正以大敌在前,当顾全局,遂疏通在赣同志,请其即日迁移,以完成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辞去两种主席,以为开诚见心,中央委员必有公允办法,不受他党操纵,以保持本党生命,完成国民革命工作。孰意中央执委开会之前,彼等早已布置就绪,开会之时,竟造成武力挟迫、暴徒示威之恐怖局面,第十一军军长陈铭枢转战湘鄂、底定武汉,劳苦功高,竟被宵夜逼走,反散布谣言,谓中正令其捕拿,中央执行委员不愿违心,遂乃辞职,陈君犹在,文电可查,欺世欺心,胡为斯极!中央常务委员会书记长李仲公,则被其藉口扣禁。我革命将士,被杀戮者有之,被禁闭者有之,甚至被迫无路投江自尽者有之!武昌军事政治分校及学兵团学生之不甘盲从而被拘囚者竟至千人之多,暗无天日,有过于此者乎?中央执委开会以后,共产党以自己之干部,
操纵本党之官僚、政客利用其升官发财之心理,意志薄弱之病根,于是“以国制国”之阴谋,竟成为明白显著之事实,对第二次执委全体会议规定,党部部长不得任用共产党员之议案,阳奉阴违,且于交出共产党员名册及组织两党联席会议之事,一字不提,共产党员随时吸收增加,又复秘密,除少数已经公开者外,谁能辨之?如筑坦墙,先为础石,则想像中之森严壁垒,终属乌有子虚,况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常务委员及政治委员、国民政府部长,莫不有公开之共产党员或准共产党员在内,我党真有主张之中坚分子,或因职守或因环境关系,多不能到,等于挂名,其所设军事委员会之内容,亦复如此。同志不察,或被蒙欺,分析内容,可为痛哭!中央在赣,彼辈乃有应“革命的需要”而产生之联席会议,否认中央一切议案,中央在汉,则中央复一变而为神圣,似此狐埋狐骨、予取予求,名为提高党权,而党权堕于零点,名为拥护党权,中正实不知党权之谁属!中正固反对封建思想,然封建思想中,尚侠好义,犹有可称,若“挟天子以令诸候”,乃操莽故智,等封建思想而下之!
当大敌在前,国内鼎沸,此正总理所规定之军政时期也。军政之成败,不但关系本党,而且关系中国之生存。统一指挥,在革命军事上为必要,出师以来,小有成功,端藉于此!每逢调度各方筹划作战,中正莫不宵夜傍徨,劳心积虑,至于身先士卒,仅其余事,统一指挥之责,中正视为莫大艰巨,非有任何权利可言,诚以我五十万革命军人生死所关,数千里人民安危所系,不敢不勉效死力!乃彼等竟背总理建国大纲之遗训,离间我革命军人,妨碍我军事行动,假军事委员会之名,而行施其分化我党军队之阴谋,以我五十万革命军人之生命托之于数千里外毫不知兵或甘苦不同者之手,于前敌作战最烈之会,竟扣留饷械不发,复用种种方法把持就地饷源,于中正则造谣诬蔑,谓帐目不清,不知中正生死且置之度外,何有于身外之财产?于中正嘱拨各种饷械,竟有谓中正吝不肯发,乃由彼等另发,以市私惠。共产党员以运动工人之法运动军队者,发现宁止一次?!与敌人勾结、妥协之谣,又何止万千?!种种阴谋,无非欲使我奋斗之革命军人解体,以听敌八消灭!于日日敌人肉搏相持艰苦作战之将士,则诬为不革命的,甚至被诬为反革命的,于捣乱后方坐拥革命将士鲜血换来之高官厚禄者,系真正革命的,人心未死,公理何存?!长此颠倒,何以为军?!
以党治国,为本党坚决主张,共产党认定枢纽所在,处处把持党务,藉彼等策略上之训练与有革命经验者之指挥,以少胜多,无处不握党中之重心地位,于新党员之有成为真正三民主义信徒之可能者,则加排斥,于有变成共产党员之可能者,则尽量吸收,威胁利诱,至于欲加入国民党者,非先表示能与共产党同声相应不可,而国民党遂成为共产党之预备学校,甚至多年之纯粹党员,欲求一度登记而不可得;于不在彼等把握中之党部,若不号召流氓藉农工之名以事捣乱压迫,亦必藉中央或高级党部之力,命令解散,江西省党部【被】捣毁者数次,服务之党员被杀者十数人,不过其彰彰大者!然在武汉中央视之,几若当然,如该处中央勒令解散江西省党部及广东【州】市党部之举,无非欲压迫我忠实国民党员,毁坏其组织,以造成清一色之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强奸党意。至于九江、安庆、上海等处问题,诚属不幸,然不过民众与民众、党部与党部之冲突,乃深文周纳,必欲嫁中正以摧残党务、压迫民众之罪名,凡希冀攫取或保全禄位、随声附和者,则为国民党之革命份子,凡不顾禄位、以治党务者,则为“党贼”、为“昏庸老朽”,擅造种种派别名称,以求其分化,共产党上藉自称国民党中央之掩护,下有精密阴险之党团,为【又】有国际团体在经济上之援助与有经验者备顾问,遂无处不占优势,至我国民党员隶有党籍之名,无握党权之实,不但内外交迫、无立足地,且处此状况之下,谁复顾问党务,各处同志,莫不义愤填膺,涕泣而道,党务如此,不亡何待?!以总理艰难缔造、藉以贯彻三民主义、挽救中国之唯一政党,乃任后之主持者大度包荒、明卖暗送、为换取个人虚荣实利之资,亡党纵非其所惜,中正实无颜以对总理不朽之遗颜,长此迁延,何以为党?
当此最大改革之会,我党同志当力谋减少中国全体人民在此改革程序中所受之痛苦,用有条理步趋之方法,以增进民众之生存幸福。民众之最大多数为农工,我党自当极力协助农友、工友之运动与组织。凡涉农工之事,几为共产党所包办,苟共产党能为真正农工谋利益,夫复何说?无如共产党对于任何土豪劣绅、地痞流氓苟能为其利用、以攫取农工攘夺政权者,无不四处位置,充分利用,当年阿附军阀、惨杀工人者,今日何曾不据湘鄂政府之要津,利用国民党打倒土豪劣绅之名,其实不过以此派土豪劣绅打倒彼派于土豪劣绅,竟成为土豪劣绅之所顾忌者,于农民运动,则除促其抗租,于工人运动,则除促其增加数倍或数十倍之工资外,别无宣传,余则利用以杀人越货,作政争工具。农工日前之痛苦,实不可言,苟有人心,孰不愿其立刻改善?无如中国经济现状、国际商场的环境,亦当顾虑,断不能以同归于尽之手段,使农工目前最低限度之生活亦不能维持。总理明示我辈以革命手段用以解决政治问题则可,用以解决经济问题则有所不能(民生主义第二讲),苏俄于牺牲千数百万之生命而后,不得已而行新经济政策,中国人口数倍俄国,苟任其为共产党之试验品,则牺牲数目必数倍之,此数千万人果何为而死者?总理解放农民自有步趋,详于其亲自鉴定之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重利盘剥,为本党所禁,今规定之农民银行等计划尚未实行,而武汉第三次中央执委大会中,竟有“取消全国农民债务”之议案,以为饵以近利,必能得全国农民同情,不思春耕在即,农民将何法再行借贷,名为爱之,实以害之!此案虽幸暂搁,然彼辈举动,显违总理主张,与彼相共,何以谋国?!他国工人向工会纳资系用以改良工人生活或为罢工时之准备金,在中国则工人所加工资,强半甚至全部入于工会,
工会首领以办工会而致巨富者,在昔日广东、湖北习见不鲜,用工人血汗或罢工争来之所得,以为招练纠察队之饷项,动辄用纠察队挟以示威,形同押解,同时生活增高,工人所得工资之购买力亦因此减少,厂作倒闭,店主弃产、潜逃之事,各处多有,虽其中不乏有意操纵之徒,自当立法严禁,然因资本缺乏、无力支持者亦居多数,工人失业数目,日增一日,工人痛苦,亦日甚一日,良好工人,至于敢怒而不敢言,不特社会经济行将完全破产,中正偕我数十万革命军人转战数千里,其目的在为我最大多数农工谋解放,减少我农友工友之痛苦,不意师行所至之地,处处为共产党把持,使真正农友工友反益陷于水深火热,环顾四周,可为痛苦。至于共产党利用农工以作政争之策略,尤为恶毒,凡地痞流氓,一着纠察队制服,即有生杀予夺之权,为神圣不可侵犯,民众稍经依法制止,即为摧残,农工罪在不赦,如上海之纠察队,多系招集孙传芳、毕庶澄之散兵,与以利器,四月十三日围攻闸北第二十六军司令部之时,当场捕获九十余人,其中四十余人,皆携带直鲁匪军遣派之证号。苟能破坏我国民革命工作,虽勾通万恶军阀,亦所不惜。至于各处利用农工之名,以摧残我真正党员之事,更不胜言!江西省政府委员、教育厅长程天放被殴垂毙,尚在狱中,在群众则听人指挥、任意暴动,实不知死者何故当杀,自身因冲突而死,亦不知致死何因。至于共产分子把持之县党部,竟有执行枪毙之权,更不知自何取得,使国民政府任命之官吏,亦逡巡惶怖,无可如何!政治如此,有何办法?以言教育,则湘鄂除中央军事政治分校及农民运动讲习所等应付时局之机关而外,大学仅具虚名,中小学几全部停顿,非能造成清一色共产党员之学校,则宁可使其无有,不可任其存在,致“读书即不革命,不革命即反革命”之口号,竟由湖北党部发出!“党化教育”,意岂,在此?!以言外交,则国民政府外交政策,先从集中对付一国着手,帝国主义虽皆可恨,然单独对付一国,在外交策略上,不能不如此进行,今各处事件发生,牵涉多国,务必造成帝国主义者之联合战线,此中真相,深待研究考虑。政府自当拥护民众,民众亦当听政府之指挥,大智不限于反唇,大勇不限于攘臂,此非与人妥洽,甘心被诬为“帝国主义的走狗”,乃谋国者统筹全局所当然!何必立陷中国于四面楚歌之地、以投入国外特殊国【团】体之圈套、完全听其指挥而后已?!破坏统一的外交政策之责,谁实负之?!中正谨郑重告我党同志:我党今系掌握政权之政党,既已“以党治国”相号召,本党必示国人以能治国之能力与办法,今共产党穴社凭城、处处捣乱,以最卑劣之阴谋,蒙国民党之名义,倒行逆施,一切责任,彼等可以不负,而负之者为我国民党,长江一带已有“党军可爱,党人可杀”之言,一般民众宁知党中内幕?本党信用,恐因此扫地以尽!国人厌恨军阀久矣!中正可断言其不愿再返诸军阀治下,全国唯一希望,已系于我国民党,而共产党则处处谋破坏我国民党之主张之政策,使其当举国唾弃、众叛亲离之时,彼乃能利用人民“求条出路”之渴望,托身为拯救中国之天使,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今中国所有生机,将被其斩伐殆尽,长此披猖,何以为国?!
中正默察本党同志心理。有一部分因他党宣传结果,产生以下三种谬误观点,是不可以不加辨察:
(一)有谓国民党既为民众谋利益而革命,则革命成功以后,民众决不会抛弃本党。此语似是而非,仅得事理之半。民众为抽象名词,其藉以具体表现者为组织。民众之抛弃本党与否,在于本党之是否有民众组织以领导民众为断。不然,本党即欲民众之不我弃而不可得,民众即欲不弃本党,亦无法得具体之表现!三年以来,真正国民党党员、从事工农运动工作者,不为共产党排挤以去,则利诱威迫,使唯彼党之命是听。对工会农会亦复如是,
百计欺瞒,百计挑拨,遮断国民党与民众见面之机会,此为其捣乱阴谋之大者。最近广东、上海、福建、浙江、安徽各省发露彼党之阴谋,民众乃始认识国民党之真面目而知所依归!长沙、武汉则除彼等散播其所强奸之民意外,民众如堕云雾、如入地狱,大抵不敢言而敢怒!以怨怒共产党之故,并疑国民党为已共产化,使其呼吁无门,而言者不悟,犹谓民众如何如何,自非目盲,何至若是?!
(二)本党之中,有断章取意、截取总理“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之字句,以为彼等明显提倡共产主义护符,不知总理定名“民生主义”之时,即声明非因袭何人之陈说,民生主义在于求全体及个人生存条件之满足,其出发点决非“唯物史观”(民生主义第一讲),阶级战争与无产专制,是共产党唯一的策略,而总理则明言:“但在中国实业尚未发达的时候,马克思的阶级战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所以我们师马克思之意则可,师马克思之法则不可。”(民生主义第二讲)“照马克思的党徒,用马克思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可能的。”(同上)所以主张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为“思患预防的方法”,以免中国再蹈欧洲经济发展情形之故辙,总理说“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乃于取喻之时,就其最后目的之一部分及其字泛义而言,不然,何以又联及派别繁多之社会主义?故总理在同一演讲,又言“我们所主张的共产,是共将来不是共现在”(同上),总理为根据事实确有办法之伟大先觉,因此说“世界各国因为情形各不相同,资本发达的程度也是各不相同,所以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各国也是不能相同。”(同上)明训彰彰,断难曲解!况三民主义系整个的、有机体的、当同时实行的,亦不能抛弃民族、民权,而曲解民生。
(三)目前我党同志及一般国民均有一种错误心理,以为当此大敌在前,苟国民党愿与共产党妥协,共产党必愿与国民党竭诚提携,不然,则共产党亦是自杀,共产党员宁见不及此,共产党领袖,早有此种策略上之论调,但共产党对于一切党外分子,根本否认其所谓奴隶道德之信义,党国生存问题,岂个人片纸空言所能保障,妥协不在言论而在事实,共产党破坏国民党与国民革命的事实,前已缕析言之,一语破的,共产党之大敌,非军阀而系国民党,共产党革命方式极为明瞭:无极大破坏,不能发生极大暴动,无极大暴动,共产党不能夺取政权,军阀愈横暴,则共产党愈易成功:惟国民党真能当权,则共产党在中国之前途几等绝望,故在德、法国会之中,共产党常与复辟党相提携,此等策略已国际化,自中正誓师北伐、打倒万恶军阀吴佩孚、孙传芳、张宗昌辈以来,举国皆顿悟军阀为不难敉平之物,共产党宁不知之?于是在此国民革命将告完成之时,共产党更觉大敌在此而不在彼,故破坏国民革命工作之进行,亦愈形猛烈,设国民革命一旦完成,则他国在华之共产党员,亦多在土耳其者,宁不以昔日之经验引为深诫,谓其欲与参杂共产党血统,不惜以国民党蜕化而为共产党之中央相提携,则彼辈早已挟其名义以号召,至于和纯粹的国民党妥协,以完成其国民革命之工作,则请悬中正之首于国门耳!
中正沥胆披肝,言已至此,曲直存亡之关键,为有常识者所能洞明,中正谨竭至诚,举扼要者数事以与我真正同志互相勉策:
(一)凡我忠实同志,务须努力促成国民革命,我党外有帝国主义与军阀之大敌,内有共产党卑劣之阴谋以离间我同志及革命军人,故国民革命之工作,已处于自来未有之困难,在此境遇,亦最足试验我同志之忠勇与人格,为求全国民众解放,则不能不与帝国主义及军阀奋斗到底,为极力谋减少全国民众在革命过程中之痛苦,而防止中国一切发展入于歧途,故不能不与共产党分裂与奋斗,务须待军阀完全推翻、不平等条约次第取消,全国民众不受共产党恐怖政治之痛苦而能自由发展、逐渐满足其生存条件之时,我国民革命方能告一时之段落,我数十万革命将士正冒枪林弹雨与敌人相肉搏,设我同志,甘受他人分化,自相残害,而不努力于功亏一篑之伟大国民革命,更有何面目以对国民、以对总理与死难诸将士?更有何心肝以生存于世间?
(二)努力民众工作,为本党党员急切之责任,本党为民众而革命,民众之最大多数为农工,设农工痛苦不但不能解除,而且增加,则国民革命有何意义?在今日大势之下,反农工无异促成党国的自杀,在生活压迫之下,农工即无人指导,亦将自动组织,如河南之红枪会,其显著者。目前问题即谁助农工组织、为其谋利益者,则农工听其指挥,为其友;谁反农工组织及其利益者,则农工与之反抗、为其敌。我党同志,往往眼光短浅,重视一时政权,不知大多数民众在他人掌握之中,政权无非傀儡式之机械。共产党窥破此种弱点,故国民党员之欲得高官厚禄者,莫不极力拥护、任其取求。至于农工,则视为彼辈禁脔,绝对不令染指,我党设与民众分离,则不腐化亦归消灭。从事农工运动,自当艰苦辛劳,然为党国大本,正我洞療在抱,有心党国之同志,所当努力!以前本党同志对于此种工作,实太忽视,待他人布置就绪、任意利用农工之事实暴露以后,又复太息咨嗟,以为事不可为,往车既覆,来轸方道!为今之计,只有我忠实青年党员坚抱三民主义,向民间去作国事,如此决非我辈养尊处优、坐而论道之时,亦不当待领袖三薰三沐,恳而后发,乃须孤军深入,自动的去争工作。若不改弦更张,则虽有圣智,亦无从救党国于危殆!茶
(三)凡真正坚信三民主义之同志,当有铁的团结,肃清党的内部,不因共产党造谣离间,遂致堕其分化策略之中。本党领袖追随总理,与本党有长期之历史关系,为各方面所属望者。尤当眷念党国,化除小嫌而团结一致,不以包围而分,亦不以被谣而退,年来共产党分化我党政策,无所不用其极,造作“左派”、“右派”、“西山会议派”、“新右派”等等名词,任意加于本党同志之上,受之者如被符魔,立即瘫痪而退。其实,所谓各种派别,从何衡评?今日之为左派者,明日即可为右派,今日之为右派者,明日即可为左派,西山会议派尤为代表任何罪恶之名词,可以加之任何不取悦于共产党者之身!其实主持西山会议者,苟愿被其利用,又何尝不可据其所谓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最高之位置?!中正愿与本党同志约:以后种种敌人用以分化吾人之名词,一概屏弃!是否真正国民党员,是否总理信徒,当以是否遵从三民主义、是否对于本党有真正工作、是否依照总理遗嘱所举之三民主义、建国大纲、建国方略及全国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行事为定!总理当年只允容纳共产党员单独的参加国民党与国民革命工作,本无所谓“联共”,今共产党既违反总理本意,极力破坏国民党与国民革命,自与总理本意相背,应将跨党份子一律肃清,由纯粹的三民主义之信徒,本总理遗训以完成国民革命,以建设态度鲜明之政党,以建设总理规划之民国。
事已至此,非有最后决心,不足以救党国之危亡,中正立此决心,乃根据于下三种深信:
(一)中正深信三民主义为唯一的救国主义,总理伟大之主义,实根据中国本身之情况、切合于中国全体民族之利害,断非随意舶来之学说所可比拟,三民主义为整个的,为有机体的、为同时并进的、为随时进步的,断不容假借附会者之曲解。
(二)中正深信:中国民族当有处分中国本身命运之权,在系统上不应受任何外国所操纵,作其实验。三年以来之经验,终觉国外团体纵有十分扶助中国之诚心,则人为我谋,终属隔靴抓痒,且他人果有此诚心,何不先扶助中国国民革命,先跻中国于自由平等之域,而必斤斤于系统上之附属与包办?况中国国民革命亦即世界革命之一部分?!中正本民族自决之义,于中国民族解放以后,当为世界上弱小或受压迫之民族力求解放,希望世界革命早日完成,中国有为人类奋斗之荣誉,但此项奋斗,中国当为实力的与独立的参加,不当为“拉夫式”的参加,不为他人所拉之夫,亦即不为他人之“猫爪”。
(三)中正深信:此时我党不与共产党分离,则国民革命断难成功,而中国与我民族甚至于灭亡!事实具在,何劳多举?!若任共产党之篡窃与大破坏,则国民党将与中国同归于尽!国民党为有办法与负责之政党,断不能任共产党悬羊头而市狗肉,作不负责任之大破坏。
况当年总理之允许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参与国民革命工作,不外两种用意:(一)为弭除共产党危险起见,欲藉此用三民主义以融化共产主义,与【予】以思想上之感化。(二)欲使共产党中之青年,有机会努力国民革命工作,此意总理曾为中正屡次道及,常侍总理之同志,亦必不乏闻之者。今共产党不特坚持其舶来之主义毫不变更,而且以种种阴谋辣手破坏国民革命与总理亲手缔造之国民党,种种事实,显与总理违背,此岂总理所及料?此共产党之有负于总理,非国民党之有负于共产党也!
今武汉中央执行委员会不特充满共产党血统,利用本党浮荡少年、卑劣政客,由其操纵把持,且其地点复处于武力暴徒挟迫之下,虽其中不乏忠实同志,然亦受其蒙蔽包围,纵有言论,绝难自由,发表第三次执委常会之乱命,无一不图离间分化我革命军人、破坏国民革命工作,无一不图分化我忠实党员、篡窃我一切党权、破坏我一切党权、破坏我一切党务,从根本上将我国民党推翻!中央监察委员会为本党最高监督机关,各委员中,复多才高德望、久为全国思想领导、随总理革命半生、与本党生死相共之先觉,至今不忍坐视党国沦亡、国民革命被人破坏、中国民众痛苦愈将不可收拾,爱在上海、南京先后开会,揭发武汉联席会议抗命改组以后及第三次执行委员会一切卖党卖国之非法议决,提出弹劾,停止其执行!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继续在南京行使职权,中央党部已经成立,与国民政府同时建都南京,总理指定之都城,此后乃能永奠。中枢既定,务望忠实,一致听其指导。中正统率全军,誓死听其指挥与制裁,为同志同胞先!各地党员已风起云涌、自动清党,党之最高权威,本在全体党员,实际上真正三民主义信徒,何止超过跨党分子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过平日被彼辈蒙蔽,或受其挟制,或因机关在其掌握,真正意思无从表现,今党国危亡在即,我同志孰不当有最后之决心,岂忍坐视其强奸党意、破坏国民革命、断绝中国民族之生存!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愿我同志奋起图之!至于武汉执行委员及国民政府中之忠实党员,或因受一面宣传者,请其屏除成见,考察全部事实,或有威【感】党之言论行动不自由者,请其力谋脱离束缚,恢复自由,如有感觉骑虎难下者,当知此事关系党国存亡,断非个人面子问题,如能拥护纯粹之国民党、促成国民革命,遵从并贯彻总理遗志者,中正毫无个人嫌怨,誓断推诚合作,皎皎天日,实证此言。
恐此书达于我同志之日,武汉混合共产党,由其绝对统治之所谓中央施其故技,竟任意诬中正为“叛党”,中正被诬久矣!身在前敌,生死本不足数,诬蔑更何足言?!诬中正为“叛党”,中正实不知所叛者为何党,如云叛共产党,则中正始终为共产党之敌人,如谓叛国民党,则中正只知真正的与纯粹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之中央已定都南京、行使职权,誓死服从。“提高党权”及“一切权利【力】属于党”,中正不但赞成,而且根本主张。但提高党权当提高纯粹国民党党权,一切权力属于党,当属于纯粹的国民党而非属于已由共产党把持篡窃之党,中正坚决奋斗者,正是拥护我国民党之生命,以谋我真正国民党能有自由发展、统治之一切机会。此心此志,不但为我忠实同志之所共鉴,亦且天日之所鉴临。
近来共产党四处散布谣言,谓中正思“个人独裁专政”,谓中正希望成“新军阀”,同志不察,或为所惑,不知当此军阀及帝国主义作战时代,实总理所谓“军政时期”,亦即他国之所谓“国家总动员”时期,国民革命之成败,系于军事之成败,举国之努力或赞助国民革命者,当牺牲一切,以图国民革命的军事上之成功,不然,则为破坏国民革命、为反国民革命,目前一切事务,当以顾全军事为前提。不幸中正当军事之中枢,遂被淆乱是非、居心离间者妄行诬蔑,有意将军政与中正混为一谈。统一军事指挥,为国民革命军事成败上绝对的需要,苟非有意破坏国民革命,幸我奋斗的革命军人被敌人消灭,则何至于我军正与敌人血战之时,分化我军队,捣乱我军队,后方扣饷扣械,无所不用其极?至于军政与军令有划分之必要,是乃由经验而得者,克复南昌以后,中正早自提倡,今则军政已属于军事委员会,而总司令独司军令,不知共产党复有何说!吾知其必另有以为军事独裁之解释者也!总之,中正所努力者,为国民革命,以打倒军阀及帝国主义与一切黑暗横暴势力为识【职】志,自誓师北伐以来,常指挥陷阵,身先士卒,生死问题且置度外,更何有于政权?何有于军阀式地盘之割据?中正秉总理遗训,以为中国之解放乃全体民众的解放,故必谋中国全体民众单独的或集合的,均能满足其生存条件而后已,“农工商学兵大联合”即系全国各阶级的共同合作,若共产党根本主张无产阶级专政,就中国现状观之,实为流氓政客的独裁专政,我国国民党乃应民众的要求而革命,共产党乃为革命而造成的流氓的无产阶级,以听流氓政客之指挥,此种重要区别,同志务须明瞭。今中央已在南京定都、自由行使职权,指导既有所归,务望一致听其指导,并继续厉行清党运动,促成国民革命,永久保持光大纯粹的国民党,由纯粹的国民党去提高党权且享有一切党力!纯粹的国民党中央既继续信任中正,中正自当勉效死力、完成国民革命,以期军事早日结束,建设得从速着手,全国民众得早离痛苦。苟中正举动有任何失当不法之处,亦当束身解甲,听中央如何严重之制裁!今涕泣于总理伟大遗像之前,指此心以为证。
时至今日,不记何时,国民党负有伟大使命,以救中国,党存则国存,中正亦存,党亡则国亡,中正亦亡,昔总理亲以本党之陆秀夫期中正,中正谨以党国之陆秀夫互期我全体忠诚之同志,设我同志人人有作陆秀夫之决心,则党必不亡,国必不亡,且能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完成国民革命,在国际上跻中国于自由平等之地位,由国民革命可靠的路径,以达世界革命的成功。
明者见先于时,昧者过时而悔,愿我真正国民党同志、纯粹三民主义信徒,一致有决心努力,以作护党救国运动之奋斗口号!
(一)纯粹国民党党员团结起来。
(二)国民党员要到工厂农村里去做下层工作,扶助农工组织各种团体。
(三)国民党员切不要想做官发财。
(四)国民党员严防官僚化。
(五)国民党员严守党纪,服从党令。
(六)国民党里没有左右派,只有三民主义的信徒。
(七)国民党要严防投机分子。
(八)国民党要组织坚强,先要分子纯粹,党员努力。
(九)国民党员是要为民众谋解放、为国家求独立而来入党的,不要存一毫自私自利的心思。
(十)国民党员要为本党来牺牲其幸福与生命。
(十一)打倒帝国主义。
(十二)打倒军阀。
(十三)实行三民主义。
(十四)主义不行,党员之羞。
(十五)革命不成,吾党之耻。
(十六)完成国民革命。
(十七)中国国民党万岁。
(十八)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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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總司令謹告全國民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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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党与国民革命的目的,帝国主义与军阀之罪恶。
(二)三民主义下之国民革命军,由武力的民众化到民众的武力,“党军可爱”之由来。
(三)中国共产党的冒牌政策与恐怖统治压迫、危害真正的农工,社会经济破产、教育破产,破坏外交政策,破坏篡窃国民党,扣饷扣械、破坏军事,“党人可杀”之由来。
(四)国民党与共产党关于此次改革三个根本不同的立足点:全个民族解放、各阶级合作,中国民族当有取决自身命运权;力谋减少革命过程中的痛苦。共产党完全违反总理容共的两种本意。
(五)中央监察委员会揭发武汉之非法卖党卖国行为,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正式建都南京,南京为总理指定的都城,“护党救国运动”各处一致奋起。
(六)环境剧变,民众当积极适应,真正农工当觉醒起来自动-组织,商人当放远眼光、自己组织并协助农工,知识阶级当领导青年思想、参加国民革命,打破萎靡的病态心理,农工商学兵大联合。
(七)国共分裂后,大家应当一致拥护国民党共同奋斗,万不可以全国人的生命幸福为试验品;谁将为千秋万世的罪人?
(八)共产党对于中正之诬蔑,反共产党不是反农工,构成军阀的条件。
(九)国民党是负责的政党,以党治国之真义;党是公开的,能努力奋斗,不存投机心的皆可推诚合作。
(十)现在中国的三条路:军阀凶暴顽味、勾结帝国主义去卖国的路;共产党勾结国外团体、实行恐怖政策去亡国的路;国民党实行三民主义,用自己的力量去救中国的大路。民众一致觉醒,赶快完成国民革命,解放中华民族,从完成国民革命去实现世界革命。
我们中国国民党的目的,是本着三民主义,为全体人民谋利益,为中国全个民族谋解放,且为世界各国民族求平等的,我们国民革命的工作,是要以实力打倒军阀和帝国主义,扫除国内外一般黑暗横暴势力,为中国求独立、自由、平等,这也是世界革命一部分工作。
赖民众的帮助,国民革命军节节胜利,首先肃清湘鄂,打倒顽梗军阀吴佩孚;次奠赣闽浙皖,扫除狡猾军阀孙传芳;继清沪宁,大创残暴军阀张宗昌,如川、如黔、如滇、如甘,莫不在国民革命军义旗之下,北洋军阀的残余势力,已经像冢中枯骨,扫荡起来,也如摧枯拉朽,国民革命军所行所止,处处得人民合作,人民对于军队是箪食壶浆,军队对于人民不但是秋毫无犯,而且爱同手足一样,所以处处都有“党军可爱”的话。
不意寄生在国民党中的共产党员,蒙着国民党的招牌,借着国民革命军之掩护,处处扩张他们的势力,运用他们的阴谋,实行他们的破坏的恐怖政治,他们知道国民党在政治上依着建国大纲、建国方略,是有具体办法的,所以利用官僚政客、流氓暴徒、浮嚣少年,擅行生杀予夺之权,使我们政治上束手无策,他们知道国民党是注重农工,对于社会经济是定有演进程序的,于是他们又利用那班人来挟制压迫真正农工,一面排斥国民党员参加农工运动,一面又以摧残农工之名来破坏国民党,弄到农工利益毫无增进,农工痛苦日甚一日,以同归于尽的手段,使中国社会经济完全破产,谈到教育,则知识的提高和普及,是他们利用群众的最大障碍,所以湖北省党部有“读书就是不革命,不革命就是反革命”的口号,在他们统治下的湖南、湖北,教育几乎全部破产;谈到外交,则破坏我们国民党首先单独对付一国的策略,必要造成帝国主义者一个坚固的联合战线,使中国处处皆敌,然后可以投入一个特殊团体和特殊国家的圈套;至于我们的党务,他们知道我们是主张“以党治国”为救中国唯一的出路,所以钻进国民党来扰乱我们的系统、离间我们的同志,利用我们的党贼,一方面盗窃把持所谓中央机关,一方面用尽方法盘据下级党部,压迫我们的真正党员,排斥他们去工作,以实行“金蝉壳脱”的毒计,至于军事,则他们看见军事进展很快,恐怕国民革命就会成功,立将从事建设,以后没有他们发展的机会,所以离间我革命军人,破坏军事行动,扣饷扣械,无所不用其极。这些情形,都详于中正《谨告国民党员书》里,大家可以公看。总之,他们假借名义,无恶不作,于实行其大破坏后,由国外团体统率他们利用的无业流氓们实行专政,所以长江一带都有“党人可杀”的话。
难道可杀的就是国民党的人吗?还要请全国国民认个清楚:中正不能说我们一百万国民党同志之中个个都是纯粹,但是真正国民党员,自有确定的主张,不能任挂羊头卖狗肉的共产党去朦混的!若是国民党员不根据三民主义的主张,那他不是跨党份子,就是本党叛徒,不但人民愿意杀他,就是本党也要严重制裁他!关于这次中国的大改革,国民党的立足点,至少有三种和共产党根本不同的地方:
(一)我们是谋中国全民族的解放,所以要各个阶级共同合作,不是要各个阶级专政,使其他的阶级不但不能解放,并且添一个最残酷的压迫的阶级,我们诚心的主张“农工商学兵大联合”,我们深信中国不需无产阶级专政,我们更深信中国如有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真正无产阶级专政”,是“流氓的无产阶级专政”,况且我们为应民众的要求而革命,他们是为革命而成无产阶级,务必破坏大家无家可归,不能生存,他们的目的方可达到。
(二)我们认定中国民族当有处分自己之权,自己利害,只有自己知道亲切,自己能通盘打算,“东交民巷的太上政府”,断不能代以“鲍罗廷的太上政府”!我们于自己解放之后,当为其他被压迫弱小民族谋解放,我们希望中国民族有为人类奋斗之光荣,当参加世界革命,但是我们国民革命也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应当赶快完成,我们要有独立、自由、平等的资格去参加世界革命,我们不当被人“拉夫”一样的去作世界革命。
(三)我们既为解除全国人民的痛苦来革命,所以必须于革命过程之中,力谋减少民众所受的痛苦,我们希望革命早日成功、从事建设事业,使社会有正当发展的道路可达,而共产党则力谋将所有社会基础破坏,用大破坏来造成大暴动,用大暴动来攫取政权,虽然死了三万九千万人,来造成一千万共产的中国,做外国特殊团体的工具,也是他们所不惜的。
当年先总理允许容纳共产党,并不是以整个的共产党放在国民党里面,就是他们所谓“联共”也是假托名义的!先总理之允许容纳共产份子,不外两层意思:(一)为预防共产党在中国祸患起见,想以三民主义融化共产主义,予以思想上的感化。(二)对共产党份子有愿从事国民革命的,给他们一个努力的机会,并不是要他们来篡窃党权,破坏国民党,推翻三民主义而宰制中国的!就是总理的联俄政策,也只是因为苏俄当日为“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方才联他,并不是要请鲍罗廷来破坏国民革命、做太上政府!联俄政策永久维持与否,其关键不在中国,在乎苏俄是否能以平等待我为断!若是苏俄不变他的政策,我们仍旧是愿意和他联络的!世界上只有【依】主张来定政策,断没有以政策改变主张的事!
现在共产党破坏国民革命军、破坏国民党、破坏中国的阴谋毒计,一一在事实上暴露,最初他们还假意混杂他们的份子,由他们操纵把持的所谓武汉中央来欺骗恫吓我国民党同志,来欺骗我全国民众,现在我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不忍国民党危亡,毅然揭举武汉所谓中央党部之非法与卖党的行为,改正党务,同时敦促我国民政府委员在南京就职定都,历史上为我中国民族谋独立、自由而前仆后继以建设之都城,此后乃能永奠,主持党国中枢的,又多为老成硕德、数十年从事革命、为思想界前驱、而全国久已属望的先觉,党权既经恢复,中正谨率我全体国民革命军人,誓死拥护我纯粹国民党、能为全国谋利益之中央,听其指挥,完成国民革命,解除民众痛苦。愿我全国民众之不中愿国亡于军阀、亡于共产者,一致来做有牺牲的拥护。
现在国民党内“护党救国运动”真是风起云涌,可见党员真正的意志不容他人压迫、不容他人强奸。我国民党的态度,已经昭如青天白日,全国民众还能说是不认识国民党的真面目吗?认识以后,有不愿做亡国灭种的,还不同国民党共同奋斗、解除自己的痛苦吗?
中正有一层极沉痛的意思告诉我全国民众,就是现在国际的环境和国内急剧转变的情形,在中国的各个阶级,不能不赶快觉悟,以严密的组织、积极的适应,大家不是知道人家骂中国人“一盘散沙”吗?要争中国民族的生存,就在先解决这“一盘散沙”的问题,全国民众积极的自主组织起来,是救国的天经地义。我农友工友,当赶快的组织起来、援助国民革命,不要受共产党的欺骗,运用你们自己主持的组织,按着先总理民生主义所定的步骤,为你们自己谋永久可靠的利益。商友们赶快组织起来,以经济的力量来援助国民革命,不要眼光浅短,以为现在还是和从前一样,可以不问政治社会的环境、关门做生意就可以完事的,不可以有更短浅的眼光以为工人的痛苦可以不问、工人生活不须改良提高、更能长治久安的,赶快要自动的扶助工人,使工人得到良好的生活。就是所谓知识阶级,也应当放弃你们安乐椅上的生活,积极的一面为青年思想上作正当的指导,同时为群众谋享受到普及的知识,一面运用你们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来参加国民革命,同时做建设的工作。中国近几十年国民心理的病根,就是那种消极麻木的态度,大家现在赶快自觉自决的组织起来罢,积极的干罢,组织就是你们的权力,干就是你们的生路,依着三民主义,以促成国民革命来谋中国民族的生机。
大家不要以为国民党和共产党分裂是国民党内部问题、让国民党自己去解决,有一个痛心时事的朋友说,我们反对共产党恐怖政策的举动还嫌早了一点,不是因为共产党罪恶没有暴露,乃是因为神经麻木的中国民众不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痛苦,不会觉醒的。果然如此,那中国只有亡国,中国民族也没有被救的价值。但是我想中国人一定不会麻木到如此,共产党在湖南、湖北,还没有实行他们政策百分之一,大家已经觉得不能聊生,在上海、杭州还没有实行千分之一,大家是已经提心吊胆、疾首痛心,广东、福建各处工人、农民告苦的函电已经雪片飞来,大家难道真是麻木到头杀下来才想起叫痛么?况且现在国际的情形能够允许中国再做一个极大的试验、不有极惨痛的局面发生吗?他人不惜以中国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孤注,难道中国人民真是这样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幸福吗?亲爱的全国民众,大家可以觉醒了!设为中正任大家长受军阀的压迫、帝国主义者的摧残、或是因为国民革命而将中国暗送给共产党的恐怖政治去处分,是中正蔑弃革命军人的天职,为千秋万世的罪人!若是我国民党员与国民革命军人为全国民众去牺牲奋斗,但【那】是你们不但是中华民族千秋万世的罪人,而且没有面目去对得住自己!现在拥护人民去自由的作正当发展,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责任,领导你们去组织、去满足各个生存条件的,有我们真正三民主义国民党,至于彻底的觉醒和努力,还在你们自己身上。
共产党造作种种谣言,因为中正反对共产党而诬为“摧残民众”、为“新军阀”,这点要请大家细心考察,不可被其蒙蔽,暂行监视共产党员的行动,是因中央的揭发,是因为他们实际破坏军事的进行,为保障我数十万革命军人的生命和数万万民众不能不在军政时期的紧迫关头,加他们一点活动上的障碍,这是革命的军事需要,我们不过监视他们以待军事结束,并不要危害他们的生命,兴什么所谓“党狱”!至于改组共产党的工会或农会,也根据这个意思,并且让真正的农工有自由发展他们组织的机会,至于上海总工会纠察队恃机关枪、迫击炮等利器以图攻军队,意图变乱,则属战时军事范围,况且四月十三日纠察队围攻第二十六军第二师司令部,当场擒获九十余人,其中有四十余人即身带直鲁匪军派遣的符号,可见共产党只要能够破坏国民革命,什么军阀都可勾结,什么手段都可使用。从上海总工会搜出种种文件,我们方知道他们极危险的阴谋,说道是摧残民众,则我国革命军人只有上起刑来先请民众枪毙我们,何必再教我们为民众作战,我们也无心为民众作战。总之,国民党反共产党不是反农工,现在正是真正农工自己起来组织最好的机会,你们奋起罢,为你们自己的利益起见,组织是不可少的,现在不坚固组织起来,将来他人一定冒你们的名义来组织,藉此挟制你们,已经参与组织的农工不要灰心,要知道以前的黑幕和他人欺骗你们的情形,不曾参加组织的农工不当害怕,当知道共产党把持的局面打破以后,正是你们安心组织的时机,若是在我国民政府及国民革命军所辖范围以内,防制共产党而波及真正农工者,尽可向政府*及总司令部告发,莫不尽法惩办。
至于他们诬中正为“新军阀”,更是恶毒可笑,世界上那有为主义而战的军阀?真是千古奇谈!军阀把持的是地盘,我国民革命军打到什么地方,就让什么地方的人民去统治;军阀要的是财产,中正转战经年,一身以外无长物;军阀爱惜的是自己的生命,断送的是将士的生命,中正则自北伐以来,每每身先士卒,早把生死置诸度外,军阀取给的是帝国主义者,中正则从未得帝国主义者的一枪一弹和一文饷项。我国民革命军转战几千里,是为主义而牺牲的,不是为中正个人而牺牲的。中正以此勉我北伐将士,我将士以此督促中正,像这类的诬蔑不只是诬蔑中正个人,而且是诬蔑我国民革命三万多死难的烈士,中正如有不当,愿束身受纯粹的国民党与民众之严重制裁。共产党纵否认其所谓奴隶道德的人格,中正自有人格以听后世的公论。
我国民党是负责的政党,所以我们不许共产党混杂在里面,作不负责的大破坏,我们“以党治国”的主张,自有苦心精义,思想可以随时任意的发生,政治却不能随时任意的供人试验,因为国家的存亡、人民的生命,经不起离开现实的试验,政治不是群众庞杂、各衷一是可以解决的,必须有一般艰苦卓绝的人抱一种审慎考虑适合国家情形的主张,统一坚强的意志,作联合的战线,才可以产出一点良好的结果,代议政治已经在中国试验得失败了,因为一般人民缺少政治的训练和纪律,若是再召集一批八百罗汉来,托以国命,而不与以公认的主张和严密的制裁,纵然他们不是由贿选产生,也一定是蹈以前代议式政治的覆辙,将国命作急性或慢性的断送。在中国,意志和组织都是散漫的国家,运用尤其不能灵敏,我们以党治国,不但以党的主义、政纲和训练,对于有政治觉性的人,定下了公同认定的步骤,而且于国民制裁之外,更加一层党里的制裁。三民主义是唯一的救国主义,是适合中国情形而产生的,是整个的,是有机体的,是应当同时实行的,断不是舶来学说所能比拟,而且博大精深,尽可容有政治思想、眼光和能力的人,去发挥贯彻,我国民党是中国惟一的政党,这不是我们国民党员自己阿谀的话,大家不见过各种政客团体的阴谋组织并且受过他们的痛苦吗?他们配称政党吗?不是自夸,中国有那个党能有国民党这样伟大坚确的主义和政策?有几十年艰苦奋斗与中华民国不可分离的历史?有一百万比较有训练而且奋发有为的党员?有历史上伟大的领袖供我们精神上的寄托?纵有人从另外组织小党做起,来救中国,不但事实上不能做到,而且中国焉能等到那缥缈不可知的时候?我们以党治国,不是说凡中国的事就要国民党包办,乃是按照国民党的主义、政策和纪律,领导大家去救中国。我们不像共产党那样偏狭,纵然不是国民党的党员,不但容忍他们,而且还要和他们推心合作,况且国民党是公开的政党,随时可以加入的,只要不是存心投机、有意跨党,而能实际为党国努力工作的分子,我们处处欢迎。以前因为不明国民党真实态度而游移的,现在见着真正国民党态度鲜明至此,还有什么可迟疑的地方?大家不是要为中国求条出路吗?何不努力参加国民革命工作、成一坚固不破的联合战线?
极明显的,现在中国民族只有三条路走,一条是退到军阀治下,任他们勾结帝国主义者,无办法、无目的,为争个人权利而连年战争,一条是跟着共产党走,受国外特殊团体的指挥,以实行赤色恐怖的专政,不按环境的情形,将中国全部破坏,人民痛苦不堪,以后还是没有出路,一条就是国民党三民主义的堂堂大道,以有步骤的政治,由中国民族依自己的意志、用自己的力量、谋自己的利益、求自己的解放!若是大家不愿意中国亡于军阀、亡于帝国主义、亡于共产党的恐怖政治之下,现在正应该一致努力的参加和拥护国民党,完成国民革命,解放中华民族,由国民革命去达到世界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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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党与国民革命的目的,帝国主义与军阀之罪恶。
(二)三民主义下之国民革命军,由武力的民众化到民众的武力,“党军可爱”之由来。
(三)中国共产党的冒牌政策与恐怖统治压迫、危害真正的农工,社会经济破产、教育破产,破坏外交政策,破坏篡窃国民党,扣饷扣械、破坏军事,“党人可杀”之由来。
(四)国民党与共产党关于此次改革三个根本不同的立足点:全个民族解放、各阶级合作,中国民族当有取决自身命运权;力谋减少革命过程中的痛苦。共产党完全违反总理容共的两种本意。
(五)中央监察委员会揭发武汉之非法卖党卖国行为,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正式建都南京,南京为总理指定的都城,“护党救国运动”各处一致奋起。
(六)环境剧变,民众当积极适应,真正农工当觉醒起来自动-组织,商人当放远眼光、自己组织并协助农工,知识阶级当领导青年思想、参加国民革命,打破萎靡的病态心理,农工商学兵大联合。
(七)国共分裂后,大家应当一致拥护国民党共同奋斗,万不可以全国人的生命幸福为试验品;谁将为千秋万世的罪人?
(八)共产党对于中正之诬蔑,反共产党不是反农工,构成军阀的条件。
(九)国民党是负责的政党,以党治国之真义;党是公开的,能努力奋斗,不存投机心的皆可推诚合作。
(十)现在中国的三条路:军阀凶暴顽味、勾结帝国主义去卖国的路;共产党勾结国外团体、实行恐怖政策去亡国的路;国民党实行三民主义,用自己的力量去救中国的大路。民众一致觉醒,赶快完成国民革命,解放中华民族,从完成国民革命去实现世界革命。
我们中国国民党的目的,是本着三民主义,为全体人民谋利益,为中国全个民族谋解放,且为世界各国民族求平等的,我们国民革命的工作,是要以实力打倒军阀和帝国主义,扫除国内外一般黑暗横暴势力,为中国求独立、自由、平等,这也是世界革命一部分工作。
赖民众的帮助,国民革命军节节胜利,首先肃清湘鄂,打倒顽梗军阀吴佩孚;次奠赣闽浙皖,扫除狡猾军阀孙传芳;继清沪宁,大创残暴军阀张宗昌,如川、如黔、如滇、如甘,莫不在国民革命军义旗之下,北洋军阀的残余势力,已经像冢中枯骨,扫荡起来,也如摧枯拉朽,国民革命军所行所止,处处得人民合作,人民对于军队是箪食壶浆,军队对于人民不但是秋毫无犯,而且爱同手足一样,所以处处都有“党军可爱”的话。
不意寄生在国民党中的共产党员,蒙着国民党的招牌,借着国民革命军之掩护,处处扩张他们的势力,运用他们的阴谋,实行他们的破坏的恐怖政治,他们知道国民党在政治上依着建国大纲、建国方略,是有具体办法的,所以利用官僚政客、流氓暴徒、浮嚣少年,擅行生杀予夺之权,使我们政治上束手无策,他们知道国民党是注重农工,对于社会经济是定有演进程序的,于是他们又利用那班人来挟制压迫真正农工,一面排斥国民党员参加农工运动,一面又以摧残农工之名来破坏国民党,弄到农工利益毫无增进,农工痛苦日甚一日,以同归于尽的手段,使中国社会经济完全破产,谈到教育,则知识的提高和普及,是他们利用群众的最大障碍,所以湖北省党部有“读书就是不革命,不革命就是反革命”的口号,在他们统治下的湖南、湖北,教育几乎全部破产;谈到外交,则破坏我们国民党首先单独对付一国的策略,必要造成帝国主义者一个坚固的联合战线,使中国处处皆敌,然后可以投入一个特殊团体和特殊国家的圈套;至于我们的党务,他们知道我们是主张“以党治国”为救中国唯一的出路,所以钻进国民党来扰乱我们的系统、离间我们的同志,利用我们的党贼,一方面盗窃把持所谓中央机关,一方面用尽方法盘据下级党部,压迫我们的真正党员,排斥他们去工作,以实行“金蝉壳脱”的毒计,至于军事,则他们看见军事进展很快,恐怕国民革命就会成功,立将从事建设,以后没有他们发展的机会,所以离间我革命军人,破坏军事行动,扣饷扣械,无所不用其极。这些情形,都详于中正《谨告国民党员书》里,大家可以公看。总之,他们假借名义,无恶不作,于实行其大破坏后,由国外团体统率他们利用的无业流氓们实行专政,所以长江一带都有“党人可杀”的话。
难道可杀的就是国民党的人吗?还要请全国国民认个清楚:中正不能说我们一百万国民党同志之中个个都是纯粹,但是真正国民党员,自有确定的主张,不能任挂羊头卖狗肉的共产党去朦混的!若是国民党员不根据三民主义的主张,那他不是跨党份子,就是本党叛徒,不但人民愿意杀他,就是本党也要严重制裁他!关于这次中国的大改革,国民党的立足点,至少有三种和共产党根本不同的地方:
(一)我们是谋中国全民族的解放,所以要各个阶级共同合作,不是要各个阶级专政,使其他的阶级不但不能解放,并且添一个最残酷的压迫的阶级,我们诚心的主张“农工商学兵大联合”,我们深信中国不需无产阶级专政,我们更深信中国如有无产阶级专政,不是“真正无产阶级专政”,是“流氓的无产阶级专政”,况且我们为应民众的要求而革命,他们是为革命而成无产阶级,务必破坏大家无家可归,不能生存,他们的目的方可达到。
(二)我们认定中国民族当有处分自己之权,自己利害,只有自己知道亲切,自己能通盘打算,“东交民巷的太上政府”,断不能代以“鲍罗廷的太上政府”!我们于自己解放之后,当为其他被压迫弱小民族谋解放,我们希望中国民族有为人类奋斗之光荣,当参加世界革命,但是我们国民革命也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应当赶快完成,我们要有独立、自由、平等的资格去参加世界革命,我们不当被人“拉夫”一样的去作世界革命。
(三)我们既为解除全国人民的痛苦来革命,所以必须于革命过程之中,力谋减少民众所受的痛苦,我们希望革命早日成功、从事建设事业,使社会有正当发展的道路可达,而共产党则力谋将所有社会基础破坏,用大破坏来造成大暴动,用大暴动来攫取政权,虽然死了三万九千万人,来造成一千万共产的中国,做外国特殊团体的工具,也是他们所不惜的。
当年先总理允许容纳共产党,并不是以整个的共产党放在国民党里面,就是他们所谓“联共”也是假托名义的!先总理之允许容纳共产份子,不外两层意思:(一)为预防共产党在中国祸患起见,想以三民主义融化共产主义,予以思想上的感化。(二)对共产党份子有愿从事国民革命的,给他们一个努力的机会,并不是要他们来篡窃党权,破坏国民党,推翻三民主义而宰制中国的!就是总理的联俄政策,也只是因为苏俄当日为“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方才联他,并不是要请鲍罗廷来破坏国民革命、做太上政府!联俄政策永久维持与否,其关键不在中国,在乎苏俄是否能以平等待我为断!若是苏俄不变他的政策,我们仍旧是愿意和他联络的!世界上只有【依】主张来定政策,断没有以政策改变主张的事!
现在共产党破坏国民革命军、破坏国民党、破坏中国的阴谋毒计,一一在事实上暴露,最初他们还假意混杂他们的份子,由他们操纵把持的所谓武汉中央来欺骗恫吓我国民党同志,来欺骗我全国民众,现在我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不忍国民党危亡,毅然揭举武汉所谓中央党部之非法与卖党的行为,改正党务,同时敦促我国民政府委员在南京就职定都,历史上为我中国民族谋独立、自由而前仆后继以建设之都城,此后乃能永奠,主持党国中枢的,又多为老成硕德、数十年从事革命、为思想界前驱、而全国久已属望的先觉,党权既经恢复,中正谨率我全体国民革命军人,誓死拥护我纯粹国民党、能为全国谋利益之中央,听其指挥,完成国民革命,解除民众痛苦。愿我全国民众之不中愿国亡于军阀、亡于共产者,一致来做有牺牲的拥护。
现在国民党内“护党救国运动”真是风起云涌,可见党员真正的意志不容他人压迫、不容他人强奸。我国民党的态度,已经昭如青天白日,全国民众还能说是不认识国民党的真面目吗?认识以后,有不愿做亡国灭种的,还不同国民党共同奋斗、解除自己的痛苦吗?
中正有一层极沉痛的意思告诉我全国民众,就是现在国际的环境和国内急剧转变的情形,在中国的各个阶级,不能不赶快觉悟,以严密的组织、积极的适应,大家不是知道人家骂中国人“一盘散沙”吗?要争中国民族的生存,就在先解决这“一盘散沙”的问题,全国民众积极的自主组织起来,是救国的天经地义。我农友工友,当赶快的组织起来、援助国民革命,不要受共产党的欺骗,运用你们自己主持的组织,按着先总理民生主义所定的步骤,为你们自己谋永久可靠的利益。商友们赶快组织起来,以经济的力量来援助国民革命,不要眼光浅短,以为现在还是和从前一样,可以不问政治社会的环境、关门做生意就可以完事的,不可以有更短浅的眼光以为工人的痛苦可以不问、工人生活不须改良提高、更能长治久安的,赶快要自动的扶助工人,使工人得到良好的生活。就是所谓知识阶级,也应当放弃你们安乐椅上的生活,积极的一面为青年思想上作正当的指导,同时为群众谋享受到普及的知识,一面运用你们专门的知识和技能来参加国民革命,同时做建设的工作。中国近几十年国民心理的病根,就是那种消极麻木的态度,大家现在赶快自觉自决的组织起来罢,积极的干罢,组织就是你们的权力,干就是你们的生路,依着三民主义,以促成国民革命来谋中国民族的生机。
大家不要以为国民党和共产党分裂是国民党内部问题、让国民党自己去解决,有一个痛心时事的朋友说,我们反对共产党恐怖政策的举动还嫌早了一点,不是因为共产党罪恶没有暴露,乃是因为神经麻木的中国民众不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痛苦,不会觉醒的。果然如此,那中国只有亡国,中国民族也没有被救的价值。但是我想中国人一定不会麻木到如此,共产党在湖南、湖北,还没有实行他们政策百分之一,大家已经觉得不能聊生,在上海、杭州还没有实行千分之一,大家是已经提心吊胆、疾首痛心,广东、福建各处工人、农民告苦的函电已经雪片飞来,大家难道真是麻木到头杀下来才想起叫痛么?况且现在国际的情形能够允许中国再做一个极大的试验、不有极惨痛的局面发生吗?他人不惜以中国全体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孤注,难道中国人民真是这样不顾惜自己的生命幸福吗?亲爱的全国民众,大家可以觉醒了!设为中正任大家长受军阀的压迫、帝国主义者的摧残、或是因为国民革命而将中国暗送给共产党的恐怖政治去处分,是中正蔑弃革命军人的天职,为千秋万世的罪人!若是我国民党员与国民革命军人为全国民众去牺牲奋斗,但【那】是你们不但是中华民族千秋万世的罪人,而且没有面目去对得住自己!现在拥护人民去自由的作正当发展,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责任,领导你们去组织、去满足各个生存条件的,有我们真正三民主义国民党,至于彻底的觉醒和努力,还在你们自己身上。
共产党造作种种谣言,因为中正反对共产党而诬为“摧残民众”、为“新军阀”,这点要请大家细心考察,不可被其蒙蔽,暂行监视共产党员的行动,是因中央的揭发,是因为他们实际破坏军事的进行,为保障我数十万革命军人的生命和数万万民众不能不在军政时期的紧迫关头,加他们一点活动上的障碍,这是革命的军事需要,我们不过监视他们以待军事结束,并不要危害他们的生命,兴什么所谓“党狱”!至于改组共产党的工会或农会,也根据这个意思,并且让真正的农工有自由发展他们组织的机会,至于上海总工会纠察队恃机关枪、迫击炮等利器以图攻军队,意图变乱,则属战时军事范围,况且四月十三日纠察队围攻第二十六军第二师司令部,当场擒获九十余人,其中有四十余人即身带直鲁匪军派遣的符号,可见共产党只要能够破坏国民革命,什么军阀都可勾结,什么手段都可使用。从上海总工会搜出种种文件,我们方知道他们极危险的阴谋,说道是摧残民众,则我国革命军人只有上起刑来先请民众枪毙我们,何必再教我们为民众作战,我们也无心为民众作战。总之,国民党反共产党不是反农工,现在正是真正农工自己起来组织最好的机会,你们奋起罢,为你们自己的利益起见,组织是不可少的,现在不坚固组织起来,将来他人一定冒你们的名义来组织,藉此挟制你们,已经参与组织的农工不要灰心,要知道以前的黑幕和他人欺骗你们的情形,不曾参加组织的农工不当害怕,当知道共产党把持的局面打破以后,正是你们安心组织的时机,若是在我国民政府及国民革命军所辖范围以内,防制共产党而波及真正农工者,尽可向政府*及总司令部告发,莫不尽法惩办。
至于他们诬中正为“新军阀”,更是恶毒可笑,世界上那有为主义而战的军阀?真是千古奇谈!军阀把持的是地盘,我国民革命军打到什么地方,就让什么地方的人民去统治;军阀要的是财产,中正转战经年,一身以外无长物;军阀爱惜的是自己的生命,断送的是将士的生命,中正则自北伐以来,每每身先士卒,早把生死置诸度外,军阀取给的是帝国主义者,中正则从未得帝国主义者的一枪一弹和一文饷项。我国民革命军转战几千里,是为主义而牺牲的,不是为中正个人而牺牲的。中正以此勉我北伐将士,我将士以此督促中正,像这类的诬蔑不只是诬蔑中正个人,而且是诬蔑我国民革命三万多死难的烈士,中正如有不当,愿束身受纯粹的国民党与民众之严重制裁。共产党纵否认其所谓奴隶道德的人格,中正自有人格以听后世的公论。
我国民党是负责的政党,所以我们不许共产党混杂在里面,作不负责的大破坏,我们“以党治国”的主张,自有苦心精义,思想可以随时任意的发生,政治却不能随时任意的供人试验,因为国家的存亡、人民的生命,经不起离开现实的试验,政治不是群众庞杂、各衷一是可以解决的,必须有一般艰苦卓绝的人抱一种审慎考虑适合国家情形的主张,统一坚强的意志,作联合的战线,才可以产出一点良好的结果,代议政治已经在中国试验得失败了,因为一般人民缺少政治的训练和纪律,若是再召集一批八百罗汉来,托以国命,而不与以公认的主张和严密的制裁,纵然他们不是由贿选产生,也一定是蹈以前代议式政治的覆辙,将国命作急性或慢性的断送。在中国,意志和组织都是散漫的国家,运用尤其不能灵敏,我们以党治国,不但以党的主义、政纲和训练,对于有政治觉性的人,定下了公同认定的步骤,而且于国民制裁之外,更加一层党里的制裁。三民主义是唯一的救国主义,是适合中国情形而产生的,是整个的,是有机体的,是应当同时实行的,断不是舶来学说所能比拟,而且博大精深,尽可容有政治思想、眼光和能力的人,去发挥贯彻,我国民党是中国惟一的政党,这不是我们国民党员自己阿谀的话,大家不见过各种政客团体的阴谋组织并且受过他们的痛苦吗?他们配称政党吗?不是自夸,中国有那个党能有国民党这样伟大坚确的主义和政策?有几十年艰苦奋斗与中华民国不可分离的历史?有一百万比较有训练而且奋发有为的党员?有历史上伟大的领袖供我们精神上的寄托?纵有人从另外组织小党做起,来救中国,不但事实上不能做到,而且中国焉能等到那缥缈不可知的时候?我们以党治国,不是说凡中国的事就要国民党包办,乃是按照国民党的主义、政策和纪律,领导大家去救中国。我们不像共产党那样偏狭,纵然不是国民党的党员,不但容忍他们,而且还要和他们推心合作,况且国民党是公开的政党,随时可以加入的,只要不是存心投机、有意跨党,而能实际为党国努力工作的分子,我们处处欢迎。以前因为不明国民党真实态度而游移的,现在见着真正国民党态度鲜明至此,还有什么可迟疑的地方?大家不是要为中国求条出路吗?何不努力参加国民革命工作、成一坚固不破的联合战线?
极明显的,现在中国民族只有三条路走,一条是退到军阀治下,任他们勾结帝国主义者,无办法、无目的,为争个人权利而连年战争,一条是跟着共产党走,受国外特殊团体的指挥,以实行赤色恐怖的专政,不按环境的情形,将中国全部破坏,人民痛苦不堪,以后还是没有出路,一条就是国民党三民主义的堂堂大道,以有步骤的政治,由中国民族依自己的意志、用自己的力量、谋自己的利益、求自己的解放!若是大家不愿意中国亡于军阀、亡于帝国主义、亡于共产党的恐怖政治之下,现在正应该一致努力的参加和拥护国民党,完成国民革命,解放中华民族,由国民革命去达到世界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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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告湘鄂民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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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Ai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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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 |author = |lawmake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27 |month =5 |day = |from = |notes = |edition = }} 自我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汉以来,中国共产党遂诡谋百出,篡窃政柄,假非法联席会议以为名,滥发伪令,扰乱后方,离间革命将领,破坏北伐大计,此其用心,盖非使人人渴望之国民革命一变而为人道所痛恨之阶级流血,而使总理艰难缔造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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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汉以来,中国共产党遂诡谋百出,篡窃政柄,假非法联席会议以为名,滥发伪令,扰乱后方,离间革命将领,破坏北伐大计,此其用心,盖非使人人渴望之国民革命一变而为人道所痛恨之阶级流血,而使总理艰难缔造之民国一变而为苏俄藩属不止。国民政府遵从总理之遗志,定都南京,上受中国国民党之指导,下听人民真切之期望,对于荼毒民众、扰乱后方之中国共产党,不得不采行断然之处置。不旋踵间,而苏、浙、粤、桂、闽、皖、晋、蜀诸省之共产份子,皆一律肃清。妖氛既殄,万众腾欢,总理所创之三民主义,遂益发挥广大,而国民革命之势力,亦日趋稳固,此盖不期然而然者也!惟是湘鄂两省,久为共产党所蟠踞,受祸之惨,迥非其他各省所可比拟。政府适值整军北伐,未遑兼顾,遂致我两湖民众,日仍宛转哀号于群魔宰制之下,不克自拯。楚天在望,弥用疚心!乃者报纸宣传,湘鄂两省,亦纷纷以厉行清党闻矣,暴徒多被放逐出境,其所利用之农工团体,亦先后勒令改组。由形式上观察,一若已无可虑;然一按之实际,则湘鄂清党,仍为共产党狐埋狐骨之总阴谋所发动。彼辈受俄国金卢布之豢养,其唯一目的,即在以扰乱中国社会为转向苏俄邀取报酬之条件。最近彼辈残害民众,荼毒社会,已酿成全国人民之愤恨,打倒共产党之义声,播于海内。彼辈在此种义声弥漫之下。乃不得不变更方略,伪为随人清党,而实欲借清党以为保护。表面上固希图和缓人心于一时,实际则仍谋保存伏莽于永久,初非真有将祸之心,翻然以从民众之要求也。此种伏隐之奸逆不除,一旦毛羽丰满,则必狡焉思逞,煽扬旧恶,如广州去年三月二十日之变以后,共产党虽知不在国民党卵翼之下,不足以谋自存,故甘言认罪,请求自赎,对于国民党整理党籍之决议,皆欣然接受。论者固以为此后宜若可以相安于无事,不图我国民革命军去冬甫克武汉,彼党遂复立反前言,攫取武汉方面之政权,克扣国民革命军之饷械,排斥三民主义之忠实信徒,而尽将彼党所利用之官僚政客,置之要津。证以往事,则此次湘鄂诸省清党作用,夫岂能逃天下之耳目?!益以彼辈所谓清党之事实,凡共产党重要份子,则任其席卷所有,安全他适,赣鄂两省,公然欢送共产份子出境,而受其牺牲者,不过最少数之游民。是彼辈仍以保全自己、牺牲无知为策略,彰彰明甚。适其重要份子安然逃避,乃由彼辈所利用之官僚政客,凭借一武汉伪政府,从而为之饰词强辩。两湖农民协会及工人纠察队,明明为共产党假以殃民之机械,杀人越货,私刑拷打,受其害者多为真正之民众;而若辈犹复以左派幼稚四字,诿其罪于不负责任之游民。以反革命三字,防堵人民之口,而杜绝社会一切不平等之呼吁。其有挺而走险者,执干戈以与若辈相抵者,如长沙何健、许克祥等之所为,则又目为压迫农工,诋毁不遗余力。夫以两湖社会经济之遭荼毒,人民生命财产之无所保障,以是而言左派,则左派实为历史上杀人如麻之黄巢、张献忠之流亚,而其恶乃视历年掠夺人民之北洋军阀为尤甚。以是而言幼稚,则幼稚而至于遍地淫威屠杀,屠杀而至于悉依共产党之计划,其为自欺欺人之尤,可以立见。以是而言反革命,则反革命之尤者,亦无过于制造左派之淫威荼毒,而诿其过于幼稚游民之共产党。我两湖民众,试即若辈之言行而反复思之,则两湖之所谓清党,谁真谁伪,不待辩而自明矣。况若辈一方窃清党之美名,一方仍不改其诬蔑我国民革命军领袖之故态,其毫无悔祸之诚心,尤不可掩。今为举示清党运动之真实标准,使我两湖民众得以判别其真伪,故本政府谨以简切诚实之言,切告于两湖民众。中国国民党之真际,乃基于党外无党党内无派之原则:国民党以外,无真正革命党,国民党以内,无所谓左右派。凡以左派右派自处处人者,皆我国民党之忠实党员。此次国民党所以采行断然之处置,始意即在于驱除党以外反革命之共产党,同时亦在肃清党以内假革命之左右派。革命者向前进,假革命者向左右倾,反革命者与共产党及军阀同向帝国主义工具一条路上去。其间是非分明,不容假借。背此原则者,凡国民皆当以国民党之叛徒目之,无容疑虑。国民革命为解除民众之苦痛而来,同时亦为努力以求中国之自由平等而来。故凡有勾结帝国主义为声援,而增加其荼毒中国人民之烈祸者,不必问其所勾结者之为新为旧,凡国民皆当以中华民国之国贼目之,而无所置疑。孙总理生时以讨贼戡乱为天下先,总理既逝,则讨贼戡乱之责,属于本国民政府。为求实现国民革命之目的,本政府自广州而定都南京,始终以总理之心为心,信任蒋中正同志,而予以执行讨贼平乱之专责。故凡有乘此北伐进行之际,以攻击蒋中正同志个人,为掩饰其【反】革命之罪恶者,凡国民亦当识别其为国民党之叛徒,而无所逃其最后之裁判。明乎此,则我两湖民众必能洞察荼毒人民之不足与言革命,借左派幼稚以文过者之不足与言悔祸,貌为拒绝共产党,而实不变共产党倒蒋之策略者之不足与言清党。若果于此数义不知辨别,徒惑于武汉伪政府外表之粉饰,以为彼辈已对国民党之清党运动,表示退让。遂不惜曲为迁就,希图苟安于一时,则今日任其潜伏之祸根,异日必贻于无穷之后患。其暴发之烈,将更千百倍于今日。我两湖民众,其亦惕然有所做惧乎!本政府瞻念我两湖人民水深火热之苦痛,夙夜自励,不忍漠视。职责所在,自当于最短期间,彻底解决,以期荡涤腥秽,与民更始。所望我两湖民众,勿为共产党甘言所诱惑,勿为积威所劫持,一致奋起,为政府后盾,必尽歼丑类乃止。党国前途,实利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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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羅桂芳為粵海關監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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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4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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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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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4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建议〔2017〕第117号 | y = 2017 | m = 8 | d = 31 | edition = yes | notes = }} {{gap}}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ap}}'''一、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gap}}《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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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42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建议〔2017〕第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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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p}}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ap}}'''一、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设稳步推进'''
{{gap}}《[[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简称《决定》)要求“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简称《规划》)提出“统筹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畅通人才成长通道”“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健全职业教育接续培养制度”“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以学分转换和学力补充为核心的职普互通机制”“推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学分制,推进与学分制相配套的课程开发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
{{gap}}您提到的“尽快建立高职院校和本科教育之间的‘直通车’和‘立交桥’,本科教育的相应专业应承认高职院校的学分”在《决定》《规划》中已有体现,《行动计划》更是将其细化为“研制‘关于推进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具体任务(RW-22),2016年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国家开放大学以其“学分银行”为基础,组织部分专科高职院校和本科高校开展了学分认定和转换实践工作。近年来,各地也进行了相关探索,如山东省推行弹性学制、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和本科学校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联合培养模式。
{{gap}}'''二、加快研究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
{{gap}}《决定》要求“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规划》提出“研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各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衔接的制度”;《行动计划》提出“开展设立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位的可行性研究”并将其细化成任务(RW-15),相关研究工作正按计划开展。
{{gap}}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条例]]》第三条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2015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您提到的建立“副学士学位”需要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如可行,还需要对上述法律进行必要的修订。
{{gap}}'''三、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gap}}为持续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以推动落实《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在加大高职教育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以及提高师资水平和改善师资结构等方面进行了部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积极响应,制定实施方案、主动承接任务,合计预估投入经费204.12亿元,其中安徽、广西、广东、北京、山东等地超过10亿元。
{{gap}}《行动计划》明确“鼓励行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一是要求支持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计划到2018年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支持建设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1200个左右。二是面向企业的创新需求,依托重点专业(群),校企共建研发机构。面向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提高专业的技术协同创新能力,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计划到2018年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支持建设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00个左右。
{{gap}}《行动计划》还致力于提高师资水平和改善师资结构。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围绕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健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的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计划到2018年底,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00个左右,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专业教师每五年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截至2016年底,已有16个省启动了“推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19个省启动了“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等任务。
{{gap}}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学位条例》,按照《决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行动计划》,探索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机制,开展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积累、认定,建立全国统一的学习者终身学习成果档案(包含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在坚持培养要求的基础上,探索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社区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转换与认定。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为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提供更加公平的高质量教育。
{{gap}}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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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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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4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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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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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下凡詔書 (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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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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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ar =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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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天父下凡詔書 (第二部)]]
| notes =
}}
==天父下凡詔書==
辛開元年。十月二十九日。{{專|秀淸}}、{{專|雲山}}、{{專|韋正}}、{{專|達開}}、上朝。{{專|雲山}}奏曰。今日小弟同{{專|韋正}}、{{專|達開}}、{{專|曾天芳}}、{{專|蒙得天}}到淸弟府謪議。並欲奏封{{專|周錫能}}忽然
天父下凡。喊鎻{{專|周錫能}}。吩咐畢
天父曰。我囘天矣。{{專|秀全}}曰。拿獲否。{{專|淸}}等對曰。早己拿獲在案。{{專|秀全}}曰。
天父咁大權能。我等跪謝天恩。各自退朝。是夜{{專|雲山}}、{{專|達開}}、上朝奏説
天父又復下凡。{{專|秀全}}即至
天父靣前。
天父即命吊{{專|周錫能}}。審畢。
天父曰。我囘天矣。{{專|全}}亦自囘殿。{{專|秀全}}命{{專|韋正}}等。記錄。
天父下凡詔㫖。{{專|韋正}}等轉命{{專|蒙得天|曾天芳}}記錄。十一月初四日{{專|秀全}}披閱{{專|蒙得天|曾天芳}}等記錄云。小臣{{專|曾天芳|蒙得天}}同承命記錄
天父上主皇上帝下凡詔書十月二十九日{{專|馮南王|韋北王|石翼王}}同小臣{{專|曾天芳|䝉得天}}齊到{{專|楊東王}}殿前請安。並㑹議
天父上主皇上帝江山大事。言不數語。忽然
天父下凡、
天父宻吩咐各千歳等曰、今有{{專|周錫能}}反骨偏心。串同妖人回朝内應謀反。爾等知麽。衆等對曰、不知
天父曰。爾等立即發令擒拿他三人押候我
天父自有分斷。衆等對曰、遵令。
天父曰。爾等各要靈變閉宻。我囘天矣、
天父囘天後小臣{{專|曾天芳|蒙得天}}與七千歳、六千歳、五千歲將
天父聖旨囘禀東王九千歲。九千歳聞言憤怒。即令猛將擒拿反骨妖人{{專|周錫能}}。並串同妖人{{專|朱八}}、{{專|陳五}}三人押候在監。後復奏知
天王。是晚北王吊審無供。賴得
天父勞心。復又下凡。
天父令{{專|楊潤清}}、{{專|楊輔淸}}二位囯宗兄。到各王府傳知。各千嵗上朝奏接
天王即時各千歳同侍衛衆官員及小臣護衛
天王到
天父靣前。
天王統率眾臣跪伏問曰。
天父下凡。
天父吩咐
天王曰。{{專|秀全}}今日是我
天父做事。若是凡人做事難矣。今有{{專|周錫能}}反心。昨日串同妖人囘朝。欲做好大的事。爾知麽。
天王對曰。清胞等亦旣說知。今日做事。幸賴
天父權能。不然。難矣。言畢。
天父吩咐。蒙得天曰。爾去吊{{專|周錫能}}來。得天對日。遵命。{{專|蒙得天}}帶{{專|周錫能}}到
天父面前。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當前去何方來。{{專|錫能}}對曰。當前自屢求東王及各王奏
主。恩准小子{{專|周錫能}}囘博白團集兄弟姊妹也。
天父曰。爾同誰人去。{{專|周錫能}}對曰。小子同{{專|黄超連}}去。
天父曰{{專|周錫能}}今東殿講話是誰。{{專|周錫能}}曰。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
天父曰。日頭又是誰。{{專|錫能}}對曰。日頭是我
主天王。天下萬囯之眞主也。
天父曰。日頭照得幾濶。錫能對曰。照得普天下。
天父曰。照得見爾麽。{{專|錫能}}對曰。照得見。
天父曰。現今是何人做事。{{專|錫能}}對曰。是
天父上主皇上帝做事也,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知
天父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麽。{{專|錫能對}}曰。知得
天父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也。
天父曰。今凡間中囯。年載久矣。未曾敬我。爾知麽。{{專|錫能}}對曰。中囯人暪昧
天父恩德。丢空未曾敬拜
天父久矣。
天父曰。爾知
天父量如何。{{專|錫能}}對曰。知得
天父有海㡳之量。
天父曰爾知得
天父能救人麽{{專|錫能}}對曰。知得。蒙得
天父亦屢次救過小子。
天父曰。爾知得我屢次救過爾。爾行錯之事就不可瞞天。直說我
天父聽也。錫能暪天對曰。小子情實無二心待天實爲囘鄉、團集兄弟姊妹也。
天父曰、天就是我、一心不二心我盡知。爾説眞心囘鄉團接兄弟姊妹。今帶有多少人來。錫能對曰。小子現帶有一百九十餘人來。
天父曰。爾所帶之兄弟、何時在博白起脚。如何設計行程、錫能對曰、小子頭一好得
天父化醒朱錫傑、梁十六、同小子謪議。假辨帶妖壯、十月初十日在博白起脚、至本月二十一日到。
天父曰、據爾自說。帶有一百九十餘人。縁何獨爾三人到來。今爾所帶之兄弟現在何處。錫能對曰、事因假辦妖壯、曲從帶兵。現投入新墟妖營。旣有七八天矣。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囘朝時對爾千崴講如何說話。{{專|周錫能}}對曰。小子囘朝時對千歲所説事情無欺獨是小子説囘來三四日之話無合。我未推算日期。今小子在
天父靣前。不敢亂講。細推算囘來日期巳有七八天矣。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所帶有百餘人人到妖營爾知得他是乜妖頭。{{專|錫能}}對曰。那妖頭姓賽。是咸豐妖之舅叔也
天父曰。爾見他同講如何説話。{{專|錫能}}對曰。小子見他妖頭無有謫議如何説話也。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旣投進妖營。今又如何出關前來囘朝{{專|錫能}}對曰。小子對他妖頭說出關把路佩劍關刀白馬。並帶{{專|朱錫琨}}凡叔、是{{專|朱八}}與小子外甥{{專|陳五}}共三人直向聖營逃入天朝。奏知千歲知情。不至慮望再者還有小子所帶百餘人。現在新墟妖營。要待小子先來報知。然後方可齊來。不至有誤。小子眞心情形如此。
天父曰周錫能就將爾供詞。恐來有誤。難道爾千歲就不認得爾乎爾又信爾千歳不過乎。{{專|周錫能}}其時無詞可對。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這暪天之計。爾好好從頭直說爾暪不得我
天父也。{{專|周錫能}}自料其奸謀事重。不敢直承。恐罪無寛。仍瞞天對曰。小子實因眞心囘朝。路道難通。廹假就妖變作妖壯。暪路囘朝情實。小子餘無别心。求
天父開恩赦罪。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眞不知我量大乎。從前中囯不敬我咁久我都容得他。難道爾有些錯我就容不得爾麽。{{專|周錫能}}、仍不敢直說。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是我
天父上帝生爾、養爾、切不好枉費我生養功勞{{專|周錫能}}爾自出至入。事術行爲如何
天父畫知。爾不好屢屢瞞天。爾旣知眞是天做事。知得
皇上帝有無所不知之能。又知得日頭能照得普天下。今
天父皇上帝在此。爾
主天王日頭又在此。爾仍藏奸心。爾直說我亦知。爾不直說我亦畫知、爾好好一總直説、我
天父聼。爾若不認。要我
天父指出爾之奸心。爾就難矣。周錫能還不敢眞說。曲瞞對曰。小子實未有奸心對天。求
天父開恩。
天父曰。爾知我
天父上帝。要人生則生。要人死則死。是
天上地下之大
主宰麽。周錫能對曰。知得
天父皇上帝是造天地獨一。
眞神大主宰也。今小子有錯。求
天父。開恩赦罪。小子實不敢奸心暪天。
天父顯指周錫能曰、{{專|周錫能}}、爾無奸心暪天。爾自帶二人同伴囘朝。立意如何。{{專|錫能}}仍瞞天對曰。小子同伴二人。他說願隨小子囘朝。敬拜
天父上帝也。
天父又指{{專|周錫能}}曰{{專|周錫能}}、爾果帶他囘朝敬拜
上帝。緣何昨晚爾二人同{{專|朱錫琨|黄文安}}夜靜時。四人講如何說話爾還暪我
天父不知麽。爾果願知錯眞認、我自赦爾。若要我一總指出。爾就難矣。時周錫能、不得不眞供對曰。小子出外錯從妖人。被其誘惑。曲從妖計囘來。以爲妖魔內攻外應。此事不是小子立心所爲。求
天父開恩。
天父又指{{專|周錫能}}曰。爾說如此奸心謀反事情。不是爾立心所爲緣何爾囘朝未滿一日。爾就帶人去往探天朝城樓所講如何說話。{{專|周錫能}}心愧對曰。小子自心未醒。得去四城樓觀探情形。其時小子旣得謪度此城易功之話。此是小子被妖魔迷懞。實無本心行奸。求
天父開恩赦罪。
天父顯指{{專|周錫能}}曰。爾說實無本心行奸。緣何爾一囘朝時。就去見爾妻兒。蜜中吩咐爾妻。那些如何話說。其時
天父皇上帝伸出無所不知之能。{{專|周錫能}}伏問
天父皇上帝指出叠次眞情。自知奸心難隱、果是天眼恢恢
眞神難欺。眞訢出眞情曰。小子{{專|周錫能}}被妖魔迷䝉心膓果的受其妖頭所惑。串同計較囘朝。誘惑軍心。較通外攻內應。方可領妖級賞大功。小子立心行錯、謀反逆天。奸心如此。求
天父格外開恩赦罪。
天父曰。仍有{{專|朱八}}又有何意。{{專|周錫能}}隱諱{{專|朱八}}對曰。他無。何意。
天父曰。{{專|周錫能}}爾同
天父過親或是同他過親同爾
主過親或是同他過親。{{專|錫能}}對曰。小子同
天父與
天王過親也。
天父曰。爾旣知同
天父過親爲何、不肯眞說{{專|朱八}}奸心。致我
天父說出他奸心。爾甘領他罪麽。{{專|錫能}}自知難隱。求
天父赦罪曰。小子實不能瞞得
天父。懇求
天父恩赦小子之罪。實是妖頭同{{專|朱錫傑}}與{{專|朱八}}計謀遣入天朝行刺。那{{專|朱八}}、魔鬼入心。實來爲此事也。
天父吩咐小臣曾天芳。令人傳{{專|朱錫琨}}、{{專|黄文安}}到來。小臣{{專|曾天芳}}對曰、遵命。片刻{{專|朱錫琨}}、{{專|黄文安}}到前跪問曰。
天父下凡。
天父曰。朱錫琨昨夜更候。周錫能、同朱八與爾講有何話。朱錫琨曰。昨夜周錫能、同朱八。誘惑小子去投妖。包有封賞。小子則憤怒説他。此事斷不是我所爲也。至今早小子適逢承命往水閗軍營造册。意欲今晚囘來。然後禀報。不覺至懆勞
天父下凡。小子知罪求
天父格外開恩。
天父責駡朱錫琨曰。爾聞說此情。理該即刻禀報爾千歲奏知爾
主天王。則爲是也。爲何我傳爾到來爾方訴出。
天父即令杖他一百。
天父又責朱錫琨曰。爾身現居監軍。不知緩急之事。又令再杖一百。
天父問{{專|黄文安}}曰。{{專|黄文安}}、爾昨晚{{專|周錫能}}與爾說有何話。{{專|黄文安}}對曰。小子問{{專|周錫能}}如何設身囘來。{{專|周錫能}}與小子說曰。他是假辦妖壯。投入新墟妖營。今在妖營脫身囘來。小子又問他。那些還有多少妖兵。{{專|周錫能}}與小子說曰。那妖兵不多。約後日初三來開仗。小子又問他。旣在那妖營囘來。有知得那妖頭有如何詭計麽。周錫能曰。那妖魔無有詭計可設。但知得那妖頭。今欲用人投營。誘惑我們軍心。又說他前投在妖營時。受了妖封六品頂戴。又說妖計不願與聖兵對戰。欲以銀錢買和。小子所得{{專|周錫能}}之話如此。
天父責黄文安曰。爾知此情。緣何不即刻禀報爾千歳。黄文安對曰。小子知罪。求
天父格外開恩。小子一時昧錯。以爲他閒言。不覺推其奸意。
天父責黄文安曰。爾現奉
天命廵査。身居何職該杖一百。杖畢
天父恩謂黄文安曰。爾自今以後。每事俱要推明。時加格外靈變。黄文安對曰。小子蒙
天父開恩化心。小子下次不敢怠惰遵
天父敎導
天殳命{{專|北王}}出{{專|東王}}殿前曉諭兵將。{{專|北王}}承
天父命大聲唱道。衆兵將。今我們托賴
天父皇上帝權能。破殘妖魔鬼計。指出周錫能反骨偏心。謀反對天。眾兵將同心踴躍。立志頂天。天做事。天擔當齊要放膽。時刻要記念
天父權能恩德每事要加時長靈變。眾兵將同心唱嘆
天父皇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在也。
天父皇上帝嗟謂{{專|周錫能}}曰。{{專|錫能}}我
天父上帝指出爾所較計、謀反逆天。不指差爾。亦不寃屈爾也。依爾自已供詞亦無差也。{{專|周錫能}}自悔對曰、
天父所指小子之錯無差矣並小子自供謀反逆天情由、亦無差矣。周錫能自知錯入法紀。罪無可寛。悔之晩矣。斯時
皇上帝聖兵合軍兵將。共怒切齒。伏求
天父上帝下令卽將謀反妖魔凌剧焚灰。
天父諭眾小曰。爾眾小放膽不妨同心踴躍立志頂天。我自有主張也。
天父又吩咐
天王曰。秀全。爾寛心。我囘天矣。其時
天父囘天旣三更矣。衆朝臣護衛
天王囘殿。山呼萬歳後各職囘衙。虔謝頌讚
天父恩德。談敍
天父無所不知。權能獨一忽然
天父又下凡合楊運清國宗兄。命人到各王府。傳知各千嵗。小臣{{專|曾天芳}}、{{專|蒙得天}}與各官員一齊同到
天父面前。跪問
天父如此勞心下凡。
天父吩咐{{專|南王}}、{{專|北王}}、{{專|翼王}}、及各官員等曰。我今晚破殘妖魔鬼計。並誅滅變怪妖魔。爾眾小再加時時靈變、每事有我作主不妨。眾等對曰。小子知得
天父權能大。求
天父看顧化心。
天父曰爾眾小未知
天父權能。且看今晚。未知
天父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亦觀今晚。爾衆不要認眞天堂路切不好踏差。放膽立志頂天不妨。我自有主張也。眾等對曰。蒙得
天父勞心。敎導小子。
天父曰。各各寬心。我囘天矣。嗣後合軍人等。同喜沾
天父恩德。卽宰猪牛敬拜虔謝
天父皇上帝。破滅凡間妖魔鬼計。看顧衆小權能恩德也次日奉
天父命將{{專|周錫能}}及其妻{{專|蔡晚妹}}、其子{{專|周理眞}}、並串妖人{{專|朱八}}、{{專|陳五}}等。綑縛起解之時。{{專|周錫能}}自知死罪難逃。一時良心發見。大聲呼喊。衆兄弟、今日眞是天做事。各人要盡忠報囯。不好學我{{專|周錫能}}反骨逆天。其妻蔡晚妹、亦憾指其夫。大聲罵曰。今日眞是天做事。爾今如此反骨逆天。眞是天誅爾那時爾對我說欲謀此事。我苦勸爾不好、今連我母子被爾害死。眞是害人害自已矣、時朱錫琨枷鎖在朝門示衆。亦大聲呼喊曰。衆兄弟各人要醒我{{專|朱錫琨}}實托賴
天父權能。不然險被我血叔{{專|朱八}}所害矣。我血叔如此狼心。衆兄弟要將他凌㓾矣。其時朝廷有姊妹傳聞曰。不怪得{{專|周錫能}}、妻{{專|蔡晚妹}}、吩咐其子{{專|周理眞}}曰。{{專|理眞}}爾穿此布衣不久。三天後就有綢縀爾穿矣。又有姊妹傳聞曰。見他昨晚打整行李。預備其夫。做事。卽周錫能、在那日觀探城樓。亦極力磨利關刀。預備在那晩做事。誰知
天父皇上帝有主張。忽然下凡指出眞情。謀事不成。反陥地獄受永苦矣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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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下凡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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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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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父下凡詔書 (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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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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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天父下凡詔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新鐫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3 | previous = [[天父下凡詔書 (第一部)]] | next = | notes = }} 十一月二十日是禮拜之辰 北王與頂天侯及丞相等官到 東府請安並議國政事務議畢 北王同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安福 東王命 北主回府曁各官回衙 東王回入內殿不一時 天父下凡詔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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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日是禮拜之辰
北王與頂天侯及丞相等官到 東府請安並議國政事務議畢
北王同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安福
東王命
北主回府曁各官回衙
東王回入內殿不一時
天父下凡詔楊水嬌胡九妹譚晚妹謝晚妹曰爾小女等前來聽我
天父吩咐楊水嬌同女承宣官齊到
天父面前跪下請問曰
天父勞心下凡小女等齊到敬聽
天父聖旨求
天父教導
天父義怒良久不語女官又請曰操勞我
天父下凡小子小女實有錯過罪有餘辜懇求
天父赦宥請
天父息怒待求之又求求得甚多
天父始曰爾衆小旣知有罪速傳爾
北王到來聽我
天父吩咐女承宣官對曰遵
天父聖旨女承宣官卽趨出二府門鳴鼓將
天父下凡命
北王到來之
旨傳與男承官男承宣官遵命卽往 北府禀報
北王到東府聽
天父下凡
聖旨
天父又詔女丞相楊水嬌胡九妹曰爾
北王現未到來我吩咐爾爾將我
聖旨禀奏爾
東王知道命爾
東王登朝啓奏爾
主天王我實因爾
主天王性氣太烈性旣似我量亦要似我也
主宰天下凡事皆要從寬譬如女官在
天朝佐理
天事者多是不明
天情每有不合事宜之處務要悠揚教導海量寬容使其心悅誠服
天事方可週理若是嚴性過甚未免其方寸多亂不知如何樣作法方能稱旨以此心無定見身無安居一事旣錯萬事皆非不若從容指示訓誨使其習鍊自可圓成卽今
幼主我
天父降生雖性本善然亦要及時教導方不至性相近而爲習相遠也現今將其初生本性順機教導使其鍊得正正爲天下萬國規模使天下萬國皆爲法則觀其所言所行合乎
天情者則可任其所言所行若有不合
天情之處便要節制切不可任其率性所爲女官對曰小女遵
天亞爺聖旨
天父又曰楊長妹石汀蘭現在
天朝佐理
天事亦已有日况此兩小女分屬王姑情同國宗至于朱九妹兩大小亦有前功准其一體休息免其理事或在
天朝或居 東府安享
天福也又
旨詔在
天朝未免日近
天顏人臣侍君固屬分所當然但無理事又不若令其在
東府享福更爲妥便也至若
天朝事務乃係
天事人人亦該理得另派他人理事可耳女官對曰荷蒙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小女遵
旨自當將
天父聖旨禀奏
東王
大父曰爾等遵旨便是我回天矣
天父回天後維時
北王與頂天侯等纔到東府頭門未知
天父回天旋率衆官跪下禱曰小子等屢多錯過致勞
天父操心下凡懇求
天父赦罪開恩教導小子禱求已畢仍跪在地下卽命男承宣鳴鼓傳女官禀奏事女承宣聽聞鼓響卽自內殿出至頭府門視見
北王卽禀報曰適纔
天父勞心下凡今已回天矣
北王同頂天侯大人平身
北王起身問曰
天父開恩下凡是何教導女承宣官對曰
天父聖旨命
東王與
北王同朝官登朝命
東王將
天父聖旨啓奏
天王用性要寬氣要悠揚又要教導
幼主並恩免
天朝四女師理事等 旨
東王遵
天父旨命今欲登朝矣
北王曰爾當禀奏
東王說 本軍師到來請候
金安女承宣卽領命禀奏
東王
東王曰
北王旣已來到宜傳進殿
北王與衆官進殿跪呼千歲叩謝
東王恩典曰今日我們一班弟妹眞眞好得我
四兄乃理牽帶方得成人今日
天父開此大恩下凡教導小弟等實沾恩德靡涯並天下弟妹重重更沾
天父之大福矣
東王曰
天父眞是勞心弟與衆官總要知
天恩可也
北王與衆官對曰遵
東王金諭
東王又曰
天父有聖旨命我們登朝吾等當速登朝啓奏也卽令伺候
北王與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乘輿
東王亦命
北王與衆朝官先往
天朝
北王將到
天朝忽謂 北殿承宣官陳德松曰爾當急往迎着金輿請
東王金諭或先到朝廳或直入朝門承宣領命飛迎金輿傳 東殿僕射曰
東王在輿內安福不敢驚駕 北殿承宣聞得
東王安福遂不敢重請卽飛回禀報
北王
北王聽得
東王安福連忙下輿徒步趕赴途中卽跪下問曰
天父勞心下凡
天父詔曰是也爾速將金輿抬至金龍殿前
北王對曰遵
天父聖旨卽急傳命
天朝女官啓奏
天王命畢卽偕丞相及衆官將
東王金輿抬進朝門
天王聞得女官傳得
北王所奏
天父勞心下凡亦忙步出二朝門內迎接
天父
天父怒
天王曰秀全爾有過錯爾知麽
天王跪下同
北王及朝官一齊對曰小子知錯求
天父開恩赦宥
天父大聲曰爾知有錯卽杖四十其時
北王與衆官俯伏地下一齊哭求
天父開恩赦宥我
主應有之責小子等願代
天王受杖
天王曰諸弟不得逆
天父之旨
天父開恩教導爾哥子自當受責
天父不准所求仍令責杖
天王
天王對曰小子遵
旨卽俯伏受杖
天父詔曰爾已遵
旨我便不杖爾但有石汀蘭楊長妹當使其各至王府與國宗一體安享天福無用協理
天事朱九姝兩大小前亦有功亦准居王府安享天福餘皆等爾淸胞奏爾也言畢
天父回天
北王及衆官衞扶
天王回殿頂天侯負
東王登殿
天王曰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我們小子總要知得
天恩衆官脆下山呼萬歲皆對曰遵
旨
北王禀奏
東王曰四哥
天父又勞心下凡來
東王喜曰又勞
天父下凡
天父眞正是勞心多矣
東王遂啓奏
天王曰適纔
天父在弟府內下凡命小弟等登朝啓奏我
主二兄
天王問曰淸胞
天父有何
聖旨
東王對曰
天父聖旨命
二兄要將
幼主時時教導須要教得好好使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總要合乎準則不可任其心意所向譬如
天父降雨之時
幼主意欲出去遊玩若任其意遊玩是必雨淋身濕卽此一事就要節制使其天晴之時方可遊玩又言女官在
天朝理事多有不週之處
天父又命小弟啓奏我
主二兄女官若有小過暫且寬恕卽使教導亦要悠然使他無驚慌之心譬如鑿池挖塘而論不比築城作營若遇天時雨雪霏霏卽令其暫且休息以待來日現下雨雪寒凍毋用緊挖如此安慰彼必寬意樂心知恩感德勇於從事事必易成前七月間
天父下凡改前誡語有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二兄尙過高天
天情道理自然無所不曉但這爲女官者本是女流知識有限
天情道理何能十分曉得閒時見
二兄在殿前女官面覿
天顏未免理事不週致觸
二兄義怒故此時常驚恐且爲臣者在君殿前作事亦不甚方便卽如韋正胞弟而論時在弟府殿前議事尙有驚恐之心不敢十分多言何况女官在
二兄面前乎
東王又啓奏曰譬如男官女官或犯死罪固是定由我
二兄奉
天法誅戮以正
天法以儆後犯然在小弟細思其犯人固属死有餘辜但恐其中有些不明不白之寃若遽殺之未免有悞小弟大胆凡属男官女官有犯死罪之人懇求
二兄格外開恩交付弟等細心嚴查究問其所以得罪之原由若遇情有可恕者卽懇
二兄開恩赦若實犯死罪至極無可寬宥者啓奏
二兄御照處决如此庶無不白之寃而我
二兄之恩威並行賞罰更爲週密矣但不知是否惟懇
二兄開恩詔明
天王詔曰胞所奏極是眞眞
天父愛善惡惡慈祥審愼之仁心也爾
兄性本烈未有胞奏恐有悞殺今聽胞奏不但爾
兄不致有悞殺後人觀此亦不敢草率也自今以後
兄每事必與胞商酌而後行使後人爲君者每事亦效法乎尙亦與賢臣商酌而後行庶不致有悞也
東王亦啓奏曰此非小弟能想能週到皆蒙
天父
天兄化心及我
二兄之鴻恩優容也
天王詔曰胞奏此理甚是則必記詔以垂教萬世使萬萬世爲主爲臣皆要遵此行爲庶使
天父好生之心永遠常昭而恬熙之風永垂不朽
東王對曰此乃
二兄明德立於永遠法式眞爲美也
東王又諭衆官曰爾等爲官者凡遇下官有事到案敬禀或是或非且隨他直禀明白切不可半途之中見他有不合之處卽大聲駡他致他心無定見常多驚恐卽有錯處亦須待他言畢悠然教導不然恐他自後卽有合理之處其亦不敢來禀也
天王降旨詔衆官曰爾爲官者須知爾
東王所言卽是
天父所言也爾等皆當欣遵衆官對曰遵
旨
天王又詔
北王曰
兄要遵
天父聖旨杖責方合道理
北王對曰
天父開恩不用杖責
二兄寬心遵
天父聖旨是也
東王問
北王曰
天父下凡
聖旨如何
北王對曰
天父初時卽令杖責
二兄後因
二兄遵
旨
天父卽開恩不杖
東王啓奏曰求
二兄寬心
天父已經開恩
二兄遵
天父聖旨無用杖責便是也
天王曰我轉高天之時
天亞爺之性還過烈也總是
天亞爺有海底量今日
天父勞心下凡命杖責爾
二兄者因爾
二兄肚量狹隘之過從前爾
兄轉天之時妖魔侵尙
天庭
天父還容得他過命我暫且容他他服便罷何况今日女官有些小過卽令杖責非量狹而何
東王對曰
二兄性格乃是
天父生成子肖
父性非量小也
二兄寬懷坐享
天國萬夀無疆者也奏畢
東王
北王偕衆官跪下山呼
萬歲奏
旨退朝退出朝門
北王與衆官卽送
東王回府回至府內
東王昇殿衆官跪呼千歲畢
東王諭衆官曰 本軍師今日將
天父聖旨啓奏我
主二兄未知是否
北王與衆官對曰
東王所奏者乃奉
天父聖旨皆合
天心無有不是者也
東王又曰爾等爲官凡尊者不合爾爲卑者要直禀不妨卽如本軍師有錯爾等亦要直禀奏也衆官對曰遵令
北王偕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回內殿安福卽偕衆官出府各令回衙
北王亦回府矣
二十二日
東王因
天父下凡在
天朝欲令杖責
天王自回府後細思
天父之所以教導
天王者正是教導天下萬國臣民也我們爲弟者正當登朝請安勸慰
二兄寬心安福方合
天情道理立意已定卽令承宣官飛馬禀報
北王及頂天侯要去登朝又令女官登樓嗚伺候號令鑼三陣凡理 東府事務之官員及輿官執事人等一齊到 東府門前伺候
東王立時坐殿各官進殿跪呼千歲
東王卽諭衆官曰我
天王爲天下萬國之
眞主前二十日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
天王卽是教導我們及天下萬國之弟妹也我等固蒙
天父教導卽天下萬國亦皆同沾
天恩但前日
天父教導
天王而
天王之心雖未嘗不歡懷但我們爲弟爲臣須要各盡其道譬如凡情爲長兄者被父母責駡爲弟者還要去兄面前勸解何况我們
天王乃是萬國
眞主蒙
天父勞心下凡欲令杖責竟不到
天王面前請寬心安福乎 本軍師昨日意欲登朝請
天王御安因
天父勞心下凡故身體十分困倦致未果行今欲登朝爾衆官以爲何如其時
天官又副丞相曾釗揚秋官又正丞相盧賢拔對曰此種道理非蒙
東王教導卑職等實想不到也求
東王赦卑職等不曉事
主之罪
東王曰衆官無罪
天情道理不怪爾不曉得據爾等以爲登朝勸慰
天王爲是卽便登朝可也遂輿而去及至朝門時朝儀等官跪迎
金駕
東王乃諭朝儀官曰黃期陞曰爾朝爲儀諒熟
天情道理前日
天父下凡教導
天王卽是教導我們不過
天父聖意將
天王一人教導以爲我們天下臣民法則也爾等要知
本軍師今特來登朝恭請
御安求
天王寬心安福爾要傳令衆朝官皆要具本章來請
天王
御安方合道理譬如人情兄被父責弟不勸慰兄心豈是爲弟之道乎爾可將此道理宣與衆官知之黃期陞對曰遵
東王教導卑職尊令
東王曰非
本軍師教導爾等實乃
天父
天兄化醒
本軍師之心使然也爾可將此道理傳諭各官毋謂
本軍師教導可也黃期陞對曰遵令不一時
天王坐金殿擂鼓啓朝門
東王
北王及頂天侯登殿山呼萬歲
天王卽詔曰淸胞登朝有何政事啓奏
東王對曰小弟特請
二兄御安
天王詔曰兄體安康又詔
東王坐
東王謝坐啓奏曰小弟見昨日
天父如此勞心下凡教導雖是教導
二兄實是教導天下萬國我們一班弟妹也皆由我們爲弟妹有過故
天父欲教
二兄以爲天下弟妹法則也
天王詔曰爾
二兄果然有差處始操勞
天父下凡教導也
北王對曰
二兄無差總是我們爲弟之錯
東王卽求
天王赦罪迺直啓奏曰
二兄亦有些錯何也蓋
天兄開如此大恩差我
二兄爲天下萬國
眞主實應化導天下萬國人民個個合得
天父之心至
二兄行爲有些未合固是
二兄有過就是天下人民未能盡合
天心致累
二兄有些小之過也然不獨天下人民累
二兄有些小之過卽弟亦累
二兄成此些小之過以此推之
二兄本無過其過仍在小弟也何也
二兄有些想不到之事我們爲弟者卽要想明議定登朝啓奏方是我們爲弟爲臣之道昔人云忠焉能勿誨乎何况我們今日荷蒙
天父
天兄開如此大恩我
二兄爲君我們小弟爲臣反不如成語之親切乎如遇我
二兄有未經細想之事弟卽宜事事想明議定啓奏方合我們爲臣爲弟忠君敬兄之道至若爲君者有不明之處君則詔臣參議議定詔准施行臣有不明之處臣則啓奏請訓於君君則降旨施行如此方合爲君爲臣之道今小弟未盡厥職正是小弟爲臣之過也
天王曰淸胞爾所奏者件件皆合
天情眞眞得
天父
天兄及爾
二兄之心也
東王對曰小弟所見實未合宜此乃
二兄過譽幷
天父化心所致也
於是又啓奏曰觀前日
天父下凡開恩教導
二兄發令杖責此更見
天父是
眞神
二兄是
眞主
神爺教眞子絲毫無隱爲萬世法則使我
二兄教導
幼主
幼主以至萬萬世皆知遵
天父教我
二兄之道如此式法也况我
主二兄曾經尙過高天得蒙
天父親自一一教過然後始差下凡爲天下萬國
眞主今日尙且有錯還要勞
天父下凡教導何况我
幼主年輕未知人性尙属嬰孩今將
天父所賜景物戲弄破壞則可至若旣知人性將來
天父賜來寶物甚多若是任其心性把來故意戲弄破爛則不可務要其體念物力維艱爲天下法則成語云節用而愛民由此而推可至萬世萬萬世爲慈父教其子忠臣諫其君之法則也諺云木從繩而得直君從諫而得正是故君有未明良臣啓奏君則當從臣理君事亦必先啓奏始行如此則君臣同德上下一心斟酌盡善斷無後悔洵爲萬世良法也
天王曰兄今日之聽淸胞所奏眞是言言金玉字字珠璣誠爲啓朕心沃朕心之良弟良臣也
東王對曰此非小弟之良皆托賴
天父之權能也
天王見
東王如此啓奏極爲欣慰歡喜遂降
詔旨命設
御宴恩賜
東王
北王及頂天侯同沐
天父鴻恩
天王詔曰頂天侯爾今日得在金龍殿內坐宴是
天父大開
天恩與爾者也朕同胞等皆是親承
帝命下凡頂
天父
天兄綱常者以理而論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龍殿設宴若至
幼主以後皆不准人臣在金龍殿食宴設若臣有功者欲賜宴以奬其功只准賜宴於朝廳斷不准在金龍殿內君臣同宴以肅體統也此一事
極爲關係當記詔以垂永遠也頂天侯卽跪謝
天恩敬聆
御旨
東王聆
旨畢對曰
二兄詔得極是必須如此方可爲萬世永遠儀則也
東王又啓奏曰語云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凡臣下食天之祿忠君之事固分所當然然臣旣有功則君卽當優養體恤憐憫下忱常加恩典以奬其功卽如令
天朝及弟等府之女官理
天事者甚苦且不是功臣忠臣之妻卽是功臣忠臣之母或則有穉子或則有立功之丈夫彼爲臣者旣能舍家而顧國國爾而忘家公而忘私則爲君者自當體彼一念之忠忱或准其一月而半歸其家省視或准其三十日或二十日歸其家省視或准其一二禮拜日排班輪流而歸其家省視以哺其穉子以侍其衰姑或以事其丈夫使彼亦得盡其先顧國後顧家之誼且又如今娘娘甚多其位尊其權重斷非女官之有意所敢抗然或有不得意於娘娘者或多加譴謫之詞倘不准女官啓奏則寃抑無由而伸此又宜准其女官啓奏
二兄方行主斷則曲直自見也此君使臣以禮之一道也又如宮城內有修整宮殿挖地築城或打禁苑必需女官操作其事但止可降
旨如何布置切不可
御目常注督其操作蓋
天威咫尺
御駕巡行之地每爲人之所敬畏故寧可任其布置方克有成若親督其操作反不能成功也此又君使臣以禮之道人主旣以如此推恩之禮以待其臣則爲臣者寧不愈加感激以忠其君乎推之待女官如此待男亦然設使出師者必要憐主在外辛苦枕戈而眠冒雪而征君旣體恤臣下臣下必自効其忠答報
主恩也此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之明驗也至若閨門爲
王化之始宮中爲出治之原故明明德於天下者必先治其國而欲治其國者必先齊其家今蒙
天父開恩娘娘甚衆天金亦多固不可專聽娘娘之詞而不容天金啓奏亦不可專聽天金之言而不容娘娘啓奏凡有事故必准其兩人啓奏明白然後
二兄將其兩人啓奏之詞從中推情度理方能得其或是或非不至有一偏之情也又娘娘服事我
二兄固乃本分但其中未免有觸怒我
主二兄
二兄務必從寬教導不可用靴頭擊踢若用靴頭擊踢恐娘娘身有喜事致悞
天父好生且娘娘或身有喜事者須開恩免其服事另擇一宮闈准其休息但使早晚朝見亦可如此處待方爲合體倘此娘娘仍有小過觸怒我
主亦當免其杖責嚴加教導使勿再犯使得卽或忤
旨大罪亦必待其分娩生後乃可治罪也
天王讚曰淸胞所言眞齊家治國平治天下之藥石要論也
東王又啓奏曰適纔小弟所言君有想不到之處皆要從良臣啓奏人君所以有想不到之處皆由爲弟爲臣者不能因其心中當然之理想得明明議得定定來啓奏之故也卽如龍一事前時我
二兄槪貶爲妖此必
二兄誅妖心急而槪貶之也據小弟意見或是寶貝龍方是龍故金龍殿用之服歸器件用之其餘東海老蛇及一切蛇妖迷懞人靈者方是妖也
天王曰淸胞所言是也當前
天兄耶蘇下降平在山諭爾
兄曰龍是妖爾
兄又問
天兄曰金龍殿之龍是妖否
天兄曰金龍殿之龍是大寶也非妖也今奉
天兄所言寶貝龍實是龍實非妖其餘東海老蛇卽是紅眼睛凡間人所稱閻羅妖及一槪蛇妖迷害人靈者名爲龍實是妖也當前爾
兄昇天時曾見有大金龍結成天尙金龍殿也又舊歲到漢陽將鑄金璽金龍頭爾
兄曾夢見有一金龍來朝此可見寶貝龍是龍而非妖也今而後
天國
天朝所刻之龍盡是寶貝金龍不用射眼也
東王
北王對曰遵
旨
天王詔曰前日胞等具本啓奏言現下
天父賜得綢帛不甚過多不知胞等袍服足用否如不足用爾
二兄宮中袍服旣足發出些與胞等共穿也
東王對曰小弟等旣蒙
天父及
二兄鴻恩賜得亦有不用發出也
天王詔曰現今爾
二兄之袍服旣足不用縫先
北王啓奏曰
二兄爲天下萬國
眞主富有四海袍服雖足亦要時時縫來
東王啓奏曰求
二兄赦小弟之罪容小弟直言啓奏袍是不足方要多若云旣足緩些再縫方見
二兄節用愛人之德正又弟何啓奏要時時縫也
天王讚曰淸胞眞是古之所謂骨鯁之臣正胞爾雖是愛
兄之心誠終不若淸胞直言無隱更爲可嘉也自後在爾
幼主之世凡爲臣者當如淸胞今日之直言方盡爲臣之道也東王對曰小弟雖足爲爲臣者法但後日
幼主以後亦要法我
二兄海底之量能受臣直諫方盡爲君之道也自古以來爲君者常多恃其氣性不納臣諫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悞殺之致使國政多乖悔之晚矣
天王讚曰淸胞所奏件件皆是金玉葯石之論事事皆是至情至理之言洵爲萬世之典章也前
天兄耶蘇奉
天父上帝命降生猶太國曾諭門徒曰後日有勸慰師臨世爾
兄觀今日淸胞所奏及觀胞所行爲前
天兄所說勸慰師聖神風卽是胞也
東王對曰非弟能以葯石進
二兄實
二兄能從諫如流也歷代迄今豈無直諫之臣要其君之能納不能納耳
二兄欲以弟言爲萬世法惟願萬世之主自
幼主始皆如我
二兄納諫如流之
英主則千萬世年受
天之祐矣言畢
北王頂天侯山呼
萬歲請
天王寬心安福謝宴出朝
北王頂天候及 東殿各官擁護隨侍
東王回府昇殿衆官跪呼千歲畢
東王謂
北王及頂天侯曰爾
四兄今日啓奏之事似有冒凟之罪幸得
二兄海底之量恩赦我們也
北王對曰
四兄所奏句句都是
天情
天理正是立
天國萬萬年之基業爲後世萬代君臣式法也請
四兄寬心
東王又諭衆官曰今蒙
天父大開
天恩差
天王爲萬國
眞主又差我們一班弟妹爲輔助各各總要眞心秉正仝輔朝綱以邀
天眷也衆官對曰遵
東王教導諭畢
北王同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安福
東王亦命
北王回府曁各官回衙勤理
天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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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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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天父下凡詔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新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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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3
| previous = [[天父下凡詔書 (第一部)]]
| next =
| notes =
}}
十一月二十日是禮拜之辰、
北王與頂天侯、及丞相等官、到 東府請安、並議囯政事務、議畢、
北王同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安福、
東王命
北主回府、曁各官回衙、
東王回入內殿、不一時、
天父下凡、詔{{專|楊水嬌|胡九妹|譚晚妹|謝晚妹}}曰、爾小女等、前來聽我
天父吩咐、{{專|楊水嬌}}同女承宣官、齊到
天父面前跪下請問曰、
天父勞心下凡、小女等齊到、敬聽
天父聖旨、求
天父教導、
天父義怒、良久不語女官又請曰、操勞我
天父下凡、小子小女實有過錯、罪有餘辜、懇求
天父赦宥、請
天父息怒、待求之又求、求得甚多、
天父始曰、爾衆小旣知有罪、速傳爾
北王到來、聽我
天父吩咐、女承宣官對曰、遵
天父聖旨、女承宣官、卽趨出二府門、鳴鼓、將
天父下凡、命
北王到來之
旨、傳與男承官男承宣官遵命、卽往 北府禀報、
北王到 東府、聽
天父下凡
聖旨、
天父又詔女丞相{{專|楊水嬌}}、{{專|胡九妹}}、曰、爾
北王現未到來、我吩咐爾、爾將我
聖旨禀奏爾
東王知道、命爾
東王登朝、啟奏爾
主天王、我實因爾
主天王、性氣太烈、性旣似我、量亦要似我也、
主宰天下、凡事皆要從寬、譬如女官在
天朝佐理
天事者、多是不明
天情、每有不合事宜之處、務要悠揚教導、海量寬容、使其心悅誠服
天事方可週理、若是嚴性過甚、未免其方寸多亂、不知如何樣作法、方能稱旨、以此心無定見、身無安居、一事旣錯、萬事皆非、不若從容指示訓誨、使其習鍊、自可圓成、卽今
幼主、我
天父降生、雖性本善、然亦要及時教導、方不至性相近而爲習相遠也、現今將其初生本性、順機教導、使其鍊得正正、爲天下萬國規模、使天下萬國、皆爲法則、觀其所言所行、合乎
天情者、則可任其所言所行、若有不合
天情之處、便要節制、切不可任其率性所爲、女官對曰、小女遵
天亞爺
聖旨、
天父又曰、{{專|楊長妹|石汀蘭}}現在
天朝、佐理
天事、亦已有日、况此兩小女分屬王姑、情同囯宗、至于{{專|朱九妹}}兩大小亦有前功、准其一體休息、免其理事、或在
天朝、或居 東府、安享
天福也、又
旨詔在
天朝、未免、日近
天顏、人臣侍君、固屬分所當然、但無理事、又不若令其在
東府享福、更爲妥便也、至若
天朝事務、乃係
天事人人亦該理得、另派他人理事可耳女官對曰、荷蒙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小女遵
旨、自當將
天父聖旨、禀奏
東王、
天父曰、爾等遵
旨便是、我回天矣、
天父回天後、維時
北王與頂天侯等、纔到東府頭門、未知
天父回天、旋率衆官跪下禱曰、小子等屢多過錯、致勞
天父操心下凡、懇求
天父赦罪、開恩教導小子、禱求已畢、仍跪在地下、卽命男承宣鳴鼓、傳女官禀奏事、女承宣聽聞鼓響、卽自內殿出至頭府門、視見
北王、卽禀報曰、適纔
天父勞心下凡、今已回天矣、請
北王同頂天侯大人平身、
北王起身問曰、
天父開恩降凡、是何教導、女承宣官對曰、
天父聖旨、命
東王與
北王同朝官登朝、命
東王將
天父聖旨、啟奏
天王、用性要寬、氣要悠揚、又要教導
幼主、並恩免
天朝四女師理事等
旨、
東王遵
天父旨命、今欲登朝矣、
北王曰、爾當禀奏
東王說、 本軍師到來請候
金安、女承宣卽領命禀奏
東王、
東王曰、
北王旣已來到、宜傳進殿、
北王與衆官進殿、跪呼千歲、叩謝
東王恩典曰、今日我們一班弟妹、眞眞好得我
四兄、乃理牽帶、方得成人、今日
天父開此大恩、下凡教導、小弟等實沾恩德靡涯、並天下弟妹重重更沾
天父之大福矣、
東王曰、
天父眞是勞心、弟與衆官總要知
天恩可也
北王與衆官對曰、遵
東王金諭、
東王又曰、
天父有
聖旨、命我們登朝、吾等當速登朝啟奏也、卽令伺候
北王與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乘輿、
東王亦命
北王與衆朝官、先往
天朝、
北王將到
天朝、忽謂 北殿承宣官{{專|陳德松}}曰、爾當急往、迎着金輿、請
東王金諭、或先到朝廳、或直入朝門、承宣領命、飛迎金輿、傳 東殿僕射遵
東王金意、僕射曰、
東王在輿內安福、不敢驚駕、 北殿承宣聞得
東王安福、遂不敢重請、卽飛回禀報
北王
北王聽得
東王安福連忙下輿、徒步、趕赴途中、卽跪下問曰、
天父勞心下凡、
天父詔曰是也、爾速將金輿、抬至金龍殿前、
北王對曰、遵
天父聖旨、卽急傳命
天朝女官、啟奏
天王、命畢、卽偕丞相及衆官將
東王金輿、抬進朝門、
天王聞得女官傳得
北王所奏、
天父勞心下凡、亦忙步出二朝門內、迎接
天父、
天父怒
天王曰、{{專|秀全}}爾有過錯爾知麽、
天王跪下同
北王及朝官一齊對曰、小子知錯、求
天父開恩赦宥、
天父大聲曰、爾知有錯、卽杖四十、其時
北王與衆官俯伏地下、一齊哭求
天父開恩赦宥、我
主應有之責、小子等願代
天王受杖、
天王曰、諸弟不得逆
天父之旨、
天父開恩教導、爾哥子自當受責、
天父不准所求、仍令責杖
天王、
天王對曰、小子遵
旨、卽俯伏受杖、
天父詔曰、爾已遵
旨、我便不杖爾、但有{{專|石汀蘭|楊長妹}}、當使其各至王府、與囯宗一體、安享天福、無用協理
天事、{{專|朱九妹}}兩大小、前亦有功、亦准居王府、安享天福、餘皆等爾淸胞奏爾也言畢、
天父回天、
北王及衆官、衞扶
天王回殿、頂天侯負
東王登殿、
天王曰、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我們小子總要知得
天恩、衆官脆下山呼萬歲、皆對曰、遵
旨、
北王禀奏
東王曰、四哥、
天父又勞心下凡來、
東王喜曰、又勞
天父下凡、
天父眞正是勞心多矣、
東王遂啟奏
天王曰、適纔
天父在弟府內下凡、命小弟等登朝啟奏、我
主二兄、
天王問曰、淸胞
天父有何
聖旨、
東王對曰、
天父聖旨、命
二兄要將
幼主時時教導、須要教得好好、使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總要合乎準則、不可任其心意所向、譬如
天父降雨之時、
幼主意欲出去遊玩、若任其意遊玩、是必雨淋身濕、卽此一事、就要節制、使其天晴之時、方可遊玩、又言女官在
天朝理事、多有不週之處、
天父又命小弟、啟奏我
主二兄、女官若有小過、暫且寬恕、卽使教導、亦要悠然、使他無驚慌之心、譬如鑿池挖塘而論、不比築城作營、若遇天時雨雪霏霏、卽令其暫且休息、以待來日、現下雨雪寒凍、毋用緊挖、如此安慰、彼必寬意樂、心知恩感德、勇於從事、事必易成、前七月間、
天父下凡改前誡語有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二兄尙過高天、
天情道理、自然無所不曉、但這爲女官者、本是女流、知識有限、
天情道理、何能十分曉得、閒時見
二兄在殿前、女官面覿
天顏、未免理事不週、致觸
二兄義怒、故此時常驚、恐且爲臣者、在君殿前作事、亦不甚方便、卽如韋正胞弟而論、時在弟府殿前議事、尙有驚恐之心、不敢十分多言、何况女官在
二兄面前乎、
東王又啟奏曰、譬如男官女官、或犯死罪、固是定由我
二兄奉
天法誅戮、以正
天法、以儆後犯、然在小弟細思、其犯人固属死有餘辜、但恐其中、有些不明不白之寃、若遽殺之、未免有悞、小弟大胆、凡属男官女官、有犯死罪之人、懇求
二兄格外開恩、交付弟等細心嚴審、究問其所以得罪之原由、若遇情有可恕者、卽懇
二兄開恩寬赦、若實犯死罪至極、無可寬赦者、啟奏
二兄御照處决、如此庶無不白之寃、而我
二兄之恩威並行、賞罰更爲週密矣、但不知是否、惟懇
二兄開恩詔明、
天王詔曰、胞所奏極是、眞眞
天父愛善惡惡、慈祥審愼之仁心也、爾
兄性本烈、未有胞奏、恐有悞殺、今聽胞奏、不但爾
兄不致有悞殺、後人觀此、亦不敢草率也、自今以後、爾
兄每事、必與胞商酌而後行、使後人爲君者、每事亦效法乎尙、亦與賢臣商酌而後行、庶不致有悞也、
東王又啟奏曰、此非小弟能想能週到、皆蒙
天父
天兄化心及我
二兄之鴻恩優容也、
天王詔曰、胞奏此理甚是、則必記詔以垂教萬世、使萬萬世、爲
主爲臣、皆要遵此行爲、庶使
天父好生之心、永遠常昭、而恬熙之風、永垂不朽、
東王對曰、此乃
二兄明德立於永遠、法式眞爲美也、
東王又諭衆官曰、爾等爲官者凡遇下官有事到案敬禀、或是或非、且隨他直禀明白、切不可半途之中見他有不合之處、卽大聲駡他、致他心無定見、常多驚恐、卽有錯處、亦須待他言畢、悠然教導、不然、恐他自後卽有合理之處、其亦不敢來禀也、
天王降旨、詔衆官曰、爾爲官者、須知爾
東王所言、卽是
天父所言也、爾等皆當欽遵、衆官對曰、遵
旨、
天王又詔
北王曰、
兄要遵
天父聖旨杖責、方合道理、
北王對曰、
天父開恩、不用杖責、
二兄寬心、遵
天父聖旨是也、
東王問
北王曰、
天父下凡、
聖旨如何、
北王對曰、
天父初時、卽令杖責
二兄、後因
二兄遵
旨、
天父卽開恩不杖、
東王啟奏曰、求
二兄寬心、
天父已經開恩、
二兄遵
天父聖旨無用杖責便是也、
天王曰、我轉高天之時、
天亞爺之性、還過烈也、總是
天亞爺有海底量、今日
天父勞心下凡、命杖責爾
二兄者、因爾
二兄肚量狹隘之過從前爾
兄轉天之時、妖魔侵尙
天庭、
天父還容得他過、命我暫且容他、他服便罷、何况今日女官、有些小過、卽令杖責、非量狹而何、
東王對曰、
二兄性格、乃是
天父生成、子肖
父性、非量小也、
二兄寬懷、坐享
天囯、萬夀無疆者也、奏畢、
東王
北王、偕衆官跪下、山呼
萬歲、奏
旨退朝、退出朝門、
北王與衆官、卽送
東王回府、回至府內、
東王昇殿、衆官跪呼千歲畢、
東王諭衆官曰、 本軍師今日將
天父聖旨、啟奏我
主二兄、未知是否、
北王與衆官對曰、
東王所奏者、乃奉
天父聖旨、皆合
天心、無有不是者也、
東王又曰、爾等爲官、凡尊者不合、爾爲卑者、要直禀不妨、卽如 本軍師有錯、爾等亦要直禀奏也、衆官對曰、遵令
北王偕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回內殿安福、卽偕衆官出府、各令回衙、
北王亦回府矣、
二十二日、
東王因
天父下凡、在
天朝欲令杖責
天王自回府後、細思
天父之所以教導
天王者、正是教導天下萬國臣民也、我們爲弟者正當登朝請安、勸慰
二兄寬心安福、方合
天情道理、立意已定、卽令承宣官、飛馬禀報
北王及頂天侯、要去登朝、又令女官登樓、嗚伺候號令鑼三陣、凡理 東府事務之官員、及輿官執事人等、一齊到 東府門前伺候
東王立時坐殿、各官進殿跪呼千歲、
東王卽諭衆官曰、我
天王爲天下萬國之
眞主、前二十日、
天父勞心下凡、教導
天王、卽是教導我們、及天下萬國之弟妹也、我等固蒙
天父教導、卽天下萬國亦皆同沾
天恩、但前日
天父教導
天王而
天王之心雖未嘗不歡懷、但我們爲弟爲臣者、須要各盡其道、譬如凡情、爲長兄者、被父母責駡、爲弟者、還要去兄面前勸解、何况我們
天王、乃是萬國
眞主、蒙
天父勞心下凡欲令杖責竟不到
天王面前請寬心安福乎 本軍師昨日、意欲登朝、請
天王御安、因
天父勞心下凡、故身體十分困倦、致未果行、今欲登朝、爾衆官以爲何如、其時天官又副丞相{{專|曾釗揚}}、秋官又正丞相{{專|盧賢拔}}對曰、此種道理、非蒙
東王教導、卑職等實想不到也、求
東王赦卑職等、不曉事
主之罪、
東王曰衆官無罪、
天情道理、不怪爾不曉得、據爾等以爲登朝勸慰
天王爲是、卽便登朝可也、遂輿而去、及至朝門時、朝儀等官、跪迎
金駕、
東王乃諭朝儀官、{{{專|黃期陞}}曰、爾爲朝儀、諒熟
天情道理、前日
天父下凡、教導
天王卽是教導我們、不過
天父聖意、將
天王一人教導、以爲我們天下臣民法則也、爾等要知
本軍師今特來登朝、恭請
御安、求
天王寬心安福、爾要傳令衆朝官、皆要具本章、來請
天王
御安、方合道理譬如人情、兄被父責、弟不勸慰兄心豈是爲弟之道乎、爾可將此道理宣與衆官知之、{{專|黃期陞}}對曰、遵
東王教導、卑職尊令、
東王曰、非本軍師教導爾等實乃
天父
天兄、化醒本軍師之心使然也、爾可將此道理、傳諭各官、毋謂本軍師教導可也、{{專|黃期陞}}對曰、遵令、不一時、
天王坐金殿、擂鼓啟朝門、
東王
北王、及頂天侯登殿山呼萬歲、
天王卽詔曰、淸胞登朝、有何政事啟奏、
東王對曰、小弟特請
二兄御安、
天王詔曰、兄體安康、又詔
東王坐、
東王謝坐、啟奏曰、小弟見昨日
天父如此勞心下凡教導、雖是教導
二兄、實是教導天下萬國我們一班弟妹也、皆由我們爲弟妹有過、故
天父欲教導
二兄以爲天下弟妹法則也、
天王詔曰、爾
二兄果然有錯處、始操勞
天父下凡教導也、
北王對曰、
二兄無總、是我們爲弟之錯、
東王卽求
天王赦罪、迺直啟奏曰、
二兄亦有些錯何也、蓋
天兄開如此大恩差我
二兄、爲天下萬國
眞主、實應化導天下萬國人民、個個合得
天父之心、至
二兄行爲、有些未合、固是
二兄有過、就是天下人民、未能盡合
天心、致累
二兄有些小之過也、然不獨天下人民、累
二兄有些小之過、卽弟亦累
二兄成此些小之過、以此推之、
二兄本無過、其過仍在小弟也、何也、
二兄有些想不到之事、我們爲弟者、卽要想明議定登朝、啟奏、方是我們爲弟爲臣之道、昔人云、忠焉能勿誨乎、何况我們今日、荷蒙
天父
天兄開如此大恩、我
二兄爲君、我們小弟爲臣、反不如成語之親切乎、如遇我
二兄有未經細想之事、弟卽宜事事想明、議定啟奏、方合我們爲臣爲弟、忠君敬兄之道、至若爲君者有不明之處、君則詔臣參議、議定詔准施行、臣有不明之處、臣則啟奏、請訓於君、君則降旨施行、如此方合爲君爲臣之道、今小弟未盡厥職、正是小弟爲臣之過也、
天王曰、淸胞爾所奏者、件件皆合
天情、眞眞得
天父
天兄、及爾
二兄之心也、
東王對曰、小弟所見、實未合宜、此乃
二兄過譽、幷
天父化心所致也、
於是又啟奏曰、觀前日
天父下凡、開恩教導
二兄、發令杖責、此更見
天父是
眞神、
二兄是
眞主、
神爺教眞子、絲毫無隱、爲萬世法則、使我
二兄教導
幼主、由
幼主以至萬萬世、皆知遵
天父教我
二兄之道、如此式法也、况我
主二兄、曾經尙過高天、得蒙
天父親自一一教過、然後始差下凡、爲天下萬國
眞主、今日尙且有錯、還要勞
天父下凡教導、何况我
幼主年輕、未知人性、尙属嬰孩、今將
天父所賜景物、戲弄破壞、則可、至若旣知人性、將來
天父賜來寶物甚多、若是任其心性、把來故意戲弄破爛、則不可、務要其體念物力維艱、爲天下法則、成語云、節用而愛民、由此而推、可至萬世萬萬世、爲慈父教其子、忠臣諫其君之法則也、諺云、木從繩而得直、君從諫而得正、是故君有未明、良臣啟奏、君則當從、臣理君事、亦必先啟奏始行、如此、則君臣同德、尚下一心、斟酌盡善、斷無後悔、洵爲萬世良法也、
天王曰、兄今日之聽淸胞所奏、眞是言言金玉、字字珠璣、誠爲啓朕心、沃朕心之良弟良臣也、
東王對曰、此非小弟之良、皆托賴
天父之權能也、
天王見
東王如此啟奏、極爲欣慰歡喜遂降
詔旨、命設
御宴、恩賜
東王
北王、及頂天侯、同沐
天父鴻恩
天王詔曰、頂天侯、爾今日得在金龍殿內坐宴、是
天父大開
天恩與爾者也、朕同胞等皆是親承
帝命下凡、頂
天父
天兄綱常者、以理而論、惟朕及胞等、始可在此金龍殿設宴、若至
幼主以後、皆不准人臣在金龍殿食宴、設若臣有功者、欲賜宴以奬其功、只准賜宴于朝廳、断不准在金龍殿內、君臣同宴、以肅體統也、此一事極爲關係、當記詔以垂永遠也、頂天侯、卽跪謝
天恩、敬聆
御旨、
東王聆
旨畢、對曰、
二兄詔得極是必須如此、方可爲萬世永遠儀則也、
東王又啟奏曰、語云、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凡臣下食天之祿、忠君之事、固分所當然、然臣旣有功、則君卽當優養體卹、憐憫下忱、常加恩典、以奬其功、卽如令
天朝、及弟等府之女官、理
天事者甚苦、且不是功臣忠臣之妻、卽是功臣忠臣之母、或則有稚子、或則有衰姑、或則有立功之丈夫、彼爲臣者旣能舍家而顧囯、囯爾而忘家、公爾而忘私、則爲君者、自當體彼一念之忠忱、或准其一月而半歸、其家省視或准其三十日、或二十日、歸其家省視、或准其一二禮拜日、排班輪流、而歸其家省視、以哺其稚子、以侍其衰姑、或以事其丈夫、使彼亦得盡其先顧囯、後顧家之誼、且又如今娘娘甚多、其位尊、其權重、斷非女官之有意所敢抗、然或有不得意於娘娘者、或多加譴謫之詞、倘不准女官啟奏則寃抑無由而伸、此又宜准其女官啟奏
二兄、方行主斷、則曲直自見也、此君使臣以禮之一道也、又如宮城內、有修整宮殿、挖地築城、或打禁苑、必需女官操作其事、但止可降
旨如何布置、切不可
御目常注、督其操作、蓋
天威咫尺、
御駕巡行之地、每爲人之所敬畏故寧可任其佈置、方克有成、若親督其操作、反不能成功也、此又君使臣以禮之道人主旣以如此推恩之禮、以待其臣、則爲臣者、寧不愈加感激、以忠其君乎、推之待女官如此、待男亦然、設使出師者、必要憐主在外辛苦枕戈而眠、冒雪而征、君旣體恤臣下、臣下必自効其忠、答報
主恩也、此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之明騐也、至若閨門爲
王化之始、宮中爲出治之原、故明明德於天下者、必先治其囯、而欲治其囯者、必先齊其家、今蒙
天父開恩、娘娘甚衆、天金亦多、固不可專聽娘娘之詞、而不容天金啟奏亦不可專聽天金之言、而不容娘娘啟奏、凡有事故、必准其兩人啟奏明白、然後
二兄將其兩人啟奏之詞從中推情度理、方能得其或是或非、不至有一偏之情也、又娘娘服事我
二兄固乃本分、但其中未免有觸怒我
主二兄、
二兄務必從寬教導、不可用靴頭擊踢、若用靴頭擊踢、恐娘娘身有喜事致悞
天父好生且娘娘或身有喜事者、須開恩免其服事、另擇一宮闈、准其休息但使早晚朝見亦可、如此處待、方爲合體、倘此娘娘仍有小過、觸怒我
主亦當免其杖責、嚴加教導、使勿再犯使得、卽或忤
旨大罪、亦必待其分娩生後、乃可治罪也、
天王讚曰、淸胞所言、眞齊家治囯、平治天下之藥石要論也、
東王又啟奏曰、適纔小弟所言、君有想不到之處、皆要從良臣啟奏、人君所以有想不到之處、皆由爲弟爲臣者、不能因其心中當然之理、想得明明、議得定定、來啟奏之故也、卽如龍一事、前時我
二兄槪貶爲妖、此必
二兄誅妖心急、而槪貶之也、據小弟意見或是寶貝龍、方是龍、故金龍殿用之、服餙器件用之、其餘東海老蛇、及一切蛇妖、迷懞人靈者、方是妖也、
天王曰、淸胞所言是也、當前
天兄耶穌、下降平在山、諭爾
兄曰、龍是妖、爾
兄又問
天兄曰、金龍殿之龍、是妖否、
天兄曰、金龍殿之龍、是大寶也、非妖也、今奉
天兄所言寶貝龍、實是龍實非妖、其餘東海老蛇、卽是紅眼睛、凡間人所稱閻羅妖、及一槪蛇妖、迷害人靈者、名爲龍、實是妖也、當前爾
兄昇天時、曾見有大金龍結成天尙金龍殿也、又舊歲到{{地|漢陽}}將鑄
金璽金龍頭、爾
兄曾夢見有一金龍來朝、此可見寶貝龍是龍、而非妖也、今而後
天囯
天朝所刻之龍、盡是寶貝金龍、不用射眼也、
東王
北王對曰、遵
旨、
天王詔曰、前日胞等具本啟奏言、現下
天父賜得綢帛不甚過多、不知胞等袍服足用否、如不足用、爾
二兄宮中、袍服旣足、發出些與胞等共穿也、
東王對曰、小弟等旣蒙
天父及
二兄鴻恩、賜得亦有、不用發出也、
天王詔曰、現今爾
二兄之袍服旣足、不用縫先、
北王啟奏曰、
二兄爲天下萬國
眞主富有四海袍服雖足、亦要時時縫來、
東王啟奏曰、求
二兄赦小弟之罪、容小弟直言啟奏、袍裳若是不足、方要多縫、若云旣足緩些再縫、方見
二兄節用愛人之德、{{專|正}}又弟何啟奏要時時縫也、
天王讚曰、淸胞眞是古之所謂骨鯁之臣、{{專|正}}胞爾雖是愛
兄之心誠、終不若淸胞直言無隱、更爲可嘉也、自後在爾
幼主之世、凡爲臣者、當如淸胞今日之直言、方盡爲臣之道也、
東王對曰、小弟雖足爲爲臣者法、但後日
幼主以後、亦要法我
二兄海底之量、能受臣直諫方盡爲君之道也、自古以來爲君者常多恃其氣性、不納臣諫往往以得力之忠臣、一旦怒而悞殺之、致使囯政多乖、悔之晚矣、
天王讚曰、淸胞所奏件件皆是金玉葯石之論事事皆是至情至理之言、洵爲萬世之典章也、前
天兄耶穌奉
天父上帝命降生猶太囯、曾諭門徒曰後日有勸慰師臨世、爾二
兄觀今日淸胞所奏及觀胞所行爲前
天兄所說勸慰師聖神風、卽是胞也、
東王對曰、非弟能以藥石進
二兄、實
二兄能從諫如流也、歷代迄今、豈無直諫之臣、要其君之能納不能納耳
二兄欲以弟言爲萬世法、惟願萬世之主、自
幼主始、皆如我
二兄、納諫如流之
英主、則千萬世年、受
天之祐矣、言畢、
北王頂天侯山呼
萬歲、請
天王寬心安福、謝宴出朝、
北王頂天候、及 東殿各官、擁護隨侍
東王回府昇殿衆官跪呼千歲畢、
東王謂
北王及頂天侯曰、爾
四兄今日啓奏之事、似有冒凟之罪、幸得
二兄海底之量、恩赦我們也、
北王對曰、
四兄所奏句句都是
天情
天理、正是立
天囯萬萬年之基業、爲後世萬代君臣式法也、請
四兄寬心、
東王又諭衆官曰、今蒙
天父大開
天恩、差
天王爲萬國
眞主、又差我們一班弟妹爲輔助、各各總要眞心、秉正仝輔朝綱以邀
天眷也、衆官對曰、遵
東王教導、諭畢、
北王同衆官跪呼千歲請
東王寬心安福、
東王亦命
北王囬府、曁各官回衙勤理
天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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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上海大学市北附属中学设备报废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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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我局所属上海大学市北附属中学一批账面价值共计2383301.00元的通信工程设备、饮水机、其他电子设备等因技术淘汰、设备老化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特申请报废处理。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依据《上海市静安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上报你局审批。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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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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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我局所属上海大学市北附属中学一批账面价值共计2383301.00元的通信工程设备、饮水机、其他电子设备等因技术淘汰、设备老化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特申请报废处理。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依据《[[上海市静安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上报你局审批。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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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 (100回本)/第02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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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 第二十八回 武松威鎮安平寨 施恩義奪快活林
|author= 施耐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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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poem>功業如將智力求,當年盜蹠合封侯。
行藏有義真堪羨,富貴非仁實可羞。
鄉党陸梁施小虎,江湖任俠武都頭。
巨林雄寨俱侵奪,方把平生志願酬。</poem>
話說當下張青對武松說道:“不是小人心歹,比及都頭去牢城營裡受苦,不若就這裡把兩個公人做翻,且只在小人家裡過幾時。若是都頭肯去落草時,小人親自送至二龍山寶珠寺,與魯智深相聚入夥,如何?”武松道:“最是兄長好心顧盼小弟,只是一件卻使不得!武松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漢,這兩個公人於我分上只是小心,一路上伏侍我來,我跟前又不曾道個不字,我若害了他,天理也不容我。你若敬愛我時,便與我救起他兩個來,不可害了他性命。”張青道:“都頭既然如此仗義,小人便救醒了。”
當下張青叫火家便從剝人凳上攙起兩個公人來,孫二娘便去調一碗解藥來,張青扯住耳朵灌將下去。沒半個時辰,兩個公人如夢中睡覺的一般,爬將起來。看了武松,說道:“我們卻如何醉在這裡?這家甚麼好酒,我們又吃不多,便恁地醉了!記著他家,回來再問他買吃。”武松笑將起來,張青、孫二娘也笑,兩個公人正不知怎地。那兩個火家自去宰殺雞鵝,煮得熟了,整頓杯盤端正。張青教擺在後面葡萄架下,放了桌凳坐頭,張青便邀武松並兩個公人到後園內。武松便讓兩個公人上面坐了,張青、武松在下面朝上坐了,孫二娘坐在橫頭。兩個漢子輪番斟酒,來往搬擺盤饌。
張青勸武松飲酒至晚,取出那兩口戒刀來,叫武松看了,果是鑌鐵打的,非一日之功。兩個又說些江湖上好漢的勾當,卻是殺人放火的事。武松又說:“山東及時雨宋公明,仗義疏財,如此豪傑,如今也為事逃在柴大官人莊上。”兩個公人聽得,驚得呆了,只是下拜。武松道:“難得你兩個送我到這裡了,終不成有害你之心?我等江湖上好漢們說話,你休要吃驚!我們並不肯害為善的人。我不是忘恩負義的,你只顧吃酒,明日到孟州時,自有相謝。”當晚就張青家裡歇了。
次日,武松要行。張青哪裡肯放,一連留住,管待了三日。武松因此感激張青夫妻兩個厚意,論年齒,張青卻長武松五年,因此武松結拜張青為兄。武松再辭了要行,張青又置酒送路,取出行李、包裹、纏袋來交還了,又送十來兩銀子與武松,把二三兩零碎銀子齎發兩個公人。武松就把這十兩銀子一發送了兩個公人,再帶上行枷,依舊貼了封皮。張青和孫二娘送出門前,武松作別了,自和公人投孟州來。
及晌午,早來到城裡,直至州衙,當廳投下了東平府文牒。州尹看了,收了武松,自押了回文與兩個公人回去。不在話下。隨即卻把武松帖發本處牢城營來。當日,武松來到牢城營前,看見一座牌額,上書三個大字,寫著道“安平寨”。公人帶武松到單身房裡,公人自去下文書,討了收管,不必得說。武松自到單身房裡,早有十數個一般的囚徒來看武松,說道:“好漢,你新到這裡,包裹裡若有人情的書信並使用的銀兩,取在手頭,少刻差撥到來,便可送與他。若吃殺威棒時,也打得輕。若沒人情送與他時,端的狼狽。我和你是一般犯罪的人,特地報你知道。豈不聞兔死狐悲,物傷其類?我們只怕你初來不省得,通你得知。”武松道:“感謝你們眾位指教我。小人身邊略有些東西,若是他好問我討時,便送些與他。若是硬問我要時,一文也沒。”眾囚徒道:“好漢,休說這話!古人道:不怕官,只怕管。在人矮簷下,怎敢不低頭。只是小心便好。”
說猶未了,只見一個道:“差撥官人來了!”眾人都自散了。武松解了包裹,坐在單身房裡。只見那個人走將入來,問道:“哪個是新到囚徒武松?”武松道:“小人便是。”差撥道:“你也是安眉帶眼的人,直須要我開口說。你是景陽岡打虎的好漢,陽谷縣做都頭,只道你曉事,如何這等不達時務?你敢來我這裡,貓兒也不吃你打了!”武松道:“你倒來發話,指望老爺送人情與你,半文也沒!我精拳頭有一雙相送!金銀有些,留了自買酒吃,看你怎地奈何我!沒地裡倒把我發回陽穀縣去不成?”那差撥大怒去了。又有眾囚徒走攏來說道:“好漢,你和他強了,少間苦也!他如今去和管營相公說了,必然害你性命!”武松道:“不怕!隨他怎麼奈何我,文來文對,武來武對。”
正在那裡說言未了,只見三四個人來單身房裡叫喚新到囚人武松。武松應道:“老爺在這裡,又不走了,大呼小喝做甚麼!”那來的人把武松一帶,帶到點視廳前。那管營相公正在廳上坐,五六個軍漢押武松在當面。管營喝叫除了行枷,說道:“你那囚徒,省得太祖武德皇帝舊制,但凡初到配軍,須打一百殺威棒。那兜拕的,背將起來!”武松道:“都不要你眾人鬧動!要打便打,也不要兜拕。我若是躲閃一棒的,不是好漢。從先打過的都不算,從新再打起!我若叫一聲,也不是好男子!”兩邊看的人都笑道:“這癡漢弄死!且看他如何熬。”武松又道:“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兒,打我不快活!”
兩下眾人都笑起來。那軍漢拿起棍來,卻待下手,只見管營相公身邊立著一個人,六尺以上身材,二十四五年紀,白淨面皮,三柳髭須,額頭上縛著白手帕,身上穿著一領青紗上蓋,把一條白絹搭膊絡著手。那人便去管營相公耳朵邊略說了幾句話。只見管營道:“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來?”武松道:“我于路不曾害!酒也吃得,肉也吃得,飯也吃得,路也走得!”管營道:“這廝是途中得病到這裡,我看他面皮才好,且寄下他這頓殺威棒。”兩邊行杖的軍漢低低對武松道:“你快說病!這是相公將就你,你快只推曾害便了。”武松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乾淨。我不要留這一頓寄庫棒,寄下倒是鉤腸債,幾時得了?”兩邊看的人都笑。管營也笑道:“想是這漢子多管害熱病了,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聽他,且把去禁在單身房裡。”
三四個軍人引武松依先送在單身房裡,眾囚徒都來問道:“你莫不有甚好相識書信與管營麼?”武松道:“並不曾有。”眾囚徒道:“若沒時,寄下這頓棒,不是好意,晚間必然來結果你。”武松道:“他還是怎地來結果我?”眾囚徒道:“他到晚把兩碗幹黃倉米飯,和些臭鯗魚來與你吃了。趁飽帶你去土牢裡去,把索子捆翻,著一床幹槁薦把你卷了,塞住了你七竅,顛倒豎在壁邊。不消半個更次,便結果了你性命。這個喚做盆吊。”武松道:“再有怎地安排我?”眾人道:“再有一樣,也是把你來捆了,卻把一個布袋,盛一袋黃沙,將來壓在你身上,也不消一個更次便是死的。這個喚土布袋壓殺。”武松又問道:“還有甚麼法度害我?”眾人道:“只是這兩件怕人些,其餘的也不打緊。”
眾人說猶未了,只見一個軍人,托著一個盒子入來,問道:“哪個是新配來的武都頭?”武松答道:“我便是,有甚麼話說?”那人答道:“管營叫送點心在這裡。”武松看時,一大旋酒,一盤肉,一盤子面,又是一大碗汁。武松尋思道:“敢是把這些點心與我吃了,卻來對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卻又理會。”武松把那旋酒來一飲而盡,把肉和麵都吃盡了。那人收拾家火回去了。武松坐在房裡尋思。自己冷笑道:“看他怎地來對付我!”
看看天色晚來,只見頭先那個人又頂一個盒子入來。武松問道:“你又來怎地?”那人道:“叫送晚飯在這裡。”擺下幾般菜蔬,又是一大旋酒,一大盤煎肉,一碗魚羹,一大碗飯。武松見了,暗暗自忖道:“吃了這頓飯食,必然來結果我。且由他!便死也做個飽鬼,落得吃了,恰再計較。”那人等武松吃了,收拾碗碟回去了。不多時,那個人又和一個漢子兩個來,一個提著浴桶,一個提一大桶湯來,看著武松道:“請都頭洗浴。”武松想道:“不要等我洗浴了來下手?我也不怕他,且落得洗一洗。”
那兩個漢子安排傾下湯,武松跳在浴桶裡面洗了一回,隨即送過浴裙手巾,教武松拭了,穿了衣裳。一個自把殘湯傾了,提了浴桶去。一個便把藤簟紗帳將來掛起,鋪了藤簟,放個涼枕,叫了安置,也回去了。武松把門關上,拴了。自在裡面思想道:“這個是甚麼意思?隨他便了,且看如何。”放倒頭便自睡了。一夜無事。天明起來,才開得房門,只見夜來那個人提著桶洗麵湯進來,教武松洗了面,又取漱口水漱了口。又帶個篦頭待詔來替武松篦了頭,綰上髻子,裹了巾幘。又是一個人將個盒子入來,取出菜蔬下飯,一大碗肉湯,一大碗飯。武松道:“由你走道兒,我且落得吃了。”
武松吃罷飯,便是一盞茶。卻才茶罷,只見送飯的那個人來請道:“這裡不好安歇,請都頭去那壁房裡安歇,搬茶搬飯卻便當。”武松道:“這番來了!我且跟他去,看如何!”一個便來收拾行李被臥,一個引著武松離了單身房裡,來到前面一個去處,推開房門來,裡面乾乾淨淨的床帳,兩邊都是新安排的桌凳什物。武松來到房裡看了,存想道:“我只道送我入土牢裡去,卻如何來到這般去處?比單身房好生齊整!”
<poem>定擬將身入土牢,誰知此處更清標。
施恩暗地行仁惠,遂使生平夙恨消。</poem>
武松坐到日中,那個人又將一個大盒子入來,手裡提著一注子酒。將到房中,打開看時,排下四般果子,一隻熟雞,又有許多蒸卷兒。那人便把熟雞來撕了,將注子裡好酒篩下,請都頭吃。武松心裡忖道:“由他對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到晚,又是許多下飯,又請武松洗浴了,乘涼歇息。武松自思道:“眾囚徒也是這般說,我也這般想,卻是怎地這般請我?”到第三日,依前又是如此送飯送酒。武松那日早飯罷,行出寨裡來閑走,只見一般的囚徒都在那裡,擔水的,劈柴的,做雜工的,卻在晴日頭裡曬著。正是五六月炎天,哪裡去躲這熱。
武松卻背叉著手,問道:“你們卻如何在這日頭裡做工?”眾囚徒都笑起來,回說道:“好漢,你自不知,我們撥在這裡做生活時,便是人間天上了,如何敢指望嫌熱坐地!還別有那沒人情的,將去鎖在大牢裡,求生不得生,求死不得死。大鐵鍊鎖著,也要過哩!”武松聽罷,去天王堂前後轉了一遭。見紙爐邊一個青石墩,是插那天王紙旗的,約有四五百斤。武松看在眼裡,暫回房裡來坐地了,自存想,只見那個人又搬酒和肉來。
話休絮煩。武松自到那房裡,住了三日。每日好酒好食搬來請武松吃,並不見害他的意。武松心裡正委決不下。當日晌午,那人又搬將酒食來。武松忍耐不住,按定盒子,問那人道:“你是誰家伴當?怎地只顧將酒食來請我?”那人答道:“小人前日已稟都頭說了,小人是管營相公家裡梯己人。”武松道:“我且問你,每日送的酒食,正是誰教你將來?請我吃了怎地?”那人道:“是管營相公的家裡小管營教送與都頭吃。”武松道:“我是個囚徒,犯罪的人。又不曾有半點好處到管營相公處,他如何送東西與我吃?”那人道:“小人如何省得。小管營分付道,教小人且送半年三個月,卻說話。”武松道:“卻又作怪!終不成將息得我肥胖了,卻來結果我?這個鳥悶葫蘆教我如何猜得破!這酒食不明,我如何吃得安穩?你只說與我,你那小管營是甚麼樣人?在哪裡曾和我相會?我便吃他的酒食。”那個人道:“便是前日都頭初來時,廳上立的那個白手帕包頭,絡著右手那人,便是小管營。”武松道:“莫不是穿青紗上蓋,立在管營相公身邊的那個人?”那人道:“正是老管營相公兒子。”武松道:“我待吃殺威棒時,敢是他說救了我,是麼?”那人道:“正是小管營對他父親說了,因此不打都頭。”武松道:“卻又蹺蹊!我自是清河縣人氏,他自是孟州人,自來素不相識,如何這般看覷我?必有個緣故。我且問你,那小管營姓甚名誰?”那人道:“姓施,名恩,使得好拳棒,人都叫他做金眼彪施恩。”武松聽了道:“想他必是個好男子。你且去請他出來,和我相見了,這酒食便可吃你的。你若不請他出來和我廝見時,我半點兒也不吃你的!”那人道:“小管營分付小人道:‘休要說知備細。’教小人待半年三個月,方才說知相見。”武松道:“休要胡說!你只去請小管營出來和我相會了便罷。”
那人害怕,哪裡肯去!武松有些焦躁起來,那人只得去裡面說知。多時,只見施恩從裡面跑將出來,看著武松便拜。武松慌忙答禮,說道:“小人是個治下的囚徒,自來未曾拜識尊顏,前日又蒙救了一頓大棒,今又蒙每日好酒好食相待,甚是不當。又沒半點兒差遣,正是無功受祿,寢食不安。”施恩答道:“小弟久聞兄長大名,如雷灌耳。只恨雲程阻隔,不能夠相見。今日幸得兄長到此,正要拜識威顏,只恨無物款待,因此懷羞,不敢相見。”武松問道:“卻才聽得伴當所說,且教武松過半年三個月,卻有話說。正是小管營要與小人說甚話?”施恩道:“村僕不省得事,脫口便對兄長說知道。卻如何造次說得!”武松道:“管營恁地時,卻是秀才耍,倒教武松憋破肚皮,悶了怎地過得!你且說正是要我怎地?”施恩道:“既是村僕說出了,小弟只得告訴。因為兄長是個大丈夫,真男子,有件事欲要相央,除是兄長便行得。只是兄長路遠到此,氣力有虧,未經完足。且請將息半年三五個月,待兄長氣力完足,那時卻對兄長說知備細。”
武松聽了,呵呵大笑道:“管營聽稟:我去年害了三個月瘧疾,景陽岡上酒醉裡打翻了一隻大蟲,也只三拳兩腳便自打死了。何況今日!”施恩道:“而今且未可說。且等兄長再將養幾時,待貴體完完備備,那時方敢告訴。”武松道:“只是道我沒氣力了!既是如此說時,我昨日看見天王堂前那個石墩,約有多少斤重?”施恩道:“敢怕有四五百斤重。”武松道:“我且和你去看一看,武松不知拔得動也不。”施恩道:“請吃罷酒了同去。”武松道:“且去了回來吃未遲。”
兩個來到天王堂前,眾囚徒見武松和小管營同來,都躬身唱喏。武松把石墩略搖一搖,大笑道:“小人真個嬌惰了,哪裡拔得動!”施恩道:“三五百斤石頭,如何輕視得他!“武松笑道:“小管營也信真個拿不起?你眾人且躲開,看武松拿一拿。”武松便把上半截衣裳脫下來,拴在腰裡。把那個石墩只一抱,輕輕地抱將起來。雙手把石墩只一撇,撲地打下地裡一尺來深。眾囚徒見了,盡皆駭然。武松再把右手去地裡一提,提將起來,望空只一擲,擲起去離地一丈來高。武松雙手只一接,接來輕輕地放在原舊安處,回過身來,看著施恩並眾囚徒。武松面上不紅,心頭不跳,口裡不喘。施恩近前抱住武松便拜道:“兄長非凡人也!真天神!”眾囚徒一齊都拜道:“真神人也!”施恩便請武松到私宅堂上請坐了。武松道:“小管營今番須同說知,有甚事使令我去?”施恩道:“且請少坐。待家尊出來相見了時,卻得相煩告訴。”武松道:“你要教人幹事,不要這等兒女相。顛倒恁地,不是幹事的人了!便是一刀一割的勾當,武松也替你去幹。若是有些諂佞的,非為人也!”那施恩叉手不離方寸,才說出這件事來。
有分教:武松顯出那殺人的手段,重施這打虎的威風,來奪一個有名的去處,翻那廝蓋世的英雄。正是:雙拳起處雲雷吼,飛腳來時風雨驚。畢竟施恩對武松說出甚事來?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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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敘倫 沈雁冰:關於擬製國旗、國徽、國歌方案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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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關於擬製國旗、國徽、國歌方案的報告<br/>——籌備會第六小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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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自登報徵求後,社會上的反應非常熱烈。一個月內,收到應徵稿件,統計如下:
{{Gap}}國旗:一九二〇件,圖案二九九二幅。
{{Gap}}國徽:一一二件,圖案九〇〇幅。
{{Gap}}國歌:六三二件,歌詞六九四首。
{{Gap}}意見書(不附圖案或詞譜者):二四封。
{{Gap}}上列來稿,其中有五十八件爲二人以上之集體製作。一人所投之稿,往往包括圖案兩個以上,乃至十餘個之多;例如國旗應徵稿件爲一九二〇,而不同之圖案實數則爲二九九二,多出一千餘個。
{{Gap}}再就應徵來稿之地區分佈而言,其範圍之廣,可以說遍及全國乃至海外。現在分類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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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span=2 | {{Gap}}其他及不明地址者二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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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至於投稿者的職業、性別、年齡及所屬階層,還沒有作出精密統計。僅言其大概,則有小學生,也有仍用文言作說明並且引用了古書的老先生,有工人,也有農民,有機關職員,也有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作家,及其他自由職業者;而來自解放軍各部隊機關的投稿凡八十七件。大抵來自各老解放區的投稿,以工人及機關職員爲最多,學生及農民次之;而來自新解放區的投稿,則以自由職業者爲最多。總而言之,從這一次的國旗、國徽、國歌應徵稿件上,充分表現了全國(還有國外華僑)各階層、各種職業的人士,男女老幼,對於革命政權如何的熱烈擁護,對於新中國的國旗、國徽、國歌之製作又如何的關心,如何踴躍地來發表他們的意見。
{{Gap}}第六小組深感其責任之重大,不敢掉以輕心。全組組員及參加兩個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們,經過多次討論,反覆審閱,就國旗國徽圖案,得出了初步意見,簡述如下:
{{Gap}}一、國旗國徽圖案徵求條例,提出應注意各點爲(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等),(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丙)國旗圖案以莊嚴簡潔爲主,國徽則須莊嚴而富麗。應徵稿件就上述注意各點構思設計大別可分爲四類:第一、爲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此類最多,其中並有變體,例如鐮錘有國際式(即蘇聯國旗上所用之形式)與中國式者,有將鐮錘置於五角星之中,或將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藍色而置鐮錘或五角星於其中者。第二、爲嘉禾齒輪並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類亦有多種變體。第三、爲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第四、爲旗面三分之二爲紅色三分之一爲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的五角星者;此類亦不少,其變體則爲紅色旗面加黃色長條一道或兩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Gap}}二、上述四類,其第一類用國際式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無論其形式如何變換,總有摹仿蘇聯國旗的感覺。至於擬用中國式鐮錘或其他農具代以鐮刀的圖案,則因佈置困難,形式上旣不美觀,而摹仿的意義依然存在。
{{Gap}}第二類擬用嘉禾齒輪的,形式上很難配合得當,故亦難以美觀,且圖面複雜,與『簡潔』之旨不符。
{{Gap}}第三類的形式,一半摹仿美國國旗,又一半摹仿蘇聯國旗,構思設計,都不足取。
{{Gap}}第四類的長處是簡潔。這一類中,紅色旗面三分之一處加黃色長條而以五角星位於左上角,這一個形式,較其他各式似乎更好些(如復字第一號);蓋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象徵共產黨領導的聯合政權,黃色長條則可以代表中華民族發祥地的黃河。
{{Gap}}三、國徽圖案的投稿大多數不合體制,因爲應徵者多把國徽想像作普通的證章或紀念章。合於國徽體制的來稿,其中又有圖案意味太重,過於纖巧的。比較可供參考採擇者,僅四五式。
{{Gap}}這就是第六小組審閱評選國旗國徽圖案的初步意見。人民政協籌備常委會審查了這些初步意見後,未作最後決定。九月十七日,人民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決議:『國旗、國徽、國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的小組向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根據此項決議,除國歌一項工作,經本組慎重研討,認爲此次徵集之稿,足以應選者尚少,必須再行有計劃地徵集一次;將選取者,製曲試演,向羣衆中廣求反應後,再行提請決定,非最近時期內可以完成。合先連同國旗國徽圖樣印本報告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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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第六小組深感其責任之重大,不敢掉以輕心。全組組員及參加兩個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們,經過多次討論,反覆審閱,就國旗國徽圖案,得出了初步意見,簡述如下:
{{Gap}}一、國旗國徽圖案徵求條例,提出應注意各點爲(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等),(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丙)國旗圖案以莊嚴簡潔爲主,國徽則須莊嚴而富麗。應徵稿件就上述注意各點構思設計大別可分爲四類:第一、爲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此類最多,其中並有變體,例如鐮錘有國際式(即蘇聯國旗上所用之形式)與中國式者,有將鐮錘置於五角星之中,或將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藍色而置鐮錘或五角星於其中者。第二、爲嘉禾齒輪並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類亦有多種變體。第三、爲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第四、爲旗面三分之二爲紅色三分之一爲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的五角星者;此類亦不少,其變體則爲紅色旗面加黃色長條一道或兩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Gap}}二、上述四類,其第一類用國際式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無論其形式如何變換,總有摹仿蘇聯國旗的感覺。至於擬用中國式鐮錘或其他農具代以鐮刀的圖案,則因佈置困難,形式上旣不美觀,而摹仿的意義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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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三、國徽圖案的投稿大多數不合體制,因爲應徵者多把國徽想像作普通的證章或紀念章。合於國徽體制的來稿,其中又有圖案意味太重,過於纖巧的。比較可供參考採擇者,僅四五式。
{{Gap}}這就是第六小組審閱評選國旗國徽圖案的初步意見。人民政協籌備常委會審查了這些初步意見後,未作最後決定。九月十七日,人民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決議:『國旗、國徽、國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的小組向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根據此項決議,除國歌一項工作,經本組慎重研討,認爲此次徵集之稿,足以應選者尚少,必須再行有計劃地徵集一次;將選取者,製曲試演,向羣衆中廣求反應後,再行提請決定,非最近時期內可以完成。合先連同國旗國徽圖樣印本報告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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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擬製國旗國徽國歌方案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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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詞譜的製訂,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中,由第六小組設計。參加第六小組的是,馬敘倫、葉劍英、張瀾、郭沫若、陳嘉庚、馬寅初、蔡暢、李立三、張奚若、廖承志、田漢、鄭振鐸、歐陽予倩、翦伯贊、錢三強、沈雁冰,共十六人。七月四日,第六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决定了:(1)公開徵求(2)設立國旗國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及國歌詞譜評選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第一次小組會上就擬定了徵求條例,隨即登報並定八月二十日爲徵求截止期。關於兩個評選委員會,當時小組會上决定:除本組組員分別參加外,並聘請專家參加:後來(八月五日,第六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决定聘請徐悲鴻、梁思成、艾青參加國旗國徽圖案評選委員會,聘請馬思聰、呂驥、賀綠汀、姚錦新參加國歌詞譜評選委員會。截至九月十四日,第六小組共開過全體會議四次,座談會若干次。又爲了便利本組組員及專家選閱甚多之應徵來稿,自八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飯店四一三號會客室特設臨時選閱室,將所有應徵來稿集中陳列。
自登報徵求後,社會上的反應非常熱烈。一個月內,收到應徵稿件,統計如下:
國旗:一九二〇件,圖案二九九二幅。
國徽:一一二件,圖案九〇〇幅。
國歌:六三二件,歌詞六九四首。
意見書(不附圖案或詞譜者):二四封。
上列來稿,其中有五十八件爲二人以上之集體製作。一人所投之稿,往往包括圖案兩個以上,乃至十餘個之多;例如國旗應徵稿件爲一九二〇,而不同之圖案實數則爲二九九二,多出一千餘個。
再就應徵來稿之地區分佈而言,其範圍之廣,可以說遍及全國乃至海外。現在分類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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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投稿者的職業、性別、年齡及所屬階層,還沒有作出精密統計,僅言其大概,則有小學生,也有仍用文言作說明並且引用了古書的老先生,有工人,也有農民,有機關職員,也有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作家,及其他自由職業者;而來自解放軍各部隊機關的投稿凡八十七件。大抵來自各老解放區的投稿,以工人、及機關職員爲最多,學生及農民次之;而來自新解放區的投稿,則以自由職業者爲最多。總而言之,從這一次的國旗、國徽、國歌應徵稿件上,充分表現了全國(還有海外華僑)各階層、各種職業的人士,男女老幼,對於革命政權如何的熱烈擁護,對於新中國的國旗、國徽、國歌之製作又如何的關心,如何踴躍地來發表他們的意見。
第六小組深感其責任之重大,不敢掉以輕心。全組組員及參加兩個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們,經過多次討論,反復審閱,就國旗國徽圖案,得出了初步意見,簡述如下:
一、國旗國徽圖案徵求條例,提出應注意各點爲(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等,(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丙)國旗圖案以莊嚴簡潔爲主,國徽則須莊嚴而富麗。應徵稿件就上述注意各點構思設計大別可分爲四類。第一爲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此類最多,其中並有變體,例如鐮錘有國際式(即蘇聯國旗上所用之形式)與中國式者,有將鐮錘置於五角星之中,或將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藍色而置鐮錘或五角星於其中者。第二爲嘉禾齒輪並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類亦有多種變體。第三爲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第四爲旗面三分之二爲紅色三分之一爲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的五角星者;此類亦不少,其變體則爲紅色旗面加黃色長條一道或兩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二、上述四類,其第一類用國際式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無論其形式如何變換,總有摹仿蘇聯國旗的感覺。至於擬用中國式鐮錘或其他農具代以鐮刀的圖案,則因佈置困難形式上旣不美觀,而摹仿的意義依然存在。
第二類擬用嘉禾齒輪的,形式上很難配合得當,故亦難以美觀,且圖面複雜,與「簡潔」之旨不符。
第三類的形式,一半摹仿美國國旗,又一半摹仿蘇聯國旗,構思設計,都不足取。
第四類的長處是簡潔。這一類中,紅色旗面三分之一處加黃色長條而以五角星位於左上角,這一個形式,較其他各式似乎更好些(如復字第一號);蓋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象徵共產黨領導的聯合政權,黃色長條則可以代表中華民族發祥地的黃河。
三、國徽圖案的投稿大多數不合體制,因爲應徵者多把國徽想像作普通的證章或紀念章。合於國徽體制的來稿,其中又有圖案意味太重,過於纖巧的。比較可供參考採擇者,僅四五式。
這就是第六小組審閱評選國旗國徽圖案的初步意見。人民政協籌備常委會審查了這些初步意見後,未作最後决定。九月十七日,人民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决議:{{sic|hide=y|「}}國旗、國徽、國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的小組向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根據此項决議,除國歌一項工作,經本組慎重研討,認爲此次徵集之稿,足以應選者尚少,必須再行有計劃地徵集一次。將選取者,製曲試演,向群衆中廣求反應後,再行提請决定,非最近時期內可以完成。合先連同國旗國徽圖樣印本報告如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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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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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 馬敘倫
副組長 沈雁冰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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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text-indent: 2em;">
國旗國徽圖案及國歌詞譜的製訂,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中,由第六小組設計。參加第六小組的是,馬敘倫、葉劍英、張瀾、郭沫若、陳嘉庚、馬寅初、蔡暢、李立三、張奚若、廖承志、田漢、鄭振鐸、歐陽予倩、翦伯贊、錢三強、沈雁冰,共十六人。七月四日,第六小組開第一次會議,决定了:(1)公開徵求(2)設立國旗國徽圖案評選委員會及國歌詞譜評選委員會。關於公開徵求,第一次小組會上就擬定了徵求條例,隨即登報並定八月二十日爲徵求截止期。關於兩個評選委員會,當時小組會上决定:除本組組員分別參加外,並聘請專家參加:後來(八月五日,第六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决定聘請徐悲鴻、梁思成、艾青參加國旗國徽圖案評選委員會,聘請馬思聰、呂驥、賀綠汀、姚錦新參加國歌詞譜評選委員會。截至九月十四日,第六小組共開過全體會議四次,座談會若干次。又爲了便利本組組員及專家選閱甚多之應徵來稿,自八月十六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飯店四一三號會客室特設臨時選閱室,將所有應徵來稿集中陳列。
自登報徵求後,社會上的反應非常熱烈。一個月內,收到應徵稿件,統計如下:
國旗:一九二〇件,圖案二九九二幅。
國徽:一一二件,圖案九〇〇幅。
國歌:六三二件,歌詞六九四首。
意見書(不附圖案或詞譜者):二四封。
上列來稿,其中有五十八件爲二人以上之集體製作。一人所投之稿,往往包括圖案兩個以上,乃至十餘個之多;例如國旗應徵稿件爲一九二〇,而不同之圖案實數則爲二九九二,多出一千餘個。
再就應徵來稿之地區分佈而言,其範圍之廣,可以說遍及全國乃至海外。現在分類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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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四一一。 || 東北:四三五。 || 上海:三九一。 || 天津:一四〇。 || 江蘇:一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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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投稿者的職業、性別、年齡及所屬階層,還沒有作出精密統計,僅言其大概,則有小學生,也有仍用文言作說明並且引用了古書的老先生,有工人,也有農民,有機關職員,也有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作家,及其他自由職業者;而來自解放軍各部隊機關的投稿凡八十七件。大抵來自各老解放區的投稿,以工人、及機關職員爲最多,學生及農民次之;而來自新解放區的投稿,則以自由職業者爲最多。總而言之,從這一次的國旗、國徽、國歌應徵稿件上,充分表現了全國(還有海外華僑)各階層、各種職業的人士,男女老幼,對於革命政權如何的熱烈擁護,對於新中國的國旗、國徽、國歌之製作又如何的關心,如何踴躍地來發表他們的意見。
第六小組深感其責任之重大,不敢掉以輕心。全組組員及參加兩個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們,經過多次討論,反復審閱,就國旗國徽圖案,得出了初步意見,簡述如下:
一、國旗國徽圖案徵求條例,提出應注意各點爲(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等,(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丙)國旗圖案以莊嚴簡潔爲主,國徽則須莊嚴而富麗。應徵稿件就上述注意各點構思設計大別可分爲四類。第一爲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此類最多,其中並有變體,例如鐮錘有國際式(即蘇聯國旗上所用之形式)與中國式者,有將鐮錘置於五角星之中,或將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藍色而置鐮錘或五角星於其中者。第二爲嘉禾齒輪並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類亦有多種變體。第三爲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第四爲旗面三分之二爲紅色三分之一爲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的五角星者;此類亦不少,其變體則爲紅色旗面加黃色長條一道或兩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二、上述四類,其第一類用國際式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無論其形式如何變換,總有摹仿蘇聯國旗的感覺。至於擬用中國式鐮錘或其他農具代以鐮刀的圖案,則因佈置困難形式上旣不美觀,而摹仿的意義依然存在。
第二類擬用嘉禾齒輪的,形式上很難配合得當,故亦難以美觀,且圖面複雜,與「簡潔」之旨不符。
第三類的形式,一半摹仿美國國旗,又一半摹仿蘇聯國旗,構思設計,都不足取。
第四類的長處是簡潔。這一類中,紅色旗面三分之一處加黃色長條而以五角星位於左上角,這一個形式,較其他各式似乎更好些(如復字第一號);蓋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象徵共產黨領導的聯合政權,黃色長條則可以代表中華民族發祥地的黃河。
三、國徽圖案的投稿大多數不合體制,因爲應徵者多把國徽想像作普通的證章或紀念章。合於國徽體制的來稿,其中又有圖案意味太重,過於纖巧的。比較可供參考採擇者,僅四五式。
這就是第六小組審閱評選國旗國徽圖案的初步意見。人民政協籌備常委會審查了這些初步意見後,未作最後决定。九月十七日,人民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决議:{{sic|hide=y|「}}國旗、國徽、國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的小組向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根據此項决議,除國歌一項工作,經本組慎重研討,認爲此次徵集之稿,足以應選者尚少,必須再行有計劃地徵集一次。將選取者,製曲試演,向群衆中廣求反應後,再行提請决定,非最近時期內可以完成。合先連同國旗國徽圖樣印本報告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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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 馬敘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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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圖案參考資料/國旗、國徽、圖案評選工作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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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登報徵求後,社會上的反應非常熱烈。一個月內,收到應徵稿件,統計如下:
國旗:一九二〇件,圖案二九九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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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書(不附圖案或詞譜者):二四封。
上列來稿,其中有五十八件爲二人以上集體製作。一人所投之稿,往往包括圖案兩個以上,乃至十餘個之多;例如國旗應徵稿件爲一九二〇,而不同之圖案實數則爲二九九二,多出一千餘個。
再就應徵來稿之地區分佈而言,其範圍之廣,可以說遍及全國乃至海外。現在分類統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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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投稿者的職業、性別、年齡及所屬階層,還沒有作出精密統計,僅言其大概,則有小學生,也有仍用文言作說明並且引用了古書的老先生,有工人,也有農民,有機關職員,也有大學教授,中小學教師,作家,及其他自由職業者;而來自解放軍各部隊機關的投稿凡八十七件。大抵來自各老解放區的投稿,以工人、及機關職員爲最多,學生及農民次之;而來自新解放區的投稿,則以自由職業者爲最多。總而言之,從這一次的國旗、國徽、國歌應徵稿件上,充分表現了全國(還有海外華僑)各階層、各種職業的人士,男女老幼,對於革命政權如何的熱烈擁護,對於新中國的國旗、國徽、國歌之製作又如何的關心,如何踴躍地來發表他們的意見。
第六小組深感其責任之重大,不敢掉以輕心。全組組員及參加兩個評選委員會的專家們,經過多次討論,反復審閱,就國旗國徽圖案,得出了初步意見,簡述如下:
一、國旗國徽圖案徵求條例,提出應注意各點爲(甲)中國特徵(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等,(乙)政權特徵(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丙)國旗圖案以莊嚴簡潔爲主,國徽則須莊嚴而富麗。應徵稿件就上述注意各點構思設計大別可分爲四類。第一爲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此類最多,其中並有變體,例如鐮錘有國際式(即蘇聯國旗上所用之形式)與中國式者,有將鐮錘置於五角星之中,或將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藍色而置鐮錘或五角星於其中者。第二爲嘉禾齒輪並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類亦有多種變體。第三爲以兩色,或三色之橫條或豎條組成旗之本身而於左上角或中央置鐮錘或五角星或嘉禾齒輪者。第四爲旗面三分之二爲紅色三分之一爲白、藍、黃各色,而加以紅色或黃色的五角星者;此類亦不少,其變體則爲紅色旗面加黃色長條一道或兩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二、上述四類,其第一類用國際式鐮錘交叉並加五角星者,無論其形式如何變換,總有摹仿蘇聯國旗的感覺。至於擬用中國式鐮錘或其他農具代以鐮刀的圖案,則因佈置困難形式上旣不美觀,而摹仿的意義依然存在。
第二類擬用嘉禾齒輪的,形式上很難配合得當,故亦難以美觀,且圖面複雜,與「簡潔」之旨不符。
第三類的形式,一半摹仿美國國旗,又一半摹仿蘇聯國旗,構思設計,都不足取。
第四類的長處是簡潔。這一類中,紅色旗面三分之一處加黃色長條而以五角星位於左上角,這一個形式,較其他各式似乎更好些(如復字第一號);蓋紅色象徵革命,五角星象徵共產黨領導的聯合政權,黃色長條則可以代表中華民族發祥地的黃河。
三、國徽圖案的投稿大多數不合體制,因爲應徵者多把國徽想像作普通的證章或紀念章。合於國徽體制的來稿,其中又有圖案意味太重,過於纖巧的。比較可供參考採擇者,僅四五式。
這就是第六小組審閱評選國旗國徽圖案的初步意見。人民政協籌備常委會審查了這些初步意見後,未作最後决定。九月十七日,人民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了决議:國旗、國徽、國歌工作移交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並由原來負責的小組向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主席團提出報告。根據此項决議,第六小組除向主席團提出報告外,並選印可供參考選擇之各類各式國旗圖案三十八幅,國徽圖案五幅,印成小冊,請全體會議各位代表參加以審閱並請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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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九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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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學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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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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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幼學詩 | section = 太平天囯壬子二年新刻 | author = |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2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敬上帝== 眞神皇上帝 萬囯盡尊崇 世上多男女 朝朝夕拜同 ==其二== 俯仰隨觀察 都沾上帝恩 當初纔六日 萬様造齊全 ==其三== 有割與無割 誰非上帝生 天恩䖍答謝 永遠得光榮 ==敬耶穌== 耶穌爲太子 上帝遣當年 贖罪甘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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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幼學詩
| section = 太平天囯壬子二年新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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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太平天国
| year =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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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上帝==
眞神皇上帝 萬囯盡尊崇
世上多男女 朝朝夕拜同
==其二==
俯仰隨觀察 都沾上帝恩
當初纔六日 萬様造齊全
==其三==
有割與無割 誰非上帝生
天恩䖍答謝 永遠得光榮
==敬耶穌==
耶穌爲太子 上帝遣當年
贖罪甘捐命 功勞認實先
==其二==
十字架難當 愁雲暗大陽
天堂尊貴子 代爾世人亡
==其三==
甦後復昇天 煌榮握萬權
吾儕知倚靠 得救上高天
==敬肉親==
積穀防饑日 養兒待老時
孝親生孝子 報答十分奇
==其二==
且問己本身 何由得長成
天條遵第五 爵禄降天庭
==朝廷==
天朝嚴肅地 咫尺凛天威
生殺由天子 諸官莫得違
==君道==
一人首出正 萬囯定咸寜
王獨操威柄 讒邪遁九淵
==臣道==
主正臣乃直 君明臣自良
伊周堪作式 秉正輔朝綱
==家道==
家庭親骨肉 歡樂且融融
和氣成團一 禎祥降九重
==父道==
棟正下無歪 端嚴道自裁
子心休使怨 滿室遍和諧
==母道==
爲母莫心偏 慈和敎子賢
母儀堪媳學 福氣達高天
==子道==
子道刑于妻 順親分本宜
婦言終莫聽 骨肉自無離
==媳道==
嫁出爲人媳 和柔道自圖
莫同妯娌輩 嘈閙激翁姑
==兄道==
爲兄敎導弟 念切是同胞
弟有些須錯 含容量且饒
==弟道==
長幼天排定 從兄道在恭
弟明天顯則 福禄自來崇
==姊道==
姊當敎弟妹 鍊好轉天堂
有故歸寜日 團圓囑短長
==妹道==
細妹遵兄姊 和情莫逞高
小心勤錬正 遵守十天條
==夫道==
夫道本于剛 愛妻要有方
河東獅子吼 切莫膽驚慌
==妻道==
妻道在三從 無違爾夫主
牝雞若司晨 自求家道苦
==嫂道==
爲嫂道何如 思量法最宜
歡心和叔嬸 誰至有差池
==嬸道==
嬸敬嫂如何 謙卑重長哥
萬般都讓嫂 勝比瑟琴和
==男道==
人各有其偶 倫常在把持
乾剛嚴位外 道在避嫌疑
==女道==
女道總宜貞 男人近不應
幽閒端位内 從此兆祥禎
==親戚==
親戚宿姻縁 分排總在天
情長江上水 來往且連綿
==心箴==
一身誰管轄 上帝賦通靈
心正能眞宰 官骸自順承
==目箴==
羣邪先誘目 目正自無牽
人子端凝立 身光耀九天
==耳箴==
任他喧萬籟 我自靜中聽
莫把邪聲人 聰虛分外靈
==口箴==
惟口起兵戎 多言自召㐫
謊邪休玷穢 謹愼理爲從
==手箴==
被牽將手斷 節烈眞堪誦
两手道惟恭 非禮戒勿動
==足箴==
两足行眞道 遵循莫踏差
千條分岔路 總是害人儕
==天堂==
貴賤皆由己 爲人當自强
天條遵十款 享福在天堂
幼學詩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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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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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huy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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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聖祖仁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十七 | author = | previous = [[../卷之四十六/]] | next = [[../卷之四十五/]]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3日(P.619-1) ○丙 寅。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皇子允礽生 ○申時。 皇后崩於坤寧宮。 上輟朝五日。諸王以下。文武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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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3日(P.619-1)
○丙
寅。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皇子允礽生
○申時。
皇后崩於坤寧宮。
上輟朝五日。諸王以下。文武官員。及公主。王妃以下。八旗二品命婦以上。俱齊集舉哀。持服二十七日。以軍興。免直隸各省文武官齊集舉哀制服。及遣官進香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4日(P.619-2)
○丁卯。敘舉首林興珠逆書功。加墾荒都督蔡璋。太子少保。事平
之日。以總兵官用。加南贛總兵官劉進寶。左都督。事平之日。以提督用
○江西巡撫董衞國。丁父憂。命在任守制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5日(P.619-2)
○戊辰。奉移
大行皇后梓宮。至西華門外享殿。
上親臨送。諸王以下。文武官員。及公主。王妃以下。八旗二品命婦以上。俱齊集舉哀
○遣喀喇沁塔布囊何濟吉爾。土默特塔布囊山大等。往驍兗州。諭之曰。昔
太祖
太宗取天下。爾等祖父。常同心効力。朕仰體
祖宗撫恤爾等祖父之意。恩典頻加。念爾等生長朔方。粵西一帶炎蒸之地。故不遣往。特命鎮守兗州。至彼須節慎飲食。凡有調遣。當聞命星馳。遣爾出師。所以為百姓也。亦當加意撫恤。沿途無致擾害。至於設巡哨。謹備禦。軍旅事宜。敬慎毋忽
○諭寧南靖寇大將軍多羅順承郡王勒爾錦。岳州水陸諸路。兵力單弱。王可於荊州兵內。每佐領酌撥二三名。於
彝陵領兵大臣內。曾歷戰陣者。令一人統之。由水路速援岳州。如尼雅翰。朱滿。巴爾布等。尚未破敵。須俟援兵到。始可進攻。非謂尼雅翰等。不能擊賊。正欲我軍兵多力厚。大敗賊眾。挫其兇鋒耳。范達禮等之兵。足守襄陽。令副都統德業立等兵。自襄陽往荊州暫駐。王貝勒大臣。身在行間。自悉機宜。聽爾等裁酌。如已得四川。當分兵三路。進取雲貴。賊中兵將來歸者。赦其前罪。厚加恩養。其以此播告
大江以南。廣為宣諭。至賊兵各路入犯。分我兵勢。又聲言渡江。狡情難測。恐我兵日久。偵探疏懈。雖賊所不到之處。亦宜嚴加防禦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7日(P.620-2)
○庚午。諭兵部。逆賊吳三桂。雖竊伏常澧。不日授首。但恐狡寇計窮。潛布奸細。惑我愚民。及土著奸宄。假借吳三桂。煽動人心。擾害地方。俱未可知。爾部行文各省督撫提鎮。密察嚴捕。但不可妄及無辜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8日(P.620-2)
○辛未。諭禮部。皇后何舍里氏。作配朕躬。已經十載。上事
太皇太后
皇太后。克盡誠孝。佐朕內治。尤極敬勤。節儉居身。寬仁逮下。宮闈式化。淑德彰聞。茲於康熙十三年五月初三日崩逝。惓懷懿範。痛悼彌深。宜有稱諡。以垂永久。著內閣翰林院會同擬奏。應行典禮。爾部詳察以聞
○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孫延齡叛。自稱安遠大將軍。移牒平樂梧州諸府。伏候廟謨指授。協力蕩剿。
上命尚可喜。與總督金光祖。提督馬雄等。會同
商酌。逆賊孫延齡。有可剿之勢。即議進剿。若未可速進。則俟大兵協力剪滅。又命部臣傳諭馬雄。固守所屬。相機滅賊。倘賊盛難禦。即率官兵赴廣東。與平南王總督等協守。以俟大兵之至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13日(P.621-1)
○丙子。常祭
大行皇后。
上親臨舉哀
○遣官祭
關聖帝君
○鎮海將軍王之鼎疏言。耿精忠賊䑸往來無定。應將分防江陰瓜洲戰艦。調
集天寧洲。令右路總兵官。率兵訓練。以備戰守。
上允之。并令將軍阿密達。華善等。以所統滿洲漢軍官兵。並習水戰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14日(P.621-1)
○丁丑。敘舉首孫延齡逆書功。加廣西左江總兵官郭義。拜他喇布勒哈番。并原有之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合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15日(P.621-1)
○戊寅。陞參領劉成龍。為湖廣襄陽總兵官
○安西將軍都統赫業等疏報。臣等率領大兵。自漢中府起程。四月
二十八日。抵七盤關。參贊軍務署前鋒統領穆占等。大破賊眾於關口。又敗之於種子舖山下。五月初五日。進抵朝天關。護軍參領杭奇。領纛先登。大兵繼進。力攻三日。敗偽總兵石存禮等。於劄閣舖山下。陣斬吳逆親軍守備一員。賊兵七千餘。生擒從逆守備王道成。追殺十餘里。遂克朝天關。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諭經略莫洛。朕聞鄭蛟麟來降。又聞克復朝天關。喜慰殊甚。此皆諸將軍謀略。頃者
賊眾擁聚岳州。霪雨連綿。大兵不宜直前。俟雨霽風順。即水陸並進。吳三桂果在澧州。乘虛徑襲其後。乃今日至要之機。如克復四川。可疾由交水以取貴州。或徑取雲南。其可否機宜。爾與諸將酌議密奏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18日(P.621-2)
○辛巳。夏至。祭
地於
方澤。遣輔國公葉伯舒行禮
○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開化縣知縣崔華。率領鄉勇。殺敗賊眾。恢復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19日(P.621-2)
○壬午。杭
州將軍圖喇疏報。平陽兵變。總兵官蔡朝佐被執。又浙江總督李之芳等疏報。逆賊曾養性至平陽。與叛將司定猷等。會兵圍瑞安。衢州一路賊兵。屯聚清湖。海上賊䑸出沒。內地山寇復起。見在標兵。四應不給。乞調近省禁旅彈壓。
上諭。將軍賴塔既抵杭州。可與將軍圖喇。總督李之芳。提督塞白理等。會商平陽衢州等處。緩急機宜。猶恐勢分力薄。其以駐劄江寧將
軍阿密達。所轄包衣佐領官兵。令副都統喇哈。領赴浙江。聽賴塔調度。又以駐劄兗州將軍喇哈達。所轄喀喇沁土默特兵千名。令副都統穆赫林。領赴江寧。聽阿密達管轄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1日(P.622-1)
○甲申。初祭
大行皇后。
上親臨舉哀。是日。
上除服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2日(P.622-1)
○乙酉。繹祭
大行皇后。
上親臨舉哀
○平南王尚可喜疏報。潮州總兵官劉進忠。暗通耿逆。於四月二十日。擁兵叛。與續順公沈瑞兵巷戰。二十三日。遂引閩寇入城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3日(P.622-2)
○丙戌。陞江南驛鹽道王功成。為江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戊子。予故駐防
孝陵總管巴格祭葬。如侍郎例
○己丑。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諭兵部。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勳舊。久鎮巖疆。勞績茂著。自吳逆叛後。尤
能篤守忠貞。殫心籌畫。屢抒謀略。保固疆圉。事平之日。從優議敘。已經有旨。其藩下官兵。及該省文武官兵。俱能協力同心。克効忠順。防禦逆賊。勞瘁行間。朕心時切軫念。事平之日。俱著一并從優敘賚。爾部即速行傳諭。俾咸悉朕意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5日(P.622-2)
○戊子。予故駐防
孝陵總管巴格祭葬。如侍郎例
○己丑。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諭兵部。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勳舊。久鎮巖疆。勞績茂著。自吳逆叛後。尤
能篤守忠貞。殫心籌畫。屢抒謀略。保固疆圉。事平之日。從優議敘。已經有旨。其藩下官兵。及該省文武官兵。俱能協力同心。克効忠順。防禦逆賊。勞瘁行間。朕心時切軫念。事平之日。俱著一并從優敘賚。爾部即速行傳諭。俾咸悉朕意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6日(P.622-2)
○己丑。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諭兵部。平南王尚可喜。累朝勳舊。久鎮巖疆。勞績茂著。自吳逆叛後。尤
能篤守忠貞。殫心籌畫。屢抒謀略。保固疆圉。事平之日。從優議敘。已經有旨。其藩下官兵。及該省文武官兵。俱能協力同心。克効忠順。防禦逆賊。勞瘁行間。朕心時切軫念。事平之日。俱著一并從優敘賚。爾部即速行傳諭。俾咸悉朕意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7日(P.622-2)
○庚寅。奉移
大行皇后梓宮。權厝於都城北鞏華城。
上親臨送。諸王以下。文武官員。俱齊集西安門外。舉哀跪送。其隨送王大臣官員等。至鞏華
城。奉安
梓宮畢。舉哀行禮。
上回宮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8日(P.623-1)
○辛卯。
上詣
太皇太后宮。問安
○壬辰。
上至鞏華城。大祭
大行皇后。諸王以下。文武官員。俱齊集舉哀。除服
○轉禮部右侍郎史大成。為左侍郎。陞內閣學士楊正中。為禮部右侍郎
○諭平南王
尚可喜。總督金光祖。提督馬雄等。逆賊孫延齡。奏稱督提二臣。誘其都統王永年。謀為不軌。故不得已。翦除王永年。此係潛通吳逆。故飾辭誣奏耳。然孫延齡雖叛。其所部兵。曾隨定南王効力。國家豢養有年。恐大兵到日。槩行誅戮。朕心有所不忍。前有旨。如孫延齡改過來降。亦從寬宥。爾等不可因此。遂緩進剿機宜。必孫延齡果悔罪歸誠。爾等仍受降具奉。其所屬弁兵。感念國思。或殺孫延齡。或率
眾迎降。從優議敘。即隻身自歸者。亦收留恩養。其出示曉諭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29日(P.623-1)
○壬辰。
上至鞏華城。大祭
大行皇后。諸王以下。文武官員。俱齊集舉哀。除服
○轉禮部右侍郎史大成。為左侍郎。陞內閣學士楊正中。為禮部右侍郎
○諭平南王
尚可喜。總督金光祖。提督馬雄等。逆賊孫延齡。奏稱督提二臣。誘其都統王永年。謀為不軌。故不得已。翦除王永年。此係潛通吳逆。故飾辭誣奏耳。然孫延齡雖叛。其所部兵。曾隨定南王効力。國家豢養有年。恐大兵到日。槩行誅戮。朕心有所不忍。前有旨。如孫延齡改過來降。亦從寬宥。爾等不可因此。遂緩進剿機宜。必孫延齡果悔罪歸誠。爾等仍受降具奉。其所屬弁兵。感念國思。或殺孫延齡。或率
眾迎降。從優議敘。即隻身自歸者。亦收留恩養。其出示曉諭
史/編年/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康熙十三年四月至五月/五月/30日(P.623-2)
○癸巳。繹祭
大行皇后。
上回宮
大清聖祖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儉寬裕孝敬誠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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