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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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地方,任何人有權出入嘅地方,公眾地方嘅範圍唔包括所私人地方、官地。公眾地方分兩種:露天,室內。
室內公眾地方,定義為任何人士有權入去或者獲准入去嘅地方,不論洗唔洗畀錢。
露天公眾地方,定義為公眾街道、公眾碼頭、公園。
[編輯] 法律定義
「公眾地方」、「公眾場所」 (public place) 指 ─
- (a) 公眾街道、公眾碼頭或公園;同埋
- (b) 公眾畀啲錢就可入,或者公眾可以進入或獲准進入嘅劇院、各類公眾娛樂場所或其他公眾休憩場所;
註:以上係譯文,以英文原文作準。原文: Cap 1 s 3 Interpretation of words and expressions,Laws of Hong Kong.
[編輯] 參考
[編輯] 睇下
- 公共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