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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 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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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魯迅作品錄入 ==
{{移动至|Talk:魯迅全集 (1938年)|Wikisource talk:繁简处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21日 (日) 03:53 (UTC)}}
== 是否可收錄錢海岳《南明史》/《南明史稿》 ==
[[w:錢海岳|錢海岳]](1901—1968)所著《[[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又名《南明史稿》,其一百卷本初本完成於1944年,原稿本不存,有[[w:柳亞子|柳亞子]]抄本存世。後[[w:錢海岳|錢海岳]]對初本進行修訂,約在1950年前擴充為一百二十卷本,此後十餘年進行修訂,有草稿與謄清稿共兩份。然1968年1月[[w:錢海岳|錢海岳]]逝世。其前九十六卷謄清稿與後二十四卷草稿尚存於世,2006年[[w:中華書局|中華書局]]以一百二十卷本為底本出版了這套南明史稿的標點本,並名為《[[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目前所能見到的紙質本與電子掃描本均為該版。
以上是錢氏《[[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的大體情況。本人計劃參照06年本,將本書錄入至文庫,另外該版存在一些標點、用字等編輯錯誤,亦可在維基文庫改之。
然在錄入之前,我個人不是很清楚此書的版權情況是否滿足錄入至文庫的要求,故先請教大家,咨詢一下諸位的看法。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17:52 (UTC)
*題外話,如果允許錄入,本人可先行把本紀部分即時處理--[[User:Tombus20032000|Tombus20032000]]([[User talk:Tombus20032000|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19:05 (UTC)
*:只允許錄入初稿(請標記<code><nowiki>{{Not-PD-US-old|1968|2006}}</nowiki></code>),因為經過後人編輯的部分仍然可能受整理版權保護(加標點不受版權保護,见{{tl|原文沒有標點}})。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14日 (二) 05:03 (UTC)
*::这种所谓的版权在一个资讯流通的跨国互联网空间是否直接有执行的可能性呢?不仅跨国,很多时候还跨语言,在信息过载的当下属实有些流于形式😥,虽然版权的目的是保护作者的权益,但现在并于版权滥用也是充满争议的。鄙人对此属实没有太多的想法,仅认为能公开的信息或者说文字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User:Alexykh|Alexykh]]([[User talk:Alexykh|留言]]) 2026年4月30日 (四) 15:41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對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文件的收錄?(以及一些新手的問題) ==
本人最近看到[[w: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一些歷史文件(主要是對於貨幣流通和廢止的官方公告)可能對維基百科上有許貢獻和作用,因此想要將其加入。由於不太熟悉維基文庫的方針的社群,因此希望諸位大佬可以指名一些意見,尤其是關於版權上、收錄方針和格式上提供協助——當然,最重要的是,我想要知道中國人民銀行的公告是否符合版權標準(跟官方文件一樣是公有領域作品)?(人行是作為[[w: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組成部門]]存在。)
此外,本人還想要了解下列問題:
*有沒有PD的《[[w:靜靜的頓河|靜靜的頓河]]》中文譯本?(該書按照蘇聯的版權要求已經進入公有領域)
*如果不考慮延伸的影響和關注度的話,對於歌曲(尤其是國歌或官方頌歌等)的歌詞是否真的有必要在維基文庫刊登(尤其是如果有錄音存在的話)?
*是否可以自己本人對版權狀態可行的情況下對非中文作品進行翻譯?
*對於在法國戰役/蘇德戰爭中犧牲的法國/俄國人的版權延伸獎勵時長具體為何?
*正式的外交通牒/非正式但是被公開的外交照會是否算做公務性質的文件(並適用於公有領域)?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1月9日 (日) 14:12 (UTC)
:*人行在历史上的功能是有变迁和调整的。一般而言,央行功能这个部分的文件大致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人民币样式的图可能有问题,我不太熟图像的问题,抱歉),其他的可能要看看脉络。
:*也许我有所误会,但《静静的顿河》原文似乎未进入公有?
:*歌词也是文本。
:*[[Wikisource:收錄方針#翻譯]]、[[Wikisource:收錄方針#由翻译软件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译文]]。注:“譯文以「已出版的」、位於公有領域的譯文優先”在本地的实践中等价于“只要有这样的译文,用户的自行翻译就不收了”。
:*[[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的国家和地区子页面对此可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w:伟大的卫国战争]]的参战者就我所知应该是多给四年。
:*正式和普通照会都是算的。
:一点浅见,供参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1:0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斗胆请问阁下所指“人行”究竟是指向中国人民银行还是指向人行道、人行交通等日常生活行为相关领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47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经检视上下文,我有充分的信心相信我的所指应该是中国人民银行。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5:19 (UTC)
:::这不是擾乱是什麼?--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4:18 (UTC)
:::供参考:[[c:User_talk:Teetrition#请阁下不要再将“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为“人行”了]]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5:55 (UTC)
::::另参考:[[w:Special:diff/79502030]]、[[w:Special:diff/83979025]]、[[w:Special:diff/83979025]]、[[c:Special:diff/1001728896]]。
::::我一直的观点就是,“人行”作为官方也曾使用过的通称,在上下文不会造成误解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使用,哪位用户如有误解也可以进一步解释说明、消除歧义。但Liuxinyu阁下确实给我一种“找茬”的感觉。官方规定的简称是什么,不影响维基百科收录使用广泛的通称。维基百科的命名规范又不是只有名从主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6:10 (UTC)
::::: 不要懷疑,他就是在找碴。以後直接忽略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5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若再有扰乱宜考虑封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22日 (六) 16:05 (UTC)
:::::L某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2023年)]]搬出来就是在乱来。那里面写的很清楚是“供内部使用”。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2018年)|2018年]]简称“科学院”,2023年简称“中国科学院”。但是你什么时候见过[https://www.cas.cn/newmedia/ 中科院之声]改过名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22日 (六) 16:05 (UTC)
::::::@[[User:沈澄心|沈澄心]]我愿就我曾经的某些粗鲁言论表示道歉,但我也有必要提醒阁下,美国的版权期限计算原则(甭管什么情况)是优先考虑出版日期而非作者逝世日期的,只有未出版的作品才会优先考虑逝世日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24日 (一) 01:08 (UTC)
::::::至于中科院一词,我只愿声明:台湾[[w:中山科学研究院|中山科学研究院]]也可以这样简称。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24日 (一) 01:13 (UTC)
:::::至少按照維基百科所說,中國人民銀行確實有通稱(俗稱)為「人行」的。9至於@[[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的誤解是不是找碴就還是不要爭論了。所以最後中國人民銀行的文件算不算[[w: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組成部門]]然後他們所有的作品可以因此視為不受版權保護(公有領域)?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會把一些影響重要的歷史性文件加進來維基文庫。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01:40 (UTC)
:PS:肖洛霍夫1984年逝世,当时苏联身后+25,2010年到期,但俄罗斯1993年已经把这延伸到50年,这就到2034年了,再加上2004、2008两个时间节点,现在肖洛霍夫应该是2055年到期。(忘了,还得再+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3:0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这人是否[[w:苏德战争|参与过二战]][[w:伟大的卫国战争|为俄国争光]],如果是确实得加4年,更复杂的情况(什么镇压平反,某三个通讯社老作品等各种云云)我也不愿细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4:2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肖洛霍夫在此期间是军事记者,发表了不少报道。按照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在这段期间创作——以人为准,不是作品——或参战),这就够了。肖洛霍夫没有被镇压也谈不上死后平反,静静的顿河不是通讯社员工在特定期间的个人公务作品,这些路子与此事无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5:18 (UTC)
::::本人想知道有沒有具體的一些文件或者頁面可以介紹一下在[[w:蘇德戰爭|衛國戰爭]]/[[w: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法國|法國戰役]]參與者的作品版權延伸情況。目前看到wikimedia有提及,但是不確定具體的時長是多久,還是說只有陣亡者才可以享有版權延伸?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01:43 (UTC)
:::::@[[User:FK8438|FK8438]]:[[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Russia]]和[[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France]]应该已经有你需要的内容?你也可以去[https://www.wipo.int/portal/en/index.html WIPO]查各国法律。俄国不是只有阵亡者才能享有,是在那段期间创作或参战即可延长4年(1281条第5款),除非你在1993年1月1日以前就五十年到期(源于1993年俄最高苏维埃对1993年著作权法的溯及力规定)。法国的话,两次世界大战的部分是直接延期,没有什么战争参与者的先决条件(具体延长多少要看在哪个时段身故,两次大战的延期是可以叠加的[https://www.wipo.int/wipolex/en/text/484194],L123-8、9),但如果是“为法国而死”(这是有[https://www.legifrance.gouv.fr/loda/article_lc/LEGIARTI000006405213 定义]的)的,那么就在承认前面的叠加的基础上,再延长三十年(L123-10)——这是往简单了说,对于版权延伸的争议详见上方法区著作权链接的介绍,不过总体而言,在维基应该都是往长了算——毕竟你又不会去打官司,但人家确实可以诉讼你。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6:26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詩經|毛詩]]的異文情況 ==
{{移动至|Talk:詩經|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20:15 (UTC)}}
== 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 ==
{{移动至|Template_talk:專|Help talk:換頁|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20:20 (UTC)}}
== 徵求意見:申請註冊機械人 ==
SuperGrey 正在申請註冊機械人,用於全自動匯入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Wikisource:机器人 § User:SuperGrey-bot]],邀請您參與討論。副知先前中國裁判文書話題的參與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Chu Tse-tien|Chu Tse-tien]]、[[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2:40 (UTC)
== 法院文書 ==
目前有關分類極為混亂,如[[:分类:行政一审判决书|此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21 (UTC)
:而且民國也有行政一審,有待兩岸用戶共同商榷。--[[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18:14 (UTC)
:是否將相關版權模板的自動分類功能先移除好些?以便使用 HotCat 和 Cat-a-lot 等小工具。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1日 (日) 16:44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题是否应该有标准编号 ==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部分是有的,少数例如[[信封 (1978年)]]、[[标点符号用法]]没有。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09:28 (UTC)
:应该有标准编号,除非原文真的缺少编号。--[[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18:12 (UTC)
::国家标准、部标准、行业标准编号一般在<nowiki>{{header}}</nowiki>模板中有所添加,目前是否有明文规定必须放在标题中?如果必须放,连字符是按照21世纪以来中国标准出版社的实体出版物中统一使用的“—”(U+2014),还是[[Wikisource:标题格式]]中草草书就的“-”(U+002D)? [[User:HCCB3947|HCCB3947]]([[User talk:HCCB3947|留言]]) 2026年1月9日 (五) 09:23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的版權、定義和範圍? ==
眾所週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並不受版權保護;然而本人並不清楚司法文件的定義與範圍為何(什麼算是「司法文件」)。目前,判決書及公布的法案和法規是明確算是「司法文件」的,但是其他的作品則似乎沒有明確定義。
本人希望了解下列文件或作品是否應該被認為是「司法文件」(或是其他符合版權的文件):
*懲教機構(看守所、監獄)的文件(例如出獄證明)
*[[w:人法釋法|人法釋法]](及其所衍生的公務演講)
*庭審的材料(起訴書、證詞/證物)
*控辯雙方於法庭上的任何文字或口頭發言/錄製的影音(無論是官方的庭審錄像、閉路電視或是違法錄製的)(通常不被公開,此處討論是洩漏的作品)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發表任何的「意見」或「指導意見」
*逮捕令、傳票、調解書、扣押/充公物品的文件
*一般情況下符合收錄標準,但是沒有公開(而被私人洩漏)的法庭文件
*由治安機關(民警/警察)所發布的文件
*上述但是由軍事法庭完成的文件或作品
*調查性質的文件(屍檢報告/事故調查,大部分不公開)
*由地方人大、街道、居民委員會所發布的公務文件或通知
關於上述款項的物品是否應該被收錄,懇請各位提供意見和討論,祝編安。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8日 (一) 15:38 (UTC)
:首先提请阁下注意,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都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法案、法规属于立法性质的文件。以下仅针对阁下所举部分例子陈述我'''<u>个人的意见,不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应被视为给出法律意见</u>''',且如属于立法、行政性质,也不再特别指明了。“受保护”结论仅针对是否符合立法、行政、司法性质而谈,对于其他可能不受保护的理由,不在此特别考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阁下很多举例范围都太大了,需要个案考察或细化概念。'''''
:# 惩教机构(看守所、监狱)的文件(例如出狱证明):就“例如”而言,不受保护;
:# 不知道阁下所指“人法释法”是什么,如果是指“人大释法”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则不受保护。相关“公务演讲”需个案讨论;
:# 庭审材料:检察院的起诉'''''书'''''(刑事)不受保护。起诉'''''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状是原告方自己撰写的,受保护。证词/证物,是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出具的,受保护。
:# 法庭发言及录音录像,受保护。但其中法院的当庭口头决定、裁定、宣判时的判决,不受保护(部分国家对法庭发言规定了合理使用规定,但中国无);
:#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发表任何的“意见”或“指导意见”,通常不受保护;
:# 逮捕令、传票、调解书,不受保护。扣押/充公物品的文件,如指决定扣押文件的决定书,不受保护,如指被扣押的文件,受保护。
:# 没有公开的法庭文件:“法庭文件”范围过大,无法一概而论;
:# 由治安机关(民警/警察)所发布的文件:需要考察是否依职权作出;
:# 军事法庭之军事性质不影响司法性质;
:# 调查性质的文件:需要考察作出的主体(谁作出的文件?)和是否依职权及该职权性质;
:# 由地方人大、街道、居民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务文件或通知:地方人大可能不受保护,街道和居委会无法一概而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2月8日 (一) 16:57 (UTC)
== 如何处理表示分节的“空一行”? ==
{{移動至|Index talk:魯迅全集01_(1948).pdf|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54 (UTC)}}
== [[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 ==
{{移動至|Talk:義勇軍進行曲|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52 (UTC)}}
== 請求搬運模板 ==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Template:PD-South_Korea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Template:PD-North_Korea
這個模板我們能不能搬運到中文維基文庫?我有一些在韓國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想要搬運進來。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5日 (一) 18:55 (UTC)
:本站收录的作品都需要在美国进入公有领域,请直接添加[[帮助:版权标记]]中的标签,若作品只在韩国进入公有领域而未在美国进入公有领域,请不要收录。谢谢。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6日 (二) 13:49 (UTC)
::这不尽然,请留意[[Template:Not-PD-US-old]]等和[[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的相关消极容忍规定。详见[[m:United_States_non-acceptance_of_the_rule_of_the_shorter_term/zh#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陈述]],本地现应处于不活跃执法状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08:06 (UTC)
:::感谢提醒,我注意到了[[Template:Not-PD-US-old]],能否将该类模板的诸如“在两岸四地、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的字眼更改为适用于所有相同版权保护年限的表达。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1:47 (UTC)
::::我想这些叙述当时应该是基于本地用户以一般意义上的使用中文者居多而这些人而又多来自于(或可能受法律影响于)相关地区,所以做了这样的叙述(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过与[[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注意事项第一条的思路在我看来可能是类似的)。至于此处私以为改不改都可,韩国2013年前+50,现在是+70,在当地过期了的话那么在前述这些司法区域也是过期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很大规模的例外情况,似可不改(这讲法可能有点笼统,若有不明确处则责任当在我)——因此前面Blahhmosh君提议引入模板其实是OK的,就如您所引用的[[Help:版权标记]]里头也有部分国别的版权标记一样,都是配合使用。(不过我不太懂模板引入这种技术活,就不班门弄斧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4:21 (UTC)
:::::感谢指出,我已根据[[c:Template:PD-South Korea]]和[[c:Template:PD-North Korea]]及其他相关信息,引入模板[[Template:PD-KR]]和[[Template:PD-DPRK]]。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5:13 (UTC)
:::::也可以將美國版權狀態合并到{{tl|Template:PD-KR}},就像共享資源上源模板做法。判斷美國版權是否過期需要知道來源地,邏輯也有些複雜。不如按國家各設模板,也符合字面意思。本地最多需要日、韓、越等幾個就夠了,因其他情形僅一種:原文非中文,來源地已過期但美國未過期,同時中文譯文已過期,這實在罕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1月8日 (四) 11:00 (UTC)
== 关于药典的一个问题 ==
药典普遍是一个国家界定药品的法律依据,所以各国药典都是公有领域的文件,这样理解对吗? [[User:Jimmy0611|Jimmy0611]]([[User talk:Jimmy0611|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2:43 (UTC)
:我建议还是就各司法区域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践去分析,这样会比较准确。中国大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称{{tq|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或{{tq|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1984年等版)和各次药典颁布时相关部门颁发的指令性文件,大体上是如此的(说“大体”是因为药品管理法始发于1984年,在此以前的几版药典需要确认相关指令文件或条例——但从一些侧面表述看,应该问题不大,此处不展开,反正还没人录2333)。但另一方面,美国药典则并不自动在公有领域,见[https://www.uspnf.com/notices/retired-compendial-notices/six-month-implementation-guideline]。仅举两例,不展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4:14 (UTC)
== 合集問題 ==
{{移动至|Talk:勿山遺稿|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4 (UTC)}}
== 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 ==
{{移动至|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06:16 (UTC)}}
== Not-PD-US-old問題 ==
{{移动至|Template talk:Not-PD-US-old|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6 (UTC)}}
== 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 ==
{{移动至|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2:40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cdz|Talk:勿山遺稿/跋}}
原文:「止此吾甚憾焉今將付剞劂西岡柳公遠重{{?}}之子」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5/CNTS-00047993526_%E5%8B%BF%E5%B1%B1%E9%81%BA%E7%A8%BF.pdf 85頁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2日 (一) 03:50 (UTC)
:這個字是不是「序」?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2日 (一) 04:11 (UTC)
::我看也是「序」字——「止此吾甚憾焉?今將付剞劂,西岡{{專|柳公遠重}}序之。子其...」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1月13日 (二) 02:54 (UTC)
:::看來對的上了,這個文獻的序也是柳遠重冩的。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3日 (二) 03:55 (UTC)
===二===
{{cdz|Talk:七峯咸先生遺稿/卷之一}}
原文:「則三網八目{{?}}然扵心目明體適用之方皆知所止」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A3%BC%EC%A0%9C%EB%B6%84%EB%A5%98&dataId=LIB_114348] page 1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5408_00] page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6日 (五) 02:50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27日 (二) 22:27 (UTC)
::竊以爲是“尞”的異體字“㶫”或“𤈹”,通“瞭”,作“瞭然”解。此處寫作“上木下灬”(也可能是“上大下火”)懷疑有誤。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07:09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16:21 (UTC)
=== 三 ===
{{cdz|Talk:玄谷集 (趙緯韓)/卷四}}
原文:「推。▒墨功名壯。弓刀事業恢。旌旗翻朔雪。鼓」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9/CNTS-00131928031_%E7%8E%84%E8%B0%B7%E9%9B%86._%E5%8D%B71-5.pdf]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288A_0050_010_001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0:51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0:52 (UTC)
::“楮墨功名壯”——“楮墨”,表示“紙與墨”,如魯迅先生的《[[漢文學史綱要/第十篇|漢文學史綱要]]》提到太史公:“恨為弄臣,寄心楮墨”;猶如明代董越的《[[朝鮮賦]]》:“有楮墨以供唱酬”。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3:16 (UTC)
:::另:卷十一“而不圖爲宿嫌之中傷。拈▒僞書中不近之說。枉加臣子無窮之惡。”——這裏看起來像“拈出”。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3:48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4:31 (UTC)
=== 四 ===
{{cdz|Talk:泰齋先生文集/卷之二}}
{{參|我病久不出。或時能騎馬。騎馬將何歸。東隣有酒舎。|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茅齋淨如掃。宴坐聊自樂。盡日人不來。知余愛寂寞。|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結髮慕丘軻。㓛名視么麼。即令成謬悠。無計乃吾何。|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茅屋依山址。彂門向水涯。愁多唯飲酒。年老懶看詩。|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原文:[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2/22/KYUDB-GK07262-00_%E6%B3%B0%E9%BD%8B%E5%85%88%E7%94%9F%E9%9B%86.pdf] pg 67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39 (UTC)
:没看懂...我打开对应的文件页码,有这首诗,所以阁下想问的具体是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1 (UTC)
::我的意思是,我雖然看得懂這首詩,我就是深怕我打錯了字,想讓你們幫我看看我有沒有打錯字。@[[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9:18 (UTC)
:::@[[User:Blahhmosh|Blahhmosh]]:校了一下:
:::我病夂不出。或時能{{!|𮪍|⿰馬竒,同「騎」}}馬。{{!|𮪍|⿰馬竒,同「騎」}}馬將何{{!|𡚖|⿰⿱𠂤大帚,同「歸」}}。東隣有酒舎。
:::茅齋淨如掃。宴坐聊自樂。盡日人不來。知余愛寂寞。
:::結{{!|𩬊|⿱髟火,同「髮」}}慕丘軻。㓛名視么麼。即令成謬悠。無計乃吾何。
:::茅屋依山址。彂門向水涯。愁多唯飲酒。年老懶看詩。
:::只有“彂”我不能确定,可能是。一点浅见,供参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05:50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13:21 (UTC)
::::“柴門向水涯”——没有“彂門”这种说法吧。前句“茅屋”正对“柴门”。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4:08 (UTC)
:::::完全赞成,之前我看不出来所以没有作改动,这确实是“柴”,经您提醒后我在[https://zi.tools/zi/%E6%9F%B4]也看到类似的写法(“此”字中的“匕”拉长,做出类似半包围结构)。副知@[[User:Blahhmosh|Blahhmosh]]阁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8:20 (UTC)
=== 五 ===
{{cdz|Talk:伊溪先生續集/䟦}}
原文:「 編。擬續刊未果。▦公沒幾年乙」 (右邊第四行)
原圖:[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3&cate1=Z&cate2=&dataGubun=%EA%B6%8C%EC%B0%A8&dataId=ITKC_MO_0883A_0150] pg 303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a/CNTS-00047971399_5_%E4%BC%8A%E6%BA%AA%E9%9B%86.pdf] pg 103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8: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Liouxiao|Liouxiao]] 這個字是不是「後」?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3:06 (UTC)
::应该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4:02 (UTC)
::草书我不是很拿得准,抱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8:24 (UTC)
=== 六 ===
原文:「宜服和劑方川芎茶調散消風散菅□□□良方芎芷香蘇散」
原圖:[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File=P23_GG_e01_v002_001a.jpg] pg 1/250
[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searchLink.do?searchType=ALL&searchWord=%E5%AE%9C%E6%9C%8D%E5%92%8C%E5%8A%91%E6%96%B9%E5%B7%9D%E8%8A%8E%E8%8C%B6%E8%AA%BF%E6%95%A3%E6%B6%88%E9%A2%A8¤tPage=1&recordsPerPage=10&searchBookName=&searchBookType=&searchContType=&searchAuthor=&searchIdx=1]
根據相對應的韓語翻譯,這個斷句應該是:
「宜服:和劑方、川芎茶調散、消風散、菅□□□良方、芎芷香蘇散。」
但是我不懂中醫,我不懂最後這三個空格到底是什麼。但是韓語翻譯有線索:那就是最後那兩個「□」的發音應該是「대젼」。但是「대젼」對應什麼我有幾個看法。根據中世紀韓語的發音,「젼」可以是「全」、「前」、「箋」、「鐫」。「대」可以是「大」。我認為這個最後兩個字大概是「大全」,但是第一個□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
各位了解中醫的人,這些字是什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5日 (六) 05:45 (UTC)
:算了,我知道了。應該是《管見大全良方》。《醫方類聚》有參考過這本書,並且《管見大全良方》存在著呢。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6日 (日) 04:53 (UTC)
=== 七===
原文:「 寺僉正。兼春秋館記注官。歷▦高城,寧越二郡。妣淑人鳳城琴氏。學士琴儀之後。 」
原圖:[https://book.ugyo.net/viewer/view?itemId=ACKS_MT#node?depth=5&dataId=ACKS_MT_12000087_0010_0040_0010_000050&imgId=ACKS_MI_12000087_0010_001] pg 100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c/CNTS-00047974427_1_%E6%99%A6%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1-2-_%E6%AC%8A%E6%98%A5%E8%98%AD%28%E6%9C%9D%E9%AE%AE%29_%E8%91%97.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99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5:01 (UTC)
:其實這裡也有原文:
:[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A3%BC%EC%A0%9C%EB%B6%84%EB%A5%98&dataId=LIB_176182]
:只不過暫時他不讓我連結。如果有改變的話請告訴我。謝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5:05 (UTC)
:从残缺的字形看,最有可能是“典”字——掌治、掌管,主持政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6:06 (UTC)
=== 八 ===
原文:「桃花{{*|복셔ᇰ홧 곳}}不拘多少平旦承露□取以釅醋{{*|됴ᄒᆞᆫ 초}}硏絞去滓取汁塗傅瘡上有蟲卽出無花但桃葉亦得以臘月猪脂{{*|섯ᄃᆞ래 자ᄇᆞᆫ 도ᄐᆡ 기름}}和塗亦佳」
[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No=79032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2 (UTC)
:根據中世朝鮮語對應的翻譯文:
:「採集桃花(無論多少均可)並收集其上的晨露,'''與優質食醋混合''',濾去渣滓取汁,塗抹於患處,即可迅速拔除毒素。若無桃花,亦可用桃葉代替;將其與臘月宰殺的豬之豬油混合後塗敷,同樣療效顯著。」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5 (UTC)
:我猜這是不是「採」?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6 (UTC)
::是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04:12 (UTC)
=== 九 ===
原文:「便毒初發以生薑一大塊米醋{{*|ᄡᆞᆯ초}}一合薑蘸醋磨取千步峯泥{{*|사ᄅᆞᆷ ᄃᆞᆫ녀 시넷 ᄒᆞᆰ이 모다 도ᄃᆞ록 ᄒᆞᆫ ᄯᅡᆺ ᄒᆞᆰ}}敷□作處卽效」
原圖:[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No=790369]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17:32 (UTC)
:中世朝鮮語翻譯文:「若突然出現淋巴結腫大(即「橫痃」),可欲一大塊生薑,浸泡於一「合」(約180毫升)米醋中並將其搗碎。隨後,混入少許取自鞋底泥土堆積而成的小土丘處的泥土,將此混合物敷於腫脹部位,症狀便會立即好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17:33 (UTC)
::大約是“臖”,字義是對得上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06:52 (UTC)
:::是的,见《[[普濟方_(四庫全書本)/卷290#治便毒初發|普濟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14:07 (UTC)
== 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3|-{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維基媒體基金會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Product & Technology OKRs|元維基]]和[[diffblog:2025/12/10/shaping-wikimedia-foundations-2026-2027-annual-goals-key-questions-for-the-wikimedia-movement/|Diff]]平台發布了有關明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年度計畫的若干指導性問題。這些問題聚焦於全球趨勢、更快更健康的實驗模式、強化新手支援、提升編輯者與高階權限者的能力、促進跨專案協作,以及擴展與留存讀者群。歡迎在[[m:Talk: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討論頁]]提供意見與想法。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作為社群技術團隊目前在「[[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W372|多重監視清單]]」專案的工作之一,團隊將更新[[Special:EditWatchlist|EditWatchlist]]特殊頁面的介面,向多重監視清單的實現邁出第一步。此外,為回應社群願望「[[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W186|改進分頁/頁面導航]]」,[[Special:Search|Search]]特殊頁面的分頁顯示機制也將更新。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596]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是MediaWiki[[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可查看不同維基的監視清單。現已更新,使其外觀更接近常規[[Special:Watchlist|監視清單]],例如檢視IP位址中臨時帳號的介面已最佳化(包含用戶連結重定向到貢獻頁面),將頁面標題加粗,及以新分頁開啟編輯摘要和標籤中的連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361][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9891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73526][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630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全域封鎖介面中沒有停用發送電子郵件的選項,現已修復此問題,將於1月13日當週啟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129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Citation tool|VisualEditor引用工具]]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ference Previews|參考文獻預覽]]現已支援「地圖」方式的文獻類型。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08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0|MediaWiki]]/[[mw:MediaWiki 1.46/wmf.1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12日 (一) 19:3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07192 -->
== Thank You for Last Year – Join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
Dear Wikimedia communities,
We hope you are doing well, and we wish you a happy New Year.
''Last year, we captured light. This year, we’ll capture legacy.''
In 2025, communities around the world shared the glow of Ramadan nights and the warmth of collective iftars. In 2026, ''Wiki Loves Ramadan'' is expanding, bringing more stories, more cultures, and deeper global connections across Wikimedia projects.
We invite you to explore the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 2026|Meta page]] to learn how you can participate and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 2026/Participating communities|sign up]] your community.
📷 ''Photo campaign on '' [[c:Special:MyLanguage/Commons:Wiki Loves Ramadan 2026|Wikimedia Commons]]
If you have questions about the project, please refer to the FAQs:
*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FAQ/|Meta-Wiki]]
* [[c:Special:MyLanguage/Commons:Wiki Loves Ramadan/FAQ|Wikimedia Commons]]
''Early registration for updates is now open via the '''[[m:Special:RegisterForEvent/2710|Event page]]'''''
''Stay connected and receive updates:''
* [https://t.me/WikiLovesRamadan Telegram channel]
* [https://lists.wikimedia.org/postorius/lists/wikilovesramadan.lists.wikimedia.org/ Mailing list]
We look forward to collaborating with you and your community.
'''The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Organizing Team''' 2026年1月16日 (五) 19:45 (UTC)
<!-- 信息由 User:ZI Jony@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Non-Technical_Village_Pumps_distribution_list&oldid=29879549 -->
== 作者頁的樣式規範 ==
提議文庫作者頁標題模板展示本作者的分類,如[[:分類:李白]]。因作者分類由{{tl|Header}}模板自動添加,讀者可即時獲取最新作品列表,而不是等到編者更新。這也可解決手機版視圖不展示分類的問題。
作者頁的樣式和細節,現在并不一致。提議討論規範樣式。幾點可能爭議不大的:
* 作者介紹文字置於標題模板的{{para|notes}}内,而不是正文。
* 介紹文字適用維基百科的版權要求,不應侵權。從維基百科複製的文字應指明來源。
* 所有作品應該以列表展示,一個作品一行;分組用章節或下級列表。
* 列出作品如果在文庫收錄了不同版本,應該至少列出版本頁,而不是只列出某個版本,也可在版本頁下面的二級列表列出所有版本。這點也適用導覽頁。
幾點本地樣式出入較多的:
* 作品名加不加書名號或引號?文庫多數作者頁不加書名號,但有沒有需要加的情況?
* 作品名後面的介紹文字(如有)使用何種標點和樣式?英文文庫的樣式一般不符合中文習慣,比如
** [[就大總統職宣告]](1921年5月5日)——是否需要空格,逗號?中文還是英文括號?
** [[志摩的詩]](1925),新月書店 ——出版商等更多資訊放在首個括號內,還是外面?
** [[雜感 (魯迅)]],還是隱去消歧義後綴:[[雜感 (魯迅)|雜感]]?
* 如果作者的作品收在非本人文集中,不獨立成子頁,應該怎樣標注?如[[全唐詩]]、[[全唐文]]作者。
* 合著作品,是否應列出其他作者?如[[Author:吴廷燮|吴廷燮]]為[[清史稿]]作者之一。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1月19日 (一) 10:03 (UTC)
== 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4"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4|-{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行動版[[Special:Diff|Special:Diff]]頁面中的Tray已重新設計。Tray現預設為折疊狀態,並新增可復原當前檢視編輯的按鈕,讓行動版編輯者與審閱者能更容易執行操作,同時保持介面簡潔。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297]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讓使用者能夠在一個頁面檢視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現在能自動判斷文字書寫方向(而非依賴硬編碼語言列表),並顯示更詳細的日誌操作描述。本週稍晚,將為頁面建立操作附上固定連結,並為每個項目元素加上專屬CSS類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2505][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792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62768][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1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在Vector 2022中,錨點連結的目標遭固定式頁首遮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611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如[[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5/44|2025年10月的棄用公告]]所述,MediaWiki介面團隊將於1月26日當週起,逐步廢棄MediaWiki REST API中所有帶有結尾斜線的轉換端點。預計所有維基站點將於1月30日或之前完成變更部署。目前仍呼叫這些端點的API使用者,請盡快轉用不帶結尾斜線的版本。兩種端點變體皆可透過[https://test.wikipedia.org/wiki/Special:RestSandbox REST沙盒]進行查找、比對與測試。如有疑問或遇到問題,請至Phabricator的[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roject/view/6931/ #MW-Interfaces-Team面板]提交工單。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REST API|Wikimedia REST API]]的互動式參考文件已移動。先前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RESTBase|RESTBase]]託管的API文件請求(如<code dir=ltr>https://en.wikipedia.org/api/rest_v1/</code>)現已重新導向至[[w:en:Special:RestSandbox|REST沙盒]]。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 Platform|維基媒體基金會維基數據平台團隊]](WDP)發布了[[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Wikidata Platform team/Newsletter|2026年1月電子報]]。本期內容包括:舊版完整圖譜端點(full-graph endpoint)的退役;使用者代理(User-Agent)方針的修訂;關於Blazegraph遷移的每月諮詢時段;因應舊版端點關閉所引發迴歸問題的改善措施。歡迎[[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WDP team updates|訂閱WDP電子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mw:Wikimedia Hackathon Northwestern Europe 2026|2026年西北歐維基媒體黑客松]]將於2026年3月13日至14日在荷蘭阿納姆舉行。報名自12月中旬開始,將於近期截止或額滿為止。這是一場為期兩天、以技術為導向的黑客松,將吸引當地維基人一同參與。期待與您相會!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4|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4"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19日 (一) 20:2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43403 -->
==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這一則訊息是為了通知您對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已經開始了。您可以在2026年2月9日前提供更改的建議。這是年度審查的幾個行動中的第一步。[[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Annual review/2026|閱讀更多資訊並在元維基的頁面上找到某個通用行為準則並加入討論]]。
[[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U4C)是一個以確保通用行為準則被公平且一致地實施的全域-{zh-cn:组;zh-tw:群組;}-。此次年度審查是由U4C計畫和實施的。對於更多有關U4C及其職責的資訊,[[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harter|您可以回顧一下U4C的章節]]。
請在任何合適的地方和您的社群中的其他成員分享這則訊息。
-- 和U4C一起合作,[[m:User:Keegan (WMF)|Keegan (WMF)]] ([[m:User talk:Keegan (WMF)|讨论]])<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2026年1月19日 (一) 21:02 (UTC)
<!-- 信息由 User:Keegan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29905753 -->
== 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1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1/25 (日)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2026國際資訊最新動態,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月25日 (日) 00:28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5|-{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Wikimedia Foundation invites comments on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Year1 Reflections and Proposed Way Forward 2026 Update|proposed future]] of the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 until 28 February.</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ll users with registered accounts can now use passkeys for [[m:Special:MyLanguage/Help:Two-factor authentication|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2FA). Passkeys are a simple way to log in without using a second device. They verify the user's identity using a fingerprint, face scan, or a PIN code. To set up a passkey, first set up a regular 2FA method. Currently, to log in with a passkey, users must also use a password. Later this quarter, passwordless login will allow users to log in with a single click and a passkey. Users with advanced rights will also be required to have 2FA enabled. This is part of the [[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ccount Security|Account Security]] project.</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Unregistered contributors on blocked IPs or blocked IP ranges can now interact on-wiki to appeal a block by creating a temporary account to appeal a block on the user talk page, unless the "prevent this user from editing their own talk page" is enabled. This solves the problem of logged-out users unable to use the default unblock process via user talk pag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67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雙重驗證(2FA)管理頁面上的雙重驗證方法說明已更新。現在說明文字更清晰易懂,使用者能更容易理解並運用相關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32385]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 new AbuseFilter variable, <code>account_type</code>, has been added to provide a reliable way to determine the account type being created in the <code>createaccount</code> and <code>autocreateaccount</code> actions. As part of this change, the variable <code>accountname</code> has been renamed to <code>account_name</code>, and <code>accountname</code> is now deprecated. Edit filter managers should update any filters that use hardcoded account type checks or the deprecated variabl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049]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Image thumbnails that are requested in non-standard sizes, and using non-standard methods such as direct requests to <code dir=ltr><nowiki>upload.wikimedia.org/…</nowiki></code> will stop working in the near future. This change is to prevent ongoing external abuse by web-scrapers and bots. Some users with custom CSS/JS, Interface Admins who can fix gadgets and local skins, and Tool-authors, will need to update their code to use standard thumbnail sizes. [[phab:T414805|Details, search-links, and examples of how to fix them, are available in the task]].</span>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26日 (一) 21:17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69530 -->
== 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 ==
页码显示功能已从英文维基文库重新-{zh-hans:导入;zh-hant:滙入}-,更新了其功能。通过该小工具,从索引页面嵌入正文的作品页,现在还将获得楷体及竖排显示功能,-{zh-hans:用户;zh-hant:使用者}-可在左侧的显示选项中自行设置页面布局、页码显示方式、字体。请确保使用支持竖排显示的浏览器,在[[四明人鑑]]、[[真誥]]、[[植物名實圖考 (道光刻本)]]等任意嵌入索引页面的作品查看设置效果。建议更多作品采用从索引页面嵌入的方式录入,以自动获得该新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月27日 (二) 10:02 (UTC)
:这个功能真棒!希望所有古文页面都能启用此功能。--[[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04:04 (UTC)
:常用排版模板現在是否可以使用{{para|class|"ws-vertical"}}跟進支持直排?本人新制了{{tl|直排標題}}模板,可允許橫排下居中,單行直排下顯示預設幾種縮排或挪抬,可保留古籍原有樣式。見[[Special:Permalink/2646047|沙盒]]。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1日 (日) 12:56 (UTC)
::ws-vertical只在嵌入索引页面的页面中存在,一般作品和页面因为没有加载页码排版小工具,所以没有这个CSS类,不支持此功能。另外,把现有许多排版模板升级到横排、竖排通用CSS逻辑属性(*-inline-start之类的)时,也同时需要加-webkit、-moz等前缀版本,否则一些2020年之前的浏览器不支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日 (日) 16:16 (UTC)
:即將從[[四部叢刊]]頁面中[[Special:Diff/2646559|刪除直排模板]],改用此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3日 (二) 13:11 (UTC)
::也可暫時取消{{tl|Vtext2Start}}的直排樣式留作以後再改,免得逐作品頁修改(看上去此模板的非四部叢刊頁用途不多,不過還請檢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7日 (六) 08:10 (UTC)
:::{{tl|Vtext2Start}}使用超過40萬次,不可以直接刪除該模板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5日 (日) 03:22 (UTC)
::::直排模板已全部刪除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5:29 (UTC)
:也提議增加動態樣式下小功能:選擇雙行注文([[Template:*]]等)是否合并單行顯示,直排與橫排均適用。需要改動[[Template:*]]的樣式。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7日 (六) 08:18 (UTC)
:這個功能做的還行,不知是哪位用戶的開發成果。未來如能添加諸如調整字號、增加字體等文字相關樣式功能,使其進一步完善那就更佳。[[User:字幕首發|字幕首發]]([[User talk:字幕首發|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8:58 (UTC)
:調整字號在{{int:vector-appearance-label}}-{{int:vector-feature-custom-font-size-name}}裡。字體目前只有楷體。[[:en:Help:Layout#Available layouts|英語維基文庫的四種佈局]]已经导入中文維基文庫,不过看起来并不适合中文圖書,需要更換更適合中文圖書的佈局。請問各位希望中文維基文庫具有哪些佈局?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9日 (四) 05:41 (UTC)
::我非新人,今次歸來乃因丙午歲至,予世界氣象不久將為之鉅變,故值此新春之際閒暇之餘摘錄文稿,以備引用。
::至於佈局調整,僅就古文頁面而言,對正文部分尚無異議。但對抬頭標題,建議重設,初步設想可按經史子集四類分別設計四種不同樣式,以示直觀區別。
::另Andayunxiao設計之新首頁於本年內能儘快導入。[[User:字幕首發|字幕首發]]([[User talk:字幕首發|留言]]) 2026年2月21日 (六) 16:54 (UTC)
:在Vector-2022皮肤中,感觉那些选项更适合插入到皮肤自带的「外观」侧边栏。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6:17 (UTC)
::MediaWiki目前只能支持小工具把选项加入到所有皮肤都有的Sidebar里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6:28 (UTC)
:::可以用<code>mw.config.get('skin')</code>控制?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7:23 (UTC)
:::: 可以參考[https://github.com/QZGao/Reaction/blob/126bbdd127119068ca2c52b1fe8ac1375ad9617f/src/dom/cdxPortlet.ts#L30-L36 此處寫法]。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7 (UTC)
: 還不錯呀!——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2月28日 (六) 01:54 (UTC)
== 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6"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6|-{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int:pageinfo-toolboxlink}}」功能([{{fullurl:{{FULLPAGENAME}}|action=info}} 範例])現在自動包含目次。若您的維基站點有在本地建立[[MediaWiki:Pageinfo-header]]頁面,現可將它刪除。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6372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1|{{formatnum:2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視覺化編輯器會在連結顯示文字內添加粗體或斜體格式,導致wikitext複雜化,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966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1月20日沒有生成XML轉儲。即日起,轉儲將改為每月生成一次。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389]
* MediaWiki介面團隊已停止支援[https://www.mediawiki.org/wiki/Special:MyLanguage/API:REST%20API MediaWiki REST API]中所有帶有結尾斜線的轉換端點。目前仍呼叫這些端點的API使用者,請盡快轉用不帶結尾斜線的版本。如有疑問或遇到問題,請至Phabricator的[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roject/view/6931/ #MW-Interfaces-Team面板]提交工單。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4|MediaWiki]]
'''本週要聞'''
* 提醒所有使用者,維基媒體基金會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Product & Technology OKRs|元維基]]和[[diffblog:2025/12/10/shaping-wikimedia-foundations-2026-2027-annual-goals-key-questions-for-the-wikimedia-movement/|Diff]]平台發布了有關明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年度計畫的若干指導性問題。這些問題聚焦於全球趨勢、更快更健康的實驗模式、強化新手支援、提升編輯者與高階權限者的能力、促進跨專案協作,以及擴展與留存讀者群。歡迎在[[m:Talk: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討論頁]]提供意見與想法。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6"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2日 (一) 17:4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00986 -->
== 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7"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File:Maki-gift-15.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願望清單項目]] 監視清單中存有大量頁面的編輯者現可用新功能「[[mw:Special:MyLanguage/Help:Watchlist labels|監視清單標籤]]」<sup>※</sup>來整理與篩選監視清單,幫助優化工作流程。透過新增自訂標籤(如:自己建立的頁面、需監控破壞行為的頁面、討論頁),使用者能更快速辨識需關注的編輯,降低認知負荷,並更有效率地應對。此功能讓監視清單更容易使用,對活躍編輯者尤為助益。(※=Watchlist labels,勿與編輯標籤「tag」混淆)
* [[Special:Contributions|Special:Contributions]]推出新功能,可顯示很可能由同一人操作的[[mw:Special:MyLanguage/Trust and Safety Product/Temporary Accounts|臨時帳號]],從而減少巡查耗時。當查核臨時帳號的貢獻時,具有臨時帳號IP位址存取權限的使用者,現在能查看其他相關臨時帳號的貢獻。此功能會在資料保留期間內,查詢與特定臨時帳號關聯的所有IP位址,並顯示曾使用這些IP位址的所有臨時帳號的貢獻紀錄。[[mw:Special:MyLanguage/Trust and Safety Product/Temporary Accounts#February 2026: Improvements to the patroller tooling|了解更多]]。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674]
* 預覽wikitext編輯時,頂部顯示的提醒框(「這只是預覽……」)背景色已由警告黃底改為中性灰底。此變更有助於區分預覽提示與實際警告訊息(如編輯衝突或重定向目標錯誤),後者現改以獨立的警告框或錯誤框呈現。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742]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讓使用者能夠在一個頁面檢視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現已完整支援多個Wikibase站點,例如同時涵蓋[[d:|維基數據]]與[[testwikidata:|測試版維基數據]]。此外,已修正右至左(RTL)文字顯示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40][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58]
* 因缺乏彈性且難以本地化,wikitext中為ISBN、RFC、PMID編號自動生成連結的「魔術連結」功能[[mw:Special:MyLanguage/Help:Magic links|已於2021年棄用]]。RFC與PMID魔術連結能以等效外部連結取代(部分維基站點已完成替換),但ISBN魔術連結通常需要模板才能完成替換。現已推出[[mw:Special:MyLanguage/Help:Magic words#isbn|內建解析器函數]]<wbr/><code dir=ltr><nowiki>{{#isbn}}</nowiki></code>,可取代ISBN魔術連結的基本功能,方便完成替換作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45604]
* 已新建兩個維基:
** [[d:Q35401|卡捷語]]{{int:project-localized-name-group-wikipedia}} ([[w:kaj:|<code>w:kaj:</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283]
** [[d:Q1186896|Nawat語]]{{int:project-localized-name-group-wikipedia}} ([[w:ppl:|<code>w:ppl:</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27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新增了一個全域使用者群組:[[{{int:grouppage-local-bot}}|{{int:group-local-bot}}]]。此群組將由軟體內部使用,允許社群機器人繞過針對惡意[[w:zh:网页抓取|網頁抓取]]工具所施加的速率限制。凡在至少一個維基媒體站點獲准為機器人的帳號,將自動加入此群組。此舉不會改變機器人原有的使用者權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58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5|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Users and Developers Conference Spring 2026|2026年春季MediaWiki使用者與開發者大會]]將於3月25日至27日在美國鹽湖城舉行。本活動由第三方MediaWiki社群主辦,並面向該社群。您可以提出議程並報名參加。 [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wikitech-l@lists.wikimedia.org/thread/AZBWVI46SDEB65PGR5J6E4TYOQQEZXM7/]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7"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9日 (一) 23:30 (UTC)
<!-- 信息由 User:Quiddity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26671 -->
== 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8"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8|-{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Site Reliability Engineering|<abbr title="網站可靠性工程">SRE</abbr>團隊]]將對維基媒體托管的[[m:Special:MyLanguage/Etherpad|Etherpad]]實例進行清理作業。Etherpad是一款網頁式即時協作文件編輯器。所有Pad文件將於2026年4月30日後永久刪除,若屆時仍有進行中的遷移專案,團隊可視個別情況重新評估日期。資料刪除後無法復原,請務必為希望保留的內容建立本地備份。本次清理旨在縮減資料庫規模並降低基礎設施佔用資源。Etherpad將持續支援即時協作功能,但請勿將其視為長期儲存服務。未來可能再次進行清理作業,屆時恕不另行通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237]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資訊檢索團隊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Information Retrieval/Phase 1|在Android版維基百科APP展開實驗]],測試能夠同時處理語義查詢與關鍵字查詢的混合搜尋功能。這項改進將使讀者更容易直接在維基百科上找到所需內容。實驗將於2月下旬首先在希臘語維基百科上線,隨後於3月在英語、法語、葡萄牙語推出。更多詳情請參閱[https://diff.wikimedia.org/2026/01/08/semantic-search-making-it-easier-to-find-the-information-readers-want/ Diff文章]。 [https://www.mediawiki.org/wiki/Readers/Information_Retrieval]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Reader Growth team will run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WE3.10.2 Mobile Table of Contents|an experiment]] for mobile web users, that adds a table of contents and automatically expands all article sections, to learn more about navigation issues they face. The test will be available on Arabic, Chinese, English, French, Indonesian, and Vietnamese Wikipedias.</span>
* 先前,網站公告([[{{ns:8}}:Sitenotice]]和[[{{ns:8}}:Anonnotice]])只會在桌面版顯示。現在,這些公告將顯示在所有平台。行動版網頁使用者將能看見這些公告並獲取相關資訊。管理員應準備測試並修正網站公告在行動裝置上的顯示情況,以避免影響條目閱讀體驗。若需停用此變更,介面管理員可在[[{{ns:8}}:Minerva.css]]中加入樣式規則:<wbr/><code dir="ltr">#siteNotice { display: none; }</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38572][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64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9|{{formatnum:19}}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在[[Special:RecentChanges|Special:RecentChanges]]中,點擊篩選器的「{{int:rcfilters-activefilters-hide}}」會導致「{{int:rcfilters-show-new-changes|……}}」按鈕消失,但該按鈕理應保持可見狀態。現已修正此問題,按鈕功能恢復正常運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633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New documentation is now available to help editors debug on-site search features. It supports troubleshooting when pages do not appear in results, when ranking seems unexpected, and when you need to inspect what content is being indexed, helping make search behavior easier to understand and analyze. [[mw:Help:CirrusSearch/Debug|Learn mor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16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8|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8"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16日 (一) 19:17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86330 -->
== 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9"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9|-{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Reference Check|参考文献检查]]功能已在英语维基百科部署完成,标志着该功能已在所有维基百科语言版本推广完成。该功能会在新用户发布内容前提示他们添加引用,有助于减少因缺乏引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并提高条目的可验证性。在A/B测试中,该功能效果显著:A/B测试显示效果显著:使用该功能的新用户在桌面端添加引用的比例增加约2.2倍,在移动端则增加约17.5倍。 [https://analytics.wikimedia.org/published/reports/editing/reference_check_ab_test_report_final_2025.html]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维基百科已撤销部署[[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InterwikiSorting|跨wiki排序扩展]],该扩展曾提供[[m:Special:MyLanguage/Interwiki sorting order|跨wiki链接排序]]功能。因此,之前在“非紧凑模式(完整列表)”下进行跨维基链接排序的编辑者,他们的链接顺序将发生变化。今后链接将按语言代码的字母顺序显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3764]
* 本週稍晚,使用移动版可视化编辑器按段编辑页面的用户将看到新增的“编辑整页”按钮。点击后可切换到整页编辑,便于在修改内容跨段时一次性编辑整篇条目。当需要修改的内容超出当前段落时,该功能可省去反复打开其他段落的步骤,使用更方便。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7175][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9112]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读者体验团队]]正在邀请编辑者并根据他们在桌面端和移动端的使用情况,评估深色模式是否仍需在各自站点维持“测试版”状态。如果认为该功能已经成熟,编辑者可以更新<wbr/><code dir=ltr>MediaWiki:skin-theme-description</code>和<wbr/><code dir=ltr>MediaWiki:Vector-night-mode-beta-tag</code>中的介面提示,说明深色模式已可正式使用,不再处于测试阶段。
* 改进后的[[mw:Wikimedia_Apps/Team/iOS/Activity_Tab|活动标签页]]现已向维基百科iOS应用程序(7.9.0及以上版本)的所有用户开放。A/B测试显示,启用该功能的用户注册率显著提高;因此我们已向所有用户全面推送该功能,并同时推出若干更新。活动标签页现在会在时间轴中显示用户编辑过的条目,提供编辑影响洞察(例如贡献次数与条目浏览趋势),并支持自定义选项以优化应用内体验。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1|{{formatnum:2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DiscussionTools|讨论工具(DiscussionTools)]]在移动设备上无法正常使用,功能现已全面恢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30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可在同一页面显示来自多个维基站点的监视列表。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扩展]]目前正持續改進,最新增加了[[mw:Extension:GlobalWatchlist#hook|新钩子]]<wbr/><code dir=ltr>ext.globalwatchlist.rebuild</code>,该钩子会在每次重建监视列表后触发。这使您能在该页面运行小工具和用户脚本。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7515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7|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9|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9"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23日 (一) 19:0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119102 -->
== 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 ==
我观察到《[[端午節]]》页面右上角显示除了zh版,还有ja、en两个语言的版本;可是该页源代码最后只标注了<nowiki>[[ja:端午節]]</nowiki>,并无en。那么跨语言链接是否只取决于[https://www.wikidata.org/wiki/Q85367054#sitelinks-wikisource Wikidata],而与文库源代码无关?源代码最后的<nowiki>[[ja:端午節]]</nowiki>是否应当删除?
此外,[https://www.wikidata.org/wiki/Q85367054#sitelinks-wikisource 《端午節》Wikidata 页面]上的en版有个proofread小徽章,而其它版本没有。逐一访问,会发现目前只有en版带PDF逐页对照。然而我们zh版《[[阿Q正传]]》也带PDF逐页对照,[https://www.wikidata.org/wiki/Q613121#sitelinks-wikisource 相应 Wikidata 页面]却并无任何徽章。如果我尝试添加,会提示无权限(详见以下报错)。请问这种徽章会在维基文库某个地方显示吗?中文维基文库是否会定期添加徽章?若会显示但尚不会定期添加,是否有可能建立某种机制,比如每年集中更新一次?
:Could not save due to an error.
:* The save has failed.
:* '''Warning:''' You are trying to add/remove badges to this item. At local Wikipedias adding or removing badges are done by consensus. Saving this edit was blocked and should be done only by administrators or trusted users. If you think you are correct, please [[wikidata:Wikidata:Administrators'_noticeboard|contact an administrator]].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16:25 (UTC)
: {{ping|David, but not Hilbert}}看了一下,維基數據項目三個語言版本都有了,故已去除手動連結。至於徽章,我也很好奇,社群可以討論看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2月24日 (二) 17:18 (UTC)
:關於新增徽章的部份,閣下在Wikidata上必須至少有自動確認使用者權限才能新增,不過我看閣下編輯數離自動確認使用者的門檻不遠了,因此這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至於要將文庫上的徽章狀態同步到Wikidata上,我想在Wikidata上做個機器人來掃描中文維基文庫可能會比較簡單?--[[User:S8321414|S8321414]]([[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03:50 (UTC)
::感谢二位!关于新增徽章权限,原来各子站会各自判断[[wikidata:Wikidata:Autoconfirmed_users|自动确认用户]],并不在全域共享,那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至于同步徽章状态,如果基本没显示,那我觉得并不是优先事项。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2月26日 (四) 09:26 (UTC)
:::现在包括中文在内的各维基文库都没有机器人同步徽章状态,直接手动更新徽章吧(需要在维基数据编辑50次晋升自动确认用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6日 (四) 09:33 (UTC)
::: 隨手更新吧(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4 (UTC)
== 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2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2/26 (四)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2026年未來規劃與展望,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22:25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0"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0|-{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維基百科25週年[[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生日模式]]現已在中文、布列塔尼語、印尼語、西西里語、西班牙語、貝塔維語、法語、科隆達羅語、英語、泰語、馬都拉語、捷克語、荷蘭語、越南語、義大利語及盧森堡語維基百科上線!此限時活動為慶祝維基百科成立25週年,特別推出生日吉祥物「拼圖球寶寶」(Baby Globe)。啟用生日模式後,拼圖球寶寶將出現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article configuration|約2500篇條目]]中,靜待讀者發現。要在本地維基啟用生日模式,管理員可在社群取得共識後啟用此功能,亦可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Community Configuration Demo|社群配置]]功能中進行自訂。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子引用]]功能已在瑞典語、波蘭語維基百科及[[:phab:T418209|其他數個維基站點]]推出,此新功能可在重複使用參考資料時能修改部分細節。您可在上述站點、測試維基或[https://en.wikipedia.beta.wmcloud.org/wiki/Sub-referencing Beta維基]來[[: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test|試用此功能]]。首個試行站點——德語維基百科的實施經驗已彙整成[[: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Learnings|報告]]發布。若您的社群[[:m:Talk: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Pilot wikis|有意參與試行]],請聯繫德國維基媒體協會團隊。
* 本週,[[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Paste check|貼上檢查]](Paste check)功能將在所有維基百科站點上線。此功能針對使用視覺化編輯器的新編者,當他們將由他人撰寫的內容貼入條目時,此功能會提示其思考此舉是否可能侵犯著作權。凡觸發此功能的編輯內容,系統皆會標上[[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Tags|標籤]]供其他編者審核。本地管理員可透過[[{{#special:EditChecks}}]]頁面設定此功能的各項參數。橫跨22個維基站點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Paste Check#A/B Experiment|研究]]顯示,相較於對照組,貼上檢查功能使編輯回退率減少了18%。誠摯邀請翻譯者[https://translatewiki.net/w/i.php?title=Special%3ATranslate&group=ext-visualeditor-ve-mw-editcheck&filter=&optional=1&action=translate 協助本地化]此功能及相關功能。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閱讀體驗團隊]]將為所有行動版使用者統一右上角的使用者選單,使其更貼近桌面版的使用體驗。目前此選單僅對啟用行動版進階模式(AMC)的使用者顯示。本次變更後,未啟用AMC的使用者將有若干按鈕從左側選單移至右上角。此變更旨在改善UI,預計於3月9日推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912]
* 自3月2日當週起,當帳號新增、移除或變更電子郵件地址時,系統發送的通知郵件將由原先的純文字格式,更改為更美觀清晰的HTML格式電子郵件。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0807]
* 目前,每位使用者的通知匣最多可儲存2000筆紀錄,可追溯至2013年該功能推出之初。這將調整為僅儲存近五年內的通知記錄,但數量上限提升至1萬筆。此變更有助於基礎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並避免近期通知過早消失。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3948]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可在同一頁面顯示來自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最新改進了維基數據項目標籤的使用體驗。現在,全域監視清單為維基數據等站點啟用了[[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Language#Fallback languages|語言備援系統]],若維基數據項目缺少使用者檢視語言的標籤,將以備援語言或使用者偏好的維基數據語言顯示這些標籤(若提供<wbr/><code dir=ltr>uselang=</code> URL參數則以該語言為檢視語言)。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3686][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111]
* 維基百科Android團隊已在希臘語維基百科啟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Information Retrieval/Phase 1|混合搜尋]]功能的Beta測試。混合搜尋功能可同時處理語義查詢與關鍵字查詢,讓讀者能更容易直接在維基百科上找到所需內容。
* 出於安全考量,位於特定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將[[m:Special:MyLanguage/Mandatory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for users with some extended rights|必須啟用雙重認証]](2FA)。當前,只有在使用相關權限時才會檢查並要求啟用2FA,而單純位於相關使用者群組內則不需要。考量到即便如此依然可能存在安全漏洞,基金會[[phab:T418580|自三月起將逐步改變現狀]]。處於這些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只要還擁有相關使用者群組身分便不能從自己的帳號中移除全部的2FA方式,同時有權者亦無法將沒有啟用2FA的使用者加入到這些群組中。只要帳號中至少還留有一個2FA方式,這些使用者依然可以自由添加和移除額外的2FA方式。目前決定以下使用者群組將受到新規則的限制:CentralNotice administrators、使用者查核員、介面管理員、監督員、Wikidata staff、Wikifunctions staff、WMF Office IT和WMF Trust & Safety。其他使用者不受影響。關於新規定生效的時程詳見連結的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580]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7|{{formatnum:2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有個問題導致使用者無法在[https://www.wikibase.cloud/ Wikibase.cloud]建立實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807]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為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於未來一個月內對所有API全面實施速率限制。3月初,針對並非來自Toolforge/<wbr/>WMCS且未經身份驗證的請求,以及透過網頁瀏覽器發出的API請求,將實施更嚴格的流量限制。4月起,已驗證流量將適用較高限額。此限額刻意設定得盡可能高,以盡量減少對社群的影響。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維基數據查詢服務的鏈結資料片段(LDF)端點將於2月停止運作。此端點原本服務流量有限,現已成功遷移至其他更適合支援現有用例的資料存取方式。原本用於支援LDF端點的硬體設備將重新分配,以支援進行中的後端遷移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696]
* 新版解析器Parsoid[[mw:Special:MyLanguage/Parsoid/Parser Unification/Updates|正持續部署至更多維基站點]],這不僅能提升平台永續性,亦有助於導入新的閱讀與編輯功能。目前Parsoid已成為488個維基媒體站點(含268個維基百科站點)的預設解析器,涵蓋超過10%的維基百科頁面瀏覽量。
* 維基媒體企業服務API高流量資料源的[[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Enterprise#Access|特殊存取權限申請]]流程與標準[[m:Talk:Wikimedia Enterprise#Exceptional access criteria|現已正式發布]](符合維基媒體使命的用例可免費取得)。此舉旨在為使用者提供更詳盡清晰的說明文件。
* [https://techblog.wikimedia.org/ Tech Blog],這個專為維基媒體技術社群設立的部落格,[https://techblog.wikimedia.org/2026/02/24/a-tech-blog-diff/ 預計將遷移]至社群新聞與活動部落格——[[diffblog:|Diff]]。遷移作業預計於2026年4月完成,之後將開放刊登新文章。讀者可在[https://diff.wikimedia.org/techblog 入口頁面]瀏覽所有新舊文章。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8|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0|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0"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2日 (一) 17:51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137798 -->
== 《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 ==
如標題。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3月9日 (一) 02:49 (UTC)
:《反共抗俄歌》蕭而化作曲,其1985年卒,就推定歌曲版權缺許可,至於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親自作詞,其1975年卒,'''可能算'''因公作品而不受[[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影響,但非完全確定。《陸軍軍歌》何志浩作词2007年卒,休想。《海軍軍歌》是約為桂永清擔任海軍總司令1946年至1949年間創作,1954年卒,不知作品因公因私。《空軍軍歌》簡樸(2004年卒)詞 劉雪庵(1985年卒)曲,也不知作品因公因私。非完全確定就請寧缺毋濫。--[[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2:44 (UTC)
== 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1"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3月25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所有維基媒體站點將進入唯讀狀態]]幾分鐘,預定於[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74450800 15:00 UTC]開始。這是資料中心伺服器切換備份測試的必要程序,[[wikitech: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每年執行兩次]]。切換作業期間,所有維基媒體網站流量將從主要資料中心轉移至備援資料中心,以測試系統可用性,並確保即使面臨突發狀況,服務依然能維持不中斷。
* 上週,所有維基媒體站點進入了為期2小時的唯讀狀態,且使用者腳本與小工具功能在當日間暫時停用。此情況源於一件安全事故,目前已獲解決。相關團隊正在研擬防範措施,以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最新資訊請參閱[[m:Steward's noticeboard#Statement on Meta about today's user script security incident|監管員布告板的公告]]([[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Product and Technology/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March 2026 User Script Incident|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在行動裝置上遭遇多重封鎖的使用者,現在將能分別查看每項封鎖的具體原因,而非籠統的提示訊息。這將有助於使用者理解封鎖原因及可採取的解決措施。例如,因使用常見VPN(如[[Special:MyLanguage/Apple iCloud Private Relay|iCloud私密轉送]])而受影響的使用者,將獲得更清晰的指引,說明如何恢復編輯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57118]
* 本週稍晚,[[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建議模式]]將作為測試功能在所有維基百科的視覺化編輯器中上線。此功能會主動建議使用者可執行的各種編輯操作,以改善維基百科條目,同時協助使用者了解相關指引。此功能支援本地配置,亦可自訂「建議」項目來擴充此功能。現行設定可在[[Special:EditChecks]]頁面查看,該頁亦提供[[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For administrators %E2%80%93 local customization|管理員操作指引]],來設定「建議」中的連結應該指向哪個本地指引。此功能與[[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編輯檢查]]功能連動,能在使用者撰寫新內容時提供改進建議。編輯團隊未來將透過控制實驗評估此功能對新使用者的影響。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4600]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使用CodeMirror的語法高亮功能(此功能可讓wikitext與代碼更易於閱讀)時,游標位置可能會出現錯位,現已修正此問題。這個問題特別影響到在個人CSS中自訂字型,並使用討論工具(DiscussionTools)建立新話題的使用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79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API速率限制更新】為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本週起將對以下請求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並非來自Toolforge/<wbr/>WMCS且未使用合規使用者代理的請求;來自網頁瀏覽器且未經身份驗證的請求。4月起,已驗證流量將適用較高限額。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新的GraphQL API現已發布。此API旨在成為維基數據查詢服務(WDQS)特定功能的彈性替代方案,以期提升開發者體驗、促進適應性,並實現高效數據存取。歡迎試用並[[d:Wikidata:Wikibase GraphQL#Feedback and development|提供意見回饋]],您亦可[https://greatquestion.co/wikimediadeutschland/GraphQLAPI/apply 報名參與可用性測試]。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遺棄工具支援工作組]](PTAC 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於2月持續改進[[commons:Special:MyLanguage/Commons:Video2commons#|Video2Commons]],解決了驗證錯誤、大型檔案處理等問題,同時提升了任務佇列可見度,並使上傳行為更明確。部分工作仍在進行中,包括與已棄用伺服器端上傳相關的變更。[[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February 2026|了解更多]]。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9|MediaWiki]]
'''深入了解'''
* 條目導引團隊誠邀選定[[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Pilot wikis and collaborators#Collaborators|試行維基]]的資深維基百科編輯者,以及其他維基百科的熱心貢獻者填寫這份問卷。問卷提供[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mLeVWnxmsCbPoI_UF2jyRcn73WRGWCVPHzerXb4Cz97X_Ag/viewform 英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6rzr4XXQw8r4024fE3geTPFe13M_6w7Mitj-YJi0sOlWTAw/viewform?usp=header 阿拉伯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ok3-RfB18lcugYTUMGkpwmqG_8p760Wv4dCXitOXOszjUDw/viewform?usp=header 孟加拉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jTfYp4jEo0akA4B1e-Nfg3QZPCudUjhJzHzzDi6AHyAaMGA/viewform?usp=header 日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teVoI29Aue4xc72dekk-6RYtvmMgQxzMI900UOawrFrSTWg/viewform?usp=header 葡萄牙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tdxnYwL3ub2vqA7awCg5hJZPMIYcDPaiTe12rY9h0GYnVlw/viewform?usp=header 波斯語]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NvfJF-Ot-4pzA4qAN771_0QDJ4Li19YcUsaTgSKW8Nc7U_Q/viewform?usp=header 土耳其語]版本。您的回覆將協助團隊為經驗較少的編輯者量身打造導引,使其在撰寫條目時能同步學習社群方針與慣例。更多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專案頁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1|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1"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9日 (一) 18: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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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异体字是否属于{{tl|校}}的“讹字”范畴? ==
{{移动至|Template_talk:校|sign=[[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3月30日 (一) 16:12 (UTC)}}
== 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 ==
由於一些歷史原因,維基文庫的[[Wikisource:繁簡處理|繁簡轉換]]功能只在將原文轉簡體中文時,同時把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繁體中文使用者仍然會看到原文的異體字。考慮到有部分繁體中文使用者可能希望以規範字閱讀和檢索文獻,特此建議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此建議的目的是當使用者選取「繁體」轉換模式時,原文中的異體字會轉換為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假設某文獻含有「-{爲}-」字,目前繁體模式仍顯示「-{爲}-」字,簡體模式顯示「-{为}-」字;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後,「-{爲}-」字在繁體模式會顯示「-{為}-」字,以便閱讀檢索,原文的「-{爲}-」字只能在「不轉換」模式顯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5:51 (UTC)
:「繁體中文的規範字」指的是臺標?有沒有可能兼顧港標、大陸《古籍印刷通用字規範字形表》等用字?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2:03 (UTC)
::沒錯,是臺標(電腦字)。如果使用其它標準,首先要把「繁體」拆分為「香港繁體」、「臺灣正體」等才有可能,而現在只有一種「繁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2:50 (UTC)
:::需要修改MediaWiki内置转换表将各语言变体的用字转换和地区词转换拆分开,否则无法在本站应用。另外大陆繁体(zh-Hant-CN)目前不受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1:55 (UTC)
:::悉。並不反對,但是對於以臺標繁體爲正的做法仍然保留疑慮。我認爲,修改MediaWiki轉換表以支持更多的繁體字標準,還是需要做的。--[[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4:20 (UTC)
已經超過14天無人反對,可認為通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10:22 (UTC)
:图片表示的异体字也需要通过繁简转换功能转换为规范用字,只在“不转换”模式显示图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10:48 (UTC)
== 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 ==
{{移动至|Index_talk:魯迅全集01_(1948).pdf|sign=[[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3月21日 (六) 10:36 (UTC)}}
== 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2"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2|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2024年11月,[[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亦稱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 6]])以測試功能推出,用於wikitext的語法高亮顯示。此功能預計將於2026年5月正式推出,向所有使用該功能的編輯者提供改進與新[[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Features|功能]]。若您對此功能的正式推出有任何疑問或顧慮,[[mw:Special:MyLanguage/Help talk:Extension:CodeMirror|敬請提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9059]
* 部分對本地使用者群組的變更由監管員在元維基執行,且僅記錄於元維基的日誌。現在,跨維基權限變更將同時記錄於元維基及目標使用者的維基站點中,以便查閱使用者在本地維基的完整權限變更紀錄。過去的此類變更日誌項目將於未來數週內補錄。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6055]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On wikis using [[m:Special:MyLanguage/Flagged Revisions|Flagged Revisions]], the number of pending changes shown on [[{{#Special:PendingChanges}}]] previously counted pages which were no longer pending review, because they have been removed from the system without being reviewed, e.g. due to being deleted, moved to a different namespace, or due to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 The count will be correct now. On some wikis the number shown will be much smaller than before. There should be no change to the list of pages itself.</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016]
* 維基函數的複合語言(composition language)已重新編寫。此次重寫旨在透過降低協調器的記憶體消耗,來提升服務的穩定性。此次重寫還帶來了顯著的延遲降低、代碼簡化以及更好的抽象化,為日後的功能擴展奠定基礎。[[f:Special:MyLanguage/Wikifunctions:Status updates/2026-03-11|了解更多]]。
* 使用者現在可以按頁面標題的字母順序對搜尋結果進行排序。此更新為使用者提供另一種更簡便、快速查找頁面的選項。先前,搜尋結果可依「編輯日期」、「建立日期」或「相關性」進行排序。若要使用此新功能,請在搜尋結果頁面上點開「進階搜尋」,並在「排序方式」下選取「字母順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377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維基共享資源的上傳嚮導出現異常,無法從Flickr匯入檔案,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26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新增了一個特殊頁面[[{{#special:LintTemplateErrors}}]],用以列出被標記為含有Lint錯誤的被嵌入頁面,讓使用者更容易發現這些頁面。該清單是根據含有錯誤的嵌入次數進行排序。例如:[[{{#special:LintTemplateErrors}}/night-mode-unaware-background-color]]。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70874]
* 一段時間以來,對於啟用「[[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測試功能的使用者,在編輯JavaScript、CSS、JSON、Vue、Lua內容頁面時,編輯器已改用[[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取代[[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進行語法高亮。隨著CodeMirror 6的正式推出,我們預計於2026年5月以CodeMirror取代CodeEditor,作為這些內容模型的標準編輯器。[[mw:Special:MyLanguage/Help talk:Extension:CodeMirror|歡迎提出意見或疑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的JavaScript模組即將升級至CodeMirror 6。在此次升級之前,在小工具和使用者腳本中載入<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code>或<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lib</code>模組的方法已於2025年7月標為棄用。此外,<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switch</code>鉤子的使用亦已於2025年3月標為棄用。貢獻者現在可以修改腳本或小工具,使其與CodeMirror 6相容。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Gadgets and user scripts|遷移指南]]。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3720]
* MediaWiki介面團隊正在擴大REST API模組的定義範圍,將「[[mw:Special:MyLanguage/API:REST API/Extensions|擴充功能API]]」納入其中。REST API模組是由一系列相關端點組成的群組,可獨立進行管理與版本控制。目前已為[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470 GrowthExperiments]和[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053 維基函數]API建立模組。隨著我們將「擴充功能API」遷移至此架構中,相關文件將從MediaWiki OpenAPI主要規格及REST沙盒檢視中移出,改為透過[https://test.wikipedia.org/wiki/Special:RestSandbox REST沙盒](即[[{{#Special:RestSandbox}}]],所有維基專案皆可使用)下拉選單中的模組專屬選項存取。
* [[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Scribunto]]擴充功能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Lua reference manual|mw.site]]函式庫,為模組提供維基站點的各項資訊。自上週起,該函式庫亦提供了一種存取[[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Wiki ID|維基站點ID]]的[[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Lua reference manual#mw.site.wikiId|方式]],可用於簡化跨維基模組的維護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4661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0|MediaWiki]]
'''深入了解'''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Special:MyLanguage/Coolest Tool Award|2026 Coolest Tool Award]] celebrating outstanding community tools, is now open for nominations! Nominate your favorite tool using the [https://wikimediafoundation.limesurvey.net/435684?lang=en nomination survey] form by 23 March 2026.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privacy and data handling, please see the [[foundation:Special:MyLanguage/Legal:Coolest_Tool_Award_2026_Survey_Privacy_Statement|survey privacy statement]].</span>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2|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2"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17日 (二) 12:0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260505 -->
== 异体字 ==
在[[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中有一些异体字,是以“【旗去掉右下角的“其”】”之类显示的,我根据<u>另一个版本</u>的书做的图片,比如[[:File:旗去掉右下角的“其”.svg]],可否加入?比如像这样:“[[File:旗去掉右下角的“其”.svg|16px|class=skin-invert]]【旗去掉右下角的“其”】”。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3月22日 (日) 10:09 (UTC)
:您所举的该例子下各字均有编码,已据底本录入,所以可以不必以图代字。一般而言,若有未编码等情况时,以图代字是可选项之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3月22日 (日) 11:04 (UTC)
== 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3|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現在,維基媒體網站使用者可以使用通行密鑰(passkeys)無需密碼即可登入。這是一種支援指紋、臉部辨識和PIN碼的安全登入方式。隨著這項變更,所有選擇無密碼登入的使用者,將能更加便捷、快速、安全地使用任何裝置登入帳號。目前,新的通行密鑰登入選項會以「自動填入建議」的形式出現在使用者名稱欄位中。不久後,將為已註冊通行密鑰的使用者提供額外的[[phab:T417120|「使用通行密鑰登入」按鈕]]。此更新將提升安全性與使用者體驗。參看[[c:File:Passwordless_login_screencast.webm|螢幕錄影影片]]逐步演示無密碼登入的流程。
* 3月25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所有維基媒體站點將進入唯讀狀態]]幾分鐘,預定於[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74450800 15:00 UTC]開始。這是資料中心伺服器切換備份測試的必要程序,[[wikitech: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每年執行兩次]]。切換作業期間,所有維基媒體網站流量將從主要資料中心轉移至備援資料中心,以測試系統可用性,並確保即使面臨突發狀況,服務依然能維持不中斷。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維基媒體網站的使用者現在可以透過[[toolforge:echo-chamber|新的Toolforge工具]],匯出超過5年的通知。這將確保使用者能保留重要通知,並避免因先前公告的變更計畫——刪除超過5年的通知——而導致通知遺失。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3948]
* 土耳其語、印尼語、泰語、簡單英語維基百科的編輯者,現已可使用Special:PersonalDashboard。這是該功能的[[mw:Special:MyLanguage/Moderator Tools/Dashboard|早期版本]],旨在引導新編輯者熟悉巡查工作流程,協助他們更容易從編輯工作,過渡到參與專案中的進階維護管理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647]
* [[Special:Block]]頁面有兩項小幅介面調整。管理員現可透過「期限」區塊中的專用單選鈕,輕鬆執行無限期封鎖。此外,選擇「無限期」時,系統會提供另一組常見理由供選擇,可在以下頁面修改:[[MediaWiki:Ipbreason-indef-dropdow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1823]
* 得益於Growth團隊最近的更新,[[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Logged-out|多個維基站點]]的行動版編輯者現在可以看到經過改進的「未登入編輯」警告。這些於上週發布的變更,是我們持續努力和測試的一部分,旨在提升[[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行動端的帳號建立體驗]],進而增加參與度。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848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行動版網頁使用者在受到多重封鎖影響時無法查看封鎖資訊,現已修正此問題。現在,當他們瀏覽維基百科時,可查看所有目前影響他們的封鎖的相關訊息。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使用Toolforge建立的映像檔即將升級至新版建構包,此版本將支援較新的語言版本,並包含其他上游的改進與修正。如果您使用Toolforge建構服務,請查閱最近的[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cloud-announce@lists.wikimedia.org/thread/EMYTA32EV2V5SQ2JIEOD2CL66YFIZEKV/ cloud-announce電子郵件],並視需要更新您的建構配置,以確保您的工具相容。 [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Help:Toolforge/Building_container_images&oldid=2392097#Buildpack_environment_upgrade_process][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0127]
* [https://api.wikimedia.org/wiki/Main_Page API Portal]這一說明文件維基將於2026年6月關閉。在API Portal上建立的API金鑰將繼續正常運作。api.wikimedia.org端點將自2026年7月起逐步停用。API Portal上的文件將移動至[[mw:Wikimedia APIs|MediaWiki.org]]。[[wikitech:API Portal/Deprecation|了解更多]]。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1|MediaWiki]]
'''深入了解'''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術願望]]專案正在考慮改進[[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視覺化編輯器中自動生成的參考名稱(<code>name=</code>)]]。請查看[[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Proposed solutions|解決方案提案]],並參與[[m:Talk: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Request for comment|意見徵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23日 (一) 16:51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268305 -->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3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3/29 (日)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本年度社群交流與規畫,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3月28日 (六) 06:28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4"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4|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在上週,[[abstract:|Abstract Wikipedia]](抽象維基百科、摘要維基百科)的Beta版本正式推出。Abstract Wikipedia是全新的基金會專案,旨在成為不依賴特定單一語言的維基百科,讓社群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構築文章,讀者也能用自己的語言讀取文章。該wiki由Wikifunctions提供文字搭建支援,內容來源於維基數據中的結構化資料。[[:f:Special:MyLanguage/Wikifunctions:Status updates/2026-03-26|瞭解詳情]]。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Growth團隊正在針對一項改進創建帳號提示詞的變更進行A/B測試。當前,手機使用者在未登入的狀態下開始編輯的時候,他們會看到一則警告提示,突兀、勸退、暗示使用臨時帳號就好、也不鼓勵創建帳號。提議的變更將更加友善,並且鼓勵創建帳號。該測試目前在十個維基百科中實裝,包括中文、阿拉伯語、法語、西班牙語和德語。[[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2. Improve logged-out warning message (T415160)|瞭解詳情]]。
* 行動應用程式團隊現正針對[[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編輯功能應如何在應用程式中展現]]一事徵求意見。討論將聚焦於如何改善使用者按下編輯按鈕後接觸編輯工具的方式。放眼全局,這關切到如何友善地將對編輯有興趣的讀者,轉變為確實的編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45|{{formatnum:45}}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無法從報紙檔案庫[https://www.newspapers.com Newspapers.com]擷取引用,這是由於[[mw:Special:MyLanguage/Citoid|Citoid]]請求遭到封鎖,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90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2|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4|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4"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30日 (一) 19:25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29462 -->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 ==
邀請大家共同研議:[[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研議:監督員、志工回覆團隊]]。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3:20 (UTC)
== Action Required: Update templates/modules for electoral maps (Migrating from P1846 to P14226) ==
Hello everyone,
This is a notice regarding an ongoing data migration on Wikidata that may affect your election-related templates and Lua modules (such as <code>Module:Itemgroup/list</code>).
'''The Change:'''<br />
Currently, many templates pull electoral maps from Wikidata using the property [[:d:Property:P1846|P1846]], combined with the qualifier [[:d:Property:P180|P180]]: [[:d:Q19571328|Q19571328]].
We are migrating this data (across roughly 4,000 items) to a newly created, dedicated property: '''[[:d:Property:P14226|P14226]]'''.
'''What You Need To Do:'''<br />
To ensure your templates and infoboxes do not break or lose their maps, please update your local code to fetch data from [[:d:Property:P14226|P14226]] instead of the old [[:d:Property:P1846|P1846]] + [[:d:Property:P180|P180]] structure. A [[m:Wikidata/Property Migration: P1846 to P14226/List|list of pages]] was generated using Wikimedia Global Search.
'''Deadline:'''<br />
We are temporarily retaining the old data on [[:d:Property:P1846|P1846]] to allow for a smooth transition. However, to complete the data cleanup on Wikidata, the old [[:d:Property:P1846|P1846]] statements will be removed after '''May 1, 2026'''. Please update your modules and templates before this date to prevent any disruption to your wiki's election articles.
Let us know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need assistance with the query logic.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User:ZI Jony|ZI Jony]]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17:11 (UTC)
<!-- 信息由 User:ZI Jony@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Non-Technical_Village_Pumps_distribution_list&oldid=29941252 -->
== 新手的几个问题 ==
*我最近部分录入了[[關於列寧主義底機礎]]这篇文章,毕竟是新手,想请大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特别是格式,版权标记之类的。
*[[Template:Not-PD-US-anon]]上说“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也就是说可以录入[[Index:SSID-12118018 斯大林選集 一.pdf|数量较多]]的此类内容?(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不怎么受欢迎)
*[[Module:Sandbox]]是沙盒吗,上面没有标记。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4:00 (UTC)
:{{gap}}首先,翻译作品属于衍生作品,因此需要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确定它们的版权形式,原作者于1953年逝世,依据俄罗斯联邦著作权法规(可见[[c:Commons:Copyright rules by territory/Russia]],著作于作者逝世后70年进入公有领域),该原作的著作权已于2023年(1953+70)在俄罗斯失效并进入公有领域。其次,由于维基数据库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境内,数据库里的内容是否合法显然应当首先依据美国的版权法来确定,即由于[[m:United States non-acceptance of the rule of the shorter term/zh|美国对较短期限法则的不接受性]](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权,则美国著作权自出版起95年有效,即使现在在原作地著作权已经失效),该作著作权将在2048年失效并进入公有领域。最后,您提及的[[Template:Not-PD-US-anon]]仅适用于以匿名或别名发表且确实作者身份不明的情况。综上,本作因版权仍未于美国失效而不宜录入。
:{{gap}}[[Wikisource:沙盒]]是沙盒。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5:45 (UTC)
::原作是1924年发表的,“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权,则美国著作权自出版起95年有效”,所以它不是应该于1924+95=2019年就于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吗?另外,如果所说的Template:Not-PD-US-anon是针对于录入的译文,译文1949年于中国匿名出版,应该适用吧?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7:29 (UTC)
:::更正一下我之前的说法,根据 ''2006年12月18日俄罗斯联邦第230-FZ号《民法典》第四编'' 第1281条“如果作者在伟大卫国战争期间创作或参加过战争,则本条规定的专有权有效期延长四年。”,本作著作权应于2028年1月1日失效。其他有关细节可以看一下[[User:银色雪莉]]的讲解(感谢!)。另外,翻译作品属于衍生作品,因此需要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确定它们的版权形式,若原创作品未进入公有领域,译文也是不能录入本地的。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3:55 (UTC)
:稍为说明一下情况:
:(1)原作的版权:根据现有的[[c:Commons:Copyright rules by territory/Russia]],这篇发表于1924年的斯大林作品在起源国不是+70,而是+74(“伟大的卫国战争”条款影响),所以是到2028年1月1日起到期。当原作在起源国到期后,考虑年份,该作品在本地可以直接上[[Template:Pd/1923]]而不会受美国较短期限法则的影响。——简而言之,现在卡着斯大林作品的录入的主要是起源国法律而不是美国。与之可以作为对照的是他在1917年以前发表的作品如[[編輯部的話]]则无碍,因为根据[[c:Template:PD-RusEmpire]]所指,其已在公有领域(注:之前忘了引进模板到本地,请忽略《编辑部的话》里的模板问题)
:(2)译作的版权:姑且按该本的出版日期即1949年计算,在起源国已经进入公有,但是由于美国较短期限法则,要挂[[Template:Not-PD-US-anon]]模板,“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但就算如此,还有原作的版权问题卡着呢,译作的版权是要结合原作的版权状况来考虑的,简而言之就是原作译作都要到期,译作才真的能被录入。
:综上:还没行,等2028再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7:59 (UTC)
== 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5|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CampaignEvents extension]] now includes a new group goal-setting feature, enabling organizers to set and track event goals such as the number of articles created and participating contributors in real time. Similarly, participants can work toward shared targets and see their collective impact as the event unfolds. The feature is now available on all Wikimedia wikis. Learn more in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Registration/Collaborative contributions#Goal setting|the documentation]].</span>
* [[File:Maki-gift-15.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願望清單項目]]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new [[mw:Special:MyLanguage/Help:Watchlist labels|watchlist labels]] feature (announced in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Tech News 2026-07]]) is now available via VisualEditor, the source editor, and the 'watchstar' (or watch link, for skins that don't have a star icon). Previously it was only possible to assign labels via [[Special:EditWatchlist|EditWatchlist]]. In all three places it is a new field following the expiry field.</span>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行動版網頁上,用Parsoid解析的討論頁若有空白話題標題,會導致該處以下的討論頁無法正常使用,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17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sub-referencing feature]], which lets editors add details to an existing reference without duplicating it, will be gradually rolled out to [[phab:T414094|more wikis]] later this year. Wikis using 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ference Tooltips|Reference Tooltips]] gadget are encouraged to update their version (typically at [[m:MediaWiki:Gadget-ReferenceTooltips.js|MediaWiki:Gadget-ReferenceTooltips.js]] as shown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diff=1344408362 here]) to ensure compatibility. Other reference-related gadgets may also be affected.</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304]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ll Wikinews editions will be closed and switched to read-only mode on 4 May 2026. Content will remain accessible, but no new edits or articles can be added. This closure was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following extended discussions. [[m:Wikimedia Foundation Board noticeboard#Board of Trustees Approves Closure of Wikinews|Read more]].</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API:Action API|Action API]] has had several formats for requested output. One of them,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php</nowiki></code></bdi>, is being removed soon. Please ensure your scripts or bots use the [[mw:Special:MyLanguage/API:Data formats#Output|JSON format]]. This removal should affect very few scripts and bots.</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18538]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Special:NamespaceInfo|Special:NamespaceInfo]] page now includes namespace aliases. For example "WP" for the "Project" ("Wikipedia") namespace on the German Wikipedia.</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145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6日 (一) 16:1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62761 -->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6"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6|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誠摯邀請資深編輯者參與[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Main_Page 測試]「[[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條目建立指南]]」功能,此功能旨在協助經驗較少的編輯者創建結構完善且符合方針指引的維基百科條目。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Test feature guide|測試說明]]。此外,請在審閱完[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Category:Pages_using_article_guidance 大綱]後,於[[mw:Talk:Article guidance|專案討論頁]]提供意見回饋。我們將根據您的回饋來優化該功能,並移交至參與試行的維基百科站點以進行翻譯與調整。請觀看此功能的[[c:File:Article Guidance workflow demo - April 2026.webm|介紹影片]]。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在大多數維基,所有自動確認使用者現在可使用[[Special:ChangeContentModel|Special:ChangeContentModel]]頁面來[[mw:Special:MyLanguage/Help:ChangeContentModel|自訂新頁面的內容模型]](如{{int:content-model-massmessagelistcontent}})並建立,讓更多人能利用wikitext以外的內容格式。查看[[Special:ListGroupRights|Special:ListGroupRights]]來確認您的維基是否有這項變更。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48294]
* 成长团队已启动一项[[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_Creation_Experiments|账户创建实验]],旨在评估在移动网页页眉中添加账户创建按钮,是否能增加新账户注册量,并鼓励更多移动用户参与维基百科的贡献。该实验目前已在印地语、印度尼西亚语、孟加拉语、泰语和希伯来语维基百科上线,面向10%的未登录移动网页用户。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微軟Windows裝置上,若「動畫效果」設為關閉,維基視覺化編輯器可能會在載入時卡住,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285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本週稍晚起,對於啟用「[[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測試功能的{{int:group-abusefilter}},[[Special:AbuseFilter|Special:AbuseFilter]]中的編輯器將從[[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改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我們計畫讓所有編輯器的UX更加一致。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9673][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访问[[mw:Special:MyLanguage/Notifications/API|通知API]](<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ction=query&meta=notifications</nowiki></code></bdi>)的工具和机器人,需要更新其OAuth或BotPassword授权,以包含对私有通知的访问权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1991]
* 由于库升级,自4月20日(星期一)起,分类页面上的列表显示顺序可能会出现错乱。我们将运行迁移脚本来修复此问题;根据维基规模的大小,修复过程可能耗时数小时至数天(对于英语维基百科,最长可能需要一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254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4|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6"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13日 (一) 15:1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80527 -->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GB/T 47229-2026能录入吗 ==
GB/T 47229-2026[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4C1BF798CB2983B0E06397BE0A0A640A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是不是需要哪个法律文件提到要求执行这个标准,文库才能录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3:41 (UTC)
:大体如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6:11 (UTC)
::谢谢!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7:02 (UTC)
== 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第二号]]为例,最初版本是纯文字录入版本,但被人修改成了Page版本。个人认为应该以纯文字录入版为主,Page版本添加消歧义括号,作为特定版本处理。-- [[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2:57 (UTC)
:照指引走是推荐page版本,[[Wikisource:样式指南#校对页样式]]。偏好哪种方式可能因人而异,不过私以为“以何为主”是与“偏好哪种”不同的问题,且恐怕不是一个能够成立的问题——纯文字和page是录入方式的差异,不是版本的差异,同一个版本的原始出版物,如果要做成一个纯文字录入和一个page分离,这样的必要性的逻辑在下暂时还看不清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2:10 (UTC)
:Page页面版应该取代非Page页面版,这是可供查证的必然要求。只有极少数的文件存在多个“特定版本”,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建立分别的page页面版本[[XXX (公报版)]]和[[XXX (法典版)]],[[XXX]]为消歧义页面。不应该存在[[XXX (用户修改版)]]。--[[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07:23 (UTC)
== 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 ==
我找不到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1:30 (UTC)
:尚未建立。請斟酌[[w:维基百科:討論頁指引]]。--[[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5月31日 (日) 03:19 (UTC)
== 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7"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7|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經過兩年的開發,[[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亦稱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 6]])將於4月21日(二)正式推出。此功能將為所有使用標準語法高亮的編輯者帶來更佳的代碼與wikitext可讀性、減少輸入錯誤,以及其他諸多[[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好處]]。特別感謝志願者[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Bhsd/ Bhsd],他開發了許多新功能,包括[[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Code folding|代碼摺疊]]、[[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Autocompletion|自動完成]]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Linting|Lint檢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9059]
* 維基百科iOS版應用程式推出重大更新,重新設計了介面,以符合Apple最新的「Liquid Glass」視覺設計。請[https://apps.apple.com/us/app/wikipedia/id324715238 下載最新版本]來體驗此次更新。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WE3.3.4 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可讓讀者將條目儲存至清單中,以便日後閱讀。此功能目前已在中文、印尼語、法語、阿拉伯語及越南語維基百科上開放測試,並為所有維基百科新帳號預設啟用。
* 4月20日當週將啟動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Mobile page previews|「頁面預覽」功能擴展至行動版網頁]]的實驗,在法語、波蘭語、阿拉伯語、英語、越南語、義大利語維基百科上推出。「頁面預覽」是一種彈窗,會顯示條目的縮圖、序言,以及一個可點擊開啟完整條目的藍色链接,藉此提升內容的探索體驗。此功能已在桌面版網頁及手機APP中提供。[[m:Special:MyLanguage/List of experiments in Product and Technology#Template|了解詳情]]。
* 在多個維基站點上,已登入但尚未驗證電子郵件地址的編輯者,現在會看到一則橫幅,鼓勵他們進行驗證。驗證電子郵件地址後,若使用者遺失帳號,即可藉此取回對該帳號的存取權限。[[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ccount Security#Encouraging users to confirm their email addresses|了解詳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136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5|{{formatnum:15}}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中編輯內容龐大的維基頁面時,會出現載入緩慢、預覽與捲動延遲,以及在選取、剪下或貼上內容時出現效能問題,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84857]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隨著[[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正式推出,所有使用者在編輯JavaScript、CSS、JSON、Vue、Lua內容頁面時,將改用[[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進行語法高亮,取代[[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專為Debian和Ubuntu使用者提供的<code>mirrors.wikimedia.org</code>服務將於5月15日停止運作。該服務的軟硬體資源將更換為更先進的設備。部分使用者可能需要切換至其他伺服器,此過程約需一分鐘。[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wikitech-l@lists.wikimedia.org/thread/LJYRIS4WB66HIRCAO4GIDTXCMDVZRBMA/ 了解詳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707]
*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image</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oldimage</nowiki></code></bdi>資料表將從[[wikitech:Help:Wiki Replicas|Wiki Replicas]]中移除。若您的工具或查詢會直接存取<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image</nowiki></code></bdi>或<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oldimage</nowiki></code></bdi>資料表,請務必於5月28日之前更新相關程式,改用<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ile</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ilerevision</nowiki></code></bdi>資料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741]
* 繼近期針對未經身份驗證流量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後,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持續致力於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並將自4月最後一週起,對已驗證的API流量實施全面限制。此限額刻意設定得盡可能高,以盡量減少對社群的影響。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及[[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FAQ|常見問題解答]]。(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mw:Special:MyLanguage/Attribution API|姓名標示API]]現已開放[[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Stability policy|Beta測試]]。此API可在任何使用維基媒體條目及媒體檔案之處,擷取用於標示來源的資訊。相關參考文件可透過所有維基媒體站點上的REST沙盒特殊頁面查閱(例如[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api=attribution.v0-beta&title=Special%3ARestSandbox 中文維基百科上的REST沙盒])。請在[[mw:Talk:Attribution API|專案討論頁]]分享您的意見回饋。
* 本週沒有MediaWiki版本更新。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7|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7"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20日 (一) 15:0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32763 -->
== Request for comment (global AI policy) ==
<bdi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
Apologies for writing in English. {{int:Please-translate}}
A [[:m:Requests for comment/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olicy|request for comment]] is currently being held to decide on a global AI policy. {{int:Feedback-thanks-title}}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26日 (日) 00:58 (UTC)
</bdi>
<!-- 信息由 User:Codename Norest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30424282 -->
:我提出了新的,建议完全允许,只要基于可靠来源。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10:41 (UTC)
== 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8"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8|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為提升反破壞保護的效果,新的使用者獲得自動確認身分的方式將有變更。目前,帳號註冊後達到指定日數和編輯數的使用者會自動被歸入[[{{int:grouppage-autoconfirmed/{{CONTENTLANGUAGE}}}}|{{int:group-autoconfirmed}}]]群組中,但是這種認定方式目前有被部分破壞者利用的趨勢,他們會特意囤積新帳號,等到時間到了再啟用。為了減少這種惡用的衝擊,下週起,在授予自動確認身分的時候所認定的帳號年齡將從第一筆編輯之日算起,而不再是從註冊時算起。規定的日數閾值本身不變。此變更僅會部署至將「至少進行一次編輯」列為自動確認條件的維基站點。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484]
* 所有新註冊的維基百科使用者,以及在偏好設定中啟用「{{int:betafeatures-auto-enroll}}」選項的維基百科使用者,現在皆可以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WE3.3.4 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測試功能,將條目儲存起來以便日後閱讀。這有助於將有興趣的條目集中管理於一處,方便隨時查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Firefox中,資訊框圖片有過寬的Padding,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67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謹此提醒,本週將對已驗證的API流量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此舉旨在確保[[mw: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關於速率限制的具體數值等詳情,請參閱[[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及[[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FAQ|常見問題解答]]。(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8|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8"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27日 (一) 18:06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58046 -->
== 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4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4/30 (四)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維基社群AI政策,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22:52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9"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條目指南]]團隊誠摯邀請[[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Pilot wikis and collaborators|參與試行的維基百科站點]](土耳其語、日語、西班牙語、孟加拉語、法語、波斯語、阿拉伯語、葡萄牙語、簡單英語)的資深編輯者,協助翻譯並調整[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Category:Pages_using_article_guidance 範例大綱]。[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Special:NewArticle 該功能]預定於2026年5月上線,屆時這些大綱將引導編輯者撰寫清晰、結構完善且符合方針指引的條目。請參閱關於如何翻譯及調整大綱的[[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dapting a sample outline in a Wikipedia|簡易說明]]。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產品與技術諮詢委員會]]發布了一份[[: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May 2026 draft PTAC recommendation for feedback|建議草案]],內容針對自治體在參與技術領域時可遵循的模式。誠邀社群成員於5月8日前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May 2026 draft PTAC recommendation for feedback|討論頁]]上針對草案提供意見回饋。
* 作為持續提升效能並減輕縮圖服務負擔的一環,偏好設定中的可用縮圖尺寸將精簡為三種標準選項:小(180px)、中(250px)、大(400px)。現有設定將映射至最接近且較大的尺寸(例如,120px或150px將以180px顯示,300px或360px將以400px顯示)。偏好設定介面將很快更新以反映這些變更,使用者若希望選擇非標準尺寸或提供意見回饋,請參閱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909]
* 從現在起,使用者將在權限自動到期時收到類似權限變更通知的Echo通知。這與[[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reminder bot|全域提醒機器人]]不同,該機器人會在權限即將到期前一週提醒使用者,以便他們能及時申請延長權限。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m:Special:Translate|Special:Translate]]頁面中ULS語言選擇器在不該捲動時垂直捲動,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58864]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可在同一頁面顯示來自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更新包括:Wikibase站點(如[[:d:|維基數據]])的監視清單現已支援[[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EntitySchema|EntitySchema]]元素,以實現更完善的追蹤功能;動態更新模式現在每60秒刷新一次,以符合最新的[[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全域API速率限制]],從而提升即時響應能力;此外,之前混合不同書寫方向的清單會將連結顯示為「changes 3」而非「3 changes」,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50][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422][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09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全域API速率限制]]的第二階段已正式實施,旨在減輕[[diffblog:2026/03/26/quo-vadis-crawlers-progress-and-whats-next-on-safeguarding-our-infrastructure/|AI爬蟲的影響]],並確保維基媒體資源能獲得合理且可持續的存取,優先處理真人及符合維基媒體使命的流量。[[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Limits|流量限額]]已從每小時調整為每分鐘計量,從而使流量模式更為平穩,API負載也更容易預測。社群使用者應不受影響,且無需採取任何行動。初步跡象顯示,部分基於使用者代理的請求者正在調整行為,目前約有64%的自動化API流量可被識別身份。監控工作仍在持續進行,維基媒體企業服務(Wikimedia Enterprise)仍提供商業支援服務。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7|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9|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9"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4日 (一) 20:4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98077 -->
== 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0"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0|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社群技術團隊發布了[[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How to write a good wish|新的願望指南]],說明社群願望清單中的願望如何進行分級篩選以決定優先順序。這份指南旨在釐清影響決策的各項因素,以期能協助貢獻者撰寫更具說服力的提案。該指南強調,除了票數外,願望是否獲得採納還需考量諸如對社群的潛在影響等各種因素。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讀者成長團隊即將啟動一項實驗,測試新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_Growth/Share_Card|分享卡片]]」功能。此功能讓讀者能從維基百科條目或其中的特定章節,製作出引人注目的卡片並在網路上分享,每張卡片皆會連結回條目,藉此擴大讀者群並提升條目曝光度。這項僅限行動裝置的A/B測試將開放給中文、法語、阿拉伯語、英語、越南語維基百科的部分讀者參與,以更深入了解閱讀與分享習慣,預計於5月18日當週開始,為期四週。
* Android和iOS版維基百科APP最近推出了「[[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25th_Birthday_Reading_Challenge|25天閱讀挑戰]]」的Beta測試版,旨在鼓勵使用者達成閱讀里程碑,藉此提升讀者參與度。為了在挑戰期間追蹤自己的「連勝」天數,APP使用者可將一個以「拼圖球寶寶」(Baby Globe)為主題的Widget加到主畫面。挑戰將於5月11日正式開始。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7|{{formatnum:1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全域偏好設定中的語法高亮顯示選項,在啟用後可能會意外地自動停用,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528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Octicons-tools.svg|12px|link=|alt=|進階項目]] 於[[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3/39|2023年9月]]宣告棄用後,資源載入模組<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ediawiki.ui.input</nowiki></code></bdi>將於本週移除。對於任何使用此模組的工具,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Codex/Migrating_from_MediaWiki_UI|MediaWiki UI至Codex的遷移指南]]。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012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0|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0"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11日 (一) 19:2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24429 -->
==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判文书案号重定向]] ==
最靠前一列,有數十條名稱錯誤的重定向,為機械人錯誤導入所致。現在機械人似乎還在導入,請求有權限使用者在該任務完成後,快速移動不留重新導向,以免去再提刪的麻煩。--[[User:Sayonzei|Sayonzei]]([[User talk:Sayonzei|留言]]) 2026年5月18日 (一) 04:35 (UTC)
: {{ping|SuperGrey}}轉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5月19日 (二) 08:29 (UTC)
: 感謝您協助修復。我現在移動這些重定向。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09:02 (UTC)
:: {{done}}。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10:21 (UTC)
== 2026年第2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1"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抽象維基百科團隊已選定五個潛在的試行維基,團隊將評估這些維基是否有意願採用抽象條目。這些維基站點包括印尼語、孟加拉語、阿拉伯語、馬拉雅拉姆語、達巴尼語維基百科。意見徵集期將持續至5月22日。若您的社群有興趣參與試行,[[m:Talk:Abstract Wikipedia|請在元維基告知我們]]。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5月18日,行動版網頁將啟動一項實驗,向未登入讀者提供「[[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實驗將在土耳其語、西班牙語、波蘭語、烏爾都語、荷蘭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德語維基百科上線,為期一個月。此舉旨在協助讀者收藏及整理條目以便日後閱讀,同時培養未來可能促成貢獻維基百科的習慣。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o support a bookmark button in the Reading List beta feature, the "Tools > Action" menu has been updated to display icons, including the watch star indicator that helps editors identify temporarily watched articles. The icons now also match those used on mobile, improving consistency across platforms. The change is currently limited to the actions menu and mainly affects editors with privileged user rights.</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6008]
* 「[[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建議模式]]」已在[[phab:T421189|約15個維基百科]](包括中文)站點的行動版網頁上,針對新手編輯者展開[[w:en:A/B test|A/B測試]]。此實驗將衡量「建議模式」對「新手編輯者在行動版網頁上產生具建設性(未被撤銷)條目編輯的編輯階段比例」所產生的影響。此外,實驗亦將評估此功能對編輯者留存率的影響,並監測撤銷率與封鎖率的變化。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7|{{formatnum:2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維基百科Android版APP中,開啟「推薦閱讀清單」通知後,圖片有時可能無法載入,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23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 Platform|維基數據平台團隊]](WDP)已發布其[[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Backend Replacement|後端替換建議]]及相關[[wikitech:Wikidata Query Service/WDQS Architecture re-design|技術架構]],用於將維基數據查詢服務(WDQS)從Blazegraph遷移出去。歡迎提供意見回饋(2026年5月25日截止),特別是針對潛在缺口以及對進階用例的影響。我們也鼓勵維基數據社群成員和WDQS使用者在[[d:Wikidata: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High-Impact Use Cases|此頁面]]協助找出可能需要關注的高影響力工具和工作流程。意見回饋可於[[d:Wikidata talk: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遷移討論頁]]或[[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Blazegraph Migration Office Hours|下一次諮詢時段]]提出。詳情請參閱[[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Wikidata Platform team/Newsletter|WDP團隊電子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3|MediaWiki]]
'''深入了解'''
* 在英語、法語、日語、中文及其他幾個維基百科站點上,曾針對第三方機器人偵測服務[[diffblog:2025/09/02/better-detecting-bots-and-replacing-our-captcha/|hCaptcha進行試行]]。試行結果顯示,hCaptcha不僅能獨立有效偵測並遏止某些惡意自動化活動,還能向[[w:en:Wikipedia:Village pump (technical)/Archive 225#Introducing SuggestedInvestigations|用戶查核員和監管員]]提供線索以供進一步調查。由於試行結果令人滿意,hCaptcha將於未來幾週內在所有維基站點全面推行。有關實施細節及隱私保護措施的技術資訊,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nti-abuse signals/hCaptcha|hCaptcha專案頁面]]。[[diffblog:2026/05/04/better-detecting-bots-and-replacing-our-captcha-part-2/|了解更多]]。
* 社群技術團隊發布最新消息,提及多項社群願望清單計畫的進展,包括將「閱讀清單」功能從APP擴展至網頁版、「誰寫的」功能與個人面板新增支援語言、3D渲染與Chart圖表功能的改進,以及即將進行的討論頁排序、音訊播放和編輯工作流程等相關工作。本次亦分享了當前的優先事項、願望清單狀態趨勢,以及針對未來重點領域與維基媒體基金會2026–2027年度計畫的社群回饋機會。[[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May 13, 2026: Latest updates from the Community Tech team|閱讀全文了解更多]]。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1|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1"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18日 (一) 20:21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39262 -->
== 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2"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2|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在[[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LOWM|帳號建立實驗成功完成後]],改良版的「未登入編輯警告訊息」將於6月第一週部署至所有維基媒體站點。此變更僅會影響在行動版網頁編輯的未登入使用者。更新後的體驗旨在更明確地鼓勵建立帳號,同時仍允許使用者透過臨時帳號貢獻編輯。實驗結果顯示,帳號建立數量顯著增加,看到新版訊息的使用者中,帳號建立率相對提升了27%。如預期所料,隨著更多人轉向建立帳號,臨時帳號的使用量相對減少了16%。實驗未顯示建設性編輯的佔比或其他監測中的貢獻者指標有任何顯著變化。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595]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出於安全考量,位於特定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將[[m:Special:MyLanguage/Mandatory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for users with some extended rights|必須啟用雙重認證]](2FA)。處於這些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只要還擁有相關使用者群組身分便不能從自己的帳號中移除全部的2FA方式,同時有權者亦無法將沒有啟用2FA的使用者加入到這些群組中。只要帳號中至少還留有一個2FA方式,這些使用者依然可以自由新增和移除額外的2FA方式。在未來幾週內,未啟用2FA的使用者將會被移出這些群組。請特別注意,此規定同樣適用於行政員。關於新規定生效的時程詳見連結的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11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120]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術願望]]團隊將在[[:phab:T415904|指定的10個wiki專案]]上進行一項[[w:zh:A/B測試|A/B測試]]。這項測試事關[[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Reference Previews|參考文獻預覽功能相關的可能改進]]。實驗會在5月底6月初之間的大約2週時間內進行;在參與實驗的wiki站點中,10%的桌面版使用者會受到實驗的影響。
* Reader Growth團隊先前執行的兩個實驗結果很成功,所以決定從5月25日起,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Image Browsing]]功能作為beta測試功能提供給所有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手機版。任何人若設定預設啟用所有beta功能則會立刻看到變化,其他人若在偏好設定中勾選該功能對應的複選框也能看到變化。這個新功能會在所有條目的頁面頂端展示一個可以左右捲動的條目全部圖片速覽,編者可以設定[[mw:Readers/Reader_Growth/Image_Browsing#Phase_2.1_beta_feature|排除單張圖像出現在當前條目的圖片速覽中,或者完全排除當前條目出現圖片速覽]]。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媒體檢視器3D擴充功能無法正確渲染三維STL檔案,現已修正此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72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以下兩個過時的CSS class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tright</nowiki></code></bdi>現已被替換為<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right</nowiki></code></bdi>。被替換掉的CSS class未能在所有MediaWiki所支援的平台上都擁有一致的行為,該問題在手機版網頁和手機版App中尤為突出。若您的專案有依賴於這兩個CSS class的代碼,請盡快檢視他們並準備遷移。順帶一提,<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right</nowiki></code></bdi>在未來可能也會被棄用,但是現在沒有時間表。[[phab:T426452|瞭解詳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4|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2|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2"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25日 (一) 21:52 (UTC)
<!-- 信息由 User:Quiddity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84502 -->
== 台灣分會2026年5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5px solid #FFD700;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5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5/30 (六)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ESEAP Conference 2026''',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5月26日 (二) 14:09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 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有請符合資格的選民參與2026年[[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 選舉。更多資訊——包括資格查核、投票流程說明、候選人資訊、以及投票連結——請參閱元維基上的[[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Election/2026|2026年選舉資訊頁面]]。投票將於2026年6月2日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80358400 00:00 UTC]截止。
若您的帳戶符合資格,請務必投票。結果將於2026年6月14日前公布。-- U4C期待與您合作<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m:User:Keegan (WMF)|Keegan (WMF)]] ([[m:User talk:Keegan (WMF)|talk]]) 2026年5月27日 (三) 17:15 (UTC)
<!-- 信息由 User:Keegan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30513860 -->
== 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 ==
讨论起因是[[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6年)]]中有汉谚混用-中文对照。翻译用户认为翻译页面中含有外文原文对照属于维基文库收录范围,因为[[Translation:大韓民國憲法]]也有汉谚混用-中文对照。你们怎么看?因为这个文献本身不需要删除,所以不需要提交删除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9:59 (UTC)
:如果文本本身没有其他(如版权之类的)问题,'''仅限在翻译命名空间'''提供原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对照一件而言,个人认为可以被接受——某种程度而言,这可能是可以让其他用户有机会检视用户翻译文本的质量的一个较方便的途径——当然,这不意味着需要强制这种做法,只是这种做法目前在我看来没有明显的坏处,也是一种限定范围的特事特办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可能需要指明几点:一是不能够因此而造成一种情况,即以“待翻译”的名义扔一堆外文在该空间,这种情况下仍应被删除——简而言之,可以只上译文,也可以并列,但不能以“待翻译”为由久拖不决;二是这种逻辑不能拓展到其他已出版译本(即应放在主空间)的页面。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10:57 (UTC)
: 話說這文章排版有點問題啊。——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1:04 (UTC)
== 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3|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讀者體驗團隊]]正在進行一項實驗,向未登入的行動端讀者展示開發中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以測試相較於「監視」按鈕,此功能是否能提升帳號註冊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Experiment timeline|實驗]]已於5月18日在土耳其語、西班牙語、波蘭語、烏爾都語、荷蘭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德語維基百科上線,為期一個月。
* 維基媒體App團隊在Android公測版App中推出了「首頁動態」重新設計的[[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Explore Feed Refresh/Phase 1|第一階段]]。全新的「首頁動態」包含改版的「社群」分頁,以及個人化的「為您推薦」分頁,提供每日更新的閱讀推薦。此次重新設計旨在改善維基百科App中的內容探索功能,並創造更具吸引力的學習體驗。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8|{{formatnum:1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w:Special:Homepage|Special:Homepage]]上的某些建議編輯中,圖片可能無法載入,導致縮圖停留在載入狀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048]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5|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1日 (一) 21:08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13639 -->
== 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 ==
本人前些年扩充澳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在其讨论页上留下来源连接。随着印务局解散並并入行政公职局,电子版《澳门政府公报》的连接也从bo.io.gov.mo改为了bo.dsaj.gov.mo。最近发现澳门政府已经停用了前者的域名,因此原有法律法规的来源连接已成为死链,但可以将bo.io.gov.mo改成bo.dsaj.gov.mo来定向到原本的页面。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用机械人处理?谢谢。[[User:廣九直通車|廣九直通車]]([[User talk: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6年6月5日 (五) 13:03 (UTC)
:已使用机器人全部替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6月8日 (一) 14:43 (UTC)
== <span lang="en" dir="ltr">Tech News: 2026-24</span> ==
<div lang="en" dir="ltr">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4"/><div class="plainlinks">
Latest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tech news]]''' from the Wikimedia technical community. Please tell other users about these changes. Not all changes will affect you.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4|Translations]] are available.
'''Weekly highlight'''
* Wikimedia Enterprise has increased the free usage limits for its API offerings. The monthly request limit for the On-demand API has increased from 5,000 to 50,000 requests, while the Snapshot API limit has increased from 15 to 30 requests per month. In addition, Structured Contents snapshots are now available for free accounts. These changes expand access to Wikimedia Enterprise data for developers, researchers, and organizations using Wikimedia content. [https://enterprise.wikimedia.com/blog/enhanced-free-api]
'''Updates for editor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Explore Feed Refresh/Phase 1|refreshed Explore Feed]], now called the Home Feed, is rolling out to 50% of users of the Wikipedia Android app. The Home Feed helps readers discover relevant content through two new tabs: ''Community'' and ''For You''. The Community tab provides a scrollable feed of curated content and updates from the broader Wikimedia community and movement, while the ''For You'' tab offers a full-screen, swipeable experience that shows content tailored to a user's interests. The redesign is part of a broader effort to improve discovery and enhance the learning experience in the Wikipedia app.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iOS/"Which came first?" Game|Which came first?]] daily trivia game is now available in the beta version of the Wikipedia iOS app in English, German, French, Portuguese, Russian, Spanish, Arabic, Chinese, and Turkish. The game uses historical events from Wikipedia's "On This Day" content and challenges readers to guess which of two events happened first. The game was previously released on Android. Communities interested in making the game available in their languages can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Games#Game availability by language|read the instructions and requirements]].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Sub-referencing]], a new MediaWiki feature that allows editors to reuse references with different details, will begin rolling out to Wikimedia wikis following a successful pilot phase. Deployment will start on 8 June for most [[wikitech:Deployments/Train#Wednesday|Group 1 wikis]] and French Wikipedia, with additional Wikipedia language editions receiving the feature over the coming months. Communities are encouraged to prepare by checking for [https://translatewiki.net/w/i.php?title=Special%3ATranslate&group=ext-cite&language=en&action_source=search&filter=%21translated&optional=1&action=translate untranslated Cite extension messages] in their language and reviewing any use of [[mw:Special:MyLanguage/Reference Tooltips|Reference Tooltips]], which may require [[:phab:T416304#11668731|updates]] to support the new functionality. Wikis using [[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ference Previews|Reference Previews]] do not need to take any action. Communities may also wish to create the ''cite-tracking-category-ref-details'' [[Special:TrackingCategories|tracking category]] as a hidden category using <code><nowiki>__HIDDENCAT__</nowiki></code> (or a dedicated template), and connect it to the corresponding Wikidata item [[d:Q129764848]].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5662]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Mobile page previews#Experimentation|Page Previews experiment]] on mobile web has concluded. The team decided not to roll out the feature after the results showed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impact on reader retention, as the primary success metric was retention improvement. Page Previews, which are already available on desktop and in the apps, display a thumbnail, lead paragraph, and link to the full article when readers tap a blue link. The experiment tested this experience on mobile web across six Wikipedia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Codex/Design/Icons|user interface icon library]] will be [[phab:T399175|updated later this week or next week]]. Most of the ~300 icons have been slightly refined and ~30 new icons have been added. These changes improve the icons to make them more consistent and comprehensible, and provide more visual balance when they are used in group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 (ULS) interface in MediaWiki, which helps users select content in other languages, has been updated. The new version improves speed and accessibility, and users of Wikimedia projects can now pin languages for quicker language switching. The deployment to Wikimedia sites will happen gradually in the coming weeks. You can test it now as a beta feature by selecting [[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beta features]] in your profile preferences and share your feedback on [[mw: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New ULS|the project page]].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Recurrent item]] View all {{formatnum:21}} community-submitted {{PLURAL:21|task|tasks}} that were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resolved last week]]. For example, an issue where the Pageviews Analysis dashboard on pageviews.wmcloud.org stopped updating graph data in May 2026, affecting all users, has been fixed.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171]
'''Updates for technical contributors'''
* The function signature for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nowiki></code></bdi> has been simplified. Developers can now pass a configuration object instead of a list of positional parameters when creating portlet links. The previous function signature remains supported for backwards compatibility. For example, instead of: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p-cactions', '#', 'Stub', 'ca-stubtag', 'Add a stub tag to this page');</nowiki></code></bdi> use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p-cactions', { href: '#', text: 'Stub', id: 'ca-stubtag', tooltip: 'Add a stub tag to this page' });</nowiki></code></bdi>. Script maintainers are encouraged to review existing uses of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ddPortletLink()</nowiki></code></bdi> and update them where appropriate. This change will be available on all wikis from 11 June. Thanks to community volunteer Gerges for contributing this improvement.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945]
* '''Community Wishlist discussion''': Product & Technology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May 20, 2026: Community Tech becomes a program|introduced changes]] meant to increase the number and complexity of wishes fulfilled, including the disbanding of the Community Tech team. They are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engaging in discussions]] about a [[m:Talk:Community Wishlist#Proposed direction for Wishlist|proposed direction for the wishlist]] from community members. Includes ways to structure annual voting, better tracking of wishes, removing focus areas, and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staffing updates]].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Recurrent item]] Detailed code updates later this week: [[mw:MediaWiki 1.47/wmf.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Tech news]]''' prepared by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Tech News writers]] and posted by [[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ot]] •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Contribute]] •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4|Translate]] • [[m:Tech|Get help]] • [[m:Talk:Tech/News|Give feedback]] • [[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Subscribe or unsubscribe]].''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4"/>
</div>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8日 (一) 21:3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50573 -->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5|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Reader Growth team]] has launched an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Image Browsing]] beta feature on the mobile web version of all Wikipedias. The feature shows an image carousel at the top of articles with 3 or more images. Editors can configure this feature with the following controls: to hide a specific image from a page, either use <code>class=notpageimage</code> excluding it from thumbnail previews, or <code>class=noviewer</code> excluding it from MediaViewer. The carousel can also be disabled from a page entirely, with the magic word <code><nowiki>__NOMEDIAVIEWERCAROUSEL__</nowiki></code>. To submit feedback or flag bugs, please visit the [[mw:Talk: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project page]].</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mw:Special:MyLanguage/Help:Tables#class="wikitable"|Wikitables]] can now be [[mw:Special:MyLanguage/Help:Sortable tables#Forcing the initial sort direction|sorted in descending order]] on the first click by adding <code dir=ltr>data-sort-order="desc"</code> to the header cell. Previously, by default, clicking a column header for the first time sorts it in ascending order. This addition to a Wikitable gives it more control and flexibility, while the default behavior for subsequent clicks remains unchanged.</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416]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rticle guidance]] feature is currently being tested with some editors creating new articles on the Simple English, French, and Turkish Wikipedias. The experiment will soon begin on the Arabic and Bangla Wikipedias as well. [[w:simple:Special:NewArticle|This feature]] gives editors community-curated guidance to help them create articles that follow community standards. Experienced editors can continue creating or adapting outlines for specific article types that are commonly created by less experienced contributors. The outlines guide less experienced editors in creating high-quality articles. A quick guide to markups used in outlines can be found on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Test feature guide#Markups in outlines|this page]]. [[w:simple:Wikipedia:Article Guidance|Example outlines]] that can be adapted and instructions for how to adapt them are on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dapting a sample outline in a Wikipedia|this section]] of the project page.</span>
* 如果您的維基站點想要替換Special:Block頁面中針對臨時帳號的「不限期」按鈕(例如,您的維基站點想要在臨時帳號過期時解除封鎖),您可以建立[[MediaWiki:ipb-indefinite-expiry-temporary-account]]並設定所需的封鎖期限來達成此目的。設定方法請見[[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Block and unblock#Default block duration options|此處說明]]。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12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41|{{formatnum:4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By the end of June, a valid user-agent string will be required for automated dumps downloads from the dumps.wikimedia.org website. Automated requests that provide a generic or empty user-agent will be blocked. This [[phab:T400119|extends enforcement]] of the long standing [[foundation:Special:MyLanguage/Policy:Wikimedia Foundation User-Agent Policy|user-agent policy]]. Access to dumps through 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will not change.</span>
* 全域[[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API速率限制]]的所有階段均已推出,所有API均已實施限制,且各使用者群組的限額均依照文件記載的標準執行。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不受此限制。所有機器人應繼續遵循文件中記載的最佳實踐,以避免受到速率限制。
* [https://api.wikimedia.org/wiki/Main_Page API Portal維基]將從本週(6月15日至18日)起轉為唯讀模式。下週(6月22日至25日),所有API Portal維基的網址都將重新導向至[[mw:Wikimedia APIs|MediaWiki.org的「Wikimedia APIs」頁面]]。參閱[[wikitech:API Portal/Deprecation|專案頁面]]了解詳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7|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於6月17日 18:00 UTC舉行一場以「程式碼審查」為主題的Discord通話會議。我們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Developer Satisfaction Survey/2026|開發者滿意度調查]]」得知,志願者在進行程式碼審查時面臨不少困難,因此我們希望藉此機會討論這些經驗,以期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您可以在[https://discord.gg/wikipedia?event=1514727511102062664 維基媒體社群Discord伺服器]加入本次會議。
* [[m:Special:MyLanguage/Conferencia Wikimedia de América Latina 2026|拉丁美洲維基媒體會議]]將舉辦一場區域性黑客松,邀請維基媒體技術社群中的開發者、系統管理員、資料科學家以及站內的高階權限者一同共襄盛舉。有興趣參與的技術貢獻者可申請獎助金,申請期間至6月21日午夜(玻利維亞時間,UTC-4)截止。
* 歡迎報名參加維基媒體國際會議團隊挑戰賽,一同參與這場特別活動。團隊挑戰賽將於維基媒體國際會議召開前的7月21日至22日,以線上及實體形式舉行。無論技術水準或是否報名參加維基媒體國際會議,皆歡迎參與。各團隊將共同完成10項為維基媒體社群提供支援的重要挑戰。詳情請參閱[[wmania:Special:MyLanguage/2026:Team challenges|團隊挑戰賽頁面]]並於該處報名(或[https://wikimedia.eventyay.com/wm/teamchallenges/ 點此報名])。報名期間至6月20日 23:00 UTC截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15日 (一) 16:48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89604 -->
== 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4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6/26 (五)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今年的'''維基愛地球'''活動及正在進行中的'''仲裁機制調整說明會''',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00:19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30591377 -->
== 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6"/><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6|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mw:Special:MyLanguage/Growth/Feature summary|Growth features]] are [[phab:T418115|now available at Wikidata]]. This update enables access to Mentorship ([[mw:Special:MyLanguage/Help:Growth/Mentorship|if configured]]), Impact module, the Help Panel, and a simplified Newcomer Homepage (without Suggested Edits). Wikidata administrators are still configuring the features through Community Configuration.</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新建了特殊頁面[[{{#special:RangeCalculator}}]]。使用者可直接利用該頁面查詢IP位址範圍,無需仰賴外部工具。此前,此工具僅供用戶查核員使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68429]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子引用]]」是MediaWiki的新功能,可在重複使用參考資料時修改部分細節。此功能將於6月23日部署至大多數中小型維基百科語言版本。[[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deployment|常見問題解答]]列出了您可在維基站點上採取的相關措施,以支援此次部署。請查閱[[:phab:T414094|部署計畫]],了解後續的部署階段。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8902]
* 從下週起,當使用者被封鎖或解封,或者封鎖狀態發生變更時,系統將會發送通知給該使用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0097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從下週起,設定為「需要CAPTCHA驗證」的濫用過濾器,將開始影響擁有<wbr/><code>skipcaptcha</code>權限的使用者,這包括大多數自動確認使用者。機器人則不受此限制。此變更僅影響觸發濫用過濾器的編輯操作。在一般情況下,<wbr/><code>skipcaptcha</code>權限將繼續讓使用者在正常使用維基時免受CAPTCHA干擾。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595]
* [[wikitech:Machine_Learning/LiftWing/API|Lift Wing API]]的參考文件已從API Portal移至互動式的[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ndex.php?api=lift-wing&title=Special%3ARestSandbox REST沙盒]。
* API Portal維基現已關閉。如需查閱API文件,請前往[[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Is|MediaWiki.org的「Wikimedia APIs」頁面]]。6月22日起,所有API Portal維基網址(https://api.wikimedia.org/wiki/<nowiki/>)都將重新導向至該頁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537]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8|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歡迎於6月25日 14:30 UTC參加線上會議,與目前參與[[mw:Google_Summer_of_Code/2026|Google Summer of Code]]及[[mw:Outreachy/Round_32|Outreachy]]的維基媒體實習生見面。實習生將介紹他們的專案概況,並簡要展示迄今為止的工作成果。歡迎與會者[[mw:event:Google_Summer_of_Code/Summer_2026_June_Internship_open_session|分享想法,並介紹各自社群中的相關資源與人脈]]。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6"/>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23日 (二) 13:05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722494 -->
aia12rzrblzo8ezg0ee0y24d4rxbe6h
7903715
7903641
2026-06-23T17:12:19Z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32075
/* RFC about AI-generated content in Wikimedia Commons */ 新章节
7903715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魯迅作品錄入 ==
{{移动至|Talk:魯迅全集 (1938年)|Wikisource talk:繁简处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21日 (日) 03:53 (UTC)}}
== 是否可收錄錢海岳《南明史》/《南明史稿》 ==
[[w:錢海岳|錢海岳]](1901—1968)所著《[[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又名《南明史稿》,其一百卷本初本完成於1944年,原稿本不存,有[[w:柳亞子|柳亞子]]抄本存世。後[[w:錢海岳|錢海岳]]對初本進行修訂,約在1950年前擴充為一百二十卷本,此後十餘年進行修訂,有草稿與謄清稿共兩份。然1968年1月[[w:錢海岳|錢海岳]]逝世。其前九十六卷謄清稿與後二十四卷草稿尚存於世,2006年[[w:中華書局|中華書局]]以一百二十卷本為底本出版了這套南明史稿的標點本,並名為《[[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目前所能見到的紙質本與電子掃描本均為該版。
以上是錢氏《[[w:南明史 (錢海岳)|南明史]]》的大體情況。本人計劃參照06年本,將本書錄入至文庫,另外該版存在一些標點、用字等編輯錯誤,亦可在維基文庫改之。
然在錄入之前,我個人不是很清楚此書的版權情況是否滿足錄入至文庫的要求,故先請教大家,咨詢一下諸位的看法。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17:52 (UTC)
*題外話,如果允許錄入,本人可先行把本紀部分即時處理--[[User:Tombus20032000|Tombus20032000]]([[User talk:Tombus20032000|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19:05 (UTC)
*:只允許錄入初稿(請標記<code><nowiki>{{Not-PD-US-old|1968|2006}}</nowiki></code>),因為經過後人編輯的部分仍然可能受整理版權保護(加標點不受版權保護,见{{tl|原文沒有標點}})。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14日 (二) 05:03 (UTC)
*::这种所谓的版权在一个资讯流通的跨国互联网空间是否直接有执行的可能性呢?不仅跨国,很多时候还跨语言,在信息过载的当下属实有些流于形式😥,虽然版权的目的是保护作者的权益,但现在并于版权滥用也是充满争议的。鄙人对此属实没有太多的想法,仅认为能公开的信息或者说文字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User:Alexykh|Alexykh]]([[User talk:Alexykh|留言]]) 2026年4月30日 (四) 15:41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對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文件的收錄?(以及一些新手的問題) ==
本人最近看到[[w: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的一些歷史文件(主要是對於貨幣流通和廢止的官方公告)可能對維基百科上有許貢獻和作用,因此想要將其加入。由於不太熟悉維基文庫的方針的社群,因此希望諸位大佬可以指名一些意見,尤其是關於版權上、收錄方針和格式上提供協助——當然,最重要的是,我想要知道中國人民銀行的公告是否符合版權標準(跟官方文件一樣是公有領域作品)?(人行是作為[[w: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組成部門]]存在。)
此外,本人還想要了解下列問題:
*有沒有PD的《[[w:靜靜的頓河|靜靜的頓河]]》中文譯本?(該書按照蘇聯的版權要求已經進入公有領域)
*如果不考慮延伸的影響和關注度的話,對於歌曲(尤其是國歌或官方頌歌等)的歌詞是否真的有必要在維基文庫刊登(尤其是如果有錄音存在的話)?
*是否可以自己本人對版權狀態可行的情況下對非中文作品進行翻譯?
*對於在法國戰役/蘇德戰爭中犧牲的法國/俄國人的版權延伸獎勵時長具體為何?
*正式的外交通牒/非正式但是被公開的外交照會是否算做公務性質的文件(並適用於公有領域)?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1月9日 (日) 14:12 (UTC)
:*人行在历史上的功能是有变迁和调整的。一般而言,央行功能这个部分的文件大致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人民币样式的图可能有问题,我不太熟图像的问题,抱歉),其他的可能要看看脉络。
:*也许我有所误会,但《静静的顿河》原文似乎未进入公有?
:*歌词也是文本。
:*[[Wikisource:收錄方針#翻譯]]、[[Wikisource:收錄方針#由翻译软件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译文]]。注:“譯文以「已出版的」、位於公有領域的譯文優先”在本地的实践中等价于“只要有这样的译文,用户的自行翻译就不收了”。
:*[[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的国家和地区子页面对此可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w:伟大的卫国战争]]的参战者就我所知应该是多给四年。
:*正式和普通照会都是算的。
:一点浅见,供参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1:0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斗胆请问阁下所指“人行”究竟是指向中国人民银行还是指向人行道、人行交通等日常生活行为相关领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47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经检视上下文,我有充分的信心相信我的所指应该是中国人民银行。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5:19 (UTC)
:::这不是擾乱是什麼?--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4:18 (UTC)
:::供参考:[[c:User_talk:Teetrition#请阁下不要再将“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为“人行”了]]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5:55 (UTC)
::::另参考:[[w:Special:diff/79502030]]、[[w:Special:diff/83979025]]、[[w:Special:diff/83979025]]、[[c:Special:diff/1001728896]]。
::::我一直的观点就是,“人行”作为官方也曾使用过的通称,在上下文不会造成误解的情况下,当然可以使用,哪位用户如有误解也可以进一步解释说明、消除歧义。但Liuxinyu阁下确实给我一种“找茬”的感觉。官方规定的简称是什么,不影响维基百科收录使用广泛的通称。维基百科的命名规范又不是只有名从主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21日 (五) 06:10 (UTC)
::::: 不要懷疑,他就是在找碴。以後直接忽略即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5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若再有扰乱宜考虑封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22日 (六) 16:05 (UTC)
:::::L某把[[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2023年)]]搬出来就是在乱来。那里面写的很清楚是“供内部使用”。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2018年)|2018年]]简称“科学院”,2023年简称“中国科学院”。但是你什么时候见过[https://www.cas.cn/newmedia/ 中科院之声]改过名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22日 (六) 16:05 (UTC)
::::::@[[User:沈澄心|沈澄心]]我愿就我曾经的某些粗鲁言论表示道歉,但我也有必要提醒阁下,美国的版权期限计算原则(甭管什么情况)是优先考虑出版日期而非作者逝世日期的,只有未出版的作品才会优先考虑逝世日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24日 (一) 01:08 (UTC)
::::::至于中科院一词,我只愿声明:台湾[[w:中山科学研究院|中山科学研究院]]也可以这样简称。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24日 (一) 01:13 (UTC)
:::::至少按照維基百科所說,中國人民銀行確實有通稱(俗稱)為「人行」的。9至於@[[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的誤解是不是找碴就還是不要爭論了。所以最後中國人民銀行的文件算不算[[w: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組成部門]]然後他們所有的作品可以因此視為不受版權保護(公有領域)?如果可以的話,我應該會把一些影響重要的歷史性文件加進來維基文庫。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01:40 (UTC)
:PS:肖洛霍夫1984年逝世,当时苏联身后+25,2010年到期,但俄罗斯1993年已经把这延伸到50年,这就到2034年了,再加上2004、2008两个时间节点,现在肖洛霍夫应该是2055年到期。(忘了,还得再+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3:0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这人是否[[w:苏德战争|参与过二战]][[w:伟大的卫国战争|为俄国争光]],如果是确实得加4年,更复杂的情况(什么镇压平反,某三个通讯社老作品等各种云云)我也不愿细谈。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4:23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肖洛霍夫在此期间是军事记者,发表了不少报道。按照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在这段期间创作——以人为准,不是作品——或参战),这就够了。肖洛霍夫没有被镇压也谈不上死后平反,静静的顿河不是通讯社员工在特定期间的个人公务作品,这些路子与此事无关。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5:18 (UTC)
::::本人想知道有沒有具體的一些文件或者頁面可以介紹一下在[[w:蘇德戰爭|衛國戰爭]]/[[w: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法國|法國戰役]]參與者的作品版權延伸情況。目前看到wikimedia有提及,但是不確定具體的時長是多久,還是說只有陣亡者才可以享有版權延伸?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01:43 (UTC)
:::::@[[User:FK8438|FK8438]]:[[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Russia]]和[[c:Commons:Copyright_rules_by_territory/France]]应该已经有你需要的内容?你也可以去[https://www.wipo.int/portal/en/index.html WIPO]查各国法律。俄国不是只有阵亡者才能享有,是在那段期间创作或参战即可延长4年(1281条第5款),除非你在1993年1月1日以前就五十年到期(源于1993年俄最高苏维埃对1993年著作权法的溯及力规定)。法国的话,两次世界大战的部分是直接延期,没有什么战争参与者的先决条件(具体延长多少要看在哪个时段身故,两次大战的延期是可以叠加的[https://www.wipo.int/wipolex/en/text/484194],L123-8、9),但如果是“为法国而死”(这是有[https://www.legifrance.gouv.fr/loda/article_lc/LEGIARTI000006405213 定义]的)的,那么就在承认前面的叠加的基础上,再延长三十年(L123-10)——这是往简单了说,对于版权延伸的争议详见上方法区著作权链接的介绍,不过总体而言,在维基应该都是往长了算——毕竟你又不会去打官司,但人家确实可以诉讼你。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6:26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詩經|毛詩]]的異文情況 ==
{{移动至|Talk:詩經|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20:15 (UTC)}}
== 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 ==
{{移动至|Template_talk:專|Help talk:換頁|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20:20 (UTC)}}
== 徵求意見:申請註冊機械人 ==
SuperGrey 正在申請註冊機械人,用於全自動匯入中國裁判文書網文書:[[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Wikisource:机器人 § User:SuperGrey-bot]],邀請您參與討論。副知先前中國裁判文書話題的參與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Chu Tse-tien|Chu Tse-tien]]、[[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2:40 (UTC)
== 法院文書 ==
目前有關分類極為混亂,如[[:分类:行政一审判决书|此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21 (UTC)
:而且民國也有行政一審,有待兩岸用戶共同商榷。--[[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18:14 (UTC)
:是否將相關版權模板的自動分類功能先移除好些?以便使用 HotCat 和 Cat-a-lot 等小工具。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1日 (日) 16:44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题是否应该有标准编号 ==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部分是有的,少数例如[[信封 (1978年)]]、[[标点符号用法]]没有。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09:28 (UTC)
:应该有标准编号,除非原文真的缺少编号。--[[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5年12月6日 (六) 18:12 (UTC)
::国家标准、部标准、行业标准编号一般在<nowiki>{{header}}</nowiki>模板中有所添加,目前是否有明文规定必须放在标题中?如果必须放,连字符是按照21世纪以来中国标准出版社的实体出版物中统一使用的“—”(U+2014),还是[[Wikisource:标题格式]]中草草书就的“-”(U+002D)? [[User:HCCB3947|HCCB3947]]([[User talk:HCCB3947|留言]]) 2026年1月9日 (五) 09:23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的版權、定義和範圍? ==
眾所週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並不受版權保護;然而本人並不清楚司法文件的定義與範圍為何(什麼算是「司法文件」)。目前,判決書及公布的法案和法規是明確算是「司法文件」的,但是其他的作品則似乎沒有明確定義。
本人希望了解下列文件或作品是否應該被認為是「司法文件」(或是其他符合版權的文件):
*懲教機構(看守所、監獄)的文件(例如出獄證明)
*[[w:人法釋法|人法釋法]](及其所衍生的公務演講)
*庭審的材料(起訴書、證詞/證物)
*控辯雙方於法庭上的任何文字或口頭發言/錄製的影音(無論是官方的庭審錄像、閉路電視或是違法錄製的)(通常不被公開,此處討論是洩漏的作品)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發表任何的「意見」或「指導意見」
*逮捕令、傳票、調解書、扣押/充公物品的文件
*一般情況下符合收錄標準,但是沒有公開(而被私人洩漏)的法庭文件
*由治安機關(民警/警察)所發布的文件
*上述但是由軍事法庭完成的文件或作品
*調查性質的文件(屍檢報告/事故調查,大部分不公開)
*由地方人大、街道、居民委員會所發布的公務文件或通知
關於上述款項的物品是否應該被收錄,懇請各位提供意見和討論,祝編安。 [[User:FK8438|FK8438]]([[User talk:FK8438|留言]]) 2025年12月8日 (一) 15:38 (UTC)
:首先提请阁下注意,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都不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法案、法规属于立法性质的文件。以下仅针对阁下所举部分例子陈述我'''<u>个人的意见,不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不应被视为给出法律意见</u>''',且如属于立法、行政性质,也不再特别指明了。“受保护”结论仅针对是否符合立法、行政、司法性质而谈,对于其他可能不受保护的理由,不在此特别考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阁下很多举例范围都太大了,需要个案考察或细化概念。'''''
:# 惩教机构(看守所、监狱)的文件(例如出狱证明):就“例如”而言,不受保护;
:# 不知道阁下所指“人法释法”是什么,如果是指“人大释法”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则不受保护。相关“公务演讲”需个案讨论;
:# 庭审材料:检察院的起诉'''''书'''''(刑事)不受保护。起诉'''''状'''''(民事、行政)、刑事自诉状是原告方自己撰写的,受保护。证词/证物,是案件当事人、证人等出具的,受保护。
:# 法庭发言及录音录像,受保护。但其中法院的当庭口头决定、裁定、宣判时的判决,不受保护(部分国家对法庭发言规定了合理使用规定,但中国无);
:# 由最高人民法院所发表任何的“意见”或“指导意见”,通常不受保护;
:# 逮捕令、传票、调解书,不受保护。扣押/充公物品的文件,如指决定扣押文件的决定书,不受保护,如指被扣押的文件,受保护。
:# 没有公开的法庭文件:“法庭文件”范围过大,无法一概而论;
:# 由治安机关(民警/警察)所发布的文件:需要考察是否依职权作出;
:# 军事法庭之军事性质不影响司法性质;
:# 调查性质的文件:需要考察作出的主体(谁作出的文件?)和是否依职权及该职权性质;
:# 由地方人大、街道、居民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务文件或通知:地方人大可能不受保护,街道和居委会无法一概而论。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2月8日 (一) 16:57 (UTC)
== 如何处理表示分节的“空一行”? ==
{{移動至|Index talk:魯迅全集01_(1948).pdf|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54 (UTC)}}
== [[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 ==
{{移動至|Talk:義勇軍進行曲|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0日 (五) 13:52 (UTC)}}
== 請求搬運模板 ==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Template:PD-South_Korea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Template:PD-North_Korea
這個模板我們能不能搬運到中文維基文庫?我有一些在韓國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想要搬運進來。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5日 (一) 18:55 (UTC)
:本站收录的作品都需要在美国进入公有领域,请直接添加[[帮助:版权标记]]中的标签,若作品只在韩国进入公有领域而未在美国进入公有领域,请不要收录。谢谢。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6日 (二) 13:49 (UTC)
::这不尽然,请留意[[Template:Not-PD-US-old]]等和[[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的相关消极容忍规定。详见[[m:United_States_non-acceptance_of_the_rule_of_the_shorter_term/zh#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陈述]],本地现应处于不活跃执法状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08:06 (UTC)
:::感谢提醒,我注意到了[[Template:Not-PD-US-old]],能否将该类模板的诸如“在两岸四地、马来西亚以及新加坡”的字眼更改为适用于所有相同版权保护年限的表达。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1:47 (UTC)
::::我想这些叙述当时应该是基于本地用户以一般意义上的使用中文者居多而这些人而又多来自于(或可能受法律影响于)相关地区,所以做了这样的叙述(这仅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过与[[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注意事项第一条的思路在我看来可能是类似的)。至于此处私以为改不改都可,韩国2013年前+50,现在是+70,在当地过期了的话那么在前述这些司法区域也是过期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很大规模的例外情况,似可不改(这讲法可能有点笼统,若有不明确处则责任当在我)——因此前面Blahhmosh君提议引入模板其实是OK的,就如您所引用的[[Help:版权标记]]里头也有部分国别的版权标记一样,都是配合使用。(不过我不太懂模板引入这种技术活,就不班门弄斧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4:21 (UTC)
:::::感谢指出,我已根据[[c:Template:PD-South Korea]]和[[c:Template:PD-North Korea]]及其他相关信息,引入模板[[Template:PD-KR]]和[[Template:PD-DPRK]]。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5:13 (UTC)
:::::也可以將美國版權狀態合并到{{tl|Template:PD-KR}},就像共享資源上源模板做法。判斷美國版權是否過期需要知道來源地,邏輯也有些複雜。不如按國家各設模板,也符合字面意思。本地最多需要日、韓、越等幾個就夠了,因其他情形僅一種:原文非中文,來源地已過期但美國未過期,同時中文譯文已過期,這實在罕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1月8日 (四) 11:00 (UTC)
== 关于药典的一个问题 ==
药典普遍是一个国家界定药品的法律依据,所以各国药典都是公有领域的文件,这样理解对吗? [[User:Jimmy0611|Jimmy0611]]([[User talk:Jimmy0611|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2:43 (UTC)
:我建议还是就各司法区域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践去分析,这样会比较准确。中国大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称{{tq|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或{{tq|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1984年等版)和各次药典颁布时相关部门颁发的指令性文件,大体上是如此的(说“大体”是因为药品管理法始发于1984年,在此以前的几版药典需要确认相关指令文件或条例——但从一些侧面表述看,应该问题不大,此处不展开,反正还没人录2333)。但另一方面,美国药典则并不自动在公有领域,见[https://www.uspnf.com/notices/retired-compendial-notices/six-month-implementation-guideline]。仅举两例,不展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月7日 (三) 14:14 (UTC)
== 合集問題 ==
{{移动至|Talk:勿山遺稿|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4 (UTC)}}
== 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 ==
{{移动至|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06:16 (UTC)}}
== Not-PD-US-old問題 ==
{{移动至|Template talk:Not-PD-US-old|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6 (UTC)}}
== 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 ==
{{移动至|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Template talk: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ign=[[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2:40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cdz|Talk:勿山遺稿/跋}}
原文:「止此吾甚憾焉今將付剞劂西岡柳公遠重{{?}}之子」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5/CNTS-00047993526_%E5%8B%BF%E5%B1%B1%E9%81%BA%E7%A8%BF.pdf 85頁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2日 (一) 03:50 (UTC)
:這個字是不是「序」?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2日 (一) 04:11 (UTC)
::我看也是「序」字——「止此吾甚憾焉?今將付剞劂,西岡{{專|柳公遠重}}序之。子其...」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1月13日 (二) 02:54 (UTC)
:::看來對的上了,這個文獻的序也是柳遠重冩的。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3日 (二) 03:55 (UTC)
===二===
{{cdz|Talk:七峯咸先生遺稿/卷之一}}
原文:「則三網八目{{?}}然扵心目明體適用之方皆知所止」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A3%BC%EC%A0%9C%EB%B6%84%EB%A5%98&dataId=LIB_114348] page 1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15408_00] page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16日 (五) 02:50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27日 (二) 22:27 (UTC)
::竊以爲是“尞”的異體字“㶫”或“𤈹”,通“瞭”,作“瞭然”解。此處寫作“上木下灬”(也可能是“上大下火”)懷疑有誤。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07:09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16:21 (UTC)
=== 三 ===
{{cdz|Talk:玄谷集 (趙緯韓)/卷四}}
原文:「推。▒墨功名壯。弓刀事業恢。旌旗翻朔雪。鼓」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c/c9/CNTS-00131928031_%E7%8E%84%E8%B0%B7%E9%9B%86._%E5%8D%B71-5.pdf]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288A_0050_010_001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0:51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0:52 (UTC)
::“楮墨功名壯”——“楮墨”,表示“紙與墨”,如魯迅先生的《[[漢文學史綱要/第十篇|漢文學史綱要]]》提到太史公:“恨為弄臣,寄心楮墨”;猶如明代董越的《[[朝鮮賦]]》:“有楮墨以供唱酬”。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3:16 (UTC)
:::另:卷十一“而不圖爲宿嫌之中傷。拈▒僞書中不近之說。枉加臣子無窮之惡。”——這裏看起來像“拈出”。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3:48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2月18日 (三) 14:31 (UTC)
=== 四 ===
{{cdz|Talk:泰齋先生文集/卷之二}}
{{參|我病久不出。或時能騎馬。騎馬將何歸。東隣有酒舎。|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茅齋淨如掃。宴坐聊自樂。盡日人不來。知余愛寂寞。|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結髮慕丘軻。㓛名視么麼。即令成謬悠。無計乃吾何。|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參|茅屋依山址。彂門向水涯。愁多唯飲酒。年老懶看詩。|原文無此字,遽奎章閣版本(初刊本)填補。}}
原文:[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2/22/KYUDB-GK07262-00_%E6%B3%B0%E9%BD%8B%E5%85%88%E7%94%9F%E9%9B%86.pdf] pg 67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39 (UTC)
:没看懂...我打开对应的文件页码,有这首诗,所以阁下想问的具体是什么?--[[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8:31 (UTC)
::我的意思是,我雖然看得懂這首詩,我就是深怕我打錯了字,想讓你們幫我看看我有沒有打錯字。@[[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9:18 (UTC)
:::@[[User:Blahhmosh|Blahhmosh]]:校了一下:
:::我病夂不出。或時能{{!|𮪍|⿰馬竒,同「騎」}}馬。{{!|𮪍|⿰馬竒,同「騎」}}馬將何{{!|𡚖|⿰⿱𠂤大帚,同「歸」}}。東隣有酒舎。
:::茅齋淨如掃。宴坐聊自樂。盡日人不來。知余愛寂寞。
:::結{{!|𩬊|⿱髟火,同「髮」}}慕丘軻。㓛名視么麼。即令成謬悠。無計乃吾何。
:::茅屋依山址。彂門向水涯。愁多唯飲酒。年老懶看詩。
:::只有“彂”我不能确定,可能是。一点浅见,供参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05:50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13:21 (UTC)
::::“柴門向水涯”——没有“彂門”这种说法吧。前句“茅屋”正对“柴门”。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4:08 (UTC)
:::::完全赞成,之前我看不出来所以没有作改动,这确实是“柴”,经您提醒后我在[https://zi.tools/zi/%E6%9F%B4]也看到类似的写法(“此”字中的“匕”拉长,做出类似半包围结构)。副知@[[User:Blahhmosh|Blahhmosh]]阁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8:20 (UTC)
=== 五 ===
{{cdz|Talk:伊溪先生續集/䟦}}
原文:「 編。擬續刊未果。▦公沒幾年乙」 (右邊第四行)
原圖:[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3&cate1=Z&cate2=&dataGubun=%EA%B6%8C%EC%B0%A8&dataId=ITKC_MO_0883A_0150] pg 303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a/CNTS-00047971399_5_%E4%BC%8A%E6%BA%AA%E9%9B%86.pdf] pg 103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8: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Liouxiao|Liouxiao]] 這個字是不是「後」?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3:06 (UTC)
::应该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4:02 (UTC)
::草书我不是很拿得准,抱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6日 (一) 18:24 (UTC)
=== 六 ===
原文:「宜服和劑方川芎茶調散消風散菅□□□良方芎芷香蘇散」
原圖:[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File=P23_GG_e01_v002_001a.jpg] pg 1/250
[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searchLink.do?searchType=ALL&searchWord=%E5%AE%9C%E6%9C%8D%E5%92%8C%E5%8A%91%E6%96%B9%E5%B7%9D%E8%8A%8E%E8%8C%B6%E8%AA%BF%E6%95%A3%E6%B6%88%E9%A2%A8¤tPage=1&recordsPerPage=10&searchBookName=&searchBookType=&searchContType=&searchAuthor=&searchIdx=1]
根據相對應的韓語翻譯,這個斷句應該是:
「宜服:和劑方、川芎茶調散、消風散、菅□□□良方、芎芷香蘇散。」
但是我不懂中醫,我不懂最後這三個空格到底是什麼。但是韓語翻譯有線索:那就是最後那兩個「□」的發音應該是「대젼」。但是「대젼」對應什麼我有幾個看法。根據中世紀韓語的發音,「젼」可以是「全」、「前」、「箋」、「鐫」。「대」可以是「大」。我認為這個最後兩個字大概是「大全」,但是第一個□是什麼我就不知道了。
各位了解中醫的人,這些字是什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5日 (六) 05:45 (UTC)
:算了,我知道了。應該是《管見大全良方》。《醫方類聚》有參考過這本書,並且《管見大全良方》存在著呢。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26日 (日) 04:53 (UTC)
=== 七===
原文:「 寺僉正。兼春秋館記注官。歷▦高城,寧越二郡。妣淑人鳳城琴氏。學士琴儀之後。 」
原圖:[https://book.ugyo.net/viewer/view?itemId=ACKS_MT#node?depth=5&dataId=ACKS_MT_12000087_0010_0040_0010_000050&imgId=ACKS_MI_12000087_0010_001] pg 100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c/CNTS-00047974427_1_%E6%99%A6%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1-2-_%E6%AC%8A%E6%98%A5%E8%98%AD%28%E6%9C%9D%E9%AE%AE%29_%E8%91%97.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99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5:01 (UTC)
:其實這裡也有原文:
:[https://jsg.aks.ac.kr/dir/view?catePath=%EC%A3%BC%EC%A0%9C%EB%B6%84%EB%A5%98&dataId=LIB_176182]
:只不過暫時他不讓我連結。如果有改變的話請告訴我。謝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5:05 (UTC)
:从残缺的字形看,最有可能是“典”字——掌治、掌管,主持政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6:06 (UTC)
=== 八 ===
原文:「桃花{{*|복셔ᇰ홧 곳}}不拘多少平旦承露□取以釅醋{{*|됴ᄒᆞᆫ 초}}硏絞去滓取汁塗傅瘡上有蟲卽出無花但桃葉亦得以臘月猪脂{{*|섯ᄃᆞ래 자ᄇᆞᆫ 도ᄐᆡ 기름}}和塗亦佳」
[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No=79032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2 (UTC)
:根據中世朝鮮語對應的翻譯文:
:「採集桃花(無論多少均可)並收集其上的晨露,'''與優質食醋混合''',濾去渣滓取汁,塗抹於患處,即可迅速拔除毒素。若無桃花,亦可用桃葉代替;將其與臘月宰殺的豬之豬油混合後塗敷,同樣療效顯著。」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5 (UTC)
:我猜這是不是「採」?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19日 (五) 19:36 (UTC)
::是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04:12 (UTC)
=== 九 ===
原文:「便毒初發以生薑一大塊米醋{{*|ᄡᆞᆯ초}}一合薑蘸醋磨取千步峯泥{{*|사ᄅᆞᆷ ᄃᆞᆫ녀 시넷 ᄒᆞᆰ이 모다 도ᄃᆞ록 ᄒᆞᆫ ᄯᅡᆺ ᄒᆞᆰ}}敷□作處卽效」
原圖:[http://db.sejongkorea.org/front/viewer.do?imgNo=790369]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17:32 (UTC)
:中世朝鮮語翻譯文:「若突然出現淋巴結腫大(即「橫痃」),可欲一大塊生薑,浸泡於一「合」(約180毫升)米醋中並將其搗碎。隨後,混入少許取自鞋底泥土堆積而成的小土丘處的泥土,將此混合物敷於腫脹部位,症狀便會立即好轉。」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6月20日 (六) 17:33 (UTC)
::大約是“臖”,字義是對得上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06:52 (UTC)
:::是的,见《[[普濟方_(四庫全書本)/卷290#治便毒初發|普濟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14:07 (UTC)
== 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3|-{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維基媒體基金會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Product & Technology OKRs|元維基]]和[[diffblog:2025/12/10/shaping-wikimedia-foundations-2026-2027-annual-goals-key-questions-for-the-wikimedia-movement/|Diff]]平台發布了有關明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年度計畫的若干指導性問題。這些問題聚焦於全球趨勢、更快更健康的實驗模式、強化新手支援、提升編輯者與高階權限者的能力、促進跨專案協作,以及擴展與留存讀者群。歡迎在[[m:Talk: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討論頁]]提供意見與想法。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作為社群技術團隊目前在「[[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W372|多重監視清單]]」專案的工作之一,團隊將更新[[Special:EditWatchlist|EditWatchlist]]特殊頁面的介面,向多重監視清單的實現邁出第一步。此外,為回應社群願望「[[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W186|改進分頁/頁面導航]]」,[[Special:Search|Search]]特殊頁面的分頁顯示機制也將更新。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596]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是MediaWiki[[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可查看不同維基的監視清單。現已更新,使其外觀更接近常規[[Special:Watchlist|監視清單]],例如檢視IP位址中臨時帳號的介面已最佳化(包含用戶連結重定向到貢獻頁面),將頁面標題加粗,及以新分頁開啟編輯摘要和標籤中的連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361][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9891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73526][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630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全域封鎖介面中沒有停用發送電子郵件的選項,現已修復此問題,將於1月13日當週啟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129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Citation tool|VisualEditor引用工具]]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ference Previews|參考文獻預覽]]現已支援「地圖」方式的文獻類型。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08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0|MediaWiki]]/[[mw:MediaWiki 1.46/wmf.1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12日 (一) 19:3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07192 -->
== Thank You for Last Year – Join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
Dear Wikimedia communities,
We hope you are doing well, and we wish you a happy New Year.
''Last year, we captured light. This year, we’ll capture legacy.''
In 2025, communities around the world shared the glow of Ramadan nights and the warmth of collective iftars. In 2026, ''Wiki Loves Ramadan'' is expanding, bringing more stories, more cultures, and deeper global connections across Wikimedia projects.
We invite you to explore the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 2026|Meta page]] to learn how you can participate and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 2026/Participating communities|sign up]] your community.
📷 ''Photo campaign on '' [[c:Special:MyLanguage/Commons:Wiki Loves Ramadan 2026|Wikimedia Commons]]
If you have questions about the project, please refer to the FAQs:
* [[m:Special:MyLanguage/Wiki Loves Ramadan/FAQ/|Meta-Wiki]]
* [[c:Special:MyLanguage/Commons:Wiki Loves Ramadan/FAQ|Wikimedia Commons]]
''Early registration for updates is now open via the '''[[m:Special:RegisterForEvent/2710|Event page]]'''''
''Stay connected and receive updates:''
* [https://t.me/WikiLovesRamadan Telegram channel]
* [https://lists.wikimedia.org/postorius/lists/wikilovesramadan.lists.wikimedia.org/ Mailing list]
We look forward to collaborating with you and your community.
'''The Wiki Loves Ramadan 2026 Organizing Team''' 2026年1月16日 (五) 19:45 (UTC)
<!-- 信息由 User:ZI Jony@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Non-Technical_Village_Pumps_distribution_list&oldid=29879549 -->
== 作者頁的樣式規範 ==
提議文庫作者頁標題模板展示本作者的分類,如[[:分類:李白]]。因作者分類由{{tl|Header}}模板自動添加,讀者可即時獲取最新作品列表,而不是等到編者更新。這也可解決手機版視圖不展示分類的問題。
作者頁的樣式和細節,現在并不一致。提議討論規範樣式。幾點可能爭議不大的:
* 作者介紹文字置於標題模板的{{para|notes}}内,而不是正文。
* 介紹文字適用維基百科的版權要求,不應侵權。從維基百科複製的文字應指明來源。
* 所有作品應該以列表展示,一個作品一行;分組用章節或下級列表。
* 列出作品如果在文庫收錄了不同版本,應該至少列出版本頁,而不是只列出某個版本,也可在版本頁下面的二級列表列出所有版本。這點也適用導覽頁。
幾點本地樣式出入較多的:
* 作品名加不加書名號或引號?文庫多數作者頁不加書名號,但有沒有需要加的情況?
* 作品名後面的介紹文字(如有)使用何種標點和樣式?英文文庫的樣式一般不符合中文習慣,比如
** [[就大總統職宣告]](1921年5月5日)——是否需要空格,逗號?中文還是英文括號?
** [[志摩的詩]](1925),新月書店 ——出版商等更多資訊放在首個括號內,還是外面?
** [[雜感 (魯迅)]],還是隱去消歧義後綴:[[雜感 (魯迅)|雜感]]?
* 如果作者的作品收在非本人文集中,不獨立成子頁,應該怎樣標注?如[[全唐詩]]、[[全唐文]]作者。
* 合著作品,是否應列出其他作者?如[[Author:吴廷燮|吴廷燮]]為[[清史稿]]作者之一。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1月19日 (一) 10:03 (UTC)
== 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4"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4|-{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行動版[[Special:Diff|Special:Diff]]頁面中的Tray已重新設計。Tray現預設為折疊狀態,並新增可復原當前檢視編輯的按鈕,讓行動版編輯者與審閱者能更容易執行操作,同時保持介面簡潔。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297]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讓使用者能夠在一個頁面檢視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現在能自動判斷文字書寫方向(而非依賴硬編碼語言列表),並顯示更詳細的日誌操作描述。本週稍晚,將為頁面建立操作附上固定連結,並為每個項目元素加上專屬CSS類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2505][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792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62768][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1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在Vector 2022中,錨點連結的目標遭固定式頁首遮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611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如[[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5/44|2025年10月的棄用公告]]所述,MediaWiki介面團隊將於1月26日當週起,逐步廢棄MediaWiki REST API中所有帶有結尾斜線的轉換端點。預計所有維基站點將於1月30日或之前完成變更部署。目前仍呼叫這些端點的API使用者,請盡快轉用不帶結尾斜線的版本。兩種端點變體皆可透過[https://test.wikipedia.org/wiki/Special:RestSandbox REST沙盒]進行查找、比對與測試。如有疑問或遇到問題,請至Phabricator的[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roject/view/6931/ #MW-Interfaces-Team面板]提交工單。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REST API|Wikimedia REST API]]的互動式參考文件已移動。先前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RESTBase|RESTBase]]託管的API文件請求(如<code dir=ltr>https://en.wikipedia.org/api/rest_v1/</code>)現已重新導向至[[w:en:Special:RestSandbox|REST沙盒]]。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 Platform|維基媒體基金會維基數據平台團隊]](WDP)發布了[[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Wikidata Platform team/Newsletter|2026年1月電子報]]。本期內容包括:舊版完整圖譜端點(full-graph endpoint)的退役;使用者代理(User-Agent)方針的修訂;關於Blazegraph遷移的每月諮詢時段;因應舊版端點關閉所引發迴歸問題的改善措施。歡迎[[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WDP team updates|訂閱WDP電子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mw:Wikimedia Hackathon Northwestern Europe 2026|2026年西北歐維基媒體黑客松]]將於2026年3月13日至14日在荷蘭阿納姆舉行。報名自12月中旬開始,將於近期截止或額滿為止。這是一場為期兩天、以技術為導向的黑客松,將吸引當地維基人一同參與。期待與您相會!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4|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4"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19日 (一) 20:2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43403 -->
== 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這一則訊息是為了通知您對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已經開始了。您可以在2026年2月9日前提供更改的建議。這是年度審查的幾個行動中的第一步。[[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Annual review/2026|閱讀更多資訊並在元維基的頁面上找到某個通用行為準則並加入討論]]。
[[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U4C)是一個以確保通用行為準則被公平且一致地實施的全域-{zh-cn:组;zh-tw:群組;}-。此次年度審查是由U4C計畫和實施的。對於更多有關U4C及其職責的資訊,[[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harter|您可以回顧一下U4C的章節]]。
請在任何合適的地方和您的社群中的其他成員分享這則訊息。
-- 和U4C一起合作,[[m:User:Keegan (WMF)|Keegan (WMF)]] ([[m:User talk:Keegan (WMF)|讨论]])<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2026年1月19日 (一) 21:02 (UTC)
<!-- 信息由 User:Keegan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29905753 -->
== 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1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1/25 (日)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2026國際資訊最新動態,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月25日 (日) 00:28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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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5|-{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Wikimedia Foundation invites comments on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Year1 Reflections and Proposed Way Forward 2026 Update|proposed future]] of the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 until 28 February.</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ll users with registered accounts can now use passkeys for [[m:Special:MyLanguage/Help:Two-factor authentication|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2FA). Passkeys are a simple way to log in without using a second device. They verify the user's identity using a fingerprint, face scan, or a PIN code. To set up a passkey, first set up a regular 2FA method. Currently, to log in with a passkey, users must also use a password. Later this quarter, passwordless login will allow users to log in with a single click and a passkey. Users with advanced rights will also be required to have 2FA enabled. This is part of the [[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ccount Security|Account Security]] project.</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Unregistered contributors on blocked IPs or blocked IP ranges can now interact on-wiki to appeal a block by creating a temporary account to appeal a block on the user talk page, unless the "prevent this user from editing their own talk page" is enabled. This solves the problem of logged-out users unable to use the default unblock process via user talk pag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67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雙重驗證(2FA)管理頁面上的雙重驗證方法說明已更新。現在說明文字更清晰易懂,使用者能更容易理解並運用相關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32385]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 new AbuseFilter variable, <code>account_type</code>, has been added to provide a reliable way to determine the account type being created in the <code>createaccount</code> and <code>autocreateaccount</code> actions. As part of this change, the variable <code>accountname</code> has been renamed to <code>account_name</code>, and <code>accountname</code> is now deprecated. Edit filter managers should update any filters that use hardcoded account type checks or the deprecated variabl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049]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Image thumbnails that are requested in non-standard sizes, and using non-standard methods such as direct requests to <code dir=ltr><nowiki>upload.wikimedia.org/…</nowiki></code> will stop working in the near future. This change is to prevent ongoing external abuse by web-scrapers and bots. Some users with custom CSS/JS, Interface Admins who can fix gadgets and local skins, and Tool-authors, will need to update their code to use standard thumbnail sizes. [[phab:T414805|Details, search-links, and examples of how to fix them, are available in the task]].</span>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月26日 (一) 21:17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29969530 -->
== 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 ==
页码显示功能已从英文维基文库重新-{zh-hans:导入;zh-hant:滙入}-,更新了其功能。通过该小工具,从索引页面嵌入正文的作品页,现在还将获得楷体及竖排显示功能,-{zh-hans:用户;zh-hant:使用者}-可在左侧的显示选项中自行设置页面布局、页码显示方式、字体。请确保使用支持竖排显示的浏览器,在[[四明人鑑]]、[[真誥]]、[[植物名實圖考 (道光刻本)]]等任意嵌入索引页面的作品查看设置效果。建议更多作品采用从索引页面嵌入的方式录入,以自动获得该新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月27日 (二) 10:02 (UTC)
:这个功能真棒!希望所有古文页面都能启用此功能。--[[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1月28日 (三) 04:04 (UTC)
:常用排版模板現在是否可以使用{{para|class|"ws-vertical"}}跟進支持直排?本人新制了{{tl|直排標題}}模板,可允許橫排下居中,單行直排下顯示預設幾種縮排或挪抬,可保留古籍原有樣式。見[[Special:Permalink/2646047|沙盒]]。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1日 (日) 12:56 (UTC)
::ws-vertical只在嵌入索引页面的页面中存在,一般作品和页面因为没有加载页码排版小工具,所以没有这个CSS类,不支持此功能。另外,把现有许多排版模板升级到横排、竖排通用CSS逻辑属性(*-inline-start之类的)时,也同时需要加-webkit、-moz等前缀版本,否则一些2020年之前的浏览器不支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日 (日) 16:16 (UTC)
:即將從[[四部叢刊]]頁面中[[Special:Diff/2646559|刪除直排模板]],改用此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3日 (二) 13:11 (UTC)
::也可暫時取消{{tl|Vtext2Start}}的直排樣式留作以後再改,免得逐作品頁修改(看上去此模板的非四部叢刊頁用途不多,不過還請檢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7日 (六) 08:10 (UTC)
:::{{tl|Vtext2Start}}使用超過40萬次,不可以直接刪除該模板功能。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5日 (日) 03:22 (UTC)
::::直排模板已全部刪除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5:29 (UTC)
:也提議增加動態樣式下小功能:選擇雙行注文([[Template:*]]等)是否合并單行顯示,直排與橫排均適用。需要改動[[Template:*]]的樣式。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6年2月7日 (六) 08:18 (UTC)
:這個功能做的還行,不知是哪位用戶的開發成果。未來如能添加諸如調整字號、增加字體等文字相關樣式功能,使其進一步完善那就更佳。[[User:字幕首發|字幕首發]]([[User talk:字幕首發|留言]]) 2026年2月16日 (一) 08:58 (UTC)
:調整字號在{{int:vector-appearance-label}}-{{int:vector-feature-custom-font-size-name}}裡。字體目前只有楷體。[[:en:Help:Layout#Available layouts|英語維基文庫的四種佈局]]已经导入中文維基文庫,不过看起来并不适合中文圖書,需要更換更適合中文圖書的佈局。請問各位希望中文維基文庫具有哪些佈局?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19日 (四) 05:41 (UTC)
::我非新人,今次歸來乃因丙午歲至,予世界氣象不久將為之鉅變,故值此新春之際閒暇之餘摘錄文稿,以備引用。
::至於佈局調整,僅就古文頁面而言,對正文部分尚無異議。但對抬頭標題,建議重設,初步設想可按經史子集四類分別設計四種不同樣式,以示直觀區別。
::另Andayunxiao設計之新首頁於本年內能儘快導入。[[User:字幕首發|字幕首發]]([[User talk:字幕首發|留言]]) 2026年2月21日 (六) 16:54 (UTC)
:在Vector-2022皮肤中,感觉那些选项更适合插入到皮肤自带的「外观」侧边栏。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6:17 (UTC)
::MediaWiki目前只能支持小工具把选项加入到所有皮肤都有的Sidebar里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6:28 (UTC)
:::可以用<code>mw.config.get('skin')</code>控制?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2月27日 (五) 17:23 (UTC)
:::: 可以參考[https://github.com/QZGao/Reaction/blob/126bbdd127119068ca2c52b1fe8ac1375ad9617f/src/dom/cdxPortlet.ts#L30-L36 此處寫法]。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9:37 (UTC)
: 還不錯呀!——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2月28日 (六) 01:54 (UTC)
== 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6"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6|-{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int:pageinfo-toolboxlink}}」功能([{{fullurl:{{FULLPAGENAME}}|action=info}} 範例])現在自動包含目次。若您的維基站點有在本地建立[[MediaWiki:Pageinfo-header]]頁面,現可將它刪除。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6372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1|{{formatnum:2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視覺化編輯器會在連結顯示文字內添加粗體或斜體格式,導致wikitext複雜化,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966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1月20日沒有生成XML轉儲。即日起,轉儲將改為每月生成一次。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389]
* MediaWiki介面團隊已停止支援[https://www.mediawiki.org/wiki/Special:MyLanguage/API:REST%20API MediaWiki REST API]中所有帶有結尾斜線的轉換端點。目前仍呼叫這些端點的API使用者,請盡快轉用不帶結尾斜線的版本。如有疑問或遇到問題,請至Phabricator的[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roject/view/6931/ #MW-Interfaces-Team面板]提交工單。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4|MediaWiki]]
'''本週要聞'''
* 提醒所有使用者,維基媒體基金會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Product & Technology OKRs|元維基]]和[[diffblog:2025/12/10/shaping-wikimedia-foundations-2026-2027-annual-goals-key-questions-for-the-wikimedia-movement/|Diff]]平台發布了有關明年度(2026年7月—2027年6月)年度計畫的若干指導性問題。這些問題聚焦於全球趨勢、更快更健康的實驗模式、強化新手支援、提升編輯者與高階權限者的能力、促進跨專案協作,以及擴展與留存讀者群。歡迎在[[m:Talk:Wikimedia Foundation Annual Plan/2026-2027|討論頁]]提供意見與想法。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6"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2日 (一) 17:4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00986 -->
== 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7"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File:Maki-gift-15.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願望清單項目]] 監視清單中存有大量頁面的編輯者現可用新功能「[[mw:Special:MyLanguage/Help:Watchlist labels|監視清單標籤]]」<sup>※</sup>來整理與篩選監視清單,幫助優化工作流程。透過新增自訂標籤(如:自己建立的頁面、需監控破壞行為的頁面、討論頁),使用者能更快速辨識需關注的編輯,降低認知負荷,並更有效率地應對。此功能讓監視清單更容易使用,對活躍編輯者尤為助益。(※=Watchlist labels,勿與編輯標籤「tag」混淆)
* [[Special:Contributions|Special:Contributions]]推出新功能,可顯示很可能由同一人操作的[[mw:Special:MyLanguage/Trust and Safety Product/Temporary Accounts|臨時帳號]],從而減少巡查耗時。當查核臨時帳號的貢獻時,具有臨時帳號IP位址存取權限的使用者,現在能查看其他相關臨時帳號的貢獻。此功能會在資料保留期間內,查詢與特定臨時帳號關聯的所有IP位址,並顯示曾使用這些IP位址的所有臨時帳號的貢獻紀錄。[[mw:Special:MyLanguage/Trust and Safety Product/Temporary Accounts#February 2026: Improvements to the patroller tooling|了解更多]]。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674]
* 預覽wikitext編輯時,頂部顯示的提醒框(「這只是預覽……」)背景色已由警告黃底改為中性灰底。此變更有助於區分預覽提示與實際警告訊息(如編輯衝突或重定向目標錯誤),後者現改以獨立的警告框或錯誤框呈現。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742]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讓使用者能夠在一個頁面檢視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現已完整支援多個Wikibase站點,例如同時涵蓋[[d:|維基數據]]與[[testwikidata:|測試版維基數據]]。此外,已修正右至左(RTL)文字顯示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40][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58]
* 因缺乏彈性且難以本地化,wikitext中為ISBN、RFC、PMID編號自動生成連結的「魔術連結」功能[[mw:Special:MyLanguage/Help:Magic links|已於2021年棄用]]。RFC與PMID魔術連結能以等效外部連結取代(部分維基站點已完成替換),但ISBN魔術連結通常需要模板才能完成替換。現已推出[[mw:Special:MyLanguage/Help:Magic words#isbn|內建解析器函數]]<wbr/><code dir=ltr><nowiki>{{#isbn}}</nowiki></code>,可取代ISBN魔術連結的基本功能,方便完成替換作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45604]
* 已新建兩個維基:
** [[d:Q35401|卡捷語]]{{int:project-localized-name-group-wikipedia}} ([[w:kaj:|<code>w:kaj:</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283]
** [[d:Q1186896|Nawat語]]{{int:project-localized-name-group-wikipedia}} ([[w:ppl:|<code>w:ppl:</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273]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新增了一個全域使用者群組:[[{{int:grouppage-local-bot}}|{{int:group-local-bot}}]]。此群組將由軟體內部使用,允許社群機器人繞過針對惡意[[w:zh:网页抓取|網頁抓取]]工具所施加的速率限制。凡在至少一個維基媒體站點獲准為機器人的帳號,將自動加入此群組。此舉不會改變機器人原有的使用者權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58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5|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Users and Developers Conference Spring 2026|2026年春季MediaWiki使用者與開發者大會]]將於3月25日至27日在美國鹽湖城舉行。本活動由第三方MediaWiki社群主辦,並面向該社群。您可以提出議程並報名參加。 [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wikitech-l@lists.wikimedia.org/thread/AZBWVI46SDEB65PGR5J6E4TYOQQEZXM7/]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7"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9日 (一) 23:30 (UTC)
<!-- 信息由 User:Quiddity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26671 -->
== 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8"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8|-{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Site Reliability Engineering|<abbr title="網站可靠性工程">SRE</abbr>團隊]]將對維基媒體托管的[[m:Special:MyLanguage/Etherpad|Etherpad]]實例進行清理作業。Etherpad是一款網頁式即時協作文件編輯器。所有Pad文件將於2026年4月30日後永久刪除,若屆時仍有進行中的遷移專案,團隊可視個別情況重新評估日期。資料刪除後無法復原,請務必為希望保留的內容建立本地備份。本次清理旨在縮減資料庫規模並降低基礎設施佔用資源。Etherpad將持續支援即時協作功能,但請勿將其視為長期儲存服務。未來可能再次進行清理作業,屆時恕不另行通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237]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資訊檢索團隊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Information Retrieval/Phase 1|在Android版維基百科APP展開實驗]],測試能夠同時處理語義查詢與關鍵字查詢的混合搜尋功能。這項改進將使讀者更容易直接在維基百科上找到所需內容。實驗將於2月下旬首先在希臘語維基百科上線,隨後於3月在英語、法語、葡萄牙語推出。更多詳情請參閱[https://diff.wikimedia.org/2026/01/08/semantic-search-making-it-easier-to-find-the-information-readers-want/ Diff文章]。 [https://www.mediawiki.org/wiki/Readers/Information_Retrieval]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Reader Growth team will run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WE3.10.2 Mobile Table of Contents|an experiment]] for mobile web users, that adds a table of contents and automatically expands all article sections, to learn more about navigation issues they face. The test will be available on Arabic, Chinese, English, French, Indonesian, and Vietnamese Wikipedias.</span>
* 先前,網站公告([[{{ns:8}}:Sitenotice]]和[[{{ns:8}}:Anonnotice]])只會在桌面版顯示。現在,這些公告將顯示在所有平台。行動版網頁使用者將能看見這些公告並獲取相關資訊。管理員應準備測試並修正網站公告在行動裝置上的顯示情況,以避免影響條目閱讀體驗。若需停用此變更,介面管理員可在[[{{ns:8}}:Minerva.css]]中加入樣式規則:<wbr/><code dir="ltr">#siteNotice { display: none; }</code>。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38572][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64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9|{{formatnum:19}}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在[[Special:RecentChanges|Special:RecentChanges]]中,點擊篩選器的「{{int:rcfilters-activefilters-hide}}」會導致「{{int:rcfilters-show-new-changes|……}}」按鈕消失,但該按鈕理應保持可見狀態。現已修正此問題,按鈕功能恢復正常運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633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New documentation is now available to help editors debug on-site search features. It supports troubleshooting when pages do not appear in results, when ranking seems unexpected, and when you need to inspect what content is being indexed, helping make search behavior easier to understand and analyze. [[mw:Help:CirrusSearch/Debug|Learn more]].</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116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8|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8"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16日 (一) 19:17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086330 -->
== 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09"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9|-{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Reference Check|参考文献检查]]功能已在英语维基百科部署完成,标志着该功能已在所有维基百科语言版本推广完成。该功能会在新用户发布内容前提示他们添加引用,有助于减少因缺乏引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并提高条目的可验证性。在A/B测试中,该功能效果显著:A/B测试显示效果显著:使用该功能的新用户在桌面端添加引用的比例增加约2.2倍,在移动端则增加约17.5倍。 [https://analytics.wikimedia.org/published/reports/editing/reference_check_ab_test_report_final_2025.html]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维基百科已撤销部署[[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InterwikiSorting|跨wiki排序扩展]],该扩展曾提供[[m:Special:MyLanguage/Interwiki sorting order|跨wiki链接排序]]功能。因此,之前在“非紧凑模式(完整列表)”下进行跨维基链接排序的编辑者,他们的链接顺序将发生变化。今后链接将按语言代码的字母顺序显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3764]
* 本週稍晚,使用移动版可视化编辑器按段编辑页面的用户将看到新增的“编辑整页”按钮。点击后可切换到整页编辑,便于在修改内容跨段时一次性编辑整篇条目。当需要修改的内容超出当前段落时,该功能可省去反复打开其他段落的步骤,使用更方便。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7175][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9112]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读者体验团队]]正在邀请编辑者并根据他们在桌面端和移动端的使用情况,评估深色模式是否仍需在各自站点维持“测试版”状态。如果认为该功能已经成熟,编辑者可以更新<wbr/><code dir=ltr>MediaWiki:skin-theme-description</code>和<wbr/><code dir=ltr>MediaWiki:Vector-night-mode-beta-tag</code>中的介面提示,说明深色模式已可正式使用,不再处于测试阶段。
* 改进后的[[mw:Wikimedia_Apps/Team/iOS/Activity_Tab|活动标签页]]现已向维基百科iOS应用程序(7.9.0及以上版本)的所有用户开放。A/B测试显示,启用该功能的用户注册率显著提高;因此我们已向所有用户全面推送该功能,并同时推出若干更新。活动标签页现在会在时间轴中显示用户编辑过的条目,提供编辑影响洞察(例如贡献次数与条目浏览趋势),并支持自定义选项以优化应用内体验。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1|{{formatnum:2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DiscussionTools|讨论工具(DiscussionTools)]]在移动设备上无法正常使用,功能现已全面恢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30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可在同一页面显示来自多个维基站点的监视列表。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扩展]]目前正持續改進,最新增加了[[mw:Extension:GlobalWatchlist#hook|新钩子]]<wbr/><code dir=ltr>ext.globalwatchlist.rebuild</code>,该钩子会在每次重建监视列表后触发。这使您能在该页面运行小工具和用户脚本。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75159]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7|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9|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09"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2月23日 (一) 19:0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119102 -->
== 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 ==
我观察到《[[端午節]]》页面右上角显示除了zh版,还有ja、en两个语言的版本;可是该页源代码最后只标注了<nowiki>[[ja:端午節]]</nowiki>,并无en。那么跨语言链接是否只取决于[https://www.wikidata.org/wiki/Q85367054#sitelinks-wikisource Wikidata],而与文库源代码无关?源代码最后的<nowiki>[[ja:端午節]]</nowiki>是否应当删除?
此外,[https://www.wikidata.org/wiki/Q85367054#sitelinks-wikisource 《端午節》Wikidata 页面]上的en版有个proofread小徽章,而其它版本没有。逐一访问,会发现目前只有en版带PDF逐页对照。然而我们zh版《[[阿Q正传]]》也带PDF逐页对照,[https://www.wikidata.org/wiki/Q613121#sitelinks-wikisource 相应 Wikidata 页面]却并无任何徽章。如果我尝试添加,会提示无权限(详见以下报错)。请问这种徽章会在维基文库某个地方显示吗?中文维基文库是否会定期添加徽章?若会显示但尚不会定期添加,是否有可能建立某种机制,比如每年集中更新一次?
:Could not save due to an error.
:* The save has failed.
:* '''Warning:''' You are trying to add/remove badges to this item. At local Wikipedias adding or removing badges are done by consensus. Saving this edit was blocked and should be done only by administrators or trusted users. If you think you are correct, please [[wikidata:Wikidata:Administrators'_noticeboard|contact an administrator]].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2月24日 (二) 16:25 (UTC)
: {{ping|David, but not Hilbert}}看了一下,維基數據項目三個語言版本都有了,故已去除手動連結。至於徽章,我也很好奇,社群可以討論看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2月24日 (二) 17:18 (UTC)
:關於新增徽章的部份,閣下在Wikidata上必須至少有自動確認使用者權限才能新增,不過我看閣下編輯數離自動確認使用者的門檻不遠了,因此這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至於要將文庫上的徽章狀態同步到Wikidata上,我想在Wikidata上做個機器人來掃描中文維基文庫可能會比較簡單?--[[User:S8321414|S8321414]]([[User talk:S8321414|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03:50 (UTC)
::感谢二位!关于新增徽章权限,原来各子站会各自判断[[wikidata:Wikidata:Autoconfirmed_users|自动确认用户]],并不在全域共享,那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至于同步徽章状态,如果基本没显示,那我觉得并不是优先事项。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2月26日 (四) 09:26 (UTC)
:::现在包括中文在内的各维基文库都没有机器人同步徽章状态,直接手动更新徽章吧(需要在维基数据编辑50次晋升自动确认用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2月26日 (四) 09:33 (UTC)
::: 隨手更新吧(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4 (UTC)
== 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2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2/26 (四)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2026年未來規劃與展望,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2月25日 (三) 22:25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0"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0|-{zh-hant:譯文;zh-hans:翻译;}-版本]]。
'''本週要聞'''
* 維基百科25週年[[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生日模式]]現已在中文、布列塔尼語、印尼語、西西里語、西班牙語、貝塔維語、法語、科隆達羅語、英語、泰語、馬都拉語、捷克語、荷蘭語、越南語、義大利語及盧森堡語維基百科上線!此限時活動為慶祝維基百科成立25週年,特別推出生日吉祥物「拼圖球寶寶」(Baby Globe)。啟用生日模式後,拼圖球寶寶將出現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article configuration|約2500篇條目]]中,靜待讀者發現。要在本地維基啟用生日模式,管理員可在社群取得共識後啟用此功能,亦可在[[m:Special:MyLanguage/Wikipedia 25/Easter egg experiments#Community Configuration Demo|社群配置]]功能中進行自訂。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子引用]]功能已在瑞典語、波蘭語維基百科及[[:phab:T418209|其他數個維基站點]]推出,此新功能可在重複使用參考資料時能修改部分細節。您可在上述站點、測試維基或[https://en.wikipedia.beta.wmcloud.org/wiki/Sub-referencing Beta維基]來[[: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test|試用此功能]]。首個試行站點——德語維基百科的實施經驗已彙整成[[: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Learnings|報告]]發布。若您的社群[[:m:Talk: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Pilot wikis|有意參與試行]],請聯繫德國維基媒體協會團隊。
* 本週,[[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Paste check|貼上檢查]](Paste check)功能將在所有維基百科站點上線。此功能針對使用視覺化編輯器的新編者,當他們將由他人撰寫的內容貼入條目時,此功能會提示其思考此舉是否可能侵犯著作權。凡觸發此功能的編輯內容,系統皆會標上[[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Tags|標籤]]供其他編者審核。本地管理員可透過[[{{#special:EditChecks}}]]頁面設定此功能的各項參數。橫跨22個維基站點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Paste Check#A/B Experiment|研究]]顯示,相較於對照組,貼上檢查功能使編輯回退率減少了18%。誠摯邀請翻譯者[https://translatewiki.net/w/i.php?title=Special%3ATranslate&group=ext-visualeditor-ve-mw-editcheck&filter=&optional=1&action=translate 協助本地化]此功能及相關功能。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閱讀體驗團隊]]將為所有行動版使用者統一右上角的使用者選單,使其更貼近桌面版的使用體驗。目前此選單僅對啟用行動版進階模式(AMC)的使用者顯示。本次變更後,未啟用AMC的使用者將有若干按鈕從左側選單移至右上角。此變更旨在改善UI,預計於3月9日推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912]
* 自3月2日當週起,當帳號新增、移除或變更電子郵件地址時,系統發送的通知郵件將由原先的純文字格式,更改為更美觀清晰的HTML格式電子郵件。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0807]
* 目前,每位使用者的通知匣最多可儲存2000筆紀錄,可追溯至2013年該功能推出之初。這將調整為僅儲存近五年內的通知記錄,但數量上限提升至1萬筆。此變更有助於基礎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並避免近期通知過早消失。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3948]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可在同一頁面顯示來自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擴充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最新改進了維基數據項目標籤的使用體驗。現在,全域監視清單為維基數據等站點啟用了[[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Language#Fallback languages|語言備援系統]],若維基數據項目缺少使用者檢視語言的標籤,將以備援語言或使用者偏好的維基數據語言顯示這些標籤(若提供<wbr/><code dir=ltr>uselang=</code> URL參數則以該語言為檢視語言)。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3686][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111]
* 維基百科Android團隊已在希臘語維基百科啟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Information Retrieval/Phase 1|混合搜尋]]功能的Beta測試。混合搜尋功能可同時處理語義查詢與關鍵字查詢,讓讀者能更容易直接在維基百科上找到所需內容。
* 出於安全考量,位於特定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將[[m:Special:MyLanguage/Mandatory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for users with some extended rights|必須啟用雙重認証]](2FA)。當前,只有在使用相關權限時才會檢查並要求啟用2FA,而單純位於相關使用者群組內則不需要。考量到即便如此依然可能存在安全漏洞,基金會[[phab:T418580|自三月起將逐步改變現狀]]。處於這些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只要還擁有相關使用者群組身分便不能從自己的帳號中移除全部的2FA方式,同時有權者亦無法將沒有啟用2FA的使用者加入到這些群組中。只要帳號中至少還留有一個2FA方式,這些使用者依然可以自由添加和移除額外的2FA方式。目前決定以下使用者群組將受到新規則的限制:CentralNotice administrators、使用者查核員、介面管理員、監督員、Wikidata staff、Wikifunctions staff、WMF Office IT和WMF Trust & Safety。其他使用者不受影響。關於新規定生效的時程詳見連結的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580]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7|{{formatnum:2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有個問題導致使用者無法在[https://www.wikibase.cloud/ Wikibase.cloud]建立實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807]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為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於未來一個月內對所有API全面實施速率限制。3月初,針對並非來自Toolforge/<wbr/>WMCS且未經身份驗證的請求,以及透過網頁瀏覽器發出的API請求,將實施更嚴格的流量限制。4月起,已驗證流量將適用較高限額。此限額刻意設定得盡可能高,以盡量減少對社群的影響。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維基數據查詢服務的鏈結資料片段(LDF)端點將於2月停止運作。此端點原本服務流量有限,現已成功遷移至其他更適合支援現有用例的資料存取方式。原本用於支援LDF端點的硬體設備將重新分配,以支援進行中的後端遷移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696]
* 新版解析器Parsoid[[mw:Special:MyLanguage/Parsoid/Parser Unification/Updates|正持續部署至更多維基站點]],這不僅能提升平台永續性,亦有助於導入新的閱讀與編輯功能。目前Parsoid已成為488個維基媒體站點(含268個維基百科站點)的預設解析器,涵蓋超過10%的維基百科頁面瀏覽量。
* 維基媒體企業服務API高流量資料源的[[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Enterprise#Access|特殊存取權限申請]]流程與標準[[m:Talk:Wikimedia Enterprise#Exceptional access criteria|現已正式發布]](符合維基媒體使命的用例可免費取得)。此舉旨在為使用者提供更詳盡清晰的說明文件。
* [https://techblog.wikimedia.org/ Tech Blog],這個專為維基媒體技術社群設立的部落格,[https://techblog.wikimedia.org/2026/02/24/a-tech-blog-diff/ 預計將遷移]至社群新聞與活動部落格——[[diffblog:|Diff]]。遷移作業預計於2026年4月完成,之後將開放刊登新文章。讀者可在[https://diff.wikimedia.org/techblog 入口頁面]瀏覽所有新舊文章。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8|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0|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0"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2日 (一) 17:51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137798 -->
== 《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 ==
如標題。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3月9日 (一) 02:49 (UTC)
:《反共抗俄歌》蕭而化作曲,其1985年卒,就推定歌曲版權缺許可,至於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親自作詞,其1975年卒,'''可能算'''因公作品而不受[[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影響,但非完全確定。《陸軍軍歌》何志浩作词2007年卒,休想。《海軍軍歌》是約為桂永清擔任海軍總司令1946年至1949年間創作,1954年卒,不知作品因公因私。《空軍軍歌》簡樸(2004年卒)詞 劉雪庵(1985年卒)曲,也不知作品因公因私。非完全確定就請寧缺毋濫。--[[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2:44 (UTC)
== 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1"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3月25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所有維基媒體站點將進入唯讀狀態]]幾分鐘,預定於[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74450800 15:00 UTC]開始。這是資料中心伺服器切換備份測試的必要程序,[[wikitech: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每年執行兩次]]。切換作業期間,所有維基媒體網站流量將從主要資料中心轉移至備援資料中心,以測試系統可用性,並確保即使面臨突發狀況,服務依然能維持不中斷。
* 上週,所有維基媒體站點進入了為期2小時的唯讀狀態,且使用者腳本與小工具功能在當日間暫時停用。此情況源於一件安全事故,目前已獲解決。相關團隊正在研擬防範措施,以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最新資訊請參閱[[m:Steward's noticeboard#Statement on Meta about today's user script security incident|監管員布告板的公告]]([[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Foundation/Product and Technology/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March 2026 User Script Incident|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在行動裝置上遭遇多重封鎖的使用者,現在將能分別查看每項封鎖的具體原因,而非籠統的提示訊息。這將有助於使用者理解封鎖原因及可採取的解決措施。例如,因使用常見VPN(如[[Special:MyLanguage/Apple iCloud Private Relay|iCloud私密轉送]])而受影響的使用者,將獲得更清晰的指引,說明如何恢復編輯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57118]
* 本週稍晚,[[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建議模式]]將作為測試功能在所有維基百科的視覺化編輯器中上線。此功能會主動建議使用者可執行的各種編輯操作,以改善維基百科條目,同時協助使用者了解相關指引。此功能支援本地配置,亦可自訂「建議」項目來擴充此功能。現行設定可在[[Special:EditChecks]]頁面查看,該頁亦提供[[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For administrators %E2%80%93 local customization|管理員操作指引]],來設定「建議」中的連結應該指向哪個本地指引。此功能與[[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編輯檢查]]功能連動,能在使用者撰寫新內容時提供改進建議。編輯團隊未來將透過控制實驗評估此功能對新使用者的影響。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4600]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使用CodeMirror的語法高亮功能(此功能可讓wikitext與代碼更易於閱讀)時,游標位置可能會出現錯位,現已修正此問題。這個問題特別影響到在個人CSS中自訂字型,並使用討論工具(DiscussionTools)建立新話題的使用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79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API速率限制更新】為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本週起將對以下請求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並非來自Toolforge/<wbr/>WMCS且未使用合規使用者代理的請求;來自網頁瀏覽器且未經身份驗證的請求。4月起,已驗證流量將適用較高限額。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新的GraphQL API現已發布。此API旨在成為維基數據查詢服務(WDQS)特定功能的彈性替代方案,以期提升開發者體驗、促進適應性,並實現高效數據存取。歡迎試用並[[d:Wikidata:Wikibase GraphQL#Feedback and development|提供意見回饋]],您亦可[https://greatquestion.co/wikimediadeutschland/GraphQLAPI/apply 報名參與可用性測試]。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遺棄工具支援工作組]](PTAC 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於2月持續改進[[commons:Special:MyLanguage/Commons:Video2commons#|Video2Commons]],解決了驗證錯誤、大型檔案處理等問題,同時提升了任務佇列可見度,並使上傳行為更明確。部分工作仍在進行中,包括與已棄用伺服器端上傳相關的變更。[[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Unsupported Tools Working Group#February 2026|了解更多]]。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19|MediaWiki]]
'''深入了解'''
* 條目導引團隊誠邀選定[[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Pilot wikis and collaborators#Collaborators|試行維基]]的資深維基百科編輯者,以及其他維基百科的熱心貢獻者填寫這份問卷。問卷提供[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mLeVWnxmsCbPoI_UF2jyRcn73WRGWCVPHzerXb4Cz97X_Ag/viewform 英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6rzr4XXQw8r4024fE3geTPFe13M_6w7Mitj-YJi0sOlWTAw/viewform?usp=header 阿拉伯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ok3-RfB18lcugYTUMGkpwmqG_8p760Wv4dCXitOXOszjUDw/viewform?usp=header 孟加拉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jTfYp4jEo0akA4B1e-Nfg3QZPCudUjhJzHzzDi6AHyAaMGA/viewform?usp=header 日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teVoI29Aue4xc72dekk-6RYtvmMgQxzMI900UOawrFrSTWg/viewform?usp=header 葡萄牙語]、[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tdxnYwL3ub2vqA7awCg5hJZPMIYcDPaiTe12rY9h0GYnVlw/viewform?usp=header 波斯語]及[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NvfJF-Ot-4pzA4qAN771_0QDJ4Li19YcUsaTgSKW8Nc7U_Q/viewform?usp=header 土耳其語]版本。您的回覆將協助團隊為經驗較少的編輯者量身打造導引,使其在撰寫條目時能同步學習社群方針與慣例。更多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專案頁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1|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1"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9日 (一) 18:5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213008 -->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异体字是否属于{{tl|校}}的“讹字”范畴? ==
{{移动至|Template_talk:校|sign=[[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3月30日 (一) 16:12 (UTC)}}
== 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 ==
由於一些歷史原因,維基文庫的[[Wikisource:繁簡處理|繁簡轉換]]功能只在將原文轉簡體中文時,同時把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繁體中文使用者仍然會看到原文的異體字。考慮到有部分繁體中文使用者可能希望以規範字閱讀和檢索文獻,特此建議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此建議的目的是當使用者選取「繁體」轉換模式時,原文中的異體字會轉換為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假設某文獻含有「-{爲}-」字,目前繁體模式仍顯示「-{爲}-」字,簡體模式顯示「-{为}-」字;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後,「-{爲}-」字在繁體模式會顯示「-{為}-」字,以便閱讀檢索,原文的「-{爲}-」字只能在「不轉換」模式顯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5日 (日) 15:51 (UTC)
:「繁體中文的規範字」指的是臺標?有沒有可能兼顧港標、大陸《古籍印刷通用字規範字形表》等用字?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2:03 (UTC)
::沒錯,是臺標(電腦字)。如果使用其它標準,首先要把「繁體」拆分為「香港繁體」、「臺灣正體」等才有可能,而現在只有一種「繁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7日 (二) 02:50 (UTC)
:::需要修改MediaWiki内置转换表将各语言变体的用字转换和地区词转换拆分开,否则无法在本站应用。另外大陆繁体(zh-Hant-CN)目前不受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1:55 (UTC)
:::悉。並不反對,但是對於以臺標繁體爲正的做法仍然保留疑慮。我認爲,修改MediaWiki轉換表以支持更多的繁體字標準,還是需要做的。--[[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4:20 (UTC)
已經超過14天無人反對,可認為通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10:22 (UTC)
:图片表示的异体字也需要通过繁简转换功能转换为规范用字,只在“不转换”模式显示图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10:48 (UTC)
== 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 ==
{{移动至|Index_talk:魯迅全集01_(1948).pdf|sign=[[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3月21日 (六) 10:36 (UTC)}}
== 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2"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2|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2024年11月,[[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亦稱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 6]])以測試功能推出,用於wikitext的語法高亮顯示。此功能預計將於2026年5月正式推出,向所有使用該功能的編輯者提供改進與新[[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Features|功能]]。若您對此功能的正式推出有任何疑問或顧慮,[[mw:Special:MyLanguage/Help talk:Extension:CodeMirror|敬請提出]]。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9059]
* 部分對本地使用者群組的變更由監管員在元維基執行,且僅記錄於元維基的日誌。現在,跨維基權限變更將同時記錄於元維基及目標使用者的維基站點中,以便查閱使用者在本地維基的完整權限變更紀錄。過去的此類變更日誌項目將於未來數週內補錄。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6055]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On wikis using [[m:Special:MyLanguage/Flagged Revisions|Flagged Revisions]], the number of pending changes shown on [[{{#Special:PendingChanges}}]] previously counted pages which were no longer pending review, because they have been removed from the system without being reviewed, e.g. due to being deleted, moved to a different namespace, or due to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 The count will be correct now. On some wikis the number shown will be much smaller than before. There should be no change to the list of pages itself.</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3016]
* 維基函數的複合語言(composition language)已重新編寫。此次重寫旨在透過降低協調器的記憶體消耗,來提升服務的穩定性。此次重寫還帶來了顯著的延遲降低、代碼簡化以及更好的抽象化,為日後的功能擴展奠定基礎。[[f:Special:MyLanguage/Wikifunctions:Status updates/2026-03-11|了解更多]]。
* 使用者現在可以按頁面標題的字母順序對搜尋結果進行排序。此更新為使用者提供另一種更簡便、快速查找頁面的選項。先前,搜尋結果可依「編輯日期」、「建立日期」或「相關性」進行排序。若要使用此新功能,請在搜尋結果頁面上點開「進階搜尋」,並在「排序方式」下選取「字母順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377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維基共享資源的上傳嚮導出現異常,無法從Flickr匯入檔案,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26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新增了一個特殊頁面[[{{#special:LintTemplateErrors}}]],用以列出被標記為含有Lint錯誤的被嵌入頁面,讓使用者更容易發現這些頁面。該清單是根據含有錯誤的嵌入次數進行排序。例如:[[{{#special:LintTemplateErrors}}/night-mode-unaware-background-color]]。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70874]
* 一段時間以來,對於啟用「[[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測試功能的使用者,在編輯JavaScript、CSS、JSON、Vue、Lua內容頁面時,編輯器已改用[[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取代[[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進行語法高亮。隨著CodeMirror 6的正式推出,我們預計於2026年5月以CodeMirror取代CodeEditor,作為這些內容模型的標準編輯器。[[mw:Special:MyLanguage/Help talk:Extension:CodeMirror|歡迎提出意見或疑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的JavaScript模組即將升級至CodeMirror 6。在此次升級之前,在小工具和使用者腳本中載入<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code>或<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lib</code>模組的方法已於2025年7月標為棄用。此外,<wbr/><code dir=ltr>ext.CodeMirror.switch</code>鉤子的使用亦已於2025年3月標為棄用。貢獻者現在可以修改腳本或小工具,使其與CodeMirror 6相容。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Gadgets and user scripts|遷移指南]]。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3720]
* MediaWiki介面團隊正在擴大REST API模組的定義範圍,將「[[mw:Special:MyLanguage/API:REST API/Extensions|擴充功能API]]」納入其中。REST API模組是由一系列相關端點組成的群組,可獨立進行管理與版本控制。目前已為[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4470 GrowthExperiments]和[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053 維基函數]API建立模組。隨著我們將「擴充功能API」遷移至此架構中,相關文件將從MediaWiki OpenAPI主要規格及REST沙盒檢視中移出,改為透過[https://test.wikipedia.org/wiki/Special:RestSandbox REST沙盒](即[[{{#Special:RestSandbox}}]],所有維基專案皆可使用)下拉選單中的模組專屬選項存取。
* [[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Scribunto]]擴充功能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Lua reference manual|mw.site]]函式庫,為模組提供維基站點的各項資訊。自上週起,該函式庫亦提供了一種存取[[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Wiki ID|維基站點ID]]的[[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Scribunto/Lua reference manual#mw.site.wikiId|方式]],可用於簡化跨維基模組的維護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4661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0|MediaWiki]]
'''深入了解'''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Special:MyLanguage/Coolest Tool Award|2026 Coolest Tool Award]] celebrating outstanding community tools, is now open for nominations! Nominate your favorite tool using the [https://wikimediafoundation.limesurvey.net/435684?lang=en nomination survey] form by 23 March 2026.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privacy and data handling, please see the [[foundation:Special:MyLanguage/Legal:Coolest_Tool_Award_2026_Survey_Privacy_Statement|survey privacy statement]].</span>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2|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2"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17日 (二) 12:0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260505 -->
== 异体字 ==
在[[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中有一些异体字,是以“【旗去掉右下角的“其”】”之类显示的,我根据<u>另一个版本</u>的书做的图片,比如[[:File:旗去掉右下角的“其”.svg]],可否加入?比如像这样:“[[File:旗去掉右下角的“其”.svg|16px|class=skin-invert]]【旗去掉右下角的“其”】”。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3月22日 (日) 10:09 (UTC)
:您所举的该例子下各字均有编码,已据底本录入,所以可以不必以图代字。一般而言,若有未编码等情况时,以图代字是可选项之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3月22日 (日) 11:04 (UTC)
== 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3|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現在,維基媒體網站使用者可以使用通行密鑰(passkeys)無需密碼即可登入。這是一種支援指紋、臉部辨識和PIN碼的安全登入方式。隨著這項變更,所有選擇無密碼登入的使用者,將能更加便捷、快速、安全地使用任何裝置登入帳號。目前,新的通行密鑰登入選項會以「自動填入建議」的形式出現在使用者名稱欄位中。不久後,將為已註冊通行密鑰的使用者提供額外的[[phab:T417120|「使用通行密鑰登入」按鈕]]。此更新將提升安全性與使用者體驗。參看[[c:File:Passwordless_login_screencast.webm|螢幕錄影影片]]逐步演示無密碼登入的流程。
* 3月25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所有維基媒體站點將進入唯讀狀態]]幾分鐘,預定於[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74450800 15:00 UTC]開始。這是資料中心伺服器切換備份測試的必要程序,[[wikitech: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每年執行兩次]]。切換作業期間,所有維基媒體網站流量將從主要資料中心轉移至備援資料中心,以測試系統可用性,並確保即使面臨突發狀況,服務依然能維持不中斷。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維基媒體網站的使用者現在可以透過[[toolforge:echo-chamber|新的Toolforge工具]],匯出超過5年的通知。這將確保使用者能保留重要通知,並避免因先前公告的變更計畫——刪除超過5年的通知——而導致通知遺失。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3948]
* 土耳其語、印尼語、泰語、簡單英語維基百科的編輯者,現已可使用Special:PersonalDashboard。這是該功能的[[mw:Special:MyLanguage/Moderator Tools/Dashboard|早期版本]],旨在引導新編輯者熟悉巡查工作流程,協助他們更容易從編輯工作,過渡到參與專案中的進階維護管理工作。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647]
* [[Special:Block]]頁面有兩項小幅介面調整。管理員現可透過「期限」區塊中的專用單選鈕,輕鬆執行無限期封鎖。此外,選擇「無限期」時,系統會提供另一組常見理由供選擇,可在以下頁面修改:[[MediaWiki:Ipbreason-indef-dropdow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1823]
* 得益於Growth團隊最近的更新,[[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Logged-out|多個維基站點]]的行動版編輯者現在可以看到經過改進的「未登入編輯」警告。這些於上週發布的變更,是我們持續努力和測試的一部分,旨在提升[[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行動端的帳號建立體驗]],進而增加參與度。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848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行動版網頁使用者在受到多重封鎖影響時無法查看封鎖資訊,現已修正此問題。現在,當他們瀏覽維基百科時,可查看所有目前影響他們的封鎖的相關訊息。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使用Toolforge建立的映像檔即將升級至新版建構包,此版本將支援較新的語言版本,並包含其他上游的改進與修正。如果您使用Toolforge建構服務,請查閱最近的[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cloud-announce@lists.wikimedia.org/thread/EMYTA32EV2V5SQ2JIEOD2CL66YFIZEKV/ cloud-announce電子郵件],並視需要更新您的建構配置,以確保您的工具相容。 [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Help:Toolforge/Building_container_images&oldid=2392097#Buildpack_environment_upgrade_process][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0127]
* [https://api.wikimedia.org/wiki/Main_Page API Portal]這一說明文件維基將於2026年6月關閉。在API Portal上建立的API金鑰將繼續正常運作。api.wikimedia.org端點將自2026年7月起逐步停用。API Portal上的文件將移動至[[mw:Wikimedia APIs|MediaWiki.org]]。[[wikitech:API Portal/Deprecation|了解更多]]。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1|MediaWiki]]
'''深入了解'''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術願望]]專案正在考慮改進[[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視覺化編輯器中自動生成的參考名稱(<code>name=</code>)]]。請查看[[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Proposed solutions|解決方案提案]],並參與[[m:Talk: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VisualEditor automatic reference names#Request for comment|意見徵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23日 (一) 16:51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268305 -->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3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3/29 (日)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本年度社群交流與規畫,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3月28日 (六) 06:28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4"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4|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在上週,[[abstract:|Abstract Wikipedia]](抽象維基百科、摘要維基百科)的Beta版本正式推出。Abstract Wikipedia是全新的基金會專案,旨在成為不依賴特定單一語言的維基百科,讓社群可以用自己的語言構築文章,讀者也能用自己的語言讀取文章。該wiki由Wikifunctions提供文字搭建支援,內容來源於維基數據中的結構化資料。[[:f:Special:MyLanguage/Wikifunctions:Status updates/2026-03-26|瞭解詳情]]。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Growth團隊正在針對一項改進創建帳號提示詞的變更進行A/B測試。當前,手機使用者在未登入的狀態下開始編輯的時候,他們會看到一則警告提示,突兀、勸退、暗示使用臨時帳號就好、也不鼓勵創建帳號。提議的變更將更加友善,並且鼓勵創建帳號。該測試目前在十個維基百科中實裝,包括中文、阿拉伯語、法語、西班牙語和德語。[[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2. Improve logged-out warning message (T415160)|瞭解詳情]]。
* 行動應用程式團隊現正針對[[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編輯功能應如何在應用程式中展現]]一事徵求意見。討論將聚焦於如何改善使用者按下編輯按鈕後接觸編輯工具的方式。放眼全局,這關切到如何友善地將對編輯有興趣的讀者,轉變為確實的編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45|{{formatnum:45}}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無法從報紙檔案庫[https://www.newspapers.com Newspapers.com]擷取引用,這是由於[[mw:Special:MyLanguage/Citoid|Citoid]]請求遭到封鎖,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90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2|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4|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4"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3月30日 (一) 19:25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29462 -->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 ==
邀請大家共同研議:[[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研議:監督員、志工回覆團隊]]。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3:20 (UTC)
== Action Required: Update templates/modules for electoral maps (Migrating from P1846 to P14226) ==
Hello everyone,
This is a notice regarding an ongoing data migration on Wikidata that may affect your election-related templates and Lua modules (such as <code>Module:Itemgroup/list</code>).
'''The Change:'''<br />
Currently, many templates pull electoral maps from Wikidata using the property [[:d:Property:P1846|P1846]], combined with the qualifier [[:d:Property:P180|P180]]: [[:d:Q19571328|Q19571328]].
We are migrating this data (across roughly 4,000 items) to a newly created, dedicated property: '''[[:d:Property:P14226|P14226]]'''.
'''What You Need To Do:'''<br />
To ensure your templates and infoboxes do not break or lose their maps, please update your local code to fetch data from [[:d:Property:P14226|P14226]] instead of the old [[:d:Property:P1846|P1846]] + [[:d:Property:P180|P180]] structure. A [[m:Wikidata/Property Migration: P1846 to P14226/List|list of pages]] was generated using Wikimedia Global Search.
'''Deadline:'''<br />
We are temporarily retaining the old data on [[:d:Property:P1846|P1846]] to allow for a smooth transition. However, to complete the data cleanup on Wikidata, the old [[:d:Property:P1846|P1846]] statements will be removed after '''May 1, 2026'''. Please update your modules and templates before this date to prevent any disruption to your wiki's election articles.
Let us know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or need assistance with the query logic. Thank you for your help! [[User:ZI Jony|ZI Jony]] using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3日 (五) 17:11 (UTC)
<!-- 信息由 User:ZI Jony@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Non-Technical_Village_Pumps_distribution_list&oldid=29941252 -->
== 新手的几个问题 ==
*我最近部分录入了[[關於列寧主義底機礎]]这篇文章,毕竟是新手,想请大家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特别是格式,版权标记之类的。
*[[Template:Not-PD-US-anon]]上说“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也就是说可以录入[[Index:SSID-12118018 斯大林選集 一.pdf|数量较多]]的此类内容?(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不怎么受欢迎)
*[[Module:Sandbox]]是沙盒吗,上面没有标记。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4:00 (UTC)
:{{gap}}首先,翻译作品属于衍生作品,因此需要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确定它们的版权形式,原作者于1953年逝世,依据俄罗斯联邦著作权法规(可见[[c:Commons:Copyright rules by territory/Russia]],著作于作者逝世后70年进入公有领域),该原作的著作权已于2023年(1953+70)在俄罗斯失效并进入公有领域。其次,由于维基数据库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境内,数据库里的内容是否合法显然应当首先依据美国的版权法来确定,即由于[[m:United States non-acceptance of the rule of the shorter term/zh|美国对较短期限法则的不接受性]](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权,则美国著作权自出版起95年有效,即使现在在原作地著作权已经失效),该作著作权将在2048年失效并进入公有领域。最后,您提及的[[Template:Not-PD-US-anon]]仅适用于以匿名或别名发表且确实作者身份不明的情况。综上,本作因版权仍未于美国失效而不宜录入。
:{{gap}}[[Wikisource:沙盒]]是沙盒。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5:45 (UTC)
::原作是1924年发表的,“若1996年1月1日在原作地仍有著作权,则美国著作权自出版起95年有效”,所以它不是应该于1924+95=2019年就于美国进入公有领域吗?另外,如果所说的Template:Not-PD-US-anon是针对于录入的译文,译文1949年于中国匿名出版,应该适用吧? [[User:Xzkdeng|Xzkdeng]]([[User talk:Xzkdeng|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7:29 (UTC)
:::更正一下我之前的说法,根据 ''2006年12月18日俄罗斯联邦第230-FZ号《民法典》第四编'' 第1281条“如果作者在伟大卫国战争期间创作或参加过战争,则本条规定的专有权有效期延长四年。”,本作著作权应于2028年1月1日失效。其他有关细节可以看一下[[User:银色雪莉]]的讲解(感谢!)。另外,翻译作品属于衍生作品,因此需要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确定它们的版权形式,若原创作品未进入公有领域,译文也是不能录入本地的。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3:55 (UTC)
:稍为说明一下情况:
:(1)原作的版权:根据现有的[[c:Commons:Copyright rules by territory/Russia]],这篇发表于1924年的斯大林作品在起源国不是+70,而是+74(“伟大的卫国战争”条款影响),所以是到2028年1月1日起到期。当原作在起源国到期后,考虑年份,该作品在本地可以直接上[[Template:Pd/1923]]而不会受美国较短期限法则的影响。——简而言之,现在卡着斯大林作品的录入的主要是起源国法律而不是美国。与之可以作为对照的是他在1917年以前发表的作品如[[編輯部的話]]则无碍,因为根据[[c:Template:PD-RusEmpire]]所指,其已在公有领域(注:之前忘了引进模板到本地,请忽略《编辑部的话》里的模板问题)
:(2)译作的版权:姑且按该本的出版日期即1949年计算,在起源国已经进入公有,但是由于美国较短期限法则,要挂[[Template:Not-PD-US-anon]]模板,“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但就算如此,还有原作的版权问题卡着呢,译作的版权是要结合原作的版权状况来考虑的,简而言之就是原作译作都要到期,译作才真的能被录入。
:综上:还没行,等2028再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4日 (六) 17:59 (UTC)
== 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5|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CampaignEvents extension]] now includes a new group goal-setting feature, enabling organizers to set and track event goals such as the number of articles created and participating contributors in real time. Similarly, participants can work toward shared targets and see their collective impact as the event unfolds. The feature is now available on all Wikimedia wikis. Learn more in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Registration/Collaborative contributions#Goal setting|the documentation]].</span>
* [[File:Maki-gift-15.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願望清單項目]]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new [[mw:Special:MyLanguage/Help:Watchlist labels|watchlist labels]] feature (announced in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07|Tech News 2026-07]]) is now available via VisualEditor, the source editor, and the 'watchstar' (or watch link, for skins that don't have a star icon). Previously it was only possible to assign labels via [[Special:EditWatchlist|EditWatchlist]]. In all three places it is a new field following the expiry field.</span>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3|{{formatnum:23}}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行動版網頁上,用Parsoid解析的討論頁若有空白話題標題,會導致該處以下的討論頁無法正常使用,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17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sub-referencing feature]], which lets editors add details to an existing reference without duplicating it, will be gradually rolled out to [[phab:T414094|more wikis]] later this year. Wikis using 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ference Tooltips|Reference Tooltips]] gadget are encouraged to update their version (typically at [[m:MediaWiki:Gadget-ReferenceTooltips.js|MediaWiki:Gadget-ReferenceTooltips.js]] as shown [https://en.wikipedia.org/w/index.php?diff=1344408362 here]) to ensure compatibility. Other reference-related gadgets may also be affected.</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304]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All Wikinews editions will be closed and switched to read-only mode on 4 May 2026. Content will remain accessible, but no new edits or articles can be added. This closure was approved by 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following extended discussions. [[m:Wikimedia Foundation Board noticeboard#Board of Trustees Approves Closure of Wikinews|Read more]].</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API:Action API|Action API]] has had several formats for requested output. One of them,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php</nowiki></code></bdi>, is being removed soon. Please ensure your scripts or bots use the [[mw:Special:MyLanguage/API:Data formats#Output|JSON format]]. This removal should affect very few scripts and bots.</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18538]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Special:NamespaceInfo|Special:NamespaceInfo]] page now includes namespace aliases. For example "WP" for the "Project" ("Wikipedia") namespace on the German Wikipedia.</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145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6日 (一) 16:1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62761 -->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6"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6|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誠摯邀請資深編輯者參與[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Main_Page 測試]「[[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條目建立指南]]」功能,此功能旨在協助經驗較少的編輯者創建結構完善且符合方針指引的維基百科條目。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Test feature guide|測試說明]]。此外,請在審閱完[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Category:Pages_using_article_guidance 大綱]後,於[[mw:Talk:Article guidance|專案討論頁]]提供意見回饋。我們將根據您的回饋來優化該功能,並移交至參與試行的維基百科站點以進行翻譯與調整。請觀看此功能的[[c:File:Article Guidance workflow demo - April 2026.webm|介紹影片]]。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在大多數維基,所有自動確認使用者現在可使用[[Special:ChangeContentModel|Special:ChangeContentModel]]頁面來[[mw:Special:MyLanguage/Help:ChangeContentModel|自訂新頁面的內容模型]](如{{int:content-model-massmessagelistcontent}})並建立,讓更多人能利用wikitext以外的內容格式。查看[[Special:ListGroupRights|Special:ListGroupRights]]來確認您的維基是否有這項變更。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48294]
* 成长团队已启动一项[[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_Creation_Experiments|账户创建实验]],旨在评估在移动网页页眉中添加账户创建按钮,是否能增加新账户注册量,并鼓励更多移动用户参与维基百科的贡献。该实验目前已在印地语、印度尼西亚语、孟加拉语、泰语和希伯来语维基百科上线,面向10%的未登录移动网页用户。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微軟Windows裝置上,若「動畫效果」設為關閉,維基視覺化編輯器可能會在載入時卡住,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8285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本週稍晚起,對於啟用「[[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測試功能的{{int:group-abusefilter}},[[Special:AbuseFilter|Special:AbuseFilter]]中的編輯器將從[[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改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我們計畫讓所有編輯器的UX更加一致。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9673][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访问[[mw:Special:MyLanguage/Notifications/API|通知API]](<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ction=query&meta=notifications</nowiki></code></bdi>)的工具和机器人,需要更新其OAuth或BotPassword授权,以包含对私有通知的访问权限。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1991]
* 由于库升级,自4月20日(星期一)起,分类页面上的列表显示顺序可能会出现错乱。我们将运行迁移脚本来修复此问题;根据维基规模的大小,修复过程可能耗时数小时至数天(对于英语维基百科,最长可能需要一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254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4|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6"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13日 (一) 15:1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380527 -->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GB/T 47229-2026能录入吗 ==
GB/T 47229-2026[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4C1BF798CB2983B0E06397BE0A0A640A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将于2026年9月1日实施,是不是需要哪个法律文件提到要求执行这个标准,文库才能录入?——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3:41 (UTC)
:大体如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6:11 (UTC)
::谢谢! [[User:Zzhtju|Zzhtju]]([[User talk:Zzhtju|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7:02 (UTC)
== 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0年/第二号]]为例,最初版本是纯文字录入版本,但被人修改成了Page版本。个人认为应该以纯文字录入版为主,Page版本添加消歧义括号,作为特定版本处理。-- [[User:逐风天地|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User talk:逐风天地|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2:57 (UTC)
:照指引走是推荐page版本,[[Wikisource:样式指南#校对页样式]]。偏好哪种方式可能因人而异,不过私以为“以何为主”是与“偏好哪种”不同的问题,且恐怕不是一个能够成立的问题——纯文字和page是录入方式的差异,不是版本的差异,同一个版本的原始出版物,如果要做成一个纯文字录入和一个page分离,这样的必要性的逻辑在下暂时还看不清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2:10 (UTC)
:Page页面版应该取代非Page页面版,这是可供查证的必然要求。只有极少数的文件存在多个“特定版本”,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建立分别的page页面版本[[XXX (公报版)]]和[[XXX (法典版)]],[[XXX]]为消歧义页面。不应该存在[[XXX (用户修改版)]]。--[[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07:23 (UTC)
== 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 ==
我找不到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1:30 (UTC)
:尚未建立。請斟酌[[w:维基百科:討論頁指引]]。--[[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5月31日 (日) 03:19 (UTC)
== 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7"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7|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經過兩年的開發,[[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int:codemirror-beta-feature-title}}]](亦稱為[[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 6]])將於4月21日(二)正式推出。此功能將為所有使用標準語法高亮的編輯者帶來更佳的代碼與wikitext可讀性、減少輸入錯誤,以及其他諸多[[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好處]]。特別感謝志願者[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p/Bhsd/ Bhsd],他開發了許多新功能,包括[[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Code folding|代碼摺疊]]、[[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Autocompletion|自動完成]]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Linting|Lint檢查]]。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59059]
* 維基百科iOS版應用程式推出重大更新,重新設計了介面,以符合Apple最新的「Liquid Glass」視覺設計。請[https://apps.apple.com/us/app/wikipedia/id324715238 下載最新版本]來體驗此次更新。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WE3.3.4 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可讓讀者將條目儲存至清單中,以便日後閱讀。此功能目前已在中文、印尼語、法語、阿拉伯語及越南語維基百科上開放測試,並為所有維基百科新帳號預設啟用。
* 4月20日當週將啟動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Mobile page previews|「頁面預覽」功能擴展至行動版網頁]]的實驗,在法語、波蘭語、阿拉伯語、英語、越南語、義大利語維基百科上推出。「頁面預覽」是一種彈窗,會顯示條目的縮圖、序言,以及一個可點擊開啟完整條目的藍色链接,藉此提升內容的探索體驗。此功能已在桌面版網頁及手機APP中提供。[[m:Special:MyLanguage/List of experiments in Product and Technology#Template|了解詳情]]。
* 在多個維基站點上,已登入但尚未驗證電子郵件地址的編輯者,現在會看到一則橫幅,鼓勵他們進行驗證。驗證電子郵件地址後,若使用者遺失帳號,即可藉此取回對該帳號的存取權限。[[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ccount Security#Encouraging users to confirm their email addresses|了解詳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1366]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5|{{formatnum:15}}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2017年版wikitext編輯器中編輯內容龐大的維基頁面時,會出現載入緩慢、預覽與捲動延遲,以及在選取、剪下或貼上內容時出現效能問題,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84857]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隨著[[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正式推出,所有使用者在編輯JavaScript、CSS、JSON、Vue、Lua內容頁面時,將改用[[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進行語法高亮,取代[[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CodeEditor|CodeEditor]]。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9332]
* 專為Debian和Ubuntu使用者提供的<code>mirrors.wikimedia.org</code>服務將於5月15日停止運作。該服務的軟硬體資源將更換為更先進的設備。部分使用者可能需要切換至其他伺服器,此過程約需一分鐘。[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wikitech-l@lists.wikimedia.org/thread/LJYRIS4WB66HIRCAO4GIDTXCMDVZRBMA/ 了解詳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707]
*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image</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oldimage</nowiki></code></bdi>資料表將從[[wikitech:Help:Wiki Replicas|Wiki Replicas]]中移除。若您的工具或查詢會直接存取<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image</nowiki></code></bdi>或<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oldimage</nowiki></code></bdi>資料表,請務必於5月28日之前更新相關程式,改用<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ile</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ilerevision</nowiki></code></bdi>資料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8741]
* 繼近期針對未經身份驗證流量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後,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持續致力於確保[[mw:Special:MyLanguage/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並將自4月最後一週起,對已驗證的API流量實施全面限制。此限額刻意設定得盡可能高,以盡量減少對社群的影響。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詳情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及[[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FAQ|常見問題解答]]。(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mw:Special:MyLanguage/Attribution API|姓名標示API]]現已開放[[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Stability policy|Beta測試]]。此API可在任何使用維基媒體條目及媒體檔案之處,擷取用於標示來源的資訊。相關參考文件可透過所有維基媒體站點上的REST沙盒特殊頁面查閱(例如[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api=attribution.v0-beta&title=Special%3ARestSandbox 中文維基百科上的REST沙盒])。請在[[mw:Talk:Attribution API|專案討論頁]]分享您的意見回饋。
* 本週沒有MediaWiki版本更新。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7|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7"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20日 (一) 15:0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32763 -->
== Request for comment (global AI policy) ==
<bdi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
Apologies for writing in English. {{int:Please-translate}}
A [[:m:Requests for comment/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olicy|request for comment]] is currently being held to decide on a global AI policy. {{int:Feedback-thanks-title}}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26日 (日) 00:58 (UTC)
</bdi>
<!-- 信息由 User:Codename Norest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30424282 -->
:我提出了新的,建议完全允许,只要基于可靠来源。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10:41 (UTC)
== 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8"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8|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為提升反破壞保護的效果,新的使用者獲得自動確認身分的方式將有變更。目前,帳號註冊後達到指定日數和編輯數的使用者會自動被歸入[[{{int:grouppage-autoconfirmed/{{CONTENTLANGUAGE}}}}|{{int:group-autoconfirmed}}]]群組中,但是這種認定方式目前有被部分破壞者利用的趨勢,他們會特意囤積新帳號,等到時間到了再啟用。為了減少這種惡用的衝擊,下週起,在授予自動確認身分的時候所認定的帳號年齡將從第一筆編輯之日算起,而不再是從註冊時算起。規定的日數閾值本身不變。此變更僅會部署至將「至少進行一次編輯」列為自動確認條件的維基站點。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484]
* 所有新註冊的維基百科使用者,以及在偏好設定中啟用「{{int:betafeatures-auto-enroll}}」選項的維基百科使用者,現在皆可以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WE3.3.4 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測試功能,將條目儲存起來以便日後閱讀。這有助於將有興趣的條目集中管理於一處,方便隨時查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Firefox中,資訊框圖片有過寬的Padding,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67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謹此提醒,本週將對已驗證的API流量實施全面API速率限制。此舉旨在確保[[mw:MediaWiki Product Insights/Responsible Reuse|基礎設施的合理使用]]。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應不受影響。不過,我們建議所有開發者遵循最新的最佳實踐。關於速率限制的具體數值等詳情,請參閱[[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維基媒體API/速率限制]]及[[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FAQ|常見問題解答]]。(WMCS=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8|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8"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4月27日 (一) 18:06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58046 -->
== 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4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4/30 (四)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維基社群AI政策,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4月27日 (一) 22:52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19"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條目指南]]團隊誠摯邀請[[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Pilot wikis and collaborators|參與試行的維基百科站點]](土耳其語、日語、西班牙語、孟加拉語、法語、波斯語、阿拉伯語、葡萄牙語、簡單英語)的資深編輯者,協助翻譯並調整[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Category:Pages_using_article_guidance 範例大綱]。[https://b24e11a4f1.catalyst.wmcloud.org/wiki/Special:NewArticle 該功能]預定於2026年5月上線,屆時這些大綱將引導編輯者撰寫清晰、結構完善且符合方針指引的條目。請參閱關於如何翻譯及調整大綱的[[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dapting a sample outline in a Wikipedia|簡易說明]]。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產品與技術諮詢委員會]]發布了一份[[: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May 2026 draft PTAC recommendation for feedback|建議草案]],內容針對自治體在參與技術領域時可遵循的模式。誠邀社群成員於5月8日前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May 2026 draft PTAC recommendation for feedback|討論頁]]上針對草案提供意見回饋。
* 作為持續提升效能並減輕縮圖服務負擔的一環,偏好設定中的可用縮圖尺寸將精簡為三種標準選項:小(180px)、中(250px)、大(400px)。現有設定將映射至最接近且較大的尺寸(例如,120px或150px將以180px顯示,300px或360px將以400px顯示)。偏好設定介面將很快更新以反映這些變更,使用者若希望選擇非標準尺寸或提供意見回饋,請參閱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909]
* 從現在起,使用者將在權限自動到期時收到類似權限變更通知的Echo通知。這與[[m:Special:MyLanguage/Global reminder bot|全域提醒機器人]]不同,該機器人會在權限即將到期前一週提醒使用者,以便他們能及時申請延長權限。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m:Special:Translate|Special:Translate]]頁面中ULS語言選擇器在不該捲動時垂直捲動,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58864]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監視清單]]可在同一頁面顯示來自多個維基站點的監視清單。此功能目前正持續改進,更新包括:Wikibase站點(如[[:d:|維基數據]])的監視清單現已支援[[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EntitySchema|EntitySchema]]元素,以實現更完善的追蹤功能;動態更新模式現在每60秒刷新一次,以符合最新的[[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全域API速率限制]],從而提升即時響應能力;此外,之前混合不同書寫方向的清單會將連結顯示為「changes 3」而非「3 changes」,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5450][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422][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09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全域API速率限制]]的第二階段已正式實施,旨在減輕[[diffblog:2026/03/26/quo-vadis-crawlers-progress-and-whats-next-on-safeguarding-our-infrastructure/|AI爬蟲的影響]],並確保維基媒體資源能獲得合理且可持續的存取,優先處理真人及符合維基媒體使命的流量。[[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Limits|流量限額]]已從每小時調整為每分鐘計量,從而使流量模式更為平穩,API負載也更容易預測。社群使用者應不受影響,且無需採取任何行動。初步跡象顯示,部分基於使用者代理的請求者正在調整行為,目前約有64%的自動化API流量可被識別身份。監控工作仍在持續進行,維基媒體企業服務(Wikimedia Enterprise)仍提供商業支援服務。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6/wmf.27|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19|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19"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4日 (一) 20:43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498077 -->
== 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0"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0|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社群技術團隊發布了[[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How to write a good wish|新的願望指南]],說明社群願望清單中的願望如何進行分級篩選以決定優先順序。這份指南旨在釐清影響決策的各項因素,以期能協助貢獻者撰寫更具說服力的提案。該指南強調,除了票數外,願望是否獲得採納還需考量諸如對社群的潛在影響等各種因素。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讀者成長團隊即將啟動一項實驗,測試新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_Growth/Share_Card|分享卡片]]」功能。此功能讓讀者能從維基百科條目或其中的特定章節,製作出引人注目的卡片並在網路上分享,每張卡片皆會連結回條目,藉此擴大讀者群並提升條目曝光度。這項僅限行動裝置的A/B測試將開放給中文、法語、阿拉伯語、英語、越南語維基百科的部分讀者參與,以更深入了解閱讀與分享習慣,預計於5月18日當週開始,為期四週。
* Android和iOS版維基百科APP最近推出了「[[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25th_Birthday_Reading_Challenge|25天閱讀挑戰]]」的Beta測試版,旨在鼓勵使用者達成閱讀里程碑,藉此提升讀者參與度。為了在挑戰期間追蹤自己的「連勝」天數,APP使用者可將一個以「拼圖球寶寶」(Baby Globe)為主題的Widget加到主畫面。挑戰將於5月11日正式開始。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7|{{formatnum:1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全域偏好設定中的語法高亮顯示選項,在啟用後可能會意外地自動停用,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5286]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Octicons-tools.svg|12px|link=|alt=|進階項目]] 於[[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3/39|2023年9月]]宣告棄用後,資源載入模組<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ediawiki.ui.input</nowiki></code></bdi>將於本週移除。對於任何使用此模組的工具,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Codex/Migrating_from_MediaWiki_UI|MediaWiki UI至Codex的遷移指南]]。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012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0|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0"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11日 (一) 19:2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24429 -->
==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判文书案号重定向]] ==
最靠前一列,有數十條名稱錯誤的重定向,為機械人錯誤導入所致。現在機械人似乎還在導入,請求有權限使用者在該任務完成後,快速移動不留重新導向,以免去再提刪的麻煩。--[[User:Sayonzei|Sayonzei]]([[User talk:Sayonzei|留言]]) 2026年5月18日 (一) 04:35 (UTC)
: {{ping|SuperGrey}}轉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5月19日 (二) 08:29 (UTC)
: 感謝您協助修復。我現在移動這些重定向。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09:02 (UTC)
:: {{done}}。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9日 (二) 10:21 (UTC)
== 2026年第2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1"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抽象維基百科團隊已選定五個潛在的試行維基,團隊將評估這些維基是否有意願採用抽象條目。這些維基站點包括印尼語、孟加拉語、阿拉伯語、馬拉雅拉姆語、達巴尼語維基百科。意見徵集期將持續至5月22日。若您的社群有興趣參與試行,[[m:Talk:Abstract Wikipedia|請在元維基告知我們]]。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5月18日,行動版網頁將啟動一項實驗,向未登入讀者提供「[[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實驗將在土耳其語、西班牙語、波蘭語、烏爾都語、荷蘭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德語維基百科上線,為期一個月。此舉旨在協助讀者收藏及整理條目以便日後閱讀,同時培養未來可能促成貢獻維基百科的習慣。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o support a bookmark button in the Reading List beta feature, the "Tools > Action" menu has been updated to display icons, including the watch star indicator that helps editors identify temporarily watched articles. The icons now also match those used on mobile, improving consistency across platforms. The change is currently limited to the actions menu and mainly affects editors with privileged user rights.</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6008]
* 「[[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建議模式]]」已在[[phab:T421189|約15個維基百科]](包括中文)站點的行動版網頁上,針對新手編輯者展開[[w:en:A/B test|A/B測試]]。此實驗將衡量「建議模式」對「新手編輯者在行動版網頁上產生具建設性(未被撤銷)條目編輯的編輯階段比例」所產生的影響。此外,實驗亦將評估此功能對編輯者留存率的影響,並監測撤銷率與封鎖率的變化。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7|{{formatnum:27}}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在維基百科Android版APP中,開啟「推薦閱讀清單」通知後,圖片有時可能無法載入,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231]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mw: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 Platform|維基數據平台團隊]](WDP)已發布其[[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Backend Replacement|後端替換建議]]及相關[[wikitech:Wikidata Query Service/WDQS Architecture re-design|技術架構]],用於將維基數據查詢服務(WDQS)從Blazegraph遷移出去。歡迎提供意見回饋(2026年5月25日截止),特別是針對潛在缺口以及對進階用例的影響。我們也鼓勵維基數據社群成員和WDQS使用者在[[d:Wikidata: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High-Impact Use Cases|此頁面]]協助找出可能需要關注的高影響力工具和工作流程。意見回饋可於[[d:Wikidata talk:SPARQL query service/WDQS backend update|遷移討論頁]]或[[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Blazegraph Migration Office Hours|下一次諮詢時段]]提出。詳情請參閱[[d:Special:MyLanguage/Wikidata:Wikidata Platform team/Newsletter|WDP團隊電子報]]。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3|MediaWiki]]
'''深入了解'''
* 在英語、法語、日語、中文及其他幾個維基百科站點上,曾針對第三方機器人偵測服務[[diffblog:2025/09/02/better-detecting-bots-and-replacing-our-captcha/|hCaptcha進行試行]]。試行結果顯示,hCaptcha不僅能獨立有效偵測並遏止某些惡意自動化活動,還能向[[w:en:Wikipedia:Village pump (technical)/Archive 225#Introducing SuggestedInvestigations|用戶查核員和監管員]]提供線索以供進一步調查。由於試行結果令人滿意,hCaptcha將於未來幾週內在所有維基站點全面推行。有關實施細節及隱私保護措施的技術資訊,請參閱[[mw: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Safety and Integrity/Anti-abuse signals/hCaptcha|hCaptcha專案頁面]]。[[diffblog:2026/05/04/better-detecting-bots-and-replacing-our-captcha-part-2/|了解更多]]。
* 社群技術團隊發布最新消息,提及多項社群願望清單計畫的進展,包括將「閱讀清單」功能從APP擴展至網頁版、「誰寫的」功能與個人面板新增支援語言、3D渲染與Chart圖表功能的改進,以及即將進行的討論頁排序、音訊播放和編輯工作流程等相關工作。本次亦分享了當前的優先事項、願望清單狀態趨勢,以及針對未來重點領域與維基媒體基金會2026–2027年度計畫的社群回饋機會。[[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May 13, 2026: Latest updates from the Community Tech team|閱讀全文了解更多]]。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1|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1"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18日 (一) 20:21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39262 -->
== 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2"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2|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在[[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LOWM|帳號建立實驗成功完成後]],改良版的「未登入編輯警告訊息」將於6月第一週部署至所有維基媒體站點。此變更僅會影響在行動版網頁編輯的未登入使用者。更新後的體驗旨在更明確地鼓勵建立帳號,同時仍允許使用者透過臨時帳號貢獻編輯。實驗結果顯示,帳號建立數量顯著增加,看到新版訊息的使用者中,帳號建立率相對提升了27%。如預期所料,隨著更多人轉向建立帳號,臨時帳號的使用量相對減少了16%。實驗未顯示建設性編輯的佔比或其他監測中的貢獻者指標有任何顯著變化。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595]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出於安全考量,位於特定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將[[m:Special:MyLanguage/Mandatory two-factor authentication for users with some extended rights|必須啟用雙重認證]](2FA)。處於這些使用者群組的使用者只要還擁有相關使用者群組身分便不能從自己的帳號中移除全部的2FA方式,同時有權者亦無法將沒有啟用2FA的使用者加入到這些群組中。只要帳號中至少還留有一個2FA方式,這些使用者依然可以自由新增和移除額外的2FA方式。在未來幾週內,未啟用2FA的使用者將會被移出這些群組。請特別注意,此規定同樣適用於行政員。關於新規定生效的時程詳見連結的工單。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119][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3120]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術願望]]團隊將在[[:phab:T415904|指定的10個wiki專案]]上進行一項[[w:zh:A/B測試|A/B測試]]。這項測試事關[[m:WMDE Technical Wishes/References/Reference Previews|參考文獻預覽功能相關的可能改進]]。實驗會在5月底6月初之間的大約2週時間內進行;在參與實驗的wiki站點中,10%的桌面版使用者會受到實驗的影響。
* Reader Growth團隊先前執行的兩個實驗結果很成功,所以決定從5月25日起,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Image Browsing]]功能作為beta測試功能提供給所有維基百科語言版本的手機版。任何人若設定預設啟用所有beta功能則會立刻看到變化,其他人若在偏好設定中勾選該功能對應的複選框也能看到變化。這個新功能會在所有條目的頁面頂端展示一個可以左右捲動的條目全部圖片速覽,編者可以設定[[mw:Readers/Reader_Growth/Image_Browsing#Phase_2.1_beta_feature|排除單張圖像出現在當前條目的圖片速覽中,或者完全排除當前條目出現圖片速覽]]。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0|{{formatnum:3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之前媒體檢視器3D擴充功能無法正確渲染三維STL檔案,現已修正此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6723]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以下兩個過時的CSS class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tright</nowiki></code></bdi>現已被替換為<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right</nowiki></code></bdi>。被替換掉的CSS class未能在所有MediaWiki所支援的平台上都擁有一致的行為,該問題在手機版網頁和手機版App中尤為突出。若您的專案有依賴於這兩個CSS class的代碼,請盡快檢視他們並準備遷移。順帶一提,<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left</nowiki></code></bdi>和<wbr/><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loatright</nowiki></code></bdi>在未來可能也會被棄用,但是現在沒有時間表。[[phab:T426452|瞭解詳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4|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2|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2"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5月25日 (一) 21:52 (UTC)
<!-- 信息由 User:Quiddity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584502 -->
== 台灣分會2026年5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5px solid #FFD700;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5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5/30 (六) 14: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ESEAP Conference 2026''',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5月26日 (二) 14:09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26298276 -->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 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 ==
<section begin="announcement-content" />
有請符合資格的選民參與2026年[[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 選舉。更多資訊——包括資格查核、投票流程說明、候選人資訊、以及投票連結——請參閱元維基上的[[m: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Election/2026|2026年選舉資訊頁面]]。投票將於2026年6月2日 [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80358400 00:00 UTC]截止。
若您的帳戶符合資格,請務必投票。結果將於2026年6月14日前公布。-- U4C期待與您合作<section end="announcement-content" />
[[m:User:Keegan (WMF)|Keegan (WMF)]] ([[m:User talk:Keegan (WMF)|talk]]) 2026年5月27日 (三) 17:15 (UTC)
<!-- 信息由 User:Keegan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30513860 -->
== 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 ==
讨论起因是[[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6年)]]中有汉谚混用-中文对照。翻译用户认为翻译页面中含有外文原文对照属于维基文库收录范围,因为[[Translation:大韓民國憲法]]也有汉谚混用-中文对照。你们怎么看?因为这个文献本身不需要删除,所以不需要提交删除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09:59 (UTC)
:如果文本本身没有其他(如版权之类的)问题,'''仅限在翻译命名空间'''提供原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对照一件而言,个人认为可以被接受——某种程度而言,这可能是可以让其他用户有机会检视用户翻译文本的质量的一个较方便的途径——当然,这不意味着需要强制这种做法,只是这种做法目前在我看来没有明显的坏处,也是一种限定范围的特事特办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可以接受的。但可能需要指明几点:一是不能够因此而造成一种情况,即以“待翻译”的名义扔一堆外文在该空间,这种情况下仍应被删除——简而言之,可以只上译文,也可以并列,但不能以“待翻译”为由久拖不决;二是这种逻辑不能拓展到其他已出版译本(即应放在主空间)的页面。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日 (一) 10:57 (UTC)
: 話說這文章排版有點問題啊。——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1:04 (UTC)
== 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3"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3|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讀者體驗團隊]]正在進行一項實驗,向未登入的行動端讀者展示開發中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閱讀清單]]」功能,以測試相較於「監視」按鈕,此功能是否能提升帳號註冊率。[[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Experiment timeline|實驗]]已於5月18日在土耳其語、西班牙語、波蘭語、烏爾都語、荷蘭語、義大利語、葡萄牙語、德語維基百科上線,為期一個月。
* 維基媒體App團隊在Android公測版App中推出了「首頁動態」重新設計的[[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Explore Feed Refresh/Phase 1|第一階段]]。全新的「首頁動態」包含改版的「社群」分頁,以及個人化的「為您推薦」分頁,提供每日更新的閱讀推薦。此次重新設計旨在改善維基百科App中的內容探索功能,並創造更具吸引力的學習體驗。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18|{{formatnum:1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先前[[w:Special:Homepage|Special:Homepage]]上的某些建議編輯中,圖片可能無法載入,導致縮圖停留在載入狀態,現已修正此問題。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4048]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5|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3|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3"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1日 (一) 21:08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13639 -->
== 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 ==
本人前些年扩充澳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在其讨论页上留下来源连接。随着印务局解散並并入行政公职局,电子版《澳门政府公报》的连接也从bo.io.gov.mo改为了bo.dsaj.gov.mo。最近发现澳门政府已经停用了前者的域名,因此原有法律法规的来源连接已成为死链,但可以将bo.io.gov.mo改成bo.dsaj.gov.mo来定向到原本的页面。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用机械人处理?谢谢。[[User:廣九直通車|廣九直通車]]([[User talk: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6年6月5日 (五) 13:03 (UTC)
:已使用机器人全部替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6月8日 (一) 14:43 (UTC)
== <span lang="en" dir="ltr">Tech News: 2026-24</span> ==
<div lang="en" dir="ltr">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4"/><div class="plainlinks">
Latest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tech news]]''' from the Wikimedia technical community. Please tell other users about these changes. Not all changes will affect you.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4|Translations]] are available.
'''Weekly highlight'''
* Wikimedia Enterprise has increased the free usage limits for its API offerings. The monthly request limit for the On-demand API has increased from 5,000 to 50,000 requests, while the Snapshot API limit has increased from 15 to 30 requests per month. In addition, Structured Contents snapshots are now available for free accounts. These changes expand access to Wikimedia Enterprise data for developers, researchers, and organizations using Wikimedia content. [https://enterprise.wikimedia.com/blog/enhanced-free-api]
'''Updates for editor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Explore Feed Refresh/Phase 1|refreshed Explore Feed]], now called the Home Feed, is rolling out to 50% of users of the Wikipedia Android app. The Home Feed helps readers discover relevant content through two new tabs: ''Community'' and ''For You''. The Community tab provides a scrollable feed of curated content and updates from the broader Wikimedia community and movement, while the ''For You'' tab offers a full-screen, swipeable experience that shows content tailored to a user's interests. The redesign is part of a broader effort to improve discovery and enhance the learning experience in the Wikipedia app.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iOS/"Which came first?" Game|Which came first?]] daily trivia game is now available in the beta version of the Wikipedia iOS app in English, German, French, Portuguese, Russian, Spanish, Arabic, Chinese, and Turkish. The game uses historical events from Wikipedia's "On This Day" content and challenges readers to guess which of two events happened first. The game was previously released on Android. Communities interested in making the game available in their languages can [[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ps/Team/Games#Game availability by language|read the instructions and requirements]].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Sub-referencing]], a new MediaWiki feature that allows editors to reuse references with different details, will begin rolling out to Wikimedia wikis following a successful pilot phase. Deployment will start on 8 June for most [[wikitech:Deployments/Train#Wednesday|Group 1 wikis]] and French Wikipedia, with additional Wikipedia language editions receiving the feature over the coming months. Communities are encouraged to prepare by checking for [https://translatewiki.net/w/i.php?title=Special%3ATranslate&group=ext-cite&language=en&action_source=search&filter=%21translated&optional=1&action=translate untranslated Cite extension messages] in their language and reviewing any use of [[mw:Special:MyLanguage/Reference Tooltips|Reference Tooltips]], which may require [[:phab:T416304#11668731|updates]] to support the new functionality. Wikis using [[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ference Previews|Reference Previews]] do not need to take any action. Communities may also wish to create the ''cite-tracking-category-ref-details'' [[Special:TrackingCategories|tracking category]] as a hidden category using <code><nowiki>__HIDDENCAT__</nowiki></code> (or a dedicated template), and connect it to the corresponding Wikidata item [[d:Q129764848]].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5662]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Mobile page previews#Experimentation|Page Previews experiment]] on mobile web has concluded. The team decided not to roll out the feature after the results showed no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impact on reader retention, as the primary success metric was retention improvement. Page Previews, which are already available on desktop and in the apps, display a thumbnail, lead paragraph, and link to the full article when readers tap a blue link. The experiment tested this experience on mobile web across six Wikipedia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Codex/Design/Icons|user interface icon library]] will be [[phab:T399175|updated later this week or next week]]. Most of the ~300 icons have been slightly refined and ~30 new icons have been added. These changes improve the icons to make them more consistent and comprehensible, and provide more visual balance when they are used in groups.
* The [[mw: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 (ULS) interface in MediaWiki, which helps users select content in other languages, has been updated. The new version improves speed and accessibility, and users of Wikimedia projects can now pin languages for quicker language switching. The deployment to Wikimedia sites will happen gradually in the coming weeks. You can test it now as a beta feature by selecting [[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beta features]] in your profile preferences and share your feedback on [[mw:Special:MyLanguage/Universal Language Selector/New ULS|the project page]].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Recurrent item]] View all {{formatnum:21}} community-submitted {{PLURAL:21|task|tasks}} that were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resolved last week]]. For example, an issue where the Pageviews Analysis dashboard on pageviews.wmcloud.org stopped updating graph data in May 2026, affecting all users, has been fixed.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171]
'''Updates for technical contributors'''
* The function signature for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nowiki></code></bdi> has been simplified. Developers can now pass a configuration object instead of a list of positional parameters when creating portlet links. The previous function signature remains supported for backwards compatibility. For example, instead of: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p-cactions', '#', 'Stub', 'ca-stubtag', 'Add a stub tag to this page');</nowiki></code></bdi> use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mw.util.addPortletLink('p-cactions', { href: '#', text: 'Stub', id: 'ca-stubtag', tooltip: 'Add a stub tag to this page' });</nowiki></code></bdi>. Script maintainers are encouraged to review existing uses of <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ddPortletLink()</nowiki></code></bdi> and update them where appropriate. This change will be available on all wikis from 11 June. Thanks to community volunteer Gerges for contributing this improvement.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945]
* '''Community Wishlist discussion''': Product & Technology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May 20, 2026: Community Tech becomes a program|introduced changes]] meant to increase the number and complexity of wishes fulfilled, including the disbanding of the Community Tech team. They are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engaging in discussions]] about a [[m:Talk:Community Wishlist#Proposed direction for Wishlist|proposed direction for the wishlist]] from community members. Includes ways to structure annual voting, better tracking of wishes, removing focus areas, and [[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Updates|staffing updates]].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Recurrent item]] Detailed code updates later this week: [[mw:MediaWiki 1.47/wmf.6|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Tech news]]''' prepared by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Tech News writers]] and posted by [[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ot]] •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Contribute]] •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4|Translate]] • [[m:Tech|Get help]] • [[m:Talk:Tech/News|Give feedback]] • [[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Subscribe or unsubscribe]].''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4"/>
</div>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8日 (一) 21:30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50573 -->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5" /><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5|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Reader Growth team]] has launched an [[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Image Browsing]] beta feature on the mobile web version of all Wikipedias. The feature shows an image carousel at the top of articles with 3 or more images. Editors can configure this feature with the following controls: to hide a specific image from a page, either use <code>class=notpageimage</code> excluding it from thumbnail previews, or <code>class=noviewer</code> excluding it from MediaViewer. The carousel can also be disabled from a page entirely, with the magic word <code><nowiki>__NOMEDIAVIEWERCAROUSEL__</nowiki></code>. To submit feedback or flag bugs, please visit the [[mw:Talk: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project page]].</span>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mw:Special:MyLanguage/Help:Tables#class="wikitable"|Wikitables]] can now be [[mw:Special:MyLanguage/Help:Sortable tables#Forcing the initial sort direction|sorted in descending order]] on the first click by adding <code dir=ltr>data-sort-order="desc"</code> to the header cell. Previously, by default, clicking a column header for the first time sorts it in ascending order. This addition to a Wikitable gives it more control and flexibility, while the default behavior for subsequent clicks remains unchanged.</span>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98416]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The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rticle guidance]] feature is currently being tested with some editors creating new articles on the Simple English, French, and Turkish Wikipedias. The experiment will soon begin on the Arabic and Bangla Wikipedias as well. [[w:simple:Special:NewArticle|This feature]] gives editors community-curated guidance to help them create articles that follow community standards. Experienced editors can continue creating or adapting outlines for specific article types that are commonly created by less experienced contributors. The outlines guide less experienced editors in creating high-quality articles. A quick guide to markups used in outlines can be found on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Test feature guide#Markups in outlines|this page]]. [[w:simple:Wikipedia:Article Guidance|Example outlines]] that can be adapted and instructions for how to adapt them are on [[mw:Special:MyLanguage/Article guidance#Adapting a sample outline in a Wikipedia|this section]] of the project page.</span>
* 如果您的維基站點想要替換Special:Block頁面中針對臨時帳號的「不限期」按鈕(例如,您的維基站點想要在臨時帳號過期時解除封鎖),您可以建立[[MediaWiki:ipb-indefinite-expiry-temporary-account]]並設定所需的封鎖期限來達成此目的。設定方法請見[[mw:Special:MyLanguage/Manual:Block and unblock#Default block duration options|此處說明]]。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12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41|{{formatnum:41}}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By the end of June, a valid user-agent string will be required for automated dumps downloads from the dumps.wikimedia.org website. Automated requests that provide a generic or empty user-agent will be blocked. This [[phab:T400119|extends enforcement]] of the long standing [[foundation:Special:MyLanguage/Policy:Wikimedia Foundation User-Agent Policy|user-agent policy]]. Access to dumps through Wikimedia Cloud Services will not change.</span>
* 全域[[mw:Wikimedia APIs/Rate limits|API速率限制]]的所有階段均已推出,所有API均已實施限制,且各使用者群組的限額均依照文件記載的標準執行。目前在Toolforge/<wbr/>WMCS運行的機器人和擁有站內機器人權限的機器人不受此限制。所有機器人應繼續遵循文件中記載的最佳實踐,以避免受到速率限制。
* [https://api.wikimedia.org/wiki/Main_Page API Portal維基]將從本週(6月15日至18日)起轉為唯讀模式。下週(6月22日至25日),所有API Portal維基的網址都將重新導向至[[mw:Wikimedia APIs|MediaWiki.org的「Wikimedia APIs」頁面]]。參閱[[wikitech:API Portal/Deprecation|專案頁面]]了解詳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7|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維基媒體基金會將於6月17日 18:00 UTC舉行一場以「程式碼審查」為主題的Discord通話會議。我們透過「[[mw:Special:MyLanguage/Developer Satisfaction Survey/2026|開發者滿意度調查]]」得知,志願者在進行程式碼審查時面臨不少困難,因此我們希望藉此機會討論這些經驗,以期找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您可以在[https://discord.gg/wikipedia?event=1514727511102062664 維基媒體社群Discord伺服器]加入本次會議。
* [[m:Special:MyLanguage/Conferencia Wikimedia de América Latina 2026|拉丁美洲維基媒體會議]]將舉辦一場區域性黑客松,邀請維基媒體技術社群中的開發者、系統管理員、資料科學家以及站內的高階權限者一同共襄盛舉。有興趣參與的技術貢獻者可申請獎助金,申請期間至6月21日午夜(玻利維亞時間,UTC-4)截止。
* 歡迎報名參加維基媒體國際會議團隊挑戰賽,一同參與這場特別活動。團隊挑戰賽將於維基媒體國際會議召開前的7月21日至22日,以線上及實體形式舉行。無論技術水準或是否報名參加維基媒體國際會議,皆歡迎參與。各團隊將共同完成10項為維基媒體社群提供支援的重要挑戰。詳情請參閱[[wmania:Special:MyLanguage/2026:Team challenges|團隊挑戰賽頁面]]並於該處報名(或[https://wikimedia.eventyay.com/wm/teamchallenges/ 點此報名])。報名期間至6月20日 23:00 UTC截止。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5|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5" />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15日 (一) 16:48 (UTC)
<!-- 信息由 User:UOzurumba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689604 -->
== 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 ==
<div style="padding: 1.2rem 1rem; background: #f8f5ff; border: 1px solid #b29bd7; margin:1em 0; font-size: 1.08em; display: flex; align-items: center;">
<div style="flex: 1;">
<div style="font-size:x-large; padding-bottom:5px;">'''社群疑難雜症找協會!'''</div>
[[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台灣維基媒體協會]]2026年4月的[[m:Wikimedia Taiwan/Wikimedia Taiwan Office Time|對話時間]],訂於台灣時間'''6/26 (五) 19:00'''舉行,<br>
參與連結為 https://meet.google.com/qiv-ctih-sse 。<br>
協會到底在做什麼?如果你覺得協會存在感超低,有事都找不到人,把握這次的對話機會!這是一個定期舉辦的服務時段,由協會秘書長親自主持,有問題馬上解決。協會會分享目前進行中的專案與計劃,也邀請社群朋友分享想法、反映需求,彼此開講、一起討論。<br>
本月討論主題將討論今年的'''維基愛地球'''活動及正在進行中的'''仲裁機制調整說明會''',這是將是讓你深入了解協會運作並參與交流的絕佳機會!快來一起參加!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6月21日 (日) 00:19 (UTC)
</div>
<div style="margin-left: 1rem;">
[[File:Wikimedia Taiwan.svg|160px|alt=|link=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Taiwan]]
</div>
</div>
<!-- 信息由 User:NHC@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Wikimedia_Taiwan/Wikimedia_Taiwan_Office_Time/List&oldid=30591377 -->
== 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26"/><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6|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lang="en" dir="ltr" class="mw-content-ltr">[[mw:Special:MyLanguage/Growth/Feature summary|Growth features]] are [[phab:T418115|now available at Wikidata]]. This update enables access to Mentorship ([[mw:Special:MyLanguage/Help:Growth/Mentorship|if configured]]), Impact module, the Help Panel, and a simplified Newcomer Homepage (without Suggested Edits). Wikidata administrators are still configuring the features through Community Configuration.</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新建了特殊頁面[[{{#special:RangeCalculator}}]]。使用者可直接利用該頁面查詢IP位址範圍,無需仰賴外部工具。此前,此工具僅供用戶查核員使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268429]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子引用]]」是MediaWiki的新功能,可在重複使用參考資料時修改部分細節。此功能將於6月23日部署至大多數中小型維基百科語言版本。[[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deployment|常見問題解答]]列出了您可在維基站點上採取的相關措施,以支援此次部署。請查閱[[:phab:T414094|部署計畫]],了解後續的部署階段。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8902]
* 從下週起,當使用者被封鎖或解封,或者封鎖狀態發生變更時,系統將會發送通知給該使用者。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100974]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2|{{formatnum:32}}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從下週起,設定為「需要CAPTCHA驗證」的濫用過濾器,將開始影響擁有<wbr/><code>skipcaptcha</code>權限的使用者,這包括大多數自動確認使用者。機器人則不受此限制。此變更僅影響觸發濫用過濾器的編輯操作。在一般情況下,<wbr/><code>skipcaptcha</code>權限將繼續讓使用者在正常使用維基時免受CAPTCHA干擾。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02595]
* [[wikitech:Machine_Learning/LiftWing/API|Lift Wing API]]的參考文件已從API Portal移至互動式的[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ndex.php?api=lift-wing&title=Special%3ARestSandbox REST沙盒]。
* API Portal維基現已關閉。如需查閱API文件,請前往[[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_APIs|MediaWiki.org的「Wikimedia APIs」頁面]]。6月22日起,所有API Portal維基網址(https://api.wikimedia.org/wiki/<nowiki/>)都將重新導向至該頁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27537]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8|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歡迎於6月25日 14:30 UTC參加線上會議,與目前參與[[mw:Google_Summer_of_Code/2026|Google Summer of Code]]及[[mw:Outreachy/Round_32|Outreachy]]的維基媒體實習生見面。實習生將介紹他們的專案概況,並簡要展示迄今為止的工作成果。歡迎與會者[[mw:event:Google_Summer_of_Code/Summer_2026_June_Internship_open_session|分享想法,並介紹各自社群中的相關資源與人脈]]。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 •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26|翻譯]]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 •</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26"/>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6月23日 (二) 13:05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0722494 -->
== RFC about AI-generated content in Wikimedia Commons ==
<bdi lang="en" dir="ltr">Apologies for writing in English, please help translate this message to your language. You are invited to participate in a [[c:Commons:Requests for comment/Policy update for AI content|request for comment on Wikimedia Commons about a policy update for AI content]]. This may affect files that are uploaded to Wikimedia Commons for use on this project. Thank you. [[m:User:Codename Noreste|Codename Noreste]] ([[m:User talk:Codename Noreste|留言]])</bdi> 2026年6月23日 (二) 17:12 (UTC)
<!-- 信息由 User:Codename Norest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Distribution_list/Global_message_delivery&oldid=30513860 -->
qhgknqwqjh5kdggg5n3sz4jg4zbbhxm
史記/卷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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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T12:08:40Z
~2026-36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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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2
| title = [[../]]
| section = 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 第五十六
| author = 司馬遷
| previous = [[../卷115|朝鮮列傳 第五十五]]
| next = [[../卷117|司馬相如列傳 第五十七]]
| notes =
}}
西南夷君長以什數,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屬以什數,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長以什數,邛都最大:此皆魋結,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師以東,北至楪榆,名為巂、昆明,皆編發,隨畜遷徙,毋常處,毋君長,地方可數千里。自冄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徙、筰都最大;自筰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冄駹最大。其俗或士箸,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冄駹以東北,君長以什數,白馬最大,皆氐類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蠻夷也。
始楚威王時,使將軍莊蹻將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莊蹻者,故楚莊王苗裔也。蹻至滇池,地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饒數千里,以兵威定屬楚。欲歸報,會秦擊奪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還,以其眾王滇,變服,從其俗,以長之。秦時常頞略通五尺道,諸此國頗置吏焉。十餘歲,秦滅。及漢興,皆棄此國而開蜀故徼。巴蜀民或竊出商賈,取其筰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
==漢武帝==
{{YL|建元六年}},大行王恢擊東越,東越殺王郢以報。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指曉南越。南越食蒙蜀枸醬,蒙問所從來,曰「道西北牂柯,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賈人曰:「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夜郎者,臨牂柯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郎,西至同師,然亦不能臣使也。」蒙乃上書說上曰:「南越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里,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浮船牂柯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誠以漢之彊,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易甚。」上許之。乃拜蒙為郎中將,將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蜀筰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乃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蜀人司馬相如亦言西夷邛、筰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將往喻,皆如南夷,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
當是時,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戍轉相馕。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溼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秏費無功。上患之,使公孫弘往視問焉。還對,言其不便。及弘為御史大夫,是時方筑朔方以據河逐胡,弘因數言西南夷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上罷西夷,獨置南夷夜郎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葆就。
及{{YL|元狩元年}},博望侯張騫使大夏來,言居大夏時見蜀布、邛竹、杖,使問所從來,曰「從東南身毒國,可數千里,得蜀賈人市」。或聞邛西可二千里有身毒國。騫因盛言大夏在漢西南,慕中國,患匈奴隔其道,誠通蜀,身毒國道便近,有利無害。於是天子乃令王然于、柏始昌、呂越人等,使閒出西夷西,指求身毒國。至滇,滇王嘗羌乃留,為求道西十餘輩。歲餘,皆閉昆明,莫能通身毒國。
滇王與漢使者言曰:「漢孰與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自以為一州主,不知漢廣大。使者還,因盛言滇大國,足事親附。天子注意焉。
及至南越反,上使馳義侯因犍為發南夷兵。且蘭君恐遠行,旁國虜其老弱,乃與其眾反,殺使者及犍為太守。漢乃發巴蜀罪人嘗擊南越者八校尉擊破之。會越已破,漢八校尉不下,即引兵還,行誅頭蘭。頭蘭,常隔滇道者也。已平頭蘭,遂平南夷為牂柯郡。夜郎侯始倚南越,南越已滅,會還誅反者,夜郎遂入朝。上以為夜郎王。
南越破後,及漢誅且蘭、邛君,并殺筰侯,冄駹皆振恐,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巂郡,筰都為沈犁郡,冄駹為汶山郡,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
上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誅南夷兵威風喻滇王入朝。滇王者,其眾數萬人,其旁東北有勞寖、靡莫,皆同姓相扶,未肯聽。勞寖、靡莫數侵犯使者吏卒。元封二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寖、靡莫,以兵臨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滇王離難西南夷,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王印,復長其民。
西南夷君長以百數,獨夜郎、滇受王印。滇小邑,最寵焉。
==太史公曰==
楚之先豈有天祿哉?在周為文王師,封楚。及周之衰,地稱五千里。秦滅諸候,唯楚苗裔尚有滇王。漢誅西南夷,國多滅矣,唯滇復為寵王。然南夷之端,見枸醬番禺,大夏杖、邛竹。西夷后揃,剽分二方,卒為七郡。
==索隱述贊==
西南外徼,莊蹻首通。漢因大夏,乃命唐蒙。勞洸、靡莫,異俗殊風。夜郎最大,邛、筰稱雄。及置郡縣,萬代推功。
t0d8nql6repy28uqw0623ei7o5puz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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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T12:09:06Z
~2026-36420-09
121814
/* 漢武帝 */
790363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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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卷一百一十六 西南夷列傳 第五十六
| author = 司馬遷
| previous = [[../卷115|朝鮮列傳 第五十五]]
| next = [[../卷117|司馬相如列傳 第五十七]]
| notes =
}}
西南夷君長以什數,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屬以什數,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長以什數,邛都最大:此皆魋結,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同師以東,北至楪榆,名為巂、昆明,皆編發,隨畜遷徙,毋常處,毋君長,地方可數千里。自冄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徙、筰都最大;自筰以東北,君長以什數,冄駹最大。其俗或士箸,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冄駹以東北,君長以什數,白馬最大,皆氐類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蠻夷也。
始楚威王時,使將軍莊蹻將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莊蹻者,故楚莊王苗裔也。蹻至滇池,地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饒數千里,以兵威定屬楚。欲歸報,會秦擊奪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還,以其眾王滇,變服,從其俗,以長之。秦時常頞略通五尺道,諸此國頗置吏焉。十餘歲,秦滅。及漢興,皆棄此國而開蜀故徼。巴蜀民或竊出商賈,取其筰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
==漢武帝==
{{YL|建元六年|前135年}},大行王恢擊東越,東越殺王郢以報。恢因兵威使番陽令唐蒙風指曉南越。南越食蒙蜀枸醬,蒙問所從來,曰「道西北牂柯,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蒙歸至長安,問蜀賈人,賈人曰:「獨蜀出枸醬,多持竊出市夜郎。夜郎者,臨牂柯江,江廣百餘步,足以行船。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郎,西至同師,然亦不能臣使也。」蒙乃上書說上曰:「南越王黃屋左纛,地東西萬餘里,名為外臣,實一州主也。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竊聞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浮船牂柯江,出其不意,此制越一奇也。誠以漢之彊,巴蜀之饒,通夜郎道,為置吏,易甚。」上許之。乃拜蒙為郎中將,將千人,食重萬餘人,從巴蜀筰關入,遂見夜郎侯多同。蒙厚賜,喻以威德,約為置吏,使其子為令。夜郎旁小邑皆貪漢繒帛,以為漢道險,終不能有也,乃且聽蒙約。還報,乃以為犍為郡。發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柯江。蜀人司馬相如亦言西夷邛、筰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將往喻,皆如南夷,為置一都尉,十餘縣,屬蜀。
當是時,巴蜀四郡通西南夷道,戍轉相馕。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溼死者甚眾;西南夷又數反,發兵興擊,秏費無功。上患之,使公孫弘往視問焉。還對,言其不便。及弘為御史大夫,是時方筑朔方以據河逐胡,弘因數言西南夷害,可且罷,專力事匈奴。上罷西夷,獨置南夷夜郎兩縣一都尉,稍令犍為自葆就。
及{{YL|元狩元年}},博望侯張騫使大夏來,言居大夏時見蜀布、邛竹、杖,使問所從來,曰「從東南身毒國,可數千里,得蜀賈人市」。或聞邛西可二千里有身毒國。騫因盛言大夏在漢西南,慕中國,患匈奴隔其道,誠通蜀,身毒國道便近,有利無害。於是天子乃令王然于、柏始昌、呂越人等,使閒出西夷西,指求身毒國。至滇,滇王嘗羌乃留,為求道西十餘輩。歲餘,皆閉昆明,莫能通身毒國。
滇王與漢使者言曰:「漢孰與我大?」及夜郎侯亦然。以道不通故,各自以為一州主,不知漢廣大。使者還,因盛言滇大國,足事親附。天子注意焉。
及至南越反,上使馳義侯因犍為發南夷兵。且蘭君恐遠行,旁國虜其老弱,乃與其眾反,殺使者及犍為太守。漢乃發巴蜀罪人嘗擊南越者八校尉擊破之。會越已破,漢八校尉不下,即引兵還,行誅頭蘭。頭蘭,常隔滇道者也。已平頭蘭,遂平南夷為牂柯郡。夜郎侯始倚南越,南越已滅,會還誅反者,夜郎遂入朝。上以為夜郎王。
南越破後,及漢誅且蘭、邛君,并殺筰侯,冄駹皆振恐,請臣置吏。乃以邛都為越巂郡,筰都為沈犁郡,冄駹為汶山郡,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
上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誅南夷兵威風喻滇王入朝。滇王者,其眾數萬人,其旁東北有勞寖、靡莫,皆同姓相扶,未肯聽。勞寖、靡莫數侵犯使者吏卒。元封二年,天子發巴蜀兵擊滅勞寖、靡莫,以兵臨滇。滇王始首善,以故弗誅。滇王離難西南夷,舉國降,請置吏入朝。於是以為益州郡,賜滇王王印,復長其民。
西南夷君長以百數,獨夜郎、滇受王印。滇小邑,最寵焉。
==太史公曰==
楚之先豈有天祿哉?在周為文王師,封楚。及周之衰,地稱五千里。秦滅諸候,唯楚苗裔尚有滇王。漢誅西南夷,國多滅矣,唯滇復為寵王。然南夷之端,見枸醬番禺,大夏杖、邛竹。西夷后揃,剽分二方,卒為七郡。
==索隱述贊==
西南外徼,莊蹻首通。漢因大夏,乃命唐蒙。勞洸、靡莫,異俗殊風。夜郎最大,邛、筰稱雄。及置郡縣,萬代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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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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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卷一百一十八 淮南衡山列傳 第五十八
| author = 司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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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厲王 長==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趙王張敖美人。高祖八年,從東垣過趙,趙王獻之美人。厲王母得幸焉,有身。趙王敖弗敢內宮,為筑外宮而捨之。及貫高等謀反柏人事發覺,并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內。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上方怒趙王,未理厲王母。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后,呂后妒,弗肯白,辟陽侯不彊爭。及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悔,令呂后母之,而葬厲王母真定。真定,厲王母之家在焉,父世縣也。
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長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上自將兵擊滅布,厲王遂即位。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后,孝惠、呂后時以故得幸無患害,而常心怨辟陽侯,弗敢發。及孝文帝初即位,淮南王自以為最親,驕蹇,數不奉法。上以親故,常寬赦之。三年,入朝。甚橫。從上入苑囿獵,與上同車,常謂上「大兄」。厲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請辟陽侯。辟陽侯出見之,即自袖鐵椎椎辟陽侯,令從者魏敬剄之。厲王乃馳走闕下,肉袒謝曰:「臣母不當坐趙事,其時辟陽侯力能得之呂后,弗爭,罪一也。趙王如意子母無罪,呂後殺之,辟陽侯弗爭,罪二也。呂后王諸呂,欲以危劉氏,辟陽侯弗爭,罪三也。臣謹為天下誅賊臣辟陽侯,報母之仇,謹伏闕下請罪。」孝文傷其志,為親故,弗治,赦厲王。當是時,薄太后及太子諸大臣皆憚厲王,厲王以此歸國益驕恣,不用漢法,出入稱警蹕,稱制,自為法令,擬於天子。
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與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謀,以輂車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閩越、匈奴。事覺,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長安。
「丞相臣張倉、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昧死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無度,為黃屋蓋乘輿,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不用漢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為丞相,聚收漢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與居,為治家室,賜其財物爵祿田宅,爵或至關內侯,奉以二千石,所不當得,欲以有為。大夫但、士五開章等七十人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欲以危宗廟社稷。使開章陰告長,與謀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開章之淮南見長,長數與坐語飲食,為家室娶婦,以二千石俸奉之。開章使人告但,已言之王。春使使報但等。吏覺知,使長安尉奇等往捕開章。長匿不予,與故中尉蕑忌謀,殺以閉口。為棺槨衣衾,葬之肥陵邑,謾吏曰『不知安在』。又詳聚土,樹表其上,曰『開章死,埋此下』。及長身自賊殺無罪者一人;令吏論殺無罪者六人;為亡命棄市罪詐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無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賜人爵關內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長病,陛下憂苦之,使使者賜書、棗脯。長不欲受賜,不肯見拜使者。南海民處廬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擊之。陛下以淮南民貧苦,遣使者賜長帛五千匹,以賜吏卒勞苦者。長不欲受賜,謾言曰『無勞苦者』。南海民王織上書獻璧皇帝,忌擅燔其書,不以聞。吏請召治忌,長不遣,謾言曰『忌病』。春又請長,願入見,長怒曰『女欲離我自附漢』。長當棄市,臣請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與列侯二千石議。」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昧死言:臣謹與列侯吏二千石臣嬰等四十三人議,皆曰『長不奉法度,不聽天子詔,乃陰聚徒黨及謀反者,厚養亡命,欲以有為』。臣等議論如法。」
制曰:「朕不忍致法於王,其赦長死罪,廢勿王。」
「臣倉等昧死言:長有大死罪,陛下不忍致法,幸赦,廢勿王。臣請處蜀郡嚴道邛郵,遣其子母從居,縣為筑蓋家室,皆廩食給薪菜鹽豉炊食器席蓐。臣等昧死請,請布告天下。」
制曰:「計食長給肉日五斤,酒二斗。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從居。他可。」
盡誅所與謀者。於是乃遣淮南王,載以輜車,令縣以次傳。是時袁盎諫上曰:「上素驕淮南王,弗為置嚴傅相,以故至此。且淮南王為人剛,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霧露病死。陛下為有殺弟之名,柰何!」上曰:「吾特苦之耳,今復之。」縣傳淮南王者皆不敢發車封。淮南王乃謂侍者曰:「誰謂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驕故不聞吾過至此。人生一世閒,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發封,以死聞。上哭甚悲,謂袁盎曰:「吾不聽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不可柰何,願陛下自寬。」上曰:「為之柰何?」盎曰:「獨斬丞相、御史以謝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諸縣傳送淮南王不發封餽侍者,皆棄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於雍,守冢三十戶。
孝文八年,上憐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歲,乃封子安為阜陵侯,子勃為安陽侯,子賜為陽周侯,子良為東成侯。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厲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聞之,乃嘆曰:「堯舜放逐骨肉,周公殺管蔡,天下稱聖。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豈以我為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陽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謚淮南王為厲王,置園復如諸侯儀。
===淮南王 喜===
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復故城陽。上憐淮南厲王廢法不軌,自使失國蚤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皆復得厲王時地,參分之。東城侯良前薨,無後也。
孝景三年,吳楚七國反,吳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發兵應之。其相曰:「大王必欲發兵應吳,臣願為將。」王乃屬相兵。淮南相已將兵,因城守,不聽王而為漢;漢亦使曲城侯將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吳使者至廬江,廬江王弗應,而往來使越。吳使者至衡山,衡山王堅守無二心。孝景四年,吳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為貞信,乃勞苦之曰:「南方卑溼。」徙衡山王王濟北,所以褒之。及薨,遂賜謚為貞王。廬江王邊越,數使使相交,故徙為衡山王,王江北。淮南王如故。
===淮南王 安===
淮南王安為人好讀書鼓琴,不喜弋獵狗馬馳騁,亦欲以行陰德拊循百姓,流譽天下。時時怨望厲王死,時欲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時為太尉,乃逆王霸上,與王語曰:「方今上無太子,大王親高皇帝孫,行仁義,天下莫不聞。即宮車一日晏駕,非大王當誰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遺武安侯金財物。陰結賓客,拊循百姓,為畔逆事。建元六年,彗星見,淮南王心怪之。或說王曰:「先吳軍起時,彗星出長數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長竟天,天下兵當大起。」王心以為上無太子,天下有變,諸侯并爭,愈益治器械攻戰具,積金錢賂遺郡國諸侯游士奇材。諸辨士為方略者,妄作妖言,諂諛王,王喜,多賜金錢,而謀反滋甚。
淮南王有女陵,慧,有口辯。王愛陵,常多予金錢,為中詗長安,約結上左右。元朔三年,上賜淮南王几杖,不朝。淮南王王后荼,王愛幸之。王后生太子遷,遷取王皇太后外孫修成君女為妃。王謀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內泄事,乃與太子謀,令詐弗愛,三月不同席。王乃詳為怒太子,閉太子使與妃同內三月,太子終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書謝歸去之。王后荼、太子遷及女陵得愛幸王,擅國權,侵奪民田宅,妄致系人。
元朔五年,太子學用劍,自以為人莫及,聞郎中雷被巧,乃召與戲。被一再辭讓,誤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時有欲從軍者輒詣京師,被即願奮擊匈奴。太子遷數惡被於王,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被遂亡至長安,上書自明。詔下其事廷尉、河南。河南治,逮淮南太子,王、王后計欲無遣太子,遂發兵反,計猶豫,十餘日未定。會有詔,即訊太子。當是時,淮南相怒壽春丞留太子逮不遣,劾不敬。王以請相,相弗聽。王使人上書告相,事下廷尉治。蹤跡連王,王使人候伺漢公卿,公卿請逮捕治王。王恐事發,太子遷謀曰:「漢使即逮王,王令人衣衛士衣,持戟居庭中,王旁有非是,則刺殺之,臣亦使人刺殺淮南中尉,乃舉兵,未晚。」是時上不許公卿請,而遣漢中尉宏即訊驗王。王聞漢使來,即如太子謀計。漢中尉至,王視其顏色和,訊王以斥雷被事耳,王自度無何,不發。中尉還,以聞。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擁閼奮擊匈奴者雷被等,廢格明詔,當棄市。」詔弗許。公卿請廢勿王,詔弗許。公卿請削五縣,詔削二縣。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罰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聞漢公卿請誅之,未知得削地,聞漢使來,恐其捕之,乃與太子謀刺之如前計。及中尉至,即賀王,王以故不發。其後自傷曰:「吾行仁義見削,甚恥之。」然淮南王削地之后,其為反謀益甚。諸使道從長安來,為妄妖言,言上無男,漢不治,即喜;即言漢廷治,有男,王怒,以為妄言,非也。
王日夜與伍被、左吳等案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王曰:「上無太子,宮車即晏駕,廷臣必徵膠東王,不即常山王,諸侯并爭,吾可以無備乎!且吾高祖孫,親行仁義,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萬世之後,吾寧能北面臣事豎子乎!」
王坐東宮,召伍被與謀,曰:「將軍上。」被悵然曰:「上寬赦大王,王復安得此亡國之語乎!臣聞子胥諫吳王,吳王不用,乃曰『臣今見麋鹿游姑蘇之臺也』。今臣亦見宮中生荊棘,露霑衣也。」王怒,系伍被父母,囚之三月。復召曰:「將軍許寡人乎?」被曰:「不,直來為大王畫耳。臣聞聰者聽於無聲,明者見於未形,故聖人萬舉萬全。昔文王一動而功顯于千世,列為三代,此所謂因天心以動作者也,故海內不期而隨。此千歲之可見者。夫百年之秦,近世之吳楚,亦足以喻國家之存亡矣。臣不敢避子胥之誅,願大王毋為吳王之聽。昔秦絕聖人之道,殺術士,燔詩書,棄禮義,尚詐力,任刑罰,轉負海之粟致之西河。當是之時,男子疾耕不足於糟糠,女子紡績不足於蓋形。遣蒙恬筑長城,東西數千里,暴兵露師常數十萬,死者不可勝數,僵尸千里,流血頃畝,百姓力竭,欲為亂者十家而五。又使徐福入海求神異物,還為偽辭曰:『臣見海中大神,言曰:「汝西皇之使邪?」臣答曰:「然。」「汝何求?」曰:「願請延年益壽藥。」神曰:「汝秦王之禮薄,得觀而不得取。」即從臣東南至蓬萊山,見芝成宮闕,有使者銅色而龍形,光上照天。於是臣再拜問曰:「宜何資以獻?」海神曰:「以令名男子若振女與百工之事,即得之矣。」』秦皇帝大說,遣振男女三千人,資之五穀種種百工而行。徐福得平原廣澤,止王不來。於是百姓悲痛相思,欲為亂者十家而六。又使尉佗踰五嶺攻百越。尉佗知中國勞極,止王不來,使人上書,求女無夫家者三萬人,以為士卒衣補。秦皇帝可其萬五千人。於是百姓離心瓦解,欲為亂者十家而七。客謂高皇帝曰:『時可矣。』高皇帝曰:『待之,聖人當起東南閒。』不一年,陳勝吳廣發矣。高皇始於豐沛,一倡天下不期而響應者不可勝數也。此所謂蹈瑕候閒,因秦之亡而動者也。百姓願之,若旱之望雨,故起於行陳之中而立為天子,功高三王,德傳無窮。今大王見高皇帝得天下之易也,獨不觀近世之吳楚乎?夫吳王賜號為劉氏祭酒,復不朝,王四郡之眾,地方數千里,內鑄消銅以為錢,東煑海水以為鹽,上取江陵木以為船,一船之載當中國數十兩車,國富民眾。行珠玉金帛賂諸侯宗室大臣,獨竇氏不與。計定謀成,舉兵而西。破於大梁,敗於狐父,奔走而東,至於丹徒,越人禽之,身死絕祀,為天下笑。夫以吳越之眾不能成功者何?誠逆天道而不知時也。方今大王之兵眾不能十分吳楚之一,天下安寧有萬倍於秦之時,願大王從臣之計。大王不從臣之計,今見大王事必不成而語先泄也。臣聞微子過故國而悲,於是作麥秀之歌,是痛紂之不用王子比干也。故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是紂先自絕於天下久矣,非死之日而天下去之。今臣亦竊悲大王棄千乘之君,必且賜絕命之書,為群臣先,死於東宮也。」於是[王]氣怨結而不揚,涕滿匡而橫流,即起,歷階而去。
王有孽子不害,最長,王弗愛,王、王后、太子皆不以為子兄數。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氣,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又怨時諸侯皆得分子弟為侯,而淮南獨二子,一為太子,建父獨不得為侯。建陰結交,欲告敗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數捕系而榜笞建。建具知太子之謀欲殺漢中尉,即使所善壽春莊芷以元朔六年上書於天子曰:「毒藥苦於口利於病,忠言逆於耳利於行。今淮南王孫建,材能高,淮南王王后荼、荼子太子遷常疾害建。建父不害無罪,擅數捕系,欲殺之。今建在,可徵問,具知淮南陰事。」書聞,上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是時故辟陽侯孫審卿善丞相公孫弘,怨淮南厲王殺其大父,乃深購淮南事於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計謀,深窮治其獄。河南治建,辭引淮南太子及黨與。淮南王患之,欲發,問伍被曰:「漢廷治亂?」伍被曰:「天下治。」王意不說,謂伍被曰:「公何以言天下治也?」被曰:「被竊觀朝廷之政,君臣之義,父子之親,夫婦之別,長幼之序,皆得其理,上之舉錯遵古之道,風俗紀綱未有所缺也。重裝富賈,周流天下,道無不通,故交易之道行。南越賓服,羌僰入獻,東甌入降,廣長榆,開朔方,匈奴折翅傷翼,失援不振。雖未及古太平之時,然猶為治也。」王怒,被謝死罪。王又謂被曰:「山東即有兵,漢必使大將軍將而制山東,公以為大將軍何如人也?」被曰:「被所善者黃義,從大將軍擊匈奴,還,告被曰:『大將軍遇士大夫有禮,於士卒有恩,眾皆樂為之用。騎上下山若蜚,材干絕人。』被以為材能如此,數將習兵,未易當也。及謁者曹梁使長安來,言大將軍號令明,當敵勇敢,常為士卒先。休舍,穿井未通,須士卒盡得水,乃敢飲。軍罷,卒盡已度河,乃度。皇太后所賜金帛,盡以賜軍吏。雖古名將弗過也。」王默然。
淮南王見建已徵治,恐國陰事且覺,欲發,被又以為難,乃復問被曰:「公以為吳興兵是邪非也?」被曰:「以為非也。吳王至富貴也,舉事不當,身死丹徒,頭足異處,子孫無遺類。臣聞吳王悔之甚。願王孰慮之,無為吳王之所悔。」王曰:「男子之所死者一言耳。且吳何知反,漢將一日過成皋者四十餘人。今我令樓緩先要成皋之口,周被下潁川兵塞轘轅、伊闕之道,陳定發南陽兵守武關。河南太守獨有雒陽耳,何足憂。然此北尚有臨晉關、河東、上黨與河內、趙國。人言曰『絕成皋之口,天下不通』。據三川之險,招山東之兵,舉事如此,公以為何如?」被曰:「臣見其禍,未見其福也。」王曰:「左吳、趙賢、朱驕如皆以為有福,什事九成,公獨以為有禍無福,何也?」被曰:「大王之群臣近幸素能使眾者,皆前系詔獄,餘無可用者。」王曰:「陳勝、吳廣無立錐之地,千人之聚,起於大澤,奮臂大呼而天下響應,西至於戲而兵百二十萬。今吾國雖小,然而勝兵者可得十餘萬,非直適戍之眾,釠鑿棘矜也,公何以言有禍無福?」被曰:「往者秦為無道,殘賊天下。興萬乘之駕,作阿房之宮,收太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父不寧子,兄不便弟,政苛刑峻,天下熬然若焦,民皆引領而望,傾耳而聽,悲號仰天,叩心而怨上,故陳勝大呼,天下響應。當今陛下臨制天下,一齊海內,汎愛蒸庶,布德施惠。口雖未言,聲疾雷霆,令雖未出,化馳如神,心有所懷,威動萬里,下之應上,猶影響也。而大將軍材能不特章邯、楊熊也。大王以陳勝、吳廣諭之,被以為過矣。」王曰:「茍如公言,不可徼幸邪?」被曰:「被有愚計。」王曰:「柰何?」被曰:「當今諸侯無異心,百姓無怨氣。朔方之郡田地廣,水草美,民徙者不足以實其地。臣之愚計,可偽為丞相御史請書,徙郡國豪桀任俠及有耐罪以上,赦令除其罪,產五十萬以上者,皆徙其家屬朔方之郡,益發甲卒,急其會日。又偽為左右都司空上林中都官詔獄(逮)書,[逮]諸侯太子幸臣。如此則民怨,諸侯懼,即使辯武隨而說之,儻可徼幸什得一乎?」王曰:「此可也。雖然,吾以為不至若此。」於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璽,丞相、御史、大將軍、軍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漢使節法冠,欲如伍被計。使人偽得罪而西,事大將軍、丞相;一日發兵,使人即刺殺大將軍青,而說丞相下之,如發蒙耳。
王欲發國中兵,恐其相、二千石不聽。王乃與伍被謀,先殺相、二千石;偽失火宮中,相、二千石救火,至即殺之。計未決,又欲令人衣求盜衣,持羽檄,從東方來,呼曰「南越兵入界」,欲因以發兵。乃使人至廬江、會稽為求盜,未發。王問伍被曰:「吾舉兵西鄉,諸侯必有應我者;即無應,柰何?」被曰:「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結九江之浦,絕豫章之口,彊弩臨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東收江都、會稽,南通勁越,屈彊江淮閒,猶可得延歲月之壽。」王曰:「善,無以易此。急則走越耳。」
於是廷尉以王孫建辭連淮南王太子遷聞。上遣廷尉監因拜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淮南王聞,與太子謀召相、二千石,欲殺而發兵。召相,相至;內史以出為解。中尉曰:「臣受詔使,不得見王。」王念獨殺相而內史中尉不來,無益也,即罷相。王猶豫,計未決。太子念所坐者謀刺漢中尉,所與謀者已死,以為口絕,乃謂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無足與舉事者。王以非時發,恐無功,臣願會逮。」王亦偷欲休,即許太子。太子即自剄,不殊。伍被自詣吏,因告與淮南王謀反,反蹤跡具如此。
吏因捕太子、王后,圍王宮,盡求捕王所與謀反賓客在國中者,索得反具以聞。上下公卿治,所連引與淮南王謀反列侯二千石豪傑數千人,皆以罪輕重受誅。衡山王賜,淮南王弟也,當坐收,有司請逮捕衡山王。天子曰:「諸侯各以其國為本,不當相坐。與諸侯王列侯會肄丞相諸侯議。」趙王彭祖、列侯臣讓等四十三人議,皆曰:「淮南王安甚大逆無道,謀反明白,當伏誅。」膠西王臣端議曰:「淮南王安廢法行邪,懷詐偽心,以亂天下,熒惑百姓,倍畔宗廟,妄作妖言。春秋曰『臣無將,將而誅』。安罪重於將,謀反形已定。臣端所見其書節印圖及他逆無道事驗明白,甚大逆無道,當伏其法。而論國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毋得宦為吏。其非吏,他贖死金二斤八兩。以章臣安之罪,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復有邪僻倍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湯等以聞,天子使宗正以符節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剄殺。王后荼、太子遷諸所與謀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辭多引漢之美,欲勿誅。廷尉湯曰:「被首為王畫反謀,被罪無赦。」遂誅被。國除為九江郡。
==衡山王 賜==
衡山王賜,王后乘舒生子三人,長男爽為太子,次男孝,次女無采。又姬徐來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衡山王、淮南王兄弟相責望禮節,閒不相能。衡山王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反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恐為所并。
元光六年,衡山王入朝,其謁者衛慶有方術,欲上書事天子,王怒,故劾慶死罪,彊榜服之。衡山內史以為非是,卻其獄。王使人上書告內史,內史治,言王不直。王又數侵奪人田,壞人冢以為田。有司請逮治衡山王。天子不許,為置吏二百石以上。衡山王以此恚,與奚慈、張廣昌謀,求能為兵法候星氣者,日夜從容王密謀反事。
王后乘舒死,立徐來為王后。厥姬俱幸。兩人相妒,厥姬乃惡王后徐來於太子曰:「徐來使婢蠱道殺太子母。」太子心怨徐來。徐來兄至衡山,太子與飲,以刃刺傷王后兄。王后怨怒,數毀惡太子於王。太子女弟無采,嫁棄歸,與奴姦,又與客姦。太子數讓無采,無采怒,不與太子通。王后聞之,即善遇無采。無采及中兄孝少失母,附王后,王后以計愛之,與共毀太子,王以故數擊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賊傷王后假母者,王疑太子使人傷之,笞太子。後王病,太子時稱病不侍。孝王后、無采惡太子:「太子實不病,自言病,有喜色。」王大怒,欲廢太子,立其弟孝。王后知王決廢太子,又欲并廢孝。王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王后欲令侍者與孝亂以汙之,欲并廢兄弟而立其子廣代太子。太子爽知之,念后數惡己無已時,欲與亂以止其口。王后飲,太子前為壽,因據王后股,求與王后臥。王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縛而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廢己立其弟孝,乃謂王曰:「孝與王御者姦,無采與奴姦,王彊食,請上書。」即倍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乃自駕追捕太子。太子妄惡言,王械系太子宮中。孝日益親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號曰將軍,令居外宅,多給金錢,招致賓客。賓客來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計,日夜從容勸之。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救赫、陳喜作輣車鏃矢,刻天子璽,將相軍吏印。王日夜求壯士如周丘等,數稱引吳楚反時計畫,以約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國,以為淮南已西,發兵定江淮之閒而有之,望如是。
元朔五年秋,衡山王當朝,六年過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語,除前卻,約束反具。衡山王即上書謝病,上賜書不朝。
元朔六年中,衡山王使人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孝為太子。爽聞,即使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鏃矢,與王御者姦,欲以敗孝。白嬴至長安,未及上書,吏捕嬴,以淮南事系。王聞爽使白嬴上書,恐言國陰事,即上書反告太子爽所為不道棄市罪事。事下沛郡治。元(朔七)[狩元]年冬,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與淮南謀反者未得,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為陳喜雅數與王計謀反,恐其發之,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書發其事,即先自告,告所與謀反者救赫、陳喜等。廷尉治驗,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天子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問王,王具以情實對。吏皆圍王宮而守之。中尉大行還,以聞,公卿請遣宗正、大行與沛郡雜治王。王聞,即自剄殺。孝先自告反,除其罪;坐與王御婢姦,棄市。王后徐來亦坐蠱殺前王后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棄市。諸與衡山王謀反者皆族。國除為衡山郡。
==太史公曰==
《詩》之所謂「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親為骨肉,疆土千里,列為諸侯,不務遵蕃臣職以承輔天子,而專挾邪僻之計,謀為畔逆,仍父子再亡國,各不終其身,為天下笑。此非獨王過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也。夫荊楚彊勇輕悍,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
==索隱述贊==
淮南多橫,舉事非正。天子寬仁,其過不更。轞車致禍,鬥粟成詠。王安好學,女陵作詗。兄弟不和,傾國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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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氏傳/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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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 */ 春秋时期,没有国君的配偶姓“芊”。只有姓“芈”、姓“姜”、姓“姬”、姓“妫”及其她常见姓氏。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为“郑文夫人芊氏、姜氏……”以及“文芊”。“芊”不符合春秋时期女姓的惯例,疑为誊抄时写错或印刷错误。正确的字应为“芈”,故纠正为“郑文夫人芈氏、姜氏……”以及“文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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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2
|previous=[[../閔公|閔公]]
|next=[[../文公|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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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元年==
===經===
{{YL|元年|前659年}}春,王正月。齊師、宋師、曹伯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楚人伐鄭。
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于檉。
九月,公敗邾師于偃。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獲莒拏。
十有二月,丁已,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傳===
元年春,不稱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入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
盟于犖,謀救鄭也。
九月,公敗邾師于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冬,莒人來求賂,公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拏。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
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君子以齊人殺哀姜也,為已甚矣。女子從人者也。
==僖公二年==
===經===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
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虞師、晉師滅下陽。
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冬十月,不雨。楚人侵鄭。
===傳===
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不書,所會後也。
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之奇之為人也,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暱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
夏,晉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先書虞,賄故也。
秋,盟于貫,服江、黃也。
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
虢公敗戎于桑田。晉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奪之鑒,而益其疾也!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五稔。」
冬,楚人伐鄭,鬬章囚鄭聃伯。
==僖公三年==
===經===
三年春,王正月,不雨。
夏,四月,不雨。徐人取舒。
六月,雨。
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
冬,公子友如齊蒞盟。楚人伐鄭。
===傳===
三年春,不雨。
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為災也。
秋,會于陽穀,謀伐楚也。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
冬,公子友如齊蒞盟。
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
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之絕也。蔡人嫁之。
==僖公四年==
===經===
四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
夏,許男新臣卒。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齊人執陳轅濤塗。
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許穆公。
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傳===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
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屝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塗。
秋,伐陳,討不忠也。
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于朝會,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斂。
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聽,立之。生奚齊,其娣生卓子。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姬謂大子曰:「君夢齊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歸胙于公,公田,姬寘諸宮。六日,公至,毒而獻之。公祭之地,地墳;與犬,犬斃;與小臣,小臣亦斃。姬泣曰:「賊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殺其傅杜原款。或謂大子:「子辭,君必辯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飽。我辭,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樂。」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實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誰納我?」十二月,戊申,縊于新城。姬遂譖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僖公五年==
===經===
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杞伯姬來朝其子。
夏,公孫茲如牟。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鄭伯逃歸,不盟。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冬,晉人執虞公。
===傳===
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
晉侯使以殺大子申生之故來告。
初,晉侯使士蒍為二公子築蒲與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訴之,公使讓之。士蒍稽首而對曰:「臣聞之:-{『}-無喪而慼,憂必讎焉;無戎而城,讎必保焉。-{』}-寇讎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廢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與敬,何以事君?《詩》云:『懷德惟寧,宗子惟城。』君其脩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將尋師焉,焉用慎?」退而賦曰:「狐裘尨茸,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及難,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讎也。」踰垣而走。披斬其袪,遂出奔翟。
夏,公孫茲如牟,娶焉。
會于首止。會王大子鄭,謀寧周也。
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美城其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
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楚鬭穀於菟滅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脣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緊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云:『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脩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僖公六年==
===經===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
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冬,公至自伐鄭。
===傳===
六年春,晉侯使賈華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將奔狄。郤芮曰:「後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
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
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絰,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
==僖公七年==
===經===
七年春,齊人伐鄭。
夏,小邾子來朝。鄭殺其大夫申侯。
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曹伯班卒。公子友如齊。
冬,葬曹昭公。
===傳===
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吾知其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夏,鄭殺申侯以說于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
初,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已!」
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
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脩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物。
鄭伯使大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若君去之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管仲曰:「君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姦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姦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苟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摠其罪人以臨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姦,何以示後嗣?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姦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大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
冬,鄭伯使請盟于齊。
閏月,惠王崩。襄王惡大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表而告難于齊。
==僖公八年==
===經===
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夏,狄伐晉。
秋,七月,禘于大廟,用致夫人。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傳===
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後發喪。
晉里克帥師,梁由靡御,虢射為右,以敗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無恥,從之必大克。」里克曰:「懼之而已,無速眾狄。」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
夏,狄伐晉,報采桑之役也,復期月。
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禮也。凡夫人不薨于寢,不殯于廟,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則弗致也。
冬,王人來告喪,難故也,是以緩。
宋公疾,大子茲父固請曰:「目夷長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魚。子魚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
==僖公九年==
===經===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說卒。
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于葵丘。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甲子,晉侯佹諸卒 。
冬,晉里奚克殺其君之子奚齊。
===傳===
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凡在喪,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夏,會于葵丘,尋盟,且脩好,禮也。
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于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
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乃還。
九月,晉獻公卒。里克、㔻鄭欲納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
初,獻公使荀息傅奚齊。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對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其濟,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繼之。」公曰:「何謂忠貞?」對曰:「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無猜,貞也。」
及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怨將作,秦晉輔之,子將何如?」荀息曰:「將死之。」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雖無益也,將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已乎?」
冬,十月,里克殺奚齊于次。書曰:「殺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輔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
十一月,里克殺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
君子曰:「《詩》所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荀息有焉!」
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令不及魯,故不書。
晉郤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曰:「人實有國,我何愛焉?入而能民,土於何有?」從之。
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
秦伯謂郤芮曰:「公子誰恃?」對曰:「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夷吾弱不好弄,能鬥不過,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乎?」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曰:『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文王之謂也。又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無好無惡,不忌不克之謂也。今其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
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
==僖公十年==
===經===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齊。狄滅溫,溫子奔衛。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夏,齊侯、許男伐北戎。晉殺其大夫里克。
秋,七月。
冬,大雨雪。
===傳===
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弒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於是丕鄭聘于秦,且謝緩賂,故不及。
晉侯改葬共大子。
秋,狐突適下國,遇大子。大子使登僕,而告之曰:「夷吾無禮,余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秦,秦將祀余。」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君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許我罰有罪矣,敝於韓。」
丕鄭之如秦也,言於秦伯曰:「呂甥、郤稱、冀芮實為不從。若重問以召之,臣出晉君,君納重耳,蔑不濟矣。」
冬,秦伯使泠至報問,且召三子。郤芮曰:幣重而言甘,誘我也。遂殺丕鄭、祁舉及七輿大夫:左行共華、右行賈華、叔堅、騅歂、纍虎、特宮、山祁,皆里丕之黨也。
丕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與也。伐之必出。」公曰:「失眾,焉能殺?違禍,誰能出君?」
==僖公十一年==
===經===
十有一年春,晉殺其大夫丕鄭父。
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
秋,八月,大雩。
冬,楚人伐黃。
===傳===
十一年春,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
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
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
秋,晉侯平戎于王。黃人不歸楚貢。
冬,楚人伐黃。
==僖公十二年==
===經===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滅黃。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陳侯杵臼卒。
===傳===
十二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懼狄難也。
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
夏,楚滅黃。
王以戎難故,討王子帶。
秋,王子帶奔齊。
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晉。
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
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讓不忘其上。《詩》曰:『愷悌君子,神所勞矣。』」
==僖公十三年==
===經===
十有三年春,狄侵衛。
夏,四月,葬陳宣公。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于鹹。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齊。
===傳===
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帶。事畢,不與王言。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冬,晉薦饑,使乞糴于秦。秦伯謂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重施而不報,其民必攜,攜而討焉,無眾必敗。」謂百里:「與諸乎?」對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丕鄭之子豹在秦,請伐晉。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輸粟于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汎舟之役」。
==僖公十四年==
===經===
十有四年春,諸侯城緣陵。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狄侵鄭。
冬,蔡侯肸卒。
===傳===
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不書其人,有闕也。
鄫季姬來寧,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
夏,遇于防,而使來朝。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晉卜偃曰:「期年將有大咎,幾亡國。」
冬,秦饑,使乞糴于晉。晉人弗與。慶鄭曰:「背施無親,幸災不仁,貪愛不祥,怒鄰不義。四德皆失,何以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慶鄭曰:「棄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射曰:「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災,民所棄也。近猶讎之,況怨敵乎?」弗聽。退曰:「君其悔是哉!」
==僖公十五年==
===經===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齊。楚人伐徐。
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
八月,螽。
九月,公至自會。季姬歸于鄫。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冬,宋人伐曹。楚人敗徐于婁林。
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侯。
===傳===
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
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
夏,五月,日有食之。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
秋,伐厲,以救徐也。
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解梁城,既而不與。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
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待?」三敗及韓。
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對曰:「君實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孫。」卜右,慶鄭吉。弗使,步揚御戎,家僕徒為右。乘小駟,鄭入也。慶鄭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產。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唯所納之,無不如志。今乘異產以從戎事,及懼而變,將與人易。亂氣狡憤,陰血周作,張脈僨興,外彊中乾。進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弗聽。
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鬥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今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無所逃命。」秦伯使公孫枝對曰:「君之未入,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苟列定矣,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
壬戌,戰于韓原。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韓簡,虢射為右,輅秦伯,將止之。鄭以救公誤之,遂失秦伯。秦獲晉侯以歸。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秦伯使辭焉,曰:「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從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實聞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風。」
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大子罃、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臺。
大夫請以入。公曰:「獲晉侯,以厚歸也,既而喪歸,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晉人慼憂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圖晉憂,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重怒難任,背天不祥,必歸晉君。」公子縶曰:「不如殺之,無聚慝焉。」子桑曰:「歸之而質其大子,必得大成。晉未可滅,而殺其君,祇以成惡。且史佚有言曰:『無始禍,無怙亂,無重怒。』重怒難任,陵人不祥。」乃許晉平。
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圉也。』」眾皆哭。晉於是乎作爰田。呂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將若君何?」眾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庶有益乎!」眾說,晉於是乎作州兵。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
冬,宋人伐曹,討舊怨也。
楚敗徐于婁林,徐恃救也。
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慼,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
蛾析謂慶鄭曰:「盍行乎?」對曰:「陷君於敗,敗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將焉入?」
十一月,晉侯歸。丁丑,殺慶鄭而後入。
是歲,晉又饑,秦伯又餼之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聞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後必大。』晉其庸可冀乎?姑樹德焉,以待能者。」於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僖公十六年==
===經===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鷁退飛,過宋都。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孫茲卒。
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于淮。
===傳===
十六年春,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六鷁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于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凶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秋,狄侵晉,取狐、廚、受鐸,涉汾,及昆都,因晉敗也。
王以戎難告于齊,齊徵諸侯而戍周。
冬,十一月,乙卯,鄭殺子華。
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
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僖公十七年==
===經===
十有七年春,齊人、徐人伐英氏。
夏,滅項。
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九月,公至自會。
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傳===
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夏,晉大子圉為質於秦,秦歸河東而妻之。
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過期。卜招父與其子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
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
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
九月,公至。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大子。
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
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
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僖公十八年==
===經===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夏,師救齊。
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狄救齊。
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
三月,齊人殺無虧。
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
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
秋,八月,葬齊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苟能治之,燬請從焉。」眾不可,而從師于訾婁。狄師還。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僖公十九年==
===經===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秋,宋人圍曹。衛人伐邢。
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梁亡。
===傳===
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
宋人執滕宣公。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
秋,衛人伐邢,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從之,師興而雨。
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脩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陳穆公請脩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
冬,盟于齊,脩桓公之好也。
梁亡,不書其主,自取之也。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取梁。
==僖公二十年==
===經===
二十年春,新作南門。
夏,郜子來朝。
五月,乙巳,西宮災。鄭人入滑。
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冬,楚人伐隨。
===傳===
二十年春,新作南門。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滑人叛鄭,而服於衛。
夏,鄭公子士、洩堵寇,帥師入滑。
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隨以漢東諸侯叛楚。
冬,楚鬭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
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宋襄公欲合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
==僖公二十一年==
===經===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衛。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
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冬,公伐邾。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十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傳===
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
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脩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秋,諸侯會宋公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
冬,會于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脩祀紓禍也。」
==僖公二十二年==
===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于升陘。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昏姻孔云。』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王召之也。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
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丙子晨,鄭文夫人芈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踰閾,戎事不邇女器。」
丁丑,楚子入饗于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饗畢,夜出,文芈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
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
==僖公二十三年==
===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
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
秋,楚人伐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九月,晉惠公卒。
懷公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
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願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
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於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
狄人伐廧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
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飧,寘璧焉。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
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人弗及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晉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離外之患,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晉鄭同儕,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
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
子玉請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乃送諸秦。
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僖公二十四年==
===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
夏,狄伐鄭。
秋,七月。
冬,天王出居于鄭。晉侯夷吾卒。
===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
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
二月,甲午,晉師軍于廬柳。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于郇。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晉師。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戊申,使殺懷公于高梁。不書,亦不告也。
呂、郤畏偪,將焚公宮而弒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余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眾,豈唯刑臣?」公見之,以難告。
三月,晉侯潛會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其出也,竊藏以逃,盡用以求納之。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
狄人歸季隗于晉,而請其二子。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餘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姦,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洩、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弔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于牆,外禦其侮。』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暱近,尊賢,德之大者也。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姦之大者也。棄德崇姦,禍之大者也。鄭有平、惠之勳,又有厲、宣之親,棄嬖寵而用三良,於諸姬為近,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姦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姦,無乃不可乎?民未忘禍,王又興之,其若文、武何?」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
夏,狄伐鄭,取櫟。
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后。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狄固貪惏,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后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于氾。大叔以隗氏居于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于陳宋之間。
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詩》曰:『彼己之子,不稱其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于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師父告于晉,使左鄢父告于秦。
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于鄭」,辟母弟之難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氾,而後聽其私政,禮也。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
==僖公二十五年==
===經===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
夏,四月,癸酉,衛侯燬卒。宋蕩伯姬來逆婦。宋殺其大夫。
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葬衛文公。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于洮。
===傳===
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
正月,丙午。衛侯燬滅邢,同姓也,故名。禮至為銘曰:「余掖殺國子,莫余敢止。」
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
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戰克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
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
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溫,殺之于隰城。
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請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晉於是始起南陽。
陽樊不服,圍之。蒼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秋,秦、晉伐鄀。楚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係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原不降,命去之。諜出,曰:「原將降矣。」軍吏曰:「請待之。」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遷原伯貫于冀。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
衛人平莒于我。
十二月,盟于洮,脩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
==僖公二十六年==
===經===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會莒子、衛甯速盟于向。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酅,不及。
夏,齊人伐我北鄙。衛人伐齊。公子遂如楚乞師。
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
冬,楚人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公至自伐齊。
===傳===
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會莒茲平公、甯莊子盟于向,尋洮之盟也。齊師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
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
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
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我先王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
秋,楚成得臣、鬭宜申帥師滅夔,以夔子歸。
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楚即晉。
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僖公二十七年==
===經===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來朝。
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
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十有二月,甲戌,公會諸侯盟于宋。
===傳===
二十七年春,杞桓公來朝,用夷禮,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夏,齊孝公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
秋,入杞,責無禮也。
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蒍,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蒍賈尚幼,後至,不賀。子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賀,何後之有?」
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齊、宋免矣。」於是乎蒐于被廬,作三軍,謀元帥。趙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使郤縠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為卿,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為右。
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後用之。出穀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僖公二十八年==
===經===
二十有八年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楚人救衛。
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
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楚殺其大夫得臣。衛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于踐土。陳侯如會。公朝于王所。
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衛元咺出奔晉。陳侯款卒。
秋,杞伯姬來。公子遂如齊。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溫。天王狩于河陽。壬申,公朝于王所。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諸侯遂圍許。曹伯襄復歸于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
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于衛,衛人弗許。還自河南濟,侵曹,伐衛。
正月,戊申,取五鹿。
二月,晉郤縠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侯、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于晉。衛侯出居于襄牛。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
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犨、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犨傷於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犨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于師,立舟之僑以為戎右。
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楚人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
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
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裡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子玉使鬬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
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
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
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欒枝入盟鄭伯。
五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
已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
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其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余,余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余毒也已!蒍呂臣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矣!」
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
六月,晉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扞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
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髮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茷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
秋,七月,丙申,振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徵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於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
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
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于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壬申,公朝于王所。丁丑,諸侯圍許。
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于許。
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篾將左行。
==僖公二十九年==
===經===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公至自圍許。
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秋,大雨雹。
冬,介葛盧來。
===傳===
二十九年春,葛盧來朝,舍于昌衍之上。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
夏,公會王子虎、晉孤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卿不書,罪之也。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
秋,大雨雹,為災也。
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復來朝,禮之。加燕好,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云。」問之而信。
==僖公三十年==
===經===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狄侵齊。
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鄭歸于衛。晉人、秦人圍鄭。介人侵蕭。
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傳===
三十年春,晉人侵鄭,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
夏,狄侵齊。晉侯使醫衍酖衛侯。甯俞貨醫,使薄其酖,不死。公為之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榖。王許之。
秋,乃釋衛侯。衛侯使賂周歂、冶廑,曰:苟能納我,吾使爾為卿。周、冶殺元咺及子適、子儀。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將命,周歂先入,及門,遇疾而死。冶廑辭卿。
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汜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倍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子犯謂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初,鄭公子蘭出奔晉,從於晉侯伐鄭,請無與圍鄭。許之。使待命于東。鄭石甲父、侯宣多逆以為大子,以求成于晉,晉人許之。
冬,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辭曰:「國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則有備物之饗,以象其德。薦五味,羞嘉穀,鹽虎形,以獻其功。吾何以堪之?」
東門襄仲將聘于周,遂初聘于晉。
==僖公三十一年==
===經===
三十有一年春,取濟西田。公子遂如晉。
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
秋,七月。
冬,杞伯姬來求婦。狄圍衛。
十有二月,衛遷于帝丘。
===傳===
三十一年春,取濟西田,分曹地也。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館。重館人告曰:「晉新得諸侯,必親其共,不速行,將無及也。」從之。分曹地自洮以南,東傅于濟,盡曹地也。
襄仲如晉,拜曹田也。
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非禮也。猶三望,亦非禮也。禮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細也。不郊,亦無望可也。
秋,晉蒐于清原,作五軍似禦狄。趙衰為卿。
冬,狄圍衛,衛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
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鄭洩駕惡公子瑕,鄭伯亦惡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僖公三十二年==
===經===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己丑,鄭伯捷卒。衛人侵狄。
秋,衛人及狄盟。
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
===傳===
三十二年春,楚鬭章請平于晉,晉陽處父報之。晉楚始通。
夏,狄有亂。衛入侵狄,狄請平焉。
秋,衛人及狄盟。
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
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秦師遂東。
==僖公三十三年==
===經===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癸巳,葬晉文公。狄侵齊。公伐邾,取訾婁。
秋,公子遂帥師伐邾。晉人敗狄于箕。
冬,十月,公如齊。十有二月,公至自齊。乙巳,公薨于小寢。隕霜不殺草,李梅實。晉人、陳人、鄭人伐許。
===傳===
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
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于鄭。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閒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楊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
齊國莊子來聘,自郊勞至于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
晉原軫曰:「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縱敵患生,違天不祥,必伐秦師。」欒枝曰:「未報秦施而伐其師,其為死君乎?」先軫曰:「秦不哀吾喪而伐吾同姓,秦則無禮,何施之為?吾聞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也。謀及子孫,可謂死君乎!」遂發命,遽興姜戎。子墨衰絰,梁弘御戎,萊駒為右。
夏,四月,辛巳,敗秦師于殽,獲百里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歸。遂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文嬴請三帥,曰:「彼實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厭,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許之。先軫朝,問秦囚。公曰:「夫人請之,吾舍之矣。」先軫怒曰:「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墮軍實而長寇讎,亡無日矣!」不顧而唾。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釋左驂,以公命贈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臣釁鼓,使歸就戮于秦。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秦伯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曰:「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狄侵齊,因晉喪也。公伐邾,取訾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
秋,襄仲復伐邾。狄伐晉,及箕。
八月,戊子,晉侯敗狄于箕。郤缺獲白狄子。先軫曰:匹夫逞志於君而無討,敢不自討乎?免冑入狄師,死焉。狄人歸其元,面如生。
初,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饁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臣聞之,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對曰:「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管敬仲,桓之賊也,實相以濟。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君取節焉可也!」文公以為下軍大夫。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將中軍,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曰:「舉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為卿,復與之冀,亦未有軍行。
冬,公如齊,朝,且弔有狄師也。反,薨于小寢,即安也。
晉、陳、鄭伐許,討其貳於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于桔柣之門,瑕覆于周氏之汪。外僕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
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泜而軍。陽子患之,使謂子上曰:「吾聞之,『文不犯順,武不違敵。』子若欲戰,則吾退舍,子濟而陳,遲速唯命。不然,紓我,老師費財,亦無益也!」乃駕以待。子上欲涉,大孫伯曰:「不可。晉人無信,半涉而薄我,悔敗何及?不如紓之。」乃退舍。陽子宣言曰:「楚師遁矣!」遂歸。楚師亦歸。大子商臣譖子上曰:「受晉賂而辟之,楚之恥也。罪莫大焉!」王殺子上。
葬僖公,緩,作主,非禮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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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春秋左氏傳|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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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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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巻二十七 天官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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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Pink|【索隱】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正義】張衡-{云}-:「文曜麗乎天,其動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陽精之宗;月者,陰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峙,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四布-{於}-方各七,爲二十八-{舍}-;日月運行,歴示吉凶也。」}}
==中宮==
中宮{{*|{{deepPink|【索隱】姚氏案:春秋元命包-{云}-「官之爲言宣也,宣氣立精爲神垣」。又文耀鈎曰「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含元出氣,流精生一也」。}}}}天極星,{{*|{{deepPink|【索隱】案:爾雅「北極謂之北辰」。又春秋合誠圖-{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楊泉物理論-{云}-「北極,天之中,陽氣之北極也。極南爲太陽,極北爲太陰。日、月、五星行太陰則無光,行太陽則能照,故爲昏明寒暑之限極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deepPink|【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義】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貴者也。」}}旁三星三公,{{*|【正義】三公三星在北-{斗}-杓東,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並}-爲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變出陰陽,主佐機務。-{占}-以徙爲不吉,居常則安,金、火守之-{並}-爲咎也。}}或曰子屬。-{後}-句四星,{{*|{{deepPink|【索隱】句音鈎。句,-{曲}-也。}}}}末大星正妃,{{*|{{deepPink|【索隱】案:援神契-{云}-「辰極橫,-{後}-妃四星從,端大妃光明」。又案:星經以-{後}-句四星名爲四輔,其句陳六星爲六宮,亦主六軍,與此不同也。}}}}-{餘}-三星-{後}-宮之屬也。環之匡衞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言天神運動,陰陽開閉,皆在此中也」。宋均又以爲十二軍,中外位各定,總謂之紫宮也。}}}}
前列直-{斗}-口{{*|{{deepPink|【索隱】直,劉氏-{云}-如字,直,當也。又音値也。}}}}三星,隨北端兌,{{*|{{deepPink|【索隱】隋-{斗}-端兌。隋音湯果反。劉氏-{云}-「-{斗}-,一作『北』」。案:漢書天文-{志}-作「北」。端作「耑」。兌作「鋭」。鋭謂星形尖鋭也。}}}}若見若不,曰陰德,{{*|{{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曰「陰德爲天下綱」。宋均以爲陰行德者,道常也。{{*|【正義】}}星經-{云}-:「陰德二星在紫微宮内,尚書西,主施德惠者,故贊陰德遺惠,周急賑撫。-{占}-以不明爲宜;明,新君踐極也。」又-{云}-:「陰德星,中宮女主之象。星動搖,衅起宮掖,貴嬪内妾惡之。」}}}}或曰天一。{{*|【正義】天一一星,疆閶闔外,天帝之神,主戰-{斗}-,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則陰陽和,萬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亦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飢饉、疾疫。-{占}-以不明及移爲災也。星經-{云}-:「天一、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令諸立赤子而傳國位者。星不欲微;微則廢立不當其次,宗廟不享食矣。」}}紫宮左三星曰天槍,{{*|{{deepPink|【索隱】楚庚反。}}}}右五星曰天棓,{{*|{{green|【集解】蘇林曰:「音『{{!|𣘙|⿰木部}}打』之『{{!|𣘙|⿰木部}}』。」}}{{deepPink|【索隱】棓音皮,韋昭音剖。又詩緯曰:「槍三星,棓五星,在-{斗}-杓左右,主槍人棓人。」石氏星贊-{云}-「槍棓八星,備非常」也。}}【正義】棓,龐掌反。天棓五星在女牀東北,天子先驅,所以-{御}-兵也。-{占}-:星不具,國兵起也。}}-{後}-六星絶漢抵營室,曰閣道。{{*|{{deepPink|【索隱】絶,度也。抵,屬也。又案:樂汁圖-{云}-「閣道,北-{斗}-輔」。石氏-{云}-「閣道六星,神所乘也」。}}【正義】漢,天河也。直度曰絶。抵,至也。營室七星,天子之宮,亦爲玄宮,亦爲淸廟,主上公,亦天子離宮別館也。王者道被草木,營室歴九象而可觀。閣道六星在王良北,飛閣之道,天子欲-{遊}-別宮之道。-{占}-:一星不見則輦路不通,動搖則宮掖之内起兵也。}}
北-{斗}-七星,{{*|{{deepPink|【索隱】案:春秋運-{斗}-樞-{云}-「-{斗}-,第一天樞,第二旋,第三璣,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標,合而爲-{斗}-。」文耀鈎-{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屬杓,魁爲■璣」。徐整長歴-{云}-「北-{斗}-七星,星間相去九千-{里}-。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也」。}}}}所謂「旋、璣、玉衡{{*|{{deepPink|【索隱】案:尚書「旋」作「璿」。馬融-{云}-「璿,美玉也。機,渾天儀,可轉旋,故曰機。衡,其中橫筩。以璿爲機,以玉爲衡,蓋貴天象也」。鄭玄注大傳-{云}-「渾儀中筩爲旋機,外規爲玉衡」也。}}}}以齊七政」。{{*|{{deepPink|【索隱】案:尚書大傳-{云}-「七政,謂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爲政也。人道政而萬事順成」。又馬融注尚書-{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正日;第二曰主月法;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塡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歳星也;第七曰剽金,謂太白也。日、月、五星各異,故曰七政也」。}}}}杓攜龍角,{{*|{{green|【集解】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龍角,東方宿也。攜,連也。」}}【正義】案:角星爲天關,其間天門,其内天庭,黃道所經,七耀所行。左角爲理,主刑,其南爲太陽道;右角爲將,主兵,其北爲太陰道也。蓋天之三門,故其星明大則天下太平,賢人在位;不然,反是也。}}衡殷南-{斗}-,{{*|{{green|【集解】晉灼曰:「衡,-{斗}-之中央。殷,中也。」}}{{deepPink|【索隱】案:晉灼-{云}-「殷,中也」。宋均-{云}-「殷,當也」。}}}}魁枕參首。{{*|【正義】枕,之禁反。衡,-{斗}-衡也。魁,-{斗}-第一星也。言北方-{斗}-,-{斗}-衡直當北之魁,枕-{於}-參星之首;北-{斗}-之杓連-{於}-龍角。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主-{薦}-賢良,授爵祿,又主兵,一曰天機。南二星,魁、天粱;中央一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也。-{占}-:-{斗}-星盛明,王道和平,爵祿行;不然,反是。參主斬刈,又爲天獄,主殺罰。其中三星橫列者,三將軍,東北曰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曰左足,主-{後}-將;西南曰右足,主偏將:故軒轅氏-{占}-參應七將也。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戎狄之國。不欲明;若明與參等,大臣謀亂,兵起,夷狄内戰。七將皆明,主天下兵振;芒角張,王道缺;參失色,軍散敗;參芒角動搖,邊候有急;參左足入玉井中,及金、火守,皆爲起兵。}}用昏建者杓;{{*|{{deepPink|【索隱】用昏建中者杓。説文-{云}-「杓,-{斗}-柄」。音匹遙反,即招搖。}}}}杓,自華以西南。{{*|{{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爲陰,又其用昏,昏陰位,在西方,故主西南。」【正義】杓,東北第七星也。華,華山也。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華山西南之地也。}}}}夜半建者衡;{{*|{{green|【集解】徐廣曰:「第五星。」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deepPink|【索隱】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也。」}}}}衡,殷中州河、濟之間。{{*|【正義】衡,北-{斗}-衡也。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當也。-{斗}-衡黃河、濟水之間地也。}}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也。{{*|{{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斗}-第一星法-{於}-日,主齊也』。魁,-{斗}-之首;首,陽也,又其用在明陽與明德,在東方,故主東北齊分。」【正義】}}言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也。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東北地也。隨三時所指,有前三建也。}}-{斗}-爲帝車,運-{於}-中央,{{*|{{deepPink|【索隱】姚氏案:宋均曰「言是大帝乘車巡狩,故無所不紀也。」}}}}臨-{制}-四鄕。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斗}-。
-{斗}-魁戴匡六星{{*|{{green|【集解】晉灼曰:「似匡,故曰戴匡也。」}}}}曰文昌宮:{{*|{{deepPink|【索隱】文耀鈎曰「文昌宮爲天府」。孝經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揚天紀」。輔拂-{並}-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deepPink|【索隱】春秋元命包曰:「上將建威武,次將正左右,貴相理文緒,司祿賞功進士,司命主老幼,司災主災咎也。」}}}}在-{斗}-魁中,貴人之牢。{{*|{{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貴人牢名曰天理』。」{{*|{{deepPink|【索隱】}}}}在魁中,貴人牢。樂汁圖-{云}-「天理理貴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獄」也。}}【正義】-{占}-:明,及其中有星,此貴人下獄也。}}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名曰三能。{{*|{{green|【集解】蘇林曰:「能音-{台}-。」}}{{deepPink|【索隱】魁下六星,兩兩相比,曰三-{台}-。案:漢書東方朔「原陳泰階六符」。孟康曰「泰階,三-{台}-也,-{台}-星凡六星。六符,六星之符驗也」。應劭引黃帝泰階六符經曰「泰階者,天子之三階:上階,上星爲男主,下星爲女主;中階,上星爲諸侯三公,下星爲卿大夫;下階,上星爲士,下星爲庶人。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不平,則稼穡不成,冬雷夏霜,天行暴令,好興甲兵。修宮榭,廣苑囿,則上階爲之坼也」。}}}}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爲乖戾。輔星{{*|{{green|【集解】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明近,{{*|【正義】大臣之象也。-{占}-:欲其小而明;若大而明,則臣奪君政;小而不明,則臣不任職;明大與-{斗}-合,國兵暴起;暗而遠-{斗}-,臣不死則奪;若近臣專賞,排賢用佞,則輔生角;近臣擅國符印,將謀社稷,則輔生翼;不然,則死也。}}輔臣親-{彊}-;斥小,疎弱。{{*|{{green|【集解】蘇林曰:「斥,遠也。」}}}}
杓端有兩星:一内爲矛,招搖;{{*|{{green|【集解】孟康曰:「近北-{斗}-者招搖,招搖爲天矛。」晉灼曰:「更河三星,天矛、鋒、招搖,一星耳。」}}{{deepPink|【索隱】案:詩記歴樞-{云}-「更河中招搖爲胡兵」。宋均-{云}-「招搖星在更河内」。又樂汁圖-{云}-「更河天矛」,宋均以爲更河名天矛,則更河是星名也。}}}}一外爲盾,天鋒。{{*|{{green|【集解】晉灼曰:「外,遠北-{斗}-也。在招搖南,一名玄戈。」}}}}{{*|【正義】星經-{云}-:「梗河星爲戟劍之星,若星不見或進退不定,鋒鏑亂起,將爲邊境之患也。」}}有句圜十五星,索隱句音鈎。圜音員。其形如連環,即貫索星也。屬杓,{{*|【正義】屬音燭。}}曰賤人之牢。{{*|{{deepPink|【索隱】案:詩記歴樞-{云}-「賤人牢,一曰天獄」。又樂汁圖-{云}-「連營,賤人牢」。宋均以爲連營,貫索也。}}}}{{*|【正義】貫索九星在七公前,一曰連索,主法律,禁暴-{彊}-,故爲賤人牢也。牢口一星爲門,欲其開也。-{占}-:星悉見,則獄事繁;不見,則刑務簡;動搖,則斧鉞用;中虚,則改元;口開,則有赦;人主憂,若閉口,及星入牢中,有自-{繫}-死者。常夜候之,一星不見,有小喜;二星不見,則賜祿;三星不見,則人主德令且赦。遠十七日,近十六日。若有客星出,視其小大:大,有大赦;小,亦如之也。}}其牢中星實則囚多,虚則開出。
天一、槍、棓、矛、盾動搖,角大,兵起。{{*|{{green|【集解】李奇曰:「角,芒角。」}}}}
==東宮==
東宮蒼龍,{{*|{{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東宮蒼帝,其精爲龍」也。}}}}房、心。{{*|{{deepPink|【索隱】案:爾雅-{云}-「大辰,房、心、尾也」。李巡曰「大辰,蒼龍宿,體最明也」。}}}}心爲明堂,{{*|{{deepPink|【索隱】春秋説題辭-{云}-:「房、心爲明堂,天王布政之宮。」尚書運期授曰:「房,四表之道。」宋均-{云}-:「四星間有三道,日、月、五星所從出入也。」}}}}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deepPink|【索隱】鴻-{範}-五行傳曰:「心之大星,天王也。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不欲直,直則天王失計。房爲府,曰天駟。{{*|{{deepPink|【索隱】房爲天府,曰天駟。爾雅-{云}-:「天駟,房。」詩記歴樞-{云}-:「房爲天馬,主車駕。」宋均-{云}-:「房旣近心,爲明堂,又別爲天府及天駟也。」}}}}其陰,右驂。{{*|【正義】房星,君之位,亦主左驂,亦主良馬,故爲駟。王者恆祠之,是馬祖也。}}旁有兩星曰衿;{{*|{{deepPink|【索隱】房有兩星曰衿。一音其炎反。元命包-{云}-:「鈎衿兩星,以閑防,神府闓舒,爲主鈎距,以備非常也。」}}【正義】-{占}-:明而近房,天下同心。鈎、鈐、房、心之間有客星出及疎坼者,皆地動之祥也。}}北一星曰舝。{{*|{{green|【集解】徐廣曰:「音轄。」}}【正義】説文-{云}-:「轄,車軸耑鍵也。兩相穿背也。」星經-{云}-:「鍵閉一星,在房東北,掌管籥也。」-{占}-:不居其所,則津梁不通,宮門不禁;居,則反是也。}}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正義】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占}-:欲其明大光潤,將軍吉;不然,爲兵憂;及不居其所,則津梁不通;動搖,則兵起也。}}旗中四星天市;{{*|【正義】天市二十三星,在房、心東北,主國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明則市吏急,商人無利;忽然不明,反是。市中星衆則歳實,稀則歳虚。熒惑犯,戮不忠之臣。彗星出,當徙市易都。客星入,兵大起;出之,有貴喪也。}}中六星曰市樓。市中星衆者實;其虚則秏。{{*|【正義】秏,貧無也。}}房南衆星曰騎官。
左角,李;右角,將。{{*|{{deepPink|【索隱】李即理,理,法官也。故元命包-{云}-「左角理,物以起;右角將,帥而動」。又石氏-{云}-「左角爲天田,右角爲天門」也。}}}}大角者,天王帝廷。{{*|{{deepPink|【索隱】大角,天王帝廷。案:援神契-{云}-「大角爲坐候」。宋均-{云}-「坐,帝坐也」。正義大角一星,在兩攝提間,人君之象也。-{占}-:其明盛黃潤,則天下大同也。}}}}其兩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green|【集解】晉灼曰:「如鼎之句-{曲}-。」}}{{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攝提之爲言提攜也。言提-{斗}-攜角以接-{於}-下也」。}}【正義】攝提六星,夾大角,大臣之象,恆直-{斗}-杓所指,紀八節,察萬事者也。-{占}-:色温温不明而大者,人君恐;客星入之,聖人受-{制}-也。}}攝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曰「攝提格」。亢爲疎廟,{{*|{{deepPink|【索隱】元命包曰「亢四星爲廟廷」。又文耀鈎「爲疎廟」,宋均以爲疎,外也;廟,或爲朝也。}}【正義】-{聽}-政之所也。其-{占}-:明大,則輔臣忠,天下-{寧}-;不然,則反是也。}}主疾。其南北兩大星,曰南門。{{*|【正義】南門二星,在庫樓南,天之外門。-{占}-:明則氐、羌貢;暗則諸夷叛;客星守之,外兵且至也。}}氐爲天根,{{*|{{deepPink|【索隱】爾雅-{云}-「天根,氐也」。孫炎以爲角、亢下-{繫}--{於}-氐,若木之有根也。}}【正義】星經-{云}-:「氐四星爲路寢,-{聽}-朝所居。其-{占}-:明大,則臣下奉度。」合誠圖-{云}-:「氐爲宿宮也。」}}主疫。{{*|{{deepPink|【索隱】宋均-{云}-:「疫,病也。三月楡莢落;故主疾疫也。然此時物雖生,而日宿在奎,行毒氣,故有疫也。」正義氐、房、心三宿爲火,-{於}-辰在卯,宋之分野。}}}}
尾爲九子,{{*|{{deepPink|【索隱】宋均-{云}-:「屬-{後}-宮塲,故得兼子。子必九者,取尾有九星也。」元命包-{云}-:「尾九星,箕四星,爲-{後}-宮之塲也。」}}【正義】尾,箕。尾爲析木之津,-{於}-辰在寅,燕之分野。尾九星爲-{後}-宮,亦爲九子。星近心第一星爲-{後}-,次三星妃,次三星嬪,末二星妾。-{占}-:均明,大小相承,則-{後}-宮敍而多子;不然,則不;金、火守之,-{後}-宮兵起;若明暗不常,妃嫡乖亂,妾媵失序。}}曰君臣;斥絶,不和。箕爲敖客,{{*|{{deepPink|【索隱】宋均-{云}-:「敖,調弄也。箕以簸揚,調弄象也。箕又受物,有去去來來,客之象也。」}}【正義】敖音泬。箕主八風,亦-{後}-妃之府也。移徙入河,國人相食;金、火入守,天下亂;月宿其野,爲風起。}}曰口舌。{{*|{{deepPink|【索隱】詩-{云}-「維南有箕,載翕其舌」。又詩緯-{云}-「箕爲天口,主出氣」。是箕有舌,象讒言。詩曰「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謂有敖客行謁請之也。}}}}
火犯守角,{{*|{{deepPink|【索隱】案:韋昭曰「火,熒惑也」。}}}}則有戰。房、心,王者惡之也。{{*|【正義】熒惑犯守箕、尾,氐星自生芒角,則有戰陣之事。若熒惑守房、心,及房、心自生芒角,則王者惡之也。}}
==南宮==
南宮-{朱}-鳥,{{*|【正義】柳八星爲-{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權、衡。{{*|{{green|【集解】孟康曰:「軒轅爲權,太微爲衡。」}}{{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南宮赤帝,其精爲-{朱}-鳥」。孟康曰:「軒轅爲權,太微爲衡」也。}}【正義】權四星在軒轅尾西,主烽火,備警急。-{占}-以明爲安靜;不明,則警急;動搖芒角亦如之。衡,太微之庭也。}}衡,太微,三光之廷。{{*|{{deepPink|【索隱】宋均曰:「太微,天帝南宮也。三光,日、月、五星也。」}}}}匡衞十二星,藩臣:{{*|{{deepPink|【索隱】十二星,蕃臣。春秋合誠圖曰:「太微主法式,陳星十二,以備武急也。」}}【正義】太微宮垣十星,在翼、軫地,天子之宮庭,五帝之坐,十二諸侯之府也。其外藩,九卿也。南藩中二星間爲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第二星爲上相;第三星爲次相;第四星爲次將;第五星爲上將。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也;第二星爲上將;第三星爲次將;第四星爲次相;第五星爲上相。其東垣北左執法、上相兩星間名曰左掖門;上相兩星間名曰東華門;上相、次相、上將、次將間名曰太陽門。其西垣右執法、上將間名曰右掖門;上將間名曰西華門;次將、次相間名曰中華門;次相兩星間名曰太陰門。各依其名,是其職也。-{占}-與紫宮垣同也。}}西,將;東,相;南四星,執法;中,端門;門左右,掖門。門内六星,諸侯。{{*|【正義】内五諸侯五星,列在帝庭。其星-{並}-欲光明潤澤;若枯燥,則各-{於}-其處受其災變,大至誅戮,小至流亡;若動搖,則擅命以-{干}-主者。審其分以-{占}-之,則無惑也。又-{雲}-諸侯五星在東井北河,主刺舉,戒不虞。又曰理陰陽,察得失。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爲天子定疑議也。-{占}-:明大潤澤,大小齊等,則國之福;不然,則上下相猜,忠臣不用。}}其内五星,五帝坐。{{*|{{deepPink|【索隱】詩含神霧-{雲}-五精星坐,其東蒼帝坐,神名靈威仰,精爲靑龍之類是也。}}【正義】黃帝坐一星,在太微宮中,含樞紐之神。四星夾黃帝坐:蒼帝東方靈威仰之神;赤帝南方赤熛怒之神;白帝西方白昭矩之神;黑帝北方-{葉}-光紀之神。五帝-{並}-設,神靈集謀者也。-{占}-:五座明而光,則天子得天地之心;不然,則失位;金、火來守,入太微,若順入,軌道,司其出之所守,則爲天子所誅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後}-聚一十五星,蔚然,{{*|{{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哀烏』。」}}}}曰郎位;{{*|{{deepPink|【索隱】徐廣-{云}-:「一-{云}-『哀烏』。」案:漢書作「哀烏」,則「哀烏」「蔚然」皆星之貌狀。其星爲郎位。正義郎位十五星,在太微中帝坐東北。周之元士,漢之光祿、中散、諫議,此三署郎中,是今之尚書郎。-{占}-:欲其大小均耀,光潤有常,吉也。}}}}傍一大星,將位也。{{*|{{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爲群郎之將帥是也。}}【正義】將,子象反。郎將一星,在郎位東北,所以爲武備,今之左右中郎將。-{占}-:大而明,角,將恣不可當也。}}月、五星順入,軌道,{{*|{{deepPink|【索隱】韋昭-{云}-:「謂循軌道不邪逆也。順入,從西入之也。」}}}}{{*|【正義】謂月、五星順入軌道,入太微庭也。}}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誅也。{{*|{{deepPink|【索隱】宋均-{云}-:「司察日、月、五星所守列宿,若請官屬不去十日者,-{於}-是天子命使誅討之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命之;中坐,成形,{{*|{{green|【集解】晉灼曰:「中坐,犯帝坐也。成形,禍福之形見也。」}}{{deepPink|【索隱】其逆入,不軌道。宋均-{云}-:「逆入,從東入;不軌道,不由康衢而入者也。以其所犯命之者,亦謂隨所犯之位,天子命誅其人也。」}}【正義】命,名也。謂月、五星逆入,不依軌道,司察其所犯太微中帝坐,帝坐必成其刑戮,皆是群下相從而謀上也。}}皆群下從謀也。金、火尤甚。{{*|{{deepPink|【索隱】案:火主銷物而金爲兵,故尤急。然則木、水、土爲小變也。{{*|【正義】}}若金、火逆入,不軌道,犯帝坐,尤甚-{於}-月及水、土、木也。}}}}廷藩西有隋星五,{{*|{{green|【集解】隋音他果反。}}{{deepPink|【索隱】宋均-{云}-「南北爲隋」。又他果反,隋爲垂下。}}}}曰少微,士大夫。{{*|{{deepPink|【索隱】春秋合誠圖-{云}-「少微,處士位」。又天官-{占}--{云}-「少微一名處士星」也。}}}}{{*|【正義】廷,太微廷;藩,衞也。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南北列:第一星,處士也;第二星,議士也;第三星,博士也;第四星,大夫也。-{占}-以明大黃潤,則賢士舉;不明;反是;月、五星犯守,處士憂,宰相易也。}}權,軒轅。軒轅,黃龍體。{{*|{{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騰龍。」}}{{deepPink|【索隱】援神契曰「軒轅十二星,-{後}-宮所居。」石氏星贊以軒轅龍體,主-{後}-妃也。正義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也。陰陽交感,激爲雷電,和爲雨,怒爲風,亂爲霧,凝爲霜,散爲露,聚爲-{雲}-氣,立爲虹蜺,離爲背璚,分爲抱珥。二十四變,皆軒轅主之。其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次北一星,妃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女主南一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一星,大民,太-{后}-宗也。-{占}-:欲其小黃而明,吉;大明,則爲-{後}-宮爭競;移徙,則國人流逬;東西角大張而振,-{後}-族敗;水、火、金守軒轅,女主惡也。}}}}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後}-宮屬。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deepPink|【索隱】宋均-{云}-:「責在-{後}-黨嬉,讒賊興,招此祥。」案:亦當天子命誅也。}}}}
東井爲水事。{{*|{{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其西-{曲}-星曰鉞。{{*|【正義】東井八星,鉞一星,輿鬼四星,一星爲質,爲鶉首,-{於}-辰在未,皆秦之分野。一大星,黃道之所經,爲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王者用法平,則井星明而端列。鉞一星附井之前,主伺奢淫而斬之。-{占}-:不欲其明;明與井齊,或搖動,則天子用鉞-{於}-大臣;月宿井,有風雨之變也。}}鉞北,北河;南,南河;{{*|【正義】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夾東井南北,置而爲戒。南河南戒,一曰陽門,亦曰越門;北河北戒,一曰陰門,亦爲胡門。兩戒間,三光之常道也。-{占}-以南星不見則南道不通,北亦如之;動搖及火守,中國兵起也。又-{云}-動則胡、越爲變,或連近臣以結之。}}兩河、天闕間爲關梁。{{*|{{deepPink|【索隱】宋均-{云}-:「兩河六星,知逆邪。言關梁之限,知邪僞也。」{{*|【正義】}}闕丘二星在南河南,天子之雙闕,諸侯之兩觀,亦象魏縣書之府。金、火守之,主兵戰闕下也。}}}}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爲質。{{*|{{green|【集解】晉灼曰:「輿鬼五星,其中白者爲質。」}}}}{{*|【正義】輿鬼四星,主祠事,天目也,主視明察-{姦}-謀。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隨其變-{占}-之。中一星爲積屍,一名質,主喪死祠祀。-{占}-:鬼星明大,-{穀}-成;不明,百姓散。質欲其沒不明;明則兵起,大臣誅,下人死之。}}火守南北河,兵起,-{穀}-不登。故德成衡,觀成潢,{{*|{{green|【集解】晉灼曰:「日、月、五星不軌道也。衡,太微廷也。觀,-{占}-也。潢,五帝車-{舍}-。」}}}}傷成鉞,{{*|{{green|【集解】晉灼曰:「賊傷之-{占}-,先成形-{於}-鉞。」}}{{deepPink|【索隱】案:德成衡,衡則能平物,故有德公平者,先成形-{於}-衡。觀成潢,爲帝車-{舍}-,言王者-{遊}-觀,亦先成形-{於}-潢也。傷成鉞者,傷,敗也,言王者敗德,亦先成形-{於}-鉞,以言有敗亂則有鉞誅之。然案文耀鈎則-{云}-「德成潢,敗成鉞」,其意異也。又此下文「禍成井,誅成質」,皆是東井下義。總列-{於}-此也。}}}}禍成井,{{*|{{green|【集解】晉灼曰:「東井主水事,火入一星居其旁,天子且以火敗,故曰禍也。」}}}}誅成質。{{*|{{green|【集解】晉灼曰:「熒惑入輿鬼、天質,-{占}-曰大臣有誅。」}}}}
柳爲鳥注,主木草。{{*|{{deepPink|【索隱】案:漢書天文-{志}-「注」作「喙」。爾雅-{云}-「鳥喙謂之柳」。孫炎-{云}-「喙,-{朱}-鳥之口,柳其星聚也」。以注爲柳星,故主草木。}}}}{{*|【正義】喙,丁救反,一作「注」。柳八星,星七星,張六星,爲鶉火,-{於}-辰在午,皆周之分野。柳爲-{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占}-以順明爲吉;金、火守之,國兵大起。}}七星,頸,爲員官。主急事。{{*|{{deepPink|【索隱】七星,頸,爲員宮,主急事。案:宋均-{云}-「頸,-{朱}-鳥頸也。員宮,喉也。物在喉嚨,終不久留,故主急事也」。正義七星爲頸,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主急事。以明爲吉,暗爲凶;金、火守之,國兵大起。}}}}張,素,爲廚,主觴客。{{*|{{deepPink|【索隱】素,嗉也。爾雅-{云}-「鳥張嗉」。郭璞-{云}-「嗉,鳥受食之處也」。{{*|【正義】}}張六星,六爲嗉,主天廚食飲賞賚觴客。-{占}-以明爲吉,暗爲凶。金、火守之,國兵大起。}}}}翼爲羽翮,主遠客。{{*|【正義】翼二十二星,軫四星,長沙一星,轄二星,合軫七星皆爲鶉尾,-{於}-辰在巳,楚之分野。翼二十二星爲天樂府,又主夷狄,亦主遠客。-{占}-:明大,禮樂興,四夷服;徙,則天子舉兵以罰亂者。}}
軫爲車,主風。{{*|{{deepPink|【索隱】宋均-{云}-:「軫四星居中,又有二星爲左右轄,車之象也。軫與巽同位,爲風,車動行疾似之也。」}}}}{{*|【正義】軫四星,主冢宰輔臣,又主車騎,亦主風。-{占}-:明大,則車騎用;太白守之,天下學校散,文儒失業,兵戈大興;熒惑守之,南方有不用命之國,當-{發}-兵伐之;辰星守之,徐、泗有戮之者。}}其旁有一小星,曰長沙,{{*|【正義】長沙一星在軫中,主壽命。-{占}-:明,主長壽,子孫昌也。}}星星不欲明;明與四星等,若五星入軫中,兵大起。{{*|{{deepPink|【索隱】宋均-{云}-:「五星主行使。使動,兵車亦動也。」}}}}軫南衆星曰天庫樓;{{*|【正義】天庫一星,主太白,秦也,在五車中。}}庫有五車。車星角若益衆,及不具,無處車馬。
==西宮==
西宮{{*|{{deepPink|【索隱】文耀鈎-{云}-:「西宮白帝,其精白虎。」}}}}-{咸}-池,{{*|【正義】-{咸}-池三星,在五車中,天潢南,魚鳥之所-{託}-也。金犯守之,兵起;火守之,有災也。}}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車-{舍}-。{{*|{{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咸}-池主五-{穀}-,有星五者各有所職。-{咸}-池,言-{穀}-生-{於}-水,含秀含實,主秋垂,故一名『五帝車-{舍}-』,以車載-{穀}-而販也」。}}}}{{*|【正義】五車五星,三柱九星,在畢東北,天子五兵車-{舍}-也。西北大星曰天庫,主太白,秦也。次東北曰天獄,主辰,燕、趙也。次東曰天倉,主歳,衞、魯也。次東南曰司空,主鎭,楚也。次西南曰卿,主熒惑,魏也。-{占}-:五車均明,柱皆見,則倉庫實;不見,其國絶食,兵見起。五車、三柱有變,各以其國-{占}-之。三柱入出一月,米貴三倍,期二年;出三月,貴十倍,期三年;柱出不與天倉相近,軍出,米貴,轉粟千-{里}-;柱倒出,尤甚。火入,天下旱;金入,兵;水入,水也。}}火入,旱;金,兵;水,水。{{*|{{deepPink|【索隱】謂火、金、水入五潢,則各致此災也。案:宋均-{云}-「不言木、土者,木、土德星,-{於}-此不爲害故也」。}}}}中有三柱;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豕,爲溝瀆。{{*|【正義】奎,苦圭反,十六星。婁三星爲降婁,-{於}-辰在戌,魯之分野。奎,天之府庫,一曰天豕,亦曰封豕,主溝瀆。西南大星,所謂天豕目。-{占}-以明爲吉。星不欲團圓,團圓則兵起。暗則臣-{干}-命之咎,亦不欲開闔無常,當有白衣稱命-{於}-山-{谷}-者。五星犯奎,人主爽德,權臣擅命,不可禁者。王者宗祀不潔,則奎動搖。若焰焰有光,則近臣謀上之應,亦庶人飢饉之厄。太白守奎,胡、貊之憂,可以伐之。熒惑星守之,則有水之憂,連以三年。塡星、歳星守之,中國之利,外國不利,可以興師動衆,斬斷無道。}}婁爲聚衆。{{*|【正義】婁三星爲苑,牧養犧牲以共祭祀,亦曰聚衆。-{占}-:動搖,則衆兵聚;金、火守之,兵起也。}}胃爲天倉。{{*|【正義】胃三星,昴七星,畢八星,爲大梁,-{於}-辰在酉,趙之分野。胃主倉廩,五-{穀}-之府也。-{占}-:明則天下和平,五-{穀}--{豐}-稔;不然,反是也。}}其南衆星曰廥積。{{*|{{green|【集解】如淳曰:「芻藁積爲廥也。」{{*|【正義】}}芻藁六星,在天苑西,主積藁草者。不見,則牛馬暴死;火守,災起也。}}}}
昴曰髦頭,{{*|【正義】昴七星爲髦頭,胡星,亦爲獄事。明,天下獄訟平;暗爲刑罰濫。六星明與大星等,大水且至,其兵大起;搖動若跳躍者,胡兵大起;一星不見,皆兵之憂也。}}胡星也,爲白衣會。畢曰罕車,{{*|{{deepPink|【索隱】爾雅-{云}-「濁謂之畢」。孫炎以爲掩兔之畢或呼爲濁,因名星-{云}-。}}}}{{*|【正義】畢八星,曰罕車,爲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曰天髙,一曰邊將,主四夷之尉也。星明大,天下安,遠夷入貢;失色,邊亂。畢動,兵起;月宿則多雨。毛萇-{云}-「畢所以掩兔也」。}}爲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旁小星爲附耳。{{*|【正義】附耳一星,屬畢大星之下,次天髙東南隅,主爲人主-{聽}-得失,伺{{!|𠎝|⿰亻⿱㚘心}}過。星明,則中國微,邊寇警;移動,則讒佞行;入畢,國起兵。}}附耳搖動,有讒亂臣在側。昴、畢間爲天街。{{*|{{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畢爲天階。」爾雅-{云}-:「大梁,昴。」孫炎-{云}-:「昴、畢之間,日、月、五星出入要道,若津梁也。」正義天街二星,在畢、昴間,主國界也。街南爲華夏之國,街北爲夷狄之國。土、金守,胡兵入也。}}}}其陰,陰國;陽,陽國。{{*|{{green|【集解】孟康曰:「陰,西南,象坤維,河山已北國;陽,河山已南國。」}}}}
參爲白虎。{{*|【正義】觜三星,參三星,外四星爲實沈,-{於}-辰在申,魏之分野,爲白虎形也。參,色林反,下同。}}三星直者,是爲衡石。{{*|{{green|【集解】孟康曰:「參三星者,白虎宿中,東西直,似稱衡。」}}}}下有三星,兌,曰罰,{{*|{{green|【集解】孟康曰:「在參間。上小下大,故曰鋭。」晉灼曰:「三星少斜列,無鋭形。」{{*|【正義】}}罰,亦作「伐」。春秋運-{斗}-樞-{云}-「參伐事主斬艾」也。}}}}爲斬艾事。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爲虎首,主葆旅事。{{*|{{green|【集解】如淳曰:「關中俗謂桑楡孼生爲葆。」晉灼曰:「葆,菜也。禾野生曰旅,今之飢民采旅也。」{{*|{{deepPink|【索隱】}}}}姚氏案:「宋均-{云}-葆,守也。旅猶軍旅也。言佐參伐以斬艾除凶也。」}}}}{{*|【正義】觜,子思反。觿,胡規反。葆音保。觜觿爲虎首,主收斂葆旅事也。葆旅,野生之可食者。-{占}-:金、水來守,國易正,災起也。}}其南有四星,曰天厠。{{*|【正義】天厠四星,在屛東,主溷也。-{占}-:色黃,吉;靑與白,皆凶;不見,則人寢疾。}}厠下一星,曰天矢。{{*|【正義】天矢一星,在厠南。-{占}-與天厠同也。}}矢黃則吉靑、白、黑,凶。其西有句-{曲}-{{*|【正義】包音鈎。}}九星,三處羅:一曰天旗,{{*|【正義】參旗九星,在參西,天旗也,指麾遠近以從命者。王者斬伐當理,則天旗-{曲}-直順理;不然,則兵動-{於}-外,可以憂之。若明而稀,則邊寇動;不然,則不。}}二曰天苑,{{*|【正義】天苑十六星,如環狀,在畢南,天子養禽獸所。稀暗,則多死也。}}三曰九-{遊}-。{{*|{{green|【集解】徐廣曰:「音流。」}}}}{{*|【正義】九-{遊}-九星,在玉井西南,天子之兵旗,所以導軍進退,亦領州列邦。-{並}-不欲搖動,搖動則九州分散,人民失業,信命一不通,-{於}-中國憂。以金、火守之,亂起也。}}其東有大星曰狼。{{*|【正義】狼一星,參東南。狼爲野將,主侵掠。-{占}-:非其處,則人相食;色黃白而明,吉;赤,角,兵起;金、木、火守,亦如之。狼角變色,多盜賊。}}下有四星曰弧,{{*|【正義】弧九星,在狼東南,天之弓也。以伐叛懷遠,又主備賊盜之知-{姦}-邪者。弧矢向狼動移,多盜;明大變色,亦如之。矢不直狼,又多盜;引滿,則天下盡兵也。}}直狼。狼比地有大星,{{*|{{green|【集解】晉灼曰:「比地,近地也。」}}}}曰南極老人。{{*|【正義】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爲人主-{占}-壽命延長之應。常以秋分之曙見-{於}-景,春分之夕見-{於}-丁。見,國長命,故謂之壽昌,天下安-{寧}-;不見,人主憂也。}}老人見,治安;不見,兵起。常以秋分時候之-{於}-南郊。
附耳入畢中,兵起。
==北宮==
北宮玄武,{{*|{{deepPink|【索隱】文耀鈎-{云}-:「北宮黑帝,其精玄武。」{{*|【正義】}}南-{斗}-六星,牽牛六星,-{並}-北宮玄武之宿。}}}}虚、危。{{*|{{deepPink|【索隱】爾雅-{云}-「玄枵,虚也」。又-{云}-「北陸,虚也」。解者以陸爲道。孫炎曰「陸,中也;北方之宿中也」。}}}}{{*|【正義】虚二星,危三星,爲衣枵,-{於}-辰在子,齊之分野。虚主死喪哭泣事,又爲邑居廟堂祭祀禱祝之事;亦天之冢宰,主平理天下,覆藏萬物。-{占}-:動,則有死喪哭泣之應;火守,則天子將兵;水守,則人飢饉;金守,臣下兵起。危爲宗廟祀事,主天市架屋。-{占}-:動,則有土功;火守,天下兵;水守,下謀上也。}}危爲蓋屋;{{*|{{deepPink|【索隱】宋均-{云}-:「危上一星髙,旁兩星隋下,似乎蓋屋也。」}}}}{{*|【正義】蓋屋二星,在危南,主天子所居宮室之官也。-{占}-:金、火守入,國兵起;孛,彗尤甚。危爲架屋,蓋屋自有星,恐文誤也。}}虚爲哭泣之事。{{*|{{deepPink|【索隱】虚爲哭泣事。姚氏案荊州-{占}-,以爲其宿二星,南星主哭泣。虚中六星,不欲明,明則有大喪也。}}}}
其南有衆星,曰羽林天軍。{{*|【正義】羽林四十五星,三三而聚,散在壘壁南,天軍也。亦天宿衞之兵革出。不見,則天下亂;金、火、水入,軍起也。}}軍西爲壘,{{*|【正義】壘壁陳十二星,橫列在營室南,天軍之垣壘。-{占}-:五星入,皆兵起,將軍死也。}}或曰鉞。旁有一大星爲北落。北落若微亡,軍星動角益希,及五星犯北落,{{*|【正義】北落師門一星,在羽林西南。天軍之門也。長安城北落門,以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占}-:明,則軍安;微弱,則兵起;金、火守,有兵,爲虜犯塞;土、木則吉。}}入軍,軍起。火、金、水尤甚:火,軍憂;水,患;木、土,軍吉。{{*|{{green|【集解】漢書音義曰:「木星、土星入北落,則吉也。」}}}}危東六星,兩兩相比,曰司空。{{*|【正義】比音鼻。比,近也。危東兩兩相比者,是司命等星也。司空唯一星耳,又不在危東,恐「命」字誤爲「空」也。司命二星,在虚北,主喪送;司祿二星,在司命北,主官司;危二星,在司祿北,主危亡;司非二星,在危北,主{{!|𠎝|⿰亻⿱㚘心}}過:皆寘司之職。-{占}-:大,爲君憂;常則吉也。}}
營室{{*|{{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營室十星,埏陶精類,始立紀綱,包物爲室。」又爾雅-{云}-:「營室謂之定。」郭璞-{云}-:「定,正也。天下作宮室,皆以營室中爲正也。」}}}}爲淸廟,曰離宮、閣道。{{*|{{deepPink|【索隱】案:荊州-{占}--{云}-「閣道,王良旗也,有六星」。}}}}漢中四星,曰天駟。{{*|{{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漢中四星曰騎,一曰天駟也」。}}}}旁一星,曰王良。{{*|{{deepPink|【索隱】春秋合誠圖-{云}-:「王良主天馬也。」}}}}{{*|【正義】王良五星,在奎北河中,天子奉-{御}-官也。其動策馬,則兵騎滿野;客星守之,津橋不通;金、火守入,皆兵之憂。}}王良策馬,{{*|【正義】策一星,在王良前,主天子-{僕}-也。-{占}-以動搖移在王良前,或居馬-{後}-,別爲策馬,策馬而兵動也。案:豫章周騰字叔達,南昌人,爲侍-{御}-史。桓帝當南郊,平明應出,騰仰觀,曰:「夫王者象星,今宮中星及策馬星悉不動,上明日必不出。」至四更,皇太子卒,遂止也。}}車騎滿野。旁有八星,絶漢,曰天潢。{{*|{{deepPink|【索隱】元命包曰:「潢主河渠,所以度神,通四方。」宋均-{云}-:「天潢,天津也。津,凑也,故主計度也。」}}}}天潢旁,江星。{{*|【正義】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陰也。不欲明;明而動,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江星動,人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正義】杵、臼三星,在丈人星旁,主軍糧。-{占}-:正下直臼,吉;與臼不相當,軍糧絶也。臼星在南,主舂。其-{占}-:覆則歳大飢,仰則大熟也。}}匏瓜,{{*|{{deepPink|【索隱】案:荊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鷄,在河鼓東。匏瓜明,歳則大熟也」。}}}}{{*|【正義】匏音白包反。匏瓜五星,在離珠北,天子果園。-{占}-:明大光潤,歳熟;不,則包果之實不登;客守,魚-{鹽}-貴也。}}有靑黑星守之,魚-{鹽}-貴。
南-{斗}-{{*|【正義】南-{斗}-六星,在南也。}}爲廟,其北建星。{{*|【正義】建六星,在-{斗}-北,臨黃道,天之都關也。-{斗}-建之間,七耀之道,亦主旗輅。-{占}-:動搖,則人勞;不然,則不;月暈,蛟龍見,牛馬疫;月、五星犯守,大臣相謀爲,關梁不通及大水也。}}建星者,旗也。牽牛爲犧牲。{{*|【正義】牽牛爲犧牲,亦爲關梁。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關梁;次三星,主南越。-{占}-:明大,關梁通;不明,不通,天下牛疫死;移入漢中,天下乃亂。}}其北河鼓。{{*|{{deepPink|【索隱】爾雅-{云}-:「河鼓謂之牽牛。」孫炎曰:「河鼓之旗十二星,在牽牛北。或名河鼓爲牽牛也。」}}}}河鼓大星,上將;左右,左右將。{{*|【正義】河鼓三星,在牽牛北,主軍鼓。蓋天子三將軍,中央大星大將軍,其南左星左將軍,其北右星右將軍,所以備關梁而拒難也。-{占}-:明大光潤,將軍吉;動搖差戾,亂兵起;直,將有功;-{曲}-,則將失計也。自昔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此星也。}}婺女,{{*|{{deepPink|【索隱】務女。雅-{云}-「須女謂之務女」是也。一作「婺」。}}}}{{*|【正義】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南-{斗}-、牽牛、須女皆爲星紀,-{於}-辰在-{醜}-,越之分野,而-{斗}-牛爲呉之分野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主布帛裁-{制}-嫁娶。-{占}-:水守之,萬物不成;火守,布帛貴,人多死;土守,有女喪;金守,兵起也。}}其北織女。{{*|【正義】織女三星,在河北天紀東,天女也,主果蓏絲帛珍寶。-{占}-:王者至孝-{於}-神明,則三星倶明;不然,則暗而微,天下女工廢;明,則理;大星怒而角,布帛涌貴;不見,則兵起。晉書天文-{志}--{云}-:「晉太史令陳卓總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圖,大凡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爲定紀。今略其昭昭者,以備天官-{雲}-。」}}織女,天女孫也。{{*|{{green|【集解】徐廣曰:「孫,一作『名』。」{{*|{{deepPink|【索隱】}}}}織女,天孫也。案:荊州-{占}--{云}-「織女,一名天女,天子女也」。}}}}
察日、月之行{{*|【正義】晉灼-{云}-:「太歳在四仲,則歳行三宿;太歳在四孟四季,則歳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歳而周天。」}}以揆歳星順逆。{{*|{{deepPink|【索隱】姚氏案:天官-{占}--{云}-「歳星,一曰應星,一曰經星,一曰紀星」。物理論-{云}-「歳行一次,謂之歳星,則十二歳而星一周天也」。}}}}{{*|【正義】天官-{云}-:「歳星者,東方木之精,蒼帝之象也。其色明而内黃,天下安-{寧}-。夫歳星欲春不動,動則農廢。歳星盈縮,所在之國不可伐,可以罰人;失次,則民多病;見,則喜。其所居國,人主有福,不可以搖動。人主怒,無光,仁道失。歳星順行,仁德加也。歳星農官,主五-{穀}-。」天文-{志}--{云}-:「春日,甲乙;四時,春也。五常,仁;五事,貌也。人主仁虧,貌失,逆時令,傷木氣,則罰見歳星。」}}曰東方木,主春,日甲乙。義失者,罰出歳星。歳星贏縮,{{*|{{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曰「凡五星早出爲贏,贏爲客;晩出爲縮,縮爲主人。五星贏縮,必有天應見杓也」。}}}}以其-{舍}-命國。{{*|【正義】-{舍}-,所止宿也。命,名也。}}所在國不可伐,可以罰人。其趨-{舍}-{{*|{{deepPink|【索隱】趨音聚,謂促。}}}}而前曰贏,退-{舍}-曰縮。贏,其國有兵不-{復}-;縮,其國有憂,將亡,{{*|【正義】將音子匠反。}}國傾敗。其所在,五星皆從而聚{{*|{{deepPink|【索隱】案:漢髙帝元年,五星皆聚-{於}-東井是也。據天文-{志}-,其年歳星在東井,故四星從而聚之也。}}}}-{於}-一-{舍}-,其下之國可以義致天下。
以攝提格歳:{{*|{{deepPink|【索隱】太歳在寅,歳星正月晨出東方。案:爾雅「歳在寅爲攝提格」。李巡-{云}-「言萬物承陽起,故曰攝提格。格,起也」。}}}}歳陰左行在寅,歳星右轉居-{丑}-。正月,與-{斗}-、牽牛晨出東方,名曰監德。{{*|{{deepPink|【索隱】歳星正月晨見東方之名。已下出石氏星經文,乃-{云}-「星在-{斗}-牽牛,失次見杓」也。漢書天文-{志}-則載甘氏及太初星歴,所在之宿不同也。}}}}色蒼蒼有光。其失次,有應見柳。歳早,水;晩,旱。
歳星出,東行十二度,百日而止,反逆行;逆行八度,百日,-{復}-東行。歳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率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歳而周天。出常東方,以晨;入-{於}-西方,用昏。
單閼歳:{{*|{{deepPink|【索隱】在卯也。歳星二月晨出東方。爾雅-{云}-「卯爲單閼」。李巡-{云}-:「陽氣推萬物而起,故曰單閼。單,盡也。閼,止也。」}}}}歳陰在卯,星居子。以二月與婺女、虚、危晨出,曰降入。{{*|{{deepPink|【索隱】即歳星二月晨見東方之名。其-{餘}--{並}-準此。}}}}大有光。其失次,有應見張。其歳大水。
執徐歳:{{*|{{deepPink|【索隱】爾雅「辰爲執徐」。李巡-{云}-:「伏蟄之物皆敦舒而出,故曰執徐。執,蟄;徐,舒也。」}}}}歳陰在辰,星居亥。以三月與營室、東壁晨出,曰靑章。靑靑甚章。其失次;有應見軫。歳早,旱;晩,水。
大荒駱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巳爲大荒駱」。姚氏-{云}-:「言萬物皆熾盛而大出,霍然落落,故曰荒駱也。」}}}}歳陰在巳,星居戌。以四月與奎、婁晨出,曰跰踵。{{*|{{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路嶂』。」}}{{deepPink|【索隱】天文-{志}-作「路{{!|𡺍|⿰山重}}」。字詁-{云}-{{!|𡺍|⿰山重}},今作「踵」也。{{*|【正義】}}跰,白邊反。踵,之勇反。}}}}熊熊赤色,有光。其失次,有應見亢。
敦牂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午爲敦牂」。孫炎-{云}-「敦,盛;牂,壯也。言萬物盛壯」。韋昭-{云}-「敦音頓」也。}}}}歳陰在午,星居酉。以五月與胃、昴、畢晨出,曰開明。{{*|{{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天津』。」{{*|{{deepPink|【索隱】}}}}天文-{志}-作「啓明」。}}}}炎炎有光。{{*|【正義】炎,-{鹽}-驗反。}}偃兵;唯利公王,不利治兵。其失次,有應見房。歳早,旱;晩,水。
-{叶}-洽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未爲-{葉}-洽」。李巡-{云}-:「陽氣欲化萬物,故曰。協,和;洽,合也。」}}}}歳陰在未,星居申。以六月與觜觿、{{*|【正義】觜,子斯反。觿,胡規反。}}參晨出,曰長列。昭昭有光。利行兵。其失次,有應見箕。
涒灘歳:{{*|{{deepPink|【索隱】涒灘歳。爾雅-{云}-「在申爲涒灘」。李巡曰:「涒灘,物吐秀傾垂之貌也。」涒音他昆反,灘音他丹反。}}}}歳陰在申,星居未。以七月與東井、輿鬼晨出,曰大音。昭昭白。其失次,有應見牽牛。
作鄂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酉爲作鄂」。李巡-{云}-「作咢,皆物芒枝起之貌」。咢音愕。今案:下文-{云}-「作鄂有芒」,則李巡解亦近得。天文-{志}--{云}-「作詻」,音五格反,與史記及爾雅-{並}-異也。}}}}歳陰在酉,星居午。以八月與柳、七星、張晨出,曰長王。作作有芒。國其昌,熟-{穀}-。其失次,有應見危。有旱而昌,有女喪,民疾。
閹茂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戌曰閹茂」。孫炎-{云}-「萬物皆蔽冒,故曰。閹,蔽;茂,冒也」。天文-{志}-作「掩茂」也。}}}}歳陰在戌,星居巳。以九月與翼、軫晨出,曰天睢。{{*|{{deepPink|【索隱】劉氏音吁唯反也。}}}}白色大明。其失次,有應見東壁。歳水,女喪。
大淵獻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亥爲大淵獻」。孫炎-{云}-:「淵,深也。大獻萬物-{於}-深,謂蓋藏之-{於}-外耳。」】}}}}歳陰在亥,星居辰。以十月與角、亢晨出,曰大章。{{*|{{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天皇』。」}}{{deepPink|【索隱】徐廣-{云}-一作「天皇」。案:天文-{志}-亦作「天皇」也。}}}}蒼蒼然,星若躍而陰出旦,是謂「正平」。起師旅,其率必武;其國有德,將有四海。其失次,有應見婁。
困敦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子爲困敦」。孫炎-{云}-:「困敦,混沌也。言萬物初萌,混沌-{於}-黃泉之下也。」}}}}歳陰在子,星居卯。以十一月與氐、房、心晨出,曰天泉。玄色甚明。江池其昌,不利起兵。其失次,有應昴。
赤奮若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丑}-爲赤奮若」。李巡-{云}-:「言陽氣奮迅。若,順也。」}}}}歳陰在-{丑}-,星居寅,以十二月與尾、箕晨出,曰天皓。{{*|{{deepPink|【索隱】音昊。漢-{志}-作「昊」。}}}}黫然{{*|{{deepPink|【索隱】-{於}-閑反。}}}}黑色甚明。其失次,有應見參。
當居不居,居之又左右搖,未當去去之,與他星會,其國凶。所居久,國有德厚。其角動,乍小乍大,若色數變,人主有憂。
其失次-{舍}-以下,進而東北,三月生天棓,{{*|【正義】棓音蒲講反。歳星之精散而爲天槍、天棓、天-{衝}-、天猾、國皇、天欃,及登天、荊眞,若天猿、天垣、蒼彗,皆以廣凶災也。天棓者,一名覺星,本類星而末鋭,長四丈,出東北方、西方。其出,則天下兵爭也。}}長四丈,{{*|{{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此皆甘氏星經文,而-{志}-又兼載石氏,此不取。石氏名申夫,甘氏名德。}}}}末兌,進而東南,三月生彗星,{{*|【正義】天彗者,一名埽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長或竟天,而體無光,假日之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若日南北,皆隨日光而指。光芒所及爲災變,見則兵起;除舊布新,彗所指之處弱也。}}長二丈,類彗。退而西北,三月生天欃,{{*|{{green|【集解】韋昭曰:「欃音『參差』之『參』。」}}}}{{*|【正義】欃,楚-{咸}-反。天欃者,在西南,長四丈,鋭。京房-{云}-「天欃爲兵,赤地千-{里}-。枯骨籍籍」。天文-{志}--{云}-天槍主兵亂也。}}長四丈,末兌。退而西南,三月生天槍,{{*|【正義】槍,楚行反。天槍者,長數丈,兩頭鋭,出西南方。其見,不過三月,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天文-{志}--{云}-「孝文時,天槍夕出西南,-{占}-曰爲兵喪亂,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雲}-中,漢起兵以衞京師」也。}}長數丈,兩頭兌。謹視其所見之國,不可舉事用兵。其出如浮如沈,其國有土功;如沈如浮,其野亡。色赤而有角,其所居國昌。迎{{*|{{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御}-』。」}}}}角而戰者,不勝。星色赤黃而沈,所居野大穰。{{*|【正義】穰,人羊反,-{豐}-熟也。}}色靑白而赤灰,所居野有憂。歳星入月,其野有逐相;與太白-{鬭}-,{{*|{{green|【集解】韋昭曰:「星相撃爲-{鬭}-。」}}}}其野有破軍。
歳星一曰攝提,曰重華,曰應星,曰紀星。營室爲淸廟,歳星廟也。
察剛氣{{*|{{green|【集解】徐廣曰:「剛,一作『罰』。」}}{{deepPink|【索隱】徐廣-{云}-剛一作「罰」。案:姚氏引廣雅「熒惑謂之執法」。天官-{占}--{云}-「熒惑方伯象,司察妖孼」。則此文「察罰氣」爲是。}}}}以處熒惑。{{*|{{deepPink|【索隱】春秋緯文耀鈎-{云}-:「赤帝熛怒之神,爲熒惑焉,位在南方,禮失則罰出。」晉灼-{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禮失,罰出熒惑,熒惑失行是也。出則有兵,入則兵散。以其-{舍}-命國。熒惑爲勃亂,殘賊、疾、喪、飢、兵。{{*|{{green|【集解】徐廣曰:「以下-{云}-『熒惑爲理,外則理兵,内則理政』。」正義天官-{占}--{云}-:「熒惑爲執法之星,其行無常,以其-{舍}-命國:爲殘賊,爲疾,爲喪,爲飢,爲兵。環繞句己,芒角動搖,乍前乍-{後}-,其殃逾甚。熒惑主死喪,大鴻臚之象;主甲兵,大司馬之義;伺驕奢亂孼,執法官也。其精爲風伯,惑童兒歌謡嬉戲也。」}}}}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與倶出入,國絶祀。居之,殃還至,雖大當小;{{*|{{deepPink|【索隱】案:還音旋。旋,疾也。若熒惑反道居其-{舍}-,所致殃禍速至,則雖大反小。}}}}久而至,當小反大。{{*|{{deepPink|【索隱】案:久謂行遲也。如此,禍小反大,言久-{臘}-毒也。}}}}其南爲丈夫,北爲女子喪。{{*|{{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熒惑守輿鬼南,爲丈夫受其咎;北,則女子受其凶也」。}}}}若角動繞環之,及乍前乍-{後}-,左右,殃益大。與他星-{鬭}-,{{*|【正義】凡五星-{鬭}-,皆爲戰-{鬭}-。兵不在外,則爲内亂。-{鬭}-謂光芒相及。}}光相逮,爲害;不相逮,不害。五星皆從而聚-{於}-一-{舍}-,{{*|【正義】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絶行,其國外内有兵與喪,人民飢乏,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爲大陽,其國兵喪暴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者受慶,掩有四方;無德者受殃,乃以死亡也。}}其下國可以禮致天下。
其行東、西、南、北疾也。兵各聚其下;用戰,順之勝,逆之敗。熒惑從太白,軍憂;離之,軍卻。出太白陰,有分軍;行其陽,有偏將戰。當其行,太白逮之,破軍殺將。{{*|{{deepPink|【索隱】宋均-{云}-:「太白宿,主軍來-{衝}-拒也。」}}}}其入守犯太微、{{*|{{green|【集解】孟康曰:「犯,七寸已内光芒相及也。」韋昭曰:「自下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軒轅、營室,主命惡之。心爲明堂,熒惑廟也。謹候此。
歴-{斗}-之會以定塡星之位。{{*|{{deepPink|【索隱】歴-{斗}-之會以定鎭星之位。晉灼曰:「常以甲辰之元始建-{斗}-,歳鎭一宿,二十八歳而周天。」廣雅曰:「鎭星,一名地侯。」文耀鈎-{云}-:「鎭,黃帝含樞紐之精,其體旋璣,中宿之分也。」}}}}曰中央土,主季夏,日戊、己,黃帝,主德,女主象也。歳塡一宿,其所居國吉。未當居而居,若已去而-{復}-還,還居之,其國得土,不乃得女。若當居而不居,旣已居之,又西東去,其國失土,不乃失女,不可舉事用兵。其居久,其國福厚;易,福薄。集解徐廣曰:「易猶輕速也。」
其一名曰地侯,主歳。歳行十度百十二分度之五,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歳周天。其所居,五星皆從而聚-{於}-一-{舍}-,其下之國,可重致天下。{{*|【正義】重音逐隴反。言五星皆從塡星,其下之國倚重而致天下,以塡主土故也。}}禮、德、義、殺、刑盡失,而塡星乃爲之動搖。
贏,爲王不-{寧}-;其縮,有軍不-{復}-。塡星,其色黃,九芒,音曰黃-{鍾}-宮。其失次上二三宿曰贏,有主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下二三宿曰縮,有-{後}-戚,其歳不-{復}-,不乃天裂若地動。
-{斗}-爲文太室,塡星廟,天子之星也。
木星與土合,爲内亂。飢,{{*|【正義】星經-{云}-:「凡五星,木與土合爲内亂,飢;與水合爲變謀,更事;與火合爲旱;與金合爲白衣會也。」}}主勿用戰,敗;水則變謀而更事;火爲旱;金爲白衣會若水。金在南曰牝牡,{{*|{{deepPink|【索隱】晉灼曰:「歳,陽也,太白,陰也,故曰牝牡也。」}}}}{{*|【正義】星經-{云}-:「金在南,木在北,名曰牝牡,年-{穀}-大熟;金在北,木在南,其年或有或無。」}}年-{穀}-熟,金在北,歳偏無。火與水合爲焠,{{*|{{green|【集解】晉灼曰:「火入水,故曰焠。」}}{{deepPink|【索隱】火與水合曰焠。案:謂火與水倶從塡星合也。{{*|【正義】}}焠,匆内反。星經-{云}-:「凡五星,火與水合爲焠,用兵舉事大敗;與金合爲鑠,爲喪,不可舉事,用兵從軍爲憂;離之,軍卻;與土合爲憂,主孼卿;與木合,飢,戰敗也。」}}}}與金合爲鑠,爲喪,皆不可舉事,用兵大敗。土爲憂,主孼卿;{{*|{{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水土合則成爐冶,爐冶成則火興,火興則土之子焠,金成消爍,消爍則土無子輔父,無子輔父則益妖孼,故子憂」。}}}}大飢,戰敗,爲北軍,{{*|【正義】爲北,軍北也。凡軍敗曰北。軍困,舉事大敗。}}土與水合,穰而擁閼,{{*|【正義】擁,-{於}-拱反。閼,烏葛反。}}有覆軍,{{*|{{green|【集解】徐廣曰:「或-{云}-木、火、土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絶行。」}}}}其國不可舉事。出,亡地;入,得地。金爲疾,爲内兵,亡地。三星若合,其宿地國外内有兵與喪,改立公王。四星合,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合,是爲易行,有德,受慶,改立大人,掩有四方,子孫蕃昌;無德,受殃若亡。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
蚤出者爲贏,贏者爲客。晩出者爲縮,縮者爲主人。必有天應見-{於}-杓星。同-{舍}-爲合。相陵爲-{斗}-,{{*|{{green|【集解】孟康曰:「陵,相冒-{占}-過也。」韋昭曰:「突掩爲陵。」}}}}七寸以内必之矣。{{*|{{deepPink|【索隱】案:韋昭-{云}-必有禍也。}}}}
五星色白圜,爲喪旱;赤圜,則中不平,爲兵;靑圜,爲憂水;黑圜,爲疾,多死;黃圜,則吉。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哭泣之聲,靑角有兵憂,黑角則水。意,{{*|{{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志}-』。」}}}}行窮兵之所終。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動搖常以此。
塡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十日反東行。見三百三十日而入,入三十日-{復}-出東方。太歳在甲寅,鎭星在東壁,故在營室。
察日行以處位{{*|{{deepPink|【索隱】案:太白晨出東方曰啓明,故察日行以處太白之位也。}}}}太白。{{*|{{deepPink|【索隱】韓詩-{云}-「太白晨出東方爲啓明,昏見西方爲長庚」。又孫炎注爾雅,以爲晨出東方髙三丈,命曰啓明;昏見西方髙三-{舍}-,命曰太白。}}}}{{*|【正義】晉灼-{云}-:「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天官-{占}--{云}-:「太白者,西方金之精,白帝之子,上公、大將軍之象也。一名殷星,一名大正,一名熒星,一名官星,一名梁星,一名滅星,一名大囂,一名大衰,一名大爽。徑一百-{里}-。」天文-{志}--{云}-:「其日庚辛;四時,秋也;五常,義也;五事,言也。人主義虧言失,逆時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春見東方,以晨;秋見西方,以夕。」}}曰西方,秋,{{*|【正義】太白五芒出,早爲月蝕,晩爲天矢及彗。其精散爲天杵、天柎、伏靈、大敗、司-{奸}-、天狗、賊星、天殘、卒起星,是古歴星;若竹彗、牆星、猿星、白雚,皆以示變也。}}日庚、辛,主殺。殺失者,罰出太白。太白失行,以其-{舍}-命國。其出行十八-{舍}-二百四十日而入。入東方,伏行十一-{舍}-百三十日;其入西方,伏行三-{舍}-十六日而出。當出不出,當入不入,是謂失-{舍}-,不有破軍,必有國君之-{簒}-。
其紀上元,{{*|{{deepPink|【索隱】案:上元是古歴之名,言用上元紀歴法,則攝提歳而太白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凡出入東西各五,爲八歳二百三十日,-{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大率歳一周天也。}}}}{{*|【正義】其紀上元,是星古歴初起上元之法也。}}以攝提格之歳,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與角晨出,入畢;與角夕出,入畢;與畢晨出,入箕;與畢夕出,入箕;與箕晨出,入柳;與箕夕出,入柳;與柳晨出,入營室;與柳夕出,入營室。凡出入東西各五,爲八歳,二百二十日,{{*|{{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三十二日』。」}}}}-{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其大率,歳一周天。其始出東方,行遲,率日半度,一百二十日,必逆行一二-{舍}-;上極而反,東行,行日一度半,一百二十日入。其庳,近日,曰明星,柔;髙,遠日,曰大囂,{{*|【正義】徐廣曰:「一作『變』。」}}剛。其始出西,行疾,率日一度半,百二十日;上極而行遲,日半度,百二十日,旦入,必逆行一二-{舍}-而入。其庳,近日,曰大白,柔;髙,遠日,曰大相,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
當出不出,未當入而入,天下偃兵,兵在外,入。未當出而出,當入而不入,下起兵,有破國。其當期出也,其國昌。其出東爲東,入東爲北方;出西爲西,入西爲南方。所居久,其鄕利;,{{*|{{green|【集解】蘇林曰:「疾過也。」}}}}其鄕凶。
出西至東,正西國吉。出東至西,正東國吉。其出不經天;經天,天下革政。{{*|{{deepPink|【索隱】孟康曰:「謂出東入西,出西入東也。太白陰星,出東當伏東,出西當伏西,過午爲經天。」又晉灼曰:「日,陽也,日出則星沒。太白晝見午上爲經天。」}}}}
小以角動,兵起。始出大,-{後}-小,兵弱;出小,-{後}-大,兵強。出髙,用兵深吉,淺凶;庳,淺吉,深凶。日方南金居其南,日方北金居其北,曰贏,{{*|【正義】鄭玄-{云}-:「方猶向也。謂晝漏半而置土圭表陰陽,審其南北也。影短-{於}-土圭謂之日南,是地-{於}-日爲近南也;長-{於}-土圭謂之日北,是地-{於}-日爲近北也。凡日影-{於}-地,千-{里}-而差一寸。」周禮-{云}-:「日南則影短多暑,日北則影長多寒。」孟康-{云}-:「金謂太白也。影,日中之影也。」}}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金居其北,日方北金居其南,曰縮,侯王有憂,用兵退吉進凶。用兵象太白:太白行疾,疾行;遲,遲行。角,敢戰。動搖躁,躁。圜以靜,靜。順角所指,吉;反之,皆凶。出則出兵,入則入兵。赤角,有戰;白角,有喪;黑圜角,憂,有水事;靑圜小角,憂,有木事;黃圜和角,有土事,有年。{{*|【正義】太白星圓,天下和平;若芒角,有土事。有年謂-{豐}-熟也。}}其已出三日而-{復}-,有微入,入三日乃-{復}-盛出,是謂耎,{{*|{{green|【集解】晉灼曰:「耎,退之不進。」}}{{deepPink|【索隱】是謂需。又作「耎」,音奴亂反。}}}}其下國有軍敗將北。其已入三日又-{復}-微出,出三日而-{復}-盛入,其下國有憂;師有糧食兵革,遺人用之;{{*|【正義】遺,唯季反。}}卒雖衆,將爲人虜。其出西失行,外國敗;其出東失行,中國敗。其色大圜黃滜,{{*|{{green|【集解】音澤。}}}}可爲好事;其圜大赤,兵盛不戰。
太白白,比狼;{{*|【正義】比,卑耳反,下同。比,類也。}}赤,比心;黃,比參左肩;蒼,比參右肩;黑,比奎大星。{{*|【正義】晉書天文-{志}--{云}-:「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應時節。色變有類:凡靑,比參左肩;赤,比心大星;黃,比參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不失本色而應其四時者,吉;色害其行,凶也。」}}五星皆從太白而聚乎一-{舍}-,其下之國可以兵從天下。居實,有得也;居虚,無得也。{{*|{{deepPink|【索隱】按:實謂星所合居之宿;虚謂贏縮也。}}}}行勝色,{{*|{{green|【集解】}}晉灼曰:「太白行得度者,勝色也。」}}{{*|【正義】勝音昇賸反,下同。}}色勝位,有位勝無位,有色勝無色,行得盡勝之。{{*|{{green|【集解】晉灼曰:「行應天度,唯有色得位;行盡勝之,行重而色位輕。」星經「得」字作「德」。}}}}{{*|【正義】晉書天文-{志}--{云}-:「凡五星所出所直之辰,其國爲得位者,歳星以德,熒惑爲禮,鎭星有福,太白兵強,辰陰陽和。所直之辰,順其色而角者勝,其色害者敗;居實有得,居虚無得也。色勝位,行勝色,行得盡勝之。」}}出而留桑楡間,{{*|{{green|【集解】晉灼曰:「行遲而下也。正出,舉目平正,出桑楡上者-{餘}-二千-{里}-。」}}}}疾其下國。{{*|【正義】疾,漢書作「病」也。}}上而疾,未盡其日,過參天,{{*|{{green|【集解】晉灼曰:「三分天過其一,此在戌酉之間。」}}}}疾其對國。{{*|{{green|【集解】孟康曰:「謂出東入西,出西入東。」}}}}上-{復}-下,下-{復}-上,有反將。其入月,將僇。金、木星合,光,其下戰不合,兵雖起而不-{鬬}-;合相毀,野有破軍。出西方,昏而出陰,陰兵-{彊}-;暮食出,小弱;夜半出,中弱;鷄鳴出,大弱:是謂陰陷-{於}-陽。其在東方,乘明而出陽,陽兵之-{彊}-,鷄鳴出,小弱;夜半出,中弱;昏出,大弱:是謂陽陷-{於}-陰。太白伏也,以出兵,兵有殃。其出卯南,南勝北方;出卯北,北勝南方;正在卯,東國利。出酉北,北勝南方;出酉南,南勝北方;正在酉,西國勝。
其與列星相犯,小戰;五星,大戰。其相犯,太白出其南,南國敗;出其北,北國敗。行疾,武;不行,文。色白五芒,出蚤爲月蝕,晩爲天夭及彗星,將-{發}-其國。出東爲德,舉事左之迎之,吉。出西爲刑,舉事右之背之,吉。反之皆凶。太白光見景,戰勝。晝見而經天,是謂爭明,-{彊}-國弱,小國-{彊}-,女主昌。
亢爲疎廟,太白廟也。太白,大臣也,其號上公。其他名殷星、太正、營星、觀星、宮星、明星、大衰、大澤、終星、大相、天浩、序星、月緯。大司馬位謹候此。
察日辰之會,{{*|{{deepPink|【索隱】案:下文「正四時及星辰之會」是也。}}}}{{*|【正義】晉灼-{云}-:「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以治辰星之位。{{*|{{deepPink|【索隱】案:皇甫謐曰「辰星,一名毚星,或曰鈎星」。元命包曰「北方辰星水,生物布其紀,故辰星理四時」。宋均曰「辰星正四時之位,得與北辰同名也」。}}}}曰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正義】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一名細極,一名鈎星,一名爨星,一名伺祠。徑一百-{里}-。亦偏將、廷尉象也。」天文-{志}--{云}-:「其日壬、癸。四時,冬也;五常,智也;五事,-{聽}-也。人主智虧-{聽}-失,逆時令,傷水氣,則罰見辰星也。」}}以其宿命國。
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舍}-,爲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爲楚;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爲漢;仲冬冬至,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倶西,爲中國。其出入常以辰、戌、-{丑}-、未。
其蚤,爲月蝕;{{*|{{green|【集解】孟康曰:「辰星、月相凌不見者,則所蝕也。」}}{{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辰星與月同精,月爲大臣,先期而出,是躁也。失則當誅,故月蝕見祥」。}}}}晩,爲彗星{{*|{{green|【集解】張晏曰:「彗,所以除舊布新。」}}{{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辰星,陰也,彗亦陰,陰謀未成,故晩出也」。}}}}及天夭。其時宜效不效爲失,{{*|【正義】效,見也。言宜見不見,爲失罰之也。}}追兵在外不戰。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天下大飢。其當效而出也,色白爲旱,黃爲五-{穀}-熟,赤爲兵,黑爲水。出東方,大而白,有兵-{於}-外,解。常在東方,其赤,中國勝;其西而赤,外國利。無兵-{於}-外而赤,兵起。其與太白倶出東方,皆赤而角,外國大敗,中國勝;其與太白倶出西方,皆赤而角,外國利。五星分天之中,積-{於}-東方,中國利;積-{於}-西方,外國用者利。五星皆從辰星而聚-{於}-一-{舍}-,其所-{舍}-之國可以法致天下。辰星不出,太白爲客;其出,太白爲主。出而與太白不相從,野雖有軍,不戰。出東方,太白出西方;若出西方,太白出東方,爲格,{{*|{{deepPink|【索隱】謂辰星出西方。辰,水也。太白出東方。太白,金也。水生金,母子不相從,故有軍不戰。今母子各出一方,故爲格。格謂不和同,故野雖有兵不戰然也。}}}}野雖有兵不戰。失其時而出,爲當寒反温,當温反寒。當出不出,是謂撃卒,兵大起。其入太白中而上出,破軍殺將,客軍勝;下出,客亡地。辰星來抵太白,太白不去,將死。正旗上出,{{*|{{deepPink|【索隱】正旗出。案:旗蓋太白芒角,似旌旗。{{*|【正義】}}旗,星名,有九星。言辰星上則破軍殺將,客勝也。}}}}破軍殺將,客勝;下出,客亡地。視旗所指,以命破軍。其繞環太白,若與鬭,大戰,客勝。兔過太白,{{*|{{deepPink|【索隱】兔過太白。案:廣雅-{云}-「辰星謂之兔星」,則辰星之別名兔,或作「毚」也。}}}}{{*|【正義】漢書-{云}-「辰星過太白,間可椷劍」,明廣雅是也。}}間可椷劍,{{*|{{green|【集解】蘇林曰:「椷音函。函,容也。其間可容一劍。」}}{{deepPink|【索隱】椷音函。函,容也。言中間可容一劍。則函字本有-{咸}-音,故字從-{咸}-。劍,古作「劍」也。}}}}小戰,客勝。兔居太白前,軍罷;出太白左,小戰;摩太白,有數萬人戰,主人吏死;出太白右,去三尺,軍急約戰。靑角,兵憂;黑角,水。赤行窮兵之所終。
兔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欃、安周星、細爽、栖星、鈎星。{{*|{{deepPink|【索隱】謂星凡有七名。命者,名也。小正,一也;辰星,二也;天兔,三也;安周星,四也;細爽,五也;能星,六也;鈎星,七也。}}}}其色黃而小,出而易處,天下之文變而不善矣。兔五色,靑圜憂,白圜喪,赤圜中不平,黑圜吉。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號泣之聲。
其出東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東方;其出西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西方。其一候之營室、角、畢、箕、柳。出房、心間,地動。
辰星之色:春,靑黃;夏,赤白;秋,靑白,而歳熟;冬,黃而不明。即變其色,其時不昌。春不見,大風,秋則不實。夏不見,有六十日之旱,月蝕。秋不見,有兵,春則不生。冬不見,陰雨六十日,有流邑,夏則不長。
角、亢、氐,兗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牽牛、婺女,揚州。虚、危,靑州。營室至東壁,-{並}-州。奎、婁、胃,徐州。昴、畢,冀州。觜觿、參,益州。{{*|【正義】括地-{志}--{云}-:「漢武帝置十三州,改梁州爲益州廣漢。廣漢,今益州咎縣是也。分今河内、上黨、-{雲}-中。」然案星經,益州,魏地,畢、觜、參之分,今河内、上黨、-{雲}-中是。未詳也。}}東井、輿鬼,雍州。柳、七星、張,三河。翼、軫,荊州。
七星爲員官,辰星廟,蠻夷星也。
兩軍相當,日暈;{{*|{{green|【集解】如淳曰:「暈讀曰運。」}}}}暈等,力鈞;厚長大,有勝;薄短小,無勝。重抱大破無。抱爲和,背不和,爲分離相去。直爲自立,立侯王;殺將。負且戴,有喜。圍在中,中勝;在外,外勝。靑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靑中,以惡相去。氣暈先至而-{後}-去,居軍勝。先至先去,前利-{後}-病;-{後}-至-{後}-去,前病-{後}-利;-{後}-至先去,前-{後}-皆病,居軍不勝。見而去,其-{發}-疾,雖勝無功。見半日以上,功大。白虹屈短,{{*|{{green|【集解】李奇曰:「屈,或爲『尾』也。」韋昭曰:「短而直。」}}}}上下兌,有者下大流血。日暈-{制}-勝,近期三十日,遠期六十日。
其食,食所不利;-{復}-生,生所利;而食益盡,爲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時,用命其國也。
月行中道,{{*|{{deepPink|【索隱】案:中道,房星之中間也。房有四星,若人之房三間有四表然,故曰房。南爲陽間,北爲陰間,則中道房星之中間也。故房是日、月、五星之行道,然黃道亦經房、心。若月行得中道,故陰陽和平;若行陰間,多陰事;陽間,則人主驕恣;若歴陰星、陽星之南北太陰、太陽之道,即有大水若兵,及大旱若喪也。}}}}安-{寧}-和平。陰間,多水,陰事。外北三尺,陰星。{{*|{{deepPink|【索隱】案:謂陰間外北三尺曰陰星,又北三尺曰太陰道,則下陽星及太陽亦在陽間之南各三尺也。}}}}北三尺,太陰,大水,兵。陽間,驕恣。陽星,多暴獄。太陽,大旱喪也。{{*|{{deepPink|【索隱】太陰,太陽,皆道也。月行近之,故有水旱兵喪也。}}}}角、天門,十月爲四月,十一月爲五月,{{*|{{deepPink|【索隱】角間天門。謂月行入角與天門,若十月犯之,當爲來年四月成災;十一月,則主五月也。}}}}十二月爲六月,水-{發}-,近三尺,遠五尺。犯四輔,輔臣誅。{{*|{{deepPink|【索隱】案:謂月犯房星也。四輔,房四星也。房以輔心,故曰四輔。}}}}行南北河,以陰陽言,旱水兵喪。{{*|【正義】南河三星,北河三星,若月行北河以陰,則水、兵;南河以陽,則旱、喪也。}}
月蝕歳星,{{*|【正義】孟康-{云}-:「凡星入月,見月中,爲星蝕月;月掩星,星滅,爲月蝕星也。」}}其宿地,飢若亡。熒惑也亂,塡星也下犯上,太白也-{彊}-國以戰敗,辰星也女亂。大角,{{*|{{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食-{於}-大角』。」{{*|【正義】}}大角一星,在兩攝提間,人君之象也。}}}}主命者惡之;心,則爲内賊亂也;列星,其宿地憂。{{*|{{deepPink|【索隱】謂月蝕列星二十八宿,當其分地有憂。憂謂兵及喪也。}}}}
月食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復}-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五,凡百一十三月而-{復}-始。{{*|{{deepPink|【索隱】始日謂食始起之日也。依此文計,唯有一百二十一月,與元數甚爲懸校,旣無太初歴-{術}-,不可得而推定。今以漢-{志}-三統歴法計,則六月者七,五月者一,又六月者一,五月者一,凡一百三十五月而-{復}-始耳。或-{術}-家各異,或傳寫錯謬,故此不同,無以明知也。}}}}故月蝕,常也;日蝕,爲不臧也。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green|【集解】晉灼曰:「海外遠,甲乙日時不以-{占}-候。」}}}}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濟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恆山以北。日蝕,國君;月蝕,將相當之。
國皇星,{{*|【正義】國皇星者,大而赤,類南極老人,去地三丈,如炬火。見則内外有兵喪之難。}}大而赤,{{*|{{green|【集解】孟康曰:「歳星之精散所爲也。五星之精散爲六十四變,記不盡。」}}}}狀類南極。{{*|{{green|【集解】徐廣曰:「老人星也。」}}}}所出,其下起兵,兵-{彊}-;其-{衝}-不利。
昭明星,{{*|{{deepPink|【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赤帝之精,象如太白,七芒」。釋名爲筆星,氣有一枝,末鋭似筆,亦曰筆星也。}}}}大而白,無角,乍上乍下。{{*|{{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三足機,機上有九彗上向,熒惑之精。」}}}}所出國,起兵,多變。
五殘星,{{*|{{deepPink|【索隱】孟康-{云}-:「星表有靑氣如暈,有毛,塡星之精也。」}}}}{{*|【正義】五殘,一名五鋒,出正東東方之分野。狀類辰星,去地可六七丈。見則五分毀敗之-{徴}-,大臣誅亡之象。}}出正東東方之野。其星狀類辰星,去地可六丈。
大{{*|{{green|【集解】徐廣曰:「大,一作『六』。」}}}}賊星,{{*|{{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彗,九尺,太白之精。」}}}}{{*|【正義】大賊星者,一名六賊,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有光,出則禍合天下。}}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有光。
司危星,{{*|{{green|【集解】孟康曰:「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正義】司危者,出正西西方分野也。大如太白,去地可六丈,見則天子以不義失國而豪傑起。}}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類太白。
獄漢星,{{*|{{green|【集解】孟康曰:「靑中赤表,下有二彗縱橫,亦塡星之精。」漢書天文-{志}-獄漢一名-{咸}-漢。}}}}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察之中靑。此四野星所出,出非其方,其下有兵,-{衝}-不利。
四塡星,所出四隅,去地可四丈。
地維-{咸}-光,亦出四隅,去地可三丈,若月始出。所見,下有亂;亂者亡,有德者昌。
-{燭}-星,狀如太白,{{*|{{green|【集解】孟康曰:「星上有三彗上出,亦塡星之精。」}}}}其出也不行。見則滅。所燭者,城邑亂。
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命曰歸邪。{{*|{{green|【集解】李奇曰:「邪音虵。」孟康曰:「星有兩赤彗上向,上有蓋狀如氣,下連星。」}}}}歸邪出,必有歸國者。
星者,金之散氣,本曰火。{{*|{{green|【集解】孟康曰:「星,石也。」}}}}星衆,國吉;少則凶。
漢者,亦金之散氣,{{*|{{deepPink|【索隱】案:水生金,散氣即水氣。河圖括地象曰「河精爲天漢」也。}}}}其本曰水。漢,星多,多水,少則旱,{{*|{{green|【集解】孟康曰:「漢,河漢也。水生-{於}-金。多,少,謂漢中星。」}}}}其大經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其所往者,兵-{發}-其下。
天狗,狀如大奔星,{{*|{{green|【集解】孟康曰:「星有尾,旁有短彗,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有聲,其下止地,類狗。所墮及,望之如火光炎炎{{*|{{deepPink|【索隱】艷音也。}}}}-{衝}-天。其下圜如數頃田處,上兌者則有黃色,千-{里}-破軍殺將。
格澤星{{*|{{deepPink|【索隱】一音鶴鐸,又音格宅。格,胡客反。}}}}者,如炎火之狀。黃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兌。其見也,不-{種}-而穫;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蚩尤之旗,{{*|{{green|【集解】孟康曰:「熒惑之精也。」晉灼曰:「呂氏春秋曰其色黃上白下。」}}}}類彗而-{後}--{曲}-,象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於}-北-{斗}-旁,{{*|{{green|【集解】徐廣曰:「蚩尤也。旬,一作『營』。」}}}}狀如雄鷄。其怒,靑黑,象伏鱉。{{*|{{green|【集解】李奇曰:「怒當音帑。」晉灼曰:「帑,雌也。或曰怒則色靑。」}}}}
枉矢,類大流星,蛇行而倉黑,望之如有毛羽然。
長庚,如一匹布著天。{{*|【正義】著音直略反。}}此星見,兵起。
星墜至地,則石也。{{*|【正義】春秋-{云}-「星隕如雨」是也。今呉郡西鄕見有落星石,其石天下多有也。}}河、濟之間,時有墜星。
天精而見景星。{{*|{{green|【集解】孟康曰:「精,明也。有赤方氣與靑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靑方中一黃星,凡三星合爲景星。」索隱韋昭-{云}-「精謂淸朗」。漢書作「■」,亦作「■」。郭璞注三蒼-{云}-「■,雨止無-{雲}-也」。}}}}{{*|【正義】景星狀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爲明。見則人君有德,明聖之慶也。}}景星者,德星也。其狀無常,常出-{於}-有道之國。
凡望-{雲}-氣,{{*|【正義】春秋元命包-{云}-:「陰陽聚爲-{雲}-氣也。」釋名-{云}-:「-{雲}-猶-{雲}-,衆盛也。氣猶餼然也。有聲即無形也。」}}仰而望之,三四百-{里}-;平望,在桑楡上,千-{餘}-二千-{里}-;登髙而望之,下屬地者三千-{里}-。-{雲}-氣有獸居上者,勝。{{*|【正義】勝音昇賸反。-{雲}-雨氣相敵也。兵書-{云}-:「-{雲}-或如雄鷄臨城,有城必降。」}}
自華以南,氣下黑上赤。-{嵩}-髙、三河之郊,氣正赤。恆山之北,氣下黑下靑。勃、碣、海、岱之間,氣皆黑。江、淮之間,氣皆白。
徒氣白。土功氣黃。車氣乍髙乍下,往往而聚。騎氣卑而布。卒氣摶。{{*|{{green|【集解】如淳曰:「摶,專也。或曰摶,徒端反。」}}}}前卑而-{後}-髙者,疾;前方而-{後}-髙者,兌;-{後}-兌而卑者,卻。其氣平者其行徐。前髙而-{後}-卑者,不止而反。氣相遇者,{{*|{{deepPink|【索隱】遇音偶。漢書作「禺」。}}}}卑勝髙,兌勝方。氣來卑而循車通者,{{*|{{green|【集解】車通,車轍也。避漢武諱,故曰通。}}}}不過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見。氣來髙七八尺者,不過五六日,去之十-{餘}--{里}-見。氣來髙丈-{餘}-二丈者,不過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見。
稍-{雲}-精白者,其將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絶遠者,當戰。靑白,其前低者,戰勝;其前赤而仰者,戰不勝。陣-{雲}-如立垣。杼-{雲}-類杼。{{*|{{deepPink|【索隱】姚氏案:兵書-{云}-「營上-{雲}-氣如織,勿與戰也。」}}}}軸-{雲}-摶兩端兌。杓-{雲}-{{*|{{deepPink|【索隱】杓,劉氏音時酌反。説文音丁了反。許愼注淮南-{云}-「杓,引也」。如繩者。}}}}居前互天,其半半天。其蛪{{*|{{deepPink|【索隱】五結反。亦作「蜺」,音同。}}}}者類闕旗故。鈎-{雲}-句-{曲}-。{{*|【正義】句音古侯反。}}諸此-{雲}-見,以五色合-{占}-。而澤摶密,{{*|【正義】崔豹古今注-{云}-:「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常有五色-{雲}-氣,金枝玉-{葉}-,止-{於}-帝上,有花■之象,故因作華蓋也。」京房易候-{云}-:「視四方常有大-{雲}-,五色具,其下賢人隱也。靑-{雲}-潤澤蔽日在西北,爲舉賢良也。」}}其見動人,乃有-{占}-;兵必起,合-{鬭}-其直。
王朔所候,決-{於}-日旁。日旁-{雲}-氣,人主象。{{*|【正義】洛書-{云}-:「有-{雲}-象人,靑衣無手,在日西,天子之氣。」}}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氣如群畜穹閭,{{*|{{deepPink|【索隱】鄒-{云}-一作「弓閭」。天文-{志}-作「弓」字,音穹。蓋謂以氈爲閭,崇穹然。又宋均-{云}-「穹,獸名」,亦異説也。}}}}南夷之氣類舟船幡旗。大水處,敗軍塲,破國之虚,下有積錢,{{*|{{green|【集解】徐廣曰:「古作『泉』字。」}}}}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海旁蜄氣象樓-{臺}-;廣野氣成宮闕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正義】淮南子-{云}-:「土地各以類生人,是故山氣多勇,澤氣多瘖,風氣多聾,林氣多躄,木氣多傴,石氣多力,險阻氣多壽,-{谷}-氣多痺,丘氣多狂,廟氣多仁,陵氣多貪,輕土多利足,重土多遲,淸水音小,濁水音大,湍水人重,中土多聖人。皆象其氣,皆應其類也。」}}
故候息秏者,入國邑,視封疆田疇之正治,{{*|{{green|【集解】如淳曰:「蔡邕-{云}-麻田曰疇。」}}}}城郭室屋門戸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産精華。實息者,吉;虚秏者,凶。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鬱鬱紛紛,蕭索輪囷,是謂卿-{雲}-。{{*|【正義】卿音慶。}}卿-{雲}-,喜氣也。若霧{{*|{{deepPink|【索隱】音如字,一音蒙,一音亡遘反。爾雅-{云}-「天氣下地不應曰霧」,言蒙昧不明之意也。}}}}非霧,衣冠而不濡,見則其域被甲而趨。
雷電、蝦虹、-{辟}-歴、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故候者無不司之。
天開縣物,{{*|{{green|【集解】孟康曰:「謂天裂而見物象,天開示縣象。」}}}}地動坼絶。{{*|【正義】趙世家幽繆王遷五年,「代地動,自樂徐以西,北至平陰,-{臺}-屋牆垣太半壞,地坼東西百三十歩」。}}山崩及徙,川塞谿垘;{{*|{{green|【集解】徐廣曰:「土雍曰垘,音服。」駰案:孟康曰「谿,-{谷}-也。垘,崩也」。蘇林曰「伏,流也」。}}}}水澹地長,見象。城郭門閭,閨臬槁枯;宮廟邸第,人民所次。謡俗車服,觀民飲食。五-{穀}-草木,觀其所屬。倉府廄庫,四通之路。六畜禽獸,所産去就;魚鱉鳥鼠,觀其所處。鬼哭若呼,其人逢俉。化言,{{*|{{deepPink|【索隱】俉,迎也。伯莊曰:「音五故反。」俉音五故反。逢俉謂相逢而驚也。亦作「迕」,音同。「化」當爲「訛」,字之誤耳。}}}}誠然。
凡候歳美惡,謹候歳始。歳始或冬至日,産氣始萌。-{臘}-明日,人衆卒歳,一會飲食,-{發}-陽氣,故曰初歳。正月旦,王者歳首;立春日,四時之始也。{{*|{{deepPink|【索隱】謂立春日是去年四時之終卒,今年之始也。}}}}四始者,候之日。{{*|【正義】謂正月旦歳之始,時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時之日候歳吉凶也。}}
而漢魏鮮{{*|{{green|【集解】孟康曰:「人姓名,作-{占}-候者。」}}}}集-{臘}-明正月旦決八風。風從南方來,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爲,{{*|{{green|【集解】孟康曰:「戎菽,胡豆也。爲,成也。」}}{{deepPink|【索隱】戎叔爲。韋昭-{云}-「戎叔,大豆也。爲,成也」。又郭璞注爾雅亦-{云}-「戎叔,胡豆」。孟康同也。}}}}小雨,{{*|{{green|【集解】徐廣曰:「一無此上兩字。」}}}}趣兵;{{*|{{deepPink|【索隱】趣音促。謂風從西北來,則戎叔成。而又有小雨,則國兵趣起也。}}}}北方,爲中歳;東北,爲上歳;{{*|{{green|【集解】韋昭曰:「歳大穰。」}}}}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歳惡。故八風各與其-{衝}-對,課多者爲勝。多勝少,久勝亟,疾勝徐。旦至食,爲麥;食至日昳,爲稷;昳至餔,爲黍;餔至下餔,爲菽;下餔至日入,爲麻。欲終日有-{雲}-,有風,有日。{{*|【正義】正月旦,欲其終一日有風有日,則一歳之中五-{穀}--{豐}-熟,無災害也。}}日當其時者,深而多實;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多實;有-{雲}-風,無日,當其時,深而少實;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如食頃,小敗;熟五-{斗}-米頃,大敗。則風-{復}-起,有-{雲}-,其稼-{復}-起。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所宜。其雨雪若寒,歳惡。
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聲。聲宮,則歳善,吉;商,則有兵;-{徴}-,旱;羽,水;角,歳惡。
或從正月旦比數雨。{{*|{{deepPink|【索隱】比音鼻律反。數音疎矩反。謂以次數日以候一歳之雨,以知-{豐}-穰也。}}}}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極;{{*|{{green|【集解】孟康曰:「正月一日雨,民有一-{升}-之食;二日雨,民有二-{升}-之食;如此至七日。」}}}}過之,不-{占}-。數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green|【集解】孟康曰:「月一日雨,正月水。」}}}}爲其環千-{里}-内-{占}-,則爲天下候,竟正月。{{*|{{green|【集解】孟康曰:「月三十日周天,歴二十八宿,然-{後}-可-{占}-天下。」}}}}{{*|【正義】案:月列宿,日、風、-{雲}-有變,-{占}-其國,-{並}-太歳所在,則知其歳-{豐}-稔、水旱、飢饉也。}}月所離列宿,{{*|{{deepPink|【索隱】月離-{於}-畢。案:韋昭-{云}-「離,歴也」。}}}}日、風、-{雲}-,-{占}-其國。然必察太歳所在。在金,穰;水,毀;木,飢;火,旱。此其大經也。
正月上甲,風從東方,宜蠶;風從西方,若旦黃-{雲}-,惡。
冬至短極,縣土炭,炭動,鹿解角,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歳星所在,五穀逢昌。其對爲沖,歳乃有殃。
冬至短極,縣土炭,{{*|{{green|【集解】孟康曰:「先冬至三日,縣土炭-{於}-衡兩端,輕重-{適}-均,冬至日陽氣至則炭重,夏至日陰氣至則土重。」晉灼曰:「蔡邕律-{暦}-記『候-{鍾}-律權土炭,冬至陽氣應黃-{鍾}-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蕤賓通,土炭重而衡低。進退先-{後}-,五日之中』。」}}}}炭動,鹿解角,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歳星所在,五-{穀}-逢昌。其對爲-{衝}-,歳乃有殃。{{*|【正義】言晷景歳星行不失次,則無災異,五-{穀}-逢其昌盛;若晷景歳星行而失-{舍}-有所-{衝}-,則歳乃有殃禍災變也。}}
==太史公曰==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暦}-日月星辰?及至五家、{{*|{{deepPink|【索隱】案:謂五紀,歳、月、日、星辰、-{暦}-數,各有一家顓學習之,故曰「五家」也。}}}}三代,紹而明之,{{*|【正義】五家,黃帝、髙陽、髙辛、唐虞、堯舜也。三代,夏、殷、周也。言生民以來,何曾不-{暦}-日、月、星辰,及至五帝、三王,亦-{於}-紹繼而明天數陰陽也。}}内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爲十有二州,仰則觀象-{於}-天,俯則法類-{於}-地。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三光者,陰陽之精,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
幽厲以往,尚矣。所見天變,皆國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時應,其文圖籍禨祥不法。{{*|【正義】禨音機。顧野王-{云}-「禨祥,吉凶之先見也」。案:自古以來所見天變,國皆異具,所説不同,及家-{占}-物怪,用合時應者書,其文-{並}-圖籍,凶吉-{並}-不可法則。故孔子論六經,記異事而説其所應,不書變見之蹤也。}}是以孔子論六經,紀異而説不書。至天道命,不傳;傳其人,不待告;{{*|【正義】待,須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傳授之則傳,其大指微妙,自在天性,不須深告語也。}}告非其人,雖言不著。{{*|【正義】著,作慮反。著,明也。言天道性命,告非其人,雖爲言説,不得著明微妙,曉其意也。}}
昔之傳天數者:髙辛之前,重、黎;{{*|【正義】左傳-{云}-蔡墨曰「少昊氏之子曰黎,爲火正,號祝融」,即火行之官,知天數。}}-{於}-唐、虞,羲、和;{{*|【正義】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時之官也。}}有夏,昆吾;{{*|【正義】昆吾,陸終之子。虞翻-{云}-「昆吾名樊,爲己姓,封昆吾」。世本-{云}-昆吾衞者也。}}殷商,巫-{咸}-;{{*|【正義】巫-{咸}-,殷賢臣也,本呉人,冢在蘇州常熟海隅山上。子賢,亦在此也。}}周室,史佚、萇弘;{{*|【正義】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萇弘,周靈王時大夫也。}}-{於}-宋,子韋;鄭則裨竈;{{*|【正義】裨竈,鄭大夫也。}}在齊,甘公;{{*|{{green|【集解】徐廣曰:「或曰甘公名德也,本是魯人。」}}}}{{*|【正義】七録-{云}-楚人,戰國時作天文星-{占}-八巻。}}楚,唐眛;{{*|【正義】莫葛反。}}趙,尹皋;魏,石申。{{*|【正義】七録-{云}-石申,魏人,戰國時作天文八巻也。}}
夫天運,三十歳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載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爲國者必貴三五。{{*|{{deepPink|【索隱】三五謂三十歳一小變,五百歳一大變。}}}}上下各千歳,然-{後}-天人之際續備。
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於}-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正義】謂從隱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獲麟也。隱公十一年,桓公十八年,莊公三十二年,閔公二年,僖公三十三年,文公十八年,宣公十八年,成公十八年,襄公三十一年,昭公三十二年,定公十五年,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也。}}日蝕三十六,{{*|【正義】謂隱公三年二月乙巳;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十七年十月朔;莊公十八年三月朔,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三十年九月庚午朔;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十二年三月庚午朔,十五年五月朔;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朔,十五年六月辛卯朔;宣公八年七月庚子朔,十年四月丙辰朔,十七年六月癸卯朔;成公十六年六月丙辰朔,十七年七月丁巳朔;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十五年八月丁巳朔,二十年十月丙辰朔,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十月庚辰朔,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八月癸巳朔,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十五年六月丁巳朔,十七年六月甲戌朔,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三十年十二月辛亥朔;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十五年八月庚辰朔:凡蝕三十六也。}}彗星三見,{{*|【正義】謂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入-{於}-北-{斗}-,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哀公十三年有星孛-{於}-東方。}}宋襄公時星隕如雨。{{*|【正義】謂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也。}}天子微,諸侯力政,{{*|{{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征}-』。」}}}}五伯代興,{{*|【正義】趙岐注孟子-{云}-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也。}}更爲主命,自是之-{後}-,衆暴寡,大-{併}-小。秦、楚、呉、越,夷狄也,爲-{彊}-伯。{{*|【正義】秦祖非子初邑-{於}-秦,地在西戎。楚子鬻熊始封丹陽,荊蠻。呉太伯居呉,周章因封呉,號句呉。越祖少康之子初封-{於}-越,以守禹祀,地稱東越。皆戎夷之地,故言夷狄也。-{後}-秦穆、楚莊、呉闔閭、越句踐皆得封爲伯也。}}田氏-{簒}-齊,{{*|【正義】周安王二十三年,齊康公卒,田和-{併}-齊而立爲齊侯。}}三家分晉,{{*|【正義】周安王二十六年,魏武侯、韓文侯、趙敬侯共滅晉靜而三分其地。}}-{並}-爲戰國。爭-{於}-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數屠,因以飢饉疾疫焦苦,臣主共憂患,其察禨祥候星氣尤急。近世十二諸侯七國相王,{{*|【正義】王,-{於}-放反。謂漢孝景三年,呉王濞、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淄川王賢、膠東王雄渠也。}}言從衡者繼踵,而皋、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凌雜米-{鹽}-。{{*|【正義】凌雜,交亂也。米-{鹽}-,細碎也。言皋、唐、甘、石等因時務論其書傳中災異所記録者,故其-{占}-驗交亂細碎。其語在漢書五行-{志}-中也。}}
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正義】二十八-{舍}-,謂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軫。星經-{云}-:「角、亢,鄭之分野,兗州;氐、房、心,宋之分野,豫州;尾、箕,燕之分野,幽州;南-{斗}-、牽牛,呉、越之分野,揚州;須女、虚,齊之分野,靑州;危、室、壁,衞之分野,-{並}-州;奎、婁,魯之分野,徐州;胃、昴,趙之分野,冀州;畢、觜、參,魏之分野,益州;東井、輿鬼,秦之分野,雍州;柳、星、張,周之分野,三河;翼、軫,楚之分野,荊州也。}}-{斗}-秉兼之,所從來久矣。{{*|【正義】言北-{斗}-所建秉十二辰,兼十二州,二十八宿,自古所用,從來久遠矣。}}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於}-狼、弧。{{*|【正義】太白、狼、弧,皆西方之星,故秦-{占}-候也。}}呉、楚之疆,候在熒惑,-{占}--{於}-鳥衡。{{*|【正義】熒惑、鳥衡,皆南方之星,故呉、楚之-{占}-候也。鳥衡,柳星也。一本作「注張」也。}}燕、齊之疆,候在辰星,-{占}--{於}-虚、危。{{*|【正義】辰星、虚、危,皆北方之星,故燕、齊-{占}-候也。}}宋、鄭之疆,候在歳星,-{占}--{於}-房、心。{{*|【正義】歳星、房、心,皆東方之星,故宋、鄭-{占}-候也。}}晉之疆,亦候在辰星,-{占}--{於}-參罰。{{*|【正義】辰星、參、罰,皆北方西方之星,故晉-{占}-候也。}}
及秦-{併}-呑三晉、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國。{{*|【正義】河,黃河也。山,華山也。從華山及黃河以南爲中國也。}}中國-{於}-四海内則在東南,爲陽;{{*|【正義】爾雅-{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之内」。中國,從河山東南爲陽也。}}陽則日、歳星、熒惑、塡星;{{*|【正義】日,人質反。塡音鎭。日,陽也。歳星屬東方,熒惑屬南方,塡星屬中央,皆在南及東,爲陽也。}}-{占}--{於}-街南,畢主之。{{*|【正義】天街二星,主畢、昴,主國界也。街南爲華夏之國,街北爲夷狄之國,則畢星主陽。}}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爲陰;{{*|【正義】貉音陌。氏音支。從河山西北及秦、晉爲陰也。}}陰則月、太白、辰星;{{*|【正義】月,陰也。太白屬西方,辰星屬北方,皆在北及西,爲陰也。}}-{占}--{於}-街北,昴主之。{{*|【正義】天街星北爲夷狄之國,則昴星主之,陰也。}}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於}-勃、碣。{{*|【正義】言中國山及川東北流行,若南山首在-{崑}--{崙}-葱嶺,東北行,連隴山至南山、華山,渡河東北盡碣石山。黃河首起-{崑}--{崙}-山;渭水、岷江-{發}-源出隴山:皆東北東入渤海也。}}是以秦、晉好用兵,{{*|{{green|【集解】韋昭曰:「秦晉西南維之北爲陰,猶與胡、貉引弓之民同,故好用兵。」}}}}-{復}--{占}-太白,太白主中國;而胡、貉數侵掠,{{*|【正義】主猶領也,入也。星經-{云}-「太白在北,月在南,中國敗;太白在南,月在北,中國不敗也」。是胡貉數侵掠之也。}}獨-{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其大經也。此更爲客主人。{{*|【正義】更,格行反,下同。星經-{云}-:「辰星不出,太白爲客;辰星出,太白爲主人。辰星、太白不相從,雖有軍不戰。辰星出東方,太白出西方,若辰星出西方,太白出東方,爲『格野』,雖有兵不戰;合宿乃戰。辰星入太白中五日,及入而上出,破軍殺將,客勝;不出,客亡地。視旗所指。」}}熒惑爲孛,外則理兵,内則理政。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deepPink|【索隱】必視熒惑之所在。此據春秋緯文耀鈎,故言「故曰」。}}}}諸侯更-{彊}-,時菑異記,無可録者。
秦始皇之時,十五年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其-{後}-秦遂以兵滅六王,-{併}-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因以張楚-{並}-起,三十年之間{{*|【正義】謂從秦始皇十六年起兵滅韓,至漢髙祖五年滅項羽,則三十六年矣。}}兵相駘藉,{{*|{{green|【集解】蘇林曰:「駘音-{臺}-,登躡也。」}}}}不可勝數。自蚩尤以來,未嘗若斯也。
項羽救-{鉅}-鹿,枉矢西流,山東遂合從諸侯,西坑秦人,誅屠-{咸}-陽。
漢之興,五星聚-{於}-東井。平城之圍,{{*|{{deepPink|【索隱】漢髙祖之七年。}}}}月暈參、畢七重。{{*|{{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其-{占}-者畢、昴間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國也。昴爲匈奴;參爲趙;畢爲邊兵。是歳髙祖自將兵撃匈奴,至平城,爲冒頓所圍,七日乃解」。則天象有若符契。七重,主七日也。}}}}諸呂作亂,日蝕,晝晦。呉楚七國叛逆,彗星數丈,天狗過梁野;及兵起,遂伏-{屍}-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見,長則半天。其-{後}-京師師四出,{{*|【正義】元光元年,太中大夫衞靑等伐匈奴;元狩二年,冠軍侯霍去病等撃胡;元鼎五年,衞尉路博德等破南越;及韓説破東越,-{並}-破西南夷,開十-{餘}-郡;元年,樓船將軍楊-{僕}-撃朝鮮也。}}誅夷狄者數十年,而伐胡尤甚。越之亡,熒惑守-{斗}-;{{*|【正義】南-{斗}-爲呉、越之分野。}}朝鮮之拔,星茀{{*|{{deepPink|【索隱】音佩,即孛星也。}}}}-{於}-河戍;{{*|{{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武帝元封之中,星孛-{於}-河戍,其-{占}-曰『南戍爲越門,北戍爲胡門』。其-{後}-漢兵撃拔朝鮮,以爲樂浪、玄菟郡。朝鮮在海中,越之象,居北方,胡之域也」。其河戍即南河、北河也。}}}}兵-{征}-大宛,星茀招搖:{{*|【正義】招搖一星,次北-{斗}-杓端,主胡兵也。-{占}-:角變,則兵革大行。}}此其犖犖{{*|{{deepPink|【索隱】力角反。犖犖,大事分明也。}}}}大者。若至委-{曲}-小變,不可勝道。由是觀之,未有不先形見而應隨之者也。
夫自漢之爲天數者,星則唐都,氣則王朔,-{占}-歳則魏鮮。故甘、石-{暦}-五星法,唯獨熒惑有反逆行;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蝕,{{*|{{green|【集解】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京房易傳曰『日赤黃爲薄』。或曰不交而蝕曰薄。」韋昭曰:「氣往迫之爲薄,虧毀爲蝕。」}}}}皆以爲-{占}-。
-{余}-觀史記,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無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嘗盛大而變色;日月薄蝕,行南北有時:此其大度也。故紫宮{{*|【正義】中宮也}}、房心{{*|【正義】東宮也}}、權衡{{*|【正義】南宮也}}、-{咸}-池{{*|【正義】西宮也}}、虚危{{*|【正義】北宮也}}列宿部星{{*|【正義】五官列宿部内之星也}},此天之五官坐位也,爲經,不移徙,大小有差,闊狹有常{{*|{{green|【集解】孟康曰:「闊狹,若三-{臺}-星相去遠近。」}}}}。水、火、金、木、塡星{{*|{{green|【集解】徐廣曰:「木、火、土三星若合,是謂驚位絶行。」}}}},此五星者,天之五佐{{*|【正義】言水、火、金、木、土五星佐天行德也}},爲[經]緯,見伏有時,{{*|【正義】五星行南北爲經,東西爲緯也。}}所過行贏縮有度。
日變脩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凡天變,過度乃-{占}-。國君-{彊}-大,有德者昌;羽小,飾詐者亡。太上脩德,其次脩政,其次脩救,其次脩禳,正下無之。夫常星之變希見,而三光之-{占}-亟用。日月暈-{適}-,{{*|{{green|【集解】徐廣曰:「-{適}-者,災變咎-{徴}-也。」李斐曰:「-{適}-,見災-{於}-天。劉向以爲日、月蝕及星逆行,非太平之常。自周衰以來,人事多亂,故天文應之遂變耳。」駰案:孟康曰「暈,日旁氣也。-{適}-,日之將食,先有黑氣之變」。}}}}-{雲}-風,此天之客氣,其-{發}-見亦有大運。然其與政事俯仰,最近人之符。此五者,天之感動。爲天數者,必通三五。{{*|{{deepPink|【索隱】案:三謂三辰,五謂五星。}}}}終始古今,深觀時變,察其精粗,則天官備矣。
蒼帝行德,天門爲之開。{{*|{{deepPink|【索隱】案:謂王者行春令,布德澤,被天下,應靈威仰之帝,而天門爲之開,以-{發}-德化也。天門,即左右角間也。正義爲,-{於}-僞反,下同。蒼帝,東方靈威仰之帝也。春,萬物開-{發}-,東作起,則天-{發}-其德化,天門爲之開也。}}}}赤帝行德,天牢爲之空。{{*|{{deepPink|【索隱】亦謂王者行德,以應火精之帝。謂舉大禮,封諸侯之地,則是赤帝行德。夏陽,主舒散,故天牢爲之空,則人主當赦宥也。}}}}{{*|【正義】赤帝,南方赤熛怒之帝也。夏萬物茂盛,功作大興,則天施德惠,天牢爲之空虚也。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不對中-{臺}-,主秉禁暴,亦貴人之牢也。}}黃帝行德,天夭爲之起。{{*|【正義】黃帝,中央含樞紐之帝。季夏萬物盛大,則當大赦,含養群品也。}}風從西北來,必以庚、辛。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白帝行德,以正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月暈圍,常大赦載,謂有太陽也。一曰:{{*|{{deepPink|【索隱】一曰,二曰,案謂星家之異説,太史公兼記之耳。}}}}白帝行德,畢、昴爲之圍。圍三暮,德乃成;{{*|【正義】白帝,西方白招矩之帝也。秋萬物-{咸}-成,則暈圍畢、昴三暮,帝德乃成也。}}不三暮,及圍不合,德不成。二曰:以辰圍,不出其旬。黑帝行德,天關爲之動。{{*|【正義】黑帝,北方-{葉}-光紀之帝也。冬萬物閉藏,爲之動,爲之開閉也。天關一星,在五車南,畢西北,爲天門,日、月、五星所道,主邊事,亦爲限隔内外,障絶往來,禁道之作違者。-{占}-:芒,角,有兵起;五星守之,主貴人多死也。}}天行德,天子更立年;{{*|{{deepPink|【索隱】案:天,謂北極,紫微宮也。言王者當天心,則北辰有光耀,是行德也。北辰光耀,則天子更立年也。}}}}不德,風雨破石。三能、三衡者,天廷也。{{*|{{deepPink|【索隱】上-{云}-「南宮-{朱}-鳥,權衡,衡,太微,三光之廷」,則三衡者即太微也。其謂之三者,爲日、月、五星也。然-{斗}-第六第五星亦名衡,又參三星亦名衡,然-{並}-不爲天廷也。}}【正義】晉書天文-{志}--{云}-:「三-{台}-,主開德宣符也,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三衡者,北-{斗}-魁四星爲璇璣,杓三星爲玉衡,人君之象,號令主也。又太微,天子宮庭也。太微爲衡,衡主平也,爲天庭理,法平辭理也。」案:言三-{台}-、三衡者,皆天帝之庭,號令舒散平理也,故言三-{台}-、三衡。言若有客星出三-{台}-、三衡之廷,必有奇異教令也。}}}}客星出天廷,有奇令。
==索隱述贊==
在天成象,有同影響。觀文察變,其來自往。天官旣書,太史攸掌。-{雲}-物必記,星辰可仰。盈縮匪{{!|𠎝|⿰亻⿱㚘心}},應驗無爽。至哉玄監,-{云}-誰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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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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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史記]]
| section = 巻二十七 天官書第五
| author = 司馬遷
| times = 西漢
| previous = [[../卷026|曆書 第四]]
| next = [[../卷028|封禪書 第六]]
| theme = 歴史
| type = 史書
| notes =}}{{Textquality|25%}}
{{*|{{deepPink|【索隱】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正義】張衡-{云}-:「文曜麗乎天,其動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日者,陽精之宗;月者,陰精之宗;五星,五行之精。衆星列布,體生-{於}-地,精成-{於}-天,列居錯峙,各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有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謂之北-{斗}-;四布-{於}-方各七,爲二十八-{舍}-;日月運行,歴示吉凶也。」}}
==中宮==
中宮{{*|{{deepPink|【索隱】姚氏案:春秋元命包-{云}-「官之爲言宣也,宣氣立精爲神垣」。又文耀鈎曰「中宮大帝,其精北極星。含元出氣,流精生一也」。}}}}天極星,{{*|{{deepPink|【索隱】案:爾雅「北極謂之北辰」。又春秋合誠圖-{云}-「北辰,其星五,在紫微中」。楊泉物理論-{云}-「北極,天之中,陽氣之北極也。極南爲太陽,極北爲太陰。日、月、五星行太陰則無光,行太陽則能照,故爲昏明寒暑之限極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deepPink|【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紫微,大帝室,太一之精也」。}}【正義】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云}-:「泰一,天神之最尊貴者也。」}}旁三星三公,{{*|【正義】三公三星在北-{斗}-杓東,又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並}-爲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變出陰陽,主佐機務。-{占}-以徙爲不吉,居常則安,金、火守之-{並}-爲咎也。}}或曰子屬。-{後}-句四星,{{*|{{deepPink|【索隱】句音鈎。句,-{曲}-也。}}}}末大星正妃,{{*|{{deepPink|【索隱】案:援神契-{云}-「辰極橫,-{後}-妃四星從,端大妃光明」。又案:星經以-{後}-句四星名爲四輔,其句陳六星爲六宮,亦主六軍,與此不同也。}}}}-{餘}-三星-{後}-宮之屬也。環之匡衞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宮。{{*|{{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曰「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言天神運動,陰陽開閉,皆在此中也」。宋均又以爲十二軍,中外位各定,總謂之紫宮也。}}}}
前列直-{斗}-口{{*|{{deepPink|【索隱】直,劉氏-{云}-如字,直,當也。又音値也。}}}}三星,隨北端兌,{{*|{{deepPink|【索隱】隋-{斗}-端兌。隋音湯果反。劉氏-{云}-「-{斗}-,一作『北』」。案:漢書天文-{志}-作「北」。端作「耑」。兌作「鋭」。鋭謂星形尖鋭也。}}}}若見若不,曰陰德,{{*|{{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曰「陰德爲天下綱」。宋均以爲陰行德者,道常也。{{*|【正義】}}星經-{云}-:「陰德二星在紫微宮内,尚書西,主施德惠者,故贊陰德遺惠,周急賑撫。-{占}-以不明爲宜;明,新君踐極也。」又-{云}-:「陰德星,中宮女主之象。星動搖,衅起宮掖,貴嬪内妾惡之。」}}}}或曰天一。{{*|【正義】天一一星,疆閶闔外,天帝之神,主戰-{斗}-,知人吉凶。明而有光,則陰陽和,萬物成,人主吉;不然,反是太一一星次天一南,亦天帝之神,主使十六神,知風雨、水旱、兵革,飢饉、疾疫。-{占}-以不明及移爲災也。星經-{云}-:「天一、太一二星主王者即位,令諸立赤子而傳國位者。星不欲微;微則廢立不當其次,宗廟不享食矣。」}}紫宮左三星曰天槍,{{*|{{deepPink|【索隱】楚庚反。}}}}右五星曰天棓,{{*|{{green|【集解】蘇林曰:「音『{{!|𣘙|⿰木部}}打』之『{{!|𣘙|⿰木部}}』。」}}{{deepPink|【索隱】棓音皮,韋昭音剖。又詩緯曰:「槍三星,棓五星,在-{斗}-杓左右,主槍人棓人。」石氏星贊-{云}-「槍棓八星,備非常」也。}}【正義】棓,龐掌反。天棓五星在女牀東北,天子先驅,所以-{御}-兵也。-{占}-:星不具,國兵起也。}}-{後}-六星絶漢抵營室,曰閣道。{{*|{{deepPink|【索隱】絶,度也。抵,屬也。又案:樂汁圖-{云}-「閣道,北-{斗}-輔」。石氏-{云}-「閣道六星,神所乘也」。}}【正義】漢,天河也。直度曰絶。抵,至也。營室七星,天子之宮,亦爲玄宮,亦爲淸廟,主上公,亦天子離宮別館也。王者道被草木,營室歴九象而可觀。閣道六星在王良北,飛閣之道,天子欲-{遊}-別宮之道。-{占}-:一星不見則輦路不通,動搖則宮掖之内起兵也。}}
北-{斗}-七星,{{*|{{deepPink|【索隱】案:春秋運-{斗}-樞-{云}-「-{斗}-,第一天樞,第二旋,第三璣,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第一至第四爲魁,第五至第七爲標,合而爲-{斗}-。」文耀鈎-{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屬杓,魁爲■璣」。徐整長歴-{云}-「北-{斗}-七星,星間相去九千-{里}-。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也」。}}}}所謂「旋、璣、玉衡{{*|{{deepPink|【索隱】案:尚書「旋」作「璿」。馬融-{云}-「璿,美玉也。機,渾天儀,可轉旋,故曰機。衡,其中橫筩。以璿爲機,以玉爲衡,蓋貴天象也」。鄭玄注大傳-{云}-「渾儀中筩爲旋機,外規爲玉衡」也。}}}}以齊七政」。{{*|{{deepPink|【索隱】案:尚書大傳-{云}-「七政,謂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爲政也。人道政而萬事順成」。又馬融注尚書-{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正日;第二曰主月法;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塡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歳星也;第七曰剽金,謂太白也。日、月、五星各異,故曰七政也」。}}}}杓攜龍角,{{*|{{green|【集解】孟康曰:「杓,北-{斗}-杓也。龍角,東方宿也。攜,連也。」}}【正義】案:角星爲天關,其間天門,其内天庭,黃道所經,七耀所行。左角爲理,主刑,其南爲太陽道;右角爲將,主兵,其北爲太陰道也。蓋天之三門,故其星明大則天下太平,賢人在位;不然,反是也。}}衡殷南-{斗}-,{{*|{{green|【集解】晉灼曰:「衡,-{斗}-之中央。殷,中也。」}}{{deepPink|【索隱】案:晉灼-{云}-「殷,中也」。宋均-{云}-「殷,當也」。}}}}魁枕參首。{{*|【正義】枕,之禁反。衡,-{斗}-衡也。魁,-{斗}-第一星也。言北方-{斗}-,-{斗}-衡直當北之魁,枕-{於}-參星之首;北-{斗}-之杓連-{於}-龍角。南-{斗}-六星爲天廟,丞相、大宰之位,主-{薦}-賢良,授爵祿,又主兵,一曰天機。南二星,魁、天粱;中央一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也。-{占}-:-{斗}-星盛明,王道和平,爵祿行;不然,反是。參主斬刈,又爲天獄,主殺罰。其中三星橫列者,三將軍,東北曰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曰左足,主-{後}-將;西南曰右足,主偏將:故軒轅氏-{占}-參應七將也。中央三小星曰伐,天之都尉也,主戎狄之國。不欲明;若明與參等,大臣謀亂,兵起,夷狄内戰。七將皆明,主天下兵振;芒角張,王道缺;參失色,軍散敗;參芒角動搖,邊候有急;參左足入玉井中,及金、火守,皆爲起兵。}}用昏建者杓;{{*|{{deepPink|【索隱】用昏建中者杓。説文-{云}-「杓,-{斗}-柄」。音匹遙反,即招搖。}}}}杓,自華以西南。{{*|{{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爲陰,又其用昏,昏陰位,在西方,故主西南。」【正義】杓,東北第七星也。華,華山也。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華山西南之地也。}}}}夜半建者衡;{{*|{{green|【集解】徐廣曰:「第五星。」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deepPink|【索隱】孟康曰:「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也。」}}}}衡,殷中州河、濟之間。{{*|【正義】衡,北-{斗}-衡也。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當也。-{斗}-衡黃河、濟水之間地也。}}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也。{{*|{{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斗}-第一星法-{於}-日,主齊也』。魁,-{斗}-之首;首,陽也,又其用在明陽與明德,在東方,故主東北齊分。」【正義】}}言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也。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東北地也。隨三時所指,有前三建也。}}-{斗}-爲帝車,運-{於}-中央,{{*|{{deepPink|【索隱】姚氏案:宋均曰「言是大帝乘車巡狩,故無所不紀也。」}}}}臨-{制}-四鄕。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斗}-。
-{斗}-魁戴匡六星{{*|{{green|【集解】晉灼曰:「似匡,故曰戴匡也。」}}}}曰文昌宮:{{*|{{deepPink|【索隱】文耀鈎曰「文昌宮爲天府」。孝經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揚天紀」。輔拂-{並}-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deepPink|【索隱】春秋元命包曰:「上將建威武,次將正左右,貴相理文緒,司祿賞功進士,司命主老幼,司災主災咎也。」}}}}在-{斗}-魁中,貴人之牢。{{*|{{green|【集解】孟康曰:「傳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貴人牢名曰天理』。」{{*|{{deepPink|【索隱】}}}}在魁中,貴人牢。樂汁圖-{云}-「天理理貴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獄」也。}}【正義】-{占}-:明,及其中有星,此貴人下獄也。}}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名曰三能。{{*|{{green|【集解】蘇林曰:「能音-{台}-。」}}{{deepPink|【索隱】魁下六星,兩兩相比,曰三-{台}-。案:漢書東方朔「原陳泰階六符」。孟康曰「泰階,三-{台}-也,-{台}-星凡六星。六符,六星之符驗也」。應劭引黃帝泰階六符經曰「泰階者,天子之三階:上階,上星爲男主,下星爲女主;中階,上星爲諸侯三公,下星爲卿大夫;下階,上星爲士,下星爲庶人。三階平,則陰陽和,風雨時;不平,則稼穡不成,冬雷夏霜,天行暴令,好興甲兵。修宮榭,廣苑囿,則上階爲之坼也」。}}}}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爲乖戾。輔星{{*|{{green|【集解】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明近,{{*|【正義】大臣之象也。-{占}-:欲其小而明;若大而明,則臣奪君政;小而不明,則臣不任職;明大與-{斗}-合,國兵暴起;暗而遠-{斗}-,臣不死則奪;若近臣專賞,排賢用佞,則輔生角;近臣擅國符印,將謀社稷,則輔生翼;不然,則死也。}}輔臣親-{彊}-;斥小,疎弱。{{*|{{green|【集解】蘇林曰:「斥,遠也。」}}}}
杓端有兩星:一内爲矛,招搖;{{*|{{green|【集解】孟康曰:「近北-{斗}-者招搖,招搖爲天矛。」晉灼曰:「更河三星,天矛、鋒、招搖,一星耳。」}}{{deepPink|【索隱】案:詩記歴樞-{云}-「更河中招搖爲胡兵」。宋均-{云}-「招搖星在更河内」。又樂汁圖-{云}-「更河天矛」,宋均以爲更河名天矛,則更河是星名也。}}}}一外爲盾,天鋒。{{*|{{green|【集解】晉灼曰:「外,遠北-{斗}-也。在招搖南,一名玄戈。」}}}}{{*|【正義】星經-{云}-:「梗河星爲戟劍之星,若星不見或進退不定,鋒鏑亂起,將爲邊境之患也。」}}有句圜十五星,索隱句音鈎。圜音員。其形如連環,即貫索星也。屬杓,{{*|【正義】屬音燭。}}曰賤人之牢。{{*|{{deepPink|【索隱】案:詩記歴樞-{云}-「賤人牢,一曰天獄」。又樂汁圖-{云}-「連營,賤人牢」。宋均以爲連營,貫索也。}}}}{{*|【正義】貫索九星在七公前,一曰連索,主法律,禁暴-{彊}-,故爲賤人牢也。牢口一星爲門,欲其開也。-{占}-:星悉見,則獄事繁;不見,則刑務簡;動搖,則斧鉞用;中虚,則改元;口開,則有赦;人主憂,若閉口,及星入牢中,有自-{繫}-死者。常夜候之,一星不見,有小喜;二星不見,則賜祿;三星不見,則人主德令且赦。遠十七日,近十六日。若有客星出,視其小大:大,有大赦;小,亦如之也。}}其牢中星實則囚多,虚則開出。
天一、槍、棓、矛、盾動搖,角大,兵起。{{*|{{green|【集解】李奇曰:「角,芒角。」}}}}
==東宮==
東宮蒼龍,{{*|{{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東宮蒼帝,其精爲龍」也。}}}}房、心。{{*|{{deepPink|【索隱】案:爾雅-{云}-「大辰,房、心、尾也」。李巡曰「大辰,蒼龍宿,體最明也」。}}}}心爲明堂,{{*|{{deepPink|【索隱】春秋説題辭-{云}-:「房、心爲明堂,天王布政之宮。」尚書運期授曰:「房,四表之道。」宋均-{云}-:「四星間有三道,日、月、五星所從出入也。」}}}}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deepPink|【索隱】鴻-{範}-五行傳曰:「心之大星,天王也。前星,太子;-{後}-星,庶子。」}}}}不欲直,直則天王失計。房爲府,曰天駟。{{*|{{deepPink|【索隱】房爲天府,曰天駟。爾雅-{云}-:「天駟,房。」詩記歴樞-{云}-:「房爲天馬,主車駕。」宋均-{云}-:「房旣近心,爲明堂,又別爲天府及天駟也。」}}}}其陰,右驂。{{*|【正義】房星,君之位,亦主左驂,亦主良馬,故爲駟。王者恆祠之,是馬祖也。}}旁有兩星曰衿;{{*|{{deepPink|【索隱】房有兩星曰衿。一音其炎反。元命包-{云}-:「鈎衿兩星,以閑防,神府闓舒,爲主鈎距,以備非常也。」}}【正義】-{占}-:明而近房,天下同心。鈎、鈐、房、心之間有客星出及疎坼者,皆地動之祥也。}}北一星曰舝。{{*|{{green|【集解】徐廣曰:「音轄。」}}【正義】説文-{云}-:「轄,車軸耑鍵也。兩相穿背也。」星經-{云}-:「鍵閉一星,在房東北,掌管籥也。」-{占}-:不居其所,則津梁不通,宮門不禁;居,則反是也。}}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正義】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爲旌表。-{占}-:欲其明大光潤,將軍吉;不然,爲兵憂;及不居其所,則津梁不通;動搖,則兵起也。}}旗中四星天市;{{*|【正義】天市二十三星,在房、心東北,主國市聚交易之所,一曰天旗。明則市吏急,商人無利;忽然不明,反是。市中星衆則歳實,稀則歳虚。熒惑犯,戮不忠之臣。彗星出,當徙市易都。客星入,兵大起;出之,有貴喪也。}}中六星曰市樓。市中星衆者實;其虚則秏。{{*|【正義】秏,貧無也。}}房南衆星曰騎官。
左角,李;右角,將。{{*|{{deepPink|【索隱】李即理,理,法官也。故元命包-{云}-「左角理,物以起;右角將,帥而動」。又石氏-{云}-「左角爲天田,右角爲天門」也。}}}}大角者,天王帝廷。{{*|{{deepPink|【索隱】大角,天王帝廷。案:援神契-{云}-「大角爲坐候」。宋均-{云}-「坐,帝坐也」。正義大角一星,在兩攝提間,人君之象也。-{占}-:其明盛黃潤,則天下大同也。}}}}其兩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green|【集解】晉灼曰:「如鼎之句-{曲}-。」}}{{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攝提之爲言提攜也。言提-{斗}-攜角以接-{於}-下也」。}}【正義】攝提六星,夾大角,大臣之象,恆直-{斗}-杓所指,紀八節,察萬事者也。-{占}-:色温温不明而大者,人君恐;客星入之,聖人受-{制}-也。}}攝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曰「攝提格」。亢爲疎廟,{{*|{{deepPink|【索隱】元命包曰「亢四星爲廟廷」。又文耀鈎「爲疎廟」,宋均以爲疎,外也;廟,或爲朝也。}}【正義】-{聽}-政之所也。其-{占}-:明大,則輔臣忠,天下-{寧}-;不然,則反是也。}}主疾。其南北兩大星,曰南門。{{*|【正義】南門二星,在庫樓南,天之外門。-{占}-:明則氐、羌貢;暗則諸夷叛;客星守之,外兵且至也。}}氐爲天根,{{*|{{deepPink|【索隱】爾雅-{云}-「天根,氐也」。孫炎以爲角、亢下-{繫}--{於}-氐,若木之有根也。}}【正義】星經-{云}-:「氐四星爲路寢,-{聽}-朝所居。其-{占}-:明大,則臣下奉度。」合誠圖-{云}-:「氐爲宿宮也。」}}主疫。{{*|{{deepPink|【索隱】宋均-{云}-:「疫,病也。三月楡莢落;故主疾疫也。然此時物雖生,而日宿在奎,行毒氣,故有疫也。」正義氐、房、心三宿爲火,-{於}-辰在卯,宋之分野。}}}}
尾爲九子,{{*|{{deepPink|【索隱】宋均-{云}-:「屬-{後}-宮塲,故得兼子。子必九者,取尾有九星也。」元命包-{云}-:「尾九星,箕四星,爲-{後}-宮之塲也。」}}【正義】尾,箕。尾爲析木之津,-{於}-辰在寅,燕之分野。尾九星爲-{後}-宮,亦爲九子。星近心第一星爲-{後}-,次三星妃,次三星嬪,末二星妾。-{占}-:均明,大小相承,則-{後}-宮敍而多子;不然,則不;金、火守之,-{後}-宮兵起;若明暗不常,妃嫡乖亂,妾媵失序。}}曰君臣;斥絶,不和。箕爲敖客,{{*|{{deepPink|【索隱】宋均-{云}-:「敖,調弄也。箕以簸揚,調弄象也。箕又受物,有去去來來,客之象也。」}}【正義】敖音泬。箕主八風,亦-{後}-妃之府也。移徙入河,國人相食;金、火入守,天下亂;月宿其野,爲風起。}}曰口舌。{{*|{{deepPink|【索隱】詩-{云}-「維南有箕,載翕其舌」。又詩緯-{云}-「箕爲天口,主出氣」。是箕有舌,象讒言。詩曰「哆兮侈兮,成是南箕」,謂有敖客行謁請之也。}}}}
火犯守角,{{*|{{deepPink|【索隱】案:韋昭曰「火,熒惑也」。}}}}則有戰。房、心,王者惡之也。{{*|【正義】熒惑犯守箕、尾,氐星自生芒角,則有戰陣之事。若熒惑守房、心,及房、心自生芒角,則王者惡之也。}}
==南宮==
南宮-{朱}-鳥,{{*|【正義】柳八星爲-{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權、衡。{{*|{{green|【集解】孟康曰:「軒轅爲權,太微爲衡。」}}{{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南宮赤帝,其精爲-{朱}-鳥」。孟康曰:「軒轅爲權,太微爲衡」也。}}【正義】權四星在軒轅尾西,主烽火,備警急。-{占}-以明爲安靜;不明,則警急;動搖芒角亦如之。衡,太微之庭也。}}衡,太微,三光之廷。{{*|{{deepPink|【索隱】宋均曰:「太微,天帝南宮也。三光,日、月、五星也。」}}}}匡衞十二星,藩臣:{{*|{{deepPink|【索隱】十二星,蕃臣。春秋合誠圖曰:「太微主法式,陳星十二,以備武急也。」}}【正義】太微宮垣十星,在翼、軫地,天子之宮庭,五帝之坐,十二諸侯之府也。其外藩,九卿也。南藩中二星間爲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第二星爲上相;第三星爲次相;第四星爲次將;第五星爲上將。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也;第二星爲上將;第三星爲次將;第四星爲次相;第五星爲上相。其東垣北左執法、上相兩星間名曰左掖門;上相兩星間名曰東華門;上相、次相、上將、次將間名曰太陽門。其西垣右執法、上將間名曰右掖門;上將間名曰西華門;次將、次相間名曰中華門;次相兩星間名曰太陰門。各依其名,是其職也。-{占}-與紫宮垣同也。}}西,將;東,相;南四星,執法;中,端門;門左右,掖門。門内六星,諸侯。{{*|【正義】内五諸侯五星,列在帝庭。其星-{並}-欲光明潤澤;若枯燥,則各-{於}-其處受其災變,大至誅戮,小至流亡;若動搖,則擅命以-{干}-主者。審其分以-{占}-之,則無惑也。又-{雲}-諸侯五星在東井北河,主刺舉,戒不虞。又曰理陰陽,察得失。一曰帝師,二曰帝友,三曰三公,四曰博士,五曰太史。此五者,爲天子定疑議也。-{占}-:明大潤澤,大小齊等,則國之福;不然,則上下相猜,忠臣不用。}}其内五星,五帝坐。{{*|{{deepPink|【索隱】詩含神霧-{雲}-五精星坐,其東蒼帝坐,神名靈威仰,精爲靑龍之類是也。}}【正義】黃帝坐一星,在太微宮中,含樞紐之神。四星夾黃帝坐:蒼帝東方靈威仰之神;赤帝南方赤熛怒之神;白帝西方白昭矩之神;黑帝北方-{葉}-光紀之神。五帝-{並}-設,神靈集謀者也。-{占}-:五座明而光,則天子得天地之心;不然,則失位;金、火來守,入太微,若順入,軌道,司其出之所守,則爲天子所誅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後}-聚一十五星,蔚然,{{*|{{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哀烏』。」}}}}曰郎位;{{*|{{deepPink|【索隱】徐廣-{云}-:「一-{云}-『哀烏』。」案:漢書作「哀烏」,則「哀烏」「蔚然」皆星之貌狀。其星爲郎位。正義郎位十五星,在太微中帝坐東北。周之元士,漢之光祿、中散、諫議,此三署郎中,是今之尚書郎。-{占}-:欲其大小均耀,光潤有常,吉也。}}}}傍一大星,將位也。{{*|{{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爲群郎之將帥是也。}}【正義】將,子象反。郎將一星,在郎位東北,所以爲武備,今之左右中郎將。-{占}-:大而明,角,將恣不可當也。}}月、五星順入,軌道,{{*|{{deepPink|【索隱】韋昭-{云}-:「謂循軌道不邪逆也。順入,從西入之也。」}}}}{{*|【正義】謂月、五星順入軌道,入太微庭也。}}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誅也。{{*|{{deepPink|【索隱】宋均-{云}-:「司察日、月、五星所守列宿,若請官屬不去十日者,-{於}-是天子命使誅討之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命之;中坐,成形,{{*|{{green|【集解】晉灼曰:「中坐,犯帝坐也。成形,禍福之形見也。」}}{{deepPink|【索隱】其逆入,不軌道。宋均-{云}-:「逆入,從東入;不軌道,不由康衢而入者也。以其所犯命之者,亦謂隨所犯之位,天子命誅其人也。」}}【正義】命,名也。謂月、五星逆入,不依軌道,司察其所犯太微中帝坐,帝坐必成其刑戮,皆是群下相從而謀上也。}}皆群下從謀也。金、火尤甚。{{*|{{deepPink|【索隱】案:火主銷物而金爲兵,故尤急。然則木、水、土爲小變也。{{*|【正義】}}若金、火逆入,不軌道,犯帝坐,尤甚-{於}-月及水、土、木也。}}}}廷藩西有隋星五,{{*|{{green|【集解】隋音他果反。}}{{deepPink|【索隱】宋均-{云}-「南北爲隋」。又他果反,隋爲垂下。}}}}曰少微,士大夫。{{*|{{deepPink|【索隱】春秋合誠圖-{云}-「少微,處士位」。又天官-{占}--{云}-「少微一名處士星」也。}}}}{{*|【正義】廷,太微廷;藩,衞也。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南北列:第一星,處士也;第二星,議士也;第三星,博士也;第四星,大夫也。-{占}-以明大黃潤,則賢士舉;不明;反是;月、五星犯守,處士憂,宰相易也。}}權,軒轅。軒轅,黃龍體。{{*|{{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騰龍。」}}{{deepPink|【索隱】援神契曰「軒轅十二星,-{後}-宮所居。」石氏星贊以軒轅龍體,主-{後}-妃也。正義軒轅十七星,在七星北,黃龍之體,主雷雨之神,-{後}-宮之象也。陰陽交感,激爲雷電,和爲雨,怒爲風,亂爲霧,凝爲霜,散爲露,聚爲-{雲}-氣,立爲虹蜺,離爲背璚,分爲抱珥。二十四變,皆軒轅主之。其大星,女主也;次北一星,夫人也;次北一星,妃也;其次諸星皆次妃之屬。女主南一小星,女-{御}-也;左一星,少民,-{后}-宗也;右一星,大民,太-{后}-宗也。-{占}-:欲其小黃而明,吉;大明,則爲-{後}-宮爭競;移徙,則國人流逬;東西角大張而振,-{後}-族敗;水、火、金守軒轅,女主惡也。}}}}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後}-宮屬。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deepPink|【索隱】宋均-{云}-:「責在-{後}-黨嬉,讒賊興,招此祥。」案:亦當天子命誅也。}}}}
東井爲水事。{{*|{{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東井八星,主水衡也。」}}}}其西-{曲}-星曰鉞。{{*|【正義】東井八星,鉞一星,輿鬼四星,一星爲質,爲鶉首,-{於}-辰在未,皆秦之分野。一大星,黃道之所經,爲天之亭候,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王者用法平,則井星明而端列。鉞一星附井之前,主伺奢淫而斬之。-{占}-:不欲其明;明與井齊,或搖動,則天子用鉞-{於}-大臣;月宿井,有風雨之變也。}}鉞北,北河;南,南河;{{*|【正義】南河三星,北河三星,分夾東井南北,置而爲戒。南河南戒,一曰陽門,亦曰越門;北河北戒,一曰陰門,亦爲胡門。兩戒間,三光之常道也。-{占}-以南星不見則南道不通,北亦如之;動搖及火守,中國兵起也。又-{云}-動則胡、越爲變,或連近臣以結之。}}兩河、天闕間爲關梁。{{*|{{deepPink|【索隱】宋均-{云}-:「兩河六星,知逆邪。言關梁之限,知邪僞也。」{{*|【正義】}}闕丘二星在南河南,天子之雙闕,諸侯之兩觀,亦象魏縣書之府。金、火守之,主兵戰闕下也。}}}}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爲質。{{*|{{green|【集解】晉灼曰:「輿鬼五星,其中白者爲質。」}}}}{{*|【正義】輿鬼四星,主祠事,天目也,主視明察-{姦}-謀。東北星主積馬,東南星主積兵,西南星主積布帛,西北星主積金玉,隨其變-{占}-之。中一星爲積屍,一名質,主喪死祠祀。-{占}-:鬼星明大,-{穀}-成;不明,百姓散。質欲其沒不明;明則兵起,大臣誅,下人死之。}}火守南北河,兵起,-{穀}-不登。故德成衡,觀成潢,{{*|{{green|【集解】晉灼曰:「日、月、五星不軌道也。衡,太微廷也。觀,-{占}-也。潢,五帝車-{舍}-。」}}}}傷成鉞,{{*|{{green|【集解】晉灼曰:「賊傷之-{占}-,先成形-{於}-鉞。」}}{{deepPink|【索隱】案:德成衡,衡則能平物,故有德公平者,先成形-{於}-衡。觀成潢,爲帝車-{舍}-,言王者-{遊}-觀,亦先成形-{於}-潢也。傷成鉞者,傷,敗也,言王者敗德,亦先成形-{於}-鉞,以言有敗亂則有鉞誅之。然案文耀鈎則-{云}-「德成潢,敗成鉞」,其意異也。又此下文「禍成井,誅成質」,皆是東井下義。總列-{於}-此也。}}}}禍成井,{{*|{{green|【集解】晉灼曰:「東井主水事,火入一星居其旁,天子且以火敗,故曰禍也。」}}}}誅成質。{{*|{{green|【集解】晉灼曰:「熒惑入輿鬼、天質,-{占}-曰大臣有誅。」}}}}
柳爲鳥注,主木草。{{*|{{deepPink|【索隱】案:漢書天文-{志}-「注」作「喙」。爾雅-{云}-「鳥喙謂之柳」。孫炎-{云}-「喙,-{朱}-鳥之口,柳其星聚也」。以注爲柳星,故主草木。}}}}{{*|【正義】喙,丁救反,一作「注」。柳八星,星七星,張六星,爲鶉火,-{於}-辰在午,皆周之分野。柳爲-{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占}-以順明爲吉;金、火守之,國兵大起。}}七星,頸,爲員官。主急事。{{*|{{deepPink|【索隱】七星,頸,爲員宮,主急事。案:宋均-{云}-「頸,-{朱}-鳥頸也。員宮,喉也。物在喉嚨,終不久留,故主急事也」。正義七星爲頸,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主急事。以明爲吉,暗爲凶;金、火守之,國兵大起。}}}}張,素,爲廚,主觴客。{{*|{{deepPink|【索隱】素,嗉也。爾雅-{云}-「鳥張嗉」。郭璞-{云}-「嗉,鳥受食之處也」。{{*|【正義】}}張六星,六爲嗉,主天廚食飲賞賚觴客。-{占}-以明爲吉,暗爲凶。金、火守之,國兵大起。}}}}翼爲羽翮,主遠客。{{*|【正義】翼二十二星,軫四星,長沙一星,轄二星,合軫七星皆爲鶉尾,-{於}-辰在巳,楚之分野。翼二十二星爲天樂府,又主夷狄,亦主遠客。-{占}-:明大,禮樂興,四夷服;徙,則天子舉兵以罰亂者。}}
軫爲車,主風。{{*|{{deepPink|【索隱】宋均-{云}-:「軫四星居中,又有二星爲左右轄,車之象也。軫與巽同位,爲風,車動行疾似之也。」}}}}{{*|【正義】軫四星,主冢宰輔臣,又主車騎,亦主風。-{占}-:明大,則車騎用;太白守之,天下學校散,文儒失業,兵戈大興;熒惑守之,南方有不用命之國,當-{發}-兵伐之;辰星守之,徐、泗有戮之者。}}其旁有一小星,曰長沙,{{*|【正義】長沙一星在軫中,主壽命。-{占}-:明,主長壽,子孫昌也。}}星星不欲明;明與四星等,若五星入軫中,兵大起。{{*|{{deepPink|【索隱】宋均-{云}-:「五星主行使。使動,兵車亦動也。」}}}}軫南衆星曰天庫樓;{{*|【正義】天庫一星,主太白,秦也,在五車中。}}庫有五車。車星角若益衆,及不具,無處車馬。
==西宮==
西宮{{*|{{deepPink|【索隱】文耀鈎-{云}-:「西宮白帝,其精白虎。」}}}}-{咸}-池,{{*|【正義】-{咸}-池三星,在五車中,天潢南,魚鳥之所-{託}-也。金犯守之,兵起;火守之,有災也。}}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車-{舍}-。{{*|{{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咸}-池主五-{穀}-,有星五者各有所職。-{咸}-池,言-{穀}-生-{於}-水,含秀含實,主秋垂,故一名『五帝車-{舍}-』,以車載-{穀}-而販也」。}}}}{{*|【正義】五車五星,三柱九星,在畢東北,天子五兵車-{舍}-也。西北大星曰天庫,主太白,秦也。次東北曰天獄,主辰,燕、趙也。次東曰天倉,主歳,衞、魯也。次東南曰司空,主鎭,楚也。次西南曰卿,主熒惑,魏也。-{占}-:五車均明,柱皆見,則倉庫實;不見,其國絶食,兵見起。五車、三柱有變,各以其國-{占}-之。三柱入出一月,米貴三倍,期二年;出三月,貴十倍,期三年;柱出不與天倉相近,軍出,米貴,轉粟千-{里}-;柱倒出,尤甚。火入,天下旱;金入,兵;水入,水也。}}火入,旱;金,兵;水,水。{{*|{{deepPink|【索隱】謂火、金、水入五潢,則各致此災也。案:宋均-{云}-「不言木、土者,木、土德星,-{於}-此不爲害故也」。}}}}中有三柱;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豕,爲溝瀆。{{*|【正義】奎,苦圭反,十六星。婁三星爲降婁,-{於}-辰在戌,魯之分野。奎,天之府庫,一曰天豕,亦曰封豕,主溝瀆。西南大星,所謂天豕目。-{占}-以明爲吉。星不欲團圓,團圓則兵起。暗則臣-{干}-命之咎,亦不欲開闔無常,當有白衣稱命-{於}-山-{谷}-者。五星犯奎,人主爽德,權臣擅命,不可禁者。王者宗祀不潔,則奎動搖。若焰焰有光,則近臣謀上之應,亦庶人飢饉之厄。太白守奎,胡、貊之憂,可以伐之。熒惑星守之,則有水之憂,連以三年。塡星、歳星守之,中國之利,外國不利,可以興師動衆,斬斷無道。}}婁爲聚衆。{{*|【正義】婁三星爲苑,牧養犧牲以共祭祀,亦曰聚衆。-{占}-:動搖,則衆兵聚;金、火守之,兵起也。}}胃爲天倉。{{*|【正義】胃三星,昴七星,畢八星,爲大梁,-{於}-辰在酉,趙之分野。胃主倉廩,五-{穀}-之府也。-{占}-:明則天下和平,五-{穀}--{豐}-稔;不然,反是也。}}其南衆星曰廥積。{{*|{{green|【集解】如淳曰:「芻藁積爲廥也。」{{*|【正義】}}芻藁六星,在天苑西,主積藁草者。不見,則牛馬暴死;火守,災起也。}}}}
昴曰髦頭,{{*|【正義】昴七星爲髦頭,胡星,亦爲獄事。明,天下獄訟平;暗爲刑罰濫。六星明與大星等,大水且至,其兵大起;搖動若跳躍者,胡兵大起;一星不見,皆兵之憂也。}}胡星也,爲白衣會。畢曰罕車,{{*|{{deepPink|【索隱】爾雅-{云}-「濁謂之畢」。孫炎以爲掩兔之畢或呼爲濁,因名星-{云}-。}}}}{{*|【正義】畢八星,曰罕車,爲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曰天髙,一曰邊將,主四夷之尉也。星明大,天下安,遠夷入貢;失色,邊亂。畢動,兵起;月宿則多雨。毛萇-{云}-「畢所以掩兔也」。}}爲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旁小星爲附耳。{{*|【正義】附耳一星,屬畢大星之下,次天髙東南隅,主爲人主-{聽}-得失,伺{{!|𠎝|⿰亻⿱㚘心}}過。星明,則中國微,邊寇警;移動,則讒佞行;入畢,國起兵。}}附耳搖動,有讒亂臣在側。昴、畢間爲天街。{{*|{{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畢爲天階。」爾雅-{云}-:「大梁,昴。」孫炎-{云}-:「昴、畢之間,日、月、五星出入要道,若津梁也。」正義天街二星,在畢、昴間,主國界也。街南爲華夏之國,街北爲夷狄之國。土、金守,胡兵入也。}}}}其陰,陰國;陽,陽國。{{*|{{green|【集解】孟康曰:「陰,西南,象坤維,河山已北國;陽,河山已南國。」}}}}
參爲白虎。{{*|【正義】觜三星,參三星,外四星爲實沈,-{於}-辰在申,魏之分野,爲白虎形也。參,色林反,下同。}}三星直者,是爲衡石。{{*|{{green|【集解】孟康曰:「參三星者,白虎宿中,東西直,似稱衡。」}}}}下有三星,兌,曰罰,{{*|{{green|【集解】孟康曰:「在參間。上小下大,故曰鋭。」晉灼曰:「三星少斜列,無鋭形。」{{*|【正義】}}罰,亦作「伐」。春秋運-{斗}-樞-{云}-「參伐事主斬艾」也。}}}}爲斬艾事。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爲虎首,主葆旅事。{{*|{{green|【集解】如淳曰:「關中俗謂桑楡孼生爲葆。」晉灼曰:「葆,菜也。禾野生曰旅,今之飢民采旅也。」{{*|{{deepPink|【索隱】}}}}姚氏案:「宋均-{云}-葆,守也。旅猶軍旅也。言佐參伐以斬艾除凶也。」}}}}{{*|【正義】觜,子思反。觿,胡規反。葆音保。觜觿爲虎首,主收斂葆旅事也。葆旅,野生之可食者。-{占}-:金、水來守,國易正,災起也。}}其南有四星,曰天厠。{{*|【正義】天厠四星,在屛東,主溷也。-{占}-:色黃,吉;靑與白,皆凶;不見,則人寢疾。}}厠下一星,曰天矢。{{*|【正義】天矢一星,在厠南。-{占}-與天厠同也。}}矢黃則吉靑、白、黑,凶。其西有句-{曲}-{{*|【正義】包音鈎。}}九星,三處羅:一曰天旗,{{*|【正義】參旗九星,在參西,天旗也,指麾遠近以從命者。王者斬伐當理,則天旗-{曲}-直順理;不然,則兵動-{於}-外,可以憂之。若明而稀,則邊寇動;不然,則不。}}二曰天苑,{{*|【正義】天苑十六星,如環狀,在畢南,天子養禽獸所。稀暗,則多死也。}}三曰九-{遊}-。{{*|{{green|【集解】徐廣曰:「音流。」}}}}{{*|【正義】九-{遊}-九星,在玉井西南,天子之兵旗,所以導軍進退,亦領州列邦。-{並}-不欲搖動,搖動則九州分散,人民失業,信命一不通,-{於}-中國憂。以金、火守之,亂起也。}}其東有大星曰狼。{{*|【正義】狼一星,參東南。狼爲野將,主侵掠。-{占}-:非其處,則人相食;色黃白而明,吉;赤,角,兵起;金、木、火守,亦如之。狼角變色,多盜賊。}}下有四星曰弧,{{*|【正義】弧九星,在狼東南,天之弓也。以伐叛懷遠,又主備賊盜之知-{姦}-邪者。弧矢向狼動移,多盜;明大變色,亦如之。矢不直狼,又多盜;引滿,則天下盡兵也。}}直狼。狼比地有大星,{{*|{{green|【集解】晉灼曰:「比地,近地也。」}}}}曰南極老人。{{*|【正義】老人一星,在弧南,一曰南極,爲人主-{占}-壽命延長之應。常以秋分之曙見-{於}-景,春分之夕見-{於}-丁。見,國長命,故謂之壽昌,天下安-{寧}-;不見,人主憂也。}}老人見,治安;不見,兵起。常以秋分時候之-{於}-南郊。
附耳入畢中,兵起。
==北宮==
北宮玄武,{{*|{{deepPink|【索隱】文耀鈎-{云}-:「北宮黑帝,其精玄武。」{{*|【正義】}}南-{斗}-六星,牽牛六星,-{並}-北宮玄武之宿。}}}}虚、危。{{*|{{deepPink|【索隱】爾雅-{云}-「玄枵,虚也」。又-{云}-「北陸,虚也」。解者以陸爲道。孫炎曰「陸,中也;北方之宿中也」。}}}}{{*|【正義】虚二星,危三星,爲衣枵,-{於}-辰在子,齊之分野。虚主死喪哭泣事,又爲邑居廟堂祭祀禱祝之事;亦天之冢宰,主平理天下,覆藏萬物。-{占}-:動,則有死喪哭泣之應;火守,則天子將兵;水守,則人飢饉;金守,臣下兵起。危爲宗廟祀事,主天市架屋。-{占}-:動,則有土功;火守,天下兵;水守,下謀上也。}}危爲蓋屋;{{*|{{deepPink|【索隱】宋均-{云}-:「危上一星髙,旁兩星隋下,似乎蓋屋也。」}}}}{{*|【正義】蓋屋二星,在危南,主天子所居宮室之官也。-{占}-:金、火守入,國兵起;孛,彗尤甚。危爲架屋,蓋屋自有星,恐文誤也。}}虚爲哭泣之事。{{*|{{deepPink|【索隱】虚爲哭泣事。姚氏案荊州-{占}-,以爲其宿二星,南星主哭泣。虚中六星,不欲明,明則有大喪也。}}}}
其南有衆星,曰羽林天軍。{{*|【正義】羽林四十五星,三三而聚,散在壘壁南,天軍也。亦天宿衞之兵革出。不見,則天下亂;金、火、水入,軍起也。}}軍西爲壘,{{*|【正義】壘壁陳十二星,橫列在營室南,天軍之垣壘。-{占}-:五星入,皆兵起,將軍死也。}}或曰鉞。旁有一大星爲北落。北落若微亡,軍星動角益希,及五星犯北落,{{*|【正義】北落師門一星,在羽林西南。天軍之門也。長安城北落門,以象此也。主非常,以候兵。-{占}-:明,則軍安;微弱,則兵起;金、火守,有兵,爲虜犯塞;土、木則吉。}}入軍,軍起。火、金、水尤甚:火,軍憂;水,患;木、土,軍吉。{{*|{{green|【集解】漢書音義曰:「木星、土星入北落,則吉也。」}}}}危東六星,兩兩相比,曰司空。{{*|【正義】比音鼻。比,近也。危東兩兩相比者,是司命等星也。司空唯一星耳,又不在危東,恐「命」字誤爲「空」也。司命二星,在虚北,主喪送;司祿二星,在司命北,主官司;危二星,在司祿北,主危亡;司非二星,在危北,主{{!|𠎝|⿰亻⿱㚘心}}過:皆寘司之職。-{占}-:大,爲君憂;常則吉也。}}
營室{{*|{{deepPink|【索隱】元命包-{云}-:「營室十星,埏陶精類,始立紀綱,包物爲室。」又爾雅-{云}-:「營室謂之定。」郭璞-{云}-:「定,正也。天下作宮室,皆以營室中爲正也。」}}}}爲淸廟,曰離宮、閣道。{{*|{{deepPink|【索隱】案:荊州-{占}--{云}-「閣道,王良旗也,有六星」。}}}}漢中四星,曰天駟。{{*|{{deepPink|【索隱】案:元命包-{云}-「漢中四星曰騎,一曰天駟也」。}}}}旁一星,曰王良。{{*|{{deepPink|【索隱】春秋合誠圖-{云}-:「王良主天馬也。」}}}}{{*|【正義】王良五星,在奎北河中,天子奉-{御}-官也。其動策馬,則兵騎滿野;客星守之,津橋不通;金、火守入,皆兵之憂。}}王良策馬,{{*|【正義】策一星,在王良前,主天子-{僕}-也。-{占}-以動搖移在王良前,或居馬-{後}-,別爲策馬,策馬而兵動也。案:豫章周騰字叔達,南昌人,爲侍-{御}-史。桓帝當南郊,平明應出,騰仰觀,曰:「夫王者象星,今宮中星及策馬星悉不動,上明日必不出。」至四更,皇太子卒,遂止也。}}車騎滿野。旁有八星,絶漢,曰天潢。{{*|{{deepPink|【索隱】元命包曰:「潢主河渠,所以度神,通四方。」宋均-{云}-:「天潢,天津也。津,凑也,故主計度也。」}}}}天潢旁,江星。{{*|【正義】天江四星,在尾北,主太陰也。不欲明;明而動,水暴出;其星明大,水不禁也。}}江星動,人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正義】杵、臼三星,在丈人星旁,主軍糧。-{占}-:正下直臼,吉;與臼不相當,軍糧絶也。臼星在南,主舂。其-{占}-:覆則歳大飢,仰則大熟也。}}匏瓜,{{*|{{deepPink|【索隱】案:荊州-{占}--{云}-「匏瓜,一名天鷄,在河鼓東。匏瓜明,歳則大熟也」。}}}}{{*|【正義】匏音白包反。匏瓜五星,在離珠北,天子果園。-{占}-:明大光潤,歳熟;不,則包果之實不登;客守,魚-{鹽}-貴也。}}有靑黑星守之,魚-{鹽}-貴。
南-{斗}-{{*|【正義】南-{斗}-六星,在南也。}}爲廟,其北建星。{{*|【正義】建六星,在-{斗}-北,臨黃道,天之都關也。-{斗}-建之間,七耀之道,亦主旗輅。-{占}-:動搖,則人勞;不然,則不;月暈,蛟龍見,牛馬疫;月、五星犯守,大臣相謀爲,關梁不通及大水也。}}建星者,旗也。牽牛爲犧牲。{{*|【正義】牽牛爲犧牲,亦爲關梁。其北二星,一曰即路,一曰聚火。又上一星,主道路;次二星,主關梁;次三星,主南越。-{占}-:明大,關梁通;不明,不通,天下牛疫死;移入漢中,天下乃亂。}}其北河鼓。{{*|{{deepPink|【索隱】爾雅-{云}-:「河鼓謂之牽牛。」孫炎曰:「河鼓之旗十二星,在牽牛北。或名河鼓爲牽牛也。」}}}}河鼓大星,上將;左右,左右將。{{*|【正義】河鼓三星,在牽牛北,主軍鼓。蓋天子三將軍,中央大星大將軍,其南左星左將軍,其北右星右將軍,所以備關梁而拒難也。-{占}-:明大光潤,將軍吉;動搖差戾,亂兵起;直,將有功;-{曲}-,則將失計也。自昔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此星也。}}婺女,{{*|{{deepPink|【索隱】務女。雅-{云}-「須女謂之務女」是也。一作「婺」。}}}}{{*|【正義】須女四星,亦婺女,天少府也。南-{斗}-、牽牛、須女皆爲星紀,-{於}-辰在-{醜}-,越之分野,而-{斗}-牛爲呉之分野也。,須女,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主布帛裁-{制}-嫁娶。-{占}-:水守之,萬物不成;火守,布帛貴,人多死;土守,有女喪;金守,兵起也。}}其北織女。{{*|【正義】織女三星,在河北天紀東,天女也,主果蓏絲帛珍寶。-{占}-:王者至孝-{於}-神明,則三星倶明;不然,則暗而微,天下女工廢;明,則理;大星怒而角,布帛涌貴;不見,則兵起。晉書天文-{志}--{云}-:「晉太史令陳卓總甘、石、巫-{咸}-三家所著星圖,大凡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四星,以爲定紀。今略其昭昭者,以備天官-{雲}-。」}}織女,天女孫也。{{*|{{green|【集解】徐廣曰:「孫,一作『名』。」{{*|{{deepPink|【索隱】}}}}織女,天孫也。案:荊州-{占}--{云}-「織女,一名天女,天子女也」。}}}}
==歳星==
察日、月之行{{*|【正義】晉灼-{云}-:「太歳在四仲,則歳行三宿;太歳在四孟四季,則歳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歳而周天。」}}以揆歳星順逆。{{*|{{deepPink|【索隱】姚氏案:天官-{占}--{云}-「歳星,一曰應星,一曰經星,一曰紀星」。物理論-{云}-「歳行一次,謂之歳星,則十二歳而星一周天也」。}}}}{{*|【正義】天官-{云}-:「歳星者,東方木之精,蒼帝之象也。其色明而内黃,天下安-{寧}-。夫歳星欲春不動,動則農廢。歳星盈縮,所在之國不可伐,可以罰人;失次,則民多病;見,則喜。其所居國,人主有福,不可以搖動。人主怒,無光,仁道失。歳星順行,仁德加也。歳星農官,主五-{穀}-。」天文-{志}--{云}-:「春日,甲乙;四時,春也。五常,仁;五事,貌也。人主仁虧,貌失,逆時令,傷木氣,則罰見歳星。」}}曰東方木,主春,日甲乙。義失者,罰出歳星。歳星贏縮,{{*|{{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曰「凡五星早出爲贏,贏爲客;晩出爲縮,縮爲主人。五星贏縮,必有天應見杓也」。}}}}以其-{舍}-命國。{{*|【正義】-{舍}-,所止宿也。命,名也。}}所在國不可伐,可以罰人。其趨-{舍}-{{*|{{deepPink|【索隱】趨音聚,謂促。}}}}而前曰贏,退-{舍}-曰縮。贏,其國有兵不-{復}-;縮,其國有憂,將亡,{{*|【正義】將音子匠反。}}國傾敗。其所在,五星皆從而聚{{*|{{deepPink|【索隱】案:漢髙帝元年,五星皆聚-{於}-東井是也。據天文-{志}-,其年歳星在東井,故四星從而聚之也。}}}}-{於}-一-{舍}-,其下之國可以義致天下。
以攝提格歳:{{*|{{deepPink|【索隱】太歳在寅,歳星正月晨出東方。案:爾雅「歳在寅爲攝提格」。李巡-{云}-「言萬物承陽起,故曰攝提格。格,起也」。}}}}歳陰左行在寅,歳星右轉居-{丑}-。正月,與-{斗}-、牽牛晨出東方,名曰監德。{{*|{{deepPink|【索隱】歳星正月晨見東方之名。已下出石氏星經文,乃-{云}-「星在-{斗}-牽牛,失次見杓」也。漢書天文-{志}-則載甘氏及太初星歴,所在之宿不同也。}}}}色蒼蒼有光。其失次,有應見柳。歳早,水;晩,旱。
歳星出,東行十二度,百日而止,反逆行;逆行八度,百日,-{復}-東行。歳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率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歳而周天。出常東方,以晨;入-{於}-西方,用昏。
單閼歳:{{*|{{deepPink|【索隱】在卯也。歳星二月晨出東方。爾雅-{云}-「卯爲單閼」。李巡-{云}-:「陽氣推萬物而起,故曰單閼。單,盡也。閼,止也。」}}}}歳陰在卯,星居子。以二月與婺女、虚、危晨出,曰降入。{{*|{{deepPink|【索隱】即歳星二月晨見東方之名。其-{餘}--{並}-準此。}}}}大有光。其失次,有應見張。其歳大水。
執徐歳:{{*|{{deepPink|【索隱】爾雅「辰爲執徐」。李巡-{云}-:「伏蟄之物皆敦舒而出,故曰執徐。執,蟄;徐,舒也。」}}}}歳陰在辰,星居亥。以三月與營室、東壁晨出,曰靑章。靑靑甚章。其失次;有應見軫。歳早,旱;晩,水。
大荒駱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巳爲大荒駱」。姚氏-{云}-:「言萬物皆熾盛而大出,霍然落落,故曰荒駱也。」}}}}歳陰在巳,星居戌。以四月與奎、婁晨出,曰跰踵。{{*|{{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路嶂』。」}}{{deepPink|【索隱】天文-{志}-作「路{{!|𡺍|⿰山重}}」。字詁-{云}-{{!|𡺍|⿰山重}},今作「踵」也。{{*|【正義】}}跰,白邊反。踵,之勇反。}}}}熊熊赤色,有光。其失次,有應見亢。
敦牂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午爲敦牂」。孫炎-{云}-「敦,盛;牂,壯也。言萬物盛壯」。韋昭-{云}-「敦音頓」也。}}}}歳陰在午,星居酉。以五月與胃、昴、畢晨出,曰開明。{{*|{{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天津』。」{{*|{{deepPink|【索隱】}}}}天文-{志}-作「啓明」。}}}}炎炎有光。{{*|【正義】炎,-{鹽}-驗反。}}偃兵;唯利公王,不利治兵。其失次,有應見房。歳早,旱;晩,水。
-{叶}-洽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未爲-{葉}-洽」。李巡-{云}-:「陽氣欲化萬物,故曰。協,和;洽,合也。」}}}}歳陰在未,星居申。以六月與觜觿、{{*|【正義】觜,子斯反。觿,胡規反。}}參晨出,曰長列。昭昭有光。利行兵。其失次,有應見箕。
涒灘歳:{{*|{{deepPink|【索隱】涒灘歳。爾雅-{云}-「在申爲涒灘」。李巡曰:「涒灘,物吐秀傾垂之貌也。」涒音他昆反,灘音他丹反。}}}}歳陰在申,星居未。以七月與東井、輿鬼晨出,曰大音。昭昭白。其失次,有應見牽牛。
作鄂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酉爲作鄂」。李巡-{云}-「作咢,皆物芒枝起之貌」。咢音愕。今案:下文-{云}-「作鄂有芒」,則李巡解亦近得。天文-{志}--{云}-「作詻」,音五格反,與史記及爾雅-{並}-異也。}}}}歳陰在酉,星居午。以八月與柳、七星、張晨出,曰長王。作作有芒。國其昌,熟-{穀}-。其失次,有應見危。有旱而昌,有女喪,民疾。
閹茂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戌曰閹茂」。孫炎-{云}-「萬物皆蔽冒,故曰。閹,蔽;茂,冒也」。天文-{志}-作「掩茂」也。}}}}歳陰在戌,星居巳。以九月與翼、軫晨出,曰天睢。{{*|{{deepPink|【索隱】劉氏音吁唯反也。}}}}白色大明。其失次,有應見東壁。歳水,女喪。
大淵獻歳:{{*|{{deepPink|【索隱爾雅-{云}-「在亥爲大淵獻」。孫炎-{云}-:「淵,深也。大獻萬物-{於}-深,謂蓋藏之-{於}-外耳。」】}}}}歳陰在亥,星居辰。以十月與角、亢晨出,曰大章。{{*|{{green|【集解】徐廣曰:「一曰『天皇』。」}}{{deepPink|【索隱】徐廣-{云}-一作「天皇」。案:天文-{志}-亦作「天皇」也。}}}}蒼蒼然,星若躍而陰出旦,是謂「正平」。起師旅,其率必武;其國有德,將有四海。其失次,有應見婁。
困敦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子爲困敦」。孫炎-{云}-:「困敦,混沌也。言萬物初萌,混沌-{於}-黃泉之下也。」}}}}歳陰在子,星居卯。以十一月與氐、房、心晨出,曰天泉。玄色甚明。江池其昌,不利起兵。其失次,有應昴。
赤奮若歳:{{*|{{deepPink|【索隱】爾雅「在-{丑}-爲赤奮若」。李巡-{云}-:「言陽氣奮迅。若,順也。」}}}}歳陰在-{丑}-,星居寅,以十二月與尾、箕晨出,曰天皓。{{*|{{deepPink|【索隱】音昊。漢-{志}-作「昊」。}}}}黫然{{*|{{deepPink|【索隱】-{於}-閑反。}}}}黑色甚明。其失次,有應見參。
當居不居,居之又左右搖,未當去去之,與他星會,其國凶。所居久,國有德厚。其角動,乍小乍大,若色數變,人主有憂。
其失次-{舍}-以下,進而東北,三月生天棓,{{*|【正義】棓音蒲講反。歳星之精散而爲天槍、天棓、天-{衝}-、天猾、國皇、天欃,及登天、荊眞,若天猿、天垣、蒼彗,皆以廣凶災也。天棓者,一名覺星,本類星而末鋭,長四丈,出東北方、西方。其出,則天下兵爭也。}}長四丈,{{*|{{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此皆甘氏星經文,而-{志}-又兼載石氏,此不取。石氏名申夫,甘氏名德。}}}}末兌,進而東南,三月生彗星,{{*|【正義】天彗者,一名埽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長或竟天,而體無光,假日之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若日南北,皆隨日光而指。光芒所及爲災變,見則兵起;除舊布新,彗所指之處弱也。}}長二丈,類彗。退而西北,三月生天欃,{{*|{{green|【集解】韋昭曰:「欃音『參差』之『參』。」}}}}{{*|【正義】欃,楚-{咸}-反。天欃者,在西南,長四丈,鋭。京房-{云}-「天欃爲兵,赤地千-{里}-。枯骨籍籍」。天文-{志}--{云}-天槍主兵亂也。}}長四丈,末兌。退而西南,三月生天槍,{{*|【正義】槍,楚行反。天槍者,長數丈,兩頭鋭,出西南方。其見,不過三月,必有破國亂君伏死其辜。天文-{志}--{云}-「孝文時,天槍夕出西南,-{占}-曰爲兵喪亂,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雲}-中,漢起兵以衞京師」也。}}長數丈,兩頭兌。謹視其所見之國,不可舉事用兵。其出如浮如沈,其國有土功;如沈如浮,其野亡。色赤而有角,其所居國昌。迎{{*|{{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御}-』。」}}}}角而戰者,不勝。星色赤黃而沈,所居野大穰。{{*|【正義】穰,人羊反,-{豐}-熟也。}}色靑白而赤灰,所居野有憂。歳星入月,其野有逐相;與太白-{鬭}-,{{*|{{green|【集解】韋昭曰:「星相撃爲-{鬭}-。」}}}}其野有破軍。
歳星一曰攝提,曰重華,曰應星,曰紀星。營室爲淸廟,歳星廟也。
==熒惑==
察剛氣{{*|{{green|【集解】徐廣曰:「剛,一作『罰』。」}}{{deepPink|【索隱】徐廣-{云}-剛一作「罰」。案:姚氏引廣雅「熒惑謂之執法」。天官-{占}--{云}-「熒惑方伯象,司察妖孼」。則此文「察罰氣」爲是。}}}}以處熒惑。{{*|{{deepPink|【索隱】春秋緯文耀鈎-{云}-:「赤帝熛怒之神,爲熒惑焉,位在南方,禮失則罰出。」晉灼-{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曰南方火,主夏,日丙、丁。禮失,罰出熒惑,熒惑失行是也。出則有兵,入則兵散。以其-{舍}-命國。熒惑爲勃亂,殘賊、疾、喪、飢、兵。{{*|{{green|【集解】徐廣曰:「以下-{云}-『熒惑爲理,外則理兵,内則理政』。」正義天官-{占}--{云}-:「熒惑爲執法之星,其行無常,以其-{舍}-命國:爲殘賊,爲疾,爲喪,爲飢,爲兵。環繞句己,芒角動搖,乍前乍-{後}-,其殃逾甚。熒惑主死喪,大鴻臚之象;主甲兵,大司馬之義;伺驕奢亂孼,執法官也。其精爲風伯,惑童兒歌謡嬉戲也。」}}}}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與倶出入,國絶祀。居之,殃還至,雖大當小;{{*|{{deepPink|【索隱】案:還音旋。旋,疾也。若熒惑反道居其-{舍}-,所致殃禍速至,則雖大反小。}}}}久而至,當小反大。{{*|{{deepPink|【索隱】案:久謂行遲也。如此,禍小反大,言久-{臘}-毒也。}}}}其南爲丈夫,北爲女子喪。{{*|{{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熒惑守輿鬼南,爲丈夫受其咎;北,則女子受其凶也」。}}}}若角動繞環之,及乍前乍-{後}-,左右,殃益大。與他星-{鬭}-,{{*|【正義】凡五星-{鬭}-,皆爲戰-{鬭}-。兵不在外,則爲内亂。-{鬭}-謂光芒相及。}}光相逮,爲害;不相逮,不害。五星皆從而聚-{於}-一-{舍}-,{{*|【正義】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絶行,其國外内有兵與喪,人民飢乏,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爲大陽,其國兵喪暴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謂易行,有德者受慶,掩有四方;無德者受殃,乃以死亡也。}}其下國可以禮致天下。
其行東、西、南、北疾也。兵各聚其下;用戰,順之勝,逆之敗。熒惑從太白,軍憂;離之,軍卻。出太白陰,有分軍;行其陽,有偏將戰。當其行,太白逮之,破軍殺將。{{*|{{deepPink|【索隱】宋均-{云}-:「太白宿,主軍來-{衝}-拒也。」}}}}其入守犯太微、{{*|{{green|【集解】孟康曰:「犯,七寸已内光芒相及也。」韋昭曰:「自下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軒轅、營室,主命惡之。心爲明堂,熒惑廟也。謹候此。
==塡星==
歴-{斗}-之會以定塡星之位。{{*|{{deepPink|【索隱】歴-{斗}-之會以定鎭星之位。晉灼曰:「常以甲辰之元始建-{斗}-,歳鎭一宿,二十八歳而周天。」廣雅曰:「鎭星,一名地侯。」文耀鈎-{云}-:「鎭,黃帝含樞紐之精,其體旋璣,中宿之分也。」}}}}曰中央土,主季夏,日戊、己,黃帝,主德,女主象也。歳塡一宿,其所居國吉。未當居而居,若已去而-{復}-還,還居之,其國得土,不乃得女。若當居而不居,旣已居之,又西東去,其國失土,不乃失女,不可舉事用兵。其居久,其國福厚;易,福薄。集解徐廣曰:「易猶輕速也。」
其一名曰地侯,主歳。歳行十度百十二分度之五,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歳周天。其所居,五星皆從而聚-{於}-一-{舍}-,其下之國,可重致天下。{{*|【正義】重音逐隴反。言五星皆從塡星,其下之國倚重而致天下,以塡主土故也。}}禮、德、義、殺、刑盡失,而塡星乃爲之動搖。
贏,爲王不-{寧}-;其縮,有軍不-{復}-。塡星,其色黃,九芒,音曰黃-{鍾}-宮。其失次上二三宿曰贏,有主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下二三宿曰縮,有-{後}-戚,其歳不-{復}-,不乃天裂若地動。
-{斗}-爲文太室,塡星廟,天子之星也。
木星與土合,爲内亂。飢,{{*|【正義】星經-{云}-:「凡五星,木與土合爲内亂,飢;與水合爲變謀,更事;與火合爲旱;與金合爲白衣會也。」}}主勿用戰,敗;水則變謀而更事;火爲旱;金爲白衣會若水。金在南曰牝牡,{{*|{{deepPink|【索隱】晉灼曰:「歳,陽也,太白,陰也,故曰牝牡也。」}}}}{{*|【正義】星經-{云}-:「金在南,木在北,名曰牝牡,年-{穀}-大熟;金在北,木在南,其年或有或無。」}}年-{穀}-熟,金在北,歳偏無。火與水合爲焠,{{*|{{green|【集解】晉灼曰:「火入水,故曰焠。」}}{{deepPink|【索隱】火與水合曰焠。案:謂火與水倶從塡星合也。{{*|【正義】}}焠,匆内反。星經-{云}-:「凡五星,火與水合爲焠,用兵舉事大敗;與金合爲鑠,爲喪,不可舉事,用兵從軍爲憂;離之,軍卻;與土合爲憂,主孼卿;與木合,飢,戰敗也。」}}}}與金合爲鑠,爲喪,皆不可舉事,用兵大敗。土爲憂,主孼卿;{{*|{{deepPink|【索隱】案:文耀鈎-{云}-「水土合則成爐冶,爐冶成則火興,火興則土之子焠,金成消爍,消爍則土無子輔父,無子輔父則益妖孼,故子憂」。}}}}大飢,戰敗,爲北軍,{{*|【正義】爲北,軍北也。凡軍敗曰北。軍困,舉事大敗。}}土與水合,穰而擁閼,{{*|【正義】擁,-{於}-拱反。閼,烏葛反。}}有覆軍,{{*|{{green|【集解】徐廣曰:「或-{云}-木、火、土三星若合,是謂驚立絶行。」}}}}其國不可舉事。出,亡地;入,得地。金爲疾,爲内兵,亡地。三星若合,其宿地國外内有兵與喪,改立公王。四星合,兵喪-{並}-起,君子憂,小人流。五星合,是爲易行,有德,受慶,改立大人,掩有四方,子孫蕃昌;無德,受殃若亡。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
蚤出者爲贏,贏者爲客。晩出者爲縮,縮者爲主人。必有天應見-{於}-杓星。同-{舍}-爲合。相陵爲-{斗}-,{{*|{{green|【集解】孟康曰:「陵,相冒-{占}-過也。」韋昭曰:「突掩爲陵。」}}}}七寸以内必之矣。{{*|{{deepPink|【索隱】案:韋昭-{云}-必有禍也。}}}}
五星色白圜,爲喪旱;赤圜,則中不平,爲兵;靑圜,爲憂水;黑圜,爲疾,多死;黃圜,則吉。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哭泣之聲,靑角有兵憂,黑角則水。意,{{*|{{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志}-』。」}}}}行窮兵之所終。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寧}-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動搖常以此。
塡星出百二十日而逆西行,西行百二十日反東行。見三百三十日而入,入三十日-{復}-出東方。太歳在甲寅,鎭星在東壁,故在營室。
==太白==
察日行以處位{{*|{{deepPink|【索隱】案:太白晨出東方曰啓明,故察日行以處太白之位也。}}}}太白。{{*|{{deepPink|【索隱】韓詩-{云}-「太白晨出東方爲啓明,昏見西方爲長庚」。又孫炎注爾雅,以爲晨出東方髙三丈,命曰啓明;昏見西方髙三-{舍}-,命曰太白。}}}}{{*|【正義】晉灼-{云}-:「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晨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復}-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天官-{占}--{云}-:「太白者,西方金之精,白帝之子,上公、大將軍之象也。一名殷星,一名大正,一名熒星,一名官星,一名梁星,一名滅星,一名大囂,一名大衰,一名大爽。徑一百-{里}-。」天文-{志}--{云}-:「其日庚辛;四時,秋也;五常,義也;五事,言也。人主義虧言失,逆時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春見東方,以晨;秋見西方,以夕。」}}曰西方,秋,{{*|【正義】太白五芒出,早爲月蝕,晩爲天矢及彗。其精散爲天杵、天柎、伏靈、大敗、司-{奸}-、天狗、賊星、天殘、卒起星,是古歴星;若竹彗、牆星、猿星、白雚,皆以示變也。}}日庚、辛,主殺。殺失者,罰出太白。太白失行,以其-{舍}-命國。其出行十八-{舍}-二百四十日而入。入東方,伏行十一-{舍}-百三十日;其入西方,伏行三-{舍}-十六日而出。當出不出,當入不入,是謂失-{舍}-,不有破軍,必有國君之-{簒}-。
其紀上元,{{*|{{deepPink|【索隱】案:上元是古歴之名,言用上元紀歴法,則攝提歳而太白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凡出入東西各五,爲八歳二百三十日,-{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大率歳一周天也。}}}}{{*|【正義】其紀上元,是星古歴初起上元之法也。}}以攝提格之歳,與營室晨出東方,至角而入;與營室夕出西方,至角而入;與角晨出,入畢;與角夕出,入畢;與畢晨出,入箕;與畢夕出,入箕;與箕晨出,入柳;與箕夕出,入柳;與柳晨出,入營室;與柳夕出,入營室。凡出入東西各五,爲八歳,二百二十日,{{*|{{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三十二日』。」}}}}-{復}-與營室晨出東方。其大率,歳一周天。其始出東方,行遲,率日半度,一百二十日,必逆行一二-{舍}-;上極而反,東行,行日一度半,一百二十日入。其庳,近日,曰明星,柔;髙,遠日,曰大囂,{{*|【正義】徐廣曰:「一作『變』。」}}剛。其始出西,行疾,率日一度半,百二十日;上極而行遲,日半度,百二十日,旦入,必逆行一二-{舍}-而入。其庳,近日,曰大白,柔;髙,遠日,曰大相,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
當出不出,未當入而入,天下偃兵,兵在外,入。未當出而出,當入而不入,下起兵,有破國。其當期出也,其國昌。其出東爲東,入東爲北方;出西爲西,入西爲南方。所居久,其鄕利;,{{*|{{green|【集解】蘇林曰:「疾過也。」}}}}其鄕凶。
出西至東,正西國吉。出東至西,正東國吉。其出不經天;經天,天下革政。{{*|{{deepPink|【索隱】孟康曰:「謂出東入西,出西入東也。太白陰星,出東當伏東,出西當伏西,過午爲經天。」又晉灼曰:「日,陽也,日出則星沒。太白晝見午上爲經天。」}}}}
小以角動,兵起。始出大,-{後}-小,兵弱;出小,-{後}-大,兵強。出髙,用兵深吉,淺凶;庳,淺吉,深凶。日方南金居其南,日方北金居其北,曰贏,{{*|【正義】鄭玄-{云}-:「方猶向也。謂晝漏半而置土圭表陰陽,審其南北也。影短-{於}-土圭謂之日南,是地-{於}-日爲近南也;長-{於}-土圭謂之日北,是地-{於}-日爲近北也。凡日影-{於}-地,千-{里}-而差一寸。」周禮-{云}-:「日南則影短多暑,日北則影長多寒。」孟康-{云}-:「金謂太白也。影,日中之影也。」}}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金居其北,日方北金居其南,曰縮,侯王有憂,用兵退吉進凶。用兵象太白:太白行疾,疾行;遲,遲行。角,敢戰。動搖躁,躁。圜以靜,靜。順角所指,吉;反之,皆凶。出則出兵,入則入兵。赤角,有戰;白角,有喪;黑圜角,憂,有水事;靑圜小角,憂,有木事;黃圜和角,有土事,有年。{{*|【正義】太白星圓,天下和平;若芒角,有土事。有年謂-{豐}-熟也。}}其已出三日而-{復}-,有微入,入三日乃-{復}-盛出,是謂耎,{{*|{{green|【集解】晉灼曰:「耎,退之不進。」}}{{deepPink|【索隱】是謂需。又作「耎」,音奴亂反。}}}}其下國有軍敗將北。其已入三日又-{復}-微出,出三日而-{復}-盛入,其下國有憂;師有糧食兵革,遺人用之;{{*|【正義】遺,唯季反。}}卒雖衆,將爲人虜。其出西失行,外國敗;其出東失行,中國敗。其色大圜黃滜,{{*|{{green|【集解】音澤。}}}}可爲好事;其圜大赤,兵盛不戰。
太白白,比狼;{{*|【正義】比,卑耳反,下同。比,類也。}}赤,比心;黃,比參左肩;蒼,比參右肩;黑,比奎大星。{{*|【正義】晉書天文-{志}--{云}-:「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應時節。色變有類:凡靑,比參左肩;赤,比心大星;黃,比參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不失本色而應其四時者,吉;色害其行,凶也。」}}五星皆從太白而聚乎一-{舍}-,其下之國可以兵從天下。居實,有得也;居虚,無得也。{{*|{{deepPink|【索隱】按:實謂星所合居之宿;虚謂贏縮也。}}}}行勝色,{{*|{{green|【集解】}}晉灼曰:「太白行得度者,勝色也。」}}{{*|【正義】勝音昇賸反,下同。}}色勝位,有位勝無位,有色勝無色,行得盡勝之。{{*|{{green|【集解】晉灼曰:「行應天度,唯有色得位;行盡勝之,行重而色位輕。」星經「得」字作「德」。}}}}{{*|【正義】晉書天文-{志}--{云}-:「凡五星所出所直之辰,其國爲得位者,歳星以德,熒惑爲禮,鎭星有福,太白兵強,辰陰陽和。所直之辰,順其色而角者勝,其色害者敗;居實有得,居虚無得也。色勝位,行勝色,行得盡勝之。」}}出而留桑楡間,{{*|{{green|【集解】晉灼曰:「行遲而下也。正出,舉目平正,出桑楡上者-{餘}-二千-{里}-。」}}}}疾其下國。{{*|【正義】疾,漢書作「病」也。}}上而疾,未盡其日,過參天,{{*|{{green|【集解】晉灼曰:「三分天過其一,此在戌酉之間。」}}}}疾其對國。{{*|{{green|【集解】孟康曰:「謂出東入西,出西入東。」}}}}上-{復}-下,下-{復}-上,有反將。其入月,將僇。金、木星合,光,其下戰不合,兵雖起而不-{鬬}-;合相毀,野有破軍。出西方,昏而出陰,陰兵-{彊}-;暮食出,小弱;夜半出,中弱;鷄鳴出,大弱:是謂陰陷-{於}-陽。其在東方,乘明而出陽,陽兵之-{彊}-,鷄鳴出,小弱;夜半出,中弱;昏出,大弱:是謂陽陷-{於}-陰。太白伏也,以出兵,兵有殃。其出卯南,南勝北方;出卯北,北勝南方;正在卯,東國利。出酉北,北勝南方;出酉南,南勝北方;正在酉,西國勝。
其與列星相犯,小戰;五星,大戰。其相犯,太白出其南,南國敗;出其北,北國敗。行疾,武;不行,文。色白五芒,出蚤爲月蝕,晩爲天夭及彗星,將-{發}-其國。出東爲德,舉事左之迎之,吉。出西爲刑,舉事右之背之,吉。反之皆凶。太白光見景,戰勝。晝見而經天,是謂爭明,-{彊}-國弱,小國-{彊}-,女主昌。
亢爲疎廟,太白廟也。太白,大臣也,其號上公。其他名殷星、太正、營星、觀星、宮星、明星、大衰、大澤、終星、大相、天浩、序星、月緯。大司馬位謹候此。
==辰星==
察日辰之會,{{*|{{deepPink|【索隱】案:下文「正四時及星辰之會」是也。}}}}{{*|【正義】晉灼-{云}-:「常以二月春分見奎、婁,五月夏至見東井,八月秋分見角、亢,十一月冬至見牽牛。出以辰、戌,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也。」}}以治辰星之位。{{*|{{deepPink|【索隱】案:皇甫謐曰「辰星,一名毚星,或曰鈎星」。元命包曰「北方辰星水,生物布其紀,故辰星理四時」。宋均曰「辰星正四時之位,得與北辰同名也」。}}}}曰北方水,太陰之精,主冬,日壬、癸。刑失者,罰出辰星,{{*|【正義】天官-{占}--{云}-:「辰星,北水之精,黑帝之子,宰相之祥也。一名細極,一名鈎星,一名爨星,一名伺祠。徑一百-{里}-。亦偏將、廷尉象也。」天文-{志}--{云}-:「其日壬、癸。四時,冬也;五常,智也;五事,-{聽}-也。人主智虧-{聽}-失,逆時令,傷水氣,則罰見辰星也。」}}以其宿命國。
是正四時:仲春春分,夕出郊奎、婁、胃東五-{舍}-,爲齊;仲夏夏至,夕出郊東井、輿鬼、柳東七-{舍}-,爲楚;仲秋秋分,夕出郊角、亢、氐、房東四-{舍}-,爲漢;仲冬冬至,晨出郊東方,與尾、箕、-{斗}-、牽牛倶西,爲中國。其出入常以辰、戌、-{丑}-、未。
其蚤,爲月蝕;{{*|{{green|【集解】孟康曰:「辰星、月相凌不見者,則所蝕也。」}}{{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辰星與月同精,月爲大臣,先期而出,是躁也。失則當誅,故月蝕見祥」。}}}}晩,爲彗星{{*|{{green|【集解】張晏曰:「彗,所以除舊布新。」}}{{deepPink|【索隱】案:宋均-{云}-「辰星,陰也,彗亦陰,陰謀未成,故晩出也」。}}}}及天夭。其時宜效不效爲失,{{*|【正義】效,見也。言宜見不見,爲失罰之也。}}追兵在外不戰。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天下大飢。其當效而出也,色白爲旱,黃爲五-{穀}-熟,赤爲兵,黑爲水。出東方,大而白,有兵-{於}-外,解。常在東方,其赤,中國勝;其西而赤,外國利。無兵-{於}-外而赤,兵起。其與太白倶出東方,皆赤而角,外國大敗,中國勝;其與太白倶出西方,皆赤而角,外國利。五星分天之中,積-{於}-東方,中國利;積-{於}-西方,外國用者利。五星皆從辰星而聚-{於}-一-{舍}-,其所-{舍}-之國可以法致天下。辰星不出,太白爲客;其出,太白爲主。出而與太白不相從,野雖有軍,不戰。出東方,太白出西方;若出西方,太白出東方,爲格,{{*|{{deepPink|【索隱】謂辰星出西方。辰,水也。太白出東方。太白,金也。水生金,母子不相從,故有軍不戰。今母子各出一方,故爲格。格謂不和同,故野雖有兵不戰然也。}}}}野雖有兵不戰。失其時而出,爲當寒反温,當温反寒。當出不出,是謂撃卒,兵大起。其入太白中而上出,破軍殺將,客軍勝;下出,客亡地。辰星來抵太白,太白不去,將死。正旗上出,{{*|{{deepPink|【索隱】正旗出。案:旗蓋太白芒角,似旌旗。{{*|【正義】}}旗,星名,有九星。言辰星上則破軍殺將,客勝也。}}}}破軍殺將,客勝;下出,客亡地。視旗所指,以命破軍。其繞環太白,若與鬭,大戰,客勝。兔過太白,{{*|{{deepPink|【索隱】兔過太白。案:廣雅-{云}-「辰星謂之兔星」,則辰星之別名兔,或作「毚」也。}}}}{{*|【正義】漢書-{云}-「辰星過太白,間可椷劍」,明廣雅是也。}}間可椷劍,{{*|{{green|【集解】蘇林曰:「椷音函。函,容也。其間可容一劍。」}}{{deepPink|【索隱】椷音函。函,容也。言中間可容一劍。則函字本有-{咸}-音,故字從-{咸}-。劍,古作「劍」也。}}}}小戰,客勝。兔居太白前,軍罷;出太白左,小戰;摩太白,有數萬人戰,主人吏死;出太白右,去三尺,軍急約戰。靑角,兵憂;黑角,水。赤行窮兵之所終。
兔七命,曰小正、辰星、天欃、安周星、細爽、栖星、鈎星。{{*|{{deepPink|【索隱】謂星凡有七名。命者,名也。小正,一也;辰星,二也;天兔,三也;安周星,四也;細爽,五也;能星,六也;鈎星,七也。}}}}其色黃而小,出而易處,天下之文變而不善矣。兔五色,靑圜憂,白圜喪,赤圜中不平,黑圜吉。赤角犯我城,黃角地之爭,白角號泣之聲。
其出東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東方;其出西方,行四-{舍}-四十八日,其數二十日,而反入-{於}-西方。其一候之營室、角、畢、箕、柳。出房、心間,地動。
辰星之色:春,靑黃;夏,赤白;秋,靑白,而歳熟;冬,黃而不明。即變其色,其時不昌。春不見,大風,秋則不實。夏不見,有六十日之旱,月蝕。秋不見,有兵,春則不生。冬不見,陰雨六十日,有流邑,夏則不長。
角、亢、氐,兗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牽牛、婺女,揚州。虚、危,靑州。營室至東壁,-{並}-州。奎、婁、胃,徐州。昴、畢,冀州。觜觿、參,益州。{{*|【正義】括地-{志}--{云}-:「漢武帝置十三州,改梁州爲益州廣漢。廣漢,今益州咎縣是也。分今河内、上黨、-{雲}-中。」然案星經,益州,魏地,畢、觜、參之分,今河内、上黨、-{雲}-中是。未詳也。}}東井、輿鬼,雍州。柳、七星、張,三河。翼、軫,荊州。
七星爲員官,辰星廟,蠻夷星也。
==日==
兩軍相當,日暈;{{*|{{green|【集解】如淳曰:「暈讀曰運。」}}}}暈等,力鈞;厚長大,有勝;薄短小,無勝。重抱大破無。抱爲和,背不和,爲分離相去。直爲自立,立侯王;殺將。負且戴,有喜。圍在中,中勝;在外,外勝。靑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靑中,以惡相去。氣暈先至而-{後}-去,居軍勝。先至先去,前利-{後}-病;-{後}-至-{後}-去,前病-{後}-利;-{後}-至先去,前-{後}-皆病,居軍不勝。見而去,其-{發}-疾,雖勝無功。見半日以上,功大。白虹屈短,{{*|{{green|【集解】李奇曰:「屈,或爲『尾』也。」韋昭曰:「短而直。」}}}}上下兌,有者下大流血。日暈-{制}-勝,近期三十日,遠期六十日。
其食,食所不利;-{復}-生,生所利;而食益盡,爲主位。以其直及日所宿,加以日時,用命其國也。
日暈行中道,{{*|{{deepPink|【索隱】案:中道,房星之中間也。房有四星,若人之房三間有四表然,故曰房。南爲陽間,北爲陰間,則中道房星之中間也。故房是日、月、五星之行道,然黃道亦經房、心。若月行得中道,故陰陽和平;若行陰間,多陰事;陽間,則人主驕恣;若歴陰星、陽星之南北太陰、太陽之道,即有大水若兵,及大旱若喪也。}}}}安-{寧}-和平。陰間,多水,陰事。外北三尺,陰星。{{*|{{deepPink|【索隱】案:謂陰間外北三尺曰陰星,又北三尺曰太陰道,則下陽星及太陽亦在陽間之南各三尺也。}}}}北三尺,太陰,大水,兵。陽間,驕恣。陽星,多暴獄。太陽,大旱喪也。{{*|{{deepPink|【索隱】太陰,太陽,皆道也。月行近之,故有水旱兵喪也。}}}}角、天門,十月爲四月,十一月爲五月,{{*|{{deepPink|【索隱】角間天門。謂月行入角與天門,若十月犯之,當爲來年四月成災;十一月,則主五月也。}}}}十二月爲六月,水-{發}-,近三尺,遠五尺。犯四輔,輔臣誅。{{*|{{deepPink|【索隱】案:謂月犯房星也。四輔,房四星也。房以輔心,故曰四輔。}}}}行南北河,以陰陽言,旱水兵喪。{{*|【正義】南河三星,北河三星,若月行北河以陰,則水、兵;南河以陽,則旱、喪也。}}
==月==
月蝕歳星,{{*|【正義】孟康-{云}-:「凡星入月,見月中,爲星蝕月;月掩星,星滅,爲月蝕星也。」}}其宿地,飢若亡。熒惑也亂,塡星也下犯上,太白也-{彊}-國以戰敗,辰星也女亂。大角,{{*|{{green|【集解】徐廣曰:「一-{云}-『食-{於}-大角』。」{{*|【正義】}}大角一星,在兩攝提間,人君之象也。}}}}主命者惡之;心,則爲内賊亂也;列星,其宿地憂。{{*|{{deepPink|【索隱】謂月蝕列星二十八宿,當其分地有憂。憂謂兵及喪也。}}}}
月食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復}-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五,凡百一十三月而-{復}-始。{{*|{{deepPink|【索隱】始日謂食始起之日也。依此文計,唯有一百二十一月,與元數甚爲懸校,旣無太初歴-{術}-,不可得而推定。今以漢-{志}-三統歴法計,則六月者七,五月者一,又六月者一,五月者一,凡一百三十五月而-{復}-始耳。或-{術}-家各異,或傳寫錯謬,故此不同,無以明知也。}}}}故月蝕,常也;日蝕,爲不臧也。甲、乙,四海之外,日月不-{占}-。{{*|{{green|【集解】晉灼曰:「海外遠,甲乙日時不以-{占}-候。」}}}}丙、丁,江、淮、海岱也。戊、己,中州、河、濟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恆山以北。日蝕,國君;月蝕,將相當之。
==國皇星等==
國皇星,{{*|【正義】國皇星者,大而赤,類南極老人,去地三丈,如炬火。見則内外有兵喪之難。}}大而赤,{{*|{{green|【集解】孟康曰:「歳星之精散所爲也。五星之精散爲六十四變,記不盡。」}}}}狀類南極。{{*|{{green|【集解】徐廣曰:「老人星也。」}}}}所出,其下起兵,兵-{彊}-;其-{衝}-不利。
昭明星,{{*|{{deepPink|【索隱】案:春秋合誠圖-{云}-「赤帝之精,象如太白,七芒」。釋名爲筆星,氣有一枝,末鋭似筆,亦曰筆星也。}}}}大而白,無角,乍上乍下。{{*|{{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三足機,機上有九彗上向,熒惑之精。」}}}}所出國,起兵,多變。
五殘星,{{*|{{deepPink|【索隱】孟康-{云}-:「星表有靑氣如暈,有毛,塡星之精也。」}}}}{{*|【正義】五殘,一名五鋒,出正東東方之分野。狀類辰星,去地可六七丈。見則五分毀敗之-{徴}-,大臣誅亡之象。}}出正東東方之野。其星狀類辰星,去地可六丈。
大{{*|{{green|【集解】徐廣曰:「大,一作『六』。」}}}}賊星,{{*|{{green|【集解】孟康曰:「形如彗,九尺,太白之精。」}}}}{{*|【正義】大賊星者,一名六賊,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有光,出則禍合天下。}}出正南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有光。
司危星,{{*|{{green|【集解】孟康曰:「星大而有尾,兩角,熒惑之精也。」}}}}{{*|【正義】司危者,出正西西方分野也。大如太白,去地可六丈,見則天子以不義失國而豪傑起。}}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類太白。
獄漢星,{{*|{{green|【集解】孟康曰:「靑中赤表,下有二彗縱橫,亦塡星之精。」漢書天文-{志}-獄漢一名-{咸}-漢。}}}}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數動,察之中靑。此四野星所出,出非其方,其下有兵,-{衝}-不利。
四塡星,所出四隅,去地可四丈。
地維-{咸}-光,亦出四隅,去地可三丈,若月始出。所見,下有亂;亂者亡,有德者昌。
-{燭}-星,狀如太白,{{*|{{green|【集解】孟康曰:「星上有三彗上出,亦塡星之精。」}}}}其出也不行。見則滅。所燭者,城邑亂。
如星非星,如-{雲}-非-{雲}-,命曰歸邪。{{*|{{green|【集解】李奇曰:「邪音虵。」孟康曰:「星有兩赤彗上向,上有蓋狀如氣,下連星。」}}}}歸邪出,必有歸國者。
星者,金之散氣,本曰火。{{*|{{green|【集解】孟康曰:「星,石也。」}}}}星衆,國吉;少則凶。
漢者,亦金之散氣,{{*|{{deepPink|【索隱】案:水生金,散氣即水氣。河圖括地象曰「河精爲天漢」也。}}}}其本曰水。漢,星多,多水,少則旱,{{*|{{green|【集解】孟康曰:「漢,河漢也。水生-{於}-金。多,少,謂漢中星。」}}}}其大經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其所往者,兵-{發}-其下。
天狗,狀如大奔星,{{*|{{green|【集解】孟康曰:「星有尾,旁有短彗,下有如狗形者,亦太白之精。」}}}}有聲,其下止地,類狗。所墮及,望之如火光炎炎{{*|{{deepPink|【索隱】艷音也。}}}}-{衝}-天。其下圜如數頃田處,上兌者則有黃色,千-{里}-破軍殺將。
格澤星{{*|{{deepPink|【索隱】一音鶴鐸,又音格宅。格,胡客反。}}}}者,如炎火之狀。黃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兌。其見也,不-{種}-而穫;不有土功,必有大害。
蚩尤之旗,{{*|{{green|【集解】孟康曰:「熒惑之精也。」晉灼曰:「呂氏春秋曰其色黃上白下。」}}}}類彗而-{後}--{曲}-,象旗。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於}-北-{斗}-旁,{{*|{{green|【集解】徐廣曰:「蚩尤也。旬,一作『營』。」}}}}狀如雄鷄。其怒,靑黑,象伏鱉。{{*|{{green|【集解】李奇曰:「怒當音帑。」晉灼曰:「帑,雌也。或曰怒則色靑。」}}}}
枉矢,類大流星,蛇行而倉黑,望之如有毛羽然。
長庚,如一匹布著天。{{*|【正義】著音直略反。}}此星見,兵起。
星墜至地,則石也。{{*|【正義】春秋-{云}-「星隕如雨」是也。今呉郡西鄕見有落星石,其石天下多有也。}}河、濟之間,時有墜星。
天精而見景星。{{*|{{green|【集解】孟康曰:「精,明也。有赤方氣與靑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靑方中一黃星,凡三星合爲景星。」索隱韋昭-{云}-「精謂淸朗」。漢書作「■」,亦作「■」。郭璞注三蒼-{云}-「■,雨止無-{雲}-也」。}}}}{{*|【正義】景星狀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爲明。見則人君有德,明聖之慶也。}}景星者,德星也。其狀無常,常出-{於}-有道之國。
==雲氣==
凡望-{雲}-氣,{{*|【正義】春秋元命包-{云}-:「陰陽聚爲-{雲}-氣也。」釋名-{云}-:「-{雲}-猶-{雲}-,衆盛也。氣猶餼然也。有聲即無形也。」}}仰而望之,三四百-{里}-;平望,在桑楡上,千-{餘}-二千-{里}-;登髙而望之,下屬地者三千-{里}-。-{雲}-氣有獸居上者,勝。{{*|【正義】勝音昇賸反。-{雲}-雨氣相敵也。兵書-{云}-:「-{雲}-或如雄鷄臨城,有城必降。」}}
自華以南,氣下黑上赤。-{嵩}-髙、三河之郊,氣正赤。恆山之北,氣下黑下靑。勃、碣、海、岱之間,氣皆黑。江、淮之間,氣皆白。
徒氣白。土功氣黃。車氣乍髙乍下,往往而聚。騎氣卑而布。卒氣摶。{{*|{{green|【集解】如淳曰:「摶,專也。或曰摶,徒端反。」}}}}前卑而-{後}-髙者,疾;前方而-{後}-髙者,兌;-{後}-兌而卑者,卻。其氣平者其行徐。前髙而-{後}-卑者,不止而反。氣相遇者,{{*|{{deepPink|【索隱】遇音偶。漢書作「禺」。}}}}卑勝髙,兌勝方。氣來卑而循車通者,{{*|{{green|【集解】車通,車轍也。避漢武諱,故曰通。}}}}不過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見。氣來髙七八尺者,不過五六日,去之十-{餘}--{里}-見。氣來髙丈-{餘}-二丈者,不過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見。
稍-{雲}-精白者,其將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絶遠者,當戰。靑白,其前低者,戰勝;其前赤而仰者,戰不勝。陣-{雲}-如立垣。杼-{雲}-類杼。{{*|{{deepPink|【索隱】姚氏案:兵書-{云}-「營上-{雲}-氣如織,勿與戰也。」}}}}軸-{雲}-摶兩端兌。杓-{雲}-{{*|{{deepPink|【索隱】杓,劉氏音時酌反。説文音丁了反。許愼注淮南-{云}-「杓,引也」。如繩者。}}}}居前互天,其半半天。其蛪{{*|{{deepPink|【索隱】五結反。亦作「蜺」,音同。}}}}者類闕旗故。鈎-{雲}-句-{曲}-。{{*|【正義】句音古侯反。}}諸此-{雲}-見,以五色合-{占}-。而澤摶密,{{*|【正義】崔豹古今注-{云}-:「黃帝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常有五色-{雲}-氣,金枝玉-{葉}-,止-{於}-帝上,有花■之象,故因作華蓋也。」京房易候-{云}-:「視四方常有大-{雲}-,五色具,其下賢人隱也。靑-{雲}-潤澤蔽日在西北,爲舉賢良也。」}}其見動人,乃有-{占}-;兵必起,合-{鬭}-其直。
王朔所候,決-{於}-日旁。日旁-{雲}-氣,人主象。{{*|【正義】洛書-{云}-:「有-{雲}-象人,靑衣無手,在日西,天子之氣。」}}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氣如群畜穹閭,{{*|{{deepPink|【索隱】鄒-{云}-一作「弓閭」。天文-{志}-作「弓」字,音穹。蓋謂以氈爲閭,崇穹然。又宋均-{云}-「穹,獸名」,亦異説也。}}}}南夷之氣類舟船幡旗。大水處,敗軍塲,破國之虚,下有積錢,{{*|{{green|【集解】徐廣曰:「古作『泉』字。」}}}}金寶之上,皆有氣,不可不察。海旁蜄氣象樓-{臺}-;廣野氣成宮闕然。-{雲}-氣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積。{{*|【正義】淮南子-{云}-:「土地各以類生人,是故山氣多勇,澤氣多瘖,風氣多聾,林氣多躄,木氣多傴,石氣多力,險阻氣多壽,-{谷}-氣多痺,丘氣多狂,廟氣多仁,陵氣多貪,輕土多利足,重土多遲,淸水音小,濁水音大,湍水人重,中土多聖人。皆象其氣,皆應其類也。」}}
故候息秏者,入國邑,視封疆田疇之正治,{{*|{{green|【集解】如淳曰:「蔡邕-{云}-麻田曰疇。」}}}}城郭室屋門戸之潤澤,次至車服畜産精華。實息者,吉;虚秏者,凶。
若煙非煙,若-{雲}-非-{雲}-,鬱鬱紛紛,蕭索輪囷,是謂卿-{雲}-。{{*|【正義】卿音慶。}}卿-{雲}-,喜氣也。若霧{{*|{{deepPink|【索隱】音如字,一音蒙,一音亡遘反。爾雅-{云}-「天氣下地不應曰霧」,言蒙昧不明之意也。}}}}非霧,衣冠而不濡,見則其域被甲而趨。
雷電、蝦虹、-{辟}-歴、夜明者,陽氣之動者也,春夏則-{發}-,秋冬則藏,故候者無不司之。
天開縣物,{{*|{{green|【集解】孟康曰:「謂天裂而見物象,天開示縣象。」}}}}地動坼絶。{{*|【正義】趙世家幽繆王遷五年,「代地動,自樂徐以西,北至平陰,-{臺}-屋牆垣太半壞,地坼東西百三十歩」。}}山崩及徙,川塞谿垘;{{*|{{green|【集解】徐廣曰:「土雍曰垘,音服。」駰案:孟康曰「谿,-{谷}-也。垘,崩也」。蘇林曰「伏,流也」。}}}}水澹地長,見象。城郭門閭,閨臬槁枯;宮廟邸第,人民所次。謡俗車服,觀民飲食。五-{穀}-草木,觀其所屬。倉府廄庫,四通之路。六畜禽獸,所産去就;魚鱉鳥鼠,觀其所處。鬼哭若呼,其人逢俉。化言,{{*|{{deepPink|【索隱】俉,迎也。伯莊曰:「音五故反。」俉音五故反。逢俉謂相逢而驚也。亦作「迕」,音同。「化」當爲「訛」,字之誤耳。}}}}誠然。
凡候歳美惡,謹候歳始。歳始或冬至日,産氣始萌。-{臘}-明日,人衆卒歳,一會飲食,-{發}-陽氣,故曰初歳。正月旦,王者歳首;立春日,四時之始也。{{*|{{deepPink|【索隱】謂立春日是去年四時之終卒,今年之始也。}}}}四始者,候之日。{{*|【正義】謂正月旦歳之始,時之始,日之始,月之始,故-{云}-「四始」。言以四時之日候歳吉凶也。}}
而漢魏鮮{{*|{{green|【集解】孟康曰:「人姓名,作-{占}-候者。」}}}}集-{臘}-明正月旦決八風。風從南方來,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菽爲,{{*|{{green|【集解】孟康曰:「戎菽,胡豆也。爲,成也。」}}{{deepPink|【索隱】戎叔爲。韋昭-{云}-「戎叔,大豆也。爲,成也」。又郭璞注爾雅亦-{云}-「戎叔,胡豆」。孟康同也。}}}}小雨,{{*|{{green|【集解】徐廣曰:「一無此上兩字。」}}}}趣兵;{{*|{{deepPink|【索隱】趣音促。謂風從西北來,則戎叔成。而又有小雨,則國兵趣起也。}}}}北方,爲中歳;東北,爲上歳;{{*|{{green|【集解】韋昭曰:「歳大穰。」}}}}東方,大水;東南,民有疾疫,歳惡。故八風各與其-{衝}-對,課多者爲勝。多勝少,久勝亟,疾勝徐。旦至食,爲麥;食至日昳,爲稷;昳至餔,爲黍;餔至下餔,爲菽;下餔至日入,爲麻。欲終日有-{雲}-,有風,有日。{{*|【正義】正月旦,欲其終一日有風有日,則一歳之中五-{穀}--{豐}-熟,無災害也。}}日當其時者,深而多實;無-{雲}-有風日,當其時,淺而多實;有-{雲}-風,無日,當其時,深而少實;有日,無-{雲}-,不風,當其時者稼有敗。如食頃,小敗;熟五-{斗}-米頃,大敗。則風-{復}-起,有-{雲}-,其稼-{復}-起。各以其時用-{雲}-色-{占}--{種}-所宜。其雨雪若寒,歳惡。
是日光明,-{聽}-都邑人民之聲。聲宮,則歳善,吉;商,則有兵;-{徴}-,旱;羽,水;角,歳惡。
或從正月旦比數雨。{{*|{{deepPink|【索隱】比音鼻律反。數音疎矩反。謂以次數日以候一歳之雨,以知-{豐}-穰也。}}}}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極;{{*|{{green|【集解】孟康曰:「正月一日雨,民有一-{升}-之食;二日雨,民有二-{升}-之食;如此至七日。」}}}}過之,不-{占}-。數至十二日,日直其月,-{占}-水旱。{{*|{{green|【集解】孟康曰:「月一日雨,正月水。」}}}}爲其環千-{里}-内-{占}-,則爲天下候,竟正月。{{*|{{green|【集解】孟康曰:「月三十日周天,歴二十八宿,然-{後}-可-{占}-天下。」}}}}{{*|【正義】案:月列宿,日、風、-{雲}-有變,-{占}-其國,-{並}-太歳所在,則知其歳-{豐}-稔、水旱、飢饉也。}}月所離列宿,{{*|{{deepPink|【索隱】月離-{於}-畢。案:韋昭-{云}-「離,歴也」。}}}}日、風、-{雲}-,-{占}-其國。然必察太歳所在。在金,穰;水,毀;木,飢;火,旱。此其大經也。
正月上甲,風從東方,宜蠶;風從西方,若旦黃-{雲}-,惡。
冬至短極,縣土炭,{{*|{{green|【集解】孟康曰:「先冬至三日,縣土炭-{於}-衡兩端,輕重-{適}-均,冬至日陽氣至則炭重,夏至日陰氣至則土重。」晉灼曰:「蔡邕律-{暦}-記『候-{鍾}-律權土炭,冬至陽氣應黃-{鍾}-通,土炭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蕤賓通,土炭重而衡低。進退先-{後}-,五日之中』。」}}}}炭動,鹿解角,蘭根出,泉水躍,略以知日至,要決晷景。歳星所在,五-{穀}-逢昌。其對爲-{衝}-,歳乃有殃。{{*|【正義】言晷景歳星行不失次,則無災異,五-{穀}-逢其昌盛;若晷景歳星行而失-{舍}-有所-{衝}-,則歳乃有殃禍災變也。}}
==太史公曰==
太史公曰: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暦}-日月星辰?及至五家、{{*|{{deepPink|【索隱】案:謂五紀,歳、月、日、星辰、-{暦}-數,各有一家顓學習之,故曰「五家」也。}}}}三代,紹而明之,{{*|【正義】五家,黃帝、髙陽、髙辛、唐虞、堯舜也。三代,夏、殷、周也。言生民以來,何曾不-{暦}-日、月、星辰,及至五帝、三王,亦-{於}-紹繼而明天數陰陽也。}}内冠帶,外夷狄,分中國爲十有二州,仰則觀象-{於}-天,俯則法類-{於}-地。天則有日月,地則有陰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天則有列宿,地則有州域。三光者,陰陽之精,氣本在地,而聖人統理之。
幽厲以往,尚矣。所見天變,皆國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時應,其文圖籍禨祥不法。{{*|【正義】禨音機。顧野王-{云}-「禨祥,吉凶之先見也」。案:自古以來所見天變,國皆異具,所説不同,及家-{占}-物怪,用合時應者書,其文-{並}-圖籍,凶吉-{並}-不可法則。故孔子論六經,記異事而説其所應,不書變見之蹤也。}}是以孔子論六經,紀異而説不書。至天道命,不傳;傳其人,不待告;{{*|【正義】待,須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傳授之則傳,其大指微妙,自在天性,不須深告語也。}}告非其人,雖言不著。{{*|【正義】著,作慮反。著,明也。言天道性命,告非其人,雖爲言説,不得著明微妙,曉其意也。}}
昔之傳天數者:髙辛之前,重、黎;{{*|【正義】左傳-{云}-蔡墨曰「少昊氏之子曰黎,爲火正,號祝融」,即火行之官,知天數。}}-{於}-唐、虞,羲、和;{{*|【正義】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時之官也。}}有夏,昆吾;{{*|【正義】昆吾,陸終之子。虞翻-{云}-「昆吾名樊,爲己姓,封昆吾」。世本-{云}-昆吾衞者也。}}殷商,巫-{咸}-;{{*|【正義】巫-{咸}-,殷賢臣也,本呉人,冢在蘇州常熟海隅山上。子賢,亦在此也。}}周室,史佚、萇弘;{{*|【正義】史佚,周武王時太史尹佚也。萇弘,周靈王時大夫也。}}-{於}-宋,子韋;鄭則裨竈;{{*|【正義】裨竈,鄭大夫也。}}在齊,甘公;{{*|{{green|【集解】徐廣曰:「或曰甘公名德也,本是魯人。」}}}}{{*|【正義】七録-{云}-楚人,戰國時作天文星-{占}-八巻。}}楚,唐眛;{{*|【正義】莫葛反。}}趙,尹皋;魏,石申。{{*|【正義】七録-{云}-石申,魏人,戰國時作天文八巻也。}}
夫天運,三十歳一小變,百年中變,五百載大變;三大變一紀,三紀而大備:此其大數也。爲國者必貴三五。{{*|{{deepPink|【索隱】三五謂三十歳一小變,五百歳一大變。}}}}上下各千歳,然-{後}-天人之際續備。
太史公推古天變,未有可考-{於}-今者。蓋略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正義】謂從隱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獲麟也。隱公十一年,桓公十八年,莊公三十二年,閔公二年,僖公三十三年,文公十八年,宣公十八年,成公十八年,襄公三十一年,昭公三十二年,定公十五年,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也。}}日蝕三十六,{{*|【正義】謂隱公三年二月乙巳;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十七年十月朔;莊公十八年三月朔,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三十年九月庚午朔;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十二年三月庚午朔,十五年五月朔;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朔,十五年六月辛卯朔;宣公八年七月庚子朔,十年四月丙辰朔,十七年六月癸卯朔;成公十六年六月丙辰朔,十七年七月丁巳朔;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十五年八月丁巳朔,二十年十月丙辰朔,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十月庚辰朔,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八月癸巳朔,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十五年六月丁巳朔,十七年六月甲戌朔,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三十年十二月辛亥朔;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十五年八月庚辰朔:凡蝕三十六也。}}彗星三見,{{*|【正義】謂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入-{於}-北-{斗}-,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哀公十三年有星孛-{於}-東方。}}宋襄公時星隕如雨。{{*|【正義】謂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也。}}天子微,諸侯力政,{{*|{{green|【集解】徐廣曰:「一作『-{征}-』。」}}}}五伯代興,{{*|【正義】趙岐注孟子-{云}-齊桓、晉文、秦穆、宋襄、楚莊也。}}更爲主命,自是之-{後}-,衆暴寡,大-{併}-小。秦、楚、呉、越,夷狄也,爲-{彊}-伯。{{*|【正義】秦祖非子初邑-{於}-秦,地在西戎。楚子鬻熊始封丹陽,荊蠻。呉太伯居呉,周章因封呉,號句呉。越祖少康之子初封-{於}-越,以守禹祀,地稱東越。皆戎夷之地,故言夷狄也。-{後}-秦穆、楚莊、呉闔閭、越句踐皆得封爲伯也。}}田氏-{簒}-齊,{{*|【正義】周安王二十三年,齊康公卒,田和-{併}-齊而立爲齊侯。}}三家分晉,{{*|【正義】周安王二十六年,魏武侯、韓文侯、趙敬侯共滅晉靜而三分其地。}}-{並}-爲戰國。爭-{於}-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數屠,因以飢饉疾疫焦苦,臣主共憂患,其察禨祥候星氣尤急。近世十二諸侯七國相王,{{*|【正義】王,-{於}-放反。謂漢孝景三年,呉王濞、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淄川王賢、膠東王雄渠也。}}言從衡者繼踵,而皋、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凌雜米-{鹽}-。{{*|【正義】凌雜,交亂也。米-{鹽}-,細碎也。言皋、唐、甘、石等因時務論其書傳中災異所記録者,故其-{占}-驗交亂細碎。其語在漢書五行-{志}-中也。}}
二十八-{舍}-主十二州,{{*|【正義】二十八-{舍}-,謂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軫。星經-{云}-:「角、亢,鄭之分野,兗州;氐、房、心,宋之分野,豫州;尾、箕,燕之分野,幽州;南-{斗}-、牽牛,呉、越之分野,揚州;須女、虚,齊之分野,靑州;危、室、壁,衞之分野,-{並}-州;奎、婁,魯之分野,徐州;胃、昴,趙之分野,冀州;畢、觜、參,魏之分野,益州;東井、輿鬼,秦之分野,雍州;柳、星、張,周之分野,三河;翼、軫,楚之分野,荊州也。}}-{斗}-秉兼之,所從來久矣。{{*|【正義】言北-{斗}-所建秉十二辰,兼十二州,二十八宿,自古所用,從來久遠矣。}}秦之疆也,候在太白,-{占}--{於}-狼、弧。{{*|【正義】太白、狼、弧,皆西方之星,故秦-{占}-候也。}}呉、楚之疆,候在熒惑,-{占}--{於}-鳥衡。{{*|【正義】熒惑、鳥衡,皆南方之星,故呉、楚之-{占}-候也。鳥衡,柳星也。一本作「注張」也。}}燕、齊之疆,候在辰星,-{占}--{於}-虚、危。{{*|【正義】辰星、虚、危,皆北方之星,故燕、齊-{占}-候也。}}宋、鄭之疆,候在歳星,-{占}--{於}-房、心。{{*|【正義】歳星、房、心,皆東方之星,故宋、鄭-{占}-候也。}}晉之疆,亦候在辰星,-{占}--{於}-參罰。{{*|【正義】辰星、參、罰,皆北方西方之星,故晉-{占}-候也。}}
及秦-{併}-呑三晉、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國。{{*|【正義】河,黃河也。山,華山也。從華山及黃河以南爲中國也。}}中國-{於}-四海内則在東南,爲陽;{{*|【正義】爾雅-{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之内」。中國,從河山東南爲陽也。}}陽則日、歳星、熒惑、塡星;{{*|【正義】日,人質反。塡音鎭。日,陽也。歳星屬東方,熒惑屬南方,塡星屬中央,皆在南及東,爲陽也。}}-{占}--{於}-街南,畢主之。{{*|【正義】天街二星,主畢、昴,主國界也。街南爲華夏之國,街北爲夷狄之國,則畢星主陽。}}其西北則胡、貉、月氏諸衣旃裘引弓之民,爲陰;{{*|【正義】貉音陌。氏音支。從河山西北及秦、晉爲陰也。}}陰則月、太白、辰星;{{*|【正義】月,陰也。太白屬西方,辰星屬北方,皆在北及西,爲陰也。}}-{占}--{於}-街北,昴主之。{{*|【正義】天街星北爲夷狄之國,則昴星主之,陰也。}}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於}-勃、碣。{{*|【正義】言中國山及川東北流行,若南山首在-{崑}--{崙}-葱嶺,東北行,連隴山至南山、華山,渡河東北盡碣石山。黃河首起-{崑}--{崙}-山;渭水、岷江-{發}-源出隴山:皆東北東入渤海也。}}是以秦、晉好用兵,{{*|{{green|【集解】韋昭曰:「秦晉西南維之北爲陰,猶與胡、貉引弓之民同,故好用兵。」}}}}-{復}--{占}-太白,太白主中國;而胡、貉數侵掠,{{*|【正義】主猶領也,入也。星經-{云}-「太白在北,月在南,中國敗;太白在南,月在北,中國不敗也」。是胡貉數侵掠之也。}}獨-{占}-辰星,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其大經也。此更爲客主人。{{*|【正義】更,格行反,下同。星經-{云}-:「辰星不出,太白爲客;辰星出,太白爲主人。辰星、太白不相從,雖有軍不戰。辰星出東方,太白出西方,若辰星出西方,太白出東方,爲『格野』,雖有兵不戰;合宿乃戰。辰星入太白中五日,及入而上出,破軍殺將,客勝;不出,客亡地。視旗所指。」}}熒惑爲孛,外則理兵,内則理政。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deepPink|【索隱】必視熒惑之所在。此據春秋緯文耀鈎,故言「故曰」。}}}}諸侯更-{彊}-,時菑異記,無可録者。
秦始皇之時,十五年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其-{後}-秦遂以兵滅六王,-{併}-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因以張楚-{並}-起,三十年之間{{*|【正義】謂從秦始皇十六年起兵滅韓,至漢髙祖五年滅項羽,則三十六年矣。}}兵相駘藉,{{*|{{green|【集解】蘇林曰:「駘音-{臺}-,登躡也。」}}}}不可勝數。自蚩尤以來,未嘗若斯也。
項羽救-{鉅}-鹿,枉矢西流,山東遂合從諸侯,西坑秦人,誅屠-{咸}-陽。
漢之興,五星聚-{於}-東井。平城之圍,{{*|{{deepPink|【索隱】漢髙祖之七年。}}}}月暈參、畢七重。{{*|{{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其-{占}-者畢、昴間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國也。昴爲匈奴;參爲趙;畢爲邊兵。是歳髙祖自將兵撃匈奴,至平城,爲冒頓所圍,七日乃解」。則天象有若符契。七重,主七日也。}}}}諸呂作亂,日蝕,晝晦。呉楚七國叛逆,彗星數丈,天狗過梁野;及兵起,遂伏-{屍}-流血其下。元光、元狩,蚩尤之旗再見,長則半天。其-{後}-京師師四出,{{*|【正義】元光元年,太中大夫衞靑等伐匈奴;元狩二年,冠軍侯霍去病等撃胡;元鼎五年,衞尉路博德等破南越;及韓説破東越,-{並}-破西南夷,開十-{餘}-郡;元年,樓船將軍楊-{僕}-撃朝鮮也。}}誅夷狄者數十年,而伐胡尤甚。越之亡,熒惑守-{斗}-;{{*|【正義】南-{斗}-爲呉、越之分野。}}朝鮮之拔,星茀{{*|{{deepPink|【索隱】音佩,即孛星也。}}}}-{於}-河戍;{{*|{{deepPink|【索隱】案:天文-{志}-「武帝元封之中,星孛-{於}-河戍,其-{占}-曰『南戍爲越門,北戍爲胡門』。其-{後}-漢兵撃拔朝鮮,以爲樂浪、玄菟郡。朝鮮在海中,越之象,居北方,胡之域也」。其河戍即南河、北河也。}}}}兵-{征}-大宛,星茀招搖:{{*|【正義】招搖一星,次北-{斗}-杓端,主胡兵也。-{占}-:角變,則兵革大行。}}此其犖犖{{*|{{deepPink|【索隱】力角反。犖犖,大事分明也。}}}}大者。若至委-{曲}-小變,不可勝道。由是觀之,未有不先形見而應隨之者也。
夫自漢之爲天數者,星則唐都,氣則王朔,-{占}-歳則魏鮮。故甘、石-{暦}-五星法,唯獨熒惑有反逆行;逆行所守,及他星逆行,日月薄蝕,{{*|{{green|【集解】孟康曰:「日月無光曰薄。京房易傳曰『日赤黃爲薄』。或曰不交而蝕曰薄。」韋昭曰:「氣往迫之爲薄,虧毀爲蝕。」}}}}皆以爲-{占}-。
-{余}-觀史記,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無出而不反逆行,反逆行,嘗盛大而變色;日月薄蝕,行南北有時:此其大度也。故紫宮{{*|【正義】中宮也}}、房心{{*|【正義】東宮也}}、權衡{{*|【正義】南宮也}}、-{咸}-池{{*|【正義】西宮也}}、虚危{{*|【正義】北宮也}}列宿部星{{*|【正義】五官列宿部内之星也}},此天之五官坐位也,爲經,不移徙,大小有差,闊狹有常{{*|{{green|【集解】孟康曰:「闊狹,若三-{臺}-星相去遠近。」}}}}。水、火、金、木、塡星{{*|{{green|【集解】徐廣曰:「木、火、土三星若合,是謂驚位絶行。」}}}},此五星者,天之五佐{{*|【正義】言水、火、金、木、土五星佐天行德也}},爲[經]緯,見伏有時,{{*|【正義】五星行南北爲經,東西爲緯也。}}所過行贏縮有度。
日變脩德,月變省刑,星變結和。凡天變,過度乃-{占}-。國君-{彊}-大,有德者昌;羽小,飾詐者亡。太上脩德,其次脩政,其次脩救,其次脩禳,正下無之。夫常星之變希見,而三光之-{占}-亟用。日月暈-{適}-,{{*|{{green|【集解】徐廣曰:「-{適}-者,災變咎-{徴}-也。」李斐曰:「-{適}-,見災-{於}-天。劉向以爲日、月蝕及星逆行,非太平之常。自周衰以來,人事多亂,故天文應之遂變耳。」駰案:孟康曰「暈,日旁氣也。-{適}-,日之將食,先有黑氣之變」。}}}}-{雲}-風,此天之客氣,其-{發}-見亦有大運。然其與政事俯仰,最近人之符。此五者,天之感動。爲天數者,必通三五。{{*|{{deepPink|【索隱】案:三謂三辰,五謂五星。}}}}終始古今,深觀時變,察其精粗,則天官備矣。
蒼帝行德,天門爲之開。{{*|{{deepPink|【索隱】案:謂王者行春令,布德澤,被天下,應靈威仰之帝,而天門爲之開,以-{發}-德化也。天門,即左右角間也。正義爲,-{於}-僞反,下同。蒼帝,東方靈威仰之帝也。春,萬物開-{發}-,東作起,則天-{發}-其德化,天門爲之開也。}}}}赤帝行德,天牢爲之空。{{*|{{deepPink|【索隱】亦謂王者行德,以應火精之帝。謂舉大禮,封諸侯之地,則是赤帝行德。夏陽,主舒散,故天牢爲之空,則人主當赦宥也。}}}}{{*|【正義】赤帝,南方赤熛怒之帝也。夏萬物茂盛,功作大興,則天施德惠,天牢爲之空虚也。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不對中-{臺}-,主秉禁暴,亦貴人之牢也。}}黃帝行德,天夭爲之起。{{*|【正義】黃帝,中央含樞紐之帝。季夏萬物盛大,則當大赦,含養群品也。}}風從西北來,必以庚、辛。一秋中,五至,大赦;三至,小赦。白帝行德,以正月二十日、二十一日,月暈圍,常大赦載,謂有太陽也。一曰:{{*|{{deepPink|【索隱】一曰,二曰,案謂星家之異説,太史公兼記之耳。}}}}白帝行德,畢、昴爲之圍。圍三暮,德乃成;{{*|【正義】白帝,西方白招矩之帝也。秋萬物-{咸}-成,則暈圍畢、昴三暮,帝德乃成也。}}不三暮,及圍不合,德不成。二曰:以辰圍,不出其旬。黑帝行德,天關爲之動。{{*|【正義】黑帝,北方-{葉}-光紀之帝也。冬萬物閉藏,爲之動,爲之開閉也。天關一星,在五車南,畢西北,爲天門,日、月、五星所道,主邊事,亦爲限隔内外,障絶往來,禁道之作違者。-{占}-:芒,角,有兵起;五星守之,主貴人多死也。}}天行德,天子更立年;{{*|{{deepPink|【索隱】案:天,謂北極,紫微宮也。言王者當天心,則北辰有光耀,是行德也。北辰光耀,則天子更立年也。}}}}不德,風雨破石。三能、三衡者,天廷也。{{*|{{deepPink|【索隱】上-{云}-「南宮-{朱}-鳥,權衡,衡,太微,三光之廷」,則三衡者即太微也。其謂之三者,爲日、月、五星也。然-{斗}-第六第五星亦名衡,又參三星亦名衡,然-{並}-不爲天廷也。}}【正義】晉書天文-{志}--{云}-:「三-{台}-,主開德宣符也,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三衡者,北-{斗}-魁四星爲璇璣,杓三星爲玉衡,人君之象,號令主也。又太微,天子宮庭也。太微爲衡,衡主平也,爲天庭理,法平辭理也。」案:言三-{台}-、三衡者,皆天帝之庭,號令舒散平理也,故言三-{台}-、三衡。言若有客星出三-{台}-、三衡之廷,必有奇異教令也。}}}}客星出天廷,有奇令。
==索隱述贊==
在天成象,有同影響。觀文察變,其來自往。天官旣書,太史攸掌。-{雲}-物必記,星辰可仰。盈縮匪{{!|𠎝|⿰亻⿱㚘心}},應驗無爽。至哉玄監,-{云}-誰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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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李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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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李亨|birthyear=|deathyear=|firstletter=L|wikipedia=|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commons=|notes=帝諱亨,元宗第三子,景雲二年生。初名嗣昇。先天元年封陝王,開元十五年徙封忠王,改名浚,又改名璵。二十六年六月冊為皇太子,改名紹。天寶三載改今名。十五載七月即位於靈武郡。至德三載正月,上皇冊帝尊號曰光天文武大聖孝感皇帝;乾元二年正月,上尊號乾元大聖光天文武孝感皇帝。在位七年,年五十二。諡曰文明武德大聖大宣孝皇帝,廟號肅宗。|image=|country=|times=}}
* [[御丹鳳樓大赦制|御丹鳳樓大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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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國公主下降制|寧國公主下降制]]
* [[授郭子儀中書令李光弼侍中制|授郭子儀中書令李光弼侍中制]]
* [[授呂諲同平章事制|授呂諲同平章事制]]
* [[授李峴吏部尚書李揆中書侍郎第五琦戶部侍郎並平章事制|授李峴吏部尚書李揆中書侍郎第五琦戶部侍郎並平章事制]]
* [[授李光弼副知行營事制|授李光弼副知行營事制]]
* [[貶第五琦忠州長史制|貶第五琦忠州長史制]]
* [[授李光弼太尉中書令制|授李光弼太尉中書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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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彭王僅等節度大使制|授彭王僅等節度大使制]]
* [[授苗晉卿侍中制|授苗晉卿侍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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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葬遇害王妃詔|收葬遇害王妃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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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慰京城僧道父老敕|宣慰京城僧道父老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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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京城酤酒敕|禁京城酤酒敕]]
* [[置司天台敕|置司天台敕]]
* [[減省服膳敕|減省服膳敕]]
* [[行輕重錢敕|行輕重錢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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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田準舊式輸送至京敕|職田準舊式輸送至京敕]]
* [[大祀用上元舞敕|大祀用上元舞敕]]
* [[甄敘皇屬敕|甄敘皇屬敕]]
* [[授顏真卿太子少師敕|授顏真卿太子少師敕]]
* [[答禦藥師道場念誦僧元皎等表賀瑞李敕|答禦藥師道場念誦僧元皎等表賀瑞李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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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成王為皇太子德音|立成王為皇太子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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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赦德音|大赦德音]]
* [[即位大赦文|即位大赦文]]
* [[收復兩京大赦文|收復兩京大赦文]]
* [[冊成王為皇太子文|冊成王為皇太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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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元元年南郊赦文|乾元元年南郊赦文]]
* [[改元上元赦文|改元上元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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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元寶應赦文|改元寶應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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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進丹灶宣示史館表|謝進丹灶宣示史館表]]
* [[張天師讚|張天師讚]]
* [[葉法善像讚|葉法善像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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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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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2| title = [[../]]| section = 卷十二 平帝紀 第十二| author = 班固
| previous = [[../卷011| 哀帝紀 第十一]]| next = [[../卷013|異姓諸侯王表 第一]]| notes =}}
==平帝==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為王。{{YL|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絜己,全其性命也。性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對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
{{YL|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語在莽傳。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咸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烑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賜帝徵即位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義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發。天下吏舍亡得置什器儲偫。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寑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寑令以急變聞。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大赦天下。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傅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復貞婦,鄉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元始二年===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於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倫為廣德王。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復爵。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困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砀受錢。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錢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巿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候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元始三年===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語在莽傳。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併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衛氏。
===元始四年===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全貞信。及眊悼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搆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繫。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于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安、臨皆為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廱。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煇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元始五年===
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惇敘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之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其為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聞。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廱,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
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曆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千人。
閏月,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時故事。」
==【贊】==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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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0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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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八回 盼情郎佳人占鬼卦 燒夫靈和尚聽淫聲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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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紅曙捲窗紗,睡起半拖羅袂。何似等閑睡起,到日高還未。<br/>
催花陣陣玉樓風,樓上人難睡。有了人兒一個,在眼前心裡。
話說西門慶自娶了玉樓在家,燕爾新婚,如膠似漆。又遇陳宅使文嫂兒來通信,六月十二日就要娶大姐過門。西門慶促忙促急攢造不出床來,就把孟玉樓陪來的一張南京描金彩漆拔步床陪了大姐。三朝九日,足亂了一個多月,不曾往潘金蓮家去。把那婦人每日門兒倚遍,眼兒望穿。使王婆往他門首去尋,門首小廝知道是潘金蓮使來的,多不理他。婦人盼的緊,見婆子回了,又叫小女兒街上去尋。那小妮子怎敢入他深宅大院?只在門首踅探,不見西門慶就回來了。來家被婦人噦罵在臉上,怪他沒用,便要叫他跪著。餓到晌午,又不與他飯吃。此時正值三伏天道,婦人害熱,吩咐迎兒熱下水,伺候要洗澡。又做了一籠裹餡肉角兒,等西門慶來吃。身上只著薄紗短衫,坐在小凳上,盼不見西門慶到來,罵了幾句負心賊。無情無緒,用纖手向腳上脫下兩隻紅繡鞋兒來,試打一個相思卦。正是:逢人不敢高聲語,暗卜金錢問遠人。有《山坡羊》為證:
凌波羅襪,天然生下,紅雲染就相思卦。似藕生芽,如蓮卸花,怎生纏得些兒大!柳條兒比來剛半叉。他不念咱,咱何曾不念他!倚著門兒,私下簾兒,悄呀,空叫奴被兒里叫著他那名兒罵。你怎戀煙花,不來我家!奴眉兒淡淡教誰畫?何處綠楊拴系馬?他辜負咱,咱何曾辜負他!
婦人打了一回相思卦,不覺困倦,就歪在床上盹睡著了。約一個時辰醒來,心中正沒好氣。迎兒問:「熱了水,娘洗澡也不洗?」婦人就問:「角兒蒸熟了?拿來我看。」迎兒連忙拿到房中。婦人用纖手一數,原做下一扇籠三十個角兒,翻來覆去只數得二十九個,便問:「那一個往那裡去了?」迎兒道:「我並沒看見,只怕娘錯數了。」婦人道:「我親數了兩遍,三十個角兒,要等你爹來吃。你如何偷吃了一個?好嬌態淫婦奴才,你害饞癆饞痞,心裡要想這個角兒吃!你大碗小碗吃搗不下飯去,我做下孝順你來!」便不由分說,把這小妮子跣剝去身上衣服,拿馬鞭子打了二三十下,打的妮子殺豬般也似叫。問著他:「你不承認,我定打你百數!」 打的妮子急了,說道:「娘休打,是我害餓的慌,偷吃了一個。」婦人道:「你偷了,如何賴我錯數?眼看著就是個牢頭禍根淫婦!有那亡八在時,輕學重告,今日往那裡去了?還在我跟前弄神弄鬼!我只把你這牢頭淫婦,打下你下截來!」打了一回,穿上小衣,放他起來,吩咐在旁打扇。打了一回扇,口中說道:「賊淫婦,你舒過臉來,等我掐你這皮臉兩下子。」那妮子真個舒著臉,被婦人尖指甲掐了兩道血口子,才饒了他。
良久,走到鏡臺前,從新妝點出來,門帘下站立。也是天假其便,只見玳安夾著氈包,騎著馬,打婦人門首經過。婦人叫住,問他往何處去來。那小廝說話乖覺,常跟西門慶在婦人家行走,婦人常與他些浸潤,以此滑熟。一面下馬來,說道:「俺爹使我送人情,往守備府里去來。」婦人叫進門來,問道:「你爹家中有甚事,如何一向不來傍個影兒?想必另續上了一個心甜的姊妹了。」玳安道:「俺爹再沒續上姊妹,只是這幾日家中事忙,不得脫身來看六姨。」婦人道:「就是家中有事,那裡丟我恁個半月,音信不送一個兒!只是不放在心兒上。」因問玳安:「有甚麼事?你對我說。」那小廝嘻嘻只是笑,不肯說。婦人見玳安笑得有因,愈丁緊問道:「端的有甚事?」玳安笑道:「只說有椿事兒罷了,六姨只顧吹毛求疵問怎的?」婦人道:「好小油嘴兒,你不對我說,我就惱你一生。」小廝道:「我對六姨說,六姨休對爹說是我說的。」婦人道:「我決不對他說。」玳安就如此這般,把家中娶孟玉樓之事,從頭至尾告訴了一遍。這婦人不聽便罷,聽了由不得珠淚兒順著香腮流將下來。玳安慌了,便道:「六姨,你原來這等量窄,我故此不對你說。」婦人倚定門兒,長嘆了一口氣,說道:「玳安,你不知道,我與他從前以往那樣恩情,今日如何一旦拋閃了。」止不住紛紛落下淚來。玳安道:「六姨,你何苦如此?家中俺娘也不管著他。」婦人便道:「玳安,你聽告訴:
喬才心邪,不來一月。奴繡鴛衾曠了三十夜。他俏心兒別,俺痴心兒呆,不合將人十分熱。常言道容易得來容易舍。興,過也;緣,分也。」
說畢又哭。玳安道:「六姨,你休哭。俺爹怕不也只在這兩日,他生日待來也。你寫幾個字兒,等我替你捎去,與俺爹看了,必然就來。」婦人道:「是必累你,請的他來。到明日,我做雙好鞋與你穿。我這裡也要等他來,與他上壽哩。他若不來,都在你小油嘴身上。」說畢,令迎兒把桌上蒸下的角兒,裝了一碟,打發玳安兒吃茶。一面走入房中,取過一幅花箋,又輕拈玉管,款弄羊毛,須臾,寫了一首《寄生草》。詞曰:
將奴這知心話,付花箋寄與他。想當初結下青絲髮,門兒倚遍簾兒下,受了些沒打弄的耽驚怕。你今果是負了奴心,不來還我香羅帕。
寫就,疊成一個方勝兒,封停當,付與玳安收了,道:「好歹多上覆他。待他生日,千萬來走走。奴這裡專望。」那玳安吃了點心,婦人又與數十文錢。臨出門上馬,婦人道:「你到家見你爹,就說六姨好不罵你。他若不來,你就說六姨到明日坐轎子親自來哩。」玳安道:「六姨,自吃你賣粉團的撞見了敲板兒蠻子叫冤屈 ──麻飯胳膽的帳。」說畢,騎馬去了。
那婦人每日長等短等,如石沉大海。七月將盡,到了他生辰。這婦人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等得杳無音信。不覺銀牙暗咬,星眼流波。至晚,只得又叫王婆來,安排酒肉與他吃了,向頭上拔下一根金頭銀簪子與他,央往西門慶家去請他來。王婆道:「這早晚,茶前酒後,他定也不來。待老身明日侵早請他去罷。」婦人道:「乾娘,是必記心,休要忘了!」婆子道:「老身管著那一門兒,肯誤了勾當?」這婆子非錢而不行,得了這根簪子,吃得臉紅紅,歸家去了。且說婦人在房中,香薰鴛被,款剔銀燈,睡不著,短嘆長吁。正是:得多少琵琶夜久殷勤弄,寂寞空房不忍彈。於是獨自彈著琵琶,唱一個《綿搭絮》:
誰想你另有了裙釵,氣的奴似醉如痴,斜倚定幃屏故意兒猜,不明白。怎生丟開?傳書寄柬,你又不來。你若負了奴的恩情,人不為仇天降災。
婦人一夜翻來覆去,不曾睡著。巴到天明,就使迎兒:「過間壁瞧王奶奶請你爹去了不曾?」迎兒去不多時,說:「王奶奶老早就出去了。」
且說那婆子早晨出門,來到西門慶門首探問,都說不知道。在對門牆腳下等夠多時,只見傅伙計來開鋪子。婆子走向前,道了萬福:「動問一聲,大官人在家麽?」 傅伙計道:「你老人家尋他怎的?早是問著我,第二個也不知他。大官人昨日壽誕,在家請客,吃了一日酒,到晚拉眾朋友往院里去了,一夜通沒回家。你往那裡去尋他!」這婆子拜辭,出縣前來到東街口,正往勾欄那條巷去。只見西門慶騎著馬遠遠從東來,兩個小廝跟隨,此時宿酒未醒,醉眼摩娑,前合後仰。被婆子高聲叫道:「大官人,少吃些兒怎的!」向前一把手把馬嚼環扯住。西門慶醉中問道:「你是王乾娘,你來想是六姐尋我?」那婆子向他耳畔低言。道不數句,西門慶道: 「小廝來家對我說來,我知道六姐惱我哩,我如今就去。」那西門慶一面跟著他,兩個一遞一句,整說了一路話。
比及到婦人門首,婆子先入去,報道:「大娘子恭喜,還虧老身,沒半個時辰,把大官人請將來了。」婦人聽見他來,就象天上掉下來的一般,連忙出房來迎接。西門慶搖著扇兒進來,帶酒半酣,與婦人唱喏。婦人還了萬福,說道:「大官人,貴人稀見面!怎的把奴丟了,一向不來傍個影兒?家中新娘子陪伴,如膠似漆,那裡想起奴家來!」西門慶道:「你休聽人胡說,那討什麼新娘子來!因小女出嫁,忙了幾日,不曾得閑工夫來看你。」婦人道:「你還哄我哩!你若不是憐新棄舊,另有別人,你指著旺跳身子說個誓,我方信你。」西門慶道:「我若負了你,生碗來大疔瘡,害三五年黃病,匾擔大蛆叮口袋。」婦人道:「負心的賊!匾擔大蛆叮口袋,管你甚事?」一手向他頭上把一頂新纓子瓦楞帽兒撮下來,望地上只一丟。慌的王婆地下拾起來,替他放在桌上,說道:「大娘子,只怪老身不去請大官人,來就是這般的。」婦人又向他頭上拔下一根簪兒,拿在手裡觀看,卻是一點油金簪兒,上面鈒著兩溜字兒:「金勒馬嘶芳草地,玉樓人醉杏花天。」卻是孟玉樓帶來的。婦人猜做那個唱的送他的,奪了放在袖子里,說道:「你還不變心哩!奴與你的簪兒那裡去了?」西門慶道:「你那根簪子,前日因酒醉跌下馬來,把帽子落了,頭髮散開,尋時就不見了。」婦人將手在向西門慶臉邊彈個響榧子,道:「哥哥兒,你醉的眼恁花了,哄三歲孩兒也不信!」王婆在旁插口道:「大娘子休怪!大官人,他離城四十里見蜜蜂兒刺屎,出門交獺象絆了一交,原來覷遠不覷近。」西門慶道:「緊自他麻犯人,你又自作耍。」婦人見他手中拿著一把紅骨細灑金、金釘鉸川扇兒,取過來迎亮處只一照,原來婦人久慣知風月中事,見扇上多是牙咬的碎眼兒,就疑是那個妙人與他的。不由分說,兩把折了。西門慶救時,已是扯的爛了,說道:「這扇子是我一個朋友卜志道送我的,一向藏著不曾用,今日才拿了三日,被你扯爛了。」
那婦人奚落了他一回,只見迎兒拿茶來,便叫迎兒放下茶托,與西門慶磕頭。王婆道:「你兩口子咭聒了這半日也夠了,休要誤了勾當。老身廚下收拾去也。」婦人一邊吩咐迎兒,將預先安排下與西門慶上壽的酒餚,整理停當,拿到房中,擺在桌上。婦人向箱中取出與西門慶上壽的物事,用盤盛著,擺在面前,與西門慶觀看。卻是一雙玄色段子鞋;一雙挑線香草邊闌、松竹梅花歲寒三友醬色段子護膝;一條紗綠潞綢、水光絹里兒紫線帶兒,裡面裝著排草玫瑰花兜肚;一根並頭蓮瓣簪兒。簪兒上鈒著五言四句詩一首,云:「奴有並頭蓮,贈與君關髻。凡事同頭上,切勿輕相棄。」西門慶一見滿心歡喜,把婦人一手摟過,親了個嘴,說道:「怎知你有如此聰慧!」婦人教迎兒執壺斟一杯與西門慶,花枝招揚,插燭也似磕了四個頭。那西門慶連忙拖起來。兩個並肩而坐,交杯換盞飲酒。那王婆陪著吃了幾杯酒,吃的臉紅紅的,告辭回家去了。二人自在取樂玩耍。婦人陪伴西門慶飲酒多時,看看天色晚來,但見:
密雲迷晚岫,暗霧鎖長空。群星與皓月爭輝,綠水共青天同碧。僧投古寺,深林中嚷嚷鴉飛;客奔荒村,閭巷內汪汪犬吠。
當下西門慶吩咐小廝回馬家去,就在婦人家歇了。到晚夕,二人儘力盤桓,淫欲無度。
常言道:樂極生悲。光陰迅速,單表武松自領知縣書禮馱擔,離了清河縣,竟到東京朱太尉處,下了書禮,交割了箱馱。等了幾日,討得回書,領一行人取路回山東而來。去時三四月天氣,回來卻淡暑新秋,路上雨水連綿,遲了日限。前後往回也有三個月光景。在路上行往坐卧,只覺得神思不安,身心恍惚,不免先差了一個土兵,預報與知縣相公。又私自寄一封家書與他哥哥武大,說他只在八月內準還。那土兵先下了知縣相公稟帖,然後逕來抓尋武大家。可可天假其便,王婆正在門首。那土兵見武大家門關著,才要叫門,婆子便問:「你是尋誰的?」土兵道:「我是武都頭差來下書與他哥哥。」婆子道:「武大郎不在家,都上墳去了。你有書信,交與我,等他回來,我遞與他,也是一般。」那土兵向前唱了一個喏,便向身邊取出家書來交與王婆,忙忙騎上頭口去了。
這王婆拿著那封書,從後門走過婦人家來。原來婦人和西門慶狂了半夜,約睡至飯時還不起來。王婆叫道:「大官人、娘子起來,和你們說話。如今武二差土兵寄書來與他哥哥,說他不久就到。我接下,打發他去了。你們不可遲滯,須要早作長便。」那西門慶不聽萬事皆休,聽了此言,正是:分門八塊頂梁骨,傾下半桶冰雪來。慌忙與婦人都起來,穿上衣服,請王婆到房內坐下。取出書來與西門慶看。書中寫著,不過中秋回家。二人都慌了手腳,說道:「如此怎了?乾娘遮藏我每則個,恩有重報,不敢有忘。我如今二人情深似海,不能相舍。武二那廝回來,便要分散,如何是好?」婆子道:「大官人,有什麼難處之事!我前日已說過,幼嫁由親,後嫁由身。古來叔嫂不通門戶,如今武大已百日來到,大娘子請上幾個和尚,把這靈牌子燒了。趁武二未到家,大官人一頂轎子娶了家去。等武二那廝回來,我自有話說。他敢怎的?自此你二人自在一生,豈不是妙!」西門慶便道:「乾娘說的是。」當日西門慶和婦人用畢早飯,約定八月初六日,是武大百日,請僧燒靈。初八日晚,娶婦人家去。三人計議已定。不一時,玳安拿馬來接回家,不在話下。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又早到了八月初六日。西門慶拿了數兩碎銀錢,來婦人家,教王婆報恩寺請了六個僧,在家做水陸,超度武大,晚夕除靈。道人頭五更就挑了經擔來,鋪陳道場,懸掛佛像。王婆伴廚子在竈上安排齋供。西門慶那日就在婦人家歇了。不一時,和尚來到,搖響靈杵,打動鼓鈸,諷誦經懺,宣揚法事,不必細說。
且說潘金蓮怎肯齋戒,陪伴西門慶睡到日頭半天,還不起來。和尚請齋主拈香僉字,證盟禮佛,婦人方纔起來梳洗,喬素打扮,來到佛前參拜。眾和尚見了武大這老婆,一個個都迷了佛性禪心,關不住心猿意馬,七顛八倒,酥成一塊。但見:
班首輕狂,念佛號不知顛倒;維摩昏亂,誦經言豈顧高低。燒香行者,推倒花瓶;秉燭頭陀,誤拿香盒。宣盟表白,大宋國錯稱做大唐國;懺罪闍黎,武大郎幾念武大娘。長老心忙,打鼓借拿徒弟手;沙彌情盪,罄槌敲破老僧頭。從前苦行一時休,萬個金剛降不住。
婦人在佛前燒了香,僉了字,拜禮佛畢,回房去依舊陪伴西門慶。擺上酒席葷腥,自去取樂。西門慶吩咐王婆:「有事你自答應便了,休教他來聒噪六姐。」婆子哈哈笑道:「你兩口兒只管受用,由著老娘和那禿廝纏。」
且說從和尚見了武大老婆喬模喬樣,多記在心裡。到午齋往寺中歇晌回來,婦人正和西門慶在房裡飲酒作歡。原來婦人卧房與佛堂止隔一道板壁。有一個僧人先到,走在婦人窗下水盆里洗手,忽聽見婦人在房裡顫聲柔氣,呻呻吟吟,哼哼唧唧,恰似有人交媾一般。遂推洗手,立住腳聽。只聽得婦人口裡喘聲呼叫:「達達,你只顧{{!|𢵞|⿰扌扉}}打到幾時?只怕和尚來聽見。饒了奴,快些丟了罷!」西門慶道:「你且休慌!我還要在蓋子上燒一下兒哩!」不想都被這禿廝聽了個不亦樂乎。落後眾和尚到齊了,吹打起法事來,一個傳一個,都知婦人有漢子在屋裡,不覺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臨佛事完滿,晚夕送靈化財出去,婦人又早除了孝髻,登時把靈牌並佛燒了。那賊禿冷眼瞧見,帘子里一個漢子和婆娘影影綽綽並肩站著,想起白日里聽見那些勾當,只顧亂打鼓{{!|𢵞|⿰扌扉}}鈸不住。被風把長老的僧伽帽刮在地上,露出青旋旋光頭,不去拾,只顧{{!|𢵞|⿰扌扉}}鈸打鼓,笑成一塊。王婆便叫道:「師父,紙馬已燒過了,還只顧{{!|𢵞|⿰扌扉}}打怎的?」和尚答道:「還有紙爐蓋子上沒燒過。」西門慶聽見,一面令王婆快打發襯錢與他。長老道:「請齋主娘子謝謝。」婦人道:「乾娘說免了罷。」眾和尚道:「不如饒了罷。」一齊笑的去了。正是:隔牆須有耳,窗外豈無人!有詩為證:
淫婦燒靈志不平,闍黎竊壁聽淫聲。果然佛法能消罪,亡者聞之亦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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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卷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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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浚==
周浚,字開林,汝南安成人也。父裴,少府卿。浚性果烈。以才理見知,有人倫鑒識。鄉人史曜素微賤,眾所未知,浚獨引之為友,遂以妹妻之,曜竟有名於世。浚初不應州郡之辟,後仕魏為尚書郎。累遷御史中丞,拜折沖將軍、揚州刺史,封射陽侯。
隨王渾伐吳,攻破江西屯戍,與孫皓中軍大戰,斬偽丞相張悌等首級數千,俘馘萬計,進軍屯于橫江。時聞龍驤將軍王濬既破上方,別駕何惲說浚曰:「張悌率精銳之卒,悉吳國之眾,殄滅于此,吳之朝野莫不震懾。今王龍驤既破武昌,兵威甚盛,順流而下,所向輒克,土崩之勢見矣。竊謂宜速渡江,直指建鄴,大軍卒至,奪其膽氣,可不戰而擒。」浚善其謀,便使白渾。惲曰:「渾暗於事機,而欲慎己免咎,必不我從。」浚固使白之,渾果曰:「受詔但令江北抗衡吳軍,不使輕進。貴州雖武,豈能獨平江東!今者違命,勝不足多;若其不勝,為罪已重。且詔令龍驤受我節度,但當具君舟楫,一時俱濟耳。」惲曰:「龍驤克萬里之寇,以既濟之功來受節度,未之聞也。且握兵之要,可則奪之,所謂受命不受辭也。今渡江必全克獲,將有何慮?若疑於不濟,不可謂智;知而不行,不可謂忠,實鄙州上下所以恨恨也。」渾執不聽。居無何而濬至,渾召之不來,乃直指三山,孫皓遂降於浚。渾深恨之,而欲與浚爭功。惲箋與浚曰:「《書》貴克讓,《[[易]]》大謙光,斯古文所詠,道家所崇。前破張悌,吳人失氣,龍驤因之,陷其區宇。論其前後,我實緩師,動則為傷,事則不及。而今方競其功。彼既不吞聲,將虧雍穆之弘,興矜爭之鄙,斯愚情之所不取也。」浚得箋,即諫止渾,渾不能納,遂相表奏。
浚既濟江,與渾共行吳城壘,綏撫新附,以功進封成武侯,食邑六千戶,賜絹六千匹。明年,移鎮秣陵。時吳初平,屢有逃亡者,頻討平之。賓禮故老,搜求俊乂,甚有威德,吳人悅服。
初,吳之未平也,浚在弋陽,南北為互市,而諸將多相襲奪以為功。吳將蔡敏守於沔中,其兄珪為將在秣陵,與敏書曰:「古者兵交,使在其間,軍國固當舉信義以相高。而聞疆場之上,往往有襲奪互市,甚不可行,弟慎無為小利而忘大備也。」候者得珪書以呈浚,浚曰:「君子也。」及渡江,求珪,得之,問其本,曰;「汝南人也。」浚戲之曰:「吾固疑吳無君子,而卿果吾鄉人。」
遷侍中。武帝問浚:「卿宗後生,稱誰為可?」答曰:「臣叔父子恢,稱重臣宗;從父子馥,稱清臣宗。」帝並召用。浚轉少府,以本官領將作大匠。改營宗廟訖,增邑五百戶。後代王渾為使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安東將軍,卒于位。三子:顗、嵩、謨。顗嗣爵,[[晉書/卷069#周顗|別有傳]]云。
===<small>子</small>嵩===
嵩字仲智,狷直果俠,每以才氣陵物。元帝作相,引為參軍。及帝為晉王,又拜奉朝請。嵩上疏曰:「臣聞取天下者,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故古之王者,必應天順時,義全而後取,讓成而後得,是以享世長久,重光萬載也。今議者以殿下化流江漢,澤被六州,功濟蒼生,欲推崇尊號。臣謂今梓宮未反,舊京未清,義夫泣血,士女震動;宜深明周公之道,先雪社稷大恥,盡忠言嘉謀之助,以時濟弘仁之功,崇謙謙之美,推後己之誠;然後揖讓以謝天下,誰敢不應,誰敢不從!」由是忤旨,出為新安太守。
嵩怏怏不悅,臨發,與散騎郎張嶷在侍中戴邈坐,褒貶朝士,又詆毀邈,邈密表之。帝召嵩入,面責之曰:「卿矜豪傲慢,敢輕忽朝廷,由吾不德故耳。」嵩跪謝曰:「昔唐虞至聖,四凶在朝。陛下雖聖明禦世,亦安能無碌碌之臣乎!」帝怒,收付廷尉。廷尉華恆以嵩大不敬棄市論,嶷以扇和減罪除名。時顗方貴重,帝隱忍。久之,補廬陵太守,不之職,更拜御史中丞。
是時帝以王敦勢盛,漸疏忌王導等。嵩上疏曰:
{{quote| 臣聞明君思隆其道,故賢智之士樂在其朝;忠臣將明其節,故量時而後仕。樂在其朝,故無過任之譏;將明其節,故無過寵之謗。是以君臣並隆,功格天地。近代以來,德廢道衰,君懷術以禦臣,臣挾利以事君,君臣交利而禍亂相尋,故得失之跡難可詳言。臣請較而明之。
夫傅說之相高宗,申召之輔宣王,管仲之佐齊桓,衰范之翼晉文,或宗師其道,垂拱受成,委以權重,終至匡主,未有憂其逼己,還為國蠹者也。始田氏擅齊,王莽篡漢,皆藉封土之強,假累世之寵,因暗弱之主,資母后之權,樹比周之黨,階絕滅之勢,然後乃能行其私謀,以成篡奪之禍耳。豈遇立功之主,為天人所相,而能運其奸計,以濟其不軌者哉!光武以王族奮于閭閻,因時之望,收攬英奇,遂續漢業,以美中興之功。及天下既定,頗廢黜功臣者,何哉?武力之士不達國體,以立一時之功,不可久假以權勢,其興廢之事,亦可見矣。近者三國鼎峙,並以雄略之才,命世之能,皆委賴俊哲,終成功業,貽之後嗣,未有愆失遺方來之恨者也。
今王導、王廣等,方之前賢,猶有所後。至於忠素竭誠,義以輔上,共隆洪基,翼成大業,亦昔之亮也。雖陛下乘奕世之德,有天人之會,割據江東,奄有南極,龍飛海顒,興復舊物,此亦群才之明,豈獨陛下之力也。今王業雖建,羯寇未梟,天下蕩蕩,不賓者眾,公私匱竭,倉庾未充,梓宮沈淪,妃後不反,正委賢任能推轂之日也。功業垂就,晉祚方隆,而一旦聽孤臣之言,惑疑似之說,乃更以危為安,以疏易親,放逐舊德,以佞伍賢,遠虧既往之明,顧傷伊管之交,傾巍巍之望,喪如山之功,將令賢智杜心,義士喪志,近招當時之患,遠遺來世之笑。夫安危在號令,存亡在寄任,以古推今,豈可不寒心而哀歎哉!
臣兄弟受遇,無彼此之嫌,而臣干犯時諱,觸忤龍鱗者何?誠念社稷之憂,欲報之于陛下也。古之明王,思聞其過,悟逆旅之言,以明成敗之由,故採納愚言,以考虛實,上為宗廟無窮之計,下收億兆元元之命。臣不勝憂憤,竭愚以聞。}}
疏奏,帝感悟,故導等獲全。
王敦既害顗而使人吊嵩,嵩曰:「亡兄天下人,為天下人所殺,復何所吊!」敦甚銜之,懼失人情,故未加害,用為從事中郎。嵩,王應嫂父也,以顗橫遇禍,意恆憤憤,嘗眾中云:「應不宜統兵。」敦密使妖人李脫誣嵩及周筵潛相署置,遂害之。嵩精於事佛,臨刑猶於市誦經云。
===<small>子</small>謨===
謨以顗故,頻居顯職。王敦死後,詔贈戴若思、譙王承等,而未及顗。時謨為後軍將軍,上疏曰:
{{quote| 臣亡兄顗,昔蒙先帝顧眄之施,特垂表啟,以參戎佐,顯居上列,遂管朝政,並與群後共隆中興,仍典選曹,重蒙寵授,忝位師傅,得與陛下揖讓抗禮,恩結特隆。加以鄙族結婚帝室,義深任重,庶竭股肱,以報所受。凶逆所忌,惡直醜正。身陷極禍,忠不忘君,守死善道,有隕無二。顗之雲亡,誰不痛心,況臣同生,能不哀結!
王敦無君,由來實久,元惡之甚,古今無二。幸賴陛下聖聰神武,故能摧破凶強,撥亂反正,以甯區宇。前軍事之際,聖恩不遺,取顗息閔,得充近侍。臣時面啟,欲令閔還襲臣亡父侯爵。時卞壼、庾亮並侍御坐,壼云:「事了當論顯贈。」時未淹久,言猶在耳。至於譙王承、甘卓,已蒙清復,王澄久遠,猶在論議。況顗忠以衛主,身死王事,雖嵇紹之不違難,何以過之!至今不聞復封加贈褒顯之言。不知顗有餘責,獨負殊恩,為朝廷急於時務,不暇論及?此臣所以痛心疾首,重用哀歎者也。不勝辛酸,冒陳愚款。}}
疏奏,不報。謨復重表,然後追贈顗官。
謨曆少府、丹陽尹、侍中、中護軍,封西平侯。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貞。
===<small>從父弟</small>馥===
馥字祖宣,浚從父弟也。父蕤,安平太守。馥少與友人成公簡齊名,俱起家為諸王文學,累遷司徒左西屬。司徒王渾表「馥理識清正,兼有才幹,主定九品,檢括精詳。臣委任責成,褒貶允當,請補尚書郎」。許之。稍遷司徒左長史、吏部郎,選舉精密,論望益美。轉御史中丞、侍中,拜徐州刺史,加冠軍將軍、假節。徵為廷尉。
惠帝幸鄴,成都王穎以馥守河南尹。陳眕、上官已等奉清河王覃為太子,加馥衛將軍、錄尚書,馥辭不受。覃令馥與上官已合軍,馥認已小人縱暴,終為國賊,乃共司隸滿奮等謀共除之,謀泄,為已所襲,奮被害,馥走得免。及已為張方所敗,召馥還攝河南尹。暨東海王越迎大駕,以馥為中領軍,未就,遷司隸校尉,加散騎常侍、假節,都督諸軍事于澠池。帝還宮,出為平東將軍、都督揚州諸軍事,代劉准為鎮東將軍,與周玘等討陳敏,滅之,以功封永甯伯。
馥自經世故,每欲維正朝遷,忠情懇至。以東海王越不盡臣節,每言論厲然,越深憚之。馥睹群賊孔熾,洛陽孤危,乃建策迎天子遷都壽春。{{YL|永嘉四年}},與長史吳思、司馬殷識上書曰:「不圖厄運遂至於此!戎狄交侵,畿甸危逼。臣輒與祖納、裴憲、華譚、孫惠等三十人伏思大計,僉以殷人有屢遷之事,周王有岐山之徙,方今王都罄乏,不可久居,河朔蕭條,崤函險澀,宛都屢敗,江漢多虞,於今平夷,東南為愈。淮揚之地,北阻塗山,南抗靈嶽,名川四帶,有重險之固。是以楚人東遷,遂宅壽春,徐邳、東海,亦足戍禦。且運漕四通,無患空乏。雖聖上神聰,元輔賢明,居儉守約,用保宗廟,未若相土遷宅,以享永祚。臣謹選精卒三萬,奉迎皇駕。輒檄前北中郎將裴憲行使持節、監豫州諸軍事、東中郎將,風馳即路。荊、湘、江、揚各先運四年米租十五萬斛,布絹各十四萬匹,以供大駕。令王浚、苟晞共平河朔,臣等戮力以啟南路。遷都弭寇,其計並得。皇輿來巡,臣宜轉據江州,以恢王略。知無不為,古人所務,敢竭忠誠,庶報萬分。朝遂夕隕,猶生之願。」
越與苟晞不協,馥不先白於越,而直上書,越大怒。先是,越召馥及淮南太守裴碩,馥不肯行,而令碩率兵先進。碩貳於馥,乃舉兵稱馥擅命,已奉越密旨圖馥,遂襲之,為馥所敗。碩退保東城,求救於元帝。帝遣揚威將軍甘卓、建威將軍郭逸攻馥于壽春。安豐太守孫惠帥眾應之,使謝摛為檄。摛,馥之故將也。馥見檄,流涕曰:「必謝摛之辭。」摛聞之,遂毀草。旬日而馥眾潰,奔于項,為新蔡王確所拘,憂憤發病卒。
初,華譚之失廬江也,往壽春依馥,及馥軍敗,歸於元帝。帝問曰:「周祖宣何至於反?」譚封曰:「周馥雖死,天下尚有直言之士。馥見寇賊滋蔓,王威不振,故欲移都以紓國難。方伯不同,遂致其伐。曾不逾時,而京都淪沒。若使從馥之謀,或可後亡也。原情求實,何得為反!」帝曰:「馥位為征鎮,握兵方隅,召而不入,危而不持,亦天下之罪人也。」譚曰:「然。馥振纓中朝,素有俊彥之稱;出據方嶽,實有偏任之重,而高略不舉,往往失和,危而不持,當與天下共受其責。然謂之反,不亦誣乎!」帝意始解。
馥有二子:密、矯。密字泰玄,性虛簡,時人稱為清士,位至尚書郎,矯字正玄,亦有才幹。
==成公簡==
成公簡,字宗舒,東郡人也。家世二千石。性樸素,不求榮利,潛心味道,罔有幹其志者。默識過人。張茂先每言:「簡清靜比楊子雲,默識擬張安世。」後為中書郎。時馥已為司隸校尉,遷鎮東將軍。簡自以才高而在馥之下,謂馥曰:「揚雄為郎,三世不徙,而王莽、董賢位列三司,古今一揆耳。」馥甚慚之。官至太子中庶子、散騎常侍。永嘉末,奔苟晞,與晞同沒。
==苟晞==
苟晞,字道將,河內山陽人也。少為司隸部從事,校尉石鑒深器之。東海王越為侍中,引為通事令史,累遷陽平太守。齊王冏輔政,晞參冏軍事,拜尚書右丞,轉左丞,廉察諸曹,八坐以下皆側目憚之。及冏誅,晞亦坐免。長沙王乂為驃騎將軍,以晞為從事中郎。惠帝征成都王穎,以為北軍中候。及帝還洛陽,晞奔范陽王虓,虓承制用晞行兗州刺史。
汲桑之破鄴也,東海王越出次官渡以討之,命晞為前鋒。桑素憚之,於城外為柵以自守。晞將至,頓軍休士,先遣單騎示以禍福。桑眾大震,棄柵宵遁,嬰城固守。晞陷其九壘,遂定鄴而還。西討呂朗等,滅之。後高密王泰討青州賊劉根,破汲桑故將公師籓,敗石勒于河北,威名甚盛,時人擬之韓白。進位撫軍將軍、假節、都督青兗諸軍事,封東平郡侯,邑萬戶。
晞練于官事,文簿盈積,斷決如流,人不敢欺。其從母依之,奉養甚厚。從母子求為將,晞距之曰:「吾不以王法貸人,將無後悔邪?」固欲之,晞乃以為督護。後犯法,晞杖節斬之,從母叩頭請救,不聽。既而素服哭之,流涕曰:「殺卿者兗州刺史,哭弟者苟道將。」其杖法如此。
晞見朝政日亂,懼禍及己,而多所交結,每得珍物,即貽都下親貴。兗州去洛五百里,恐不鮮美,募得千里牛,每遣信,旦發暮還。
初,東海王越以晞復其仇恥,甚德之,引升堂,結為兄弟。越司馬潘滔等說曰:「兗州要衝,魏武以之輔相漢室。苟晞有大志,非純臣,久令處之,則患生心腹矣。若遷於青州,厚其名號,晞必悅,公自牧兗州,經緯諸夏,籓衛本朝,此所謂謀之於未有,為之於未亂也。」越以為然,乃遷晞征東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加侍中、假節、都督青州諸軍事,領青州刺史,進為郡公。晞乃多置參佐,轉易守令,以嚴刻立功,日加斬戮,流血成川,人不堪命,號曰「屠伯」。頓丘太守魏植為流人所逼,眾五六萬,大掠兗州。晞出屯無鹽,以弟純領青州,刑殺更甚于晞,百姓號「小苟酷于大苟」。晞尋破植。
時潘滔及尚書劉望等共誣陷晞,晞怒,表求滔等首,又請越從事中郎劉洽為軍司,越皆不許。晞於是昌言曰:「司馬元超為宰相不平,使天下淆亂,苟道將豈可以不義使之?韓信不忍衣食之惠,死於婦人之手。今將誅國賊,尊王室,桓文豈遠哉!」乃移告諸州,稱己功伐,陳越罪狀。
時懷帝惡越專權,乃詔晞曰:「朕以不德,戎車屢興,上懼宗廟之累,下湣兆庶之困,當賴方岳,為國籓翰。公威震赫然,梟斬籓、桑,走降喬、朗,魏植之徒復以誅除,豈非高識明斷,朕用委成。加王彌、石勒為社稷之憂,故有詔委統六州。而公謙分小節,稽違大命,非所謂與國同憂也。今復遣詔,便施檄六州,協同大舉,翦除國難,稱朕意焉。」晞復移諸征鎮州郡曰:
{{quote|「天步艱險,禍難殷流,劉元海造逆于汾陰,石世龍階亂于三魏,薦食畿甸,覆喪鄴都,結壘近郊,仍震兗豫,害三刺史,殺二都督,郡守官長,堙沒數十,百姓流離,肝腦塗地。晞以虛薄,負荷國重,是以弭節海隅,援枹曹衛。猥被中詔,委以關東,督統諸軍,欽承詔命。克今月二日,當西經濟黎陽,即日得榮陽太守丁嶷白事,李惲、陳午等救懷諸軍與羯大戰,皆見破散。懷城已陷,河內太守裴整為賊所執。宿衛闕乏,天子蒙難,宗廟之危,甚於累卵。承問之日,憂歎累息。晞以為先王選建明德,庸以服章,所以籓固王室,無俾城壞。是以舟楫不固,齊桓責楚;襄王逼狄,晉文致討。夫翼獎皇家,宣力本朝,雖陷湯火,大義所甘。加諸方牧,俱受榮寵,義同畢力,以報國恩。晞雖不武,首啟戎行,秣馬裹糧,以俟方鎮。凡我同盟,宜同赴救。顯立名節,在此行矣。}}
會王彌遣曹嶷破琅邪,北攻齊地。苟純城守,嶷眾轉盛,連營數十里。晞還,登城望之,有懼色,與賊連戰,輒破之。後簡精銳,與賊大戰,會大風揚塵,遂敗績,棄城夜走。嶷追至東山,部眾皆降嶷。晞單騎奔高平,收邸閣,募得數千人。
帝又密詔晞討越,晞復上表曰:
{{quote|殿中校尉李初至,奉被手詔,肝心若裂。東海王越得以宗臣遂執朝政,委任邪佞,寵樹奸黨,至使前長史潘滔、從事中郎畢邈、主簿郭象等操弄天權,刑賞由己。尚書何綏、中書令繆播、太僕繆胤、黃門侍郎應紹,皆是聖詔親所抽拔,而滔等妄構,陷以重戮。帶甲臨宮,誅討後弟,翦除宿衛,私樹國人。崇獎魏植,招誘逋亡,覆喪州郡。王途圮隔,方貢乖絕,宗廟闕蒸嘗之饗,聖上有約食之匱。鎮東將軍周馥、豫州刺史馮嵩、前北中郎將裴憲,並以天朝空曠,權臣專制,事難之興,慮在旦夕,各率士馬,奉迎皇輿,思隆王室,以盡臣禮。而滔、邈等劫越出關,矯立行台,逼徙公卿,擅為詔令,縱兵寇抄,茹食居人,交屍塞路,暴骨盈野。遂令方鎮失職,城邑蕭條,淮豫之萌,陷離塗炭。臣雖憤懣,守局東顒,自奉明詔,三軍奮厲,卷甲長驅,次於倉垣。即日承司空、博陵公浚書,稱殿中中郎劉權齎詔,敕浚與臣共克大舉。輒遣前鋒征虜將軍王贊徑至項城,使越稽首歸政,斬送滔等。伏願陛下寬宥宗臣,聽越還國。其餘逼迫,宜蒙曠蕩。輒寫詔宣示征鎮,顯明義舉。遣揚烈將軍閻弘步騎五千,鎮衛宗廟。}}
五年,帝復詔晞曰:「太傅信用奸佞,阻兵專權,內不遵奉皇憲,外不協比方州,遂令戎狄充斥,所在犯暴。留軍何倫抄掠宮寺,劫剝公主,殺害賢士,悖亂天下,不可忍聞。雖惟親親,宜明九伐。詔至之日,其宣告天下,率齊大舉,桓文之績,一以委公。其思盡諸宜,善建弘略。道澀,故練寫副,手筆示意。」晞表曰:「奉被手詔,委臣征討,喻以桓文,紙練兼備,伏讀跪歎,五情惶怛。自頃宰臣專制,委杖佞邪,內擅朝威,外殘兆庶,矯詔專征,遂圖不軌,縱兵寇掠,陵踐宮寺。前司隸校尉劉暾、御史中丞溫畿、右將軍杜育,並見攻劫。廣平、武安公主,先帝遺體,咸被逼辱。逆節虐亂,莫此之甚。輒祗奉前詔,部分諸軍,遣王贊率陳午等將兵詣項,龔行天罰。」
初,越疑晞與帝有謀,使游騎于成阜間,獲晞使,果得詔令及朝廷書,遂大構疑隙。越出牧豫州以討晞,復下檄說晞罪惡,遣從事中郎楊瑁為兗州,與徐州刺史裴盾共討晞。晞使騎收河南尹潘滔,滔夜遁,及執尚書劉會、侍中程延,斬之。會越薨,盾敗,詔晞為大將軍大都督、督青徐兗豫荊揚六州諸軍事,增邑二萬戶,加黃鉞,先官如故。
晞以京邑荒饉日甚,寇難交至,表請遷都,遣從事中郎劉會領船數十艘,宿衛五百人,獻穀千斛以迎帝。朝臣多有異同。俄而京師陷,晞與王贊屯倉垣。豫章王端及和鬱等東奔晞,晞群官尊端為皇太子,置行台。端承制以晞領太子太傅、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自倉垣徙屯蒙城,贊屯陽夏。
晞出於孤微,位至上將,志頗盈滿,奴婢將千人,侍妾數十,終日累夜不出戶庭,刑政苛虐,縱情肆欲。遼西閻亨以書固諫,晞怒,殺之。晞從事中郎明預有疾居家,聞之,乃舉病諫晞曰:「皇晉遭百六之數,當危難之機,明公親稟廟算,將為國家除暴。閻亨美士,奈何無罪一旦殺之!」晞怒白;「我自殺閻亨,何關人事,而舉病來罵我!」左右為之戰慄,預曰:「以明公以禮見進,預欲以禮自盡。今明公怒預,其若遠近怒明公何!昔堯舜之在上也,以和理而興;桀紂之在上也,以惡逆而滅。天子且猶如此,況人臣乎!願明公且置其怒而思預之言。」晞有慚色。由是眾心稍離,莫為致用,加以疾疫饑饉,其將溫畿、傅宣皆叛之。石勒攻陽夏,滅王贊,馳襲蒙城,執晞,署為司馬,月餘乃殺之。晞無子,弟純亦遇害。
==華軼==
華軼,字彥夏,平原人,魏太尉歆之曾孫也。[[晉書/卷044#華表|祖表]],太中大夫。父澹,河南尹。軼少有才氣,聞於當世,泛愛博納,眾論美之。初為博士,累遷散騎常侍。東海王越牧兗州,引為留府長史。永嘉中,曆振威將軍、江州刺史。雖逢喪亂,每崇典禮,置儒林祭酒以弘道訓,乃下教曰:「今大義頹替,禮典無宗,朝廷滯議,莫能攸正,常以慨然,宜特立此官,以弘其事。軍諮祭酒杜夷,棲情玄遠,確然絕俗,才學精博,道行優備,其以為儒林祭酒。」俄被越檄使助討諸賊,軼遣前江夏太守陶侃為揚武將軍,率兵三千屯夏口,以為聲援。軼在州其有威惠,州之豪士接以友道,得江表之歡心,流亡之士赴之如歸。
時天子孤危,四方瓦解,軼有匡天下之志,每遣貢獻入洛,不失臣節。謂使者曰:「若洛都道斷,可輸之琅邪王,以明吾之為司馬氏也。」軼自以受洛京所遣,而為壽春所督,時洛京尚存,不能祗承元帝教命,郡縣多諫之,軼不納,曰:「吾欲見詔書耳。」時帝遣揚烈將軍周訪率眾屯彭澤以備軼,訪過姑孰,著作郎干寶見而問之,訪曰:「大府受分,令屯彭澤,彭澤,江州西門也。華彥夏有憂天下之誠,而不欲碌碌受人控禦,頃來紛紜,粗有嫌隙。今又無故以兵守其門,將成其釁。吾當屯尋陽故縣,既在江西,可以捍禦北方,又無嫌於相逼也。」尋洛都不守,司空荀籓移檄,而以帝為盟主。既而帝承制改易長吏,軼又不從命,於是遣左將軍王敦都督甘卓、周訪、宋典、趙誘等討之。軼遣別駕陳雄屯彭澤以距敦,自為舟軍以為外援。武昌太守馮逸次於湓口,訪擊逸,破之。前江州刺史衛展不為軼所禮,心常怏怏。至是,與豫章太守周廣為內應,潛軍襲軼,軼眾潰,奔于安城,追斬之,及其五子,傳首建鄴。
初,廣陵高悝寓居江州,軼避為西曹掾,尋而軼敗,悝藏匿軼二子及妻,崎嶇經年。既而遇赦,悝攜之出首,帝嘉而宥之。
==劉喬==
劉喬,字仲彥,南陽人也。其先漢宗室,封安眾侯,傳襲曆三代。祖廙,魏侍中。父阜,陳留相。喬少為秘書郎,建威將軍王戎引為參軍。伐吳之役,戎使喬與參軍羅尚濟江,破武昌,還授滎陽令,遷太子洗馬。以誅楊駿功,賜爵關中侯,拜尚書右丞。豫誅賈謐,封安眾男,累遷散騎常侍。
齊王冏為大司馬,初,嵇紹為冏所重,每下階迎之。喬言於冏曰;「裴、張之誅,朝臣畏憚孫秀,故不敢不受財物。嵇紹今何所逼忌,故畜裴家車牛、張家奴婢邪?樂彥輔來,公未嘗下床,何獨加敬於紹?」冏乃止。紹謂喬曰:「大司馬何故不復迎客?」。喬曰:「似有正人言,以卿不足迎者。」紹曰:「正人為誰?」喬曰:「其則不遠。」紹默然。頃之,遷御史中丞。冏腹心董艾勢傾朝廷,百僚莫敢忤旨。喬二旬之中,奏劾艾罪釁者六。艾諷尚書右丞苟晞免喬官,復為屯騎校尉。張昌之亂,喬出為威遠將軍、豫州刺史,與荊州刺史劉弘共討昌,進左將軍。
惠帝西幸長安,喬與諸州郡舉兵迎大駕。東海王越承制轉喬安北將軍、冀州刺史,以范陽王虓領豫州刺史。喬以虓非天子命,不受代,發兵距之。潁川太守劉輿昵于虓,喬上尚書列輿罪惡。河間王顒得喬所上,乃宣詔使鎮南將軍劉弘、征東大將軍劉准、平南將軍彭城王釋與喬並力攻虓於許昌。輿弟琨率眾救虓,未至而虓敗,虓乃與琨俱奔河北。未幾,琨率突騎五千濟河攻喬,喬劫琨父蕃,以檻車載之,據考城以距虓,眾不敵而潰。
喬復收散卒,屯于平氏,河間王顒進喬鎮東將軍、假節,以其長子祐為東郡太守,又遣劉弘、劉准、彭城王釋等率兵援喬。弘與喬箋曰:「適承范陽欲代明使君。明使君受命本朝,列居方伯,當官而行,同獎王室,橫見遷代,誠為不允。然古人有言,牽牛以蹊人之田,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亦重矣。明使君不忍亮直狷介之忿,甘為戎首,竊以為過。何者?至人之道,用行舍藏。跨下之辱,猶宜俯就,況於換代之嫌,纖介之釁哉!范陽國屬,使君庶姓,周之宗盟,疏不間親,曲直既均,責有所在。廉藺區區戰國之將,猶能升降以利社稷,況命世之士哉!今天下紛紜,主上播越,正是忠臣義士同心戮力之時。弘實暗劣,過蒙國恩,願與使君共戴盟主,雁行下風,掃除凶寇,救蒼生之倒懸,反北辰於太極。此功未立,不宜乖離。備蒙顧遇,情隆于常,披露丹誠,不敢不盡。春秋之時,諸侯相伐,復為和親者多矣。願明使君回既往之恨,追不二之蹤,解連環之結,修如初之好。范陽亦將悔前之失,思崇後信矣。
東海王越將討喬,弘又與越書曰:「適聞以吾州將擅舉兵逐范陽,當討之,誠明同異、懲禍亂之宜。然吾竊謂不可。何者?今北辰遷居,元首移幸,群後抗義以謀王室,吾州將荷國重恩,列位方伯,亦伐鼓即戎,戮力致命之秋也。而范陽代之,吾州將不從,由代之不允,但矯枉過正,更以為罪耳。昔齊桓赦射鉤之仇而相管仲,晉文忘斬祛之怨而親勃鞮,方之於今,當何有哉!且君子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今奸臣弄權,朝廷困逼,此四海之所危懼,宜釋私嫌,共存公義,含垢匿瑕,忍所難忍,以大逆為先,奉迎為急,不可思小怨忘大德也。苟崇忠恕,共明分局,連旗推鋒,各致臣節,吾州將必輸寫肝膽,以報所蒙,實不足計一朝之謬,發赫然之怒,使韓盧東郭相困而為豺狼之擒也。吾雖庶姓,負乘過分,實願足下率齊內外,以康王室,竊恥同儕自為蠹害。貪獻所懷,惟足下圖之。」又上表曰:「范陽王虓欲代豫州刺史喬,喬舉兵逐虓,司空、東海王越以喬不從命討之。臣以為喬忝受殊恩,顯居州司,自欲立功于時,以徇國難,無他罪闕,而范陽代之,代之為非。然喬亦不得以虓之非,專威輒討,誠應顯戮以懲不恪。然自頃兵戈紛亂,猜禍鋒生,恐疑隙構于群王,災難延于宗子,權柄隆於朝廷,逆順效於成敗,今夕為忠,明旦為逆,翩其反而,互為戎首,載籍以來,骨肉之禍未有如今者也。臣竊悲之,痛心疾首。今邊陲無備豫之儲,中華有杼軸之困,而股肱之臣不惟國體,職競尋常,自相楚剝,為害轉深,積毀銷骨。萬一四夷乘虛為變,此亦猛獸交鬪,自效于卞莊者矣。臣以為宜速發明詔,詔越等令兩釋猜嫌,各保分局。自今以後,其有不被詔書擅興兵馬者,天下共伐之。《詩》云:『誰能執熱,逝不以濯?』若誠濯之,必無灼爛之患,永有泰山之固矣。」
時河間王顒方距關東,倚喬為助,不納其言。東海王越移檄天下,帥甲士三萬,將入關迎大駕,軍次於蕭,喬懼,遣子祐距越于蕭縣之靈壁。劉琨分兵向許昌,許昌人納之。琨自滎陽率兵迎越,遇祐,眾潰見殺。喬眾遂散,與五百騎奔平氏。帝還洛陽,大赦,越復表喬為太傅軍諮祭酒。越薨,復以喬為都督豫州諸軍事、鎮東將軍、豫州刺史。卒于官,時年六十三。湣帝末,追贈司空。子挺,潁川太守。挺子耽。
===<small>孫</small>耽===
耽字敬道。少有行檢,以義尚流稱,為宗族所推。博學,明習《詩》、《禮》、三史。曆度支尚書,加散騎常侍。在職公平廉慎,所蒞著績。桓玄,耽女婿也。及玄輔政,以耽為尚書令,加侍中,不拜,改授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尋卒,追贈左光祿大夫、開府。耽子柳。
===<small>耽子</small>柳===
柳字叔惠,亦有名譽。少登清官,曆尚書左右僕射。時右丞傅迪好廣讀書而不解其義,柳唯讀《[[老子]]》而已,迪每輕之。柳云:「卿讀書雖多,而無所解,可謂書簏矣。」時人重其言。出為徐、兗、江三州刺史。卒,贈右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喬弟乂,始安太守。乂子成,丹陽尹。
==史評==
史臣曰:周浚人倫鑒悟,周馥理識精詳,華軼動顧禮經,劉喬志存諒直,用能曆官內外,咸著勳庸。而祖宣獻策遷都,乖忤於東海,彥夏系心宸極,獲罪於琅邪,乃被以惡名,加其顯戮,豈不哀哉!向若違左衤任于伊川,建右社於淮服,據方城之險,藉全楚之資,簡練吳越之兵,漕引淮海之粟,縱未能祈天永命,猶足以紓難緩亡。嗟乎!「不用其良,覆俾我悖」,其此之謂也。苟晞擢自庸微,位居上將,釋位之功未立,貪暴之釁已彰,假手世龍,以至屠戮,斯所謂「殺人多矣,能無及此乎」!
贊曰:開林才理,爰登貴仕,績著折沖,化行江汜。軼既尊主,馥亦勤王,背時獲戾,違天不祥。喬為戎首,未識行藏。道將鞠旅,威名克舉,領虐有聞,忠勤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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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魚兒 (辛棄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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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魚兒(更能消幾番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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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魚兒(更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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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淳熙己亥}},自湖北漕移湖南,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為賦。)}}
更能消幾番風雨,匆匆春又歸去。
惜春長怕花開早,何況落紅無數。
春且住!見說道天涯芳草無歸路。
怨春不語,算只有殷勤,畫檐蛛網盡日惹飛絮。
長門事,準擬佳期又誤,蛾眉曾有人妒。
千金縱買相如賦,脈脈此情誰訴?
君莫舞!君不見,玉環飛燕皆塵土。
閒愁最苦,休去倚危欄,斜陽正在煙柳斷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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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11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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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十一回 潘金蓮激打孫雪娥 西門慶梳籠李桂姐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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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六街簫鼓正喧闐,初月今朝一線添。睡去烏衣驚玉剪,鬥來宵燭渾朱簾。<br/>
香綃染處紅餘白,翠黛攢來苦味甜。阿姐當年曾似此,縱他戲汝不須嫌。
話說潘金蓮在家恃寵生驕,顛寒作熱,鎮日夜不得個寧靜。性極多疑,專一聽籬察壁。那個春梅,又不是十分耐煩的。一日,金蓮為些零碎事情不湊巧,罵了春梅幾句。春梅沒處出氣,走往後邊廚房下去,槌台拍凳鬧狠狠的模樣。那孫雪娥看不過,假意戲他道:「怪行貨子!想漢子便別處去想,怎的在這裡硬氣?」春梅正在悶時,聽了這句,不一時暴跳起來:「那個歪斯纏我哄漢子?」雪娥見他性不順,只做不聽得。春梅便使性做幾步走到前邊來,一五一十,又添些話頭,道:「他還說娘教爹收了我,俏一幫兒哄漢子。」挑撥與金蓮知道。金蓮滿肚子不快活。因送吳月娘出去送殯,起身早些,有些身子倦,睡了一覺,走到亭子上。只見孟玉樓搖颭的走來,笑嘻嘻道:「姐姐如何悶悶的不言語?」金蓮道:「不要說起,今早倦的了不得。三姐你在那裡去來?」玉樓道:「才到後面廚房裡走了走來。」金蓮道: 「他與你說些甚麼來?」玉樓道:「姐姐沒言語。」金蓮心雖懷恨,口裡卻不說出。兩個做了一回針指。只見春梅拿茶來,吃畢,兩個悶倦,就放桌兒下棋耍子。忽見看園門小廝琴童走來,報道:「爹來了。」慌的兩個婦人收棋子不迭。西門慶恰進門檻,看見二人家常都帶著銀絲鬏髻,露著四鬢,耳邊青寶石墜子,白紗衫兒,銀紅比甲,挑線裙子,雙彎尖趫,紅鴛瘦小,一個個粉妝玉琢,不覺滿面堆笑,戲道:「好似一對兒粉頭,也值百十兩銀子!」潘金蓮說道:「俺們倒不是粉頭,你家正有粉頭在後邊哩!」那玉樓抽身就往後走,被西門慶一手拉住,說道:「你往那裡去?我來了,你倒要脫身去了。實說,我不在家,你兩個在這裡做甚麼?」金蓮道:「俺倆個悶的慌,在這裡下了兩盤棋,時沒做賊,誰知道你就來了。」一面替他接了衣服,說道:「你今日送殯來家早。」西門慶道:「今日齋堂里都是內相同官,天氣又熱,我不耐煩,先來家。」玉樓問道:「他大娘怎的還不來?」西門慶道:「他的轎子也待進城,我先回,使兩個小廝接去了。」一面坐下。因問: 「你兩個下棋賭些甚麼?」金蓮道:「俺兩個自下一盤耍子,平白賭什麼?」西門慶道:「等我和你們下一盤,那個輸了,拿出一兩銀子做東道。」金蓮道:「俺們沒銀子。」西門慶道:「你沒銀子,拿簪子問我當,也是一般。」於是擺下棋子,三人下了一盤。潘金蓮輸了。西門慶才數子兒,被婦人把棋子撲撒亂了。一直走到瑞香花下,倚著湖山,推掐花兒。西門慶尋到那裡,說道:「好小油嘴兒!你輸了棋子,卻躲在這裡。」那婦人見西門慶來,昵笑不止,說道:「怪行貨子!孟三兒輸了,你不敢禁他,卻來纏我!」將手中花撮成瓣兒,灑西門慶一身。被西門慶走向前,雙關抱住,按在湖山畔,就口吐丁香,舌融甜唾,戲謔做一處。不防玉樓走到根前,叫道:「六姐,他大娘來家了。咱後邊去來。」這婦人撇了西門慶,說道:「哥兒,我回來和你答話。」遂同玉樓到後邊,與月娘道了萬福。月娘問:「你們笑甚麼?」玉樓道:「六姐今日和他爹下棋,輸了一兩銀子,到明日整治東道,請姐姐耍子。」月娘笑了。金蓮只在月娘面前打了個照面兒,就走來前邊陪伴西門慶。吩咐春梅房中薰香,預備澡盆浴湯,準備晚間效魚水之歡。看官聽說:家中雖是吳月娘居大,常有疾病,不管家事。只是人情來往,出入銀錢,都在李嬌兒手裡。孫雪兒單管率領家人媳婦,在廚中上竈,打發各房飲食。譬如西門慶在那房裡宿歇,或吃酒,或吃飯,造甚湯水,俱經雪娥手中整理,那房裡丫頭自往廚下去拿。此不必說。當晚西門慶在金蓮房中,吃了回酒,洗畢澡,兩人歇了。
次日,也是合當有事。西門慶許下金蓮,要往廟上替他買珠子穿箍兒戴。早起來,等著要吃荷花餅、銀絲鮓湯,使春梅往廚下說去。那春梅只顧不動身。金蓮道: 「你休使他。有人說我縱容他,教你收了,俏成一幫兒哄漢子。百般指豬罵狗,欺負俺娘兒們。你又使他後邊做甚麼去?」西門慶便問:「是誰說的?你對我說。」 婦人道:「說怎的!盆罐都有耳朵,你只不叫他後邊去,另使秋菊去便了。」這西門慶遂叫過秋菊,吩咐他往廚下對雪娥說去。約有兩頓飯時,婦人已是把桌兒放了,白不見拿來。急的西門慶只是暴跳。婦人見秋菊不來,使春梅:「你去後邊瞧瞧那奴才,只顧生根長苗的不見來。」
春梅有幾分不順,使性子走到廚下。只見秋菊正在那裡等著哩,便罵道:「賊奴才,娘要卸你那腿哩!說你怎的就不去了。爹等著吃了餅,要往廟上去。急的爹在前邊暴跳,叫我採了你去哩!」這孫雪娥不聽便罷,聽了心中大怒,罵道:「怪小淫婦兒!馬回子拜節──來到的就是?鍋兒是鐵打的,也等慢慢兒的來,預備下熬的粥兒又不吃,忽剌八新興出來要烙餅做湯。那個是肚里蛔蟲!」春梅不忿他罵,說道:「沒的扯毴淡!主子不使了來,那個好來問你要。有與沒,俺們到前邊只說的一聲兒,有那些聲氣的?」一隻手擰著秋菊的耳朵,一直往前邊來。雪娥道:「主子奴才,常遠似這等硬氣,有時道著!」春梅道:「有時道沒時道,沒的把俺娘兒兩個別變了罷!」於是氣狠狠走來。婦人見他臉氣得黃黃的,拉著秋菊進門,便問:「怎的來了?」春梅道:「你問他。我去時還在廚房裡雌著,等他慢條廝禮兒才和麵兒。我自不是,說了一句『爹在前邊等著,娘說你怎的就不去了?』倒被那小院兒裡的,千奴才、萬奴才罵了我恁一頓。說爹馬回子拜節──走到的就是!只象那個調唆了爹一般,預備下粥兒不吃,平白新生發起要甚餅和湯。只顧在廚房裡罵人,不肯做哩。」婦人在旁便道:「我說別要使他去,人自恁和他合氣。說俺娘兒兩個霸攔你在這屋裡,只當吃人罵將來。」這西門慶聽了大怒,走到後邊廚房裡,不由分說,向雪娥踢了幾腳,罵道:「賊歪剌骨!我使他來要餅,你如何罵他?你罵他奴才,你如何不溺泡尿把你自家照照!」雪娥被西門慶踢罵了一頓,敢怒而不敢言。西門慶剛走出廚房外,孫雪娥對著來昭妻一丈青說道:「你看,我今日晦氣!早是你在旁聽,我又沒曾說什麼。他走將來凶神似一般,大吆小喝,把丫頭採的去了,反對主子面前輕事重報,惹的走來平白地把恁一場兒。我洗著眼兒,看著主子奴才長遠恁硬氣著,只休要錯了腳兒!」不想被西門慶聽見了,復回來又打了幾拳,罵道:「賊奴才淫婦!你還說不欺負他,親耳朵聽見你還罵他。」打的雪娥疼痛難忍,西門慶便往前邊去了。那雪娥氣的在廚房裡兩淚悲流,放聲大哭。吳月娘正在上房,才起來梳頭,因問小玉:「廚房裡亂些甚麼?」小玉回道:「爹要餅吃了往廟上去,說姑娘罵五娘房裡春梅來,被爹聽見了,踢了姑娘幾腳,哭起來。」月娘道:「也沒見他,要餅吃連忙做了與他去就罷了,平白又罵他房裡丫頭怎的!」於是使小玉走到廚房,攛掇雪娥和家人媳婦忙造湯水,打發西門慶吃了,往廟上去,不題。
這雪娥氣憤不過,正走到月娘房裡告訴此事。不妨金蓮驀然走來,立於窗下潛聽。見雪娥在房裡對月娘、李嬌兒說他怎的霸攔漢子,背地無所不為:「娘,你還不知淫婦,說起來比養漢老婆還浪,一夜沒漢子也不成的。背地幹的那繭兒,人幹不出,他幹出來。當初在家,把親漢子用毒藥擺死了,跟了來。如今把俺們也吃他活埋了。弄的漢子烏眼雞一般,見了俺們便不待見。」月娘道:「也沒見你,他前邊使了丫頭要餅,你好好打發與他去便了。平白又罵他怎的?」孫雪娥道:「我罵他禿也瞎也來?那頃,這丫頭在娘房裡著緊不聽手。俺沒曾在竈上把刀背打他,娘尚且不言語。可可今日輪到他手裡,便驕貴的這等了。」正說著,只見小玉走到,說: 「五娘在外邊。」少傾,金蓮進房,望著雪娥說道:「比如我當初擺死親夫,你就不消叫漢子娶我來家,省得我霸攔著他,撐了你的窩兒。論起春梅,又不是我的丫頭,你氣不憤,還教他伏侍大娘就是了。省得你和他合氣,把我扯在裡頭。那個好意死了漢子嫁人?如今也不難的勾當,等他來家,與我一紙休書,我去就是了。」 月娘道:「我也不曉的你們底事。你們大家省言一句兒便了。」孫雪娥道:「娘,你看他嘴似淮洪也一般,隨問誰也辯他不過。明在漢子根前戳舌兒,轉過眼就不認了。依你說起來,除了娘,把俺們都攆,只留著你罷!」那吳月娘坐著,由著他那兩個你一句我一句,只不言語。後來見罵起來,雪娥道:「你罵我奴才!你便是真奴才!」險些兒不曾打起來。月娘看不上,使小玉把雪娥拉往後邊去。這潘金蓮一直歸到前邊,卸了濃妝,洗了脂粉,烏雲散亂,花容不整,哭得兩眼如桃,躺在床上。
到日西時分,西門慶廟上來,袖著四兩珠子,進入房中,一見便問:「怎的來?」婦人放聲號哭起來,問西門慶要休書。如此這般告訴一遍:「我當初又不曾圖你錢財,自恁跟了你來。如何今日教人這等欺負?千也說我擺殺漢子,萬也說我擺殺漢子!沒丫頭便罷了,如何要人房裡丫頭伏侍?吃人指罵!」這西門慶不聽便罷,聽了時,三屍神暴跳,五臟氣衝天。一陣風走到後邊,採過雪娥頭髮來,儘力拿短棍打了幾下。多虧吳月娘向前拉住了,說道:「沒得大家省些事兒罷了!好交你主子惹氣!」西門慶便道:「好賊歪剌骨,我親自聽見你在廚房裡罵,你還攪纏別人。我不把你下截打下來也不算。」看官聽說:不爭今日打了孫雪娥,管教潘金蓮從前作過事,沒興一齊來。正是:
自古感恩並積恨,萬年千載不生塵。
當下西門慶打了雪娥,走到前邊,窩盤住了金蓮,袖中取出廟上買的四兩珠子,遞與他。婦人見漢子與他做主,出了氣,如何不喜。由是要一奉十,寵愛愈深。
話休饒舌,一日正輪該花子虛家擺酒會茶,這花家就在西門慶緊隔壁。內官家擺酒,甚是豐盛。眾兄弟都到了。因西門慶有事,約午後才來,都等他,不肯先坐。少頃,西門慶來到,然後敘禮讓坐,東家安西門慶居首席。兩個妓女,琵琶箏琴在席前彈唱。端的說不盡梨園嬌艷,色藝雙全。但見:
羅衣疊雪,寶髻堆雲。櫻桃口,杏臉桃腮;楊柳腰,蘭心蕙性。歌喉宛轉,聲如枝上流鶯;舞態蹁躚,影似花間鳳轉。腔依古調,音出天然。舞回明月墜秦樓,歌遏行雲遮楚館。高低緊慢按宮商,輕重疾徐依格調,箏排雁柱聲聲慢,板拍紅牙字字新。
少頃,酒過三巡,歌吟兩套,兩個唱的放下樂器,向前花枝搖颭般來磕頭。西門慶呼玳安書袋內取兩封賞賜,每人二錢,拜謝了下去。因問東家花子虛道:「這位姐兒上姓?端的會唱。」東家未及答應,應伯爵插口道:「大官人多忘事,就不認的了?這彈箏的是花二哥令翠──勾欄後巷吳銀兒。這彈琵琶的,就是我前日說的李三媽的女兒、李桂卿的妹子,小名叫做桂姐。你家中見放著他的親姑娘。如何推不認的?」西門慶笑道:「元來就是他,我六年不見,不想就出落得恁般成人了!」 落後酒闌,上席來遞酒。這桂姐殷勤勸酒,情話盤桓。西門慶因問:「你三媽與姐姐桂卿,在家做甚麼?怎的不來我家看看你姑娘?」桂姐道:「俺媽從去歲不好了一場,至今腿腳半邊通動不的,只扶著人走。俺姐姐桂卿被淮上一個客人包了半年,常接到店里住,兩三日不放來家。家中好不無人,只靠著我逐日出來供唱,好不辛苦!時常也想著要往宅里看看姑娘,白不得個閑。爹許久怎的也不在裡邊走走?幾時放姑娘家去看看俺媽也好。」西門慶見他一團和氣,說話兒乖覺伶變,就有幾分留戀之意,說道:「我今日約兩位好朋友送你家去。你意下如何?」桂姐道:「爹休哄我。你肯貴人腳兒踏俺賤地?」西門慶道:「我不哄你。」便向袖中取出汗巾連挑牙與香茶盒兒,遞與桂姐收了。桂姐道:「多咱去?如今使保兒先家去先說一聲,作個預備。」西門慶道:「直待人散,一同起身。」少頃,遞畢酒,約掌燈人散時分,西門慶約下應伯爵、謝希大,也不到家,騾馬同送桂姐,逕進勾欄往李家去。正是:
陷人坑,土窖般暗開掘;迷魂洞,囚牢般巧砌疊;檢屍場,屠鋪般明排列。整一味死溫存活打劫。招牌兒大字書者:買俏金,哥哥休扯;纏頭錦,婆婆自接;賣花錢,姐姐不賒。
西門慶等送桂姐轎子到門首,李桂卿迎門接入堂中。見畢禮數,請老媽出來拜見。不一時,虔婆扶拐而出,半邊胳膊都動彈不得,見了西門慶,道了萬福。說道: 「天麽,天麽!姐夫貴人,那陣風兒颳得你到這裡?」西門慶笑道:「一向窮冗,沒曾來得,老媽休怪。」虔婆又嚮應、謝二人說道:「二位怎的也不來走走?」伯爵道:「便是白不得閑,今日在花家會茶,遇見桂姐,因此同西門爹送回來。快看酒來,俺們樂飲三杯。」虔婆讓三位上首坐了。一面點茶,一面打抹春台,收拾酒菜。少頃,掌上燈燭,酒餚羅列。桂姐從新房中打扮出來,旁邊陪坐,免不得姐妹兩個金樽滿泛,玉阮同調,歌唱遞酒。正是:
琉璃鐘,琥珀濃,小槽酒滴珍珠紅。烹龍炮鳳玉脂泣,羅幃繡幙圍香風。吹龍笛,擊鼉鼓。皓齒歌,細腰舞。況是青春莫虛度,銀缸掩映嬌娥語,不到劉伶墳上去。
當下姊妹兩個唱了一套,席上觥籌交錯飲酒。西門慶向桂卿道:「今日二位在此,久聞桂姐善舞能歌南曲,何不請歌一詞,奉勸二位一杯兒酒!」應伯爵道:「我又不當起動,借大官人餘光,洗耳願聽佳音。」那桂姐坐著只是笑,半晌不動身。原來西門慶有心要梳籠桂姐,故先索落他唱。那院中婆娘見識精明,早已看破了八九分。桂卿在旁,就先開口說道:「我家桂姐從小兒養得嬌,自來生得靦腆,不肯對人胡亂便唱。」於是西門慶便叫玳安書袋內取出五兩一錠銀子來,放在桌上,說道:「這些不當甚麼,權與桂姐為脂粉之需,改日另送幾套織金衣服。」桂姐連忙起身謝了。先令丫鬟收去,方纔下席來唱。這桂姐雖年紀不多,卻色藝過人,當下不慌不忙,輕扶羅袖,擺動湘裙,袖口邊搭剌著一方銀紅撮穗的落花流水汗巾兒,歌唱道:
【駐雲飛】舉止從容,壓盡勾欄占上風。行動香風送,頻使人欽重。嗏!玉杵污泥中,豈凡庸?一曲宮商,滿座皆驚動。勝似襄王一夢中,勝似襄王一夢中。
唱畢,把個西門慶喜歡的沒入腳處。吩咐玳安回馬家去,晚夕就在李桂卿房裡歇了一宿。緊著西門慶要梳籠這女子,又被應伯爵、謝希大兩個一力攛掇,就上了道兒。次日,使小廝往家去拿五十兩銀子,段鋪內討四件衣裳,要梳籠桂姐。那李嬌兒聽見要梳籠他的侄女兒,如何不喜?連忙拿了一錠大元寶付與玳安,拿到院中打頭面,做衣服,定桌席,吹彈歌舞,花攢錦簇,飲三日喜酒。應伯爵、謝希大又約會了孫寡嘴、祝實念、常峙節,每人出五分分子,都來賀他。鋪的蓋的都是西門慶出。每日大酒大肉,在院中玩耍,不在話下。
舞裙歌板逐時新,散盡黃金只此身。寄語富兒休暴殄,儉如良藥可醫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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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1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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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十二回 潘金蓮私僕受辱 劉理星魘勝求財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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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可憐獨立樹,枝輕根亦搖。雖為露所浥,復為風所飄。<br/>
錦衾襞不開,端坐夜及朝。是妾愁成瘦,非君重細腰。
話說西門慶在院中貪戀桂姐姿色,約半月不曾來家。吳月娘使小廝拿馬接了數次,李家把西門慶衣帽都藏過,不放他起身。丟的家中這些婦人都閑靜了。別人猶可,惟有潘金蓮這婦人,青春未及三十歲,欲火難禁一丈高。每日打扮的粉妝玉琢,皓齒朱唇,無日不在大門首倚門而望,只等到黃昏。到晚來歸入房中,粲枕孤幃,鳳臺無伴,睡不著,走來花園中,款步花苔。看見那月洋水底,便疑西門慶情性難拿;偶遇著玳瑁貓兒交歡,越引逗的他芳心迷亂。當時玉樓帶來一個小廝,名喚琴童,年約十六歲,才留起頭髮,生的眉目清秀,乖滑伶俐。西門慶教他看管花園,晚夕就在花園門首一間小耳房內安歇。金蓮和玉樓白日里常在花園亭子上一處做針指或下棋。這小廝專一獻小殷勤,常觀見西門慶來,就先來告報。以此婦人喜他,常叫他入房,賞酒與他吃。兩個朝朝暮暮,眉來眼去,都有意了。
不想到了七月,西門慶生日將近。吳月娘見西門慶留戀煙花,因使玳安拿馬去接。這潘金蓮暗暗修了一柬帖,交付玳安,教:「悄悄遞與你爹,說五娘請爹早些家去罷。」這玳安兒一直騎馬到李家,只見應伯爵、謝希大、祝實念,孫寡嘴,常峙節眾人,正在那裡伴著西門慶,摟著粉頭歡樂飲酒。西門慶看見玳安來到,便問: 「你來怎麽?家中沒事?」玳安道:「家中沒事。」西門慶道:「前邊各項銀子,叫傅二叔討討,等我到家算帳。」玳安道:「這兩日傅二叔討了許多,等爹到家上帳。」西門慶道:「你桂姨那一套衣服,捎來不曾?」玳安道:「已捎在此。」便向氈包內取出一套紅衫藍裙,遞與桂姐。桂姐道了萬福,收了,連忙吩咐下邊,管待玳安酒飯。那小廝吃了酒飯,復走來上邊伺候。悄悄向西門慶耳邊說道:「五娘使我捎了個帖兒在此。請爹早些家去。」西門慶才待用手去接,早被李桂姐看見,只道是西門慶那個表子寄來的情書,一手撾過來,拆開觀看,卻是一幅迴文錦箋,上寫著幾行墨跡。桂姐遞與祝實念,教念與他聽。這祝實念見上面寫詞一首,名《落梅風》,念道:
黃昏想,白日思,盼殺人多情不至。因他為他憔悴死,可憐也繡衾獨自!<br />
燈將殘,人睡也,空留得半窗明月。眠心硬,渾似鐵,這凄涼怎捱今夜?
下書:「愛妾潘六兒拜。」那桂姐聽畢,撇了酒席,走入房中,倒在床上,面朝裡邊睡了。西門慶見桂姐惱了,把帖子扯的稀爛,眾人前把玳安踢了兩腳。請桂姐兩遍不來,慌的西門慶親自進房,抱出他來,說道:「吩咐帶馬回去,家中那個淫婦使你來,我這一到家,都打個臭死!」玳安只得含淚回家。西門慶道:「桂姐,你休惱,這帖子不是別人的,乃是我第五個小妾寄來,請我到家有些事兒計較,再無別故。」祝實念在旁戲道:「桂姐,你休聽他哄你哩!這個潘六兒乃是那邊院里新敘的一個表子,生的一表人物。你休放他去。」西門慶笑趕著打,說道:「你這賤天殺的,單管弄死了人,緊著他恁麻犯人,你又胡說。」李桂卿道:「姐夫差了,既然家中有人拘管,就不消梳籠人家粉頭,自守著家裡的便了。才相伴了多少時,便就要拋離了去。」應伯爵插口道:「說的有理。你兩人都依我,大官人也不消家去,桂姐也不必惱。今日說過,那個再恁,每人罰二兩銀子,買酒咱大家吃。」於是西門慶把桂姐摟在懷中陪笑,一遞一口兒飲酒。少傾,拿了七鐘茶來,馨香可掬,每人面前一盞。應伯爵道:「我有個曲兒,單道這茶好處:
【朝天子】這細茶的嫩芽,生長在春風下。不揪不採葉兒楂,但煮著顏色大。絕品清奇,難描難畫。口裡兒常時呷,醉了時想他,醒來時愛他。原來一簍兒千金價。」
謝希大笑道:「大官人使錢費物,不圖這『一摟兒』,卻圖些甚的?如今每人有詞的唱詞,不會詞,每人說個笑話兒,與桂姐下酒。」就該謝希大先說,因說道: 「有一個泥水匠,在院中墁地。老媽兒怠慢了他,他暗把陰溝內堵上塊磚。落後天下雨,積的滿院子都是水。老媽慌了,尋的他來,多與他酒飯,還秤了一錢銀子,央他打水平。那泥水匠吃了酒飯,悄悄去陰溝內把那塊磚拿出,那水登時出的罄盡。老媽便問作頭:『此是那裡的病?』泥水匠回道:『這病與你老人家的病一樣,有錢便流,無錢不流。』」桂姐見把他家來傷了,便道:「我也有個笑話,回奉列位。有一孫真人,擺著筵席請人,卻教座下老虎去請。那老虎把客人都路上一個個吃了。真人等至天晚,不見一客到。不一時老虎來,真人便問:『你請的客人都那裡去了?』老虎口吐人言:『告師父得知,我從來不曉得請人,只會白嚼人。』」 當下把眾人都傷了。應伯爵道:「可見的俺們只是白嚼,你家孤老就還不起個東道?」於是向頭上撥下一根鬧銀耳斡兒來,重一錢;謝希大一對鍍金網巾圈,秤了秤重九分半;祝實念袖中掏出一方舊汗巾兒,算二百文長錢;孫寡嘴腰間解下一條白布裙,當兩壺半酒;常峙節無以為敬,問西門慶借了一錢銀子。都遞與桂卿,置辦東道,請西門慶和桂姐。那桂卿將銀錢都付與保兒,買了一錢豬肉,又宰了一隻雞,自家又陪些小菜兒,安排停當。大盤小碗拿上來,眾人坐下,說了一聲動箸吃時,說時遲,那時快,但見:
人人動嘴,個個低頭。遮天映日,猶如蝗蚋一齊來;擠眼掇肩,好似餓牢才打出。這個搶風膀臂,如經年未見酒和餚;那個連三筷子,成歲不筵與席。一個汗流滿面,卻似與雞骨禿有冤仇;一個油抹唇邊,把豬毛皮連唾咽。吃片時,杯盤狼藉;啖頃刻,箸子縱橫。這個稱為食王元帥,那個號作凈盤將軍。酒壺番曬又重斟,盤饌已無還去探。正是:珍羞百味片時休,果然都送入五臟廟。
當下眾人吃得個凈光王佛。西門慶與桂姐吃不上兩鐘酒,揀了些菜蔬,又被這夥人吃去了。那日把席上椅子坐折了兩張,前邊跟馬的小廝,不得上來掉嘴吃,把門前供養的土地翻倒來,便剌了一泡[禾囗也]谷都的熱屎。臨出門來,孫寡嘴把李家明間內供養的鍍金銅佛,塞在褲腰裡;應伯爵推鬥桂姐親嘴,把頭上金琢針兒戲了;謝希大把西門慶川扇兒藏了;祝實念走到桂卿房裡照面,溜了他一面水銀鏡子。常峙節借的西門慶一錢銀子,競是寫在嫖賬上了。原來這起人,只伴著西門慶玩耍,好不快活。有詩為證:
工妍掩袖媚如猱,乘興閑來可暫留。若要死貪無厭足,家中金鑰教誰收?
按下眾人簇擁著西門慶飲酒不題。單表玳安回馬到家,吳月娘和孟玉樓、潘金蓮正在房坐的,見了便問玳安:「你去接爹來了不曾?」玳安哭的兩眼紅紅的,說道:被爹踢罵了小的來了。爹說那個再使人接,來家都要罵。」月娘便道:「你看恁不合理,不來便了,如何又罵小廝?」孟玉樓道:「你踢將小廝便罷了,如何連俺們都罵將來?」潘金蓮道:「十個九個院中淫婦,和你有甚情實!常言說的好:船載的金銀,填不滿煙花寨。」金蓮只知說出來,不防李嬌兒見玳安自院中來家,便走來窗下潛聽。見金蓮罵他家千淫婦萬淫婦,暗暗懷恨在心。從此二人結仇,不在話下。正是:
甜言美語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不說李嬌兒與潘金蓮結仇。單表金蓮歸到房中,捱一刻似三秋,盼一時如半夏。知道西門慶不來家,把兩個丫頭打發睡了,推往花園中游玩,將琴童叫進房與他酒吃。把小廝灌醉了,掩上房門,褪衣解帶,兩個就幹做一處。但見:
一個不顧綱常貴賤,一個那分上下高低。一個色膽歪邪,管甚丈夫利害;一個淫心蕩漾,縱他律法明條。一個氣喑眼瞪,好似牛吼柳影;一個言驕語澀,渾如鶯轉花間。一個耳畔許雨意雲情,一個枕邊說山盟海誓。百花園內,翻為快活排場;主母房中,變作行樂世界。霎時一滴驢精髓,傾在金蓮玉體中。
自此為始,每夜婦人便叫琴童進房如此。未到天明,就打發出來。背地把金裹頭簪子兩三根帶在頭上,又把裙邊帶的錦香囊葫蘆兒也與了他。豈知這小廝不守本分,常常和同行小廝街上吃酒耍錢,頗露機關。常言:若要不知,除非莫為。有一日,風聲吹到孫雪娥、李嬌兒耳朵內,說道:「賊淫婦,往常假撇清,如何今日也做出來了?」齊來告月娘。月娘再三不信,說道:「不爭你們和他合氣,惹的孟三姐不怪?只說你們擠撮他的小廝。」說的二人無言而退。落後婦人夜間和小廝在房中行事,忘記關廚房門,不想被丫頭秋菊出來凈手,看見了。次日傳與後邊小玉,小玉對雪娥說。雪娥同李嬌兒又來告訴月娘如此這般:「他屋裡丫頭親口說出來,又不是俺們葬送他。大娘不說,俺們對他爹說。若是饒了這個淫婦,非除饒了蝎子!」
此時正值七月二十七日,西門慶從院中來家上壽。月娘道:「他才來家,又是他好日子,你們不依我,只顧說去!等他反亂將起來,我不管你。」二人不聽月娘,約的西門慶進入房中,齊來告訴金蓮在家怎的養小廝一節。這西門慶不聽萬事皆休,聽了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走到前邊坐下,一片聲叫琴童兒。早有人報與潘金蓮。金蓮慌了手腳,使春梅忙叫小廝到房中,囑咐千萬不要說出來,把頭上簪子都拿過來收了。著了慌,就忘解了香囊葫蘆下來。被西門慶叫到前廳跪下,吩咐三四個小廝,選大板子伺候。西門慶道:「賊奴才,你知罪麽?」那琴童半日不敢言語。西門慶令左右:「撥下他簪子來,我瞧!」見沒了簪子,因問:「你戴的金裹頭銀簪子,往那裡去了?」琴童道:「小的並沒甚銀簪子。」西門慶道:「奴才還搗鬼!與我旋剝了衣服,拿板子打!」當下兩三個小廝扶侍一個,剝去他衣服,扯了褲子。見他身底下穿著玉色絹縼兒,縼兒帶上露出錦香囊葫蘆兒。西門慶一眼看見,便叫:「拿上來我瞧!」認的是潘金蓮裙邊帶的物件,不覺心中大怒,就問他: 「此物從那裡得來?你實說是誰與你的?」唬的小廝半日開口不得,說道:「這是小的某日打掃花園,在花園內拾的。並不曾有人與我。」西門慶越怒,切齒喝令: 「與我捆起來著實打!」當下把琴童繃子繃著,打了三十大棍,打得皮開肉綻,鮮血順腿淋漓。又叫來保:「把奴才兩個鬢毛與我撏了!趕將出去,再不許進門!」 那琴童磕了頭,哭哭啼啼出門去了。
潘金蓮在房中聽見,如提冷水盆內一般。不一時,西門慶進房來,嚇的戰戰兢兢,渾身無了脈息,小心在旁扶侍接衣服,被西門慶兜臉一個耳刮子,把婦人打了一交。吩咐春梅:「把前後角門頂了,不放一個人進來!」拿張小椅兒,坐在院內花架兒底下,取了一根馬鞭子,拿在手裡,喝令:「淫婦,脫了衣裳跪著!」那婦人自知理虧,不敢不跪,真個脫去了上下衣服,跪在面前,低垂粉面,不敢出一聲兒。西門慶便問:「賊淫婦,你休推夢裡睡里,奴才我已審問明白,他一一都供出來了。你實說,我不在家,你與他偷了幾遭?」婦人便哭道:「天那,天那!可不冤屈殺了我罷了!自從你不在家半個來月,奴白日里只和孟三兒一處做針指,到晚夕早關了房門就睡了。沒勾當,不敢出這角門邊兒來。你不信,只問春梅便了。有甚和鹽和醋,他有個不知道的?」因叫春梅:「姐姐你過來,親對你爹說。」西門慶罵道:「賊淫婦!有人說你把頭上金裹頭簪子兩三根都偷與了小廝,你如何不認?」婦人道:「就屈殺了奴罷了!是那個不逢好死的嚼舌根的淫婦,嚼他那旺跳身子。見你常時進奴這屋裡來歇,無非都氣不憤,拿這有天沒日頭的事壓枉奴。就是你與的簪子,都有數兒,一五一十都在,你查不是!我平白想起甚麼來與那奴才?好成材的奴才,也不枉說的,恁一個尿不出來的毛奴才,平空把我篡一篇舌頭!」西門慶道:「簪子有沒罷了。」因向袖中取出那香囊來,說道:「這個是你的物件兒,如何打小廝身底下捏出來?你還口強甚麼?」說著紛紛的惱了,向他白馥馥香肌上,颼的一馬鞭子來,打的婦人疼痛難忍,眼噙粉淚,沒口子叫道:「好爹爹,你饒了奴罷!你容奴說便說,不容奴說,你就打死了奴,也只臭爛了這塊地。這個香囊葫蘆兒,你不在家,奴那日同孟三姐在花園裡做生活,因從木香棚下過,帶兒系不牢,就抓落在地,我那裡沒尋,誰知這奴才拾了。奴並不曾與他。」只這一句,就合著琴童供稱一樣的話,又見婦人脫的光赤條條,花朵兒般身子,嬌啼嫩語,跪在地下,那怒氣早已鑽入爪窪國去了,把心已回動了八九分,因叫過春梅,摟在懷中,問他:「淫婦果然與小廝有首尾沒有?你說饒了淫婦,我就饒了罷。」那春梅撒嬌撒痴,坐在西門慶懷裡,說道:「這個,爹你好沒的說!我和娘成日唇不離腮,娘肯與那奴才?這個都是人氣不憤俺娘兒們,做作出這樣事來。爹,你也要個主張,好把醜名兒頂在頭上,傳出外邊去好聽?」幾句把西門慶說的一聲兒沒言語,丟了馬鞭子,一面叫金蓮起來,穿上衣服,吩咐秋菊看菜兒,放桌兒吃酒。這婦人滿斟了一杯酒,雙手遞上去,跪在地下,等他鐘兒。西門慶吩咐道:「我今日饒了你。我若但凡不在家,要你洗心改正,早關了門戶,不許你胡思亂想。我若知道,並不饒你!」婦人道:「你吩咐,奴知道了。」又與西門慶磕了四個頭,方纔安坐兒,在旁陪坐飲酒。潘金蓮平日被西門慶寵的狂了,今日討這場羞辱在身上。正是:
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
當下西門慶正在金蓮房中飲酒,忽小廝打門,說:「前邊有吳大舅、吳二舅、傅伙計、女兒、女婿,眾親戚送禮來祝壽。」方纔撇了金蓮,出前邊陪待賓客。那時應伯爵、謝希大眾人都有人情,院中李桂姐家亦使保兒送禮來。西門慶前邊亂著收人家禮物,發柬請人,不在話下。
且說孟玉樓打聽金蓮受辱,約的西門慶不在房裡,瞞著李嬌兒、孫雪娥,走來看望。見金蓮睡在床上,因問道:「六姐,你端的怎麼緣故?告我說則個。」那金蓮滿眼流淚哭道:「三姐,你看小淫婦,今日在背地裡白唆調漢子,打了我恁一頓。我到明日,和這兩個淫婦冤仇結得有海深。」玉樓道:「你便與他有瑕玷,如何做作著把我的小廝弄出去了?六姐,你休煩惱,莫不漢子就不聽俺們說句話兒?若明日他不進我房裡來便罷,但到我房裡來,等我慢慢勸他。」金蓮道:「多謝姐姐費心。」一面叫春梅看茶來吃。坐著說了回話,玉樓告回房去了。至晚,西門慶因上房吳大妗子來了,走到玉樓房中宿歇。玉樓因說道:「你休枉了六姐心,六姐並無此事,都是日前和李嬌兒、孫雪娥兩個有言語,平白把我的小廝扎罰了。你不問個青紅皂白,就把他屈了,卻不難為他了!我就替他賭個大誓,若果有此事,大姐姐有個不先說的?」西門慶道:「我問春梅,他也是這般說。」玉樓道:「他今在房中不好哩,你不去看他看去?」西門慶道:「我知道,明日到他房中去。」當晚無話。
到第二日,西門慶正生日。有周守備、夏提刑、張團練、吳大舅許多官客飲酒,拿轎子接了李桂姐並兩個唱的,唱了一日。李嬌兒見他侄女兒來,引著拜見月娘眾人,在上房裡坐吃茶。請潘金蓮見,連使丫頭請了兩遍,金蓮不出來,只說心中不好。到晚夕,桂姐臨家去,拜辭月娘。月娘與他一件雲絹比甲兒、汗巾花翠之類,同李嬌兒送出門首。桂姐又親自到金蓮花園角門首:「好歹見見五娘。」那金蓮聽見他來,使春梅把角門關得鐵桶相似,說道:「娘吩咐,我不敢開。」這花娘遂羞訕滿面而回,不題。
單表西門慶至晚進入金蓮房內來,那金蓮把雲鬢不整,花容倦淡,迎接進房,替他脫衣解帶,伺候茶湯腳水,百般殷勤扶侍。到夜裡枕席歡娛,屈身忍辱,無所不至,說道:「我的哥哥,這一家誰是疼你的?都是露水夫妻,再醮貨兒。惟有奴知道你的心,你知道奴的意。旁人見你這般疼奴,在奴身邊的多,都氣不憤,背地裡駕舌頭,在你跟前唆調。我的傻冤家!你想起甚麼來,中人的拖刀之計,把你心愛的人兒這等下無情的折挫!常言道:家雞打的團團轉,野雞打的貼天飛。你就把奴打死了,也只在這屋裡。就是前日你在院里踢罵了小廝來,早是有大姐姐、孟三姐在跟前,我自不是說了一聲,恐怕他家粉頭掏淥壞了你身子,院中唱的一味愛錢,有甚情節?誰人疼你?誰知被有心的人聽見,兩個背地做成一幫兒算計我。自古人害人不死,天害人才害死了。往後久而自明,只要你與奴做個主兒便了。」幾句把西門慶窩盤住了。是夜與他淫欲無度。
過了幾日,西門慶備馬,玳安、平安兩個跟隨,往院中來。卻說李桂姐正打扮著陪人坐的,聽見他來,連忙走進房去,洗了濃妝,除了簪環,倒在床上裹衾而卧。西門慶走到,坐了半日,老媽才出來,道了萬福,讓西門慶坐下,問道:「怎的姐夫連日不進來走走?」西門慶道:「正是因賤日窮冗,家中無人。」虔婆道:「姐兒那日打攪。」西門慶道:「怎的那日桂卿不來走走?」虔婆道:「桂卿不在家,被客人接去店里。這幾日還不放了來。」說了半日話,才拿茶來陪著吃了。西門慶便問:「怎的不見桂姐?」虔婆道:「姐夫還不知哩,小孩兒家,不知怎的,那日著了惱,來家就不好起來,睡倒了。房門兒也不出,直到如今。姐夫好狠心,也不來看看姐兒。」西門慶道:「真個?我通不知。」因問:「在那邊房裡?我看看去。」虔婆道:「在他後邊卧房裡睡。」慌忙令丫鬟掀帘子。西門慶走到他房中,只見粉頭烏雲散亂,粉面慵妝,裹被坐在床上,面朝里,見了西門慶,不動一動兒。西門慶道:「你那日來家,怎的不好?」也不答應。又問:「你著了誰人惱,你告我說。」問了半日,那桂姐方開言說道:「左右是你家五娘子。你家中既有恁好的迎歡賣俏,又來稀罕俺們這樣淫婦做甚麼?俺們雖是門戶中出身,蹺起腳兒,比外邊良人家不成的貨色兒高好些!我前日又不是供唱,我也送人情去。大娘到見我甚是親熱,又與我許多花翠衣服。待要不請他見,又說俺院中沒禮法。聞說你家有五娘子,當即請他拜見,又不出來。家來同俺姑娘又辭他去,他使丫頭把房門關了。端的好不識人敬重!」西門慶道:「你到休怪他。他那日本等心中不自在,他若好時,有個不出來見你的?這個淫婦,我幾次因他咬群兒,口嘴傷人,也要打他哩!」桂姐反手向西門慶臉上一掃,說道:「沒羞的哥兒,你就打他?」西門慶道: 「你還不知我手段,除了俺家房下,家中這幾個老婆丫頭,但打起來也不善,著緊二三十馬鞭子還打不下來。好不好還把頭髮都剪了。」桂姐道:「我見砍頭的,沒見吹嘴的,你打三個官兒,唱兩個喏,誰見來?你若有本事,到家裡只剪下一柳子頭髮,拿來我瞧,我方信你是本司三院有名的子弟。」西門慶道:「你敢與我排手?」那桂姐道:「我和你排一百個手。」當日西門慶在院中歇了一夜,到次日黃昏時分,辭了桂姐,上馬回家。桂姐道:「哥兒,你這一去,沒有這物件兒,看你拿甚嘴臉見我!」
這西門慶吃他激怒了幾句話,歸家已是酒酣,不往別房裡去,逕到潘金蓮房內來。婦人見他有酒了,加意用心伏侍。問他酒飯都不吃。吩咐春梅把床上枕席拭抹乾凈,帶上門出去。他便坐在床上,令婦人脫靴。那婦人不敢不脫。須臾,脫了靴,打發他上床。西門慶且不睡,坐在一隻枕頭上,令婦人褪了衣服,地下跪著。那婦人嚇的捏兩把汗,又不知因為甚麼,於是跪在地下,柔聲痛哭道:「我的爹爹!你透與奴個伶俐說話,奴死也甘心。饒奴終日恁提心吊膽,陪著一千個小心,還投不著你的機會,只拿鈍刀子鋸處我,教奴怎生吃受?」西門慶罵道:「賤淫婦,你真個不脫衣裳,我就沒好意了!」因叫春梅:「門背後有馬鞭子,與我取了來!」那春梅只顧不進房來,叫了半日,才慢條廝禮推開房門進來。看見婦人跪在床地平上,向燈前倒著桌兒下,由西門慶使他,只不動身。婦人叫道:「春梅,我的姐姐,你救我救兒,他如今要打我。」西門慶道:「小油嘴兒,你不要管他。你只遞馬鞭子與我打這淫婦。」春梅道:「爹,你怎的恁沒羞!娘幹壞了你甚麼事兒?你信淫婦言語,平地里起風波,要便搜尋娘?還教人和你一心一計哩!你教人有那眼兒看得上你!倒是我不依你。」拽上房門,走在前邊去了。那西門慶無法可處,倒呵呵笑了,向金蓮道:「我且不打你。你上來,我問你要椿物兒,你與我不與我?」婦人道:「好親親,奴一身骨朵肉兒都屬了你,隨要甚麼,奴無有不依隨的。不知你心裡要甚麼兒?」西門慶道:「我要你頂上一柳兒好頭髮。」婦人道:「好心肝!奴身上隨你怎的揀著燒遍了也依,這個剪頭髮卻依不的,可不嚇死了我罷了。奴出娘胞兒,活了二十六歲,從沒幹這營生。打緊我頂上這頭髮近來又脫了好些,只當可憐見我罷。」西門慶道:「你只怪我惱,我說的你就不依。」婦人道:「我不依你,再依誰?」因問:「你實對奴說,要奴這頭髮做甚麼?」西門慶道:「我要做網巾。」婦人道:「你要做網巾,奴就與你做,休要拿與淫婦,教他好壓鎮我。」 西門慶道:「我不與人便了,要你髮兒做頂線兒。」婦人道:「你既要做頂線,待奴剪與你。」當下婦人分開頭髮,西門慶拿剪刀,按婦人頂上,齊臻臻剪下一大柳來,用紙包放在順袋內。婦人便倒在西門慶懷中,嬌聲哭道:「奴凡事依你,只願你休忘了心腸,隨你前邊和人好,只休拋閃了奴家!」是夜與他歡會異常。
到次日,西門慶起身,婦人打發他吃了飯,出門騎馬,逕到院里。桂姐便問:「你剪的他頭髮在那裡?」西門慶道:「有,在此。」便向茄袋內取出,遞與桂姐。打開看,果然黑油也一般好頭髮,就收在袖中。西門慶道:「你看了還與我,他昨日為剪這頭髮,好不煩難,吃我變了臉惱了,他才容我剪下這一柳子來。我哄他,只說要做網巾頂線兒,逕拿進來與你瞧。可見我不失信。」桂姐道:「甚麼稀罕貨,慌的恁個腔兒!等你家去,我還與你。比是你恁怕他,就不消剪他的來了。」西門慶笑道:「那裡是怕他!恁說我言語不的了。」桂姐一面叫桂卿陪著他吃酒,走到背地裡,把婦人頭髮早絮在鞋底下,每日踹踏,不在話下。卻把西門慶纏住,連過了數日,不放來家。
金蓮自從頭髮剪下之後,覺道心中不快,每日房門不出,茶飯慵餐。吳月娘使小廝請了家中常走看的劉婆子來看視,說:「娘子著了些暗氣,惱在心中,不能迴轉,頭疼噁心,飲食不進。」一面打開藥包來,留了兩服黑丸子藥兒:「晚上用薑湯吃。」又說:「我明日叫我老公來,替你老人家看看今歲流年,有災沒災。」金蓮道:「原來你家老公也會算命?」劉婆道:「他雖是個瞽目人,到會兩三椿本事:第一善陰陽算命,與人家禳保;第二會針灸收瘡;第三椿兒不可說,──單管與人家回背。」婦人問道:「怎麼是回背?」劉婆子道:「比如有父子不和,兄弟不睦,大妻小妻爭鬥,教了俺老公去說了,替他用鎮物安鎮,畫些符水與他吃了,不消三日,教他父子親熱,兄弟和睦,妻妾不爭。若人家買賣不順溜,田宅不興旺者,常與人開財門發利市。治病灑掃,禳星告鬥都會。因此人都叫他做劉理星。也是一家子,新娶個媳婦兒是小人家女兒,有些手腳兒不穩,常偷盜婆婆家東西往娘家去。丈夫知道,常被責打。俺老公與他回背,畫了一道符,燒灰放在水缸下埋著,合家大小吃了缸內水,眼看媳婦偷盜,只象沒看見一般。又放一件鎮物在枕頭內,男子漢睡了那枕頭,好似手封住了的,再不打他了。」那金蓮聽見遂留心,便呼丫頭,打發茶湯點心與劉婆吃。臨去,包了三錢藥錢,另外又秤了五錢,要買紙扎信信物。明日早飯時叫劉瞎來燒神紙。那婆子作辭回家。
到次日,果然大清早晨,領賊瞎逕進大門往裡走。那日西門慶還在院中,看門小廝便問:「瞎子往那裡走?」劉婆道:「今日與裡邊五娘燒紙。」小廝道:「既是與五娘燒紙,老劉你領進去。仔細看狗。」這婆子領定,逕到潘金蓮卧房明間內,等了半日,婦人才出來。瞎子見了禮,坐下。婦人說與他八字,賊瞎用手捏了捏,說道:「娘子庚辰年,庚寅月,乙亥日,己丑時。初八日立春,已交正月算命。依子平正論,娘子這八字,雖故清奇,一生不得夫星濟,子上有些防礙。乙木生在正月間,亦作身旺論,不克當自焚。又兩重庚金,羊刃大重,夫星難為,克過兩個才好。」婦人道:「已克過了。」賊瞎子道:「娘子這命中,休怪小人說,子平雖取煞印格,只吃了亥中有癸水,醜中又有癸水,水太多了,衝動了只一重巳土,官煞混雜。論來,男人煞重掌威權,女子煞重必刑夫。所以主為人聰明機變,得人之寵。只有一件,今歲流年甲辰,歲運並臨,災殃立至。命中又犯小耗勾絞,兩位星辰打攪,雖不能傷,卻主有比肩不和,小人嘴舌,常沾些啾唧不寧之狀。」婦人聽了,說道:「累先生仔細用心,與我回背回背。我這裡一兩銀子相謝先生,買一盞茶吃。奴不求別的,只願得小人離退,夫主愛敬便了。」一面轉入房中,拔了兩件首飾遞與賊瞎。賊瞎收入袖中,說道:「既要小人回背,用柳木一塊,刻兩個男女人形,書著娘子與夫主生辰八字,用七七四十九根紅線扎在一處。上用紅紗一片,蒙在男子眼中,用艾塞其心,用針釘其手,下用膠粘其足,暗暗埋在睡的枕頭內。又硃砂書符一道燒灰,暗暗攪茶內。若得夫主吃了茶,到晚夕睡了枕頭,不過三日,自然有驗。」婦人道:「請問先生,這四椿兒是怎的說?」賊瞎道:「好教娘子得知:用紗蒙眼,使夫主見你一似西施嬌艷;用艾塞心,使他心愛到你;用針釘手,隨你怎的不是,使他再不敢動手打你;用膠粘足者,使他再不往那裡胡行。」婦人聽言,滿心歡喜。當下備了香燭紙馬,替婦人燒了紙。到次日,使劉婆送了符水鎮物與婦人,如法安頓停當,將符燒灰,頓下好茶,待的西門慶家來,婦人叫春梅遞茶與他吃。到晚夕,與他共枕同床,過了一日兩,兩日三,似水如魚,歡會異常。看觀聽說:但凡大小人家,師尼僧道,乳母牙婆,切記休招惹他,背地什麼事不幹出來?古人有四句格言說得好:
堂前切莫走三婆,後門常鎖莫通和。院內有井防小口,便是禍少福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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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1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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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十七回 宇給事劾倒楊提督 李瓶兒許嫁蔣竹山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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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早知君愛歇,本自無容妒;誰使恩情深,今來反相誤。<br/>
愁眠羅帳曉,泣坐金閨暮;獨有夢中魂,猶言意如故。
話說五月二十日,帥府周守備生日。西門慶封五星分資、兩方手帕,打選衣帽齊整,騎匹大白馬,四個小廝跟隨,往他家拜壽。席間也有夏提刑、張團練、荊千戶、賀千戶一班武官兒飲酒,鼓樂迎接,搬演戲文。玳安接了衣裳,回馬來家。到日西時分,又騎馬去接,走到西街口上,撞見馮媽媽,問道:「馮媽媽那裡去?」馮媽媽道:「你二娘使我來請你爹。雇銀匠整理頭面完備,今日送來,請你爹那裡瞧去。你二娘還和你爹說話哩!」玳安道:「俺爹今日在守備府周老爺處吃酒,我如今接去。你老人家回罷。等我到那裡,對爹說就是了。」馮媽媽道:「累你好歹說聲,你二娘等著哩!」這玳安打馬逕到守備府。眾官員正飲酒間,玳安走到西門慶席前,說道:「小的回馬家來時,在街口撞遇馮媽媽,二娘使了來說,雇銀匠送了頭面來了,請爹瞧去,還要和爹說話哩。」西門慶聽了,就要起身,那周守備那裡肯放,攔門拿巨杯相勸。西門慶道:「蒙大人見賜,寧可飲一杯,還有些小事,不能盡情,恕罪,恕罪!」於是一飲而盡,辭周守備上馬,逕到李瓶兒家。
婦人接著,茶湯畢,西門慶吩咐玳安回馬家去,明日來接。玳安去了。李瓶兒叫迎春盒兒內取出頭面來,與西門慶過目。黃烘烘火焰般一副好頭面,收過去,單等二十四日行禮,出月初四日準娶。婦人滿心歡喜,連忙安排酒來,和西門慶暢飲開懷。吃了一回,使丫鬟房中搽抹涼席乾凈。兩個在紗帳之中,香焚蘭麝,衾展鮫綃,脫去衣裳,並肩疊股,飲酒調笑。良久,春色橫眉,淫心蕩漾。西門慶先和婦人雲雨一回,然後乘著酒興,坐於床上,令婦人橫躺於衽席之上,與他品簫。但見:
不竹不絲不石,肉音別自唔咿。流蘇瑟瑟碧紗垂,辨不出宮商角徵。<br/>
一點櫻桃欲綻,纖纖十指頻移。深吞添吐兩情痴,不覺靈犀味美。<br/>
[紗帳香飄蘭麝,娥眉輕把蕭吹。雪白玉體透香帷,禁不住魂飛魄揚。<br/>
一點櫻桃小口,兩隻手賽柔荑,才郎情動囑奴知,不覺靈犀味美。]
西門慶醉中戲問婦人:「當初花子虛在時,也和他幹此事不幹?」婦人道:「他逐日睡生夢死,奴那裡耐煩和他幹這營生!他每日只在外邊胡撞,就來家,奴等閑也不和他沾身。況且老公公在時,和他另在一間房睡著,我還把他罵的狗血噴了頭。好不好,對老公公說了,要打倘棍兒。奴與他這般頑耍,可不硶殺奴罷了!誰似冤家這般可奴之意,就是醫奴的藥一般。白日黑夜,教奴只是想你。」兩個耍一回,又幹了一回。旁邊迎春伺候下一個小方盒,都是各樣細巧果品,小金壺內滿泛瓊漿。從黃昏掌上燈燭,且幹且歇,直耍到一更時分。只聽外邊一片聲打的大門響,使馮媽媽開門瞧去,原來是玳安來了。西門慶道:「我吩咐明日來接,這咱晚又來做甚麼?」因叫進來問他。那小廝慌慌張張走到房門首,因西門慶與婦人睡著,又不敢進來,只在簾外說道:「姐姐、姐夫都搬來了,許多箱籠在家中。大娘使我來請爹,快去計較話哩。」這西門慶聽了,只顧猶豫:「這咱晚,端的有甚緣故?須得到家瞧瞧。」連忙起來。婦人打發穿上衣服,做了一盞暖酒與他吃。
打馬一直到家,只見後堂中秉著燈燭,女兒女婿都來了,堆著許多箱籠床帳家伙,先吃了一驚,因問:「怎的這咱來家?」女婿陳敬濟磕了頭,哭說:「近日朝中,俺楊老爺被科道官參論倒了。聖旨下來,拿送南牢問罪。門下親族用事人等,都問擬枷充軍。昨日府中楊幹辦連夜奔來,透報與父親知道。父親慌了,教兒子同大姐和些家伙箱籠,且暫在爹家中寄放,躲避些時。他便起身往東京我姑娘那裡,打聽消息去了。待事寧之日,恩有重報,不敢有忘。」西門慶問:「你爹有書沒有?」 陳敬濟道:「有書在此。」向袖中取出,遞與西門慶。折開觀看,上面寫道:
眷生陳洪頓首書奉大德西門慶親家台覽:餘情不敘。茲因北虜犯邊,搶過雄州地界,兵部王尚書不發救兵,失誤軍機,連累朝中楊老爺,俱被科道官參劾太重。聖旨惱怒,拿下南牢監禁,會同三法司審問。其門下親族用事人等,俱照例發邊衛充軍。生一聞消息,舉家驚惶,無處可投,先打發小兒、令愛,隨身箱籠家活,暫借親家府上寄寓。生即上京,投在姐夫張世廉處,打聽示下。待事務寧帖之日,回家恩有重報,不敢有忘。誠恐縣中有甚聲色,生令小兒外具銀五百兩,相煩親家費心處料,容當叩報沒齒不忘。燈下草書,不宣。<br/>
仲夏二十日 洪再拜
西門慶看了,慌了手腳,教吳月娘安排酒飯,管待女兒、女婿。就令家下人等,打掃廳前東廂房三間,與他兩口兒居住。把箱籠細軟都收拾月娘上房來。陳敬濟取出他那五百兩銀子,交與西門慶打點使用。西門慶叫了吳主管來,與他五百兩銀子,教他連夜往縣中承行房裡,抄錄一張東京行下來的文書邸報來看。上面端的寫的是甚言語:
兵科給事中宇文虛中等一本,懇乞宸斷,亟誅誤國權姦,以振本兵,以消虜患事:臣聞夷狄之禍,自古有之。周之獫狁,漢之匈奴,唐之突厥,迨及五代而契丹浸強,至我皇宋建國,大遼縱橫中原者已非一日。然未聞內無夷狄而外萌夷狄之患者。語云:霜降而堂鐘鳴,雨下而柱礎潤。以類感類,必然之理。譬若病夫,腹心之疾已久,元氣內消,風邪外入,四肢百骸,無非受病,雖盧扁莫之能救,焉能久乎?今天下之勢,正猶病夫[兀王]羸之極矣。君猶元首也,輔臣猶腹心也,百官猶四肢也。陛下端 拱於九重之上,百官庶政各盡職於下。元氣內充,榮衛外扞,則虜患何由而至哉?今招夷虜之患者,莫如崇政殿大學士蔡京者:本以憸邪姦險之資,濟以寡廉鮮恥之行,讒諂面諛,上不能輔君當道,贊元理化;下不能宣德布政,保愛元元。徒以利祿自資,希寵固位,樹黨懷姦,矇蔽欺君,中傷善類。忠士為之解體,四海為之寒心。聯翩朱紫,萃聚一門。邇者河湟失議,主議伐遼,內割三郡,郭藥師之叛,卒使金虜背盟,憑陵中原。此皆誤國之大者,皆由京之不職也。王黼貪庸無賴,行比俳優。蒙京汲引,薦居政府,未幾謬掌本兵。惟事慕位苟安,終無一籌可展。乃者張達殘於太原,為之張皇失散。今虜犯內地,則又挈妻子南下,為自全之計。其誤國之罪,可勝誅戮?楊戩本以紈絝膏粱叨承祖蔭,憑籍寵靈典司兵柄,濫膺閫外,大姦似忠,怯懦無比。此三臣者,皆朋黨固結,內外矇蔽,為陛下腹心之蠱者也。數年以來,招災致異,喪本傷元,役重賦煩,生民離散,盜賊猖獗,夷虜犯順,天下之膏腴已盡,國家之綱紀廢弛,雖擢髮不足以數京等之罪也。臣等待罪該科,備員諫職,徒以目擊姦臣誤國,而不為皇上陳之,則上辜君父之恩,下負平生所學。伏乞宸斷,將京等一干黨惡人犯,或下廷尉,以示薄罰;或致極典,以彰顯戮;或照例枷號;或投之荒裔,以御魑魅。庶天意可回,人心暢快,國法以正,虜患自消。天下幸甚!臣民幸甚!
奉聖旨:「蔡京姑留輔政。王黼、楊戩著拿送三法司,會問明白來說。欽此欽遵。」續該三法司會問過,並黨惡人犯王黼、楊戩,本兵不職,縱虜深入,荼毒生民,損兵折將,失陷內地,律應處斬。手下壞事家人、書辦、官掾、親家董升、盧虎、楊盛、龐宣、韓宗仁、陳洪、黃玉、劉盛、趙弘道等,查出有名人犯,俱問擬枷號一個月,滿日發邊衛充軍。
西門慶不看,萬事皆休;看了耳邊廂只聽颼的一聲,魂魄不知往那裡去了。就是:
驚傷六葉連肝肺,嚇壞三毛七孔心。
當下即忙打點金銀寶玩,馱裝停當,把家人來保、來旺叫到卧房中,悄悄吩咐,如此這般:「雇頭口星夜上東京打聽消息。不消到你陳親家老爹下處。但有不好聲色,取巧打點停當,速來回報。」又與了他二人二十兩銀子。絕早五更雇腳夫起程,上東京去了,不在話下。
西門慶通一夜不曾睡著,到次日早,吩咐來昭、賁四,把花園工程止住,各項匠人都且回去,不做了。每日將大門緊閉,家下人無事亦不許往外去。西門慶只在房裡走來走去,憂上加憂,悶上加悶,如熱地蜒蚰一般,把娶李瓶兒的勾當丟在九霄雲外去了。吳月娘見他愁眉不展,面帶憂容,只得寬慰他,說道:「他陳親家那邊為事,各人冤有頭債有主,你也不需焦愁如此。」西門慶道:「你婦人都知道些甚麼?陳親家是我的親家,女兒、女婿兩個孽障搬來咱家住著,平昔街坊鄰舍惱咱的極多,常言:機兒不快梭兒快,打著羊駒驢戰。倘有小人指搠,拔樹尋根,你我身家不保。」正是:關門家裡坐,禍從天上來。這裡西門慶在家納悶,不題。
且說李瓶兒等了一日兩日,不見動靜,一連使馮媽媽來了兩遍,大門關得鐵桶相似。等了半日,沒一個人牙兒出來,竟不知怎的。看看到二十四日,李瓶兒又使馮媽媽送頭面來,就請西門慶過去說話。叫門不開,立在對過房檐下等。少頃,只見玳安出來飲馬,看見便問:「馮媽媽,你來做甚麼?」馮媽媽說:「你二娘使我送頭面來,怎的不見動靜?請你爹過去說話哩。」玳安道:「俺爹連日有些事兒,不得閑。你老人家還拿頭面去,等我飲馬回來,對俺爹說就是了。」馮媽媽道:「好哥哥,我這在里等著,你拿進頭面去和你爹說去。你二娘那裡好不惱我哩!」這玳安一面把馬拴下,走到裡邊,半日出來道:「對爹說了,頭面爹收下了,教你上覆二娘,再待幾日兒,我爹出來往二娘那裡說話。」這馮媽媽一直走來,回了婦人話。婦人又等了幾日,看看五月將盡,六月初旬,朝思暮盼,音信全無,夢攘魂勞,佳期間阻。正是:
懶把蛾眉掃,羞將粉臉勻。滿懷幽恨積,憔悴玉精神。
婦人盼不見西門慶來,每日茶飯頓減,精神恍惚。到晚夕,孤眠枕上展轉躊躕。忽聽外邊打門,仿佛見西門慶來到。婦人迎門笑接,攜手進房,問其爽約之情,各訴衷腸之話。綢繆繾綣,徹夜歡娛。雞鳴天曉,便抽身回去。婦人恍然驚覺,大呼一聲,精魂已失。馮媽媽聽見,慌忙進房來看。婦人說道:「西門他爹剛纔出去,你關上門不曾?」馮媽媽道:「娘子想得心迷了,那裡得大官人來?影兒也沒有!」婦人自此夢境隨邪,夜夜有狐狸假名抵姓,攝其精髓。漸漸形容黃瘦,飲食不進,卧床不起。馮媽媽向婦人說,請了大街口蔣竹山來看。其人年不上三十,生的五短身材,人物飄逸,極是輕浮狂詐。請入卧室,婦人則霧鬢雲鬟,擁衾而卧,似不勝憂愁之狀。茶湯已罷,丫鬟安放褥墊。竹山就床診視脈息畢,因見婦人生有姿色,便開口說道:「學生適診病源,娘子肝脈弦出寸口而洪大,厥陰脈出寸口久上魚際,主六欲七情所致。陰陽交爭,乍寒乍熱,似有鬱結於中而不遂之意也。似瘧非瘧,似寒非寒,白日則倦怠嗜卧,精神短少;夜晚神不守舍,夢與鬼交。若不早治,久而變為骨蒸之疾,必有屬纊之憂矣。可惜,可惜!」婦人道:「有累先生,俯賜良劑。奴好了,重加酬謝。」竹山道:「學生無不用心,娘子若服了我的藥,必然貴體全安。」說畢起身。這裡送藥金五星,使馮媽媽討將藥來。婦人晚間吃了藥下去,夜裡得睡,便不驚恐。漸漸飲食加添,起來梳頭走動。那消數日,精神復舊。
一日,安排了一席酒餚,備下三兩銀子,使馮媽媽請過竹山來相謝。蔣竹山自從與婦人看病,懷覬覦之心已非一日。一聞其請,即具服而往。延之中堂,婦人盛妝出見,道了萬福,茶湯兩換,請入房中。酒餚已陳,麝蘭香藹。小丫鬟繡春在旁,描金盤內托出三兩白金。婦人高擎玉盞,向前施禮,說道:「前日,奴家心中不好,蒙賜良劑,服之見效。今粗治了一杯水酒,請過先生來知謝知謝。」竹山道:「此是學生分內之事,理當措置,何必計較!」因見三兩謝禮,說道:「這個學生怎麼敢領?」婦人道:「些須微意,不成禮數,萬望先生笑納。」辭讓了半日,竹山方纔收了。婦人遞酒,安下坐次。飲過三巡,竹山偷眼睃視婦人,粉妝玉琢,嬌艷驚人,先用言以挑之,因道:「學生不敢動問,娘子青春幾何?」婦人道:「奴虛度二十四歲。」竹山道:「似娘子這等妙年,生長深閨,處於富足,何事不遂,而前日有此鬱結不足之病?」婦人聽了,微笑道:「不瞞先生,奴因拙夫棄世,家事蕭條,獨自一身,憂愁思慮,何得無病!」竹山道:「原來娘子夫主歿了。多少時了?」婦人道:「拙夫從去歲十一月得傷寒病死了,今已八個月。」竹山道:「曾吃誰的藥來?」婦人道:「大街上胡先生。」竹山道:「是那東街上劉太監房子住的胡鬼嘴兒?他又不是我太醫院出身,知道甚麼脈,娘子怎的請他?」婦人道:「也是因街坊上人薦舉請他來看。還是拙夫沒命,不干他事。」竹山又道:「娘子也還有子女沒有?」婦人道:「兒女俱無。」竹山道:「可惜娘子這般青春妙齡之際,獨自孀居,又無所出,何不尋其別進之路?甘為幽悶,豈不生病!」婦人道: 「奴近日也講著親事,早晚過門。」竹山便道:「動問娘子與何人作親?」婦人道:「是縣前開生藥鋪西門大官人。」竹山聽了道:「苦哉,苦哉!娘子因何嫁他?學生常在他家看病,最知詳細。此人專在縣中包攬說事,廣放私債,販賣人口,家中丫頭不算,大小五六個老婆,著緊打倘棍兒,稍不中意,就令媒人領出賣了。就是打老婆的班頭,坑婦女的領袖。娘子早是對我說,不然進入他家,如飛蛾投火一般,坑你上不上,下不下,那時悔之晚矣。況近日他親家那邊為事干連,在家躲避不出,房子蓋的半落不合的,都丟下了。東京關下文書,坐落府縣拿人。到明日他蓋這房子,多是入官抄沒的數兒。娘子沒來由嫁他做甚?」一篇話把婦人說的閉口無言。況且許多東西丟在他家,尋思半晌,暗中跌腳:「嗔怪道一替兩替請著他不來,他家中為事哩!」又見竹山語言活動,一團謙恭:「奴明日若嫁得恁樣個人也罷了,不知他有妻室沒有?」因說道:「既蒙先生指教,奴家感戴不淺,倘有甚相知人家,舉保來說,奴無有個不依之理。」竹山乘機請問:「不知要何等樣人家?學生打聽的實,好來這裡說。」婦人道:「人家到也不論大小,只要象先生這般人物的。」這蔣竹山不聽便罷,聽了此言,歡喜的滿心癢,不知搔處,慌忙走下席來,雙膝跪下告道:「不瞞娘子說,學生內幃失助,中饋乏人,鰥居已久,子息全無。倘蒙娘子垂憐,肯結秦晉之緣,足稱平生之願。學生雖銜環結草,不敢有忘。」婦人笑笑,以手攜之,說道:「且請起,未審先生鰥居幾時?貴庚多少?既要做親,須得要個保山來說,方成禮數。」竹山又跪下哀告道:「學生行年二十九歲,正月二十七日卯時建生,不幸去年荊妻已故,家緣貧乏,實出寒微。今既蒙金諾之言,何用冰人之講。」婦人笑道:「你既無錢,我這裡有個媽媽姓馮,拉他做個媒證。也不消你行聘,擇個吉日良時,招你進來,入門為贅。你意下若何?」這蔣竹山連忙倒身下拜:「娘子就如同學生重生父母,再長爹娘。夙世有緣,三生大幸矣!」一面兩個在房中各遞了一杯交歡酒,已成其親事。竹山飲至天晚回家。
婦人這裡與馮媽媽商議說:「西門慶如此這般為事,吉凶難保。況且奴家這邊沒人,不好了一場,險不喪了性命。為今之計,不如把這位先生招他進來,有何不可?」到次日,就使馮媽媽遞信過去,擇六月十八日大好日子,把蔣竹山倒踏門招進來,成其夫妻。過了三日,婦人湊了三百兩銀子,與竹山打開兩間門面,店內煥然一新。初時往人家看病只是走,後來買了一匹驢兒騎著,在街上往來,不在話下。正是:
一窪死水全無浪,也有春風擺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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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民國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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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90年10月12日(非現行條文)|民=90|月=10|日=12|公布於=民國90年10月31日|民2=90|月2=10|日2=31|公布字號=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13980 號令
| previous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民國88年)]]
| next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民國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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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管理不動產經紀業(以下簡稱經紀業),建立不動產交易秩序,保障交易者權益,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法律適用順序)
: 經紀業之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三條 (主管機關)
: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地政處;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四條 (用詞定義)
: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 一、不動產:指土地、土地定著物或房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房屋指成屋、預售屋及其可移轉之權利。
: 二、成屋:指領有使用執照,或於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完成之建築物。
: 三、預售屋:指領有建造執照尚未建造完成而以將來完成之建築物為交易標的之物。
: 四、經紀業:指依本條例規定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 五、仲介業務: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
: 六、代銷業務:指受起造人或建築業之委託,負責企劃並代理銷售不動產之業務。
: 七、經紀人員:指經紀人或經紀營業員。經紀人之職務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經紀營業員之職務為協助經紀人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 八、加盟經營者:經紀業之一方以契約約定使用他方所發展之服務、營運方式、商標或服務標章等,並受其規範或監督。
: 九、差價:係指實際買賣交易價格與委託銷售價格之差額。
: 十、營業處所:指經紀業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之店面、辦公室或非常態之固定場所。
==第二章 經紀業==
第五條 (申請許可之程序)
: 經營經紀業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依法辦理[[公司法 (民國89年)|公司]]或[[商業登記法 (民國89年)|商業登記]];其經營國外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應以公司型態組織依法辦理登記為限。
: 前項申請許可之事項及其應備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經紀業分設營業處所,應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備查。
第六條 (申請經營經紀業不予許可情形)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經營經紀業,其經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 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 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 三、犯詐欺、背信、侵占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85年立法86年公布)|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所定之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條、第九條之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未滿三年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四、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後未滿三年者。
: 五、曾經營經紀業,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未滿五年者。但依第七條第一項逾期未開始營業或第三十條自行停止業務者,不在此限。
: 六、受第二十九條之停止營業處分,尚未執行完畢者。
: 七、受第三十一條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廢止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處分未滿五年者。
: 經紀業經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其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商號負責人、經理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由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廢止其許可,並通知其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登記。
第七條 (申請開業之要件及期限)
: 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並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未開始營業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
: 前項經紀業得視業務性質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分別組織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或其全國聯合會。
: 第一項經紀業於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經紀業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者,得就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
: 前項應繳之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經紀業除依第三項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外,並得向第二項全國聯合會申請增加金額繳存或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
: 第二項全國聯合會應訂立經紀業倫理規範,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八條 (營業保證基金之管理)
: 前條第三項營業保證金由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統一於指定之金融機構設置營業保證基金專戶儲存,並組成管理委員會負責保管;基金之孳息部分,得運用於健全不動產經紀制度。
: 前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由經紀業擔任者,其人數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之五分之二。基金管理委員會之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項營業保證基金,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非有依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情形,不得動支。
: 經紀業分別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低於第七條第三項規定之額度時,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應通知經紀業者於一個月內補足。
第九條 (營業保證金之獨立原則)
: 營業保證金獨立於經紀業及經紀人員之外,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因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債務債權關係而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 經紀業因合併、變更組織時對其所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之權利應隨之移轉。其因申請解散者,得自核准註銷營業之日滿一年後二年內,請求退還原繳存之營業保證金。但不包括營業保證金之孳息。
第十條 (會員入退會之報請備查)
: 直轄市、縣(市)同業公會應將會員入會、停權、退會情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十一條 (經紀人之設置)
: 經紀業設立之營業處所至少應置經紀人一人。但非常態營業處所,其所銷售總金額達新臺幣六億元以上,該處所至少應置專業經紀人一人。
: 營業處所經紀營業員數每逾二十名時,應增設經紀人一人。
第十二條 (經紀人到職異動之報備)
: 經紀業應於經紀人到職之日起十五日內,造具名冊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層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第三章 經紀人員==
第十三條 (經紀人之考試)
: 中華民國國民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依本條例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者,得充不動產經紀人。
: 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者,得充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
: 前項經紀營業員訓練不得少於三十個小時,其證明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營業員應檢附完成訓練二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重新辦理登錄。
: 前二項登錄及發證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二項訓練機構、團體之認可資格、程序、廢止認可條件、經紀營業員之訓練資格、課程、收費費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請領經紀人證書之程序)
: 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者,應具備一年以上經紀營業員經驗,始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請領經紀人證書。
: 前項經紀營業員經驗,依下列情形之一認定:
: 一、取得經紀營業員資格並附有仲介或代銷業務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
: 二、本條例施行前已實際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有所得扣繳資料證明者。
: 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第七款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經紀人員。已充任者,應撤銷或廢止其證書或證明。
第十五條 (經紀人證書之更新方向及要件)
: 前條第一項經紀人證書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時,經紀人應檢附其於四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團體完成專業訓練三十個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換證。
: 前項機構、團體應具備之資格、認可程序、訓練課程範圍及廢止認可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經紀人員應專任一職)
: 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並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不在此限。
第十七條 (不得僱用未具資格從事仲介或代銷)
: 經紀業不得僱用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
==第四章 業務及責任==
第十八條 (仲介證照許可文件經紀人證書應揭示)
: 經紀業應將其仲介或代銷相關證照及許可文件連同經紀人證書揭示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其為加盟經營者,應併標明之。
第十九條 (報酬之收取及收取差價之處置)
: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第二十條 (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之揭示)
: 經營仲介業務者應揭示報酬標準及收取方式於營業處所明顯之處。
第二十一條 (廣告刊登與銷售之內容與責任)
: 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 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應由經紀人簽章之文件)
: 不動產之買賣、互易、租賃或代理銷售,如委由經紀業仲介或代銷者,下列文件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 一、不動產出租、出售委託契約書。
: 二、不動產承租、承購要約書。
: 三、定金收據。
: 四、不動產廣告稿。
: 五、[[不動產說明書]]。
: 六、不動產租賃、買賣契約書。
: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之。
: 第一項第五款之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三條 (不動產說明書之解說責任)
: 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 前項說明書提供解說前,應經委託人簽章。
第二十四條 (租賃或買賣契約書之簽訂)
: 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或買賣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付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並由相對人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
: 前項不動產說明書視為租賃或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分。
第二十五條 (經紀人員之保密責任)
: 經紀人員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第二十六條 (經紀業與經紀人員應負之賠償責任)
: 因可歸責於經紀業之事由不能履行委託契約,致委託人受損害時,由該經紀業負賠償責任。
: 經紀業因經紀人員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該經紀業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
: 前二項受害人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時,視為已向基金管理委員會申請調處,基金管理委員會應即進行調處。
: 受害人取得對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執行名義、經仲裁成立或基金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支付後,得於該經紀業繳存營業保證金及提供擔保總額內,向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請求代為賠償;經代為賠償後,即應依第八條第四項規定,通知經紀業限期補繳。
第二十七條 (仲介業受檢查之義務)
: 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經紀業不得拒絕。
==第五章 獎懲==
第二十八條 (獎勵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事項及機關)
: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其在直轄市者,由直轄市主管機關為之;特別優異者,得層報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
: 一、增進不動產交易安全、公平,促進不動產經紀業健全發展,有優異表現者。
: 二、維護消費者權益成績卓著者。
: 三、對於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之研究或建議有重大貢獻者。
: 四、其他特殊事蹟經主管機關認定應予獎勵者。
: 前項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第二十九條 (罰則)
: 經紀業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處罰之:
: 一、違反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者,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二、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三、違反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或第八條第四項者,應予停止營業處分,其期間至補足營業保證金為止。但停止營業期間達一年者,應廢止其許可。
: 經紀業經依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處罰並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應連續處罰。
第三十條 (自行停業六個月以上撤銷許可)
: 經紀業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連續六個月以上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但依法辦理停業登記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一條 (經紀人員受懲戒之情形)
: 經紀人員違反本條例者,依下列規定懲戒之:
: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十三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者,應予申誡。
: 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 經紀人員受申誡處分三次者,應另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受停止執行業務處分累計達五年以上者,廢止其經紀人員證書或證明。
第三十二條 (擅自營業之罰則)
: 非經紀業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經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為禁止營業處分後,仍繼續營業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三十三條 (經紀人員獎懲之辦理)
: 經紀人員有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時,利害關係人、各級主管機關或其同業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交付懲戒。
: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經紀人員獎懲事項,應設置獎懲委員會處理之。
: 前項獎懲委員會之組織,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四條 (被懲戒人之答辯或陳述)
: 前條獎懲委員會受理懲戒事項,應通知檢舉或移送之經紀人員,於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或到場陳述;逾期未提出答辯或到場陳述時,得逕行決定。
第三十五條 (強制執行)
: 依本條例所處罰鍰,經通知繳納而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法施行前經營仲介或代銷業者之處置)
: 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應於本條例施行後,三年內依本條例規定領得經紀業證照後始得繼續營業。
: 違反前項規定繼續營業者,依第三十二條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法施行前經紀人員之處置)
: 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從事不動產經紀業之人員,得自本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繼續執業三年;三年期滿後尚未取得經紀人員資格者,不得繼續執行業務。
: 本條例公布施行前已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滿二年,有該項執行業務或薪資所得扣繳資料證明,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自本條例公布施行之日起繼續執業三年;並得應不動產經紀人特種考試。
: 前項特種考試,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五年內至少應辦理五次。
第三十八條 (外國人任經紀人員之規定)
: 外國人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或參加營業員訓練。
: 前項領有及格證書或訓練合格並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登錄及領有證明之外國人,應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遵守中華民國一切法令,始得受僱於經紀業為經紀人員。
: 外國人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充任經紀人員者,其有關業務上所為之文件、圖說,應以中華民國文字為之。
第三十八條之一 (收取核發證書費用)
: 依本條例規定核發不動產經紀人證書,得收取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九條 (施行細則)
: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條 (施行日)
: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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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1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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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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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人靡不有初,想君能終之。別來歷年歲,舊恩何可期。<br/>
重新而忘故,君子所猶譏。寄身雖在遠,豈忘君須臾。<br/>
既厚不為薄,想君時見思。
話說西門慶起蓋花園捲棚,約有半年光陰,裝修油漆完備,前後煥然一新。慶房的整吃了數日酒,俱不在話下。
一日,八月初旬,與夏提刑做生日,在新買莊上擺酒。叫了四個唱的、一起樂工、雜耍步戲。西門慶從巳牌時分,就騎馬去了。吳月娘在家,整置了酒餚細果,約同李嬌兒、孟玉樓、孫雪娥、大姐、潘金蓮眾人,開了新花園門游賞。裡面花木庭台,一望無際,端的好座花園。但見:
正面丈五高,周圍二十板。當先一座門樓,四下幾間臺榭。假山真水,翠竹蒼松。高而不尖謂之台,巍而不峻謂之榭。四時賞玩,各有風光:春賞燕游堂,桃李爭妍;夏賞臨溪館,荷蓮鬥彩;秋賞疊翠樓,黃菊舒金;冬賞藏春閣,白梅橫玉。更有那嬌花籠淺徑,芳樹壓雕欄,弄風楊柳縱蛾眉,帶雨海棠陪嫩臉。燕游堂前,燈光花似開不開;藏春閣後,白銀杏半放不放。湖山側才綻金錢,寶檻邊初生石筍。翩翩紫燕穿簾幕,嚦嚦黃鶯度翠陰。也有那月窗雪洞,也有那水閣風亭。木香棚與荼蘼架相連,千葉桃與三春柳作對。松牆竹徑,曲水方池,映階蕉棕,嚮日葵榴。游漁藻內驚人,粉蝶花間對舞。正是:芍藥展開菩薩面,荔枝擎出鬼王頭。
當下吳月娘領著眾婦人,或攜手游芳徑之中,或鬥草坐香茵之上。一個臨軒對景,戲將紅豆擲金鱗;一個伏檻觀花,笑把羅紈驚粉蝶。月娘於是走在一個最高亭子上,名喚卧雲亭,和孟玉樓、李嬌兒下棋。潘金蓮和西門大姐、孫雪娥都在玩花樓望下觀看。見樓前牡丹花畔,芍藥圃、海棠軒、薔薇架、木香棚,又有耐寒君子竹、欺雪大夫松。端的四時有不謝之花,八節有長春之景。觀之不足,看之有餘。不一時擺上酒來,吳月娘居上,李嬌兒對席,兩邊孟玉樓、孫雪娥、潘金蓮、西門大姐,各依序而坐。月娘道:「我忘了請姐夫來坐坐。」一面使小玉:「前邊快請姑夫來。」不一時,敬濟來到,頭上天青羅帽,身穿紫綾深衣,腳下粉頭皂靴,向前作揖,就在大姐跟前坐下。傳杯換盞,吃了一回酒,吳月娘還與李嬌兒、西門大姐下棋。孫雪娥與孟玉樓卻上樓觀看。惟有金蓮,且在山子前花池邊,用白紗團扇撲蝴蝶為戲。不妨敬濟悄悄在他背後戲說道:「五娘,你不會撲蝴蝶兒,等我替你撲。這蝴蝶兒忽上忽下心不定,有些走滾。」那金蓮扭回粉頸,斜瞅了他一眼,罵道:「賊短命,人聽著,你待死也!我曉得你也不要命了。」那敬濟笑嘻嘻撲近他身來,摟他親嘴。被婦人順手只一推,把小伙兒推了一交。卻不想玉樓在玩花樓遠遠瞧見,叫道:「五姐,你走這裡來,我和你說話。」金蓮方纔撇了敬濟,上樓去了。原來兩個蝴蝶到沒曾捉得住,到訂了燕約鶯期,則做了蜂須花嘴。正是:
狂蜂浪蝶有時見,飛入梨花沒尋處。
敬濟見婦人去了,默默歸房,心中怏怏不樂。口占《折桂令》一詞,以遣其悶:
我見他斜戴花枝,朱唇上不抹胭脂,似抹胭脂。前日相逢,似有私情,未見私情。欲見許,何曾見許!似推辭,本是不推辭。約在何時?會在何時?不相逢,他又相思;既相逢,我又相思。
且不說吳月娘等在花園中飲酒。單表西門慶從門外夏提刑莊子上吃了酒回家,打南瓦子巷裡頭過。平昔在三街兩巷行走,搗子們都認的──宋時謂之搗子,今時俗呼為光棍。內中有兩個,一名草里蛇魯華,一名過街鼠張勝,常受西門慶資助,乃雞竊狗盜之徒。西門慶見他兩個在那裡耍錢,就勒住馬,上前說話。二人連忙走到跟前,打個半跪道:「大官人,這咱晚往那裡去來?」西門慶道:「今日是提刑所夏老爹生日,門外莊上請我們吃了酒來。我有一椿事央煩你們,依我不依?」二人道:「大官人沒的說,小人平昔受恩甚多,如有使令,雖赴湯蹈火,萬死何辭!」西門慶道:「既是恁說,明日來我家,我有話吩咐你。」二人道:「那裡等的到明日!你老人家說與小人罷,端的有甚麼事?」西門慶附耳低言,便把蔣竹山要了李瓶兒之事說了一遍:「只要你弟兄二人替我出這口氣兒便了!」因在馬上摟起衣底順袋中,還有四五兩碎銀子,都倒與二人。便道:「你兩個拿去打酒吃。只要替我幹得停當,還謝你二人。」魯華那裡肯接,說道:「小人受你老人家恩還少哩!我只道教俺兩個往東洋大海裡拔蒼龍頭上角,西華岳山中取猛虎口中牙,便去不的,這些小之事,有何難哉!這個銀兩,小人斷不敢領。」西門慶道:「你不收,我也不央及你了。」教玳安接了銀子,打馬就走。又被張勝攔住說:「魯華,你不知他老人家性兒?你不收,恰似咱每推脫的一般。」一面接了銀子,扒到地下磕了頭,說道:「你老人家只顧家裡坐著,不消兩日,管情穩抇抇教你笑一聲。」張勝道:「只望大官人到明日,把小人送與提刑夏老爹那裡答應,就夠了小人了。」西門慶道:「這個不打緊。」後來西門慶果然把張勝送在守備府做了個親隨。此系後事,表過不題。那兩個搗子,得了銀子,依舊耍錢去了。
西門慶騎馬來家,已是日西時分。月娘等眾人,聽見他進門,都往後邊去了,只有金蓮在捲棚內看收家活。西門慶不往後邊去,逕到花園裡來,見婦人在亭子上收家伙,便問:「我不在,你在這裡做甚麼來?」金蓮笑道:「俺們今日和大姐姐開門看了看,誰知你來的恁早。」西門慶道:「今日夏大人費心,莊子上叫了四個唱的,只請了五位客到。我恐怕路遠,來的早。」婦人與他脫了衣裳,因說道:「你沒酒,教丫頭看酒來你吃。」西門慶吩咐春梅:「把別的菜蔬都收下去,只留下幾碟細果子兒,篩一壺葡萄酒來我吃。」坐在上面椅子上,因看見婦人上穿沉香色水緯羅對襟衫兒,五色縐紗眉子,下著白碾光絹挑線裙兒,裙邊大紅段子白綾高低鞋兒。頭上銀絲鬏髻,金鑲分心翠梅鈿兒,雲鬢簪著許多花翠。越顯得紅馥馥朱唇、白膩膩粉臉,不覺淫心輒起,攙著他兩隻手兒,摟抱在一處親嘴。不一時,春梅篩上酒來,兩個一遞一口兒飲酒咂舌。婦人一面摳起裙子,坐在身上,噙酒哺在他口裡,然後纖手拈了一個鮮蓮蓬子,與他吃。西門慶道:「澀剌剌的,吃他做甚麼?」婦人道:「我的兒,你就吊了造化了,娘手裡拿的東西兒你不吃!」又口中噙了一粒鮮核桃仁兒,送與他,才罷了。西門慶又要玩弄婦人的胸乳。婦人一面摘下塞領子的金三事兒來,用口咬著,攤開羅衫,露出美玉無瑕、香馥馥的酥胸,緊就就的香乳。揣摸良久,用口舐之,彼此調笑,曲盡「於飛」。
西門慶乘著歡喜,向婦人道:「我有一件事告訴你,到明日,教你笑一聲。你道蔣太醫開了生藥鋪,到明日管情教他臉上開果子鋪來。」婦人便問怎麼緣故。西門慶悉把今日門外撞遇魯、張二人之事,告訴了一遍。婦人笑道:「你這個眾生,到明日不知作多少罪業。」又問:「這蔣太醫,不是常來咱家看病的麽?我見他且是謙恭,見了人把頭只低著,可憐見兒的,你這等做作他!」西門慶道:「你看不出他。你說他低著頭兒,他專一看你的腳哩。」婦人道:「汗邪的油嘴!他可可看人家老婆的腳?我不信,他一個文墨人兒,也幹這個營生?」西門慶道:「你看他迎面兒,就誤了勾當,單愛外裝老成內藏姦詐。」兩個說笑了一回,不吃酒了,收拾了家活,歸房宿歇,不在話下。
卻說李瓶兒招贅了蔣竹山,約兩月光景。初時蔣竹山圖婦人喜歡,修合了些戲藥,買了些景東人事、美女想思套之類,實指望打動婦人。不想婦人在西門慶手裡狂風驟雨經過的,往往幹事不稱其意,漸生憎惡,反被婦人把淫器之物,都用石砸的稀碎丟掉了。又說:「你本蝦鱔,腰裡無力,平白買將這行貨子來戲弄老娘!把你當塊肉兒,原來是個中看不中吃臘槍頭,死王八!」常被婦人半夜三更趕到前邊鋪子里睡。於是一心只想西門慶,不許他進房。每日聐聒著算帳,查算本錢。
這竹山正受了一肚氣,走在鋪子小櫃里坐的,只見兩個人進來,吃的浪浪蹌蹌,楞楞睜睜,走在凳子上坐下。先是一個問道:「你這鋪中有狗黃沒有?」竹山笑道: 「休要作戲。只有牛黃,那有狗黃?」又問:「沒有狗黃,你有冰灰也罷,拿來我瞧,我要買你幾兩。」竹山道:「生藥行只有冰片,是南海波斯國地道出的,那討冰灰來?」那一個說道:「你休問他,量他才開了幾日鋪子,那裡有這兩椿藥材?只與他說正經話罷。蔣二哥,你休推睡里夢裡。你三年前死了娘子兒,問這位魯大哥借的那三十兩銀子,本利也該許多,今日問你要來了。俺們才進門就先問你要,你在人家招贅了,初開了這個鋪子,恐怕喪了你行止,顯的俺們沒陰騭了。故此先把幾句風話來教你認範。你不認範,他這銀子你少不得還他。」竹山聽了,嚇了個立睜,說道:「我並沒有借他甚麼銀子。」那人道:「你沒借銀,卻問你討?自古蒼蠅不鑽那沒縫的蛋,快休說此話!」竹山道:「我不知閣下姓甚名誰,素不相識,如何來問我要銀子?」那人道:「蔣二哥,你就差了!自古於官不貧,賴債不富。想著你當初不得地時,串鈴兒賣膏藥,也虧了這位魯大哥扶持,你今日就到這田地來。」這個人道:「我便姓魯,叫做魯華,你某年借了我三十兩銀子,發送妻小,本利該我四十八兩,少不的還我。」竹山慌道:「我那裡借你銀子來?就借你銀子,也有文書保人。」張勝道:「我張勝就是保人。」因向袖中取出文書,與他照了照。把竹山氣的臉臘查也似黃了,罵道:「好殺才狗男女!你是那裡搗子,走來嚇詐我!」魯華聽了,心中大怒,隔著小櫃,颼的一拳去,早飛到竹山面門上,就把鼻子打歪在半邊,一面把架上藥材撒了一街。竹山大罵:「好賊搗子!你如何來搶奪我貨物?」因叫天福兒來幫助,被魯華一腳踢過一邊,那裡再敢上前。張勝把竹山拖出小櫃來,攔住魯華手,勸道:「魯大哥,你多日子也耽待了,再寬他兩日兒,教他湊過與你便了。蔣二哥,你怎麼說?」竹山道:「我幾時借他銀子來?就是問你借的,也等慢慢好講,如何這等撒野?」張勝道:「蔣二哥,你這回吃了橄欖灰兒──回過味來了。你若好好早這般,我教魯大哥饒讓你些利錢兒,你便兩三限湊了還他,才是話。你如何把硬話兒不認,莫不人家就不問你要罷?」那竹山聽了道:「氣殺我,我和他見官去!誰借他甚麼錢來!」張勝道:「你又吃了早酒了!」不提防魯華又是一拳,仰八叉跌了一交,險不倒栽入洋溝里,將髮散開,巾幘都污濁了。竹山大叫「青天白日」起來,被保甲上來,都一條繩子拴了。李瓶兒在房中聽見外邊人嚷,走來簾下聽覷,見地方拴的竹山去了,氣的個立睜。使出馮媽媽來,把牌面幌子都收了。街上藥材,被人搶了許多。一面關閉了門戶,家中坐的。
早有人把這件事報與西門慶知道,即差人吩咐地方,明日早解提刑院。這裡又拿帖子,對夏大人說了。次日早,帶上人來,夏提刑升廳,看了地方呈狀,叫上竹山去,問道:「你是蔣文蕙?如何借了魯華銀子不還,反行毀打他?甚情可惡!」竹山道:「小人通不認的此人,並沒借他銀子。小人以理分說,他反不容,亂行踢打,把小人貨物都搶了。」夏提刑便叫魯華:「你怎麼說?」魯華道:「他原借小的銀兩,發送喪妻,至今三年,延挨不還。小的今日打聽他在人家招贅,做了大買賣,問他理討,他倒百般辱罵小的,說小的搶奪他的貨物。見有他借銀子的文書在此,這張勝就是保人,望爺察情。」一面懷中取出文契,遞上去。夏提刑展開觀看,寫道:
立借票人蔣文蕙,系本縣醫生,為因妻喪,無錢發送,憑保人張勝,借到魯華名下白銀三十兩,月利三分,入手用度。約至次年,本利交還,不致少欠。恐後無憑,立此借票存照。
夏提刑看了,拍案大怒道:「可又來,見有保人、借票,還這等抵賴。看這廝咬文嚼字模樣,就象個賴債的。」喝令左右:「選大板,拿下去著實打。」當下三、四個人,不由分說,拖翻竹山在地,痛責三十大板,打的皮開肉綻,鮮血淋漓。一面差兩個公人,拿著白牌,押蔣竹山到家,處三十兩銀子交還魯華。不然,帶回衙門收監。
那蔣竹山打的兩腿剌八著,走到家哭哭啼啼哀告李瓶兒,問他要銀子,還與魯華。又被婦人噦在臉上,罵道:「沒羞的忘八,你遞甚麼銀子在我手裡,問我要銀子?我早知你這忘八砍了頭是個債椿,就瞎了眼也不嫁你這中看不中吃的忘八!」那四個人聽見屋裡嚷罵,不住催逼叫道:「蔣文蕙既沒銀子,不消只管挨遲了,趁早到衙門回話去罷。」竹山一面出來安撫了公人,又去裡邊哀告婦人。直蹶兒跪在地上,哭哭啼啼說道:「你只當積陰騭,四山五舍齋佛佈施這三十兩銀子罷!不與這一回去,我這爛屁股上怎禁的拷打?就是死罷了。」婦人不得已拿出三十兩雪花銀子與他,當官交與魯華,扯碎了文書,方纔完事。
這魯華、張勝得了三十兩銀子,逕到西門慶家回話。西門慶留在捲棚下,管待二人酒飯。把前事告訴了一遍。西門慶滿心大喜說:「二位出了我這口氣,足夠了。」 魯華把三十兩銀子交與西門慶,西門慶那裡肯收:「你二人收去,買壺酒吃,就是我酬謝你了。後頭還有事相煩。」二人臨起身謝了又謝,拿著銀子,自行耍錢去了。正是:
常將壓善欺良意,權作尤雲殢雨心。
卻說蔣竹山提刑院交了銀子,歸到家中。婦人那裡容他住,說道:「只當奴害了汗病,把這三十兩銀子問你討了藥吃了。你趁早與我搬出去罷!再遲些時,連我這兩間房子,尚且不夠你還人!」這蔣竹山只知存身不住,哭哭啼啼,忍著兩腿疼,自去另尋房兒。但是婦人本錢置的貨物都留下,把他原舊的藥材、藥碾、藥篩、藥箱之物,即時催他搬去,兩個就開交了。臨出門,婦人還使馮媽媽舀了一盆水,趕著潑去,說道:「喜得冤家離眼睛!」當日打發了竹山出門。這婦人一心只想著西門慶,又打聽得他家中沒事,心中甚是懊悔。每日茶飯慵餐,娥眉懶畫,把門兒倚遍,眼兒望穿,白盼不見一個人兒來。正是:
枕上言猶在,於今恩愛淪。房中人不見,無語自消魂。
不說婦人思想西門慶,單表一日玳安騎馬打門首經過,看見婦人大門關著,藥鋪不開,靜落落的,歸來告訴與西門慶。西門慶道:「想必那矮忘八打重了,在屋裡睡哩,會勝也得半個月出不來做買賣。」遂把這事情丟下了。一日,八月十五日,吳月娘生日,家中有許多堂客來,在大廳上坐。西門慶因與月娘不說話,一逕來院中李桂姐家坐的,吩咐玳安:「早回馬去罷,晚上來接我。」旋邀了應伯爵、謝希大來打雙陸。那日桂卿也在家,姐妹兩個陪侍勸酒。良久,都出來院子內投壺耍子。玳安約至日西時分,勒馬來接。西門慶正在後邊出恭,見了玳安問:「家中無事?」玳安道:「家中沒事。大廳上堂客都散了,止有大妗子與姑奶奶眾人,大娘邀的後邊去了。今日獅子街花二娘那裡,使了老馮與大娘送生日禮來:四盤羹果、兩盤壽桃面、一匹尺頭,又與大娘做了一雙鞋。大娘與了老馮一錢銀子,說爹不在家了。也沒曾請去。」西門慶因見玳安臉紅紅的,便問:「你那裡吃酒來?」玳安道:「剛纔二娘使馮媽媽叫了小的去,與小的酒吃。我說不吃酒,強說著叫小的吃了兩鐘,就臉紅起來。如今二娘到悔過來,對著小的好不哭哩。前日我告爹說,爹還不信。從那日提刑所出來,就把蔣太醫打發去了。二娘甚是懊悔,一心還要嫁爹,比舊瘦了好些兒,央及小的好歹請爹過去,討爹示下。爹若吐了口兒,還教小的回他一聲。」西門慶道:「賊賤淫婦,既嫁漢子去罷了,又來纏我怎的?既是如此,我也不得閑去。你對他說,甚麼下茶下禮,揀個好日子,抬了那淫婦來罷。」玳安道:「小的知道了。他那裡還等著小的去回他話哩,教平安、畫童兒這裡伺候爹就是了。」西門慶道:「你去,我知道了。」這玳安出了院門,一直走到李瓶兒那裡,回了婦人話。婦人滿心歡喜,說道:「好哥哥,今日多累你對爹說,成就了此事。」於是親自下廚整理蔬菜,管待玳安,說道:「你二娘這裡沒人,明日好歹你來幫扶天福兒,著人搬家伙過去。」次日雇了五六副扛,整抬運四五日。西門慶也不對吳月娘說,都堆在新蓋的玩花樓上。擇了八月二十日,一頂大轎,一匹段子紅,四對燈籠,派定玳安、平安、畫童、來興四個跟轎,約後晌時分,方娶婦人過門。婦人打發兩個丫鬟,教馮媽媽領著先來了,等的回去,方纔上轎。把房子交與馮媽媽、天福兒看守。
西門慶那日不往那裡去,在家新捲棚內,深衣幅巾坐的,單等婦人進門。婦人轎子落在大門首,半日沒個人出去迎接。孟玉樓走來上房,對月娘說:「姐姐,你是家主,如今他已是在門首,你不去迎接迎接兒,惹的他爹不怪?他爹在捲棚內坐著,轎子在門首這一日了,沒個人出去,怎麼好進來的?」這吳月娘欲待出去接他,心中惱,又不下氣;欲待不出去,又怕西門慶性子不是好的。沉吟了半晌,於是輕移蓮步,款蹙湘裙,出來迎接。婦人抱著寶瓶,徑往他那邊新房去了。迎春、繡春兩個丫鬟,又早在房中鋪陳停當,單等西門慶晚夕進房。不想西門慶正因舊惱在心,不進他房去。到次日,叫他出來後邊月娘房裡見面,分其大小,排行他是六娘。一般三日擺大酒席,請堂客會親吃酒,只是不往他房裡去。頭一日晚夕,先在潘金蓮房中。金蓮道:「他是個新人兒,才來頭一日,你就空了他房?」西門慶道:「你不知淫婦有些眼裡火,等我奈何他兩日,慢慢的進去。」到了三日,打發堂客散了,西門慶又不進他房中,往後邊孟玉樓房裡歇去了。這婦人見漢子一連三夜不進他房來,到半夜打發兩個丫鬟睡了,飽哭了一場,可憐走到床上,用腳帶弔頸懸梁自縊。正是:
連理未諧鴛帳底,冤魂先到九重泉。
兩個丫鬟睡了一覺醒來,見燈光昏暗,起來剔燈,猛見床上婦人吊著,嚇慌了手腳。忙走出隔壁叫春梅說:「俺娘上吊哩!」慌的金蓮起來這邊看視,見婦人穿一身大紅衣裳,直掇掇弔在床上。連忙和春梅把腳帶割斷,解救下來。過了半日,吐了一口清涎,方纔蘇醒。即叫春梅:「後邊快請你爹來。」西門慶正在玉樓房中吃酒,還未睡哩。先是玉樓勸西門慶說道:「你娶將他來,一連三日不往他房裡去,惹他心中不惱麽?恰似俺們把這椿事放在頭裡一般,頭上末下,就讓不得這一夜兒。」西門慶道:「待過三日兒我去。你不知道,淫婦有些吃著碗里,看著鍋里。想起來你惱不過我。未曾你漢子死了,相交到如今,甚麼話兒沒告訴我?臨了招進蔣太醫去!我不如那廝?今日卻怎的又尋將我來?」玉樓道:「你惱的是。他也吃人騙了。」正說話間,忽一片聲打儀門。玉樓使蘭香問,說是春梅來請爹:「六娘在房裡上吊哩!」慌的玉樓攛掇西門慶不迭,便道:「我說教你進他房中走走,你不依,只當弄出事來。」於是打著燈籠,走來前邊看視。落後吳月娘、李嬌兒聽見,都起來,到他房中。見金蓮摟著他坐的,說道:「五姐,你灌了他些薑湯兒沒有?」金蓮道:「我救下來時,就灌了些了。」那婦人只顧喉中哽咽了一回,方哭出聲。月娘眾人一塊石頭才落地,好好安撫他睡下,各歸房歇息。
次日,晌午前後,李瓶兒才吃些粥湯兒。西門慶向李嬌兒眾人說道:「你們休信那淫婦裝死嚇人。我手裡放不過他。到晚夕等我到房裡去,親看著他上個弔兒我瞧,不然吃我一頓好馬鞭子。賊淫婦!不知把我當誰哩!」眾人見他這般說,都替李瓶兒捏著把汗。到晚夕,見西門慶袖著馬鞭子,進他房去了。玉樓、金蓮吩咐春梅把門關了,不許一個人來,都立在角門首兒外悄悄聽著。
且說西門慶見他睡在床上,倒著身子哭泣,見他進去不起身,心中就有幾分不悅。先把兩個丫頭都趕去空房裡住了。西門慶走來椅子上坐下,指著婦人罵道:「淫婦!你既然虧心,何消來我家上吊?你跟著那矮忘八過去便了,誰請你來!我又不曾把人坑了,你甚麼緣故,流那毴尿怎的?我自來不曾見人上吊,我今日看著你上個弔兒我瞧!」於是拿一條繩子丟在他面前,叫婦人上吊。那婦人想起蔣竹山說西門慶是打老婆的班頭,降婦女的領袖,思量我那世里晦氣,今日大睜眼又撞入火坑裡來了,越發煩惱痛哭起來。這西門慶心中大怒,教他下床來脫了衣裳跪著。婦人只顧延挨不脫,被西門慶拖翻在床地平上,袖中取出鞭子來抽了幾鞭子,婦人方纔脫去上下衣裳,戰兢兢跪在地平上。西門慶坐著,從頭至尾問婦人:「我那等對你說,教你略等等兒,我家中有些事兒,如何不依我,慌忙就嫁了蔣太醫那廝?你嫁了別人,我倒也不惱!那矮忘八有甚麼起解?你把他倒踏進門去,拿本錢與他開鋪子,在我眼皮子跟前,要撐我的買賣!」婦人道:「奴不說的悔也是遲了。只因你一去了不見來,朝思暮想,奴想的心斜了。後邊喬皇親花園裡常有狐狸,要便半夜三更假名托姓變做你,來攝我精髓,到天明雞叫就去了。你不信只要問老馮、兩個丫頭便知。後來看看把奴攝得至死,才請這蔣太醫來看。奴就象弔在麴糊盆內一般,吃那廝局騙了。說你家中有事,上東京去了,奴不得已才幹下這條路。誰知這廝斫了頭是個債椿,被人打上門來,經動官府。奴忍氣吞聲,丟了幾兩銀子,吃奴即時攆出去了。」西門慶道:「說你叫他寫狀子,告我收著你許多東西。你如何今日也到我家來了!」婦人道:「你可是沒的說。奴那裡有這話,就把奴身子爛化了。」西門慶道:「就算有,我也不怕。你說你有錢,快轉換漢子,我手裡容你不得!我實對你說罷,前者打太醫那兩個人,是如此這般使的手段。只略施小計,教那廝疾走無門,若稍用機關,也要連你掛了到官,弄倒一個田地。」婦人道:「奴知道是你使的術兒。還是可憐見奴,若弄到那無人煙之處,就是死罷了。」看看說的西門慶怒氣消下些來了。又問道:「淫婦你過來,我問你,我比蔣太醫那廝誰強?」 婦人道:「他拿甚麼來比你!你是個天,他是塊磚;你在三十三天之上,他在九十九地之下。休說你這等為人上之人,只你每日吃用稀奇之物,他在世幾百年還沒曾看見哩!他拿甚麼來比你!莫要說他,就是花子虛在日,若是比得上你時,奴也不恁般貪你了。你就是醫奴的藥一般,一經你手,教奴沒日沒夜只是想你。」自這一句話,把西門慶舊情兜起,歡喜無盡,即丟了鞭子,用手把婦人拉將起來,穿上衣裳,摟在懷裡,說道:「我的兒,你說的是。果然這廝他見甚麼碟兒天來大!」即叫春梅:「快放桌兒,後邊取酒菜兒來!」正是: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卻有情。有詩為證:
碧玉破瓜時,郎為情顛倒。感君不羞赧,回身就郎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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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2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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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二十九回 吳神仙冰鑒定終身 潘金蓮蘭湯邀午戰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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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新涼睡起,蘭湯試浴郎偷戲。去曾嗔怒,來便生歡喜。</br>
奴道無心,郎道奴如此。情如水,易開難斷,若個知生死。
話說到次日,潘金蓮早起,打發西門慶出門。記掛著要做那紅鞋,拿著針線筐兒,往翡翠軒台基兒上坐著,描畫鞋扇。使春梅請了李瓶兒來到。李瓶兒問道:「姐姐,你描金的是甚麼?」金蓮道:「要做一雙大紅鞋素緞子白綾平底鞋兒,鞋尖上扣繡鸚鵡摘桃。」李瓶兒道:「我有一方大紅十樣錦緞子,也照依姐姐描恁一雙兒。我做高低的罷。」於是取了針線筐,兩個同一處做。金蓮描了一隻丟下,說道:「李大姐,你替我描這一隻,等我後邊把孟三姐叫了來。他昨日對我說,他也要做鞋哩。」一直走到後邊。玉樓在房中倚著護炕兒,也衲著一隻鞋兒哩。看見金蓮進來,說道:「你早辦!」金蓮道:「我起來的早,打發他爹往門外與賀千戶送行去了。教我約下李大姐,花園裡趕早涼做些生活。我才描了一隻鞋,教李大姐替我描著,逕來約你同去,咱三個一搭兒里好做。」因問:「你手裡衲的是甚麼鞋?」 玉樓道:「是昨日你看我開的那雙玄色緞子鞋。」金蓮道:「你好漢!又早衲出一隻來了。」玉樓道:「那隻昨日就衲好了,這一隻又衲了好些了。」金蓮接過看了一回,說:「你這個,到明日使甚麼雲頭子?」玉樓道:「我比不得你每小後生,花花黎黎。我老人家了,使羊皮金緝的雲頭子罷,周圍拿紗綠線鎖,好不好?」金蓮道:「也罷。你快收拾,咱去來,李瓶兒那裡等著哩。」玉樓道:「你坐著吃了茶去。」金蓮道:「不吃罷,拿了茶,那裡去吃來。」玉樓吩咐蘭香頓下茶送去。兩個婦人手拉著手兒,袖著鞋扇,逕往外走。吳月娘在上房穿廊下坐,便問:「你每那去?」金蓮道:「李大姐使我替他叫孟三兒去,與他描鞋。」說著,一直來到花園內。
三人一處坐下,拿起鞋扇,你瞧我的,我瞧你的,都瞧了一遍。玉樓便道:「六姐,你平白又做平底子紅鞋做甚麼?不如高低好看。你若嫌木底子響腳,也似我用氈底子,卻不好?」金蓮道:「不是穿的鞋,是睡鞋。他爹因我那隻睡鞋,被小奴才兒偷去弄油了,吩咐教我從新又做這雙鞋。」玉樓道:「又說鞋哩,這個也不是舌頭,李大姐在這裡聽著。昨日因你不見了這隻鞋,他爹打了小鐵棍兒一頓,說把他打的躺在地下,死了半日。惹的一丈青好不在後邊海罵,罵那個淫婦王八羔子學舌,打了他恁一頓,早是活了,若死了,淫婦、王八羔子也不得清潔!俺再不知罵的是誰。落後小鐵棍兒進來,大姐姐問他:『你爹為甚麼打你?』小廝才說:『因在花園裡耍子,拾了一隻鞋,問姑夫換圈兒來。不知是甚麼人對俺爹說了,教爹打我一頓。我如今尋姑夫,問他要圈兒去也。』說畢,一直往前跑了。原來罵的『王八羔子』是陳姐夫。早是只李嬌兒在旁邊坐著,大姐沒在跟前,若聽見時,又是一場兒。」金蓮道:「大姐姐沒說甚麼?」玉樓道:「你還說哩,大姐姐好不說你哩!說:『如今這一家子亂世為王,九條尾狐狸精出世了,把昏君禍亂的貶子休妻,想著去了的來旺兒小廝,好好的從南邊來了,東一帳西一帳,說他老婆養著主子,又說他怎的拿刀弄杖,生生兒禍弄的打發他出去了,把個媳婦又逼的吊死了。如今為一隻鞋子,又這等驚天動地反亂。你的鞋好好穿在腳上,怎的教小廝拾了?想必吃醉了,在花園裡和漢子不知怎的餳成一塊,才掉了鞋。如今沒的摭羞,拿小廝頂缸,又不曾為甚麼大事。』」金蓮聽了,道:「沒的扯毴淡!甚麼是『大事 』?殺了人是大事了,奴才拿刀要殺主子!」向玉樓道:「孟三姐,早是瞞不了你,咱兩個聽見來興兒說了一聲,唬的甚麼樣兒的!你是他的大老婆,倒說這個話!你也不管,我也不管,教奴才殺了漢子才好。他老婆成日在你後邊使喚,你縱容著他不管,教他欺大滅小,和這個合氣,和那個合氣。各人冤有頭,債有主,你揭條我,我揭條你,吊死了,你還瞞著漢子不說。早是苦了錢,好人情說下來了,不然怎了?你這等推乾凈,說面子話兒,左右是,左右我調唆漢子!也罷,若不教他把奴才老婆、漢子一條提攆的離門離戶也不算!恆數人挾不到我井裡頭!」玉樓見金蓮粉面通紅,惱了,又勸道:「六姐,你我姐妹都是一個人,我聽見的話兒,有個不對你說?說了,只放在你心裡,休要使出來。」金蓮不依他。到晚等的西門慶進入他房來,一五一十告西門慶說:「來昭媳婦子一丈青怎的在後邊指罵,說你打了他孩子,要邏揸兒和人嚷。」這西門慶不聽便罷,聽了記在心裡。到次日,要攆來昭三口子出門。多虧月娘再三攔勸下,不容他在家,打發他往獅子街房子里看守,替了平安兒來家守大門。後次月娘知道,甚惱金蓮,不在話下。
西門慶一日正在前廳坐,忽平安兒來報:「守備府周爺差人送了一位相面先生,名喚吳神仙,在門首伺候見爹。」西門慶喚來人進見,遞上守備帖兒,然後道:「有請。」須臾,那吳神仙頭戴青佈道巾,身穿布袍草履,腰系黃絲雙穗絛,手執龜殼扇子,自外飄然進來。年約四十之上,生得神清如長江皓月,貌古似太華喬松。原來神仙有四般古怪:身如松,聲如鐘,坐如弓,走如風。但見他:
能通風鑒,善究子平。觀乾象,能識陰陽;察龍經,明知風水。五星深講,三命秘談。審格局,決一世之榮枯;觀氣色,定行年之休咎。若非華岳修真客,定是成都賣卜人。
西門慶見神仙進來,忙降階迎接,接至廳上。神仙見西門慶,長揖稽首就坐。須臾茶罷。西門慶動問神仙:「高名雅號,仙鄉何處,因何與周大人相識?」那吳神仙欠身道:「貧道姓吳名奭,道號守真。本貫浙江仙游人。自幼從師天台山紫虛觀出家。雲游上國,因往岱宗訪道,道經貴處。周老總兵相約,看他老夫人目疾,特送來府上觀相。」西門慶道:「老仙長會那幾家陰陽?道那幾家相法?」神仙道:「貧道粗知十三家子平,善曉麻衣相法,又曉六壬神課。常施藥救人,不愛世財,隨時住世。」西門慶聽言,益加敬重,誇道:「真乃謂之神仙也。」一面令左右放桌兒,擺齋管待。神仙道:「貧道未道觀相,豈可先要賜齋。」西門慶笑道:「仙長遠來,一定未用早齋。待用過,看命未遲。」於是陪著神仙吃了些齋食素饌,抬過桌席,拂抹乾凈,討筆硯來。
神仙道:「請先觀貴造,然後觀相尊容。」西門慶便說與八字:「屬虎的,二十九歲了,七月二十八日午時生。」這神仙暗暗十指尋紋,良久說道:「官人貴造:戊寅年,辛酉月,壬午日,丙午時。七月廿三日白戊,已交八月算命。月令提剛辛酉,理取傷官格。子平云:傷官傷盡復生財,財旺生官福轉來。立命申宮,七歲行運辛酉,十七行壬戌,二十七癸亥,三十七甲子,四十七乙丑。官人貴造,依貧道所講,元命貴旺,八字清奇,非貴則榮之造。但戊土傷官,生在七八月,身忒旺了。幸得壬午日乾,-{丑}-中有癸水,水火相濟,乃成大器。丙午時,丙合辛生,後來定掌威權之職。一生盛旺,快樂安然,發福遷官,主生貴子。為人一生耿直,幹事無二,喜則合氣春風,怒則迅雷烈火。一生多得妻財,不少紗帽戴。臨死有二子送老。今歲丁未流年,丁壬相合,目下丁火來克,克我者為官為鬼,必主平地登雲之喜,添官進祿之榮。大運見行癸亥,戊土得癸水滋潤,定見發生。目下透出紅鸞天喜,定有熊羆之兆。又命宮驛馬臨申,不過七月必見矣。」西門慶問道:「我後來運限如何?」神仙道:「官人休怪我說,但八字中不宜陰水太多,後到甲子運中,將壬午衝破了,又有流星打攪,不出六六之年,主有嘔血流濃之災,骨瘦形衰之病。」西門慶問道:「目下如何?」神仙道:「目今流年,日逢破敗五鬼在家吵鬧,些小氣惱,不足為災,都被喜氣神臨門衝散了。」西門慶道:「命中還有敗否?」神仙道:「年趕著月,月趕著日,實難矣。」
西門慶聽了,滿心歡喜,便道:「先生,你相我面如何?」神仙道:「請尊容轉正。」西門慶把座兒掇了一掇。神仙相道:「夫相者,有心無相,相逐心生;有相無心,相隨心往。吾觀官人:頭圓項短,定為享福之人;體健筋強,決是英豪之輩;天庭高聳,一生衣祿無虧;地閣方圓,晚歲榮華定取。此幾椿兒好處。還有幾椿不足之處,貧道不敢說。」西門慶道:「仙長但說無妨。」神仙道:「請官人走兩步看。」西門慶真個走了幾步。神仙道:「你行如擺柳,必主傷妻;若無刑克,必損其身。妻宮克過方好。」西門慶道:「已刑過了。」神仙道:「請出手來看一看。」西門慶舒手來與神仙看。神仙道:「智慧生於皮毛,苦樂觀於手足。細軟豐潤,必享福祿之人也。兩目雌雄,必主富而多詐;眉生二尾,一生常自足歡娛;根有三紋,中歲必然多耗散;姦門紅紫,一生廣得妻財;黃氣發於高曠,旬日內必定加官;紅色起於三陽,今歲間必生貴子。又有一件不敢說,淚堂豐厚,亦主貪花;且喜得鼻乃財星,驗中年之造化;承漿地閣,管來世之榮枯。
承漿地閣要豐隆,準乃財星居正中。生平造化皆由命,相法玄機定不容。」
神仙相畢,西門慶道:「請仙長相相房下眾人。」一面令小廝:「後邊請你大娘出來。」於是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李瓶兒、孫雪娥等眾人都跟出來,在軟屏後潛聽。神仙見月娘出來,連忙道了稽首,也不敢坐,就立在旁邊觀相。端詳了一回,說:「娘子面如滿月,家道興隆;唇若紅蓮,衣食豐足,必得貴而生子;聲響神清,必益夫而發福。請出手來。」月娘從袖中露出十指春蔥來。神仙道:「乾薑之手,女人必善持家,照人之鬢,坤道定須秀氣。這幾椿好處。還有些不足之處,休怪貧道直說。」西門慶道:「仙長但說無妨。」「淚堂黑痣,若無宿疾,必刑夫;眼下皴紋,亦主六親若冰炭。
女人端正好容儀,緩步輕如出水龜。行不動塵言有節,無肩定作貴人妻。」
相畢,月娘退後。西門慶道:「還有小妾輩,請看看。」於是李嬌兒過來。神仙觀看良久:「此位娘子,額尖鼻小,非側室,必三嫁其夫;肉重身肥,廣有衣食而榮華安享;肩聳聲泣,不賤則孤;鼻梁若低,非貧即夭。請步幾步我看。」李嬌兒走了幾步。神仙道:
額尖露背並蛇行,早年必定落風塵。假饒不是娼門女,也是屏風後立人。
相畢,李嬌兒下去。吳月娘叫:「孟三姐,你也過來相一相。」神仙觀道:「這位娘子,三停平等,一生衣祿無虧;六府豐隆,晚歲榮華定取。平生少疾,皆因月孛光輝;到老無災,大抵年宮潤秀。請娘子走兩步。」玉樓走了兩步,神仙道:
口如四字神清澈,溫厚堪同掌上珠。威命兼全財祿有,終主刑夫兩有餘。
玉樓相畢,叫潘金蓮過來。那潘金蓮只顧嘻笑,不肯過來。月娘催之再三,方纔出見。神仙抬頭觀看這個婦人,沉吟半日,方纔說道:「此位娘子,髮濃髩重,光斜視以多淫;臉媚眉彎,身不搖而自顫。面上黑痣,必主刑夫;唇中短促,終須壽夭。
舉止輕浮惟好淫,眼如點漆壞人倫。月下星前長不足,雖居大廈少安心。」
相畢金蓮,西門慶又叫李瓶兒上來,教神仙相一相。神仙觀看這個女人:「皮膚香細,乃富室之女娘;容貌端莊,乃素門之德婦。只是多了眼光如醉,主桑中之約;眉眉靨生,月下之期難定。觀卧蠶明潤而紫色,必產貴兒;體白肩圓,必受夫之寵愛。常遭疾厄,只因根上昏沉;頻遇喜祥,蓋謂福星明潤。此幾椿好處。還有幾椿不足處,娘子可當戒之:山根青黑,三九前後定見哭聲;法令細繵,雞犬之年焉可過?慎之!慎之!
花月儀容惜羽翰,平生良友鳳和鸞。朱門財祿堪依倚,莫把凡禽一樣看。」
相畢,李瓶兒下去。月娘令孫雪娥出來相一相。神仙看了,說道:「這位娘子,體矮聲高,額尖鼻小,雖然出谷遷喬,但一生冷笑無情,作事機深內重。只是吃了這四反的虧,後來必主凶亡。夫四反者:唇反無棱,耳反無輪,眼反無神,鼻反不正故也。
燕體蜂腰是賤人,眼如流水不廉真。常時斜倚門兒立,不為婢妾必風塵。」
雪娥下去,月娘教大姐上來相一相。神仙道:「這位女娘,鼻梁低露,破祖刑家;聲若破鑼,家私消散。面皮太急,雖溝洫長而壽亦夭;行如雀躍,處家室而衣食缺乏。不過三九,當受折磨。
惟夫反目性通靈,父母衣食僅養身。狀貌有拘難顯達,不遭惡死也艱辛。」
大姐相畢,教春梅也上來教神仙相相。神仙睜眼兒見了春梅,年約不上二九,頭戴銀絲雲髻兒,白線挑衫兒,桃紅裙子,藍紗比甲兒,纏手纏腳出來,道了萬福。神仙觀看良久,相道:「此位小姐五官端正,骨格清奇。髮細眉濃,稟性要強;神急眼圓,為人急燥。山根不斷,必得貴夫而生子;兩額朝拱,主早年必戴珠冠。行步若飛仙,聲響神清,必益夫而得祿,三九定然封贈。但吃了這左眼大,早年克父;右眼小,周歲克娘。左口角下這一點黑痣,主常沾啾唧之災;右腮一點黑痣,一生受夫敬愛。
天庭端正五官平,口若塗砂行步輕。倉庫豐盈財祿厚,一生常得貴人憐。」
神仙相畢,眾婦女皆咬指以為神相。西門慶封白銀五兩與神仙,又賞守備府來人銀五錢,拿拜帖回謝。吳神仙再三辭卻,說道:「貧道雲游四方,風餐露宿,要這財何用?決不敢受。」西門慶不得已,拿出一匹大布:「送仙長一件大衣如何?」神仙方纔受之,令小童接了,稽首拜謝。西門慶送出大門,飄然而去。正是:
柱杖兩頭挑日月,葫蘆一個隱山川。
西門慶回到後廳,問月娘:「眾人所相何如?」月娘道:「相的也都好,只是三個人相不著。」西門慶道:「那三個相不著?」月娘道:「相李大姐有實疾,到明日生貴子,他見今懷著身孕,這個也罷了。相咱家大姐到明日受磨折,不知怎的磨折?相春梅後來也生貴子,或者你用好他,各人子孫也看不見。我只不信,說他後來戴珠冠,有夫人之分。端的咱家又沒官,那討珠冠來?就有珠冠,也輪不到他頭上。」西門慶笑道:「他相我目下有平地登雲之喜,加官進祿之榮,我那得官來?他見春梅和你俱站在一處,又打扮不同,戴著銀絲雲髻兒,只當是你我親生女兒一般,或後來匹配名門,招個貴婿,故說有珠冠之分。自古算的著命,算不著好,相逐心生,相隨心滅。周大人送來,咱不好囂了他的,教他相相除疑罷了。」說畢,月娘房中擺下飯,打發吃了飯。
西門慶手拿芭蕉扇兒,信步閑游。來花園大卷棚聚景堂內,周圍放下簾櫳,四下花木掩映。正值日午,只聞綠陰深處一派蟬聲,忽然風送花香,襲人撲鼻。有詩為證:
綠樹蔭濃夏日長,樓臺倒影入池塘。水晶簾動微風起,一架薔薇滿院香。
西門慶坐於椅上以扇搖涼。只見來安兒、畫童兒兩個小廝來井上打水。西門慶道:「教一個來。」來安兒忙走向前,西門慶吩咐:「到後邊對你春梅姐說,有梅湯提一壺來我吃。」來安兒應諾去了。半日,只見春梅家常戴著銀絲雲髻兒,手提一壺蜜煎梅湯,笑嘻嘻走來,問道:「你吃了飯了?」西門慶道:「我在後邊吃了。」 春梅說:「嗔道不進房裡來。說你要梅湯吃,等我放在冰里湃一湃你吃。」西門慶點頭兒。春梅湃上梅湯,走來扶著椅兒,取過西門慶手中芭蕉扇兒替他打扇,問道:「頭裡大娘和你說甚麼?」西門慶道:「說吳神仙相面一節。」春梅道:「那道士平白說戴珠冠,教大娘說『有珠冠,只怕輪不到他頭上』。常言道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從來旋的不圓,砍的圓,各人裙帶上衣食,怎麼料得定?莫不長遠只在你家做奴才罷!」西門慶笑道:「小油嘴兒,你若到明日有了娃兒,就替你上了頭。」於是把他摟到懷裡,手扯著手兒頑耍,問道:「你娘在那裡?怎的不見?」春梅道:「娘在屋裡,教秋菊熱下水要洗浴。等不的,就在床上睡了。」西門慶道:「等我吃了梅湯,鬼混他一混去。」於是春梅向冰盆內倒了一甌兒梅湯,與西門慶呷了一口,湃骨之涼,透心沁齒,如甘露灑心一般。
須臾吃畢,搭伏著春梅肩膀兒,轉過角門來到金蓮房中。看見婦人睡在正面一張新買的螺鈿床上。原是因李瓶兒房中安著一張螺鈿敞廳床,婦人旋教西門慶使了六十兩銀子,替他也買了這一張螺鈿有欄干的床。兩邊槅扇都是螺鈿攢造花草翎毛,掛著紫紗帳幔,錦帶銀鉤。婦人赤露玉體,止著紅綃抹胸兒,蓋著紅紗衾,枕著鴛鴦枕,在涼席之上,睡思正濃。房裡異香噴鼻。西門慶一見,不覺淫心頓起,令春梅帶上門出去,悄悄脫了衣褲,上的床來,掀開紗被,見他玉體相互掩映,戲將兩股輕開,按麈柄徐徐插入牝中,比及星眼驚欠之際,已抽拽數十度矣。婦人睜開眼,笑道:「怪強盜,三不知多咱進來?奴睡著了,就不知道。奴睡的甜甜的,摑混死了我!」西門慶道:「我便罷了,若是個生漢子進來,你也推不知道罷?」婦人道:「我不好罵的,誰人七個頭八個膽,敢進我這房裡來!只許你恁沒大沒小的罷了。」原來婦人因前日西門慶在翡翠軒誇獎李瓶兒身上白凈,就暗暗將茉莉花蕊兒攪酥油定粉,把身上都搽遍了,搽的白膩光滑,異香可愛,欲奪其寵。西門慶見他身體雪白,穿著新做的兩隻大紅睡鞋。一面蹲踞在上,兩手兜其股,極力而提之,垂首觀其出入之勢。婦人道:「怪貨,只顧端詳甚麼?奴的身上黑,不似李瓶兒的身上白就是了。他懷著孩子,你便輕憐痛惜,俺每是拾的,由著這等掇弄。」西門慶問道:「說你等著我洗澡來?」婦人問道:「你怎得知道來?」西門慶道:「是春梅說的。」婦人道:「你洗,我叫春梅掇水來。」不一時把浴盆掇到房中,註了湯。二人下床來,同浴蘭湯,共效魚水之歡。洗浴了一回,西門慶乘興把婦人仰卧在浴板之上,兩手執其雙足跨而提之,掀騰{{!|𢵞|〔扌扉〕}}幹,何止二三百回,其聲如泥中螃蟹一般響之不絕。婦人恐怕香雲拖墜,一手扶著雲髩,一手扳著盆沿,口中燕語鶯聲,百般難述。怎見這場交戰?但見:
<poem>
華池蕩漾波紋亂,翠幃高捲秋雲暗。才郎情動逞風流,美女心歡顯手段。
叭叭嗒嗒弄聲響,砰砰啪啪成一片。滑滑{{!|𣺥|〔⿰氵芻〕}}{{!|𣺥|〔⿰氵芻〕}}怎停住,攔攔濟濟難存站。
一個顫顫巍巍挺硬槍,一個搖搖擺擺弄鋼劍。一個捨死忘生生往裡,一個尤雲滯雨將功幹。
撲撲通通皮鼓催,嗶嗶啵啵槍對劍。啪啪嗒嗒弄響聲,嘭嘭湃湃成一片。
下下高高水逆流,洶洶涌涌盈清澗。滑滑縐縐怎生停,攔攔濟濟難存站。
一來一往,一動一撞東西探,熱氣騰騰奴雲生,紛紛馥馥香氣散。
一個逆水撐船,將玉股搖;一個艄公把舵,將金蓮揝。
一個紫騮猖獗逞威風,一個白面妖嬈遭馬戰。喜喜歡歡美女情,雄雄赳赳男兒願。
翻翻覆復盡歡娛,鬧鬧挨挨情摸亂。拖泥帶水兩情痴,殢雨尤雲都不辯。
任他錦帳鳳鸞交,不似蘭湯魚水戰。你死我活更無休,千戰萬贏心膽戰。
口口聲聲叫殺人。氣氣昂昂情厭,古古今今廣鬧爭,不似這般水裡戰。
</poem>
二人水中戰鬥了一回,西門慶精泄而止。拭抹身體乾凈,撤去浴盆。止著薄纊短襦上床,安放炕桌果酌飲酒。教秋菊:「取白酒來與你爹吃。」又拿果餡餅與西門慶吃,恐怕他肚中饑餓。只見秋菊半日拿上一銀註子酒來。婦人才斟了一鐘,摸了摸冰涼的,就照著秋菊臉上只一潑,潑了一頭一臉,罵道:「好賊少死的奴才!我吩咐教你燙了來,如何拿冷酒與爹吃?你不知安排些甚麼心兒?」叫春梅:「與我把這奴才採到院子里跪著去。」春梅道:「我替娘後邊捲裹腳去來,一些兒沒在跟前,你就弄下硶兒了。」那秋菊把嘴谷都著,口裡喃喃吶吶說道:「每日爹娘還吃冰湃的酒兒,誰知今日又改了腔兒。」婦人聽見罵道:「好賊奴才,你說甚麼?與我採過來!」叫春梅每邊臉上打與他十個嘴巴。春梅道:「皮臉,沒的打污濁了我手。娘只教他頂著石頭跪著罷。」於是不由分說,拉到院子里,教他頂著塊大石頭跪著,不在話下。婦人從新叫春梅暖了酒來,陪西門慶吃了幾鐘,掇去酒桌,放下紗帳子來,吩咐拽上房門,兩個抱頭交股,體倦而寢。正是:
若非群玉山頭見,多是陽臺夢裡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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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5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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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五十二回 應伯爵山洞戲春嬌 潘金蓮花園調愛婿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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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春樓曉日珠簾映,紅粉春妝寶鏡催。已厭交歡憐舊枕,相將游戲繞池臺。</br>
坐時衣帶縈纖草,行處裙裾掃落梅。更道明朝不當作,相期共鬥管弦來。
話說那日西門慶在夏提刑家吃酒,見宋巡按送禮,他心中十分歡喜。夏提刑亦敬重不同往日,攔門勸酒,吃至三更天氣才放回家。潘金蓮又早向燈下除去冠兒,設放衾枕,薰香澡牝等候。西門慶進門,接著,見他酒帶半酣,連忙替他脫衣裳。春梅點茶吃了,打發上床歇息。見婦人脫得光赤條身子,坐在床沿,低垂著頭,將那白生生腿兒橫抱膝上纏腳,換了雙大紅平底睡鞋兒。西門慶一見,淫心輒起,麈柄挺然而興。因問婦人要淫器包兒,婦人忙向褥子底下摸出來遞與他。西門慶把兩個托子都帶上,一手摟過婦人在懷裡,因說:“你達今日要和你幹個‘後庭花兒’,你肯不肯?”那婦人瞅了一眼,說道:“好個沒廉恥冤家,你成日和書童兒小廝幹的不值了,又纏起我來了,你和那奴才幹去不是!”西門慶笑道:“怪小油嘴,罷麽!你若依了我,又稀罕小廝做甚麼?你不知你達心裡好的是這樁兒,管情放到裡頭去就過了。”婦人被他再三纏不不過,說道:“奴只怕挨不得你這大行貨。你把頭子上圈去了,我和你耍一遭試試。”西門慶真個除去硫磺圈,根下只束著銀托子,令婦人馬爬在床上,屁股高蹶,將唾津塗抹在龜頭上,往來濡研頂入。龜頭昂健,半晌僅沒其棱。婦人在下蹙眉隱忍,口中咬汗巾子難捱,叫道:“達達慢著些。這個比不的前頭,撐得裡頭熱炙火燎的疼起來。”這西門慶叫道:“好心肝,你叫著達達,不妨事。到明日買一套好顏色妝花紗衣服與你穿。”婦人道:“那衣服倒也有在,我昨日見李桂姐穿的那玉色線掐羊皮挑的金油鵝黃銀條紗裙子,倒好看,說是裡邊買的。他每都有,只我沒這裙子。倒不知多少銀子,你倒買一條我穿罷了。”西門慶道:“不打緊,我到明日替你買。”一壁說著,在上頗作抽拽,只顧沒棱露腦,淺抽深送不已。婦人迴首流眸叫道:“好達達,這裡緊著人疼的要不的,如何只顧這般動作起來了?我央及你,好歹快些丟了罷!”這西門慶不聽,且扶其股,玩其出入之勢。一面口中呼道:“潘五兒,小淫婦兒,你好生浪浪的叫著達達,哄出你達達㞞兒出來罷。”那婦人真個在下星眼朦朧,鶯聲款掉,柳腰款擺,香肌半就,口中艷聲柔語,百般難述。良久,西門慶覺精來,兩手扳其股,極力而{{!|𢵞|[扌扉]}}之,扣股之聲響之不絕。那婦人在下邊呻吟成一塊,不能禁止。臨過之時,西門慶把婦人屁股只一扳,麈柄盡沒至根,直抵於深異處,其美不可當。於是怡然感之,一泄如註。婦人承受其精,二體偎貼。良久拽出麈柄,但見猩紅染莖,蛙口流涎,婦人以帕抹之,方纔就寢。一宿晚景題過。
次日,西門慶早晨到衙門中回來,有安主事、黃主事那裡差人來下請書,二十二日在磚廠劉太監莊上設席,請早去。西門慶打發來人去了,從上房吃了粥,正出廳來,只見篦頭的小周兒扒倒地下磕頭。西門慶道:“你來的正好,我正要篦篦頭哩。”於是走到翡翠軒小捲棚內,坐在一張涼椅兒上,除了巾幘,打開頭髮。小周兒鋪下梳篦家活,與他篦頭櫛髮。觀其泥垢,辨其風雪,跪下討賞錢,說:“老爹今歲必有大遷轉,髮上氣色甚旺。”西門慶大喜。篦了頭,又叫他取耳,掐捏身上。他有滾身上一弄兒家活,到處與西門慶滾捏過,又行導引之法,把西門慶弄的渾身通泰。賞了他五錢銀子,教他吃了飯,伺候著哥兒剃頭。西門慶就在書房內,倒在大理石床上就睡著了。
那日楊姑娘起身,王姑子與薛姑子要家去。吳月娘將他原來的盒子都裝了些蒸酥茶食,打發起身。兩個姑子,每人都是五錢銀子,兩個小姑子,與了他兩匹小布兒,管待出門。薛姑子又囑咐月娘:“到了壬子日把那藥吃了,管情就有喜事。”月娘道:“薛爺,你這一去,八月里到我生日,好來走走,我這裡盼你哩。”薛姑子合掌問訊道:“打攪。菩薩這裡,我到那日一定來。”於是作辭。月娘眾人都送到大門首。月娘與大妗子回後邊去了。只有玉樓、金蓮、瓶兒、西門大姐、李桂姐抱著官哥兒,來到花園裡游玩。李瓶兒道:“桂姐,你遞過來,等我抱罷。”桂姐道:“六娘,不妨事,我心裡要抱抱哥子。”玉樓道:“桂姐,你還沒到你爹新收拾書房裡瞧瞧哩。”到花園內,金蓮見紫薇花開得爛熳,摘了兩朵與桂姐戴。於是順著松牆兒到翡翠軒,見裡面擺設的床帳屏幾、書畫琴棋,極其瀟灑。床上綃帳銀鉤,冰簟珊枕。西門慶倒在床上,睡思正濃。旁邊流金小篆,焚著一縷龍涎。綠窗半掩,窗外芭蕉低映。潘金蓮且在桌上掀弄他的香盒兒,玉樓和李瓶兒都坐在椅兒上,西門慶忽翻過身來,看剛見眾婦人都在屋裡,便道:“你每來做甚麼?”金蓮道:“桂姐要看看你的書房,俺每引他來瞧瞧。”那西門慶見他抱著官哥兒,又引逗了一回。忽見畫童來說:“應二爹來了。”眾婦人都亂走不迭,往李瓶兒那邊去了。應伯爵走到松牆邊,看見桂姐抱著官哥兒,便道:“好呀!李桂姐在這裡。”故意問道:“你幾時來?”那桂姐走了,說道:“罷麽,怪花子!又不關你事,問怎的?”伯爵道:“好小淫婦兒,不關我事也罷,你且與我個嘴著。”於是摟過來就要親嘴。被桂姐用手只一推,罵道:“賊不得人意怪攮刀子,若不是怕唬了哥子,我這一扇把子打的你……”西門慶走出來看見,說道:“怪狗才,看唬了孩兒!”因教書童:“你抱哥兒送與你六娘去。”那書童連忙接過來。奶子如意兒正在松牆拐角邊等候,接的去了。伯爵和桂姐兩個站著說話,問:“你的事怎樣了?”桂姐道:“多虧爹這裡可憐見,差保哥替我往東京說去了。”伯爵道:“好,好,也罷了。如此你放心些。”說畢,桂姐就往後邊去了。伯爵道:“怪小淫婦兒,你過來,我還和你說話。”桂姐道:“我走走就來。”於是也往李瓶兒這邊來了。
伯爵與西門慶才唱喏坐的。西門慶道:“昨日我在夏龍溪家吃酒,大巡宋道長那裡差人送禮,送了一口鮮豬。我恐怕放不的,今早旋叫廚子來卸開,用椒料連豬頭燒了。你休去,如今請謝子純來,咱每打雙陸,同享了罷。”一面使琴童兒:“快請你謝爹去。你說應二爹在這裡。”琴童兒應諾去了。伯爵因問:“徐家銀子討來了不曾?”西門慶道:“賊沒行止的狗骨禿,明日才先與二百五十兩。你教他兩個後日來,少的,我家裡湊與他罷。”伯爵道:“這等又好了。怕不得他今日也買些鮮物兒來孝順你。”西門慶道:“倒不消教他費心。”說了一回,西門慶問道:“老孫、祝麻子兩個都起身去了不曾?”伯爵道:“自從李桂兒家拿出來,在縣裡監了一夜,第二日,三個一條鐵索,都解上東京去了。到那裡,沒個清潔來家的!你只說成日圖飲酒吃肉,好容易吃的果子兒!似這等苦兒,也是他受。路上這等大熱天,著鐵索扛著,又沒盤纏,有甚麼要緊。”西門慶笑道:“怪狗才,充軍擺戰的不過!誰教他成日跟著王家小廝只胡撞來!他尋的苦兒他受。”伯爵道:“哥說的有理。蒼蠅不鑽沒縫的雞蛋,他怎的不尋我和謝子純?清的只是清,渾的只是渾。”
正說著,謝希大到了。唱畢喏坐下,只顧扇扇子。西門慶問道:“你怎的走恁一臉汗?”希大道:“哥別題起。今日平白惹了一肚子氣。大清早晨,老孫媽媽子走到我那裡,說我弄了他去。恁不合理的老淫婦!你家漢子成日摽著人在院里大酒大肉吃,大把撾了銀子錢家去,你過陰去來?誰不知道!你討保頭錢,分與那個一分兒使也怎的?交我扛了兩句走出來。不想哥這裡呼喚。”伯爵道:“我剛纔和哥不說,新酒放在兩下里,清自清,渾自渾。當初咱每怎麼說來?我說跟著王家小廝,到明日有一失。今日如何?撞到這網裡,怨悵不的人!”西門慶道:“王家那小廝,有甚大氣概?腦子還未變全,養老婆!還不夠俺每那咱撒下的,羞死鬼罷了!”伯爵道:“他曾見過甚麼大頭面目,比哥那咱的勾當,題起來把他唬殺罷了。”說畢,小廝拿茶上來吃了。西門慶道:“你兩個打雙陸。後邊做著水面,等我叫小廝拿來咱每吃。”不一時,琴童來放桌兒。畫童兒用方盒拿上四個小菜兒,又是三碟兒蒜汁、一大碗豬肉滷,一張銀湯匙、三雙牙箸。擺放停當,三人坐下,然後拿上三碗面來,各人自取澆滷,傾上蒜醋。那應伯爵與謝希大拿起箸來,只三扒兩咽就是一碗。兩人登時狠了七碗。西門慶兩碗還吃不了,說道:“我的兒,你兩個吃這些!”伯爵道:“哥,今日這面是那位姐兒下的?又好吃又爽口。”謝希大道:“本等滷打的停當,我只是剛纔吃了飯了,不然我還禁一碗。”兩個吃的熱上來,把衣服脫了。見琴童兒收家活,便道:“大官兒,到後邊取些水來,俺每漱漱口。”謝希大道:“溫茶兒又好,熱的燙的死蒜臭。”少頃,畫童兒拿茶至。三人吃了茶,出來外邊松牆外各花台邊走了一道。只見黃四家送了四盒子禮來。平安兒掇進來與西門慶瞧:一盒鮮烏菱、一盒鮮荸薺、四尾冰湃的大鰣魚、一盒枇杷果。伯爵看見說道:“好東西兒!他不知那裡剜的送來,我且嘗個兒著。”一手撾了好幾個,遞了兩個與謝希大,說道:“還有活到老死,還不知此是甚麼東西兒哩。”西門慶道:“怪狗才,還沒供養佛,就先撾了吃?”伯爵道:“甚麼沒供佛,我且入口無贓著。”西門慶吩咐:“交到後邊收了。問你三娘討三錢銀子賞他。”伯爵問: “是李錦送來,是黃寧兒?”平安道:“是黃寧兒。”伯爵道:“今日造化了這狗骨禿了,又賞他三錢銀子。”這裡西門慶看著他兩個打雙陸不題。
且說月娘和桂姐、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李瓶兒、大姐,都在後邊吃了飯,在穿廊下坐的。只見小周兒在影壁前探頭舒腦的,李瓶兒道:“小周兒,你來的好。且進來與小大官兒剃剃頭,他頭髮都長長了。”小周兒連忙向前都磕了頭,說:“剛纔老爹吩咐,交小的進來與哥兒剃頭。”月娘道:“六姐,你拿歷頭看看,好日子,歹日子,就與孩子剃頭?”金蓮便交小玉取了歷頭來,揭開看了一回,說道:“今日是四月廿一日,是個庚戌日,金定婁金狗當直,宜祭祀、官帶、出行、裁衣、沐浴、剃頭、修造、動土,宜用午時。──好日期。”月娘道:“既是好日子,叫丫頭熱水,你替孩兒洗頭,教小周兒慢慢哄著他剃。”小玉在旁替他用汗巾兒接著頭髮,才剃得幾刀,這官哥兒呱的怪哭起來。那小周連忙趕著他哭只顧剃,不想把孩子哭的那口氣憋下去,不做聲了,臉便脹的紅了。李瓶兒唬慌手腳,連忙說:“不剃罷,不剃罷!”那小周兒唬的收不迭家活,往外沒腳的跑。月娘道:“我說這孩予有些不長俊,護頭。自家替他剪剪罷。平白教進來剃,剃的好麽!”天假其便,那孩子憋了半日氣,才放出聲來。李瓶兒方纔放心,只顧拍哄他,說道:“好小周兒,恁大膽!平白進來把哥哥頭來剃了去了。剃的恁半落不合的,欺負我的哥哥。還不拿回來,等我打與哥哥出氣。”於是抱到月娘跟前。月娘道:“不長俊的小花子兒,剃頭耍了你了,這等哭?剩下這些,到明日做剪毛賊。”引逗了一回,李瓶兒交與奶子。月娘吩咐:“且休與他奶吃,等他睡一回兒與他吃。”奶子抱的前邊去了。只見來安兒進來取小周兒的家活,說唬的小周兒臉焦黃的。月娘問道:“他吃了飯不曾?”來安道:“他吃了飯。爹賞他五錢銀子。”月娘教來安:“你拿一甌子酒出去與他。唬著人家,好容易討這幾個錢!”小玉連忙篩了一盞,拿了一碟腊肉,教來安與他吃了去了。
吳月娘因教金蓮:“你看看歷頭,幾時是壬子日?”金蓮看了,說道:“二十三日是壬子日,交芒種五月節。”便道:“姐姐你問他怎的?”月娘道:“我不怎的,問一聲兒。”李桂姐接過歷頭來看了,說道:“這二十四日,苦惱是俺娘的生日!我不得在家。”月娘道:“前月初十日,是你姐姐生日,過了。這二十四日,可可兒又是你媽的生日了。原來你院中人家一日害兩樣病,做三個生日:日里害思錢病,黑夜思漢子的病。早晨是媽媽的生日,晌午是姐姐生日,晚夕是自家生日。── 怎的都擠在一塊兒?趁著姐夫有錢,攛掇著都生日了罷!”桂姐只是笑,不做聲。只見西門慶使了畫童兒來請,桂姐方向月娘房中妝點勻了臉,往花園中來。
捲棚內,又早放下八仙桌兒,桌上擺設兩大盤燒豬肉並許多餚饌。眾人吃了一回,桂姐在旁拿鐘兒遞酒,伯爵道:“你爹聽著說,不是我索落你,人情兒已是停當了。你爹又替你縣中說了,不尋你了。虧了誰?還虧了我再三央及你爹,他才肯了。平白他肯替你說人情去?隨你心愛的甚麼曲兒,你唱個兒我下酒,也是拿勤勞準折。”桂姐笑罵道:“怪硶花子,你虼蚤包網兒──好大麵皮!爹他肯信你說話?”伯爵道:“你這賊小淫婦兒!你經還沒念,就先打和尚。要吃飯,休惡了火頭!你敢笑和尚沒丈母,我就單丁擺佈不起你這小淫婦兒?你休笑話,我半邊俏還動的。”被桂姐把手中扇把子,儘力向他身上打了兩下。西門慶笑罵道:“你這狗才,到明日論個男盜女娼,還虧了原問處。”笑了一回,桂姐慢慢才拿起琵琶,橫擔膝上,啟朱唇,露皓齒,唱道:
【黃鶯兒】誰想有這一種。減香肌,憔瘦損。鏡鸞塵鎖無心整。脂粉倦勻,花枝又懶簪。空教黛眉蹙破春山恨。
伯爵道:“你兩個當初好來,如今就為他耽些驚怕兒,也不該抱怨了。”桂姐道:“汗邪了你,怎的胡說!”──
最難禁,譙樓上畫角,吹徹了斷腸聲。
伯爵道:“腸子倒沒斷,這一回來提你的斷了線,你兩個休提了。”被桂姐儘力打了一下,罵道:“賊攘刀的,今日汗邪了你,只鬼混人的。”──
【集資賓】幽窗靜悄月又明,恨獨倚幃屏。驀聽的孤鴻只在樓外鳴,把萬愁又還題醒。更長漏永,早不覺燈昏香燼眠未成。他那裡睡得安穩!
伯爵道:“傻小淫婦兒,他怎的睡不安穩?又沒拿了他去。落的在家裡睡覺兒哩。你便在人家躲著,逐日懷著羊皮兒,直等東京人來,一塊石頭方落地。”桂姐被他說急了,便道:“爹,你看應花子,不知怎的,只發訕纏我。”伯爵道:“你這回才認的爹了?”桂姐不理他,彈著琵琶又唱:
【雙聲疊韻】思量起,思量起,怎不上心?無人處,無人處,淚珠兒暗傾。
伯爵道:“一個人慣溺尿。一日,他娘死了,守孝打鋪在靈前睡。晚了,不想又溺下了。人進來看見褥子濕,問怎的來,那人沒的回答,只說:‘你不知,我夜間眼淚打肚里流出來了。’──就和你一般,為他聲說不的,只好背地哭罷了。”桂姐道:“沒羞的孩兒,你看見來?汗邪了你哩!”──
我怨他,我怨他,說他不盡,誰知道這裡先走滾。自恨我當初不合他認真。
伯爵道:“傻小淫婦兒,如今年程,三歲小孩兒也哄不動,何況風月中子弟。你和他認真?你且住了,等我唱個南曲兒你聽:‘風月事,我說與你聽:如今年程,論不得假真。個個人古怪精靈,個個人久慣牢成,倒將計活埋把瞎缸暗頂。老虔婆只要圖財,小淫婦兒少不得拽著脖子往前掙。苦似投河,愁如覓並。幾時得把業罐子填完,就變驢變馬也不幹這營生。’”當下把桂姐說的哭起來了。被西門慶向伯爵頭上打了一扇子,笑罵道:“你這搊斷腸子的狗才!生生兒吃你把人就歐殺了。”因叫桂姐:“你唱,不要理他。”謝希大道:“應二哥,你好沒趣!今日左來右去只欺負我這乾女兒。你再言語,口上生個大疔瘡。”那桂姐半日拿起琵琶,又唱:
【簇御林】人都道他志誠。
伯爵才待言語,被希大把口按了,說道:“桂姐你唱,休理他!”桂姐又唱道:
卻原來廝勾引。眼睜睜心口不相應。
希大放了手,伯爵又說:“相應倒好了。心口裡不相應,如今虎口裡倒相應。不多,也只三兩炷兒。”桂姐道:“白眉赤眼,你看見來?”伯爵道:“我沒看見,在樂星堂兒里不是?”連西門慶眾人都笑起來了。桂姐又唱:
山盟海誓,說假道真,險些兒不為他錯害了相思病。負人心,看伊家做作,如何教我有前程?
伯爵道:“前程也不敢指望他,到明日,少不了他個招宣襲了罷。”桂姐又唱:
【琥珀貓兒墜】日疏日遠,何日再相逢?枉了奴痴心寧耐等。想巫山雲雨夢難成。薄情,猛拚今生和你鳳拆鸞零。
【尾聲】冤家下得忒薄幸,割捨的將人孤另。那世里的恩情翻成做話餅。
唱畢,謝希大道:“罷,罷。叫畫童兒接過琵琶去,等我酬勞桂姐一杯酒兒,消消氣罷。”伯爵道:“等我哺菜兒。我本領兒不濟事,拿勤勞準折罷了。”桂姐道: “花子過去,誰理你!你大拳打了人,這回拿手來摸挲。”當下,希大一連遞了桂姐三杯酒,拉伯爵道:“咱每還有那兩盤雙陸,打了罷。”於是二人又打雙陸。西門慶遞了個眼色與桂姐,就往外走。伯爵道:“哥,你往後邊左,捎些香茶兒出來。頭裡吃了些蒜,這回子倒反惡泛泛起來了。”西門慶道:“我那裡得香茶來!” 伯爵道:“哥,你還哄我哩,杭州劉學官送了你好少兒,你獨吃也不好。”西門慶笑的後邊去了。桂姐也走出來,在太湖石畔推摘花兒戴,也不見了。伯爵與希大一連打了三盤雙陸,等西門慶白不見出來。問畫童兒:“你爹在後邊做甚麼哩?”畫童兒道:“爹在後邊,就出來了。”伯爵道:“就出來,有些古怪!”因交謝希大:“你這裡坐著,等我尋他尋去。”那謝希大且和書童兒兩個下象棋。
原來西門慶只走到李瓶兒房裡,吃了藥就出來了。在木香棚下看見李桂姐,就拉到藏春塢雪洞兒里,把門兒掩著,坐在矮床兒上,把桂姐摟在懷中,腿上坐的,一徑露出那話來與他瞧,把桂姐唬了一跳。便問:“怎的就這般大?”西門慶悉把吃胡僧藥告訴了一遍。先交他低垂粉頸,款啟猩唇,品咂了一回。然後,輕輕搊起他兩隻小小金蓮來,跨在兩邊胳膊上,抱到一張椅兒上,兩個就幹起來。不想應伯爵到各亭兒上尋了一遭,尋不著,打滴翠岩小洞兒里穿過去,到了木香棚,抹過葡萄架,到松竹深處,藏春塢邊,隱隱聽見有人笑聲,又不知在何處。這伯爵慢慢躡足潛蹤,掀開簾兒,見兩扇洞門兒虛掩,在外面只顧聽覷。聽見桂姐顫著聲兒,將身子只顧迎播著西門慶,叫:“達達,快些了事罷,只怕有人來。”被伯爵猛然大叫一聲,推開門進來,看見西門慶把桂姐扛著腿子正幹得好。說道:“快取水來,潑潑兩個摟心的,摟到一答里了!”李桂姐道:“怪攘刀子,猛的進來,唬了我一跳!”伯爵道:“快些兒了事?好容易!也得值那些數兒是的。怕有人來看見,我就來了。且過來,等我抽個頭兒著。”西門慶便道:“怪狗才,快出去罷了,休鬼混!我只怕小廝來看見。”那應伯爵道:“小淫婦兒,你央及我央及兒。不然我就吆喝起來,連後邊嫂子每都嚷的知道。你既認做乾女兒了,好意教你躲住兩日兒,你又偷漢子。教你了不成!”桂姐道:“去罷,應怪花子!”伯爵道:“我去罷?我且親個嘴著。”於是按著桂姐親了一個嘴,才走出來。西門慶道:“怪狗才,還不帶上門哩。”伯爵一面走來把門帶上,說道:“我兒,兩個盡著搗,盡著搗,搗弔底也不關我事。”才走到那個松樹兒底下,又回來說道:“你頭裡許我的香茶在那裡?”西門慶道:“怪狗才,等住回我與你就是了,又來纏人!”那伯爵方纔一直笑的去了。桂姐道:“好個不得人意的攮刀子!”這西門慶和那桂姐兩個,在雪洞內足幹夠一個時辰,吃了一枚紅棗兒,才得了事,雨散雲收。有詩為證:
海棠枝上鶯梭急,綠竹陰中燕語頻。閑來付與丹青手,一段春嬌畫不成。
少頃,二人整衣出來。桂姐向他袖子內掏出好些香茶來袖了。西門慶使的滿身香汗,氣喘吁吁,走來馬纓花下溺尿。李桂姐腰裡摸出鏡子來,在月窗上擱著,整雲理髩,往後邊去了。
西門慶走到李瓶兒房裡,洗洗手出來。伯爵問他要香茶,西門慶道:“怪花子,你害了痞,如何只鬼混人!”每人掐了一撮與他。伯爵道:“只與我這兩個兒!由他,由他!等我問李家小淫婦兒要。”正說著,只見李銘走來磕頭。伯爵道:“李日新在那裡來?你沒曾打聽得他每的事怎麼樣兒了?”李銘道:“俺桂姐虧了爹這裡。這兩日,縣裡也沒人來催,只等京中示下哩。”伯爵道:“齊家那小老婆子出來了?”李銘道:“齊香兒還在王皇親宅內躲著哩。桂姐在爹這裡好,誰人敢來尋?”伯爵道:“要不然也費手,虧我和你謝爹再三央勸你爹:‘你不替他處處兒,教他那裡尋頭腦去!’”李銘道:“爹這裡不管,就了不成。俺三嬸老人家,風風勢勢的,幹出甚麼事!”伯爵道:“我記的這幾時是他生日,俺每會了你爹,與他做做生日。”李銘道:“爹每不消了。到明日事情畢了,三嬸和桂姐,愁不請爹每坐坐?”伯爵道:“到其間,俺每補生日就是了。”因叫他近前:“你且替我吃了這鐘酒著。我吃了這一日,吃不的了。”那李銘接過銀把鐘來,跪著一飲而盡。謝希大交琴童又斟了一鐘與他。伯爵道:“你敢沒吃飯?”桌上還剩了一盤點心,謝希大又拿兩盤燒豬頭肉和鴨子遞與他。李銘雙手接的,下邊吃去了。伯爵用箸子又撥了半段鰣魚與他,說道:“我見你今年還沒食這個哩,且嘗新著。”西門慶道:“怪狗才,都拿與他吃罷了,又留下做甚麼?”伯爵道:“等住回吃的酒闌,上來餓了,我不會吃飯兒?你們那裡曉得,江南此魚一年只過一遭兒,吃到牙縫裡剔出來都是香的。好容易!公道說,就是朝廷還沒吃哩!不是哥這裡,誰家有?”正說著,只見畫童兒拿出四碟鮮物兒來:一碟烏菱、一碟荸薺、一碟雪藕、一碟枇杷。西門慶還沒曾放到口裡,被應伯爵連碟子都撾過去,倒的袖了。謝希大道:“你也留兩個兒我吃。”也將手撾一碟子烏菱來。只落下藕在桌子上。西門慶掐了一塊放在口內,別的與了李銘吃了。分付畫童後邊再取兩個枇杷來賞李銘。李銘接的袖了,才上來拿箏彈唱。唱了一回,伯爵又出題目,叫他唱了一套《花藥欄》。三個直吃到掌燈時候,還等後邊拿出綠豆白米水飯來吃了,才起身。伯爵道:“哥,我曉得明日安主事請你,不得閑。李四、黃三那事,我後日會他來罷。”西門慶點頭兒,二人也不等送,就去了。西門慶教書童看收家伙,就歸後邊孟玉樓房中歇去了。一宿無話。
到次日早起,也沒往衙門中去,吃了粥,冠帶騎馬,書童、玳安兩個跟隨,出城南三十里,逕往劉太監莊上來赴席,不在話下。
潘金蓮趕西門慶不在家,與李瓶兒計較,將陳敬濟輸的那三錢銀子,又教李瓶兒添出七錢來,教來興兒買了一隻燒鴨、兩隻雞、一錢銀子下飯、一壇金華酒、一瓶白酒、一錢銀子裹餡涼糕,教來興兒媳婦整理端正。金蓮對著月娘說:“大姐那日鬥牌,贏了陳姐夫三錢銀子,李大姐又添了些,今治了東道兒,請姐姐在花園裡吃。”吳月娘就同孟玉樓、李嬌兒、孫雪娥、大姐、桂姐眾人,先在捲棚內吃了一回,然後拿酒菜兒,在山子上卧雲亭下棋,投壺,吃酒耍子。月娘想起問道:“今日主人,怎倒不來坐坐?”大姐道:“爹又使他往門外徐家催銀子去了,也好待來也。”
不一時,陳敬濟來到,向月娘眾人作了揖,就拉過大姐一處坐下。向月娘說:“徐家銀子討了來了,共五封二百五十兩,送到房裡,玉簫收了。”於是傳杯換盞,酒過數巡,各添春色。月娘與李嬌兒、桂姐三個下棋,玉樓眾人都起身向各處觀花玩草耍子。惟金蓮獨自手搖著白團紗扇兒,往山子後芭蕉深處納涼。因見牆角草地下一朵野紫花兒可愛,便走去要摘。不想敬濟有心,一眼睃見,便悄悄跟來,在背後說道:“五娘,你老人家尋甚麼?這草地上滑齏齏的,只怕跌了你,教兒子心疼。”那金蓮扭回粉頸,斜睨秋波,帶笑帶罵道:“好個賊短命的油嘴,跌了我,可是你就心疼哩?誰要你管!你又跟了我來做甚麼,也不怕人看著。”因問:“你買的汗巾兒怎了?”敬濟笑嘻嘻向袖於中取出,遞與他,說道:“六娘的都在這裡了。”又道:“汗巾兒買了來,你把甚來謝我?”於是把臉子挨的他身邊,被金蓮舉手只一推。不想李瓶兒抱著官哥兒,並奶子如意兒跟著,從松牆那邊走來。見金蓮手拿自團扇一動,不知是推敬濟,只認做撲蝴蝶,忙叫道:“五媽媽,撲的蝴蝶兒,把官哥兒一個耍子。”慌的敬濟趕眼不見,兩三步就鑽進山子裡邊去了。金蓮恐怕李瓶兒瞧見,故意問道:“陳姐夫與了汗巾不曾?”李瓶兒道:“他還沒有與我哩。”金蓮道:“他剛纔袖著,對著大姐姐不好與咱的,悄悄遞與我了。”於是兩個坐在芭蕉叢下花台石上,打開分了。兩個坐了一回,李瓶兒說道:“這答兒里到且是蔭涼。”因使如意兒:“你去叫迎春屋裡取孩子的小枕頭並涼席兒來,就帶了骨牌來,我和五娘在這裡抹回骨牌兒。你就在屋裡看罷。”如意兒去了。
不一時,迎春取了枕席並骨牌來。李瓶兒鋪下席,把官哥兒放在小枕頭兒上躺著,教他頑耍,他便和金蓮抹牌。抹了一回,交迎春往屋裡拿一壺好茶來。不想盂玉樓在卧雲亭上看見,點手兒叫李瓶兒說:“大姐姐叫你說句話兒。”李瓶兒撇下孩子,教金蓮看著:“我就來。”那金蓮記掛敬濟在洞兒里,那裡又去顧那孩子,趕空兒兩三步走入洞門首,教敬濟,說:“沒人,你出來罷。”敬濟便叫婦人進去瞧蘑菇:“裡面長出這些大頭蘑菇來了。”哄的婦人入到洞里,就摺疊腿跪著,要和婦人雲雨。兩個正接著親嘴。也是天假其便,李瓶兒走到亭子上,月娘說:“孟三姐和桂姐投壺輸了,你來替他投兩壺兒。”李瓶兒道:“底下沒人看孩子哩。”玉樓道:“左右有六姐在那裡,怕怎的。”月娘道:“孟三姐,你去替他看看罷。”李瓶兒道:“三娘累你,亦發抱了他來罷。”教小玉:“你去就抱他的席和小枕頭兒來。”那小玉和玉樓走到芭蕉叢下,孩子便躺在席上,蹬手蹬腳的怪哭,並不知金蓮在那裡。只見旁邊一個大黑貓,見人來,一溜煙跑了。玉樓道:“他五娘那裡去了?耶嚛,耶嚛!把孩子丟在這裡,吃貓唬了他了。”那金蓮連忙從雪洞兒里鑽出來,說道:“我在這裡凈了凈手,誰往那裡去來!那裡有貓唬了他?白眉赤眼的!”那玉樓也更不往洞里看,只顧抱了官哥兒,拍哄著他往卧雲亭兒上去了。小玉拿著枕席跟的去了。金蓮恐怕他學舌,隨屁股也跟了來。月娘問:“孩子怎的哭?”玉樓道:“我去時,不知是那裡一個大黑貓蹲在孩子頭跟前。”月娘說:“乾凈唬著孩兒。”李瓶兒道,“他五娘看著他哩。”玉樓道:“六姐往洞兒里凈手去來。”金蓮走上來說:“三姐,你怎的恁白眉赤眼兒的?那裡討個貓來!他想必餓了,要奶吃哭,就賴起人來。”李瓶兒見迎春拿上茶來,就使他叫奶子來喂哥兒奶。
陳敬濟見無人,從洞兒鑽出來,順著松牆兒轉過捲棚,一直往外去了。正是:
兩手劈開生死路。一身跳出是非門。
月娘見孩子不吃奶,只是哭,吩咐李瓶兒:“你抱他到屋裡,好好打發他睡罷。”於是也不吃酒,眾人都散了。原來陳敬濟也不曾與潘金蓮得手,事情不巧,歸到前邊廂房中,有些咄咄不樂。正是:
無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識燕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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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5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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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五十四回 應伯爵隔花戲金釧 任醫官垂帳診瓶兒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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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poem>
美酒斗十千,更對花前。芳樽肯放手中閑?起舞酬花花不語,似解人憐。
不醉莫言還,請看枝間。已飄零一片減嬋娟。花落明年猶自好,可惜朱顏。
</poem>
卻說王姑子和李瓶兒、吳月娘,商量來日起經頭停當,月娘便拿了些應用物件送王姑子去,又教陳敬濟來吩咐道:“明日你李家丈母拜經保佑官哥,你早去禮拜禮拜。”敬濟推道:“爹明日要去門外花園吃酒,留我店里照管,著別人去罷。”原來敬濟聽見應伯爵請下了西門慶,便想要乘機和潘金蓮弄松,因此推故。月娘見說照顧生意,便不違拗他,放他出去了,便著書童禮拜。調撥已定,單待明日起經。
且說西門慶和應伯爵、常峙節談笑多時,只見琴童來回話道:“唱的叫了。吳銀兒有病去不的,韓金釧兒答應了,明日早去。”西門慶道:“吳銀兒既病,再去叫董嬌兒罷。”常峙節道:“郊外飲酒,有一個盡夠了,不消又去叫。”說畢,各各別去,不在話下。
次日黎明,西門慶起身梳洗畢,月娘安排早飯吃了,便乘轎往觀音庵起經。書童、玳安跟隨而行。王姑子出大門迎接,西門慶進庵來,北面皈依參拜。但見:
金仙建化,啟第一之真乘;玉偈演音,集三千之妙利。寶花座上,裝成莊嚴世界;惠日光中,現出歡喜慈悲。香煙繚繞,直透九霄;仙鶴盤旋,飛來秪樹。訪問緣由,果然稀罕;但思福果,那惜金錢!正是:辦個至誠心,何處皇天難感;願將大佛事,保祈殤子彭籛。
王姑子宣讀疏頭,西門慶聽了,平身更衣。王姑子捧出茶來,又拿些點心餅饊之物擺在桌上。西門慶不吃,單呷了口清茶,便上轎回來,留書童禮拜。正是:
願心酬畢喜匆匆,感謝靈神保佑功。更願皈依蓮座下,卻教關煞永亨通。
回來,紅日才半竿,應伯爵早同常峙節來請。西門慶笑道:“那裡有請吃早飯的?我今日雖無事故,也索下午才好去。”應伯爵道:“原來哥不知,出城二十里,有個內相花園,極是華麗,且又幽深,兩三日也游玩不到哩。因此要早去,盡這一日工夫,可不是好。”常峙節道:“今日哥既沒甚事故,應哥早邀,便索去休。”西門慶道:“既如此;常二哥和應二哥先行,我乘轎便到了。”應伯爵道:“專待哥來。”說罷,兩人出門,叫頭口前去,又轉到院內,立等了韓金釧兒坐轎子同去。應伯爵先一日已著火家來園內,殺雞宰鵝,安排筵席,又叫下兩個優童隨著去了。
西門慶見三人去了多時,便乘轎出門,迤邐漸近。舉頭一看,但見:
千樹濃陰,一灣流水。粉牆藏不謝之花,華屋掩長春之景。武陵桃放,漁人何處識迷津?庾嶺梅開,詞客此中尋好句。端的是天上蓬萊,人間閬苑。
西門慶贊嘆不已道:“好景緻!”下轎步人園來。應伯爵和常峙節出來迎接,園亭內坐的。先是韓金釧兒磕了頭,才是兩個歌童磕頭。吃了茶,伯爵就要遞上酒來,西門慶道:“且住,你每先陪我去瞧瞧景緻來。”一面立起身來,攙著韓金釧手兒同走。伯爵便引著,慢慢的步出迴廊,循朱闌轉過垂楊邊一曲荼蘼架,踅過太湖石、松鳳亭,來到奇字亭。亭後是繞屋梅花三十樹,中間探梅閣。閣上名人題詠極多,西門慶備細看了。又過牡丹台,臺上數十種奇異牡丹。又過北是竹園,園左有聽竹館、鳳來亭,匾額都是名公手跡;右是金魚池,池上樂水亭,憑朱欄俯看金魚,卻象錦被也似一片浮在水面。西門慶正看得有趣,伯爵催促,又登一個大樓,上寫“聽月樓”。樓上也有名人題詩對聯,也是刊板砂綠嵌的。下了樓,往東一座大山,山中八仙洞,深幽廣闊。洞中有石棋盤,壁上鐵笛銅簫,似仙家一般。出了洞,登山頂一望,滿園都是見的。
西門慶走了半日,常峙節道:“恐怕哥勞倦了,且到園亭上坐坐,再走不遲。”西門慶道:“十分走不過一分,卻又走不得了。多虧了那些抬轎的,一日趕百來里多路。”大家笑了,讓到園亭里,西門慶坐了上位,常峙節坐東,應伯爵坐西,韓金釧兒在西門慶側邊陪坐。大家送過酒來,西門慶道:“今日多有相擾,怎的生受!”伯爵道:“一杯水酒,哥說那裡話!”三人吃夠數杯,兩個歌童上來。西門慶看那歌童生得──
粉塊捏成白面,胭脂點就朱唇。綠糝糝披幾寸青絲,香馥馥著滿身羅綺。秋波一轉,憑他鐵石心腸。檀板輕敲,遮莫金聲玉振。正是但得傾城與傾國,不論南方與北方。
兩個歌童上來,拿著鼓板,合唱了一套時曲《字字錦》“群芳綻錦鮮”。唱的嬌喉婉轉,端的是繞梁之聲,西門慶稱贊不已。常峙節道:“怪他是男子,若是婦女,便無價了。”西門慶道:“若是婦女,咱也早叫他坐了,決不要他站著唱。”伯爵道:“哥本是在行人,說的話也在行。”眾人都笑起來。三人又吃了數杯,伯爵送上令盆,斟一大鐘酒,要西門慶行令。西門慶道:“這便不消了。”伯爵定要行令,西門慶道:“我要一個風花雪月,第一是我,第二是常二哥,第三是主人,第四是釧姐。但說的出來,只吃這一杯。若說不出,罰一杯,還要講十個笑話。講得好便休;不好,從頭再講。如今先是我了。”拿起令鐘,一飲而盡,就道:“雲淡風輕近午天。──如今該常二哥了。”常峙節接過酒來吃了,便道:“傍花隨柳過前川。──如今該主人家了。”應伯爵吃了酒,呆登登講不出來。西門慶道:“應二哥請受罰。”伯爵道:“且待我思量。”又遲了一回,被西門慶催逼得緊,便道:“泄漏春光有幾分。”西門慶大笑道:“好個說別字的,論起來,講不出該一杯,說別字又該一杯,共兩杯。”伯爵笑道:“我不信,有兩個‘雪’字,便受罰了兩杯?”眾人都笑了,催他講笑話。伯爵說道:“一秀才上京,泊船在揚子江。到晚,叫艄公:‘泊別處罷,這裡有賊。’艄公道:‘怎的便見得有賊?’秀才道:‘兀那碑上寫的不是江心賊?’艄公笑道:‘莫不是江心賦,怎便識差了?’秀才道:‘賦便賦,有些賊形。’”西門慶笑道:“難道秀才也識別字?”常峙節道:“應二哥該罰十大杯。”伯爵失驚道:“卻怎的便罰十杯?”常峙節道:“你且自家去想。”原來西門慶是山東第一個財主,卻被伯爵說了“賊形”,可不罵他了!西門慶先沒理會,到被常峙節這句話提醒了。伯爵覺失言,取酒罰了兩杯,便求方便。西門慶笑道:“你若不該,一杯也不強你;若該罰時,卻饒你不的。”伯爵滿面不安。又吃了數杯,瞅著常峙節道:“多嘴!”西門慶道:“再說來!”伯爵道:“如今不敢說了。”西門慶道:“胡亂取笑,顧不的許多,且說來看。”伯爵才安心,又說:“孔夫子西狩得麟,不能夠見,在家裡日夜啼哭。弟子恐怕哭壞了,尋個牯牛,滿身掛了銅錢哄他。那孔子一見便識破,道:‘這分明是有錢的牛,卻怎的做得麟!’”說罷,慌忙掩著口跪下道:“小人該死了,實是無心。”西門慶笑著道:“怪狗才,還不起來。”金釧兒在旁笑道:“應花子成年說嘴麻犯人,今日一般也說錯了。大爹,別要理他。”說的伯爵急了,走起來把金釧兒頭上打了一下,說道:“緊自常二那天殺的韶叨,還禁的你這小淫婦兒來插嘴插舌!”不想這一下打重了,把金釧疼的要不的,又不敢哭,肐{{!|𦡗|月愁}}著臉,待要使性兒。西門慶笑罵道:“你這狗才,可成個人?嘲戲了我,反又打人,該得何罪?”伯爵一面笑著,摟了金釧說道:“我的兒,誰養的你恁嬌?輕輕盪得一盪兒就待哭,虧你挨那驢大的行貨子來!”金釧兒揉著頭,瞅了他一眼,罵道:“怪花子,你見來?沒的扯淡!敢是你家媽媽子倒挨驢的行貨來。”伯爵笑說道:“我怎不見?只大爹他是有名的潘驢鄧小閑,不少一件,你怎的賴得過?”又道:“哥,我還有個笑話兒,一發奉承了列位罷:一個小娘,因那話寬了,有人教道他:‘你把生礬一塊,塞在裡邊,敢就緊了。’那小娘真個依了他。不想那礬澀得疼了,不好過,肐{{!|𦡗|月愁}}著立在門前。一個走過的人看見了,說道:‘這小淫婦兒,倒象妝霸王哩!’這小娘正沒好氣,聽見了,便罵道:‘怪囚根子,俺樊噲妝不過,誰這裡妝霸王哩!’”說畢,一座大笑,連金釧兒也噗嗤的笑了。
少頃,伯爵飲過酒,便送酒與西門慶完令。西門慶道:“該釧姐了。”金釧兒不肯。常峙節道:“自然還是哥。”西門慶取酒飲了,道:“月殿雲梯拜洞仙。”令完,西門慶便起身更衣散步。伯爵一面叫擺上添換來,轉眼卻不見了韓金釧兒。伯爵四下看時,只見他走到山子那邊薔薇架兒底下,正打沙窩兒溺尿。伯爵看見了,連忙折了一枝花枝兒,輕輕走去,蹲在他後面,伸手去挑弄他的花心。韓金釧兒吃了一驚,尿也不曾溺完就立起身來,連褲腰都濕了。不防常峙節從背後又影來,猛力把伯爵一推,撲的向前倒了一交,險些兒不曾濺了一臉子的尿。伯爵爬起來,笑罵著趕了打,西門慶立在那邊松陰下看了,笑的要不的。連韓金釧兒也笑的打跌道:“應花子,可見天理近哩!”於是重新入席飲酒。西門慶道:“你這狗才,剛纔把俺們都嘲了,如今也要你說個自己的本色。”伯爵連說:“有有有,一財主撒屁,幫閑道:‘不臭。’財主慌的道:‘屁不臭,不好了,快請醫人!’幫閑道:‘待我聞聞滋味看。’假意兒把鼻一嗅,口一咂,道:‘回味略有些臭,還不妨。 ’”說的眾人都笑了。常峙節道:“你自得罪哥哥,怎的把我的本色也說出來?”眾人又笑了一場。伯爵又要常峙節與西門慶猜枚飲酒。韓金釧兒又彈唱著奉酒。眾人歡笑,不在話下。
且說陳敬濟探聽西門慶出門,便百般打扮的俊俏,一心要和潘金蓮弄鬼,又不敢造次,只在雪洞里張看,還想婦人到後園來。等了半日不見來,耐心不過,就一直逕奔到金蓮房裡來,喜得沒有人看見。走到房門首,忽聽得金蓮嬌聲低唱了一句道:“莫不你才得些兒便將人忘記。”已知婦人動情,便接口道:“我那敢忘記了你!”搶進來,緊緊抱住道:“親親,昨日丈母叫我去觀音庵禮拜,我一心放你不下,推事故不去。今日爹去吃酒了,我絕早就在雪洞里張望。望得眼穿,並不見我親親的俊影兒。因此,拚著死踅得進來。”金蓮道:“硶說嘴的,你且禁聲。牆有風,壁有耳,這裡說話不當穩便。”說未畢,窗縫裡隱隱望見小玉手拿一幅白絹,漸漸走近屋裡來,又忽地轉去了。金蓮忖道:“這怪小丫頭,要進房卻又跑轉去,定是忘記甚東西。”知道他要再來,慌教陳敬濟:“你索去休,這事不濟了。”敬濟沒奈何,一溜煙出去了。果然,小玉因月娘教金蓮描畫副裙拖送人,沒曾拿得花樣,因此又跑轉去。這也是金蓮造化,不該出醜。待的小玉拿了花樣進門,敬濟已跑去久了。金蓮接著絹兒,尚兀是手顫哩。
話分兩頭。再表西門慶和應伯爵、常峙節,三人吃的酩酊,方纔起身。伯爵再四留不住,忙跪著告道:“莫不哥還怪我那句話麽?可知道留不住哩。”西門慶笑道: “怪狗才,誰記著你話來!”伯爵便取個大甌兒,滿滿斟了一甌遞上來,西門慶接過吃了。常峙節又把些細果供上來,西門慶也吃了,便謝伯爵起身。與了金釧兒一兩銀子,叫玳安又賞了歌童三錢銀子,吩咐:“我有酒,也著人叫你。”說畢,上轎便行,兩個小廝跟隨。伯爵叫人家收過家活,打發了歌童,騎頭口同金釧兒轎子進城來,不題。
西門慶到家,已是黃昏時分,就進李瓶兒房裡歇了。次日,李瓶兒和西門慶說:“自從養了孩子,身上只是不凈。早晨看鏡子,兀那臉皮通黃了,飲食也不想,走動卻似閃肭了腿的一般。倘或有些山高水低,丟了孩子教誰看管?”西門慶見他掉下淚來,便道:“我去請任醫官來,看你脈息,吃些丸藥,管就好了。”便叫書童寫個帖兒,去請任醫官來。書童依命去了。
西門慶自來廳上,只見應伯爵早來謝勞。西門慶謝了相擾,兩人一處坐地說話。不多時,書童通報任醫官到,西門慶慌忙出迎,和應伯爵廝見,三人依次而坐。書童遞上茶來吃了,任醫官便動問:“府上是那一位貴恙?”西門慶道:“就是第六個小妾,身子有些不好,勞老先生仔細一看。”任醫官道:“莫不就是前日得哥兒的麽?”西門慶道:“正是。不知怎麼生起病來。”任醫官道:“且待學生進去看看。”說畢,西門慶陪任醫官進到李瓶兒屋裡,就床前坐下。叫丫頭把帳兒輕輕揭開一縫,先放出李瓶兒的右手來,用帕兒包著,擱在書上。任醫官道:“且待脈息定著。”定了一回,然後把三個指頭按在脈上,自家低著頭,細玩脈息,多時才放下。李瓶兒在帳縫裡慢慢的縮了進去。不一時,又把帕兒包著左手,捧將出來,擱在書上,任醫官也如此看了。看完了,便向西門慶道:“老夫人兩手脈都看了,卻斗膽要瞧瞧氣色。”西門道:“通家朋友,但看何妨。”就教揭起帳兒。任醫官一看,只見:臉上桃花紅綻色,眉尖柳葉翠含顰。那任醫官略看了兩眼,便對西門慶說:“夫人尊顏,學生已是望見了。大約沒有甚事,還要問個病源,才是個望、聞、問、切。”西門慶就喚奶子。只見如意兒打扮的花花哨哨走過來,向任醫官道個萬福,把李瓶兒那口燥唇乾、睡炕不穩的病癥,細細說了一遍。那任醫官即便起身,打個恭兒道:“老先生,若是這等,學生保的沒事。大凡以下人家,他形神粗鹵,氣血強旺,可以隨分下藥,就差了些,也不打緊的。如宅上這樣大家,夫人這樣柔弱的形軀,怎容得一毫兒差池!正是藥差指下,延禍四肢。以此望、聞、問、切,一件兒少不得的。前日,王吏部的夫人也有些病癥,看來卻與夫人相似。學生診了脈,問了病源,看了氣色,心下就明白得緊。到家查了古方,參以己見,把那熱者涼之,虛者補之,停停噹噹,不消三四劑藥兒,登時好了。那吏部公也感小弟得緊,不論尺頭銀兩,加禮送來。那夫人又有梯己謝意,吏部公又送學生一個匾兒,鼓樂喧天,送到家下。匾上寫著‘儒醫神術’四個大字。近日,也有幾個朋友來看,說道寫的是甚麼顏體,一個個飛得起的。況學生幼年曾讀幾行書,因為家事消乏,就去學那岐黃之術。真正那‘儒醫’兩字,一發道的著哩!”西門慶道:“既然不妨,極是好了。不滿老先生說,家中雖有幾房,只是這個房下,極與學生契合。學生偌大年紀,近日得了小兒,全靠他扶養,怎生差池的!全仗老先生神術,與學生用心兒調治他速好,學生恩有重報。縱是咱們武職比不的那吏部公,須索也不敢怠慢。”任醫官道:“老先生這樣相處,小弟一分也不敢望謝。就是那藥本,也不敢領。”西門慶聽罷,笑將起來道:“學生也不是吃白藥的。近日有個笑話兒講得好:有一人說道:‘人家貓兒若是犯了癩的病,把烏藥買來,喂他吃了就好了。’旁邊有一人問:‘若是狗兒有病,還吃甚麼藥?’那人應聲道:‘吃白藥,吃白藥。’可知道白藥是狗吃的哩!”那任醫官拍手大笑道:“竟不知那寫白方兒的是什麼?”又大笑一回。任醫官道:“老先生既然這等說,學生也止求一個匾兒罷。謝儀斷然不敢,不敢。”又笑了一回,起身,大家打恭到廳上去了。正是:
神方得自蓬萊監,脈訣傳從少室君。凡為採芝騎白鶴,時緣度世訪豪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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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5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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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五十七回 開緣簿千金喜舍 戲雕欄一笑回嗔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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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野寺根石壁,諸龕遍崔巍。前佛不復辨,百身一莓苔。</br>
惟有古殿存,世尊亦塵埃。如聞龍象泣,足令信者哀。</br>
公為領兵徒,咄嗟檀施開。吾知多羅樹,卻倚蓮花台。</br>
諸天必歡喜,鬼物無嫌猜。
話說那山東東平府地方,向來有個永福禪寺,起建自梁武帝普通二年,開山是那萬回老祖。怎麼叫做萬回老祖?因那老祖做孩子的時節,才七八歲,有個哥兒從軍邊上,音信不通,不知生死。他老娘思想大的孩兒,時常在家啼哭。忽一日,孩子問母親,說道:“娘,這等清平世界,咱家也盡挨得過,為何時時掉下淚來?娘,你說與咱,咱也好分憂的。”老娘就說:“小孩子,你那裡知道。自從你老頭兒去世,你大哥兒到邊上去做了長官,四五年,信兒也沒一個。不知他生死存亡,教我老人家怎生弔的下!”說著,又哭起來。那孩子說:“早是這等,有何難哉!娘,如今哥在那裡?咱做弟郎的,早晚間走去抓尋哥兒,討個信來,回覆你老人家,卻不是好?”那婆婆一頭哭,一頭笑起來,說道:“怪呆子,你哥若是一百二百裡程途,便可去的,直在那遼東地面,去此一萬餘里,就是好漢子,也走四五個月才到哩,你孩兒家怎麼去的?”那孩子就說:“嗄,若是果在遼東,也終不在個天上,我去尋哥兒就回也。”只見他把趿鞋兒系好了,把直掇兒整一整,望著婆兒拜個揖,一溜煙去了。那婆婆叫之不應,追之不及,愈添愁悶。也有鄰舍街坊、婆兒婦女前來解勸,說道:“孩兒小,怎去的遠?早晚間自回也。”因此,婆婆收著兩眶眼淚,悶悶坐的。看看紅日西沉,那婆婆探頭探腦向外張望,只見遠遠黑魆魆影兒里,有一個小的兒來也。那婆婆就說:“靠天靠地,靠日月三光。若的俺小的兒子來了,也不枉了俺修齋吃素的念頭。”只見那萬回老祖忽地跪到跟前說:“娘,你還未睡哩?咱已到遼東抓尋哥兒,討的平安家信來也。”婆婆笑道:“孩兒,你不去的正好,免教我老人家掛心。只是不要弔慌哄著老娘。那有一萬里路程朝暮往還的?”孩兒道:“娘,你不信麽?”一直卸下衣包,取出平安家信,果然是他哥兒手筆。又取出一件汗衫,帶回漿洗,也是婆婆親手縫的,毫釐不差。因此哄動了街坊,叫做“萬回”。日後舍俗出家,就叫做“萬回長老”。果然道德高妙,神通廣大。曾在後趙皇帝石虎跟前,吞下兩升鐵針,又在梁武皇殿下,在頭頂上取出舍利三顆。因此敕建永福禪寺,做萬回老祖的香火院,正不知費了多少錢糧。正是:
神僧出世神通大,聖主尊隆聖澤深。
不想歲月如梭,時移事改。那萬回老祖歸天圓寂,就有些得皮得肉的上人們,一個個多化去了。只有幾個憊賴和尚,養老婆,吃燒酒,甚事兒不弄出來!不消幾日兒,把袈裟也當了,鐘兒、磬兒都典了,殿上椽兒、磚兒、瓦兒換酒吃了。弄的那雨淋風刮,佛像兒倒的,荒荒涼涼,將一片鐘鼓道場,忽變作荒煙衰草。三四十年,那一個肯扶衰起廢!不想有個道長老,原是西印度國出身,因慕中國清華,打從流沙河、星宿海走了八九個年頭,才到中華區處。迤邐來到山東,就卓錫在這個破寺里,面壁九年,不言不語,真個是:
佛法原無文字障,工夫向好定中尋。
忽一日發個念頭,說道:“呀,這寺院坍塌的不成模樣了,這些蠢狗才攮的禿驢,止會吃酒噇飯,把這古佛道場弄得赤白白地,豈不可惜!到今日,咱不做主,那個做主?咱不出頭,那個出頭?況山東有個西門大官人,居錦衣之職,他家私巨萬,富比王侯,前日餞送蔡御史,曾在咱這裡擺設酒席。他見寺宇傾頹,就有個鼎建重新的意思。若得他為主作倡,管情早晚間把咱好事成就也。咱須去走一遭。”當時喚起法子徒孫,打起鐘鼓,舉集大眾,上堂宣揚此意。那長老怎生打扮?但見:
身上禪衣猩血染,雙環掛耳是黃金。手中錫杖光如鏡,百八明珠耀日明。
開覺明路現金繩,提起凡夫夢亦醒。龐眉紺髮銅鈴眼,道是西天老聖僧。
長老宣揚已畢,就叫行者拿過文房四寶,寫了一篇疏文。好長老,真個是古佛菩薩現身。於是辭了大眾,著上禪鞋,戴上個斗笠子,一壁廂直奔到西門慶家裡來。
且說西門慶辭別了應伯爵,走到吳月娘房內,把應伯爵薦水秀才的事體說了一番,就說道:“咱前日東京去,多得眾親朋與咱把盞,如今少不的也要整酒回答他。今日到空閑,就把這事兒完了罷。”當下就叫了玳安,吩咐買辦嗄飯之類。又吩咐小廝,分頭去請各位。一面拉著月娘,走到李瓶兒房裡來看官哥。李瓶兒笑嘻嘻的接住了,就叫奶子抱出官哥兒來。只見眉目稀疏,就如粉塊妝成,笑欣欣,直攛到月娘懷裡來。月娘把手接著,抱起道:“我的兒,恁的乖覺,長大來,定是聰明伶俐的。”又向那孩子說:“兒,長大起來,恁地奉養老娘哩!”李瓶兒就說:“娘說那裡話。假饒兒子長成,討的一官半職,也先向上頭封贈起,那鳳冠霞帔,穩穩兒先到娘哩。”西門慶接口便說:“兒,你長大來還掙個文官。不要學你家老子做個西班出身,──雖有興頭,卻沒十分尊重。”正說著,不想潘金蓮在外邊聽見,不覺怒從心上起,就罵道:“沒廉恥、弄虛脾的臭娼根,偏你會養兒子!也不曾經過三個黃梅、四個夏至,又不曾長成十五六歲,出幼過關,上學堂讀書,還是個水泡,與閻羅王合養在這裡的,怎見的就做官,就封贈那老夫人?怪賊囚根子,沒廉恥的貨,怎的就見的要做文官,不要象你!”正在嘮嘮叨叨,喃喃吶吶,一頭罵,一頭著惱的時節,只見玳安走將進來,叫聲“五娘”,說道:“爹在那裡?”潘金蓮便罵:“怪尖嘴的賊囚根子,那個曉的你什麼爹在那裡!怎的到我這屋裡來?他自有五花官誥的太奶奶老封婆,八珍五鼎奉養他的在那裡,那裡問著我討!”那玳安就曉的不是路了,望六娘房裡就走。走到房門前,打個咳嗽,朝著西門慶道: “應二爹在廳上。”西門慶道:“應二爹,才送的他去,又做甚?”玳安道:“爹出去便知。”
西門慶只得撇了月娘、李瓶兒,走到外邊。見伯爵,正要問話,只見那募緣的道長老已到西門慶門首了。高聲叫:“阿彌陀佛!這是西門老爹門首麽?那個掌事的管家與吾傳報一聲,說道:扶桂子,保蘭孫,求福有福,求壽有壽。──東京募緣的長老求見。”原來,西門慶平日原是一個撒漫使錢的漢子,又是新得官哥,心下十分歡喜,也要幹些好事,保佑孩兒。小廝們通曉得,並不作難,一壁廂進報西門慶。西門慶就說:“且叫他進來看。”不一時,請那長老進到花廳裡面,打了個問訊,說道:“貧僧出身西印度國,行腳到東京汴梁,卓錫在永福禪寺,面壁九年,頗傳心印。止為那宇殿傾頹,琳宮倒塌,貧僧想起來,為佛弟子,自應為佛出力,因此上貧僧發了這個念頭。前日老檀越餞行各位老爹時,悲憐本寺廢壞,也有個良心美腹,要和本寺作主。那時,諸佛菩薩已作證盟。貧僧記的佛經上說得好:如有世間善男子、善女人以金錢喜舍莊嚴佛像者,主得桂於蘭孫,端嚴美貌,日後早登科甲,蔭子封妻之報。故此特叩高門,不拘五百一千,要求老檀那開疏發心,成就善果。”就把錦帕展開,取出那募緣疏簿,雙手遞上。不想那一席話兒,早已把西門慶的心兒打動了,不覺的歡天喜地接了疏簿,就叫小廝看茶。揭開疏簿,只見寫道:
伏以白馬駝經開象教,竺騰衍法啟宗門。大地眾僧,無不皈依佛祖;三千世界,盡皆蘭若莊嚴。看此瓦礫傾頹,成甚名山勝境?若不慈悲喜舍,何稱佛子仁人?今有永福禪寺,古佛道場,焚修福地。啟建自梁武皇帝,開山是萬回祖師。規制恢弘,仿佛那給孤園黃金鋪地;雕樓精製,依稀似祇洹舍白玉為階。高閣摩空,旃檀氣直接九霄雲表;層基亘地,大雄殿可容千眾禪僧。兩翼巍峨,儘是琳宮紺宇;廊房潔凈,果然精勝洞天。那時鐘鼓宣揚,盡道是寰中佛國;只這緇流濟楚,卻也像塵界人天。那知歲久年深,一瞬時移事換。莽和尚縱酒撒潑,毀壞清規;呆道人懶惰貪眠,不行打掃。漸成寂寞,斷絕門徒;以致凄涼,罕稀瞻仰。兼以鳥鼠穿蝕,那堪風雨漂搖。棟宇摧頹,一而二,二而三,支撐靡計;牆垣坍塌,日復日,年復年,振起無人。朱紅欞槅,拾來煨酒煨茶;合抱棟梁,拿去換鹽換米。風吹羅漢金消盡,雨打彌陀化作塵。吁嗟乎!金碧焜炫,一旦為灌莽荊榛。雖然有成有敗,終須否極泰來。幸而有道長老之虔誠,不忍見梵王宮之廢敗。發大弘願,遍叩檀那。伏願咸起慈悲,盡興惻隱。梁柱椽楹,不拘大小,喜舍到高題姓字;銀錢布幣,豈論豐贏,投櫃入疏簿標名。仰仗著佛祖威靈,福祿壽永永百年千載;倚靠他伽藍明鏡,父子孫個個厚祿高官。瓜瓞綿綿,森挺三槐五桂;門庭奕奕,輝煌金阜錢山。凡所營求,吉祥如意。疏文到日,各破慳心。謹疏。
西門慶看畢,恭恭敬敬放在桌兒上面,對長老說:“實不相瞞,在下雖不成個人家,也有幾萬產業,忝居武職。不想偌大年紀,未曾生下兒子,有意做些善果。去年第六房賤內生下孩子,咱萬事已是足了。偶因餞送俺友,得到上方,因見廟字傾頹,實有個舍財助建的念頭。蒙老師下顧,那敢推辭!”拿著兔毫妙筆,正在躊躇之際,應伯爵就說:“哥,你既有這片好心為侄兒發願,何不一力獨成,也是小可的事體。”西門慶拿著筆笑道:“力薄,力薄。”伯爵又道:“極少也助一千。”西門慶又笑道:“力薄,力薄。”那長老就開口說道:“老檀越在上,不是貧僧多口,我們佛家的行徑,只要隨緣喜舍,終不強人所難,但憑老爹發心便是。此外親友,更求檀越吹噓吹噓。”西門慶說道:“還是老師體量。少也不成,就寫上五百兩。”擱了兔毫筆,那長老打個問訊謝了。西門慶又說:“我這裡內官太監、府縣倉巡,一個個都與我相好的,我明日就拿疏簿去要他們寫。寫的來,就不拘三百二百、一百五十,管情與老師成就這件好事。”當日留了長老素齋,相送出門。正是:
慈悲作善豪家事,保福消災父母心。
西門慶送了長老,轉到廳上,與應伯爵坐地,道:“我正要差人請你,你來的正好。我前日往東京,多謝眾親友們與咱把盞,今日安排小酒與眾人回答,要二哥在此相陪,不想遇著這個長老,鬼混了一會兒。”伯爵便說道:“好個長老,想是果然有德行的。他說話中間,連咱也心動起來,做了施主。”西門慶說道:“你又幾時做施主來?疏簿又是幾時寫的?”應伯爵笑道:“哥,你不知道,佛經上第一重的是心施,第二法施,第三才是財施。難道我從旁攛掇的,不當個心施?”西門慶笑道:“二哥,只怕你有口無心哩。”兩人拍手大笑,應伯爵就說:“小弟在此等待客來,哥有正事,自與嫂子商議去。”
只見西門慶別了伯爵,轉到內院裡頭,只見那潘金蓮嘮嘮叨叨,沒揪沒採,不覺的睡魔纏擾,打了幾個噴涕,走到房中,倒在象牙床上睡去了。李瓶兒又為孩子啼哭,自與奶子、丫鬟在房中坐地,看官哥。只有吳月娘與孫雪娥兩個看著整辦嗄飯。西門慶走到面前坐的,就把道長老募緣與自己開疏的事,備細說了一番。又把應伯爵耍笑打覷的話也說了一番。歡天喜地,大家嘻笑了一會。那吳月娘畢竟是個正經的人,不慌不忙說下幾句話兒,到是西門慶頂門上針。正是:
妻賢每至雞鳴警,款語常聞藥石言。
月娘說道:“哥,你天大的造化,生下孩兒。你又發起善念。廣結良緣,豈不是俺一家兒的福分!只是那善念頭怕他不多,那惡念頭怕他不盡。哥,你日後那沒來回沒正經養婆娘、沒搭煞貪財好色的事體少幹幾樁兒,卻不儹下些陰功,與那小孩子也好!”西門慶笑道:“你的醋話兒又來了。卻不道天地尚有陰陽,男女自然配合。今生偷情的、苟合的,都是前生分定,姻緣簿上註名,今生了還,難道是生剌剌胡搊亂扯歪廝纏做的?咱聞那佛祖西天,也止不過要黃金鋪地,陰司十殿,也要些楮鏹營求。咱只消盡這家私廣為善事,就使強姦了姮娥,和姦了織女,拐了許飛瓊,盜了西王母的女兒,也不減我潑天的富貴。”月娘笑道:“狗吃熱屎,原道是個香甜的;生血掉在牙兒內,怎生改得!”
正在笑間,只見王姑子同了薛姑子,提了一個盒兒,直闖進來,朝月娘打問訊,又向西門慶拜了拜,說:“老爹,你倒在家裡。”月娘一面讓坐。看官聽說,原來這薛姑子不是從幼出家的,少年間曾嫁丈夫,在廣成寺前賣蒸餅兒生理。不料生意淺薄,與寺里的和尚、行童調嘴弄舌,眉來眼去,刮上了四五六個。常有些饅頭齋供拿來進奉他,又有那應付錢與他買花,開地獄的布,送與他做裹腳。他丈夫那裡曉得!以後,丈夫得病死了,他因佛門情熟,就做了個姑子。專一在士夫人家往來,包攬經懺。又有那些不長進、要偷漢子的婦人,叫他牽引。聞得西門慶家裡豪富,侍妾多人,思想拐些用度,因此頻頻往來。有一隻歌兒道得好:
尼姑生來頭皮光,拖子和尚夜夜忙。<br />
三個光頭好象師父師兄並師弟,只是鐃鈸原何在里床?
薛姑子坐下,就把小盒兒揭開,說道:“咱每沒有甚麼孝順,拿得施主人家幾個供佛的果子兒,權當獻新。”月娘道:“要來竟自來便了,何苦要你費心!”只見潘金蓮睡覺,聽得外邊有人說話,又認是前番光景,便走向前來聽看。見李瓶兒在房中弄孩子,因曉得王姑於在此,也要與他商議保佑官哥。因一同走到月娘房中。大家道個萬福,各各坐地。西門慶因見李瓶兒來,又把那道長老募緣與自家開疏舍財,替官哥求福的事情,又說一番。不想惱了潘金蓮,抽身竟走,喃喃噥噥,竟自去了。那薛姑子聽了,就站將起來,合掌叫聲:“佛阿!老爹你這等樣好心作福,怕不的壽年千歲,五男二女,七子團圓。只是我還有一件說與你老人家──這個因果費不甚多,更自獲福無量。咦,老檀越,你若干了這件功德,就是那老瞿曇雪山修道,迦葉尊散髮鋪地,二祖師投崖飼虎,給孤老滿地黃金,也比不得你功德哩!” 西門慶笑道:“姑姑且坐下,細說甚麼功果,我便依你。”薛姑子就說:“我們佛祖留下一捲《陀羅經》,專一勸人生西方凈土。因為那肉眼凡夫不生尊信,故此佛祖演說此經,勸你專心念佛,竟往西方,永永不落輪迴。那佛祖說的好,如有人持誦此經,或將此經印刷抄寫,轉勸一人至千萬人持誦,獲福無量。況且此經裡面又有《護諸童子經》兒,凡有人家生育男女,必要從此發心,方得易長易養,災去福來。如今這副經板現在,只沒人印刷施行。老爹只消破些工料印上幾千捲,裝釘完成,普施十方。那個功德真是大的緊。”西門慶道:“這也不難,只不知這一捲經要多少紙札,多少裝釘,多少印刷,有個細數才好動彈。”薛姑子又道:“老爹,你那裡去細細算他,止消先付九兩銀子,叫經坊里印造幾千萬卷,裝釘完滿,以後一攪果算還他就是了。”
正說的熱鬧,只見陳敬濟要與西門慶說話,尋到捲棚底下,剛剛湊巧遇著了潘金蓮憑欄獨惱。猛抬頭兒見了敬濟,就是貓兒見了魚鮮飯一般,不覺把一天愁悶都改做春風和氣。兩個見沒有人來,就執手相偎,剝嘴咂舌頭。兩個肉麻頑了一回,又恐怕西門慶出來撞見,連算帳的事情也不提了。一雙眼又象老鼠兒防貓,左顧右盼,要做事又沒個方便,只得一溜煙出去了。
且說西門慶聽了薛姑子的話頭,不覺又動了一片善心,就叫玳安拿拜匣,取出一封銀子,準準三十兩,便交付薛姑子與王姑子:“即便同去經坊里,與我印下五千捲經,待完了,我就算帳找他。”正話間,只見書童忙忙來報道:“請的各位客人都到了。”少不的是吳大舅、花大舅、謝希大、常峙節這一班。西門慶忙整衣出外迎接升堂。就叫小廝擺下桌兒,請眾人一行兒分班列次,各敘長幼坐的。不一時,大魚大肉、時新果品,一齊兒捧將出來。只見酒逢知己,形跡都忘。猜枚的、打鼓的、催花的,三拳兩謊的,歌的歌,唱的唱,頑不盡少年場光景,說不了醉鄉裡日月。正是:
秋月春花隨處有,賞心樂事此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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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6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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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六十七回 西門慶書房賞雪 李瓶兒夢訴幽情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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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朔風天,瓊瑤地。凍色連波,波上寒煙砌。山隱彤云云接水,衰草無情,想在彤雲內。</br>
黯香魂,追苦意。夜夜除非,好夢留人睡。殘月高樓休獨倚,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話說西門慶歸後邊,辛苦的人,直睡至次日日高還未起來。有來興兒進來說:“搭彩匠外邊伺候,請問拆棚。”西門慶罵了來興兒幾句,說:“拆棚教他拆就是了,只顧問怎的!”搭彩匠一面卸下席繩松條,送到對門房子里堆放不題。玉簫進房說:“天氣好不陰的重。”西門慶令他向暖炕上取衣裳穿,要起來。月娘便說:“你昨日辛苦了一夜,天陰,大睡回兒也好。慌的老早爬起去做甚麼?就是今日不往衙門裡去也罷了。”西門慶道:“我不往衙門裡去,只怕翟親家那人來討書。”月娘道:“既是恁說,你起去,我去叫丫鬟熬下粥等你吃。”西門慶也不梳頭洗面,披著絨衣,戴著氈巾,徑走到花園裡書房中。
原來自從書童去了,西門慶就委王經管花園書房,春鴻便收拾大廳前書房。冬月間,西門慶只在藏春閣書房中坐。那裡燒下地爐暖炕,地平上又放著黃銅火盆,放下油單絹暖簾來。明間內擺著夾枝桃,各色菊花,清清瘦竹,翠翠幽蘭,裡面筆硯瓶梅,琴書瀟灑。西門慶進來,王經連忙向流金小篆炷爇龍涎。西門慶使王經:“你去叫來安兒請你應二爹去。”王經出來吩咐來安兒請去了。只見平安走來對王經說:“小周兒在外邊伺候。”王經走入書房對西門慶說了,西門慶叫進小周兒來,磕了頭,說道:“你來得好,且與我篦篦頭,捏捏身上。”因說:“你怎一向不來?”小周兒道:“小的見六娘沒了,忙,沒曾來。”西門慶於是坐在一張醉翁椅上,打開頭髮教他整理梳篦。只見來安兒請的應伯爵來了,頭戴氈帽,身穿綠絨襖子,腳穿一雙舊皂靴棕套,掀帘子進來唱喏。西門慶正篦頭,說道:“不消聲喏,請坐。”伯爵拉過一張椅子來,就著火盆坐下。西門慶道:“你今日如何這般打扮?”伯爵道:“你不知,外邊飄雪花兒哩,好不寒冷。昨日家去,雞也叫了,今日白爬不起來。不是大官兒去叫,我還睡哩。哥,你好漢,還起的早。若是我,成不的。”西門慶道:“早是你看著,我怎得個心閑!自從發送他出去了,又亂著接黃太尉,念經,直到如今。今日房下說:‘你辛苦了,大睡回起去。’我又記掛著翟親家人來討回書,又看著拆棚,二十四日又要打發韓伙計和小價起身。喪事費勞了人家,親朋罷了,士大夫官員,你不上門謝謝孝,禮也過不去。”伯爵道:“正是,我愁著哥謝孝這一節。少不的只摘撥謝幾家要緊的,胡亂也罷了。其餘相厚的,若會見,告過就是了。誰不知你府上事多,彼此心照罷。”
正說著,只見畫童兒拿了兩盞酥油白糖熬的牛奶子。伯爵取過一盞,拿在手內,見白瀲瀲鵝脂一般酥油飄浮在盞內,說道:“好東西,滾熱!”呷在口裡,香甜美味,那消氣力,幾口就喝沒了。西門慶直待篦了頭,又教小周兒替他取耳,把奶子放在桌上,只顧不吃。伯爵道:“哥且吃些不是?可惜放冷了。象你清晨吃恁一盞兒,倒也滋補身子。”西門慶道:“我且不吃,你吃了,停會我吃粥罷。”那伯爵得不的一聲,拿在手中,又一吸而盡。西門慶取畢耳,又叫小周兒拿木滾子滾身上,行按摩導引之術。伯爵問道:“哥滾著身子,也通泰自在麽?”西門慶道:“不瞞你說,象我晚夕身上常發酸起來,腰背疼痛,不著這般按捏,通了不得!”伯爵道:“你這胖大身子,日逐吃了這等厚味,豈無痰火!”西門慶道:“任後溪常說:‘老先生雖故身體魁偉,而虛之太極。’送了我一罐兒百補延齡丹,說是林真人合與聖上吃的,教我用人乳常清晨服。我這兩日心上亂,也還不曾吃。你們只說我身邊人多,終日有此事,自從他死了,誰有甚麼心緒理論此事!”
正說著,只見韓道國進來,作揖坐下,說:“剛纔各家都來會了,船已雇下,準在二十四日起身。”西門慶吩咐:“甘伙計攢下帳目,兌了銀子,明日打包。”因問:“兩邊鋪子里賣下多少銀兩?”韓道國說:“共湊六千餘兩。”西門慶道:“兌二千兩一包,著崔本往湖州買綢子去。那四千兩,你與來保往松江販布,過年趕頭水船來。你每人先拿五兩銀子,家中收拾行李去。”韓道國道:“又一件:小人身從鄆王府,要正身上直,不納官錢如何處?”西門慶道:“怎的不納官錢?象來保一般也是鄆王差事,他每月只納三錢銀子。”韓道國道:“保官兒那個,虧了太師老爺那邊文書上註過去,便不敢纏擾。小人乃是祖役,還要勾當餘丁。”西門慶道:“既是如此,你寫個揭帖,我央任後溪到府中替你和王奉承說,把你名字註銷,常遠納官錢罷。你每月只委人打米就是了。”韓伙計作揖謝了。伯爵道:“哥,你替他處了這件事,他就去也放心。”少頃,小周滾畢身上,西門慶往後邊梳頭去了,吩咐打發小周兒吃點心。
良久,西門慶出來,頭戴白絨忠靖冠,身披絨氅,賞了小周三錢銀子。又使王經:“請你溫師父來。”不一時,溫秀才峨冠博帶而至。敘禮已畢,左右放桌兒,拿粥來,伯爵與溫秀才上坐,西門慶關席,韓道國打橫。西門慶吩咐來安兒:“再取一盞粥、一雙筷兒,請姐夫來吃粥。”不一時,陳敬濟來到,頭戴孝巾,身穿白綢道袍,與伯爵等作揖,打橫坐下。須臾吃了粥,收下家火去,韓道國起身去了。西門慶因問溫秀才:“書寫了不曾?”溫秀才道:“學生已寫稿在此,與老先生看過,方可謄真。”一面袖中取出,遞與西門慶觀看。其書曰:
寓清河眷生西門慶端肅書復大碩德柱國雲峰老親丈大人先生臺下:自從京邸邂逅,不覺違越光儀,倏忽半載。生不幸閨人不祿,特蒙親家遠致賻儀,兼領悔教,足見為我之深且厚也。感刻無任,而終身不能忘矣。但恐一時官守責成有所疏陋之處,企仰門牆有負薦拔耳,又賴在老爺鈞前常為錦覆。則生始終蒙恩之處,皆親家所賜也。今因便鴻謹候起居,不勝馳戀,伏惟照亮,不宣。外具揚州縐紗汗巾十方、色綾汗巾十方、揀金挑牙二十付、烏金酒鐘十個,少將遠意,希笑納。
西門慶看畢,即令陳敬濟書房內取出人事來,同溫秀才封了,將書謄寫錦箋,彌封停當,印了圖書。另外又封五兩白銀與下書人王玉,不在話下。
一回見雪下的大了,西門慶留下溫秀才在書房中賞雪。揩抹桌兒,拿上案酒來。只見有人在暖簾外探頭兒,西門慶問是誰,王經說:“是鄭春。”西門慶叫他進來。那鄭春手內拿著兩個盒兒,舉的高高的,跪在當面,上頭又擱著個小描金方盒兒,西門慶問是甚麼,鄭春道:“小的姐姐月姐,知道昨日爹與六娘念經辛苦了,沒甚麼,送這兩盒兒茶食兒來,與爹賞人。”揭開,一盒果餡頂皮酥、一盒酥油泡螺兒。鄭春道:“此是月姐親手揀的。知道爹好吃此物,敬來孝順爹。”西門慶道: “昨日多謝你家送茶,今日你月姐費心又送這個來。”伯爵道:“好呀!拿過來,我正要嘗嘗!死了我一個女兒會揀泡螺兒,如今又是一個女兒會揀了。”先捏了一個放在口內,又拈了一個遞與溫秀才,說道:“老先兒,你也嘗嘗。吃了牙老重生,抽胎換骨。眼見希奇物,勝活十年人。”溫秀才呷在口內,入口而化,說道: “此物出於西域,非人間可有。沃肺融心,實上方之佳味。”西門慶又問:“那小盒兒內是甚麼?”鄭春悄悄跪在西門慶跟前,遞上盒兒,說:“此是月姐捎與爹的物事。”西門慶把盒子放在膝蓋兒上,揭開才待觀看,早被伯爵一手撾過去,打開是一方回紋錦同心方勝桃紅綾汗巾兒,裡面裹著一包親口嗑的瓜仁兒。伯爵把汗巾兒掠與西門慶,將瓜仁兩把喃在口裡都吃了。比及西門慶用手奪時,只剩下沒多些兒,便罵道:“怪狗才,你害饞癆饞痞!留些兒與我見見兒,也是人心。”伯爵道:“我女兒送來,不孝順我,再孝順誰?我兒,你尋常吃的夠了。”西門慶道:“溫先兒在此,我不好罵出來,你這狗才,忒不象模樣!”一面把汗巾收入袖中,吩咐王經把盒兒掇到後邊去。
不一時,杯盤羅列,篩上酒來。才吃了一巡酒,玳安兒來說:“李智、黃四關了銀子,送銀子來了。”西門慶問多少,玳安道:“他說一千兩,餘者再一限送來。” 伯爵道:“你看這兩個天殺的,他連我也瞞了不對我說。嗔道他昨日你這裡念經他也不來,原來往東平府關銀子去了。你今收了,也少要發銀子出去了。這兩個光棍,他攬的人家債多了,只怕往後後手不接。昨日,北邊徐內相發恨,要親往東平府自家抬銀子去。只怕他老牛箍嘴箍了去,卻不難為哥的本錢!”西門慶道:“我不怕他。我不管甚麼徐內相李內相,好不好把他小廝提在監里坐著,不怕他不與我銀子。”一面教陳敬濟:“你拿天平出去收兌了他的就是了。我不出去罷。”
良久,陳敬濟走來回話說:“銀子已兌足一千兩,交入後邊,大娘收了。黃四說,還要請爹出去說句話兒。”西門慶道:“你只說我陪著人坐著哩。左右他只要搗合同,教他過了二十四日來罷。”敬濟道:“不是。他說有樁事兒要央煩爹。”西門慶道:“甚麼事?等我出去。”一面走到廳上,那黃四磕頭起來,說:“銀子一千兩,姐夫收了。餘者下單我還。小人有一樁事兒央煩老爹。”說著磕在地下哭了。西門慶拉起來道:“端的有甚麼事,你說來。”黃四道:“小的外父孫清,搭了個伙計馮二,在東昌府販綿花。不想馮二有個兒子馮淮,不守本分,要便鎖了門出去宿娼。那日把綿花不見了兩大包,被小人丈人說了兩句,馮二將他兒子打了兩下。他兒子就和俺小舅子孫文相廝打起來,把孫文相牙打落了一個,他亦把頭磕傷。被客夥中解勸開了。不想他兒子到家,遲了半月,破傷風身死。他丈人是河西有名土豪白五,綽號白千金,專一與強盜做窩主,教唆馮二,具狀在巡按衙門朦朧告下來,批雷兵備老爹問。雷老爹又伺候皇船,不得閑,轉委本府童推官問。白家在童推官處使了錢,教鄰見人供狀,說小人丈人在旁喝聲來。如今童推官行牌來提俺丈人。望乞老爹千萬垂憐,討封書對雷老爹說,寧可監幾日,抽上文書去,還見雷老爹問,就有生路了。他兩人廝打,委的不管小人丈人事,又系歇後身死,出於保辜限外。先是他父馮二打來,何必獨賴孫文相一人身上?”西門慶看了說帖,寫著: “東昌府見監犯人孫清、孫文相,乞青目。”因說:“雷兵備前日在我這裡吃酒,我只會了一面,又不甚相熟,我怎好寫書與他?”黃四就跪下哭哭啼啼哀告說: “老爹若不可憐見,小的丈人子父兩個就都是死數了。如今隨孫文相出去罷了,只是分豁小人外父出來,就是老爹莫大之恩。小人外父今年六十歲,家下無人,冬寒時月再放在監里,就死罷了。”西門慶沉吟良久,說:“也罷,我轉央鈔關錢老爹和他說說去──與他是同年,都是壬辰進士。”黃四又磕下頭去,向袖中取出“一百石白米”帖兒遞與西門慶,腰裡就解兩封銀子來。西門慶不接,說道:“我那裡要你這行錢!”黃四道:“老爹不稀罕,謝錢老爹也是一般。”西門慶道:“不打緊,事成我買禮謝他。”
正說著,只見應伯爵從角門首出來,說:“哥,休替黃四哥說人情。他閑時不燒香,忙時抱佛腿。昨日哥這裡念經,連茶兒也不送,也不來走走兒,今日還來說人情!”那黃四便與伯爵唱喏,說道:“好二叔,你老人家殺人哩!我因這件事,整走了這半月,誰得閑來?昨日又去府里領這銀子,今日一來交銀子,就央說此事,救俺丈人。老爹再三不肯收這禮物,還是不下顧小人。”伯爵看見一百兩雪花官銀放在面前,因問:“哥,你替他去說不說?”西門慶道:“我與雷兵備不熟,如今要轉央鈔關錢主政替他說去。到明日,我買分禮謝老錢就是了,又收他禮做甚麼?”伯爵道:“哥,你這等就不是了。難道他來說人情,哥你倒陪出禮去謝人?也無此道理。你不收,恰似嫌少的一般。你依我收下。雖你不稀罕,明日謝錢公也是一般。黃四哥在這裡聽著:看你外父和你小舅子造化,這一回求了書去,難得兩個都沒事出來。你老爹他恆是不稀罕你錢,你在院里老實大大擺一席酒,請俺們耍一日就是了。”黃四道:“二叔,你老人家費心,小人擺酒不消說,還叫俺丈人買禮來,磕頭酬謝你老人家。不瞞說,我為他爺兒兩個這一場事,晝夜替他走跳,還尋不出個門路來。老爹再不可憐怎了!”伯爵道:“傻瓜,你摟著他女兒,你不替他上緊誰上緊?”黃四道:“房下在家只是哭。”西門慶被伯爵說著,把禮帖收了,說禮物還令他拿回去。黃四道:“你老人家沒見好大事,這般多計較!”就往外走。伯爵道:“你過來,我和你說:你書幾時要?”黃四道:“如今緊等著救命,望老爹今日寫了書,差下人,明早我使小兒同去走遭。不知差那位大官兒去,我會他會。”西門慶道:“我就替你寫書。”因叫過玳安來吩咐:“你明日就同黃大官一路去。”
那黃四見了玳安,辭西門慶出門。走到門首,問玳安要盛銀子的褡褳。玳安進入後邊,月娘房裡正與玉簫、小玉裁衣裳,見玳安站著等褡褳,玉簫道:“使著手,不得閑謄。教他明日來與他就是了。”玳安道:“黃四等緊著明日早起身東昌府去,不得來了,你謄謄與他罷。”月娘便說:“你拿與他就是了,只教人家等著。”玉簫道:“銀子還在床地平上掠著不是?”走到裡間,把銀子往床上只一倒,掠出褡褳來,說:“拿了去!怪囚根子,那個吃了他這條褡褳,只顧立叮螞蝗的要!”玳安道:“人家不要,那個好來取的!”於是拿了出去,走到儀門首,還抖出三兩一塊麻姑頭銀子來。原來紙包破了,怎禁玉簫使性子那一倒,漏下一塊在褡褳底內。玳安道:“且喜得我拾個白財。”於是褪入袖中。到前邊遞與黃四,約會下明早起身。
且說西門慶回到書房中,即時教溫秀才修了書,付與玳安不題。一面覷那門外下雪,紛紛揚揚,猶如風飄柳絮,亂舞梨花相似。西門慶另打開一壇雙料麻姑酒,教春鴻用布甑篩上來,鄭春在旁彈箏低唱,西門慶令他唱一套“柳底風微”。正唱著,只見琴童進來說:“韓大叔教小的拿了這個帖兒與爹瞧。”西門慶看了,吩咐: “你就拿往門外任醫官家,替他說說去。央他明日到府中承奉處替他說說,註銷差事。”琴童道:“今日晚了,小的明早去罷。”西門慶道:“明早去也罷。”不一時,來安兒用方盒拿了八碗下飯,又是兩大盤玫瑰鵝油燙麵蒸餅,連陳敬濟共四人吃了。西門慶教王經盒盤兒拿兩碗下飯、一盤點心與鄭春吃,又賞了他兩大鐘酒。鄭春跪稟:“小的吃不的。”伯爵道:“傻孩子,冷呵呵的,你爹賞你不吃。你哥他怎的吃來?”鄭春道:“小的哥吃的,小的本吃不的。”伯爵道:“你只吃一鐘罷,那一鐘我教王經替你吃罷。”王經說道:“二爹,小的也吃不的。”伯爵道:“你這傻孩兒,你就替他吃些兒也罷。休說一個大分上,自古長者賜,少者不敢辭。”一面站起來說:“我好歹教你吃這一杯。”那王經捏著鼻子,一吸而飲。西門慶道:“怪狗才,小行貨子他吃不的,只恁奈何他!”還剩下半盞,應伯爵教春鴻替他吃了,就要令他上來唱南曲。西門慶道:“咱每和溫老先兒行個令,飲酒之時教他唱便有趣。”於是教王經取過骰盆兒,“就是溫老先兒先起。”溫秀才道: “學生豈敢僭,還從應老翁來。”因問:“老翁尊號?”伯爵道:“在下號南坡。”西門慶戲道:“老先生你不知,他孤老多,到晚夕桶子掇出來,不敢在左近倒,恐怕街坊人罵,教丫頭直掇到大南首縣倉牆底下那裡潑去,因起號叫做‘南潑’。”溫秀才笑道:“此‘坡’字不同。那‘潑’字乃點水邊之‘發’,這‘坡’字卻是‘土’字旁邊著個‘皮’字。”西門慶道:“老先兒倒猜得著,他娘子鎮日著皮子纏著哩。”溫秀才笑道:“豈有此說?”伯爵道:“葵軒,你不知道,他自來有些快傷叔人家。”溫秀才道:“自古言不褻不笑。”伯爵道:“老先兒,誤了咱每行令,只顧和他說甚麼,他快屎口傷人!你就在手,不勞謙遜。”溫秀才道:“擲出幾點,不拘詩詞歌賦,要個‘雪’字,就照依點數兒上。說過來,飲一小杯;說不過來,吃一大盞。”溫秀才擲了個幺點,說道:“學生有了:雪殘鸂{{!|𪄠|涑鳥}}亦多時。”推過去,該應伯爵行,擲出個五點來。伯爵想了半日,想不起來,說:“逼我老人家命也!”良久,說道:“可怎的也有了。”說道:“雪裡梅花雪裡開。 ──好不好?”溫秀才道:“南老說差了,犯了兩個‘雪’字,頭上多了一個‘雪’字。”伯爵道:“頭上只小雪,後來下大雪來了。”西門慶道:“這狗才,單管胡說。”教王經斟上大鐘,春鴻拍手唱南曲《駐馬聽》:
寒夜無茶,走向前村覓店家。這雪輕飄僧舍,密灑歌樓,遙阻歸槎。</br>
江邊乘興探梅花,庭中歡賞燒銀蠟。一望無涯,有似灞橋柳絮滿天飛下。
伯爵才待拿起酒來吃,只見來安兒後邊拿了幾碟果食,內有一碟酥油泡螺,又一碟黑黑的團兒,用桔葉裹著。伯爵拈將起來,聞著噴鼻香,吃到口猶如飴蜜,細甜美味,不知甚物。西門慶道:“你猜?”伯爵道:“莫非是糖肥皂?”西門慶笑道:“糖肥皂那有這等好吃。”伯爵道:“待要說是梅酥丸,裡面又有核兒。”西門慶道:“狗才過來,我說與你罷,你做夢也夢不著。是昨日小價杭州船上捎來,名喚做衣梅。都是各樣藥料和蜜煉製過,滾在楊梅上,外用薄荷、桔葉包裹,才有這般美味。每日清晨噙一枚在口內,生津補肺,去惡味,煞痰火,解酒克食,比梅酥丸更妙。”伯爵道:“你不說,我怎的曉得。”因說:“溫老先兒,咱再吃個兒。” 教王經:“拿張紙兒來,我包兩丸兒,到家捎與你二娘吃。”又拿起泡螺兒來問鄭春:“這泡螺兒果然是你家月姐親手揀的?”鄭春跪下說:“二爹,莫不小的敢說謊?不知月姐費了多少心,只揀了這幾個兒來孝順爹。”伯爵道:“可也虧他,上頭紋溜,就象螺螄兒一般,粉紅、純白兩樣兒。”西門慶道:“我兒,此物不免使我傷心。惟有死了的六娘他會揀,他沒了,如今家中誰會弄他!”伯爵道:“我頭裡不說的,我愁甚麼?死了一個女兒會揀泡螺兒孝順我,如今又鑽出個女兒會揀了。偏你也會尋,尋的都是妙人兒。”西門慶笑的兩眼沒縫兒,趕著伯爵打,說:“你這狗才,單管只胡說。”溫秀才道:“二位老先生可謂厚之至極。”伯爵道: “老先兒你不知,他是你小侄人家。”西門慶道:“我是他家二十年舊孤老。”陳敬濟見二人犯言,就起身走了。那溫秀才只是掩口而笑。
須臾,伯爵飲過大鐘,次該西門慶擲骰兒。於是擲出個七點來,想了半日說:“我說《香羅帶》上一句唱:‘東君去意切,梨花似雪。’”伯爵道:“你說差了,此在第九個字上了,且吃一大鐘。”於是流沿兒斟了一銀衢花鐘,放在西門慶面前,教春鴻唱,說道:“我的兒,你肚子里裹棗核解板兒──能有幾句!”春鴻又拍手唱了一個。看看飲酒至昏,掌燭上來。西門慶飲過,伯爵道:“姐夫不在,溫老先生你還該完令。”溫秀才拿起骰兒,擲出個幺點,想了想,見壁上掛著一幅弔屏,泥金書一聯:“風飄弱柳平橋晚;雪點寒梅小院春。”就說了末後一句。伯爵道:“不算,不算,不是你心上發出來的。該吃一大鐘。”春鴻斟上,那溫秀才不勝酒力,坐在椅上只顧打盹,起來告辭。伯爵還要留他,西門慶道:“罷罷!老先兒他斯文人,吃不的。”令畫童兒:“你好好送你溫師父那邊歇去。”溫秀才得不的一聲,作別去了。伯爵道:“今日葵軒不濟,吃了多少酒兒?就醉了。”於是又飲夠多時,伯爵起身說:“地下滑,我也酒夠了。”因說:“哥,明日你早教玳安替他下書去。”西門慶道:“你不見我交與他書,明日早去了。”伯爵掀開帘子,見天陰地下滑,旋要了個燈籠,和鄭春一路去。西門慶又與了鄭春五錢銀子,盒內回了一罐衣梅,捎與他姐姐鄭月兒吃。臨出門,西門慶因戲伯爵:“你哥兒兩個好好去。”伯爵道:“你多說話。父子上山,各人努力。好不好,我如今就和鄭月兒那小淫婦兒答話去。”說著,琴童送出門去了。
西門慶看收了家伙,扶著來安兒,打燈籠入角門,從潘金蓮門首過,見角門關著,悄悄就往李瓶兒房裡來。彈了彈門,繡春開了門,來安就出去了。西門慶進入明間,見李瓶兒影,就問:“供養了羹飯不曾?”如意兒就出來應道:“剛纔我和姐供養了。”西門慶椅上坐了,迎春拿茶來吃了。西門慶令他解衣帶,如意兒就知他在這房裡歇,連忙收拾床鋪,用湯婆熨的被窩暖洞洞的,打發他歇下。繡春把角門關了,都在明間地平上支著板凳,打鋪睡下。西門慶要茶吃,兩個已知科範,連忙攛掇奶子進去和他睡。老婆脫衣服鑽入被窩內,西門慶乘酒興服了藥,那話上使了托子,老婆仰卧炕上,架起腿來,極力鼓搗,沒高低扇磞,扇磞的老婆舌尖冰冷,淫水溢下,口中呼“達達”不絕。夜靜時分,其聲遠聆數室。西門慶見老婆身上如綿瓜子相似,用一雙胳膊摟著他,令他蹲下身子,在被窩內咂雞巴,老婆無不曲體承奉。西門慶說:“我兒,你原來身體皮肉也和你娘一般白凈,我摟著你,就如和他睡一般。你須用心伏侍我,我看顧你。”老婆道:“爹沒的說,將天比地,折殺奴婢!奴婢男子漢已沒了,爹不嫌醜陋,早晚只看奴婢一眼兒就夠了。”西門慶便問:“你年紀多少?”老婆道:“我今年屬免的,三十一歲了。”西門慶道:“你原來小我一歲。”見他會說話兒,枕上又好風月,心下甚喜。早晨起來,老婆伏侍拿鞋襪,打發梳洗,極盡殷勤,把迎春、繡春打靠後。又問西門慶討蔥白綢子: “做披襖子,與娘穿孝。”西門慶一一許他。就教小廝鋪子里拿三匹蔥白綢來:“你每一家裁一件。”瞞著月娘,背地銀錢、衣服、首飾,甚麼不與他!
次日,潘金蓮就打聽得知,走到後邊對月娘說:“大姐姐,你不說他幾句!賊沒廉恥貨,昨日悄悄鑽到那邊房裡,與老婆歇了一夜。餓眼見瓜皮,甚麼行貨子,好的歹的攬搭下。不明不暗,到明日弄出個孩子來算誰的?又象來旺兒媳婦子,往後教他上頭上臉,甚麼張致!”月娘道:“你們只要栽派教我說,他要了死了的媳婦子,你每背地都做好人兒,只把我合在缸底下。我如今又做傻子哩!你每說只顧和他說,我是不管你這閑帳。”金蓮見月娘這般說,一聲兒不言語,走回房去了。
西門慶早起見天晴了,打發玳安往錢主事家下書去了。往衙門回來,平安兒來稟:“翟爹人來討書。”西門慶打發書與他,因問那人:“你怎的昨日不來取?”那人說:“小的又往巡撫侯爺那裡下書來,耽擱了兩日。”說畢,領書出門。西門慶吃了飯就過對門房子里,看著兌銀、打包、寫書帳。二十四日燒紙,打發韓伙計、崔本並後生榮海、胡秀五人起身往南邊去。寫了一封書捎與苗小湖,就謝他重禮。
看看過了二十五六,西門慶謝畢孝,一日早晨,在上房吃了飯坐的。月娘便說:“這出月初一日,是喬親家長姐生日,咱也還買份禮兒送了去。常言先親後不改,莫非咱家孩兒沒了,就斷禮不送了?”西門慶道:“怎的不送!”於是吩咐來興買四盒禮,又是一套妝花緞子衣服、兩方銷金汗巾、一盒花翠。寫帖兒,叫王經送了去。這西門慶吩咐畢,就往花園藏春閣書房中坐的。只見玳安下了書回來回話,說:“錢老爹見了爹的帖子,隨即寫書差了一吏,同小的和黃四兒子到東昌府兵備道下與雷老爹。雷老爹旋行牌問童推官催文書,連犯人提上去從新問理。連他家兒子孫文相都開出來,只追了十兩燒埋錢,問了個不應罪名,杖七十,罰贖。復又到鈔關上回了錢老爹話,討了回帖,才來了。”西門慶見玳安中用,心中大喜。拆開回帖觀看,原來雷兵備回錢主事帖子都在裡面。上寫道:
來諭悉已處分,但馮二已曾責子在先,何況與孫文相忿毆,彼此俱傷,歇後身死,又在保辜限外,問之抵命,難以平允。量追燒埋錢十兩給與馮二,相應發落。謹此回覆。
下書:“年侍生雷啟元再拜。”
西門慶看了歡喜,因問:“黃四舅子在那裡?”玳安道:“他出來都往家去了。明日同黃四來與爹磕頭。黃四丈人與了小的一兩銀子。”西門慶吩咐置鞋腳穿,玳安磕頭而出。西門慶就歪在床炕上眠著了。王經在桌上小篆內炷了香,悄悄出來了。良久,忽聽有人掀的簾兒響,只見李瓶兒驀地進來,身穿糝紫衫、白絹裙,亂輓烏雲,黃懨懨面容,向床前叫道:“我的哥哥,你在這裡睡哩,奴來見你一面。我被那廝告了一狀,把我監在獄中,血水淋漓,與穢污在一處,整受了這些時苦。昨日蒙你堂上說了人情,減我三等之罪。那廝再三不肯,發恨還要告了來拿你。我待要不來對你說,誠恐你早晚暗遭毒手。我今尋安身之處去也,你須防範他。沒事少要在外吃夜酒,往那去,早早來家。千萬牢記奴言,休要忘了!”說畢,二人抱頭而哭。西門慶便問:“姐姐,你往那去?對我說。”李瓶兒頓脫,撒手卻是南柯一夢。西門慶從睡夢中直哭醒來,看見簾影射入,正當日午,由不的心中痛切。正是:花落土埋香不見,鏡空鸞影夢初醒。有詩不證:
殘雪初晴照紙窗,地爐灰燼冷侵床。個中邂逅相思夢,風撲梅花鬥帳香。
不想早晨送了喬親家禮,喬大戶娘子使了喬通來送請帖兒,請月娘眾姊妹。小廝說:“爹在書房中睡哩。”都不敢來問。月娘在後邊管待喬通,潘金蓮說:“拿帖兒,等我問他去。”於是驀地推開書房門,見西門慶歪著,他一屁股就坐在旁邊,說:“我的兒,獨自個自言自語,在這裡做甚麼?嗔道不見你,原來在這裡好睡也!”一面說話,一面看著西門慶,因問:“你的眼怎生揉的恁紅紅的?”西門慶道:“想是我控著頭睡來。”金蓮道:“到只象哭的一般。”西門慶道:“怪奴才,我平白怎的哭?”金蓮道:“只怕你一時想起甚心上人兒來是的。”西門慶道:“沒的胡說,有甚心上人、心下人?”金蓮道:“李瓶兒是心上的,奶子是心下的,俺們是心外的人,入不上數。”西門慶道:“怪小淫婦兒,又六說白道起來。”因問:“我和你說正經話──前日李大姐裝槨,你每替他穿了甚麼衣服在身底下來?”金蓮道:“你問怎的?”西門慶道:“不怎的,我問聲兒。”金蓮道:“你問必有緣故。上面穿兩套遍地金緞子衣服,底下是白綾襖、黃綢裙,貼身是紫綾小襖、白絹裙、大紅小衣。”西門慶點了點頭兒。金蓮道:“我做獸醫二十年,猜不著驢肚里病?你不想他,問他怎的?”西門慶道:“我才方夢見他來。”金蓮道: “夢是心頭想,噴涕鼻子癢。饒他死了,你還這等念他。象俺每都是可不著你心的人,到明日死了,苦惱也沒那人想念!”西門慶向前一手摟過他脖子來,就親個嘴,說:“怪小油嘴,你有這些賊嘴賊舌的。”金蓮道:“我的兒,老娘猜不著你那黃貓黑尾的心兒!”兩個又咂了一回舌頭,自覺甜唾溶心,脂滿香唇,身邊蘭麝襲人。西門慶於是淫心輒起,摟他在懷裡。他便仰靠梳背,露出那話來,叫婦人品簫。婦人真個低垂粉頭,吞吐裹沒,往來鳴咂有聲。西門慶見他頭上戴金赤虎分心,香雲上圍著翠梅花鈿兒,後髩上珠翹錯落,興不可遏。正做到美處,忽見來安兒隔簾說:“應二爹來了。”西門慶道:“請進來。”慌的婦人沒口子叫:“來安兒賊囚,且不要叫他進來,等我出去著。”來安兒道:“進來了,在小院內。”婦人道:“還不去教他躲躲兒!”那來安兒走去,說:“二爹且閃閃兒,有人在屋裡。”這伯爵便走到松牆旁邊,看雪培竹子。王經掀著軟簾,只聽裙子響,金蓮一溜煙後邊走了。正是:
雪隱鷺鷥飛始見,柳藏鸚鵡語方知。
伯爵進來,見西門慶,唱喏坐下。西門慶道:“你連日怎的不來?”伯爵道:“哥,惱的我要不的在這裡。”西門慶問道:“又怎的惱?你告我說。”伯爵道:“緊自家中沒錢,昨日俺房下那個,平白又桶出個孩兒來。白日里還好撾撓,半夜三更,房下又七痛八病。少不得扒起來收拾草紙被褥,叫老娘去。打緊應保又被俺家兄使了往莊子上馱草去了。百忙撾不著個人,我自家打燈籠叫了巷口鄧老娘來。及至進門,養下來了。”西門慶問:“養個甚麼?”伯爵道:“養了個小廝。”西門慶罵道:“傻狗才,生了兒子倒不好,如何反惱?是春花兒那奴才生的?”伯爵笑道:“是你春姨。”西門慶道:“那賊狗掇腿的奴才,誰教你要他來?叫叫老娘還抱怨!”伯爵道:“哥,你不知,冬寒時月,比不的你們有錢的人家,又有偌大前程,生個兒子錦上添花,便喜歡。俺們連自家還多著個影兒哩,要他做甚麼!家中一窩子人口要吃穿,巴劫的魂也沒了。應保逐日該操當他的差事去了,家兄那裡是不管的。大小女便打發出去了,天理在頭上,多虧了哥你。眼見的這第二個孩兒又大了,交年便是十三歲。昨日媒人來討帖兒。我說:‘早哩,你且去著。’緊自焦的魂也沒了,猛可半夜又鑽出這個業障來。那黑天摸地,那裡活變錢去?房下見我抱怨,沒奈何,把他一根銀挖兒與了老娘去了。明日洗三,嚷的人家知道了,到滿月拿甚麼使?到那日我也不在家,信信拖拖到那寺院里且住幾日去罷。”西門慶笑道:“你去了,好了和尚來趕熱被窩兒。你這狗才,到底占小便益兒。”又笑了一回,那應伯爵故意把嘴谷都著不做聲。西門慶道:“我的兒,不要惱,你用多少銀子,對我說,等我與你處。”伯爵道:“有甚多少?”西門慶道:“也夠你攪纏是的。到其間不夠了,又拿衣服當去。”伯爵道:“哥若肯下顧,二十兩銀子就夠了,我寫個符兒在此。費煩的哥多了,不好開口的,也不敢填數兒,隨哥尊意便了。”西門慶也不接他文約,說:“沒的扯淡,朋友家,什麼符兒!”正說著,只見來安兒拿茶進來。西門慶叫小廝:“你放下盞兒,喚王經來。”不一時,王經來到。西門慶吩咐:“你往後邊對你大娘說,我裡間床背閣上,有前日巡按宋老爹擺酒兩封銀子,拿一封來。”王經應諾,不多時拿了銀子來。西門慶就遞與應伯爵,說:“這封五十兩,你都拿了使去。原封未動,你打開看看。”伯爵道:“忒多了。”西門慶道:“多的你收著,眼下你二令愛不大了?你可也替他做些鞋腳衣裳,到滿月也好看。”伯爵道:“哥說的是。”將銀子拆開,都是兩司各府傾就分資,三兩一錠,松紋足色,滿心歡喜,連忙打恭致謝,說道:“哥的盛情,誰肯!真個不收符兒?”西門慶道:“傻孩兒,誰和你一般計較?左右我是你老爺老娘家,不然你但有事就來纏我?這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自是咱兩個分養的。實和你說,過了滿月,把春花兒那奴才叫了來,且答應我些時兒,只當利錢不算罷。”伯爵道:“你春姨這兩日瘦的象你娘那樣哩!”兩個戲了一回,伯爵因問:“黃四丈人那事怎樣了?”西門慶說:“錢龍野書到,雷兵備旋行牌提了犯人上去從新問理,把孫文相父子兩個都開出來,只認了十兩燒埋錢。”伯爵道:“造化他了。他就點著燈兒,那裡尋這人情去!你不受他的,乾不受他的。雖然你不稀罕,留送錢大人也好。別要饒了他,教他好歹擺一席大酒,裡邊請俺們坐一坐。你不說,等我和他說。饒了他小舅一個死罪,當別的小可事兒!”這裡說話不題。
且說月娘在上房,只見孟玉樓走來,說他兄弟孟銳:“不久又起身往川廣販雜貨去。今來辭辭他爹,在我屋裡坐著哩。他在那裡?姐姐使個小廝對他說聲兒。”月娘道:“他在花園書房和應二坐著哩。又說請他爹哩,頭裡潘六姐到請的好!喬通送帖兒來,等著討個話兒,到明日咱們好去不去。我便把喬通留下,打發吃茶,長等短等不見來,熬的喬通也去了。半日,只見他從前邊走將來,教我問他:‘你對他說了不曾?’他沒的話回,只噦了一聲:‘我就忘了。’帖子還袖在袖子里。原來是恁個沒尾巴行貨子!不知前頭幹甚麼營生,那半日才進來,恰好還不曾說。吃我訌了兩句,往前去了。”少頃,來安進來,月娘使他請西門慶,說孟二舅來了。西門慶便起身,留伯爵:“你休去了,我就來。”走到後邊,月娘先把喬家送帖來請說了。西門慶說:“那日只你一人去罷。熱孝在身,莫不一家子都出來!”月娘說:“他孟二舅來辭辭你,一兩日就起身往川廣去。在三姐屋裡坐著哩。”又問:“頭裡你要那封銀子與誰?”西門慶道:“應二哥房裡春花兒,昨晚生了個兒子,問我借幾兩銀子使。告我說,他第二個女兒又大,愁的要不的。”月娘道:“好,好。他恁大年紀,也才見這個孩子,應二嫂不知怎的喜歡哩!到明日,咱也少不的送些粥米兒與他。”西門慶道:“這個不消說。到滿月,不要饒花子,奈何他好歹發帖兒,請你們往他家走走去,就瞧瞧春花兒怎麼模樣。”月娘笑道:“左右和你家一般樣兒,也有鼻兒也有眼兒,莫不差別些兒!”一面使來安請孟二舅來。
不一時,孟玉樓同他兄弟來拜見。敘禮已畢,西門慶陪他敘了回話,讓至前邊書房內與伯爵相見。吩咐小廝看菜兒,放桌兒篩酒上來,三人飲酒。西門慶教再取雙鐘箸:“對門請溫師父陪你二舅坐。”來安不一時回說:“溫師父不在,望倪師父去了。”西門慶說:“請你姐夫來坐坐。”良久,陳敬濟來,與二舅見了禮,打橫坐下。西門慶問:“二舅幾時起身,去多少時?”孟銳道:“出月初二日準起身。定不的年歲,還到荊州買紙,川廣販香蠟,著緊一二年也不止。販畢貨就來家了。此去從河南、陝西、漢州去,回來打水路從峽江、荊州那條路來,往回七八千里地。”伯爵問:“二舅貴庚多少?”孟銳道:“在下虛度二十六歲。”伯爵道:“虧你年小小的,曉的這許多江湖道路,似俺們虛老了,只在家裡坐著。”須臾添換上來,杯盤羅列,孟二舅吃至日西時分,告辭去了。
西門慶送了回來,還和伯爵吃了一回。只見買了兩座庫來,西門慶委付陳敬濟裝庫。問月娘尋出李瓶兒兩套錦衣,攪金銀錢紙裝在庫內。因向伯爵說:“今日是他六七,不念經,燒座庫兒。”伯爵道:“好快光陰,嫂子又早沒了個半月了。”西門慶道:“這出月初五日是他斷七,少不的替他念個經兒。”伯爵道:“這遭哥念佛經罷了。”西門慶道:“大房下說,他在時,因生小兒,許了些《血盆經懺》,許下家中走的兩個女僧做首座,請幾眾尼僧,替他禮拜幾捲懺兒罷了。”說畢,伯爵見天晚,說道:“我去罷。只怕你與嫂子燒紙。”又深深打恭說:“蒙哥厚情,死生難忘!”西門慶道:“難忘不難忘,我兒,你休推夢裡睡哩!你眾娘到滿月那日,買禮都要去哩。”伯爵道:“又買禮做甚?我就頭著地,好歹請眾嫂子到寒家光降光降。”西門慶道:“到那日,好歹把春花兒那奴才收拾起來,牽了來我瞧瞧。”伯爵道:“你春姨他說來,有了兒子,不用著你了。”西門慶道:“不要慌,我見了那奴才和他答話。”伯爵笑的去了。
西門慶令小廝收了家伙,走到李瓶兒房裡。陳敬濟和玳安已把庫裝封停當。那日玉皇廟、永福寺、報恩寺都送疏來。西門慶看著迎春擺設羹飯完備,下出匾食來,點上香燭,使繡春請了吳月娘眾人來。西門慶與李瓶兒燒了紙,抬出庫去,教敬濟看著,大門首焚化。正是:
芳魂料不隨灰死,再結來生未了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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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六十七回 西門慶書房賞雪 李瓶兒夢訴幽情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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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朔風天,瓊瑤地。凍色連波,波上寒煙砌。山隱彤云云接水,衰草無情,想在彤雲內。</br>
黯香魂,追苦意。夜夜除非,好夢留人睡。殘月高樓休獨倚,酒入愁腸,化作相思淚。
話說西門慶歸後邊,辛苦的人,直睡至次日日高還未起來。有來興兒進來說:“搭彩匠外邊伺候,請問拆棚。”西門慶罵了來興兒幾句,說:“拆棚教他拆就是了,只顧問怎的!”搭彩匠一面卸下席繩松條,送到對門房子里堆放不題。玉簫進房說:“天氣好不陰的重。”西門慶令他向暖炕上取衣裳穿,要起來。月娘便說:“你昨日辛苦了一夜,天陰,大睡回兒也好。慌的老早爬起去做甚麼?就是今日不往衙門裡去也罷了。”西門慶道:“我不往衙門裡去,只怕翟親家那人來討書。”月娘道:“既是恁說,你起去,我去叫丫鬟熬下粥等你吃。”西門慶也不梳頭洗面,披著絨衣,戴著氈巾,徑走到花園裡書房中。
原來自從書童去了,西門慶就委王經管花園書房,春鴻便收拾大廳前書房。冬月間,西門慶只在藏春閣書房中坐。那裡燒下地爐暖炕,地平上又放著黃銅火盆,放下油單絹暖簾來。明間內擺著夾枝桃,各色菊花,清清瘦竹,翠翠幽蘭,裡面筆硯瓶梅,琴書瀟灑。西門慶進來,王經連忙向流金小篆炷爇龍涎。西門慶使王經:“你去叫來安兒請你應二爹去。”王經出來吩咐來安兒請去了。只見平安走來對王經說:“小周兒在外邊伺候。”王經走入書房對西門慶說了,西門慶叫進小周兒來,磕了頭,說道:“你來得好,且與我篦篦頭,捏捏身上。”因說:“你怎一向不來?”小周兒道:“小的見六娘沒了,忙,沒曾來。”西門慶於是坐在一張醉翁椅上,打開頭髮教他整理梳篦。只見來安兒請的應伯爵來了,頭戴氈帽,身穿綠絨襖子,腳穿一雙舊皂靴棕套,掀帘子進來唱喏。西門慶正篦頭,說道:“不消聲喏,請坐。”伯爵拉過一張椅子來,就著火盆坐下。西門慶道:“你今日如何這般打扮?”伯爵道:“你不知,外邊飄雪花兒哩,好不寒冷。昨日家去,雞也叫了,今日白爬不起來。不是大官兒去叫,我還睡哩。哥,你好漢,還起的早。若是我,成不的。”西門慶道:“早是你看著,我怎得個心閑!自從發送他出去了,又亂著接黃太尉,念經,直到如今。今日房下說:‘你辛苦了,大睡回起去。’我又記掛著翟親家人來討回書,又看著拆棚,二十四日又要打發韓伙計和小價起身。喪事費勞了人家,親朋罷了,士大夫官員,你不上門謝謝孝,禮也過不去。”伯爵道:“正是,我愁著哥謝孝這一節。少不的只摘撥謝幾家要緊的,胡亂也罷了。其餘相厚的,若會見,告過就是了。誰不知你府上事多,彼此心照罷。”
正說著,只見畫童兒拿了兩盞酥油白糖熬的牛奶子。伯爵取過一盞,拿在手內,見白瀲瀲鵝脂一般酥油飄浮在盞內,說道:“好東西,滾熱!”呷在口裡,香甜美味,那消氣力,幾口就喝沒了。西門慶直待篦了頭,又教小周兒替他取耳,把奶子放在桌上,只顧不吃。伯爵道:“哥且吃些不是?可惜放冷了。象你清晨吃恁一盞兒,倒也滋補身子。”西門慶道:“我且不吃,你吃了,停會我吃粥罷。”那伯爵得不的一聲,拿在手中,又一吸而盡。西門慶取畢耳,又叫小周兒拿木滾子滾身上,行按摩導引之術。伯爵問道:“哥滾著身子,也通泰自在麽?”西門慶道:“不瞞你說,象我晚夕身上常發酸起來,腰背疼痛,不著這般按捏,通了不得!”伯爵道:“你這胖大身子,日逐吃了這等厚味,豈無痰火!”西門慶道:“任後溪常說:‘老先生雖故身體魁偉,而虛之太極。’送了我一罐兒百補延齡丹,說是林真人合與聖上吃的,教我用人乳常清晨服。我這兩日心上亂,也還不曾吃。你們只說我身邊人多,終日有此事,自從他死了,誰有甚麼心緒理論此事!”
正說著,只見韓道國進來,作揖坐下,說:“剛纔各家都來會了,船已雇下,準在二十四日起身。”西門慶吩咐:“甘伙計攢下帳目,兌了銀子,明日打包。”因問:“兩邊鋪子里賣下多少銀兩?”韓道國說:“共湊六千餘兩。”西門慶道:“兌二千兩一包,著崔本往湖州買綢子去。那四千兩,你與來保往松江販布,過年趕頭水船來。你每人先拿五兩銀子,家中收拾行李去。”韓道國道:“又一件:小人身從鄆王府,要正身上直,不納官錢如何處?”西門慶道:“怎的不納官錢?象來保一般也是鄆王差事,他每月只納三錢銀子。”韓道國道:“保官兒那個,虧了太師老爺那邊文書上註過去,便不敢纏擾。小人乃是祖役,還要勾當餘丁。”西門慶道:“既是如此,你寫個揭帖,我央任後溪到府中替你和王奉承說,把你名字註銷,常遠納官錢罷。你每月只委人打米就是了。”韓伙計作揖謝了。伯爵道:“哥,你替他處了這件事,他就去也放心。”少頃,小周滾畢身上,西門慶往後邊梳頭去了,吩咐打發小周兒吃點心。
良久,西門慶出來,頭戴白絨忠靖冠,身披絨氅,賞了小周三錢銀子。又使王經:“請你溫師父來。”不一時,溫秀才峨冠博帶而至。敘禮已畢,左右放桌兒,拿粥來,伯爵與溫秀才上坐,西門慶關席,韓道國打橫。西門慶吩咐來安兒:“再取一盞粥、一雙筷兒,請姐夫來吃粥。”不一時,陳敬濟來到,頭戴孝巾,身穿白綢道袍,與伯爵等作揖,打橫坐下。須臾吃了粥,收下家火去,韓道國起身去了。西門慶因問溫秀才:“書寫了不曾?”溫秀才道:“學生已寫稿在此,與老先生看過,方可謄真。”一面袖中取出,遞與西門慶觀看。其書曰:
寓清河眷生西門慶端肅書復大碩德柱國雲峰老親丈大人先生臺下:自從京邸邂逅,不覺違越光儀,倏忽半載。生不幸閨人不祿,特蒙親家遠致賻儀,兼領悔教,足見為我之深且厚也。感刻無任,而終身不能忘矣。但恐一時官守責成有所疏陋之處,企仰門牆有負薦拔耳,又賴在老爺鈞前常為錦覆。則生始終蒙恩之處,皆親家所賜也。今因便鴻謹候起居,不勝馳戀,伏惟照亮,不宣。外具揚州縐紗汗巾十方、色綾汗巾十方、揀金挑牙二十付、烏金酒鐘十個,少將遠意,希笑納。
西門慶看畢,即令陳敬濟書房內取出人事來,同溫秀才封了,將書謄寫錦箋,彌封停當,印了圖書。另外又封五兩白銀與下書人王玉,不在話下。
一回見雪下的大了,西門慶留下溫秀才在書房中賞雪。揩抹桌兒,拿上案酒來。只見有人在暖簾外探頭兒,西門慶問是誰,王經說:“是鄭春。”西門慶叫他進來。那鄭春手內拿著兩個盒兒,舉的高高的,跪在當面,上頭又擱著個小描金方盒兒,西門慶問是甚麼,鄭春道:“小的姐姐月姐,知道昨日爹與六娘念經辛苦了,沒甚麼,送這兩盒兒茶食兒來,與爹賞人。”揭開,一盒果餡頂皮酥、一盒酥油泡螺兒。鄭春道:“此是月姐親手揀的。知道爹好吃此物,敬來孝順爹。”西門慶道: “昨日多謝你家送茶,今日你月姐費心又送這個來。”伯爵道:“好呀!拿過來,我正要嘗嘗!死了我一個女兒會揀泡螺兒,如今又是一個女兒會揀了。”先捏了一個放在口內,又拈了一個遞與溫秀才,說道:“老先兒,你也嘗嘗。吃了牙老重生,抽胎換骨。眼見希奇物,勝活十年人。”溫秀才呷在口內,入口而化,說道: “此物出於西域,非人間可有。沃肺融心,實上方之佳味。”西門慶又問:“那小盒兒內是甚麼?”鄭春悄悄跪在西門慶跟前,遞上盒兒,說:“此是月姐捎與爹的物事。”西門慶把盒子放在膝蓋兒上,揭開才待觀看,早被伯爵一手撾過去,打開是一方回紋錦同心方勝桃紅綾汗巾兒,裡面裹著一包親口嗑的瓜仁兒。伯爵把汗巾兒掠與西門慶,將瓜仁兩把喃在口裡都吃了。比及西門慶用手奪時,只剩下沒多些兒,便罵道:“怪狗才,你害饞癆饞痞!留些兒與我見見兒,也是人心。”伯爵道:“我女兒送來,不孝順我,再孝順誰?我兒,你尋常吃的夠了。”西門慶道:“溫先兒在此,我不好罵出來,你這狗才,忒不象模樣!”一面把汗巾收入袖中,吩咐王經把盒兒掇到後邊去。
不一時,杯盤羅列,篩上酒來。才吃了一巡酒,玳安兒來說:“李智、黃四關了銀子,送銀子來了。”西門慶問多少,玳安道:“他說一千兩,餘者再一限送來。” 伯爵道:“你看這兩個天殺的,他連我也瞞了不對我說。嗔道他昨日你這裡念經他也不來,原來往東平府關銀子去了。你今收了,也少要發銀子出去了。這兩個光棍,他攬的人家債多了,只怕往後後手不接。昨日,北邊徐內相發恨,要親往東平府自家抬銀子去。只怕他老牛箍嘴箍了去,卻不難為哥的本錢!”西門慶道:“我不怕他。我不管甚麼徐內相李內相,好不好把他小廝提在監里坐著,不怕他不與我銀子。”一面教陳敬濟:“你拿天平出去收兌了他的就是了。我不出去罷。”
良久,陳敬濟走來回話說:“銀子已兌足一千兩,交入後邊,大娘收了。黃四說,還要請爹出去說句話兒。”西門慶道:“你只說我陪著人坐著哩。左右他只要搗合同,教他過了二十四日來罷。”敬濟道:“不是。他說有樁事兒要央煩爹。”西門慶道:“甚麼事?等我出去。”一面走到廳上,那黃四磕頭起來,說:“銀子一千兩,姐夫收了。餘者下單我還。小人有一樁事兒央煩老爹。”說著磕在地下哭了。西門慶拉起來道:“端的有甚麼事,你說來。”黃四道:“小的外父孫清,搭了個伙計馮二,在東昌府販綿花。不想馮二有個兒子馮淮,不守本分,要便鎖了門出去宿娼。那日把綿花不見了兩大包,被小人丈人說了兩句,馮二將他兒子打了兩下。他兒子就和俺小舅子孫文相廝打起來,把孫文相牙打落了一個,他亦把頭磕傷。被客夥中解勸開了。不想他兒子到家,遲了半月,破傷風身死。他丈人是河西有名土豪白五,綽號白千金,專一與強盜做窩主,教唆馮二,具狀在巡按衙門朦朧告下來,批雷兵備老爹問。雷老爹又伺候皇船,不得閑,轉委本府童推官問。白家在童推官處使了錢,教鄰見人供狀,說小人丈人在旁喝聲來。如今童推官行牌來提俺丈人。望乞老爹千萬垂憐,討封書對雷老爹說,寧可監幾日,抽上文書去,還見雷老爹問,就有生路了。他兩人廝打,委的不管小人丈人事,又系歇後身死,出於保辜限外。先是他父馮二打來,何必獨賴孫文相一人身上?”西門慶看了說帖,寫著: “東昌府見監犯人孫清、孫文相,乞青目。”因說:“雷兵備前日在我這裡吃酒,我只會了一面,又不甚相熟,我怎好寫書與他?”黃四就跪下哭哭啼啼哀告說: “老爹若不可憐見,小的丈人子父兩個就都是死數了。如今隨孫文相出去罷了,只是分豁小人外父出來,就是老爹莫大之恩。小人外父今年六十歲,家下無人,冬寒時月再放在監里,就死罷了。”西門慶沉吟良久,說:“也罷,我轉央鈔關錢老爹和他說說去──與他是同年,都是壬辰進士。”黃四又磕下頭去,向袖中取出“一百石白米”帖兒遞與西門慶,腰裡就解兩封銀子來。西門慶不接,說道:“我那裡要你這行錢!”黃四道:“老爹不稀罕,謝錢老爹也是一般。”西門慶道:“不打緊,事成我買禮謝他。”
正說著,只見應伯爵從角門首出來,說:“哥,休替黃四哥說人情。他閑時不燒香,忙時抱佛腿。昨日哥這裡念經,連茶兒也不送,也不來走走兒,今日還來說人情!”那黃四便與伯爵唱喏,說道:“好二叔,你老人家殺人哩!我因這件事,整走了這半月,誰得閑來?昨日又去府里領這銀子,今日一來交銀子,就央說此事,救俺丈人。老爹再三不肯收這禮物,還是不下顧小人。”伯爵看見一百兩雪花官銀放在面前,因問:“哥,你替他去說不說?”西門慶道:“我與雷兵備不熟,如今要轉央鈔關錢主政替他說去。到明日,我買分禮謝老錢就是了,又收他禮做甚麼?”伯爵道:“哥,你這等就不是了。難道他來說人情,哥你倒陪出禮去謝人?也無此道理。你不收,恰似嫌少的一般。你依我收下。雖你不稀罕,明日謝錢公也是一般。黃四哥在這裡聽著:看你外父和你小舅子造化,這一回求了書去,難得兩個都沒事出來。你老爹他恆是不稀罕你錢,你在院里老實大大擺一席酒,請俺們耍一日就是了。”黃四道:“二叔,你老人家費心,小人擺酒不消說,還叫俺丈人買禮來,磕頭酬謝你老人家。不瞞說,我為他爺兒兩個這一場事,晝夜替他走跳,還尋不出個門路來。老爹再不可憐怎了!”伯爵道:“傻瓜,你摟著他女兒,你不替他上緊誰上緊?”黃四道:“房下在家只是哭。”西門慶被伯爵說著,把禮帖收了,說禮物還令他拿回去。黃四道:“你老人家沒見好大事,這般多計較!”就往外走。伯爵道:“你過來,我和你說:你書幾時要?”黃四道:“如今緊等著救命,望老爹今日寫了書,差下人,明早我使小兒同去走遭。不知差那位大官兒去,我會他會。”西門慶道:“我就替你寫書。”因叫過玳安來吩咐:“你明日就同黃大官一路去。”
那黃四見了玳安,辭西門慶出門。走到門首,問玳安要盛銀子的褡褳。玳安進入後邊,月娘房裡正與玉簫、小玉裁衣裳,見玳安站著等褡褳,玉簫道:“使著手,不得閑謄。教他明日來與他就是了。”玳安道:“黃四等緊著明日早起身東昌府去,不得來了,你謄謄與他罷。”月娘便說:“你拿與他就是了,只教人家等著。”玉簫道:“銀子還在床地平上掠著不是?”走到裡間,把銀子往床上只一倒,掠出褡褳來,說:“拿了去!怪囚根子,那個吃了他這條褡褳,只顧立叮螞蝗的要!”玳安道:“人家不要,那個好來取的!”於是拿了出去,走到儀門首,還抖出三兩一塊麻姑頭銀子來。原來紙包破了,怎禁玉簫使性子那一倒,漏下一塊在褡褳底內。玳安道:“且喜得我拾個白財。”於是褪入袖中。到前邊遞與黃四,約會下明早起身。
且說西門慶回到書房中,即時教溫秀才修了書,付與玳安不題。一面覷那門外下雪,紛紛揚揚,猶如風飄柳絮,亂舞梨花相似。西門慶另打開一壇雙料麻姑酒,教春鴻用布甑篩上來,鄭春在旁彈箏低唱,西門慶令他唱一套“柳底風微”。正唱著,只見琴童進來說:“韓大叔教小的拿了這個帖兒與爹瞧。”西門慶看了,吩咐: “你就拿往門外任醫官家,替他說說去。央他明日到府中承奉處替他說說,註銷差事。”琴童道:“今日晚了,小的明早去罷。”西門慶道:“明早去也罷。”不一時,來安兒用方盒拿了八碗下飯,又是兩大盤玫瑰鵝油燙麵蒸餅,連陳敬濟共四人吃了。西門慶教王經盒盤兒拿兩碗下飯、一盤點心與鄭春吃,又賞了他兩大鐘酒。鄭春跪稟:“小的吃不的。”伯爵道:“傻孩子,冷呵呵的,你爹賞你不吃。你哥他怎的吃來?”鄭春道:“小的哥吃的,小的本吃不的。”伯爵道:“你只吃一鐘罷,那一鐘我教王經替你吃罷。”王經說道:“二爹,小的也吃不的。”伯爵道:“你這傻孩兒,你就替他吃些兒也罷。休說一個大分上,自古長者賜,少者不敢辭。”一面站起來說:“我好歹教你吃這一杯。”那王經捏著鼻子,一吸而飲。西門慶道:“怪狗才,小行貨子他吃不的,只恁奈何他!”還剩下半盞,應伯爵教春鴻替他吃了,就要令他上來唱南曲。西門慶道:“咱每和溫老先兒行個令,飲酒之時教他唱便有趣。”於是教王經取過骰盆兒,“就是溫老先兒先起。”溫秀才道: “學生豈敢僭,還從應老翁來。”因問:“老翁尊號?”伯爵道:“在下號南坡。”西門慶戲道:“老先生你不知,他孤老多,到晚夕桶子掇出來,不敢在左近倒,恐怕街坊人罵,教丫頭直掇到大南首縣倉牆底下那裡潑去,因起號叫做‘南潑’。”溫秀才笑道:“此‘坡’字不同。那‘潑’字乃點水邊之‘發’,這‘坡’字卻是‘土’字旁邊著個‘皮’字。”西門慶道:“老先兒倒猜得著,他娘子鎮日著皮子纏著哩。”溫秀才笑道:“豈有此說?”伯爵道:“葵軒,你不知道,他自來有些快傷叔人家。”溫秀才道:“自古言不褻不笑。”伯爵道:“老先兒,誤了咱每行令,只顧和他說甚麼,他快屎口傷人!你就在手,不勞謙遜。”溫秀才道:“擲出幾點,不拘詩詞歌賦,要個‘雪’字,就照依點數兒上。說過來,飲一小杯;說不過來,吃一大盞。”溫秀才擲了個幺點,說道:“學生有了:雪殘鸂{{!|𪄠|涑鳥}}亦多時。”推過去,該應伯爵行,擲出個五點來。伯爵想了半日,想不起來,說:“逼我老人家命也!”良久,說道:“可怎的也有了。”說道:“雪裡梅花雪裡開。 ──好不好?”溫秀才道:“南老說差了,犯了兩個‘雪’字,頭上多了一個‘雪’字。”伯爵道:“頭上只小雪,後來下大雪來了。”西門慶道:“這狗才,單管胡說。”教王經斟上大鐘,春鴻拍手唱南曲《駐馬聽》:
寒夜無茶,走向前村覓店家。這雪輕飄僧舍,密灑歌樓,遙阻歸槎。</br>
江邊乘興探梅花,庭中歡賞燒銀蠟。一望無涯,有似灞橋柳絮滿天飛下。
伯爵才待拿起酒來吃,只見來安兒後邊拿了幾碟果食,內有一碟酥油泡螺,又一碟黑黑的團兒,用桔葉裹著。伯爵拈將起來,聞著噴鼻香,吃到口猶如飴蜜,細甜美味,不知甚物。西門慶道:“你猜?”伯爵道:“莫非是糖肥皂?”西門慶笑道:“糖肥皂那有這等好吃。”伯爵道:“待要說是梅酥丸,裡面又有核兒。”西門慶道:“狗才過來,我說與你罷,你做夢也夢不著。是昨日小價杭州船上捎來,名喚做衣梅。都是各樣藥料和蜜煉製過,滾在楊梅上,外用薄荷、桔葉包裹,才有這般美味。每日清晨噙一枚在口內,生津補肺,去惡味,煞痰火,解酒克食,比梅酥丸更妙。”伯爵道:“你不說,我怎的曉得。”因說:“溫老先兒,咱再吃個兒。” 教王經:“拿張紙兒來,我包兩丸兒,到家捎與你二娘吃。”又拿起泡螺兒來問鄭春:“這泡螺兒果然是你家月姐親手揀的?”鄭春跪下說:“二爹,莫不小的敢說謊?不知月姐費了多少心,只揀了這幾個兒來孝順爹。”伯爵道:“可也虧他,上頭紋溜,就象螺螄兒一般,粉紅、純白兩樣兒。”西門慶道:“我兒,此物不免使我傷心。惟有死了的六娘他會揀,他沒了,如今家中誰會弄他!”伯爵道:“我頭裡不說的,我愁甚麼?死了一個女兒會揀泡螺兒孝順我,如今又鑽出個女兒會揀了。偏你也會尋,尋的都是妙人兒。”西門慶笑的兩眼沒縫兒,趕著伯爵打,說:“你這狗才,單管只胡說。”溫秀才道:“二位老先生可謂厚之至極。”伯爵道: “老先兒你不知,他是你小侄人家。”西門慶道:“我是他家二十年舊孤老。”陳敬濟見二人犯言,就起身走了。那溫秀才只是掩口而笑。
須臾,伯爵飲過大鐘,次該西門慶擲骰兒。於是擲出個七點來,想了半日說:“我說《香羅帶》上一句唱:‘東君去意切,梨花似雪。’”伯爵道:“你說差了,此在第九個字上了,且吃一大鐘。”於是流沿兒斟了一銀衢花鐘,放在西門慶面前,教春鴻唱,說道:“我的兒,你肚子里裹棗核解板兒──能有幾句!”春鴻又拍手唱了一個。看看飲酒至昏,掌燭上來。西門慶飲過,伯爵道:“姐夫不在,溫老先生你還該完令。”溫秀才拿起骰兒,擲出個幺點,想了想,見壁上掛著一幅弔屏,泥金書一聯:“風飄弱柳平橋晚;雪點寒梅小院春。”就說了末後一句。伯爵道:“不算,不算,不是你心上發出來的。該吃一大鐘。”春鴻斟上,那溫秀才不勝酒力,坐在椅上只顧打盹,起來告辭。伯爵還要留他,西門慶道:“罷罷!老先兒他斯文人,吃不的。”令畫童兒:“你好好送你溫師父那邊歇去。”溫秀才得不的一聲,作別去了。伯爵道:“今日葵軒不濟,吃了多少酒兒?就醉了。”於是又飲夠多時,伯爵起身說:“地下滑,我也酒夠了。”因說:“哥,明日你早教玳安替他下書去。”西門慶道:“你不見我交與他書,明日早去了。”伯爵掀開帘子,見天陰地下滑,旋要了個燈籠,和鄭春一路去。西門慶又與了鄭春五錢銀子,盒內回了一罐衣梅,捎與他姐姐鄭月兒吃。臨出門,西門慶因戲伯爵:“你哥兒兩個好好去。”伯爵道:“你多說話。父子上山,各人努力。好不好,我如今就和鄭月兒那小淫婦兒答話去。”說著,琴童送出門去了。
西門慶看收了家伙,扶著來安兒,打燈籠入角門,從潘金蓮門首過,見角門關著,悄悄就往李瓶兒房裡來。彈了彈門,繡春開了門,來安就出去了。西門慶進入明間,見李瓶兒影,就問:“供養了羹飯不曾?”如意兒就出來應道:“剛纔我和姐供養了。”西門慶椅上坐了,迎春拿茶來吃了。西門慶令他解衣帶,如意兒就知他在這房裡歇,連忙收拾床鋪,用湯婆熨的被窩暖洞洞的,打發他歇下。繡春把角門關了,都在明間地平上支著板凳,打鋪睡下。西門慶要茶吃,兩個已知科範,連忙攛掇奶子進去和他睡。老婆脫衣服鑽入被窩內,西門慶乘酒興服了藥,那話上使了托子,老婆仰卧炕上,架起腿來,極力鼓搗,沒高低扇磞,扇磞的老婆舌尖冰冷,淫水溢下,口中呼“達達”不絕。夜靜時分,其聲遠聆數室。西門慶見老婆身上如綿瓜子相似,用一雙胳膊摟著他,令他蹲下身子,在被窩內咂雞巴,老婆無不曲體承奉。西門慶說:“我兒,你原來身體皮肉也和你娘一般白凈,我摟著你,就如和他睡一般。你須用心伏侍我,我看顧你。”老婆道:“爹沒的說,將天比地,折殺奴婢!奴婢男子漢已沒了,爹不嫌醜陋,早晚只看奴婢一眼兒就夠了。”西門慶便問:“你年紀多少?”老婆道:“我今年屬兔的,三十一歲了。”西門慶道:“你原來小我一歲。”見他會說話兒,枕上又好風月,心下甚喜。早晨起來,老婆伏侍拿鞋襪,打發梳洗,極盡殷勤,把迎春、繡春打靠後。又問西門慶討蔥白綢子: “做披襖子,與娘穿孝。”西門慶一一許他。就教小廝鋪子里拿三匹蔥白綢來:“你每一家裁一件。”瞞著月娘,背地銀錢、衣服、首飾,甚麼不與他!
次日,潘金蓮就打聽得知,走到後邊對月娘說:“大姐姐,你不說他幾句!賊沒廉恥貨,昨日悄悄鑽到那邊房裡,與老婆歇了一夜。餓眼見瓜皮,甚麼行貨子,好的歹的攬搭下。不明不暗,到明日弄出個孩子來算誰的?又象來旺兒媳婦子,往後教他上頭上臉,甚麼張致!”月娘道:“你們只要栽派教我說,他要了死了的媳婦子,你每背地都做好人兒,只把我合在缸底下。我如今又做傻子哩!你每說只顧和他說,我是不管你這閑帳。”金蓮見月娘這般說,一聲兒不言語,走回房去了。
西門慶早起見天晴了,打發玳安往錢主事家下書去了。往衙門回來,平安兒來稟:“翟爹人來討書。”西門慶打發書與他,因問那人:“你怎的昨日不來取?”那人說:“小的又往巡撫侯爺那裡下書來,耽擱了兩日。”說畢,領書出門。西門慶吃了飯就過對門房子里,看著兌銀、打包、寫書帳。二十四日燒紙,打發韓伙計、崔本並後生榮海、胡秀五人起身往南邊去。寫了一封書捎與苗小湖,就謝他重禮。
看看過了二十五六,西門慶謝畢孝,一日早晨,在上房吃了飯坐的。月娘便說:“這出月初一日,是喬親家長姐生日,咱也還買份禮兒送了去。常言先親後不改,莫非咱家孩兒沒了,就斷禮不送了?”西門慶道:“怎的不送!”於是吩咐來興買四盒禮,又是一套妝花緞子衣服、兩方銷金汗巾、一盒花翠。寫帖兒,叫王經送了去。這西門慶吩咐畢,就往花園藏春閣書房中坐的。只見玳安下了書回來回話,說:“錢老爹見了爹的帖子,隨即寫書差了一吏,同小的和黃四兒子到東昌府兵備道下與雷老爹。雷老爹旋行牌問童推官催文書,連犯人提上去從新問理。連他家兒子孫文相都開出來,只追了十兩燒埋錢,問了個不應罪名,杖七十,罰贖。復又到鈔關上回了錢老爹話,討了回帖,才來了。”西門慶見玳安中用,心中大喜。拆開回帖觀看,原來雷兵備回錢主事帖子都在裡面。上寫道:
來諭悉已處分,但馮二已曾責子在先,何況與孫文相忿毆,彼此俱傷,歇後身死,又在保辜限外,問之抵命,難以平允。量追燒埋錢十兩給與馮二,相應發落。謹此回覆。
下書:“年侍生雷啟元再拜。”
西門慶看了歡喜,因問:“黃四舅子在那裡?”玳安道:“他出來都往家去了。明日同黃四來與爹磕頭。黃四丈人與了小的一兩銀子。”西門慶吩咐置鞋腳穿,玳安磕頭而出。西門慶就歪在床炕上眠著了。王經在桌上小篆內炷了香,悄悄出來了。良久,忽聽有人掀的簾兒響,只見李瓶兒驀地進來,身穿糝紫衫、白絹裙,亂輓烏雲,黃懨懨面容,向床前叫道:“我的哥哥,你在這裡睡哩,奴來見你一面。我被那廝告了一狀,把我監在獄中,血水淋漓,與穢污在一處,整受了這些時苦。昨日蒙你堂上說了人情,減我三等之罪。那廝再三不肯,發恨還要告了來拿你。我待要不來對你說,誠恐你早晚暗遭毒手。我今尋安身之處去也,你須防範他。沒事少要在外吃夜酒,往那去,早早來家。千萬牢記奴言,休要忘了!”說畢,二人抱頭而哭。西門慶便問:“姐姐,你往那去?對我說。”李瓶兒頓脫,撒手卻是南柯一夢。西門慶從睡夢中直哭醒來,看見簾影射入,正當日午,由不的心中痛切。正是:花落土埋香不見,鏡空鸞影夢初醒。有詩不證:
殘雪初晴照紙窗,地爐灰燼冷侵床。個中邂逅相思夢,風撲梅花鬥帳香。
不想早晨送了喬親家禮,喬大戶娘子使了喬通來送請帖兒,請月娘眾姊妹。小廝說:“爹在書房中睡哩。”都不敢來問。月娘在後邊管待喬通,潘金蓮說:“拿帖兒,等我問他去。”於是驀地推開書房門,見西門慶歪著,他一屁股就坐在旁邊,說:“我的兒,獨自個自言自語,在這裡做甚麼?嗔道不見你,原來在這裡好睡也!”一面說話,一面看著西門慶,因問:“你的眼怎生揉的恁紅紅的?”西門慶道:“想是我控著頭睡來。”金蓮道:“到只象哭的一般。”西門慶道:“怪奴才,我平白怎的哭?”金蓮道:“只怕你一時想起甚心上人兒來是的。”西門慶道:“沒的胡說,有甚心上人、心下人?”金蓮道:“李瓶兒是心上的,奶子是心下的,俺們是心外的人,入不上數。”西門慶道:“怪小淫婦兒,又六說白道起來。”因問:“我和你說正經話──前日李大姐裝槨,你每替他穿了甚麼衣服在身底下來?”金蓮道:“你問怎的?”西門慶道:“不怎的,我問聲兒。”金蓮道:“你問必有緣故。上面穿兩套遍地金緞子衣服,底下是白綾襖、黃綢裙,貼身是紫綾小襖、白絹裙、大紅小衣。”西門慶點了點頭兒。金蓮道:“我做獸醫二十年,猜不著驢肚里病?你不想他,問他怎的?”西門慶道:“我才方夢見他來。”金蓮道: “夢是心頭想,噴涕鼻子癢。饒他死了,你還這等念他。象俺每都是可不著你心的人,到明日死了,苦惱也沒那人想念!”西門慶向前一手摟過他脖子來,就親個嘴,說:“怪小油嘴,你有這些賊嘴賊舌的。”金蓮道:“我的兒,老娘猜不著你那黃貓黑尾的心兒!”兩個又咂了一回舌頭,自覺甜唾溶心,脂滿香唇,身邊蘭麝襲人。西門慶於是淫心輒起,摟他在懷裡。他便仰靠梳背,露出那話來,叫婦人品簫。婦人真個低垂粉頭,吞吐裹沒,往來鳴咂有聲。西門慶見他頭上戴金赤虎分心,香雲上圍著翠梅花鈿兒,後髩上珠翹錯落,興不可遏。正做到美處,忽見來安兒隔簾說:“應二爹來了。”西門慶道:“請進來。”慌的婦人沒口子叫:“來安兒賊囚,且不要叫他進來,等我出去著。”來安兒道:“進來了,在小院內。”婦人道:“還不去教他躲躲兒!”那來安兒走去,說:“二爹且閃閃兒,有人在屋裡。”這伯爵便走到松牆旁邊,看雪培竹子。王經掀著軟簾,只聽裙子響,金蓮一溜煙後邊走了。正是:
雪隱鷺鷥飛始見,柳藏鸚鵡語方知。
伯爵進來,見西門慶,唱喏坐下。西門慶道:“你連日怎的不來?”伯爵道:“哥,惱的我要不的在這裡。”西門慶問道:“又怎的惱?你告我說。”伯爵道:“緊自家中沒錢,昨日俺房下那個,平白又桶出個孩兒來。白日里還好撾撓,半夜三更,房下又七痛八病。少不得扒起來收拾草紙被褥,叫老娘去。打緊應保又被俺家兄使了往莊子上馱草去了。百忙撾不著個人,我自家打燈籠叫了巷口鄧老娘來。及至進門,養下來了。”西門慶問:“養個甚麼?”伯爵道:“養了個小廝。”西門慶罵道:“傻狗才,生了兒子倒不好,如何反惱?是春花兒那奴才生的?”伯爵笑道:“是你春姨。”西門慶道:“那賊狗掇腿的奴才,誰教你要他來?叫叫老娘還抱怨!”伯爵道:“哥,你不知,冬寒時月,比不的你們有錢的人家,又有偌大前程,生個兒子錦上添花,便喜歡。俺們連自家還多著個影兒哩,要他做甚麼!家中一窩子人口要吃穿,巴劫的魂也沒了。應保逐日該操當他的差事去了,家兄那裡是不管的。大小女便打發出去了,天理在頭上,多虧了哥你。眼見的這第二個孩兒又大了,交年便是十三歲。昨日媒人來討帖兒。我說:‘早哩,你且去著。’緊自焦的魂也沒了,猛可半夜又鑽出這個業障來。那黑天摸地,那裡活變錢去?房下見我抱怨,沒奈何,把他一根銀挖兒與了老娘去了。明日洗三,嚷的人家知道了,到滿月拿甚麼使?到那日我也不在家,信信拖拖到那寺院里且住幾日去罷。”西門慶笑道:“你去了,好了和尚來趕熱被窩兒。你這狗才,到底占小便益兒。”又笑了一回,那應伯爵故意把嘴谷都著不做聲。西門慶道:“我的兒,不要惱,你用多少銀子,對我說,等我與你處。”伯爵道:“有甚多少?”西門慶道:“也夠你攪纏是的。到其間不夠了,又拿衣服當去。”伯爵道:“哥若肯下顧,二十兩銀子就夠了,我寫個符兒在此。費煩的哥多了,不好開口的,也不敢填數兒,隨哥尊意便了。”西門慶也不接他文約,說:“沒的扯淡,朋友家,什麼符兒!”正說著,只見來安兒拿茶進來。西門慶叫小廝:“你放下盞兒,喚王經來。”不一時,王經來到。西門慶吩咐:“你往後邊對你大娘說,我裡間床背閣上,有前日巡按宋老爹擺酒兩封銀子,拿一封來。”王經應諾,不多時拿了銀子來。西門慶就遞與應伯爵,說:“這封五十兩,你都拿了使去。原封未動,你打開看看。”伯爵道:“忒多了。”西門慶道:“多的你收著,眼下你二令愛不大了?你可也替他做些鞋腳衣裳,到滿月也好看。”伯爵道:“哥說的是。”將銀子拆開,都是兩司各府傾就分資,三兩一錠,松紋足色,滿心歡喜,連忙打恭致謝,說道:“哥的盛情,誰肯!真個不收符兒?”西門慶道:“傻孩兒,誰和你一般計較?左右我是你老爺老娘家,不然你但有事就來纏我?這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自是咱兩個分養的。實和你說,過了滿月,把春花兒那奴才叫了來,且答應我些時兒,只當利錢不算罷。”伯爵道:“你春姨這兩日瘦的象你娘那樣哩!”兩個戲了一回,伯爵因問:“黃四丈人那事怎樣了?”西門慶說:“錢龍野書到,雷兵備旋行牌提了犯人上去從新問理,把孫文相父子兩個都開出來,只認了十兩燒埋錢。”伯爵道:“造化他了。他就點著燈兒,那裡尋這人情去!你不受他的,乾不受他的。雖然你不稀罕,留送錢大人也好。別要饒了他,教他好歹擺一席大酒,裡邊請俺們坐一坐。你不說,等我和他說。饒了他小舅一個死罪,當別的小可事兒!”這裡說話不題。
且說月娘在上房,只見孟玉樓走來,說他兄弟孟銳:“不久又起身往川廣販雜貨去。今來辭辭他爹,在我屋裡坐著哩。他在那裡?姐姐使個小廝對他說聲兒。”月娘道:“他在花園書房和應二坐著哩。又說請他爹哩,頭裡潘六姐到請的好!喬通送帖兒來,等著討個話兒,到明日咱們好去不去。我便把喬通留下,打發吃茶,長等短等不見來,熬的喬通也去了。半日,只見他從前邊走將來,教我問他:‘你對他說了不曾?’他沒的話回,只噦了一聲:‘我就忘了。’帖子還袖在袖子里。原來是恁個沒尾巴行貨子!不知前頭幹甚麼營生,那半日才進來,恰好還不曾說。吃我訌了兩句,往前去了。”少頃,來安進來,月娘使他請西門慶,說孟二舅來了。西門慶便起身,留伯爵:“你休去了,我就來。”走到後邊,月娘先把喬家送帖來請說了。西門慶說:“那日只你一人去罷。熱孝在身,莫不一家子都出來!”月娘說:“他孟二舅來辭辭你,一兩日就起身往川廣去。在三姐屋裡坐著哩。”又問:“頭裡你要那封銀子與誰?”西門慶道:“應二哥房裡春花兒,昨晚生了個兒子,問我借幾兩銀子使。告我說,他第二個女兒又大,愁的要不的。”月娘道:“好,好。他恁大年紀,也才見這個孩子,應二嫂不知怎的喜歡哩!到明日,咱也少不的送些粥米兒與他。”西門慶道:“這個不消說。到滿月,不要饒花子,奈何他好歹發帖兒,請你們往他家走走去,就瞧瞧春花兒怎麼模樣。”月娘笑道:“左右和你家一般樣兒,也有鼻兒也有眼兒,莫不差別些兒!”一面使來安請孟二舅來。
不一時,孟玉樓同他兄弟來拜見。敘禮已畢,西門慶陪他敘了回話,讓至前邊書房內與伯爵相見。吩咐小廝看菜兒,放桌兒篩酒上來,三人飲酒。西門慶教再取雙鐘箸:“對門請溫師父陪你二舅坐。”來安不一時回說:“溫師父不在,望倪師父去了。”西門慶說:“請你姐夫來坐坐。”良久,陳敬濟來,與二舅見了禮,打橫坐下。西門慶問:“二舅幾時起身,去多少時?”孟銳道:“出月初二日準起身。定不的年歲,還到荊州買紙,川廣販香蠟,著緊一二年也不止。販畢貨就來家了。此去從河南、陝西、漢州去,回來打水路從峽江、荊州那條路來,往回七八千里地。”伯爵問:“二舅貴庚多少?”孟銳道:“在下虛度二十六歲。”伯爵道:“虧你年小小的,曉的這許多江湖道路,似俺們虛老了,只在家裡坐著。”須臾添換上來,杯盤羅列,孟二舅吃至日西時分,告辭去了。
西門慶送了回來,還和伯爵吃了一回。只見買了兩座庫來,西門慶委付陳敬濟裝庫。問月娘尋出李瓶兒兩套錦衣,攪金銀錢紙裝在庫內。因向伯爵說:“今日是他六七,不念經,燒座庫兒。”伯爵道:“好快光陰,嫂子又早沒了個半月了。”西門慶道:“這出月初五日是他斷七,少不的替他念個經兒。”伯爵道:“這遭哥念佛經罷了。”西門慶道:“大房下說,他在時,因生小兒,許了些《血盆經懺》,許下家中走的兩個女僧做首座,請幾眾尼僧,替他禮拜幾捲懺兒罷了。”說畢,伯爵見天晚,說道:“我去罷。只怕你與嫂子燒紙。”又深深打恭說:“蒙哥厚情,死生難忘!”西門慶道:“難忘不難忘,我兒,你休推夢裡睡哩!你眾娘到滿月那日,買禮都要去哩。”伯爵道:“又買禮做甚?我就頭著地,好歹請眾嫂子到寒家光降光降。”西門慶道:“到那日,好歹把春花兒那奴才收拾起來,牽了來我瞧瞧。”伯爵道:“你春姨他說來,有了兒子,不用著你了。”西門慶道:“不要慌,我見了那奴才和他答話。”伯爵笑的去了。
西門慶令小廝收了家伙,走到李瓶兒房裡。陳敬濟和玳安已把庫裝封停當。那日玉皇廟、永福寺、報恩寺都送疏來。西門慶看著迎春擺設羹飯完備,下出匾食來,點上香燭,使繡春請了吳月娘眾人來。西門慶與李瓶兒燒了紙,抬出庫去,教敬濟看著,大門首焚化。正是:
芳魂料不隨灰死,再結來生未了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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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69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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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六十九回 招宣府初調林太太 麗春院驚走王三官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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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香煙裊,羅幃錦帳風光好。風光好,金釵斜軃,鳳顛鸞倒。<br />
恍疑身在蓬萊島,邂逅相逢緣不小。緣不小,最開懷處,蛾眉淡掃。
話說玳安同文嫂兒到家,平安說:「爹在對門房子裡。」進去稟報。西門慶正在書房中和溫秀才坐的,見玳安,隨即出來,小客位內坐下。玳安道:「文嫂兒叫了來,在外邊伺候。」西門慶即令:「叫他進來。」那文嫂悄悄掀開暖簾,進入裡面,向西門慶磕頭。西門慶道:「文嫂,許久不見你。」文嫂道:「小媳婦有。」西門慶道:「你如今搬在那裡住了?」文嫂道:「小媳婦因不幸為了場官司,把舊時那房兒棄了,如今搬在大南首王家巷住哩。」西門慶吩咐道:「起來說話。」那文嫂一面站立在旁邊。西門慶令左右都出去,那平安和畫童都躲在角門外伺候,只玳安兒影在簾兒外邊聽。西門慶因問:「你常在那幾家大人家走跳?」文嫂道:「就是大街皇親家,守備府周爺家,喬皇親、張二老爹、夏老爹家,都相熟。」西門慶道:「你認的王招宣府裏不認的?」文嫂道:「是小媳婦定門主顧,太太和三娘常照顧我的花翠。」西門慶道:「你既相熟,我有樁事兒央及你,休要阻了我。」向袖中取出五兩一錠銀子與他,悄悄和他說:「如此這般,你怎的尋個路兒把他太太弔在你那裡,我會他會兒,我還謝你。」那文嫂聽了,哈哈笑道:「是誰對爹說來?你老人家怎的曉得來?」西門慶道:「常言: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我怎得不知道!」文嫂道:「若說起我這太太來,今年屬豬,三十五歲,端的上等婦人,百伶百俐,只好象三十歲的。他雖是幹這營生,好不幹的細密!就是往那裡去,許多伴當跟隨,徑路兒來,逕路兒去。三老爹在外為人做人,他怎在人家落腳?──這個人傳的訛了。倒是他家裡深宅大院,一時三老爹不在,藏掖個兒去,人不知鬼不覺,倒還許。若是小媳婦那裡,窄門窄戶,敢招惹這個事?就是爹賞的這銀子,小媳婦也不敢領去。寧可領了爹言語,對太太說就是了。」西門慶道:「你不收,便是推托,我就惱了。事成,我還另外賞幾個綢緞你穿。」文嫂道:「愁你老人家沒有也怎的?上人著眼覷,就是福星臨。」磕了個頭,把銀子接了,說道:「待小媳婦悄悄對太太說,來回你老人家。」西門慶道:「你當件事幹,我這裡等著。你來時,只在這裡來就是了,我不使小廝去了。」文嫂道:「我知道。不在明日,只在後日,隨早隨晚,討了示下就來了。」一面走出來。玳安道:「文嫂,隨你罷了,我只要你一兩銀子,也是我叫你一場。你休要獨吃。」文嫂道:「猢猻兒隔牆掠篩箕,還不知仰著合著哩。」於是出門騎上驢子,他兒子籠著,一直去了。西門慶和溫秀才坐了一回,良久,夏提刑來,就冠冕著同往府裏羅同知──名喚羅萬象那裡吃酒去了。直到掌燈以後才來家。
且說文嫂兒拿著西門慶五兩銀子,到家歡喜無盡,打發會茶人散了。至後晌時分,走到王招宣府宅裏,見了林太太,道了萬福。林氏便道:「你怎的這兩日不來看看我?」文嫂便把家中會茶,趕臘月要往頂上進香一節告訴林氏。林氏道:「你兒子去,你不去罷了。」文嫂兒道:「我如何得去?只教文[[File:糸堂.svg|16px|[糹堂]]]代進香去罷了。」 林氏道:「等臨期,我送些盤纏與你。」文嫂便道:「多謝太太佈施。」說畢,林氏叫他近前烤火,丫鬟拿茶來吃了。這文嫂一面吃了茶,問道:「三爹不在家了?」林氏道:「他又有兩夜沒回家,只在裡邊歇哩。逐日搭著這夥喬人,只眠花卧柳,把花枝般媳婦兒丟在房裡,通不顧,如何是好?」文嫂又問:「三娘怎的不見?」林氏道:「他還在房裡未出來哩。」這文嫂見無人,便說道:「不打緊,太太寬心。小媳婦有個門路兒,管就打散了這夥人,三爹收心,也再不進院去了。太太容小媳婦,便敢說;不容便不敢說。」林氏道:「你說的話兒,那遭兒我不依你來?你有話只顧說不妨。」這文嫂方說道:「縣門前西門大老爹,如今見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戶,家中放官吏債,開四五處鋪面:緞子鋪、生藥鋪、綢絹鋪、絨線鋪,外邊江湖又走標船,揚州興販鹽引,東平府上納香蠟,伙計主管約有數十。東京蔡太師是他乾爺,朱太尉是他衛主,翟管家是他親家,巡撫巡按都與他相交,知府知縣是不消說。家中田連阡陌,米爛成倉,身邊除了大娘子──乃是清河左衛吳千戶之女,填房與他為繼室──只成房頭、穿袍兒的,也有五六個。以下歌兒舞女,得寵侍妾,不下數十。端的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今老爹不上三十一二年紀,正是當年漢子,大身材,一表人物。也曾吃藥養龜,慣調風情;雙陸象棋,無所不通;蹴踘打毬,無所不曉;諸子百家,拆白道字,眼見就會。端的擊玉敲金,百憐百俐。聞知咱家乃世代簪纓人家,根基非淺,又見三爹在武學肄業,也要來相交,只是不曾會過,不好來的。昨日聞知太太貴誕在邇,又四海納賢,也一心要來與太太拜壽。小媳婦便道:『初會,怎好驟然請見的。待小的達知老太太,討個示下,來請老爹相見。』今老太太不但結識他來往相交,只央浼他把這干人斷開了,須玷辱不了咱家門戶。」林氏被文嫂這篇話說的心中迷留摸亂,情竇已開,便向文嫂兒較計道:「人生面不熟,怎好遽然相見?」文嫂道:「不打緊,等我對老爹說。只說太太先央浼他要到提刑院遞狀,告引誘三爹這起人,預先請老爹來私下先會一會,此計有何不可?」說得林氏心中大喜,約定後日晚夕等候。
這文嫂討了婦人示下歸家,到次日飯時,走來西門慶宅內。西門慶正在對門書院內坐的,忽玳安報:「文嫂來了。」西門慶聽了,即出小客位,令左右放下簾兒。良久,文嫂進入裡面,磕了頭,玳安知局,就走出來了。文嫂便把怎的說念林氏:「誇獎老爹人品家道,怎樣結識官府,又怎的仗義疏財,風流博浪,說得他千肯萬肯,約定明日晚間,三爹不在家,家中設席等候。假以說人情為由,暗中相會。」西門慶聽了,滿心歡喜。又令玳安拿了兩匹綢緞賞他。文嫂道,「爹明日要去,休要早了。直到掌燈,街上人靜時,打他後門首扁食巷中──他後門旁有個住房的段媽媽,我在他家等著。爹只使大官兒彈門,我就出來引爹入港,休令左近人知道。」西門慶道:「我知道。你明日先去,不可離寸地,我也依期而至。」說畢,文嫂拜辭出門,又回林氏話去了。
西門慶那日,歸李嬌兒房中宿歇,一宿無話。巴不到次日,培養著精神。午間,戴著白忠靖巾,便同應伯爵騎馬往謝希大家吃生日酒。席上兩個唱的。西門慶吃了幾杯酒,約掌燈上來,就逃席走出來了。騎上馬,玳安、琴童兩個小廝跟隨。那時約十九日,月色朦朧,帶著眼紗由大街抹過,逕穿到扁食巷王招宣府後門來。那時才上燈一回,街上人初靜之後。西門慶離他後門半舍,把馬勒住,令玳安先彈段媽媽家門。原來這媽媽就住著王招宣家後房,也是文嫂舉薦,早晚看守後門,開門閉戶。但有入港,在他家落腳做窩。文嫂在他屋裡聽見彈門,連忙開門。見西門慶來了,一面在後門裡等的西門慶下了馬,除去眼紗兒,引進來,吩咐琴童牽了馬,往對門人家西首房檐下那裡等候,玳安便在段媽媽屋裡存身。這文嫂一面請西門慶入來,便把後門關了,上了栓,由夾道進內。轉過一層群房,就是太太住的五間正房,旁邊一座便門閉著。這文嫂輕敲敲門環兒,原來有個聽頭。少頃,見一丫鬟出來,開了雙扉。文嫂導引西門慶到後堂,掀開簾攏,只見裡面燈燭熒煌,正面供養著他祖爺太原節度頒陽郡王王景崇的影身圖:穿著大紅團袖,蟒衣玉帶,虎皮交椅坐著觀看兵書。有若關王之像,只是髯須短些。迎門朱紅匾上寫著「節義堂」三字,兩壁隸書一聯:「傳家節操同松竹,報國勛功並斗山。」西門慶正觀看之間,只聽得門帘上鈴兒響,文嫂從裡拿出一盞茶來與西門慶吃。西門慶便道:「請老太太出來拜見。」文嫂道:「請老爹且吃過茶著,剛纔稟過太太知道了。」不想林氏悄悄從房門帘裡望外邊觀看,見西門慶身材凜凜,一表人物,頭戴白緞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絨鶴氅,腳下粉底皂靴,就是個──
富而多詐姦邪輩,壓善欺良酒色徒。
林氏一見滿心歡喜,因悄悄叫過文嫂來,問他戴的孝是誰的。文嫂道:「是他第六個娘子的孝,新近九月間沒了不多些時。饒少殺,家中如今還有一巴掌人兒。他老人家,你看不出來?出籠兒的鵪鶉──也是個快鬥的。」這婆娘聽了,越發歡喜無盡。文嫂催逼他出去,婦人道:「我羞答答怎好出去?請他進來見罷。」文嫂一面走出來,向西門慶說:「太太請老爹房內拜見哩。」於是忙掀門帘,西門慶進入房中,但見簾幙垂紅,氈毺鋪地,麝蘭香靄,氣暖如春。繡榻則斗帳雲橫,錦屏則軒轅月映。婦人頭上戴著金絲翠葉冠兒,身穿白綾寬綢襖兒,沉香色遍地金妝花緞子鶴氅,大紅宮錦寬襴裙子,老鸛白綾高底鞋兒。就是個綺閣中好色的嬌娘,深閨內施毴的菩薩。有詩為證:
雲濃脂膩黛痕長,蓮步輕移蘭麝香。醉後情深歸繡帳,始知太太不尋常。
西門慶一見便躬身施禮,說道:「請太太轉上,學生拜見。」林氏道:「大人免禮罷。」西門慶不肯,就側身磕下頭去拜兩拜。婦人亦敘禮相還。拜畢,西門慶正面椅子上坐了,林氏就在下邊梳背炕沿斜僉相陪。文嫂又早把前邊儀門閉上了,再無一個僕人在後邊。三公子那邊角門也關了。一個小丫鬟名喚芙蓉,拿茶上來,林氏陪西門慶吃了茶,文嫂就在旁說道:「太太久聞老爹執掌刑名,敢使小媳婦請老爹來央煩樁事兒,未知老爹可依允不依?」西門慶道:「不知老太太有甚事吩咐?」 林氏道:「不瞞大人說,寒家雖世代做了這招宣,不幸夫主去世年久,家中無甚積蓄。小兒年幼優養,未曾考襲,如今雖入武學肄業,年幼失學。外邊有幾個姦詐不良的人,日逐引誘他在外飄酒,把家事都失了。幾次欲待要往公門訴狀,誠恐拋頭露面,有失先夫名節。今日敢請大人至寒家訴其衷曲,就如同遞狀一般。望乞大人千萬留情把這干人怎生處斷開了,使小兒改過自新,專習功名,以承先業,實出大人再造之恩,妾身感激不淺,自當重謝。」西門慶道:「老太太怎生這般說。尊家乃世代簪纓,先朝將相。令郎既入武學,正當努力功名,承其祖武,不意聽信游食所哄,留連花酒,實出少年所為。太太既吩咐,學生到衙門裡,即時把這干人處分懲治,庶可杜絕將來。」這婦人聽了,連忙起身,向西門慶道了萬福,說道:「容日妾身致謝大人。」西門慶道:「你我一家,何出此言。」
說話之間,彼此眉目顧盼留情。不一時,文嫂放桌兒擺上酒來,西門慶故意辭道:「學生初來進謁,倒不曾送禮來,如何反承老太太盛情留坐!」林氏道:「不知大人下降,沒作整備。寒天聊具一杯水酒,表意麵已。」丫鬟篩上酒來,端的金壺斟美釀,玉盞貯佳餚。林氏起身捧酒,西門慶亦下席道:「我當先奉老太太一杯。」 文嫂兒在旁插口說道:「老爹且不消遞太太酒。這十一月十五日是太太生日,那日送禮來與太太祝壽就是了。」西門慶道:「阿呀!早時你說。今日是初九,差六日。我在下一定來與太太登堂拜壽。」林氏笑道:「豈敢動勞大人!」須臾,大盤大碗,就是十六碗美味佳餚,旁邊絳燭高燒,下邊金爐添火,交杯一盞,行令猜枚,笑雨嘲雲。
酒為色膽。看看飲至蓮漏已沉、窗月倒影之際,一雙竹葉穿心,兩個芳情已動。文嫂已過一邊,連次呼酒不至。西門慶見左右無人,漸漸促席而坐,言頗涉邪,把手捏腕之際,挨肩擦膀之間。初時戲摟粉項,婦人則笑而不言;次後款啟朱唇,西門慶則舌吐其口,鳴咂有聲,笑語密切。婦人於是自掩房門,解衣松佩,微開錦帳,輕展繡衾,鴛枕橫床,鳳香薰被,相挨玉體,抱摟酥胸。原來西門慶知婦人好風月,家中帶了淫器包在身邊,又服了胡僧藥。婦人摸見他陽物甚大,西門慶亦摸其牝戶,彼此歡欣,情興如火。展猿臂,不覺蝶浪蜂狂;蹺玉腿,那個羞雲怯雨!正是:
縱橫慣使風流陣,那管床頭墮玉釵。
西門慶當下竭平生本事,將婦人儘力盤桓了一場。纏至更深天氣,方纔精泄。婦人則發亂釵橫,花憔柳困。兩個並頭交股,摟抱片時,起來穿衣。婦人款剔銀燈,開了房門,照鏡整容,呼丫鬟捧水凈手。復飲香醪,再勸美酌。三杯之後,西門慶告辭起身,婦人輓留不已,叮嚀頻囑。西門慶躬身領諾,謝擾不盡,相別出門。婦人送到角門首回去了。文嫂先開後門,呼喚玳安、琴童牽馬過來,騎上回家。街上已喝號提鈴,更深夜靜,但見一天霜氣,萬籟無聲。西門慶回家,一宿無話。
到次日,西門慶到衙門中發放已畢,在後廳叫過該地方節級緝捕,吩咐如此這般:「王招宣府裏三公子,看有甚麼人勾引他,院中在何人家行走,即查訪出名字來,報我知道。」因向夏提刑說:「王三公子甚不學好,昨日他母親再三央人來對我說,倒不關他兒子事,只被這干光棍勾引他。今若不痛加懲治,將來引誘壞了人家子弟。」夏提刑道:「長官所見不錯,必該治他。」節級緝捕領了西門慶鈞語,當日即查訪出各人名姓來,打了事件,到後晌時分來西門慶宅內呈遞揭帖。西門慶見上面有孫寡嘴、祝實念、小張閑、聶鉞兒、向三、於寬、白回子,樂婦是李桂姐、秦玉芝兒。西門慶取過筆來,把李桂姐、秦玉芝兒並老孫、祝實念名字都抹了,吩咐:「這小張閑等五個光棍,即與我拿了,明日早帶到衙門裡來。」眾公人應諾下去。至晚,打聽王三官眾人都在李桂姐家吃酒踢行頭,都埋伏在房門首。深更時分,剛散出來,眾公人把小張閑、聶鉞、於寬、白回子、向三五人都拿了。孫寡嘴與祝實念扒李桂姐後房去了,王三官藏在李桂姐床底下,不敢出來。桂姐一家唬的捏兩把汗,更不知是那裡的人,亂央人打聽實信。王三官躲了一夜不敢出來。李家鴇子又恐怕東京下來拿人,到五更時分,攛掇李銘換了衣服,送王三官來家。
節級緝捕把小張閑等拿在聽事房吊了一夜。到次日早晨,西門慶進衙門與夏提刑升廳,兩邊刑杖羅列,帶人上去。每人一夾二十大棍,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響聲震天,哀號慟地。西門慶囑咐道:「我把你這起光棍,專一引誘人家子弟在院飄風,不守本分,本當重處,今姑從輕責你這幾下兒。再若犯在我手裡,定然枷號,在院門首示眾!」喝令左右:「叉下去!」眾人望外,金命水命,走投無命。
兩位官府發放事畢,退廳吃茶。夏提刑因說起:「昨日京中舍親崔中書那裡書來,說衙門中考察本上去了,還未下來哩。今日會了長官,咱倒好差人往懷慶府同僚林蒼峰那裡,打聽打聽消息去。他那裡臨京近。」西門慶道:「長官所見甚明。」即喚走差的上來吩咐:「與你五錢銀子盤纏,即拿俺兩個拜帖,到懷慶府提刑林千戶老爹那裡,打聽京中考察本示下,看經歷司行下照會來不曾。務要打聽的實,來回報。」那人領了銀子、拜帖,又到司房結束行裝,討了匹馬,長行去了。兩位官府才起身回家。
卻說小張閑等從提刑院打出來,走在路上各人思想,更不料今日受這場虧是那裡藥線,互相埋怨。小張閑道:「莫不還是東京那裡的消息?」白回子道:「不是。若是那裡消息,怎肯輕饒素放?」常言說得好:乖不過唱的,賊不過銀匠,能不過架兒。聶鉞兒一口就說道:「你每都不知道,只我猜得著。此一定是西門官府和三官兒上氣,嗔請他表子,故拿俺每煞氣。正是:龍鬥虎傷,苦了小獐。」小張閑道:「列位倒罷了,只是苦了我在下了。孫寡嘴、祝麻子都跟著,只把俺每頂缸。」於寬道:「你怎的說渾話?他兩個是他的朋友,若拿來跪在地下,他在上面坐著,怎生相處?」小張閑道:「怎的不拿老婆?」聶鉞道:「兩個老婆,都是他心上人。李家桂姐是他的表子,他肯拿來!也休怪人,是俺每的晦氣,偏撞在這網裡。才夏老爹怎生不言語,只是他說話?這個就見出情弊來了。如今往李桂姐家尋王三官去!白為他打了這一屁股瘡來不成?便罷了,就問他要幾兩銀子盤纏,也不吃家中老婆笑話。」於是逕入勾欄,見李桂姐家門關的鐵桶相似。叫了半日,丫頭隔門問是誰,小張閑道:「是俺每,尋三官兒說話。」丫頭回說:「他從那日半夜就回家去了,不在這裡。無人在家中,不敢開門。」這眾人只得回來,到王招宣府內,逕入他客位裏坐下。王三官聽見眾人來尋他,唬得躲在房裡不敢出來。半日,使出小廝永定兒來說:「俺爹不在家了。」眾人道:「好自在性兒!不在家了,往那裡去了?叫不將來!」於寬道:「實和你說了罷,休推睡裡夢裡。剛纔提刑院打了俺每,押將出來。如今還要他正身見官去哩!」摟起腿來與永定瞧,教他進裡面去說: 「為你打俺每,有甚要緊!」一個個都躺在凳上聲疼叫喊。
那王三官兒越發不敢出來,只叫:「娘,怎麼樣兒?如何救我則可。」林氏道:「我女婦人家,如何尋人情去救得?」求了半日,見外邊眾人等得急了,要請老太太說話。那林氏又不出去,只隔著屏風說道:「你每略等他等,委的在莊上,不在家了。我這裡使小廝叫他去。」小張閑道:「老太太,快使人情他來!這個癤子終要出膿,只顧膿著不是事。俺每為他連累打了這一頓。剛纔老爹吩咐押出俺每來要他。他若不出來,大家都不得清凈,就弄的不好了。」
林氏聽言,連忙使小廝拿出茶來與眾人吃。王三官唬的鬼也似,逼他娘尋人情。直到至急之處,林氏方纔說道:「文嫂他只認的提刑西門官府家,昔年曾與他女兒說媒來,在他宅中走的熟。」王三官道:「就認的西門提刑也罷。快使小廝請他來。」林氏道:「他自從你前番說了他,使性兒一向不來走動,怎好又請他?他也不肯來。」王三官道:「好娘,如今事在至急,請他來,等我與他陪個禮兒便了。」林氏便使永定兒悄悄打後門出去,請了文嫂來。王三官再三央及他,一口一聲只叫: 「文媽,你認的提刑西門大官府,好歹說個人情救我。」這文嫂故意做出許多喬張致來,說道:「舊時雖故與他宅內大姑娘說媒,這幾年誰往他門上走!大人家深宅大院,不去纏他。」王三官連忙跪下說道:「文媽,你救我,恩有重報,不敢有忘。那幾個人在前邊只要出官,我怎去得?」文嫂只把眼看他娘,他娘道:「也罷,你便替他說說罷了。」文嫂道:「我獨自個去不得。三叔,你衣巾著,等我領你親自到西門老爹宅上,你自拜見央浼他,等我在旁再說,管情一天事就了了。」王三官道:「見今他眾人在前邊催逼甚急,只怕一時被他看見怎了?」文嫂道:「有甚難處勾當?等我出去安撫他,再安排些酒肉點心茶水哄他吃著,我悄悄領你從後門出去,幹事回來,他就便也不知道。」
這文嫂一面走出前廳,向眾人拜了兩拜,說道:「太太教我出來,多上覆列位哥每:本等三叔往莊上去了,不在家,使人請去了,便來也。你每略坐坐兒。吃打受罵,連累了列位。誰人不吃鹽米,等三叔來,教他知遇你們。你們千差萬差來人不差,恆屬大家只要圖了事。上司差派,不由自己。有了三叔出來,一天大事都了了。」眾人聽了,一齊道:「還是文媽見的多,你老人家早出來說恁句有南北的話兒,俺每也不急的要不的。執殺法兒只回不在家,莫不俺每自做出來的事?你恁帶累俺每吃官棒,上司要你,假推不在家。吃酒吃肉,教人替你不成?文媽,你是曉道理的,你出來,俺每還透個路兒與你──破些東西兒,尋個分上兒說說,大家了事。你不出來見俺每,這事情也要消繳,一個緝捕問刑衙門,平不答的就罷了?」文嫂兒道:「哥每說的是。你每略坐坐兒,我對太太說,安排些酒飯兒管待你每。你每來了這半日也餓了。」眾人都道:「還是我的文媽知人苦辣。不瞞文媽說,俺每從衙門裡打出來,黃湯兒也沒曾嘗著哩!」這文嫂走到後邊,一力竄掇,打了二錢銀子酒,買了一錢銀子點心,豬羊牛肉各切幾大盤,拿將出去,一壁哄他眾人在前邊大酒大肉吃著。
這王三官儒巾青衣,寫了揭帖,文嫂領著,帶上眼紗,悄悄從後門出來,步行徑往西門慶家來。到了大門首,平安兒認的文嫂,說道:「爹才在廳上,進去了。文媽有甚話說?」文嫂遞與他拜帖,說道:「哥哥,累你替他稟稟去。」連忙問王三官要了二錢銀子遞與他,那平安兒方進去替他稟知西門慶。西門慶見了手本拜帖,上寫著:「眷晚生王採頓首百拜。」一面先叫進文嫂,問了回話,然後才開大廳槅子門,使小廝請王三官進去。西門慶頭戴忠靖巾,便衣出來迎接,見王三衣巾進來,故意說道:「文嫂怎不早說?我褻衣在此。」便令左右:「取我衣服來。」慌的王三官向前攔住道:「尊伯尊便,小侄敢來拜瀆,豈敢動勞!」至廳內,王三官務請西門慶轉上行禮。西門慶笑道:「此是舍下。」再三不肯。西門慶居先拜下去,王三官說道:「小侄有罪在身,久仰,欠拜。」西門慶道:「彼此少禮。」王三官因請西門慶受禮,說道:「小侄人家,老伯當得受禮,以恕拜遲之罪。」務讓起來,受了兩禮。西門慶讓坐,王三官又讓了一回,然後挪座兒斜僉坐的。
少頃,吃了茶,王三官向西門慶說道:「小侄有事,不敢奉瀆尊嚴。」因向袖中取出揭帖遞上,隨即離座跪下。被西門慶一手拉住,說道:「賢契有甚話,但說何害!」王三官就說:「小侄不才,誠為得罪,望乞老伯念先父武弁一殿之臣,寬恕小侄無知之罪,完其廉恥,免令出官,則小侄垂死之日,實再生之幸也。銜結圖報,惶恐,惶恐!」西門慶展開揭帖,上面有小張閑等五人名字,說道:「這起光棍,我今日衙門裡,已各重責發落,饒恕了他,怎的又央你去?」王三官道:「他說老伯衙門中責罰了他,押出他來,還要小侄見官。在家百般辱罵喧嚷,索詐銀兩,不得安生,無處控訴,特來老伯這裡請罪。」又把禮帖遞上。西門慶一見,便道:「豈有此理!這起光棍可惡。我倒饒了他,如何倒往那裡去攪擾!」把禮帖還與王三官收了,道:「賢契請回,我且不留你坐。如今就差人拿這起光棍去。容日奉招。」王三官道:「豈敢!蒙老伯不棄,小侄容當叩謝。」千恩萬謝出門。西門慶送至二門首,說:「我褻服不好送的。」那王三官自出門來,還帶上眼紗,小廝跟隨去了。文嫂還討了西門慶話。西門慶吩咐:「休要驚動他,我這裡差人拿去。」
這文嫂同王三官暗暗到家。不想西門慶隨即差了一名節級、四個排軍,走到王招宣宅內。那起人正在那裡飲酒喧鬧,被公人進去不由分說都拿了,帶上鐲子。唬得眾人面如土色,說道:「王三官幹的好事,把俺每穩住在家,倒把鋤頭反弄俺每來了。」那個節級排軍罵道:「你這廝還胡說,當的甚麼?各人到老爹跟前哀告,討你那命是正經。」小張閑道:「大爺教導的是。」
不一時,都拿到西門慶宅門首,門上排軍並平安兒都張著手兒要錢,才替他稟。眾人不免脫下褶兒,並拿頭上簪圈下來,打發停當,方纔說進去。半日,西門慶出來坐廳,節級帶進去跪在廳下。西門慶罵道:「我把你這起光棍,我倒將就了你,你如何指稱我衙門往他家訛詐去?實說詐了多少錢?若不說,令左右拿拶子與我著實拶起來!」當下只說了聲,那左右排軍登時拿了五六把新拶子來伺候。小張閑等只顧叩頭哀告道:「小的每並沒訛詐分文財物,只說衙門中打出來,對他說聲。他家拿出些酒食來管待小的們,小的每並沒需索他的。」西門慶道:「你也不該往他家去。你這些光棍,設騙良家子弟,白手要錢,深為可恨!既不肯實供,都與我帶了衙門裡收監,明日嚴審取供,枷號示眾!」眾人一齊哀告,哭道:「天官爺,超生小的每罷,小的再不敢上他門纏擾了。休說枷號,這一送到監裡去,冬寒時月,小的每都是死數。」西門慶道:「我把你這起光棍,饒出你去,都要洗心改過,務要生理。不許你挨坊靠院,引誘人家子弟,詐騙財物。再拿到我衙門裡來,都活打死了。」喝令:「叉出去!」眾人得了個性命,往外飛跑。正是:
敲碎玉籠飛彩鳳,頓開金鎖走蛟龍。
西門慶發了眾人去,回至後房,月娘問道:「這是那個王三官兒?」西門慶道:「此是王招宣府中三公子,前日李桂兒為那場事就是他。今日賊小淫婦兒不改,又和他纏,每月三十兩銀子教他包著。嗔道一向只哄著我!不想有個底腳裡人兒又告我說,教我差幹事的拿了這干人,到衙門裡都夾打了。不想這干人又到他家裡嚷賴,指望要詐他幾兩銀子,只說衙門中要他。他從沒見官,慌了,央文嫂兒拿了五十兩禮帖來求我說人情。我剛纔把那起人又拿了來,扎發了一頓,替他杜絕了。人家倒運,偏生這樣不肖子弟出來。──你家祖父何等根基,又做招宣,你又見入武學,放著那名兒不幹,家中丟著花枝般媳婦兒不去理論,白日黑夜只跟著這夥光棍在院裡嫖弄。今年不上二十歲,年小小兒的,通不成器!」月娘道:「你乳老鴉笑話豬兒足,原來燈臺不照自。你自道成器的?你也吃這井裡水,無所不為,清潔了些甚麼兒?還要禁人!」幾句說的西門慶不言語了。
正擺上飯來吃,來安來報:「應二爹來了。」西門慶吩咐:「請書房裡坐,我就來。」王經連忙開了廳上書房門,伯爵進裡面坐了。良久,西門慶出來。聲喏畢,就坐在炕上,兩個說話。伯爵道:「哥,你前日在謝二哥家,怎老早就起身?」西門慶道:「我連日有勾當,又考察在邇,差人東京打聽消息。我比你每閑人兒?」伯爵又問:「哥,連日衙門中有事沒有?」西門慶道:「事,那日沒有!」伯爵又道:「王三官兒說,哥衙門中把小張閑他每五個,初八日晚夕,在李桂姐屋裡都拿的去了,只走了老孫、祝麻子兩個。今早解到衙門裡,都打出來了,眾人都往招宣府纏王三官去了。怎的還瞞著我不說?」西門慶道:「傻狗才,誰對你說來?你敢錯聽了。敢不是我衙門裡,敢是周守備府裏?」伯爵道:「守備府中那裡管這閑事!」西門慶道:「只怕是京中提人?」伯爵道:「也不是。今早李銘對我說,那日把他一家子唬的魂也沒了,李桂兒至今唬的睡倒了,還沒曾起炕兒。怕又是東京下來拿人,今早打聽,方知是提刑院拿人。」西門慶道:「我連日不進衙門,並沒知道。李桂兒既賭過誓不接他,隨他拿亂去,又害怕睡倒怎的?」伯爵見西門慶迸著臉兒待笑,說道:「哥,你是個人,連我也瞞著起來。今日他告我說,我就知道哥的情。怎的祝麻子、老孫走了?一個緝捕衙門,有個走脫了人的?此是哥打著綿羊駒{{!|䮫|馬婁}}戰,使李桂兒家中害怕,知道哥的手段。若都拿到衙門去,彼此絕了情意,都沒趣了。事情許一不許二。如今就是老孫、祝麻子見哥也有幾分慚愧。此是哥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計策。休怪我說,哥這一著做的絕了。這一個叫做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若明逞了臉,就不是乖人兒了。還是哥智謀大,見的多。」幾句說的西門慶撲吃的笑了,說道:「我有甚麼大智謀?」伯爵道:「我猜一定還有底腳裡人兒對哥說,怎得知道這等切?端的有鬼神不測之機!」西門慶道:「傻狗才,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伯爵道:「哥衙門中如今不要王三官兒罷了。」 西門慶道:「誰要他做甚麼?當初幹事的打上事件,我就把王三官、祝麻子、老孫並李桂兒、秦玉芝名字都抹了,只拿幾個光棍來打了。」伯爵道:「他如今怎的還纏他?」西門慶道:「我實和你說罷,他指望訛詐他幾兩銀子。不想剛纔王三官親上門來拜見,與我磕了頭,陪了不是。我又差人把那幾個光棍拿了,要枷號,他眾人再三哀告說,再不敢上門纏他了。王三官一口一聲稱我是老伯,拿了五十兩禮帖兒,我不受他的。他到明日還要請我家中知謝我去。」伯爵失驚道:「真個他來和哥陪不是來了?」西門慶道:「我莫不哄你?」因喚王經:「拿王三官拜帖兒與應二爹瞧。」那王經向房子裡取出拜帖,上面寫著:「眷晚生王採頓首百拜。」伯爵見了,極口稱贊道:「哥的所算,神妙不測。」西門慶吩咐伯爵:「你若看見他每,只說我不知道。」伯爵道:「我曉得。機不可泄,我怎肯和他說!」坐了一回,吃了茶,伯爵道:「哥,我去罷,只怕一時老孫和祝麻子摸將來。只說我沒到這裡。」西門慶道。「他就來,我也不見他。」一面叫將門上人來,都吩咐了:「但是他二人,只答應不在家。」西門慶從此不與李桂姐上門走動,家中擺酒也不叫李銘唱曲,就疏淡了。正是:
昨夜浣花溪上雨,綠楊芳草為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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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section=第六十九回 招宣府初調林太太 麗春院驚走王三官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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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香煙裊,羅幃錦帳風光好。風光好,金釵斜軃,鳳顛鸞倒。<br />
恍疑身在蓬萊島,邂逅相逢緣不小。緣不小,最開懷處,蛾眉淡掃。
話說玳安同文嫂兒到家,平安說:「爹在對門房子裡。」進去稟報。西門慶正在書房中和溫秀才坐的,見玳安,隨即出來,小客位內坐下。玳安道:「文嫂兒叫了來,在外邊伺候。」西門慶即令:「叫他進來。」那文嫂悄悄掀開暖簾,進入裡面,向西門慶磕頭。西門慶道:「文嫂,許久不見你。」文嫂道:「小媳婦有。」西門慶道:「你如今搬在那裡住了?」文嫂道:「小媳婦因不幸為了場官司,把舊時那房兒棄了,如今搬在大南首王家巷住哩。」西門慶吩咐道:「起來說話。」那文嫂一面站立在旁邊。西門慶令左右都出去,那平安和畫童都躲在角門外伺候,只玳安兒影在簾兒外邊聽。西門慶因問:「你常在那幾家大人家走跳?」文嫂道:「就是大街皇親家,守備府周爺家,喬皇親、張二老爹、夏老爹家,都相熟。」西門慶道:「你認的王招宣府裏不認的?」文嫂道:「是小媳婦定門主顧,太太和三娘常照顧我的花翠。」西門慶道:「你既相熟,我有樁事兒央及你,休要阻了我。」向袖中取出五兩一錠銀子與他,悄悄和他說:「如此這般,你怎的尋個路兒把他太太弔在你那裡,我會他會兒,我還謝你。」那文嫂聽了,哈哈笑道:「是誰對爹說來?你老人家怎的曉得來?」西門慶道:「常言: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我怎得不知道!」文嫂道:「若說起我這太太來,今年屬豬,三十五歲,端的上等婦人,百伶百俐,只好象三十歲的。他雖是幹這營生,好不幹的細密!就是往那裡去,許多伴當跟隨,徑路兒來,逕路兒去。三老爹在外為人做人,他怎在人家落腳?──這個人傳的訛了。倒是他家裡深宅大院,一時三老爹不在,藏掖個兒去,人不知鬼不覺,倒還許。若是小媳婦那裡,窄門窄戶,敢招惹這個事?就是爹賞的這銀子,小媳婦也不敢領去。寧可領了爹言語,對太太說就是了。」西門慶道:「你不收,便是推托,我就惱了。事成,我還另外賞幾個綢緞你穿。」文嫂道:「愁你老人家沒有也怎的?上人著眼覷,就是福星臨。」磕了個頭,把銀子接了,說道:「待小媳婦悄悄對太太說,來回你老人家。」西門慶道:「你當件事幹,我這裡等著。你來時,只在這裡來就是了,我不使小廝去了。」文嫂道:「我知道。不在明日,只在後日,隨早隨晚,討了示下就來了。」一面走出來。玳安道:「文嫂,隨你罷了,我只要你一兩銀子,也是我叫你一場。你休要獨吃。」文嫂道:「猢猻兒隔牆掠篩箕,還不知仰著合著哩。」於是出門騎上驢子,他兒子籠著,一直去了。西門慶和溫秀才坐了一回,良久,夏提刑來,就冠冕著同往府裏羅同知──名喚羅萬象那裡吃酒去了。直到掌燈以後才來家。
且說文嫂兒拿著西門慶五兩銀子,到家歡喜無盡,打發會茶人散了。至後晌時分,走到王招宣府宅裏,見了林太太,道了萬福。林氏便道:「你怎的這兩日不來看看我?」文嫂便把家中會茶,趕臘月要往頂上進香一節告訴林氏。林氏道:「你兒子去,你不去罷了。」文嫂兒道:「我如何得去?只教文[[File:糸堂.svg|16px|[糹堂]]]代進香去罷了。」 林氏道:「等臨期,我送些盤纏與你。」文嫂便道:「多謝太太佈施。」說畢,林氏叫他近前烤火,丫鬟拿茶來吃了。這文嫂一面吃了茶,問道:「三爹不在家了?」林氏道:「他又有兩夜沒回家,只在裡邊歇哩。逐日搭著這夥喬人,只眠花卧柳,把花枝般媳婦兒丟在房裡,通不顧,如何是好?」文嫂又問:「三娘怎的不見?」林氏道:「他還在房裡未出來哩。」這文嫂見無人,便說道:「不打緊,太太寬心。小媳婦有個門路兒,管就打散了這夥人,三爹收心,也再不進院去了。太太容小媳婦,便敢說;不容便不敢說。」林氏道:「你說的話兒,那遭兒我不依你來?你有話只顧說不妨。」這文嫂方說道:「縣門前西門大老爹,如今見在提刑院做掌刑千戶,家中放官吏債,開四五處鋪面:緞子鋪、生藥鋪、綢絹鋪、絨線鋪,外邊江湖又走標船,揚州興販鹽引,東平府上納香蠟,伙計主管約有數十。東京蔡太師是他乾爺,朱太尉是他衛主,翟管家是他親家,巡撫巡按都與他相交,知府知縣是不消說。家中田連阡陌,米爛成倉,身邊除了大娘子──乃是清河左衛吳千戶之女,填房與他為繼室──只成房頭、穿袍兒的,也有五六個。以下歌兒舞女,得寵侍妾,不下數十。端的朝朝寒食,夜夜元宵。今老爹不上三十一二年紀,正是當年漢子,大身材,一表人物。也曾吃藥養龜,慣調風情;雙陸象棋,無所不通;蹴踘打毬,無所不曉;諸子百家,拆白道字,眼見就會。端的擊玉敲金,百憐百俐。聞知咱家乃世代簪纓人家,根基非淺,又見三爹在武學肄業,也要來相交,只是不曾會過,不好來的。昨日聞知太太貴誕在邇,又四海納賢,也一心要來與太太拜壽。小媳婦便道:『初會,怎好驟然請見的。待小的達知老太太,討個示下,來請老爹相見。』今老太太不但結識他來往相交,只央浼他把這干人斷開了,須玷辱不了咱家門戶。」林氏被文嫂這篇話說的心中迷留摸亂,情竇已開,便向文嫂兒較計道:「人生面不熟,怎好遽然相見?」文嫂道:「不打緊,等我對老爹說。只說太太先央浼他要到提刑院遞狀,告引誘三爹這起人,預先請老爹來私下先會一會,此計有何不可?」說得林氏心中大喜,約定後日晚夕等候。
這文嫂討了婦人示下歸家,到次日飯時,走來西門慶宅內。西門慶正在對門書院內坐的,忽玳安報:「文嫂來了。」西門慶聽了,即出小客位,令左右放下簾兒。良久,文嫂進入裡面,磕了頭,玳安知局,就走出來了。文嫂便把怎的說念林氏:「誇獎老爹人品家道,怎樣結識官府,又怎的仗義疏財,風流博浪,說得他千肯萬肯,約定明日晚間,三爹不在家,家中設席等候。假以說人情為由,暗中相會。」西門慶聽了,滿心歡喜。又令玳安拿了兩匹綢緞賞他。文嫂道,「爹明日要去,休要早了。直到掌燈,街上人靜時,打他後門首扁食巷中──他後門旁有個住房的段媽媽,我在他家等著。爹只使大官兒彈門,我就出來引爹入港,休令左近人知道。」西門慶道:「我知道。你明日先去,不可離寸地,我也依期而至。」說畢,文嫂拜辭出門,又回林氏話去了。
西門慶那日,歸李嬌兒房中宿歇,一宿無話。巴不到次日,培養著精神。午間,戴著白忠靖巾,便同應伯爵騎馬往謝希大家吃生日酒。席上兩個唱的。西門慶吃了幾杯酒,約掌燈上來,就逃席走出來了。騎上馬,玳安、琴童兩個小廝跟隨。那時約十九日,月色朦朧,帶著眼紗由大街抹過,逕穿到扁食巷王招宣府後門來。那時才上燈一回,街上人初靜之後。西門慶離他後門半舍,把馬勒住,令玳安先彈段媽媽家門。原來這媽媽就住著王招宣家後房,也是文嫂舉薦,早晚看守後門,開門閉戶。但有入港,在他家落腳做窩。文嫂在他屋裡聽見彈門,連忙開門。見西門慶來了,一面在後門裡等的西門慶下了馬,除去眼紗兒,引進來,吩咐琴童牽了馬,往對門人家西首房檐下那裡等候,玳安便在段媽媽屋裡存身。這文嫂一面請西門慶入來,便把後門關了,上了栓,由夾道進內。轉過一層群房,就是太太住的五間正房,旁邊一座便門閉著。這文嫂輕敲敲門環兒,原來有個聽頭。少頃,見一丫鬟出來,開了雙扉。文嫂導引西門慶到後堂,掀開簾攏,只見裡面燈燭熒煌,正面供養著他祖爺太原節度頒陽郡王王景崇的影身圖:穿著大紅團袖,蟒衣玉帶,虎皮交椅坐著觀看兵書。有若關王之像,只是髯須短些。迎門朱紅匾上寫著「節義堂」三字,兩壁隸書一聯:「傳家節操同松竹,報國勛功並斗山。」西門慶正觀看之間,只聽得門帘上鈴兒響,文嫂從裡拿出一盞茶來與西門慶吃。西門慶便道:「請老太太出來拜見。」文嫂道:「請老爹且吃過茶著,剛纔稟過太太知道了。」不想林氏悄悄從房門帘裡望外邊觀看,見西門慶身材凜凜,一表人物,頭戴白緞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絨鶴氅,腳下粉底皂靴,就是個──
富而多詐姦邪輩,壓善欺良酒色徒。
林氏一見滿心歡喜,因悄悄叫過文嫂來,問他戴的孝是誰的。文嫂道:「是他第六個娘子的孝,新近九月間沒了不多些時。饒少殺,家中如今還有一巴掌人兒。他老人家,你看不出來?出籠兒的鵪鶉──也是個快鬥的。」這婆娘聽了,越發歡喜無盡。文嫂催逼他出去,婦人道:「我羞答答怎好出去?請他進來見罷。」文嫂一面走出來,向西門慶說:「太太請老爹房內拜見哩。」於是忙掀門帘,西門慶進入房中,但見簾幙垂紅,氈毺鋪地,麝蘭香靄,氣暖如春。繡榻則斗帳雲橫,錦屏則軒轅月映。婦人頭上戴著金絲翠葉冠兒,身穿白綾寬綢襖兒,沉香色遍地金妝花緞子鶴氅,大紅宮錦寬襴裙子,老鸛白綾高底鞋兒。就是個綺閣中好色的嬌娘,深閨內施毴的菩薩。有詩為證:
雲濃脂膩黛痕長,蓮步輕移蘭麝香。醉後情深歸繡帳,始知太太不尋常。
西門慶一見便躬身施禮,說道:「請太太轉上,學生拜見。」林氏道:「大人免禮罷。」西門慶不肯,就側身磕下頭去拜兩拜。婦人亦敘禮相還。拜畢,西門慶正面椅子上坐了,林氏就在下邊梳背炕沿斜僉相陪。文嫂又早把前邊儀門閉上了,再無一個僕人在後邊。三公子那邊角門也關了。一個小丫鬟名喚芙蓉,拿茶上來,林氏陪西門慶吃了茶,文嫂就在旁說道:「太太久聞老爹執掌刑名,敢使小媳婦請老爹來央煩樁事兒,未知老爹可依允不依?」西門慶道:「不知老太太有甚事吩咐?」 林氏道:「不瞞大人說,寒家雖世代做了這招宣,不幸夫主去世年久,家中無甚積蓄。小兒年幼優養,未曾考襲,如今雖入武學肄業,年幼失學。外邊有幾個姦詐不良的人,日逐引誘他在外飄酒,把家事都失了。幾次欲待要往公門訴狀,誠恐拋頭露面,有失先夫名節。今日敢請大人至寒家訴其衷曲,就如同遞狀一般。望乞大人千萬留情把這干人怎生處斷開了,使小兒改過自新,專習功名,以承先業,實出大人再造之恩,妾身感激不淺,自當重謝。」西門慶道:「老太太怎生這般說。尊家乃世代簪纓,先朝將相。令郎既入武學,正當努力功名,承其祖武,不意聽信游食所哄,留連花酒,實出少年所為。太太既吩咐,學生到衙門裡,即時把這干人處分懲治,庶可杜絕將來。」這婦人聽了,連忙起身,向西門慶道了萬福,說道:「容日妾身致謝大人。」西門慶道:「你我一家,何出此言。」
說話之間,彼此眉目顧盼留情。不一時,文嫂放桌兒擺上酒來,西門慶故意辭道:「學生初來進謁,倒不曾送禮來,如何反承老太太盛情留坐!」林氏道:「不知大人下降,沒作整備。寒天聊具一杯水酒,表意面已。」丫鬟篩上酒來,端的金壺斟美釀,玉盞貯佳餚。林氏起身捧酒,西門慶亦下席道:「我當先奉老太太一杯。」 文嫂兒在旁插口說道:「老爹且不消遞太太酒。這十一月十五日是太太生日,那日送禮來與太太祝壽就是了。」西門慶道:「阿呀!早時你說。今日是初九,差六日。我在下一定來與太太登堂拜壽。」林氏笑道:「豈敢動勞大人!」須臾,大盤大碗,就是十六碗美味佳餚,旁邊絳燭高燒,下邊金爐添火,交杯一盞,行令猜枚,笑雨嘲雲。
酒為色膽。看看飲至蓮漏已沉、窗月倒影之際,一雙竹葉穿心,兩個芳情已動。文嫂已過一邊,連次呼酒不至。西門慶見左右無人,漸漸促席而坐,言頗涉邪,把手捏腕之際,挨肩擦膀之間。初時戲摟粉項,婦人則笑而不言;次後款啟朱唇,西門慶則舌吐其口,鳴咂有聲,笑語密切。婦人於是自掩房門,解衣松佩,微開錦帳,輕展繡衾,鴛枕橫床,鳳香薰被,相挨玉體,抱摟酥胸。原來西門慶知婦人好風月,家中帶了淫器包在身邊,又服了胡僧藥。婦人摸見他陽物甚大,西門慶亦摸其牝戶,彼此歡欣,情興如火。展猿臂,不覺蝶浪蜂狂;蹺玉腿,那個羞雲怯雨!正是:
縱橫慣使風流陣,那管床頭墮玉釵。
西門慶當下竭平生本事,將婦人儘力盤桓了一場。纏至更深天氣,方纔精泄。婦人則髮亂釵橫,花憔柳困。兩個並頭交股,摟抱片時,起來穿衣。婦人款剔銀燈,開了房門,照鏡整容,呼丫鬟捧水凈手。復飲香醪,再勸美酌。三杯之後,西門慶告辭起身,婦人輓留不已,叮嚀頻囑。西門慶躬身領諾,謝擾不盡,相別出門。婦人送到角門首回去了。文嫂先開後門,呼喚玳安、琴童牽馬過來,騎上回家。街上已喝號提鈴,更深夜靜,但見一天霜氣,萬籟無聲。西門慶回家,一宿無話。
到次日,西門慶到衙門中發放已畢,在後廳叫過該地方節級緝捕,吩咐如此這般:「王招宣府裏三公子,看有甚麼人勾引他,院中在何人家行走,即查訪出名字來,報我知道。」因向夏提刑說:「王三公子甚不學好,昨日他母親再三央人來對我說,倒不關他兒子事,只被這干光棍勾引他。今若不痛加懲治,將來引誘壞了人家子弟。」夏提刑道:「長官所見不錯,必該治他。」節級緝捕領了西門慶鈞語,當日即查訪出各人名姓來,打了事件,到後晌時分來西門慶宅內呈遞揭帖。西門慶見上面有孫寡嘴、祝實念、小張閑、聶鉞兒、向三、于寬、白回子,樂婦是李桂姐、秦玉芝兒。西門慶取過筆來,把李桂姐、秦玉芝兒並老孫、祝實念名字都抹了,吩咐:「這小張閑等五個光棍,即與我拿了,明日早帶到衙門裡來。」眾公人應諾下去。至晚,打聽王三官眾人都在李桂姐家吃酒踢行頭,都埋伏在房門首。深更時分,剛散出來,眾公人把小張閑、聶鉞、于寬、白回子、向三五人都拿了。孫寡嘴與祝實念扒李桂姐後房去了,王三官藏在李桂姐床底下,不敢出來。桂姐一家唬的捏兩把汗,更不知是那裡的人,亂央人打聽實信。王三官躲了一夜不敢出來。李家鴇子又恐怕東京下來拿人,到五更時分,攛掇李銘換了衣服,送王三官來家。
節級緝捕把小張閑等拿在聽事房吊了一夜。到次日早晨,西門慶進衙門與夏提刑升廳,兩邊刑杖羅列,帶人上去。每人一夾二十大棍,打得皮開肉綻,鮮血迸流,響聲震天,哀號慟地。西門慶囑咐道:「我把你這起光棍,專一引誘人家子弟在院飄風,不守本分,本當重處,今姑從輕責你這幾下兒。再若犯在我手裡,定然枷號,在院門首示眾!」喝令左右:「叉下去!」眾人望外,金命水命,走投無命。
兩位官府發放事畢,退廳吃茶。夏提刑因說起:「昨日京中舍親崔中書那裡書來,說衙門中考察本上去了,還未下來哩。今日會了長官,咱倒好差人往懷慶府同僚林蒼峰那裡,打聽打聽消息去。他那裡臨京近。」西門慶道:「長官所見甚明。」即喚走差的上來吩咐:「與你五錢銀子盤纏,即拿俺兩個拜帖,到懷慶府提刑林千戶老爹那裡,打聽京中考察本示下,看經歷司行下照會來不曾。務要打聽的實,來回報。」那人領了銀子、拜帖,又到司房結束行裝,討了匹馬,長行去了。兩位官府才起身回家。
卻說小張閑等從提刑院打出來,走在路上各人思想,更不料今日受這場虧是那裡藥線,互相埋怨。小張閑道:「莫不還是東京那裡的消息?」白回子道:「不是。若是那裡消息,怎肯輕饒素放?」常言說得好:乖不過唱的,賊不過銀匠,能不過架兒。聶鉞兒一口就說道:「你每都不知道,只我猜得著。此一定是西門官府和三官兒上氣,嗔請他表子,故拿俺每煞氣。正是:龍鬥虎傷,苦了小獐。」小張閑道:「列位倒罷了,只是苦了我在下了。孫寡嘴、祝麻子都跟著,只把俺每頂缸。」於寬道:「你怎的說渾話?他兩個是他的朋友,若拿來跪在地下,他在上面坐著,怎生相處?」小張閑道:「怎的不拿老婆?」聶鉞道:「兩個老婆,都是他心上人。李家桂姐是他的表子,他肯拿來!也休怪人,是俺每的晦氣,偏撞在這網裡。才夏老爹怎生不言語,只是他說話?這個就見出情弊來了。如今往李桂姐家尋王三官去!白為他打了這一屁股瘡來不成?便罷了,就問他要幾兩銀子盤纏,也不吃家中老婆笑話。」於是逕入勾欄,見李桂姐家門關的鐵桶相似。叫了半日,丫頭隔門問是誰,小張閑道:「是俺每,尋三官兒說話。」丫頭回說:「他從那日半夜就回家去了,不在這裡。無人在家中,不敢開門。」這眾人只得回來,到王招宣府內,逕入他客位裏坐下。王三官聽見眾人來尋他,唬得躲在房裡不敢出來。半日,使出小廝永定兒來說:「俺爹不在家了。」眾人道:「好自在性兒!不在家了,往那裡去了?叫不將來!」于寬道:「實和你說了罷,休推睡裡夢裡。剛纔提刑院打了俺每,押將出來。如今還要他正身見官去哩!」摟起腿來與永定瞧,教他進裡面去說: 「為你打俺每,有甚要緊!」一個個都躺在凳上聲疼叫喊。
那王三官兒越發不敢出來,只叫:「娘,怎麼樣兒?如何救我則可。」林氏道:「我女婦人家,如何尋人情去救得?」求了半日,見外邊眾人等得急了,要請老太太說話。那林氏又不出去,只隔著屏風說道:「你每略等他等,委的在莊上,不在家了。我這裡使小廝叫他去。」小張閑道:「老太太,快使人情他來!這個癤子終要出膿,只顧膿著不是事。俺每為他連累打了這一頓。剛纔老爹吩咐押出俺每來要他。他若不出來,大家都不得清凈,就弄的不好了。」
林氏聽言,連忙使小廝拿出茶來與眾人吃。王三官唬的鬼也似,逼他娘尋人情。直到至急之處,林氏方纔說道:「文嫂他只認的提刑西門官府家,昔年曾與他女兒說媒來,在他宅中走的熟。」王三官道:「就認的西門提刑也罷。快使小廝請他來。」林氏道:「他自從你前番說了他,使性兒一向不來走動,怎好又請他?他也不肯來。」王三官道:「好娘,如今事在至急,請他來,等我與他陪個禮兒便了。」林氏便使永定兒悄悄打後門出去,請了文嫂來。王三官再三央及他,一口一聲只叫: 「文媽,你認的提刑西門大官府,好歹說個人情救我。」這文嫂故意做出許多喬張致來,說道:「舊時雖故與他宅內大姑娘說媒,這幾年誰往他門上走!大人家深宅大院,不去纏他。」王三官連忙跪下說道:「文媽,你救我,恩有重報,不敢有忘。那幾個人在前邊只要出官,我怎去得?」文嫂只把眼看他娘,他娘道:「也罷,你便替他說說罷了。」文嫂道:「我獨自個去不得。三叔,你衣巾著,等我領你親自到西門老爹宅上,你自拜見央浼他,等我在旁再說,管情一天事就了了。」王三官道:「見今他眾人在前邊催逼甚急,只怕一時被他看見怎了?」文嫂道:「有甚難處勾當?等我出去安撫他,再安排些酒肉點心茶水哄他吃著,我悄悄領你從後門出去,幹事回來,他就便也不知道。」
這文嫂一面走出前廳,向眾人拜了兩拜,說道:「太太教我出來,多上覆列位哥每:本等三叔往莊上去了,不在家,使人請去了,便來也。你每略坐坐兒。吃打受罵,連累了列位。誰人不吃鹽米,等三叔來,教他知遇你們。你們千差萬差來人不差,恆屬大家只要圖了事。上司差派,不由自己。有了三叔出來,一天大事都了了。」眾人聽了,一齊道:「還是文媽見的多,你老人家早出來說恁句有南北的話兒,俺每也不急的要不的。執殺法兒只回不在家,莫不俺每自做出來的事?你恁帶累俺每吃官棒,上司要你,假推不在家。吃酒吃肉,教人替你不成?文媽,你是曉道理的,你出來,俺每還透個路兒與你──破些東西兒,尋個分上兒說說,大家了事。你不出來見俺每,這事情也要消繳,一個緝捕問刑衙門,平不答的就罷了?」文嫂兒道:「哥每說的是。你每略坐坐兒,我對太太說,安排些酒飯兒管待你每。你每來了這半日也餓了。」眾人都道:「還是我的文媽知人苦辣。不瞞文媽說,俺每從衙門裡打出來,黃湯兒也沒曾嘗著哩!」這文嫂走到後邊,一力竄掇,打了二錢銀子酒,買了一錢銀子點心,豬羊牛肉各切幾大盤,拿將出去,一壁哄他眾人在前邊大酒大肉吃著。
這王三官儒巾青衣,寫了揭帖,文嫂領著,帶上眼紗,悄悄從後門出來,步行徑往西門慶家來。到了大門首,平安兒認的文嫂,說道:「爹才在廳上,進去了。文媽有甚話說?」文嫂遞與他拜帖,說道:「哥哥,累你替他稟稟去。」連忙問王三官要了二錢銀子遞與他,那平安兒方進去替他稟知西門慶。西門慶見了手本拜帖,上寫著:「眷晚生王採頓首百拜。」一面先叫進文嫂,問了回話,然後才開大廳槅子門,使小廝請王三官進去。西門慶頭戴忠靖巾,便衣出來迎接,見王三衣巾進來,故意說道:「文嫂怎不早說?我褻衣在此。」便令左右:「取我衣服來。」慌的王三官向前攔住道:「尊伯尊便,小侄敢來拜瀆,豈敢動勞!」至廳內,王三官務請西門慶轉上行禮。西門慶笑道:「此是舍下。」再三不肯。西門慶居先拜下去,王三官說道:「小侄有罪在身,久仰,欠拜。」西門慶道:「彼此少禮。」王三官因請西門慶受禮,說道:「小侄人家,老伯當得受禮,以恕拜遲之罪。」務讓起來,受了兩禮。西門慶讓坐,王三官又讓了一回,然後挪座兒斜僉坐的。
少頃,吃了茶,王三官向西門慶說道:「小侄有事,不敢奉瀆尊嚴。」因向袖中取出揭帖遞上,隨即離座跪下。被西門慶一手拉住,說道:「賢契有甚話,但說何害!」王三官就說:「小侄不才,誠為得罪,望乞老伯念先父武弁一殿之臣,寬恕小侄無知之罪,完其廉恥,免令出官,則小侄垂死之日,實再生之幸也。銜結圖報,惶恐,惶恐!」西門慶展開揭帖,上面有小張閑等五人名字,說道:「這起光棍,我今日衙門裡,已各重責發落,饒恕了他,怎的又央你去?」王三官道:「他說老伯衙門中責罰了他,押出他來,還要小侄見官。在家百般辱罵喧嚷,索詐銀兩,不得安生,無處控訴,特來老伯這裡請罪。」又把禮帖遞上。西門慶一見,便道:「豈有此理!這起光棍可惡。我倒饒了他,如何倒往那裡去攪擾!」把禮帖還與王三官收了,道:「賢契請回,我且不留你坐。如今就差人拿這起光棍去。容日奉招。」王三官道:「豈敢!蒙老伯不棄,小侄容當叩謝。」千恩萬謝出門。西門慶送至二門首,說:「我褻服不好送的。」那王三官自出門來,還帶上眼紗,小廝跟隨去了。文嫂還討了西門慶話。西門慶吩咐:「休要驚動他,我這裡差人拿去。」
這文嫂同王三官暗暗到家。不想西門慶隨即差了一名節級、四個排軍,走到王招宣宅內。那起人正在那裡飲酒喧鬧,被公人進去不由分說都拿了,帶上鐲子。唬得眾人面如土色,說道:「王三官幹的好事,把俺每穩住在家,倒把鋤頭反弄俺每來了。」那個節級排軍罵道:「你這廝還胡說,當的甚麼?各人到老爹跟前哀告,討你那命是正經。」小張閑道:「大爺教導的是。」
不一時,都拿到西門慶宅門首,門上排軍並平安兒都張著手兒要錢,才替他稟。眾人不免脫下褶兒,並拿頭上簪圈下來,打發停當,方纔說進去。半日,西門慶出來坐廳,節級帶進去跪在廳下。西門慶罵道:「我把你這起光棍,我倒將就了你,你如何指稱我衙門往他家訛詐去?實說詐了多少錢?若不說,令左右拿拶子與我著實拶起來!」當下只說了聲,那左右排軍登時拿了五六把新拶子來伺候。小張閑等只顧叩頭哀告道:「小的每並沒訛詐分文財物,只說衙門中打出來,對他說聲。他家拿出些酒食來管待小的們,小的每並沒需索他的。」西門慶道:「你也不該往他家去。你這些光棍,設騙良家子弟,白手要錢,深為可恨!既不肯實供,都與我帶了衙門裡收監,明日嚴審取供,枷號示眾!」眾人一齊哀告,哭道:「天官爺,超生小的每罷,小的再不敢上他門纏擾了。休說枷號,這一送到監裡去,冬寒時月,小的每都是死數。」西門慶道:「我把你這起光棍,饒出你去,都要洗心改過,務要生理。不許你挨坊靠院,引誘人家子弟,詐騙財物。再拿到我衙門裡來,都活打死了。」喝令:「叉出去!」眾人得了個性命,往外飛跑。正是:
敲碎玉籠飛彩鳳,頓開金鎖走蛟龍。
西門慶發了眾人去,回至後房,月娘問道:「這是那個王三官兒?」西門慶道:「此是王招宣府中三公子,前日李桂兒為那場事就是他。今日賊小淫婦兒不改,又和他纏,每月三十兩銀子教他包著。嗔道一向只哄著我!不想有個底腳裡人兒又告我說,教我差幹事的拿了這干人,到衙門裡都夾打了。不想這干人又到他家裡嚷賴,指望要詐他幾兩銀子,只說衙門中要他。他從沒見官,慌了,央文嫂兒拿了五十兩禮帖來求我說人情。我剛纔把那起人又拿了來,扎發了一頓,替他杜絕了。人家倒運,偏生這樣不肖子弟出來。──你家祖父何等根基,又做招宣,你又見入武學,放著那名兒不幹,家中丟著花枝般媳婦兒不去理論,白日黑夜只跟著這夥光棍在院裡嫖弄。今年不上二十歲,年小小兒的,通不成器!」月娘道:「你乳老鴉笑話豬兒足,原來燈臺不照自。你自道成器的?你也吃這井裡水,無所不為,清潔了些甚麼兒?還要禁人!」幾句說的西門慶不言語了。
正擺上飯來吃,來安來報:「應二爹來了。」西門慶吩咐:「請書房裡坐,我就來。」王經連忙開了廳上書房門,伯爵進裡面坐了。良久,西門慶出來。聲喏畢,就坐在炕上,兩個說話。伯爵道:「哥,你前日在謝二哥家,怎老早就起身?」西門慶道:「我連日有勾當,又考察在邇,差人東京打聽消息。我比你每閑人兒?」伯爵又問:「哥,連日衙門中有事沒有?」西門慶道:「事,那日沒有!」伯爵又道:「王三官兒說,哥衙門中把小張閑他每五個,初八日晚夕,在李桂姐屋裡都拿的去了,只走了老孫、祝麻子兩個。今早解到衙門裡,都打出來了,眾人都往招宣府纏王三官去了。怎的還瞞著我不說?」西門慶道:「傻狗才,誰對你說來?你敢錯聽了。敢不是我衙門裡,敢是周守備府裏?」伯爵道:「守備府中那裡管這閑事!」西門慶道:「只怕是京中提人?」伯爵道:「也不是。今早李銘對我說,那日把他一家子唬的魂也沒了,李桂兒至今唬的睡倒了,還沒曾起炕兒。怕又是東京下來拿人,今早打聽,方知是提刑院拿人。」西門慶道:「我連日不進衙門,並沒知道。李桂兒既賭過誓不接他,隨他拿亂去,又害怕睡倒怎的?」伯爵見西門慶迸著臉兒待笑,說道:「哥,你是個人,連我也瞞著起來。今日他告我說,我就知道哥的情。怎的祝麻子、老孫走了?一個緝捕衙門,有個走脫了人的?此是哥打著綿羊駒{{!|䮫|馬婁}}戰,使李桂兒家中害怕,知道哥的手段。若都拿到衙門去,彼此絕了情意,都沒趣了。事情許一不許二。如今就是老孫、祝麻子見哥也有幾分慚愧。此是哥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計策。休怪我說,哥這一著做的絕了。這一個叫做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若明逞了臉,就不是乖人兒了。還是哥智謀大,見的多。」幾句說的西門慶撲吃的笑了,說道:「我有甚麼大智謀?」伯爵道:「我猜一定還有底腳裡人兒對哥說,怎得知道這等切?端的有鬼神不測之機!」西門慶道:「傻狗才,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伯爵道:「哥衙門中如今不要王三官兒罷了。」 西門慶道:「誰要他做甚麼?當初幹事的打上事件,我就把王三官、祝麻子、老孫並李桂兒、秦玉芝名字都抹了,只拿幾個光棍來打了。」伯爵道:「他如今怎的還纏他?」西門慶道:「我實和你說罷,他指望訛詐他幾兩銀子。不想剛纔王三官親上門來拜見,與我磕了頭,陪了不是。我又差人把那幾個光棍拿了,要枷號,他眾人再三哀告說,再不敢上門纏他了。王三官一口一聲稱我是老伯,拿了五十兩禮帖兒,我不受他的。他到明日還要請我家中知謝我去。」伯爵失驚道:「真個他來和哥陪不是來了?」西門慶道:「我莫不哄你?」因喚王經:「拿王三官拜帖兒與應二爹瞧。」那王經向房子裡取出拜帖,上面寫著:「眷晚生王採頓首百拜。」伯爵見了,極口稱贊道:「哥的所算,神妙不測。」西門慶吩咐伯爵:「你若看見他每,只說我不知道。」伯爵道:「我曉得。機不可泄,我怎肯和他說!」坐了一回,吃了茶,伯爵道:「哥,我去罷,只怕一時老孫和祝麻子摸將來。只說我沒到這裡。」西門慶道。「他就來,我也不見他。」一面叫將門上人來,都吩咐了:「但是他二人,只答應不在家。」西門慶從此不與李桂姐上門走動,家中擺酒也不叫李銘唱曲,就疏淡了。正是:
昨夜浣花溪上雨,綠楊芳草為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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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7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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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section=第七十二回 潘金蓮摳打如意兒 王三官義拜西門慶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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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掉臂疊肩情態,炎涼冷暖紛紜。興來閹豎長兒孫,石女須教有孕。
莫使一朝勢謝,親生不若他生。爹爹媽媽向何親?掇轉窟臀不認。
話說西門慶與何千戶在路不題。單表吳月娘在家,因西門慶上東京,見家中婦女多,恐惹是非,吩咐平安無事關好大門,後邊儀門夜夜上鎖。姊妹每都不出來,各自在房做針指。若敬濟要往後樓上尋衣裳,月娘必使春鴻或來安兒跟出跟入。常時查門戶,凡事都嚴緊了。這潘金蓮因此不得和敬濟勾搭。只賴奶子如意備了舌,逐日只和如意兒合氣。
一日,月娘打點出西門慶許多衣服、汗衫、小衣,教如意兒同韓嫂兒漿洗。不想這邊春梅也洗衣裳,使秋菊問他借棒槌。這如意兒正與迎春捶衣,不與他,說道: “前日你拿了個棒槌,使著罷了,又來要!趁韓嫂在這裡,要替爹捶褲子和汗衫兒哩。”那秋菊使性子走來對春梅說:“平白教我借,他又不與。迎春倒說拿去,如意兒攔住了不肯。”春梅道:“耶嚛,耶嚛!怎的這等生分?大白日里借不出個乾燈盞來。借個棒槌使使兒,就不肯與將來,替娘洗了這裹腳,教拿甚麼捶?秋菊,你往後邊問他們借來使使罷。”這潘金蓮正在房中炕上裹腳,忽然聽得,又因懷著仇恨,尋不著頭由兒,便罵道:“賊淫婦怎的不與?你自家問他要去,不與,罵那淫婦不妨事。”這春梅一衝性子,就一陣風走來李瓶兒那邊,說道:“那個是外人也怎的?棒槌借使使就不與。如今這屋裡又鑽出個當家的來了!”如意兒道:“耶嚛,耶嚛!放著棒槌拿去使不是,誰在這裡把住?就怒說起來。大娘吩咐,趁韓媽在這裡,替爹漿出這汗衫子和綿綢褲子來。秋菊來要,我說待我把你爹這衣服捶兩下兒著,就架上許多誑,說不與來?早是迎春姐聽著。”不想潘金蓮隨即跟了來,便罵道:“你這個老婆不要說嘴!死了你家主子,如今這屋裡就是你?你爹身上衣服不著你恁個人兒拴束,誰應的上他那心!俺這些老婆死絕了,教你替他漿洗衣服?你拿這個法兒降伏俺每,我好耐驚耐怕兒!”如意兒道:“五娘怎的說這話?大娘不吩咐,俺們好掉攬替爹整理的?”金蓮道:“賊歪剌骨,雌漢的淫婦,還強說甚麼嘴!半夜替爹遞茶兒扶被兒是誰來?討披襖兒穿是誰來?你背地幹的那繭兒,你說我不知道?就偷出肚子來,我也不怕!”如意道:“正經有孩子還死了哩,俺每到的那些兒!”這金蓮不聽便罷,聽了心頭火起,粉面通紅,走向前一把手把老婆頭髮扯住,只用手摳他腹。虧得韓嫂兒向前勸開了。金蓮罵道:“沒廉恥的淫婦,嘲漢的淫婦!俺每這裡還閑的聲喚,你來雌漢子,你在這屋裡是甚麼人?你就是來旺兒媳婦子從新又出世來了,我也不怕你!”那如意兒一壁哭著,一壁輓頭髮,說道:“俺每後來,也不知甚麼來旺兒媳婦子,只知在爹家做奶子。”金蓮道: “你做奶子,行你那奶子的事,怎的在屋裡狐假虎威,成起精兒來?老娘成年拿雁,教你弄鬼兒去了!”
正罵著,只見孟玉樓後邊慢慢的走將來,說道:“六姐,我請你後邊下棋,你怎的不去,卻在這裡亂些甚麼?”一把手拉到他房裡坐下,說道:“你告我說,因為什麼起來?”這金蓮消了回氣,春梅遞上茶來,喝了些茶,便道:“你看教這賊淫婦氣的我手也冷了,茶也拿不起來。我在屋裡正描鞋,你使小鸞來請我,我說且躺躺兒去。歪在床上也未睡著,只見這小肉兒百忙且捶裙子。我說你就帶著把我的裹腳捶捶出來。半日只聽的亂起來,卻是秋菊問他要棒槌使,他不與,把棒槌匹手奪下了,說道:‘前日拿個去不見了,又來要!如今緊等著與爹捶衣服哩!’教我心裡就惱起來,使了春梅去罵那賊淫婦:‘從幾時就這等大膽降服人,俺每手裡教你降伏!你是這屋裡什麼兒?壓折轎竿兒娶你來?你比來旺兒媳婦子差些兒!’我就隨跟了去,他還嘴裡咇里剝剌的,教我一頓捲罵。不是韓嫂兒死氣力賴在中間拉著我,我把賊沒廉恥雌漢的淫婦口裡肉也掏出他的來!大姐姐也有些不是,想著他把死的來旺兒賊奴才淫婦慣的有些折兒?教我和他為冤結仇,落後一染膿帶還垛在我身上,說是我弄出那奴才去了。如今這個老婆,又是這般慣他,慣的恁沒張倒置的。你做奶子行奶子的事,許你在跟前花黎胡哨?俺每眼裡是放不下沙子的人。有那沒廉恥的貨,人也不知死的那裡去了,還在那屋裡纏。但往那裡回來,就望著他那影作個揖,口裡一似嚼蛆的,不知說些甚麼。到晚夕要茶吃,淫婦就連忙起來替他送茶,又替他蓋被兒,兩個就弄將起來。就是個久慣的淫婦!只該丫頭遞茶,許你去撐頭獲腦雌漢子?為什麼問他要披襖兒,沒廉恥的便連忙鋪里拿了綢段來,替他裁披襖兒?你還沒見哩:斷七那日,他爹進屋裡燒紙去,見丫頭、老婆在炕上撾子兒,就不說一聲兒,反說道:‘這供養的匾食和酒,也不要收到後邊去,你每吃了罷。’這等縱容著他。這淫婦還說:‘爹來不來?俺每好等的。’不想我兩三步叉進去,唬得他眼張失道,就不言語了。什麼好老婆?一個賊活人妻淫婦,就這等餓眼見瓜皮,不管好歹的都收攬下。原來是一個眼裡火爛桃行貨子。那淫婦的漢子說死了。前日漢子抱著孩子,沒在門首打探兒?還瞞著人搗鬼,張眼溜睛的。你看他如今別模改樣的,又是個李瓶兒出世了!那大姐姐成日在後邊只推聾裝啞的,人但開口,就說不是了。”那玉樓聽了,只是笑。因說:“你怎知道的這等詳細?”金蓮道:“南京沈萬三,北京枯柳樹。人的名兒,樹的影兒,怎麼不曉得?雪裡埋死屍──自然消將出來。”玉樓道:“原說這老婆沒漢子,如何又鑽出漢子來了?” 金蓮道:“天下著風兒晴不的,人不著謊兒成不的!他不攛瞞著,你家肯要他!想著一來時,餓答的個臉,黃皮寡瘦的,乞乞縮縮那個腔兒!吃了這二年飽飯,就生事兒,雌起漢子來了。你如今不禁下他來,到明日又教他上頭上臉的。一時捅出個孩子,當誰的?”玉樓笑道:“你這六丫頭,到且是有權屬。”說畢,坐了一回,兩個往後邊下棋去了。正是:
三光有影遺誰系?萬事無根只自生。
話休饒舌,有日後晌時分,西門慶來到清河縣。吩咐賁四、王經跟行李先往家去,他便送何千戶到衙門中,看著收拾打掃公廨乾凈住下,方纔騎馬來家。進入後廳,吳月娘接著,舀水凈面畢,就令丫鬟院子內放桌兒,滿爐焚香,對天地位下告許願心。月娘便問:“你為什麼許願心?”西門慶道:“休說起,我拾得性命來家。昨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剛過黃河,行到沂水縣八角鎮上,遭遇大風,沙石迷目,通行不得。天色又晚,百里不見人,眾人都慌了。況馱垛又多,誠恐鑽出個賊來怎了?比及投到個古寺中,和尚又窮,夜晚連燈火也沒個兒,只吃些豆粥兒就過了一夜。次日風住,方纔起身,這場苦比前日更苦十分。前日雖熱,天還好些。這遭又是寒冷天氣,又耽許多驚怕。幸得平地還罷了,若在黃河遭此風浪怎了?我在路上就許了願心,到臘月初一日,宰豬羊祭賽天地。”月娘又問:“你頭裡怎不來家,卻往衙門裡做甚麼?”西門慶道:“夏龍溪已升做指揮直駕,不得來了。新升是匠作監何太監侄兒何千戶──名永壽,貼刑,不上二十歲,捏出水兒來的一個小後生,任事兒不知道。他太監再三央及我,凡事看顧教導他。我不送到衙門裡安頓他個住處,他知道甚麼?他如今一千二百兩銀子──也是我作成他──要了夏龍溪那房子,直待夏家搬取了家小去,他的家眷才搬來。前日夏大人不知什麼人走了風與他,他又使了銀子,央當朝林真人分上,對堂上朱太尉說,情願以指揮職銜再要提刑三年。朱太尉來對老爺說,把老爺難的要不得。若不是翟親家在中間竭力維持,把我撐在空地里去了。去時親家好不怪我,說我幹事不謹密。不知是什麼人對他說來。”月娘道:“不是我說,你做事有些三慌子火燎腿樣,有不的些事兒,告這個說一場,告那個說一場,恰似逞強賣富的。正是有心算無心,不備怎提備?人家悄悄幹的事兒停停妥妥,你還不知道哩!”西門慶又說:“夏大人臨來,再三央我早晚看顧看顧他家裡,容日你買分禮兒走走去。”月娘道:“他娘子出月初二日生日,就一事兒去罷。你今後把這狂樣來改了。常言道:‘逢人且說三分清,未可全拋一片心。’老婆還有個裡外心兒,休說世人。”
正說著,只見玳安來說:“賁四問爹,要往夏大人家說去不去?”西門慶道:“你教他吃了飯去。”玳安應諾去了。李嬌兒、孟玉樓、孫雪娥、潘金蓮、大姐都來參見道萬福,問話兒,陪坐的。西門慶又想起前番往東京回來,還有李瓶兒在,一面走到他房內,與他靈床作揖,因落了幾點眼淚。如意兒、迎春、繡春都向前磕頭。月娘隨即使小玉請在後邊,擺飯吃了,一面吩咐拿出四兩銀子,賞跟隨小馬兒上的人,拿帖兒回謝周守備去了。又叫來興兒宰了半口豬、半腔羊、四十斤白麵、一包白米、一壇酒、兩腿火熏、兩隻鵝、十隻雞,又並許多油鹽醬醋之類,與何千戶送下程。又叫了一名廚役在那裡答應。
正在廳上打點,忽琴童兒進來說道:“溫師父和應二爹來望。”西門慶連忙請進溫秀才、伯爵來。二人連連作揖,道其風霜辛苦。西門慶亦道:“蒙二公早晚看家。”伯爵道:“我早起來時,忽聽房上喜鵲喳喳的叫。俺房下就先說:‘只怕大官人來家了,你還不快走了瞧瞧去?’我便說:‘哥從十二日起身,到今還未上半個月,怎能來得快?’房下說:‘來不來,你看看去!’教我穿衣裳到宅里,不想哥真個來家了。恭喜恭喜!”因見許多下飯酒米裝在廳臺上,便問道:“送誰家的?”西門慶道:“新同僚何大人,一路同來,家小還未到。今在衙門中權住,送份下程與他。又發柬明日請他吃接風酒,再沒人,請二位與吳大舅奉陪。”伯爵道:“又一件:吳大舅與哥是官,溫老先生戴著方巾,我一個小帽兒怎陪得他坐!不知把我當甚麼人兒看,我惹他不笑話?”西門慶笑道:“這等把我買的緞子忠靖巾借與你戴著,等他問你,只說是我的大兒子,好不好?”說畢,眾人笑了。伯爵道:“說正經話,我頭八寸三,又戴不得你的。”溫秀才道:“學生也是八寸三分,倒將學生方巾與老翁戴戴何如?”西門慶道:“老先生不要借與他,他到明日借慣了,往禮部當官身去,又來纏你。”溫秀才笑道:“老先生好說,連我也扯下水去了。”少頃,拿上茶來吃了。溫秀才問:“夏公已是京任,不來了?”西門慶道:“他已做堂尊了,直掌鹵簿,穿麟服,使藤棍,如此華任,又來做甚麼!”須臾,看寫了帖子,抬下程出門,教玳安送去了。西門慶就拉溫秀才、伯爵到廂房內暖炕上坐去了。又使琴童往院里叫吳惠、鄭春、邵奉、左順四名小優兒明日早來伺候。
不一時,放桌兒陪二人吃酒。西門慶吩咐:“再取雙鐘箸兒,請你姐夫來坐坐。”良久,陳敬濟走來,作揖,打橫坐下。四人圍爐把酒來斟,因說起一路上受驚的話。伯爵道:“哥,你的心好,一福能壓百禍,就有小人,一時自然都消散了。”溫秀才道:“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休道老先生為王事驅馳,上天也不肯有傷善類。”西門慶因問:“家中沒甚事?”敬濟道:“家中無事。只是工部安老爹那裡差人來問了兩遭,昨日還來問,我回說還沒來家哩。”
正說著,忽有平安來報:“衙門令史和眾節級來稟事。”西門慶即到廳上站立,令他進見。二人跪下:“請問老爹幾時上任?官司公用銀兩動支多少?”西門慶道: “你們只照舊時整理就是了。”令史道:“去年只老爹一位到任,如今老爹轉正,何老爹新到任,兩事並舉,比舊不同。”西門慶道:“既是如此,添十兩銀子與他就是了。”二人應喏下去。西門慶又叫回來吩咐:“上任日期,你還問何老爹擇幾時。”二人道:“何老爹擇定二十六日。”西門慶道:“既如此,你每伺候就是了。”二人去了。就是喬大人來拜望道喜。西門慶留坐不肯,吃茶起身去了。西門慶進來,陪二人飲至掌燈方散。西門慶往月娘房裡歇了一宿。
到次日,家中置酒,與何千戶接風。文嫂又早打聽得西門慶來家,對王三官說了,具個柬帖兒來請。西門慶這裡買了一副豕蹄、兩尾鮮魚、兩隻燒鴨、一壇南酒,差玳安送去,與太太補生日之禮。他那裡賞了玳安三錢銀子,不在話下。正廳上設下酒,錦屏耀目,桌椅鮮明。吳大舅、應伯爵、溫秀才都來的早,西門慶陪坐吃茶,使人邀請何千戶。不一時,小優兒上來磕頭。伯爵便問:“哥,今日怎的不叫李銘?”西門慶道:“他不來我家來,我沒的請他去!”
正說話,只見平安忙拿帖兒稟說:“帥府周爺來拜,下馬了。”吳大舅、溫秀才、應伯爵都躲在西廂房內。西門慶冠帶出來,迎至廳上,敘禮畢,道及轉升恭喜之事。西門慶又謝他人馬。於是分賓主而坐。周守備問京中見朝之事,西門慶一一說了。周守備道:“龍溪不來,一定差人來取家小上京去。”西門慶道:“就取也待出月。如今何長官且在衙門權住著哩。夏公的房子與了他住,也是我替他主張的。”守備道:“這等更妙。”因見堂中擺設桌席,問道:“今日所延甚客?”西門慶道:“聊具一酌,與何大人接風。同僚之間,不好意思。”二人吃了茶,周守備起身,說道:“容日合衛列位,與二公奉賀。”西門慶道:“豈敢動勞,多承先施。”作揖出門,上馬而去。西門慶回來,脫了衣服,又陪三人在書房中擺飯。何千戶到午後方來,吳大舅等各相見敘禮畢,各敘寒溫。茶湯換罷,各寬衣服。何千戶見西門慶家道相稱,酒筵齊整。四個小優銀箏象板,玉阮琵琶,遞酒上坐。直飲至起更時分,何千戶方起身往衙門中去了。吳大舅、應伯爵、溫秀才也辭回去了。
西門慶打發小優兒出門,吩咐收了家伙,就往前邊金蓮房中來。婦人在房內濃施朱粉,復整新妝,薰香澡牝,正盼西門慶進他房來,滿面笑容,向前替他脫衣解帶,連忙叫春梅點茶與他吃了,打發上床歇宿。端的被窩中相挨素體,枕席上緊貼酥胸,婦人雲雨之際,百媚俱生。西門慶抽拽之後,靈犀已透,睡不著,枕上把離言深講。交接後,淫情未足,又從下替他品簫。這婦人只要拴西門慶之心,又況拋離了半月在家,久曠幽懷,淫情似火,得到身,恨不得鑽入他腹中。將那話品弄了一夜,再不離口。西門慶要下床溺尿,婦人還不放,說道:“我的親親,你有多少尿,溺在奴口裡,替你咽了罷,省的冷呵呵的,熱身子下去凍著,倒值了多的。”西門慶聽了,越發歡喜無已,叫道:“乖乖兒,誰似你這般疼我!”於是真個溺在婦人口內。婦人用口接著,慢慢一口一口都咽了。西門慶問道:“好吃不好吃?”金蓮道:“略有些鹹味兒。你有香茶與我些壓壓。”西門慶道:“香茶在我白綾襖內,你自家拿。”這婦人向床頭拉過他袖子來,掏摸了幾個放在口內,才罷。正是:
侍臣不及相如渴,特賜金莖露一杯。
看官聽說:大抵妾婦之道,鼓惑其夫,無所不至,雖屈身忍辱,殆不為恥。若夫正室之妻,光明正大,豈肯為也!是夜,西門慶與婦人盤桓無度。
次早往衙門中與何千戶上任,吃公宴酒,兩院樂工動樂承應。午後才回家,排軍隨即抬了桌席來。王三官那裡又差人早來邀請。西門慶才收拾出來,左右來報:“工部安老爹來拜。”慌的西門慶整衣出來迎接。安郎中食寺丞的俸,系金鑲帶,穿白鷳補子,跟著許多官吏,滿面笑容,相攜到廳敘禮,彼此道及恭賀,分賓主坐下。安郎中道:“學生差人來問幾次,說四泉還未回。”西門慶道:“正是。京中要等見朝引奏,才起身回來。”須臾,茶湯吃罷,安郎中方說:“學生敬來有一事不當奉瀆:今有九江太府蔡少塘,乃是蔡老先生第九公子,來上京朝覲,前日有書來,早晚便到。學生與宋松泉、錢雲野、黃泰宇四人作東,欲借府上設席請他,未知允否?”西門慶道:“老先生尊命,豈敢有違。約定幾時?”安郎中道:“在二十七日。明日學生送分子過來,煩盛使一辦,足見厚愛矣。”說畢,又上了一道茶,作辭,起身上馬,喝道而去。
西門慶即出門,往王招宣府中來赴席。到門首,先投了拜帖。王三官連忙出來迎接,至廳上敘禮。大廳正面欽賜牌額,金字題曰“世忠堂”,兩邊門對寫著“喬木風霜古,山河{{!|𥕧|石帶}}礪新”。王三官與西門慶行畢禮,尊西門慶上坐,他便傍設一椅相陪。須臾拿上茶來,交手遞了茶,左右收了去。彼此扳了些說話,然後安排酒筵遞酒。原來王三官叫了兩名小優兒彈唱。西門慶道:“請出老太太拜見拜見。”慌的王三官令左右後邊說。少頃,出來說道:“請老爹後邊見罷。”王三官讓西門慶進內。西門慶道:“賢契,你先導引。”於是逕入中堂。林氏又早戴著滿頭珠翠,身穿大紅通袖袍兒,腰系金鑲碧玉帶,下著玄錦百花裙,搽抹的如銀人也一般。西門慶一面施禮:“請太太轉上。”林氏道:“大人是客,請轉上。”讓了半日,兩個人平磕頭,林氏道:“小兒不識好歹,前日沖瀆大人。蒙大人又處斷了那些人,知感不盡。今日備了一杯水酒,請大人過來,老身磕個頭兒謝謝。如何又蒙大人賜將禮來?使我老身卻之不恭,受之有愧。”西門慶道:“豈敢。學生因為公事往東京去了,誤了與老太太拜壽。些須薄禮,胡亂送與老太太賞人。”因見文嫂兒在旁,便道:“老文,你取副盞兒來,等我與太太遞一杯壽酒。”一面呼玳安上來。原來西門慶氈包內,預備著一套遍地金時樣衣服,放在盤內獻上。林氏一見,金彩奪目,滿心歡喜。文嫂隨即捧上金盞銀台。王三官便要叫小優拿樂器進來彈唱。林氏道:“你叫他進來做甚麼?在外答應罷了。”當下,西門慶把盞畢,林氏也回奉了一盞與西門慶謝了。然後王三官與西門慶遞酒,西門慶才待還下禮去,林氏便道:“大人請起,受他一禮兒。”西門慶道:“不敢,豈有此禮?”林氏道:“好大人,怎這般說!你恁大職級,做不起他個父親!小兒自幼失學,不曾跟著好人。若是大人肯垂愛,凡事指教他為個好人,今日我跟前,就教他拜大人做了義父。但有不是處,一任大人教誨,老身並不護短。”西門慶道:“老太太雖故說得是,但令郎賢契,賦性也聰明,如今年少,為小試行道之端,往後自然心地開闊,改過遷善。老太太倒不必介意。”當下教西門慶轉上,王三官把盞,遞了三鐘酒,受其四拜之禮。遞畢,西門慶亦轉下與林氏作揖謝禮,林氏笑吟吟還了萬福。自此以後,王三官見著西門慶以父稱之。正是:常將壓善欺良意,權作尤雲殢雨心。復有詩以嘆之:
從來男女不通酬,賣俏營姦真可羞。三官不解其中意,饒貼親娘還磕頭。
遞畢酒,林氏吩咐王三官:“請大人前邊坐,寬衣服。”玳安拿忠靖巾來換了。不一時,安席坐下。小優彈唱起來,廚役上來割道,玳安拿賞賜伺候。當下食割五道,歌吟二套,秉燭上來,西門慶起身告辭。王三官再三款留,又邀到他書院中。獨獨的三間小軒裡面,花竹掩映,文物瀟灑。正面懸著一個金粉箋扁,曰“三泉詩舫”,四壁掛四軸古畫。西門慶便問:“三泉是何人?”王三官只顧隱避,不敢回答。半日才說:“是兒子的賤號。”西門慶便一聲兒沒言語。抬過高壺來,又投壺飲酒。四個小優兒在旁彈唱。林氏後邊只顧打發添換菜蔬果碟兒上來。
吃到二更時分,西門慶已帶半酣,方纔起身,賞了小優兒並廚役,作辭回家。到家逕往金蓮房中。原來婦人還沒睡,才摘去冠兒,輓著雲髻,淡妝濃抹,正在房內茶烹玉蕊,香裊金猊等待。見西門慶進來,歡喜無限。忙向前接了衣裳,叫春梅點了一盞雀舌芽茶與西門慶吃。西門慶吃了,然後春梅脫靴解帶,打發上床。婦人在燈下摘去首飾,換了睡鞋,上床並頭交股而寢。西門慶將一隻胳膊與婦人枕著,摟在懷中,猶如軟玉溫香一般,兩個酥胸相貼,臉兒廝搵,鳴咂其舌。不一時,甜唾融心,靈犀春透。婦人不住手下邊捏弄他那話。西門慶因問道:“我的兒,我不在家,你想我不想?”婦人道:“你去了這半個來月,奴那刻兒放下心來!晚間夜又長,獨自一個偏睡不著。隨問怎的暖床暖鋪,只是害冷。腿兒觸冷伸不開,只得忍酸兒縮著,白盼不到,枕邊眼淚不知流了多少。落後春梅小肉兒見我短嘆長吁,晚間逗著我下棋,坐到起更時分,俺娘兒兩個一炕兒通廝腳兒睡。我的哥哥,奴心便是如此,不知你的心兒如何?”西門慶道:怪油嘴,這一家雖是有他們,誰不知我在你身上偏多。”婦人道:“罷麽,你還哄我哩!你那吃著碗里看著鍋里的心兒,你說我不知道?想著你和來旺兒媳婦子蜜調油也似的,把我來就不理了。落後李瓶兒生了孩子,見我如同烏眼雞一般。今日都往那裡去了?止是奴老實的還在。你就是那風裡楊花,滾上滾下,如今又興起如意兒賊歪剌骨來了。他隨問怎的,只是奶子,見放著他漢子,是個活人妻。不爭你要了他,到明日又教漢子好在門首放羊兒剌剌。你為官為宦,傳出去好聽?你看這賊淫婦,前日你去了,同春梅兩個為一個棒槌,和我大嚷大鬧,通不讓我一句兒。”西門慶道:“罷麽,我的兒,他隨問怎的,只是個手下人。他那裡有七個頭八個膽敢頂撞你?你高高手兒他過去了,低低手兒他敢過不去。”婦人道:“耶嚛,說的倒好聽!沒了李瓶兒,他就頂了窩兒。學你對他說:‘你若伏侍的好,我把娘這分家當就與你罷。’你真個有這個話來?”西門慶道:“你休胡猜疑,我那裡有此話!你寬恕他,我教他明日與你磕頭陪不是罷。”婦人道:“我也不要他陪不是,我也不許你到那屋裡睡。”西門慶道:“我在那邊睡,非為別的,因越不過李大姐情,在那邊守守靈兒,誰和他有私鹽私醋!”婦人道:“我不信你這摭溜子。人也死了一百日來,還守什麼靈?在那屋裡也不是守靈,屬米倉的,上半夜搖鈴,下半夜丫頭聽的好梆聲。”幾句說的西門慶急了,摟過脖子來親了個嘴,說道:“怪小淫婦兒,有這些張致的!”於是令他弔過身子去,隔山討火,那話自後插入牝中,接抱其股,竭力扇磞的連聲響亮。一面令婦人呼叫大東大西,問道:“你怕我不怕?再敢管著!”婦人道:“怪奴才,不管著你好上天也!我曉的你也丟不開這淫婦,到明日,問了我方許你那邊去。他若問你要東西,須對我說,只不許你悄悄偷與他。若不依,我打聽出來,看我嚷不嚷!我就擯兌了這淫婦,也不差甚麼兒。又相李瓶兒來頭,教你哄了,險些不把我打到贅字號去。你這爛桃行貨子,豆芽萊──有甚正條捆兒也怎的?老娘如今也賊了些兒了。”說的西門慶笑了。當下兩個殢雨尤雲,纏到三更方歇。正是:
帶雨籠煙世所稀,妖嬈身勢似難支。終宵故把芳心訴,留得東風不放歸。
兩個並頭交股睡到天明,婦人淫情未足,便不住手捏弄那話,登時把麈柄捏弄起來,叫道:“親達達,我一心要你身上睡睡。”一面爬伏在西門慶身上倒澆燭,接著他脖子只顧揉搓,教西門慶兩手扳住他腰,扳的緊緊的,他便在上極力抽提,一面爬伏在他身上揉一回,那話漸沒至根,餘者被托子所阻,不能入。婦人便道:“我的達達,等我白日里替你作一條白綾帶子,你把和尚與你的那末子藥裝些在裡面,我再墜上兩根長帶兒。等睡時,你扎他在根子上,卻拿這兩根帶扎拴後邊腰裡,拴的緊緊的,又柔軟,又得全放進,卻不強如這托子硬硬的,格的人疼?”西門慶道:“我的兒,你做下,藥在磁盒兒內,你自家裝上就是了。”婦人道:“你黑夜好歹來,咱兩個試試看好不好?”於是,兩個玩耍一番。
只見玳安拿帖兒進來,問春梅:“爹起身不曾?安老爹差人送分資來了。又抬了兩壇酒、四盆花樹進來。”春梅道:“爹還沒起身,教他等等兒。”玳安道:“他好少近路兒,還要趕新河口閘上回話哩。”不想西門慶在房中聽見,隔窗叫玳安問了話,拿帖兒進去,拆開看,上寫道:
奉去分資四封,共八兩。惟少塘桌席,餘者散酌而已。仰冀從者留神,足見厚愛之至。外具時花四盆,以供清玩;浙酒二樽,少助待客之需。希莞納,幸甚。
西門慶看了,一面起身,且不梳頭,戴著氈巾,穿著絨氅衣走出廳上,令安老爹人進見。遞上分資。西門慶見四盆花草:一盆紅梅、一盆白梅、一盆茉莉、一盆辛夷,兩壇南酒,滿心歡喜。連忙收了。發了回帖,賞了來人五錢銀子,因問:“老爹們明日多咱時分來?用戲子不用?”來人道:“都早來。戲子用海鹽的。”說畢,打發去了。西門慶叫左右把花草抬放藏春塢書房中擺放,一面使玳安叫戲子去,一面兌銀子與來安兒買辦。那日又是孟玉樓上壽,院中叫小優兒晚夕彈唱。
按下一頭。卻說應伯爵在家,拿了五個箋帖,教應保捧著盒兒,往西門慶對過房子內央溫秀才寫請書。要請西門慶五位夫人,二十八日家中做滿月。剛出門轉過街口,只見後邊一人高叫道:“二爹請回來!”伯爵扭頭回看是李銘,立住了腳。李銘走到跟前,問道:“二爹往那裡去?”伯爵道:“我到溫師父那裡有些事兒去。”李銘道:“到家中還有句話兒說。”只見後邊一個閑漢,掇著盒兒,伯爵不免又到家堂屋內。李銘連忙磕了個頭,把盒兒掇進來放下,揭開卻是燒鴨二只、老酒二瓶,說道:“小人沒甚,這些微物兒孝順二爹賞人。小的有句話逕來央及二爹。”一面跪在地下不起來。伯爵一把手拉起來,說道:“傻孩兒,你有話只管說,怎的買禮來?”李銘道:“小的從小兒在爹宅內,答應這幾年,如今爹到看顧別人,不用小的了。就是桂姐那邊的事,各門各戶,小的實不知道。如今爹因怪那邊,連小的也怪了。這負屈銜冤,沒處伸訴,逕來告二爹。二爹到宅內見爹,千萬替小的加句美言兒說說。就是桂姐有些一差半錯,不干小的事。爹動意惱小的不打緊,同行中人越發欺負小的了。”伯爵道:“你原來這些時沒往宅內答應去。”李銘道:“小的沒曾去。”伯爵道:“嗔道昨日擺酒與何老爹接風,叫了吳惠、鄭春、邵奉、左順在那裡答應,我說怎的不見你。我問你爹,你爹說:‘他沒來,我沒的請他去!’傻孩兒,你還不走跳些兒還好?你與誰賭氣?”李銘道:“爹宅內不呼喚,小的怎的好去?前日他每四個在那裡答應,今日三娘上壽,安官兒早晨又叫了兩名去了;明日老爹擺酒,又是他們四個。倒沒小的,小的心裡怎麼有個不急的!只望二爹替小的說個明白,小的還來與二爹磕頭。”伯爵道:“我沒有個不替你說的。我從前已往不知替人完美了多少勾當,你央及我這些事兒,我不替你說?你依著我,把這禮兒你還拿回去。你是那裡錢兒,我受你的!你如今就跟了我去,等我慢慢和你爹說。”李銘道:“二爹不收此禮,小的也不敢去了。雖然二爹不希罕,也盡小的一點窮心。”再三央告,伯爵把禮收了。討出三十文錢,打發拿盒人回去。於是同出門,來到西門慶對門房子里。進到書院門首,搖的門環兒響,說道: “葵軒老先生在家麽?”溫秀才正在書窗下寫帖兒,忙應道:“請裡面坐。”畫童開門,伯爵在明間內坐的。溫秀才即出來相見,敘禮讓坐,說道:“老翁起來的早,往那裡去來?”伯爵道:“敢來煩瀆大筆寫幾個請書兒。如此這般,二十八日小兒滿月,請宅內他娘們坐坐。”溫秀才道:“帖在那裡?將來學生寫。”伯爵即令應保取出五個帖兒,遞過去。溫秀才拿到房內,才寫得兩個,只見棋童慌走來說道:“溫師父,再寫兩個帖兒──大娘的名字,要請喬親家娘和大妗子去。頭裡琴童來取門外韓大姨和孟二妗子那兩個帖兒,打發去了不曾?”溫秀才道:“你姐夫看著,打發去這半日了。”棋童道:“溫師父寫了這兩個,還再寫上四個,請黃四嬸、傅大娘、韓大嬸和甘伙計娘子的,我使來安兒來取。”不一時打發去了。只見來安來取這四個帖兒,伯爵問:“你爹在家裡,是衙門中去了?”來安道:“爹今日沒往衙門裡去,在廳上看收禮哩。”溫秀才道:“老先生昨日王宅赴席來晚了。”伯爵問起那王宅,溫秀才道:“是招宣府中。”伯爵就知其故。良久,來安等了帖兒去,方纔與伯爵寫完。伯爵即帶了李銘過這邊來。
西門慶蓬著頭,只在廳上收禮,打發回帖,旁邊排擺桌面。見伯爵來,唱喏讓坐。伯爵謝前日厚情,因問:“哥定這桌席做什麼?”西門慶把安郎中來央浼作東,請蔡知府之事,告他說了一遍。伯爵道:“明日是戲子是小優?”西門慶道:“叫了一起海鹽子弟,我這裡又預備四名小優兒答應。”伯爵道:“哥,那四個?”西門慶道:“吳惠、邵奉、鄭春、左順。”伯爵道:“哥怎的不用李銘?”西門慶道:“他已有了高枝兒,又稀罕我這裡做什麼?”伯爵道:“哥怎的說這個話?你喚他,他才敢來。我也不知道你一向惱他。但是各人勾當,不干他事。三嬸那邊幹事,他怎的曉得?你到休要屈了他。他今早到我那裡,哭哭啼啼告訴我:‘休說小的姐姐在爹宅內,只小的答應該幾年,今日有了別人,到沒小的。’他再三賭身罰咒,並不知他三嬸那邊一字兒。你若惱他,卻不難為他了。他小人有什麼大湯水兒?你若動動意兒,他怎的禁得起!”便教李銘:“你過來,親自告訴你爹。你只顧躲著怎的?自古醜媳婦免不得見公婆。”
那李銘站在槅子邊,低頭斂足,就似僻廳鬼兒一般看著二人說話。聽得伯爵叫他,連忙走進去,跪著地下,只顧磕頭,說道:“爹再訪,那邊事小的但有一字知道,小的車碾馬踏,遭官刑揲死。爹從前已往,天高地厚之恩,小的一家粉身碎骨也報不過來。不爭今日惱小的,惹的同行人恥笑,他也欺負小的,小的再向那裡尋個主兒?”說畢,號淘痛哭,跪在地下只顧不起來。伯爵在旁道:“罷麽,哥也是看他一場。大人不見小人之過,休說沒他不是,就是他有不是處,他既如此,你也將就可恕他罷。”又叫李銘:“你過來,自古穿青衣抱黑柱,你爹既說開,就不惱你了,你往後也要謹慎些。”李銘道:“二爹說的是,知過必改,往後知道了。”西門慶沉吟半晌,便道:“既你二爹再三說,我不惱你了,起來答應罷。”伯爵道:”你還不快磕頭哩!”那李銘連忙磕個頭,立在旁邊。伯爵方纔令應保取出五個請帖兒來,遞與西門慶道:“二十八日小兒彌月,請列位嫂子過舍光降光降。”西門慶看畢,教來安兒:“連盒兒送與大娘瞧去。──管情後日去不成。實和你說,明日是你三娘生日,家中又是安郎中擺酒,二十八日他又要看夏大人娘子去,如何去的成?”伯爵道:“哥殺人哩!嫂子不去,滿園中果子兒,再靠著誰哩!我就親自進屋裡請去。”少頃,只見來安拿出空盒子來了:“大娘說,多上覆,知道了。”伯爵把盒兒遞與應保接去,笑了道:“哥,你就哄我起來。若是嫂子不去,我就把頭磕爛了,也好歹請嫂子走走去。”西門慶教伯爵:“你且休去,等我梳起頭來,咱每吃飯。”說畢,入後邊去了。
這伯爵便向李銘道:“如何?剛纔不是我這般說著,他甚是惱你。他有錢的性兒,隨他說幾句罷了。常言:嗔拳不打笑面。如今時年,尚個奉承的。拿著大本錢做買賣,還帶三分和氣。你若撐硬船兒,誰理你!全要隨機應變,似水兒活,才得轉出錢來。你若撞東牆,別人吃飯飽了,你還忍餓。你答應他幾年,還不知他性兒?明日交你桂姐趕熱腳兒來,兩當一:就與三娘做生日,就與他陪了禮兒來,一天事都了了。”李銘道:“二爹說的是。小的到家,過去就對三媽說。”說著,只見來安兒放桌兒,說道:“應二爹請坐,爹就出來。”
不一時,西門慶梳洗出來,陪伯爵坐的,問他:“你連日不見老孫、祝麻子?”伯爵道:“我令他來,他知道哥惱他。我便說:‘還是哥十分情分,看上顧下,那日蜢蟲螞炸一例撲了去,你敢怎樣的!’他每發下誓,再不和王家小廝走。說哥昨日在他家吃酒來?他每也不知道。”西門慶道:“昨日他如此這般,置了一席大酒請我,拜認我做乾老子,吃到二更來了。他每怎的再不和他來往?只不干礙著我的事,隨他去,我管他怎的?我不真是他老子,管他不成!”伯爵道:“哥這話說絕了。他兩個,一二日也要來與你服個禮兒,解釋解釋。”西門慶道:“你教他只顧來,平白服甚禮?”一面來安兒拿上飯來,無非是炮烹美口餚饌。西門慶吃粥,伯爵用飯。吃畢,西門慶問:“那兩個小優兒來了不曾?”來安道:“來了這一日了。”西門慶叫他和李銘一答兒吃飯。一個韓佐,一個邵謙,向前來磕了頭,下邊吃飯去了。
良久,伯爵起身,說道:“我去罷,家裡不知怎樣等著我哩。小人家兒幹事最苦,從爐臺底下直買到堂屋門首,那些兒不要買?”西門慶道:“你去幹了事,晚間來坐坐,與你三娘上壽,磕個頭兒,也是你的孝順。”伯爵道:“這個一定來,還教房下送人情來。”說畢,一直去了。正是:
酒深情不厭,知己話偏長。莫負相欽重,明朝到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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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73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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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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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section=第七十三回 潘金蓮不憤憶吹簫 西門慶新試白綾帶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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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喚多情,憶多情,誰把多情喚我名?喚名人可憎。</br>
為多情,轉多情,死向多情心不平。休教情重輕。
話說應伯爵回家去了。西門慶就在藏春塢坐著,看泥水匠打地炕。牆外燒火,安放花草,庶不至煤煙熏觸。忽見平安拿進帖兒,稟說:“帥府周爺差人送分資來了。”盒內封著五封分資:周守備、荊都監、張團練、劉薛二內相,每人五星,粗帕二方,奉引賀敬。西門慶令左右收入後邊,拿回帖打發去了。
且說那日,楊姑娘與吳大妗子、潘姥姥坐轎子先來了,然後薛姑子、大師父、王姑子,並兩個小姑子妙趣、妙鳳,並鬱大姐,都買了盒兒來,與玉樓做生日。月娘在上房擺茶,眾姊妹都在一處陪侍。須臾吃了茶,各人取便坐了。
潘金蓮想著要與西門慶做白綾帶兒,即便走到房裡,拿過針線匣,揀一條白綾兒,將磁盒內顫聲嬌藥末兒裝在裡面,周圍用倒口針兒撩縫的甚是細法,預備晚夕要與西門慶雲雨之歡。不想薛姑子驀地進房來,送那安胎氣的衣胞符藥與他。這婦人連忙收過,一面陪他坐的。薛姑子見左右無人,便悄悄遞與他,說道:“你揀個壬子日空心服,到晚夕與官人在一處,管情一度就成胎氣。你看後邊大菩薩,也是貧僧替他安的胎,今已有了半肚子了。我還說個法兒與你:縫個錦香囊,我書道硃砂符兒安在裡面,帶在身邊,管情就是男胎,好不准驗。”這婦人聽了,滿心歡喜,一面接了符藥,藏放在箱內。拿過歷日來看,二十九日是壬子日。於是就稱了三錢銀子送與他,說:“這個不當什麼,拿到家買菜吃。等坐胎之時,我尋匹絹與你做衣穿。”薛姑子道:“菩薩快休計較,我不象王和尚那樣利心重。前者因過世那位菩薩念經,他說我攙了他的主顧,好不和我嚷鬧,到處拿言語喪我。我的爺,隨他墮業,我不與他爭執。我只替人家行好事,救人苦難。”婦人道:“薛爺,你只行你的事,各人心地不同。我這勾當,你也休和他說。”薛姑子道:“法不傳六耳,我肯和他說!去年為後邊大菩薩喜事,他還說我背地得多少錢,擗了一半與他才罷了。一個僧家,戒行也不知,利心又重,得了十方施主錢糧,不修功果,到明日死後,披毛戴角還不起。”說了回話,婦人教春梅:“看茶與薛爺吃。”那姑子吃了茶,又同他到李瓶兒那邊參了靈,方歸後邊來。
約後晌時分,月娘放桌兒炕屋裡,請眾堂客並三個姑子坐的。又在明間內放八仙桌兒,鋪著火盆擺下案酒,與孟玉樓上壽。不一時,瓊漿滿泛,玉斝高擎,孟玉樓打扮的粉妝玉琢,先與西門慶遞了酒,然後與眾姊妹敘禮,安席而坐。陳敬濟和大姐又與玉樓上壽,行畢禮,就在旁邊坐下。廚下壽麵點心添換,一齊拿上來。眾人才吃酒,只見來安拿進盒兒來說:“應保送人情來了。”西門慶叫月娘收了,就教來安:“送應二娘帖兒去,就請你應二爹和大舅來坐坐。我曉的他娘子兒,明日也是不來,請你二爹來坐坐罷,改日回人情與他就是了。”來安拿帖兒同應保去了。西門慶坐在上面,不覺想起去年玉樓上壽還有李大姐,今日妻妾五個,只少了他,由不得心中痛酸,眼中落淚。
不一時,李銘和兩個小優兒進來了。月娘吩咐:“你會唱‘比翼成連理’不會?”韓佐道:“小的記得。”才待拿起樂器來彈唱,被西門慶叫近前,吩咐:“你唱一套‘憶吹簫’我聽罷。”兩個小優連忙改調唱《集賢賓》“憶吹簫,玉人何處也。”唱了一回,唱到“他為我褪湘裙杜鵑花上血”,潘金蓮見唱此詞,就知西門慶念思李瓶兒之意。及唱到此句,在席上故意把手放在臉兒上,這點兒那點兒羞他,說道:“孩兒,那裡豬八戒走在冷鋪中坐著──你怎的醜的沒對兒!一個後婚老婆,又不是女兒,那裡討‘杜鵑花上血’來?好個沒羞的行貨子!”西門慶道:“怪奴才,聽唱罷麽,我那裡曉得什麼。單管胡枝扯葉的。”只見兩個小優又唱到:“一個相府內懷春女,忽剌八拋去也。我怎肯恁隨邪,又去把牆花亂折!”那西門慶只顧低著頭留心細聽。須臾唱畢,這潘金蓮就不憤他,兩個在席上只顧拌嘴起來。月娘有些看不上,便道:“六姐,你也耐煩,兩個只顧強什麼?楊姑奶奶和他大妗子丟在屋裡,冷清清的,沒個人兒陪他,你每著兩個進去陪他坐坐兒,我就來。”當下金蓮和李嬌兒就往房裡去了。
不一時,只見來安來說:“應二娘帖兒送到了。二爹來了,大舅便來。”西門慶道:“你對過請溫師父來坐坐。”因對月娘說:“你吩咐廚下拿菜出來,我前邊陪他坐去。”又叫李銘:“你往前邊唱罷。”李銘即跟著西門慶出來,到西廂房內陪伯爵坐的。又謝他人情:“明日請令正好歹來走走。”伯爵道:“他怕不得來,家下沒人。”良久,溫秀才到,作揖坐下。伯爵舉手道:“早晨多有累老先生。”溫秀才道:“豈敢。”吳大舅也到了,相見讓位畢,一面琴童兒秉燭來,四人圍暖爐坐定。來安拿春盛案酒擺在桌上。伯爵燈下看見西門慶白綾襖子上,罩著青緞五彩飛魚蟒衣,張牙舞爪,頭角崢嶸,揚須鼓鬣,金碧掩映,蟠在身上,唬了一跳,問: “哥,這衣服是那裡的?”西門慶便立起身來,笑道:“你每瞧瞧,猜是那裡的?”伯爵道:“俺每如何猜得著。”西門慶道:“此是東京何太監送我的。我在他家吃酒,因害冷,他拿出這件衣服與我披。這是飛魚,因朝廷另賜了他蟒龍玉帶,他不穿這件,就送我了。此是一個大分上。”伯爵極口誇道:“這花衣服,少說也值幾個錢兒。此是哥的先兆,到明日高轉做到都督上,愁沒玉帶蟒衣?何況飛魚!只怕穿過界兒去哩!”說著,琴童安放鐘箸,拿酒上來。李銘在面前彈唱。伯爵道: “也該進去與三嫂遞杯酒兒才好,如何就吃酒?”西門慶道:“我兒,你既有孝順之心,往後邊與三嫂磕個頭兒就是了,說他怎的?”伯爵道:“磕頭到不打緊,只怕惹人議論我做大不尊,到不如你替我磕個兒罷。”被西門慶向他頭上打了一下,罵道:“你這狗才,單管恁沒大小!”伯爵道:“有大小到不教孩兒們打了。”兩個戲說了一回,琴童拿將壽麵來,西門慶讓他三人吃。自己因在後邊吃了,就遞與李銘吃。那李銘吃了,又上來彈唱。伯爵叫吳大舅:“吩咐曲兒叫他唱。”大舅道:“不要索落他,隨他揀熟的唱罷。”西門慶道:“大舅好聽《瓦盆兒》這一套。”一面令琴童斟上酒,李銘於是箏排雁柱,款定冰弦,唱了一套“叫人對景無言,終日減芳容”,下邊去了。只見來安上來稟說:“廚子家去,請問爹,明日叫幾名答應?”西門慶吩咐:“六名廚役、二名茶酒,酒筵共五桌,俱要齊備。”來安應諾去了。吳大舅便問:“姐夫明日請甚麼人?”西門慶悉把安郎中作東請蔡九知府說了。吳大舅道:“既明日大巡在姐夫這裡吃酒,又好了。”西門慶道:“怎的說?”吳大舅道:“還是我修倉的事,要在大巡手裡題本,望姐夫明日說說,教他青目青目,到年終考滿之時保舉一二,就是姐夫情分。”西門慶道:“這不打緊。大舅明日寫個履歷揭帖來,等我取便和他說。”大舅連忙下來打恭。伯爵道:“老舅,你老人家放心,你是個都根主子,不替你老人家說,再替誰說?管情消不得吹噓之力,一箭就上垛。”前邊吃酒到二更時分散了,西門慶打發李銘等出門,就吩咐:“明日俱早來伺候。”李銘等應諾去了。小廝收進家伙,上房內擠著一屋裡人,聽見前邊散了,都往那房裡去了。
卻說金蓮,只說往他屋裡去,慌的往外走不迭。不想西門慶進儀門來了,他便藏在影壁邊黑影兒里,看著西門慶進入上房,悄悄走來窗下聽覷。只見玉簫站在堂屋門首,說道:“五娘怎的不進去?”又問:“姥姥怎的不見?”金蓮道:“老行貨子,他害身上疼,往房裡睡去了。”良久,只聽月娘問道:“你今日怎的叫恁兩個新小王八子?唱又不會唱,只一味‘三弄梅花’。”玉樓道:“只你臨了教他唱‘鴛鴦浦蓮開’,他才依了你唱。好兩個猾小王八子,不知叫什麼名字,一日在這裡只是頑。”西門慶道:“一個叫韓佐,一個叫邵謙。”月娘道:“誰曉的他叫什麼謙兒李兒!”不防金蓮躡足潛蹤進去,立在暖炕兒背後,忽說道:“你問他?正經姐姐吩咐的曲兒不叫他唱,平白胡枝扯葉的教他唱什麼‘憶吹簫’,支使的小王八子亂騰騰的,不知依那個的是。”玉樓“噦”了一聲,扭回頭看見是金蓮,便道: “這個六丫頭,你在那裡來?猛可說出話來,倒唬我一跳。單愛行鬼路兒。你從多咱走在我背後?”小玉道:“五娘在三娘背後,好少一回兒。”金蓮點著頭兒向西門慶道:“哥兒,你膿著些兒罷了。你那小見識兒,只說人不知道。他是甚‘相府中懷春女’?他和我都是一般的後婚老婆。什麼他為你‘褪湘裙杜鵑花上血’,三個官唱兩個喏,誰見來?孫小官兒問朱吉,別的都罷了,這個我不敢許。可是你對人說的,自從他死了,好應心的菜兒也沒一碟子兒。沒了王屠,連毛吃豬!你日逐只吃屎哩?俺們便不是上數的,可不著你那心罷了。一個大姐姐這般當家立紀,也扶持不過你來,可可兒只是他好。他死,你怎的不拉住他?當初沒他來時,你怎的過來?如今就是諸般兒稱不上你的心了。題起他來,就疼的你這心裡格地地的!拿別人當他,借汁兒下麵,也喜歡的你要不的。只他那屋裡水好吃麽?”月娘道: “好六姐,常言道:好人不長壽,禍害一千年。自古鏇的不圓砍的圓。你我本等是遲貨,應不上他的心,隨他說去罷了。”金蓮道:“不是咱不說他,他說出來的話灰人的心。只說人憤不過他。”那西門慶只是笑,罵道:“怪小淫婦兒,胡說了你,我在那裡說這個話來?”金蓮道:“還是請黃內官那日,你沒對著應二和溫蠻子說?怪不的你老婆都死絕了,就是當初有他在,也不怎麼的。到明日再扶一個起來,和他做對兒就是了。賊沒廉恥撒根基的貨!”說的西門慶急了,跳起來,趕著拿靴腳踢他,那婦人奪門一溜煙跑了。
這西門慶趕出去不見他,只見春梅站在上房門首,就一手搭伏春梅肩背往前邊來。月娘見他醉了,巴不的打發他前邊去睡,要聽三個姑子宣捲。於是教小玉打個燈籠,送他前邊去。金蓮和玉簫站在穿廊下黑影中,西門慶沒看見,逕走過去。玉簫向金蓮道:“我猜爹管情向娘屋裡去了。”金蓮道:“他醉了,快發訕,由他先睡,等我慢慢進去。”這玉簫便道:“娘,你等等,我取些果子兒捎與姥姥吃去。”於是走到床房內,拿些果子遞與婦人,婦人接的袖了,一直走到他前邊。只見小玉送了回來,說道:“五娘在那邊來?爹好不尋五娘。”
金蓮到房門首,不進去,悄悄向窗眼望里張覷,看見西門慶坐在床上,正摟著春梅做一處頑耍。恐怕攪擾他,連忙走到那邊屋裡,將果子交付秋菊。因問:“姥姥睡沒有?”秋菊道:“睡了一大回了。”金蓮囑咐他:“果子好生收在揀妝內。”又復往後邊來。只見月娘、李嬌兒、孟玉樓、西門大姐、大妗子、楊姑娘,並三個姑子帶兩個小姑子,坐了一屋裡人。薛姑子便盤膝坐在月娘炕上,當中放著一張炕桌兒,炷了香,眾人都圍著他,聽他說佛法。只見金蓮笑掀帘子進來,月娘道:“你惹下禍來,他往屋裡尋你去了。你不打發他睡,如何又來了?我還愁他到屋裡要打你。”金蓮笑道:“你問他敢打我不敢?”月娘道:“你頭裡話出來的忒緊了,他有酒的人,一時激得惱了,不打你打狗不成?俺每倒替你捏兩把汗,原來你到這等潑皮。”金蓮道:“他就惱,我也不怕他,看不上那三等兒九做的。正經姐姐吩咐的曲兒不教唱,且東溝犁西溝耙,唱他的心事。就是今日孟三姐的好日子,也不該唱這離別之詞。人也不知死到那裡去了,偏有那些佯慈悲假孝順,我是看不上。” 大妗子道:“你姐妹每亂了這一回,我還不知因為什麼來。姑夫好好的進來坐著,怎的又出去了?”月娘道:“大妗子,你還不知道,那一個因想起李大姐來,說年時孟三姐生日還有他,今年就沒他,落了幾點眼淚,教小優兒唱了一套‘憶吹簫,玉人兒何處也’。這一個就不憤他唱這詞,剛纔搶白了他爹幾句。搶白的那個急了,趕著踢打,這賊就走了。”楊姑娘道:“我的姐姐,你隨官人教他唱罷了,又搶白他怎的?想必每常見姐姐每都全全兒的,今日只不見了李家姐姐,漢子的心怎麼不慘切個兒。”孟玉樓道:“好奶奶,若是我每,誰嗔他唱!俺這六姐姐平昔曉的曲子里滋味,見那個誇死了的李大姐,比古人那個不如他,又怎的兩個相交情厚,又怎麼山盟海誓,你為我,我為你。這個牢成的又不服氣,只顧拿言語搶白他,整廝亂了這半日。”楊姑娘道:“我的姐姐,原來這等聰明!”月娘道:“他什麼曲兒不知道!但題起頭兒,就知尾兒。象我每叫唱老婆和小優兒來,只曉的唱出來就罷了。偏他又說那一段兒唱的不是了,那一句兒唱的差了,又那一節兒稍了。但是他爹說出個曲兒來,就和他白搽白亂,必須搽惱了才罷。”孟玉樓在旁邊戲道:“姑奶奶你不知,我三四胎兒只存了這個丫頭子,這般精靈古怪的。”金蓮笑向他打了一下,說道:“我到替你爭氣,你到沒規矩起來了。”楊姑娘道:“姐姐,你今後讓官人一句兒罷。常言:一夜夫妻百夜恩,相隨百步也有個徘徊之意。一個熱突突人兒,指頭兒似的少了一個,有個不想不疼不題念的?”金蓮道:“想怎不想,也有個常時兒。一般都是你的老婆,做什麼抬一個滅一個?只嗔俺們不替他戴孝,他又不是婆婆,胡亂戴過斷七罷了,只顧戴幾時?”楊姑娘道:“姐姐每見一半不見一半兒罷。”大妗子道:“好快!斷七過了,這一向又早百日來了。”楊姑娘問:“幾時是百日?”月娘道:“早哩,臘月二十六日。”王姑子道:“少不的念個經兒。”月娘道:“挨年近節,念什麼經!他爹只好過年念罷了。”說著,只見小玉拿上一道茶來,每人一盞。
須臾吃畢。月娘洗手,向爐中炷了香,聽薛姑子講說佛法。薛姑子就先宣念偈言,講了一段五戒禪師破戒戲紅蓮女子,轉世為東坡佛印的佛法。講說了良久方罷。只見玉樓房中蘭香,拿了兩方盒細巧素菜果碟、茶食點心來,收了香爐,擺在桌上。又是一壺茶,與眾人陪三個師父吃了。然後又拿葷下飯來,打開一壇麻姑酒,眾人圍爐吃酒。月娘便與大妗子擲色搶紅。金蓮便與李嬌兒猜枚,玉簫在旁邊斟酒,便替金蓮打桌底下轉子兒。須臾把李嬌兒贏了數杯。玉樓道:“等我和你猜,你只顧贏他罷。”卻要金蓮拿出手來,不許褪在袖子里,又不許玉簫近前。一連反贏了金蓮幾大鐘。
金蓮坐不住,去了。到前邊叫了半日,角門才開,只見秋菊揉眼。婦人罵道:“賊奴才,你睡來?”秋菊道:“我沒睡。”婦人道:“見睡起來,你哄我。你到自在,就不說往後來接我接兒去。”因問:“你爹睡了?”秋菊道:“爹睡了這一日了。”婦人走到炕房裡,摟起裙子來就在炕上烤火。婦人要茶吃,秋菊連忙傾了一盞茶來。婦人道:“賊奴才,好乾凈手兒,我不吃這陳茶,熬的怪泛湯氣。你叫春梅來,叫他另拿小銚兒頓些好甜水茶兒,多著些茶葉,頓的苦艷艷我吃。”秋菊道:“他在那邊床房裡睡哩,等我叫他來。”婦人道:“你休叫他,且教他睡罷。”這秋菊不依,走在那邊屋裡,見春梅歪在西門慶腳頭睡得正好。被他搖推醒了,道:“娘來了,要吃茶,你還不起來哩。”這春梅噦他一口,罵道:“見鬼的奴才,娘來了罷了,平白唬人剌剌的!”一面起來,慢條廝禮、撒腰拉褲走來見婦人,只顧倚著炕兒揉眼。婦人反罵秋菊:“恁奴才,你睡的甜甜兒的,把你叫醒了。”因叫他:“你頭上汗巾子跳上去了,還不往下扯扯哩。”又問:“你耳朵上墜子怎的只戴著一隻?”這春梅摸了摸,果然只有一隻。便點燈往那邊床上尋去,尋不見。良久,不想落在那腳踏板上,拾起來。婦人問:“在那裡來?”春梅道:“都是他失驚打怪叫我起來,吃帳鉤子抓下來了,才在踏板上拾起來。”婦人道:“我那等說著,他還只當叫起你來。”春梅道:“他說娘要茶吃來。”婦人道:“我要吃口茶兒,嫌他那手不乾凈。”這春梅連忙舀了一小銚子水,坐在火上,使他撾了些炭在火內,須臾就是茶湯。滌盞乾凈,濃濃的點上去,遞與婦人。婦人問春梅: “你爹睡下多大回了?”春梅道:“我打發睡了這一日了。問娘來,我說娘在後邊還未來哩。”
這婦人吃了茶,因問春梅:“我頭裡袖了幾個果子和蜜餞,是玉簫與你姥姥吃的,交付這奴才接進來,你收了?”春梅道:“我沒見,他知道放在那裡?”婦人叫秋菊,問他果子在那裡,秋菊道:“我放在揀妝內哩。”走去取來,婦人數了數兒,少了一個柑子,問他那裡去了。秋菊道:“我拿進來就放在揀妝內,那個害饞癆、爛了口吃他不成!”婦人道:“賊奴才,還漲漒嘴!你不偷,那去了?我親手數了交與你的,怎就少了一個?原來只孝順了你!”教春梅:“你與我把那奴才一邊臉上打與他十個嘴巴子。”春梅道:“那臢臉蛋子,倒沒的齷齪了我的手。”婦人道:“你與我拉過他來。”春梅用雙手推顙到婦人跟前。婦人用手擰著他腮頰,罵道:“賊奴才,這個柑子是你偷吃了不是?你實實說了,我就不打你。不然,取馬鞭子來,我這一旋剝就打個不數。我難道醉了?你偷吃了,一徑里鬼混我。”因問春梅:“我醉不醉?”那春梅道:“娘清省白醒,那討酒來?娘不信只掏他袖子,怕不的還有柑子皮兒在袖子里哩。”婦人於是扯過他袖子來,用手去掏,秋菊慌用手撇著不教掏。春梅一面拉起手來,果然掏出些柑子皮兒來。被婦人儘力臉上擰了兩把,打了兩下嘴巴,罵道:“賊奴才,你諸般兒不會,象這說舌偷嘴吃偏會。真贓實犯拿住,你還賴那個?我如今茶前酒後且不打你,到明日清省白醒,和你算帳。”春梅道:“娘到明日,休要與他行行忽忽的,好生旋剝了,叫個人把他實辣辣打與他幾十板子,叫他忍疼也懼怕些。甚麼逗猴兒似湯那幾棍兒,他才不放在心上!”那秋菊被婦人擰得臉脹腫的,谷都著嘴往廚下去了。婦人把那一個柑子平分兩半,又拿了個蘋婆石榴,遞與春梅,說道:“這個與你吃,把那個留與姥姥吃。”這春梅也不瞧,接過來似有如無,掠在抽屜內。婦人把蜜餞也要分開,春梅道: “娘不要分,我懶得吃這甜行貨子,留與姥姥吃罷。”以此婦人不分,都留下了。
婦人走到桶子上小解了,叫春梅掇進坐桶來,澡了牝,又問春梅:“這咱天有多時分了?”春梅道:“睡了這半日,也有三更了。”婦人摘了頭面,走來那邊床房裡,見桌上銀燈已殘,從新剔了剔,向床上看西門慶正打鼾睡。於是解松羅帶,卸褪湘裙,上床鑽入被窩裡,與西門慶並枕而卧。
睡下不多時,向他腰間摸他那話。弄了一回,白不起。原來西門慶與春梅才行房不久,那話綿軟,急切捏弄不起來。這婦人酒在腹中,欲情如火,蹲身在被底,把那話用口吮咂。挑弄蛙口,吞裹龜頭,只顧往來不絕。西門慶猛然醒了,便道:“怪小淫婦兒,如何這咱才來?”婦人道:“俺每在後邊吃酒,孟三兒又安排了兩大方盒酒菜,鬱大姐唱著,俺每猜枚擲骰兒,又頑了這一日,被我把李嬌兒贏醉了。落後孟三兒和我五子三猜,俺到輸了好幾鐘酒。你到是便宜,睡這一覺兒來好熬我,你看我依你不依?”西門慶道:“你整治那帶子有了?”婦人道:“在褥子底下不是?”一面探手取出來,與西門慶看了,替他扎在麈柄根下,繋在腰間,拴的緊緊的。又問:“你吃了不曾?”西門慶道:“我吃了。”須臾,那話吃婦人一壁廂弄起來,只見奢棱跳腦,挺身直舒,比尋常更舒半寸有餘。婦人爬在身上,龜頭昂大,兩手扇著牝戶往裡放。須臾突入牝中,婦人兩手摟定西門慶脖項,令西門慶亦扳抱其腰,在上只顧揉搓,那話漸沒至根。婦人叫西門慶:“達達,你取我的柱腰子墊在你腰底下。”這西門慶便向床頭取過他大紅綾抹胸兒,四摺疊起墊著腰,婦人在他身上馬伏著,那消幾揉,那話盡入。婦人道:“達達,你把手摸摸,都全放進去了,撐的裡頭滿滿兒的。你自在不自在?”西門慶用手摸摸,見盡沒至根,間不容髮,止剩二卵在外,心中覺翕翕然暢美不可言。婦人道:“好急的慌,只是寒冷,咱不得拿燈兒照著幹,趕不上夏天好。”因問西門慶,說道:“這帶子比那銀托子好不好?又不格的陰門生痛的,又長出許多來。你不信,摸摸我小肚子,七八頂到奴心。”又道:“你摟著我,等我一發在你身上睡一覺。”西門慶道:“我的兒,你睡,達達摟著。”那婦人把舌頭放在他口裡含著,一面朦朧星眼,款抱香肩。睡不多時,怎禁那欲火燒身,芳心撩亂,於是兩手按著他肩膊,一舉一坐,抽徹至首,復送至根,叫:“親心肝,罷了,六兒的心了。”往來抽捲,又三百回。比及精泄,婦人口中只叫:“我的親達達,把腰扱緊了。”一面把奶頭教西門慶咂,不覺一陣昏迷,淫水溢下,婦人心頭小鹿突突的跳。登時四肢困軟,香雲撩亂。那話拽出來猶剛勁如故,婦人用帕搽之,說道:“我的達達,你不過卻怎麼的?”西門慶道:“等睡起一覺來再耍罷。”婦人道:“我的身子已軟癱熱化的。”當下雲收雨散,兩個並肩交股,相與枕籍於床上,不知東方之既白。正是:
等閑試把銀缸照,一對天生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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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74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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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七十四回 潘金蓮香腮偎玉 薛姑子佛口談經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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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富貴如朝露,交游似聚沙。不如竹窗里,對捲自趺跏。</br>
靜慮同聆偈,清神旋煮茶。惟憂曉雞唱,塵里事如麻。
話說西門慶摟抱潘金蓮,一覺睡到天明。婦人見他那話還直豎一條棍相似,便道:“達達,你饒了我罷,我來不得了。待我替你咂咂罷。”西門慶道:“怪小淫婦兒,你若咂的過了,是你造化。”這婦人真個蹲向他腰間,按著他一隻腿,用口替他吮弄那話。吮夠一個時分,精還不過,這西門慶用手按著粉項,往來只顧沒棱露腦搖撼,那話在口裡吞吐不絕。抽拽的婦人口邊白沫橫流,殘脂在莖。婦人一面問西門慶:“二十八日應二家請俺每,去不去?”西門慶道:“怎的不去!”婦人道:“我有樁事兒央你,依不依?”西門慶道:“怪小淫婦兒,你有甚事,說不是。”婦人道:“你把李大姐那皮襖拿出來與我穿了罷。明日吃了酒回來,他們都穿著皮襖,只奴沒件兒穿。”西門慶道:“有王招宣府當的皮襖,你穿就是了。”婦人道:“當的我不穿他,你與了李嬌兒去。把李嬌兒那皮襖卻與雪娥穿。你把李大姐那皮襖與了我,等我{{!|㩟|扌寨}}上兩個大紅遍地金鶴袖,襯著白綾襖兒穿,也是與你做老婆一場,沒曾與了別人。”西門慶道:“賊小淫婦兒,單管愛小便宜兒。他那件皮襖值六十兩銀子哩,你穿在身上是會搖擺!”婦人道:“怪奴才,你與了張三、李四的老婆穿了?左右是你的老婆,替你裝門面,沒的有這些聲兒氣兒的。好不好我就不依了。”西門慶道:“你又求人又做硬兒。”婦人道:“怪硶貨,我是你房裡丫頭,在你跟前服軟?”一面說著,把那話放在粉臉上只顧偎晃,良久,又吞在口裡挑弄蛙口,一回又用舌尖抵其琴弦,攪其龜棱,然後將朱唇裹著,只顧動動的。西門慶靈犀灌頂,滿腔春意透腦,良久精來,呼:“小淫婦兒,好生裹緊著,我待過也!”言未絕,其精邈了婦人一口。婦人口口接著,都咽了。正是:
自有內事迎郎意,殷勤愛把紫簫吹。
當日是安郎中擺酒,西門慶起來梳頭凈面出門。婦人還睡在被裡,便說道:“你趁閑尋尋兒出來罷。等住回,你又不得閑了。”這西門慶於是走到李瓶兒房中,奶子、丫頭又早起來頓下茶水供養。西門慶見如意兒薄施脂粉,長畫蛾眉,笑嘻嘻遞了茶,在旁邊說話兒。西門慶一面使迎春往後邊討床房裡鑰匙去,如意兒便問: “爹討來做甚麼?”西門慶道:“我要尋皮襖與你五娘穿。”如意道:“是娘的那貂鼠皮襖?”西門慶道:“就是。他要穿穿,拿與他罷。”迎春去了,就把老婆摟在懷裡,摸他奶頭,說道:“我兒,你雖然生了孩子,奶頭兒到還恁緊。”就兩個臉對臉兒親嘴咂舌頭做一處。如意兒道:“我見爹常在五娘身邊,沒見爹往別的房裡去。他老人家別的罷了,只是心多容不的人。前日爹不在,為個棒槌,好不和我大嚷了一場。多虧韓嫂兒和三娘來勸開了。落後爹來家,也沒敢和爹說。不知甚麼多嘴的人對他說,說爹要了我。他也告爹來不曾?”西門慶道:“他也告我來,你到明日替他陪個禮兒便了。他是恁行貨子,受不的人個甜棗兒就喜歡的。嘴頭子雖利害,到也沒什麼心。”如意兒道:“前日我和他嚷了,第二日爹到家,就和我說好活。說爹在他身邊偏多,‘就是別的娘都讓我幾分,你凡事只有個不瞞我,我放著河水不洗船?’”西門慶道:“既是如此,大家取和些。”又許下老婆:“你每晚夕等我來這房裡睡。”如意道:“爹真個來?休哄俺每!”西門慶道:“誰哄你來!”正說著,只見迎春取鑰匙來。西門慶教開了床房門,又開櫥櫃,拿出那皮祆來抖了抖,還用包袱包了,教迎春拿到那邊房裡去。如意兒就悄悄向西門慶說: “我沒件好裙襖兒,爹趁著手兒再尋件兒與了我罷。有娘小衣裳兒,再與我一件兒。”西門慶連忙又尋出一套翠蓋緞子襖兒、黃綿綢裙子,又是一件藍潞綢綿褲兒,又是一雙妝花膝褲腿兒,與了他。老婆磕頭謝了。西門慶鎖上門,就使他送皮襖與金蓮房裡來。
金蓮才起來,在床上裹腳,只見春梅說:“如意兒送皮襖來了。”婦人便知其意,說道:“你教他進來。”問道:“爹使你來?”如意道:“是爹教我送來與娘穿。”金蓮道:“也與了你些什麼兒沒有?”如意道:“爹賞了我兩件綢絹衣裳年下穿。叫我來與娘磕頭。”於是向前磕了四個頭。婦人道:“姐姐每這般卻不好?你主子既愛你,常言:船多不礙港,車多不礙路,那好做惡人?你只不犯著我,我管你怎的?我這裡還多著個影兒哩!”如意兒道:“俺娘已是沒了,雖是後邊大娘承攬,娘在前邊還是主兒,早晚望娘抬舉。小媳婦敢欺心!那裡是葉落歸根之處?”婦人道:“你這衣服少不得還對你大娘說聲。”如意道:“小的前者也問大娘討來,大娘說:‘等爹開時,拿兩件與你。’”婦人道:“既說知罷了。”這如意就出來,還到那邊房裡,西門慶已往前廳去了。如意便問迎春:“你頭裡取鑰匙去,大娘怎的說?”迎春說:“大娘問:‘你爹要鑰匙做什麼?’我也沒說拿皮襖與五娘,只說我不知道。大娘沒言語。”
卻說西門慶走到廳上看設席,海鹽子弟張美、徐順、苟子孝都挑戲箱到了,李銘等四名小優兒又早來伺候,都磕頭見了。西門慶吩咐打發飯與眾人吃,吩咐李銘三個在前邊唱,左順後邊答應堂客。那日韓道國娘子王六兒沒來,打發申二姐買了兩盒禮物,坐轎子,他家進財兒跟著,也來與玉樓做生日。王經送到後邊,打發轎子出去了。不一時,門外韓大姨、孟大妗子都到了,又是傅伙計、甘伙計娘子、崔本媳婦兒段大姐並賁四娘子。西門慶正在廳上,看見夾道內玳安領著一個五短身子,穿綠緞襖兒、紅裙子,不搽胭粉,兩個密縫眼兒,一似鄭愛香模樣,便問是誰。玳安道:“是賁四嫂。”西門慶就沒言語。往後見了月娘。月娘擺茶,西門慶進來吃粥,遞與月娘鑰匙。月娘道:“你開門做什麼?”西門慶道:“潘六兒他說,明日往應二哥家吃酒沒皮襖,要李大姐那皮襖穿。”被月娘瞅了一眼,說道:“你自家把不住自家嘴頭了。他死了,嗔人分散他房裡丫頭,象你這等,就沒的話兒說了。他見放皮襖不穿,巴巴兒只要這皮襖穿。──早時他死了,他不死,你只好看一眼兒罷了。”幾句說的西門慶閉口無言。忽報劉學官來還銀子,西門慶出去陪坐,在廳上說話。只見玳安拿進帖兒說:“王招宣府送禮來了。”西門慶問:“是什麼禮?”玳安道:“是賀禮:一匹尺頭、一壇南酒、四樣下飯。”西門慶即叫王經拿眷生回帖兒謝了,賞了來人五錢銀子,打發去了。
只見李桂姐門首下轎,保兒挑四盒禮物。慌的玳安替他抱氈包,說道:“桂姨,打夾道內進去罷,廳上有劉學官坐著哩。”那桂姐即向夾道內進去,來安兒把盒子挑進月娘房裡。月娘道:“爹看見不曾?”玳安道:“爹陪著客,還不見哩。”月娘便說道:“且連盒放在明間內著。”一回客去了,西門慶進來吃飯,月娘道:“李桂姐送禮在這裡。”西門慶道:“我不知道。”月娘令小玉揭開盒兒,見一盒果餡壽糕、一盒玫瑰糖糕、兩隻燒鴨、一副豕蹄。只見桂姐從房內出來,滿頭珠翠,穿著大紅對衿襖兒,藍緞裙子,望著西門慶磕了四個頭。西門慶道:“罷了,又買這禮來做什麼?”月娘道:“剛纔桂姐對我說,怕你惱他。不干他事,說起來都是他媽的不是:那日桂姐害頭疼來,只見這王三官領著一行人,往秦玉芝兒家去,打門首過,進來吃茶,就被人驚散了。桂姐也沒出來見他。”西門慶道:“那一遭兒沒出來見他,這一遭兒又沒出來見他,自家也說不過。論起來,我也難管你。這麗春院拿燒餅砌著門不成?到處銀錢兒都是一樣,我也不惱。”那桂姐跪在地下只顧不起來,說道:“爹惱的是。我若和他沾沾身子,就爛化了,一個毛孔兒里生一個天皰瘡。都是俺媽,空老了一片皮,幹的營生沒個主意。好的也招惹,歹的也招惹,平白叫爹惹惱。”月娘道:“你既來說開就是了,又惱怎的?”西門慶道:“你起來,我不惱你便了。”那桂姐故作嬌態,說道:“爹笑一笑兒我才起來。你不笑,我就跪一年也不起來。”潘金蓮在旁插口道:“桂姐你起來,只顧跪著他,求告他黃米頭兒,叫他張致!如今在這裡你便跪著他,明日到你家他卻跪著你,──你那時卻別要理他。”把西門慶、月娘都笑了,桂姐才起來了。只見玳安慌慌張張來報:“宋老爹、安老爹來了。”西門慶便拿衣服穿了,出去迎接。桂姐向月娘說道: “耶嚛嚛,從今後我也不要爹了,只與娘做女兒罷。”月娘道:“你的虛頭願心,說過道過罷了。前日兩遭往裡頭去,沒在那裡?”桂姐道:“天麽,天麽,可是殺人!爹何曾往我家裡?若是到我家裡,見爹一面,沾沾身子兒,就促死了!娘你錯打聽了,敢不是我那裡,是往鄭月兒家走了兩遭,請了他家小粉頭子了。我這篇是非,就是他氣不憤架的。不然,爹如何惱我?”金蓮道:“各人衣飯,他平白怎麼架你是非?”桂姐道:“五娘,你不知,俺們裡邊人,一個氣不憤一個,好不生分!”月娘接過來道:“你每裡邊與外邊差甚麼?也是一般,一個不憤一個。那一個有些時道兒,就要{{!|躧|足麗}}下去。”月娘擺茶與他吃,不在話下。
卻說西門慶迎接宋御史、安郎中,到廳上敘禮。每人一匹緞子、一部書,奉賀西門慶。見了桌席齊整,甚是稱謝不盡。一面分賓主坐下,吃了茶,宋御史道:“學生有一事奉瀆四泉:今有巡撫侯石泉老先生,新升太常卿,學生同兩司作東,三十日敢借尊府置杯酒奉餞,初二日就起行上京去了。未審四泉允否?”西門慶道:“老先生吩咐,敢不從命!但未知多少桌席?”宋御史道:“學生有分資在此。”即喚書吏取出布、按兩司連他共十二兩分資來,要一張大插桌、六張散桌,叫一起戲子。西門慶答應收了,就請去捲棚坐的。不一時,錢主事也到了。三員官會在一處下棋。宋御史見西門慶堂廡寬廣,院字幽深,書畫文物極一時之盛。又見屏風前安著一座八仙捧壽的流金鼎,約數尺高,甚是做得奇巧。爐內焚著沉檀香,煙從龜鶴鹿口中吐出。只顧近前觀看,誇獎不已。問西門慶:“這副爐鼎造得好!”因向二官說:“我學生寫書與淮安劉年兄那裡,央他替我捎帶一副來,送蔡老先,還不見到。四泉不知是那裡得來的?”西門慶道:“也是淮上一個人送學生的。”說畢下棋。西門慶吩咐下邊,看了兩個桌盒細巧菜蔬果餡點心上來,一面叫生旦在上唱南曲。宋御史道:“客尚未到,主人先吃得面紅,說不通。”安郎中道:“天寒,飲一杯無礙。”宋御史又差人去邀,差人稟道:“邀了,在磚廠黃老爹那裡下棋,便來也。”一面下棋飲酒,安郎中喚戲子:“你們唱個《宜春令》奉酒。”於是生旦合聲唱一套“第一來為壓驚”。
唱未畢,忽吏進報:“蔡老爹和黃老爹來了。”宋御史忙令收了桌席,各整衣冠出來迎接。蔡九知府穿素服金帶,先令人投一“侍生蔡修”拜帖與西門慶。進廳上,安郎中道:“此是主人西門大人,見在本處作千兵,也是京中老先生門下。”那蔡知府又是作揖稱道:“久仰,久仰。”西門慶道:“容當奉拜。”敘禮畢,各寬衣服坐下。左右上了茶,各人扳話。良久,就上坐。蔡九知府居上,主位四坐。廚役割道湯飯,戲子呈遞手本,蔡九知府揀了《雙忠記》,演了兩折。酒過數巡,小優兒席前唱一套《新水令》“玉鞭驕馬出皇都”。蔡知府笑道:“松原直得多少,可謂‘御史青驄馬’,三公乃‘劉郎舊縈髯’。”安郎中道:“今日更不道‘江州司馬青衫濕’。”言罷,眾人都笑了。西門慶又令春鴻唱了一套“金門獻罷平胡表”,把宋御史喜歡的要不的,因向西門慶道:“此子可愛。”西門慶道:“此是小價,原是揚州人。”宋御史攜著他手兒,教他遞酒,賞了他三錢銀子,磕頭謝了。正是:
窗外日光彈指過,席前花影坐間移。一杯未盡笙歌送,階下申牌又報時。
不覺日色沉西,蔡九知府見天色晚了,即令左右穿衣告辭。眾位款留不住,俱送出大門而去。隨即差了兩名吏典,把桌席羊酒尺頭抬送到新河口去訖。宋御史亦作辭西門慶,因說道:“今日且不謝,後日還要取擾。”各上轎而去。
西門慶送了回來,打發戲子,吩咐:“後日還是你們來,再唱一日。叫幾個會唱的來,宋老爹請巡撫侯爺哩。”戲子道:“小的知道了。”西門慶令攢上酒桌,使玳安:“去請溫師父來坐坐。”再叫來安兒:“去請應二爹去。”不一時,次第而至,各行禮坐下。三個小優兒在旁彈唱,把酒來斟。西門慶問伯爵:“你娘們明日都去,你叫唱的是雜耍的?”伯爵道:“哥到說得好,小人家那裡抬放?將就叫兩個唱女兒唱罷了。明日早些請眾位嫂子下降。”這裡前廳吃酒不題。
後邊,孟大姨與盂三妗子先起身去了。落後楊姑娘也要去,月娘道:“姑奶奶你再住一日兒不是,薛師父使他徒弟取了捲來,咱晚夕叫他宣捲咱們聽。”楊姑娘道: “老身實和姐姐說,要不是我也住,明日俺第二個侄兒定親事,使孩子來請我,我要瞧瞧去。”於是作辭而去。眾人吃到掌燈以後,三位伙計娘子也都作辭去了,止留下段大姐沒去,潘姥姥也往金蓮房內去了。只有大吟子、李桂姐、申二姐和三個姑子,鬱大姐和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在月娘房內坐的。忽聽前邊散了,小廝收下家伙來。這金蓮忙抽身就往前走,到前邊悄悄立在角門首。只見西門慶扶著來安兒,打著燈,趔趄著腳兒就要往李瓶兒那邊走,看見金蓮在門首立著,拉了手進入房來。那來安兒便往上房交鐘箸。
月娘只說西門慶進來,把申二姐、李桂姐、鬱大姐都打發往李嬌兒房內去了。問來安道:“你爹來沒有?”來安道:“爹在五娘房裡,不耐煩了。”月娘聽了,心內就有些惱,因向玉樓道:“你看恁沒來頭的行貨子,我說他今日進來往你房裡去,如何三不知又摸到他屋裡去了?這兩日又浪風發起來,只在他前邊纏。”玉樓道: “姐姐,隨他纏去!這等說,恰似咱每爭他的一般。可是大師父說的笑話兒,左右這六房裡,由他串到。他爹心中所欲,你我管的他!”月娘道:“乾凈他有了話!剛纔聽見前頭散了,就慌的奔命往前走了。”因問小玉:“竈上沒人,與我把儀門拴上。後邊請三位師父來,咱每且聽他宣一回捲著。”又把李桂姐、申二姐、段大姐、鬱大姐都請了來。月娘向大妗子道:“我頭裡旋叫他使小沙彌請了《黃氏女捲》來宣,今日可可兒楊姑娘又去了。”吩咐玉簫頓下好茶。玉樓對李嬌兒說:“咱兩家輪替管茶,休要只顧累大姐姐。”於是各房裡吩咐預備茶去。
不一時,放下炕桌兒,三個姑子來到,盤膝坐在炕上。眾人俱各坐了,聽他宣捲。月娘洗手炷了香,這薛姑子展開《黃氏女捲》,高聲演說道:
蓋聞法初不滅,故歸空。道本無生,每因生而不用。由法身以垂八相,由八相以顯法身。朗朗惠燈,通開世戶;明明佛鏡,照破昏衢。百年景賴剎那間,四大幻身如泡影。每日塵勞碌碌,終朝業試忙忙。豈知一性圓明,徒逞六根貪欲。功名蓋世,無非大夢一場;富貴驚人,難免無常二字。風火散時無老少,溪山磨盡幾英雄!
演說了一回,又宣念偈子,又唱幾個勸善的佛曲兒,方纔宣黃氏女怎的出身,怎的看經好善,又怎的死去轉世為男子,又怎的男女五人一時升天。
慢慢宣完,已有二更天氣。先是李嬌兒房內元宵兒拿了一道茶來,眾人吃了。落後孟玉樓房中蘭香,又拿了幾樣精製果菜、一大壺酒來,又是一大壺茶來,與大妗子、段大姐、桂姐眾人吃。月娘又教玉簫拿出四盒兒茶食餅糖之類,與三位師父點茶。李桂姐道:“三個師父宣了這一回捲,也該我唱個曲兒孝順。”月娘道:“桂姐,又起動你唱?”鬱大姐道:“等我先唱。”月娘道:“也罷,鬱大姐先唱。”申二姐道:“等姐姐唱了,我也唱個兒與娘們聽。”桂姐不肯,道:“還是我先唱。”因問月娘要聽什麼,月娘道:“你唱個‘更深靜悄’罷。”當下桂姐送眾人酒,取過琵琶來,輕舒玉筍,款跨鮫綃,唱了一套。桂姐唱畢,鬱大姐才要接琵琶,早被申二姐要過去了,掛在胳膊上,先說道:“我唱個《十二月兒掛真兒》與大妗子和娘每聽罷。”於是唱道:“正月十五鬧元宵,滿把焚香天地燒……”那時大妗子害夜深困的慌,也沒等的申二姐唱完,吃了茶就先往月娘房內睡去了。須臾唱完,桂姐便歸李嬌兒房內,段大姐便往孟玉樓房內,三位師父便往孫雪娥房裡,鬱大姐、申二姐就與玉簫、小玉在那邊炕屋裡睡。月娘同大妗子在上房內睡,俱不在話下。看官聽說:古婦人懷孕,不側坐,不偃卧,不聽淫聲,不視邪色,常玩詩書金玉,故生子女端正聰慧,此胎教之法也。今月娘懷孕,不宜令僧尼宣捲,聽其死生輪迴之說。後來感得一尊古佛出世,投胎奪舍,幻化而去,不得承受家緣。蓋可惜哉!正是:
前程黑暗路途險,十二時中自著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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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7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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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七十七回 西門慶踏雪訪愛月 賁四嫂帶水戰情郎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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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
《望江南》</br>
梅其雪,歲暮鬥新妝。月底素華同弄色,風前輕片半含香,不比柳花狂。</br>
雙雀影,堪比雪衣娘。六齣光中曾結伴,百花頭上解尋芳,爭似兩鴛鴦。
話說溫秀才求見西門慶不得,自知慚愧,隨移家小,搬過舊家去了。西門慶收拾書院,做了客坐,不在話下。
一日,尚舉人來拜辭,上京會試,問西門慶借皮箱氈衫。西門慶陪坐待茶,因說起喬大戶、雲理守:“兩位舍親,一受義官,一受祖職,見任管事,欲求兩篇軸文奉賀。不知老翁可有相知否?借重一言,學生具幣禮相求。”尚舉人笑道:“老翁何用禮,學生敝同窗聶兩湖,見在武庫肄業,與小兒為師,本領雜作極富。學生就與他說,老翁差盛使持軸來就是了。”西門慶連忙致謝。茶畢起身。西門慶隨即封了兩方手帕、五錢白金,差琴童送軸子並氈衫、皮箱,到尚舉人處放下。那消兩日,寫成軸文差人送來。西門慶掛在壁上,但見金字輝粕,文不加點,心中大喜。只見應伯爵來問:“喬大戶與雲二哥的事,幾時舉行?軸文做了不曾?溫老先兒怎的連日不見?”西門慶道:“又題什麼溫老先兒,通是個狗類之人!”如此這般,告訴一遍。伯爵道:“哥,我說此人言過其實,虛浮之甚,早時你有後眼,不然,教他調壞了咱家小兒每了。”又問他:“二公賀軸,何人寫了?”西門慶道:“昨日尚小塘來拜我,說他朋友聶兩湖善於詞藻,央求聶兩湖作了。文章已寫了來,你瞧!”於是引伯爵到廳上觀看,喝采不已,又說道:“人情都全了,哥,你早送與人家,好預備。”西門慶道:“明日好日期,早差人送去。”
正說著,忽報:“夏老爹兒來拜辭,說初六日起身去。小的回爹不在家。他說教對何老爹那裡說聲,差人那邊看守去。”西門太看見貼兒上寫著“寅家晚生夏承恩頓首拜,謝辭”。西門慶道:“連尚舉人搭他家,就是兩分程儀香絹。”分付琴童:“連忙買了,教你姐夫封了,寫貼子送去。”正在書房中留伯爵吃飯,忽見平安兒慌慌張張拿進三個貼兒來報:“參議汪老爹、兵備雷老爹、郎中安老爹來拜。”西門慶看貼兒:“汪伯彥、雷啟元、安忱拜。”連忙穿衣系帶。伯爵道:“哥,你有事,我去罷。”西門慶道:“我明日會你哩。”一面整衣出迎。三官員皆相讓而入。進入大廳,敘禮,道及嚮日叨擾之事。少頃茶罷,坐話間,安郎中便道:“雷東谷、汪少華並學生,又來干瀆:有浙江本府趙大尹,新升大理寺正,學生三人借尊府奉請,已發柬,定初九日。主家共五席。戲子學生那裡叫來。未知肯允諾否?” 西門慶道:“老先生分付,學生掃門拱候。”安郎中令吏取分資三兩遞上,西門慶令左右收了,相送出門。雷東谷向西門慶道:“前日錢雲野書到,說那孫文相乃是貴伙計,學生已並他除開了,曾來相告不曾?”西門慶道:“正是,多承老先生費心,容當叩拜。”雷兵備道:“你我相愛間,何為多數。”言畢,相揖上轎而去。原來潘金蓮自從當家管理銀錢,另定了一把新等子。每日小廝買進菜蔬來,拿到跟前與他瞧過,方數錢與他。他又不數,只教春梅數錢,提等子。小廝被春鴻罵的狗血淋頭,行動就說落,教西門慶打。以此眾小廝互相抱怨,都說在三娘手兒里使錢好。
卻說次日,西門慶衙門中散了,對何千戶說:“夏龍溪家小已是起身去了,長官可曾委人那裡看守門戶去?”何千戶道:“正是,昨日那邊著人來說,學生已令小價去了。”西門慶道:“今日同長官那邊看看去。”於是出衙門,並馬到了夏家宅內。家小已是去盡了,伴當在門首伺候。兩位官府下馬,進到廳上。西門慶引著何千戶前後觀看了,又到前邊花亭上,見一片空地,無甚花草。西門慶道:“長官到明日還收拾個耍子所在,栽些花柳,把這座亭子修理修理。”何千戶道:“這個已定。學生開春從新修整修整,蓋三間捲棚,早晚請長官來消閑散悶。”看了一回,分付家人收拾打掃,關閉門戶。不日寫書往東京回老公公話,趕年裡搬取家眷。西門慶作別回家。何千戶還歸衙門去了。到次日才搬行李來住,不在言表。
西門慶剛到家下馬,見何九買了一匹尺頭、四樣下飯、一壇酒來謝。又是劉內相差人送了一食盒蠟燭,二十張桌圍,八十股官香,一盒沉速料香,一壇自造內酒,一口鮮豬。西門慶進門,劉公公家人就磕頭,說道:“家公多多上履,這些微禮,與老爹賞人。”西門慶道:“前日空過老公公,怎又送這厚禮來?”便令左右:“快收了,請管家等等兒。”少頃,畫童兒拿出一鐘茶來,打發吃了。西門慶封了五錢銀子賞錢,拿回貼,打發去了。一面請何九進去。西門慶見何九,一把手扯在廳上來。何九連忙倒身磕下頭去,道:“多蒙老爹天心,超生小人兄弟,感恩不淺。”請西門慶受禮,西門慶不肯受磕頭,拉起來,說道:“老九,你我舊人,快休如此。”就讓他坐。何九說道:“小人微末之人,豈敢僭坐。”只說立在旁邊。西門慶也站著,陪吃了一盞茶,說道:“老九,你如何又費心送禮來?我斷然不受,若有甚麼人欺負你,只顧來說,我替你出氣。倘縣中派你甚差事,我拿貼兒與你李老爹說。”何九道:“蒙老爹恩典,小人知道。小人如今也老了,差事已告與小人何欽頂替了。”西門慶道:“也罷,也罷,你清閑些好。”又說道:“既你不肯,我把這酒禮收了,那尺頭你還拿去,我也不留你坐了。”那何九千恩萬謝,拜辭去了。
西門慶就坐在廳上,看看打點禮物果盒、花紅羊酒、軸文並各人分資。先差玳安送往喬大戶家去,後叫王經送往雲理守家去。玳安回來,喬家與了五錢銀子。王經到雲理守家,管待了茶食,與了一匹真青大布、一雙琴鞋,回“門下辱愛生”雙貼兒:“多上覆老爹,改日奉請。”西門慶滿心歡喜,到後邊月娘房中擺飯吃,因向月娘說:“賁四去了,吳二舅在獅子街賣貨,我今日倒閑,往那裡看看去。”月娘道:“你去不是,若是要酒菜兒,蚤使小廝來家說。”西門慶道:“我知道。”一面分付備馬,就戴著氈忠靖巾,貂鼠暖耳,綠絨補子氅褶,粉底皂靴,琴童、玳安跟隨,徑往獅子街來。到房子內,吳二舅與來昭正掛著花拷拷兒,發買綢絹、絨線、絲綿,擠一鋪子人做買賣,打發不開。西門慶下馬,看了看,走到後邊暖房內坐下。吳二舅走來作揖,因說:“一日也攢銀二三十兩。”西門慶又分付來昭妻一丈青:“二舅每日茶飯休要誤了。”來昭妻道:“逐日伺候酒飯,不敢有誤。”
西門慶見天色陰晦,彤雲密佈,冷氣侵人,將有作雪的模樣。忽然想起要往鄭月兒家去,即令琴童:“騎馬家中取我的皮襖來,問你大娘,有酒菜兒稍一盒與你二舅吃。”琴童應諾。到家,不一時,取了貂鼠皮襖,並一盒酒菜來。西門慶陪二舅在房中吃了三杯,分付:“二舅,你晚夕在此上宿,慢慢再用。我家去罷。”於是帶上眼紗,騎馬,玳安、琴童跟隨,徑進構欄,往鄭愛月兒家來。轉過東街口,只見天上紛紛揚揚,飄起一天瑞雪來。但見:
漠漠嚴寒匝地,這雪兒下得正好。扯絮撏綿,裁成片片,大如拷拷。見林間竹筍茆茨,爭些被他壓倒。富豪俠卻言:消災障猶嫌少。圍向那紅爐獸炭,穿的是貂裘繡襖。手拈梅花,唱道是國家祥瑞,不念貧民些小。高卧有幽人,吟詠多詩草。
西門慶踏著那亂瓊碎玉,進入構欄,到於鄭愛月兒家門首下馬。只見丫鬟飛報進來,說:“老爹來了。”鄭媽媽看見,出來,至於中堂見禮,說道:“前日多謝老爹重禮,姐兒又在宅內打攪,又教他大娘、三娘賞他花翠汗巾。”西門慶道:“那日空了他來。”一面坐下。西門慶令玳安:“把馬牽進來,後邊院落安放。”老媽道:“請爹後邊明間坐罷。月姐才起來梳頭,只說老爹昨日來,到伺候了一日,今日他心中有些不快,起來的遲些。”這西門慶一面進入他後邊明間內,但見綠穿半啟、氈幕低張,地平上黃銅大盆生著炭火。西門慶坐在正面椅上。先是鄭愛香兒出來相見了,遞了茶。然後愛月兒才出來,頭輓一窩絲杭州纘,翠梅花鈕兒,金趿釵梳,海獺卧兔兒。打扮的霧靄雲鬟,粉妝玉琢。笑嘻嘻向西門慶道了萬福,說道:“爹,我那一日來晚了。緊自前邊散的遲,到後邊,大娘又只顧不放俺每,留著吃飯,來家有三更天了。”西門慶笑道:“小油嘴兒,你倒和李桂姐兩個把應花子打的好響瓜兒。”鄭愛月兒道:“誰教他怪叨嘮,在酒席上屎口兒傷俺每來!那一日祝麻子也醉了,哄我,要送俺每來。我便說:‘沒爹這裡燈籠送俺每,蔣胖子弔在陰溝里--缺臭了你了。’”西門慶道:“我昨日聽見洪四兒說,祝麻子又會著王三官兒,大街上請了榮嬌兒。”鄭月兒道:“只在榮嬌兒家歇了一夜,燒了一炷香,不去了。如今還在秦玉芝兒走著哩。”說了一回話,道:“爹,只怕你冷,往房裡坐。”
這西門慶到於房中,脫去貂裘,和粉頭圍爐共坐,房中香氣襲人。須臾,丫頭拿了三甌兒黃芽韭菜肉包、一寸大的水角兒來。姊妹二人陪西門慶,每人吃了一甌兒。愛月兒又撥上半甌兒,添與西門慶。西門慶道:“我勾了,才吃了兩個點心來了。心裡要來你這裡走走,不想恰好天氣又落下雪來了。”愛月兒道:“爹前日不會下我?我昨日等了一日不見爹,不想爹今日才來。”西門慶道:“昨日家中有兩位士夫來望,亂著就不曾來得。”愛月兒道:“我要問爹,有貂鼠買個兒與我,我要做了圍脖兒戴。”西門慶道:“不打緊,昨日韓伙計打遼東來,送了我幾個好貂鼠。你娘們都沒圍脖兒,到明日一總做了,送兩個一家一個。”於是愛香、愛月兒連忙起身道了萬福。西門慶分付:“休見了桂姐、銀姐說。”鄭月兒道:“我知道。”因說:“前日李桂姐見吳銀兒在那裡過夜,問我他幾時來的,我沒瞞他,教我說: ‘昨日請周爺,俺每四個都在這裡唱了一日。爹說有王三官兒在這裡,不好請你的。今日是親朋會中人吃酒,才請你來唱。’他一聲兒也沒言語。”西門慶道:“你這個回的他好。前日李銘,我也不要他唱來,再三央及你應二爹來說。落後你三娘生日,桂姐買了一分禮來,再一與我陪不是。你娘們說著,我不理他。昨日我竟留下銀姐,使他知道。”愛月兒道:“不知三娘生日,我失誤了人情。”西門慶道:“明日你雲老爹擺酒,你再和銀姐來唱一日。”愛月兒道:“爹分付,我去。”說了回話,粉頭取出三十二扇象牙牌來,和西門慶在炕氈條上抹牌頑耍。愛香兒也坐在旁邊同抹。三人抹了回牌,須臾,擺上酒來,愛香與愛月兒一邊一個捧酒,不免箏排雁柱,款跨鮫綃,姊妹兩個彈唱。唱了一套,姐妹兩個又拿上骰盆兒來,和西門慶搶紅頑笑。杯來盞去,各添春色。西門慶忽看見鄭愛月兒房中,床旁側錦屏風上,掛著一軸《愛月美人圖》,題詩一首:
有美人兮迥出群,輕風斜拂石榴裙。花開金谷春三月,月轉花陰夜十分。</br>
玉雪精神聯仲琰,瓊林才貌過文君。少年情思應須慕,莫使無心托白雲。
西門慶看了,便問:“三泉主人是王三官兒的號?”慌的鄭愛月兒連忙摭說道:“這還是他舊時寫下的。他如今不號三泉了,號小軒了。他告人說,學爹說:‘我號四泉,他怎的號三泉?’他恐怕爹惱,因此改了號小軒。”一面走向前,取筆過來,把那“三”字就塗抹了。西門慶滿心歡喜,說道:“我並不知他改號一節。”粉頭道:“我聽見他對一個人說來,我才曉的。說他去世的父親號逸軒,他故此改號小軒。”說畢,鄭愛香兒往下邊去了,獨有愛月兒陪西門慶在房內。兩個並肩疊股,搶紅飲酒,因說起林太太來,怎的大量,好風月:“我在他家吃酒,那日王三官請我到後邊拜見。還是他主意,教三官拜認我做義父,教我受他禮,委托我指教他成人。”粉頭拍手大笑道:“還虧我指與爹這條路兒,到明日,連三官兒娘子不怕不屬了爹。”西門慶道:“我到明日,我先燒與他一炷香。到正月里,請他和三官娘子往我家看燈吃酒,看他去不去。”粉頭道:“爹,你還不知三官娘子生的怎樣標緻,就是個燈人兒也沒他那一段風流妖艷。今年十九歲兒,只在家中守寡,王三官兒通不著家。爹,你肯用些工夫兒,不愁不是你的人。”兩個說話之間,相挨相湊。只見丫鬟又拿上許多細果碟兒來,粉頭親手奉與西門慶下酒。又用舌頭噙鳳香蜜餅送入他口中,又用纖手解開西門慶褲帶,露出那話來,教他弄。那話猙獰跳腦,紫強光鮮,西門慶令他品之。這粉頭真個低垂粉項,輕啟朱唇,半吞半吐,或進或出,嗚咂有聲,品弄了一回。靈犀已透,淫心似火,便欲交歡。粉頭便往後邊去了。西門慶出房更衣,見雪越下得甚緊。回到房中,丫鬟向前打發脫靴解帶,先上牙床。粉頭澡牝回來,掩上雙扉,共入鴛帳。正是:得多少動人春色嬌還媚,惹蝶芳心軟欲濃。有詩為證:
聚散無憑在夢中,起來殘燭映紗紅。鐘情自古多神合,誰道陽臺路不通。
兩個雲雨歡娛,到一更時分起來。整衣理鬢,丫鬟復釃美酒,重整佳餚,又飲勾幾杯。問玳安:“有燈籠、傘沒有?”玳安道:“琴童家去取燈籠、傘來了。”這西門慶方纔作別,鴇子、粉頭相送出門,看著上馬。鄭月兒揚聲叫道:“爹若叫我,蚤些來說。”西門慶道:“我知道。”一面上馬,打著傘出院門,一路踏雪到家中。對著吳月娘,只說在獅子街和吳二舅飲酒,不在話下。一宿晚景題過。
到次日,卻是初八日,打聽何千戶行李,都搬過夏家房子內去了,西門慶送了四盒細茶食、五錢折帕賀儀過去。只見應伯爵驀地走來。西門慶見雪晴,風色甚冷,留他前邊書房中向火,叫小廝拿菜兒,留他吃粥,因說道:“昨日喬親家、雲二哥禮並折帕,都送去了。你的人情,我也替你封了二錢出上了。你不消與他罷,只等發柬請吃酒。”應伯爵舉手謝了,因問:“昨日安大人三位來做甚麼?那兩位是何人?”西門慶道:“那兩個,一個是雷兵備,一個是汪參議,都是浙江人,要在我這裡擺酒。明日請杭州趙霆知府,新升京堂大理寺丞,是他每本府父母官,相處分上,又不可回他的。通身只三兩分資。”伯爵道:“大凡文職好細,三兩銀子勾做甚麼!哥少不得賠些兒。”西門慶道:“這雷兵備,就是問黃四小舅子孫文相的,昨日還對我題起開除他罪名哩。”伯爵道:“你說他不仔細,如今還記著,折準擺這席酒才罷了。”
說話之間,伯爵叫:“應寶,你叫那個人來見你大爹。”西門慶便問:“是何人?”伯爵道:“一個小後生,倒也是舊人家出身。父母都沒了,自幼在王皇親宅內答應。已有了媳婦兒,因在莊子上和一般家人不和,出來了。如今閑著,做不的甚麼。他與應寶是朋友,央及應寶要投個人家。今早應寶對我說:‘爹倒好舉薦與大爹宅內答應。’我便說:‘不知你大爹用不用?’”因問應寶:“他叫甚麼名字?你叫他進來。”應寶道:“他姓來,叫來友兒。”只見那來友兒,扒在地上磕了個頭起來,簾外站立。伯爵道:“若論他這身材膂力盡有,掇輕負重卻去的。”因問:“你多少年紀了?”來友兒道:“小的二十歲了。”又問:“你媳婦沒子女?”那人道:“只光兩口兒。”應寶道:“不瞞爹說,他媳婦才十九歲兒,廚竈針線,大小衣裳都會做。”西門慶見那人低頭並足,為人朴實,便道:“既是你應二爹來說,用心在我這裡答應。”分付:“揀個好日期,寫紙文書,兩口兒搬進來罷。”那來友兒磕了個頭。西門慶就叫琴童兒領到後邊,見月娘眾人磕頭去。月娘就把來旺兒原住的那一間房與他居住。伯爵坐了回,家去了。應寶同他寫了一紙投身文書,交與西門慶收了,改名來爵,不在話下。
卻說賁四娘子,自從他家長兒與了夏家,每日買東買西,只央及平安兒和來安、畫童兒。西門慶家中這些大官兒,常在他屋裡打平和兒吃酒。賁四娘子和氣,就定出菜兒來,或要茶水,應手而至。就是賁四一時鋪中歸來撞見,亦不見怪。以此今日他不在家,使著那個不替他動?玳安兒與平安兒,在他屋裡坐的更多。
初九日,西門慶與安郎中、汪參議、雷兵備擺酒,請趙知府,俱不必細說。那日蚤辰,來爵兩口兒就搬進來。他媳婦兒後邊見月娘眾人磕頭。月娘見他穿著紫綢襖,青布披襖,綠布裙子,生的五短身材,瓜子麵皮兒,搽脂抹粉,纏的兩隻腳翹翹的,問起來,諸般針指都會做。取了他個名字,叫做惠元,與惠秀、惠祥一遞三日上竈,不題。
一日,門外楊姑娘沒了。安童兒來報喪。西門慶整治了一張插桌,三牲湯飯,又封了五兩香儀。吳月娘、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四頂轎子,都往北邊與他燒紙弔孝,琴童兒、棋童兒、來爵兒、來安兒四個,都跟轎子,不在家。西門慶在對過段鋪子書房內,看著毛襖匠與月娘做貂鼠圍脖,先攢出一個圍脖兒,使玳安送與院中鄭月兒去,封了十兩銀子與他過節。鄭家管待酒饌,與了他三錢銀子。玳安走來,回西門慶話,說:“月姨多上覆,多謝了,前日空過了爹來。與了小的三錢銀子。”西門慶道:“你收了罷。”因問他:“賁四不在家,你頭裡從他屋裡出來做甚麼?”玳安道:“賁四娘子從他女孩兒嫁了,沒人使,常央及小的每替他買買甚麼兒。”西門慶道:“他既沒人使,你每替他勤勤兒也罷。”又悄悄向玳安道:“你慢慢和他說,如此這般,爹要來看你看兒,你心下如何?看他怎的說。他若肯了,你問他討個汗巾兒來與我。”玳安道:“小的知道了。”領了西門慶言語,應諾下去。西門慶就走到家中來。只見王經向顧銀鋪內取了金赤虎,並四對金頭銀簪兒,交與西門慶。西門慶留下兩對在書房內,餘者袖進李瓶兒房內,與瞭如意兒那赤虎,又是一對簪兒。把那一對簪兒就與了迎春。二人接了,連忙磕頭。西門慶就令迎春取飯去。須臾,拿飯來吃了,出來又到書房內坐下。只見玳安慢慢走到跟前,見王經在旁,不言語。西門慶使王經後邊取茶去。那玳安方說:“小的將爹言語對他說了,他笑了。約會晚上些伺候,等爹進去。叫小的拿了這汗巾兒來。”西門慶見紅綿紙兒,包著一方紅綾織錦回紋汗巾兒,聞了聞噴鼻香,滿心歡喜,連忙袖了。只見王經拿茶來,吃了,又走過對門,看匠人做生活去。
忽報:“花大舅來了。”西門慶道:“請過來這邊坐。”花子繇走到書房暖閣兒里,作揖坐下。致謝外日相擾。敘話間,畫童兒拿過茶來吃了。花子繇道:“門外一個客人,有五百包無錫米,凍了河,緊等要賣了回家去。我想著姐夫,倒好買下等價錢。”西門慶道:“我平白要他做甚麼?凍河還沒人要,到開河船來了,越發價錢跌了。如今家中也沒銀子。”即分付玳安:“收拾放桌兒,家中說,看菜兒來。”一面使畫童兒:“請你應二爹來,陪你花爹坐。”不一時,伯爵來到。三人共在一處,圍爐飲酒。又叫烙了兩炷餅吃,良久,只見吳道官徒弟應春,送節禮疏誥來。西門慶請來同坐吃酒。就攬李瓶兒百日經,與他銀子去。吃至日落時分,花子繇和應春二人先起身去了。次後甘伙計收了鋪子,又請來坐,與伯爵擲骰猜枚談話,不覺到掌燈已後。吳月娘眾人轎子到了,來安走來回話。伯爵道:“嫂子們今日都往那裡去來?”西門慶道:“楊姑娘沒了,今日三日念經,我這裡備了張祭卓,又封了香儀兒,都去弔問。”伯爵道:“他老人家也高壽了。”西門慶道:“敢也有七十五六。男花女花都沒有,只靠侄兒那裡養活,材兒也是我替他備下這幾年了。”伯爵道:“好好,老人家有了黃金入櫃,就是一場事了,哥的大陰騭。”說畢,酒過數巡,伯爵與甘伙計作辭去了。西門慶就起身走過來,分付後生王顯:“仔細火燭。”王顯道:“小的知道。”看著把門關上了。
這西門慶見沒人,兩天步就走入賁四家來。只見卉四娘子兒在門首獨自站立已久,見對門關的門響,西門慶從黑影中走至跟前。這婦人連忙把封門一開,西門慶鑽入裡面。婦人還扯上封門,說道:“爹請裡邊紙門內坐罷。”原來裡間槅扇廂著後半間,紙門內又有個小炕兒,籠著旺旺的火。桌上點著燈,兩邊護炕糊的雪白。婦人勒著翠藍銷金箍兒,上穿紫綢襖,青綃絲披襖,玉色綃裙子,向前與西門慶道了萬福,連忙遞了一盞茶與西門慶吃,因悄悄說:“只怕隔壁韓嫂兒知道。”西門慶道:“不妨事。黑影子里他那裡曉的。”於是不由分說,把婦人摟到懷中就親嘴。拉過枕頭來,解衣按在炕沿子上,扛起腿來就聳。那話上已束著托子,剛插入牝中,就拽了幾拽,婦人下邊淫水直流,把一條藍布褲子都濕了。西門慶拽出那話來,向順袋內取出包兒顫聲嬌來,蘸了些在龜頭上,攮進去,方纔澀住淫津,肆行抽拽。婦人雙手扳著西門慶肩膊,兩廂迎湊,在下揚聲顫語,呻吟不絕。這西門慶乘著酒興,架起兩腿在胳膊上,只顧沒棱露腦,銳進長驅,肆行扇蹦,何止二三百度。須臾,弄的婦人雲髻蓬鬆,舌尖冰冷,口不能言。西門慶則氣喘吁吁,靈龜暢美,一泄如註。良久,拽出那話來,淫水隨出,用帕搽之。兩個整衣系帶,復理殘妝。西門慶向袖中掏出五六兩一包碎銀子,又是兩對金頭簪兒,遞與婦人節間買花翠帶。婦人拜謝了,悄悄打發出來。那邊玳安在鋪子里,專心只聽這邊門環兒響,便開大門,放西門慶進來。自知更無一人曉的。後次朝來暮往,也入港一二次。正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不想被韓嫂兒冷眼睃見,傳的後邊金蓮知道了。這金蓮亦不說破他。
一日,臘月十五日,喬大戶家請吃酒。西門慶會同應伯爵、吳大舅一齊起身。那日有許多親朋看戲飲酒,至二更方散。第二日,每家一張卓面,俱不必細說。
單表崔本治了二千兩湖州綢絹貨物,臘月初旬起身,雇船裝載,趕至臨清馬頭。教後生榮海看守貨物,便雇頭口來家,取車銳銀兩,到門首下頭口。琴童道:“崔大哥來了,請廳上坐。爹在對門房子里,等我請去。”一面走到對門,不見西門慶,因問平安兒,平安兒道:“爹敢進後邊去了。”這琴童走到上房問月娘,月娘道: “見鬼的,你爹從蚤辰出去,再幾時進來?”又到各房裡,並花園、書房都瞧遍了,沒有。琴童在大門首揚聲道:“省恐殺人,不知爹往那裡去了,白尋不著!大白日里把爹來不見了。崔大哥來了這一日,只顧教他坐著。”那玳安分明知道,只不做聲。不想西門慶忽從前邊進來,把眾人唬了一驚。原來西門慶在賁四屋裡入港,才出來。那平安打發西門慶進去了,望著琴童兒吐舌頭,都替他捏兩把汗道:“管情崔大哥去了,有幾下子打。”不想西門慶走到廳上,崔本見了,磕頭畢,交了書帳,說:“船到馬頭,少車稅銀兩。我從臘月初一日起身,在揚州與他兩個分路。他每往杭州去了,俺每都到苗青家住了兩日。”因說:“苗青替老爹使了十兩銀子,抬了揚州衛一個千戶家女子,十六歲了,名喚楚雲。說不盡生的花如臉,玉如肌,星如眼,月如眉,腰如柳,襪如鉤,兩隻腳兒,恰剛三寸。端的有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豹。腹中有三千小曲,八百大曲。苗青如此還養在家,替他打妝奩,治衣服。待開春,韓伙計、保官兒船上帶來,伏侍老爹,消愁解悶。”西門慶聽了,滿心歡喜,說道:“你船上稍了來也罷。又費煩他治甚衣服,打甚妝砹,愁我家沒有?”於是恨不的騰雲展翅,飛上揚州,搬取嬌姿,賞心樂事。正是:鹿分鄭相應難辨,蝶化莊周未可。有詩為證:
聞道揚州一楚雲,偶憑青鳥語來真。不知好物都離隔,試把梅花問主人。
西門慶陪崔本吃了飯,兌了五十兩銀子做車稅錢,又寫書與錢主事,煩他青目。崔本言訖,作辭,往喬大戶家回話去了。平安見西門慶不尋琴童兒,都說:“我兒,你不知有多少造化。爹今日不知有甚事喜歡,若不是,綁著鬼有幾下打。”琴童笑道:“只你知爹性兒。”
比及起了貨,來到獅子街卸下,就是下旬時分。西門慶正在家打發送節禮,忽見荊都監差人拿貼兒來,問:“宋大巡題本已上京數日,未知旨意下來不曾?伏惟老翁差人察院衙門一打聽為妙。”西門慶即差答應節級,拿了五錢銀子,往巡按公衙打聽。果然昨日東京邸報下來,寫抄得一紙,全報來與西門慶觀看。上面寫著:
山東巡按監察御史宋喬年一本:循例舉劾地方文武官員,以勵人心,以隆聖治事。竊惟吏以撫民,武以御亂,所以保障地方,以司民命者也。苟非其人,則處置乖方,民受其害,國何賴焉!臣奉命按臨山東等處,吏政民瘼,監司守御,無不留心咨訪。覆命按撫大臣,詳加鑒別,各官賢否,頗得其實。茲當差滿之期,敢不一一陳之。訪得山東左布政陳四箴操履忠貞,撫民有方;廉使趙訥,綱紀肅清,士民服習;兵備副使雷啟元,軍民咸服其恩威,僚幕悉推其練達;濟南府知府張叔夜,經濟可觀,才堪司牧;東平府知府胡師父,居任清慎,視民如傷。此數臣者,皆當薦獎而優擢者也。又訪得左參議馮廷鵠,傴僂之形,桑榆之景,形若木偶,尚肆貪婪;東昌府知府徐松,縱父妾而通賄,毀謗騰於公堂,慕羡餘而誅求,詈言遍於間里。此二臣者,所當亟賜置斥者也。再訪得左軍院僉書守備周秀,器宇恢弘,操持老練,軍心允服,賊盜潛消;濟州兵馬都監荊忠,年力精強,才猶練達,冠武科而稱為儒將,勝算可以臨戎,號令而極其嚴明,長策卒能禦侮。此二臣者,所當亟賜遷擢者也。清河縣千戶吳鎧,以練達之才,得衛守之法,驅兵以擣中堅,靡攻不克;儲食以資糧餉,無人不飽。推心置腹,人思效命。實一方之保障,為國家之屏藩。宜特加超擢,鼓舞臣寮。陛下如以臣言可採,舉而行之,庶幾官爵不濫而人思奮,守牧得人而聖治有賴矣。等因。
奉飲依:該部知道。續該吏、兵二部題前事:看得御史宋喬年所奏內,劾舉地方文武官員,無非體國之忠,出於公論,詢訪事實,以裨聖治之事。優乞聖明俯賜施行,天下幸甚,生民幸甚。奉欽依:擬行。
西門慶一見,滿心歡喜。拿著邸報,走到後邊,對月娘說:“宋道長本下來了。已是保舉你哥升指揮僉事,見任管屯。周守備與荊大人都有獎勵,轉副參、統制之任。如今快使小廝請他來,對他說聲。”月娘道:“你使人請去,我交丫鬟看下酒菜兒。我愁他這一上任,也要銀子使。”西門慶道:“不打緊,我借與他幾兩銀子也罷了。”不一時,請得吳大舅到了。西門慶送那題奏旨意與他瞧。吳大舅連忙拜謝西門慶與月娘,說道:“多累姐夫、姐姐扶持,恩當重報,不敢有忘。”西門慶道:“大舅,你若上任擺酒沒銀子,我這裡兌些去使。”那大舅又作揖謝了。於是就在月娘房中,安排上酒來吃酒。月娘也在旁邊陪坐。西門慶即令陳敬濟把全抄寫了一本,與大舅拿著。即差玳安拿貼送邸報往荊都監、周守御兩家報喜去。正是:
勸君不費鐫研石,路上行人口似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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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85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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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八十五回 吳月娘識破姦情 春梅姐不垂別淚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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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情若連環總不解,無端招引旁人怪。好事多磨成又敗,應難捱,相冷眼誰揪採?</br>
鎮日愁眉和斂黛,闌干倚遍無聊賴。但願五湖明月在,權寧耐,終須還了鴛鴦債。
話說月娘取路來家,不題。單表金蓮在家,和陳敬濟兩個就如雞兒趕蛋相似,纏做一處。一日,金蓮眉黛低垂,腰肢寬大,終日懨懨思睡,茶飯懶咽,教敬濟到房中說:“奴有件事告你說,這兩日眼皮兒懶待開,腰肢兒漸漸大,肚腹中撲撲跳,茶飯兒怕待吃,身子好生沉困。有你爹在時,我求薛姑子符藥衣胞那等安胎,白沒見個蹤影。今日他沒了,和你相交多少時兒,便有了孩子。我從三月內洗身上,今方六個月,已有半肚身孕。往常時我排磕人,今日卻輪到我頭上。你休推睡里夢裡,趁你大娘未來家,那裡討貼墜胎的藥,趁早打落了這胎氣。不然,弄出個怪物來,我就尋了無常罷了,再休想抬頭見人。”敬濟聽了,便道:“咱家鋪中諸樣藥都有,倒不知那幾樣兒墜胎,又沒方修治。你放心,不打緊處,大街坊胡太醫,他大小方脈,婦人科,都善治,常在咱家看病。等我問他那裡贖取兩貼,與你下胎便了。”婦人道:“好哥哥,你上緊快去,救奴之命。”
這陳敬濟包了三錢銀子,徑到胡太醫家來。胡太醫正在家,出來相見聲喏,認的敬濟是西門大官人女婿,讓坐說:“一向稀面,動問到舍有何見教?”敬濟道:“別無干瀆。”向袖中取出白金三星:“充藥資之禮,敢求下胎良劑一二貼,足見盛情。”胡太醫道:“天地之間,以好生為德。人家十個九個只要安胎的藥,你如何倒要打胎?沒有,沒有。”敬濟見他掣肘,又添了二錢藥資,說:“你休管他,各人家自有用處。此婦女子生落不順,情願下胎。”這胡太醫接了銀子,說道:“不打緊,我與你一服紅花一掃光。吃下去,如人行五里,其胎自落矣。”於是取了兩貼,付與敬濟。敬濟得了藥,作辭胡太醫,到家遞與婦人。婦人到晚夕,煎湯吃下去,登時滿肚里生疼,睡在炕上,教春梅按在肚上只情揉揣。可霎作怪,須臾坐凈桶,把孩子打下來了。只說身上來,令秋菊攪草紙倒在毛司里。次日,掏坑的漢子挑出去,一個白胖的孩子兒。常言好事不出門,惡事傳千里,不消幾日,家中大小都知金蓮養女婿,偷出私孩子來了。
且說吳月娘有日來家。往回去了半個月光景,來時正值十月天氣。家中大小接著,知前拜罷,就對玉樓眾姐妹,把岱岳廟中的事,從頭告訴一遍,因大哭一場。合家大小都來參見了。月娘見奶子抱孝哥兒到跟前,子母相會在一處。燒紙,置酒管待吳大舅回家。晚夕,眾姊妹與月娘接風,俱不在話下。
到第二日,月娘因路上風霜跋涉,著了辛苦,又吃了驚怕,身上疼痛沉困,整不好了兩三日。那秋菊在家,把金蓮、敬濟兩人幹的勾當,聽的滿耳滿心,要告月娘說。走到上房門首,又被小玉噦罵在臉上,大耳刮子打在他臉上,罵道:“賊說舌的奴才,趁早與我走!俺奶奶遠路來家,身子不快活,還未起來。氣了他,倒值了多的。”罵的秋菊忍氣吞聲,喏喏而退。
一日,也是合當有事,敬濟進來尋衣服,婦人和他又在玩花樓上兩個做得好。被秋菊走到後邊,叫了月娘來看,說道;“奴婢兩番三次告大娘說不信。娘不在,兩個在家明睡到夜,夜睡到明,偷出私孩子來。與春梅兩個都打成一家。今日兩人又在樓上幹歹事,不是奴婢說謊,娘快些瞧去。”月娘急忙走到前邊,兩個正幹的好,還未下樓。春梅在房中,忽然看見,連忙上樓去說:“不好了,大娘來了。”兩人忙了手腳,沒處躲避。敬濟只得拿衣服下樓往外走,被月娘撞見喝罵了幾句,說: “小孩兒家沒記性,有要沒緊進來撞甚麼?”敬濟道:“鋪子內人等著,沒人尋衣服。”月娘道:“我那等分付你,教小廝進來取,如何又進來寡婦房裡做甚麼?沒廉恥!”幾句罵得敬濟往外金命水命,走投無命。婦人羞的半日不敢下來。然後下來,被月娘儘力數說了一頓,說道:“六姐,今後再休這般沒廉恥!你我如今是寡婦,比不得有漢子,香噴噴在家裡。瓶兒罐兒有耳朵,有要沒緊和這小廝纏甚麼!教奴才們背地排說的磣死了!常言道,男兒沒性,寸鐵無鋼;女人無性,爛如麻糖。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你若長俊正條,肯教奴才排說?他在我跟前說了幾遍,我不信;今日親眼看見,說不的了。我今日說過,你要自家立志,替漢子爭氣。像我進香去,被強人逼勒,若是不正氣的,也來不到家了。”金蓮吃月娘數說,羞的臉上紅一塊白一塊,口裡說一千個沒有,只說:“我在樓上燒香,陳姐夫自去那邊尋衣裳,誰和他說甚話來!”當日月娘亂了一回,歸後邊去了。
晚夕,西門大姐在房內又罵敬濟:“賊囚根子,敢說又沒真贓實犯拿住你?你還那等嘴巴巴的!今日兩個又在樓上做甚麼?說不的了!兩個弄的好磣兒,只把我合在缸底下一般。那淫婦要了我漢子,還在我面前拿話兒拴縛人,毛司里磚兒--又臭又硬,恰似降伏著那個一般。他便羊角蔥靠南牆--老辣已定。你還要在這裡雌飯吃!”敬濟罵道:“淫婦,你家收著我銀子,我雌你家飯吃?”使性子往前邊來了。
自此已後,敬濟只在前邊,無事不敢進入後邊來。取東取西,只是玳安、平安兩個往樓上取去。每日飯食,晌午還不拿出來,把傅伙計餓的只拿錢街上燙麵吃。正是龍鬥虎傷,苦了小獐。各處門戶,日頭半天就關了。由是與金蓮兩個恩情又間阻了。敬濟那邊陳宅的房子,一向教他母舅張團練看守居住。張團練革任在家閑住,敬濟早晚往那裡吃飯去,月娘也不追問。
兩個隔別,約一月不得會面。婦人獨在那邊,挨一日似三秋,過一宵如半夏,怎禁這空房寂靜,欲火如蒸,要見他一面,難上之難。兩下音信不通,這敬濟無門可入。忽一日見薛嫂兒打門首過,有心要托他寄一紙柬兒與金蓮,訴其間阻之事,表此肺腑之情。一日,推門外討帳,騎頭口徑到薛嫂家,拴了驢兒,掀簾便問:“薛媽在家?”有他兒子薛紀媳婦兒金大姐抱孩子在炕上,伴著人家賣的兩個使女,聽見有人叫薛媽,出來問:“是誰?”敬濟道:“是我。”問:“薛媽在家不在?” 金大姐道:“姑夫請家來坐,俺媽往人家兌了頭面,討銀子去了。有甚話說,使人叫去。”連忙點茶與敬濟吃。坐不多時,只見薛嫂兒來了,與敬濟道了萬福,說: “姑夫那陣風兒吹來我家!”叫金大姐:“倒茶與姑夫吃。”金大姐道:“剛纔吃了茶了。”敬濟道:“無事不來。如此這般,與我五娘勾搭日久,今被秋菊丫頭戳舌,把俺兩個姻緣拆散。大娘與大姐是疏淡我。我與六姐拆散不開,二人離別日久,音信不通,欲稍寄數字進去與他。無人得到內里,須央及你,如此這般通個消息。”向袖中取出一兩銀子來:“這些微禮,權與薛媽買茶吃。”那薛嫂一聞其言,拍手打掌笑起來,說道:“誰家女婿戲丈母?世間那裡有此事!姑夫,你實對我說,端的你怎麼得手來?”敬濟道:“薛嫂禁聲,且休取笑。我有這柬貼封好在此,好歹明日替我送與他去。”薛嫂一手接了說:“你大娘從進香回來,我還沒看他去,兩當一節,我去走走。”敬濟道:“我在那裡討你信?”薛嫂道:“往鋪子里尋你回話。”說畢,敬濟騎頭口來家。
次日,薛嫂提著花箱兒,先進西門慶家上房看月娘。坐了一回,又到孟玉樓房中,然後才到金蓮這邊。金蓮正放桌兒吃粥。春梅見婦人悶悶不樂,說道:“娘,你老人家也少要憂心。是非有無,隨人說去。如今爹也沒了,大娘他養不出個墓生兒來,莫不是也來路不明?他也難管你我暗地的事。你把心放開,料天塌了還有撐天大漢哩。人生在世,且風流了一日是一日。”於是篩上酒來,遞一鐘與婦人說:“娘且吃一杯兒暖酒,解解愁悶。”因見階下兩隻犬兒交戀在一處,說道:“畜生尚有如此之樂,何況人而反不如此乎?”正飲酒,只見薛嫂兒來到,向金蓮道個萬福,又與春梅拜了拜,笑道:“你娘兒們好受用。”因觀二犬戀在一處,又笑道:“你家好祥瑞,你娘兒每看著怎不解悶!”婦人道:“那陣風兒今日刮你來,怎的一向不來走走?”一面讓薛嫂坐。薛嫂兒道:“我整日幹的不知甚麼,只是不得閑。大娘頂上進了香來,也不曾看的他,剛纔好不怪我。西房三娘也在跟前,留了我兩對翠花,一對大翠圍髮,好快性,就稱了八錢銀子與我。只是後邊雪姑娘,從八月里要了我兩對線花兒,該二錢銀子,白不與我。好慳吝的人!我對你說,怎的不見你老人家?”婦人道:“我這兩日身中有些不自在,不曾出去走動。”春梅一面篩了一鐘酒,遞與薛嫂兒。薛嫂忙又道萬福,說:“我進門就吃酒。”婦人道:“你到明日養個好娃娃。”薛嫂兒道:“我養不的,俺家兒子媳婦兒金大姐,倒新添了個娃兒,才兩個月來。”又道:“你老人家沒了爹,終日這般冷清清了。”婦人道:“說不得,有他在好了,如今弄的俺娘兒們一折一磨的。不瞞老薛說,如今俺家中人多舌頭多,他大娘自從有了這孩兒,把心腸兒也改變了,姊妹不似那咱親熱了。這兩日一來我心裡不自在,二來因些閑話,沒曾往那邊去。”春梅道:“都是俺房裡秋菊這奴才,大娘不在,霹空架了俺娘一篇是非,把我也扯在裡面,好不亂哩。”薛嫂道:“就是房裡使的那大姐?他怎的倒弄主子?自古穿青衣,抱黑柱。這個使不的。”婦人使春梅:“你瞧瞧那奴才,只怕他又來聽。”春梅道:“他在廚下揀米哩!這破包簍奴才,在這屋就是走水的槽,單管屋裡事兒往外學舌。”薛嫂道:“這裡沒人,咱娘兒每說話。昨日陳姐夫到我那裡,如此這般告訴我,乾凈是他戳犯你每的事兒了。陳姐夫說,他大娘數說了他,各處門戶都緊了,不許他進來取衣裳拿藥材了。把大姐搬進東廂房裡住。每日晌午還不拿飯出去與他吃,餓的他只往他母舅張老爹那裡吃去。一個親女婿不托他,倒托小廝,有這個道理?他有好一向沒得見你老人家,巴巴央及我,稍了個柬兒,多多拜上你老人家,少要心焦,左右爹也是沒了,爽利放倒身,大做一做,怕怎的?點根香怕出煙兒;放把火,倒也罷了。”於是取出敬濟封的柬貼兒遞與婦人。拆開觀看,別無甚話,上寫《紅繡鞋》一詞:
襖廟火燒皮肉,藍橋水淹過咽喉,緊按納風聲滿南州。</br>
洗凈了終是染污,成就了倒是風流,不怎麼也是有。</br>
六姐妝次敬濟百拜上
婦人看畢,收入袖中。薛嫂道:“他教你回個記色與他,或寫幾個字兒稍了去,方信我送的有個下落。”婦人教春梅陪著薛嫂吃酒,他進入裡間,半晌拿了一方白綾帕,一個金戒指兒。帕兒上又寫了一首詞兒,敘其相思契闊之懷。寫完,封得停當,走出來交與薛嫂,便說:“你上覆他,教他休要使性兒,往他母舅張家那裡吃飯,惹他張舅蜃齒,說你在丈人家做買賣,卻來我家吃飯。顯得俺們都是沒生活的一般,教他張舅怪。或是未有飯吃,教他鋪子里拿錢買些點心和伙計吃便了。你使性兒不進來,和誰鱉氣哩!卻相是賊人膽兒虛一般。”薛嫂道:“等我對他說。”婦人又與了薛嫂五錢銀子。
作別出門,來到前邊鋪子里,尋見敬濟。兩個走到僻靜處說話,把封的物事遞與他:“五娘說,教你休使性兒賭鱉氣,教你常進來走走,休往你張舅家吃飯去,惹人家怪。”因拿出五錢銀子與他瞧:“此是裡面與我的,漏眼不藏絲,久後你兩個愁不會在一答里?對出來,我臉放在那裡?”敬濟道:“老薛多有累你。”深深與他唱喏。那薛嫂走了兩步,又回來說:“我險些兒忘了一件事,剛纔我出來,大娘又使丫頭繡春叫我進去,叫我晚上來領春梅,要打發賣他。說他與你們做牽頭,和他娘通同養漢。”敬濟道:“薛媽,你且領在家。我改日到你家見他一面,有話問他。”那薛嫂說畢,回家去了。
果然到晚夕月上的時分,走來領春梅。到月娘房中,月娘開口說:“那咱原是你手裡十六兩銀子買的,你如今拿十六兩銀子來就是了。”分付小玉:“你看著,到前邊收拾了,教他罄身兒出去,休要帶出衣裳去了。”那薛嫂兒到前邊,向婦人如此這般:“他大娘教我領春梅姐來了。對我說,他與你老人家通同作弊,偷養漢子,不管長短,只問我要原價。”婦人聽見說領賣春梅,就睜了眼,半日說不出話來,不覺滿眼落淚,叫道:“薛嫂兒,你看我娘兒兩個沒漢子的,好苦也!今日他死了多少時兒,就打發我身邊人。他大娘這般沒人心仁義,自恃他身邊養了個尿胞種,就把人(足麗)到泥里。李瓶兒孩子周半還死了哩,花麻痘疹未出,知道天怎麼算計,就心高遮了太陽!”薛嫂道:“春梅姐說,爹在日曾收用過他。”婦人道:“收用過二字兒!死鬼把他當心肝肺腸兒一般看待!說一句,聽十句,要一奉十,正經成房立紀老婆且打靠後。他要打那個小廝十棍兒,他爹不敢打五棍兒。”薛嫂道:“可又來,大娘差了!爹收用的恁個出色姐兒,打發他,箱籠兒也不與,又不許帶一件衣服兒,只教他罄身兒出去,鄰舍也不好看的。”婦人道:“他對你說,休教帶出衣裳去?”薛嫂道:“大娘分付,小玉姐便來。教他看著,休教帶衣裳出去。”那春梅在旁,聽見打發他,一點眼淚也沒有。見婦人哭,說道:“娘你哭怎的?奴去了,你耐心兒過,休要思慮壞了你。你思慮出病來,沒人知你疼熱。等奴出去,不與衣裳也罷,自古好男不吃分時飯,好女不穿嫁時衣。”正說著,只見小玉進來,說道:“五娘,你信我奶奶,倒三顛四的。小大姐扶持你老人家一場,瞞上不瞞下,你老人拿出他箱子來,揀上色的包與他兩套,教薛嫂兒替他拿了去,做個一念兒,也是他番身一場。”婦人道:“好姐姐,你到有點仁義。”小玉道: “你看,誰人保得常無事!蝦蟆、促織兒,都是一鍬土上人。兔死狐悲,物傷其類。”一面拿出春梅箱子來,是戴的汗巾兒、翠簪兒,都教他拿去。婦人揀了兩套上色羅段衣服鞋腳,包了一大包,婦人梯己與了他幾件釵梳簪墜戒指,小玉也頭上拔下兩根簪子來遞與春梅。餘者珠子纓絡、銀絲雲髻、遍地金妝花裙襖,一件兒沒動,都抬到後邊去了。春梅當下拜辭婦人、小玉,灑淚而別。臨出門,婦人還要他拜辭拜辭月娘眾人,只見小玉搖手兒。這春梅跟定薛嫂,頭也不回,揚長決裂,出大門去了。
小玉和婦人送出大門回來。小玉到上房回大娘,只說:“罄身子去了,衣服都留下,沒與他。”這金蓮歸到房中,往常有春梅,娘兒兩個相親相熱,說知心話兒,今日他去了,丟得屋裡冷冷落落,甚是孤凄,不覺放聲大哭。有詩為證:
耳畔言猶在,於今恩愛分。房中人不見,無語自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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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86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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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八十六回 雪娥唆打陳敬濟 金蓮解渴王潮兒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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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雨打梨花倍寂寥,幾迴腸斷淚珠拋。睽違一載猶三載,情緒千絲與萬條。</br>
好句每從秋里得,離魂多自夢中消。香羅重解知何日,辜負巫山幾暮朝。
話說潘金蓮自從春梅去後,房中納悶,不題。單表陳敬濟,次日上飯時出去,假作討帳,騎頭口到於薛嫂兒家。薛嫂兒正在屋裡,一面讓進來坐。敬濟拴了頭口,進房坐下,點茶吃了。薛嫂故意問:“姐夫來有何話說?”敬濟道:“我往前街討帳,竟到這裡。昨晚大小姐出來了,和他說句話兒。”薛嫂故作喬張致,說:“好姐夫,昨日你家丈母好不分付我,因為你每通同作弊,弄出醜事來,才把他打發出門,教我防範你們,休要與他會面說話。你還不趁早去哩,只怕他一時使將小廝來看見,到家學了,又是一場兒。倒沒的弄的我也上不的門。”那敬濟便笑嘻嘻袖中拿出一兩銀子來:“權作一茶,你且收了,改日還謝你。”那薛嫂見錢眼開,便道: “好姐夫,自恁沒錢使,將來謝我!只是我去年臘月,你鋪子當了人家兩付扣花枕頂,將有一年來,本利該八錢銀子,你尋與我罷。”敬濟道:“這個不打緊,明日就尋與你。”
這薛嫂兒一面請敬濟裡間房裡去,與春梅廝見,一面叫他媳婦金大姐定菜兒,“我去買茶食點心。”又打了一壺酒,並肉鮓之類,教他二人吃。這春梅看見敬濟,說道:“姐夫,你好人兒,就是個弄人的劊子手!把俺娘兒兩個弄的上不上下不下,出醜惹人嫌,到這步田地。”敬濟道:“我的姐姐,你既出了他家門,我在他家也不久了。‘妻兒趙迎春,各自尋投奔’。你教薛媽媽替你尋個好人家去罷,我‘腌韭菜--已是入不的畦”了。我往東京俺父親那裡去計較了回來,把他家女兒休了,只要我家寄放的箱子。”說畢,不一時,薛嫂買將茶食酒菜來,放炕桌兒擺了,兩個做一處飲酒敘話。薛嫂也陪他吃了兩盞,一遞一句,說了回月娘心狠:“宅里恁個出色姐兒出來,通不與一件兒衣服簪環。就是往人家上主兒去,裝門面也不好看。還要舊時原價。就是清水,這碗里傾倒那碗內,也拋撒些兒。原來這等夾腦風。臨時出門,倒虧了小玉丫頭做了個分上,教他娘拿了兩件衣服與他。不是,往人家相去,拿甚麼做上蓋?”比及吃得酒濃時,薛嫂教他媳婦金大姐抱孩子,躲去人家坐的,教他兩個在裡間自在坐個房兒。正是:
雲淡淡天邊鸞鳳,水沉沉波底鴛鴦。寫成今世不休書,結下來生歡喜帶。
兩個幹訖,一度作別,比時難割難捨。薛嫂恐怕月娘使人來瞧,連忙攛掇敬濟出港,騎上頭口來家。
遲不上兩日,敬濟又稍了兩方銷金汗巾,兩雙膝褲與春梅,又尋枕頭出來與薛嫂兒。又拿銀子打酒,在薛嫂兒房內正和春梅吃酒,不想月娘使了來安小廝來催薛嫂兒:“怎的還不上主兒?”看見頭口拴在門首,來安兒到家學了舌,說:“姐夫也在那裡來。”月娘聽了,心中大怒,使人一替兩替叫了薛嫂兒去,儘力數說了一遍,道:“你領了奴才去,今日推明日,明日推後日,只顧不上緊替我打發,好窩藏著養漢掙錢兒與你家使。若是你不打發,把丫頭還與我領了來,我另教馮媽媽子賣,你再休上我門來。”這薛嫂兒聽了,到底還是媒人的嘴,說道:“天麽天麽!你老人家怪我差了。我趕著增福神著棍打?你老人家照顧我,怎不打發?昨日也領著走了兩三個主兒,都出不上,你老人家要十六兩原價,俺媒人家那裡有這些銀子陪上。”月娘又道:“小廝說陳家種子今日在你家和丫頭吃酒來。”薛嫂慌道: “耶嚛!耶嚛!又是一場兒。還是去年臘月,當了人家兩付枕頂,在咱獅子街鋪內,銀子收了,今日姐夫送枕頂與我。我讓他吃茶,他不吃,忙忙就上頭口來了。幾時進屋裡吃酒來!原來咱家這大官兒,恁快搗謊駕舌!”月娘吃他一篇,說的不言語了,說道:“我只怕一時被那種子設念隨邪,差了念頭。”薛嫂道:“我是三歲小孩兒?豈可恁些事兒不知道。你那等分付了我,我長吃好,短吃好?他在那裡也沒的久停久坐,與了我枕頭,茶也沒吃就來了。幾曾見咱家小大姐面兒來!萬物也要個真實,你老人家就上落我起來。既是如此,如今守備周老爺府中,要他圖生長,只出十二兩銀子。看他若添到十三兩上,我兌了銀子來罷。說起來,守備老爺前者在咱家酒席上,也曾見過小大姐來。因他會這幾套唱,好模樣兒,才出這幾兩銀子。又不是女兒,其餘別人出不上。”薛嫂當下和月娘砸死了價錢。
次日,早把春梅收拾打扮,妝點起來,戴著圍髮雲髻兒,滿頭珠翠,穿上紅段襖兒,藍段裙子,腳上雙鸞尖翹翹,一頂轎子送到守備府中。周守備見了春梅生的模樣兒,比舊時越又紅又白,身段兒不短不長,一雙小腳兒,滿心歡喜,就兌出五十兩一錠元寶來,這薛嫂兒拿出家,鑿下十三兩銀子,往西門慶家交與月娘,另外又拿出一兩來,說:“是周爺賞我的喜錢,你老人家這邊不與我些兒?”那吳月娘免不過,只得又秤出五錢銀子與他,恰好他還禁了三十七兩五錢銀子。十個九個媒人,都是如此賺錢養家。
卻表陳敬濟見賣了春梅,又不得往金蓮那邊去,見月娘凡事不理他,門戶都嚴禁,到晚夕親自出來,打燈籠前後照看,上了鎖,方纔睡去,因此弄不得手腳。敬濟十分急了,先和西門大姐嚷了兩場,淫婦前淫婦後罵大姐:“我在你家做女婿,不道的雌飯吃,吃傷了!你家收了我許多金銀箱籠,你是我老婆,不顧贍我,反說我雌你家飯吃!我白吃你家飯來?”罵的大姐只是哭涕。
十一月念七日,孟玉樓生日。玉樓安排了幾碗酒菜點心,好意教春鴻拿出前邊鋪子,教敬濟陪傅伙計吃。月娘便攔說:“他不是才料。休要理他。要與傅伙計,自與傅伙計自家吃就是了,不消叫他。”玉樓不肯。春鴻拿出來,擺在水柜上。一大壺酒都吃了,不勾,又使來巡兒後邊要去。傅伙計便說:“姐夫不消要酒去了,這酒勾了,我也不吃了。”敬濟不肯,定要來安要去。等了半晌,來安兒出來,回說沒了酒了。這陳敬濟也有半酣酒兒在肚內,又使他要去,那來安不動。又另拿錢,打了酒來吃著。罵來安兒:“賊小奴才兒,你別要慌!你主子不待見我,連你這奴才每也欺負我起來了,使你使兒不動。我與你家做女婿,不道的酒肉吃傷了,有爹在怎麼行來?今日爹沒了,就改變了心腸,把我來不理,都亂來擠撮我。我大丈母聽信奴才言語,凡事托奴才,不托我。由他,我好耐涼耐怕兒!”傅伙計勸道:“好姐夫,快休舒言。不敬奉姐夫,再敬奉誰?想必後邊忙。怎不與姐夫吃?你罵他不打緊,牆有縫,壁有耳,恰似你醉了一般。”敬濟道:“老伙計,你不知道,我酒在肚里,事在心頭。俺丈母聽信小人言語,罵我一篇是非。就算我肏了人,人沒肏了我?好不好我把這一屋子裡老婆都刮剌了,到官也只是後丈母通姦,論個不應罪名。如今我先把你家女兒休了,然後一紙狀子告到官。再不,東京萬壽門進一本,你家見收著我家許多金銀箱籠,都是楊戩應沒官贓物。好不好把你這幾間業房子都抄沒了,老婆便當官辦賣。我不圖打魚,只圖混水耍子。會事的把俺女婿收籠著,照舊看待,還是大家便益。”傅伙計見他話頭兒來的不好,說道:“姐夫,你原來醉了。王十九,只吃酒,且把散話革起。”這敬濟眼瞅著傅伙計,罵道:“老賊狗,怎的說我散話!揭跳我醉了,吃了你家酒來?我不才是他家女婿嬌客,你無故只是他家行財,你也擠撮我起來!我教你這老狗別要慌,你這幾年賺的俺丈人錢勾了,飯也吃飽了,心裡要打夥兒把我疾發了去,要奪權兒做買賣,好禁錢養家。我明日本狀也帶你一筆。教他打官司!”那傅伙計最是個小膽兒的人,見頭勢不好,穿上衣裳,悄悄往家一溜煙走了。小廝收了家活,後邊去了,敬濟倒在炕上睡下,一宿晚景題過。
次日,傅伙計早辰進後邊,見月娘把前事具訴一遍,哭哭啼啼,要告辭家去,交割帳目,不做買賣了。月娘便勸道:“伙計,你只安心做買賣,休要理那潑才料,如臭屎一般丟著他。當初你家為官事投到俺家來權住著,有甚金銀財寶?也只是大姐幾件妝奩,隨身箱籠。你家老子便躲上東京去了,那時恐怕小人不足,教俺家晝夜耽心。你來時才十六七歲,黃毛團兒也一般。也虧在丈人家養活了這幾年,調理的諸般買賣兒都會。今日翅膀毛兒幹了,反恩將仇報,一掃帚掃的光光的。小孩兒家說話欺心,恁沒天理,到明日只天照看他!伙計,你自安心做你買賣,休理他便了。他自然也羞。”一面把傅伙計安撫住了不題。
一日,也是合當有事,印了鋪擠著一屋裡人贖討東西。只見奶子如意兒,抱著孝哥兒送了一壺茶來與傅伙計吃,放在桌上。孝哥兒在奶子懷裡,哇哇的只管哭。這陳敬濟對著那些人,作耍當真說道:“我的哥哥,乖乖兒,你休哭了。”向眾人說:“這孩子倒相我養的,依我說話,教他休哭,他就不哭了。”那些人就呆了。如意兒說:“姐夫,你說的好妙話兒,越發叫起兒來了,看我進房裡說不說。”這陳敬濟趕上踢了奶子兩腳,戲罵道:“怪賊邋遢,你說不是!我且踢個響屁股兒著。” 那奶子抱孩子走到後邊,如此這般向月娘哭說:“姐夫對眾人將哥兒這般言語發出來。”這月娘不聽便罷,聽了此言,正在鏡臺邊梳著頭,半日說不出話來,往前一撞,就昏倒在地,不省人事。但見:
荊山玉損,可惜西門慶正室夫妻;寶鑒花殘,枉費九十日東君匹配。花容掩淡,猶如西園芍藥倚朱欄;檀口無言,一似南海觀音來入定。小園昨日春風急,吹折江梅就地花。
慌了小玉,叫將家中大小,扶起月娘來炕上坐的。孫雪娥跳上炕,撅救了半日,舀薑湯灌下去,半日蘇醒過來。月娘氣堵心胸,只是哽咽,哭不出聲來。奶子如意兒對孟玉樓、孫雪娥,將敬濟對眾人將哥兒戲言之事,說了一遍:“我好意說他,又趕著我踢了兩腳,把我也氣的發昏在這裡。”雪娥扶著月娘,待的眾人散去,悄悄在房中對月娘說:“娘也不消生氣,氣的你有些好歹,越發不好了。這小廝因賣了春梅,不得與潘家那淫婦弄手腳,才發出話來。如今一不做,二不休,大姐已是嫁出女,如同賣出田一般,咱顧不得他這許多。常言養蝦蟆得水蠱兒病,只顧教那小廝在家裡做甚麼!明日哄賺進後邊,下老實打與他一頓,即時趕離門,教他家去。然後叫將王媽媽子來,把那淫婦教他領了去,變賣嫁人,如同狗臭尿,掠將出去,一天事都沒了。平空留著他在家裡做甚麼!到明日,沒的把咱們也扯下水去了。” 月娘道:“你說的也是。”當下計議已定了。
到次日,飯時已後,月娘埋伏了丫鬟媳婦七八個人,各拿短棍棒槌。使小廝來安兒請進陳敬濟來後邊,只推說話。把儀門關了,教他當面跪下,問他:“你知罪麽?”那陳敬濟也不跪,轉把臉兒高揚,佯佯不採。月娘大怒,於是率領雪娥並來興兒媳婦、來昭妻一丈青、中秋兒、小玉、繡春眾婦人,七手八腳,按在地下,拿棒槌短棍打了一頓。西門大姐走過一邊,也不來救。打的這小伙兒急了,把褲子脫了,露出那直豎一條棍來。唬的眾婦人看見,卻丟下棍棒亂跑了。月娘又是那惱,又是那笑,口裡罵道:“好個沒根基的王八羔子!”敬濟口中不言,心中暗道:“若不是我這個法兒,怎得脫身。”於是扒起來,一手兜著褲子,往前走了。月娘隨令小廝跟隨,教他算帳,交與傅伙計。敬濟自知也立腳不定,一面收拾衣服鋪蓋,也不作辭,使性兒一直出離西門慶家,徑往他母舅張團練家,他舊房子自住去了。正是:
唯有感恩並積恨,萬年千載不生塵。
潘金蓮在房中,聽見打了陳敬濟,趕離出門去了,越發憂上加憂,悶上添悶。一日,月娘聽信雪娥之言,使玳安兒去叫了王婆來。那王婆自從他兒子王潮跟淮上客人,拐了起車的一百兩銀子來家,得其發跡,也不賣茶了,買了兩個驢兒,安了盤磨,一張羅櫃,開起磨房來。聽見西門慶宅里叫他,連忙穿衣就走,到路上問玳安說:“我的哥哥,幾時沒見你,又早籠起頭去了,有了媳婦兒不曾?”玳安道:“還不曾有哩。”王婆子道:“你爹沒了,你家誰人請我做甚麼?莫不是你五娘養了兒子了,請我去抱腰?”玳安道:“俺五娘倒沒養兒子,倒養了女婿。俺大娘請你老人家,領他出來嫁人。”王婆子道:“天麽,天麽,你看麽!我說這淫婦,死了你爹,怎守的住。只當狗改不了吃屎,就弄磣兒來了。就是你家大姐那女婿子?他姓甚麼?”玳安道:“他姓陳,名喚陳敬濟。”王婆子道:“想著去年,我為何老九的事,去央煩你爹。到宅內,你爹不在,賊淫婦他就沒留我房裡坐坐兒,折針也迸不出個來,只叫丫頭倒一鐘清茶我吃了,出來了。我只道千年萬歲在他家,如何今日也還出來!好個浪蹄子淫婦,休說我是你個媒王,替你作成了恁好人家,就是閑人進去,也不該那等大意。”玳安道:“為他和俺姐夫在家裡炒嚷作亂,昨日差些兒沒把俺大娘氣殺了哩。俺姐夫已是打發出去了,只有他老人家,如今教你領他去哩。”王婆子道:“他原是轎兒來,少不得還叫頂轎子。他也有個箱籠來,這裡少不的也與他個箱子兒。”玳安道:“這個少不的,俺大娘自有個處。”
兩個說話間,到了門首。進入月娘房裡,道了萬福坐下,丫鬟拿茶吃了。月娘便道:“老王,無事不請你來。”悉把潘金蓮如此這般,上項說了一遍:“今來是是非人,去是非者。一客不煩二王,還起動你領他出去,或聘嫁,或打發,叫他吃自在飯去罷。我男子漢已是沒了,招攬不過這些人來。說不的當初死鬼為他丟了許多錢底那話了,就打他恁個人兒也有。如今隨你聘嫁,多少兒交得來,我替他爹念個經兒,也是一場勾當。”王婆道:“你老人家,是稀罕這錢的?只要把禍害離了門就是了。我知道,我也不肯差了。”又道:“今日好日,就出去罷。又一件,他當初有個箱籠兒,有頂轎兒來,也少不的與他頂轎兒坐了去。”月娘道:“箱子與他一個,轎子不容他坐。”小玉道:“俺奶奶氣頭上便是這等說,到臨岐,少不的雇頂轎兒。不然街坊人家看著,拋頭露面的,不吃人笑話?”月娘不言語了,一面使丫鬟繡春,前邊叫金蓮來。
這金蓮一見王婆子在房裡,就睜了,向前道了萬福,坐下。王婆子開言便道:“你快收拾了。剛纔大娘說,教我今日領你出去哩。”金蓮道:“我漢子死了多少時兒,我為下甚麼非,作下甚麼歹來?如何平空打發我出去?”王婆道:“你休稀里打哄,做啞裝聾!自古蛇鑽窟窿蛇知道,各人幹的事兒,各人心裡明。金蓮你休呆里撒姦,說長道短,我手裡使不的巧語花言,幫閑鑽懶。自古沒個不散的筵席,出頭椽兒先朽爛,人的名兒,樹的影兒。蒼蠅不鑽沒縫兒蛋,你休把養漢當飯,我如今要打發你上陽關。”金蓮見勢頭不好,料難久住,便也發話道:“你打人休打臉,罵人休揭短!有勢休要使盡了,趕人不可趕上。我在你家做老婆,也不是一日兒,怎聽奴才淫婦戳舌,便這樣絕情絕義的打發我出去!我去不打緊,只要大家硬氣,守到老沒個破字兒才好。”當下金蓮與月娘亂了一回。月娘到他房中,打點與了他兩個箱子,一張抽替桌兒,四套衣服,幾件釵梳簪環,一床被褥。其餘他穿的鞋腳,都填在箱內。把秋菊叫到後邊來,一把鎖就把房門鎖了。金蓮穿上衣服,拜辭月娘,在西門慶靈前大哭了一回。又走到孟玉樓房中,也是姊妹相處一場,一旦分離,兩個落了一回眼淚。玉樓瞞著月娘,悄悄與了他一對金碗簪子,一套翠藍段襖、紅裙子,說道:“六姐,奴與你離多會少了,你看個好人家,往前進了罷。自古道,千里長篷,也沒個不散的筵席。你若有了人家,使個人來對我說聲,奴往那裡去,順便到你那裡看你去,也是姐妹情腸。”於是灑淚而別。臨出門,小玉送金蓮,悄悄與了金蓮兩根金頭簪兒。金蓮道:“我的姐姐,你倒有一點人心兒在我。”王婆又早雇人把箱籠桌子抬的先去了。獨有玉樓、小玉送金蓮到門首,坐了轎子才回。正是:
世上萬般哀苦事,無非死別共生離。
卻說金蓮到王婆家,王婆安插他在裡間,晚夕同他一處睡。他兒子王潮兒,也長成一條大漢,籠起頭去了,還未有妻室,外間支著床睡。這潘金蓮次日依舊打扮,喬眉喬眼在簾下看人。無事坐在炕上,不是描眉畫眼,就是彈弄琵琶。王婆不在,就和王潮兒鬥葉兒、下棋。那王婆自去掃面,喂養驢子,不去管他。朝來暮去,又把王潮兒刮剌上了。晚間等的王婆子睡著了,婦人推下炕溺尿,走出外間床上,和王潮兒兩個幹,搖的床子一片響聲。被王婆子醒來聽見,問那裡響。王潮兒道:“是櫃底下貓捕老鼠響。”王婆子睡夢中,喃喃吶吶,口裡說道:“只因有這些麩面在屋裡,引的這扎心的半夜三更耗爆人,不得睡。”良久,又聽見動旦,搖的床子格支支響,王婆又問那裡響。王潮道:“是貓咬老鼠,鑽在炕洞下嚼的響。”婆子側耳,果然聽見貓在炕洞里咬的響,方纔不言語了。婦人和小廝幹完事,依舊悄悄上炕睡去了。有幾句雙關,說得這老鼠好:
你身軀兒小,膽兒大,嘴兒尖,忒潑皮。見了人藏藏躲躲,耳邊廂叫叫唧唧,攪混人半夜三更不睡。不行正人倫,偏好鑽穴隙。更有一樁兒不老實,到底改不的偷饞抹嘴。
有日,陳敬濟打聽得潘金蓮出來,還在王婆家聘嫁,因提著兩弔銅錢,走到王婆家來。婆子正在門前掃驢子撒的糞。這敬濟向前深深地唱個喏。婆子問道:“哥哥,你做甚麼?”敬濟道:“請借裡邊說話。”王婆便讓進裡面。敬濟便道:“動問西門大官人宅內,有一位娘子潘六姐,在此出嫁?”王婆便道:“你是他甚麼人?” 那敬濟嘻嘻笑道:“不瞞你老人家說,我是他兄弟,他是我姐姐。”那王婆子眼上眼下,打量他一回,說:“他有甚兄弟,我不知道,你休哄我。你莫不是他家女婿姓陳的,在此處撞蠓子,我老娘手裡放不過。”敬濟笑向腰裡解下兩弔銅錢來,放在面前,說:“這兩弔錢權作王奶奶一茶之費,教我且見一面,改日還重謝你老人家。”婆子見錢,越發喬張致起來,便道:“休說謝的話。他家大娘子分付將來,不許教閑雜人來看他。咱放倒身說話,你既要見這雌兒一面,與我五兩銀子,見兩面與我十兩。你若娶他,便與我一百兩銀子,我的十兩媒人錢在外。我不管閑帳。你如今兩串錢兒,打水不渾的,做甚麼?”敬濟見這虔婆口硬,不收錢,又向頭上拔下一對金頭銀腳簪子,重五錢,殺雞扯腿跪在地下,說道:“王奶奶,你且收了,容日再補一兩銀子來與你,不敢差了。且容我見他一面,說些話兒則個。”那婆子於是收了簪子和錢,分付:“你進去見他,說了話就與我出來。不許你涎眉睜目,只顧坐著。所許那一兩頭銀子,明日就送來與我。”於是掀簾,放敬濟進裡間。婦人正坐在炕上,看見敬濟,便埋怨他道:“你好人兒!弄的我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有上稍,沒下稍,出醜惹人嫌。你就影兒也不來看我看兒了。我娘兒們好好的,拆散的你東我西,皆是為誰來?”說著,扯住敬濟,只顧哭泣。王婆又嗔哭,恐怕有人聽見。敬濟道:“我的姐姐,我為你剮皮剮肉,你為我受氣耽羞,怎不來看你?昨日到薛嫂兒家,已知春梅賣在守備府里去了,才打聽知你出離了他家門,在王奶奶這邊聘嫁。今日特來見你一面,和你計議。咱兩個恩情難捨,拆散不開,如之奈何?我如今要把他家女兒休了,問他要我家先前寄放金銀箱籠。他若不與我,我東京萬壽門一本一狀進下來,那裡他雙手奉與我還是遲了。我暗地裡假名托姓,一頂轎子娶到你家去,咱兩個永遠團圓,做上個夫妻,有何不可?”婦人道:“現今王乾娘要一百兩銀子,你有這些銀子與他?”敬濟道:“如何人這許多?” 婆子說道:“你家大丈母說,當初你家爹,為他打個銀人兒也還多,定要一百兩銀子,少一絲毫也成不的。”敬濟道:“實不瞞你老人家說,我與六姐打得熱了,拆散不開,看你老人家下顧,退下一半兒來,五六十兩銀子也罷,我往母舅那裡典上兩三間房子,娶了六姐家去,也是春風一度。你老人家少轉些兒罷。”婆子道: “休說五六十兩銀子,八十兩也輪不到你手裡了。昨日湖州販綢絹何官人,出到七十兩;大街坊張二官府,如今見在提刑院掌刑,使了兩個節級來,出到八十兩上,拿著兩卦銀子來兌,還成不的,都回去了。你這小孩兒家,空口來說空話,倒還敢奚落老娘,老娘不道的吃傷了哩!”當下一直走出街上,大吆喝說:“誰家女婿要娶丈母,還來老娘屋裡放屁!”敬濟慌了,一手扯進婆子來,雙膝跪下央及:“王奶奶噤聲,我依王奶奶價值一百兩銀子罷。爭奈我父親在東京,我明日起身往東京取銀子去。”婦人道:“你既為我一場,休與乾娘爭執,上緊取去,只恐來遲了,別人娶了奴去,就不是你的人了。”敬濟道:“我雇頭口連夜兼程,多則半月,少則十日就來了。”婆子道:“常言先下米先食飯,我的十兩銀子在外,休要少了,我先與你說明白著。”敬濟道:“這個不必說,恩有重報,不敢有忘。”說畢,敬濟作辭出門,到家收拾行李,次日早雇頭口,上東京取銀子去。此這去,正是:
青龍與白虎同行,吉凶事全然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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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82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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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第八十二回 陳敬濟弄一得雙 潘金蓮熱心冷面
|author=蘭陵笑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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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聞道雙銜鳳帶,不妨單著鮫綃。夜香知為阿誰燒?悵望水沉煙梟。</br>
雲鬢風前綠捲,玉顏想處紅潮,莫交空負可憐宵,月下雙灣步俏。</br>
右調《西江月》
話說潘金蓮與陳敬濟,自從在廂房裡得手之後,兩個人嘗著甜頭兒,日逐白日偷寒,黃昏送暖。或倚肩嘲笑,或並坐調情,掐打揪撏,通無忌憚。或有人跟前不得說話,將心事寫了,搓成紙條兒,丟在地下,你有話傳與我,我有話傳與你。一日,四月天氣,潘金蓮將自己袖的一方銀絲汗貼兒,裹著一個紗香袋兒,裡面裝一縷頭髮並些松柏兒,封的停當,要與敬濟。不想敬濟不在廂房內,遂打窗眼內投進去。後敬濟進房,看見彌封甚厚,打開卻是汗巾香袋兒,紙上寫一詞,名《寄生草》:
將奴這銀絲帕,並香囊寄與他。當初結下青絲髮。松柏兒要你常牽掛,淚珠兒滴寫相思話。夜深燈照的奴影兒孤,休負了夜深潛等荼縻架。
敬濟見詞上約他在荼縻架下等候,私會佳期。隨即封了一柄湘妃筆金扇兒,亦寫了一詞在上回答他,袖入花園內。不想月娘正在金蓮房中坐著,這敬濟三不知,走進角門就叫:“可意人在家不在?”這金蓮聽見是他語音,恐怕月娘聽見決撒了,連忙掀帘子走出來。看著他擺手兒,佯說:“我道是誰,原來是陳姐夫來尋大姐。大姐剛纔在這裡,和他每往花園亭子上摘花兒去了。”這敬濟見有月娘在房裡,就把物事暗暗遞與婦人袖了,他就出去了。月娘便問:“陳姐夫來做甚麼?”金蓮道: “他來尋大姐,我回他往花園中去了。”以此瞞過月娘。少頃,月娘起身回後邊去了。金蓮向袖中取出拆開,卻是湘妃竹金扇兒一柄,上面一種青蒲,半溪流水,有《水仙子》一首詞兒:
紫竹白紗甚逍遙,綠囗青蒲巧製成,金鉸銀錢十分妙。美人兒堪用著,遮炎天少把風招。有人處常常袖著,無人處慢慢輕搖,休教那俗人見偷了。
婦人看見其詞,到於晚夕月上時,早把春梅、秋菊兩個丫頭打發些酒與他吃,關在那邊炕屋睡。然後自在房中,綠半啟,絳燭高燒,收拾床鋪衾枕,薰香澡牝,獨立木香棚下,專等敬濟來赴佳期。西門大姐那夜恰好被月娘請去後邊,聽王姑子宣捲去了,只有元宵兒在屋裡。敬濟梯己與了他一方手帕,分付他:“看守房中,我往你五娘那邊下棋去。等大姑娘進來,你快來。”元宵兒應諾了。敬濟得手,走來花園中,只見花篩月影,參差提成映。走到荼縻架下,遠望見婦人摘去冠兒,亂輓烏雲,悄悄在木香棚下獨立。這敬濟猛然從荼縻架下突出,雙手把婦人抱住。把婦人唬了一跳,說:“呸,小短命!猛然外事出來,唬了我一跳。早是我,你摟便將就罷了,若是別人,你也恁膽大摟起來?”敬濟吃得半酣兒,笑道:“早是摟了你,就錯摟了紅娘,也是沒奈何。”兩個於是相摟相抱,攜手進入房中。房中熒煌煌掌著燈燭,桌上設著酒餚,一面頂了角門,並肩而坐飲酒。婦人便問:“你來,大姐在那裡?”敬濟道:“大姐後邊聽宣捲去了,我分付下元宵兒,有事來這裡叫,我只說在這裡下棋。”說畢,上歡笑做一處。飲酒多時,常言“風流茶說合,酒是色媒人”,不覺竹葉穿心,桃花上臉,一個嘴兒相親,一個腮兒廝搵,罩了燈,上床交接。有《六娘子》小詞為證:
入門來,奴摟抱在懷。奴把錦被兒伸開,俏冤家頑的十分怪。嗏,將奴腳兒抬。腳兒抬,揉亂了烏雲,䯼髻兒歪。
兩人雲雨才畢,只聽得元宵叫門說:“大姑娘進房中來了。”這敬濟慌的穿衣去了。正是:
狂蜂浪蝶有時見,飛入梨花無處尋。
原來潘金蓮那邊三間樓上,中間供養佛像,兩邊稍間堆放生藥香料。兩個自此以後,情沾肺腑,意密如漆,無日不相會做一處。一日也是合當有事,潘金蓮早辰梳妝打扮,走來樓上觀音菩薩前燒香。不想陳敬濟正拿鑰匙上樓,開庫房門拿藥材香料,撞遇在一處。這婦人且不燒香,見樓上無人,兩個摟抱著親嘴咂舌,一個叫“親親五娘”,一個呼“心肝短命”,因說:“趁無人,咱在這裡幹了罷。”一面解褪衣褲,就在一張春凳上雙鳧飛肩,靈根半入,不勝綢繆。當初沒巧不成話,兩個正幹得好,不防春梅正上樓來,拿盒子取茶葉看見。兩個湊手腳不迭,都吃了一驚。春梅恐怕羞了他,連忙倒退回身子,走下胡梯。慌的敬濟兜小衣不迭,婦人穿上裙子,忙叫春梅:“我的好姐姐,你上來,我和你說話。”那春梅於是走上樓來。金蓮道:“我的好姐姐,你姐夫不是別人,我今叫你知道了罷。俺兩個情孚意合,拆散不開。你千萬休對人說,只放在你心裡。”春梅便說:“好娘,說那裡話。奴伏侍娘這幾年,豈不知娘心腹,肯對人說!”婦人道:“你若肯遮蓋俺們,趁你姐夫在這裡,你也過來和你姐夫睡一睡,我方信你。你若不肯,只是不可憐見俺每了。”那春梅把臉羞的一紅一白,只得依他。卸下湘裙,解開褲帶,仰在凳上,盡著這小伙兒受用。有這等事!正是:明珠兩顆皆無價,可奈檀郎盡得鑽。有《紅繡鞋》為證:
假認做女婿親厚,往來和丈母歪偷。人情里包藏鬼胡油。明講做兒女禮,暗結下燕鶯儔,他兩個見今有。
當下盡著敬濟與春梅耍完,大家方纔走散。自此以後,潘金蓮便與春梅打成一家,與這小伙兒暗約偷期,非只一日,只背著秋菊。
六月初一日,潘姥姥老病沒了,有人來說。吳月娘買一張插桌,三牲冥紙,教金蓮坐轎子往門外探喪祭祀,去了一遭回來。到次日,六月初三日,金蓮起來得早,在月娘房裡坐著,說了半日話出來,走在大廳院子里牆根下,急了溺尿。正撩起裙子,蹲踞溺尿。原來西門慶死了,沒人客來往,等閑大廳儀門只是關閉不開。敬濟在東廂房住,才起來,忽聽見有人在牆根溺的尿刷刷的響,悄悄向窗眼裡張看,卻不想是他,便道:“是那個撒野,在這裡溺尿?撩起衣服,看濺濕了裙子?”這婦人連忙繫上裙子,走到窗下問道:“原來你在屋裡,這咱才起來,好自在。大姐沒在房裡麽?”敬濟道:“在後邊,幾時出來!昨夜三更才睡,大娘後邊拉著我聽宣《紅羅寶捲》,坐到那咱晚,險些兒沒把腰累斷了,今日白扒不起來。”金蓮道:“賊牢成的,就休搗謊哄我!昨日我不在家,你幾時在上房內聽宣捲來?丫鬟說你昨日在孟三兒房裡吃飯來。”敬濟道:“早是大姐看著,俺每都在上房內,幾時在他屋裡去來!”說著,這小伙兒站在炕上,把那話弄得硬硬的,直豎的一條棍,隔窗眼裡舒過來。婦人一見,笑的要不得,罵道:“怪賊牢拉的短命,猛可舒出你老子頭來,唬了我一跳。你趁早好好抽進去,我好不好拿針刺與你一下子,教你忍痛哩!”敬濟笑道:“你老人家這回兒又不待見他起來,你好歹打發他個好處去,也是你一點陰騭。”婦人罵道:“好個怪牢成久慣的囚根子!”一面向腰裡摸出面青銅小鏡來,放在窗欞上,假做勻臉照鏡,一面用朱唇吞裹吮咂他那話,吮咂的這小郎君一點靈犀灌頂,滿腔春意融心。正咂在熱鬧處,忽聽得有人走的腳步兒響,這婦人連忙摘下鏡子,走過一邊。敬濟便把那話抽回去。卻不想是來安兒小廝走來,說:“傅大郎前邊請姐夫吃飯哩。”敬濟道:“教你傅大郎且吃著,我梳頭哩,就來。”來安兒回去了。婦人便悄悄向敬濟說:“晚夕你休往那裡去了,在屋裡,我使春梅叫你。好歹等我,有話和你說。”敬濟道:“謹依來命。”婦人說畢,回房去了。敬濟梳洗畢,往鋪中自做買賣。不題。
不一時,天色晚來。那日,月黑星密,天氣十分炎熱。婦人令春梅燒湯熱水,要在房中洗澡,修剪足甲。床上收拾衾枕,趕了蚊子,放下紗帳子,小篆內炷了香。春梅便叫:“娘不,今日是頭伏,你不要些鳳仙花染指甲?我替你尋些來。”婦人道:“你那裡尋去?”春梅道:“我直往那邊大院子里才有,我去拔幾根來。娘教秋菊尋下杵臼,搗下蒜。”婦人附耳低言,悄悄分付春梅:“你就廂房中請你姐夫晚夕來,我和他說話。”春梅去了,這婦人在房中,比及洗了香肌,修了足甲,也有好一回。只見春梅拔了幾顆鳳仙花來,整叫秋菊搗了半日。婦人又與他他幾鐘酒吃,打發他廚下先睡了。婦人燈光下染了十指春蔥,令春梅拿凳子放在天井內,鋪著涼簟衾枕納涼。約有更闌時分,但見朱戶無聲,玉繩低轉,牽牛、織女二星隔在天河兩岸。又忽聞一陣花香,幾點螢火。婦人手拈紈扇,伏枕而待。春梅把角門虛掩。正是:
待月西廂下,迎風戶半開。隔牆花影動,疑是玉人來。
原來敬濟約定搖木瑾花樹為號,就知他來了。婦人見花枝搖影,知是他來,便在院內咳嗽接應。他推開門進來,兩個並肩而坐。婦人便問:“你來,房中有誰?”敬濟道:“大姐今日沒出來,我已分付元宵兒在房裡,有事先來叫我。”因問:“秋菊睡了?”婦人道:“已睡熟了。”說畢,相摟相抱,二人就在院內凳上,赤身露體,席上交歡。不勝繾綣。但見:
情興兩和諧,摟定香肩臉搵腮。手捻香乳綿似軟,實奇哉!掀起腳兒脫繡鞋,玉體著郎懷。舌送丁香口便開,倒鳳填鸞雲雨罷,囑多才:明朝千萬早些來。
兩個雲雨畢,婦人拿出五兩碎銀子來,遞與敬濟說:“門外你潘姥姥死了,棺材已是你爹在日與了他。三日入殮時,你大娘教我去探喪燒紙來了。明日出殯,你大娘不放我去,說你爹熱孝在身,只見出門。這五兩銀子交與你,明早央你蚤去門外發送發送你潘姥姥,打發抬錢,看著下入土內,你來家。就同我去一般。”這敬濟一手接了銀子,說:“這個不打緊。我明日絕早就出門,幹畢事,來回你老人家。”說畢,恐大姐進房,老早歸廂房中去了。
一宿晚景休題。到次日,到飯時就來家。金蓮才起來,在房中梳頭。敬濟走來回話,就門外昭化寺里,拿了兩枝茉莉花兒來婦人戴。婦人問:“棺材下了葬了?”敬濟道:“我管何事,不打發他老人家黃金入了櫃,我敢來回話!還剩了二兩六七錢銀子,交付與你妹子收了,盤纏度日。千恩萬謝,多多上覆你。”婦人聽見他娘入土,落下淚來。便叫春梅:“把花兒浸在盞內,看茶來與你姐夫吃。”不一時,兩盒兒蒸酥,四碟小菜,打發敬濟吃了茶,往前邊去了。由是越發與這小伙兒日親日近。
一日,七月天氣,婦人早辰約下他:“你今日休往那裡去,在房中等著,我往你房裡,和你頑耍。”這敬濟答應了,不料那日被崔本邀了他,和幾個朋友往門外耍子。去了一日,吃的大醉來家,倒在床上就睡著了,不知天高地下。黃昏時分,金蓮驀地到他房中,見他挺在床上,推他推不醒,就知他在那裡吃了酒來。可霎作怪,不想婦人摸到他袖子里,吊下一根金頭蓮瓣簪兒來,上面趿著兩溜字兒:“金勒馬嘶芳草地,玉樓人醉杏花天。”迎亮一看,認的是孟玉樓簪子:“怎生落在他袖中?想必他也和玉樓有些首尾。不然,他的簪子如何他袖著?怪道這短命,幾次在我面上無情無緒。我若不留幾個字兒與他,只說我沒來。等我寫四句詩在壁上,使他知道。待我見了,慢慢追問他下落。”於是取筆在壁上寫了四句。詩曰:
獨步書齋睡未醒,空勞神女下巫雲。襄王自是無情緒,辜負朝朝暮暮情。
寫畢,婦人回房去了。卻說敬濟一覺酒醒起來,房中掌上燈,因想起今日婦人來相會,我卻醉了。回頭見壁上寫了四句詩在壁上,墨跡猶新,念了一遍,就知他來到,空回去了。心中懊悔不已。“這咱已是起更時分,大姐、元宵兒都在後邊未出來,我若往他那邊去,角門又關了。”走來木槿花下,搖花枝為號,不聽見裡面動靜,不免踩著太湖石扒過粉牆去。那婦人見他有酒,醉了挺覺,大恨歸房,悶悶在心,就渾衣上床歪睡。不料半夜他扒過牆來,見院內無人,想丫鬟都睡了,悄悄躡足潛蹤走到房門首,見門虛掩,就挨身進來。窗間月色照見床上婦人獨自朝里歪著,低聲叫“可意人”,數聲不應,說道:“你休怪我,今日崔大哥眾朋友,邀了我往門外五里原莊上射箭耍子了一日,來家就醉了。不知你到,有負你之約,恕罪恕罪。”那婦人也不理他。敬濟見他不理,慌了,一面跪在地下,說了一遍又重覆一遍。被婦人反手望臉上撾了一下,罵道:“賊牢拉負心短命,還不悄悄的,丫頭聽見!我知道你有了人,把我不放到心上。你今日端的那去來?”敬濟道:“我本被崔大哥拉了門外射箭去,灌醉了來,就睡著了,失誤你約,你休惱。我看見你留詩在壁上,就知惱了你。”婦人道:“怪搗鬼牢拉的,別要說嘴,與我禁聲!你搗的鬼如泥彈兒圓,我手內放不過。你今日便是崔本叫了你吃酒,醉了來家,你袖子里這根簪子,卻是那裡的?”敬濟道:“是那日花園中拾的,今兩三日了。”婦人道:“你還肏神搗鬼,是那花園裡拾的?你再拾一根來,我才信你。這簪子是孟鹼兒那麻淫婦的頭上簪子,我認的千真萬真,上面還趿著他名字,你還哄我。嗔道前日我不在,他叫你房裡吃飯,原來你和他七個八個。我問你,還不肯認。你不和他兩個有首尾,他的簪子緣何到你手裡?原來把我的事都透露與他,怪道他前日見了我笑,原來有你的話在裡頭。自今以後,你是你,我是我,綠豆皮兒--請退了。”敬濟聽了,急的賭神發咒,繼之以哭,道:“我敬濟若與他有一字絲麻皂線,靈的是東嶽城隍,活不到三十歲,生來碗大疔瘡,害三五年黃病,要湯不湯,要水不水。”那婦人終是不信,說道:“你這賊才料,說來的牙疼誓,虧你口內不害磣!”兩個絮聒了一回,見夜深了,不免解卸衣衫,挨身上床躺下。那婦人把身子扭過,倒背著他,使個性兒不理他,由著他姐姐長、姐姐短,只是反手望臉上撾過去。唬的敬濟氣也不敢出一口兒來,乾霍亂了一夜。將天明,敬濟恐怕丫頭起身,依舊越牆而過,往前邊廂房中去了。正是:
三光有影遣誰繫?萬事無根只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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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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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兑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説,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二氣之相感應也,中無間也,故得萬物變化乎其内,天氣下降而地氣上,濟陽下陰而陰從陽也。止於所説,其利之正也,故取女以之吉也。而感應之道取焉,聖人無為與天地準,寂然虚中通天下之情,因其情而通天下之故,而咸得其治則天下和平矣。夫相下而不私則感之而通也。觀天地萬物之情,而感一也。彖語其感大者,如此也。至於爻則形相趨也,利相逐也,豈及於感之至哉。天下忘於情而有累於質者,則於物不盡矣,故見利則躁,後時則絶,皆凶悔之道也。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虚受人。
澤,説來也。山,止受也。君子感人之來,虚中以止之,受其情也。情之得,治之生也。失其情,得治者未之有也。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拇,體於下者。將行之物也。有應於外始有志於感而未行也。未涉於吉凶之鄉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下體之中,當於腓之為物,足往。斯往矣,獨而往之,即妄動也,何益於行乎。妄動則不見其情也,不得於事冝,其凶哉。居以守位,順以待令,吉矣。得其中者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隨人,所執下也。居下體之上,隨上體而往止,亦非自處之物也。感止於下,以下事而求感也,豈由已乎。執賤隨感可惜者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升於上體而兼於下,始以兩體相逐追也。凡物以形利相感者,未極於志也。神遇者,豈假役哉。無慮澹然而居於形之上,不言而信,不行而至天下,感之況於明乎。而以形質相感,未感則害至,故貞吉。而獲悔亡,憧憧相追,朋乃從思。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至脢,心脊之肉,近於心也。感近於情而非志也,故無悔而己。可以言者,物之質也,況其脢乎。
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説也。
感至極,未有至於言説而已,於情逺矣,何足咸哉。浮之甚也。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恒。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恒而得其久也。
剛上而柔下,剛柔交而下承也。雷行風從,増其大逺矣。巽而動,往無不從也。剛柔皆應外内逹也。此可久之道也。能久則通矣。保其無咎矣。利而得正矣。久而得其終始之道也。則何往而不利焉。天地恒久也,而萬物生。聖人恒久也,而天下化。以恒久而觀之,天地萬物之情得其恒者,長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之震,風必從之。君子行,必由其道。得其恒而増,其恒而増其大也。故獨立其所不以物易。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者,久於其道,不煩而物自歸也。處於極下,深底者也。不修其恒,不度其分,遂求其應,初以深極而求於人。人斯竭之矣,何以終乎。正之凶而無所利也。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非其位久失道也,剛而自正,退而久中,可以悔亡。
九三,不恒其徳,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恒其徳,无所容也。
三者,終下至上之地,進退之所也。不能修徳守位,而復上以求應,無其恒也,何以容哉。以是為政可惜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承上之地,柔以奉上而剛居之。求應於下位已失矣,安所獲乎。
六五,恒其徳,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從係以為正,守中而為恒,婦人以之吉也,夫子可以制義矣。而從人之政,狹之至矣,固其凶也。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極上,終盡之地,柔振而將久之道窮也,久何之乎。雖有其應,不足振也。失時之極,無功已矣,凶之道也。
==艮下乾上==
遯亨,小利貞。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陰長而君子外於時也。隱其道,逃其情,從而正之,而後乃亨。夫彼之生也,微其終大而不可禦者,時之來也。故君子觀其兆,而不待其至也。當位而應,猶不果制,與時行而已矣。陰浸而長,其患未害,我志猶行也,故小利而貞。剛而應柔,和而不同,遯而反制,非大徳不能消息也。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逺小人,不惡而嚴。
山侵於天,下通上也。君子逃情於小人,不以力爭,嚴以制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遯,以逃避患也。患未至而首遯之,則逺於患矣。陰過二矣,而後遯焉,遯之尾也。見而逃之,反相疑也。不往而和,則何災哉。
六二,執之用黄牛之革,莫之勝説。象曰:執用黄牛,固志也。
小人之道,狹而鮮親,至於履位,人多逃也。則以法執也,或係之以利,質之以愛,然後人不得去。堅其志而不可拔也,乃得小人之中,而獲其順矣。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係志於陰,不能遯也。為小人所制,危憊之道也。施於畜臣妾,吉也。係於鄙賤,豈可大事乎。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君子知幾絶而好遯小人,情係不能遯也。
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當位相應,能制於内,遯情而治,志在乎正,可謂遯之嘉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過於卦外,無應小人,不勞慮於進退,可謂遯之肥而無不利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陽剛也,大也,剛而不邪,大而能周,時而後動,故大者壯,而得其正也。天地以正,大而得其生。聖人以正,大而天下化。其道剛動而大者正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雷在天上,陽氣大行,君子得其道也。非禮弗履,保其壯也。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剛以處下,不有其大,初而遂用其壯也。壯在乎趾,何以用哉,以之而征,凶其冝也,故信有窮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守正處卑,得中之道,全其壯也。故貞吉矣。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剛居上而得位也。小人知進不知退,故用其壯也。壯必見傷,正之危也。四剛在上,將陵過之,能容無忌,必羸闐矣。君子逹於幾危,故不用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為剛長之首升於上,體守於臣位,志在除邪,疑其逼也。故貞吉乃悔亡矣。往皆柔也,物無逆之,藩決而不羸也。居大臣之任,可以載其剛之用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剛長也。而以柔乘之五陽也。而以陰處之,雖欲用壯,是喪其壯,而不難也。質柔而不可恃也。柔不終拒尊中獲存故無悔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柔居壯,極非其壯,而用壯也。將觸藩矣。恃應而往,不能退也。質弱道窮,不能遂也。進退無可安所之哉,若自守其柔,艱以為志,不敢盈殆,得其吉矣。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出地上,聖人順民而麗於大明,光於天下,方無滯於幽也。故柔進而上行,附於大明之中,極一臣之位,任為治之主,故謂為康侯錫以多馬,晝日之間而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徳。
明出地上,大明之道,可進之時也。君子著其明徳,求上知之。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有應於上,可以進也。應近於五,未獲於情,慮其得之薄,故摧如。不進,以柔守下也。復以自知,正之吉也。未為上信,未受上命,故修徳自退,寛以居之,終無咎矣。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得位而進,無應而愁如也。夫以謹順中正,憂勤其進,非唯獲吉,抑受其福也。五以陰而降徳也。茍能立身行道,當時大明,何必待於應乎。王母,陰尊而幽逺者,猶知福之況其明王乎。
六三,衆允悔亡。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處上又進悔之道也。衆允志合,故進不非,故悔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上奉於五,下據其民,剛強處卑,進不當位,其竊位也。如大鼠焉,貪而無禮,不能終矣。以之為重危之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臣當君任,正之道也。以明盛而進弼成王化而為治主也。夫以明正為治者,則天下各當其才矣,何恤乎失得哉。以斯而往,吉其冝也。故無不利矣。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以柔徳治者,不能威肅天下也。故其終多用師焉。進過於禮,故曰角。進極於終,民或叛也。明正久著,人多恊焉,猶用伐邑,雖危吉也。則咎自免矣。治物不以徳,以之為政,可惜之也。
==離下坤上==
離下坤上:明夷,利艱貞。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明入地中,上無以明,天下無所見也。艱以事上,不失於正,利也。故文王内文明而外柔順也。箕子蒙難 而能正其志,晦其明者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涖衆,用晦而明。
明入地中,藏其明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故君子之蒞衆也。外用晦,以使民内保。明以為治。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小人賊害之,時有明,則傷矣。初以君子之徳剛而不回,故為時忌之深也。以其無位,猶且逺患,庶以速奔也,故絶其迹,隱其形,三日而不敢食。逃難而遇人,人必疑言矣。害明之深,懼人之見也。君子畏害而速去,其義豈遑食哉。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守中順則無猜者也。而已道不行矣。夷于左股者焉,故與之拯馬而馳逐也。且内明以外順,雖傷左而右存,與時並行不失其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為文明之主夷終則進也。上六逺其明,雖高而至晦也。應其誅焉。時之得向明而南巡狩也。獲其大首耳,其汙俗漸正而已,不可疾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守以下位,順以上承,自右而入於左腹,獲其心意也。順以避患,止守於分明,其歸自異矣。出於門庭,不逺行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在難之内,而能保明其中,智以藏之,愚以晦之,得其正而時不能遷也。則明豈息哉。得中之道亡而能有,故箕子當之矣。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暗而過中至明夷之極,晦之至也。位高勢,崇登于天也。失道將覆,入於地也。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正家之道在於女正,女既位而男位正也。故聖人設昬禮焉,重而娶之,當其位也。然後可保其久矣。夫婦正,家道之先,上下之始也。嚴君之道始焉,父母之道出焉,故嚴其君。則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家道咸正,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出而風鼓之炎,乃大也。女正而男久之,家乃成也。必由内生而外成也。言必有在而不茍行,必守常而不雜此家人之,則而正其本也。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家人之道,在於防邪,防閑在於初也。及其志未變而正之,則不至於悔矣。得之制者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婦人之職,正其中也。无所遂其成,在中主饋而已。體柔順而剛巽之,得正之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體之上,家之長,剛以嚴之。故嗃嗃,威下也。家人之性,不喜服也。雖悔有厲,乃保其吉也。婦子嘻嘻,從下之性,何以節其中哉,可惜也已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柔承於尊,位高而順,故得家之富,保其大吉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剛尊配應,夫婦之正,而家道正矣。王至有家,天下刑於上也,親以相親,交以汎愛,何憂乎禍亂哉。故能保其吉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得終於家人,天下化之,信而行之人。人正,家而自為治也。夫以家人,威信之道始以,令人也。其終也。反信已焉,人反敬已焉。威信及而天下之治至矣。
==兑下離上==
睽小事吉。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睽,異也。上火下澤,火炎上澤,潤下性之異也。二女同居,志各異行,是以睽也。此獨化不足失其全,用睽而為合也。他用小事同矣。事之同,則相説明其冝也。柔進上行而應剛,小得其中,睽而應其正,故小事,用之吉。古者聖人之治也。用天下之物成天下之事,取異物相制,或以相合,其類多矣。則天下無不同也。至於天地之殊,男女之别,體異而事同,况乎小物也。子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盖取諸睽合衆材,各睽其小體而成其大器。觀是而他可知也。夫濟天下之務者,豈止於一材乎。非聖人不能合睽而為功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上火下澤,志睽者也。中有小事之用焉。君子合異以同其事,同則務濟,類非不可以无别,无别則亂生,故君子同其事而異其道。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睽,異類而同也。未合而悔生也。故六爻初皆咎,而能免之者,以其小事同也。小事同者,何往不同哉,故皆有終也。馬,類之異也。睽之初,不相與,故喪之矣。終賴而相濟也,則勿逐而自復矣。火澤體異而相惡也,惡而睽之,復相逺矣。見而和之,何咎之有。與時終睽,而小事吉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火澤,睽也。而不相通陰陽,匹也。相求之物,睽而相望而相得。曰遇巷者,不逺而得也。初為出門,二為巷乎,相得既通,可无咎矣。
六三,见舆曵,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象曰:見輿曵,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睽始異,而終有遇,履非其位,不安所處,輿曵者也。乘剛不能制下,其牛掣也。四與已睽,近不相得,則害生矣。故自上刑也。履於不正,是固然矣,始睽而難故,无初也。應而後合,故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而无應,志患其孤,求與同者,初亦不偶合。志交信孚以陽,召陽非好合者,故危矣。同體與事,故无咎也。睽无自成,必自外合也,故兩陽而有終焉。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睽而未通,悔之道也。終而有應,故悔亡之矣。宗二也。三柔比之,欲以為附,二噬而絶也。而願合於已,往何咎哉。柔膚也。陽噬之易也。中而有與,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説之弧,匪宼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睽之極,惡其孤之深也。三以失位之陰,大乖其道,上以文明之主,觀而輕穢之。怪異之先張之弧,不願之極,後説之弧,思合之深也。無四之宼,則亦親矣。始睽終合而得吉也。遇陰之極,則好合之道成,又何羣疑之有哉。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見險而止,難其進也。度徳而處,將以營之也。蹇利西南,衆順待治,往而得中,因衆而險下濟也。不利東北,遂止而不以進,道窮而不能濟於蹇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徳。
山上有水,難之所也,有徳者乃能濟之。君子反身修徳,將以為也。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冝待也。
柔止於初,見險而待,保下之安也,故往則之蹇,來則見譽矣。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无尤也。
得位居正而應於尊,竭力致身以輔於上,救其蹇於蹇中也。五能蹇而已竭焉,可以保其終也。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内喜之也。
得位於上,内有其人,安之所也。故往則涉險難中,來則内喜,得其反而安矣。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蹇非得中,不能濟下也。四得位矣,可以承其上,而不可獨濟也。故往則蹇矣,來則當其位而連於實,得其所附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在蹇之中正,而得大位,濟蹇之大者也。居於中正,而能裁制節度,使賢不肖,各當其所,故用朋來,而求伸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内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柔居陰極内有其應,五極其蹇已,又附之,故往則道窮。求得内附,故大且吉。利見以從,貴也。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衆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濟險而動,動出於險,解也。道之夷而无適,不達也。君子可策其名也。解利西南,往而得衆,動於外而有功也。其來復吉,復其所亦可以位也。内剛中而得民也。有攸往夙吉,趨時之敏,緩則无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百果草木皆甲拆,自然之應,不疾而速也。君子貴其途而通也。可无夙乎,非知通於物者,不能通於時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雷雨作,上震下澤,釋難之時也。久險不通,人不堪也。赦過宥罪,應乎人心而得其解也。
初六,无咎。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解,緩也。无阻艱也。況以柔守下而承於剛乎。得其序也。其義固无咎矣。
九二,田獲三狐,得黄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剛居中也,能濟其險,衆之所附也。初承以奉之五,正而應之,衆來附之,非我之貪也。難以解矣,可以各保其歸也。守中直而保其正,不干其邪,得中道正之吉也。
六三,負且乘,致宼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履於不正,乘於二,而與之負於四,而係之多妄之陰,貪其非有,亦可醜矣。宼自已致,誰之咎乎。以之為正,可惜者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剛處於卑而與三相得,如拇附也。未當位者也。非可久也。故解拇而與,初為朋得其正,乃保其孚矣。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解,行險而免其險也。故下多妄動焉,皆上法之怠,從以濟險而失於緩也。五以柔處,中而繫有,終二守其正而已矣,不敢自解也,故得其中吉也。夫人之化上,從其行也。上難則小人不敢妄進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髙墉之上,獲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解,釋弛緩也。故多有縱焉。終而獲之,得其時也。三應其誅焉。縱悖之甚,據非其有,雖欲貪戾,其能終乎。而公以法誅,何所不獲。悖解衆安无不利也。
==兑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虚與時偕行。
損,損下也。夫上也者,下之庇也,可无奉乎。故分下之剛,而上益於柔,下不敢多,而奉其上也。損者,益之本,能損而當,則民成矣。大吉而无咎。雖損也,其道存焉,可以正也,有正而能損已,何往而不可哉。損而得於時,雖至約可也。竭剛以奉,其道不存,不可正也已矣,故損益盈虚而與時偕行也。剛者,君子之道也,故處於下以奉其上,居其上以益於下,君子之道也。下者上之本也。不可以失其所也,故損益之辭繫焉,為人上者不可不慮下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山止其上,損澤而上,潤也。君子之可損者,忿慾也。縱之而咎生也,故戒之。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損貴其合時,初以結之,合其志也。故止其事而遄往,則終无咎矣。酌者,損之薄也。損以奉上,冝乎夙也,初猶遄也,其可後乎。當其時,雖酌之當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遄往而酌損之,貴其初合其志也。於事中可以守,務利其正也。損非其時,徒失其正,征之凶也。志守中正,而從其事不損己,以奉上,而上來,益已得,其中道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與一則志專而相應也。一以待而二以應之則惑矣。而況於三乎。於男女則不生化矣,於所求則累其徳矣,於建?則多勞而寡功矣,可以不愼乎。故三陰行則損六,三之應六,三獨往則獲上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逺於陽而處兩陰之間,待初之來而為勤,望之初遄,來使已疾,損而有喜也,亦有何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PUA|}},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損而益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居尊以柔,能損諸已也,則天祐之。民歸之莫不感説以奉益也,或也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雖十朋之{{PUA|}},莫違其大吉也。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損下奉其君也。上非受益之地,亦臣於主也。而剛正以處之,五柔以奉之,故不損己以奉主,而為主所益也,復何咎哉。得正之吉也。尚徳而往,何不利乎,高而无位,賛五之功,雖應得臣,无自有也。上賢之徳得損之終反受其益,大得志者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説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為上者其道下濟也,故損上之剛,分而下益於柔。自上下下者也。中正為主,益而得時,何往而不可哉。是以有慶也。動巽而木行也。乘於大川而无險也。益動而巽於人,日進而无疆也。天施而後地生,上益而後下奉其益,豈窮哉。益之无當,雖惠而不行也,故時與而後可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益莫大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益,損上益下者也。夫受上之益而豈徒哉,必有大功而可以當之矣。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也大事者。下者難處之地,非專厚之所,得其大吉,乃无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PUA|}},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於吉也。雖訪諸十朋之{{PUA|}},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雖王用之而享於上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柔處高位危,咎之道也。居危而受上之益,非其見危致命,堅志而固有其事則不免矣。五為施益之主,而已竭,信不敢自專,必中行以告之用圭以表之,乃可能行奉其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徳。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徳,大得志也。
有中正之徳,當益之尊,信以令人,施以心惠,勿問之矣,乃大吉也。我信惠下,下益報之,上下交孚,治之至也,大得其志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五以中正,人皆歸之,上九乘之,過求衆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獨自益之,人不益矣。不能修整立心,勿恒多求於人,人所忿也。益窮反損,故有外來而擊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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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兑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説,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二氣之相感應也,中無間也,故得萬物變化乎其内,天氣下降而地氣上,濟陽下陰而陰從陽也。止於所説,其利之正也,故取女以之吉也。而感應之道取焉,聖人無為與天地準,寂然虚中通天下之情,因其情而通天下之故,而咸得其治則天下和平矣。夫相下而不私則感之而通也。觀天地萬物之情,而感一也。彖語其感大者,如此也。至於爻則形相趨也,利相逐也,豈及於感之至哉。天下忘於情而有累於質者,則於物不盡矣,故見利則躁,後時則絶,皆凶悔之道也。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虚受人。
澤,説來也。山,止受也。君子感人之來,虚中以止之,受其情也。情之得,治之生也。失其情,得治者未之有也。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拇,體於下者。將行之物也。有應於外始有志於感而未行也。未涉於吉凶之鄉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下體之中,當於腓之為物,足往。斯往矣,獨而往之,即妄動也,何益於行乎。妄動則不見其情也,不得於事冝,其凶哉。居以守位,順以待令,吉矣。得其中者也。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隨人,所執下也。居下體之上,隨上體而往止,亦非自處之物也。感止於下,以下事而求感也,豈由已乎。執賤隨感可惜者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升於上體而兼於下,始以兩體相逐追也。凡物以形利相感者,未極於志也。神遇者,豈假役哉。無慮澹然而居於形之上,不言而信,不行而至天下,感之況於明乎。而以形質相感,未感則害至,故貞吉。而獲悔亡,憧憧相追,朋乃從思。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至脢,心脊之肉,近於心也。感近於情而非志也,故無悔而己。可以言者,物之質也,況其脢乎。
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説也。
感至極,未有至於言説而已,於情逺矣,何足咸哉。浮之甚也。
==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應,恒。恒亨无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恒而得其久也。
剛上而柔下,剛柔交而下承也。雷行風從,増其大逺矣。巽而動,往無不從也。剛柔皆應外内逹也。此可久之道也。能久則通矣。保其無咎矣。利而得正矣。久而得其終始之道也。則何往而不利焉。天地恒久也,而萬物生。聖人恒久也,而天下化。以恒久而觀之,天地萬物之情得其恒者,長也。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之震,風必從之。君子行,必由其道。得其恒而増,其恒而増其大也。故獨立其所不以物易。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恒者,久於其道,不煩而物自歸也。處於極下,深底者也。不修其恒,不度其分,遂求其應,初以深極而求於人。人斯竭之矣,何以終乎。正之凶而無所利也。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非其位久失道也,剛而自正,退而久中,可以悔亡。
九三,不恒其徳,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恒其徳,无所容也。
三者,終下至上之地,進退之所也。不能修徳守位,而復上以求應,無其恒也,何以容哉。以是為政可惜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承上之地,柔以奉上而剛居之。求應於下位已失矣,安所獲乎。
六五,恒其徳,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從係以為正,守中而為恒,婦人以之吉也,夫子可以制義矣。而從人之政,狹之至矣,固其凶也。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極上,終盡之地,柔振而將久之道窮也,久何之乎。雖有其應,不足振也。失時之極,無功已矣,凶之道也。
==艮下乾上==
遯亨,小利貞。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陰長而君子外於時也。隱其道,逃其情,從而正之,而後乃亨。夫彼之生也,微其終大而不可禦者,時之來也。故君子觀其兆,而不待其至也。當位而應,猶不果制,與時行而已矣。陰浸而長,其患未害,我志猶行也,故小利而貞。剛而應柔,和而不同,遯而反制,非大徳不能消息也。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逺小人,不惡而嚴。
山侵於天,下通上也。君子逃情於小人,不以力爭,嚴以制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遯,以逃避患也。患未至而首遯之,則逺於患矣。陰過二矣,而後遯焉,遯之尾也。見而逃之,反相疑也。不往而和,則何災哉。
六二,執之用黄牛之革,莫之勝説。象曰:執用黄牛,固志也。
小人之道,狹而鮮親,至於履位,人多逃也。則以法執也,或係之以利,質之以愛,然後人不得去。堅其志而不可拔也,乃得小人之中,而獲其順矣。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係志於陰,不能遯也。為小人所制,危憊之道也。施於畜臣妾,吉也。係於鄙賤,豈可大事乎。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君子知幾絶而好遯小人,情係不能遯也。
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當位相應,能制於内,遯情而治,志在乎正,可謂遯之嘉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過於卦外,無應小人,不勞慮於進退,可謂遯之肥而無不利也。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陽剛也,大也,剛而不邪,大而能周,時而後動,故大者壯,而得其正也。天地以正,大而得其生。聖人以正,大而天下化。其道剛動而大者正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雷在天上,陽氣大行,君子得其道也。非禮弗履,保其壯也。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剛以處下,不有其大,初而遂用其壯也。壯在乎趾,何以用哉,以之而征,凶其冝也,故信有窮也。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守正處卑,得中之道,全其壯也。故貞吉矣。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剛居上而得位也。小人知進不知退,故用其壯也。壯必見傷,正之危也。四剛在上,將陵過之,能容無忌,必羸闐矣。君子逹於幾危,故不用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輹。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為剛長之首升於上,體守於臣位,志在除邪,疑其逼也。故貞吉乃悔亡矣。往皆柔也,物無逆之,藩決而不羸也。居大臣之任,可以載其剛之用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剛長也。而以柔乘之五陽也。而以陰處之,雖欲用壯,是喪其壯,而不難也。質柔而不可恃也。柔不終拒尊中獲存故無悔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柔居壯,極非其壯,而用壯也。將觸藩矣。恃應而往,不能退也。質弱道窮,不能遂也。進退無可安所之哉,若自守其柔,艱以為志,不敢盈殆,得其吉矣。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出地上,聖人順民而麗於大明,光於天下,方無滯於幽也。故柔進而上行,附於大明之中,極一臣之位,任為治之主,故謂為康侯錫以多馬,晝日之間而三接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徳。
明出地上,大明之道,可進之時也。君子著其明徳,求上知之。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有應於上,可以進也。應近於五,未獲於情,慮其得之薄,故摧如。不進,以柔守下也。復以自知,正之吉也。未為上信,未受上命,故修徳自退,寛以居之,終無咎矣。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得位而進,無應而愁如也。夫以謹順中正,憂勤其進,非唯獲吉,抑受其福也。五以陰而降徳也。茍能立身行道,當時大明,何必待於應乎。王母,陰尊而幽逺者,猶知福之況其明王乎。
六三,衆允悔亡。象曰:衆允之志,上行也。
處上又進悔之道也。衆允志合,故進不非,故悔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上奉於五,下據其民,剛強處卑,進不當位,其竊位也。如大鼠焉,貪而無禮,不能終矣。以之為重危之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臣當君任,正之道也。以明盛而進弼成王化而為治主也。夫以明正為治者,則天下各當其才矣,何恤乎失得哉。以斯而往,吉其冝也。故無不利矣。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以柔徳治者,不能威肅天下也。故其終多用師焉。進過於禮,故曰角。進極於終,民或叛也。明正久著,人多恊焉,猶用伐邑,雖危吉也。則咎自免矣。治物不以徳,以之為政,可惜之也。
==離下坤上==
離下坤上:明夷,利艱貞。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内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明入地中,上無以明,天下無所見也。艱以事上,不失於正,利也。故文王内文明而外柔順也。箕子蒙難 而能正其志,晦其明者也。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涖衆,用晦而明。
明入地中,藏其明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故君子之蒞衆也。外用晦,以使民内保。明以為治。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小人賊害之,時有明,則傷矣。初以君子之徳剛而不回,故為時忌之深也。以其無位,猶且逺患,庶以速奔也,故絶其迹,隱其形,三日而不敢食。逃難而遇人,人必疑言矣。害明之深,懼人之見也。君子畏害而速去,其義豈遑食哉。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守中順則無猜者也。而已道不行矣。夷于左股者焉,故與之拯馬而馳逐也。且内明以外順,雖傷左而右存,與時並行不失其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為文明之主夷終則進也。上六逺其明,雖高而至晦也。應其誅焉。時之得向明而南巡狩也。獲其大首耳,其汙俗漸正而已,不可疾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守以下位,順以上承,自右而入於左腹,獲其心意也。順以避患,止守於分明,其歸自異矣。出於門庭,不逺行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在難之内,而能保明其中,智以藏之,愚以晦之,得其正而時不能遷也。則明豈息哉。得中之道亡而能有,故箕子當之矣。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暗而過中至明夷之極,晦之至也。位高勢,崇登于天也。失道將覆,入於地也。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正家之道在於女正,女既位而男位正也。故聖人設昬禮焉,重而娶之,當其位也。然後可保其久矣。夫婦正,家道之先,上下之始也。嚴君之道始焉,父母之道出焉,故嚴其君。則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家道咸正,而天下定矣。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出而風鼓之炎,乃大也。女正而男久之,家乃成也。必由内生而外成也。言必有在而不茍行,必守常而不雜此家人之,則而正其本也。
初九,閑有家,悔亡。象曰:閑有家,志未變也。
家人之道,在於防邪,防閑在於初也。及其志未變而正之,則不至於悔矣。得之制者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婦人之職,正其中也。无所遂其成,在中主饋而已。體柔順而剛巽之,得正之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體之上,家之長,剛以嚴之。故嗃嗃,威下也。家人之性,不喜服也。雖悔有厲,乃保其吉也。婦子嘻嘻,從下之性,何以節其中哉,可惜也已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柔承於尊,位高而順,故得家之富,保其大吉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剛尊配應,夫婦之正,而家道正矣。王至有家,天下刑於上也,親以相親,交以汎愛,何憂乎禍亂哉。故能保其吉也。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剛得終於家人,天下化之,信而行之人。人正,家而自為治也。夫以家人,威信之道始以,令人也。其終也。反信已焉,人反敬已焉。威信及而天下之治至矣。
==兑下離上==
睽小事吉。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説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睽,異也。上火下澤,火炎上澤,潤下性之異也。二女同居,志各異行,是以睽也。此獨化不足失其全,用睽而為合也。他用小事同矣。事之同,則相説明其冝也。柔進上行而應剛,小得其中,睽而應其正,故小事,用之吉。古者聖人之治也。用天下之物成天下之事,取異物相制,或以相合,其類多矣。則天下無不同也。至於天地之殊,男女之别,體異而事同,况乎小物也。子曰:弦木為,弧剡木為矢。盖取諸睽合衆材,各睽其小體而成其大器。觀是而他可知也。夫濟天下之務者,豈止於一材乎。非聖人不能合睽而為功也。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上火下澤,志睽者也。中有小事之用焉。君子合異以同其事,同則務濟,類非不可以无别,无别則亂生,故君子同其事而異其道。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无咎。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睽,異類而同也。未合而悔生也。故六爻初皆咎,而能免之者,以其小事同也。小事同者,何往不同哉,故皆有終也。馬,類之異也。睽之初,不相與,故喪之矣。終賴而相濟也,則勿逐而自復矣。火澤體異而相惡也,惡而睽之,復相逺矣。見而和之,何咎之有。與時終睽,而小事吉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火澤,睽也。而不相通陰陽,匹也。相求之物,睽而相望而相得。曰遇巷者,不逺而得也。初為出門,二為巷乎,相得既通,可无咎矣。
六三,见舆曵,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終。象曰:見輿曵,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睽始異,而終有遇,履非其位,不安所處,輿曵者也。乘剛不能制下,其牛掣也。四與已睽,近不相得,則害生矣。故自上刑也。履於不正,是固然矣,始睽而難故,无初也。應而後合,故有終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而无應,志患其孤,求與同者,初亦不偶合。志交信孚以陽,召陽非好合者,故危矣。同體與事,故无咎也。睽无自成,必自外合也,故兩陽而有終焉。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睽而未通,悔之道也。終而有應,故悔亡之矣。宗二也。三柔比之,欲以為附,二噬而絶也。而願合於已,往何咎哉。柔膚也。陽噬之易也。中而有與,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説之弧,匪宼婚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羣疑亡也。
睽之極,惡其孤之深也。三以失位之陰,大乖其道,上以文明之主,觀而輕穢之。怪異之先張之弧,不願之極,後説之弧,思合之深也。無四之宼,則亦親矣。始睽終合而得吉也。遇陰之極,則好合之道成,又何羣疑之有哉。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
見險而止,難其進也。度徳而處,將以營之也。蹇利西南,衆順待治,往而得中,因衆而險下濟也。不利東北,遂止而不以進,道窮而不能濟於蹇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徳。
山上有水,難之所也,有徳者乃能濟之。君子反身修徳,將以為也。
初六,往蹇來譽。象曰:往蹇來譽,冝待也。
柔止於初,見險而待,保下之安也,故往則之蹇,來則見譽矣。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終无尤也。
得位居正而應於尊,竭力致身以輔於上,救其蹇於蹇中也。五能蹇而已竭焉,可以保其終也。
九三,往蹇來反。象曰:往蹇來反,内喜之也。
得位於上,内有其人,安之所也。故往則涉險難中,來則内喜,得其反而安矣。
六四,往蹇來連。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蹇非得中,不能濟下也。四得位矣,可以承其上,而不可獨濟也。故往則蹇矣,來則當其位而連於實,得其所附也。
九五,大蹇朋來。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在蹇之中正,而得大位,濟蹇之大者也。居於中正,而能裁制節度,使賢不肖,各當其所,故用朋來,而求伸也。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内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柔居陰極内有其應,五極其蹇已,又附之,故往則道窮。求得内附,故大且吉。利見以從,貴也。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衆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時大矣哉。
濟險而動,動出於險,解也。道之夷而无適,不達也。君子可策其名也。解利西南,往而得衆,動於外而有功也。其來復吉,復其所亦可以位也。内剛中而得民也。有攸往夙吉,趨時之敏,緩則无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百果草木皆甲拆,自然之應,不疾而速也。君子貴其途而通也。可无夙乎,非知通於物者,不能通於時也。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雷雨作,上震下澤,釋難之時也。久險不通,人不堪也。赦過宥罪,應乎人心而得其解也。
初六,无咎。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解,緩也。无阻艱也。況以柔守下而承於剛乎。得其序也。其義固无咎矣。
九二,田獲三狐,得黄矢,貞吉。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剛居中也,能濟其險,衆之所附也。初承以奉之五,正而應之,衆來附之,非我之貪也。難以解矣,可以各保其歸也。守中直而保其正,不干其邪,得中道正之吉也。
六三,負且乘,致宼至,貞吝。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履於不正,乘於二,而與之負於四,而係之多妄之陰,貪其非有,亦可醜矣。宼自已致,誰之咎乎。以之為正,可惜者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剛處於卑而與三相得,如拇附也。未當位者也。非可久也。故解拇而與,初為朋得其正,乃保其孚矣。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解,行險而免其險也。故下多妄動焉,皆上法之怠,從以濟險而失於緩也。五以柔處,中而繫有,終二守其正而已矣,不敢自解也,故得其中吉也。夫人之化上,從其行也。上難則小人不敢妄進也。
上六,公用射隼于髙墉之上,獲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解,釋弛緩也。故多有縱焉。終而獲之,得其時也。三應其誅焉。縱悖之甚,據非其有,雖欲貪戾,其能終乎。而公以法誅,何所不獲。悖解衆安无不利也。
==兑下艮上==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虚與時偕行。
損,損下也。夫上也者,下之庇也,可无奉乎。故分下之剛,而上益於柔,下不敢多,而奉其上也。損者,益之本,能損而當,則民成矣。大吉而无咎。雖損也,其道存焉,可以正也,有正而能損已,何往而不可哉。損而得於時,雖至約可也。竭剛以奉,其道不存,不可正也已矣,故損益盈虚而與時偕行也。剛者,君子之道也,故處於下以奉其上,居其上以益於下,君子之道也。下者上之本也。不可以失其所也,故損益之辭繫焉,為人上者不可不慮下也。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山下有澤,山止其上,損澤而上,潤也。君子之可損者,忿慾也。縱之而咎生也,故戒之。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損貴其合時,初以結之,合其志也。故止其事而遄往,則終无咎矣。酌者,損之薄也。損以奉上,冝乎夙也,初猶遄也,其可後乎。當其時,雖酌之當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遄往而酌損之,貴其初合其志也。於事中可以守,務利其正也。損非其時,徒失其正,征之凶也。志守中正,而從其事不損己,以奉上,而上來,益已得,其中道者也。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與一則志專而相應也。一以待而二以應之則惑矣。而況於三乎。於男女則不生化矣,於所求則累其徳矣,於建?則多勞而寡功矣,可以不愼乎。故三陰行則損六,三之應六,三獨往則獲上矣。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逺於陽而處兩陰之間,待初之來而為勤,望之初遄,來使已疾,損而有喜也,亦有何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PUA|}},弗克違,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損而益之,天之道也,人之理也。居尊以柔,能損諸已也,則天祐之。民歸之莫不感説以奉益也,或也者非意之而自外至也。雖十朋之{{PUA|}},莫違其大吉也。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損,損下奉其君也。上非受益之地,亦臣於主也。而剛正以處之,五柔以奉之,故不損己以奉主,而為主所益也,復何咎哉。得正之吉也。尚徳而往,何不利乎,高而无位,賛五之功,雖應得臣,无自有也。上賢之徳得損之終反受其益,大得志者也。
==震下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説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動而巽,日進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為上者其道下濟也,故損上之剛,分而下益於柔。自上下下者也。中正為主,益而得時,何往而不可哉。是以有慶也。動巽而木行也。乘於大川而无險也。益動而巽於人,日進而无疆也。天施而後地生,上益而後下奉其益,豈窮哉。益之无當,雖惠而不行也,故時與而後可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雷行而風從,益,其震也。見善則遷,有過則改,益莫大也。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益,損上益下者也。夫受上之益而豈徒哉,必有大功而可以當之矣。初以剛下為動之主,能堪也大事者。下者難處之地,非專厚之所,得其大吉,乃无咎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PUA|}},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柔以得位,受上之益,得中之道,能精意以奉五,通於人而信於神也,故外來非常之祐也。夫陰之所利,在於永貞,而二能盡之,其於吉也。雖訪諸十朋之{{PUA|}},不能違也,長正之道,豈止於臣下哉。雖王用之而享於上帝吉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柔處高位危,咎之道也。居危而受上之益,非其見危致命,堅志而固有其事則不免矣。五為施益之主,而已竭,信不敢自專,必中行以告之用圭以表之,乃可能行奉其中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傳闕)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徳。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徳,大得志也。
有中正之徳,當益之尊,信以令人,施以心惠,勿問之矣,乃大吉也。我信惠下,下益報之,上下交孚,治之至也,大得其志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五以中正,人皆歸之,上九乘之,過求衆附,雖有其應,豈附之哉。獨自益之,人不益矣。不能修整立心,勿恒多求於人,人所忿也。益窮反損,故有外來而擊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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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傳/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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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六 周易下經豐傳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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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下兑上==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説,決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陽長終位而陰微也。君子在位,小人在野,健制而能悦之,不隱情也。剛決而能和之,不任力而剛不過中也。故顯于王庭而民得治也。夫用九即吉於无首也,剛長即凶於用壯也。道之窮則不富矣,其危矣哉。信有危而思患,呻號終无刑,乃保其光也。告自邑,揚而令之從也。不利即戎,肆剛騁力,道途斯變。利有攸往,柔道外而剛治遂終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徳則忌。
澤上於天,上澤以及下也。上以明法,決治致其平也。君子以施禄及下,惠其澤也。選徳以居其位,取則以上為禁,盡已而不敢上越也。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陽處體初,志在乎前,趾將行以,求勝也。壯之用斯窮之矣,下之微也,何可勝哉。知其不可以往之,自為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以剛而退,守於柔,知其危而懼,呻號戎於昧矣,可為戎,无敵也。何所憂乎,得其中道,吉也。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終无咎也。
當位上應,往而為壯,内得其心,外形于色,壯見于頄也。行而與邪凶之道也。夫君子治已,豈係於私哉。雖獨行,遇應而潤於我,而反恕其邪志,匪其失亦又何咎。
九四,臀无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聦不明也。
志進決柔而逼於上,坐不能安,行不能正,剛而不當其位也。羊者,觗突不迴之物,比之用壯,焉能自牽。繫其志,不縱其壯,則悔亡也。是語也,聽之而不能明,昧為其道者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无位之尊也。決,其決至易也。莧陸之柔,脃也。以至尊之徳,務至微之物,則缺於與能矣。夬而得中,无咎而已豈足以為光哉。
上六,无號,終有凶。象曰: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剛長而一柔尚存,亡无日矣。雖號之无及已也。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陽也,君人之道也,正之恒也。而陰來代之,衆以求之,其道遇也。陰之賊也。遇而合之,仕无正也。女之壯也,非人倫之道,不足以娶之。事无恒,不足以為用。夫易无窮也。陽不能獨化,化不可以无遇,故遇而後成。初茍而終固,即遂其生,化之大焉。且物无大也,无細也。其得之大遇也。待於外之來也,豈已之由乎。其在於遇人,大吉。則乾陽也,巽陰也,有天地相遇之道焉。天地遇而萬物章也,剛得中正而能擇其柔,聖人遇於大位也。則其道大行,君子遇於時,輔聖人之功而天下治也。品物得遇而其道乃通始,微而終著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人之治者,火承上之風,能君天下者,得天下之治也。施命告四方,人承其命,咸得其遇也。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陰之為道,冝牽於陽。而守其正,保其吉也。君子隨遇而往,无永正,何以終乎,凶其冝也。无異於牝豕從豭,遇无信蹢躅而已。非久之道也。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賔。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賔也。
陰者,身之資也。魚非食之珍者。初非陰之正者,卦无陰,亦衆之所向也。已得之而供其求,衆失之,未足深吝,故獲之无咎。得其中者也。畜非正之物,懼人之見,其義豈及於賔哉。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求初之,合二已,得矣,胡獲焉。坐而不安,行而不正,牽繫其柔而未得也。以其不獲也。而止於位,故免於爭競之患雖,危而无大咎也。
九四,包无魚,起凶。象曰:无魚之凶,逺民也。
无位之陰,遇斯獲矣,二有之也。應何為乎起已求,遇之凶之道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舎命也。
无中正之徳者,皆无魚以至於悔也。至五徳博而位尊,謀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匏瓜而已。夫以剛正之體,含章明之徳,志在行道不舎敎令,如天降之也。莫不咸賴矣,所謂剛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已過體矣,何所遇乎,姤於角也。以是求遇,可惜者也。不至於爭,无吝已矣。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彖曰:萃,聚也。順以説。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順而以説,柔无違也。剛中正而應,保其萃以通也。天下大聚,正者而孝享,聚其昭穆,剛尊而利以見也。萃其正而通也。用大牲吉,聚而豐之,得其稱也。夫聚而通之。何往不利。順於類正而相聚得其通,而保其久也。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此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澤得地以久,地得澤以潤相,聚之道也。衆之聚也,不可以无防,故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四為上應,三近附之,已信不終,失其萃矣。則心惑而志亂矣。何所利哉。若小能號呼,自省度其可否,反而哂之不以為笑,靜然保居,終獲其應,復何憂哉。往必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初三皆萃於四,已獨守中,不變其志,待於五,牽而後為聚,得其吉矣。居内靡他,何咎之有。精意承奉信以結之,豈待於豐乎,雖薄而可以薦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下皆上,萃。已无應焉。萃如,嗟如也,何所利哉。奉於四剛,剛巽而與,故往而无咎。不能下已而從人,位之失矣,可小惜也。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承上於地以剛處之,而下據其衆,非其至公奉上之心大吉則咎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四有其民,而權逼於已,位當貴也,咎何有乎。尊信不行,道豈光乎,且陽徳仁也,可以長正而悔亡矣,民終歸之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乘剛而不安,違而无萃。齎咨憂嘆以至於涕洟,懼而内戒,咎何有焉。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柔,卑道也。巽,木道也。其道升而大也。見可而升得,其時也。内體巽而外順於物,剛中而上應之,是以亨也。合大人之徳,用見之,而勿恤有慶者也。南征吉,出諸幽而升於明也。志獲於此矣。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徳。積小以高大,木生浸而大也。剛中而柔順也。君子欲其升也。立本以愼徳,巽於卑順於上,則能積小而至於大也。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巽者剛。巽柔,柔順剛也。上承於剛,誠信相與,升而合徳,其升矣,故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剛而能正,中而无私,應上以升之象,豈假豐物而後享焉。上應其誠,下升而大,雖非其位得其道也。故有喜而无咎也。
九三,升虚邑。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上體順也。應而升之,虚邑以待也,升何疑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位輔乎尊,而不待諸升者,通上下,安險阻之任,難之地也。而順以當位,恭以事上,得其吉矣,亦又何咎。
六五,貞吉升階。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以柔道而至於中也。升階而就其位,正之吉也。可謂大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象曰:?升,在上消不富也。
上而不已,昧於升也。時消也。安所息乎,利以守正,不求孳孳也。
==坎下兑上==
困,亨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説,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剛則困,見揜於柔也。險而能説,雖困而通也。君子之行,存乎素也。困而自辨,而不責於人,修齊其徳以自濟也。五為衆之歸焉。剛而能幹,中而得當,大人之正也。亨困而吉,何咎之有乎。困而尚口,斯窮之矣,何所信乎,故君子飾行以亨困,而不以言也。
象曰:澤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澤无水,涸而无潤也。夫積行以成其徳,雖致命,終遂其道。君子之志,剛而不可拔也,故能致困而不可失其道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嵗不覿。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能濟困者,剛直也。初以柔弱居於困窮,而不安其所也。而欲上應於二,為二所吝,幽於坎底,以至於三嵗而无所見,不明之至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剛而得中,為初三之附,豐於所資,困酒食者矣。酒食困,有位而得其民,則受其命服,而朱紱來矣。夫以位卑而有民利,潔敬以奉上,恃權而淩征之凶也。卑以自守,得无咎矣。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見其妻。凶。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宫,不見其妻,不祥也。
柔以居困,力不堪也。欲其往而困於四堅於石也。欲其安而據於二難於蒺藜也。進退无可安所存乎,以至於失位而殞身也。位之不當,不足亨,困不祥之至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初為之,應二剛困之,故遲遲而來,以待其間也。位之不當,不足亨,困可惜也。雖困於二,終歸其應,金車剛而能載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説,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説,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物莫能兩大,二之豐則五道減矣。二以剛得衆,而五怒其甚也。將欲刑之上,下敵應不能勝也,故困之免矣。夫居尊以忿失其道也。終以中直久而説矣。至誠感神,況赤紱乎。故精意乃受其祐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象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柔之為物,不能通於困,當困之終然,可征矣。居於上,而果於剛,欲其退也。為葛藟係之,欲其處也。臲卼而難據,皆不離於困也。柔弱質也,不能專斷,語其治也。何哉曰動悔有悔,其處也,則征矣,乃吉行也。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人之資也,徳人之保也。自古至今,其道一也。故從於水,而下入得水,上汲而施物,井之道也。好于徳而巽志修徳,充其徳而位於民,上咸賴其澤徳之施也。故井曰徳,巽志修徳,曰徳之地不可改而非其道也。酌之不竭,不資於外,无喪无得也。君子之徳,其虚中无改,施之不竭,於何而喪其厚徳也。必備莫究其極,又何能得井冽可食之。往來者,皆井,其井之用焉,則君子徳博而施,故往來者徳其徳焉。非剛中之徳不能至也,井可食矣。人近至之而未繘,无功不能汲。下君子雖至於徳,无其位不受其器,未伸其功也。羸其缾,凶繘之失道,用之非器,棄先之功而及其凶也。君子於器而立度,行權而合物,然後道可終也。夫道者,及物而成徳也。修其徳而不利濟,非其道也。有徳无其位,不建其功,其徳未行也。有其法當於權,然後能終之,故君子不可以不備徳,觀其井而古今之道可知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上木而出,以潤於木,井徳之施也。勞也者,勉民之勞也。治之得冝,樂其勞而生財也。上讓下,敬父慈子,孝人之性也。君子明之善,而勸也。非抑之制之,善為事者如之也。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舎也。
居於井下,井泥者也。舊井而无水者也,禽何食哉。
窮下而質弱者矣,時何用哉,故舎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象曰:井谷射鮒,无與也。
井而與下谷之流也。初微陰也,而注志焉。中之才无施,及以應不能上行,而集其下事也。有質而不得,務徳也。器自{{PUA|}}矣,誰不棄之。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剛治其位,修已而謀治也。在下之上,有徳者也。井以上為井也。未至上出不見食也。憂其行而心惻矣。上應也,可用汲矣。阻於王之疑也。若主明道通矣。得其賢人,王亦賴其治也。並受其福。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體上而下柔,以自處无外以他其徳,不弘學而已矣。修井之道,質弱止於无咎,不足以大濟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井之治者,寒泉也。冽其寒又甚焉。居於中正,為井之主,保井之徳,養而不窮者也。道之上行,人受其施,皆得食其井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井至上,收井之功也。應於下,引於五,博濟而不施,无幕覆之。為衆之信,大成而元吉。
==離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説,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火不遂其上,澤不得而下,故相息息也者,勞而止之而得其自生也。二女同居,志乖而不可處,故革而制之,後乃成也。已日而信之,文明而説之剛,則大中元亨以正也。革而當其悔,乃亡物,不久革之而後成。天地革而成四時也。湯武革命,得其時而天下正也。革非習近之所得也,其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厯明時。
澤中有火,革而後存。君子修其歴數,明其四時之革,而授以民時也。
初九,鞏用黄牛之革。象曰:鞏用黄牛,不可以有為也。革者,中格事,順於人,而後民志堅,而勉其務也。從已之為而為,則莫聽也,其能久乎,愼初者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無咎。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柔以守位,中以為道,上應於五,有命而行。已日遂革而從其制也。以斯而行,嘉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剛得上位,專極其火,性將制,其應不從,其革也。反道背時,征之凶,正之危。自初至三,令已成矣,民已信,又何云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剛能辨志,信而行正,守卑上從,承命而改,得其道矣,何悔之有。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剛居尊而革之知變之道,勇於變革,易而為功也。得於中而煥乎其外,理著於兆矣,豈俟占而知哉。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虎變者,明其理,勇於變也。發而成文,君子之類也,大人之道也。其次勇而變焉,故其文蔚也。内信而外説也。小人无所明也。安於舊俗,樂於縱。故革面而已也。猶思其故行也,則周之三監也。征之凶哉。居而守正,獲其吉也。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聦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天下者,神器也。鼎者大器也。其治之者,必有法也,故以治鼎為法焉。離巽合而成象矣。趾分其初也,次實腹也,中虚耳也。上剛鉉也,故曰鼎,象也。其義以木巽火也。有亨飪之道也。聖人南面而設制度,使天下以器,而治其大器,則物无滯矣。則固矣,故曰鼎。取新也。利出否焉,不置其器者也。治其器必以制度,制之道莫上乎立敬,立敬莫先乎享上帝,此制度之先也。鼎用多而致治者,莫若乎養聖賢。此其器也,得其器行其事然後能為天下王聖。人巽於聖賢,則明矣。以天下之目視也,以天下之耳聽也,於何而不至焉。柔得大位,歛身若不足,故天下歸之。剛上而尊賢,剛而任能也。則天下何有焉。是以大有慶而能通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木上有火,爨鼎之道。治鼎者也,當聖人養賢使能也。君子正位守職,成聖人之命也。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下鼎趾也,上應顚也。治鼎之道,用鼎之始也。應滌覆否,顚之利也。妾本下也,而以孚升士,雖賤而才貴。火上從而致其新也。可无咎矣。夫制者,有位而從權,雖反可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愼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剛以中應而承其實,任之重者矣。四以近權,惡我專任,怨偶敵我,不可以不愼其所行。然九四之覆,餗正无幾矣。豈暇謀我哉。獲其終吉也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尊柔非應,而革於四,鼎耳所以待實而將用也。革則我道不通也。雉膏焉得而食哉。夫君子之修徳,用其知也,欲其效也,无已知以應,不能進也,安得其任哉。失修徳之義也。當鼎新主,耳目聦眀,以柔徳接之,獨見以進則悔虧而終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以不中之才當鼎食之寵,事上與下,力何任焉,折足者矣。非唯足折,亦虧公任也。公任虧則受凶。渥者,形濡什而不勝也。非所任而任,以至於此,信有凶矣,如之何哉。
六五,鼎黄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黄耳,中以為實也。
文而虚中,待鉉以載也,故能應剛而任重之矣。尊柔以能,利而得正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剛上而尊,賢助以載鼎也。玉鉉者,貴於金而不當用也。剛能聦逹,茍柔奉之巽,而以順得其節矣。器大治矣,故大吉而无不利也。
==震下震上==
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逺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震,亨。因其震而自震也。微而震之,保其終也。雷者天之震也。君子變其容,號令者,上之震也,保其終也。雷來類震者,外一動也。君子省諸内,見外猶驚之,況於自動乎。動者吉,凶悔,吝之所生也。事之來驚,而虩虩然,後獲其笑語也,福之生後之則也。震始生之,陽長子者也。長者能震,是震其初也。有其長子,則能驚其逺而懼邇也。君子可以守宗廟祭祀,則匕鬯不缺而保其社稷也。皆初震而有其後者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重雷震而不已也。君子修已而履省之,恐懼之至,患无由及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剛能制斷,辨物也。動之於初,震其始恐懼其初,後有則,得震之義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剛初而震之,保其吉也。二而已震,失其義也。乘剛震位,危喪資也。則度其喪而上升矣,兩震不相應也。何所來乎,雖懼而不失中,可以自省,終固其所,勿逐之矣。七日而得其所喪也。七日者,極六爻而反下也。剛斯易矣。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弱而无當,蘇蘇也。居不安矣。行乃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光可震也。而屈於柔,安於衆陰之中,已泥者也。失其震首,省不能致後之福,雖得所奉,豈足光哉。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喪也。懼而往也。尊行何安,其反來也。剛以為疾,故皆危也。則以度而居矣,位得大中,事之主也。剛從而依,而不敢遂逼矣,懐懼而已,无所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索索而驚,矍矍而視,重震之極而中心不自得也。君子安其身而後動也。極懼也,何所容哉。内外震懼,身之危,征之凶矣。震不以躬,懼鄰而驚,則无咎也。兩震者,動而自省,則行之有終,陽之和,象之純故也。自震而戒,則可兩震求合,則乖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艮兩止也。各止於所,嚮也。見敵應而咎生也。不獲其身,不欲彼見於我也。至近而不可通,雖行其庭不見其人。我无見於彼也。不相見也。何敵之有乎,故无咎也。君子之道,无固也,時可止則止之,時可動則動之,消息以時,而道乃光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一體而兩山,兼山者也。位身之止也,思不出其位,止者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止於下,艮於趾也。艮則不行也。得其止未失其正也,何所咎乎。利於長正,得其久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腓隨足也,自動則躁妄也,何益於動乎。艮體不動,則腓不得舉而隨也,性躁而不得往,未退而聽命,故其心不快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薫心。象曰:艮其限,危薫心也。
艮於下體而不得通於上,止於體之中也。分其體,夤列矣。危及至心也。知其不可,而不可相見,則全其體。至於三,限其止乃止也。而敵之乃處中道而止之,於事則中分矣,羞辱至故,危薫哉。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上體兼下,兼兩而止,則時止能止,其身當位,而靜止得於分,故无咎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體之中,當其輔也。得其中正言也。言而序,悔亡者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動者,利之求也。動失則害至。止者,正之元也,久守則福來,非敦厚之徳不能止其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女也者,嫁於夫也,必有歸也。臣也者,得位於君,必有進也。皆以進外為位乎,漸而道乃行也。剛下柔巽之,是以柔得正位乎,外而輔剛,故女歸吉,而往有功也。使柔進得其位,而正邦者,剛得中也。止於相與,而巽以從,則動而何窮哉。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徳善俗。
山上有木,得其高進也。君子之居,親其徳而外善於俗,而後能漸之進也。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初至而至于干也。至弱才業未聞,上无應而首於進者,冝為小人之所危也。道不同,故危之矣。我未位也。无害小人,小人何害於我哉。故雖有言,其義不至於咎矣。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磐非鴻之所處,二非三之所得,今托之矣,非安也。得位相止,飲食且樂,可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宼。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宼,順相保也。
得位於上,漸而之陸也。二應五也。為已止之,五合於四,征而不復,顧其類也。已與於二,二自有配偶,邪而不敢孕,失其生化之道,故凶也。兩志相保,无可間也,於長正之道,則可保夫一時之利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木非鴻之本,止漸而得位於高,或得於桷,桷上附也。承五而相得焉,亦非其安而安也。五巽巳順,尊而相保,不可傾奪,故无咎。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嵗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陵高,安之所。二本應五,三近止之,至五而三,故曰三嵗不孕。夫務於大功者,不檢於細故,細故不有,匪正之事不甚非之,及其得至於大位,則人莫敢不懼,而道自復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之進也。夫進之為道,求其利也。暴速而取害之至也。漸以相與,雖非其道,不至於悔也。上乃進得高陸,不累於世,不爭於利中,心何可亂哉。超然志逺,知夫進退之道,故其羽可用為儀也。
==兑下震上==
歸妹,征凶,无攸利。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説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少女之窮也,无所往而歸其長陽。女説其有歸,而往也。男説其有家,而娶也。有生化之義焉,不交則无終也。故少配長説,以與動有終,而自此始也。少陰失位以求合,人斯賊之矣。不足以相久,征其凶哉。柔得中,衆之歸也。隂雖從陽,陽下其隂,失其位也。柔制其剛也。豈人倫之序哉,不足以獨化也。故无攸利至於終,存乎生化之大義焉。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澤之濡雷,震於其上,雨微而雷震。雖不當於大,亦相歸之物也。无歸也,斯敝之矣。君子知其敝,无所往,故歸而永終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无所往歸之矣。初説而後動也,何不可乎。故?娣雖不足行,茍能征,則吉。周禮曰:歸,以恒者也。柔而隨剛,吉相承也。歸妹相終,非情故以。禮歸之。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剛居内而應,柔之制也。道之反,不足以為明也。眇而視者矣。自守其幽,不變其常,雖利也。豈娶之道哉。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夫。以不敵將配以仁者,遽而行之不能終也。故待其所從道極,相説而來,歸以娣可也。未當故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過下升上,陽以居隂,剛過其柔也。得其无與,合而來之,義也。遲歸有時,此得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殷王之少,妹歸妹之貴也。古者王女下嫁於諸侯,衣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故君之袂,不如娣之袂。妻貴於夫,夫下妻也。故見其妻象焉。月幾望,隂盈盛也。隂而得中,无與爭者,故吉也。
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實承虚筐也。
柔而居極,歸妹之窮也。復何待乎。无其歸者也。女徒承筐,不見其實也。士求進,安得其偶哉。道之窮而无所利也。
=卷六 周易下經豐傳第六=
==離下震上==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虚,與時消息,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夫明者,内含其照也。動而施之,乃豐也。明以時動,物伸其直,得盡其大生長之而遂成也。期盛之矣。豐之道者也,唯尚大而當之,故王能極之也。不失天下之情,則勿憂而旣治矣。日之明盛於中也,王宜照於天下也,則無微而不大也。過於中則憂,大斯盈,盈斯缺矣。大之道也,蓋聖人戒乎其大也。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雷電皆發,天下文明。盛大之時,明刑以肅民也。君子無所隱避,明以折獄而至用,刑可以勿憂。當日中之宜也。
初九,遇其配主,雖旬无咎。往有尚。象曰:雖旬无咎,過旬災也。
豐,尚大也。唯其大者至之以陽,遇四務同而相配彼,俟之為巳主,相須而待也。明方動進而速有功也。遲而過旬失其動也。災之道也。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柔之為道,靜退者也。又以居内,不能大其上也。是障其光而暗其明也。往之為王,雖尊而隂也。蓋相發則覆,疑矣,且履正不邪中。考自信於心明,生於内而悟其違時之失,修改其道,無執其,故得其吉也。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折其右肱,无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
居於下體之上,而上應焉。自以為有其位,而應其德也。貴賤之等則三曷足以為德乎。豐沛以為光,應幽隂以為德,豈可大事乎。力小任重者,右肱斯折也。右肱斯折不可用也,自致廢矣。誰復加於咎乎。
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陽以守卑而不能弘其大,以當於時也。是幽其明而暝其晝也。初陽之來,爲相發之主,事合志終,得其明動之義,故吉也。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
柔居尊,陽能尚其大,而不以力得,其日中之宜也。天下無所隱諱,無微而不照,則天下歸其章明之德矣。故其慶譽之吉哉。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闚其戸,闃其无人,三歳不覿,凶。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闚其戸,闃其无人,自藏也。
極其大過於豐之所也。無道可弘,柔而無鑒也。唯富其室,厚其家,自謂其翔於天際,人莫之見也。自藏也者,雖闚其戸,可得見乎。過明之逺,而動之極,也不覿,以三年矣。凶其至也。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
雖柔中得乎外,下而順於艮剛。上不能有其上,而寄旅於下,下不事其上,而不應於上,旅之義也。柔得中附順於下剛,而剛不距是以小亨。旅之為道,不敢妄動,上麗其明乃可止也。止不妄也。明辨也。不為物疑,故正吉也。旅之為道,貞吉而後極,旅小亨。故再云旅非大人不能安其旅,而獲其小亨也。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愼用刑,而不留獄。
火寄於山,火非可久刑以正法。刑不可久,故明愼用刑,以寄治之,而不留獄。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柔而在下,瑣瑣賤旅也。有應於上,滿而得志,斯極之矣。以賤役而自盈,斯自取其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无尤也。
守位奉上,而三相與得,其次來其資也。奉上而得中,得童僕之貞也。終何尤矣。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原本闕傳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旅以剛而升於上,體寄得所處,未得位也。資斧者,將營作所使之具也。得其所處下,應而獲其資器,而以旅之難也。其可就乎終不得其位,故我心不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則我由獲也。旅,火山旅也。五寄柔於剛也,物有非可久也。不由於我也,豈久其位乎。將遂安也,非惟失位,抑亦喪其謀矣。以其居中上之位,旅之貴者也,素以衆仰,故及於終有譽之命也。欲麗中,故曰雉也。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旅於上,極巢之髙也。旅得上位,先笑者也。以旅在上,人所嫉也。則焚巢而號咷矣。牛順物也,旅之為道,全於順也。剛而亢居,喪其順也。旅者人之客也,又剛而無順人,何吉哉,故喪於無難也。固其凶哉。
==巽下巽上==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巽剛巽柔,柔順剛也。申重也。上下皆巽,政之缺乗,其巽而重命,其治命行,則獲安矣。陽居於中正雖巽而志行也。柔皆上順於剛,物無逆者,可以行權而合法也。巽以申之復,其小康也。是以小亨巽而往無不利也。大人得於中正,利以見之,輔而行其制也。
象曰:随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風巽,風相随也。故君子申上之命,而從其事,率民以隨上,而民皆隨令也。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
巽柔在下,而不能果决,進退者也。巽於始,申命行事之初也。利於勇而行之則正也。非暴也,志行其治者也。
九二,巽在牀下,用史巫,紛若吉,无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巽乎下也,而又隂居牀下之巽,猶得其中。巽下通上方,於祭祀之用史巫,雖多於敬事,達其命不任於已,則吉也。
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
處卦之髙,巽於下柔,求其巽而不獲,匪其中而莫正,以至於頻蹙憂嗟也。剛不能執志,而窮於巽,可惜也巳。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
隂巽主也。為陽所巽,而順於陽,得位上奉而當之矣。臣而行事悔之道也。順而正之,何悔之有,故建功而田獲三品能歆其神人也。
九五,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以剛而巽於中正,巽而無違,中而不過,正而得當,以是申命牧下之功,何悔之有,何往不利。始而從之,政非自我,故無初矣。後獲其治,故有終也。甲者則事之首,庚者甲之中也。申重也。事中失而重之治也,則無世無之矣。主巽於臣,臣順於主,而為功也。當其殷巽於大彭、豕韋申之也,其在周巽於齊桓、晉文申之重,而其道小通矣。夫正其失者,先原其始,察其中知其弊,故先之三日也。因其弊而反正其失,得後三日之吉也。不可以不審也。無因而為者,未之有也。
上九,巽在牀下,喪其資斧,貞凶。象曰:巽在牀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
以剛而居重巽之上,以巽於下,巽而極過,巽無甚焉,在牀下者也。極巽失據,無剛之用,資器皆亡之矣,身將安守哉,正其凶也。
==兊下兊上==
兊,亨利貞。彖曰:兊,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剛中正而外柔,順於萬物,皆說其澤。聖人以說先人,而民忘其勞,以說犯難,民則忘死。非大人不能說於民,而民咸說而得其正也。
象曰:麗澤,兊。君子以朋友講習。
兩說而合,者莫過於朋友講習也。
初九,和兊吉。象曰:和兊之吉,行未疑也。
以剛正之說,首出門而和人也。守正和人也。守正和人,何往不吉。行豈疑哉。
九二,孚兊吉。悔亡。象曰:孚兊之吉,信志也。
失位與三,豈無悔也。志在和人,欲其說,信中不失正,故吉也。夫何悔焉。
六三,來兊凶。象曰:來兊之凶,位不當也。
兊者,陽說隂也。過說於上,柔以來人,使人從欲者也。何以終哉,凶其宜也。
九四,商兊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幹居臣位,商量冝制,祗上使下,不敢自安,皆獲所說,必得其慶也。故大速有喜也。
九五,孚于剥,有厲。象曰:孚于剥位,正當也。
隂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處尊而孚於上,隂信於小人消君子之道也。得位正當為人之刑,則下化矣。下之消則上危也。可不慎乎。
上六。引兊。象曰:上六引兊,未光也。為五牽說,信而尚之,柔而匪正也。雖說來矣,豈足光哉。
==坎下巽上==
渙,亨。王假有廟,利渉大川,利貞。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渉大川,乗木有功也。
剛下濟而行不窮,柔得位於外,而輔剛,剛志行而遂通,上下相資,而不相待,雖行散動人自為治,渙也。五之為主,不以形約,不以武禁,通其志而天下自治,豈人臣之為乎。乃王之命也。當以無為可以至於有廟致亨矣。木之乗則無險矣。不勞而致重於不通,上乘下之能也。施逺而濟其散,治乎中正,而利貞者也。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
風行水上,無擁限也。上以發令,不疾而速,逺而承治者也。當其無事也。先王享于上帝,配之祖考,用禮樂之道,致享而已。
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
渙之初,可以散動也。二能濟而巳附之,故顯而行之無畏忌也。壯馬馳騁而得其吉。
九二,渙奔其机,悔亡。象曰:渙奔其机,得願也。
剛能治也,來而不窮,據初相與得願馳騁,何往不至。兼固於三,貪其多,有失渙之道,未之悔也。
六三,渙其躬,无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
渙者散,而隨適可也。雖乗於剛,非其位也。自應於上,可以往而遂其志矣。散志適時,何悔之有。
六四,渙其羣,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羣,元吉。光大也。
以柔順而上乗至尊,行大人之令者也。羣者,衆之務公之事也。渙衆之公,大吉而光也。若以私也,則丘墟不移,咎歸於巳,巳亦思之不夷矣。可不慎乎。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渙之尊而大號其令,物致其適,散其汗發其濡也。渙王居,大散也。憂在節王者制天下之務,故正其位,行其道,乃無咎也。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逺害也。
應獨者多至於争,此易之常情也。上獨有應而逺於傷害者,當其渙,得行其志,從其道也。故血去害逺而無咎也。
==兊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剛分而濟柔,柔分而濟剛,剛得中以為主,相資不匱而得其度者,節之通也。過則苦,苦斯窮,不可正也。險者人之難履也,節者人之難從也。說其險能安其節者也,是大人當位而能節,而當其所而得其通也。故天地節,寒暑而成歳。聖人等貴賤而設制度,則財不枉而民不竭矣。節之為道廣矣夫。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徳行。
澤上有水,止而不洩,下保其潤,上得其安,節之象也。君子制度數以位,議徳行以守則,無遺之患也。
初九,不出戸庭,无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節者不可以出也。初而慎之,在於密也。不出戸庭,則無由禍患及也。言而復悔,出而後治,則無及巳。剛能辨制,知時通塞,得初節之義也。
九二。不出門庭,凶。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節者當位而節乃通也。剛居下位,自髙於内,不聽其職,不揚其令位也者,君子之時也。其可忽乎。失時之過,凶咎至矣,不能守節於位也。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不能自節,以弱質而乗剛,居上力小任大,重以至於憂嗟也。此巳之自召也,何人之咎哉。
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以隂守柔,當位安節,承主之命得節之道,故能通也。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剛以居尊,為化之主,甘於節而以令人也。正位以節,徳之中也。不過不逼,為天下之式,則天下財不傷,而民不害,皆歸徳矣。慶其來哉,志尚而得其志也。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節者以備其窮也。窮猶節之節苦者也。身安資哉,正之凶也。居極乗剛,易之悔也。其在節極則自苦也。凶其深矣,悔小疵也。又何加焉。
==兊下巽上==
中孚,豚魚吉。利渉大川,利貞。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渉大川,乗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上柔在内,以接於下,而剛得中,柔接而相親,剛中而實信,就巽以從之,故得下柔奉之而剛中,以信而民,莫不化者也。中發之信,恒而及於豚魚,雖豚魚而信,不遺其微小焉,故吉也。利渉大川,乗木而無險也。君子虚其中,而施信於民,故得民之信而可以致重道逺也。信自於中利而以正,?於天地四時也,而況人乎。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澤降而風加焉,相得澤行也。君子信行,庶其中,感而變化也。故議留其獄,不即其死。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中孚之故在乎初也。速而應感其誠也,故度其志未變,而往則信終而吉。志變而有作,不可感也已矣。後之而絶類也。何所安乎。
九二,鳴鶴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鶴者陽明之物也。而守隂處内,修徳立誠,名達而隱也,上中孚也。求中信以致,雖居隂也,時亦索之。中心願與之為治,同志而相求也,故公家之有好爵,而相與縻之矣。君子之道在於進徳乎,無隱而不彰,上求下治之本也。故君子而求其母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三與四皆為敵,三應於上,四巽於下,對而為敵,鼔以戰之。四附上而大不敢當也,或罷之矣。不勝而懼,或泣之矣。四不我争,歡巳志獲,或歌之矣。柔徳之薄,不量其勢,不當於位,不正於分也。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象曰:馬匹亡,絶類上也。
得位上順而為五巽,隂盛得附,故无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四絶類而孚我,我亦有信。攣如,當其位正,雖得地而无咎。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翰音為雞巽之象也,以其陽物巽隂而無力飛,必鳴也,登於天何可久乎。信不由中,而為極上,難終之約,其可乎。信而莫應,有聲而巳,正之凶也。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冝上,冝下。大吉,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剛失正,柔以為主,小人當位,過而得通也。小人者,其心小其見狹,其務近君子,過以合時,利不失正乃行,故小事可也。鳥也者,陽升之物也。剛雖上而失位,不中不得行正也,是以有飛鳥之象也。君子憂其失,哀其止,發乎志,形乎聲,犯上以匡之逆於其道不行,動無所往,遇於害焉。上順而止之,以俟其通,故得其大吉焉。是故不可以大事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山上有雷,其虚聲而巳,無益下也。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救,於治有其聲也。小事過而不傷其正者,莫過是也。故君子行之。
初六,飛鳥以凶。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小過不冝上也,其在防之初乎。上應其動,無所止者也。不可往而往,凶災之及,自致之也,將如之何哉。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小過,剛失位也。二得位,得中能過其剛者也。妣,臣柔也。往與於隂也。非其常而得之,曰過。於其家斯遇妣矣。其於國斯遇臣矣。不及其君人之化也。臣不可過君也。而今過之者,小過之過者也。遇而時,故無咎矣。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陽不得正,不遇者也。小人匪正,忌於君子,可以防之,應而從之,則戕之矣。不能防而自致凶也,如之何哉。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徃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卑退自守,故無咎也。剛失位不能過者也。下應而來,非已之召,故曰遇也。恃應自得,以往危哉。必自戒之,此不足為長正之道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柔居尊,小居大也。不應於上,小事而巳。密雲而不能雨者,隂陽得行其道,故盛而為雨也。小過隂乗陽,而位於陽,巳上過矣,安?施乎。不足以和,澤天下也。君子之修德,守於中正,俟其時而行也。茍無正矣,雖上過其德也。將何為乎。隂不足以當王,施于公而巳矣。弋非狩之大者,穴非路之夷者,皆小人之過也。以柔與於柔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巳亢也。
小過,隂□過也。小人之道,極也。應何遇乎,飛鳥之凶,上何止矣。道之窮,離之凶,是謂災之過也。
==離下坎上==
旣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彖曰:旣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剛濟而得位乎,上柔當而應上,是以亨,偕於小人也。剛柔得正,其利貞下者,上之階柔者,强之本。柔當而守中,不敢逸也,故初吉。安於旣濟,止而無防,窮其道而終亂也。
象曰:水在火上,旣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水在火上,相得而為功也。旣濟之矣,安之不慮,則覆矣。故思患先防,?保其終也。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剛為旣濟之初,力微而去險未逺也。旣濟深險而未達於陸,故曳輪濡尾也。初濟而不敢怠,其義豈有咎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得位處内而應於上,婦之道也。而乗於剛,懼其暴也。喪其飾矣。茀之喪,容之減矣,中以奉陽,獲其濟下不敢凌,勿逐而七日自復。七日者,復之不逺,近取之諸日,極小人位而復,則下剛易也。
九三,髙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為下體之上,巳得其位,旣濟者也。濟險以力非易也,與王同功而受任也。髙宗鬼方,三年克之,義焉。力以三年,疲而獲矣。愼在於典守乎,非其人則恃勢也。以天下之功為巳之私與主,剛敵至於終亂矣。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有應當位,居剛之上,疑懼侵逼,至其重夜而不少懈也。柔而守正而戒備之,乃可以濟,亨小矣。物咸遂焉,雖居乗剛而終無患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人也者,神之主也。時者,人之由也。禮之大也。差其時,則人不和神,弗福矣。旣濟難夷,非大盛也,故有終止之窮焉。大人者,與時消息也。時之失,何所寄乎。故旣濟雖盈神弗福也。得時盡順,吉大來也。唯大人□保其終矣。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旣濟而極於上,志與時窮,上反下矣。首濡矣,身其危哉。
==坎下離上==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无攸利。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柔得中,不當位,未?濟也,而□其變矣。剛近濟在於險中,力小形微,濡其尾,无攸利,不?續其終。下非所濟逺也。剛柔而同力,故有終通之道焉。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火上水下,各守其所,雖未濟而各保其安也。君子明愼辨物,而使各安其所,則致之而得宜用之,而得當也。
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以柔而濟於險,初始渉者也。近淺猶濡尾矣,況其深必不濟矣。不知力之極也,可惜也已。
九二,曵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居得險中,動而應主,剛德不邪而?濟也,故曵輪。載險而當之矣,故正吉也。
六三,未濟征凶,利渉大川。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
力小失位,逺何為,附於二則險自濟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未濟征凶,柔居中,力小不?濟也。有委任之道焉,未濟當位,志在乎濟,而奉其上得正之吉也。而遂其志焉。何逼近之悔乎,將盡力以功,震其未濟,故伐鬼方,三年乃克,而受國矣。初以勤奉主,終以功獲賞,有終濟之義也。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柔得中正之吉,無其悔也。志在乎濟,授之以?任之,無疑以至於終濟,可謂君子之光煥乎輝發矣。信有中正之吉哉。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
滿者自覆,謙者自益,非天之所為也。夫以未濟之初志存,而不懈以至於終濟,而信有其樂也,亦何咎哉。樂極志滿,道斯反矣,故濡其首,信失其樂哉。夫將濟者,力之及也。濟非大順而致也,力以取之,順以守之,乃得其久。旣濟而盈,將有覆矣。君子可無懼乎。
==卷七 周易繫辭上第七==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髙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羣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天尊也,故健以首之。地卑也,故順以承之。尊卑列而貴賤明矣。盈乎中者,莫大象類焉,夫婦也,父子也,君臣也。尊動而變卑,靜而化剛,柔以斷其用,而得其常也。正其分位,觀其動靜,然後理可得也。夫物同其事,則聚之有上下之應也。異其羣,則分之有剛柔之合也。趨其同,求其羣,居其位或不當,則吉凶生也。故天降其氣,地流其形,上施其道,下行其事,則能成變化矣。
聖人以是觀象造形,而能體化合變者,得之道也。故剛柔相摩而成變化,八卦更致,殊濟同功。雷以動之,雨以濡之,風以散之,日月以運息之,四時以推之,故乾者氣之始也,男之道也。一施命而不雜,唯無為也。能通天下之志,故得保其尊,易知者也。坤承乾也,造形始也,女之道也。專其命而不失其作者也。能知變化之道,故得保其靜也,簡能者也。夫易以知物者,物易知也。故於物有親,有親者可久之道也。故長人以之為德,簡以從物者,物亦易從也。物從則有功,斯可大矣。故從事者以之為業。天下之物多矣,而其致一焉,易簡之謂也。致一則天下之理盡矣,故能上保其尊,下安其卑,而成位長矣。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補過也。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憂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聖人得天地之理,探萬物之宜,而設卦觀象,後聖繫辭焉。而明吉凶,剛柔迭代而進退之,則變化窮而吉凶生也。是故吉凶者,得失也。悔吝者,不盡其時而後其憂也。故追悔之,歎惜之,則無及也。隂陽相推,物極而變。消息之道,觀其象而擬之也。剛柔迭興,動静相乗,晝夜之道,觀其可而動止之。故重其卦以極。三才之道窮,萬物之情也。是以君子所居而安者,因其時,觀其序,而效其吉也。所樂而玩者,處得其變,而羙其文也。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自卜之明也。聖人極隂陽之度,窮變化之□,而得其易。是以合於天而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彖者,時之大歸也。爻者,時中之變也。變而得失繫焉,悔吝生焉,能補過者無咎也。是故列其位而分其貴賤,中其小大之務者,在乎卦之歸也。辨乎吉凶者,觀乎辭之?也。憂悔吝者,存而不忘其中,思患而不苟徇也。有咎而震以免者,悔而懲其先也。故卦大者,可大而行也。故卦小者,道消而可明也。故險易之辭繫指焉。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一隂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隂陽不測之謂神。
夫易惟與天地之大而無私,與四時之德而得節,故能彌縫綸繫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而不差也。是以窮神達化,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知死生之說。生者,形也,合天地之精,聚氣而為物。魂者,寄於形也,魂形散而遊,遊而為變。窮幽明之故則鬼神之道可知也。隱猶索之,則人道昭乎,其陳矣。與天地同功而不差,智周乎萬物之道,濟乎天下得其理而不過。行權以治之,歸其正而不流。樂天知命以處之,而無不適。物得安其土者,上敦其仁也。故能施愛而博化,模範天地周圍之而不過其大。曲成萬物,治其所履而不遺其小,通其幽明,體其動息,故無變而不知也,故神也者。得萬物之妙而為名也,無方也。易也者,易萬物而為言無質體也。妙其運,萬物皆神也。得其理,萬物皆易也。故一其隂,隂則易也。一其陽,陽則易也。續以繼之而成教於天下者,唯仁之善乎。備物而咸說也,用之而不勤。行之而不殆而能成天下之至者,純精之性也。則無不易矣。仁者見易謂之仁,智者見易謂之智,皆一其方百姓用之而豈知其化用哉。故至於君子之道鮮矣。澤及人,人謂仁,故顯之,神用之而不可見,故藏之聖人者,興其仁也。興其仁之憂而後歸之也。顯其方,豈若鼔動萬物乗其變而無憂哉。此盛徳大業之至也。故惣其有而?其適矣,順其行而無滯於故矣。静然至虚,無滯於物,而能生其生,而神其用者,易也。成其象而能徤以通之者,乾也。治其質,效其法,而無不順者,坤也。極變於隂陽,而考變窮數,知來之謂,占得其占,通其數乗其變,而行之,之謂事。行其事,盡其道,民咸利之,之謂神。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逺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閒則備矣。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隂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夫易廣矣,大矣。逺而不知其止無其外也。邇而靜以自正無其内也。其備也。同於天地之閒矣。夫乾造物之始也,其靜也,至虚而不雜其動也。降氣而當物,無不知也,無私作也,故能大焉,萬物父也。坤造形者,其靜也。上未降氣,翕聚而不發其動也。啓務而承命,無不能也,無私巧也,故能廣焉,萬物母也。是以易無形也。易物而為形,易無名也。故廣大,體天地變通,合四時隂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徳而無不備者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鳴鶴在隂,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况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况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逺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黙,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无所失矣。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亢龍有悔。子曰:貴而无位,髙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宻則失身。□事不宻,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宻而不出也。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乗致冦,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乗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乗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乗致冦,至盜之招也。
聖人之作易,而崇德廣業者,何以為也。夫易,無私也,無為也,無方也,無體也。同於物不循其故,是以得天地萬物之情狀也。斯以運化,不亦崇廣乎,智也者。周於物而兆其機也。無不變故效天之崇焉。禮也者,止其體而得其履,無不遂也,故法地之卑焉。設天地之象,立智禮之度,則百化周流乎其中,而易其道矣。夫以成性而不外,安其所安者,於物不惑矣。其於理至矣。道義之所由生也。聖人見天地之至奥而為後世之傳,以為將來之利,故錯其剛柔,察其態度,而擬於形容,象其物冝,故謂之象。見天下之動静,取舍離合而得其□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定其吉凶。是故謂之爻。得天下之情偽而咸以象,告人不可思而惡也。適天下之變而咸得其要,治之不可惡而亂也。觀天下之情而擬之,議天下之可而動之,則能成變化之道也。善者,民之所好也。言行者,民之準也。修諸内而發諸外矣。故鳴鶴在隂,其子和之。同聲而相應,本立道成也。可不務乎。是以君子修諸其身矣,修身者將以求其試也。幽而獨之,誰與和之。是以同其人,其道乃昭矣。同人者,君子之同也。其道上行,初雖逆之終獲其同也。故君子之道,出處語黙途,雖殊其致一也。二人同心,無不濟。雖至堅無不可斷之矣。同心之言,無迕矣。夫是以君子廣其同,則其道可進也。進而徃之,將以蒞其行也。其在於過,慎乎初,而慎之有終矣。故潔於薄物而致重之用也。進而得位者,其在於謙,敬而盡民力乎,故勞謙君子有終吉。德以崇,為盛也。禮以謙,為恭也。故曰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時之易道,斯變矣。安其位而不知巳與時極矣,窮之災也。是以亢龍有悔,戒其保於存而久其位也。夫位愈髙者,難其為人也,君子不可以不自知也。夫利厚者,害易及也。貴為長者,利害以出也。為下之巽也。其在於慎密,否則害及之矣。盜伺之矣。故不出戸庭,無咎矣。以德之不周而不厭其髙者,貪其非所有而有之,則易於事矣。易斯慢而下思賊之矣,皆自致其寇。此易之終戒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竒于扐,以象閏五。歳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聖人幽賛神明,設五十之數以求易者,何也。三揲之極,多得老隂,其數合二十五以對之而求之也。其一不用者,太極也。故可名之謂之太極。夫有生於無,無者未見氣也。不可用也。故置之也。初揲或五或九,再三得四八也。初營於再者三者,何也。道生一,一者形變之始,萬物之生也。為治者不離其本也。故用之於始揲也。以營一之有而偶不用之,無天地隂陽設位而易行乎其中,豈竒而立哉。分而二,象兩儀也。掛一象人也,人也者,包括萬物而為之首也。故兩而生人,曰三才焉。揲之以四,象四時也。歸於扐,抆時之餘也。歸天地之餘盡五歳之。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數者,偶而後成也。竒者不盈,其四時也。數之寡也。故謂之陽,全其捰者,備其隂也。得數之成,故謂之隂,此求筮之數也。易者,聖人極天地之數,窮天下之變也。占者,索其數,逆其變,體其吉凶,斷天下之疑也。雖有聖人之心,必求龜蓍而聽其神焉。將有以奉也。人也者,萬物之靈也。志有至而吉凶兆焉,故志之斷則卜筮焉。志之疑則告其從焉。是以不疑其所行也。利物而有功也,故聖人曰卜筮云。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易有太極而生天地,天為一竒也。地承天為二,偶,數而相生,合而相成。為水,火,木,金,土也。天地萬物未始,相離也。試於形變而論之本乎天,一降氣而得地,聚之為水,其肇為胚也。水内剛而外柔,故生於天之一,而成於地之六。因其一生而依其胚而為胎,胎者自得其温氣也。温發而為火,火始於内而成炎於外,故生於地之二,而成於天之七。含氣以自堅而骨生焉,骨堅陽木也。生於陽而養於隂也。故生於天之三而成於地之八,有其骨而筋堅焉。金從革而外剛,故生於地之四而成於天之九。土為肌膚,四者備皆肌膚養焉。肌膚因剛而生,而終於柔脃。故生於天之五而成於地之十。終數以成形也。分而異,功合而同濟,故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合而為五行,發而為五聲,散而為五臭,布而為五章,流而為五味,分而為五性。異同區焉,利害生焉,吉凶形焉,變化成焉,死生兆焉,鬼神通焉。可以元元而□其終也。
乾之□,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兩儀生四象,則乾坤之爻各具四象焉。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四象之成。□爻每其□,各含其四象。繫之乾坤之爻焉。乾坤合為十二,當期之月也。混其□爻,絶為三十焉,當月之日也。陽極其數,萬物畢,遂其成焉,故九也。陽極則剥隂,長而壯消之極也,故其變六也。消而息之,陽復而長,隂之退也。故為少隂,其數八也。陽盛長物,其貌始大而未成也。故為少陽,其數七也。老陽九也。四而九之,其□三十六也。老隂六也,四而六之其□,二十四也。合乾坤六爻之□,當期之日也。少陽七也,四而七之其□二十八也。少隂八也,四而八之其□三十二也。合二少之□,當期之日。同老陽老隂之□也。合二篇之□,三百八十四,半乾坤緫而承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是故分而掛,一揲之歸竒,四營而成易,三易以成爻,十有八變而成卦。初以乾坤錯綜而為八卦,以象動止。離陷巽説而各得其情矣。重而伸,類而長,以觀其愛惡失得,窮天下之情,極天下之變,以此而能事畢矣。故能明其道,辨其徳,行可以應天下之來,而助其神化者也。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无有逺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地之道,隂陽之化常矣。聖人以是觀其動靜而行其進退,不差於時者,是知神之所為,而合其變,得易之道也。故易。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得易之文也。以動者尚其變,得易之時也。以制器者尚其象,得易之智也。以卜筮者尚其占,當其數而斷其疑也。君子時將有為而問之,將有行而請之,無有逺近幽深遂知來物至精者也。參伍之變而錯綜其數得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文見乎辭,故言者尚之。極其變,遂定天下之象。故制器者,取之此天下之至變者也。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不遷其方而無適不利。此天下之至,神也。夫易者,剛柔相推,情偽相偶者也。故吉凶生焉。而聖人之其所終寄其象,以明天下之志,而無不中也。非極其深也,不能及其至精。窮其變,要其□,知其終,原其始閒。錯其說以成天下之務,非研其幾者不能得於至變也。體其物妙,其運用之非以勤也。行之非以迹也。非玄者,不能得於至神也。故一設象而君子其賴四焉。範兩五之數,窮萬物之變者也。非聖人其孰能深之。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巳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徳圎而神,卦之徳方以智,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宻,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武,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徳夫。是故闔戸謂之坤,闢戸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徃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易者,易其治也。故其知也。先物其變也。得度故能包覆天下之道而已者也。聖人用之而通天下之志,能開其先也。定天下之業能制其當也。以斷天下之疑果其作也。是故蓍未形而衆象畜焉,圎而神也。卦見其事定其所也。就時體化方以智也。六爻者,易其變通,明其辭義,而獻其吉凶也。聖人以之清慮滌思,歸神無形,然後齊聖體方,與衆民同患其吉凶,則能濟吉凶之患而為來世之範也。非神圎而知其來,知贍而徴,諸往觀天地,古今萬物而為一者,其孰能至此哉。古之聦明睿知,止亂而不以殺,達天下之情而為之於始者如此也。神也者,運於無形,易而合其變也。而民不知所以明也。而聖人明之是以察於天之道,審於民之故,故作為易書,而前布之,以為民之用。聖人於是齋心無形體其神也。戒事避患,明其事也。以神明為徳者,如此也。故坤者静也。動之主也。含其章而不變,故閉而藏之,乾也者。開其物而轉化,故啓而動之,可闔則體而合之。一動一静,屈而伸之,之謂變。随其變,觀其可獨往獨來,而無閡之。之謂通,辨其兆之。之謂象,見其形之。之謂器,制其用人可法之。之謂法,出入不滯民咸利之。而莫知之,之謂神。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髙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鈎深致逺,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是故易有太極,太極以生兩儀,兩儀為隂陽,隂陽相推而生四象,時興終始迭,變而成八卦。動說離陷,情性之有歸也。故相摩而吉凶生焉,治其吉凶而大業成也。是故有法可象者,莫大於天地。有尊卑之位也。變通可則者,莫大於四時,得進退之宜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晝夜動止推移而不改也。位崇體髙,而為民之承者,莫大於富貴,可以行大道也。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見天地之象,合萬物之理也。探賾索隱,鈎深致逺,定天下之吉凶,使天下勉而得其宜者,莫大於蓍龜,含其象,明其動,定其吉凶,行之不疑也。故天生神物蓍龜也,聖人則之。四時更變,萬化得節也,聖人效之。天垂象日月昭焉,星辰位焉,寒暑節焉,聖人以之,而授民時以節。百事順之,則得,逆之,則失。取之於天也。河出圖,洛出書,理形於文,承天之化,聖人則之。取文於地,故觀天地之文,則存天地之情矣。天地之情得,而知四象之所自出也。故四象以卦示也。繫辭所以明也。定以爻變,所以斷其得失,是以先天而天順之,乘其時也。信民而民助之,民信其信也。尚賢以至,而得盡其忠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夫意無窮也,言形之質也。言豈盡於意乎。書質之限也。書豈盡於言乎。則聖人之意不可見也。聖人以剛柔動静之物,而為之象。相推無窮,咸備其理,庶以言盡其意也。設卦觀分凡是類者,無不掛焉。可以盡天下之情,偽矣。繫辭焉,定其吉凶,同其得失者,莫不咸在,庶以書盡其言也。易窮能變,變而能通,通而能久,可謂盡矣。天下之利矣。利之盡民不遺矣。本立至者也。故申之以孝慈,道之以忠敬,陳之以德義,示之以好惡,鼓其情性而民自樂,其道而不知其所以也。可謂其神矣。
乾坤其易之緼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則无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 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黙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乾坤物,之祖也。易物之理也。而體其剛柔之適也。故易緼積於乾坤也。天地既位,則乾坤運乎。其中而易得,其道也。乾坤毁失,天地之理則無以見矣。易不可見,則幾於無乾坤,以易之為道,始終以明文也。其不可以施邪,是故形之上者,至無之運也。故能體萬物而不遺,而出其首,物無不由也,謂之曰道。至於形可象者,謂之器。治其器化而裁之,使得宜之,謂之變。適其□可久而行也,謂之通。舉其裁制錯之天下,而民利之,咸得務之,以為事業,則官農工賈各事其事,以久之為業,而天下各得其行也。此易之道也。聖人見天下之奥,將以明之,擬諸形容,象其物宜,故謂之象。著諸其卦也。聖人見天下之動,而觀其□通,以制其常履。繫辭焉,以斷吉凶,故謂之爻。效之乎動也。辯之乎辭也。識其時效,其動化而制之,在其變中也。變得其適,終而始之,推而可久,在乎通也。顯其幽而明其神,在乎其人。觀其象得行其可,獲其正,能制而裁之,黙而成之,不言而信,在乎備徳。以成行,則民從其徳。信而化之也。故能運於無形,明於終始,知變化之道者也。
==卷八 周易繫辭下第八==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吉凶者,貞勝者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動乎内,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
剛柔相推,而八卦成矣。八卦既列,象在其中矣。天地山澤,雷風水火,天下之大象也。健順動止,離險巽說,庶情之大端也。可得而見矣。相因而重之,爻動其中,兩而相求,情偽可得而吉凶形矣。剛柔相易,變化可觀也。繋辭以辨其動,吉凶悔吝之所明也。故可以觀其辭而效其動。剛柔者,素定其位而立其本也。變而通之者,就其吉而違諸凶,易其所也。從其時而歸其貞,可貞勝矣。夫貞者,得其分,恒其一,不徇於外也。則於物不惑矣。得事之幹也。當吉而保其吉,當凶而索其凶,天地以是貞也。得萬物之觀而為人之則也。日月以是貞也。得萬物之瞻而保其明也。天下萬物得其生動,皆得其貞一,故能繼其續也。夫乾運天之神,堅其一而不雜,確然易也。坤得地之順也。守其一而成物,隤然簡也。皆保一以成,其施而無情巧焉。示其以易,簡也。而物從之得矣。爻者,人得效此而動也。象者,人得像此而制也。爻象動於内,可得而觀也。吉凶見乎外,可徴而從也。功業見乎變,因變而成也。聖人之情見乎,辭可得,極於深而至之也。
天地之大徳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冝,近取諸身,逺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徳,以類萬物之情。作結□而為網罟,以佃以漁,盖取諸離。
天設四時而寒暑周焉。地設剛柔而生長遂焉。此天地之徳而厚其生也。聖人者,合天地之德,備萬物之情,帝人之器也。故有位而其道乃行,位其大寶者,與能守其位者仁也。何以仁,能聚其財,財也者,得物之財而資人以為財也。故設罟網作耒耜,通舟楫,易交貨,是類者民得物之財,成聖人之仁也。故得安其所聚,保其所居財之利爭斯興也。故治其分,正其名,禁其非,制而得冝曰義。故始於垂衣而列貴賤,中於重門而擊柝,終於弦木為弧矢,以示其禁而得易之變。此聖人之義而保其仁也。太古,鳥獸萬物多而人寡,不待易物之財。人人自保其資也。至於人寖而盛,物斯鮮矣。食用艱矣,則智者有易。仰觀象於天,得四時之易也。俯觀法於地,承天時而易也。觀鳥獸之文,類聚羣分,就利違害,而從其易也。觀其情而得其冝也。健以施下,順以承上,可則動之否,則止之險,則經之親,則麗之外。柔以說之,内順以巽之,近得於身也。天乾而地坤,雷動而山止,日照而雨濡,風散而澤潤,物之大者也。在乎萬物其生也。含隂陽而生其受也。偏象之氣,故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離為雉,坎為豕。艮為狗,兊為羊。是以天下之受可得矣。於是始畫八卦,見其象,察其數,運於無形,明於顯著。混萬物而為一,而咸得其情則知其所麗矣。網罟内虚而外堅,維之離之象也。魚禽麗之而不脱弱,能麗其强,離之義也。遂犧而供其庖焉。天下之利,衆歸往而取法焉,故曰庖犧氏之王天下。立其位而行其道也。
包犧氏没,神農氏作。斵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神農氏之時,人育而繁,腥毛不足供給其食,脩易其變,觀天地之冝,相五榖之種可食者,收而藝之。易物之才而生財也,其在於器乎。故斵木為耜,揉木為耒,木可以揉曲直於斯得之,為象能動木也。其義益之大也,神而化之,得農之道。是以取諸益。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上古人質而自守其居,自費其用,而不相往來。財貨之有餘,不足不知其均也,故為之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而交易之,各得其所,齊其有餘而退,噬嗑之義也。日中者,明也。萬物皆相見,而不相昧。動於明之象也。是以取之噬嗑。
神農氏沒,黄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冝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古之厚民者,興其利,未設其禁也。及世久而民盛,利薄而無分,則民殫其力,不足以為養民,患其競,不足以相禁。故聖人慮其患,因時而易變,故黄帝堯舜氏制度數采,章封土田,建官分賢不肖,而等其貴賤,通物之財,以為用。易物之力,以待勞。攻物之能,以相禦。使物之能,以相濟。是以神而化之,民得冝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易天下之物,成天下之務。終乾坤,極萬物,而易行於無窮。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天保其尊,地保其卑,聖人安上,衆民安下,其象天上地下也。其義上健而無為,下順職事也。上下旣位可久而無替也。是以取諸乾坤。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木之為物,浮於水也。可以行險而不窮也。故虚木而舟之,剡木而楫之,以濟乎水,渙之象也。得其散適而致其遠,渙之義也。是以取諸渙。
服牛乗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牛者,堅壯之物,可以牽引其重。馬者,健速之物,可以乗而致遠。柔弱乗其剛壯之物,随之象也。動而說之,隨物之性而牽致之義。是以取諸隨。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以柔順之道,則物之生心也。剛動於外,以閑之豫之象也。則暴客無至也。順而動之,得其備矣。豫之義也。是以取諸豫。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杵動於上,臼止於下。上動而小,小過之象也。小器設而萬民獲濟,小能濟大,小過之義也。是以取諸小過。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睽小事吉。象不合而爻用也。是其全用而外合,以為用。得其小用也。睽衆才以為小器,睽之象也。利威逺而合諸睽者,睽之義也。是以取諸睽。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宫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上古人淳而未得其器之適也,故穴居以求其温。野處以薄其燠,未免於墊隘風雨也。土弱脃之物,棟宇堅壯之物也。易之以宫室,上棟下宇,自下而壯,大壯之象也。則可以待風雨而極其宫室之用也。大壯之義是以取諸大壯。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太古之人,朴而未散,哀樂之情無係也。故生而求充其體,死而葬諸中野,以為無知而異類也。後世淳漓情智外散,故親其親,子其子,而哀樂惡欲之心盈矣。是以聖人因遵其情,而成其敎明,神道立上,下修五禮,設五敎以養生送死,以達其情而天下聽矣。設棺槨,穴地而葬之,其象入於澤也。其義不忘死而過厚之也。是以取諸大過。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上古官職未設,人自為治,記其命而巳,可以結繩也。至於道散,於是聖人始立百官,造書契,萬民不待力求而以之察之。夬,剛長而至於五也。上下百官皆在其位,夬之象也。小人之道外其義,可以決而治矣。是以取諸夬。象者像也,義者財也,有其象則備其財矣。故制器者先得其象焉。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陽卦多隂,隂卦多陽,其故何也。陽卦竒,隂卦耦,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隂,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歳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徳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易曰: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易曰:公用射隼于髙墉之上,獲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甞不知。知之未甞復行也。易曰:不逺復,无祗,悔。元吉。天地絪緼,萬物化醇,男女搆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易者:聖人寄其物,而設其象也。象者,可觀其物冝人,得而象。彖者:言乎卦之卦義,可觀其辭,而得其歸也。爻者:效天下之動也。動而吉凶悔吝之所生也。貞一而可以勝之矣。夫隂陽者,相求之物也。勝而往居為之主也,情性之所歸也,故其偶寡者而得其主也。其德行者,陽者明也。無私而體物之理也,可以施其令而保其尊也,一之道也。故陽卦一君子而二小人從,順之道也。隂者,暗也。昧於時之務也,承命而力其事,小人之職二之道也。故隂卦一小人而二君子,顚其道也,反其行也。而貴於形也。夫以形累而不以神遇者,非君子。貞一之道也。天下之器廣矣,其為物多矣,繫而憧憧,往來不離其形,而求其至,使從其思者,不亦劣乎。思而慮之,自喪之矣。何暇至於物哉。故聖人無思也,無慮也,寂然貞一,而不可惑也。以同也。而歸其殊塗以一也,而致其百慮,物自有其終始也。何所思慮哉。是以貞一之道,無不歸其同也。至於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用捨相推也,往者不用也,來者用也。以不用而保其用,守其貞一也。故明焉。寒來則暑徃,暑徃則寒來,寒暑相代,故能成其歳,本於止而後動也。故時之往則不用也,止也,故為之屈。時之來則用也,動也,故為之伸。屈而伸之,乃利生也。故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皆本其止也。以是聖人窮理而盡性,止於無方,行於無形者,所以致神之用也。致其利用,能安其身者,修廣其德,用之而不殆也。道極乎是矣。故能窮神之所自知變之所化,此德之盛也。易之大歸也。聖人之至矣。是以君子保其貞一,得其所安,然後名可達也。非所困而困焉,非所據而據也,不量其力,危辱及矣。死期將至,雖至親而畔也。妻其可見乎,此不能安其身而愼其求也。夫保其身者,動而無失也。修德者,利其用也。是以公用射隼於髙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德之備時之動,故能獲其位也。得位而蒞於民者,不可以不察於小人。為人之上者,本乎仁也。愛而過之,失其仁也。故小懲而大誡,乃小人之福也。御之以道仁,在其中矣。是以屨校滅趾,無咎至乎。惡積而累之罪大而誅之,無及之矣。則小人滅其身,而君子失其刑也。是以何校滅耳,凶。居其位而不失御其下之道,則可矣安。而盈之自喪之矣。歛身慮危,乃可全也。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故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然後能保其位也。愼在於謀大任重乎不可以不審也,過斯敗之矣。故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是以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不勝其任者也。夫能知其事之微者,可以從其大也。履其大任,其重雖萬變而得其神也。夫知幾則禍福之源明矣。幾者,事之來也。介然如石,不可以利,變也。觀吉而動,何不利焉。故上交不諂,不苟容也。下交不瀆,不輕怠也。知則吉矣。豈待於終日乎。故知微,知彰者,知其終始也。知柔,知剛者,識變化之為也。君子能知此者,萬夫之所望,可則而象也。此聖人之道至也。無以加矣。靜而無思,而得其神焉。見幾而後動,顔子者也。動而後知,知非而復,近尚於幾也。近而復之,不適於悔,好學者也。故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甞不知。知之未甞復行。是以不逺復,無祗,悔。元吉。知天之幾者,能通天下之志也。雖逺也,學而可以至之也。學以求之,其至者非一,以求之不可得也。故天地絪緼相繼,男女感應,相與皆一而通之乃能化醇也。學而二三,則其志惑矣。何以應哉。積一以求之,乃得其有。易曰“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求而應,然後能自化也。是以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其一也。君子學以致其道者,身得其安也。則動而不失其節矣。心得其易也,則語而得其當也。辨而得其交也。應而供其求也。君子修此三者,故能全也。故危以動,則民莫與。懼以語,則民不應。無交而求,則民不與。莫與之,則傷之者至矣。是以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心無主矣。於物不辨矣。何以為恒哉。修是而可以周矣。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隂,物也。隂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逺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乾坤相求而為八卦,八卦重錯而窮。天下之象,皆生於乾坤也。非易之門邪。故乾陽物也。坤隂物也。隂陽各合德,而有剛柔之體以體象天地之為。以通神明之德,其取象稱名,雖雜細也,而吉凶之分不過於理。故聖人考其辭義,而歎之不敢正言也。其衰世之意邪。憂其傷也。夫易,明其旣往而察其將來,顯其微而闡其幽,開物之狀而當名辨物正言,而吉凶備,斷於辭矣。其稱名者,小可以藏其取類也。大可以廣其陳也。其□逺可以探賾,其辭文可以玩其意也。其言委曲而直於理,其事放肆而伏藏其奥焉。此立本於小也。近也,曲也,放也,觀其□有以副,而明之則大也,逺也,中也,深也。故因貳而索之,可以濟民之行。明而動之,可否而失得來報,以治其本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恒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恒以一德,損以逺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易之興也,當於中古乎世衰道喪,而患其憂。情實相逺,而詐怨之蔓也。故其思深,其防曲,原天下之理,窮變化之□。則吉凶悔吝其我之所自乎。故履徳之基也,其德所治而有别也。則不失亂矣。别而寡,親和之,乃為至也。别而履之,和而從之,禮樂之道。可以立德而成行矣。用而交者,謙也。卑以自牧,得人之尊,其道光也。故能制其履,而保其所履也。往而不知復,無其本也。知悔而復,復於本也。不逺而復,在其小而來著乎。自知者也。德之本也,道之所由生也。定於内外之分者,可久之道也。其德固矣。定於内矣,雖多雜而不厭也。恒其一德者也。損己奉上,德之修也。損以減己,固先難矣,而說以與其道,易也。可以附其安矣。其何害乎。益其下者也。得寛而容也。長而能寛,不設備而民信也。自上與下,得下之竭興利者也。困也者,君子辨其失而考德,困與窮而修之,故能終通也。不責於人也。其寡怨矣。君子保德,猶井之不渝也。德遷而及民,養而不窮。井之德也。施而不求其報,君子之義也。巽而下民者,非虧君子之道也。志有所之而為制也,稱於物之情而□隱乎其中。所以行權而制事也。事不巽則不能制也。此君子行於易而周其患也。
易之為書也,不可逺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故无有師保,如臨父母。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旣有典常,茍非其人道,不虚行。
易之為書也,中於務而不可逺其為,道也。因時而易,不滯於固。周流六位,而不見其狀。上下無常,剛柔相易,各指其要,惟變所適。象其物宜,觀其吉凶,得其出入之度。則内外知懼,而進退之分著也。又明於憂患與,憂患之所從,則凶悔之兆。儼乎其前,如父母師保之臨也。初修其文而度其義,可得時之適,為守常之道。得其道而後行。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逺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易之為書,原始要終以為體也。夫物生而後有象,象成而後有數。窮數極變而為終。君子觀之可以知其歸也。六爻之設,隂陽之位,尊卑之分,剛柔之處,吉凶之報,象其時物也。初始象也。擬其形而則之,故難知也。其數窮變,極道之終也,故易知。初以辭擬之,其終得其體也。本難知而末易見也。是故雜類其事,思察為德,辨其是非,要其吉凶。觀夫中而得之矣,歸其主之制也。智者觀其彖辭,得象之大□,則六爻之雜,變化之理,□之則吉,違之則凶。蓋得其半矣。三與四同功而異位,隂耦也,承陽之道也。二多譽,四多懼,四近於尊,疑其逼也。柔之道也。逺而不利,二得柔中,中不邪也。柔奉上也。故多□而吉焉。故柔而居之,吉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微以及著,隂陽分布,三則陽緫下,象也,臣之道也。兩三才積,剛柔而至於五,大君之道也。故同功而異位。三多凶,有民而上,乗髙而難居也。五多功尊,無過也。為上者能斷其制也。故柔居之而危其剛勝者也。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矣。明三才之道焉。八卦小成,體其象矣。因而重之,耦天下之情,以極其剛柔之理也。故三才之道,以六位而成文也。道有變動,情之求也。故六爻效其動焉。位有隂陽,處有剛柔,得其等列,當其行事,故曰物。物雜而剛柔有閒,故曰文。文之不當,則不能治也,故有吉凶之及焉。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易之興也,當末殷周之盛德也。殷紂反正,文王受幽,憂於危亡,故積其行事,極其象類,窮其變化,作為易之書。以違其凶悔而明其道也。使憂者,謹愼而得其平民所助也。易之不戒者,自致其傾衆所棄也。所以推其亡而固其存也。其道甚大,而百事得舉也。懼其凶害,閑其進退,則始終□其無咎,此易之道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逺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將叛者其辭慙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一而靜,故能通天下之志。知天下之幾,則無險而不知也。知其為者,敗之故能守其易。坤天下之至順也。直而方,達天下之事,識天下之過,故能無阻不察也。則知其執事失之也。故能守其簡健而通之動,而順之,皆得其止。故能說天下之心,窮天下之慮,定天下之吉凶。使天下自曉而不亂也。是故變化之道云為之務,吉事先兆,制器知象,占事知來。天地設位而生化,聖人象之而成能。故將有為也。可以盡其事之始終,謀鬼神於卜筮,則百事歸上之□,而盡力於下矣。八卦備其象,可以象也。爻彖伸其情,可以思也。剛柔與居,達其文理,察其取舍而吉凶可見矣。觀其利而後變動,察其吉凶而後遷其情。此易之道也。故取愛惡相攻而得失者,吉凶生也。逺近相取而差時者,悔吝生也。情以感物者,利之生也。偽以蔽人者,害之及也。夫物不相得,則近而彌凶也。或害之而悔且吝,故將叛者,其辭慙内虚,而求其說也。中心疑者,不知所從,其辭枝也。吉人守之而。闕
==卷九 周易說卦傳第九==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賛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隂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隂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兊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昔者聖人之作易,原其元而傳其理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而萬物興焉。夫造者之大德也。幽深而無形,神運而明備,物得生成也。故聖人揚其幽於神明,而為治道之始也。蓍也者,神也。虚而周也。含其數而無太極之象也。物始兆,故參無以有之,曰天。兩而形之,曰地。依其數而推之,得四象之生成焉。人理之變化焉,始見者隂陽也。易而變之,而得其時,故天道成也。故聖人以之立卦,乗氣散化而為形。用而之事,曰剛柔也。兼地道而成也。因而重之,生爻。兩儀分而萬物作。聖人為之主焉,故上和順於道德,可以生而化象其隂陽也。下以施布於仁義,可以養而制用,其柔剛也。故原其始,致其終,窮其理而盡得天下之理。靜而順其時之,命而行也。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也。故立天之道,曰隂與陽,氣之始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形之變也。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德之偕也。合兩而後成也,故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也。隂陽者,相生而為之化也。未始相離也。陽為君焉,物之始生,陽也。陽始生而濳於隂也,子之建也。雖曰陽之生,未有其位,故爻之初為無,其實陽之兆也。隂耦也,兩成之有其位也,其道卑焉,故爻之二為隂也。隂過則陽生,三竒數也。三而小成一卦之主也。故爻之三為陽也。陽變則隂生,位承上也,地之數也。故爻之四為隂也。數之積隂之變,則陽生也。天之數也,而得其中,而下富其民也。故爻之五為陽也。陽極則消而為隂,氣終則道窮也。故曰無位也。此天道之變,隂陽相更,聖人象之而分隂陽,迭用剛柔。故易六爻位而成文也。定天地之位,合二物之交,通山澤之氣,雷風相薄而大,水火相革而生,重錯八卦以觀其所適,而天下之理得矣。如日月之更也,如四時之代也。古今往來其道一也。故往者從而數之來者,逆而前之。是故逆數者,易之智也。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兊以說之,乾以首而倡之,坤以藏而成之。觀其□合之所以而象之,思其爻變之道而懼之,可以逆其數而違諸悔也。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兊,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盖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兊,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兊。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隂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旣成萬物也。
帝者,造化之主,天地之宗,無象之象也。不可以形智索。因物之生成始終其顯,其出入焉。參而主之者,陽也。是故出乎東,春之建也。陽動於下,萬物震之而生也。故震東方之物。齊乎巽物之長,齊而布生鮮潔,區别而不相亂也。物方長,貌強而下柔也。故下柔而巽之,待其大者不可以不巽,故巽東南之物也。離也者,明也。萬物之貌,始大皆明,而相見中柔順也,可以治之矣。是以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物之雜也。外盛而中未盈,養之而後成者也。故順而求役,而致養之。故坤為西南之卦也。兊,正秋也。外柔而中壯也,萬物之盛而咸說也。故兊為正西之物也。乾,西北地也。陽之老,隂薄而爭興也。故戰也。萬物衰而落其榮也,故乾為西北之物也。坎者,陽胎於中而隂盛於外,水之卦也。水幽隂之物也,水流而不已也。萬物之所歸也。故物之生,先聚水而質其死也。水涸而枯槁,故其勞卦,為北方之物也。艮四時之終,萬物之所成,止於艮也。終則有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為東北之卦也。神也者,妙得其萬物變化之理,而為言也。故聖人之治天下?得其為帝之道。合其神用,不失其終始,則?為帝於天下而定其大位也。故動萬物者。莫疾乎雷,可以震動而肅也。橈萬物者,莫疾乎風,可以觀民而行令也。燥萬物者,莫熯乎火,明其所行,自竭其情,敬其所履,而不可亂也。說萬物者,莫說乎澤,外柔而接之中,剛以濟之,民咸說其義。潤萬物者,莫潤乎水。審利以安之生,貨以聚之。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限其所止則力不匱,而?生其始也。此得其一象之像也。故使水火異物而相濟,雷風相與而益大,山澤殊形而感化,此其兼象之像也。天地以是變化,聖人以是興作,然後?盡成萬物也。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兊為羊。
乾為馬,健速之物也。坤為牛,至順而□任重也。震為龍,濳動而變於隂也。巽為雞,體多陽輕舉之物,主於下也。隂巽而不□逺也。坎為豕,濕處卑穢之物也。離為雉,陽周而明中柔而文也。雉處髙潔而文煥也。艮為狗,外剛而□搏噬,禁止内柔而□附人也。兊為羊,内多陽很而不□害物也。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兊為口。
乾為首,尊在上也。坤為腹,無不藏也。震為足,動在下也。巽為股,巽於下而隨足也。坎為耳,陽明在其内也。離為目,陽明照於外也。艮為手,外剛而?執止也。兊為口,外柔而□說人也。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兊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乾天也,父之道也。坤地也,母道也。二氣相求,氣勝而男女生也。乾之初配坤,而得長男,曰震。乾生於坤也。坤之初配乾,而得長女,曰巽。坤生於乾也。乾之再配坤,而得中男,曰坎。坤再配乾而得中女,曰離。乾三配坤而得少男,曰艮。坤三配乾而得少女,曰兊。二氣相推而八卦著矣。男女之道備矣。天下之情見矣。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氷,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乾為天,剛健無狀,為萬物之宗也。為圎,周萬物也。為君為父,尊莫大也。為玉為金,至堅剛也。為寒為冰,氣極嚴結而為堅也。為大赤,陽老赤甚也。良馬,馬之極善也。老馬,馬之極久也。瘠馬,無膚其堅骨也。駁馬,堅猛之至也。為木果,木剛物也,老而為實生之本也。乾老陽也,其道極也,故健之極長,極堅,極老,皆取象也。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釡,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衆,為柄,其於地也為黒。
坤為地,地有形之大柔順而承天也。為母,有生育之功也。為布,衣服之出也。為釡,熟生之因也。為吝嗇,□藏也。為均,至柔而順而無偏也。為子母牛,順而育也。為大輿,□載也。為文,旣形而文著矣。為衆,隂二也,民之道也。純隂,故為衆也。為柄,執而用也。物由之而生,本之而用也。其於地也,為黒,至隂之色也。坤有形之大也。物生之本也。有容藏之義焉,有生化之道焉,故是類者皆取象也。
震為雷,為龍,為玄黄,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莨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震為雷,動於隂也。為龍,龍隂中之畜也。為玄黄,玄,天色,黃,地色。陽始生於隂,雜而為蒼色也。為旉,陽重而始華也。為大塗,剛動而上柔順之可以縱其行也。為長子,初有陽也。為決躁,剛動之性也。為蒼筤竹,蒼色,性貞堅而節上虚也。為萑葦,類於竹也。其於馬,為善鳴,聲震於深也。為馵足,白足也,陽明之色而在下也。為作足,動於下也。為的顙,馵足之馬必的顙,陽下應於上中也其於稼,為反生,物始生反,甲而出也。其健往而皆柔動而必屈也。為蕃鮮,下本堅强則未滋而色澤,震剛下動也。物之始生,下之堅白皆取象也。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髙,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巽為木,剛巽柔而不固,可以柔曲直也。為風,剛巽柔,柔巽剛無其體而相從也。為長女,隂生於初也。為繩直,從物之形而施其制也。為工,巽物之才而為器也。為白,素可以施衆采也。為長,可以制為下也。為進退,巽於物不自執其志,從時而進退也。為不果,巽從於物,不決成也。為臭,羶馨從物之風,巽下執其體,故為臭而巳也。陽也者,首也。而巽志於柔,其體虚其精,薄其道,虧也,故於首則寡髮矣。於顙,則廣而無容矣。於目,則少其精眸也。為近利,以剛巽柔利求少物也。柔而羸剛,則利三倍剛,而巽柔行權可也。巽而不反,巽其窮也,則為妄躁之兆也。巽者,陽巽於隂,不自任其志也,故可以行權而制事也。故木以曲直之,風以随之,故可制之物從小之道,皆取象也。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曵,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坎為水,上下皆隂而陽在柔中,剛而有信也。履之以冝乗其柔順而有功也。用之失道則没溺矣。水之象也。為溝瀆,陽處兩隂之閒,隂深之象也。為隱伏,藏於隂中也。為矯輮,為弓輪,二隂之柔,濡之而雖剛可以屈直為曲也。為加憂,為心病,陽心也。陷於柔,故加憂而心痛也。為耳痛,陽明在内耳也,陷困於柔,故耳痛也。為血卦,血隂類也,傷於中而流血於外,陽傷於血赤也。其於馬也,為美脊,陽在中也。為亟心,陽居内其心速也。為下首,柔居上也。為薄蹄,為曵柔,在下非强行之物也。其於輿,為多眚,本末弱不?堅也。為通剛,得中雖陷之終通也。為月,中隂之精而中明也。為盜,居隂之中,隂竊之物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中剛也。故陽陷於隂也,陷而終通,故為陷也。其於善,則中善也。其於病,則終病也。故中剛之物,皆取象焉。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離為火,陽盛而上下皆發也。為日,陽之精發於外也。為電,光耀為隂,發於隂之外也。為中女,隂生於中。為甲胄,為戈兵,外剛而為悍也。其於人,為大腹,隂氣伏於内也。為乾卦,陽盛而液不通於外也。為鼈,為蟹,為蠃,為蚌,為□,骨剛於外也。其於木也,為科上稿木,為顚,則槁中而虚也。離,陽盛於外,故至炎之物。外剛中柔之類,皆取象也。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剛極髙而終止山之象也。為徑路,小路也,可止行其中也。為門闕,止出入之所也。為果蓏,少陽實止於地,不得象於木果也。為閽寺,止守其禁,止也。為指,□ 執止也。為狗,□守止也。為鼠,止於人也。為黔喙之屬,上剛啄剛而□啄止其物也。其於木也,為堅多節,剛小而生節木之堅也。艮,少陽生也。陽得卦,終於其所也。□止而小堅者,皆取象焉。
兊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毁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隂以居上,剛得其潤,上潤下堅,澤之象也。為少女,三求而得也。為巫,柔而不正而在。
==卷十 周易序卦傳第十==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稺也。物稺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者,衆也。衆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茍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終盡剥,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而後萬物生焉,物生則屯矣,有形之始也,故受之以屯。物之始生難立者也,經其屯而後,遂得其盈也。物稺而未知也,故受之以蒙。蒙,稺也。不可以不養,故受之以需,稺而不為待其資也。莫過飲食待而得其潤,飲食之道也。飲食者,人之資必有爭,故受之以訟。訟必有黨,故衆起,故受之以師。師,衆也。師終衆服,民知其比也,故受之以比。比者,衆輔而同也。附而同之,未及其豐也,故受之以小畜。畜衆則有治也,修禮以整之,故受之以履。得其履者,泰然而安,故受之以泰。泰,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否者,道之塞也。道不可以終塞,必為上之,知之將同而進之以同人。與人同者,得其治焉,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大有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其大而□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樂而過其流矣。動說而相隨,故受之以隨。喜而相隨,不守其務則墮矣,將必有事也,故受之以蠱。蠱,事也。制作治事,然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剛長而大而臨制也,相臨之道觀乎上之風也,在於尊上立敬也。莫大於神道,設教而天下可觀,治之大者也,故受之以觀。雖設教之可觀,必齊之而後合,故受之以噬嗑。噬嗑,合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齊之以刑,雖合而巳未之至也。故制之大小,序之等終,分之外内,别之同異,文物以采之,聲明以揚之,煥然而有其文,而後盡其治也。故受之以賁。賁之未存其文,失其本也,則道之消矣,故受之以剥。剥者,消喪其道也。物不可以盡剥,道終而反生也,故受之以復。復,剛長也。君子之道生也。復則无妄矣,故受之以无妄。剛長而无妄,□畜其大也。故受之以大畜。物旣畜矣,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自養之賢,所以安身而及民也。養之而後動,乃□過為治也,故受之以大過。過動而不由其制,必輕其小也。物無輕也,雖小?陷,故受之以坎。坎,陷也。懼其亡而修之,然後安其所麗,故受之以離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巳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巳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兊。兊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旣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乾坤降升,萬物化形,今古而無差者,天地之道也。男女感應,夫婦敵配,而父子君臣之所自者,聖人之治也。政德禮義交錯乎其内,後聖人美其配天之功也,故序之。以咸男下女,以感也。正而久之乃成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夫婦之意盡於久矣,施久於物,物無久也。雖剛遯矣,故受之以遯。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終壯,復有進之,故受之以晉。晉,柔進而上行也。晉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士處家則道窮而莫偶,將求外合,則睽而出矣。故受之以睽。睽,乖也。乖而未合則有難也,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緩也。緩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己以奉上,終受其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巳,不知其止也,則受其決。決,治也。故受之以夬。夬,決也。而後治不敢逸也,乃其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聚也。聚上而盛謂之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巳必困,故受之以困。困於上必反於下,道窮而自修也,故受之以井。井者,治之使深也。德者知而日新也,故不可以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而盛新者,莫如於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如長子,故受之以震。長子主器而巳,其在於物不可終也,故受之以艮。艮,止也。物不可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而不速於進也,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大也。志盈而蕩,窮其大者也,必失其居矣,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入而和入,於人則說矣,故受之以兊。兊,說也。上下咸說而後散,動而自為治也,故受之以渙。渙,離也。散而治,不拘其禁也,終則無節,故受之以節。節而施之,中而制之,信乃行之,故受之以中孚。自中發信,民必信之,可過其物而為治之,故受之以小過。信者為治之,具而非備之道,信治而巳,小過者也。有過物之治,必□濟也,故受之以旣濟。旣濟不可極,極而志盈,斯窮之矣,故受之以未濟,而終也。
==卷十一 周易雜卦傳第十一 ==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大畜,時也。无妄,災也。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賁,无色也。兊見而巽伏也。隨,无故也,蠱則飭也。剥爛也。復反也。晉晝也。明夷誅也。井通而困相遇也。咸速也。恒久也。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類也。大壯則止,遯則退也。大有衆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也。親寡旅也。離上而坎下也。小畜寡也。履不處也。需不進也。訟不親也。大過顚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旣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乾不偏其用,無執其體,無不周也。剛之用也。坤守其形,不敢先也。受命而無不行也。柔之道也。體得其用,故?保其久也。比剛樂師則憂集也。剛以臨觀,行其道也。巽說與衆,求其治也。屯者,剛始動於下,而立於難也。方將見矣,民之歸矣,故不遷而建侯利也。蒙者,時之昧也。雜亂不足以明也,而中心昭著矣,待其時而行然後通也。震,可舉而動也。艮,可止而息也。損者盛之始,益者衰之始也。大畜之時,時之得也。時在内也。無妄之眚,人之失也,外其時也,可不愼乎。柔而聚之可以保矣。升而求進,失其歸也。謙不自重,故終吉也。豫樂自惰,故終凶也。噬而嗑之,無繫情於噬,食之道也。故用獄。齊之而巳,不過當也。賁者,文飾也。升降有度,尊卑有數,禮之文也。治之飾也,尚色為賁。賁之末也,政以正之,刑以齊之,文以賁之,聖人之治也。兊,剛中而柔外,見其情而說人也。巽,剛中而柔内,隱其情而巽物也。隨,剛來而下柔,不守其常,不修其事,動而說之,終失其正也。無正而隨器斯蠱矣。器蠱而治,幹其蠱也。剛上而柔下,得其通也。巽而止之,可飾治也。剥者自消其道而潰也。思其反之,復其正也。順明以晉,昭天下也。明夷失德,衆所誅也。井也者,德之附也。德之成而通利於物,君子之遇困,修其德而不責於人,井德之通,由困而遇也。咸剛下柔,柔升剛,兩而相感也。神以相感,不疾而速也。感得其正,恒久之道。剛上而柔下,可以久矣。渙者,上下通志,柔順其上,剛巽柔德,乗木於水,離行從逺,不待設禁而自治也。其終則不禁,故反之以節。剛柔分其德也。水澤保其潤也。解者,乗險以動,而免於險也。則緩於小矣。小之緩則積於大,蹇矣。險猶在也。其可緩乎。道反之然也。睽,合外以成也。家人,由内以成也。否者,小人之道也。泰者,君子之道也。反其類不可以相從也。大壯,陽長君子可以制小人也。道變斯,遯則退之矣。大有,柔得大中,而?柔服,無有逺邇,皆有而容之,大有其衆也。同人,親其同也。性同相與,無閒上下也,是以天?與火也。唯同者,同之水火相息,不革則亡。革,去其故而不相見乃可也。革水火而成新,用者鼎也。新必反,故乃治也。小過者,柔得中,小人之正也。小人者,篤於小事而不知通濟君子。過行小事而合之,知可屯而過,動也。中孚,兩柔向而無迕也。外内剛中,皆情實著說而巽,信發於中也。小過,過行中孚,實信君子之道可者,與之豐明以動之,則物盡陳矣。事皆舉矣。事之多則未有周矣,愼其大者也。旅者,柔得中乎,外而下寄於剛也。自寄旅矣,人何親哉,不可以有附也。戒其止則明也。離得其所,麗可以上而昭也。坎陷其所,居可以下而經也。小畜之寡,知足而不多藏,終得其畜也。履之不處,恭謙而不敢自恃,保其履也。需上險也。待命而不敢自任,全其健也。訟下險不可親也,與處而塞之,失謀於險也。大過正之末也。本無正而末不?興也。唯剛大者?過之而治也。政自其下,顚之道也。姤者,柔遇剛也。修巳自敬,守素安下,君子之素行也。時遇而得天之幸也。雖漸而進剛,行乃行也。頤治自其上,養之正也。動之以妄,躁凶之道也。旣濟之道也。旣濟定矣,力窮而至於濟,無復加也,不可以不自知也。歸妹,少配長,道窮而無所往,所以行而終也。未濟,剛不全正以至於失位,道之窮也。而以為未濟,復將求也。如之何哉。夬,決也。剛決柔也。小人之道,雖形殘而不足以相治,無其正也。君子之道,長言之而可以決矣,明於始而無所諱,以至於天下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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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下兑上==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説,決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陽長終位而陰微也。君子在位,小人在野,健制而能悦之,不隱情也。剛決而能和之,不任力而剛不過中也。故顯于王庭而民得治也。夫用九即吉於无首也,剛長即凶於用壯也。道之窮則不富矣,其危矣哉。信有危而思患,呻號終无刑,乃保其光也。告自邑,揚而令之從也。不利即戎,肆剛騁力,道途斯變。利有攸往,柔道外而剛治遂終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徳則忌。
澤上於天,上澤以及下也。上以明法,決治致其平也。君子以施禄及下,惠其澤也。選徳以居其位,取則以上為禁,盡已而不敢上越也。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陽處體初,志在乎前,趾將行以,求勝也。壯之用斯窮之矣,下之微也,何可勝哉。知其不可以往之,自為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以剛而退,守於柔,知其危而懼,呻號戎於昧矣,可為戎,无敵也。何所憂乎,得其中道,吉也。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終无咎也。
當位上應,往而為壯,内得其心,外形于色,壯見于頄也。行而與邪凶之道也。夫君子治已,豈係於私哉。雖獨行,遇應而潤於我,而反恕其邪志,匪其失亦又何咎。
九四,臀无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聦不明也。
志進決柔而逼於上,坐不能安,行不能正,剛而不當其位也。羊者,觗突不迴之物,比之用壯,焉能自牽。繫其志,不縱其壯,則悔亡也。是語也,聽之而不能明,昧為其道者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无位之尊也。決,其決至易也。莧陸之柔,脃也。以至尊之徳,務至微之物,則缺於與能矣。夬而得中,无咎而已豈足以為光哉。
上六,无號,終有凶。象曰:无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剛長而一柔尚存,亡无日矣。雖號之无及已也。
==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陽也,君人之道也,正之恒也。而陰來代之,衆以求之,其道遇也。陰之賊也。遇而合之,仕无正也。女之壯也,非人倫之道,不足以娶之。事无恒,不足以為用。夫易无窮也。陽不能獨化,化不可以无遇,故遇而後成。初茍而終固,即遂其生,化之大焉。且物无大也,无細也。其得之大遇也。待於外之來也,豈已之由乎。其在於遇人,大吉。則乾陽也,巽陰也,有天地相遇之道焉。天地遇而萬物章也,剛得中正而能擇其柔,聖人遇於大位也。則其道大行,君子遇於時,輔聖人之功而天下治也。品物得遇而其道乃通始,微而終著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人之治者,火承上之風,能君天下者,得天下之治也。施命告四方,人承其命,咸得其遇也。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陰之為道,冝牽於陽。而守其正,保其吉也。君子隨遇而往,无永正,何以終乎,凶其冝也。无異於牝豕從豭,遇无信蹢躅而已。非久之道也。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賔。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賔也。
陰者,身之資也。魚非食之珍者。初非陰之正者,卦无陰,亦衆之所向也。已得之而供其求,衆失之,未足深吝,故獲之无咎。得其中者也。畜非正之物,懼人之見,其義豈及於賔哉。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求初之,合二已,得矣,胡獲焉。坐而不安,行而不正,牽繫其柔而未得也。以其不獲也。而止於位,故免於爭競之患雖,危而无大咎也。
九四,包无魚,起凶。象曰:无魚之凶,逺民也。
无位之陰,遇斯獲矣,二有之也。應何為乎起已求,遇之凶之道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舎命也。
无中正之徳者,皆无魚以至於悔也。至五徳博而位尊,謀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匏瓜而已。夫以剛正之體,含章明之徳,志在行道不舎敎令,如天降之也。莫不咸賴矣,所謂剛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已過體矣,何所遇乎,姤於角也。以是求遇,可惜者也。不至於爭,无吝已矣。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彖曰:萃,聚也。順以説。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順而以説,柔无違也。剛中正而應,保其萃以通也。天下大聚,正者而孝享,聚其昭穆,剛尊而利以見也。萃其正而通也。用大牲吉,聚而豐之,得其稱也。夫聚而通之。何往不利。順於類正而相聚得其通,而保其久也。天地萬物之情見於此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澤得地以久,地得澤以潤相,聚之道也。衆之聚也,不可以无防,故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四為上應,三近附之,已信不終,失其萃矣。則心惑而志亂矣。何所利哉。若小能號呼,自省度其可否,反而哂之不以為笑,靜然保居,終獲其應,復何憂哉。往必无咎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初三皆萃於四,已獨守中,不變其志,待於五,牽而後為聚,得其吉矣。居内靡他,何咎之有。精意承奉信以結之,豈待於豐乎,雖薄而可以薦也。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下皆上,萃。已无應焉。萃如,嗟如也,何所利哉。奉於四剛,剛巽而與,故往而无咎。不能下已而從人,位之失矣,可小惜也。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承上於地以剛處之,而下據其衆,非其至公奉上之心大吉則咎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四有其民,而權逼於已,位當貴也,咎何有乎。尊信不行,道豈光乎,且陽徳仁也,可以長正而悔亡矣,民終歸之也。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乘剛而不安,違而无萃。齎咨憂嘆以至於涕洟,懼而内戒,咎何有焉。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彖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柔,卑道也。巽,木道也。其道升而大也。見可而升得,其時也。内體巽而外順於物,剛中而上應之,是以亨也。合大人之徳,用見之,而勿恤有慶者也。南征吉,出諸幽而升於明也。志獲於此矣。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徳。積小以高大,木生浸而大也。剛中而柔順也。君子欲其升也。立本以愼徳,巽於卑順於上,則能積小而至於大也。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巽者剛。巽柔,柔順剛也。上承於剛,誠信相與,升而合徳,其升矣,故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剛而能正,中而无私,應上以升之象,豈假豐物而後享焉。上應其誠,下升而大,雖非其位得其道也。故有喜而无咎也。
九三,升虚邑。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上體順也。應而升之,虚邑以待也,升何疑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位輔乎尊,而不待諸升者,通上下,安險阻之任,難之地也。而順以當位,恭以事上,得其吉矣,亦又何咎。
六五,貞吉升階。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以柔道而至於中也。升階而就其位,正之吉也。可謂大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象曰:?升,在上消不富也。
上而不已,昧於升也。時消也。安所息乎,利以守正,不求孳孳也。
==坎下兑上==
困,亨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彖曰:困,剛揜也。險以説,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剛則困,見揜於柔也。險而能説,雖困而通也。君子之行,存乎素也。困而自辨,而不責於人,修齊其徳以自濟也。五為衆之歸焉。剛而能幹,中而得當,大人之正也。亨困而吉,何咎之有乎。困而尚口,斯窮之矣,何所信乎,故君子飾行以亨困,而不以言也。
象曰:澤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澤无水,涸而无潤也。夫積行以成其徳,雖致命,終遂其道。君子之志,剛而不可拔也,故能致困而不可失其道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嵗不覿。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能濟困者,剛直也。初以柔弱居於困窮,而不安其所也。而欲上應於二,為二所吝,幽於坎底,以至於三嵗而无所見,不明之至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剛而得中,為初三之附,豐於所資,困酒食者矣。酒食困,有位而得其民,則受其命服,而朱紱來矣。夫以位卑而有民利,潔敬以奉上,恃權而淩征之凶也。卑以自守,得无咎矣。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見其妻。凶。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宫,不見其妻,不祥也。
柔以居困,力不堪也。欲其往而困於四堅於石也。欲其安而據於二難於蒺藜也。進退无可安所存乎,以至於失位而殞身也。位之不當,不足亨,困不祥之至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初為之,應二剛困之,故遲遲而來,以待其間也。位之不當,不足亨,困可惜也。雖困於二,終歸其應,金車剛而能載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説,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説,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物莫能兩大,二之豐則五道減矣。二以剛得衆,而五怒其甚也。將欲刑之上,下敵應不能勝也,故困之免矣。夫居尊以忿失其道也。終以中直久而説矣。至誠感神,況赤紱乎。故精意乃受其祐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象曰: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柔之為物,不能通於困,當困之終然,可征矣。居於上,而果於剛,欲其退也。為葛藟係之,欲其處也。臲卼而難據,皆不離於困也。柔弱質也,不能專斷,語其治也。何哉曰動悔有悔,其處也,則征矣,乃吉行也。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喪无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人之資也,徳人之保也。自古至今,其道一也。故從於水,而下入得水,上汲而施物,井之道也。好于徳而巽志修徳,充其徳而位於民,上咸賴其澤徳之施也。故井曰徳,巽志修徳,曰徳之地不可改而非其道也。酌之不竭,不資於外,无喪无得也。君子之徳,其虚中无改,施之不竭,於何而喪其厚徳也。必備莫究其極,又何能得井冽可食之。往來者,皆井,其井之用焉,則君子徳博而施,故往來者徳其徳焉。非剛中之徳不能至也,井可食矣。人近至之而未繘,无功不能汲。下君子雖至於徳,无其位不受其器,未伸其功也。羸其缾,凶繘之失道,用之非器,棄先之功而及其凶也。君子於器而立度,行權而合物,然後道可終也。夫道者,及物而成徳也。修其徳而不利濟,非其道也。有徳无其位,不建其功,其徳未行也。有其法當於權,然後能終之,故君子不可以不備徳,觀其井而古今之道可知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上木而出,以潤於木,井徳之施也。勞也者,勉民之勞也。治之得冝,樂其勞而生財也。上讓下,敬父慈子,孝人之性也。君子明之善,而勸也。非抑之制之,善為事者如之也。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无禽,時舎也。
居於井下,井泥者也。舊井而无水者也,禽何食哉。
窮下而質弱者矣,時何用哉,故舎也。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象曰:井谷射鮒,无與也。
井而與下谷之流也。初微陰也,而注志焉。中之才无施,及以應不能上行,而集其下事也。有質而不得,務徳也。器自{{PUA|}}矣,誰不棄之。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剛治其位,修已而謀治也。在下之上,有徳者也。井以上為井也。未至上出不見食也。憂其行而心惻矣。上應也,可用汲矣。阻於王之疑也。若主明道通矣。得其賢人,王亦賴其治也。並受其福。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體上而下柔,以自處无外以他其徳,不弘學而已矣。修井之道,質弱止於无咎,不足以大濟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井之治者,寒泉也。冽其寒又甚焉。居於中正,為井之主,保井之徳,養而不窮者也。道之上行,人受其施,皆得食其井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井至上,收井之功也。應於下,引於五,博濟而不施,无幕覆之。為衆之信,大成而元吉。
==離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説,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火不遂其上,澤不得而下,故相息息也者,勞而止之而得其自生也。二女同居,志乖而不可處,故革而制之,後乃成也。已日而信之,文明而説之剛,則大中元亨以正也。革而當其悔,乃亡物,不久革之而後成。天地革而成四時也。湯武革命,得其時而天下正也。革非習近之所得也,其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厯明時。
澤中有火,革而後存。君子修其歴數,明其四時之革,而授以民時也。
初九,鞏用黄牛之革。象曰:鞏用黄牛,不可以有為也。革者,中格事,順於人,而後民志堅,而勉其務也。從已之為而為,則莫聽也,其能久乎,愼初者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無咎。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柔以守位,中以為道,上應於五,有命而行。已日遂革而從其制也。以斯而行,嘉吉也。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剛得上位,專極其火,性將制,其應不從,其革也。反道背時,征之凶,正之危。自初至三,令已成矣,民已信,又何云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剛能辨志,信而行正,守卑上從,承命而改,得其道矣,何悔之有。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剛居尊而革之知變之道,勇於變革,易而為功也。得於中而煥乎其外,理著於兆矣,豈俟占而知哉。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虎變者,明其理,勇於變也。發而成文,君子之類也,大人之道也。其次勇而變焉,故其文蔚也。内信而外説也。小人无所明也。安於舊俗,樂於縱。故革面而已也。猶思其故行也,則周之三監也。征之凶哉。居而守正,獲其吉也。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聦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天下者,神器也。鼎者大器也。其治之者,必有法也,故以治鼎為法焉。離巽合而成象矣。趾分其初也,次實腹也,中虚耳也。上剛鉉也,故曰鼎,象也。其義以木巽火也。有亨飪之道也。聖人南面而設制度,使天下以器,而治其大器,則物无滯矣。則固矣,故曰鼎。取新也。利出否焉,不置其器者也。治其器必以制度,制之道莫上乎立敬,立敬莫先乎享上帝,此制度之先也。鼎用多而致治者,莫若乎養聖賢。此其器也,得其器行其事然後能為天下王聖。人巽於聖賢,則明矣。以天下之目視也,以天下之耳聽也,於何而不至焉。柔得大位,歛身若不足,故天下歸之。剛上而尊賢,剛而任能也。則天下何有焉。是以大有慶而能通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木上有火,爨鼎之道。治鼎者也,當聖人養賢使能也。君子正位守職,成聖人之命也。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下鼎趾也,上應顚也。治鼎之道,用鼎之始也。應滌覆否,顚之利也。妾本下也,而以孚升士,雖賤而才貴。火上從而致其新也。可无咎矣。夫制者,有位而從權,雖反可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愼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剛以中應而承其實,任之重者矣。四以近權,惡我專任,怨偶敵我,不可以不愼其所行。然九四之覆,餗正无幾矣。豈暇謀我哉。獲其終吉也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尊柔非應,而革於四,鼎耳所以待實而將用也。革則我道不通也。雉膏焉得而食哉。夫君子之修徳,用其知也,欲其效也,无已知以應,不能進也,安得其任哉。失修徳之義也。當鼎新主,耳目聦眀,以柔徳接之,獨見以進則悔虧而終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以不中之才當鼎食之寵,事上與下,力何任焉,折足者矣。非唯足折,亦虧公任也。公任虧則受凶。渥者,形濡什而不勝也。非所任而任,以至於此,信有凶矣,如之何哉。
六五,鼎黄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黄耳,中以為實也。
文而虚中,待鉉以載也,故能應剛而任重之矣。尊柔以能,利而得正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剛上而尊,賢助以載鼎也。玉鉉者,貴於金而不當用也。剛能聦逹,茍柔奉之巽,而以順得其節矣。器大治矣,故大吉而无不利也。
==震下震上==
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逺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震,亨。因其震而自震也。微而震之,保其終也。雷者天之震也。君子變其容,號令者,上之震也,保其終也。雷來類震者,外一動也。君子省諸内,見外猶驚之,況於自動乎。動者吉,凶悔,吝之所生也。事之來驚,而虩虩然,後獲其笑語也,福之生後之則也。震始生之,陽長子者也。長者能震,是震其初也。有其長子,則能驚其逺而懼邇也。君子可以守宗廟祭祀,則匕鬯不缺而保其社稷也。皆初震而有其後者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重雷震而不已也。君子修已而履省之,恐懼之至,患无由及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剛能制斷,辨物也。動之於初,震其始恐懼其初,後有則,得震之義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剛初而震之,保其吉也。二而已震,失其義也。乘剛震位,危喪資也。則度其喪而上升矣,兩震不相應也。何所來乎,雖懼而不失中,可以自省,終固其所,勿逐之矣。七日而得其所喪也。七日者,極六爻而反下也。剛斯易矣。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弱而无當,蘇蘇也。居不安矣。行乃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光可震也。而屈於柔,安於衆陰之中,已泥者也。失其震首,省不能致後之福,雖得所奉,豈足光哉。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喪也。懼而往也。尊行何安,其反來也。剛以為疾,故皆危也。則以度而居矣,位得大中,事之主也。剛從而依,而不敢遂逼矣,懐懼而已,无所喪也。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无咎,畏鄰戒也。
索索而驚,矍矍而視,重震之極而中心不自得也。君子安其身而後動也。極懼也,何所容哉。内外震懼,身之危,征之凶矣。震不以躬,懼鄰而驚,則无咎也。兩震者,動而自省,則行之有終,陽之和,象之純故也。自震而戒,則可兩震求合,則乖也。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无咎也。
艮兩止也。各止於所,嚮也。見敵應而咎生也。不獲其身,不欲彼見於我也。至近而不可通,雖行其庭不見其人。我无見於彼也。不相見也。何敵之有乎,故无咎也。君子之道,无固也,時可止則止之,時可動則動之,消息以時,而道乃光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一體而兩山,兼山者也。位身之止也,思不出其位,止者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止於下,艮於趾也。艮則不行也。得其止未失其正也,何所咎乎。利於長正,得其久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腓隨足也,自動則躁妄也,何益於動乎。艮體不動,則腓不得舉而隨也,性躁而不得往,未退而聽命,故其心不快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薫心。象曰:艮其限,危薫心也。
艮於下體而不得通於上,止於體之中也。分其體,夤列矣。危及至心也。知其不可,而不可相見,則全其體。至於三,限其止乃止也。而敵之乃處中道而止之,於事則中分矣,羞辱至故,危薫哉。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上體兼下,兼兩而止,則時止能止,其身當位,而靜止得於分,故无咎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體之中,當其輔也。得其中正言也。言而序,悔亡者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動者,利之求也。動失則害至。止者,正之元也,久守則福來,非敦厚之徳不能止其終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女也者,嫁於夫也,必有歸也。臣也者,得位於君,必有進也。皆以進外為位乎,漸而道乃行也。剛下柔巽之,是以柔得正位乎,外而輔剛,故女歸吉,而往有功也。使柔進得其位,而正邦者,剛得中也。止於相與,而巽以從,則動而何窮哉。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徳善俗。
山上有木,得其高進也。君子之居,親其徳而外善於俗,而後能漸之進也。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初至而至于干也。至弱才業未聞,上无應而首於進者,冝為小人之所危也。道不同,故危之矣。我未位也。无害小人,小人何害於我哉。故雖有言,其義不至於咎矣。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磐非鴻之所處,二非三之所得,今托之矣,非安也。得位相止,飲食且樂,可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宼。象曰:夫征不復,離羣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宼,順相保也。
得位於上,漸而之陸也。二應五也。為已止之,五合於四,征而不復,顧其類也。已與於二,二自有配偶,邪而不敢孕,失其生化之道,故凶也。兩志相保,无可間也,於長正之道,則可保夫一時之利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木非鴻之本,止漸而得位於高,或得於桷,桷上附也。承五而相得焉,亦非其安而安也。五巽巳順,尊而相保,不可傾奪,故无咎。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嵗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陵高,安之所。二本應五,三近止之,至五而三,故曰三嵗不孕。夫務於大功者,不檢於細故,細故不有,匪正之事不甚非之,及其得至於大位,則人莫敢不懼,而道自復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漸之進也。夫進之為道,求其利也。暴速而取害之至也。漸以相與,雖非其道,不至於悔也。上乃進得高陸,不累於世,不爭於利中,心何可亂哉。超然志逺,知夫進退之道,故其羽可用為儀也。
==兑下震上==
歸妹,征凶,无攸利。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説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少女之窮也,无所往而歸其長陽。女説其有歸,而往也。男説其有家,而娶也。有生化之義焉,不交則无終也。故少配長説,以與動有終,而自此始也。少陰失位以求合,人斯賊之矣。不足以相久,征其凶哉。柔得中,衆之歸也。隂雖從陽,陽下其隂,失其位也。柔制其剛也。豈人倫之序哉,不足以獨化也。故无攸利至於終,存乎生化之大義焉。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澤之濡雷,震於其上,雨微而雷震。雖不當於大,亦相歸之物也。无歸也,斯敝之矣。君子知其敝,无所往,故歸而永終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无所往歸之矣。初説而後動也,何不可乎。故?娣雖不足行,茍能征,則吉。周禮曰:歸,以恒者也。柔而隨剛,吉相承也。歸妹相終,非情故以。禮歸之。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剛居内而應,柔之制也。道之反,不足以為明也。眇而視者矣。自守其幽,不變其常,雖利也。豈娶之道哉。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夫。以不敵將配以仁者,遽而行之不能終也。故待其所從道極,相説而來,歸以娣可也。未當故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過下升上,陽以居隂,剛過其柔也。得其无與,合而來之,義也。遲歸有時,此得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殷王之少,妹歸妹之貴也。古者王女下嫁於諸侯,衣服不繫其夫。下王后一等,故君之袂,不如娣之袂。妻貴於夫,夫下妻也。故見其妻象焉。月幾望,隂盈盛也。隂而得中,无與爭者,故吉也。
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實承虚筐也。
柔而居極,歸妹之窮也。復何待乎。无其歸者也。女徒承筐,不見其實也。士求進,安得其偶哉。道之窮而无所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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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怪錄/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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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春==
杜子春者,周、隋間人。少落魄,不事家產,然以心氣閑縱,嗜酒邪遊。資產蕩盡,投於親故,皆以不事事之故見棄。方冬,衣破腹空,徒行長安中,日晚未食,仿徨不知所往,於東市西門,饑寒之色可掬,仰天長籲。有一老人策杖於前,問曰:「君子何嘆?」子春言其心,且憤其親戚疏薄也。感激之氣,發於顏色。老人曰:「幾緡則豐用?」子春曰:「三五萬則可以活矣。」老人曰:「未也,更言之。」「十萬。」曰:「未也。」乃言:「百萬。」曰:「未也。」曰:「三百萬。」乃曰:「可矣。」於是袖出一緡,曰:「給子今夕,明日午時俟子於西市波斯邸,慎無後期。」及時,子春往,老人果與錢三百萬,不告姓名而去。
子春既富,蕩心復熾。自以為終身不復羈旅也,乘肥衣輕,會酒徒,徵絲竹歌舞於倡樓,不復以治生為意。一二年間,稍稍而盡。衣服車馬,易貴從賤,去馬而驢,去驢而徒,倏忽如初。既而復無計,自嘆於市門。發聲而老人到,握其手曰:「君復如此,奇哉!吾將復濟子,幾緡方可?」子春慚不對,老人因逼之,子春愧謝而已。老人曰:「明日午時,來前期處。」子春忍愧而往,得錢一千萬。未受之初,憤發以為從此謀生,石季倫、猗頓小豎耳。錢既入手,心又翻然,縱適之情,又卻如故。不三四年間,貧過舊日。復遇老人於故處,子春不勝其愧,掩面而走,老人牽裾止之,曰:「嗟乎!拙謀也。」因與三千萬,曰:「此而不痊,則子貧在膏肓矣。」子春曰:「吾落魄邪遊,生涯罄盡。親戚豪族,無相顧者,獨此叟三給我,我何以當之?」因謂老人曰「吾得此,人間之事可以立,孤孀可以衣食,於名教復圓矣。感叟深惠,立事之後,唯叟所使。」老人曰:「吾心也。子治生畢,來歲中元,見我於老君雙檜下。」子春以孤孀多寓淮南,遂轉資揚州,買良田百頃,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餘間,悉召孤孀分居第中,婚嫁甥侄,遷祔旅櫬,恩者煦之,仇者復之。既畢事,及期而往。
老人者方嘯於二檜之陰,遂與登華山雲臺峰。入四十里餘,見一居處,室屋嚴潔,非常人居。彩雲遙覆,鸞鶴飛翔,其上有正堂,中有藥爐,高九尺餘,紫焰光發,灼煥窗戶。玉女九人環爐而立,青龍白虎,分據前後。其時日將暮,老人者不復俗衣,乃黃冠絳帔士也。持白石三丸,酒一卮遺子春,令速食之訖。取一虎皮鋪於內西壁,東向而坐,戒曰:「慎勿語,雖尊神、惡鬼、夜叉、猛獸、地獄,及君之親屬為所囚縛,萬苦皆非真實,但當不動不語耳,安心莫懼,終無所苦。當一心念吾所言。」言訖而去。子春視庭,唯一巨甕,滿中貯水而已。
道士適去,而旌旗戈甲,千乘萬騎,遍滿崖谷來,呵叱之聲動天,有一人稱大將軍,身長丈餘,人馬皆著金甲,光芒射人。親衛數百人,拔劍張弓,直入堂前,呵曰:「汝是何人,敢不避大將軍!」左右竦劍而前,逼問姓名,又問作何物,皆不對。問者大怒,催斬,爭射之,聲如雷,竟不應。將軍者拗怒而去。俄而猛虎、毒龍、狻猊、獅子、腹蛇萬計,哮吼拿攫而爭前,欲搏噬,或跳過其上。子春神色不動。有頃而散。既而大雨滂澍,雷電晦暝,火輪走其左右,電光掣其前後,目不得開。須臾,庭際水深丈餘,流電吼雷,勢若山川開破,不可制止,瞬息之間,波及坐下。子春端坐不顧。未頃而散。將軍者復來,引牛頭獄卒,奇貌鬼神,將大鑊湯而置子春前,長槍刃叉,四面周匝,傳命曰:「肯言姓名即放,不肯言,即當心叉取置之鑊中。」又不應。因執其妻來,捽於階下,指曰:「言姓名免之。」又不應。乃鞭捶流血,或射或斫,或煮或燒,苦不可忍。其妻號哭曰:「誠為陋拙,有辱君子。然幸得執巾櫛,奉事十餘年矣,今為尊鬼所執,不勝其苦。不敢望君匍匐拜乞,望君一言,即全性命矣。人誰無情,君乃忍惜一言。」雨淚庭中,且咒且罵,子春終不顧。將軍曰:「吾不能毒汝妻耶?」令取銼碓,從腳寸寸剉之。妻叫哭愈急,竟不顧之。將軍曰:「此賊妖術已成,不可使久在世間。」敕左右斬之。
斬訖,魂魄被領見閻羅王,王曰:「此乃雲臺峰妖民乎?」促付獄中,於是熔銅、鐵杖、碓搗、硙磨、火坑、鑊湯、刀山、劍林之苦,無不備嘗。然心念道士之言,亦似可忍,竟不呻吟。獄卒告受罪畢,王曰:「此人陰賊,不合得作男身,宜令作女人。」配生宋州單父縣丞王勤家,生而多病,針灸醫藥之苦,略無停日。亦嘗墜火墮床,痛苦不濟,終不失聲。俄而長大,容色絕代,而口無聲,其家目為啞女,親戚相狎,侮之萬端,終不能對。同鄉有進士盧珪者,聞其容而慕之,因媒氏求焉。其家以啞辭之,盧曰:「茍為妻而賢,何用言矣,亦足以戒長舌之婦。」乃許之。盧生備禮親迎為妻,數年,恩情甚篤,生一男,僅二歲,聰慧無敵。盧抱兒與之言,不應。多方引之,終無辭。盧大怒曰:「昔賈大夫之妻鄙其夫才不笑爾。然觀其射雉,尚釋其憾。今吾陋不及賈,而文藝非徒射雉也,而竟不言。大丈夫為妻所鄙,安用其子!」乃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卒,血濺數步。子春愛生於心,忽忘其約,不覺失聲云:「噫!」
「噫」聲未息,身坐故處,道士者亦在其前,初五更矣。其紫焰穿屋上天,火起四舍,屋室俱焚。道士嘆曰:「措大誤余乃如是!」因提其髻投水甕中。未頃火息。道士前曰:「出。吾子之心,喜怒哀懼惡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愛而已。向使子無『噫』聲,吾之藥成,子亦上仙矣。嗟乎,仙才之難得也!吾藥可重煉,而子之身猶為世界所容矣。勉之哉!」遙指路使歸。子春強登基觀焉,其爐已壞,中有鐵柱大如臂,長數尺。道士脫衣,以刀子削之。
子春既歸,愧其忘誓,復自效以謝其過,行至雲臺峰,絕無人跡,嘆恨而歸。
==裴諶==
裴諶、王敬伯、梁芳約為方外之友。隋大業中,相與入白鹿山學道,謂黃白可成,不死之藥可致,雲飛羽化,無非積學。辛勤采煉,手足胼胝,十數年間。無何,梁芳死,敬伯謂諶曰:「吾所以去國忘家,耳絕絲竹,口厭肥豢,目棄奇色,去華屋而樂茅齋,賤歡娛而貴寂寞者,豈非覬乘雲駕鶴,遊戲蓬壺?縱其不成,亦望長生,壽畢天地耳。今仙海無涯,長生未致,辛勤於雲山之外,不免就死。敬伯所樂,將下山乘肥衣輕,聽歌玩色,遊於京洛,意足然後求達,垂功立事,以榮耀人寰,縱不能憩三山,飲瑤池,驂龍衣霞,歌鸞飛鳳,與仙翁為侶,且腰金拖紫,圖影淩煙,廁卿大夫之間,何如哉?子盍歸乎?無空死深山。」諶曰;「吾乃夢醒者,不復低迷。」敬伯遂歸,諶留之不得。時唐貞觀初,以舊籍調授左武衛騎曹參軍,大將軍趙朏妻之以女。數年間,遷大理廷評,衣緋,奉使淮南,舟行過高郵。
制使之行,呵叱風生,行船不敢動。時天微雨,忽有一漁舟突過,中有老人,衣蓑戴笠,鼓棹而去,其疾如風。敬伯以為吾乃制使,威振遠近,此漁父敢突過我。試視之,乃諶也。遽令追之,因請維舟,延之坐內,握手慰之曰:「兄久居深山,拋擲名宦而無成,到此極也。夫風不可系,影不可捕,古人倦夜長,尚秉燭遊,況少年白晝而擲之乎?敬伯自出山數年,今廷尉評事矣。昨者推獄平允,乃天錫命服。淮南疑獄,今𤅊於有司,上擇詳明吏覆訊之,敬伯預其選,故有是行。雖未可言官達,比之山叟,自謂差勝。兄甘勞苦,竟如曩日,奇哉!奇哉!今何所須,當以奉給。」諶曰:「吾儕野人,心近雲鶴,未可以腐鼠嚇也。吾沈子浮,魚鳥各適,何必矜炫也。夫人世之所須者,吾當給爾,子何以贈我?吾與山中之友,或市藥於廣陵,亦有息肩之地。青園橋東,有數里櫻桃園,園北車門,即吾宅也。子公事少隙,當尋我於此。」遂倏然而去。
敬伯到廣陵十餘日,事少閑,思諶言,因出尋之。果有車門,試問之,乃裴宅也。人引以入,初尚荒涼,移步愈佳。行數百步,方及大門,樓閣重復,花木鮮秀,似非人境。煙翠蔥蘢,景色妍媚,不可形狀。香風颯來,神清氣爽,飄飄然有淩雲之意,不復以使車為重,視其身若腐鼠,視其徒若螻蟻。既而稍聞劍佩之聲,二青衣出曰:「阿郎來。」俄有一人,衣冠偉然,儀貌奇麗,敬伯前拜,視之乃諶也。裴慰之曰:「塵界仕官,久食腥膻,愁欲之火焰於心中,負之而行,固甚勞困。」遂揖以入,坐於中堂,窗戶棟梁,飾以錄寶,屏帳皆畫雲鶴。有頃,四青衣捧碧玉臺盤而至,器物珍異,皆非人世所有,香醪嘉饌,目所未窺。既而日將暮,命其促席,燃九光之燈,光華滿座。女樂二十人,皆絕代之色,列坐其前。
裴顧小黃頭曰:「王評事昔吾山中之友,道情不固,棄吾下山,別近十年,才為廷尉屬。今俗心已就,須俗妓以樂之。顧伶家女無足召者,當召士大夫之女已適人者。如近無姝麗,五千里內皆可擇之。」小黃頭唯唯而去。諸妓調碧玉箏,調未諧而黃頭已復命,引一妓自西階登,拜裴席前。裴指曰:「參評事。」敬伯答拜,細視之,乃敬伯妻趙氏也。敬伯驚訝不敢言,妻亦甚駭,目之不已。遂令坐玉階下,一青衣捧玳瑁箏授之,趙素所善也,因令與妓合曲以送酒。敬伯坐間取一殷色朱李投之,趙顧敬伯,潛系於衣帶。妓奏之曲,趙皆不能逐。裴乃令隨趙所奏,時時停之,以呈其曲。其歌舞雖非雲韶九奏之樂,而清沈宛轉,酬獻極歡。天將曉,裴召前黃頭曰:「送趙氏夫人。」且謂曰:「此堂乃九天畫堂,常人不到。吾昔與王為方外之交,憐其為俗所迷,自投湯火,以智自燒,以明自賊,將沈浮於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於此,一以醒之。今日之會,誠難再得,亦夫人之宿命,乃得暫遊,雲山萬重,往復勞苦,無辭也。」趙拜而去。
裴謂敬伯曰:「評公使車留此一宿,得無驚群將乎?宜且就館,未赴闕閑時,訪我可也。塵路遐遠,萬愁攻人,努力自愛。」敬伯拜謝而去。後五日,將還,潛詣取別,其門不復有宅,乃荒涼之地,煙草極目,惆悵而返。
及京奏事畢,得歸私第,諸趙競怒曰:「女子誠陋拙,不足以奉事君子。然已辱厚禮,亦宜敬之。夫上以承祖先,下以繼後事,豈茍而已哉。奈何以妖術致之萬里而娛人之視聽乎?朱李尚在,其筵足徵,何諱乎?」敬伯盡言之,且曰:「當此之時,敬伯亦自不測。此蓋裴之道成矣,以此相炫也。」其妻亦記得裴言,遂不復責。
籲!神仙之變化,誠如此乎?將幻者鬻術以致惑乎?固非常智之所及。且夫雀為蛤,雉為蜃,人為虎,腐草為螢,蜣螂為蟬,鯤為鵬,萬物之變化,書傳之記者,不可以智達,況耳目之外乎!
==韋氏==
京兆韋氏女者,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欲聘汝。」女笑曰:「非吾夫也。」母記之,雖媒媼日來,盛陳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終不諧。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參京兆軍事,其府之司錄張審約者,汝之老舅也,為王媒之,將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張亦熟我,又為王之媒介也,其辭不虛矣。」亦終不諧。
又二年,進士張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許之,遂擇吉焉。既成禮訖,因其母徐問之,對曰:「吾此乃夢徵矣。然此生之事皆見矣,豈獨適楚金之先知乎!某既笄,夢年二十適清河楚金,以尚書節制廣陵,在鎮七年,而楚金伏法。闔門皆死,惟某與新婦一人,生入掖庭,蔬食而役者十八年,蒙詔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宮關,與新婦渡水,迨暗及灘,四顧將昏然,不知所往,因與新婦相於灘於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數百步,有壞坊焉。自入西門,隨垣而北,其東大門屋,因造焉,又無人而大開,遂入。及壞戟門,亦開,又入。逾屏回廊四合,有堂既扃。階前有四大櫻桃樹林,花發正茂。及月色滿庭,似無人居,不知所告。因與新婦對臥階下。未幾,有老人來詬逐,告以前情,遂去。又聞西廊步必履之聲,有一少年郎來詬,且呼老人令遂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哭拜階下曰:『某尚書之侄也。』乃慟哭曰:『無處問耗,不知阿母與阿嫂至,乃自天降也。此即舊宅,堂中所鎖,無非舊物。』慟哭開戶,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前從化(本句疑有脫誤)。」其母大奇之。且人之榮悴,無非前定,素聞之矣,豈夢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記之。
俄而楚金授鉞廣陵,神龍中以徐敬業有興復之謀,連坐伏法,惟妻與婦□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則天因降誕日,大縱籍役者,得□例焉。午後受詔,及行,總監緋閹走留食,候之。食畢,實將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及宅所在,無差夢焉。
噫!夢信徵也,則前所敘扶風公之見,又何以偕焉。
==元無有==
寶應中,有元無有,嘗以仲春末獨行維揚郊野。值日晚,風雨大至。時兵荒後,人戶逃竄,入路旁空莊。須臾霽止。斜月自出。無有憩北軒,忽聞西廊有人行聲,未幾至堂中。有四人,衣冠皆異,相與談諧,吟詠甚暢,乃云:「今夕如秋,風月如此,吾黨豈不為文,以紀平生之事?」其文即曰口號聯句也。吟詠既朗,無有聽之甚悉。其一衣冠長人曰:
「齊紈魯縞如霜雪,寥亮高聲為子發。」
其二黑衣冠短陋人曰:
「嘉賓良會清夜時,輝煌燈燭我能持。」
其三故弊黃衣冠人,亦短陋,詩曰: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綆相牽常出入。」
其四黑衣冠,身亦短陋,詩曰:
「爨薪貯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為勞。」
無有亦不以四人為異,四人亦不虞無有之在堂隍也,遞相褒賞,羨其自負,雖阮嗣宗《詠懷》亦不能加耳。四人遲明方歸舊所,無有就尋之,堂中惟有故杵、燭臺、水桶、破鐺,乃知四人即此物所為也。
==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久而絕遠有燈火之光,以為人居也,逕往投之。八九里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下燈燭輝煌,牢饌羅列,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系馬西廊前,歷階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每歲求偶於鄉人,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潛以應選。今夕,鄉人之女並為遊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鎖而去,以適於將軍者也。今父母棄之就死,而令惴惴哀懼。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掃除之婦,以奉指使。」公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為大丈夫也,必力救之。如不得,當殺身以徇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一仆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二紫衣吏入而復出,曰:「相公在此。」逡巡,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既而將軍漸下,導吏復告之。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翼引以入,即東階下,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於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須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於此矣。尋其血蹤,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仆妾。」公勉諭焉。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中國,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公命。」
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PUA|}}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圍而劚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
鄉人翻共相慶,會錢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援諭,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至於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來君綽==
隋煬帝征遼,十二軍盡沒,總管來護坐法受戮,煬帝盡欲誅其諸子。君綽憂懼連誅,因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結為奔走之友,共亡命至海州。
夜黑迷路,路旁有燈火,因與共投之。扣門數下,有一蒼頭迎拜君綽,君綽因問:「此是誰家?」答曰:「科斗郎君,姓威,即當府秀才也。」遂啟門,又自閉,敲中門,曰:「蝸兒,外有四五個客。」蝸兒即又一蒼頭也。遂開門,秉燭引客就館客位,床榻茵褥甚備。俄有二小童持燭自中門出,曰:「六郎子出來。」君綽等降階見主人。主人辭彩朗然,文辯紛錯,自通姓名曰「威汙蠖」。敘寒溫訖,揖客由阼階,坐曰:「汙蠖忝以本州鄉賦,得與足下同聲,清宵良會,殊是所願。」即命酒合坐。漸至酣暢,談謔交至,眾所不能對。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坐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君綽曰:「威汙蠖。」實譏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汙蠖,改令曰:「以坐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羅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羅巡又問:「君風雅之士,足得自比雲龍,何玉名之自貶子耶?」汙蠖曰:「仆久從賓貢,多為主司見屈。以仆後於群士,何異尺蠖於汙池乎?」巡又問:「公華宗,氏族何為不載?」汙蠖曰:「我本田氏,出於齊威王,亦猶桓丁之類,何足下之不學耶?」既而蝸兒舉方丈盤至,珍羞水陸,充溢其間。君綽及仆者無不飽飫。夜闌徹燭,連榻而寢。遲明敘別,恨恨俱不自勝。
君綽等行數里,猶念汙蠖,復來,見昨所會之處,了無人居,唯汙池,池邊有大螾,長數尺。又有蝸螺丁子,皆大常者數倍,方知汙蠖及二豎皆此物也。遂共惡昨宵所食,各吐出青泥及汙水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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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春==
杜子春者,周、隋間人。少落魄,不事家產,然以心氣閑縱,嗜酒邪遊。資產蕩盡,投於親故,皆以不事事之故見棄。方冬,衣破腹空,徒行長安中,日晚未食,仿徨不知所往,於東市西門,饑寒之色可掬,仰天長籲。有一老人策杖於前,問曰:「君子何嘆?」子春言其心,且憤其親戚疏薄也。感激之氣,發於顏色。老人曰:「幾緡則豐用?」子春曰:「三五萬則可以活矣。」老人曰:「未也,更言之。」「十萬。」曰:「未也。」乃言:「百萬。」曰:「未也。」曰:「三百萬。」乃曰:「可矣。」於是袖出一緡,曰:「給子今夕,明日午時俟子於西市波斯邸,慎無後期。」及時,子春往,老人果與錢三百萬,不告姓名而去。
子春既富,蕩心復熾。自以為終身不復羈旅也,乘肥衣輕,會酒徒,徵絲竹歌舞於倡樓,不復以治生為意。一二年間,稍稍而盡。衣服車馬,易貴從賤,去馬而驢,去驢而徒,倏忽如初。既而復無計,自嘆於市門。發聲而老人到,握其手曰:「君復如此,奇哉!吾將復濟子,幾緡方可?」子春慚不對,老人因逼之,子春愧謝而已。老人曰:「明日午時,來前期處。」子春忍愧而往,得錢一千萬。未受之初,憤發以為從此謀生,石季倫、猗頓小豎耳。錢既入手,心又翻然,縱適之情,又卻如故。不三四年間,貧過舊日。復遇老人於故處,子春不勝其愧,掩面而走,老人牽裾止之,曰:「嗟乎!拙謀也。」因與三千萬,曰:「此而不痊,則子貧在膏肓矣。」子春曰:「吾落魄邪遊,生涯罄盡。親戚豪族,無相顧者,獨此叟三給我,我何以當之?」因謂老人曰「吾得此,人間之事可以立,孤孀可以衣食,於名教復圓矣。感叟深惠,立事之後,唯叟所使。」老人曰:「吾心也。子治生畢,來歲中元,見我於老君雙檜下。」子春以孤孀多寓淮南,遂轉資揚州,買良田百頃,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餘間,悉召孤孀分居第中,婚嫁甥侄,遷祔旅櫬,恩者煦之,仇者復之。既畢事,及期而往。
老人者方嘯於二檜之陰,遂與登華山雲臺峰。入四十里餘,見一居處,室屋嚴潔,非常人居。彩雲遙覆,鸞鶴飛翔,其上有正堂,中有藥爐,高九尺餘,紫焰光發,灼煥窗戶。玉女九人環爐而立,青龍白虎,分據前後。其時日將暮,老人者不復俗衣,乃黃冠絳帔士也。持白石三丸,酒一卮遺子春,令速食之訖。取一虎皮鋪於內西壁,東向而坐,戒曰:「慎勿語,雖尊神、惡鬼、夜叉、猛獸、地獄,及君之親屬為所囚縛,萬苦皆非真實,但當不動不語耳,安心莫懼,終無所苦。當一心念吾所言。」言訖而去。子春視庭,唯一巨甕,滿中貯水而已。
道士適去,而旌旗戈甲,千乘萬騎,遍滿崖谷來,呵叱之聲動天,有一人稱大將軍,身長丈餘,人馬皆著金甲,光芒射人。親衛數百人,拔劍張弓,直入堂前,呵曰:「汝是何人,敢不避大將軍!」左右竦劍而前,逼問姓名,又問作何物,皆不對。問者大怒,催斬,爭射之,聲如雷,竟不應。將軍者拗怒而去。俄而猛虎、毒龍、狻猊、獅子、腹蛇萬計,哮吼拿攫而爭前,欲搏噬,或跳過其上。子春神色不動。有頃而散。既而大雨滂澍,雷電晦暝,火輪走其左右,電光掣其前後,目不得開。須臾,庭際水深丈餘,流電吼雷,勢若山川開破,不可制止,瞬息之間,波及坐下。子春端坐不顧。未頃而散。將軍者復來,引牛頭獄卒,奇貌鬼神,將大鑊湯而置子春前,長槍刃叉,四面周匝,傳命曰:「肯言姓名即放,不肯言,即當心叉取置之鑊中。」又不應。因執其妻來,捽於階下,指曰:「言姓名免之。」又不應。乃鞭捶流血,或射或斫,或煮或燒,苦不可忍。其妻號哭曰:「誠為陋拙,有辱君子。然幸得執巾櫛,奉事十餘年矣,今為尊鬼所執,不勝其苦。不敢望君匍匐拜乞,望君一言,即全性命矣。人誰無情,君乃忍惜一言。」雨淚庭中,且咒且罵,子春終不顧。將軍曰:「吾不能毒汝妻耶?」令取銼碓,從腳寸寸剉之。妻叫哭愈急,竟不顧之。將軍曰:「此賊妖術已成,不可使久在世間。」敕左右斬之。
斬訖,魂魄被領見閻羅王,王曰:「此乃雲臺峰妖民乎?」促付獄中,於是熔銅、鐵杖、碓搗、硙磨、火坑、鑊湯、刀山、劍林之苦,無不備嘗。然心念道士之言,亦似可忍,竟不呻吟。獄卒告受罪畢,王曰:「此人陰賊,不合得作男身,宜令作女人。」配生宋州單父縣丞王勤家,生而多病,針灸醫藥之苦,略無停日。亦嘗墜火墮床,痛苦不濟,終不失聲。俄而長大,容色絕代,而口無聲,其家目為啞女,親戚相狎,侮之萬端,終不能對。同鄉有進士盧珪者,聞其容而慕之,因媒氏求焉。其家以啞辭之,盧曰:「茍為妻而賢,何用言矣,亦足以戒長舌之婦。」乃許之。盧生備禮親迎為妻,數年,恩情甚篤,生一男,僅二歲,聰慧無敵。盧抱兒與之言,不應。多方引之,終無辭。盧大怒曰:「昔賈大夫之妻鄙其夫才不笑爾。然觀其射雉,尚釋其憾。今吾陋不及賈,而文藝非徒射雉也,而竟不言。大丈夫為妻所鄙,安用其子!」乃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卒,血濺數步。子春愛生於心,忽忘其約,不覺失聲云:「噫!」
「噫」聲未息,身坐故處,道士者亦在其前,初五更矣。其紫焰穿屋上天,火起四舍,屋室俱焚。道士嘆曰:「措大誤余乃如是!」因提其髻投水甕中。未頃火息。道士前曰:「出。吾子之心,喜怒哀懼惡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愛而已。向使子無『噫』聲,吾之藥成,子亦上仙矣。嗟乎,仙才之難得也!吾藥可重煉,而子之身猶為世界所容矣。勉之哉!」遙指路使歸。子春強登基觀焉,其爐已壞,中有鐵柱大如臂,長數尺。道士脫衣,以刀子削之。
子春既歸,愧其忘誓,復自效以謝其過,行至雲臺峰,絕無人跡,嘆恨而歸。
==裴諶==
裴諶、王敬伯、梁芳約為方外之友。隋大業中,相與入白鹿山學道,謂黃白可成,不死之藥可致,雲飛羽化,無非積學。辛勤采煉,手足胼胝,十數年間。無何,梁芳死,敬伯謂諶曰:「吾所以去國忘家,耳絕絲竹,口厭肥豢,目棄奇色,去華屋而樂茅齋,賤歡娛而貴寂寞者,豈非覬乘雲駕鶴,遊戲蓬壺?縱其不成,亦望長生,壽畢天地耳。今仙海無涯,長生未致,辛勤於雲山之外,不免就死。敬伯所樂,將下山乘肥衣輕,聽歌玩色,遊於京洛,意足然後求達,垂功立事,以榮耀人寰,縱不能憩三山,飲瑤池,驂龍衣霞,歌鸞飛鳳,與仙翁為侶,且腰金拖紫,圖影淩煙,廁卿大夫之間,何如哉?子盍歸乎?無空死深山。」諶曰;「吾乃夢醒者,不復低迷。」敬伯遂歸,諶留之不得。時唐貞觀初,以舊籍調授左武衛騎曹參軍,大將軍趙朏妻之以女。數年間,遷大理廷評,衣緋,奉使淮南,舟行過高郵。
制使之行,呵叱風生,行船不敢動。時天微雨,忽有一漁舟突過,中有老人,衣蓑戴笠,鼓棹而去,其疾如風。敬伯以為吾乃制使,威振遠近,此漁父敢突過我。試視之,乃諶也。遽令追之,因請維舟,延之坐內,握手慰之曰:「兄久居深山,拋擲名宦而無成,到此極也。夫風不可系,影不可捕,古人倦夜長,尚秉燭遊,況少年白晝而擲之乎?敬伯自出山數年,今廷尉評事矣。昨者推獄平允,乃天錫命服。淮南疑獄,今𤅊於有司,上擇詳明吏覆訊之,敬伯預其選,故有是行。雖未可言官達,比之山叟,自謂差勝。兄甘勞苦,竟如曩日,奇哉!奇哉!今何所須,當以奉給。」諶曰:「吾儕野人,心近雲鶴,未可以腐鼠嚇也。吾沈子浮,魚鳥各適,何必矜炫也。夫人世之所須者,吾當給爾,子何以贈我?吾與山中之友,或市藥於廣陵,亦有息肩之地。青園橋東,有數里櫻桃園,園北車門,即吾宅也。子公事少隙,當尋我於此。」遂倏然而去。
敬伯到廣陵十餘日,事少閑,思諶言,因出尋之。果有車門,試問之,乃裴宅也。人引以入,初尚荒涼,移步愈佳。行數百步,方及大門,樓閣重復,花木鮮秀,似非人境。煙翠蔥蘢,景色妍媚,不可形狀。香風颯來,神清氣爽,飄飄然有淩雲之意,不復以使車為重,視其身若腐鼠,視其徒若螻蟻。既而稍聞劍佩之聲,二青衣出曰:「阿郎來。」俄有一人,衣冠偉然,儀貌奇麗,敬伯前拜,視之乃諶也。裴慰之曰:「塵界仕官,久食腥膻,愁欲之火焰於心中,負之而行,固甚勞困。」遂揖以入,坐於中堂,窗戶棟梁,飾以錄寶,屏帳皆畫雲鶴。有頃,四青衣捧碧玉臺盤而至,器物珍異,皆非人世所有,香醪嘉饌,目所未窺。既而日將暮,命其促席,燃九光之燈,光華滿座。女樂二十人,皆絕代之色,列坐其前。
裴顧小黃頭曰:「王評事昔吾山中之友,道情不固,棄吾下山,別近十年,才為廷尉屬。今俗心已就,須俗妓以樂之。顧伶家女無足召者,當召士大夫之女已適人者。如近無姝麗,五千里內皆可擇之。」小黃頭唯唯而去。諸妓調碧玉箏,調未諧而黃頭已復命,引一妓自西階登,拜裴席前。裴指曰:「參評事。」敬伯答拜,細視之,乃敬伯妻趙氏也。敬伯驚訝不敢言,妻亦甚駭,目之不已。遂令坐玉階下,一青衣捧玳瑁箏授之,趙素所善也,因令與妓合曲以送酒。敬伯坐間取一殷色朱李投之,趙顧敬伯,潛系於衣帶。妓奏之曲,趙皆不能逐。裴乃令隨趙所奏,時時停之,以呈其曲。其歌舞雖非雲韶九奏之樂,而清沈宛轉,酬獻極歡。天將曉,裴召前黃頭曰:「送趙氏夫人。」且謂曰:「此堂乃九天畫堂,常人不到。吾昔與王為方外之交,憐其為俗所迷,自投湯火,以智自燒,以明自賊,將沈浮於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於此,一以醒之。今日之會,誠難再得,亦夫人之宿命,乃得暫遊,雲山萬重,往復勞苦,無辭也。」趙拜而去。
裴謂敬伯曰:「評公使車留此一宿,得無驚群將乎?宜且就館,未赴闕閑時,訪我可也。塵路遐遠,萬愁攻人,努力自愛。」敬伯拜謝而去。後五日,將還,潛詣取別,其門不復有宅,乃荒涼之地,煙草極目,惆悵而返。
及京奏事畢,得歸私第,諸趙競怒曰:「女子誠陋拙,不足以奉事君子。然已辱厚禮,亦宜敬之。夫上以承祖先,下以繼後事,豈茍而已哉。奈何以妖術致之萬里而娛人之視聽乎?朱李尚在,其筵足徵,何諱乎?」敬伯盡言之,且曰:「當此之時,敬伯亦自不測。此蓋裴之道成矣,以此相炫也。」其妻亦記得裴言,遂不復責。
籲!神仙之變化,誠如此乎?將幻者鬻術以致惑乎?固非常智之所及。且夫雀為蛤,雉為蜃,人為虎,腐草為螢,蜣螂為蟬,鯤為鵬,萬物之變化,書傳之記者,不可以智達,況耳目之外乎!
==韋氏==
京兆韋氏女者,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欲聘汝。」女笑曰:「非吾夫也。」母記之,雖媒媼日來,盛陳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終不諧。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參京兆軍事,其府之司錄張審約者,汝之老舅也,為王媒之,將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張亦熟我,又為王之媒介也,其辭不虛矣。」亦終不諧。
又二年,進士張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許之,遂擇吉焉。既成禮訖,因其母徐問之,對曰:「吾此乃夢徵矣。然此生之事皆見矣,豈獨適楚金之先知乎!某既笄,夢年二十適清河楚金,以尚書節制廣陵,在鎮七年,而楚金伏法。闔門皆死,惟某與新婦一人,生入掖庭,蔬食而役者十八年,蒙詔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宮關,與新婦渡水,迨暗及灘,四顧將昏然,不知所往,因與新婦相於灘於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數百步,有壞坊焉。自入西門,隨垣而北,其東大門屋,因造焉,又無人而大開,遂入。及壞戟門,亦開,又入。逾屏回廊四合,有堂既扃。階前有四大櫻桃樹林,花發正茂。及月色滿庭,似無人居,不知所告。因與新婦對臥階下。未幾,有老人來詬逐,告以前情,遂去。又聞西廊步必履之聲,有一少年郎來詬,且呼老人令遂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哭拜階下曰:『某尚書之侄也。』乃慟哭曰:『無處問耗,不知阿母與阿嫂至,乃自天降也。此即舊宅,堂中所鎖,無非舊物。』慟哭開戶,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校|前從化|前後從化}}。」其母大奇之。且人之榮悴,無非前定,素聞之矣,豈夢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記之。
俄而楚金授鉞廣陵,神龍中以徐敬業有興復之謀,連坐伏法,惟妻與婦□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則天因降誕日,大縱籍役者,得□例焉。午後受詔,及行,總監緋閹走留食,候之。食畢,實將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及宅所在,無差夢焉。
噫!夢信徵也,則前所敘扶風公之見,又何以偕焉。
==元無有==
寶應中,有元無有,嘗以仲春末獨行維揚郊野。值日晚,風雨大至。時兵荒後,人戶逃竄,入路旁空莊。須臾霽止。斜月自出。無有憩北軒,忽聞西廊有人行聲,未幾至堂中。有四人,衣冠皆異,相與談諧,吟詠甚暢,乃云:「今夕如秋,風月如此,吾黨豈不為文,以紀平生之事?」其文即曰口號聯句也。吟詠既朗,無有聽之甚悉。其一衣冠長人曰:
「齊紈魯縞如霜雪,寥亮高聲為子發。」
其二黑衣冠短陋人曰:
「嘉賓良會清夜時,輝煌燈燭我能持。」
其三故弊黃衣冠人,亦短陋,詩曰: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綆相牽常出入。」
其四黑衣冠,身亦短陋,詩曰:
「爨薪貯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為勞。」
無有亦不以四人為異,四人亦不虞無有之在堂隍也,遞相褒賞,羨其自負,雖阮嗣宗《詠懷》亦不能加耳。四人遲明方歸舊所,無有就尋之,堂中惟有故杵、燭臺、水桶、破鐺,乃知四人即此物所為也。
==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久而絕遠有燈火之光,以為人居也,逕往投之。八九里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下燈燭輝煌,牢饌羅列,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系馬西廊前,歷階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每歲求偶於鄉人,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潛以應選。今夕,鄉人之女並為遊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鎖而去,以適於將軍者也。今父母棄之就死,而令惴惴哀懼。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掃除之婦,以奉指使。」公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為大丈夫也,必力救之。如不得,當殺身以徇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一仆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二紫衣吏入而復出,曰:「相公在此。」逡巡,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既而將軍漸下,導吏復告之。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翼引以入,即東階下,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於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須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於此矣。尋其血蹤,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仆妾。」公勉諭焉。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中國,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公命。」
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PUA|}}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圍而劚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
鄉人翻共相慶,會錢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援諭,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至於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來君綽==
隋煬帝征遼,十二軍盡沒,總管來護坐法受戮,煬帝盡欲誅其諸子。君綽憂懼連誅,因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結為奔走之友,共亡命至海州。
夜黑迷路,路旁有燈火,因與共投之。扣門數下,有一蒼頭迎拜君綽,君綽因問:「此是誰家?」答曰:「科斗郎君,姓威,即當府秀才也。」遂啟門,又自閉,敲中門,曰:「蝸兒,外有四五個客。」蝸兒即又一蒼頭也。遂開門,秉燭引客就館客位,床榻茵褥甚備。俄有二小童持燭自中門出,曰:「六郎子出來。」君綽等降階見主人。主人辭彩朗然,文辯紛錯,自通姓名曰「威汙蠖」。敘寒溫訖,揖客由阼階,坐曰:「汙蠖忝以本州鄉賦,得與足下同聲,清宵良會,殊是所願。」即命酒合坐。漸至酣暢,談謔交至,眾所不能對。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坐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君綽曰:「威汙蠖。」實譏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汙蠖,改令曰:「以坐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羅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羅巡又問:「君風雅之士,足得自比雲龍,何玉名之自貶子耶?」汙蠖曰:「仆久從賓貢,多為主司見屈。以仆後於群士,何異尺蠖於汙池乎?」巡又問:「公華宗,氏族何為不載?」汙蠖曰:「我本田氏,出於齊威王,亦猶桓丁之類,何足下之不學耶?」既而蝸兒舉方丈盤至,珍羞水陸,充溢其間。君綽及仆者無不飽飫。夜闌徹燭,連榻而寢。遲明敘別,恨恨俱不自勝。
君綽等行數里,猶念汙蠖,復來,見昨所會之處,了無人居,唯汙池,池邊有大螾,長數尺。又有蝸螺丁子,皆大常者數倍,方知汙蠖及二豎皆此物也。遂共惡昨宵所食,各吐出青泥及汙水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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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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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春==
杜子春者,周、隋間人。少落魄,不事家產,然以心氣閑縱,嗜酒邪遊。資產蕩盡,投於親故,皆以不事事之故見棄。方冬,衣破腹空,徒行長安中,日晚未食,仿徨不知所往,於東市西門,饑寒之色可掬,仰天長籲。有一老人策杖於前,問曰:「君子何嘆?」子春言其心,且憤其親戚疏薄也。感激之氣,發於顏色。老人曰:「幾緡則豐用?」子春曰:「三五萬則可以活矣。」老人曰:「未也,更言之。」「十萬。」曰:「未也。」乃言:「百萬。」曰:「未也。」曰:「三百萬。」乃曰:「可矣。」於是袖出一緡,曰:「給子今夕,明日午時俟子於西市波斯邸,慎無後期。」及時,子春往,老人果與錢三百萬,不告姓名而去。
子春既富,蕩心復熾。自以為終身不復羈旅也,乘肥衣輕,會酒徒,徵絲竹歌舞於倡樓,不復以治生為意。一二年間,稍稍而盡。衣服車馬,易貴從賤,去馬而驢,去驢而徒,倏忽如初。既而復無計,自嘆於市門。發聲而老人到,握其手曰:「君復如此,奇哉!吾將復濟子,幾緡方可?」子春慚不對,老人因逼之,子春愧謝而已。老人曰:「明日午時,來前期處。」子春忍愧而往,得錢一千萬。未受之初,憤發以為從此謀生,石季倫、猗頓小豎耳。錢既入手,心又翻然,縱適之情,又卻如故。不三四年間,貧過舊日。復遇老人於故處,子春不勝其愧,掩面而走,老人牽裾止之,曰:「嗟乎!拙謀也。」因與三千萬,曰:「此而不痊,則子貧在膏肓矣。」子春曰:「吾落魄邪遊,生涯罄盡。親戚豪族,無相顧者,獨此叟三給我,我何以當之?」因謂老人曰「吾得此,人間之事可以立,孤孀可以衣食,於名教復圓矣。感叟深惠,立事之後,唯叟所使。」老人曰:「吾心也。子治生畢,來歲中元,見我於老君雙檜下。」子春以孤孀多寓淮南,遂轉資揚州,買良田百頃,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餘間,悉召孤孀分居第中,婚嫁甥侄,遷祔旅櫬,恩者煦之,仇者復之。既畢事,及期而往。
老人者方嘯於二檜之陰,遂與登華山雲臺峰。入四十里餘,見一居處,室屋嚴潔,非常人居。彩雲遙覆,鸞鶴飛翔,其上有正堂,中有藥爐,高九尺餘,紫焰光發,灼煥窗戶。玉女九人環爐而立,青龍白虎,分據前後。其時日將暮,老人者不復俗衣,乃黃冠絳帔士也。持白石三丸,酒一卮遺子春,令速食之訖。取一虎皮鋪於內西壁,東向而坐,戒曰:「慎勿語,雖尊神、惡鬼、夜叉、猛獸、地獄,及君之親屬為所囚縛,萬苦皆非真實,但當不動不語耳,安心莫懼,終無所苦。當一心念吾所言。」言訖而去。子春視庭,唯一巨甕,滿中貯水而已。
道士適去,而旌旗戈甲,千乘萬騎,遍滿崖谷來,呵叱之聲動天,有一人稱大將軍,身長丈餘,人馬皆著金甲,光芒射人。親衛數百人,拔劍張弓,直入堂前,呵曰:「汝是何人,敢不避大將軍!」左右竦劍而前,逼問姓名,又問作何物,皆不對。問者大怒,催斬,爭射之,聲如雷,竟不應。將軍者拗怒而去。俄而猛虎、毒龍、狻猊、獅子、腹蛇萬計,哮吼拿攫而爭前,欲搏噬,或跳過其上。子春神色不動。有頃而散。既而大雨滂澍,雷電晦暝,火輪走其左右,電光掣其前後,目不得開。須臾,庭際水深丈餘,流電吼雷,勢若山川開破,不可制止,瞬息之間,波及坐下。子春端坐不顧。未頃而散。將軍者復來,引牛頭獄卒,奇貌鬼神,將大鑊湯而置子春前,長槍刃叉,四面周匝,傳命曰:「肯言姓名即放,不肯言,即當心叉取置之鑊中。」又不應。因執其妻來,捽於階下,指曰:「言姓名免之。」又不應。乃鞭捶流血,或射或斫,或煮或燒,苦不可忍。其妻號哭曰:「誠為陋拙,有辱君子。然幸得執巾櫛,奉事十餘年矣,今為尊鬼所執,不勝其苦。不敢望君匍匐拜乞,望君一言,即全性命矣。人誰無情,君乃忍惜一言。」雨淚庭中,且咒且罵,子春終不顧。將軍曰:「吾不能毒汝妻耶?」令取銼碓,從腳寸寸剉之。妻叫哭愈急,竟不顧之。將軍曰:「此賊妖術已成,不可使久在世間。」敕左右斬之。
斬訖,魂魄被領見閻羅王,王曰:「此乃雲臺峰妖民乎?」促付獄中,於是熔銅、鐵杖、碓搗、硙磨、火坑、鑊湯、刀山、劍林之苦,無不備嘗。然心念道士之言,亦似可忍,竟不呻吟。獄卒告受罪畢,王曰:「此人陰賊,不合得作男身,宜令作女人。」配生宋州單父縣丞王勤家,生而多病,針灸醫藥之苦,略無停日。亦嘗墜火墮床,痛苦不濟,終不失聲。俄而長大,容色絕代,而口無聲,其家目為啞女,親戚相狎,侮之萬端,終不能對。同鄉有進士盧珪者,聞其容而慕之,因媒氏求焉。其家以啞辭之,盧曰:「茍為妻而賢,何用言矣,亦足以戒長舌之婦。」乃許之。盧生備禮親迎為妻,數年,恩情甚篤,生一男,僅二歲,聰慧無敵。盧抱兒與之言,不應。多方引之,終無辭。盧大怒曰:「昔賈大夫之妻鄙其夫才不笑爾。然觀其射雉,尚釋其憾。今吾陋不及賈,而文藝非徒射雉也,而竟不言。大丈夫為妻所鄙,安用其子!」乃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卒,血濺數步。子春愛生於心,忽忘其約,不覺失聲云:「噫!」
「噫」聲未息,身坐故處,道士者亦在其前,初五更矣。其紫焰穿屋上天,火起四舍,屋室俱焚。道士嘆曰:「措大誤余乃如是!」因提其髻投水甕中。未頃火息。道士前曰:「出。吾子之心,喜怒哀懼惡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愛而已。向使子無『噫』聲,吾之藥成,子亦上仙矣。嗟乎,仙才之難得也!吾藥可重煉,而子之身猶為世界所容矣。勉之哉!」遙指路使歸。子春強登基觀焉,其爐已壞,中有鐵柱大如臂,長數尺。道士脫衣,以刀子削之。
子春既歸,愧其忘誓,復自效以謝其過,行至雲臺峰,絕無人跡,嘆恨而歸。
==裴諶==
裴諶、王敬伯、梁芳約為方外之友。隋大業中,相與入白鹿山學道,謂黃白可成,不死之藥可致,雲飛羽化,無非積學。辛勤采煉,手足胼胝,十數年間。無何,梁芳死,敬伯謂諶曰:「吾所以去國忘家,耳絕絲竹,口厭肥豢,目棄奇色,去華屋而樂茅齋,賤歡娛而貴寂寞者,豈非覬乘雲駕鶴,遊戲蓬壺?縱其不成,亦望長生,壽畢天地耳。今仙海無涯,長生未致,辛勤於雲山之外,不免就死。敬伯所樂,將下山乘肥衣輕,聽歌玩色,遊於京洛,意足然後求達,垂功立事,以榮耀人寰,縱不能憩三山,飲瑤池,驂龍衣霞,歌鸞飛鳳,與仙翁為侶,且腰金拖紫,圖影淩煙,廁卿大夫之間,何如哉?子盍歸乎?無空死深山。」諶曰;「吾乃夢醒者,不復低迷。」敬伯遂歸,諶留之不得。時唐貞觀初,以舊籍調授左武衛騎曹參軍,大將軍趙朏妻之以女。數年間,遷大理廷評,衣緋,奉使淮南,舟行過高郵。
制使之行,呵叱風生,行船不敢動。時天微雨,忽有一漁舟突過,中有老人,衣蓑戴笠,鼓棹而去,其疾如風。敬伯以為吾乃制使,威振遠近,此漁父敢突過我。試視之,乃諶也。遽令追之,因請維舟,延之坐內,握手慰之曰:「兄久居深山,拋擲名宦而無成,到此極也。夫風不可系,影不可捕,古人倦夜長,尚秉燭遊,況少年白晝而擲之乎?敬伯自出山數年,今廷尉評事矣。昨者推獄平允,乃天錫命服。淮南疑獄,今𤅊於有司,上擇詳明吏覆訊之,敬伯預其選,故有是行。雖未可言官達,比之山叟,自謂差勝。兄甘勞苦,竟如曩日,奇哉!奇哉!今何所須,當以奉給。」諶曰:「吾儕野人,心近雲鶴,未可以腐鼠嚇也。吾沈子浮,魚鳥各適,何必矜炫也。夫人世之所須者,吾當給爾,子何以贈我?吾與山中之友,或市藥於廣陵,亦有息肩之地。青園橋東,有數里櫻桃園,園北車門,即吾宅也。子公事少隙,當尋我於此。」遂倏然而去。
敬伯到廣陵十餘日,事少閑,思諶言,因出尋之。果有車門,試問之,乃裴宅也。人引以入,初尚荒涼,移步愈佳。行數百步,方及大門,樓閣重復,花木鮮秀,似非人境。煙翠蔥蘢,景色妍媚,不可形狀。香風颯來,神清氣爽,飄飄然有淩雲之意,不復以使車為重,視其身若腐鼠,視其徒若螻蟻。既而稍聞劍佩之聲,二青衣出曰:「阿郎來。」俄有一人,衣冠偉然,儀貌奇麗,敬伯前拜,視之乃諶也。裴慰之曰:「塵界仕官,久食腥膻,愁欲之火焰於心中,負之而行,固甚勞困。」遂揖以入,坐於中堂,窗戶棟梁,飾以錄寶,屏帳皆畫雲鶴。有頃,四青衣捧碧玉臺盤而至,器物珍異,皆非人世所有,香醪嘉饌,目所未窺。既而日將暮,命其促席,燃九光之燈,光華滿座。女樂二十人,皆絕代之色,列坐其前。
裴顧小黃頭曰:「王評事昔吾山中之友,道情不固,棄吾下山,別近十年,才為廷尉屬。今俗心已就,須俗妓以樂之。顧伶家女無足召者,當召士大夫之女已適人者。如近無姝麗,五千里內皆可擇之。」小黃頭唯唯而去。諸妓調碧玉箏,調未諧而黃頭已復命,引一妓自西階登,拜裴席前。裴指曰:「參評事。」敬伯答拜,細視之,乃敬伯妻趙氏也。敬伯驚訝不敢言,妻亦甚駭,目之不已。遂令坐玉階下,一青衣捧玳瑁箏授之,趙素所善也,因令與妓合曲以送酒。敬伯坐間取一殷色朱李投之,趙顧敬伯,潛系於衣帶。妓奏之曲,趙皆不能逐。裴乃令隨趙所奏,時時停之,以呈其曲。其歌舞雖非雲韶九奏之樂,而清沈宛轉,酬獻極歡。天將曉,裴召前黃頭曰:「送趙氏夫人。」且謂曰:「此堂乃九天畫堂,常人不到。吾昔與王為方外之交,憐其為俗所迷,自投湯火,以智自燒,以明自賊,將沈浮於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於此,一以醒之。今日之會,誠難再得,亦夫人之宿命,乃得暫遊,雲山萬重,往復勞苦,無辭也。」趙拜而去。
裴謂敬伯曰:「評公使車留此一宿,得無驚群將乎?宜且就館,未赴闕閑時,訪我可也。塵路遐遠,萬愁攻人,努力自愛。」敬伯拜謝而去。後五日,將還,潛詣取別,其門不復有宅,乃荒涼之地,煙草極目,惆悵而返。
及京奏事畢,得歸私第,諸趙競怒曰:「女子誠陋拙,不足以奉事君子。然已辱厚禮,亦宜敬之。夫上以承祖先,下以繼後事,豈茍而已哉。奈何以妖術致之萬里而娛人之視聽乎?朱李尚在,其筵足徵,何諱乎?」敬伯盡言之,且曰:「當此之時,敬伯亦自不測。此蓋裴之道成矣,以此相炫也。」其妻亦記得裴言,遂不復責。
籲!神仙之變化,誠如此乎?將幻者鬻術以致惑乎?固非常智之所及。且夫雀為蛤,雉為蜃,人為虎,腐草為螢,蜣螂為蟬,鯤為鵬,萬物之變化,書傳之記者,不可以智達,況耳目之外乎!
==韋氏==
京兆韋氏女者,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欲聘汝。」女笑曰:「非吾夫也。」母記之,雖媒媼日來,盛陳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終不諧。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參京兆軍事,其府之司錄張審約者,汝之老舅也,為王媒之,將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張亦熟我,又為王之媒介也,其辭不虛矣。」亦終不諧。
又二年,進士張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許之,遂擇吉焉。既成禮訖,因其母徐問之,對曰:「吾此乃夢徵矣。然此生之事皆見矣,豈獨適楚金之先知乎!某既笄,夢年二十適清河楚金,以尚書節制廣陵,在鎮七年,而楚金伏法。闔門皆死,惟某與新婦一人,生入掖庭,蔬食而役者十八年,蒙詔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宮關,與新婦渡水,迨暗及灘,四顧將昏然,不知所往,因與新婦相於灘於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數百步,有壞坊焉。自入西門,隨垣而北,其東大門屋,因造焉,又無人而大開,遂入。及壞戟門,亦開,又入。逾屏回廊四合,有堂既扃。階前有四大櫻桃樹林,花發正茂。及月色滿庭,似無人居,不知所告。因與新婦對臥階下。未幾,有老人來詬逐,告以前情,遂去。又聞西廊步必履之聲,有一少年郎來詬,且呼老人令遂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哭拜階下曰:『某尚書之侄也。』乃慟哭曰:『無處問耗,不知阿母與阿嫂至,乃自天降也。此即舊宅,堂中所鎖,無非舊物。』慟哭開戶,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校|前從化|前後從化}}。」其母大奇之。且人之榮悴,無非前定,素聞之矣,豈夢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記之。
俄而楚金授鉞廣陵,神龍中以徐敬業有興復之謀,連坐伏法,惟妻與婦{{校|□|免}}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則天因降誕日,大縱籍役者,得{{校|□|随}}例焉。午後受詔,及行,總監緋閹走留食,候之。食畢,實將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及宅所在,無差夢焉。
噫!夢信徵也,則前所敘扶風公之見,又何以偕焉。
==元無有==
寶應中,有元無有,嘗以仲春末獨行維揚郊野。值日晚,風雨大至。時兵荒後,人戶逃竄,入路旁空莊。須臾霽止。斜月自出。無有憩北軒,忽聞西廊有人行聲,未幾至堂中。有四人,衣冠皆異,相與談諧,吟詠甚暢,乃云:「今夕如秋,風月如此,吾黨豈不為文,以紀平生之事?」其文即曰口號聯句也。吟詠既朗,無有聽之甚悉。其一衣冠長人曰:
「齊紈魯縞如霜雪,寥亮高聲為子發。」
其二黑衣冠短陋人曰:
「嘉賓良會清夜時,輝煌燈燭我能持。」
其三故弊黃衣冠人,亦短陋,詩曰: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綆相牽常出入。」
其四黑衣冠,身亦短陋,詩曰:
「爨薪貯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為勞。」
無有亦不以四人為異,四人亦不虞無有之在堂隍也,遞相褒賞,羨其自負,雖阮嗣宗《詠懷》亦不能加耳。四人遲明方歸舊所,無有就尋之,堂中惟有故杵、燭臺、水桶、破鐺,乃知四人即此物所為也。
==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久而絕遠有燈火之光,以為人居也,逕往投之。八九里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下燈燭輝煌,牢饌羅列,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系馬西廊前,歷階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每歲求偶於鄉人,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潛以應選。今夕,鄉人之女並為遊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鎖而去,以適於將軍者也。今父母棄之就死,而令惴惴哀懼。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掃除之婦,以奉指使。」公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為大丈夫也,必力救之。如不得,當殺身以徇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一仆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二紫衣吏入而復出,曰:「相公在此。」逡巡,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既而將軍漸下,導吏復告之。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翼引以入,即東階下,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於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須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於此矣。尋其血蹤,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仆妾。」公勉諭焉。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中國,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公命。」
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PUA|}}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圍而劚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
鄉人翻共相慶,會錢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援諭,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至於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來君綽==
隋煬帝征遼,十二軍盡沒,總管來護坐法受戮,煬帝盡欲誅其諸子。君綽憂懼連誅,因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結為奔走之友,共亡命至海州。
夜黑迷路,路旁有燈火,因與共投之。扣門數下,有一蒼頭迎拜君綽,君綽因問:「此是誰家?」答曰:「科斗郎君,姓威,即當府秀才也。」遂啟門,又自閉,敲中門,曰:「蝸兒,外有四五個客。」蝸兒即又一蒼頭也。遂開門,秉燭引客就館客位,床榻茵褥甚備。俄有二小童持燭自中門出,曰:「六郎子出來。」君綽等降階見主人。主人辭彩朗然,文辯紛錯,自通姓名曰「威汙蠖」。敘寒溫訖,揖客由阼階,坐曰:「汙蠖忝以本州鄉賦,得與足下同聲,清宵良會,殊是所願。」即命酒合坐。漸至酣暢,談謔交至,眾所不能對。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坐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君綽曰:「威汙蠖。」實譏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汙蠖,改令曰:「以坐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羅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羅巡又問:「君風雅之士,足得自比雲龍,何玉名之自貶子耶?」汙蠖曰:「仆久從賓貢,多為主司見屈。以仆後於群士,何異尺蠖於汙池乎?」巡又問:「公華宗,氏族何為不載?」汙蠖曰:「我本田氏,出於齊威王,亦猶桓丁之類,何足下之不學耶?」既而蝸兒舉方丈盤至,珍羞水陸,充溢其間。君綽及仆者無不飽飫。夜闌徹燭,連榻而寢。遲明敘別,恨恨俱不自勝。
君綽等行數里,猶念汙蠖,復來,見昨所會之處,了無人居,唯汙池,池邊有大螾,長數尺。又有蝸螺丁子,皆大常者數倍,方知汙蠖及二豎皆此物也。遂共惡昨宵所食,各吐出青泥及汙水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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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子春==
杜子春者,周、隋間人。少落魄,不事家產,然以心氣閑縱,嗜酒邪遊。資產蕩盡,投於親故,皆以不事事之故見棄。方冬,衣破腹空,徒行長安中,日晚未食,仿徨不知所往,於東市西門,饑寒之色可掬,仰天長籲。有一老人策杖於前,問曰:「君子何嘆?」子春言其心,且憤其親戚疏薄也。感激之氣,發於顏色。老人曰:「幾緡則豐用?」子春曰:「三五萬則可以活矣。」老人曰:「未也,更言之。」「十萬。」曰:「未也。」乃言:「百萬。」曰:「未也。」曰:「三百萬。」乃曰:「可矣。」於是袖出一緡,曰:「給子今夕,明日午時俟子於西市波斯邸,慎無後期。」及時,子春往,老人果與錢三百萬,不告姓名而去。
子春既富,蕩心復熾。自以為終身不復羈旅也,乘肥衣輕,會酒徒,徵絲竹歌舞於倡樓,不復以治生為意。一二年間,稍稍而盡。衣服車馬,易貴從賤,去馬而驢,去驢而徒,倏忽如初。既而復無計,自嘆於市門。發聲而老人到,握其手曰:「君復如此,奇哉!吾將復濟子,幾緡方可?」子春慚不對,老人因逼之,子春愧謝而已。老人曰:「明日午時,來前期處。」子春忍愧而往,得錢一千萬。未受之初,憤發以為從此謀生,石季倫、猗頓小豎耳。錢既入手,心又翻然,縱適之情,又卻如故。不三四年間,貧過舊日。復遇老人於故處,子春不勝其愧,掩面而走,老人牽裾止之,曰:「嗟乎!拙謀也。」因與三千萬,曰:「此而不痊,則子貧在膏肓矣。」子春曰:「吾落魄邪遊,生涯罄盡。親戚豪族,無相顧者,獨此叟三給我,我何以當之?」因謂老人曰「吾得此,人間之事可以立,孤孀可以衣食,於名教復圓矣。感叟深惠,立事之後,唯叟所使。」老人曰:「吾心也。子治生畢,來歲中元,見我於老君雙檜下。」子春以孤孀多寓淮南,遂轉資揚州,買良田百頃,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餘間,悉召孤孀分居第中,婚嫁甥侄,遷祔旅櫬,恩者煦之,仇者復之。既畢事,及期而往。
老人者方嘯於二檜之陰,遂與登華山雲臺峰。入四十里餘,見一居處,室屋嚴潔,非常人居。彩雲遙覆,鸞鶴飛翔,其上有正堂,中有藥爐,高九尺餘,紫焰光發,灼煥窗戶。玉女九人環爐而立,青龍白虎,分據前後。其時日將暮,老人者不復俗衣,乃黃冠絳帔士也。持白石三丸,酒一卮遺子春,令速食之訖。取一虎皮鋪於內西壁,東向而坐,戒曰:「慎勿語,雖尊神、惡鬼、夜叉、猛獸、地獄,及君之親屬為所囚縛,萬苦皆非真實,但當不動不語耳,安心莫懼,終無所苦。當一心念吾所言。」言訖而去。子春視庭,唯一巨甕,滿中貯水而已。
道士適去,而旌旗戈甲,千乘萬騎,遍滿崖谷來,呵叱之聲動天,有一人稱大將軍,身長丈餘,人馬皆著金甲,光芒射人。親衛數百人,拔劍張弓,直入堂前,呵曰:「汝是何人,敢不避大將軍!」左右竦劍而前,逼問姓名,又問作何物,皆不對。問者大怒,催斬,爭射之,聲如雷,竟不應。將軍者拗怒而去。俄而猛虎、毒龍、狻猊、獅子、腹蛇萬計,哮吼拿攫而爭前,欲搏噬,或跳過其上。子春神色不動。有頃而散。既而大雨滂澍,雷電晦暝,火輪走其左右,電光掣其前後,目不得開。須臾,庭際水深丈餘,流電吼雷,勢若山川開破,不可制止,瞬息之間,波及坐下。子春端坐不顧。未頃而散。將軍者復來,引牛頭獄卒,奇貌鬼神,將大鑊湯而置子春前,長槍刃叉,四面周匝,傳命曰:「肯言姓名即放,不肯言,即當心叉取置之鑊中。」又不應。因執其妻來,捽於階下,指曰:「言姓名免之。」又不應。乃鞭捶流血,或射或斫,或煮或燒,苦不可忍。其妻號哭曰:「誠為陋拙,有辱君子。然幸得執巾櫛,奉事十餘年矣,今為尊鬼所執,不勝其苦。不敢望君匍匐拜乞,望君一言,即全性命矣。人誰無情,君乃忍惜一言。」雨淚庭中,且咒且罵,子春終不顧。將軍曰:「吾不能毒汝妻耶?」令取銼碓,從腳寸寸剉之。妻叫哭愈急,竟不顧之。將軍曰:「此賊妖術已成,不可使久在世間。」敕左右斬之。
斬訖,魂魄被領見閻羅王,王曰:「此乃雲臺峰妖民乎?」促付獄中,於是熔銅、鐵杖、碓搗、硙磨、火坑、鑊湯、刀山、劍林之苦,無不備嘗。然心念道士之言,亦似可忍,竟不呻吟。獄卒告受罪畢,王曰:「此人陰賊,不合得作男身,宜令作女人。」配生宋州單父縣丞王勤家,生而多病,針灸醫藥之苦,略無停日。亦嘗墜火墮床,痛苦不濟,終不失聲。俄而長大,容色絕代,而口無聲,其家目為啞女,親戚相狎,侮之萬端,終不能對。同鄉有進士盧珪者,聞其容而慕之,因媒氏求焉。其家以啞辭之,盧曰:「茍為妻而賢,何用言矣,亦足以戒長舌之婦。」乃許之。盧生備禮親迎為妻,數年,恩情甚篤,生一男,僅二歲,聰慧無敵。盧抱兒與之言,不應。多方引之,終無辭。盧大怒曰:「昔賈大夫之妻鄙其夫才不笑爾。然觀其射雉,尚釋其憾。今吾陋不及賈,而文藝非徒射雉也,而竟不言。大丈夫為妻所鄙,安用其子!」乃持兩足,以頭撲於石上,應手而卒,血濺數步。子春愛生於心,忽忘其約,不覺失聲云:「噫!」
「噫」聲未息,身坐故處,道士者亦在其前,初五更矣。其紫焰穿屋上天,火起四舍,屋室俱焚。道士嘆曰:「措大誤余乃如是!」因提其髻投水甕中。未頃火息。道士前曰:「出。吾子之心,喜怒哀懼惡欲,皆能忘也。所未臻者,愛而已。向使子無『噫』聲,吾之藥成,子亦上仙矣。嗟乎,仙才之難得也!吾藥可重煉,而子之身猶為世界所容矣。勉之哉!」遙指路使歸。子春強登基觀焉,其爐已壞,中有鐵柱大如臂,長數尺。道士脫衣,以刀子削之。
子春既歸,愧其忘誓,復自效以謝其過,行至雲臺峰,絕無人跡,嘆恨而歸。
==裴諶==
裴諶、王敬伯、梁芳約為方外之友。隋大業中,相與入白鹿山學道,謂黃白可成,不死之藥可致,雲飛羽化,無非積學。辛勤采煉,手足胼胝,十數年間。無何,梁芳死,敬伯謂諶曰:「吾所以去國忘家,耳絕絲竹,口厭肥豢,目棄奇色,去華屋而樂茅齋,賤歡娛而貴寂寞者,豈非覬乘雲駕鶴,遊戲蓬壺?縱其不成,亦望長生,壽畢天地耳。今仙海無涯,長生未致,辛勤於雲山之外,不免就死。敬伯所樂,將下山乘肥衣輕,聽歌玩色,遊於京洛,意足然後求達,垂功立事,以榮耀人寰,縱不能憩三山,飲瑤池,驂龍衣霞,歌鸞飛鳳,與仙翁為侶,且腰金拖紫,圖影淩煙,廁卿大夫之間,何如哉?子盍歸乎?無空死深山。」諶曰;「吾乃夢醒者,不復低迷。」敬伯遂歸,諶留之不得。時唐貞觀初,以舊籍調授左武衛騎曹參軍,大將軍趙朏妻之以女。數年間,遷大理廷評,衣緋,奉使淮南,舟行過高郵。
制使之行,呵叱風生,行船不敢動。時天微雨,忽有一漁舟突過,中有老人,衣蓑戴笠,鼓棹而去,其疾如風。敬伯以為吾乃制使,威振遠近,此漁父敢突過我。試視之,乃諶也。遽令追之,因請維舟,延之坐內,握手慰之曰:「兄久居深山,拋擲名宦而無成,到此極也。夫風不可系,影不可捕,古人倦夜長,尚秉燭遊,況少年白晝而擲之乎?敬伯自出山數年,今廷尉評事矣。昨者推獄平允,乃天錫命服。淮南疑獄,今𤅊於有司,上擇詳明吏覆訊之,敬伯預其選,故有是行。雖未可言官達,比之山叟,自謂差勝。兄甘勞苦,竟如曩日,奇哉!奇哉!今何所須,當以奉給。」諶曰:「吾儕野人,心近雲鶴,未可以腐鼠嚇也。吾沈子浮,魚鳥各適,何必矜炫也。夫人世之所須者,吾當給爾,子何以贈我?吾與山中之友,或市藥於廣陵,亦有息肩之地。青園橋東,有數里櫻桃園,園北車門,即吾宅也。子公事少隙,當尋我於此。」遂倏然而去。
敬伯到廣陵十餘日,事少閑,思諶言,因出尋之。果有車門,試問之,乃裴宅也。人引以入,初尚荒涼,移步愈佳。行數百步,方及大門,樓閣重復,花木鮮秀,似非人境。煙翠蔥蘢,景色妍媚,不可形狀。香風颯來,神清氣爽,飄飄然有淩雲之意,不復以使車為重,視其身若腐鼠,視其徒若螻蟻。既而稍聞劍佩之聲,二青衣出曰:「阿郎來。」俄有一人,衣冠偉然,儀貌奇麗,敬伯前拜,視之乃諶也。裴慰之曰:「塵界仕官,久食腥膻,愁欲之火焰於心中,負之而行,固甚勞困。」遂揖以入,坐於中堂,窗戶棟梁,飾以錄寶,屏帳皆畫雲鶴。有頃,四青衣捧碧玉臺盤而至,器物珍異,皆非人世所有,香醪嘉饌,目所未窺。既而日將暮,命其促席,燃九光之燈,光華滿座。女樂二十人,皆絕代之色,列坐其前。
裴顧小黃頭曰:「王評事昔吾山中之友,道情不固,棄吾下山,別近十年,才為廷尉屬。今俗心已就,須俗妓以樂之。顧伶家女無足召者,當召士大夫之女已適人者。如近無姝麗,五千里內皆可擇之。」小黃頭唯唯而去。諸妓調碧玉箏,調未諧而黃頭已復命,引一妓自西階登,拜裴席前。裴指曰:「參評事。」敬伯答拜,細視之,乃敬伯妻趙氏也。敬伯驚訝不敢言,妻亦甚駭,目之不已。遂令坐玉階下,一青衣捧玳瑁箏授之,趙素所善也,因令與妓合曲以送酒。敬伯坐間取一殷色朱李投之,趙顧敬伯,潛系於衣帶。妓奏之曲,趙皆不能逐。裴乃令隨趙所奏,時時停之,以呈其曲。其歌舞雖非雲韶九奏之樂,而清沈宛轉,酬獻極歡。天將曉,裴召前黃頭曰:「送趙氏夫人。」且謂曰:「此堂乃九天畫堂,常人不到。吾昔與王為方外之交,憐其為俗所迷,自投湯火,以智自燒,以明自賊,將沈浮於生死海中,求岸不得,故命於此,一以醒之。今日之會,誠難再得,亦夫人之宿命,乃得暫遊,雲山萬重,往復勞苦,無辭也。」趙拜而去。
裴謂敬伯曰:「評公使車留此一宿,得無驚群將乎?宜且就館,未赴闕閑時,訪我可也。塵路遐遠,萬愁攻人,努力自愛。」敬伯拜謝而去。後五日,將還,潛詣取別,其門不復有宅,乃荒涼之地,煙草極目,惆悵而返。
及京奏事畢,得歸私第,諸趙競怒曰:「女子誠陋拙,不足以奉事君子。然已辱厚禮,亦宜敬之。夫上以承祖先,下以繼後事,豈茍而已哉。奈何以妖術致之萬里而娛人之視聽乎?朱李尚在,其筵足徵,何諱乎?」敬伯盡言之,且曰:「當此之時,敬伯亦自不測。此蓋裴之道成矣,以此相炫也。」其妻亦記得裴言,遂不復責。
籲!神仙之變化,誠如此乎?將幻者鬻術以致惑乎?固非常智之所及。且夫雀為蛤,雉為蜃,人為虎,腐草為螢,蜣螂為蟬,鯤為鵬,萬物之變化,書傳之記者,不可以智達,況耳目之外乎!
==韋氏==
京兆韋氏女者,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欲聘汝。」女笑曰:「非吾夫也。」母記之,雖媒媼日來,盛陳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終不諧。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參京兆軍事,其府之司錄張審約者,汝之老舅也,為王媒之,將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張亦熟我,又為王之媒介也,其辭不虛矣。」亦終不諧。
又二年,進士張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許之,遂擇吉焉。既成禮訖,因其母徐問之,對曰:「吾此乃夢徵矣。然此生之事皆見矣,豈獨適楚金之先知乎!某既笄,夢年二十適清河楚金,以尚書節制廣陵,在鎮七年,而楚金伏法。闔門皆死,惟某與新婦一人,生入掖庭,蔬食而役者十八年,蒙詔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宮關,與新婦渡水,迨暗及灘,四顧將昏然,不知所往,因與新婦相於灘於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數百步,有壞坊焉。自入西門,隨垣而北,其東大門屋,因造焉,又無人而大開,遂入。及壞戟門,亦開,又入。逾屏回廊四合,有堂既扃。階前有四大櫻桃樹林,花發正茂。及月色滿庭,似無人居,不知所告。因與新婦對臥階下。未幾,有老人來詬逐,告以前情,遂去。又聞西廊步必履之聲,有一少年郎來詬,且呼老人令遂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哭拜階下曰:『某尚書之侄也。』乃慟哭曰:『無處問耗,不知阿母與阿嫂至,乃自天降也。此即舊宅,堂中所鎖,無非舊物。』慟哭開戶,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校|前從化|前後從化}}。」其母大奇之。且人之榮悴,無非前定,素聞之矣,豈夢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記之。
俄而楚金授鉞廣陵,神龍中以徐敬業有興復之謀,連坐伏法,惟妻與婦{{校|□|免}}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則天因降誕日,大縱籍役者,得{{校|□|随}}例焉。午後受詔,及行,總監緋閹走留食,候之。食畢,實將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及宅所在,無差夢焉。
噫!夢信徵也,則前所敘扶風公之見,又何以偕焉。
==元無有==
寶應中,有元無有,嘗以仲春末獨行維揚郊野。值日晚,風雨大至。時兵荒後,人戶逃竄,入路旁空莊。須臾霽止。斜月自出。無有憩北軒,忽聞西廊有人行聲,未幾至堂中。有四人,衣冠皆異,相與談諧,吟詠甚暢,乃云:「今夕如秋,風月如此,吾黨豈不為文,以紀平生之事?」其文即曰口號聯句也。吟詠既朗,無有聽之甚悉。其一衣冠長人曰:
「齊紈魯縞如霜雪,寥亮高聲為子發。」
其二黑衣冠短陋人曰:
「嘉賓良會清夜時,輝煌燈燭我能持。」
其三故弊黃衣冠人,亦短陋,詩曰: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綆相牽常出入。」
其四黑衣冠,身亦短陋,詩曰:
「爨薪貯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為勞。」
無有亦不以四人為異,四人亦不虞無有之在堂隍也,遞相褒賞,羨其自負,雖阮嗣宗《詠懷》亦不能加耳。四人遲明方歸舊所,無有就尋之,堂中惟有故杵、燭臺、水桶、破鐺,乃知四人即此物所為也。
==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夜行陰晦失道。久而絕遠有燈火之光,以為人居也,逕往投之。八九里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下燈燭輝煌,牢饌羅列,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系馬西廊前,歷階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每歲求偶於鄉人,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潛以應選。今夕,鄉人之女並為遊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鎖而去,以適於將軍者也。今父母棄之就死,而令惴惴哀懼。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掃除之婦,以奉指使。」公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為大丈夫也,必力救之。如不得,當殺身以徇汝,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一僕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二紫衣吏入而復出,曰:「相公在此。」逡巡,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既而將軍漸下,導吏復告之。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翼引以入,即東階下,公使僕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願為小相耳。」將軍者喜而延坐,與對食,言笑極歡。公於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臘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須珍者,得自禦廚,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將軍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無機,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導從之吏,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僕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於此矣。尋其血蹤,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僕妾。」公勉諭焉。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鹹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承天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諸侯漁色於中國,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禮之患,如何?」鄉人悟而喜曰:「願從公命。」
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PUA|}}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圍而劚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
鄉人翻共相慶,會錢以酬公。公不受,曰:「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多幸為人,托質血屬,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泣拜而從公,公多歧援諭,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至於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來君綽==
隋煬帝征遼,十二軍盡沒,總管來護坐法受戮,煬帝盡欲誅其諸子。君綽憂懼連誅,因與秀才羅巡、羅逖、李萬進結為奔走之友,共亡命至海州。
夜黑迷路,路旁有燈火,因與共投之。扣門數下,有一蒼頭迎拜君綽,君綽因問:「此是誰家?」答曰:「科斗郎君,姓威,即當府秀才也。」遂啟門,又自閉,敲中門,曰:「蝸兒,外有四五個客。」蝸兒即又一蒼頭也。遂開門,秉燭引客就館客位,床榻茵褥甚備。俄有二小童持燭自中門出,曰:「六郎子出來。」君綽等降階見主人。主人辭彩朗然,文辯紛錯,自通姓名曰「威汙蠖」。敘寒溫訖,揖客由阼階,坐曰:「汙蠖忝以本州鄉賦,得與足下同聲,清宵良會,殊是所願。」即命酒合坐。漸至酣暢,談謔交至,眾所不能對。君綽頗不能平,欲以理挫之,無計,因舉觴曰:「君綽請起一令,以坐中姓名雙聲者,犯罰如律。」君綽曰:「威汙蠖。」實譏其姓。眾皆撫手大笑,以為得言。及至汙蠖,改令曰:「以坐中人姓為歌聲,自二字至五字。」令曰:「羅李,羅來李,羅李羅來,羅李羅李來。」眾皆慚其辯捷。羅巡又問:「君風雅之士,足得自比雲龍,何玉名之自貶子耶?」汙蠖曰:「僕久從賓貢,多為主司見屈。以僕後於群士,何異尺蠖於汙池乎?」巡又問:「公華宗,氏族何為不載?」汙蠖曰:「我本田氏,出於齊威王,亦猶桓丁之類,何足下之不學耶?」既而蝸兒舉方丈盤至,珍羞水陸,充溢其間。君綽及僕者無不飽飫。夜闌徹燭,連榻而寢。遲明敘別,恨恨俱不自勝。
君綽等行數里,猶念汙蠖,復來,見昨所會之處,了無人居,唯汙池,池邊有大螾,長數尺。又有蝸螺丁子,皆大常者數倍,方知汙蠖及二豎皆此物也。遂共惡昨宵所食,各吐出青泥及汙水數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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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正義/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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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唐[[作者:孔穎達|孔穎達]]正義|section=|times=|previous=[[../卷13|卷第十三]]|next=[[../卷15|卷第十五]]|type=|from=|notes=}}
==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婢子,婦人之卑稱也”。○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卑,小也。○禦,本亦作禦,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詩•小雅》。言常戒懼。○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PUA|}}旦。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胄,兜鍪。魚門,邾城門。○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二毛,頭白有二色。○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不因阻隘以求勝。○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為利興。○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儳,岩,未整陳。○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閾,門限。○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為鄭所饗。○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艸{{PUA|}}}、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鹿蟲}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不以壽終。○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貴仕,貴位。○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偃,子犯也。○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校,報也。○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衰,趙夙弟。○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武子,魏犨。○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盾,趙宣子。○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四馬為乘,八十匹也。○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無去志,故怒。○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薄,迫也。駢脅,合脅。○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若遂以為傅相。○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自貳,自別異於曹。○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蕃,息也。○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儕,等也。○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晉侯,惠公也。○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匜、沃、盥,器也。揮,湔也。○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有文辭也。○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羈,馬羈。絏,馬韁。○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日”。○,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日,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質信於河。○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懷公遣軍距重耳。○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解縣西北有郇城。○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辭不見。○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即日至。○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田,獵。○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披所斬文公衣袂也。○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披,奄人,故稱刑臣。○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求納文公。○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原、屏、樓,三子之邑。○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偕,俱也。○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堵俞彌,鄭大夫。○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怨王助衛為滑請。○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無親疏也。○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吊,傷也。鹹,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吊傷”至“兄弟”。○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鹹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PUA|}}韋々,{{annotate|(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PUA|}}韋々,言{{PUA|}}韋々。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PUA|}}韋々然。○鄂,五各反。不,方九反。{{PUA|}}韋,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言致{{PUA|}}韋々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PUA|}}韋々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PUA|}}韋々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PUA|}}韋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PUA|}}韋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庸,用也。匿,親也。○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崇,聚也。○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變周、召親兄弟之道。○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二子,周大夫。○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替,廢也。○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annotate|(《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惡其服非法。○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衷,猶適也。○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鄙,野也。○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官守,王之群臣。○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二子,周大夫。○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得先君後已之禮。○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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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唐[[作者:孔穎達|孔穎達]]正義|section=|times=|previous=[[../卷13|卷第十三]]|next=[[../卷15|卷第十五]]|type=|from=|notes=}}
==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PUA|}}旦。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艸{{PUA|}}}、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鹿蟲}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吊,傷也。鹹,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吊傷”至“兄弟”。○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鹹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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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唐[[作者:孔穎達|孔穎達]]正義|section=|times=|previous=[[../卷13|卷第十三]]|next=[[../卷15|卷第十五]]|type=|from=|notes=}}
==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艸{{PUA|}}}、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鹿蟲}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吊,傷也。鹹,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吊傷”至“兄弟”。○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鹹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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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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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䕩、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鹿蟲}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吊,傷也。鹹,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吊傷”至“兄弟”。○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鹹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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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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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䕩、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吊,傷也。鹹,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吊傷”至“兄弟”。○正義曰:吊、傷俱是悼往之辭。鹹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吊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吊”至“謝之”。○正義曰:《禮》:吊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謝其勤勞。吊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吊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吊,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吊,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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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唐[[作者:孔穎達|孔穎達]]正義|section=|times=|previous=[[../卷13|卷第十三]]|next=[[../卷15|卷第十五]]|type=|from=|notes=}}
==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䕩、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弔,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弔傷”至“兄弟”。○正義曰:弔、傷俱是悼徃之辭。咸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弔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弔”至“謝之”。○正義曰:《禮》:弔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弔者,謝其勤勞。弔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弔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弔,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弔,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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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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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唐[[作者:孔穎達|孔穎達]]正義|section=|times=|previous=[[../卷13|卷第十三]]|next=[[../卷15|卷第十五]]|type=|from=|notes=}}
==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䕩、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弔,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弔傷”至“兄弟”。○正義曰:弔、傷俱是悼徃之辭。咸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很也。”孫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弔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弔”至“謝之”。○正義曰:《禮》:弔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弔者,謝其勤勞。弔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弔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弔,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弔,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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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春秋左傳注疏卷第十四
{{*|(起僖公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noauthor=周[[作者:左丘明|左丘明]]傳
晋[[作者:杜預|杜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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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僖公二十有二年經==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annotate|(【注】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音義】○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annotate|(【注】升陘,魯地。邾人縣公胄於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音義】○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annotate|(【注】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故略稱人。【音義】○帥,所類反。)}}
==僖公二十有二年傳==
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annotate|(【注】得恤寡小之禮。)}}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annotate|(【注】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annotate|(【注】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髮而祭於野者,{{annotate|(【注】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音義】○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annotate|(【注】被髮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annotate|(【注】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不必其年信。【音義】○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檮杌於四裔,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是此戎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複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髮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annotate|(【注】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音義】○質音致。妻,七計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annotate|(【注】婢子,婦人之卑稱也。【音義】○櫛,側乙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婦人之卑稱」。○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是婢子為婦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annotate|(【注】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音義】○大叔音泰,注同。)}}《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annotate|(【注】《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音義】○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
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複歸於京師,王召之也。{{annotate|(【注】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鄭起。【音義】○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annotate|(【注】卑,小也。【音義】○禦,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annotate|(【注】《詩•小雅》。言常戒懼。【音義】○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annotate|(【注】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annotate|(【注】《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正義曰:《詩•周頌》臣進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方言》云:「燕趙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蠮螉。」《通俗文》云:「蠆,長尾謂之蠍,蠍毒傷人曰䖧。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annotate|(【注】胄,兜鍪。魚門,邾城門。【音義】○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縣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書傳皆云胄,無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annotate|(【注】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annotate|(【注】未盡渡泓水。)}}司馬曰:{{annotate|(【注】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 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annotate|(【注】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音義】○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後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諸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annotate|(【注】二毛,頭白有二色。【音義】○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annotate|(【注】不因阻隘以求勝。【音義】○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餘,{{annotate|(【注】宋,商紂之後。)}}不鼓不成列。」{{annotate|(【注】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因謂交戰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讚我也。{{annotate|(【注】勍,強也。言楚在險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音義】○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annotate|(【注】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複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耇,
【疏】「雖及胡耇」。○正義曰:《諡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釋詁》云:「耇,壽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氣精華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孫炎曰:「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annotate|(【注】今之者,謂與吾競者。胡耇,元老之稱。【音義】○耇音苟。)}}明恥教戰,求殺敵也,{{annotate|(【注】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annotate|(【注】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annotate|(【注】言苟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鬥。)}}
【疏】「若愛」至「服焉」。○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
三軍以利用也,{{annotate|(【注】為利興。【音義】○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annotate|(【注】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岩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以金有止眾之時,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周禮》:「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鐲節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是錞、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法,亦云三刺之後,「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杜云「鼓以進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annotate|(【注】儳,岩,未整陳。【音義】○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annotate|(【注】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羋氏,楚女:姜氏,齊女也。柯澤,鄭地。【音義】○羋,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鄭地」。○正義曰:以羋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時僭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annotate|(【注】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音義】○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毛詩傳》曰:「殺而獻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則俘者,生執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annotate|(【注】閾,門限。【音義】○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孫炎曰:「柣,門限也。」經、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annotate|(【注】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音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於鄭,{{annotate|(【注】為鄭所饗。【音義】○為,于偽反。)}}九獻,{{annotate|(【注】用上公之禮,九獻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案《儀禮》:主人酌以獻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之禮。九獻者,九為獻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旅百,{{annotate|(【注】庭中所陳,品數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掌客》云:饔餼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後。臐鼎一,在羊鼎之後。膮鼎一,在豕鼎之後。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之物。饔餼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朝事之籩,其實麷、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鱐。饋食之籩,其實棗、栗、桃、乾䕩、榛實。加籩之實,菱、芡、栗、脯。羞籩之實,糗餌、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實。朝事之豆,其實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饋食之豆,其實葵菹、蠃醢、脾析、蠯醢,蜃、蚔醢,豚拍、魚醢。加豆之實,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筍菹、魚醢。羞豆之實,酏食、糝食。」此等所陳,雖為祭祀,下云賓客亦如之,是賓客與祭祀不異。故三十年「饗有昌歜、白、黑、形鹽」。《公食大夫禮》亦有昌本之屬,此云加籩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傳文不具,無以言之。
加籩豆六品。{{annotate|(【注】食物六品加於籩豆。籩豆,禮食器。)}}享畢,夜出,文羋于於軍,取鄭二姬以歸。{{annotate|(【注】二姬,文羋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annotate|(【注】不以壽終。【音義】○詹,章廉反。沒,門忽反。)}}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annotate|(【注】言楚子所以師敗城濮,終為商臣所弑。【音義】○卒,子恤反。別,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試。)}}
==僖公二十有三年經==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annotate|(【注】緡,宋邑。高平昌邑縣東南有東緡城。【音義】○緡,亡巾反。)}}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annotate|(【注】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正義曰:茲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於葵丘,十五年於牡丘,唯與魯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並數盟於薄,釋宋公也。案經盟於薄,始云釋宋公,則盟薄之時,宋公未得與盟。而數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惡,結其後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圍宋,圍後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釋宣公之後,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結之。若未釋宋公之前,何須盟誓?但經文欲顯公會之事,故盟在釋前。劉炫以宋公不與薄盟,而規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陳。
【疏】「楚人伐陳」。○正義曰:傳稱「楚成得臣帥師伐陳」,則是楚之貴卿也,而稱人者,《釋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錯。此乃楚之初興,未閑周之典禮,告命之書,自生異同,猶秦之辟陋,不與中國準。」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稱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annotate|(【注】傳例曰:不書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稱侯,莊二十七年絀稱伯,至此用夷禮,貶稱子。【音義】○絀,本又作黜,敕律反。)}}
==僖公二十有三年傳==
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於齊也。{{annotate|(【注】十九年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而宋獨不會,復召齊人共盟鹿上,故今討之。【音義】○與音預。復,扶又反,下「不復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annotate|(【注】終於魚之言,得死為幸。)}}
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annotate|(【注】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annotate|(【注】焦,今譙縣也。夷,一名城父,今譙郡城父縣。二地皆陳邑。頓國,今汝陰南頓縣。【音義】○焦,子消反。)}}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annotate|(【注】叔伯,楚大夫薳呂臣也。以為子玉不任令尹。【音義】○薳,為彼反。不任音壬。)}}對曰: 「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仕,{{annotate|(【注】貴仕,貴位。【音義】○靖音靜。)}}其人能靖者與,有幾?」{{annotate|(【注】言必矜功為亂,不可不賞。【音義】○其人能靖者與,絕句。與音餘。幾,居宜反。)}}
九月,晉惠公卒。{{annotate|(【注】經在明年。從赴。)}}懷公命無從亡人,{{annotate|(【注】懷公,子圉。亡人,重耳。【音義】○重,直龍反。)}}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annotate|(【注】偃,子犯也。【音義】○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從,才用反,後皆同。)}}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annotate|(【注】未期而執突,以不召子故。)}}對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annotate|(【注】名書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則不可以貳。辟,罪也。【音義】○質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曆反。)}}
【疏】注「名書」至「罪也」。○正義曰:策,簡策也。質,形體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已名於策,以明係屬之也。拜則屈膝而委身體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係於彼所事之君,則不可以貳心。「辟,罪」,《釋詁》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annotate|(【注】《周書•康誥》言君能大明則民服。【音義】○濫,力暫反。)}}已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annotate|(【注】言懷公必無後於晉,為二十四年殺懷公張本。【音義】○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annotate|(【注】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杞實稱伯,仲尼以文貶稱子,故傳言:「書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正義曰:何休《膏肓》難《左氏》,云「杞子卒,豈當用夷禮死乎?」故解之,此杞成公始行夷禮以終其身,故於卒貶之。卒者,人之終,於終貶之,見其終身行夷禮也。於時杞實稱伯,唯此獨稱子,是仲尼以文貶之稱子。貶之而曰子者,《曲禮》曰:「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四夷之君,爵不過子,故貶之為子,言如夷狄之大國耳。
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annotate|(【注】隱七年己見,今重發不書名者,疑降爵故也。此凡又為國史承告而書例。【音義】○見,賢遍反。重,直用反,下「重詳」同。又為,如偽反,又如字。)}}赴以名,則亦書之,{{annotate|(【注】謂未同盟。)}}不然則否,{{annotate|(【注】謂同盟而不以名告。)}}辟不敏也。{{annotate|(【注】敏猶審也。同盟然後告名,赴者之禮也。承赴,然後書策,史官之制也。內外之宜不同,故傳重詳其義。)}}
【疏】「不書」至「敏也」。○正義曰:隱七年已有例矣,今重發者,《釋例》曰:「杞侯降爵,嫌有異同盟。傳重發不書之例,又更發凡者,以明雖薨,赴有法。若或違之,國史亦承告而書,不必改正也。赴以名,則亦書之者,謂諸侯雖不同盟,或以名赴也。「不然則否,辟不敏者」,謂雖同盟,而赴不以名,則亦不書名,以審違謬也」。
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annotate|(【注】事在五年。難,乃旦反。)}}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annotate|(【注】享,受也。保猶恃也。)}}
【疏】「享其生祿」。○正義曰:人以祿生,故謂之生祿。
於是乎得人。{{annotate|(【注】以祿致眾。)}}有人而校,罪莫大焉。{{annotate|(【注】校,報也。【音義】○校音教。)}}吾其奔也。」遂奔狄。從者狐偃、趙衰、{{annotate|(【注】衰,趙夙弟。【音義】○衰,初危反。)}}顛頡、魏武子、{{annotate|(【注】武子,魏犨。【音義】○頡,戶結反。犨,尺由反。)}}司空季子。{{annotate|(【注】胥臣臼季也。時狐毛、賈佗皆從,而獨舉此五人,賢而有大功。【音義】○臼,其九反。佗,徒何反。)}}
【疏】「胥臣」至「大功」。○正義曰:胥,氏也;臣,名也。晉有臼邑,蓋食采於臼邑,字季子而為司空之官,故名氏互見也。不言狐毛、賈佗,而獨舉此五人者,賢而有大功故也。顛頡歸晉,尋即被戮,而言大功者,當為從亡之時有大功也。《晉語》稱公子「長事賈佗」,佗非不賢,蓋傳文意之所在,便即言之,未必五人皆賢於賈佗。
狄人伐廧咎如,{{annotate|(【注】廧咎如,赤狄之別種也,隗姓。【音義】○廧,在良反。咎,古刀反。隗,五罪反,下文皆同。)}}
【疏】注「廧咎」至「隗姓」。○正義曰:成三年「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廧咎如」,傳曰:「討赤狄之餘焉。」彼言赤狄之餘,知是赤狄之別種也。女曰叔隗、季隗,知為隗姓也。
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annotate|(【注】盾,趙宣子。【音義】○鯈,直由反。妻,七計反,下同。盾,徒本反。)}}將適齊,謂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annotate|(【注】言將死入木,不復成嫁。)}}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annotate|(【注】以五年奔狄,至十六年而去。【音義】○請待子,絕句。)}}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annotate|(【注】五鹿,衛地。今衛縣西北有地名五鹿,陽平元城縣東亦有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annotate|(【注】得土,有國之祥,故以為天賜。【音義】○塊,苦對反,又苦怪反。)}}稽首,受而載之。
【疏】「乞食」至「載之」。○正義曰:《晉語》云:「過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以與之,公子怒,將鞭之。子犯曰:『天賜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二年,必獲此土。二三子志之。歲在壽星及鶉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複於壽星,獲於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再拜稽首,受而載之。」
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annotate|(【注】四馬為乘,八十匹也。【音義】○乘,繩證反,注及下皆同。)}}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annotate|(【注】齊桓既卒,知孝公不可恃故。)}}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annotate|(【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殺妾以滅口。)}}
【疏】「及齊」至「殺之」。○正義曰:《晉語》云:「齊侯妻之,甚善焉。有馬二十乘,將死於齊而己。曰:『民生安樂,孰知其他?』桓公卒,孝公即位。諸侯叛齊。子犯知齊之不可以動,而知文公之安齊有終焉之心,欲行,而患之,與從者謀於桑下。蠶妾在焉,莫知其在也。妾告姜氏,姜氏殺之。」
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annotate|(【注】無去志,故怒。【音義】○敗,必邁反。醒,星頂反。)}}
【疏】「醒以戈逐子犯」。○正義曰:《晉語》云:「逐子犯,曰:『若無所濟,吾食舅氏肉,其知饜乎!』舅犯走,且對曰:『若無所濟,吾未知死所,誰能與豺狼爭食?若克有成,公子無亦晉之柔嘉,是以甘食。偃之肉腥臊,將焉用之?』遂行。」
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annotate|(【注】薄,迫也。駢脅,合脅。【音義】○共音恭。聞其駢幹,絕句。駢,薄賢反。脅,許業反。《說文》云「駢脅,並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通俗》云「腋下謂之脅」。欲觀,如字,絕句。一讀至裸字絕句。裸,力果反,又戶化反。浴音欲。薄,如字。《國語》云:「薄,簾也」。幹,古旦反。)}}
【疏】「及曹」至「觀之」。○正義曰:斷其裸以上為句。裸謂赤體無衣也。駢脅,非裸不見,故欲觀其裸,伺其浴,乃逼迫以觀之。《晉語》云「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狀,止其舍,諜其將浴,設微薄而觀之」。孔晁云:「諜,候也。微,蔽也。」○注「薄,迫也。駢脅,合幹」。○正義曰:薄者,逼近之意,故為迫也。《說文》云「駢脅,並幹了。肋,脅骨也」。《廣雅》云「脅幹謂之肋」。孔晁云「聞公子脅幹是一骨,故欲觀之」。《通俗文》曰「腋下謂之脅」。如此諸說,則脅是腋下之名,其骨謂之肋,幹是肋之別名。駢訓比也,骨相比迫若一骨然。
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annotate|(【注】若遂以為傅相。【音義】○羈,紀宜反。相,息亮反,下及注同。)}}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annotate|(【注】自貳,自別異於曹。【音義】○盍,戶臘反。蚤音早。別,彼列反。)}}乃饋盤飧,寘璧焉。{{annotate|(【注】臣無竟外之交,故用盤,藏璧飧中,不欲令人見。【音義】○饋,其貴反,遺也。飧音孫,《說文》云「餔也」,《字林》云「水澆飯也」。寘,之豉反。竟音境。令,力呈反。)}}公子受飧反璧。
及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annotate|(【注】贈,送也。)}}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
【疏】「天之所啟」。○正義曰:啟,開也。凡是天開道者,非人所能及,欲令鄭伯禮之。
人弗及也。{{annotate|(【注】啟,開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
【疏】「天其或者」。○正義曰:天意不可必知,或言或者,謂天意或當然也。
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annotate|(【注】蕃,息也。【音義】○蕃音煩,注同。)}}
【疏】「男女」至「不蕃」。○正義曰:禮「取妻不取同姓」。辟違禮而取,故其生子,不能蕃息昌盛也。《晉語》曰:「同姓不昏,懼不殖也。」又曰:「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異類雖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同志雖遠,男女不相及,畏黷故也。黷則生怨,怨亂育災,災育滅姓。是故取辟同姓,畏亂災也。」《周禮》不得取同姓,彼遂演說其意耳,未必取同姓者皆滅姓也。
晉公子,姬出也,而至於今,一也。{{annotate|(【注】犬戎狐姬之子,故曰姬出。)}}離外之患,{{annotate|(【注】出奔在外。)}}而天下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annotate|(【注】《國語》「狐偃、趙衰、賈佗、三人,皆卿才」。【音義】○從如字,一音才用反。)}}
【疏】注「國語」至「卿才」。○正義曰:《晉語》云:「僖負羈言於曹伯曰:『晉公子生十七年而亡,卿才三人從之,可謂賢乎!』宋公孫固言於襄公曰:『晉公子好善不厭,父事狐偃,師事趙衰,而長事賈佗。此三人者,實左右之。公子居則下之,動則諮焉。』」僖負羈言有卿才,公孫固說其名氏,知是一物,故並引之。
晉、鄭同儕,{{annotate|(【注】儕,等也。【音義】○儕,士皆反。)}}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annotate|(【注】三退不得楚止命也。【音義】○過王,古禾反。)}}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annotate|(【注】弭,弓末無緣者。櫜以受箭,鞬以受弓。屬,著也。周旋,相追逐也。【音義】○弭,莫爾反。《爾雅》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屬音燭,注同。櫜,古刀反,受箭器。鞬,九言反,弓衣。緣,悅絹反。)}}
【疏】注「弭弓」至「逐也」。○正義曰:《釋器》云:「弓有緣者謂之弓,無緣者謂之弭。」李巡曰:「骨飾兩頭曰弓,不以骨飾兩頭曰弭。」孫炎曰:「緣謂繳束而漆之,弭謂不以繳束骨飾兩頭者也」。二說雖反,俱以弭為弓末也。《詩》云「載櫜弓矢」。則弓矢所藏,俱名櫜也。昭元年傳「伍舉請垂櫜而入」,注云:「示無弓。」則櫜亦受弓之物。《方言》云:「弓藏謂之。」此櫜、二物,必一弓一矢。以是受弓,故云櫜以受箭,因對文而分之耳。孔晁云:馬鞭及弓分在兩手,欲辟右帶櫜之文,故云左執。
子玉請殺之。畏其志大。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annotate|(【注】志廣而體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annotate|(【注】肅,敬也。)}}忠而能力。
【疏】「廣而」至「能力」。○正義曰:廣大者,失於奢僭,故美其能儉也。文華者,失於傲慢,故美其能有禮也。能敬者,失於褊急,故美其能寬容也。忠誠者,未必有力,故美其能勤也。此四者,每兩事相反,而美其能兼有之。
晉侯無親,外內惡之。{{annotate|(【注】晉侯,惠公也。【音義】○惡,烏路反。)}}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違天必有大咎。」 乃送諸秦。秦伯納女五人,{{annotate|(【注】懷嬴與焉,懷嬴,子圉妻。子圉諡懷公,故號為懷嬴。【音義】○咎,其九反。與焉音預。)}}奉匜沃盥。既而揮之。{{annotate|(【注】匜、沃、盥,器也。揮,湔也。【音義】○奉,芳勇反。匜,以支反,一音以紙反;《說文》云「似羹魁,柄中有道可注水」。盥,古緩反。揮,許韋反。湔音薦,王音讚,一音箭,又音箋。)}}
【疏】注「匜沃」至「湔也」。○正義曰:《說文》云:「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盥,澡手也。從臼、水,臨皿。」然則匜者,盛水器也。盥謂洗手也。沃謂澆水也。懷嬴奉匜盛水為公子澆水,令公子洗手,既而以濕手揮之,使水湔汙其衣,故云「揮,湔也」。
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annotate|(【注】匹,敵也。)}}公子懼,降服而囚。{{annotate|(【注】去上服,自拘囚以謝之。【音義】○去,起呂反。拘音俱。)}}
【疏】注「去上」至「謝之」。○正義曰:《晉語》說此事云:「公子欲辭,司空季子、子犯、子餘勸取之。乃歸女而納幣,且逆。」孔晁云:「歸懷嬴,更以貴妾禮迎之也。」服虔云:「申意於楚子,伸於知己;降服於懷嬴,屈於不知己。」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annotate|(【注】有文辭也。【音義】○衰,初危反,下同。)}}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annotate|(【注】《河水》,逸《詩》。義取河水朝宗於海,海喻秦。)}}公賦《六月》。{{annotate|(【注】《六月》,《詩•小雅》,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喻公子還晉,必能匡王國。古者禮會,因古詩以見意,故言賦。《詩》,斷章也,其全稱《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他皆放此。【音義】○見,賢遍反。斷,端緩反。)}}
【疏】注「六月」至「放此」。○正義曰:杜言全引《詩》篇者,多取首章之義。劉炫《規過》云:「案《春秋》賦《詩》,有雖舉篇名,不取首章之義者。故襄二十七年公孫段賦《桑扈》,趙孟曰『匪交匪敖』,乃是卒章。又昭元年云令尹賦《大明》之首章,既特言首章,明知舉篇名者不是首章。」今刪定知不然者,以文四年賦《湛露》云「天子當陽」,又文十三年文子賦《四月》,是皆取首章。若取餘章者,傳皆指言其事,則賦《載馳》之四章,《綠衣》之卒章是也。所以令尹特言《大明》首章者,令尹意特取首章明德,故傳指言首章,與餘別也。杜言多取首章,言多,則非是總皆如此。劉以《春秋》賦《詩》有不取首章,以規杜氏,非也。
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annotate|(【注】下階一級,辭公子稽首。【音義】○級音急。)}}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annotate|(【注】《詩》首章言匡王國,次章言佐天子,故趙衰因通言之,為明年秦伯納之張本。)}}
==僖公二十有四年經==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鄭。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於鄭。{{annotate|(【注】襄王也。天子以天下為家,故所在稱居。天子無外而書出者,譏王蔽於匹夫之孝,不顧天下之重,因其辟母弟之難書出,言其自絕於周。【音義】○蔽,必世反。難,乃旦反。)}}
【疏】「天王出居於鄭」。○正義曰:出居,實出奔也。出謂出畿內,居若移居然。天子以天下為家,所在皆得安居,故為天子別立此名。《釋例》曰:「天子以天下為家,故傳曰,凡自周無出,今以出居為名,而不書奔,殊之於別國。」
晉侯夷吾卒。文公定位而後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僖公二十有四年傳==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annotate|(【注】納重耳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絏從君巡於天下,{{annotate|(【注】羈,馬羈。絏,馬韁。【音義】○羈,紀宜反,《說文》云:「馬絡頭也。」絏,息列反,《說文》云:「係也」。從,才用反,又如字。韁,居良反。)}}
【疏】注「羈,馬羈。絏,馬韁」。○正義曰:《說文》云:「羈,馬絡頭也。」又曰:「馬絆。」絏,係也。《少儀》云:「犬則執絏,則執紖,馬則執靮。」服虔云:「一曰犬韁曰絏,古者行則有犬。」杜今正以絏為馬韁者,絏是係之別名,係馬係狗皆得稱絏,彼對文耳,散則可以通。巡於天下,用馬為多,故主於馬耳。
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annotate|(【注】子犯,重耳舅也,言與舅氏同心之明,如此白水,猶《詩》言「謂予不信,有如皦」。【音義】○皦,古了反。)}}
【疏】注「子犯」至「日」。○正義曰:諸言「有如」,皆是誓辭。有如日,有如河,有如皦,有如白水,皆取明白之義。言心之明白如日、如水也。有如上帝、有如先君,言上帝先君明見其心,意亦同也。
投其璧於河。{{annotate|(【注】質信於河。【音義】○質音致。)}}
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annotate|(【注】桑泉在河東解縣西。解縣東南有臼城。【音義】○令,力丁反。衰,初危反。解,戶買反。)}}二月,甲午,晉師軍於廬柳。{{annotate|(【注】懷公遣軍距重耳。【音義】○廬,力居反。柳,力久反。)}}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於郇。{{annotate|(【注】解縣西北有郇城。【音義】○縶,張立反。郇音荀。)}}辛丑,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於郇。壬寅,公子入於晉師。丙午,入於曲沃。丁未,朝於武宮。{{annotate|(【注】文公之祖武公廟。)}}戊申,使殺懷公於高梁。不書,亦不告也。{{annotate|(【注】懷公奔高梁。高梁在平陽楊縣西南。再發不告者,言外諸侯入及見殺,亦皆須告乃書於策。)}}呂、卻畏逼,{{annotate|(【注】呂甥、郤芮,惠公舊臣,故畏為文公所逼害。【音義】○逼音逼。為,於偽反。)}}將焚公宮而弑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annotate|(【注】辭不見。【音義】○弑音試,又作殺。寺,本又作侍。披,普皮反。請見,賢遍反。)}}曰:「蒲城之役,{{annotate|(【注】在五年。)}}君命一宿,女即至。{{annotate|(【注】即日至。【音義】○女音汝,下皆同。)}}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annotate|(【注】田,獵。【音義】○渭音謂,水名。濱音賓。)}}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annotate|(【注】披所斬文公衣袂也。【音義】○為,於偽反。中,丁仲反,下注中鉤同。女中宿至,或無「至」字。袪,起魚反。袂,滅制反。)}}
【疏】「夫袪猶在」。○正義曰:夫,辭也。彼時斬袪之恨,今日猶在。
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annotate|(【注】知君人之道。)}}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蒲人、狄人,餘何有焉。{{annotate|(【注】當二君世,君為蒲、狄之人,於我有何義。【音義】○難,乃旦反,下及注皆同。)}}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
【疏】「蒲人」至「狄乎」。○正義曰:言獻公之時,君為蒲邑人。惠公之時,君為狄國人。餘未事君,何有恩義於君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言有人在蒲、在狄為君,猶是也。
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annotate|(【注】乾時之役,管仲射桓公,中帶鉤。【音義】○射,食亦反,注同。相,息亮反。)}}君若易之,何辱命焉?{{annotate|(【注】言若反齊桓,己將自去,不須辱君命。)}}行者甚眾,豈唯刑臣。」{{annotate|(【注】披,奄人,故稱刑臣。【音義】○甚眾,一本「甚」作「其」。)}}
【疏】「行者」至「刑臣」。○正義曰:公言女其行乎?欲使之出奔也。公若反齊桓,念舊惡,則出奔者甚眾多矣,豈唯刑臣一人乎?言畏罪者皆將去。
公見之,以難告。{{annotate|(【注】告呂、郤欲焚公宮。)}}三月,晉侯潛會秦伯於王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annotate|(【注】秦穆公女文嬴也。)}}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僕。{{annotate|(【注】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故以兵衛文公。諸門戶僕隸之事,皆秦卒共之,為之紀綱。【音義】○輯音集,又七入反,本亦作集。卒,子忽反。共音恭,本亦作「供」。)}}
【疏】注「新有」至「紀綱」。○正義曰:新有呂、郤之難,國未輯睦,恐晉人情不可信,故秦伯以兵衛文公也。《說文》云:「綱,維紘繩也。紀,絲別也。」則綱是維之大繩。紀者,別理絲縷。諸門戶僕隸之事,皆使秦卒共之,與晉人為紀綱,謂為之首領主帥也。
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annotate|(【注】頭須,一曰裏鳧須。豎,左右小吏。【音義】○豎,上注反。藏,才浪反,下同。裏鳧須,房孚反。《韓詩外傳》云:「晉文公亡,過曹,裏鳧須從,因盜重耳資而亡。重耳無糧,餒不能行,介子推割股以食重耳,然後能行。」)}}
【疏】注「頭須」至「小吏」。○正義曰:一曰裏鳧須者,《史記》謂之裏鳧須,與傳文不同,必有一謬。故辨出其別,不敢正之。鄭玄《周禮》注云:「豎,未冠者之官名。」
其出也,竊藏以逃,{{annotate|(【注】文公出時。)}}盡用以求納之。{{annotate|(【注】求納文公。【音義】○盡,津忍反。)}}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僕人曰:「沐則心覆,
【疏】「沐則心覆」。○正義曰:韋昭云:「沐則低頭,故心反覆也。」
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絏之僕,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僕人以告,公遽見之。{{annotate|(【注】言棄小怨所以能安眾。【音義】○求見,賢遍反,下「得見」同。覆,芳服反,下同。守,手又反,又如字。「甚眾」,本或作「其眾」。遽,甚處反。)}}
狄人歸季隗於晉而請其二子。{{annotate|(【注】二子,伯鯈、叔劉。)}}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摟嬰。{{annotate|(【注】原、屏、樓,三子之邑。【音義】○妻,七計反。屏,步平反。括,古活反。)}}趙姬請逆盾與其母,{{annotate|(【注】趙姬,文公女也。盾,狄女叔隗之子。)}}子餘辭。{{annotate|(【注】子餘,趙衰字。)}}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於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已下之。{{annotate|(【注】卿之嫡妻為內子。皆非此年事,蓋因狄人歸季隗,遂終言叔隗。【音義】○嫡,本亦作適,丁曆反,注同。下,遐嫁反,下同。)}}
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annotate|(【注】介推,文公微臣。之,語助。【音義】○從,才用反。介音界。推,昌誰反。)}}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已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已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annotate|(【注】蒙,欺也。)}}難與處矣!」
【疏】「下義」至「處矣」。○正義曰:在下者以貪天之功為立君之義,是下義其罪也。在上者以立君之勳賞盜天之罪,是上賞其奸也。居下者義其罪,是下欺上也。居上者賞其奸,是上欺下也。如此上下相欺蒙,難可與並居處矣!
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annotate|(【注】怨言,謂上下相蒙,難與處。【音義】○盍,戶臘反。懟,直類反。)}}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annotate|(【注】既不求之,且欲令推達言於文公。【音義】○令,力呈反。)}}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 「能如是乎!與女偕隱。」{{annotate|(【注】偕,俱也。【音義】○焉,於虔反。女音汝。)}}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入。」{{annotate|(【注】旌,表也。西河界休縣南有地名綿上。)}}
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annotate|(【注】入滑在二十一年。)}}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annotate|(【注】堵俞彌,鄭大夫。【音義】○俞,羊朱反。彌,亡皮反。)}}王使伯服、遊孫伯如鄭請滑。{{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annotate|(【注】事在莊二十一年。)}}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annotate|(【注】怨王助衛為滑請。【音義】○為,於偽反。)}}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annotate|(【注】無親疏也。【音義】○聽,吐鄭反。「而執二子」,本或作「而執其二子」, 「其」,衍字也。大音泰)}}。其次親親以相及也。{{annotate|(【注】先親以及疏,推思以行義。)}}
【疏】「大上」至「及也」。○正義曰:《曲禮》云:「大上貴德,其次務施報。」鄭玄以大上為帝皇之世其次謂三王以來則以大上其次為世代之先後也。襄二十四年傳曰:「大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杜以立德謂黃帝、堯、舜,立功謂禹、稷,立言謂史佚、周任。則以人之賢愚為上次,非複年代之先後也。然則大上謂人之最,大上,上聖之人也,以德撫民,唯能是用,不簡親疏也。其次聖之人,則親其所親,以漸相及而至於遠人,為下周公親親之事張本也。周公亦是上聖,不以德而先親者,制法為後,不獨為身,聖人之身不恃親也。
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annotate|(【注】弔,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音義】○蕃,方元反。)}}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annotate|(【注】十六國皆文王子也。管國在熒陽京縣東北。雍國在河內山陽縣西。畢國在長安縣西北。酆國在始平鄠縣東。【音義】○郕音成。聃,乃甘反。雍,於用反,注同。酆音豐。郇音荀。)}}邘、晉、應、韓,武之穆也。{{annotate|(【注】四國皆武王子。應國在襄陽城父縣西南。韓國在河東郡界。河內野王縣西北有𣃶城。【音義】○邘音於。)}}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胤,嗣也。{{annotate|(【注】蔣在弋陽期思縣。高平昌邑縣西有茅鄉。東郡燕縣西南有胙亭。【音義】○蔣,將丈反。茅,亡交反。胙,才故反,下注「祭胙」同。祭,則界反。)}}
【疏】「昔周」至「胤也」。○正義曰:伯、仲、叔、季,長幼之次也。故通謂國衰為叔世,將亡為季世。昔周公傷彼夏、殷二國叔世,疏其親戚,令使宗族之不同心以相匡輔,至於滅亡。故封立親戚為諸侯之君,以為蕃籬,屏蔽周室。言封此以下文、武、周公之子孫為二十六國也。此二十六國武王克商之後下及成康之世乃可封建畢矣非是一時封建,非盡周公所為。富辰盡以其事屬周公者,以武王克殷,周公為輔,又攝政制禮,成一代大法,雖非悉周公所為,皆是周公之法,故歸之於周公耳。昭二十八年傳曰:「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彼言由其克商,乃得封建兄弟,歸功於武王耳。亦非武王之時已建五十五國,其後不複封人也。昭二十六年傳曰:「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並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九年傳曰:「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則康王之世,尚有封國,非獨周公時也。且見於經、傳者,管叔、蔡叔、霍叔,周公攝政之初以流言見黜,則三叔之國已是武王封矣。《尚書•康誥》之篇,周公營洛之時,始封康叔於衛。《洛誥》之篇,周公致政之月,始封伯禽於魯。《書傳》稱成王削桐葉為珪,以封唐叔。如此之類,不得為武王封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豈周公自封哉?固當成王即政之後,或至康王之時,始封之耳。○注「弔傷」至「兄弟」。○正義曰:弔、傷俱是悼徃之辭。咸訓為皆,故為同也。昭六年傳曰:「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彼叔世為三代之末世,知此二叔亦二代之末世也。二代之末,疏其親戚,以至滅亡。周公創其如此,故制禮設法,親其所親,廣封兄弟,以自蕃衛也。蕃屏者,分地以建諸侯,使與京師作蕃籬屏扞也。鄭眾、賈逵皆以二叔為管叔、蔡叔,傷其不和睦而流言作亂,故封建親戚。鄭玄《詩》箋亦然。案其封建之中,方有管、蔡,豈傷其作亂始封建之?馬融以為夏、殷叔世,故杜同之。○注「十六」至「縣東」。○正義曰:文之昭者,自後稷以後一昭一穆,文王於次為穆,故文子為昭,武子為穆。昭二十八年傳稱「武王兄弟之國十五人」,此十六,彼十五者,人異,故說異耳。非武王時十五而周公加一也。此十六國所在之地,蔡、郕、魯、衛、郜、曹、滕七國,當時皆在,已經解訖。霍在閔元年,原在隱十一年,郇在此年春,亦已解訖。其毛、聃闕,故唯解管、雍、畢、酆也。武穆四國,晉時見在,故唯解應、韓、邘也。周公之胤,邢國見在,隱五年解訖。凡、祭闕,故唯解蔣、茅、胙也。
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annotate|(【注】類,善也。糾,收也。召穆公,周卿士,名虎。召,采地,扶風雍縣東南有召亭。周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於東都收會宗族,特作此周公之樂,歌《常棣》。《詩》屬《小雅》。【音義】○召,上照反,注同。糾,居黝反。棣,大計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annotate|(【注】常棣,棣也。鄂鄂然,華外發。不韡韡,言韡韡。以喻兄弟和睦,則強盛而有光輝韡韡然。【音義】○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韡,韋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annotate|(【注】言致韡韡之盛,莫如親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annotate|(【注】鬩,訟爭貌。言內雖不和,猶宜外扞異族之侵侮。【音義】○鬩,呼曆反;《毛詩》云:狠也。禦,魚呂反,下同。侮,亡甫反,《詩》作「務」。爭,爭鬥之爭,本又作「諍」。扞,戶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義曰:《常棣》之詩,周公所作。故《周語》說此事,云「周文公之《詩》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厲王時人。於時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為設燕會而作此周公樂歌之詩,曰常棣之木華鄂鄂然外發之時,豈不韡韡而光明乎!以眾華俱外發,實韡韡而光明,以喻兄弟眾多而相和睦,豈不彊盛而有光輝乎!言兄弟和睦,實彊盛而有光輝,兄弟和睦則彊盛如是,然則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韡韡之盛,莫如兄弟之相親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爭訟於牆內,若有他人侵之,則同心合意外禦其他人之侵侮也。○注「類善」至「小雅」。○正義曰:「類,善」,《釋詁》文。糾者,聚合之意,故為收也。召穆公,厲王、宣王之臣,《詩•江漢》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經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厲王之時,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東都會宗族,蓋當宣王之時。若當厲王之時,天子疏之,召公雖則聚會,不能使之親也。於會之上作此周公之樂歌,欲感切宗族,使相親也。劉炫云,杜云《常棣》詩屬《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韡然」。○正義曰:「常棣,棣」,《釋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關西山中有棣樹,子似櫻桃,可啖。」「鄂鄂然,華外發」者,華聚而發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韡韡乎,言其實韡韡也。古之人語有聲而倒者,詩文多有此類。○注「鬩,訟爭貌」。○正義曰:《釋言》云:「鬩,狠也。」孫炎云:「相狠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為鬩,是為爭訟貌也。
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annotate|(【注】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勳,親親,匿近,尊賢,德之大者也。{{annotate|(【注】庸,用也。匿,親也。【音義】○匿,女乙反。)}}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勳」至「奸之大」。○正義曰:親、匿、尊是愛敬之辭也。即、從、與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勳者,親其親族親者,匿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賢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訓就也,就其耳聾者,從其目昧者,與其心頑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勳、親、近、賢,據事上為名。聾、昧、頑、嚚,據身上為名。以狄無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為惡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棄嬖寵而用三良」,是言鄭伯之賢,與上文倒隨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如杜此注,則謂鄭伯尊賢,與上文尊賢乖者,能用三良,則是鄭伯之賢,王則當尊此鄭伯,但杜注省略耳。
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annotate|(【注】崇,聚也。【音義】○聾,鹿工反。昧音妹。嚚,魚巾反。)}}鄭有平、惠之勳,{{annotate|(【注】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惠王出奔,虢、鄭納之。是其勳也。)}}又有厲、宣之親,{{annotate|(【注】鄭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厲王之子,宣王之母弟。)}}棄嬖寵而用三良,{{annotate|(【注】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三良,叔詹、堵叔、師叔,所謂尊賢。【音義】○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諸姬為近。{{annotate|(【注】道近當匿之。)}}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annotate|(【注】當周公時,故言周之有懿德。【音義】○別,彼列反。)}}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扞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annotate|(【注】周公作詩,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annotate|(【注】變周、召親兄弟之道。【音義】○渝,羊朱反,變也。)}}民未忘禍,王又興之,{{annotate|(【注】前有子頹之亂,中有叔帶召狄,故曰民未忘禍。【音義】○頹,徒回反。)}}其若文、武何?」{{annotate|(【注】言將廢文、武之功業。)}}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義曰:荷其恩者謂之為德,古人有此語也。
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annotate|(【注】施,功勞也,有勞則望報過甚。【音義】○櫟,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厭,於豔反,又於鹽反。)}}狄固貪惏。
【疏】「狄固貪惏」。○正義曰:《方言》云:「殺人取財曰惏。」
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annotate|(【注】婦女之志,近之則不知止足,遠之則忿怨無已。終,猶已也。【音義】○惏,力南反,《方言》云:「殺人而取其財曰惏。」近,附近之近。遠,於萬反。)}}狄必為患。」王又弗聽。
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后,{{annotate|(【注】甘昭公,王子帶也,食邑於甘。河南縣西南有甘水。)}}惠后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annotate|(【注】奔齊在十二年。)}}王複之。{{annotate|(【注】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annotate|(【注】隗氏,王所立狄後。)}}王替隗氏,{{annotate|(【注】替,廢也。【音義】○替,他計反。)}}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御之,{{annotate|(【注】《周禮》:「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禮」至「二人」。○正義曰:《周禮》無御士之官,唯夏官大僕之屬有御僕,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鄭玄云:「燕居時之令以親近王,故欲為王禦寇。」
王曰:「先後其謂我何?{{annotate|(【注】先後,惠後也。誅大叔,恐違先後志。)}}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annotate|(【注】坎欿,周地,在河南鞏縣東。【音義】○坎,苦感反。欿,大感反。鞏,九勇反。)}}
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annotate|(【注】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義曰:此原伯、毛伯,蓋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後,世為王臣,仍為伯爵,或本封絕滅,食采畿內,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鄭,處於氾。{{annotate|(【注】鄭南汜也。在襄城縣南。【音義】○汜音凡,後皆同。)}}
【疏】注「鄭南」至「縣南」。○正義曰:南汜是襄城縣南,則鄭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處於汜。及楚伐鄭,師於汜,皆以為南汜。其東汜在中牟縣南,去鄭城既近,三十年秦、晉圍鄭,秦軍氾南,故為東汜。各隨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於溫。
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annotate|(【注】十六年殺子華故。)}}好聚鷸冠。{{annotate|(【注】鷸,鳥名。聚鷸羽以為冠,非法之服。【音義】○好,呼報反。鷸,尹橘反,翠鳥也。)}}
【疏】注「鷸鳥」至「之服」。○正義曰:《釋鳥》云「翠鷸」。李巡曰:「鷸一名為翠,其羽可以為飾。」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紺色,生鬱林。」《說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漢書》尉佗獻文帝翠鳥千。然則鷸羽可以飾器物,聚此鷸羽以為冠也。
鄭伯聞而惡之,{{annotate|(【注】惡其服非法。【音義】○惡,烏路反。)}}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於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annotate|(【注】衷,猶適也。【音義】○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詩》曰:『彼已之子,不稱其服。』{{annotate|(【注】《詩•曹風》。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稱其服。【音義】○已音記。稱,尺證反,注及下同。刺,七賜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慼』,其子臧之謂矣。{{annotate|(【注】《詩•小雅》。詒,遺也。慼,憂也。取其自遺憂。【音義】○「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詒,以支反。遺,唯季反,下同。)}}《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annotate|(【注】《夏書》,逸《書》。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稱為宜。【音義】○夏,戶雅反,後 「夏書」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書」至「為宜」。○正義曰:此是《大禹謨》之文,以說禹事,故傳通以其篇為《夏書》。彼孔安國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雖不見孔傳,於義亦不相違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annotate|(【注】皇武子,鄭卿。)}}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annotate|(【注】有事,祭宗廟也。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音義】○膰,符袁反,《周禮》又作㸋字,音、義皆同。)}}有喪拜焉,{{annotate|(【注】宋弔周喪,王特拜謝之。)}}
【疏】注「宋弔」至「謝之」。○正義曰:《禮》:弔喪之法,皆主人拜其弔者,謝其勤勞。弔者不答拜,以其為事而來,不自同於賓客。此皆據弔及主人敵禮以上。若其臣下來弔,則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後,王以敵禮待之,故拜其來弔,其餘諸侯則否。
豐厚可也。」鄭伯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annotate|(【注】禮物事事加厚,善鄭能尊先代。【音義】○「享宋公有加」,絕句。「禮也」,一本無「也」字,讀則總為句。)}}
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annotate|(【注】鄙,野也。【音義】○難,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annotate|(【注】天子謂同姓諸侯曰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annotate|(【注】官守,王之群臣。【音義】○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簡師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annotate|(【注】二子,周大夫。【音義】○鄢,於晚反。)}}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annotate|(【注】叔帶,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annotate|(【注】凶服,素服。降名,稱不穀。)}}
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於氾,{{annotate|(【注】三子,鄭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音義】○鉏,仕居反。)}}
【疏】「省視官、具」。○正義曰:鄭伯與三大夫每日親自省視當國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於氾,而後聽其私政也。
而後聽其私政,禮也。{{annotate|(【注】得先君後已之禮。【音義】○聽,吐定反。)}}
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annotate|(【注】禮至,衛大夫。守,謂邢正卿國子。)}}我請昆弟仕焉。」{{annotate|(【注】乃往,得仕。為明年滅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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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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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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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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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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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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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me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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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width=3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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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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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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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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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style="width: 3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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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T03:17:1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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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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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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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width-10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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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1
7903750
2026-06-24T03:17:2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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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51
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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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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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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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me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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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width=15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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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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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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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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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width=3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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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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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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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style="width: 3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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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5
7903754
2026-06-24T03:23:33Z
~2026-36420-09
121814
/* 跋 */
790375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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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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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me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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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style="width: 15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3685i4vanl9pxu9w989p3q004x9ph8k
7903756
7903755
2026-06-24T03:25:05Z
~2026-36420-09
121814
/* 跋 */
790375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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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 author = 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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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me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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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style="width: 1c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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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57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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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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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style="table-layout: fixed property"
|-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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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8
7903757
2026-06-24T03:26:2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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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5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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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漢朝
| author = 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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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me = 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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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style="table-layout: fixed property"
|-
|width=3em|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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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style="table-layout: fixed property"
|-
| style="width: 3em;" |乾||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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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59
2026-06-24T03:32:5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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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 */
7903760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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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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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
<style>
td {
width: 3em;
}
</style>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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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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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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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六十四爻,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百六十四爻」,當為「三百八十四爻」之誤。)}}
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annotate|(虎易注: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
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
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又曰:「明得失於四序」。
:{{*|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
:{{annotate|(通旺)}}
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
:{{*|-{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
震巽之象配庚辛,
:{{*|庚陽入震,辛陰入巽。}}
坎離之象配戊己,
:{{*|戊陽入坎,己陰入離。}}
艮兌之象配丙丁。
:{{*|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
:{{*|陰主賤,陽主貴。}}
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
:{{*|天地即父母也。}}
福德為寶爻,
:{{*|福德即子孫也。}}
同氣為專爻。
:{{*|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
:{{*|缺}}
。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annotate|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
:{{*|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
而終不脫乎本。
:{{*|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
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
:{{*|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
若世與外。
:{{*|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
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
:{{*|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
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
:{{*|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
若伏。
:{{*|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
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
:{{*|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
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
:{{*|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
或兼論世應飛伏。
:{{*|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
或專論世應。
:{{*|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
或論世之所忌。
:{{*|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
或論世之所生。
:{{*|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
於其所起,見其所滅。
:{{*|大壯起於子,滅於亥。}}
于其所刑,見其所生。
:{{*|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
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跋===
前是小王{{annotate|(注:王弼)}}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傳統漢字}}{{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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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氏易傳卷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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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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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誤作「三百六十四爻」。}}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陰主賤,陽主貴。}}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乾}-宮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宮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宮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宮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為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為專爻。{{*|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卯。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若世與外。{{*|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若伏;{{*|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或兼論世應飛伏;{{*|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或專論世應;{{*|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或論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論世之所生;{{*|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于其所起,見其所滅;{{*|大壯起於子,滅於亥。}}于其所刑,見其所生。{{*|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前是[[:Author:王弼|小王]]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傳統漢字}}
{{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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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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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氏易傳卷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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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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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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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總結===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誤作「三百六十四爻」。}}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算法===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陰主賤,陽主貴。}}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震卦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卦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卦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卦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為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為專爻。{{*|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
:{{*|亦云上生之位。}}
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卯。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若世與外。{{*|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若伏;{{*|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或兼論世應飛伏;{{*|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或專論世應;{{*|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或論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論世之所生;{{*|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于其所起,見其所滅;{{*|大壯起於子,滅於亥。}}于其所刑,見其所生。{{*|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前是[[:Author:王弼|小王]]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傳統漢字}}
{{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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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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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京氏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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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總結===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誤作「三百六十四爻」。}}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算法===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陰主賤,陽主貴。}}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震卦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卦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卦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卦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為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為專爻。{{*|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亦云上生之位。}}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卯。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總結===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若世與外。{{*|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若伏;{{*|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或兼論世應飛伏;{{*|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或專論世應;{{*|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或論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論世之所生;{{*|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于其所起,見其所滅;{{*|大壯起於子,滅於亥。}}于其所刑,見其所生。{{*|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前是[[:Author:王弼|小王]]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傳統漢字}}
{{漢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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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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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氏易傳卷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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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六十四卦#八宮六十四卦}}
==京氏易傳卷上==
===䷀ -{乾}-上-{乾}-下 -{乾}-===
:純陽用事。象配天,屬金。與坤為飛伏,居世。
:::{{*|壬戌土,癸酉金。}}
:《易》云:「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純陽,用九之德。}}
:九三,三公為應,肖-{乾}--{乾}-、夕惕之憂。
:甲壬配外內二象,
:::{{*|-{乾}-為天地之首,分甲壬入-{乾}-位。}}
:積算起己巳火,至戊辰土,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積年起月,積日起時,積時起卦入本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西方,麗西北,居壬戌為伏位。}}
:參宿從位起壬戌,
:::{{*|壬戌在世,居宗廟。}}
:建子起潛龍,
:::{{*|十一月冬至,一陽生。}}
:建巳至極,主亢位。
:::{{*|四月龍見於辰,陽極陰來,吉去凶生,用九吉。}}
:配於人事:為首,
:::{{*|-{乾}-為首也。}}
:為君父。
:::{{*|-{乾}-象堅剛,天地之尊,故為君父。}}
:於類:為馬,為龍。
:::{{*|天行運轉不息。}}
:降五行,頒六位。
:::{{*|十二辰分六位元升降,以時消息吉凶。}}
:居西北之分野,陰陽相戰之地。《易》云:「戰於-{乾}-。」
:::{{*|-{乾}-為陽,西北陰,陽入陰,二氣盛必戰。}}
:天六位,地六氣。六象,六包
:::{{annotate|(虎易注:廣西版《易占解讀》為六色。兩字都不可解,存疑。)}}
:,四象分萬物。陰陽無差,升降有等。
:::{{*|陰陽二十四候,律呂調矣。}}
:人事吉凶,見乎其象,造化分乎有無。
:::{{*|故云: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六位純陽,陰象在中。
:::{{*|陽中陰,陰中陽。}}
:陽為君,陰為臣;陽為民,陰為事。陽實陰虛,明暗之象,陰陽可知。
:::{{*|三五為陽,二四為陰,初上潛亢。}}
:水配位為褔德,
:::{{*|甲子水是-{乾}-之子孫。}}
:木入金鄉居寶貝,
:::{{*|甲寅木是-{乾}-之財。}}
:土臨內象為父母,
:::{{*|甲辰土是-{乾}-之父母。}}
:火來四上嫌相敵,
:::{{*|壬午火是-{乾}-之官鬼。}}
:金入金鄉木漸微。
:::{{*|壬申金同位傷木。}}
:宗廟上建戌亥,-{乾}-本位。
:::{{*|戌亥-{乾}-之位。}}
:陽極陰生。
:::{{*|降入姤卦。}}
:八卦例諸。
===䷫ 巽下-{乾}-上 姤===
:陰爻用事。金木互體,天下風行曰姤。姤,遇也。《易》曰:「陰遇陽。」
:::{{*|一陰初生,陽氣猶盛,陰未為敵。}}
:與巽為飛伏,元士居世。
:::{{*|辛丑土,甲子水。}}
:尊就卑,
:::{{*|子孫與父母相代位。}}
: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
:::{{*|多以少為貴。}}
:九四諸侯堅剛在上,陰氣處下。《易》云:「系于金柅。」
:巽積陰入陽,辛壬降內外象,建庚午至乙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乙亥水,至丙戌土,
:::{{annotate|(虎易注:丙戌土疑為甲戌土之誤。)}}
:周而復始。
:::{{*|災福之兆,生乎五行升降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在西,居金位。}}
:井宿從位入辛丑,
:::{{*|辛丑入土,元土臨母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建午起坤宮初六爻。《易》云:「履霜堅冰至。」建亥,龍戰於野。
:::{{*|戌亥是-{乾}-之位。-{乾}-伏本位必戰,積陰之地猶盛,故戰。}}
:配於人事:為腹,為母,
:::{{*|坤順,容於物。}}
:于類為馬。《易》云:「行地無疆。」
:::{{*|此釋一爻配坤象,本體是-{乾}-巽,今贊一爻起陰,假坤象言之。}}
:內巽為風,-{乾}-為天;天下有風行,君子以號令告四方。
:::{{*|巽,入也。風入於坤,皆動也。故知天下有風動其物也。}}
:天風氣象三十六候。
:::{{*|三十六候節氣,降大風象。}}
:木入金為始,
:::{{*|金納木也。}}
:陰不能制于陽,附于金柅。《易》之「柔道牽」也。
:五行升降,以時消息,陰蕩降入遁。
:::{{*|天山遁卦。}}
===䷠ 艮下-{乾}-上 遁===
:陰爻用事。陰蕩陽,遁。金土見象,山在天下為遁。
:::{{*|遁,退也。}}
:陰來陽退也。小人君子汙隆,契斯義也。《易》云:「遁世無悶。」與艮為飛伏,大夫居世。
:建辛未為月。
:::{{*|丙午火,丙寅木。}}
:::{{annotate|(虎易注:丙寅木當為甲寅木之誤。)}}
:六二得應,與君位遇建焉,臣事君,全身遠害。
:::{{*|遁,候時也。}}
:建辛未至丙子,陰陽遁去,終而伏位。
:::{{*|從六月至十一月也。}}
:積算起丙子至乙亥,周而復始。
:::{{*|火土同宮,天與山遁。}}
:陽消陰長,無專於敗。《系》云:能消者息,必專者敗。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系辭》,而是出於《易緯、-{乾}-鑿度》。)}}
:五星從位起太陰,鬼宿入位降丙辰。
:::{{*|丙辰臨元土。}}
:::{{annotate|(虎易注:元土當為元士之誤。)}}
:配於人事:為背,為手。
:::{{*|艮為背、手。}}
:於類為狗,為山石。
:內外升降,陰陽分數二十八候。
:::{{*|分陰陽進退。}}
:土入金為緩,積陽為天,積陰為地。山所地高峻,逼通於天。是陰長陽消,降入否。
:::{{*|陰逼陽去,入天地否卦。}}
===䷋ 坤下-{乾}-上 否===
:內象陰長,
:::{{*|純用陰事}}
:天氣上騰,地氣下降,二象分離,萬物不交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
:::{{*|陰小人,陽君子。}}
:《易》云:「否之匪人。」與坤為飛伏,三公居世。
:::{{*|乙卯木,甲辰土。}}
:上九宗廟為應。君子以俟時,小人為災。
:::{{*|乙卯泰來。}}
:建壬申至丁丑,陰氣浸長。
:::{{*|七月立秋,至十二月大寒。}}
:積算起丁丑至丙子,周而復始。
:::{{*|金、丑土同宮,吉凶見矣。}}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柳宿從位降乙卯。
:::{{*|乙卯臨三公。}}
:氣分氣候三十六。
:::{{*|六六三十六,積算吉凶。}}
:陰陽升降,陽道消鑠,陰氣凝結,君臣父子各不迨及。
:::{{*|陰蕩陽來道行矣。}}
:《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苞桑則叢桑也。}}
:天地清濁,陰薄
:::{{*|音:博}}
:陽消,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危難之世,勢不可久。
:五位既分,四時行矣。
:::{{*|君子當危難世,獨志,難不可久;立特處不改其操,將及泰來。}}
:上九云:「否終則頃,何可長也。」
:::{{*|否及則泰來。}}
:陰長降入於觀。
:::{{*|九四被陰逼入觀卦。}}
===䷓ 坤下巽上 觀===
:內象陰道已成,威權在臣。雖大觀在上,而陰道浸長。與巽為飛伏。諸侯臨世,
:::{{*|辛未土,壬午火。}}
:反應元士而奉九五。
:::{{*|君位也。}}
:《易》云:「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臣道出於六四爻也。}}
:建癸酉至戊寅,陰陽交伏。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戊寅至丁丑,周而復始。
:::{{*|用金為首。}}
:金火土互為體。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用事吉凶。}}
:星宿從位降辛未。
:::{{*|星宿入諸侯宮,木星同位。}}
:土木分氣二十八。
:::{{*|積算分配六位,吉凶爻定數。}}
:陰陽升降,定吉凶成敗。取六四至於九五,成卦之終也。
:《易》云:「觀我生。」
:::{{*|我生即道也。}}
:又云:「風行地上。」
:列象分爻,以定陰陽進退之道,吉凶見矣。地上見巽,積陰凝盛,降入於剝。
:::{{*|九五退陰入剝卦。}}
===䷖ 坤下艮上 剝===
:柔長剛減,天地盈虛。
:::{{*|建戌至建亥。}}
:體象金為本,隨時運變,水土用事。成剝之義,出於上九。《易》云:「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君子全得剝道,安其位,小人終不可安也。}}
:與艮為飛伏。
:::{{*|丙子水,壬申金。}}
:天子治世,反應大夫。
:建甲戌至己卯,陰陽定候。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己卯木至戊寅木,周而復始。
:::{{*|吉凶之兆見於有象。}}
:純土配金用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張宿從位降丙子。
:::{{*|張宿入天子宮。}}
:金土分氣三十六。
:::{{*|積算六位起吉凶,天地盈虛氣候。}}
:《易象》云:「山附於地。剝。」君子俟時,不可苟變,存身避害,與時消息。春夏始生,天氣盛大;秋冬嚴殺,天氣消滅。
:故當剝道已成,陰盛不可逆,陽息陰專。升降六爻,反為遊魂,蕩入晉。
:::{{*|積陰反入晉卦。}}
===䷢ 坤下離上 晉===
:陰陽返復,進退不居,精粹氣純,是為遊魂。
:::{{*|為陰極剝盡,陽道不可盡滅,故返陽道。道不復本位,為遊魂例入卦。}}
:金方以火、土運用事,與離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與離為飛伏」。當為「與艮為飛伏」之誤。)}}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居世,反應元士。
:建己卯至甲申,陰陽繼候。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甲申金至癸未土,周而復始。
:::{{*|遊魂取象,配於正位,吉凶同矣。}}
:五星從位起太白,
:::{{*|卦配金星入用。}}
:翼宿從位降己酉金。
:::{{*|翼宿北方,入晉卦行事。}}
:二象分候二十八運,配金土積算。氣候無差於晷刻,吉凶列陳,象在其中矣;天地運轉,氣在其中矣;-{乾}-道變化,萬物通矣。
:::{{*|-{乾}-分八卦,至大有復卦。}}
:六爻交通,至於六卦,陰陽相資、相返、相克、相生,至遊魂,復歸本位為大有。故曰:「火在天上。」
:大有為歸魂卦。定吉凶,配人事,五行。象-{乾}-為指歸地。
:::{{*|凡八卦分為八宮,每宮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定吉凶,配人事。天地、山澤、草木、日月、昆蟲,包含氣候,足矣。}}
===䷍ -{乾}-下離上 大有===
:卦復本宮曰大有。內象見-{乾}-是本位。
:::{{*|八卦本從-{乾}-宮起,至大有為歸魂。}}
:純金用事,與坤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臨世,應上九為宗廟。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正月至大暑時也。}}
:積算起癸未土至壬午火,周而復始。
:::{{*|吉凶與-{乾}-卦同用。}}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軫宿從位降甲辰。
:::{{*|二十八宿分軫星入大有卦用事,行度吉凶可見。}}
:金土分象三十六候,配陰陽升降。六位相蕩,返復其道。
:::{{*|復歸本位也。}}
:吉凶度數與-{乾}-卦同分。
:六五陰柔,為日,照于四方,象天行健。
:::{{*|六龍禦天。}}
:少者為多之所宗,六五為尊也。
:::{{*|柔處尊位,以柔履剛,以陰處陽,能柔順於物,萬物歸附,故曰:照于四方。}}
:《易》曰:「火在天上,大有。」
:::{{*|離為火、為日,故曰大有。}}
:陰陽交錯,萬物通焉。陰退陽伏,返本也。-{乾}-象分蕩八卦,入大有終也。
:-{乾}-生三男,次入震宮八卦。
:::{{*|-{乾}-生三男,坤生三女。陽以陽,陰以陰,求奇耦定數於象也。}}
===䷲ 震上震下 震===
:分陰陽,交互用事。屬於木德,取象為雷,出自東方。震有聲,故曰雷。雷能警於萬物,為發生之始,故取東也。為動之主,為生之本。《易、系》云:「帝出乎震。」
:::{{annotate|(虎易注:考此句,不是出於《易、系》,而是出於《易、說卦》。)}}
:::{{*|安為動主,靜為躁君。}}
:與巽為飛伏。
:::{{*|庚戌土,辛卯木。}}
:宗廟處上六。
:::{{*|陰為陽之主,震動。動須由陰陽交互,震動也。}}
:運數入丙子至辛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辛巳至庚辰土宮,配吉凶,周而復始。
:::{{*|吉凶配木官,以土用事。}}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用事。}}
:角宿從位降庚戌土。
:::{{*|庚戌入震用事,臨上六爻,庚戌土位為元首。}}
:內外木土二象,俱震。
:《易》曰:「震驚百里。」又云:「畏鄰戒也。」
:::{{*|震為雷,聲驚於百里,春發秋收,順天行也。取象定吉凶。}}
:取象為陽,配爻屬陰,故曰:陰陽交錯而為震。
:氣候分數三十六。定吉凶於頃刻,毫釐之末,無不通也,無不備也。
:::{{*|定陰陽數,考人之休咎,起於積算,終於六位也。}}
:陰陽交互,陽為陰,陰為陽,陰陽二氣蕩而為象,故初九三陰為豫。
:::{{*|入豫卦。}}
===䷏ 坤下震上 豫===
:卦配水火木,以為陽用事。《易》云:「利建侯行師。」又云:「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而」字,原句為「而四時不忒。」)}}
:::{{*|坤順震動。}}
: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與坤為飛伏。
:::{{*|乙未土,庚子水。}}
:世立元士為地,易奉九四為正正。
:建丁丑至壬午,
:::{{*|大寒至芒種。}}
:積算起壬午至辛巳,以六爻定吉凶,周而復始。
:::{{*|火土算休咎。}}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亢宿從位降乙未土,
:::{{*|亢宿配乙未土。}}
:上木下見土,內順外動,故為悅豫。
:時有屯夷,事非一揆,爻象適時,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復如斯。或逢治世,或逢亂時,出處存亡,其道皆系。《易》云:「大矣哉。」陰陽升降,分數二十八,極大小之數,以定吉凶之道。
:::{{*|積算壬午入乙未推吉凶。}}
:豫以陽適陰為內順,成卦之義,在於九四一爻。以陽蕩陰,君子之道,變之于解。
:::{{*|豫卦以陰入陽,成九四之德。變入解卦,陽入陰,成解之德。}}
===䷧ 坎下震上 解===
:陰陽積氣,聚散以時,內險外動,必散。《易》云:「解者,散也。」
:::{{annotate|(虎易注:《易》無此句。考《易、序卦》曰:「解者,緩也。」《易、雜卦》曰:「解,緩也。」)}}
:解也,品彙甲拆,
:::{{annotate|(虎易注:「拆」字當為「坼」字之誤。)}}
:雷雨交作,
:::{{*|震雷坎雨。}}
:積氣運動,天地剖判。成卦之義在於九二,與坎為飛伏。
:::{{*|戊辰土,庚寅木。}}
:立大夫于世為人,而六五降應,委權命於庶品。
:建戊寅至癸未,
:::{{*|立春至大暑。}}
:推吉凶於陰陽,定運數于歲時。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土火入數起宮。}}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位。}}
:氐宿從位降戊辰。
:::{{*|氐宿入戊辰。}}
:木下見水,動而險。
:陰陽會散,萬物通焉。
:升降屬陽蕩陰,以陽為尊。尊者高而卑者低。變六三為九三恆卦。分氣候定數,極位於三十六。
:::{{*|金水入數,合卦成數,定日月時。}}
:變坎入巽,居內象為雷風,運動鼓吹萬物,謂之恆。
:::{{*|入恆卦。}}
===䷟ 巽下震上 恆===
:久于其道,立於天地;雷與風行,陰陽相得;尊卑定矣。號令發,而萬物生焉。
:::{{*|萬物得其道也,生者。道,一作進也。}}
:雷風行,而四方齊也。
:::{{*|齊者整齊。}}
:與巽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三公治世,應於上六宗廟。
:::{{*|宗廟爻。}}
:建己卯至甲申,
:::{{*|春分至立秋。}}
:金木起度數,積算起甲申至癸未,周而復始。
:::{{*|金木入宮。}}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用事。}}
:房宿從位降辛酉。
:::{{*|房宿入卦,立秋用。}}
:上下二象見木,分陰陽於內外。
:::{{*|內巽陰,外震陽。}}
:氣候分數三十八。
:::{{*|金木入卦分節候。}}
:九三至於陽屯之位,不順所履,無定其位。
:::{{*|恆者,常也。而九三以陽居位,立於陰陽交互之上,是知不久為[缺]所然[缺]。}}
:::{{annotate|(虎易注:[ ]為我所加,原注小字「缺」,此處缺了兩個字。現據原文之義試補入為:「是知不久為[道],所然[也]。」)}}
:《易》云:「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陰陽升降,反于陰。君道漸進,臣下爭權,運及於升。
:::{{*|次降入升卦。}}
===䷭ 巽下坤上 升===
:陽升陰,而陰道凝盛,未可便進,漸之。曰升。升者,進也。卦雖陰,而取象于陽,故曰:以陽用事。
:::{{*|內巽陰木陽也。}}
:與坤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諸侯在世,元士為應侯。
:建庚辰至乙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乙酉至甲申,周而復始。
:::{{*|金水合木官見象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取象。}}
:心宿入位降癸丑。
:::{{*|心宿入卦配土位。}}
:土下見木,內外俱順。動陰陽而長歲時,人事配吉凶,發乎動。
:::{{*|占歲時、人事吉凶之兆,見乎動。}}
:《易、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
:::{{annotate|(虎易注:原句為「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氣候配象,數位三十六。
:::{{*|分陰爻數,分陽爻數。}}
:自下升高,以至於極。至極而反,以修善道,而成其體。
:::{{*|合抱之木,始於毫末。}}
:陰道革入陽,為坎水與風,見井。
:::{{*|入井卦。}}
===䷯ 巽下坎上 井===
:陰陽通變,不可革者,井也。井道以澄清不竭之象,而成于井之德也。《易》云:「井者,德之基。」
:::{{annotate|(虎易注:《易、系下》曰:井,德之地也。)}}
:又云:「往來井井,見功也。改邑不改井,德不可渝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句「見功也。」「德不可渝也。」非《易》原文。讀者可參見原文。)}}
:::{{*|井道以澄清見用,為功也。井象德不可渝變也。}}
:與坎為飛伏。
:::{{*|戊戌土,庚申金。}}
:九五處至尊,應用見本象。
:建辛巳至丙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丙戌至乙酉,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東方用事。}}
:尾宿從位降戊戌。
:::{{*|尾宿配戊戌入卦宮。}}
:坎下見風,險於前;內外相資,益於君。
:::{{*|井以德立,君正民信,德以其道也。}}
:賢人有位,君子不孤。《傳》曰:「德不孤,必有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傳》中未考,不知道出於何處。)}}
:::{{*|六爻各處其務,反復陰陽變化,各得其道也。}}
:氣候所象,定數於二十八。
:::{{*|爻配陰陽,分人事,吉凶其見矣。}}
:天地之數,分於人事;
:::{{*|近取諸身,遠取諸物。}}
:吉凶之兆,定於陰陽。陰生陽消,陽生陰滅,二氣交互,萬物生焉。
:震至於井,陰陽代位,至極則反,與巽為終,退復於本。故曰遊魂,為大過。
:::{{*|降入大過卦。}}
===䷛ 巽下兌上 大過===
:陰陽代謝,至於遊魂。《系》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互體象-{乾}-,以金土定吉凶。去本末,取二五為過之功。
:::{{*|大者相過。}}
:與坎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降諸侯,立元首,元士居應上。
:建丙戌至辛卯,
:::{{*|起元氣從丙戌至辛卯為卦建,建者,則所生之位。今立建起至辛卯,取陰陽至位極處也。寒露至秋分。}}
: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入卦用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箕宿從位降丁亥。
:::{{*|箕宿配丁亥水,合卦宮也。}}
:陰陽相蕩,至極則反,反本及末于遊魂。分氣候三十六。
:::{{*|六爻極陰陽之數三十六,五行分配,定吉凶於積算。}}
:陽入陰,陰陽交互,反歸於本,曰歸魂。降隨卦。
:::{{*|入澤雷隨卦。}}
===䷐ 震下兌上 隨===
:震象復本曰隨。
:::{{*|內見震也。}}
:內象見震曰本。
:::{{*|從震起至隨為歸魂。}}
:純木用事,與巽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世立三公,應宗廟。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
:::{{*|土木入卦氣算。}}
:周而復始。
:::{{*|吉凶定於算數為准。}}
:五星從位起鎮星,計都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都,即為斗宿。)}}
:::{{*|計都配庚辰土,入卦分吉凶。}}
:氣候分數二十八。
:::{{*|定數於六位。}}
:六位雖殊吉凶,象震,進退隨時。各處其位。無差咎刻。內外二象悅而動,隨附於物,系失在於六爻。
:::{{*|《易》云:系丈夫,失小子。又云:系小子,失丈夫。此之謂也。}}
:吉凶定於起算之端,進退見乎隨時之義。
:金木交刑,水火相敵;休廢于時,吉凶生焉。震以一君二民,動得其宜。
:::{{*|震一陽二陰,陽君陰民,得其正也。}}
:本於-{乾}-而生乎震,故曰長男。陰陽升降為八卦,至隨為定體。資于始而成乎終。坎降中男,而曰坎。互陽爻居中,為坎卦。
===䷜ 坎上坎下 坎===
:積陰,以陽處中。柔順,不能履重剛之險。故以剛克柔而履險。而曰陽,是以坎為屬中男。分北方之卦也,與離為飛伏。
:::{{*|戊子水,己巳火。}}
:世立宗廟,居於陰位。比近九五,全於坎道,遠於禍害。三公居應,亦為陰暗。成坎之德,在於九五、九二也。
:::{{*|內外居坎,陽處中而為坎。主純陰得陽,為明臣得君,而安其居也。一作君得臣,而顯其道也。}}
:建起戊寅至癸未,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
:::{{*|金水入卦本同宮,氣候起算時日歲月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水宮。}}
:牛宿從位降戊子。
:::{{*|二十八宿,從位八卦,周而復始。}}
:歲候運數三十六。
:::{{*|配六位,分陰陽;三百五十六,}}
::::{{annotate|(虎易注:疑為三百六十五之誤。)}}
::::{{*|餘日四分之一。分五行,配運氣,吉凶見矣。}}
:內外俱坎,是重剛之位。《易》曰:「坎,陷也。」
:::{{*|坎水能深陷於物;處坎之險,不可不習。故曰:習坎。便習之習後,可得履於險而不陷沒者。不以剛履柔,不能成坎之道也。}}
:震以陽居初,能震動於物,能為動主。
:::{{*|-{乾}-生震,一陽居於初,震為長男。}}
:坎以陽居中,為重剛之主,故以坎為險。陽變陰,成於陰道。今以陰變陽,止於為節。
:::{{*|次入於節卦。}}
===䷻ 兌下坎上 節===
:水居澤上,澤能積水。陽止于陰,故為節。節者,止也。陽蕩陰而積實,居中悅內,而險於前。陰陽進退,金水交運,與兌為飛伏。
:::{{*|丁巳火,戊寅木。}}
:元士立元首,見應諸侯。
:::{{*|金火受其氣,納到內。}}
:建起甲申至己丑,
:::{{*|為本身節氣,立秋大寒。}}
:積算起己丑至戊子,周而復始。
:::{{*|金水坎,火運入卦,雜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屬水,入卦用事。}}
:女宿從位降丁巳。
:::{{*|配象入積算。}}
:金上見水,本位相資,二氣交爭,失節則嗟。《易》云:「不節若,則嗟若。」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
:中男入兌,少女分蕩入陰中位,見陽升降,見長男。次入水雷屯。
:::{{*|是則節險入陽,蕩九二爻,體歸於陽,次入屯卦。}}
===䷂ 震下坎上 屯===
:內外剛長,陰陽升降,動而險。凡為物之始,皆出先難後易。今屯則陰陽交爭,天地始分,萬物萌兆,在於動難。故曰屯。
:::{{*|水在雷上,如云雷交作;天地草昧,經綸之始,無出於此也。}}
:故易曰:「屯如,邅如,乘馬班如。滋血漣如。」
:::{{*|屯難之際,盤桓不進之貌。}}
:難定乃通。《易》云:「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字,愛也。時通則道亨,合正匹也。}}
:土木應象見吉凶,與震為飛伏。
:::{{*|庚寅木,戊辰土。}}
:世上見大夫,應至尊。陰陽得位,君臣相應,可以定難於草昧之世。
:建乙酉至庚寅,
:::{{*|秋分至立春。}}
: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土木配本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虛宿從位降庚寅。
:::{{*|虛宿入六二庚寅位。}}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之數。}}
:陽適陰,入中女,子午相敵見吉凶。
:::{{*|動入離象見既濟。}}
===䷾ 離下坎上 既濟===
:二氣無沖,陰陽敵體。世應分君臣,剛柔得位,曰既濟。
:::{{*|離坎分子午,水上火下,性相交敵,不間隔。是曰既濟也。}}
:與離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世上見三公,應上見宗廟。內外陰陽相應,坎離相約上下交。
:::{{*|坎水潤下,離火炎上,二氣相交為既濟。}}
:五行相配,吉凶麗乎爻象。
:::{{*|吉凶之兆,見乎爻象。}}
:建丙戌至辛卯,
:::{{*|寒露至春分。}}
:卦氣分節氣。始丙戌受氣,至辛卯成正象。考六位,分剛柔,定吉凶。積算起辛卯至庚寅,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危宿從位降己亥。
:::{{*|危宿入己亥。}}
:分氣候二十八。
:::{{*|定六爻之類,考吉凶之兆。}}
:坎入兌,為積陰;二象分,俱陰。上下反復,卦變革。
:::{{*|坎入革,六四蕩之入陽,變體為陰也。}}
===䷰ 離下兌上 革===
:二陰雖交,志不相合。體積陰柔,爻象剛健,可以革變。兌上離下,
:::{{*|中虛。}}
:務上下積陰,變改之兆。成物之體,故曰革。《易》云:「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與兌為飛伏。
:::{{*|丁亥水,戊申金。}}
:諸侯當世,見元士。
:::{{annotate|(虎易注:「見元士」前面,疑脫漏「應」字。)}}
:九五、六二為履正位。天地革變,人事隨而更也。
:::{{*|更者變也。}}
:建丁亥至壬辰,
:::{{*|小雪至清明。}}
:水土配位。
:::{{*|土水入卦。}}
:積算起壬辰至辛卯,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室宿從位降丁亥。
:::{{*|二十八宿,室宿入卦,革丁亥土。}}
:分氣候三十六,其數起元首。
:::{{*|分陰陽之象數,吉凶生矣。}}
:上金下火,金積水而為器,
:::{{*|器能盛納於物。}}
:火變生而為熟。生熟稟氣於陰陽,革之於物,物亦化焉。
:::{{*|五行類五色,五色類萬物。稟和氣,氣即順。剛即逆,逆即反,反即敗。}}
:《易》云:「巳日乃孚。
:::{{*|孚猶信也。}}
:陰陽更始,動以見吉凶。
:::{{*|震主動也。}}
:動以柔當位,剛會之,光大,革變于豐。
:::{{*|外卦兌入震,為豐卦。}}
===䷶ 離下震上 豐===
:雷火交動,剛柔散氣,積則暗,動乃明。《易》云:「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上六積暗而動,凶之於上反下,見陰之兆。}}
:火木分象,配于積陰,與震為飛伏。
:::{{*|庚申金,戊戌土。}}
:陰處至尊為世,大夫見應。君臣相暗,世則可知;臣強君弱,為亂世之始。
:建生戊子至癸巳,
:::{{*|大雪至小滿。}}
:雷與火震動曰豐。宜日中。夏至積陰生豐,當正應,吉凶見矣。
:::{{*|日中也。}}
:積算起癸巳至壬辰,周而復始。
:::{{*|火土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壁宿從位降庚申,
:::{{*|壁宿入坎至豐,庚申入土。}}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定六位,起數二十八。}}
:上木下火,氣稟純陽;陰生於內,陽氣雜正,性潰亂極,乃反為遊魂,入積陰。
:::{{*|震入坤也。}}
:陰陽升降,反歸於本。變體於有無。吉凶之兆,或見於有,或見於無。陰陽之體,不可執一。為定象于八卦,陽蕩陰,陰蕩陽,二氣相感而成體,或隱或顯。故《系》云:「一陰一陽之謂道。」
:::{{*|一者,道也。}}
:外卦震降陰,入明夷。
:::{{*|次入明夷卦。}}
===䷣ 離下坤上 明夷===
:積陰蕩陽,六位相傷;外順而隔於明,處暗不分;
:::{{*|一作明}}
:傷于正道,曰明夷。
:::{{*|夷者,傷也。}}
:五行升降,八卦相蕩,變陽入純陰。
:::{{*|春夏之秋冬也。}}
:陰道危,陽道安,故與震為飛伏。
:::{{*|癸丑土,庚午火。}}
:傷於明而動乃見志,
:::{{*|震,動也。}}
:退位入六四。諸侯在世,元士為應。君暗臣明不可止。
:::{{*|箕子與紂也。}}
:建起六四癸巳至戊戌,
:::{{*|遊魂及六四爻數起,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金入卦起算數。}}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奎宿從位降癸丑,
:::{{*|奎宿入明夷,配六四癸丑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入卦,起算推吉凶。}}
:地有火,明於內,暗於外。當世出處,為眾疑之所及,反傷於明。《易》曰:「三日不食,主人有言。」
:陰陽進退,金水見火,氣不相合。六位相蕩,四時運動,靜乃復本,故曰遊魂。
:::{{*|以本宮八卦,相蕩六位推遷也。}}
:次降歸魂入師卦。
===䷆ 坎下坤上 師===
:變離入陰,傷于正道;復本歸坎,陽在其中矣。
:::{{*|內卦坎為本宮。}}
:處下卦之中,為陰之主,利於行師。《易》云:「師者,眾也。」眾陰而宗于一陽,得其貞正也。與離為飛伏。
:::{{*|離入坎也。}}
:陰陽相薄,剛柔遷位。
:::{{*|戊午火,己亥水。}}
:世主三公,應為宗廟。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火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入卦。}}
:婁宿從位降戊午,
:::{{*|婁宿入坎卦歸魂六三爻。}}
:分氣候二十八。
:::{{*|起算入卦吉凶。}}
:地下有水復本位,六五居陰處陽位;九二貞正,能為眾之主,不潰於眾。《易》云:「師,貞丈人吉。」
:入卦始於坎,陰陽相蕩;反至於極,則歸本,坎中男。
:::{{*|陽居九二,稱中男。}}
:升降得失,吉凶悔吝,策於六爻;六爻之設,出於蓍;蓍之得象而卦生。積算起於五行,五行正則吉,極則凶。吉凶之象,顯於天地人事、日月歲時。
:坎之變於艮,艮為少男。少男處卦之末,為極也。
:::{{*|震一陽居初爻,坎二陽處中,艮三陽處卦之末。故曰陽極為少男,又云止也。}}
:次入艮卦。
===䷳ 艮下艮上 艮===
:-{乾}-分三陽,為長中少,至艮為少男。本體屬陽,陽極則止,反生陰象。《易》云:「艮,止也。」于人為手、為背。取象為山、為石、為門、為狗。上艮下艮二象,土木分氣候,與兌為飛伏。
:::{{*|丙寅木,丁未土。為少男取少女相配。}}
:世上見宗廟,三公為應。陰陽遷次,長幼分形。
:::{{*|-{乾}-,三生男;將至艮,極少;長分形,長中分之為建也。}}
:庚寅至乙未,
:::{{*|立春至大暑。}}
:陰長陽極,升降六位,進退順時,消息盈虛。積算起庚寅至己丑,周而復始。
:::{{*|木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胃宿從位降丙寅,
:::{{*|胃宿入卦分位。}}
:分數位元三十六。
:::{{*|配位六卦分吉凶。}}
:金木相敵,升降以時。艮止于物,背於物。《易》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剛極陽反陰長,積氣止於九三。
:初六變陽,取其虛中,文明在內,成於賁。次降入賁卦。
===䷕ 離下艮上 賁===
:泰取象上六,柔來反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止于文明。賁者,飾也。五色不成謂之賁,文彩雜也。山下有火,取象文明,火土分象,與離為飛伏。
:::{{*|己卯木,丙辰土。}}
:世立元士,六四諸侯在應。陰柔居尊,文柔當世,素尚居高,侯王無累。《易》云:「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建始辛卯至丙申,
:::{{*|春分至立秋。}}
:積算起丙申至乙未,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入卦。}}
:昴宿從位降己卯,
:::{{*|昴宿配賁卦初九陽位起算。}}
:分氣候二十八。
:::{{*|起六位五行算吉凶。}}
:土火木分陰陽,相應為敵體;上九積陽,素尚全身遠害,貴其正道。起於潛,至於用九。
:::{{*|假-{乾}-初上為喻也。}}
:陰陽升降,通變隨時。
:離入-{乾}-,將之大畜。次降六二中虛為三連。入大畜卦。
:::{{*|陰消陽長。}}
===䷙ -{乾}-下艮上 大畜===
:陽長陰消,積氣凝盛,外止內健,二陰猶盛,成於畜義。《易》云:「既雨既處。」
:::{{annotate|(虎易注:此句是《小畜》卦上九爻詞,作者引用有誤。)}}
:畜消時行,陽未可進。取于下卦,全其健道,君子以時順其吉凶。與-{乾}-為飛伏。
:::{{*|甲寅木,丙午火。}}
:建始壬辰至丁酉,
:::{{*|清明至秋分。}}
:積算起丁酉至丙申,周而復始。
:::{{*|金土入卦分吉凶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推吉凶。}}
:畢宿從位降甲寅。
:::{{*|畢宿入大畜九二甲寅上。}}
:九二大夫應世,應六五為至尊,陰陽
: 相應以柔居尊
:(缺)
:為畜之主。分氣候二十八。
:::{{*|極陰陽之象,定吉凶之兆。}}
:山下有-{乾}-,金土相資。陽進陰止,積雨潤下,畜道光也。-{乾}-象內進,君道行也。吉凶升降,陰陽得位,二氣相應,陽上薄陰,陰道凝結。上于陽長,為雨反下,九居高位,極於畜道。反陽為陰,入於兌象。六三應上九,上有陽九,反應六三,成於損道。次降損卦。
:::{{*|-{乾}-入兌九三之變六二。}}
===䷨ 兌下艮上 損===
:澤在山下,卑險於山;山高處上,損澤益山。成高之義,在於六三。在臣之道,奉君立誠。《易》云:「損下益上。」
:::{{*|-{乾}-九三變六三陰柔,益上九,臣奉君之義。}}
:與兌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六三,上九。}}
:建始癸巳至戊戌,
:::{{*|小滿至寒露。}}
:積算起戊戌至丁酉,周而復始。
:::{{*|土火入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事。}}
:觜宿從位降丁丑,
:::{{*|二十八宿配觜宿入損卦,六三爻起算歲月日時。}}
:土星入卦配吉凶,陰陽相蕩位不居。
:::{{*|土金入損卦起算,陰陽相生,六位變動不居也。}}
:六爻有吉凶,四時變更,不可執一以為規。
:::{{*|六爻吉凶,隨時更變。或春或夏,或秋或冬,歲時運動。}}
:分氣候二十八。
:::{{*|二十八起數,算吉凶入卦。}}
:陰陽升降,次艮入離,見睽之象。損益六爻,剛長陰。次入火澤睽卦。
===䷥ 兌下離上 睽===
:火澤二象,氣運
:::{{*|一作轉。}}
:非合。陰消陽長,取象何比。惟陽是從。陰陽動靜,剛柔分焉。先睽後合,其消通也。文明上照,幽暗分矣。
:::{{*|兌處下,為積陰暗之象也;離在上,為明照於下。}}
:《易》云:「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往遇雨則吉。群疑亡也。」
:::{{*|先疑,暗也;後說,明也。}}
:與離為飛伏。
:::{{*|己酉金,丙戌土。}}
:諸侯立九四為世,初元士為應。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至小雪。}}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
:::{{*|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木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己酉,
:::{{*|二十八宿配參宿,入卦己酉土。}}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積算。}}
:金火二運合土宮,配吉凶于歲時。六五陰柔處文明,九二四得立權臣。
:::{{annotate|(虎易注:「九二四得立權臣」。疑為:「九四世得立權臣」之誤。)}}
:陰陽相蕩,六位逆遷,變離入-{乾}-。健於外象,坎入履。
:::{{annotate|(虎易注:「坎入履。」疑為「變入履」或「降入履」之誤。)}}
:::{{*|陰陽推遷,變化六爻。吉凶之兆,著於要之爻。如臣事君,近多憂也。}}
:次降入天澤履卦。
===䷉ 兌下-{乾}-上 履===
:天下有澤曰履。
:::{{*|履者,禮也。}}
:得位吉,失位凶,
:::{{*|當履之時。}}
:素尚吉。《易》云:「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與-{乾}-為飛伏。
:::{{*|壬申金,丙子水。}}
:六丙屬八卦,
:::{{*|艮六丙也。}}
:九五得位為世身,九二大夫合應象。
:::{{annotate|(虎易注:「合」字疑為「為」字之誤。)}}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至大雪。}}
:積算起己亥至庚子。
:::{{*|金水入卦,配六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
:井宿從位降壬申,
:::{{*|二十八宿入卦,井宿入壬申。}}
:分氣候,金火入卦,起於極數二十八。
:::{{*|二十八數,起丙辰,推吉凶。}}
:陽多陰少,宗少為貴。得其所履則貴,失其所履則賤。《易》云:「眇能視,跛能履。」
:::{{*|此履非其位六三也。}}
:吉凶取此文為准。六位推遷,積欠起算數,休王相破,資益可定吉凶也。
:升降反位,歸復止於六四,入陰,為遊魂中孚卦。
:::{{*|次入中孚卦。}}
===䷼ 兌下巽上 中孚===
:陰陽變動,六位周匝,反及遊魂之卦。
:::{{*|金木合上運入卦象。}}
:互體見艮,止于信義。
:::{{*|中孚,信也。}}
:與-{乾}-為飛伏。
:::{{*|辛未土,壬午火。}}
:艮道革變,升降,各稟正性。六四諸侯立世,應初九元士。九五履信,九二反應,氣候相合,內外相敵。
:::{{*|陰勝陽,陽勝陰,剛柔相薄,六爻反應,柔順相合,吉凶見矣。}}
:建始庚子至乙巳,
:::{{*|大雪至小滿。}}
:積算起乙巳至甲辰,周而復始。
:::{{*|火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鎮星,土星。}}
:鬼宿從位降辛未,
:::{{*|二十八宿,配鬼宿入卦推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配卦算吉凶之位。}}
:風與澤,二氣相合;巽而說,信及於物。物亦
:::{{*|一作必。}}
:順焉。《易》云:「信及豚魚。」
:::{{*|豚魚,幽微之物,信尚及之,何況於人乎。}}
:兌入艮,六三入陽,內二陽歸陰。陰陽交互,復本曰歸魂,次降歸魂風山漸卦。
:::{{*|內見艮。}}
===䷴ 艮下巽上 漸===
:陰陽升降,復本曰歸魂之象。巽下見艮,陰長陽消,柔道將進,
:::{{*|艮變八卦終於漸,漸終降純陰入坤,分長女,三陰之兆也,柔道行也。}}
:與兌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公居世,宗廟為應。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至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
:::{{*|土木見運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西方之卦,定吉凶。}}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柳宿入卦定吉凶。}}
:分氣候二十八。
:::{{*|定數配吉凶,入卦起算。}}
:上木下土,風入艮象,漸退之象也。互體見離,主中文明。九五傳位,得進道明也。
:::{{*|九五處互體卦之上,進文明也。}}
:六二陰柔得位,應至尊。《易》云:「鴻漸於磐,飲食衎衎。」
:::{{*|賢人進位也。}}
:陰陽升降,八卦將盡;六十四爻,陰陽相雜,順道進退,次於時也。少男之位,分於八卦,終極陽道也。陽極則陰生,柔道進也,降入坤宮八卦。
:::{{*|陽卦三十二宮為陽,-{乾}-、震、坎、艮也。}}
==京氏易傳卷中==
===䷁ 坤下坤上 坤===
:純陰用事,象配地,屬土。柔道光也,陰凝感,與-{乾}-相納,臣奉君也。《易》云:「黃裳,元吉」。六二,內卦陰處中,臣道正也。與-{乾}-為飛伏,
:::{{*|癸酉金,壬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為應。未免龍戰之災,無成有終。
:::{{*|陰臣陽君,臣不敢為物之始。陽唱陰和,君命臣終其事也。}}
:初六起履霜,至於堅冰。陰雖柔順,氣亦堅剛,為無邪氣也。
:建始甲午至己亥,
:::{{*|芒種,小滿。}}
:積算起己亥至戊戌,周而復始。
:::{{*|純土用事,入積算,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
:西南方之卦。
:::{{*|鎮星入卦配坤,西南。}}
:星宿從位降癸酉金。
:::{{*|二十八宿,八卦星宿,降坤上六癸酉金。}}
:分氣候三十六。
:::{{*|起積為數三十六。}}
:陰中有陽,氣積萬象,故曰陰中陰。陰陽二氣,天地相接,人事吉凶,見乎其象。六位適變,八卦分焉。
:::{{*|六位變動,八卦顯著。}}
:陰雖虛納,于陽位稱實。
:::{{*|六五,六三之類也。}}
:升降反復,不能久處,千變萬化,故稱乎易。易者,變也。陰極則陽來,陰消則陽長,衰則退,盛則戰。《易》云:「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陽屬。
:::{{*|-{乾}-配西北積陰之的地,陰盛故戰,-{乾}-坤並處,天地之氣雜,稱玄黃也。}}
:陽來蕩陰,坤內卦初六適變入陽,曰震。陰盛陽微,漸來之義,故稱復。次降陽,入地雷復卦。
===䷗ 震下坤上 復===
:陰極則反,陽道行
:::{{*|一作正。}}
:也。《易》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又曰:「七日來復」。
:::{{*|七日,陽之稱也。七九稱陽之數也。謂坤上六,陰極陽戰之地,陰雖不能勝陽,然正當盛,陽不可輕犯。六陽涉六陰反下,七爻在初,故稱七日。日亦陽也。}}
:六爻反復之稱。
:::{{*|注在前。}}
:《易》云:「初九,不遠復,無祗悔」。
:::{{*|反至初九,陽來陰復,去遠也。}}
:::{{annotate|(虎易注:此字因為模糊,無法辨認,我是根據「不遠復」之意,暫時一用,待以後有機會再確定。)}}
:六爻盛,卦之體總稱也。
:曰一陽為一卦之主,與震為飛伏。
:::{{*|庚子水,乙未土。}}
:初九元士之世,六四諸侯見應。
:建始乙未至庚子,
:::{{*|大暑大雪見候,起坤,六月至十一月,戊子為正朔,見復之兆。}}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
:::{{*|積算起庚子至己亥,十月至十一月,年亦然。}}
:周而復始。土水見候。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復卦,合水土,配吉凶。}}
:張宿從位降庚子,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復卦庚子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定吉凶六爻。}}
:坤上震下,動而順,是陽來蕩陰,陰柔反去,剛陽復位,君子進,小人退。《易》云:「休復,元吉」。
:陽升陰降,變六二入兌象,次併臨,二陽將進,內為悅。陰來陽去,氣漸隆,
:::{{*|陰不敢拒陽,奉命而已。}}
:次降入地澤臨卦。
===䷒ 兌下坤上 臨===
:陽長陰消悅而順,金土應候剛柔分。震入兌,二陽剛,本體陰柔降入臨。臨者,大也。陽爻健順,陽交退散。《易》曰:「君子之道」。《易》云:「至於八月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脫漏有字。)}}
:::{{*|建丑至未也。}}
:陽長,六爻反復,吉凶之道可見矣。
:::{{*|至於八月入遁。}}
:與兌為飛伏,
:::{{*|丁卯木,乙巳火。}}
:九二大夫立世,六五至尊應上位。
:建始丙申至辛丑,
:::{{*|立秋,大寒。}}
:七月積氣至六月,吉凶隨爻考汙隆。
:::{{*|旺則隆,衰則汙。}}
:積算起辛丑至庚子。
:::{{*|積算起金土入卦,推休咎於六爻。}}
:五星從位起熒惑,
:::{{*|熒惑火星,入卦用事。}}
:翼宿從位在丁卯,
:::{{*|二十八宿,翼宿入卦九二爻木上。}}
:分氣候三十六。
:::{{*|定陰陽之數,起於三十六積算。}}
:坤下見兌,悅、澤,臨。陽升陰降,入三陽,-{乾}-象入坤,即泰卦。
:::{{*|臨卦內象先陽長,逼陰成-{乾}-為泰象。}}
:外坤積陰,內兌亦為陰,二陽合體,柔順之道,不可貞。吉凶以時,配於六位,用於陽長之爻,成臨之義。
:六三將變陽爻,至次降入泰卦。
:::{{*|次入地天泰卦。}}
===䷊ -{乾}-下坤上 泰===
:-{乾}-坤二象, 合為一運,天入地交泰,萬物生焉。小往大來,陽長陰危,金土二氣交合。《易》云:「泰者,通也」。通於天地,長於品彙。陽氣內進,陰氣升降,升降之道,成於泰象。與-{乾}-為飛伏。
:::{{*|甲辰土,乙卯木。}}
:三公立九三為世,上六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酉至壬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壬寅至辛丑,周而復始。
:::{{*|金土位上起積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軫宿從位降甲辰,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於甲辰位。}}
:地下有天,陽道浸長,不可極,極則否成。
:::{{*|三陽務上,坤順而往,往而不已,否道至。}}
:存泰之義,在於六五,陰居陽位,能順于陽,陰陽相納,二氣相感,終於泰道。
:外卦純陰,陽來剛柔,成於震象。陰降陽升,居-{乾}-上,成大壯。
:::{{*|次降陰升陽,入雷天大壯卦。}}
===䷡ -{乾}-下震上 大壯===
:內外二象動而健,陽勝陰而為壯。
:::{{*|內陽升降,二象俱陽,曰大壯。}}
:《易》曰:「羝羊觸藩,羸其角」。進退難也。壯不可極,極則敗物,不可極,極則反。故曰:「君子用罔,小人用壯」。與震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九四諸侯立世,初九元士在應。
:建始戊戌至癸卯,
:::{{*|寒露至春分。}}
:積算起癸卯至壬寅,
:::{{*|土木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角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入卦,配角宿,入大壯庚午九四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庚午火,定吉凶。}}
:雷在天上,健而動,陽升陰降,陽來蕩陰,吉凶隨爻著於四時。九四庚午火之位,入坤,為卦之本。起于子,滅於寅。陰陽進退,六位不居,周流六虛。
:外象震入兌為陰,悅適爻為剛長。次降入夬,陽決陰之象,入澤天夬卦。
===䷪ -{乾}-下兌上 夬===
:剛決柔,陰道滅。五陽務下,一陰危上,將反遊魂。九四,悔也。
:澤上於天,君道行也。
:::{{*|夬,五世。六位周而復始,為遊魂。至九四成陰,入坎為需。}}
:與兌為飛伏。
:::{{*|丁酉金,癸亥水。}}
:九五立世,九二大夫為應。
:::{{*|九五在兌象為世,澤小於天也。}}
:建始己亥至甲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甲辰至癸卯,周而復始。金木分-{乾}-兌入坤象。
:::{{*|入坤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起算。}}
:亢宿從位降丁酉,
:::{{*|二十八宿配亢宿,入夬卦丁酉金上起。}}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宮二十八,入卦中甲辰,還丁酉金上定吉凶。}}
:《易》云:「澤上於天,夬」。「揚于王庭」。柔道消,消不可極,反于遊魂。九四柔來文剛,陰道存也,陰之道不可終否。剛柔相濟,日月明矣;天地定位,人事通也。
:::{{*|凡卦,陰極陽生,陽極陰生,生生之義,不絕之貌。日月迴圈,天地交泰,陰陽相蕩,六位交分,萬物生焉。}}
:故曰:雷動風行,山澤通氣。人之運動,體斯合矣。
:::{{*|人稟五常,三焦九竅,風火逓}}
::::{{annotate|(遞)}}
::::{{*|相兼濟,以一位虧,四體羸焉。}}
:陰陽升降,反復道也。次降入游魂水天需卦。
===䷄ -{乾}-下坎上 需===
:雲上于天,凝于陰而待于陽,故曰需。需者,待也。三陽務上,而隔於六四,路之險也。
:::{{*|外卦坎水,為險。亦陰稱血也。}}
:坤之反復,適陽入陰,
:::{{*|夬卦九四,入需卦成六四,陰之位也。}}
:陰陽交會運動,陰雨積而凝滯于陽,通乃合也。
:::{{*|群陽務上,一陰報之,故凝滯雨乃合。}}
:與兌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游魂立世諸侯,應初九元士。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金土入-{乾}-坎。
:::{{*|積算起宮定吉凶。}}
:五星從位起歲星,
:::{{*|歲星木星入卦。}}
:氐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降氐宿,入坤宮遊魂卦六四戊申金上,起積算吉凶。}}
:分氣候三十六。
:::{{*|定吉凶總三十六位起算。}}
:-{乾}-外見坎,健而進,險在前也。需于飲食,爭於坎也。陰陽相激,勝負有倚,反為不速,敬終有慶。陰陽漸消,陽道行行,反復其位,不妄于陰。
:坎降入歸魂,水地比卦,坤之歸魂也。
===䷇ 坤下坎上 比===
:反本復位,陰陽相定,六爻交互,一氣在也。水在地上,九五居尊,萬民服也。
:::{{*|比卦一陽五陰,少者為貴,眾之所尊者也。}}
:比親於物,物亦附焉。原筮于宗,歸之於眾。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于宗祧,盟契無差,邦必昌矣。與-{乾}-為飛伏。
:::{{*|乙卯木,甲辰土。}}
:歸魂六之三公居世,應上六宗廟。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
:房宿從位降乙卯,
:::{{*|二十八宿配房宿,入坤歸魂乙卯木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
:陰道將復,以陽為主,一陽居尊,群陰宗之。六爻交分,吉凶定矣。地道之義,妻道同也,臣之附君,比道成也。
: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故曰:坤生三女巽離兌,分長中下。
:::{{*|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以陽求陰,-{乾}-之巽,為長女。
===䷸ 巽下巽上 巽===
:陽中積陰而巽順,
:::{{*|本-{乾}-象,陰來蕩成巽,巽者,順也。}}
:風從穴,入於物,號令齊順,天地明也。內外稟于一陰,順於天地道也。聲聞於外,遠彰柔順,陰陽升降,柔依剛也。本于堅剛,陰來又柔,東南向明,齊肅陰陽。與震為飛伏。
:::{{*|辛卯木,庚戌土。}}
:宗廟居世,三公在應。
:::{{*|上九,九三。}}
:建始辛丑至丙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丙午至乙巳,周而復始。
:(五星從位起鎮星,心宿從位降辛卯。)
:::{{annotate|(虎易注:此段內容原注:「缺」。現根據原著的配置原理補入。)}}
:::{{*|火木與二十八宿分虛宿,}}
::::{{annotate|(虎易注:此處虛宿,疑為心宿之誤。)}}
::::{{*|入巽上九辛卯木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入卦起算。}}
:陰氣起陽,陽順于陰,陰陽和柔,升降得位,剛柔分也。陰不可盈,晷刻頃也。初六適變,陽來陰退,健道行也。三陽務進,外陰陽也,適變於內外未從也。次降陰交于陽九,為小畜卦。
:::{{*|初六變初九也。}}
===䷈ -{乾}-下巽上 小畜===
:《易》云:「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之義,在於六四。三陽連,進于一,危也。外巽體陰,畜道行也。巽之初六,陰蕩陽氣感,積陰不能固,退復本位。三連同往而不可見,成於畜義,外象明矣。
:::{{*|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外巽積陰能固,陽道成在上九一爻之法也。}}
:《易》云:「既雨既處」也。與-{乾}-為飛伏。
:::{{*|甲子水,辛丑土。}}
:初九元士居世,六四諸侯在應。
:建始壬寅至丁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丁未至丙午,周而復始。木土入-{乾}-巽。
:::{{*|入宮起演算法。}}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卦,起算吉凶。}}
:尾宿從位降甲子,
:::{{*|二十八宿入卦,分尾宿,以小畜甲子水上起算。}}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分二十八數起宮推算。}}
:一陰居六四,建子入陽宮,推其休咎處吉凶。剛健立陽爻,陰凝在巽體。《易》云:「輿說輻,夫妻反目」。
:::{{*|不義之兆。}}
:夏至起純陰,陽爻位伏藏;冬至陽爻動,陰氣凝地。
:陰陽升降,以柔為剛,見中虛文明,積氣居內象。
:::{{*|九二適變入離。}}
:次降入風火家人卦。
===䷤ 離下巽上 家人===
:-{乾}-剛俱變文明,內外相應,
:::{{*|九五應六二爻。}}
:陰陽得位,居中履正。火上見風,家人之象。閑邪存誠,嗃嗃得中,互體見文明,家道明也。內平遇坎,
:::{{annotate|(虎易注:平字疑為互字之誤。因為家人卦的互卦為未濟卦,其互內卦為坎卦,因此,此處當以「內互遇坎」較為適當。)}}
:險象,家人難也。酌中之義,在於六二。與離為飛伏。
:::{{*|己丑土,辛亥水。}}
:建始癸卯至戊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戊申至丁未,金土入離巽。
:::{{*|金土入卦同積算。}}
:大夫居世,應九五立君位。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北方,入卦起宮推算。}}
:箕宿從位降己丑,
:::{{*|二十八宿,分箕宿入家人卦,在己丑土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三十六起數家人卦,推入積算休咎。}}
:火木分形,陰陽得位,內外相資,二氣相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易》曰:「家人嗃嗃,父子嘻嘻」。治家之道,分於此也。吉凶之義配五行進退,
:::{{*|六五進退,吉凶於陰陽。陰陽得起,在於四時運動,吉凶見矣,分內外矣。二象配天地星辰,合命定吉凶。}}
:文明運動變化之象。
:九三適陰入震,風為雷,合曰益。次降風雷益卦。
===䷩ 震下巽上 益===
:天地不交曰否。六二陰上柔剛,九四下降積陰,故為益。《易》曰:「損上益下」。雷動風行,男下女上。
:::{{*|震男,巽女。}}
:陽益陰,君益於民之象也。互見坤,坤道柔順。又外見艮,艮止陽益陰,止于陽,柔道行也。
:::{{*|內外順動,風雷益。四象分明,剛柔定矣。}}
:與震為飛伏。
:::{{*|庚辰土,辛酉金。}}
:六三三公居世,上九宗廟為應。
:建始甲辰至己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己酉至戊申,周而復始。土金入震巽。
:::{{*|起積配風雷益卦起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卦。}}
:計宿從位降庚辰,
:::{{annotate|(虎易注:計宿,即是斗宿。)}}
:::{{*|二十八宿,分計宿入風雷益六二庚辰土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二十八數,積算吉凶,周而復始。}}
:陰陽二木,合金土配象,四時運轉,六位交分,休廢旺生,吉凶見乎動爻。配日月星辰進退,運氣升降,復當何位。
:::{{*|金、水、木、火、土。}}
:適變于外,陽入陰爻。二象健而動,屬於天地也。
:::{{*|天陽,震雷亦陽也。二氣相激,動而健,天行也。}}
:陰陽相蕩,次降入天雷無妄卦。
===䷘ 震下-{乾}-上 無妄===
:-{乾}-剛震動,二氣運轉,天下見雷,行正之道,剛正陽長,物無妄矣。內互見艮,止于純陽;外互見巽,順于陽道。天行健而動,剛正於物,物則順也。金木配象,吉凶明矣。
:::{{*|金木配-{乾}-震入卦。}}
:與-{乾}-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九四諸侯在世,初九元士立應上。
:建始乙巳至庚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庚戌至己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震。
:::{{*|火土分-{乾}-震,入無妄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定吉凶。}}
:牛宿從位降壬午,
:::{{*|二十八宿,分牛宿入無妄壬午火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三十六數,起卦積算。}}
:上金下木,二象相沖,陰陽升降,健而動。內見一陽,應動剛。五行分配,吉凶半矣。
:::{{*|二氣各爭。}}
:九五適變入文柔,陰蕩陽爻歸復位。剛柔履次,明在外;進退吉凶,見中虛。次降入火雷噬嗑卦。
===䷔ 震下離上 噬嗑===
:柔來文剛,積氣居中,陰道明白,動見文明。雷電合,分威光,而噬嗑也。《易》曰:「頤中有物,曰噬嗑」。陰陽分中,動而明;
:::{{*|象雷電也。}}
:物有不齊,齧而噬。
:::{{annotate|(虎易注:齧為(齧)的繁體字,讀音:nie,四聲。意為:啃或咬。)}}
:吉凶之道,象於五行。順則吉,逆則凶。火木合卦配升降。與離為飛伏。
:::{{*|己未土,辛巳火。}}
:六五居尊,應六二大夫。
:建始丙午至辛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辛亥至庚戌,周而復始。火土入離震。
:::{{*|分火土二位入噬嗑卦,起積算爻,推配星辰,歲月日時,進退吉凶。}}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
:女宿從位降己未土,
:::{{*|二十八宿,分女宿入卦六五己未土也。}}
:分氣候二十八。
:::{{*|從二十八位數起八卦,算吉凶。}}
:火居水上,陽中見陰,陽雜氣渾而溷,
:::{{annotate|(虎易注:溷:讀音:hun,四聲。意為:混濁。)}}
:吉凶適變,隨時見也。返復陰,遊魂入卦。
:::{{*|降下九四陽入陰。}}
:五行進退,始終之道,斯可驗矣。升降六爻,極返終,下降山雷頤卦。
===䷚ 震下艮上 頤===
:六位上下,周而復始,內外交互,降入純陰。
:::{{*|見坤象居中。}}
:地之氣,萃在其中。
:::{{*|上下陽位包陰。}}
:積純和之氣,見浩然之道,明矣。土木配象,吉凶從六虛。
:::{{*|六虛即六爻也。}}
:與震為飛伏。
:::{{annotate|(虎易注:「與震為飛伏」。當是「與離為飛伏」之誤。)}}
:::{{*|丙戌土,己酉金。}}
:六四諸侯在世,元士之初九見應。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乙卯,周而復始。土木入艮震。
:::{{*|分土木二象,入卦算吉凶。}}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西方,入八月卦上沖。}}
:虛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虛宿入頤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推六爻吉凶之位。}}
:::{{*|虎易注:起數二十八,當為:起數三十六之誤。}}
:山下有雷止而動,陰陽通變分氣候。內外剛而積中柔,升降遊魂,下居六四位,特分,復歸於本,
:::{{*|游魂返居六四,入卦周始,爻位遷次,明矣。}}
:吉凶起於六四,次環六位,星宿躔次也。
:極則反本,降入歸魂山風蠱卦。
===䷑ 巽下艮上 蠱===
:適六爻,陰陽上下,本道存也。氣運周而復始。山下見風,止而順;內互悅而動。《易》云:「蠱者,事也」。
:::{{annotate|(虎易注:「蠱者,事也」。語出序卦傳。)}}
:先甲後甲,事分而令行。金土合木象,復本曰歸魂。與震為飛伏。
:::{{*|辛酉金,庚辰土。}}
:九三歸魂立三公在世,應上九見宗廟。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庚寅,
:::{{annotate|(虎易注:庚寅疑為甲寅之誤。)}}
:周而復始。土木入艮巽。
:::{{*|土木分艮巽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太陰水星入卦用。}}
:危宿從位降辛酉金,
:::{{*|二十八宿,危宿入巽歸魂山風蠱,九三辛酉金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數二十八,卦宮定吉凶。}}
:木上見土,風落山,貞,幹于父事。陰陽復位,長幼分焉。八卦迴圈,始於巽,歸魂內象見還元。六爻進退,吉凶在於四時。積算起宮,從乎建始。
:::{{*|卦用及身也。}}
:升陰陽,巽宮適變入離,文柔分矣。陰入陽退,見中虛,次水中女。
:::{{annotate|(虎易注:「水」字疑為「入」或者「降」字之誤。)}}
:八卦相蕩,陰陽定位,遷入離宮八卦,純火,以日用事。
===䷝ 離下離上 離===
:本于純陽,陰氣貫中,稟於剛健,見乎文明。故《易》曰:「君子以繼明照于四方」。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象辭,原句為:「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其中的「君子」當為「大人」之誤。)}}
:::{{*|離卦中虛,始於-{乾}-象。純則健,不能柔明,故以北方陰氣貫中,柔剛而文明也。}}
:陽為陰主,陽伏于陰也。
:::{{*|成卦義在六五。}}
:是以體離,為日為火,始于陽象而假以陰氣。純用剛健,不能明照,故以陰氣入陽,柔於剛健而能順柔,中虛見火象也。
:::{{*|是以離取中虛,氣炎方能照物,日昌火,本陽象也。純以陰,又不能-{乾}-於物,純以陽,又暴於物,故取陰柔於中女,能成於物也。}}
:與坎為飛伏。
:::{{*|己巳火,戊子土。}}
:::{{annotate|(虎易注:戊子土當為戊子水之誤。)}}
:宗廟為世,應上見三公。
:::{{*|上九,九三。}}
:建始戊申至癸丑,
:::{{*|立秋至大寒。}}
:積算起癸丑至壬子,
:::{{*|火取胎月至本月。}}
:周而復始。土水二象入離火位,
:::{{*|土水二位入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卦。}}
:室宿從位降己巳火,
:::{{*|二十八宿,分室宿入離宮上九己巳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立位定吉凶。}}
:內外二象,配於火土為祥。
:::{{*|土火入離為祥。}}
:互見悅順,著于明麗。
:::{{*|兌巽二象。}}
:陰陽升降入初九,適變從陰,止於艮象。
:::{{*|內卦變也。}}
:吉凶從位,起至六五,休廢在何爻。
:::{{*|看當何位金水木火土,與本宮刑宮。}}
:次降入火山旅卦。
:::{{*|初九爻變之。}}
===䷷ 艮下離上 旅===
:陰中見陽,蕩入陽中。陰陽二氣交互,見本象。火居山上,為旅之義。
:::{{*|離為陰,初九為陽;艮為陽,初六為陰。二氣交互,上下見木也。火在上,無止象,旅之義。}}
:《易》曰:「旅人先笑後號咷」。又曰:「得其資斧」。仲尼為旅人,固可知矣。
:::{{*|旅卦為取象,火在山上顯露無止,五行入卦消息,去此遷也。}}
:與艮為飛伏。
:::{{*|丙辰土,己卯木。}}
:其居初六元士,九四諸侯見應。
:建始己酉至甲寅,
:::{{*|秋分,立春。}}
:積算起甲寅至癸丑,周而復始。火土木入離艮。
:::{{*|火木土入卦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卦見本象。}}
:壁宿從位降丙辰,
:::{{*|二十八宿,壁宿入旅卦初六丙辰土位上起算。}}
:分氣候三十六。
:::{{*|分三十六數起卦推算。}}
:火土同宮,二氣合應,陰陽相對,吉凶分乎陰位。上九陽居宗廟,得喪于易。六五為卦之主,不系於一凶,其宜也。
:內象適變,蕩陰入陽,巽順於外,進退意器,外象明,應內,為鼎。次降火從風入鼎。
:::{{*|初九之初六,六二之九二,巽為風,離象火,曰鼎。}}
===䷱ 巽下離上 鼎===
:木能巽火,故鼎之象。亨飪見新,供祭明矣。《易》曰:「鼎取新」。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於雜卦傳,原句為「鼎,取新也」。)}}
:::{{*|木見火中,發火木相資,象鼎之兆。下穴為足,中虛見納,飪熟之義明矣。凡飪熟,享祀為先。故曰供祭明矣。變生也。}}
:陰陽得應,居中履順,三公之義,繼於君也。
:::{{*|九三成鼎之德,六五委任得賢臣,假之位,以斯明矣。}}
:陰穴見火,順於上也;中虛見納,受辛於內也。金玉之鉉在乎陽,饗新亨飪在乎陰。與巽為飛伏。
:::{{*|辛亥水,己丑土。}}
:九二立大夫為世,六五居尊見應。
:建始庚戌至乙卯
:::{{*|寒露,春分。}}
:積算起乙卯至甲寅,周而復始。分土木入離巽。
:::{{*|分土木二象入離巽,配鼎卦。}}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火宮。}}
:奎宿從位降辛亥水,
:::{{*|二十八宿,分奎宿入鼎卦九二辛亥位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數三十六宮配卦算吉凶。}}
:火居木上,二氣交合,陰陽巽順,器具形成。金玉堅剛,配象陰陽,升降六位,遞相遷次,
:九三適變,以陽入陰,見乎坎險。
:::{{*|鼎九三爻之義,陰成坎卦,外象,內坎外離,二氣不交,見未濟卦。}}
:降入水火未濟卦。
:::{{annotate|(虎易注:水火未濟,當為火水未濟之誤。)}}
===䷿ 坎下離上 未濟===
:陰陽二位,各復本體,六爻交互,異於正象,
:::{{*|離炎上,坎務下,二象不合,各殊。陰陽交納,是以異於本象也。}}
:故取未濟名之。世應得位,陰陽殊途,
:::{{*|九二,六五。}}
:性命不交,吉凶列矣。
:::{{*|坎性,離命。}}
:與坎為飛伏。
:::{{*|戊午火,己亥水。}}
:六三三公為世,應宗廟。
:::{{*|上九。}}
:建始辛亥至丙辰,
:::{{*|小雪,清明。}}
:積算起丙辰至丁卯,
:::{{annotate|(虎易注:丁卯疑為乙卯之誤。)}}
:水土二象入離坎。
:::{{*|分水土入卦。}}
:五星從位起太白,
:::{{*|金星入離宮,卦分六爻。}}
:婁宿從位降戊午火,
:::{{*|二十八宿,分婁宿入未濟九二戊午火位上,定吉凶,入積算。}}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二十八數至吉凶處。}}
:水火二象,坎離相納,受性本異,立位見隔,睽於上下,吉凶生也。
:::{{*|子午之位。}}
:受刑見害,氣不合也。
:陰陽升降,入於外卦,適離為艮,上著於象。
:::{{*|艮上著離也。}}
: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其大也。次降入山水蒙卦。
===䷃ 坎下艮上 蒙===
:積陽居陰,止於坎陷。養純正素,居中得位。《易》云:「山下出泉,蒙」。
:::{{annotate|(虎易注:此句出象辭。)}}
:二象摽正,天下通也。擊暗釋疑,陽道行也;內實外正,暗得明,陰附于陽,稚道亨也。故曰:「蒙養正」。與艮為飛伏。
:::{{*|丙戌土,乙酉金。}}
:::{{annotate|(虎易注:乙酉金當為己酉金之誤。)}}
:諸位立世,
:::{{annotate|(虎易注:諸位當是諸侯之誤。)}}
:元士為應。
:::{{*|六四,初六。}}
:建始壬子至丁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丁巳至丙辰,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坎。
:::{{*|火土二象入卦同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北方,入宮起算。}}
:胃宿從位降丙戌土,
:::{{*|二十八宿,分胃宿入蒙卦六四丙戌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數二十八,從六位推算。}}
:::{{annotate|(虎易注:二十八當為三十六之誤。)}}
:山下見水,畜聚居中,分流萬派,六位不居,吉凶適變,水土分也。
:::{{*|五行入卦算吉凶,逐四時行囚廢王,吉則王,凶則廢。}}
:::{{annotate|(虎易注:王通旺之義。)}}
:陰陽進退,歲時物也。六五陽中積陰,入巽見陰中陽,二氣相蕩,不可盈望。次降入風水渙卦。
:::{{*|六五變入九五,陽中陰入陽中陽,適變往于他宮,位不出本宮。}}
===䷺ 坎下巽上 渙===
:水上見木,渙然而合,
:::{{*|渙者,散也。}}
:內外健而順,納實居中正,互見動而上,
:::{{annotate|(虎易注:上疑為止之誤。)}}
:::{{*|虛舟行也。}}
:陰陽二象,資而益也。風行水上,處險非溺也。
:::{{*|木浮于水也。}}
:九五履正思順,非偪也。
:::{{annotate|(虎易注:偪通逼,音義同。)}}
:與巽為飛伏。
:::{{*|辛巳火,己未土。}}
:九五居尊,大夫應。
:::{{*|九二爻也。}}
:建始癸丑至戊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戊午至丁巳,周而復始。火土入坎巽。
:::{{*|火土二象入坎巽,配火宮渙卦起算。}}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入火宮本象。}}
:昴宿從位降辛巳火,
:::{{*|二十八宿,分昴宿入渙九五辛巳火位上。}}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起算從二十八位上推六爻吉凶,歲月日時為候。}}
:內卦坎中滿,一陽居中,積實於內,風在外行,虛聲外順。吉凶之位,考乎四序,盛衰之道,在乎機要。陰陽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進退不可詰,正盛則衰來,正衰則盛來。《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八卦始終,六虛反復,遊魂生巽入-{乾}-,為天水訟卦。
===䷅ 坎下-{乾}-上 訟===
:生生不絕之謂道。六位不居,返為遊魂。離宮八卦以訟為反四,
:::{{*|五至四也。}}
:天與水違,曰訟。
:::{{*|天道西行,水東流,其路背也。外象-{乾}-,西北方之卦;內坎水,正北方之卦,其流東也。二氣不交,曰訟。}}
:五行所占六位定吉凶,非所背,順為正。金與水,二氣相資,父子之謂。健與險,內外相激,家國之義。出象故以則,斯可驗矣。與巽為飛伏。
:::{{*|壬午火,辛未土。}}
:諸侯居世,元士見應。
:::{{*|九四,初六。}}
:建始戊午至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水入卦。
:::{{*|火水二象入離宮,配六位積算,推日月歲時。}}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火宮,同起積算。}}
:畢宿從位降壬午火,
:::{{*|二十八宿,分畢宿東方宿,入離遊魂天水訟卦九四壬午火上也。}}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從三十六位算吉凶。}}
:天下見水,陰陽相背,二氣不交,物何由生。吉凶宗於上九,進退見於九四,二居中履正,得其宜也。
:陰陽升降,復歸內象。
:::{{*|陰去陽來復本位,內見離,同人。}}
:次降天火同人卦。
:::{{*|次本陽上下,二爻陰,適變從離也。}}
===䷌ 離下-{乾}-上 同人===
:二氣同進,健而炎上,
:::{{*|-{乾}-務上,離務下。}}
:同途異致,性則合也。《易》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annotate|(虎易注:初九象辭。)}}
:九二得位居中,六三積陰待應。
:::{{annotate|(虎易注:此兩句疑為有誤。)}}
:《易》曰:「先號咷而後笑」。
:::{{annotate|(虎易注:九五爻辭。)}}
:::{{*|隔于陽位,不能決勝,先故曰號咷;後獲合方喜也,故曰後笑也。}}
:八卦復位,六爻遷次,周而復始。上下不停,生生之義,易道祖也。天與火,明而健;陽道正,陰氣和也。
:::{{*|六二居內卦中,能奉于陽。}}
:吉凶故象,五行昭然。
:::{{*|金木水火土,配六位相生。}}
:與坎為飛伏。
:::{{*|己亥水,戊午火。}}
:歸魂立三公為世,上九宗廟為應候。
:建始丁巳至壬戌,
:::{{*|小滿,寒露。}}
:積算起壬戌至辛酉,周而復始。火土入-{乾}-離。
:::{{*|火土二象入-{乾}-離,配六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卦,定其吉凶。}}
:觜宿從位降己亥水,
:::{{*|二十八宿,分觜宿入離歸魂,配天火同人九三己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起積算二十八位數,巡六爻有吉凶入何位。}}
:火上見金,二氣雖同,五行相悖。六爻定位,吉凶之兆在乎五二,得時則順,失時則逆。陰陽升降,歲月分焉,爻象相蕩,內外適變,八卦巡迴,歸魂復本。本靜則象生,故適離為兌入少女,分八卦於兌象。
:::{{*|坎入兌宮八卦。}}
:::{{annotate|(虎易注:坎字應為降,遷字之誤。)}}
===䷹ 兌下兌上 兌===
:積陰為澤,純金用體,畜水凝霜,陰道同也。上六陰生,與艮為合。
:::{{*|兌下六陰凝,艮土于陽健,納兌為妻,二氣合也。}}
:土木入兌,水火應之,二陰合體,積於西郊。
:::{{*|秋王。}}
:沖艮入-{乾}-,氣類陰也;配象為羊,物類同也。與艮為飛伏。
:::{{*|丁未土,丙寅木。}}
:上六宗廟在世,六三三公為應。
:建始乙卯至庚申,
:::{{*|春分,立秋。}}
:積算起庚申至己未,周而復始。金土入兌宮。
:::{{*|金土入兌宮起積算。}}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卦。}}
:參宿從位降丁未土,
:::{{*|二十八宿,分參宿入兌上六丁未土上。}}
:分氣候三十六。
:::{{*|起宮算從三十六數,起定吉凶。}}
:
:內卦互體見離巽,配火木入金宮,分貴賤於強弱,
:::{{*|火強木弱。}}
:吉凶隨爻算,歲月運氣逐休王。
:陰陽升降,變初九入初六,陽入陰,為坎象。正體見陽位,剛柔分,吉凶見也。適變內象入坎,為困卦。
:::{{*|兌內卦初九變入坎。}}
===䷮ 坎下兌上 困===
:澤入坎險,水不通,困。外稟內剛,陰道長也,陰陽不順,吉凶生也。《易》云:「困于石,據於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annotate|(虎易注:六三爻辭。)}}
:上下不應,陰陽不交,二氣不合。
:::{{*|困卦上下無應,陰陽不交。六三陰,上六亦陰,無匹。入九五求陽,陽亦無納也。}}
:五行配六位,生悔吝,四時休王。金木交爭,萬物之情在乎幾微。與坎為飛伏。
:::{{*|戊寅木,丁巳火。}}
:初六元士為世,九四諸侯在應。
:建始丙辰至辛酉,
:::{{*|清明,秋分。}}
:積算起辛酉至庚申,周而復始。土金入坎兌。
:::{{*|分土金入坎兌,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宿入兌卦起算。}}
:井宿從位降戊寅,
:::{{*|二十八宿,分井宿入困卦初六戊寅木。}}
:分氣候其數二十八。
:::{{*|二十八起宮入積算,定吉凶。}}
:坎象互見離火入兌,金水見運,配吉凶。陰陽升降,坎入坤,陰氣凝盛,降入萃。
:::{{*|變通入萃卦。}}
===䷬ 坤下兌上 萃===
:金火分氣候,土木入兌宮升降,陰氣盛,剛柔相應,合九五,定群陰,二氣悅而順。
:::{{*|萃卦丁酉金,乙巳火,二象刑而合也。}}
:::{{annotate|(虎易注:此注疑為有誤。)}}
:澤上於地,積陰成萃。《易》曰:「萃者,聚也」。
:::{{annotate|(虎易注:彖辭。)}}
:吉凶生,陽氣合而悅。
:::{{*|凡聚眾,必慎防閑假。陽為主,成萃之義,伏戎必豫備,眾聚去疑心。}}
:與坤為飛伏。
:::{{*|乙巳火,丁卯木。}}
:六二大夫居世,九五至尊見應。
:建始戊寅至癸未,
:::{{*|立春,大暑。}}
:積算起癸未至壬午,周而復始。土木入坤兌。
:::{{*|分土木入兌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入金水宮推吉凶也。}}
:::{{annotate|(虎易注:熒惑當為歲星之誤。其注也誤也。)}}
:翼宿從位降乙巳,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萃六二位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二十八數,六爻見吉凶。}}
:澤下見坤,二氣順,土木入宮有愛惡。
:::{{*|木惡土愛也。}}
:陰陽升降,陽氣來,止於坤象,互見艮。
:::{{*|艮為陽。}}
:兌象納艮,陰氣強,
:::{{*|男下女。}}
:次降澤山咸卦。
===䷞ 艮下兌上 咸===
:山下有澤,
:::{{annotate|(虎易注:下字當為上字之誤。《咸》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虛已畜物,陽中積陰,感於物也。陽下于陰,男女之道,內外相應,感類於象也。六二待聘,九五見召,二氣交感,夫婦之道,體斯合也。《易》曰:「咸,感也,利取吉女。」
:::{{annotate|(虎易注:此處錯句。《咸》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艮少男,兌少女,男下於女,取婦之象。}}
:與艮為飛伏。
:::{{*|丙申金,丁丑土。}}
:九三三宮居世,上六宗廟為應。
:建始戊午之癸亥,
:::{{*|芒種,小雪。}}
:積算起癸亥至壬戌,周而復始。火土入艮兌。
:::{{*|分火土象入艮兌也。}}
:五星從位起熒惑,
:::{{*|火星南方入金宮。}}
:柳宿從位降丙申,
:::{{*|二十八宿,分柳宿入咸九三丙申金爻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起數,分三十六位起吉凶。}}
:土上見金,母子氣和,陰陽相應,剛柔定位。吉凶隨爻,受氣出則吉,刑則凶。陰陽等降入外險,止於內象,為山水蹇卦。
:::{{annotate|(虎易注:當為水山蹇卦之誤。)}}
:::{{*|九四爻之入陰中剛。}}
===䷦ 艮下坎上 蹇===
:利於西南,民道通也。水在山上,蹇險難進,陰陽二氣否也。陰待于陽,柔道牽也,險而逆止,陽固陰長。處能竭至誠,於物為合,蹇道,亨也。《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六二。}}
:::{{annotate|(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與坎為飛伏。
:::{{*|戊申金,丁亥水。}}
:六四諸侯居世,初六元士在應。
:建始己未至甲子,
:::{{*|大暑,大寒。}}
:積算起甲子至癸亥,周而復始。土水入坎艮。
:::{{*|水土二象入艮,配金宮起算。}}
:五星從位起鎮星,
:::{{*|土星入金宮。}}
:星宿從位降戊申,
:::{{*|二十八宿,分星宿入蹇六四戊申金上。}}
:分氣候其數三十六。
:::{{*|積算起數三十六,從六位五行。}}
:土上見水,柔而和此,五行相推二氣合,取象則陰陽相背也。九五適變入坤宮,宮比得朋,陰氣合也。
:::{{*|外卦九五,變入坤內,見艮,故曰得朋也。將入謙卦取象。}}
:坎降,入地山謙。
===䷎ 艮下坤上 謙===
:六位謙順,四象無凶,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易》曰:「謙謙君子,利涉大川」。
:::{{annotate|(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陰陽不爭,處位謙柔,陰中見陽,止順於謙。有無之位,上下皆通。《易》曰:「撝謙,無不順也」。
:::{{annotate|(六四:無不利,撝謙。)}}
:與坤為飛伏。
:::{{*|癸亥水,丁酉金。}}
:六五居世,大夫在應。
:建始庚申至乙丑,
:::{{*|立秋,大寒。}}
:積算起乙丑至甲子,周而復始。金土入坤艮。
:::{{*|金土二象,入兌宮起算也。}}
:五星從位起太白,
:::{{*|太白金星入兌宮卦。}}
:張宿從位降癸亥,
:::{{*|二十八宿,分張宿入謙六五癸亥水上。}}
:分氣候二十八。
:::{{*|積算起數,二十八位。}}
:坤在艮上順而止,五行入位象謙柔。
:::{{*|吉凶隨爻適變。}}
:陰陽升降,至六五位返入遊魂,變歸六四,
:::{{*|謙六四,一爻入陽也。}}
:八卦相離,四象分也。次降入雷山小過卦。
===䷽ 艮下震上 小過===
:六四適變,血脈通也。陽入陰,陰入陽,二氣降內外象。上下返應,二剛相適。
:::{{*|九三,九四。}}
:土木入卦,分於二象。
:::{{*|內艮外震。}}
:雷處高山,亢之極也。內柔無正性,危及於外。《易》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annotate|(卦辭)}}
:與坤為飛伏。
:::{{*|庚午火,癸丑土。}}
:反歸九四,諸侯立世,元士見應。
:建始乙丑至庚午,
:::{{*|大寒,芒種。}}
:積算起庚午至己巳,周而復始。土火入震艮。
:::{{*|外土火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太陰,
:::{{*|水星入卦遊魂。}}
:翼宿從位降庚午,
:::{{*|二十八宿,分翼宿入兌宮遊魂,小過卦九四庚午火上。}}
:分氣候三十六。
:::{{*|積算三十六數,六位吉凶。}}
:木下見土,二陽畜陰,六位相刑,吉凶生也。上升下陰陽反應,各私其黨。六爻適變,陰道悖也。升降進退,其道同也。之艮入兌,陰納與陽也。反復其位,次降入歸魂,雷澤歸妹卦。
===䷵ 兌下震上 歸妹===
:陰復於本,悅動於外,二氣不交,故曰歸妹。
:::{{*|歸者,嫁也。}}
:互見離坎,同於未濟,適陽從陰,剛從外至。九四至剛,六三悅柔,返無其應,凶。兌羊涉卦之終,長何吉也。與艮為飛伏。
:::{{*|丁丑土,丙申金。}}
:三公歸魂之世,上六宗廟見應。
:建始甲子至己巳,
:::{{*|大雪,小滿。}}
:積算起己巳至戊辰,周而復始。水土入震兌。
:::{{*|分水土二象入兌宮。}}
:五星從位起歲星,
:::{{*|木星東方入兌宮歸魂。}}
:軫宿從位降丁丑土,
:::{{*|二十八宿,分軫宿入兌歸魂六二}}
::::{{annotate|(三之誤)}}
::::{{*|丁丑土上,分吉凶起算。}}
:分氣候三十八。
:::{{*|積算起三十八數,六位推五行數吉凶。}}
:::{{annotate|(虎易注:此處的三十八,疑為有誤。)}}
:雷居澤上,剛氣亢盛,陰陽不何,進退危也。
:::{{*|震長男,兌少女,少女匹長男,氣非合也。}}
:吉凶在上六,處於動極,適變位定,時不可移之道也。五行考象,非合斯義,陰陽運動,適當何爻。或陰或陽,或柔或剛,升降六位,非取一也。
:::{{*|兌歸魂,配六十四卦之終也。}}
==京氏易傳卷下==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聖人所以仰觀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萬物。順之則和,逆之則亂。
夫細不可窮,深不可極,故揲蓍布爻,用之於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誤作「三百六十四爻」。}}序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此數為《系辭上》揲蓍之數。}}定天地萬物之情狀。故吉凶之氣順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數,內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兩之」。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三者東方之數,東方日之所出,又園者徑一而開三也。四者西方之數,西方日之所入,又方者徑一而取四也。言日月終天之道。故易卦六十四,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者,陰陽之根本;坎離者,陰陽之性命。分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卦象定吉凶,明得失。降五行,分四象,順則吉,逆則凶。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動」。{{*|系辭下: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又曰:「明得失於四序」。{{*|言吉凶生乎動,五行休廢,內犯胎養,合五行。}}
運機布度,其氣轉易,王者亦當則天而行,與時消息。安而不忘亡,將以順性命之理。極蓍龜之源,重三成六,能事畢矣。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乾坤二分天地陰陽之本,故分甲乙壬癸,陰陽之始終。}}震巽之象配庚辛,{{*|庚陽入震,辛陰入巽。}}坎離之象配戊己,{{*|戊陽入坎,己陰入離。}}艮兌之象配丙丁。{{*|丙陽入艮,丁陰入兌。}}
八卦分陰陽,六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天地若不變易,不能通氣。五行迭終,四時更廢,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以為典要,惟變所適。吉凶共列於位,進退明乎機要,易之變化,六爻不可據,以隨時所占。
===算法===
《周禮、太卜》:「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初為陽,二為陰,三為陽,四為陰,五為陽,六為陰。一三五七九陽之數,二四六八十陰之數。{{*|陰主賤,陽主貴。}}陰從午,陽從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吉凶之道,子午分時。
立春正月節在寅,坎卦初六,立秋同用。雨水正月中在丑,巽卦初六,處暑同用。
驚蟄二月節在子,震卦初九,白露同用。春分二月中在亥,兌卦九四,春秋分同用。
清明三月節在戌,艮卦六四,寒露同用。穀雨三月中在酉,離卦九四,霜降同用。
立夏四月節在申,坎卦六四,立冬同用。小滿四月中在未,巽卦六四,小雪同用。
芒種五月節在午,震卦九四,大雪同用。夏至五月中在巳,兌卦初九,冬至同用。
小暑六月節在辰,艮卦初六,小寒同用。大暑六月中在卯,離卦初九,大寒同用。
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
八卦鬼為系爻,財為制爻,天地為義爻,{{*|天地即父母也。}}福德為寶爻,{{*|福德即子孫也。}}同氣為專爻。{{*|兄弟爻也。}}
龍德十一月在子,在坎卦左行;虎刑五月午,在離卦右行。甲乙庚辛天官,申酉地官;丙丁壬癸天官,亥子地官;戊己甲乙天官,寅卯地官;壬癸戊己天官,辰戌地官。靜為悔,發為貞,貞為本,悔為末。
初爻上,二爻中,三爻下;三月之數,以成一月。初爻三日,二爻三日,三爻三日,名九日;餘有一日,名曰閏餘。初爻十日為上旬,二爻十日為中旬,三爻十日為下旬;三旬三十,積旬成月,積月成年。
八八六十四卦,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萬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氣候二十四,考五行於運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於指掌,吉凶見乎其位。《系》云:「吉凶悔吝生乎動」。寅中有生火,亥中有生木,巳中有生金,{{*|亦云上生之位。}}申中有生水。丑中有死金,戌中有死火,未中有死木,辰中有死水,土兼於中。
建子陽生,建午陰生,二氣相沖,吉凶明矣。積算隨卦起宮,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八卦相蕩,二氣陽入陰,陰入陽,二氣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謂易」。天地之內,無不通也。
-{乾}-起巳,坤起亥,震起午,巽起辰,坎起子,離起丑,艮起寅,兌起卯。于六十四卦,遇王則吉,廢則凶,沖則破,刑則敗,死則危,生則榮。考其義理,其可通乎。
分三十為中,六十為上,三十為下,總一百二十,通陰陽之數也。新新不停,生生相續,淡泊不失其所,確然示人。
陰陽運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故易所以斷天下之理,定之以人倫,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氣立,五常法象乾坤,順於陰陽,以正君臣父子之義。故易曰:「元亨利貞」。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於有無,且易者包備有無。有吉則有凶,有凶則有吉。生吉凶之義,始於五行,終於八卦。從無入有,見災於星辰也。從有入無,見象於陰陽也。陰陽之義,歲月分也,歲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陰陽運轉,有無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觀俯察,在乎人;隱顯災祥在乎天。考天時,察人事,在乎卦。八卦之要,始於乾坤,通乎萬物。故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久於其道,其理得矣。
卜筮非襲于吉,唯變所適。窮理盡性於茲矣。
:{{*|
晁氏公武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易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
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或共題《易傳》四卷,而名皆與古不同。
今所謂《京氏易傳》者,或題曰《京氏積算易傳》者,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錯卦》在隋七卷,唐八卷。所謂《積算雜逆刺占災異》十二卷是也。至唐《逆刺》三卷,而亡其八卷。{{YL|元佑八年|1093年}},高麗進書,有《京氏周易占》十卷。疑隋《周易占》十二卷是也。是故:易家有書,而無傳者多矣。京氏之書,幸而與存者,才十之一,尚何離夫師說邪。
景迂嘗曰:余自{{YL|元豐壬戌|1082年}},偶脫去舉子事業,便有志學易,而輒好王氏{{*|王弼}}。本妄以謂弼之外,當自有名象者,果得京氏傳。而文字顛倒舛訛,不可訓知。迨其服習甚久,漸有所窺。今三十有四年矣,乃能以其象數,辨正文字之舛謬,于邊郡山房寂寞之中,而私識之。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凡八變而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
===總結===
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偶相與,據一以起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坎,巽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位之卦,乃伏某宮之位。}}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之始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會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
-{乾}-建甲子於下,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遊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
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或兩相配而論內外二象,若世與內,{{*|革水火配位,離火四世水。}}若世與外。{{*|用金木交爭,外先金初世木。}}或不論內外之象,而論其內外之位;{{*|萃土木入艮兌,初土四水。}}或三相參而論內外與飛,{{*|賁土火木分陰陽,艮土離火飛水。}}若伏;{{*|旅火土木入離艮,離火艮土休伏木。}}或相參而論內外世應建伏;{{*|觀金土火木,互為體建,金水應內,土伏火外木。}}或不論內外,而論世建與飛伏;{{*|益金土入震巽,世與飛土,建與伏金。}}或兼論世應飛伏;{{*|復水土見候,世應水土,飛伏水土。屯土木應象,世應土木,飛伏土水。}}或專論世應;{{*|夬金木合-{乾}-兌,入坤象,世金應木。蠱金木入艮巽,世金應木。}}或論世之所忌;{{*|履金火入卦,初九火闕九四火,克九五世金爻,及-{乾}-爻金。}}或論世之所生;{{*|巽火木與巽同宮,世木巽木見火。}}于其所起,見其所滅;{{*|大壯起於子,滅於亥。}}于其所刑,見其所生。{{*|隨金木交刑,水火相激,兌金巽木。}}故曰:死于位,生於時;死于時,生於位。苟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
{{*|前是[[:Author:王弼|小王]]變四千九十有六卦,後有管輅定-{乾}-之軌七百六卦,復有八坤之軌六百七十有二,其知之者,將可以語邵康節三易也。從小王之徒,唯知尚其詞耳,其謂斯何。
昔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五傳而至漢田何子壯,何授洛陽丁光,光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東海孟喜,孟喜授梁焦贑延壽,延壽授房。房授東海殷嘉,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由是易有京房之學,而傳盛矣。
有瞿牧自生者,不肯學京氏,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托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以大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與夫京氏殷嘉十二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此亦學者不可不知也。
若小王者,果何所授受邪。蓋自京氏,為王學有餘力,而王學之適京氏,則無繇矣。或傳是書,而文字舛謬,得以予言,而考諸凡學,不可就正者,缺以待來哲。
《[[積算雜占條例法]]》,具如別錄。
}}
{|
|乾 ||姤||遁||否||觀||剝||晉||大有
|-
|震 ||豫||解||恆||升||井||大過||隨
|-
|坎 ||節||屯||既濟||革||豐||明夷||師
|-
|艮 ||賁||大畜||損||睽||履||中孚||漸
|-
|坤 ||復||臨||泰||大壯||夬||需||比
|-
|巽 ||小畜||家人||益||無妄||噬嗑||頤||蠱
|-
|離 ||旅||鼎||未濟||蒙||渙||訟||同人
|-
|兌 ||困||萃||咸||蹇||謙||小過||歸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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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卜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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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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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卷一 五帝本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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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text=本文的各章節標題都是爲便利閲讀所添加,''[[#校勘記|校勘記]]''一章是後人的校勘成果,'''都不屬於原文'''。}}
==黃帝==
<div style="user-select: none;">
{{wikipedia|黃帝}}
</div>
{{專|黃帝}}者,{{專|少典}}之子,姓{{專|公孫}},名曰{{專|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標|幼而徇齊}}<ref>{{專|張文虎}}{{書|札記}}卷一:「『徇』{{書|群書治要}}、{{書|説文繫傳}}引並作『侚』,與{{書|集解}}訓疾義合。然如{{書|索隱}}所云,則相承作『徇』久矣。」按:{{專|張}}説是。{{專|敦煌}}本S.388號{{書|字樣}}:「徇,行示。侚,疾也,即{{書|史記}}『幼而侚齊』字。」</ref>,長而敦敏,成而聰明。
{{專|軒轅}}之時,{{專|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專|神農氏}}弗能征。於是{{專|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諸侯咸來賓從。而{{專|蚩尤}}最爲暴,莫能伐。{{專|炎帝}}欲侵陵諸侯,諸侯咸歸{{專|軒轅}}。{{專|軒轅}}乃修德振兵,治五氣,蓺五種,撫萬民,度四方,教熊羆貔貅貙虎,以與{{專|炎帝}}戰於{{專|阪泉}}之野。三戰,然後得其志。{{專|蚩尤}}作亂,不用帝命。於是{{專|黃帝}}乃徵師諸侯,與{{專|蚩尤}}戰於{{專|涿鹿}}之野,遂禽殺{{專|蚩尤}}。而諸侯咸尊{{專|軒轅}}爲天子,代{{專|神農氏}},是爲{{專|黃帝}}。天下有不順者,{{專|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
東至于海,登{{專|丸山}},及{{專|岱宗}}。西至于{{專|空桐}},登{{專|雞頭}}。南至于{{專|江}},登{{專|熊}}、{{專|湘}}。北逐{{專|葷粥}},合符{{專|釜山}},而邑于{{專|涿鹿}}之阿。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爲營衞。官名皆以雲命,爲雲師。置左右大監,監于萬國。萬國和,而鬼神山川封禪與爲多焉。獲寶鼎,迎日推-{zh:筴;zh-hans:策;zh-hant:筴}-。舉{{專|風后}}、{{專|力牧}}、{{專|常先}}、{{專|大鴻}}以治民。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存亡之難。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有土德之瑞,故號{{專|黃帝}}。
{{專|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
{{專|黃帝}}居{{專|軒轅之丘}},而娶於{{專|西陵}}之女,是爲{{專|嫘祖}}。{{專|嫘祖}}爲{{專|黃帝}}正妃,生二子,其後皆有天下:其一曰{{專|玄囂}},是爲{{專|青陽}},{{專|青陽}}降居{{專|江水}};其二曰{{專|昌意}},降居{{專|若水}}。{{專|昌意}}娶{{專|蜀山氏}}女,曰{{專|昌僕}},生{{專|高陽}},{{專|高陽}}有聖惪焉。{{專|黃帝}}崩,葬{{專|橋山}}。其孫{{專|昌意}}之子{{專|高陽}}立,是爲{{專|帝顓頊}}也。
==帝顓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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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顓頊}}
</div>
{{專|帝顓頊|高陽}}者,{{專|黃帝}}之孫而{{專|昌意}}之子也。靜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治氣以教化,絜誠以祭祀。北至于{{專|幽陵}},南至于{{專|交阯}},西至于{{專|流沙}},東至于{{專|蟠木}}。動靜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屬。
{{專|帝顓頊}}生子曰{{專|窮蟬}}。{{專|顓頊}}崩,而{{專|玄囂}}之孫{{專|高辛}}立,是爲{{專|帝嚳}}。
==帝嚳==
<div style="user-select: none;">
{{wikipedia|嚳}}
</div>
{{專|帝嚳|高辛}}者,{{專|黃帝}}之曾孫也。{{專|高辛}}父曰{{專|-{zh:蟜;zh-hans:{{!|𫊸|⿰虫乔}};zh-hant:蟜;}-極}},{{專|-{zh:蟜;zh-hans:{{!|𫊸|⿰虫乔}};zh-hant:蟜;}-極}}父曰{{專|玄囂}},{{專|玄囂}}父曰{{專|黃帝}}。自{{專|玄囂}}與{{專|-{zh:蟜;zh-hans:{{!|𫊸|⿰虫乔}};zh-hant:蟜;}-極}}皆不得在位,至{{專|高辛}}即帝位。高辛於{{專|顓頊}}爲族子。
{{專|高辛}}生而神靈,自言其名。普施利物,不於其身。聰以知遠,明以察微。順天之義,知民之急。仁而威,惠而信,-{zh:脩;zh-hans:修;zh-hant:脩;}-身而天下服。取地之財而節用之,撫教萬民而利誨之,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其色郁郁,其德嶷嶷。其動也時,其服也士。{{專|帝嚳}}溉執中而徧天下,日月所照,風雨所至,莫不從服。
{{專|帝嚳}}娶{{專|陳鋒氏}}女,生{{專|放勳}}。娶{{專|娵訾氏}}女,生{{專|摯}}。{{專|帝嚳}}崩,而{{專|摯}}代立。{{專|帝摯}}立,不善,崩。而弟{{專|放勳}}立,是爲{{專|帝堯}}。
==帝堯==
<div style="user-select: none;">
{{wikipedia|堯}}
</div>
{{專|帝堯}}者,{{專|放勳}}。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雲。富而不驕,貴而不舒。黃收純衣,彤車乘白馬。能明馴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便章百姓。百姓昭明,合和萬國。
乃命{{專|羲}}、{{專|和}},敬順昊天,數法日月星辰,敬授民時。分命{{專|羲仲}},居{{專|郁夷}},曰{{專|暘谷}}。敬道日出,便程東作。日中,星{{專|鳥}},以殷中春。其民析,鳥獸字微。申命{{專|羲叔}},居{{專|南交}}。便程南爲,敬致。日永,星{{專|火}},以正中夏。其民因,鳥獸希革。申命{{專|和仲}},居西土,曰{{專|昧谷}}。敬道日入,便程西成。夜中,星{{專|虛}},以正中秋。其民夷易,鳥獸毛毨。申命{{專|和叔}},居北方,曰{{專|幽都}}。便在伏物。日短,星{{專|昴}},以正中冬。其民燠,鳥獸氄毛。歲三百六十六日,以閏月正四時。信飭百官,衆功皆興。
{{專|堯}}曰:「誰可順此事?」{{專|放齊}}曰:「嗣子{{專|丹朱}}開明。」{{專|堯}}曰:「吁!頑凶,不用。」{{專|堯}}又曰:「誰可者?」{{專|-{zh:讙;zh-hans:{{!|𬤰|⿰讠雚}};zh-hant:讙}-兜}}曰:「{{專|共工}}旁聚布功,可用。」{{專|堯}}曰:「{{專|共工}}善言,其用僻,似恭漫天,不可。」{{專|堯}}又曰:「嗟!四嶽: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皆曰{{專|鯀}}可。{{專|堯}}曰:「{{專|鯀}}負命毀族,不可。」嶽曰:「异哉,試不可用而已。」{{專|堯}}於是聽嶽用{{專|鯀}}。九載,功用不成。
{{專|堯}}曰:「嗟!四嶽: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踐朕位?」嶽應曰:「鄙惪忝帝位。」{{專|堯}}曰:「悉舉貴戚及疏遠隱匿者。」衆皆言於{{專|堯}}曰:「有矜在民-{zh:閒;zh-hans:间;zh-hant:閒}-,曰{{專|虞舜}}。」{{專|堯}}曰:「然,朕聞之。其何如?」嶽曰:「盲者子。父頑,母嚚,弟傲,能和以孝,烝烝治,不至姦。」{{專|堯}}曰:「吾其試哉。」於是{{專|堯}}妻之二女,觀其德於二女。{{專|舜}}飭下二女於{{專|嬀汭}},如婦禮。{{專|堯}}善之,乃使{{專|舜}}慎和五典,五典能從。乃徧入百官,百官時序。賓於四門,四門穆穆,諸侯遠方賓客皆敬。{{專|堯}}使{{專|舜}}入山林川澤,暴風雷雨,{{專|舜}}行不迷。{{專|堯}}以爲聖,召{{專|舜}}曰:「女謀事至而言可績,三年矣。女登帝位。」{{專|舜}}讓於德,不懌。正月上日,{{專|舜}}受終於{{專|文祖}}。{{專|文祖}}者,{{專|堯}}大祖也。
於是{{專|帝堯}}老,命{{專|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專|舜}}乃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辯于羣神。揖五瑞,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專|岱宗}},祡,望秩於山川。遂見東方君長,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zh:脩;zh-hans:修;zh-hant: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爲摯,如五器,卒乃復。五月,南巡狩;八月,西巡狩;十一月,北巡狩:皆如初。歸,至于祖禰廟,用特牛禮。五歲一巡狩,羣后四朝。徧告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肇十有二州,決川。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烖過,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靜哉!
{{專|-{zh:讙;zh-hans:{{!|𬤰|⿰讠雚}};zh-hant:讙}-兜}}進言{{專|共工}},{{專|堯}}曰不可,而試之工師,{{專|共工}}果淫辟。四嶽舉{{專|鯀}}治鴻水,{{專|堯}}以爲不可,嶽彊請試之,試之而無功,故百姓不便。{{專|三苗}}在{{專|江淮}}、{{專|荆州}}數爲亂。於是{{專|舜}}歸而言於帝,請流{{專|共工}}於{{專|幽陵}},以變{{專|北狄}};放{{專|-{zh:驩;zh-hans:{{!|𬤰|⿰马雚}};zh-hant:驩}-兜}}於{{專|崇山}},以變{{專|南蠻}};遷{{專|三苗}}於{{專|三危}},以變{{專|西戎}};殛{{專|鯀}}於{{專|羽山}},以變{{專|東夷}}:四辠而天下咸服。
{{專|堯}}立七十年得{{專|舜}},二十年而老,令{{專|舜}}攝行天子之政,薦之於天。{{專|堯}}辟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喪父母。三年,四方莫舉樂,以思{{專|堯}}。{{專|堯}}知子{{專|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專|舜}}。授{{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專|丹朱}}病;授{{專|丹朱}},則天下病而{{專|丹朱}}得其利。{{專|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專|舜}}以天下。{{專|堯}}崩,三年之喪畢,{{專|舜}}讓辟{{專|丹朱}}於{{專|南河}}之南。諸侯朝覲者不之{{專|丹朱}}而之{{專|舜}},獄訟者不之{{專|丹朱}}而之{{專|舜}},謳歌者不謳歌{{專|丹朱}}而謳歌{{專|舜}}。{{專|舜}}曰:「天也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爲{{專|帝舜}}。
==帝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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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舜}}
</div>
{{專|虞舜}}者,名曰{{專|重華}}。{{專|重華}}父曰{{專|瞽叟}},{{專|瞽叟}}父曰{{專|橋牛}},{{專|橋牛}}父曰{{專|句望}},{{專|句望}}父曰{{專|敬康}},{{專|敬康}}父曰{{專|窮蟬}},{{專|窮蟬}}父曰{{專|帝顓頊}},{{專|顓頊}}父曰{{專|昌意}}:以至{{專|舜}}七世矣。自從{{專|窮蟬}}以至{{專|帝舜}},皆微爲庶人。
{{專|舜}}父{{專|瞽叟}}盲,而{{專|舜}}母死,{{專|瞽叟}}更娶妻而生{{專|象}},{{專|象}}傲。{{專|瞽叟}}愛後妻子,常欲殺{{專|舜}},{{專|舜}}避逃;及有小過,則受罪。順事父及後母與弟,日以篤謹,匪有懈。
{{專|舜}},{{專|冀州}}之人也。{{專|舜}}耕{{專|歷山}},漁{{專|雷澤}},陶{{專|河}}濱,作什器於{{專|壽丘}},就時於{{專|負夏}}。{{專|舜}}父{{專|瞽叟}}頑,母嚚,弟{{專|象}}傲,皆欲殺{{專|舜}}。{{專|舜}}順適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殺,不可得;即求,嘗在側。
{{專|舜}}年二十以孝聞。三十而{{專|帝堯}}問可用者,四嶽咸薦{{專|虞舜}},曰可。於是{{專|堯}}乃以二女妻{{專|舜}}以觀其內,使九男與處以觀其外。{{專|舜}}居{{專|嬀汭}},內行彌謹。{{專|堯}}二女不敢以貴驕事{{專|舜}}親戚,甚有婦道。{{專|堯}}九男皆益篤。{{專|舜}}耕{{專|歷山}},{{專|歷山}}之人皆讓畔;漁{{專|雷澤}},{{專|雷澤}}上人皆讓居;陶{{專|河}}濱,{{專|河}}濱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專|堯}}乃賜{{專|舜}}-{zh:絺;zh-hans:{{!|𫄨|⿰纟希}};zh-hant:絺;}-衣與琴,爲筑倉廩,予牛羊。{{專|瞽叟}}尚復欲殺之,使{{專|舜}}上塗廩,{{專|瞽叟}}從下縱火焚廩。{{專|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後{{專|瞽叟}}又使{{專|舜}}穿井,{{專|舜}}穿井爲匿空旁出。{{專|舜}}既入深,{{專|瞽叟}}與{{專|象}}共下土實井,{{專|舜}}從匿空出,去。{{專|瞽叟}}、{{專|象}}喜,以{{專|舜}}爲已死。{{專|象}}曰:「本謀者{{專|象}}。」{{專|象}}與其父母分,於是曰:「{{專|舜}}妻{{專|堯}}二女與琴,{{專|象}}取之;牛羊倉廩,予父母。」{{專|象}}乃止{{專|舜}}宮居,鼓其琴。{{專|舜}}往見之。{{專|象}}鄂不懌,曰:「我思{{專|舜}}正鬱陶!」{{專|舜}}曰:「然,爾其庶矣!」{{專|舜}}復事{{專|瞽叟}},愛弟彌謹。於是{{專|堯}}乃試{{專|舜}}五典百官,皆治。
昔{{專|高陽氏}}有才子八人,世得其利,謂之「八愷」。{{專|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世謂之「八元」。此十六族者,世濟其美,不隕其名。至於{{專|堯}},{{專|堯}}未能舉。{{專|舜}}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舉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內平外成。
昔{{專|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凶慝,天下謂之{{專|渾沌}}。{{專|少暤氏}}有不才子,毀信惡忠,崇飾惡言,天下謂之{{專|窮奇}}。{{專|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天下謂之{{專|檮杌}}。此三族世憂之。至于{{專|堯}},{{專|堯}}未能去。{{專|縉雲氏}}有不才子,貪于飲食,冒于貨賄,天下謂之{{專|饕餮}}。天下惡之,比之三凶。{{專|舜}}賓於四門,乃流四凶族,遷于四裔,以御螭魅,於是四門辟,言毋凶人也。
{{專|舜}}入于大麓,烈風雷雨不迷,{{專|堯}}乃知{{專|舜}}之足授天下。{{專|堯}}老,使{{專|舜}}攝行天子政,巡狩。{{專|舜}}得舉,用事二十年,而{{專|堯}}使攝政。攝政八年而{{專|堯}}崩。三年喪畢,讓{{專|丹朱}},天下歸{{專|舜}}。而{{專|禹}}、{{專|皋陶}}、{{專|契}}、{{專|后稷}}、{{專|伯夷}}、{{專|夔}}、{{專|龍}}、{{專|倕}}、{{專|益}}、{{專|彭祖}}自{{專|堯}}時而皆舉用,未有分職。於是{{專|舜}}乃至於{{專|文祖}},謀于四嶽,辟四門,明通四方耳目,命十二牧論帝德,行厚德,遠佞人,則蠻夷率服。{{專|舜}}謂四嶽曰:「有能奮庸美{{專|堯}}之事者,使居官相事?」皆曰:「{{專|伯禹}}爲司空,可美帝功。」{{專|舜}}曰:「嗟,然!{{專|禹}},汝平水土,維是勉哉。」{{專|禹}}拜稽首,讓於{{專|稷}}、{{專|契}}與{{專|皋陶}}。{{專|舜}}曰:「然,往矣。」{{專|舜}}曰:「{{專|弃}},黎民始飢,汝后稷,播時百穀。」{{專|舜}}曰:「{{專|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馴,汝爲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寬。」{{專|舜}}曰:「{{專|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姦軌,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度,五度三居:維明能信。」{{專|舜}}曰:「誰能馴予工?」皆曰{{專|垂}}可。於是以{{專|垂}}爲共工。{{專|舜}}曰:「誰能馴予上下草木鳥獸?」皆曰{{專|益}}可。於是以{{專|益}}爲朕虞。{{專|益}}拜稽首,讓于諸臣{{專|朱虎}}、{{專|熊羆}}。{{專|舜}}曰:「往矣,汝諧。」遂以{{專|朱虎}}、{{專|熊羆}}爲佐。{{專|舜}}曰:「嗟!四嶽,有能典朕三禮?」皆曰{{專|伯夷}}可。{{專|舜}}曰:「嗟!{{專|伯夷}},以汝爲秩宗,夙夜維敬,直哉維靜絜。」{{專|伯夷}}讓{{專|夔}}、{{專|龍}}。{{專|舜}}曰:「然。以{{專|夔}}爲典樂,教稺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毋虐,簡而毋傲;詩言意,歌長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能諧,毋相奪倫,神人以和。」{{專|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專|舜}}曰:「{{專|龍}},朕畏忌讒說殄僞,振驚朕衆,命汝爲納言,夙夜出入朕命,惟信。」{{專|舜}}曰:「嗟!女二十有二人,敬哉,惟時相天事。」三歲一考功,三考絀陟,遠近衆功咸興。分北{{專|三苗}}。
此二十二人咸成厥功:{{專|皋陶}}爲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專|伯夷}}主禮,上下咸讓;{{專|垂}}主工師,百工致功;{{專|益}}主虞,山澤辟;{{專|弃}}主稷,百穀時茂;{{專|契}}主司徒,百姓親和;{{專|龍}}主賓客,遠人至;十二牧行而九州莫敢辟違;唯{{專|禹}}之功爲大,披九山,通九澤,決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職來貢,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撫{{專|交阯}}、{{專|北發}},西{{專|戎}}、{{專|析枝}}、{{專|渠廋}}、{{專|氐}}、{{專|羌}},北{{專|山戎}}、{{專|發}}、{{專|息慎}},東{{專|長}}、{{專|鳥夷}},四海之內咸戴{{專|帝舜}}之功。於是{{專|禹}}乃興{{書|九招}}之樂,致異物,鳳皇來翔。天下明德皆自{{專|虞帝}}始。
{{專|舜}}年二十以孝聞,年三十{{專|堯}}舉之,年五十攝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專|堯}}崩,年六十一代{{專|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專|蒼梧}}之野。葬於{{專|江}}南{{專|九疑}},是爲{{專|零陵}}。{{專|舜}}之踐帝位,載天子旗,往朝父{{專|瞽叟}},夔夔唯謹,如子道。封弟{{專|象}}爲諸侯。{{專|舜}}子{{專|商均}}亦不肖,{{專|舜}}乃豫薦{{專|禹}}於天。十七年而崩。三年喪畢,{{專|禹}}亦乃讓{{專|舜}}子,如{{專|舜}}讓{{專|堯}}子。諸侯歸之,然後{{專|禹}}踐天子位。{{專|堯}}子{{專|丹朱}},{{專|舜}}子{{專|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禮樂如之。以客見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專也。
==結語==
自{{專|黃帝}}至{{專|舜}}、{{專|禹}},皆同姓而異其國號,以章明德。故{{專|黃帝}}爲{{專|有熊}},{{專|帝顓頊}}爲{{專|高陽}},{{專|帝嚳}}爲{{專|高辛}},{{專|帝堯}}爲{{專|陶唐}},{{專|帝舜}}爲{{專|有虞}}。{{專|帝禹}}爲{{專|夏后}}而別氏,姓{{專|姒氏}}。{{專|契}}爲{{專|商}},姓{{專|子氏}}。{{專|弃}}爲{{專|周}},姓{{專|姬氏}}。
{{專|太史公}}曰:學者多稱{{專|五帝}},尚矣。然{{書|尚書}}獨載{{專|堯}}以來;而百家言{{專|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專|孔子}}所傳{{書|宰予問五帝德}}及{{書|帝繫姓}},儒者或不傳。余嘗西至{{專|空桐}},北過{{專|涿鹿}},東漸於海,南浮{{專|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專|黃帝}}、{{專|堯}}、{{專|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予觀{{書|春秋}}、{{書|國語}},其發明{{書|五帝德}}、{{書|帝繫姓}}章矣,顧弟弗深考,其所表見皆不虛。{{書|書}}缺有間矣,其軼乃時時見於他說。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爲淺見寡聞道也。余并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爲本紀書首。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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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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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日<ref>1912年5月1日發行《[[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政府公報]]》至1928年6月13日。1925年7月發行《[[國民政府公報]]》至1948年5月19日。次日5月20日發行《[[總統府公報]]》至今。</ref>!!期號!!頁!!對象!!公報所述身分!!文號、褒揚--月-日
|-
|rowspan=2|1912-10-17||169||95||[[w:吳俊陞|吳俊陞]]||陸軍少將奉天統領||rowspan=2|[[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6日)]]
|-
|169||95||[[w:趙爾巽|趙爾巽]]||奉天都督
|-
|rowspan=4|1912-10-20||rowspan=4|172||117||章嘉呼圖克圖||道行高超湛深敎旨||rowspan=4|[[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9日)]]
|-
|117||甘珠爾瓦呼圖克圖||宣明佛理翊贊共和
|-
|117||參贊等||前任法國公使
|-
|118||新土爾扈特盟長等||効忠民國
|-
|1912-10-21||173||119||阿穆爾靈圭||科爾沁左翼後旗博多噶台親王,首贊共和||[[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0日)]]
|-
|1912-10-26||178||141||[[w:湯化龍|湯化龍]]||上年鄂中建義人心未定,從容籌畫維持秩序||[[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5日)]]
|-
|1912-11-01||184||9||格布錫綽爾濟||翊贊共和勳勤夙著||[[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31日)]]
|-
|1912-11-17||200||201||[[w:馮如|馮如]]||飛行家,失愼殞命||[[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1月16日)]]
|-
|1925-08||5||27||林黃氏||rowspan=3|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16號指令]]--08-03
|-
|1925-08||6||13||李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號批]]--08-12
|-
|1925-09||10||62-63||林馬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42號批]]--09-29
|-
|rowspan=7|1925-10||11||48-49||李莫氏||廣東省三水縣節婦,補發褒章||[[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6號批]]--10-09
|-
|rowspan=6|12||13-14||東征將士||功成身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7日)]]
|-
|rowspan=3|14-15||[[w:何應欽|何應欽]]||東征軍第一縱隊長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rowspan=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9日)]]
|-
|[[w:譚曙卿|譚曙卿]]||第三師代理師長
|-
|陸瑞榮||副師長兼第八團團長
|-
|15-16||劉堯宸||故國民革命第一軍第二師第四團團長
|-
|46||劉譽氏||rowspan=15|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01號批]]--10-16
|-
|1925-11||15||29||陳所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78號批]]--11-13
|-
|1925-12||17||43||蘇農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40號批]]--12-02
|-
|1926-01||21||20||譚能滿||[[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2號批]]--01-16
|-
|1926-01||22||51-52||謝歐陽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號批]]--01-25
|-
|rowspan=3|1926-02||23||39-40||鄺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3號批]]--02-08
|-
|24||55||黃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1號批]]--02-11
|-
|24||55-56||高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2號批]]--02-11
|-
|1926-04||30||54||沈除氏沈彭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48號批]]--04-14
|-
|1926-04||31||41-42||葉余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83號批]]--04-24
|-
|1926-06||36||67-68||黃丘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11號批]]--06-11
|-
|rowspan=3|1926-07||39||69-70||羅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2號批]]--07-12
|-
|39||104-105||林用輝||[[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1號批]]--07-20
|-
|39||107-108||饒學源及妻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5號批]]--07-20
|-
|1926-08||41||50||耆年碩德望重里閭||[[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52號批]]--08-03
|-
|1926-09||45||47-48||羅鄧氏||廣西省,呈繳褒揚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665號批]]--09-11
|-
|1926-10||48||52-53||楊蕭氏||rowspan=4|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1號批]]--10-18
|-
|1926-10||48||53-54||余開祥暨妻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2號批]]--10-18
|-
|1926-11||52||41-42||王何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8號批]]--11-29
|-
|1926-11||51||61-62||蔣周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42號批]]--11-17
|-
|1927-07-11||8||12, 48-50||[[w:胡明復|胡明復]]||故博士||[[國民政府令 (民國16年7月9日)]]
|-
|rowspan=3|1927-10||3||65||黃廖氏||廣東省梅縣壽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65號批]]--10-24
|-
|3||66||葉盧氏||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0號批]]--10-25
|-
|3||73||林庭楷||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86號批]]--10-26
|-
|1927-11||8||18||陳郭氏||江蘇省||[[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96號批]]--11-17
|-
|1928-05||61||38-39||[[w:蔡公時|蔡公時]]、張鴻漸等九員及勤務兵等||濟南交涉公署在事各員兵||[[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35號批]]--05-25
|-
|1928-08||82||1-2||[[w:吴樾 (革命家)|吳樾]]||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25號批]]--08-09
|-
|rowspan=4|1928-09||91||6-7||[[w:郭松齡|郭松齡]]||前東北國民軍總司令||[[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9號訓令]]--09-11
|-
|91||11-12||周祥駿||江蘇省睢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5號訓令]]--09-12
|-
|92||10-12||雷鐵厓||已故臨時大總統府秘書||[[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9號訓令]]--09-15
|-
|96||8-9||文鴻恩||第二十六軍第三十一師師長||[[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36號訓令]]--09-26
|-
|1928-10-28||3||8||王邦凱||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號指令]]--10-20
|-
|1928-12-25||51||4||[[w:徐錫麟|徐錫麟]]||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98號指令]]--12-21
|-
|1929-04-03||131||9-10||[[w:郭春秧|郭春秧]]、上海慈善團、天津中國慈善會、上海紗布交易所||頒匾||[[國民政府第619號指令]]--04-01
|-
|1929-05-04||156||8||許宗衡||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1號指令]]--05-03
|-
|1929-05-27||175||12||郭春秧等||頒題襃章題額獎證日期並乞轉呈將所頒匾額賜用印信||[[國民政府第1023號指令]]--05-23
|-
|1929-06-12||189||1||[[w:呂彥直|呂彥直]]||總理葬事建築師||國民政府令
|-
|1929-06-19||195||2||呂彥直||建築師||[[國民政府第1162號指令]]--06-14
|-
|1929-09-24||277||5||傅慈祥||庚子漢口殉難烈士||[[國民政府第903號訓令]]--09-23
|-
|1929-09-25||278||3||[[w:潘達微|潘達微]]||前廣州孤兒院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9月24日)]]
|-
|1929-09-28||281||10||[[w:白普仁|白普仁]]||頒匾||[[國民政府第2078號指令]]--09-25
|-
|rowspan=2|1929-12-11||342||5-6||[[w:戚繼光|戚繼光]]||抵禦倭寇||[[國民政府第1184號訓令]]--12-09
|-
|342||9-10||[[w:鄭成功|鄭成功]]||抗拒滿淸||[[國民政府第2878號指令]]--12-09
|-
|1929-12-24||353||3-4||龍璋||前湖南民政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12月23日)]]
|-
|1930-03-28||430||2||孫王氏孫張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3-26
|-
|1930-11-08||618||4||周文貴周文富兄弟||[[國民政府第1998號指令]]--11-06
|-
|1930-12-16||649||10||黃文植;周念祖、凌志斌||[[國民政府第2230號指令]]--12-15
|-
|1931-06-15||797||6||楊著昆||中國國民黨僑美黨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6月13日)]]
|-
|1931-08-04||839||1||[[w:倪桂珍|倪太夫人]]||革命先進宋耀如淑配||[[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8月3日)]]
|-
|1932-01-23||984||7||傅崔氏||rowspan=5|頒匾||[[國民政府第245號指令]]--01-19
|-
|1932-01-26||986||5||蘇東華僑籌振祖國災民委員會||[[國民政府第266號指令]]--01-20
|-
|rowspan=5|1932-03-31||rowspan=5|洛03||34||陳德新||[[國民政府第130號指令]]--03-11
|-
|38||棉蘭蘇東中華總商會||[[國民政府第140號指令]]--03-11
|-
|38||趙章氏||[[國民政府第141號指令]]--03-12
|-
|52||[[w:何宗蓮|何宗蓮]]||山東省振務會故委員||[[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3-22
|-
|66||孫仰嶧||rowspan=6|頒匾||[[國民政府第232號指令]]--03-22
|-
|rowspan=2|1932-04-10||4||25||徐同書||[[國民政府第333號指令]]--04-06
|-
|4||26||陳綬耀||[[國民政府第334號指令]]--04-06
|-
|1932-05-31||9||31||馬李氏||[[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5-27
|-
|rowspan=2|1932-06-10||10||32||徐武氏||[[國民政府第615號指令]]--06-01
|-
|10||52||董濂||[[國民政府第679號指令]]--06-10
|-
|rowspan=6|1932-06-20||rowspan=6|11||9, 51||張佳椿||湖北石首縣保衞團副團長,頒發旌表||[[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6月20日)]]、[[國民政府第773號指令]]
|-
|25||吳國華||rowspan=29|頒匾||[[國民政府第691號指令]]--06-11
|-
|40||范毋氏||[[國民政府第737號指令]]--06-15
|-
|40||魏錢氏||[[國民政府第738號指令]]--06-15
|-
|41||劉邦囘||[[國民政府第739號指令]]--06-15
|-
|41||王起禹||[[國民政府第740號指令]]--06-15
|-
|rowspan=8|1932-06-30||rowspan=8|12||26||劉少巖||[[國民政府第787號指令]]--06-23
|-
|26||李賀氏||[[國民政府第788號指令]]--06-23
|-
|26-27||何王氏||[[國民政府第789號指令]]--06-23
|-
|27||劉王氏||[[國民政府第790號指令]]--06-23
|-
|27||石賈氏||[[國民政府第791號指令]]--06-23
|-
|28||英林||[[國民政府第792號指令]]--06-23
|-
|28||何葉氏||[[國民政府第793號指令]]--06-23
|-
|28-29||胡士選||[[國民政府第794號指令]]--06-23
|-
|1932-07-10||13||26||周朝棟||[[國民政府第876號指令]]--07-06
|-
|rowspan=2|1932-07-20||14||49||蔡陳氏||[[國民政府第908號指令]]--07-13
|-
|14||49||石蕭氏||[[國民政府第909號指令]]--07-13
|-
|rowspan=3|1932-07-31||15||22||胡黃氏||[[國民政府第981號指令]]--07-23
|-
|15||22||彭李氏||[[國民政府第982號指令]]--07-23
|-
|15||22||雷程氏||[[國民政府第983號指令]]--07-23
|-
|rowspan=10|1932-08-10||rowspan=10|16||43||王汪氏、冶成全||[[國民政府第1047號指令]]--08-03
|-
|44||謝鳳儀||[[國民政府第1048號指令]]--08-03
|-
|44||郭郭氏||[[國民政府第1049號指令]]--08-03
|-
|44||宋劉氏||[[國民政府第1050號指令]]--08-03
|-
|45||陳胡氏||[[國民政府第1051號指令]]--08-03
|-
|45||蕭葛氏||[[國民政府第1052號指令]]--08-03
|-
|45||甯希俞、索好仁||[[國民政府第1053號指令]]--08-03
|-
|46||孫肇慶||[[國民政府第1054號指令]]--08-03
|-
|46||胡余氏||[[國民政府第1055號指令]]--08-03
|-
|46||蔣朱氏||[[國民政府第1056號指令]]--08-03
|-
|rowspan=2|1932-08-31||18||1||[[w:馬福祥|馬福祥]]||國民政府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24日)]]
|-
|18||1||管鵬||前安徽省政府委員兼主席||[[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31日)]]
|-
|rowspan=4|1932-09-10||rowspan=4|19||25||陸衍祥、任慶煥、丁鴻文||rowspan=21|頒匾||[[國民政府第1253號指令]]--09-01
|-
|25||汶龔氏||[[國民政府第1254號指令]]--09-01
|-
|26||耿廷獻||[[國民政府第1255號指令]]--09-01
|-
|35||何曹氏||[[國民政府第1289號指令]]--09-10
|-
|1932-09-20||20||42||汪鄭氏||[[國民政府第1297號指令]]--09-12
|-
|rowspan=5|1932-10-08||rowspan=5|28||6||王秦氏||[[國民政府第1461號指令]]--10-06
|-
|6-7||戎維能||[[國民政府第1462號指令]]--10-06
|-
|7||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463號指令]]--10-06
|-
|7||戴王思怙、戴董淑敏||[[國民政府第1464號指令]]--10-06
|-
|8||巨王氏||[[國民政府第1465號指令]]--10-06
|-
|rowspan=2|1932-10-11||30||3||胡文虎||[[國民政府第1471號指令]]--10-07
|-
|30||3||沈煇||[[國民政府第1472號指令]]--10-07
|-
|rowspan=3|1932-11-09||55||4||樓京泉||[[國民政府第1627號指令]]--11-08
|-
|55||4||胡李民||[[國民政府第1628號指令]]--11-08
|-
|55||4||王彭氏||[[國民政府第1629號指令]]--11-08
|-
|rowspan=4|1932-11-10||rowspan=4|洛56||3||孫劉氏||[[國民政府第1630號指令]]--11-08
|-
|3||李炳文||[[國民政府第1631號指令]]--11-08
|-
|3-4||蘇廷瑞||[[國民政府第1632號指令]]--11-08
|-
|4||朱左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1||洛57||2||羅黃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2||洛58||1||楊銘鼎||[[國民政府第1642號指令]]--11-09
|-
|1932-12-08||998||1||江應銓||rowspan=2|福建崇安縣保衞團區團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7日)]]
|-
|1932-12-09||999||7||江應銓||[[國民政府京字第14號指令]]--12-08
|-
|1932-12-12||1001||3||金關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31號指令]]--12-10
|-
|1932-12-13||1002||6||殷清濤||[[國民政府京字第38號指令]]--12-10
|-
|1932-12-16||1005||15||額爾德尼布哩特都克森廟重建||[[國民政府京字第73號指令]]--12-13
|-
|rowspan=4|1932-12-19||rowspan=4|1007||14||沈舒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2號指令]]--12-16
|-
|14||曹張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3號指令]]--12-16
|-
|14||朱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4號指令]]--12-16
|-
|15||顧木卿||[[國民政府京字第115號指令]]--12-16
|-
|rowspan=4|1932-12-20||rowspan=4|1008||1||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衞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19日)]]
|-
|7||劉劉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23號指令]]--12-16
|-
|9||王汝揖||[[國民政府京字第131號指令]]--12-16
|-
|10||吳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33號指令]]--12-16
|-
|1932-12-21||1009||19||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衛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京字第166號指令]]--12-19
|-
|rowspan=4|1932-12-23||rowspan=4|1011||2||陳寬、杜惠生||rowspan=38|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80號指令]]--12-21
|-
|2-3||虞高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1號指令]]--12-21
|-
|3||梁陸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2號指令]]--12-21
|-
|3||張淑純、張思順||[[國民政府京字第183號指令]]--12-21
|-
|1933-01-04||1019||6||王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231號指令]]1932-12-30
|-
|rowspan=3|1933-01-13||1027||9||張歐陽氏||[[國民政府第44號指令]]--01-11
|-
|1027||10||劉周氏||[[國民政府第45號指令]]--01-11
|-
|1027||10||梅煥侯||[[國民政府第46號指令]]--01-11
|-
|1933-01-17||1030||5||楊學程||[[國民政府第79號指令]]--01-14
|-
|rowspan=4|1933-02-01||rowspan=4|1043||7||繆得衆||[[國民政府第176號指令]]--01-30
|-
|8||錢世雍||[[國民政府第177號指令]]--01-31
|-
|8||郭羅香蘭||[[國民政府第178號指令]]--01-31
|-
|8||陳孫氏||[[國民政府第179號指令]]--01-31
|-
|rowspan=8|1933-02-02||rowspan=8|1044||7||趙何氏姑婦二人||[[國民政府第180號指令]]--01-31
|-
|7||施友煙||[[國民政府第181號指令]]--01-31
|-
|7||馬溫氏||[[國民政府第182號指令]]--01-31
|-
|8||高唐氏||[[國民政府第183號指令]]--01-31
|-
|8||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84號指令]]--01-31
|-
|8||王程氏||[[國民政府第185號指令]]--01-31
|-
|9||秦周氏||[[國民政府第186號指令]]--01-31
|-
|9||唐余氏||[[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
|rowspan=4|1933-02-16||rowspan=4|1056||3||陳步謙||[[國民政府第277號指令]]--02-13
|-
|3||許玉堂||[[國民政府第278號指令]]--02-13
|-
|4||張徐氏||[[國民政府第279號指令]]--02-13
|-
|4||李楊氏||[[國民政府第280號指令]]--02-13
|-
|1933-03-02||1068||5||黃允文||[[國民政府第358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03||1069||2||歐陽王氏||[[國民政府第360號指令]]--02-28
|-
|1069||2||祝星五||[[國民政府第362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11||1076||9||徐臨風||[[國民政府第402號指令]]--03-08
|-
|1076||9||彭壽松||[[國民政府第403號指令]]--03-08
|-
|1933-03-14||1078||6||吳陳氏||[[國民政府第426號指令]]--03-11
|-
|rowspan=3|1933-03-28||rowspan=3|1090||7||舒寬度||[[國民政府第529號指令]]--03-25
|-
|8||王淑英||[[國民政府第531號指令]]--03-27
|-
|8||黃敦孝黃余氏夫婦||[[國民政府第532號指令]]--03-27
|-
|1933-04-13||1104||9||阮四姑||[[國民政府第661號指令]]--04-11
|-
|1933-04-15||1106||2||焦李氏||[[國民政府第668號指令]]--04-14
|-
|1933-04-21||1111||8||萬胡氏||[[國民政府第703號指令]]--04-20
|-
|1933-04-25||1114||10||田劉氏||[[國民政府第736號指令]]--04-22
|-
|rowspan=5|1933-05-06||rowspan=5|1123||2||李鳴鳳劉英劉鐵王憲章鄭贊丞續桐溪凌毅||先烈,均曾參加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4日)]]
|-
|5||梁履潔||rowspan=9|頒匾||[[國民政府第818號指令]]--05-04
|-
|6||文效曾||[[國民政府第819號指令]]--05-04
|-
|6||畢文光||[[國民政府第820號指令]]--05-04
|-
|6||高王氏||[[國民政府第821號指令]]--05-04
|-
|rowspan=3|1933-05-08||rowspan=3|1124||4||余德明||[[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4||羅燿樞||[[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5||吳夢熊||[[國民政府第825號指令]]--05-04
|-
|1933-05-15||1130||3||戚徐氏||[[國民政府第877號指令]]--05-13
|-
|1933-05-16||1131||3||吳孝女、吳曾氏||[[國民政府第878號指令]]--05-13
|-
|1933-05-19||1134||2||[[w:王瑚|王瑚]]||前黃河水利委員會副委員長振災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18日)]]
|-
|1934-01-04||1327||1||[[w:杜錫珪|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12月30日)]]
|-
|rowspan=7|1934-01-05||rowspan=7|1328||2||隴維崧||rowspan=4|頒匾||[[國民政府第2421號指令]]1933-12-30
|-
|3||江鳳鳴||[[國民政府第2423號指令]]1933-12-30
|-
|3||張胡氏||[[國民政府第2424號指令]]1933-12-30
|-
|4||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425號指令]]1933-12-30
|-
|4||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第2427號指令]]1933-12-30
|-
|5||鄭榮凱||頒匾||[[國民政府第2429號指令]]1933-12-30
|-
|5||朱天樂||頒匾||[[國民政府第2430號指令]]1933-12-30
|-
|1934-01-24||1344||1||賴德豐||rowspan=2|江西石城縣屛山區保衞團團總||[[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1月23日)]]
|-
|1934-01-26||1346||3||賴德豐||[[國民政府第125號指令]]--01-23
|-
|1934-02-01||1351||4||董王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
|1934-02-02||1352||2||隴維邦||[[國民政府第188號指令]]--01-31
|-
|rowspan=5|1934-02-19||rowspan=5|1366||9||李梓卿||[[國民政府第290號指令]]--02-16
|-
|9||程四寶、程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1號指令]]--02-16
|-
|9||龔傅氏||[[國民政府第292號指令]]--02-16
|-
|10||張弼哉、張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3號指令]]--02-16
|-
|10||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94號指令]]--02-16
|-
|1934-02-23||1370||1||[[w:陳去病|陳去病]]||中國國民黨黨史編纂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2日)]]
|-
|1934-02-24||1371||1||李文治||前參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3日)]]
|-
|1934-03-02||1376||13||董耕雲||前衆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3月1日)]]
|-
|1934-03-06||1379||5||黨成學||rowspan=8|頒匾||[[國民政府第425號指令]]--03-03
|-
|rowspan=7|1934-04-06||rowspan=7|1404||4||李劉氏||[[國民政府第681號指令]]--04-04
|-
|4||周黃氏||[[國民政府第682號指令]]--04-04
|-
|5||凌熊氏||[[國民政府第683號指令]]--04-04
|-
|5||朱家駒||[[國民政府第684號指令]]--04-04
|-
|5||胡鄧氏||[[國民政府第685號指令]]--04-04
|-
|6||田丁叔德||[[國民政府第686號指令]]--04-04
|-
|6||李敬修||[[國民政府第687號指令]]--04-04
|-
|1938-06-15||渝0057||3||[[w:曹錕|曹錕]]||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6月14日)]]
|-
|1939-06-10||渝0160||5||[[w:徐世昌|徐世昌]]||國之耆宿||[[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6月8日褒揚徐世昌令)]]
|-
|1939-12-13||渝0213||1||[[w:吳佩孚|吳佩孚]]||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12月9日)]]
|-
|1948-05-21||2||3||尚任守貞||甘肅文縣,題頒孝義可風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012號指令]]1948-05-19
|-
|rowspan=3|1948-05-22||3||1||李淇亭||河南省虞城縣政府秘書代行縣長職務||[[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3||4||嵇鯤生||上海淪陷期間,協助抗戰工作||[[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4739號令]]1948-05-19
|-
|3||4||李佐臣||追隨 國父致力革命,卓著勤勞||[[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5032號令]]1948-05-20
|-
|1948-05-25||5||1||周鴻||陝西省郃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5|[[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948-05-26||6||2||聶近晨||山東諸城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鄭衍劭||山東省臨淸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呂荷卿||河北省東光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張鴻惠||河南博愛縣縣長,殉職
|-
|1948-05-28||8||1||羅永年||遼寧省鞍山市市長,殉職||總統令
|-
|1948-05-31||10||1||馮賴悟||四川石砫縣,題頒仁心懿範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號指令]]1948-05-29
|-
|rowspan=7|1948-06-01||rowspan=7|11||1||麥建勳||河南省宜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3|[[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張子良||山東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剿匪殉職
|-
|1||郭瑞生||陝西省白水縣縣長,剿匪殉職
|-
|2||湯李氏||湖南湘陰縣,題頒樂善好施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0號指令]]1948-05-19
|-
|2||林洪氏||福建林森縣,題頒孝行可風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1號指令]]1948-05-19
|-
|2||丁衍鏞||廣東茂名縣,捐贈廣東省立藝術專科學校圖書畫片,題頒啓瀹民智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2號指令]]1948-05-19
|-
|2||李建興||臺灣臺北縣,捐款救濟災民,題頒輸財好義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3號指令]]1948-05-19
|-
|1948-06-02||12||1||張根仁||早歲加入同盟,努力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948-06-08||17||1||許壽裳||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教授兼中國文學系主任||[[行政院(卅七)四防字第27787號令]]1948-06-07
|-
|1948-06-10||19||1||徐濟民||陸軍暫編第二十一師第一團團長,殉職||總統令
|-
|rowspan=4|1948-06-11||rowspan=4|20||1||葉允之||捐資興學,題頒嘉惠靑年匾額||[[總統統(一)貳字第8號指令]]1948-06-10
|-
|1||上海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舞廳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錢商業同業公會||捐資興辦社會福利事業,題頒仁心義舉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5號指令]]1948-05-19
|-
|1||陳謝芹春||浙江上虞縣,捐資興學,題頒熱心教育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6號指令]]1948-05-19
|-
|1-2||黃劉氏||江蘇武進縣,題頒樂善不倦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7號指令]]1948-05-19
|-
|rowspan=2|1948-06-14||22||1||岳兆麟||前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4日)]]
|-
|22||1||王範廷||前軍事委員會中將高級參謀
|-
|1948-06-15||23||1||黃梓堂||湖北隨縣地方法院殉職首席檢察官||[[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5日)]]
|-
|1948-06-15||23||2||楊怡發||早歲參加革命||[[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8467號令]]1948-06-12
|-
|1948-06-17||25||1||先盧氏||四川合江縣,題頒樂善好施匾額||[[總統統(一)字第45號指令]]1948-06-16
|-
|rowspan=3|1948-06-19||27||1||范企奭||山東濰縣,捐助該縣縣立初級中學及省立濰縣師範學校田地,題頒嘉惠靑年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4號指令]]1948-06-18
|-
|27||1||羅永年||前遼寧省鞍山市市長,殉職,題頒爲國殉身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5號指令]]1948-06-18
|-
|27||1||蔣蘇氏||江蘇無錫縣,捐助該縣劉潭鎭第八保國民學校基地五分,題頒輸財興學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6號指令]]1948-06-18
|-
|1948-06-22||29||1||黃家麟||陝西省白河縣縣長,剿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2日)]]1948-06-22
|-
|1948-06-28||34||1||潘恩霈||河北省滄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8日)]]1948-06-28
|-
|rowspan=5|1948-07-01||rowspan=5|37||1||潘允和||廣東曲江縣民,捐資興辦衞生事業,題頒輸財濟衆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1號指令]]1948-06-30
|-
|1||龍榮軒||廣東連縣,題頒忠勤足式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2號指令]]1948-06-30
|-
|1||黃林氏||福建閩淸縣,題頒孝行可風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3號指令]]1948-06-30
|-
|1||雲南省銀行業同業公會、裕滇紡織公司||各捐資五千萬元以上,興辦該省三十六年度冬令救濟,題頒仁心利濟匾額各一方||[[總統統(一)字第74號指令]]1948-06-30
|-
|3||盧心畬||駐紐約總領事館故總領事||[[行政院(卅七)七外字第30292號令]]1948-06-29
|-
|rowspan=3|1948-07-10||45||1||高憲申||海軍總司令部故海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
|45||1||劉戡||陸軍整編第二十九軍軍長,殉職
|-
|45||1||嚴明||陸軍整編第九十師師長,殉職
|-
|1948-07-12||46||1||徐春霖||河北交河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2日)]]
|-
|rowspan=2|1948-07-14||48||1||孟克德爾格勒||察哈爾正白旗前任故總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4日)]]
|-
|48||1||李毅民||第二綏靖區補充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7-20||53||1||張雪菴||河北省元氏縣殉職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0日)]]
|-
|1948-07-22||55||1||谷篤生||陝西省鄜縣縣長,勦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2日)]]
|-
|rowspan=3|1948-07-26||58||1||譚嘉範||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旅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6日)]]
|-
|58||1||岑家焯||前軍事委員會少將站長
|-
|58||1||武漢卿||上校通訊員
|-
|rowspan=4|1948-07-27||rowspan=4|59||1||羅啓疆||陸軍第八十二師師長||rowspan=4|[[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7日)]]
|-
|1||李宜||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第一百四十五旅第四百三十四團上校團長
|-
|1||洪偉||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第五十八團上校團長
|-
|1||王汝湘||第二營少校營長
|-
|1948-08-02||64||1||徐保||陸軍整編第七十六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2日)]]
|-
|rowspan=4|1948-08-03||rowspan=4|65||2||趙新玉||江蘇省豐縣||[[內政部禮字第1588號令]]1948-07-22
|-
|2||孫禮同||江蘇省漣水縣||[[內政部禮字第1589號令]]1948-07-22
|-
|2||蔡振華||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590號令]]1948-07-22
|-
|2||張汝壽||江蘇鹽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591號令]]1948-07-22
|-
|rowspan=10|1948-08-04||rowspan=10|66||rowspan=6|1||曹者禧||江蘇南匯縣,題頒熱心教育||[[總統統(一)字第157號指令]]1948-08-03
|-
|段培初||河南汲縣,題頒弘文輔教||[[總統統(一)字第158號指令]]1948-08-03
|-
|程畯僧||江蘇泰縣,題頒惠貽鄕校||[[總統統(一)字第159號指令]]1948-08-03
|-
|高利民及其弟加民、兆民,妹愼儀||四川仁壽縣,題頒勵學育才||[[總統統(一)字第160號指令]]1948-08-03
|-
|熊啓瑞及其妻張氏||江西南昌縣,題頒矜式鄉里||[[總統統(一)字第162號指令]]1948-08-03
|-
|陶桂林||江蘇南通縣,題頒以義爲懷||[[總統統(一)字第163號指令]]1948-08-03
|-
|2||韓金雨||江蘇如皋縣自衞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2號令]]1948-07-22
|-
|2||李志奇||江蘇省海門縣保安隊第二中隊分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3號令]]1948-07-22
|-
|2||于輝||江蘇省宿遷縣||[[內政部禮字第1629號令]]1948-07-24
|-
|2||蔣書淦||江蘇省泰興縣第五區區長||[[內政部禮字第1632號令]]1948-07-24
|-
|rowspan=4|1948-08-05||rowspan=4|67||2||金同壽||江蘇省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36號令]]1948-07-26
|-
|2||王化芝||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37號令]]1948-07-26
|-
|2||王佐才||江蘇沛縣第三區公所助理員||[[內政部禮字第1638號令]]1948-07-27
|-
|2||張文彩||江蘇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45號令]]1948-07-27
|-
|rowspan=2|1948-08-09||70||1||蔣夢痕||陝西延川縣縣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9日)]]
|-
|70||1||黃叶中||警察局局長
|-
|rowspan=4|1948-08-24||rowspan=4|83||2||蘇之堂||江蘇省淮陰縣保安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655號令]]1948-07-28
|-
|2||劉瑞堂||江蘇淮安縣||[[內政部禮字第1656號令]]1948-07-28
|-
|2||高作忠||湖北省鄂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667號令]]1948-07-29
|-
|2||鄭稼軒||江蘇碭山縣||[[內政部禮字第1668號令]]1948-07-29
|-
|rowspan=3|1948-08-28||86||2||朱耀庭||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99號令]]1948-08-03
|-
|86||2||汪淮源||山東省館陶縣||[[內政部禮字第1706號令]]1948-08-03
|-
|86||2||沈樞廷||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709號令]]1948-08-04
|-
|1948-08-31||88||1||王子壯||前銓敘部政務次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31日)]]
|-
|1948-09-03||91||1||馮明德||山西省稷山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3日)]]
|-
|rowspan=3|1948-09-04||92||1||張奎堯||山西省新絳縣縣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4日)]]
|-
|92||1||王承林||山西省鄕寧縣縣長
|-
|92||1||關翰文||山西省吉縣縣長
|-
|1948-09-06||93||1||胡廷佐||志行超邁,早歷戎行||[[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6日)]]
|-
|rowspan=5|1948-09-08||95||1||高澤洲||河北省文安縣縣長||rowspan=5|[[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8日)]]
|-
|95||1||康永祺||山西省猗氏縣縣長
|-
|95||1||趙景明||山西省聞喜縣縣長
|-
|95||1||賴拂霆||察哈爾省第四行政督察專員
|-
|95||1||崔少荃||察哈爾省延慶縣縣長
|-
|rowspan=2|1948-09-09||96||1||李仲辛||陸軍整編第六十六師少將師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9日)]]
|-
|96||1||郭志持||傘兵總隊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9-15||101||1||田履塵||陸軍暫編第十二旅第一團團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15日)]]
|-
|1948-11-20||157||1||倪中立||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區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0日)]]
|-
|1948-11-20||157||4||李永明||國防部上尉通訊員||[[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令]]、[[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指令]]1948-11-18
|-
|rowspan=2|1948-11-23||159||1||李仁民||前陸軍第六師第三十四團上校團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3日)]]
|-
|159||1||嚴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948-11-25||161||1||[[w:陳布雷|陳布雷]]||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民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5日)]]
|-
|1948-11-26||162||1||張育之||江蘇六合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1-30||165||1||趙文府||甯夏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2-04||169||3||薛萬祥||山西省曲沃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4日)]]
|-
|rowspan=2|1948-12-06||170||1||[[w:白鵬飛|白鵬飛]]||前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6日)]]
|-
|170||1||趙濟齋||山西省萬泉縣縣長
|-
|rowspan=2|1948-12-08||172||1||鄭仿橋||rowspan=2|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8日)]]
|-
|172||1||陳一資
|-
|1948-12-09||173||1||[[w:黃伯韜|黃伯韜]]||陸軍中將第七兵團司令官
|-
|1948-12-11||175||1||姚篤民||安徽省亳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1日)]]
|-
|1948-12-14||177||1||唐保黃||陸軍暫編第五十一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4日)]]
|-
|rowspan=4|1948-12-15||rowspan=4|178||1||王柏林;雷自修;翁達;[[w:羅策羣|羅策羣]];顧德權;姜寶德;王震;[[w:王立業|王立業]]||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三旅少將旅長;前獨立第六旅少將旅長;前陸軍第一五九師少將副師長;前東北義勇軍第二十八路少將總指揮;前第三戰區臨川戒嚴司令部少將司令;前陸軍第三十師少將師長;前陸軍第七十師少將副師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5日)]]
|-
|1-2||楊迺昌;向介江;沈春祥;李晃||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副旅長;第五十九團上校團長;少將團附;工兵營中校營長
|-
|1-2||解雲清;王斌陞;曹偉卿||陸軍暫編第三十一師上校團長;第二團少校營長;第三營迫擊砲排中尉排長
|-
|3||羊其祥||浙江省,題頒「惠及閭里」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49號指令]]1948-12-14
|-
|rowspan=2|1948-12-16||179||1||邵存誠||前第三戰區中將參謀處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6日)]]
|-
|179||2||許德勇||甘肅省榆中縣民,捐助該縣金川鄕第一保國民學校小麥六十五石三斗七升,時値國幣一十三億零七百四十萬元,題頒「嘉惠靑年」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00號指令]]1948-12-15
|-
|rowspan=3|1948-12-21||183||1||周世光||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83||1||何季祥||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83||1||[[w:張慶澍|張慶澍]]||前蘇魯戰區少將高級參謀
|-
|rowspan=2|1948-12-22||184||1||伍任鈞||早歲加入同盟||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2日)]]
|-
|184||1||胡旭旴||前第三戰區第一突擊隊少將司令
|-
|rowspan=3|1948-12-25||187||1||魏近仁、劉清泰||河北省定興縣縣長、新樂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87||1||朱乃洪||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5日)]]
|-
|187||1||王鏡如||河北省任縣殉職縣長
|-
|rowspan=2|1948-12-27||188||1||皮俠鳴||前第六戰區少將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7日)]]
|-
|188||1||黃一甲、王建文、馬顯章、王耳春、曹世德、王作賓、鄭鳳山、紀孝菴||陝西省保安司令部上校團長、大隊長、中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司藥
|-
|rowspan=5|1948-12-29||rowspan=5|190||2||路煥智、周如珍||山西省太原市民,捐助該市外四區中心國民學校經費國幣一億二千萬、五千萬元,各題頒「育才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6號指令]]1948-12-28
|-
|2||唐陽氏||廣西省,題頒「樂善好施」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7號指令]]1948-12-28
|-
|2||郭俊材||西昌縣紳,西昌衞生院修建院舍,捐助建築等費共國幣伍拾億元,題頒「造福桑梓」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8號指令]]1948-12-21
|-
|2-3||黃智達黃敏達等||江蘇省無錫縣民,各捐該縣薛典鎭對家壩國民學校設備費國幣二億二百萬元,各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9號指令]]1948-12-21
|-
|3||馬宙丞||甘肅省西吉縣民,捐贈該縣民衆教育館館址及運動塲址四十畝時値國幣五千一百萬元,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70號指令]]1948-12-20
|-
|rowspan=2|1949-01-06||196||3||石化龍||廣西省||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6日)]]
|-
|196||3||朱慈祥||僑務委員會故委員
|-
|rowspan=3|1949-01-08||198||7||周志羣||故陸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8日)]]
|-
|198||7||杜德孚;郭如嵩;萬金聲;李韞珩||前預備第七師故少將副師長;前騎兵第一軍第一師故少將副師長;前十五軍故少將附員;故陸軍中將
|-
|198||7||龐泰峯;韓忠義||前第九十二師二七二旅故少將旅長;前河北民軍第七支隊故少將支隊長
|-
|rowspan=3|1949-01-18||206||1||[[w:彭學沛|彭學沛]]||前行政院政務委員||rowspan=3|總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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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1||[[w:段錫朋|段錫朋]]||前教育部次長
|-
|206||1||馮有真||性行忠純
|-
|rowspan=2|1949-01-19||207||2||杜培楓||山西省聞喜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9日)]]
|-
|207||3||沈凌氏||江蘇省,題頒「嘉惠行旅」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4號指令]]1949-01-17
|-
|rowspan=7|1949-01-20||rowspan=7|208||rowspan=6|3||張淸山||湖北省黃岡縣民,捐贈國立音樂院房屋一幢,時値金圓六十萬圓,題頒「惠及童蒙」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5號指令]]1949-01-19
|-
|張子良||浙江嘉興縣民,捐助該縣私立磻溪小學校基地及房產經常等費合計國幣八億八千一百四十一萬九千元,題頒「輸財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6號指令]]
|-
|高于光||安徽省績溪縣民,捐助該縣大鄣鄉祝三保國民學校經費國幣一億元,題頒「惠貽鄉校」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7號指令]]
|-
|何錦洲、郭登雲||捐助甘肅省夏河縣信義鄉麥希保國民學校建築費國幣二億零七百、五千五百二十萬元,各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8號指令]]
|-
|何平龍||浙江省奉化縣民,捐助該縣私立明德小學基金田六十畝,時値國幣拾肆億肆千萬元,題頒「輸財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9號指令]]
|-
|毛振翔||浙江省江山縣民,捐助該縣禮賢鄉中心國民學校建築費國幣七千五百萬元,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30號指令]]
|-
|3-4||滇增堅贊||西藏故國大代表||[[行政院(卅八)四內字第1792號令]]1949-01-17
|-
|1949-01-21||209||1||戴謙和、戴鮑德敦||私立華西協合大學理學院物理學教授及其妻數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1日)]]
|-
|1949-01-25||212||1||劉聲鶴||陸軍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8日)]]
|-
|1949-01-26||213||2||張唐氏、張游氏||四川省,題頒「孝行可風」匾額一方、「節操堅貞」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1949-01-20
|-
|1949-01-28||215||1||孫希文||行政院參事||[[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1949-01-28||215||1||王作棟||陸軍第十七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1949-02-28||216||4||太原市德順亨商號||捐助該市私立博愛救濟院兒童救濟金五千萬元,題頒「仁惠可風」匾額一方||1949-02-03[[總統統(一)字第52號指令]],社會部部長古正綱副署
|-
|1949-02-28||216||4||同孚行、第七區棉紡公會||天津市,捐資十六億九千萬元、經募捐欵在五億元以上,辦理粥廠,題頒「樂善好施」匾各額一方||1949-02-03[[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社會部部長古正綱副署
|-
|1949-03-31||217||1||[[w:戴傳賢|戴傳賢]]||國史舘舘長、前考試院院長||1949-03-12[[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12日)]],行政院院長孫科(二次)末次副署
|-
|1949-03-31||217||1||圖佈耿吉爾格勒||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委員長||1949-03-22[[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2日)]],行政院院長何應欽首次副署
|-
|1949-03-31||217||1||暹邏華僑團體曼谷蔴袋公會、曼谷老煙業同人、曼谷煙林同人、曼谷新煙業同人、泰國火礱公會、大眾嚟囒同人、光華堂春節遊藝會、南邦華僑聯合會||捐獻米糧均在一千公担以上,各頒給「輸財救國」匾額各一方||1949-03-25[[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5日)]]
|-
|1949-04-11||219||1||馬得勝||陸軍第八十二軍第二百四十八師少將師長||1949-04-06[[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6日)]]
|-
|1949-04-11||219||3||朱何氏||湖南省人,題頒「懿行足式」匾額一方||1949-02-03[[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行政院院長孫科副署
|-
|1949-05-16||224||2||黎行恕||陸軍中將前第二十六軍軍長||1949-04-21[[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21日)]]
|-
|1949-05-16||224||2||[[w:趙侗|趙侗]]||前冀察邊區游擊第一縱隊少將司令||1949-05-10[[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1949-05-16||224||2||[[w:呂旃蒙|呂旃蒙]]||前三十一軍少將參謀長||1949-05-10[[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1949-05-23||225||4||李淸和||陸軍第七十師少校營長||1949-05-14[[行政院卅八穗四字第3524號令]]
|-
|1949-05-30||226||3||[[w:薩本棟|薩本棟]]||中央硏究院總幹事||1949-05-27[[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27日)]]
|-
|1949-06-13||228||1||[[w:龍文治|龍文治]]||立法委員||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13||228||1-2||[[w:阿嘉呼圖克圖|阿嘉呼圖克圖]]||靑海塔爾寺住持||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w:梁敦厚|梁敦厚]]||山西省政府委員||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徐振中||福建省第四區保安副司令||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陳章||六十三軍中將軍長||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吳壯猷||五十九師一百七十七團上校團長||1949-06-06[[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劉屛玉||陸軍第五軍二百師五百九十八團上校團長||1949-06-11[[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11日)]],行政院院長何應欽末次副署
|-
|1949-06-27||230||4||余誠||前軍事委員會軍統局上校組長||1949-06-25[[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5日)]],行政院院長閻錫山首次副署
|-
|1949-07-04||231||1||陳秀章||總統府特派戰地視察第七組少將視察官||1949-06-29[[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9日)]]
|-
|1949-07-04||231||1||李應廣||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中校副站長||1949-06-30[[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949-07-04||231||1||王恩隆||雲南省馬關縣縣長||1949-06-30[[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949-07-04||231||1||徐靖遠||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總隊長||1949-07-01[[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04||231||1||王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通訊員||1949-07-01[[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04||231||2||和仲平||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1949-07-01[[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11||232||1||蔡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站長||1949-07-0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林思温||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1949-07-0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w:巴寶多爾濟|巴寶多爾濟]]||烏蘭察布盟故盟長||1949-07-0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陳天一||雲南省墨江縣縣長||1949-07-0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8||233||1||[[w:程子楷|程子楷]]||志行堅毅||1949-07-07[[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7日)]]
|-
|1949-07-18||233||1||徐谷冰||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1949-07-09[[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1949-07-18||233||1||薄有錂||前軍事委員會中校通訊站長||1949-07-09[[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1949-07-25||234||1||[[w:林熊徵|林熊徵]]||早歲加入同盟||1949-07-22[[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1||邱仰濬||志行堅毅||1949-07-22[[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1||梁少芝||志行堅貞||1949-07-22[[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2||張月朝||臺灣新竹市民,頒給褒章||1949-07-22[[總統穗統(一)字第39號指令]]
|-
|1949-08-01||235||2||[[w:邱清泉|邱淸泉]]||陸軍中將第二兵團司令官||1949-07-2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楊幹才||陸軍第二十軍軍長||1949-07-2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鍾震岳||審計部江西省審計處處長||1949-07-26[[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彭誠孚||陸軍中將||1949-07-29[[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9日)]]
|-
|1949-08-08||236||1||景純菴||第一軍第七十八師上校副師長||1949-08-03[[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3日)]]
|-
|1949-08-08||236||1||熊綬春||第十四軍中將軍長||1949-08-04[[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1949-08-08||236||1||張信業||故湖北枝江縣長||1949-08-04[[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1949-08-15||237||1||[[w:朱獻文|朱獻文]]||早歲留學日本||1949-08-06[[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1949-08-15||237||1||陳公俠||廣東軍管區副司令||1949-08-06[[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1949-08-22||238||1-2||何克夫||秉性忠貞||1949-08-17[[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17日)]]
|-
|1949-10-31||240||2||[[w:陳策 (民國)|陳策]]||秉性忠貞||1949-09-13[[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3日)]]
|-
|1949-10-31||240||2||曾道||賦性剛介||1949-09-14[[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4日)]]
|-
|1949-10-31||240||2||趙天澤||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1949-09-26[[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6日)]],兼國防部部長閻錫山副署
|-
|1949-10-31||240||2||謝長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1949-09-29[[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9日)]],兼國防部部長閻錫山副署
|-
|1949-11-07||241||1||張煊||志行堅貞||1949-10-28[[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949-11-07||241||1||[[w:徐箴|徐箴]]||前遼寧省政府主席||1949-10-28[[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949-11-07||241||1||[[w:邵從恩|邵從恩]]||前國民參政會參政員||1949-10-28[[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949-11-21||243||1||郭耀庭||早歲致力革命||1949-11-15[[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
|1949-11-21||243||1||段武濬||前在河南省致力革命工作有年||1949-11-15[[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
|1949-11-21||243||3||龔子瑜||甘肅省人,捐助該省洮紗縣新興鄉王府莊保國民學校操場地,計値金圓券初發行時時價兩千元,合舊法幣六十億元,題頒「志宏樂育」匾額一方||1949-10-04[[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ref name="漢魂">內政部部長李漢魂副署</ref><ref name="立武">敎育部部長杭立武副署</ref>
|-
|1949-11-21||243||3||[[w:馬元海|馬元海]]||靑海省參議會議長,捐贈靑海省立貴德初級中學水田肆石,莊院壹處,共折合時價銀幣壹萬零叁百元,題頒「澤沛菁莪」匾額一方||1949-10-04[[總統穗統(一)字第73號指令]]<ref name="漢魂" /><ref name="立武" />
|-
|1949-11-28||244||3||蘇耀宸||廣東省人,捐助該省高要縣東文鄉第七保國民學校經費計田塘不動產等時值舊法幣共五十四億五千萬元,題頒「志宏作育」匾額一方||1949-10-04[[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ref name="漢魂" /><ref name="立武" />
|-
|1949-11-28||244||3||董彩林、曹俊秀、車正南、白秀璧、車遵行、車用之||甘肅省人,捐資興學,分別題頒「嘉惠士林」「敬恭桑梓」「惠及膠庠」「一鄉稱善」「澤被菁莪」「興學育才」匾額各一方||1949-10-04[[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ref name="漢魂" /><ref name="立武" />
|-
|1950-02-28||247||1||[[w:李光前|李光前]]||陸軍第十九軍十四師四十二團故團長||1950-02-13[[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13日)]]
|-
|1950-02-28||247||1||[[w:夏勤|夏勤]]||司法行政部次長||1950-02-28[[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
|1950-02-28||247||1||[[w:戴炳南|戴炳南]]||陸軍第三十軍少將軍長||1950-02-28[[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
|1950-02-28||247||1||[[w:王德全|王德全]]||廣東省電白縣縣長||1950-02-28[[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代總統李宗仁末次褒揚
|-
|1950-03-31||248||2||劉振策||山東省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1950-03-08[[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8日)]],總統蔣中正復行視事首次褒揚,行政院院長閻錫山末次副署
|-
|1950-03-31||248||2||[[w:魏大同|魏大同]]||大法官||1950-03-21[[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行政院院長陳誠首次副署
|-
|1950-03-31||248||2||[[w:張式彝|張式彝]]||大法官||1950-03-21[[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
|-
|1950-03-31||248||2||[[w:連橫 (歷史學家)|連橫]]||台灣故儒||1950-03-25[[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5日)]]
|-
|1950-04-15||249||1||[[w:邱清泉|邱淸泉]]||故第二兵團司令官||1950-04-03[[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3日)]]
|-
|1950-04-29||250||1||羅炳乾||操行忠貞,智謀沈密||1950-04-22[[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22日)]]
|-
|1950-05-31||252||1||湯鶴齡||江蘇省崑山縣長||1950-05-22[[總統令 (民國39年5月22日)]]
|-
|1950-06-15||253||7||[[w:张镇 (中华民国军事将领)|張鎭]]||陸軍中將憲兵司令||1950-06-01[[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日)]]
|-
|1950-06-15||253||7||[[w:孔庚|孔庚]]||立法委員||1950-06-08[[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8日)]]
|-
|1950-06-15||253||7||賓果||中國石油公司協理兼高雄煉油廠廠長||1950-06-15[[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
|1950-06-15||253||7||俞慶仁||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硏究師||1950-06-15[[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
|1950-07-15||255||1||郭淸||前第三三七師師長||1950-07-07[[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950-07-15||255||1||黃鎭中||故江西省第八區行政督查專員||1950-07-07[[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950-07-15||255||1||劉篤倫||故國防部技術總隊大隊長||1950-07-07[[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950-07-15||255||1||藍文甫||前三十二軍二六六師政工處處長||1950-07-13[[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13日)]]
|-
|1950-07-31||256||1||曹鳳簫||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1950-07-31[[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31日)]]
|-
|1950-08-15||257||1||黃紹宗||前閩粵邊區軍事聯絡組上校組長兼閩粵邊區人民反共自衞縱隊副司令||1950-08-09[[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9日)]]
|-
|1950-08-15||257||4||韓奇逢||中醫師,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1950-07-26[[總統(卅九)台統(一)字第219號指令]]
|-
|1950-08-31||258||1||王夢庚、劉聲鶴、韓效俠||故七十四軍少將副軍長兼五十一師師長、故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少將師長、故少將騎兵團長||1950-08-26[[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26日)]]
|-
|1950-09-14||260||1||王三祝、陳光中、葉金饒||故河南第四路綏靖總指揮、故司令、前浙江永嘉縣長||1950-09-07[[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7日)]]
|-
|1950-09-14||260||1||[[w:梁敦厚|梁敦厚]]||故山西省政府委員||1950-09-13[[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3日)]]
|-
|1950-09-21||261||1||[[w:張人傑|張人傑]]||資政||1950-09-16[[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6日)]]
|-
|1950-10-14||264||2||王春暉、文殿傑、張儒燦||交通警察總局故少將總隊長、前國防部中校直屬通訊員兼蘭州警察隊長、陸軍第四軍第二百八十六師政工處故中校秘書||1950-10-14[[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4日)]]
|-
|1950-10-21||265||1||朱伯鴻、陳永年||故江蘇睢寧縣長、前國防部少校通訊員兼京滬杭人民反共自衞總隊長||1950-10-16[[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6日)]]
|-
|1950-10-21||265||1||單洪培、周靜吾||故江蘇省保安副司令兼參謀長、前川東綏靖司令部||1950-10-17[[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7日)]]
|-
|1950-10-21||265||1||[[w:唐式遵|唐式遵]]、王公常||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上將銜副長官,兼西南第二路游擊總司令、故江蘇丹陽縣縣長||1950-10-20[[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0日)]]
|-
|1950-10-21||265||1||張天佐、章昌琛||故山東省政府委員兼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前浙江象山縣縣長||1950-10-21[[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1日)]]
|-
|1950-10-31||266||3||武宗駿||前廣西第七區專員兼保安司令||1950-10-23[[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3日)]]
|-
|1950-11-07||267||1||[[w:胡若愚 (雲南)|胡若愚]]、李邦藩||前第十一兵團中將副司令官、前陸軍軍官學校第二十三期少將總隊長||1950-11-06[[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6日)]]
|-
|1950-11-14||268||10||李國華||前僑務委員會委員||1950-11-09[[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9日)]]
|-
|1950-11-21||269||1||林澤臣||秉性忠貞,持躬耿介||1950-11-20[[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0日)]]
|-
|1950-11-21||269||1||劉虎||國防部中校通訊員兼太湖區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1950-11-21[[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1日)]]
|-
|1950-12-12||272||1||鄭爲楫、陳嗣運、龔澍||廣東省吳川縣代理縣長、廣東省廣寧縣代理縣長、國防部上校通訊員||1950-12-09[[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9日)]]
|-
|1950-12-19||273||1||羅列||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中將參謀長||1950-12-15[[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15日)]]
|-
|1950-12-30||274||1-2||呂渭生||前僑務委員會常務委員||1950-12-22[[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22日)]]
|-
|1951-01-02||275||2||[[w:傅斯年|傅斯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兼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所長||1950-12-30[[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30日)]]
|-
|1951-01-09||276||1||陳耀垣||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51-01-05[[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5日)]]
|-
|1951-01-16||277||1||葉鶴||前國防部上校通訊員兼江南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1951-01-09[[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9日)]]
|-
|1951-01-16||277||1||[[w:焦易堂|焦易堂]]、陳正、吳棠、馮啓凌||總統府國策顧問、廣東三角洲反共救國自衞軍第九獨立支隊長、隊附、中隊長||1951-01-15[[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15日)]]
|-
|1951-04-03||288||1||[[w:喻英奇|喻英奇]]、李楚瀛||前粵閩邊區剿匪總指揮兼陸軍第三二一師師長、廣東第五區行政督查專員兼連縣縣長粵省反共救國軍軍長||1951-03-30[[總統令 (民國40年3月30日)]]
|-
|1951-05-01||292||3||王耀庭、龍才、吳迺洋、何雲燈、周綏、張國彥、鄭迓理、郭秋貴、何再來、郭秋興、趙彥樞||抗日||1951-04-26[[內政部令 (民國40年4月26日)]]
|-
|1951-06-05||297||1||[[w:曾琦|曾琦]]||資政||1951-06-02[[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2日)]]
|-
|1951-06-19||299||6||趙棣華||交通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1951-06-13[[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13日)]]
|-
|1951-07-24||304||1||傅瑤琴||監察委員||1951-07-18[[總統令 (民國40年7月18日)]]
|-
|1951-08-07||306||1||[[w:張莘夫|張莘夫]]||前經濟部東北區工礦接收委員||1951-08-01[[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日)]]
|-
|1951-08-14||307||1||[[w:萬福麟|萬福麟]]||國策顧問陸軍上將||1951-08-14[[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4日)]]
|-
|1951-08-21||308||1||[[w:那木濟勒色楞|那木濟勒色楞]]||故哲里木盟盟長||1951-08-17[[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7日)]]
|-
|1951-08-21||308||1||徐燦壽||台灣省宜蘭縣居民,克盡孝道,樂善不倦,題頒「篤義行仁」匾額一方||1951-08-18[[總統(40)台統(一)字第376號指令]]<ref name="余井塘">内政部部長余井塘副署</ref>
|-
|1951-09-18||312||1||王憲章||前國民政府監察委員||1951-09-11[[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1日)]]
|-
|1951-09-18||312||1||[[w:陳果夫|陳果夫]]||前國民政府委員監察院副院長||1951-09-15[[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5日)]]
|-
|1951-10-09||315||1||[[w:吳鼎昌|吳鼎昌]]||資政||1951-10-04[[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4日)]]
|-
|1951-10-16||316||1||[[w:張于潯|張于潯]]||大法官||1951-10-13[[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13日)]]
|-
|1951-10-30||318||2||郭陳鴦||澎湖縣居民,題頒「懿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1-10-27[[總統(40)台統(一)字第396號指令]]<ref name="余井塘" />
|-
|1951-12-04||323||1||[[w:居正|居正]]||總統府資政監察院監察委員||1951-12-02[[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日)]]
|-
|1951-12-15||326||1||侯俊||監察院監察委員||1951-12-25[[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5日)]]
|-
|1952-01-15||329||2||李白娘||臺北縣民,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01-14[[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4號指令]]<ref name="余井塘" />
|-
|1952-02-12||333||1||陳介資||前駐阿根廷國大使||1952-02-09[[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9日)]]
|-
|1952-02-19||334||2||劉阿圳||桃園縣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2-02-13[[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9號指令]]<ref name="余井塘" />
|-
|1952-02-26||335||1||席德懋||中國銀行總經理||1952-02-21[[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21日)]]
|-
|1952-03-11||337||1||[[w:郭懺|郭懺]]||總統府前戰略顧問||1952-03-08[[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8日)]]
|-
|1952-04-01||340||1||[[w:周至柔|周至柔]]||前兼空軍總司令||1952-03-26[[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26日)]]
|-
|1952-04-08||341||1||張忠道||考試院考試委員||1952-04-02[[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2日)]]
|-
|1952-04-22||343||1||[[w:郭泰祺|郭泰祺]]、[[w:曹浩森|曹浩森]]、[[w:李福林|李福林]]||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故監察委員陸軍上將、故粵中反共救國軍總指揮||1952-04-19[[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19日)]]
|-
|1952-05-20||347||2||姚觀順||前大元帥府少將參軍兼衞士隊長||1952-05-15[[總統令 (民國41年5月15日)]]
|-
|1952-06-10||350||1||周佩箴||前交通銀行常務董事||1952-06-05[[總統令 (民國41年6月05日)]]
|-
|1952-09-16||364||1||李應生||立法委員||1952-09-13[[總統令 (民國41年9月13日)]]
|-
|1952-10-14||368||2||[[w:柴春霖|柴春霖]]||故立法委員,題頒「讜論留馨」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8號令]]
|-
|1952-10-14||368||2||[[w:鄧鴻業|鄧鴻業]]||故立法委員,題頒「芳猷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9號令]]
|-
|1952-10-14||368||2||[[w:熊東皋|熊東皋]]||故立法委員,題頒「淸勤堪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40號令]]
|-
|1952-10-28||370||3||[[w:王黻煒|王齡希]]||行政法院院長||1952-10-28[[總統令 (民國41年10月28日)]]
|-
|1953-01-20||382||2||[[w:劉揆一|劉揆一]]||吳敬恆等聯名呈送事蹟,題頒「勛昭行潔」四字匾額一方||1953-01-17[[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094號令]]<ref name="余井塘" />
|-
|1953-03-31||392||1||黃志大||出席僑務會議代表||1953-03-25[[總統令 (民國42年3月25日)]]
|-
|1953-04-21||395||2||[[w:李春榮|李春榮]]||僑務委員會故委員,題頒「永懷義俠」四字匾額一方||1953-04-20[[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4號令]]
|-
|1953-04-28||396||1||[[w:唐榮|唐榮]]||台灣省屛東縣公民,捐資新臺幣貳百餘萬元興學,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53-04-24[[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7號令]]
|-
|1953-05-05||397||1||[[w:羅福星|羅福星]]||少懷壯志,獻身革命||1953-04-30[[總統令 (民國42年4月30日)]]
|-
|1953-05-19||399||3||周崧||僑務委員會委員,捐款建築美國西部屋崙中華院,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3-05-15[[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55號令]]
|-
|1953-06-02||401||4||[[w:于國楨|于國楨]]||前台中縣縣長,勤政愛民,廉隅可風,近因積勞病逝,題頒「勤慎淸廉」四字匾額一方||1953-05-30[[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61號令]]
|-
|1953-07-14||409||1||[[w:李文範|李文範]]||總統府資政||1953-07-11[[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11日)]]
|-
|1953-07-24||412||1||李夢彪||故監察院監察委員||1953-07-21[[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1日)]]
|-
|1953-07-28||413||1||吳記球||故僑務委員會委員||1953-07-24[[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4日)]]
|-
|1953-07-28||413||2||楊惺華||僑務委員會故委員,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5[[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0號令]]
|-
|1953-07-31||414||1||葉肇||故員陸軍中將,題頒「忠藎永彰」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9[[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1號令]]
|-
|1953-07-31||414||1||韓奇逢||醫師,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9[[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2號令]]
|-
|1953-12-01||449||1||[[w:吳敬恆|吳敬恆]]先生||開國元良,多士師表||1953-11-30[[總統令 (民國42年11月30日)]]
|-
|1954-01-05||459||1||[[w:吳鐵城|吳鐵城]]||總統府資政||1953-12-31[[總統令 (民國42年12月31日)]]
|-
|1954-01-08||460||1||[[w:谷正倫|谷正倫]]||總統府國策顧問||1954-01-06[[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6日)]]
|-
|1954-01-15||462||1||周碞||總統府前中將戰略顧問||1954-01-11[[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11日)]]
|-
|1954-03-26||482||2||[[w:劉哲|劉哲]]||監察院故副院長||1954-03-25[[總統令 (民國43年3月25日)]]
|-
|1954-04-20||489||3||[[w:鄒魯|鄒魯]]||監察院故監察委員||1954-04-19[[總統令 (民國43年4月19日)]],行政院院長陳誠(一次)末次副署
|-
|1954-06-04||502||1||江映樞||資性沉毅,操履堅貞||1954-06-02[[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2日)]],行政院院長俞鴻鈞首次副署
|-
|1954-06-22||507||1||[[w:齊耀珊|齊耀珊]]||才識明敏,練達有爲||1954-06-19[[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19日)]]
|-
|1954-08-10||521||1||[[w:湯恩伯|湯恩伯]]||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中將||1954-08-09[[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1954-08-10||521||1||[[w:丁惟汾|丁惟汾]]||監察委員||1954-08-09[[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1954-09-14||531||1||[[w:桂永清|桂永淸]]||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1954-09-11[[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11日)]]
|-
|1954-09-28||535||1||[[w:陳其采|陳其采]]||國策顧問||1954-09-27[[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27日)]]
|-
|1954-10-08||538||1||吳林罔市||新竹縣民,購米賑濟貧民,題頒「用於爲善」四字匾額一方||1954-10-06[[總統(四三)台統(一)字第1437號令]]
|-
|1954-12-03||554||1||[[w:陳濟棠|陳濟棠]]||總統府資政||1954-12-03[[總統令 (民國43年12月3日)]]
|-
|1955-04-15||592||1||朱霽靑||國策顧問||1955-04-13[[總統令 (民國44年4月13日)]]
|-
|1955-05-27||604||2||美國立達藥廠||慨捐價值新台幣陸拾萬元以上之藥品,供大陳來台義民及金門馬祖等地居民醫療之用,題頒「善鄰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55-05-27[[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526號令]]
|-
|1955-06-21||611||1-2||[[w:馮治安|馮治安]]||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1955-06-20[[總統令 (民國44年6月20日)]]
|-
|1955-09-16||636||1||[[w:林蔚|林蔚]]||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55-09-15[[總統令 (民國44年9月15日)]]
|-
|1956-02-03||676||2||劉天喜||台中縣人,題頒「抱義守正」四字匾額一方||1956-10-04[[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631號令]]
|-
|1956-05-15||705||1||[[w:李錦綸|李錦綸]]||外交部顧問||1956-05-15[[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15日)]]
|-
|1956-06-01||710||1||[[w:王泉笙|王泉笙]]||立法委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56-05-31[[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31日)]]
|-
|1956-06-26||717||1||[[w:劉鎭華|劉鎭華]]||陸軍二級上將||1956-06-25[[總統令 (民國45年6月25日)]]
|-
|1956-09-11||739||1||朱永鎮||僑務委員會設計委員||1956-09-08[[總統令 (民國4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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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0-05||746||2||[[w:張壽齡|張壽齡]]||台南市民,捐贈土地二甲五分餘,(折合新台幣約七萬五千元)供給高雄縣彌陀鄉災民重建家園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56-10-04[[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720號令]]
|-
|1956-10-09||747||1||[[w:徐謨|徐謨]]||前駐土耳其大使||1956-10-07[[總統令 (民國45年10月7日)]]
|-
|1956-11-06||755||2||邱昌渭||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祕書長||1956-11-03[[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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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1-16||758||1||時昭瀛||前駐巴西大使||1956-11-13[[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13日)]]
|-
|1956-11-23||760||1||喬義生||國策顧問||1956-11-22[[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22日)]]
|-
|1956-12-04||763||1||[[w:毛人鳳|毛人鳳]]||陸軍二級上將||1956-12-03[[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3日)]]
|-
|1956-12-07||764||1||于德純||監察委員||1956-12-05[[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5日)]]
|-
|1957-04-30||805||1||蕭吉珊||僑務委員會委員||1957-04-29[[總統令 (民國46年4月29日)]]
|-
|1957-05-21||811||1||鄭古悅||僑務委員會委員||1957-05-20[[總統令 (民國46年5月20日)]]
|-
|1957-07-09||825||1||陳含光||江都人||1957-07-08[[總統令 (民國46年7月8日)]]
|-
|1957-08-09||834||1||[[w:周鴻經|周鴻經]]||中央硏究院總幹事兼數學硏究所所長||1957-08-08[[總統令 (民國46年8月8日)]]
|-
|1957-09-17||845||1||張和祥||旅日華僑,捐款增建東京中華學校校舍達日幣八百萬元折合銀元五萬五千餘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57-09-17[[總統(四六)台統(一)義字第1879號令]]
|-
|1957-11-05||859||1||[[w:梁上棟|梁上棟]]||監察院副院長||1957-11-02[[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日)]]
|-
|1957-11-29||866||1||[[w:羅桑般殿丹畢蓉梅|章嘉呼圖克圖]]||護國淨覺輔教大師||1957-11-28[[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8日)]]
|-
|1958-03-04||893||1||[[w:胡毅生|胡毅生]]||國策顧問||1958-03-01[[總統令 (民國47年3月1日)]],行政院院長俞鴻鈞末次副署
|-
|1958-08-08||938||1||[[w:馮自由|馮自由]]、鄭志春||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1958-08-07[[總統令 (民國47年8月7日)]],行政院院長陳誠(二次)首次副署
|-
|1958-09-26||952||1||祁大鵬||監察院監察委員||1958-09-23[[總統令 (民國47年9月23日)]]
|-
|1958-10-21||959||1||[[w:徐傅霖|徐傅霖]]、[[w:林彬 (大法官)|林彬]]、[[w:歐陽駒|歐陽駒]]||資政、國策顧問、國策顧問||1958-10-18[[總統令 (民國47年10月18日)]]
|-
|1958-11-25||969||1||[[w:洪蘭友|洪蘭友]]||國民大會祕書長||1958-11-22[[總統令 (民國47年11月22日)]]
|-
|1959-03-24||1003||1||[[w:趙家驤|趙家驤]]、[[w:吉星文|吉星文]]、[[w:章傑|章傑]]||金門防衞司令部副司令官陸軍中將、陸軍中將、空軍少將||1959-03-20[[總統令 (民國48年3月20日)]]
|-
|1959-04-03||1006||1||[[w:嚴裕棠|嚴裕棠]]||吳縣人||1959-04-02[[總統令 (民國48年4月2日)]]
|-
|1959-05-15||1018||1||[[w:楊愛源|楊愛源]]||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59-05-13[[總統令 (民國48年5月13日)]]
|-
|1959-07-07||1033||1||[[w:鄭烈|鄭烈]]||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1959-07-02[[總統令 (民國48年7月2日)]]
|-
|1959-08-07||1042||1||張炯||國策顧問||1959-08-05[[總統令 (民國4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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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09-25||1056||1||王振相||僑務委員會委員||1959-09-24[[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4日)]]
|-
|1959-09-29||1057||1||[[w:徐永昌|徐永昌]]||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軍一級上將||1959-09-26[[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6日)]]
|-
|1959-12-04||1076||1||雲竹亭||僑務委員會委員||1959-12-02[[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2日)]]
|-
|1960-01-05||1085||1||[[w:鄭介民|鄭介民]]||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局長||1959-12-31[[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31日)]]
|-
|1960-02-02||1093||1||[[w:吳忠信|吳忠信]]||總統府資政||1960-02-01[[總統令 (民國4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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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5-31||1127||2||王性泉||菲律賓怡朗中正初級中學董事長,捐獻鉅資,建築該校校舍,並補助該校每年所缺經常費全部,先後總計菲幣廿四萬餘元,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60-05-30[[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3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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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6-10||1130||1||田崑山||國民大會代表||1960-06-08[[總統令 (民國4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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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7-08||1138||1||郭美丞||僑務委員會委員||1960-07-05[[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5日)]]
|-
|1960-07-29||1144||1||[[w:閻錫山|閻錫山]]||總統府資政陸軍一級上將||1960-07-29[[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
|1960-07-29||1144||1||[[w:俞鴻鈞|俞鴻鈞]]||中央銀行總裁||1960-07-29[[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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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8-05||1146||1||石志泉||總統府資政||1960-08-03[[總統令 (民國4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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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8-05||1146||1-2||白金行||旅菲律賓僑胞,熱心僑教,捐助宿務中國中學校舍建築費菲幣五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0-08-02[[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3號令]]
|-
|1960-08-05||1146||2||葉俊萬||占美加僑商,捐助香港崇正總會建校費港幣五萬元,並經募港幣二十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0-08-02[[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4號令]]
|-
|1960-11-29||1179||2||許克綏||台中市市民,購買價值新台幣四十萬元土地,捐獻慈光育幼院,充作建築用地,熱心公益,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0-11-28[[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247號令]]
|-
|1960-12-27||1187||1||[[w:董英斌|董英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陸軍中將||1960-12-26[[總統令 (民國49年12月26日)]]
|-
|1961-01-10||1191||1||[[w:賈景德|賈景德]]||總統府資政||1961-01-07[[總統令 (民國5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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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4-21||1220||2||林豐年||旅菲律賓華僑,捐助中西學校擴建校舍費菲幣四萬一千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1-04-17[[總統(五十)台統(一)義字第2520號令]]
|-
|1961-05-16||1227||1||關頌聲||早歲留學美國,專攻建築工程,學成歸國||1961-05-15[[總統令 (民國50年5月15日)]]
|-
|1961-06-09||1234||2||陳其業||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61-06-09[[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9日)]]
|-
|1961-06-27||1239||1||[[w:何成濬|何成濬]]||總統府資政||1961-06-23[[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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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6-27||1239||1||趙守鈺||監察院監察委員||1961-06-27[[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7日)]]
|-
|1961-08-22||1255||1||李紀才||監察院監察委員||1961-08-19[[總統令 (民國50年8月19日)]]
|-
|1961-09-12||1261||1||張蘭臣||僑務委員會委員||1961-09-11[[總統令 (民國50年9月11日)]]
|-
|1962-01-19||1298||1||[[w:施北衡|施北衡]]||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1962-01-17[[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962-01-19||1298||1||伍東白||泰國華僑客屬總會理事長||1962-01-17[[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962-01-26||1300||3||[[w:羅卓英|羅卓英]]||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二級上將||1962-01-24[[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24日)]]
|-
|1962-03-13||1313||1||[[w:胡宗南|胡宗南]]||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62-03-13[[總統令 (民國51年3月13日)]]
|-
|1962-04-10||1321||3||[[w:劉瑞恆|劉瑞恆]]||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62-04-07[[總統令 (民國51年4月7日)]]
|-
|1962-04-24||1325||2||詹勵吾||詹煜齋居士佛教文化奬學基金會董事旅加拿大華僑,奬助優秀大專學生,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2-04-21[[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2792號令]]
|-
|1962-05-11||1330||1||周崧||僑務委員會委員||1962-05-09[[總統令 (民國51年5月9日)]]
|-
|1962-06-29||1344||2||[[w:胡適|胡適]]||中央硏究院院長||1962-06-27[[總統令 (民國51年6月27日)]]
|-
|1962-10-23||1377||1||[[w:梅貽琦|梅貽琦]]||國立清華大學校長||1962-10-20[[總統令 (民國51年10月20日)]]
|-
|1962-10-30||1379||3||美國醫藥助華會||以醫藥駐華爲宗旨,頒給「樂善親仁」四字匾額一方||1962-10-27[[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3062號令]]
|-
|1962-11-27||1387||1||劉鴻漸||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2-11-26[[總統令 (民國51年11月26日)]]
|-
|1962-12-18||1393||1||[[w:冯简|馮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2-12-14[[總統令 (民國51年12月14日)]]
|-
|1963-03-15||1418||5||吳華輝夫人||旅菲律賓華僑,捐助宿務聖心中學校舍添建費菲幣五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3-03-13[[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318號令]]
|-
|1963-03-26||1421||1||[[w:朱家驊|朱家驊]]||總統府資政||1963-03-25[[總統令 (民國52年3月25日)]]
|-
|1963-04-23||1429||1||[[w:尹仲容|尹仲容]]||行政院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臺灣銀行董事長||1963-04-23[[總統令 (民國52年4月23日)]]
|-
|1963-05-21||1437||1||[[w:胡家鳳|胡家鳳]]||國策顧問||1963-05-20[[總統令 (民國52年5月21日)]]
|-
|1963-06-11||1443||2||趙志垚||交通銀行董事長||1963-06-07[[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11日)]]
|-
|1963-06-14||1444||1||[[w:汪孝熙|汪孝熙]]||駐比利時國大使||1963-06-13[[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13日)]]
|-
|1963-06-14||1444||3-4||盧謀勇||旅菲律賓華僑,熱心提倡祖國文化,捐獻菲幣壹拾萬元,設置獎學金,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3-06-13<ref>公報載五月拾叁日恐誤。</ref>[[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455號令]]
|-
|1963-07-26||1456||3-4||朱轟||僑務委員會委員,病逝南非僑居地,其生平忠貞愛國,急公好義,熱心僑胞公益,素爲僑社所推崇,題頒「好義留徽」四字匾額一方||1963-07-25[[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509號令]],行政院院長陳誠請假,副院長王雲五代
|-
|1963-12-06||1494||1||[[w:胡翰|胡翰]]||司法院大法官||1963-12-05[[總統令 (民國52年12月5日)]],行政院院長陳誠(二次)末次副署
|-
|1963-12-31||1501||4||李建興兄弟等||呈獻陽明山公園土地,題頒「孝勇崇義」四字匾額一方||1963-12-27[[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666號令]],行政院院長嚴家淦首次副署
|-
|1964-01-17||1506||1||鄭仲孚||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長,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技正||1964-01-14[[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964-01-17||1506||1||[[w:金城 (農學家)|金城]]||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4-01-14[[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964-01-17||1506||1||[[w:秦德純|秦德純]]||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追贈陸軍二級上將||1964-01-16[[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6日)]]
|-
|1964-03-13||1522||1||霍寶樹||中國銀行常務董事||1964-03-11[[總統令 (民國53年3月11日)]]
|-
|1964-05-15||1540||3||[[w:張廷休|張廷休]]||國民大會代表、考試院考試委員||1964-05-14[[總統令 (民國53年5月14日)]]
|-
|1964-05-22||1542||3||[[w:馬立羣|馬立羣]]||旅泰僑領,生平造福社會,功業昭著,頒給「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64-05-21[[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822號令]]
|-
|1964-06-12||1548||1||湯毅生||前交警總局第一支隊陸軍少將司令||1964-06-10[[總統令 (民國53年6月10日)]]
|-
|1964-07-28||1561||3||李合珠||旅日華僑,捐款日幣七百萬元,折合銀元五萬元,資助東京中華學校,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4-07-24[[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06號令]]
|-
|1964-08-07||1564||1||[[w:朱紹良|朱紹良]]||國策顧問||1964-08-04[[總統令 (民國53年8月4日)]]
|-
|1964-09-15||1575||2-3||林添禎||台北縣民,捨身救人義舉,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64-09-12[[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924號令]]
|-
|1964-10-20||1585||1||[[w:蔣夢麟|蔣夢麟]]||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任委員||1964-10-17[[總統令 (民國53年10月17日)]]
|-
|1964-11-03||1589||1||楊譜笙||前監察院祕書長||1964-11-02[[總統令 (民國53年11月12日)]]
|-
|1964-11-20||1594||1||楊仲佐||台北縣縣民,熱心公益,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1964-11-18[[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21號令]]
|-
|1965-01-15||1610||1||[[w:許世英|許世英]]||總統府資政||1965-01-15[[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15日)]]
|-
|1965-02-02||1615||3||林紹長||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理事||1965-01-30[[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30日)]]
|-
|1965-03-16||1627||3||簡金墻||台北縣民,捨己救人義行,題頒「蹈義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65-03-15[[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34號令]]
|-
|1965-04-09||1634||1||吳兆棠;[[王平陵|王平陵]]||國民大會代表,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政工幹部學校教授||1965-04-06[[總統令 (民國54年4月6日)]]
|-
|1965-06-15||1653||1||[[w:王化成|王化成]]||駐葡萄牙公使||1965-06-12[[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2日)]]
|-
|1965-06-15||1653||3||陳雲如||新竹縣故縣民,生前善行事蹟,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1965-06-12[[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08號令]]
|-
|1965-06-22||1655||5||[[w:許崇智|許崇智]]||總統府資政||1965-06-19[[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9日)]]
|-
|1965-07-23||1664||3||汪順德、張孫扁、李成旺、陳永書||旅泰華僑,各捐鉅款,資助華僑學校,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5-07-21[[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28號令]]
|-
|1965-08-17||1671||2-3||王俊卿||故民,生前將其珍藏全部書籍,裝運來台,在台北市設立王氏圖書館,嘉惠青年學子,題頒「樂善遺徽」四字匾額一方||1965-08-14[[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44號令]]
|-
|1965-09-14||1679||1||王澤民||立法院立法委員||1965-09-13[[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13日)]]
|-
|1965-10-01||1684||1||張黙君||考試院考試委員||1965-09-29[[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29日)]]
|-
|1965-11-16||1697||1||[[w:傅秉常|傅秉常]]||司法院副院長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65-11-13[[總統令 (民國54年11月13日)]]
|-
|1965-11-23||1699||3||朱阿屘||旅日華僑,捐款日幣叁百萬元。慰勞三軍將士及救濟災胞,題頒「熱忱愛國」四字匾額一方||1965-11-22[[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31號令]]
|-
|1965-12-03||1702||1||金體乾||前考試院參事||1965-12-02[[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2日)]]
|-
|1965-12-10||1704||3||陳查某||台灣省台北市商民,捐獻新台幣壹百萬元,作爲社會福利事業基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5-12-09[[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43號令]]
|-
|1965-12-17||1706||1||羅機||國防部常務次長空軍中將||1965-12-16[[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16日)]]
|-
|1966-02-01||1719||3||黃澄秋、彭乃揚||菲律賓華僑學校聯合總會前任常務領事,頒給「弘道樹人」、「育才著績」匾額各一方||1966-01-28[[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83號令]]
|-
|1966-03-01||1727||1||紐永建||總統府資政||1966-02-25[[總統令 (民國55年2月25日)]]
|-
|1966-03-25||1734||1||黃有鸞||前僑務委員會顧問||1966-03-23[[總統令 (民國55年3月23日)]]
|-
|1966-05-24||1751||1||[[w:蔣廷黼|蔣廷黼]]||總統府資政||1966-05-23[[總統令 (民國5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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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06-10||1756||4||菲華反共抗俄總會||發動旅菲僑胞捐款勞軍救災及其他支助反共義舉,題頒「熱忱愛國」四字匾額一方||1966-06-08[[總統(五五)台統(一)義字第4501號令]]
|-
|1966-08-05||1772||1||[[w:鄧家彥|鄧家彥]]||國策顧問||1966-08-03[[總統令 (民國55年8月3日)]]
|-
|1966-11-08||1799||1||陳有維||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1966-11-05[[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5日)]]
|-
|1966-11-11||1800||1||[[w:張鴻烈|張鴻烈]]||立法院立法委員||1966-11-09[[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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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3-10||1834||1||胡嘉恆||海軍第二廵防艦隊司令海軍少將||1967-03-06[[總統令 (民國5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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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3-10||1834||4||李峻峯||菲律賓華僑善舉公所名譽董事長,熱心僑社公益,先後慨捐菲幣五萬餘元,作爲菲華公益慈善文教事業用途,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03-07[[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4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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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4-07||1842||3||蔡紹華||旅菲律賓華僑,捐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作爲國內大學清寒優秀學生奬勵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67-04-05[[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7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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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4-18||1845||2||鄭培齡、方光熾||旅寮國華僑,各捐鉅款,興建僑校課室,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4-17[[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94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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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5-16||1853||2||[[w:湯惠蓀|湯惠蓀]]||台灣省立中興大學校長||1967-05-12[[總統令 (民國56年5月12日)]]<ref name="家淦">行政院院長嚴家淦公出,副院長黄少谷代行</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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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6-09||1860||10-11||[[w:李清泉|李清泉]]||菲律賓華僑,連續捐款菲幣伍萬元,資助興華中學經常費及興建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6-08[[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95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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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6-20||1863||2||[[w:丘念台|丘念台]]||監察院監察委員||1967-06-17[[總統令 (民國5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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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7-07||1868||3||[[w:劉馭萬|劉馭萬]]||前駐泰國大使||1967-07-04[[總統令 (民國56年7月4日)]]<ref name="家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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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8-04||1876||3||呂希宏||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壹拾萬元,興建菲律賓宿務聖心中學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8-03[[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2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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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9-01||1884||1||[[w:孔祥熙|孔祥熙]]||總統府資政||1967-09-01[[總統令 (民國5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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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9-05||1885||3||均隆有限公司||捐獻藥品,慰勞三軍,及贈予慈善機關,題頒「熱心義舉」四字匾額一方||1967-09-01[[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4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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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0-13||1896||1||[[w:楊雲竹|楊雲竹]]||前駐巴拉圭大使||1967-10-11[[總統令 (民國5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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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0-13||1896||3||越南中正醫院第十三屆董事會全體董事||捐獻越幣肆百萬元,興建病室,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10-12[[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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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0-13||1896||4||莊清泉||旅菲律賓華僑,慨捐菲幣貳拾伍萬元,充作崇仁醫院建築費,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10-12[[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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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0-27||1900||3||蔡文圈||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叁萬貳千元,資助菲華小學,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10-23[[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10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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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2-08||1912||1||[[w:程天放|程天放]]||考試院副院長||1967-12-08[[總統令 (民國5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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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1-16||1923||1||陳泮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憲政硏討委員會常務委員||1968-01-15[[總統令 (民國5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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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09||1930||1||時子周||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68-02-07[[總統令 (民國5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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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13||1931||16||施性洛||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菲律賓分會理事長,捐款菲幣貳拾壹萬餘元,作爲該會經費及設置獎學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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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13||1931||16||李丹白、李治民||旅菲律賓華僑,二人爲響應總統奬掖青年之昭示,各獻捐菲幣伍萬元,設置社會傑出青年奬金,各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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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13||1931||16||[[w:陳清河|陳清河]]||旅越南華僑,捐款越幣四百萬元,興建福善醫院病房,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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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3-08||1938||3||林茂元、林政華||旅泰國華僑,連續捐款泰幣貳十叁萬餘銖、叁十叁萬餘銖,作爲在僑居地舉辦慈善文化教育之用,各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3-05[[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93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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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4-05||1946||1||[[w:田耕莘|田耕莘]]||教廷樞機||1968-04-02[[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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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4-26||1952||1||[[w:莫德惠|莫德惠]]||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68-04-26[[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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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11||1965||5||徐黃樂梅||旅泰華僑,連續捐款泰幣叁百叁拾萬銖,折合銀元肆拾壹萬餘元,作爲僑社公益事業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6-07[[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42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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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18||1967||1||[[w:林彬 (播音員)|林少波]]||服務於香港商業廣播電臺||1968-06-15[[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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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25||1969||2||[[w:張道藩|張道藩]]||立法委員||1968-06-21[[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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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25||1969||2||許恪士||前國立臺灣大學教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1968-06-24[[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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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7-05||1972||1||王煥||司法院祕書長||1968-07-03[[總統令 (民國5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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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8-02||1980||4-5||雷金元||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四萬元,作爲興建菲律賓三寶顏中華中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8-07-30[[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1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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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8-30||1988||4||菲律賓血幹團||慨捐鉅款,資助菲律賓丹心小學貧寒學生,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8-08-26[[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3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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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9-03||1989||1||趙連芳||立法委員||1968-08-31[[總統令 (民國5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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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12-03||2015||2||[[w:于焌吉|于焌吉]]||前駐義大利大使||1968-12-02[[總統令 (民國5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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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12-27||2022||4||詹俊耀||台灣省苗栗縣民,熱心公益,捐資新台幣叁十萬餘元,辦理社會福利事業,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12-26[[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68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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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3-04||2041||1||[[w:朱懷冰|朱懷冰]]||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2-28[[總統令 (民國5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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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3-07||2042||4||[[w: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連續捐贈鉅款,作爲勞軍、救災及慈善事業之用,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69-03-04[[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585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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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3-21||2046||1||[[w:張君勱|張君勱]]||中國民主社會黨主席||1969-03-21[[總統令 (民國5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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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4-22||2055||1||[[w:石敬亭|石敬亭]]||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4-21[[總統令 (民國5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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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5-16||2062||1||梅公任||監察院監察委員||1969-05-13[[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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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5-27||2065||1||歐震||陸軍二級上將||1969-05-23[[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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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6-10||2069||1||[[w:沈鴻烈|沈鴻烈]]||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6-07[[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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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6-24||2073||1||周承菼||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6-20[[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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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7-04||2076||1|||李鴻文||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69-07-02[[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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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7-15||2079||1||[[w:賀國光|賀國光]]||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7-11[[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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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9-19||2098||1||戴明權||故陸軍中將||1969-09-18[[總統令 (民國5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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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0-10||2104||3||莊長泰||旅菲華僑,捐資興建菲律賓華僑中學加洛干市分校,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9-10-07[[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617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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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0-24||2108||1||陳嵐峯||監察院監察委員||1969-10-23[[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
|1969-10-24||2108||1||[[w:上官雲相|上官雲相]]||陸軍中將||1969-10-23[[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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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0-24||2108||1-2||[[w:左舜生|左舜生]]||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69-10-24[[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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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2-05||2120||1||[[w:曾養甫|曾養甫]]||立法院立法委員||1969-12-02[[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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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2-12||2122||1||[[w:陶聲洋|陶聲洋]]||經濟部部長||1969-12-11[[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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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20||2133||1||[[w:郭秉才|郭秉才]]||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及國立東南大學校長||1970-01-20[[總統令 (民國5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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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2-27||2144||1||[[w:趙琛|趙琛]]||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1970-02-25[[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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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3-27||2152||1||[[w:英千里|英千里]]||第一屆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北平市代表)||1970-03-25[[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
|1970-03-27||2152||1||[[w:陳國礎|陳國礎]]||僑務委員會委員||1970-03-25[[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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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4-28||2161||4||薛來宏、龐柱琛||旅日本華僑,二人各捐款日幣三百萬元,興建橫濱中華學校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各一方||1970-04-24[[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4號令]]
|-
|1970-04-28||2161||4||莊清泉、莊萬里家屬、中興銀行、郭永釵、洪名譽||旅菲律賓華僑等五名,慨捐鉅資,興建華僑崇仁醫院,各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0-04-24[[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5號令]]
|-
|1970-05-08||2164||1||[[w:但燾|但燾]]||總統府國策顧問||1970-05-07[[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7日)]]
|-
|1970-05-26||2169||4-5||[[w:呂希宏|呂希宏]]||旅菲律賓華僑,慨捐鉅款,作爲興建菲律賓宿務聖心女子中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0-05-22[[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62號令]]
|-
|1970-05-29||2170||6||[[w:朱宗良|朱宗良]]||監察院監察委員||1970-05-27[[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27日)]]
|-
|1970-06-30||2179||1||[[w:保君建|保君建]]||前駐土耳其大使||1970-06-29[[總統令 (民國5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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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8-21||2194||1||[[w:羅家倫|羅家倫]]||總統府國策顧問||1970-08-20[[總統令 (民國59年8月20日)]]
|-
|1970-09-04||2198||13||[[w:姚從吾|姚從吾]]||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中央硏究院院士||1970-09-03[[總統令 (民國59年9月3日)]]
|-
|1970-09-22||2203||1||[[w:歐付教|歐付教]]||台灣省澎湖縣民,歷年捐贈食米救濟貧民,並資助公益事業,總數約達數十萬元,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0-09-19[[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759號令]]
|-
|1970-11-20||2220||1||[[w:陳固亭|陳固亭]]||考試院考試委員||1970-11-20[[總統令 (民國59年11月20日)]]
|-
|1971-01-15||2236||1||[[w:向構父|向構父]]||總統府國策顧問||1971-01-13[[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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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1-19||2237||1||張承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71-01-18[[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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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2-02||2241||8||黃伯度||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71-02-01[[總統令 (民國6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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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2-19||2246||4||關元年、陳惠蓮、黃雲快、余齊仲等四人||旅泰國華僑,捐款資助泰國廣召學校,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2號令]]
|-
|1971-02-19||2246||4||丁清來||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興建崇仁醫院,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3號令]]
|-
|1971-02-23||2247||2||[[w:江丕貴|江丕貴]]||台灣省基隆市民,捐資新台幣八十四萬元,興建基隆市中正公園各項設施,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4號令]]
|-
|1971-02-23||2247||2||[[w:菲華商聯總會|菲華商聯總會]]||捐獻鉅款,作爲勞軍及救濟大陸災胞等之用,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2號令]]
|-
|1971-02-23||2247||2||陳建忠||旅日華僑,捐獻鉅款,作爲助學及施醫之用,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3號令]]
|-
|1971-02-23||2247||2-3||符鴻書||旅泰童頌中華公會名譽理事長,捐助鉅資暨土地,興建會所及功德堂,造福僑社,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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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2-26||2248||2||唐星海、徐季良、車炳榮、邵邨人、葉庚年、李震之、吳文政、劉漢棟、吳若華、陳兆民、何英傑、[[w:董浩雲|董浩雲]]、邵逸逄、姚連生、董樑、王劍偉、包從興、包玉剛、吳漢平、陶伯育、嚴欣淇||旅香港僑民,慨捐鉅資,作爲擴建香港蘇浙公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各一方||1971-02-24[[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7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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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3-19||2254||2||高祖儒||旅菲律賓華僑,資助菲華商聯總會大廈建築經費,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3-16[[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96號令]]
|-
|1971-04-06||2259||1||[[w:胡慶育|胡慶育]]||前駐阿根廷大使||1971-04-05[[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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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4-27||2265||1||[[w:史尚寬|史尚寬]]||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1971-04-24[[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24日)]]
|-
|1971-06-11||2278||2||[[w:董顯光|董顯光]]||總統府資政||1971-06-09[[總統令 (民國6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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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8-18||2300||1||崔震華||監察院監察委員||1971-08-18[[總統令 (民國6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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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09-10||2310||1-2||李南金||旅美華僑,捐款興建中華公所大樓,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9-0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4號令]]
|-
|1971-09-10||2310||2||高施傳||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臺鐵淡水線|雙連站]]看柵工,捨身救人,因公殉職,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71-09-0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5號令]]
|-
|1971-10-29||2331||1||[[w:堯樂博士|堯樂博士]]||新疆省政府主席||1971-10-29[[總統令 (民國6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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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12-22||2354||9||[[w:謝冠生|謝冠生]]||司法院院長||1971-12-22[[總統令 (民國6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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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12-24||2355||2-3||[[w:林榮春|林榮春]]||台灣省彰化縣縣民,捐資興建彰化市中山路陸橋一座,以維護學童與行人安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12-23[[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996號令]]
|-
|1972-02-23||2381||1||[[w:趙恒惖|趙恒惖]]||總統府資政||1972-02-22[[總統令 (民國6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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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03-08||2387||1||姜伯彰||立法院立法委員||1972-03-07[[總統令 (民國6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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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04-26||2408||1||劉西蝶||僑務委員會委員||1972-04-26[[總統令 (民國6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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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05-19||2418||2||鄭真達||澎湖縣民,歷年捐資辦理各種公益事業,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2-05-18[[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260號令]],行政院院長嚴家淦末次副署
|-
|1972-06-05||2425||2||李嗣璁||監察院院長||1972-06-03[[總統令 (民國61年6月3日)]],行政院院長蔣經國首次副署
|-
|1972-07-12||2441||1||潘其武||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局長||1972-07-11[[總統令 (民國61年7月11日)]]
|-
|1972-08-02||2450||1||[[w:謝瀛洲|謝瀛洲]]||司法院副院長||1972-08-01[[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1日)]]
|-
|1972-08-04||2451||1||[[w:張忠仁 (教育家)|張忠仁]]||中國童子軍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1972-08-03[[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3日)]]
|-
|1972-09-15||2469||1||[[w:顧孟餘|顧孟餘]]||總統府資政||1972-09-14[[總統令 (民國61年9月14日)]]
|-
|1972-11-24||2499||2-3||台灣省台北縣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捐獻新台幣壹佰萬元,救濟貧民,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2-11-22[[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5號令]]
|-
|1972-11-24||2499||2-3||[[w:王炳華|王炳華]]||旅日華僑,捐資充實大阪中華學校經費,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2-11-22[[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6號令]]
|-
|1973-01-15||2521||2||[[w:鄧萃英|鄧萃英]]||總統府國策顧問||1973-01-15[[總統令 (民國62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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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4-25||2564||2||余鶴史、譚義操二人||旅泰華僑,捐建泰國中華會館中山紀念堂,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各一方||1973-04-24[[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185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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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6-04||2581||3||沈健章||台灣省雲林縣已故,生前捐贈土地,作為地方慈善及文化事業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6-01[[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49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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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6-08||2583||3||楊啓泰、莊長江、莊長城、高光坡、莊長榮、吳道盛、菲律賓中正學院全體學生||旅菲華僑,捐資興建菲律賓中正學院介壽館大樓一座,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6-07[[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58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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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7-16||2599||1-2||莊材美||旅菲律賓三己兄弟煙草公司董事長,捐獻鉅款,作為紀念華僑莊守耕公益基金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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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7-16||2599||1-2||柯榮楠||旅菲華僑,捐獻並經募經費,重建菲律賓怡朗中山中學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9號令]]
|-
|1973-07-16||2599||1-2||李旭山||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泰北各難民村僑教經費,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40號令]]
|-
|1973-07-16||2599||1-2||[[w:朱阿屘|朱阿屘]]||旅日華僑,捐款興建福岡中正會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
|1973-08-22||2615||1||[[w:賀衷寒|賀衷寒]]||國民大會代表||1973-08-21[[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1973-08-22||2615||1||[[w:黃朝琴|黃朝琴]]||前臺灣省議會議長||1973-08-21[[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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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8-24||2616||14||李永新||總統府國策顧問||1973-08-23[[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1973-08-24||2616||14||蔡屛藩||國民大會代表||1973-08-23[[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1973-08-27||2617||6||何國華||旅日華僑,捐獻鉅款,作為設置獎學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3-08-24[[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873號令]]
|-
|1973-08-29||2618||1||[[w:顏欽賢|顏欽賢]]||台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捐獻私有土地,作為政府開闢公路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8-28[[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925號令]]
|-
|1973-09-17||2626||1||[[w:孫科|孫科]]||考試院院長||1973-09-14[[總統令 (民國62年9月14日)]]
|-
|1973-10-10||2636||3||[[w:羅大愚|羅大愚]]||立法院立法委員||1973-10-09[[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9日)]]
|-
|1973-10-15||2638||1||[[w:李煜瀛|李煜瀛]]||總統府資政||1973-10-13[[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13日)]]
|-
|1974-02-15||2691||1||[[w:陳大慶|陳大慶]]||陸軍一級上將||1974-02-14[[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974-02-15||2691||1||[[w:蕭同茲|蕭同茲]]||總統府國策顧問||1974-02-14[[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974-02-15||2691||1||[[w:李彌|李彌]]||陸軍二級上將||1974-02-15[[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5日)]]
|-
|1974-03-01||2697||1||[[w:蔣鼎文|蔣鼎文]]||總統府國策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74-03-01[[總統令 (民國63年3月1日)]]
|-
|1974-03-20||2705||2||丁家駿||旅泰華僑,一再捐獻祝壽金,並捐款作為僑光堂設備費曁華僑救國總會興建服務大廈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4-03-19[[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1184號令]]
|-
|1974-05-31||2736||2||李日如||旅加拿大華僑,捐款作為溫哥華華僑公立小學兒童遊樂場及經費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4-05-29[[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2287號令]]
|-
|1974-08-28||2774||2||呂天眷||旅菲華僑,捐款興建菲律賓古島市中華中學校舍一棟,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4-08-27[[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3882號令]]
|-
|1974-11-18||2809||7||葉立庚||僑務委員會委員||1974-11-16[[總統令 (民國63年11月16日)]]
|-
|1975-01-27||2839||1||[[w:沈慧蓮|沈慧蓮]]||國民大會代表||1975-01-24[[總統令 (民國64年1月24日)]],總統蔣中正末次褒揚
|-
|1975-04-28||2878||1||[[w:梁寒操|梁寒操]]||總統府國策顧問||1975-04-25[[總統令 (民國64年4月25日)]],總統嚴家淦首次褒揚
|-
|1975-06-02||2893||2||[[w:谷正鼎|谷正鼎]]||立法院立法委員||1975-05-31[[總統令 (民國64年5月31日)]]
|-
|1975-06-20||2901||1||杜元載||前臺灣師範大學校長||1975-06-20[[總統令 (民國64年6月20日)]]
|-
|1975-07-07||2908||2||蘇君謙||旅泰華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5-07-04[[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3008號令]]
|-
|1975-10-03||2946||1-2||龐柱琛||旅日華僑,捐款籌建中正紀念堂,及僑生奬學基金曁華興育幼院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75-09-30[[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4407號令]]
|-
|1975-10-15||2951||1||[[w:劉大中|劉大中]]||中央硏究院院士||1975-10-13[[總統令 (民國64年10月13日)]]
|-
|1975-11-03||2959||2||[[w:蕭毅肅|蕭毅肅]]||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建設硏究委員會委員||1975-11-01[[總統令 (民國64年11月1日)]]
|-
|1975-12-12||2976||5-6||[[w:辜振甫|辜振甫]]兄弟四人,陳錫慶兄弟三人及陳寬記祭祀公業三單位||願將所共有之台北市孔廟基地一·三二六八六公頃,悉捐獻國家,仍繼續供台北市孔廟使用,總統令行政院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各一方||1975-12-09[[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434號令]]
|-
|1975-12-31||2984||4||全美安良工商總會第七十屆年會||旅美僑團,捐款慰勞三軍將士及救濟大陸災胞等,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75-12-27[[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659號令]]
|-
|1976-01-28||2996||2||李覺之||僑務委員會委員||1976-01-26[[總統令 (民國65年1月26日)]]
|-
|1976-02-18||3005||2||程其保博士||題頒「績學流馨」四字匾額一方||1976-02-16[[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479號令]]
|-
|1976-02-27||3009||1||杜光塤||題頒「學績蜚聲」四字匾額一方||1976-02-25[[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581號令]]
|-
|1976-03-24||3020||3||[[w:關吉玉|關吉玉]]||故國大代表,題頒「懋績昭垂」四字匾額一方||1976-03-22[[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895號令]]
|-
|1976-05-14||3042||2||孫繩武||故國民大會代表,題頒「弘道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76-05-12[[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485號令]]
|-
|1976-05-21||3045||1||[[w:延國符|延國符]]||故立法委員,題頒「志績昭垂」四字匾額一方||1976-05-19[[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561號令]]
|-
|1976-08-20||3084||1||[[w:張知本|張知本]]||總統府資政||1976-08-19[[總統令 (民國65年8月19日)]]
|-
|1976-08-27||3087||3||李曼瑰||故立法委員,題頒「文藝淑世」四字匾額一方||1976-08-24[[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2897號令]]
|-
|1976-09-15||3095||1||[[w:林以文|林以文]]||故立法委員,題頒「忠謨碩望」四字匾額一方||1976-09-13[[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096號令]]
|-
|1976-09-20||3097||1||郁英彪||臺灣糖業公司總經理||1976-09-18[[總統令 (民國65年9月18日)]]
|-
|1976-09-27||3100||1-2||黃啓瑞||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故理事長,題頒「忠謨循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09-24[[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247號令]]
|-
|1976-10-15||3108||2||陳嘉雄||台灣省嘉義縣故縣長,題頒「英才循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10-13[[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475號令]]
|-
|1976-11-15||3121||2||[[w:孫桂籍|孫桂籍]]||故立法委員,題頒「宣勤著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11-11[[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842號令]]
|-
|1976-12-22||3137||2||王連貴||旅韓華僑,捐贈土地作為重建當地僑校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6-12-20[[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08號令]]
|-
|1976-12-27||3139||3||[[w:洪應灶|洪應灶]]||司法院大法官||1976-12-24[[總統令 (民國65年12月24日)]]
|-
|1976-12-31||3141||3||曾炳揚||旅美華裔僑商,捐款作為紐約華僑學校經費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6-12-28[[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90號令]]
|-
|1977-03-16||3173||3||許文頂||緬甸故僑領,題頒「堅貞遺範」四字匾額一方||1977-03-14[[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0792號令]]
|-
|1977-03-23||3176||1||嚴輝||厄瓜多中華總商會前會長||1977-03-21[[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1日)]]
|-
|1977-03-23||3176||1||[[w:蕭瑜|蕭瑜]]||烏拉圭中國文化之宮主持人||1977-03-22[[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2日)]]
|-
|1977-03-30||3179||3||鄧蕙芳||監察院監察委員||1977-03-28[[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8日)]]
|-
|1977-04-01||3180||1||[[w:田炯錦|田炯錦]]||司法院院長||1977-03-30[[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30日)]]
|-
|1977-04-22||3189||1||[[w:嚴慶齡|嚴慶齡]]||捐款國立台灣大學興建工業硏究中心館舍,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7-04-20[[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158號令]]
|-
|1977-05-02||3193||1||倪純義||故國大代表,題頒「志績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77-04-26[[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226號令]]
|-
|1977-05-04||3194||1||萬耀煌||總統府國策顧問||1977-05-02[[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日)]]
|-
|1977-05-30||3205||1||[[w:鄧公玄|鄧公玄]]||立法院立法委員||1977-05-28[[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8日)]]
|-
|1977-06-01||3206||1||[[w:楊森|楊森]]||總統府國策顧問||1977-05-31[[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31日)]]
|-
|1977-06-06||3208||2||王宗山||國民大會代表||1977-06-04[[總統令 (民國66年6月4日)]]
|-
|1977-08-17||3239||1||[[w:陳錦濤|陳錦濤]]||立法院立法委員||1977-08-16[[總統令 (民國66年8月16日)]]
|-
|1977-09-07||3248||2||蔡文華||旅菲律賓華僑,捐款作為國防醫學院興建示範教室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7-09-05[[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2980號令]]
|-
|1977-09-23||3255||1||[[w:胡璉|胡璉]]||陸軍一級上將||1977-09-21[[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1日)]]
|-
|1977-09-23||3255||2||黃雙安||旅印尼華僑,捐款作為賑濟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09-21[[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177號令]]
|-
|1977-09-26||3256||2||[[w:余家菊|余家菊]]||國民大會代表||1977-09-24[[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4日)]]
|-
|1977-10-03||3259||3||[[w:馬超俊|馬超俊]]||總統府資政||1977-10-01[[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1日)]]
|-
|1977-10-10||3262||3||[[w:羅列 (軍人)|羅列]]||陸軍二級上將||1977-10-07[[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7日)]]
|-
|1977-11-25||3282||19||劉振和||印尼籍華裔,捐款作為賑濟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11-23[[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900號令]]
|-
|1977-12-21||3293||1||姚琮||國民大會代表||1977-12-19[[總統令 (民國66年12月19日)]]
|-
|1978-01-02||3298||5||[[w:顏玉瑩|顏玉瑩]]||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賑濟本年台灣地區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12-29[[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4334號令]]
|-
|1978-01-23||3307||3||[[w:陳肇英|陳肇英]]||監察院監察委員||1978-01-19[[總統令 (民國67年1月19日)]]
|-
|1978-01-23||3307||4||洪萬||旅日本華僑,捐款作為大阪中華學校經費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8-01-19[[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200號令]]
|-
|1978-02-06||3313||2||林玉質||旅馬來西亞華僑,捐款作為籌建中正紀念堂及勞軍曁台灣風災賑款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78-02-02[[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327號令]]
|-
|1978-02-24||3321||1||[[w:邵氏兄弟(香港)|香港邵氏兄弟有限公司]]||以其出品影片在台北市義演二日所得,捐作救濟大陸災胞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8-02-22[[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01號令]]
|-
|1978-03-01||3323||2||[[w:華僑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捐款作為賑濟風災及冬令救濟等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8-02-27[[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52號令]]
|-
|1978-03-29||3335||3||馬壽華||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3-27[[總統令 (民國67年3月27日)]]
|-
|1978-03-31||3336||3||[[w:瑠公圳|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捐贈土地,供台北市興建瑠公國民中學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8-03-28[[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871號令]]
|-
|1978-04-12||3341||1||[[w:董釗|董釗]]||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78-04-10[[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0日)]]
|-
|1978-04-14||3342||6||展恒舉||國民大會故代表,題頒「崇法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78-04-11[[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1053號令]]
|-
|1978-04-17||3343||1||[[w:梁序昭|梁序昭]]||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4-13[[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3日)]],總統嚴家淦、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末次褒揚
|-
|1978-07-17||3382||5||謝仁釗||立法院立法委員||1978-07-13[[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13日)]],總統蔣經國、行政院院長孫運璿首次褒揚
|-
|1978-07-31||3388||1||[[w:魏道明|魏道明]]||總統府資政||1978-07-26[[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1978-07-31||3388||1||李文||陸軍中將||1978-07-26[[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1978-09-25||3412||1||[[w:李宗黃|李宗黃]]||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9-21[[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1日)]]
|-
|1978-09-29||3414||1||[[w:凌純聲|凌純聲]]||中央硏究院院士||1978-09-26[[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6日)]]
|-
|1978-10-23||3424||1||[[w:于斌|于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副會長||1978-10-19[[總統令 (民國67年10月19日)]]
|-
|1978-11-27||3439||1||[[w:蕭一山|蕭一山]]||監察院監察委員||1978-11-23[[總統令 (民國67年11月23日)]]
|-
|1979-03-26||3490||4||薛光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3-26||3490||4||李肖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3-26||3490||4||張金廷||陸軍中將||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5-14||3511||1-2||洪萬||旅日本華僑,捐款作為自強救國基金,題頒「愛國卓行」四字匾額一方||1979-05-10[[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2302號令]]
|-
|1979-05-30||3518||4||[[w:屈萬里|屈萬里]]||中央硏究院院士||1979-05-28[[總統令 (民國68年5月28日)]]
|-
|1979-07-13||3537||1||[[w:藍蔭鼎|藍蔭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1979-07-01[[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日)]]
|-
|1979-07-16||3538||3||戴愧生||前僑務委員會委員長||1979-07-12[[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2日)]]
|-
|1979-09-07||3561||3||李抱忱博士||深硏音律||1979-09-04[[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4日)]]
|-
|1979-09-14||3564||1||[[w:王雲五|王雲五]]||總統府資政||1979-09-12[[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12日)]]
|-
|1979-09-21||3567||2||[[w:李濟|李濟]]||中央硏究院院士||1979-09-20[[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0日)]]
|-
|1979-09-28||3570||3||[[w:張維翰|張維翰]]||監察院監察委員||1979-09-26[[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6日)]]
|-
|1979-10-31||3584||4||[[w:黃鎮球|黃鎮球]]||陸軍一級上將||1979-10-27[[總統令 (民國68年10月27日)]]
|-
|1979-12-12||3602||1||溫陵雄||經濟部顧問||1979-12-08[[總統令 (民國68年12月8日)]]
|-
|1979-12-31||3610||4||陳永澤||旅港華僑,捐款作為國防醫學院改進醫學教育設備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9-12-28[[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6531號令]]
|-
|1980-01-16||3617||1-2||譚灶||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自強救國基金及在台僑生奬助學金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80-01-14[[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0224號令]]
|-
|1980-02-04||3625||1||[[w:李惠堂|李惠堂]]||中華民國足球協會顧問||1980-02-01[[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1日)]]
|-
|1980-02-25||3634||1||[[w:馬廷英|馬廷英]]||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80-02-21[[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21日)]]
|-
|1980-03-19||3644||1||[[w:張發奎|張發奎]]||國民大會代表||1980-03-15[[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5日)]]<ref name="CSH">行政院院長孫運璿公出,副院長徐慶鐘代行</ref>
|-
|1980-03-21||3645||1||詹純鑑||立法院立法委員||1980-03-18[[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8日)]]<ref name="CSH" />
|-
|1980-04-04||3651||3||[[w:董浩雲|董浩雲]]||旅香港華僑,捐獻鉅款響應籌建中正紀念堂運動,題頒「抒忠報國」四字匾額一方||1980-04-01[[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1840號令]]
|-
|1980-04-14||3655||1||蔡文華||旅菲律賓華僑||1980-04-11[[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11日)]]
|-
|1980-04-23||3659||1||[[w:段茂瀾|段茂瀾]]||前駐阿根廷大使||1980-04-21[[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21日)]]
|-
|1980-07-07||3691||6||[[w:雷震遠|雷震遠]]||原籍比利時,崇奉天主教||1980-07-05[[總統令 (民國6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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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8-27||3713||1||[[w:羅香林|羅香林]]||國際筆會香港中國筆會會長私立珠海大學中國文學硏究所及中國歷史硏究所所長||1980-08-25[[總統令 (民國69年8月25日)]]
|-
|1980-09-17||3722||1||[[w:卓國華|卓國華]]||少與同盟,獻身革命||1980-09-13[[總統令 (民國69年9月13日)]]<ref name="CSH" />
|-
|1980-10-03||3729||2||[[w:王唯農|王唯農]]||國立成功大學校長||1980-10-01[[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1日)]]
|-
|1980-10-27||3739||1||[[w:郭澄 (1907年)|郭澄]]||國民大會秘書長||1980-10-24[[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24日)]]
|-
|1981-01-26||3778||3||沈崇瀚||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顧問||1981-01-23[[總統令 (民國70年1月23日)]]
|-
|1981-04-15||3812||1||[[w:江杓|江杓]]||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4-14[[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14日)]]
|-
|1981-04-27||3817||1||[[w:劉玉章|劉玉章]]||陸軍一級上將||1981-04-25[[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25日)]]
|-
|1981-05-20||3827||3||金維繫||監察院監察委員||1981-05-16[[總統令 (民國70年5月16日)]]
|-
|1981-05-20||3827||4||潘勝元||旅秘魯華僑,捐款作為國立中山大學獎學基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1-05-18[[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3095號令]]
|-
|1981-06-17||3839||1||[[w:劉茂恩|劉茂恩]]||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6-15[[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15日)]]
|-
|1981-06-19||3840||6||沈仲濤氏||浙人,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善本書籍一批,題頒「名留宛委」四字匾額||1981-06-17[[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4039號令]]
|-
|1981-06-24||3842||1||[[w:謝國城|謝國城]]||立法院立法委員||1981-06-20[[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0日)]]
|-
|1981-06-26||3843||1||[[w:趙聚鈺|趙聚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1981-06-25[[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5日)]]
|-
|1981-06-29||3844||1||陳達元||監察院監察委員||1981-06-26[[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6日)]]
|-
|1981-07-03||3846||1||[[w:王世杰|王世杰]]||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1-06-30[[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30日)]]
|-
|1981-07-08||3848||1||黃聰||前北歐華人聯誼會理事長||1981-07-06[[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
|1981-07-08||3848||1||張禮財||瑞典華人文化協會理事長||1981-07-06[[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
|1981-08-05||3860||4||[[w:陳慶瑜|陳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8-03[[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3日)]]
|-
|1981-08-31||3871||2||[[w:嚴慶齡|嚴慶齡]]||裕隆汽車製造公司董事長||1981-08-29[[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29日)]]
|-
|1981-10-07||3887||2||[[w:張榮發|張榮發]]||捐款供私立淡江大學興建商船學館,購置教學儀器設備等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1-10-03[[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6532號令]]
|-
|1981-10-12||3889||4||[[w:淩鴻勛|淩鴻勛]]||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中央硏究院院士||1981-10-08[[總統令 (民國70年10月8日)]]
|-
|1981-11-25||3908||1||[[w:李建興|李建興]]||臺北縣人||1981-11-20[[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20日)]]
|-
|1981-11-30||3910||2||[[w:葉公超|葉公超]]||總統府資政||1981-11-30[[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30日)]]
|-
|1981-12-04||3912||2||唐縱||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12-02[[總統令 (民國70年12月2日)]]
|-
|1982-03-05||3951||2||[[w: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國立中央大學光學器材以供教學及實驗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2-03-02[[總統(七一)台統(一)義字第1161號令]]
|-
|1982-05-26||3986||5||[[w:董浩雲|董浩雲]]||定海人||1982-05-24[[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4日)]]
|-
|1982-05-28||3987||1||[[w:倪炯聲|倪炯聲]]||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82-05-26[[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6日)]]
|-
|1982-07-12||4006||1||龔浩||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82-07-08[[總統令 (民國71年7月8日)]]
|-
|1982-08-06||4017||1||[[w:戴運軌|戴運軌]]||前國立中央大學理事院院長||1982-08-03[[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3日)]]
|-
|1982-08-25||4025||1||[[w:白雲梯|白雲梯]]||國民大會代表||1982-08-23[[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3日)]]
|-
|1982-08-30||4027||1||[[w:余漢謀|余漢謀]]||陸軍一級上將||1982-08-27[[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7日)]]
|-
|1982-09-10||4032||1||[[w:余伯泉|余伯泉]]||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2-09-09[[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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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9-20||4036||1||陳清文||總統府國策顧問||1982-09-18[[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18日)]]
|-
|1982-10-25||4051||1||[[w:陳逢源|陳逢源]]||臺灣耆宿||1982-10-21[[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1日)]]
|-
|1982-10-27||4052||3||[[w:魏景蒙|魏景蒙]]||總統府國策顧問||1982-10-26[[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6日)]]
|-
|1982-11-03||4055||1||朱寳熙||臺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1982-11-02[[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2日)]]
|-
|1982-11-08||4057||1||林一民||國民大會代表||1982-11-05[[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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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2-15||4073||8||李潤沂||司法院大法官||1982-12-11[[總統令 (民國71年12月11日)]]
|-
|1983-01-05||4082||1||[[w:沈家銘|沈家銘]]||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83-01-04[[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005號令]]
|-
|1983-01-31||4093||1||[[w:蔡培火|蔡培火]]||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1-28[[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28日)]]
|-
|1983-02-02||4094||1||[[w:江茂森|江茂森]]||香港私立珠海大學董事長||1983-01-31[[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31日)]]
|-
|1983-02-04||4095||2||楊達志||僑胞,以其珍藏中國歷代玉器一千餘件捐贈國家,題頒「保粹抒忠」四字匾額一方||1983-02-02[[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718號令]]
|-
|1983-03-21||4114||1||[[w:查良釗|查良釗]]||前考試院考試委員||1983-03-17[[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17日)]]
|-
|1983-03-28||4117||1||[[w:陳大齊|陳大齊]]||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3-24[[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24日)]]
|-
|1983-04-15||4125||2||[[w:張爰|張爰]]||四川人||1983-04-15[[總統令 (民國7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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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5-16||4138||1||張玆闓||中央銀行理事||1983-05-13[[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3日)]]
|-
|1983-05-20||4140||1||[[w:王師曾 (涪陵)|王師曾]]||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5-18[[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8日)]]
|-
|1983-05-30||4144||2||[[w:譚伯羽|譚伯羽]]||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5-26[[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26日)]]
|-
|1983-06-06||4147||1||[[w:方先覺|方先覺]]||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1983-06-02[[總統令 (民國72年6月2日)]]
|-
|1983-06-15||4151||5||林宗毅||旅日僑胞,以所藏朱熹書易繫辭墨蹟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題頒「崇文報國」四字匾額一方||1983-06-11[[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3245號令]]
|-
|1983-08-22||4180||1||楊啓泰||總統府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1983-08-18[[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22日)]]
|-
|1983-08-24||4181||1||裴鳴宇||國民大會代表||1983-08-22[[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24日)]]
|-
|1983-08-24||4181||2||香港金山船務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國立高雄海事專科學校儀器供教學實習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3-08-22[[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4734號令]]
|-
|1983-10-03||4198||1||[[w:錢思亮|錢思亮]]||中央硏究院院長||1983-10-01[[總統令 (民國72年10月1日)]]
|-
|1983-11-09||4214||3||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捐贈土地興辦教育事業,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83-11-07[[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
|1983-11-09||4214||3||李四川||台灣省台北縣故縣民,生前捐贈土地及經費供台北縣興建義方國民小學及該校禮堂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3-11-07[[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
|1984-01-13||4242||2||苗培成||總統府國策顧問||1984-01-11[[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1日)]]
|-
|1984-01-18||4244||1||李超英||國民大會代表||1984-01-14[[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4日)]]
|-
|1984-02-20||4258||1||陳慶堃||海軍備役中將||1984-02-18[[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18日)]]
|-
|1984-02-27||4261||1||陸京士||立法院立法委員||1984-02-24[[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24日)]]
|-
|1984-04-04||4277||1||[[w:費驊|費驊]]||行政院政務委員||1984-04-02[[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日)]]<ref name="CSC">行政院院長孫運璿請假,副院長邱創煥代行</ref>
|-
|1984-04-20||4284||1||徐煥昇||退役空軍二級上將||1984-04-17[[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0日)]]<ref name="CSC" />
|-
|1984-04-23||4285||1||梁敬錞||總統府國策顧問||1984-04-20[[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0日)]],行政院院長孫運璿末次副署<ref name="CSC" />
|-
|1984-10-10||4358||3||吉星福伉儷||國民大會代表,以其所藏古器書畫等二百五十一件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題頒「保粹抒忠」四字匾額一方||1984-10-08[[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5340號令]],行政院院長俞國華首次副署
|-
|1984-11-14||4373||1||[[w:陳啓天|陳啓天]]||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4-11-13[[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13日)]]
|-
|1984-11-16||4374||2||台灣省桃園縣大永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捐贈該縣内壢國民小學用地,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4-11-14[[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6095號令]]
|-
|1984-11-28||4379||5||[[w:張靜愚|張靜愚]]||私立中原大學董事長||1984-11-26[[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26日)]]
|-
|1984-12-28||4392||1||[[w:賴名湯|賴名湯]]||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1984-12-26[[總統令 (民國73年12月26日)]]
|-
|1985-02-04||4408||1||浦大邦||旅美學人||1985-02-01[[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1日)]]
|-
|1985-02-06||4409||3||[[w:李壽雍|李壽雍]]||國民大會代表||1985-02-04[[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4日)]]
|-
|1985-03-22||4428||2||林明成||大永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將其私有土地捐贈政府,題頒「尚義尊仁」四字匾額一方||1985-03-21[[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344號令]]
|-
|1985-03-29||4431||1||戴安國||自抗戰以來,為國宣力||1985-03-28[[總統令 (民國74年3月28日)]]
|-
|1985-04-03||4433||2||張和祥||旅日華僑,捐贈鉅款作為東京中華學校新建及改建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85-04-01[[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505號令]]
|-
|1985-04-19||4440||1||[[w:余井塘|余井塘]]||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4-19[[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19日)]]
|-
|1985-04-26||4443||1||楊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1985-04-24[[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24日)]]
|-
|1985-06-14||4464||5||[[w:黃季陸|黃季陸]]||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6-12[[總統令 (民國74年6月12日)]]
|-
|1985-07-31||4484||1||傅京孫||中央硏究院院士||1985-07-27[[總統令 (民國74年7月27日)]]
|-
|1985-09-16||4504||1||[[w:張其昀|張其昀]]||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9-14[[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14日)]]
|-
|1985-09-20||4506||1||王爵榮||監察院監察委員||1985-09-20[[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20日)]]
|-
|1985-12-13||4542||6||[[w:孙震 (中华民国将领)|孫震]]||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5-12-13[[總統令 (民國74年12月13日)]]
|-
|1986-01-20||4558||1||[[w:魯道源|魯道源]]||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86-01-17[[總統令 (民國75年1月17日)]]
|-
|1986-04-18||4597||1||[[w:吳經熊|吳經熊]]||總統府資政||1986-04-15[[總統令 (民國75年4月15日)]]
|-
|1986-05-14||4608||4||[[w:新光人壽|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w:裕隆汽車|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捐助大學校院教授研究獎助金曁大學校院國防及重點科技硏究生獎學金,總統令行政院各題頒「弼教敦學」四字匾額一方||1986-05-10[[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2324號令]]
|-
|1986-07-02||4631||4||林柏壽||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曁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86-06-30[[總統令 (民國75年6月30日)]]
|-
|1986-07-18||4638||3||羅麗釗||旅美華僑,捐款協助臺灣省臺北縣立仁愛之家興建文康復健中心,題頒「熱心工益」四字匾額一方||1986-07-14[[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3679號令]]
|-
|1986-08-18||4651||2||[[w:嚴孝章|嚴孝章]]||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處長||1986-08-15[[總統令 (民國75年8月15日)]]
|-
|1986-09-29||4669||5||[[w:周至柔|周至柔]]||陸軍一級上將、國家建設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1986-09-27[[總統令 (民國75年9月27日)]]
|-
|1986-12-26||4707||6-7||[[w:連震東|連震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6-12-23[[總統令 (民國75年12月23日)]]
|-
|1987-02-09||4727||1||[[w:顧祝同|顧祝同]]||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87-02-06[[總統令 (民國76年2月6日)]]
|-
|1987-02-16||4730||1||[[w:王永慶|王永慶]]、[[w:王永在|王永在]]||捐獻林口中正體育園區綜合體育館一座及園區土地五十五公頃,總統令行政院各題頒「熱心體育」四字匾額一方||1987-02-11[[總統(76)華總(一)義字第0749號令]]
|-
|1987-03-18||4743||1||石覺||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7-03-14[[總統令 (民國76年3月14日)]]
|-
|1987-05-20||4770||1||[[w:王新衡|王新衡]]||立法院立法委員||1987-05-15[[總統令 (民國76年5月20日)]]
|-
|1987-07-06||4790||1||冷欣||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87-07-03[[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6日)]]
|-
|1987-07-29||4801||4||李合珠||立法院立法委員||1987-07-27[[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29日)]]
|-
|1987-08-28||4814||1||[[w:李品仙|李品仙]]||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87-08-26[[總統令 (民國76年8月28日)]]
|-
|1987-09-16||4822||1||[[w:端木愷|端木愷]]||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7-09-14[[總統令 (民國76年9月16日)]],總統蔣經國末次褒揚
|-
|1988-01-14||4874||4||[[w:蔣經國|蔣經國]]||總統||1988-01-1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126號令]],總統李登輝首次褒揚
|-
|1988-02-17||4890||2-3||[[w:李方桂|李方桂]]||中央研究院院士||1988-02-12[[總統令 (民國77年2月17日)]]
|-
|1988-06-15||4944||5||[[w:田家炳|田家炳]]||旅香港華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88-06-13[[總統(七七)華總(一)義字第2343號令]]
|-
|1988-07-25||4961||2||許子秋||行政院顧問||1988-07-21[[總統令 (民國77年7月21日)]]
|-
|1988-08-26||4975||1||王宣||監察院監察委員||1988-08-24[[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6日)]]
|-
|1988-08-29||4976||3-4||[[w:黃國書|黃國書]]||立法院立法委員||1988-08-26[[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9日)]]
|-
|1988-10-10||4994||5||董之英||旅港華僑||1988-10-06[[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0日)]]
|-
|1988-10-12||4995||2||[[w:吳火獅|吳火獅]]||新光機構董事長||1988-10-08[[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2日)]]
|-
|1988-10-19||4998||2||[[w:董文琦|董文琦]]||總統府國策顧問||1988-10-17[[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9日)]]
|-
|1988-11-07||5006||2||李運成||總統府戰略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8-11-03[[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7日)]]
|-
|1988-11-14||5009||2||[[w:陶希聖|陶希聖]]||立法院立法委員||1988-11-09[[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14日)]]
|-
|1989-01-18||5038||1-2||[[w:吳三連|吳三連]]||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1-16[[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0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因公出國,副院長施啓揚代行
|-
|1989-02-13||5049||2||李揚敬||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2-10[[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0日)]]
|-
|1989-02-17||5051||2||[[w:丁治磐|丁治磐]]||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2-15[[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5日)]]
|-
|1989-02-27||5055||2||[[w:劉季洪|劉季洪]]||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9-02-24[[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24日)]]
|-
|1989-03-13||5061||1||羅英德||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89-03-10[[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1989-03-13||5061||1||雷法章||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3-10[[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1989-04-10||5073||1||谷鳳翔||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4-08[[總統令 (民國78年4月8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末次副署
|-
|1989-06-16||5102||5||[[w:方治|方治]]||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6-13[[總統令 (民國78年6月13日)]],行政院院長李煥首次副署
|-
|1989-07-12||5113||5||王永樹||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7-10[[總統令 (民國78年7月10日)]]
|-
|1989-08-23||5132||2||[[w:釋白聖|釋白聖]]||歷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1989-08-19[[總統令 (民國78年8月19日)]]
|-
|1989-10-16||5155||1||陳啓清||高雄人||1989-10-13[[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13日)]]
|-
|1989-10-30||5161||10||[[w:釋證嚴|證嚴]]||法師,特頒慈悲濟世匾額一方||1989-10-28[[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28日)]]
|-
|1989-11-08||5165||1||張光世||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11-06[[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6日)]]
|-
|1989-11-10||5166||2||[[w:趙麗蓮|趙麗蓮]]||教授||1989-11-07[[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7日)]]
|-
|1989-11-29||5174||3||成惕軒||前考試院考試委員||1989-11-27[[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27日)]]
|-
|1990-01-22||5198||1||鄧翔宇||立法院立法委員||1990-01-18[[總統令 (民國79年1月18日)]]
|-
|1990-03-07||5217||2||袁雍||立法院前秘書長||1990-03-03[[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1990-03-07||5217||2||鮑朝橒||中興紡織關係企業創辦人||1990-03-03[[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1990-03-19||5222||2||[[w:俞濟時|俞濟時]]||國策顧問||1990-03-16[[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16日)]]
|-
|1990-05-09||5244||2||郭驥||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1990-05-04[[總統令 (民國79年5月4日)]],行政院院長李煥末次副署
|-
|1990-07-09||5272||4||[[w:鄭彥棻|鄭彥棻]]||總統府資政||1990-07-06[[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6日)]],行政院院長郝柏村首次副署
|-
|1990-07-30||5281||2||[[w:楊金欉|楊金欉]]||總統府國策顧問||1990-07-26[[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26日)]]
|-
|1990-09-07||5298||2||[[w:孫連仲|孫連仲]]||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上將||1990-09-04[[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4日)]]
|-
|1990-09-12||5300||2||[[w:林紀東|林紀東]]||前司法院大法官||1990-09-10[[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10日)]]
|-
|1990-09-28||5307||2||[[w:錢穆|錢穆]]||總統府資政||1990-09-25[[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25日)]]
|-
|1990-11-09||5325||1||[[w:程滄波|程滄波]]||立法院立法委員||1990-11-05[[總統令 (民國79年11月5日)]]
|-
|1990-12-10||5339||3||[[w:孫立人|孫立人]]||總統府前參軍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0-12-07[[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7日)]]
|-
|1990-12-26||5346||4||[[w:張羣|張羣]]||總統府資政||1990-12-22[[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2日)]]
|-
|1990-12-28||5347||4-5||傅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秘書長||1990-12-26[[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6日)]]
|-
|1991-01-21||5358||2||龐松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1-17[[總統令 (民國80年1月17日)]]
|-
|1991-02-25||5373||2||許金德||臺灣電視公司董事長、臺灣省議會前副議長||1991-02-21[[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1日)]]
|-
|1991-03-04||5377||2||范苑聲||立法委員||1991-02-28[[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8日)]]
|-
|1991-03-25||5386||2||[[w:徐培根|徐培根]]||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1-03-21[[總統令 (民國80年3月21日)]]
|-
|1991-04-22||5398||1||[[w:蔣復璁|蔣復璁]]||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4-18[[總統令 (民國80年4月18日)]]
|-
|1991-05-13||5409||2||崔載陽||教授||1991-05-10[[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10日)]]
|-
|1991-05-31||5417||5||劉鍇||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5-29[[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29日)]]
|-
|1991-07-19||5440||2||[[w:杭立武|杭立武]]||國民大會代表||1991-07-16[[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6日)]]
|-
|1991-07-22||5441||3||黃仁俊||國民大會代表||1991-07-18[[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8日)]]
|-
|1991-08-07||5449||2||[[w:劉廣凱|劉廣凱]]||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海軍二級上將||1991-08-03[[總統令 (民國80年8月3日)]]
|-
|1991-09-11||5464||3||陳茂榜||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名譽理事長||1991-09-09[[總統令 (民國80年9月9日)]]
|-
|1991-10-30||5485||2||余南庚||中央研究院院士||1991-10-24[[總統令 (民國80年10月24日)]]
|-
|1991-11-25||5496||3||王仲廉||除役陸軍中將||1991-11-22[[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1991-11-25||5496||3||[[w:黃君璧|黃君璧]]||教授||1991-11-22[[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1991-12-09||5502||3||李雅仙||立法院前立法委員||1991-12-05[[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5日)]]
|-
|1991-12-09||5502||3||[[w:李璜|李璜]]||總統府資政||1991-12-06[[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6日)]]
|-
|1991-12-23||5508||1||吳祺芳||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1991-12-19[[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19日)]]
|-
|1991-12-31||5511||2||[[w:周百鍊|周百鍊]]||監察院監察委員||1991-12-30[[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30日)]]
|-
|1992-01-24||5521||2||蔡孝義||監察院監察委員||1992-01-22[[總統令 (民國81年1月22日)]]
|-
|1992-03-06||5539||2||高去尋||中央研究院院士||1992-03-04[[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4日)]]
|-
|1992-03-09||5540||2||[[w:楊亮功|楊亮功]]||總統府資政||1992-03-06[[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6日)]]
|-
|1992-03-23||5546||2||[[w:吳嵩慶|吳嵩慶]]||除役陸軍中將||1992-03-19[[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19日)]]
|-
|1992-04-01||5549||3||張彝鼎||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92-03-28[[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28日)]]
|-
|1992-04-20||5556||2||[[w:王蓬|王蓬]]||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顧問||1992-04-17[[總統令 (民國81年4月17日)]]
|-
|1992-05-15||5567||2||[[w:陳啟川|陳啟川]]||捐資興學創辦私立高雄醫學院,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92-05-12[[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2431號令]]
|-
|1992-06-01||5576||4||司徒福||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92-05-28[[總統令 (民國81年5月28日)]]
|-
|1992-06-17||5582||1||[[w:馬法五|馬法五]]||除役陸軍中將||1992-06-13[[總統令 (民國81年6月13日)]]
|-
|1992-07-29||5600||11||[[w:戴炎輝|戴炎輝]]||總統府資政||1992-07-24[[總統令 (民國81年7月24日)]]
|-
|1992-08-10||5605||2||潘樹人||國防醫學院前院長、退役陸軍中將||1992-08-07[[總統令 (民國81年8月7日)]]
|-
|1992-09-18||5621||1||張明、王國秀夫婦||私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勤益工商專科學校]]創辦人,題頒「功宏化育」四字匾額一方||1992-09-15[[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4482號令]]
|-
|1992-10-16||5632||2-3||吳望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1992-10-13[[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13日)]]
|-
|1992-10-23||5635||1||袁守謙||總統府資政||1992-10-21[[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21日)]]
|-
|1992-10-28||5636||4||廖鈞||故陸軍中校,題頒「忠義孔昭」四字匾額一方||1992-10-23[[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67號令]]
|-
|1992-10-28||5636||4||[[w:周書楷|周書楷]]||總統府國策顧問||1992-10-24[[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79號令]]
|-
|1992-11-11||5642||1-2||[[w:徐鼐|徐鼐]]||總統府國策顧問||1992-11-06[[總統令 (民國81年11月6日)]]
|-
|1992-11-23||5647||5||[[w:林靖娟|林靖娟]]||台北市私立健康幼稚園教師||1992-11-19[[總統八十一華總㈠義字第5616號令]]
|-
|1993-01-11||5666||2||余鑑明||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1993-01-07[[總統令 (民國82年1月7日)]],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末次副署
|-
|1993-03-22||5696||2||黃余夢燕||英文中國郵報發行人||1993-03-1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275號令]],行政院院長連戰首次副署
|-
|1993-04-14||5704||2||黃棟培||考試院前考試委員||1993-04-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589號令]]
|-
|1993-05-14||5718||3||[[w:阮樂化|阮樂化]]||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3-05-12[[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153號令]]
|-
|1993-06-02||5726||1||[[w:蔣堅忍|蔣堅忍]]||除役陸軍中將||1993-05-2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464號令]]
|-
|1993-06-15||5732||1||[[w:劉闊才|劉闊才]]||總統府資政||1993-06-12[[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733號令]]
|-
|1993-06-21||5735||1||[[w:陳啟川|陳啟川]]||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6-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917號令]]
|-
|1993-07-09||5743||2||居伯均||內政部前常務次長||1993-07-07[[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06號令]]
|-
|1993-07-09||5743||3||[[w:余玉賢|余玉賢]]||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7-07[[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25號令]]
|-
|1993-07-16||5746||3||[[w:俞大維|俞大維]]||總統府資政||1993-07-1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349號令]]
|-
|1993-08-04||5754||3||楊寳琳||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3-07-3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736號令]]
|-
|1993-08-20||5761||2||吳順明||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8-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038號令]]
|-
|1993-08-27||5764||2||[[w:鄭為元|鄭為元]]||總統府資政、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3-08-2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152號令]]
|-
|1993-09-15||5772||2||郭承緒||審計部前副審計長||1993-09-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569號令]]
|-
|1993-09-22||5775||2||蕭贊育||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1993-09-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717號令]]
|-
|1993-10-06||5781||1||[[w:韓忠謨|韓忠謨]]||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10-0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008號令]]
|-
|1993-10-27||5788||3||高信||總統府資政||1993-10-21[[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309號令]]
|-
|1993-11-15||5794||2||臧元駿||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1993-11-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789號令]]
|-
|1993-11-22||5797||2||謝許英||監察院第一屆監察委員||1993-11-1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956號令]]
|-
|1993-12-17||5808||2||汪彝定||經濟部前政務次長||1993-12-1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694號令]]
|-
|1993-12-20||5809||2||[[w:蔣碩傑|蔣碩傑]]||中央研究院院士||1993-12-16[[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23號令]]
|-
|1993-12-22||5810||9||[[w:谷正綱|谷正綱]]||總統府資政||1993-12-2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97號令]]
|-
|1994-01-12||5820||1||[[w:嚴家淦|嚴家淦]]||前總統||1994-01-10[[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119號令]]
|-
|1994-01-26||5826||2||[[w:曾虛白|曾虛白]]||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1-2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451號令]]
|-
|1994-02-07||5831||4||余俊賢||總統府資政||1994-02-05[[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663號令]]
|-
|1994-03-07||5841||9||桂仲純||駐賴索托王國大使||1994-03-04[[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160號令]]
|-
|1994-03-14||5844||2||[[w:沈之岳|沈之岳]]||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3-11[[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315號令]]
|-
|1994-03-21||5847||1||簡爾康||交通部郵政總局前總局長||1994-03-18[[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480號令]]
|-
|1994-03-30||5851||3||[[w:查良鑑|查良鑑]]||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3-28[[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600號令]]
|-
|1994-04-15||5857||2||何顯重||財政部前政務次長||1994-04-1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895號令]]
|-
|1994-04-25||5861||1||王亞權||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前總幹事||1994-04-21[[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088號令]]
|-
|1994-05-06||5866||2||[[w:蔡鴻文|蔡鴻文]]||總統府資政||1994-05-03[[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345號令]]
|-
|1994-05-30||5876||1||羅寶田||法蘭西裔天主教司鐸||1994-05-26[[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788號令]]
|-
|1994-06-15||5882||5||[[w:吳雲鵬|吳雲鵬]]||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6-14[[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351號令]]
|-
|1994-06-24||5886||2||[[w:金世鼎|金世鼎]]||司法院前大法官||1994-06-2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518號令]]
|-
|1994-07-27||5901||3||[[w:楊日然|楊日然]]||司法院大法官||1994-07-25[[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17號令]]
|-
|1994-07-29||5902||17||沈時可||臺灣省政府前地政局局長||1994-07-26[[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44號令]]
|-
|1994-08-09||5906||11||趙公魯||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8-0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611號令]]
|-
|1994-08-26||5914||2||[[w:張芳燮|張芳燮]]||華南商業銀行前董事長||1994-08-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044號令]]
|-
|1994-09-12||5921||2||宋心濂||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家安全局局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4-09-0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382號令]]
|-
|1994-09-26||5926||2||[[w:羅友倫|羅友倫]]||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4-09-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639號令]]
|-
|1994-09-30||5927||4||陳始升||除役陸軍中將||1994-09-27[[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69號令]]
|-
|1994-09-30||5927||4||程烈||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9-27[[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70號令]]
|-
|1994-11-28||5953||1||[[w:楊家麟|楊家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11-2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69號令]]
|-
|1994-11-28||5953||1||李達海||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11-2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70號令]]
|-
|1994-12-14||5960||1||[[w:方永蒸|方永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4-12-0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564號令]]
|-
|1995-02-03||5979||8||[[w:梁永燊|梁永燊]]||香港珠海大學(即[[珠海學院]])校長||1995-01-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0608號令]]
|-
|1995-03-06||5993||1||[[w:魏火曜|魏火曜]]||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1995-03-0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270號令]]
|-
|1995-03-24||6001||2||陳耀翰||陸軍除役軍醫上校||1995-03-22[[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736號令]]
|-
|1995-04-12||6006||2||[[w:吳鴻麟|吳鴻麟]]||前桃園縣縣長||1995-04-0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019號令]]
|-
|1995-04-24||6011||1||[[w:李玉階|李玉階]]||財團法人天地教董事長、中華天地教總會理事長||1995-04-20[[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13號令]]
|-
|1995-04-24||6011||1||封中平||前立法院立法委員||1995-04-2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96號令]]
|-
|1995-05-01||6014||1||[[w:牟宗三|牟宗三]]教授||哲學家||1995-04-2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581號令]]
|-
|1995-05-15||6020||2||[[w:郎靜山|郎靜山]]||中國攝影學會理事長||1995-05-1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887號令]]
|-
|1995-05-26||6025||4||[[w:楊三郎|楊三郎]]||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鄉土畫家||1995-05-2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66號令]]
|-
|1995-05-29||6026||2||[[w:鄧麗君|鄧麗君]],譜名麗筠||愛國藝術歌唱家||1995-05-2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97號令]]
|-
|1995-06-26||6038||2||陳根塗||臺灣省政府前顧問||1995-06-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177號令]]
|-
|1995-07-10||6043||4||林(羊大貝)羊||臺灣省議會前省議員||1995-07-0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511號令]]
|-
|1995-07-26||6046||7||李存敬||中央選舉委員會巡迴監察員召集人、聯邦商業銀行董事長||1995-07-2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228號令]]
|-
|1995-08-30||6052||7-8||李康五||私立東吳大學教授||1995-08-22[[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332號令]]
|-
|1995-08-30||6052||8||[[w:梁國樹|梁國樹]]||中央銀行前總裁||1995-08-2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457號令]]
|-
|1995-09-06||6053||9||[[w:李石樵|李石樵]]||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鄉土畫家||1995-08-3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05號令]]
|-
|1995-09-06||6053||10||[[w:張繼高|張繼高]]||公共電視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臺北之音廣播公司前董事長||1995-09-0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61號令]]
|-
|1995-09-06||6053||10||張雪中||除役陸軍中將||1995-09-0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724號令]]
|-
|1995-10-11||6058||8||[[w:潘文淵|潘文淵]]||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資深顧問||1995-10-0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698號令]]
|-
|1995-10-25||6061||8||林石城||前臺灣省政府委員||1995-10-20[[總統華總㈠義字第8153號令]]
|-
|1995-12-06||6067||4||[[w:蔡名永|蔡名永]]||除役空軍中將||1995-11-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438號令]]
|-
|1995-12-13||6068||4-5||陳時英||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12-0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771號令]]
|-
|1996-01-03||6071||10||[[w:王鐵漢|王鐵漢]]||總統府國策顧問||1995-12-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0419號令]]
|-
|1996-01-17||6074||15-16||[[w:李士珍|李士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01-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10號令]]
|-
|1996-01-17||6074||16||[[w:曾繁康|曾繁康]]||司法院顧問||1996-01-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20號令]]
|-
|1996-02-14||6080||6||鄭果||除役陸軍中將||1996-0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00710號令]]
|-
|1996-03-20||6085||5||[[w:王惕吾|王惕吾]]||聯合報系創辦人||1996-03-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76970號令]]<ref name="LLL">行政院院長連戰請假,副院長徐立德代行</ref>
|-
|1996-03-20||6085||5||[[w:章孝慈|章孝慈]]||東吳大學校長||1996-03-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59010號令]]<ref name="LLL" />
|-
|1996-04-03||6087||6||[[w:倪超|倪超]]||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1996-04-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1140號令]]
|-
|1996-04-03||6087||6-7||[[w:徐慶鐘|徐慶鐘]]||總統府資政||1996-04-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3630號令]]
|-
|1996-04-24||6090||4||石延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長||1996-04-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660號令]]
|-
|1996-05-01||6091||5||朱慶堂||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04-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370號令]]
|-
|1996-05-08||6092||5||梅友卓||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6-05-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9710號令]]
|-
|1996-06-26||6100||3||錢劍秋||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6-06-2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62580號令]]
|-
|1996-07-10||6102||4||蒲添生||雕塑家||1996-07-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2930號令]]
|-
|1996-07-17||6103||14-15||馬國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1996-07-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40號令]]
|-
|1996-07-17||6103||14-15||陳水逢||考試院考試委員||1996-07-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50號令]]
|-
|1996-08-14||6108||2||[[w:費景漢|費景漢]]||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1996-08-0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90610號令]]
|-
|1996-08-28||6110||2||[[w:黃運金|黃運金]]||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08-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02580號令]]
|-
|1996-09-18||6113||8||[[w:吳俊才|吳俊才]]||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09-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21400號令]]
|-
|1996-10-09||6116||28||吉星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10-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32590號令]]
|-
|1996-10-23||6118||8||陳長安||桃園縣龜山鄉農會專員||1996-10-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
|1996-10-30||6120||3||[[w:黃少谷|黃少谷]]||總統府資政||1996-10-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
|1996-11-06||6120||4||[[w:梁天价|梁天价]]||前海軍退役中將||1996-11-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9110號令]]
|-
|1996-11-27||6124||4||[[w:王任遠|王任遠]]||前司法行政部部長||1996-11-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70500號令]]
|-
|1996-12-25||6128||4||劉道元||國立中興大學前校長||1996-12-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3100號令]]
|-
|1997-01-01||6131||10||黃天素||書畫家||1996-12-2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9300號令]]
|-
|1997-01-29||6135||4||嘉義縣民雄鄉五穀王廟||捐地興學,題頒「德溥教育」匾額一方||1997-01-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11880號令]]
|-
|1997-02-05||6136||4||洪壽南||總統府資政||1997-01-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580號令]]
|-
|1997-02-05||6136||5||[[w:林衡道|林衡道]]||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前主任委員||1997-01-3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600號令]]
|-
|1997-02-26||6140||5||[[w:黃宗焜|黃宗焜]]||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7-02-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38670號令]]
|-
|1997-03-12||6142||12||[[w:蔡維屏|蔡維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1997-03-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53500號令]]
|-
|1997-03-26||6144||25||[[w:鍾皎光|鍾皎光]]||教育部前部長||1997-03-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64080號令]]
|-
|1997-04-16||6149||12||簡文發||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7-04-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85150號令]]
|-
|1997-05-07||6154||31||[[w:姚一葦|姚一葦]]||國立藝術學院前戲劇系主任兼教務長||1997-04-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1190號令]]
|-
|1997-05-21||6156||48||張國安||企業家||1997-05-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12610號令]]
|-
|1997-07-09||6165||6||[[w:胡龍寶|胡龍寶]]||前臺南縣縣長||1997-07-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1710號令]]
|-
|1997-07-16||6166||4||袁子濬||陸軍中將||1997-07-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5590號令]]
|-
|1997-07-30||6169||5||簡明景||前臺灣省議會議長||1997-07-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10號令]]
|-
|1997-08-06||6170||10||[[w:張大勇|張大勇]]||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1997-07-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0710號令]]
|-
|1997-08-13||6171||9||陳明吉||明華園歌仔戲團創辦人||1997-08-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60號令]]
|-
|1997-08-13||6171||9||洪萬||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7-08-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7410號令]]
|-
|1997-08-27||6173||5-6||[[w:王金河|王金河]]||特頒「仁醫濟世」匾額一方||1997-08-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280號令]],行政院院長連戰末次副署
|-
|1997-09-17||6176||6||[[w:王顯明|王顯明]]||立法院立法委員||1997-09-0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98290號令]],行政院院長蕭萬長首次副署
|-
|1997-10-29||6183||27||[[w:顏水龍|顏水龍]]||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資深畫家||1997-10-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820號令]]
|-
|1997-11-05||6184||14||[[w:楊英風|楊英風]]||雕塑藝術家||1997-10-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990號令]]
|-
|1997-11-24||6188||13||[[w:陳五福|陳五福]]醫師||總統府國策顧問||1997-11-1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070號令]]
|-
|1997-12-03||6190||6||傅安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顧問||1997-11-2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251190號令]]
|-
|1998-01-21||6200||51||[[w:彭孟緝|彭孟緝]]||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98-01-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370號令]]
|-
|1998-01-28||6201||4||張邦珍||考試院顧問、前考試委員||1998-01-1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09240號令]]
|-
|1998-02-18||6204||8||[[w:李普同|李普同]]教授||書法家||1998-02-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15290號令]]
|-
|1998-02-18||6204||9||[[w:何明德|何明德]]||嘉邑行善團團長||1998-02-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30號令]]
|-
|1998-03-11||6207||5||[[w:許遠東|許遠東]]||中央銀行總裁||1998-03-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950號令]]
|-
|1998-03-18||6208||6||[[w:吳延環|吳延環]]||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03-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70號令]]
|-
|1998-03-18||6208||6||王壯為||書法篆刻家||1998-03-1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140號令]]
|-
|1998-04-01||6210||7||林千種||臺灣省立花蓮醫院首任院長||1998-03-1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9510號令]]
|-
|1998-04-01||6210||7||周書庠||除役陸軍少將||1998-03-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6000號令]]
|-
|1998-04-08||6211||7||[[w:朱西甯|朱西甯]]教授||文藝作家||1998-03-2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20號令]]
|-
|1998-04-08||6211||7||[[w:陳重光|陳重光]]||國策顧問||1998-04-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080號令]]
|-
|1998-04-15||6212||2||傅宗懋||中國文化大學前校長||1998-04-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30號令]]
|-
|1998-04-22||6213||6||[[w:林棟|林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04-1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270號令]]
|-
|1998-04-29||6214||6||[[w:陳進|陳進]]||畫家||1998-04-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50號令]]
|-
|1998-05-20||6217||28||[[w:劉啟祥|劉啟祥]]||資深畫家||1998-05-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20號令]]
|-
|1998-05-27||6218||33||[[w:馬紀壯|馬紀壯]]||總統府資政||1998-05-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490號令]]
|-
|1998-05-27||6218||34||[[w:薛岳|薛岳]]||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98-05-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80號令]]
|-
|1998-05-27||6218||34||趙筱梅||國民大會代表||1998-05-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00號令]]
|-
|1998-06-15||6221||4||[[w:楊建華|楊建華]]||司法院前大法官||1998-06-0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860號令]]
|-
|1998-07-29||6229||4||陳奉天||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8-07-1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38990號令]]
|-
|1998-08-05||6231||6||[[w:蔣彥士|蔣彥士]]||總統府資政||1998-08-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20號令]]
|-
|1998-08-05||6231||6||[[w:沈昌煥|沈昌煥]]||總統府資政||1998-08-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30號令]]
|-
|1998-08-19||6232||5||李松林||傳統木雕民族藝師||1998-08-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90號令]]
|-
|1998-08-26||6233||4||[[w:盧修一|盧修一]]||立法院立法委員||1998-08-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10號令]]
|-
|1998-08-26||6233||5||林亮雲||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8-08-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40號令]]
|-
|1998-09-02||6234||4||[[w:郭寄嶠|郭寄嶠]]||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98-08-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66870號令]]
|-
|1998-09-16||6236||6||[[w:葉俊麟|葉俊麟]]||臺語歌謠作詞家||1998-09-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00號令]]
|-
|1998-09-30||6238||5||[[w:李天祿|李天祿]]||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1998-09-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90號令]]
|-
|1998-10-07||6239||7||[[w:陳珊|陳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1998-09-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93340號令]]
|-
|1998-12-02||6248||10||王益滔||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1998-11-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370號令]]
|-
|1998-12-02||6248||10||[[w:何世禮|何世禮]]||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98-11-2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37350號令]]
|-
|1998-12-09||6249||8||[[w:王叔銘|王叔銘]]||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1998-11-2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040號令]]
|-
|1998-12-09||6249||8||[[w:張漢裕|張漢裕]]||經濟學教授||1998-12-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730號令]]
|-
|1998-12-16||6250||6||[[w:劉延濤|劉延濤]]||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8-12-0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5990號令]]
|-
|1998-12-16||6250||6||許曉初||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8-1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70號令]]
|-
|1998-12-16||6250||7||錢懷瑜||故陸軍中將||1998-1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80號令]]
|-
|1998-12-16||6250||7||[[w:廖榮祺|廖榮祺]]||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12-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8150號令]]
|-
|1999-01-13||6254||4||[[w:李學燈|李學燈]]||司法院前大法官||1999-01-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730號令]]
|-
|1999-01-20||6255||23||[[w:張寶樹|張寶樹]]||總統府資政||1999-01-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70號令]]
|-
|1999-01-20||6255||24||[[w:黃永欽|黃永欽]]||臺灣省議會議員||1999-01-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800000230號令]]
|-
|1999-01-20||6255||24||[[w:王貫英|王貫英]]||拾荒興學老人||1999-01-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90號令]]
|-
|1999-01-27||6257||5||陳江章||總統府國策顧問||1999-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08650號令]]
|-
|1999-02-10||6260||3||荊知仁||國民大會代表||1999-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26560號令]]
|-
|1999-03-17||6265||4||陳槃||中央研究院院士||199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80號令]]
|-
|1999-03-17||6265||4||范魁書||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199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46180號令]]
|-
|1999-03-24||6266||5||[[w:黃得時|黃得時]]||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1999-03-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60號令]]
|-
|1999-04-07||6268||6||[[w:鄧傳楷|鄧傳楷]]||銓敘部前部長||1999-03-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64220號令]]
|-
|1999-04-21||6270||66||[[w:辛文炳|辛文炳]]||總統府前國策顧問||1999-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890號令]]
|-
|1999-04-28||6271||5||李榦||中央銀行前副總裁||1999-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83110號令]]
|-
|1999-05-05||6272||4||[[w:陳雪屏|陳雪屏]]||總統府資政||1999-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090號令]]
|-
|1999-05-05||6272||4||[[w:蘇雪林|蘇雪林]]教授||中國文壇大師||1999-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70號令]]
|-
|1999-05-19||6275||3||陳治世||國立政治大學前校長||1999-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340號令]]
|-
|1999-05-21||6276||18||[[w:于豪章|于豪章]]||總統府國策顧問、前陸軍總司令||1999-05-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30號令]]
|-
|1999-06-23||6283||28||[[w:陳火泉|陳火泉]]||文藝作家||1999-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70號令]]
|-
|1999-06-23||6283||28||吳尊賢||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創辦人、臺南企業集團領導人||1999-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80號令]]
|-
|1999-07-14||6287||39||葉錕,字醉白||資深畫家||1999-07-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149850號令]]
|-
|1999-07-15||6288||14||許炳南||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9-07-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820號令]]
|-
|1999-08-04||6291||4||唐振楚||前考試院考選部部長||1999-07-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5690號令]]
|-
|1999-09-01||6295||3||何義士||天主教惠民醫院義大利籍醫師||1999-08-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60號令]]
|-
|1999-09-15||6297||10||[[w:蘇文雄|蘇文雄]]||雲林縣縣長||1999-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40號令]]
|-
|1999-11-17||6308||3||[[w:龍瑛宗|龍瑛宗]]||文壇耆宿||1999-1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4320號令]]
|-
|1999-11-17||6308||3||呂有文||司法院前副院長||1999-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00號令]]
|-
|1999-12-08||6311||4||[[w:邢慕寰|邢慕寰]]||中央研究院院士||1999-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60號令]]
|-
|1999-12-31||6315||24||馬慶瑞||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9-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307900號令]]
|-
|2000-01-12||6317||6||[[w:陳定國|陳定國]]||漫畫家||2000-01-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760號令]]
|-
|2000-01-26||6319||70||[[w:雷炎均|雷炎均]]||國防部前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200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07010號令]]
|-
|2000-01-26||6319||70||陳夏雨||雕塑藝術家||200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150號令]]
|-
|2000-01-26||6319||70-71||[[w:林清江|林清江]]||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840號令]]
|-
|2000-01-26||6319||71||楊西崑||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00號令]]
|-
|2000-01-26||6319||71||林循意||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1760號令]]
|-
|2000-01-26||6319||71-72||[[w:黃信介|黃信介]]||總統府資政||2000-01-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620號令]]
|-
|2000-01-29||6320||10||[[w:李模|李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0-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50號令]]
|-
|2000-01-29||6320||11||[[w:王昶雄|王昶雄]]||文學家||2000-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320號令]]
|-
|2000-01-29||6320||11||劉今程||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8550號令]]
|-
|2000-01-29||6320||12||金越光||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0-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900號令]]
|-
|2000-02-09||6323||64||方妙才||行政院前顧問兼院長辦公室主任||2000-01-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010號令]]
|-
|2000-03-01||6326||7||[[w:劉紹唐|劉紹唐]]||傳記文學雜誌社發行人||2000-0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550號令]],行政院院長蕭萬長請假,副院長劉兆玄代行
|-
|2000-03-29||6330||3||[[w:吳大猷|吳大猷]]||總統府資政||2000-03-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760號令]]
|-
|2000-04-12||6333||3||[[w:涂敏恆|涂敏恆]]||音樂家||2000-04-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930號令]]
|-
|2000-05-17||6340||35||[[w:毛瀛初|毛瀛初]]||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空軍中將副總司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前局長||2000-05-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0950號令]]
|-
|2000-05-24||6341||28||[[w:謝獻臣|謝獻臣]]||臺北醫學院董事長||2000-05-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260號令]]
|-
|2000-05-24||6341||28-29||[[w:黃麟書|黃麟書]]||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400號令]]
|-
|2000-05-24||6341||28-29||王述親||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400號令]]
|-
|2000-05-24||6341||29||[[w:秦孝儀|秦孝儀]]||題頒「上苑留芬」匾額一方||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050號令]],總統李登輝、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末次褒揚
|-
|2000-06-14||6344||19||薛國樑||僑務委員會諮詢委員||2000-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640號令]],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院長唐飛首次褒揚
|-
|2000-07-12||6348||10||[[w:謝獻臣|謝獻臣]]||臺北醫學院董事長(故),特頒「儒術天心」匾額一方||2000-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550號令]]
|-
|2000-07-19||6349||46||岳成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2000-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67910號令]]
|-
|2000-09-13||6357||5-6||[[w:楊雲萍|楊雲萍]]||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00-09-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330號令]],行政院院長唐飛末次副署
|-
|2000-10-18||6362||9||[[w:陳樸生|陳樸生]]||司法院前大法官||2000-10-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980號令]],行政院院長張俊雄(一次)首次副署
|-
|2000-10-25||6363||4||[[w:俞國華|俞國華]]||前總統府資政、行政院院長||2000-10-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000號令]]
|-
|2000-12-15||6371||8||[[w:黃尊秋|黃尊秋]]||監察院前院長、總統府前資政||2000-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10號令]]
|-
|2000-12-27||6373||14||黃崇邦||臺北縣汐止市鄰長,特頒「義行可風」匾額一方||2000-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430號令]]
|-
|2001-01-03||6374||11-12||張秉均||總統府前戰略顧問、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副總司令||2000-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299940號令]]
|-
|2001-01-03||6374||11||[[w:江鵬堅|江鵬堅]]||監察院監察委員||2000-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00號令]]
|-
|2001-01-30||6379||7||[[w:許常惠|許常惠]]||音樂家||2001-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10號令]]
|-
|2001-01-31||6380||2||[[w:張光直|張光直]]||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2001-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30號令]]
|-
|2001-02-07||6381||2||[[w:戴國煇|戴國煇]]||歷史學家||2001-01-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20號令]]
|-
|2001-02-14||6382||2||宋英||監察院前監察委員(故),特頒「謇諤揚休」匾額乙方||2001-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40號令]]
|-
|2001-02-21||6383||4||張岫嵐||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1-02-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17570號令]]
|-
|2001-03-07||6385||3||羅萃儒||行政法院前院長||2001-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28490號令]]
|-
|2001-03-07||6385||4||[[w:陳立夫|陳立夫]]||總統府前資政、私立中國醫藥學院董事長||2001-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20號令]]
|-
|2001-03-09||6386||10||[[w:張國英|張國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1-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60號令]]
|-
|2001-04-25||6393||6||[[w:謝東閔|謝東閔]]||前副總統、總統府資政||2001-04-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550號令]]
|-
|2001-04-25||6393||6||劉鼎漢||前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除役陸軍中將||2001-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75890號令]]
|-
|2001-06-13||6401||16-17||[[w:蔣昌煒|蔣昌煒]]||司法院前大法官||2001-06-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08660號令]]
|-
|2001-06-20||6402||29-30||[[w:李國鼎|李國鼎]]||總統府資政||2001-06-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720號令]]
|-
|2001-07-04||6405||2||黃芫軒||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1-06-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17750號令]]
|-
|2001-08-15||6412||4||[[w:許碧蘭|許碧蘭]]||彰化縣立青山國民小學教師||2001-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10號令]]
|-
|2001-08-22||6413||4-5||張導民||前總統府國策顧問||2001-08-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54550號令]]
|-
|2001-08-29||6414||4||[[w:馬安瀾|馬安瀾]]||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1-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80號令]]
|-
|2001-08-29||6414||4||蕭登旺||嘉義市議會故議長,特頒「熱心公益」匾額一方||2001-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49360號令]]
|-
|2001-09-26||6418||3||施陳秀蓮||秀蓮文教基金會創辦人||2001-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510號令]]
|-
|2001-10-31||6425||48||[[w:張學良|張學良]]||東北耆宿||2001-10-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670號令]]
|-
|2001-11-21||6429||44||[[w:李鎮源|李鎮源]]||總統府資政、中央研究院院士||2001-1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020號令]]
|-
|2001-12-19||6433||4||[[w:林海音|林海音]]||文壇耆宿||2001-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170號令]]
|-
|2001-12-28||6437||2||施照子,本名清水照子||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榮譽院長||2001-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370號令]]
|-
|2002-01-16||6440||33-34||[[w:全漢昇|全漢昇]]||中央研究院院士||2002-0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260650號令]]
|-
|2002-01-16||6440||34||[[w:周書府|周書府]]||除役陸軍少將、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2-0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0300號令]]
|-
|2002-01-16||6440||34||[[w:桂裕|桂裕]]||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2002-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10號令]]
|-
|2002-01-21||6441||29||[[w:何宜武|何宜武]]||總統府前資政||2002-01-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5640號令]]
|-
|2002-01-23||6442||3||[[w:莊銘耀|莊銘耀]]||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亞東關係協會會長||2002-0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40號令]],行政院院長張俊雄(一次)末次副署
|-
|2002-02-08||6447||8||蕭錚||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2-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150號令]],行政院院長游錫堃首次副署
|-
|2002-03-20||6453||8||朱昭陽||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創辦人兼董事長||2002-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00號令]]
|-
|2002-03-20||6453||8||吳笑安||橫濱華僑總會最高顧問||2002-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10號令]]
|-
|2002-04-17||6458||7||[[w:郭英男|郭英男]]||原住民樂壇耆宿||2002-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50號令]]
|-
|2002-04-24||6459||13||[[w:余紀忠|余紀忠]]||中國時報創辦人||2002-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80號令]]
|-
|2002-05-01||6460||8||[[w:劉其偉|劉其偉]]||畫家||2002-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10號令]]
|-
|2002-05-01||6460||8||陳庭詩||藝壇耆宿||2002-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20號令]]
|-
|2002-05-08||6461||3||[[w:胡炘|胡炘]]||除役陸軍中將||2002-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460號令]]
|-
|2002-06-19||6468||38||黃光平||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2-06-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112380號令]]
|-
|2002-06-26||6469||58-59||陳西虎||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派駐塞內加爾共和國技術團團長||2002-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80號令]]
|-
|2002-08-07||6475||3||[[w:蒲敏道|蒲敏道]]||財團法人聖心教養院創辦人瑞士聯邦籍神父||2002-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170號令]]
|-
|2002-08-14||6476||5||許福能||復興閣皮影戲團前團長||2002-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00號令]]
|-
|2002-09-04||6479||5||亨利.梅哲||臺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美利堅合眾國籍音樂總監暨指揮||2002-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40號令]]
|-
|2002-09-04||6479||5-6||[[w:陶百川|陶百川]]||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2-08-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10號令]]
|-
|2002-09-11||6480||4||[[w:宋長志|宋長志]]||總統府戰略顧問、前國防部部長||2002-09-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50號令]]
|-
|2002-10-09||6484||4||[[w:嚴道|嚴道]]||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董事長||2002-09-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90號令]]
|-
|2002-10-16||6485||11-12||孫亢曾||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02-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30號令]]
|-
|2002-11-13||6489||5||趙長江||總統府國策顧問||2002-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60號令]]
|-
|2002-11-27||6491||6||吳化鵬||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2002-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22720號令]]
|-
|2002-12-13||6494||5-6||陳桂華||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銓敘部前部長||2002-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34830號令]]
|-
|2003-02-06||6505||107-108||張萬傳||藝壇耆宿||2003-01-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540號令]]
|-
|2003-02-26||6509||5-6||[[w:劉俠|劉俠]]||總統府國策顧問、作家||2003-0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10號令]]
|-
|2003-03-19||6512||7||[[w:黎玉璽|黎玉璽]]||總統府戰略顧問海軍一級上將||2003-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20號令]]
|-
|2003-03-19||6512||8||[[w:費希平|費希平]]||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3-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700號令]]
|-
|2003-03-26||6513||8||盧湛濤||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3-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46830號令]]
|-
|2003-04-09||6515||7-8||王生善教授||戲劇學者||2003-03-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54030號令]]
|-
|2003-04-23||6517||6||[[w:尹士豪|尹士豪]]||監察院監察委員||2003-04-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3640號令]]
|-
|2003-04-23||6517||6-7||殷宗文||前總統府資政、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2003-04-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00號令]]
|-
|2003-04-30||6518||4-5||王昌華||司法院前大法官||2003-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0820號令]]
|-
|2003-04-30||6518||5||[[w:林百里|林百里]]||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70號令]]--04-24
|-
|2003-05-14||6522||3-4||陳靜秋||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長||2003-05-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60號令]]
|-
|2003-06-05||6527||25||潘重規||國學大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0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林重威||臺北市立和平醫院住院醫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林永祥||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住院醫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27||鄭雪慧||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科副主任||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林佳鈴||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胡貴芳||財團法人私立臺北仁濟醫院護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28||姚蒸民||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03-05-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2530號令]]
|-
|2003-06-05||6527||28||[[w:黃紀男|黃紀男]]||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05-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20號令]]
|-
|2003-06-05||6527||28-29||[[w:張福興|張福興]]||花蓮縣縣長||2003-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60號令]]
|-
|2003-06-11||6528||16||麥春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3-06-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6440號令]]
|-
|2003-07-02||6531||49||蔡巧妙||臺北市立和平醫院醫事檢驗師||2003-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70號令]]
|-
|2003-07-02||6531||50||路國華||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2003-06-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11710號令]]
|-
|2003-07-09||6532||63-64||翁景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2003-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80號令]]
|-
|2003-07-16||6533||4-5||[[w:法治斌|法治斌]]||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03-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90號令]]
|-
|2003-07-23||6534||75||[[w:林昭庚|林昭庚]]||教授,題頒「功著杏林」匾額一方||2003-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20670號令]]
|-
|2003-08-13||6537||5||熊先舉||國立編譯館前館長||2003-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43450號令]]
|-
|2003-11-05||6549||7||[[w:宋美齡|宋美齡]]||故總統蔣中正夫人||2003-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561號令]]
|-
|2003-11-19||6551||7-8||杜國輝||日本橫濱中華學院前校長||2003-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20590號令]]
|-
|2003-12-31||6557||64||林金莖||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41號令]]
|-
|2004-01-14||6559||32||吳梅嶺||美術教育家、畫家||2004-0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61號令]]
|-
|2004-01-14||6559||32-33||陳其銓教授||書法家||2004-0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71號令]]
|-
|2004-01-28||6561||7-8||林慶雲||攝影耆宿||2004-0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1371號令]]
|-
|2004-02-18||6564||9||吳篙||東陽事業集團創辦人兼名譽董事長||2004-0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431號令]]
|-
|2004-02-25||6565||10||黃騰標||秀傳紀念醫院暨臺南市立醫院行政副院長||2004-0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5471號令]]
|-
|2004-03-03||6566||11||連清傳||故臺北縣地方耆宿,特頒「興學留芬」匾額乙方||2004-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301號令]]
|-
|2004-03-10||6567||8||[[w:羅光|羅光]]總主教||輔仁大學前校長||2004-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7421號令]]
|-
|2004-03-17||6568||7||彭楷棟||旅日臺僑,題頒「德溥藝林」匾額乙方||2004-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034591號令]]
|-
|2004-04-14||6572||19-20||[[w:魏鏞|魏鏞]]||世新大學教授||2004-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0801號令]]
|-
|2004-04-14||6572||20||石璋如||中央研究院院士||2004-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4031號令]]
|-
|2004-05-12||6576||16||林錫湖||法務部前政務次長||2004-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2311號令]]
|-
|2004-05-12||6576||16-17||[[w:林坤鐘|林坤鐘]]||中日企業集團創辦人||2004-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4471號令]]
|-
|2004-05-19||6577||8||劉金陵將軍||前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國防部本部參事||2004-05-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5921號令]]
|-
|2004-07-14||6585||5||[[w:沈錡|沈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外交耆宿||2004-07-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4472號令]]
|-
|2004-08-11||6589||4-5||王多年||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4-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8601號令]]
|-
|2004-09-22||6595||6||[[w:林玉山|林玉山]]||資深畫家||2004-09-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4391號令]]
|-
|2004-09-29||6597||5||[[w:蘇洪月嬌|蘇洪月嬌]]||總統府國策顧問||2004-09-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5371號令]]
|-
|2004-10-13||6599||16-17||[[w:梁肅戎|梁肅戎]]||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2004-10-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7471號令]]
|-
|2004-11-17||6604||8||[[w:梁弘志|梁弘志]]||音樂創作者||2004-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3791號令]]
|-
|2004-12-01||6606||5-6||劉立群||福建省政府委員、前連江縣縣長||2004-1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5551號令]]
|-
|2004-12-08||6607||6-7||顧汝勳||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2004-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203481號令]]
|-
|2004-12-29||6610||7||[[w:蔡萬霖|蔡萬霖]]||總統府前資政、霖園集團創辦人||2004-1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0441號令]]
|-
|2005-01-05||6611||16-17||[[w:蔣方良|蔣方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夫人||2004-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2681號令]]
|-
|2005-01-05||6611||17||鄒堅||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海軍二級上將||2004-12-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3601號令]]
|-
|2005-01-12||6612||8-9||[[w:陳河東|陳河東]]||總統府資政、三商企業集團董事長||2005-01-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4421號令]]
|-
|2005-02-02||6616||44||[[w:辜振甫|辜振甫]]||總統府資政、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和信集團創辦人||2005-0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1741號令]]
|-
|2005-02-02||6616||44-45||[[w:李志鵬|李志鵬]]||司法院前大法官||2005-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3831號令]],行政院院長游錫堃末次副署
|-
|2005-04-20||6627||7||櫻井義晃||日本廣濟堂集團故會長||2005-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038521號令]],行政院院長謝長廷首次副署
|-
|2005-05-04||6629||7-8||[[w:孫治平|孫治平]]||國父孫中山先生文孫、總統府資政||2005-04-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2741號令]]
|-
|2005-06-08||6635||11||吳修齊||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統一企業公司、臺南紡織公司、太子建設公司名譽董事長||2005-05-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9511號令]]
|-
|2005-06-15||6637||28||[[w:印順|印順]]導師||佛國瑰寶、法門巨將||2005-06-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2791號令]]
|-
|2005-07-06||6640||3||[[w:蔡瑞月|蔡瑞月]]||資深舞蹈家||2005-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3821號令]]
|-
|2005-07-13||6641||8||[[w:高玉樹|高玉樹]]||總統府資政||2005-07-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6611號令]]
|-
|2005-08-10||6645||3-4||呂佛庭||書畫大家||2005-08-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44481號令]]
|-
|2005-09-21||6651||4||張富雄||總統府國策顧問||2005-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35841號令]]
|-
|2005-09-28||6652||5-6||梅培德||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5-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44951號令]]
|-
|2005-10-12||6654||16||毛松年||僑務委員會前委員長||2005-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58441號令]]
|-
|2005-11-02||6657||6-7||[[w:孫觀漢|孫觀漢]]||臺灣原子科學之父、清華大學教授||2005-10-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63361號令]]
|-
|2005-12-14||6664||14-15||張明||國立勤益技術學院原創辦人||2005-1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91061號令]]
|-
|2006-01-18||6669||20-21||李秋遠||總統府國策顧問||2006-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0061號令]],行政院院長謝長廷末次副署
|-
|2006-02-22||6676||12||[[w:薛人仰|薛人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2006-02-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061號令]],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一次)首次副署
|-
|2006-03-01||6677||12-13||[[w:孫運璿|孫運璿]]||總統府資政、前行政院院長||2006-0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851號令]]
|-
|2006-03-15||6679||5-6||高化臣||前中央研究院總幹事||2006-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2061號令]]
|-
|2006-04-19||6684||4-5||莊逸洲||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6-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111號令]]
|-
|2006-04-19||6684||5||[[w:羅曼菲|羅曼菲]]||知名舞蹈家||2006-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201號令]]
|-
|2006-04-26||6685||14||[[w:張德慈|張德慈]]||中央研究院院士||2006-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50151號令]]
|-
|2006-06-07||6692||7-8||歐陽瑞雄||外交部前常務次長||2006-06-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1181號令]]
|-
|2006-06-14||6693||32||[[w:林挺生|林挺生]]||前總統府資政、大同集團總裁、大同大學校長||200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29741號令]]
|-
|2006-06-28||6695||9-10||[[w:倪文亞|倪文亞]]||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2006-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87931號令]]
|-
|2006-06-28||6695||10-11||[[w:琦君|琦君]],本名潘希珍||資深文學家||2006-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4541號令]]
|-
|2006-08-23||6703||2-3||[[w:馬樹禮|馬樹禮]]||總統府前資政||2006-08-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12851號令]]
|-
|2006-09-06||6705||7-8||[[w:張勝凱|張勝凱]]||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6-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22941號令]]
|-
|2006-11-29||6717||10||[[w:陳定南|陳定南]]||法務部前部長||200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66281號令]]
|-
|2006-12-06||6718||4||[[w:李儒聰|李儒聰]]||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6-1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65181號令]]
|-
|2007-01-10||6724||12||[[w:褚劍鴻|褚劍鴻]]||最高法院前院長||2006-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83131號令]]
|-
|2007-02-07||6730||14-15||[[w:顧崇廉|顧崇廉]]||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海軍總司令、立法委員||2007-0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6111號令]]
|-
|2007-02-14||6731||9||[[w:楊傳廣|楊傳廣]]||體壇碩傑||200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9711號令]]
|-
|2007-03-14||6735||11||[[w:黃海岱|黃海岱]]||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2007-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2121號令]]
|-
|2007-03-14||6735||11-12||童好||立法委員賴清德之母||2007-03-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5431號令]]
|-
|2007-03-21||6736||96||[[w:汪平雲|汪平雲]]||蒙藏委員會委員||2007-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6521號令]]
|-
|2007-04-25||6741||9-10||[[w:張超英|張超英]]||行政院新聞局駐日本新聞處前主任||2007-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45301號令]]
|-
|2007-04-25||6741||10||蘇〔毛灬〕治||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之母||2007-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2661號令]]
|-
|2007-05-09||6743||5-6||梁恆昌||司法院前大法官||2007-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571號令]]
|-
|2007-05-09||6743||6||[[w:王建今|王建今]]||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檢察長||2007-05-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931號令]]
|-
|2007-05-16||6744||6||[[w:楊祥發|楊祥發]]||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2007-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54951號令]]
|-
|2007-05-16||6744||6-7||瑪喜樂||財團法人私立彰化縣基督教喜樂保育院美籍創辦人||2007-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6581號令]]
|-
|2007-05-23||6745||28-29||沈友仁||國立臺灣大學教授、醫學院附設醫院前副院長||2007-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8021號令]],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一次)末次副署
|-
|2007-05-30||6746||10-11||[[w:八田與一|八田與一]]||嘉南平原水利之父日籍技師||2007-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9661號令]],行政院院長張俊雄(二次)首次副署
|-
|2007-09-19||6762||6||鍾台利||內政部役政署署長||2007-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1881號令]]
|-
|2007-10-09||6765||14-15||[[w:曾茂興|曾茂興]]||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工運鬥士||2007-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5661號令]]
|-
|2007-11-07||6769||10-11||松喬神父||財團法人天主教若瑟醫院比利時籍創辦人||2007-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0431號令]]
|-
|2007-12-05||6774||5||王銘錫||臺北縣義勇消防總隊中隊長||200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60881號令]]
|-
|2007-12-05||6774||5-6||[[w:王安順|王安順]]||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前校長、前臺灣省議會議員||200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7421號令]]
|-
|2008-01-16||6780||149||沈永紹||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08-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79081號令]]
|-
|2008-01-30||6782||6-7||[[w:陳鴻珍|陳鴻珍]]||財團法人崇德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2008-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4161號令]]
|-
|2008-01-30||6782||7||[[w:吳京 (學者)|吳京]]||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前部長、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2008-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5401號令]]
|-
|2008-03-12||6789||9||[[w:林之助|林之助]]||臺灣省膠彩畫協會榮譽理事長||2008-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12351號令]]
|-
|2008-04-09||6793||12||傅王遜雪||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8-04-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011號令]]
|-
|2008-04-30||6796||10-11||[[w:陳衣凡|陳衣凡]]||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空軍總司令||2008-04-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571號令]]
|-
|2008-04-30||6796||11||[[w:白寶珠|白寶珠]]||美利堅合眾國籍護理師||2008-04-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2481號令]]
|-
|2008-05-19||6800||21-22||[[w:柏楊|柏楊]](郭衣洞)||總統府前資政、人權作家||2008-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8951號令]],總統陳水扁、行政院院長張俊雄(二次)末次褒揚
|-
|2008-06-18||6806||4-5||[[w:廖風德|廖風德]]||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兼組織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2008-06-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33951號令]],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劉兆玄首次褒揚
|-
|2008-07-02||6809||24||李世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崑山科技大學]]前董事長||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85681號令]]
|-
|2008-07-02||6809||24-25||李天民||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授||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41號令]]
|-
|2008-07-02||6809||25-26||高金澄||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51號令]]
|-
|2008-07-16||6811||5||周馬雙金||僑務委員會前僑務委員||2008-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7781號令]]
|-
|2008-09-10||6821||6-7||[[w:吳舜文|吳舜文]]||裕隆企業集團總裁||2008-08-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6581號令]]
|-
|2008-09-10||6821||7-8||汪錕||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主計處前主計長||2008-09-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72141號令]]
|-
|2008-09-17||6822||6||[[w:趙耀東|趙耀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經濟部前部長、中國鋼鐵公司前董事長||2008-09-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9071號令]]
|-
|2008-10-01||6824||9||[[w:趙寧 (台灣)|趙寧]]||知名作家、佛光人文社會學院暨德霖技術學院前校長||2008-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64481號令]]
|-
|2008-10-01||6824||9-10||徐有守||考選部前政務次長||2008-09-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96031號令]]
|-
|2008-10-29||6828||7||[[w:李炳盛|李炳盛]]||監察院前監察委員、三重客運集團總裁||2008-10-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13281號令]]
|-
|2008-11-19||6831||6-7||[[w:王永慶|王永慶]]||臺塑集團創辦人||2008-1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4101號令]]
|-
|2008-12-10||6835||13-14||[[w:孔德成|孔德成]]||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總統府前資政、考試院前院長||2008-11-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7731號令]]
|-
|2008-12-10||6835||14-15||陳建中||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資政||2008-1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49521號令]]
|-
|2008-12-31||6840||18-19||傅家森||臺中市義勇消防總隊黎明分隊分隊長||2008-1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73071號令]]
|-
|2008-12-31||6840||19||[[w:葉石濤|葉石濤]]||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文壇耆宿||2008-1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88701號令]]
|-
|2009-02-04||6847||1-2||王澍霖||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9-0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00261號令]]
|-
|2009-02-11||6848||10||[[w:黃越欽|黃越欽]]||司法院前大法官、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9-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22431號令]]
|-
|2009-02-25||6850||7-8||[[w:釋聖嚴|聖嚴法師]]||法鼓山創辦人||2009-0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591號令]]
|-
|2009-03-04||6851||14||[[w:包德明|包德明]]||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銘傳大學創辦人||2009-0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691號令]]
|-
|2009-03-11||6852||4||李子豪||前空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2009-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4491號令]]
|-
|2009-03-11||6852||4-5||高政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前副局長||200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5451號令]]
|-
|2009-03-25||6854||6-7||[[w:徐亨|徐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海軍少將、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主席、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委員||2009-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7791號令]]
|-
|2009-04-08||6856||13||李希文||故陸軍中校,特頒「仁風化雨」匾額乙方||2009-03-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17161號令]]
|-
|2009-04-15||6857||7||[[w:葉由根|葉由根]]||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華光智能發展中心創辦人匈牙利籍神父||2009-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20141號令]]
|-
|2009-04-15||6857||7-8||黃亨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駐俄羅斯代表處組長||2009-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4001號令]]
|-
|2009-04-29||6860||20-21||[[w:沈慕羽|沈慕羽]]||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前主席、永久會務顧問||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3991號令]]
|-
|2009-04-29||6860||21||[[w:陳瑞鈿|陳瑞鈿]]||中華民國前空軍三大隊副大隊長||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21號令]]
|-
|2009-04-29||6860||21-22||何浩天||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31號令]]
|-
|2009-05-06||6862||9-10||菩妙法師||高雄市元亨寺前住持||2009-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41號令]]
|-
|2009-05-20||6864||22-23||王宇清||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09-05-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111611號令]]
|-
|2009-08-26||6878||8-9||張順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1號令]]
|-
|2009-08-26||6878||9||王宗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2號令]]
|-
|2009-08-26||6878||9-10||黃鎂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空勤機工長||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3號令]]
|-
|2009-09-02||6880||5||繆榮堂||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村長||2009-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3111號令]]
|-
|2009-09-09||6881||5-6||張瑞賢||南投縣義消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名間水上救生分隊小隊長||2009-09-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21131號令]]
|-
|2009-09-16||6882||10||[[w:陳守山|陳守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9-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6941號令]],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末次副署
|-
|2009-09-30||6884||6-7||陳孟鈴||監察院前副院長||2009-09-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32271號令]],行政院院長吳敦義首次副署
|-
|2009-10-14||6886||15-16||莊亨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09-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3141號令]]
|-
|2009-10-21||6887||5-6||[[w:林惠官|林惠官]]||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9-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7501號令]]
|-
|2009-10-21||6887||6-7||趙諒公||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前董事長||2009-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3321號令]]
|-
|2009-11-04||6889||7||江漢東||臺灣現代版畫會創會會長、資深畫家||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2391號令]]
|-
|2009-11-04||6889||7-8||江文祥||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1號令]]
|-
|2009-11-04||6889||8||許金次||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2號令]]
|-
|2009-11-04||6889||8-9||[[w:言百謙|言百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9-10-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73381號令]]
|-
|2009-12-30||6899||38-39||[[w:葉明勳|葉明勳]]||總統府前資政、世新大學榮譽董事長||2009-1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306171號令]]
|-
|2010-01-20||6902||11-12||李黃恆貞||前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議會前議員||2010-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05941號令]]
|-
|2010-02-10||6906||25-26||[[w:黃彰健|黃彰健]]||中央研究院院士||2010-0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13121號令]]
|-
|2010-02-24||6909||1||王邱鸞嬌||一貫道老前人||2010-0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13641號令]]
|-
|2010-03-23||6913||3||[[w:洪一峰|洪一峰]]||樂壇耆宿||2010-03-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53371號令]]
|-
|2010-03-31||6914||11||羊汝德||新聞界耆宿、[[國語日報]]社前發行人||2010-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71號令]]
|-
|2010-03-31||6914||11-12||[[w:郭宗清|郭宗清]]||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二級上將||2010-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81號令]]
|-
|2010-05-12||6921||102||王國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原創辦人||2010-05-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61號令]]
|-
|2010-05-19||6922||25-26||[[w:宋時選|宋時選]]||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朝陽科技大學董事長||2010-05-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71號令]]
|-
|2010-06-02||6924||44-45||[[w:張子源|張子源]]||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0-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23441號令]]
|-
|2010-06-09||6926||14||[[w:靳曾珍麗|靳曾珍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2010-06-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591號令]]
|-
|2010-07-07||6930||5||[[w:葛香亭|葛香亭]]||藝壇耆宿||2010-06-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601號令]]
|-
|2010-07-21||6932||6-7||[[w:黃友棣|黃友棣]]||音樂大師||2010-07-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01號令]]
|-
|2010-07-21||6932||7||張培成||一貫道世界總會理事長||2010-07-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11號令]]
|-
|2010-08-18||6936||6||[[w:鄭玉爐|鄭玉爐]]||財團法人臺北縣金包里慈護宮副董事長||2010-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56881號令]]
|-
|2010-08-25||6937||8-9||[[w:葛敦華|葛敦華]]||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中將||2010-08-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98961號令]]
|-
|2010-10-06||6943||7-8||張鼎鍾||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0-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5111號令]]
|-
|2010-10-06||6943||8||李俊||行政院新聞局前副局長||2010-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8191號令]]
|-
|2010-10-06||6943||8-9||[[w:龔煌城|龔煌城]]||中央研究院院士||2010-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56351號令]]
|-
|2010-11-10||6948||6-7||莊國華||陸軍中將||2010-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80461號令]]
|-
|2010-12-01||6951||8-9||黃秀日||外交部前常務次長||2010-1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7871號令]]
|-
|2010-12-08||6952||73||陳瑞堂||司法院前大法官||2010-1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31號令]]
|-
|2010-12-15||6953||7-8||潘振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史館前館長||2010-12-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51號令]]
|-
|2010-12-29||6955||39-40||[[w:李煥|李煥]]||總統府前資政、行政院前院長||2010-1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94471號令]]
|-
|2010-12-29||6955||40-41||劉毅夫||新聞界耆宿、空軍少將||2010-1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8021號令]]
|-
|2011-01-05||6956||17-18||[[w:何恩廷|何恩廷]]||陸軍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0-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4781號令]]
|-
|2011-01-12||6957||9||杜金榮||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11-01-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0010號令]]
|-
|2011-01-19||6958||44||[[w:盧光義|盧光義]]||陸軍中將、國防部聯合作戰訓練部前副主任||2011-0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59920號令]]
|-
|2011-01-26||6959||93-94||王光燦||中央研究院院士||2011-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4700號令]]
|-
|2011-02-23||6963||14-15||王章清||行政院前秘書長||2011-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22330號令]]
|-
|2011-03-23||6967||6-7||[[w:陳慧坤|陳慧坤]]||藝壇耆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2011-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44180號令]]
|-
|2011-04-20||6971||15||楚戈,本名[[w:袁德星|袁德星]]||資深藝術家、文學家||2011-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80號令]]
|-
|2011-04-20||6971||16||劉柱林,本名[[w:愛新覺羅·毓鋆|愛新覺羅·毓鋆]]||當代經學家||2011-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90號令]]
|-
|2011-04-27||6972||29||[[w:丘宏達|丘宏達]]||行政院前政務委員、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美國馬里蘭大學終身榮譽教授||2011-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10028470號令]]
|-
|2011-05-11||6974||10-11||酈俊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警察局前局長||2011-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81560號令]]
|-
|2011-06-08||6978||14-15||夏楚中||陸軍中將||2011-05-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95350號令]]
|-
|2011-06-22||6980||36-37||[[w:陳秀卿|陳秀卿]]||立法院立法委員||2011-06-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04920號令]]
|-
|2011-06-29||6981||162-163||朱士烈||前國民大會秘書長、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11-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9620號令]]
|-
|2011-06-29||6981||163-164||[[w:盧毓鈞|盧毓鈞]]||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1-06-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0420號令]]
|-
|2011-07-13||6983||4||謝景來||客家藍衫耆宿||2011-07-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80號令]]
|-
|2011-07-20||6984||6-7||王世慶||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前委員||2011-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90號令]]
|-
|2011-07-27||6985||6-7||[[w:汪道淵|汪道淵]]||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副院長、國防部前部長||2011-07-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46870號令]]
|-
|2011-08-10||6987||7-8||李鍾元||國立臺北大學教授、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副主任||2011-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57110號令]]
|-
|2011-08-24||6989||7-8||胡新南||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1-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68460號令]]
|-
|2011-09-14||6992||6||[[w:釋悟明|悟明]]老和尚||中國佛教會永久名譽理事長||2011-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5940號令]]
|-
|2011-09-21||6993||1-2||黃磊生||華裔美籍資深藝術家||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80號令]]
|-
|2011-09-21||6993||2-3||[[w:鍾鐵民|鍾鐵民]]||財團法人鍾理和文教基金會董事||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1000號令]]
|-
|2011-09-21||6993||3||[[w:李炎|李炎]]||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秘書長、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前主任||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6710號令]]
|-
|2011-09-28||6994||9||(Alison, John R.) 約翰‧艾利森將軍||美籍前飛虎隊隊員||2011-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90號令]]
|-
|2011-09-28||6994||9-10||周永隆||空軍少將||2011-09-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6650號令]]
|-
|2011-09-28||6994||10-11||張世傑||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前秘書長||2011-09-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9810號令]]
|-
|2011-10-05||6995||6-7||[[w:汪敬煦|汪敬煦]]||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前局長||2011-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09580號令]]
|-
|2011-11-02||6999||7||凃德錡||總統府資政、行政院前政務委員||2011-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29480號令]]
|-
|2011-11-09||7001||39-40||馬克任||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北美[[世界日報]]副董事長||2011-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41500號令]]
|-
|2011-11-30||7005||60-61||陶光遠||陸軍中將、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副總司令||2011-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55670號令]]
|-
|2011-12-14||7007||8-9||[[w:楊日松|楊日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醫室前主任||2011-1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4870號令]]
|-
|2011-12-21||7008||58||[[w:鄧勵豪|鄧勵豪]]||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1-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1250號令]]
|-
|2011-12-21||7008||58-59||華力進||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11-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810號令]]
|-
|2011-12-21||7008||59-60||[[w:蘇俊雄|蘇俊雄]]||司法院前大法官||2011-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2550號令]]
|-
|2012-01-04||7011||84||[[w:劉放吾|劉放吾]]||陸軍少將||2011-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210號令]]<ref name="MWC">行政院院長吳敦義請假,副院長陳-{冲}-代行</ref>
|-
|2012-01-20||7014||2-3||[[w:吳金贊|吳金贊]]||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福建省政府前主席||2012-01-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08140號令]],行政院院長吳敦義末次副署<ref name="MWC" />
|-
|2012-02-22||7020||11-12||楊世駒||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上校隊長||2012-02-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13160號令]],行政院院長陳-{冲}-首次副署
|-
|2012-02-29||7021||8-9||[[w:曾紀恩|曾紀恩]]||體壇耆宿||2012-0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2020號令]]
|-
|2012-03-14||7023||6-7||武冠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名譽董事||2012-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4600號令]]
|-
|2012-03-14||7023||7-8||[[w:史恆豐|史恆豐]]||陸軍少將||2012-03-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6820號令]]
|-
|2012-04-03||7026||2-3||[[w:黃崑巖|黃崑巖]]||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創院院長||2012-03-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68550號令]]
|-
|2012-04-11||7027||11||[[w:黃鏡峰|黃鏡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臺東縣前縣長||2012-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00號令]]
|-
|2012-04-18||7028||6-7||[[w:陳之藩|陳之藩]]||資深散文名家、國立成功大學客座教授||2012-04-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1500號令]]
|-
|2012-04-18||7028||7-8||陳倬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6750號令]]
|-
|2012-04-18||7028||8||[[w:莫淡雲|莫淡雲]]||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10號令]]
|-
|2012-04-18||7028||8-9||成一法師||財團法人台北市華嚴蓮社、私立智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前董事長||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5220號令]]
|-
|2012-05-09||7031||6||馮鍾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前參事||2012-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1420號令]]
|-
|2012-05-23||7033||21-22||[[w:劉真 (教育家)|劉真]]||總統府前資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2-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3130號令]]
|-
|2012-05-23||7033||22-23||[[w:鳳飛飛|鳳飛飛]](本名林秋鸞)||庶民歌后||2012-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2220號令]]
|-
|2012-06-06||7035||9-10||[[w:巫永福|巫永福]]||資深文壇耆宿||2012-05-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10號令]]
|-
|2012-06-13||7036||11-12||[[w:高魁元|高魁元]]||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2012-06-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00號令]]
|-
|2012-06-20||7037||5-6||劉勤章||內政部警政署前副署長、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局長||2012-06-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32940號令]]
|-
|2012-06-27||7038||15-16||[[w:楊寶發|楊寶發]]||內政部前政務次長、前臺南縣縣長||2012-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790號令]]
|-
|2012-06-27||7038||16-17||劉達人||外交部前駐賴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2012-06-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800號令]]
|-
|2012-07-11||7040||5-6||陳茂修||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12-07-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7620號令]]
|-
|2012-07-18||7041||7-8||郭國銓||實踐大學名譽董事長、臺南市郭綜合醫院總裁||2012-07-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51420號令]]
|-
|2012-07-25||7042||4-5||[[w:明驥|明驥]]||前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07-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65620號令]]
|-
|2012-08-15||7045||6||[[w:温興春|温興春]]||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美和科技大學董事長||2012-08-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70230號令]]
|-
|2012-09-12||7049||7||[[w:單國璽|單國璽]]||天主教會樞機主教||2012-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63880號令]]
|-
|2012-09-26||7051||5-6||王月蘭||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創辦人||2012-09-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09850號令]]
|-
|2012-10-24||7055||3||王同義||空軍第四九九戰術戰鬥機聯隊上校||2012-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0160號令]]
|-
|2012-11-07||7057||2||陸正||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中校||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0號令]]
|-
|2012-11-07||7057||2-3||洪釋豪||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少校||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1號令]]
|-
|2012-11-07||7057||3||陳秉鴻||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醫務中隊上尉||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2號令]]
|-
|2012-11-07||7057||3-4||陳俊宏||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士官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3號令]]
|-
|2012-11-07||7057||4||蔡國輝||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士官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4號令]]
|-
|2012-11-07||7057||4-5||梁秉權||致理技術學院董事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1730號令]]
|-
|2012-11-14||7058||3-4||謝瑞智||國民大會代表、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2012-1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2430號令]]
|-
|2012-11-21||7059||2||[[w:勞思光|勞思光]]||中央研究院院士||2012-1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6410號令]]
|-
|2012-12-05||7061||21-22||林炳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院長||2012-1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040號令]]
|-
|2012-12-05||7061||22-23||[[w:施鐘响|施鐘响]]||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2-1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760號令]]
|-
|2012-12-12||7062||16||[[w:蕭啟慶|蕭啟慶]]||中央研究院院士||2012-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7570號令]]
|-
|2012-12-19||7063||6-7||趙金鏞||外交部駐馬拉威共和國前特命全權大使||2012-12-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630號令]]
|-
|2013-01-02||7066||36||[[w:陳武雄|陳武雄]]||文壇耆宿||2012-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570號令]]
|-
|2013-01-09||7067||15||張錦文||臺灣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2012-12-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87140號令]]
|-
|2013-01-16||7068||22-23||[[w:辜濓松|辜濓松]]||總統府前資政、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2013-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91290號令]]
|-
|2013-01-30||7070||45-46||[[w:陳文郁|陳文郁]]||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3-0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0770號令]]
|-
|2013-01-30||7070||46-47||[[w:顏元叔|顏元叔]]||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3-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4090號令]]
|-
|2013-02-06||7071||3||[[w:剛葆璞|剛葆璞]]||空軍中將、國防部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2013-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8790號令]]
|-
|2013-02-08||7072||8-9||[[w:脫德榮|脫德榮]]||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13-0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9910號令]]
|-
|2013-02-08||7072||9||林秉彬||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2013-0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3830號令]]
|-
|2013-02-20||7073||3-4||李海天||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3-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8660號令]],行政院院長陳-{冲}-末次副署
|-
|2013-03-13||7076||15||黃育隆||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海山分隊小隊長||2013-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0120號令]],行政院院長江宜樺首次副署
|-
|2013-03-27||7078||2-3||劉垕||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3-03-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6720號令]]
|-
|2013-05-01||7083||5-6||[[w:郭芝苑|郭芝苑]]||樂壇耆宿||2013-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100號令]]
|-
|2013-05-08||7084||36||蕭樂同||陸軍司令部少將副參謀長||2013-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9030號令]]
|-
|2013-06-05||7089||29-30||[[w:林洋港|林洋港]]||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2013-05-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950號令]]
|-
|2013-06-26||7089||2-3||張豫生||財團法人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2013-06-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20號令]]
|-
|2013-06-26||7092||3||蔡敏忠||國立體育大學前校長||2013-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30號令]]
|-
|2013-07-03||7093||56-57||[[w:宋瑞樓|宋瑞樓]]||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教授||2013-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9880號令]]
|-
|2013-07-17||7095||9||[[w:洪慶麟|洪慶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3-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25870號令]]
|-
|2013-07-24||7096||6-7||鮑亦興||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名譽教授||2013-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930號令]]
|-
|2013-07-24||7096||7||魏耿||前國民大會代表||2013-07-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660號令]]
|-
|2013-07-24||7096||7-8||[[w:李國修|李國修]]||資深劇作家||2013-07-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5700號令]]
|-
|2013-07-31||7097||5-6||彭祥億||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泰山分隊小隊長||2013-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0號令]]
|-
|2013-07-31||7097||6||陳奕睿||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泰山分隊小隊長||2013-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1號令]]
|-
|2013-08-07||7098||7-8||郭宗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前院長||2013-07-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3860號令]]
|-
|2013-08-14||7100||3||陳振清||總統府國策顧問||2013-08-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8720號令]]
|-
|2013-09-11||7104||7-8||[[w:王作榮|王作榮]]||總統府前資政、監察院前院長||2013-08-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50640號令]]
|-
|2013-09-18||7105||2-3||[[w:徐生明|徐生明]]||資深棒球總教練||2013-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69100號令]]
|-
|2013-09-25||7106||1-2||[[w:張鴻明|張鴻明]]||南管藝師||2013-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0850號令]]
|-
|2013-09-25||7106||2||胡鎮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家安全局前中將副局長||2013-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4620號令]]
|-
|2013-11-06||7112||9||黎明||嶺東科技大學董事長||2013-10-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97880號令]]
|-
|2014-01-22||7123||64||[[w:趙文藝|趙文藝]]||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4-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3060號令]]
|-
|2014-01-29||7124||137-138||[[w:黃俊英|黃俊英]]||考試院考試委員||2014-0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8100號令]]
|-
|2014-02-05||7125||19||鮑得勝牧師||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輔導中心義裔美籍創辦人||2014-0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530號令]]
|-
|2014-02-05||7125||20||[[w:李泰祥|李泰祥]]||音樂大師||2014-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490號令]]
|-
|2014-02-19||7127||11-12||[[w:鈕先鍾|鈕先鍾]]||淡江大學榮譽教授||2014-02-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4630號令]]
|-
|2014-03-05||7129||5-6||[[w:李學炎|李學炎]]||前空軍少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2014-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7610號令]]
|-
|2014-03-12||7130||5-6||李金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14-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5310號令]]
|-
|2014-04-09||7134||8||[[w:王金河|王金河]]||財團法人王金河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2014-03-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48250號令]]
|-
|2014-04-23||7136||5-6||李重耀||資深建築師||2014-04-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7780號令]]
|-
|2014-04-30||7137||2-3||方俊弘||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2014-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8110號令]]
|-
|2014-05-21||7140||3||王壽||財團法人玉山寶光聖堂董事長||2014-05-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0410號令]]
|-
|2014-05-21||7140||3-4||[[w:周夢蝶|周夢蝶]],本名起述||文壇耆宿||2014-05-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4290號令]]
|-
|2014-05-28||7141||16||廖德添||客家耆宿||2014-05-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7700號令]]
|-
|2014-05-28||7141||16-17||黃世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務正||2014-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5870號令]]
|-
|2014-06-18||7145||155||[[w:張豐緒|張豐緒]]||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2014-06-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89160號令]]
|-
|2014-07-23||7150||4||張哲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南勢分隊小隊長||2014-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04870號令]]
|-
|rowspan=6|2014-08-20||rowspan=6|7154||14-15||林基澤||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0號令]]
|-
|15||劉耀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瑞隆分隊分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1號令]]
|-
|16||黃國棟||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苓雅分隊分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2號令]]
|-
|16-17||王中||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成功分隊小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3號令]]
|-
|17||莊政潔||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新興分隊小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4號令]]
|-
|17-18||黃尚強||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副總幹事||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5號令]]
|-
|2014-09-03||7156||11||郭恩書||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2014-08-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8690號令]]
|-
|2014-09-24||7159||7||陶廷舟||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鳳山中隊鳳祥義消救助分隊分隊長||2014-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8690號令]]
|-
|2014-09-24||7159||8||王業鍵||中央研究院院士||2014-09-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5300號令]]
|-
|2014-10-01||7160||7-8||劉紹爐||光環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2014-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2600號令]]
|-
|2014-10-15||7162||20||[[w:曹永和|曹永和]]||中央研究院院士||2014-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9250號令]]
|-
|2014-10-29||7164||7-8||[[w:孔令晟|孔令晟]]||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陸戰隊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4-10-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30號令]]
|-
|2014-11-05||7165||3||[[w:陳奇祿|陳奇祿]]||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2014-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40號令]]
|-
|2014-11-12||7166||22||[[w:彭明聰|彭明聰]]||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2014-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2980號令]]
|-
|2014-11-19||7167||24||葉木麟||臺北市萬華區西門里里長,題頒「惠益桑梓」匾額乙方||2014-1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9130號令]]
|-
|2014-11-19||7167||24-25||莊倍源||空軍軍官學校飛行訓練指揮部上校||2014-1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3440號令]],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末次副署
|-
|2014-12-24||7173||35||[[w:蔡萬才|蔡萬才]]||總統府前資政、富邦集團創辦人暨總裁||2014-12-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77990號令]],行政院院長毛治國首次副署
|-
|2014-12-24||7173||35-36||[[w:王永在|王永在]]||臺塑集團創辦人||2014-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8530號令]]
|-
|2014-12-31||7174||8||[[w:漢寶德|漢寶德]]||總統府資政、臺南藝術大學前校長||2014-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1410號令]]
|-
|2015-01-21||7177||18-19||郭榮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5-0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10082320號令]]
|-
|2015-01-21||7177||19||[[w:陳錫章|陳錫章]]||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5-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00090號令]]
|-
|2015-02-17||7181||8||[[w:賴碧霞|賴碧霞]],本名賴鸞櫻||客家樂壇耆宿||2015-0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10號令]]
|-
|2015-02-17||7181||9||謝君-{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草漯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0號令]]
|-
|2015-02-17||7181||9-10||曾重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新屋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1號令]]
|-
|2015-02-17||7181||10||陳鳳翔||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2號令]]
|-
|2015-02-17||7181||10-11||張桂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觀音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3號令]]
|-
|2015-02-17||7181||11||陳彥茗||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4號令]]
|-
|2015-02-17||7181||19||蔡長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5號令]]
|-
|2015-03-18||7185||2||[[w:蕭泰然|蕭泰然]]||樂壇耆宿||2015-03-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28370號令]]
|-
|2015-04-15||7189||1-2||梁尚勇||監察院前監察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5-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35690號令]]
|-
|2015-04-22||7190||10-11||[[w:方賢齊|方賢齊]]||交通部前常務次長、前電信總局局長||2015-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2610號令]]
|-
|2015-04-29||7191||2-3||[[w:蔣仲苓|蔣仲苓]]||總統府前資政、陸軍二級上將、國防部前部長||2015-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1390號令]]
|-
|2015-05-06||7192||22-23||雷飛龍||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2015-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7880號令]]
|-
|2015-05-06||7192||23||[[w:王玨|王玨]]||藝壇耆宿||2015-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6720號令]]
|-
|2015-06-03||7196||37||岳天||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陸軍中將||2015-05-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59020號令]]
|-
|2015-06-10||7197||52||[[w:馬水龍|馬水龍]]||樂壇耆宿||2015-06-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62330號令]]
|-
|2015-07-01||7200||123-124||廖節女士||穎敏賢良||2015-06-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30號令]]
|-
|2015-07-08||7201||40||齊人鶚||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少將委員||2015-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40號令]]
|-
|2015-07-08||7201||40-41||嚴秀峯||財團法人蘆洲李宅古蹟維護文教基金會創會董事長||2015-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60號令]]
|-
|2015-07-08||7201||41-42||曾中明||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2015-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50號令]]
|-
|2015-07-15||7202||7-8||黃永川||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15-07-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0480號令]]
|-
|2015-07-29||720||6||王乃昌||遠東科技大學創辦人||2015-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70號令]]
|-
|2015-07-29||720||6-7||廖枝德||大木作技術保存者||2015-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80號令]]
|-
|2015-07-29||7204||7-8||吳挽瀾||總統府國策顧問、考選部前部長||2015-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3570號令]]
|-
|2015-08-05||7205||7-8||廖德政||總統府國策顧問、藝壇耆宿||2015-07-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490號令]]
|-
|2015-08-19||7207||11-12||[[w:高忠信|高忠信]]||前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5-08-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900號令]]
|-
|2015-08-26||7208||6-7||(Rabe)約翰拉貝先生||德籍人士||2015-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0號令]]
|-
|2015-08-26||7208||7||(Vautrin)明妮魏特琳女士||美籍傳教士||2015-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1號令]]
|-
|2015-08-26||7208||8||丁育群||行政院顧問、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2015-08-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4110號令]]
|-
|2015-09-02||7209||2-3||[[w:張純如|張純如]]||華裔美籍作家||2015-08-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0720號令]]
|-
|2015-09-09||7210||6||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台灣世界展望會、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永齡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題頒「仁惠濟群」匾額各乙方||2015-08-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41320號令]]
|-
|2015-09-09||7210||7||李繼賢||前空軍總司令部後勤署上校||2015-09-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2210號令]]
|-
|2015-09-16||7211||7-8||[[w:何鳳山|何鳳山]]||外交部已故大使||2015-09-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890號令]]
|-
|2015-09-23||7212||7-8||胡惠德||醫療財團法人臺灣血液基金會前董事長||2015-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5590號令]]
|-
|2015-09-23||7212||8||戴樹清||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2015-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090號令]]
|-
|2015-09-30||7213||14-15||[[w:羅蘭 (作家)|羅蘭]],本名靳佩芬||資深藝文作家||2015-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620號令]]
|-
|2015-10-28||7217||7-8||田寶岱||外交部駐沙烏地阿拉伯前特命全權大使||2015-10-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80號令]]
|-
|2015-11-04||7218||8-9||簡茂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5-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2410號令]]
|-
|2015-11-04||7218||9||(Wilson)[[w:罗伯特·威尔逊 (医生)|羅伯特威爾遜]]先生||美籍人士||2015-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300號令]]
|-
|2015-11-18||7220||7||黃南||地方慈善耆宿||2015-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32200號令]]
|-
|2015-12-09||7223||36||吳文達||勝光鋼管集團總裁||2015-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1060號令]]
|-
|2015-12-30||7226||132-133||喬育彬||國立臺北大學教授||2015-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40號令]]
|-
|2015-12-30||7226||133||許文富||前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廳長、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名譽教授||2015-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90號令]]
|-
|2016-01-06||7227||143||[[w:柯俊雄|柯俊雄]]||影壇巨擘||2015-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80號令]]
|-
|2016-01-06||7227||143-144||[[w:王甲乙|王甲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最高法院前院長||2015-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780號令]]
|-
|2016-01-06||7227||144-145||朱震||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2015-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2870號令]]
|-
|2016-01-06||7227||145||[[w:趙廷俊|趙廷俊]]||新聞界耆宿、中央日報前總經理||2015-12-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50號令]]
|-
|2016-01-06||7227||146||施金池||教育部前常務次長||2015-12-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3510號令]]
|-
|2016-01-20||7229||4||[[w:林孝信|林孝信]]||世新大學客座教授||2016-0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6340號令]]
|-
|2016-01-27||7230||5-6||[[w:王廣亞|王廣亞]]||育達教育文化事業機構創辦人兼總裁||2016-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20號令]],行政院院長毛治國末次副署
|-
|2016-02-17||7232||15||[[w:徐佳士|徐佳士]]||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16-0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9720號令]],行政院院長毛治國請假,副院長張善政代行
|-
|2016-02-17||7232||15-16||[[w:楊冠政|楊冠政]]||國立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2016-02-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10號令]],行政院院長張善政首次副署
|-
|2016-02-17||7232||16-17||[[w:張榮發|張榮發]]||長榮集團創辦人暨總裁||2016-02-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0080號令]]
|-
|2016-02-24||7233||8||[[w:趙金祁|趙金祁]]||教育部前政務次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2016-0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3390號令]]
|-
|2016-03-09||7235||5-6||蔡長啓||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前校長||2016-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7990號令]]
|-
|2016-03-16||7236||2||[[w:陸以正|陸以正]]||外交部前特任大使||2016-03-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9920號令]]
|-
|2016-03-23||7237||2-3||趙雅博||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前校長||2016-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8330號令]]
|-
|2016-03-30||7238||2-3||蔡宗達||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一海巡隊分隊長||2016-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1號令]]
|-
|2016-03-30||7238||3||[[w:杜潘芳格|杜潘芳格]]||臺灣文藝雜誌社前社長||2016-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80號令]]
|-
|2016-03-30||7238||4||[[w:李子弋|李子弋]]||財團法人天帝教第二任首席使者||2016-03-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20號令]]
|-
|2016-04-06||7239||2-3||[[w:趙萬富|趙萬富]]||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上將||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00號令]]
|-
|2016-04-06||7239||3-4||[[w:劉介宙|劉介宙]]||前國民大會代表、旅日僑領||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10號令]]
|-
|2016-04-06||7239||4||鄭義燕||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創辦人||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6710號令]]
|-
|2016-04-06||7239||5||林振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0號令]]
|-
|rowspan=2|2016-04-20||7241||3-4||羅茂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前校長||2016-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7250號令]]
|-
|7241||4-5||[[w:梅可望|梅可望]]||中央警察大學、東海大學前校長||2016-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0470號令]]
|-
|rowspan=2|2016-05-04||7243||46||[[w:惟覺|惟覺]]老和尚||中台禪寺開山方丈||2016-04-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3370號令]]
|-
|7243||46||[[w:顏世錫|顏世錫]]||總統府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6-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5550號令]]
|-
|rowspan=3|2016-05-11||rowspan=3|7244||27-28||[[w:張光明|張光明]]||空軍上校飛行官||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70號令]]
|-
|28||[[w:朱致遠|朱致遠]]||前陸軍中將副總司令||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80號令]]
|-
|29||[[w:郭茂林|郭茂林]]||旅日華裔建築師||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90號令]]
|-
|rowspan=2|2016-05-18||7245||66-67||[[w:張文雄 (臺灣)|張文雄]]||景文科技大學董事長||2016-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30號令]]
|-
|7245||67||黃天橫||臺南文史耆宿||2016-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40號令]]
|-
|2016-05-19||7246||8||趙錦||陸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督導官||2016-05-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43330號令]],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末次褒揚
|-
|rowspan=2|2016-06-15||7251||2-3||[[w:張光賓|張光賓]]||資深書畫藝術家||201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00號令]],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院長林全首次褒揚
|-
|7251||3||薛光祖||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前校長||201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10號令]]
|-
|rowspan=2|2016-07-13||7255||8||林東明||國立臺灣大學教授||2016-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10號令]]
|-
|7255||8-9||[[w:貢敏|貢敏]]||資深戲劇家||2016-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20號令]]
|-
|2016-07-20||7256||38||柯澤東||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6-07-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5230號令]]
|-
|2016-07-27||7257||46||鄒寶書||空軍少將||2016-07-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8720號令]]
|-
|2016-08-10||7259||12-13||[[w:葛義才|葛義才]]||司法院前秘書長、最高法院前院長||2016-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84660號令]]
|-
|2016-09-07||7263||8-9||施予仁||財團法人天主教聖言會會士、耕莘醫院首任院長美國籍神父||2016-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10號令]]
|-
|rowspan=2|2016-09-14||7264||6-7||黃石華||前國民大會代表、香港崇正總會永遠名譽會長||2016-09-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20號令]]
|-
|7264||7-8||[[w:王拓|王拓]],本名王紘久||前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前立法委員、鄉土文學作家||2016-09-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1440號令]]
|-
|rowspan=2|2016-09-21||7265||8-9||[[w:顧正秋|顧正秋]]||京劇表演藝術家||2016-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6290號令]]
|-
|7265||9-10||[[w:楊南郡|楊南郡]]||古道先驅學者||2016-09-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60號令]]
|-
|2016-09-28||7266||2||[[w:張義雄|張義雄]]||資深旅日藝術家||2016-09-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00號令]]
|-
|2016-10-05||7267||2-3||李棠華||資深雜技藝術家、新象創作劇團藝術指導||2016-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155300號令]]
|-
|2016-10-26||7270||12||[[w:林南生|林南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6-10-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2600號令]]
|-
|2016-11-09||7273||58||余元龍||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村村長||2016-10-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9950號令]]
|-
|2016-11-16||7274||22||唐積敏||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副主任||2016-1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20號令]]
|-
|rowspan=2|2016-11-30||7276||29||蔡銘鎜||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10號令]]
|-
|7276||30||[[w:蔡友土|蔡友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8030號令]]
|-
|2016-12-07||7277||11-12||葉常棣||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少校飛行官||2016-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47660號令]]
|-
|rowspan=2|2016-12-28||7282||33||宋慶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前場長||2016-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090號令]]
|-
|7282||33-34||張姚宏影||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6-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100號令]]
|-
|2017-01-25||7287||3||[[w:秦金生|秦金生]]||臺灣省政府前委員||2017-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5790號令]]
|-
|rowspan=2|2017-02-15||7291||20||陳俊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201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9330號令]]
|-
|7291||21||[[w:華錫鈞|華錫鈞]]||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空軍上將||201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3240號令]]
|-
|rowspan=2|2017-03-01||7293||13||[[w:吳敦厚|吳敦厚]]||傳統燈籠工藝家||2017-0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7680號令]]
|-
|7293||13-14||[[w:陳玉梅 (政治人物)|陳玉梅]]||僑務委員會前副委員長、臺北市議會前議員||2017-0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20號令]]
|-
|rowspan=2|2017-03-08||7294||2-3||[[w:柯基良|柯基良]]||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前主任||2017-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70號令]]
|-
|7294||3-4||張特生||司法院前大法官||2017-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6070號令]]
|-
|rowspan=2|2017-03-15||7295||3||[[w:陳燊齡|陳燊齡]]||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2017-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30號令]]
|-
|7295||4||李騰輝||前臺北縣泰山鄉鄉長||2017-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40號令]]
|-
|2017-03-22||7296||8-9||[[w:辜成允|辜成允]]||臺泥集團董事長||2017-03-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10號令]]
|-
|rowspan=2|2017-04-05||7298||10||[[w:李雅樵|李雅樵]]||前臺南縣縣長、前省議會議員||2017-03-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50號令]]
|-
|7298||11||[[w:崔小萍|崔小萍]]||廣播界耆宿||2017-03-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60號令]]
|-
|2017-04-12||7299||2-3||[[w:李元簇|李元簇]]||前副總統||2017-03-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16730號令]]
|-
|2017-04-19||7300||12-13||曹以松||國立宜蘭大學前校長、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7-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1410號令]]
|-
|rowspan=3|2017-04-26||rowspan=3|7301||27-28||[[w:張麟德|張麟德]]||總統府第三局前局長、空軍中將||2017-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50號令]]
|-
|28||[[w:鄭問|鄭問]],本名鄭進文||資深漫畫家||2017-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30號令]]
|-
|29||(Amondson)納莉‧艾默森(Nellie Gephardt Amondson)女士||美籍||2017-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40號令]],外交部部長李大維副署
|-
|rowspan=2|2017-05-31||7307||3||[[w:李亦園|李亦園]]||中央研究院院士||2017-05-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3760號令]]
|-
|7307||3-4||[[w:何春木|何春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臺灣省議會議員||2017-05-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7520號令]]
|-
|2017-06-28||7311||2-3||[[w:丁松筠|丁松筠]]||財團法人光啟文教視聽節目服務社董事長、耶穌會神父||2017-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74520號令]]
|-
|2017-07-05||7312||9||[[w:齊柏林|齊柏林]]||知名空拍導演、環保行動者||2017-06-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33400號令]]
|-
|2017-07-12||7314||4-5||[[w:施純仁|施純仁]]||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2017-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80710號令]]
|-
|2017-08-09||7318||154||羅四維||輔仁大學教授、耶穌會神父||2017-08-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95010號令]]
|-
|2017-08-23||7320||5||[[w:劉文雄|劉文雄]]||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7-08-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44280號令]]
|-
|rowspan=2|2017-08-30||7321||6||萬常山||萬壽鋁業、萬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4990號令]]
|-
|7321||6-7||[[w:吳清友|吳清友]]||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1870號令]],行政院院長林全末次副署
|-
|2017-10-11||7328||4||[[w:王正中 (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正中]]||中央研究院院士||2017-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15200號令]],行政院院長賴清德首次副署
|-
|2017-11-01||7332||2||張耀濱||臺南市玉窩堂慈恩會會長||2017-10-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28440號令]]
|-
|rowspan=3|2017-11-15||rowspan=3|7335||11||吳能明||桂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3920號令]]
|-
|11-12||林永軒||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新工分隊小隊長||2017-11-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4760號令]]
|-
|12||[[w:李永平|李永平]]||資深文學家、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2017-1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0230號令]]
|-
|rowspan=2|2017-12-06||7339||43||[[w:鄭清文|鄭清文]]||資深文學家||2017-1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1070號令]]
|-
|7339||44||[[w:林思聰|林思聰]]||陸軍中將、前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處長||201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4210號令]]
|-
|rowspan=2|2017-12-13||7340||12||[[w:戴振耀|戴振耀]]||立法院前立法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2017-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360號令]]
|-
|7340||12-13||侯武忠||澎湖縣立慢性病防治所所長||2017-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820號令]]
|-
|rowspan=2|2017-12-20||7341||3||鄧祖謀||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督導官||2017-1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2960號令]]
|-
|7341||3-4||呂德琪||前空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會少將委員||2017-1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9700號令]]
|-
|rowspan=2|2017-12-27||7342||33-34||[[w:蕭天讚|蕭天讚]]||立法院前立法委員、法務部前部長||2017-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0080號令]]
|-
|7342||34-35||章乃安||陸軍少將||2017-1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1000號令]]
|-
|2018-01-03||7343||32||李俊宏||屏東縣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新園分隊小隊長||2017-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5990號令]]
|-
|2018-01-10||7344||5-6||[[w:吳庚|吳庚]]||司法院前大法官||2018-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7020號令]]
|-
|2018-01-17||7345||16-17||[[w:王攀元|王攀元]]||畫壇耆宿||2018-0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0790號令]]
|-
|2018-02-07||7349||45-46||顏焜熒||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2018-0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9910號令]]
|-
|2018-02-27||7352||3||[[w:徐鴻志|徐鴻志]]||前桃園縣縣長||2018-0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17970號令]]
|-
|rowspan=2|2018-03-14||7354||8||田兆霖||前空軍總司令部計劃署少將副署長||2018-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0740號令]]
|-
|7354||9||王昆德||財團法人一貫道興毅純陽聖道院董事長||2018-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4020號令]]
|-
|2018-03-28||7356||2-3||謝英鐸||駐多明尼加技術團前團長||2018-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0240號令]]
|-
|2018-04-03||7357||3-4||康萬福、唐文彥、陳冠宏、蔡邑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技士、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護士||2018-03-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1950號令]]
|-
|2018-04-18||7359||9-10||[[w:洛夫 (詩人)|洛夫]](本名莫洛夫)||文壇耆宿||2018-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6780號令]]
|-
|2018-05-09||7363||13-14||[[w:陳秋盛|陳秋盛]]||資深指揮家||2018-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4510號令]]
|-
|rowspan=8|2018-05-23||rowspan=8|7365||29||(Lincoln)大衛‧林肯博士(Dr. David C. Lincoln)||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美籍創始理事||2018-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7130號令]],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副署
|-
|30||[[w:潘世光|潘世光]]||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東豐天主堂神父||2018-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9280號令]]
|-
|rowspan=6|31-33||游曜陽||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rowspan=6|2018-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3060號令]]
|-
|李翰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
|-
|余佳昇||rowspan=3|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山峰分隊小隊長
|-
|游博瑜
|-
|林伯庭
|-
|林尉熙||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平鎮分隊小隊長
|-
|2018-05-30||7366||24||[[w:孫越 (演員)|孫越]](本名孫鉞)||藝壇耆宿||2018-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4980號令]]
|-
|2018-06-20||7369||86||[[w:王大閎|王大閎]]||資深建築師||2018-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2940號令]]
|-
|rowspan=2|2018-06-27||7371||37||吳彥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第二十七戰術戰鬥機作戰隊中校飛行官||2018-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30號令]]
|-
|7371||38||[[w:何子雨|何子雨]]||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十一戰術戰鬥機作戰隊少校飛行官||2018-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40號令]]
|-
|2018-07-04||7372||2-3||[[w:馮定國|馮定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8-06-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8830號令]]
|-
|2018-08-08||7377||5-6||[[w:楊國樞|楊國樞]]||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8-07-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1740號令]]
|-
|2018-08-08||7377||6-7||[[w:胡勝正|胡勝正]]||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2018-07-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48500號令]]
|-
|2018-08-08||7377||7-8||游傑士||前陸軍作戰研究督察委員會中將主任委員||2018-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0940號令]]
|-
|2018-08-15||7378||6-7||[[w:鄭罕池|鄭罕池]]||資深農技專家||2018-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3110號令]]
|-
|2018-09-05||7381||2||[[w:黃信介|黃信介]]先生||故政壇耆宿,題頒「讜言弘聲」匾額||2018-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55360號令]]
|-
|2018-09-05||7381||2-3||杜善良||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8-08-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93730號令]]
|-
|2018-10-09||7387||6-7||蔡倍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湖內分隊小隊長||2018-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10號令]]
|-
|2018-10-09||7387||7||施泰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2018-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70號令]]
|-
|2018-10-31||7390||7-8||[[w:吳兆南|吳兆南]],本名吳宗炎||相聲傳統藝術家||2018-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4920號令]]
|-
|2018-11-07||7391||15||[[w:張俊彥|張俊彥]]||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交通大學前校長||2018-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5420號令]]
|-
|2018-11-21||7393||25-26||簡振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2018-1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2820號令]]
|-
|2018-11-28||7394||64||[[w:許曹德|許曹德]]||民主運動先輩||2018-1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840號令]]
|-
|2018-11-28||7394||64-65||陳光斗||空軍中將||2018-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170號令]]
|-
|2018-12-12||7396||11-12||[[w:林瑞明|林瑞明]]||國立成功大學名譽教授、臺灣文史學者||2018-1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33020號令]]
|-
|2019-01-02||7401||23||柯博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空勤吊掛分隊第一小隊小隊長陸軍一等士官長||2018-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0030號令]]
|-
|2019-01-02||7401||23-24||[[w:江丙坤|江丙坤]]||立法院前副院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前董事長||2018-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00號令]]
|-
|2019-01-16||7406||61-62||[[w:羅本立|羅本立]]||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國防部前參謀總長陸軍一級上將||2019-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20號令]]
|-
|2019-01-16||7406||62-63||[[w:羅慧夫|羅慧夫]]||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美籍創辦人、長庚紀念醫院前院長||2019-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4060號令]],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末次副署,外交部部長吳釗燮副署
|-
|2019-01-30||7408||50||[[w:葉英堃|葉英堃]]||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2019-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5790號令]],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二次)首次副署
|-
|2019-01-30||7408||50-51||[[w:黃金島|黃金島]],本名黃圳島||民主鬥士||2019-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8320號令]]
|-
|2019-02-01||7409||10||[[w:崔之道|崔之道]]||國家安全會議前戰地政務委員、海軍二級上將||2019-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370號令]]
|-
|2019-02-01||7409||10-11||黃金泉||泛美中華會館聯誼會秘書長||2019-0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870號令]]
|-
|2019-02-01||7409||11-12||譚志為||空軍少將||2019-0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1640號令]]
|-
|2019-02-20||7411||14||潘烏吉||噶瑪蘭族香蕉絲編織工藝保存者||2019-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3630號令]]
|-
|2019-02-20||7411||15||[[w:楊德智|楊德智]]||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陸軍上將||2019-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4160號令]]
|-
|2019-03-06||7413||3||[[w:高俊明|高俊明]]||總統府前資政、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2019-0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10012730號令]]
|-
|2019-03-06||7413||4||[[w:黃爾璇|黃爾璇]]||總統府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7970號令]]
|-
|2019-03-06||7413||4-5||[[w:陳計男|陳計男]]||司法院前大法官||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80號令]]
|-
|2019-03-06||7413||5-6||黃榮泉||傳統藝術「泰雅口述傳統」保存者||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90號令]]
|-
|2019-03-06||7413||6||張宇恭||輔仁大學前副校長、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神父||2019-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0720號令]]
|-
|2019-03-27||7416||2||畢耀遠神父||天主教財團法人若瑟醫院荷蘭籍榮譽董事||2019-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7970號令]]
|-
|2019-04-10||7418||13||[[w:麥朝成|麥朝成]]||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2019-04-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9990號令]]
|-
|2019-04-10||7418||14||林添福||竹南蛇窯創辦人||2019-04-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3690號令]]
|-
|2019-04-24||7420||45-46||李錫奇||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資深藝術家||2019-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4260號令]]
|-
|2019-05-01||7421||32||[[w:柯慶明|柯慶明]]||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8980號令]]
|-
|2019-05-01||7421||32-33||陳東海||前海軍艦隊司令部中將司令||2019-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380號令]]
|-
|2019-05-08||7422||10-11||許文政||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創辦人||2019-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410號令]]
|-
|2019-05-15||7424||23-24||陳邁||資深建築師||2019-05-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2720號令]]
|-
|2019-05-29||7427||17-18||黃淑賢||資深牙醫師||2019-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1960號令]]
|-
|2019-06-05||7428||28-29||[[w:施啟揚|施啟揚]]||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2019-05-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9150號令]]
|-
|2019-06-12||7429||5||[[w:羅銅壁|羅銅壁]]||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5-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3720號令]]
|-
|2019-06-26||7433||66||[[w:李奇茂|李奇茂]]||資深水墨畫家||2019-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70號令]]
|-
|2019-07-03||7434||6-7||[[w:王振鵠|王振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2019-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4180號令]]
|-
|2019-07-10||7435||3||[[w:蔡安邦|蔡安邦]]||中央研究院院士||2019-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1880號令]]
|-
|2019-07-10||7435||4-5||林得次Tinebenga‧Lrakadrangilra||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長老||2019-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60號令]]
|-
|2019-07-10||7435||5-6||張立義||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少校飛行官||2019-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230號令]]
|-
|2019-07-10||7435||6-7||[[w:韓光渭|韓光渭]]||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前少將副主任||2019-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5080號令]]
|-
|2019-07-17||7436||44||[[w:平鑫濤|平鑫濤]]||皇冠文化集團創辦人||2019-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340號令]]
|-
|2019-07-24||7437||60||[[w:陳俊朗|陳俊朗]]||財團法人孩子的書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2019-07-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1520號令]]
|-
|2019-07-24||7437||60-61||[[w:李承翰|李承翰]]||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巡官||2019-07-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2380號令]]
|-
|2019-08-07||7439||2-3||陳珠璋||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7-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5050號令]]
|-
|2019-08-07||7439||3||胡定華||工業技術研究院前副院長、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9-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180號令]]
|-
|2019-08-07||7439||4||黃羣英||資深書法家||2019-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290號令]]
|-
|2019-09-11||7444||2||鄭紹良||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2019-09-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1030號令]]
|-
|2019-09-11||7444||3||[[w:薄柔纜|薄柔纜]]||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美籍創院院長||2019-09-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0380號令]]
|-
|2019-09-18||7445||2||薛定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巡官||2019-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3960號令]]
|-
|2019-10-02||7447||3||[[w:謝聰敏|謝聰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9-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8160號令]]
|-
|2019-10-02||7447||3-4||楊崑明||前臺南縣議會議員、敬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9-09-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1750號令]]
|-
|2019-10-16||7449||6||施朝暉([[w:史明|史明]])||總統府資政||2019-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6750號令]]
|-
|2019-10-23||7450||2-3||張哲嘉||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特搜大隊西屯分隊小隊長||2019-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0470號令]]
|-
|2019-10-30||7452||3||姚武年||財團法人一貫道神威天臺山天臺聖宮領導點傳師||2019-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4900號令]]
|-
|2019-11-27||7456||2||[[w:幸佳慧|幸佳慧]]||兒童文學作家||2019-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4040號令]]
|-
|2019-12-18||7460||28||吳漪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副教授||2019-1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9970號令]]
|-
|2019-12-25||7461||62-63||[[w:畢嘉士|畢嘉士]]||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創始人挪威籍醫師||2019-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6140號令]]
|-
|2019-12-31||7462||37-38||[[w:曾永賢|曾永賢]]||總統府前資政||2018-1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40號令]]
|-
|2020-01-08||7463||21-22||陳楷模||總統府前資政、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前院長||2018-1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90號令]]
|-
|2020-01-15||7464||||[[w:尉天驄|尉天驄]]||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2020-01-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60號令]]
|-
|rowspan=9|2020-01-22||rowspan=9|7465||15-16||[[w:董萍|董萍]]||陸軍中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前局長||2020-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40號令]]
|-
|16-17||[[w:沈一鳴 (臺灣)|沈一鳴]]||國防部參謀總長、空軍一級上將||rowspan=8|202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2790號令]]
|-
|17||于親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副局長、空軍中將
|-
|17-18||洪鴻鈞||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陸軍中將
|-
|18||葉建儀||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上校分隊長
|-
|18-19||黃聖航||國防部參謀總長室中校侍從官
|-
|19||劉鎮富||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少校飛行官
|-
|19-20||韓正宏||國防部參謀總長室總士官長
|-
|20||許鴻彬||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機工長
|-
|2020-01-30||7466||11||[[w:林良 (臺灣作家)|林良(子敏)]]||資深散文暨兒童文學作家||202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4690號令]]
|-
|rowspan=2|2020-02-26||7471||2||傅林統||桃園兒童文學作家||2020-0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1690號令]]
|-
|7471||2-3||唐心北||臺南市立安南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2020-0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6220號令]]
|-
|2020-03-04||7472||2-3||馮永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2020-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0670號令]]
|-
|rowspan=2|2020-03-11||rowspan=2|7473||19-20||[[w:許虞哲|許虞哲]]||財政部前部長、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rowspan=2|2020-03-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1330號令]]
|-
|20-21||孫鄭惠芝||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創辦人兼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3050號令]]
|-
|2020-03-25||7475||12-13||淨心長老||世界佛教華僧會會長、中國佛教會名譽理事長||2020-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4690號令]]
|-
|rowspan=2|2020-04-29||7481||3||張月娥||宜蘭音樂教育先輩||2020-04-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34420號令]]
|-
|7481||3-4||陳昇瑋||玉山金融控股公司科技長||2020-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1580號令]]
|-
|rowspan=2|2020-05-06||7482||21||甘惠忠神父||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兼執行長||rowspan=2|2020-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810號令]]
|-
|7482||21-22||邱金標||桃園地方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960號令]]
|-
|rowspan=3|2020-05-19||rowspan=3|7484||30||歐陽漪棻||國防部前空軍總司令部上校行政參謀官||2020-05-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30號令]]
|-
|31||謝春梅||苗栗縣公館鄉福基診所醫師||rowspan=2|2020-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20號令]]
|-
|31-32||劉炳偉||立法院前立法委員、前臺灣省議會議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40號令]]
|-
|rowspan=3|2020-06-10||rowspan=3|7488||77||陳澄波||社團法人嘉義市二二八關懷協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2020-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6290號令]]
|-
|77-78||褚德三||國立交通大學教授||2020-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20號令]]
|-
|78-79||林淵源||總統府前資政、前國民大會代表||2020-06-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7650號令]]
|-
|2020-06-17||7490||8-9||劉玉光||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中將副主任委員||2020-06-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1630號令]]
|-
|rowspan=2|2020-06-24||7492||2-3||[[w:鍾肇政|鍾肇政]]||總統府前資政、文壇耆宿||2020-06-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3580號令]]
|-
|7492||3-4||朱瑞慶||前海軍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2020-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8020號令]]
|-
|2020-07-01||7493||2||[[w:柯錫杰|柯錫杰]]||資深攝影家||2020-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9930號令]]
|-
|2020-07-08||7494||3-4||[[w:趙天儀|趙天儀]]||靜宜大學文學院前院長||2020-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4880號令]]
|-
|rowspan=2|2020-07-29||7497||9||[[w:羅慶士|羅慶士]]||臺灣紅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20-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40號令]]
|-
|7497||9-10||[[w:陳希煌|陳希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主任委員||2020-07-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76350號令]]
|-
|rowspan=5|2020-08-05||rowspan=5|7499||3-4||[[w:陳志榮|陳志榮]]||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81迫砲排副排長||rowspan=2|2020-07-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30號令]]
|-
|4||[[w:蔡博宇|蔡博宇]]||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迫擊砲士
|-
|4-5||[[w:趙欽|趙欽]]||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組長||2020-07-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2560號令]]
|-
|5-6||[[w:簡任專|簡任專]]||rowspan=2|陸軍航空第六○一旅戰搜直升機作戰隊直升機中校飛行官||rowspan=2|2020-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5020號令]]
|-
|6||[[w:高嘉隆|高嘉隆]]
|-
|rowspan=2|2020-08-12||7500||35-36||[[w:蔡文甫|蔡文甫]]||九歌出版社創辦人||2020-07-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6840號令]]
|-
|7500||36-37||[[w:喻肇青|喻肇青]]||中原大學名譽教授||2020-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7800號令]]
|-
|rowspan=2|2020-08-26||7502||9-10||[[w:石貝波|石貝波]]||前空軍總司令部空軍第二聯隊少校分隊長||2020-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1660號令]]
|-
|7502||10||[[w:陳定信|陳定信]]||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特聘講座教授||2020-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2430號令]]
|-
|rowspan=2|2020-09-02||7503||2-3||郝柏村||行政院前院長、陸軍一級上將||2020-08-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29050號令]]
|-
|7503||3-4||莊永明||臺灣文史專家||2020-08-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6190號令]]
|-
|rowspan=2|2020-09-23||7506||2||楊黎書||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飛行官||2020-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060號令]]
|-
|7506||2-3||嚴詠能||獨立創作歌手||2020-09-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210號令]]
|-
|rowspan=3|2020-09-30||rowspan=3|7507||2-3||李登輝||前總統||2020-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55970號令]]
|-
|3||楊庭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員||2020-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840號令]]
|-
|3-4||趙自齊||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20-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8080號令]]
|-
|rowspan=2|2020-10-14||7509||10-11||李席舟||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20-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2360號令]]
|-
|7509||11||阿瑪勒.道卡杜||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班長||2020-10-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9990號令]]
|-
|2020-10-28||7511||9-10||林楷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戰車連上士車長||2020-10-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8180號令]]
|-
|rowspan=3|2020-11-11||rowspan=3|7513||11-12||李達平||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美京中華會館資深議員||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7770號令]]
|-
|12||呂進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前警員||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1200號令]]
|-
|12-13||陳寶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局長||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3270號令]]
|-
|rowspan=3|2023-07-19||rowspan=3|7673||3||[[w:戴東原 (醫學家)|戴東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前院長||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030號令]]
|-
|4||[[w:林文月|林文月]]||文壇耆宿||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560號令]]
|-
|4-5||[[w:蕭勤|蕭勤]]||藝壇耆宿||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9360號令]]
|}
[[分類: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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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止的政令日期放右方,更晚的改天整理 - 不必要的副署者位階姓名,留給表格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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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自[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29/ 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及[http://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查詢「褒揚」「褒章」「[[Portal:褒揚令/頒匾|頒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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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日<ref>1912年5月1日發行《[[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政府公報]]》至1928年6月13日。1925年7月發行《[[國民政府公報]]》至1948年5月19日。次日5月20日發行《[[總統府公報]]》至今。</ref>!!期號!!頁!!對象!!公報所述身分!!文號、褒揚--月-日
|-
|rowspan=2|1912-10-17||169||95||[[w:吳俊陞|吳俊陞]]||陸軍少將奉天統領||rowspan=2|[[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6日)]]
|-
|169||95||[[w:趙爾巽|趙爾巽]]||奉天都督
|-
|rowspan=4|1912-10-20||rowspan=4|172||117||章嘉呼圖克圖||道行高超湛深敎旨||rowspan=4|[[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9日)]]
|-
|117||甘珠爾瓦呼圖克圖||宣明佛理翊贊共和
|-
|117||參贊等||前任法國公使
|-
|118||新土爾扈特盟長等||効忠民國
|-
|1912-10-21||173||119||阿穆爾靈圭||科爾沁左翼後旗博多噶台親王,首贊共和||[[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0日)]]
|-
|1912-10-26||178||141||[[w:湯化龍|湯化龍]]||上年鄂中建義人心未定,從容籌畫維持秩序||[[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5日)]]
|-
|1912-11-01||184||9||格布錫綽爾濟||翊贊共和勳勤夙著||[[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31日)]]
|-
|1912-11-17||200||201||[[w:馮如|馮如]]||飛行家,失愼殞命||[[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1月16日)]]
|-
|1925-08||5||27||林黃氏||rowspan=3|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16號指令]]--08-03
|-
|1925-08||6||13||李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號批]]--08-12
|-
|1925-09||10||62-63||林馬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42號批]]--09-29
|-
|rowspan=7|1925-10||11||48-49||李莫氏||廣東省三水縣節婦,補發褒章||[[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6號批]]--10-09
|-
|rowspan=6|12||13-14||東征將士||功成身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7日)]]
|-
|rowspan=3|14-15||[[w:何應欽|何應欽]]||東征軍第一縱隊長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rowspan=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9日)]]
|-
|[[w:譚曙卿|譚曙卿]]||第三師代理師長
|-
|陸瑞榮||副師長兼第八團團長
|-
|15-16||劉堯宸||故國民革命第一軍第二師第四團團長
|-
|46||劉譽氏||rowspan=15|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01號批]]--10-16
|-
|1925-11||15||29||陳所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78號批]]--11-13
|-
|1925-12||17||43||蘇農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40號批]]--12-02
|-
|1926-01||21||20||譚能滿||[[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2號批]]--01-16
|-
|1926-01||22||51-52||謝歐陽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號批]]--01-25
|-
|rowspan=3|1926-02||23||39-40||鄺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3號批]]--02-08
|-
|24||55||黃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1號批]]--02-11
|-
|24||55-56||高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2號批]]--02-11
|-
|1926-04||30||54||沈除氏沈彭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48號批]]--04-14
|-
|1926-04||31||41-42||葉余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83號批]]--04-24
|-
|1926-06||36||67-68||黃丘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11號批]]--06-11
|-
|rowspan=3|1926-07||39||69-70||羅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2號批]]--07-12
|-
|39||104-105||林用輝||[[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1號批]]--07-20
|-
|39||107-108||饒學源及妻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5號批]]--07-20
|-
|1926-08||41||50||耆年碩德望重里閭||[[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52號批]]--08-03
|-
|1926-09||45||47-48||羅鄧氏||廣西省,呈繳褒揚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665號批]]--09-11
|-
|1926-10||48||52-53||楊蕭氏||rowspan=4|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1號批]]--10-18
|-
|1926-10||48||53-54||余開祥暨妻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2號批]]--10-18
|-
|1926-11||52||41-42||王何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8號批]]--11-29
|-
|1926-11||51||61-62||蔣周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42號批]]--11-17
|-
|1927-07-11||8||12, 48-50||[[w:胡明復|胡明復]]||故博士||[[國民政府令 (民國16年7月9日)]]
|-
|rowspan=3|1927-10||3||65||黃廖氏||廣東省梅縣壽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65號批]]--10-24
|-
|3||66||葉盧氏||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0號批]]--10-25
|-
|3||73||林庭楷||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86號批]]--10-26
|-
|1927-11||8||18||陳郭氏||江蘇省||[[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96號批]]--11-17
|-
|1928-05||61||38-39||[[w:蔡公時|蔡公時]]、張鴻漸等九員及勤務兵等||濟南交涉公署在事各員兵||[[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35號批]]--05-25
|-
|1928-08||82||1-2||[[w:吴樾 (革命家)|吳樾]]||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25號批]]--08-09
|-
|rowspan=4|1928-09||91||6-7||[[w:郭松齡|郭松齡]]||前東北國民軍總司令||[[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9號訓令]]--09-11
|-
|91||11-12||周祥駿||江蘇省睢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5號訓令]]--09-12
|-
|92||10-12||雷鐵厓||已故臨時大總統府秘書||[[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9號訓令]]--09-15
|-
|96||8-9||文鴻恩||第二十六軍第三十一師師長||[[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36號訓令]]--09-26
|-
|1928-10-28||3||8||王邦凱||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號指令]]--10-20
|-
|1928-12-25||51||4||[[w:徐錫麟|徐錫麟]]||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98號指令]]--12-21
|-
|1929-04-03||131||9-10||[[w:郭春秧|郭春秧]]、上海慈善團、天津中國慈善會、上海紗布交易所||頒匾||[[國民政府第619號指令]]--04-01
|-
|1929-05-04||156||8||許宗衡||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1號指令]]--05-03
|-
|1929-05-27||175||12||郭春秧等||頒題襃章題額獎證日期並乞轉呈將所頒匾額賜用印信||[[國民政府第1023號指令]]--05-23
|-
|1929-06-12||189||1||[[w:呂彥直|呂彥直]]||總理葬事建築師||國民政府令
|-
|1929-06-19||195||2||呂彥直||建築師||[[國民政府第1162號指令]]--06-14
|-
|1929-09-24||277||5||傅慈祥||庚子漢口殉難烈士||[[國民政府第903號訓令]]--09-23
|-
|1929-09-25||278||3||[[w:潘達微|潘達微]]||前廣州孤兒院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9月24日)]]
|-
|1929-09-28||281||10||[[w:白普仁|白普仁]]||頒匾||[[國民政府第2078號指令]]--09-25
|-
|rowspan=2|1929-12-11||342||5-6||[[w:戚繼光|戚繼光]]||抵禦倭寇||[[國民政府第1184號訓令]]--12-09
|-
|342||9-10||[[w:鄭成功|鄭成功]]||抗拒滿淸||[[國民政府第2878號指令]]--12-09
|-
|1929-12-24||353||3-4||龍璋||前湖南民政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12月23日)]]
|-
|1930-03-28||430||2||孫王氏孫張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3-26
|-
|1930-11-08||618||4||周文貴周文富兄弟||[[國民政府第1998號指令]]--11-06
|-
|1930-12-16||649||10||黃文植;周念祖、凌志斌||[[國民政府第2230號指令]]--12-15
|-
|1931-06-15||797||6||楊著昆||中國國民黨僑美黨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6月13日)]]
|-
|1931-08-04||839||1||[[w:倪桂珍|倪太夫人]]||革命先進宋耀如淑配||[[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8月3日)]]
|-
|1932-01-23||984||7||傅崔氏||rowspan=5|頒匾||[[國民政府第245號指令]]--01-19
|-
|1932-01-26||986||5||蘇東華僑籌振祖國災民委員會||[[國民政府第266號指令]]--01-20
|-
|rowspan=5|1932-03-31||rowspan=5|洛03||34||陳德新||[[國民政府第130號指令]]--03-11
|-
|38||棉蘭蘇東中華總商會||[[國民政府第140號指令]]--03-11
|-
|38||趙章氏||[[國民政府第141號指令]]--03-12
|-
|52||[[w:何宗蓮|何宗蓮]]||山東省振務會故委員||[[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3-22
|-
|66||孫仰嶧||rowspan=6|頒匾||[[國民政府第232號指令]]--03-22
|-
|rowspan=2|1932-04-10||4||25||徐同書||[[國民政府第333號指令]]--04-06
|-
|4||26||陳綬耀||[[國民政府第334號指令]]--04-06
|-
|1932-05-31||9||31||馬李氏||[[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5-27
|-
|rowspan=2|1932-06-10||10||32||徐武氏||[[國民政府第615號指令]]--06-01
|-
|10||52||董濂||[[國民政府第679號指令]]--06-10
|-
|rowspan=6|1932-06-20||rowspan=6|11||9, 51||張佳椿||湖北石首縣保衞團副團長,頒發旌表||[[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6月20日)]]、[[國民政府第773號指令]]
|-
|25||吳國華||rowspan=29|頒匾||[[國民政府第691號指令]]--06-11
|-
|40||范毋氏||[[國民政府第737號指令]]--06-15
|-
|40||魏錢氏||[[國民政府第738號指令]]--06-15
|-
|41||劉邦囘||[[國民政府第739號指令]]--06-15
|-
|41||王起禹||[[國民政府第740號指令]]--06-15
|-
|rowspan=8|1932-06-30||rowspan=8|12||26||劉少巖||[[國民政府第787號指令]]--06-23
|-
|26||李賀氏||[[國民政府第788號指令]]--06-23
|-
|26-27||何王氏||[[國民政府第789號指令]]--06-23
|-
|27||劉王氏||[[國民政府第790號指令]]--06-23
|-
|27||石賈氏||[[國民政府第791號指令]]--06-23
|-
|28||英林||[[國民政府第792號指令]]--06-23
|-
|28||何葉氏||[[國民政府第793號指令]]--06-23
|-
|28-29||胡士選||[[國民政府第794號指令]]--06-23
|-
|1932-07-10||13||26||周朝棟||[[國民政府第876號指令]]--07-06
|-
|rowspan=2|1932-07-20||14||49||蔡陳氏||[[國民政府第908號指令]]--07-13
|-
|14||49||石蕭氏||[[國民政府第909號指令]]--07-13
|-
|rowspan=3|1932-07-31||15||22||胡黃氏||[[國民政府第981號指令]]--07-23
|-
|15||22||彭李氏||[[國民政府第982號指令]]--07-23
|-
|15||22||雷程氏||[[國民政府第983號指令]]--07-23
|-
|rowspan=10|1932-08-10||rowspan=10|16||43||王汪氏、冶成全||[[國民政府第1047號指令]]--08-03
|-
|44||謝鳳儀||[[國民政府第1048號指令]]--08-03
|-
|44||郭郭氏||[[國民政府第1049號指令]]--08-03
|-
|44||宋劉氏||[[國民政府第1050號指令]]--08-03
|-
|45||陳胡氏||[[國民政府第1051號指令]]--08-03
|-
|45||蕭葛氏||[[國民政府第1052號指令]]--08-03
|-
|45||甯希俞、索好仁||[[國民政府第1053號指令]]--08-03
|-
|46||孫肇慶||[[國民政府第1054號指令]]--08-03
|-
|46||胡余氏||[[國民政府第1055號指令]]--08-03
|-
|46||蔣朱氏||[[國民政府第1056號指令]]--08-03
|-
|rowspan=2|1932-08-31||18||1||[[w:馬福祥|馬福祥]]||國民政府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24日)]]
|-
|18||1||管鵬||前安徽省政府委員兼主席||[[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31日)]]
|-
|rowspan=4|1932-09-10||rowspan=4|19||25||陸衍祥、任慶煥、丁鴻文||rowspan=21|頒匾||[[國民政府第1253號指令]]--09-01
|-
|25||汶龔氏||[[國民政府第1254號指令]]--09-01
|-
|26||耿廷獻||[[國民政府第1255號指令]]--09-01
|-
|35||何曹氏||[[國民政府第1289號指令]]--09-10
|-
|1932-09-20||20||42||汪鄭氏||[[國民政府第1297號指令]]--09-12
|-
|rowspan=5|1932-10-08||rowspan=5|28||6||王秦氏||[[國民政府第1461號指令]]--10-06
|-
|6-7||戎維能||[[國民政府第1462號指令]]--10-06
|-
|7||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463號指令]]--10-06
|-
|7||戴王思怙、戴董淑敏||[[國民政府第1464號指令]]--10-06
|-
|8||巨王氏||[[國民政府第1465號指令]]--10-06
|-
|rowspan=2|1932-10-11||30||3||胡文虎||[[國民政府第1471號指令]]--10-07
|-
|30||3||沈煇||[[國民政府第1472號指令]]--10-07
|-
|rowspan=3|1932-11-09||55||4||樓京泉||[[國民政府第1627號指令]]--11-08
|-
|55||4||胡李民||[[國民政府第1628號指令]]--11-08
|-
|55||4||王彭氏||[[國民政府第1629號指令]]--11-08
|-
|rowspan=4|1932-11-10||rowspan=4|洛56||3||孫劉氏||[[國民政府第1630號指令]]--11-08
|-
|3||李炳文||[[國民政府第1631號指令]]--11-08
|-
|3-4||蘇廷瑞||[[國民政府第1632號指令]]--11-08
|-
|4||朱左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1||洛57||2||羅黃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2||洛58||1||楊銘鼎||[[國民政府第1642號指令]]--11-09
|-
|1932-12-08||998||1||江應銓||rowspan=2|福建崇安縣保衞團區團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7日)]]
|-
|1932-12-09||999||7||江應銓||[[國民政府京字第14號指令]]--12-08
|-
|1932-12-12||1001||3||金關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31號指令]]--12-10
|-
|1932-12-13||1002||6||殷清濤||[[國民政府京字第38號指令]]--12-10
|-
|1932-12-16||1005||15||額爾德尼布哩特都克森廟重建||[[國民政府京字第73號指令]]--12-13
|-
|rowspan=4|1932-12-19||rowspan=4|1007||14||沈舒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2號指令]]--12-16
|-
|14||曹張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3號指令]]--12-16
|-
|14||朱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4號指令]]--12-16
|-
|15||顧木卿||[[國民政府京字第115號指令]]--12-16
|-
|rowspan=4|1932-12-20||rowspan=4|1008||1||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衞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19日)]]
|-
|7||劉劉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23號指令]]--12-16
|-
|9||王汝揖||[[國民政府京字第131號指令]]--12-16
|-
|10||吳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33號指令]]--12-16
|-
|1932-12-21||1009||19||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衛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京字第166號指令]]--12-19
|-
|rowspan=4|1932-12-23||rowspan=4|1011||2||陳寬、杜惠生||rowspan=38|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80號指令]]--12-21
|-
|2-3||虞高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1號指令]]--12-21
|-
|3||梁陸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2號指令]]--12-21
|-
|3||張淑純、張思順||[[國民政府京字第183號指令]]--12-21
|-
|1933-01-04||1019||6||王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231號指令]]1932-12-30
|-
|rowspan=3|1933-01-13||1027||9||張歐陽氏||[[國民政府第44號指令]]--01-11
|-
|1027||10||劉周氏||[[國民政府第45號指令]]--01-11
|-
|1027||10||梅煥侯||[[國民政府第46號指令]]--01-11
|-
|1933-01-17||1030||5||楊學程||[[國民政府第79號指令]]--01-14
|-
|rowspan=4|1933-02-01||rowspan=4|1043||7||繆得衆||[[國民政府第176號指令]]--01-30
|-
|8||錢世雍||[[國民政府第177號指令]]--01-31
|-
|8||郭羅香蘭||[[國民政府第178號指令]]--01-31
|-
|8||陳孫氏||[[國民政府第179號指令]]--01-31
|-
|rowspan=8|1933-02-02||rowspan=8|1044||7||趙何氏姑婦二人||[[國民政府第180號指令]]--01-31
|-
|7||施友煙||[[國民政府第181號指令]]--01-31
|-
|7||馬溫氏||[[國民政府第182號指令]]--01-31
|-
|8||高唐氏||[[國民政府第183號指令]]--01-31
|-
|8||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84號指令]]--01-31
|-
|8||王程氏||[[國民政府第185號指令]]--01-31
|-
|9||秦周氏||[[國民政府第186號指令]]--01-31
|-
|9||唐余氏||[[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
|rowspan=4|1933-02-16||rowspan=4|1056||3||陳步謙||[[國民政府第277號指令]]--02-13
|-
|3||許玉堂||[[國民政府第278號指令]]--02-13
|-
|4||張徐氏||[[國民政府第279號指令]]--02-13
|-
|4||李楊氏||[[國民政府第280號指令]]--02-13
|-
|1933-03-02||1068||5||黃允文||[[國民政府第358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03||1069||2||歐陽王氏||[[國民政府第360號指令]]--02-28
|-
|1069||2||祝星五||[[國民政府第362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11||1076||9||徐臨風||[[國民政府第402號指令]]--03-08
|-
|1076||9||彭壽松||[[國民政府第403號指令]]--03-08
|-
|1933-03-14||1078||6||吳陳氏||[[國民政府第426號指令]]--03-11
|-
|rowspan=3|1933-03-28||rowspan=3|1090||7||舒寬度||[[國民政府第529號指令]]--03-25
|-
|8||王淑英||[[國民政府第531號指令]]--03-27
|-
|8||黃敦孝黃余氏夫婦||[[國民政府第532號指令]]--03-27
|-
|1933-04-13||1104||9||阮四姑||[[國民政府第661號指令]]--04-11
|-
|1933-04-15||1106||2||焦李氏||[[國民政府第668號指令]]--04-14
|-
|1933-04-21||1111||8||萬胡氏||[[國民政府第703號指令]]--04-20
|-
|1933-04-25||1114||10||田劉氏||[[國民政府第736號指令]]--04-22
|-
|rowspan=5|1933-05-06||rowspan=5|1123||2||李鳴鳳劉英劉鐵王憲章鄭贊丞續桐溪凌毅||先烈,均曾參加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4日)]]
|-
|5||梁履潔||rowspan=9|頒匾||[[國民政府第818號指令]]--05-04
|-
|6||文效曾||[[國民政府第819號指令]]--05-04
|-
|6||畢文光||[[國民政府第820號指令]]--05-04
|-
|6||高王氏||[[國民政府第821號指令]]--05-04
|-
|rowspan=3|1933-05-08||rowspan=3|1124||4||余德明||[[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4||羅燿樞||[[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5||吳夢熊||[[國民政府第825號指令]]--05-04
|-
|1933-05-15||1130||3||戚徐氏||[[國民政府第877號指令]]--05-13
|-
|1933-05-16||1131||3||吳孝女、吳曾氏||[[國民政府第878號指令]]--05-13
|-
|1933-05-19||1134||2||[[w:王瑚|王瑚]]||前黃河水利委員會副委員長振災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18日)]]
|-
|1934-01-04||1327||1||[[w:杜錫珪|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12月30日)]]
|-
|rowspan=7|1934-01-05||rowspan=7|1328||2||隴維崧||rowspan=4|頒匾||[[國民政府第2421號指令]]1933-12-30
|-
|3||江鳳鳴||[[國民政府第2423號指令]]1933-12-30
|-
|3||張胡氏||[[國民政府第2424號指令]]1933-12-30
|-
|4||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425號指令]]1933-12-30
|-
|4||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第2427號指令]]1933-12-30
|-
|5||鄭榮凱||頒匾||[[國民政府第2429號指令]]1933-12-30
|-
|5||朱天樂||頒匾||[[國民政府第2430號指令]]1933-12-30
|-
|1934-01-24||1344||1||賴德豐||rowspan=2|江西石城縣屛山區保衞團團總||[[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1月23日)]]
|-
|1934-01-26||1346||3||賴德豐||[[國民政府第125號指令]]--01-23
|-
|1934-02-01||1351||4||董王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
|1934-02-02||1352||2||隴維邦||[[國民政府第188號指令]]--01-31
|-
|rowspan=5|1934-02-19||rowspan=5|1366||9||李梓卿||[[國民政府第290號指令]]--02-16
|-
|9||程四寶、程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1號指令]]--02-16
|-
|9||龔傅氏||[[國民政府第292號指令]]--02-16
|-
|10||張弼哉、張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3號指令]]--02-16
|-
|10||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94號指令]]--02-16
|-
|1934-02-23||1370||1||[[w:陳去病|陳去病]]||中國國民黨黨史編纂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2日)]]
|-
|1934-02-24||1371||1||李文治||前參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3日)]]
|-
|1934-03-02||1376||13||董耕雲||前衆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3月1日)]]
|-
|1934-03-06||1379||5||黨成學||rowspan=8|頒匾||[[國民政府第425號指令]]--03-03
|-
|rowspan=7|1934-04-06||rowspan=7|1404||4||李劉氏||[[國民政府第681號指令]]--04-04
|-
|4||周黃氏||[[國民政府第682號指令]]--04-04
|-
|5||凌熊氏||[[國民政府第683號指令]]--04-04
|-
|5||朱家駒||[[國民政府第684號指令]]--04-04
|-
|5||胡鄧氏||[[國民政府第685號指令]]--04-04
|-
|6||田丁叔德||[[國民政府第686號指令]]--04-04
|-
|6||李敬修||[[國民政府第687號指令]]--04-04
|-
|1938-06-15||渝0057||3||[[w:曹錕|曹錕]]||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6月14日)]]
|-
|1939-06-10||渝0160||5||[[w:徐世昌|徐世昌]]||國之耆宿||[[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6月8日褒揚徐世昌令)]]
|-
|1939-12-13||渝0213||1||[[w:吳佩孚|吳佩孚]]||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12月9日)]]
|-
|1948-05-21||2||3||尚任守貞||甘肅文縣,題頒孝義可風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012號指令]]--05-19
|-
|rowspan=3|1948-05-22||3||1||李淇亭||河南省虞城縣政府秘書代行縣長職務||[[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3||4||嵇鯤生||上海淪陷期間,協助抗戰工作||[[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4739號令]]--05-19
|-
|3||4||李佐臣||追隨 國父致力革命,卓著勤勞||[[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5032號令]]--05-20
|-
|1948-05-25||5||1||周鴻||陝西省郃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5|[[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948-05-26||6||2||聶近晨||山東諸城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鄭衍劭||山東省臨淸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呂荷卿||河北省東光縣縣長,剿匪殉職
|-
|1948-05-26||6||2||張鴻惠||河南博愛縣縣長,殉職
|-
|1948-05-28||8||1||羅永年||遼寧省鞍山市市長,殉職||總統令
|-
|1948-05-31||10||1||馮賴悟||四川石砫縣,題頒仁心懿範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號指令]]--05-29
|-
|rowspan=7|1948-06-01||rowspan=7|11||1||麥建勳||河南省宜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3|[[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張子良||山東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剿匪殉職
|-
|1||郭瑞生||陝西省白水縣縣長,剿匪殉職
|-
|2||湯李氏||湖南湘陰縣,題頒樂善好施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0號指令]]--05-19
|-
|2||林洪氏||福建林森縣,題頒孝行可風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1號指令]]--05-19
|-
|2||丁衍鏞||廣東茂名縣,捐贈廣東省立藝術專科學校圖書畫片,題頒啓瀹民智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2號指令]]--05-19
|-
|2||李建興||臺灣臺北縣,捐款救濟災民,題頒輸財好義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13號指令]]--05-19
|-
|1948-06-02||12||1||張根仁||早歲加入同盟,努力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948-06-08||17||1||許壽裳||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教授兼中國文學系主任||[[行政院(卅七)四防字第27787號令]]--06-07
|-
|1948-06-10||19||1||徐濟民||陸軍暫編第二十一師第一團團長,殉職||總統令
|-
|rowspan=4|1948-06-11||rowspan=4|20||1||葉允之||捐資興學,題頒嘉惠靑年匾額||[[總統統(一)貳字第8號指令]]--06-10
|-
|1||上海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舞廳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錢商業同業公會||捐資興辦社會福利事業,題頒仁心義舉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5號指令]]--05-19
|-
|1||陳謝芹春||浙江上虞縣,捐資興學,題頒熱心教育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6號指令]]--05-19
|-
|1-2||黃劉氏||江蘇武進縣,題頒樂善不倦匾額||[[國民政府處字第1177號指令]]--05-19
|-
|rowspan=2|1948-06-14||22||1||岳兆麟||前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4日)]]
|-
|22||1||王範廷||前軍事委員會中將高級參謀
|-
|1948-06-15||23||1||黃梓堂||湖北隨縣地方法院殉職首席檢察官||[[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5日)]]
|-
|1948-06-15||23||2||楊怡發||早歲參加革命||[[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8467號令]]--06-12
|-
|1948-06-17||25||1||先盧氏||四川合江縣,題頒樂善好施匾額||[[總統統(一)字第45號指令]]--06-16
|-
|rowspan=3|1948-06-19||27||1||范企奭||山東濰縣,捐助該縣縣立初級中學及省立濰縣師範學校田地,題頒嘉惠靑年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4號指令]]--06-18
|-
|27||1||羅永年||前遼寧省鞍山市市長,殉職,題頒爲國殉身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5號指令]]--06-18
|-
|27||1||蔣蘇氏||江蘇無錫縣,捐助該縣劉潭鎭第八保國民學校基地五分,題頒輸財興學匾額||[[總統統(一)字第56號指令]]--06-18
|-
|1948-06-22||29||1||黃家麟||陝西省白河縣縣長,剿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2日)]]--06-22
|-
|1948-06-28||34||1||潘恩霈||河北省滄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8日)]]--06-28
|-
|rowspan=5|1948-07-01||rowspan=5|37||1||潘允和||廣東曲江縣民,捐資興辦衞生事業,題頒輸財濟衆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1號指令]]--06-30
|-
|1||龍榮軒||廣東連縣,題頒忠勤足式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2號指令]]--06-30
|-
|1||黃林氏||福建閩淸縣,題頒孝行可風匾額||[[總統統(一)字第73號指令]]--06-30
|-
|1||雲南省銀行業同業公會、裕滇紡織公司||各捐資五千萬元以上,興辦該省三十六年度冬令救濟,題頒仁心利濟匾額各一方||[[總統統(一)字第74號指令]]--06-30
|-
|3||盧心畬||駐紐約總領事館故總領事||[[行政院(卅七)七外字第30292號令]]--06-29
|-
|rowspan=3|1948-07-10||45||1||高憲申||海軍總司令部故海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
|45||1||劉戡||陸軍整編第二十九軍軍長,殉職
|-
|45||1||嚴明||陸軍整編第九十師師長,殉職
|-
|1948-07-12||46||1||徐春霖||河北交河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2日)]]
|-
|rowspan=2|1948-07-14||48||1||孟克德爾格勒||察哈爾正白旗前任故總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4日)]]
|-
|48||1||李毅民||第二綏靖區補充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7-20||53||1||張雪菴||河北省元氏縣殉職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0日)]]
|-
|1948-07-22||55||1||谷篤生||陝西省鄜縣縣長,勦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2日)]]
|-
|rowspan=3|1948-07-26||58||1||譚嘉範||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旅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6日)]]
|-
|58||1||岑家焯||前軍事委員會少將站長
|-
|58||1||武漢卿||上校通訊員
|-
|rowspan=4|1948-07-27||rowspan=4|59||1||羅啓疆||陸軍第八十二師師長||rowspan=4|[[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7日)]]
|-
|1||李宜||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第一百四十五旅第四百三十四團上校團長
|-
|1||洪偉||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第五十八團上校團長
|-
|1||王汝湘||第二營少校營長
|-
|1948-08-02||64||1||徐保||陸軍整編第七十六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2日)]]
|-
|rowspan=4|1948-08-03||rowspan=4|65||2||趙新玉||江蘇省豐縣||[[內政部禮字第1588號令]]--07-22
|-
|2||孫禮同||江蘇省漣水縣||[[內政部禮字第1589號令]]--07-22
|-
|2||蔡振華||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590號令]]--07-22
|-
|2||張汝壽||江蘇鹽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591號令]]--07-22
|-
|rowspan=10|1948-08-04||rowspan=10|66||rowspan=6|1||曹者禧||江蘇南匯縣,題頒熱心教育||[[總統統(一)字第157號指令]]--08-03
|-
|段培初||河南汲縣,題頒弘文輔教||[[總統統(一)字第158號指令]]--08-03
|-
|程畯僧||江蘇泰縣,題頒惠貽鄕校||[[總統統(一)字第159號指令]]--08-03
|-
|高利民及其弟加民、兆民,妹愼儀||四川仁壽縣,題頒勵學育才||[[總統統(一)字第160號指令]]--08-03
|-
|熊啓瑞及其妻張氏||江西南昌縣,題頒矜式鄉里||[[總統統(一)字第162號指令]]--08-03
|-
|陶桂林||江蘇南通縣,題頒以義爲懷||[[總統統(一)字第163號指令]]--08-03
|-
|2||韓金雨||江蘇如皋縣自衞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2號令]]--07-22
|-
|2||李志奇||江蘇省海門縣保安隊第二中隊分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3號令]]--07-22
|-
|2||于輝||江蘇省宿遷縣||[[內政部禮字第1629號令]]--07-24
|-
|2||蔣書淦||江蘇省泰興縣第五區區長||[[內政部禮字第1632號令]]--07-24
|-
|rowspan=4|1948-08-05||rowspan=4|67||2||金同壽||江蘇省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36號令]]--07-26
|-
|2||王化芝||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37號令]]--07-26
|-
|2||王佐才||江蘇沛縣第三區公所助理員||[[內政部禮字第1638號令]]--07-27
|-
|2||張文彩||江蘇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45號令]]--07-27
|-
|rowspan=2|1948-08-09||70||1||蔣夢痕||陝西延川縣縣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9日)]]
|-
|70||1||黃叶中||警察局局長
|-
|rowspan=4|1948-08-24||rowspan=4|83||2||蘇之堂||江蘇省淮陰縣保安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655號令]]--07-28
|-
|2||劉瑞堂||江蘇淮安縣||[[內政部禮字第1656號令]]--07-28
|-
|2||高作忠||湖北省鄂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667號令]]--07-29
|-
|2||鄭稼軒||江蘇碭山縣||[[內政部禮字第1668號令]]--07-29
|-
|rowspan=3|1948-08-28||86||2||朱耀庭||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99號令]]--08-03
|-
|86||2||汪淮源||山東省館陶縣||[[內政部禮字第1706號令]]--08-03
|-
|86||2||沈樞廷||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709號令]]--08-04
|-
|1948-08-31||88||1||王子壯||前銓敘部政務次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31日)]]
|-
|1948-09-03||91||1||馮明德||山西省稷山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3日)]]
|-
|rowspan=3|1948-09-04||92||1||張奎堯||山西省新絳縣縣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4日)]]
|-
|92||1||王承林||山西省鄕寧縣縣長
|-
|92||1||關翰文||山西省吉縣縣長
|-
|1948-09-06||93||1||胡廷佐||志行超邁,早歷戎行||[[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6日)]]
|-
|rowspan=5|1948-09-08||95||1||高澤洲||河北省文安縣縣長||rowspan=5|[[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8日)]]
|-
|95||1||康永祺||山西省猗氏縣縣長
|-
|95||1||趙景明||山西省聞喜縣縣長
|-
|95||1||賴拂霆||察哈爾省第四行政督察專員
|-
|95||1||崔少荃||察哈爾省延慶縣縣長
|-
|rowspan=2|1948-09-09||96||1||李仲辛||陸軍整編第六十六師少將師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9日)]]
|-
|96||1||郭志持||傘兵總隊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9-15||101||1||田履塵||陸軍暫編第十二旅第一團團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15日)]]
|-
|1948-11-20||157||1||倪中立||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區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0日)]]
|-
|1948-11-20||157||4||李永明||國防部上尉通訊員||[[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令]]、[[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指令]]--11-18
|-
|rowspan=2|1948-11-23||159||1||李仁民||前陸軍第六師第三十四團上校團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3日)]]
|-
|159||1||嚴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948-11-25||161||1||[[w:陳布雷|陳布雷]]||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民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5日)]]
|-
|1948-11-26||162||1||張育之||江蘇六合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1-30||165||1||趙文府||甯夏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2-04||169||3||薛萬祥||山西省曲沃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4日)]]
|-
|rowspan=2|1948-12-06||170||1||[[w:白鵬飛|白鵬飛]]||前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6日)]]
|-
|170||1||趙濟齋||山西省萬泉縣縣長
|-
|rowspan=2|1948-12-08||172||1||鄭仿橋||rowspan=2|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8日)]]
|-
|172||1||陳一資
|-
|1948-12-09||173||1||[[w:黃伯韜|黃伯韜]]||陸軍中將第七兵團司令官
|-
|1948-12-11||175||1||姚篤民||安徽省亳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1日)]]
|-
|1948-12-14||177||1||唐保黃||陸軍暫編第五十一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4日)]]
|-
|rowspan=4|1948-12-15||rowspan=4|178||1||王柏林;雷自修;翁達;[[w:羅策羣|羅策羣]];顧德權;姜寶德;王震;[[w:王立業|王立業]]||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三旅少將旅長;前獨立第六旅少將旅長;前陸軍第一五九師少將副師長;前東北義勇軍第二十八路少將總指揮;前第三戰區臨川戒嚴司令部少將司令;前陸軍第三十師少將師長;前陸軍第七十師少將副師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5日)]]
|-
|1-2||楊迺昌;向介江;沈春祥;李晃||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副旅長;第五十九團上校團長;少將團附;工兵營中校營長
|-
|1-2||解雲清;王斌陞;曹偉卿||陸軍暫編第三十一師上校團長;第二團少校營長;第三營迫擊砲排中尉排長
|-
|3||羊其祥||浙江省,題頒「惠及閭里」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49號指令]]--12-14
|-
|rowspan=2|1948-12-16||179||1||邵存誠||前第三戰區中將參謀處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6日)]]
|-
|179||2||許德勇||甘肅省榆中縣民,捐助該縣金川鄕第一保國民學校小麥六十五石三斗七升,時値國幣一十三億零七百四十萬元,題頒「嘉惠靑年」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00號指令]]--12-15
|-
|rowspan=3|1948-12-21||183||1||周世光||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83||1||何季祥||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83||1||[[w:張慶澍|張慶澍]]||前蘇魯戰區少將高級參謀
|-
|rowspan=2|1948-12-22||184||1||伍任鈞||早歲加入同盟||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2日)]]
|-
|184||1||胡旭旴||前第三戰區第一突擊隊少將司令
|-
|rowspan=3|1948-12-25||187||1||魏近仁、劉清泰||河北省定興縣縣長、新樂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87||1||朱乃洪||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5日)]]
|-
|187||1||王鏡如||河北省任縣殉職縣長
|-
|rowspan=2|1948-12-27||188||1||皮俠鳴||前第六戰區少將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7日)]]
|-
|188||1||黃一甲、王建文、馬顯章、王耳春、曹世德、王作賓、鄭鳳山、紀孝菴||陝西省保安司令部上校團長、大隊長、中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司藥
|-
|rowspan=5|1948-12-29||rowspan=5|190||2||路煥智、周如珍||山西省太原市民,捐助該市外四區中心國民學校經費國幣一億二千萬、五千萬元,各題頒「育才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6號指令]]--12-28
|-
|2||唐陽氏||廣西省,題頒「樂善好施」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7號指令]]--12-28
|-
|2||郭俊材||西昌縣紳,西昌衞生院修建院舍,捐助建築等費共國幣伍拾億元,題頒「造福桑梓」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8號指令]]--12-21
|-
|2-3||黃智達黃敏達等||江蘇省無錫縣民,各捐該縣薛典鎭對家壩國民學校設備費國幣二億二百萬元,各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69號指令]]--12-21
|-
|3||馬宙丞||甘肅省西吉縣民,捐贈該縣民衆教育館館址及運動塲址四十畝時値國幣五千一百萬元,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470號指令]]--12-20
|-
|rowspan=2|1949-01-06||196||3||石化龍||廣西省||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6日)]]
|-
|196||3||朱慈祥||僑務委員會故委員
|-
|rowspan=3|1949-01-08||198||7||周志羣||故陸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8日)]]
|-
|198||7||杜德孚;郭如嵩;萬金聲;李韞珩||前預備第七師故少將副師長;前騎兵第一軍第一師故少將副師長;前十五軍故少將附員;故陸軍中將
|-
|198||7||龐泰峯;韓忠義||前第九十二師二七二旅故少將旅長;前河北民軍第七支隊故少將支隊長
|-
|rowspan=3|1949-01-18||206||1||[[w:彭學沛|彭學沛]]||前行政院政務委員||rowspan=3|總統令
|-
|206||1||[[w:段錫朋|段錫朋]]||前教育部次長
|-
|206||1||馮有真||性行忠純
|-
|rowspan=2|1949-01-19||207||2||杜培楓||山西省聞喜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9日)]]
|-
|207||3||沈凌氏||江蘇省,題頒「嘉惠行旅」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4號指令]]--01-17
|-
|rowspan=7|1949-01-20||rowspan=7|208||rowspan=6|3||張淸山||湖北省黃岡縣民,捐贈國立音樂院房屋一幢,時値金圓六十萬圓,題頒「惠及童蒙」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5號指令]]--01-19
|-
|張子良||浙江嘉興縣民,捐助該縣私立磻溪小學校基地及房產經常等費合計國幣八億八千一百四十一萬九千元,題頒「輸財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6號指令]]
|-
|高于光||安徽省績溪縣民,捐助該縣大鄣鄉祝三保國民學校經費國幣一億元,題頒「惠貽鄉校」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7號指令]]
|-
|何錦洲、郭登雲||捐助甘肅省夏河縣信義鄉麥希保國民學校建築費國幣二億零七百、五千五百二十萬元,各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8號指令]]
|-
|何平龍||浙江省奉化縣民,捐助該縣私立明德小學基金田六十畝,時値國幣拾肆億肆千萬元,題頒「輸財興學」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29號指令]]
|-
|毛振翔||浙江省江山縣民,捐助該縣禮賢鄉中心國民學校建築費國幣七千五百萬元,題頒「熱心教育」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30號指令]]
|-
|3-4||滇增堅贊||西藏故國大代表||[[行政院(卅八)四內字第1792號令]]--01-17
|-
|1949-01-21||209||1||戴謙和、戴鮑德敦||私立華西協合大學理學院物理學教授及其妻數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1日)]]
|-
|1949-01-25||212||1||劉聲鶴||陸軍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8日)]]
|-
|1949-01-26||213||2||張唐氏、張游氏||四川省,題頒「孝行可風」匾額一方、「節操堅貞」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01-20
|-
|1949-01-28||215||1||孫希文||行政院參事||[[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1949-01-28||215||1||王作棟||陸軍第十七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1949-02-28||216||4||太原市德順亨商號||捐助該市私立博愛救濟院兒童救濟金五千萬元,題頒「仁惠可風」匾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2號指令]]--02-03
|-
|1949-02-28||216||4||同孚行、第七區棉紡公會||天津市,捐資十六億九千萬元、經募捐欵在五億元以上,辦理粥廠,題頒「樂善好施」匾各額一方||[[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02-03
|-
|1949-03-31||217||1||[[w:戴傳賢|戴傳賢]]||國史舘舘長、前考試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12日)]]
|-
|1949-03-31||217||1||圖佈耿吉爾格勒||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2日)]]
|-
|1949-03-31||217||1||暹邏華僑團體曼谷蔴袋公會、曼谷老煙業同人、曼谷煙林同人、曼谷新煙業同人、泰國火礱公會、大眾嚟囒同人、光華堂春節遊藝會、南邦華僑聯合會||捐獻米糧均在一千公担以上,各頒給「輸財救國」匾額各一方||[[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5日)]]
|-
|1949-04-11||219||1||馬得勝||陸軍第八十二軍第二百四十八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6日)]]
|-
|1949-04-11||219||3||朱何氏||湖南省人,題頒「懿行足式」匾額一方||[[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02-03
|-
|1949-05-16||224||2||黎行恕||陸軍中將前第二十六軍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21日)]]
|-
|1949-05-16||224||2||[[w:趙侗|趙侗]]||前冀察邊區游擊第一縱隊少將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1949-05-16||224||2||[[w:呂旃蒙|呂旃蒙]]||前三十一軍少將參謀長||[[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1949-05-23||225||4||李淸和||陸軍第七十師少校營長||[[行政院卅八穗四字第3524號令]]--05-14
|-
|1949-05-30||226||3||[[w:薩本棟|薩本棟]]||中央硏究院總幹事||[[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27日)]]
|-
|1949-06-13||228||1||[[w:龍文治|龍文治]]||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13||228||1-2||[[w:阿嘉呼圖克圖|阿嘉呼圖克圖]]||靑海塔爾寺住持||[[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w:梁敦厚|梁敦厚]]||山西省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徐振中||福建省第四區保安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陳章||六十三軍中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吳壯猷||五十九師一百七十七團上校團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1949-06-20||229||2||劉屛玉||陸軍第五軍二百師五百九十八團上校團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11日)]]
|-
|1949-06-27||230||4||余誠||前軍事委員會軍統局上校組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5日)]]
|-
|1949-07-04||231||1||陳秀章||總統府特派戰地視察第七組少將視察官||[[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9日)]]
|-
|1949-07-04||231||1||李應廣||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中校副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949-07-04||231||1||王恩隆||雲南省馬關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949-07-04||231||1||徐靖遠||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04||231||1||王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04||231||2||和仲平||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949-07-11||232||1||蔡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林思温||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w:巴寶多爾濟|巴寶多爾濟]]||烏蘭察布盟故盟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1||232||1||陳天一||雲南省墨江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949-07-18||233||1||[[w:程子楷|程子楷]]||志行堅毅||[[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7日)]]
|-
|1949-07-18||233||1||徐谷冰||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1949-07-18||233||1||薄有錂||前軍事委員會中校通訊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1949-07-25||234||1||[[w:林熊徵|林熊徵]]||早歲加入同盟||[[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1||邱仰濬||志行堅毅||[[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1||梁少芝||志行堅貞||[[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949-07-25||234||2||張月朝||臺灣新竹市民,頒給褒章||[[總統穗統(一)字第39號指令]]--07-22
|-
|1949-08-01||235||2||[[w:邱清泉|邱淸泉]]||陸軍中將第二兵團司令官||[[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楊幹才||陸軍第二十軍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鍾震岳||審計部江西省審計處處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1949-08-01||235||2||彭誠孚||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9日)]]
|-
|1949-08-08||236||1||景純菴||第一軍第七十八師上校副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3日)]]
|-
|1949-08-08||236||1||熊綬春||第十四軍中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1949-08-08||236||1||張信業||故湖北枝江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1949-08-15||237||1||[[w:朱獻文|朱獻文]]||早歲留學日本||[[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1949-08-15||237||1||陳公俠||廣東軍管區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1949-08-22||238||1-2||何克夫||秉性忠貞||[[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17日)]]
|-
|1949-10-31||240||2||[[w:陳策 (民國)|陳策]]||秉性忠貞||[[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3日)]]
|-
|1949-10-31||240||2||曾道||賦性剛介||[[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4日)]]
|-
|1949-10-31||240||2||趙天澤||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6日)]]
|-
|1949-10-31||240||2||謝長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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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07||241||1||張煊||志行堅貞||[[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949-11-07||241||1||[[w:徐箴|徐箴]]||前遼寧省政府主席||[[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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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07||241||1||[[w:邵從恩|邵從恩]]||前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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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1||243||1||郭耀庭||早歲致力革命||[[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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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1||243||1||段武濬||前在河南省致力革命工作有年||[[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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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1||243||3||龔子瑜||甘肅省人,捐助該省洮紗縣新興鄉王府莊保國民學校操場地,計値金圓券初發行時時價兩千元,合舊法幣六十億元,題頒「志宏樂育」匾額一方||[[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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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1||243||3||[[w:馬元海|馬元海]]||靑海省參議會議長,捐贈靑海省立貴德初級中學水田肆石,莊院壹處,共折合時價銀幣壹萬零叁百元,題頒「澤沛菁莪」匾額一方||[[總統穗統(一)字第73號指令]]--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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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8||244||3||蘇耀宸||廣東省人,捐助該省高要縣東文鄉第七保國民學校經費計田塘不動產等時值舊法幣共五十四億五千萬元,題頒「志宏作育」匾額一方||[[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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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28||244||3||董彩林、曹俊秀、車正南、白秀璧、車遵行、車用之||甘肅省人,捐資興學,分別題頒「嘉惠士林」「敬恭桑梓」「惠及膠庠」「一鄉稱善」「澤被菁莪」「興學育才」匾額各一方||[[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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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2-28||247||1||[[w:李光前|李光前]]||陸軍第十九軍十四師四十二團故團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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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2-28||247||1||[[w:夏勤|夏勤]]||司法行政部次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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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2-28||247||1||[[w:戴炳南|戴炳南]]||陸軍第三十軍少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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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2-28||247||1||[[w:王德全|王德全]]||廣東省電白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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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3-31||248||2||劉振策||山東省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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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3-31||248||2||[[w:魏大同|魏大同]]||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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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3-31||248||2||[[w:張式彝|張式彝]]||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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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3-31||248||2||[[w:連橫 (歷史學家)|連橫]]||台灣故儒||[[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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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4-15||249||1||[[w:邱清泉|邱淸泉]]||故第二兵團司令官||[[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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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4-29||250||1||羅炳乾||操行忠貞,智謀沈密||[[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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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5-31||252||1||湯鶴齡||江蘇省崑山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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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6-15||253||7||[[w:张镇 (中华民国军事将领)|張鎭]]||陸軍中將憲兵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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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6-15||253||7||[[w:孔庚|孔庚]]||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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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6-15||253||7||賓果||中國石油公司協理兼高雄煉油廠廠長||[[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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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6-15||253||7||俞慶仁||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硏究師||[[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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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15||255||1||郭淸||前第三三七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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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15||255||1||黃鎭中||故江西省第八區行政督查專員||[[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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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15||255||1||劉篤倫||故國防部技術總隊大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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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15||255||1||藍文甫||前三十二軍二六六師政工處處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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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7-31||256||1||曹鳳簫||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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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8-15||257||1||黃紹宗||前閩粵邊區軍事聯絡組上校組長兼閩粵邊區人民反共自衞縱隊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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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8-15||257||4||韓奇逢||中醫師,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總統(卅九)台統(一)字第219號指令]]--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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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8-31||258||1||王夢庚、劉聲鶴、韓效俠||故七十四軍少將副軍長兼五十一師師長、故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少將師長、故少將騎兵團長||[[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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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9-14||260||1||王三祝、陳光中、葉金饒||故河南第四路綏靖總指揮、故司令、前浙江永嘉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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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9-14||260||1||[[w:梁敦厚|梁敦厚]]||故山西省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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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9-21||261||1||[[w:張人傑|張人傑]]||資政||[[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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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14||264||2||王春暉、文殿傑、張儒燦||交通警察總局故少將總隊長、前國防部中校直屬通訊員兼蘭州警察隊長、陸軍第四軍第二百八十六師政工處故中校秘書||[[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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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21||265||1||朱伯鴻、陳永年||故江蘇睢寧縣長、前國防部少校通訊員兼京滬杭人民反共自衞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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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21||265||1||單洪培、周靜吾||故江蘇省保安副司令兼參謀長、前川東綏靖司令部||[[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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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21||265||1||[[w:唐式遵|唐式遵]]、王公常||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上將銜副長官,兼西南第二路游擊總司令、故江蘇丹陽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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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21||265||1||張天佐、章昌琛||故山東省政府委員兼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前浙江象山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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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0-31||266||3||武宗駿||前廣西第七區專員兼保安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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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1-07||267||1||[[w:胡若愚 (雲南)|胡若愚]]、李邦藩||前第十一兵團中將副司令官、前陸軍軍官學校第二十三期少將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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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1-14||268||10||李國華||前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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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1-21||269||1||林澤臣||秉性忠貞,持躬耿介||[[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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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1-21||269||1||劉虎||國防部中校通訊員兼太湖區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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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2-12||272||1||鄭爲楫、陳嗣運、龔澍||廣東省吳川縣代理縣長、廣東省廣寧縣代理縣長、國防部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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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2-19||273||1||羅列||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中將參謀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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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12-30||274||1-2||呂渭生||前僑務委員會常務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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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1-02||275||2||[[w:傅斯年|傅斯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兼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所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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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1-09||276||1||陳耀垣||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51-01-05[[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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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1-16||277||1||葉鶴||前國防部上校通訊員兼江南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1951-01-09[[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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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1-16||277||1||[[w:焦易堂|焦易堂]]、陳正、吳棠、馮啓凌||總統府國策顧問、廣東三角洲反共救國自衞軍第九獨立支隊長、隊附、中隊長||1951-01-15[[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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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4-03||288||1||[[w:喻英奇|喻英奇]]、李楚瀛||前粵閩邊區剿匪總指揮兼陸軍第三二一師師長、廣東第五區行政督查專員兼連縣縣長粵省反共救國軍軍長||1951-03-30[[總統令 (民國4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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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5-01||292||3||王耀庭、龍才、吳迺洋、何雲燈、周綏、張國彥、鄭迓理、郭秋貴、何再來、郭秋興、趙彥樞||抗日||1951-04-26[[內政部令 (民國4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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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6-05||297||1||[[w:曾琦|曾琦]]||資政||1951-06-02[[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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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6-19||299||6||趙棣華||交通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1951-06-13[[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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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7-24||304||1||傅瑤琴||監察委員||1951-07-18[[總統令 (民國40年7月18日)]]
|-
|1951-08-07||306||1||[[w:張莘夫|張莘夫]]||前經濟部東北區工礦接收委員||1951-08-01[[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日)]]
|-
|1951-08-14||307||1||[[w:萬福麟|萬福麟]]||國策顧問陸軍上將||1951-08-14[[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4日)]]
|-
|1951-08-21||308||1||[[w:那木濟勒色楞|那木濟勒色楞]]||故哲里木盟盟長||1951-08-17[[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7日)]]
|-
|1951-08-21||308||1||徐燦壽||台灣省宜蘭縣居民,克盡孝道,樂善不倦,題頒「篤義行仁」匾額一方||1951-08-18[[總統(40)台統(一)字第376號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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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9-18||312||1||王憲章||前國民政府監察委員||1951-09-11[[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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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09-18||312||1||[[w:陳果夫|陳果夫]]||前國民政府委員監察院副院長||1951-09-15[[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5日)]]
|-
|1951-10-09||315||1||[[w:吳鼎昌|吳鼎昌]]||資政||1951-10-04[[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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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10-16||316||1||[[w:張于潯|張于潯]]||大法官||1951-10-13[[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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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10-30||318||2||郭陳鴦||澎湖縣居民,題頒「懿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1-10-27[[總統(40)台統(一)字第396號指令]]
|-
|1951-12-04||323||1||[[w:居正|居正]]||總統府資政監察院監察委員||1951-12-02[[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日)]]
|-
|1951-12-15||326||1||侯俊||監察院監察委員||1951-12-25[[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5日)]]
|-
|1952-01-15||329||2||李白娘||臺北縣民,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01-14[[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4號指令]]
|-
|1952-02-12||333||1||陳介資||前駐阿根廷國大使||1952-02-09[[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9日)]]
|-
|1952-02-19||334||2||劉阿圳||桃園縣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2-02-13[[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9號指令]]
|-
|1952-02-26||335||1||席德懋||中國銀行總經理||1952-02-21[[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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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3-11||337||1||[[w:郭懺|郭懺]]||總統府前戰略顧問||1952-03-08[[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8日)]]
|-
|1952-04-01||340||1||[[w:周至柔|周至柔]]||前兼空軍總司令||1952-03-26[[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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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4-08||341||1||張忠道||考試院考試委員||1952-04-02[[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2日)]]
|-
|1952-04-22||343||1||[[w:郭泰祺|郭泰祺]]、[[w:曹浩森|曹浩森]]、[[w:李福林|李福林]]||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故監察委員陸軍上將、故粵中反共救國軍總指揮||1952-04-19[[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19日)]]
|-
|1952-05-20||347||2||姚觀順||前大元帥府少將參軍兼衞士隊長||1952-05-15[[總統令 (民國4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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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6-10||350||1||周佩箴||前交通銀行常務董事||1952-06-05[[總統令 (民國41年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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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09-16||364||1||李應生||立法委員||1952-09-13[[總統令 (民國41年9月13日)]]
|-
|1952-10-14||368||2||[[w:柴春霖|柴春霖]]||故立法委員,題頒「讜論留馨」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8號令]]
|-
|1952-10-14||368||2||[[w:鄧鴻業|鄧鴻業]]||故立法委員,題頒「芳猷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9號令]]
|-
|1952-10-14||368||2||[[w:熊東皋|熊東皋]]||故立法委員,題頒「淸勤堪式」四字匾額一方||1952-10-11[[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40號令]]
|-
|1952-10-28||370||3||[[w:王黻煒|王齡希]]||行政法院院長||1952-10-28[[總統令 (民國41年10月28日)]]
|-
|1953-01-20||382||2||[[w:劉揆一|劉揆一]]||吳敬恆等聯名呈送事蹟,題頒「勛昭行潔」四字匾額一方||1953-01-17[[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094號令]]
|-
|1953-03-31||392||1||黃志大||出席僑務會議代表||1953-03-25[[總統令 (民國42年3月25日)]]
|-
|1953-04-21||395||2||[[w:李春榮|李春榮]]||僑務委員會故委員,題頒「永懷義俠」四字匾額一方||1953-04-20[[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4號令]]
|-
|1953-04-28||396||1||[[w:唐榮|唐榮]]||台灣省屛東縣公民,捐資新臺幣貳百餘萬元興學,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53-04-24[[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7號令]]
|-
|1953-05-05||397||1||[[w:羅福星|羅福星]]||少懷壯志,獻身革命||1953-04-30[[總統令 (民國42年4月30日)]]
|-
|1953-05-19||399||3||周崧||僑務委員會委員,捐款建築美國西部屋崙中華院,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3-05-15[[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55號令]]
|-
|1953-06-02||401||4||[[w:于國楨|于國楨]]||前台中縣縣長,勤政愛民,廉隅可風,近因積勞病逝,題頒「勤慎淸廉」四字匾額一方||1953-05-30[[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61號令]]
|-
|1953-07-14||409||1||[[w:李文範|李文範]]||總統府資政||1953-07-11[[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11日)]]
|-
|1953-07-24||412||1||李夢彪||故監察院監察委員||1953-07-21[[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1日)]]
|-
|1953-07-28||413||1||吳記球||故僑務委員會委員||1953-07-24[[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4日)]]
|-
|1953-07-28||413||2||楊惺華||僑務委員會故委員,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5[[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0號令]]
|-
|1953-07-31||414||1||葉肇||故員陸軍中將,題頒「忠藎永彰」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9[[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1號令]]
|-
|1953-07-31||414||1||韓奇逢||醫師,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53-07-29[[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2號令]]
|-
|1953-12-01||449||1||[[w:吳敬恆|吳敬恆]]先生||開國元良,多士師表||1953-11-30[[總統令 (民國42年11月30日)]]
|-
|1954-01-05||459||1||[[w:吳鐵城|吳鐵城]]||總統府資政||1953-12-31[[總統令 (民國42年12月31日)]]
|-
|1954-01-08||460||1||[[w:谷正倫|谷正倫]]||總統府國策顧問||1954-01-06[[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6日)]]
|-
|1954-01-15||462||1||周碞||總統府前中將戰略顧問||1954-01-11[[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11日)]]
|-
|1954-03-26||482||2||[[w:劉哲|劉哲]]||監察院故副院長||1954-03-25[[總統令 (民國43年3月25日)]]
|-
|1954-04-20||489||3||[[w:鄒魯|鄒魯]]||監察院故監察委員||1954-04-19[[總統令 (民國43年4月19日)]]
|-
|1954-06-04||502||1||江映樞||資性沉毅,操履堅貞||1954-06-02[[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2日)]]
|-
|1954-06-22||507||1||[[w:齊耀珊|齊耀珊]]||才識明敏,練達有爲||1954-06-19[[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19日)]]
|-
|1954-08-10||521||1||[[w:湯恩伯|湯恩伯]]||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中將||1954-08-09[[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1954-08-10||521||1||[[w:丁惟汾|丁惟汾]]||監察委員||1954-08-09[[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1954-09-14||531||1||[[w:桂永清|桂永淸]]||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1954-09-11[[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11日)]]
|-
|1954-09-28||535||1||[[w:陳其采|陳其采]]||國策顧問||1954-09-27[[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27日)]]
|-
|1954-10-08||538||1||吳林罔市||新竹縣民,購米賑濟貧民,題頒「用於爲善」四字匾額一方||1954-10-06[[總統(四三)台統(一)字第1437號令]]
|-
|1954-12-03||554||1||[[w:陳濟棠|陳濟棠]]||總統府資政||1954-12-03[[總統令 (民國43年12月3日)]]
|-
|1955-04-15||592||1||朱霽靑||國策顧問||1955-04-13[[總統令 (民國44年4月13日)]]
|-
|1955-05-27||604||2||美國立達藥廠||慨捐價值新台幣陸拾萬元以上之藥品,供大陳來台義民及金門馬祖等地居民醫療之用,題頒「善鄰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55-05-27[[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526號令]]
|-
|1955-06-21||611||1-2||[[w:馮治安|馮治安]]||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1955-06-20[[總統令 (民國44年6月20日)]]
|-
|1955-09-16||636||1||[[w:林蔚|林蔚]]||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55-09-15[[總統令 (民國44年9月15日)]]
|-
|1956-02-03||676||2||劉天喜||台中縣人,題頒「抱義守正」四字匾額一方||1956-10-04[[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631號令]]
|-
|1956-05-15||705||1||[[w:李錦綸|李錦綸]]||外交部顧問||1956-05-15[[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15日)]]
|-
|1956-06-01||710||1||[[w:王泉笙|王泉笙]]||立法委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56-05-31[[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31日)]]
|-
|1956-06-26||717||1||[[w:劉鎭華|劉鎭華]]||陸軍二級上將||1956-06-25[[總統令 (民國45年6月25日)]]
|-
|1956-09-11||739||1||朱永鎮||僑務委員會設計委員||1956-09-08[[總統令 (民國45年9月8日)]]
|-
|1956-10-05||746||2||[[w:張壽齡|張壽齡]]||台南市民,捐贈土地二甲五分餘,(折合新台幣約七萬五千元)供給高雄縣彌陀鄉災民重建家園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56-10-04[[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720號令]]
|-
|1956-10-09||747||1||[[w:徐謨|徐謨]]||前駐土耳其大使||1956-10-07[[總統令 (民國4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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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1-06||755||2||邱昌渭||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祕書長||1956-11-03[[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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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1-16||758||1||時昭瀛||前駐巴西大使||1956-11-13[[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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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1-23||760||1||喬義生||國策顧問||1956-11-22[[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22日)]]
|-
|1956-12-04||763||1||[[w:毛人鳳|毛人鳳]]||陸軍二級上將||1956-12-03[[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3日)]]
|-
|1956-12-07||764||1||于德純||監察委員||1956-12-05[[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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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04-30||805||1||蕭吉珊||僑務委員會委員||1957-04-29[[總統令 (民國46年4月29日)]]
|-
|1957-05-21||811||1||鄭古悅||僑務委員會委員||1957-05-20[[總統令 (民國46年5月20日)]]
|-
|1957-07-09||825||1||陳含光||江都人||1957-07-08[[總統令 (民國46年7月8日)]]
|-
|1957-08-09||834||1||[[w:周鴻經|周鴻經]]||中央硏究院總幹事兼數學硏究所所長||1957-08-08[[總統令 (民國46年8月8日)]]
|-
|1957-09-17||845||1||張和祥||旅日華僑,捐款增建東京中華學校校舍達日幣八百萬元折合銀元五萬五千餘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57-09-17[[總統(四六)台統(一)義字第1879號令]]
|-
|1957-11-05||859||1||[[w:梁上棟|梁上棟]]||監察院副院長||1957-11-02[[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日)]]
|-
|1957-11-29||866||1||[[w:羅桑般殿丹畢蓉梅|章嘉呼圖克圖]]||護國淨覺輔教大師||1957-11-28[[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8日)]]
|-
|1958-03-04||893||1||[[w:胡毅生|胡毅生]]||國策顧問||1958-03-01[[總統令 (民國47年3月1日)]]
|-
|1958-08-08||938||1||[[w:馮自由|馮自由]]、鄭志春||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1958-08-07[[總統令 (民國47年8月7日)]]
|-
|1958-09-26||952||1||祁大鵬||監察院監察委員||1958-09-23[[總統令 (民國47年9月23日)]]
|-
|1958-10-21||959||1||[[w:徐傅霖|徐傅霖]]、[[w:林彬 (大法官)|林彬]]、[[w:歐陽駒|歐陽駒]]||資政、國策顧問、國策顧問||1958-10-18[[總統令 (民國47年10月18日)]]
|-
|1958-11-25||969||1||[[w:洪蘭友|洪蘭友]]||國民大會祕書長||1958-11-22[[總統令 (民國47年11月22日)]]
|-
|1959-03-24||1003||1||[[w:趙家驤|趙家驤]]、[[w:吉星文|吉星文]]、[[w:章傑|章傑]]||金門防衞司令部副司令官陸軍中將、陸軍中將、空軍少將||1959-03-20[[總統令 (民國48年3月20日)]]
|-
|1959-04-03||1006||1||[[w:嚴裕棠|嚴裕棠]]||吳縣人||1959-04-02[[總統令 (民國48年4月2日)]]
|-
|1959-05-15||1018||1||[[w:楊愛源|楊愛源]]||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59-05-13[[總統令 (民國48年5月13日)]]
|-
|1959-07-07||1033||1||[[w:鄭烈|鄭烈]]||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1959-07-02[[總統令 (民國4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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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08-07||1042||1||張炯||國策顧問||1959-08-05[[總統令 (民國4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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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09-25||1056||1||王振相||僑務委員會委員||1959-09-24[[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4日)]]
|-
|1959-09-29||1057||1||[[w:徐永昌|徐永昌]]||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軍一級上將||1959-09-26[[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6日)]]
|-
|1959-12-04||1076||1||雲竹亭||僑務委員會委員||1959-12-02[[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2日)]]
|-
|1960-01-05||1085||1||[[w:鄭介民|鄭介民]]||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局長||1959-12-31[[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31日)]]
|-
|1960-02-02||1093||1||[[w:吳忠信|吳忠信]]||總統府資政||1960-02-01[[總統令 (民國49年2月1日)]]
|-
|1960-05-31||1127||2||王性泉||菲律賓怡朗中正初級中學董事長,捐獻鉅資,建築該校校舍,並補助該校每年所缺經常費全部,先後總計菲幣廿四萬餘元,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60-05-30[[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39號令]]
|-
|1960-06-10||1130||1||田崑山||國民大會代表||1960-06-08[[總統令 (民國4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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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7-08||1138||1||郭美丞||僑務委員會委員||1960-07-05[[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5日)]]
|-
|1960-07-29||1144||1||[[w:閻錫山|閻錫山]]||總統府資政陸軍一級上將||1960-07-29[[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
|1960-07-29||1144||1||[[w:俞鴻鈞|俞鴻鈞]]||中央銀行總裁||1960-07-29[[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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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8-05||1146||1||石志泉||總統府資政||1960-08-03[[總統令 (民國4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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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08-05||1146||1-2||白金行||旅菲律賓僑胞,熱心僑教,捐助宿務中國中學校舍建築費菲幣五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0-08-02[[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3號令]]
|-
|1960-08-05||1146||2||葉俊萬||占美加僑商,捐助香港崇正總會建校費港幣五萬元,並經募港幣二十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0-08-02[[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4號令]]
|-
|1960-11-29||1179||2||許克綏||台中市市民,購買價值新台幣四十萬元土地,捐獻慈光育幼院,充作建築用地,熱心公益,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0-11-28[[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247號令]]
|-
|1960-12-27||1187||1||[[w:董英斌|董英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陸軍中將||1960-12-26[[總統令 (民國49年12月26日)]]
|-
|1961-01-10||1191||1||[[w:賈景德|賈景德]]||總統府資政||1961-01-07[[總統令 (民國5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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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4-21||1220||2||林豐年||旅菲律賓華僑,捐助中西學校擴建校舍費菲幣四萬一千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1-04-17[[總統(五十)台統(一)義字第2520號令]]
|-
|1961-05-16||1227||1||關頌聲||早歲留學美國,專攻建築工程,學成歸國||1961-05-15[[總統令 (民國5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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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6-09||1234||2||陳其業||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61-06-09[[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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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6-27||1239||1||[[w:何成濬|何成濬]]||總統府資政||1961-06-23[[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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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6-27||1239||1||趙守鈺||監察院監察委員||1961-06-27[[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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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8-22||1255||1||李紀才||監察院監察委員||1961-08-19[[總統令 (民國50年8月19日)]]
|-
|1961-09-12||1261||1||張蘭臣||僑務委員會委員||1961-09-11[[總統令 (民國50年9月11日)]]
|-
|1962-01-19||1298||1||[[w:施北衡|施北衡]]||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1962-01-17[[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962-01-19||1298||1||伍東白||泰國華僑客屬總會理事長||1962-01-17[[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962-01-26||1300||3||[[w:羅卓英|羅卓英]]||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二級上將||1962-01-24[[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24日)]]
|-
|1962-03-13||1313||1||[[w:胡宗南|胡宗南]]||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62-03-13[[總統令 (民國51年3月13日)]]
|-
|1962-04-10||1321||3||[[w:劉瑞恆|劉瑞恆]]||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62-04-07[[總統令 (民國51年4月7日)]]
|-
|1962-04-24||1325||2||詹勵吾||詹煜齋居士佛教文化奬學基金會董事旅加拿大華僑,奬助優秀大專學生,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2-04-21[[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2792號令]]
|-
|1962-05-11||1330||1||周崧||僑務委員會委員||1962-05-09[[總統令 (民國51年5月9日)]]
|-
|1962-06-29||1344||2||[[w:胡適|胡適]]||中央硏究院院長||1962-06-27[[總統令 (民國51年6月27日)]]
|-
|1962-10-23||1377||1||[[w:梅貽琦|梅貽琦]]||國立清華大學校長||1962-10-20[[總統令 (民國51年10月20日)]]
|-
|1962-10-30||1379||3||美國醫藥助華會||以醫藥駐華爲宗旨,頒給「樂善親仁」四字匾額一方||1962-10-27[[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3062號令]]
|-
|1962-11-27||1387||1||劉鴻漸||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2-11-26[[總統令 (民國51年11月26日)]]
|-
|1962-12-18||1393||1||[[w:冯简|馮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2-12-14[[總統令 (民國51年12月14日)]]
|-
|1963-03-15||1418||5||吳華輝夫人||旅菲律賓華僑,捐助宿務聖心中學校舍添建費菲幣五萬元,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3-03-13[[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318號令]]
|-
|1963-03-26||1421||1||[[w:朱家驊|朱家驊]]||總統府資政||1963-03-25[[總統令 (民國52年3月25日)]]
|-
|1963-04-23||1429||1||[[w:尹仲容|尹仲容]]||行政院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臺灣銀行董事長||1963-04-23[[總統令 (民國52年4月23日)]]
|-
|1963-05-21||1437||1||[[w:胡家鳳|胡家鳳]]||國策顧問||1963-05-20[[總統令 (民國52年5月21日)]]
|-
|1963-06-11||1443||2||趙志垚||交通銀行董事長||1963-06-07[[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11日)]]
|-
|1963-06-14||1444||1||[[w:汪孝熙|汪孝熙]]||駐比利時國大使||1963-06-13[[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13日)]]
|-
|1963-06-14||1444||3-4||盧謀勇||旅菲律賓華僑,熱心提倡祖國文化,捐獻菲幣壹拾萬元,設置獎學金,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3-06-13<ref>公報載五月拾叁日恐誤。</ref>[[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455號令]]
|-
|1963-07-26||1456||3-4||朱轟||僑務委員會委員,病逝南非僑居地,其生平忠貞愛國,急公好義,熱心僑胞公益,素爲僑社所推崇,題頒「好義留徽」四字匾額一方||1963-07-25[[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509號令]],行政院院長陳誠請假,副院長王雲五代
|-
|1963-12-06||1494||1||[[w:胡翰|胡翰]]||司法院大法官||1963-12-05[[總統令 (民國52年12月5日)]]
|-
|1963-12-31||1501||4||李建興兄弟等||呈獻陽明山公園土地,題頒「孝勇崇義」四字匾額一方||1963-12-27[[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666號令]]
|-
|1964-01-17||1506||1||鄭仲孚||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長,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技正||1964-01-14[[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964-01-17||1506||1||[[w:金城 (農學家)|金城]]||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64-01-14[[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964-01-17||1506||1||[[w:秦德純|秦德純]]||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追贈陸軍二級上將||1964-01-16[[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6日)]]
|-
|1964-03-13||1522||1||霍寶樹||中國銀行常務董事||1964-03-11[[總統令 (民國53年3月11日)]]
|-
|1964-05-15||1540||3||[[w:張廷休|張廷休]]||國民大會代表、考試院考試委員||1964-05-14[[總統令 (民國53年5月14日)]]
|-
|1964-05-22||1542||3||[[w:馬立羣|馬立羣]]||旅泰僑領,生平造福社會,功業昭著,頒給「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64-05-21[[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822號令]]
|-
|1964-06-12||1548||1||湯毅生||前交警總局第一支隊陸軍少將司令||1964-06-10[[總統令 (民國53年6月10日)]]
|-
|1964-07-28||1561||3||李合珠||旅日華僑,捐款日幣七百萬元,折合銀元五萬元,資助東京中華學校,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4-07-24[[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06號令]]
|-
|1964-08-07||1564||1||[[w:朱紹良|朱紹良]]||國策顧問||1964-08-04[[總統令 (民國53年8月4日)]]
|-
|1964-09-15||1575||2-3||林添禎||台北縣民,捨身救人義舉,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64-09-12[[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924號令]]
|-
|1964-10-20||1585||1||[[w:蔣夢麟|蔣夢麟]]||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任委員||1964-10-17[[總統令 (民國53年10月17日)]]
|-
|1964-11-03||1589||1||楊譜笙||前監察院祕書長||1964-11-02[[總統令 (民國53年11月12日)]]
|-
|1964-11-20||1594||1||楊仲佐||台北縣縣民,熱心公益,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1964-11-18[[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21號令]]
|-
|1965-01-15||1610||1||[[w:許世英|許世英]]||總統府資政||1965-01-15[[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15日)]]
|-
|1965-02-02||1615||3||林紹長||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理事||1965-01-30[[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30日)]]
|-
|1965-03-16||1627||3||簡金墻||台北縣民,捨己救人義行,題頒「蹈義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65-03-15[[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34號令]]
|-
|1965-04-09||1634||1||吳兆棠;[[王平陵|王平陵]]||國民大會代表,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政工幹部學校教授||1965-04-06[[總統令 (民國54年4月6日)]]
|-
|1965-06-15||1653||1||[[w:王化成|王化成]]||駐葡萄牙公使||1965-06-12[[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2日)]]
|-
|1965-06-15||1653||3||陳雲如||新竹縣故縣民,生前善行事蹟,題頒「樂善不倦」四字匾額一方||1965-06-12[[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08號令]]
|-
|1965-06-22||1655||5||[[w:許崇智|許崇智]]||總統府資政||1965-06-19[[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9日)]]
|-
|1965-07-23||1664||3||汪順德、張孫扁、李成旺、陳永書||旅泰華僑,各捐鉅款,資助華僑學校,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5-07-21[[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28號令]]
|-
|1965-08-17||1671||2-3||王俊卿||故民,生前將其珍藏全部書籍,裝運來台,在台北市設立王氏圖書館,嘉惠青年學子,題頒「樂善遺徽」四字匾額一方||1965-08-14[[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44號令]]
|-
|1965-09-14||1679||1||王澤民||立法院立法委員||1965-09-13[[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13日)]]
|-
|1965-10-01||1684||1||張黙君||考試院考試委員||1965-09-29[[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29日)]]
|-
|1965-11-16||1697||1||[[w:傅秉常|傅秉常]]||司法院副院長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1965-11-13[[總統令 (民國54年11月13日)]]
|-
|1965-11-23||1699||3||朱阿屘||旅日華僑,捐款日幣叁百萬元。慰勞三軍將士及救濟災胞,題頒「熱忱愛國」四字匾額一方||1965-11-22[[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31號令]]
|-
|1965-12-03||1702||1||金體乾||前考試院參事||1965-12-02[[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2日)]]
|-
|1965-12-10||1704||3||陳查某||台灣省台北市商民,捐獻新台幣壹百萬元,作爲社會福利事業基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5-12-09[[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43號令]]
|-
|1965-12-17||1706||1||羅機||國防部常務次長空軍中將||1965-12-16[[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16日)]]
|-
|1966-02-01||1719||3||黃澄秋、彭乃揚||菲律賓華僑學校聯合總會前任常務領事,頒給「弘道樹人」、「育才著績」匾額各一方||1966-01-28[[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83號令]]
|-
|1966-03-01||1727||1||紐永建||總統府資政||1966-02-25[[總統令 (民國55年2月25日)]]
|-
|1966-03-25||1734||1||黃有鸞||前僑務委員會顧問||1966-03-23[[總統令 (民國55年3月23日)]]
|-
|1966-05-24||1751||1||[[w:蔣廷黼|蔣廷黼]]||總統府資政||1966-05-23[[總統令 (民國55年5月23日)]]
|-
|1966-06-10||1756||4||菲華反共抗俄總會||發動旅菲僑胞捐款勞軍救災及其他支助反共義舉,題頒「熱忱愛國」四字匾額一方||1966-06-08[[總統(五五)台統(一)義字第4501號令]]
|-
|1966-08-05||1772||1||[[w:鄧家彥|鄧家彥]]||國策顧問||1966-08-03[[總統令 (民國55年8月3日)]]
|-
|1966-11-08||1799||1||陳有維||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1966-11-05[[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5日)]]
|-
|1966-11-11||1800||1||[[w:張鴻烈|張鴻烈]]||立法院立法委員||1966-11-09[[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9日)]]
|-
|1967-03-10||1834||1||胡嘉恆||海軍第二廵防艦隊司令海軍少將||1967-03-06[[總統令 (民國5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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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3-10||1834||4||李峻峯||菲律賓華僑善舉公所名譽董事長,熱心僑社公益,先後慨捐菲幣五萬餘元,作爲菲華公益慈善文教事業用途,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03-07[[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41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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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4-07||1842||3||蔡紹華||旅菲律賓華僑,捐款新台幣壹百萬元,作爲國內大學清寒優秀學生奬勵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67-04-05[[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77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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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4-18||1845||2||鄭培齡、方光熾||旅寮國華僑,各捐鉅款,興建僑校課室,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4-17[[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94號令]]
|-
|1967-05-16||1853||2||[[w:湯惠蓀|湯惠蓀]]||台灣省立中興大學校長||1967-05-12[[總統令 (民國56年5月12日)]]
|-
|1967-06-09||1860||10-11||[[w:李清泉|李清泉]]||菲律賓華僑,連續捐款菲幣伍萬元,資助興華中學經常費及興建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6-08[[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953號令]]
|-
|1967-06-20||1863||2||[[w:丘念台|丘念台]]||監察院監察委員||1967-06-17[[總統令 (民國5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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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7-07||1868||3||[[w:劉馭萬|劉馭萬]]||前駐泰國大使||1967-07-04[[總統令 (民國5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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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8-04||1876||3||呂希宏||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壹拾萬元,興建菲律賓宿務聖心中學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08-03[[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20號令]]
|-
|1967-09-01||1884||1||[[w:孔祥熙|孔祥熙]]||總統府資政||1967-09-01[[總統令 (民國5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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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09-05||1885||3||均隆有限公司||捐獻藥品,慰勞三軍,及贈予慈善機關,題頒「熱心義舉」四字匾額一方||1967-09-01[[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47號令]]
|-
|1967-10-13||1896||1||[[w:楊雲竹|楊雲竹]]||前駐巴拉圭大使||1967-10-11[[總統令 (民國5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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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0-13||1896||3||越南中正醫院第十三屆董事會全體董事||捐獻越幣肆百萬元,興建病室,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10-12[[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6號令]]
|-
|1967-10-13||1896||4||莊清泉||旅菲律賓華僑,慨捐菲幣貳拾伍萬元,充作崇仁醫院建築費,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7-10-12[[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7號令]]
|-
|1967-10-27||1900||3||蔡文圈||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叁萬貳千元,資助菲華小學,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7-10-23[[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105號令]]
|-
|1967-12-08||1912||1||[[w:程天放|程天放]]||考試院副院長||1967-12-08[[總統令 (民國5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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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1-16||1923||1||陳泮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憲政硏討委員會常務委員||1968-01-15[[總統令 (民國5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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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09||1930||1||時子周||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68-02-07[[總統令 (民國5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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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2-13||1931||16||施性洛||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菲律賓分會理事長,捐款菲幣貳拾壹萬餘元,作爲該會經費及設置獎學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6號令]]
|-
|1968-02-13||1931||16||李丹白、李治民||旅菲律賓華僑,二人爲響應總統奬掖青年之昭示,各獻捐菲幣伍萬元,設置社會傑出青年奬金,各題頒「惠及英才」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7號令]]
|-
|1968-02-13||1931||16||[[w:陳清河|陳清河]]||旅越南華僑,捐款越幣四百萬元,興建福善醫院病房,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2-09[[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8號令]]
|-
|1968-03-08||1938||3||林茂元、林政華||旅泰國華僑,連續捐款泰幣貳十叁萬餘銖、叁十叁萬餘銖,作爲在僑居地舉辦慈善文化教育之用,各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3-05[[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93號令]]
|-
|1968-04-05||1946||1||[[w:田耕莘|田耕莘]]||教廷樞機||1968-04-02[[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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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4-26||1952||1||[[w:莫德惠|莫德惠]]||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68-04-26[[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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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11||1965||5||徐黃樂梅||旅泰華僑,連續捐款泰幣叁百叁拾萬銖,折合銀元肆拾壹萬餘元,作爲僑社公益事業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06-07[[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428號令]]
|-
|1968-06-18||1967||1||[[w:林彬 (播音員)|林少波]]||服務於香港商業廣播電臺||1968-06-15[[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15日)]]
|-
|1968-06-25||1969||2||[[w:張道藩|張道藩]]||立法委員||1968-06-21[[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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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6-25||1969||2||許恪士||前國立臺灣大學教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1968-06-24[[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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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07-05||1972||1||王煥||司法院祕書長||1968-07-03[[總統令 (民國57年7月3日)]]
|-
|1968-08-02||1980||4-5||雷金元||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菲幣四萬元,作爲興建菲律賓三寶顏中華中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8-07-30[[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10號令]]
|-
|1968-08-30||1988||4||菲律賓血幹團||慨捐鉅款,資助菲律賓丹心小學貧寒學生,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8-08-26[[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39號令]]
|-
|1968-09-03||1989||1||趙連芳||立法委員||1968-08-31[[總統令 (民國5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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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12-03||2015||2||[[w:于焌吉|于焌吉]]||前駐義大利大使||1968-12-02[[總統令 (民國57年12月2日)]]
|-
|1968-12-27||2022||4||詹俊耀||台灣省苗栗縣民,熱心公益,捐資新台幣叁十萬餘元,辦理社會福利事業,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68-12-26[[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687號令]]
|-
|1969-03-04||2041||1||[[w:朱懷冰|朱懷冰]]||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2-28[[總統令 (民國5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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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3-07||2042||4||[[w: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連續捐贈鉅款,作爲勞軍、救災及慈善事業之用,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69-03-04[[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5859號令]]
|-
|1969-03-21||2046||1||[[w:張君勱|張君勱]]||中國民主社會黨主席||1969-03-21[[總統令 (民國58年3月21日)]]
|-
|1969-04-22||2055||1||[[w:石敬亭|石敬亭]]||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4-21[[總統令 (民國5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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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5-16||2062||1||梅公任||監察院監察委員||1969-05-13[[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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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5-27||2065||1||歐震||陸軍二級上將||1969-05-23[[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23日)]]
|-
|1969-06-10||2069||1||[[w:沈鴻烈|沈鴻烈]]||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6-07[[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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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6-24||2073||1||周承菼||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6-20[[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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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7-04||2076||1|||李鴻文||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69-07-02[[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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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7-15||2079||1||[[w:賀國光|賀國光]]||總統府國策顧問||1969-07-11[[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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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9-19||2098||1||戴明權||故陸軍中將||1969-09-18[[總統令 (民國5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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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0-10||2104||3||莊長泰||旅菲華僑,捐資興建菲律賓華僑中學加洛干市分校,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69-10-07[[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6179號令]]
|-
|1969-10-24||2108||1||陳嵐峯||監察院監察委員||1969-10-23[[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
|1969-10-24||2108||1||[[w:上官雲相|上官雲相]]||陸軍中將||1969-10-23[[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
|1969-10-24||2108||1-2||[[w:左舜生|左舜生]]||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69-10-24[[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4日)]]
|-
|1969-12-05||2120||1||[[w:曾養甫|曾養甫]]||立法院立法委員||1969-12-02[[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2日)]]
|-
|1969-12-12||2122||1||[[w:陶聲洋|陶聲洋]]||經濟部部長||1969-12-11[[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11日)]]
|-
|1970-01-20||2133||1||[[w:郭秉才|郭秉才]]||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及國立東南大學校長||1970-01-20[[總統令 (民國59年1月20日)]]
|-
|1970-02-27||2144||1||[[w:趙琛|趙琛]]||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1970-02-25[[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25日)]]
|-
|1970-03-27||2152||1||[[w:英千里|英千里]]||第一屆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北平市代表)||1970-03-25[[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
|1970-03-27||2152||1||[[w:陳國礎|陳國礎]]||僑務委員會委員||1970-03-25[[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
|1970-04-28||2161||4||薛來宏、龐柱琛||旅日本華僑,二人各捐款日幣三百萬元,興建橫濱中華學校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各一方||1970-04-24[[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4號令]]
|-
|1970-04-28||2161||4||莊清泉、莊萬里家屬、中興銀行、郭永釵、洪名譽||旅菲律賓華僑等五名,慨捐鉅資,興建華僑崇仁醫院,各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0-04-24[[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5號令]]
|-
|1970-05-08||2164||1||[[w:但燾|但燾]]||總統府國策顧問||1970-05-07[[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7日)]]
|-
|1970-05-26||2169||4-5||[[w:呂希宏|呂希宏]]||旅菲律賓華僑,慨捐鉅款,作爲興建菲律賓宿務聖心女子中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0-05-22[[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62號令]]
|-
|1970-05-29||2170||6||[[w:朱宗良|朱宗良]]||監察院監察委員||1970-05-27[[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27日)]]
|-
|1970-06-30||2179||1||[[w:保君建|保君建]]||前駐土耳其大使||1970-06-29[[總統令 (民國59年6月29日)]]
|-
|1970-08-21||2194||1||[[w:羅家倫|羅家倫]]||總統府國策顧問||1970-08-20[[總統令 (民國59年8月20日)]]
|-
|1970-09-04||2198||13||[[w:姚從吾|姚從吾]]||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中央硏究院院士||1970-09-03[[總統令 (民國59年9月3日)]]
|-
|1970-09-22||2203||1||[[w:歐付教|歐付教]]||台灣省澎湖縣民,歷年捐贈食米救濟貧民,並資助公益事業,總數約達數十萬元,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0-09-19[[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759號令]]
|-
|1970-11-20||2220||1||[[w:陳固亭|陳固亭]]||考試院考試委員||1970-11-20[[總統令 (民國59年11月20日)]]
|-
|1971-01-15||2236||1||[[w:向構父|向構父]]||總統府國策顧問||1971-01-13[[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3日)]]
|-
|1971-01-19||2237||1||張承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71-01-18[[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8日)]]
|-
|1971-02-02||2241||8||黃伯度||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71-02-01[[總統令 (民國60年2月1日)]]
|-
|1971-02-19||2246||4||關元年、陳惠蓮、黃雲快、余齊仲等四人||旅泰國華僑,捐款資助泰國廣召學校,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2號令]]
|-
|1971-02-19||2246||4||丁清來||旅菲律賓華僑,捐款興建崇仁醫院,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3號令]]
|-
|1971-02-23||2247||2||[[w:江丕貴|江丕貴]]||台灣省基隆市民,捐資新台幣八十四萬元,興建基隆市中正公園各項設施,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4號令]]
|-
|1971-02-23||2247||2||[[w:菲華商聯總會|菲華商聯總會]]||捐獻鉅款,作爲勞軍及救濟大陸災胞等之用,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2號令]]
|-
|1971-02-23||2247||2||陳建忠||旅日華僑,捐獻鉅款,作爲助學及施醫之用,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3號令]]
|-
|1971-02-23||2247||2-3||符鴻書||旅泰童頌中華公會名譽理事長,捐助鉅資暨土地,興建會所及功德堂,造福僑社,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2-19[[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5號令]]
|-
|1971-02-26||2248||2||唐星海、徐季良、車炳榮、邵邨人、葉庚年、李震之、吳文政、劉漢棟、吳若華、陳兆民、何英傑、[[w:董浩雲|董浩雲]]、邵逸逄、姚連生、董樑、王劍偉、包從興、包玉剛、吳漢平、陶伯育、嚴欣淇||旅香港僑民,慨捐鉅資,作爲擴建香港蘇浙公學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各一方||1971-02-24[[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70號令]]
|-
|1971-03-19||2254||2||高祖儒||旅菲律賓華僑,資助菲華商聯總會大廈建築經費,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3-16[[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96號令]]
|-
|1971-04-06||2259||1||[[w:胡慶育|胡慶育]]||前駐阿根廷大使||1971-04-05[[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5日)]]
|-
|1971-04-27||2265||1||[[w:史尚寬|史尚寬]]||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1971-04-24[[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24日)]]
|-
|1971-06-11||2278||2||[[w:董顯光|董顯光]]||總統府資政||1971-06-09[[總統令 (民國60年6月9日)]]
|-
|1971-08-18||2300||1||崔震華||監察院監察委員||1971-08-18[[總統令 (民國60年8月18日)]]
|-
|1971-09-10||2310||1-2||李南金||旅美華僑,捐款興建中華公所大樓,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09-0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4號令]]
|-
|1971-09-10||2310||2||高施傳||台灣鐵路管理局台北[[臺鐵淡水線|雙連站]]看柵工,捨身救人,因公殉職,題頒「義行足式」四字匾額一方||1971-09-08[[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5號令]]
|-
|1971-10-29||2331||1||[[w:堯樂博士|堯樂博士]]||新疆省政府主席||1971-10-29[[總統令 (民國60年10月29日)]]
|-
|1971-12-22||2354||9||[[w:謝冠生|謝冠生]]||司法院院長||1971-12-22[[總統令 (民國60年12月22日)]]
|-
|1971-12-24||2355||2-3||[[w:林榮春|林榮春]]||台灣省彰化縣縣民,捐資興建彰化市中山路陸橋一座,以維護學童與行人安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1-12-23[[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996號令]]
|-
|1972-02-23||2381||1||[[w:趙恒惖|趙恒惖]]||總統府資政||1972-02-22[[總統令 (民國61年2月22日)]]
|-
|1972-03-08||2387||1||姜伯彰||立法院立法委員||1972-03-07[[總統令 (民國61年3月7日)]]
|-
|1972-04-26||2408||1||劉西蝶||僑務委員會委員||1972-04-26[[總統令 (民國61年4月26日)]]
|-
|1972-05-19||2418||2||鄭真達||澎湖縣民,歷年捐資辦理各種公益事業,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2-05-18[[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260號令]]
|-
|1972-06-05||2425||2||李嗣璁||監察院院長||1972-06-03[[總統令 (民國61年6月3日)]]
|-
|1972-07-12||2441||1||潘其武||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局長||1972-07-11[[總統令 (民國61年7月11日)]]
|-
|1972-08-02||2450||1||[[w:謝瀛洲|謝瀛洲]]||司法院副院長||1972-08-01[[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1日)]]
|-
|1972-08-04||2451||1||[[w:張忠仁 (教育家)|張忠仁]]||中國童子軍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1972-08-03[[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3日)]]
|-
|1972-09-15||2469||1||[[w:顧孟餘|顧孟餘]]||總統府資政||1972-09-14[[總統令 (民國61年9月14日)]]
|-
|1972-11-24||2499||2-3||台灣省台北縣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捐獻新台幣壹佰萬元,救濟貧民,題頒「樂善好施」四字匾額一方||1972-11-22[[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5號令]]
|-
|1972-11-24||2499||2-3||[[w:王炳華|王炳華]]||旅日華僑,捐資充實大阪中華學校經費,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2-11-22[[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6號令]]
|-
|1973-01-15||2521||2||[[w:鄧萃英|鄧萃英]]||總統府國策顧問||1973-01-15[[總統令 (民國62年元月15日)]]
|-
|1973-04-25||2564||2||余鶴史、譚義操二人||旅泰華僑,捐建泰國中華會館中山紀念堂,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各一方||1973-04-24[[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1851號令]]
|-
|1973-06-04||2581||3||沈健章||台灣省雲林縣已故,生前捐贈土地,作為地方慈善及文化事業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6-01[[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491號令]]
|-
|1973-06-08||2583||3||楊啓泰、莊長江、莊長城、高光坡、莊長榮、吳道盛、菲律賓中正學院全體學生||旅菲華僑,捐資興建菲律賓中正學院介壽館大樓一座,各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6-07[[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586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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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7-16||2599||1-2||莊材美||旅菲律賓三己兄弟煙草公司董事長,捐獻鉅款,作為紀念華僑莊守耕公益基金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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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7-16||2599||1-2||柯榮楠||旅菲華僑,捐獻並經募經費,重建菲律賓怡朗中山中學校舍,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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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7-16||2599||1-2||李旭山||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泰北各難民村僑教經費,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40號令]]
|-
|1973-07-16||2599||1-2||[[w:朱阿屘|朱阿屘]]||旅日華僑,捐款興建福岡中正會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7-13[[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
|1973-08-22||2615||1||[[w:賀衷寒|賀衷寒]]||國民大會代表||1973-08-21[[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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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8-22||2615||1||[[w:黃朝琴|黃朝琴]]||前臺灣省議會議長||1973-08-21[[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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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8-24||2616||14||李永新||總統府國策顧問||1973-08-23[[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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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08-24||2616||14||蔡屛藩||國民大會代表||1973-08-23[[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1973-08-27||2617||6||何國華||旅日華僑,捐獻鉅款,作為設置獎學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3-08-24[[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873號令]]
|-
|1973-08-29||2618||1||[[w:顏欽賢|顏欽賢]]||台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捐獻私有土地,作為政府開闢公路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3-08-28[[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925號令]]
|-
|1973-09-17||2626||1||[[w:孫科|孫科]]||考試院院長||1973-09-14[[總統令 (民國62年9月14日)]]
|-
|1973-10-10||2636||3||[[w:羅大愚|羅大愚]]||立法院立法委員||1973-10-09[[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9日)]]
|-
|1973-10-15||2638||1||[[w:李煜瀛|李煜瀛]]||總統府資政||1973-10-13[[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13日)]]
|-
|1974-02-15||2691||1||[[w:陳大慶|陳大慶]]||陸軍一級上將||1974-02-14[[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974-02-15||2691||1||[[w:蕭同茲|蕭同茲]]||總統府國策顧問||1974-02-14[[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974-02-15||2691||1||[[w:李彌|李彌]]||陸軍二級上將||1974-02-15[[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5日)]]
|-
|1974-03-01||2697||1||[[w:蔣鼎文|蔣鼎文]]||總統府國策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74-03-01[[總統令 (民國63年3月1日)]]
|-
|1974-03-20||2705||2||丁家駿||旅泰華僑,一再捐獻祝壽金,並捐款作為僑光堂設備費曁華僑救國總會興建服務大廈之用,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4-03-19[[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1184號令]]
|-
|1974-05-31||2736||2||李日如||旅加拿大華僑,捐款作為溫哥華華僑公立小學兒童遊樂場及經費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4-05-29[[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2287號令]]
|-
|1974-08-28||2774||2||呂天眷||旅菲華僑,捐款興建菲律賓古島市中華中學校舍一棟,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4-08-27[[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3882號令]]
|-
|1974-11-18||2809||7||葉立庚||僑務委員會委員||1974-11-16[[總統令 (民國63年11月16日)]]
|-
|1975-01-27||2839||1||[[w:沈慧蓮|沈慧蓮]]||國民大會代表||1975-01-24[[總統令 (民國64年1月24日)]]
|-
|1975-04-28||2878||1||[[w:梁寒操|梁寒操]]||總統府國策顧問||1975-04-25[[總統令 (民國64年4月25日)]]
|-
|1975-06-02||2893||2||[[w:谷正鼎|谷正鼎]]||立法院立法委員||1975-05-31[[總統令 (民國64年5月31日)]]
|-
|1975-06-20||2901||1||杜元載||前臺灣師範大學校長||1975-06-20[[總統令 (民國64年6月20日)]]
|-
|1975-07-07||2908||2||蘇君謙||旅泰華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75-07-04[[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3008號令]]
|-
|1975-10-03||2946||1-2||龐柱琛||旅日華僑,捐款籌建中正紀念堂,及僑生奬學基金曁華興育幼院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75-09-30[[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4407號令]]
|-
|1975-10-15||2951||1||[[w:劉大中|劉大中]]||中央硏究院院士||1975-10-13[[總統令 (民國64年10月13日)]]
|-
|1975-11-03||2959||2||[[w:蕭毅肅|蕭毅肅]]||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建設硏究委員會委員||1975-11-01[[總統令 (民國64年11月1日)]]
|-
|1975-12-12||2976||5-6||[[w:辜振甫|辜振甫]]兄弟四人,陳錫慶兄弟三人及陳寬記祭祀公業三單位||願將所共有之台北市孔廟基地一·三二六八六公頃,悉捐獻國家,仍繼續供台北市孔廟使用,總統令行政院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各一方||1975-12-09[[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434號令]]
|-
|1975-12-31||2984||4||全美安良工商總會第七十屆年會||旅美僑團,捐款慰勞三軍將士及救濟大陸災胞等,題頒「急公好義」四字匾額一方||1975-12-27[[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659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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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01-28||2996||2||李覺之||僑務委員會委員||1976-01-26[[總統令 (民國65年1月26日)]]
|-
|1976-02-18||3005||2||程其保博士||題頒「績學流馨」四字匾額一方||1976-02-16[[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479號令]]
|-
|1976-02-27||3009||1||杜光塤||題頒「學績蜚聲」四字匾額一方||1976-02-25[[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581號令]]
|-
|1976-03-24||3020||3||[[w:關吉玉|關吉玉]]||故國大代表,題頒「懋績昭垂」四字匾額一方||1976-03-22[[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895號令]]
|-
|1976-05-14||3042||2||孫繩武||故國民大會代表,題頒「弘道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76-05-12[[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485號令]]
|-
|1976-05-21||3045||1||[[w:延國符|延國符]]||故立法委員,題頒「志績昭垂」四字匾額一方||1976-05-19[[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561號令]]
|-
|1976-08-20||3084||1||[[w:張知本|張知本]]||總統府資政||1976-08-19[[總統令 (民國65年8月19日)]]
|-
|1976-08-27||3087||3||李曼瑰||故立法委員,題頒「文藝淑世」四字匾額一方||1976-08-24[[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2897號令]]
|-
|1976-09-15||3095||1||[[w:林以文|林以文]]||故立法委員,題頒「忠謨碩望」四字匾額一方||1976-09-13[[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096號令]]
|-
|1976-09-20||3097||1||郁英彪||臺灣糖業公司總經理||1976-09-18[[總統令 (民國6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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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09-27||3100||1-2||黃啓瑞||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故理事長,題頒「忠謨循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09-24[[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247號令]]
|-
|1976-10-15||3108||2||陳嘉雄||台灣省嘉義縣故縣長,題頒「英才循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10-13[[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475號令]]
|-
|1976-11-15||3121||2||[[w:孫桂籍|孫桂籍]]||故立法委員,題頒「宣勤著績」四字匾額一方||1976-11-11[[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842號令]]
|-
|1976-12-22||3137||2||王連貴||旅韓華僑,捐贈土地作為重建當地僑校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6-12-20[[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08號令]]
|-
|1976-12-27||3139||3||[[w:洪應灶|洪應灶]]||司法院大法官||1976-12-24[[總統令 (民國6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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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2-31||3141||3||曾炳揚||旅美華裔僑商,捐款作為紐約華僑學校經費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6-12-28[[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90號令]]
|-
|1977-03-16||3173||3||許文頂||緬甸故僑領,題頒「堅貞遺範」四字匾額一方||1977-03-14[[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0792號令]]
|-
|1977-03-23||3176||1||嚴輝||厄瓜多中華總商會前會長||1977-03-21[[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1日)]]
|-
|1977-03-23||3176||1||[[w:蕭瑜|蕭瑜]]||烏拉圭中國文化之宮主持人||1977-03-22[[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2日)]]
|-
|1977-03-30||3179||3||鄧蕙芳||監察院監察委員||1977-03-28[[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8日)]]
|-
|1977-04-01||3180||1||[[w:田炯錦|田炯錦]]||司法院院長||1977-03-30[[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30日)]]
|-
|1977-04-22||3189||1||[[w:嚴慶齡|嚴慶齡]]||捐款國立台灣大學興建工業硏究中心館舍,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7-04-20[[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158號令]]
|-
|1977-05-02||3193||1||倪純義||故國大代表,題頒「志績流芳」四字匾額一方||1977-04-26[[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226號令]]
|-
|1977-05-04||3194||1||萬耀煌||總統府國策顧問||1977-05-02[[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日)]]
|-
|1977-05-30||3205||1||[[w:鄧公玄|鄧公玄]]||立法院立法委員||1977-05-28[[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8日)]]
|-
|1977-06-01||3206||1||[[w:楊森|楊森]]||總統府國策顧問||1977-05-31[[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31日)]]
|-
|1977-06-06||3208||2||王宗山||國民大會代表||1977-06-04[[總統令 (民國66年6月4日)]]
|-
|1977-08-17||3239||1||[[w:陳錦濤|陳錦濤]]||立法院立法委員||1977-08-16[[總統令 (民國66年8月16日)]]
|-
|1977-09-07||3248||2||蔡文華||旅菲律賓華僑,捐款作為國防醫學院興建示範教室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7-09-05[[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2980號令]]
|-
|1977-09-23||3255||1||[[w:胡璉|胡璉]]||陸軍一級上將||1977-09-21[[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1日)]]
|-
|1977-09-23||3255||2||黃雙安||旅印尼華僑,捐款作為賑濟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09-21[[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177號令]]
|-
|1977-09-26||3256||2||[[w:余家菊|余家菊]]||國民大會代表||1977-09-24[[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4日)]]
|-
|1977-10-03||3259||3||[[w:馬超俊|馬超俊]]||總統府資政||1977-10-01[[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1日)]]
|-
|1977-10-10||3262||3||[[w:羅列 (軍人)|羅列]]||陸軍二級上將||1977-10-07[[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7日)]]
|-
|1977-11-25||3282||19||劉振和||印尼籍華裔,捐款作為賑濟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11-23[[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900號令]]
|-
|1977-12-21||3293||1||姚琮||國民大會代表||1977-12-19[[總統令 (民國66年12月19日)]]
|-
|1978-01-02||3298||5||[[w:顏玉瑩|顏玉瑩]]||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賑濟本年台灣地區風災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7-12-29[[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4334號令]]
|-
|1978-01-23||3307||3||[[w:陳肇英|陳肇英]]||監察院監察委員||1978-01-19[[總統令 (民國67年1月19日)]]
|-
|1978-01-23||3307||4||洪萬||旅日本華僑,捐款作為大阪中華學校經費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78-01-19[[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200號令]]
|-
|1978-02-06||3313||2||林玉質||旅馬來西亞華僑,捐款作為籌建中正紀念堂及勞軍曁台灣風災賑款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78-02-02[[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327號令]]
|-
|1978-02-24||3321||1||[[w:邵氏兄弟(香港)|香港邵氏兄弟有限公司]]||以其出品影片在台北市義演二日所得,捐作救濟大陸災胞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8-02-22[[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01號令]]
|-
|1978-03-01||3323||2||[[w:華僑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捐款作為賑濟風災及冬令救濟等之用,題頒「義行可風」四字匾額一方||1978-02-27[[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52號令]]
|-
|1978-03-29||3335||3||馬壽華||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3-27[[總統令 (民國67年3月27日)]]
|-
|1978-03-31||3336||3||[[w:瑠公圳|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捐贈土地,供台北市興建瑠公國民中學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8-03-28[[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871號令]]
|-
|1978-04-12||3341||1||[[w:董釗|董釗]]||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78-04-10[[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0日)]]
|-
|1978-04-14||3342||6||展恒舉||國民大會故代表,題頒「崇法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78-04-11[[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1053號令]]
|-
|1978-04-17||3343||1||[[w:梁序昭|梁序昭]]||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4-13[[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3日)]]
|-
|1978-07-17||3382||5||謝仁釗||立法院立法委員||1978-07-13[[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13日)]]
|-
|1978-07-31||3388||1||[[w:魏道明|魏道明]]||總統府資政||1978-07-26[[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1978-07-31||3388||1||李文||陸軍中將||1978-07-26[[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1978-09-25||3412||1||[[w:李宗黃|李宗黃]]||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78-09-21[[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1日)]]
|-
|1978-09-29||3414||1||[[w:凌純聲|凌純聲]]||中央硏究院院士||1978-09-26[[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6日)]]
|-
|1978-10-23||3424||1||[[w:于斌|于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副會長||1978-10-19[[總統令 (民國67年10月19日)]]
|-
|1978-11-27||3439||1||[[w:蕭一山|蕭一山]]||監察院監察委員||1978-11-23[[總統令 (民國67年11月23日)]]
|-
|1979-03-26||3490||4||薛光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3-26||3490||4||李肖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3-26||3490||4||張金廷||陸軍中將||1979-03-23[[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5-14||3511||1-2||洪萬||旅日本華僑,捐款作為自強救國基金,題頒「愛國卓行」四字匾額一方||1979-05-10[[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2302號令]]
|-
|1979-05-30||3518||4||[[w:屈萬里|屈萬里]]||中央硏究院院士||1979-05-28[[總統令 (民國68年5月28日)]]
|-
|1979-07-13||3537||1||[[w:藍蔭鼎|藍蔭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1979-07-01[[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日)]]
|-
|1979-07-16||3538||3||戴愧生||前僑務委員會委員長||1979-07-12[[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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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9-07||3561||3||李抱忱博士||深硏音律||1979-09-04[[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4日)]]
|-
|1979-09-14||3564||1||[[w:王雲五|王雲五]]||總統府資政||1979-09-12[[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12日)]]
|-
|1979-09-21||3567||2||[[w:李濟|李濟]]||中央硏究院院士||1979-09-20[[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0日)]]
|-
|1979-09-28||3570||3||[[w:張維翰|張維翰]]||監察院監察委員||1979-09-26[[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6日)]]
|-
|1979-10-31||3584||4||[[w:黃鎮球|黃鎮球]]||陸軍一級上將||1979-10-27[[總統令 (民國68年10月27日)]]
|-
|1979-12-12||3602||1||溫陵雄||經濟部顧問||1979-12-08[[總統令 (民國68年12月8日)]]
|-
|1979-12-31||3610||4||陳永澤||旅港華僑,捐款作為國防醫學院改進醫學教育設備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79-12-28[[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6531號令]]
|-
|1980-01-16||3617||1-2||譚灶||旅香港華僑,捐款作為自強救國基金及在台僑生奬助學金之用,題頒「抒忠行義」四字匾額一方||1980-01-14[[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0224號令]]
|-
|1980-02-04||3625||1||[[w:李惠堂|李惠堂]]||中華民國足球協會顧問||1980-02-01[[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1日)]]
|-
|1980-02-25||3634||1||[[w:馬廷英|馬廷英]]||國立臺灣大學教授||1980-02-21[[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21日)]]
|-
|1980-03-19||3644||1||[[w:張發奎|張發奎]]||國民大會代表||1980-03-15[[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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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3-21||3645||1||詹純鑑||立法院立法委員||1980-03-18[[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8日)]]
|-
|1980-04-04||3651||3||[[w:董浩雲|董浩雲]]||旅香港華僑,捐獻鉅款響應籌建中正紀念堂運動,題頒「抒忠報國」四字匾額一方||1980-04-01[[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1840號令]]
|-
|1980-04-14||3655||1||蔡文華||旅菲律賓華僑||1980-04-11[[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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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4-23||3659||1||[[w:段茂瀾|段茂瀾]]||前駐阿根廷大使||1980-04-21[[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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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7-07||3691||6||[[w:雷震遠|雷震遠]]||原籍比利時,崇奉天主教||1980-07-05[[總統令 (民國6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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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8-27||3713||1||[[w:羅香林|羅香林]]||國際筆會香港中國筆會會長私立珠海大學中國文學硏究所及中國歷史硏究所所長||1980-08-25[[總統令 (民國6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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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9-17||3722||1||[[w:卓國華|卓國華]]||少與同盟,獻身革命||1980-09-13[[總統令 (民國69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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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0-03||3729||2||[[w:王唯農|王唯農]]||國立成功大學校長||1980-10-01[[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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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10-27||3739||1||[[w:郭澄 (1907年)|郭澄]]||國民大會秘書長||1980-10-24[[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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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1-26||3778||3||沈崇瀚||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顧問||1981-01-23[[總統令 (民國7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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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4-15||3812||1||[[w:江杓|江杓]]||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4-14[[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14日)]]
|-
|1981-04-27||3817||1||[[w:劉玉章|劉玉章]]||陸軍一級上將||1981-04-25[[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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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5-20||3827||3||金維繫||監察院監察委員||1981-05-16[[總統令 (民國7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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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5-20||3827||4||潘勝元||旅秘魯華僑,捐款作為國立中山大學獎學基金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1-05-18[[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3095號令]]
|-
|1981-06-17||3839||1||[[w:劉茂恩|劉茂恩]]||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6-15[[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15日)]]
|-
|1981-06-19||3840||6||沈仲濤氏||浙人,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善本書籍一批,題頒「名留宛委」四字匾額||1981-06-17[[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4039號令]]
|-
|1981-06-24||3842||1||[[w:謝國城|謝國城]]||立法院立法委員||1981-06-20[[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0日)]]
|-
|1981-06-26||3843||1||[[w:趙聚鈺|趙聚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1981-06-25[[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5日)]]
|-
|1981-06-29||3844||1||陳達元||監察院監察委員||1981-06-26[[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6日)]]
|-
|1981-07-03||3846||1||[[w:王世杰|王世杰]]||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1-06-30[[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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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08||3848||1||黃聰||前北歐華人聯誼會理事長||1981-07-06[[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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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08||3848||1||張禮財||瑞典華人文化協會理事長||1981-07-06[[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
|1981-08-05||3860||4||[[w:陳慶瑜|陳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08-03[[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3日)]]
|-
|1981-08-31||3871||2||[[w:嚴慶齡|嚴慶齡]]||裕隆汽車製造公司董事長||1981-08-29[[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29日)]]
|-
|1981-10-07||3887||2||[[w:張榮發|張榮發]]||捐款供私立淡江大學興建商船學館,購置教學儀器設備等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1-10-03[[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6532號令]]
|-
|1981-10-12||3889||4||[[w:淩鴻勛|淩鴻勛]]||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中央硏究院院士||1981-10-08[[總統令 (民國70年10月8日)]]
|-
|1981-11-25||3908||1||[[w:李建興|李建興]]||臺北縣人||1981-11-20[[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20日)]]
|-
|1981-11-30||3910||2||[[w:葉公超|葉公超]]||總統府資政||1981-11-30[[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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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2-04||3912||2||唐縱||總統府國策顧問||1981-12-02[[總統令 (民國70年12月2日)]]
|-
|1982-03-05||3951||2||[[w: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國立中央大學光學器材以供教學及實驗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2-03-02[[總統(七一)台統(一)義字第1161號令]]
|-
|1982-05-26||3986||5||[[w:董浩雲|董浩雲]]||定海人||1982-05-24[[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4日)]]
|-
|1982-05-28||3987||1||[[w:倪炯聲|倪炯聲]]||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82-05-26[[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6日)]]
|-
|1982-07-12||4006||1||龔浩||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1982-07-08[[總統令 (民國71年7月8日)]]
|-
|1982-08-06||4017||1||[[w:戴運軌|戴運軌]]||前國立中央大學理事院院長||1982-08-03[[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3日)]]
|-
|1982-08-25||4025||1||[[w:白雲梯|白雲梯]]||國民大會代表||1982-08-23[[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3日)]]
|-
|1982-08-30||4027||1||[[w:余漢謀|余漢謀]]||陸軍一級上將||1982-08-27[[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7日)]]
|-
|1982-09-10||4032||1||[[w:余伯泉|余伯泉]]||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2-09-09[[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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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9-20||4036||1||陳清文||總統府國策顧問||1982-09-18[[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18日)]]
|-
|1982-10-25||4051||1||[[w:陳逢源|陳逢源]]||臺灣耆宿||1982-10-21[[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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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0-27||4052||3||[[w:魏景蒙|魏景蒙]]||總統府國策顧問||1982-10-26[[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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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1-03||4055||1||朱寳熙||臺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1982-11-02[[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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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1-08||4057||1||林一民||國民大會代表||1982-11-05[[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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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2-15||4073||8||李潤沂||司法院大法官||1982-12-11[[總統令 (民國7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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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1-05||4082||1||[[w:沈家銘|沈家銘]]||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1983-01-04[[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005號令]]
|-
|1983-01-31||4093||1||[[w:蔡培火|蔡培火]]||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1-28[[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28日)]]
|-
|1983-02-02||4094||1||[[w:江茂森|江茂森]]||香港私立珠海大學董事長||1983-01-31[[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31日)]]
|-
|1983-02-04||4095||2||楊達志||僑胞,以其珍藏中國歷代玉器一千餘件捐贈國家,題頒「保粹抒忠」四字匾額一方||1983-02-02[[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718號令]]
|-
|1983-03-21||4114||1||[[w:查良釗|查良釗]]||前考試院考試委員||1983-03-17[[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17日)]]
|-
|1983-03-28||4117||1||[[w:陳大齊|陳大齊]]||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3-24[[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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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4-15||4125||2||[[w:張爰|張爰]]||四川人||1983-04-15[[總統令 (民國7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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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5-16||4138||1||張玆闓||中央銀行理事||1983-05-13[[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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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5-20||4140||1||[[w:王師曾 (涪陵)|王師曾]]||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5-18[[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8日)]]
|-
|1983-05-30||4144||2||[[w:譚伯羽|譚伯羽]]||總統府國策顧問||1983-05-26[[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26日)]]
|-
|1983-06-06||4147||1||[[w:方先覺|方先覺]]||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1983-06-02[[總統令 (民國7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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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6-15||4151||5||林宗毅||旅日僑胞,以所藏朱熹書易繫辭墨蹟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題頒「崇文報國」四字匾額一方||1983-06-11[[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3245號令]]
|-
|1983-08-22||4180||1||楊啓泰||總統府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1983-08-18[[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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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8-24||4181||1||裴鳴宇||國民大會代表||1983-08-22[[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24日)]]
|-
|1983-08-24||4181||2||香港金山船務股份有限公司||捐贈國立高雄海事專科學校儀器供教學實習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3-08-22[[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4734號令]]
|-
|1983-10-03||4198||1||[[w:錢思亮|錢思亮]]||中央硏究院院長||1983-10-01[[總統令 (民國72年10月1日)]]
|-
|1983-11-09||4214||3||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捐贈土地興辦教育事業,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83-11-07[[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
|1983-11-09||4214||3||李四川||台灣省台北縣故縣民,生前捐贈土地及經費供台北縣興建義方國民小學及該校禮堂之用,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3-11-07[[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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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1-13||4242||2||苗培成||總統府國策顧問||1984-01-11[[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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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1-18||4244||1||李超英||國民大會代表||1984-01-14[[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4日)]]
|-
|1984-02-20||4258||1||陳慶堃||海軍備役中將||1984-02-18[[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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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02-27||4261||1||陸京士||立法院立法委員||1984-02-24[[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24日)]]
|-
|1984-04-04||4277||1||[[w:費驊|費驊]]||行政院政務委員||1984-04-02[[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日)]]
|-
|1984-04-20||4284||1||徐煥昇||退役空軍二級上將||1984-04-17[[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0日)]]
|-
|1984-04-23||4285||1||梁敬錞||總統府國策顧問||1984-04-20[[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0日)]]
|-
|1984-10-10||4358||3||吉星福伉儷||國民大會代表,以其所藏古器書畫等二百五十一件捐贈國立故宮博物院,題頒「保粹抒忠」四字匾額一方||1984-10-08[[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5340號令]]
|-
|1984-11-14||4373||1||[[w:陳啓天|陳啓天]]||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4-11-13[[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13日)]]
|-
|1984-11-16||4374||2||台灣省桃園縣大永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捐贈該縣内壢國民小學用地,題頒「熱心教育」四字匾額一方||1984-11-14[[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6095號令]]
|-
|1984-11-28||4379||5||[[w:張靜愚|張靜愚]]||私立中原大學董事長||1984-11-26[[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26日)]]
|-
|1984-12-28||4392||1||[[w:賴名湯|賴名湯]]||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1984-12-26[[總統令 (民國73年12月26日)]]
|-
|1985-02-04||4408||1||浦大邦||旅美學人||1985-02-01[[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1日)]]
|-
|1985-02-06||4409||3||[[w:李壽雍|李壽雍]]||國民大會代表||1985-02-04[[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4日)]]
|-
|1985-03-22||4428||2||林明成||大永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將其私有土地捐贈政府,題頒「尚義尊仁」四字匾額一方||1985-03-21[[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344號令]]
|-
|1985-03-29||4431||1||戴安國||自抗戰以來,為國宣力||1985-03-28[[總統令 (民國74年3月28日)]]
|-
|1985-04-03||4433||2||張和祥||旅日華僑,捐贈鉅款作為東京中華學校新建及改建校舍之用,題頒「熱心僑教」四字匾額一方||1985-04-01[[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505號令]]
|-
|1985-04-19||4440||1||[[w:余井塘|余井塘]]||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4-19[[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19日)]]
|-
|1985-04-26||4443||1||楊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1985-04-24[[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24日)]]
|-
|1985-06-14||4464||5||[[w:黃季陸|黃季陸]]||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6-12[[總統令 (民國74年6月12日)]]
|-
|1985-07-31||4484||1||傅京孫||中央硏究院院士||1985-07-27[[總統令 (民國74年7月27日)]]
|-
|1985-09-16||4504||1||[[w:張其昀|張其昀]]||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5-09-14[[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14日)]]
|-
|1985-09-20||4506||1||王爵榮||監察院監察委員||1985-09-20[[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20日)]]
|-
|1985-12-13||4542||6||[[w:孙震 (中华民国将领)|孫震]]||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5-12-13[[總統令 (民國74年12月13日)]]
|-
|1986-01-20||4558||1||[[w:魯道源|魯道源]]||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86-01-17[[總統令 (民國75年1月17日)]]
|-
|1986-04-18||4597||1||[[w:吳經熊|吳經熊]]||總統府資政||1986-04-15[[總統令 (民國75年4月15日)]]
|-
|1986-05-14||4608||4||[[w:新光人壽|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w:裕隆汽車|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捐助大學校院教授研究獎助金曁大學校院國防及重點科技硏究生獎學金,總統令行政院各題頒「弼教敦學」四字匾額一方||1986-05-10[[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2324號令]]
|-
|1986-07-02||4631||4||林柏壽||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曁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86-06-30[[總統令 (民國75年6月30日)]]
|-
|1986-07-18||4638||3||羅麗釗||旅美華僑,捐款協助臺灣省臺北縣立仁愛之家興建文康復健中心,題頒「熱心工益」四字匾額一方||1986-07-14[[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3679號令]]
|-
|1986-08-18||4651||2||[[w:嚴孝章|嚴孝章]]||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處長||1986-08-15[[總統令 (民國75年8月15日)]]
|-
|1986-09-29||4669||5||[[w:周至柔|周至柔]]||陸軍一級上將、國家建設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1986-09-27[[總統令 (民國75年9月27日)]]
|-
|1986-12-26||4707||6-7||[[w:連震東|連震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6-12-23[[總統令 (民國75年12月23日)]]
|-
|1987-02-09||4727||1||[[w:顧祝同|顧祝同]]||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87-02-06[[總統令 (民國76年2月6日)]]
|-
|1987-02-16||4730||1||[[w:王永慶|王永慶]]、[[w:王永在|王永在]]||捐獻林口中正體育園區綜合體育館一座及園區土地五十五公頃,總統令行政院各題頒「熱心體育」四字匾額一方||1987-02-11[[總統(76)華總(一)義字第0749號令]]
|-
|1987-03-18||4743||1||石覺||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7-03-14[[總統令 (民國76年3月14日)]]
|-
|1987-05-20||4770||1||[[w:王新衡|王新衡]]||立法院立法委員||1987-05-15[[總統令 (民國76年5月20日)]]
|-
|1987-07-06||4790||1||冷欣||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87-07-03[[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6日)]]
|-
|1987-07-29||4801||4||李合珠||立法院立法委員||1987-07-27[[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29日)]]
|-
|1987-08-28||4814||1||[[w:李品仙|李品仙]]||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87-08-26[[總統令 (民國76年8月28日)]]
|-
|1987-09-16||4822||1||[[w:端木愷|端木愷]]||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7-09-14[[總統令 (民國76年9月16日)]]
|-
|1988-01-14||4874||4||[[w:蔣經國|蔣經國]]||總統||1988-01-1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126號令]]
|-
|1988-02-17||4890||2-3||[[w:李方桂|李方桂]]||中央研究院院士||1988-02-12[[總統令 (民國77年2月17日)]]
|-
|1988-06-15||4944||5||[[w:田家炳|田家炳]]||旅香港華僑,題頒「熱心公益」四字匾額一方||1988-06-13[[總統(七七)華總(一)義字第2343號令]]
|-
|1988-07-25||4961||2||許子秋||行政院顧問||1988-07-21[[總統令 (民國77年7月21日)]]
|-
|1988-08-26||4975||1||王宣||監察院監察委員||1988-08-24[[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6日)]]
|-
|1988-08-29||4976||3-4||[[w:黃國書|黃國書]]||立法院立法委員||1988-08-26[[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9日)]]
|-
|1988-10-10||4994||5||董之英||旅港華僑||1988-10-06[[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0日)]]
|-
|1988-10-12||4995||2||[[w:吳火獅|吳火獅]]||新光機構董事長||1988-10-08[[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2日)]]
|-
|1988-10-19||4998||2||[[w:董文琦|董文琦]]||總統府國策顧問||1988-10-17[[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9日)]]
|-
|1988-11-07||5006||2||李運成||總統府戰略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88-11-03[[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7日)]]
|-
|1988-11-14||5009||2||[[w:陶希聖|陶希聖]]||立法院立法委員||1988-11-09[[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14日)]]
|-
|1989-01-18||5038||1-2||[[w:吳三連|吳三連]]||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1-16[[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0日)]],行政院院長俞國華因公出國,副院長施啓揚代行
|-
|1989-02-13||5049||2||李揚敬||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2-10[[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0日)]]
|-
|1989-02-17||5051||2||[[w:丁治磐|丁治磐]]||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2-15[[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5日)]]
|-
|1989-02-27||5055||2||[[w:劉季洪|劉季洪]]||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1989-02-24[[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24日)]]
|-
|1989-03-13||5061||1||羅英德||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89-03-10[[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1989-03-13||5061||1||雷法章||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3-10[[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1989-04-10||5073||1||谷鳳翔||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4-08[[總統令 (民國78年4月8日)]]
|-
|1989-06-16||5102||5||[[w:方治|方治]]||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6-13[[總統令 (民國78年6月13日)]]
|-
|1989-07-12||5113||5||王永樹||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07-10[[總統令 (民國78年7月10日)]]
|-
|1989-08-23||5132||2||[[w:釋白聖|釋白聖]]||歷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1989-08-19[[總統令 (民國78年8月19日)]]
|-
|1989-10-16||5155||1||陳啓清||高雄人||1989-10-13[[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13日)]]
|-
|1989-10-30||5161||10||[[w:釋證嚴|證嚴]]||法師,特頒慈悲濟世匾額一方||1989-10-28[[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28日)]]
|-
|1989-11-08||5165||1||張光世||總統府國策顧問||1989-11-06[[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6日)]]
|-
|1989-11-10||5166||2||[[w:趙麗蓮|趙麗蓮]]||教授||1989-11-07[[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7日)]]
|-
|1989-11-29||5174||3||成惕軒||前考試院考試委員||1989-11-27[[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27日)]]
|-
|1990-01-22||5198||1||鄧翔宇||立法院立法委員||1990-01-18[[總統令 (民國79年1月18日)]]
|-
|1990-03-07||5217||2||袁雍||立法院前秘書長||1990-03-03[[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1990-03-07||5217||2||鮑朝橒||中興紡織關係企業創辦人||1990-03-03[[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1990-03-19||5222||2||[[w:俞濟時|俞濟時]]||國策顧問||1990-03-16[[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16日)]]
|-
|1990-05-09||5244||2||郭驥||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1990-05-04[[總統令 (民國79年5月4日)]]
|-
|1990-07-09||5272||4||[[w:鄭彥棻|鄭彥棻]]||總統府資政||1990-07-06[[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6日)]]
|-
|1990-07-30||5281||2||[[w:楊金欉|楊金欉]]||總統府國策顧問||1990-07-26[[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26日)]]
|-
|1990-09-07||5298||2||[[w:孫連仲|孫連仲]]||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上將||1990-09-04[[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4日)]]
|-
|1990-09-12||5300||2||[[w:林紀東|林紀東]]||前司法院大法官||1990-09-10[[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10日)]]
|-
|1990-09-28||5307||2||[[w:錢穆|錢穆]]||總統府資政||1990-09-25[[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25日)]]
|-
|1990-11-09||5325||1||[[w:程滄波|程滄波]]||立法院立法委員||1990-11-05[[總統令 (民國79年11月5日)]]
|-
|1990-12-10||5339||3||[[w:孫立人|孫立人]]||總統府前參軍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0-12-07[[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7日)]]
|-
|1990-12-26||5346||4||[[w:張羣|張羣]]||總統府資政||1990-12-22[[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2日)]]
|-
|1990-12-28||5347||4-5||傅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秘書長||1990-12-26[[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6日)]]
|-
|1991-01-21||5358||2||龐松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1-17[[總統令 (民國80年1月17日)]]
|-
|1991-02-25||5373||2||許金德||臺灣電視公司董事長、臺灣省議會前副議長||1991-02-21[[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1日)]]
|-
|1991-03-04||5377||2||范苑聲||立法委員||1991-02-28[[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8日)]]
|-
|1991-03-25||5386||2||[[w:徐培根|徐培根]]||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1-03-21[[總統令 (民國80年3月21日)]]
|-
|1991-04-22||5398||1||[[w:蔣復璁|蔣復璁]]||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4-18[[總統令 (民國80年4月18日)]]
|-
|1991-05-13||5409||2||崔載陽||教授||1991-05-10[[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10日)]]
|-
|1991-05-31||5417||5||劉鍇||總統府國策顧問||1991-05-29[[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29日)]]
|-
|1991-07-19||5440||2||[[w:杭立武|杭立武]]||國民大會代表||1991-07-16[[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6日)]]
|-
|1991-07-22||5441||3||黃仁俊||國民大會代表||1991-07-18[[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8日)]]
|-
|1991-08-07||5449||2||[[w:劉廣凱|劉廣凱]]||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海軍二級上將||1991-08-03[[總統令 (民國80年8月3日)]]
|-
|1991-09-11||5464||3||陳茂榜||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名譽理事長||1991-09-09[[總統令 (民國80年9月9日)]]
|-
|1991-10-30||5485||2||余南庚||中央研究院院士||1991-10-24[[總統令 (民國80年10月24日)]]
|-
|1991-11-25||5496||3||王仲廉||除役陸軍中將||1991-11-22[[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1991-11-25||5496||3||[[w:黃君璧|黃君璧]]||教授||1991-11-22[[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1991-12-09||5502||3||李雅仙||立法院前立法委員||1991-12-05[[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5日)]]
|-
|1991-12-09||5502||3||[[w:李璜|李璜]]||總統府資政||1991-12-06[[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6日)]]
|-
|1991-12-23||5508||1||吳祺芳||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1991-12-19[[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19日)]]
|-
|1991-12-31||5511||2||[[w:周百鍊|周百鍊]]||監察院監察委員||1991-12-30[[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30日)]]
|-
|1992-01-24||5521||2||蔡孝義||監察院監察委員||1992-01-22[[總統令 (民國81年1月22日)]]
|-
|1992-03-06||5539||2||高去尋||中央研究院院士||1992-03-04[[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4日)]]
|-
|1992-03-09||5540||2||[[w:楊亮功|楊亮功]]||總統府資政||1992-03-06[[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6日)]]
|-
|1992-03-23||5546||2||[[w:吳嵩慶|吳嵩慶]]||除役陸軍中將||1992-03-19[[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19日)]]
|-
|1992-04-01||5549||3||張彝鼎||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1992-03-28[[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28日)]]
|-
|1992-04-20||5556||2||[[w:王蓬|王蓬]]||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顧問||1992-04-17[[總統令 (民國81年4月17日)]]
|-
|1992-05-15||5567||2||[[w:陳啟川|陳啟川]]||捐資興學創辦私立高雄醫學院,題頒「興學育才」四字匾額一方||1992-05-12[[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2431號令]]
|-
|1992-06-01||5576||4||司徒福||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1992-05-28[[總統令 (民國81年5月28日)]]
|-
|1992-06-17||5582||1||[[w:馬法五|馬法五]]||除役陸軍中將||1992-06-13[[總統令 (民國81年6月13日)]]
|-
|1992-07-29||5600||11||[[w:戴炎輝|戴炎輝]]||總統府資政||1992-07-24[[總統令 (民國81年7月24日)]]
|-
|1992-08-10||5605||2||潘樹人||國防醫學院前院長、退役陸軍中將||1992-08-07[[總統令 (民國81年8月7日)]]
|-
|1992-09-18||5621||1||張明、王國秀夫婦||私立[[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勤益工商專科學校]]創辦人,題頒「功宏化育」四字匾額一方||1992-09-15[[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4482號令]]
|-
|1992-10-16||5632||2-3||吳望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1992-10-13[[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13日)]]
|-
|1992-10-23||5635||1||袁守謙||總統府資政||1992-10-21[[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21日)]]
|-
|1992-10-28||5636||4||廖鈞||故陸軍中校,題頒「忠義孔昭」四字匾額一方||1992-10-23[[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67號令]]
|-
|1992-10-28||5636||4||[[w:周書楷|周書楷]]||總統府國策顧問||1992-10-24[[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79號令]]
|-
|1992-11-11||5642||1-2||[[w:徐鼐|徐鼐]]||總統府國策顧問||1992-11-06[[總統令 (民國81年11月6日)]]
|-
|1992-11-23||5647||5||[[w:林靖娟|林靖娟]]||台北市私立健康幼稚園教師||1992-11-19[[總統八十一華總㈠義字第5616號令]]
|-
|1993-01-11||5666||2||余鑑明||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1993-01-07[[總統令 (民國82年1月7日)]]
|-
|1993-03-22||5696||2||黃余夢燕||英文中國郵報發行人||1993-03-1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275號令]]
|-
|1993-04-14||5704||2||黃棟培||考試院前考試委員||1993-04-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589號令]]
|-
|1993-05-14||5718||3||[[w:阮樂化|阮樂化]]||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3-05-12[[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153號令]]
|-
|1993-06-02||5726||1||[[w:蔣堅忍|蔣堅忍]]||除役陸軍中將||1993-05-2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464號令]]
|-
|1993-06-15||5732||1||[[w:劉闊才|劉闊才]]||總統府資政||1993-06-12[[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733號令]]
|-
|1993-06-21||5735||1||[[w:陳啟川|陳啟川]]||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6-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917號令]]
|-
|1993-07-09||5743||2||居伯均||內政部前常務次長||1993-07-07[[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06號令]]
|-
|1993-07-09||5743||3||[[w:余玉賢|余玉賢]]||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7-07[[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25號令]]
|-
|1993-07-16||5746||3||[[w:俞大維|俞大維]]||總統府資政||1993-07-1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349號令]]
|-
|1993-08-04||5754||3||楊寳琳||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3-07-3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736號令]]
|-
|1993-08-20||5761||2||吳順明||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08-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038號令]]
|-
|1993-08-27||5764||2||[[w:鄭為元|鄭為元]]||總統府資政、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3-08-2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152號令]]
|-
|1993-09-15||5772||2||郭承緒||審計部前副審計長||1993-09-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569號令]]
|-
|1993-09-22||5775||2||蕭贊育||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1993-09-18[[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717號令]]
|-
|1993-10-06||5781||1||[[w:韓忠謨|韓忠謨]]||總統府國策顧問||1993-10-0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008號令]]
|-
|1993-10-27||5788||3||高信||總統府資政||1993-10-21[[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309號令]]
|-
|1993-11-15||5794||2||臧元駿||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1993-11-1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789號令]]
|-
|1993-11-22||5797||2||謝許英||監察院第一屆監察委員||1993-11-19[[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956號令]]
|-
|1993-12-17||5808||2||汪彝定||經濟部前政務次長||1993-12-14[[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694號令]]
|-
|1993-12-20||5809||2||[[w:蔣碩傑|蔣碩傑]]||中央研究院院士||1993-12-16[[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23號令]]
|-
|1993-12-22||5810||9||[[w:谷正綱|谷正綱]]||總統府資政||1993-12-20[[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97號令]]
|-
|1994-01-12||5820||1||[[w:嚴家淦|嚴家淦]]||前總統||1994-01-10[[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119號令]]
|-
|1994-01-26||5826||2||[[w:曾虛白|曾虛白]]||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1-2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451號令]]
|-
|1994-02-07||5831||4||余俊賢||總統府資政||1994-02-05[[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663號令]]
|-
|1994-03-07||5841||9||桂仲純||駐賴索托王國大使||1994-03-04[[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160號令]]
|-
|1994-03-14||5844||2||[[w:沈之岳|沈之岳]]||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3-11[[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315號令]]
|-
|1994-03-21||5847||1||簡爾康||交通部郵政總局前總局長||1994-03-18[[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480號令]]
|-
|1994-03-30||5851||3||[[w:查良鑑|查良鑑]]||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03-28[[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600號令]]
|-
|1994-04-15||5857||2||何顯重||財政部前政務次長||1994-04-1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895號令]]
|-
|1994-04-25||5861||1||王亞權||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前總幹事||1994-04-21[[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088號令]]
|-
|1994-05-06||5866||2||[[w:蔡鴻文|蔡鴻文]]||總統府資政||1994-05-03[[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345號令]]
|-
|1994-05-30||5876||1||羅寶田||法蘭西裔天主教司鐸||1994-05-26[[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788號令]]
|-
|1994-06-15||5882||5||[[w:吳雲鵬|吳雲鵬]]||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6-14[[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351號令]]
|-
|1994-06-24||5886||2||[[w:金世鼎|金世鼎]]||司法院前大法官||1994-06-22[[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518號令]]
|-
|1994-07-27||5901||3||[[w:楊日然|楊日然]]||司法院大法官||1994-07-25[[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17號令]]
|-
|1994-07-29||5902||17||沈時可||臺灣省政府前地政局局長||1994-07-26[[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44號令]]
|-
|1994-08-09||5906||11||趙公魯||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8-0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611號令]]
|-
|1994-08-26||5914||2||[[w:張芳燮|張芳燮]]||華南商業銀行前董事長||1994-08-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044號令]]
|-
|1994-09-12||5921||2||宋心濂||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家安全局局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4-09-0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382號令]]
|-
|1994-09-26||5926||2||[[w:羅友倫|羅友倫]]||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1994-09-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639號令]]
|-
|1994-09-30||5927||4||陳始升||除役陸軍中將||1994-09-27[[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69號令]]
|-
|1994-09-30||5927||4||程烈||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4-09-27[[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70號令]]
|-
|1994-11-28||5953||1||[[w:楊家麟|楊家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11-2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69號令]]
|-
|1994-11-28||5953||1||李達海||總統府國策顧問||1994-11-2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70號令]]
|-
|1994-12-14||5960||1||[[w:方永蒸|方永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4-12-0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564號令]]
|-
|1995-02-03||5979||8||[[w:梁永燊|梁永燊]]||香港珠海大學(即[[珠海學院]])校長||1995-01-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0608號令]]
|-
|1995-03-06||5993||1||[[w:魏火曜|魏火曜]]||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1995-03-0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270號令]]
|-
|1995-03-24||6001||2||陳耀翰||陸軍除役軍醫上校||1995-03-22[[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736號令]]
|-
|1995-04-12||6006||2||[[w:吳鴻麟|吳鴻麟]]||前桃園縣縣長||1995-04-0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019號令]]
|-
|1995-04-24||6011||1||[[w:李玉階|李玉階]]||財團法人天地教董事長、中華天地教總會理事長||1995-04-20[[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13號令]]
|-
|1995-04-24||6011||1||封中平||前立法院立法委員||1995-04-2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96號令]]
|-
|1995-05-01||6014||1||[[w:牟宗三|牟宗三]]教授||哲學家||1995-04-29[[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581號令]]
|-
|1995-05-15||6020||2||[[w:郎靜山|郎靜山]]||中國攝影學會理事長||1995-05-1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887號令]]
|-
|1995-05-26||6025||4||[[w:楊三郎|楊三郎]]||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鄉土畫家||1995-05-2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66號令]]
|-
|1995-05-29||6026||2||[[w:鄧麗君|鄧麗君]],譜名麗筠||愛國藝術歌唱家||1995-05-2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97號令]]
|-
|1995-06-26||6038||2||陳根塗||臺灣省政府前顧問||1995-06-23[[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177號令]]
|-
|1995-07-10||6043||4||林(羊大貝)羊||臺灣省議會前省議員||1995-07-0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511號令]]
|-
|1995-07-26||6046||7||李存敬||中央選舉委員會巡迴監察員召集人、聯邦商業銀行董事長||1995-07-2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228號令]]
|-
|1995-08-30||6052||7-8||李康五||私立東吳大學教授||1995-08-22[[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332號令]]
|-
|1995-08-30||6052||8||[[w:梁國樹|梁國樹]]||中央銀行前總裁||1995-08-25[[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457號令]]
|-
|1995-09-06||6053||9||[[w:李石樵|李石樵]]||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鄉土畫家||1995-08-3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05號令]]
|-
|1995-09-06||6053||10||[[w:張繼高|張繼高]]||公共電視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臺北之音廣播公司前董事長||1995-09-01[[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61號令]]
|-
|1995-09-06||6053||10||張雪中||除役陸軍中將||1995-09-0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724號令]]
|-
|1995-10-11||6058||8||[[w:潘文淵|潘文淵]]||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資深顧問||1995-10-04[[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698號令]]
|-
|1995-10-25||6061||8||林石城||前臺灣省政府委員||1995-10-20[[總統華總㈠義字第8153號令]]
|-
|1995-12-06||6067||4||[[w:蔡名永|蔡名永]]||除役空軍中將||1995-11-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438號令]]
|-
|1995-12-13||6068||4-5||陳時英||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12-06[[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771號令]]
|-
|1996-01-03||6071||10||[[w:王鐵漢|王鐵漢]]||總統府國策顧問||1995-12-28[[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0419號令]]
|-
|1996-01-17||6074||15-16||[[w:李士珍|李士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01-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10號令]]
|-
|1996-01-17||6074||16||[[w:曾繁康|曾繁康]]||司法院顧問||1996-01-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20號令]]
|-
|1996-02-14||6080||6||鄭果||除役陸軍中將||1996-0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00710號令]]
|-
|1996-03-20||6085||5||[[w:王惕吾|王惕吾]]||聯合報系創辦人||1996-03-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76970號令]]
|-
|1996-03-20||6085||5||[[w:章孝慈|章孝慈]]||東吳大學校長||1996-03-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59010號令]]
|-
|1996-04-03||6087||6||[[w:倪超|倪超]]||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1996-04-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1140號令]]
|-
|1996-04-03||6087||6-7||[[w:徐慶鐘|徐慶鐘]]||總統府資政||1996-04-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3630號令]]
|-
|1996-04-24||6090||4||石延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長||1996-04-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660號令]]
|-
|1996-05-01||6091||5||朱慶堂||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04-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370號令]]
|-
|1996-05-08||6092||5||梅友卓||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6-05-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9710號令]]
|-
|1996-06-26||6100||3||錢劍秋||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6-06-2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62580號令]]
|-
|1996-07-10||6102||4||蒲添生||雕塑家||1996-07-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2930號令]]
|-
|1996-07-17||6103||14-15||馬國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1996-07-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40號令]]
|-
|1996-07-17||6103||14-15||陳水逢||考試院考試委員||1996-07-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50號令]]
|-
|1996-08-14||6108||2||[[w:費景漢|費景漢]]||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1996-08-0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90610號令]]
|-
|1996-08-28||6110||2||[[w:黃運金|黃運金]]||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08-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02580號令]]
|-
|1996-09-18||6113||8||[[w:吳俊才|吳俊才]]||總統府國策顧問||1996-09-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21400號令]]
|-
|1996-10-09||6116||28||吉星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10-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32590號令]]
|-
|1996-10-23||6118||8||陳長安||桃園縣龜山鄉農會專員||1996-10-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
|1996-10-30||6120||3||[[w:黃少谷|黃少谷]]||總統府資政||1996-10-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
|1996-11-06||6120||4||[[w:梁天价|梁天价]]||前海軍退役中將||1996-11-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9110號令]]
|-
|1996-11-27||6124||4||[[w:王任遠|王任遠]]||前司法行政部部長||1996-11-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70500號令]]
|-
|1996-12-25||6128||4||劉道元||國立中興大學前校長||1996-12-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3100號令]]
|-
|1997-01-01||6131||10||黃天素||書畫家||1996-12-2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9300號令]]
|-
|1997-01-29||6135||4||嘉義縣民雄鄉五穀王廟||捐地興學,題頒「德溥教育」匾額一方||1997-01-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11880號令]]
|-
|1997-02-05||6136||4||洪壽南||總統府資政||1997-01-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580號令]]
|-
|1997-02-05||6136||5||[[w:林衡道|林衡道]]||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前主任委員||1997-01-3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600號令]]
|-
|1997-02-26||6140||5||[[w:黃宗焜|黃宗焜]]||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1997-02-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38670號令]]
|-
|1997-03-12||6142||12||[[w:蔡維屏|蔡維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1997-03-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53500號令]]
|-
|1997-03-26||6144||25||[[w:鍾皎光|鍾皎光]]||教育部前部長||1997-03-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64080號令]]
|-
|1997-04-16||6149||12||簡文發||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7-04-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85150號令]]
|-
|1997-05-07||6154||31||[[w:姚一葦|姚一葦]]||國立藝術學院前戲劇系主任兼教務長||1997-04-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1190號令]]
|-
|1997-05-21||6156||48||張國安||企業家||1997-05-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12610號令]]
|-
|1997-07-09||6165||6||[[w:胡龍寶|胡龍寶]]||前臺南縣縣長||1997-07-0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1710號令]]
|-
|1997-07-16||6166||4||袁子濬||陸軍中將||1997-07-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5590號令]]
|-
|1997-07-30||6169||5||簡明景||前臺灣省議會議長||1997-07-2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10號令]]
|-
|1997-08-06||6170||10||[[w:張大勇|張大勇]]||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1997-07-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0710號令]]
|-
|1997-08-13||6171||9||陳明吉||明華園歌仔戲團創辦人||1997-08-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60號令]]
|-
|1997-08-13||6171||9||洪萬||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7-08-0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7410號令]]
|-
|1997-08-27||6173||5-6||[[w:王金河|王金河]]||特頒「仁醫濟世」匾額一方||1997-08-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280號令]]
|-
|1997-09-17||6176||6||[[w:王顯明|王顯明]]||立法院立法委員||1997-09-0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98290號令]]
|-
|1997-10-29||6183||27||[[w:顏水龍|顏水龍]]||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資深畫家||1997-10-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820號令]]
|-
|1997-11-05||6184||14||[[w:楊英風|楊英風]]||雕塑藝術家||1997-10-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990號令]]
|-
|1997-11-24||6188||13||[[w:陳五福|陳五福]]醫師||總統府國策顧問||1997-11-1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070號令]]
|-
|1997-12-03||6190||6||傅安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顧問||1997-11-2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251190號令]]
|-
|1998-01-21||6200||51||[[w:彭孟緝|彭孟緝]]||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98-01-1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370號令]]
|-
|1998-01-28||6201||4||張邦珍||考試院顧問、前考試委員||1998-01-1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09240號令]]
|-
|1998-02-18||6204||8||[[w:李普同|李普同]]教授||書法家||1998-02-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15290號令]]
|-
|1998-02-18||6204||9||[[w:何明德|何明德]]||嘉邑行善團團長||1998-02-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30號令]]
|-
|1998-03-11||6207||5||[[w:許遠東|許遠東]]||中央銀行總裁||1998-03-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950號令]]
|-
|1998-03-18||6208||6||[[w:吳延環|吳延環]]||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03-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70號令]]
|-
|1998-03-18||6208||6||王壯為||書法篆刻家||1998-03-12[[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140號令]]
|-
|1998-04-01||6210||7||林千種||臺灣省立花蓮醫院首任院長||1998-03-19[[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9510號令]]
|-
|1998-04-01||6210||7||周書庠||除役陸軍少將||1998-03-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6000號令]]
|-
|1998-04-08||6211||7||[[w:朱西甯|朱西甯]]教授||文藝作家||1998-03-2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20號令]]
|-
|1998-04-08||6211||7||[[w:陳重光|陳重光]]||國策顧問||1998-04-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080號令]]
|-
|1998-04-15||6212||2||傅宗懋||中國文化大學前校長||1998-04-0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30號令]]
|-
|1998-04-22||6213||6||[[w:林棟|林棟]]||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04-1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270號令]]
|-
|1998-04-29||6214||6||[[w:陳進|陳進]]||畫家||1998-04-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50號令]]
|-
|1998-05-20||6217||28||[[w:劉啟祥|劉啟祥]]||資深畫家||1998-05-1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20號令]]
|-
|1998-05-27||6218||33||[[w:馬紀壯|馬紀壯]]||總統府資政||1998-05-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490號令]]
|-
|1998-05-27||6218||34||[[w:薛岳|薛岳]]||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1998-05-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80號令]]
|-
|1998-05-27||6218||34||趙筱梅||國民大會代表||1998-05-2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00號令]]
|-
|1998-06-15||6221||4||[[w:楊建華|楊建華]]||司法院前大法官||1998-06-0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860號令]]
|-
|1998-07-29||6229||4||陳奉天||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1998-07-1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38990號令]]
|-
|1998-08-05||6231||6||[[w:蔣彥士|蔣彥士]]||總統府資政||1998-08-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20號令]]
|-
|1998-08-05||6231||6||[[w:沈昌煥|沈昌煥]]||總統府資政||1998-08-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30號令]]
|-
|1998-08-19||6232||5||李松林||傳統木雕民族藝師||1998-08-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90號令]]
|-
|1998-08-26||6233||4||[[w:盧修一|盧修一]]||立法院立法委員||1998-08-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10號令]]
|-
|1998-08-26||6233||5||林亮雲||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8-08-15[[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40號令]]
|-
|1998-09-02||6234||4||[[w:郭寄嶠|郭寄嶠]]||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98-08-2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66870號令]]
|-
|1998-09-16||6236||6||[[w:葉俊麟|葉俊麟]]||臺語歌謠作詞家||1998-09-0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00號令]]
|-
|1998-09-30||6238||5||[[w:李天祿|李天祿]]||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1998-09-1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90號令]]
|-
|1998-10-07||6239||7||[[w:陳珊|陳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1998-09-3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93340號令]]
|-
|1998-12-02||6248||10||王益滔||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1998-11-23[[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370號令]]
|-
|1998-12-02||6248||10||[[w:何世禮|何世禮]]||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1998-11-2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37350號令]]
|-
|1998-12-09||6249||8||[[w:王叔銘|王叔銘]]||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1998-11-2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040號令]]
|-
|1998-12-09||6249||8||[[w:張漢裕|張漢裕]]||經濟學教授||1998-12-01[[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730號令]]
|-
|1998-12-16||6250||6||[[w:劉延濤|劉延濤]]||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8-12-07[[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5990號令]]
|-
|1998-12-16||6250||6||許曉初||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1998-1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70號令]]
|-
|1998-12-16||6250||7||錢懷瑜||故陸軍中將||1998-12-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80號令]]
|-
|1998-12-16||6250||7||[[w:廖榮祺|廖榮祺]]||總統府國策顧問||1998-12-10[[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8150號令]]
|-
|1999-01-13||6254||4||[[w:李學燈|李學燈]]||司法院前大法官||1999-01-06[[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730號令]]
|-
|1999-01-20||6255||23||[[w:張寶樹|張寶樹]]||總統府資政||1999-01-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70號令]]
|-
|1999-01-20||6255||24||[[w:黃永欽|黃永欽]]||臺灣省議會議員||1999-01-08[[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800000230號令]]
|-
|1999-01-20||6255||24||[[w:王貫英|王貫英]]||拾荒興學老人||1999-01-14[[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90號令]]
|-
|1999-01-27||6257||5||陳江章||總統府國策顧問||1999-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08650號令]]
|-
|1999-02-10||6260||3||荊知仁||國民大會代表||1999-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26560號令]]
|-
|1999-03-17||6265||4||陳槃||中央研究院院士||199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80號令]]
|-
|1999-03-17||6265||4||范魁書||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199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46180號令]]
|-
|1999-03-24||6266||5||[[w:黃得時|黃得時]]||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1999-03-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60號令]]
|-
|1999-04-07||6268||6||[[w:鄧傳楷|鄧傳楷]]||銓敘部前部長||1999-03-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64220號令]]
|-
|1999-04-21||6270||66||[[w:辛文炳|辛文炳]]||總統府前國策顧問||1999-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890號令]]
|-
|1999-04-28||6271||5||李榦||中央銀行前副總裁||1999-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83110號令]]
|-
|1999-05-05||6272||4||[[w:陳雪屏|陳雪屏]]||總統府資政||1999-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090號令]]
|-
|1999-05-05||6272||4||[[w:蘇雪林|蘇雪林]]教授||中國文壇大師||1999-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70號令]]
|-
|1999-05-19||6275||3||陳治世||國立政治大學前校長||1999-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340號令]]
|-
|1999-05-21||6276||18||[[w:于豪章|于豪章]]||總統府國策顧問、前陸軍總司令||1999-05-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30號令]]
|-
|1999-06-23||6283||28||[[w:陳火泉|陳火泉]]||文藝作家||1999-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70號令]]
|-
|1999-06-23||6283||28||吳尊賢||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創辦人、臺南企業集團領導人||1999-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80號令]]
|-
|1999-07-14||6287||39||葉錕,字醉白||資深畫家||1999-07-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149850號令]]
|-
|1999-07-15||6288||14||許炳南||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9-07-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820號令]]
|-
|1999-08-04||6291||4||唐振楚||前考試院考選部部長||1999-07-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5690號令]]
|-
|1999-09-01||6295||3||何義士||天主教惠民醫院義大利籍醫師||1999-08-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60號令]]
|-
|1999-09-15||6297||10||[[w:蘇文雄|蘇文雄]]||雲林縣縣長||1999-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40號令]]
|-
|1999-11-17||6308||3||[[w:龍瑛宗|龍瑛宗]]||文壇耆宿||1999-1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4320號令]]
|-
|1999-11-17||6308||3||呂有文||司法院前副院長||1999-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00號令]]
|-
|1999-12-08||6311||4||[[w:邢慕寰|邢慕寰]]||中央研究院院士||1999-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60號令]]
|-
|1999-12-31||6315||24||馬慶瑞||監察院前監察委員||1999-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307900號令]]
|-
|2000-01-12||6317||6||[[w:陳定國|陳定國]]||漫畫家||2000-01-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760號令]]
|-
|2000-01-26||6319||70||[[w:雷炎均|雷炎均]]||國防部前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200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07010號令]]
|-
|2000-01-26||6319||70||陳夏雨||雕塑藝術家||200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150號令]]
|-
|2000-01-26||6319||70-71||[[w:林清江|林清江]]||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840號令]]
|-
|2000-01-26||6319||71||楊西崑||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00號令]]
|-
|2000-01-26||6319||71||林循意||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1760號令]]
|-
|2000-01-26||6319||71-72||[[w:黃信介|黃信介]]||總統府資政||2000-01-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620號令]]
|-
|2000-01-29||6320||10||[[w:李模|李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0-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50號令]]
|-
|2000-01-29||6320||11||[[w:王昶雄|王昶雄]]||文學家||2000-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320號令]]
|-
|2000-01-29||6320||11||劉今程||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8550號令]]
|-
|2000-01-29||6320||12||金越光||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0-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900號令]]
|-
|2000-02-09||6323||64||方妙才||行政院前顧問兼院長辦公室主任||2000-01-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010號令]]
|-
|2000-03-01||6326||7||[[w:劉紹唐|劉紹唐]]||傳記文學雜誌社發行人||2000-0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550號令]],行政院院長蕭萬長請假,副院長劉兆玄代行
|-
|2000-03-29||6330||3||[[w:吳大猷|吳大猷]]||總統府資政||2000-03-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760號令]]
|-
|2000-04-12||6333||3||[[w:涂敏恆|涂敏恆]]||音樂家||2000-04-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930號令]]
|-
|2000-05-17||6340||35||[[w:毛瀛初|毛瀛初]]||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空軍中將副總司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前局長||2000-05-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0950號令]]
|-
|2000-05-24||6341||28||[[w:謝獻臣|謝獻臣]]||臺北醫學院董事長||2000-05-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260號令]]
|-
|2000-05-24||6341||28-29||[[w:黃麟書|黃麟書]]||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400號令]]
|-
|2000-05-24||6341||28-29||王述親||總統府國策顧問||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400號令]]
|-
|2000-05-24||6341||29||[[w:秦孝儀|秦孝儀]]||題頒「上苑留芬」匾額一方||2000-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050號令]]
|-
|2000-06-14||6344||19||薛國樑||僑務委員會諮詢委員||2000-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640號令]]
|-
|2000-07-12||6348||10||[[w:謝獻臣|謝獻臣]]||臺北醫學院董事長(故),特頒「儒術天心」匾額一方||2000-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550號令]]
|-
|2000-07-19||6349||46||岳成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2000-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67910號令]]
|-
|2000-09-13||6357||5-6||[[w:楊雲萍|楊雲萍]]||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00-09-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330號令]]
|-
|2000-10-18||6362||9||[[w:陳樸生|陳樸生]]||司法院前大法官||2000-10-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980號令]]
|-
|2000-10-25||6363||4||[[w:俞國華|俞國華]]||前總統府資政、行政院院長||2000-10-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000號令]]
|-
|2000-12-15||6371||8||[[w:黃尊秋|黃尊秋]]||監察院前院長、總統府前資政||2000-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10號令]]
|-
|2000-12-27||6373||14||黃崇邦||臺北縣汐止市鄰長,特頒「義行可風」匾額一方||2000-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430號令]]
|-
|2001-01-03||6374||11-12||張秉均||總統府前戰略顧問、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副總司令||2000-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299940號令]]
|-
|2001-01-03||6374||11||[[w:江鵬堅|江鵬堅]]||監察院監察委員||2000-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00號令]]
|-
|2001-01-30||6379||7||[[w:許常惠|許常惠]]||音樂家||2001-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10號令]]
|-
|2001-01-31||6380||2||[[w:張光直|張光直]]||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2001-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30號令]]
|-
|2001-02-07||6381||2||[[w:戴國煇|戴國煇]]||歷史學家||2001-01-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20號令]]
|-
|2001-02-14||6382||2||宋英||監察院前監察委員(故),特頒「謇諤揚休」匾額乙方||2001-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40號令]]
|-
|2001-02-21||6383||4||張岫嵐||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1-02-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17570號令]]
|-
|2001-03-07||6385||3||羅萃儒||行政法院前院長||2001-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28490號令]]
|-
|2001-03-07||6385||4||[[w:陳立夫|陳立夫]]||總統府前資政、私立中國醫藥學院董事長||2001-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20號令]]
|-
|2001-03-09||6386||10||[[w:張國英|張國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1-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60號令]]
|-
|2001-04-25||6393||6||[[w:謝東閔|謝東閔]]||前副總統、總統府資政||2001-04-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550號令]]
|-
|2001-04-25||6393||6||劉鼎漢||前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除役陸軍中將||2001-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75890號令]]
|-
|2001-06-13||6401||16-17||[[w:蔣昌煒|蔣昌煒]]||司法院前大法官||2001-06-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08660號令]]
|-
|2001-06-20||6402||29-30||[[w:李國鼎|李國鼎]]||總統府資政||2001-06-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720號令]]
|-
|2001-07-04||6405||2||黃芫軒||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1-06-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17750號令]]
|-
|2001-08-15||6412||4||[[w:許碧蘭|許碧蘭]]||彰化縣立青山國民小學教師||2001-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10號令]]
|-
|2001-08-22||6413||4-5||張導民||前總統府國策顧問||2001-08-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54550號令]]
|-
|2001-08-29||6414||4||[[w:馬安瀾|馬安瀾]]||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1-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80號令]]
|-
|2001-08-29||6414||4||蕭登旺||嘉義市議會故議長,特頒「熱心公益」匾額一方||2001-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49360號令]]
|-
|2001-09-26||6418||3||施陳秀蓮||秀蓮文教基金會創辦人||2001-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510號令]]
|-
|2001-10-31||6425||48||[[w:張學良|張學良]]||東北耆宿||2001-10-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670號令]]
|-
|2001-11-21||6429||44||[[w:李鎮源|李鎮源]]||總統府資政、中央研究院院士||2001-1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020號令]]
|-
|2001-12-19||6433||4||[[w:林海音|林海音]]||文壇耆宿||2001-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170號令]]
|-
|2001-12-28||6437||2||施照子,本名清水照子||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榮譽院長||2001-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370號令]]
|-
|2002-01-16||6440||33-34||[[w:全漢昇|全漢昇]]||中央研究院院士||2002-0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260650號令]]
|-
|2002-01-16||6440||34||[[w:周書府|周書府]]||除役陸軍少將、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2-0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0300號令]]
|-
|2002-01-16||6440||34||[[w:桂裕|桂裕]]||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2002-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10號令]]
|-
|2002-01-21||6441||29||[[w:何宜武|何宜武]]||總統府前資政||2002-01-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5640號令]]
|-
|2002-01-23||6442||3||[[w:莊銘耀|莊銘耀]]||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亞東關係協會會長||2002-0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40號令]]
|-
|2002-02-08||6447||8||蕭錚||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2-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150號令]]
|-
|2002-03-20||6453||8||朱昭陽||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創辦人兼董事長||2002-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00號令]]
|-
|2002-03-20||6453||8||吳笑安||橫濱華僑總會最高顧問||2002-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10號令]]
|-
|2002-04-17||6458||7||[[w:郭英男|郭英男]]||原住民樂壇耆宿||2002-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50號令]]
|-
|2002-04-24||6459||13||[[w:余紀忠|余紀忠]]||中國時報創辦人||2002-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80號令]]
|-
|2002-05-01||6460||8||[[w:劉其偉|劉其偉]]||畫家||2002-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10號令]]
|-
|2002-05-01||6460||8||陳庭詩||藝壇耆宿||2002-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20號令]]
|-
|2002-05-08||6461||3||[[w:胡炘|胡炘]]||除役陸軍中將||2002-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460號令]]
|-
|2002-06-19||6468||38||黃光平||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2-06-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112380號令]]
|-
|2002-06-26||6469||58-59||陳西虎||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派駐塞內加爾共和國技術團團長||2002-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80號令]]
|-
|2002-08-07||6475||3||[[w:蒲敏道|蒲敏道]]||財團法人聖心教養院創辦人瑞士聯邦籍神父||2002-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170號令]]
|-
|2002-08-14||6476||5||許福能||復興閣皮影戲團前團長||2002-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00號令]]
|-
|2002-09-04||6479||5||亨利.梅哲||臺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美利堅合眾國籍音樂總監暨指揮||2002-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40號令]]
|-
|2002-09-04||6479||5-6||[[w:陶百川|陶百川]]||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2-08-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10號令]]
|-
|2002-09-11||6480||4||[[w:宋長志|宋長志]]||總統府戰略顧問、前國防部部長||2002-09-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50號令]]
|-
|2002-10-09||6484||4||[[w:嚴道|嚴道]]||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董事長||2002-09-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90號令]]
|-
|2002-10-16||6485||11-12||孫亢曾||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02-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30號令]]
|-
|2002-11-13||6489||5||趙長江||總統府國策顧問||2002-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60號令]]
|-
|2002-11-27||6491||6||吳化鵬||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2002-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22720號令]]
|-
|2002-12-13||6494||5-6||陳桂華||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銓敘部前部長||2002-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34830號令]]
|-
|2003-02-06||6505||107-108||張萬傳||藝壇耆宿||2003-01-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540號令]]
|-
|2003-02-26||6509||5-6||[[w:劉俠|劉俠]]||總統府國策顧問、作家||2003-0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10號令]]
|-
|2003-03-19||6512||7||[[w:黎玉璽|黎玉璽]]||總統府戰略顧問海軍一級上將||2003-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20號令]]
|-
|2003-03-19||6512||8||[[w:費希平|費希平]]||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3-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700號令]]
|-
|2003-03-26||6513||8||盧湛濤||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3-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46830號令]]
|-
|2003-04-09||6515||7-8||王生善教授||戲劇學者||2003-03-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54030號令]]
|-
|2003-04-23||6517||6||[[w:尹士豪|尹士豪]]||監察院監察委員||2003-04-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3640號令]]
|-
|2003-04-23||6517||6-7||殷宗文||前總統府資政、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2003-04-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00號令]]
|-
|2003-04-30||6518||4-5||王昌華||司法院前大法官||2003-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0820號令]]
|-
|2003-04-30||6518||5||[[w:林百里|林百里]]||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70號令]]--04-24
|-
|2003-05-14||6522||3-4||陳靜秋||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長||2003-05-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60號令]]
|-
|2003-06-05||6527||25||潘重規||國學大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0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林重威||臺北市立和平醫院住院醫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林永祥||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住院醫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6-27||鄭雪慧||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科副主任||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林佳鈴||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胡貴芳||財團法人私立臺北仁濟醫院護士||2003-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
|2003-06-05||6527||27-28||姚蒸民||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03-05-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2530號令]]
|-
|2003-06-05||6527||28||[[w:黃紀男|黃紀男]]||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05-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20號令]]
|-
|2003-06-05||6527||28-29||[[w:張福興|張福興]]||花蓮縣縣長||2003-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60號令]]
|-
|2003-06-11||6528||16||麥春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03-06-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6440號令]]
|-
|2003-07-02||6531||49||蔡巧妙||臺北市立和平醫院醫事檢驗師||2003-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70號令]]
|-
|2003-07-02||6531||50||路國華||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2003-06-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11710號令]]
|-
|2003-07-09||6532||63-64||翁景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2003-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80號令]]
|-
|2003-07-16||6533||4-5||[[w:法治斌|法治斌]]||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03-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90號令]]
|-
|2003-07-23||6534||75||[[w:林昭庚|林昭庚]]||教授,題頒「功著杏林」匾額一方||2003-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20670號令]]
|-
|2003-08-13||6537||5||熊先舉||國立編譯館前館長||2003-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43450號令]]
|-
|2003-11-05||6549||7||[[w:宋美齡|宋美齡]]||故總統蔣中正夫人||2003-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561號令]]
|-
|2003-11-19||6551||7-8||杜國輝||日本橫濱中華學院前校長||2003-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20590號令]]
|-
|2003-12-31||6557||64||林金莖||總統府國策顧問||2003-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41號令]]
|-
|2004-01-14||6559||32||吳梅嶺||美術教育家、畫家||2004-0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61號令]]
|-
|2004-01-14||6559||32-33||陳其銓教授||書法家||2004-0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71號令]]
|-
|2004-01-28||6561||7-8||林慶雲||攝影耆宿||2004-0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1371號令]]
|-
|2004-02-18||6564||9||吳篙||東陽事業集團創辦人兼名譽董事長||2004-0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431號令]]
|-
|2004-02-25||6565||10||黃騰標||秀傳紀念醫院暨臺南市立醫院行政副院長||2004-0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5471號令]]
|-
|2004-03-03||6566||11||連清傳||故臺北縣地方耆宿,特頒「興學留芬」匾額乙方||2004-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301號令]]
|-
|2004-03-10||6567||8||[[w:羅光|羅光]]總主教||輔仁大學前校長||2004-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7421號令]]
|-
|2004-03-17||6568||7||彭楷棟||旅日臺僑,題頒「德溥藝林」匾額乙方||2004-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034591號令]]
|-
|2004-04-14||6572||19-20||[[w:魏鏞|魏鏞]]||世新大學教授||2004-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0801號令]]
|-
|2004-04-14||6572||20||石璋如||中央研究院院士||2004-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4031號令]]
|-
|2004-05-12||6576||16||林錫湖||法務部前政務次長||2004-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2311號令]]
|-
|2004-05-12||6576||16-17||[[w:林坤鐘|林坤鐘]]||中日企業集團創辦人||2004-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4471號令]]
|-
|2004-05-19||6577||8||劉金陵將軍||前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國防部本部參事||2004-05-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5921號令]]
|-
|2004-07-14||6585||5||[[w:沈錡|沈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外交耆宿||2004-07-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4472號令]]
|-
|2004-08-11||6589||4-5||王多年||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4-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8601號令]]
|-
|2004-09-22||6595||6||[[w:林玉山|林玉山]]||資深畫家||2004-09-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4391號令]]
|-
|2004-09-29||6597||5||[[w:蘇洪月嬌|蘇洪月嬌]]||總統府國策顧問||2004-09-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5371號令]]
|-
|2004-10-13||6599||16-17||[[w:梁肅戎|梁肅戎]]||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2004-10-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7471號令]]
|-
|2004-11-17||6604||8||[[w:梁弘志|梁弘志]]||音樂創作者||2004-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3791號令]]
|-
|2004-12-01||6606||5-6||劉立群||福建省政府委員、前連江縣縣長||2004-1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5551號令]]
|-
|2004-12-08||6607||6-7||顧汝勳||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2004-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203481號令]]
|-
|2004-12-29||6610||7||[[w:蔡萬霖|蔡萬霖]]||總統府前資政、霖園集團創辦人||2004-1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0441號令]]
|-
|2005-01-05||6611||16-17||[[w:蔣方良|蔣方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夫人||2004-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2681號令]]
|-
|2005-01-05||6611||17||鄒堅||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海軍二級上將||2004-12-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3601號令]]
|-
|2005-01-12||6612||8-9||[[w:陳河東|陳河東]]||總統府資政、三商企業集團董事長||2005-01-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4421號令]]
|-
|2005-02-02||6616||44||[[w:辜振甫|辜振甫]]||總統府資政、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和信集團創辦人||2005-0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1741號令]]
|-
|2005-02-02||6616||44-45||[[w:李志鵬|李志鵬]]||司法院前大法官||2005-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3831號令]]
|-
|2005-04-20||6627||7||櫻井義晃||日本廣濟堂集團故會長||2005-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038521號令]]
|-
|2005-05-04||6629||7-8||[[w:孫治平|孫治平]]||國父孫中山先生文孫、總統府資政||2005-04-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2741號令]]
|-
|2005-06-08||6635||11||吳修齊||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統一企業公司、臺南紡織公司、太子建設公司名譽董事長||2005-05-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9511號令]]
|-
|2005-06-15||6637||28||[[w:印順|印順]]導師||佛國瑰寶、法門巨將||2005-06-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2791號令]]
|-
|2005-07-06||6640||3||[[w:蔡瑞月|蔡瑞月]]||資深舞蹈家||2005-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3821號令]]
|-
|2005-07-13||6641||8||[[w:高玉樹|高玉樹]]||總統府資政||2005-07-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6611號令]]
|-
|2005-08-10||6645||3-4||呂佛庭||書畫大家||2005-08-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44481號令]]
|-
|2005-09-21||6651||4||張富雄||總統府國策顧問||2005-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35841號令]]
|-
|2005-09-28||6652||5-6||梅培德||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5-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44951號令]]
|-
|2005-10-12||6654||16||毛松年||僑務委員會前委員長||2005-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58441號令]]
|-
|2005-11-02||6657||6-7||[[w:孫觀漢|孫觀漢]]||臺灣原子科學之父、清華大學教授||2005-10-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63361號令]]
|-
|2005-12-14||6664||14-15||張明||國立勤益技術學院原創辦人||2005-1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91061號令]]
|-
|2006-01-18||6669||20-21||李秋遠||總統府國策顧問||2006-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0061號令]]
|-
|2006-02-22||6676||12||[[w:薛人仰|薛人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2006-02-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061號令]]
|-
|2006-03-01||6677||12-13||[[w:孫運璿|孫運璿]]||總統府資政、前行政院院長||2006-0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851號令]]
|-
|2006-03-15||6679||5-6||高化臣||前中央研究院總幹事||2006-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2061號令]]
|-
|2006-04-19||6684||4-5||莊逸洲||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06-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111號令]]
|-
|2006-04-19||6684||5||[[w:羅曼菲|羅曼菲]]||知名舞蹈家||2006-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201號令]]
|-
|2006-04-26||6685||14||[[w:張德慈|張德慈]]||中央研究院院士||2006-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50151號令]]
|-
|2006-06-07||6692||7-8||歐陽瑞雄||外交部前常務次長||2006-06-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1181號令]]
|-
|2006-06-14||6693||32||[[w:林挺生|林挺生]]||前總統府資政、大同集團總裁、大同大學校長||200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29741號令]]
|-
|2006-06-28||6695||9-10||[[w:倪文亞|倪文亞]]||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2006-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87931號令]]
|-
|2006-06-28||6695||10-11||[[w:琦君|琦君]],本名潘希珍||資深文學家||2006-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4541號令]]
|-
|2006-08-23||6703||2-3||[[w:馬樹禮|馬樹禮]]||總統府前資政||2006-08-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12851號令]]
|-
|2006-09-06||6705||7-8||[[w:張勝凱|張勝凱]]||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06-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22941號令]]
|-
|2006-11-29||6717||10||[[w:陳定南|陳定南]]||法務部前部長||200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66281號令]]
|-
|2006-12-06||6718||4||[[w:李儒聰|李儒聰]]||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6-1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65181號令]]
|-
|2007-01-10||6724||12||[[w:褚劍鴻|褚劍鴻]]||最高法院前院長||2006-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83131號令]]
|-
|2007-02-07||6730||14-15||[[w:顧崇廉|顧崇廉]]||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海軍總司令、立法委員||2007-0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6111號令]]
|-
|2007-02-14||6731||9||[[w:楊傳廣|楊傳廣]]||體壇碩傑||200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9711號令]]
|-
|2007-03-14||6735||11||[[w:黃海岱|黃海岱]]||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2007-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2121號令]]
|-
|2007-03-14||6735||11-12||童好||立法委員賴清德之母||2007-03-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5431號令]]
|-
|2007-03-21||6736||96||[[w:汪平雲|汪平雲]]||蒙藏委員會委員||2007-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6521號令]]
|-
|2007-04-25||6741||9-10||[[w:張超英|張超英]]||行政院新聞局駐日本新聞處前主任||2007-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45301號令]]
|-
|2007-04-25||6741||10||蘇〔毛灬〕治||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之母||2007-04-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2661號令]]
|-
|2007-05-09||6743||5-6||梁恆昌||司法院前大法官||2007-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571號令]]
|-
|2007-05-09||6743||6||[[w:王建今|王建今]]||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檢察長||2007-05-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931號令]]
|-
|2007-05-16||6744||6||[[w:楊祥發|楊祥發]]||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2007-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54951號令]]
|-
|2007-05-16||6744||6-7||瑪喜樂||財團法人私立彰化縣基督教喜樂保育院美籍創辦人||2007-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6581號令]]
|-
|2007-05-23||6745||28-29||沈友仁||國立臺灣大學教授、醫學院附設醫院前副院長||2007-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8021號令]]
|-
|2007-05-30||6746||10-11||[[w:八田與一|八田與一]]||嘉南平原水利之父日籍技師||2007-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9661號令]]
|-
|2007-09-19||6762||6||鍾台利||內政部役政署署長||2007-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1881號令]]
|-
|2007-10-09||6765||14-15||[[w:曾茂興|曾茂興]]||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工運鬥士||2007-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5661號令]]
|-
|2007-11-07||6769||10-11||松喬神父||財團法人天主教若瑟醫院比利時籍創辦人||2007-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0431號令]]
|-
|2007-12-05||6774||5||王銘錫||臺北縣義勇消防總隊中隊長||200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60881號令]]
|-
|2007-12-05||6774||5-6||[[w:王安順|王安順]]||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前校長、前臺灣省議會議員||200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7421號令]]
|-
|2008-01-16||6780||149||沈永紹||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08-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79081號令]]
|-
|2008-01-30||6782||6-7||[[w:陳鴻珍|陳鴻珍]]||財團法人崇德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2008-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4161號令]]
|-
|2008-01-30||6782||7||[[w:吳京 (學者)|吳京]]||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前部長、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2008-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5401號令]]
|-
|2008-03-12||6789||9||[[w:林之助|林之助]]||臺灣省膠彩畫協會榮譽理事長||2008-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12351號令]]
|-
|2008-04-09||6793||12||傅王遜雪||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8-04-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011號令]]
|-
|2008-04-30||6796||10-11||[[w:陳衣凡|陳衣凡]]||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空軍總司令||2008-04-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571號令]]
|-
|2008-04-30||6796||11||[[w:白寶珠|白寶珠]]||美利堅合眾國籍護理師||2008-04-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2481號令]]
|-
|2008-05-19||6800||21-22||[[w:柏楊|柏楊]](郭衣洞)||總統府前資政、人權作家||2008-05-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8951號令]]
|-
|2008-06-18||6806||4-5||[[w:廖風德|廖風德]]||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兼組織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2008-06-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33951號令]]
|-
|2008-07-02||6809||24||李世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崑山科技大學]]前董事長||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85681號令]]
|-
|2008-07-02||6809||24-25||李天民||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授||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41號令]]
|-
|2008-07-02||6809||25-26||高金澄||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2008-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51號令]]
|-
|2008-07-16||6811||5||周馬雙金||僑務委員會前僑務委員||2008-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7781號令]]
|-
|2008-09-10||6821||6-7||[[w:吳舜文|吳舜文]]||裕隆企業集團總裁||2008-08-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6581號令]]
|-
|2008-09-10||6821||7-8||汪錕||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主計處前主計長||2008-09-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72141號令]]
|-
|2008-09-17||6822||6||[[w:趙耀東|趙耀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經濟部前部長、中國鋼鐵公司前董事長||2008-09-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9071號令]]
|-
|2008-10-01||6824||9||[[w:趙寧 (台灣)|趙寧]]||知名作家、佛光人文社會學院暨德霖技術學院前校長||2008-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64481號令]]
|-
|2008-10-01||6824||9-10||徐有守||考選部前政務次長||2008-09-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96031號令]]
|-
|2008-10-29||6828||7||[[w:李炳盛|李炳盛]]||監察院前監察委員、三重客運集團總裁||2008-10-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13281號令]]
|-
|2008-11-19||6831||6-7||[[w:王永慶|王永慶]]||臺塑集團創辦人||2008-1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4101號令]]
|-
|2008-12-10||6835||13-14||[[w:孔德成|孔德成]]||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總統府前資政、考試院前院長||2008-11-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7731號令]]
|-
|2008-12-10||6835||14-15||陳建中||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資政||2008-1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49521號令]]
|-
|2008-12-31||6840||18-19||傅家森||臺中市義勇消防總隊黎明分隊分隊長||2008-12-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73071號令]]
|-
|2008-12-31||6840||19||[[w:葉石濤|葉石濤]]||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文壇耆宿||2008-1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88701號令]]
|-
|2009-02-04||6847||1-2||王澍霖||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9-0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00261號令]]
|-
|2009-02-11||6848||10||[[w:黃越欽|黃越欽]]||司法院前大法官、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09-02-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22431號令]]
|-
|2009-02-25||6850||7-8||[[w:釋聖嚴|聖嚴法師]]||法鼓山創辦人||2009-0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591號令]]
|-
|2009-03-04||6851||14||[[w:包德明|包德明]]||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銘傳大學創辦人||2009-0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691號令]]
|-
|2009-03-11||6852||4||李子豪||前空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2009-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4491號令]]
|-
|2009-03-11||6852||4-5||高政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前副局長||2009-03-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5451號令]]
|-
|2009-03-25||6854||6-7||[[w:徐亨|徐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海軍少將、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主席、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委員||2009-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7791號令]]
|-
|2009-04-08||6856||13||李希文||故陸軍中校,特頒「仁風化雨」匾額乙方||2009-03-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17161號令]]
|-
|2009-04-15||6857||7||[[w:葉由根|葉由根]]||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華光智能發展中心創辦人匈牙利籍神父||2009-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20141號令]]
|-
|2009-04-15||6857||7-8||黃亨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駐俄羅斯代表處組長||2009-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4001號令]]
|-
|2009-04-29||6860||20-21||[[w:沈慕羽|沈慕羽]]||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前主席、永久會務顧問||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3991號令]]
|-
|2009-04-29||6860||21||[[w:陳瑞鈿|陳瑞鈿]]||中華民國前空軍三大隊副大隊長||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21號令]]
|-
|2009-04-29||6860||21-22||何浩天||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09-04-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31號令]]
|-
|2009-05-06||6862||9-10||菩妙法師||高雄市元亨寺前住持||2009-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41號令]]
|-
|2009-05-20||6864||22-23||王宇清||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09-05-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111611號令]]
|-
|2009-08-26||6878||8-9||張順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1號令]]
|-
|2009-08-26||6878||9||王宗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2號令]]
|-
|2009-08-26||6878||9-10||黃鎂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空勤機工長||2009-08-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3號令]]
|-
|2009-09-02||6880||5||繆榮堂||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村長||2009-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3111號令]]
|-
|2009-09-09||6881||5-6||張瑞賢||南投縣義消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名間水上救生分隊小隊長||2009-09-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21131號令]]
|-
|2009-09-16||6882||10||[[w:陳守山|陳守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9-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6941號令]]
|-
|2009-09-30||6884||6-7||陳孟鈴||監察院前副院長||2009-09-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32271號令]]
|-
|2009-10-14||6886||15-16||莊亨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09-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3141號令]]
|-
|2009-10-21||6887||5-6||[[w:林惠官|林惠官]]||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09-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7501號令]]
|-
|2009-10-21||6887||6-7||趙諒公||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前董事長||2009-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3321號令]]
|-
|2009-11-04||6889||7||江漢東||臺灣現代版畫會創會會長、資深畫家||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2391號令]]
|-
|2009-11-04||6889||7-8||江文祥||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1號令]]
|-
|2009-11-04||6889||8||許金次||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2009-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2號令]]
|-
|2009-11-04||6889||8-9||[[w:言百謙|言百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09-10-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73381號令]]
|-
|2009-12-30||6899||38-39||[[w:葉明勳|葉明勳]]||總統府前資政、世新大學榮譽董事長||2009-1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306171號令]]
|-
|2010-01-20||6902||11-12||李黃恆貞||前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議會前議員||2010-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05941號令]]
|-
|2010-02-10||6906||25-26||[[w:黃彰健|黃彰健]]||中央研究院院士||2010-0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13121號令]]
|-
|2010-02-24||6909||1||王邱鸞嬌||一貫道老前人||2010-0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13641號令]]
|-
|2010-03-23||6913||3||[[w:洪一峰|洪一峰]]||樂壇耆宿||2010-03-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53371號令]]
|-
|2010-03-31||6914||11||羊汝德||新聞界耆宿、[[國語日報]]社前發行人||2010-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71號令]]
|-
|2010-03-31||6914||11-12||[[w:郭宗清|郭宗清]]||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二級上將||2010-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81號令]]
|-
|2010-05-12||6921||102||王國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原創辦人||2010-05-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61號令]]
|-
|2010-05-19||6922||25-26||[[w:宋時選|宋時選]]||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朝陽科技大學董事長||2010-05-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71號令]]
|-
|2010-06-02||6924||44-45||[[w:張子源|張子源]]||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0-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23441號令]]
|-
|2010-06-09||6926||14||[[w:靳曾珍麗|靳曾珍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2010-06-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591號令]]
|-
|2010-07-07||6930||5||[[w:葛香亭|葛香亭]]||藝壇耆宿||2010-06-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601號令]]
|-
|2010-07-21||6932||6-7||[[w:黃友棣|黃友棣]]||音樂大師||2010-07-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01號令]]
|-
|2010-07-21||6932||7||張培成||一貫道世界總會理事長||2010-07-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11號令]]
|-
|2010-08-18||6936||6||[[w:鄭玉爐|鄭玉爐]]||財團法人臺北縣金包里慈護宮副董事長||2010-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56881號令]]
|-
|2010-08-25||6937||8-9||[[w:葛敦華|葛敦華]]||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中將||2010-08-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98961號令]]
|-
|2010-10-06||6943||7-8||張鼎鍾||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0-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5111號令]]
|-
|2010-10-06||6943||8||李俊||行政院新聞局前副局長||2010-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8191號令]]
|-
|2010-10-06||6943||8-9||[[w:龔煌城|龔煌城]]||中央研究院院士||2010-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56351號令]]
|-
|2010-11-10||6948||6-7||莊國華||陸軍中將||2010-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80461號令]]
|-
|2010-12-01||6951||8-9||黃秀日||外交部前常務次長||2010-1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7871號令]]
|-
|2010-12-08||6952||73||陳瑞堂||司法院前大法官||2010-1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31號令]]
|-
|2010-12-15||6953||7-8||潘振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史館前館長||2010-12-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51號令]]
|-
|2010-12-29||6955||39-40||[[w:李煥|李煥]]||總統府前資政、行政院前院長||2010-1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94471號令]]
|-
|2010-12-29||6955||40-41||劉毅夫||新聞界耆宿、空軍少將||2010-1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8021號令]]
|-
|2011-01-05||6956||17-18||[[w:何恩廷|何恩廷]]||陸軍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0-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4781號令]]
|-
|2011-01-12||6957||9||杜金榮||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2011-01-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0010號令]]
|-
|2011-01-19||6958||44||[[w:盧光義|盧光義]]||陸軍中將、國防部聯合作戰訓練部前副主任||2011-0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59920號令]]
|-
|2011-01-26||6959||93-94||王光燦||中央研究院院士||2011-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4700號令]]
|-
|2011-02-23||6963||14-15||王章清||行政院前秘書長||2011-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22330號令]]
|-
|2011-03-23||6967||6-7||[[w:陳慧坤|陳慧坤]]||藝壇耆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2011-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44180號令]]
|-
|2011-04-20||6971||15||楚戈,本名[[w:袁德星|袁德星]]||資深藝術家、文學家||2011-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80號令]]
|-
|2011-04-20||6971||16||劉柱林,本名[[w:愛新覺羅·毓鋆|愛新覺羅·毓鋆]]||當代經學家||2011-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90號令]]
|-
|2011-04-27||6972||29||[[w:丘宏達|丘宏達]]||行政院前政務委員、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美國馬里蘭大學終身榮譽教授||2011-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10028470號令]]
|-
|2011-05-11||6974||10-11||酈俊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警察局前局長||2011-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81560號令]]
|-
|2011-06-08||6978||14-15||夏楚中||陸軍中將||2011-05-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95350號令]]
|-
|2011-06-22||6980||36-37||[[w:陳秀卿|陳秀卿]]||立法院立法委員||2011-06-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04920號令]]
|-
|2011-06-29||6981||162-163||朱士烈||前國民大會秘書長、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11-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9620號令]]
|-
|2011-06-29||6981||163-164||[[w:盧毓鈞|盧毓鈞]]||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1-06-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0420號令]]
|-
|2011-07-13||6983||4||謝景來||客家藍衫耆宿||2011-07-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80號令]]
|-
|2011-07-20||6984||6-7||王世慶||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前委員||2011-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90號令]]
|-
|2011-07-27||6985||6-7||[[w:汪道淵|汪道淵]]||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副院長、國防部前部長||2011-07-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46870號令]]
|-
|2011-08-10||6987||7-8||李鍾元||國立臺北大學教授、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副主任||2011-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57110號令]]
|-
|2011-08-24||6989||7-8||胡新南||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1-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68460號令]]
|-
|2011-09-14||6992||6||[[w:釋悟明|悟明]]老和尚||中國佛教會永久名譽理事長||2011-09-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5940號令]]
|-
|2011-09-21||6993||1-2||黃磊生||華裔美籍資深藝術家||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80號令]]
|-
|2011-09-21||6993||2-3||[[w:鍾鐵民|鍾鐵民]]||財團法人鍾理和文教基金會董事||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1000號令]]
|-
|2011-09-21||6993||3||[[w:李炎|李炎]]||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秘書長、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前主任||2011-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6710號令]]
|-
|2011-09-28||6994||9||(Alison, John R.) 約翰‧艾利森將軍||美籍前飛虎隊隊員||2011-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90號令]]
|-
|2011-09-28||6994||9-10||周永隆||空軍少將||2011-09-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6650號令]]
|-
|2011-09-28||6994||10-11||張世傑||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前秘書長||2011-09-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9810號令]]
|-
|2011-10-05||6995||6-7||[[w:汪敬煦|汪敬煦]]||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前局長||2011-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09580號令]]
|-
|2011-11-02||6999||7||凃德錡||總統府資政、行政院前政務委員||2011-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29480號令]]
|-
|2011-11-09||7001||39-40||馬克任||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北美[[世界日報]]副董事長||2011-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41500號令]]
|-
|2011-11-30||7005||60-61||陶光遠||陸軍中將、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副總司令||2011-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55670號令]]
|-
|2011-12-14||7007||8-9||[[w:楊日松|楊日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醫室前主任||2011-1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4870號令]]
|-
|2011-12-21||7008||58||[[w:鄧勵豪|鄧勵豪]]||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1-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1250號令]]
|-
|2011-12-21||7008||58-59||華力進||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11-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810號令]]
|-
|2011-12-21||7008||59-60||[[w:蘇俊雄|蘇俊雄]]||司法院前大法官||2011-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2550號令]]
|-
|2012-01-04||7011||84||[[w:劉放吾|劉放吾]]||陸軍少將||2011-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210號令]]
|-
|2012-01-20||7014||2-3||[[w:吳金贊|吳金贊]]||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福建省政府前主席||2012-01-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08140號令]]
|-
|2012-02-22||7020||11-12||楊世駒||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上校隊長||2012-02-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13160號令]]
|-
|2012-02-29||7021||8-9||[[w:曾紀恩|曾紀恩]]||體壇耆宿||2012-0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2020號令]]
|-
|2012-03-14||7023||6-7||武冠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名譽董事||2012-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4600號令]]
|-
|2012-03-14||7023||7-8||[[w:史恆豐|史恆豐]]||陸軍少將||2012-03-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6820號令]]
|-
|2012-04-03||7026||2-3||[[w:黃崑巖|黃崑巖]]||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創院院長||2012-03-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68550號令]]
|-
|2012-04-11||7027||11||[[w:黃鏡峰|黃鏡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臺東縣前縣長||2012-04-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00號令]]
|-
|2012-04-18||7028||6-7||[[w:陳之藩|陳之藩]]||資深散文名家、國立成功大學客座教授||2012-04-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1500號令]]
|-
|2012-04-18||7028||7-8||陳倬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6750號令]]
|-
|2012-04-18||7028||8||[[w:莫淡雲|莫淡雲]]||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10號令]]
|-
|2012-04-18||7028||8-9||成一法師||財團法人台北市華嚴蓮社、私立智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前董事長||2012-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5220號令]]
|-
|2012-05-09||7031||6||馮鍾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前參事||2012-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1420號令]]
|-
|2012-05-23||7033||21-22||[[w:劉真 (教育家)|劉真]]||總統府前資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2-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3130號令]]
|-
|2012-05-23||7033||22-23||[[w:鳳飛飛|鳳飛飛]](本名林秋鸞)||庶民歌后||2012-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2220號令]]
|-
|2012-06-06||7035||9-10||[[w:巫永福|巫永福]]||資深文壇耆宿||2012-05-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10號令]]
|-
|2012-06-13||7036||11-12||[[w:高魁元|高魁元]]||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2012-06-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00號令]]
|-
|2012-06-20||7037||5-6||劉勤章||內政部警政署前副署長、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局長||2012-06-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32940號令]]
|-
|2012-06-27||7038||15-16||[[w:楊寶發|楊寶發]]||內政部前政務次長、前臺南縣縣長||2012-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790號令]]
|-
|2012-06-27||7038||16-17||劉達人||外交部前駐賴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2012-06-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800號令]]
|-
|2012-07-11||7040||5-6||陳茂修||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12-07-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7620號令]]
|-
|2012-07-18||7041||7-8||郭國銓||實踐大學名譽董事長、臺南市郭綜合醫院總裁||2012-07-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51420號令]]
|-
|2012-07-25||7042||4-5||[[w:明驥|明驥]]||前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07-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65620號令]]
|-
|2012-08-15||7045||6||[[w:温興春|温興春]]||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美和科技大學董事長||2012-08-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70230號令]]
|-
|2012-09-12||7049||7||[[w:單國璽|單國璽]]||天主教會樞機主教||2012-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63880號令]]
|-
|2012-09-26||7051||5-6||王月蘭||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創辦人||2012-09-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09850號令]]
|-
|2012-10-24||7055||3||王同義||空軍第四九九戰術戰鬥機聯隊上校||2012-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0160號令]]
|-
|2012-11-07||7057||2||陸正||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中校||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0號令]]
|-
|2012-11-07||7057||2-3||洪釋豪||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少校||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1號令]]
|-
|2012-11-07||7057||3||陳秉鴻||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醫務中隊上尉||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2號令]]
|-
|2012-11-07||7057||3-4||陳俊宏||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士官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3號令]]
|-
|2012-11-07||7057||4||蔡國輝||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士官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4號令]]
|-
|2012-11-07||7057||4-5||梁秉權||致理技術學院董事長||2012-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1730號令]]
|-
|2012-11-14||7058||3-4||謝瑞智||國民大會代表、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2012-11-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2430號令]]
|-
|2012-11-21||7059||2||[[w:勞思光|勞思光]]||中央研究院院士||2012-1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6410號令]]
|-
|2012-12-05||7061||21-22||林炳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院長||2012-1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040號令]]
|-
|2012-12-05||7061||22-23||[[w:施鐘响|施鐘响]]||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2-1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760號令]]
|-
|2012-12-12||7062||16||[[w:蕭啟慶|蕭啟慶]]||中央研究院院士||2012-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7570號令]]
|-
|2012-12-19||7063||6-7||趙金鏞||外交部駐馬拉威共和國前特命全權大使||2012-12-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630號令]]
|-
|2013-01-02||7066||36||[[w:陳武雄|陳武雄]]||文壇耆宿||2012-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570號令]]
|-
|2013-01-09||7067||15||張錦文||臺灣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2012-12-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87140號令]]
|-
|2013-01-16||7068||22-23||[[w:辜濓松|辜濓松]]||總統府前資政、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2013-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91290號令]]
|-
|2013-01-30||7070||45-46||[[w:陳文郁|陳文郁]]||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3-0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0770號令]]
|-
|2013-01-30||7070||46-47||[[w:顏元叔|顏元叔]]||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3-0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4090號令]]
|-
|2013-02-06||7071||3||[[w:剛葆璞|剛葆璞]]||空軍中將、國防部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2013-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8790號令]]
|-
|2013-02-08||7072||8-9||[[w:脫德榮|脫德榮]]||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2013-0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9910號令]]
|-
|2013-02-08||7072||9||林秉彬||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2013-0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3830號令]]
|-
|2013-02-20||7073||3-4||李海天||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3-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8660號令]]
|-
|2013-03-13||7076||15||黃育隆||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海山分隊小隊長||2013-03-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0120號令]]
|-
|2013-03-27||7078||2-3||劉垕||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3-03-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6720號令]]
|-
|2013-05-01||7083||5-6||[[w:郭芝苑|郭芝苑]]||樂壇耆宿||2013-04-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100號令]]
|-
|2013-05-08||7084||36||蕭樂同||陸軍司令部少將副參謀長||2013-04-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9030號令]]
|-
|2013-06-05||7089||29-30||[[w:林洋港|林洋港]]||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2013-05-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950號令]]
|-
|2013-06-26||7089||2-3||張豫生||財團法人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2013-06-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20號令]]
|-
|2013-06-26||7092||3||蔡敏忠||國立體育大學前校長||2013-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30號令]]
|-
|2013-07-03||7093||56-57||[[w:宋瑞樓|宋瑞樓]]||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教授||2013-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9880號令]]
|-
|2013-07-17||7095||9||[[w:洪慶麟|洪慶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3-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25870號令]]
|-
|2013-07-24||7096||6-7||鮑亦興||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名譽教授||2013-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930號令]]
|-
|2013-07-24||7096||7||魏耿||前國民大會代表||2013-07-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660號令]]
|-
|2013-07-24||7096||7-8||[[w:李國修|李國修]]||資深劇作家||2013-07-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5700號令]]
|-
|2013-07-31||7097||5-6||彭祥億||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泰山分隊小隊長||2013-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0號令]]
|-
|2013-07-31||7097||6||陳奕睿||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泰山分隊小隊長||2013-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1號令]]
|-
|2013-08-07||7098||7-8||郭宗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前院長||2013-07-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3860號令]]
|-
|2013-08-14||7100||3||陳振清||總統府國策顧問||2013-08-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8720號令]]
|-
|2013-09-11||7104||7-8||[[w:王作榮|王作榮]]||總統府前資政、監察院前院長||2013-08-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50640號令]]
|-
|2013-09-18||7105||2-3||[[w:徐生明|徐生明]]||資深棒球總教練||2013-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69100號令]]
|-
|2013-09-25||7106||1-2||[[w:張鴻明|張鴻明]]||南管藝師||2013-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0850號令]]
|-
|2013-09-25||7106||2||胡鎮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家安全局前中將副局長||2013-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4620號令]]
|-
|2013-11-06||7112||9||黎明||嶺東科技大學董事長||2013-10-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97880號令]]
|-
|2014-01-22||7123||64||[[w:趙文藝|趙文藝]]||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4-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3060號令]]
|-
|2014-01-29||7124||137-138||[[w:黃俊英|黃俊英]]||考試院考試委員||2014-01-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8100號令]]
|-
|2014-02-05||7125||19||鮑得勝牧師||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輔導中心義裔美籍創辦人||2014-01-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530號令]]
|-
|2014-02-05||7125||20||[[w:李泰祥|李泰祥]]||音樂大師||2014-01-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490號令]]
|-
|2014-02-19||7127||11-12||[[w:鈕先鍾|鈕先鍾]]||淡江大學榮譽教授||2014-02-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4630號令]]
|-
|2014-03-05||7129||5-6||[[w:李學炎|李學炎]]||前空軍少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2014-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7610號令]]
|-
|2014-03-12||7130||5-6||李金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14-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5310號令]]
|-
|2014-04-09||7134||8||[[w:王金河|王金河]]||財團法人王金河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2014-03-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48250號令]]
|-
|2014-04-23||7136||5-6||李重耀||資深建築師||2014-04-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7780號令]]
|-
|2014-04-30||7137||2-3||方俊弘||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2014-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8110號令]]
|-
|2014-05-21||7140||3||王壽||財團法人玉山寶光聖堂董事長||2014-05-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0410號令]]
|-
|2014-05-21||7140||3-4||[[w:周夢蝶|周夢蝶]],本名起述||文壇耆宿||2014-05-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4290號令]]
|-
|2014-05-28||7141||16||廖德添||客家耆宿||2014-05-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7700號令]]
|-
|2014-05-28||7141||16-17||黃世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務正||2014-05-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5870號令]]
|-
|2014-06-18||7145||155||[[w:張豐緒|張豐緒]]||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2014-06-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89160號令]]
|-
|2014-07-23||7150||4||張哲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南勢分隊小隊長||2014-07-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04870號令]]
|-
|rowspan=6|2014-08-20||rowspan=6|7154||14-15||林基澤||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0號令]]
|-
|15||劉耀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瑞隆分隊分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1號令]]
|-
|16||黃國棟||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苓雅分隊分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2號令]]
|-
|16-17||王中||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成功分隊小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3號令]]
|-
|17||莊政潔||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新興分隊小隊長||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4號令]]
|-
|17-18||黃尚強||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副總幹事||2014-08-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5號令]]
|-
|2014-09-03||7156||11||郭恩書||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2014-08-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8690號令]]
|-
|2014-09-24||7159||7||陶廷舟||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鳳山中隊鳳祥義消救助分隊分隊長||2014-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8690號令]]
|-
|2014-09-24||7159||8||王業鍵||中央研究院院士||2014-09-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5300號令]]
|-
|2014-10-01||7160||7-8||劉紹爐||光環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2014-09-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2600號令]]
|-
|2014-10-15||7162||20||[[w:曹永和|曹永和]]||中央研究院院士||2014-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9250號令]]
|-
|2014-10-29||7164||7-8||[[w:孔令晟|孔令晟]]||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陸戰隊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4-10-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30號令]]
|-
|2014-11-05||7165||3||[[w:陳奇祿|陳奇祿]]||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2014-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40號令]]
|-
|2014-11-12||7166||22||[[w:彭明聰|彭明聰]]||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2014-10-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2980號令]]
|-
|2014-11-19||7167||24||葉木麟||臺北市萬華區西門里里長,題頒「惠益桑梓」匾額乙方||2014-1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9130號令]]
|-
|2014-11-19||7167||24-25||莊倍源||空軍軍官學校飛行訓練指揮部上校||2014-11-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3440號令]]
|-
|2014-12-24||7173||35||[[w:蔡萬才|蔡萬才]]||總統府前資政、富邦集團創辦人暨總裁||2014-12-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77990號令]]
|-
|2014-12-24||7173||35-36||[[w:王永在|王永在]]||臺塑集團創辦人||2014-12-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8530號令]]
|-
|2014-12-31||7174||8||[[w:漢寶德|漢寶德]]||總統府資政、臺南藝術大學前校長||2014-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1410號令]]
|-
|2015-01-21||7177||18-19||郭榮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5-0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10082320號令]]
|-
|2015-01-21||7177||19||[[w:陳錫章|陳錫章]]||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5-0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00090號令]]
|-
|2015-02-17||7181||8||[[w:賴碧霞|賴碧霞]],本名賴鸞櫻||客家樂壇耆宿||2015-0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10號令]]
|-
|2015-02-17||7181||9||謝君-{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草漯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0號令]]
|-
|2015-02-17||7181||9-10||曾重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新屋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1號令]]
|-
|2015-02-17||7181||10||陳鳳翔||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2號令]]
|-
|2015-02-17||7181||10-11||張桂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觀音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3號令]]
|-
|2015-02-17||7181||11||陳彥茗||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4號令]]
|-
|2015-02-17||7181||19||蔡長融||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2015-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5號令]]
|-
|2015-03-18||7185||2||[[w:蕭泰然|蕭泰然]]||樂壇耆宿||2015-03-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28370號令]]
|-
|2015-04-15||7189||1-2||梁尚勇||監察院前監察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5-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35690號令]]
|-
|2015-04-22||7190||10-11||[[w:方賢齊|方賢齊]]||交通部前常務次長、前電信總局局長||2015-04-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2610號令]]
|-
|2015-04-29||7191||2-3||[[w:蔣仲苓|蔣仲苓]]||總統府前資政、陸軍二級上將、國防部前部長||2015-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1390號令]]
|-
|2015-05-06||7192||22-23||雷飛龍||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2015-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7880號令]]
|-
|2015-05-06||7192||23||[[w:王玨|王玨]]||藝壇耆宿||2015-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6720號令]]
|-
|2015-06-03||7196||37||岳天||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陸軍中將||2015-05-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59020號令]]
|-
|2015-06-10||7197||52||[[w:馬水龍|馬水龍]]||樂壇耆宿||2015-06-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62330號令]]
|-
|2015-07-01||7200||123-124||廖節女士||穎敏賢良||2015-06-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30號令]]
|-
|2015-07-08||7201||40||齊人鶚||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少將委員||2015-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40號令]]
|-
|2015-07-08||7201||40-41||嚴秀峯||財團法人蘆洲李宅古蹟維護文教基金會創會董事長||2015-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60號令]]
|-
|2015-07-08||7201||41-42||曾中明||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2015-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50號令]]
|-
|2015-07-15||7202||7-8||黃永川||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2015-07-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0480號令]]
|-
|2015-07-29||720||6||王乃昌||遠東科技大學創辦人||2015-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70號令]]
|-
|2015-07-29||720||6-7||廖枝德||大木作技術保存者||2015-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80號令]]
|-
|2015-07-29||7204||7-8||吳挽瀾||總統府國策顧問、考選部前部長||2015-07-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3570號令]]
|-
|2015-08-05||7205||7-8||廖德政||總統府國策顧問、藝壇耆宿||2015-07-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490號令]]
|-
|2015-08-19||7207||11-12||[[w:高忠信|高忠信]]||前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5-08-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900號令]]
|-
|2015-08-26||7208||6-7||(Rabe)約翰拉貝先生||德籍人士||2015-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0號令]]
|-
|2015-08-26||7208||7||(Vautrin)明妮魏特琳女士||美籍傳教士||2015-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1號令]]
|-
|2015-08-26||7208||8||丁育群||行政院顧問、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2015-08-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4110號令]]
|-
|2015-09-02||7209||2-3||[[w:張純如|張純如]]||華裔美籍作家||2015-08-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0720號令]]
|-
|2015-09-09||7210||6||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台灣世界展望會、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永齡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題頒「仁惠濟群」匾額各乙方||2015-08-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41320號令]]
|-
|2015-09-09||7210||7||李繼賢||前空軍總司令部後勤署上校||2015-09-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2210號令]]
|-
|2015-09-16||7211||7-8||[[w:何鳳山|何鳳山]]||外交部已故大使||2015-09-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890號令]]
|-
|2015-09-23||7212||7-8||胡惠德||醫療財團法人臺灣血液基金會前董事長||2015-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5590號令]]
|-
|2015-09-23||7212||8||戴樹清||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2015-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090號令]]
|-
|2015-09-30||7213||14-15||[[w:羅蘭 (作家)|羅蘭]],本名靳佩芬||資深藝文作家||2015-09-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620號令]]
|-
|2015-10-28||7217||7-8||田寶岱||外交部駐沙烏地阿拉伯前特命全權大使||2015-10-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80號令]]
|-
|2015-11-04||7218||8-9||簡茂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2015-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2410號令]]
|-
|2015-11-04||7218||9||(Wilson)[[w:罗伯特·威尔逊 (医生)|羅伯特威爾遜]]先生||美籍人士||2015-10-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300號令]]
|-
|2015-11-18||7220||7||黃南||地方慈善耆宿||2015-1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32200號令]]
|-
|2015-12-09||7223||36||吳文達||勝光鋼管集團總裁||2015-1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1060號令]]
|-
|2015-12-30||7226||132-133||喬育彬||國立臺北大學教授||2015-1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40號令]]
|-
|2015-12-30||7226||133||許文富||前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廳長、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名譽教授||2015-12-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90號令]]
|-
|2016-01-06||7227||143||[[w:柯俊雄|柯俊雄]]||影壇巨擘||2015-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80號令]]
|-
|2016-01-06||7227||143-144||[[w:王甲乙|王甲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最高法院前院長||2015-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780號令]]
|-
|2016-01-06||7227||144-145||朱震||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2015-12-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2870號令]]
|-
|2016-01-06||7227||145||[[w:趙廷俊|趙廷俊]]||新聞界耆宿、中央日報前總經理||2015-12-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50號令]]
|-
|2016-01-06||7227||146||施金池||教育部前常務次長||2015-12-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3510號令]]
|-
|2016-01-20||7229||4||[[w:林孝信|林孝信]]||世新大學客座教授||2016-0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6340號令]]
|-
|2016-01-27||7230||5-6||[[w:王廣亞|王廣亞]]||育達教育文化事業機構創辦人兼總裁||2016-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20號令]]
|-
|2016-02-17||7232||15||[[w:徐佳士|徐佳士]]||國立政治大學教授||2016-0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9720號令]]
|-
|2016-02-17||7232||15-16||[[w:楊冠政|楊冠政]]||國立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2016-02-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10號令]]
|-
|2016-02-17||7232||16-17||[[w:張榮發|張榮發]]||長榮集團創辦人暨總裁||2016-02-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0080號令]]
|-
|2016-02-24||7233||8||[[w:趙金祁|趙金祁]]||教育部前政務次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2016-0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3390號令]]
|-
|2016-03-09||7235||5-6||蔡長啓||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前校長||2016-02-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7990號令]]
|-
|2016-03-16||7236||2||[[w:陸以正|陸以正]]||外交部前特任大使||2016-03-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9920號令]]
|-
|2016-03-23||7237||2-3||趙雅博||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前校長||2016-03-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8330號令]]
|-
|2016-03-30||7238||2-3||蔡宗達||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一海巡隊分隊長||2016-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1號令]]
|-
|2016-03-30||7238||3||[[w:杜潘芳格|杜潘芳格]]||臺灣文藝雜誌社前社長||2016-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80號令]]
|-
|2016-03-30||7238||4||[[w:李子弋|李子弋]]||財團法人天帝教第二任首席使者||2016-03-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20號令]]
|-
|2016-04-06||7239||2-3||[[w:趙萬富|趙萬富]]||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上將||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00號令]]
|-
|2016-04-06||7239||3-4||[[w:劉介宙|劉介宙]]||前國民大會代表、旅日僑領||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10號令]]
|-
|2016-04-06||7239||4||鄭義燕||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創辦人||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6710號令]]
|-
|2016-04-06||7239||5||林振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2016-03-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0號令]]
|-
|rowspan=2|2016-04-20||7241||3-4||羅茂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前校長||2016-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7250號令]]
|-
|7241||4-5||[[w:梅可望|梅可望]]||中央警察大學、東海大學前校長||2016-04-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0470號令]]
|-
|rowspan=2|2016-05-04||7243||46||[[w:惟覺|惟覺]]老和尚||中台禪寺開山方丈||2016-04-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3370號令]]
|-
|7243||46||[[w:顏世錫|顏世錫]]||總統府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2016-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5550號令]]
|-
|rowspan=3|2016-05-11||rowspan=3|7244||27-28||[[w:張光明|張光明]]||空軍上校飛行官||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70號令]]
|-
|28||[[w:朱致遠|朱致遠]]||前陸軍中將副總司令||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80號令]]
|-
|29||[[w:郭茂林|郭茂林]]||旅日華裔建築師||2016-04-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90號令]]
|-
|rowspan=2|2016-05-18||7245||66-67||[[w:張文雄 (臺灣)|張文雄]]||景文科技大學董事長||2016-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30號令]]
|-
|7245||67||黃天橫||臺南文史耆宿||2016-05-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40號令]]
|-
|2016-05-19||7246||8||趙錦||陸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督導官||2016-05-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43330號令]]
|-
|rowspan=2|2016-06-15||7251||2-3||[[w:張光賓|張光賓]]||資深書畫藝術家||201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00號令]]
|-
|7251||3||薛光祖||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前校長||2016-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10號令]]
|-
|rowspan=2|2016-07-13||7255||8||林東明||國立臺灣大學教授||2016-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10號令]]
|-
|7255||8-9||[[w:貢敏|貢敏]]||資深戲劇家||2016-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20號令]]
|-
|2016-07-20||7256||38||柯澤東||考試院前考試委員||2016-07-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5230號令]]
|-
|2016-07-27||7257||46||鄒寶書||空軍少將||2016-07-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8720號令]]
|-
|2016-08-10||7259||12-13||[[w:葛義才|葛義才]]||司法院前秘書長、最高法院前院長||2016-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84660號令]]
|-
|2016-09-07||7263||8-9||施予仁||財團法人天主教聖言會會士、耕莘醫院首任院長美國籍神父||2016-08-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10號令]]
|-
|rowspan=2|2016-09-14||7264||6-7||黃石華||前國民大會代表、香港崇正總會永遠名譽會長||2016-09-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20號令]]
|-
|7264||7-8||[[w:王拓|王拓]],本名王紘久||前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前立法委員、鄉土文學作家||2016-09-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1440號令]]
|-
|rowspan=2|2016-09-21||7265||8-9||[[w:顧正秋|顧正秋]]||京劇表演藝術家||2016-09-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6290號令]]
|-
|7265||9-10||[[w:楊南郡|楊南郡]]||古道先驅學者||2016-09-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60號令]]
|-
|2016-09-28||7266||2||[[w:張義雄|張義雄]]||資深旅日藝術家||2016-09-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00號令]]
|-
|2016-10-05||7267||2-3||李棠華||資深雜技藝術家、新象創作劇團藝術指導||2016-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155300號令]]
|-
|2016-10-26||7270||12||[[w:林南生|林南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6-10-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2600號令]]
|-
|2016-11-09||7273||58||余元龍||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村村長||2016-10-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9950號令]]
|-
|2016-11-16||7274||22||唐積敏||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副主任||2016-11-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20號令]]
|-
|rowspan=2|2016-11-30||7276||29||蔡銘鎜||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10號令]]
|-
|7276||30||[[w:蔡友土|蔡友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6-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8030號令]]
|-
|2016-12-07||7277||11-12||葉常棣||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少校飛行官||2016-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47660號令]]
|-
|rowspan=2|2016-12-28||7282||33||宋慶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前場長||2016-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090號令]]
|-
|7282||33-34||張姚宏影||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6-12-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100號令]]
|-
|2017-01-25||7287||3||[[w:秦金生|秦金生]]||臺灣省政府前委員||2017-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5790號令]]
|-
|rowspan=2|2017-02-15||7291||20||陳俊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201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9330號令]]
|-
|7291||21||[[w:華錫鈞|華錫鈞]]||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空軍上將||2017-0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3240號令]]
|-
|rowspan=2|2017-03-01||7293||13||[[w:吳敦厚|吳敦厚]]||傳統燈籠工藝家||2017-02-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7680號令]]
|-
|7293||13-14||[[w:陳玉梅 (政治人物)|陳玉梅]]||僑務委員會前副委員長、臺北市議會前議員||2017-0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20號令]]
|-
|rowspan=2|2017-03-08||7294||2-3||[[w:柯基良|柯基良]]||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前主任||2017-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70號令]]
|-
|7294||3-4||張特生||司法院前大法官||2017-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6070號令]]
|-
|rowspan=2|2017-03-15||7295||3||[[w:陳燊齡|陳燊齡]]||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2017-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30號令]]
|-
|7295||4||李騰輝||前臺北縣泰山鄉鄉長||2017-03-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40號令]]
|-
|2017-03-22||7296||8-9||[[w:辜成允|辜成允]]||臺泥集團董事長||2017-03-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10號令]]
|-
|rowspan=2|2017-04-05||7298||10||[[w:李雅樵|李雅樵]]||前臺南縣縣長、前省議會議員||2017-03-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50號令]]
|-
|7298||11||[[w:崔小萍|崔小萍]]||廣播界耆宿||2017-03-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60號令]]
|-
|2017-04-12||7299||2-3||[[w:李元簇|李元簇]]||前副總統||2017-03-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16730號令]]
|-
|2017-04-19||7300||12-13||曹以松||國立宜蘭大學前校長、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7-04-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1410號令]]
|-
|rowspan=3|2017-04-26||rowspan=3|7301||27-28||[[w:張麟德|張麟德]]||總統府第三局前局長、空軍中將||2017-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50號令]]
|-
|28||[[w:鄭問|鄭問]],本名鄭進文||資深漫畫家||2017-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30號令]]
|-
|29||(Amondson)納莉‧艾默森(Nellie Gephardt Amondson)女士||美籍||2017-04-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40號令]]
|-
|rowspan=2|2017-05-31||7307||3||[[w:李亦園|李亦園]]||中央研究院院士||2017-05-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3760號令]]
|-
|7307||3-4||[[w:何春木|何春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臺灣省議會議員||2017-05-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7520號令]]
|-
|2017-06-28||7311||2-3||[[w:丁松筠|丁松筠]]||財團法人光啟文教視聽節目服務社董事長、耶穌會神父||2017-06-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74520號令]]
|-
|2017-07-05||7312||9||[[w:齊柏林|齊柏林]]||知名空拍導演、環保行動者||2017-06-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33400號令]]
|-
|2017-07-12||7314||4-5||[[w:施純仁|施純仁]]||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2017-06-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80710號令]]
|-
|2017-08-09||7318||154||羅四維||輔仁大學教授、耶穌會神父||2017-08-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95010號令]]
|-
|2017-08-23||7320||5||[[w:劉文雄|劉文雄]]||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7-08-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44280號令]]
|-
|rowspan=2|2017-08-30||7321||6||萬常山||萬壽鋁業、萬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08-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4990號令]]
|-
|7321||6-7||[[w:吳清友|吳清友]]||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1870號令]]
|-
|2017-10-11||7328||4||[[w:王正中 (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正中]]||中央研究院院士||2017-09-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15200號令]]
|-
|2017-11-01||7332||2||張耀濱||臺南市玉窩堂慈恩會會長||2017-10-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28440號令]]
|-
|rowspan=3|2017-11-15||rowspan=3|7335||11||吳能明||桂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7-1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3920號令]]
|-
|11-12||林永軒||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新工分隊小隊長||2017-11-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4760號令]]
|-
|12||[[w:李永平|李永平]]||資深文學家、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2017-11-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0230號令]]
|-
|rowspan=2|2017-12-06||7339||43||[[w:鄭清文|鄭清文]]||資深文學家||2017-11-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1070號令]]
|-
|7339||44||[[w:林思聰|林思聰]]||陸軍中將、前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處長||2017-11-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4210號令]]
|-
|rowspan=2|2017-12-13||7340||12||[[w:戴振耀|戴振耀]]||立法院前立法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2017-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360號令]]
|-
|7340||12-13||侯武忠||澎湖縣立慢性病防治所所長||2017-12-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820號令]]
|-
|rowspan=2|2017-12-20||7341||3||鄧祖謀||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督導官||2017-1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2960號令]]
|-
|7341||3-4||呂德琪||前空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會少將委員||2017-12-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9700號令]]
|-
|rowspan=2|2017-12-27||7342||33-34||[[w:蕭天讚|蕭天讚]]||立法院前立法委員、法務部前部長||2017-1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0080號令]]
|-
|7342||34-35||章乃安||陸軍少將||2017-1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1000號令]]
|-
|2018-01-03||7343||32||李俊宏||屏東縣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新園分隊小隊長||2017-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5990號令]]
|-
|2018-01-10||7344||5-6||[[w:吳庚|吳庚]]||司法院前大法官||2018-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7020號令]]
|-
|2018-01-17||7345||16-17||[[w:王攀元|王攀元]]||畫壇耆宿||2018-01-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0790號令]]
|-
|2018-02-07||7349||45-46||顏焜熒||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2018-01-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9910號令]]
|-
|2018-02-27||7352||3||[[w:徐鴻志|徐鴻志]]||前桃園縣縣長||2018-02-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17970號令]]
|-
|rowspan=2|2018-03-14||7354||8||田兆霖||前空軍總司令部計劃署少將副署長||2018-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0740號令]]
|-
|7354||9||王昆德||財團法人一貫道興毅純陽聖道院董事長||2018-03-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4020號令]]
|-
|2018-03-28||7356||2-3||謝英鐸||駐多明尼加技術團前團長||2018-03-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0240號令]]
|-
|2018-04-03||7357||3-4||康萬福、唐文彥、陳冠宏、蔡邑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技士、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護士||2018-03-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1950號令]]
|-
|2018-04-18||7359||9-10||[[w:洛夫 (詩人)|洛夫]](本名莫洛夫)||文壇耆宿||2018-04-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6780號令]]
|-
|2018-05-09||7363||13-14||[[w:陳秋盛|陳秋盛]]||資深指揮家||2018-04-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4510號令]]
|-
|rowspan=8|2018-05-23||rowspan=8|7365||29||(Lincoln)大衛‧林肯博士(Dr. David C. Lincoln)||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美籍創始理事||2018-05-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7130號令]]
|-
|30||[[w:潘世光|潘世光]]||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東豐天主堂神父||2018-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9280號令]]
|-
|rowspan=6|31-33||游曜陽||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rowspan=6|2018-05-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3060號令]]
|-
|李翰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
|-
|余佳昇||rowspan=3|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山峰分隊小隊長
|-
|游博瑜
|-
|林伯庭
|-
|林尉熙||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平鎮分隊小隊長
|-
|2018-05-30||7366||24||[[w:孫越 (演員)|孫越]](本名孫鉞)||藝壇耆宿||2018-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4980號令]]
|-
|2018-06-20||7369||86||[[w:王大閎|王大閎]]||資深建築師||2018-06-0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2940號令]]
|-
|rowspan=2|2018-06-27||7371||37||吳彥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第二十七戰術戰鬥機作戰隊中校飛行官||2018-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30號令]]
|-
|7371||38||[[w:何子雨|何子雨]]||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十一戰術戰鬥機作戰隊少校飛行官||2018-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40號令]]
|-
|2018-07-04||7372||2-3||[[w:馮定國|馮定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8-06-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8830號令]]
|-
|2018-08-08||7377||5-6||[[w:楊國樞|楊國樞]]||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8-07-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1740號令]]
|-
|2018-08-08||7377||6-7||[[w:胡勝正|胡勝正]]||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2018-07-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48500號令]]
|-
|2018-08-08||7377||7-8||游傑士||前陸軍作戰研究督察委員會中將主任委員||2018-08-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0940號令]]
|-
|2018-08-15||7378||6-7||[[w:鄭罕池|鄭罕池]]||資深農技專家||2018-08-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3110號令]]
|-
|2018-09-05||7381||2||[[w:黃信介|黃信介]]先生||故政壇耆宿,題頒「讜言弘聲」匾額||2018-08-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55360號令]]
|-
|2018-09-05||7381||2-3||杜善良||監察院前監察委員||2018-08-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93730號令]]
|-
|2018-10-09||7387||6-7||蔡倍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湖內分隊小隊長||2018-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10號令]]
|-
|2018-10-09||7387||7||施泰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2018-10-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70號令]]
|-
|2018-10-31||7390||7-8||[[w:吳兆南|吳兆南]],本名吳宗炎||相聲傳統藝術家||2018-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4920號令]]
|-
|2018-11-07||7391||15||[[w:張俊彥|張俊彥]]||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交通大學前校長||2018-10-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5420號令]]
|-
|2018-11-21||7393||25-26||簡振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2018-11-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2820號令]]
|-
|2018-11-28||7394||64||[[w:許曹德|許曹德]]||民主運動先輩||2018-11-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840號令]]
|-
|2018-11-28||7394||64-65||陳光斗||空軍中將||2018-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170號令]]
|-
|2018-12-12||7396||11-12||[[w:林瑞明|林瑞明]]||國立成功大學名譽教授、臺灣文史學者||2018-12-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33020號令]]
|-
|2019-01-02||7401||23||柯博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空勤吊掛分隊第一小隊小隊長陸軍一等士官長||2018-1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0030號令]]
|-
|2019-01-02||7401||23-24||[[w:江丙坤|江丙坤]]||立法院前副院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前董事長||2018-12-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00號令]]
|-
|2019-01-16||7406||61-62||[[w:羅本立|羅本立]]||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國防部前參謀總長陸軍一級上將||2019-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20號令]]
|-
|2019-01-16||7406||62-63||[[w:羅慧夫|羅慧夫]]||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美籍創辦人、長庚紀念醫院前院長||2019-01-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4060號令]]
|-
|2019-01-30||7408||50||[[w:葉英堃|葉英堃]]||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2019-01-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5790號令]]
|-
|2019-01-30||7408||50-51||[[w:黃金島|黃金島]],本名黃圳島||民主鬥士||2019-0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8320號令]]
|-
|2019-02-01||7409||10||[[w:崔之道|崔之道]]||國家安全會議前戰地政務委員、海軍二級上將||2019-01-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370號令]]
|-
|2019-02-01||7409||10-11||黃金泉||泛美中華會館聯誼會秘書長||2019-0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870號令]]
|-
|2019-02-01||7409||11-12||譚志為||空軍少將||2019-01-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1640號令]]
|-
|2019-02-20||7411||14||潘烏吉||噶瑪蘭族香蕉絲編織工藝保存者||2019-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3630號令]]
|-
|2019-02-20||7411||15||[[w:楊德智|楊德智]]||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陸軍上將||2019-02-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4160號令]]
|-
|2019-03-06||7413||3||[[w:高俊明|高俊明]]||總統府前資政、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2019-02-2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10012730號令]]
|-
|2019-03-06||7413||4||[[w:黃爾璇|黃爾璇]]||總統府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7970號令]]
|-
|2019-03-06||7413||4-5||[[w:陳計男|陳計男]]||司法院前大法官||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80號令]]
|-
|2019-03-06||7413||5-6||黃榮泉||傳統藝術「泰雅口述傳統」保存者||2019-02-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90號令]]
|-
|2019-03-06||7413||6||張宇恭||輔仁大學前副校長、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神父||2019-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0720號令]]
|-
|2019-03-27||7416||2||畢耀遠神父||天主教財團法人若瑟醫院荷蘭籍榮譽董事||2019-03-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7970號令]]
|-
|2019-04-10||7418||13||[[w:麥朝成|麥朝成]]||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2019-04-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9990號令]]
|-
|2019-04-10||7418||14||林添福||竹南蛇窯創辦人||2019-04-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3690號令]]
|-
|2019-04-24||7420||45-46||李錫奇||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資深藝術家||2019-04-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4260號令]]
|-
|2019-05-01||7421||32||[[w:柯慶明|柯慶明]]||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4-1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8980號令]]
|-
|2019-05-01||7421||32-33||陳東海||前海軍艦隊司令部中將司令||2019-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380號令]]
|-
|2019-05-08||7422||10-11||許文政||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創辦人||2019-04-2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410號令]]
|-
|2019-05-15||7424||23-24||陳邁||資深建築師||2019-05-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2720號令]]
|-
|2019-05-29||7427||17-18||黃淑賢||資深牙醫師||2019-05-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1960號令]]
|-
|2019-06-05||7428||28-29||[[w:施啟揚|施啟揚]]||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2019-05-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9150號令]]
|-
|2019-06-12||7429||5||[[w:羅銅壁|羅銅壁]]||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5-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3720號令]]
|-
|2019-06-26||7433||66||[[w:李奇茂|李奇茂]]||資深水墨畫家||2019-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70號令]]
|-
|2019-07-03||7434||6-7||[[w:王振鵠|王振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2019-06-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4180號令]]
|-
|2019-07-10||7435||3||[[w:蔡安邦|蔡安邦]]||中央研究院院士||2019-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1880號令]]
|-
|2019-07-10||7435||4-5||林得次Tinebenga‧Lrakadrangilra||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長老||2019-06-2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60號令]]
|-
|2019-07-10||7435||5-6||張立義||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少校飛行官||2019-07-0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230號令]]
|-
|2019-07-10||7435||6-7||[[w:韓光渭|韓光渭]]||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前少將副主任||2019-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5080號令]]
|-
|2019-07-17||7436||44||[[w:平鑫濤|平鑫濤]]||皇冠文化集團創辦人||2019-07-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340號令]]
|-
|2019-07-24||7437||60||[[w:陳俊朗|陳俊朗]]||財團法人孩子的書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2019-07-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1520號令]]
|-
|2019-07-24||7437||60-61||[[w:李承翰|李承翰]]||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巡官||2019-07-1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2380號令]]
|-
|2019-08-07||7439||2-3||陳珠璋||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2019-07-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5050號令]]
|-
|2019-08-07||7439||3||胡定華||工業技術研究院前副院長、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2019-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180號令]]
|-
|2019-08-07||7439||4||黃羣英||資深書法家||2019-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290號令]]
|-
|2019-09-11||7444||2||鄭紹良||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2019-09-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1030號令]]
|-
|2019-09-11||7444||3||[[w:薄柔纜|薄柔纜]]||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美籍創院院長||2019-09-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0380號令]]
|-
|2019-09-18||7445||2||薛定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巡官||2019-09-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3960號令]]
|-
|2019-10-02||7447||3||[[w:謝聰敏|謝聰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19-09-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8160號令]]
|-
|2019-10-02||7447||3-4||楊崑明||前臺南縣議會議員、敬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2019-09-2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1750號令]]
|-
|2019-10-16||7449||6||施朝暉([[w:史明|史明]])||總統府資政||2019-10-0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6750號令]]
|-
|2019-10-23||7450||2-3||張哲嘉||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特搜大隊西屯分隊小隊長||2019-10-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0470號令]]
|-
|2019-10-30||7452||3||姚武年||財團法人一貫道神威天臺山天臺聖宮領導點傳師||2019-10-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4900號令]]
|-
|2019-11-27||7456||2||[[w:幸佳慧|幸佳慧]]||兒童文學作家||2019-11-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4040號令]]
|-
|2019-12-18||7460||28||吳漪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副教授||2019-12-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9970號令]]
|-
|2019-12-25||7461||62-63||[[w:畢嘉士|畢嘉士]]||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創始人挪威籍醫師||2019-12-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6140號令]]
|-
|2019-12-31||7462||37-38||[[w:曾永賢|曾永賢]]||總統府前資政||2018-12-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40號令]]
|-
|2020-01-08||7463||21-22||陳楷模||總統府前資政、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前院長||2018-1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90號令]]
|-
|2020-01-15||7464||||[[w:尉天驄|尉天驄]]||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2020-01-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60號令]]
|-
|rowspan=9|2020-01-22||rowspan=9|7465||15-16||[[w:董萍|董萍]]||陸軍中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前局長||2020-01-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40號令]]
|-
|16-17||[[w:沈一鳴 (臺灣)|沈一鳴]]||國防部參謀總長、空軍一級上將||rowspan=8|2020-01-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2790號令]]
|-
|17||于親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副局長、空軍中將
|-
|17-18||洪鴻鈞||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陸軍中將
|-
|18||葉建儀||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上校分隊長
|-
|18-19||黃聖航||國防部參謀總長室中校侍從官
|-
|19||劉鎮富||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少校飛行官
|-
|19-20||韓正宏||國防部參謀總長室總士官長
|-
|20||許鴻彬||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機工長
|-
|2020-01-30||7466||11||[[w:林良 (臺灣作家)|林良(子敏)]]||資深散文暨兒童文學作家||2020-01-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4690號令]]
|-
|rowspan=2|2020-02-26||7471||2||傅林統||桃園兒童文學作家||2020-02-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1690號令]]
|-
|7471||2-3||唐心北||臺南市立安南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2020-02-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6220號令]]
|-
|2020-03-04||7472||2-3||馮永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2020-02-2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0670號令]]
|-
|rowspan=2|2020-03-11||rowspan=2|7473||19-20||[[w:許虞哲|許虞哲]]||財政部前部長、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rowspan=2|2020-03-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1330號令]]
|-
|20-21||孫鄭惠芝||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創辦人兼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3050號令]]
|-
|2020-03-25||7475||12-13||淨心長老||世界佛教華僧會會長、中國佛教會名譽理事長||2020-03-1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4690號令]]
|-
|rowspan=2|2020-04-29||7481||3||張月娥||宜蘭音樂教育先輩||2020-04-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34420號令]]
|-
|7481||3-4||陳昇瑋||玉山金融控股公司科技長||2020-04-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1580號令]]
|-
|rowspan=2|2020-05-06||7482||21||甘惠忠神父||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兼執行長||rowspan=2|2020-04-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810號令]]
|-
|7482||21-22||邱金標||桃園地方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960號令]]
|-
|rowspan=3|2020-05-19||rowspan=3|7484||30||歐陽漪棻||國防部前空軍總司令部上校行政參謀官||2020-05-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30號令]]
|-
|31||謝春梅||苗栗縣公館鄉福基診所醫師||rowspan=2|2020-05-1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20號令]]
|-
|31-32||劉炳偉||立法院前立法委員、前臺灣省議會議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40號令]]
|-
|rowspan=3|2020-06-10||rowspan=3|7488||77||陳澄波||社團法人嘉義市二二八關懷協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2020-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6290號令]]
|-
|77-78||褚德三||國立交通大學教授||2020-05-29[[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20號令]]
|-
|78-79||林淵源||總統府前資政、前國民大會代表||2020-06-0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7650號令]]
|-
|2020-06-17||7490||8-9||劉玉光||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中將副主任委員||2020-06-1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1630號令]]
|-
|rowspan=2|2020-06-24||7492||2-3||[[w:鍾肇政|鍾肇政]]||總統府前資政、文壇耆宿||2020-06-1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3580號令]]
|-
|7492||3-4||朱瑞慶||前海軍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2020-06-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8020號令]]
|-
|2020-07-01||7493||2||[[w:柯錫杰|柯錫杰]]||資深攝影家||2020-06-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9930號令]]
|-
|2020-07-08||7494||3-4||[[w:趙天儀|趙天儀]]||靜宜大學文學院前院長||2020-07-0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4880號令]]
|-
|rowspan=2|2020-07-29||7497||9||[[w:羅慶士|羅慶士]]||臺灣紅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20-07-1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40號令]]
|-
|7497||9-10||[[w:陳希煌|陳希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主任委員||2020-07-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76350號令]]
|-
|rowspan=5|2020-08-05||rowspan=5|7499||3-4||[[w:陳志榮|陳志榮]]||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81迫砲排副排長||rowspan=2|2020-07-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30號令]]
|-
|4||[[w:蔡博宇|蔡博宇]]||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迫擊砲士
|-
|4-5||[[w:趙欽|趙欽]]||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組長||2020-07-2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2560號令]]
|-
|5-6||[[w:簡任專|簡任專]]||rowspan=2|陸軍航空第六○一旅戰搜直升機作戰隊直升機中校飛行官||rowspan=2|2020-07-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5020號令]]
|-
|6||[[w:高嘉隆|高嘉隆]]
|-
|rowspan=2|2020-08-12||7500||35-36||[[w:蔡文甫|蔡文甫]]||九歌出版社創辦人||2020-07-3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6840號令]]
|-
|7500||36-37||[[w:喻肇青|喻肇青]]||中原大學名譽教授||2020-08-0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7800號令]]
|-
|rowspan=2|2020-08-26||7502||9-10||[[w:石貝波|石貝波]]||前空軍總司令部空軍第二聯隊少校分隊長||2020-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1660號令]]
|-
|7502||10||[[w:陳定信|陳定信]]||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特聘講座教授||2020-08-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2430號令]]
|-
|rowspan=2|2020-09-02||7503||2-3||郝柏村||行政院前院長、陸軍一級上將||2020-08-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29050號令]]
|-
|7503||3-4||莊永明||臺灣文史專家||2020-08-2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6190號令]]
|-
|rowspan=2|2020-09-23||7506||2||楊黎書||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飛行官||2020-09-11[[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060號令]]
|-
|7506||2-3||嚴詠能||獨立創作歌手||2020-09-14[[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210號令]]
|-
|rowspan=3|2020-09-30||rowspan=3|7507||2-3||李登輝||前總統||2020-09-1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55970號令]]
|-
|3||楊庭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員||2020-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840號令]]
|-
|3-4||趙自齊||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立法委員||2020-09-23[[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8080號令]]
|-
|rowspan=2|2020-10-14||7509||10-11||李席舟||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2020-10-05[[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2360號令]]
|-
|7509||11||阿瑪勒.道卡杜||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班長||2020-10-0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9990號令]]
|-
|2020-10-28||7511||9-10||林楷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戰車連上士車長||2020-10-2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8180號令]]
|-
|rowspan=3|2020-11-11||rowspan=3|7513||11-12||李達平||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美京中華會館資深議員||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7770號令]]
|-
|12||呂進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前警員||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1200號令]]
|-
|12-13||陳寶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局長||2020-10-30[[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3270號令]]
|-
|rowspan=3|2023-07-19||rowspan=3|7673||3||[[w:戴東原 (醫學家)|戴東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前院長||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030號令]]
|-
|4||[[w:林文月|林文月]]||文壇耆宿||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560號令]]
|-
|4-5||[[w:蕭勤|蕭勤]]||藝壇耆宿||2023-07-07[[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9360號令]]
|}
[[分類:褒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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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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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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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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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銘文於2013年8月在中國咸陽市渭城區北杜鎮鄧村上官婉兒墓出土,墓誌為正方形,青石所制,高75厘米、廣73厘米、厚12.5厘米,陰刻正書32行,滿行33字,共計982字。頂面有三行三字的陰刻篆書《大唐故昭容上官氏銘》。墓誌四周刻有牡丹紋、瑞獸、十二生肖,屬唐代雕刻的上乘之作。銘文糾正了上官婉兒生平的疑團,內容以一半篇幅描述上官婉兒的家世,也有很大篇幅描述上官婉兒極力牽制韋-{后}-、安樂公主一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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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婕妤上官氏墓誌銘 {{-|并序}}
夫道之妙者,乹坤得之而爲形質;氣之精者,造化取之而爲識用。挻埴陶鑄,合散消息,不可備之於人。備之於人矣,則光前絕後,千載其一。
婕妤姓上官,隴西上邽人也,其先高陽氏之後,子爲楚上官大夫,因生得姓之相繼。女爲漢昭帝皇后,富貴勳庸之不絕。曾祖弘,隨藤王府記室參軍、襄州揔管府属、華州長史、會稽郡賛持、尚書比部郎中。與觳城公吐萬緒平江南,授通議大夫。學備五車,文窮三變。曳裾入侍,載清長坂之衣冠;仗劒出征,一掃平江之氛祲。祖儀,皇朝晉府參軍、東閤祭酒、弘文館學士、給事中、太子洗馬、中書舍人、祕書少監、銀青光祿大夫、行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贈中書令、秦州都督、上柱國、楚國公,食邑三千戶。波濤海運,崖岸山高,爲木則揉作良弓,爲鐵則礪成利劒,採摭殫於糟粕,一令典籍困窮,錯綜極於煙霞,載使文章全盛。至於跨躡簪笏,謀猷廟堂,以石投水而高視,以梅和羹而獨步,官寮府佐,問望相趨;麟閤龍樓,輝光遞襲。富不期侈,貴不易交。生有令名,天書滿於華屋;沒有遺愛,璽誥及於窮泉。父庭芝,左千牛、周王府屬。人物本源,士流冠冕。宸極以侍奉爲重,道在腹心;王庭以吐納爲先,事資喉舌。落落萬尋之樹,方振國風;昂昂千里之駒,始光人望。属楚國公數奇運否,解印褰裳,近辤金闕之前,遠竄石門之外,並従流迸,同以憂卒。贈黃門侍郎、天水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訪以荒陬,無復藤城之櫬;藏之祕府,空餘竹簡之書。
婕妤,懿㳤天資,賢明神助,詩書爲苑囿,捃拾得其菁華;翰墨爲機杼,組織成錦繡。秊十三爲才人,該通備於龍虵,應卒逾於星火。先皇撥亂返正,除舊佈新,救人疾苦,紹天明命。{{YL|神龍元年|705年}},冊爲昭容。以韋氏侮弄國權,搖動皇極,賊臣逓搆,欲立愛女爲儲;愛女潛謀,欲以賊臣為黨。昭容泣血極諫,扣心竭誠,乞降綸言,將除蔓草。先帝自存寬厚,為掩瑕疵。昭容覺事不行,計無所出:上之,請擿伏而理,言且莫従;中之,請辤位而退,制未之許;次之,請落髮而出,卒爲挫衂;下之,請飲鴆而死,幾至㒹墜。先帝惜其才用,慜以堅貞,廣求入腠之醫,纔救懸絲之命。屢移朏魄,始就痊平。表請退為婕妤,再三方許。暨宮車晏駕,土宇銜哀。政出後宮,思屠害黎庶;事連外戚,欲傾覆宗社。皇太子沖規參聖,上智伐謀,既先天不違,亦後天斯應,拯皇基於傾覆,安帝道於艱虞。昭容居危以安,處險而泰,且陪清禁,委運於乹坤之間;遽冒銛鋒,亡身於倉卒之際。時春秋四十七。皇鑑昭臨,聖慈軫悼,爰適制命,禮葬贈官。太平公主哀傷,賻贈絹五百匹,遣使吊祭,詞旨綢繆。以大唐{{YL|㬌雲元秊}}八月二十四日,窆於雍州咸陽縣茂道鄉洪瀆原,禮也。龜龍八卦與紅顏而並銷,金石五聲隨白骨而俱葬。其詞曰:
巨閥鴻勲,長源遠系。冠冕交襲,公侯相繼。爰誕賢明,是光鋒銳。宮闈以得,若合符契。<sup>其一</sup>
瀟湘水斷,宛委山傾。珠沉圓折,玉碎連城。甫瞻松檟,靜聽墳塋。千年萬歲,椒花頌聲。<sup>其二</sup></onlyinclude>
{{唐朝作品}}{{原文沒有標點}}
[[Category: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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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故婕妤上官氏墓誌銘 {{-|并序}}
夫道之妙者,乹坤得之而爲形質;氣之精者,造化取之而爲識用。挻埴陶鑄,合散消息,不可備之於人。備之於人矣,則光前絕後,千載其一。
婕妤姓上官,隴西上邽人也,其先高陽氏之後,子爲楚上官大夫,因生得姓之相繼。女爲漢昭帝皇后,富貴勳庸之不絕。曾祖弘,隨藤王府記室參軍、襄州揔管府属、華州長史、會稽郡賛持、尚書比部郎中。與觳城公吐萬緒平江南,授通議大夫。學備五車,文窮三變。曳裾入侍,載清長坂之衣冠;仗劒出征,一掃平江之氛祲。祖儀,皇朝晉府參軍、東閤祭酒、弘文館學士、給事中、太子洗馬、中書舍人、祕書少監、銀青光祿大夫、行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三品。贈中書令、秦州都督、上柱國、楚國公,食邑三千戶。波濤海運,崖岸山高,爲木則揉作良弓,爲鐵則礪成利劒,採摭殫於糟粕,一令典籍困窮,錯綜極於煙霞,載使文章全盛。至於跨躡簪笏,謀猷廟堂,以石投水而高視,以梅和羹而獨步,官寮府佐,問望相趨;麟閤龍樓,輝光遞襲。富不期侈,貴不易交。生有令名,天書滿於華屋;沒有遺愛,璽誥及於窮泉。父庭芝,左千牛、周王府屬。人物本源,士流冠冕。宸極以侍奉爲重,道在腹心;王庭以吐納爲先,事資喉舌。落落萬尋之樹,方振國風;昂昂千里之駒,始光人望。属楚國公數奇運否,解印褰裳,近辤金闕之前,遠竄石門之外,並従流迸,同以憂卒。贈黃門侍郎、天水郡開國公,食邑三千戶。訪以荒陬,無復藤城之櫬;藏之祕府,空餘竹簡之書。
婕妤,懿㳤天資,賢明神助,詩書爲苑囿,捃拾得其菁華;翰墨爲機杼,組織成錦繡。秊十三爲才人,該通備於龍虵,應卒逾於星火。先皇撥亂返正,除舊佈新,救人疾苦,紹天明命。{{YL|神龍元年|705年}},冊爲昭容。以韋氏侮弄國權,搖動皇極,賊臣逓搆,欲立愛女爲儲;愛女潛謀,欲以賊臣為黨。昭容泣血極諫,扣心竭誠,乞降綸言,將除蔓草。先帝自存寬厚,為掩瑕疵。昭容覺事不行,計無所出:上之,請擿伏而理,言且莫従;中之,請辤位而退,制未之許;次之,請落髮而出,卒爲挫衂;下之,請飲鴆而死,幾至㒹墜。先帝惜其才用,慜以堅貞,廣求入腠之醫,纔救懸絲之命。屢移朏魄,始就痊平。表請退為婕妤,再三方許。暨宮車晏駕,土宇銜哀。政出後宮,思屠害黎庶;事連外戚,欲傾覆宗社。皇太子沖規參聖,上智伐謀,既先天不違,亦後天斯應,拯皇基於傾覆,安帝道於艱虞。昭容居危以安,處險而泰,且陪清禁,委運於乹坤之間;遽冒銛鋒,亡身於倉卒之際。時春秋四十七。皇鑑昭臨,聖慈軫悼,爰適制命,禮葬贈官。太平公主哀傷,賻贈絹五百匹,遣使吊祭,詞旨綢繆。以大唐{{YL|㬌雲元秊}}八月二十四日,窆於雍州咸陽縣茂道鄉洪瀆原,禮也。龜龍八卦與紅顏而並銷,金石五聲隨白骨而俱葬。其詞曰:
巨閥鴻勲,長源遠系。冠冕交襲,公侯相繼。爰誕賢明,是光鋒銳。宮闈以得,若合符契。<sup>其一</s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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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墓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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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TITLE|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center><big><big>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big></big></center>
[[User:Ewan0707/Sandbox4|←十三届]]
== 2023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6"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3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
! rowspan="2"| 全体会议通稿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3月5日–13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一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3月14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3/t20230315_424464.html 1]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3/t20230315_424466.html 唯一]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二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4月24日–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2c/d14j2c004/202304/t20230423_428839.html 2]、[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4/t20230425_429018.html 3]、[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4/t20230426_429052.html 4]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2c/d14j2c004/202304/t20230424_428991.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4/t20230426_429068.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202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一审(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三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6月26日–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 style=white-space:nowrap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3c/d14j3c004/202306/t20230626_430216.html 5]、[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6/t20230627_430283.html 6]、[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6/t20230629_430358.html 7]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6/t20230626_430238.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6/t20230629_430356.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一审(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关于设立全国生态日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一审(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四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7月25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7/t20230724_430749.html 8]、[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8/t20230815_430988.html 9]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8/t20230815_430988.html 一、闭幕]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9" | 五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9" | 8月28日–9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9"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8/t20230821_431074.html 10]、[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8/t20230829_431317.html 11]、[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9/t20230901_431417.html 12]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9"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8/t20230828_431202.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09/t20230901_431413.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三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六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10月20日–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0/t20231013_432077.html 13]、[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0/t20231023_432423.html 14]、[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0/t20231024_432527.html 15]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6c/d14j6c004/202310/t20231021_432291.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0/t20231022_432349.html 二]、[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0/t20231024_432544.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rowspan="12" | 七
| rowspan="12" | 12月25日–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rowspan="12"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2/t20231218_433452.html 16]、[http://www.news.cn/politics/20231226/deb6dba796a6430984dd9838f7b12091/c.html 17]、[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2/t20231229_433956.html 18]
| rowspan="12"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31225/b08f3d97c5934e55a505070b8a2f0dd3/c.html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31226/0a4ad09c1565490e9176532cb26c3fda/c.html 二]、[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312/t20231229_433968.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四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 2024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6"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4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会次
! rowspan="2"| 全体会议通稿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八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2月26日–27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white-space: nowrap"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40207/ed98af5e648842c0830c0565c833765a/c.html 19]、[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226/c44db6bcdc4e498484ce791b7a5d7e7e/c.html 20]、[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227/ca6bd3a6ee5a443fb791a170b320b22d/c.html 21]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226/d006b89129564c51961aafb2ed200cb0/c.html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227/5f734c15225e4b759a68787b2cdf9553/c.html 闭幕]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3月5日–11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304/812fe741948b4c0a99aa21b11c8d552c/c.html 22]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九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4月23日–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416/ab2aa5ad72c64c0390da949a29c5a570/c.html 23]、[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424/404103b1cd2144af8c6022dc949634b5/c.html 24]、[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426/0ca8301382ed4b78a541bbf75964fbe4/c.html 25]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9c/d14j9c004/202404/t20240424_436672.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4/t20240426_436856.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十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6月25日–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617/f5879b91952b469995ad66e5df88c13e/c.html 26]、[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6/t20240626_437764.html 27]、[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628/fa2ec3f1a0874056912935f96e4a08d0/c.html 28]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10c/d14j10c004/202406/t20240626_437715.html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628/6f5f276de9644fd2be446176856ea33e/c.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十一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9月10日–1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827/b1b6e410dc244f6aac72e2683f032e22/c.html 29]、[http://www.npc.gov.cn/c2/kgfb/202409/t20240912_439371.html 30]、[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9/t20240913_439539.html 31]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9/t20240910_439272.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09/t20240913_439536.html 闭幕]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十二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11月4日–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025/bfd83759dd404896bbdf59534860d2ff/c.html 32]、[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106/b6044fee0a3d4b7cbe51d4072e1849cf/c.html 33]、[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108/3dbca0afdf3041e98a09829556f84bc8/c.html 34]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11/t20241104_440482.html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105/915e5f8e0adf43238f5e3f0a284cd340/c.html 二]、[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108/1274de90952f49388eba1b22df224d22/c.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一审'''</font>
|-
! rowspan="10" | 十三
| rowspan="10" | 12月21日–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rowspan="10"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213/6f0591c31a94444386c7bf23cc05e799/c.html 35]、[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1223/2769fdda2732429882d5ecf67a9aba17/c.html 36]、[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12/t20241225_442039.html 37]
| rowspan="10"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12/t20241221_441767.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412/t20241222_441833.html 二]、[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13c/d14j13c004/202412/t20241225_442058.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2025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6"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5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会次
! rowspan="2"| 全体会议通稿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2" | 十四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2" | 2月24日–25日
| 《中华人民民营经济促进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2"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217/d0d9b11ca4fa411584cd6957afece0cb/c.html 38]、[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2/t20250224_443024.html 39]、[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2/t20250225_443078.html 40]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2"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2/t20250224_443015.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2/t20250225_443088.html 闭幕]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3月5日–11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304/a87d2d5a1d364e849dad8ba3bcbc60b0/c.html 41]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十五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4月27日–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4/t20250418_444726.html 42]、[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15c/d14j15c004/202504/t20250429_445017.html 43]、[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4/t20250430_445084.html 44]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15c/d14j15c004/202504/t20250428_444951.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4/t20250430_445086.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规划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十六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6月24日–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616/4831b37eeb5c4561b4861be7c03c090c/c.html 45]、[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625/32ad312a4e6f48bc8bc8ff3052454da4/c.html 46]、[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6/t20250627_446253.html 47]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2"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16c/d14j16c004/202506/t20250625_446012.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06/t20250627_446256.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8" | 十七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8" | 9月8日–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8"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826/ec214265fb174d0c924bb1f185f72f61/c.html 48]、[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910/13efc2d0ab27497b84799c5cd6aed90d/c.html 49]、[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912/376b83a008e340b29f4d52d777f4f488/c.html 50]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8" | [https://perma.cc/64L4-UHUF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910/87d3ab14de8b470eacb036b2c764738b/c.html 二]、[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0912/b55de8d4e351422e8daaae1257da2b63/c.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十八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10月24日–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s://perma.cc/49Y4-REHY 51]、(52)、(53)、[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10/t20251027_448805.html 54]、[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10/t20251028_449050.html 55]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0"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024/8c72691a5cb5439588d3482e85c9bfde/c.html 一、二]、[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10/t20251027_448807.html 三]、[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510/t20251028_449053.html 闭幕]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修正案]]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rowspan="15" | 十九
| rowspan="15" | 12月22日–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font color="orange">'''三审'''</font>
| rowspan="15" | [https://perma.cc/JDZ4-NQW9 56]、[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224/dd01ced19a1c4cd08f149dbe9811e40e/c.html 57]、[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227/2646e505100a43c99648569b022e0fb3/c.html 58]
| rowspan="15" |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222/9642c4d386724853a7b49ad66c4cd8e6/c.html 一]、[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222/ca176740808842f99b9491c7f4ba42a7/c.html 二]、[http://www.news.cn/politics/20251227/e3915f2e9a9c4a8f8ae5567f9b947978/c.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 <font color="orange">'''三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二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托育服务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解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解释]]》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 <font color="green">'''通过'''</font>
|}
== 2026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6"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6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会次
! rowspan="2"| 全体会议通稿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2月4日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202/c66c517fa7db4c83b862959caff3fbde/c.html 59]、[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204/9487816b457f4a87861138ffef4a21b2/c.html 60]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204/9487816b457f4a87861138ffef4a21b2/c.html 一、闭幕]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3" | 二十一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3" | 2月25日–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3" | [https://perma.cc/972R-Y2L9 61]、[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2/t20260225_451642.html 62]、[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2/t20260227_451707.html 63]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3"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21c/d14j21c004/202602/t20260226_451645.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21c/d14j21c004/202602/t20260227_451703.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3月5日–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font color="green">'''四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3/t20260304_451987.html 64]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4"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
| <font color="green">'''四审(通过)'''</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二十二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4月27日–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修订)]]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https://perma.cc/QD4T-CQ49 65]、[http://www.news.cn/politics/20260429/d69b3cefa4624c8ca18618f6bdd81ec3/c.html 66]、[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4/t20260430_454276.html 67]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8" | [http://www.npc.gov.cn/npc/c1772/14jcwhhy/d14j22c/d14j22c004/202604/t20260428_454050.html 一]、[http://www.npc.gov.cn/npc/c2/kgfb/202604/t20260430_454273.html 闭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 <font color="green">'''三审(通过)'''</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1" | 二十三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1" | 6月23日–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1" | [https://perma.cc/C44E-83K8 68]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rowspan="11" | [https://www.news.cn/politics/20260623/bbe2953e84b946bea0ef6fad4fb47df3/c.html 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公益诉讼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
| <font color="orange">'''二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font color="red">'''一审'''</font>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四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8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五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10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二十六
| 12月
|
|
|
|
|-
|}
== 2027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5"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7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会次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七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2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八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4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二十九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6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三十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8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三十一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10月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style="border-bottom: 2px solid black" |
|-
! 三十二
| 12月
|
|
|
|-
|}
== 2028年 ==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1em auto; text-align:center"
|-
! colspan="5" style="background: #ffdead;" | 2028年
|-
! rowspan="2"| 会次
! rowspan="2"| 会期
! colspan="2"| 立法议程
! rowspan="2"| 委员长会议会次
|-
! 法律案和决定
! 状态
|-
! 三十三
| 2月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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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Cewbot/log/20170915/configuration|生成議題列表:88個議題]]; new reply: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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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制订机器人方针|制订机器人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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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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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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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請求搬運模板|請求搬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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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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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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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Liouxiao|Lio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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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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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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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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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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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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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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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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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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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12T17:34:00.000Z" | 2026-03-13 <span style="color: blue;">01:3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2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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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2-25T22:25:00.000Z" | 2026-02-26 <span style="color: blue;">06:2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3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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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02T17:51:00.000Z" | 2026-03-03 <span style="color: blue;">01:5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4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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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02:44: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0:4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5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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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09T18:53:00.000Z" | 2026-03-10 <span style="color: blue;">02:53</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6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fe;" | 35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10:25: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8:2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7
|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是否属于%7B%7B校%7D%7D的“讹字”范畴?|异体字是否属于{{校}}的“讹字”范畴?]]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30T16:12:00.000Z" | 2026-03-31 <span style="color: blue;">00:1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8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7T10:48:00.000Z" | 2026-04-17 <span style="color: blue;">18:48</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9
| [[:Wikisource:写字间#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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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1T10:36:00.000Z" | 2026-03-21 <span style="color: blue;">18:3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0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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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17T12:09:00.000Z" | 2026-03-17 <span style="color: blue;">20:0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1
|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异体字]]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2T11:04:00.000Z" | 2026-03-22 <span style="color: blue;">19:0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2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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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3T16:51:00.000Z" | 2026-03-24 <span style="color: blue;">00:5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3
|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_header,_header2,_header3_的问题|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5T10:22:00.000Z" | 2026-04-05 <span style="color: blue;">18:2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4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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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8T06:28:00.000Z" | 2026-03-28 <span style="color: blue;">14:28</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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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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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30T19:25:00.000Z" | 2026-03-31 <span style="color: blue;">03:2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6
| [[:Wikisource:写字间#裁判文书的命名|裁判文书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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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5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GZWDer|GZWDer]]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6-03T16:06:00.000Z" | 2026-06-04 <span style="color: blue;">00:0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7
| [[: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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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2T23:20:00.000Z" | 2026-04-03 <span style="color: blue;">07:2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8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Action_Required:_Update_templates/modules_for_electoral_maps_(Migrating_from_P1846_to_P14226)|Action Required: Update templates/modules for electoral maps (Migrating from P1846 to P14226)]]</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3T17:11:00.000Z" | 2026-04-04 <span style="color: blue;">01:1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9
| [[:Wikisource:写字间#新手的几个问题|新手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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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5T13:55:00.000Z" | 2026-04-05 <span style="color: blue;">21:5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0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6T16:19:00.000Z" | 2026-04-07 <span style="color: blue;">00: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1
| [[:Wikisource:写字间#如何錄入這本書?|如何錄入這本書?]]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Liouxiao|Liouxiao]]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8T02:27:00.000Z" | 2026-04-08 <span style="color: blue;">10:27</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2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3T15:19:00.000Z" | 2026-04-13 <span style="color: blue;">23: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3
| [[:Wikisource:写字间#"貼是"是什麼意思?|"貼是"是什麼意思?]]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6T14:00:00.000Z" | 2026-04-16 <span style="color: blue;">22:0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4
| [[:Wikisource:写字间#GB/T_47229-2026能录入吗|GB/T 47229-2026能录入吗]]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Zzhtju|Zzhtju]]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6T17:02:00.000Z" | 2026-04-17 <span style="color: blue;">01:0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5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13T07:23:00.000Z" | 2026-05-13 <span style="color: blue;">15:23</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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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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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31T03:19:00.000Z" | 2026-05-31 <span style="color: blue;">11: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7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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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20T15:00:00.000Z" | 2026-04-20 <span style="color: blue;">23:0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8
| [[:Wikisource:写字间#Request_for_comment_(global_AI_policy)|Request for comment (global AI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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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6-21T10:41:00.000Z" | 2026-06-21 <span style="color: blue;">18:4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9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27T18:06:00.000Z" | 2026-04-28 <span style="color: blue;">02:0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0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27T22:52:00.000Z" | 2026-04-28 <span style="color: blue;">06:5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1
|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style="text-align: right;" | 8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6-06T12:59:00.000Z" | 2026-06-06 <span style="color: blue;">20:5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2
| [[:Wikisource:写字间#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07T10:00:00.000Z" | 2026-05-07 <span style="color: blue;">18:0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3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04T20:43:00.000Z" | 2026-05-05 <span style="color: blue;">04:43</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4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11T19:20:00.000Z" | 2026-05-12 <span style="color: blue;">03:2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5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判文书案号重定向|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判文书案号重定向]]</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19T10:21:00.000Z" | 2026-05-19 <span style="color: blue;">18:2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6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1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1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18T20:21:00.000Z" | 2026-05-19 <span style="color: blue;">04:2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7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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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25T21:52:00.000Z" | 2026-05-26 <span style="color: blue;">05:5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8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5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5對話時間]]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26T14:09:00.000Z" | 2026-05-26 <span style="color: blue;">22:0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9
| [[:Wikisource:写字间#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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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制订机器人方针|制订机器人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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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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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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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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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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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請求搬運模板|請求搬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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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麼字|這是什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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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Liouxiao|Lio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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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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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Thank_You_for_Last_Year_–_Join_Wiki_Loves_Ramadan_2026|Thank You for Last Year – Join Wiki Loves Ramadan 2026]]</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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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作者頁的樣式規範|作者頁的樣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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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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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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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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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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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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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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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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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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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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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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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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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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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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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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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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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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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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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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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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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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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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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02T17:51:00.000Z" | 2026-03-03 <span style="color: blue;">01:5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4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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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02:44: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0:4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5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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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09T18:53:00.000Z" | 2026-03-10 <span style="color: blue;">02:53</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6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fe;" | 35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10:25: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8:2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7
|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是否属于%7B%7B校%7D%7D的“讹字”范畴?|异体字是否属于{{校}}的“讹字”范畴?]]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30T16:12:00.000Z" | 2026-03-31 <span style="color: blue;">00:1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8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7T10:48:00.000Z" | 2026-04-17 <span style="color: blue;">18:48</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9
| [[:Wikisource:写字间#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1T10:36:00.000Z" | 2026-03-21 <span style="color: blue;">18:3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0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17T12:09:00.000Z" | 2026-03-17 <span style="color: blue;">20:0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1
|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异体字]]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2T11:04:00.000Z" | 2026-03-22 <span style="color: blue;">19:0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2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3T16:51:00.000Z" | 2026-03-24 <span style="color: blue;">00:5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3
|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_header,_header2,_header3_的问题|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5T10:22:00.000Z" | 2026-04-05 <span style="color: blue;">18:2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4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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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5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30T19:25:00.000Z" | 2026-03-31 <span style="color: blue;">03:2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6
| [[:Wikisource:写字间#裁判文书的命名|裁判文书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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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5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GZWDer|GZWDer]]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6-03T16:06:00.000Z" | 2026-06-04 <span style="color: blue;">00:0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7
| [[: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2T23:20:00.000Z" | 2026-04-03 <span style="color: blue;">07:20</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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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Action_Required:_Update_templates/modules_for_electoral_maps_(Migrating_from_P1846_to_P14226)|Action Required: Update templates/modules for electoral maps (Migrating from P1846 to P14226)]]</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3T17:11:00.000Z" | 2026-04-04 <span style="color: blue;">01:1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9
| [[:Wikisource:写字间#新手的几个问题|新手的几个问题]]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5T13:55:00.000Z" | 2026-04-05 <span style="color: blue;">21:55</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0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6T16:19:00.000Z" | 2026-04-07 <span style="color: blue;">00: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1
| [[:Wikisource:写字间#如何錄入這本書?|如何錄入這本書?]]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Liouxiao|Liouxiao]]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8T02:27:00.000Z" | 2026-04-08 <span style="color: blue;">10:27</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2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3T15:19:00.000Z" | 2026-04-13 <span style="color: blue;">23: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3
| [[:Wikisource:写字间#"貼是"是什麼意思?|"貼是"是什麼意思?]]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Blahhmosh|Blahhmosh]]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6T14:00:00.000Z" | 2026-04-16 <span style="color: blue;">22:0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4
| [[:Wikisource:写字间#GB/T_47229-2026能录入吗|GB/T 47229-2026能录入吗]]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Zzhtju|Zzhtju]]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6T17:02:00.000Z" | 2026-04-17 <span style="color: blue;">01:0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5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标明页码、保留原文献布局的Page版本和纯文字录入的版本,以何为主?]]</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13T07:23:00.000Z" | 2026-05-13 <span style="color: blue;">15:23</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6
| [[:Wikisource:写字间#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5-31T03:19:00.000Z" | 2026-05-31 <span style="color: blue;">11:1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7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7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20T15:00:00.000Z" | 2026-04-20 <span style="color: blue;">23:0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68
| [[:Wikisource:写字间#Request_for_comment_(global_AI_policy)|Request for comment (global AI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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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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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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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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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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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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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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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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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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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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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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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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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Tech_News:_2026-24|<span lang="en" dir="ltr">Tech News: 2026-24</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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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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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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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沈澄心|沈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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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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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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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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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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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Cewbot/log/20170915/configuration|生成議題列表:89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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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制订机器人方针|制订机器人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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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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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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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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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可收錄錢海岳《南明史》/《南明史稿》|是否可收錄錢海岳《南明史》/《南明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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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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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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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PexEric|Pex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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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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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更新社群首頁|更新社群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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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毛詩的異文情況|毛詩的異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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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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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跨页的专名号是否需要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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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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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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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申請註冊機械人|徵求意見:申請註冊機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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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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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法院文書|法院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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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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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题是否应该有标准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题是否应该有标准编号]]</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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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HCCB3947|HCCB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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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的版權、定義和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文件的版權、定義和範圍?]]</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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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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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如何处理表示分节的“空一行”?|如何处理表示分节的“空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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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義勇軍進行曲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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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請求搬運模板|請求搬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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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药典的一个问题|关于药典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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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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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合集問題|合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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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关于推荐性国标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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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Not-PD-US-old問題|Not-PD-US-old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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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关于国标为ISO/IEC采信标准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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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麼字|這是什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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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Liouxiao|Liou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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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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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作者頁的樣式規範|作者頁的樣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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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4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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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通用行為準則執行規範的年度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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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1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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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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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作品页可选楷体及竖排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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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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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7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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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8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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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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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9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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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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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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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关于跨语言链接及Wikidata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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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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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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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2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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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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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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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0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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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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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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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反共抗俄歌》、《中華民國陸軍軍歌》、《中華民國空軍軍歌》、《中華民國海軍軍歌》等是否進入了公有領域?]]</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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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02:44: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0:4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5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1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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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09T18:53:00.000Z" | 2026-03-10 <span style="color: blue;">02:53</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6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small>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fe;" | 35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SuperGrey|SuperGrey]]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9T10:25:00.000Z" | 2026-04-19 <span style="color: blue;">18:25</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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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是否属于%7B%7B校%7D%7D的“讹字”范畴?|异体字是否属于{{校}}的“讹字”范畴?]]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30T16:12:00.000Z" | 2026-03-31 <span style="color: blue;">00:1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8
|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是否對繁體模式同樣啟用異體字轉換為規範字?]]</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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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17T10:48:00.000Z" | 2026-04-17 <span style="color: blue;">18:48</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9
| [[:Wikisource:写字间#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鲁迅全集PDF页码显示异常]]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David, but not Hilbert</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1T10:36:00.000Z" | 2026-03-21 <span style="color: blue;">18:36</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0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2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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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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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1
| [[:Wikisource:写字间#异体字|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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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2T11:04:00.000Z" | 2026-03-22 <span style="color: blue;">19:04</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2
|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3期技術新聞]]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cc;"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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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3-23T16:51:00.000Z" | 2026-03-24 <span style="color: blue;">00:51</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3
| [[:Wikisource:写字间#关于_header,_header2,_header3_的问题|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4-05T10:22:00.000Z" | 2026-04-05 <span style="color: blue;">18:2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4
|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3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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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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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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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4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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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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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徵求意見:監管員、志工回覆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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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Action_Required:_Update_templates/modules_for_electoral_maps_(Migrating_from_P1846_to_P14226)|Action Required: Update templates/modules for electoral maps (Migrating from P1846 to P14226)]]</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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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新手的几个问题|新手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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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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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如何錄入這本書?|如何錄入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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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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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貼是"是什麼意思?|"貼是"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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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GB/T_47229-2026能录入吗|GB/T 47229-2026能录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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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本Wiki的讨论页方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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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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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8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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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4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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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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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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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19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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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0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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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2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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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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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請立刻參與2026年U4C選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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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翻译命名空间页面要不要外文原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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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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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3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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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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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澳门法律法规的来源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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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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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Tech_News:_2026-24|<span lang="en" dir="ltr">Tech News: 2026-24</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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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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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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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沈澄心|沈澄心]]
|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06-20T18:06:00.000Z" | 2026-06-21 <span style="color: blue;">02:06</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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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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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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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台灣分會2026年6月對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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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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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2026年第26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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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RFC_about_AI-generated_content_in_Wikimedia_Commons|RFC about AI-generated content in Wikimedia Commons]]</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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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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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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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06年12月29日(現行條文)|民=106|月=12|日=29|公布於=民國107年1月31日|y=2018|m=1|d=31|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31號令]]|生效日期=民國107年(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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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Textquality|75%}}<br>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制定27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31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3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30 日施行<sup>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70014600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施行</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建立安全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以下簡稱創新實驗)環境,以科技發展創新金融商品或服務,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並落實對參與創新實驗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及金融消費者之保護,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主管機關)
: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為發展金融科技創新,協助創新實驗之申請,並以專業方式審查及評估創新實驗之可行性及成效,主管機關應有專責單位辦理相關事宜。
第三條 (創新實驗之定義)
: 本條例所稱創新實驗,指以科技創新或經營模式創新方式從事屬於需主管機關許可、核准或特許之金融業務實驗。
==第二章 創新實驗之申請及審查==
第四條 (創新實驗之申請人資格及其申請應檢具之相關文件)
: 自然人、獨資或合夥事業、法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創新實驗;其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申請書。
: 二、申請人資料:
: (一)自然人:提供本人或其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所或居所之證明文件。
: (二)獨資或合夥事業:提供商業證明文件、負責人名冊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所或居所之證明文件。
: (三)法人:提供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法人章程或有限合夥契約、董(理)事或普通合夥人、監察人或獨立董事或監事等負責人名冊。
: 三、創新實驗計畫:
: (一)資金來源說明。
: (二)擬辦理創新實驗之金融業務。
: (三)創新性說明,包含科技創新或經營模式創新。
: (四)創新實驗之範圍、期間及規模。
: (五)執行創新實驗之主要管理者資料。
: (六)與參與者相互間契約之重要約定事項。
: (七)對參與者之保護措施。
: (八)創新實驗期間可能之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 (九)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說明,及依風險基礎原則訂定之降低風險措施。
: (十)辦理創新實驗所採用之資訊系統、安全控管作業說明及風險因應措施。
: (十一)創新實驗預期效益及達成效益之衡量基準。
: (十二)自行終止創新實驗、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核准或創新實驗期間屆滿之退場機制。
: (十三)涉及金融科技專利者,應檢附相關資料。
: (十四)與其他自然人、獨資、合夥事業或法人合作辦理創新實驗者,應檢附合作協議及相互間之權利義務說明。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第五條 (申請人及主要管理者之消極資格)
: 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自然人與其代理人、第二目之負責人與其代理人、第三目之法人與其代表人及第三款第五目之主要管理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一、[[公司法 (民國107年)|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二、犯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洗錢防制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或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所定之罪,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
: 三、因違反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或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經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命令撤換、解任或解除職務,尚未逾五年者。
: 創新實驗自主管機關核准日起至創新實驗期間屆滿日止,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自然人、第二目之負責人、第三目之法人及其代表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 創新實驗自主管機關核准日起至創新實驗期間屆滿日止,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代理人、第二目之代理人及第三款第五目之主要管理者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申請人限期更換之;屆期未更換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第六條 (審查會議之召開及組成成員)
: 主管機關就創新實驗申請之審查,應召開審查會議;會議成員包括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構)代表。
第七條 (創新實驗申請應審酌要件)
: 為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主管機關對於創新實驗之申請應根據創新實驗之範圍、期間及規模,審酌下列要件:
: 一、屬於需主管機關許可、核准或特許之金融業務範疇。
: 二、具有創新性。
: 三、可有效提升金融服務之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或提升金融消費者及企業之權益。
: 四、已評估可能風險,並訂有相關因應措施。
: 五、建置參與者之保護措施,並預為準備適當補償。
: 六、其他需評估事項。
第八條 (審查期間及審查決定程序)
: 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案件後六十日內完成審查及作成核准或駁回創新實驗之決定,並將審查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通知補送申請文件者,前項審查期間自備齊文件之次日起算。
: 受理申請案件涉及其他機關(構)職掌者,主管機關應會商該機關(構)之意見。
: 主管機關於第一項核准創新實驗時,得採取下列措施:
: 一、調整或變更實驗計畫之內容。
: 二、限定參與者之資格條件。
: 三、其他附加條件或負擔。
: 四、於實驗期間內,排除特定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之適用。
第九條 (創新實驗期間、申請延長及延長期限)
: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以一年為限。申請人得於該創新實驗期間屆滿一個月前,檢具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六個月。但創新實驗內容涉及應修正法律時,其延長不以一次為限,全部創新實驗期間不得逾三年。
: 主管機關應於原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屆滿前,作成核准或駁回前項申請之決定,並將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變更創新實驗計畫及應檢附之文件)
: 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創新實驗計畫,不得變更。但其變更未涉及該實驗金融業務之重要事項,且對參與者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申請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變更之。
: 主管機關應於收受前項申請後一個月內,作成准駁之決定,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 一、變更內容及其理由之申請書。
: 二、變更前、後之創新實驗計畫及其對照表。
: 三、對參與者之權益無重大影響之評估。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第十一條 (主管機關網站揭露相關資訊)
: 主管機關於核准創新實驗申請案件後,應將申請人名稱、創新實驗內容、期間、範圍、排除適用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及其他相關資訊揭露於機關網站。於核准申請人分別依第九條第一項及第十條申請創新實驗之延長及計畫變更者,亦同。
==第三章 創新實驗之監督及管理==
第十二條 (創新實驗開始辦理期限)
: 申請人應自收受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一項所為核准決定之通知日起三個月內,開始辦理創新實驗。
: 未依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始辦理創新實驗者,主管機關之核准失其效力,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該決定,並於機關網站揭露失效日期及原因等資訊。
: 申請人應於創新實驗開始辦理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創新實驗開始日期。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建立資訊安全機制)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應配合創新實驗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第十四條 (創新實驗監理措施)
: 申請人應遵守本條例規定及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時要求申請人辦理之事項,並依主管機關指示說明創新實驗情形。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申請人未遵守前項規定,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
第十五條 (廢止核准創新實驗之情形)
: 辦理創新實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 一、創新實驗有重大不利金融市場或參與者權益之情事。
: 二、創新實驗逾越主管機關核准之範圍或違反其附加之負擔。
: 三、未遵守前條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廢止核准者,應將廢止核准日期及原因揭露於機關網站。
第十六條 (創新實驗結果之評估)
: 申請人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屆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應將創新實驗結果函報主管機關,並就參與者權益保障、第十四條規定之遵循情形及資訊安全控管作業等事項,說明及確認其妥適性,由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構)召開評估會議進行結果評估。
: 主管機關應於前項創新實驗結果文件備齊後六十日內完成評估及建議意見,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副知相關機關(構)。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應邀請申請人,並於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之運作方式、成員、應迴避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之成員對於創新實驗之相關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第十七條 (參酌創新實驗辦理情形,檢討相關金融法規、協助創業或策略合作及轉介輔導)
: 創新實驗具有創新性、有效提升金融服務之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或提升金融消費者及企業之權益者,主管機關應參酌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辦理下列事項:
: 一、檢討研修相關金融法規。
: 二、提供創業或策略合作之協助。
: 三、轉介予相關機關(構)、團體或輔導創業服務之基金。
: 主管機關認需修正相關金融法律時,至遲應於創新實驗屆滿後三個月內,完成相關金融法律之修正條文草案,並報請行政院審查。
第十八條 (創新實驗之申請程序、審查基準及評估等事宜)
: 創新實驗之申請程序、審查基準、駁回事由、實驗規模、參與者之保護措施、監督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應制定並定期檢討金融科技發展之政策,積極提供金融科技業必要之協助、輔導與諮詢服務,並應定期邀集金融科技業代表與政府相關部會代表,研議、協調與金融科技發展相關之事項。關於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機制,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每年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就該年度推動金融科技發展之業務內容、創新實驗之成果與因此完成之法規修正調整,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並將內容揭露於主管機關網站。
第十九條 (辦理創新實驗之申請、審查及核准等事項,得免徵規費)
: 依本條例規定辦理創新實驗之申請、審查及核准等事項,得免徵規費。
==第四章 參與創新實驗者之保護==
第二十條 (損害賠償責任)
: 本條例及核准處分所定申請人對參與者之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 違反前項規定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第二十一條 (訂立契約之原則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申請人與參與者於創新實驗期間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應本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
: 前項契約條款顯失公平者,該部分條款無效;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參與者之解釋。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具有信託、委託等性質者,並應依所適用之法規規定或契約約定,負忠實義務。
第二十二條 (刊登、播放廣告及招攬活動之內容與責任)
: 創新實驗期間,申請人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招攬活動時,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應確保其內容之真實,其對參與者所負擔之義務不得低於前述廣告之內容及進行招攬活動時對參與者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對參與實驗者之責任,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 申請人應對參與者提供妥善之保護措施及退出創新實驗之機制,並於契約中明定其創新實驗範圍、權利義務及相關風險。
: 申請人對於前項事項,應於訂約前明確告知參與者,並取得其同意。其說明義務之履行,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如有違反,參與者得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申請人對於參與者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與參與實驗者所生之民事爭議,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辦理申訴及爭議處理,並向申請人收取服務費)
: 申請人與參與者因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參與者得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向申請人提出申訴及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以下簡稱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其申訴、申請評議及爭議之處理,並準用該法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五條第五項、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
: 評議中心處理前項業務,得向申請人收取爭議處理服務費;其收費基準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依第一項規定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者,其一定額度,由評議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第五章 法令之排除適用及法律責任之豁免==
第二十五條 (主管機關得於會商其他機關(構)同意後,依創新實驗個案排除適用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 創新實驗範圍涉及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構)訂定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者,主管機關基於創新實驗進行之必要,得於會商其他機關(構)同意後,核准創新實驗於實驗期間排除該等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全部或一部之適用,並免除申請人相關行政責任。但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不得排除。
: 申請人於實驗期間關於洗錢及資恐防制應遵循之事項,得由主管機關會同洗錢及資恐防制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六條 (創新實驗行為不適用各金融相關法律所定之刑事及行政責任規定)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依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之範圍辦理創新實驗者,其創新實驗行為不適用下列處罰規定:
: 一、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六條。
: 三、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二項有關違反同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 四、信託業法第四十八條。
: 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有關違反同法第六條規定。
: 六、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有關違反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或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違反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 七、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三款至第五款。
: 八、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七條或第一百十條。
: 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或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施行日)
: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06年制定107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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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2018年4月30日]]
[[分類: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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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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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制定27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31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3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中華民國 107 年 4 月 30 日施行<sup>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70014600號令]]發布定自一百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施行</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建立安全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以下簡稱創新實驗)環境,以科技發展創新金融商品或服務,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並落實對參與創新實驗者(以下簡稱參與者)及金融消費者之保護,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主管機關)
: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為發展金融科技創新,協助創新實驗之申請,並以專業方式審查及評估創新實驗之可行性及成效,主管機關應有專責單位辦理相關事宜。
第三條 (創新實驗之定義)
: 本條例所稱創新實驗,指以科技創新或經營模式創新方式從事屬於需主管機關許可、核准或特許之金融業務實驗。
==第二章 創新實驗之申請及審查==
第四條 (創新實驗之申請人資格及其申請應檢具之相關文件)
: 自然人、獨資或合夥事業、法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創新實驗;其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申請書。
: 二、申請人資料:
: (一)自然人:提供本人或其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所或居所之證明文件。
: (二)獨資或合夥事業:提供商業證明文件、負責人名冊及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住所或居所之證明文件。
: (三)法人:提供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法人章程或有限合夥契約、董(理)事或普通合夥人、監察人或獨立董事或監事等負責人名冊。
: 三、創新實驗計畫:
: (一)資金來源說明。
: (二)擬辦理創新實驗之金融業務。
: (三)創新性說明,包含科技創新或經營模式創新。
: (四)創新實驗之範圍、期間及規模。
: (五)執行創新實驗之主要管理者資料。
: (六)與參與者相互間契約之重要約定事項。
: (七)對參與者之保護措施。
: (八)創新實驗期間可能之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 (九)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說明,及依風險基礎原則訂定之降低風險措施。
: (十)辦理創新實驗所採用之資訊系統、安全控管作業說明及風險因應措施。
: (十一)創新實驗預期效益及達成效益之衡量基準。
: (十二)自行終止創新實驗、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核准或創新實驗期間屆滿之退場機制。
: (十三)涉及金融科技專利者,應檢附相關資料。
: (十四)與其他自然人、獨資、合夥事業或法人合作辦理創新實驗者,應檢附合作協議及相互間之權利義務說明。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第五條 (申請人及主要管理者之消極資格)
: 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自然人與其代理人、第二目之負責人與其代理人、第三目之法人與其代表人及第三款第五目之主要管理者,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一、[[公司法 (民國107年)|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
: 二、犯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洗錢防制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或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所定之罪,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
: 三、因違反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或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經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命令撤換、解任或解除職務,尚未逾五年者。
: 創新實驗自主管機關核准日起至創新實驗期間屆滿日止,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自然人、第二目之負責人、第三目之法人及其代表人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 創新實驗自主管機關核准日起至創新實驗期間屆滿日止,前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代理人、第二目之代理人及第三款第五目之主要管理者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申請人限期更換之;屆期未更換者,主管機關應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第六條 (審查會議之召開及組成成員)
: 主管機關就創新實驗申請之審查,應召開審查會議;會議成員包括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構)代表。
第七條 (創新實驗申請應審酌要件)
: 為促進金融科技創新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主管機關對於創新實驗之申請應根據創新實驗之範圍、期間及規模,審酌下列要件:
: 一、屬於需主管機關許可、核准或特許之金融業務範疇。
: 二、具有創新性。
: 三、可有效提升金融服務之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或提升金融消費者及企業之權益。
: 四、已評估可能風險,並訂有相關因應措施。
: 五、建置參與者之保護措施,並預為準備適當補償。
: 六、其他需評估事項。
第八條 (審查期間及審查決定程序)
: 主管機關應於受理申請案件後六十日內完成審查及作成核准或駁回創新實驗之決定,並將審查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經主管機關通知補送申請文件者,前項審查期間自備齊文件之次日起算。
: 受理申請案件涉及其他機關(構)職掌者,主管機關應會商該機關(構)之意見。
: 主管機關於第一項核准創新實驗時,得採取下列措施:
: 一、調整或變更實驗計畫之內容。
: 二、限定參與者之資格條件。
: 三、其他附加條件或負擔。
: 四、於實驗期間內,排除特定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之適用。
第九條 (創新實驗期間、申請延長及延長期限)
: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以一年為限。申請人得於該創新實驗期間屆滿一個月前,檢具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長;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六個月。但創新實驗內容涉及應修正法律時,其延長不以一次為限,全部創新實驗期間不得逾三年。
: 主管機關應於原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屆滿前,作成核准或駁回前項申請之決定,並將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變更創新實驗計畫及應檢附之文件)
: 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創新實驗計畫,不得變更。但其變更未涉及該實驗金融業務之重要事項,且對參與者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申請人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變更之。
: 主管機關應於收受前項申請後一個月內,作成准駁之決定,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 申請人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 一、變更內容及其理由之申請書。
: 二、變更前、後之創新實驗計畫及其對照表。
: 三、對參與者之權益無重大影響之評估。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第十一條 (主管機關網站揭露相關資訊)
: 主管機關於核准創新實驗申請案件後,應將申請人名稱、創新實驗內容、期間、範圍、排除適用之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及其他相關資訊揭露於機關網站。於核准申請人分別依第九條第一項及第十條申請創新實驗之延長及計畫變更者,亦同。
==第三章 創新實驗之監督及管理==
第十二條 (創新實驗開始辦理期限)
: 申請人應自收受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一項所為核准決定之通知日起三個月內,開始辦理創新實驗。
: 未依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始辦理創新實驗者,主管機關之核准失其效力,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該決定,並於機關網站揭露失效日期及原因等資訊。
: 申請人應於創新實驗開始辦理之日起五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創新實驗開始日期。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建立資訊安全機制)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應配合創新實驗業務性質,採行適當及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之安全。
第十四條 (創新實驗監理措施)
: 申請人應遵守本條例規定及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時要求申請人辦理之事項,並依主管機關指示說明創新實驗情形。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申請人未遵守前項規定,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
第十五條 (廢止核准創新實驗之情形)
: 辦理創新實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創新實驗之核准:
: 一、創新實驗有重大不利金融市場或參與者權益之情事。
: 二、創新實驗逾越主管機關核准之範圍或違反其附加之負擔。
: 三、未遵守前條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命其限期改善而未改善。
: 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廢止核准者,應將廢止核准日期及原因揭露於機關網站。
第十六條 (創新實驗結果之評估)
: 申請人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核准辦理創新實驗之期間屆滿之日起一個月內,應將創新實驗結果函報主管機關,並就參與者權益保障、第十四條規定之遵循情形及資訊安全控管作業等事項,說明及確認其妥適性,由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構)召開評估會議進行結果評估。
: 主管機關應於前項創新實驗結果文件備齊後六十日內完成評估及建議意見,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副知相關機關(構)。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應邀請申請人,並於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之運作方式、成員、應迴避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項評估會議及第六條審查會議之成員對於創新實驗之相關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第十七條 (參酌創新實驗辦理情形,檢討相關金融法規、協助創業或策略合作及轉介輔導)
: 創新實驗具有創新性、有效提升金融服務之效率、降低經營及使用成本或提升金融消費者及企業之權益者,主管機關應參酌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辦理下列事項:
: 一、檢討研修相關金融法規。
: 二、提供創業或策略合作之協助。
: 三、轉介予相關機關(構)、團體或輔導創業服務之基金。
: 主管機關認需修正相關金融法律時,至遲應於創新實驗屆滿後三個月內,完成相關金融法律之修正條文草案,並報請行政院審查。
第十八條 (創新實驗之申請程序、審查基準及評估等事宜)
: 創新實驗之申請程序、審查基準、駁回事由、實驗規模、參與者之保護措施、監督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應制定並定期檢討金融科技發展之政策,積極提供金融科技業必要之協助、輔導與諮詢服務,並應定期邀集金融科技業代表與政府相關部會代表,研議、協調與金融科技發展相關之事項。關於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機制,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主管機關每年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就該年度推動金融科技發展之業務內容、創新實驗之成果與因此完成之法規修正調整,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並將內容揭露於主管機關網站。
第十九條 (辦理創新實驗之申請、審查及核准等事項,得免徵規費)
: 依本條例規定辦理創新實驗之申請、審查及核准等事項,得免徵規費。
==第四章 參與創新實驗者之保護==
第二十條 (損害賠償責任)
: 本條例及核准處分所定申請人對參與者之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 違反前項規定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第二十一條 (訂立契約之原則及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 申請人與參與者於創新實驗期間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應本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
: 前項契約條款顯失公平者,該部分條款無效;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參與者之解釋。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具有信託、委託等性質者,並應依所適用之法規規定或契約約定,負忠實義務。
第二十二條 (刊登、播放廣告及招攬活動之內容與責任)
: 創新實驗期間,申請人刊登、播放廣告及進行招攬活動時,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應確保其內容之真實,其對參與者所負擔之義務不得低於前述廣告之內容及進行招攬活動時對參與者所提示之資料或說明。
第二十三條 (申請人對參與實驗者之責任,並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 申請人應對參與者提供妥善之保護措施及退出創新實驗之機制,並於契約中明定其創新實驗範圍、權利義務及相關風險。
: 申請人對於前項事項,應於訂約前明確告知參與者,並取得其同意。其說明義務之履行,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如有違反,參與者得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申請人對於參與者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與參與實驗者所生之民事爭議,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辦理申訴及爭議處理,並向申請人收取服務費)
: 申請人與參與者因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參與者得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向申請人提出申訴及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以下簡稱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其申訴、申請評議及爭議之處理,並準用該法第十三條之一、第十五條第五項、第十七條第三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規定。
: 評議中心處理前項業務,得向申請人收取爭議處理服務費;其收費基準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依第一項規定準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者,其一定額度,由評議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第五章 法令之排除適用及法律責任之豁免==
第二十五條 (主管機關得於會商其他機關(構)同意後,依創新實驗個案排除適用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 創新實驗範圍涉及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構)訂定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者,主管機關基於創新實驗進行之必要,得於會商其他機關(構)同意後,核准創新實驗於實驗期間排除該等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全部或一部之適用,並免除申請人相關行政責任。但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不得排除。
: 申請人於實驗期間關於洗錢及資恐防制應遵循之事項,得由主管機關會同洗錢及資恐防制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六條 (創新實驗行為不適用各金融相關法律所定之刑事及行政責任規定)
: 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依主管機關核准創新實驗之範圍辦理創新實驗者,其創新實驗行為不適用下列處罰規定:
: 一、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 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或第四十六條。
: 三、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二項有關違反同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
: 四、信託業法第四十八條。
: 五、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有關違反同法第六條規定。
: 六、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有關違反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或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項有關違反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 七、期貨交易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五項第三款至第五款。
: 八、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七條或第一百十條。
: 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或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施行日)
: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06年制定107年公布}}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06年立法107年公布}}
{{中華民國以行政院令特定施行日期的法律|民國年=107年}}
[[分類:2018年4月30日]]
[[分類: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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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崇义县公安局关于禁止收听反动广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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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T03:49:17Z
Akishima Yu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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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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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T17:01:1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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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 · [[#第三十七章|37]] · [[#第三十八章|38]] · [[#第三十九章|39]] · [[#第四十章|40]] · [[#第四十一章|41]] · [[#第四十二章|42]] · [[#第四十三章|43]] · [[#第四十四章|44]] · [[#第四十五章|45]] · [[#第四十六章|46]] · [[#第四十七章|47]] · [[#第四十八章|48]] · [[#第四十九章|49]] · [[#第五十章|50]]</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元始上帝造天地、
{{verse|1|2}}天地混沌、淵靣昏冥、而上帝之神感動在水之靣也。
{{verse|1|3}}上帝曰、光必發、而光即發也。{{批|爺是光、哥是光、主是光。}}
{{verse|1|4}}且上帝觀光乃善。上帝遂分光隔暗焉。
{{verse|1|5}}上帝名光曰日、稱暗曰夜。夕則接旦、爲元日也。
{{verse|1|6}}上帝遂曰、水中間必成穹蒼、分水絕水。
{{verse|1|7}}上帝則創造穹蒼、又以穹蒼下之水分穹蒼上之水、而有如此也。
{{verse|1|8}}上帝方稱穹蒼曰天。夕則接旦、爲第二日也。
{{verse|1|9}}且上帝曰、天下諸水可聚合一處、致現旱地、而有如此也。
{{verse|1|10}}又上帝稱旱地、曰山、名聚合水、曰海也。且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11}}上帝曰、地可萌草與菜、發種子者、並地上之樹結菓者、內包本仁子、各照其類矣、而有如此也。
{{verse|1|12}}地則出草與菜、各依其類也。方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13}}夕則接旦、爲第三日也。
{{verse|1|14}}且上帝曰、天上穹蒼出列光、以分晝夜、以定曆像、季時、年日等、
{{verse|1|15}}又爲天空之光亮、以照地上、而有如此也。
{{verse|1|16}}上帝方創造兩件巨光、其大光者、以綱紀日矣、其小光者、以綱紀夜矣。又創造諸天星宿、
{{verse|1|17}}遂置之於天空、以照地上、
{{verse|1|18}}又綱紀晝夜、又絕光隔暗。上帝則觀之乃善焉。
{{verse|1|19}}夕則接旦、爲第四日也。
{{verse|1|20}}上帝遂曰、諸水必發活動之生物、鳥亦必在地上飛於天空、
{{verse|1|21}}又在洋海中、創造鯨魚、與各活動之生物。水所繁發生者、各隨其類。又造有翼之鳥各隨其類、生殖。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22}}上帝又稱祝之曰、生物必增益、充滿海中之水、鳥亦必加多、滿空中、
{{verse|1|23}}夕則接旦、爲第五日也。
{{verse|1|24}}上帝曰、地必發出生物、隨其類、即畜生、爬物百獸隨其種類、而有如此也。
{{verse|1|25}}夫上帝創造地上走獸各依其類、畜生各依其類、以及各爬地之物各依其類。且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26}}○且上帝曰、我 應創造人類、像吾本模、似吾親樣、致統管遍地海魚空鳥、畜生、並各爬地之昆蟲也。
{{verse|1|27}}如是上帝創造其人、似巳本像相似、上帝之模而創之、而造之男女矣。
{{verse|1|28}}且上帝祝之、又上帝謂之曰、爾必加增充滿地矣。且服之並管海魚空鳥暨地上諸活動之生物矣。
{{verse|1|29}}上帝遂曰、我却將全地靣各菜包種子者並各包樹之菓生仁子者、悉賜爾爲食物也。
{{verse|1|30}}吾將在地各獸天空各鳥、暨爬地各生物者、均錫凢青菜爲食也、而有如此也。
{{verse|1|31}}且上帝觀所創之萬物、却係甚善矣。夕則接旦、爲第六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如此天地與萬物完成焉。
{{verse|2|2}}當七日、上帝所創之物完竣、但於七日、以所造諸物安息。
{{verse|2|3}}蓋於是日、上帝以創造萬物完畢、而安息也。所以上帝稱祝、而成聖第七日矣。
{{verse|2|4}}○然天地造化之傳、乃如是也。
{{verse|2|5}}當日上主皇上帝創造天地、則田之各草未生於地、又田之各菜未發也原來上主皇上帝未令雨下地矣、並未有人耕田焉。
{{verse|2|6}}於是有霧、自地騰上、而灌遍上靣焉。
{{verse|2|7}}上主皇上帝則將上塵甄陶人也、亦以生氣噴人鼻孔、即成活靈也。
{{verse|2|8}}上主皇上帝又栽園、於以田東向、乃此間置其所甄陶之人也。
{{verse|2|9}}上主皇上帝又令各項美看、好食之樹、由土發出、又生活之樹、兼辨知善惡之樹等、均在園中也。
{{verse|2|10}}夫從以田有河流出灌其園焉、即由彼而支流者、爲四川。
{{verse|2|11}}一河名曰北遜、沿哈未拉地四方周流、彼地有金也、
{{verse|2|12}}其地之金乃美矣、彼亦有琥珀、璧玉、
{{verse|2|13}}二河名曰其訓、即遶流遍古實地。
{{verse|2|14}}三河名曰希底結、即流亞書耳地東向、四河名曰百喇的矣。
{{verse|2|15}}○夫上主皇上帝帶人而置之在以田園、爲耕守之、
{{verse|2|16}}上主皇上帝亦諭其人曰、爾可隨意食園中之各樹菓、
{{verse|2|17}}惟其辨知善惡之樹、不可食之、乃當食之日、定然必死矣。
{{verse|2|18}}且上主皇上帝曰、其人獨在不善、我將造同伴之人、與之相合。
{{verse|2|19}}上主皇上帝則將土塵甄陶野之百獸、與諸空鳥、又擕之到亞坦靣前何名稱之、然據亞坦所稱各生物者、正是其名也。
{{verse|2|20}}且亞坦稱諸畜生空鳥、與各野百獸之名、但亞坦不遇與自相合之同伴。
{{verse|2|21}}然上主皇上帝令亞坦沉睡、正寢之間、將脇一骨、以肉塞之。
{{verse|2|22}}上主皇上帝方將所取亞坦之脇成女、又引之見亞坦也。
{{verse|2|23}}亞坦遂曰、今目看其本骨之骨、本肉之肉、故因由男人取出之必稱之女人也。
{{verse|2|24}}是以人必離父母、而眷戀本妻、又兩者將合一體也。
{{verse|2|25}}且夫婦二人並裸而不愧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上主皇上帝所造之各野獸、莫狡於蛇也、乃對女曰、上帝豈有禁云、勿食園中樹菓否。
{{verse|3|2}}女對蛇曰、我等可食園之樹菓、
{{verse|3|3}}論及園中樹菓、上帝云、毋食毋摸之恐爾死也。{{批|夏娃初信鬼話、致後來子孫、受洪雨浸、未見死。之前蛇惑逆聖旨、未必死、還做得神。既見死之後、蛇惑有弟二世還會變生、代代婦人多信鬼話、致害命也。}}
{{verse|3|4}}蛇對女曰、汝未必死矣、
{{verse|3|5}}原來上帝自知於食之日、爾眼必開、能辨知善惡者、自成似神焉。
{{verse|3|6}}於是女人視其樹、又乃好食、又爲眼所取、又係樹可貪慕、以成巧捷者、即採菓食之、亦遞其夫、彼亦食之也。
{{verse|3|7}}兩人之眼隨開、自覺身裸、遂編蕉葉爲裙矣。
{{verse|3|8}}適日凉、上主皇上帝遊園既聞其聲、亞坦並婦躲身園樹之中、以避上主皇上帝之自在也。
{{verse|3|9}}上主皇上帝遂召亞坦云、汝何在。
{{verse|3|10}}曰、我聽主聲園中、因係裸身、故畏躲避矣。
{{verse|3|11}}曰、汝係裸身、孰言爾乎、我所禁食之樹、爾豈食乎。
{{verse|3|12}}其人曰、主所賜陪我之婦、採樹予我、而我食也。
{{verse|3|13}}上主皇上帝遂對婦曰、爾所作者何哉。女曰、蛇誘惑我故食矣。
{{verse|3|14}}上主皇上帝則謂蛇曰、既作此事、爾必見詛、過於諸牲口、連凢野獸者、且必腹行、又終生食塵焉。
{{verse|3|15}}又我令爾與婦結仇、連爾苗裔與婦苗裔、均結仇矣、其將碎爾首、惟爾將碎其踵也。
{{verse|3|16}}且謂婦曰、我增而劬勞至切、產兒惟難、又爾將戀本夫、又夫管爾矣。
{{verse|3|17}}則謂亞坦曰、既聽婦聲、且食我所禁毋食之樹、故緣爾祩襰其土、爾必終生苦憂由地食也。
{{verse|3|18}}其土與汝將發荊棘、但汝食田菜、
{{verse|3|19}}又汗顏度食、逮歸汝原出之土也、即汝乃塵、於塵必歸焉。
{{verse|3|20}}夫亞坦因婦乃萬生之母、故稱其婦名曰、夏娃。
{{verse|3|21}}且上主皇上帝爲亞坦及爲婦作皮衣、衣之。
{{verse|3|22}}○且上主皇上帝曰、却其人辨知善惡、成像屬我矣。恐其伸手、亦摘命樹、食之而永活也。
{{verse|3|23}}所以上主皇上帝着其人出以田園、以耕自原出之土也。
{{verse|3|24}}遂驅其人出、又以田園東向、置英雄天使、持熖劍閃爍、防範命樹之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夫亞坦與婦夏娃相交.其懷孕生子該隱云、我獲皇上帝之人。
{{verse|4|2}}復產其弟亞別.夫亞別爲羊牧、但該隱爲耕田。
{{verse|4|3}}日後該隱遇有土產、而祭皇、上帝矣。
{{verse|4|4}}亞別亦奉首生犧牲、並其油膏、惟皇上帝顧亞別、兼其祭矣。
{{verse|4|5}}而不顧該隱兼其祭矣.故該隱蹙額太怒。
{{verse|4|6}}皇上帝謂該隱曰、爲何蹙額、因何發怒。
{{verse|4|7}}作善者不亦悅乎.然若作不好罪如伏門前、又必貪及、又汝必管之。
{{verse|4|8}}嗣後該隱與弟亞別相談、遇在野時、卻該隱起攻弟亞別而殺之矣。
{{verse|4|9}}皇上帝遂問該隱曰、弟亞別何在、曰、不知也、我須防弟乎。
{{verse|4|10}}曰爾何作哉、弟血聲自地呼及於我。
{{verse|4|11}}今汝於地上見咒、即地巳開口、由汝手滲收弟之血矣。
{{verse|4|12}}茲復耕田、還不出其產物、而爾必流蕩於地矣。
{{verse|4|13}}該隱對皇上帝曰、本罪甚重太過、不可赦之。
{{verse|4|14}}卻今日主逐我出地而令避主面流蕩於地、則各人遇我、可殺我也且
{{verse|4|15}}皇上帝謂之曰、但凢殺該隱者、將報仇七倍。於是皇上帝加號諸該隱、免人遇而殺之也。
{{verse|4|16}}該隱方出避皇上帝之面焉、居以田東向、於挪得地。
{{verse|4|17}}且該隱與妻相交、遂懷孕生子、名曰、以諾又建城、以子名稱之以諾也。
{{verse|4|18}}以諾生以臘、以臘生米戶雅耳、米戶雅耳生米土薩耳、米土薩耳生拉麥。
{{verse|4|19}}夫拉麥娶二妻、一名亞大氏、一名洗拉氏。
{{verse|4|20}}亞大氏生、雅巴勒正是寓帳、並牧畜者之祖也。
{{verse|4|21}}弟名猶巴勒、爲各彈琴吹簫者之祖也。
{{verse|4|22}}又洗拉氏生土八該隱、乃教各銅鐵匠、其妹名拿馬氏。
{{verse|4|23}}夫拉麥謂本妻亞大與洗拉曰。拉麥之婦乎、必聽我聲、應聞我言、我殺人而自傷、我戮童而自痍矣。
{{verse|4|24}}若爲。該隱必報仇七倍、則爲、拉麥必報仇七十七倍矣。
{{verse|4|25}}夫亞坦復與妻相交生子、稱名爲設云、代亞別、該隱所殺者、上帝設我他子也。
{{verse|4|26}}設亦生子、名稱以哪士。當時人起懇籲皇上帝之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亞坦之族譜乃如是。當日上帝造人、相似上帝之像、造之。
{{verse|5|2}}又創之男女稱祝之、又於造之日、稱其名爲亞坦。
{{verse|5|3}}夫亞坦有一百三十歲、方生一子、相似自已親像、稱名設也。
{{verse|5|4}}亞坦生設之後、尚活八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5}}故亞坦享壽共九百三十歲、便昇。
{{verse|5|6}}設有百零五歲、方生以哪士。
{{verse|5|7}}設生以哪士之後、尚活八百零七歲、另生子女.
{{verse|5|8}}故設享壽共九百一十二歲、而昇。
{{verse|5|9}}以哪士有九十歲、方生該南。
{{verse|5|10}}且以哪士生該南之後、尚活八百十五年、亦生子女。
{{verse|5|11}}故以哪士享壽共九百有五歲、就昇。
{{verse|5|12}}該南有七十歲、方生馬哈拉列、
{{verse|5|13}}且該南生馬哈拉列之後、尚活八百四十歲、另生子女。
{{verse|5|14}}故該南共享壽九百有十歲、方沒。
{{verse|5|15}}馬哈拉列有六十五歲、方生雅列、
{{verse|5|16}}且馬哈拉列生雅列之後、尚活八百三十年。另生子女。
{{verse|5|17}}故馬哈拉列享壽共八百九十五歲、即昇。
{{verse|5|18}}雅列有一百六十二歲、方生以諾。
{{verse|5|19}}且雅列生以諾之後、尚活八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20}}故雅列共享壽九百六十二歲、則昇。
{{verse|5|21}}以諾有六十五歲、方生米土撒拉、
{{verse|5|22}}夫以諾生米土撒拉後、得上帝恩眷連三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23}}故以諾共享壽三百六十五年。
{{verse|5|24}}夫以諾蒙上帝眷顧、因上帝愛之、則不在也。
{{verse|5|25}}米土撒拉有一百八十七歲、方生拉麥、
{{verse|5|26}}且米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尚活七百八十二歲、另生子女。
{{verse|5|27}}故米土撒拉共享壽九百六十九歲方昇。
{{verse|5|28}}拉麥有一百八十二歲方生一子、
{{verse|5|29}}而稱其名挪亞曰、上帝已詛土矣。此子爲手勞工慰我。
{{verse|5|30}}且拉麥生挪亞之後、尚活五百九十五歲、另生子女。
{{verse|5|31}}故拉麥共享壽七百七十七歲後昇。
{{verse|5|32}}挪亞正五百歲、方生閃、哈麥、雅弗特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遇有人類始蕃庶於地面、又生女兒。
{{verse|6|2}}卻神子等看人類之女艷美。故凢所選者、娶爲妻矣。
{{verse|6|3}}皇上帝曰。人乃肉體、本神與之不恆爭也。然其生紀必爲一百二十年焉。
{{verse|6|4}}當日有高大人在世界。嗣後神子與人類之女相交後、生子、爲英雄、古有聲名之人。
{{verse|6|5}}○皇上帝觀人類之惡重在地矣。乃心內悉所希圖恆惡而已。
{{verse|6|6}}所以皇上帝因造人類在地、心憂悔恨。
{{verse|6|7}}皇上帝曰、我悔恨造之、故將滅前所造之人、絶地面、人連獸、爬物與空鳥也。
{{verse|6|8}}惟挪亞在皇上帝之眼前沾恩焉。
{{verse|6|9}}夫挪亞之譜如左、挪亞爲當世公義德全之人。{{批|爺降洪雨因信鬼話、哥降贖罪因信鬼話}}
{{verse|6|10}}挪亞亦蒙上帝眷顧、又生三子、名閃、哈麥、雅弗特等。
{{verse|6|11}}然世界邪敗於上帝之前、又虐弊滿地。
{{verse|6|12}}且上帝俯觀地時、卻屬歪也。原來地之凢人僻邪行爲矣。
{{verse|6|13}}上帝謂挪亞曰、緣人之暴虐滿地、致我前萬人臨終、又我必滅人連地也。
{{verse|6|14}}爾必將桱木造巨舟、舟內爲艙房、內外以歷青油塗之。
{{verse|6|15}}可造之如左、其舟長三十丈、闊五丈、高三丈、
{{verse|6|16}}舟內作窗、在上廣一尺成之、在邊開門、舟分上中下層、成之。
{{verse|6|17}}卻我親自必令洪水氾地、致盡滅包生氣之萬有在天下、又萬物在地必亡沒也。
{{verse|6|18}}但與爾立約、且帶同妻子與媳婦、咸可登舟也。
{{verse|6|19}}又將肉身生物各類、牝牡二隻、必攜登舟、以保全其命矣。
{{verse|6|20}}鳥依其類、獸依其類、凢爬地之物依其類、各項二隻將就爾、以保全之。
{{verse|6|21}}又爾必拾各色食物積之、致爲自連生物資糧也。
{{verse|6|22}}夫挪亞遵照上帝之諸諭悉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皇上帝謂挪亞曰。本面前、惟見汝爲義在此世之中、故爾並全家可登巨舟。
{{verse|7|2}}又潔畜中各類逐擇牝牡七隻、穢獸中可取牝牡二隻、
{{verse|7|3}}天空之鳥亦取雌雄七隻、致存孽種於全地面也。
{{verse|7|4}}然越七日、吾必降雨、四旬晝夜不絶、又將所造各生物、盡滅除地面也。
{{verse|7|5}}且挪亞悉循皇上帝所命而行焉。
{{verse|7|6}}當洪水流地之時、挪亞適有六百歲、
{{verse|7|7}}即挪亞與妻子、媳婦等、俱上巨舟、以避洪水也。
{{verse|7|8}}按照上帝諭飭挪亞並帶潔畜、穢獸、禽鳥、與各爬地之物、
{{verse|7|9}}各類牝牡每一匹俱就挪亞、而登巨舟也。
{{verse|7|10}}夫七日後、遇洪水流地矣。
{{verse|7|11}}值適挪亞有六百歲二月是月之十七日、當是日淵源悉湧、天窗又開矣、
{{verse|7|12}}霖雨繼四旬晝夜下地。
{{verse|7|13}}當是日挪亞暨挪亞之子閃 哈麥、雅弗特 挪亞之妻、其三媳婦、皆登巨舟、
{{verse|7|14}}帶同野獸各類、生畜各類、並昆蟲爬地者各類、與禽各類、兼各項鳥也。
{{verse|7|15}}凢生有生氣者、每一匹就挪亞登巨舟也。
{{verse|7|16}}各登舟者、係凢生物之牝牡、均循上帝之命皇上帝遂閉之。
{{verse|7|17}}且洪水漲地四旬、水又溢漫、致巨舟泛而浮地上、
{{verse|7|18}}水愈漲、氾濫於地、且舟漂流水面、
{{verse|7|19}}水橫流地、溢漫天下嶽山.
{{verse|7|20}}水洋溢一丈五尺、漫山。
{{verse|7|21}}夫禽獸、畜生、昆蟲爬地者、與諸人、各生物動於地者、俱淪沒也、
{{verse|7|22}}又在陸地凢鼻孔內有生息氣者咸亡。
{{verse|7|23}}致滅地面之各活物、人類、畜生、昆蟲、天空之鳥、一均盡滅、除地面、獨挪亞共在巨舟者保命也。
{{verse|7|24}}即百五十日、水溢地上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上帝俯念挪亞、並舟中各禽獸、與凢生物等、且上帝令風吹地、水則退矣、
{{verse|8|2}}又淵源塞矣、天窗閉矣、天雨息矣。
{{verse|8|3}}且水漸得退地畢竟百五十日後洪水消焉。
{{verse|8|4}}於七月、是月十七日、巨舟擱亞喇臘山。
{{verse|8|5}}且洪水漸退、逮十月時、於十月、是月初一日、山峰始見。
{{verse|8|6}}四旬後、遇挪亞開所作之舟窗。
{{verse|8|7}}放鴉飛翔往來、迄水涸於地矣。
{{verse|8|8}}又放鴿子欲看水退土面、否、
{{verse|8|9}}但鴿不着淒脚之處、因洪水溢遍地面、故自回舟來、挪亞遂伸手、接之入舟。
{{verse|8|10}}另待七日、復放鴿出舟。
{{verse|8|11}}其鴿晚時回來、嘴含所採橄欖樹葉.由是挪亞自知水已退地矣。
{{verse|8|12}}還待七日放鴿、但再不歸來。
{{verse|8|13}}適挪亞有六百零一歲於正月、是月朔一日、水涸於地、挪亞便開舟之艙、看見、卻土面巳涸矣。
{{verse|8|14}}於二月、是月之二十七日、其地涸也。
{{verse|8|15}}上帝謂挪亞曰、
{{verse|8|16}}爾並妻子媳婦、必出巨舟也.
{{verse|8|17}}帶同禽獸暨昆蟲爬地者、各項生物、凢有可出舟、在地生益增繁多添於地。
{{verse|8|18}}當下挪亞與妻子、媳婦俱出。
{{verse|8|19}}又各禽、各獸、昆蟲凢爬行於地者、各隨其類、咸出巨舟也。
{{verse|8|20}}且挪亞爲皇上帝築壇、取清潔禽、與清潔獸、各類、焚祭於壇上。
{{verse|8|21}}且皇上帝一享祭之美香、則皇上帝心內云、世人自幼心思惟惡、嗣後緣人類、又不復詛地、又仍素所作、不再滅各生物也。
{{verse|8|22}}夫地存之時閒、稼、穡、暑、寒、夏、冬、晝、夜、供不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上帝祝挪亞兼其子、曰、爾可增多、蕃衍盈地。
{{verse|9|2}}至於各野獸、暨空鳥各隻、以及在地動之凢物者、並各海魚皆必畏懼爾矣、我亦將之繳爾手。
{{verse|9|3}}汝可食諸活動之物、如其蔬菜、我以萬物賜爾矣。
{{verse|9|4}}但活肉即其血者、毋可食也。
{{verse|9|5}}至汝活之血、我果然必討之、不論人獸傷命、吾必討之、凢人之兄弟傷人之命者、我亦必討之也。
{{verse|9|6}}夫上帝造人依本像、故凢流人血者、其人之血亦無不必流之也。
{{verse|9|7}}且爾可生齒日蕃、益增、充殖於地。
{{verse|9|8}}上帝謂挪亞與所有之子曰。
{{verse|9|9}}夫我與爾、又與爾後裔親立約。
{{verse|9|10}}又將所有禽獸、以及地之畜生諸類、凢生物者、即凢出巨舟者、並地之畜生諸類、一切均立約也。
{{verse|9|11}}我將與爾立約、即今以來、不復令洪水滅諸生物、又洪水不再壞地也。
{{verse|9|12}}上帝曰、我與爾等兼諸活物、永世立約、卻有此號。
{{verse|9|13}}即在雲內、我置天虹、爲我與地所立約之號也。
{{verse|9|14}}將來我帶雲浮地上、即雲內必有虹現焉。
{{verse|9|15}}我則記念、前與爾等、兼諸生物各類所立之約、又嗣後其水不洪、並不沉沒眾生物也。
{{verse|9|16}}天虹必在雲中、且我觀之、則垂念上帝之與地上眾凢肉生所立永約。{{批|爺立永約現天虹、天虹彎彎似把弓、彎彎一㸃是洪日 朕是日頭故姓洪、爺先立此記號、預詔、差洪日作主也}}
{{verse|9|17}}上帝又謂挪亞曰、夫我與地上眾生既立約、卻有此號也
{{verse|9|18}}○偕挪亞陪出巨舟之三子、乃閃、哈麥、雅弗特等、且哈麥乃迦南之父、此乃挪亞之三子、
{{verse|9|19}}由此等人裔、延蔓遍地也。
{{verse|9|20}}且挪亞始爲農夫、植葡萄園。
{{verse|9|21}}困倦熟睡、跌身在床下。
{{verse|9|22}}且迦南之父哈麥、窺父挪亞之裸體、遂出外、報兩兄弟。
{{verse|9|23}}閃 雅弗特等、則取袍負肩、退步、蓋父裸體、但面回顧、不看父裸也。
{{verse|9|24}}挪亞睡醒、方知季子所爲也。
{{verse|9|25}}曰、迦南可詛爲兄弟之奴僕、
{{verse|9|26}}又云、閃之上主皇上帝、可頌讚矣、惟迦南必爲其僕也。
{{verse|9|27}}上帝將寬延雅弗特、可寓閃之帳房、惟迦南將爲其僕也。
{{verse|9|28}}且洪水之後、挪亞尚活三百五十年。
{{verse|9|29}}故挪亞享壽共九百五十歲、就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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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挪亞之三子、乃閃、哈麥、雅弗特等、但洪水之後亦生子、其族譜如左。
{{verse|10|2}}雅弗特之子乃坷滅、馬咯、馬太 雅番、土巴勒、米色、及提臘。
{{verse|10|3}}坷滅之子、乃亞實 居拿、哩法、陀伽馬等。
{{verse|10|4}}雅番之子乃以利煞、大失、居亭、多大寧等。
{{verse|10|5}}即以此人、各洲之異族依其本話、囯家、分諸地方也.
{{verse|10|6}}哈麥子乃古實、麥西、弗、迦南等。
{{verse|10|7}}古實之子乃西巴、哈未拉、颯大、喇亞馬、颯提迦等、又喇亞馬、二子乃示巴、底但等。
{{verse|10|8}}古實生寧綠其始爲人英傑在世.
{{verse|10|9}}又當皇上帝面前、爲烈獵夫矣、故譫曰、猶寧綠、如當皇上帝面前之烈獵夫也。
{{verse|10|10}}此人始創之囯、乃巴庇勒、以力、及亞迦得並迦勒尼、在示拿耳地者也。
{{verse|10|11}}由此地亞書耳出、建尼尼瓦、哩何泊邑、迦拉等邑。
{{verse|10|12}}又尼尼瓦、迦拉之間、另一大邑名哩鮮也。
{{verse|10|13}}惟麥西生路得、安南、利哈、納土、
{{verse|10|14}}八魯、迦斯路等、由此人非利士提並迦弗托等、族所出也。
{{verse|10|15}}且迦南生其冢子亦生西頓、黑
{{verse|10|16}}也布士、亞摩哩、革迦撒、
{{verse|10|17}}希未、亞耳居、四尼、亞耳瓦底、洗馬哩、哈抺等、由此迦南宗支布散也。
{{verse|10|18}}夫迦南地之境界、乃從西頓、近其臘、
{{verse|10|19}}至迦薩沿至鎻頓、坷摩喇、亞得馬、西破音、及拉沙、
{{verse|10|20}}此乃哈麥之子孫、依其宗支、土音囯家、地方矣。
{{verse|10|21}}夫雅弗特之弟閃、亦生子、其乃全希別、苖之祖。
{{verse|10|22}}且閃諸子、乃以闌、亞書耳、亞法撒、路得、並亞闌等。
{{verse|10|23}}亞闌之子乃烏士、戶勒、其帖、馬實、等也。
{{verse|10|24}}亞法撒、生撒拉、撒拉、生希別、
{{verse|10|25}}且希別生二子當時分地、故名之比烈、弟名約單。
{{verse|10|26}}約單生亞耳摩撻、示粒、哈薩馬非、也喇、
{{verse|10|27}}哈多闌、烏薩勒、特拉。
{{verse|10|28}}阿巴勒、亞庇馬耳、示巴、
{{verse|10|29}}阿妃耳、哈未拉、約八等、此人皆乃約單之子也。
{{verse|10|30}}其所居處、乃自米沙、至東山名西法矣。
{{verse|10|31}}此乃閃之胤裔據其宗派、土音、族類、地方也。
{{verse|10|32}}正是挪亞子孫之族類、依其世代、郭家。且洪水後、由此支派、民人、分於地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時天下話均音同。
{{verse|11|2}}適人自東方來、則遇平坦在示拏耳地、遂寓彼矣。
{{verse|11|3}}相談曰、莫若作磚、燒熟、方以磚爲石又以石油爲灰也。
{{verse|11|4}}又曰、莫若建城、築塔頂高及天、藉此揚名、免散遍地面矣。
{{verse|11|5}}皇上帝、遂降臨、監人類所建之城塔。
{{verse|11|6}}又皇上帝曰、民郤同一、音語亦同、今始作此、後所思爲、必作無妨、
{{verse|11|7}}莫若下去混雜其話、致不互相通語也。
{{verse|11|8}}且皇上帝四散之地面、由是罷築城矣。
{{verse|11|9}}緣皇上帝淆亂全地之音、又皇上帝由是四散之地面、是故稱其城爲巴別。
{{verse|11|10}}○夫閃之族譜如左、洪水後二年閃方百歲時、生亞法撒
{{verse|11|11}}閃生亞法撒後、尚活五百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12}}亞法撒三十五歲時、生撒拉、
{{verse|11|13}}亞法撒生撒拉後、尚活四百零三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14}}夫撒拉三十歲時、便生希別.
{{verse|11|15}}且撒拉生希別後、尚活四百零三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16}}希別方三十四歲、生比列。
{{verse|11|17}}且希別生比列後、尚活四百三十歲、另生子女矣。
{{verse|11|18}}比列有三十歲時、生流
{{verse|11|19}}且比列生流後、尚活二百有九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0}}流方三十二歲時、生西鹿.
{{verse|11|21}}且流生西鹿後、尚活二百零七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2}}西鹿方有三十歲、方生拏鶴。
{{verse|11|23}}且西鹿生拏鶴後、尚活二百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24}}拏鶴方有二十九歲、方生堤喇.
{{verse|11|25}}且、拏鶴、生堤喇後、尚活一百一十九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6}}堤喇有七十歲、方生亞伯蘭、正鶴 哈蘭等。
{{verse|11|27}}夫堤喇之族譜如左、堤喇生亞伯蘭、正鶴、哈蘭等、又哈蘭生羅特。
{{verse|11|28}}本父堤喇還在之時哈蘭先昇在本地、即迦勒底地耳邑也。
{{verse|11|29}}惟亞伯蘭 正鶴等、各娶妻、亞伯蘭娶撒勑氏、惟正鶴娶密迦氏、夫此密迦暨以士迦俱哈蘭之女也。
{{verse|11|30}}夫撒勑氏、係石胎無子矣。
{{verse|11|31}}堤喇遂帶子亞伯蘭、及孫羅特、即是哈蘭之子、並其媳婦、即亞伯蘭之妻撒勑氏咸出迦勒底地耳邑、欲往迦南地、遂抵哈蘭地方在彼居寓矣。
{{verse|11|32}}夫堤喇享壽共二百零五年後昇於哈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亞伯蘭云、爾可出本地、離本族、而別父家、且往我所示之地也。
{{verse|12|2}}我則以爾爲大郭、錫福、揚名、又爾爲福也。
{{verse|12|3}}凢祝爾者、吾亦祝之、凢詛汝者、我亦詛之、且天下各族類、將靠汝裔獲福也。
{{verse|12|4}}亞伯蘭遂循皇上帝之諭而去、羅特亦陪行焉、亞伯蘭遂有七十五歲方出哈蘭地。
{{verse|12|5}}帶同本妻撒勑氏、兼姪子羅特、並哈蘭地所積之金業、所獲之人物、俱出、望迦南地而往、遂至迦南地。
{{verse|12|6}}當時迦南族類住地、且亞伯蘭行遊至西金地方、近摩哩之橡樹也。
{{verse|12|7}}維時皇上帝現與亞伯蘭曰、我將此地賜爾苗裔、其則爲所見之皇上帝彼建壇焉、
{{verse|12|8}}山是遷伯的耳東邊之山、即西向有伯的耳、東向有孩、在彼布帳、在彼又爲皇上帝築壇、又禱告皇上帝之名也、
{{verse|12|9}}且亞伯蘭起程尚往向南方、
{{verse|12|10}}是時彼地有饑、因地之饑甚重、故亞伯蘭下麥西郭、致寓彼矣。
{{verse|12|11}}遇臨近麥西郭時、語妻撒勑氏曰、我知爾帶美貌矣.
{{verse|12|12}}但麥西人見爾之際、將云、此乃其妻、又將殺我、並保全爾、
{{verse|12|13}}故我與、爾懇求吾祖、之上帝保全我與、爾在彼不至拆散也。
{{verse|12|14}}亞伯蘭既至麥西郭、遇麥西人見其婦乃艷美不勝。
{{verse|12|15}}侯臣遂看之、則侯前舉薦之、遂接其婦在侯衙內也、
{{verse|12|16}}且侯緣婦欲殺亞伯蘭、其有牛羊、駱駝、牝牡、之驢、並奴婢矣。
{{verse|12|17}}然皇上帝因亞伯蘭之妻撒勑、即降重災、加侯與其家矣。
{{verse|12|18}}侯遂召亞伯蘭曰、爾誠上帝恩愛哉、緣我娶爾妻、爲吾妻。
{{verse|12|19}}無何而皇上帝、降重災子我也、今且看本妻、帶同去罷。
{{verse|12|20}}侯遂爲之着令本人、方送之與妻並諸業俱去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亞伯蘭遂帶妻、並羅特與諸家業出麥西郭、望南而去。
{{verse|13|2}}且亞伯蘭有金、銀、畜生、乃巨富也。
{{verse|13|3}}趲程離南、至伯的耳、昔在伯的耳 孩兩處之中、建壇搭帳之所。
{{verse|13|4}}在彼亞伯蘭禱告皇上帝之名焉。
{{verse|13|5}}夫陪行亞伯蘭之羅特有牛、羊、帳房。
{{verse|13|6}}因其群畜蕃衍、不得共處、又其地不能容之共居矣。
{{verse|13|7}}當時迦南族與比哩洗人尚住該地維時亞伯蘭之牧畜者、與羅特之牧畜者相爭。
{{verse|13|8}}亞伯蘭遂謂羅特曰、爾我乃兄弟、毋可互相爭論、爾之牧與我之牧、亦毋相鬥哉。
{{verse|13|9}}豈非全地汝面前、請別我去、爾左、我右、爾右、我左、可也。
{{verse|13|10}}羅特遂仰觀約耳但河之全坦、原來皇上帝未滅瑣頓 坷摩喇等邑之前、處處灌水、猶皇上帝之園一然、可比麥西郭至鎻亞耳之地。
{{verse|13|11}}故羅特擇約耳但河全坦、而兩人相別、惟羅特望東而去矣。
{{verse|13|12}}然亞伯蘭居迦南地、而羅特寓平坦之地、又向瑣頓邑搭帳。
{{verse|13|13}}夫瑣頓居民甚乃惡也、重獲罪於皇上帝矣、
{{verse|13|14}}○羅特去後、皇上帝謂亞伯蘭曰、由此處、今且仰觀向東、西、南、北、
{{verse|13|15}}所見之全地、我永賜爾並汝後裔、
{{verse|13|16}}我將增爾苗裔、猶地之沙、故若有人以地沙能算則以爾苗裔亦可數也。
{{verse|13|17}}起來、縱橫廵遊此地、乃我將錫爾矣。
{{verse|13|18}}亞伯蘭遂搬帳、至希伯崙近慢哩之橡、在彼爲皇上帝築壇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於是示拿耳之侯暗喇非、以拉撒之侯亞哩惡、以蘭之侯居大老馬、列郭之侯提大勒、
{{verse|14|2}}與瑣頓之侯庇喇、坷摩喇之侯庇耳沙、亞得馬之侯示納、西破音之侯示米別、與庇拉即是瑣亞耳之侯、
{{verse|14|3}}僉結合在西亭之谷、即是鹽海也、
{{verse|14|4}}連十二年、其五侯供納與居大老馬、但第十三年背判焉、
{{verse|14|5}}當十四年居大老馬兼佐戰各侯來破哩乏音人、在亞實提綠迦念
{{verse|14|6}}並蘇西人、在哈麥又以米人有居烈太音、並何哩人、在西耳山、近於耳巴蘭野。
{{verse|14|7}}各侯歸到審源、即迦鐵地、擊亞馬力族全地、又破居哈洗遜大馬之亞摩哩人也。
{{verse|14|8}}當時瑣頓侯、坷摩喇侯、亞得馬侯、西破音侯、並庇拉、即是鎻亞耳侯、合兵打戰於西亭之谷。
{{verse|14|9}}即與以蘭侯居大老馬。列囯侯提、大勒、示拿耳侯暗喇非 以拉撒侯、亞哩惡共四位侯、與上五侯交戰也。
{{verse|14|10}}夫西亭谷滿於石油泉、且瑣頓 坷摩拉等、侯彼處敗亡、其餘奔竄山內。
{{verse|14|11}}其遂奪瑣頓 坷摩喇等人諸業口糧、而去。
{{verse|14|12}}亦將居瑣頓城亞伯蘭之姪羅特、及其資物擄掠而去焉。
{{verse|14|13}}其中某人逃走報希伯來人亞伯蘭、原來亞伯蘭居亞摩哩地、近慢哩之橡夫此慢哩屬以實各及安耳之兄俱與亞伯蘭盟約。
{{verse|14|14}}亞伯蘭聞知、姪子被擄、遂領團練生在家內之人、三百一十八名追敵至但也。
{{verse|14|15}}且分排家人、星夜擊敵、追之到大馬色左邊之何巴邑焉。
{{verse|14|16}}取回各物、亦將羅特與女人士民、以及諸業一概追還也。
{{verse|14|17}}維亞伯蘭破居大老馬、暨佐戰各侯歸時、卻瑣頓侯出接之在沙非谷、即侯谷也。
{{verse|14|18}}夫天朝王、即是至上帝之祭主麥居洗德、帶饅與餅而出。{{批|此麥基洗德、就是朕、朕前在天上、下凢顯此實蹟、以作今日下凢作王之憑據也、葢天作事、必有引、}}
{{verse|14|19}}且祝之云願至上主上帝、天地之大主降亞伯蘭以福也。
{{verse|14|20}}至上主上帝既降服爾敵、願頌祝之。亞伯蘭遂抽諸物十分之一、貢王也。
{{verse|14|21}}瑣頓侯謂亞伯蘭曰。以人可交回我、其物自取矣。
{{verse|14|22}}亞伯蘭謂瑣頓侯曰、吾舉手指至上之主皇上帝、天地之大主。
{{verse|14|23}}吾不得取爾物、自一線之微、至鞋帶之賤、恐爾說、我加富與亞伯蘭。
{{verse|14|24}}惟此少僕所食者、兼安耳 以實各 慢哩陪行人等之分、任其取其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嗣後亞伯蘭奉皇上帝之天啟諭云、亞伯蘭毋懼、我將護佑、優加厚賞爾。
{{verse|15|2}}亞伯蘭曰、上主皇上帝、將何賜我、觀我無子、且此大馬色人以利亞薩爲我管家也。{{批|爺前下凢救以色列出麥西郭、作今日 爺下凢作主開天囯引子。 哥前降生猶大郭、代世贖罪、作今日 哥下凢作主大擔當引子、 朕前下凢犒勞祝福亞伯拉罕、作今日 朕下凢作主救人善引子、故 爺聖旨云、有憑有據正爲多、欽此、}}
{{verse|15|3}}亞伯蘭曰、主不賜我苗裔、則生本家內之人、將嗣接本業。
{{verse|15|4}}卻皇上帝命之曰、此人必不承汝業、乃由本肚腸、必出汝嗣子。
{{verse|15|5}}遂帶之出曰、即天算星、能數之乎、又謂之曰、汝苗裔必成一然。
{{verse|15|6}}其則信服皇上帝、而算此爲義也。
{{verse|15|7}}又謂之曰、我乃皇上帝、引爾出迦勒底地、耳邑、將此地賜爾承業。
{{verse|15|8}}曰、上主皇上帝、我嗣承此地、何以知之。
{{verse|15|9}}曰、可取三年之牛牝、三年之羊母、與三年之羊羝、暨班鳩、稚鴿、各一隻。
{{verse|15|10}}遂悉取之、剖開中間、置各塊相對、而鳥不剖也。
{{verse|15|11}}鳥既飛下屍骸、亞伯蘭驅之。
{{verse|15|12}}日將落時、亞伯蘭深睡、又既臨幽冥、驚慄矣。
{{verse|15|13}}上帝遂謂亞伯蘭曰、爾必果然知爾子孫將爲旅客於不據之異地、而役事之連四百年、亦遭其苦也。
{{verse|15|14}}惟我將審判其所事之民.此後必獲盛業而出也。
{{verse|15|15}}惟爾安然昇天、及高壽見葬焉。
{{verse|15|16}}惟子孫迨第四代將復歸斯地矣。原來此時亞摩哩族類之罪戻未滿也。
{{verse|15|17}}適日落之際昏時、卻有熖爐燃燈、而行肉塊之中、當日皇上帝與亞伯蘭結約。
{{verse|15|18}}曰我將此地、自麥西囯之河、至大江、即係伯喇的大江、賜爾苗裔。
{{verse|15|19}}即是居尼、居尼斯及東方民。
{{verse|15|20}}與黑人、比哩洗、哩乏音、
{{verse|15|21}}亞摩哩、迦南、革迦撒、也布西等族之地、悉賜爾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亞伯蘭之妻撒勑氏不生子、然有麥西囯來之婢名、爲哈迦。
{{verse|16|2}}且撒勑謂亞伯蘭曰、皇上帝不容我生子、請與婢交、由婢獲子、可也、但亞伯蘭聽撒勑之聲。
{{verse|16|3}}亞伯蘭居迦南囯十載後、則亞伯蘭之妻撒勑氏、將麥西囯婢哈迦、付夫亞伯蘭爲妻。
{{verse|16|4}}與哈迦相交懷孕、自覺身妊、遂眼內輕視長母矣。
{{verse|16|5}}撒勑氏便謂亞伯蘭曰、我之受辱歸爾也、我將本婢交爾懷內、既看身妊、則眼內輕視我、願皇上帝爾我間折中也。
{{verse|16|6}}亞伯蘭遂謂撒勑曰、卻本婢在爾手下、任意待之。但撒勑氏苦迫之時、其婢逃避其面。
{{verse|16|7}}皇上帝之使遂遇之於野、附水泉此泉附近書耳之路。
{{verse|16|8}}曰撒勑之婢哈迦、從何處來、又欲何去乎。曰、避長母撒勑之面。
{{verse|16|9}}皇上帝之使曰、可歸長母、而自服其手下。
{{verse|16|10}}皇上帝之使又曰、我將增爾苗裔矣、因多太過、不勝數矣、
{{verse|16|11}}皇上帝之使亦曰、爾今懷孕又將生子、因皇上帝俯聽爾所有之苦、故稱其名以實馬耳。
{{verse|16|12}}其子將爲野人、自手拒各人、而各人之手亦拒之、又居眾兄弟面前焉。
{{verse|16|13}}且哈迦蒙皇上帝口諭、則稱其名曰、上帝監我、云、在此處、豈非回盻所監我者乎、
{{verse|16|14}}是以稱其泉曰、活而見我者之泉、卻在迦鐵 庇列二處之間。
{{verse|16|15}}哈迦氏與亞伯喇罕遂生子、又亞伯蘭將本子哈迦所生者、名曰、以實馬耳、
{{verse|16|16}}適哈迦生亞伯蘭之子以實馬耳之時、亞伯蘭有八十六歲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夫亞伯蘭方九十九歲時、皇上帝現亞伯蘭曰、我乃全能之上帝、爾可忠心行遊我前矣。
{{verse|17|2}}又我將與爾結約、又加增爾也、爲蕃衍焉。
{{verse|17|3}}亞伯蘭即伏地、乃上帝謂之曰、
{{verse|17|4}}卻我與爾結約、爾將爲群民之祖也。
{{verse|17|5}}因設爾爲群民之祖自今以後不復稱爾名亞伯蘭、乃稱爲亞伯剌罕。
{{verse|17|6}}我又將增益爾不勝、由爾將爲民、又王將由爾而出也。
{{verse|17|7}}我將立約爾我之間、又與汝後裔、關歷代子孫、爲永之約、乃祐爾並汝後裔之上帝矣。
{{verse|17|8}}且我將賜爾並汝後裔、現所客寓之地、即迦南全地、爲永業矣、我亦將爲其上帝矣。
{{verse|17|9}}上帝又謂亞伯剌罕曰、是故爾兼汝後裔必恆歷代守我約、
{{verse|17|10}}且我汝之中並汝後裔之約、所必守者、正乃如是、即爾中各男咸宜斷勢皮。
{{verse|17|11}}故爾必斷勢皮、爲爾我相約之憑據矣。
{{verse|17|12}}且爾世代之各男子、或家內生者、或向異人銀販之奴不屬汝族者、既生八日後、皆必斷勢皮矣、
{{verse|17|13}}生在本家之人、抑銀販之奴、俱無不必斷勢皮、如此本約存於爾肉體爲永約也。
{{verse|17|14}}但不受禮斷勢皮之男背我約、必剿滅之民間也。
{{verse|17|15}}○上帝亦謂亞伯蘭也曰、論及爾妻撒勑氏、以來不復稱名撒勑、乃名之撒剌。
{{verse|17|16}}且我將祝之、又由之以子賜爾、又將祝之爲群民之祖母、又囯王將山之生矣。
{{verse|17|17}}亞伯剌罕遂伏地、含笑暗想道、我有百歲、豈能生子哉、撒喇有九十歲、豈可生兒乎。
{{verse|17|18}}亞伯剌罕遂奏上帝曰、願以實馬耳、主前享活、幸矣。
{{verse|17|19}}上帝曰、爾妻撒剌氏果然必生子、名稱以撒克、我亦將與之並與其後裔立約、爲永約也。
{{verse|17|20}}論及以實馬耳、我應爾求、卻我巳祝之、加增之蕃衍不勝、將爲之大郭、又生出十二君焉。
{{verse|17|21}}然明年、此屆期。撒喇氏將生以撒克我將與之立約。
{{verse|17|22}}言畢、上帝別、亞伯剌罕昇上。
{{verse|17|23}}當是日亞伯剌罕遵照上帝之命、將本子以實馬耳、並生家內各人、暨銀販諸奴、屬亞伯剌罕之家諸男、俱斷勢皮。
{{verse|17|24}}亞伯剌罕方九十九歲時、便受斷勢皮矣。
{{verse|17|25}}其子以實馬耳有十三歲、便受斷勢皮矣。
{{verse|17|26}}是日亞伯剌罕與本子以實馬耳並受斷勢皮。
{{verse|17|27}}本家諸人、並向異人銀販之奴者、均受斷勢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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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忽一日正午、亞伯剌罕方坐帳門、於慢哩橡下、有皇上帝出現焉。
{{verse|18|2}}即仰觀、卻看三人傍立、一看之從帳門趨迎、伏地、
{{verse|18|3}}曰、若蒙主恩、請毋經過僕矣。
{{verse|18|4}}容我拿些水洗足、自憩於樹下。
{{verse|18|5}}我亦取片餅、主可補心力、後趲程可也、是乃原此、而臨僕也、曰、可行如言。
{{verse|18|6}}亞伯剌罕遂疾進帳房、至撒剌之處曰、快備細麵粉三升、擣之、炕餅在爐也。
{{verse|18|7}}亞伯剌罕又奔群畜之處、取好小犢、交僕、致急烹之。
{{verse|18|8}}遂將乳奶與乳油、並所烹之犢、排列主前、自侍樹下而主食也。
{{verse|18|9}}主曰、爾妻撒喇氏何在。曰、卻在帳裏、
{{verse|18|10}}曰、按照生時、吾果然必返見爾、卻爾妻撒喇將有子、夫撒喇在帳門後而聞此。
{{verse|18|11}}然亞伯剌罕與撒剌俱巳年紀老邁、撒剌亦缺女經.
{{verse|18|12}}故暗笑道、我既老。夫君亦然、豈能娛樂乎。
{{verse|18|13}}皇上帝謂亞伯剌罕曰、撒剌氏爲何笑云、年老、果然生子乎。
{{verse|18|14}}皇上帝有所不能行乎哉、按照生時、屆期我回見爾、又撒剌氏則必有子矣。
{{verse|18|15}}惟撒剌氏畏懼、故抵賴曰、我不笑矣、曰、爾果然笑也。
{{verse|18|16}}○上主遂起、望瑣頓而行、且亞伯剌罕倍行送路。
{{verse|18|17}}皇上帝曰、我所將作爲、豈隱於亞伯剌罕乎。
{{verse|18|18}}看亞伯剌罕實將爲大有能之囯、又地之萬囯、依之獲福也。
{{verse|18|19}}其必囑其子與嗣後之家屬、令之守皇上帝之道、秉公行義、是我所知矣、致皇上帝所應承、可成施與亞伯剌罕也。
{{verse|18|20}}皇上帝遂曰、瑣頓、坷摩喇兩邑因罪惡最重、大有號呼、
{{verse|18|21}}今我降下、監所行作、實聞風聲是否、否我亦知之。
{{verse|18|22}}上主方轉面、望瑣頓而行.然亞伯剌罕尚侍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8|23}}亞伯剌罕則就來、奏曰、主要並壞善惡乎.
{{verse|18|24}}邑中或有五十義人、莫非緣其中之五十義人壞之、並不饒其處乎.
{{verse|18|25}}仍此並誅善惡者、主斷不可也、善惡均平又斷不可也、全地之眾監軍、豈不行公道乎。
{{verse|18|26}}皇上帝曰、瑣頓邑中、遇有五十義人、則緣此等饒全處矣。
{{verse|18|27}}亞伯剌罕答曰、吾雖塵灰、卻敢膽奏皇上帝矣。
{{verse|18|28}}設使五十之義者、惟缺五位、豈爲缺五人、滅全邑乎曰、遇四十五人、則不敗之也。
{{verse|18|29}}亞伯剌罕又曰、若遇四十、義人在彼曰、緣四十人、吾亦不行之也。
{{verse|18|30}}曰、主幸毋怒、我將語矣.苟遇三十名曰、遇有三十人、亦不行之。
{{verse|18|31}}曰、我膽敢奏皇上帝.如遇二十人曰、因二十人我亦不敗之。
{{verse|18|32}}曰、吾主毋怒幸矣、復言一次而巳、或遇十位.曰.緣十位吾不敗之也。
{{verse|18|33}}皇上帝對亞伯剌罕言、訖就往.惟亞伯剌罕歸本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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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當日晚上、皇上帝到鎻頓、而羅特坐邑門、且羅特一見之、起迎、面伏於地。
{{verse|19|2}}曰吾主請入卑舍、洗脚而宿終夜、早起、趲程可也。曰、我在街上、要過終夜。
{{verse|19|3}}惟羅特催求、遂轉入屋、且羅特炕無酵餅、排筵、彼則食矣。
{{verse|19|4}}然卧前、其城之人、即、瑣頓之居民老幼四方之庶民、周圍其屋、
{{verse|19|5}}喊羅特曰、今夕就汝來之人何在、爾必出之、致我識之也。
{{verse|19|6}}羅特遂出門就之、又後閂其門也。
{{verse|19|7}}曰、請列兄、毋作斯惡。
{{verse|19|8}}卻我有兩女、未知男者、容我攜出之、任爾隨意待之、但此人投宿卑舍、切勿擾也。
{{verse|19|9}}曰、退罷、又曰、此徒來寓此、而要審判我乎、因此我害爾、尤甚於彼矣。且擁逼其人近來、破門。
{{verse|19|10}}上主遂伸手、
{{verse|19|11}}拉羅特入家、後閂諸門也、即令在門之人老幼皆盲、自勞尋門。
{{verse|19|12}}上主遂謂羅特曰、在此另有親否、或子女、或女婿、暨凢在城之物、俱帶出此處也。
{{verse|19|13}}蓋、吾將壞此處、乃其罪之大聲、呼及於皇上帝之面、故皇上帝義怒毀之。
{{verse|19|14}}夫有其人娶來羅特之女者、故出而謂婿曰、皇上帝將滅此邑、起來、出此處、惟婿視之若虛誕焉。
{{verse|19|15}}適纔天明、上主催令羅特曰。起來、領妻並在此之二女而去、恐與城中之惡共亡矣。
{{verse|19|16}}夫皇上帝憫恤、則羅特尚延擱之時、上主執其手、並妻之手與兩女手、咸引出城也。
{{verse|19|17}}既遇引出之外畢、則曰、爾逃命、毋回顧、毋暫止於全平坦、乃直奔山地、以免亡也。
{{verse|19|18}}羅特曰主也不然、
{{verse|19|19}}僕、今蒙主恩、主又照彰慈悲施我、致保全本命但我不能奔山、恐遭災而死矣。
{{verse|19|20}}卻此小邑附近、可以奔彼、莫非小所、容我遯彼而保命也、
{{verse|19|21}}曰、此事吾亦准汝、並不滅爾所言之邑矣。
{{verse|19|22}}且急躲矣、爾未至彼吾不得作事也。故彼邑名曰、鎻亞耳。
{{verse|19|23}}曰起照地之時、羅特進鎻亞耳邑矣。
{{verse|19|24}}皇上帝遂令火參硫磺由皇上帝、自天降瑣頓、坷摩喇等、
{{verse|19|25}}如此該邑、並全平原、與邑諸居民、暨所生於土者一切傾覆也。
{{verse|19|26}}惟其妻回顧、立即變爲鹽柱矣。
{{verse|19|27}}夫亞伯剌罕晨起、到先侍皇上帝前之處、
{{verse|19|28}}且望瑣頓 坷摩喇等並全平地、且看、卻其地之烟騰上、如爐之烟焉。
{{verse|19|29}}當時上帝滅平地諸邑乃上帝垂念亞伯剌罕、雖滅羅特所居之邑、卻救羅特出避災也。
{{verse|19|30}}夫羅特懼居鎻亞耳、故陪兩女離鎻亞耳邑且住諸山也、即其兩女住在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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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亞伯剌罕遂搬南地、居迦鐵、書耳之間、且寓其臘。
{{verse|20|2}}維亞伯剌罕因其妻撒剌氏、色美也、故其臘之侯亞庇米力、召撒剌入衙矣。
{{verse|20|3}}當夜皇上帝托夢、諭亞庇米力曰、爾所拘之女爲人之妻、故爾係死人也。
{{verse|20|4}}惟亞庇米力與女未相交、故曰、皇上帝豈滅義囯乎、
{{verse|20|5}}選人豈非云、乃妹、保亦云乃兄、吾作此事丹心、本手無辜矣。
{{verse|20|6}}上帝遂托夢語之曰、我知爾丹心而作、故攔住爾、免獲罪於我、故不容汝與婦交。
{{verse|20|7}}今歸妻與本夫、彼乃聖人、可代爾求、又爾保命倘不交還、自巳兼屬皆必死矣。
{{verse|20|8}}亞比米力遂早起、召其屬、悉述斯事與之聽、又其人莫不驚駭矣。
{{verse|20|9}}且、亞比米力召亞伯剌罕、謂之曰、爾何、施吾哉、我曷嘗獲罪於爾、致爾陷我兼我郭家、咸得重罪乎、爾所行我者非所宜也。
{{verse|20|10}}亞比米力又謂亞伯剌罕曰、爾何觀而作此事乎。
{{verse|20|11}}亞伯剌罕曰、因我想、在此處果然不敬畏上帝、恐爲本妻將來誅我也。
{{verse|20|12}}媒者逼我曰我妹、即父親之女、並不母親之女、不是本妻。
{{verse|20|13}}當時上帝令我離父家而遊、我曾謂婦曰、將來所到之處、人欲爾爲妻、惟求上帝施我爾恩焉。
{{verse|20|14}}亞比米力遂將牛、羊、奴婢、賜之亞伯剌罕、亦歸本妻撒剌。
{{verse|20|15}}亞比米力又曰、本地在爾面前、任意居之可也。
{{verse|20|16}}又謂撒喇氏曰、卻我賜兄一千兩銀、可以遮眼於眾、偕汝各人、如此責之也。
{{verse|20|17}}惟亞伯剌罕求上帝、且上帝將亞比米力兼妻並婢悉醫之、致生子也。
{{verse|20|18}}蓋皇上帝因亞伯剌罕之妻撒喇、曾閉亞比米力家之各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維時皇上帝依昔所言者、照顧撒剌氏、又皇上帝如前言、施撒剌氏矣。
{{verse|21|2}}且亞伯剌罕年紀雖老、但在上帝所言之之期撒剌懷孕生子矣。
{{verse|21|3}}又亞伯剌罕生撒剌所產子名曰以撒克。
{{verse|21|4}}惟以撒克生後八日、亞伯剌罕循上帝之命、遂斷其勢皮矣。
{{verse|21|5}}當生以撒克之時、亞伯剌罕正百歲也。
{{verse|21|6}}撒喇曰、上帝使我笑、致胥聞之者、將偕我而笑矣。
{{verse|21|7}}又曰、夫年紀老、吾生子與之、孰能語亞伯剌罕云、撒剌氏可給乳與子乎。
{{verse|21|8}}且子生長、斷奶、當日斷奶以撒克、亞伯剌罕設大筵。
{{verse|21|9}}且撒剌氏見亞伯剌罕由麥西郭婢哈迦氏生之子譏刺、
{{verse|21|10}}故語亞伯剌罕曰、可離其婢與其子、因婢之子不得偕我子以撒克、共同嗣業矣。
{{verse|21|11}}惟亞伯剌罕惜子、甚憂此事。
{{verse|21|12}}上帝謂亞伯剌罕曰、勿爲婢暨其子懷悶、乃聽撒剌氏之諸言、而行、蓋本苗裔、必由以撒克而稱也。
{{verse|21|13}}又由此婢之子、因係汝裔我必成郭也。
{{verse|21|14}}○亞伯剌罕遂早起、將餅並水一缸、與哈迦負肩、使之帶子俱去、就去、遊於誓泉曠野焉。
{{verse|21|15}}缸水用盡則投子叢下。
{{verse|21|16}}遂往射箭之遠、相嚮坐下曰、我不忍見兒之亡也、且坐相嚮、舉聲涕哭。
{{verse|21|17}}且上帝垂聞兒子之聲、又神使自天呼哈迦曰。哈迦有何難哉、上帝巳聞兒子之聲在彼、故勿懼也。
{{verse|21|18}}起來、扶子、抱之、蓋我將使之爲大囯也。
{{verse|21|19}}當下上帝開其眼、即看水泉、遂往以水充缸、與子飲矣。
{{verse|21|20}}且上帝佑子、其成長、居野、學射。
{{verse|21|21}}寓巴闌野、時母帶麥西囯女、替子結親、
{{verse|21|22}}○且亞比米力與軍帥非哥勒、謂亞伯剌罕曰、夫在凢所行者、上帝庇祐汝也。
{{verse|21|23}}今可指上帝發誓、不虧負我、並我子孫、但照我厚待爾、如是待我、與所寓之地也。
{{verse|21|24}}亞伯剌罕曰、我肯發誓矣。
{{verse|21|25}}因亞比米力之僕強占井泉、故亞伯剌罕諫亞比米力。
{{verse|21|26}}亞比米力曰、吾不知誰作此事、爾未告訴我亦不聞之、迨今日矣。
{{verse|21|27}}亞伯剌罕遂以牛羊奉亞比米力、而兩人結約焉。
{{verse|21|28}}且亞伯剌罕牽群之七口牝羔、置在一處。
{{verse|21|29}}亞比米力則謂亞伯剌罕曰、緣何牽排七口牝羔乎。
{{verse|21|30}}曰由本手可取此七羔、以爲憑、我掘此井也。
{{verse|21|31}}故將彼處稱爲誓泉、因兩者發誓故耳。
{{verse|21|32}}且亞比米力率同軍帥非哥勒在誓泉立約後、起身旋非利士底囯。
{{verse|21|33}}且亞伯剌罕栽樹林於誓泉、在彼禱告皇上帝之名、即永遠之上帝焉。
{{verse|21|34}}且亞伯剌罕連多日寓非利士底郭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此情後、遇上帝試亞伯剌罕、召之曰、亞伯剌罕也、亞伯剌罕曰、顧予在此。{{批|信實 上帝故有福獨子 敬 爺如焚犢世人有如此眞心得上天堂脫地獄}}
{{verse|22|2}}曰今攜爾子、即爾獨愛之子以撒克、且往摩哩亞地、在我所示之山、祀子、爲焚祭也。
{{verse|22|3}}亞伯剌罕遂早起備驢、帶同二僕及子以撒克、制劈柴、以焚祭矣、則起而詣上帝所示之處。
{{verse|22|4}}且行三日、亞伯剌罕仰目、遠看其處、
{{verse|22|5}}且亞伯剌罕謂僕曰、汝等待此、看驢、我兼兒要往彼崇拜、而回也。
{{verse|22|6}}遂將祭薪與子以撒克負之、自持火把與刀、並肩而行焉。
{{verse|22|7}}以撒克謂父亞伯剌罕曰、父親也、亞伯剌罕曰、兒也、吾卻在此。曰、視火並薪、但羔爲焚祭者何在。
{{verse|22|8}}亞伯剌罕曰、吾兒也、上帝將自備羊羔、爲焚犧也、且兩人陪行。
{{verse|22|9}}遂至上帝所示之處、在彼亞伯剌罕築壇、排薪、縛子以撒克、放之於壇偃諸薪上矣。
{{verse|22|10}}亞伯剌罕遂伸手、將刀要宰其子。
{{verse|22|11}}皇上帝之使自天呼、亞伯剌罕乎、亞伯剌罕乎、曰顧我在此。
{{verse|22|12}}神使又曰、毋下手傷子、蓋今我看爾不惜獨子以獻我、則知爾敬畏上帝也。
{{verse|22|13}}亞伯剌罕遂舉目而看、身後有羝、角投叢中、亞伯剌罕則往捉羝、代子設爲焚祭矣。
{{verse|22|14}}且亞伯剌罕稱其處曰、皇上帝照顧、因此及今人云山上、皇上帝將照顧也。
{{verse|22|15}}又皇上帝之神使自天復召亞伯剌罕。
{{verse|22|16}}曰皇上帝自發誓、云、因爾行是且不惜獨子。
{{verse|22|17}}則我無不祝爾且無不增爾苗裔、猶天之星、如海邊之沙、且爾苗裔將獲其敵之門。
{{verse|22|18}}因爾遵我命、全地萬郭將依爾苗裔、而獲福矣。
{{verse|22|19}}且亞伯剌罕、返僕等、遂起並行到誓泉、且亞伯剌罕居誓泉焉。
{{verse|22|20}}○此情後、遇有人報亞伯剌罕云、爾兄正鶴之妻密迦氏巳主子。
{{verse|22|21}}冡名戶斯、仲布斯與、居母耳、即亞蘭之父。
{{verse|22|22}}居泄 哈鎻 比勒達、益拉弗、與伯土耳。
{{verse|22|23}}且伯土耳生哩別迦氏、共八子、乃亞伯剌罕之兄正鶴之妻密迦氏所生也。
{{verse|22|24}}且正鶴之妾名流馬氏、亦生子、曰提巴、迦哈麥、大哈是、及馬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撒剌氏享壽一百二十有七歲、正其活年紀、
{{verse|23|2}}便昇於迦南地、四雄之邑、即是希伯崙、亞伯剌罕遂來爲撒剌葬也。
{{verse|23|3}}亞伯剌罕、便起離屍、謂黑人曰、
{{verse|23|4}}我寓爾中、只爲賓客、請給我塚地、可以葬屍不見矣。
{{verse|23|5}}黑人答亞伯剌罕謂之曰。
{{verse|23|6}}吾長請聽、爾寓我中、又係能君、請擇塋地、葬屍、我中無人、可禁墓地以葬屍也。
{{verse|23|7}}亞伯剌罕就起、拜居民之前、即是黑人。
{{verse|23|8}}與之相議曰、爾若中意、俾我葬屍不見、則請聽我、代我祈鎻哈耳之子以弗崙。
{{verse|23|9}}其有一穴、名麥比拉、在田之境、請給我、以其價值可給我爲業、以爲汝中之塋域。
{{verse|23|10}}此以弗崙原居黑人之中、適黑人各進城門之時、黑人 以弗崙答亞伯剌罕曰、
{{verse|23|11}}吾長請聽、我給爾此田、內所有之穴、我亦給汝、在鄉親面前、以之給爾、可葬屍矣。
{{verse|23|12}}亞伯剌罕遂拜居民前、
{{verse|23|13}}在居民而謂以弗崙曰、請聽吾言、爾若允准、我替其田、將給銀價、請爾收之、致我彼葬屍矣。
{{verse|23|14}}以弗崙答亞伯剌罕曰。
{{verse|23|15}}吾長請聽、此田價值二百兩銀、爾我之中、此何干哉、請葬屍矣。
{{verse|23|16}}亞伯剌罕聽以弗崙、又亞伯剌罕秤商通行銀二百兩、與以弗崙、據所言云、在黑人之前。
{{verse|23|17}}如此以弗崙之田在、麥比拉、慢哩對面、並田裏之穴、暨埔諸境內之各樹者。
{{verse|23|18}}俱定與亞伯剌罕爲業、在黑人凢進邑門者之面前也。
{{verse|23|19}}此後亞伯剌罕葬其妻撒剌氏在迦南地、希伯崙邑、慢哩對面、麥比拉田內之穴也。
{{verse|23|20}}如是黑人、定彼田、暨其穴、爲塋域、與亞伯剌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亞伯剌罕老年高歲、且皇上帝以萬事祝之。
{{verse|24|2}}亞伯剌罕謂本家管全業之老僕曰、請放手腿下.
{{verse|24|3}}我使爾指皇上帝、即天之上帝與地之上帝也、且發誓、毋替我子娶我中所居之此迦南地女、爲妻矣。
{{verse|24|4}}乃必赴本囯、我親屬中、替我子以撒克娶妻矣。
{{verse|24|5}}其僕謂之曰設使其女不肯隨我來此地者我應歸長子本出來之地否。
{{verse|24|6}}亞伯剌罕曰、切當勤慎、勿歸我子回彼。
{{verse|24|7}}皇上帝天之上帝、導我出父之家、宗族之地時、與我言、又發誓與我云、以此地必賜爾苗裔.其將差本天使在爾面前、又爾可替本子娶彼地之女矣。
{{verse|24|8}}倘女、不肯隨從則此我誓不干爾、只是不可歸子彼地矣。
{{verse|24|9}}僕遂放手、長亞伯剌罕腿下、爲此事、發誓也。
{{verse|24|10}}且此僕管長之諸業、由長駱駝中、取駱駝十口而往、且起、而望兩河間之地方、正鶴居之邑矣。
{{verse|24|11}}適值暮時、女人來汲水之際、僕使駱駝跪伏於邑外井旁。
{{verse|24|12}}曰、切求皇上帝、吾長亞伯剌罕之上帝者、願今日使事情利達、施恩我長亞伯剌罕也。
{{verse|24|13}}卻我侍此水井時、此邑內人之女出來汲水、
{{verse|24|14}}倘若我請童女放缸、致我飲、且彼汝若云、請飲、余與爾駱駝給飲、則令該女爲定與臣以撒克之妻、由此可知、施我長之恩焉。
{{verse|24|15}}正言未畢忽然亞伯剌罕之兄正鶴及妻米勒迦氏所生之女孫比土耳之女哩別迦氏、負缸出邑也。
{{verse|24|16}}且貞女之容最好看、自乃童身、未與人交者、即下井、盈缸、就上、
{{verse|24|17}}僕趨以迎之、曰、請以缸之些水與我飲焉。
{{verse|24|18}}曰、吾長請飲、急以手下缸與之飲焉、
{{verse|24|19}}給飲罷即曰、我亦汲水、與爾駱駝、待飲飽矣。
{{verse|24|20}}遂急傾水缸諸槽。復走井泉、又與諸駱駝汲水矣。
{{verse|24|21}}其人奇之而沉默、欲知皇上帝令順路否。
{{verse|24|22}}遇駱駝飲畢、其僕取金鼻環、重二錢五分、手金釧一隻、重五兩。
{{verse|24|23}}曰、汝係誰之女乎、請述我知、汝婦之屋、有處吾可寓乎。
{{verse|24|24}}曰吾乃正鶴及米勒迦氏所生之之女孫比土耳之女。
{{verse|24|25}}又謂之曰、我有草料俱足、亦有房以宿矣。
{{verse|24|26}}其人遂頓頭、崇拜皇上帝。
{{verse|24|27}}曰應稱譽吾長亞伯剌罕之上主皇上帝、不遺我長、乃施真實恩慈、我在路間蒙皇上帝引我至長兄之家也。
{{verse|24|28}}且其女奔去以此事報母家。
{{verse|24|29}}惟哩別迦氏有兄名曰拉斑且拉斑奔井迎其人也、
{{verse|24|30}}遇見鼻環、以釧穿妹手、亦聞妹哩別迦言云.其人告我如是、則到其人尚在井旁之時、與駱駝共立.
{{verse|24|31}}且曰爾獲皇上帝之祝者、進來、奚竚於外、我巳備房與駱駝之廄也。
{{verse|24|32}}其人遂進家、即脫駱駝之馱、給駱駝草料、亦將水以洗親脚、並所陪之諸人、之脚矣。
{{verse|24|33}}且排饈以食之後、曰。未述來意、我不敢食。曰、請述也。
{{verse|24|34}}曰我乃亞伯剌罕之僕也、
{{verse|24|35}}且皇上帝厚祝吾長、致成大、又賜牛羊、金銀、奴婢、駝驢矣。
{{verse|24|36}}長母撒剌氏既老、與本長生出一子、然長以所有盡交與此子也。
{{verse|24|37}}且長令我發誓云、母替我子娶此迦南我所居之地女爲妻。
{{verse|24|38}}乃詣親戚宗族之中、替子娶妻也。
{{verse|24|39}}我謂長曰、設使女不肯隨吾。
{{verse|24|40}}長曰、我行皇上帝之面前、其將差其神使陪爾、令路利達、又汝由宗祖家之中爲子必娶妻矣。
{{verse|24|41}}但誓不干爾、設使至我親戚、若不給汝、則此我誓不干爾也。
{{verse|24|42}}且今日到井、云、我長亞伯剌罕之上主皇上帝乎、若令吾所行之路利達。
{{verse|24|43}}卻竚井畔之時遇童女來汲水、且我請缸之些水與我飲.
{{verse|24|44}}若說、爾可飲、吾亦爲駱駝要汲也、正是此女、皇上帝所擇着以給長之子也。
{{verse|24|45}}且心裏言未訖、忽然哩別迦氏出來、負缸下井、汲水、我遂請與吾飲。
{{verse|24|46}}女遂將缸急下肩曰.可飲、亦與駱駝飲焉.我遂飲女亦與駱駝給飲焉。
{{verse|24|47}}我則問之曰、汝係孰人之女、曰正鶴並米勒迦所生之女孫比土耳之女、我遂置鼻環面上、又以釧穿手。
{{verse|24|48}}且頓首、崇拜皇上帝、稱譽吾長亞伯剌罕之上帝、正乃皇上帝、引我正道、又領我長之姪女、到其子也。
{{verse|24|49}}今若要誠心慈意而待我長、則報我、不然、亦說我、可轉或左或右也。
{{verse|24|50}}拉斑 比土耳等、並答曰、此事由皇上帝而來、故不能辨其是非也。
{{verse|24|51}}觀哩別迦氏在爾目前、按皇上帝之諭、攜之去、致爲長子之妻矣。
{{verse|24|52}}且亞伯剌罕之僕、一聽其言、則伏地、崇拜皇上帝。
{{verse|24|53}}其僕遂取出金銀珍物與衣服送哩別迦氏又以寶物送兄並母焉。
{{verse|24|54}}且自並陪之人飲食宿夜、早起曰、遣我回。
{{verse|24|55}}長兄與母曰、容童女陪住數日、至暫一旬、然後去可也、
{{verse|24|56}}曰、勿阻我看皇上帝令路利達、請遣我、歸長。
{{verse|24|57}}曰、叫童女問口言。
{{verse|24|58}}遂喊哩別迦氏、曰、爾肯隨此人否、曰、我肯。
{{verse|24|59}}就遣家妹哩別迦氏、並育母、與亞伯剌罕之僕、暨其人咸去矣、
{{verse|24|60}}嘉祝哩別迦、曰、爾係親妹、願爾爲億兆之母、又汝苗裔可獲汝恨者之門矣。
{{verse|24|61}}哩別迦氏兼其女婢遂起程、騎駝從人且僕導哩別迦氏而去。
{{verse|24|62}}當下以撒克居南地適自拉海勑之泉路來。
{{verse|24|63}}暮時以撒克出外默想、忽舉目見駱駝來。
{{verse|24|64}}惟哩別迦氏舉目見以撒克遂下駱駝、
{{verse|24|65}}乃問僕曰、於田遊之人來迎我者誰乎僕曰、是我長也故此取首帕、自掩。
{{verse|24|66}}僕遂將諸所行之事、報以撒克也。
{{verse|24|67}}惟以撒克引之母撒剌之帳幕、娶哩別迦爲其妻矣且愛之、故母死後、以撒克獲安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且亞伯剌罕復娶妻、名曰、居闍喇、
{{verse|25|2}}其生心蘭 約山、米但 米田、以實入、書亞等。
{{verse|25|3}}且約山生示巴、底但等人、底但之子乃亞書耳、利闍 利烏等人。
{{verse|25|4}}且米田之子乃以法、以弗、哈諾、亞庇大 耳大等、咸係居闍喇之子。
{{verse|25|5}}夫亞伯喇罕以凢所有者給以撒克。
{{verse|25|6}}正亞伯喇罕尚活時、亞伯喇罕以禮賜妾之庶子、又使之離其子以撒克則望東往東地焉、
{{verse|25|7}}且亞伯喇罕享壽年日共一百七十五歲、即其活紀。
{{verse|25|8}}當老邁之際、亞伯喇罕年老時、而昇矣、且歸其民焉。
{{verse|25|9}}且以撒克、以實馬耳等、其兩子葬之於麥比拉之穴、即黑人鎻亞耳之子、以法倫之出、在慢哩對面。
{{verse|25|10}}昔亞伯喇罕向黑人等已買此田、在彼亞伯喇罕與撒喇夫婦兩人收葬也。
{{verse|25|11}}適纔亞伯喇罕昇後、上帝祝其子以撒克、且以撒克、居附拉海勑、之井也
{{verse|25|12}}○且亞伯喇罕娶撒喇氏之婢、麥西囯女哈迦爲亞伯喇罕所生之子以實馬耳、此乃其族譜。
{{verse|25|13}}夫以實馬耳諸子依其世代按其名號如左。以實馬耳之冢乃尼排約、居大耳、押別米伯衫、
{{verse|25|14}}米實馬、土馬、馬薩、
{{verse|25|15}}哈大、提馬、也闍耳、拿非實、居底馬等、此乃
{{verse|25|16}}以實馬耳、之子及其名、按其城堡十二君、按其郭也、
{{verse|25|17}}且以實馬耳享壽共一百三十七年、斷息、昇天而歸其民焉。
{{verse|25|18}}其人居地自哈未拉至麥西囯前書耳邑、正往亞書耳之路、夫以實馬耳在諸親之面而昇也。
{{verse|25|19}}且亞伯喇罕之子以撒克族譜如左、亞伯喇罕生以撒克、以撒克正有四十歲。
{{verse|25|20}}方娶亞蘭地巴坦亞蘭邑人、伯土耳之女哩別迦氏、爲妻、此女乃亞蘭人拉斑之妹矣。
{{verse|25|21}}惟以撒克之妻石胎、故代婦求皇上帝、即皇上帝垂顧、又其妻哩別迦懷孕矣、
{{verse|25|22}}其子胎內相爭、母則曰、既是如此、吾如何哉、則往問皇上帝。
{{verse|25|23}}皇上帝曰、爾胎之中有二郭人、又族類二種必由爾腸別矣、此郭必強於彼郭、且冢子將役季子矣。
{{verse|25|24}}臨月將分娩、卻胎內有雙兒
{{verse|25|25}}初產者渾身紅也、有毛如裘、則名之曰以掃.
{{verse|25|26}}後其弟出手、執兄踵、遂名之雅哥伯夫哩別迦氏正生此二子之時、以撒克有六十歲矣、
{{verse|25|27}}兩子生長、而以掃爲田夫善獵、卻雅哥伯乃樸實人、而住帳房。
{{verse|25|28}}夫以撒克食其野味、故愛以掃但哩別迦氏慈雅哥伯。
{{verse|25|29}}且以掃困倦自野歸來、遇雅哥伯熬豆羹。
{{verse|25|30}}以掃遂謂雅哥伯曰、我困、以那紅湯、請給我食.故稱其名以東。
{{verse|25|31}}雅哥伯曰、兄不若耕爾冢產之業。
{{verse|25|32}}以掃曰、夫我臨死耕此冢產之業果益哉。
{{verse|25|33}}雅哥伯曰今當聽弟言、故聽弟矣、如是以冢產之業分與雅哥伯.
{{verse|25|34}}雅哥伯遂以餅及扁豆羹給以掃.其飲食畢則起而去如此以掃耕其冢產之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原來亞伯喇罕之時、於是地有荒、後亦有荒、而以撒克往其臘邑至非利士囯侯亞庇米力。
{{verse|26|2}}皇上帝遂現謂之曰毋往麥西囯.但必居於我所示之地.
{{verse|26|3}}爾當寓此地、又我將庇祐祝福爾、乃以此諸邦賜爾兼爾苗裔、致踐所言父亞伯喇罕之誓焉。
{{verse|26|4}}我將倍增爾苗裔、如天星之繁、及以斯列邦悉錫苗裔、並天下萬郭將恃爾苗裔、而享福也。
{{verse|26|5}}蓋亞伯喇罕敬聽我聲、亦守我禮儀、命令、律例、法度也。
{{verse|26|6}}且以撒克居其臘邑。
{{verse|26|7}}其下屬勸之呼其妻曰、彼乃我妹、原來妻美看、故郭侯之屬、欲選舉於侯納哩別迦氏、也。
{{verse|26|8}}既久居彼適纔非利士侯亞庇米力眺窗、窺看以撒克與妻哩別迦氏嬉戲。
{{verse|26|9}}亞比米力遂召以撒克曰、彼果然乃爾妻、何言云係妹哉以撒克曰、是爾屬教我而言此。
{{verse|26|10}}亞比米力曰奚作此事、或民之一名與爾妻相交、爾則陷我罪戾矣。
{{verse|26|11}}亞比米力遂示眾民、凢摸此人與婦者、果然死罪。
{{verse|26|12}}維時以撒克在彼地種穀、當年收一百倍、且皇上帝祝之。
{{verse|26|13}}且其人成大興旺日豐、竟成巨富。
{{verse|26|14}}蓋有群牛羊、僕婢甚多、然非利士人嫉妒之。
{{verse|26|15}}當亞伯喇罕之時、父僕悉所鑿之井者、被非利士人塞矣、又以土滿之也。
{{verse|26|16}}亞比米力遂告以撒克曰、爾壯盛大過我、請離我去。
{{verse|26|17}}以撒克則搬、在其臘谷搭帳、而居焉。
{{verse|26|18}}當父亞伯喇罕之曰、人已鑿水井、且亞伯喇罕昇後非利士人滿塞之.故以撒克復鑿此水井、依父所稱其名亦稱之、
{{verse|26|19}}且以撒克之、僕.掘谷中、遂遇涌水之泉。
{{verse|26|20}}其臘牧者便與以撒克牧者爭鬥、曰、此是我水、故稱其井曰、爭泉、因相爭鬧故耳。
{{verse|26|21}}復鑿別井、仍又相爭、故名之曰敵泉。
{{verse|26|22}}後搬彼再鑿一井、因此無爭.故名之寬泉、云.皇上帝今寬舒我、又我等可昌衍於地矣。
{{verse|26|23}}離彼赴到誓泉.
{{verse|26|24}}當夜皇上帝現之曰我乃爾父亞伯喇罕之上帝。故勿懼、蓋緣本臣亞伯喇罕、我將庇祐、祝福爾、使爾苗裔蕃衍焉。
{{verse|26|25}}以撒克遂築壇在彼、禱告皇上帝之名、又搭帳、且僕鑿井也。
{{verse|26|26}}當下亞庇米力共友亞戶撒暨軍帥非哥勒自其臘邑來見之。
{{verse|26|27}}以撒克謂之曰、爾既恨我、而驅我去、因何來見我哉。
{{verse|26|28}}曰.皇上帝祐爾.是吾所果然觀、故云、爾我之間.必有設誓、互相結盟、
{{verse|26|29}}因我弗害、反厚待爾、又送爾安然而往.如是汝獲皇上帝之福祚、必勿害我焉。
{{verse|26|30}}遂排筵共飲食矣。
{{verse|26|31}}早起相誓.且以撒克送之安然而去。
{{verse|26|32}}是日以撒克之僕來報鑿井之事.曰、我遇水也。
{{verse|26|33}}遂名之曰、誓、故邑之名及今日、稱之誓泉焉。
{{verse|26|34}}夫以掃有四十歲、方娶黑人別哩之女、猶滴與黑人以倫之女、巴示抺爲妻.
{{verse|26|35}}此女躁擾、以撒克兼哩別迦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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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適以撒克年老眼眛看不見也、則招長子以掃語之曰、吾子、曰、顧我哉。
{{verse|27|2}}曰、卻我今老、忌日所不得知也。
{{verse|27|3}}今爾可持器弓箭、赴野取野味。
{{verse|27|4}}可調香濃之饌、我所嗜者、捧來與食、致我生前禱祝爾也.
{{verse|27|5}}以掃遂往野打獵、取野味來、但哩別迦氏聞以撒克囑子以掃之.言。
{{verse|27|6}}哩別迦遂謂子雅哥伯曰.我聽家父囑爾兄云.
{{verse|27|7}}可取野味、調香濃之饌、捧與我食、則我生前、當皇上帝面、可禱祝爾也。
{{verse|27|8}}今我兒可聽我聲.依我所囑也.
{{verse|27|9}}今往羊群、擇二肥羔、我調濃饌、隨父所嗜者、以此奉父食、
{{verse|27|10}}則父生之先、將禱祝爾也。
{{verse|27|11}}雅哥伯謂其母哩別迦曰、家兄以掃乃父親所愛者也。
{{verse|27|12}}況父親本應祝福家兄、而家兄亦應受祝者也。
{{verse|27|13}}母曰、吾兒之言雖是、惟聽我言、往取之也。
{{verse|27|14}}遂往取之、奉母、且母烹濃味饌、家父所嗜者也。
{{verse|27|15}}且哩別迦取出子雅哥伯在家之美衣、與季子雅哥伯穿。
{{verse|27|16}}又以沒藥乳香、飾雅哥伯之身、及身之衣。
{{verse|27|17}}又以所備之濃饌兼餅、悉交子雅哥伯之手。
{{verse|27|18}}方到父曰、尊父也、曰、吾在吾兒誰乎。
{{verse|27|19}}雅哥伯謂父曰、我乃次子、雅哥伯來敬父、請起坐食香味、求父親禱祝我也。
{{verse|27|20}}以撒克謂其子曰、吾兒知敬我、如何、曰、爲子而不知敬父親、獲罪於上帝也。
{{verse|27|21}}以撒克遂謂雅哥伯曰、我子知敬我、誠皇上帝所祝者也。
{{verse|27|22}}雅哥伯遂跪謝父親恩、以撒克自想前囑長子以掃尋野味、致祝福長子。
{{verse|27|23}}今次子未囑調香味敬巳、而次子格外虔誠求祝福、
{{verse|27|24}}以撒克不覺喜出望外也。
{{verse|27|25}}曰、可帶來致食兒之香味、並心可祝爾、遂捧之、致食又捧羹飲焉。
{{verse|27|26}}父以撒克曰、吾兒就來、嚫嘴我也。
{{verse|27|27}}遂就來嚫嘴父、且父聞其衣之香、祝、曰、卻兒香如野之香、皇上帝所祝者也。
{{verse|27|28}}願上帝賜爾天露、地肥、並穀麥豐盛也。
{{verse|27|29}}願民事汝、列郭扶爾、可主治兄弟、又同胞輩宜拜汝。凢詛爾者、詛歸諸身、但凢祝爾者、祝歸諸身也。
{{verse|27|30}}適以撒克祝雅哥伯畢、雅哥伯離父以撒克之面、卻兄以掃獵回。
{{verse|27|31}}亦備味饌奉父、謂父曰、請尊父起食兒之野味、致、心祝兒也。
{{verse|27|32}}父以撒克問曰、我兒回來乎、遂獲野味乎。
{{verse|27|33}}我兒方出獵時、爾弟雅哥伯纔取香味奉我食、其去在爾來之前、我曾悉食、且禱祝之其必恆納福也
{{verse|27|34}}以掃既聽父言。則痛哭憔悴不勝、稟父曰、請父亦祝我也。
{{verse|27|35}}曰爾弟來敬我、奪爾祝嘏也。
{{verse|27|36}}以掃曰稱其名雅哥伯豈非宜乎蓋父曾囑兒祝福我乃雅哥伯今擅我祝福也、又曰、豈非還有禱祝可加我身乎
{{verse|27|37}}且以撒克答以掃云、卻我置之爲爾主、給兄弟皆成役、又以穀麥供之、今以何物施兒乎。
{{verse|27|38}}以掃遂舉聲而哭、且以掃稟父曰、尊父豈祝一次而巳乎、請父亦祝我也。
{{verse|27|39}}父以撒克答之曰、卻汝將居肥地、亦享自上之天露。
{{verse|27|40}}爾將持刀度生且事爾弟、惟汝操權之時、則拆軛脫頸矣。
{{verse|27|41}}且以掃因父所祝嘏、得恨雅哥伯、且以掃暗想道、本父之忌日在旦夕、我則殺弟雅哥伯。
{{verse|27|42}}或將以掃之言報哩別迦氏、故差人招季子、雅哥伯曰爾兄以掃自慰以殺爾也。
{{verse|27|43}}今也吾兒必聽我聲、起來、奔哈蘭見本兄拉斑。
{{verse|27|44}}寓彼數日、待兄怒息矣。
{{verse|27|45}}兄若舒氣、忘爾所行之之事、我則差人招爾、吾何忍一日喪汝二子乎。
{{verse|27|46}}哩別迦謂以撒克曰、因媳婦黑人之女我憂死、倘雅哥伯娶此等居地黑人之女、我命何益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以撒克遂招雅哥伯、祝之、又囑曰、毋與迦南之女結親、
{{verse|28|2}}乃起來、往帕但亞蘭見爾外祖伯土耳娶爾母舅拉斑之女爲妻、
{{verse|28|3}}惟願全能之上帝降福、倍增蕃盛爲群民焉、又以亞伯喇罕之祚
{{verse|28|4}}賜爾兼汝後裔、可嗣接上帝所賜亞伯喇罕今所客寓之地矣。
{{verse|28|5}}以撒克遂遣雅哥伯往帕但亞蘭地、見亞蘭人伯土耳之子拉斑即哩別迦之兄、以掃並雅哥伯之母舅、
{{verse|28|6}}惟以掃看以撒克已祝雅哥伯差之到帕但亞蘭地、在彼娶妻又祝之之時、加囑曰、毋由迦南之女娶妻.
{{verse|28|7}}又見雅哥伯循父母之命、己往巴但亞蘭。
{{verse|28|8}}且以掃看出迦南之女、不悅、父以撒克。
{{verse|28|9}}就往見以實馬耳又加所有之妻、另娶亞伯喇罕之女孫、以實馬耳之女馬哈喇、即尼排約之妹爲妻也。
{{verse|28|10}}○惟時雅哥伯離誓泉、望哈蘭地而往。
{{verse|28|11}}日落之際、偶至一處、而宿終夜、且拾該處之石、爲枕、又在該處卧睡矣。
{{verse|28|12}}遂夢卻在地置有梯、其頭及天、又見天使升降之。
{{verse|28|13}}卻皇上帝立其上曰、我乃皇上帝、即爾祖亞伯喇罕兼以撒克之上帝、今將所卧之地、而錫爾並爾苗裔矣。
{{verse|28|14}}且爾苗裔將成如地之塵、廣延至東西南北且天下諸族、恃爾併爾苗裔、俱將獲福也。
{{verse|28|15}}卻我祐爾庥爾、到處所往、我亦保爾、又領汝回此地矣、又不遺爾、迨及我所言者成完焉。
{{verse|28|16}}雅哥伯睡醒曰、皇上帝果然在此處、而我不知也。
{{verse|28|17}}遂懼曰、巍巍哉此處也、莫非天堂之門上帝之殿乎。
{{verse|28|18}}雅哥伯早起、以所作枕之石壘、成一柱灌油頭上。
{{verse|28|19}}且稱其處曰、神殿、其邑本名昔路斯也。
{{verse|28|20}}雅哥伯遂發願曰、上帝若佑、又保我於所行之路、且賜我饅食、衣穿。
{{verse|28|21}}致我安歸父家、則皇上帝、爲我上帝也.
{{verse|28|22}}且我壘此石成柱者、將爲神殿、又將凢所錫我者、抽十分之一而獻主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雅哥伯遂登程到東民之地。
{{verse|29|2}}看而見田中有井卻有三群羊附井而卧、乃由此井與群羊飲、又以大石塞口也。
{{verse|29|3}}諸群既集則除石、開井、與群羊飲、後以石復塞井口之處。
{{verse|29|4}}雅哥伯曰、列兄何來曰、自哈蘭來。
{{verse|29|5}}曰、爾識正鶴之子拉斑否、曰識。
{{verse|29|6}}曰、其無恙乎、曰、無恙、且觀其女喇結陪羊而來。
{{verse|29|7}}曰、視日尚高、未群畜聚集之時、給羊飲焉、而往喂之。
{{verse|29|8}}曰、不能如此、待及群畜咸聚。除石開井口、則可與羊飲焉。
{{verse|29|9}}正言、卻喇結驅所守之父羊而來。夫雅哥伯一見母舅拉斑之女、
{{verse|29|10}}喇結並母舅拉斑之羊、則雅哥伯近前、除石而開井口、與拉斑母舅之羊飲也。
{{verse|29|11}}雅哥伯遂嚫嘴喇結、舉聲涕哭、
{{verse|29|12}}報喇結自乃尊父之外甥、即哩別迦之子矣、女遂奔報父親。
{{verse|29|13}}拉斑一聞其外甥雅哥伯之消息、即走迎之、又抱頸、嚫嘴、遂引之入家又以此諸情告拉斑。
{{verse|29|14}}拉斑曰、爾誠吾骨肉、則共居一月矣。
{{verse|29|15}}拉斑遂謂雅哥伯曰、因爾係我外甥、豈可徒事我乎、且告我知、欲何工賞哉。
{{verse|29|16}}夫拉斑有兩女、其長名曰、利亞、其季稱喇結。
{{verse|29|17}}原來利亞眼睛矇眛、而喇結花容玉貌。
{{verse|29|18}}且雅哥伯愛喇結、曰、我爲季女喇結、願事爾七年焉。
{{verse|29|19}}拉斑曰、以女妻他人、莫如嫁汝、可同我住矣。
{{verse|29|20}}故雅哥伯爲喇結役事七年、但因愛其女、則視之如數日矣。
{{verse|29|21}}雅哥伯則謂拉斑曰、期日已滿、請給我以本妻、致我相交。
{{verse|29|22}}拉斑遂聚該處之諸人、設筵。
{{verse|29|23}}適晚、攜長女利亞交雅哥伯、便成伉儷。
{{verse|29|24}}拉斑亦以婢悉帕給本女利亞爲侍女矣。
{{verse|29|25}}適早卻係利亞故謂拉斑曰、爾所行吾者、何哉、豈非爲喇結事爾、因何騙我乎。
{{verse|29|26}}拉斑曰、先嫁季、而後嫁長者、在本地不得行焉。
{{verse|29|27}}必滿其七期後、則因所役我之另七年之事亦給此也、
{{verse|29|28}}雅哥伯便遵行、且滿其七期、後亦以本女喇結妻之。
{{verse|29|29}}拉斑又以辟拉婢給女喇結爲侍女矣。
{{verse|29|30}}雅哥伯遂亦與喇結相交、且愛喇結過於利亞另事七載也。
{{verse|29|31}}原來喇結石胎、而皇上帝顧利亞之見恨、故啟其胎。
{{verse|29|32}}利亞則懷孕、生子曰、皇上帝果然垂顧本苦、如今夫君將愛我、故名子曰、流便。
{{verse|29|33}}復孕生子曰、皇上帝聞知我見恨、是以亦賜我此子、故稱其名曰西門。
{{verse|29|34}}再妊、生子、曰、幸生三子、此次夫君必眷戀我、故稱名利未。
{{verse|29|35}}再孕、另生一子、曰、如今我將頌讚皇上帝、故稱子名猶大便產止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夫喇結一看、自無產子、與雅哥伯、喇結則妒姐、謂雅哥伯曰、給我子、不然我必死矣。
{{verse|30|2}}雅哥伯烈怒喇結曰、我代上帝禁爾胎之產乎。
{{verse|30|3}}曰、觀我女婢辟拉、可以相交、可膝上生子、致我亦由之有子也。
{{verse|30|4}}遂將婢辟拉給夫爲妻、且雅哥伯相交。
{{verse|30|5}}辟拉遂懷孕與雅哥伯生子。
{{verse|30|6}}喇結便曰、上帝巳伸本冤、垂聽本聲、且賜我一子、故稱其名曰但。
{{verse|30|7}}且喇結之婢辟拉再懷孕生仲子與雅哥伯 喇結。
{{verse|30|8}}遂曰、我與姐強爭而勝、足以稱名曰、納大利。
{{verse|30|9}}惟利亞自覺生止、則將本婢悉帕、給雅哥伯爲妻矣。
{{verse|30|10}}且利亞之婢悉帕、與雅哥伯生子。
{{verse|30|11}}利亞曰、群來、且稱其名迦得。
{{verse|30|12}}利亞之婢悉帕與雅哥伯生仲子。
{{verse|30|13}}利亞曰、有吉、其女將謂我福、故稱其名亞沙。
{{verse|30|14}}適麥稔之際、流便、去、在田、遇萱、奉母利亞。且喇結語利亞曰、請給我爾子之萱焉。
{{verse|30|15}}曰爾擅我夫、豈微故哉、今亦貪奪我兒之萱乎、喇結曰、爲此汝子之萱、可以今夜與夫卧也。
{{verse|30|16}}暮時、雅哥伯自田歸來、而利亞出迎曰、以本子之萱、吾果然僱爾、故必與我父、當夜與之宿焉。
{{verse|30|17}}皇上帝俯念利亞、遂懷孕、與雅哥伯生第五子。
{{verse|30|18}}利亞便曰、昔以婢給夫、今蒙上帝錫我賞、故稱其名以薩甲。
{{verse|30|19}}利亞復妊、生與雅哥伯第六子。
{{verse|30|20}}利亞便曰、上帝賜我嘉奩、因我生六子、夫君今後、必與我配矣、故稱子名曰西布倫。
{{verse|30|21}}後生女兒、稱名底拿。
{{verse|30|22}}當時上帝俯念喇結上帝、應之開胎。
{{verse|30|23}}且於是懷孕生子、曰、上帝巳洗去我羞矣。
{{verse|30|24}}且稱其名約色弗、云、皇上帝將與我添丁也。
{{verse|30|25}}喇結生約色弗之後、雅哥伯對拉斑曰、請遣我、可返本鄉本地也。
{{verse|30|26}}汝知吾所役汝之事、然則以事爾所得妻帑、今請給我而遣去矣。
{{verse|30|27}}拉斑曰、我慣知皇上帝緣爾、以祚福降我也、故若蒙汝恩、偕我住矣。
{{verse|30|28}}又曰、請定工錢、且我給之。
{{verse|30|29}}曰、我服事爾、又守汝群如何、是汝所知矣。
{{verse|30|30}}我未來時所有稀少、惟我既來此、皇上帝以福降爾、今牲口蕃殖矣。今於何時將供本家。
{{verse|30|31}}拉斑曰、我常以何給爾哉.曰、不須給我何物、惟有一件可行、我仍牧守爾群矣。
{{verse|30|32}}今日我將徧閱爾全群、驅出凢有斑駁成點之牲及綿羊中之各宗色之牲與草羊中之斑駁成點者、以此等爲我工資也、
{{verse|30|33}}如是異日我之工資、既置汝面前、可立平義、凢獲草羊中無駁斑成點者、兼綿羊中無宗色者、即擬我偷之可也。
{{verse|30|34}}拉斑曰、按爾說來、正願爲之。
{{verse|30|35}}當日將諸點圈之牡草羊、並凢斑駁成點之牝、暨所帶有白點者、及綿羊中之凢宗色者、悉交本子之手。
{{verse|30|36}}且移三日之路自間於雅哥伯、惟雅哥伯喂拉斑之餘羊也。
{{verse|30|37}}當下雅哥伯將楊、楓、杏、等樹之青枝剝皮成白斑、露出枝內之白矣。
{{verse|30|38}}群畜來飲、則將所剝之枝置在溝壑、水槽畜來飲時、就可相交也。
{{verse|30|39}}夫群畜生附支相交、且產斑駁、成圈、成點之羔。
{{verse|30|40}}惟雅哥伯分隔羔、置群羊之面、向拉斑群中、凢所有斑圈宗色之羊、且分本羊驅在一邊、並不與拉斑之羊相雜。
{{verse|30|41}}遇壯之畜生將相交雅哥伯則放枝其眼前於水道、致枝中相交。
{{verse|30|42}}然畜生羸劣、不置之、如是弱者、歸拉斑、壯者、歸雅哥伯也。
{{verse|30|43}}且其人甚然興旺、有多畜生、奴婢、駝驢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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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目聞拉斑之子言云、雅哥伯巳奪我父諸業亦由家父所有者、悉得此富貴也。
{{verse|31|2}}惟雅哥伯望拉斑之顔、不顧之如前日。
{{verse|31|3}}皇上帝遂謂雅哥伯曰、爾當歸祖父宗族之地、而我必祐爾矣。
{{verse|31|4}}雅哥伯遂差招喇結並利亞來野、群畜之處語之、
{{verse|31|5}}曰、我看出爾父之顔、不顧我如素、但吾祖父之上帝祐我矣。
{{verse|31|6}}且我竭力服事家父、是汝所知也。
{{verse|31|7}}恨家父騙我、易我、資金十次、惟上帝不容之害我也。
{{verse|31|8}}若說斑點者、爲爾資金、畜生咸生斑點、若云、斑圈者。爲爾資金、群羊皆生斑圈者。
{{verse|31|9}}如是皇上帝將父之畜生、而賜我也。
{{verse|31|10}}遇牲口相交之際、我父中仰看牡乘畜牝、羊者皆係斑圈、斑點、兼雜色之羊。
{{verse|31|11}}且上帝之使夢中謂我曰、雅哥伯也、我曰、顧我在此。
{{verse|31|12}}曰、舉目看牡羊交牝羊者、皆係斑圈、斑點、兼雜色之羊、乃我見過、拉斑所行爾諸事也。
{{verse|31|13}}昔在神殿、爾以油抺柱之處、並發願將事上帝、正係我也、今起來、出此地、歸本族之囯矣。
{{verse|31|14}}剌結、利亞、等、則答曰、於父之家、我豈有床奩分業乎。
{{verse|31|15}}夫父賣我、亦盡吞我銀焉、豈非以我爲異人乎。
{{verse|31|16}}今上帝所脫家父之諸財、皆屬我等兼本子也、今且上帝之諭一切遵行也。
{{verse|31|17}}雅哥伯遂起、以妻子駕駝也。
{{verse|31|18}}帶同群畜生、並所得各物件與所獲之畜牲、在帕但亞蘭地、所得者、以歸迦南地、返父以撒克也。
{{verse|31|19}}且拉斑出剪羊毛卻喇結偷竊父親之繪像也。
{{verse|31|20}}且雅哥伯私逃、不以奔情報亞蘭人拉斑也、
{{verse|31|21}}即帶諸業脫去、渡河、望居列山也。
{{verse|31|22}}三日後、人以雅哥伯逃之事報拉斑。
{{verse|31|23}}則率兄弟追之七日程、而趕及於居列山也。
{{verse|31|24}}夜間、夢中、上帝到亞蘭人拉斑曰、慎重、必與雅哥伯辯是非也。
{{verse|31|25}}夫雅哥伯附山搭帳時、被拉斑追及、且拉斑與諸兄弟搭帳於居列山。
{{verse|31|26}}拉斑謂雅哥伯曰、爾私逃、牽我女兒、猶以刀俘擄者、卻何爲哉。
{{verse|31|27}}緣何偷然私奔胡不告我、致我以唱歌、琴瑟忻然送汝也。
{{verse|31|28}}奚不容我親嘴本女兒、爾行此者、真狂行也。
{{verse|31|29}}今我害爾、本手所能焉、但昨夜爾父之上帝諭我曰、慎重、勿與雅哥伯辯是非矣。
{{verse|31|30}}夫爾雖慕父家甚欲歸之、然偷竊本繪像、如何。
{{verse|31|31}}雅哥伯答拉斑曰、我畏云、或強奪爾女耳。
{{verse|31|32}}夫雅哥伯不知喇結已偷繪像、故曰我兄弟之前、辨爾之物在我、而取回、但凢有着爾繪像者、不饒命也。
{{verse|31|33}}拉斑遂進雅哥伯帳、及利亞帳兼兩女婢之帳房並不着之、且出利亞之帳、入喇結之帳房也。
{{verse|31|34}}原來喇結將繪像、藏之駝鞍之下、且坐其上、拉斑遍尋全帳、並不見之。
{{verse|31|35}}喇結謂父曰、兒有月經、不能起來、幸大人不怒也。其尋而不見繪像也。
{{verse|31|36}}且雅哥伯發怒、諫拉斑。夫雅哥伯對拉斑曰、我何罪何愆、致爾急趕我哉。
{{verse|31|37}}今遍搜吾處、家之各物着何乎、置之我兄弟之前而汝兄弟之前、可審辨爾我之間也。
{{verse|31|38}}此二十年我偕爾住、爾牝綿羊兼草羊母、未有墮胎而群羊之羝、我不食也。
{{verse|31|39}}野獸所扒者、我不帶來、乃自補還之、晝夜所盜者、爾向我討矣。
{{verse|31|40}}日間當熱、夜間受冷、眠廢寐矣。
{{verse|31|41}}如此居爾家歷二十年且爲兩女服役十四載、又爲畜生、事爾六年、
{{verse|31|42}}但爾變我勞金十次祖之上帝亞伯喇罕之上帝、吾父以撒克所畏之上帝、不祐我、一定汝驅我空手然。上帝監我辛苦手勞、故昨夜責爾也。
{{verse|31|43}}拉斑遂答曰、此女乃我女、此子乃我子也、斯畜乃我畜、及凢所見者、悉屬我也、今日與吾女兼其所生之子、將何爲哉。
{{verse|31|44}}不如爾我互相結約、彼此有憑據矣。
{{verse|31|45}}雅哥伯遂將石立柱。
{{verse|31|46}}雅哥伯亦謂親人曰、爾可歛石遂積石堆壘、在堆上食也。
{{verse|31|47}}拉斑稱之證壘、而雅哥伯叫之證堆。
{{verse|31|48}}拉斑曰、此堆彼此爲憑據、故稱名證壘矣、
{{verse|31|49}}又稱之更樓、曰、爾我相隔之時、上帝防範、彼此之間也。
{{verse|31|50}}爾若虧負吾女、抑另娶他妻、雖無人在。卻皇上帝爲證、在爾我之間矣。
{{verse|31|51}}拉斑亦謂雅哥伯曰、可觀此堆、兼我所立之柱、在爾我之中也。
{{verse|31|52}}此堆乃憑、此柱乃據以我不越、此堆害爾、又爾不越此堆害我矣。
{{verse|31|53}}願亞伯剌罕之上帝、與拿鶴之上帝、又其祖之上帝、審辨爾我之間也、惟雅哥伯指其父以撒克所畏者、而發誓也。
{{verse|31|54}}雅哥伯在山上設祭、請兄弟赴席、就食餅、又在山上宿焉。
{{verse|31|55}}早時拉斑起、嚫嘴子女、祝福之後、拉斑則往回本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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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雅哥伯登程、又上帝之使逢之、雅哥伯一看之、
{{verse|32|2}}曰、此乃上帝之軍也、故稱其處曰、列事矣。
{{verse|32|3}}遂差人前往西耳地、以敦地、見家兄以掃
{{verse|32|4}}囑曰、如此謂我長以掃云、長僕雅哥伯如此曰。及今偕拉斑寓住我。
{{verse|32|5}}得牛、羊、驢、僕婢等、故特差人、告知吾長望沾長恩焉。
{{verse|32|6}}其差人回報雅哥伯曰、吾等到長兄以掃且其帶四百人來、迎接長也。
{{verse|32|7}}且雅哥伯惶忙駭遽分偕之人連牛、羊、駝、等、爲二隊也。
{{verse|32|8}}曰若以掃來擊攻此隊、則彼餘隊、可脫之也。
{{verse|32|9}}雅哥伯又曰。吾祖亞伯喇罕之上帝、又父以撒克之上帝、皇上帝命我回本地、本族則必恩待爾也。
{{verse|32|10}}然主所施僕之諸誠實、恩典、一些我亦不堪沾。蓋持棍、我渡此約耳但河、今成兩隊矣。
{{verse|32|11}}我畏家兄以掃恐來誅我母子。故祈主救我出兄手也。
{{verse|32|12}}主云、定然施恩、我培增苗裔如海沙不勝數也。
{{verse|32|13}}當夜雅哥伯宿彼、將手下之物送禮、奉兄以掃。
{{verse|32|14}}即牝羊二百口、羝羊二十口、綿羊母二百口、綿羊公二十口。
{{verse|32|15}}駝母兼子、三十口、牛母四十口、牛公十頭、驢母二十口、驢子十頭。
{{verse|32|16}}遂分各群交僕之手、曰、爾往前路、各群相距。
{{verse|32|17}}又囑最前者曰、若家兄以掃遇爾又問屬何人、欲往何處、前汝者屬誰乎。
{{verse|32|18}}爾則可說、此物屬長僕亞哥伯、都乃禮物、特奉吾長以掃卻親自在後也。
{{verse|32|19}}如此亦囑第二、第三牧、及凢從群者云、爾遇以掃應語此言焉。
{{verse|32|20}}亦可說、長僕雅哥伯在我後也。蓋雅哥伯語云、必以前行之禮物、舒兄之怒、然後面見、庶幾接我也。
{{verse|32|21}}如是禮物先行。惟雅哥伯是夜自宿群中。
{{verse|32|22}}當夜起身、遂攜二妻、兩婢與十一子、俱渡雅泊之津矣。
{{verse|32|23}}率之渡溪並所有移過也。
{{verse|32|24}}○惟雅哥伯獨在、卻有一人與之較場、迄於黎明。
{{verse|32|25}}自知不能勝之。則擊其髀股、正較場之際、雅哥伯髀股相錯也。
{{verse|32|26}}曰天將發亮、請釋我去。雅哥伯曰、非加祝我、不容爾去矣。
{{verse|32|27}}曰爾何名哉、曰、雅哥伯。
{{verse|32|28}}曰、今以來、不復名雅哥伯乃稱以色列、蓋爾與上帝與人物、但君有權勢獲勝也。
{{verse|32|29}}雅哥伯問曰、請告名也、曰、曷問我名歟、方在彼祝之也。
{{verse|32|30}}雅哥伯稱其處曰。神面云、我與上帝晤面。尚且保命矣。
{{verse|32|31}}且過神面去時、日起、卻腿跛矣。
{{verse|32|32}}因其擊雅哥伯、髀股錯之筋、故以色列人、及今不食跨裏差錯之筋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於是雅哥伯仰目看、見以掃來率四百人、遂分派子等與利亞同喇結及兩女婢領之。
{{verse|33|2}}撥兩婢並子在前、利亞並其子在中.
{{verse|33|3}}又喇結並約色弗在後、親自前往拜倒於地七次、纔近兄處。
{{verse|33|4}}惟以掃趨迎其弟抱頸嚫嘴之、彼此涕泣。
{{verse|33|5}}且以掃仰目、看女人、與嬰兒、問此等共爾爲誰哉、曰此乃嬰孩、蒙上帝恩賜長僕矣。
{{verse|33|6}}兩婢近來率其子拜之。
{{verse|33|7}}利亞亦近來帶子伏拜、後喇結與約色弗臨近而拜也。
{{verse|33|8}}曰、我所遇之群畜何意乎、曰、望取恩長之眼前。
{{verse|33|9}}以掃曰、我弟兄有足也、爾所有者收之。
{{verse|33|10}}雅哥伯曰、不然若余取兄恩、則由本手收禮物、蓋弟睹兄面、如瞻神顔、兄又悅樂矣。
{{verse|33|11}}上帝既施恩與我、又弟自足請兄領所奉之物、遂催之、而彼受之也。
{{verse|33|12}}曰、必登程往去、而我前汝而行焉。
{{verse|33|13}}曰、長知嬰兒嫩小、又帶同牛羊、孕育、若疾驅之一日、群畜均死。
{{verse|33|14}}請長前僕而往、又僕徐率、按照前往畜生、與嬰孩所能、待至長處、在西耳地。
{{verse|33|15}}以掃曰、請留屬下人與爾、曰、焉用此哉、惟沾長恩而已矣。
{{verse|33|16}}是日以掃回路至西耳地
{{verse|33|17}}惟雅哥伯往至列棚築室、爲畜搭棚、故名其地列棚矣。
{{verse|33|18}}且雅哥伯從巴但亞蘭郭來時、到迦南地、至示劍所屬沙林邑、在邑前搭帳房。
{{verse|33|19}}遂向示劍之父哈摩耳族人給一百塊銀、買立帳之田地。
{{verse|33|20}}在彼築壇、稱之能神以斯列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夫利亞與雅哥伯產之女底拿出見彼地之女矣。
{{verse|34|2}}且本地之君希未人哈摩耳之子、示劍看之、遂取來私通、凌辱之。
{{verse|34|3}}即心誠眷戀切愛雅哥伯之女底拿、與童女談心事也。
{{verse|34|4}}示劍亦稟父哈摩耳曰、願父賜此女、與兒爲妻也。
{{verse|34|5}}雅哥伯聞知其已淫本女底拿惟其子在野喂群.故此緘口、待子歸來也。
{{verse|34|6}}夫示劍之父哈摩耳與雅哥伯出會議。
{{verse|34|7}}且雅哥伯之子、自郊歸來、而聞知、示劍與雅哥伯之女私通、在以斯列族中行愚弊、作所不宜行者、則憂悶忿怒也。
{{verse|34|8}}哈摩耳勸曰、我兒示劍之心誠眷戀令愛、請結親也。
{{verse|34|9}}然我嫁爾女、汝娶我女、共成婚姻。
{{verse|34|10}}如是爾等可陪我居、其地在爾面前、居之、貿易、獲業矣。
{{verse|34|11}}示劍亦語女兒之父兄曰望爾施恩、且凢所言者、我則給之.
{{verse|34|12}}加討聘禮物.吾給如言、止給童女爲妻也。
{{verse|34|13}}因玷辱其妹底拿、則雅哥伯之子、巧對哈摩耳並示劍父子云、
{{verse|34|14}}人未受斷勢皮、而嫁妹此事不得行焉、乃自取辱矣。
{{verse|34|15}}若爾等相似我、各男受斷勢皮之禮者、則我合意也。
{{verse|34|16}}如是我等以女嫁爾、吾亦娶爾女彼此共住、合成一民矣。
{{verse|34|17}}然若不聽吾、並不受斷勢皮、我則帶家妹且去。
{{verse|34|18}}且哈摩耳與哈爾耳之子示劍悅是言.
{{verse|34|19}}其少年貴於父之闔家、既愛雅哥伯之女、則不耽擱作此事。
{{verse|34|20}}且哈摩耳 示劍等父子、遂來其邑門、與邑民商議曰、此人與我和睦、地又廣足與之故。
{{verse|34|21}}容之居地貿易、我娶其女、而以本女嫁之.
{{verse|34|22}}但我中各男受斷勢皮、猶自受斷勢皮、則其人合意與我居、而成一民焉。
{{verse|34|23}}惟我必依允彼則共住.然是人之牲口其業、與各畜生、皆歸我也。
{{verse|34|24}}凢出邑門之人、遂聽哈摩耳及其子示劍仍此各男出邑之門、受斷勢皮矣。
{{verse|34|25}}適第三日痛傷、雅哥伯二子西門兼利未乃底拿之兄、各持劍、強進邑、誅各男人也。
{{verse|34|26}}遂以利刀戮哈摩耳及其子示劍後攜底拿出示劍之家而出也。
{{verse|34|27}}且雅哥伯之子、因妹受辱、則突屍、搶邑矣。
{{verse|34|28}}亦掠牛羊驢等與邑中、郊外諸物.兼搶.
{{verse|34|29}}凢物財、凢嬰孩、妻女俱擄、亦奪家內諸業也。
{{verse|34|30}}雅哥伯遂謂西門及利未曰、爾等拖累我、令我嗅在此地之居民、即迦南 比哩洗等族類、況我數少、其聚攻滅我、則吾並本家敗壞。
{{verse|34|31}}其子曰、其待家妹、如妓、如何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verse|35|1}}上帝諭雅哥伯曰、起來、赴神殿、而住彼亦築壇捨之上帝、正是汝避兄、以掃而之時、候所現與爾之主。
{{verse|35|2}}雅哥伯遂諭家人與諸從人云、汝中之異神悉棄、自潔更衣也、
{{verse|35|3}}起來、赴神殿、我築壇、捨之上帝、即遭難之時照應我、又行路之際、庇我者也、
{{verse|35|4}}遂將手下之凢異神像、凢耳內環交雅哥伯且雅哥伯藏之示劍橡下。
{{verse|35|5}}起程、因周邑畏上帝、故不追雅哥伯之子。
{{verse|35|6}}如是雅哥伯偕凢從人至迦南地、路斯邑、即是神殿。
{{verse|35|7}}在彼築壇、然因素避兄以掃面之際、上帝與之現、故稱其處曰、上帝之神殿。
{{verse|35|8}}當時哩別迦之奶母底破喇昇、遂葬之神殿橡下、且稱其名哭橡也。
{{verse|35|9}}夫雅哥伯自巴但亞蘭回後、上帝復現與之、且祝之、曰、
{{verse|35|10}}向來爾名雅哥伯、後不復稱雅哥伯、乃名以色列、故表其名以色列矣。
{{verse|35|11}}上帝曰、我乃全能之上帝也、爾可倍增、爲民、又成群民、王又出爾腸出也。
{{verse|35|12}}我所賜亞伯剌罕兼以撒克之地、此地亦將錫爾、並賜爾之後裔矣。
{{verse|35|13}}且上帝由所言之之處、升天焉。
{{verse|35|14}}惟雅哥伯在言之之處、竪立柱、即石柱、且奠湯、灌油也。
{{verse|35|15}}雅哥伯遂稱上帝所言之之處、曰神殿也.
{{verse|35|16}}○由神殿起程、臨近以弗喇大離彼稍遠、卻喇結臨盆難產。
{{verse|35|17}}方逆產之際、姆曰、安心也、爾又將有此子矣。
{{verse|35|18}}臨昇之際、正欲斷息、婦稱子名痛子、惟父稱之便雅憫也。
{{verse|35|19}}喇結遂昇葬在以弗喇大路、即是伯利恆邑也。
{{verse|35|20}}雅哥伯立碑於墓上、即至今日喇結之記碑也。
{{verse|35|21}}以色列就起程、過群畜之塔、布帳也。
{{verse|35|22}}○以色列適住彼地、流便不敬父之妾辟拉、且以色列聞知矣。
{{verse|35|23}}夫雅哥伯有十二子、利亞之子、雅哥伯長子便流、西門、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verse|35|24}}喇結之子、乃約色弗、便雅憫等.
{{verse|35|25}}喇結之婢辟拉之子乃單、納大利等.
{{verse|35|26}}利亞之婢、悉帕之子乃迦得與亞沙正是雅哥伯在巴但亞蘭所生之子也。
{{verse|35|27}}○且雅哥伯遂來見家父以撒克在曼利於四雄之邑.即是希伯崙、昔在彼處、亞伯剌罕兼以撒克寓矣.
{{verse|35|28}}以撒克享壽共一百八十年.
{{verse|35|29}}且以撒克高壽、老年斷息、而昇、歸本民、且其子以掃、雅哥伯、等葬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verse|36|1}}夫以掃即以東之族譜如左。
{{verse|36|2}}以掃娶迦南之婦、即是黑人以倫之女亞大、及希未人西便之女孫、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兩人爲妻。
{{verse|36|3}}亦娶以實馬耳之女、尼排約之妹巴示抹爲後妻。
{{verse|36|4}}且以掃與亞大氏生以利法、亦與巴示抺氏生流年。
{{verse|36|5}}又亞何利巴馬氏生也鳥是、雅蘭、哥喇等、此乃以掃之子、於迦南地所生者也。
{{verse|36|6}}以掃遂、領妻、子女、家內各人牲口、與諸畜生、並迦南地所獲之諸業、避弟雅哥伯之面、進地矣。
{{verse|36|7}}因其財資盛多、不能共住、又其所寓之境、不足畜其牲口矣。
{{verse|36|8}}如是以掃住於西耳山、即以掃乃以東也。
{{verse|36|9}}夫居西耳山、以東人之父、以掃之族譜如左。
{{verse|36|10}}此以掃子之名、即以掃同其妻、亞大氏生以利法、又以掃同巴示抺氏生流耳。
{{verse|36|11}}且以利法生提慢、阿馬耳、西波、迦但、居拿斯等。
{{verse|36|12}}以掃之子以利法有妾名亭納、且與以利法生亞馬力、此乃以掃由亞大氏之子也。
{{verse|36|13}}且流耳之子乃拿轄、西喇、沙馬、米撒等、此乃以掃之妻巴示抹之子也。
{{verse|36|14}}以掃之妻、西便之女孫、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氏、與以掃生、也鳥是、雅蘭、可喇等也。
{{verse|36|15}}夫以掃諸子爲侯者如是、即以掃之冡子以利法、提慢侯、阿馬耳侯、西波侯、居拿斯侯。
{{verse|36|16}}哥喇侯、迦但侯、亞馬力侯、此乃以利法族、以東諸侯俱亞大之子。
{{verse|36|17}}且以掃之子、流耳之子、乃拿轄侯、西喇侯、沙馬侯、米撒侯、此乃由流耳、在以東地所出之侯、俱以掃之妻巴示抺氏、之子也。
{{verse|36|18}}且以掃之妻亞何利巴馬之子乃也鳥是侯也蘭侯哥喇侯正是以掃之妻、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氏、所生之諸侯也。
{{verse|36|19}}俱乃以掃即以東之子、係乃侯也。
{{verse|36|20}}夫本地何哩人西耳、生羅單、說八、西便、亞拿。
{{verse|36|21}}底順、以斯耳、底山、俱是以東地、西耳族、何哩人侯也。
{{verse|36|22}}羅單生可利、同希慢、又羅單之妹、乃亭拿也。
{{verse|36|23}}說八之子、乃亞勒文、馬拿轄、以巴勒、示波、阿南等。
{{verse|36|24}}西便之子乃亞雅、亞拿等、當時其在野喂父西便之驢、遇着熱泉者、正此亞拿也。
{{verse|36|25}}且、亞拿子乃底順、並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
{{verse|36|26}}又底順之子、乃希麥但、以實斑 以特蘭、治蘭等。
{{verse|36|27}}又以斯耳之子乃辟蘭、撒番 亞干等。
{{verse|36|28}}又底出之子乃鳥士、亞蘭等。
{{verse|36|29}}且何哩族侯如左、即羅單侯、說八侯、西便侯、亞拿侯。
{{verse|36|30}}底順侯、以斯耳侯、底山侯、此乃何哩侯、西耳地侯中。
{{verse|36|31}}掌治.以色列族、以前有此侯治以東地。
{{verse|36|32}}且庇耳之子。辟拉爲以東地侯衙曰停哈巴也。
{{verse|36|33}}辟拉崩後、破斯喇人西喇之子約巴伯登位矣。
{{verse|36|34}}約巴伯崩後提馬尼地人戶山嗣位矣。
{{verse|36|35}}戶山崩後、庇撻之子哈撻續位、其衙之名乃雅味得昔在摩亞伯平坦擊米田族者也。
{{verse|36|36}}哈撻崩後、馬上哩迦人三拉嗣位。
{{verse|36|37}}三拉崩後、河邊哩何泊人掃羅接位。
{{verse|36|38}}掃羅崩後、亞草破之子巴勒哈南、續位。亞革破之子巴勒哈南崩後、哈人耳嗣位、衙稱保且、
{{verse|36|39}}米薩合之女孫、馬特列之女、米希大別氏、爲其貴嫂也。
{{verse|36|40}}夫以掃族侯依其宗派、境界、名號、加左。
{{verse|36|41}}即亭拿侯、亞勒瓦侯也帖侯、亞何利巴馬侯、以拉侯、比嫩侯。
{{verse|36|42}}居拿士侯、提慢侯、米伯薩侯。
{{verse|36|43}}麥鐵侯、以蘭侯、此乃以東地列侯依其居處、地業也、夫以掃乃以東人之祖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7|第三十七章}}</span>==
{{verse|37|1}}夫雅哥伯居迦南地、即其父所客寓之地。
{{verse|37|2}}且雅哥伯之來歷乃如此、其子約色弗方十七歲、偕諸兄牧羊當時童子陪其父之妻辟拉、及悉帕之子、且約色弗以兄之錯報知家父。
{{verse|37|3}}惟以色列因老年紀生約色弗、故愛之過於諸子又替之造花袍也。
{{verse|37|4}}兄等一見父愛約色弗過於諸兄、則恨之、不肯與之安言也。
{{verse|37|5}}夫約色弗夢一夢、與兄輩述之、尚加恨之矣。
{{verse|37|6}}約色弗曰、請聽我所夢見焉。
{{verse|37|7}}夫我等於田束禾、忽見本束竪立、但爾東周立、而拜本束也。
{{verse|37|8}}其兄曰、爾果然管我乎、抑實在治我乎、故因其夢言益恨之也。
{{verse|37|9}}約色弗另看一夢、告諸兄曰、我再夢一夢、卻有日月與十一星、皆拜我也。
{{verse|37|10}}且以此夢言父兄、且父讁之曰、爾所夢者何哉、我與母親兄等、果然將來伏地拜爾乎。
{{verse|37|11}}且兄忌之、而父誌其言焉。
{{verse|37|12}}且兄輩往西劍牧父之畜生。
{{verse|37|13}}以色列語約色弗曰、汝兄牧群於西劍來、吾將差爾就之、曰.唯。
{{verse|37|14}}曰爾且住觀兄平安、牲口有平安否、且來回覆我也。遂差之自布伯崙谷、往西劍地矣。
{{verse|37|15}}正遊郊間、或人遇之、問曰、爾尋何哉。
{{verse|37|16}}曰、予尋本兄、請語我知、其牧羊何處乎。
{{verse|37|17}}其人自其巳離此、蓋我聞之云、莫如往多單、且約色弗追兄、在多單見之。
{{verse|37|18}}未曾近來、則諸兄遠見之、即謀誅之。
{{verse|37|19}}敘談曰、其夢者來也。
{{verse|37|20}}莫若殺之、丟屍諸井中、散言、野獸食之、然後將看其夢何驗焉。
{{verse|37|21}}流便聞之、則救之出其手、曰、毋害其命也。
{{verse|37|22}}且流便欲援之脫其手、交回家父、故曰、勿流其血、乃擲之在野之井焉、毋下手矣。
{{verse|37|23}}約色弗既至兄、則脫其花袍、即所穿斑之袍。
{{verse|37|24}}投之諸井、正無水之空井也。
{{verse|37|25}}遂坐下、食餅、忽然仰眼看以實馬耳群來、帶駱駝、負香料乳香、沒藥、自其列來、欲往麥西地矣。
{{verse|37|26}}猶大對兄弟曰、殺弟、匿其血何益哉、
{{verse|37|27}}毋下手、害骨肉本弟、莫若賣之與以實馬耳人也、其兄遂合意。
{{verse|37|28}}米田商賈適經過、兄遂拉約色弗出井、以二十兩銀、賣約色弗、與以實馬耳人、帶約色弗至麥西。
{{verse|37|29}}斯後流便歸井、看約色弗不在井裏、遂裂本衣矣。
{{verse|37|30}}返見諸弟曰。噫子不在矣、我將何往哉、
{{verse|37|31}}遂宰羊子、將約色弗之袍、以血沉之。
{{verse|37|32}}且攜花袍、回見父親云、我等覓見此袍、請觀是兒之袍否。
{{verse|37|33}}其認之曰、係吾兒之袍必有野獸吞之、約色弗被扒斃無疑矣。
{{verse|37|34}}雅哥伯遂裂衣、穿麻、爲子納悶多日矣。諸子與諸女遂起來勸慰、乃父不肯獲慰、曰、我悲哀臨墓就子、如此父爲之哀哭也。
{{verse|37|35}}夫米田人、將約色弗在麥西地、賣與侯之屬下波提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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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8|第三十八章}}</span>==
{{verse|38|1}}維時猶大別其兄弟、陪亞土蘭人、名希喇、
{{verse|38|2}}猶大彼看迦南人之女名書亞氏、遂娶之相交。
{{verse|38|3}}且婦懷孕、生子、稱名耳.
{{verse|38|4}}再妊、生子、稱名阿南、
{{verse|38|5}}復妊、生子名示拉、正在居悉生子。
{{verse|38|6}}猶大遂帶妻、娶長子耳名大馬氏。
{{verse|38|7}}夫猶大長子耳在皇上帝前惡反、故皇上帝殺之。
{{verse|38|8}}猶大對阿南曰、可娶妻生子、繼兄之嗣。
{{verse|38|9}}惟阿南知妻生子歸兄、故與妻相交時、洩精於地、不肯與兄生嗣矣。
{{verse|38|10}}惟皇上帝不悅所行者、故亦殺之矣。
{{verse|38|11}}猶大誠恐季子、似兄殀命.故謂媳婦大馬氏曰、爾應於父家守寡、待吾兒示拉長娶妻生子繼爾嗣、大馬氏往。
{{verse|38|12}}嗣後猶大之妻、書亞之女死、而猶大納慰、遂往亭拿共其兄弟亞土蘭人希拉、以剪羊毛也。
{{verse|38|13}}或告大馬氏曰、汝舅往亭拿、以剪羊毛也。
{{verse|38|14}}且大馬自看示拉成長、尚不娶妻繼嗣、故脫寡衣、以帕罩首、以袍圍身、坐亭拿之道、於公處矣。
{{verse|38|15}}且猶大見之、自蔽其面、以爲女子。
{{verse|38|16}}乃未知乃媳婦、故在路上問之、大馬氏見其舅、遂拜曰、是媳婦大馬氏也。
{{verse|38|17}}猶大曰、汝來此何也、大馬氏曰、舅前言待示拉成長、然後娶妻生子、繼爾長子嗣也。
{{verse|38|18}}今示拉長矣、曷爲不替示拉娶妻生子也。
{{verse|38|19}}猶大曰、吾因長子早殀、次子又殀、故遲遲娶示拉妻、爲此故也。
{{verse|38|20}}猶大又曰、爾在父家守寡、因何來此也。
{{verse|38|21}}大馬氏曰、媳婦未見翁入矣。
{{verse|38|22}}又因心罣於嗣、前既遣言於翁矣、未見翁之見聽也。
{{verse|38|23}}又慮傳言者之未、善爲說辭也。
{{verse|38|24}}故翁到斯土、不覺繼嗣心急、大膽見翁、親面懇求吾翁、及早替示拉娶妻生子、一使爾長子有嗣、一使媳嫁得歸翁家、侍奉翁姑也。
{{verse|38|25}}猶大曰、諾、爾且在爾父家守寡也、大馬氏仍歸其父家。
{{verse|38|26}}猶大遂歸、爲其子示拉娶妻矣、未幾而示拉之妻懷孕矣、大馬氏聞之、感謝天父上主皇上帝也。
{{verse|38|27}}臨盆之時、卻懷雙子。
{{verse|38|28}}正產之際一嬰出手、姆將赤線縛諸嬰手、曰.此嬰首出。
{{verse|38|29}}適嬰縮手而弟生出曰、曷破出來、此破者歸爾、則稱其名法哩士。
{{verse|38|30}}然後其弟縛赤線者出.故稱其名撒喇也猶大遂以法哩士繼兄嗣撒喇爲示拉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9|第三十九章}}</span>==
{{verse|39|1}}約色弗帶到麥西郭則麥西侯之屬波提乏、向帶以實馬耳之手買之、
{{verse|39|2}}且皇上帝庇佑約色弗爲人興相、且居在麥西人之家。
{{verse|39|3}}其長看皇上帝祐之、且皇上帝令諸事其手內利達矣.
{{verse|39|4}}且約色弗沾長之恩而事之。遂置之爲管家、以所有之諸業、悉付其手。
{{verse|39|5}}調之管家、暨諸業以來、郤皇上帝爲約色弗祝麥西人之家、皇上帝遂降福家內、田上凢所有者、
{{verse|39|6}}長以全業、交約色弗之手、除所食之餅外、自不知所有之物、夫約色弗丰彩美麗。
{{verse|39|7}}此後長母想變妖欲與約色弗、犯、第七天條。
{{verse|39|8}}惟約色弗不肯、謂長母曰、長不知偕我家內之情、付諸物與我之手.
{{verse|39|9}}家內之人莫大於我、
{{verse|39|10}}但汝係其妻、除非汝、毫不禁我、怎何作此大惡、而犯罪於上帝歟。
{{verse|39|11}}遇長母日月敘談、約色弗、其不肯曰.犯第七條該斬也。
{{verse|39|12}}約此時無人在屋之際、約色弗進屋、理事、長母就捉其衣曰、與我犯條、惟約色弗棄衣在婦手、自奔而出。
{{verse|39|13}}長母看約色弗遺衣在手、且自逃出、便喚家人.
{{verse|39|14}}曰、爾看家長帶希伯來八人來、以辱我也、方纔人內、欲與我犯、條我舉大聲而呼.
{{verse|39|15}}適聽我舉聲疾呼遂遺衣、自逃而出.
{{verse|39|16}}則存衣、逮其長歸家。
{{verse|39|17}}既至、如是言云.爾所帶來之希伯來僕進內辱我。
{{verse|39|18}}正我高聲而號、彼即捨衣走出。
{{verse|39|19}}適家長聞妻之言、曰.汝僕待我者無非如是也。則大發怒。
{{verse|39|20}}約色弗之長逐捉之禁監.在囚侯之罪犯之處、其方坐獄也。
{{verse|39|21}}然皇上帝祐約色弗而憫恤之、令之獲司獄之恩焉。
{{verse|39|22}}又司獄以監中罪人悉交約色弗之手、凢彼所行者、乃其事也。
{{verse|39|23}}蓋皇上帝祐之、又皇上帝使所務利達、故司獄終不理其手下之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0|第四十章}}</span>==
{{verse|40|1}}嗣後、適麥西郭侯之廚目膳夫兩人犯其長、麥西郭侯矣。
{{verse|40|2}}侯遂怒二屬、即廚吏長、膳夫長等.
{{verse|40|3}}遂禁押之、下屬統領之署、即約色弗所囚之獄處。
{{verse|40|4}}且下屬統領托之與約色弗、其則事之、如是兩人暫時坐獄矣。
{{verse|40|5}}麥西侯之廚目膳夫兩人、囚在獄中者、夢一夢、同夜各人夢異、各人據其夢診也。
{{verse|40|6}}早時約色弗來看見、其面帶憂色。
{{verse|40|7}}遂問同囚之侯屬、共居其長之監宇云.今日曷帶悶色也、
{{verse|40|8}}曰、我等夢見.而無人所診之矣.約色弗曰、莫非其診歸上帝乎請述之。
{{verse|40|9}}廚吏監長對約色弗告夢曰、吾夢見、卻當面有葡萄樹
{{verse|40|10}}樹有三枝似若萌芽、開花、藤結熟菓、又吾以侯爵持手。
{{verse|40|11}}故摘葡萄之菓、榨汁侯之爵中、又將爵奉侯手也。
{{verse|40|12}}約色弗曰、其診乃如是、三枝者、三日也、
{{verse|40|13}}三日之間、侯將舉爾首、復職、仍爲廚吏、奉爵與侯手也.
{{verse|40|14}}但汝安興時、請俯念施恩與我、稟侯、拯我出此宇也。
{{verse|40|15}}蓋我素被拐出希伯來境.此間亦無作何事、以監禁我。
{{verse|40|16}}然膳夫監長看診善、則謂約色弗曰、我亦夢見、首戴白籃三層。
{{verse|40|17}}上籃各項侯之餅餌、而鳥啄之於首之籃也。
{{verse|40|18}}約色弗答曰、其診乃如是、三籃者、三日也。
{{verse|40|19}}三日之間、侯將斬首、掛屍諸樹上、又鳥在樹、吃爾肉也。
{{verse|40|20}}適值三日、正侯誕辰。爲群屬排筵、則舉廚吏膳夫監長之首、在屬之中.
{{verse|40|21}}令廚吏監長復廚職、又奉爵侯手。
{{verse|40|22}}惟膳夫監長縊死掛、正驗約色弗所診者。
{{verse|40|23}}惟廚吏監長不記約色弗、乃忘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1|第四十一章}}</span>==
{{verse|41|1}}二年滿後、適侯夢、卻佇於河沿、
{{verse|41|2}}忽見七牛壯肥、由河而出、喂於牧場。
{{verse|41|3}}卻另七牛瘦瘠出河、共他牛並立諸河濱矣。
{{verse|41|4}}又瘦瘠牛吞壯肥七牛.侯遂醒矣。
{{verse|41|5}}復寐夢見.一𦼮禾生七穗厚滿。
{{verse|41|6}}後看萌出另七穗薄而被東風暴者也。
{{verse|41|7}}且其七薄穗、吞其厚滿之穗、侯醒、卻是一夢也。
{{verse|41|8}}早時、侯心焦、遂悉召麥西之巫師、智人、侯遂告夢.而無人能診之與侯也。
{{verse|41|9}}夫廚吏監長曰、今日卑憶有咎也。
{{verse|41|10}}侯怒卑、押卑並膳夫禁監下屬就領之家。
{{verse|41|11}}忽然一夜、他我兩人夢見、各人之夢依其夢診焉。
{{verse|41|12}}在彼有希伯來少年侯下屬之役一人、臣等告之、其即診夢名人依夢有解也。
{{verse|41|13}}遇其所診應驗、卑復職、膳夫被縊矣。
{{verse|41|14}}侯遂差召約色弗、故急帶出獄、剃鬚更衣、見侯、
{{verse|41|15}}侯謂約色弗曰、我見一夢、而無人能診之.且我聞說、爾通夢診之。
{{verse|41|16}}約色弗對侯曰、非卑所能也.上帝將賜侯平和之應也。
{{verse|41|17}}侯謂約色弗曰、孤夢、猶佇諸河濱。
{{verse|41|18}}忽然壯肥之牛、七頭、出河、喂於牧場.
{{verse|41|19}}後另出最疾瘦瘠之牛、七頭、如此之瘦遍麥西郭孤未之見也。
{{verse|41|20}}且瘦瘠之牛吞吃美肥之牛.
{{verse|41|21}}吃畢、不能看出曾吃之.郤仍舊瘦焉、孤便醒矣。
{{verse|41|22}}我亦夢見、禾一𦼮、生七穗善滿也。
{{verse|41|23}}後另看出七穗、於東風暴枯薄也。
{{verse|41|24}}夫滿穗吞七秀穗矣。孤以此夢、告諸巫師、而無人能診之也。
{{verse|41|25}}約色弗稟侯曰.侯之夢一矣.上帝示侯、其所將作矣。
{{verse|41|26}}七美牛者、乃七年也、七嘉穗者、亦七年焉、又其夢一矣。
{{verse|41|27}}瘦瘠七牛後出者、七年也.
{{verse|41|28}}且於東風暴、空之七穗者、亦七荒年也。卑所稟侯乃如是.上帝所將造之事、巳示侯矣。
{{verse|41|29}}將來遍麥西囯、必有七載豐盛。
{{verse|41|30}}後必有七年饑荒接之、致在麥西地、不誌太豐年焉.因凶地將糜滅。
{{verse|41|31}}乃饑荒不勝、故因接之歉地、將忘其豐焉。
{{verse|41|32}}蓋上帝立定此事、且上帝迅速成之、故此、侯夢二次加倍矣。
{{verse|41|33}}今侯擇智慧之士、派之掌麥西郭。
{{verse|41|34}}侯行是、宜派官司地.當七年豐盛之間、抽麥西田產五分一、
{{verse|41|35}}致歛所來豐口年糧、積穀於侯之手下、又守糧在城。
{{verse|41|36}}此種可貯藏、補麥西郭之七歉年之缺、免凶歲之際、其郭亡也。
{{verse|41|37}}且侯兼群屬視此事爲善。
{{verse|41|38}}侯謂屬曰、豈能遇着此等人。賦聖神者乎。
{{verse|41|39}}侯遂謂約色弗曰、上帝即悉示汝、故無人如爾通達智慧也。
{{verse|41|40}}爾可管理本家庶民皆遵爾命、獨在於位極、孤尊於爾也。
{{verse|41|41}}侯遂謂約色弗曰、孤卻舉爾統治麥西郭四方。
{{verse|41|42}}侯遂除指環、插約色弗之手、以細布之袍穿之、亦將金鏈掛頸矣。
{{verse|41|43}}乘之所有第二車前人呼曰、跪足哉、如是侯立約色弗爲全麥西郭之統宰矣。
{{verse|41|44}}侯對約色弗曰、孤乃侯也、惟除非爾、遍麥西郭不准一人、擅動手足也。
{{verse|41|45}}侯稱約色弗之名曰、救世、且以安之祭司波提非拉之女亞西納氏嫁之。且約色弗廵繞徧麥西郭地矣。
{{verse|41|46}}侍麥西長前之時、約色弗方有三十歲、且約色弗拜別案面廵繞遍麥西郭也。
{{verse|41|47}}遇七豐年、地產豐盛。
{{verse|41|48}}其七年間、歛麥西處境內之諸糧、積之邑中、兼各城郊之田糧亦貯彼矣。
{{verse|41|49}}又約色弗囤積五穀、如海沙之繁多不勝數.故不論量也。
{{verse|41|50}}荒年未至、約色弗生二子、即安之祭司波提非拉之女、亞西納所生與之也。
{{verse|41|51}}且約色弗稱其長子馬拏西云、蓋上帝令我忘諸苦、並父之全家也。
{{verse|41|52}}又稱其仲子以法蓮曰、蓋上帝在受苦之地添增我也。
{{verse|41|53}}且麥西郭七豐年完畢、據約色弗之言、始七兇年邇來。
{{verse|41|54}}且諸郭遭饑、惟遍麥西境內有糧也。
{{verse|41|55}}且麥西郭、四方覺荒饑、庶民稟侯賜食、侯示諸麥西郭人云、往見約色弗所示必遵行焉。
{{verse|41|56}}當時全地面遭饑荒、且麥西郭、荒益增、約色弗遂開諸倉糶穀與麥西人矣。
{{verse|41|57}}因萬郭饑荒、故諸郭。來麥西向約色弗糴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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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2|第四十二章}}</span>==
{{verse|42|1}}夫雅哥伯見在麥西郭有穀。雅哥伯則謂諸子曰、曷互相觀望哉。
{{verse|42|2}}又曰、卻我聞知於麥西郭有穀、爾必往彼、糴之.則保命並不死矣。
{{verse|42|3}}約色弗十兄遂下麥西郭糴穀。
{{verse|42|4}}惟雅哥伯不差約色弗之弟便雅憫陪兄行、云恐遭殃矣。
{{verse|42|5}}夫在迦南地有荒、而以色列之子偕來之者亦來糴穀矣。
{{verse|42|6}}約色弗管理其郭糶穀與地之庶民。且約色弗之兄來面伏地拜之。
{{verse|42|7}}約色弗一見諸兄、則認之、佯爲不知、又訶叱之曰、爾何來也、曰、自迦南地、以糴糧也。
{{verse|42|8}}且約色弗認諸兄而兄不認之。
{{verse|42|9}}約色弗遂繫念因此所見之夢、對諸兄曰、爾等乃探子、只窺郭之不備、而來也。
{{verse|42|10}}曰長也不然、乃僕等只爲糴穀而來也。
{{verse|42|11}}僕等皆一人之子乃老實人、非債伺也。
{{verse|42|12}}曰、然汝來窺郭之不備也。
{{verse|42|13}}曰僕等原來十二兄弟迦南地一人之子、季現在偕父、又一人亡矣。
{{verse|42|14}}約色弗謂之曰果然、如說來汝乃探子也。
{{verse|42|15}}吾指侯命、發誓、若非帶季、不准爾出境、以徵言是否。
{{verse|42|16}}爾等皆被禁在此、惟差一人攜季來、以試爾言之真假、不然、指侯命、汝實屬探子矣。
{{verse|42|17}}遂押眾坐監中三日矣。
{{verse|42|18}}纔三日約色弗謂之曰、我亦敬畏上帝、故作此、且保生命也。
{{verse|42|19}}倘爾乃真人、則兄弟中一人綑在汝監宇、但汝往去載穀、濟家之饑。
{{verse|42|20}}惟攜季弟赴我、以証爾言、並不死矣、彼則如此行焉。
{{verse|42|21}}其則相談論曰、吾因弟重罪矣、乃我觀弟之悽慘之心、求我、又我不肯聽、故遭此禍矣。
{{verse|42|22}}流便答曰、我豈非勸爾、毋干其兒、惟爾不聽郤緣此討其血矣。
{{verse|42|23}}因用通事而言之、故不知約色弗會之。
{{verse|42|24}}惟約色弗退之、哀哭、復來相論牽西門來、眼前縛之也。
{{verse|42|25}}約色弗遂命以穀盈囊、亦將各人之錢囊內另給盤費、如此待之也。
{{verse|42|26}}兄等遂將穀、負驢、而往。
{{verse|42|27}}至寓、一人開囊飼驢、忽見其銀、正在囊口。
{{verse|42|28}}告兄弟曰、我銀送回、今在囊矣、眾遂廢心、惶驚相曰、上帝行我怎何。
{{verse|42|29}}遂返迦南地見父雅哥伯詳告所遭、云。
{{verse|42|30}}彼囯之宰相訶責我、視我如窺地也。
{{verse|42|31}}惟我曰、我乃真人並不探子。
{{verse|42|32}}吾等十二兄弟同父之子一者已亡、而季弟偕父在迦南地矣。
{{verse|42|33}}其人、即其地之宰相謂我曰、若爾等真人、如是可看出、必留兄弟之一偕我、其餘載糧、濟家之歉而去。
{{verse|42|34}}且攜季弟見我、由是可觀、爾非探子、乃係真人、則我交回兄、又爾貿易於囯可也。
{{verse|42|35}}○適纔倒囊之時卻各人包銀在其囊內、父子並看銀包、莫不驚懼矣。
{{verse|42|36}}父親雅哥伯遂謂其子曰、爾等奪去我子矣、約色弗已亡西門亦亡、另欲攜便雅憫去、此事皆逆我矣。
{{verse|42|37}}流便稟父曰請托兒我手、我保之安回、若我不攜子回來、可殺我二子也。
{{verse|42|38}}曰我不容兒偕爾往去、乃其兄已亡、其又獨在、爾行路若遭害、則使我白髮憂然歸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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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3|第四十三章}}</span>==
{{verse|43|1}}維時境內荒饑益重。
{{verse|43|2}}遇由麥西郭、運來之穀食完、父曰、復往糴些糧也。
{{verse|43|3}}猶大曰、其人實說云、亞弟不偕來、爾必不見我面焉。
{{verse|43|4}}今若差亞弟陪行、我則往去糴穀矣。
{{verse|43|5}}不、然不往蓋其人曰、除亞弟偕來不得見我面矣。
{{verse|43|6}}以色列曰、爲何害我而告之、還有亞弟。
{{verse|43|7}}曰、其人細問我親屬之情形、曰尊父還在、另有亞弟乎、我據言說來、豈果知、其將命我攜亞弟來乎。
{{verse|43|8}}猶大謂父親以色列曰、請父差子陪行、而我起程而往、汝我並嬰兒一應保命、並不死亡矣。
{{verse|43|9}}我願保之、向我手討之、若不攜之歸父、我終生獲罪矣。
{{verse|43|10}}今若不滯延、巳返來二次焉。
{{verse|43|11}}父以色列曰、若是如此、可作此也、採境內佳菓、載爾器、即些乳香、蜜糖、香質、沒藥、榧子、杏仁等豐物、送與該人也。
{{verse|43|12}}手可帶倍銀、亦爾囊內所得之銀交回、庶乎失錯也。
{{verse|43|13}}另攜亞弟、且起、再赴其人。
{{verse|43|14}}願全能上帝准喻致其人、以慈悲待爾、發回兄弟兼便雅憫、若我失子、則吾失子矣。
{{verse|43|15}}其人遂取禮物、手執倍銀亦攜便雅憫、起程往麥西郭謁見約色弗也。
{{verse|43|16}}約色弗一見便雅憫陪來、則謂管家曰引此人歸家、宰牲排筵、蓋午時.此人將陪我食矣。
{{verse|43|17}}其人遵約色弗之命、而引其人進約色弗之宇。
{{verse|43|18}}其人入約色弗之室、莫不驚懼、相論曰、緣初歸我囊中之銀、故引我入、以滋事、致捉擄我、並本驢矣。
{{verse|43|19}}遂就約色弗之管家、近室門相議云。
{{verse|43|20}}足下、我等初來果然糴穀。
{{verse|43|21}}遇到宿處、我等開囊、見各人之銀在囊口、本銀足數秤、故親手帶還之。
{{verse|43|22}}另帶他銀、糴穀、不知誰人載銀囊內也。
{{verse|43|23}}曰爾且安心、勿懼、汝上帝並列祖之上帝、賜銀囊內、我曾受爾銀焉、遂攜西門相見焉。
{{verse|43|24}}其人遂引是人入約色弗之室、裨水洗脚、且飼驢也。
{{verse|43|25}}又聞知自在彼食餅、故備餽儀、待約色弗午時回焉。
{{verse|43|26}}約色弗回時、手捧餽入室、伏地拜之。
{{verse|43|27}}夫約色弗問安曰、汝所言之老人、即尊父、尚在、無恙乎。
{{verse|43|28}}答曰、長僕家父尚在、無恙、遂頓首伏拜。
{{verse|43|29}}約色弗舉目睹同胞之弟、便雅憫而曰爾言之季弟、乃此人否。亦曰願上帝恩澤我弟。
{{verse|43|30}}且約色弗爲亞弟心腸痛裂.故急覓可泣之處、入房涕哭也。
{{verse|43|31}}後洗面而出、勉強曰、排筵。
{{verse|43|32}}遂排之、爲約色弗一席、爲兄弟一席、爲麥西囯人共一席焉.緣麥西郭人同希伯來族共席、係屬厭事也。
{{verse|43|33}}彼則前坐.其長按其生時、其季按其幼年.是以其人互相稱奇矣。
{{verse|43|34}}且親寄自前之饌.惟便雅憫之饌比各人之饌五陪之多、遂飲同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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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4|第四十四章}}</span>==
{{verse|44|1}}約色弗遂命管家曰、將穀滿囊、依所能負仍置各人之銀囊口焉。
{{verse|44|2}}亦將本爵、即乃銀爵、並穀價俱裝季者之囊中也.管家遂遵約色弗之命而行焉。
{{verse|44|3}}且天亮差去人連驢。
{{verse|44|4}}正距城不遠、約色弗謂管家、曰.起來、追其人、趕及之時、可曰.曷以惡報善哉。
{{verse|44|5}}吾長所飲之器並所弄玩者.豈非是乎、爾行此、即行惡矣。
{{verse|44|6}}且追及之際.依此言告之。
{{verse|44|7}}曰、長何出此言哉.僕等不敢作此事也。
{{verse|44|8}}請記昔所獲囊口之銀、我由迦南地來、巳交回長也、然則何能偷搶長家之金銀乎。
{{verse|44|9}}僕等之中誰藏此物、搜出、願定死罪、且我將爲長奴也。
{{verse|44|10}}曰可依爾言而行、搜出有物者、彼人爲奴、惟汝無辜。
{{verse|44|11}}各人遂急拏囊下地、各人開其囊也。
{{verse|44|12}}管家遂起尋自長至季.竟搜出爵在便雅憫囊中。
{{verse|44|13}}則裂衣各人乘驢回城。
{{verse|44|14}}猶大兼兄弟至.約色弗尚在室、伏地。
{{verse|44|15}}約色弗遂曰、爾何事作乎、人如我、果能測料之、豈不知乎。
{{verse|44|16}}猶大曰、足下稟長、有何言哉、焉能說辭脫罪乎。上帝察明僕等之咎、今僕等與所藏爵者、咸爲長奴矣。
{{verse|44|17}}曰、決不然、只遇爵在其手者、將爲我奴.惟爾安然歸父、可也。
{{verse|44|18}}猶大就近謂之曰長如侯一然、稟長俯念僕言、亦勿烈怒僕哉。
{{verse|44|19}}長問僕等云、有父兄否。
{{verse|44|20}}僕稟長曰.家父老還在、老紀生季子、其兄巳亡、其母獨遺此孤子、且父愛之。
{{verse|44|21}}長示僕等攜來、致眼見之。
{{verse|44|22}}余已稟長口其童不能離家父、恐別父則父必死。
{{verse|44|23}}惟長諭僕曰、非帶亞弟來此、不復睹我面焉。
{{verse|44|24}}後僕等歸見長僕家父。則轉報長示。
{{verse|44|25}}家父曰、爾等再去糴些糧也。
{{verse|44|26}}僕等答曰、吾不能下去、若亞弟偕我去可也.蓋季弟不陪行、則不得睹長面。
{{verse|44|27}}長僕家父則語我曰、爾知本妻與我生二子。
{{verse|44|28}}其一離我出外、我說必遭拖斃矣、而我不復見之。
{{verse|44|29}}今若取此去、其遭害、便令我白髮憂然臨墓矣。
{{verse|44|30}}今若回見僕父、且少年者不同在、則家父之命必掛童之命。
{{verse|44|31}}但看少年者不偕我來則家父必死、故僕等將使家父之白髮憂患臨墓矣。
{{verse|44|32}}蓋僕與父擔保子曰若不攜之到來、則吾終生獲罪於父矣。
{{verse|44|33}}今也稟長准僕、代此子爲奴及容童子偕兄弟等上去、
{{verse|44|34}}蓋我焉能上見家父而童子不陪行恐睹家父遭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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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5|第四十五章}}</span>==
{{verse|45|1}}維時約色弗當諸傍侍面前、不能忍情、則叱各人出外、且約色弗與兄弟自認、又無一人並立矣。
{{verse|45|2}}即舉大聲涕哭、又麥西人兼侯家聽之.約色弗遂謂其兄曰.
{{verse|45|3}}我乃約色弗家父尚在乎、惟兄弟因自在驚悚、不能應答矣。
{{verse|45|4}}約色弗謂兄弟曰、請近來、則近來矣。遂曰.爾素所賣於麥西郭之弟約色弗正乃我也。
{{verse|45|5}}上帝既差我、爾得保命、故以賣我到此、自不須憂悶也。
{{verse|45|6}}乃境內巳有此兩年之饑、還有五載必無稼穡。
{{verse|45|7}}且上帝差我前爾來、保汝後嗣在地、又太救保汝命。
{{verse|45|8}}如是非爾差我、乃上帝遣我也.且派我爲侯之父、闔家之長、並遍麥西郭之宰也。
{{verse|45|9}}爾可疾同見家父、謂之曰汝兒約色弗如此言云、蒙上帝之兒、爲統麥西郭之長、請下來就我、毋滯延焉。
{{verse|45|10}}可住坷山境內、近我、即家父連子孫、牛羊並凢所有者。
{{verse|45|11}}在彼我將養爾.尚有此五年之饑荒、則免父連家與凢所有者窮乏也。
{{verse|45|12}}卻爾親眼兼胞弟便雅憫親眼亦看、乃我親口講爾。
{{verse|45|13}}可將我在麥西郭之榮耀、並凢所見者、悉告家父即速帶父來此也。
{{verse|45|14}}遂抱弟便雅憫之頸而哭、又便雅憫抱其頸而哭。
{{verse|45|15}}約色弗亦嚫嘴諸兄弟而哭後兄弟與之相談也。
{{verse|45|16}}此事風聞於侯衙內、曰約色弗之兄弟來、係屬俱悅意。
{{verse|45|17}}侯示約色弗曰、可囑兄弟必行如此.荷諸畜生、而往迦南地.
{{verse|45|18}}父親與本家來就我、且我以麥西郭之嘉賜爾、可享此地之膏腴矣。
{{verse|45|19}}今所示者必遵行.可取麥西郭之車以乘妻子、且攜父親而來也。
{{verse|45|20}}因遍麥西郭之質業皆係屬爾、故毋惜本家貨矣。
{{verse|45|21}}夫以色列之子作此、且約色弗循侯命、給之以車輿盤費矣。
{{verse|45|22}}又給諸人各得新袍一領、惟與便雅憫賜三百兩銀、並五領新袍也。
{{verse|45|23}}與父親如此送也、即將牡驢十頭、負麥西郭之嘉物、兼牝驢十頭負穀餅、及父之贐饈也。
{{verse|45|24}}就打發兄弟起程日、路上毋動心焉。
{{verse|45|25}}遂離麥西郭、至迦南地見父雅哥伯。
{{verse|45|26}}告曰、約色弗尚在、爲遍麥西郭宰相也、惟雅哥伯失𠇌、並不信之。
{{verse|45|27}}遂以約色弗所述諸言、轉報父親待雅哥伯看約色弗所差之車、以接之.父親之心遂復甦矣、
{{verse|45|28}}以色列曰、足矣、我兒約色弗尚存、我未死之前、必往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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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6|第四十六章}}</span>==
{{verse|46|1}}以色列便帶凢所有者、起程、到誓源設祭、奉父以撒克之上帝也。
{{verse|46|2}}夜間上帝托夢現謂以色列曰、雅哥伯乎雅哥伯乎、曰、余在此也。
{{verse|46|3}}曰、我乃上帝、即爾祖之上帝、爾勿懼、往麥西郭蓋在彼處、我將以爾爲大郭也。
{{verse|46|4}}我將偕汝下麥西郭、亦必果然領爾回來、且約色弗必以親手按爾目也。
{{verse|46|5}}雅哥伯遂由誓源起身、又以色列之子。將父雅哥伯、並婦小乘侯所差之輿。
{{verse|46|6}}亦牽群畜、負財及迦南地所獲諸物即雅哥伯並諸苗裔來麥西郭也。
{{verse|46|7}}即其子孫、女並女孫、諸種帶同至麥西郭矣。
{{verse|46|8}}夫來麥西郭之以色列諸子、開名於左、雅哥伯並其子、即雅哥伯之長子流便。
{{verse|46|9}}流便之子乃哈諾 法路、希斯崙及迦米。
{{verse|46|10}}且西門之子乃也母耳、雅民、阿瞎、雅斤、鎻哈、及迦南女所生之兒沙羅也。
{{verse|46|11}}利未之子乃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46|12}}猶大之子乃以耳、阿男、示拉、法哩士、及撒喇、惟以耳 阿南等、並死於迦南地且法哩士之子乃希斯崙及哈母勒。
{{verse|46|13}}以薩迦之子乃陀拉、孚瓦、約伯、伸崙等。
{{verse|46|14}}且西布倫之子乃西烈、以倫雅列.
{{verse|46|15}}此諸子與女底拿共三十三人、皆係利亞氏、與雅哥伯在巴但亞蘭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16}}夫迦得之子、乃西非翁、哈居、書尼、以士本、以哩、亞囉底、亞哩利等。
{{verse|46|17}}且亞沙之子乃音拿、以書亞、以遂、底哩亞、及其妹西喇也、且底哩亞之子乃希別、馬勒結等。
{{verse|46|18}}此十六人乃拉斑所賜其女利亞氏之婢、名悉帕與雅哥伯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19}}且雅哥伯之妻喇結氏之子、乃約色弗兼便雅憫。
{{verse|46|20}}約色弗適住麥西囯娶安侯波提非喇之女亞西納、生馬拿西與以法蓮。
{{verse|46|21}}且便雅憫之子乃味拉、庇𨔽、亞實別、其喇、拿慢、以希、囉實母平、戶平、亞耳得等。
{{verse|46|22}}此十四人、乃喇結氏與雅哥伯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23}}且但之子乃戶伸。
{{verse|46|24}}又納大利之子乃雅泄、姑尼、也斯、示臉等。
{{verse|46|25}}此七人乃拉斑所賜其女喇結氏之婢名辟拉、與雅哥伯所生之子也。
{{verse|46|26}}夫陪雅哥伯來麥西地之人、即雅哥伯所生之子孫除諸媳婦外者、共六十六人也。
{{verse|46|27}}夫約色弗在麥西郭生有兩子、如此雅哥伯全家來麥西地者、共七十人也。
{{verse|46|28}}且雅哥伯遣猶大前往見約色弗可引之望坷山地.遂至坷山地矣。
{{verse|46|29}}約色弗遂備車前往坷山地迎父以斯列謁見、父即抱頸而久涕哭。
{{verse|46|30}}以斯列謂約色弗曰、幸爾尚在、余見爾面、今死可矣。
{{verse|46|31}}約色弗謂兄弟父家曰、我往稟侯云、昔在迦南地卑之兄弟與父家屬、來就我。
{{verse|46|32}}其人乃牧者以喂畜牲爲生、因此驅來群牛羊及凢所有也。
{{verse|46|33}}倘侯召爾等、問汝何業哉。
{{verse|46|34}}爾必稟云、僕等與祖自幼至今喂畜爲業、如是可住坷山地蓋麥西人視各牧如壓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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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7|第四十七章}}</span>==
{{verse|47|1}}夫約色弗來稟侯云、卑之家父、兄弟、帶群牛羊、與凢所有者、俱由迦南地來、今在坷山境住焉。
{{verse|47|2}}且約色弗取兄弟中五人、引見侯焉。
{{verse|47|3}}侯謂其兄曰、爾何業哉、稟侯曰、僕等乃牧者、祖父亦然。
{{verse|47|4}}又稟侯曰、因迦南地荒饑、僕等無可喂畜、故來此地寓焉、今請准僕居坷山地矣。
{{verse|47|5}}侯對約色弗曰、父親兄弟、就爾.
{{verse|47|6}}麥西囯在爾前、最膏腴之壤、賜父兄居矣、即居坷山境、倘知其中有壯強之人、可點之掌理孤畜矣。
{{verse|47|7}}約色弗遂引父雅哥伯會見侯、又雅哥伯祝福侯也。
{{verse|47|8}}侯問雅哥伯、汝何年紀、雅哥伯稟侯曰、余寓世之歲日紀、有百三十年矣。
{{verse|47|9}}吾生之日希少難過、不逮吾祖父寓世之壽歲日之紀也。
{{verse|47|10}}雅哥伯遂祝侯訖、別侯而退矣。
{{verse|47|11}}且約色弗循侯命、定父兄之居、給之麥西郭最膏腴之域、在喇米西境內爲業也。
{{verse|47|12}}約色弗遂供糧飼父兄全父家、依其家屬也。
{{verse|47|13}}於是饑荒不勝全地無糧、致麥西郭、並全迦南地、緣饑荒廢也矣。
{{verse|47|14}}約色弗遂以糴穀、積所有麥西郭、及迦南地諸銀、且約色弗、將銀收侯衙。
{{verse|47|15}}且麥西、迦南等地銀缺、麥西人皆來見約色弗曰.其銀既罄、然當面死、如之奈何、請予我糧也。
{{verse|47|16}}約色弗曰、缺銀、將群畜生與我、而我易畜供汝。
{{verse|47|17}}民遂牽群畜就約色弗、且約色弗收馬牛羊驢等、以食物易之、故當年替諸畜養之以糧也。
{{verse|47|18}}年完、次載其民又來曰、不瞞我長、本銀費竭、吾長亦有我群畜、郭面獨有本身及田畝、並無他物。
{{verse|47|19}}長曷容我與田眼前偕亡、今賣本身與田畝代之供糧、如是本身與田畝役侯也、只給我種、以保命、免死.又地不荒矣。
{{verse|47|20}}饉饑愈甚、麥西人各賣田.如此其田歸侯也.又約色弗爲侯悉買麥西郭諸田焉。
{{verse|47|21}}併自麥西之界至其極、將其民搬進城邑。
{{verse|47|22}}但祭司之田不買、乃侯額賜祭司、而侯所賜之分其食也、故不賣其田畝也。
{{verse|47|23}}約色弗遂謂民曰、今日我爲侯買爾身兼田畝、郤此有種、稼田可也。
{{verse|47|24}}只到穡時、可抽五分之一納侯、自收四分以爲田種、自食並家之妻孥之口糧也。
{{verse|47|25}}曰、長、救我命、如沾長之恩、爲侯之僕也。
{{verse|47|26}}如是約色弗立法於麥西郭及於是日、必抽五分之一奉侯、獨祭司之田不歸侯也。
{{verse|47|27}}○惟以色列族住麥西境內、坷山之域在彼獲業、倍增蕃盛矣。
{{verse|47|28}}夫雅哥伯居麥西郭、十有七年、如此其紀一百四十七歲矣。
{{verse|47|29}}且以色列忌日邇來、故召其子約色弗曰、如眼前沾恩、則置手吾腿下、必誠然厚待我、並不葬我於麥西郭。
{{verse|47|30}}但我欲與祖父同墓.故汝必送我出麥西郭、而葬於其塋域、曰、兒如言將行焉。
{{verse|47|31}}曰、必誓就誓、又以色列在床頭向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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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8|第四十八章}}</span>==
{{verse|48|1}}嗣後、適其人告約色弗曰.卻尊父染病、其則帶同兩子、馬拏西以法蓮等陪行。
{{verse|48|2}}且某報雅哥伯曰、子約色弗來就爾也、以色列遂勉強坐在榻上。
{{verse|48|3}}雅哥伯語約色弗曰.昔在迦南地路斯邑、全能之上帝出現、又祝福我。
{{verse|48|4}}謂我云、我卻倍增繁盛、使爾成群民.並以此地賜爾後裔、爲永世業矣。
{{verse|48|5}}且我未來麥西就汝、即在麥西郭所生之兩子、以法亞 馬拏西等歸我、如本子流便 西門亦屬我也。
{{verse|48|6}}但此後、所生之子歸爾可也、又稱之循兄弟之名、在其業也。
{{verse|48|7}}我自巴但來之時、在迦南地、正在路間距以弗喇大不遠.則喇結氏昇在我側。
{{verse|48|8}}且我葬之在以弗喇大路上、即是伯利恆以色列遂看約色弗之兩子、曰、此乃誰哉。
{{verse|48|9}}約色弗謂父曰、蒙上帝在此所賜我之二子也、曰、請帶來此、且我祝之也。
{{verse|48|10}}夫以色列年老目昧不能見、乃約色弗帶子近來、惟父親嘴、且抱子。
{{verse|48|11}}以色列又謂約色弗曰.吾昔不料見爾面、而上帝亦以爾子示我看焉。
{{verse|48|12}}遂將二子出膝間、且約色弗伏地。
{{verse|48|13}}約色弗帶兩、右手執以法蓮向以色列之左、又左手執馬拏西向以色列之右、如是近就之。
{{verse|48|14}}惟以色列伸右手明然引之、按右在季子以法蓮首上、並按左手在長子、馬拏西首上。
{{verse|48|15}}遂祝約色弗云。祖父亞伯喇罕 以撒克等前行之上帝、並終生及今日所養我之上帝。
{{verse|48|16}}即救我出諸難之上帝、願祝福此童、可繼祖父亞伯喇罕 以撒克兼我之名令之倍增成群、在地中矣。
{{verse|48|17}}惟約色弗一見父按右手在以法蓮首上、則不悅意、遂舉父手、欲從以法蓮之手移到馬拏西之首。
{{verse|48|18}}約色弗亦謂父曰、爹也不然、此乃長子父按右手其首上也。
{{verse|48|19}}父推辭曰、吾兒我知之、我知之、此子亦將成囯、且爲大、惟季子實超長子、又其苗裔將爲群民矣。
{{verse|48|20}}當是日、祝之云以色列民將如是祝人曰、願上帝令爾或猶以法蓮 馬拏西等。則置以法蓮在馬拏西之前也。
{{verse|48|21}}以色列遂語約色弗曰、我卻將昇矣、惟上帝將祐爾、令爾等旋祖宗之地。
{{verse|48|22}}昔我以劍弓所奪於亞摩哩人之手、以此業我賜爾即多於兄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9|第四十九章}}</span>==
{{verse|49|1}}夫雅哥伯召諸子曰、爾等集來、致我言爾所遭末日之情也。
{{verse|49|2}}雅哥伯之子歟可集且聽父以色列之言矣。
{{verse|49|3}}流便乃我長子歟、我勢力之魁元歟尊貴才能、俱勝歟。
{{verse|49|4}}噫、猶水之放蕩、無所禁止、又穢褻、不畏上帝也、故爾終不得卓越乎哉。
{{verse|49|5}}西門及利味乃兄弟也、在室內藏暴器矣、我心歟不通其密計、我𠇌歟毋合會、乃其生氣
{{verse|49|6}}而誅人、其任意而割斷牛之跟筋焉。
{{verse|49|7}}其怒烈、其氣殘忍、俱可咒詛、故在雅哥伯之中、我將分之而撒於以色列中矣。
{{verse|49|8}}猶大歟、兄弟將讚美爾、父親之子將伏拜爾、又爾手將下敵之項矣。
{{verse|49|9}}猶大歟乃獅子、吾兒擄掠而回、則如獅如老獅伏也、孰擾醒之哉。
{{verse|49|10}}其柄不必離猶大、其設法者不去其腳待康寧君至、且民咸歸之矣。
{{verse|49|11}}其繫厥駒於葡萄樹、亦繫驢子於葡萄藤、則以香茶洗衣、以葡萄之汁沃袍也。
{{verse|49|12}}其眼以丹成紅、其齒以乳成白矣。
{{verse|49|13}}西布倫將居於海濱、爲船泊之所、又其交界及西頓地矣。
{{verse|49|14}}以薩迦如壯驢、偃卧於廄也。
{{verse|49|15}}其觀安逸乃善、土地乃美、遂付肩負荷、進貢爲役矣。
{{verse|49|16}}但將審其民如以色列之宗派焉。
{{verse|49|17}}但如路沿之蛇、道中之蝮、致咬馬跟、騎者倒落矣。
{{verse|49|18}}皇上帝歟、望救我也。
{{verse|49|19}}軍伍將追加得、然後擊勝之。
{{verse|49|20}}亞沙將出膏糧、又產土之甘物。
{{verse|49|21}}納大利如放釋之塵、其出佳言。
{{verse|49|22}}約色弗如茂盛之樹、似泉旁之藤、其枝蔓衍垣焉。
{{verse|49|23}}弓手恨憎射之。
{{verse|49|24}}但其弓輩、又恃雅哥伯有能之上帝、加手之方、由是有以色列之牧、並其磐焉。
{{verse|49|25}}蒙爾父之上帝、汝得保祐、依全能之主宰、爾享祝福、即天上淵下之祝、胎嬭之祝也。
{{verse|49|26}}爾父之祝勝於列祖之祚、極於永遠之山、皆歸約色弗之首、又歸離兄弟者之頂上也、
{{verse|49|27}}便雅憫猛如豺狼也、朝吞其所捉、夕分其所贜也。
{{verse|49|28}}此皆以色列之十二宗派、此亦其父所言而祝之、各人按其祚、而禱福也。
{{verse|49|29}}且示之曰、我將歸我民、爾可葬我同諸祖宗在黑人以弗倫田內之塋穴也。
{{verse|49|30}}即迦南地慢哩對而麥比拉田內之穴、昔亞伯喇罕向黑人以弗崙所買爲塋域矣。
{{verse|49|31}}彼處人葬亞伯喇罕兼其妻撒喇氏、在彼葬以撒克兼其妻哩別迦氏、在彼並葬利亞氏矣。
{{verse|49|32}}此田兼與內所有之穴由黑人而買矣。
{{verse|49|33}}雅哥伯囑子畢、則縮脚入榻且斷氣、又歸本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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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0|第五十章}}</span>==
{{verse|50|1}}約色弗便着屬下醫生以香料釁父、方醫生釁之約色弗謂侯家人曰幸蒙汝恩請稟侯間云。
{{verse|50|2}}家父令我發誓云卻我昇時、必葬我於迦南地所掘之墓矣、今也容我往彼葬父而回。
{{verse|50|3}}侯曰可詣、葬父據所令汝發誓矣。
{{verse|50|4}}約色弗遂往葬其先父、且侯之屬衙之長、及麥西郭之老皆陪行。
{{verse|50|5}}並約色弗全家及兄弟父家、俱上、獨留嬰孩、牛羊等、留在坷山地矣亦有車、馬同行成繁群。
{{verse|50|7}}抵約耳坦河外於荊棘禾場。
{{verse|50|8}}夫迦南居民看荊場之喪、則曰此乃麥西郭人之喪葬也、故稱約耳坦河外之處曰麥西、人之喪葬也。
{{verse|50|9}}夫子循父命而行。
{{verse|50|10}}送屍到迦南地、慢哩對面在麥庇拉田內之穴而葬之、此田乃亞伯喇罕由黑人以法崙所買爲塚地之業也。
{{verse|50|11}}葬父、約色弗兼諸兄弟凢送喪父、者咸回麥西郭來、
{{verse|50|12}}○夫約色弗諸兄弟先父已昇則曰約色弗庶幾恨我方因我待之諸惡將報也。
{{verse|50|13}}遂差人稟約色弗曰、先父未死已囑云、爾可請約色弗且宥兄等之罪過、蓋兄弟待汝不善。
{{verse|50|14}}但今望以父之上帝諸僕罪赦也、言畢則約色弗哭矣。
{{verse|50|15}}兄亦來俯伏面前、曰我等乃爾僕矣。
{{verse|50|16}}約色弗、曰、毋懼我代上帝乎。
{{verse|50|17}}爾等謀害我而上帝變之爲善、致如今日保多民之命矣。
{{verse|50|18}}今也勿懼我將供養爾、兼爾子女也、遂以惠言慰之也。
{{verse|50|19}}夫約色弗兼父家住麥西郭、乃約色弗享壽一百有十歲矣。
{{verse|50|20}}且約色弗見以法蓮之曾孫、亦有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抱養在約色弗膝上也。
{{verse|50|21}}約色弗謂其兄弟曰我臨昇矣、且上帝將垂顧、導爾等出、此郭旋到所誓賜亞伯喇罕、以撒克、雅哥伯等之地也。
{{verse|50|22}}約色弗亦令以色列之子誓云上帝果然垂顧爾、且必運我骨骸出於此地。
{{verse|50|23}}約色弗享壽共百有十歲且昇、人遂釁鬯之盛棺於麥西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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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傳卷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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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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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創世傳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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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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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創世記|創世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 · [[#第三十七章|37]] · [[#第三十八章|38]] · [[#第三十九章|39]] · [[#第四十章|40]] · [[#第四十一章|41]] · [[#第四十二章|42]] · [[#第四十三章|43]] · [[#第四十四章|44]] · [[#第四十五章|45]] · [[#第四十六章|46]] · [[#第四十七章|47]] · [[#第四十八章|48]] · [[#第四十九章|49]] · [[#第五十章|50]]</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元始上帝造天地、
{{verse|1|2}}天地混沌、淵靣昏冥、而上帝之神感動在水之靣也。
{{verse|1|3}}上帝曰、光必發、而光即發也。{{批|爺是光、哥是光、主是光。}}
{{verse|1|4}}且上帝觀光乃善。上帝遂分光隔暗焉。
{{verse|1|5}}上帝名光曰日、稱暗曰夜。夕則接旦、爲元日也。
{{verse|1|6}}上帝遂曰、水中間必成穹蒼、分水絕水。
{{verse|1|7}}上帝則創造穹蒼、又以穹蒼下之水分穹蒼上之水、而有如此也。
{{verse|1|8}}上帝方稱穹蒼曰天。夕則接旦、爲第二日也。
{{verse|1|9}}且上帝曰、天下諸水可聚合一處、致現旱地、而有如此也。
{{verse|1|10}}又上帝稱旱地、曰山、名聚合水、曰海也。且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11}}上帝曰、地可萌草與菜、發種子者、並地上之樹結菓者、內包本仁子、各照其類矣、而有如此也。
{{verse|1|12}}地則出草與菜、各依其類也。方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13}}夕則接旦、爲第三日也。
{{verse|1|14}}且上帝曰、天上穹蒼出列光、以分晝夜、以定曆像、季時、年日等、
{{verse|1|15}}又爲天空之光亮、以照地上、而有如此也。
{{verse|1|16}}上帝方創造兩件巨光、其大光者、以綱紀日矣、其小光者、以綱紀夜矣。又創造諸天星宿、
{{verse|1|17}}遂置之於天空、以照地上、
{{verse|1|18}}又綱紀晝夜、又絕光隔暗。上帝則觀之乃善焉。
{{verse|1|19}}夕則接旦、爲第四日也。
{{verse|1|20}}上帝遂曰、諸水必發活動之生物、鳥亦必在地上飛於天空、
{{verse|1|21}}又在洋海中、創造鯨魚、與各活動之生物。水所繁發生者、各隨其類。又造有翼之鳥各隨其類、生殖。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22}}上帝又稱祝之曰、生物必增益、充滿海中之水、鳥亦必加多、滿空中、
{{verse|1|23}}夕則接旦、爲第五日也。
{{verse|1|24}}上帝曰、地必發出生物、隨其類、即畜生、爬物百獸隨其種類、而有如此也。
{{verse|1|25}}夫上帝創造地上走獸各依其類、畜生各依其類、以及各爬地之物各依其類。且上帝觀之乃善焉。
{{verse|1|26}}○且上帝曰、我 應創造人類、像吾本模、似吾親樣、致統管遍地海魚空鳥、畜生、並各爬地之昆蟲也。
{{verse|1|27}}如是上帝創造其人、似巳本像相似、上帝之模而創之、而造之男女矣。
{{verse|1|28}}且上帝祝之、又上帝謂之曰、爾必加增充滿地矣。且服之並管海魚空鳥暨地上諸活動之生物矣。
{{verse|1|29}}上帝遂曰、我却將全地靣各菜包種子者並各包樹之菓生仁子者、悉賜爾爲食物也。
{{verse|1|30}}吾將在地各獸天空各鳥、暨爬地各生物者、均錫凢青菜爲食也、而有如此也。
{{verse|1|31}}且上帝觀所創之萬物、却係甚善矣。夕則接旦、爲第六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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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如此天地與萬物完成焉。
{{verse|2|2}}當七日、上帝所創之物完竣、但於七日、以所造諸物安息。
{{verse|2|3}}蓋於是日、上帝以創造萬物完畢、而安息也。所以上帝稱祝、而成聖第七日矣。
{{verse|2|4}}○然天地造化之傳、乃如是也。
{{verse|2|5}}當日上主皇上帝創造天地、則田之各草未生於地、又田之各菜未發也原來上主皇上帝未令雨下地矣、並未有人耕田焉。
{{verse|2|6}}於是有霧、自地騰上、而灌遍上靣焉。
{{verse|2|7}}上主皇上帝則將上塵甄陶人也、亦以生氣噴人鼻孔、即成活靈也。
{{verse|2|8}}上主皇上帝又栽園、於以田東向、乃此間置其所甄陶之人也。
{{verse|2|9}}上主皇上帝又令各項美看、好食之樹、由土發出、又生活之樹、兼辨知善惡之樹等、均在園中也。
{{verse|2|10}}夫從以田有河流出灌其園焉、即由彼而支流者、爲四川。
{{verse|2|11}}一河名曰北遜、沿哈未拉地四方周流、彼地有金也、
{{verse|2|12}}其地之金乃美矣、彼亦有琥珀、璧玉、
{{verse|2|13}}二河名曰其訓、即遶流遍古實地。
{{verse|2|14}}三河名曰希底結、即流亞書耳地東向、四河名曰百喇的矣。
{{verse|2|15}}○夫上主皇上帝帶人而置之在以田園、爲耕守之、
{{verse|2|16}}上主皇上帝亦諭其人曰、爾可隨意食園中之各樹菓、
{{verse|2|17}}惟其辨知善惡之樹、不可食之、乃當食之日、定然必死矣。
{{verse|2|18}}且上主皇上帝曰、其人獨在不善、我將造同伴之人、與之相合。
{{verse|2|19}}上主皇上帝則將土塵甄陶野之百獸、與諸空鳥、又擕之到亞坦靣前何名稱之、然據亞坦所稱各生物者、正是其名也。
{{verse|2|20}}且亞坦稱諸畜生空鳥、與各野百獸之名、但亞坦不遇與自相合之同伴。
{{verse|2|21}}然上主皇上帝令亞坦沉睡、正寢之間、將脇一骨、以肉塞之。
{{verse|2|22}}上主皇上帝方將所取亞坦之脇成女、又引之見亞坦也。
{{verse|2|23}}亞坦遂曰、今目看其本骨之骨、本肉之肉、故因由男人取出之必稱之女人也。
{{verse|2|24}}是以人必離父母、而眷戀本妻、又兩者將合一體也。
{{verse|2|25}}且夫婦二人並裸而不愧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上主皇上帝所造之各野獸、莫狡於蛇也、乃對女曰、上帝豈有禁云、勿食園中樹菓否。
{{verse|3|2}}女對蛇曰、我等可食園之樹菓、
{{verse|3|3}}論及園中樹菓、上帝云、毋食毋摸之恐爾死也。{{批|夏娃初信鬼話、致後來子孫、受洪雨浸、未見死。之前蛇惑逆聖旨、未必死、還做得神。既見死之後、蛇惑有弟二世還會變生、代代婦人多信鬼話、致害命也。}}
{{verse|3|4}}蛇對女曰、汝未必死矣、
{{verse|3|5}}原來上帝自知於食之日、爾眼必開、能辨知善惡者、自成似神焉。
{{verse|3|6}}於是女人視其樹、又乃好食、又爲眼所取、又係樹可貪慕、以成巧捷者、即採菓食之、亦遞其夫、彼亦食之也。
{{verse|3|7}}兩人之眼隨開、自覺身裸、遂編蕉葉爲裙矣。
{{verse|3|8}}適日凉、上主皇上帝遊園既聞其聲、亞坦並婦躲身園樹之中、以避上主皇上帝之自在也。
{{verse|3|9}}上主皇上帝遂召亞坦云、汝何在。
{{verse|3|10}}曰、我聽主聲園中、因係裸身、故畏躲避矣。
{{verse|3|11}}曰、汝係裸身、孰言爾乎、我所禁食之樹、爾豈食乎。
{{verse|3|12}}其人曰、主所賜陪我之婦、採樹予我、而我食也。
{{verse|3|13}}上主皇上帝遂對婦曰、爾所作者何哉。女曰、蛇誘惑我故食矣。
{{verse|3|14}}上主皇上帝則謂蛇曰、既作此事、爾必見詛、過於諸牲口、連凢野獸者、且必腹行、又終生食塵焉。
{{verse|3|15}}又我令爾與婦結仇、連爾苗裔與婦苗裔、均結仇矣、其將碎爾首、惟爾將碎其踵也。
{{verse|3|16}}且謂婦曰、我增而劬勞至切、產兒惟難、又爾將戀本夫、又夫管爾矣。
{{verse|3|17}}則謂亞坦曰、既聽婦聲、且食我所禁毋食之樹、故緣爾祩襰其土、爾必終生苦憂由地食也。
{{verse|3|18}}其土與汝將發荊棘、但汝食田菜、
{{verse|3|19}}又汗顏度食、逮歸汝原出之土也、即汝乃塵、於塵必歸焉。
{{verse|3|20}}夫亞坦因婦乃萬生之母、故稱其婦名曰、夏娃。
{{verse|3|21}}且上主皇上帝爲亞坦及爲婦作皮衣、衣之。
{{verse|3|22}}○且上主皇上帝曰、却其人辨知善惡、成像屬我矣。恐其伸手、亦摘命樹、食之而永活也。
{{verse|3|23}}所以上主皇上帝着其人出以田園、以耕自原出之土也。
{{verse|3|24}}遂驅其人出、又以田園東向、置英雄天使、持熖劍閃爍、防範命樹之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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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夫亞坦與婦夏娃相交.其懷孕生子該隱云、我獲皇上帝之人。
{{verse|4|2}}復產其弟亞別.夫亞別爲羊牧、但該隱爲耕田。
{{verse|4|3}}日後該隱遇有土產、而祭皇、上帝矣。
{{verse|4|4}}亞別亦奉首生犧牲、並其油膏、惟皇上帝顧亞別、兼其祭矣。
{{verse|4|5}}而不顧該隱兼其祭矣.故該隱蹙額太怒。
{{verse|4|6}}皇上帝謂該隱曰、爲何蹙額、因何發怒。
{{verse|4|7}}作善者不亦悅乎.然若作不好罪如伏門前、又必貪及、又汝必管之。
{{verse|4|8}}嗣後該隱與弟亞別相談、遇在野時、卻該隱起攻弟亞別而殺之矣。
{{verse|4|9}}皇上帝遂問該隱曰、弟亞別何在、曰、不知也、我須防弟乎。
{{verse|4|10}}曰爾何作哉、弟血聲自地呼及於我。
{{verse|4|11}}今汝於地上見咒、即地巳開口、由汝手滲收弟之血矣。
{{verse|4|12}}茲復耕田、還不出其產物、而爾必流蕩於地矣。
{{verse|4|13}}該隱對皇上帝曰、本罪甚重太過、不可赦之。
{{verse|4|14}}卻今日主逐我出地而令避主面流蕩於地、則各人遇我、可殺我也且
{{verse|4|15}}皇上帝謂之曰、但凢殺該隱者、將報仇七倍。於是皇上帝加號諸該隱、免人遇而殺之也。
{{verse|4|16}}該隱方出避皇上帝之面焉、居以田東向、於挪得地。
{{verse|4|17}}且該隱與妻相交、遂懷孕生子、名曰、以諾又建城、以子名稱之以諾也。
{{verse|4|18}}以諾生以臘、以臘生米戶雅耳、米戶雅耳生米土薩耳、米土薩耳生拉麥。
{{verse|4|19}}夫拉麥娶二妻、一名亞大氏、一名洗拉氏。
{{verse|4|20}}亞大氏生、雅巴勒正是寓帳、並牧畜者之祖也。
{{verse|4|21}}弟名猶巴勒、爲各彈琴吹簫者之祖也。
{{verse|4|22}}又洗拉氏生土八該隱、乃教各銅鐵匠、其妹名拿馬氏。
{{verse|4|23}}夫拉麥謂本妻亞大與洗拉曰。拉麥之婦乎、必聽我聲、應聞我言、我殺人而自傷、我戮童而自痍矣。
{{verse|4|24}}若爲。該隱必報仇七倍、則爲、拉麥必報仇七十七倍矣。
{{verse|4|25}}夫亞坦復與妻相交生子、稱名爲設云、代亞別、該隱所殺者、上帝設我他子也。
{{verse|4|26}}設亦生子、名稱以哪士。當時人起懇籲皇上帝之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亞坦之族譜乃如是。當日上帝造人、相似上帝之像、造之。
{{verse|5|2}}又創之男女稱祝之、又於造之日、稱其名爲亞坦。
{{verse|5|3}}夫亞坦有一百三十歲、方生一子、相似自已親像、稱名設也。
{{verse|5|4}}亞坦生設之後、尚活八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5}}故亞坦享壽共九百三十歲、便昇。
{{verse|5|6}}設有百零五歲、方生以哪士。
{{verse|5|7}}設生以哪士之後、尚活八百零七歲、另生子女.
{{verse|5|8}}故設享壽共九百一十二歲、而昇。
{{verse|5|9}}以哪士有九十歲、方生該南。
{{verse|5|10}}且以哪士生該南之後、尚活八百十五年、亦生子女。
{{verse|5|11}}故以哪士享壽共九百有五歲、就昇。
{{verse|5|12}}該南有七十歲、方生馬哈拉列、
{{verse|5|13}}且該南生馬哈拉列之後、尚活八百四十歲、另生子女。
{{verse|5|14}}故該南共享壽九百有十歲、方沒。
{{verse|5|15}}馬哈拉列有六十五歲、方生雅列、
{{verse|5|16}}且馬哈拉列生雅列之後、尚活八百三十年。另生子女。
{{verse|5|17}}故馬哈拉列享壽共八百九十五歲、即昇。
{{verse|5|18}}雅列有一百六十二歲、方生以諾。
{{verse|5|19}}且雅列生以諾之後、尚活八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20}}故雅列共享壽九百六十二歲、則昇。
{{verse|5|21}}以諾有六十五歲、方生米土撒拉、
{{verse|5|22}}夫以諾生米土撒拉後、得上帝恩眷連三百年。另生子女。
{{verse|5|23}}故以諾共享壽三百六十五年。
{{verse|5|24}}夫以諾蒙上帝眷顧、因上帝愛之、則不在也。
{{verse|5|25}}米土撒拉有一百八十七歲、方生拉麥、
{{verse|5|26}}且米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尚活七百八十二歲、另生子女。
{{verse|5|27}}故米土撒拉共享壽九百六十九歲方昇。
{{verse|5|28}}拉麥有一百八十二歲方生一子、
{{verse|5|29}}而稱其名挪亞曰、上帝已詛土矣。此子爲手勞工慰我。
{{verse|5|30}}且拉麥生挪亞之後、尚活五百九十五歲、另生子女。
{{verse|5|31}}故拉麥共享壽七百七十七歲後昇。
{{verse|5|32}}挪亞正五百歲、方生閃、哈麥、雅弗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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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遇有人類始蕃庶於地面、又生女兒。
{{verse|6|2}}卻神子等看人類之女艷美。故凢所選者、娶爲妻矣。
{{verse|6|3}}皇上帝曰。人乃肉體、本神與之不恆爭也。然其生紀必爲一百二十年焉。
{{verse|6|4}}當日有高大人在世界。嗣後神子與人類之女相交後、生子、爲英雄、古有聲名之人。
{{verse|6|5}}○皇上帝觀人類之惡重在地矣。乃心內悉所希圖恆惡而已。
{{verse|6|6}}所以皇上帝因造人類在地、心憂悔恨。
{{verse|6|7}}皇上帝曰、我悔恨造之、故將滅前所造之人、絶地面、人連獸、爬物與空鳥也。
{{verse|6|8}}惟挪亞在皇上帝之眼前沾恩焉。
{{verse|6|9}}夫挪亞之譜如左、挪亞爲當世公義德全之人。{{批|爺降洪雨因信鬼話、哥降贖罪因信鬼話}}
{{verse|6|10}}挪亞亦蒙上帝眷顧、又生三子、名閃、哈麥、雅弗特等。
{{verse|6|11}}然世界邪敗於上帝之前、又虐弊滿地。
{{verse|6|12}}且上帝俯觀地時、卻屬歪也。原來地之凢人僻邪行爲矣。
{{verse|6|13}}上帝謂挪亞曰、緣人之暴虐滿地、致我前萬人臨終、又我必滅人連地也。
{{verse|6|14}}爾必將桱木造巨舟、舟內爲艙房、內外以歷青油塗之。
{{verse|6|15}}可造之如左、其舟長三十丈、闊五丈、高三丈、
{{verse|6|16}}舟內作窗、在上廣一尺成之、在邊開門、舟分上中下層、成之。
{{verse|6|17}}卻我親自必令洪水氾地、致盡滅包生氣之萬有在天下、又萬物在地必亡沒也。
{{verse|6|18}}但與爾立約、且帶同妻子與媳婦、咸可登舟也。
{{verse|6|19}}又將肉身生物各類、牝牡二隻、必攜登舟、以保全其命矣。
{{verse|6|20}}鳥依其類、獸依其類、凢爬地之物依其類、各項二隻將就爾、以保全之。
{{verse|6|21}}又爾必拾各色食物積之、致爲自連生物資糧也。
{{verse|6|22}}夫挪亞遵照上帝之諸諭悉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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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皇上帝謂挪亞曰。本面前、惟見汝爲義在此世之中、故爾並全家可登巨舟。
{{verse|7|2}}又潔畜中各類逐擇牝牡七隻、穢獸中可取牝牡二隻、
{{verse|7|3}}天空之鳥亦取雌雄七隻、致存孽種於全地面也。
{{verse|7|4}}然越七日、吾必降雨、四旬晝夜不絶、又將所造各生物、盡滅除地面也。
{{verse|7|5}}且挪亞悉循皇上帝所命而行焉。
{{verse|7|6}}當洪水流地之時、挪亞適有六百歲、
{{verse|7|7}}即挪亞與妻子、媳婦等、俱上巨舟、以避洪水也。
{{verse|7|8}}按照上帝諭飭挪亞並帶潔畜、穢獸、禽鳥、與各爬地之物、
{{verse|7|9}}各類牝牡每一匹俱就挪亞、而登巨舟也。
{{verse|7|10}}夫七日後、遇洪水流地矣。
{{verse|7|11}}值適挪亞有六百歲二月是月之十七日、當是日淵源悉湧、天窗又開矣、
{{verse|7|12}}霖雨繼四旬晝夜下地。
{{verse|7|13}}當是日挪亞暨挪亞之子閃 哈麥、雅弗特 挪亞之妻、其三媳婦、皆登巨舟、
{{verse|7|14}}帶同野獸各類、生畜各類、並昆蟲爬地者各類、與禽各類、兼各項鳥也。
{{verse|7|15}}凢生有生氣者、每一匹就挪亞登巨舟也。
{{verse|7|16}}各登舟者、係凢生物之牝牡、均循上帝之命皇上帝遂閉之。
{{verse|7|17}}且洪水漲地四旬、水又溢漫、致巨舟泛而浮地上、
{{verse|7|18}}水愈漲、氾濫於地、且舟漂流水面、
{{verse|7|19}}水橫流地、溢漫天下嶽山.
{{verse|7|20}}水洋溢一丈五尺、漫山。
{{verse|7|21}}夫禽獸、畜生、昆蟲爬地者、與諸人、各生物動於地者、俱淪沒也、
{{verse|7|22}}又在陸地凢鼻孔內有生息氣者咸亡。
{{verse|7|23}}致滅地面之各活物、人類、畜生、昆蟲、天空之鳥、一均盡滅、除地面、獨挪亞共在巨舟者保命也。
{{verse|7|24}}即百五十日、水溢地上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上帝俯念挪亞、並舟中各禽獸、與凢生物等、且上帝令風吹地、水則退矣、
{{verse|8|2}}又淵源塞矣、天窗閉矣、天雨息矣。
{{verse|8|3}}且水漸得退地畢竟百五十日後洪水消焉。
{{verse|8|4}}於七月、是月十七日、巨舟擱亞喇臘山。
{{verse|8|5}}且洪水漸退、逮十月時、於十月、是月初一日、山峰始見。
{{verse|8|6}}四旬後、遇挪亞開所作之舟窗。
{{verse|8|7}}放鴉飛翔往來、迄水涸於地矣。
{{verse|8|8}}又放鴿子欲看水退土面、否、
{{verse|8|9}}但鴿不着淒脚之處、因洪水溢遍地面、故自回舟來、挪亞遂伸手、接之入舟。
{{verse|8|10}}另待七日、復放鴿出舟。
{{verse|8|11}}其鴿晚時回來、嘴含所採橄欖樹葉.由是挪亞自知水已退地矣。
{{verse|8|12}}還待七日放鴿、但再不歸來。
{{verse|8|13}}適挪亞有六百零一歲於正月、是月朔一日、水涸於地、挪亞便開舟之艙、看見、卻土面巳涸矣。
{{verse|8|14}}於二月、是月之二十七日、其地涸也。
{{verse|8|15}}上帝謂挪亞曰、
{{verse|8|16}}爾並妻子媳婦、必出巨舟也.
{{verse|8|17}}帶同禽獸暨昆蟲爬地者、各項生物、凢有可出舟、在地生益增繁多添於地。
{{verse|8|18}}當下挪亞與妻子、媳婦俱出。
{{verse|8|19}}又各禽、各獸、昆蟲凢爬行於地者、各隨其類、咸出巨舟也。
{{verse|8|20}}且挪亞爲皇上帝築壇、取清潔禽、與清潔獸、各類、焚祭於壇上。
{{verse|8|21}}且皇上帝一享祭之美香、則皇上帝心內云、世人自幼心思惟惡、嗣後緣人類、又不復詛地、又仍素所作、不再滅各生物也。
{{verse|8|22}}夫地存之時閒、稼、穡、暑、寒、夏、冬、晝、夜、供不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上帝祝挪亞兼其子、曰、爾可增多、蕃衍盈地。
{{verse|9|2}}至於各野獸、暨空鳥各隻、以及在地動之凢物者、並各海魚皆必畏懼爾矣、我亦將之繳爾手。
{{verse|9|3}}汝可食諸活動之物、如其蔬菜、我以萬物賜爾矣。
{{verse|9|4}}但活肉即其血者、毋可食也。
{{verse|9|5}}至汝活之血、我果然必討之、不論人獸傷命、吾必討之、凢人之兄弟傷人之命者、我亦必討之也。
{{verse|9|6}}夫上帝造人依本像、故凢流人血者、其人之血亦無不必流之也。
{{verse|9|7}}且爾可生齒日蕃、益增、充殖於地。
{{verse|9|8}}上帝謂挪亞與所有之子曰。
{{verse|9|9}}夫我與爾、又與爾後裔親立約。
{{verse|9|10}}又將所有禽獸、以及地之畜生諸類、凢生物者、即凢出巨舟者、並地之畜生諸類、一切均立約也。
{{verse|9|11}}我將與爾立約、即今以來、不復令洪水滅諸生物、又洪水不再壞地也。
{{verse|9|12}}上帝曰、我與爾等兼諸活物、永世立約、卻有此號。
{{verse|9|13}}即在雲內、我置天虹、爲我與地所立約之號也。
{{verse|9|14}}將來我帶雲浮地上、即雲內必有虹現焉。
{{verse|9|15}}我則記念、前與爾等、兼諸生物各類所立之約、又嗣後其水不洪、並不沉沒眾生物也。
{{verse|9|16}}天虹必在雲中、且我觀之、則垂念上帝之與地上眾凢肉生所立永約。{{批|爺立永約現天虹、天虹彎彎似把弓、彎彎一㸃是洪日 朕是日頭故姓洪、爺先立此記號、預詔、差洪日作主也}}
{{verse|9|17}}上帝又謂挪亞曰、夫我與地上眾生既立約、卻有此號也
{{verse|9|18}}○偕挪亞陪出巨舟之三子、乃閃、哈麥、雅弗特等、且哈麥乃迦南之父、此乃挪亞之三子、
{{verse|9|19}}由此等人裔、延蔓遍地也。
{{verse|9|20}}且挪亞始爲農夫、植葡萄園。
{{verse|9|21}}困倦熟睡、跌身在床下。
{{verse|9|22}}且迦南之父哈麥、窺父挪亞之裸體、遂出外、報兩兄弟。
{{verse|9|23}}閃 雅弗特等、則取袍負肩、退步、蓋父裸體、但面回顧、不看父裸也。
{{verse|9|24}}挪亞睡醒、方知季子所爲也。
{{verse|9|25}}曰、迦南可詛爲兄弟之奴僕、
{{verse|9|26}}又云、閃之上主皇上帝、可頌讚矣、惟迦南必爲其僕也。
{{verse|9|27}}上帝將寬延雅弗特、可寓閃之帳房、惟迦南將爲其僕也。
{{verse|9|28}}且洪水之後、挪亞尚活三百五十年。
{{verse|9|29}}故挪亞享壽共九百五十歲、就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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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挪亞之三子、乃閃、哈麥、雅弗特等、但洪水之後亦生子、其族譜如左。
{{verse|10|2}}雅弗特之子乃坷滅、馬咯、馬太 雅番、土巴勒、米色、及提臘。
{{verse|10|3}}坷滅之子、乃亞實 居拿、哩法、陀伽馬等。
{{verse|10|4}}雅番之子乃以利煞、大失、居亭、多大寧等。
{{verse|10|5}}即以此人、各洲之異族依其本話、囯家、分諸地方也.
{{verse|10|6}}哈麥子乃古實、麥西、弗、迦南等。
{{verse|10|7}}古實之子乃西巴、哈未拉、颯大、喇亞馬、颯提迦等、又喇亞馬、二子乃示巴、底但等。
{{verse|10|8}}古實生寧綠其始爲人英傑在世.
{{verse|10|9}}又當皇上帝面前、爲烈獵夫矣、故譫曰、猶寧綠、如當皇上帝面前之烈獵夫也。
{{verse|10|10}}此人始創之囯、乃巴庇勒、以力、及亞迦得並迦勒尼、在示拿耳地者也。
{{verse|10|11}}由此地亞書耳出、建尼尼瓦、哩何泊邑、迦拉等邑。
{{verse|10|12}}又尼尼瓦、迦拉之間、另一大邑名哩鮮也。
{{verse|10|13}}惟麥西生路得、安南、利哈、納土、
{{verse|10|14}}八魯、迦斯路等、由此人非利士提並迦弗托等、族所出也。
{{verse|10|15}}且迦南生其冢子亦生西頓、黑
{{verse|10|16}}也布士、亞摩哩、革迦撒、
{{verse|10|17}}希未、亞耳居、四尼、亞耳瓦底、洗馬哩、哈抺等、由此迦南宗支布散也。
{{verse|10|18}}夫迦南地之境界、乃從西頓、近其臘、
{{verse|10|19}}至迦薩沿至鎻頓、坷摩喇、亞得馬、西破音、及拉沙、
{{verse|10|20}}此乃哈麥之子孫、依其宗支、土音囯家、地方矣。
{{verse|10|21}}夫雅弗特之弟閃、亦生子、其乃全希別、苖之祖。
{{verse|10|22}}且閃諸子、乃以闌、亞書耳、亞法撒、路得、並亞闌等。
{{verse|10|23}}亞闌之子乃烏士、戶勒、其帖、馬實、等也。
{{verse|10|24}}亞法撒、生撒拉、撒拉、生希別、
{{verse|10|25}}且希別生二子當時分地、故名之比烈、弟名約單。
{{verse|10|26}}約單生亞耳摩撻、示粒、哈薩馬非、也喇、
{{verse|10|27}}哈多闌、烏薩勒、特拉。
{{verse|10|28}}阿巴勒、亞庇馬耳、示巴、
{{verse|10|29}}阿妃耳、哈未拉、約八等、此人皆乃約單之子也。
{{verse|10|30}}其所居處、乃自米沙、至東山名西法矣。
{{verse|10|31}}此乃閃之胤裔據其宗派、土音、族類、地方也。
{{verse|10|32}}正是挪亞子孫之族類、依其世代、郭家。且洪水後、由此支派、民人、分於地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時天下話均音同。
{{verse|11|2}}適人自東方來、則遇平坦在示拏耳地、遂寓彼矣。
{{verse|11|3}}相談曰、莫若作磚、燒熟、方以磚爲石又以石油爲灰也。
{{verse|11|4}}又曰、莫若建城、築塔頂高及天、藉此揚名、免散遍地面矣。
{{verse|11|5}}皇上帝、遂降臨、監人類所建之城塔。
{{verse|11|6}}又皇上帝曰、民郤同一、音語亦同、今始作此、後所思爲、必作無妨、
{{verse|11|7}}莫若下去混雜其話、致不互相通語也。
{{verse|11|8}}且皇上帝四散之地面、由是罷築城矣。
{{verse|11|9}}緣皇上帝淆亂全地之音、又皇上帝由是四散之地面、是故稱其城爲巴別。
{{verse|11|10}}○夫閃之族譜如左、洪水後二年閃方百歲時、生亞法撒
{{verse|11|11}}閃生亞法撒後、尚活五百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12}}亞法撒三十五歲時、生撒拉、
{{verse|11|13}}亞法撒生撒拉後、尚活四百零三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14}}夫撒拉三十歲時、便生希別.
{{verse|11|15}}且撒拉生希別後、尚活四百零三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16}}希別方三十四歲、生比列。
{{verse|11|17}}且希別生比列後、尚活四百三十歲、另生子女矣。
{{verse|11|18}}比列有三十歲時、生流
{{verse|11|19}}且比列生流後、尚活二百有九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0}}流方三十二歲時、生西鹿.
{{verse|11|21}}且流生西鹿後、尚活二百零七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2}}西鹿方有三十歲、方生拏鶴。
{{verse|11|23}}且西鹿生拏鶴後、尚活二百年、另生子女也。
{{verse|11|24}}拏鶴方有二十九歲、方生堤喇.
{{verse|11|25}}且、拏鶴、生堤喇後、尚活一百一十九年、另生子女矣。
{{verse|11|26}}堤喇有七十歲、方生亞伯蘭、正鶴 哈蘭等。
{{verse|11|27}}夫堤喇之族譜如左、堤喇生亞伯蘭、正鶴、哈蘭等、又哈蘭生羅特。
{{verse|11|28}}本父堤喇還在之時哈蘭先昇在本地、即迦勒底地耳邑也。
{{verse|11|29}}惟亞伯蘭 正鶴等、各娶妻、亞伯蘭娶撒勑氏、惟正鶴娶密迦氏、夫此密迦暨以士迦俱哈蘭之女也。
{{verse|11|30}}夫撒勑氏、係石胎無子矣。
{{verse|11|31}}堤喇遂帶子亞伯蘭、及孫羅特、即是哈蘭之子、並其媳婦、即亞伯蘭之妻撒勑氏咸出迦勒底地耳邑、欲往迦南地、遂抵哈蘭地方在彼居寓矣。
{{verse|11|32}}夫堤喇享壽共二百零五年後昇於哈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亞伯蘭云、爾可出本地、離本族、而別父家、且往我所示之地也。
{{verse|12|2}}我則以爾爲大郭、錫福、揚名、又爾爲福也。
{{verse|12|3}}凢祝爾者、吾亦祝之、凢詛汝者、我亦詛之、且天下各族類、將靠汝裔獲福也。
{{verse|12|4}}亞伯蘭遂循皇上帝之諭而去、羅特亦陪行焉、亞伯蘭遂有七十五歲方出哈蘭地。
{{verse|12|5}}帶同本妻撒勑氏、兼姪子羅特、並哈蘭地所積之金業、所獲之人物、俱出、望迦南地而往、遂至迦南地。
{{verse|12|6}}當時迦南族類住地、且亞伯蘭行遊至西金地方、近摩哩之橡樹也。
{{verse|12|7}}維時皇上帝現與亞伯蘭曰、我將此地賜爾苗裔、其則爲所見之皇上帝彼建壇焉、
{{verse|12|8}}山是遷伯的耳東邊之山、即西向有伯的耳、東向有孩、在彼布帳、在彼又爲皇上帝築壇、又禱告皇上帝之名也、
{{verse|12|9}}且亞伯蘭起程尚往向南方、
{{verse|12|10}}是時彼地有饑、因地之饑甚重、故亞伯蘭下麥西郭、致寓彼矣。
{{verse|12|11}}遇臨近麥西郭時、語妻撒勑氏曰、我知爾帶美貌矣.
{{verse|12|12}}但麥西人見爾之際、將云、此乃其妻、又將殺我、並保全爾、
{{verse|12|13}}故我與、爾懇求吾祖、之上帝保全我與、爾在彼不至拆散也。
{{verse|12|14}}亞伯蘭既至麥西郭、遇麥西人見其婦乃艷美不勝。
{{verse|12|15}}侯臣遂看之、則侯前舉薦之、遂接其婦在侯衙內也、
{{verse|12|16}}且侯緣婦欲殺亞伯蘭、其有牛羊、駱駝、牝牡、之驢、並奴婢矣。
{{verse|12|17}}然皇上帝因亞伯蘭之妻撒勑、即降重災、加侯與其家矣。
{{verse|12|18}}侯遂召亞伯蘭曰、爾誠上帝恩愛哉、緣我娶爾妻、爲吾妻。
{{verse|12|19}}無何而皇上帝、降重災子我也、今且看本妻、帶同去罷。
{{verse|12|20}}侯遂爲之着令本人、方送之與妻並諸業俱去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亞伯蘭遂帶妻、並羅特與諸家業出麥西郭、望南而去。
{{verse|13|2}}且亞伯蘭有金、銀、畜生、乃巨富也。
{{verse|13|3}}趲程離南、至伯的耳、昔在伯的耳 孩兩處之中、建壇搭帳之所。
{{verse|13|4}}在彼亞伯蘭禱告皇上帝之名焉。
{{verse|13|5}}夫陪行亞伯蘭之羅特有牛、羊、帳房。
{{verse|13|6}}因其群畜蕃衍、不得共處、又其地不能容之共居矣。
{{verse|13|7}}當時迦南族與比哩洗人尚住該地維時亞伯蘭之牧畜者、與羅特之牧畜者相爭。
{{verse|13|8}}亞伯蘭遂謂羅特曰、爾我乃兄弟、毋可互相爭論、爾之牧與我之牧、亦毋相鬥哉。
{{verse|13|9}}豈非全地汝面前、請別我去、爾左、我右、爾右、我左、可也。
{{verse|13|10}}羅特遂仰觀約耳但河之全坦、原來皇上帝未滅瑣頓 坷摩喇等邑之前、處處灌水、猶皇上帝之園一然、可比麥西郭至鎻亞耳之地。
{{verse|13|11}}故羅特擇約耳但河全坦、而兩人相別、惟羅特望東而去矣。
{{verse|13|12}}然亞伯蘭居迦南地、而羅特寓平坦之地、又向瑣頓邑搭帳。
{{verse|13|13}}夫瑣頓居民甚乃惡也、重獲罪於皇上帝矣、
{{verse|13|14}}○羅特去後、皇上帝謂亞伯蘭曰、由此處、今且仰觀向東、西、南、北、
{{verse|13|15}}所見之全地、我永賜爾並汝後裔、
{{verse|13|16}}我將增爾苗裔、猶地之沙、故若有人以地沙能算則以爾苗裔亦可數也。
{{verse|13|17}}起來、縱橫廵遊此地、乃我將錫爾矣。
{{verse|13|18}}亞伯蘭遂搬帳、至希伯崙近慢哩之橡、在彼爲皇上帝築壇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於是示拿耳之侯暗喇非、以拉撒之侯亞哩惡、以蘭之侯居大老馬、列郭之侯提大勒、
{{verse|14|2}}與瑣頓之侯庇喇、坷摩喇之侯庇耳沙、亞得馬之侯示納、西破音之侯示米別、與庇拉即是瑣亞耳之侯、
{{verse|14|3}}僉結合在西亭之谷、即是鹽海也、
{{verse|14|4}}連十二年、其五侯供納與居大老馬、但第十三年背判焉、
{{verse|14|5}}當十四年居大老馬兼佐戰各侯來破哩乏音人、在亞實提綠迦念
{{verse|14|6}}並蘇西人、在哈麥又以米人有居烈太音、並何哩人、在西耳山、近於耳巴蘭野。
{{verse|14|7}}各侯歸到審源、即迦鐵地、擊亞馬力族全地、又破居哈洗遜大馬之亞摩哩人也。
{{verse|14|8}}當時瑣頓侯、坷摩喇侯、亞得馬侯、西破音侯、並庇拉、即是鎻亞耳侯、合兵打戰於西亭之谷。
{{verse|14|9}}即與以蘭侯居大老馬。列囯侯提、大勒、示拿耳侯暗喇非 以拉撒侯、亞哩惡共四位侯、與上五侯交戰也。
{{verse|14|10}}夫西亭谷滿於石油泉、且瑣頓 坷摩拉等、侯彼處敗亡、其餘奔竄山內。
{{verse|14|11}}其遂奪瑣頓 坷摩喇等人諸業口糧、而去。
{{verse|14|12}}亦將居瑣頓城亞伯蘭之姪羅特、及其資物擄掠而去焉。
{{verse|14|13}}其中某人逃走報希伯來人亞伯蘭、原來亞伯蘭居亞摩哩地、近慢哩之橡夫此慢哩屬以實各及安耳之兄俱與亞伯蘭盟約。
{{verse|14|14}}亞伯蘭聞知、姪子被擄、遂領團練生在家內之人、三百一十八名追敵至但也。
{{verse|14|15}}且分排家人、星夜擊敵、追之到大馬色左邊之何巴邑焉。
{{verse|14|16}}取回各物、亦將羅特與女人士民、以及諸業一概追還也。
{{verse|14|17}}維亞伯蘭破居大老馬、暨佐戰各侯歸時、卻瑣頓侯出接之在沙非谷、即侯谷也。
{{verse|14|18}}夫天朝王、即是至上帝之祭主麥居洗德、帶饅與餅而出。{{批|此麥基洗德、就是朕、朕前在天上、下凢顯此實蹟、以作今日下凢作王之憑據也、葢天作事、必有引、}}
{{verse|14|19}}且祝之云願至上主上帝、天地之大主降亞伯蘭以福也。
{{verse|14|20}}至上主上帝既降服爾敵、願頌祝之。亞伯蘭遂抽諸物十分之一、貢王也。
{{verse|14|21}}瑣頓侯謂亞伯蘭曰。以人可交回我、其物自取矣。
{{verse|14|22}}亞伯蘭謂瑣頓侯曰、吾舉手指至上之主皇上帝、天地之大主。
{{verse|14|23}}吾不得取爾物、自一線之微、至鞋帶之賤、恐爾說、我加富與亞伯蘭。
{{verse|14|24}}惟此少僕所食者、兼安耳 以實各 慢哩陪行人等之分、任其取其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嗣後亞伯蘭奉皇上帝之天啟諭云、亞伯蘭毋懼、我將護佑、優加厚賞爾。
{{verse|15|2}}亞伯蘭曰、上主皇上帝、將何賜我、觀我無子、且此大馬色人以利亞薩爲我管家也。{{批|
此麥基洗德就是朕、朕前在天上下凢顯此實跡、以作今日下凢作主之憑據也、葢天作事必有引、 爺前下凢救以色列出麥西郭、作今日 爺下凢作主開天囯引子。 哥前降生猶大郭、代世贖罪、作今日 哥下凢作主大擔當引子、 朕前下凢犒勞祝福亞伯拉罕、作今日 朕下凢作主救人善引子、故 爺聖旨云、有憑有據正爲多、欽此、}}
{{verse|15|3}}亞伯蘭曰、主不賜我苗裔、則生本家內之人、將嗣接本業。
{{verse|15|4}}卻皇上帝命之曰、此人必不承汝業、乃由本肚腸、必出汝嗣子。
{{verse|15|5}}遂帶之出曰、即天算星、能數之乎、又謂之曰、汝苗裔必成一然。
{{verse|15|6}}其則信服皇上帝、而算此爲義也。
{{verse|15|7}}又謂之曰、我乃皇上帝、引爾出迦勒底地、耳邑、將此地賜爾承業。
{{verse|15|8}}曰、上主皇上帝、我嗣承此地、何以知之。
{{verse|15|9}}曰、可取三年之牛牝、三年之羊母、與三年之羊羝、暨班鳩、稚鴿、各一隻。
{{verse|15|10}}遂悉取之、剖開中間、置各塊相對、而鳥不剖也。
{{verse|15|11}}鳥既飛下屍骸、亞伯蘭驅之。
{{verse|15|12}}日將落時、亞伯蘭深睡、又既臨幽冥、驚慄矣。
{{verse|15|13}}上帝遂謂亞伯蘭曰、爾必果然知爾子孫將爲旅客於不據之異地、而役事之連四百年、亦遭其苦也。
{{verse|15|14}}惟我將審判其所事之民.此後必獲盛業而出也。
{{verse|15|15}}惟爾安然昇天、及高壽見葬焉。
{{verse|15|16}}惟子孫迨第四代將復歸斯地矣。原來此時亞摩哩族類之罪戻未滿也。
{{verse|15|17}}適日落之際昏時、卻有熖爐燃燈、而行肉塊之中、當日皇上帝與亞伯蘭結約。
{{verse|15|18}}曰我將此地、自麥西囯之河、至大江、即係伯喇的大江、賜爾苗裔。
{{verse|15|19}}即是居尼、居尼斯及東方民。
{{verse|15|20}}與黑人、比哩洗、哩乏音、
{{verse|15|21}}亞摩哩、迦南、革迦撒、也布西等族之地、悉賜爾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亞伯蘭之妻撒勑氏不生子、然有麥西囯來之婢名、爲哈迦。
{{verse|16|2}}且撒勑謂亞伯蘭曰、皇上帝不容我生子、請與婢交、由婢獲子、可也、但亞伯蘭聽撒勑之聲。
{{verse|16|3}}亞伯蘭居迦南囯十載後、則亞伯蘭之妻撒勑氏、將麥西囯婢哈迦、付夫亞伯蘭爲妻。
{{verse|16|4}}與哈迦相交懷孕、自覺身妊、遂眼內輕視長母矣。
{{verse|16|5}}撒勑氏便謂亞伯蘭曰、我之受辱歸爾也、我將本婢交爾懷內、既看身妊、則眼內輕視我、願皇上帝爾我間折中也。
{{verse|16|6}}亞伯蘭遂謂撒勑曰、卻本婢在爾手下、任意待之。但撒勑氏苦迫之時、其婢逃避其面。
{{verse|16|7}}皇上帝之使遂遇之於野、附水泉此泉附近書耳之路。
{{verse|16|8}}曰撒勑之婢哈迦、從何處來、又欲何去乎。曰、避長母撒勑之面。
{{verse|16|9}}皇上帝之使曰、可歸長母、而自服其手下。
{{verse|16|10}}皇上帝之使又曰、我將增爾苗裔矣、因多太過、不勝數矣、
{{verse|16|11}}皇上帝之使亦曰、爾今懷孕又將生子、因皇上帝俯聽爾所有之苦、故稱其名以實馬耳。
{{verse|16|12}}其子將爲野人、自手拒各人、而各人之手亦拒之、又居眾兄弟面前焉。
{{verse|16|13}}且哈迦蒙皇上帝口諭、則稱其名曰、上帝監我、云、在此處、豈非回盻所監我者乎、
{{verse|16|14}}是以稱其泉曰、活而見我者之泉、卻在迦鐵 庇列二處之間。
{{verse|16|15}}哈迦氏與亞伯喇罕遂生子、又亞伯蘭將本子哈迦所生者、名曰、以實馬耳、
{{verse|16|16}}適哈迦生亞伯蘭之子以實馬耳之時、亞伯蘭有八十六歲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夫亞伯蘭方九十九歲時、皇上帝現亞伯蘭曰、我乃全能之上帝、爾可忠心行遊我前矣。
{{verse|17|2}}又我將與爾結約、又加增爾也、爲蕃衍焉。
{{verse|17|3}}亞伯蘭即伏地、乃上帝謂之曰、
{{verse|17|4}}卻我與爾結約、爾將爲群民之祖也。
{{verse|17|5}}因設爾爲群民之祖自今以後不復稱爾名亞伯蘭、乃稱爲亞伯剌罕。
{{verse|17|6}}我又將增益爾不勝、由爾將爲民、又王將由爾而出也。
{{verse|17|7}}我將立約爾我之間、又與汝後裔、關歷代子孫、爲永之約、乃祐爾並汝後裔之上帝矣。
{{verse|17|8}}且我將賜爾並汝後裔、現所客寓之地、即迦南全地、爲永業矣、我亦將爲其上帝矣。
{{verse|17|9}}上帝又謂亞伯剌罕曰、是故爾兼汝後裔必恆歷代守我約、
{{verse|17|10}}且我汝之中並汝後裔之約、所必守者、正乃如是、即爾中各男咸宜斷勢皮。
{{verse|17|11}}故爾必斷勢皮、爲爾我相約之憑據矣。
{{verse|17|12}}且爾世代之各男子、或家內生者、或向異人銀販之奴不屬汝族者、既生八日後、皆必斷勢皮矣、
{{verse|17|13}}生在本家之人、抑銀販之奴、俱無不必斷勢皮、如此本約存於爾肉體爲永約也。
{{verse|17|14}}但不受禮斷勢皮之男背我約、必剿滅之民間也。
{{verse|17|15}}○上帝亦謂亞伯蘭也曰、論及爾妻撒勑氏、以來不復稱名撒勑、乃名之撒剌。
{{verse|17|16}}且我將祝之、又由之以子賜爾、又將祝之爲群民之祖母、又囯王將山之生矣。
{{verse|17|17}}亞伯剌罕遂伏地、含笑暗想道、我有百歲、豈能生子哉、撒喇有九十歲、豈可生兒乎。
{{verse|17|18}}亞伯剌罕遂奏上帝曰、願以實馬耳、主前享活、幸矣。
{{verse|17|19}}上帝曰、爾妻撒剌氏果然必生子、名稱以撒克、我亦將與之並與其後裔立約、爲永約也。
{{verse|17|20}}論及以實馬耳、我應爾求、卻我巳祝之、加增之蕃衍不勝、將爲之大郭、又生出十二君焉。
{{verse|17|21}}然明年、此屆期。撒喇氏將生以撒克我將與之立約。
{{verse|17|22}}言畢、上帝別、亞伯剌罕昇上。
{{verse|17|23}}當是日亞伯剌罕遵照上帝之命、將本子以實馬耳、並生家內各人、暨銀販諸奴、屬亞伯剌罕之家諸男、俱斷勢皮。
{{verse|17|24}}亞伯剌罕方九十九歲時、便受斷勢皮矣。
{{verse|17|25}}其子以實馬耳有十三歲、便受斷勢皮矣。
{{verse|17|26}}是日亞伯剌罕與本子以實馬耳並受斷勢皮。
{{verse|17|27}}本家諸人、並向異人銀販之奴者、均受斷勢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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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忽一日正午、亞伯剌罕方坐帳門、於慢哩橡下、有皇上帝出現焉。
{{verse|18|2}}即仰觀、卻看三人傍立、一看之從帳門趨迎、伏地、
{{verse|18|3}}曰、若蒙主恩、請毋經過僕矣。
{{verse|18|4}}容我拿些水洗足、自憩於樹下。
{{verse|18|5}}我亦取片餅、主可補心力、後趲程可也、是乃原此、而臨僕也、曰、可行如言。
{{verse|18|6}}亞伯剌罕遂疾進帳房、至撒剌之處曰、快備細麵粉三升、擣之、炕餅在爐也。
{{verse|18|7}}亞伯剌罕又奔群畜之處、取好小犢、交僕、致急烹之。
{{verse|18|8}}遂將乳奶與乳油、並所烹之犢、排列主前、自侍樹下而主食也。
{{verse|18|9}}主曰、爾妻撒喇氏何在。曰、卻在帳裏、
{{verse|18|10}}曰、按照生時、吾果然必返見爾、卻爾妻撒喇將有子、夫撒喇在帳門後而聞此。
{{verse|18|11}}然亞伯剌罕與撒剌俱巳年紀老邁、撒剌亦缺女經.
{{verse|18|12}}故暗笑道、我既老。夫君亦然、豈能娛樂乎。
{{verse|18|13}}皇上帝謂亞伯剌罕曰、撒剌氏爲何笑云、年老、果然生子乎。
{{verse|18|14}}皇上帝有所不能行乎哉、按照生時、屆期我回見爾、又撒剌氏則必有子矣。
{{verse|18|15}}惟撒剌氏畏懼、故抵賴曰、我不笑矣、曰、爾果然笑也。
{{verse|18|16}}○上主遂起、望瑣頓而行、且亞伯剌罕倍行送路。
{{verse|18|17}}皇上帝曰、我所將作爲、豈隱於亞伯剌罕乎。
{{verse|18|18}}看亞伯剌罕實將爲大有能之囯、又地之萬囯、依之獲福也。
{{verse|18|19}}其必囑其子與嗣後之家屬、令之守皇上帝之道、秉公行義、是我所知矣、致皇上帝所應承、可成施與亞伯剌罕也。
{{verse|18|20}}皇上帝遂曰、瑣頓、坷摩喇兩邑因罪惡最重、大有號呼、
{{verse|18|21}}今我降下、監所行作、實聞風聲是否、否我亦知之。
{{verse|18|22}}上主方轉面、望瑣頓而行.然亞伯剌罕尚侍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8|23}}亞伯剌罕則就來、奏曰、主要並壞善惡乎.
{{verse|18|24}}邑中或有五十義人、莫非緣其中之五十義人壞之、並不饒其處乎.
{{verse|18|25}}仍此並誅善惡者、主斷不可也、善惡均平又斷不可也、全地之眾監軍、豈不行公道乎。
{{verse|18|26}}皇上帝曰、瑣頓邑中、遇有五十義人、則緣此等饒全處矣。
{{verse|18|27}}亞伯剌罕答曰、吾雖塵灰、卻敢膽奏皇上帝矣。
{{verse|18|28}}設使五十之義者、惟缺五位、豈爲缺五人、滅全邑乎曰、遇四十五人、則不敗之也。
{{verse|18|29}}亞伯剌罕又曰、若遇四十、義人在彼曰、緣四十人、吾亦不行之也。
{{verse|18|30}}曰、主幸毋怒、我將語矣.苟遇三十名曰、遇有三十人、亦不行之。
{{verse|18|31}}曰、我膽敢奏皇上帝.如遇二十人曰、因二十人我亦不敗之。
{{verse|18|32}}曰、吾主毋怒幸矣、復言一次而巳、或遇十位.曰.緣十位吾不敗之也。
{{verse|18|33}}皇上帝對亞伯剌罕言、訖就往.惟亞伯剌罕歸本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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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當日晚上、皇上帝到鎻頓、而羅特坐邑門、且羅特一見之、起迎、面伏於地。
{{verse|19|2}}曰吾主請入卑舍、洗脚而宿終夜、早起、趲程可也。曰、我在街上、要過終夜。
{{verse|19|3}}惟羅特催求、遂轉入屋、且羅特炕無酵餅、排筵、彼則食矣。
{{verse|19|4}}然卧前、其城之人、即、瑣頓之居民老幼四方之庶民、周圍其屋、
{{verse|19|5}}喊羅特曰、今夕就汝來之人何在、爾必出之、致我識之也。
{{verse|19|6}}羅特遂出門就之、又後閂其門也。
{{verse|19|7}}曰、請列兄、毋作斯惡。
{{verse|19|8}}卻我有兩女、未知男者、容我攜出之、任爾隨意待之、但此人投宿卑舍、切勿擾也。
{{verse|19|9}}曰、退罷、又曰、此徒來寓此、而要審判我乎、因此我害爾、尤甚於彼矣。且擁逼其人近來、破門。
{{verse|19|10}}上主遂伸手、
{{verse|19|11}}拉羅特入家、後閂諸門也、即令在門之人老幼皆盲、自勞尋門。
{{verse|19|12}}上主遂謂羅特曰、在此另有親否、或子女、或女婿、暨凢在城之物、俱帶出此處也。
{{verse|19|13}}蓋、吾將壞此處、乃其罪之大聲、呼及於皇上帝之面、故皇上帝義怒毀之。
{{verse|19|14}}夫有其人娶來羅特之女者、故出而謂婿曰、皇上帝將滅此邑、起來、出此處、惟婿視之若虛誕焉。
{{verse|19|15}}適纔天明、上主催令羅特曰。起來、領妻並在此之二女而去、恐與城中之惡共亡矣。
{{verse|19|16}}夫皇上帝憫恤、則羅特尚延擱之時、上主執其手、並妻之手與兩女手、咸引出城也。
{{verse|19|17}}既遇引出之外畢、則曰、爾逃命、毋回顧、毋暫止於全平坦、乃直奔山地、以免亡也。
{{verse|19|18}}羅特曰主也不然、
{{verse|19|19}}僕、今蒙主恩、主又照彰慈悲施我、致保全本命但我不能奔山、恐遭災而死矣。
{{verse|19|20}}卻此小邑附近、可以奔彼、莫非小所、容我遯彼而保命也、
{{verse|19|21}}曰、此事吾亦准汝、並不滅爾所言之邑矣。
{{verse|19|22}}且急躲矣、爾未至彼吾不得作事也。故彼邑名曰、鎻亞耳。
{{verse|19|23}}曰起照地之時、羅特進鎻亞耳邑矣。
{{verse|19|24}}皇上帝遂令火參硫磺由皇上帝、自天降瑣頓、坷摩喇等、
{{verse|19|25}}如此該邑、並全平原、與邑諸居民、暨所生於土者一切傾覆也。
{{verse|19|26}}惟其妻回顧、立即變爲鹽柱矣。
{{verse|19|27}}夫亞伯剌罕晨起、到先侍皇上帝前之處、
{{verse|19|28}}且望瑣頓 坷摩喇等並全平地、且看、卻其地之烟騰上、如爐之烟焉。
{{verse|19|29}}當時上帝滅平地諸邑乃上帝垂念亞伯剌罕、雖滅羅特所居之邑、卻救羅特出避災也。
{{verse|19|30}}夫羅特懼居鎻亞耳、故陪兩女離鎻亞耳邑且住諸山也、即其兩女住在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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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亞伯剌罕遂搬南地、居迦鐵、書耳之間、且寓其臘。
{{verse|20|2}}維亞伯剌罕因其妻撒剌氏、色美也、故其臘之侯亞庇米力、召撒剌入衙矣。
{{verse|20|3}}當夜皇上帝托夢、諭亞庇米力曰、爾所拘之女爲人之妻、故爾係死人也。
{{verse|20|4}}惟亞庇米力與女未相交、故曰、皇上帝豈滅義囯乎、
{{verse|20|5}}選人豈非云、乃妹、保亦云乃兄、吾作此事丹心、本手無辜矣。
{{verse|20|6}}上帝遂托夢語之曰、我知爾丹心而作、故攔住爾、免獲罪於我、故不容汝與婦交。
{{verse|20|7}}今歸妻與本夫、彼乃聖人、可代爾求、又爾保命倘不交還、自巳兼屬皆必死矣。
{{verse|20|8}}亞比米力遂早起、召其屬、悉述斯事與之聽、又其人莫不驚駭矣。
{{verse|20|9}}且、亞比米力召亞伯剌罕、謂之曰、爾何、施吾哉、我曷嘗獲罪於爾、致爾陷我兼我郭家、咸得重罪乎、爾所行我者非所宜也。
{{verse|20|10}}亞比米力又謂亞伯剌罕曰、爾何觀而作此事乎。
{{verse|20|11}}亞伯剌罕曰、因我想、在此處果然不敬畏上帝、恐爲本妻將來誅我也。
{{verse|20|12}}媒者逼我曰我妹、即父親之女、並不母親之女、不是本妻。
{{verse|20|13}}當時上帝令我離父家而遊、我曾謂婦曰、將來所到之處、人欲爾爲妻、惟求上帝施我爾恩焉。
{{verse|20|14}}亞比米力遂將牛、羊、奴婢、賜之亞伯剌罕、亦歸本妻撒剌。
{{verse|20|15}}亞比米力又曰、本地在爾面前、任意居之可也。
{{verse|20|16}}又謂撒喇氏曰、卻我賜兄一千兩銀、可以遮眼於眾、偕汝各人、如此責之也。
{{verse|20|17}}惟亞伯剌罕求上帝、且上帝將亞比米力兼妻並婢悉醫之、致生子也。
{{verse|20|18}}蓋皇上帝因亞伯剌罕之妻撒喇、曾閉亞比米力家之各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維時皇上帝依昔所言者、照顧撒剌氏、又皇上帝如前言、施撒剌氏矣。
{{verse|21|2}}且亞伯剌罕年紀雖老、但在上帝所言之之期撒剌懷孕生子矣。
{{verse|21|3}}又亞伯剌罕生撒剌所產子名曰以撒克。
{{verse|21|4}}惟以撒克生後八日、亞伯剌罕循上帝之命、遂斷其勢皮矣。
{{verse|21|5}}當生以撒克之時、亞伯剌罕正百歲也。
{{verse|21|6}}撒喇曰、上帝使我笑、致胥聞之者、將偕我而笑矣。
{{verse|21|7}}又曰、夫年紀老、吾生子與之、孰能語亞伯剌罕云、撒剌氏可給乳與子乎。
{{verse|21|8}}且子生長、斷奶、當日斷奶以撒克、亞伯剌罕設大筵。
{{verse|21|9}}且撒剌氏見亞伯剌罕由麥西郭婢哈迦氏生之子譏刺、
{{verse|21|10}}故語亞伯剌罕曰、可離其婢與其子、因婢之子不得偕我子以撒克、共同嗣業矣。
{{verse|21|11}}惟亞伯剌罕惜子、甚憂此事。
{{verse|21|12}}上帝謂亞伯剌罕曰、勿爲婢暨其子懷悶、乃聽撒剌氏之諸言、而行、蓋本苗裔、必由以撒克而稱也。
{{verse|21|13}}又由此婢之子、因係汝裔我必成郭也。
{{verse|21|14}}○亞伯剌罕遂早起、將餅並水一缸、與哈迦負肩、使之帶子俱去、就去、遊於誓泉曠野焉。
{{verse|21|15}}缸水用盡則投子叢下。
{{verse|21|16}}遂往射箭之遠、相嚮坐下曰、我不忍見兒之亡也、且坐相嚮、舉聲涕哭。
{{verse|21|17}}且上帝垂聞兒子之聲、又神使自天呼哈迦曰。哈迦有何難哉、上帝巳聞兒子之聲在彼、故勿懼也。
{{verse|21|18}}起來、扶子、抱之、蓋我將使之爲大囯也。
{{verse|21|19}}當下上帝開其眼、即看水泉、遂往以水充缸、與子飲矣。
{{verse|21|20}}且上帝佑子、其成長、居野、學射。
{{verse|21|21}}寓巴闌野、時母帶麥西囯女、替子結親、
{{verse|21|22}}○且亞比米力與軍帥非哥勒、謂亞伯剌罕曰、夫在凢所行者、上帝庇祐汝也。
{{verse|21|23}}今可指上帝發誓、不虧負我、並我子孫、但照我厚待爾、如是待我、與所寓之地也。
{{verse|21|24}}亞伯剌罕曰、我肯發誓矣。
{{verse|21|25}}因亞比米力之僕強占井泉、故亞伯剌罕諫亞比米力。
{{verse|21|26}}亞比米力曰、吾不知誰作此事、爾未告訴我亦不聞之、迨今日矣。
{{verse|21|27}}亞伯剌罕遂以牛羊奉亞比米力、而兩人結約焉。
{{verse|21|28}}且亞伯剌罕牽群之七口牝羔、置在一處。
{{verse|21|29}}亞比米力則謂亞伯剌罕曰、緣何牽排七口牝羔乎。
{{verse|21|30}}曰由本手可取此七羔、以爲憑、我掘此井也。
{{verse|21|31}}故將彼處稱爲誓泉、因兩者發誓故耳。
{{verse|21|32}}且亞比米力率同軍帥非哥勒在誓泉立約後、起身旋非利士底囯。
{{verse|21|33}}且亞伯剌罕栽樹林於誓泉、在彼禱告皇上帝之名、即永遠之上帝焉。
{{verse|21|34}}且亞伯剌罕連多日寓非利士底郭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此情後、遇上帝試亞伯剌罕、召之曰、亞伯剌罕也、亞伯剌罕曰、顧予在此。{{批|信實 上帝故有福獨子 敬 爺如焚犢世人有如此眞心得上天堂脫地獄}}
{{verse|22|2}}曰今攜爾子、即爾獨愛之子以撒克、且往摩哩亞地、在我所示之山、祀子、爲焚祭也。
{{verse|22|3}}亞伯剌罕遂早起備驢、帶同二僕及子以撒克、制劈柴、以焚祭矣、則起而詣上帝所示之處。
{{verse|22|4}}且行三日、亞伯剌罕仰目、遠看其處、
{{verse|22|5}}且亞伯剌罕謂僕曰、汝等待此、看驢、我兼兒要往彼崇拜、而回也。
{{verse|22|6}}遂將祭薪與子以撒克負之、自持火把與刀、並肩而行焉。
{{verse|22|7}}以撒克謂父亞伯剌罕曰、父親也、亞伯剌罕曰、兒也、吾卻在此。曰、視火並薪、但羔爲焚祭者何在。
{{verse|22|8}}亞伯剌罕曰、吾兒也、上帝將自備羊羔、爲焚犧也、且兩人陪行。
{{verse|22|9}}遂至上帝所示之處、在彼亞伯剌罕築壇、排薪、縛子以撒克、放之於壇偃諸薪上矣。
{{verse|22|10}}亞伯剌罕遂伸手、將刀要宰其子。
{{verse|22|11}}皇上帝之使自天呼、亞伯剌罕乎、亞伯剌罕乎、曰顧我在此。
{{verse|22|12}}神使又曰、毋下手傷子、蓋今我看爾不惜獨子以獻我、則知爾敬畏上帝也。
{{verse|22|13}}亞伯剌罕遂舉目而看、身後有羝、角投叢中、亞伯剌罕則往捉羝、代子設爲焚祭矣。
{{verse|22|14}}且亞伯剌罕稱其處曰、皇上帝照顧、因此及今人云山上、皇上帝將照顧也。
{{verse|22|15}}又皇上帝之神使自天復召亞伯剌罕。
{{verse|22|16}}曰皇上帝自發誓、云、因爾行是且不惜獨子。
{{verse|22|17}}則我無不祝爾且無不增爾苗裔、猶天之星、如海邊之沙、且爾苗裔將獲其敵之門。
{{verse|22|18}}因爾遵我命、全地萬郭將依爾苗裔、而獲福矣。
{{verse|22|19}}且亞伯剌罕、返僕等、遂起並行到誓泉、且亞伯剌罕居誓泉焉。
{{verse|22|20}}○此情後、遇有人報亞伯剌罕云、爾兄正鶴之妻密迦氏巳主子。
{{verse|22|21}}冡名戶斯、仲布斯與、居母耳、即亞蘭之父。
{{verse|22|22}}居泄 哈鎻 比勒達、益拉弗、與伯土耳。
{{verse|22|23}}且伯土耳生哩別迦氏、共八子、乃亞伯剌罕之兄正鶴之妻密迦氏所生也。
{{verse|22|24}}且正鶴之妾名流馬氏、亦生子、曰提巴、迦哈麥、大哈是、及馬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撒剌氏享壽一百二十有七歲、正其活年紀、
{{verse|23|2}}便昇於迦南地、四雄之邑、即是希伯崙、亞伯剌罕遂來爲撒剌葬也。
{{verse|23|3}}亞伯剌罕、便起離屍、謂黑人曰、
{{verse|23|4}}我寓爾中、只爲賓客、請給我塚地、可以葬屍不見矣。
{{verse|23|5}}黑人答亞伯剌罕謂之曰。
{{verse|23|6}}吾長請聽、爾寓我中、又係能君、請擇塋地、葬屍、我中無人、可禁墓地以葬屍也。
{{verse|23|7}}亞伯剌罕就起、拜居民之前、即是黑人。
{{verse|23|8}}與之相議曰、爾若中意、俾我葬屍不見、則請聽我、代我祈鎻哈耳之子以弗崙。
{{verse|23|9}}其有一穴、名麥比拉、在田之境、請給我、以其價值可給我爲業、以爲汝中之塋域。
{{verse|23|10}}此以弗崙原居黑人之中、適黑人各進城門之時、黑人 以弗崙答亞伯剌罕曰、
{{verse|23|11}}吾長請聽、我給爾此田、內所有之穴、我亦給汝、在鄉親面前、以之給爾、可葬屍矣。
{{verse|23|12}}亞伯剌罕遂拜居民前、
{{verse|23|13}}在居民而謂以弗崙曰、請聽吾言、爾若允准、我替其田、將給銀價、請爾收之、致我彼葬屍矣。
{{verse|23|14}}以弗崙答亞伯剌罕曰。
{{verse|23|15}}吾長請聽、此田價值二百兩銀、爾我之中、此何干哉、請葬屍矣。
{{verse|23|16}}亞伯剌罕聽以弗崙、又亞伯剌罕秤商通行銀二百兩、與以弗崙、據所言云、在黑人之前。
{{verse|23|17}}如此以弗崙之田在、麥比拉、慢哩對面、並田裏之穴、暨埔諸境內之各樹者。
{{verse|23|18}}俱定與亞伯剌罕爲業、在黑人凢進邑門者之面前也。
{{verse|23|19}}此後亞伯剌罕葬其妻撒剌氏在迦南地、希伯崙邑、慢哩對面、麥比拉田內之穴也。
{{verse|23|20}}如是黑人、定彼田、暨其穴、爲塋域、與亞伯剌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亞伯剌罕老年高歲、且皇上帝以萬事祝之。
{{verse|24|2}}亞伯剌罕謂本家管全業之老僕曰、請放手腿下.
{{verse|24|3}}我使爾指皇上帝、即天之上帝與地之上帝也、且發誓、毋替我子娶我中所居之此迦南地女、爲妻矣。
{{verse|24|4}}乃必赴本囯、我親屬中、替我子以撒克娶妻矣。
{{verse|24|5}}其僕謂之曰設使其女不肯隨我來此地者我應歸長子本出來之地否。
{{verse|24|6}}亞伯剌罕曰、切當勤慎、勿歸我子回彼。
{{verse|24|7}}皇上帝天之上帝、導我出父之家、宗族之地時、與我言、又發誓與我云、以此地必賜爾苗裔.其將差本天使在爾面前、又爾可替本子娶彼地之女矣。
{{verse|24|8}}倘女、不肯隨從則此我誓不干爾、只是不可歸子彼地矣。
{{verse|24|9}}僕遂放手、長亞伯剌罕腿下、爲此事、發誓也。
{{verse|24|10}}且此僕管長之諸業、由長駱駝中、取駱駝十口而往、且起、而望兩河間之地方、正鶴居之邑矣。
{{verse|24|11}}適值暮時、女人來汲水之際、僕使駱駝跪伏於邑外井旁。
{{verse|24|12}}曰、切求皇上帝、吾長亞伯剌罕之上帝者、願今日使事情利達、施恩我長亞伯剌罕也。
{{verse|24|13}}卻我侍此水井時、此邑內人之女出來汲水、
{{verse|24|14}}倘若我請童女放缸、致我飲、且彼汝若云、請飲、余與爾駱駝給飲、則令該女爲定與臣以撒克之妻、由此可知、施我長之恩焉。
{{verse|24|15}}正言未畢忽然亞伯剌罕之兄正鶴及妻米勒迦氏所生之女孫比土耳之女哩別迦氏、負缸出邑也。
{{verse|24|16}}且貞女之容最好看、自乃童身、未與人交者、即下井、盈缸、就上、
{{verse|24|17}}僕趨以迎之、曰、請以缸之些水與我飲焉。
{{verse|24|18}}曰、吾長請飲、急以手下缸與之飲焉、
{{verse|24|19}}給飲罷即曰、我亦汲水、與爾駱駝、待飲飽矣。
{{verse|24|20}}遂急傾水缸諸槽。復走井泉、又與諸駱駝汲水矣。
{{verse|24|21}}其人奇之而沉默、欲知皇上帝令順路否。
{{verse|24|22}}遇駱駝飲畢、其僕取金鼻環、重二錢五分、手金釧一隻、重五兩。
{{verse|24|23}}曰、汝係誰之女乎、請述我知、汝婦之屋、有處吾可寓乎。
{{verse|24|24}}曰吾乃正鶴及米勒迦氏所生之之女孫比土耳之女。
{{verse|24|25}}又謂之曰、我有草料俱足、亦有房以宿矣。
{{verse|24|26}}其人遂頓頭、崇拜皇上帝。
{{verse|24|27}}曰應稱譽吾長亞伯剌罕之上主皇上帝、不遺我長、乃施真實恩慈、我在路間蒙皇上帝引我至長兄之家也。
{{verse|24|28}}且其女奔去以此事報母家。
{{verse|24|29}}惟哩別迦氏有兄名曰拉斑且拉斑奔井迎其人也、
{{verse|24|30}}遇見鼻環、以釧穿妹手、亦聞妹哩別迦言云.其人告我如是、則到其人尚在井旁之時、與駱駝共立.
{{verse|24|31}}且曰爾獲皇上帝之祝者、進來、奚竚於外、我巳備房與駱駝之廄也。
{{verse|24|32}}其人遂進家、即脫駱駝之馱、給駱駝草料、亦將水以洗親脚、並所陪之諸人、之脚矣。
{{verse|24|33}}且排饈以食之後、曰。未述來意、我不敢食。曰、請述也。
{{verse|24|34}}曰我乃亞伯剌罕之僕也、
{{verse|24|35}}且皇上帝厚祝吾長、致成大、又賜牛羊、金銀、奴婢、駝驢矣。
{{verse|24|36}}長母撒剌氏既老、與本長生出一子、然長以所有盡交與此子也。
{{verse|24|37}}且長令我發誓云、母替我子娶此迦南我所居之地女爲妻。
{{verse|24|38}}乃詣親戚宗族之中、替子娶妻也。
{{verse|24|39}}我謂長曰、設使女不肯隨吾。
{{verse|24|40}}長曰、我行皇上帝之面前、其將差其神使陪爾、令路利達、又汝由宗祖家之中爲子必娶妻矣。
{{verse|24|41}}但誓不干爾、設使至我親戚、若不給汝、則此我誓不干爾也。
{{verse|24|42}}且今日到井、云、我長亞伯剌罕之上主皇上帝乎、若令吾所行之路利達。
{{verse|24|43}}卻竚井畔之時遇童女來汲水、且我請缸之些水與我飲.
{{verse|24|44}}若說、爾可飲、吾亦爲駱駝要汲也、正是此女、皇上帝所擇着以給長之子也。
{{verse|24|45}}且心裏言未訖、忽然哩別迦氏出來、負缸下井、汲水、我遂請與吾飲。
{{verse|24|46}}女遂將缸急下肩曰.可飲、亦與駱駝飲焉.我遂飲女亦與駱駝給飲焉。
{{verse|24|47}}我則問之曰、汝係孰人之女、曰正鶴並米勒迦所生之女孫比土耳之女、我遂置鼻環面上、又以釧穿手。
{{verse|24|48}}且頓首、崇拜皇上帝、稱譽吾長亞伯剌罕之上帝、正乃皇上帝、引我正道、又領我長之姪女、到其子也。
{{verse|24|49}}今若要誠心慈意而待我長、則報我、不然、亦說我、可轉或左或右也。
{{verse|24|50}}拉斑 比土耳等、並答曰、此事由皇上帝而來、故不能辨其是非也。
{{verse|24|51}}觀哩別迦氏在爾目前、按皇上帝之諭、攜之去、致爲長子之妻矣。
{{verse|24|52}}且亞伯剌罕之僕、一聽其言、則伏地、崇拜皇上帝。
{{verse|24|53}}其僕遂取出金銀珍物與衣服送哩別迦氏又以寶物送兄並母焉。
{{verse|24|54}}且自並陪之人飲食宿夜、早起曰、遣我回。
{{verse|24|55}}長兄與母曰、容童女陪住數日、至暫一旬、然後去可也、
{{verse|24|56}}曰、勿阻我看皇上帝令路利達、請遣我、歸長。
{{verse|24|57}}曰、叫童女問口言。
{{verse|24|58}}遂喊哩別迦氏、曰、爾肯隨此人否、曰、我肯。
{{verse|24|59}}就遣家妹哩別迦氏、並育母、與亞伯剌罕之僕、暨其人咸去矣、
{{verse|24|60}}嘉祝哩別迦、曰、爾係親妹、願爾爲億兆之母、又汝苗裔可獲汝恨者之門矣。
{{verse|24|61}}哩別迦氏兼其女婢遂起程、騎駝從人且僕導哩別迦氏而去。
{{verse|24|62}}當下以撒克居南地適自拉海勑之泉路來。
{{verse|24|63}}暮時以撒克出外默想、忽舉目見駱駝來。
{{verse|24|64}}惟哩別迦氏舉目見以撒克遂下駱駝、
{{verse|24|65}}乃問僕曰、於田遊之人來迎我者誰乎僕曰、是我長也故此取首帕、自掩。
{{verse|24|66}}僕遂將諸所行之事、報以撒克也。
{{verse|24|67}}惟以撒克引之母撒剌之帳幕、娶哩別迦爲其妻矣且愛之、故母死後、以撒克獲安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且亞伯剌罕復娶妻、名曰、居闍喇、
{{verse|25|2}}其生心蘭 約山、米但 米田、以實入、書亞等。
{{verse|25|3}}且約山生示巴、底但等人、底但之子乃亞書耳、利闍 利烏等人。
{{verse|25|4}}且米田之子乃以法、以弗、哈諾、亞庇大 耳大等、咸係居闍喇之子。
{{verse|25|5}}夫亞伯喇罕以凢所有者給以撒克。
{{verse|25|6}}正亞伯喇罕尚活時、亞伯喇罕以禮賜妾之庶子、又使之離其子以撒克則望東往東地焉、
{{verse|25|7}}且亞伯喇罕享壽年日共一百七十五歲、即其活紀。
{{verse|25|8}}當老邁之際、亞伯喇罕年老時、而昇矣、且歸其民焉。
{{verse|25|9}}且以撒克、以實馬耳等、其兩子葬之於麥比拉之穴、即黑人鎻亞耳之子、以法倫之出、在慢哩對面。
{{verse|25|10}}昔亞伯喇罕向黑人等已買此田、在彼亞伯喇罕與撒喇夫婦兩人收葬也。
{{verse|25|11}}適纔亞伯喇罕昇後、上帝祝其子以撒克、且以撒克、居附拉海勑、之井也
{{verse|25|12}}○且亞伯喇罕娶撒喇氏之婢、麥西囯女哈迦爲亞伯喇罕所生之子以實馬耳、此乃其族譜。
{{verse|25|13}}夫以實馬耳諸子依其世代按其名號如左。以實馬耳之冢乃尼排約、居大耳、押別米伯衫、
{{verse|25|14}}米實馬、土馬、馬薩、
{{verse|25|15}}哈大、提馬、也闍耳、拿非實、居底馬等、此乃
{{verse|25|16}}以實馬耳、之子及其名、按其城堡十二君、按其郭也、
{{verse|25|17}}且以實馬耳享壽共一百三十七年、斷息、昇天而歸其民焉。
{{verse|25|18}}其人居地自哈未拉至麥西囯前書耳邑、正往亞書耳之路、夫以實馬耳在諸親之面而昇也。
{{verse|25|19}}且亞伯喇罕之子以撒克族譜如左、亞伯喇罕生以撒克、以撒克正有四十歲。
{{verse|25|20}}方娶亞蘭地巴坦亞蘭邑人、伯土耳之女哩別迦氏、爲妻、此女乃亞蘭人拉斑之妹矣。
{{verse|25|21}}惟以撒克之妻石胎、故代婦求皇上帝、即皇上帝垂顧、又其妻哩別迦懷孕矣、
{{verse|25|22}}其子胎內相爭、母則曰、既是如此、吾如何哉、則往問皇上帝。
{{verse|25|23}}皇上帝曰、爾胎之中有二郭人、又族類二種必由爾腸別矣、此郭必強於彼郭、且冢子將役季子矣。
{{verse|25|24}}臨月將分娩、卻胎內有雙兒
{{verse|25|25}}初產者渾身紅也、有毛如裘、則名之曰以掃.
{{verse|25|26}}後其弟出手、執兄踵、遂名之雅哥伯夫哩別迦氏正生此二子之時、以撒克有六十歲矣、
{{verse|25|27}}兩子生長、而以掃爲田夫善獵、卻雅哥伯乃樸實人、而住帳房。
{{verse|25|28}}夫以撒克食其野味、故愛以掃但哩別迦氏慈雅哥伯。
{{verse|25|29}}且以掃困倦自野歸來、遇雅哥伯熬豆羹。
{{verse|25|30}}以掃遂謂雅哥伯曰、我困、以那紅湯、請給我食.故稱其名以東。
{{verse|25|31}}雅哥伯曰、兄不若耕爾冢產之業。
{{verse|25|32}}以掃曰、夫我臨死耕此冢產之業果益哉。
{{verse|25|33}}雅哥伯曰今當聽弟言、故聽弟矣、如是以冢產之業分與雅哥伯.
{{verse|25|34}}雅哥伯遂以餅及扁豆羹給以掃.其飲食畢則起而去如此以掃耕其冢產之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原來亞伯喇罕之時、於是地有荒、後亦有荒、而以撒克往其臘邑至非利士囯侯亞庇米力。
{{verse|26|2}}皇上帝遂現謂之曰毋往麥西囯.但必居於我所示之地.
{{verse|26|3}}爾當寓此地、又我將庇祐祝福爾、乃以此諸邦賜爾兼爾苗裔、致踐所言父亞伯喇罕之誓焉。
{{verse|26|4}}我將倍增爾苗裔、如天星之繁、及以斯列邦悉錫苗裔、並天下萬郭將恃爾苗裔、而享福也。
{{verse|26|5}}蓋亞伯喇罕敬聽我聲、亦守我禮儀、命令、律例、法度也。
{{verse|26|6}}且以撒克居其臘邑。
{{verse|26|7}}其下屬勸之呼其妻曰、彼乃我妹、原來妻美看、故郭侯之屬、欲選舉於侯納哩別迦氏、也。
{{verse|26|8}}既久居彼適纔非利士侯亞庇米力眺窗、窺看以撒克與妻哩別迦氏嬉戲。
{{verse|26|9}}亞比米力遂召以撒克曰、彼果然乃爾妻、何言云係妹哉以撒克曰、是爾屬教我而言此。
{{verse|26|10}}亞比米力曰奚作此事、或民之一名與爾妻相交、爾則陷我罪戾矣。
{{verse|26|11}}亞比米力遂示眾民、凢摸此人與婦者、果然死罪。
{{verse|26|12}}維時以撒克在彼地種穀、當年收一百倍、且皇上帝祝之。
{{verse|26|13}}且其人成大興旺日豐、竟成巨富。
{{verse|26|14}}蓋有群牛羊、僕婢甚多、然非利士人嫉妒之。
{{verse|26|15}}當亞伯喇罕之時、父僕悉所鑿之井者、被非利士人塞矣、又以土滿之也。
{{verse|26|16}}亞比米力遂告以撒克曰、爾壯盛大過我、請離我去。
{{verse|26|17}}以撒克則搬、在其臘谷搭帳、而居焉。
{{verse|26|18}}當父亞伯喇罕之曰、人已鑿水井、且亞伯喇罕昇後非利士人滿塞之.故以撒克復鑿此水井、依父所稱其名亦稱之、
{{verse|26|19}}且以撒克之、僕.掘谷中、遂遇涌水之泉。
{{verse|26|20}}其臘牧者便與以撒克牧者爭鬥、曰、此是我水、故稱其井曰、爭泉、因相爭鬧故耳。
{{verse|26|21}}復鑿別井、仍又相爭、故名之曰敵泉。
{{verse|26|22}}後搬彼再鑿一井、因此無爭.故名之寬泉、云.皇上帝今寬舒我、又我等可昌衍於地矣。
{{verse|26|23}}離彼赴到誓泉.
{{verse|26|24}}當夜皇上帝現之曰我乃爾父亞伯喇罕之上帝。故勿懼、蓋緣本臣亞伯喇罕、我將庇祐、祝福爾、使爾苗裔蕃衍焉。
{{verse|26|25}}以撒克遂築壇在彼、禱告皇上帝之名、又搭帳、且僕鑿井也。
{{verse|26|26}}當下亞庇米力共友亞戶撒暨軍帥非哥勒自其臘邑來見之。
{{verse|26|27}}以撒克謂之曰、爾既恨我、而驅我去、因何來見我哉。
{{verse|26|28}}曰.皇上帝祐爾.是吾所果然觀、故云、爾我之間.必有設誓、互相結盟、
{{verse|26|29}}因我弗害、反厚待爾、又送爾安然而往.如是汝獲皇上帝之福祚、必勿害我焉。
{{verse|26|30}}遂排筵共飲食矣。
{{verse|26|31}}早起相誓.且以撒克送之安然而去。
{{verse|26|32}}是日以撒克之僕來報鑿井之事.曰、我遇水也。
{{verse|26|33}}遂名之曰、誓、故邑之名及今日、稱之誓泉焉。
{{verse|26|34}}夫以掃有四十歲、方娶黑人別哩之女、猶滴與黑人以倫之女、巴示抺爲妻.
{{verse|26|35}}此女躁擾、以撒克兼哩別迦氏之心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適以撒克年老眼眛看不見也、則招長子以掃語之曰、吾子、曰、顧我哉。
{{verse|27|2}}曰、卻我今老、忌日所不得知也。
{{verse|27|3}}今爾可持器弓箭、赴野取野味。
{{verse|27|4}}可調香濃之饌、我所嗜者、捧來與食、致我生前禱祝爾也.
{{verse|27|5}}以掃遂往野打獵、取野味來、但哩別迦氏聞以撒克囑子以掃之.言。
{{verse|27|6}}哩別迦遂謂子雅哥伯曰.我聽家父囑爾兄云.
{{verse|27|7}}可取野味、調香濃之饌、捧與我食、則我生前、當皇上帝面、可禱祝爾也。
{{verse|27|8}}今我兒可聽我聲.依我所囑也.
{{verse|27|9}}今往羊群、擇二肥羔、我調濃饌、隨父所嗜者、以此奉父食、
{{verse|27|10}}則父生之先、將禱祝爾也。
{{verse|27|11}}雅哥伯謂其母哩別迦曰、家兄以掃乃父親所愛者也。
{{verse|27|12}}況父親本應祝福家兄、而家兄亦應受祝者也。
{{verse|27|13}}母曰、吾兒之言雖是、惟聽我言、往取之也。
{{verse|27|14}}遂往取之、奉母、且母烹濃味饌、家父所嗜者也。
{{verse|27|15}}且哩別迦取出子雅哥伯在家之美衣、與季子雅哥伯穿。
{{verse|27|16}}又以沒藥乳香、飾雅哥伯之身、及身之衣。
{{verse|27|17}}又以所備之濃饌兼餅、悉交子雅哥伯之手。
{{verse|27|18}}方到父曰、尊父也、曰、吾在吾兒誰乎。
{{verse|27|19}}雅哥伯謂父曰、我乃次子、雅哥伯來敬父、請起坐食香味、求父親禱祝我也。
{{verse|27|20}}以撒克謂其子曰、吾兒知敬我、如何、曰、爲子而不知敬父親、獲罪於上帝也。
{{verse|27|21}}以撒克遂謂雅哥伯曰、我子知敬我、誠皇上帝所祝者也。
{{verse|27|22}}雅哥伯遂跪謝父親恩、以撒克自想前囑長子以掃尋野味、致祝福長子。
{{verse|27|23}}今次子未囑調香味敬巳、而次子格外虔誠求祝福、
{{verse|27|24}}以撒克不覺喜出望外也。
{{verse|27|25}}曰、可帶來致食兒之香味、並心可祝爾、遂捧之、致食又捧羹飲焉。
{{verse|27|26}}父以撒克曰、吾兒就來、嚫嘴我也。
{{verse|27|27}}遂就來嚫嘴父、且父聞其衣之香、祝、曰、卻兒香如野之香、皇上帝所祝者也。
{{verse|27|28}}願上帝賜爾天露、地肥、並穀麥豐盛也。
{{verse|27|29}}願民事汝、列郭扶爾、可主治兄弟、又同胞輩宜拜汝。凢詛爾者、詛歸諸身、但凢祝爾者、祝歸諸身也。
{{verse|27|30}}適以撒克祝雅哥伯畢、雅哥伯離父以撒克之面、卻兄以掃獵回。
{{verse|27|31}}亦備味饌奉父、謂父曰、請尊父起食兒之野味、致、心祝兒也。
{{verse|27|32}}父以撒克問曰、我兒回來乎、遂獲野味乎。
{{verse|27|33}}我兒方出獵時、爾弟雅哥伯纔取香味奉我食、其去在爾來之前、我曾悉食、且禱祝之其必恆納福也
{{verse|27|34}}以掃既聽父言。則痛哭憔悴不勝、稟父曰、請父亦祝我也。
{{verse|27|35}}曰爾弟來敬我、奪爾祝嘏也。
{{verse|27|36}}以掃曰稱其名雅哥伯豈非宜乎蓋父曾囑兒祝福我乃雅哥伯今擅我祝福也、又曰、豈非還有禱祝可加我身乎
{{verse|27|37}}且以撒克答以掃云、卻我置之爲爾主、給兄弟皆成役、又以穀麥供之、今以何物施兒乎。
{{verse|27|38}}以掃遂舉聲而哭、且以掃稟父曰、尊父豈祝一次而巳乎、請父亦祝我也。
{{verse|27|39}}父以撒克答之曰、卻汝將居肥地、亦享自上之天露。
{{verse|27|40}}爾將持刀度生且事爾弟、惟汝操權之時、則拆軛脫頸矣。
{{verse|27|41}}且以掃因父所祝嘏、得恨雅哥伯、且以掃暗想道、本父之忌日在旦夕、我則殺弟雅哥伯。
{{verse|27|42}}或將以掃之言報哩別迦氏、故差人招季子、雅哥伯曰爾兄以掃自慰以殺爾也。
{{verse|27|43}}今也吾兒必聽我聲、起來、奔哈蘭見本兄拉斑。
{{verse|27|44}}寓彼數日、待兄怒息矣。
{{verse|27|45}}兄若舒氣、忘爾所行之之事、我則差人招爾、吾何忍一日喪汝二子乎。
{{verse|27|46}}哩別迦謂以撒克曰、因媳婦黑人之女我憂死、倘雅哥伯娶此等居地黑人之女、我命何益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以撒克遂招雅哥伯、祝之、又囑曰、毋與迦南之女結親、
{{verse|28|2}}乃起來、往帕但亞蘭見爾外祖伯土耳娶爾母舅拉斑之女爲妻、
{{verse|28|3}}惟願全能之上帝降福、倍增蕃盛爲群民焉、又以亞伯喇罕之祚
{{verse|28|4}}賜爾兼汝後裔、可嗣接上帝所賜亞伯喇罕今所客寓之地矣。
{{verse|28|5}}以撒克遂遣雅哥伯往帕但亞蘭地、見亞蘭人伯土耳之子拉斑即哩別迦之兄、以掃並雅哥伯之母舅、
{{verse|28|6}}惟以掃看以撒克已祝雅哥伯差之到帕但亞蘭地、在彼娶妻又祝之之時、加囑曰、毋由迦南之女娶妻.
{{verse|28|7}}又見雅哥伯循父母之命、己往巴但亞蘭。
{{verse|28|8}}且以掃看出迦南之女、不悅、父以撒克。
{{verse|28|9}}就往見以實馬耳又加所有之妻、另娶亞伯喇罕之女孫、以實馬耳之女馬哈喇、即尼排約之妹爲妻也。
{{verse|28|10}}○惟時雅哥伯離誓泉、望哈蘭地而往。
{{verse|28|11}}日落之際、偶至一處、而宿終夜、且拾該處之石、爲枕、又在該處卧睡矣。
{{verse|28|12}}遂夢卻在地置有梯、其頭及天、又見天使升降之。
{{verse|28|13}}卻皇上帝立其上曰、我乃皇上帝、即爾祖亞伯喇罕兼以撒克之上帝、今將所卧之地、而錫爾並爾苗裔矣。
{{verse|28|14}}且爾苗裔將成如地之塵、廣延至東西南北且天下諸族、恃爾併爾苗裔、俱將獲福也。
{{verse|28|15}}卻我祐爾庥爾、到處所往、我亦保爾、又領汝回此地矣、又不遺爾、迨及我所言者成完焉。
{{verse|28|16}}雅哥伯睡醒曰、皇上帝果然在此處、而我不知也。
{{verse|28|17}}遂懼曰、巍巍哉此處也、莫非天堂之門上帝之殿乎。
{{verse|28|18}}雅哥伯早起、以所作枕之石壘、成一柱灌油頭上。
{{verse|28|19}}且稱其處曰、神殿、其邑本名昔路斯也。
{{verse|28|20}}雅哥伯遂發願曰、上帝若佑、又保我於所行之路、且賜我饅食、衣穿。
{{verse|28|21}}致我安歸父家、則皇上帝、爲我上帝也.
{{verse|28|22}}且我壘此石成柱者、將爲神殿、又將凢所錫我者、抽十分之一而獻主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雅哥伯遂登程到東民之地。
{{verse|29|2}}看而見田中有井卻有三群羊附井而卧、乃由此井與群羊飲、又以大石塞口也。
{{verse|29|3}}諸群既集則除石、開井、與群羊飲、後以石復塞井口之處。
{{verse|29|4}}雅哥伯曰、列兄何來曰、自哈蘭來。
{{verse|29|5}}曰、爾識正鶴之子拉斑否、曰識。
{{verse|29|6}}曰、其無恙乎、曰、無恙、且觀其女喇結陪羊而來。
{{verse|29|7}}曰、視日尚高、未群畜聚集之時、給羊飲焉、而往喂之。
{{verse|29|8}}曰、不能如此、待及群畜咸聚。除石開井口、則可與羊飲焉。
{{verse|29|9}}正言、卻喇結驅所守之父羊而來。夫雅哥伯一見母舅拉斑之女、
{{verse|29|10}}喇結並母舅拉斑之羊、則雅哥伯近前、除石而開井口、與拉斑母舅之羊飲也。
{{verse|29|11}}雅哥伯遂嚫嘴喇結、舉聲涕哭、
{{verse|29|12}}報喇結自乃尊父之外甥、即哩別迦之子矣、女遂奔報父親。
{{verse|29|13}}拉斑一聞其外甥雅哥伯之消息、即走迎之、又抱頸、嚫嘴、遂引之入家又以此諸情告拉斑。
{{verse|29|14}}拉斑曰、爾誠吾骨肉、則共居一月矣。
{{verse|29|15}}拉斑遂謂雅哥伯曰、因爾係我外甥、豈可徒事我乎、且告我知、欲何工賞哉。
{{verse|29|16}}夫拉斑有兩女、其長名曰、利亞、其季稱喇結。
{{verse|29|17}}原來利亞眼睛矇眛、而喇結花容玉貌。
{{verse|29|18}}且雅哥伯愛喇結、曰、我爲季女喇結、願事爾七年焉。
{{verse|29|19}}拉斑曰、以女妻他人、莫如嫁汝、可同我住矣。
{{verse|29|20}}故雅哥伯爲喇結役事七年、但因愛其女、則視之如數日矣。
{{verse|29|21}}雅哥伯則謂拉斑曰、期日已滿、請給我以本妻、致我相交。
{{verse|29|22}}拉斑遂聚該處之諸人、設筵。
{{verse|29|23}}適晚、攜長女利亞交雅哥伯、便成伉儷。
{{verse|29|24}}拉斑亦以婢悉帕給本女利亞爲侍女矣。
{{verse|29|25}}適早卻係利亞故謂拉斑曰、爾所行吾者、何哉、豈非爲喇結事爾、因何騙我乎。
{{verse|29|26}}拉斑曰、先嫁季、而後嫁長者、在本地不得行焉。
{{verse|29|27}}必滿其七期後、則因所役我之另七年之事亦給此也、
{{verse|29|28}}雅哥伯便遵行、且滿其七期、後亦以本女喇結妻之。
{{verse|29|29}}拉斑又以辟拉婢給女喇結爲侍女矣。
{{verse|29|30}}雅哥伯遂亦與喇結相交、且愛喇結過於利亞另事七載也。
{{verse|29|31}}原來喇結石胎、而皇上帝顧利亞之見恨、故啟其胎。
{{verse|29|32}}利亞則懷孕、生子曰、皇上帝果然垂顧本苦、如今夫君將愛我、故名子曰、流便。
{{verse|29|33}}復孕生子曰、皇上帝聞知我見恨、是以亦賜我此子、故稱其名曰西門。
{{verse|29|34}}再妊、生子、曰、幸生三子、此次夫君必眷戀我、故稱名利未。
{{verse|29|35}}再孕、另生一子、曰、如今我將頌讚皇上帝、故稱子名猶大便產止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夫喇結一看、自無產子、與雅哥伯、喇結則妒姐、謂雅哥伯曰、給我子、不然我必死矣。
{{verse|30|2}}雅哥伯烈怒喇結曰、我代上帝禁爾胎之產乎。
{{verse|30|3}}曰、觀我女婢辟拉、可以相交、可膝上生子、致我亦由之有子也。
{{verse|30|4}}遂將婢辟拉給夫爲妻、且雅哥伯相交。
{{verse|30|5}}辟拉遂懷孕與雅哥伯生子。
{{verse|30|6}}喇結便曰、上帝巳伸本冤、垂聽本聲、且賜我一子、故稱其名曰但。
{{verse|30|7}}且喇結之婢辟拉再懷孕生仲子與雅哥伯 喇結。
{{verse|30|8}}遂曰、我與姐強爭而勝、足以稱名曰、納大利。
{{verse|30|9}}惟利亞自覺生止、則將本婢悉帕、給雅哥伯爲妻矣。
{{verse|30|10}}且利亞之婢悉帕、與雅哥伯生子。
{{verse|30|11}}利亞曰、群來、且稱其名迦得。
{{verse|30|12}}利亞之婢悉帕與雅哥伯生仲子。
{{verse|30|13}}利亞曰、有吉、其女將謂我福、故稱其名亞沙。
{{verse|30|14}}適麥稔之際、流便、去、在田、遇萱、奉母利亞。且喇結語利亞曰、請給我爾子之萱焉。
{{verse|30|15}}曰爾擅我夫、豈微故哉、今亦貪奪我兒之萱乎、喇結曰、爲此汝子之萱、可以今夜與夫卧也。
{{verse|30|16}}暮時、雅哥伯自田歸來、而利亞出迎曰、以本子之萱、吾果然僱爾、故必與我父、當夜與之宿焉。
{{verse|30|17}}皇上帝俯念利亞、遂懷孕、與雅哥伯生第五子。
{{verse|30|18}}利亞便曰、昔以婢給夫、今蒙上帝錫我賞、故稱其名以薩甲。
{{verse|30|19}}利亞復妊、生與雅哥伯第六子。
{{verse|30|20}}利亞便曰、上帝賜我嘉奩、因我生六子、夫君今後、必與我配矣、故稱子名曰西布倫。
{{verse|30|21}}後生女兒、稱名底拿。
{{verse|30|22}}當時上帝俯念喇結上帝、應之開胎。
{{verse|30|23}}且於是懷孕生子、曰、上帝巳洗去我羞矣。
{{verse|30|24}}且稱其名約色弗、云、皇上帝將與我添丁也。
{{verse|30|25}}喇結生約色弗之後、雅哥伯對拉斑曰、請遣我、可返本鄉本地也。
{{verse|30|26}}汝知吾所役汝之事、然則以事爾所得妻帑、今請給我而遣去矣。
{{verse|30|27}}拉斑曰、我慣知皇上帝緣爾、以祚福降我也、故若蒙汝恩、偕我住矣。
{{verse|30|28}}又曰、請定工錢、且我給之。
{{verse|30|29}}曰、我服事爾、又守汝群如何、是汝所知矣。
{{verse|30|30}}我未來時所有稀少、惟我既來此、皇上帝以福降爾、今牲口蕃殖矣。今於何時將供本家。
{{verse|30|31}}拉斑曰、我常以何給爾哉.曰、不須給我何物、惟有一件可行、我仍牧守爾群矣。
{{verse|30|32}}今日我將徧閱爾全群、驅出凢有斑駁成點之牲及綿羊中之各宗色之牲與草羊中之斑駁成點者、以此等爲我工資也、
{{verse|30|33}}如是異日我之工資、既置汝面前、可立平義、凢獲草羊中無駁斑成點者、兼綿羊中無宗色者、即擬我偷之可也。
{{verse|30|34}}拉斑曰、按爾說來、正願爲之。
{{verse|30|35}}當日將諸點圈之牡草羊、並凢斑駁成點之牝、暨所帶有白點者、及綿羊中之凢宗色者、悉交本子之手。
{{verse|30|36}}且移三日之路自間於雅哥伯、惟雅哥伯喂拉斑之餘羊也。
{{verse|30|37}}當下雅哥伯將楊、楓、杏、等樹之青枝剝皮成白斑、露出枝內之白矣。
{{verse|30|38}}群畜來飲、則將所剝之枝置在溝壑、水槽畜來飲時、就可相交也。
{{verse|30|39}}夫群畜生附支相交、且產斑駁、成圈、成點之羔。
{{verse|30|40}}惟雅哥伯分隔羔、置群羊之面、向拉斑群中、凢所有斑圈宗色之羊、且分本羊驅在一邊、並不與拉斑之羊相雜。
{{verse|30|41}}遇壯之畜生將相交雅哥伯則放枝其眼前於水道、致枝中相交。
{{verse|30|42}}然畜生羸劣、不置之、如是弱者、歸拉斑、壯者、歸雅哥伯也。
{{verse|30|43}}且其人甚然興旺、有多畜生、奴婢、駝驢不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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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目聞拉斑之子言云、雅哥伯巳奪我父諸業亦由家父所有者、悉得此富貴也。
{{verse|31|2}}惟雅哥伯望拉斑之顔、不顧之如前日。
{{verse|31|3}}皇上帝遂謂雅哥伯曰、爾當歸祖父宗族之地、而我必祐爾矣。
{{verse|31|4}}雅哥伯遂差招喇結並利亞來野、群畜之處語之、
{{verse|31|5}}曰、我看出爾父之顔、不顧我如素、但吾祖父之上帝祐我矣。
{{verse|31|6}}且我竭力服事家父、是汝所知也。
{{verse|31|7}}恨家父騙我、易我、資金十次、惟上帝不容之害我也。
{{verse|31|8}}若說斑點者、爲爾資金、畜生咸生斑點、若云、斑圈者。爲爾資金、群羊皆生斑圈者。
{{verse|31|9}}如是皇上帝將父之畜生、而賜我也。
{{verse|31|10}}遇牲口相交之際、我父中仰看牡乘畜牝、羊者皆係斑圈、斑點、兼雜色之羊。
{{verse|31|11}}且上帝之使夢中謂我曰、雅哥伯也、我曰、顧我在此。
{{verse|31|12}}曰、舉目看牡羊交牝羊者、皆係斑圈、斑點、兼雜色之羊、乃我見過、拉斑所行爾諸事也。
{{verse|31|13}}昔在神殿、爾以油抺柱之處、並發願將事上帝、正係我也、今起來、出此地、歸本族之囯矣。
{{verse|31|14}}剌結、利亞、等、則答曰、於父之家、我豈有床奩分業乎。
{{verse|31|15}}夫父賣我、亦盡吞我銀焉、豈非以我爲異人乎。
{{verse|31|16}}今上帝所脫家父之諸財、皆屬我等兼本子也、今且上帝之諭一切遵行也。
{{verse|31|17}}雅哥伯遂起、以妻子駕駝也。
{{verse|31|18}}帶同群畜生、並所得各物件與所獲之畜牲、在帕但亞蘭地、所得者、以歸迦南地、返父以撒克也。
{{verse|31|19}}且拉斑出剪羊毛卻喇結偷竊父親之繪像也。
{{verse|31|20}}且雅哥伯私逃、不以奔情報亞蘭人拉斑也、
{{verse|31|21}}即帶諸業脫去、渡河、望居列山也。
{{verse|31|22}}三日後、人以雅哥伯逃之事報拉斑。
{{verse|31|23}}則率兄弟追之七日程、而趕及於居列山也。
{{verse|31|24}}夜間、夢中、上帝到亞蘭人拉斑曰、慎重、必與雅哥伯辯是非也。
{{verse|31|25}}夫雅哥伯附山搭帳時、被拉斑追及、且拉斑與諸兄弟搭帳於居列山。
{{verse|31|26}}拉斑謂雅哥伯曰、爾私逃、牽我女兒、猶以刀俘擄者、卻何爲哉。
{{verse|31|27}}緣何偷然私奔胡不告我、致我以唱歌、琴瑟忻然送汝也。
{{verse|31|28}}奚不容我親嘴本女兒、爾行此者、真狂行也。
{{verse|31|29}}今我害爾、本手所能焉、但昨夜爾父之上帝諭我曰、慎重、勿與雅哥伯辯是非矣。
{{verse|31|30}}夫爾雖慕父家甚欲歸之、然偷竊本繪像、如何。
{{verse|31|31}}雅哥伯答拉斑曰、我畏云、或強奪爾女耳。
{{verse|31|32}}夫雅哥伯不知喇結已偷繪像、故曰我兄弟之前、辨爾之物在我、而取回、但凢有着爾繪像者、不饒命也。
{{verse|31|33}}拉斑遂進雅哥伯帳、及利亞帳兼兩女婢之帳房並不着之、且出利亞之帳、入喇結之帳房也。
{{verse|31|34}}原來喇結將繪像、藏之駝鞍之下、且坐其上、拉斑遍尋全帳、並不見之。
{{verse|31|35}}喇結謂父曰、兒有月經、不能起來、幸大人不怒也。其尋而不見繪像也。
{{verse|31|36}}且雅哥伯發怒、諫拉斑。夫雅哥伯對拉斑曰、我何罪何愆、致爾急趕我哉。
{{verse|31|37}}今遍搜吾處、家之各物着何乎、置之我兄弟之前而汝兄弟之前、可審辨爾我之間也。
{{verse|31|38}}此二十年我偕爾住、爾牝綿羊兼草羊母、未有墮胎而群羊之羝、我不食也。
{{verse|31|39}}野獸所扒者、我不帶來、乃自補還之、晝夜所盜者、爾向我討矣。
{{verse|31|40}}日間當熱、夜間受冷、眠廢寐矣。
{{verse|31|41}}如此居爾家歷二十年且爲兩女服役十四載、又爲畜生、事爾六年、
{{verse|31|42}}但爾變我勞金十次祖之上帝亞伯喇罕之上帝、吾父以撒克所畏之上帝、不祐我、一定汝驅我空手然。上帝監我辛苦手勞、故昨夜責爾也。
{{verse|31|43}}拉斑遂答曰、此女乃我女、此子乃我子也、斯畜乃我畜、及凢所見者、悉屬我也、今日與吾女兼其所生之子、將何爲哉。
{{verse|31|44}}不如爾我互相結約、彼此有憑據矣。
{{verse|31|45}}雅哥伯遂將石立柱。
{{verse|31|46}}雅哥伯亦謂親人曰、爾可歛石遂積石堆壘、在堆上食也。
{{verse|31|47}}拉斑稱之證壘、而雅哥伯叫之證堆。
{{verse|31|48}}拉斑曰、此堆彼此爲憑據、故稱名證壘矣、
{{verse|31|49}}又稱之更樓、曰、爾我相隔之時、上帝防範、彼此之間也。
{{verse|31|50}}爾若虧負吾女、抑另娶他妻、雖無人在。卻皇上帝爲證、在爾我之間矣。
{{verse|31|51}}拉斑亦謂雅哥伯曰、可觀此堆、兼我所立之柱、在爾我之中也。
{{verse|31|52}}此堆乃憑、此柱乃據以我不越、此堆害爾、又爾不越此堆害我矣。
{{verse|31|53}}願亞伯剌罕之上帝、與拿鶴之上帝、又其祖之上帝、審辨爾我之間也、惟雅哥伯指其父以撒克所畏者、而發誓也。
{{verse|31|54}}雅哥伯在山上設祭、請兄弟赴席、就食餅、又在山上宿焉。
{{verse|31|55}}早時拉斑起、嚫嘴子女、祝福之後、拉斑則往回本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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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雅哥伯登程、又上帝之使逢之、雅哥伯一看之、
{{verse|32|2}}曰、此乃上帝之軍也、故稱其處曰、列事矣。
{{verse|32|3}}遂差人前往西耳地、以敦地、見家兄以掃
{{verse|32|4}}囑曰、如此謂我長以掃云、長僕雅哥伯如此曰。及今偕拉斑寓住我。
{{verse|32|5}}得牛、羊、驢、僕婢等、故特差人、告知吾長望沾長恩焉。
{{verse|32|6}}其差人回報雅哥伯曰、吾等到長兄以掃且其帶四百人來、迎接長也。
{{verse|32|7}}且雅哥伯惶忙駭遽分偕之人連牛、羊、駝、等、爲二隊也。
{{verse|32|8}}曰若以掃來擊攻此隊、則彼餘隊、可脫之也。
{{verse|32|9}}雅哥伯又曰。吾祖亞伯喇罕之上帝、又父以撒克之上帝、皇上帝命我回本地、本族則必恩待爾也。
{{verse|32|10}}然主所施僕之諸誠實、恩典、一些我亦不堪沾。蓋持棍、我渡此約耳但河、今成兩隊矣。
{{verse|32|11}}我畏家兄以掃恐來誅我母子。故祈主救我出兄手也。
{{verse|32|12}}主云、定然施恩、我培增苗裔如海沙不勝數也。
{{verse|32|13}}當夜雅哥伯宿彼、將手下之物送禮、奉兄以掃。
{{verse|32|14}}即牝羊二百口、羝羊二十口、綿羊母二百口、綿羊公二十口。
{{verse|32|15}}駝母兼子、三十口、牛母四十口、牛公十頭、驢母二十口、驢子十頭。
{{verse|32|16}}遂分各群交僕之手、曰、爾往前路、各群相距。
{{verse|32|17}}又囑最前者曰、若家兄以掃遇爾又問屬何人、欲往何處、前汝者屬誰乎。
{{verse|32|18}}爾則可說、此物屬長僕亞哥伯、都乃禮物、特奉吾長以掃卻親自在後也。
{{verse|32|19}}如此亦囑第二、第三牧、及凢從群者云、爾遇以掃應語此言焉。
{{verse|32|20}}亦可說、長僕雅哥伯在我後也。蓋雅哥伯語云、必以前行之禮物、舒兄之怒、然後面見、庶幾接我也。
{{verse|32|21}}如是禮物先行。惟雅哥伯是夜自宿群中。
{{verse|32|22}}當夜起身、遂攜二妻、兩婢與十一子、俱渡雅泊之津矣。
{{verse|32|23}}率之渡溪並所有移過也。
{{verse|32|24}}○惟雅哥伯獨在、卻有一人與之較場、迄於黎明。
{{verse|32|25}}自知不能勝之。則擊其髀股、正較場之際、雅哥伯髀股相錯也。
{{verse|32|26}}曰天將發亮、請釋我去。雅哥伯曰、非加祝我、不容爾去矣。
{{verse|32|27}}曰爾何名哉、曰、雅哥伯。
{{verse|32|28}}曰、今以來、不復名雅哥伯乃稱以色列、蓋爾與上帝與人物、但君有權勢獲勝也。
{{verse|32|29}}雅哥伯問曰、請告名也、曰、曷問我名歟、方在彼祝之也。
{{verse|32|30}}雅哥伯稱其處曰。神面云、我與上帝晤面。尚且保命矣。
{{verse|32|31}}且過神面去時、日起、卻腿跛矣。
{{verse|32|32}}因其擊雅哥伯、髀股錯之筋、故以色列人、及今不食跨裏差錯之筋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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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於是雅哥伯仰目看、見以掃來率四百人、遂分派子等與利亞同喇結及兩女婢領之。
{{verse|33|2}}撥兩婢並子在前、利亞並其子在中.
{{verse|33|3}}又喇結並約色弗在後、親自前往拜倒於地七次、纔近兄處。
{{verse|33|4}}惟以掃趨迎其弟抱頸嚫嘴之、彼此涕泣。
{{verse|33|5}}且以掃仰目、看女人、與嬰兒、問此等共爾爲誰哉、曰此乃嬰孩、蒙上帝恩賜長僕矣。
{{verse|33|6}}兩婢近來率其子拜之。
{{verse|33|7}}利亞亦近來帶子伏拜、後喇結與約色弗臨近而拜也。
{{verse|33|8}}曰、我所遇之群畜何意乎、曰、望取恩長之眼前。
{{verse|33|9}}以掃曰、我弟兄有足也、爾所有者收之。
{{verse|33|10}}雅哥伯曰、不然若余取兄恩、則由本手收禮物、蓋弟睹兄面、如瞻神顔、兄又悅樂矣。
{{verse|33|11}}上帝既施恩與我、又弟自足請兄領所奉之物、遂催之、而彼受之也。
{{verse|33|12}}曰、必登程往去、而我前汝而行焉。
{{verse|33|13}}曰、長知嬰兒嫩小、又帶同牛羊、孕育、若疾驅之一日、群畜均死。
{{verse|33|14}}請長前僕而往、又僕徐率、按照前往畜生、與嬰孩所能、待至長處、在西耳地。
{{verse|33|15}}以掃曰、請留屬下人與爾、曰、焉用此哉、惟沾長恩而已矣。
{{verse|33|16}}是日以掃回路至西耳地
{{verse|33|17}}惟雅哥伯往至列棚築室、爲畜搭棚、故名其地列棚矣。
{{verse|33|18}}且雅哥伯從巴但亞蘭郭來時、到迦南地、至示劍所屬沙林邑、在邑前搭帳房。
{{verse|33|19}}遂向示劍之父哈摩耳族人給一百塊銀、買立帳之田地。
{{verse|33|20}}在彼築壇、稱之能神以斯列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夫利亞與雅哥伯產之女底拿出見彼地之女矣。
{{verse|34|2}}且本地之君希未人哈摩耳之子、示劍看之、遂取來私通、凌辱之。
{{verse|34|3}}即心誠眷戀切愛雅哥伯之女底拿、與童女談心事也。
{{verse|34|4}}示劍亦稟父哈摩耳曰、願父賜此女、與兒爲妻也。
{{verse|34|5}}雅哥伯聞知其已淫本女底拿惟其子在野喂群.故此緘口、待子歸來也。
{{verse|34|6}}夫示劍之父哈摩耳與雅哥伯出會議。
{{verse|34|7}}且雅哥伯之子、自郊歸來、而聞知、示劍與雅哥伯之女私通、在以斯列族中行愚弊、作所不宜行者、則憂悶忿怒也。
{{verse|34|8}}哈摩耳勸曰、我兒示劍之心誠眷戀令愛、請結親也。
{{verse|34|9}}然我嫁爾女、汝娶我女、共成婚姻。
{{verse|34|10}}如是爾等可陪我居、其地在爾面前、居之、貿易、獲業矣。
{{verse|34|11}}示劍亦語女兒之父兄曰望爾施恩、且凢所言者、我則給之.
{{verse|34|12}}加討聘禮物.吾給如言、止給童女爲妻也。
{{verse|34|13}}因玷辱其妹底拿、則雅哥伯之子、巧對哈摩耳並示劍父子云、
{{verse|34|14}}人未受斷勢皮、而嫁妹此事不得行焉、乃自取辱矣。
{{verse|34|15}}若爾等相似我、各男受斷勢皮之禮者、則我合意也。
{{verse|34|16}}如是我等以女嫁爾、吾亦娶爾女彼此共住、合成一民矣。
{{verse|34|17}}然若不聽吾、並不受斷勢皮、我則帶家妹且去。
{{verse|34|18}}且哈摩耳與哈爾耳之子示劍悅是言.
{{verse|34|19}}其少年貴於父之闔家、既愛雅哥伯之女、則不耽擱作此事。
{{verse|34|20}}且哈摩耳 示劍等父子、遂來其邑門、與邑民商議曰、此人與我和睦、地又廣足與之故。
{{verse|34|21}}容之居地貿易、我娶其女、而以本女嫁之.
{{verse|34|22}}但我中各男受斷勢皮、猶自受斷勢皮、則其人合意與我居、而成一民焉。
{{verse|34|23}}惟我必依允彼則共住.然是人之牲口其業、與各畜生、皆歸我也。
{{verse|34|24}}凢出邑門之人、遂聽哈摩耳及其子示劍仍此各男出邑之門、受斷勢皮矣。
{{verse|34|25}}適第三日痛傷、雅哥伯二子西門兼利未乃底拿之兄、各持劍、強進邑、誅各男人也。
{{verse|34|26}}遂以利刀戮哈摩耳及其子示劍後攜底拿出示劍之家而出也。
{{verse|34|27}}且雅哥伯之子、因妹受辱、則突屍、搶邑矣。
{{verse|34|28}}亦掠牛羊驢等與邑中、郊外諸物.兼搶.
{{verse|34|29}}凢物財、凢嬰孩、妻女俱擄、亦奪家內諸業也。
{{verse|34|30}}雅哥伯遂謂西門及利未曰、爾等拖累我、令我嗅在此地之居民、即迦南 比哩洗等族類、況我數少、其聚攻滅我、則吾並本家敗壞。
{{verse|34|31}}其子曰、其待家妹、如妓、如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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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verse|35|1}}上帝諭雅哥伯曰、起來、赴神殿、而住彼亦築壇捨之上帝、正是汝避兄、以掃而之時、候所現與爾之主。
{{verse|35|2}}雅哥伯遂諭家人與諸從人云、汝中之異神悉棄、自潔更衣也、
{{verse|35|3}}起來、赴神殿、我築壇、捨之上帝、即遭難之時照應我、又行路之際、庇我者也、
{{verse|35|4}}遂將手下之凢異神像、凢耳內環交雅哥伯且雅哥伯藏之示劍橡下。
{{verse|35|5}}起程、因周邑畏上帝、故不追雅哥伯之子。
{{verse|35|6}}如是雅哥伯偕凢從人至迦南地、路斯邑、即是神殿。
{{verse|35|7}}在彼築壇、然因素避兄以掃面之際、上帝與之現、故稱其處曰、上帝之神殿。
{{verse|35|8}}當時哩別迦之奶母底破喇昇、遂葬之神殿橡下、且稱其名哭橡也。
{{verse|35|9}}夫雅哥伯自巴但亞蘭回後、上帝復現與之、且祝之、曰、
{{verse|35|10}}向來爾名雅哥伯、後不復稱雅哥伯、乃名以色列、故表其名以色列矣。
{{verse|35|11}}上帝曰、我乃全能之上帝也、爾可倍增、爲民、又成群民、王又出爾腸出也。
{{verse|35|12}}我所賜亞伯剌罕兼以撒克之地、此地亦將錫爾、並賜爾之後裔矣。
{{verse|35|13}}且上帝由所言之之處、升天焉。
{{verse|35|14}}惟雅哥伯在言之之處、竪立柱、即石柱、且奠湯、灌油也。
{{verse|35|15}}雅哥伯遂稱上帝所言之之處、曰神殿也.
{{verse|35|16}}○由神殿起程、臨近以弗喇大離彼稍遠、卻喇結臨盆難產。
{{verse|35|17}}方逆產之際、姆曰、安心也、爾又將有此子矣。
{{verse|35|18}}臨昇之際、正欲斷息、婦稱子名痛子、惟父稱之便雅憫也。
{{verse|35|19}}喇結遂昇葬在以弗喇大路、即是伯利恆邑也。
{{verse|35|20}}雅哥伯立碑於墓上、即至今日喇結之記碑也。
{{verse|35|21}}以色列就起程、過群畜之塔、布帳也。
{{verse|35|22}}○以色列適住彼地、流便不敬父之妾辟拉、且以色列聞知矣。
{{verse|35|23}}夫雅哥伯有十二子、利亞之子、雅哥伯長子便流、西門、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verse|35|24}}喇結之子、乃約色弗、便雅憫等.
{{verse|35|25}}喇結之婢辟拉之子乃單、納大利等.
{{verse|35|26}}利亞之婢、悉帕之子乃迦得與亞沙正是雅哥伯在巴但亞蘭所生之子也。
{{verse|35|27}}○且雅哥伯遂來見家父以撒克在曼利於四雄之邑.即是希伯崙、昔在彼處、亞伯剌罕兼以撒克寓矣.
{{verse|35|28}}以撒克享壽共一百八十年.
{{verse|35|29}}且以撒克高壽、老年斷息、而昇、歸本民、且其子以掃、雅哥伯、等葬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verse|36|1}}夫以掃即以東之族譜如左。
{{verse|36|2}}以掃娶迦南之婦、即是黑人以倫之女亞大、及希未人西便之女孫、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兩人爲妻。
{{verse|36|3}}亦娶以實馬耳之女、尼排約之妹巴示抹爲後妻。
{{verse|36|4}}且以掃與亞大氏生以利法、亦與巴示抺氏生流年。
{{verse|36|5}}又亞何利巴馬氏生也鳥是、雅蘭、哥喇等、此乃以掃之子、於迦南地所生者也。
{{verse|36|6}}以掃遂、領妻、子女、家內各人牲口、與諸畜生、並迦南地所獲之諸業、避弟雅哥伯之面、進地矣。
{{verse|36|7}}因其財資盛多、不能共住、又其所寓之境、不足畜其牲口矣。
{{verse|36|8}}如是以掃住於西耳山、即以掃乃以東也。
{{verse|36|9}}夫居西耳山、以東人之父、以掃之族譜如左。
{{verse|36|10}}此以掃子之名、即以掃同其妻、亞大氏生以利法、又以掃同巴示抺氏生流耳。
{{verse|36|11}}且以利法生提慢、阿馬耳、西波、迦但、居拿斯等。
{{verse|36|12}}以掃之子以利法有妾名亭納、且與以利法生亞馬力、此乃以掃由亞大氏之子也。
{{verse|36|13}}且流耳之子乃拿轄、西喇、沙馬、米撒等、此乃以掃之妻巴示抹之子也。
{{verse|36|14}}以掃之妻、西便之女孫、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氏、與以掃生、也鳥是、雅蘭、可喇等也。
{{verse|36|15}}夫以掃諸子爲侯者如是、即以掃之冡子以利法、提慢侯、阿馬耳侯、西波侯、居拿斯侯。
{{verse|36|16}}哥喇侯、迦但侯、亞馬力侯、此乃以利法族、以東諸侯俱亞大之子。
{{verse|36|17}}且以掃之子、流耳之子、乃拿轄侯、西喇侯、沙馬侯、米撒侯、此乃由流耳、在以東地所出之侯、俱以掃之妻巴示抺氏、之子也。
{{verse|36|18}}且以掃之妻亞何利巴馬之子乃也鳥是侯也蘭侯哥喇侯正是以掃之妻、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氏、所生之諸侯也。
{{verse|36|19}}俱乃以掃即以東之子、係乃侯也。
{{verse|36|20}}夫本地何哩人西耳、生羅單、說八、西便、亞拿。
{{verse|36|21}}底順、以斯耳、底山、俱是以東地、西耳族、何哩人侯也。
{{verse|36|22}}羅單生可利、同希慢、又羅單之妹、乃亭拿也。
{{verse|36|23}}說八之子、乃亞勒文、馬拿轄、以巴勒、示波、阿南等。
{{verse|36|24}}西便之子乃亞雅、亞拿等、當時其在野喂父西便之驢、遇着熱泉者、正此亞拿也。
{{verse|36|25}}且、亞拿子乃底順、並亞拿之女亞何利巴馬、
{{verse|36|26}}又底順之子、乃希麥但、以實斑 以特蘭、治蘭等。
{{verse|36|27}}又以斯耳之子乃辟蘭、撒番 亞干等。
{{verse|36|28}}又底出之子乃鳥士、亞蘭等。
{{verse|36|29}}且何哩族侯如左、即羅單侯、說八侯、西便侯、亞拿侯。
{{verse|36|30}}底順侯、以斯耳侯、底山侯、此乃何哩侯、西耳地侯中。
{{verse|36|31}}掌治.以色列族、以前有此侯治以東地。
{{verse|36|32}}且庇耳之子。辟拉爲以東地侯衙曰停哈巴也。
{{verse|36|33}}辟拉崩後、破斯喇人西喇之子約巴伯登位矣。
{{verse|36|34}}約巴伯崩後提馬尼地人戶山嗣位矣。
{{verse|36|35}}戶山崩後、庇撻之子哈撻續位、其衙之名乃雅味得昔在摩亞伯平坦擊米田族者也。
{{verse|36|36}}哈撻崩後、馬上哩迦人三拉嗣位。
{{verse|36|37}}三拉崩後、河邊哩何泊人掃羅接位。
{{verse|36|38}}掃羅崩後、亞草破之子巴勒哈南、續位。亞革破之子巴勒哈南崩後、哈人耳嗣位、衙稱保且、
{{verse|36|39}}米薩合之女孫、馬特列之女、米希大別氏、爲其貴嫂也。
{{verse|36|40}}夫以掃族侯依其宗派、境界、名號、加左。
{{verse|36|41}}即亭拿侯、亞勒瓦侯也帖侯、亞何利巴馬侯、以拉侯、比嫩侯。
{{verse|36|42}}居拿士侯、提慢侯、米伯薩侯。
{{verse|36|43}}麥鐵侯、以蘭侯、此乃以東地列侯依其居處、地業也、夫以掃乃以東人之祖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7|第三十七章}}</span>==
{{verse|37|1}}夫雅哥伯居迦南地、即其父所客寓之地。
{{verse|37|2}}且雅哥伯之來歷乃如此、其子約色弗方十七歲、偕諸兄牧羊當時童子陪其父之妻辟拉、及悉帕之子、且約色弗以兄之錯報知家父。
{{verse|37|3}}惟以色列因老年紀生約色弗、故愛之過於諸子又替之造花袍也。
{{verse|37|4}}兄等一見父愛約色弗過於諸兄、則恨之、不肯與之安言也。
{{verse|37|5}}夫約色弗夢一夢、與兄輩述之、尚加恨之矣。
{{verse|37|6}}約色弗曰、請聽我所夢見焉。
{{verse|37|7}}夫我等於田束禾、忽見本束竪立、但爾東周立、而拜本束也。
{{verse|37|8}}其兄曰、爾果然管我乎、抑實在治我乎、故因其夢言益恨之也。
{{verse|37|9}}約色弗另看一夢、告諸兄曰、我再夢一夢、卻有日月與十一星、皆拜我也。
{{verse|37|10}}且以此夢言父兄、且父讁之曰、爾所夢者何哉、我與母親兄等、果然將來伏地拜爾乎。
{{verse|37|11}}且兄忌之、而父誌其言焉。
{{verse|37|12}}且兄輩往西劍牧父之畜生。
{{verse|37|13}}以色列語約色弗曰、汝兄牧群於西劍來、吾將差爾就之、曰.唯。
{{verse|37|14}}曰爾且住觀兄平安、牲口有平安否、且來回覆我也。遂差之自布伯崙谷、往西劍地矣。
{{verse|37|15}}正遊郊間、或人遇之、問曰、爾尋何哉。
{{verse|37|16}}曰、予尋本兄、請語我知、其牧羊何處乎。
{{verse|37|17}}其人自其巳離此、蓋我聞之云、莫如往多單、且約色弗追兄、在多單見之。
{{verse|37|18}}未曾近來、則諸兄遠見之、即謀誅之。
{{verse|37|19}}敘談曰、其夢者來也。
{{verse|37|20}}莫若殺之、丟屍諸井中、散言、野獸食之、然後將看其夢何驗焉。
{{verse|37|21}}流便聞之、則救之出其手、曰、毋害其命也。
{{verse|37|22}}且流便欲援之脫其手、交回家父、故曰、勿流其血、乃擲之在野之井焉、毋下手矣。
{{verse|37|23}}約色弗既至兄、則脫其花袍、即所穿斑之袍。
{{verse|37|24}}投之諸井、正無水之空井也。
{{verse|37|25}}遂坐下、食餅、忽然仰眼看以實馬耳群來、帶駱駝、負香料乳香、沒藥、自其列來、欲往麥西地矣。
{{verse|37|26}}猶大對兄弟曰、殺弟、匿其血何益哉、
{{verse|37|27}}毋下手、害骨肉本弟、莫若賣之與以實馬耳人也、其兄遂合意。
{{verse|37|28}}米田商賈適經過、兄遂拉約色弗出井、以二十兩銀、賣約色弗、與以實馬耳人、帶約色弗至麥西。
{{verse|37|29}}斯後流便歸井、看約色弗不在井裏、遂裂本衣矣。
{{verse|37|30}}返見諸弟曰。噫子不在矣、我將何往哉、
{{verse|37|31}}遂宰羊子、將約色弗之袍、以血沉之。
{{verse|37|32}}且攜花袍、回見父親云、我等覓見此袍、請觀是兒之袍否。
{{verse|37|33}}其認之曰、係吾兒之袍必有野獸吞之、約色弗被扒斃無疑矣。
{{verse|37|34}}雅哥伯遂裂衣、穿麻、爲子納悶多日矣。諸子與諸女遂起來勸慰、乃父不肯獲慰、曰、我悲哀臨墓就子、如此父爲之哀哭也。
{{verse|37|35}}夫米田人、將約色弗在麥西地、賣與侯之屬下波提乏山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8|第三十八章}}</span>==
{{verse|38|1}}維時猶大別其兄弟、陪亞土蘭人、名希喇、
{{verse|38|2}}猶大彼看迦南人之女名書亞氏、遂娶之相交。
{{verse|38|3}}且婦懷孕、生子、稱名耳.
{{verse|38|4}}再妊、生子、稱名阿南、
{{verse|38|5}}復妊、生子名示拉、正在居悉生子。
{{verse|38|6}}猶大遂帶妻、娶長子耳名大馬氏。
{{verse|38|7}}夫猶大長子耳在皇上帝前惡反、故皇上帝殺之。
{{verse|38|8}}猶大對阿南曰、可娶妻生子、繼兄之嗣。
{{verse|38|9}}惟阿南知妻生子歸兄、故與妻相交時、洩精於地、不肯與兄生嗣矣。
{{verse|38|10}}惟皇上帝不悅所行者、故亦殺之矣。
{{verse|38|11}}猶大誠恐季子、似兄殀命.故謂媳婦大馬氏曰、爾應於父家守寡、待吾兒示拉長娶妻生子繼爾嗣、大馬氏往。
{{verse|38|12}}嗣後猶大之妻、書亞之女死、而猶大納慰、遂往亭拿共其兄弟亞土蘭人希拉、以剪羊毛也。
{{verse|38|13}}或告大馬氏曰、汝舅往亭拿、以剪羊毛也。
{{verse|38|14}}且大馬自看示拉成長、尚不娶妻繼嗣、故脫寡衣、以帕罩首、以袍圍身、坐亭拿之道、於公處矣。
{{verse|38|15}}且猶大見之、自蔽其面、以爲女子。
{{verse|38|16}}乃未知乃媳婦、故在路上問之、大馬氏見其舅、遂拜曰、是媳婦大馬氏也。
{{verse|38|17}}猶大曰、汝來此何也、大馬氏曰、舅前言待示拉成長、然後娶妻生子、繼爾長子嗣也。
{{verse|38|18}}今示拉長矣、曷爲不替示拉娶妻生子也。
{{verse|38|19}}猶大曰、吾因長子早殀、次子又殀、故遲遲娶示拉妻、爲此故也。
{{verse|38|20}}猶大又曰、爾在父家守寡、因何來此也。
{{verse|38|21}}大馬氏曰、媳婦未見翁入矣。
{{verse|38|22}}又因心罣於嗣、前既遣言於翁矣、未見翁之見聽也。
{{verse|38|23}}又慮傳言者之未、善爲說辭也。
{{verse|38|24}}故翁到斯土、不覺繼嗣心急、大膽見翁、親面懇求吾翁、及早替示拉娶妻生子、一使爾長子有嗣、一使媳嫁得歸翁家、侍奉翁姑也。
{{verse|38|25}}猶大曰、諾、爾且在爾父家守寡也、大馬氏仍歸其父家。
{{verse|38|26}}猶大遂歸、爲其子示拉娶妻矣、未幾而示拉之妻懷孕矣、大馬氏聞之、感謝天父上主皇上帝也。
{{verse|38|27}}臨盆之時、卻懷雙子。
{{verse|38|28}}正產之際一嬰出手、姆將赤線縛諸嬰手、曰.此嬰首出。
{{verse|38|29}}適嬰縮手而弟生出曰、曷破出來、此破者歸爾、則稱其名法哩士。
{{verse|38|30}}然後其弟縛赤線者出.故稱其名撒喇也猶大遂以法哩士繼兄嗣撒喇爲示拉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9|第三十九章}}</span>==
{{verse|39|1}}約色弗帶到麥西郭則麥西侯之屬波提乏、向帶以實馬耳之手買之、
{{verse|39|2}}且皇上帝庇佑約色弗爲人興相、且居在麥西人之家。
{{verse|39|3}}其長看皇上帝祐之、且皇上帝令諸事其手內利達矣.
{{verse|39|4}}且約色弗沾長之恩而事之。遂置之爲管家、以所有之諸業、悉付其手。
{{verse|39|5}}調之管家、暨諸業以來、郤皇上帝爲約色弗祝麥西人之家、皇上帝遂降福家內、田上凢所有者、
{{verse|39|6}}長以全業、交約色弗之手、除所食之餅外、自不知所有之物、夫約色弗丰彩美麗。
{{verse|39|7}}此後長母想變妖欲與約色弗、犯、第七天條。
{{verse|39|8}}惟約色弗不肯、謂長母曰、長不知偕我家內之情、付諸物與我之手.
{{verse|39|9}}家內之人莫大於我、
{{verse|39|10}}但汝係其妻、除非汝、毫不禁我、怎何作此大惡、而犯罪於上帝歟。
{{verse|39|11}}遇長母日月敘談、約色弗、其不肯曰.犯第七條該斬也。
{{verse|39|12}}約此時無人在屋之際、約色弗進屋、理事、長母就捉其衣曰、與我犯條、惟約色弗棄衣在婦手、自奔而出。
{{verse|39|13}}長母看約色弗遺衣在手、且自逃出、便喚家人.
{{verse|39|14}}曰、爾看家長帶希伯來八人來、以辱我也、方纔人內、欲與我犯、條我舉大聲而呼.
{{verse|39|15}}適聽我舉聲疾呼遂遺衣、自逃而出.
{{verse|39|16}}則存衣、逮其長歸家。
{{verse|39|17}}既至、如是言云.爾所帶來之希伯來僕進內辱我。
{{verse|39|18}}正我高聲而號、彼即捨衣走出。
{{verse|39|19}}適家長聞妻之言、曰.汝僕待我者無非如是也。則大發怒。
{{verse|39|20}}約色弗之長逐捉之禁監.在囚侯之罪犯之處、其方坐獄也。
{{verse|39|21}}然皇上帝祐約色弗而憫恤之、令之獲司獄之恩焉。
{{verse|39|22}}又司獄以監中罪人悉交約色弗之手、凢彼所行者、乃其事也。
{{verse|39|23}}蓋皇上帝祐之、又皇上帝使所務利達、故司獄終不理其手下之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0|第四十章}}</span>==
{{verse|40|1}}嗣後、適麥西郭侯之廚目膳夫兩人犯其長、麥西郭侯矣。
{{verse|40|2}}侯遂怒二屬、即廚吏長、膳夫長等.
{{verse|40|3}}遂禁押之、下屬統領之署、即約色弗所囚之獄處。
{{verse|40|4}}且下屬統領托之與約色弗、其則事之、如是兩人暫時坐獄矣。
{{verse|40|5}}麥西侯之廚目膳夫兩人、囚在獄中者、夢一夢、同夜各人夢異、各人據其夢診也。
{{verse|40|6}}早時約色弗來看見、其面帶憂色。
{{verse|40|7}}遂問同囚之侯屬、共居其長之監宇云.今日曷帶悶色也、
{{verse|40|8}}曰、我等夢見.而無人所診之矣.約色弗曰、莫非其診歸上帝乎請述之。
{{verse|40|9}}廚吏監長對約色弗告夢曰、吾夢見、卻當面有葡萄樹
{{verse|40|10}}樹有三枝似若萌芽、開花、藤結熟菓、又吾以侯爵持手。
{{verse|40|11}}故摘葡萄之菓、榨汁侯之爵中、又將爵奉侯手也。
{{verse|40|12}}約色弗曰、其診乃如是、三枝者、三日也、
{{verse|40|13}}三日之間、侯將舉爾首、復職、仍爲廚吏、奉爵與侯手也.
{{verse|40|14}}但汝安興時、請俯念施恩與我、稟侯、拯我出此宇也。
{{verse|40|15}}蓋我素被拐出希伯來境.此間亦無作何事、以監禁我。
{{verse|40|16}}然膳夫監長看診善、則謂約色弗曰、我亦夢見、首戴白籃三層。
{{verse|40|17}}上籃各項侯之餅餌、而鳥啄之於首之籃也。
{{verse|40|18}}約色弗答曰、其診乃如是、三籃者、三日也。
{{verse|40|19}}三日之間、侯將斬首、掛屍諸樹上、又鳥在樹、吃爾肉也。
{{verse|40|20}}適值三日、正侯誕辰。爲群屬排筵、則舉廚吏膳夫監長之首、在屬之中.
{{verse|40|21}}令廚吏監長復廚職、又奉爵侯手。
{{verse|40|22}}惟膳夫監長縊死掛、正驗約色弗所診者。
{{verse|40|23}}惟廚吏監長不記約色弗、乃忘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1|第四十一章}}</span>==
{{verse|41|1}}二年滿後、適侯夢、卻佇於河沿、
{{verse|41|2}}忽見七牛壯肥、由河而出、喂於牧場。
{{verse|41|3}}卻另七牛瘦瘠出河、共他牛並立諸河濱矣。
{{verse|41|4}}又瘦瘠牛吞壯肥七牛.侯遂醒矣。
{{verse|41|5}}復寐夢見.一𦼮禾生七穗厚滿。
{{verse|41|6}}後看萌出另七穗薄而被東風暴者也。
{{verse|41|7}}且其七薄穗、吞其厚滿之穗、侯醒、卻是一夢也。
{{verse|41|8}}早時、侯心焦、遂悉召麥西之巫師、智人、侯遂告夢.而無人能診之與侯也。
{{verse|41|9}}夫廚吏監長曰、今日卑憶有咎也。
{{verse|41|10}}侯怒卑、押卑並膳夫禁監下屬就領之家。
{{verse|41|11}}忽然一夜、他我兩人夢見、各人之夢依其夢診焉。
{{verse|41|12}}在彼有希伯來少年侯下屬之役一人、臣等告之、其即診夢名人依夢有解也。
{{verse|41|13}}遇其所診應驗、卑復職、膳夫被縊矣。
{{verse|41|14}}侯遂差召約色弗、故急帶出獄、剃鬚更衣、見侯、
{{verse|41|15}}侯謂約色弗曰、我見一夢、而無人能診之.且我聞說、爾通夢診之。
{{verse|41|16}}約色弗對侯曰、非卑所能也.上帝將賜侯平和之應也。
{{verse|41|17}}侯謂約色弗曰、孤夢、猶佇諸河濱。
{{verse|41|18}}忽然壯肥之牛、七頭、出河、喂於牧場.
{{verse|41|19}}後另出最疾瘦瘠之牛、七頭、如此之瘦遍麥西郭孤未之見也。
{{verse|41|20}}且瘦瘠之牛吞吃美肥之牛.
{{verse|41|21}}吃畢、不能看出曾吃之.郤仍舊瘦焉、孤便醒矣。
{{verse|41|22}}我亦夢見、禾一𦼮、生七穗善滿也。
{{verse|41|23}}後另看出七穗、於東風暴枯薄也。
{{verse|41|24}}夫滿穗吞七秀穗矣。孤以此夢、告諸巫師、而無人能診之也。
{{verse|41|25}}約色弗稟侯曰.侯之夢一矣.上帝示侯、其所將作矣。
{{verse|41|26}}七美牛者、乃七年也、七嘉穗者、亦七年焉、又其夢一矣。
{{verse|41|27}}瘦瘠七牛後出者、七年也.
{{verse|41|28}}且於東風暴、空之七穗者、亦七荒年也。卑所稟侯乃如是.上帝所將造之事、巳示侯矣。
{{verse|41|29}}將來遍麥西囯、必有七載豐盛。
{{verse|41|30}}後必有七年饑荒接之、致在麥西地、不誌太豐年焉.因凶地將糜滅。
{{verse|41|31}}乃饑荒不勝、故因接之歉地、將忘其豐焉。
{{verse|41|32}}蓋上帝立定此事、且上帝迅速成之、故此、侯夢二次加倍矣。
{{verse|41|33}}今侯擇智慧之士、派之掌麥西郭。
{{verse|41|34}}侯行是、宜派官司地.當七年豐盛之間、抽麥西田產五分一、
{{verse|41|35}}致歛所來豐口年糧、積穀於侯之手下、又守糧在城。
{{verse|41|36}}此種可貯藏、補麥西郭之七歉年之缺、免凶歲之際、其郭亡也。
{{verse|41|37}}且侯兼群屬視此事爲善。
{{verse|41|38}}侯謂屬曰、豈能遇着此等人。賦聖神者乎。
{{verse|41|39}}侯遂謂約色弗曰、上帝即悉示汝、故無人如爾通達智慧也。
{{verse|41|40}}爾可管理本家庶民皆遵爾命、獨在於位極、孤尊於爾也。
{{verse|41|41}}侯遂謂約色弗曰、孤卻舉爾統治麥西郭四方。
{{verse|41|42}}侯遂除指環、插約色弗之手、以細布之袍穿之、亦將金鏈掛頸矣。
{{verse|41|43}}乘之所有第二車前人呼曰、跪足哉、如是侯立約色弗爲全麥西郭之統宰矣。
{{verse|41|44}}侯對約色弗曰、孤乃侯也、惟除非爾、遍麥西郭不准一人、擅動手足也。
{{verse|41|45}}侯稱約色弗之名曰、救世、且以安之祭司波提非拉之女亞西納氏嫁之。且約色弗廵繞徧麥西郭地矣。
{{verse|41|46}}侍麥西長前之時、約色弗方有三十歲、且約色弗拜別案面廵繞遍麥西郭也。
{{verse|41|47}}遇七豐年、地產豐盛。
{{verse|41|48}}其七年間、歛麥西處境內之諸糧、積之邑中、兼各城郊之田糧亦貯彼矣。
{{verse|41|49}}又約色弗囤積五穀、如海沙之繁多不勝數.故不論量也。
{{verse|41|50}}荒年未至、約色弗生二子、即安之祭司波提非拉之女、亞西納所生與之也。
{{verse|41|51}}且約色弗稱其長子馬拏西云、蓋上帝令我忘諸苦、並父之全家也。
{{verse|41|52}}又稱其仲子以法蓮曰、蓋上帝在受苦之地添增我也。
{{verse|41|53}}且麥西郭七豐年完畢、據約色弗之言、始七兇年邇來。
{{verse|41|54}}且諸郭遭饑、惟遍麥西境內有糧也。
{{verse|41|55}}且麥西郭、四方覺荒饑、庶民稟侯賜食、侯示諸麥西郭人云、往見約色弗所示必遵行焉。
{{verse|41|56}}當時全地面遭饑荒、且麥西郭、荒益增、約色弗遂開諸倉糶穀與麥西人矣。
{{verse|41|57}}因萬郭饑荒、故諸郭。來麥西向約色弗糴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2|第四十二章}}</span>==
{{verse|42|1}}夫雅哥伯見在麥西郭有穀。雅哥伯則謂諸子曰、曷互相觀望哉。
{{verse|42|2}}又曰、卻我聞知於麥西郭有穀、爾必往彼、糴之.則保命並不死矣。
{{verse|42|3}}約色弗十兄遂下麥西郭糴穀。
{{verse|42|4}}惟雅哥伯不差約色弗之弟便雅憫陪兄行、云恐遭殃矣。
{{verse|42|5}}夫在迦南地有荒、而以色列之子偕來之者亦來糴穀矣。
{{verse|42|6}}約色弗管理其郭糶穀與地之庶民。且約色弗之兄來面伏地拜之。
{{verse|42|7}}約色弗一見諸兄、則認之、佯爲不知、又訶叱之曰、爾何來也、曰、自迦南地、以糴糧也。
{{verse|42|8}}且約色弗認諸兄而兄不認之。
{{verse|42|9}}約色弗遂繫念因此所見之夢、對諸兄曰、爾等乃探子、只窺郭之不備、而來也。
{{verse|42|10}}曰長也不然、乃僕等只爲糴穀而來也。
{{verse|42|11}}僕等皆一人之子乃老實人、非債伺也。
{{verse|42|12}}曰、然汝來窺郭之不備也。
{{verse|42|13}}曰僕等原來十二兄弟迦南地一人之子、季現在偕父、又一人亡矣。
{{verse|42|14}}約色弗謂之曰果然、如說來汝乃探子也。
{{verse|42|15}}吾指侯命、發誓、若非帶季、不准爾出境、以徵言是否。
{{verse|42|16}}爾等皆被禁在此、惟差一人攜季來、以試爾言之真假、不然、指侯命、汝實屬探子矣。
{{verse|42|17}}遂押眾坐監中三日矣。
{{verse|42|18}}纔三日約色弗謂之曰、我亦敬畏上帝、故作此、且保生命也。
{{verse|42|19}}倘爾乃真人、則兄弟中一人綑在汝監宇、但汝往去載穀、濟家之饑。
{{verse|42|20}}惟攜季弟赴我、以証爾言、並不死矣、彼則如此行焉。
{{verse|42|21}}其則相談論曰、吾因弟重罪矣、乃我觀弟之悽慘之心、求我、又我不肯聽、故遭此禍矣。
{{verse|42|22}}流便答曰、我豈非勸爾、毋干其兒、惟爾不聽郤緣此討其血矣。
{{verse|42|23}}因用通事而言之、故不知約色弗會之。
{{verse|42|24}}惟約色弗退之、哀哭、復來相論牽西門來、眼前縛之也。
{{verse|42|25}}約色弗遂命以穀盈囊、亦將各人之錢囊內另給盤費、如此待之也。
{{verse|42|26}}兄等遂將穀、負驢、而往。
{{verse|42|27}}至寓、一人開囊飼驢、忽見其銀、正在囊口。
{{verse|42|28}}告兄弟曰、我銀送回、今在囊矣、眾遂廢心、惶驚相曰、上帝行我怎何。
{{verse|42|29}}遂返迦南地見父雅哥伯詳告所遭、云。
{{verse|42|30}}彼囯之宰相訶責我、視我如窺地也。
{{verse|42|31}}惟我曰、我乃真人並不探子。
{{verse|42|32}}吾等十二兄弟同父之子一者已亡、而季弟偕父在迦南地矣。
{{verse|42|33}}其人、即其地之宰相謂我曰、若爾等真人、如是可看出、必留兄弟之一偕我、其餘載糧、濟家之歉而去。
{{verse|42|34}}且攜季弟見我、由是可觀、爾非探子、乃係真人、則我交回兄、又爾貿易於囯可也。
{{verse|42|35}}○適纔倒囊之時卻各人包銀在其囊內、父子並看銀包、莫不驚懼矣。
{{verse|42|36}}父親雅哥伯遂謂其子曰、爾等奪去我子矣、約色弗已亡西門亦亡、另欲攜便雅憫去、此事皆逆我矣。
{{verse|42|37}}流便稟父曰請托兒我手、我保之安回、若我不攜子回來、可殺我二子也。
{{verse|42|38}}曰我不容兒偕爾往去、乃其兄已亡、其又獨在、爾行路若遭害、則使我白髮憂然歸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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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3|第四十三章}}</span>==
{{verse|43|1}}維時境內荒饑益重。
{{verse|43|2}}遇由麥西郭、運來之穀食完、父曰、復往糴些糧也。
{{verse|43|3}}猶大曰、其人實說云、亞弟不偕來、爾必不見我面焉。
{{verse|43|4}}今若差亞弟陪行、我則往去糴穀矣。
{{verse|43|5}}不、然不往蓋其人曰、除亞弟偕來不得見我面矣。
{{verse|43|6}}以色列曰、爲何害我而告之、還有亞弟。
{{verse|43|7}}曰、其人細問我親屬之情形、曰尊父還在、另有亞弟乎、我據言說來、豈果知、其將命我攜亞弟來乎。
{{verse|43|8}}猶大謂父親以色列曰、請父差子陪行、而我起程而往、汝我並嬰兒一應保命、並不死亡矣。
{{verse|43|9}}我願保之、向我手討之、若不攜之歸父、我終生獲罪矣。
{{verse|43|10}}今若不滯延、巳返來二次焉。
{{verse|43|11}}父以色列曰、若是如此、可作此也、採境內佳菓、載爾器、即些乳香、蜜糖、香質、沒藥、榧子、杏仁等豐物、送與該人也。
{{verse|43|12}}手可帶倍銀、亦爾囊內所得之銀交回、庶乎失錯也。
{{verse|43|13}}另攜亞弟、且起、再赴其人。
{{verse|43|14}}願全能上帝准喻致其人、以慈悲待爾、發回兄弟兼便雅憫、若我失子、則吾失子矣。
{{verse|43|15}}其人遂取禮物、手執倍銀亦攜便雅憫、起程往麥西郭謁見約色弗也。
{{verse|43|16}}約色弗一見便雅憫陪來、則謂管家曰引此人歸家、宰牲排筵、蓋午時.此人將陪我食矣。
{{verse|43|17}}其人遵約色弗之命、而引其人進約色弗之宇。
{{verse|43|18}}其人入約色弗之室、莫不驚懼、相論曰、緣初歸我囊中之銀、故引我入、以滋事、致捉擄我、並本驢矣。
{{verse|43|19}}遂就約色弗之管家、近室門相議云。
{{verse|43|20}}足下、我等初來果然糴穀。
{{verse|43|21}}遇到宿處、我等開囊、見各人之銀在囊口、本銀足數秤、故親手帶還之。
{{verse|43|22}}另帶他銀、糴穀、不知誰人載銀囊內也。
{{verse|43|23}}曰爾且安心、勿懼、汝上帝並列祖之上帝、賜銀囊內、我曾受爾銀焉、遂攜西門相見焉。
{{verse|43|24}}其人遂引是人入約色弗之室、裨水洗脚、且飼驢也。
{{verse|43|25}}又聞知自在彼食餅、故備餽儀、待約色弗午時回焉。
{{verse|43|26}}約色弗回時、手捧餽入室、伏地拜之。
{{verse|43|27}}夫約色弗問安曰、汝所言之老人、即尊父、尚在、無恙乎。
{{verse|43|28}}答曰、長僕家父尚在、無恙、遂頓首伏拜。
{{verse|43|29}}約色弗舉目睹同胞之弟、便雅憫而曰爾言之季弟、乃此人否。亦曰願上帝恩澤我弟。
{{verse|43|30}}且約色弗爲亞弟心腸痛裂.故急覓可泣之處、入房涕哭也。
{{verse|43|31}}後洗面而出、勉強曰、排筵。
{{verse|43|32}}遂排之、爲約色弗一席、爲兄弟一席、爲麥西囯人共一席焉.緣麥西郭人同希伯來族共席、係屬厭事也。
{{verse|43|33}}彼則前坐.其長按其生時、其季按其幼年.是以其人互相稱奇矣。
{{verse|43|34}}且親寄自前之饌.惟便雅憫之饌比各人之饌五陪之多、遂飲同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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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4|第四十四章}}</span>==
{{verse|44|1}}約色弗遂命管家曰、將穀滿囊、依所能負仍置各人之銀囊口焉。
{{verse|44|2}}亦將本爵、即乃銀爵、並穀價俱裝季者之囊中也.管家遂遵約色弗之命而行焉。
{{verse|44|3}}且天亮差去人連驢。
{{verse|44|4}}正距城不遠、約色弗謂管家、曰.起來、追其人、趕及之時、可曰.曷以惡報善哉。
{{verse|44|5}}吾長所飲之器並所弄玩者.豈非是乎、爾行此、即行惡矣。
{{verse|44|6}}且追及之際.依此言告之。
{{verse|44|7}}曰、長何出此言哉.僕等不敢作此事也。
{{verse|44|8}}請記昔所獲囊口之銀、我由迦南地來、巳交回長也、然則何能偷搶長家之金銀乎。
{{verse|44|9}}僕等之中誰藏此物、搜出、願定死罪、且我將爲長奴也。
{{verse|44|10}}曰可依爾言而行、搜出有物者、彼人爲奴、惟汝無辜。
{{verse|44|11}}各人遂急拏囊下地、各人開其囊也。
{{verse|44|12}}管家遂起尋自長至季.竟搜出爵在便雅憫囊中。
{{verse|44|13}}則裂衣各人乘驢回城。
{{verse|44|14}}猶大兼兄弟至.約色弗尚在室、伏地。
{{verse|44|15}}約色弗遂曰、爾何事作乎、人如我、果能測料之、豈不知乎。
{{verse|44|16}}猶大曰、足下稟長、有何言哉、焉能說辭脫罪乎。上帝察明僕等之咎、今僕等與所藏爵者、咸爲長奴矣。
{{verse|44|17}}曰、決不然、只遇爵在其手者、將爲我奴.惟爾安然歸父、可也。
{{verse|44|18}}猶大就近謂之曰長如侯一然、稟長俯念僕言、亦勿烈怒僕哉。
{{verse|44|19}}長問僕等云、有父兄否。
{{verse|44|20}}僕稟長曰.家父老還在、老紀生季子、其兄巳亡、其母獨遺此孤子、且父愛之。
{{verse|44|21}}長示僕等攜來、致眼見之。
{{verse|44|22}}余已稟長口其童不能離家父、恐別父則父必死。
{{verse|44|23}}惟長諭僕曰、非帶亞弟來此、不復睹我面焉。
{{verse|44|24}}後僕等歸見長僕家父。則轉報長示。
{{verse|44|25}}家父曰、爾等再去糴些糧也。
{{verse|44|26}}僕等答曰、吾不能下去、若亞弟偕我去可也.蓋季弟不陪行、則不得睹長面。
{{verse|44|27}}長僕家父則語我曰、爾知本妻與我生二子。
{{verse|44|28}}其一離我出外、我說必遭拖斃矣、而我不復見之。
{{verse|44|29}}今若取此去、其遭害、便令我白髮憂然臨墓矣。
{{verse|44|30}}今若回見僕父、且少年者不同在、則家父之命必掛童之命。
{{verse|44|31}}但看少年者不偕我來則家父必死、故僕等將使家父之白髮憂患臨墓矣。
{{verse|44|32}}蓋僕與父擔保子曰若不攜之到來、則吾終生獲罪於父矣。
{{verse|44|33}}今也稟長准僕、代此子爲奴及容童子偕兄弟等上去、
{{verse|44|34}}蓋我焉能上見家父而童子不陪行恐睹家父遭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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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5|第四十五章}}</span>==
{{verse|45|1}}維時約色弗當諸傍侍面前、不能忍情、則叱各人出外、且約色弗與兄弟自認、又無一人並立矣。
{{verse|45|2}}即舉大聲涕哭、又麥西人兼侯家聽之.約色弗遂謂其兄曰.
{{verse|45|3}}我乃約色弗家父尚在乎、惟兄弟因自在驚悚、不能應答矣。
{{verse|45|4}}約色弗謂兄弟曰、請近來、則近來矣。遂曰.爾素所賣於麥西郭之弟約色弗正乃我也。
{{verse|45|5}}上帝既差我、爾得保命、故以賣我到此、自不須憂悶也。
{{verse|45|6}}乃境內巳有此兩年之饑、還有五載必無稼穡。
{{verse|45|7}}且上帝差我前爾來、保汝後嗣在地、又太救保汝命。
{{verse|45|8}}如是非爾差我、乃上帝遣我也.且派我爲侯之父、闔家之長、並遍麥西郭之宰也。
{{verse|45|9}}爾可疾同見家父、謂之曰汝兒約色弗如此言云、蒙上帝之兒、爲統麥西郭之長、請下來就我、毋滯延焉。
{{verse|45|10}}可住坷山境內、近我、即家父連子孫、牛羊並凢所有者。
{{verse|45|11}}在彼我將養爾.尚有此五年之饑荒、則免父連家與凢所有者窮乏也。
{{verse|45|12}}卻爾親眼兼胞弟便雅憫親眼亦看、乃我親口講爾。
{{verse|45|13}}可將我在麥西郭之榮耀、並凢所見者、悉告家父即速帶父來此也。
{{verse|45|14}}遂抱弟便雅憫之頸而哭、又便雅憫抱其頸而哭。
{{verse|45|15}}約色弗亦嚫嘴諸兄弟而哭後兄弟與之相談也。
{{verse|45|16}}此事風聞於侯衙內、曰約色弗之兄弟來、係屬俱悅意。
{{verse|45|17}}侯示約色弗曰、可囑兄弟必行如此.荷諸畜生、而往迦南地.
{{verse|45|18}}父親與本家來就我、且我以麥西郭之嘉賜爾、可享此地之膏腴矣。
{{verse|45|19}}今所示者必遵行.可取麥西郭之車以乘妻子、且攜父親而來也。
{{verse|45|20}}因遍麥西郭之質業皆係屬爾、故毋惜本家貨矣。
{{verse|45|21}}夫以色列之子作此、且約色弗循侯命、給之以車輿盤費矣。
{{verse|45|22}}又給諸人各得新袍一領、惟與便雅憫賜三百兩銀、並五領新袍也。
{{verse|45|23}}與父親如此送也、即將牡驢十頭、負麥西郭之嘉物、兼牝驢十頭負穀餅、及父之贐饈也。
{{verse|45|24}}就打發兄弟起程日、路上毋動心焉。
{{verse|45|25}}遂離麥西郭、至迦南地見父雅哥伯。
{{verse|45|26}}告曰、約色弗尚在、爲遍麥西郭宰相也、惟雅哥伯失𠇌、並不信之。
{{verse|45|27}}遂以約色弗所述諸言、轉報父親待雅哥伯看約色弗所差之車、以接之.父親之心遂復甦矣、
{{verse|45|28}}以色列曰、足矣、我兒約色弗尚存、我未死之前、必往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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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6|第四十六章}}</span>==
{{verse|46|1}}以色列便帶凢所有者、起程、到誓源設祭、奉父以撒克之上帝也。
{{verse|46|2}}夜間上帝托夢現謂以色列曰、雅哥伯乎雅哥伯乎、曰、余在此也。
{{verse|46|3}}曰、我乃上帝、即爾祖之上帝、爾勿懼、往麥西郭蓋在彼處、我將以爾爲大郭也。
{{verse|46|4}}我將偕汝下麥西郭、亦必果然領爾回來、且約色弗必以親手按爾目也。
{{verse|46|5}}雅哥伯遂由誓源起身、又以色列之子。將父雅哥伯、並婦小乘侯所差之輿。
{{verse|46|6}}亦牽群畜、負財及迦南地所獲諸物即雅哥伯並諸苗裔來麥西郭也。
{{verse|46|7}}即其子孫、女並女孫、諸種帶同至麥西郭矣。
{{verse|46|8}}夫來麥西郭之以色列諸子、開名於左、雅哥伯並其子、即雅哥伯之長子流便。
{{verse|46|9}}流便之子乃哈諾 法路、希斯崙及迦米。
{{verse|46|10}}且西門之子乃也母耳、雅民、阿瞎、雅斤、鎻哈、及迦南女所生之兒沙羅也。
{{verse|46|11}}利未之子乃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46|12}}猶大之子乃以耳、阿男、示拉、法哩士、及撒喇、惟以耳 阿南等、並死於迦南地且法哩士之子乃希斯崙及哈母勒。
{{verse|46|13}}以薩迦之子乃陀拉、孚瓦、約伯、伸崙等。
{{verse|46|14}}且西布倫之子乃西烈、以倫雅列.
{{verse|46|15}}此諸子與女底拿共三十三人、皆係利亞氏、與雅哥伯在巴但亞蘭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16}}夫迦得之子、乃西非翁、哈居、書尼、以士本、以哩、亞囉底、亞哩利等。
{{verse|46|17}}且亞沙之子乃音拿、以書亞、以遂、底哩亞、及其妹西喇也、且底哩亞之子乃希別、馬勒結等。
{{verse|46|18}}此十六人乃拉斑所賜其女利亞氏之婢、名悉帕與雅哥伯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19}}且雅哥伯之妻喇結氏之子、乃約色弗兼便雅憫。
{{verse|46|20}}約色弗適住麥西囯娶安侯波提非喇之女亞西納、生馬拿西與以法蓮。
{{verse|46|21}}且便雅憫之子乃味拉、庇𨔽、亞實別、其喇、拿慢、以希、囉實母平、戶平、亞耳得等。
{{verse|46|22}}此十四人、乃喇結氏與雅哥伯所生之子孫也。
{{verse|46|23}}且但之子乃戶伸。
{{verse|46|24}}又納大利之子乃雅泄、姑尼、也斯、示臉等。
{{verse|46|25}}此七人乃拉斑所賜其女喇結氏之婢名辟拉、與雅哥伯所生之子也。
{{verse|46|26}}夫陪雅哥伯來麥西地之人、即雅哥伯所生之子孫除諸媳婦外者、共六十六人也。
{{verse|46|27}}夫約色弗在麥西郭生有兩子、如此雅哥伯全家來麥西地者、共七十人也。
{{verse|46|28}}且雅哥伯遣猶大前往見約色弗可引之望坷山地.遂至坷山地矣。
{{verse|46|29}}約色弗遂備車前往坷山地迎父以斯列謁見、父即抱頸而久涕哭。
{{verse|46|30}}以斯列謂約色弗曰、幸爾尚在、余見爾面、今死可矣。
{{verse|46|31}}約色弗謂兄弟父家曰、我往稟侯云、昔在迦南地卑之兄弟與父家屬、來就我。
{{verse|46|32}}其人乃牧者以喂畜牲爲生、因此驅來群牛羊及凢所有也。
{{verse|46|33}}倘侯召爾等、問汝何業哉。
{{verse|46|34}}爾必稟云、僕等與祖自幼至今喂畜爲業、如是可住坷山地蓋麥西人視各牧如壓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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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7|第四十七章}}</span>==
{{verse|47|1}}夫約色弗來稟侯云、卑之家父、兄弟、帶群牛羊、與凢所有者、俱由迦南地來、今在坷山境住焉。
{{verse|47|2}}且約色弗取兄弟中五人、引見侯焉。
{{verse|47|3}}侯謂其兄曰、爾何業哉、稟侯曰、僕等乃牧者、祖父亦然。
{{verse|47|4}}又稟侯曰、因迦南地荒饑、僕等無可喂畜、故來此地寓焉、今請准僕居坷山地矣。
{{verse|47|5}}侯對約色弗曰、父親兄弟、就爾.
{{verse|47|6}}麥西囯在爾前、最膏腴之壤、賜父兄居矣、即居坷山境、倘知其中有壯強之人、可點之掌理孤畜矣。
{{verse|47|7}}約色弗遂引父雅哥伯會見侯、又雅哥伯祝福侯也。
{{verse|47|8}}侯問雅哥伯、汝何年紀、雅哥伯稟侯曰、余寓世之歲日紀、有百三十年矣。
{{verse|47|9}}吾生之日希少難過、不逮吾祖父寓世之壽歲日之紀也。
{{verse|47|10}}雅哥伯遂祝侯訖、別侯而退矣。
{{verse|47|11}}且約色弗循侯命、定父兄之居、給之麥西郭最膏腴之域、在喇米西境內爲業也。
{{verse|47|12}}約色弗遂供糧飼父兄全父家、依其家屬也。
{{verse|47|13}}於是饑荒不勝全地無糧、致麥西郭、並全迦南地、緣饑荒廢也矣。
{{verse|47|14}}約色弗遂以糴穀、積所有麥西郭、及迦南地諸銀、且約色弗、將銀收侯衙。
{{verse|47|15}}且麥西、迦南等地銀缺、麥西人皆來見約色弗曰.其銀既罄、然當面死、如之奈何、請予我糧也。
{{verse|47|16}}約色弗曰、缺銀、將群畜生與我、而我易畜供汝。
{{verse|47|17}}民遂牽群畜就約色弗、且約色弗收馬牛羊驢等、以食物易之、故當年替諸畜養之以糧也。
{{verse|47|18}}年完、次載其民又來曰、不瞞我長、本銀費竭、吾長亦有我群畜、郭面獨有本身及田畝、並無他物。
{{verse|47|19}}長曷容我與田眼前偕亡、今賣本身與田畝代之供糧、如是本身與田畝役侯也、只給我種、以保命、免死.又地不荒矣。
{{verse|47|20}}饉饑愈甚、麥西人各賣田.如此其田歸侯也.又約色弗爲侯悉買麥西郭諸田焉。
{{verse|47|21}}併自麥西之界至其極、將其民搬進城邑。
{{verse|47|22}}但祭司之田不買、乃侯額賜祭司、而侯所賜之分其食也、故不賣其田畝也。
{{verse|47|23}}約色弗遂謂民曰、今日我爲侯買爾身兼田畝、郤此有種、稼田可也。
{{verse|47|24}}只到穡時、可抽五分之一納侯、自收四分以爲田種、自食並家之妻孥之口糧也。
{{verse|47|25}}曰、長、救我命、如沾長之恩、爲侯之僕也。
{{verse|47|26}}如是約色弗立法於麥西郭及於是日、必抽五分之一奉侯、獨祭司之田不歸侯也。
{{verse|47|27}}○惟以色列族住麥西境內、坷山之域在彼獲業、倍增蕃盛矣。
{{verse|47|28}}夫雅哥伯居麥西郭、十有七年、如此其紀一百四十七歲矣。
{{verse|47|29}}且以色列忌日邇來、故召其子約色弗曰、如眼前沾恩、則置手吾腿下、必誠然厚待我、並不葬我於麥西郭。
{{verse|47|30}}但我欲與祖父同墓.故汝必送我出麥西郭、而葬於其塋域、曰、兒如言將行焉。
{{verse|47|31}}曰、必誓就誓、又以色列在床頭向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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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8|第四十八章}}</span>==
{{verse|48|1}}嗣後、適其人告約色弗曰.卻尊父染病、其則帶同兩子、馬拏西以法蓮等陪行。
{{verse|48|2}}且某報雅哥伯曰、子約色弗來就爾也、以色列遂勉強坐在榻上。
{{verse|48|3}}雅哥伯語約色弗曰.昔在迦南地路斯邑、全能之上帝出現、又祝福我。
{{verse|48|4}}謂我云、我卻倍增繁盛、使爾成群民.並以此地賜爾後裔、爲永世業矣。
{{verse|48|5}}且我未來麥西就汝、即在麥西郭所生之兩子、以法亞 馬拏西等歸我、如本子流便 西門亦屬我也。
{{verse|48|6}}但此後、所生之子歸爾可也、又稱之循兄弟之名、在其業也。
{{verse|48|7}}我自巴但來之時、在迦南地、正在路間距以弗喇大不遠.則喇結氏昇在我側。
{{verse|48|8}}且我葬之在以弗喇大路上、即是伯利恆以色列遂看約色弗之兩子、曰、此乃誰哉。
{{verse|48|9}}約色弗謂父曰、蒙上帝在此所賜我之二子也、曰、請帶來此、且我祝之也。
{{verse|48|10}}夫以色列年老目昧不能見、乃約色弗帶子近來、惟父親嘴、且抱子。
{{verse|48|11}}以色列又謂約色弗曰.吾昔不料見爾面、而上帝亦以爾子示我看焉。
{{verse|48|12}}遂將二子出膝間、且約色弗伏地。
{{verse|48|13}}約色弗帶兩、右手執以法蓮向以色列之左、又左手執馬拏西向以色列之右、如是近就之。
{{verse|48|14}}惟以色列伸右手明然引之、按右在季子以法蓮首上、並按左手在長子、馬拏西首上。
{{verse|48|15}}遂祝約色弗云。祖父亞伯喇罕 以撒克等前行之上帝、並終生及今日所養我之上帝。
{{verse|48|16}}即救我出諸難之上帝、願祝福此童、可繼祖父亞伯喇罕 以撒克兼我之名令之倍增成群、在地中矣。
{{verse|48|17}}惟約色弗一見父按右手在以法蓮首上、則不悅意、遂舉父手、欲從以法蓮之手移到馬拏西之首。
{{verse|48|18}}約色弗亦謂父曰、爹也不然、此乃長子父按右手其首上也。
{{verse|48|19}}父推辭曰、吾兒我知之、我知之、此子亦將成囯、且爲大、惟季子實超長子、又其苗裔將爲群民矣。
{{verse|48|20}}當是日、祝之云以色列民將如是祝人曰、願上帝令爾或猶以法蓮 馬拏西等。則置以法蓮在馬拏西之前也。
{{verse|48|21}}以色列遂語約色弗曰、我卻將昇矣、惟上帝將祐爾、令爾等旋祖宗之地。
{{verse|48|22}}昔我以劍弓所奪於亞摩哩人之手、以此業我賜爾即多於兄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9|第四十九章}}</span>==
{{verse|49|1}}夫雅哥伯召諸子曰、爾等集來、致我言爾所遭末日之情也。
{{verse|49|2}}雅哥伯之子歟可集且聽父以色列之言矣。
{{verse|49|3}}流便乃我長子歟、我勢力之魁元歟尊貴才能、俱勝歟。
{{verse|49|4}}噫、猶水之放蕩、無所禁止、又穢褻、不畏上帝也、故爾終不得卓越乎哉。
{{verse|49|5}}西門及利味乃兄弟也、在室內藏暴器矣、我心歟不通其密計、我𠇌歟毋合會、乃其生氣
{{verse|49|6}}而誅人、其任意而割斷牛之跟筋焉。
{{verse|49|7}}其怒烈、其氣殘忍、俱可咒詛、故在雅哥伯之中、我將分之而撒於以色列中矣。
{{verse|49|8}}猶大歟、兄弟將讚美爾、父親之子將伏拜爾、又爾手將下敵之項矣。
{{verse|49|9}}猶大歟乃獅子、吾兒擄掠而回、則如獅如老獅伏也、孰擾醒之哉。
{{verse|49|10}}其柄不必離猶大、其設法者不去其腳待康寧君至、且民咸歸之矣。
{{verse|49|11}}其繫厥駒於葡萄樹、亦繫驢子於葡萄藤、則以香茶洗衣、以葡萄之汁沃袍也。
{{verse|49|12}}其眼以丹成紅、其齒以乳成白矣。
{{verse|49|13}}西布倫將居於海濱、爲船泊之所、又其交界及西頓地矣。
{{verse|49|14}}以薩迦如壯驢、偃卧於廄也。
{{verse|49|15}}其觀安逸乃善、土地乃美、遂付肩負荷、進貢爲役矣。
{{verse|49|16}}但將審其民如以色列之宗派焉。
{{verse|49|17}}但如路沿之蛇、道中之蝮、致咬馬跟、騎者倒落矣。
{{verse|49|18}}皇上帝歟、望救我也。
{{verse|49|19}}軍伍將追加得、然後擊勝之。
{{verse|49|20}}亞沙將出膏糧、又產土之甘物。
{{verse|49|21}}納大利如放釋之塵、其出佳言。
{{verse|49|22}}約色弗如茂盛之樹、似泉旁之藤、其枝蔓衍垣焉。
{{verse|49|23}}弓手恨憎射之。
{{verse|49|24}}但其弓輩、又恃雅哥伯有能之上帝、加手之方、由是有以色列之牧、並其磐焉。
{{verse|49|25}}蒙爾父之上帝、汝得保祐、依全能之主宰、爾享祝福、即天上淵下之祝、胎嬭之祝也。
{{verse|49|26}}爾父之祝勝於列祖之祚、極於永遠之山、皆歸約色弗之首、又歸離兄弟者之頂上也、
{{verse|49|27}}便雅憫猛如豺狼也、朝吞其所捉、夕分其所贜也。
{{verse|49|28}}此皆以色列之十二宗派、此亦其父所言而祝之、各人按其祚、而禱福也。
{{verse|49|29}}且示之曰、我將歸我民、爾可葬我同諸祖宗在黑人以弗倫田內之塋穴也。
{{verse|49|30}}即迦南地慢哩對而麥比拉田內之穴、昔亞伯喇罕向黑人以弗崙所買爲塋域矣。
{{verse|49|31}}彼處人葬亞伯喇罕兼其妻撒喇氏、在彼葬以撒克兼其妻哩別迦氏、在彼並葬利亞氏矣。
{{verse|49|32}}此田兼與內所有之穴由黑人而買矣。
{{verse|49|33}}雅哥伯囑子畢、則縮脚入榻且斷氣、又歸本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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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0|第五十章}}</span>==
{{verse|50|1}}約色弗便着屬下醫生以香料釁父、方醫生釁之約色弗謂侯家人曰幸蒙汝恩請稟侯間云。
{{verse|50|2}}家父令我發誓云卻我昇時、必葬我於迦南地所掘之墓矣、今也容我往彼葬父而回。
{{verse|50|3}}侯曰可詣、葬父據所令汝發誓矣。
{{verse|50|4}}約色弗遂往葬其先父、且侯之屬衙之長、及麥西郭之老皆陪行。
{{verse|50|5}}並約色弗全家及兄弟父家、俱上、獨留嬰孩、牛羊等、留在坷山地矣亦有車、馬同行成繁群。
{{verse|50|7}}抵約耳坦河外於荊棘禾場。
{{verse|50|8}}夫迦南居民看荊場之喪、則曰此乃麥西郭人之喪葬也、故稱約耳坦河外之處曰麥西、人之喪葬也。
{{verse|50|9}}夫子循父命而行。
{{verse|50|10}}送屍到迦南地、慢哩對面在麥庇拉田內之穴而葬之、此田乃亞伯喇罕由黑人以法崙所買爲塚地之業也。
{{verse|50|11}}葬父、約色弗兼諸兄弟凢送喪父、者咸回麥西郭來、
{{verse|50|12}}○夫約色弗諸兄弟先父已昇則曰約色弗庶幾恨我方因我待之諸惡將報也。
{{verse|50|13}}遂差人稟約色弗曰、先父未死已囑云、爾可請約色弗且宥兄等之罪過、蓋兄弟待汝不善。
{{verse|50|14}}但今望以父之上帝諸僕罪赦也、言畢則約色弗哭矣。
{{verse|50|15}}兄亦來俯伏面前、曰我等乃爾僕矣。
{{verse|50|16}}約色弗、曰、毋懼我代上帝乎。
{{verse|50|17}}爾等謀害我而上帝變之爲善、致如今日保多民之命矣。
{{verse|50|18}}今也勿懼我將供養爾、兼爾子女也、遂以惠言慰之也。
{{verse|50|19}}夫約色弗兼父家住麥西郭、乃約色弗享壽一百有十歲矣。
{{verse|50|20}}且約色弗見以法蓮之曾孫、亦有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抱養在約色弗膝上也。
{{verse|50|21}}約色弗謂其兄弟曰我臨昇矣、且上帝將垂顧、導爾等出、此郭旋到所誓賜亞伯喇罕、以撒克、雅哥伯等之地也。
{{verse|50|22}}約色弗亦令以色列之子誓云上帝果然垂顧爾、且必運我骨骸出於此地。
{{verse|50|23}}約色弗享壽共百有十歲且昇、人遂釁鬯之盛棺於麥西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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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傳卷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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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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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日<ref>1925年7月發行《[[國民政府公報]]》至1948年5月19日。次日5月20日發行《[[總統府公報]]》至今。</ref>!!期號!!頁!!對象!!公報所述身分!!匾額用字!!文號、褒揚--月-日
|-
|1925-08||5||27||林黃氏||廣東省南海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16號指令]]--08-03
|-
|1925-08||6||13||李莫氏||廣東省三水縣節婦||懿德貞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號批]]--08-12
|-
|1925-09||10||62-63||林馬氏||廣東省南海縣壽婦||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42號批]]--09-29
|-
|1925-10||12||46||劉譽氏||廣東省封川縣貞孝婦||懿德貞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01號批]]--10-16
|-
|1925-11||15||29||陳所能||廣東省澄邁縣故紳||孝德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78號批]]--11-13
|-
|1925-12||17||43||蘇農氏||廣西龍茗縣壽婦||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40號批]]--12-02
|-
|1926-01||21||20||譚能滿||廣東省壽民||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2號批]]--01-16
|-
|1926-01||22||51-52||謝歐陽氏||廣東省新會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號批]]--01-25
|-
|rowspan=3|1926-02||23||39-40||鄺張氏||廣東省從化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3號批]]--02-08
|-
|24||55||黃張氏||廣西賓陽縣||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1號批]]--02-11
|-
|24||55-56||高盧氏||廣東省壽婦||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2號批]]--02-11
|-
|1926-04||30||54||沈除氏||廣西||淑行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48號批]]--04-14
|-
|1926-04||30||54||沈彭氏||廣西||懿德貞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48號批]]--04-14
|-
|1926-04||31||41-42||葉余氏||廣東省連平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83號批]]--04-24
|-
|1926-06||36||67-68||黃丘氏||廣東省興寧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11號批]]--06-11
|-
|rowspan=4|1926-07||39||69-70||羅鄧氏||廣西省壽婦||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2號批]]--07-12
|-
|39||104-105||林用輝||廣東省中山縣壽民||共和人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1號批]]--07-20
|-
|39||107-108||饒學源||廣東省始興縣耆民||仁心篤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5號批]]--07-20
|-
|39||107-108||盧氏||廣東省始興縣耆民,饒學源妻||懿德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5號批]]--07-20
|-
|1926-08||41||50||耆年碩德望重里閭||廣東潮州||耆年碩德||[[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52號批]]--08-03
|-
|1926-10||48||52-53||楊蕭氏||廣東省大浦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1號批]]--10-18
|-
|1926-10||48||53-54||余開祥暨妻溫氏||廣西省容縣耆民||厚德高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2號批]]--10-18
|-
|1926-11||52||41-42||王何氏||廣西省已故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8號批]]--11-29
|-
|1926-11||51||61-62||蔣周氏||廣西省古化縣節婦||節孝可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42號批]]--11-17
|-
|rowspan=2|1927-10||3||66||葉盧氏||廣西省||節義炳然||[[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0號批]]--10-25
|-
|3||73||林庭楷||廣東省白縣壽民||登仁壽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86號批]]--10-26
|-
|1928-10-28||3||8||王邦凱||先烈||成仁取義||[[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號指令]]--10-20
|-
|1929-04-03||131||9-10||[[w:郭春秧|郭春秧]]、上海慈善團、天津中國慈善會、上海紗布交易所||河北山東賑災委員會呈||見義勇爲||[[國民政府第619號指令]]--04-01
|-
|1929-09-28||281||10||[[w:白普仁|白普仁]]||已故蒙古喇嘛||清德可風||[[國民政府第2078號指令]]--09-25
|-
|rowspan=2|1930-03-28||430||2||孫王氏||rowspan=2|浙江紹興縣,各捐銀一萬元慨助紹興救濟院||樂善好施||rowspan=2|[[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3-26
|-
|430||2||孫張氏||慈善可風
|-
|rowspan=2|1930-11-08||618||4||周文貴||rowspan=2|遼寧省復縣,合辦救濟事業||樂善好施||rowspan=2|[[國民政府第1998號指令]]--11-06
|-
|618||4||周文富||見義勇爲
|-
|1930-12-16||649||10||黃文植;周念祖、凌志斌||江西省,捐資修堤;上海市,疏浚荻涇河及沉金港||不明||[[國民政府第2230號指令]]--12-15
|-
|1932-01-23||984||7||傅崔氏||湖北省巴東縣||舍身取義||[[國民政府第245號指令]]--01-19
|-
|1932-01-26||986||5||蘇東華僑籌振祖國災民委員會||經募振款三萬元以上,並給予褒章及獎證||樂善好施||[[國民政府第266號指令]]--01-20
|-
|rowspan=4|1932-03-31||rowspan=4|洛03||34||陳德新||山東省濟甯縣||行誼可風||[[國民政府第130號指令]]--03-11
|-
|38||棉蘭蘇東中華總商會||捐輸愛國||熱心愛國||[[國民政府第140號指令]]--03-11
|-
|38||趙章氏||安徽省涇縣縣督學趙宗漢之母||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41號指令]]--03-12
|-
|66||孫仰嶧||安徽省來安縣已故來安小學校校長||教澤孔長||[[國民政府第232號指令]]--03-22
|-
|rowspan=2|1932-04-10||4||25||徐同書||浙江省溫嶺縣||篤行可風||[[國民政府第333號指令]]--04-06
|-
|4||26||陳綬耀||浙江省蕭山縣||慈惠及人||[[國民政府第334號指令]]--04-06
|-
|1932-05-31||9||31||馬李氏||河北省安次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05-27
|-
|rowspan=2|1932-06-10||10||32||徐武氏||山東省滕縣民婦||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615號指令]]--06-01
|-
|10||52||董濂||河北省新城縣已故邑庠生||行誼可風||[[國民政府第679號指令]]--06-10
|-
|rowspan=5|1932-06-20||rowspan=5|11||25||吳國華||安徽省秋浦縣||天性純篤||[[國民政府第691號指令]]--06-11
|-
|40||范毋氏||河南省博愛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737號指令]]--06-15
|-
|40||魏錢氏||河南省密縣民婦,賢孝特著||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738號指令]]--06-15
|-
|41||劉邦囘||江西省新淦縣,已故||殫心公益||[[國民政府第739號指令]]--06-15
|-
|41||王起禹||河南省固始縣||行誼可風||[[國民政府第740號指令]]--06-15
|-
|rowspan=8|1932-06-30||rowspan=8|12||26||劉少巖||湖北防護水灾二員||捍患濟人||[[國民政府第787號指令]]--06-23
|-
|26||李賀氏||陜西省咸陽縣民婦||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788號指令]]--06-23
|-
|26-27||何王氏||安徽省靑陽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789號指令]]--06-23
|-
|27||劉王氏||河北省安新縣,已故||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790號指令]]--06-23
|-
|27||石賈氏||河南省湯陰縣,已故||節儷松筠||[[國民政府第791號指令]]--06-23
|-
|28||英林||新疆省||克固吾圉||[[國民政府第792號指令]]--06-23
|-
|28||何葉氏||福建省松溪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793號指令]]--06-23
|-
|28-29||胡士選||救濟水灾委員會鄭州工作組幹事||忠勤殉職||[[國民政府第794號指令]]--06-23
|-
|1932-07-10||13||26||周朝棟||浙江省杭州市||孝行可風||[[國民政府第876號指令]]--07-06
|-
|rowspan=2|1932-07-20||14||49||蔡陳氏||雲南省楚雄縣||懿德貞型||[[國民政府第908號指令]]--07-13
|-
|14||49||石蕭氏||河南省湯陰縣,已故||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909號指令]]--07-13
|-
|rowspan=3|1932-07-31||15||22||胡黃氏||貴州省獨山縣,民婦||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981號指令]]--07-23
|-
|15||22||彭李氏||山東省濟寧縣,已故孝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982號指令]]--07-23
|-
|15||22||雷程氏||湖北省黃岡縣,民婦||懿德貞型||[[國民政府第983號指令]]--07-23
|-
|rowspan=12|1932-08-10||rowspan=12|16||43||王汪氏||靑海省大通縣已故民婦||孝行仁聲||rowspan=2|[[國民政府第1047號指令]]--08-03
|-
|43||冶成全||靑海省大通縣現存公民||熱心公益
|-
|44||謝鳳儀||安徽省秋浦縣||行誼可風||[[國民政府第1048號指令]]--08-03
|-
|44||郭郭氏||河南省武安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049號指令]]--08-03
|-
|44||宋劉氏||河北省寶坻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050號指令]]--08-03
|-
|45||陳胡氏||江蘇省淮安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051號指令]]--08-03
|-
|45||蕭葛氏||貴州畢節縣節孝婦||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052號指令]]--08-03
|-
|45||甯希俞||河南湯陰縣民||闓澤仁風||rowspan=2|[[國民政府第1053號指令]]--08-03
|-
|45||索好仁||河南湯陰縣民||慈善爲懷
|-
|46||孫肇慶||山東省城武縣||扜患濟人||[[國民政府第1054號指令]]--08-03
|-
|46||胡余氏||安徽省懷甯縣||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055號指令]]--08-03
|-
|46||蔣朱氏||廣西省賀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056號指令]]--08-03
|-
|rowspan=6|1932-09-10||rowspan=6|19||25||陸衍祥||富陽縣士紳||見義勇爲||rowspan=3|[[國民政府第1253號指令]]--09-01
|-
|25||任慶煥||富陽縣士紳||樂善不倦
|-
|25||丁鴻文||富陽縣富商||施濟可風
|-
|25||汶龔氏||陝西省郿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254號指令]]--09-01
|-
|26||耿廷獻||河北省正定縣,故紳,創設學校栽植校林||熱心教育||[[國民政府第1255號指令]]--09-01
|-
|35||何曹氏||安徽省懷寧縣,現存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289號指令]]--09-10
|-
|1932-09-20||20||42||汪鄭氏||安徽省秋浦縣,民婦||孝義可風||[[國民政府第1297號指令]]--09-12
|-
|rowspan=6|1932-10-08||rowspan=6|28||6||王秦氏||褒章匾額尚未發出||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461號指令]]--10-06
|-
|6-7||戎維能||浙江省慈谿縣||儀式鄕閭||[[國民政府第1462號指令]]--10-06
|-
|7||楊陳氏||河北省永淸縣||懿德堪型||[[國民政府第1463號指令]]--10-06
|-
|7||戴王思怙||rowspan=2|江蘇省邳縣,民婦||賛興鄕學||[[國民政府第1464號指令]]--10-06
|-
|7||戴董淑敏||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464號指令]]--10-06
|-
|8||巨王氏||河北省甯晉縣||懿德堪型||[[國民政府第1465號指令]]--10-06
|-
|rowspan=2|1932-10-11||30||3||胡文虎||捐助巨款興築中央醫院||益在民生||[[國民政府第1471號指令]]--10-07
|-
|30||3||沈煇||江蘇省句容縣,捐資育嬰||仁心義舉||[[國民政府第1472號指令]]--10-07
|-
|rowspan=3|1932-11-09||55||4||樓京泉||浙江省東陽縣||天性純篤||[[國民政府第1627號指令]]--11-08
|-
|55||4||胡李民||湖南省湘陰縣||懿德堪型||[[國民政府第1628號指令]]--11-08
|-
|55||4||王彭氏||湖北省應山縣,殉難烈婦||取義玩貞||[[國民政府第1629號指令]]--11-08
|-
|rowspan=4|1932-11-10||rowspan=4|洛56||3||孫劉氏||山東省滕縣,已故民婦||懿行堪型||[[國民政府第1630號指令]]--11-08
|-
|3||李炳文||南京市,已故市民||人心義舉||[[國民政府第1631號指令]]--11-08
|-
|3-4||蘇廷瑞||甯夏省豫旺縣||行誼純篤||[[國民政府第1632號指令]]--11-08
|-
|4||朱左氏||河北省河間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1||洛57||2||羅黃氏||浙江省龍泉縣||樂善好施||[[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11-08
|-
|1932-11-12||洛58||1||楊銘鼎||貴州省遵義縣||行誼可風||[[國民政府第1642號指令]]--11-09
|-
|1932-12-12||1001||3||金關氏||請援案||懿德堪型||[[國民政府京字第31號指令]]--12-10
|-
|1932-12-13||1002||6||殷清濤||江蘇省泰縣||仁心義舉||[[國民政府京字第38號指令]]--12-10
|-
|1932-12-16||1005||15||額爾德尼布哩特都克森廟重建||呈據蒙藏委員會轉呈伊克昭盟鄂爾多斯左翼前旗,繕正蒙藏漢三體匾文,蓋用國璽||不明||[[國民政府京字第73號指令]]--12-13
|-
|rowspan=4|1932-12-19||rowspan=4|1007||14||沈舒氏||浙江省永康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京字第112號指令]]--12-16
|-
|14||曹張氏||安徽省廬江已故南京中學畢業生曹之才之妻||懿行可風||[[國民政府京字第113號指令]]--12-16
|-
|14||朱陳氏||四川省榮昌縣民婦||懿德堪型||[[國民政府京字第114號指令]]--12-16
|-
|15||顧木卿||江蘇省阜甯縣故紳||樂善好施||[[國民政府京字第115號指令]]--12-16
|-
|rowspan=3|1932-12-20||rowspan=3|1008||7||劉劉氏||河北省玉田縣孝婦||孝慈可風||[[國民政府京字第123號指令]]--12-16
|-
|9||王汝揖||雲南省牟定縣||惠及鄕閭||[[國民政府京字第131號指令]]--12-16
|-
|10||吳陳氏||駐仰光領事轉請褒揚||懿德遐齡||[[國民政府京字第133號指令]]--12-16
|-
|rowspan=6|1932-12-23||rowspan=6|1011||2||陳寬||rowspan=2|駐火奴魯魯領事請褒揚華僑||博世施濟衆||rowspan=2|[[國民政府京字第180號指令]]--12-21
|-
|2||杜惠生||人聲義舉
|-
|2-3||虞高氏||浙江省德清縣||柏節松筠||[[國民政府京字第181號指令]]--12-21
|-
|3||梁陸氏||廣西省隆安縣||懿德遐齡||[[國民政府京字第182號指令]]--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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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淑純||rowspan=2|湖南省長沙縣孝女||天性純篤||rowspan=2|[[國民政府京字第183號指令]]--12-21
|-
|3||張思順||純孝可風
|-
|1933-01-04||1019||6||王陳氏||安徽省貴池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京字第231號指令]]193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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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wspan=3|1933-01-13||1027||9||張歐陽氏||湖南省長沙||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44號指令]]--01-11
|-
|1027||10||劉周氏||湖南省漢壽縣||懿行可風||[[國民政府第45號指令]]--01-11
|-
|1027||10||梅煥侯||湖北省沔陽縣,捐助團餉六千元||保障鄕閭||[[國民政府第46號指令]]--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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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01-17||1030||5||楊學程||江西省安義縣||純孝可風||[[國民政府第79號指令]]--01-14
|-
|rowspan=4|1933-02-01||rowspan=4|1043||7||繆得衆||江西省星子縣||孝悌慈祥||[[國民政府第176號指令]]--01-30
|-
|8||錢世雍||安徽省阜陽縣||鄕閭矜式||[[國民政府第177號指令]]--01-31
|-
|8||郭羅香蘭||湖南省桂東縣烈婦||舍生取義||[[國民政府第178號指令]]--01-31
|-
|8||陳孫氏||安徽省定遠縣||孝式中闈||[[國民政府第179號指令]]--01-31
|-
|rowspan=8|1933-02-02||rowspan=8|1044||7||趙何氏姑婦二人||雲南省劍川縣||柏節日同堅||[[國民政府第180號指令]]--01-31
|-
|7||施友煙||浙江省東陽縣||天性純篤||[[國民政府第181號指令]]--01-31
|-
|7||馬溫氏||江蘇省無錫縣已故節孝婦||克敦閫德||[[國民政府第182號指令]]--01-31
|-
|8||高唐氏||河南省鄢陵縣||懿範足式||[[國民政府第183號指令]]--01-31
|-
|8||楊陳氏||雲南省劍川縣||仁心淑行||[[國民政府第184號指令]]--01-31
|-
|8||王程氏||山東省章邱縣||懿行宣昭||[[國民政府第185號指令]]--01-31
|-
|9||秦周氏||江蘇省無錫縣||懿德芳型||[[國民政府第186號指令]]--01-31
|-
|9||唐余氏||雲南省石屛縣||制行艱貞||[[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
|rowspan=4|1933-02-16||rowspan=4|1056||3||陳步謙||廣東省翁源縣故紳,熱心公益||功在桑梓||[[國民政府第277號指令]]--02-13
|-
|3||許玉堂||安徽省至德縣已故鄕賢||儀式鄕閭||[[國民政府第278號指令]]--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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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張徐氏||本京||懿德芳型||[[國民政府第279號指令]]--02-13
|-
|4||李楊氏||河北省容城縣||懿行艱貞||[[國民政府第280號指令]]--02-13
|-
|1933-03-02||1068||5||黃允文||江西省分宜縣故紳||行誼純篤||[[國民政府第358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03||1069||2||歐陽王氏||湖北省均縣||舍生取義||[[國民政府第360號指令]]--02-28
|-
|1069||2||祝星五||浙江省振務會常委,積勞病故||人心毅力||[[國民政府第362號指令]]--02-28
|-
|rowspan=2|1933-03-11||1076||9||徐臨風||安徽省霍邱縣||捍鄕殉義||[[國民政府第402號指令]]--03-08
|-
|1076||9||彭壽松||湖南省攸縣||人心義舉||[[國民政府第403號指令]]--03-08
|-
|1933-03-14||1078||6||吳陳氏||緬甸仰光||不明||[[國民政府第426號指令]]--03-11
|-
|rowspan=3|1933-03-28||rowspan=3|1090||7||舒寬度||江西省靖安縣前商會會長,熱心公益義行昭著||儀式鄕閭||[[國民政府第529號指令]]--03-25
|-
|8||王淑英||湖北省光化縣烈女,臨難不苟||貞烈流輝||[[國民政府第531號指令]]--03-27
|-
|8||黃敦孝黃余氏夫婦||湖南省湘潭||德逾梁孟||[[國民政府第532號指令]]--03-27
|-
|1933-04-13||1104||9||阮四姑||河南省開封縣||孝義兼賅||[[國民政府第661號指令]]--04-11
|-
|1933-04-15||1106||2||焦李氏||山東省館陶縣||淑愼慈祥||[[國民政府第668號指令]]--04-14
|-
|1933-04-21||1111||8||萬胡氏||江西省南昌縣||懿德仁風||[[國民政府第703號指令]]--04-20
|-
|1933-04-25||1114||10||田劉氏||河北省新城縣||松筠勵節||[[國民政府第736號指令]]--04-22
|-
|rowspan=4|1933-05-06||rowspan=4|1123||5||梁履潔||廣西省橫縣||儀式鄕閭||[[國民政府第818號指令]]--05-04
|-
|6||文效曾||河北省寧河縣鄕長||殫心公益||[[國民政府第819號指令]]--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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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畢文光||湖北省蘄水縣||慈惠及人||[[國民政府第820號指令]]--05-04
|-
|6||高王氏||江蘇省銅山縣已故||允昭閫範||[[國民政府第821號指令]]--05-04
|-
|rowspan=3|1933-05-08||rowspan=3|1124||4||余德明||雲南省昆明市公民||性行耿介||[[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4||羅燿樞||江西省高安縣||教澤孔長||[[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05-04
|-
|5||吳夢熊||浙江省義烏縣紳||德普鄕閭||[[國民政府第825號指令]]--05-04
|-
|1933-05-15||1130||3||戚徐氏||安徽省霍邱縣||貞烈孔彰||[[國民政府第877號指令]]--05-13
|-
|1933-05-16||1131||3||吳孝女、吳曾氏||江蘇省江都縣||不明||[[國民政府第878號指令]]--05-13
|-
|rowspan=6|1934-01-05||rowspan=6|1328||2||隴維崧||雲南省彝良縣||慈惠及人||[[國民政府第2421號指令]]1933-12-30
|-
|3||江鳳鳴||河北省通縣||鄕閭矜式||[[國民政府第2423號指令]]1933-12-30
|-
|3||張胡氏||河南省確山縣||懿德仁風||[[國民政府第2424號指令]]1933-12-30
|-
|4||劉張氏||山東省德縣||淑德貞型||[[國民政府第2425號指令]]1933-12-30
|-
|5||鄭榮凱||巴京榮記商號店主||義逾卜式||[[國民政府第2429號指令]]193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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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朱天樂||江蘇省吳縣||舍生殉孝||[[國民政府第2430號指令]]193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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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02-01||1351||4||董王氏||雲南省大理縣||懿行昭宣||[[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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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02-02||1352||2||隴維邦||雲南省鎭雄縣||行式邊隅||[[國民政府第188號指令]]--01-31
|-
|rowspan=5|1934-02-19||rowspan=5|1366||9||李梓卿||江蘇省揚泰縣故紳||樂善好施||[[國民政府第290號指令]]--02-16
|-
|9||程四寶、程徐氏夫婦||浙江省永康縣||樂善不倦||[[國民政府第291號指令]]--02-16
|-
|9||龔傅氏||江蘇省南匯縣||中闈懿範||[[國民政府第292號指令]]--02-16
|-
|10||張弼哉、張徐氏夫婦||湖北省黃岡縣||景福遐齡||[[國民政府第293號指令]]--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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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劉張氏||安徽省懷寧縣||懿德慈暉||[[國民政府第294號指令]]--02-16
|-
|1934-03-06||1379||5||黨成學||陝西省韓城縣故民||孝式鄕閭||[[國民政府第425號指令]]--03-03
|-
|rowspan=7|1934-04-06||rowspan=7|1404||4||李劉氏||陝西省綏德縣||志潔行芳||[[國民政府第681號指令]]--04-04
|-
|4||周黃氏||雲南省鶴慶縣||懿範孔昭||[[國民政府第682號指令]]--04-04
|-
|5||凌熊氏||湖北省宜都縣||懿德芳型||[[國民政府第683號指令]]--04-04
|-
|5||朱家駒||江蘇省奉賢縣||行式鄕閭||[[國民政府第684號指令]]--04-04
|-
|5||胡鄧氏||湖北省天門縣故婦||舍生取義||[[國民政府第685號指令]]--04-04
|-
|6||田丁叔德||江蘇省東台縣||慈惠及人||[[國民政府第686號指令]]--04-04
|-
|6||李敬修||江蘇省銅山縣||遺烈常昭||[[國民政府第687號指令]]--04-04
|-
|2003-04-30||6518||5||[[w:林百里|林百里]]||廣達電腦公司董事長||志宏作育||[[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70號令]]--04-24
|}
[[分類:褒揚令|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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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叢談/第五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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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 掛 ==
掛是掛子行,在早年都稱爲武術,俗稱爲把式,又稱爲夜叉行。現今提倡保存國粹,各省市都設立國術館,喚醒國人,共倡武術,改爲國術矣。國術的範圍是很闊大的,國術的流傳、門戶的支派亦是很複雜的。好在敝人不是談國術,是談江湖藝人的掛子行。
掛子行分爲幾種,有支、拉、戳、點、尖、腥等等的掛子。管護院的調侃叫支,管保鏢的叫拉,管教場子叫戳,管拉場子撂地賣藝的叫點,又有尖掛子、裏腥掛子兩支分別。
什麼是尖掛子呢?據江湖藝人談,真下過些年的工夫與得着名人真傳的把式調侃叫尖掛子(尖即是真正的意思)。像那打几套熱鬧拳的把式、刀槍對戰叮噹亂響熟套子的把式、只能蒙外行的把式,調侃叫作裏腥掛子(裏腥即是假的意思)。
又有打清掛子的與挑將漢的分別。什麼叫打清掛子呢?凡是江湖藝人在各市場裏、各廟會裏拉場子撂地,淨指着打把式賣藝掙錢,叫作清掛子;如若打把式賣藝的還帶賣膏藥、賣大力丸的生意,不能算是清掛子,那算是挑將漢的。在掛子行裏的各種生意,就以挑將漢的這種買賣難做。第一是干這行的生意得人壓住點(凡是打把式賣藥的人,必須長的身軀高大,相貌魁梧。哪怕武藝不好哪,憑他那個威武雄壯的人樣子往場內一站,讓人瞧着他好像有點真工夫似的。管他這人樣子能鎮得住人調侃說叫真壓點),第二得練過些年尖掛子,或是會使幾樣樣色,然後才能做的了這種生意呢!
== 江湖之挑將漢的(打把式賣藥) ==
敝人常見玩藝場裏有些打把式賣藥的生意人,把藥案子在場內支好,上邊陳列好嘍所賣的藥品,什麼大力丸那、百補增力丸那、海馬萬應膏啊、虎骨熊油膏啊,擺滿了案子。到了遊人多的時候,先在場內練几趟拳腳,活動活動腰腿,練到他的場子站滿了人啦,算是腿好了黏啦。在這個時候,若是練過尖掛子的,就在場內好好練趟驚人玩藝,叫觀眾瞧着得人人佩服。練完了這套功夫之後,得先用拴馬樁把人拴住了,全都不走了,才能做買賣那!他們使的拴馬樁是用彈弓子打幾手彈子,不論是立着打、躺着打、蹲着打,叫人瞧着不錯啦,他向觀眾說:「我今天練一手特別的工夫。」說着,他在案子上擺一把瓷茶壺,在茶壺嘴上放一個大銅子,銅子上放個泥球蛋,在茶壺前邊放個茶碗,要底沖天,然後在茶碗上放一個泥球蛋。他用手指着這東西說:「今天我練這手工夫,是用我這彈弓子把彈弓上的球打出去,如同一條綫似的,先打在茶碗底上,打不壞茶碗。把茶碗上的泥球打飛了,飛起來的球能把茶壺嘴上的球打掉了,不惟茶壺嘴打不壞,茶壺嘴上的大銅子還不能打下來。這手工夫有個名,叫彈打彈,又叫球打球。平常日子還不練這手工夫,今天眾位來着了,我練練這手,叫眾位給我傳個名。回到家去,你就說某某的彈弓打的最好。」說着把彈弓拿在了左手,右手拿起泥球,往弓弦上一填,拉開了弓,作出欲打的姿式。圍着瞧着的人還以爲他要練這手工夫,其實他不練了,不過引人的好奇心勝。要瞧他真練那,下輩子見吧!他用這手工夫把人攏住了,好賣他的藥那。這叫使拴馬樁。說着,他又不打啦,向觀眾說:「我要練好嘍,彈打彈,球打球,茶碗不碎,茶壺嘴不壞,值好幾眾位拍巴掌,給我叫幾聲好,使大勁拍巴掌,使大着點勁叫好。說好……好完了怎麼樣?大概你許是要幾個錢吧?眾位放心,我這一要錢,是跟我祖宗要錢那!咱們是分文一取,毫釐不要。練好了,眾位給我傳名,眾位可別給傳這彈打彈的名,要傳名你給傳這個名。」說着把彈弓子往身上一背,伸手從他的案子上拿起一大包膏藥來說:「眾位要傳名,您就說某某的膏藥最好,咱們這膏藥可不賣。當初這是我們練工夫的人要有個磕着碰着、閃腰岔氣的時候,練不了把式啦,只好貼上這膏藥。不論是腰疼、腿疼、筋骨麻木、跌打損傷,貼上咱們這海馬萬應膏,能夠順着周身毛孔舒筋活血,立時止住了疼痛!那位說,你這膏藥賣多少錢一張啊?您要買我可不賣,少時間我把這手工夫練好嘍,每人我送給一張,自己有病自己貼,沒病送給別人。那位說,你這膏藥裏都有什麼藥材呀?這裏頭沒有珍珠瑪瑙,沒有麝香面子、老虎鞭,就幾十味草藥,有麻黃、乳香、沒藥、千年健、入地風、木瓜、地骨皮、防風、透骨草、川牛膝、杜仲、廣木香、羌活、當歸、撫芎、沉香,值錢的東西就一味海馬。這十幾味藥,用香油、樟丹,文武火熬成了,傚力最大。光是我自己說好不算,賣瓜的不說瓜苦,賣酒的不說酒薄,眾位如其不信,咱們當面試驗。」說着話把膏藥放下,又從案子上拿起一個大銅子來,向觀眾說:「咱們這藥不只能治腰腿疼痛,還能治食積、奶積、大脖子痞積、跑肚子拉稀、紅白痢疾。這藥能化痞積,眾位如不信,咱們試驗試驗。把這個大銅子放在膏藥內,用不了一袋烟的工夫,能夠憑膏藥的力量化成末。」說着,他由案子上又一把膏藥拿起,約有二十多張吧,他嘴裏說着向觀眾張羅:「真金不怕火煉,好貨不怕試驗。哪位伸把手,從這膏藥裏給我挑出一貼膏藥來,我要自己拿出一貼來不算。哪位拿吧?」說着把膏藥送在眾人面前。有那愛管閒事的人給他拿出一貼膏藥來,他左手拿着那一沓子膏藥,右手接過這一貼膏藥,走至他的案子,把一沓藥放下,拿起火紙點着了,把這張膏藥烤開了,當著眾人把銅子放在膏藥油內,然後把膏藥並上,放在案上。他又向觀眾說了不到幾句話的工夫,再把膏藥打開了,舉着膏藥在場內繞一匝,叫眾人上眼。大眾一看那銅子沒有啦,膏藥裏有不少銅末子。當場試驗,誰亦得佩服他這膏藥的力量。
在數年前,敝人還很信以爲真,想他那膏藥很有力量。到了如今,我可不信了。原來他們用膏藥化銅子的方法亦是江湖術中的樣色。使這樣色,必須先在藥鋪裏買點自然銅來(這種自然銅的性質如同銅一樣的,買來的時候淨是小塊,這種東西用手一捏便成銅末)。事先把那自然銅放在膏藥之內,把這張膏藥弄好,放在案上。等到有人再給他由一沓膏藥裏拿出一張來,當著眾人把銅子放在膏藥內。挑將漢的在這時候如同變戲法似的,將有銅子的膏藥與有自然銅的膏藥弄在一處,一翻個,把那有銅子的膏藥掩藏起來,把有自然銅的膏藥打開了,叫人瞧看銅末子。江湖人管這抵梁換柱的法子調侃叫翻天印,管這種樣色叫丁把。還有一种用膏藥化瓷的,亦是在藥鋪裏去買海螵蛸。海螵蛸這種東西要弄碎了,其質色白,真像破瓷器一樣。事先把它做好了,放在一包破瓷之內,由包內取出來,誰也瞧不出破綻來。放在膏藥內,用手指頭微須一掐便成末,這種樣色調侃叫丁老骨。當他們反樣色使完了的時候,向觀眾說:「今天試驗完了,不白試驗,每人我送一張。」說着他從案子上拿起他的門票說:「哪位若是要我的沓藥,哪位伸手先接我一張發票。我可先交待明白,小孩子不送,聾子、啞巴不送,因爲他們不能給我傳名。多了不送,就送二十份。今天的人可是太多,有接着的,有接不着的,接着的亦別歡喜,接不着的亦別煩惱,哪位要哪位伸手。」說着他就散他那門票,世人的人都是貪便宜,白給一貼膏藥誰不伸手?當他散放門票的時候,人人都搶着接,貶眼之間二十張門票散完了,他又有一遍說詞:「先向大眾說,我這人亦不是傻子,有膏藥白送,這是爲的傳名。常言道,小不去大不來,名不去利不來。今天我送膏藥,可有個攔壁牆,要不然他拿這藥不當回事。要買我這膏藥,是兩毛錢一張,今天我就賣二十張。賣多少錢那?兩毛錢改爲一毛,一毛錢改爲半毛,半毛錢是我的本。那位說,你不是白送嗎?送是一定送,可不能白送,那位要買我一張膏藥……」說着話一跺腳,狠狠的道:「我再白送一張。我這叫買一張饒一張,可是沒接這門票的不賣,要買亦成,你掏兩毛錢。不論腿疼腰痛、筋骨麻木、閃腰岔氣、紅白痢疾,貼上這個膏藥就好,貼不好來找我,管保來回。貼不好你不來找我退錢,那算您怕我。半毛錢一張,我要賺了你的錢,叫我拋山在外死不歸家。」他這是和沒起誓一樣,他們江湖人管拉屎調侃叫拋山,他說拋山在外,屎不歸家,觀眾聽着是死在外頭,他回不了家啦!沒聽清他說死咬成了屎字的音,拉出來的屎哪能回家呀!他們管起誓調侃叫劈雷子。挑將漢的劈完了雷子,那買主便相信不疑的,每人掏半毛錢買兩張膏藥而去。據他們江湖人講,先說白舍後要錢的手段,調侃叫鬼插腿。先給一張門票後說賣,調侃叫倒插幅子。合計起來,二十張膏藥賣了一塊大洋,論笨頭亦不過一毛多錢。他們管本錢調侃叫笨頭。一天賣這麼幾回,吃喝不用愁了。
敝人曾調查過,他們這膏藥不是香油煎熬的,是桐油熬的。他們管使桐油熬的膏藥調侃叫南底。這種南底的膏藥,要貼寒症,還是真有傚力的。不過,熬不好的貼不住,弄的渾身是膏藥油子,叫人疑爲無用的了。
== 江湖之拉掛子(保鏢) ==
挑將漢的人們所練的,都是半尖半腥的掛子。惟有鏢行的人練的把式,都是尖掛子。凡是練武的人將武藝練成了,無論是保鏢去、護院去,得重新另學走闖江湖的行話,把行話學好了,才能出去做事呢!
在昔時,水旱交通極不便利,買賣客商往來販賣貨物的,離不了鏢行的。就是國家解送餉銀的時候,亦是花錢在鏢局子僱用鏢師護送的。在那個時代開個鏢局子亦不很容易,頭一樣,鏢局子立在哪省,開鏢局子的人得在這省內官私兩面叫的響;花錢僱用真有能爲的教師充作鏢頭;沒做買賣之先得先下帖請客,把官私兩面的朋友請了來,先亮亮鏢。憑開鏢局的人那個名姓就有人捧場才成那。若是沒有個名姓,再沒有真能爲,不用說保鏢,就是亮鏢都亮不了。自己要逞強,亮鏢的日子非叫人給踢了不可。立住了萬的鏢局買賣亦多,道路亦都走熟了,自然是無事的。
最難不過的是新開個鏢局子,亮鏢的日子沒出什麼錯,算是把買賣立住了。頭一號買賣走出鏢去,買賣客商全都聽見聲,要是頭趟鏢就被人截住,把貨丟了,從此再亦攬不着買賣了,及早關門別干了。這頭趟鏢出去,鏢師帶着多少夥計出去,把客人財物放在鏢車之上,插好嘍鏢局子的旗號,一出省會地方,鏢車一入梁子(即是入了大道),夥計們就得喊號。夥計們扯開了嗓子,抖起丹田氣來喊合吾!這合吾兩個字,是自己升點,叫天下江湖人聽。合吾,合是老合,凡是天下的江湖人,都稱爲老合。喊這兩個字,是告訴路上所遇的江湖人:吾門是老合!喊這兩個字喊到吾字,必須拉着長聲。走在路上凡是拐彎抹角亦得喊,遇見村莊鎮市亦得喊,遇見了孤墳野廟或是離着村鎮不遠有座店,或是有家住戶,更得喊。因爲孤墳裏埋的不是棺材,十有八九是賊人走的道。孤廟裏的僧道雖出家,亦未必都是真正的出家人,十有八九都是裏腥化把(即假和尚)。離着村鎮附近有孤店,有獨一家的住戶,那亦是三應跺齒窯(三應讀撒),跺齒窯就是土匪潛伏的下處。
鏢局子夥計走鏢的時候都得喊鏢號,唯獨到直隸、滄州不敢喊鏢趟子。若是不喊就許安然過去,如若升一點,任你有多大的能爲亦得出點舛錯的。在我國清末時候,鏢車過滄州還是那樣呢,因爲滄州那個地方,不論村莊鎮市住的人,老少三輩沒有不會把式的。到了如今,新科學武器發明了,滄州練武的人是日漸稀少了。
當鏢師帶着一撥夥計出去走鏢,每逢出了鏢局,拉着馬匹不能乘坐,遇見了熟人都得打個招呼。鏢車走出了省會地方,他才能上馬呢。鏢車走在別的省會地方,要有鏢局子,鏢師亦得下馬,夥計亦得跳下車來,和人家打過了招呼,然後過去,才能上馬。鏢車上的大夥計走在路上雖然是耀武揚威,兩個招路得會把簧。招路是眼睛,把簧是用眼瞧事。鏢行人常說當大夥計不容易,騎着馬拿着槍,走遍天下是家鄉,春點術語亦得講,跨着風子(即是騎馬)得把簧。鏢車走在路上瞧見了孤樹,大夥計得喊「把合着,合吾」。如若遇見了橋,得喊「懸梁子,麻撒着,合吾」。如若遇見路旁有個死人躺着,得喊嚷「梁子土了點的,裏腥啵把合着,合吾」。如見對面來人眾多,得喊「滑梁子人氏海了,把合着,合吾」。如若走在村內,得喊「窯裏海梁子,把合着,合吾」。如若瞧見有山,得喊「光子,把合着,合吾」。如若過河登船時,得喊「兩邊坡,當中漂,龍宮把合着,合吾」。如若遇村鎮有集場,得喊「頂湊子掘梁子,把合着,合吾」。如若遇見廟會有香火場,人太多了,得喊「神湊子,掘梁子,把合着,合吾」。
這初次走鏢,有那江湖綠林的人知道了,他們要試試這走鏢的人是行家子不是?他們知道鏢車從哪裏走,在哪裏截車。兩下裏對着一把簧,彼此升點,一問一答的難爲。大夥計把問答的話說完了,必須問他們:「祖師爺留下了飯,朋友你能吃遍?兄弟我才吃一綫(即是指着天下一股往來大道而言),請朋友留下這一綫兄弟走吧。」等到了這樣話說出來,他還不閃開,講不了就得動手啦。若是久干江湖綠林的人,無論如何亦不能翻臉動手的。可是將出茅廬,才進蘆葦的人,他可不聽這套,非得鏢師尖掛子把他贏了才能算完。要不然當鏢師的沒有尖掛子干不了這行呢。倘若是鏢車走在路上遇見了劫鏢車,以江湖術語打不動他,講外面的朋友話亦不成,鏢師就喊嚷一聲:「輪子盤頭,各抄家夥,一齊鞭託,鞭虎擋風!」夥計們聽鏢師喊嚷輪子盤頭,他們趕緊把所有的鏢車往一處盤個大圈,有抄家夥保住鏢車的,有抄家夥準備打人的。鏢師喊嚷一齊鞭託,就是大家打他吧!鞭虎擋風,是動手把賊人打跑嘍,只要驚動走啦,擋過風去就得了,不可真把賊人青了(即是別殺了他們),亦別鞭土嘍(即是別打死他們)。若是鏢師仗着尖掛子把賊人驚動走了,大伙計就得喊嚷一聲:「輪子順溜了,合吾!」鏢車走開了,鏢師一上馬,押着鏢又走下去啦。
若是鏢車進了店,店門外插着鏢旗,院內放張桌子、一個凳子。大夥計在凳上一坐,指揮着夥計,把鏢車都安排好啦,然後大夥淨面撣塵、喝茶吃飯。喂完了牲口,前後夜夥計上了班啦,大夥計才能歇着去,值更的把店門外的鏢旗撤下,另換鏢燈,鏢車上亦都插着小燈籠。然後按着更次,一人喊號,大家輪流着喊,如同古時候軍營裏喊籌一樣。值更的夥計亦有頭,到了夜間亦得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凡是賊道能出入的地方,更和格外留神。這是住了熟店,准知道這店是乾淨窯。如若住在生店,不知道窯裏乾淨不乾淨,鏢局子的夥計得把屋內桌底下、床榻底下假裝打掃,瞧瞧有地道沒有?如有地道,便是賊店,趕緊得回禀鏢師,請示他的辦法。院內有井,或是有鍋竈、柴火垛,都得把合到了。關於這些事,都是鏢師訓練他們的,譬如房上來了人啦,打更的就得沖着房上說:「塌籠上的朋友(江湖人管房子調侃叫塌籠),請你下來搬會山(即是來啊,咱們喝點酒啊),啃個牙淋那(即是叫他喝碗茶)!」房上的人如不聽這些事,一語不出,值更的就得喊嚷一聲:「塌籠上的朋友,走遍了天下路,交遍了天下友,祖師爺留下這碗飯,天下你都吃遍?我們吃一綫的路,你去吃一片,留下這一條綫的飯我們用吧!」如若賊人在房上還是不走,或是越來越多,值更的就得喊:「倒、切、陽、密四埝的夥計都出來,亮青子擋風!」他們在店內住下沒事便罷,如若有事,應該東西南北各佔各方,準備着動手。東邊的夥計,得知他們是倒埝的差事;西邊的伙計,得知他們是切埝的差事;南邊的夥計,得知他們是陽埝的差事;北邊的伙計,得知他們是密埝的差事。如若值更的喊「倒、切、陽、密四埝的夥計都出來,亮青子擋風!」他們四面保護,動手的夥計就得抄地刀槍來,由屋裏出來把東西南北的地方佔好嘍。鏢師從屋裏出來,他再向房上的人說什麼「人不親藝親,一碗飯大家吃」等等的情面話,這叫使貼身靠。倘若再不成,鏢師就得問:「塌籠上的朋友,是一定破盤嗎(即是非要抓破臉嗎)?」房上人再不答言,鏢師就得往當中一縱說:「即要破盤,請下來開鞭吧(即是下來打吧)!」房上的人如若跳下來,四面的夥計就嚷:「上有天羅,下有地綱!條子戳,青子青,要想扯活呀,休生妄想啦!」
這時候,無論來了多少綠林人,全瞧鏢師的尖掛子鞭上如何了。若是鏢師憑尖掛子把綠林人驚的扯活啦,然後還得叫夥計各處把合到了,防備賊人藏起來。要防備不周全就許竄了轟子(管有賊人放火調侃叫竄轟子)。各處都搜查完了,一齊喊嚷:「掃淨了,合吾!」這才算化險爲夷。
至於真要在路上被綠林人把鏢車劫了,鏢師得瞧出事來,真要鞭不過人家,得藏起來保全性命。賊人扯活嘍,暗中再跟下賊人去,認着了他們的窯,好想主意把拋了的東西找回來。若是到了店裏,再有綠林人來呀,鏢師鞭不扯活賊人,必被賊人弄的掛了彩(即是受了傷),或是土了點(即弄死)算完。若是把賊人鞭扯啦,還得留神,鏢師得有走或不走的見解。如若得走,到了時刻,鏢師喊嚷:「扯輪子(即是套車),趟梁子了(即是出店奔道走啦),合吾!」於是夥計們套好了車,天亮了撤燈籠,撤店門的鏢旗,收拾完畢,鏢師出店前後一把合,東西和人俱都到齊了,他就嚷聲:「請客人迫輪子(管請客人坐車叫迫輪子)了,合吾!」車把式一響鞭子,喊起鏢號,往外就走啦。走在路口的時候,大夥計得喊:「輪子調順了,入梁子了(即是把車排順了,進了道啦),合吾!」這路上可得留神那渾天入窯的(即是夜裏進店搶鏢的人)沒得了手,難免他再蠱惑別人在路上劫鏢。這要在路上見了人要劫鏢,就不用跟他們客氣,大夥就沖眼岔的喊嚷:「水淺了不了嗣,是肉有骨頭,是魚可有刺,是朋友躲開了,免得折鞭(管挨揍調侃叫折鞭)。」如若簧點清的人(見事則明與達時務的人調侃叫簧點清)就不找麻煩嘍。倘若遇見說什麼亦不成,劫定了鏢的人,免不得喊:「輪子盤頭,亮青子,鞭托擋風!」真得干兩下子。新亮鏢的鏢局子,頭趟鏢走出去沒出什麼舛錯,從此買賣上門,就算立住了萬(立住了名)啦。
鏢師走完這頭趟鏢,一路之上,沒準交多少朋友,其中好歹賢愚都有,還得應付得法,事事周全到嘍,提起話來說:「某鏢局子的鏢師,誰誰是朋友」,立住了萬,如同創下江山一樣,能吃長久了這碗飯,亦實非容易的。
== 江湖之點掛子(賣藝) ==
在各市場廟會有練把式賣藝的。江湖人調侃叫他們爲掛子行。有一種練武術的的人到了無事可做的時候,就要撂場子賣藝,雖說是「人窮了當街賣藝,虎瘦了攔路傷人」,這種人到了玩藝場練把式,臉上還帶着一種羞慚的樣子,練的時候還是真賣力氣,練的時候真有人看,練完了要錢,看主都走啦。這叫:淨練不說,傻把式。看起來平地摳餅,素手求財,是不容易呀。以上這种情形,閱者在這生計艱難的時代是時常看見的。敝人曾經調查,凡人要是干這打把式的賣藝營生,按着江湖的規矩,得拜個老師(即是拜師),受老師的夾磨(受訓練調侃叫夾磨),等到夾磨成了,才能饋得下杵來那(即是能掙錢)!
凡是有夾磨的掛子,若是到了各省市縣、商埠碼頭,一到市場上打地,得打的出地來。按,各省市的雜技場都有一種擺地之人,他們先將地皮租好,做些桌凳。若有江湖藝人要撂地做生意,得先找擺地的和他商議好了,每天在他的場子做生意,要用多少桌凳。江湖人管找這種擺地的人叫打地。將地打好,每日做生意所掙的錢,是和擺地之人二八下帳。譬如掙一元錢,得給他擺地的二毛錢。這擺地的人吃這碗飯亦不容易,他得懂江湖的規矩,生意人誰有掙錢的能爲,誰的能爲軟弱不能掙錢,素日得有個耳聞。要不明白這些事,有幾個場子都打給沒能爲的了,雖然二八下帳,亦下不了多少錢那!吃江湖飯的老合,第一的能爲是先學打地,如若打着好地,圓黏子亦容易,掙錢亦容易。若是打不着好地,掙錢亦難,圓黏子亦不容易。江湖人常說:「生意不得地,當時就受氣。」無論多大的能爲,如若不得地,亦是枉然。可是生意人到了打地的時候,眼睛得管事,瞧得出地勢如何才能成那!
吃掛子行,江湖管它叫武生意,得離沒有鑼鼓的文生意遠些,才能做買賣那。傻練把式的連這種情形都不懂得,哪能平地摳出餅來呀!掛子行的人將地打好了,到了遊人最多的時候,師徒們扛着刀槍靶子到了地內,將刀槍架子支好嘍,不能淨說不練,得先大嚷大鬧的招來人看,調侃叫詐黏子。等到有人圍着瞧啦,才能練點小套子活,把人吸住了,四面圍的裏三層外三層,才算黏子圓好了。圓好了黏子,就得使拴馬樁,用話將圍着瞧的人們全都扣住了,沒有走的人啦,才能練可看的把式那!什麼空手奪槍、單刀破花槍、拐子破棍,練完了要錢,才有人往場內扔錢那。
他們得嘴裏有把式、身上有把式才能掙到錢那。身上有把式是掙錢的真功夫,嘴裏有把式是能說會道,使拴馬樁,往下饋杵。他們嘴把式調侃叫鋼口,他們的鋼口差不多都是那套老詞,作者錄下來供獻閱者參考。錄之如下:
「淨說不練那叫嘴把式,淨練不說那叫傻把式,若要是連說帶練,練到了說明了,好叫人愛看。我們可不敢說練的好,是才學乍練,練的好練不好,眾位包涵着瞧。我們爺幾個是才來到此地,實在眼拙,不知道哪位是子弟師傅,如若知道了子弟老師們住在哪裏,必然登門拜望。今天我們倆人耍練一套單刀破花槍,眾位看他那條槍怎麼扎,我怎麼冒險進招。常言說的好:『大刀爲百般兵刃之祖,花槍是百般軍刃之鬼,大刀爲師,棍棒爲王。』救命的槍,又好贏人,又好護身;捨命的刀,練的時候,我得捨出命去,練的叫眾位瞧着得拍巴掌叫好。好完了怎麼樣?得跟眾位要幾個錢。住店要店錢,吃飯要飯錢。上有天棚,下有板凳,官私兩面的花銷。我們練完了,眾位大把的往場內拽錢,你明理,我沾光。我們不惱別的(要使拴馬樁了),就惱一種人,他早也不走,晚也不走,到了我們練完了,一腔子力氣賣在這裏,他轉身一走,饒着不給我們錢,還把花錢的擠走了。這種人好有一比,」說到這裏,他那夥計必問:「比作什麼?」他接着說:「就比作我們煮熟了一鍋飯,眼瞧着飯到口到啦,他如同往飯鍋裏給我們扔下一把沙土,簡直的缺了德啦!我們也不說什麼,挑刺礙好肉,說他們叫好人難受。我們可不是都要錢,也不惱人白瞧白看,家有萬貫,有一時不便,趕巧碰着沒帶錢,你只管放心,腳底下留德,給我們多站一會,給我們站腳助威,我們要多看你一眼,如同看我們的家堂佛,瞧他祖宗那!話,我們是交待完了,再託咐託咐,我們練完了,大把往裏扔錢的,我作個揖;我們練完了,沒帶錢的,給我們站腳助威的先生們,我給作個揖;那早不走晚不走,我們要錢他才走,腳底下不留德的人(說到這裏愣一愣,用眼睛往四外看一過),我亦給他作個揖!我亦不說什麼,叫他養兒養女往上長。話是說完了,拿起來就練。」
兩個人練的功夫嫻熟,這套功夫,能夠人人叫好。練完了,按着規矩將刀槍往場內一橫,說:「我們要錢了!」這時候便有些看熱鬧的人紛紛往場內扔錢。他們掙錢多寡,那就看他們杵門子如何了。他們江湖人管練玩藝的人練完了要錢調侃叫杵門子,這掙錢的藝人說他杵門子硬,不掙錢的說他杵門子軟。杵門子硬勝似好功夫,功夫雖好,杵門子軟亦是白費力氣。他們管頭一回有些看熱鬧的給錢調侃叫頭道杵,要完了頭道杵,又叫小孩拿着小笸籮或是拿着小茶碗,圍着場子向觀眾要錢,調侃叫託邊杵。閱者常見他們把式場內有個小孩子,賣藝的人用一根木棍往小孩脖子後邊一橫,把小孩的胳膊腿往棍上一別,之後賣藝的人用腳踏着小孩,那種狀態使人看了怪可憐的。賣藝的人踏着小孩,乘着人可憐小孩的時候要錢,這回要的錢調侃叫絕後杵。要完了這回錢,看的人全都走啦,再要錢亦沒有人啦。他們賣藝的人在要錢的時候,嘴裏直說:「我們要錢啦!還有那位!」江湖人管他們不住問的要錢調侃叫逼杵。最有能爲的人逼杵的時候,能夠說幾句話就有人往下扔錢,調侃叫使鋼口。鋼口亦有軟硬之分,與杵門子軟硬相同。賣藝的使小孩子做出一種可憐的樣子,是要錢的門子,不知者都替小孩難過。其實那小孩並不難過,那孩子故意做出可憐的樣子,叫人看着可憐,好往他場內扔錢。那個小孩在家中時受了夾磨的(受過訓練的意思)。
賣藝也有練過尖掛子的(管真把式叫尖掛子),不過是少有,還是腥掛子(假把式叫腥掛子)居多。有些個成了名的江湖藝人,據我調查得來,凡是成了名的賣藝之人,論把式全是尖腥兩樣都會。所以老江湖人常說:「腥加尖,賽神仙。」那話是不假的。不僅於賣藝是腥加尖,許多的生意行當都是有真有假。社會裏的事,也未嘗不是真真假假呀!
== 天橋內把式場的人物 ==
天橋是個五方雜處之地,藏龍臥虎之所,那裏的人物最爲繁雜,什麼樣的都有,掛子行的人也是好歹賢愚都有。
在早年有個花槍劉,帶着兩個姑娘在天橋賣藝,說江湖的行話。他們父女是火穴大轉,很有個萬。如今可不知他父女都到哪裏去了。
在天橋久佔的把式場是彈弓子張,他叫玉山,在前清當過官差,後入江湖。據江湖人傳言,他雖是做掛子行買賣,可是柳枝的門戶,與柳枝大將袁桂林是兄弟。他在中年的時候身體靈,精神很大,口齒伶俐,長於言談。不止會打彈弓子,會武藝,拳腳好。他得過正骨科的真傳,凡是閃腰岔氣,錯了骨縫,經他手一捏就好,管保手到病除。江湖人都說是他有幾把尖託(管會接骨的妙法調侃叫託門,瞎捏不見傚叫裏腥託,管手到病除叫有幾把尖託)。
他在天橋年代最久,我老雲每逢到他那場子,必姑住了把合把合。他的場內立根竹竿,上邊懸着個小鑼,能手持彈弓,扣上彈,橫打、豎打、正打、反打、蹲着打、臥着打、抑面朝天躺着打,打出去的彈子都能打中在小銅鑼上。在早年他做買賣的時候,每逢上託圓黏子引人,都是用彈子打小銅鑼。逛天橋的人們,听見了小銅鑼噹噹的響,先掉瓢,招路把合,後過去觀瞧。他瞧着場子人圍嚴啦,就練好功夫。往案子上放把茶壺,嘴上放個銅錢,在上放個泥彈,用彈弓子打出去的彈子,講究能打落茶壺嘴上的彈子,銅錢不掉,茶壺嘴不傷。每逢要歸買賣掙錢啦,他就向觀眾說:「我今天練回彈打彈。什麼叫彈打彈那?眾位瞧着,我用彈弓往天空上打出彈子,那彈往起去,我不等它落下來,跟着再用彈弓打出彈去,後打出去的彈子追上先出去的彈子,兩個彈碰在一處,啪的一聲,能叫後出的彈把先出的彈打碎了!我要打好了,值好大家給我喊個好。說練就練,淨練這手不算功夫,我還練……」他說到這裏,可不練彈打彈,叫圍着的人們聽着都不走,淨等着瞧他練彈打彈。他用這個方法將人吸住了不走,做他掙錢的買賣。等着將錢掙到手啦,然後再練彈打彈。我老雲還瞧過幾次他那彈打彈的功夫,還真准,百發百中。
久逛天橋的人們,雖然知道他用彈打彈吸住了人使拴馬樁,因爲這類功夫頗有可觀,都傾心願意不走,等很大功夫瞧他的彈打彈。他早晚准打,向不謊人,故此能夠吸的住人。有些個練武藝的常向觀眾誇說,他要練什麼特別的功夫,招惹的觀眾不走。將腿亦站酸了,錢他亦掙足了,所說的功夫沒練。那種情形,江湖人調侃叫扣腥,可是他們天天扣腥,叫久逛的人們都明白了,再扣腥不成了,失去了信用。每到要錢的時候,觀眾就呼啦一散,受了會子累亦掙不了錢,豈不是冤人自冤呢!我對於張玉山的的彈打彈,臨完了打一回叫人看看,不是淨說不練,那才是地道的拴馬樁。我這話對不對,老合位閉目自思,自然明白。
張玉山生有二子,大的叫張寶慶,二的叫張寶忠。哥兩個從小練的把式,在民初的那幾年,他父子上地撂場子,兩個人打對子。單刀破花槍、花槍破三節棍、空手奪刃,功夫爛熟,打的火熾,哪場玩藝亦不少下錢。最美是他們哥兩個練的大刀爲最高,聽說那趟大刀是東城某有名武術家所傳。若練大刀,比練別的武藝格外多掙錢。他們爺三個的杵門子很硬,是檔子地道玩藝。
自從民國十年後,張玉山一個人在天橋做買賣,張寶忠弟兄就開了外穴,往各處跑腿,到了張家口,他們響了萬(即是有了名望),火穴大轉(買賣茂盛),至今張寶忠的哥哥還在張家口安座子(管開藥鋪的說行話叫安座子)那!他的媳婦是唱竹板書關順鵬的胞姐,夫妻和美,治家有道,在口上生活很是不錯。我前年雲遊到張家口,還瞧見那買賣十分興旺呢!
張寶忠在民國十五年後才由張回平,他在早年是掛子行,如今是專門賣大力丸。他的場子在公平市場丹桂茶園後邊,每天他在場內打拳、練鞭、彈弓、摔跤,足練一氣。靠着他場子的南邊就是他的藥鋪,字號是金鑒堂,彈弓爲記。據天橋的人們所說,他們賣的那藥能有回頭點(即是買過東西再來買),實在不易。張寶忠練的不是腥掛子(假把式調侃叫腥掛子),還比人多樣本領,會摔跤,還摔的不弱。從前有些傲氣,近幾年來有了閱歷,謙恭和藹,侍父能盡孝道。江湖人能夠如此,實是不多呀!
孟繼永是掛子行的人物,久在天橋撂地,他的把式場從前在天橋公平市場。自從前年遷到紅樓南邊。他是河北武邑縣人,六十多歲,身體強壯,性情直爽,人稱爲孟傻子。
215
== 掛子行之中的支杆掛子(護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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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千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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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一千二十
| author = 慶桂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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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上/11日(P.680-1)
明人记载远征异域者,俱改方位,就近安插
○己卯。冬至。祀
天於
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
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遣官祭
孝賢皇后陵。
○
端慧皇太子園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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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建新、方子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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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裁判文书
|title = 方建新、方子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court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type =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2024)浙07民终1065号
|year = 2024
|month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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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方某1。
{{gap}}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羽丰,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
{{gap}}委托诉讼代理人:鲍宇波,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
{{gap}}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方某2。
{{gap}}委托诉讼代理人:龚旭东,浙江宁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gap}}上诉人方某1因与被上诉人方某2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2024)浙0782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3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江献独任审判,于2024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方某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羽丰、鲍宇波,被上诉人方某2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龚旭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gap}}方某1上诉请求:1.撤销原判,依法改判;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方某2承担。事实和理由:方某1仅对方某2的颈部软组织损伤(外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项目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某2因自身颈椎间盘突出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一审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方某2的颈部软组织损伤与2021年5月7日外伤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颈椎间盘突出系退行性改变所致慢性突出,不良后果考虑为自身疾病所造成,与外伤损害因素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建立”。一审判决囊括了方某2因颈部软组织损伤和颈椎间盘突出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但在方某2所提交的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等就诊材料中,大多体现方某2因颈椎间盘突出而就医的诊治情况。
{{gap}}方某2辩称,诊疗项目均是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的必要治疗,相关的诊疗费用也有相应的票据。对于不合理的诊疗项目,鉴定机构在用药合理性评定时已经分析说明,无明确因果关系的诊疗项目的费用已经在一审判决中予以扣除。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gap}}方某2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方某1赔偿其医疗费及核酸费用36462.1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300元、交通费1590元、营养费210元、护理费10445.24元、鉴定费3325元、鉴定必要费用1222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扣除垫付5000元,共计58554.38元。
{{gap}}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1年5月7日17时许,方某2、方某1在义乌市某村临时村委会因旧村改造房屋标高问题发生口角。后方某1越过办公桌,用右手殴打方某2脖子后部一拳致轻微伤。受伤后,方某2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25日前往义乌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8日前往某部队第九〇三医院住院治疗;于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18日前往义乌復元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53天。经核算,共花费医疗费37496.14元(已扣除义乌市中心医院伙食费612元)。
{{gap}}2024年1月24日,依当事人申请,某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方某2的颈部软组织损伤与2021年5月7日外伤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颈椎间盘突出系退行性改变所致慢性突出,不良后果考虑为自身疾病所造成,与外伤损害因素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建立;2.被鉴定人方某2受伤所致的颈部软组织损伤及其愈后情况,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未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3.建议误工期60日、住院期间予以护理(53日)、营养期7日,以上时间均自受伤之日起计算;4.被鉴定人方某2躯体损伤愈后无需护理依赖;5.被鉴定人方某2的医疗费用单据中存在部分与外伤治疗无明确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诊疗项目(不合理费用合计1034元)。方某2为此支付鉴定费3325元,方某1为此支付鉴定费1425元。另,方某2因鉴定支出检查费用1222元。另查明,2021年9月8日,义乌市某局对方某1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方某1已垫付医药费5000元。
{{gap}}一审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方某1动手将方某2殴打致伤,对此造成的损失,方某1应承担赔偿责任。方某2的合理损失有:1.医疗费36462.14元(37496.14元-1034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5300元(100元/天×53天);3.交通费1590元(30元/天×53天);4.护理费10445.24元(197.08元/天×53天);5.营养费210元(30元/天×7天);6.鉴定检查费用1222元;7.鉴定费3325元。以上损失合计为58554.38元,扣除已垫付的5000元,方某1还应赔偿方某253554.38元。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方某2虽因受伤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不予支持。综上,方某2合法有据的诉请,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第一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一、方某1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方某2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检查费用、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3554.38元;二、驳回方某2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6元(已减半收取),由方某2负担50元,由方某1负担436元。方某1支出的鉴定费1425元,由方某2负担57元,由方某1负担1368元。
{{gap}}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gap}}经审理,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确认。
{{gap}}本院认为,双方主要争议焦点为用药合理性问题。一审审理过程中,方某1已就方某2的伤情与本次事故的因果关系及参与度、用药合理性问题申请鉴定。一审根据其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程序合法,且鉴定意见已剔除不合理费用,故一审采纳鉴定意见并无不妥。综上所述,方某1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gap}}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gap}}二审案件受理费436元,由方某1负担。
{{gap}}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文书署名|1=
审判员:江献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代 书 记 员 盛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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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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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title=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year=2026 |month=6 |day=3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6〕54号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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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6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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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c|'''{{x-larger|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c|'''{{x-larger|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c|{{楷体|国办函〔2026〕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gap}}为做好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工作,促进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gap}}'''一、总体要求'''
{{gap}}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私募基金行业准入机制有待完善、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部际央地协调配合不足、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出资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私募基金成为违法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工具等问题,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行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坚守功能定位,统筹总体布局,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扶优限劣、提质增效,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坚持分类监管,根据出资主体、产品类型等不同维度实施“一类一策”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对合法机构从严监管,对非法机构坚决取缔,对非法行为严厉打击。
{{gap}}'''二、强化源头防控'''
{{gap}}(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
{{gap}}(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
{{gap}}(三)严格落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要求,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涉及私募基金字样。
{{gap}}'''三、全面加强监管'''
{{gap}}(四)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推动出台办理涉私募基金犯罪案件的司法文件。制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信息披露、资金募集、强制托管规则。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制度安排。全面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管理为辅的私募基金监管体系。
{{gap}}(五)细化私募基金风险评价标准,提升监管强度与风险水平适配性,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重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央地和跨辖区联合检查。对异地经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监管力度,引导注册地与经营地相统一。对存在违规代持、通道化等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大规范引导力度,推动主动整改。对私募证券基金加大监测力度,强化交易行为监管。
{{gap}}(六)以科技赋能监管,建立私募基金风险集中监测平台,构建风险筛查指标体系,加强全流程监测,收集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服务机构等报送的信息以及经营主体登记、司法诉讼等信息,对数据和信息加强穿透式分析,提高发现风险问题能力,为完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等提供支持。
{{gap}}(七)国务院财政部门履行政府投资基金出资人职责,加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信息统计,严肃财经纪律。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强化政府投资基金信用建设和信用信息登记,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加强对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主管部门牵头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防止偏离功能定位,指导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督促严格遵守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监管。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管理,已有同类基金的原则上不得新设,推动存量同类基金整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谁发起、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政府投资基金规范运作。
{{gap}}(八)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要求,统筹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布局规划,督促基金聚焦主责主业、坚守功能定位,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严把入口关,坚决制止滥设国有企业投资基金,推动运作低效基金整合重组;压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切实遵守私募基金监管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规律的运营模式,防止失管失控和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选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任用纳入私募基金行业黑名单的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国有企业建立完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底层项目和资产的穿透管理,规范基金投向、退出管理等。建立健全以长期经营业绩和功能作用发挥为导向的激励约束制度。
{{gap}}(九)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吹哨人”制度,设置举报通道,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吹哨人”信息保护,发挥社会监督和预警作用。地方和部门发现私募基金违规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的,按程序及时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等,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等依法打击。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开展联合排查,对各种逃避金融监管、违法违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和行为早发现、早处置、早打击。加强资金跨境流动审查。
{{gap}}(十)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资金违法跨境流动以及私募基金参与非法集资等行为,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公安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对风险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范围大的私募基金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及时从严打击。公安机关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健全完善有关打击私募基金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安排。对跨地区、跨领域等重大案件,推动建立完善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办案统筹、业务指导和信息共享。
{{gap}}'''四、稳妥处置风险'''
{{gap}}(十一)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坚决予以注销。对因经营异常、未实质开展业务等不能持续符合登记要求或者长期失联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且未按要求整改的,限期予以注销。同步做好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推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稳妥化解风险。
{{gap}}(十二)对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及私募基金字样但未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引导其依规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对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经审核不符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要求、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完成私募基金清算的机构等,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确认后,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法稳妥有序推动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办理登记;对不依规申请注销或者变更经营主体登记的机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通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应对经营主体进行“未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清算私募基金”等标注,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予以规范清理。
{{gap}}(十三)及时共享私募基金重要信息、重大专项行动、重点机构以及相关人员等情况。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牵头建立常态化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会商制度,加强风险线索分析研判、应对处置等。
{{gap}}(十四)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的处置由其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时摸清底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和处置方案,做好追赃挽损、清产核资、分配清退等工作,避免形成风险化解和处置依赖公共资源的预期。在地方相关风险处置机制下化解和处置私募基金风险。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等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开展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并做好处理处罚等工作。同一实际控制人跨地区控制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风险的,原则上按照总部企业注册地、核心企业所得税缴纳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的顺序确定履行牵头责任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不得借助私募基金违规举债化债、处置问题企业,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
{{gap}}'''五、推动规范发展'''
{{gap}}(十五)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业务类型、发展阶段特点完善内控风控管理。鼓励投资者依托私募基金合同发挥制约作用,促进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运作。加强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岗位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考核培训。督促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履行诚实守信、谨慎勤勉义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自律处理力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重大违法违规机构、出资人、从业人员。大力推进私募基金行业文化建设。
{{gap}}(十六)培育和规范私募基金托管机构和审计、销售、估值核算、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其依法依约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其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督制约作用,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
{{gap}}(十七)多渠道拓宽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资金来源,多维度培育和发展耐心资本,推动耐心资本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环节重点支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以及整合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并购基金。更好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壮大领军创投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进一步优化创投基金信息共享。
{{gap}}(十八)引导私募证券基金为中长期资金优化资产配置提供多元化支持。培育母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丰富投资策略和产品类型,满足居民在财富管理、资产配置等方面的需求。引导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提升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gap}}'''六、保障措施'''
{{gap}}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行政监管效能,增强私募基金监管力量。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监管、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协同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署名|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6月3日}}
(本文有删减)</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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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馬太傳福音書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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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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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8|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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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馬太傳福音書卷一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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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 基督之族譜。其乃亞伯拉罕之子與大辟之子。
{{verse|1|2}}夫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生雅哥伯、雅哥伯生猶太與其兄弟也。
{{verse|1|3}}猶太由大馬氏生法哩士、及撒拉、法哩士生以士崙、以士崙生亞蘭.
{{verse|1|4}}亞蘭生亞米拏撻 亞米拏撻生拏遜、拏遜生撒門、
{{verse|1|5}}撒門由拉合氏、生破亞斯、破亞斯由路得氏、生阿別、阿別生也西、
{{verse|1|6}}也西生大辟侯、大辟侯由烏哩亞之妻、生瑣羅門、
{{verse|1|7}}瑣羅門生羅破暗、羅破暗生亞庇亞、亞庇亞生亞撒、
{{verse|1|8}}亞撒生也何沙法、也何沙法生約蘭、約蘭傳生烏西亞、
{{verse|1|9}}烏西亞生約淡、約淡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洗家、
{{verse|1|10}}希洗家生馬拏西、馬拏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verse|1|11}}約西亞生也哥尼亞、暨、其兄弟、此時民遷至巴別倫郭也。
{{verse|1|12}}遷至巴別倫後、也哥尼亞生撒拉帖、撒拉帖生鎖囉巴別、
{{verse|1|13}}鎖囉巴別生亞庇欲、亞庇欲生以利亞金、以利亞金生亞槊、
{{verse|1|14}}亞槊生撒篤、撒篤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verse|1|15}}以律生以利亞薩、以利亞薩生馬但、馬但生也哥伯、
{{verse|1|16}}也哥伯生約色弗即馬利亞之夫、且馬利亞生耶穌、亦稱基督者。
{{verse|1|17}}故眾代自亞伯拉罕至大辟、乃十四代、又自大辟至遷巴別倫時、乃十四代、自遷巴別倫迨及基督亦十四代也。○
{{verse|1|18}}夫耶穌基督降生之情如左。其母馬利亞既許聘約色弗、未相接之先、遇之由上帝而蒙被懷孕也。
{{verse|1|19}}其夫約色弗既為義人、不願玷辱其妻、欲私休之。
{{verse|1|20}}正思此間、卻有上主之天使、托夢與之現曰、大辟之子約色弗爾妻馬利亞毋懼娶來、因所有懷孕感於上帝而生也。
{{verse|1|21}}其必生子、可名稱耶穌、因將其名救脫罪戾.
{{verse|1|22}}諸事得成、可應驗上主以先知之師所云、
{{verse|1|23}}卻童女將懷孕生子、名稱以馬伮耳等語、此名譯出、意以上帝與我共在也。
{{verse|1|24}}夫約色弗睡醒、循上主天使之命而行、即接其妻、
{{verse|1|25}}惟不相交、待生冡子乃稱其名耶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希羅德侯年間、耶穌生在猶太郭、伯利恆邑。卻有賢人自東方、至也路撒冷城云、
{{verse|2|2}}彼生為猶太郭人之王者、安在、蓋吾在東方曾見其星、且來伏拜之也。
{{verse|2|3}}希羅德侯聞言駭遽、暨也路撒冷民皆然、
{{verse|2|4}}召諸祭司首人、與民中書士等、集會問曰、基督何處必生。
{{verse|2|5}}僉曰、在猶太郭伯利恆邑、蓋聖人錄載云、
{{verse|2|6}}伯利恆在猶太境內、非諸郡之中最小者、因爾中將出君、以牧以色列我民矣。
{{verse|2|7}}希羅德就暗召賢人、細查其星顯之時、
{{verse|2|8}}便差之往伯利恆云、爾且往去勤探嬰兒、尋着回報、致我亦去伏拜之。
{{verse|2|9}}賢人聽侯而去。忽然東方所見之星前行、迨至嬰兒所住、而止寓上。
{{verse|2|10}}既見星、遂大喜不勝。
{{verse|2|11}}進屋見嬰兒與其母馬利亞就俯伏拜之、又開寶匣、齎上金、乳香沒藥等禮也。
{{verse|2|12}}惟夢中蒙天示勿歸希羅得、便由別路回本地而去。○
{{verse|2|13}}賢人去後、忽然上主托夢現、詔約色弗曰、起也、帶嬰與母、奔麥西地、居彼、待朕示爾、蓋希羅得欲尋嬰以誅之。
{{verse|2|14}}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夜走麥西地、
{{verse|2|15}}寓彼待希羅得崩、致得效驗、上主以聖人所言云、曾召朕子出麥西地矣。○{{批|以賽亞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
{{verse|2|16}}且希羅得見賢人戲弄之、則大怒、差人戮殺在伯利恆、兼遍郊外、諸各嬰兒、自二歲以下、按照由賢人所查知之時也。
{{verse|2|17}}于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語得驗云、
{{verse|2|18}}在喇馬可聽聲啼哭、哀慘不勝、喇結氏哭嬰、因子不在、不肯納慰也。○
{{verse|2|19}}希羅得崩後、卻在麥西地、上主托夢、與約色弗云、
{{verse|2|20}}起來、帶嬰與母、往以色列地、蓋謀嬰兒之命者、其人已死也。
{{verse|2|21}}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到以色列地、
{{verse|2|22}}但聞知亞居老士接父希羅德位、治猶太地者、驚懼往彼、然夢中奉神默示、遂赴加利利地方、
{{verse|2|23}}來住在邑、名稱拏撒勒故先知之師所云、其將稱為拏撒勒人其言應驗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是日、行浸禮師名約翰來、在猶太野、宣道云、
{{verse|3|2}}天國邇來、爾當悔罪矣。
{{verse|3|3}}此人乃先知之師、以賽亞所指云、在曠野有聲呼曰、整主之道、應直其徑等語。
{{verse|3|4}}此約翰著駝毛衣、腰束皮帶、其食螞蚱與野蜜矣。
{{verse|3|5}}時由也路撒冷城、及猶太全地、並遶約耳但河諸方、有人就之、
{{verse|3|6}}既認己罪、即在約耳但河、受其浸禮。○
{{verse|3|7}}約翰見法利西同撒篤之徒、多來領浸、則謂之曰、噫、毒蛇之類、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是以結悔罪所宜之善果。
{{verse|3|9}}勿暗想道、亞伯拉罕乃我宗祖、蓋我告爾、上帝有能由此石、為亞伯拉罕發子也。
{{verse|3|10}}今且斧直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1}}然吾也以水行浸致爾悔罪、惟後於我而來者、其能太過於我、連其鞋我亦不堪提也、其將以聖神、上帝並偕炎加爾此禮也。{{批|聖神是 上帝、葢 太兄 上帝太子、 太兄來、 上帝亦來也、今 上帝暨 基督下凡是也、欽此、}}
{{verse|3|12}}其手執簸箕、將潔其穀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3}}維時、救世主由加利利來到約耳但至約翰、以領其浸禮。
{{verse|3|14}}惟約翰阻之曰、吾須受浸於爾、但爾乃到我來乎。
{{verse|3|15}}救世主曰、今且浸之、蓋盡諸義、乃朕所當然。約翰遂容之、
{{verse|3|16}}且救世主領浸禮後、即便由水上去、卻天與之開、又見上帝之聖神似鴿降臨救世。
{{verse|3|17}}主卻自天有聲云、其乃吾愛之子、吾所悅意者也。○{{*|約翰証太兄是上帝之子}}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上帝、之聖神引基督到野、致魔鬼試之。{{批|上帝是炎、 太陽亦是炎、故 上帝并太陽俱來也、欽此、}}
{{verse|4|2}}戒食四十日連四十夜、後覺饑餓也。○
{{verse|4|3}}方誘惑者就之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則命斯石化餅也。
{{verse|4|4}}基督答曰、書云、人不獨以餅養生、乃以各言所出於上帝之口也。○{{批|上帝是 聖神、連聖靈俱來、故五十日節期、 聖神降臨、見炎與風、炎與風俱由 上帝而出、總合一也、欽此、}}
{{verse|4|5}}魔鬼遂攜基督到聖城、立之殿頂、
{{verse|4|6}}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可自投下、蓋書云、其必為汝諭飭其天使、以手扶爾、免足碰石也。
{{verse|4|7}}基督曰、書又云、勿試上主爾之上帝也。○
{{verse|4|8}}魔鬼又攜之登甚高嶽、指看世界萬郭暨諸榮花曰、
{{verse|4|9}}爾若俯伏拜我、就將此諸物賜爾。
{{verse|4|10}}惟基督曰、怪魔退去、蓋書云、應拜上主爾之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11}}時魔鬼離基督忽然天使來、供事之也。○
{{verse|4|12}}基督聞知約翰已解究、即往加利利地、
{{verse|4|13}}後離拏撒勒、來迦百拏翁寓在湖濱、西布倫及納大利之境內。
{{verse|4|14}}如是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語得驗云、
{{verse|4|15}}西布倫地、暨納大利地沿海之路、及約耳但河外、併異族之加利利地。
{{verse|4|16}}其民住在黑暗者、觀大光、坐於死陰境地者、自有亮發照之。{{批|上帝是炎故有神光、 太兄是炎、故是大光、 朕是太陽、故亦是光、欽此、}}
{{verse|4|17}}自此以後、基督啟宣云、天國近矣、汝應悔罪。○
{{verse|4|18}}當時、基督遊加利利湖濱、見二兄弟、即西門亦稱彼得羅、及其兄安得烈乃漁人、拋網于海。
{{verse|4|19}}基督曰、來從朕、可造汝為人之漁。
{{verse|4|20}}二人即棄網、隨之也。
{{verse|4|21}}再往、另見兄弟二名、即西庇太之二子、也哥伯及弟約翰兩人陪父、西庇太駕舟補網。惟基督召之.
{{verse|4|22}}其兩人就離舟、別父而隨之也。○
{{verse|4|23}}夫基督遍巡加利利地方、在公學教訓、宣天國福音之道、併醫民間之雜病諸恙也。
{{verse|4|24}}其聲名周揚遍敘哩亞地、方纔將諸染病、抱雜症疼痛之人、併懷邪鬼、發顛害癱帶至耶穌悉醫之。○
{{verse|4|25}}於是、自加利利自十邑郡地、又自也路撒冷城、併猶太郭、又自約耳但河外、各地方、大眾多來隨基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基督見眾、則登山、坐時、門生就之。
{{verse|5|2}}遂開口教之曰.
{{verse|5|3}}虛心者有福矣、因天國為其所得也。
{{verse|5|4}}憂悶者有福矣、因將安慰也。
{{verse|5|5}}溫良者有福矣、因嗣接地也矣。
{{verse|5|6}}饑渴慕義者有福矣、因將、得飽也慈悲者有福矣、因沾慈悲也。
{{verse|5|8}}心潔者有福矣、因將見上帝也。
{{verse|5|9}}勸和者有福矣、因必、稱之上帝子類也。
{{verse|5|10}}為行義見捕害者有福矣、因天國為其所得也。
{{verse|5|11}}爾為朕被人罵詈、擾累謊然、向爾講諸惡言者有福矣、因在天堂爾賞厚矣。
{{verse|5|12}}可以歡喜踴躍、蓋先爾聖人受害亦然。○
{{verse|5|13}}爾乃世界之鹽、但鹽失味何以用鹽乎、後無所用乃擲出外、為人踐踏也。{{批|一大囯是總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囯、地下有天囯天上地下同是 神父天囯、勿誤認單指天上天囯、故 太兄預詔云、天囯邇來、葢天囯來在凡間、今日 天父天兄下凡、創開天囯是也、欽此、}}
{{verse|5|14}}爾乃世界之光、猶邑建山上、無可隱藏者。
{{verse|5|15}}人既燃燭、無置斗器下、乃插臺上、光照凡在屋者、
{{verse|5|16}}如是爾光宜照人前、致見爾陰隲者、可讚美爾在天之父也。○
{{verse|5|17}}勿想朕來以廢律例或聖人者、朕非來以廢之、乃以成之也。
{{verse|5|18}}朕誠諭爾、待天地消化、律例之一畫一點稍不可消化、乃盡得成矣。
{{verse|5|19}}凡廢斯誡之最微、如是教人者、必稱之最微於天國、但凡行且教之者、必稱之大於天國也。
{{verse|5|20}}且吾告爾、若爾之義、不過於書士法利西徒之義、則總不入天國矣。○
{{verse|5|21}}蓋聞古者有言、勿殺人命、而凡殺人者、必遭審判、
{{verse|5|22}}朕諭語爾、凡無故怒兄、必遭審判、而凡罵兄曰、小賊、必解到議會、但凡罵兄曰蠢子者、自干戾地獄之炎矣。
{{verse|5|23}}是以時將禮物、設於壇上、在彼牢記兄弟怨爾.
{{verse|5|24}}則留禮物、祭壇之前、先往求兄復和、嗣後設禮、可也。
{{verse|5|25}}對頭同爾尚在路上、急求相和、恐對頭將汝解到典執法、又典執法將爾提到司獄、致爾投監.
{{verse|5|26}}朕固然諭爾、待填末釐清楚、爾總不出彼也。○
{{verse|5|27}}蓋聞古者有言、勿姦人妻。
{{verse|5|28}}惟朕諭爾、凡看婦嗜欲之、則心底既經行姦也。
{{verse|5|29}}倘右眼累爾也矣、則挖出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渾身墜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0}}倘右手累爾陷罪、則割斷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全體落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1}}有言凡出其妻可交休帖.
{{verse|5|32}}惟朕諭爾、妻無私交而出之者、則使之行姦也.但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焉。○
{{verse|5|33}}又聞古者有言、爾勿負誓、乃欽上主發誓而循行也。
{{verse|5|34}}惟朕諭爾、總勿發誓、勿指天、因天乃上帝殿位.
{{verse|5|35}}勿指地、因地乃上帝踏凳、勿指也路撒冷城、因此乃前侯之城池、
{{verse|5|36}}勿誓指首、因以髮一毫、變為皂白者、爾所不能為也。
{{verse|5|37}}然爾言、必須是是也、非非也、而已.蓋過於此者、由惡而起也。○
{{verse|5|38}}蓋聞有言、目代目、齒代齒。
{{verse|5|39}}惟朕諭爾、勿拒惡也、乃人掌右臉、又轉向別臉也。
{{verse|5|40}}人與爾爭訟、欲奪爾衣、又容之汝袍也。
{{verse|5|41}}被人催令陪行一里、則同行二里路也。
{{verse|5|42}}乞爾者與之、欲向爾借者、勿推卻之也。○
{{verse|5|43}}蓋聞有言、友者愛之、敵者怨之.
{{verse|5|44}}惟朕諭爾、敵爾者、愛之、咒爾者、祝之、怨爾者、施恩之也、妄行累害爾者、代之祈求也。
{{verse|5|45}}如是可為在天父之子類。蓋天父令其太陽照善惡者、併降雨下義並不義之人也。
{{verse|5|46}}倘愛爾者只管愛之有何賞哉、稅吏等豈非行如是哉。
{{verse|5|47}}只慶賀兄弟者而已、有何出眾行哉、稅吏等豈非如是行乎。
{{verse|5|48}}故爾德必全備、如在天之父有德全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基督又曰、汝當謹慎、毋在人前施濟、致人見焉、若然、不獲在天父之賞也。
{{verse|6|2}}故施濟、勿噴號筒、在爾面前、如偽善者、在公學街市所行、以取人之譽、朕誠諭爾、其已得本賞矣。
{{verse|6|3}}惟爾施濟、右手所為、左手毋覺、
{{verse|6|4}}致爾賙濟、可為隱也、而汝天父見諸隱者、必顯然報爾也。○
{{verse|6|5}}當祈禱之際、勿效偽善者、立公學之中、街市之隅、而悅祈禱、致被人見也.朕果然諭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6}}惟爾祈禱、可入密房、閉門畢、稟求天父在隱微者、則爾父、見諸隱微、必顯明報爾也。
{{verse|6|7}}又祈禱之時、勿用反覆之言、如異族類也、乃意想為其多言可得允准也。
{{verse|6|8}}勿效其為、蓋未祈之先、天父預知有需何物也。
{{verse|6|9}}故祈禱應如是云、吾父在天、尊名成聖.
{{verse|6|10}}天國臨至、聖旨得成在地、如在天焉.
{{verse|6|11}}吾日用糧、今日賜余、
{{verse|6|12}}求免吾債、如吾免人負債我也.
{{verse|6|13}}勿引我罣誘惑、乃援我等出凶惡.蓋郭者.權者.榮者、皆歸天父、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6|14}}夫爾赦人罪、即天父亦將赦爾也.
{{verse|6|15}}惟爾不赦人罪、爾父亦不赦爾罪焉○
{{verse|6|16}}且持齋之時、勿蹙額如偽善者、蓋彼變貌、致人見守齋.吾誠告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17}}惟爾守齋、膏首洗面.
{{verse|6|18}}則人不見.爾守齋、乃天父在隱微者、顧之、則天父見諸隱微者、將顯明報爾也。○
{{verse|6|19}}勿為已用積財帛在地彼蠧蝕銹壞之所盜賊鑿搶之處.
{{verse|6|20}}乃積財帛於天、無蠧無銹蝕壞、無盜無賊鑿搶、
{{verse|6|21}}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6|22}}身之光者、目也、目樸實、則渾身滿光、
{{verse|6|23}}目惡、則渾身滿暗、故爾自內之亮若暗、則其暗莫大乎。○
{{verse|6|24}}一人服事二主者、未之有也.蓋或怨彼愛此、或謹此輕彼也、服事上帝、兼財帛、二者爾所不能也。○
{{verse|6|25}}是故朕言爾勿慮生命、何可飲食、勿思身體、何可衣穿、生命豈非貴於糧、身體豈非貴於衣乎。
{{verse|6|26}}且觀天空之鳥、無稼穡收倉、尚且天父養之.爾豈非卓越鳥乎。
{{verse|6|27}}爾中誰能以掛慮長身一尺乎。
{{verse|6|28}}又何掛慮衣裳哉、只觀田之百合花、如何得生長、花不勞不紡.
{{verse|6|29}}惟朕諭爾、昔瑣羅門太榮花之際、未有修飾如此花也。
{{verse|6|30}}又埔上之草、今日有、而明日投爐、尚且被上帝修飾如此、何況爾等、少信之類乎。
{{verse|6|31}}是故勿慮云、何飲何食何穿。
{{verse|6|32}}蓋此等諸物、異族類所圖、蓋天父知爾需用此諸物、
{{verse|6|33}}但先求神國、及其公義、便此諸物將加諸爾。
{{verse|6|34}}故勿慮為明日、然明日亦慮其事也。一旦之勞、足於一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又曰、爾勿審斷、又爾不見審斷、
{{verse|7|2}}蓋依爾審斷、爾亦見審斷、又依爾量度人、爾必見量度焉。
{{verse|7|3}}豈見兄眼內有片木、尚已眼內有棟梁、卻爾不看見之乎。
{{verse|7|4}}怎敢語兄、容拔眼內片木、卻爾本眼內有棟梁、
{{verse|7|5}}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棟梁、後可明見、拔兄眼之片木矣。○
{{verse|7|6}}勿以聖物投狗、勿以珍珠丟諸豬、恐踏之腳下、反身折爾也。○
{{verse|7|7}}求則給爾、尋則遇之、扣門、則開也、
{{verse|7|8}}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得開也。
{{verse|7|9}}爾中誰人、若子求餅、豈有給石乎、
{{verse|7|10}}若求魚、豈有給蛇乎。
{{verse|7|11}}然爾為惡徒、亦知以好物給木子、何況在天之父、將以善物予所求之者也。○
{{verse|7|12}}凡欲人施乎已、亦如是施乎人、斯乃律例及聖賢書之簡略也。○
{{verse|7|13}}宜進小門、蓋引沉淪之處、其門乃廣其路乃闊、由此進者多也、
{{verse|7|14}}惟引常生之所、其門乃小、其路乃窄、遇之者少也。○
{{verse|7|15}}謹防偽士、外衣似羊內係猛狼、而到來爾也。
{{verse|7|16}}由其結菓可識之、莿叢之中、豈能摘葡萄菓乎、荊棘之上、豈能得無花菓乎。
{{verse|7|17}}故各善樹亦結善菓、惡樹亦結惡菓、
{{verse|7|18}}然善樹必無結惡菓、惡樹亦無結善菓。
{{verse|7|19}}但凡樹木、不結好菓者、必砍下投炎。
{{verse|7|20}}故以其結菓可認之也。○
{{verse|7|21}}非各人稱朕云、吾主、吾主者、乃遵在天父旨意者、可入天國也。
{{verse|7|22}}當是之日、多人將稱朕云、吾主吾主、豈非以尊名預言、以尊名逐鬼、又以尊名多行靈蹟乎。
{{verse|7|23}}時朕必報之噫、行惡之類乎。從未認爾、離朕而去矣。○
{{verse|7|24}}凡聽此朕旨循行之者、比之智人、建屋磐上、
{{verse|7|25}}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並不傾、因基在磐上也。
{{verse|7|26}}但凡聞吾言而不循行者、比之愚人、建屋沙上、
{{verse|7|27}}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遂傾倒、大哉其頹也。○
{{verse|7|28}}遇耶穌降聖旨畢、眾奇其道、
{{verse|7|29}}蓋其教訓之、若有權者、非如書士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基督下山、大眾多人隨之。
{{verse|8|2}}忽有染痲瘋之人、伏拜之。曰、主若肯為之、則能淨潔我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頭上、 太兄一言、即是 上帝之言、故痲能淨也、欽此、}}
{{verse|8|3}}基督就伸手撫之、曰、朕願爾得淨也。又痲瘋隨即淨矣。
{{verse|8|4}}基督諭之、曰、汝慎勿告人知、可往、見祭司、設祭禮為憑、依摩西之命也。○
{{verse|8|5}}基督方入迦百拏翁、有軍帥就之。奏曰、
{{verse|8|6}}吾主本僕卧家、癱病甚苦。
{{verse|8|7}}基督曰、朕將來醫之。
{{verse|8|8}}軍帥奏曰、請主出一命、本僕即愈、惟主臨茅舍、吾不堪當、
{{verse|8|9}}夫吾為人屬權下、又有兵丁為我所管令此去、即去、招彼來、即來、飭本僕行此、即行之焉。
{{verse|8|10}}基督聽言、則奇之、語隨之者、曰、朕誠諭爾就是以色列民中、朕並未見此等大信德也。
{{verse|8|11}}朕又諭爾、自東自西、多人將來、陪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哥伯、同席於天之國.
{{verse|8|12}}惟將逐郭人於極暗處、彼有啼哭、切齒也。
{{verse|8|13}}基督遂諭軍帥曰、且去、正依爾信可得成也、尅時其僕痊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出一言、撫下手、即愈也、欽此、}}
{{verse|8|14}}基督既入彼得羅之家、見其岳母、卧染瘧病.
{{verse|8|15}}即撫其手、瘧病就止、其婦遂起、服事之也。○
{{verse|8|16}}及晚其人帶犯邪鬼者多來、而基督發言逐諸鬼、又醫諸有病者。
{{verse|8|17}}致應驗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言、云、彼受本恙、並抱我病矣。○
{{verse|8|18}}基督見眾密周、便發旨渡過他濱、○
{{verse|8|19}}方有書士來、謂之曰、師往遍處、我則隨也。
{{verse|8|20}}基督曰、狐狸藏窩、天鳥集巢、而人之子無安歇首之所矣。○
{{verse|8|21}}另有門生、奏之曰、請准容我先去葬父親。
{{verse|8|22}}基督詔之曰、任夫死人、葬其死人、惟爾從朕可也。○
{{verse|8|23}}維時基督登船、門人隨之。
{{verse|8|24}}忽然在湖狂風大作、致浪波覆船、惟基督睡也。
{{verse|8|25}}門生來醒之、曰、主也、救我亡矣。
{{verse|8|26}}基督曰、噫、少信者乎、因何懼怕哉。遂起責風海、就盡安靜。{{批|天上使風是東王、故遵之也、欽此、}}
{{verse|8|27}}其人吃驚曰、斯何人哉、連風兼海亦遵之也。○
{{verse|8|28}}既過湖、到革伽撒地、正遇二人犯邪鬼、由塚地出來、甚為凶猛、並無人由該路能過也。
{{verse|8|29}}忽呼曰、上帝之子耶穌、吾與爾何干、未屆期之前、豈來磨難我乎。{{批|鬼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8|30}}夫遠離有大群豬喂草。
{{verse|8|31}}方鬼求基督曰、若逐我出、容我入群豬。
{{verse|8|32}}曰去鬼遂出、而入群豬、卻群豬一齊闖坡入海、溺水死。
{{verse|8|33}}牧豬者走往城、將諸事、及犯鬼之情、悉報也。
{{verse|8|34}}卻邑民齊出、逢接基督、一見請之、出其境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基督搭船渡來本邑。○
{{verse|9|2}}卻有帶來癱瘋之人、卧床。基督見其信德、語癱瘋者曰、朕子安心、爾罪見赦矣。
{{verse|9|3}}卻有數書士暗想道、此人褻瀆耳。
{{verse|9|4}}惟基督見其心念曰、心中思惡怎何。
{{verse|9|5}}言罪見赦、抑諭起而行何易乎。{{批|是頌讚 上帝、非頌讚 太兄是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也、}}
{{verse|9|6}}但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語癱瘋者曰、起來、挑起鋪蓋歸家也。
{{verse|9|7}}遂起歸家矣。
{{verse|9|8}}眾見則奇、頌讚上帝、為賜人是權矣。
{{verse|9|9}}基督經過、遂見一人名馬太、坐於稅關、則諭之曰、從朕、遂起而從之。
{{verse|9|10}}當基督在家坐席、卻稅吏罪犯等多來、與基督及門人同席焉。
{{verse|9|11}}法利西徒見此語門人曰、爾師陪稅吏並罪犯等同食、如何。
{{verse|9|12}}基督聽之曰、康健之人、不需醫生、乃有病者需之焉。{{批|太兄詔願哀矜、無祭祀是、說人要好心、方可祭祀、葢好心即是祭祀 上帝、非詔人不用祭祀 上帝也、欽此、}}
{{verse|9|13}}汝往而學何義、朕願哀矜、並無祭祀、蓋朕來、非招義人、乃邀罪人悔罪焉。○
{{verse|9|14}}夫約翰之門生、就基督曰、吾等與法利西徒、屢次守齋、惟爾門人、不齋戒、如何。
{{verse|9|15}}基督曰、新郎同在、洞房之子、豈得憂悶乎、但將來之日、取新郎別之去、則可齋戒也。
{{verse|9|16}}如補舊衣、無人用新布、蓋所補之塊爛衣、致裂尤廣矣。
{{verse|9|17}}又貯新油、無人用舊皮囊、恐囊破、油漏、囊壞、惟貯新油、必用新囊。則兩者共存矣。○
{{verse|9|18}}正說之間、卻有官憲來、伏拜基督曰、小女既死、但請來以手按之、便可活矣。
{{verse|9|19}}基督起共門人隨之。○
{{verse|9|20}}卻有一婦、血漏十二年、就主背後、摸其衣邊、
{{verse|9|21}}心內道、只摸其衣、則可救痊矣。
{{verse|9|22}}基督轉顧、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矣。自是時此婦救痊也。○
{{verse|9|23}}夫基督至憲家、看吹籥者、兼稠眾讙譁、就諭之曰、
{{verse|9|24}}且退童女未死、乃是睡耳、其人哂之
{{verse|9|25}}逐眾後、基督入內、執女之手、其女復甦也。
{{verse|9|26}}其聲名遂揚該地四方矣。○
{{verse|9|27}}且基督離彼、二瞽人隨之、呼曰、大辟之子、矜憐我矣。
{{verse|9|28}}既入屋內、瞽者就之、基督曰、朕能行此、爾等信乎。曰、吾主我信。{{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摸其目即見也、今啞即言也、欽此、}}
{{verse|9|29}}基督遂摸其目、曰、照爾有信、可得成也。
{{verse|9|30}}其目遂開、惟基督戒之曰、勿報人知、
{{verse|9|31}}但其人出去遍揚其名、於該地方也。○
{{verse|9|32}}正出之間、卻有啞口、犯邪鬼者、為人帶來。
{{verse|9|33}}既逐鬼出、啞口遂言、眾俱驚駭曰、以色列地、總未之見此。
{{verse|9|34}}惟法利西徒者曰、其所逐邪鬼、莫非以邪鬼頭之力也。○
{{verse|9|35}}夫基督週巡諸邑各鄉、在公學教訓、宣天國福音之理、醫民中諸病各恙也。
{{verse|9|36}}既見眾庶、即憐憫之、因困乏流蕩、如無牧之羊也。
{{verse|9|37}}遂謂門生曰其穡實盛、惟工人寡也、
{{verse|9|38}}故當求庄長、差發農夫赴其穡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召十二門生、賜之有權管污鬼、致逐之兼醫諸病各症矣。
{{verse|10|2}}夫十二聖差之名列於左、首先西門、亦稱彼得羅、並其兄安得烈.
{{verse|10|3}}又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及其弟、約翰、又非立.及巴多羅買、併多馬、與稅吏馬太、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利未、亦稱達太.
{{verse|10|4}}又迦南之人、西門及賣師之徒猶大士、為迦掠邑之人也。○
{{verse|10|5}}基督差此十二人、戒之曰、異邦之路上、爾勿行、撒馬哩亞邑、爾勿進、
{{verse|10|6}}寧可往見失牧之羊、即以色列家人也。
{{verse|10|7}}且去宣云、天國臨至矣。
{{verse|10|8}}病者醫之、痲者淨之、死者甦之、鬼者逐之爾白受之、亦白賜之焉。
{{verse|10|9}}金銀銅錢、勿藏紳袋、不須行李、莫需重衣、與鞋杖等物.
{{verse|10|10}}因工人本當得口糧也。
{{verse|10|11}}凡入鄉邑、必探其內、誰乃賢人、彼可居住、待出其邑、
{{verse|10|12}}時入其家、則祝賀之.
{{verse|10|13}}家人若賢、爾之祝福、可臨其門、家人不賢、爾之祝福、必反乎爾也。
{{verse|10|14}}有不接爾、不聽爾言者、既出、其家邑、則拂腳下之塵。
{{verse|10|15}}朕誠諭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摩拉二邑、比該邑之情形、將尤寬貸也。
{{verse|10|16}}朕卻差爾似羊入狼中、是故必為巧捷似蛇、丹心似鴿也。
{{verse|10|17}}謹慎世人、因世人將解爾憲會、拷爾公學之中.
{{verse|10|18}}又將送爾到君憲、因朕立憑據示之、併異族類焉。
{{verse|10|19}}當解究之時、勿慮、怎何可言、蓋于屆期、必將賜爾所講之語、
{{verse|10|20}}非爾巳言、乃天父之神爾內所言者。
{{verse|10|21}}且兄弟將互相賣送正法、父子亦然、併子兒逆弒父母。
{{verse|10|22}}又為朕名、眾將怨爾也、然恆耐及終者、可保全也。
{{verse|10|23}}倘於此邑見迫則逃他邑、朕誠告諭、以色列諸邑、不得周流、待人之子臨至矣。
{{verse|10|24}}門生不超於師、僕婢莫越於主焉。
{{verse|10|25}}門生為如師、僕婢為如主、則足矣、倘若稱家主為鬼頭、況家人乎。
{{verse|10|26}}故勿懼之。蓋無隱微、並不顯明、又無秘密、並不露出者也。
{{verse|10|27}}朕在暗地所諭爾、必在光地述之、附耳細聽者必在屋頂必宣明也。
{{verse|10|28}}其能殺身、而不能殺𠇌者、不須懼之、然能壞身連𠇌在地獄者、寧須畏之也。
{{verse|10|29}}雀鳥二隻、豈非一分銀而賣乎、但其中一隻、若非爾上父之意不隕地也。
{{verse|10|30}}連爾首髮、皆見算矣。
{{verse|10|31}}是故勿懼、爾超於雀鳥多也。{{批|太兄自證是 上帝之子、}}
{{verse|10|32}}但凡世人之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認之.
{{verse|10|33}}但凡世人之前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不認之也。
{{verse|10|34}}莫想朕臨在地使太平也、朕來非立太平、乃使刀也。
{{verse|10|35}}蓋朕至、令子違父女逆母、媳背姑焉。{{批|今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騐矣、欽此、}}
{{verse|10|36}}又人之仇、為其家人也。
{{verse|10|37}}有愛父母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有愛子女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
{{verse|10|38}}又不肯負十字架隨朕者朕亦不堪取也。
{{verse|10|39}}貪其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為朕捐軀者、必著之也。
{{verse|10|40}}接爾者、猶接朕也、又接朕者、接所遣朕者也。
{{verse|10|41}}有接聖賢、因聖賢之名者、必得聖賢之報也、又接義人、因有義人之名必得義人之賞也。
{{verse|10|42}}此小子之一、因門生之名、若惟以一杯冷水給飲者、朕誠諭爾、不必失其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遇有命十二門人畢、遂離彼週巡諸邑、教訓、傳道焉。○
{{verse|11|2}}且約翰在監裏、聞知基督所行之事、則遣二徒、
{{verse|11|3}}問基督曰.其當來者、是爾乎、抑宜望他人乎。
{{verse|11|4}}基督答曰、往告約翰所見聞之情.
{{verse|11|5}}瞽者得見.蹶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聞福音之道.
{{verse|11|6}}但凡為朕不見怪者福祉矣。○
{{verse|11|7}}二徒既往、基督始對眾、論及約翰云、爾等出野、欲看何哉.豈看葦被風動乎。爾出野、欲看何哉、豈看人衣輕裘乎、卻衣輕裘者、侍於衙室矣。
{{verse|11|9}}然爾出野欲看何哉、聖人乎、朕又諭爾、超於聖人也。
{{verse|11|10}}蓋經所云朕遣本差爾面前、爾前修備本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11|11}}朕誠詔爾、婦女所生、卓越行浸禮師約翰者、未之有也、但在天國之至賤者、亦大於他也、
{{verse|11|12}}自約翰行浸禮之日、至今天國為人強侵、又強人強奪之。
{{verse|11|13}}諸聖賢者兼律例迄於約翰預言、
{{verse|11|14}}又爾若願承其言、所該來之以利亞者、正乃斯人也。
{{verse|11|15}}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1|16}}此世之人、以何較哉.可比之孩兒、坐於街市、招伴侶曰、吾已吹簫、爾又不跳吾唱悲曲、爾又不哭。
{{verse|11|18}}蓋約翰來、不飲非食、則人謂係犯鬼者、
{{verse|11|19}}惟人之子來飲食、人則曰、且看貪食飽飫、並稅吏、惡徒之友也然智之子、立智者之義也。○
{{verse|11|20}}且有城邑內行神蹟之至多、卻不悔改也、因而基督起責之曰。
{{verse|11|21}}嗟乎砢喇汛嗟乎、伯賽大、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于土羅及西頓、有行之者、則彼兩邑、早已悔罪、併衣麻坐塗炭也。
{{verse|11|22}}然朕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土羅及西頓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焉。
{{verse|11|23}}又曰、嗟乎、迦百拏翁爾昇及天堂、將墜下地獄、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瑣頓有行之者、則彼邑今日尚存也。
{{verse|11|24}}然朕詔爾在公判之日、瑣頓地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也。○
{{verse|11|25}}當時基督對曰、讚譽神父、天地大主、因是情隱、於自賢機巧之人、反顯現之與赤子矣。{{批|太兄明明自証是 上帝之子、}}
{{verse|11|26}}是也尊父、因父之聖旨、正如是也、
{{verse|11|27}}吾父以萬物交我、然神父之外、無人識神子、又除神子、及神子所欲啟示者之外、無人識神父也。
{{verse|11|28}}凡苦勞負重者、俱來就朕、朕即賜安也。
{{verse|11|29}}朕乃溫良心情謙遜、故受朕軛、由朕而學、則爾心可得安。
{{verse|11|30}}本軛乃易、所委負物乃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維時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既饑、則起摘穗而食之。
{{verse|12|2}}法利西之徒見此、語基督曰.正安息日、門生所行、非在安息日宜行之也。
{{verse|12|3}}曰、爾豈不讀、昔者大辟與陪行者、饑時所為之事乎.
{{verse|12|4}}即是入上帝之殿堂、而食其臺上之餅。此餅非他所宜食、又非從人可食、獨祭司宜食之也。
{{verse|12|5}}論律法、祭司在上帝之殿、狎侮安息之日、又無辜爾亦未讀乎。
{{verse|12|6}}惟朕詔爾、在此有人、比殿堂尤大也。
{{verse|12|7}}經云、朕要憐憫並無祭祀、若知此者、則不責無辜者、
{{verse|12|8}}蓋人之子、亦乃安息日之主矣。○
{{verse|12|9}}基督離彼適入公學.
{{verse|12|10}}內卻有人、其手衰、因欲藉故告基督、問之曰、安息日醫病、宜否。
{{verse|12|11}}曰、爾中何人、有羊一隻、如於安息日陷坑、豈不挈舉之乎.
{{verse|12|12}}況人比羊、豈不越好多乎。故在安息日行善者所宜也。
{{verse|12|13}}遂詔其人曰、伸手、即伸之、就得痊、如他手焉。
{{verse|12|14}}惟法利西人出去、設謀為基督、如何壞之。○
{{verse|12|15}}基督知此、則離彼、又眾庶隨之、而其醫諸人。
{{verse|12|16}}惟基督戒之、勿表明之也。
{{verse|12|17}}如是聖人以賽亞之言、徵驗云.
{{verse|12|18}}視朕特寵之子、觀朕所愛之人、朕心所喜悅者、朕以聖神將賦之、將其審事報異族類也。
{{verse|12|19}}朕子不爭、不嚷、不聽聲街上.
{{verse|12|20}}已折損之葦、其不斷之、尚殘之燈心、其不滅之、待其令審事勝焉.
{{verse|12|21}}是人之名、為異族類所靠矣。○
{{verse|12|22}}遂有帶來犯邪鬼之人、又瞽、又啞、且基督醫之、使瞽者啞者、能見能言。
{{verse|12|23}}眾皆驚曰、此人莫非大辟之裔乎。
{{verse|12|24}}惟法利西之徒聽言、曰、彼逐邪鬼、獨持巴勒洗布、即邪鬼頭也。
{{verse|12|25}}基督自覺其念、諭之曰、凡國互相分爭、將致荒蕪、又凡邑家互相分爭、不得安穩。
{{verse|12|26}}若魔逐魔則互相鬥、其郭何立哉。
{{verse|12|27}}朕若以邪鬼頭逐邪鬼、則爾子以何逐之乎、故其人將定爾罪。
{{verse|12|28}}然朕若以上帝之神逐邪鬼、則神之國已臨爾焉。
{{verse|12|29}}誰敢入勇士之庫、搶其家物、但先縛勇士、後劫其庫、可也。
{{verse|12|30}}非合朕者、逆朕也、非與朕歛者、散也。
{{verse|12|31}}是故朕詔汝、凡咎過、褻瀆、可免其罪與人也.但褻瀆上主者、必不赦與人也。
{{verse|12|32}}凡謗人子者、可寬恕也、但瀆上主者、與之必不免咎戾、今世來生、並不與之赦也。
{{verse|12|33}}或以樹為好、其菓亦好、或以樹為惡、其菓亦惡、即以所結之菓、可認樹也。
{{verse|12|34}}噫、毒蛇之類乎、爾本為惡、豈能言善乎、因心所充滿、口隨言也。
{{verse|12|35}}善人由其心積善、做出善事、惡人由其心積惡、亦出惡事矣。
{{verse|12|36}}朕詔爾知、凡人所述惡言、當公判之日、必問之也。
{{verse|12|37}}蓋依爾所言、汝為義、又依爾所講、汝坐罪矣。○
{{verse|12|38}}遂數書士、及法利西人等、謂基督曰、願看先生行神蹟。
{{verse|12|39}}曰姦惡之世求神蹟、惟除非聖人、約拏之神蹟、未可給之看也。
{{verse|12|40}}如約拏三日三夜、在鯨魚腹內如是人之子、必三日三夜、在地之腹矣。
{{verse|12|41}}又尼尼瓦人、當公判日、必立起陪此代之人、且罪之、緣一聽約拏之教、尼尼瓦人即悔罪、然人大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2|42}}南方之娉、當公判日、必將立起並此代人、而罪之蓋侯娉自地極而來、聽瑣羅門之智情、然而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2|43}}污鬼離人、則遊荒野處、尋安、不得、
{{verse|12|44}}遂曰、不如轉回所出之室、既至、遇室空閒、掃清修飾矣。遂往另招七鬼、比巳越惡者、共入住焉。
{{verse|12|45}}而彼人之後情、比其先情、又更不好也、此惡世代正如是也。○
{{verse|12|46}}正言眾間、卻基督之母、兼其弟兄、竚外欲相談焉。
{{verse|12|47}}或謂之曰、慈母及兄弟佇外欲相敘焉。
{{verse|12|48}}基督詔報之人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12|49}}遂伸手指門人曰、視朕母暨、朕兄弟、因、
{{verse|12|50}}凡循在天之父聖旨者、乃朕兄弟、朕姊妹、及朕母親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日基督離家、坐於湖濱、
{{verse|13|2}}稠眾會就、基督登船而坐、惟眾悉立岸焉。
{{verse|13|3}}且基督以比喻多詔曰、卻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13|4}}正播之間、有種落路旁者、便鳥來盡食之矣。
{{verse|13|5}}有種落石地、彼無多壤、因無深泥而即萌也
{{verse|13|6}}日起而曝之也、因無根無柢、苗即槁也。
{{verse|13|7}}有種落荊棘中、而荊棘同發、蔓壓苗焉。
{{verse|13|8}}有種落好壤而結實焉、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焉。
{{verse|13|9}}即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3|10}}且門生就基督問曰、緣何以比喻語之哉。
{{verse|13|11}}詔曰蓋天國之秘密、賜爾可識、惟不賜其識之。
{{verse|13|12}}人有者、可加與之、則有餘盛、乃人未有者、就其所有、必然奪去焉。
{{verse|13|13}}是故以比喻告之、因其看不見、聽不聞、併不會也、
{{verse|13|14}}正驗以賽亞之預言云、其聽者聞而不聰、其觀者看而不見、
{{verse|13|15}}斯民之心茅塞其耳難聽、其眼矇昧、恐目看、耳聽、心明、致悔改、又朕醫之。
{{verse|13|16}}然爾者、因眼見耳聽並有福矣。
{{verse|13|17}}朕誠詔爾、有多聖義者、甚願看爾所看者、而不得見也、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3|18}}且播種之比喻、可聽也。
{{verse|13|19}}其種落路傍者、比各人聽天國之道、而不通曉、然其惡者至、以心內所種者搶去也。
{{verse|13|20}}且種落石地者、比人聽道、遂即悅然承之。
{{verse|13|21}}但自內無根、只存暫時、後因其道、遭難受害、隨即見怪也。
{{verse|13|22}}又種落荊棘中者、比人聽道、但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蔓塞其道、故無結菓矣。
{{verse|13|23}}然種落好壞者、比人聽道、亦曉之、遂結實、又出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也。○
{{verse|13|24}}耶穌另設比喻、曰天國之比、正似某人、以好種播其田者、
{{verse|13|25}}方人睡時、仇至、麥中撒稗而去、
{{verse|13|26}}其好苗發結實、又稗乃顯明。
{{verse|13|27}}維時庄家之僕來、語之曰、尊駕、豈非以好種播田、由何有稗乎。
{{verse|13|28}}曰敵行是、僕曰、主願吾往歛之。
{{verse|13|29}}曰、免也、恐歛其稗、亦同拔麥、
{{verse|13|30}}但容兩同生、迨及穫時、當穡之際、吾諭刈夫先歛其稗、綑束化炎、但麥收入本倉也。○
{{verse|13|31}}基督另設比喻諭之曰、天國之比、像似芥子、人所將而種於田焉。
{{verse|13|32}}芥子為萬種至微、但生起來、長於諸菜、成如樹木卻天空之鳥、來棲其枝也。○
{{verse|13|33}}基督再言比喻、曰、天國之比、正像酵子、為婦所拏、雜三斗麵中、待均發酵焉。○
{{verse|13|34}}基督言此諸情、以比喻誨眾、靡有比方、則不言之矣。
{{verse|13|35}}致驗聖人之語云、朕以比喻將開口、述陳自開闢以來所秘藏者也。○
{{verse|13|36}}基督撤眾進家時、門生就之曰、田稗之比喻、請解我。
{{verse|13|37}}基督詔曰、播好種者、人之子也。
{{verse|13|38}}田者世間也、好種者、天國之民也、稗者、惡魁之人也、{{批|今天地安息期至、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收麥焚稗騐矣、義人享福在天父之囯騐矣、欽此、}}
{{verse|13|39}}敵撒稗者、魔鬼也、穡時者、世界之窮也、刈禾者、天使也。
{{verse|13|40}}正像歛稗、綑束化炎、此世界窮時一然。
{{verse|13|41}}人子必差其天使、撮出國中各犯誡、並行惡者、
{{verse|13|42}}投入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焉。
{{verse|13|43}}當時義人將燿煜如太陽、在天父之國也。凡有耳聞者、必聽也。○
{{verse|13|44}}再者天國相倣寶物、藏於田中、人既遇之、則匿之、心喜往去盡賣凡所有者、遂買其田焉。○
{{verse|13|45}}天國又像商賈尋寶珍珠、
{{verse|13|46}}既遇一珠價最高者、將凡所有者、盡賣之以買其珠也、○
{{verse|13|47}}又天國之比、如罟綱拋入諸海、捕各項魚、{{批|擇美擲夕騐矣、欽此}}
{{verse|13|48}}既滿拖上岸來、人遂坐下、擇其美者入籠、其歹者擲去也。
{{verse|13|49}}夫世末一般、天使將出、分惡出義中、
{{verse|13|50}}投惡諸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13|51}}基督曰、通斯諸情乎曰吾主然也。
{{verse|13|52}}曰故凡書士、博學天國之道者、如家長由其庫中、取出新舊物焉。○
{{verse|13|53}}基督言比喻畢、則往去矣、
{{verse|13|54}}既來本邑、遂在公學教訓、致人驚異曰斯智、斯能、焉及此人乎。
{{verse|13|55}}豈非木匠之子乎、其母莫非稱馬利亞及其兄弟、也哥伯、約西、西門、併猶太乎、
{{verse|13|56}}其姊妹豈非偕我乎、此人何得斯諸情哉、遂怪之。
{{verse|13|57}}耶穌曰、聖人惟在本國本家非尊貴也。
{{verse|13|58}}然因其不信、故在彼不行多神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希羅得侯聞基督之風、
{{verse|14|2}}則語其屬曰、此乃行浸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故行靈蹟焉。○
{{verse|14|3}}夫希羅得擒約翰綑而囚之、為其弟非立之妻、希羅底亞之事、
{{verse|14|4}}因約翰曾諫侯曰、公有之非宜也。
{{verse|14|5}}侯遂欲殺約翰、惟懼百姓、因眾視約翰、如聖人也。
{{verse|14|6}}適希羅得生誕、希羅底亞之女、中間跳舞、
{{verse|14|7}}希羅得喜之、誓許不論所求、必賜也。
{{verse|14|8}}女先奉母囑曰、以請浸禮師約翰之首、盤上賜我也。
{{verse|14|9}}侯憂、惟因發誓、又因同席者乃命賜之。
{{verse|14|10}}遂差役斬約翰在獄、
{{verse|14|11}}置首盤上、賜女、又女交母焉。
{{verse|14|12}}門人遂就提屍而葬之、前來以斯情報基督矣。○
{{verse|14|13}}基督聞知、離彼、下船、而往野處、私在、大眾聽此、即出諸邑步從。
{{verse|14|14}}基督出來、看有群眾、則憐之、醫其疾病。○
{{verse|14|15}}臨暮、門人就之曰、此乃荒地、時又將晚、請散眾往鄉、自買食物也。
{{verse|14|16}}基督曰、不須往去、爾供之食、可也。
{{verse|14|17}}曰、在此獨有五餅、兩魚。
{{verse|14|18}}曰帶之來此也。
{{verse|14|19}}遂命眾偃草、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擘之、給餅門人、又門人轉交眾民。
{{verse|14|20}}眾食飽、收拾零碎剩物、充十二筐矣。
{{verse|14|21}}夫食者除婦幼之外、約五千人矣。○
{{verse|14|22}}基督即摧門人登船、先渡、待自撤眾。
{{verse|14|23}}撤眾後、基督獨自登山、祈禱、晚時、已獨在彼。
{{verse|14|24}}適船湖中、風逆、浪涌。
{{verse|14|25}}夜四更時基督即往就之、行於湖面。
{{verse|14|26}}門生見之行遊湖面、驚駭曰、莫非妖氣、就惶怖唬喊。
{{verse|14|27}}基督即曰、係朕也、安心勿驚。
{{verse|14|28}}彼得羅答曰、如乃吾主令我行水面、就爾也。
{{verse|14|29}}曰來也。彼得羅離船、行水、欲赴基督。
{{verse|14|30}}見風暴、則驚、始沉、喊曰、吾主救我。
{{verse|14|31}}基督隨伸手援之、曰、噫、少信之人、因何疑乎。
{{verse|14|32}}兩人上船風息。
{{verse|14|33}}船人來伏拜、曰、爾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4|34}}過湖、抵其尼措烈地。
{{verse|14|35}}其土人識之。遂差報該四方、帶諸病人、
{{verse|14|36}}切求基督、只摸衣邊、但凡摸之者、即得醫痊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維時有也路撒冷、書士法利西徒、就基督曰、
{{verse|15|2}}汝門生食餅之時、不濯手、犯古者之遺法、怎何。
{{verse|15|3}}答曰、因何爾等、以汝古傳、倒犯上帝之律例乎。
{{verse|15|4}}蓋上帝命云、孝順父母、咒父母者、必致死罪也、
{{verse|15|5}}惟爾云、凡對父母說、此乃祭物、由我何可須用、則斷非恭敬父母矣。
{{verse|15|6}}如是、因古傳、爾廢上帝之法矣。
{{verse|15|7}}偽善之徒乎、善哉、以賽亞昔指爾預先云、
{{verse|15|8}}此民口稱唇讚就朕、惟其心懷、離朕遠焉。
{{verse|15|9}}其傳之教法、惟人所設、而徒然尊敬朕矣。
{{verse|15|10}}且基督招眾曰、宜聽且明也。
{{verse|15|11}}所入口者、不污人也、乃出口者、此污人時。
{{verse|15|12}}門生就之曰、法利西徒聽言見怪、師不知乎。
{{verse|15|13}}答曰、凡樹非天父所栽者、必得除根也。
{{verse|15|14}}不管他也、其乃瞽引瞽者、且瞽引瞽者、兩者陷溝洫也。
{{verse|15|15}}彼得羅曰解我其比喻。
{{verse|15|16}}基督曰、爾亦最昧乎。
{{verse|15|17}}豈不知、凡入口者、通於肚腹、遂運化、
{{verse|15|18}}但出口者、由心而起、此浼人也。
{{verse|15|19}}心中發出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掠、誣證、妄稱悉污人也.
{{verse|15|20}}但手不洗而食、斯無穢人也。○
{{verse|15|21}}基督離彼、往土羅及西頓等地方。
{{verse|15|22}}卻有迦南婦、出其境來、對基督呼曰、主乎、大辟之子、顧憐我矣、吾女犯鬼甚苦。
{{verse|15|23}}惟基督一句不對。門生就求曰、此婦隨我呼喊可放也。
{{verse|15|24}}答曰、吾特奉差、顧以色列家之失羊而巳。
{{verse|15|25}}婦來拜之曰、我主、祐我。
{{verse|15|26}}曰將子女之餅、擲之與狗者、非所美也。
{{verse|15|27}}婦曰、主言是也、但主之桌下落碎之物、狗亦食之。
{{verse|15|28}}基督遂應道、婦大有信德、可得如意。自此時女亦痊也。○
{{verse|15|29}}方基督離彼、近加利利湖登山、坐下、
{{verse|15|30}}且大眾多人就之、帶同跛者、瞽者、啞者、殘疾者、另有多人、俱置足下、基督遂醫之。
{{verse|15|31}}則啞能言、殘得痊、跛能行、瞽能見、眾庶見之、驚訝、稱讚以色列民之上帝也。○
{{verse|15|32}}基督招門生、曰、吾憐眾人、三日偕朕、無有所食、肚饑撤歸、朕所不願、恐路上失𠇌矣。
{{verse|15|33}}門生曰、在此野地、怎得其餅足以飽眾多。
{{verse|15|34}}基督問曰、有多少餅。曰、七餅、另些魚子。
{{verse|15|35}}基督命眾偃地、
{{verse|15|36}}取七餅、兼魚、謝畢、賜門生、門生給眾。
{{verse|15|37}}眾食得飽、收拾剩零碎滿七籃矣。
{{verse|15|38}}夫其食者、除婦幼外共四千人矣。○
{{verse|15|39}}既撤眾歸基督上船而抵抹大拉之郊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法利西徒、並撒篤之徒、就來試惑基督、請示之以兆祥由天也。
{{verse|16|2}}基督詔曰、暮時紫色、爾云、必有晴天。
{{verse|16|3}}朝天有霞靉、爾云、今日必有狂風。嗟、偽善者乎、天面汝能辨別、惟時瑞不能識矣。
{{verse|16|4}}姦惡世代求看兆祥、惟除聖人約拏之兆、另無神蹟可給之看、遂別之往焉。○
{{verse|16|5}}門生渡來、不記帶餅。
{{verse|16|6}}基督謂之曰、慎戒法利西兼撒篤徒類之酵也。
{{verse|16|7}}門人相論曰、此因我未帶餅。
{{verse|16|8}}基督會意、曰、噫少信之類乎、緣何相論、因未帶餅哉。
{{verse|16|9}}爾未通曉、記得五餅分與五千人後拾幾多筐乎、七餅分與四千人、後拾幾多籃乎、
{{verse|16|11}}如何不明朕戒、法利西 撒篤徒、類之酵者、非論餅也。
{{verse|16|12}}門人方會意、基督所戒、非論餅酵、乃論法利西並撒刺門之教也。○
{{verse|16|13}}基督至非立皇城之郊、則問門人曰、人謂人之子誰乎。
{{verse|16|14}}曰有人說行洗禮師、約翰、有人說以利亞、有人說也哩米亞、或聖賢之一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等說朕誰乎。
{{verse|16|16}}西門 彼得羅曰、爾乃基督、永生上帝之子也。
{{verse|16|17}}基督答曰、約拏之子、西門有福也、蓋非由人類也、以此事詔汝、乃朕父在天者詔之也。{{批|基督爲 上帝之子、 太兄及門生齊証皆然、欽此、}}
{{verse|16|18}}朕又詔汝、爾即乃磐、又朕建公會在此磐上、而地獄門之權、不得勝之也。
{{verse|16|19}}朕亦賜爾天國之鑰、凡地上所鎖者、在天亦鎖焉、又爾地上所開者、在天亦開焉。
{{verse|16|20}}基督逐禁門人、曰、切勿報人知、朕乃耶穌、即基督者、○
{{verse|16|21}}自此以後、基督始詔門生云朕必赴也路撒冷、由長老祭司、書士等之受多苦害、見殺、然第三日復活也。
{{verse|16|22}}故彼得羅執手起諫曰、主切不可、此事不成為幸。
{{verse|16|23}}基督轉身、謂彼得羅曰、惡敵退去、爾正礙朕、蓋爾所顧者、非上帝之情、乃世人之情也。○
{{verse|16|24}}且基督詔門人曰、凡欲從朕、必然克已、即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16|25}}欲保全生命者、必泯沒之、但為朕捐命者、必著之也。
{{verse|16|26}}即獲天下而靈𠇌、沉淪者、人有何益哉、又以何價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16|27}}夫人子必來、帶其天使、乘天父之榮、而報與各人、依其本行也。{{批|今 太兄來矣、欽此、}}
{{verse|16|28}}朕誠詔爾、有人佇在此、必不見死、待看人子來於其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及弟約翰、私登高山.
{{verse|17|2}}當門人之前、基督變化、其容燿煜如太陽、其衣為皓如光焉。
{{verse|17|3}}卻摩西 以利亞等出現、與之相論也。
{{verse|17|4}}彼得羅奏基督曰主也、吾等在此為幸、如悅在此、我搭三廬、為爾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
{{verse|17|5}}正說之間、卻有輝雲掩蔽之、由雲中出聲云、此朕愛子、朕所悅意者、宜聽之也。{{批|雲中出聲 基督爲 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7|6}}門人聽之俯伏、尚又惶怖也。
{{verse|17|7}}惟基督就來撫之、曰、起來、勿懼也。
{{verse|17|8}}門生仰目只見基督、並無他人。
{{verse|17|9}}正下山時、基督命門人曰、此天啟之情、勿報人知、待人子死後復生也。○
{{verse|17|10}}門人問曰、書士言云、以利亞必先至如何。
{{verse|17|11}}基督答曰、以利亞先至、以復興諸事.
{{verse|17|12}}但朕詔爾、以利亞既至、人又不認之、乃任意待之矣、如是人子亦將被此人受害焉。
{{verse|17|13}}門人方知、基督所言者、指行浸禮師約翰也。○
{{verse|17|14}}時至眾所在、有人就基督跪、曰、
{{verse|17|15}}主憐小兒、其顛狂甚苦、屢跌諸炎、屢跌諸水.
{{verse|17|16}}又帶之到門人、惟其不能醫之。
{{verse|17|17}}基督詔曰、吁嗟、無信背逆之流、朕偕住、耐爾幾久且帶小子來此也。
{{verse|17|18}}基督斥邪鬼、遂出、孩子自此時愈矣。
{{verse|17|19}}門人方就基督私問曰、吾逐邪鬼不得、何哉。
{{verse|17|20}}基督詔之曰、因爾不信也。朕誠詔爾、若有信德似芥種之微、可命斯山由此移彼、山即必移矣.又爾無所不能也。
{{verse|17|21}}然非守齋、祈禱、此等不得逐出也。○
{{verse|17|22}}方居加利利之時、基督詔門生曰、人子必見賣付與人手.
{{verse|17|23}}其殺之、後三日必復活矣.因此門人悲悼不勝也。○
{{verse|17|24}}當入迦百拏翁有納稅者就彼得羅、曰、尊師有納稅否。
{{verse|17|25}}曰納彼得羅入屋、基督開言曰、西門何意哉、此世之長、納誰人之餉稅、或家屬或異人乎。
{{verse|17|26}}彼得羅曰、異人也。曰是則家屬可蠲免歟。
{{verse|17|27}}但免觸犯、汝且往海投釣、先上釣者、取之、開魚口、著有銀半兩、此銀可取之、為朕與汝納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維時、門人就基督曰、在天國者、誰卓越乎。
{{verse|18|2}}基督招赤子、立在中間.
{{verse|18|3}}曰、朕詔告爾、若非感化、成如赤子、爾不得入天國也。
{{verse|18|4}}故凡自謙、似此赤子、正為卓異於天之國也。
{{verse|18|5}}凡顧朕名、接此赤子者、即接朕也。
{{verse|18|6}}但誘惑信朕小子之一者、寧有磨石繫頸、溺於海淵矣。
{{verse|18|7}}嗚呼世界為誘惑之弊、蓋誘惑乃所必有、惟引人誘惑者、貽禍矣。
{{verse|18|8}}故自手親足累爾則割去之。與其有雙手、雙足投入永炎、寧可殘跛、而進常生矣。
{{verse|18|9}}倘眼睛累爾、則挖去之與其有雙眼、墮落地獄之炎、寧可單眼、進常生矣。
{{verse|18|10}}慎勿輕忽一小子、因朕詔爾、在天堂、其神使者恆見在天父之面也。
{{verse|18|11}}蓋人子臨世、為救所失者矣。
{{verse|18|12}}倘人有羊百隻、而一隻迷失、爾等意想如何、豈非以九十九隻、遺於山野、自往尋所亡者乎。
{{verse|18|13}}幸若遇之、朕誠詔爾、為遇著、之羊必喜過於未曾迷路之九十九隻者。
{{verse|18|14}}如是、一小子泯沒者、非在天父之前有其旨也。
{{verse|18|15}}倘兄弟犯罪於爾、遂往自私、必責其過、其若肯聽、汝幸獲兄弟、
{{verse|18|16}}不聽另帶一二人、因以兩三口供、各言安穩矣。
{{verse|18|17}}尚且不聽、則告公覲、不聽公覲、則視之如異人、稅吏者類可也。
{{verse|18|18}}朕誠詔爾、凡所綁縛於地者、必綁縛於天、又爾凡所放於地者、必釋於天焉。
{{verse|18|19}}朕又詔爾、若爾兩人、合意於地、凡所求事、則朕父在天將允准之矣。
{{verse|18|20}}蓋不論何處、有二三人、托朕名而集者、朕則必在其中矣。○
{{verse|18|21}}當時、彼得羅奏之、曰、吾主也、兄弟犯我、吾當赦之、幾多次乎、至七次、可否。
{{verse|18|22}}基督曰、朕不說七次、乃七十乘七次也。
{{verse|18|23}}是故天國可比人長、要與其屬對算。
{{verse|18|24}}正起算間、帶來一屬、欠銀萬觔.
{{verse|18|25}}既無可填債、長命賣自併妻孥及凡所有者、以填債也。
{{verse|18|26}}屬伏拜曰、請長寬限、待吾完繳矣。
{{verse|18|27}}其屬之長、憐而釋之、且免其債也。
{{verse|18|28}}此屬既出、遇一同僚、負債十兩、遂擒扭之曰、爾所負債、可即墊還也。
{{verse|18|29}}同僚遂俯伏、求曰、請寬限、待吾盡還矣。
{{verse|18|30}}其不肯、乃將之禁下獄、待其墊債也。
{{verse|18|31}}且同僚等、正見所行、則太憂之、遂來而將諸情報長。
{{verse|18|32}}長招其僕、曰、爾惡奴才、方欠大債、既然懇求、吾盡免之、
{{verse|18|33}}豈不當憐同僚、猶吾憐爾乎。
{{verse|18|34}}長遂發怒、解與刑司、待其完繳債也。
{{verse|18|35}}基督又曰、汝等各人、若非盡心赦免兄弟之罪、即朕父將待爾亦然。○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基督言訖、去加利利、進猶太境內、即約耳但河外之地。
{{verse|19|2}}則有眾多隨之、又基督在彼醫之矣。○
{{verse|19|3}}法利西人來試之、曰、因凡故出妻為宜否。
{{verse|19|4}}詔曰、爾豈未讀書內所云、當初造人者、造之男女也。
{{verse|19|5}}則云、緣此人可離別父母、附戀本妻、又夫婦兩人、可為一體也。
{{verse|19|6}}如是夫婦非為兩人、乃合一體耳、且上帝所合者、無人可分也、
{{verse|19|7}}曰摩西伸諭、交妻分書、出之何哉。
{{verse|19|8}}曰、因爾心硬、摩西容爾出妻、但自當始、非然。
{{verse|19|9}}又朕詔爾、若妻無淫而出之、娶他婦者、則自行姦、又娶所出之婦者、亦行姦焉。
{{verse|19|10}}門人曰、人交妻之事、如是莫若不娶。
{{verse|19|11}}曰、眾人不能納是言、惟人所賜者、可納之矣。
{{verse|19|12}}蓋有無勢人、自母胎本然、又有閹人、被人割勢者、亦有為天國自閹者。即能取此言者、可取之也。○
{{verse|19|13}}遂有帶孩兒、求基督將手、按之祈禱、然門人責之。
{{verse|19|14}}基督曰、容孩兒就朕斷勿阻之、因得天國者、乃斯兒類也。
{{verse|19|15}}遂與之按手、後往焉。○
{{verse|19|16}}卻有人來曰、善師、吾行何善、可享常生乎。
{{verse|19|17}}基督曰、何稱朕善哉、善者獨一、乃上帝也、但欲進生、宜守其誡。
{{verse|19|18}}曰何誡。基督曰、勿殺、勿淫、勿偷、勿妄證、
{{verse|19|19}}恭敬父母、愛他如已。
{{verse|19|20}}少年者曰、此諸情自幼盡守、還有何缺乎。
{{verse|19|21}}基督曰倘願德全、往賣家業、賙濟貧窮、則獲財於天、且來從朕矣。
{{verse|19|22}}少年聞言、憂然往去、緣家業盛矣。○
{{verse|19|23}}基督詔門人曰、朕誠詔爾、富人進天國、難矣哉。
{{verse|19|24}}朕復詔爾駱駝通針眼、比富人進神國者、尤更易事矣。
{{verse|19|25}}門人聽此、驚駭不勝曰、誰能得救哉。
{{verse|19|26}}基督顧之曰、人果不能此、惟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9|27}}彼得羅曰、吾卻棄諸物、而隨主、吾何得乎。
{{verse|19|28}}基督曰、朕誠詔爾、爾等從朕、於復興之際、適人子坐榮位之時、爾亦可坐十二座上、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
{{verse|19|29}}凡為朕名捨棄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妻拏、田畝者、可領百倍、併接永生矣。
{{verse|19|30}}然多人首先將退尾後、並尾後者可升首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天之國正像家長、清早出街僱人入葡萄園、
{{verse|20|2}}與工人相約、日給一錢、差入葡萄園矣。
{{verse|20|3}}上午再出、見有他人、虛竚於市、
{{verse|20|4}}又謂之曰、爾等亦入園、又凡所宜者、我給爾也、其人遂入。
{{verse|20|5}}正午又出、下午亦然、且作一般。
{{verse|20|6}}將約酉時、出去、即遇他人閒竚、則語之曰、因何竚此終日閒手乎、曰、無人僱我、曰、爾又赴園、凡所宜者、爾等必領之也。
{{verse|20|8}}既晚、園長諭管事者曰、喚其工人、即墊工錢、起由終尾、迄於首先者也。
{{verse|20|9}}且酉時被僱者來、各人俱受一錢。
{{verse|20|10}}惟首先者暗想、必領尤多、至時、各人亦受一錢矣。
{{verse|20|11}}受之、則嗟怨家長、
{{verse|20|12}}云、此尾後者、作工一時、然如我一均作之、終日負勞當熱者乎。
{{verse|20|13}}園長語其一人曰、友乎、吾不以非義待爾、豈非相約、日給一錢乎。
{{verse|20|14}}今所有者、取之往去。吾願給此尾者、如爾也。
{{verse|20|15}}以我本物、隨意施之、豈非合宜乎、看我乃善、爾眼豈惡乎。
{{verse|20|16}}如是尾後者、成為首先、並首先者、墮為尾後也。蓋被招者多、惟彼擇者少也。○
{{verse|20|17}}基督將赴也路撒冷、路上私接、詔十二門人、曰、
{{verse|20|18}}夫朕上也路撒冷、又人之子必解到祭司書士等之手、被定死罪案、
{{verse|20|19}}後解異族類、見戲、受撻、及釘十字架、惟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20|20}}且西庇太二子之母、陪兒同來、伏拜基督、自有所求。
{{verse|20|21}}基督曰、爾欲何求哉。曰、此二子、在主之國以一子、坐在右、一在左也。
{{verse|20|22}}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朕將飲之杯、爾豈能飲朕受浸禮、爾豈能受、曰、能、
{{verse|20|23}}曰汝飲朕杯、及朕所受之浸禮、即汝亦受其浸禮也、但坐朕左右、非朕可賜、即乃朕父也所預定者。○
{{verse|20|24}}十門人聽此、則怨二兄弟、
{{verse|20|25}}惟基督召來、詔之曰、異族之長、掌治、其大人管束之、乃爾所知也。
{{verse|20|26}}但爾中不然、乃汝中欲為魁者、宜為爾役、
{{verse|20|27}}又欲為長者、宜為爾僕也。
{{verse|20|28}}正如人子之來、非為役人、乃為人役而捐軀以為贖人多矣。○
{{verse|20|29}}既出也哩砢、眾多隨之。
{{verse|20|30}}夫有二瞽、坐於路旁、聞基督經過、則呼喊曰、大辟之子、吾主乎、恤憐我矣。
{{verse|20|31}}眾人責示緘口、惟瞽者愈喊曰、大辟之裔、吾主乎、祈矜憐我矣。
{{verse|20|32}}基督止步、喚之來曰、爾等欲朕何為哉。
{{verse|20|33}}曰祈主開目矣。
{{verse|20|34}}基督憐之、摸眼、眼即再見、而其人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漸近也路撒冷、來伯法其、到橄欖山時、基督差二門人、
{{verse|21|2}}諭之曰、往對面鄉、即遇驢母羈住、驢子同在解之、牽來也。
{{verse|21|3}}倘有人言語、可云、吾主須用之、其即必差之也。
{{verse|21|4}}此皆得成、以驗先知師之言語云、
{{verse|21|5}}告明旬女、卻爾君王臨汝、溫柔、騎驢、即畜牲子也。
{{verse|21|6}}門人遂往、循基督之命而行.
{{verse|21|7}}即牽驢母子、驢上掛衣、扶基督騎焉。
{{verse|21|8}}又大眾鋪衣在路、他人斫木之枝、撒之於路上。
{{verse|21|9}}又前往後從眾人呼曰、萬福歸大辟之子、因上主之名而來者、福矣、萬福歸之於主處矣。○
{{verse|21|10}}既入也路撒冷、舉城鬧熱、人曰、此何人哉、
{{verse|21|11}}眾曰、此乃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之聖人、基督也。○
{{verse|21|12}}且基督進上帝之殿、將殿內買賣者悉逐之、併換錢者之桌、賣鴿者之椅、悉推倒.
{{verse|21|13}}曰經云、朕室必稱祈禱之室、惟爾變之為盜賊之、巢矣。○
{{verse|21|14}}且瞽者、跛者、殿內就之、惟基督療之。
{{verse|21|15}}且祭司書士等、見其所行非常、又聽殿內孩童呼云、萬福歸大辟之子、則發怒.
{{verse|21|16}}謂基督曰、此等所說者、爾豈不聞乎。基督曰、是也、經云、由孩兒哺乳之口、朕成讚美者、爾豈未讀乎。○
{{verse|21|17}}基督遂離之、出城往伯大尼邑面宿彼。○
{{verse|21|18}}次早回城、基督覺饑.
{{verse|21|19}}路旁見着無花菓樹、就之但不着其菓、只葉而已、故詔之曰、此後永無結菓焉.瞬息樹枯矣。○
{{verse|21|20}}門人看之、吃驚曰、其樹頃間時枯哉、
{{verse|21|21}}基督詔曰、朕誠詔爾倘有信德並不疑、即不獨其無花菓之事而行、乃雖語此山、往去投海、亦得成焉.
{{verse|21|22}}又不論何事、若祈禱而求且信、則可承之也。○
{{verse|21|23}}基督入殿、正教訓之間、祭司氏之長老等、就之、曰爾以何權行此、卻封爾是權者誰哉.
{{verse|21|24}}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若此可言、朕亦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5}}約翰之浸禮由何、抑由天乎、抑由人乎、其相議、曰、若云、由天、必曰、因何不信哉.
{{verse|21|26}}若云、由人、吾乃畏眾、因眾敬約翰為聖人也。
{{verse|21|27}}即對基督、奏之曰、不知也。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8}}惟爾何意哉、或人有二子、就其長曰、兒往、今日在葡萄園、作工也。
{{verse|21|29}}對曰、不肯、惟後悔悟而去。
{{verse|21|30}}就次子、亦言如是、對曰、父、吾肯、惟其不去。
{{verse|21|31}}今二子之中、誰遵父命乎、曰長子。基督曰、朕誠詔爾、稅吏娼妓等、先爾進神國矣。
{{verse|21|32}}蓋約翰就爾以義道、爾又不信、惟稅吏娼妓等、信之、又爾見此、後亦不悔而信之也。○
{{verse|21|33}}基督曰另聽比喻、某家長栽葡萄園、四面圍籬笆、中間置庄宅、建樓、租之與農人、遂往他處去矣。
{{verse|21|34}}臨菓之期、差役見農得受其菓。
{{verse|21|35}}惟農夫捉役、撻一、殺一、以石擊一也。
{{verse|21|36}}復差他役、比前尤多、惟待之一然。
{{verse|21|37}}後遣其子至之、云、其必敬畏吾子矣、
{{verse|21|38}}惟農夫見其子、則相議、云、此其子嗣、不如殺之、且據其家業矣。
{{verse|21|39}}故捉之、推出葡萄園、而殺之也。
{{verse|21|40}}夫園長既來、如何處治農夫哉。
{{verse|21|41}}曰、痛剿那惡黨、將其園租他人、照時納菓者也。
{{verse|21|42}}基督曰、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為屋隅巨石、行是無非至上主、而奇哉、在朕眼矣。
{{verse|21|43}}是故朕言、神國必奪於爾、轉與他民、所結其菓者也。
{{verse|21|44}}有人跌此石上者、必見破、惟此石落於人者、必碎之也。
{{verse|21|45}}且祭司法利西徒、聽此比喻、遂覺其言指己、
{{verse|21|46}}故謀捉基督、惟懼眾庶、因無不以基督為聖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基督詔畢、復設比喻曰、
{{verse|22|2}}天國正像侯長為子設婚筵。
{{verse|22|3}}遂差其役、邀婚筵客惟不肯來、
{{verse|22|4}}再遣他役云、告諸客知、卻我筵備便、我牛隻肥畜已宰、悉皆備矣、請赴筵也。
{{verse|22|5}}惟彼忽略往去、有人往其田、有人去買賣矣。
{{verse|22|6}}其餘捉役、凌辱、誅戮之也。
{{verse|22|7}}長聽、則怒、遣出兵卒、剿其兇手、盡焚其邑也。
{{verse|22|8}}後語諸役曰、婚筵果便、惟賓客不堪焉。
{{verse|22|9}}可往通路之街、請凡所遇者赴筵也。
{{verse|22|10}}其役出街、集凡所遇者、不論善惡、致客滿筵處也。
{{verse|22|11}}長入觀客、而看一人、不穿筵禮衣服、
{{verse|22|12}}故語之曰、友無筵衣、何如進此乎、惟其不言。
{{verse|22|13}}長則命隸曰、綑其手足、逐出極暗之所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2|14}}蓋奉召者多、見選者少也。○
{{verse|22|15}}維時法利西徒去、計謀、或以言語可累基督。
{{verse|22|16}}遂差本徒、與希羅得黨者、就之、曰、吾知師乃真人、誠傳上帝之道、併不理何人、不顧人之體面。
{{verse|22|17}}是故語我何意、供納侯長、宜否。
{{verse|22|18}}惟基督看破惡計、曰、噫、奸詐之人乎、因何誘朕、
{{verse|22|19}}以納稅之錢、請給朕看。遂帶錢一文、與之。
{{verse|22|20}}基督曰、是像號原屬誰乎。
{{verse|22|21}}曰屬侯長。曰、屬侯長之物、進之侯長所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2|22}}聽者即奇、離之往去矣。○
{{verse|22|23}}當日撒篤之徒所言云無復活之理、來問基督、曰、
{{verse|22|24}}師凡情也道人娶妻而死、其妻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仍改嫁、夫至第七亦然、
{{verse|22|27}}眾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2|28}}故復生之際七人之中、誰得此妻、因諸人娶之也。
{{verse|22|29}}基督詔曰爾不知天情、不曉上帝之能者、何其昧也。
{{verse|22|30}}夫復生之際、人無嫁娶、乃為如神使在天者也。
{{verse|22|31}}至死者復生之理、爾豈未讀上帝所言云、
{{verse|22|32}}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夫上帝非死人、乃生人之上帝也。
{{verse|22|33}}眾聽之、則因其道駭異也。○
{{verse|22|34}}惟法利西徒聽基督塞撒刺門生之口、則集會也。
{{verse|22|35}}其中一名為法士者、試基督、問之曰、
{{verse|22|36}}師也、律例諸法、孰為大哉。
{{verse|22|37}}基督曰、當以全心、全𠇌、併全意思、敬愛上主爾上帝者也、
{{verse|22|38}}斯諸法、之首大也。
{{verse|22|39}}次法似之、當愛他人如已焉。
{{verse|22|40}}斯二條法、包括全律與聖人之道矣。○
{{verse|22|41}}法利西徒既集、基督問曰、
{{verse|22|42}}爾論基督、有何意哉、是誰之子乎。曰、大辟之子也。
{{verse|22|43}}曰然則大辟感聖神所言、如何稱之為主哉、
{{verse|22|44}}曰上主語吾主云、坐朕右手、待以爾仇置為腳踏、等言也。
{{verse|22|45}}倘大辟稱基督為主、焉能為其子乎。
{{verse|22|46}}然無人可答之一句、又自此日以後、無人敢問之何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維時、基督詔眾庶兼門人曰、
{{verse|23|2}}書士法利西徒、坐於摩西之位、
{{verse|23|3}}故凡所命爾者、必守且行也。但其所為者、切勿效焉、因其言而不行矣。
{{verse|23|4}}其將難負之重任、而綑綁何人肩上、惟自已一指不肯動之也。
{{verse|23|5}}諸行為、惟作致人得見、又闊其佩經、長其衣邊、
{{verse|23|6}}所好者、只筵席之高位、公學之首座、
{{verse|23|7}}市上接慶賀、為人稱夫子、夫子也。
{{verse|23|8}}然爾勿取夫子之名、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又爾皆兄弟也。
{{verse|23|9}}又地上之人、勿稱神父、因爾神父乃一、即在天者。
{{verse|23|10}}併勿冒名先師、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也。
{{verse|23|11}}爾中至長者、當為汝僕、
{{verse|23|12}}凡自高者、必降卑也、惟自卑者、可昇高也。○
{{verse|23|13}}哀哉書士法利西徒、偽善之類、因盡吞寡婦之家業、佯多念經、是故必服罪、尤大也。
{{verse|23|14}}哀哉、書士、法利西徒、佯善者、因爾鎻閉天國除人、爾自不進入、其欲入者、爾又禁之也。
{{verse|23|15}}嗟呼、書士法利西徒、假善者、因週廵山海、招一門徒、既得之、比爾兩倍為地獄之人也。
{{verse|23|16}}哀哉、爾瞽引路者、因爾常云、指神殿發誓者、終無事也、惟指殿裏之金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7}}噫、矇呆者乎、孰大、抑金乎、抑殿乎、即金者、緣殿成聖也。
{{verse|23|18}}爾又云、指壇發誓者、則無干也、但指壇上之禮物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9}}噫、矇呆者乎、孰大、抑禮物乎、抑壇乎、因禮緣壇成聖也。
{{verse|23|20}}是故指壇誓者、則以壇及壇上之諸物而誓也。
{{verse|23|21}}又指殿發誓者、則以殿及住殿內者而誓也。
{{verse|23|22}}又指天發誓者、則以上帝之位、並坐位上者而誓也。
{{verse|23|23}}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蓋爾以薄荷、八角、馬芹等菜、抽十分之一、惟法之最要、仁義信德者、爾不留意也、然此當行、彼無不行矣。
{{verse|23|24}}瞽引路者乎、小蚊則濾出、駱駝則吞也。
{{verse|23|25}}噫、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因爾盤碗外洗清、內滿勒索邪淫也。
{{verse|23|26}}噫、爾昧心之法利西徒、先淨盤碗之內、則其外自然清也。
{{verse|23|27}}吁嗟、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正似粉白之墓、在外者有美看、惟內滿枯骨、悉為污穢也。
{{verse|23|28}}如是、爾外現與人為義、惟內一滿以奸詐也。
{{verse|23|29}}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建聖人之墓、修整義人之塚。
{{verse|23|30}}又云、我若在祖宗之日、吾不串謀流聖人之血矣。
{{verse|23|31}}如此爾等自證、乃殺聖人兇手之後裔也。
{{verse|23|32}}但汝得滿宗祖之度量也。
{{verse|23|33}}噫、惡蛇毒虫之類乎、地獄之刑、焉能避乎。
{{verse|23|34}}故朕卻遣聖賢書士、至爾、間有人爾將殺之、釘十字架、間有人爾將打于公學、追捕、自此城到彼城。
{{verse|23|35}}世所有流義人之血之罪、如此皆歸爾矣、自義人亞別之血、至巴喇家之子撒迦哩亞之血、爾所戮在殿堂祭壇之間者、
{{verse|23|36}}朕誠詔爾、此皆必歸此世代之人也。○
{{verse|23|37}}噫也路撒冷乎、也路撒冷乎、所殺聖賢、以石擊奉差到汝者乎、屢次朕願聚集爾子、似鷄母集鷄子翼下、惟爾不肯矣。
{{verse|23|38}}卻爾屋將遺荒廢也。
{{verse|23|39}}然朕詔爾、以後不得再見朕。迄爾云、奉主名而來者有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基督出殿去、門人就之、指殿之宇。
{{verse|24|2}}基督諭之曰、爾看此諸情乎、朕果詔爾、將來不遺兩石相連、乃盡毀壞矣。○
{{verse|24|3}}基督正坐橄欖山上門生私就之曰、告我此事何時將至、又爾降臨、併世之末、將有何兆乎。
{{verse|24|4}}基督詔曰、慎重、勿為人迷惑。
{{verse|24|5}}蓋多將冒朕名而來、自稱基督、欺騙多人。
{{verse|24|6}}又爾將聞交戰之聲、相殺之音、切勿驚怖、諸事必有、乃時期未窮。
{{verse|24|7}}然民將攻民、郭必征郭、隨處必有饑荒、瘟疫、地震焉、
{{verse|24|8}}凡斯乃艱難之始矣。○
{{verse|24|9}}當時人將解爾受苦、又殺爾、又因朕名見恨於諸郭也。
{{verse|24|10}}便多人必見怪互相怨恨、
{{verse|24|11}}又多偽師將起迷惑不少、
{{verse|24|12}}因狂悖至極、則多人之愛情漸冷矣、
{{verse|24|13}}惟恆心至終者、可得救也。
{{verse|24|14}}且天國之嘉音、必宣明普天之下、徵諸庶民、然後世末必至矣。
{{verse|24|15}}勤讀聖書、聖人但也利所言、指可惡之殘害、既見是災立於聖處、
{{verse|24|16}}則在猶太郭人、可避山野、
{{verse|24|17}}在屋頂者、勿降下收家物也、
{{verse|24|18}}併在田庄者勿歸家拾衣也、
{{verse|24|19}}當日、可惜懷孕及哺乳者。
{{verse|24|20}}必須祈禱、免逃避於冬天之時、安息之日。
{{verse|24|21}}當時必有大災、自開闢天地至今未有之、又後不得有者也。
{{verse|24|22}}倘不減少該日、無人得保全、但為選民之好、其日必減少也。
{{verse|24|23}}當時有人告爾卻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
{{verse|24|24}}蓋假基督、及偽聖將興、示出浩大異蹟、奇表、設使得為、亦迷惑選民卻。
{{verse|24|25}}朕先詔爾矣。{{批|太兄恐洩、故降隱詔、 朕是太陽、降世爲人、則變暗矣、朕妻太陰、降世爲人、則不發光矣、天將天兵是星宿降世爲人則自天墜地矣、今 爺哥昇天雲而來、選民聚集、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樣樣應騐矣、今 太兄猝然至、不料不知騐矣、欽此}}
{{verse|24|26}}是故有人告爾、卻基督在野、則勿出卻基督在密房、則勿信之。
{{verse|24|27}}蓋比之電光、由東出閃至西、人子之臨、正如是矣。
{{verse|24|28}}夫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焉。○
{{verse|24|29}}當難之日後、率然太陽變暗、太陰不發光、星宿自天墜地、天勢震動、
{{verse|24|30}}方人子之兆、必現於天、諸郭萬民、必哭於地、遂仰人子、以大勢煌榮昇天雲而來、
{{verse|24|31}}差諸天使、太吹響號筒、四方聚集選民、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
{{verse|24|32}}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既見枝嫩萌芽新葉、方知夏近邇矣、
{{verse|24|33}}如是爾等見斯諸情、可知事近、方在門口矣、
{{verse|24|34}}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待諸情驗成也。
{{verse|24|35}}天地可廢、惟朕旨不廢矣。
{{verse|24|36}}其日期並無人知之、天使亦不知、獨朕父知之矣。
{{verse|24|37}}正如挪亞之日、人子之臨亦如是焉。
{{verse|24|38}}蓋如此洪水之先、其飲食、嫁娶、待挪亞入巨舟之日、
{{verse|24|39}}不覺洪水驟至、而盡除眾人矣、人子之臨亦然、
{{verse|24|40}}當時、兩人在庄、擒一放一、
{{verse|24|41}}二婦磨粉、捉一釋一、
{{verse|24|42}}故當儆醒、因不知汝主來之時也。
{{verse|24|43}}可知家長、若預料何更賊至、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24|44}}故此汝亦當預備因不料之時、人子將來也。
{{verse|24|45}}孰乃忠臣賢僕者、主所托管家人、隨時供糧與之也、
{{verse|24|46}}主若偶至、見之是行、則其僕有福矣。
{{verse|24|47}}朕誠詔爾、主將托之全業之事也。
{{verse|24|48}}倘若惡僕、暗想道、東家將遲至、始打同家人等、
{{verse|24|49}}遂陪諸酒徒飲食、
{{verse|24|50}}則不料之日、不知之時、該僕之主、偶至、
{{verse|24|51}}又必碎剮其僕、置之同奸詐、彼有哀哭、切齒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夫天國可比童女十人、皆取燈炎、出迎新郎、
{{verse|25|2}}其中智者五人、愚者五人。
{{verse|25|3}}其愚者取燈無帶油、
{{verse|25|4}}其智者連燈。器內帶油也。
{{verse|25|5}}新郎延至、皆盹睡矣。
{{verse|25|6}}半夜喊號、新郎卻至、出來迎接之。
{{verse|25|7}}該諸童遂起、修整燈炎、
{{verse|25|8}}愚者對智者曰、吾燈皆滅、請分我油矣。
{{verse|25|9}}智者答曰、不可、恐爾我不足、寧可往去、向賣油者買為已用也。
{{verse|25|10}}既往買時、新郎方至、其預備者、入婚筵、門遂鎻矣。
{{verse|25|11}}後其餘童來、云、吾主、吾主、開門。
{{verse|25|12}}主答曰、吾誠告爾、不識爾矣。
{{verse|25|13}}故宜儆寤、因不知人子將來之時日也、
{{verse|25|14}}然如一人、要行程、招本僕、托之本業、
{{verse|25|15}}有人托銀五擔、有人托兩擔、有人托一擔、每人依其本能、隨即起程矣。
{{verse|25|16}}其奉五擔者、往去貿易另贃五擔、
{{verse|25|17}}其受二擔者、亦贃二擔也、
{{verse|25|18}}惟受一擔者、往去掘地、埋藏主銀矣。
{{verse|25|19}}久後、其僕之主即來、與之對數。
{{verse|25|20}}其受五擔者來、另帶五擔、云、主托我五擔、卻吾加利五擔矣。
{{verse|25|21}}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入享爾主之樂也。
{{verse|25|22}}其受二擔者來、曰、主托我二擔、卻吾另贃二擔。
{{verse|25|23}}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進爾主之樂也。
{{verse|25|24}}又受一擔者來、曰、吾識主乃硬心之人、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5}}故吾畏懼、往藏擔於地、今將本物歸主矣。
{{verse|25|26}}主曰、惡懶之僕、既知吾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7}}當以我銀、投入銀店、待吾來時、可得本錢兼利息也。
{{verse|25|28}}可奪其一擔、交有十擔者、
{{verse|25|29}}蓋凡所有者、將加賜之、令其豐盛、惟未有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25|30}}夫無益之僕、逐出極暗之處、在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5|31}}人子盛榮、偕諸聖天使、自天降臨、坐其榮位之時、{{批|今 太兄降臨坐其榮位、萬郭集其殿前騐矣、欽此、}}
{{verse|25|32}}萬郭必集其殿前、區分相離、猶牧者別綿羊、離其山羊矣、
{{verse|25|33}}右列綿羊、左排山羊也。
{{verse|25|34}}方主將語右列者曰、朕父所祝者、可來接嗣天國、即自世基為今天國是也、爾所備之國。
{{verse|25|35}}緣朕饑餓、爾供朕食、朕亦口渴、爾奉朕飲、朕為旅人、爾賜朕寓。
{{verse|25|36}}朕係裸身、爾賜朕衣、朕有疾病、爾來照應、朕在監裏、爾來探問也。
{{verse|25|37}}義者遂將答云、吾見主飢而飼、或渴而飲、卻何時乎、
{{verse|25|38}}見主旅人而寓、裸身而衣、抑何時乎、
{{verse|25|39}}見主染病、抑在監裏、而來探問、又何時乎。
{{verse|25|40}}主即應道、朕誠詔爾、既施之與朕兄弟之至小之一者、猶行之與朕一般。○
{{verse|25|41}}王遂語其左列者曰、噫、咒咀之類乎、離朕退去落永燒炎、此炎本為魔鬼併其使役而燃者也、
{{verse|25|42}}因朕饑餓爾無供食、朕亦口渴、爾無俾飲、
{{verse|25|43}}朕乃旅人、爾無予居、朕亦裸身、爾非賜衣、朕病且禁、爾無照應也。
{{verse|25|44}}其必答云、吾見主饑餓、口渴、旅人、裸身、染病、監裏、並無服事主卻何時乎。
{{verse|25|45}}主則應道、朕誠詔爾、不行之與此徒之至小之一者、則不行之與朕也。
{{verse|25|46}}且此人必進永刑、惟其義者、必進永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基督降此諸詔畢、則詔門人、曰、
{{verse|26|2}}越二日、有逾越節之瞻禮、爾所知也、又人之子將見賣、致釘十字架矣。○
{{verse|26|3}}於此時、祭司書士、民之長老等皆來聚集於祭司元魁、稱為該亞法之院、
{{verse|26|4}}相謀巧計、擒基督而殺之。
{{verse|26|5}}僉曰、正在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26|6}}方纔基督寓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屋、
{{verse|26|7}}卻有婦人、就之、帶玉盒、載極貴香膏、乘基督食宴、斟油首上也。
{{verse|26|8}}門人觀之、遂怒曰、此耗費何用哉、
{{verse|26|9}}因此香膏可賣高價以濟貧矣。
{{verse|26|10}}基督知之曰、因何煩婦與朕所行者、無不善也、
{{verse|26|11}}緣貧者與爾常在、朕無常在。
{{verse|26|12}}其婦盛油朕身、作此因朕葬也。
{{verse|26|13}}朕誠詔爾、普天之下、此福音之理宣講、不論何處、此一婦所為者、必記錄之也。○
{{verse|26|14}}十二門生之一、迦掠人、名猶大士、遂往見祭司、曰、
{{verse|26|15}}我願賣師、爾欲給我若干、竟約與之三十兩銀。
{{verse|26|16}}由是尋機賣師也。○
{{verse|26|17}}且有除酵節之瞻禮。其節首日、基督門人來曰、預備食宴、願在何處。
{{verse|26|18}}曰、爾入城裏、對某人曰、師云、時節近至、朕偕門人、欲在汝屋行節宴。
{{verse|26|19}}門人循基督之命、備宴矣。○
{{verse|26|20}}臨晚、基督偕十二門人食宴、
{{verse|26|21}}正食之間、基督詔之曰、朕誠然詔爾中之一將賣朕矣。
{{verse|26|22}}門人甚憂、遂其中各人問曰、吾主、是我否哉。
{{verse|26|23}}基督詔曰、朕我沉手於盤者、即此人賣朕也、
{{verse|26|24}}按聖錄所載、人子必逝、但賣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為幸。
{{verse|26|25}}背師者猶大士奏基督曰、夫子、豈我乎。曰、是也、○
{{verse|26|26}}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頌、擘與門生、曰、納此食之、是朕身體也。
{{verse|26|27}}又取飲杯、亦鳴謝賜之、曰、爾咸飲之.
{{verse|26|28}}此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為多人而流、得罪赦矣。
{{verse|26|29}}且朕詔爾、自今以後、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朕陪爾之日、飲其新汁、在神父之國矣。○
{{verse|26|30}}且咏詩後、出橄欖山矣。
{{verse|26|31}}又基督詔門人、曰、本夜爾眾緣朕見怪、蓋聖錄云、余將擊牧者、群羊四散矣。
{{verse|26|32}}然朕復生後、必前爾往加利利地矣。
{{verse|26|33}}彼得羅奏曰、雖眾為爾見怪、吾總不見怪。
{{verse|26|34}}基督曰、朕誠詔爾、本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矣。
{{verse|26|35}}彼得羅曰、雖與爾偕亡必無諱主也、門人皆說如是焉。○
{{verse|26|36}}基督陪之、便到一處、名客西馬尼。遂詔門人、曰、坐此、待朕往彼、祈禱也。
{{verse|26|37}}只帶同彼得羅、及西庇太兩子、遂始憂悶、哀慟、
{{verse|26|38}}又詔之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爾等待此、陪朕儆寤矣。
{{verse|26|39}}既進前一些、基督伏地祈云、我父如若使得、則為我除此杯也、然不如我乃如父願可成也。
{{verse|26|40}}且就門人之所、看俱巳睡、遂詔彼得羅曰、豈不能偕朕儆寤、只一時辰乎。
{{verse|26|41}}可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果甘願、惟身軟弱矣。
{{verse|26|42}}再次又往、復祈禱云、父乎、若此杯、不得由我除去、乃兒必飲之、父旨成就矣。
{{verse|26|43}}又來、遇門人仍睡、因目已倦矣。
{{verse|26|44}}故離之、復往、又再三祈禱、只講同言、
{{verse|26|45}}遂就門人、曰、尚睡且安、巳經臨期、彼將人子、而解到罪人之手。
{{verse|26|46}}起來、且去、卻其賣朕者近矣。○
{{verse|26|47}}正說之間、卻十二門生之一人、名猶大士來、率大眾、帶刀執棍、為祭司民之長老等差來者。
{{verse|26|48}}夫背師者給之暗號、曰、我親嘴者、正是他也、擒之。
{{verse|26|49}}即就基督、曰、夫子、慶賀、且親嘴之、
{{verse|26|50}}基督曰、朋友、因何來此即時此人就來、下手擒基督矣。
{{verse|26|51}}卻隨基督者一人、伸手拔劍、擊祭司元魁之僕、斷耳。
{{verse|26|52}}基督遂曰、還劍其處、因凡將劍者、必以劍而亡也。
{{verse|26|53}}爾想若何、曷朕不能、求父賜朕天使十二軍有餘營乎、
{{verse|26|54}}然則聖錄所言、此事必成者、焉有效驗哉。
{{verse|26|55}}當時基督詔眾、曰、爾來捉朕、持刀執棍、如若擒賊乎。然朕偕爾日坐殿堂、教訓、爾又不捉朕。
{{verse|26|56}}但此事皆成、致聖人所錄、可得效驗矣。門人遂離之、悉走矣。○
{{verse|26|57}}既捉基督、則解到祭司元魁該亞法臺前、書士長老等、皆集此處矣。
{{verse|26|58}}惟彼得羅遙從基督、至祭司元魁之院、入內、偕役坐下、欲看畢竟如何。
{{verse|26|59}}夫祭司長老等、及全公會、招人誣陷基督、致殺之也。
{{verse|26|60}}惟不可得之、雖多妄證者來、亦不得之、畢竟二妄證者、就來、曰。
{{verse|26|61}}此人言、吾能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也。
{{verse|26|62}}且祭司元魁起來、奏基督曰、豈不答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26|63}}惟基督默然。故祭司元魁奏之曰、吾以自活上帝為誓、令主即言、汝為基督上帝之子否。
{{verse|26|64}}基督曰、爾言是也、又朕詔爾、自此必見人子坐在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矣。
{{verse|26|65}}當下、祭司元魁裂衣、曰、其言褻瀆、另用何證。列位卻今自聽其褻瀆、
{{verse|26|66}}諸位何意哉。僉曰、該當死矣。
{{verse|26|67}}且唾基督之面、且拳打、掌擊之、
{{verse|26|68}}曰噫基督哉、可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6|69}}惟彼得羅坐在院內、則有一婢就之曰、爾莫非同加利利人基督者乎。
{{verse|26|70}}當眾面前、其諱曰、不知爾說何也。○
{{verse|26|71}}既出門外、又有別女看之、對旁人曰、此人亦陪拏撒勒人基督矣。
{{verse|26|72}}彼得羅再發誓諱曰、吾也不識其人矣。○
{{verse|26|73}}頃刻侍立者來、對彼得羅曰、誠然爾亦其同伴、聽爾土音、可以露出。
{{verse|26|74}}惟彼得羅開口、咒詛言不識其人。隨即鷄鳴矣。
{{verse|26|75}}且彼得羅記念基督之言、先經謂之云、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遂出外、痛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早辰時、諸祭司及民之長老等會議、致殺基督。
{{verse|27|2}}既綁牽出、解送總制本底阿彼拉多臺前。○
{{verse|27|3}}且背師之徒猶大士、既見基督議定死案、則自悔懊、以三十兩銀、交回祭司長老等。
{{verse|27|4}}曰、吾賣無辜之血、而有罪矣、曰、與我何干、爾可自理也。
{{verse|27|5}}猶大士擲銀殿中、出而往自縊。
{{verse|27|6}}祭司取銀、塊、曰、乃血價、捐之銀庫、非所宜矣。
{{verse|27|7}}故此、相議、而將此銀、買陶人之田、以葬旅人矣。
{{verse|27|8}}是故彼田、稱為血田、迄於今日矣。
{{verse|27|9}}如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預言、正得效驗、云、彼收三十兩銀、估人之價、以色列人所估者、
{{verse|27|10}}捐之為陶田、依上主所命我者也。○
{{verse|27|11}}且基督立在總制臺前、總制查問曰、爾乃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7|12}}時祭司長老等原告基督、終無句詔。
{{verse|27|13}}彼拉多遂曰、斯人告爾、如此多端、豈不聽哉。
{{verse|27|14}}基督一句不詔、致總制大奇矣。
{{verse|27|15}}當是節期、總制任眾意、常釋一囚。
{{verse|27|16}}遂有一梟雄、名巴拉巴。
{{verse|27|17}}既集會時、彼拉多問曰、願我放誰哉、抑巴拉巴乎、抑救世主基督乎。
{{verse|27|18}}因總制自知、人娼忌解基督也。○
{{verse|27|19}}總制坐堂之際、其夫人差人曰、與斯義人、汝無干也、蓋因是人、吾今夜夢中甚慟心也。
{{verse|27|20}}夫祭司長老等、挑撥百姓、稟放巴拉巴、而誅戮基督也。
{{verse|27|21}}總制答曰、二人之中、願放誰哉。曰、巴拉巴也。
{{verse|27|22}}彼拉多曰、然則以救世、主基督者、宜何行哉、僉曰、宜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7|23}}總制曰、其為何惡哉、但其愈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27|24}}且彼拉多看出、其言無用、但生愈亂、即當眾面前、將水洗手、曰、因此義人之血、我無罪、爾可顧矣。
{{verse|27|25}}眾民答曰、其血歸我、及我子孫矣。
{{verse|27|26}}彼拉多遂放巴拉巴、既鞭基督、交出、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27}}且總制之兵率基督入營、招軍咸會。
{{verse|27|28}}遂脫、基督之衣、穿着紅袍、
{{verse|27|29}}既辮莿冕、戴之首上插葦右手、遂跪其前、戲弄之、曰、噫、猶太人之王、萬歲爺。
{{verse|27|30}}後唾之、取葦擊首也。
{{verse|27|31}}又戲弄之後、脫袍再着本衣、押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32}}正出城外、遇居哩尼人、名西門者、遂催之負十字架也。
{{verse|27|33}}既至一所、名崿峨大、即稱為髏骨之處、
{{verse|27|34}}遂以醋膽、和汁、給基督飲、其一嘗、即不肯飲之也。
{{verse|27|35}}纔釘之十字架上、拈鬮分其衣、致驗先知之師語云、其互相分朕衣、為袍拈鬮。
{{verse|27|36}}後坐下、看守之也。
{{verse|27|37}}併以訟詞插牌首上、錄曰、此猶太人之王、基督矣。{{批|三㸃是洪、三日是洪日、 太兄隱詔、洪日作主、復建 上帝已毀之殿、欽此、}}
{{verse|27|38}}夫有二賊、一左、一右、同釘十字架。
{{verse|27|39}}夫經過之人、罣罵基督搖首、曰、
{{verse|27|40}}爾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者、今且自救也、倘乃上帝之子、由十字架下來矣。
{{verse|27|41}}祭司書士、長老等、譏笑亦然、
{{verse|27|42}}云其可救他人、不得自救、如乃以色列之王、今由十字架下來、吾等就信也。
{{verse|27|43}}其恃上帝、若上帝可愛之、今則救之、蓋自稱上帝之子也。
{{verse|27|44}}同釘十字架之賊、亦如是罵之焉。
{{verse|27|45}}夫自正午至未末、遍地變暗
{{verse|27|46}}正未申相交之時、基督大聲喊曰、㕽唎、㕽唎、啦嗎撒駁𠯈呢、此言譯出、云、吾之上帝乎、吾之上帝乎、因何遺我乎。
{{verse|27|47}}傍立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27|48}}一人即走、取海綿一塊、沉醋、插葦、給之飲焉。
{{verse|27|49}}其餘人曰任他、且看以利亞可來救之否。○
{{verse|27|50}}基督大聲復喊、則斷氣矣。○
{{verse|27|51}}卻殿帳即裂兩分自上至下、地震磐裂。
{{verse|27|52}}又墳墓發開、前眠多聖身屍復起、
{{verse|27|53}}待基督復活時、則出墓、入聖城、為多人看也。
{{verse|27|54}}有軍帥暨同伴、共守基督者、既看地震、併所行之事、則惶怖不勝云、此誠上帝之子矣。
{{verse|27|55}}彼有多女、自加利利從事基督者、自遠、看之也矣。
{{verse|27|56}}內有抹大拉之女、名馬利亞、併也哥伯 約西兩人之母、亦名馬利亞、另有西庇太兩兒之母也。○
{{verse|27|57}}日暮有一富人、由亞哩馬太地、名約色弗、亦為基督之門人、進見彼拉多、稟求基督之屍。
{{verse|27|58}}彼拉多遂示飭授屍。
{{verse|27|59}}且約色弗取屍、包之清麻布、
{{verse|27|60}}葬之本墓、此墓乃新鑿在石磐中、轉大石塞墓、而去焉。
{{verse|27|61}}卻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與別女名馬利亞、同坐墓前矣。○
{{verse|27|62}}夫預備節期之次日、祭司法利西徒集聚、見彼拉多曰、
{{verse|27|63}}大人、吾等記念、彼哄徒尚生、流言三日之後、必復生起、
{{verse|27|64}}故此必須下示、迨三日令守墓、免門徒夜來、奪屍而謂民人、云其自死復活、則尾後舛錯、越發謬矣。
{{verse|27|65}}彼拉多曰、爾有防兵、依汝知日往守之、
{{verse|27|66}}故往守墓、石上封印、使兵防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安息日後、七日節之首日、天將發亮、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併別女名馬利亞者、來看墓矣。
{{verse|28|2}}忽然其地大震、蓋上主之使、由天降下、就移石去墓門、而坐石上也。
{{verse|28|3}}其面似電其衣如雪皓白也。
{{verse|28|4}}防墓者見之、驚惶戰慄、成如死人矣。
{{verse|28|5}}天使答謂女曰、不怕、吾知爾尋基督、被釘十字架者、
{{verse|28|6}}其不在此、乃依言復生矣。爾來看主先所葬之處。
{{verse|28|7}}然急往告其門生、基督自死復活、卻前汝往加利利在彼可見之、卻吾言爾矣。○
{{verse|28|8}}女速出墓、又驚懼、又甚喜、走報其門生矣。
{{verse|28|9}}剛往報門生、卻基督遇之曰.恭喜也。婦女趨前、執足崇拜之也。
{{verse|28|10}}基督遂曰、勿懼。乃往報朕兄弟、可往加利利地、在彼見朕矣。○
{{verse|28|11}}纔去之間、卻有防兵數人入城、以所遇凡情報諸祭司。
{{verse|28|12}}且合長老等、聚會商量、將銀厚賂兵曰、
{{verse|28|13}}爾等且言其徒夜來、乘我之睡時取屍去也。
{{verse|28|14}}若總制聽此、吾將勸之、保爾無事矣。
{{verse|28|15}}兵卒取銀循計而行、故此言流猶太人之中、至今日也。○
{{verse|28|16}}且十一門人、往加利利、到基督所定之山、
{{verse|28|17}}既見基督、則伏拜之、惟有數人、尚懷疑矣。
{{verse|28|18}}基督臨門人詔之曰、在天在地、朕奉萬權矣。
{{verse|28|19}}且爾往以諸民為徒、因聖神父子之名、施之以浸禮矣。
{{verse|28|20}}凡朕所命爾者教之凜遵、卻朕常時偕爾、迄世之末、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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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傳福音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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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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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24|第二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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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馬太傳福音書卷一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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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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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 基督之族譜。其乃亞伯拉罕之子與大辟之子。
{{verse|1|2}}夫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生雅哥伯、雅哥伯生猶太與其兄弟也。
{{verse|1|3}}猶太由大馬氏生法哩士、及撒拉、法哩士生以士崙、以士崙生亞蘭.
{{verse|1|4}}亞蘭生亞米拏撻 亞米拏撻生拏遜、拏遜生撒門、
{{verse|1|5}}撒門由拉合氏、生破亞斯、破亞斯由路得氏、生阿別、阿別生也西、
{{verse|1|6}}也西生大辟侯、大辟侯由烏哩亞之妻、生瑣羅門、
{{verse|1|7}}瑣羅門生羅破暗、羅破暗生亞庇亞、亞庇亞生亞撒、
{{verse|1|8}}亞撒生也何沙法、也何沙法生約蘭、約蘭傳生烏西亞、
{{verse|1|9}}烏西亞生約淡、約淡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洗家、
{{verse|1|10}}希洗家生馬拏西、馬拏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verse|1|11}}約西亞生也哥尼亞、暨、其兄弟、此時民遷至巴別倫郭也。
{{verse|1|12}}遷至巴別倫後、也哥尼亞生撒拉帖、撒拉帖生鎖囉巴別、
{{verse|1|13}}鎖囉巴別生亞庇欲、亞庇欲生以利亞金、以利亞金生亞槊、
{{verse|1|14}}亞槊生撒篤、撒篤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verse|1|15}}以律生以利亞薩、以利亞薩生馬但、馬但生也哥伯、
{{verse|1|16}}也哥伯生約色弗即馬利亞之夫、且馬利亞生耶穌、亦稱基督者。
{{verse|1|17}}故眾代自亞伯拉罕至大辟、乃十四代、又自大辟至遷巴別倫時、乃十四代、自遷巴別倫迨及基督亦十四代也。○
{{verse|1|18}}夫耶穌基督降生之情如左。其母馬利亞既許聘約色弗、未相接之先、遇之由上帝而蒙被懷孕也。
{{verse|1|19}}其夫約色弗既為義人、不願玷辱其妻、欲私休之。
{{verse|1|20}}正思此間、卻有上主之天使、托夢與之現曰、大辟之子約色弗爾妻馬利亞毋懼娶來、因所有懷孕感於上帝而生也。
{{verse|1|21}}其必生子、可名稱耶穌、因將其名救脫罪戾.
{{verse|1|22}}諸事得成、可應驗上主以先知之師所云、
{{verse|1|23}}卻童女將懷孕生子、名稱以馬伮耳等語、此名譯出、意以上帝與我共在也。
{{verse|1|24}}夫約色弗睡醒、循上主天使之命而行、即接其妻、
{{verse|1|25}}惟不相交、待生冡子乃稱其名耶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希羅德侯年間、耶穌生在猶太郭、伯利恆邑。卻有賢人自東方、至也路撒冷城云、
{{verse|2|2}}彼生為猶太郭人之王者、安在、蓋吾在東方曾見其星、且來伏拜之也。
{{verse|2|3}}希羅德侯聞言駭遽、暨也路撒冷民皆然、
{{verse|2|4}}召諸祭司首人、與民中書士等、集會問曰、基督何處必生。
{{verse|2|5}}僉曰、在猶太郭伯利恆邑、蓋聖人錄載云、
{{verse|2|6}}伯利恆在猶太境內、非諸郡之中最小者、因爾中將出君、以牧以色列我民矣。
{{verse|2|7}}希羅德就暗召賢人、細查其星顯之時、
{{verse|2|8}}便差之往伯利恆云、爾且往去勤探嬰兒、尋着回報、致我亦去伏拜之。
{{verse|2|9}}賢人聽侯而去。忽然東方所見之星前行、迨至嬰兒所住、而止寓上。
{{verse|2|10}}既見星、遂大喜不勝。
{{verse|2|11}}進屋見嬰兒與其母馬利亞就俯伏拜之、又開寶匣、齎上金、乳香沒藥等禮也。
{{verse|2|12}}惟夢中蒙天示勿歸希羅得、便由別路回本地而去。○
{{verse|2|13}}賢人去後、忽然上主托夢現、詔約色弗曰、起也、帶嬰與母、奔麥西地、居彼、待朕示爾、蓋希羅得欲尋嬰以誅之。
{{verse|2|14}}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夜走麥西地、
{{verse|2|15}}寓彼待希羅得崩、致得效驗、上主以聖人所言云、曾召朕子出麥西地矣。○{{批|以賽亞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
{{verse|2|16}}且希羅得見賢人戲弄之、則大怒、差人戮殺在伯利恆、兼遍郊外、諸各嬰兒、自二歲以下、按照由賢人所查知之時也。
{{verse|2|17}}于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語得驗云、
{{verse|2|18}}在喇馬可聽聲啼哭、哀慘不勝、喇結氏哭嬰、因子不在、不肯納慰也。○
{{verse|2|19}}希羅得崩後、卻在麥西地、上主托夢、與約色弗云、
{{verse|2|20}}起來、帶嬰與母、往以色列地、蓋謀嬰兒之命者、其人已死也。
{{verse|2|21}}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到以色列地、
{{verse|2|22}}但聞知亞居老士接父希羅德位、治猶太地者、驚懼往彼、然夢中奉神默示、遂赴加利利地方、
{{verse|2|23}}來住在邑、名稱拏撒勒故先知之師所云、其將稱為拏撒勒人其言應驗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是日、行浸禮師名約翰來、在猶太野、宣道云、
{{verse|3|2}}天國邇來、爾當悔罪矣。
{{verse|3|3}}此人乃先知之師、以賽亞所指云、在曠野有聲呼曰、整主之道、應直其徑等語。
{{verse|3|4}}此約翰著駝毛衣、腰束皮帶、其食螞蚱與野蜜矣。
{{verse|3|5}}時由也路撒冷城、及猶太全地、並遶約耳但河諸方、有人就之、
{{verse|3|6}}既認己罪、即在約耳但河、受其浸禮。○
{{verse|3|7}}約翰見法利西同撒篤之徒、多來領浸、則謂之曰、噫、毒蛇之類、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是以結悔罪所宜之善果。
{{verse|3|9}}勿暗想道、亞伯拉罕乃我宗祖、蓋我告爾、上帝有能由此石、為亞伯拉罕發子也。
{{verse|3|10}}今且斧直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1}}然吾也以水行浸致爾悔罪、惟後於我而來者、其能太過於我、連其鞋我亦不堪提也、其將以聖神、上帝並偕炎加爾此禮也。{{批|聖神是 上帝、葢 太兄 上帝太子、 太兄來、 上帝亦來也、今 上帝暨 基督下凡是也、欽此、}}
{{verse|3|12}}其手執簸箕、將潔其穀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3}}維時、救世主由加利利來到約耳但至約翰、以領其浸禮。
{{verse|3|14}}惟約翰阻之曰、吾須受浸於爾、但爾乃到我來乎。
{{verse|3|15}}救世主曰、今且浸之、蓋盡諸義、乃朕所當然。約翰遂容之、
{{verse|3|16}}且救世主領浸禮後、即便由水上去、卻天與之開、又見上帝之聖神似鴿降臨救世。
{{verse|3|17}}主卻自天有聲云、其乃吾愛之子、吾所悅意者也。○{{*|約翰証太兄是上帝之子}}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上帝、之聖神引基督到野、致魔鬼試之。{{批|上帝是炎、 太陽亦是炎、故 上帝并太陽俱來也、欽此、}}
{{verse|4|2}}戒食四十日連四十夜、後覺饑餓也。○
{{verse|4|3}}方誘惑者就之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則命斯石化餅也。
{{verse|4|4}}基督答曰、書云、人不獨以餅養生、乃以各言所出於上帝之口也。○{{批|上帝是 聖神、連聖靈俱來、故五十日節期、 聖神降臨、見炎與風、炎與風俱由 上帝而出、總合一也、欽此、}}
{{verse|4|5}}魔鬼遂攜基督到聖城、立之殿頂、
{{verse|4|6}}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可自投下、蓋書云、其必為汝諭飭其天使、以手扶爾、免足碰石也。
{{verse|4|7}}基督曰、書又云、勿試上主爾之上帝也。○
{{verse|4|8}}魔鬼又攜之登甚高嶽、指看世界萬郭暨諸榮花曰、
{{verse|4|9}}爾若俯伏拜我、就將此諸物賜爾。
{{verse|4|10}}惟基督曰、怪魔退去、蓋書云、應拜上主爾之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11}}時魔鬼離基督忽然天使來、供事之也。○
{{verse|4|12}}基督聞知約翰已解究、即往加利利地、
{{verse|4|13}}後離拏撒勒、來迦百拏翁寓在湖濱、西布倫及納大利之境內。
{{verse|4|14}}如是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語得驗云、
{{verse|4|15}}西布倫地、暨納大利地沿海之路、及約耳但河外、併異族之加利利地。
{{verse|4|16}}其民住在黑暗者、觀大光、坐於死陰境地者、自有亮發照之。{{批|上帝是炎故有神光、 太兄是炎、故是大光、 朕是太陽、故亦是光、欽此、}}
{{verse|4|17}}自此以後、基督啟宣云、天國近矣、汝應悔罪。○
{{verse|4|18}}當時、基督遊加利利湖濱、見二兄弟、即西門亦稱彼得羅、及其兄安得烈乃漁人、拋網于海。
{{verse|4|19}}基督曰、來從朕、可造汝為人之漁。
{{verse|4|20}}二人即棄網、隨之也。
{{verse|4|21}}再往、另見兄弟二名、即西庇太之二子、也哥伯及弟約翰兩人陪父、西庇太駕舟補網。惟基督召之.
{{verse|4|22}}其兩人就離舟、別父而隨之也。○
{{verse|4|23}}夫基督遍巡加利利地方、在公學教訓、宣天國福音之道、併醫民間之雜病諸恙也。
{{verse|4|24}}其聲名周揚遍敘哩亞地、方纔將諸染病、抱雜症疼痛之人、併懷邪鬼、發顛害癱帶至耶穌悉醫之。○
{{verse|4|25}}於是、自加利利自十邑郡地、又自也路撒冷城、併猶太郭、又自約耳但河外、各地方、大眾多來隨基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基督見眾、則登山、坐時、門生就之。
{{verse|5|2}}遂開口教之曰.
{{verse|5|3}}虛心者有福矣、因天國為其所得也。
{{verse|5|4}}憂悶者有福矣、因將安慰也。
{{verse|5|5}}溫良者有福矣、因嗣接地也矣。
{{verse|5|6}}饑渴慕義者有福矣、因將、得飽也慈悲者有福矣、因沾慈悲也。
{{verse|5|8}}心潔者有福矣、因將見上帝也。
{{verse|5|9}}勸和者有福矣、因必、稱之上帝子類也。
{{verse|5|10}}為行義見捕害者有福矣、因天國為其所得也。
{{verse|5|11}}爾為朕被人罵詈、擾累謊然、向爾講諸惡言者有福矣、因在天堂爾賞厚矣。
{{verse|5|12}}可以歡喜踴躍、蓋先爾聖人受害亦然。○
{{verse|5|13}}爾乃世界之鹽、但鹽失味何以用鹽乎、後無所用乃擲出外、為人踐踏也。{{批|一大囯是總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囯、地下有天囯天上地下同是 神父天囯、勿誤認單指天上天囯、故 太兄預詔云、天囯邇來、葢天囯來在凡間、今日 天父天兄下凡、創開天囯是也、欽此、}}
{{verse|5|14}}爾乃世界之光、猶邑建山上、無可隱藏者。
{{verse|5|15}}人既燃燭、無置斗器下、乃插臺上、光照凡在屋者、
{{verse|5|16}}如是爾光宜照人前、致見爾陰隲者、可讚美爾在天之父也。○
{{verse|5|17}}勿想朕來以廢律例或聖人者、朕非來以廢之、乃以成之也。
{{verse|5|18}}朕誠諭爾、待天地消化、律例之一畫一點稍不可消化、乃盡得成矣。
{{verse|5|19}}凡廢斯誡之最微、如是教人者、必稱之最微於天國、但凡行且教之者、必稱之大於天國也。
{{verse|5|20}}且吾告爾、若爾之義、不過於書士法利西徒之義、則總不入天國矣。○
{{verse|5|21}}蓋聞古者有言、勿殺人命、而凡殺人者、必遭審判、
{{verse|5|22}}朕諭語爾、凡無故怒兄、必遭審判、而凡罵兄曰、小賊、必解到議會、但凡罵兄曰蠢子者、自干戾地獄之炎矣。
{{verse|5|23}}是以時將禮物、設於壇上、在彼牢記兄弟怨爾.
{{verse|5|24}}則留禮物、祭壇之前、先往求兄復和、嗣後設禮、可也。
{{verse|5|25}}對頭同爾尚在路上、急求相和、恐對頭將汝解到典執法、又典執法將爾提到司獄、致爾投監.
{{verse|5|26}}朕固然諭爾、待填末釐清楚、爾總不出彼也。○
{{verse|5|27}}蓋聞古者有言、勿姦人妻。
{{verse|5|28}}惟朕諭爾、凡看婦嗜欲之、則心底既經行姦也。
{{verse|5|29}}倘右眼累爾也矣、則挖出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渾身墜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0}}倘右手累爾陷罪、則割斷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全體落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1}}有言凡出其妻可交休帖.
{{verse|5|32}}惟朕諭爾、妻無私交而出之者、則使之行姦也.但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焉。○
{{verse|5|33}}又聞古者有言、爾勿負誓、乃欽上主發誓而循行也。
{{verse|5|34}}惟朕諭爾、總勿發誓、勿指天、因天乃上帝殿位.
{{verse|5|35}}勿指地、因地乃上帝踏凳、勿指也路撒冷城、因此乃前侯之城池、
{{verse|5|36}}勿誓指首、因以髮一毫、變為皂白者、爾所不能為也。
{{verse|5|37}}然爾言、必須是是也、非非也、而已.蓋過於此者、由惡而起也。○
{{verse|5|38}}蓋聞有言、目代目、齒代齒。
{{verse|5|39}}惟朕諭爾、勿拒惡也、乃人掌右臉、又轉向別臉也。
{{verse|5|40}}人與爾爭訟、欲奪爾衣、又容之汝袍也。
{{verse|5|41}}被人催令陪行一里、則同行二里路也。
{{verse|5|42}}乞爾者與之、欲向爾借者、勿推卻之也。○
{{verse|5|43}}蓋聞有言、友者愛之、敵者怨之.
{{verse|5|44}}惟朕諭爾、敵爾者、愛之、咒爾者、祝之、怨爾者、施恩之也、妄行累害爾者、代之祈求也。
{{verse|5|45}}如是可為在天父之子類。蓋天父令其太陽照善惡者、併降雨下義並不義之人也。
{{verse|5|46}}倘愛爾者只管愛之有何賞哉、稅吏等豈非行如是哉。
{{verse|5|47}}只慶賀兄弟者而已、有何出眾行哉、稅吏等豈非如是行乎。
{{verse|5|48}}故爾德必全備、如在天之父有德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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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基督又曰、汝當謹慎、毋在人前施濟、致人見焉、若然、不獲在天父之賞也。
{{verse|6|2}}故施濟、勿噴號筒、在爾面前、如偽善者、在公學街市所行、以取人之譽、朕誠諭爾、其已得本賞矣。
{{verse|6|3}}惟爾施濟、右手所為、左手毋覺、
{{verse|6|4}}致爾賙濟、可為隱也、而汝天父見諸隱者、必顯然報爾也。○
{{verse|6|5}}當祈禱之際、勿效偽善者、立公學之中、街市之隅、而悅祈禱、致被人見也.朕果然諭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6}}惟爾祈禱、可入密房、閉門畢、稟求天父在隱微者、則爾父、見諸隱微、必顯明報爾也。
{{verse|6|7}}又祈禱之時、勿用反覆之言、如異族類也、乃意想為其多言可得允准也。
{{verse|6|8}}勿效其為、蓋未祈之先、天父預知有需何物也。
{{verse|6|9}}故祈禱應如是云、吾父在天、尊名成聖.
{{verse|6|10}}天國臨至、聖旨得成在地、如在天焉.
{{verse|6|11}}吾日用糧、今日賜余、
{{verse|6|12}}求免吾債、如吾免人負債我也.
{{verse|6|13}}勿引我罣誘惑、乃援我等出凶惡.蓋郭者.權者.榮者、皆歸天父、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6|14}}夫爾赦人罪、即天父亦將赦爾也.
{{verse|6|15}}惟爾不赦人罪、爾父亦不赦爾罪焉○
{{verse|6|16}}且持齋之時、勿蹙額如偽善者、蓋彼變貌、致人見守齋.吾誠告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17}}惟爾守齋、膏首洗面.
{{verse|6|18}}則人不見.爾守齋、乃天父在隱微者、顧之、則天父見諸隱微者、將顯明報爾也。○
{{verse|6|19}}勿為已用積財帛在地彼蠧蝕銹壞之所盜賊鑿搶之處.
{{verse|6|20}}乃積財帛於天、無蠧無銹蝕壞、無盜無賊鑿搶、
{{verse|6|21}}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6|22}}身之光者、目也、目樸實、則渾身滿光、
{{verse|6|23}}目惡、則渾身滿暗、故爾自內之亮若暗、則其暗莫大乎。○
{{verse|6|24}}一人服事二主者、未之有也.蓋或怨彼愛此、或謹此輕彼也、服事上帝、兼財帛、二者爾所不能也。○
{{verse|6|25}}是故朕言爾勿慮生命、何可飲食、勿思身體、何可衣穿、生命豈非貴於糧、身體豈非貴於衣乎。
{{verse|6|26}}且觀天空之鳥、無稼穡收倉、尚且天父養之.爾豈非卓越鳥乎。
{{verse|6|27}}爾中誰能以掛慮長身一尺乎。
{{verse|6|28}}又何掛慮衣裳哉、只觀田之百合花、如何得生長、花不勞不紡.
{{verse|6|29}}惟朕諭爾、昔瑣羅門太榮花之際、未有修飾如此花也。
{{verse|6|30}}又埔上之草、今日有、而明日投爐、尚且被上帝修飾如此、何況爾等、少信之類乎。
{{verse|6|31}}是故勿慮云、何飲何食何穿。
{{verse|6|32}}蓋此等諸物、異族類所圖、蓋天父知爾需用此諸物、
{{verse|6|33}}但先求神國、及其公義、便此諸物將加諸爾。
{{verse|6|34}}故勿慮為明日、然明日亦慮其事也。一旦之勞、足於一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又曰、爾勿審斷、又爾不見審斷、
{{verse|7|2}}蓋依爾審斷、爾亦見審斷、又依爾量度人、爾必見量度焉。
{{verse|7|3}}豈見兄眼內有片木、尚已眼內有棟梁、卻爾不看見之乎。
{{verse|7|4}}怎敢語兄、容拔眼內片木、卻爾本眼內有棟梁、
{{verse|7|5}}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棟梁、後可明見、拔兄眼之片木矣。○
{{verse|7|6}}勿以聖物投狗、勿以珍珠丟諸豬、恐踏之腳下、反身折爾也。○
{{verse|7|7}}求則給爾、尋則遇之、扣門、則開也、
{{verse|7|8}}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得開也。
{{verse|7|9}}爾中誰人、若子求餅、豈有給石乎、
{{verse|7|10}}若求魚、豈有給蛇乎。
{{verse|7|11}}然爾為惡徒、亦知以好物給木子、何況在天之父、將以善物予所求之者也。○
{{verse|7|12}}凡欲人施乎已、亦如是施乎人、斯乃律例及聖賢書之簡略也。○
{{verse|7|13}}宜進小門、蓋引沉淪之處、其門乃廣其路乃闊、由此進者多也、
{{verse|7|14}}惟引常生之所、其門乃小、其路乃窄、遇之者少也。○
{{verse|7|15}}謹防偽士、外衣似羊內係猛狼、而到來爾也。
{{verse|7|16}}由其結菓可識之、莿叢之中、豈能摘葡萄菓乎、荊棘之上、豈能得無花菓乎。
{{verse|7|17}}故各善樹亦結善菓、惡樹亦結惡菓、
{{verse|7|18}}然善樹必無結惡菓、惡樹亦無結善菓。
{{verse|7|19}}但凡樹木、不結好菓者、必砍下投炎。
{{verse|7|20}}故以其結菓可認之也。○
{{verse|7|21}}非各人稱朕云、吾主、吾主者、乃遵在天父旨意者、可入天國也。
{{verse|7|22}}當是之日、多人將稱朕云、吾主吾主、豈非以尊名預言、以尊名逐鬼、又以尊名多行靈蹟乎。
{{verse|7|23}}時朕必報之噫、行惡之類乎。從未認爾、離朕而去矣。○
{{verse|7|24}}凡聽此朕旨循行之者、比之智人、建屋磐上、
{{verse|7|25}}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並不傾、因基在磐上也。
{{verse|7|26}}但凡聞吾言而不循行者、比之愚人、建屋沙上、
{{verse|7|27}}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遂傾倒、大哉其頹也。○
{{verse|7|28}}遇耶穌降聖旨畢、眾奇其道、
{{verse|7|29}}蓋其教訓之、若有權者、非如書士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基督下山、大眾多人隨之。
{{verse|8|2}}忽有染痲瘋之人、伏拜之。曰、主若肯為之、則能淨潔我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頭上、 太兄一言、即是 上帝之言、故痲能淨也、欽此、}}
{{verse|8|3}}基督就伸手撫之、曰、朕願爾得淨也。又痲瘋隨即淨矣。
{{verse|8|4}}基督諭之、曰、汝慎勿告人知、可往、見祭司、設祭禮為憑、依摩西之命也。○
{{verse|8|5}}基督方入迦百拏翁、有軍帥就之。奏曰、
{{verse|8|6}}吾主本僕卧家、癱病甚苦。
{{verse|8|7}}基督曰、朕將來醫之。
{{verse|8|8}}軍帥奏曰、請主出一命、本僕即愈、惟主臨茅舍、吾不堪當、
{{verse|8|9}}夫吾為人屬權下、又有兵丁為我所管令此去、即去、招彼來、即來、飭本僕行此、即行之焉。
{{verse|8|10}}基督聽言、則奇之、語隨之者、曰、朕誠諭爾就是以色列民中、朕並未見此等大信德也。
{{verse|8|11}}朕又諭爾、自東自西、多人將來、陪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哥伯、同席於天之國.
{{verse|8|12}}惟將逐郭人於極暗處、彼有啼哭、切齒也。
{{verse|8|13}}基督遂諭軍帥曰、且去、正依爾信可得成也、尅時其僕痊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出一言、撫下手、即愈也、欽此、}}
{{verse|8|14}}基督既入彼得羅之家、見其岳母、卧染瘧病.
{{verse|8|15}}即撫其手、瘧病就止、其婦遂起、服事之也。○
{{verse|8|16}}及晚其人帶犯邪鬼者多來、而基督發言逐諸鬼、又醫諸有病者。
{{verse|8|17}}致應驗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言、云、彼受本恙、並抱我病矣。○
{{verse|8|18}}基督見眾密周、便發旨渡過他濱、○
{{verse|8|19}}方有書士來、謂之曰、師往遍處、我則隨也。
{{verse|8|20}}基督曰、狐狸藏窩、天鳥集巢、而人之子無安歇首之所矣。○
{{verse|8|21}}另有門生、奏之曰、請准容我先去葬父親。
{{verse|8|22}}基督詔之曰、任夫死人、葬其死人、惟爾從朕可也。○
{{verse|8|23}}維時基督登船、門人隨之。
{{verse|8|24}}忽然在湖狂風大作、致浪波覆船、惟基督睡也。
{{verse|8|25}}門生來醒之、曰、主也、救我亡矣。
{{verse|8|26}}基督曰、噫、少信者乎、因何懼怕哉。遂起責風海、就盡安靜。{{批|天上使風是東王、故遵之也、欽此、}}
{{verse|8|27}}其人吃驚曰、斯何人哉、連風兼海亦遵之也。○
{{verse|8|28}}既過湖、到革伽撒地、正遇二人犯邪鬼、由塚地出來、甚為凶猛、並無人由該路能過也。
{{verse|8|29}}忽呼曰、上帝之子耶穌、吾與爾何干、未屆期之前、豈來磨難我乎。{{批|鬼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8|30}}夫遠離有大群豬喂草。
{{verse|8|31}}方鬼求基督曰、若逐我出、容我入群豬。
{{verse|8|32}}曰去鬼遂出、而入群豬、卻群豬一齊闖坡入海、溺水死。
{{verse|8|33}}牧豬者走往城、將諸事、及犯鬼之情、悉報也。
{{verse|8|34}}卻邑民齊出、逢接基督、一見請之、出其境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基督搭船渡來本邑。○
{{verse|9|2}}卻有帶來癱瘋之人、卧床。基督見其信德、語癱瘋者曰、朕子安心、爾罪見赦矣。
{{verse|9|3}}卻有數書士暗想道、此人褻瀆耳。
{{verse|9|4}}惟基督見其心念曰、心中思惡怎何。
{{verse|9|5}}言罪見赦、抑諭起而行何易乎。{{批|是頌讚 上帝、非頌讚 太兄是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也、}}
{{verse|9|6}}但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語癱瘋者曰、起來、挑起鋪蓋歸家也。
{{verse|9|7}}遂起歸家矣。
{{verse|9|8}}眾見則奇、頌讚上帝、為賜人是權矣。
{{verse|9|9}}基督經過、遂見一人名馬太、坐於稅關、則諭之曰、從朕、遂起而從之。
{{verse|9|10}}當基督在家坐席、卻稅吏罪犯等多來、與基督及門人同席焉。
{{verse|9|11}}法利西徒見此語門人曰、爾師陪稅吏並罪犯等同食、如何。
{{verse|9|12}}基督聽之曰、康健之人、不需醫生、乃有病者需之焉。{{批|太兄詔願哀矜、無祭祀是、說人要好心、方可祭祀、葢好心即是祭祀 上帝、非詔人不用祭祀 上帝也、欽此、}}
{{verse|9|13}}汝往而學何義、朕願哀矜、並無祭祀、蓋朕來、非招義人、乃邀罪人悔罪焉。○
{{verse|9|14}}夫約翰之門生、就基督曰、吾等與法利西徒、屢次守齋、惟爾門人、不齋戒、如何。
{{verse|9|15}}基督曰、新郎同在、洞房之子、豈得憂悶乎、但將來之日、取新郎別之去、則可齋戒也。
{{verse|9|16}}如補舊衣、無人用新布、蓋所補之塊爛衣、致裂尤廣矣。
{{verse|9|17}}又貯新油、無人用舊皮囊、恐囊破、油漏、囊壞、惟貯新油、必用新囊。則兩者共存矣。○
{{verse|9|18}}正說之間、卻有官憲來、伏拜基督曰、小女既死、但請來以手按之、便可活矣。
{{verse|9|19}}基督起共門人隨之。○
{{verse|9|20}}卻有一婦、血漏十二年、就主背後、摸其衣邊、
{{verse|9|21}}心內道、只摸其衣、則可救痊矣。
{{verse|9|22}}基督轉顧、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矣。自是時此婦救痊也。○
{{verse|9|23}}夫基督至憲家、看吹籥者、兼稠眾讙譁、就諭之曰、
{{verse|9|24}}且退童女未死、乃是睡耳、其人哂之
{{verse|9|25}}逐眾後、基督入內、執女之手、其女復甦也。
{{verse|9|26}}其聲名遂揚該地四方矣。○
{{verse|9|27}}且基督離彼、二瞽人隨之、呼曰、大辟之子、矜憐我矣。
{{verse|9|28}}既入屋內、瞽者就之、基督曰、朕能行此、爾等信乎。曰、吾主我信。{{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摸其目即見也、今啞即言也、欽此、}}
{{verse|9|29}}基督遂摸其目、曰、照爾有信、可得成也。
{{verse|9|30}}其目遂開、惟基督戒之曰、勿報人知、
{{verse|9|31}}但其人出去遍揚其名、於該地方也。○
{{verse|9|32}}正出之間、卻有啞口、犯邪鬼者、為人帶來。
{{verse|9|33}}既逐鬼出、啞口遂言、眾俱驚駭曰、以色列地、總未之見此。
{{verse|9|34}}惟法利西徒者曰、其所逐邪鬼、莫非以邪鬼頭之力也。○
{{verse|9|35}}夫基督週巡諸邑各鄉、在公學教訓、宣天國福音之理、醫民中諸病各恙也。
{{verse|9|36}}既見眾庶、即憐憫之、因困乏流蕩、如無牧之羊也。
{{verse|9|37}}遂謂門生曰其穡實盛、惟工人寡也、
{{verse|9|38}}故當求庄長、差發農夫赴其穡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召十二門生、賜之有權管污鬼、致逐之兼醫諸病各症矣。
{{verse|10|2}}夫十二聖差之名列於左、首先西門、亦稱彼得羅、並其兄安得烈.
{{verse|10|3}}又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及其弟、約翰、又非立.及巴多羅買、併多馬、與稅吏馬太、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利未、亦稱達太.
{{verse|10|4}}又迦南之人、西門及賣師之徒猶大士、為迦掠邑之人也。○
{{verse|10|5}}基督差此十二人、戒之曰、異邦之路上、爾勿行、撒馬哩亞邑、爾勿進、
{{verse|10|6}}寧可往見失牧之羊、即以色列家人也。
{{verse|10|7}}且去宣云、天國臨至矣。
{{verse|10|8}}病者醫之、痲者淨之、死者甦之、鬼者逐之爾白受之、亦白賜之焉。
{{verse|10|9}}金銀銅錢、勿藏紳袋、不須行李、莫需重衣、與鞋杖等物.
{{verse|10|10}}因工人本當得口糧也。
{{verse|10|11}}凡入鄉邑、必探其內、誰乃賢人、彼可居住、待出其邑、
{{verse|10|12}}時入其家、則祝賀之.
{{verse|10|13}}家人若賢、爾之祝福、可臨其門、家人不賢、爾之祝福、必反乎爾也。
{{verse|10|14}}有不接爾、不聽爾言者、既出、其家邑、則拂腳下之塵。
{{verse|10|15}}朕誠諭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摩拉二邑、比該邑之情形、將尤寬貸也。
{{verse|10|16}}朕卻差爾似羊入狼中、是故必為巧捷似蛇、丹心似鴿也。
{{verse|10|17}}謹慎世人、因世人將解爾憲會、拷爾公學之中.
{{verse|10|18}}又將送爾到君憲、因朕立憑據示之、併異族類焉。
{{verse|10|19}}當解究之時、勿慮、怎何可言、蓋于屆期、必將賜爾所講之語、
{{verse|10|20}}非爾巳言、乃天父之神爾內所言者。
{{verse|10|21}}且兄弟將互相賣送正法、父子亦然、併子兒逆弒父母。
{{verse|10|22}}又為朕名、眾將怨爾也、然恆耐及終者、可保全也。
{{verse|10|23}}倘於此邑見迫則逃他邑、朕誠告諭、以色列諸邑、不得周流、待人之子臨至矣。
{{verse|10|24}}門生不超於師、僕婢莫越於主焉。
{{verse|10|25}}門生為如師、僕婢為如主、則足矣、倘若稱家主為鬼頭、況家人乎。
{{verse|10|26}}故勿懼之。蓋無隱微、並不顯明、又無秘密、並不露出者也。
{{verse|10|27}}朕在暗地所諭爾、必在光地述之、附耳細聽者必在屋頂必宣明也。
{{verse|10|28}}其能殺身、而不能殺𠇌者、不須懼之、然能壞身連𠇌在地獄者、寧須畏之也。
{{verse|10|29}}雀鳥二隻、豈非一分銀而賣乎、但其中一隻、若非爾上父之意不隕地也。
{{verse|10|30}}連爾首髮、皆見算矣。
{{verse|10|31}}是故勿懼、爾超於雀鳥多也。{{批|太兄自證是 上帝之子、}}
{{verse|10|32}}但凡世人之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認之.
{{verse|10|33}}但凡世人之前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不認之也。
{{verse|10|34}}莫想朕臨在地使太平也、朕來非立太平、乃使刀也。
{{verse|10|35}}蓋朕至、令子違父女逆母、媳背姑焉。{{批|今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騐矣、欽此、}}
{{verse|10|36}}又人之仇、為其家人也。
{{verse|10|37}}有愛父母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有愛子女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
{{verse|10|38}}又不肯負十字架隨朕者朕亦不堪取也。
{{verse|10|39}}貪其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為朕捐軀者、必著之也。
{{verse|10|40}}接爾者、猶接朕也、又接朕者、接所遣朕者也。
{{verse|10|41}}有接聖賢、因聖賢之名者、必得聖賢之報也、又接義人、因有義人之名必得義人之賞也。
{{verse|10|42}}此小子之一、因門生之名、若惟以一杯冷水給飲者、朕誠諭爾、不必失其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遇有命十二門人畢、遂離彼週巡諸邑、教訓、傳道焉。○
{{verse|11|2}}且約翰在監裏、聞知基督所行之事、則遣二徒、
{{verse|11|3}}問基督曰.其當來者、是爾乎、抑宜望他人乎。
{{verse|11|4}}基督答曰、往告約翰所見聞之情.
{{verse|11|5}}瞽者得見.蹶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聞福音之道.
{{verse|11|6}}但凡為朕不見怪者福祉矣。○
{{verse|11|7}}二徒既往、基督始對眾、論及約翰云、爾等出野、欲看何哉.豈看葦被風動乎。爾出野、欲看何哉、豈看人衣輕裘乎、卻衣輕裘者、侍於衙室矣。
{{verse|11|9}}然爾出野欲看何哉、聖人乎、朕又諭爾、超於聖人也。
{{verse|11|10}}蓋經所云朕遣本差爾面前、爾前修備本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11|11}}朕誠詔爾、婦女所生、卓越行浸禮師約翰者、未之有也、但在天國之至賤者、亦大於他也、
{{verse|11|12}}自約翰行浸禮之日、至今天國為人強侵、又強人強奪之。
{{verse|11|13}}諸聖賢者兼律例迄於約翰預言、
{{verse|11|14}}又爾若願承其言、所該來之以利亞者、正乃斯人也。
{{verse|11|15}}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1|16}}此世之人、以何較哉.可比之孩兒、坐於街市、招伴侶曰、吾已吹簫、爾又不跳吾唱悲曲、爾又不哭。
{{verse|11|18}}蓋約翰來、不飲非食、則人謂係犯鬼者、
{{verse|11|19}}惟人之子來飲食、人則曰、且看貪食飽飫、並稅吏、惡徒之友也然智之子、立智者之義也。○
{{verse|11|20}}且有城邑內行神蹟之至多、卻不悔改也、因而基督起責之曰。
{{verse|11|21}}嗟乎砢喇汛嗟乎、伯賽大、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于土羅及西頓、有行之者、則彼兩邑、早已悔罪、併衣麻坐塗炭也。
{{verse|11|22}}然朕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土羅及西頓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焉。
{{verse|11|23}}又曰、嗟乎、迦百拏翁爾昇及天堂、將墜下地獄、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瑣頓有行之者、則彼邑今日尚存也。
{{verse|11|24}}然朕詔爾在公判之日、瑣頓地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也。○
{{verse|11|25}}當時基督對曰、讚譽神父、天地大主、因是情隱、於自賢機巧之人、反顯現之與赤子矣。{{批|太兄明明自証是 上帝之子、}}
{{verse|11|26}}是也尊父、因父之聖旨、正如是也、
{{verse|11|27}}吾父以萬物交我、然神父之外、無人識神子、又除神子、及神子所欲啟示者之外、無人識神父也。
{{verse|11|28}}凡苦勞負重者、俱來就朕、朕即賜安也。
{{verse|11|29}}朕乃溫良心情謙遜、故受朕軛、由朕而學、則爾心可得安。
{{verse|11|30}}本軛乃易、所委負物乃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維時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既饑、則起摘穗而食之。
{{verse|12|2}}法利西之徒見此、語基督曰.正安息日、門生所行、非在安息日宜行之也。
{{verse|12|3}}曰、爾豈不讀、昔者大辟與陪行者、饑時所為之事乎.
{{verse|12|4}}即是入上帝之殿堂、而食其臺上之餅。此餅非他所宜食、又非從人可食、獨祭司宜食之也。
{{verse|12|5}}論律法、祭司在上帝之殿、狎侮安息之日、又無辜爾亦未讀乎。
{{verse|12|6}}惟朕詔爾、在此有人、比殿堂尤大也。
{{verse|12|7}}經云、朕要憐憫並無祭祀、若知此者、則不責無辜者、
{{verse|12|8}}蓋人之子、亦乃安息日之主矣。○
{{verse|12|9}}基督離彼適入公學.
{{verse|12|10}}內卻有人、其手衰、因欲藉故告基督、問之曰、安息日醫病、宜否。
{{verse|12|11}}曰、爾中何人、有羊一隻、如於安息日陷坑、豈不挈舉之乎.
{{verse|12|12}}況人比羊、豈不越好多乎。故在安息日行善者所宜也。
{{verse|12|13}}遂詔其人曰、伸手、即伸之、就得痊、如他手焉。
{{verse|12|14}}惟法利西人出去、設謀為基督、如何壞之。○
{{verse|12|15}}基督知此、則離彼、又眾庶隨之、而其醫諸人。
{{verse|12|16}}惟基督戒之、勿表明之也。
{{verse|12|17}}如是聖人以賽亞之言、徵驗云.
{{verse|12|18}}視朕特寵之子、觀朕所愛之人、朕心所喜悅者、朕以聖神將賦之、將其審事報異族類也。
{{verse|12|19}}朕子不爭、不嚷、不聽聲街上.
{{verse|12|20}}已折損之葦、其不斷之、尚殘之燈心、其不滅之、待其令審事勝焉.
{{verse|12|21}}是人之名、為異族類所靠矣。○
{{verse|12|22}}遂有帶來犯邪鬼之人、又瞽、又啞、且基督醫之、使瞽者啞者、能見能言。
{{verse|12|23}}眾皆驚曰、此人莫非大辟之裔乎。
{{verse|12|24}}惟法利西之徒聽言、曰、彼逐邪鬼、獨持巴勒洗布、即邪鬼頭也。
{{verse|12|25}}基督自覺其念、諭之曰、凡國互相分爭、將致荒蕪、又凡邑家互相分爭、不得安穩。
{{verse|12|26}}若魔逐魔則互相鬥、其郭何立哉。
{{verse|12|27}}朕若以邪鬼頭逐邪鬼、則爾子以何逐之乎、故其人將定爾罪。
{{verse|12|28}}然朕若以上帝之神逐邪鬼、則神之國已臨爾焉。
{{verse|12|29}}誰敢入勇士之庫、搶其家物、但先縛勇士、後劫其庫、可也。
{{verse|12|30}}非合朕者、逆朕也、非與朕歛者、散也。
{{verse|12|31}}是故朕詔汝、凡咎過、褻瀆、可免其罪與人也.但褻瀆上主者、必不赦與人也。
{{verse|12|32}}凡謗人子者、可寬恕也、但瀆上主者、與之必不免咎戾、今世來生、並不與之赦也。
{{verse|12|33}}或以樹為好、其菓亦好、或以樹為惡、其菓亦惡、即以所結之菓、可認樹也。
{{verse|12|34}}噫、毒蛇之類乎、爾本為惡、豈能言善乎、因心所充滿、口隨言也。
{{verse|12|35}}善人由其心積善、做出善事、惡人由其心積惡、亦出惡事矣。
{{verse|12|36}}朕詔爾知、凡人所述惡言、當公判之日、必問之也。
{{verse|12|37}}蓋依爾所言、汝為義、又依爾所講、汝坐罪矣。○
{{verse|12|38}}遂數書士、及法利西人等、謂基督曰、願看先生行神蹟。
{{verse|12|39}}曰姦惡之世求神蹟、惟除非聖人、約拏之神蹟、未可給之看也。
{{verse|12|40}}如約拏三日三夜、在鯨魚腹內如是人之子、必三日三夜、在地之腹矣。
{{verse|12|41}}又尼尼瓦人、當公判日、必立起陪此代之人、且罪之、緣一聽約拏之教、尼尼瓦人即悔罪、然人大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2|42}}南方之娉、當公判日、必將立起並此代人、而罪之蓋侯娉自地極而來、聽瑣羅門之智情、然而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2|43}}污鬼離人、則遊荒野處、尋安、不得、
{{verse|12|44}}遂曰、不如轉回所出之室、既至、遇室空閒、掃清修飾矣。遂往另招七鬼、比巳越惡者、共入住焉。
{{verse|12|45}}而彼人之後情、比其先情、又更不好也、此惡世代正如是也。○
{{verse|12|46}}正言眾間、卻基督之母、兼其弟兄、竚外欲相談焉。
{{verse|12|47}}或謂之曰、慈母及兄弟佇外欲相敘焉。
{{verse|12|48}}基督詔報之人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12|49}}遂伸手指門人曰、視朕母暨、朕兄弟、因、
{{verse|12|50}}凡循在天之父聖旨者、乃朕兄弟、朕姊妹、及朕母親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日基督離家、坐於湖濱、
{{verse|13|2}}稠眾會就、基督登船而坐、惟眾悉立岸焉。
{{verse|13|3}}且基督以比喻多詔曰、卻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13|4}}正播之間、有種落路旁者、便鳥來盡食之矣。
{{verse|13|5}}有種落石地、彼無多壤、因無深泥而即萌也
{{verse|13|6}}日起而曝之也、因無根無柢、苗即槁也。
{{verse|13|7}}有種落荊棘中、而荊棘同發、蔓壓苗焉。
{{verse|13|8}}有種落好壤而結實焉、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焉。
{{verse|13|9}}即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3|10}}且門生就基督問曰、緣何以比喻語之哉。
{{verse|13|11}}詔曰蓋天國之秘密、賜爾可識、惟不賜其識之。
{{verse|13|12}}人有者、可加與之、則有餘盛、乃人未有者、就其所有、必然奪去焉。
{{verse|13|13}}是故以比喻告之、因其看不見、聽不聞、併不會也、
{{verse|13|14}}正驗以賽亞之預言云、其聽者聞而不聰、其觀者看而不見、
{{verse|13|15}}斯民之心茅塞其耳難聽、其眼矇昧、恐目看、耳聽、心明、致悔改、又朕醫之。
{{verse|13|16}}然爾者、因眼見耳聽並有福矣。
{{verse|13|17}}朕誠詔爾、有多聖義者、甚願看爾所看者、而不得見也、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3|18}}且播種之比喻、可聽也。
{{verse|13|19}}其種落路傍者、比各人聽天國之道、而不通曉、然其惡者至、以心內所種者搶去也。
{{verse|13|20}}且種落石地者、比人聽道、遂即悅然承之。
{{verse|13|21}}但自內無根、只存暫時、後因其道、遭難受害、隨即見怪也。
{{verse|13|22}}又種落荊棘中者、比人聽道、但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蔓塞其道、故無結菓矣。
{{verse|13|23}}然種落好壞者、比人聽道、亦曉之、遂結實、又出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也。○
{{verse|13|24}}耶穌另設比喻、曰天國之比、正似某人、以好種播其田者、
{{verse|13|25}}方人睡時、仇至、麥中撒稗而去、
{{verse|13|26}}其好苗發結實、又稗乃顯明。
{{verse|13|27}}維時庄家之僕來、語之曰、尊駕、豈非以好種播田、由何有稗乎。
{{verse|13|28}}曰敵行是、僕曰、主願吾往歛之。
{{verse|13|29}}曰、免也、恐歛其稗、亦同拔麥、
{{verse|13|30}}但容兩同生、迨及穫時、當穡之際、吾諭刈夫先歛其稗、綑束化炎、但麥收入本倉也。○
{{verse|13|31}}基督另設比喻諭之曰、天國之比、像似芥子、人所將而種於田焉。
{{verse|13|32}}芥子為萬種至微、但生起來、長於諸菜、成如樹木卻天空之鳥、來棲其枝也。○
{{verse|13|33}}基督再言比喻、曰、天國之比、正像酵子、為婦所拏、雜三斗麵中、待均發酵焉。○
{{verse|13|34}}基督言此諸情、以比喻誨眾、靡有比方、則不言之矣。
{{verse|13|35}}致驗聖人之語云、朕以比喻將開口、述陳自開闢以來所秘藏者也。○
{{verse|13|36}}基督撤眾進家時、門生就之曰、田稗之比喻、請解我。
{{verse|13|37}}基督詔曰、播好種者、人之子也。
{{verse|13|38}}田者世間也、好種者、天國之民也、稗者、惡魁之人也、{{批|今天地安息期至、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收麥焚稗騐矣、義人享福在天父之囯騐矣、欽此、}}
{{verse|13|39}}敵撒稗者、魔鬼也、穡時者、世界之窮也、刈禾者、天使也。
{{verse|13|40}}正像歛稗、綑束化炎、此世界窮時一然。
{{verse|13|41}}人子必差其天使、撮出國中各犯誡、並行惡者、
{{verse|13|42}}投入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焉。
{{verse|13|43}}當時義人將燿煜如太陽、在天父之國也。凡有耳聞者、必聽也。○
{{verse|13|44}}再者天國相倣寶物、藏於田中、人既遇之、則匿之、心喜往去盡賣凡所有者、遂買其田焉。○
{{verse|13|45}}天國又像商賈尋寶珍珠、
{{verse|13|46}}既遇一珠價最高者、將凡所有者、盡賣之以買其珠也、○
{{verse|13|47}}又天國之比、如罟綱拋入諸海、捕各項魚、{{批|擇美擲夕騐矣、欽此}}
{{verse|13|48}}既滿拖上岸來、人遂坐下、擇其美者入籠、其歹者擲去也。
{{verse|13|49}}夫世末一般、天使將出、分惡出義中、
{{verse|13|50}}投惡諸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13|51}}基督曰、通斯諸情乎曰吾主然也。
{{verse|13|52}}曰故凡書士、博學天國之道者、如家長由其庫中、取出新舊物焉。○
{{verse|13|53}}基督言比喻畢、則往去矣、
{{verse|13|54}}既來本邑、遂在公學教訓、致人驚異曰斯智、斯能、焉及此人乎。
{{verse|13|55}}豈非木匠之子乎、其母莫非稱馬利亞及其兄弟、也哥伯、約西、西門、併猶太乎、
{{verse|13|56}}其姊妹豈非偕我乎、此人何得斯諸情哉、遂怪之。
{{verse|13|57}}耶穌曰、聖人惟在本國本家非尊貴也。
{{verse|13|58}}然因其不信、故在彼不行多神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希羅得侯聞基督之風、
{{verse|14|2}}則語其屬曰、此乃行浸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故行靈蹟焉。○
{{verse|14|3}}夫希羅得擒約翰綑而囚之、為其弟非立之妻、希羅底亞之事、
{{verse|14|4}}因約翰曾諫侯曰、公有之非宜也。
{{verse|14|5}}侯遂欲殺約翰、惟懼百姓、因眾視約翰、如聖人也。
{{verse|14|6}}適希羅得生誕、希羅底亞之女、中間跳舞、
{{verse|14|7}}希羅得喜之、誓許不論所求、必賜也。
{{verse|14|8}}女先奉母囑曰、以請浸禮師約翰之首、盤上賜我也。
{{verse|14|9}}侯憂、惟因發誓、又因同席者乃命賜之。
{{verse|14|10}}遂差役斬約翰在獄、
{{verse|14|11}}置首盤上、賜女、又女交母焉。
{{verse|14|12}}門人遂就提屍而葬之、前來以斯情報基督矣。○
{{verse|14|13}}基督聞知、離彼、下船、而往野處、私在、大眾聽此、即出諸邑步從。
{{verse|14|14}}基督出來、看有群眾、則憐之、醫其疾病。○
{{verse|14|15}}臨暮、門人就之曰、此乃荒地、時又將晚、請散眾往鄉、自買食物也。
{{verse|14|16}}基督曰、不須往去、爾供之食、可也。
{{verse|14|17}}曰、在此獨有五餅、兩魚。
{{verse|14|18}}曰帶之來此也。
{{verse|14|19}}遂命眾偃草、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擘之、給餅門人、又門人轉交眾民。
{{verse|14|20}}眾食飽、收拾零碎剩物、充十二筐矣。
{{verse|14|21}}夫食者除婦幼之外、約五千人矣。○
{{verse|14|22}}基督即摧門人登船、先渡、待自撤眾。
{{verse|14|23}}撤眾後、基督獨自登山、祈禱、晚時、已獨在彼。
{{verse|14|24}}適船湖中、風逆、浪涌。
{{verse|14|25}}夜四更時基督即往就之、行於湖面。
{{verse|14|26}}門生見之行遊湖面、驚駭曰、莫非妖氣、就惶怖唬喊。
{{verse|14|27}}基督即曰、係朕也、安心勿驚。
{{verse|14|28}}彼得羅答曰、如乃吾主令我行水面、就爾也。
{{verse|14|29}}曰來也。彼得羅離船、行水、欲赴基督。
{{verse|14|30}}見風暴、則驚、始沉、喊曰、吾主救我。
{{verse|14|31}}基督隨伸手援之、曰、噫、少信之人、因何疑乎。
{{verse|14|32}}兩人上船風息。
{{verse|14|33}}船人來伏拜、曰、爾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4|34}}過湖、抵其尼措烈地。
{{verse|14|35}}其土人識之。遂差報該四方、帶諸病人、
{{verse|14|36}}切求基督、只摸衣邊、但凡摸之者、即得醫痊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維時有也路撒冷、書士法利西徒、就基督曰、
{{verse|15|2}}汝門生食餅之時、不濯手、犯古者之遺法、怎何。
{{verse|15|3}}答曰、因何爾等、以汝古傳、倒犯上帝之律例乎。
{{verse|15|4}}蓋上帝命云、孝順父母、咒父母者、必致死罪也、
{{verse|15|5}}惟爾云、凡對父母說、此乃祭物、由我何可須用、則斷非恭敬父母矣。
{{verse|15|6}}如是、因古傳、爾廢上帝之法矣。
{{verse|15|7}}偽善之徒乎、善哉、以賽亞昔指爾預先云、
{{verse|15|8}}此民口稱唇讚就朕、惟其心懷、離朕遠焉。
{{verse|15|9}}其傳之教法、惟人所設、而徒然尊敬朕矣。
{{verse|15|10}}且基督招眾曰、宜聽且明也。
{{verse|15|11}}所入口者、不污人也、乃出口者、此污人時。
{{verse|15|12}}門生就之曰、法利西徒聽言見怪、師不知乎。
{{verse|15|13}}答曰、凡樹非天父所栽者、必得除根也。
{{verse|15|14}}不管他也、其乃瞽引瞽者、且瞽引瞽者、兩者陷溝洫也。
{{verse|15|15}}彼得羅曰解我其比喻。
{{verse|15|16}}基督曰、爾亦最昧乎。
{{verse|15|17}}豈不知、凡入口者、通於肚腹、遂運化、
{{verse|15|18}}但出口者、由心而起、此浼人也。
{{verse|15|19}}心中發出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掠、誣證、妄稱悉污人也.
{{verse|15|20}}但手不洗而食、斯無穢人也。○
{{verse|15|21}}基督離彼、往土羅及西頓等地方。
{{verse|15|22}}卻有迦南婦、出其境來、對基督呼曰、主乎、大辟之子、顧憐我矣、吾女犯鬼甚苦。
{{verse|15|23}}惟基督一句不對。門生就求曰、此婦隨我呼喊可放也。
{{verse|15|24}}答曰、吾特奉差、顧以色列家之失羊而巳。
{{verse|15|25}}婦來拜之曰、我主、祐我。
{{verse|15|26}}曰將子女之餅、擲之與狗者、非所美也。
{{verse|15|27}}婦曰、主言是也、但主之桌下落碎之物、狗亦食之。
{{verse|15|28}}基督遂應道、婦大有信德、可得如意。自此時女亦痊也。○
{{verse|15|29}}方基督離彼、近加利利湖登山、坐下、
{{verse|15|30}}且大眾多人就之、帶同跛者、瞽者、啞者、殘疾者、另有多人、俱置足下、基督遂醫之。
{{verse|15|31}}則啞能言、殘得痊、跛能行、瞽能見、眾庶見之、驚訝、稱讚以色列民之上帝也。○
{{verse|15|32}}基督招門生、曰、吾憐眾人、三日偕朕、無有所食、肚饑撤歸、朕所不願、恐路上失𠇌矣。
{{verse|15|33}}門生曰、在此野地、怎得其餅足以飽眾多。
{{verse|15|34}}基督問曰、有多少餅。曰、七餅、另些魚子。
{{verse|15|35}}基督命眾偃地、
{{verse|15|36}}取七餅、兼魚、謝畢、賜門生、門生給眾。
{{verse|15|37}}眾食得飽、收拾剩零碎滿七籃矣。
{{verse|15|38}}夫其食者、除婦幼外共四千人矣。○
{{verse|15|39}}既撤眾歸基督上船而抵抹大拉之郊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法利西徒、並撒篤之徒、就來試惑基督、請示之以兆祥由天也。
{{verse|16|2}}基督詔曰、暮時紫色、爾云、必有晴天。
{{verse|16|3}}朝天有霞靉、爾云、今日必有狂風。嗟、偽善者乎、天面汝能辨別、惟時瑞不能識矣。
{{verse|16|4}}姦惡世代求看兆祥、惟除聖人約拏之兆、另無神蹟可給之看、遂別之往焉。○
{{verse|16|5}}門生渡來、不記帶餅。
{{verse|16|6}}基督謂之曰、慎戒法利西兼撒篤徒類之酵也。
{{verse|16|7}}門人相論曰、此因我未帶餅。
{{verse|16|8}}基督會意、曰、噫少信之類乎、緣何相論、因未帶餅哉。
{{verse|16|9}}爾未通曉、記得五餅分與五千人後拾幾多筐乎、七餅分與四千人、後拾幾多籃乎、
{{verse|16|11}}如何不明朕戒、法利西 撒篤徒、類之酵者、非論餅也。
{{verse|16|12}}門人方會意、基督所戒、非論餅酵、乃論法利西並撒刺門之教也。○
{{verse|16|13}}基督至非立皇城之郊、則問門人曰、人謂人之子誰乎。
{{verse|16|14}}曰有人說行洗禮師、約翰、有人說以利亞、有人說也哩米亞、或聖賢之一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等說朕誰乎。
{{verse|16|16}}西門 彼得羅曰、爾乃基督、永生上帝之子也。
{{verse|16|17}}基督答曰、約拏之子、西門有福也、蓋非由人類也、以此事詔汝、乃朕父在天者詔之也。{{批|基督爲 上帝之子、 太兄及門生齊証皆然、欽此、}}
{{verse|16|18}}朕又詔汝、爾即乃磐、又朕建公會在此磐上、而地獄門之權、不得勝之也。
{{verse|16|19}}朕亦賜爾天國之鑰、凡地上所鎖者、在天亦鎖焉、又爾地上所開者、在天亦開焉。
{{verse|16|20}}基督逐禁門人、曰、切勿報人知、朕乃耶穌、即基督者、○
{{verse|16|21}}自此以後、基督始詔門生云朕必赴也路撒冷、由長老祭司、書士等之受多苦害、見殺、然第三日復活也。
{{verse|16|22}}故彼得羅執手起諫曰、主切不可、此事不成為幸。
{{verse|16|23}}基督轉身、謂彼得羅曰、惡敵退去、爾正礙朕、蓋爾所顧者、非上帝之情、乃世人之情也。○
{{verse|16|24}}且基督詔門人曰、凡欲從朕、必然克已、即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16|25}}欲保全生命者、必泯沒之、但為朕捐命者、必著之也。
{{verse|16|26}}即獲天下而靈𠇌、沉淪者、人有何益哉、又以何價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16|27}}夫人子必來、帶其天使、乘天父之榮、而報與各人、依其本行也。{{批|今 太兄來矣、欽此、}}
{{verse|16|28}}朕誠詔爾、有人佇在此、必不見死、待看人子來於其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及弟約翰、私登高山.
{{verse|17|2}}當門人之前、基督變化、其容燿煜如太陽、其衣為皓如光焉。
{{verse|17|3}}卻摩西 以利亞等出現、與之相論也。
{{verse|17|4}}彼得羅奏基督曰主也、吾等在此為幸、如悅在此、我搭三廬、為爾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
{{verse|17|5}}正說之間、卻有輝雲掩蔽之、由雲中出聲云、此朕愛子、朕所悅意者、宜聽之也。{{批|雲中出聲 基督爲 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7|6}}門人聽之俯伏、尚又惶怖也。
{{verse|17|7}}惟基督就來撫之、曰、起來、勿懼也。
{{verse|17|8}}門生仰目只見基督、並無他人。
{{verse|17|9}}正下山時、基督命門人曰、此天啟之情、勿報人知、待人子死後復生也。○
{{verse|17|10}}門人問曰、書士言云、以利亞必先至如何。
{{verse|17|11}}基督答曰、以利亞先至、以復興諸事.
{{verse|17|12}}但朕詔爾、以利亞既至、人又不認之、乃任意待之矣、如是人子亦將被此人受害焉。
{{verse|17|13}}門人方知、基督所言者、指行浸禮師約翰也。○
{{verse|17|14}}時至眾所在、有人就基督跪、曰、
{{verse|17|15}}主憐小兒、其顛狂甚苦、屢跌諸炎、屢跌諸水.
{{verse|17|16}}又帶之到門人、惟其不能醫之。
{{verse|17|17}}基督詔曰、吁嗟、無信背逆之流、朕偕住、耐爾幾久且帶小子來此也。
{{verse|17|18}}基督斥邪鬼、遂出、孩子自此時愈矣。
{{verse|17|19}}門人方就基督私問曰、吾逐邪鬼不得、何哉。
{{verse|17|20}}基督詔之曰、因爾不信也。朕誠詔爾、若有信德似芥種之微、可命斯山由此移彼、山即必移矣.又爾無所不能也。
{{verse|17|21}}然非守齋、祈禱、此等不得逐出也。○
{{verse|17|22}}方居加利利之時、基督詔門生曰、人子必見賣付與人手.
{{verse|17|23}}其殺之、後三日必復活矣.因此門人悲悼不勝也。○
{{verse|17|24}}當入迦百拏翁有納稅者就彼得羅、曰、尊師有納稅否。
{{verse|17|25}}曰納彼得羅入屋、基督開言曰、西門何意哉、此世之長、納誰人之餉稅、或家屬或異人乎。
{{verse|17|26}}彼得羅曰、異人也。曰是則家屬可蠲免歟。
{{verse|17|27}}但免觸犯、汝且往海投釣、先上釣者、取之、開魚口、著有銀半兩、此銀可取之、為朕與汝納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維時、門人就基督曰、在天國者、誰卓越乎。
{{verse|18|2}}基督招赤子、立在中間.
{{verse|18|3}}曰、朕詔告爾、若非感化、成如赤子、爾不得入天國也。
{{verse|18|4}}故凡自謙、似此赤子、正為卓異於天之國也。
{{verse|18|5}}凡顧朕名、接此赤子者、即接朕也。
{{verse|18|6}}但誘惑信朕小子之一者、寧有磨石繫頸、溺於海淵矣。
{{verse|18|7}}嗚呼世界為誘惑之弊、蓋誘惑乃所必有、惟引人誘惑者、貽禍矣。
{{verse|18|8}}故自手親足累爾則割去之。與其有雙手、雙足投入永炎、寧可殘跛、而進常生矣。
{{verse|18|9}}倘眼睛累爾、則挖去之與其有雙眼、墮落地獄之炎、寧可單眼、進常生矣。
{{verse|18|10}}慎勿輕忽一小子、因朕詔爾、在天堂、其神使者恆見在天父之面也。
{{verse|18|11}}蓋人子臨世、為救所失者矣。
{{verse|18|12}}倘人有羊百隻、而一隻迷失、爾等意想如何、豈非以九十九隻、遺於山野、自往尋所亡者乎。
{{verse|18|13}}幸若遇之、朕誠詔爾、為遇著、之羊必喜過於未曾迷路之九十九隻者。
{{verse|18|14}}如是、一小子泯沒者、非在天父之前有其旨也。
{{verse|18|15}}倘兄弟犯罪於爾、遂往自私、必責其過、其若肯聽、汝幸獲兄弟、
{{verse|18|16}}不聽另帶一二人、因以兩三口供、各言安穩矣。
{{verse|18|17}}尚且不聽、則告公覲、不聽公覲、則視之如異人、稅吏者類可也。
{{verse|18|18}}朕誠詔爾、凡所綁縛於地者、必綁縛於天、又爾凡所放於地者、必釋於天焉。
{{verse|18|19}}朕又詔爾、若爾兩人、合意於地、凡所求事、則朕父在天將允准之矣。
{{verse|18|20}}蓋不論何處、有二三人、托朕名而集者、朕則必在其中矣。○
{{verse|18|21}}當時、彼得羅奏之、曰、吾主也、兄弟犯我、吾當赦之、幾多次乎、至七次、可否。
{{verse|18|22}}基督曰、朕不說七次、乃七十乘七次也。
{{verse|18|23}}是故天國可比人長、要與其屬對算。
{{verse|18|24}}正起算間、帶來一屬、欠銀萬觔.
{{verse|18|25}}既無可填債、長命賣自併妻孥及凡所有者、以填債也。
{{verse|18|26}}屬伏拜曰、請長寬限、待吾完繳矣。
{{verse|18|27}}其屬之長、憐而釋之、且免其債也。
{{verse|18|28}}此屬既出、遇一同僚、負債十兩、遂擒扭之曰、爾所負債、可即墊還也。
{{verse|18|29}}同僚遂俯伏、求曰、請寬限、待吾盡還矣。
{{verse|18|30}}其不肯、乃將之禁下獄、待其墊債也。
{{verse|18|31}}且同僚等、正見所行、則太憂之、遂來而將諸情報長。
{{verse|18|32}}長招其僕、曰、爾惡奴才、方欠大債、既然懇求、吾盡免之、
{{verse|18|33}}豈不當憐同僚、猶吾憐爾乎。
{{verse|18|34}}長遂發怒、解與刑司、待其完繳債也。
{{verse|18|35}}基督又曰、汝等各人、若非盡心赦免兄弟之罪、即朕父將待爾亦然。○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基督言訖、去加利利、進猶太境內、即約耳但河外之地。
{{verse|19|2}}則有眾多隨之、又基督在彼醫之矣。○
{{verse|19|3}}法利西人來試之、曰、因凡故出妻為宜否。
{{verse|19|4}}詔曰、爾豈未讀書內所云、當初造人者、造之男女也。
{{verse|19|5}}則云、緣此人可離別父母、附戀本妻、又夫婦兩人、可為一體也。
{{verse|19|6}}如是夫婦非為兩人、乃合一體耳、且上帝所合者、無人可分也、
{{verse|19|7}}曰摩西伸諭、交妻分書、出之何哉。
{{verse|19|8}}曰、因爾心硬、摩西容爾出妻、但自當始、非然。
{{verse|19|9}}又朕詔爾、若妻無淫而出之、娶他婦者、則自行姦、又娶所出之婦者、亦行姦焉。
{{verse|19|10}}門人曰、人交妻之事、如是莫若不娶。
{{verse|19|11}}曰、眾人不能納是言、惟人所賜者、可納之矣。
{{verse|19|12}}蓋有無勢人、自母胎本然、又有閹人、被人割勢者、亦有為天國自閹者。即能取此言者、可取之也。○
{{verse|19|13}}遂有帶孩兒、求基督將手、按之祈禱、然門人責之。
{{verse|19|14}}基督曰、容孩兒就朕斷勿阻之、因得天國者、乃斯兒類也。
{{verse|19|15}}遂與之按手、後往焉。○
{{verse|19|16}}卻有人來曰、善師、吾行何善、可享常生乎。
{{verse|19|17}}基督曰、何稱朕善哉、善者獨一、乃上帝也、但欲進生、宜守其誡。
{{verse|19|18}}曰何誡。基督曰、勿殺、勿淫、勿偷、勿妄證、
{{verse|19|19}}恭敬父母、愛他如已。
{{verse|19|20}}少年者曰、此諸情自幼盡守、還有何缺乎。
{{verse|19|21}}基督曰倘願德全、往賣家業、賙濟貧窮、則獲財於天、且來從朕矣。
{{verse|19|22}}少年聞言、憂然往去、緣家業盛矣。○
{{verse|19|23}}基督詔門人曰、朕誠詔爾、富人進天國、難矣哉。
{{verse|19|24}}朕復詔爾駱駝通針眼、比富人進神國者、尤更易事矣。
{{verse|19|25}}門人聽此、驚駭不勝曰、誰能得救哉。
{{verse|19|26}}基督顧之曰、人果不能此、惟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9|27}}彼得羅曰、吾卻棄諸物、而隨主、吾何得乎。
{{verse|19|28}}基督曰、朕誠詔爾、爾等從朕、於復興之際、適人子坐榮位之時、爾亦可坐十二座上、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
{{verse|19|29}}凡為朕名捨棄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妻拏、田畝者、可領百倍、併接永生矣。
{{verse|19|30}}然多人首先將退尾後、並尾後者可升首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天之國正像家長、清早出街僱人入葡萄園、
{{verse|20|2}}與工人相約、日給一錢、差入葡萄園矣。
{{verse|20|3}}上午再出、見有他人、虛竚於市、
{{verse|20|4}}又謂之曰、爾等亦入園、又凡所宜者、我給爾也、其人遂入。
{{verse|20|5}}正午又出、下午亦然、且作一般。
{{verse|20|6}}將約酉時、出去、即遇他人閒竚、則語之曰、因何竚此終日閒手乎、曰、無人僱我、曰、爾又赴園、凡所宜者、爾等必領之也。
{{verse|20|8}}既晚、園長諭管事者曰、喚其工人、即墊工錢、起由終尾、迄於首先者也。
{{verse|20|9}}且酉時被僱者來、各人俱受一錢。
{{verse|20|10}}惟首先者暗想、必領尤多、至時、各人亦受一錢矣。
{{verse|20|11}}受之、則嗟怨家長、
{{verse|20|12}}云、此尾後者、作工一時、然如我一均作之、終日負勞當熱者乎。
{{verse|20|13}}園長語其一人曰、友乎、吾不以非義待爾、豈非相約、日給一錢乎。
{{verse|20|14}}今所有者、取之往去。吾願給此尾者、如爾也。
{{verse|20|15}}以我本物、隨意施之、豈非合宜乎、看我乃善、爾眼豈惡乎。
{{verse|20|16}}如是尾後者、成為首先、並首先者、墮為尾後也。蓋被招者多、惟彼擇者少也。○
{{verse|20|17}}基督將赴也路撒冷、路上私接、詔十二門人、曰、
{{verse|20|18}}夫朕上也路撒冷、又人之子必解到祭司書士等之手、被定死罪案、
{{verse|20|19}}後解異族類、見戲、受撻、及釘十字架、惟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20|20}}且西庇太二子之母、陪兒同來、伏拜基督、自有所求。
{{verse|20|21}}基督曰、爾欲何求哉。曰、此二子、在主之國以一子、坐在右、一在左也。
{{verse|20|22}}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朕將飲之杯、爾豈能飲朕受浸禮、爾豈能受、曰、能、
{{verse|20|23}}曰汝飲朕杯、及朕所受之浸禮、即汝亦受其浸禮也、但坐朕左右、非朕可賜、即乃朕父也所預定者。○
{{verse|20|24}}十門人聽此、則怨二兄弟、
{{verse|20|25}}惟基督召來、詔之曰、異族之長、掌治、其大人管束之、乃爾所知也。
{{verse|20|26}}但爾中不然、乃汝中欲為魁者、宜為爾役、
{{verse|20|27}}又欲為長者、宜為爾僕也。
{{verse|20|28}}正如人子之來、非為役人、乃為人役而捐軀以為贖人多矣。○
{{verse|20|29}}既出也哩砢、眾多隨之。
{{verse|20|30}}夫有二瞽、坐於路旁、聞基督經過、則呼喊曰、大辟之子、吾主乎、恤憐我矣。
{{verse|20|31}}眾人責示緘口、惟瞽者愈喊曰、大辟之裔、吾主乎、祈矜憐我矣。
{{verse|20|32}}基督止步、喚之來曰、爾等欲朕何為哉。
{{verse|20|33}}曰祈主開目矣。
{{verse|20|34}}基督憐之、摸眼、眼即再見、而其人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漸近也路撒冷、來伯法其、到橄欖山時、基督差二門人、
{{verse|21|2}}諭之曰、往對面鄉、即遇驢母羈住、驢子同在解之、牽來也。
{{verse|21|3}}倘有人言語、可云、吾主須用之、其即必差之也。
{{verse|21|4}}此皆得成、以驗先知師之言語云、
{{verse|21|5}}告明旬女、卻爾君王臨汝、溫柔、騎驢、即畜牲子也。
{{verse|21|6}}門人遂往、循基督之命而行.
{{verse|21|7}}即牽驢母子、驢上掛衣、扶基督騎焉。
{{verse|21|8}}又大眾鋪衣在路、他人斫木之枝、撒之於路上。
{{verse|21|9}}又前往後從眾人呼曰、萬福歸大辟之子、因上主之名而來者、福矣、萬福歸之於主處矣。○
{{verse|21|10}}既入也路撒冷、舉城鬧熱、人曰、此何人哉、
{{verse|21|11}}眾曰、此乃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之聖人、基督也。○
{{verse|21|12}}且基督進上帝之殿、將殿內買賣者悉逐之、併換錢者之桌、賣鴿者之椅、悉推倒.
{{verse|21|13}}曰經云、朕室必稱祈禱之室、惟爾變之為盜賊之、巢矣。○
{{verse|21|14}}且瞽者、跛者、殿內就之、惟基督療之。
{{verse|21|15}}且祭司書士等、見其所行非常、又聽殿內孩童呼云、萬福歸大辟之子、則發怒.
{{verse|21|16}}謂基督曰、此等所說者、爾豈不聞乎。基督曰、是也、經云、由孩兒哺乳之口、朕成讚美者、爾豈未讀乎。○
{{verse|21|17}}基督遂離之、出城往伯大尼邑面宿彼。○
{{verse|21|18}}次早回城、基督覺饑.
{{verse|21|19}}路旁見着無花菓樹、就之但不着其菓、只葉而已、故詔之曰、此後永無結菓焉.瞬息樹枯矣。○
{{verse|21|20}}門人看之、吃驚曰、其樹頃間時枯哉、
{{verse|21|21}}基督詔曰、朕誠詔爾倘有信德並不疑、即不獨其無花菓之事而行、乃雖語此山、往去投海、亦得成焉.
{{verse|21|22}}又不論何事、若祈禱而求且信、則可承之也。○
{{verse|21|23}}基督入殿、正教訓之間、祭司氏之長老等、就之、曰爾以何權行此、卻封爾是權者誰哉.
{{verse|21|24}}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若此可言、朕亦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5}}約翰之浸禮由何、抑由天乎、抑由人乎、其相議、曰、若云、由天、必曰、因何不信哉.
{{verse|21|26}}若云、由人、吾乃畏眾、因眾敬約翰為聖人也。
{{verse|21|27}}即對基督、奏之曰、不知也。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8}}惟爾何意哉、或人有二子、就其長曰、兒往、今日在葡萄園、作工也。
{{verse|21|29}}對曰、不肯、惟後悔悟而去。
{{verse|21|30}}就次子、亦言如是、對曰、父、吾肯、惟其不去。
{{verse|21|31}}今二子之中、誰遵父命乎、曰長子。基督曰、朕誠詔爾、稅吏娼妓等、先爾進神國矣。
{{verse|21|32}}蓋約翰就爾以義道、爾又不信、惟稅吏娼妓等、信之、又爾見此、後亦不悔而信之也。○
{{verse|21|33}}基督曰另聽比喻、某家長栽葡萄園、四面圍籬笆、中間置庄宅、建樓、租之與農人、遂往他處去矣。
{{verse|21|34}}臨菓之期、差役見農得受其菓。
{{verse|21|35}}惟農夫捉役、撻一、殺一、以石擊一也。
{{verse|21|36}}復差他役、比前尤多、惟待之一然。
{{verse|21|37}}後遣其子至之、云、其必敬畏吾子矣、
{{verse|21|38}}惟農夫見其子、則相議、云、此其子嗣、不如殺之、且據其家業矣。
{{verse|21|39}}故捉之、推出葡萄園、而殺之也。
{{verse|21|40}}夫園長既來、如何處治農夫哉。
{{verse|21|41}}曰、痛剿那惡黨、將其園租他人、照時納菓者也。
{{verse|21|42}}基督曰、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為屋隅巨石、行是無非至上主、而奇哉、在朕眼矣。
{{verse|21|43}}是故朕言、神國必奪於爾、轉與他民、所結其菓者也。
{{verse|21|44}}有人跌此石上者、必見破、惟此石落於人者、必碎之也。
{{verse|21|45}}且祭司法利西徒、聽此比喻、遂覺其言指己、
{{verse|21|46}}故謀捉基督、惟懼眾庶、因無不以基督為聖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基督詔畢、復設比喻曰、
{{verse|22|2}}天國正像侯長為子設婚筵。
{{verse|22|3}}遂差其役、邀婚筵客惟不肯來、
{{verse|22|4}}再遣他役云、告諸客知、卻我筵備便、我牛隻肥畜已宰、悉皆備矣、請赴筵也。
{{verse|22|5}}惟彼忽略往去、有人往其田、有人去買賣矣。
{{verse|22|6}}其餘捉役、凌辱、誅戮之也。
{{verse|22|7}}長聽、則怒、遣出兵卒、剿其兇手、盡焚其邑也。
{{verse|22|8}}後語諸役曰、婚筵果便、惟賓客不堪焉。
{{verse|22|9}}可往通路之街、請凡所遇者赴筵也。
{{verse|22|10}}其役出街、集凡所遇者、不論善惡、致客滿筵處也。
{{verse|22|11}}長入觀客、而看一人、不穿筵禮衣服、
{{verse|22|12}}故語之曰、友無筵衣、何如進此乎、惟其不言。
{{verse|22|13}}長則命隸曰、綑其手足、逐出極暗之所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2|14}}蓋奉召者多、見選者少也。○
{{verse|22|15}}維時法利西徒去、計謀、或以言語可累基督。
{{verse|22|16}}遂差本徒、與希羅得黨者、就之、曰、吾知師乃真人、誠傳上帝之道、併不理何人、不顧人之體面。
{{verse|22|17}}是故語我何意、供納侯長、宜否。
{{verse|22|18}}惟基督看破惡計、曰、噫、奸詐之人乎、因何誘朕、
{{verse|22|19}}以納稅之錢、請給朕看。遂帶錢一文、與之。
{{verse|22|20}}基督曰、是像號原屬誰乎。
{{verse|22|21}}曰屬侯長。曰、屬侯長之物、進之侯長所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2|22}}聽者即奇、離之往去矣。○
{{verse|22|23}}當日撒篤之徒所言云無復活之理、來問基督、曰、
{{verse|22|24}}師凡情也道人娶妻而死、其妻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仍改嫁、夫至第七亦然、
{{verse|22|27}}眾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2|28}}故復生之際七人之中、誰得此妻、因諸人娶之也。
{{verse|22|29}}基督詔曰爾不知天情、不曉上帝之能者、何其昧也。
{{verse|22|30}}夫復生之際、人無嫁娶、乃為如神使在天者也。
{{verse|22|31}}至死者復生之理、爾豈未讀上帝所言云、
{{verse|22|32}}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夫上帝非死人、乃生人之上帝也。
{{verse|22|33}}眾聽之、則因其道駭異也。○
{{verse|22|34}}惟法利西徒聽基督塞撒刺門生之口、則集會也。
{{verse|22|35}}其中一名為法士者、試基督、問之曰、
{{verse|22|36}}師也、律例諸法、孰為大哉。
{{verse|22|37}}基督曰、當以全心、全𠇌、併全意思、敬愛上主爾上帝者也、
{{verse|22|38}}斯諸法、之首大也。
{{verse|22|39}}次法似之、當愛他人如已焉。
{{verse|22|40}}斯二條法、包括全律與聖人之道矣。○
{{verse|22|41}}法利西徒既集、基督問曰、
{{verse|22|42}}爾論基督、有何意哉、是誰之子乎。曰、大辟之子也。
{{verse|22|43}}曰然則大辟感聖神所言、如何稱之為主哉、
{{verse|22|44}}曰上主語吾主云、坐朕右手、待以爾仇置為腳踏、等言也。
{{verse|22|45}}倘大辟稱基督為主、焉能為其子乎。
{{verse|22|46}}然無人可答之一句、又自此日以後、無人敢問之何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維時、基督詔眾庶兼門人曰、
{{verse|23|2}}書士法利西徒、坐於摩西之位、
{{verse|23|3}}故凡所命爾者、必守且行也。但其所為者、切勿效焉、因其言而不行矣。
{{verse|23|4}}其將難負之重任、而綑綁何人肩上、惟自已一指不肯動之也。
{{verse|23|5}}諸行為、惟作致人得見、又闊其佩經、長其衣邊、
{{verse|23|6}}所好者、只筵席之高位、公學之首座、
{{verse|23|7}}市上接慶賀、為人稱夫子、夫子也。
{{verse|23|8}}然爾勿取夫子之名、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又爾皆兄弟也。
{{verse|23|9}}又地上之人、勿稱神父、因爾神父乃一、即在天者。
{{verse|23|10}}併勿冒名先師、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也。
{{verse|23|11}}爾中至長者、當為汝僕、
{{verse|23|12}}凡自高者、必降卑也、惟自卑者、可昇高也。○
{{verse|23|13}}哀哉書士法利西徒、偽善之類、因盡吞寡婦之家業、佯多念經、是故必服罪、尤大也。
{{verse|23|14}}哀哉、書士、法利西徒、佯善者、因爾鎻閉天國除人、爾自不進入、其欲入者、爾又禁之也。
{{verse|23|15}}嗟呼、書士法利西徒、假善者、因週廵山海、招一門徒、既得之、比爾兩倍為地獄之人也。
{{verse|23|16}}哀哉、爾瞽引路者、因爾常云、指神殿發誓者、終無事也、惟指殿裏之金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7}}噫、矇呆者乎、孰大、抑金乎、抑殿乎、即金者、緣殿成聖也。
{{verse|23|18}}爾又云、指壇發誓者、則無干也、但指壇上之禮物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9}}噫、矇呆者乎、孰大、抑禮物乎、抑壇乎、因禮緣壇成聖也。
{{verse|23|20}}是故指壇誓者、則以壇及壇上之諸物而誓也。
{{verse|23|21}}又指殿發誓者、則以殿及住殿內者而誓也。
{{verse|23|22}}又指天發誓者、則以上帝之位、並坐位上者而誓也。
{{verse|23|23}}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蓋爾以薄荷、八角、馬芹等菜、抽十分之一、惟法之最要、仁義信德者、爾不留意也、然此當行、彼無不行矣。
{{verse|23|24}}瞽引路者乎、小蚊則濾出、駱駝則吞也。
{{verse|23|25}}噫、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因爾盤碗外洗清、內滿勒索邪淫也。
{{verse|23|26}}噫、爾昧心之法利西徒、先淨盤碗之內、則其外自然清也。
{{verse|23|27}}吁嗟、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正似粉白之墓、在外者有美看、惟內滿枯骨、悉為污穢也。
{{verse|23|28}}如是、爾外現與人為義、惟內一滿以奸詐也。
{{verse|23|29}}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建聖人之墓、修整義人之塚。
{{verse|23|30}}又云、我若在祖宗之日、吾不串謀流聖人之血矣。
{{verse|23|31}}如此爾等自證、乃殺聖人兇手之後裔也。
{{verse|23|32}}但汝得滿宗祖之度量也。
{{verse|23|33}}噫、惡蛇毒虫之類乎、地獄之刑、焉能避乎。
{{verse|23|34}}故朕卻遣聖賢書士、至爾、間有人爾將殺之、釘十字架、間有人爾將打于公學、追捕、自此城到彼城。
{{verse|23|35}}世所有流義人之血之罪、如此皆歸爾矣、自義人亞別之血、至巴喇家之子撒迦哩亞之血、爾所戮在殿堂祭壇之間者、
{{verse|23|36}}朕誠詔爾、此皆必歸此世代之人也。○
{{verse|23|37}}噫也路撒冷乎、也路撒冷乎、所殺聖賢、以石擊奉差到汝者乎、屢次朕願聚集爾子、似鷄母集鷄子翼下、惟爾不肯矣。
{{verse|23|38}}卻爾屋將遺荒廢也。
{{verse|23|39}}然朕詔爾、以後不得再見朕。迄爾云、奉主名而來者有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基督出殿去、門人就之、指殿之宇。
{{verse|24|2}}基督諭之曰、爾看此諸情乎、朕果詔爾、將來不遺兩石相連、乃盡毀壞矣。○
{{verse|24|3}}基督正坐橄欖山上門生私就之曰、告我此事何時將至、又爾降臨、併世之末、將有何兆乎。
{{verse|24|4}}基督詔曰、慎重、勿為人迷惑。
{{verse|24|5}}蓋多將冒朕名而來、自稱基督、欺騙多人。
{{verse|24|6}}又爾將聞交戰之聲、相殺之音、切勿驚怖、諸事必有、乃時期未窮。
{{verse|24|7}}然民將攻民、郭必征郭、隨處必有饑荒、瘟疫、地震焉、
{{verse|24|8}}凡斯乃艱難之始矣。○
{{verse|24|9}}當時人將解爾受苦、又殺爾、又因朕名見恨於諸郭也。
{{verse|24|10}}便多人必見怪互相怨恨、
{{verse|24|11}}又多偽師將起迷惑不少、
{{verse|24|12}}因狂悖至極、則多人之愛情漸冷矣、
{{verse|24|13}}惟恆心至終者、可得救也。
{{verse|24|14}}且天國之嘉音、必宣明普天之下、徵諸庶民、然後世末必至矣。
{{verse|24|15}}勤讀聖書、聖人但也利所言、指可惡之殘害、既見是災立於聖處、
{{verse|24|16}}則在猶太郭人、可避山野、
{{verse|24|17}}在屋頂者、勿降下收家物也、
{{verse|24|18}}併在田庄者勿歸家拾衣也、
{{verse|24|19}}當日、可惜懷孕及哺乳者。
{{verse|24|20}}必須祈禱、免逃避於冬天之時、安息之日。
{{verse|24|21}}當時必有大災、自開闢天地至今未有之、又後不得有者也。
{{verse|24|22}}倘不減少該日、無人得保全、但為選民之好、其日必減少也。
{{verse|24|23}}當時有人告爾卻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
{{verse|24|24}}蓋假基督、及偽聖將興、示出浩大異蹟、奇表、設使得為、亦迷惑選民卻。
{{verse|24|25}}朕先詔爾矣。{{批|太兄恐洩、故降隱詔、 朕是太陽、降世爲人、則變暗矣、朕妻太陰、降世爲人、則不發光矣、天將天兵是星宿降世爲人則自天墜地矣、今 爺哥昇天雲而來、選民聚集、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樣樣應騐矣、欽此}}
{{verse|24|26}}是故有人告爾、卻基督在野、則勿出卻基督在密房、則勿信之。{{批|今 太兄猝然至、不料不知騐矣、欽此}}
{{verse|24|27}}蓋比之電光、由東出閃至西、人子之臨、正如是矣。
{{verse|24|28}}夫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焉。○
{{verse|24|29}}當難之日後、率然太陽變暗、太陰不發光、星宿自天墜地、天勢震動、
{{verse|24|30}}方人子之兆、必現於天、諸郭萬民、必哭於地、遂仰人子、以大勢煌榮昇天雲而來、
{{verse|24|31}}差諸天使、太吹響號筒、四方聚集選民、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
{{verse|24|32}}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既見枝嫩萌芽新葉、方知夏近邇矣、
{{verse|24|33}}如是爾等見斯諸情、可知事近、方在門口矣、
{{verse|24|34}}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待諸情驗成也。
{{verse|24|35}}天地可廢、惟朕旨不廢矣。
{{verse|24|36}}其日期並無人知之、天使亦不知、獨朕父知之矣。
{{verse|24|37}}正如挪亞之日、人子之臨亦如是焉。
{{verse|24|38}}蓋如此洪水之先、其飲食、嫁娶、待挪亞入巨舟之日、
{{verse|24|39}}不覺洪水驟至、而盡除眾人矣、人子之臨亦然、
{{verse|24|40}}當時、兩人在庄、擒一放一、
{{verse|24|41}}二婦磨粉、捉一釋一、
{{verse|24|42}}故當儆醒、因不知汝主來之時也。
{{verse|24|43}}可知家長、若預料何更賊至、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24|44}}故此汝亦當預備因不料之時、人子將來也。
{{verse|24|45}}孰乃忠臣賢僕者、主所托管家人、隨時供糧與之也、
{{verse|24|46}}主若偶至、見之是行、則其僕有福矣。
{{verse|24|47}}朕誠詔爾、主將托之全業之事也。
{{verse|24|48}}倘若惡僕、暗想道、東家將遲至、始打同家人等、
{{verse|24|49}}遂陪諸酒徒飲食、
{{verse|24|50}}則不料之日、不知之時、該僕之主、偶至、
{{verse|24|51}}又必碎剮其僕、置之同奸詐、彼有哀哭、切齒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夫天國可比童女十人、皆取燈炎、出迎新郎、
{{verse|25|2}}其中智者五人、愚者五人。
{{verse|25|3}}其愚者取燈無帶油、
{{verse|25|4}}其智者連燈。器內帶油也。
{{verse|25|5}}新郎延至、皆盹睡矣。
{{verse|25|6}}半夜喊號、新郎卻至、出來迎接之。
{{verse|25|7}}該諸童遂起、修整燈炎、
{{verse|25|8}}愚者對智者曰、吾燈皆滅、請分我油矣。
{{verse|25|9}}智者答曰、不可、恐爾我不足、寧可往去、向賣油者買為已用也。
{{verse|25|10}}既往買時、新郎方至、其預備者、入婚筵、門遂鎻矣。
{{verse|25|11}}後其餘童來、云、吾主、吾主、開門。
{{verse|25|12}}主答曰、吾誠告爾、不識爾矣。
{{verse|25|13}}故宜儆寤、因不知人子將來之時日也、
{{verse|25|14}}然如一人、要行程、招本僕、托之本業、
{{verse|25|15}}有人托銀五擔、有人托兩擔、有人托一擔、每人依其本能、隨即起程矣。
{{verse|25|16}}其奉五擔者、往去貿易另贃五擔、
{{verse|25|17}}其受二擔者、亦贃二擔也、
{{verse|25|18}}惟受一擔者、往去掘地、埋藏主銀矣。
{{verse|25|19}}久後、其僕之主即來、與之對數。
{{verse|25|20}}其受五擔者來、另帶五擔、云、主托我五擔、卻吾加利五擔矣。
{{verse|25|21}}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入享爾主之樂也。
{{verse|25|22}}其受二擔者來、曰、主托我二擔、卻吾另贃二擔。
{{verse|25|23}}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進爾主之樂也。
{{verse|25|24}}又受一擔者來、曰、吾識主乃硬心之人、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5}}故吾畏懼、往藏擔於地、今將本物歸主矣。
{{verse|25|26}}主曰、惡懶之僕、既知吾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7}}當以我銀、投入銀店、待吾來時、可得本錢兼利息也。
{{verse|25|28}}可奪其一擔、交有十擔者、
{{verse|25|29}}蓋凡所有者、將加賜之、令其豐盛、惟未有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25|30}}夫無益之僕、逐出極暗之處、在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5|31}}人子盛榮、偕諸聖天使、自天降臨、坐其榮位之時、{{批|今 太兄降臨坐其榮位、萬郭集其殿前騐矣、欽此、}}
{{verse|25|32}}萬郭必集其殿前、區分相離、猶牧者別綿羊、離其山羊矣、
{{verse|25|33}}右列綿羊、左排山羊也。
{{verse|25|34}}方主將語右列者曰、朕父所祝者、可來接嗣天國、即自世基為今天國是也、爾所備之國。
{{verse|25|35}}緣朕饑餓、爾供朕食、朕亦口渴、爾奉朕飲、朕為旅人、爾賜朕寓。
{{verse|25|36}}朕係裸身、爾賜朕衣、朕有疾病、爾來照應、朕在監裏、爾來探問也。
{{verse|25|37}}義者遂將答云、吾見主飢而飼、或渴而飲、卻何時乎、
{{verse|25|38}}見主旅人而寓、裸身而衣、抑何時乎、
{{verse|25|39}}見主染病、抑在監裏、而來探問、又何時乎。
{{verse|25|40}}主即應道、朕誠詔爾、既施之與朕兄弟之至小之一者、猶行之與朕一般。○
{{verse|25|41}}王遂語其左列者曰、噫、咒咀之類乎、離朕退去落永燒炎、此炎本為魔鬼併其使役而燃者也、
{{verse|25|42}}因朕饑餓爾無供食、朕亦口渴、爾無俾飲、
{{verse|25|43}}朕乃旅人、爾無予居、朕亦裸身、爾非賜衣、朕病且禁、爾無照應也。
{{verse|25|44}}其必答云、吾見主饑餓、口渴、旅人、裸身、染病、監裏、並無服事主卻何時乎。
{{verse|25|45}}主則應道、朕誠詔爾、不行之與此徒之至小之一者、則不行之與朕也。
{{verse|25|46}}且此人必進永刑、惟其義者、必進永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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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基督降此諸詔畢、則詔門人、曰、
{{verse|26|2}}越二日、有逾越節之瞻禮、爾所知也、又人之子將見賣、致釘十字架矣。○
{{verse|26|3}}於此時、祭司書士、民之長老等皆來聚集於祭司元魁、稱為該亞法之院、
{{verse|26|4}}相謀巧計、擒基督而殺之。
{{verse|26|5}}僉曰、正在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26|6}}方纔基督寓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屋、
{{verse|26|7}}卻有婦人、就之、帶玉盒、載極貴香膏、乘基督食宴、斟油首上也。
{{verse|26|8}}門人觀之、遂怒曰、此耗費何用哉、
{{verse|26|9}}因此香膏可賣高價以濟貧矣。
{{verse|26|10}}基督知之曰、因何煩婦與朕所行者、無不善也、
{{verse|26|11}}緣貧者與爾常在、朕無常在。
{{verse|26|12}}其婦盛油朕身、作此因朕葬也。
{{verse|26|13}}朕誠詔爾、普天之下、此福音之理宣講、不論何處、此一婦所為者、必記錄之也。○
{{verse|26|14}}十二門生之一、迦掠人、名猶大士、遂往見祭司、曰、
{{verse|26|15}}我願賣師、爾欲給我若干、竟約與之三十兩銀。
{{verse|26|16}}由是尋機賣師也。○
{{verse|26|17}}且有除酵節之瞻禮。其節首日、基督門人來曰、預備食宴、願在何處。
{{verse|26|18}}曰、爾入城裏、對某人曰、師云、時節近至、朕偕門人、欲在汝屋行節宴。
{{verse|26|19}}門人循基督之命、備宴矣。○
{{verse|26|20}}臨晚、基督偕十二門人食宴、
{{verse|26|21}}正食之間、基督詔之曰、朕誠然詔爾中之一將賣朕矣。
{{verse|26|22}}門人甚憂、遂其中各人問曰、吾主、是我否哉。
{{verse|26|23}}基督詔曰、朕我沉手於盤者、即此人賣朕也、
{{verse|26|24}}按聖錄所載、人子必逝、但賣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為幸。
{{verse|26|25}}背師者猶大士奏基督曰、夫子、豈我乎。曰、是也、○
{{verse|26|26}}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頌、擘與門生、曰、納此食之、是朕身體也。
{{verse|26|27}}又取飲杯、亦鳴謝賜之、曰、爾咸飲之.
{{verse|26|28}}此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為多人而流、得罪赦矣。
{{verse|26|29}}且朕詔爾、自今以後、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朕陪爾之日、飲其新汁、在神父之國矣。○
{{verse|26|30}}且咏詩後、出橄欖山矣。
{{verse|26|31}}又基督詔門人、曰、本夜爾眾緣朕見怪、蓋聖錄云、余將擊牧者、群羊四散矣。
{{verse|26|32}}然朕復生後、必前爾往加利利地矣。
{{verse|26|33}}彼得羅奏曰、雖眾為爾見怪、吾總不見怪。
{{verse|26|34}}基督曰、朕誠詔爾、本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矣。
{{verse|26|35}}彼得羅曰、雖與爾偕亡必無諱主也、門人皆說如是焉。○
{{verse|26|36}}基督陪之、便到一處、名客西馬尼。遂詔門人、曰、坐此、待朕往彼、祈禱也。
{{verse|26|37}}只帶同彼得羅、及西庇太兩子、遂始憂悶、哀慟、
{{verse|26|38}}又詔之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爾等待此、陪朕儆寤矣。
{{verse|26|39}}既進前一些、基督伏地祈云、我父如若使得、則為我除此杯也、然不如我乃如父願可成也。
{{verse|26|40}}且就門人之所、看俱巳睡、遂詔彼得羅曰、豈不能偕朕儆寤、只一時辰乎。
{{verse|26|41}}可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果甘願、惟身軟弱矣。
{{verse|26|42}}再次又往、復祈禱云、父乎、若此杯、不得由我除去、乃兒必飲之、父旨成就矣。
{{verse|26|43}}又來、遇門人仍睡、因目已倦矣。
{{verse|26|44}}故離之、復往、又再三祈禱、只講同言、
{{verse|26|45}}遂就門人、曰、尚睡且安、巳經臨期、彼將人子、而解到罪人之手。
{{verse|26|46}}起來、且去、卻其賣朕者近矣。○
{{verse|26|47}}正說之間、卻十二門生之一人、名猶大士來、率大眾、帶刀執棍、為祭司民之長老等差來者。
{{verse|26|48}}夫背師者給之暗號、曰、我親嘴者、正是他也、擒之。
{{verse|26|49}}即就基督、曰、夫子、慶賀、且親嘴之、
{{verse|26|50}}基督曰、朋友、因何來此即時此人就來、下手擒基督矣。
{{verse|26|51}}卻隨基督者一人、伸手拔劍、擊祭司元魁之僕、斷耳。
{{verse|26|52}}基督遂曰、還劍其處、因凡將劍者、必以劍而亡也。
{{verse|26|53}}爾想若何、曷朕不能、求父賜朕天使十二軍有餘營乎、
{{verse|26|54}}然則聖錄所言、此事必成者、焉有效驗哉。
{{verse|26|55}}當時基督詔眾、曰、爾來捉朕、持刀執棍、如若擒賊乎。然朕偕爾日坐殿堂、教訓、爾又不捉朕。
{{verse|26|56}}但此事皆成、致聖人所錄、可得效驗矣。門人遂離之、悉走矣。○
{{verse|26|57}}既捉基督、則解到祭司元魁該亞法臺前、書士長老等、皆集此處矣。
{{verse|26|58}}惟彼得羅遙從基督、至祭司元魁之院、入內、偕役坐下、欲看畢竟如何。
{{verse|26|59}}夫祭司長老等、及全公會、招人誣陷基督、致殺之也。
{{verse|26|60}}惟不可得之、雖多妄證者來、亦不得之、畢竟二妄證者、就來、曰。
{{verse|26|61}}此人言、吾能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也。
{{verse|26|62}}且祭司元魁起來、奏基督曰、豈不答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26|63}}惟基督默然。故祭司元魁奏之曰、吾以自活上帝為誓、令主即言、汝為基督上帝之子否。
{{verse|26|64}}基督曰、爾言是也、又朕詔爾、自此必見人子坐在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矣。
{{verse|26|65}}當下、祭司元魁裂衣、曰、其言褻瀆、另用何證。列位卻今自聽其褻瀆、
{{verse|26|66}}諸位何意哉。僉曰、該當死矣。
{{verse|26|67}}且唾基督之面、且拳打、掌擊之、
{{verse|26|68}}曰噫基督哉、可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6|69}}惟彼得羅坐在院內、則有一婢就之曰、爾莫非同加利利人基督者乎。
{{verse|26|70}}當眾面前、其諱曰、不知爾說何也。○
{{verse|26|71}}既出門外、又有別女看之、對旁人曰、此人亦陪拏撒勒人基督矣。
{{verse|26|72}}彼得羅再發誓諱曰、吾也不識其人矣。○
{{verse|26|73}}頃刻侍立者來、對彼得羅曰、誠然爾亦其同伴、聽爾土音、可以露出。
{{verse|26|74}}惟彼得羅開口、咒詛言不識其人。隨即鷄鳴矣。
{{verse|26|75}}且彼得羅記念基督之言、先經謂之云、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遂出外、痛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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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早辰時、諸祭司及民之長老等會議、致殺基督。
{{verse|27|2}}既綁牽出、解送總制本底阿彼拉多臺前。○
{{verse|27|3}}且背師之徒猶大士、既見基督議定死案、則自悔懊、以三十兩銀、交回祭司長老等。
{{verse|27|4}}曰、吾賣無辜之血、而有罪矣、曰、與我何干、爾可自理也。
{{verse|27|5}}猶大士擲銀殿中、出而往自縊。
{{verse|27|6}}祭司取銀、塊、曰、乃血價、捐之銀庫、非所宜矣。
{{verse|27|7}}故此、相議、而將此銀、買陶人之田、以葬旅人矣。
{{verse|27|8}}是故彼田、稱為血田、迄於今日矣。
{{verse|27|9}}如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預言、正得效驗、云、彼收三十兩銀、估人之價、以色列人所估者、
{{verse|27|10}}捐之為陶田、依上主所命我者也。○
{{verse|27|11}}且基督立在總制臺前、總制查問曰、爾乃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7|12}}時祭司長老等原告基督、終無句詔。
{{verse|27|13}}彼拉多遂曰、斯人告爾、如此多端、豈不聽哉。
{{verse|27|14}}基督一句不詔、致總制大奇矣。
{{verse|27|15}}當是節期、總制任眾意、常釋一囚。
{{verse|27|16}}遂有一梟雄、名巴拉巴。
{{verse|27|17}}既集會時、彼拉多問曰、願我放誰哉、抑巴拉巴乎、抑救世主基督乎。
{{verse|27|18}}因總制自知、人娼忌解基督也。○
{{verse|27|19}}總制坐堂之際、其夫人差人曰、與斯義人、汝無干也、蓋因是人、吾今夜夢中甚慟心也。
{{verse|27|20}}夫祭司長老等、挑撥百姓、稟放巴拉巴、而誅戮基督也。
{{verse|27|21}}總制答曰、二人之中、願放誰哉。曰、巴拉巴也。
{{verse|27|22}}彼拉多曰、然則以救世、主基督者、宜何行哉、僉曰、宜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7|23}}總制曰、其為何惡哉、但其愈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27|24}}且彼拉多看出、其言無用、但生愈亂、即當眾面前、將水洗手、曰、因此義人之血、我無罪、爾可顧矣。
{{verse|27|25}}眾民答曰、其血歸我、及我子孫矣。
{{verse|27|26}}彼拉多遂放巴拉巴、既鞭基督、交出、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27}}且總制之兵率基督入營、招軍咸會。
{{verse|27|28}}遂脫、基督之衣、穿着紅袍、
{{verse|27|29}}既辮莿冕、戴之首上插葦右手、遂跪其前、戲弄之、曰、噫、猶太人之王、萬歲爺。
{{verse|27|30}}後唾之、取葦擊首也。
{{verse|27|31}}又戲弄之後、脫袍再着本衣、押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32}}正出城外、遇居哩尼人、名西門者、遂催之負十字架也。
{{verse|27|33}}既至一所、名崿峨大、即稱為髏骨之處、
{{verse|27|34}}遂以醋膽、和汁、給基督飲、其一嘗、即不肯飲之也。
{{verse|27|35}}纔釘之十字架上、拈鬮分其衣、致驗先知之師語云、其互相分朕衣、為袍拈鬮。
{{verse|27|36}}後坐下、看守之也。
{{verse|27|37}}併以訟詞插牌首上、錄曰、此猶太人之王、基督矣。{{批|三㸃是洪、三日是洪日、 太兄隱詔、洪日作主、復建 上帝已毀之殿、欽此、}}
{{verse|27|38}}夫有二賊、一左、一右、同釘十字架。
{{verse|27|39}}夫經過之人、罣罵基督搖首、曰、
{{verse|27|40}}爾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者、今且自救也、倘乃上帝之子、由十字架下來矣。
{{verse|27|41}}祭司書士、長老等、譏笑亦然、
{{verse|27|42}}云其可救他人、不得自救、如乃以色列之王、今由十字架下來、吾等就信也。
{{verse|27|43}}其恃上帝、若上帝可愛之、今則救之、蓋自稱上帝之子也。
{{verse|27|44}}同釘十字架之賊、亦如是罵之焉。
{{verse|27|45}}夫自正午至未末、遍地變暗
{{verse|27|46}}正未申相交之時、基督大聲喊曰、㕽唎、㕽唎、啦嗎撒駁𠯈呢、此言譯出、云、吾之上帝乎、吾之上帝乎、因何遺我乎。
{{verse|27|47}}傍立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27|48}}一人即走、取海綿一塊、沉醋、插葦、給之飲焉。
{{verse|27|49}}其餘人曰任他、且看以利亞可來救之否。○
{{verse|27|50}}基督大聲復喊、則斷氣矣。○
{{verse|27|51}}卻殿帳即裂兩分自上至下、地震磐裂。
{{verse|27|52}}又墳墓發開、前眠多聖身屍復起、
{{verse|27|53}}待基督復活時、則出墓、入聖城、為多人看也。
{{verse|27|54}}有軍帥暨同伴、共守基督者、既看地震、併所行之事、則惶怖不勝云、此誠上帝之子矣。
{{verse|27|55}}彼有多女、自加利利從事基督者、自遠、看之也矣。
{{verse|27|56}}內有抹大拉之女、名馬利亞、併也哥伯 約西兩人之母、亦名馬利亞、另有西庇太兩兒之母也。○
{{verse|27|57}}日暮有一富人、由亞哩馬太地、名約色弗、亦為基督之門人、進見彼拉多、稟求基督之屍。
{{verse|27|58}}彼拉多遂示飭授屍。
{{verse|27|59}}且約色弗取屍、包之清麻布、
{{verse|27|60}}葬之本墓、此墓乃新鑿在石磐中、轉大石塞墓、而去焉。
{{verse|27|61}}卻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與別女名馬利亞、同坐墓前矣。○
{{verse|27|62}}夫預備節期之次日、祭司法利西徒集聚、見彼拉多曰、
{{verse|27|63}}大人、吾等記念、彼哄徒尚生、流言三日之後、必復生起、
{{verse|27|64}}故此必須下示、迨三日令守墓、免門徒夜來、奪屍而謂民人、云其自死復活、則尾後舛錯、越發謬矣。
{{verse|27|65}}彼拉多曰、爾有防兵、依汝知日往守之、
{{verse|27|66}}故往守墓、石上封印、使兵防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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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安息日後、七日節之首日、天將發亮、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併別女名馬利亞者、來看墓矣。
{{verse|28|2}}忽然其地大震、蓋上主之使、由天降下、就移石去墓門、而坐石上也。
{{verse|28|3}}其面似電其衣如雪皓白也。
{{verse|28|4}}防墓者見之、驚惶戰慄、成如死人矣。
{{verse|28|5}}天使答謂女曰、不怕、吾知爾尋基督、被釘十字架者、
{{verse|28|6}}其不在此、乃依言復生矣。爾來看主先所葬之處。
{{verse|28|7}}然急往告其門生、基督自死復活、卻前汝往加利利在彼可見之、卻吾言爾矣。○
{{verse|28|8}}女速出墓、又驚懼、又甚喜、走報其門生矣。
{{verse|28|9}}剛往報門生、卻基督遇之曰.恭喜也。婦女趨前、執足崇拜之也。
{{verse|28|10}}基督遂曰、勿懼。乃往報朕兄弟、可往加利利地、在彼見朕矣。○
{{verse|28|11}}纔去之間、卻有防兵數人入城、以所遇凡情報諸祭司。
{{verse|28|12}}且合長老等、聚會商量、將銀厚賂兵曰、
{{verse|28|13}}爾等且言其徒夜來、乘我之睡時取屍去也。
{{verse|28|14}}若總制聽此、吾將勸之、保爾無事矣。
{{verse|28|15}}兵卒取銀循計而行、故此言流猶太人之中、至今日也。○
{{verse|28|16}}且十一門人、往加利利、到基督所定之山、
{{verse|28|17}}既見基督、則伏拜之、惟有數人、尚懷疑矣。
{{verse|28|18}}基督臨門人詔之曰、在天在地、朕奉萬權矣。
{{verse|28|19}}且爾往以諸民為徒、因聖神父子之名、施之以浸禮矣。
{{verse|28|20}}凡朕所命爾者教之凜遵、卻朕常時偕爾、迄世之末、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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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傳福音書終
{{footer|previous=[[../|欽定前遺詔聖書目錄]]|next=[[../馬可傳福音書卷二|馬可傳福音書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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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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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馬太傳福音書卷一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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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旨准頒行詔書總目|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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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馬太福音|馬太福音]]》。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 基督之族譜。其乃亞伯拉罕之子與大辟之子。
{{verse|1|2}}夫亞伯拉罕生以撒 以撒生雅哥伯、雅哥伯生猶太與其兄弟也。
{{verse|1|3}}猶太由大馬氏生法哩士、及撒拉、法哩士生以士崙、以士崙生亞蘭.
{{verse|1|4}}亞蘭生亞米拏撻 亞米拏撻生拏遜、拏遜生撒門、
{{verse|1|5}}撒門由拉合氏、生破亞斯、破亞斯由路得氏、生阿別、阿別生也西、
{{verse|1|6}}也西生大辟侯、大辟侯由烏哩亞之妻、生瑣羅門、
{{verse|1|7}}瑣羅門生羅破暗、羅破暗生亞庇亞、亞庇亞生亞撒、
{{verse|1|8}}亞撒生也何沙法、也何沙法生約蘭、約蘭傳生烏西亞、
{{verse|1|9}}烏西亞生約淡、約淡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洗家、
{{verse|1|10}}希洗家生馬拏西、馬拏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verse|1|11}}約西亞生也哥尼亞、暨、其兄弟、此時民遷至巴別倫郭也。
{{verse|1|12}}遷至巴別倫後、也哥尼亞生撒拉帖、撒拉帖生鎖囉巴別、
{{verse|1|13}}鎖囉巴別生亞庇欲、亞庇欲生以利亞金、以利亞金生亞槊、
{{verse|1|14}}亞槊生撒篤、撒篤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verse|1|15}}以律生以利亞薩、以利亞薩生馬但、馬但生也哥伯、
{{verse|1|16}}也哥伯生約色弗即馬利亞之夫、且馬利亞生耶穌、亦稱基督者。
{{verse|1|17}}故眾代自亞伯拉罕至大辟、乃十四代、又自大辟至遷巴別倫時、乃十四代、自遷巴別倫迨及基督亦十四代也。○
{{verse|1|18}}夫耶穌基督降生之情如左。其母馬利亞既許聘約色弗、未相接之先、遇之由上帝而蒙被懷孕也。
{{verse|1|19}}其夫約色弗既爲義人、不願玷辱其妻、欲私休之。
{{verse|1|20}}正思此間、卻有上主之天使、托夢與之現曰、大辟之子約色弗爾妻馬利亞毋懼娶來、因所有懷孕感於上帝而生也。
{{verse|1|21}}其必生子、可名稱耶穌、因將其名救脫罪戾.
{{verse|1|22}}諸事得成、可應驗上主以先知之師所云、
{{verse|1|23}}卻童女將懷孕生子、名稱以馬伮耳等語、此名譯出、意以上帝與我共在也。
{{verse|1|24}}夫約色弗睡醒、循上主天使之命而行、即接其妻、
{{verse|1|25}}惟不相交、待生冡子乃稱其名耶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希羅德侯年間、耶穌生在猶太郭、伯利恆邑。卻有賢人自東方、至也路撒冷城云、
{{verse|2|2}}彼生爲猶太郭人之王者、安在、蓋吾在東方曾見其星、且來伏拜之也。
{{verse|2|3}}希羅德侯聞言駭遽、暨也路撒冷民皆然、
{{verse|2|4}}召諸祭司首人、與民中書士等、集會問曰、基督何處必生。
{{verse|2|5}}僉曰、在猶太郭伯利恆邑、蓋聖人錄載云、
{{verse|2|6}}伯利恆在猶太境內、非諸郡之中最小者、因爾中將出君、以牧以色列我民矣。
{{verse|2|7}}希羅德就暗召賢人、細查其星顯之時、
{{verse|2|8}}便差之往伯利恆云、爾且往去勤探嬰兒、尋着回報、致我亦去伏拜之。
{{verse|2|9}}賢人聽侯而去。忽然東方所見之星前行、迨至嬰兒所住、而止寓上。
{{verse|2|10}}既見星、遂大喜不勝。
{{verse|2|11}}進屋見嬰兒與其母馬利亞就俯伏拜之、又開寶匣、齎上金、乳香沒藥等禮也。
{{verse|2|12}}惟夢中蒙天示勿歸希羅得、便由別路回本地而去。○
{{verse|2|13}}賢人去後、忽然上主托夢現、詔約色弗曰、起也、帶嬰與母、奔麥西地、居彼、待朕示爾、蓋希羅得欲尋嬰以誅之。
{{verse|2|14}}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夜走麥西地、
{{verse|2|15}}寓彼待希羅得崩、致得效驗、上主以聖人所言云、曾召朕子出麥西地矣。○{{批|以賽亞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
{{verse|2|16}}且希羅得見賢人戲弄之、則大怒、差人戮殺在伯利恆、兼遍郊外、諸各嬰兒、自二歲以下、按照由賢人所查知之時也。
{{verse|2|17}}于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語得驗云、
{{verse|2|18}}在喇馬可聽聲啼哭、哀慘不勝、喇結氏哭嬰、因子不在、不肯納慰也。○
{{verse|2|19}}希羅得崩後、卻在麥西地、上主托夢、與約色弗云、
{{verse|2|20}}起來、帶嬰與母、往以色列地、蓋謀嬰兒之命者、其人已死也。
{{verse|2|21}}約色弗遂起、帶嬰與母、到以色列地、
{{verse|2|22}}但聞知亞居老士接父希羅德位、治猶太地者、驚懼往彼、然夢中奉神默示、遂赴加利利地方、
{{verse|2|23}}來住在邑、名稱拏撒勒故先知之師所云、其將稱爲拏撒勒人其言應驗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是日、行浸禮師名約翰來、在猶太野、宣道云、
{{verse|3|2}}天囯邇來、爾當悔罪矣。
{{verse|3|3}}此人乃先知之師、以賽亞所指云、在曠野有聲呼曰、整主之道、應直其徑等語。
{{verse|3|4}}此約翰著駝毛衣、腰束皮帶、其食螞蚱與野蜜矣。
{{verse|3|5}}時由也路撒冷城、及猶太全地、並遶約耳但河諸方、有人就之、
{{verse|3|6}}既認己罪、即在約耳但河、受其浸禮。○
{{verse|3|7}}約翰見法利西同撒篤之徒、多來領浸、則謂之曰、噫、毒蛇之類、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是以結悔罪所宜之善果。
{{verse|3|9}}勿暗想道、亞伯拉罕乃我宗祖、蓋我告爾、上帝有能由此石、爲亞伯拉罕發子也。
{{verse|3|10}}今且斧直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1}}然吾也以水行浸致爾悔罪、惟後於我而來者、其能太過於我、連其鞋我亦不堪提也、其將以聖神、上帝並偕炎加爾此禮也。{{批|聖神是 上帝、葢 太兄 上帝太子、 太兄來、 上帝亦來也、今 上帝暨 基督下凡是也、欽此、}}
{{verse|3|12}}其手執簸箕、將潔其穀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3}}維時、救世主由加利利來到約耳但至約翰、以領其浸禮。
{{verse|3|14}}惟約翰阻之曰、吾須受浸於爾、但爾乃到我來乎。
{{verse|3|15}}救世主曰、今且浸之、蓋盡諸義、乃朕所當然。約翰遂容之、
{{verse|3|16}}且救世主領浸禮後、即便由水上去、卻天與之開、又見上帝之聖神似鴿降臨救世。
{{verse|3|17}}主卻自天有聲云、其乃吾愛之子、吾所悅意者也。○{{*|約翰証太兄是上帝之子}}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上帝、之聖神引基督到野、致魔鬼試之。{{批|上帝是炎、 太陽亦是炎、故 上帝并太陽俱來也、欽此、}}
{{verse|4|2}}戒食四十日連四十夜、後覺饑餓也。○
{{verse|4|3}}方誘惑者就之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則命斯石化餅也。
{{verse|4|4}}基督答曰、書云、人不獨以餅養生、乃以各言所出於上帝之口也。○{{批|上帝是 聖神、連聖靈俱來、故五十日節期、 聖神降臨、見炎與風、炎與風俱由 上帝而出、總合一也、欽此、}}
{{verse|4|5}}魔鬼遂攜基督到聖城、立之殿頂、
{{verse|4|6}}曰、若爾乃上帝之子、可自投下、蓋書云、其必爲汝諭飭其天使、以手扶爾、免足碰石也。
{{verse|4|7}}基督曰、書又云、勿試上主爾之上帝也。○
{{verse|4|8}}魔鬼又攜之登甚高嶽、指看世界萬郭暨諸榮花曰、
{{verse|4|9}}爾若俯伏拜我、就將此諸物賜爾。
{{verse|4|10}}惟基督曰、怪魔退去、蓋書云、應拜上主爾之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11}}時魔鬼離基督忽然天使來、供事之也。○
{{verse|4|12}}基督聞知約翰已解究、即往加利利地、
{{verse|4|13}}後離拏撒勒、來迦百拏翁寓在湖濱、西布倫及納大利之境內。
{{verse|4|14}}如是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語得驗云、
{{verse|4|15}}西布倫地、暨納大利地沿海之路、及約耳但河外、併異族之加利利地。
{{verse|4|16}}其民住在黑暗者、觀大光、坐於死陰境地者、自有亮發照之。{{批|上帝是炎故有神光、 太兄是炎、故是大光、 朕是太陽、故亦是光、欽此、}}
{{verse|4|17}}自此以後、基督啟宣云、天囯近矣、汝應悔罪。○
{{verse|4|18}}當時、基督遊加利利湖濱、見二兄弟、即西門亦稱彼得羅、及其兄安得烈乃漁人、拋網于海。
{{verse|4|19}}基督曰、來從朕、可造汝爲人之漁。
{{verse|4|20}}二人即棄網、隨之也。
{{verse|4|21}}再往、另見兄弟二名、即西庇太之二子、也哥伯及弟約翰兩人陪父、西庇太駕舟補網。惟基督召之.
{{verse|4|22}}其兩人就離舟、別父而隨之也。○
{{verse|4|23}}夫基督遍巡加利利地方、在公學教訓、宣天囯福音之道、併醫民間之雜病諸恙也。
{{verse|4|24}}其聲名周揚遍敘哩亞地、方纔將諸染病、抱雜症疼痛之人、併懷邪鬼、發顛害癱帶至耶穌悉醫之。○
{{verse|4|25}}於是、自加利利自十邑郡地、又自也路撒冷城、併猶太郭、又自約耳但河外、各地方、大眾多來隨基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基督見眾、則登山、坐時、門生就之。
{{verse|5|2}}遂開口教之曰.
{{verse|5|3}}虛心者有福矣、因天囯爲其所得也。
{{verse|5|4}}憂悶者有福矣、因將安慰也。
{{verse|5|5}}溫良者有福矣、因嗣接地也矣。
{{verse|5|6}}饑渴慕義者有福矣、因將、得飽也慈悲者有福矣、因沾慈悲也。
{{verse|5|8}}心潔者有福矣、因將見上帝也。
{{verse|5|9}}勸和者有福矣、因必、稱之上帝子類也。
{{verse|5|10}}爲行義見捕害者有福矣、因天囯爲其所得也。
{{verse|5|11}}爾爲朕被人罵詈、擾累謊然、向爾講諸惡言者有福矣、因在天堂爾賞厚矣。
{{verse|5|12}}可以歡喜踴躍、蓋先爾聖人受害亦然。○
{{verse|5|13}}爾乃世界之鹽、但鹽失味何以用鹽乎、後無所用乃擲出外、爲人踐踏也。{{批|一大囯是總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囯、地下有天囯天上地下同是 神父天囯、勿誤認單指天上天囯、故 太兄預詔云、天囯邇來、葢天囯來在凡間、今日 天父天兄下凡、創開天囯是也、欽此、}}
{{verse|5|14}}爾乃世界之光、猶邑建山上、無可隱藏者。
{{verse|5|15}}人既燃燭、無置斗器下、乃插臺上、光照凡在屋者、
{{verse|5|16}}如是爾光宜照人前、致見爾陰隲者、可讚美爾在天之父也。○
{{verse|5|17}}勿想朕來以廢律例或聖人者、朕非來以廢之、乃以成之也。
{{verse|5|18}}朕誠諭爾、待天地消化、律例之一畫一點稍不可消化、乃盡得成矣。
{{verse|5|19}}凡廢斯誡之最微、如是教人者、必稱之最微於天囯、但凡行且教之者、必稱之大於天囯也。
{{verse|5|20}}且吾告爾、若爾之義、不過於書士法利西徒之義、則總不入天囯矣。○
{{verse|5|21}}蓋聞古者有言、勿殺人命、而凡殺人者、必遭審判、
{{verse|5|22}}朕諭語爾、凡無故怒兄、必遭審判、而凡罵兄曰、小賊、必解到議會、但凡罵兄曰蠢子者、自干戾地獄之炎矣。
{{verse|5|23}}是以時將禮物、設於壇上、在彼牢記兄弟怨爾.
{{verse|5|24}}則留禮物、祭壇之前、先往求兄復和、嗣後設禮、可也。
{{verse|5|25}}對頭同爾尚在路上、急求相和、恐對頭將汝解到典執法、又典執法將爾提到司獄、致爾投監.
{{verse|5|26}}朕固然諭爾、待填末釐清楚、爾總不出彼也。○
{{verse|5|27}}蓋聞古者有言、勿姦人妻。
{{verse|5|28}}惟朕諭爾、凡看婦嗜欲之、則心底既經行姦也。
{{verse|5|29}}倘右眼累爾也矣、則挖出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渾身墜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0}}倘右手累爾陷罪、則割斷擲去之、失體一肢、不可全體落地獄、爾更有益矣。
{{verse|5|31}}有言凡出其妻可交休帖.
{{verse|5|32}}惟朕諭爾、妻無私交而出之者、則使之行姦也.但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焉。○
{{verse|5|33}}又聞古者有言、爾勿負誓、乃欽上主發誓而循行也。
{{verse|5|34}}惟朕諭爾、總勿發誓、勿指天、因天乃上帝殿位.
{{verse|5|35}}勿指地、因地乃上帝踏凳、勿指也路撒冷城、因此乃前侯之城池、
{{verse|5|36}}勿誓指首、因以髮一毫、變爲皂白者、爾所不能爲也。
{{verse|5|37}}然爾言、必須是是也、非非也、而已.蓋過於此者、由惡而起也。○
{{verse|5|38}}蓋聞有言、目代目、齒代齒。
{{verse|5|39}}惟朕諭爾、勿拒惡也、乃人掌右臉、又轉向別臉也。
{{verse|5|40}}人與爾爭訟、欲奪爾衣、又容之汝袍也。
{{verse|5|41}}被人催令陪行一里、則同行二里路也。
{{verse|5|42}}乞爾者與之、欲向爾借者、勿推卻之也。○
{{verse|5|43}}蓋聞有言、友者愛之、敵者怨之.
{{verse|5|44}}惟朕諭爾、敵爾者、愛之、咒爾者、祝之、怨爾者、施恩之也、妄行累害爾者、代之祈求也。
{{verse|5|45}}如是可爲在天父之子類。蓋天父令其太陽照善惡者、併降雨下義並不義之人也。
{{verse|5|46}}倘愛爾者只管愛之有何賞哉、稅吏等豈非行如是哉。
{{verse|5|47}}只慶賀兄弟者而已、有何出眾行哉、稅吏等豈非如是行乎。
{{verse|5|48}}故爾德必全備、如在天之父有德全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基督又曰、汝當謹慎、毋在人前施濟、致人見焉、若然、不獲在天父之賞也。
{{verse|6|2}}故施濟、勿噴號筒、在爾面前、如偽善者、在公學街市所行、以取人之譽、朕誠諭爾、其已得本賞矣。
{{verse|6|3}}惟爾施濟、右手所爲、左手毋覺、
{{verse|6|4}}致爾賙濟、可爲隱也、而汝天父見諸隱者、必顯然報爾也。○
{{verse|6|5}}當祈禱之際、勿效偽善者、立公學之中、街市之隅、而悅祈禱、致被人見也.朕果然諭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6}}惟爾祈禱、可入密房、閉門畢、稟求天父在隱微者、則爾父、見諸隱微、必顯明報爾也。
{{verse|6|7}}又祈禱之時、勿用反覆之言、如異族類也、乃意想爲其多言可得允准也。
{{verse|6|8}}勿效其爲、蓋未祈之先、天父預知有需何物也。
{{verse|6|9}}故祈禱應如是云、吾父在天、尊名成聖.
{{verse|6|10}}天囯臨至、聖旨得成在地、如在天焉.
{{verse|6|11}}吾日用糧、今日賜余、
{{verse|6|12}}求免吾債、如吾免人負債我也.
{{verse|6|13}}勿引我罣誘惑、乃援我等出凶惡.蓋郭者.權者.榮者、皆歸天父、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6|14}}夫爾赦人罪、即天父亦將赦爾也.
{{verse|6|15}}惟爾不赦人罪、爾父亦不赦爾罪焉○
{{verse|6|16}}且持齋之時、勿蹙額如偽善者、蓋彼變貌、致人見守齋.吾誠告爾、其已受本賞矣。
{{verse|6|17}}惟爾守齋、膏首洗面.
{{verse|6|18}}則人不見.爾守齋、乃天父在隱微者、顧之、則天父見諸隱微者、將顯明報爾也。○
{{verse|6|19}}勿爲已用積財帛在地彼蠧蝕銹壞之所盜賊鑿搶之處.
{{verse|6|20}}乃積財帛於天、無蠧無銹蝕壞、無盜無賊鑿搶、
{{verse|6|21}}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6|22}}身之光者、目也、目樸實、則渾身滿光、
{{verse|6|23}}目惡、則渾身滿暗、故爾自內之亮若暗、則其暗莫大乎。○
{{verse|6|24}}一人服事二主者、未之有也.蓋或怨彼愛此、或謹此輕彼也、服事上帝、兼財帛、二者爾所不能也。○
{{verse|6|25}}是故朕言爾勿慮生命、何可飲食、勿思身體、何可衣穿、生命豈非貴於糧、身體豈非貴於衣乎。
{{verse|6|26}}且觀天空之鳥、無稼穡收倉、尚且天父養之.爾豈非卓越鳥乎。
{{verse|6|27}}爾中誰能以掛慮長身一尺乎。
{{verse|6|28}}又何掛慮衣裳哉、只觀田之百合花、如何得生長、花不勞不紡.
{{verse|6|29}}惟朕諭爾、昔瑣羅門太榮花之際、未有修飾如此花也。
{{verse|6|30}}又埔上之草、今日有、而明日投爐、尚且被上帝修飾如此、何況爾等、少信之類乎。
{{verse|6|31}}是故勿慮云、何飲何食何穿。
{{verse|6|32}}蓋此等諸物、異族類所圖、蓋天父知爾需用此諸物、
{{verse|6|33}}但先求神囯、及其公義、便此諸物將加諸爾。
{{verse|6|34}}故勿慮爲明日、然明日亦慮其事也。一旦之勞、足於一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又曰、爾勿審斷、又爾不見審斷、
{{verse|7|2}}蓋依爾審斷、爾亦見審斷、又依爾量度人、爾必見量度焉。
{{verse|7|3}}豈見兄眼內有片木、尚已眼內有棟梁、卻爾不看見之乎。
{{verse|7|4}}怎敢語兄、容拔眼內片木、卻爾本眼內有棟梁、
{{verse|7|5}}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棟梁、後可明見、拔兄眼之片木矣。○
{{verse|7|6}}勿以聖物投狗、勿以珍珠丟諸豬、恐踏之腳下、反身折爾也。○
{{verse|7|7}}求則給爾、尋則遇之、扣門、則開也、
{{verse|7|8}}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得開也。
{{verse|7|9}}爾中誰人、若子求餅、豈有給石乎、
{{verse|7|10}}若求魚、豈有給蛇乎。
{{verse|7|11}}然爾爲惡徒、亦知以好物給木子、何況在天之父、將以善物予所求之者也。○
{{verse|7|12}}凡欲人施乎已、亦如是施乎人、斯乃律例及聖賢書之簡略也。○
{{verse|7|13}}宜進小門、蓋引沉淪之處、其門乃廣其路乃闊、由此進者多也、
{{verse|7|14}}惟引常生之所、其門乃小、其路乃窄、遇之者少也。○
{{verse|7|15}}謹防偽士、外衣似羊內係猛狼、而到來爾也。
{{verse|7|16}}由其結菓可識之、莿叢之中、豈能摘葡萄菓乎、荊棘之上、豈能得無花菓乎。
{{verse|7|17}}故各善樹亦結善菓、惡樹亦結惡菓、
{{verse|7|18}}然善樹必無結惡菓、惡樹亦無結善菓。
{{verse|7|19}}但凡樹木、不結好菓者、必砍下投炎。
{{verse|7|20}}故以其結菓可認之也。○
{{verse|7|21}}非各人稱朕云、吾主、吾主者、乃遵在天父旨意者、可入天囯也。
{{verse|7|22}}當是之日、多人將稱朕云、吾主吾主、豈非以尊名預言、以尊名逐鬼、又以尊名多行靈蹟乎。
{{verse|7|23}}時朕必報之噫、行惡之類乎。從未認爾、離朕而去矣。○
{{verse|7|24}}凡聽此朕旨循行之者、比之智人、建屋磐上、
{{verse|7|25}}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並不傾、因基在磐上也。
{{verse|7|26}}但凡聞吾言而不循行者、比之愚人、建屋沙上、
{{verse|7|27}}遇霈雨下、河流、風吹、而撞其屋、遂傾倒、大哉其頹也。○
{{verse|7|28}}遇耶穌降聖旨畢、眾奇其道、
{{verse|7|29}}蓋其教訓之、若有權者、非如書士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基督下山、大眾多人隨之。
{{verse|8|2}}忽有染痲瘋之人、伏拜之。曰、主若肯爲之、則能淨潔我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頭上、 太兄一言、即是 上帝之言、故痲能淨也、欽此、}}
{{verse|8|3}}基督就伸手撫之、曰、朕願爾得淨也。又痲瘋隨即淨矣。
{{verse|8|4}}基督諭之、曰、汝慎勿告人知、可往、見祭司、設祭禮爲憑、依摩西之命也。○
{{verse|8|5}}基督方入迦百拏翁、有軍帥就之。奏曰、
{{verse|8|6}}吾主本僕卧家、癱病甚苦。
{{verse|8|7}}基督曰、朕將來醫之。
{{verse|8|8}}軍帥奏曰、請主出一命、本僕即愈、惟主臨茅舍、吾不堪當、
{{verse|8|9}}夫吾爲人屬權下、又有兵丁爲我所管令此去、即去、招彼來、即來、飭本僕行此、即行之焉。
{{verse|8|10}}基督聽言、則奇之、語隨之者、曰、朕誠諭爾就是以色列民中、朕並未見此等大信德也。
{{verse|8|11}}朕又諭爾、自東自西、多人將來、陪亞伯拉罕、以撒、及雅哥伯、同席於天之囯.
{{verse|8|12}}惟將逐郭人於極暗處、彼有啼哭、切齒也。
{{verse|8|13}}基督遂諭軍帥曰、且去、正依爾信可得成也、尅時其僕痊矣。○{{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出一言、撫下手、即愈也、欽此、}}
{{verse|8|14}}基督既入彼得羅之家、見其岳母、卧染瘧病.
{{verse|8|15}}即撫其手、瘧病就止、其婦遂起、服事之也。○
{{verse|8|16}}及晚其人帶犯邪鬼者多來、而基督發言逐諸鬼、又醫諸有病者。
{{verse|8|17}}致應驗先知之師以賽亞之言、云、彼受本恙、並抱我病矣。○
{{verse|8|18}}基督見眾密周、便發旨渡過他濱、○
{{verse|8|19}}方有書士來、謂之曰、師往遍處、我則隨也。
{{verse|8|20}}基督曰、狐狸藏窩、天鳥集巢、而人之子無安歇首之所矣。○
{{verse|8|21}}另有門生、奏之曰、請准容我先去葬父親。
{{verse|8|22}}基督詔之曰、任夫死人、葬其死人、惟爾從朕可也。○
{{verse|8|23}}維時基督登船、門人隨之。
{{verse|8|24}}忽然在湖狂風大作、致浪波覆船、惟基督睡也。
{{verse|8|25}}門生來醒之、曰、主也、救我亡矣。
{{verse|8|26}}基督曰、噫、少信者乎、因何懼怕哉。遂起責風海、就盡安靜。{{批|天上使風是東王、故遵之也、欽此、}}
{{verse|8|27}}其人吃驚曰、斯何人哉、連風兼海亦遵之也。○
{{verse|8|28}}既過湖、到革伽撒地、正遇二人犯邪鬼、由塚地出來、甚爲凶猛、並無人由該路能過也。
{{verse|8|29}}忽呼曰、上帝之子耶穌、吾與爾何干、未屆期之前、豈來磨難我乎。{{批|鬼証 太兄是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8|30}}夫遠離有大群豬喂草。
{{verse|8|31}}方鬼求基督曰、若逐我出、容我入群豬。
{{verse|8|32}}曰去鬼遂出、而入群豬、卻群豬一齊闖坡入海、溺水死。
{{verse|8|33}}牧豬者走往城、將諸事、及犯鬼之情、悉報也。
{{verse|8|34}}卻邑民齊出、逢接基督、一見請之、出其境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基督搭船渡來本邑。○
{{verse|9|2}}卻有帶來癱瘋之人、卧床。基督見其信德、語癱瘋者曰、朕子安心、爾罪見赦矣。
{{verse|9|3}}卻有數書士暗想道、此人褻瀆耳。
{{verse|9|4}}惟基督見其心念曰、心中思惡怎何。
{{verse|9|5}}言罪見赦、抑諭起而行何易乎。{{批|是頌讚 上帝、非頌讚 太兄是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也、}}
{{verse|9|6}}但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語癱瘋者曰、起來、挑起鋪蓋歸家也。
{{verse|9|7}}遂起歸家矣。
{{verse|9|8}}眾見則奇、頌讚上帝、爲賜人是權矣。
{{verse|9|9}}基督經過、遂見一人名馬太、坐於稅關、則諭之曰、從朕、遂起而從之。
{{verse|9|10}}當基督在家坐席、卻稅吏罪犯等多來、與基督及門人同席焉。
{{verse|9|11}}法利西徒見此語門人曰、爾師陪稅吏並罪犯等同食、如何。
{{verse|9|12}}基督聽之曰、康健之人、不需醫生、乃有病者需之焉。{{批|太兄詔願哀矜、無祭祀是、說人要好心、方可祭祀、葢好心即是祭祀 上帝、非詔人不用祭祀 上帝也、欽此、}}
{{verse|9|13}}汝往而學何義、朕願哀矜、並無祭祀、蓋朕來、非招義人、乃邀罪人悔罪焉。○
{{verse|9|14}}夫約翰之門生、就基督曰、吾等與法利西徒、屢次守齋、惟爾門人、不齋戒、如何。
{{verse|9|15}}基督曰、新郎同在、洞房之子、豈得憂悶乎、但將來之日、取新郎別之去、則可齋戒也。
{{verse|9|16}}如補舊衣、無人用新布、蓋所補之塊爛衣、致裂尤廣矣。
{{verse|9|17}}又貯新油、無人用舊皮囊、恐囊破、油漏、囊壞、惟貯新油、必用新囊。則兩者共存矣。○
{{verse|9|18}}正說之間、卻有官憲來、伏拜基督曰、小女既死、但請來以手按之、便可活矣。
{{verse|9|19}}基督起共門人隨之。○
{{verse|9|20}}卻有一婦、血漏十二年、就主背後、摸其衣邊、
{{verse|9|21}}心內道、只摸其衣、則可救痊矣。
{{verse|9|22}}基督轉顧、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矣。自是時此婦救痊也。○
{{verse|9|23}}夫基督至憲家、看吹籥者、兼稠眾讙譁、就諭之曰、
{{verse|9|24}}且退童女未死、乃是睡耳、其人哂之
{{verse|9|25}}逐眾後、基督入內、執女之手、其女復甦也。
{{verse|9|26}}其聲名遂揚該地四方矣。○
{{verse|9|27}}且基督離彼、二瞽人隨之、呼曰、大辟之子、矜憐我矣。
{{verse|9|28}}既入屋內、瞽者就之、基督曰、朕能行此、爾等信乎。曰、吾主我信。{{批|上帝住臨 太兄、故摸其目即見也、今啞即言也、欽此、}}
{{verse|9|29}}基督遂摸其目、曰、照爾有信、可得成也。
{{verse|9|30}}其目遂開、惟基督戒之曰、勿報人知、
{{verse|9|31}}但其人出去遍揚其名、於該地方也。○
{{verse|9|32}}正出之間、卻有啞口、犯邪鬼者、爲人帶來。
{{verse|9|33}}既逐鬼出、啞口遂言、眾俱驚駭曰、以色列地、總未之見此。
{{verse|9|34}}惟法利西徒者曰、其所逐邪鬼、莫非以邪鬼頭之力也。○
{{verse|9|35}}夫基督週巡諸邑各鄉、在公學教訓、宣天囯福音之理、醫民中諸病各恙也。
{{verse|9|36}}既見眾庶、即憐憫之、因困乏流蕩、如無牧之羊也。
{{verse|9|37}}遂謂門生曰其穡實盛、惟工人寡也、
{{verse|9|38}}故當求庄長、差發農夫赴其穡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召十二門生、賜之有權管污鬼、致逐之兼醫諸病各症矣。
{{verse|10|2}}夫十二聖差之名列於左、首先西門、亦稱彼得羅、並其兄安得烈.
{{verse|10|3}}又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及其弟、約翰、又非立.及巴多羅買、併多馬、與稅吏馬太、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利未、亦稱達太.
{{verse|10|4}}又迦南之人、西門及賣師之徒猶大士、爲迦掠邑之人也。○
{{verse|10|5}}基督差此十二人、戒之曰、異邦之路上、爾勿行、撒馬哩亞邑、爾勿進、
{{verse|10|6}}寧可往見失牧之羊、即以色列家人也。
{{verse|10|7}}且去宣云、天囯臨至矣。
{{verse|10|8}}病者醫之、痲者淨之、死者甦之、鬼者逐之爾白受之、亦白賜之焉。
{{verse|10|9}}金銀銅錢、勿藏紳袋、不須行李、莫需重衣、與鞋杖等物.
{{verse|10|10}}因工人本當得口糧也。
{{verse|10|11}}凡入鄉邑、必探其內、誰乃賢人、彼可居住、待出其邑、
{{verse|10|12}}時入其家、則祝賀之.
{{verse|10|13}}家人若賢、爾之祝福、可臨其門、家人不賢、爾之祝福、必反乎爾也。
{{verse|10|14}}有不接爾、不聽爾言者、既出、其家邑、則拂腳下之塵。
{{verse|10|15}}朕誠諭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摩拉二邑、比該邑之情形、將尤寬貸也。
{{verse|10|16}}朕卻差爾似羊入狼中、是故必爲巧捷似蛇、丹心似鴿也。
{{verse|10|17}}謹慎世人、因世人將解爾憲會、拷爾公學之中.
{{verse|10|18}}又將送爾到君憲、因朕立憑據示之、併異族類焉。
{{verse|10|19}}當解究之時、勿慮、怎何可言、蓋于屆期、必將賜爾所講之語、
{{verse|10|20}}非爾巳言、乃天父之神爾內所言者。
{{verse|10|21}}且兄弟將互相賣送正法、父子亦然、併子兒逆弒父母。
{{verse|10|22}}又爲朕名、眾將怨爾也、然恆耐及終者、可保全也。
{{verse|10|23}}倘於此邑見迫則逃他邑、朕誠告諭、以色列諸邑、不得周流、待人之子臨至矣。
{{verse|10|24}}門生不超於師、僕婢莫越於主焉。
{{verse|10|25}}門生爲如師、僕婢爲如主、則足矣、倘若稱家主爲鬼頭、況家人乎。
{{verse|10|26}}故勿懼之。蓋無隱微、並不顯明、又無秘密、並不露出者也。
{{verse|10|27}}朕在暗地所諭爾、必在光地述之、附耳細聽者必在屋頂必宣明也。
{{verse|10|28}}其能殺身、而不能殺𠇌者、不須懼之、然能壞身連𠇌在地獄者、寧須畏之也。
{{verse|10|29}}雀鳥二隻、豈非一分銀而賣乎、但其中一隻、若非爾上父之意不隕地也。
{{verse|10|30}}連爾首髮、皆見算矣。
{{verse|10|31}}是故勿懼、爾超於雀鳥多也。{{批|太兄自證是 上帝之子、}}
{{verse|10|32}}但凡世人之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認之.
{{verse|10|33}}但凡世人之前不認朕、即在天朕父之前、朕亦不認之也。
{{verse|10|34}}莫想朕臨在地使太平也、朕來非立太平、乃使刀也。
{{verse|10|35}}蓋朕至、令子違父女逆母、媳背姑焉。{{批|今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騐矣、欽此、}}
{{verse|10|36}}又人之仇、爲其家人也。
{{verse|10|37}}有愛父母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有愛子女過於朕者、朕不堪取也。
{{verse|10|38}}又不肯負十字架隨朕者朕亦不堪取也。
{{verse|10|39}}貪其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爲朕捐軀者、必著之也。
{{verse|10|40}}接爾者、猶接朕也、又接朕者、接所遣朕者也。
{{verse|10|41}}有接聖賢、因聖賢之名者、必得聖賢之報也、又接義人、因有義人之名必得義人之賞也。
{{verse|10|42}}此小子之一、因門生之名、若惟以一杯冷水給飲者、朕誠諭爾、不必失其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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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遇有命十二門人畢、遂離彼週巡諸邑、教訓、傳道焉。○
{{verse|11|2}}且約翰在監裏、聞知基督所行之事、則遣二徒、
{{verse|11|3}}問基督曰.其當來者、是爾乎、抑宜望他人乎。
{{verse|11|4}}基督答曰、往告約翰所見聞之情.
{{verse|11|5}}瞽者得見.蹶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聞福音之道.
{{verse|11|6}}但凡爲朕不見怪者福祉矣。○
{{verse|11|7}}二徒既往、基督始對眾、論及約翰云、爾等出野、欲看何哉.豈看葦被風動乎。爾出野、欲看何哉、豈看人衣輕裘乎、卻衣輕裘者、侍於衙室矣。
{{verse|11|9}}然爾出野欲看何哉、聖人乎、朕又諭爾、超於聖人也。
{{verse|11|10}}蓋經所云朕遣本差爾面前、爾前修備本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11|11}}朕誠詔爾、婦女所生、卓越行浸禮師約翰者、未之有也、但在天囯之至賤者、亦大於他也、
{{verse|11|12}}自約翰行浸禮之日、至今天囯爲人強侵、又強人強奪之。
{{verse|11|13}}諸聖賢者兼律例迄於約翰預言、
{{verse|11|14}}又爾若願承其言、所該來之以利亞者、正乃斯人也。
{{verse|11|15}}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1|16}}此世之人、以何較哉.可比之孩兒、坐於街市、招伴侶曰、吾已吹簫、爾又不跳吾唱悲曲、爾又不哭。
{{verse|11|18}}蓋約翰來、不飲非食、則人謂係犯鬼者、
{{verse|11|19}}惟人之子來飲食、人則曰、且看貪食飽飫、並稅吏、惡徒之友也然智之子、立智者之義也。○
{{verse|11|20}}且有城邑內行神蹟之至多、卻不悔改也、因而基督起責之曰。
{{verse|11|21}}嗟乎砢喇汛嗟乎、伯賽大、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于土羅及西頓、有行之者、則彼兩邑、早已悔罪、併衣麻坐塗炭也。
{{verse|11|22}}然朕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土羅及西頓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焉。
{{verse|11|23}}又曰、嗟乎、迦百拏翁爾昇及天堂、將墜下地獄、蓋在爾中所經行之神蹟、若古時在瑣頓有行之者、則彼邑今日尚存也。
{{verse|11|24}}然朕詔爾在公判之日、瑣頓地之咎比爾之咎、尤寬貸也。○
{{verse|11|25}}當時基督對曰、讚譽神父、天地大主、因是情隱、於自賢機巧之人、反顯現之與赤子矣。{{批|太兄明明自証是 上帝之子、}}
{{verse|11|26}}是也尊父、因父之聖旨、正如是也、
{{verse|11|27}}吾父以萬物交我、然神父之外、無人識神子、又除神子、及神子所欲啟示者之外、無人識神父也。
{{verse|11|28}}凡苦勞負重者、俱來就朕、朕即賜安也。
{{verse|11|29}}朕乃溫良心情謙遜、故受朕軛、由朕而學、則爾心可得安。
{{verse|11|30}}本軛乃易、所委負物乃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維時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既饑、則起摘穗而食之。
{{verse|12|2}}法利西之徒見此、語基督曰.正安息日、門生所行、非在安息日宜行之也。
{{verse|12|3}}曰、爾豈不讀、昔者大辟與陪行者、饑時所爲之事乎.
{{verse|12|4}}即是入上帝之殿堂、而食其臺上之餅。此餅非他所宜食、又非從人可食、獨祭司宜食之也。
{{verse|12|5}}論律法、祭司在上帝之殿、狎侮安息之日、又無辜爾亦未讀乎。
{{verse|12|6}}惟朕詔爾、在此有人、比殿堂尤大也。
{{verse|12|7}}經云、朕要憐憫並無祭祀、若知此者、則不責無辜者、
{{verse|12|8}}蓋人之子、亦乃安息日之主矣。○
{{verse|12|9}}基督離彼適入公學.
{{verse|12|10}}內卻有人、其手衰、因欲藉故告基督、問之曰、安息日醫病、宜否。
{{verse|12|11}}曰、爾中何人、有羊一隻、如於安息日陷坑、豈不挈舉之乎.
{{verse|12|12}}況人比羊、豈不越好多乎。故在安息日行善者所宜也。
{{verse|12|13}}遂詔其人曰、伸手、即伸之、就得痊、如他手焉。
{{verse|12|14}}惟法利西人出去、設謀爲基督、如何壞之。○
{{verse|12|15}}基督知此、則離彼、又眾庶隨之、而其醫諸人。
{{verse|12|16}}惟基督戒之、勿表明之也。
{{verse|12|17}}如是聖人以賽亞之言、徵驗云.
{{verse|12|18}}視朕特寵之子、觀朕所愛之人、朕心所喜悅者、朕以聖神將賦之、將其審事報異族類也。
{{verse|12|19}}朕子不爭、不嚷、不聽聲街上.
{{verse|12|20}}已折損之葦、其不斷之、尚殘之燈心、其不滅之、待其令審事勝焉.
{{verse|12|21}}是人之名、爲異族類所靠矣。○
{{verse|12|22}}遂有帶來犯邪鬼之人、又瞽、又啞、且基督醫之、使瞽者啞者、能見能言。
{{verse|12|23}}眾皆驚曰、此人莫非大辟之裔乎。
{{verse|12|24}}惟法利西之徒聽言、曰、彼逐邪鬼、獨持巴勒洗布、即邪鬼頭也。
{{verse|12|25}}基督自覺其念、諭之曰、凡囯互相分爭、將致荒蕪、又凡邑家互相分爭、不得安穩。
{{verse|12|26}}若魔逐魔則互相鬥、其郭何立哉。
{{verse|12|27}}朕若以邪鬼頭逐邪鬼、則爾子以何逐之乎、故其人將定爾罪。
{{verse|12|28}}然朕若以上帝之神逐邪鬼、則神之囯已臨爾焉。
{{verse|12|29}}誰敢入勇士之庫、搶其家物、但先縛勇士、後劫其庫、可也。
{{verse|12|30}}非合朕者、逆朕也、非與朕歛者、散也。
{{verse|12|31}}是故朕詔汝、凡咎過、褻瀆、可免其罪與人也.但褻瀆上主者、必不赦與人也。
{{verse|12|32}}凡謗人子者、可寬恕也、但瀆上主者、與之必不免咎戾、今世來生、並不與之赦也。
{{verse|12|33}}或以樹爲好、其菓亦好、或以樹爲惡、其菓亦惡、即以所結之菓、可認樹也。
{{verse|12|34}}噫、毒蛇之類乎、爾本爲惡、豈能言善乎、因心所充滿、口隨言也。
{{verse|12|35}}善人由其心積善、做出善事、惡人由其心積惡、亦出惡事矣。
{{verse|12|36}}朕詔爾知、凡人所述惡言、當公判之日、必問之也。
{{verse|12|37}}蓋依爾所言、汝爲義、又依爾所講、汝坐罪矣。○
{{verse|12|38}}遂數書士、及法利西人等、謂基督曰、願看先生行神蹟。
{{verse|12|39}}曰姦惡之世求神蹟、惟除非聖人、約拏之神蹟、未可給之看也。
{{verse|12|40}}如約拏三日三夜、在鯨魚腹內如是人之子、必三日三夜、在地之腹矣。
{{verse|12|41}}又尼尼瓦人、當公判日、必立起陪此代之人、且罪之、緣一聽約拏之教、尼尼瓦人即悔罪、然人大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2|42}}南方之娉、當公判日、必將立起並此代人、而罪之蓋侯娉自地極而來、聽瑣羅門之智情、然而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2|43}}污鬼離人、則遊荒野處、尋安、不得、
{{verse|12|44}}遂曰、不如轉回所出之室、既至、遇室空閒、掃清修飾矣。遂往另招七鬼、比巳越惡者、共入住焉。
{{verse|12|45}}而彼人之後情、比其先情、又更不好也、此惡世代正如是也。○
{{verse|12|46}}正言眾間、卻基督之母、兼其弟兄、竚外欲相談焉。
{{verse|12|47}}或謂之曰、慈母及兄弟佇外欲相敘焉。
{{verse|12|48}}基督詔報之人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12|49}}遂伸手指門人曰、視朕母暨、朕兄弟、因、
{{verse|12|50}}凡循在天之父聖旨者、乃朕兄弟、朕姊妹、及朕母親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日基督離家、坐於湖濱、
{{verse|13|2}}稠眾會就、基督登船而坐、惟眾悉立岸焉。
{{verse|13|3}}且基督以比喻多詔曰、卻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13|4}}正播之間、有種落路旁者、便鳥來盡食之矣。
{{verse|13|5}}有種落石地、彼無多壤、因無深泥而即萌也
{{verse|13|6}}日起而曝之也、因無根無柢、苗即槁也。
{{verse|13|7}}有種落荊棘中、而荊棘同發、蔓壓苗焉。
{{verse|13|8}}有種落好壤而結實焉、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焉。
{{verse|13|9}}即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13|10}}且門生就基督問曰、緣何以比喻語之哉。
{{verse|13|11}}詔曰蓋天囯之秘密、賜爾可識、惟不賜其識之。
{{verse|13|12}}人有者、可加與之、則有餘盛、乃人未有者、就其所有、必然奪去焉。
{{verse|13|13}}是故以比喻告之、因其看不見、聽不聞、併不會也、
{{verse|13|14}}正驗以賽亞之預言云、其聽者聞而不聰、其觀者看而不見、
{{verse|13|15}}斯民之心茅塞其耳難聽、其眼矇昧、恐目看、耳聽、心明、致悔改、又朕醫之。
{{verse|13|16}}然爾者、因眼見耳聽並有福矣。
{{verse|13|17}}朕誠詔爾、有多聖義者、甚願看爾所看者、而不得見也、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3|18}}且播種之比喻、可聽也。
{{verse|13|19}}其種落路傍者、比各人聽天囯之道、而不通曉、然其惡者至、以心內所種者搶去也。
{{verse|13|20}}且種落石地者、比人聽道、遂即悅然承之。
{{verse|13|21}}但自內無根、只存暫時、後因其道、遭難受害、隨即見怪也。
{{verse|13|22}}又種落荊棘中者、比人聽道、但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蔓塞其道、故無結菓矣。
{{verse|13|23}}然種落好壞者、比人聽道、亦曉之、遂結實、又出或百倍、或六十倍、或三十倍也。○
{{verse|13|24}}耶穌另設比喻、曰天囯之比、正似某人、以好種播其田者、
{{verse|13|25}}方人睡時、仇至、麥中撒稗而去、
{{verse|13|26}}其好苗發結實、又稗乃顯明。
{{verse|13|27}}維時庄家之僕來、語之曰、尊駕、豈非以好種播田、由何有稗乎。
{{verse|13|28}}曰敵行是、僕曰、主願吾往歛之。
{{verse|13|29}}曰、免也、恐歛其稗、亦同拔麥、
{{verse|13|30}}但容兩同生、迨及穫時、當穡之際、吾諭刈夫先歛其稗、綑束化炎、但麥收入本倉也。○
{{verse|13|31}}基督另設比喻諭之曰、天囯之比、像似芥子、人所將而種於田焉。
{{verse|13|32}}芥子爲萬種至微、但生起來、長於諸菜、成如樹木卻天空之鳥、來棲其枝也。○
{{verse|13|33}}基督再言比喻、曰、天囯之比、正像酵子、爲婦所拏、雜三斗麵中、待均發酵焉。○
{{verse|13|34}}基督言此諸情、以比喻誨眾、靡有比方、則不言之矣。
{{verse|13|35}}致驗聖人之語云、朕以比喻將開口、述陳自開闢以來所秘藏者也。○
{{verse|13|36}}基督撤眾進家時、門生就之曰、田稗之比喻、請解我。
{{verse|13|37}}基督詔曰、播好種者、人之子也。
{{verse|13|38}}田者世間也、好種者、天囯之民也、稗者、惡魁之人也、{{批|今天地安息期至、 爺哥下凡、斬邪留正、收麥焚稗騐矣、義人享福在天父之囯騐矣、欽此、}}
{{verse|13|39}}敵撒稗者、魔鬼也、穡時者、世界之窮也、刈禾者、天使也。
{{verse|13|40}}正像歛稗、綑束化炎、此世界窮時一然。
{{verse|13|41}}人子必差其天使、撮出囯中各犯誡、並行惡者、
{{verse|13|42}}投入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焉。
{{verse|13|43}}當時義人將燿煜如太陽、在天父之囯也。凡有耳聞者、必聽也。○
{{verse|13|44}}再者天囯相倣寶物、藏於田中、人既遇之、則匿之、心喜往去盡賣凡所有者、遂買其田焉。○
{{verse|13|45}}天囯又像商賈尋寶珍珠、
{{verse|13|46}}既遇一珠價最高者、將凡所有者、盡賣之以買其珠也、○
{{verse|13|47}}又天囯之比、如罟綱拋入諸海、捕各項魚、{{批|擇美擲夕騐矣、欽此}}
{{verse|13|48}}既滿拖上岸來、人遂坐下、擇其美者入籠、其歹者擲去也。
{{verse|13|49}}夫世末一般、天使將出、分惡出義中、
{{verse|13|50}}投惡諸炎爐、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13|51}}基督曰、通斯諸情乎曰吾主然也。
{{verse|13|52}}曰故凡書士、博學天囯之道者、如家長由其庫中、取出新舊物焉。○
{{verse|13|53}}基督言比喻畢、則往去矣、
{{verse|13|54}}既來本邑、遂在公學教訓、致人驚異曰斯智、斯能、焉及此人乎。
{{verse|13|55}}豈非木匠之子乎、其母莫非稱馬利亞及其兄弟、也哥伯、約西、西門、併猶太乎、
{{verse|13|56}}其姊妹豈非偕我乎、此人何得斯諸情哉、遂怪之。
{{verse|13|57}}耶穌曰、聖人惟在本囯本家非尊貴也。
{{verse|13|58}}然因其不信、故在彼不行多神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希羅得侯聞基督之風、
{{verse|14|2}}則語其屬曰、此乃行浸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故行靈蹟焉。○
{{verse|14|3}}夫希羅得擒約翰綑而囚之、爲其弟非立之妻、希羅底亞之事、
{{verse|14|4}}因約翰曾諫侯曰、公有之非宜也。
{{verse|14|5}}侯遂欲殺約翰、惟懼百姓、因眾視約翰、如聖人也。
{{verse|14|6}}適希羅得生誕、希羅底亞之女、中間跳舞、
{{verse|14|7}}希羅得喜之、誓許不論所求、必賜也。
{{verse|14|8}}女先奉母囑曰、以請浸禮師約翰之首、盤上賜我也。
{{verse|14|9}}侯憂、惟因發誓、又因同席者乃命賜之。
{{verse|14|10}}遂差役斬約翰在獄、
{{verse|14|11}}置首盤上、賜女、又女交母焉。
{{verse|14|12}}門人遂就提屍而葬之、前來以斯情報基督矣。○
{{verse|14|13}}基督聞知、離彼、下船、而往野處、私在、大眾聽此、即出諸邑步從。
{{verse|14|14}}基督出來、看有群眾、則憐之、醫其疾病。○
{{verse|14|15}}臨暮、門人就之曰、此乃荒地、時又將晚、請散眾往鄉、自買食物也。
{{verse|14|16}}基督曰、不須往去、爾供之食、可也。
{{verse|14|17}}曰、在此獨有五餅、兩魚。
{{verse|14|18}}曰帶之來此也。
{{verse|14|19}}遂命眾偃草、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擘之、給餅門人、又門人轉交眾民。
{{verse|14|20}}眾食飽、收拾零碎剩物、充十二筐矣。
{{verse|14|21}}夫食者除婦幼之外、約五千人矣。○
{{verse|14|22}}基督即摧門人登船、先渡、待自撤眾。
{{verse|14|23}}撤眾後、基督獨自登山、祈禱、晚時、已獨在彼。
{{verse|14|24}}適船湖中、風逆、浪涌。
{{verse|14|25}}夜四更時基督即往就之、行於湖面。
{{verse|14|26}}門生見之行遊湖面、驚駭曰、莫非妖氣、就惶怖唬喊。
{{verse|14|27}}基督即曰、係朕也、安心勿驚。
{{verse|14|28}}彼得羅答曰、如乃吾主令我行水面、就爾也。
{{verse|14|29}}曰來也。彼得羅離船、行水、欲赴基督。
{{verse|14|30}}見風暴、則驚、始沉、喊曰、吾主救我。
{{verse|14|31}}基督隨伸手援之、曰、噫、少信之人、因何疑乎。
{{verse|14|32}}兩人上船風息。
{{verse|14|33}}船人來伏拜、曰、爾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4|34}}過湖、抵其尼措烈地。
{{verse|14|35}}其土人識之。遂差報該四方、帶諸病人、
{{verse|14|36}}切求基督、只摸衣邊、但凡摸之者、即得醫痊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維時有也路撒冷、書士法利西徒、就基督曰、
{{verse|15|2}}汝門生食餅之時、不濯手、犯古者之遺法、怎何。
{{verse|15|3}}答曰、因何爾等、以汝古傳、倒犯上帝之律例乎。
{{verse|15|4}}蓋上帝命云、孝順父母、咒父母者、必致死罪也、
{{verse|15|5}}惟爾云、凡對父母說、此乃祭物、由我何可須用、則斷非恭敬父母矣。
{{verse|15|6}}如是、因古傳、爾廢上帝之法矣。
{{verse|15|7}}偽善之徒乎、善哉、以賽亞昔指爾預先云、
{{verse|15|8}}此民口稱唇讚就朕、惟其心懷、離朕遠焉。
{{verse|15|9}}其傳之教法、惟人所設、而徒然尊敬朕矣。
{{verse|15|10}}且基督招眾曰、宜聽且明也。
{{verse|15|11}}所入口者、不污人也、乃出口者、此污人時。
{{verse|15|12}}門生就之曰、法利西徒聽言見怪、師不知乎。
{{verse|15|13}}答曰、凡樹非天父所栽者、必得除根也。
{{verse|15|14}}不管他也、其乃瞽引瞽者、且瞽引瞽者、兩者陷溝洫也。
{{verse|15|15}}彼得羅曰解我其比喻。
{{verse|15|16}}基督曰、爾亦最昧乎。
{{verse|15|17}}豈不知、凡入口者、通於肚腹、遂運化、
{{verse|15|18}}但出口者、由心而起、此浼人也。
{{verse|15|19}}心中發出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掠、誣證、妄稱悉污人也.
{{verse|15|20}}但手不洗而食、斯無穢人也。○
{{verse|15|21}}基督離彼、往土羅及西頓等地方。
{{verse|15|22}}卻有迦南婦、出其境來、對基督呼曰、主乎、大辟之子、顧憐我矣、吾女犯鬼甚苦。
{{verse|15|23}}惟基督一句不對。門生就求曰、此婦隨我呼喊可放也。
{{verse|15|24}}答曰、吾特奉差、顧以色列家之失羊而巳。
{{verse|15|25}}婦來拜之曰、我主、祐我。
{{verse|15|26}}曰將子女之餅、擲之與狗者、非所美也。
{{verse|15|27}}婦曰、主言是也、但主之桌下落碎之物、狗亦食之。
{{verse|15|28}}基督遂應道、婦大有信德、可得如意。自此時女亦痊也。○
{{verse|15|29}}方基督離彼、近加利利湖登山、坐下、
{{verse|15|30}}且大眾多人就之、帶同跛者、瞽者、啞者、殘疾者、另有多人、俱置足下、基督遂醫之。
{{verse|15|31}}則啞能言、殘得痊、跛能行、瞽能見、眾庶見之、驚訝、稱讚以色列民之上帝也。○
{{verse|15|32}}基督招門生、曰、吾憐眾人、三日偕朕、無有所食、肚饑撤歸、朕所不願、恐路上失𠇌矣。
{{verse|15|33}}門生曰、在此野地、怎得其餅足以飽眾多。
{{verse|15|34}}基督問曰、有多少餅。曰、七餅、另些魚子。
{{verse|15|35}}基督命眾偃地、
{{verse|15|36}}取七餅、兼魚、謝畢、賜門生、門生給眾。
{{verse|15|37}}眾食得飽、收拾剩零碎滿七籃矣。
{{verse|15|38}}夫其食者、除婦幼外共四千人矣。○
{{verse|15|39}}既撤眾歸基督上船而抵抹大拉之郊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法利西徒、並撒篤之徒、就來試惑基督、請示之以兆祥由天也。
{{verse|16|2}}基督詔曰、暮時紫色、爾云、必有晴天。
{{verse|16|3}}朝天有霞靉、爾云、今日必有狂風。嗟、偽善者乎、天面汝能辨別、惟時瑞不能識矣。
{{verse|16|4}}姦惡世代求看兆祥、惟除聖人約拏之兆、另無神蹟可給之看、遂別之往焉。○
{{verse|16|5}}門生渡來、不記帶餅。
{{verse|16|6}}基督謂之曰、慎戒法利西兼撒篤徒類之酵也。
{{verse|16|7}}門人相論曰、此因我未帶餅。
{{verse|16|8}}基督會意、曰、噫少信之類乎、緣何相論、因未帶餅哉。
{{verse|16|9}}爾未通曉、記得五餅分與五千人後拾幾多筐乎、七餅分與四千人、後拾幾多籃乎、
{{verse|16|11}}如何不明朕戒、法利西 撒篤徒、類之酵者、非論餅也。
{{verse|16|12}}門人方會意、基督所戒、非論餅酵、乃論法利西並撒刺門之教也。○
{{verse|16|13}}基督至非立皇城之郊、則問門人曰、人謂人之子誰乎。
{{verse|16|14}}曰有人說行洗禮師、約翰、有人說以利亞、有人說也哩米亞、或聖賢之一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等說朕誰乎。
{{verse|16|16}}西門 彼得羅曰、爾乃基督、永生上帝之子也。
{{verse|16|17}}基督答曰、約拏之子、西門有福也、蓋非由人類也、以此事詔汝、乃朕父在天者詔之也。{{批|基督爲 上帝之子、 太兄及門生齊証皆然、欽此、}}
{{verse|16|18}}朕又詔汝、爾即乃磐、又朕建公會在此磐上、而地獄門之權、不得勝之也。
{{verse|16|19}}朕亦賜爾天囯之鑰、凡地上所鎖者、在天亦鎖焉、又爾地上所開者、在天亦開焉。
{{verse|16|20}}基督逐禁門人、曰、切勿報人知、朕乃耶穌、即基督者、○
{{verse|16|21}}自此以後、基督始詔門生云朕必赴也路撒冷、由長老祭司、書士等之受多苦害、見殺、然第三日復活也。
{{verse|16|22}}故彼得羅執手起諫曰、主切不可、此事不成爲幸。
{{verse|16|23}}基督轉身、謂彼得羅曰、惡敵退去、爾正礙朕、蓋爾所顧者、非上帝之情、乃世人之情也。○
{{verse|16|24}}且基督詔門人曰、凡欲從朕、必然克已、即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16|25}}欲保全生命者、必泯沒之、但爲朕捐命者、必著之也。
{{verse|16|26}}即獲天下而靈𠇌、沉淪者、人有何益哉、又以何價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16|27}}夫人子必來、帶其天使、乘天父之榮、而報與各人、依其本行也。{{批|今 太兄來矣、欽此、}}
{{verse|16|28}}朕誠詔爾、有人佇在此、必不見死、待看人子來於其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及弟約翰、私登高山.
{{verse|17|2}}當門人之前、基督變化、其容燿煜如太陽、其衣爲皓如光焉。
{{verse|17|3}}卻摩西 以利亞等出現、與之相論也。
{{verse|17|4}}彼得羅奏基督曰主也、吾等在此爲幸、如悅在此、我搭三廬、爲爾一間、爲摩西一間、爲以利亞一間也。
{{verse|17|5}}正說之間、卻有輝雲掩蔽之、由雲中出聲云、此朕愛子、朕所悅意者、宜聽之也。{{批|雲中出聲 基督爲 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7|6}}門人聽之俯伏、尚又惶怖也。
{{verse|17|7}}惟基督就來撫之、曰、起來、勿懼也。
{{verse|17|8}}門生仰目只見基督、並無他人。
{{verse|17|9}}正下山時、基督命門人曰、此天啟之情、勿報人知、待人子死後復生也。○
{{verse|17|10}}門人問曰、書士言云、以利亞必先至如何。
{{verse|17|11}}基督答曰、以利亞先至、以復興諸事.
{{verse|17|12}}但朕詔爾、以利亞既至、人又不認之、乃任意待之矣、如是人子亦將被此人受害焉。
{{verse|17|13}}門人方知、基督所言者、指行浸禮師約翰也。○
{{verse|17|14}}時至眾所在、有人就基督跪、曰、
{{verse|17|15}}主憐小兒、其顛狂甚苦、屢跌諸炎、屢跌諸水.
{{verse|17|16}}又帶之到門人、惟其不能醫之。
{{verse|17|17}}基督詔曰、吁嗟、無信背逆之流、朕偕住、耐爾幾久且帶小子來此也。
{{verse|17|18}}基督斥邪鬼、遂出、孩子自此時愈矣。
{{verse|17|19}}門人方就基督私問曰、吾逐邪鬼不得、何哉。
{{verse|17|20}}基督詔之曰、因爾不信也。朕誠詔爾、若有信德似芥種之微、可命斯山由此移彼、山即必移矣.又爾無所不能也。
{{verse|17|21}}然非守齋、祈禱、此等不得逐出也。○
{{verse|17|22}}方居加利利之時、基督詔門生曰、人子必見賣付與人手.
{{verse|17|23}}其殺之、後三日必復活矣.因此門人悲悼不勝也。○
{{verse|17|24}}當入迦百拏翁有納稅者就彼得羅、曰、尊師有納稅否。
{{verse|17|25}}曰納彼得羅入屋、基督開言曰、西門何意哉、此世之長、納誰人之餉稅、或家屬或異人乎。
{{verse|17|26}}彼得羅曰、異人也。曰是則家屬可蠲免歟。
{{verse|17|27}}但免觸犯、汝且往海投釣、先上釣者、取之、開魚口、著有銀半兩、此銀可取之、爲朕與汝納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維時、門人就基督曰、在天囯者、誰卓越乎。
{{verse|18|2}}基督招赤子、立在中間.
{{verse|18|3}}曰、朕詔告爾、若非感化、成如赤子、爾不得入天囯也。
{{verse|18|4}}故凡自謙、似此赤子、正爲卓異於天之囯也。
{{verse|18|5}}凡顧朕名、接此赤子者、即接朕也。
{{verse|18|6}}但誘惑信朕小子之一者、寧有磨石繫頸、溺於海淵矣。
{{verse|18|7}}嗚呼世界爲誘惑之弊、蓋誘惑乃所必有、惟引人誘惑者、貽禍矣。
{{verse|18|8}}故自手親足累爾則割去之。與其有雙手、雙足投入永炎、寧可殘跛、而進常生矣。
{{verse|18|9}}倘眼睛累爾、則挖去之與其有雙眼、墮落地獄之炎、寧可單眼、進常生矣。
{{verse|18|10}}慎勿輕忽一小子、因朕詔爾、在天堂、其神使者恆見在天父之面也。
{{verse|18|11}}蓋人子臨世、爲救所失者矣。
{{verse|18|12}}倘人有羊百隻、而一隻迷失、爾等意想如何、豈非以九十九隻、遺於山野、自往尋所亡者乎。
{{verse|18|13}}幸若遇之、朕誠詔爾、爲遇著、之羊必喜過於未曾迷路之九十九隻者。
{{verse|18|14}}如是、一小子泯沒者、非在天父之前有其旨也。
{{verse|18|15}}倘兄弟犯罪於爾、遂往自私、必責其過、其若肯聽、汝幸獲兄弟、
{{verse|18|16}}不聽另帶一二人、因以兩三口供、各言安穩矣。
{{verse|18|17}}尚且不聽、則告公覲、不聽公覲、則視之如異人、稅吏者類可也。
{{verse|18|18}}朕誠詔爾、凡所綁縛於地者、必綁縛於天、又爾凡所放於地者、必釋於天焉。
{{verse|18|19}}朕又詔爾、若爾兩人、合意於地、凡所求事、則朕父在天將允准之矣。
{{verse|18|20}}蓋不論何處、有二三人、托朕名而集者、朕則必在其中矣。○
{{verse|18|21}}當時、彼得羅奏之、曰、吾主也、兄弟犯我、吾當赦之、幾多次乎、至七次、可否。
{{verse|18|22}}基督曰、朕不說七次、乃七十乘七次也。
{{verse|18|23}}是故天囯可比人長、要與其屬對算。
{{verse|18|24}}正起算間、帶來一屬、欠銀萬觔.
{{verse|18|25}}既無可填債、長命賣自併妻孥及凡所有者、以填債也。
{{verse|18|26}}屬伏拜曰、請長寬限、待吾完繳矣。
{{verse|18|27}}其屬之長、憐而釋之、且免其債也。
{{verse|18|28}}此屬既出、遇一同僚、負債十兩、遂擒扭之曰、爾所負債、可即墊還也。
{{verse|18|29}}同僚遂俯伏、求曰、請寬限、待吾盡還矣。
{{verse|18|30}}其不肯、乃將之禁下獄、待其墊債也。
{{verse|18|31}}且同僚等、正見所行、則太憂之、遂來而將諸情報長。
{{verse|18|32}}長招其僕、曰、爾惡奴才、方欠大債、既然懇求、吾盡免之、
{{verse|18|33}}豈不當憐同僚、猶吾憐爾乎。
{{verse|18|34}}長遂發怒、解與刑司、待其完繳債也。
{{verse|18|35}}基督又曰、汝等各人、若非盡心赦免兄弟之罪、即朕父將待爾亦然。○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基督言訖、去加利利、進猶太境內、即約耳但河外之地。
{{verse|19|2}}則有眾多隨之、又基督在彼醫之矣。○
{{verse|19|3}}法利西人來試之、曰、因凡故出妻爲宜否。
{{verse|19|4}}詔曰、爾豈未讀書內所云、當初造人者、造之男女也。
{{verse|19|5}}則云、緣此人可離別父母、附戀本妻、又夫婦兩人、可爲一體也。
{{verse|19|6}}如是夫婦非爲兩人、乃合一體耳、且上帝所合者、無人可分也、
{{verse|19|7}}曰摩西伸諭、交妻分書、出之何哉。
{{verse|19|8}}曰、因爾心硬、摩西容爾出妻、但自當始、非然。
{{verse|19|9}}又朕詔爾、若妻無淫而出之、娶他婦者、則自行姦、又娶所出之婦者、亦行姦焉。
{{verse|19|10}}門人曰、人交妻之事、如是莫若不娶。
{{verse|19|11}}曰、眾人不能納是言、惟人所賜者、可納之矣。
{{verse|19|12}}蓋有無勢人、自母胎本然、又有閹人、被人割勢者、亦有爲天囯自閹者。即能取此言者、可取之也。○
{{verse|19|13}}遂有帶孩兒、求基督將手、按之祈禱、然門人責之。
{{verse|19|14}}基督曰、容孩兒就朕斷勿阻之、因得天囯者、乃斯兒類也。
{{verse|19|15}}遂與之按手、後往焉。○
{{verse|19|16}}卻有人來曰、善師、吾行何善、可享常生乎。
{{verse|19|17}}基督曰、何稱朕善哉、善者獨一、乃上帝也、但欲進生、宜守其誡。
{{verse|19|18}}曰何誡。基督曰、勿殺、勿淫、勿偷、勿妄證、
{{verse|19|19}}恭敬父母、愛他如已。
{{verse|19|20}}少年者曰、此諸情自幼盡守、還有何缺乎。
{{verse|19|21}}基督曰倘願德全、往賣家業、賙濟貧窮、則獲財於天、且來從朕矣。
{{verse|19|22}}少年聞言、憂然往去、緣家業盛矣。○
{{verse|19|23}}基督詔門人曰、朕誠詔爾、富人進天囯、難矣哉。
{{verse|19|24}}朕復詔爾駱駝通針眼、比富人進神囯者、尤更易事矣。
{{verse|19|25}}門人聽此、驚駭不勝曰、誰能得救哉。
{{verse|19|26}}基督顧之曰、人果不能此、惟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9|27}}彼得羅曰、吾卻棄諸物、而隨主、吾何得乎。
{{verse|19|28}}基督曰、朕誠詔爾、爾等從朕、於復興之際、適人子坐榮位之時、爾亦可坐十二座上、審以色列十二支派也。
{{verse|19|29}}凡爲朕名捨棄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妻拏、田畝者、可領百倍、併接永生矣。
{{verse|19|30}}然多人首先將退尾後、並尾後者可升首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天之囯正像家長、清早出街僱人入葡萄園、
{{verse|20|2}}與工人相約、日給一錢、差入葡萄園矣。
{{verse|20|3}}上午再出、見有他人、虛竚於市、
{{verse|20|4}}又謂之曰、爾等亦入園、又凡所宜者、我給爾也、其人遂入。
{{verse|20|5}}正午又出、下午亦然、且作一般。
{{verse|20|6}}將約酉時、出去、即遇他人閒竚、則語之曰、因何竚此終日閒手乎、曰、無人僱我、曰、爾又赴園、凡所宜者、爾等必領之也。
{{verse|20|8}}既晚、園長諭管事者曰、喚其工人、即墊工錢、起由終尾、迄於首先者也。
{{verse|20|9}}且酉時被僱者來、各人俱受一錢。
{{verse|20|10}}惟首先者暗想、必領尤多、至時、各人亦受一錢矣。
{{verse|20|11}}受之、則嗟怨家長、
{{verse|20|12}}云、此尾後者、作工一時、然如我一均作之、終日負勞當熱者乎。
{{verse|20|13}}園長語其一人曰、友乎、吾不以非義待爾、豈非相約、日給一錢乎。
{{verse|20|14}}今所有者、取之往去。吾願給此尾者、如爾也。
{{verse|20|15}}以我本物、隨意施之、豈非合宜乎、看我乃善、爾眼豈惡乎。
{{verse|20|16}}如是尾後者、成爲首先、並首先者、墮爲尾後也。蓋被招者多、惟彼擇者少也。○
{{verse|20|17}}基督將赴也路撒冷、路上私接、詔十二門人、曰、
{{verse|20|18}}夫朕上也路撒冷、又人之子必解到祭司書士等之手、被定死罪案、
{{verse|20|19}}後解異族類、見戲、受撻、及釘十字架、惟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20|20}}且西庇太二子之母、陪兒同來、伏拜基督、自有所求。
{{verse|20|21}}基督曰、爾欲何求哉。曰、此二子、在主之囯以一子、坐在右、一在左也。
{{verse|20|22}}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朕將飲之杯、爾豈能飲朕受浸禮、爾豈能受、曰、能、
{{verse|20|23}}曰汝飲朕杯、及朕所受之浸禮、即汝亦受其浸禮也、但坐朕左右、非朕可賜、即乃朕父也所預定者。○
{{verse|20|24}}十門人聽此、則怨二兄弟、
{{verse|20|25}}惟基督召來、詔之曰、異族之長、掌治、其大人管束之、乃爾所知也。
{{verse|20|26}}但爾中不然、乃汝中欲爲魁者、宜爲爾役、
{{verse|20|27}}又欲爲長者、宜爲爾僕也。
{{verse|20|28}}正如人子之來、非爲役人、乃爲人役而捐軀以爲贖人多矣。○
{{verse|20|29}}既出也哩砢、眾多隨之。
{{verse|20|30}}夫有二瞽、坐於路旁、聞基督經過、則呼喊曰、大辟之子、吾主乎、恤憐我矣。
{{verse|20|31}}眾人責示緘口、惟瞽者愈喊曰、大辟之裔、吾主乎、祈矜憐我矣。
{{verse|20|32}}基督止步、喚之來曰、爾等欲朕何爲哉。
{{verse|20|33}}曰祈主開目矣。
{{verse|20|34}}基督憐之、摸眼、眼即再見、而其人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漸近也路撒冷、來伯法其、到橄欖山時、基督差二門人、
{{verse|21|2}}諭之曰、往對面鄉、即遇驢母羈住、驢子同在解之、牽來也。
{{verse|21|3}}倘有人言語、可云、吾主須用之、其即必差之也。
{{verse|21|4}}此皆得成、以驗先知師之言語云、
{{verse|21|5}}告明旬女、卻爾君王臨汝、溫柔、騎驢、即畜牲子也。
{{verse|21|6}}門人遂往、循基督之命而行.
{{verse|21|7}}即牽驢母子、驢上掛衣、扶基督騎焉。
{{verse|21|8}}又大眾鋪衣在路、他人斫木之枝、撒之於路上。
{{verse|21|9}}又前往後從眾人呼曰、萬福歸大辟之子、因上主之名而來者、福矣、萬福歸之於主處矣。○
{{verse|21|10}}既入也路撒冷、舉城鬧熱、人曰、此何人哉、
{{verse|21|11}}眾曰、此乃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之聖人、基督也。○
{{verse|21|12}}且基督進上帝之殿、將殿內買賣者悉逐之、併換錢者之桌、賣鴿者之椅、悉推倒.
{{verse|21|13}}曰經云、朕室必稱祈禱之室、惟爾變之爲盜賊之、巢矣。○
{{verse|21|14}}且瞽者、跛者、殿內就之、惟基督療之。
{{verse|21|15}}且祭司書士等、見其所行非常、又聽殿內孩童呼云、萬福歸大辟之子、則發怒.
{{verse|21|16}}謂基督曰、此等所說者、爾豈不聞乎。基督曰、是也、經云、由孩兒哺乳之口、朕成讚美者、爾豈未讀乎。○
{{verse|21|17}}基督遂離之、出城往伯大尼邑面宿彼。○
{{verse|21|18}}次早回城、基督覺饑.
{{verse|21|19}}路旁見着無花菓樹、就之但不着其菓、只葉而已、故詔之曰、此後永無結菓焉.瞬息樹枯矣。○
{{verse|21|20}}門人看之、吃驚曰、其樹頃間時枯哉、
{{verse|21|21}}基督詔曰、朕誠詔爾倘有信德並不疑、即不獨其無花菓之事而行、乃雖語此山、往去投海、亦得成焉.
{{verse|21|22}}又不論何事、若祈禱而求且信、則可承之也。○
{{verse|21|23}}基督入殿、正教訓之間、祭司氏之長老等、就之、曰爾以何權行此、卻封爾是權者誰哉.
{{verse|21|24}}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若此可言、朕亦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5}}約翰之浸禮由何、抑由天乎、抑由人乎、其相議、曰、若云、由天、必曰、因何不信哉.
{{verse|21|26}}若云、由人、吾乃畏眾、因眾敬約翰爲聖人也。
{{verse|21|27}}即對基督、奏之曰、不知也。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21|28}}惟爾何意哉、或人有二子、就其長曰、兒往、今日在葡萄園、作工也。
{{verse|21|29}}對曰、不肯、惟後悔悟而去。
{{verse|21|30}}就次子、亦言如是、對曰、父、吾肯、惟其不去。
{{verse|21|31}}今二子之中、誰遵父命乎、曰長子。基督曰、朕誠詔爾、稅吏娼妓等、先爾進神囯矣。
{{verse|21|32}}蓋約翰就爾以義道、爾又不信、惟稅吏娼妓等、信之、又爾見此、後亦不悔而信之也。○
{{verse|21|33}}基督曰另聽比喻、某家長栽葡萄園、四面圍籬笆、中間置庄宅、建樓、租之與農人、遂往他處去矣。
{{verse|21|34}}臨菓之期、差役見農得受其菓。
{{verse|21|35}}惟農夫捉役、撻一、殺一、以石擊一也。
{{verse|21|36}}復差他役、比前尤多、惟待之一然。
{{verse|21|37}}後遣其子至之、云、其必敬畏吾子矣、
{{verse|21|38}}惟農夫見其子、則相議、云、此其子嗣、不如殺之、且據其家業矣。
{{verse|21|39}}故捉之、推出葡萄園、而殺之也。
{{verse|21|40}}夫園長既來、如何處治農夫哉。
{{verse|21|41}}曰、痛剿那惡黨、將其園租他人、照時納菓者也。
{{verse|21|42}}基督曰、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爲屋隅巨石、行是無非至上主、而奇哉、在朕眼矣。
{{verse|21|43}}是故朕言、神囯必奪於爾、轉與他民、所結其菓者也。
{{verse|21|44}}有人跌此石上者、必見破、惟此石落於人者、必碎之也。
{{verse|21|45}}且祭司法利西徒、聽此比喻、遂覺其言指己、
{{verse|21|46}}故謀捉基督、惟懼眾庶、因無不以基督爲聖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基督詔畢、復設比喻曰、
{{verse|22|2}}天囯正像侯長爲子設婚筵。
{{verse|22|3}}遂差其役、邀婚筵客惟不肯來、
{{verse|22|4}}再遣他役云、告諸客知、卻我筵備便、我牛隻肥畜已宰、悉皆備矣、請赴筵也。
{{verse|22|5}}惟彼忽略往去、有人往其田、有人去買賣矣。
{{verse|22|6}}其餘捉役、凌辱、誅戮之也。
{{verse|22|7}}長聽、則怒、遣出兵卒、剿其兇手、盡焚其邑也。
{{verse|22|8}}後語諸役曰、婚筵果便、惟賓客不堪焉。
{{verse|22|9}}可往通路之街、請凡所遇者赴筵也。
{{verse|22|10}}其役出街、集凡所遇者、不論善惡、致客滿筵處也。
{{verse|22|11}}長入觀客、而看一人、不穿筵禮衣服、
{{verse|22|12}}故語之曰、友無筵衣、何如進此乎、惟其不言。
{{verse|22|13}}長則命隸曰、綑其手足、逐出極暗之所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2|14}}蓋奉召者多、見選者少也。○
{{verse|22|15}}維時法利西徒去、計謀、或以言語可累基督。
{{verse|22|16}}遂差本徒、與希羅得黨者、就之、曰、吾知師乃真人、誠傳上帝之道、併不理何人、不顧人之體面。
{{verse|22|17}}是故語我何意、供納侯長、宜否。
{{verse|22|18}}惟基督看破惡計、曰、噫、奸詐之人乎、因何誘朕、
{{verse|22|19}}以納稅之錢、請給朕看。遂帶錢一文、與之。
{{verse|22|20}}基督曰、是像號原屬誰乎。
{{verse|22|21}}曰屬侯長。曰、屬侯長之物、進之侯長所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2|22}}聽者即奇、離之往去矣。○
{{verse|22|23}}當日撒篤之徒所言云無復活之理、來問基督、曰、
{{verse|22|24}}師凡情也道人娶妻而死、其妻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改嫁他人、未幾而改嫁夫又死矣、其妻又仍改嫁、夫至第七亦然、
{{verse|22|27}}眾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2|28}}故復生之際七人之中、誰得此妻、因諸人娶之也。
{{verse|22|29}}基督詔曰爾不知天情、不曉上帝之能者、何其昧也。
{{verse|22|30}}夫復生之際、人無嫁娶、乃爲如神使在天者也。
{{verse|22|31}}至死者復生之理、爾豈未讀上帝所言云、
{{verse|22|32}}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夫上帝非死人、乃生人之上帝也。
{{verse|22|33}}眾聽之、則因其道駭異也。○
{{verse|22|34}}惟法利西徒聽基督塞撒刺門生之口、則集會也。
{{verse|22|35}}其中一名爲法士者、試基督、問之曰、
{{verse|22|36}}師也、律例諸法、孰爲大哉。
{{verse|22|37}}基督曰、當以全心、全𠇌、併全意思、敬愛上主爾上帝者也、
{{verse|22|38}}斯諸法、之首大也。
{{verse|22|39}}次法似之、當愛他人如已焉。
{{verse|22|40}}斯二條法、包括全律與聖人之道矣。○
{{verse|22|41}}法利西徒既集、基督問曰、
{{verse|22|42}}爾論基督、有何意哉、是誰之子乎。曰、大辟之子也。
{{verse|22|43}}曰然則大辟感聖神所言、如何稱之爲主哉、
{{verse|22|44}}曰上主語吾主云、坐朕右手、待以爾仇置爲腳踏、等言也。
{{verse|22|45}}倘大辟稱基督爲主、焉能爲其子乎。
{{verse|22|46}}然無人可答之一句、又自此日以後、無人敢問之何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維時、基督詔眾庶兼門人曰、
{{verse|23|2}}書士法利西徒、坐於摩西之位、
{{verse|23|3}}故凡所命爾者、必守且行也。但其所爲者、切勿效焉、因其言而不行矣。
{{verse|23|4}}其將難負之重任、而綑綁何人肩上、惟自已一指不肯動之也。
{{verse|23|5}}諸行爲、惟作致人得見、又闊其佩經、長其衣邊、
{{verse|23|6}}所好者、只筵席之高位、公學之首座、
{{verse|23|7}}市上接慶賀、爲人稱夫子、夫子也。
{{verse|23|8}}然爾勿取夫子之名、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又爾皆兄弟也。
{{verse|23|9}}又地上之人、勿稱神父、因爾神父乃一、即在天者。
{{verse|23|10}}併勿冒名先師、因爾先師乃一、即基督者也。
{{verse|23|11}}爾中至長者、當爲汝僕、
{{verse|23|12}}凡自高者、必降卑也、惟自卑者、可昇高也。○
{{verse|23|13}}哀哉書士法利西徒、偽善之類、因盡吞寡婦之家業、佯多念經、是故必服罪、尤大也。
{{verse|23|14}}哀哉、書士、法利西徒、佯善者、因爾鎻閉天囯除人、爾自不進入、其欲入者、爾又禁之也。
{{verse|23|15}}嗟呼、書士法利西徒、假善者、因週廵山海、招一門徒、既得之、比爾兩倍爲地獄之人也。
{{verse|23|16}}哀哉、爾瞽引路者、因爾常云、指神殿發誓者、終無事也、惟指殿裏之金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7}}噫、矇呆者乎、孰大、抑金乎、抑殿乎、即金者、緣殿成聖也。
{{verse|23|18}}爾又云、指壇發誓者、則無干也、但指壇上之禮物發誓者、則責成也。
{{verse|23|19}}噫、矇呆者乎、孰大、抑禮物乎、抑壇乎、因禮緣壇成聖也。
{{verse|23|20}}是故指壇誓者、則以壇及壇上之諸物而誓也。
{{verse|23|21}}又指殿發誓者、則以殿及住殿內者而誓也。
{{verse|23|22}}又指天發誓者、則以上帝之位、並坐位上者而誓也。
{{verse|23|23}}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蓋爾以薄荷、八角、馬芹等菜、抽十分之一、惟法之最要、仁義信德者、爾不留意也、然此當行、彼無不行矣。
{{verse|23|24}}瞽引路者乎、小蚊則濾出、駱駝則吞也。
{{verse|23|25}}噫、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因爾盤碗外洗清、內滿勒索邪淫也。
{{verse|23|26}}噫、爾昧心之法利西徒、先淨盤碗之內、則其外自然清也。
{{verse|23|27}}吁嗟、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正似粉白之墓、在外者有美看、惟內滿枯骨、悉爲污穢也。
{{verse|23|28}}如是、爾外現與人爲義、惟內一滿以奸詐也。
{{verse|23|29}}嗚呼、書士法利西徒、偽善者乎、爾建聖人之墓、修整義人之塚。
{{verse|23|30}}又云、我若在祖宗之日、吾不串謀流聖人之血矣。
{{verse|23|31}}如此爾等自證、乃殺聖人兇手之後裔也。
{{verse|23|32}}但汝得滿宗祖之度量也。
{{verse|23|33}}噫、惡蛇毒虫之類乎、地獄之刑、焉能避乎。
{{verse|23|34}}故朕卻遣聖賢書士、至爾、間有人爾將殺之、釘十字架、間有人爾將打于公學、追捕、自此城到彼城。
{{verse|23|35}}世所有流義人之血之罪、如此皆歸爾矣、自義人亞別之血、至巴喇家之子撒迦哩亞之血、爾所戮在殿堂祭壇之間者、
{{verse|23|36}}朕誠詔爾、此皆必歸此世代之人也。○
{{verse|23|37}}噫也路撒冷乎、也路撒冷乎、所殺聖賢、以石擊奉差到汝者乎、屢次朕願聚集爾子、似鷄母集鷄子翼下、惟爾不肯矣。
{{verse|23|38}}卻爾屋將遺荒廢也。
{{verse|23|39}}然朕詔爾、以後不得再見朕。迄爾云、奉主名而來者有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基督出殿去、門人就之、指殿之宇。
{{verse|24|2}}基督諭之曰、爾看此諸情乎、朕果詔爾、將來不遺兩石相連、乃盡毀壞矣。○
{{verse|24|3}}基督正坐橄欖山上門生私就之曰、告我此事何時將至、又爾降臨、併世之末、將有何兆乎。
{{verse|24|4}}基督詔曰、慎重、勿爲人迷惑。
{{verse|24|5}}蓋多將冒朕名而來、自稱基督、欺騙多人。
{{verse|24|6}}又爾將聞交戰之聲、相殺之音、切勿驚怖、諸事必有、乃時期未窮。
{{verse|24|7}}然民將攻民、郭必征郭、隨處必有饑荒、瘟疫、地震焉、
{{verse|24|8}}凡斯乃艱難之始矣。○
{{verse|24|9}}當時人將解爾受苦、又殺爾、又因朕名見恨於諸郭也。
{{verse|24|10}}便多人必見怪互相怨恨、
{{verse|24|11}}又多偽師將起迷惑不少、
{{verse|24|12}}因狂悖至極、則多人之愛情漸冷矣、
{{verse|24|13}}惟恆心至終者、可得救也。
{{verse|24|14}}且天囯之嘉音、必宣明普天之下、徵諸庶民、然後世末必至矣。
{{verse|24|15}}勤讀聖書、聖人但也利所言、指可惡之殘害、既見是災立於聖處、
{{verse|24|16}}則在猶太郭人、可避山野、
{{verse|24|17}}在屋頂者、勿降下收家物也、
{{verse|24|18}}併在田庄者勿歸家拾衣也、
{{verse|24|19}}當日、可惜懷孕及哺乳者。
{{verse|24|20}}必須祈禱、免逃避於冬天之時、安息之日。
{{verse|24|21}}當時必有大災、自開闢天地至今未有之、又後不得有者也。
{{verse|24|22}}倘不減少該日、無人得保全、但爲選民之好、其日必減少也。
{{verse|24|23}}當時有人告爾卻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
{{verse|24|24}}蓋假基督、及偽聖將興、示出浩大異蹟、奇表、設使得爲、亦迷惑選民卻。
{{verse|24|25}}朕先詔爾矣。{{批|太兄恐洩、故降隱詔、 朕是太陽、降世爲人、則變暗矣、朕妻太陰、降世爲人、則不發光矣、天將天兵是星宿降世爲人則自天墜地矣、今 爺哥昇天雲而來、選民聚集、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樣樣應騐矣、欽此}}
{{verse|24|26}}是故有人告爾、卻基督在野、則勿出卻基督在密房、則勿信之。{{批|今 太兄猝然至、不料不知騐矣、欽此}}
{{verse|24|27}}蓋比之電光、由東出閃至西、人子之臨、正如是矣。
{{verse|24|28}}夫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焉。○
{{verse|24|29}}當難之日後、率然太陽變暗、太陰不發光、星宿自天墜地、天勢震動、
{{verse|24|30}}方人子之兆、必現於天、諸郭萬民、必哭於地、遂仰人子、以大勢煌榮昇天雲而來、
{{verse|24|31}}差諸天使、太吹響號筒、四方聚集選民、四方由天邊及其涯而來。○
{{verse|24|32}}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既見枝嫩萌芽新葉、方知夏近邇矣、
{{verse|24|33}}如是爾等見斯諸情、可知事近、方在門口矣、
{{verse|24|34}}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待諸情驗成也。
{{verse|24|35}}天地可廢、惟朕旨不廢矣。
{{verse|24|36}}其日期並無人知之、天使亦不知、獨朕父知之矣。
{{verse|24|37}}正如挪亞之日、人子之臨亦如是焉。
{{verse|24|38}}蓋如此洪水之先、其飲食、嫁娶、待挪亞入巨舟之日、
{{verse|24|39}}不覺洪水驟至、而盡除眾人矣、人子之臨亦然、
{{verse|24|40}}當時、兩人在庄、擒一放一、
{{verse|24|41}}二婦磨粉、捉一釋一、
{{verse|24|42}}故當儆醒、因不知汝主來之時也。
{{verse|24|43}}可知家長、若預料何更賊至、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24|44}}故此汝亦當預備因不料之時、人子將來也。
{{verse|24|45}}孰乃忠臣賢僕者、主所托管家人、隨時供糧與之也、
{{verse|24|46}}主若偶至、見之是行、則其僕有福矣。
{{verse|24|47}}朕誠詔爾、主將托之全業之事也。
{{verse|24|48}}倘若惡僕、暗想道、東家將遲至、始打同家人等、
{{verse|24|49}}遂陪諸酒徒飲食、
{{verse|24|50}}則不料之日、不知之時、該僕之主、偶至、
{{verse|24|51}}又必碎剮其僕、置之同奸詐、彼有哀哭、切齒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夫天囯可比童女十人、皆取燈炎、出迎新郎、
{{verse|25|2}}其中智者五人、愚者五人。
{{verse|25|3}}其愚者取燈無帶油、
{{verse|25|4}}其智者連燈。器內帶油也。
{{verse|25|5}}新郎延至、皆盹睡矣。
{{verse|25|6}}半夜喊號、新郎卻至、出來迎接之。
{{verse|25|7}}該諸童遂起、修整燈炎、
{{verse|25|8}}愚者對智者曰、吾燈皆滅、請分我油矣。
{{verse|25|9}}智者答曰、不可、恐爾我不足、寧可往去、向賣油者買爲已用也。
{{verse|25|10}}既往買時、新郎方至、其預備者、入婚筵、門遂鎻矣。
{{verse|25|11}}後其餘童來、云、吾主、吾主、開門。
{{verse|25|12}}主答曰、吾誠告爾、不識爾矣。
{{verse|25|13}}故宜儆寤、因不知人子將來之時日也、
{{verse|25|14}}然如一人、要行程、招本僕、托之本業、
{{verse|25|15}}有人托銀五擔、有人托兩擔、有人托一擔、每人依其本能、隨即起程矣。
{{verse|25|16}}其奉五擔者、往去貿易另贃五擔、
{{verse|25|17}}其受二擔者、亦贃二擔也、
{{verse|25|18}}惟受一擔者、往去掘地、埋藏主銀矣。
{{verse|25|19}}久後、其僕之主即來、與之對數。
{{verse|25|20}}其受五擔者來、另帶五擔、云、主托我五擔、卻吾加利五擔矣。
{{verse|25|21}}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入享爾主之樂也。
{{verse|25|22}}其受二擔者來、曰、主托我二擔、卻吾另贃二擔。
{{verse|25|23}}主曰、善哉。忠臣好僕、爾理少者、既然盡忠、吾必昇爾理多也、可進爾主之樂也。
{{verse|25|24}}又受一擔者來、曰、吾識主乃硬心之人、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5}}故吾畏懼、往藏擔於地、今將本物歸主矣。
{{verse|25|26}}主曰、惡懶之僕、既知吾所未播者收之、所未撒者斂之、
{{verse|25|27}}當以我銀、投入銀店、待吾來時、可得本錢兼利息也。
{{verse|25|28}}可奪其一擔、交有十擔者、
{{verse|25|29}}蓋凡所有者、將加賜之、令其豐盛、惟未有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25|30}}夫無益之僕、逐出極暗之處、在彼有哀哭切齒矣。○
{{verse|25|31}}人子盛榮、偕諸聖天使、自天降臨、坐其榮位之時、{{批|今 太兄降臨坐其榮位、萬郭集其殿前騐矣、欽此、}}
{{verse|25|32}}萬郭必集其殿前、區分相離、猶牧者別綿羊、離其山羊矣、
{{verse|25|33}}右列綿羊、左排山羊也。
{{verse|25|34}}方主將語右列者曰、朕父所祝者、可來接嗣天囯、即自世基爲今天囯是也、爾所備之囯。
{{verse|25|35}}緣朕饑餓、爾供朕食、朕亦口渴、爾奉朕飲、朕爲旅人、爾賜朕寓。
{{verse|25|36}}朕係裸身、爾賜朕衣、朕有疾病、爾來照應、朕在監裏、爾來探問也。
{{verse|25|37}}義者遂將答云、吾見主飢而飼、或渴而飲、卻何時乎、
{{verse|25|38}}見主旅人而寓、裸身而衣、抑何時乎、
{{verse|25|39}}見主染病、抑在監裏、而來探問、又何時乎。
{{verse|25|40}}主即應道、朕誠詔爾、既施之與朕兄弟之至小之一者、猶行之與朕一般。○
{{verse|25|41}}王遂語其左列者曰、噫、咒咀之類乎、離朕退去落永燒炎、此炎本爲魔鬼併其使役而燃者也、
{{verse|25|42}}因朕饑餓爾無供食、朕亦口渴、爾無俾飲、
{{verse|25|43}}朕乃旅人、爾無予居、朕亦裸身、爾非賜衣、朕病且禁、爾無照應也。
{{verse|25|44}}其必答云、吾見主饑餓、口渴、旅人、裸身、染病、監裏、並無服事主卻何時乎。
{{verse|25|45}}主則應道、朕誠詔爾、不行之與此徒之至小之一者、則不行之與朕也。
{{verse|25|46}}且此人必進永刑、惟其義者、必進永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基督降此諸詔畢、則詔門人、曰、
{{verse|26|2}}越二日、有逾越節之瞻禮、爾所知也、又人之子將見賣、致釘十字架矣。○
{{verse|26|3}}於此時、祭司書士、民之長老等皆來聚集於祭司元魁、稱爲該亞法之院、
{{verse|26|4}}相謀巧計、擒基督而殺之。
{{verse|26|5}}僉曰、正在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26|6}}方纔基督寓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屋、
{{verse|26|7}}卻有婦人、就之、帶玉盒、載極貴香膏、乘基督食宴、斟油首上也。
{{verse|26|8}}門人觀之、遂怒曰、此耗費何用哉、
{{verse|26|9}}因此香膏可賣高價以濟貧矣。
{{verse|26|10}}基督知之曰、因何煩婦與朕所行者、無不善也、
{{verse|26|11}}緣貧者與爾常在、朕無常在。
{{verse|26|12}}其婦盛油朕身、作此因朕葬也。
{{verse|26|13}}朕誠詔爾、普天之下、此福音之理宣講、不論何處、此一婦所爲者、必記錄之也。○
{{verse|26|14}}十二門生之一、迦掠人、名猶大士、遂往見祭司、曰、
{{verse|26|15}}我願賣師、爾欲給我若干、竟約與之三十兩銀。
{{verse|26|16}}由是尋機賣師也。○
{{verse|26|17}}且有除酵節之瞻禮。其節首日、基督門人來曰、預備食宴、願在何處。
{{verse|26|18}}曰、爾入城裏、對某人曰、師云、時節近至、朕偕門人、欲在汝屋行節宴。
{{verse|26|19}}門人循基督之命、備宴矣。○
{{verse|26|20}}臨晚、基督偕十二門人食宴、
{{verse|26|21}}正食之間、基督詔之曰、朕誠然詔爾中之一將賣朕矣。
{{verse|26|22}}門人甚憂、遂其中各人問曰、吾主、是我否哉。
{{verse|26|23}}基督詔曰、朕我沉手於盤者、即此人賣朕也、
{{verse|26|24}}按聖錄所載、人子必逝、但賣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爲幸。
{{verse|26|25}}背師者猶大士奏基督曰、夫子、豈我乎。曰、是也、○
{{verse|26|26}}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頌、擘與門生、曰、納此食之、是朕身體也。
{{verse|26|27}}又取飲杯、亦鳴謝賜之、曰、爾咸飲之.
{{verse|26|28}}此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爲多人而流、得罪赦矣。
{{verse|26|29}}且朕詔爾、自今以後、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朕陪爾之日、飲其新汁、在神父之囯矣。○
{{verse|26|30}}且咏詩後、出橄欖山矣。
{{verse|26|31}}又基督詔門人、曰、本夜爾眾緣朕見怪、蓋聖錄云、余將擊牧者、群羊四散矣。
{{verse|26|32}}然朕復生後、必前爾往加利利地矣。
{{verse|26|33}}彼得羅奏曰、雖眾爲爾見怪、吾總不見怪。
{{verse|26|34}}基督曰、朕誠詔爾、本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矣。
{{verse|26|35}}彼得羅曰、雖與爾偕亡必無諱主也、門人皆說如是焉。○
{{verse|26|36}}基督陪之、便到一處、名客西馬尼。遂詔門人、曰、坐此、待朕往彼、祈禱也。
{{verse|26|37}}只帶同彼得羅、及西庇太兩子、遂始憂悶、哀慟、
{{verse|26|38}}又詔之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爾等待此、陪朕儆寤矣。
{{verse|26|39}}既進前一些、基督伏地祈云、我父如若使得、則爲我除此杯也、然不如我乃如父願可成也。
{{verse|26|40}}且就門人之所、看俱巳睡、遂詔彼得羅曰、豈不能偕朕儆寤、只一時辰乎。
{{verse|26|41}}可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果甘願、惟身軟弱矣。
{{verse|26|42}}再次又往、復祈禱云、父乎、若此杯、不得由我除去、乃兒必飲之、父旨成就矣。
{{verse|26|43}}又來、遇門人仍睡、因目已倦矣。
{{verse|26|44}}故離之、復往、又再三祈禱、只講同言、
{{verse|26|45}}遂就門人、曰、尚睡且安、巳經臨期、彼將人子、而解到罪人之手。
{{verse|26|46}}起來、且去、卻其賣朕者近矣。○
{{verse|26|47}}正說之間、卻十二門生之一人、名猶大士來、率大眾、帶刀執棍、爲祭司民之長老等差來者。
{{verse|26|48}}夫背師者給之暗號、曰、我親嘴者、正是他也、擒之。
{{verse|26|49}}即就基督、曰、夫子、慶賀、且親嘴之、
{{verse|26|50}}基督曰、朋友、因何來此即時此人就來、下手擒基督矣。
{{verse|26|51}}卻隨基督者一人、伸手拔劍、擊祭司元魁之僕、斷耳。
{{verse|26|52}}基督遂曰、還劍其處、因凡將劍者、必以劍而亡也。
{{verse|26|53}}爾想若何、曷朕不能、求父賜朕天使十二軍有餘營乎、
{{verse|26|54}}然則聖錄所言、此事必成者、焉有效驗哉。
{{verse|26|55}}當時基督詔眾、曰、爾來捉朕、持刀執棍、如若擒賊乎。然朕偕爾日坐殿堂、教訓、爾又不捉朕。
{{verse|26|56}}但此事皆成、致聖人所錄、可得效驗矣。門人遂離之、悉走矣。○
{{verse|26|57}}既捉基督、則解到祭司元魁該亞法臺前、書士長老等、皆集此處矣。
{{verse|26|58}}惟彼得羅遙從基督、至祭司元魁之院、入內、偕役坐下、欲看畢竟如何。
{{verse|26|59}}夫祭司長老等、及全公會、招人誣陷基督、致殺之也。
{{verse|26|60}}惟不可得之、雖多妄證者來、亦不得之、畢竟二妄證者、就來、曰。
{{verse|26|61}}此人言、吾能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也。
{{verse|26|62}}且祭司元魁起來、奏基督曰、豈不答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26|63}}惟基督默然。故祭司元魁奏之曰、吾以自活上帝爲誓、令主即言、汝爲基督上帝之子否。
{{verse|26|64}}基督曰、爾言是也、又朕詔爾、自此必見人子坐在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矣。
{{verse|26|65}}當下、祭司元魁裂衣、曰、其言褻瀆、另用何證。列位卻今自聽其褻瀆、
{{verse|26|66}}諸位何意哉。僉曰、該當死矣。
{{verse|26|67}}且唾基督之面、且拳打、掌擊之、
{{verse|26|68}}曰噫基督哉、可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6|69}}惟彼得羅坐在院內、則有一婢就之曰、爾莫非同加利利人基督者乎。
{{verse|26|70}}當眾面前、其諱曰、不知爾說何也。○
{{verse|26|71}}既出門外、又有別女看之、對旁人曰、此人亦陪拏撒勒人基督矣。
{{verse|26|72}}彼得羅再發誓諱曰、吾也不識其人矣。○
{{verse|26|73}}頃刻侍立者來、對彼得羅曰、誠然爾亦其同伴、聽爾土音、可以露出。
{{verse|26|74}}惟彼得羅開口、咒詛言不識其人。隨即鷄鳴矣。
{{verse|26|75}}且彼得羅記念基督之言、先經謂之云、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遂出外、痛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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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早辰時、諸祭司及民之長老等會議、致殺基督。
{{verse|27|2}}既綁牽出、解送總制本底阿彼拉多臺前。○
{{verse|27|3}}且背師之徒猶大士、既見基督議定死案、則自悔懊、以三十兩銀、交回祭司長老等。
{{verse|27|4}}曰、吾賣無辜之血、而有罪矣、曰、與我何干、爾可自理也。
{{verse|27|5}}猶大士擲銀殿中、出而往自縊。
{{verse|27|6}}祭司取銀、塊、曰、乃血價、捐之銀庫、非所宜矣。
{{verse|27|7}}故此、相議、而將此銀、買陶人之田、以葬旅人矣。
{{verse|27|8}}是故彼田、稱爲血田、迄於今日矣。
{{verse|27|9}}如是先知之師、也哩米亞之預言、正得效驗、云、彼收三十兩銀、估人之價、以色列人所估者、
{{verse|27|10}}捐之爲陶田、依上主所命我者也。○
{{verse|27|11}}且基督立在總制臺前、總制查問曰、爾乃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7|12}}時祭司長老等原告基督、終無句詔。
{{verse|27|13}}彼拉多遂曰、斯人告爾、如此多端、豈不聽哉。
{{verse|27|14}}基督一句不詔、致總制大奇矣。
{{verse|27|15}}當是節期、總制任眾意、常釋一囚。
{{verse|27|16}}遂有一梟雄、名巴拉巴。
{{verse|27|17}}既集會時、彼拉多問曰、願我放誰哉、抑巴拉巴乎、抑救世主基督乎。
{{verse|27|18}}因總制自知、人娼忌解基督也。○
{{verse|27|19}}總制坐堂之際、其夫人差人曰、與斯義人、汝無干也、蓋因是人、吾今夜夢中甚慟心也。
{{verse|27|20}}夫祭司長老等、挑撥百姓、稟放巴拉巴、而誅戮基督也。
{{verse|27|21}}總制答曰、二人之中、願放誰哉。曰、巴拉巴也。
{{verse|27|22}}彼拉多曰、然則以救世、主基督者、宜何行哉、僉曰、宜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7|23}}總制曰、其爲何惡哉、但其愈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27|24}}且彼拉多看出、其言無用、但生愈亂、即當眾面前、將水洗手、曰、因此義人之血、我無罪、爾可顧矣。
{{verse|27|25}}眾民答曰、其血歸我、及我子孫矣。
{{verse|27|26}}彼拉多遂放巴拉巴、既鞭基督、交出、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27}}且總制之兵率基督入營、招軍咸會。
{{verse|27|28}}遂脫、基督之衣、穿着紅袍、
{{verse|27|29}}既辮莿冕、戴之首上插葦右手、遂跪其前、戲弄之、曰、噫、猶太人之王、萬歲爺。
{{verse|27|30}}後唾之、取葦擊首也。
{{verse|27|31}}又戲弄之後、脫袍再着本衣、押以釘十字架矣。○
{{verse|27|32}}正出城外、遇居哩尼人、名西門者、遂催之負十字架也。
{{verse|27|33}}既至一所、名崿峨大、即稱爲髏骨之處、
{{verse|27|34}}遂以醋膽、和汁、給基督飲、其一嘗、即不肯飲之也。
{{verse|27|35}}纔釘之十字架上、拈鬮分其衣、致驗先知之師語云、其互相分朕衣、爲袍拈鬮。
{{verse|27|36}}後坐下、看守之也。
{{verse|27|37}}併以訟詞插牌首上、錄曰、此猶太人之王、基督矣。{{批|三㸃是洪、三日是洪日、 太兄隱詔、洪日作主、復建 上帝已毀之殿、欽此、}}
{{verse|27|38}}夫有二賊、一左、一右、同釘十字架。
{{verse|27|39}}夫經過之人、罣罵基督搖首、曰、
{{verse|27|40}}爾毀上帝之殿、三日復建之者、今且自救也、倘乃上帝之子、由十字架下來矣。
{{verse|27|41}}祭司書士、長老等、譏笑亦然、
{{verse|27|42}}云其可救他人、不得自救、如乃以色列之王、今由十字架下來、吾等就信也。
{{verse|27|43}}其恃上帝、若上帝可愛之、今則救之、蓋自稱上帝之子也。
{{verse|27|44}}同釘十字架之賊、亦如是罵之焉。
{{verse|27|45}}夫自正午至未末、遍地變暗
{{verse|27|46}}正未申相交之時、基督大聲喊曰、㕽唎、㕽唎、啦嗎撒駁𠯈呢、此言譯出、云、吾之上帝乎、吾之上帝乎、因何遺我乎。
{{verse|27|47}}傍立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27|48}}一人即走、取海綿一塊、沉醋、插葦、給之飲焉。
{{verse|27|49}}其餘人曰任他、且看以利亞可來救之否。○
{{verse|27|50}}基督大聲復喊、則斷氣矣。○
{{verse|27|51}}卻殿帳即裂兩分自上至下、地震磐裂。
{{verse|27|52}}又墳墓發開、前眠多聖身屍復起、
{{verse|27|53}}待基督復活時、則出墓、入聖城、爲多人看也。
{{verse|27|54}}有軍帥暨同伴、共守基督者、既看地震、併所行之事、則惶怖不勝云、此誠上帝之子矣。
{{verse|27|55}}彼有多女、自加利利從事基督者、自遠、看之也矣。
{{verse|27|56}}內有抹大拉之女、名馬利亞、併也哥伯 約西兩人之母、亦名馬利亞、另有西庇太兩兒之母也。○
{{verse|27|57}}日暮有一富人、由亞哩馬太地、名約色弗、亦爲基督之門人、進見彼拉多、稟求基督之屍。
{{verse|27|58}}彼拉多遂示飭授屍。
{{verse|27|59}}且約色弗取屍、包之清麻布、
{{verse|27|60}}葬之本墓、此墓乃新鑿在石磐中、轉大石塞墓、而去焉。
{{verse|27|61}}卻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與別女名馬利亞、同坐墓前矣。○
{{verse|27|62}}夫預備節期之次日、祭司法利西徒集聚、見彼拉多曰、
{{verse|27|63}}大人、吾等記念、彼哄徒尚生、流言三日之後、必復生起、
{{verse|27|64}}故此必須下示、迨三日令守墓、免門徒夜來、奪屍而謂民人、云其自死復活、則尾後舛錯、越發謬矣。
{{verse|27|65}}彼拉多曰、爾有防兵、依汝知日往守之、
{{verse|27|66}}故往守墓、石上封印、使兵防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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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安息日後、七日節之首日、天將發亮、有抹大拉婦、名馬利亞併別女名馬利亞者、來看墓矣。
{{verse|28|2}}忽然其地大震、蓋上主之使、由天降下、就移石去墓門、而坐石上也。
{{verse|28|3}}其面似電其衣如雪皓白也。
{{verse|28|4}}防墓者見之、驚惶戰慄、成如死人矣。
{{verse|28|5}}天使答謂女曰、不怕、吾知爾尋基督、被釘十字架者、
{{verse|28|6}}其不在此、乃依言復生矣。爾來看主先所葬之處。
{{verse|28|7}}然急往告其門生、基督自死復活、卻前汝往加利利在彼可見之、卻吾言爾矣。○
{{verse|28|8}}女速出墓、又驚懼、又甚喜、走報其門生矣。
{{verse|28|9}}剛往報門生、卻基督遇之曰.恭喜也。婦女趨前、執足崇拜之也。
{{verse|28|10}}基督遂曰、勿懼。乃往報朕兄弟、可往加利利地、在彼見朕矣。○
{{verse|28|11}}纔去之間、卻有防兵數人入城、以所遇凡情報諸祭司。
{{verse|28|12}}且合長老等、聚會商量、將銀厚賂兵曰、
{{verse|28|13}}爾等且言其徒夜來、乘我之睡時取屍去也。
{{verse|28|14}}若總制聽此、吾將勸之、保爾無事矣。
{{verse|28|15}}兵卒取銀循計而行、故此言流猶太人之中、至今日也。○
{{verse|28|16}}且十一門人、往加利利、到基督所定之山、
{{verse|28|17}}既見基督、則伏拜之、惟有數人、尚懷疑矣。
{{verse|28|18}}基督臨門人詔之曰、在天在地、朕奉萬權矣。
{{verse|28|19}}且爾往以諸民爲徒、因聖神父子之名、施之以浸禮矣。
{{verse|28|20}}凡朕所命爾者教之凜遵、卻朕常時偕爾、迄世之末、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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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傳福音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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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馬可傳福音書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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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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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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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始傳福音之理、乃如左。
{{verse|1|2}}按先知之師、書錄所云、卻朕遣差使、行爾面前造路汝前矣。
{{verse|1|3}}在野有叫者之聲、云、預備主路正直其徑矣。○
{{verse|1|4}}約翰行浸禮於野、宣悔罪之浸禮、以得赦罪矣。
{{verse|1|5}}且通猶太地、並也路撒冷城之人、出來就之、皆認有罪、領其浸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6}}夫約翰着駝毛為衣、腰束皮帶、又食蝗蚱並野蜜也。
{{verse|1|7}}其宣道云、後我而來者、有力能過於我也、就其鞋帶、屈下而解之、我亦不堪為也。
{{verse|1|8}}然吾以水施洗禮、惟彼以聖神、將以是洗禮施爾也。○
{{verse|1|9}}當日遇基督自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來受約翰之洗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10}}即由水上岸、見天忽開、又聖神如鴿、降臨其上也、
{{verse|1|11}}又由天聲響云、汝乃朕愛之子、朕所喜悅者也。○{{批|天有聲響、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12}}聖神即引基督往野、
{{verse|1|13}}住野四旬為魔鬼試惑、而陪野獸、又天使服事之也。○{{批|聖神 上帝也既住臨 太兄其上、又引 太兄何得另有 聖神或 太兄徇身、又另 外有一 聖神、奏咸三位其 中有一聖靈東王也、須知、欽此、}}
{{verse|1|14}}約翰解究之後、基督至加利利地、宣神國之福音之理云、
{{verse|1|15}}限期巳滿、神國臨近、爾當悔罪、且信福音之理。○
{{verse|1|16}}正遊加利利湖岸看有西門、偕其兄、安得烈、兩人為漁、拋網於湖也、
{{verse|1|17}}基督曰、從朕就設爾為人之漁。
{{verse|1|18}}隨即棄網從之也。
{{verse|1|19}}前往幾步、見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在船補網、
{{verse|1|20}}基督就召之、遂別父西庇太暨傭人俱留在船、自從基督矣。○
{{verse|1|21}}既進迦百拏翁、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
{{verse|1|22}}而人奇其道、因其訓之如秉權者、非如書士也、
{{verse|1|23}}堂中有人犯污鬼者、喊曰、拏撒勒人
{{verse|1|24}}基督也吾與爾何干、豈來敗我乎、吾知汝係誰也、爾乃上帝之子者也、
{{verse|1|25}}基督責鬼曰、緘口出來。
{{verse|1|26}}污鬼扭拗其人、大喊而出之矣。
{{verse|1|27}}眾奇致相問曰、此事如何、此何新道哉蓋其有權能、諭飭污鬼、然可遵之矣、
{{verse|1|28}}又其名聲、隨即遍揚於加利利四方矣。○
{{verse|1|29}}即出公學、帶也哥伯併約翰同進西門 安得烈等之屋、
{{verse|1|30}}夫西門岳母卧瘧病而人即告基督.
{{verse|1|31}}遂就來執手扶之、瘧病即止、惟婦供事之也。○
{{verse|1|32}}適暮、日巳西斜、有帶來諸病人、及犯邪鬼等、
{{verse|1|33}}舉邑之人聚集門前。
{{verse|1|34}}基督遂醫多人之疾病雜症逐出多鬼、倘鬼識之、不准之言也。○
{{verse|1|35}}早時清晨未明、基督即起、出野處、在彼祈禱。
{{verse|1|36}}且西門和伴隨之、
{{verse|1|37}}遇着謂之曰、眾人尋主。
{{verse|1|38}}基督曰、共朕周遊鄉邑、在彼宣道、蓋因此事、朕乃出來也。
{{verse|1|39}}故遍加利利公學、宣道、及逐邪鬼也、○
{{verse|1|40}}有痲瘋人來跪下、求之曰吾主肯為之、可淨我矣。
{{verse|1|41}}基督感悲、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得淨
{{verse|1|42}}詔畢、痲病即愈、其人潔矣。
{{verse|1|43}}且基督戒之即撒之去又云、
{{verse|1|44}}汝慎勿告人知、乃往見祭司、依摩西之例、設祭為淨、以徵之也、
{{verse|1|45}}其人往出、遂始多揚其事、廣布斯音、故基督不得公然入城邑、乃在外住野處、卻四方之人就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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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數日後、基督復入迦百拏翁方纔聞其在家內、
{{verse|2|2}}人多即雲集、連門前無可容之也、且基督與之傳道焉。
{{verse|2|3}}遂四人挑扛有癱病者就之、因眾多不得近來、
{{verse|2|4}}便開基督在之屋頂、既拆、遂以病人卧褥縋下矣。
{{verse|2|5}}基督看其信德、詔癱病者、曰、小子爾罪見赦矣。
{{verse|2|6}}書士數人坐彼、心內想思、
{{verse|2|7}}此人安可如此褻瀆乎。除非獨上帝、誰能赦罪乎。
{{verse|2|8}}基督心內、即覺其如此想思、詔之曰、心內曷有是議論乎、
{{verse|2|9}}詔癱病者、可免爾罪、抑命起來、取褥而行、何一為易哉、{{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故詔嶽即起也、當時稱讚 上帝非讚 太兄爲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 太兄也、欽此、}}
{{verse|2|10}}然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詔癱病者云、
{{verse|2|11}}朕命爾起、取褥歸家矣。
{{verse|2|12}}其人即起、當眾人前、取褥而出、致僉驚訝、無不稱讚上帝、云、從來未見如是矣。○
{{verse|2|13}}基督復出海濱、眾皆就之、教訓之也、
{{verse|2|14}}且經過、見亞勒非之子、利未、坐於稅館、曰、從朕。彼起而從之也。
{{verse|2|15}}正在其家赴宴之時、有人多隨之、有稅吏罪人、多偕基督暨門生同宴。
{{verse|2|16}}且書士法利西徒、看基督與稅吏、惡流同宴。語其門生曰、因何會同稅吏惡流飲食乎、
{{verse|2|17}}基督聞之曰壯健者不需醫士.乃有病者。朕來、非招義人、乃叫惡人悔罪矣。○
{{verse|2|18}}且約翰之徒、法利西徒、守齋、來奏之曰、約翰之與法利西徒人等、恃齋、惟爾門生不守齋、如何。
{{verse|2|19}}基督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豈得守齋乎、尚有新郎同在、不能禁食.
{{verse|2|20}}惟將來之日、新郎必逝離之、於當日、可守齋矣。
{{verse|2|21}}人補舊衣、無用新布、恐所新補滿者、裂其舊衣、而破更廣矣。
{{verse|2|22}}又裝新油、無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囊、油漏囊敗、但新油、必裝新囊矣。○
{{verse|2|23}}適安息日、基督遊禾田、正行路間、門人始摘禾穗、
{{verse|2|24}}法利西徒曰、卻於安息日、行者不宜何哉。
{{verse|2|25}}基督曰、大辟兼從人、乏食而饑時、所行之事、爾豈未讀乎、當亞庇亞達為祭司之際、大辟卻入上帝之堂、自食桌上之餅、亦與從人給食、但此餅除非祭司、無人可食也。
{{verse|2|27}}且基督謂之曰、安息日為人而設、人非為安息日而造、
{{verse|2|28}}則人之子、亦主安息日也。○{{批|本天地安息 太兄降凡作至、騐矣、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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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基督再入公學、彼有人手衰、
{{verse|3|2}}僉窺基督、於安息日、可醫之否。致告之也。
{{verse|3|3}}基督諭有手衰者跕起中間、
{{verse|3|4}}遂詔其人曰、於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孰宜乎、但其無出聲。
{{verse|3|5}}基督遍視其人發怒、又為其心之硬可憂、遂詔其人、曰、伸手、既伸之、其手成痊似他手焉。
{{verse|3|6}}即法利西徒出、又與希羅得黨、同謀致害之。○
{{verse|3|7}}且基督偕門生往到海濱、大眾多隨之、自加利利、猶太地、
{{verse|3|8}}也路撒冷 以土買 約耳但河外、及土羅、西頓、等處、人因聞其所行而就之、
{{verse|3|9}}基督諭門生、備舟待之、免得郡眾、擠擁之也。
{{verse|3|10}}因醫人多、致凡有疾者、擠擁摸之也。
{{verse|3|11}}污鬼一見之、俯伏喊曰、爾為上帝之子、
{{verse|3|12}}惟基督切禁勿露之矣。○
{{verse|3|13}}基督登山、隨意召人、即就之也。
{{verse|3|14}}遂立十二人、可以侍側、奉差傳道.
{{verse|3|15}}有能醫病、又逐邪鬼矣。
{{verse|3|16}}所立者乃西門基督稱為彼得羅、
{{verse|3|17}}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此二子、易名破亞尼其譯言雷子也、
{{verse|3|18}}亦有安得烈併非立 巴多羅買、及馬太、與多馬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人臺與加拏之人、西門、
{{verse|3|19}}同賣師者、加掠之人、猶大士也、便皆進家。○
{{verse|3|20}}群眾再集、致基督不得食餅、
{{verse|3|21}}有人偕之、聞此、遂出、欲執基督、曰、其失心矣、
{{verse|3|22}}方有書士、自也路撒冷降來曰、基督犯魔鬼、併以鬼頭之權、能逐鬼也、
{{verse|3|23}}基督招之來、以比喻詔之曰、魔何能逐魔乎、
{{verse|3|24}}如郭人分爭、該郭不能立乎、
{{verse|3|25}}若家人相鬥、該家不能存也。
{{verse|3|26}}又魔自攻爭分、則不能存而亡矣。
{{verse|3|27}}無人能進雄人之屋、奪其家物、除非先縛雄人、後可刦其屋也。
{{verse|3|28}}朕誠詔爾、凡罪惡之事、及所瀆之妄言焉、可赦與人之子類也。
{{verse|3|29}}但褻瀆聖神者、無赦免、乃當受永刑矣。
{{verse|3|30}}因說基督犯污鬼、故有此言也。○
{{verse|3|31}}夫基督母親、同其兄弟、來佇在外、差人喚之、
{{verse|3|32}}眾圍坐、奏基督曰、卻母與兄弟、在外尋主也、
{{verse|3|33}}基督詔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3|34}}就周視圍坐者、曰、視朕母親兄弟也。
{{verse|3|35}}蓋順上帝之旨者、正朕兄弟、姊妹、及母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復沿海開訓、眾庶多就之、致基督上船、坐於海上、眾庶佇海邊岸上也。
{{verse|4|2}}基督教眾、多用比喻、而傳其道、曰、
{{verse|4|3}}宜聽朕言。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4|4}}正播之間、有落路旁者、天鳥來食之矣。
{{verse|4|5}}有落石地者、無多壤之處、因無深坭、隨即發生、
{{verse|4|6}}日起曝之、苗既無根、遂稿矣。
{{verse|4|7}}有落棘中者、荊棘同發、蔓覆其苗、而無結實也。
{{verse|4|8}}有落好壤者、遂發茂盛、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9}}又謂之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10}}基督獨在之際、十二門生、及旁人、問比喻之解。
{{verse|4|11}}基督曰、天國之秘密、賜爾可識之、但教該外人、諸情只設比喻。
{{verse|4|12}}令看者、見而不明、聽者、聞而不通、終無悔改、以見罪赦矣。○
{{verse|4|13}}又曰、此比喻、爾豈不識哉、然則諸比喻、爾何能識乎。
{{verse|4|14}}播種者傳神道也。
{{verse|4|15}}種落路旁者、乃傳道人、一聽之、魔鬼即來、奪所種之道、出其心也。
{{verse|4|16}}種落石地者、乃像似聽其道、遂悅然承之、
{{verse|4|17}}惟自內無根、只耐暫時、既為信道、見難受害、即見怪矣。
{{verse|4|18}}種落棘中者、乃聽其道。
{{verse|4|19}}惟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另他肆慾、一齊惑心塞道、免之結實矣。
{{verse|4|20}}種落好地者、乃聽道從之、並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21}}基督又曰、人點燈炎、豈置斗床之下乎、莫非插之臺上乎。
{{verse|4|22}}未有隱微、而不致顯、未有秘密、而不露出。
{{verse|4|23}}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24}}又曰、謹慎所聽、照汝量法、必反量爾、又與爾聽者、可加傳與之也。
{{verse|4|25}}有之人、必加賜之、無之人、就其所有、必奪去矣。○
{{verse|4|26}}又曰、神國像似一人、播種於田、
{{verse|4|27}}夙興夜寐、不知不覺、種自發生、
{{verse|4|28}}蓋土自然生產、先苗、次穗、後穀滿穗、
{{verse|4|29}}穡時邇來、果穀稔熟、遂動鐮矣。○
{{verse|4|30}}又曰、神國何以像之、又以何物可以比之哉。
{{verse|4|31}}正如芥子、播田之時、便為地之萬種最微、
{{verse|4|32}}既播發生、為諸菜之高、枝大、致天空之鳥、可棲其蔭也。○
{{verse|4|33}}且基督以此等、比方多傳道、依民能聽焉。
{{verse|4|34}}除非比喻、不詔其民、但獨在時、盡解之門生也。○
{{verse|4|35}}當日、晚上、基督招門生、令曰、渡湖。
{{verse|4|36}}既撤眾去、則接基督仍在船上、另有小舟同在。
{{verse|4|37}}忽大颶風驟起、浪滔致滿船隻。
{{verse|4|38}}適基督在船尾、靠枕而睡、門生醒之曰、師不顧我皆亡乎。
{{verse|4|39}}基督遂起、責風斥海、令息勿動、風遂止、成平靜矣。
{{verse|4|40}}後詔門生曰、何惶如是、因何無信乎。
{{verse|4|41}}便大畏懼、相語曰、此何人也、連風與海亦遵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既渡湖、抵伽大喇地.
{{verse|5|2}}正出船之時、卒然遇人、由塚地來、本犯污鬼.
{{verse|5|3}}住墳墓連以鍊也、無人能縛之.
{{verse|5|4}}即屢次用桎梏、鐵鍊縛之、即折鐵鍊、破碎桎梏、終無人能服之、
{{verse|5|5}}日夜恆在山陵塚地、喊號、將石擊身也、
{{verse|5|6}}遙見基督、趨前伏拜之
{{verse|5|7}}厲聲呼曰、至上帝之子、基督、吾與爾何干、吾指上帝發誓、毋酷刑我也。
{{verse|5|8}}因基督曾叱污鬼出人。
{{verse|5|9}}基督又問曰、爾何名哉、曰、吾為多、故名稱軍也。
{{verse|5|10}}遂懇求基督、免驅出該地矣。
{{verse|5|11}}近山有群豬多喂草、
{{verse|5|12}}眾鬼求曰、差我豬中、可進之也.
{{verse|5|13}}基督就允之、故污鬼出人、進豬.數約二千群、即闖坡入海溺湖、
{{verse|5|14}}豬牧走報邑郊、眾出見所為也。
{{verse|5|15}}既就基督、即見其人、先犯鬼者、有其軍者、安坐、穿衣自在、僉畏。
{{verse|5|16}}見人傳知犯鬼者所遇之情、兼豬之事也。
{{verse|5|17}}故始求基督離其境去矣。
{{verse|5|18}}時基督上船、其先犯鬼者求基督。同其在也.
{{verse|5|19}}惟基督不准、而曰、回家見親、報之上主垂佑、恤憐爾也。
{{verse|5|20}}遂去到十一之地、始廣佈基督所施之情、又眾驚訝。○
{{verse|5|21}}且基督駕船、復渡湖來、尚在湖邊、大眾集就之。
{{verse|5|22}}卻公學監長之一名睚魯、來見基督、俯伏、
{{verse|5|23}}切奏求之曰、小女病危、請來按手其上、可救而活也。
{{verse|5|24}}故基督陪往、而大眾跟隨擁之。○
{{verse|5|25}}或婦有血痢十二年、
{{verse|5|26}}蓋緣醫生多人受苦、將其家業盡費、未有效驗、而病漸痼、
{{verse|5|27}}聽有基督、遂來眾後、摸基督衣、云、
{{verse|5|28}}只摸其衣、必得痊矣。
{{verse|5|29}}血源即涸、身覺病痊矣。
{{verse|5|30}}基督即時自覺、本身出德、故回身顧眾曰、誰摸朕衣乎。
{{verse|5|31}}門生曰看眾擠擁、怎說誰摸主乎。
{{verse|5|32}}正基督周視、看誰人行此.
{{verse|5|33}}卻其婦女、自覺身內所成、戰慄伏拜、悉報真情矣。
{{verse|5|34}}基督曰、女有信德、故得救、安然往去、病乃痊矣。○
{{verse|5|35}}正說之間、公學監長家人來、曰、令愛既亡、何尚煩師哉。
{{verse|5|36}}基督一聽所語之言、即對監長曰、勿懼、特信也。
{{verse|5|37}}基督惟帶彼得羅、也哥伯、暨也哥伯之弟、約翰並不准他人隨從也。
{{verse|5|38}}遂至監長家、見喧囂啼哭不勝、
{{verse|5|39}}入曰、因何喧囂啼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5|40}}傍人含笑、惟基督逐眾、遂帶女之父母、與從人、入女之卧所。
{{verse|5|41}}執女手曰、𠯈唎𠯈、咕咪、即是譯言、小女、朕命汝起、
{{verse|5|42}}女有十二歲、即起且行.而諸人大驚呆矣。
{{verse|5|43}}且基督切禁之曰、勿報人知、令給女可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夫基督別去、歸來本地、門生隨之、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始傳教、眾聽奇之、曰、斯人由何得斯能哉、何有所奉之睿智、以其手能行此等奇神跡乎。
{{verse|6|3}}莫非木匠、即馬利亞之子乎、豈非也哥伯 約西 猶大 西門等之兄乎、其妹豈非在此偕我乎。是故該人怪之也。
{{verse|6|4}}基督曰、聖人除非在本鄉親族、無不得尊貴也。
{{verse|6|5}}且在彼不能得行神跡、只按手數病人上而醫之。
{{verse|6|6}}又奇、因本地人無信、則周行鄉邑敷教也。○
{{verse|6|7}}基督召十二門生、始差耦行、委權管邪鬼、
{{verse|6|8}}禁帶盤費、惟執柺、弗提囊餅、勿攜袋內錢、
{{verse|6|9}}但用草鞋、不着雙衣也。
{{verse|6|10}}諭曰、凡處入家室、只住在彼、待去該處之時。
{{verse|6|11}}凡不接爾不聽汝者、既出彼處、拂去脚下塵埃、以對之証、朕誠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麼剌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可耐也。○
{{verse|6|12}}門生遂出、教人悔罪、
{{verse|6|13}}並多逐邪鬼、抹油病人多名、醫之。○
{{verse|6|14}}基督之名揚、希羅得侯聞風、曰、此乃行洗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是以得行、神跡也、
{{verse|6|15}}他人曰、是乃以利亞、有曰、聖人、抑如聖人之一。
{{verse|6|16}}惟希羅得聽曰、是人乃約翰我素所斬者、死而復活者也。○
{{verse|6|17}}昔者希羅得差人擒約翰綑獄、乃為希羅底亞之事。此婦本係希羅得之弟、非立之妻、而希羅得巳娶之、
{{verse|6|18}}約翰諫曰、希羅得有弟婦者、不宜也。
{{verse|6|19}}是故希羅底亞怨約翰、欲殺之、而不能也、
{{verse|6|20}}因希羅得知約翰為義氣聖人、畏之、亦看顧之、聽論循行多事、而悅然聽之。
{{verse|6|21}}恰好希羅得壽誕設筵、召諸屬文武百官、並加利利之官憲赴筵。
{{verse|6|22}}此時希羅底亞之女、進堂跳舞、令希羅得及諸客歡喜。侯遂示曰、隨欲可求、而孤可賜之、
{{verse|6|23}}亦發誓曰、不論何求、至國之一半、必賜女也。
{{verse|6|24}}女遂出問母、應求何哉。母曰、必求行洗禮師、約翰之首也。
{{verse|6|25}}女即入緊急、稟侯曰、只求行浸禮師、約翰之首、盤裏賜婢也。
{{verse|6|26}}侯憂不勝、但既發誓、並顧同席者、不肯駁之。
{{verse|6|27}}侯即差發劊子斬首帶來。
{{verse|6|28}}其入監內斬之、將首放盤上送女、女則遞母焉。
{{verse|6|29}}約翰門生聽之、即來取屍葬墳也。○
{{verse|6|30}}且聖差聚見基督、奏明所行所教、諸端。
{{verse|6|31}}基督曰、爾等且來隱居山野、安息暫時、蓋多人往來、無暇可食。
{{verse|6|32}}故即下船、私往野處矣。
{{verse|6|33}}眾見其往、人多識之、故出諸邑、步行聚彼、先到會就。
{{verse|6|34}}基督出來、遂見大眾。如無牧之羊、故憐憫之、始教多端也。○
{{verse|6|35}}日漸將暮、門生就之曰、此乃野處、日又將暮、
{{verse|6|36}}既無食物可撤眾去、周地往鄉里各自買餅。
{{verse|6|37}}基督詔曰、爾供之食可也。對曰、可往買餅、值銀二十兩、以供其食乎。
{{verse|6|38}}基督曰、且往看有餅幾多、既知曰、餅五筒、魚兩尾、
{{verse|6|39}}故基督使眾、隊隊坐青草上也。
{{verse|6|40}}遂坐一隊百人、一隊五十。
{{verse|6|41}}且基督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擗餅交門生、轉給眾並兩尾魚、亦分諸人矣。
{{verse|6|42}}眾人食飽、
{{verse|6|43}}後收拾屑餅零魚、滿十二筐。
{{verse|6|44}}食餅者、約五千人矣。○
{{verse|6|45}}基督即催門人、搭船渡湖先到伯賽大邑待自撤眾。
{{verse|6|46}}既散眾後、往山祈禱。
{{verse|6|47}}夜時船在海中、而基督獨在岸上。
{{verse|6|48}}則看門生、因遭逆風、打櫂甚苦也。當夜四更、基督臨至、行於水面、意欲經過。
{{verse|6|49}}門生看之行遊海面、以為妖氛、及號喊矣、
{{verse|6|50}}蓋僉看之呆愕、惟基督即詔之云、安心勿懼、夫朕在矣。
{{verse|6|51}}基督就之、上船風止、眾驚訝駭異不勝、
{{verse|6|52}}因心硬、不會其餅之事矣。○
{{verse|6|53}}既渡湖、來其尼撒烈地、上岸、
{{verse|6|54}}方去船時、其即認基督、
{{verse|6|55}}既聞所在、又廵往四方、周集病人、始連床鋪扛來。
{{verse|6|56}}見基督入鄉邑郊野也、到處將病人等、置之街市、只求摸基督衣邊、但凡摸之者亦愈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維時、有法利西徒書士等數位自也路撒冷來、齊就基督、
{{verse|7|2}}見其門生數人、污手即未洗者、食餅、故責其辜也。
{{verse|7|3}}蓋法利西徒、併猶太人等、一概守古人所傳.不屢洗手、不敢食矣。
{{verse|7|4}}又自市回家、若不沐浴、亦不敢食、另有所傳多端、其所守者、即盤、碗、銅器几棹、皆盥洗也。
{{verse|7|5}}則書士法利西徒、問基督曰、爾門生不從古傳、乃手無洗、食餅、如何。
{{verse|7|6}}基督詔曰、噫偽善輩乎、昔以賽亞論爾宜然如錄云、此民唇敬朕、惟其心離朕遠矣。
{{verse|7|7}}其傳之法、惟人所設、是以徒然尊敬朕矣。
{{verse|7|8}}蓋爾洗盤碗、另行此等多端、正違上帝之法、反守人傳也
{{verse|7|9}}又曰、爾好廢上帝之命、自守汝之古傳、
{{verse|7|10}}蓋摩西有云、孝順父母、詈罵父母者、自當死也。
{{verse|7|11}}惟爾云、若人對父母說、此物為祭、即是禮物、何以我俾益汝乎。
{{verse|7|12}}終不准不容之、服事父母、
{{verse|7|13}}即以所有古傳、廢上帝之道、又爾所為者、多如是也。○
{{verse|7|14}}遂招眾庶曰、爾皆宜聽、而明曉也。
{{verse|7|15}}凡自外而入人者、不得污人也。乃自內出者、此乃污人也。
{{verse|7|16}}凡有耳可聞者、宜聽也。
{{verse|7|17}}既離眾進家、門生問之、此比喻何解。
{{verse|7|18}}基督曰、爾亦不明乎.豈不知凡自外入口者、不能污人也。
{{verse|7|19}}因不進其心、乃入肚腹、既消諸糧、遂運化也。
{{verse|7|20}}亦曰、凡由內出者斯污人也。
{{verse|7|21}}蓋自人心內出有惡念、姦淫、私通、殺意、
{{verse|7|22}}偷掠、貪利、惡毒、詭騙、私慾、惡眼、罵神、驕傲、妄為等事、
{{verse|7|23}}此等惡行、皆由內出、正是污人也。○
{{verse|7|24}}基督由彼起、往土羅及西頓之境界、遂入家室不欲人知、惟不得隱匿焉。
{{verse|7|25}}蓋有婦人、其女犯邪鬼、聞及基督、遂來俯伏。
{{verse|7|26}}此婦乃希利尼族屬敘哩亞國、非尼居省者、來求基督、逐鬼出女也。
{{verse|7|27}}基督詔婦曰、親子必先食飽、蓋以子餅投狗者、非所美也。
{{verse|7|28}}婦答曰、吾主然也、但桌下子之碎物、連狗可食之、
{{verse|7|29}}基督曰、因此一句、可去、鬼巳出女兒也。
{{verse|7|30}}婦歸家時、幸遭鬼出、女卧床也。○
{{verse|7|31}}基督再離土羅、西頓之境界、來加利利湖邊、十邑之境內、
{{verse|7|32}}遂有帶來聾耳重舌之人、求基督其上按手。
{{verse|7|33}}且基督離之、引之私處、遂插手指入耳、唾涎摸舌、
{{verse|7|34}}仰天嘆曰、㕽𠵽𠯈、即是譯言、啟開也。
{{verse|7|35}}隨即雙耳通竅、舌根開解、能言明矣。
{{verse|7|36}}基督叮嚀勿報人知、惟愈禁飭愈布揚矣。
{{verse|7|37}}眾人一發、驚訝曰、凡所為者、盡善也、使聾者聽、令啞者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眾會繁多、未有所食矣。基督詔門生、曰、
{{verse|8|2}}朕體恤眾、業經三日、偕朕無食、
{{verse|8|3}}倘差其肚餓歸家、既有數人、自遠而來者、恐其路上失𠇌也。
{{verse|8|4}}門生奏曰、在此野地、由何得餅、可賜眾食飽乎。
{{verse|8|5}}問曰、有幾多餅。曰、七餅。
{{verse|8|6}}基督命眾坐地、遂取七餅、祝謝擘之、後給門生排列、遂頒眾矣。
{{verse|8|7}}另有幾尾魚子、亦祝謝、使排之也。
{{verse|8|8}}眾食飽、收拾所剩碎物、盛滿七筐.
{{verse|8|9}}食者大約四千人矣。後散人歸。
{{verse|8|10}}基督遂偕門生下船、往大馬伮大之境內。○
{{verse|8|11}}法利西徒遂出來、始問之、試之求看天兆。
{{verse|8|12}}基督心內嘆曰、此代之人、只求天兆、何哉.朕誠詔爾、必不示、此代以其兆也。
{{verse|8|13}}故離之、再搭船隻渡湖。○
{{verse|8|14}}門生忘記帶餅、船上獨帶一餅。
{{verse|8|15}}基督戒之、曰、切當謹戒、法利西人併希羅得之酵也。
{{verse|8|16}}門生相議曰、此戒因無帶餅。
{{verse|8|17}}基督會意曰、曷以無餅相論乎。還未知識通曉乎、尚有心硬乎。
{{verse|8|18}}有目不看、有耳不聽、心不記念乎。
{{verse|8|19}}當日五餅分五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筐乎、曰、十二筐。
{{verse|8|20}}又當日七餅分四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籃乎、曰、七籃。
{{verse|8|21}}曰是則何不曉乎。○
{{verse|8|22}}基督方到伯賽大邑、有帶瞽人.求其摸之、
{{verse|8|23}}基督遂攜瞽人之手、引出村外唾眼以涎按其手、問有見何哉。
{{verse|8|24}}瞽人仰曰、吾看人遊、似樹一般。
{{verse|8|25}}復按手目上、令再仰看、遂得醫痊、看明諸物。
{{verse|8|26}}基督使之歸家、曰、勿入村報鄉人也。○
{{verse|8|27}}且基督與門生周流非立皇城屬下各村。正在路上、問門生曰、人論朕誰乎。
{{verse|8|28}}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聖賢也。
{{verse|8|29}}基督曰、然爾等論朕誰乎。彼得羅答曰、主乃基督也。
{{verse|8|30}}基督戒之、勿以斯情報人知也。○
{{verse|8|31}}又開教門生云、人子必多受苦、棄於長老、首祭司書士等見誅於人、惟三日後復活。
{{verse|8|32}}基督明言是情、故彼得羅執之、始諫之。
{{verse|8|33}}惟基督回顧門生責彼得羅曰、惡敵退後、蓋爾不理神情、乃人之情矣。
{{verse|8|34}}遂喚眾庶、兼門生曰、凡要從朕、必然克已、將其十字架、並隨從朕矣。
{{verse|8|35}}凡欲救命者將失之、乃凡為朕、並為福音之理.捐命者必救全之矣。
{{verse|8|36}}人獲普天下、而失靈𠇌者、有何益哉.
{{verse|8|37}}又人以何物、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8|38}}在此姦惡世代、凡恥朕、羞朕、道者、人之子偕諸聖使、乘天父榮而來者、亦必羞恥此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曰、朕誠詔爾、有數人、佇此、必先看神國、大有權勢而臨、方則見死也。○
{{verse|9|2}}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獨私帶同登嶽、基督遂當面變化.
{{verse|9|3}}其衣光耀、皓白如雪、天下漂布者、不得漂衣如是白焉。
{{verse|9|4}}且以利亞、摩西等、出現、與基督講論也。
{{verse|9|5}}彼得羅因奏基督曰、夫子吾在此甚美、容我造廬三間、為爾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
{{verse|9|6}}蓋門人吃驚、不知所說矣。
{{verse|9|7}}適有雲蔽之、雲中出聲呼云、此朕愛子、爾等宜聽之也。
{{verse|9|8}}忽然周視、尚無看一人、止基督偕門人獨在矣。
{{verse|9|9}}正下山間、基督戒之、所看之事、勿報人知、待人之子、死而復生也。
{{verse|9|10}}門生斯語銘心、相問復生、何也。
{{verse|9|11}}故問基督曰、書士語言、以利亞必先臨至、何也。
{{verse|9|12}}曰、以利亞先至以齊整諸事、又人之子、將多受苦、為人欺負、正按經錄也。
{{verse|9|13}}但朕詔爾、以利亞已經臨至、而人任意待之、按經所錄也。○
{{verse|9|14}}既到門生、見大眾圍之、又書士與之辨論。
{{verse|9|15}}眾即見基督、駭奇、趨前拜之也。
{{verse|9|16}}基督問書士曰、爾等辨論何哉。
{{verse|9|17}}民中一人答曰、師吾帶小兒、犯喑啞之鬼.
{{verse|9|18}}凡處捉兒扭之、吐沫、切齒而衰弱矣且求門生逐鬼、然其不能矣。
{{verse|9|19}}基督詔曰、吁嗟、無信之代者乎、朕必偕住、耐爾幾久乎、且帶兒就朕也、
{{verse|9|20}}遂帶之、惟一見之、鬼隨擰扭之、及兒倒地、輾轉唾沫也。
{{verse|9|21}}基督問其父曰、兒受此幾久乎。曰、自幼年以來.
{{verse|9|22}}屢次鬼推倒水炎、致喪命然主能為之、憐恤照應我也。
{{verse|9|23}}基督曰、爾若能信、則可.乃其信者、無不成就也。
{{verse|9|24}}兒父即流淚、呼喊曰、主也、吾信、補我缺信矣。
{{verse|9|25}}基督看眾聚集、即叱污鬼曰、噫、喑啞耳聾之鬼也、朕命爾出、不再進之也。
{{verse|9|26}}且鬼號喊、切扭兒、即出、然兒如死、有多人曰、巳死矣、
{{verse|9|27}}惟基督執兒手、扶之立起矣。
{{verse|9|28}}既進屋時、門生私問曰、吾逐鬼不得、何也。
{{verse|9|29}}基督曰、若非祈禱持齋、此等鬼不得逐出也。○
{{verse|9|30}}離彼、遊加利利地、惟基督不願人知之。
{{verse|9|31}}乃教門生曰、人子必解人之手、惟其所誅、惟死後三日、必復生矣。
{{verse|9|32}}門生不通是言、又畏、不敢問也。○
{{verse|9|33}}既進迦百拏翁、正在家時、基督問門生曰、路上互相爭論、何也、
{{verse|9|34}}惟門生不語、因路上互相爭論、誰至大也。
{{verse|9|35}}基督既坐、招十二門生、曰、願為首者、必致為眾尾也、並為眾使役也。
{{verse|9|36}}基督攜嬰兒、立在中間、抱之、詔門生曰、
{{verse|9|37}}凡託朕名、接是嬰兒者、即接朕也、凡接朕者、不接朕、乃接遣朕者也。
{{verse|9|38}}約翰奏曰、師、吾見人不從我、冒師名、逐邪鬼、因不從我、是以禁之。
{{verse|9|39}}基督曰、勿禁之、蓋以朕名行神跡者、不能速讟朕也.
{{verse|9|40}}非敵朕者、必偕朕也。
{{verse|9|41}}凡因朕名、原爾為基督之人、賜一杯水者、朕誠詔爾、其人必不失其賞也。
{{verse|9|42}}與其誘惑此信服朕之小輩、寧可以磨石結頸投海也。
{{verse|9|43}}倘親手誘惑爾、則割去之、蓋寧可殘疾進生、不可有雙手陷落地獄不滅之炎也。
{{verse|9|44}}彼其毒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5}}倘親脚誘惑爾、則斬斷之、蓋寧可跛足進生、不可有雙足、墮地獄無滅之炎。
{{verse|9|46}}彼其毒蟲不死、其炎不滅也矣。
{{verse|9|47}}倘親眼誘惑爾、則挖出之、蓋寧可單眼進神國、不可雙眼墮地獄之炎.
{{verse|9|48}}彼其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9}}凡人必煉以炎、如各祭物必加以鹽。
{{verse|9|50}}鹽善、但鹽失其味、如何用之。心底當有鹽、相交當有和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起程、往猶太境、即約耳但、河外之地、眾再集至、基督仍舊再教之也。○
{{verse|10|2}}且法利西徒、來試問基督曰、人出其妻、宜否。
{{verse|10|3}}詔曰、摩西何命汝焉。
{{verse|10|4}}曰、摩西准寫分書、出之也、
{{verse|10|5}}基督答曰、爾心既硬、摩西傳此命汝.
{{verse|10|6}}乃自開闢創造、上帝造男女.
{{verse|10|7}}是故人將離父母、眷戀其妻、
{{verse|10|8}}而其兩人成為一體、如是無二、乃同一體也。
{{verse|10|9}}夫上帝所結連者、人不可分開也。
{{verse|10|10}}在家門生、復為此問之也。
{{verse|10|11}}基督曰、凡出妻、娶他女者、則行姦也。
{{verse|10|12}}又婦離夫、嫁他人者、亦行姦也。○
{{verse|10|13}}當時有帶孩兒者、求基督撫之、然帶之者、門生責之也。
{{verse|10|14}}基督見此、甚不悅意、曰、容孩兒就朕、不可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是也。
{{verse|10|15}}朕誠詔爾、凡不接神國、即如孩兒者、必不得進之也。
{{verse|10|16}}遂抱孩兒按手其上、祝嘏之。○
{{verse|10|17}}正出街時、有人趨來、跪求基督曰、善師乎、吾將何為、嗣接永生。
{{verse|10|18}}基督曰、何稱我善也、善者獨一、乃上帝也。
{{verse|10|19}}律例諸條、爾所識也.勿姦勿殺、勿偷、勿誣証、勿哄騙人、孝順父母。
{{verse|10|20}}其奏曰、師也、自幼余盡守此法矣。
{{verse|10|21}}基督顧盼、慈愛之、曰、尚缺一項、往賣所有本業、賙濟貧窮、遂必有財在天、然提十字架、來從朕。
{{verse|10|22}}其人為此詞懷悶、既有盛業、憂然往去矣。
{{verse|10|23}}基督周視、詔門生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0|24}}門生為此言奇。惟基督復為之詔曰、二三子乎、恃財者進神國難矣哉。
{{verse|10|25}}駱駝行通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尤易事矣。
{{verse|10|26}}門生一發驚異、相語曰、既然誰能得救乎。
{{verse|10|27}}基督盼之曰人能不足者、上帝能之、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0|28}}彼得羅開奏曰、夫我等離諸、而從主矣。
{{verse|10|29}}基督答曰、朕誠詔爾、無人為朕、及為福音之道、有離屋宅、別兄弟、姊妹、父母、妻子、田畝者。
{{verse|10|30}}今世雖遭災、卻必受賞百倍、即屋宅、兄弟、姊妹、母子、田畝、並來世必享永生矣。
{{verse|10|31}}然多首先者、必致尾後、亦尾後者、必成首先也。○
{{verse|10|32}}正詣也路撒冷路上、基督先行、門人隨後、心駭且惶焉。基督再招十二門生、發旨詔之指後來所遇之情、云、
{{verse|10|33}}卻朕等上也路撒冷、而人之子必解於祭司書士等、被定死案、轉解與異族類.
{{verse|10|34}}又異族類將戲弄、鞭打、唾涎、殺之、迨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10|35}}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就基督曰、師也、願所奏求、可准矣。
{{verse|10|36}}曰、要朕何為哉。
{{verse|10|37}}曰在主榮光之時、准我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可坐也。
{{verse|10|38}}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何也、朕所飲之苦杯、爾豈能飲乎、朕所受之洗禮、爾豈能受乎。
{{verse|10|39}}曰、能、基督曰、朕之苦杯、汝也將飲、朕之洗禮、汝也可受、
{{verse|10|40}}但坐朕左右、非朕乃預定之人、可准坐也。
{{verse|10|41}}十門生聽此、始含怨也哥伯、約翰等。
{{verse|10|42}}基督招來、詔之曰、有功辦民之政務、作之長、及其官憲、管治之。皆爾所知也。
{{verse|10|43}}但在爾中、不如是、爾中凡欲為長宜為爾役、
{{verse|10|44}}凡欲為首、宜為凡人之僕、
{{verse|10|45}}蓋人子臨世、弗意被人役乃役人、及捐命贖人多矣。○
{{verse|10|46}}基督至也哩砢出邑時、門生大眾陪行、且有瞽人底買之子、名巴底買、路旁坐丐.
{{verse|10|47}}聞有拏撒勒之基督、始呼喊曰、大辟之子基督乎、矜憐我矣。
{{verse|10|48}}眾責之、勿出聲、惟加喊曰、大辟之子乎、矜憐我矣。
{{verse|10|49}}基督止步、令人喚之、其喚瞽人曰、安心起來、基督招爾也。
{{verse|10|50}}瞽人捨衣起身就基督矣。
{{verse|10|51}}基督詔曰、爾願朕何為也.瞽者祈曰、夫子、欲再得見也。
{{verse|10|52}}基督曰、且去、為爾信德得救、立即復見、路上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近臨也路撒冷、到伯法其、伯大尼、等邑、至橄欖山、則差兩門生曰、
{{verse|11|2}}去對面鄉、一入、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解之牽來、
{{verse|11|3}}倘有人問、因何行此.可曰、主須用之、其人立刻必遣之來也。
{{verse|11|4}}門生遂往、到又路所、逢遇驢子縛住門外、及解之。
{{verse|11|5}}傍侍數人曰、河作解驢子。
{{verse|11|6}}門生依基督之命而對、故傍人容之也。
{{verse|11|7}}遂牽驢子、就基督掛衣驢上、乘之騎焉。
{{verse|11|8}}多人鋪衣於路、他人砍下樹枝、撒之於路矣。
{{verse|11|9}}前後行人等、高聲呼曰、萬福歟、托主名而來者、福祉矣。
{{verse|11|10}}我祖大辟之裔、取上主之名而臨者、福祉矣、萬福在至上之天也。○
{{verse|11|11}}基督入也路撒冷、進殿堂、廵視諸情、暮時再出、帶十二門生、到伯大尼焉。○
{{verse|11|12}}次早由伯大尼來基督覺饑。
{{verse|11|13}}遙見無花菓樹葉發來欲尋菓、止見有葉而巳、緣摘菓之時未至也。
{{verse|11|14}}是以基督詔其樹曰、此後總無人、食此樹之菓焉、門生聽之。○
{{verse|11|15}}既至也路撒冷、基督進殿堂、始逐在殿買賣者、且換錢者之棹、賣鴿者之椅、悉然推倒。
{{verse|11|16}}併不准人帶器過堂。
{{verse|11|17}}又教之曰、豈非錄云、朕室必為諸國所稱、祈禱之堂、惟爾變之為盜賊之巢也。
{{verse|11|18}}且書士祭司等、聽此、則謀如何誅之、但庶眾奇其道、故畏之也。
{{verse|11|19}}巳晚時、基督出城外。○
{{verse|11|20}}次早、行過、見無花菓樹自根槁矣。
{{verse|11|21}}彼得羅憶記、奏基督曰、夫子業經、所咒之樹巳稿矣。
{{verse|11|22}}基督為之、詔曰、當信上帝。
{{verse|11|23}}朕誠詔爾、凡命此山、且移投海、如心內無疑、而信所言必成、則依言可成焉。
{{verse|11|24}}是故朕詔汝、凡爾祈求者、如信必得之、即可得之也。
{{verse|11|25}}若立起祈禱之際、如有人得罪爾、則免之、致在天之父、亦赦爾罪、
{{verse|11|26}}然爾不免人罪、天父亦不免爾罪也。○
{{verse|11|27}}再來也路撒冷、正遊堂間、卻有祭司書士長老等、奏基督曰、
{{verse|11|28}}爾有何權、可行是情、抑封是權致行此誰哉。
{{verse|11|29}}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必答、然後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11|30}}約翰之浸禮由天乎、由人乎、必奏朕。
{{verse|11|31}}其則相議曰、若說由天、其必問、曷不信之。
{{verse|11|32}}若說由人、則畏百姓、乃眾以約翰誠為聖人矣。
{{verse|11|33}}遂奏基督曰、不知也。基督詔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基督以比喻開教曰、或人栽葡萄園、周圍籬笆、又掘油酢、造塔租與農人、遂起程矣。
{{verse|12|2}}屆期遣僕見諸農夫、向農夫討園菓實、
{{verse|12|3}}惟農夫捉打、斥之空歸矣。
{{verse|12|4}}復差他僕至之、惟農人石擊傷首、凌辱斥之、
{{verse|12|5}}再遣一僕、惟農夫誅之、另遣多僕、或打或戮之、
{{verse|12|6}}尚有一子、其所戀愛者、畢竟又遣之、云、其必敬吾子矣、
{{verse|12|7}}但農夫相語曰、此其後嗣、且來殺之、家業歸我矣。
{{verse|12|8}}故捉子殺之、投屍園外矣。
{{verse|12|9}}園長將如何處之、必來剿滅農夫、租園他人矣。
{{verse|12|10}}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磐、巳成屋隅首石、
{{verse|12|11}}上主行是、朕眼前奇矣、○
{{verse|12|12}}基督既設此比喻、祭司自覺指巳、故欲擒之、但畏庶眾、故別之往去矣、○
{{verse|12|13}}後差法利西數人、同希羅得黨、要以言陷基督就之、
{{verse|12|14}}曰、吾知師乃真人、不理何人、不顧體面、乃誠傳上帝之道、且納稅奉國侯、可否納之、不納之、孰是乎。
{{verse|12|15}}基督知其詐意、曰、因何試惑朕乎、請帶錢與朕看也、
{{verse|12|16}}遂帶之、基督曰、斯鑄號屬誰、曰、屬郭侯、
{{verse|12|17}}基督曰、以郭侯之物、必歸郭侯、以上帝之物、應奉上帝也。眾為此奇矣。○
{{verse|12|18}}夫撒篤門徒、言無復生者、來問之、曰、
{{verse|12|19}}師也、摩西教我、有人之兄死、遺妻、並無遺子、弟可嫁兄嫂、繼兄之後嗣。
{{verse|12|20}}有其夫七人、其一娶妻、無遺子而故、
{{verse|12|21}}其二娶之、亦無遺子而故、其三亦然、
{{verse|12|22}}七人娶之、皆無遺子也、然七人後婦亦死焉。
{{verse|12|23}}迄於復生之際、人既再生、此婦為誰之妻、因七人俱娶之矣。
{{verse|12|24}}基督詔曰、爾不識天情、不知上帝之能、何其昧哉。
{{verse|12|25}}蓋復生之際、人不嫁娶、乃為如在天之使焉。
{{verse|12|26}}又論及死人復生、爾豈未讀摩西之書、上帝在棘中曰、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
{{verse|12|27}}夫上帝非死人、乃活人之上帝、故爾錯遠矣。○
{{verse|12|28}}或書士聽其詔、因知基督聖旨、就之問曰、誡命諸條、何一為重。
{{verse|12|29}}基督詔曰、誡命諸條、最重者云、以色列民乎謹聽也。上主爾之上帝、止一大主、{{批|太兄明詔止一 太主、後徒因何誤解 基督即 上帝、信如爾解、則是有二 上帝矣、欽此、}}
{{verse|12|30}}故當竭心全靈、專意盡力、敬愛上主、爾之上帝。是乃最重誡也。
{{verse|12|31}}其次像似、當愛他人如巳焉、重於斯二條者、未有法也。
{{verse|12|32}}書士曰、善哉、師言是也。蓋上帝獨一無他。
{{verse|12|33}}又全心專意、竭神盡力、敬愛上帝、併愛他人如巳者、悉勝於宰犧設祭矣。
{{verse|12|34}}基督看其對奏有理、曰、爾離神國不遠矣、斯後無人敢問之。○
{{verse|12|35}}基督殿裏教訓、詔曰、書士皆言、基督乃大辟之裔、如何。{{批|爾偏誤解 基督即 上帝、上天合爲一、緣何大辟之前、 太兄來生得見 上主語 太兄乎、又緣何 朕上天時、將見天上有 天父上帝、 天母老媽、又有 太兄基督、 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 天父 天母 天兄 天嫂乎、欽此}}
{{verse|12|36}}夫大辟感於聖神、曰、上帝巳告吾主云、坐朕右手、待服諸敵、為爾腳踏也。
{{verse|12|37}}且大辟自稱基督為主、基督如何為大辟之子乎。眾多喜聽其教。
{{verse|12|38}}且基督教之曰、謹戒書士、其欲行路好穿長衣、街市悅納慶賀、
{{verse|12|39}}公學常取首座、席筵高位、
{{verse|12|40}}然盡吞寡婦家業、假意長念多經、尤受定罪矣。○
{{verse|12|41}}基督坐銀庫對面觀人將錢丟諸庫、有多富人、投內多銀、
{{verse|12|42}}卻有貧窮寡婦、來投二釐、即一銖矣、
{{verse|12|43}}基督遂詔門生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將錢丟庫、比眾尤多、
{{verse|12|44}}蓋諸人豐財捐多、婦卻貧乏、施捨凡有者、即其全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正出殿外、有一門生、奏基督曰、請師看此何石何宇哉、
{{verse|13|2}}基督詔之曰、爾看此大宇乎、將來此物、必致毀壞、不遺石疊石也。
{{verse|13|3}}正坐橄欖山、殿堂對面、卻有彼得羅、也哥伯、約翰、安得烈等、私問之曰、
{{verse|13|4}}教我知、此事成於何時、又凡事將應驗有何兆乎。
{{verse|13|5}}基督為之詔云、遂詔曰、謹戒人惑、
{{verse|13|6}}汝人多將冒朕名來云、自乃朕也、誘惑多人。
{{verse|13|7}}既聽打戰之聲、相殺之風、切勿惶怖、蓋此事必有惟限期未窮矣。
{{verse|13|8}}當時民將攻民、郭必敵郭、隨處必有地震、饑荒、災殃、此艱難之開頭也。
{{verse|13|9}}自當謹慎、蓋緣朕、人將解爾送公會、在公學打爾、為朕提爾到侯長之前對之立徵、
{{verse|13|10}}惟福音之道、必先傳諸郭。
{{verse|13|11}}且人捉爾、押送之時、勿先慮預想何可言焉、乃當時凡啟爾者、斯則可言也。非爾自言。乃聖神也、
{{verse|13|12}}當時兄弟必相解死、父子亦然、子女將攻父母、弒之也、
{{verse|13|13}}但眾為朕、名惡、爾、惟至終可耐者、此人得救也。
{{verse|13|14}}昔聖人但也利有言指敗圮之殃、讀者宜會意、既見是殃、立於禁地、則猶太居民宜逃山野、
{{verse|13|15}}又在屋頂者、勿降下入屋、以收何家物、
{{verse|13|16}}並在庄田者、毋返家取衣也。
{{verse|13|17}}當日可惜懷孕、哺乳者。
{{verse|13|18}}切當求上帝、免冬時逃避、
{{verse|13|19}}蓋自開闢天地上帝造萬物以今、未有是日之災、且將來亦無如此者也。
{{verse|13|20}}彼凶日、若上主不稍減之、無人可保全、只為上帝所選之特民、是日可稍減也、
{{verse|13|21}}當時有人報爾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之
{{verse|13|22}}蓋假基督者並偽聖人將興、現出異表靈蹟、設使得為、則惑選民也。
{{verse|13|23}}汝慎之、卻朕先詔爾矣。○
{{verse|13|24}}當日之難既畢、太陽將變暗、太陰不發光、
{{verse|13|25}}天星墜地、天勢震動。
{{verse|13|26}}當時可仰人子、乘大勢榮煌、昇天雲而來、
{{verse|13|27}}遂差其天使、召四方選民、從地涯至天邊、聚集矣。
{{verse|13|28}}即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其枝尚嫩、始發芽葉、則知夏就近。
{{verse|13|29}}如是爾等見斯情、可知事近、猶在門前矣。
{{verse|13|30}}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迄諸情成矣。
{{verse|13|31}}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13|32}}其日屆期、無人可知、在天之使並子不知、乃天父知之。
{{verse|13|33}}戒之儆醒祈禱、因爾不知是事之時也、
{{verse|13|34}}人子正如一人遠遊、離其家業、托諸家人、各有權工課、及命看門者守更。
{{verse|13|35}}故爾當儆醒、緣不知家長來時、或晚上、或半夜、或鷄嗚、或晨早。
{{verse|13|36}}恐其忽至、遭爾睡着。
{{verse|13|37}}夫所告爾者、朕亦告眾、切當儆醒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再二日、有瞻禮日、名逾越節、即除酵節也。又祭司書士等、相謀弄詭、欲捉基督害之、
{{verse|14|2}}日正於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14|3}}適基督居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家、正坐宴間、卻有一婦、帶玉盒、內有極貴至清香油、且破玉盒、倒基督首上也。
{{verse|14|4}}有人心怒、曰、香油緣何損失乎、
{{verse|14|5}}蓋此香油、賣得三十兩銀有餘、可濟貧者矣。故為婦讒也。
{{verse|14|6}}基督曰、且容之、因何煩勞之、婦所行朕善事也。
{{verse|14|7}}貧人恆常偕爾、但欲可濟、然朕非常偕爾。
{{verse|14|8}}其婦所有可為者即先來傅朕躬、以備葬事也、
{{verse|14|9}}朕誠詔爾、普天下、宣此福音之理、不論何處此婦所為者、人必言記錄之也。○
{{verse|14|10}}且十二門生一人、即迦掠邑人猶大士、見祭司等、致賣基督。
{{verse|14|11}}祭司等聽此、則喜、應許賞銀。其則求乘機賣基督也。○
{{verse|14|12}}當除酵節之初日、方宰犧羔之時、門生奏基督曰、主欲我預備食羔、卻往、在何處乎、基督遂差二門生詔之曰、爾往入城將遇一人、抬水甕者、可從之也、
{{verse|14|14}}既隨入家可謂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朕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14|15}}家長必指看一層大樓、修整十全、在彼預備可也。
{{verse|14|16}}門生遂往入城、依基督旨、正遇如是、故備犧羔矣。○
{{verse|14|17}}既晚、基督親來、帶十二門生焉。
{{verse|14|18}}正坐宴食間、基督曰、朕誠詔爾、同宴者一人將賣朕矣。
{{verse|14|19}}門生始覺憂、各一問曰、是我乎、是我乎。
{{verse|14|20}}基督詔曰、十二中一人、同朕插手人盤者、是也。
{{verse|14|21}}依聖經所言、人子必逝、但賣付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於世為幸矣。○
{{verse|14|22}}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謝擘之、交門生曰、納此、且食、乃朕身體也。
{{verse|14|23}}又取飲杯、亦稱謝、賜之、又飲畢則曰。
{{verse|14|24}}是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為多人而流也。
{{verse|14|25}}朕誠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日朕偕爾共飲新汁在神國矣。○
{{verse|14|26}}既咏詩後、出橄欖山去、
{{verse|14|27}}基督曰、本夜、爾等各緣朕一概見怪、據經云、我將擊牧者、則群羊四散矣。
{{verse|14|28}}惟朕復生後、必先爾往加利利矣。
{{verse|14|29}}彼得羅答曰雖眾見怪、吾不見怪。
{{verse|14|30}}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本夜、鷄未鳴二次爾將三次諱朕者也矣。
{{verse|14|31}}彼得羅切切定奏曰、雖與主偕亡、吾不諱師矣。眾亦如是言焉。○
{{verse|14|32}}既至一處、名客西馬尼、即詔門生曰、坐此待朕祈禱。
{{verse|14|33}}隨侍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始覺驚愕、憂悶不勝、
{{verse|14|34}}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住此儆醒。
{{verse|14|35}}遂前進幾步、俯地祈禱云設使得為、可免此時、又云。
{{verse|14|36}}阿爸父歟、無所不能也、求移去此苦杯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之旨也。
{{verse|14|37}}遂來遇門生睡安、故詔彼得羅曰、西門也、爾睡乎、豈不得與朕儆醒一時乎。
{{verse|14|38}}儆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固准備、身乃軟弱也。
{{verse|14|39}}基督復往祈禱、亦用是言。
{{verse|14|40}}回見門生再睡、因目疲倦、又不知何可答也。
{{verse|14|41}}三次至、詔之曰、今尚可睡且安、事足、時滿、卻人之子見解於罪人之手也。
{{verse|14|42}}起來且行、其賣朕者近矣。○
{{verse|14|43}}正說之間、十二門生一人、名猶大士、率大眾、持刀執梃即來、為祭司書士長老等、所使者也。
{{verse|14|44}}背師之門生、給之暗號、曰吾所親嘴者、正其人也、捉之、妥當牽去。
{{verse|14|45}}既至、隨就基督曰、夫子、夫子、遂親嘴之。
{{verse|14|46}}僉則下手、擒之。
{{verse|14|47}}惟旁侍一人、拔劍、打祭司元魁之僕、割去其耳。
{{verse|14|48}}基督詔之曰、爾等出來擒朕、持刀執挺、若捕賊乎.
{{verse|14|49}}朕每日偕爾、在殿堂教訓、惟爾無擒朕、然聖錄所言者、必有效驗也。
{{verse|14|50}}諸門生遂離之逃走矣。
{{verse|14|51}}惟一少年、以蔴布束裸身者、隨基督、有幼人擒之、
{{verse|14|52}}幸脫身、留布、赤身逃走矣。○
{{verse|14|53}}其帶基督見祭司元魁、會諸祭司長老、書士等。
{{verse|14|54}}且彼得羅遠從基督、入祭司元魁之院內、遂偕諸僕、坐靠炎焉。
{{verse|14|55}}且祭司與通公會等、求証害基督、欲定死案、惟不可得也。
{{verse|14|56}}蓋妄證者多、惟所證者不符合也。
{{verse|14|57}}後有數人起妄證曰、
{{verse|14|58}}吾聽之說云、此人手所作之殿、朕必毀之、而三日間、復起別殿、非人手所作者也。
{{verse|14|59}}然此證亦不符合矣。
{{verse|14|60}}惟祭司元魁立中間、問基督曰、爾豈不應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14|61}}惟其默然無答也。故祭司元魁、復問之曰、爾豈非有福之子基督乎。
{{verse|14|62}}基督曰、是也、又將來可見人之子、坐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也。
{{verse|14|63}}祭司元魁裂衣、曰、何須別證。
{{verse|14|64}}爾皆親聽其瀆言、列位何意乎。僉擬定日、該死。
{{verse|14|65}}遂有人始唾基督、掩面打之、曰、請卜是誰、其僕亦以手掌之。○
{{verse|14|66}}彼得羅正在院下、卻祭司元魁之婢來、
{{verse|14|67}}見彼得羅靠炎、注視之、曰、爾亦偕拏撒勒人基督也。
{{verse|14|68}}其即曰、吾不識之、又不通爾言何哉、遂出廊外、而鷄鳴矣。○
{{verse|14|69}}又一婢見再始語傍人曰、其亦同黨。彼得羅再諱之。○
{{verse|14|70}}霎時、後傍侍者、語彼得羅曰、爾真同黨、蓋爾本加利利人、土音亦露出矣。
{{verse|14|71}}彼得羅始發誓、咒詛曰。所言之人、吾總不識也。
{{verse|14|72}}適鷄復鳴、彼得羅遂繫念基督所詔之言、云、鷄未重鳴、爾必三次諱朕矣。既思之、則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早晨、祭司與長老書士、及全公會隨聚集相議、既綁基督、則送解彼拉多、
{{verse|15|2}}彼拉多問曰、爾豈非猶太人之王乎。詔曰、爾言是也。
{{verse|15|3}}又祭司告之多端、
{{verse|15|4}}故彼拉多復問曰、其人告爾如此多端、主豈不答乎。
{{verse|15|5}}惟基督尚未降詔、彼拉多乃駭異矣。○
{{verse|15|6}}纔節期之時、其放一囚、隨民所求者。
{{verse|15|7}}當下有一罪犯、名巴拉巴、為謀反殺命之案、勾串作亂者、監禁、
{{verse|15|8}}眾厲聲喊、始求總制、仍舊與之施行、
{{verse|15|9}}彼拉多答曰、汝願吾釋放猶太人之王、
{{verse|15|10}}蓋總制原知祭司、媢忌解基督也。
{{verse|15|11}}且祭司挑眾、寧可求放巴拉巴也。
{{verse|15|12}}彼拉多復答語眾曰、彼稱猶太人之王者、爾願我何處之。
{{verse|15|13}}僉復喊曰、釘之十字架、
{{verse|15|14}}彼拉多曰、其行何惡哉、眾加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15}}故彼拉多欲狥眾意、放巴拉巴解鞭基督而擬釘十字架矣。
{{verse|15|16}}且兵卒押基督入衙門、即轅門裏、招軍營悉會。
{{verse|15|17}}以紅袍衣基督、將莿辮冕、戴首、
{{verse|15|18}}始慶賀曰、猶太人之王者、萬歲爺。
{{verse|15|19}}又以蘆葦打首、及唾之、而跪拜之也。
{{verse|15|20}}既戲弄畢、脫袍、復穿本衣押出、以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21}}遇居哩尼人、由庄歸家、即亞勒山大、魯孚等之父、名西門者、遂強令負基督之十字架也。
{{verse|15|22}}眾押基督至崿峨大之所、即是譯言、髏骨之處。
{{verse|15|23}}又給之飲沒藥酒、惟其不接之。
{{verse|15|24}}既釘之十字架、則分其衣、掣籤看誰所得也。
{{verse|15|25}}約上午時、則釘之十字架。
{{verse|15|26}}其所寫之告辭乃云、猶太人之王矣。
{{verse|15|27}}共同釘架者、有二賊、一左、一右、
{{verse|15|28}}故聖錄所言、巳算之同罪犯者、正得效驗也。○
{{verse|15|29}}且過路之人、褻瀆基督、並搖頭云、噫、毀殿堂、三日復起之者、
{{verse|15|30}}今救自躬、脫十字架下降也。
{{verse|15|31}}如是祭司書士等、戲笑之云、能救他人不能自救。
{{verse|15|32}}請以色列王基督、今由十字架下來、致我見、亦信矣。其同釘者詈罵之焉。
{{verse|15|33}}自正午至未末、全地黑暗。
{{verse|15|34}}未申相交、基督厲聲呼曰、㕽唻㕽唻啦嗎{{?|⿰口撒}}駁𠯈呢、即是譯言、我之上帝歟、我之上帝歟、因何棄我乎。
{{verse|15|35}}傍侍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15|36}}或人急往、以海綿沉醋、插葦、給之飲云、任他、且看以利亞來取之下否、○
{{verse|15|37}}惟基督大聲喊、即斷氣矣。
{{verse|15|38}}且殿中帳帷裂二分、自上至下也。
{{verse|15|39}}有師帥對立、見其大喊斷氣、則曰、此人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5|40}}亦有數婦遙看基督、其中有抹大拉婦馬利亞又年少者也哥伯及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並撒羅米。
{{verse|15|41}}此等在加利利隨從基督、而服事之也。另有多女、同上也路撒冷者也。○
{{verse|15|42}}當日乃預備節期、即安息日之先一日。
{{verse|15|43}}暮時卻亞哩馬太邑人、名約色弗、乃尊貴議士、為望神國之人、敢進就彼拉多求基督之屍矣。
{{verse|15|44}}彼拉多奇基督巳死、故召師帥、問死有幾久.
{{verse|15|45}}既聞知由師帥、則以屍賜約色弗矣。
{{verse|15|46}}且約色弗買細布、將屍下來、包布、葬之於墓、此墓鑿磐裏也、轉石塞門矣。
{{verse|15|47}}又抹大拉婦馬利亞同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皆看其所葬之處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安息日後、抹大拉婦、馬利亞、並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同撒羅米俱買香料、致抹基督屍矣。
{{verse|16|2}}且七日節之首日、絕早、日纔出時、大家適墓。
{{verse|16|3}}又自相語曰、誰能移石開墓口乎、蓋其石極大、
{{verse|16|4}}惟仰看、見石巳移矣。
{{verse|16|5}}既進墓口、見少年者坐在右邊、身穿長白衣、故女着驚。
{{verse|16|6}}少年曰、勿驚、爾尋被釘十字架.拏撒勒人基督乎、其經復生、不在此處、請看葬之所矣。
{{verse|16|7}}且往報其門生、並彼得羅說基督先爾往加利利省、在彼可看之、正依其詔也。
{{verse|16|8}}婦女急出、自墓奔回、震慴驚駭、因畏懼不報何人。○
{{verse|16|9}}夫七日節之首日絕早、基督既復生、則先見與抹大拉婦、馬利亞此婦素蒙基督逐七鬼矣。
{{verse|16|10}}適纔基督伴侶啼哭、婦來報是情。
{{verse|16|11}}然其聞基督復生、為婦所見、不信之也。○
{{verse|16|12}}此後二門生、正行歸鄉之間、卻遇基督變貌出現。
{{verse|16|13}}其往報知別門生、其亦不信之也。○
{{verse|16|14}}嗣後十一門生坐席間、基督現因.無信、責之、硬心.雖有人見之死後復生、尚不肯信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且往去普天之下、廣布福音之理、與萬人聽。
{{verse|16|16}}信道、領浸禮者、可以得救.惟其不信者、必被定罪矣。
{{verse|16|17}}倘信斯道、賴朕之名、可行神跡、可逐邪鬼、能講新音。
{{verse|16|18}}提蛇、飲毒無害也。且按手諸病人、則可愈痊矣。
{{verse|16|19}}言畢、主遂昇天、坐於上帝右。
{{verse|16|20}}門生廵遊、四方傳教、主亦同祐、表著靈蹟、以徵其道。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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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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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馬可傳福音書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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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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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始傳福音之理、乃如左。
{{verse|1|2}}按先知之師、書錄所云、卻朕遣差使、行爾面前造路汝前矣。
{{verse|1|3}}在野有叫者之聲、云、預備主路正直其徑矣。○
{{verse|1|4}}約翰行浸禮於野、宣悔罪之浸禮、以得赦罪矣。
{{verse|1|5}}且通猶太地、並也路撒冷城之人、出來就之、皆認有罪、領其浸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6}}夫約翰着駝毛為衣、腰束皮帶、又食蝗蚱並野蜜也。
{{verse|1|7}}其宣道云、後我而來者、有力能過於我也、就其鞋帶、屈下而解之、我亦不堪為也。
{{verse|1|8}}然吾以水施洗禮、惟彼以聖神、將以是洗禮施爾也。○
{{verse|1|9}}當日遇基督自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來受約翰之洗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10}}即由水上岸、見天忽開、又聖神如鴿、降臨其上也、
{{verse|1|11}}又由天聲響云、汝乃朕愛之子、朕所喜悅者也。○{{批|天有聲響、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12}}聖神即引基督往野、
{{verse|1|13}}住野四旬為魔鬼試惑、而陪野獸、又天使服事之也。○{{批|聖神 上帝也既住臨 太兄其上、又引 太兄何得另有 聖神成 太兄的身、又另 外有一 聖神、湊成三位其 中有一聖靈東王也、須知、欽此、}}
{{verse|1|14}}約翰解究之後、基督至加利利地、宣神國之福音之理云、
{{verse|1|15}}限期巳滿、神國臨近、爾當悔罪、且信福音之理。○
{{verse|1|16}}正遊加利利湖岸看有西門、偕其兄、安得烈、兩人為漁、拋網於湖也、
{{verse|1|17}}基督曰、從朕就設爾為人之漁。
{{verse|1|18}}隨即棄網從之也。
{{verse|1|19}}前往幾步、見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在船補網、
{{verse|1|20}}基督就召之、遂別父西庇太暨傭人俱留在船、自從基督矣。○
{{verse|1|21}}既進迦百拏翁、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
{{verse|1|22}}而人奇其道、因其訓之如秉權者、非如書士也、
{{verse|1|23}}堂中有人犯污鬼者、喊曰、拏撒勒人
{{verse|1|24}}基督也吾與爾何干、豈來敗我乎、吾知汝係誰也、爾乃上帝之子者也、
{{verse|1|25}}基督責鬼曰、緘口出來。
{{verse|1|26}}污鬼扭拗其人、大喊而出之矣。
{{verse|1|27}}眾奇致相問曰、此事如何、此何新道哉蓋其有權能、諭飭污鬼、然可遵之矣、
{{verse|1|28}}又其名聲、隨即遍揚於加利利四方矣。○
{{verse|1|29}}即出公學、帶也哥伯併約翰同進西門 安得烈等之屋、
{{verse|1|30}}夫西門岳母卧瘧病而人即告基督.
{{verse|1|31}}遂就來執手扶之、瘧病即止、惟婦供事之也。○
{{verse|1|32}}適暮、日巳西斜、有帶來諸病人、及犯邪鬼等、
{{verse|1|33}}舉邑之人聚集門前。
{{verse|1|34}}基督遂醫多人之疾病雜症逐出多鬼、倘鬼識之、不准之言也。○
{{verse|1|35}}早時清晨未明、基督即起、出野處、在彼祈禱。
{{verse|1|36}}且西門和伴隨之、
{{verse|1|37}}遇着謂之曰、眾人尋主。
{{verse|1|38}}基督曰、共朕周遊鄉邑、在彼宣道、蓋因此事、朕乃出來也。
{{verse|1|39}}故遍加利利公學、宣道、及逐邪鬼也、○
{{verse|1|40}}有痲瘋人來跪下、求之曰吾主肯為之、可淨我矣。
{{verse|1|41}}基督感悲、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得淨
{{verse|1|42}}詔畢、痲病即愈、其人潔矣。
{{verse|1|43}}且基督戒之即撒之去又云、
{{verse|1|44}}汝慎勿告人知、乃往見祭司、依摩西之例、設祭為淨、以徵之也、
{{verse|1|45}}其人往出、遂始多揚其事、廣布斯音、故基督不得公然入城邑、乃在外住野處、卻四方之人就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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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數日後、基督復入迦百拏翁方纔聞其在家內、
{{verse|2|2}}人多即雲集、連門前無可容之也、且基督與之傳道焉。
{{verse|2|3}}遂四人挑扛有癱病者就之、因眾多不得近來、
{{verse|2|4}}便開基督在之屋頂、既拆、遂以病人卧褥縋下矣。
{{verse|2|5}}基督看其信德、詔癱病者、曰、小子爾罪見赦矣。
{{verse|2|6}}書士數人坐彼、心內想思、
{{verse|2|7}}此人安可如此褻瀆乎。除非獨上帝、誰能赦罪乎。
{{verse|2|8}}基督心內、即覺其如此想思、詔之曰、心內曷有是議論乎、
{{verse|2|9}}詔癱病者、可免爾罪、抑命起來、取褥而行、何一為易哉、{{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故詔嶽即起也、當時稱讚 上帝非讚 太兄爲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 太兄也、欽此、}}
{{verse|2|10}}然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詔癱病者云、
{{verse|2|11}}朕命爾起、取褥歸家矣。
{{verse|2|12}}其人即起、當眾人前、取褥而出、致僉驚訝、無不稱讚上帝、云、從來未見如是矣。○
{{verse|2|13}}基督復出海濱、眾皆就之、教訓之也、
{{verse|2|14}}且經過、見亞勒非之子、利未、坐於稅館、曰、從朕。彼起而從之也。
{{verse|2|15}}正在其家赴宴之時、有人多隨之、有稅吏罪人、多偕基督暨門生同宴。
{{verse|2|16}}且書士法利西徒、看基督與稅吏、惡流同宴。語其門生曰、因何會同稅吏惡流飲食乎、
{{verse|2|17}}基督聞之曰壯健者不需醫士.乃有病者。朕來、非招義人、乃叫惡人悔罪矣。○
{{verse|2|18}}且約翰之徒、法利西徒、守齋、來奏之曰、約翰之與法利西徒人等、恃齋、惟爾門生不守齋、如何。
{{verse|2|19}}基督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豈得守齋乎、尚有新郎同在、不能禁食.
{{verse|2|20}}惟將來之日、新郎必逝離之、於當日、可守齋矣。
{{verse|2|21}}人補舊衣、無用新布、恐所新補滿者、裂其舊衣、而破更廣矣。
{{verse|2|22}}又裝新油、無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囊、油漏囊敗、但新油、必裝新囊矣。○
{{verse|2|23}}適安息日、基督遊禾田、正行路間、門人始摘禾穗、
{{verse|2|24}}法利西徒曰、卻於安息日、行者不宜何哉。
{{verse|2|25}}基督曰、大辟兼從人、乏食而饑時、所行之事、爾豈未讀乎、當亞庇亞達為祭司之際、大辟卻入上帝之堂、自食桌上之餅、亦與從人給食、但此餅除非祭司、無人可食也。
{{verse|2|27}}且基督謂之曰、安息日為人而設、人非為安息日而造、
{{verse|2|28}}則人之子、亦主安息日也。○{{批|本天地安息 太兄降凡作至、騐矣、欽此、}}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基督再入公學、彼有人手衰、
{{verse|3|2}}僉窺基督、於安息日、可醫之否。致告之也。
{{verse|3|3}}基督諭有手衰者跕起中間、
{{verse|3|4}}遂詔其人曰、於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孰宜乎、但其無出聲。
{{verse|3|5}}基督遍視其人發怒、又為其心之硬可憂、遂詔其人、曰、伸手、既伸之、其手成痊似他手焉。
{{verse|3|6}}即法利西徒出、又與希羅得黨、同謀致害之。○
{{verse|3|7}}且基督偕門生往到海濱、大眾多隨之、自加利利、猶太地、
{{verse|3|8}}也路撒冷 以土買 約耳但河外、及土羅、西頓、等處、人因聞其所行而就之、
{{verse|3|9}}基督諭門生、備舟待之、免得郡眾、擠擁之也。
{{verse|3|10}}因醫人多、致凡有疾者、擠擁摸之也。
{{verse|3|11}}污鬼一見之、俯伏喊曰、爾為上帝之子、
{{verse|3|12}}惟基督切禁勿露之矣。○
{{verse|3|13}}基督登山、隨意召人、即就之也。
{{verse|3|14}}遂立十二人、可以侍側、奉差傳道.
{{verse|3|15}}有能醫病、又逐邪鬼矣。
{{verse|3|16}}所立者乃西門基督稱為彼得羅、
{{verse|3|17}}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此二子、易名破亞尼其譯言雷子也、
{{verse|3|18}}亦有安得烈併非立 巴多羅買、及馬太、與多馬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人臺與加拏之人、西門、
{{verse|3|19}}同賣師者、加掠之人、猶大士也、便皆進家。○
{{verse|3|20}}群眾再集、致基督不得食餅、
{{verse|3|21}}有人偕之、聞此、遂出、欲執基督、曰、其失心矣、
{{verse|3|22}}方有書士、自也路撒冷降來曰、基督犯魔鬼、併以鬼頭之權、能逐鬼也、
{{verse|3|23}}基督招之來、以比喻詔之曰、魔何能逐魔乎、
{{verse|3|24}}如郭人分爭、該郭不能立乎、
{{verse|3|25}}若家人相鬥、該家不能存也。
{{verse|3|26}}又魔自攻爭分、則不能存而亡矣。
{{verse|3|27}}無人能進雄人之屋、奪其家物、除非先縛雄人、後可刦其屋也。
{{verse|3|28}}朕誠詔爾、凡罪惡之事、及所瀆之妄言焉、可赦與人之子類也。
{{verse|3|29}}但褻瀆聖神者、無赦免、乃當受永刑矣。
{{verse|3|30}}因說基督犯污鬼、故有此言也。○
{{verse|3|31}}夫基督母親、同其兄弟、來佇在外、差人喚之、
{{verse|3|32}}眾圍坐、奏基督曰、卻母與兄弟、在外尋主也、
{{verse|3|33}}基督詔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3|34}}就周視圍坐者、曰、視朕母親兄弟也。
{{verse|3|35}}蓋順上帝之旨者、正朕兄弟、姊妹、及母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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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復沿海開訓、眾庶多就之、致基督上船、坐於海上、眾庶佇海邊岸上也。
{{verse|4|2}}基督教眾、多用比喻、而傳其道、曰、
{{verse|4|3}}宜聽朕言。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4|4}}正播之間、有落路旁者、天鳥來食之矣。
{{verse|4|5}}有落石地者、無多壤之處、因無深坭、隨即發生、
{{verse|4|6}}日起曝之、苗既無根、遂稿矣。
{{verse|4|7}}有落棘中者、荊棘同發、蔓覆其苗、而無結實也。
{{verse|4|8}}有落好壤者、遂發茂盛、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9}}又謂之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10}}基督獨在之際、十二門生、及旁人、問比喻之解。
{{verse|4|11}}基督曰、天國之秘密、賜爾可識之、但教該外人、諸情只設比喻。
{{verse|4|12}}令看者、見而不明、聽者、聞而不通、終無悔改、以見罪赦矣。○
{{verse|4|13}}又曰、此比喻、爾豈不識哉、然則諸比喻、爾何能識乎。
{{verse|4|14}}播種者傳神道也。
{{verse|4|15}}種落路旁者、乃傳道人、一聽之、魔鬼即來、奪所種之道、出其心也。
{{verse|4|16}}種落石地者、乃像似聽其道、遂悅然承之、
{{verse|4|17}}惟自內無根、只耐暫時、既為信道、見難受害、即見怪矣。
{{verse|4|18}}種落棘中者、乃聽其道。
{{verse|4|19}}惟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另他肆慾、一齊惑心塞道、免之結實矣。
{{verse|4|20}}種落好地者、乃聽道從之、並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21}}基督又曰、人點燈炎、豈置斗床之下乎、莫非插之臺上乎。
{{verse|4|22}}未有隱微、而不致顯、未有秘密、而不露出。
{{verse|4|23}}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24}}又曰、謹慎所聽、照汝量法、必反量爾、又與爾聽者、可加傳與之也。
{{verse|4|25}}有之人、必加賜之、無之人、就其所有、必奪去矣。○
{{verse|4|26}}又曰、神國像似一人、播種於田、
{{verse|4|27}}夙興夜寐、不知不覺、種自發生、
{{verse|4|28}}蓋土自然生產、先苗、次穗、後穀滿穗、
{{verse|4|29}}穡時邇來、果穀稔熟、遂動鐮矣。○
{{verse|4|30}}又曰、神國何以像之、又以何物可以比之哉。
{{verse|4|31}}正如芥子、播田之時、便為地之萬種最微、
{{verse|4|32}}既播發生、為諸菜之高、枝大、致天空之鳥、可棲其蔭也。○
{{verse|4|33}}且基督以此等、比方多傳道、依民能聽焉。
{{verse|4|34}}除非比喻、不詔其民、但獨在時、盡解之門生也。○
{{verse|4|35}}當日、晚上、基督招門生、令曰、渡湖。
{{verse|4|36}}既撤眾去、則接基督仍在船上、另有小舟同在。
{{verse|4|37}}忽大颶風驟起、浪滔致滿船隻。
{{verse|4|38}}適基督在船尾、靠枕而睡、門生醒之曰、師不顧我皆亡乎。
{{verse|4|39}}基督遂起、責風斥海、令息勿動、風遂止、成平靜矣。
{{verse|4|40}}後詔門生曰、何惶如是、因何無信乎。
{{verse|4|41}}便大畏懼、相語曰、此何人也、連風與海亦遵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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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既渡湖、抵伽大喇地.
{{verse|5|2}}正出船之時、卒然遇人、由塚地來、本犯污鬼.
{{verse|5|3}}住墳墓連以鍊也、無人能縛之.
{{verse|5|4}}即屢次用桎梏、鐵鍊縛之、即折鐵鍊、破碎桎梏、終無人能服之、
{{verse|5|5}}日夜恆在山陵塚地、喊號、將石擊身也、
{{verse|5|6}}遙見基督、趨前伏拜之
{{verse|5|7}}厲聲呼曰、至上帝之子、基督、吾與爾何干、吾指上帝發誓、毋酷刑我也。
{{verse|5|8}}因基督曾叱污鬼出人。
{{verse|5|9}}基督又問曰、爾何名哉、曰、吾為多、故名稱軍也。
{{verse|5|10}}遂懇求基督、免驅出該地矣。
{{verse|5|11}}近山有群豬多喂草、
{{verse|5|12}}眾鬼求曰、差我豬中、可進之也.
{{verse|5|13}}基督就允之、故污鬼出人、進豬.數約二千群、即闖坡入海溺湖、
{{verse|5|14}}豬牧走報邑郊、眾出見所為也。
{{verse|5|15}}既就基督、即見其人、先犯鬼者、有其軍者、安坐、穿衣自在、僉畏。
{{verse|5|16}}見人傳知犯鬼者所遇之情、兼豬之事也。
{{verse|5|17}}故始求基督離其境去矣。
{{verse|5|18}}時基督上船、其先犯鬼者求基督。同其在也.
{{verse|5|19}}惟基督不准、而曰、回家見親、報之上主垂佑、恤憐爾也。
{{verse|5|20}}遂去到十一之地、始廣佈基督所施之情、又眾驚訝。○
{{verse|5|21}}且基督駕船、復渡湖來、尚在湖邊、大眾集就之。
{{verse|5|22}}卻公學監長之一名睚魯、來見基督、俯伏、
{{verse|5|23}}切奏求之曰、小女病危、請來按手其上、可救而活也。
{{verse|5|24}}故基督陪往、而大眾跟隨擁之。○
{{verse|5|25}}或婦有血痢十二年、
{{verse|5|26}}蓋緣醫生多人受苦、將其家業盡費、未有效驗、而病漸痼、
{{verse|5|27}}聽有基督、遂來眾後、摸基督衣、云、
{{verse|5|28}}只摸其衣、必得痊矣。
{{verse|5|29}}血源即涸、身覺病痊矣。
{{verse|5|30}}基督即時自覺、本身出德、故回身顧眾曰、誰摸朕衣乎。
{{verse|5|31}}門生曰看眾擠擁、怎說誰摸主乎。
{{verse|5|32}}正基督周視、看誰人行此.
{{verse|5|33}}卻其婦女、自覺身內所成、戰慄伏拜、悉報真情矣。
{{verse|5|34}}基督曰、女有信德、故得救、安然往去、病乃痊矣。○
{{verse|5|35}}正說之間、公學監長家人來、曰、令愛既亡、何尚煩師哉。
{{verse|5|36}}基督一聽所語之言、即對監長曰、勿懼、特信也。
{{verse|5|37}}基督惟帶彼得羅、也哥伯、暨也哥伯之弟、約翰並不准他人隨從也。
{{verse|5|38}}遂至監長家、見喧囂啼哭不勝、
{{verse|5|39}}入曰、因何喧囂啼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5|40}}傍人含笑、惟基督逐眾、遂帶女之父母、與從人、入女之卧所。
{{verse|5|41}}執女手曰、𠯈唎𠯈、咕咪、即是譯言、小女、朕命汝起、
{{verse|5|42}}女有十二歲、即起且行.而諸人大驚呆矣。
{{verse|5|43}}且基督切禁之曰、勿報人知、令給女可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夫基督別去、歸來本地、門生隨之、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始傳教、眾聽奇之、曰、斯人由何得斯能哉、何有所奉之睿智、以其手能行此等奇神跡乎。
{{verse|6|3}}莫非木匠、即馬利亞之子乎、豈非也哥伯 約西 猶大 西門等之兄乎、其妹豈非在此偕我乎。是故該人怪之也。
{{verse|6|4}}基督曰、聖人除非在本鄉親族、無不得尊貴也。
{{verse|6|5}}且在彼不能得行神跡、只按手數病人上而醫之。
{{verse|6|6}}又奇、因本地人無信、則周行鄉邑敷教也。○
{{verse|6|7}}基督召十二門生、始差耦行、委權管邪鬼、
{{verse|6|8}}禁帶盤費、惟執柺、弗提囊餅、勿攜袋內錢、
{{verse|6|9}}但用草鞋、不着雙衣也。
{{verse|6|10}}諭曰、凡處入家室、只住在彼、待去該處之時。
{{verse|6|11}}凡不接爾不聽汝者、既出彼處、拂去脚下塵埃、以對之証、朕誠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麼剌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可耐也。○
{{verse|6|12}}門生遂出、教人悔罪、
{{verse|6|13}}並多逐邪鬼、抹油病人多名、醫之。○
{{verse|6|14}}基督之名揚、希羅得侯聞風、曰、此乃行洗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是以得行、神跡也、
{{verse|6|15}}他人曰、是乃以利亞、有曰、聖人、抑如聖人之一。
{{verse|6|16}}惟希羅得聽曰、是人乃約翰我素所斬者、死而復活者也。○
{{verse|6|17}}昔者希羅得差人擒約翰綑獄、乃為希羅底亞之事。此婦本係希羅得之弟、非立之妻、而希羅得巳娶之、
{{verse|6|18}}約翰諫曰、希羅得有弟婦者、不宜也。
{{verse|6|19}}是故希羅底亞怨約翰、欲殺之、而不能也、
{{verse|6|20}}因希羅得知約翰為義氣聖人、畏之、亦看顧之、聽論循行多事、而悅然聽之。
{{verse|6|21}}恰好希羅得壽誕設筵、召諸屬文武百官、並加利利之官憲赴筵。
{{verse|6|22}}此時希羅底亞之女、進堂跳舞、令希羅得及諸客歡喜。侯遂示曰、隨欲可求、而孤可賜之、
{{verse|6|23}}亦發誓曰、不論何求、至國之一半、必賜女也。
{{verse|6|24}}女遂出問母、應求何哉。母曰、必求行洗禮師、約翰之首也。
{{verse|6|25}}女即入緊急、稟侯曰、只求行浸禮師、約翰之首、盤裏賜婢也。
{{verse|6|26}}侯憂不勝、但既發誓、並顧同席者、不肯駁之。
{{verse|6|27}}侯即差發劊子斬首帶來。
{{verse|6|28}}其入監內斬之、將首放盤上送女、女則遞母焉。
{{verse|6|29}}約翰門生聽之、即來取屍葬墳也。○
{{verse|6|30}}且聖差聚見基督、奏明所行所教、諸端。
{{verse|6|31}}基督曰、爾等且來隱居山野、安息暫時、蓋多人往來、無暇可食。
{{verse|6|32}}故即下船、私往野處矣。
{{verse|6|33}}眾見其往、人多識之、故出諸邑、步行聚彼、先到會就。
{{verse|6|34}}基督出來、遂見大眾。如無牧之羊、故憐憫之、始教多端也。○
{{verse|6|35}}日漸將暮、門生就之曰、此乃野處、日又將暮、
{{verse|6|36}}既無食物可撤眾去、周地往鄉里各自買餅。
{{verse|6|37}}基督詔曰、爾供之食可也。對曰、可往買餅、值銀二十兩、以供其食乎。
{{verse|6|38}}基督曰、且往看有餅幾多、既知曰、餅五筒、魚兩尾、
{{verse|6|39}}故基督使眾、隊隊坐青草上也。
{{verse|6|40}}遂坐一隊百人、一隊五十。
{{verse|6|41}}且基督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擗餅交門生、轉給眾並兩尾魚、亦分諸人矣。
{{verse|6|42}}眾人食飽、
{{verse|6|43}}後收拾屑餅零魚、滿十二筐。
{{verse|6|44}}食餅者、約五千人矣。○
{{verse|6|45}}基督即催門人、搭船渡湖先到伯賽大邑待自撤眾。
{{verse|6|46}}既散眾後、往山祈禱。
{{verse|6|47}}夜時船在海中、而基督獨在岸上。
{{verse|6|48}}則看門生、因遭逆風、打櫂甚苦也。當夜四更、基督臨至、行於水面、意欲經過。
{{verse|6|49}}門生看之行遊海面、以為妖氛、及號喊矣、
{{verse|6|50}}蓋僉看之呆愕、惟基督即詔之云、安心勿懼、夫朕在矣。
{{verse|6|51}}基督就之、上船風止、眾驚訝駭異不勝、
{{verse|6|52}}因心硬、不會其餅之事矣。○
{{verse|6|53}}既渡湖、來其尼撒烈地、上岸、
{{verse|6|54}}方去船時、其即認基督、
{{verse|6|55}}既聞所在、又廵往四方、周集病人、始連床鋪扛來。
{{verse|6|56}}見基督入鄉邑郊野也、到處將病人等、置之街市、只求摸基督衣邊、但凡摸之者亦愈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維時、有法利西徒書士等數位自也路撒冷來、齊就基督、
{{verse|7|2}}見其門生數人、污手即未洗者、食餅、故責其辜也。
{{verse|7|3}}蓋法利西徒、併猶太人等、一概守古人所傳.不屢洗手、不敢食矣。
{{verse|7|4}}又自市回家、若不沐浴、亦不敢食、另有所傳多端、其所守者、即盤、碗、銅器几棹、皆盥洗也。
{{verse|7|5}}則書士法利西徒、問基督曰、爾門生不從古傳、乃手無洗、食餅、如何。
{{verse|7|6}}基督詔曰、噫偽善輩乎、昔以賽亞論爾宜然如錄云、此民唇敬朕、惟其心離朕遠矣。
{{verse|7|7}}其傳之法、惟人所設、是以徒然尊敬朕矣。
{{verse|7|8}}蓋爾洗盤碗、另行此等多端、正違上帝之法、反守人傳也
{{verse|7|9}}又曰、爾好廢上帝之命、自守汝之古傳、
{{verse|7|10}}蓋摩西有云、孝順父母、詈罵父母者、自當死也。
{{verse|7|11}}惟爾云、若人對父母說、此物為祭、即是禮物、何以我俾益汝乎。
{{verse|7|12}}終不准不容之、服事父母、
{{verse|7|13}}即以所有古傳、廢上帝之道、又爾所為者、多如是也。○
{{verse|7|14}}遂招眾庶曰、爾皆宜聽、而明曉也。
{{verse|7|15}}凡自外而入人者、不得污人也。乃自內出者、此乃污人也。
{{verse|7|16}}凡有耳可聞者、宜聽也。
{{verse|7|17}}既離眾進家、門生問之、此比喻何解。
{{verse|7|18}}基督曰、爾亦不明乎.豈不知凡自外入口者、不能污人也。
{{verse|7|19}}因不進其心、乃入肚腹、既消諸糧、遂運化也。
{{verse|7|20}}亦曰、凡由內出者斯污人也。
{{verse|7|21}}蓋自人心內出有惡念、姦淫、私通、殺意、
{{verse|7|22}}偷掠、貪利、惡毒、詭騙、私慾、惡眼、罵神、驕傲、妄為等事、
{{verse|7|23}}此等惡行、皆由內出、正是污人也。○
{{verse|7|24}}基督由彼起、往土羅及西頓之境界、遂入家室不欲人知、惟不得隱匿焉。
{{verse|7|25}}蓋有婦人、其女犯邪鬼、聞及基督、遂來俯伏。
{{verse|7|26}}此婦乃希利尼族屬敘哩亞國、非尼居省者、來求基督、逐鬼出女也。
{{verse|7|27}}基督詔婦曰、親子必先食飽、蓋以子餅投狗者、非所美也。
{{verse|7|28}}婦答曰、吾主然也、但桌下子之碎物、連狗可食之、
{{verse|7|29}}基督曰、因此一句、可去、鬼巳出女兒也。
{{verse|7|30}}婦歸家時、幸遭鬼出、女卧床也。○
{{verse|7|31}}基督再離土羅、西頓之境界、來加利利湖邊、十邑之境內、
{{verse|7|32}}遂有帶來聾耳重舌之人、求基督其上按手。
{{verse|7|33}}且基督離之、引之私處、遂插手指入耳、唾涎摸舌、
{{verse|7|34}}仰天嘆曰、㕽𠵽𠯈、即是譯言、啟開也。
{{verse|7|35}}隨即雙耳通竅、舌根開解、能言明矣。
{{verse|7|36}}基督叮嚀勿報人知、惟愈禁飭愈布揚矣。
{{verse|7|37}}眾人一發、驚訝曰、凡所為者、盡善也、使聾者聽、令啞者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眾會繁多、未有所食矣。基督詔門生、曰、
{{verse|8|2}}朕體恤眾、業經三日、偕朕無食、
{{verse|8|3}}倘差其肚餓歸家、既有數人、自遠而來者、恐其路上失𠇌也。
{{verse|8|4}}門生奏曰、在此野地、由何得餅、可賜眾食飽乎。
{{verse|8|5}}問曰、有幾多餅。曰、七餅。
{{verse|8|6}}基督命眾坐地、遂取七餅、祝謝擘之、後給門生排列、遂頒眾矣。
{{verse|8|7}}另有幾尾魚子、亦祝謝、使排之也。
{{verse|8|8}}眾食飽、收拾所剩碎物、盛滿七筐.
{{verse|8|9}}食者大約四千人矣。後散人歸。
{{verse|8|10}}基督遂偕門生下船、往大馬伮大之境內。○
{{verse|8|11}}法利西徒遂出來、始問之、試之求看天兆。
{{verse|8|12}}基督心內嘆曰、此代之人、只求天兆、何哉.朕誠詔爾、必不示、此代以其兆也。
{{verse|8|13}}故離之、再搭船隻渡湖。○
{{verse|8|14}}門生忘記帶餅、船上獨帶一餅。
{{verse|8|15}}基督戒之、曰、切當謹戒、法利西人併希羅得之酵也。
{{verse|8|16}}門生相議曰、此戒因無帶餅。
{{verse|8|17}}基督會意曰、曷以無餅相論乎。還未知識通曉乎、尚有心硬乎。
{{verse|8|18}}有目不看、有耳不聽、心不記念乎。
{{verse|8|19}}當日五餅分五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筐乎、曰、十二筐。
{{verse|8|20}}又當日七餅分四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籃乎、曰、七籃。
{{verse|8|21}}曰是則何不曉乎。○
{{verse|8|22}}基督方到伯賽大邑、有帶瞽人.求其摸之、
{{verse|8|23}}基督遂攜瞽人之手、引出村外唾眼以涎按其手、問有見何哉。
{{verse|8|24}}瞽人仰曰、吾看人遊、似樹一般。
{{verse|8|25}}復按手目上、令再仰看、遂得醫痊、看明諸物。
{{verse|8|26}}基督使之歸家、曰、勿入村報鄉人也。○
{{verse|8|27}}且基督與門生周流非立皇城屬下各村。正在路上、問門生曰、人論朕誰乎。
{{verse|8|28}}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聖賢也。
{{verse|8|29}}基督曰、然爾等論朕誰乎。彼得羅答曰、主乃基督也。
{{verse|8|30}}基督戒之、勿以斯情報人知也。○
{{verse|8|31}}又開教門生云、人子必多受苦、棄於長老、首祭司書士等見誅於人、惟三日後復活。
{{verse|8|32}}基督明言是情、故彼得羅執之、始諫之。
{{verse|8|33}}惟基督回顧門生責彼得羅曰、惡敵退後、蓋爾不理神情、乃人之情矣。
{{verse|8|34}}遂喚眾庶、兼門生曰、凡要從朕、必然克已、將其十字架、並隨從朕矣。
{{verse|8|35}}凡欲救命者將失之、乃凡為朕、並為福音之理.捐命者必救全之矣。
{{verse|8|36}}人獲普天下、而失靈𠇌者、有何益哉.
{{verse|8|37}}又人以何物、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8|38}}在此姦惡世代、凡恥朕、羞朕、道者、人之子偕諸聖使、乘天父榮而來者、亦必羞恥此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曰、朕誠詔爾、有數人、佇此、必先看神國、大有權勢而臨、方則見死也。○
{{verse|9|2}}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獨私帶同登嶽、基督遂當面變化.
{{verse|9|3}}其衣光耀、皓白如雪、天下漂布者、不得漂衣如是白焉。
{{verse|9|4}}且以利亞、摩西等、出現、與基督講論也。
{{verse|9|5}}彼得羅因奏基督曰、夫子吾在此甚美、容我造廬三間、為爾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
{{verse|9|6}}蓋門人吃驚、不知所說矣。
{{verse|9|7}}適有雲蔽之、雲中出聲呼云、此朕愛子、爾等宜聽之也。
{{verse|9|8}}忽然周視、尚無看一人、止基督偕門人獨在矣。
{{verse|9|9}}正下山間、基督戒之、所看之事、勿報人知、待人之子、死而復生也。
{{verse|9|10}}門生斯語銘心、相問復生、何也。
{{verse|9|11}}故問基督曰、書士語言、以利亞必先臨至、何也。
{{verse|9|12}}曰、以利亞先至以齊整諸事、又人之子、將多受苦、為人欺負、正按經錄也。
{{verse|9|13}}但朕詔爾、以利亞已經臨至、而人任意待之、按經所錄也。○
{{verse|9|14}}既到門生、見大眾圍之、又書士與之辨論。
{{verse|9|15}}眾即見基督、駭奇、趨前拜之也。
{{verse|9|16}}基督問書士曰、爾等辨論何哉。
{{verse|9|17}}民中一人答曰、師吾帶小兒、犯喑啞之鬼.
{{verse|9|18}}凡處捉兒扭之、吐沫、切齒而衰弱矣且求門生逐鬼、然其不能矣。
{{verse|9|19}}基督詔曰、吁嗟、無信之代者乎、朕必偕住、耐爾幾久乎、且帶兒就朕也、
{{verse|9|20}}遂帶之、惟一見之、鬼隨擰扭之、及兒倒地、輾轉唾沫也。
{{verse|9|21}}基督問其父曰、兒受此幾久乎。曰、自幼年以來.
{{verse|9|22}}屢次鬼推倒水炎、致喪命然主能為之、憐恤照應我也。
{{verse|9|23}}基督曰、爾若能信、則可.乃其信者、無不成就也。
{{verse|9|24}}兒父即流淚、呼喊曰、主也、吾信、補我缺信矣。
{{verse|9|25}}基督看眾聚集、即叱污鬼曰、噫、喑啞耳聾之鬼也、朕命爾出、不再進之也。
{{verse|9|26}}且鬼號喊、切扭兒、即出、然兒如死、有多人曰、巳死矣、
{{verse|9|27}}惟基督執兒手、扶之立起矣。
{{verse|9|28}}既進屋時、門生私問曰、吾逐鬼不得、何也。
{{verse|9|29}}基督曰、若非祈禱持齋、此等鬼不得逐出也。○
{{verse|9|30}}離彼、遊加利利地、惟基督不願人知之。
{{verse|9|31}}乃教門生曰、人子必解人之手、惟其所誅、惟死後三日、必復生矣。
{{verse|9|32}}門生不通是言、又畏、不敢問也。○
{{verse|9|33}}既進迦百拏翁、正在家時、基督問門生曰、路上互相爭論、何也、
{{verse|9|34}}惟門生不語、因路上互相爭論、誰至大也。
{{verse|9|35}}基督既坐、招十二門生、曰、願為首者、必致為眾尾也、並為眾使役也。
{{verse|9|36}}基督攜嬰兒、立在中間、抱之、詔門生曰、
{{verse|9|37}}凡託朕名、接是嬰兒者、即接朕也、凡接朕者、不接朕、乃接遣朕者也。
{{verse|9|38}}約翰奏曰、師、吾見人不從我、冒師名、逐邪鬼、因不從我、是以禁之。
{{verse|9|39}}基督曰、勿禁之、蓋以朕名行神跡者、不能速讟朕也.
{{verse|9|40}}非敵朕者、必偕朕也。
{{verse|9|41}}凡因朕名、原爾為基督之人、賜一杯水者、朕誠詔爾、其人必不失其賞也。
{{verse|9|42}}與其誘惑此信服朕之小輩、寧可以磨石結頸投海也。
{{verse|9|43}}倘親手誘惑爾、則割去之、蓋寧可殘疾進生、不可有雙手陷落地獄不滅之炎也。
{{verse|9|44}}彼其毒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5}}倘親脚誘惑爾、則斬斷之、蓋寧可跛足進生、不可有雙足、墮地獄無滅之炎。
{{verse|9|46}}彼其毒蟲不死、其炎不滅也矣。
{{verse|9|47}}倘親眼誘惑爾、則挖出之、蓋寧可單眼進神國、不可雙眼墮地獄之炎.
{{verse|9|48}}彼其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9}}凡人必煉以炎、如各祭物必加以鹽。
{{verse|9|50}}鹽善、但鹽失其味、如何用之。心底當有鹽、相交當有和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起程、往猶太境、即約耳但、河外之地、眾再集至、基督仍舊再教之也。○
{{verse|10|2}}且法利西徒、來試問基督曰、人出其妻、宜否。
{{verse|10|3}}詔曰、摩西何命汝焉。
{{verse|10|4}}曰、摩西准寫分書、出之也、
{{verse|10|5}}基督答曰、爾心既硬、摩西傳此命汝.
{{verse|10|6}}乃自開闢創造、上帝造男女.
{{verse|10|7}}是故人將離父母、眷戀其妻、
{{verse|10|8}}而其兩人成為一體、如是無二、乃同一體也。
{{verse|10|9}}夫上帝所結連者、人不可分開也。
{{verse|10|10}}在家門生、復為此問之也。
{{verse|10|11}}基督曰、凡出妻、娶他女者、則行姦也。
{{verse|10|12}}又婦離夫、嫁他人者、亦行姦也。○
{{verse|10|13}}當時有帶孩兒者、求基督撫之、然帶之者、門生責之也。
{{verse|10|14}}基督見此、甚不悅意、曰、容孩兒就朕、不可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是也。
{{verse|10|15}}朕誠詔爾、凡不接神國、即如孩兒者、必不得進之也。
{{verse|10|16}}遂抱孩兒按手其上、祝嘏之。○
{{verse|10|17}}正出街時、有人趨來、跪求基督曰、善師乎、吾將何為、嗣接永生。
{{verse|10|18}}基督曰、何稱我善也、善者獨一、乃上帝也。
{{verse|10|19}}律例諸條、爾所識也.勿姦勿殺、勿偷、勿誣証、勿哄騙人、孝順父母。
{{verse|10|20}}其奏曰、師也、自幼余盡守此法矣。
{{verse|10|21}}基督顧盼、慈愛之、曰、尚缺一項、往賣所有本業、賙濟貧窮、遂必有財在天、然提十字架、來從朕。
{{verse|10|22}}其人為此詞懷悶、既有盛業、憂然往去矣。
{{verse|10|23}}基督周視、詔門生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0|24}}門生為此言奇。惟基督復為之詔曰、二三子乎、恃財者進神國難矣哉。
{{verse|10|25}}駱駝行通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尤易事矣。
{{verse|10|26}}門生一發驚異、相語曰、既然誰能得救乎。
{{verse|10|27}}基督盼之曰人能不足者、上帝能之、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0|28}}彼得羅開奏曰、夫我等離諸、而從主矣。
{{verse|10|29}}基督答曰、朕誠詔爾、無人為朕、及為福音之道、有離屋宅、別兄弟、姊妹、父母、妻子、田畝者。
{{verse|10|30}}今世雖遭災、卻必受賞百倍、即屋宅、兄弟、姊妹、母子、田畝、並來世必享永生矣。
{{verse|10|31}}然多首先者、必致尾後、亦尾後者、必成首先也。○
{{verse|10|32}}正詣也路撒冷路上、基督先行、門人隨後、心駭且惶焉。基督再招十二門生、發旨詔之指後來所遇之情、云、
{{verse|10|33}}卻朕等上也路撒冷、而人之子必解於祭司書士等、被定死案、轉解與異族類.
{{verse|10|34}}又異族類將戲弄、鞭打、唾涎、殺之、迨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10|35}}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就基督曰、師也、願所奏求、可准矣。
{{verse|10|36}}曰、要朕何為哉。
{{verse|10|37}}曰在主榮光之時、准我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可坐也。
{{verse|10|38}}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何也、朕所飲之苦杯、爾豈能飲乎、朕所受之洗禮、爾豈能受乎。
{{verse|10|39}}曰、能、基督曰、朕之苦杯、汝也將飲、朕之洗禮、汝也可受、
{{verse|10|40}}但坐朕左右、非朕乃預定之人、可准坐也。
{{verse|10|41}}十門生聽此、始含怨也哥伯、約翰等。
{{verse|10|42}}基督招來、詔之曰、有功辦民之政務、作之長、及其官憲、管治之。皆爾所知也。
{{verse|10|43}}但在爾中、不如是、爾中凡欲為長宜為爾役、
{{verse|10|44}}凡欲為首、宜為凡人之僕、
{{verse|10|45}}蓋人子臨世、弗意被人役乃役人、及捐命贖人多矣。○
{{verse|10|46}}基督至也哩砢出邑時、門生大眾陪行、且有瞽人底買之子、名巴底買、路旁坐丐.
{{verse|10|47}}聞有拏撒勒之基督、始呼喊曰、大辟之子基督乎、矜憐我矣。
{{verse|10|48}}眾責之、勿出聲、惟加喊曰、大辟之子乎、矜憐我矣。
{{verse|10|49}}基督止步、令人喚之、其喚瞽人曰、安心起來、基督招爾也。
{{verse|10|50}}瞽人捨衣起身就基督矣。
{{verse|10|51}}基督詔曰、爾願朕何為也.瞽者祈曰、夫子、欲再得見也。
{{verse|10|52}}基督曰、且去、為爾信德得救、立即復見、路上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近臨也路撒冷、到伯法其、伯大尼、等邑、至橄欖山、則差兩門生曰、
{{verse|11|2}}去對面鄉、一入、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解之牽來、
{{verse|11|3}}倘有人問、因何行此.可曰、主須用之、其人立刻必遣之來也。
{{verse|11|4}}門生遂往、到又路所、逢遇驢子縛住門外、及解之。
{{verse|11|5}}傍侍數人曰、河作解驢子。
{{verse|11|6}}門生依基督之命而對、故傍人容之也。
{{verse|11|7}}遂牽驢子、就基督掛衣驢上、乘之騎焉。
{{verse|11|8}}多人鋪衣於路、他人砍下樹枝、撒之於路矣。
{{verse|11|9}}前後行人等、高聲呼曰、萬福歟、托主名而來者、福祉矣。
{{verse|11|10}}我祖大辟之裔、取上主之名而臨者、福祉矣、萬福在至上之天也。○
{{verse|11|11}}基督入也路撒冷、進殿堂、廵視諸情、暮時再出、帶十二門生、到伯大尼焉。○
{{verse|11|12}}次早由伯大尼來基督覺饑。
{{verse|11|13}}遙見無花菓樹葉發來欲尋菓、止見有葉而巳、緣摘菓之時未至也。
{{verse|11|14}}是以基督詔其樹曰、此後總無人、食此樹之菓焉、門生聽之。○
{{verse|11|15}}既至也路撒冷、基督進殿堂、始逐在殿買賣者、且換錢者之棹、賣鴿者之椅、悉然推倒。
{{verse|11|16}}併不准人帶器過堂。
{{verse|11|17}}又教之曰、豈非錄云、朕室必為諸國所稱、祈禱之堂、惟爾變之為盜賊之巢也。
{{verse|11|18}}且書士祭司等、聽此、則謀如何誅之、但庶眾奇其道、故畏之也。
{{verse|11|19}}巳晚時、基督出城外。○
{{verse|11|20}}次早、行過、見無花菓樹自根槁矣。
{{verse|11|21}}彼得羅憶記、奏基督曰、夫子業經、所咒之樹巳稿矣。
{{verse|11|22}}基督為之、詔曰、當信上帝。
{{verse|11|23}}朕誠詔爾、凡命此山、且移投海、如心內無疑、而信所言必成、則依言可成焉。
{{verse|11|24}}是故朕詔汝、凡爾祈求者、如信必得之、即可得之也。
{{verse|11|25}}若立起祈禱之際、如有人得罪爾、則免之、致在天之父、亦赦爾罪、
{{verse|11|26}}然爾不免人罪、天父亦不免爾罪也。○
{{verse|11|27}}再來也路撒冷、正遊堂間、卻有祭司書士長老等、奏基督曰、
{{verse|11|28}}爾有何權、可行是情、抑封是權致行此誰哉。
{{verse|11|29}}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必答、然後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11|30}}約翰之浸禮由天乎、由人乎、必奏朕。
{{verse|11|31}}其則相議曰、若說由天、其必問、曷不信之。
{{verse|11|32}}若說由人、則畏百姓、乃眾以約翰誠為聖人矣。
{{verse|11|33}}遂奏基督曰、不知也。基督詔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基督以比喻開教曰、或人栽葡萄園、周圍籬笆、又掘油酢、造塔租與農人、遂起程矣。
{{verse|12|2}}屆期遣僕見諸農夫、向農夫討園菓實、
{{verse|12|3}}惟農夫捉打、斥之空歸矣。
{{verse|12|4}}復差他僕至之、惟農人石擊傷首、凌辱斥之、
{{verse|12|5}}再遣一僕、惟農夫誅之、另遣多僕、或打或戮之、
{{verse|12|6}}尚有一子、其所戀愛者、畢竟又遣之、云、其必敬吾子矣、
{{verse|12|7}}但農夫相語曰、此其後嗣、且來殺之、家業歸我矣。
{{verse|12|8}}故捉子殺之、投屍園外矣。
{{verse|12|9}}園長將如何處之、必來剿滅農夫、租園他人矣。
{{verse|12|10}}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磐、巳成屋隅首石、
{{verse|12|11}}上主行是、朕眼前奇矣、○
{{verse|12|12}}基督既設此比喻、祭司自覺指巳、故欲擒之、但畏庶眾、故別之往去矣、○
{{verse|12|13}}後差法利西數人、同希羅得黨、要以言陷基督就之、
{{verse|12|14}}曰、吾知師乃真人、不理何人、不顧體面、乃誠傳上帝之道、且納稅奉國侯、可否納之、不納之、孰是乎。
{{verse|12|15}}基督知其詐意、曰、因何試惑朕乎、請帶錢與朕看也、
{{verse|12|16}}遂帶之、基督曰、斯鑄號屬誰、曰、屬郭侯、
{{verse|12|17}}基督曰、以郭侯之物、必歸郭侯、以上帝之物、應奉上帝也。眾為此奇矣。○
{{verse|12|18}}夫撒篤門徒、言無復生者、來問之、曰、
{{verse|12|19}}師也、摩西教我、有人之兄死、遺妻、並無遺子、弟可嫁兄嫂、繼兄之後嗣。
{{verse|12|20}}有其夫七人、其一娶妻、無遺子而故、
{{verse|12|21}}其二娶之、亦無遺子而故、其三亦然、
{{verse|12|22}}七人娶之、皆無遺子也、然七人後婦亦死焉。
{{verse|12|23}}迄於復生之際、人既再生、此婦為誰之妻、因七人俱娶之矣。
{{verse|12|24}}基督詔曰、爾不識天情、不知上帝之能、何其昧哉。
{{verse|12|25}}蓋復生之際、人不嫁娶、乃為如在天之使焉。
{{verse|12|26}}又論及死人復生、爾豈未讀摩西之書、上帝在棘中曰、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
{{verse|12|27}}夫上帝非死人、乃活人之上帝、故爾錯遠矣。○
{{verse|12|28}}或書士聽其詔、因知基督聖旨、就之問曰、誡命諸條、何一為重。
{{verse|12|29}}基督詔曰、誡命諸條、最重者云、以色列民乎謹聽也。上主爾之上帝、止一大主、{{批|太兄明詔止一 太主、後徒因何誤解 基督即 上帝、信如爾解、則是有二 上帝矣、欽此、}}
{{verse|12|30}}故當竭心全靈、專意盡力、敬愛上主、爾之上帝。是乃最重誡也。
{{verse|12|31}}其次像似、當愛他人如巳焉、重於斯二條者、未有法也。
{{verse|12|32}}書士曰、善哉、師言是也。蓋上帝獨一無他。
{{verse|12|33}}又全心專意、竭神盡力、敬愛上帝、併愛他人如巳者、悉勝於宰犧設祭矣。
{{verse|12|34}}基督看其對奏有理、曰、爾離神國不遠矣、斯後無人敢問之。○
{{verse|12|35}}基督殿裏教訓、詔曰、書士皆言、基督乃大辟之裔、如何。{{批|爾偏誤解 基督即 上帝、上天合爲一、緣何大辟之前、 太兄來生得見 上主語 太兄乎、又緣何 朕上天時、將見天上有 天父上帝、 天母老媽、又有 太兄基督、 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 天父 天母 天兄 天嫂乎、欽此}}
{{verse|12|36}}夫大辟感於聖神、曰、上帝巳告吾主云、坐朕右手、待服諸敵、為爾腳踏也。
{{verse|12|37}}且大辟自稱基督為主、基督如何為大辟之子乎。眾多喜聽其教。
{{verse|12|38}}且基督教之曰、謹戒書士、其欲行路好穿長衣、街市悅納慶賀、
{{verse|12|39}}公學常取首座、席筵高位、
{{verse|12|40}}然盡吞寡婦家業、假意長念多經、尤受定罪矣。○
{{verse|12|41}}基督坐銀庫對面觀人將錢丟諸庫、有多富人、投內多銀、
{{verse|12|42}}卻有貧窮寡婦、來投二釐、即一銖矣、
{{verse|12|43}}基督遂詔門生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將錢丟庫、比眾尤多、
{{verse|12|44}}蓋諸人豐財捐多、婦卻貧乏、施捨凡有者、即其全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正出殿外、有一門生、奏基督曰、請師看此何石何宇哉、
{{verse|13|2}}基督詔之曰、爾看此大宇乎、將來此物、必致毀壞、不遺石疊石也。
{{verse|13|3}}正坐橄欖山、殿堂對面、卻有彼得羅、也哥伯、約翰、安得烈等、私問之曰、
{{verse|13|4}}教我知、此事成於何時、又凡事將應驗有何兆乎。
{{verse|13|5}}基督為之詔云、遂詔曰、謹戒人惑、
{{verse|13|6}}汝人多將冒朕名來云、自乃朕也、誘惑多人。
{{verse|13|7}}既聽打戰之聲、相殺之風、切勿惶怖、蓋此事必有惟限期未窮矣。
{{verse|13|8}}當時民將攻民、郭必敵郭、隨處必有地震、饑荒、災殃、此艱難之開頭也。
{{verse|13|9}}自當謹慎、蓋緣朕、人將解爾送公會、在公學打爾、為朕提爾到侯長之前對之立徵、
{{verse|13|10}}惟福音之道、必先傳諸郭。
{{verse|13|11}}且人捉爾、押送之時、勿先慮預想何可言焉、乃當時凡啟爾者、斯則可言也。非爾自言。乃聖神也、
{{verse|13|12}}當時兄弟必相解死、父子亦然、子女將攻父母、弒之也、
{{verse|13|13}}但眾為朕、名惡、爾、惟至終可耐者、此人得救也。
{{verse|13|14}}昔聖人但也利有言指敗圮之殃、讀者宜會意、既見是殃、立於禁地、則猶太居民宜逃山野、
{{verse|13|15}}又在屋頂者、勿降下入屋、以收何家物、
{{verse|13|16}}並在庄田者、毋返家取衣也。
{{verse|13|17}}當日可惜懷孕、哺乳者。
{{verse|13|18}}切當求上帝、免冬時逃避、
{{verse|13|19}}蓋自開闢天地上帝造萬物以今、未有是日之災、且將來亦無如此者也。
{{verse|13|20}}彼凶日、若上主不稍減之、無人可保全、只為上帝所選之特民、是日可稍減也、
{{verse|13|21}}當時有人報爾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之
{{verse|13|22}}蓋假基督者並偽聖人將興、現出異表靈蹟、設使得為、則惑選民也。
{{verse|13|23}}汝慎之、卻朕先詔爾矣。○
{{verse|13|24}}當日之難既畢、太陽將變暗、太陰不發光、
{{verse|13|25}}天星墜地、天勢震動。
{{verse|13|26}}當時可仰人子、乘大勢榮煌、昇天雲而來、
{{verse|13|27}}遂差其天使、召四方選民、從地涯至天邊、聚集矣。
{{verse|13|28}}即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其枝尚嫩、始發芽葉、則知夏就近。
{{verse|13|29}}如是爾等見斯情、可知事近、猶在門前矣。
{{verse|13|30}}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迄諸情成矣。
{{verse|13|31}}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13|32}}其日屆期、無人可知、在天之使並子不知、乃天父知之。
{{verse|13|33}}戒之儆醒祈禱、因爾不知是事之時也、
{{verse|13|34}}人子正如一人遠遊、離其家業、托諸家人、各有權工課、及命看門者守更。
{{verse|13|35}}故爾當儆醒、緣不知家長來時、或晚上、或半夜、或鷄嗚、或晨早。
{{verse|13|36}}恐其忽至、遭爾睡着。
{{verse|13|37}}夫所告爾者、朕亦告眾、切當儆醒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再二日、有瞻禮日、名逾越節、即除酵節也。又祭司書士等、相謀弄詭、欲捉基督害之、
{{verse|14|2}}日正於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14|3}}適基督居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家、正坐宴間、卻有一婦、帶玉盒、內有極貴至清香油、且破玉盒、倒基督首上也。
{{verse|14|4}}有人心怒、曰、香油緣何損失乎、
{{verse|14|5}}蓋此香油、賣得三十兩銀有餘、可濟貧者矣。故為婦讒也。
{{verse|14|6}}基督曰、且容之、因何煩勞之、婦所行朕善事也。
{{verse|14|7}}貧人恆常偕爾、但欲可濟、然朕非常偕爾。
{{verse|14|8}}其婦所有可為者即先來傅朕躬、以備葬事也、
{{verse|14|9}}朕誠詔爾、普天下、宣此福音之理、不論何處此婦所為者、人必言記錄之也。○
{{verse|14|10}}且十二門生一人、即迦掠邑人猶大士、見祭司等、致賣基督。
{{verse|14|11}}祭司等聽此、則喜、應許賞銀。其則求乘機賣基督也。○
{{verse|14|12}}當除酵節之初日、方宰犧羔之時、門生奏基督曰、主欲我預備食羔、卻往、在何處乎、基督遂差二門生詔之曰、爾往入城將遇一人、抬水甕者、可從之也、
{{verse|14|14}}既隨入家可謂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朕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14|15}}家長必指看一層大樓、修整十全、在彼預備可也。
{{verse|14|16}}門生遂往入城、依基督旨、正遇如是、故備犧羔矣。○
{{verse|14|17}}既晚、基督親來、帶十二門生焉。
{{verse|14|18}}正坐宴食間、基督曰、朕誠詔爾、同宴者一人將賣朕矣。
{{verse|14|19}}門生始覺憂、各一問曰、是我乎、是我乎。
{{verse|14|20}}基督詔曰、十二中一人、同朕插手人盤者、是也。
{{verse|14|21}}依聖經所言、人子必逝、但賣付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於世為幸矣。○
{{verse|14|22}}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謝擘之、交門生曰、納此、且食、乃朕身體也。
{{verse|14|23}}又取飲杯、亦稱謝、賜之、又飲畢則曰。
{{verse|14|24}}是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為多人而流也。
{{verse|14|25}}朕誠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日朕偕爾共飲新汁在神國矣。○
{{verse|14|26}}既咏詩後、出橄欖山去、
{{verse|14|27}}基督曰、本夜、爾等各緣朕一概見怪、據經云、我將擊牧者、則群羊四散矣。
{{verse|14|28}}惟朕復生後、必先爾往加利利矣。
{{verse|14|29}}彼得羅答曰雖眾見怪、吾不見怪。
{{verse|14|30}}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本夜、鷄未鳴二次爾將三次諱朕者也矣。
{{verse|14|31}}彼得羅切切定奏曰、雖與主偕亡、吾不諱師矣。眾亦如是言焉。○
{{verse|14|32}}既至一處、名客西馬尼、即詔門生曰、坐此待朕祈禱。
{{verse|14|33}}隨侍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始覺驚愕、憂悶不勝、
{{verse|14|34}}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住此儆醒。
{{verse|14|35}}遂前進幾步、俯地祈禱云設使得為、可免此時、又云。
{{verse|14|36}}阿爸父歟、無所不能也、求移去此苦杯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之旨也。
{{verse|14|37}}遂來遇門生睡安、故詔彼得羅曰、西門也、爾睡乎、豈不得與朕儆醒一時乎。
{{verse|14|38}}儆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固准備、身乃軟弱也。
{{verse|14|39}}基督復往祈禱、亦用是言。
{{verse|14|40}}回見門生再睡、因目疲倦、又不知何可答也。
{{verse|14|41}}三次至、詔之曰、今尚可睡且安、事足、時滿、卻人之子見解於罪人之手也。
{{verse|14|42}}起來且行、其賣朕者近矣。○
{{verse|14|43}}正說之間、十二門生一人、名猶大士、率大眾、持刀執梃即來、為祭司書士長老等、所使者也。
{{verse|14|44}}背師之門生、給之暗號、曰吾所親嘴者、正其人也、捉之、妥當牽去。
{{verse|14|45}}既至、隨就基督曰、夫子、夫子、遂親嘴之。
{{verse|14|46}}僉則下手、擒之。
{{verse|14|47}}惟旁侍一人、拔劍、打祭司元魁之僕、割去其耳。
{{verse|14|48}}基督詔之曰、爾等出來擒朕、持刀執挺、若捕賊乎.
{{verse|14|49}}朕每日偕爾、在殿堂教訓、惟爾無擒朕、然聖錄所言者、必有效驗也。
{{verse|14|50}}諸門生遂離之逃走矣。
{{verse|14|51}}惟一少年、以蔴布束裸身者、隨基督、有幼人擒之、
{{verse|14|52}}幸脫身、留布、赤身逃走矣。○
{{verse|14|53}}其帶基督見祭司元魁、會諸祭司長老、書士等。
{{verse|14|54}}且彼得羅遠從基督、入祭司元魁之院內、遂偕諸僕、坐靠炎焉。
{{verse|14|55}}且祭司與通公會等、求証害基督、欲定死案、惟不可得也。
{{verse|14|56}}蓋妄證者多、惟所證者不符合也。
{{verse|14|57}}後有數人起妄證曰、
{{verse|14|58}}吾聽之說云、此人手所作之殿、朕必毀之、而三日間、復起別殿、非人手所作者也。
{{verse|14|59}}然此證亦不符合矣。
{{verse|14|60}}惟祭司元魁立中間、問基督曰、爾豈不應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14|61}}惟其默然無答也。故祭司元魁、復問之曰、爾豈非有福之子基督乎。
{{verse|14|62}}基督曰、是也、又將來可見人之子、坐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也。
{{verse|14|63}}祭司元魁裂衣、曰、何須別證。
{{verse|14|64}}爾皆親聽其瀆言、列位何意乎。僉擬定日、該死。
{{verse|14|65}}遂有人始唾基督、掩面打之、曰、請卜是誰、其僕亦以手掌之。○
{{verse|14|66}}彼得羅正在院下、卻祭司元魁之婢來、
{{verse|14|67}}見彼得羅靠炎、注視之、曰、爾亦偕拏撒勒人基督也。
{{verse|14|68}}其即曰、吾不識之、又不通爾言何哉、遂出廊外、而鷄鳴矣。○
{{verse|14|69}}又一婢見再始語傍人曰、其亦同黨。彼得羅再諱之。○
{{verse|14|70}}霎時、後傍侍者、語彼得羅曰、爾真同黨、蓋爾本加利利人、土音亦露出矣。
{{verse|14|71}}彼得羅始發誓、咒詛曰。所言之人、吾總不識也。
{{verse|14|72}}適鷄復鳴、彼得羅遂繫念基督所詔之言、云、鷄未重鳴、爾必三次諱朕矣。既思之、則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早晨、祭司與長老書士、及全公會隨聚集相議、既綁基督、則送解彼拉多、
{{verse|15|2}}彼拉多問曰、爾豈非猶太人之王乎。詔曰、爾言是也。
{{verse|15|3}}又祭司告之多端、
{{verse|15|4}}故彼拉多復問曰、其人告爾如此多端、主豈不答乎。
{{verse|15|5}}惟基督尚未降詔、彼拉多乃駭異矣。○
{{verse|15|6}}纔節期之時、其放一囚、隨民所求者。
{{verse|15|7}}當下有一罪犯、名巴拉巴、為謀反殺命之案、勾串作亂者、監禁、
{{verse|15|8}}眾厲聲喊、始求總制、仍舊與之施行、
{{verse|15|9}}彼拉多答曰、汝願吾釋放猶太人之王、
{{verse|15|10}}蓋總制原知祭司、媢忌解基督也。
{{verse|15|11}}且祭司挑眾、寧可求放巴拉巴也。
{{verse|15|12}}彼拉多復答語眾曰、彼稱猶太人之王者、爾願我何處之。
{{verse|15|13}}僉復喊曰、釘之十字架、
{{verse|15|14}}彼拉多曰、其行何惡哉、眾加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15}}故彼拉多欲狥眾意、放巴拉巴解鞭基督而擬釘十字架矣。
{{verse|15|16}}且兵卒押基督入衙門、即轅門裏、招軍營悉會。
{{verse|15|17}}以紅袍衣基督、將莿辮冕、戴首、
{{verse|15|18}}始慶賀曰、猶太人之王者、萬歲爺。
{{verse|15|19}}又以蘆葦打首、及唾之、而跪拜之也。
{{verse|15|20}}既戲弄畢、脫袍、復穿本衣押出、以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21}}遇居哩尼人、由庄歸家、即亞勒山大、魯孚等之父、名西門者、遂強令負基督之十字架也。
{{verse|15|22}}眾押基督至崿峨大之所、即是譯言、髏骨之處。
{{verse|15|23}}又給之飲沒藥酒、惟其不接之。
{{verse|15|24}}既釘之十字架、則分其衣、掣籤看誰所得也。
{{verse|15|25}}約上午時、則釘之十字架。
{{verse|15|26}}其所寫之告辭乃云、猶太人之王矣。
{{verse|15|27}}共同釘架者、有二賊、一左、一右、
{{verse|15|28}}故聖錄所言、巳算之同罪犯者、正得效驗也。○
{{verse|15|29}}且過路之人、褻瀆基督、並搖頭云、噫、毀殿堂、三日復起之者、
{{verse|15|30}}今救自躬、脫十字架下降也。
{{verse|15|31}}如是祭司書士等、戲笑之云、能救他人不能自救。
{{verse|15|32}}請以色列王基督、今由十字架下來、致我見、亦信矣。其同釘者詈罵之焉。
{{verse|15|33}}自正午至未末、全地黑暗。
{{verse|15|34}}未申相交、基督厲聲呼曰、㕽唻㕽唻啦嗎{{?|⿰口撒}}駁𠯈呢、即是譯言、我之上帝歟、我之上帝歟、因何棄我乎。
{{verse|15|35}}傍侍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15|36}}或人急往、以海綿沉醋、插葦、給之飲云、任他、且看以利亞來取之下否、○
{{verse|15|37}}惟基督大聲喊、即斷氣矣。
{{verse|15|38}}且殿中帳帷裂二分、自上至下也。
{{verse|15|39}}有師帥對立、見其大喊斷氣、則曰、此人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5|40}}亦有數婦遙看基督、其中有抹大拉婦馬利亞又年少者也哥伯及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並撒羅米。
{{verse|15|41}}此等在加利利隨從基督、而服事之也。另有多女、同上也路撒冷者也。○
{{verse|15|42}}當日乃預備節期、即安息日之先一日。
{{verse|15|43}}暮時卻亞哩馬太邑人、名約色弗、乃尊貴議士、為望神國之人、敢進就彼拉多求基督之屍矣。
{{verse|15|44}}彼拉多奇基督巳死、故召師帥、問死有幾久.
{{verse|15|45}}既聞知由師帥、則以屍賜約色弗矣。
{{verse|15|46}}且約色弗買細布、將屍下來、包布、葬之於墓、此墓鑿磐裏也、轉石塞門矣。
{{verse|15|47}}又抹大拉婦馬利亞同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皆看其所葬之處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安息日後、抹大拉婦、馬利亞、並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同撒羅米俱買香料、致抹基督屍矣。
{{verse|16|2}}且七日節之首日、絕早、日纔出時、大家適墓。
{{verse|16|3}}又自相語曰、誰能移石開墓口乎、蓋其石極大、
{{verse|16|4}}惟仰看、見石巳移矣。
{{verse|16|5}}既進墓口、見少年者坐在右邊、身穿長白衣、故女着驚。
{{verse|16|6}}少年曰、勿驚、爾尋被釘十字架.拏撒勒人基督乎、其經復生、不在此處、請看葬之所矣。
{{verse|16|7}}且往報其門生、並彼得羅說基督先爾往加利利省、在彼可看之、正依其詔也。
{{verse|16|8}}婦女急出、自墓奔回、震慴驚駭、因畏懼不報何人。○
{{verse|16|9}}夫七日節之首日絕早、基督既復生、則先見與抹大拉婦、馬利亞此婦素蒙基督逐七鬼矣。
{{verse|16|10}}適纔基督伴侶啼哭、婦來報是情。
{{verse|16|11}}然其聞基督復生、為婦所見、不信之也。○
{{verse|16|12}}此後二門生、正行歸鄉之間、卻遇基督變貌出現。
{{verse|16|13}}其往報知別門生、其亦不信之也。○
{{verse|16|14}}嗣後十一門生坐席間、基督現因.無信、責之、硬心.雖有人見之死後復生、尚不肯信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且往去普天之下、廣布福音之理、與萬人聽。
{{verse|16|16}}信道、領浸禮者、可以得救.惟其不信者、必被定罪矣。
{{verse|16|17}}倘信斯道、賴朕之名、可行神跡、可逐邪鬼、能講新音。
{{verse|16|18}}提蛇、飲毒無害也。且按手諸病人、則可愈痊矣。
{{verse|16|19}}言畢、主遂昇天、坐於上帝右。
{{verse|16|20}}門生廵遊、四方傳教、主亦同祐、表著靈蹟、以徵其道。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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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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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馬可傳福音書卷二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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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始傳福音之理、乃如左。
{{verse|1|2}}按先知之師、書錄所云、卻朕遣差使、行爾面前造路汝前矣。
{{verse|1|3}}在野有叫者之聲、云、預備主路正直其徑矣。○
{{verse|1|4}}約翰行浸禮於野、宣悔罪之浸禮、以得赦罪矣。
{{verse|1|5}}且通猶太地、並也路撒冷城之人、出來就之、皆認有罪、領其浸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6}}夫約翰着駝毛為衣、腰束皮帶、又食蝗蚱並野蜜也。
{{verse|1|7}}其宣道云、後我而來者、有力能過於我也、就其鞋帶、屈下而解之、我亦不堪為也。
{{verse|1|8}}然吾以水施洗禮、惟彼以聖神、將以是洗禮施爾也。○
{{verse|1|9}}當日遇基督自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來受約翰之洗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10}}即由水上岸、見天忽開、又聖神如鴿、降臨其上也、
{{verse|1|11}}又由天聲響云、汝乃朕愛之子、朕所喜悅者也。○{{批|天有聲響、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12}}聖神即引基督往野、
{{verse|1|13}}住野四旬為魔鬼試惑、而陪野獸、又天使服事之也。○{{批|聖神 上帝也既住臨 太兄其上、又引 太兄何得另有 聖神成 太兄的身、又另 外有一 聖神、湊成三位其 中有一聖靈東王也、須知、欽此、}}
{{verse|1|14}}約翰解究之後、基督至加利利地、宣神國之福音之理云、
{{verse|1|15}}限期巳滿、神國臨近、爾當悔罪、且信福音之理。○
{{verse|1|16}}正遊加利利湖岸看有西門、偕其兄、安得烈、兩人為漁、拋網於湖也、
{{verse|1|17}}基督曰、從朕就設爾為人之漁。
{{verse|1|18}}隨即棄網從之也。
{{verse|1|19}}前往幾步、見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在船補網、
{{verse|1|20}}基督就召之、遂別父西庇太暨傭人俱留在船、自從基督矣。○
{{verse|1|21}}既進迦百拏翁、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
{{verse|1|22}}而人奇其道、因其訓之如秉權者、非如書士也、
{{verse|1|23}}堂中有人犯污鬼者、喊曰、拏撒勒人
{{verse|1|24}}基督也吾與爾何干、豈來敗我乎、吾知汝係誰也、爾乃上帝之子者也、
{{verse|1|25}}基督責鬼曰、緘口出來。
{{verse|1|26}}污鬼扭拗其人、大喊而出之矣。
{{verse|1|27}}眾奇致相問曰、此事如何、此何新道哉蓋其有權能、諭飭污鬼、然可遵之矣、
{{verse|1|28}}又其名聲、隨即遍揚於加利利四方矣。○
{{verse|1|29}}即出公學、帶也哥伯併約翰同進西門 安得烈等之屋、
{{verse|1|30}}夫西門岳母卧瘧病而人即告基督.
{{verse|1|31}}遂就來執手扶之、瘧病即止、惟婦供事之也。○
{{verse|1|32}}適暮、日巳西斜、有帶來諸病人、及犯邪鬼等、
{{verse|1|33}}舉邑之人聚集門前。
{{verse|1|34}}基督遂醫多人之疾病雜症逐出多鬼、倘鬼識之、不准之言也。○
{{verse|1|35}}早時清晨未明、基督即起、出野處、在彼祈禱。
{{verse|1|36}}且西門和伴隨之、
{{verse|1|37}}遇着謂之曰、眾人尋主。
{{verse|1|38}}基督曰、共朕周遊鄉邑、在彼宣道、蓋因此事、朕乃出來也。
{{verse|1|39}}故遍加利利公學、宣道、及逐邪鬼也、○
{{verse|1|40}}有痲瘋人來跪下、求之曰吾主肯為之、可淨我矣。
{{verse|1|41}}基督感悲、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得淨
{{verse|1|42}}詔畢、痲病即愈、其人潔矣。
{{verse|1|43}}且基督戒之即撒之去又云、
{{verse|1|44}}汝慎勿告人知、乃往見祭司、依摩西之例、設祭為淨、以徵之也、
{{verse|1|45}}其人往出、遂始多揚其事、廣布斯音、故基督不得公然入城邑、乃在外住野處、卻四方之人就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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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數日後、基督復入迦百拏翁方纔聞其在家內、
{{verse|2|2}}人多即雲集、連門前無可容之也、且基督與之傳道焉。
{{verse|2|3}}遂四人挑扛有癱病者就之、因眾多不得近來、
{{verse|2|4}}便開基督在之屋頂、既拆、遂以病人卧褥縋下矣。
{{verse|2|5}}基督看其信德、詔癱病者、曰、小子爾罪見赦矣。
{{verse|2|6}}書士數人坐彼、心內想思、
{{verse|2|7}}此人安可如此褻瀆乎。除非獨上帝、誰能赦罪乎。
{{verse|2|8}}基督心內、即覺其如此想思、詔之曰、心內曷有是議論乎、
{{verse|2|9}}詔癱病者、可免爾罪、抑命起來、取褥而行、何一為易哉、{{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故詔癱即起也、當時稱讚 上帝非讚 太兄爲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 太兄也、欽此、}}
{{verse|2|10}}然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詔癱病者云、
{{verse|2|11}}朕命爾起、取褥歸家矣。
{{verse|2|12}}其人即起、當眾人前、取褥而出、致僉驚訝、無不稱讚上帝、云、從來未見如是矣。○
{{verse|2|13}}基督復出海濱、眾皆就之、教訓之也、
{{verse|2|14}}且經過、見亞勒非之子、利未、坐於稅館、曰、從朕。彼起而從之也。
{{verse|2|15}}正在其家赴宴之時、有人多隨之、有稅吏罪人、多偕基督暨門生同宴。
{{verse|2|16}}且書士法利西徒、看基督與稅吏、惡流同宴。語其門生曰、因何會同稅吏惡流飲食乎、
{{verse|2|17}}基督聞之曰壯健者不需醫士.乃有病者。朕來、非招義人、乃叫惡人悔罪矣。○
{{verse|2|18}}且約翰之徒、法利西徒、守齋、來奏之曰、約翰之與法利西徒人等、恃齋、惟爾門生不守齋、如何。
{{verse|2|19}}基督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豈得守齋乎、尚有新郎同在、不能禁食.
{{verse|2|20}}惟將來之日、新郎必逝離之、於當日、可守齋矣。
{{verse|2|21}}人補舊衣、無用新布、恐所新補滿者、裂其舊衣、而破更廣矣。
{{verse|2|22}}又裝新油、無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囊、油漏囊敗、但新油、必裝新囊矣。○
{{verse|2|23}}適安息日、基督遊禾田、正行路間、門人始摘禾穗、
{{verse|2|24}}法利西徒曰、卻於安息日、行者不宜何哉。
{{verse|2|25}}基督曰、大辟兼從人、乏食而饑時、所行之事、爾豈未讀乎、當亞庇亞達為祭司之際、大辟卻入上帝之堂、自食桌上之餅、亦與從人給食、但此餅除非祭司、無人可食也。
{{verse|2|27}}且基督謂之曰、安息日為人而設、人非為安息日而造、
{{verse|2|28}}則人之子、亦主安息日也。○{{批|今天地安息 太兄降凡作主、騐矣、欽此、}}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基督再入公學、彼有人手衰、
{{verse|3|2}}僉窺基督、於安息日、可醫之否。致告之也。
{{verse|3|3}}基督諭有手衰者跕起中間、
{{verse|3|4}}遂詔其人曰、於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孰宜乎、但其無出聲。
{{verse|3|5}}基督遍視其人發怒、又為其心之硬可憂、遂詔其人、曰、伸手、既伸之、其手成痊似他手焉。
{{verse|3|6}}即法利西徒出、又與希羅得黨、同謀致害之。○
{{verse|3|7}}且基督偕門生往到海濱、大眾多隨之、自加利利、猶太地、
{{verse|3|8}}也路撒冷 以土買 約耳但河外、及土羅、西頓、等處、人因聞其所行而就之、
{{verse|3|9}}基督諭門生、備舟待之、免得郡眾、擠擁之也。
{{verse|3|10}}因醫人多、致凡有疾者、擠擁摸之也。
{{verse|3|11}}污鬼一見之、俯伏喊曰、爾為上帝之子、
{{verse|3|12}}惟基督切禁勿露之矣。○
{{verse|3|13}}基督登山、隨意召人、即就之也。
{{verse|3|14}}遂立十二人、可以侍側、奉差傳道.
{{verse|3|15}}有能醫病、又逐邪鬼矣。
{{verse|3|16}}所立者乃西門基督稱為彼得羅、
{{verse|3|17}}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此二子、易名破亞尼其譯言雷子也、
{{verse|3|18}}亦有安得烈併非立 巴多羅買、及馬太、與多馬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人臺與加拏之人、西門、
{{verse|3|19}}同賣師者、加掠之人、猶大士也、便皆進家。○
{{verse|3|20}}群眾再集、致基督不得食餅、
{{verse|3|21}}有人偕之、聞此、遂出、欲執基督、曰、其失心矣、
{{verse|3|22}}方有書士、自也路撒冷降來曰、基督犯魔鬼、併以鬼頭之權、能逐鬼也、
{{verse|3|23}}基督招之來、以比喻詔之曰、魔何能逐魔乎、
{{verse|3|24}}如郭人分爭、該郭不能立乎、
{{verse|3|25}}若家人相鬥、該家不能存也。
{{verse|3|26}}又魔自攻爭分、則不能存而亡矣。
{{verse|3|27}}無人能進雄人之屋、奪其家物、除非先縛雄人、後可刦其屋也。
{{verse|3|28}}朕誠詔爾、凡罪惡之事、及所瀆之妄言焉、可赦與人之子類也。
{{verse|3|29}}但褻瀆聖神者、無赦免、乃當受永刑矣。
{{verse|3|30}}因說基督犯污鬼、故有此言也。○
{{verse|3|31}}夫基督母親、同其兄弟、來佇在外、差人喚之、
{{verse|3|32}}眾圍坐、奏基督曰、卻母與兄弟、在外尋主也、
{{verse|3|33}}基督詔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3|34}}就周視圍坐者、曰、視朕母親兄弟也。
{{verse|3|35}}蓋順上帝之旨者、正朕兄弟、姊妹、及母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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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復沿海開訓、眾庶多就之、致基督上船、坐於海上、眾庶佇海邊岸上也。
{{verse|4|2}}基督教眾、多用比喻、而傳其道、曰、
{{verse|4|3}}宜聽朕言。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4|4}}正播之間、有落路旁者、天鳥來食之矣。
{{verse|4|5}}有落石地者、無多壤之處、因無深坭、隨即發生、
{{verse|4|6}}日起曝之、苗既無根、遂稿矣。
{{verse|4|7}}有落棘中者、荊棘同發、蔓覆其苗、而無結實也。
{{verse|4|8}}有落好壤者、遂發茂盛、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9}}又謂之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10}}基督獨在之際、十二門生、及旁人、問比喻之解。
{{verse|4|11}}基督曰、天國之秘密、賜爾可識之、但教該外人、諸情只設比喻。
{{verse|4|12}}令看者、見而不明、聽者、聞而不通、終無悔改、以見罪赦矣。○
{{verse|4|13}}又曰、此比喻、爾豈不識哉、然則諸比喻、爾何能識乎。
{{verse|4|14}}播種者傳神道也。
{{verse|4|15}}種落路旁者、乃傳道人、一聽之、魔鬼即來、奪所種之道、出其心也。
{{verse|4|16}}種落石地者、乃像似聽其道、遂悅然承之、
{{verse|4|17}}惟自內無根、只耐暫時、既為信道、見難受害、即見怪矣。
{{verse|4|18}}種落棘中者、乃聽其道。
{{verse|4|19}}惟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另他肆慾、一齊惑心塞道、免之結實矣。
{{verse|4|20}}種落好地者、乃聽道從之、並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21}}基督又曰、人點燈炎、豈置斗床之下乎、莫非插之臺上乎。
{{verse|4|22}}未有隱微、而不致顯、未有秘密、而不露出。
{{verse|4|23}}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24}}又曰、謹慎所聽、照汝量法、必反量爾、又與爾聽者、可加傳與之也。
{{verse|4|25}}有之人、必加賜之、無之人、就其所有、必奪去矣。○
{{verse|4|26}}又曰、神國像似一人、播種於田、
{{verse|4|27}}夙興夜寐、不知不覺、種自發生、
{{verse|4|28}}蓋土自然生產、先苗、次穗、後穀滿穗、
{{verse|4|29}}穡時邇來、果穀稔熟、遂動鐮矣。○
{{verse|4|30}}又曰、神國何以像之、又以何物可以比之哉。
{{verse|4|31}}正如芥子、播田之時、便為地之萬種最微、
{{verse|4|32}}既播發生、為諸菜之高、枝大、致天空之鳥、可棲其蔭也。○
{{verse|4|33}}且基督以此等、比方多傳道、依民能聽焉。
{{verse|4|34}}除非比喻、不詔其民、但獨在時、盡解之門生也。○
{{verse|4|35}}當日、晚上、基督招門生、令曰、渡湖。
{{verse|4|36}}既撤眾去、則接基督仍在船上、另有小舟同在。
{{verse|4|37}}忽大颶風驟起、浪滔致滿船隻。
{{verse|4|38}}適基督在船尾、靠枕而睡、門生醒之曰、師不顧我皆亡乎。
{{verse|4|39}}基督遂起、責風斥海、令息勿動、風遂止、成平靜矣。
{{verse|4|40}}後詔門生曰、何惶如是、因何無信乎。
{{verse|4|41}}便大畏懼、相語曰、此何人也、連風與海亦遵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既渡湖、抵伽大喇地.
{{verse|5|2}}正出船之時、卒然遇人、由塚地來、本犯污鬼.
{{verse|5|3}}住墳墓連以鍊也、無人能縛之.
{{verse|5|4}}即屢次用桎梏、鐵鍊縛之、即折鐵鍊、破碎桎梏、終無人能服之、
{{verse|5|5}}日夜恆在山陵塚地、喊號、將石擊身也、
{{verse|5|6}}遙見基督、趨前伏拜之
{{verse|5|7}}厲聲呼曰、至上帝之子、基督、吾與爾何干、吾指上帝發誓、毋酷刑我也。
{{verse|5|8}}因基督曾叱污鬼出人。
{{verse|5|9}}基督又問曰、爾何名哉、曰、吾為多、故名稱軍也。
{{verse|5|10}}遂懇求基督、免驅出該地矣。
{{verse|5|11}}近山有群豬多喂草、
{{verse|5|12}}眾鬼求曰、差我豬中、可進之也.
{{verse|5|13}}基督就允之、故污鬼出人、進豬.數約二千群、即闖坡入海溺湖、
{{verse|5|14}}豬牧走報邑郊、眾出見所為也。
{{verse|5|15}}既就基督、即見其人、先犯鬼者、有其軍者、安坐、穿衣自在、僉畏。
{{verse|5|16}}見人傳知犯鬼者所遇之情、兼豬之事也。
{{verse|5|17}}故始求基督離其境去矣。
{{verse|5|18}}時基督上船、其先犯鬼者求基督。同其在也.
{{verse|5|19}}惟基督不准、而曰、回家見親、報之上主垂佑、恤憐爾也。
{{verse|5|20}}遂去到十一之地、始廣佈基督所施之情、又眾驚訝。○
{{verse|5|21}}且基督駕船、復渡湖來、尚在湖邊、大眾集就之。
{{verse|5|22}}卻公學監長之一名睚魯、來見基督、俯伏、
{{verse|5|23}}切奏求之曰、小女病危、請來按手其上、可救而活也。
{{verse|5|24}}故基督陪往、而大眾跟隨擁之。○
{{verse|5|25}}或婦有血痢十二年、
{{verse|5|26}}蓋緣醫生多人受苦、將其家業盡費、未有效驗、而病漸痼、
{{verse|5|27}}聽有基督、遂來眾後、摸基督衣、云、
{{verse|5|28}}只摸其衣、必得痊矣。
{{verse|5|29}}血源即涸、身覺病痊矣。
{{verse|5|30}}基督即時自覺、本身出德、故回身顧眾曰、誰摸朕衣乎。
{{verse|5|31}}門生曰看眾擠擁、怎說誰摸主乎。
{{verse|5|32}}正基督周視、看誰人行此.
{{verse|5|33}}卻其婦女、自覺身內所成、戰慄伏拜、悉報真情矣。
{{verse|5|34}}基督曰、女有信德、故得救、安然往去、病乃痊矣。○
{{verse|5|35}}正說之間、公學監長家人來、曰、令愛既亡、何尚煩師哉。
{{verse|5|36}}基督一聽所語之言、即對監長曰、勿懼、特信也。
{{verse|5|37}}基督惟帶彼得羅、也哥伯、暨也哥伯之弟、約翰並不准他人隨從也。
{{verse|5|38}}遂至監長家、見喧囂啼哭不勝、
{{verse|5|39}}入曰、因何喧囂啼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5|40}}傍人含笑、惟基督逐眾、遂帶女之父母、與從人、入女之卧所。
{{verse|5|41}}執女手曰、𠯈唎𠯈、咕咪、即是譯言、小女、朕命汝起、
{{verse|5|42}}女有十二歲、即起且行.而諸人大驚呆矣。
{{verse|5|43}}且基督切禁之曰、勿報人知、令給女可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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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夫基督別去、歸來本地、門生隨之、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始傳教、眾聽奇之、曰、斯人由何得斯能哉、何有所奉之睿智、以其手能行此等奇神跡乎。
{{verse|6|3}}莫非木匠、即馬利亞之子乎、豈非也哥伯 約西 猶大 西門等之兄乎、其妹豈非在此偕我乎。是故該人怪之也。
{{verse|6|4}}基督曰、聖人除非在本鄉親族、無不得尊貴也。
{{verse|6|5}}且在彼不能得行神跡、只按手數病人上而醫之。
{{verse|6|6}}又奇、因本地人無信、則周行鄉邑敷教也。○
{{verse|6|7}}基督召十二門生、始差耦行、委權管邪鬼、
{{verse|6|8}}禁帶盤費、惟執柺、弗提囊餅、勿攜袋內錢、
{{verse|6|9}}但用草鞋、不着雙衣也。
{{verse|6|10}}諭曰、凡處入家室、只住在彼、待去該處之時。
{{verse|6|11}}凡不接爾不聽汝者、既出彼處、拂去脚下塵埃、以對之証、朕誠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麼剌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可耐也。○
{{verse|6|12}}門生遂出、教人悔罪、
{{verse|6|13}}並多逐邪鬼、抹油病人多名、醫之。○
{{verse|6|14}}基督之名揚、希羅得侯聞風、曰、此乃行洗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是以得行、神跡也、
{{verse|6|15}}他人曰、是乃以利亞、有曰、聖人、抑如聖人之一。
{{verse|6|16}}惟希羅得聽曰、是人乃約翰我素所斬者、死而復活者也。○
{{verse|6|17}}昔者希羅得差人擒約翰綑獄、乃為希羅底亞之事。此婦本係希羅得之弟、非立之妻、而希羅得巳娶之、
{{verse|6|18}}約翰諫曰、希羅得有弟婦者、不宜也。
{{verse|6|19}}是故希羅底亞怨約翰、欲殺之、而不能也、
{{verse|6|20}}因希羅得知約翰為義氣聖人、畏之、亦看顧之、聽論循行多事、而悅然聽之。
{{verse|6|21}}恰好希羅得壽誕設筵、召諸屬文武百官、並加利利之官憲赴筵。
{{verse|6|22}}此時希羅底亞之女、進堂跳舞、令希羅得及諸客歡喜。侯遂示曰、隨欲可求、而孤可賜之、
{{verse|6|23}}亦發誓曰、不論何求、至國之一半、必賜女也。
{{verse|6|24}}女遂出問母、應求何哉。母曰、必求行洗禮師、約翰之首也。
{{verse|6|25}}女即入緊急、稟侯曰、只求行浸禮師、約翰之首、盤裏賜婢也。
{{verse|6|26}}侯憂不勝、但既發誓、並顧同席者、不肯駁之。
{{verse|6|27}}侯即差發劊子斬首帶來。
{{verse|6|28}}其入監內斬之、將首放盤上送女、女則遞母焉。
{{verse|6|29}}約翰門生聽之、即來取屍葬墳也。○
{{verse|6|30}}且聖差聚見基督、奏明所行所教、諸端。
{{verse|6|31}}基督曰、爾等且來隱居山野、安息暫時、蓋多人往來、無暇可食。
{{verse|6|32}}故即下船、私往野處矣。
{{verse|6|33}}眾見其往、人多識之、故出諸邑、步行聚彼、先到會就。
{{verse|6|34}}基督出來、遂見大眾。如無牧之羊、故憐憫之、始教多端也。○
{{verse|6|35}}日漸將暮、門生就之曰、此乃野處、日又將暮、
{{verse|6|36}}既無食物可撤眾去、周地往鄉里各自買餅。
{{verse|6|37}}基督詔曰、爾供之食可也。對曰、可往買餅、值銀二十兩、以供其食乎。
{{verse|6|38}}基督曰、且往看有餅幾多、既知曰、餅五筒、魚兩尾、
{{verse|6|39}}故基督使眾、隊隊坐青草上也。
{{verse|6|40}}遂坐一隊百人、一隊五十。
{{verse|6|41}}且基督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擗餅交門生、轉給眾並兩尾魚、亦分諸人矣。
{{verse|6|42}}眾人食飽、
{{verse|6|43}}後收拾屑餅零魚、滿十二筐。
{{verse|6|44}}食餅者、約五千人矣。○
{{verse|6|45}}基督即催門人、搭船渡湖先到伯賽大邑待自撤眾。
{{verse|6|46}}既散眾後、往山祈禱。
{{verse|6|47}}夜時船在海中、而基督獨在岸上。
{{verse|6|48}}則看門生、因遭逆風、打櫂甚苦也。當夜四更、基督臨至、行於水面、意欲經過。
{{verse|6|49}}門生看之行遊海面、以為妖氛、及號喊矣、
{{verse|6|50}}蓋僉看之呆愕、惟基督即詔之云、安心勿懼、夫朕在矣。
{{verse|6|51}}基督就之、上船風止、眾驚訝駭異不勝、
{{verse|6|52}}因心硬、不會其餅之事矣。○
{{verse|6|53}}既渡湖、來其尼撒烈地、上岸、
{{verse|6|54}}方去船時、其即認基督、
{{verse|6|55}}既聞所在、又廵往四方、周集病人、始連床鋪扛來。
{{verse|6|56}}見基督入鄉邑郊野也、到處將病人等、置之街市、只求摸基督衣邊、但凡摸之者亦愈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維時、有法利西徒書士等數位自也路撒冷來、齊就基督、
{{verse|7|2}}見其門生數人、污手即未洗者、食餅、故責其辜也。
{{verse|7|3}}蓋法利西徒、併猶太人等、一概守古人所傳.不屢洗手、不敢食矣。
{{verse|7|4}}又自市回家、若不沐浴、亦不敢食、另有所傳多端、其所守者、即盤、碗、銅器几棹、皆盥洗也。
{{verse|7|5}}則書士法利西徒、問基督曰、爾門生不從古傳、乃手無洗、食餅、如何。
{{verse|7|6}}基督詔曰、噫偽善輩乎、昔以賽亞論爾宜然如錄云、此民唇敬朕、惟其心離朕遠矣。
{{verse|7|7}}其傳之法、惟人所設、是以徒然尊敬朕矣。
{{verse|7|8}}蓋爾洗盤碗、另行此等多端、正違上帝之法、反守人傳也
{{verse|7|9}}又曰、爾好廢上帝之命、自守汝之古傳、
{{verse|7|10}}蓋摩西有云、孝順父母、詈罵父母者、自當死也。
{{verse|7|11}}惟爾云、若人對父母說、此物為祭、即是禮物、何以我俾益汝乎。
{{verse|7|12}}終不准不容之、服事父母、
{{verse|7|13}}即以所有古傳、廢上帝之道、又爾所為者、多如是也。○
{{verse|7|14}}遂招眾庶曰、爾皆宜聽、而明曉也。
{{verse|7|15}}凡自外而入人者、不得污人也。乃自內出者、此乃污人也。
{{verse|7|16}}凡有耳可聞者、宜聽也。
{{verse|7|17}}既離眾進家、門生問之、此比喻何解。
{{verse|7|18}}基督曰、爾亦不明乎.豈不知凡自外入口者、不能污人也。
{{verse|7|19}}因不進其心、乃入肚腹、既消諸糧、遂運化也。
{{verse|7|20}}亦曰、凡由內出者斯污人也。
{{verse|7|21}}蓋自人心內出有惡念、姦淫、私通、殺意、
{{verse|7|22}}偷掠、貪利、惡毒、詭騙、私慾、惡眼、罵神、驕傲、妄為等事、
{{verse|7|23}}此等惡行、皆由內出、正是污人也。○
{{verse|7|24}}基督由彼起、往土羅及西頓之境界、遂入家室不欲人知、惟不得隱匿焉。
{{verse|7|25}}蓋有婦人、其女犯邪鬼、聞及基督、遂來俯伏。
{{verse|7|26}}此婦乃希利尼族屬敘哩亞國、非尼居省者、來求基督、逐鬼出女也。
{{verse|7|27}}基督詔婦曰、親子必先食飽、蓋以子餅投狗者、非所美也。
{{verse|7|28}}婦答曰、吾主然也、但桌下子之碎物、連狗可食之、
{{verse|7|29}}基督曰、因此一句、可去、鬼巳出女兒也。
{{verse|7|30}}婦歸家時、幸遭鬼出、女卧床也。○
{{verse|7|31}}基督再離土羅、西頓之境界、來加利利湖邊、十邑之境內、
{{verse|7|32}}遂有帶來聾耳重舌之人、求基督其上按手。
{{verse|7|33}}且基督離之、引之私處、遂插手指入耳、唾涎摸舌、
{{verse|7|34}}仰天嘆曰、㕽𠵽𠯈、即是譯言、啟開也。
{{verse|7|35}}隨即雙耳通竅、舌根開解、能言明矣。
{{verse|7|36}}基督叮嚀勿報人知、惟愈禁飭愈布揚矣。
{{verse|7|37}}眾人一發、驚訝曰、凡所為者、盡善也、使聾者聽、令啞者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眾會繁多、未有所食矣。基督詔門生、曰、
{{verse|8|2}}朕體恤眾、業經三日、偕朕無食、
{{verse|8|3}}倘差其肚餓歸家、既有數人、自遠而來者、恐其路上失𠇌也。
{{verse|8|4}}門生奏曰、在此野地、由何得餅、可賜眾食飽乎。
{{verse|8|5}}問曰、有幾多餅。曰、七餅。
{{verse|8|6}}基督命眾坐地、遂取七餅、祝謝擘之、後給門生排列、遂頒眾矣。
{{verse|8|7}}另有幾尾魚子、亦祝謝、使排之也。
{{verse|8|8}}眾食飽、收拾所剩碎物、盛滿七筐.
{{verse|8|9}}食者大約四千人矣。後散人歸。
{{verse|8|10}}基督遂偕門生下船、往大馬伮大之境內。○
{{verse|8|11}}法利西徒遂出來、始問之、試之求看天兆。
{{verse|8|12}}基督心內嘆曰、此代之人、只求天兆、何哉.朕誠詔爾、必不示、此代以其兆也。
{{verse|8|13}}故離之、再搭船隻渡湖。○
{{verse|8|14}}門生忘記帶餅、船上獨帶一餅。
{{verse|8|15}}基督戒之、曰、切當謹戒、法利西人併希羅得之酵也。
{{verse|8|16}}門生相議曰、此戒因無帶餅。
{{verse|8|17}}基督會意曰、曷以無餅相論乎。還未知識通曉乎、尚有心硬乎。
{{verse|8|18}}有目不看、有耳不聽、心不記念乎。
{{verse|8|19}}當日五餅分五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筐乎、曰、十二筐。
{{verse|8|20}}又當日七餅分四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籃乎、曰、七籃。
{{verse|8|21}}曰是則何不曉乎。○
{{verse|8|22}}基督方到伯賽大邑、有帶瞽人.求其摸之、
{{verse|8|23}}基督遂攜瞽人之手、引出村外唾眼以涎按其手、問有見何哉。
{{verse|8|24}}瞽人仰曰、吾看人遊、似樹一般。
{{verse|8|25}}復按手目上、令再仰看、遂得醫痊、看明諸物。
{{verse|8|26}}基督使之歸家、曰、勿入村報鄉人也。○
{{verse|8|27}}且基督與門生周流非立皇城屬下各村。正在路上、問門生曰、人論朕誰乎。
{{verse|8|28}}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聖賢也。
{{verse|8|29}}基督曰、然爾等論朕誰乎。彼得羅答曰、主乃基督也。
{{verse|8|30}}基督戒之、勿以斯情報人知也。○
{{verse|8|31}}又開教門生云、人子必多受苦、棄於長老、首祭司書士等見誅於人、惟三日後復活。
{{verse|8|32}}基督明言是情、故彼得羅執之、始諫之。
{{verse|8|33}}惟基督回顧門生責彼得羅曰、惡敵退後、蓋爾不理神情、乃人之情矣。
{{verse|8|34}}遂喚眾庶、兼門生曰、凡要從朕、必然克已、將其十字架、並隨從朕矣。
{{verse|8|35}}凡欲救命者將失之、乃凡為朕、並為福音之理.捐命者必救全之矣。
{{verse|8|36}}人獲普天下、而失靈𠇌者、有何益哉.
{{verse|8|37}}又人以何物、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8|38}}在此姦惡世代、凡恥朕、羞朕、道者、人之子偕諸聖使、乘天父榮而來者、亦必羞恥此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曰、朕誠詔爾、有數人、佇此、必先看神國、大有權勢而臨、方則見死也。○
{{verse|9|2}}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獨私帶同登嶽、基督遂當面變化.
{{verse|9|3}}其衣光耀、皓白如雪、天下漂布者、不得漂衣如是白焉。
{{verse|9|4}}且以利亞、摩西等、出現、與基督講論也。
{{verse|9|5}}彼得羅因奏基督曰、夫子吾在此甚美、容我造廬三間、為爾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
{{verse|9|6}}蓋門人吃驚、不知所說矣。
{{verse|9|7}}適有雲蔽之、雲中出聲呼云、此朕愛子、爾等宜聽之也。
{{verse|9|8}}忽然周視、尚無看一人、止基督偕門人獨在矣。
{{verse|9|9}}正下山間、基督戒之、所看之事、勿報人知、待人之子、死而復生也。
{{verse|9|10}}門生斯語銘心、相問復生、何也。
{{verse|9|11}}故問基督曰、書士語言、以利亞必先臨至、何也。
{{verse|9|12}}曰、以利亞先至以齊整諸事、又人之子、將多受苦、為人欺負、正按經錄也。
{{verse|9|13}}但朕詔爾、以利亞已經臨至、而人任意待之、按經所錄也。○
{{verse|9|14}}既到門生、見大眾圍之、又書士與之辨論。
{{verse|9|15}}眾即見基督、駭奇、趨前拜之也。
{{verse|9|16}}基督問書士曰、爾等辨論何哉。
{{verse|9|17}}民中一人答曰、師吾帶小兒、犯喑啞之鬼.
{{verse|9|18}}凡處捉兒扭之、吐沫、切齒而衰弱矣且求門生逐鬼、然其不能矣。
{{verse|9|19}}基督詔曰、吁嗟、無信之代者乎、朕必偕住、耐爾幾久乎、且帶兒就朕也、
{{verse|9|20}}遂帶之、惟一見之、鬼隨擰扭之、及兒倒地、輾轉唾沫也。
{{verse|9|21}}基督問其父曰、兒受此幾久乎。曰、自幼年以來.
{{verse|9|22}}屢次鬼推倒水炎、致喪命然主能為之、憐恤照應我也。
{{verse|9|23}}基督曰、爾若能信、則可.乃其信者、無不成就也。
{{verse|9|24}}兒父即流淚、呼喊曰、主也、吾信、補我缺信矣。
{{verse|9|25}}基督看眾聚集、即叱污鬼曰、噫、喑啞耳聾之鬼也、朕命爾出、不再進之也。
{{verse|9|26}}且鬼號喊、切扭兒、即出、然兒如死、有多人曰、巳死矣、
{{verse|9|27}}惟基督執兒手、扶之立起矣。
{{verse|9|28}}既進屋時、門生私問曰、吾逐鬼不得、何也。
{{verse|9|29}}基督曰、若非祈禱持齋、此等鬼不得逐出也。○
{{verse|9|30}}離彼、遊加利利地、惟基督不願人知之。
{{verse|9|31}}乃教門生曰、人子必解人之手、惟其所誅、惟死後三日、必復生矣。
{{verse|9|32}}門生不通是言、又畏、不敢問也。○
{{verse|9|33}}既進迦百拏翁、正在家時、基督問門生曰、路上互相爭論、何也、
{{verse|9|34}}惟門生不語、因路上互相爭論、誰至大也。
{{verse|9|35}}基督既坐、招十二門生、曰、願為首者、必致為眾尾也、並為眾使役也。
{{verse|9|36}}基督攜嬰兒、立在中間、抱之、詔門生曰、
{{verse|9|37}}凡託朕名、接是嬰兒者、即接朕也、凡接朕者、不接朕、乃接遣朕者也。
{{verse|9|38}}約翰奏曰、師、吾見人不從我、冒師名、逐邪鬼、因不從我、是以禁之。
{{verse|9|39}}基督曰、勿禁之、蓋以朕名行神跡者、不能速讟朕也.
{{verse|9|40}}非敵朕者、必偕朕也。
{{verse|9|41}}凡因朕名、原爾為基督之人、賜一杯水者、朕誠詔爾、其人必不失其賞也。
{{verse|9|42}}與其誘惑此信服朕之小輩、寧可以磨石結頸投海也。
{{verse|9|43}}倘親手誘惑爾、則割去之、蓋寧可殘疾進生、不可有雙手陷落地獄不滅之炎也。
{{verse|9|44}}彼其毒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5}}倘親脚誘惑爾、則斬斷之、蓋寧可跛足進生、不可有雙足、墮地獄無滅之炎。
{{verse|9|46}}彼其毒蟲不死、其炎不滅也矣。
{{verse|9|47}}倘親眼誘惑爾、則挖出之、蓋寧可單眼進神國、不可雙眼墮地獄之炎.
{{verse|9|48}}彼其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9}}凡人必煉以炎、如各祭物必加以鹽。
{{verse|9|50}}鹽善、但鹽失其味、如何用之。心底當有鹽、相交當有和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起程、往猶太境、即約耳但、河外之地、眾再集至、基督仍舊再教之也。○
{{verse|10|2}}且法利西徒、來試問基督曰、人出其妻、宜否。
{{verse|10|3}}詔曰、摩西何命汝焉。
{{verse|10|4}}曰、摩西准寫分書、出之也、
{{verse|10|5}}基督答曰、爾心既硬、摩西傳此命汝.
{{verse|10|6}}乃自開闢創造、上帝造男女.
{{verse|10|7}}是故人將離父母、眷戀其妻、
{{verse|10|8}}而其兩人成為一體、如是無二、乃同一體也。
{{verse|10|9}}夫上帝所結連者、人不可分開也。
{{verse|10|10}}在家門生、復為此問之也。
{{verse|10|11}}基督曰、凡出妻、娶他女者、則行姦也。
{{verse|10|12}}又婦離夫、嫁他人者、亦行姦也。○
{{verse|10|13}}當時有帶孩兒者、求基督撫之、然帶之者、門生責之也。
{{verse|10|14}}基督見此、甚不悅意、曰、容孩兒就朕、不可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是也。
{{verse|10|15}}朕誠詔爾、凡不接神國、即如孩兒者、必不得進之也。
{{verse|10|16}}遂抱孩兒按手其上、祝嘏之。○
{{verse|10|17}}正出街時、有人趨來、跪求基督曰、善師乎、吾將何為、嗣接永生。
{{verse|10|18}}基督曰、何稱我善也、善者獨一、乃上帝也。
{{verse|10|19}}律例諸條、爾所識也.勿姦勿殺、勿偷、勿誣証、勿哄騙人、孝順父母。
{{verse|10|20}}其奏曰、師也、自幼余盡守此法矣。
{{verse|10|21}}基督顧盼、慈愛之、曰、尚缺一項、往賣所有本業、賙濟貧窮、遂必有財在天、然提十字架、來從朕。
{{verse|10|22}}其人為此詞懷悶、既有盛業、憂然往去矣。
{{verse|10|23}}基督周視、詔門生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0|24}}門生為此言奇。惟基督復為之詔曰、二三子乎、恃財者進神國難矣哉。
{{verse|10|25}}駱駝行通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尤易事矣。
{{verse|10|26}}門生一發驚異、相語曰、既然誰能得救乎。
{{verse|10|27}}基督盼之曰人能不足者、上帝能之、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0|28}}彼得羅開奏曰、夫我等離諸、而從主矣。
{{verse|10|29}}基督答曰、朕誠詔爾、無人為朕、及為福音之道、有離屋宅、別兄弟、姊妹、父母、妻子、田畝者。
{{verse|10|30}}今世雖遭災、卻必受賞百倍、即屋宅、兄弟、姊妹、母子、田畝、並來世必享永生矣。
{{verse|10|31}}然多首先者、必致尾後、亦尾後者、必成首先也。○
{{verse|10|32}}正詣也路撒冷路上、基督先行、門人隨後、心駭且惶焉。基督再招十二門生、發旨詔之指後來所遇之情、云、
{{verse|10|33}}卻朕等上也路撒冷、而人之子必解於祭司書士等、被定死案、轉解與異族類.
{{verse|10|34}}又異族類將戲弄、鞭打、唾涎、殺之、迨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10|35}}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就基督曰、師也、願所奏求、可准矣。
{{verse|10|36}}曰、要朕何為哉。
{{verse|10|37}}曰在主榮光之時、准我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可坐也。
{{verse|10|38}}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何也、朕所飲之苦杯、爾豈能飲乎、朕所受之洗禮、爾豈能受乎。
{{verse|10|39}}曰、能、基督曰、朕之苦杯、汝也將飲、朕之洗禮、汝也可受、
{{verse|10|40}}但坐朕左右、非朕乃預定之人、可准坐也。
{{verse|10|41}}十門生聽此、始含怨也哥伯、約翰等。
{{verse|10|42}}基督招來、詔之曰、有功辦民之政務、作之長、及其官憲、管治之。皆爾所知也。
{{verse|10|43}}但在爾中、不如是、爾中凡欲為長宜為爾役、
{{verse|10|44}}凡欲為首、宜為凡人之僕、
{{verse|10|45}}蓋人子臨世、弗意被人役乃役人、及捐命贖人多矣。○
{{verse|10|46}}基督至也哩砢出邑時、門生大眾陪行、且有瞽人底買之子、名巴底買、路旁坐丐.
{{verse|10|47}}聞有拏撒勒之基督、始呼喊曰、大辟之子基督乎、矜憐我矣。
{{verse|10|48}}眾責之、勿出聲、惟加喊曰、大辟之子乎、矜憐我矣。
{{verse|10|49}}基督止步、令人喚之、其喚瞽人曰、安心起來、基督招爾也。
{{verse|10|50}}瞽人捨衣起身就基督矣。
{{verse|10|51}}基督詔曰、爾願朕何為也.瞽者祈曰、夫子、欲再得見也。
{{verse|10|52}}基督曰、且去、為爾信德得救、立即復見、路上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近臨也路撒冷、到伯法其、伯大尼、等邑、至橄欖山、則差兩門生曰、
{{verse|11|2}}去對面鄉、一入、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解之牽來、
{{verse|11|3}}倘有人問、因何行此.可曰、主須用之、其人立刻必遣之來也。
{{verse|11|4}}門生遂往、到又路所、逢遇驢子縛住門外、及解之。
{{verse|11|5}}傍侍數人曰、河作解驢子。
{{verse|11|6}}門生依基督之命而對、故傍人容之也。
{{verse|11|7}}遂牽驢子、就基督掛衣驢上、乘之騎焉。
{{verse|11|8}}多人鋪衣於路、他人砍下樹枝、撒之於路矣。
{{verse|11|9}}前後行人等、高聲呼曰、萬福歟、托主名而來者、福祉矣。
{{verse|11|10}}我祖大辟之裔、取上主之名而臨者、福祉矣、萬福在至上之天也。○
{{verse|11|11}}基督入也路撒冷、進殿堂、廵視諸情、暮時再出、帶十二門生、到伯大尼焉。○
{{verse|11|12}}次早由伯大尼來基督覺饑。
{{verse|11|13}}遙見無花菓樹葉發來欲尋菓、止見有葉而巳、緣摘菓之時未至也。
{{verse|11|14}}是以基督詔其樹曰、此後總無人、食此樹之菓焉、門生聽之。○
{{verse|11|15}}既至也路撒冷、基督進殿堂、始逐在殿買賣者、且換錢者之棹、賣鴿者之椅、悉然推倒。
{{verse|11|16}}併不准人帶器過堂。
{{verse|11|17}}又教之曰、豈非錄云、朕室必為諸國所稱、祈禱之堂、惟爾變之為盜賊之巢也。
{{verse|11|18}}且書士祭司等、聽此、則謀如何誅之、但庶眾奇其道、故畏之也。
{{verse|11|19}}巳晚時、基督出城外。○
{{verse|11|20}}次早、行過、見無花菓樹自根槁矣。
{{verse|11|21}}彼得羅憶記、奏基督曰、夫子業經、所咒之樹巳稿矣。
{{verse|11|22}}基督為之、詔曰、當信上帝。
{{verse|11|23}}朕誠詔爾、凡命此山、且移投海、如心內無疑、而信所言必成、則依言可成焉。
{{verse|11|24}}是故朕詔汝、凡爾祈求者、如信必得之、即可得之也。
{{verse|11|25}}若立起祈禱之際、如有人得罪爾、則免之、致在天之父、亦赦爾罪、
{{verse|11|26}}然爾不免人罪、天父亦不免爾罪也。○
{{verse|11|27}}再來也路撒冷、正遊堂間、卻有祭司書士長老等、奏基督曰、
{{verse|11|28}}爾有何權、可行是情、抑封是權致行此誰哉。
{{verse|11|29}}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必答、然後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11|30}}約翰之浸禮由天乎、由人乎、必奏朕。
{{verse|11|31}}其則相議曰、若說由天、其必問、曷不信之。
{{verse|11|32}}若說由人、則畏百姓、乃眾以約翰誠為聖人矣。
{{verse|11|33}}遂奏基督曰、不知也。基督詔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基督以比喻開教曰、或人栽葡萄園、周圍籬笆、又掘油酢、造塔租與農人、遂起程矣。
{{verse|12|2}}屆期遣僕見諸農夫、向農夫討園菓實、
{{verse|12|3}}惟農夫捉打、斥之空歸矣。
{{verse|12|4}}復差他僕至之、惟農人石擊傷首、凌辱斥之、
{{verse|12|5}}再遣一僕、惟農夫誅之、另遣多僕、或打或戮之、
{{verse|12|6}}尚有一子、其所戀愛者、畢竟又遣之、云、其必敬吾子矣、
{{verse|12|7}}但農夫相語曰、此其後嗣、且來殺之、家業歸我矣。
{{verse|12|8}}故捉子殺之、投屍園外矣。
{{verse|12|9}}園長將如何處之、必來剿滅農夫、租園他人矣。
{{verse|12|10}}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磐、巳成屋隅首石、
{{verse|12|11}}上主行是、朕眼前奇矣、○
{{verse|12|12}}基督既設此比喻、祭司自覺指巳、故欲擒之、但畏庶眾、故別之往去矣、○
{{verse|12|13}}後差法利西數人、同希羅得黨、要以言陷基督就之、
{{verse|12|14}}曰、吾知師乃真人、不理何人、不顧體面、乃誠傳上帝之道、且納稅奉國侯、可否納之、不納之、孰是乎。
{{verse|12|15}}基督知其詐意、曰、因何試惑朕乎、請帶錢與朕看也、
{{verse|12|16}}遂帶之、基督曰、斯鑄號屬誰、曰、屬郭侯、
{{verse|12|17}}基督曰、以郭侯之物、必歸郭侯、以上帝之物、應奉上帝也。眾為此奇矣。○
{{verse|12|18}}夫撒篤門徒、言無復生者、來問之、曰、
{{verse|12|19}}師也、摩西教我、有人之兄死、遺妻、並無遺子、弟可嫁兄嫂、繼兄之後嗣。
{{verse|12|20}}有其夫七人、其一娶妻、無遺子而故、
{{verse|12|21}}其二娶之、亦無遺子而故、其三亦然、
{{verse|12|22}}七人娶之、皆無遺子也、然七人後婦亦死焉。
{{verse|12|23}}迄於復生之際、人既再生、此婦為誰之妻、因七人俱娶之矣。
{{verse|12|24}}基督詔曰、爾不識天情、不知上帝之能、何其昧哉。
{{verse|12|25}}蓋復生之際、人不嫁娶、乃為如在天之使焉。
{{verse|12|26}}又論及死人復生、爾豈未讀摩西之書、上帝在棘中曰、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
{{verse|12|27}}夫上帝非死人、乃活人之上帝、故爾錯遠矣。○
{{verse|12|28}}或書士聽其詔、因知基督聖旨、就之問曰、誡命諸條、何一為重。
{{verse|12|29}}基督詔曰、誡命諸條、最重者云、以色列民乎謹聽也。上主爾之上帝、止一大主、{{批|太兄明詔止一 太主、後徒因何誤解 基督即 上帝、信如爾解、則是有二 上帝矣、欽此、}}
{{verse|12|30}}故當竭心全靈、專意盡力、敬愛上主、爾之上帝。是乃最重誡也。
{{verse|12|31}}其次像似、當愛他人如巳焉、重於斯二條者、未有法也。
{{verse|12|32}}書士曰、善哉、師言是也。蓋上帝獨一無他。
{{verse|12|33}}又全心專意、竭神盡力、敬愛上帝、併愛他人如巳者、悉勝於宰犧設祭矣。
{{verse|12|34}}基督看其對奏有理、曰、爾離神國不遠矣、斯後無人敢問之。○
{{verse|12|35}}基督殿裏教訓、詔曰、書士皆言、基督乃大辟之裔、如何。{{批|爾偏誤解 基督即 上帝、上天合爲一、緣何大辟之前、 太兄來生得見 上主語 太兄乎、又緣何 朕上天時、將見天上有 天父上帝、 天母老媽、又有 太兄基督、 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 天父 天母 天兄 天嫂乎、欽此}}
{{verse|12|36}}夫大辟感於聖神、曰、上帝巳告吾主云、坐朕右手、待服諸敵、為爾腳踏也。
{{verse|12|37}}且大辟自稱基督為主、基督如何為大辟之子乎。眾多喜聽其教。
{{verse|12|38}}且基督教之曰、謹戒書士、其欲行路好穿長衣、街市悅納慶賀、
{{verse|12|39}}公學常取首座、席筵高位、
{{verse|12|40}}然盡吞寡婦家業、假意長念多經、尤受定罪矣。○
{{verse|12|41}}基督坐銀庫對面觀人將錢丟諸庫、有多富人、投內多銀、
{{verse|12|42}}卻有貧窮寡婦、來投二釐、即一銖矣、
{{verse|12|43}}基督遂詔門生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將錢丟庫、比眾尤多、
{{verse|12|44}}蓋諸人豐財捐多、婦卻貧乏、施捨凡有者、即其全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正出殿外、有一門生、奏基督曰、請師看此何石何宇哉、
{{verse|13|2}}基督詔之曰、爾看此大宇乎、將來此物、必致毀壞、不遺石疊石也。
{{verse|13|3}}正坐橄欖山、殿堂對面、卻有彼得羅、也哥伯、約翰、安得烈等、私問之曰、
{{verse|13|4}}教我知、此事成於何時、又凡事將應驗有何兆乎。
{{verse|13|5}}基督為之詔云、遂詔曰、謹戒人惑、
{{verse|13|6}}汝人多將冒朕名來云、自乃朕也、誘惑多人。
{{verse|13|7}}既聽打戰之聲、相殺之風、切勿惶怖、蓋此事必有惟限期未窮矣。
{{verse|13|8}}當時民將攻民、郭必敵郭、隨處必有地震、饑荒、災殃、此艱難之開頭也。
{{verse|13|9}}自當謹慎、蓋緣朕、人將解爾送公會、在公學打爾、為朕提爾到侯長之前對之立徵、
{{verse|13|10}}惟福音之道、必先傳諸郭。
{{verse|13|11}}且人捉爾、押送之時、勿先慮預想何可言焉、乃當時凡啟爾者、斯則可言也。非爾自言。乃聖神也、
{{verse|13|12}}當時兄弟必相解死、父子亦然、子女將攻父母、弒之也、
{{verse|13|13}}但眾為朕、名惡、爾、惟至終可耐者、此人得救也。
{{verse|13|14}}昔聖人但也利有言指敗圮之殃、讀者宜會意、既見是殃、立於禁地、則猶太居民宜逃山野、
{{verse|13|15}}又在屋頂者、勿降下入屋、以收何家物、
{{verse|13|16}}並在庄田者、毋返家取衣也。
{{verse|13|17}}當日可惜懷孕、哺乳者。
{{verse|13|18}}切當求上帝、免冬時逃避、
{{verse|13|19}}蓋自開闢天地上帝造萬物以今、未有是日之災、且將來亦無如此者也。
{{verse|13|20}}彼凶日、若上主不稍減之、無人可保全、只為上帝所選之特民、是日可稍減也、
{{verse|13|21}}當時有人報爾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之
{{verse|13|22}}蓋假基督者並偽聖人將興、現出異表靈蹟、設使得為、則惑選民也。
{{verse|13|23}}汝慎之、卻朕先詔爾矣。○
{{verse|13|24}}當日之難既畢、太陽將變暗、太陰不發光、
{{verse|13|25}}天星墜地、天勢震動。
{{verse|13|26}}當時可仰人子、乘大勢榮煌、昇天雲而來、
{{verse|13|27}}遂差其天使、召四方選民、從地涯至天邊、聚集矣。
{{verse|13|28}}即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其枝尚嫩、始發芽葉、則知夏就近。
{{verse|13|29}}如是爾等見斯情、可知事近、猶在門前矣。
{{verse|13|30}}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迄諸情成矣。
{{verse|13|31}}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13|32}}其日屆期、無人可知、在天之使並子不知、乃天父知之。
{{verse|13|33}}戒之儆醒祈禱、因爾不知是事之時也、
{{verse|13|34}}人子正如一人遠遊、離其家業、托諸家人、各有權工課、及命看門者守更。
{{verse|13|35}}故爾當儆醒、緣不知家長來時、或晚上、或半夜、或鷄嗚、或晨早。
{{verse|13|36}}恐其忽至、遭爾睡着。
{{verse|13|37}}夫所告爾者、朕亦告眾、切當儆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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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再二日、有瞻禮日、名逾越節、即除酵節也。又祭司書士等、相謀弄詭、欲捉基督害之、
{{verse|14|2}}日正於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14|3}}適基督居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家、正坐宴間、卻有一婦、帶玉盒、內有極貴至清香油、且破玉盒、倒基督首上也。
{{verse|14|4}}有人心怒、曰、香油緣何損失乎、
{{verse|14|5}}蓋此香油、賣得三十兩銀有餘、可濟貧者矣。故為婦讒也。
{{verse|14|6}}基督曰、且容之、因何煩勞之、婦所行朕善事也。
{{verse|14|7}}貧人恆常偕爾、但欲可濟、然朕非常偕爾。
{{verse|14|8}}其婦所有可為者即先來傅朕躬、以備葬事也、
{{verse|14|9}}朕誠詔爾、普天下、宣此福音之理、不論何處此婦所為者、人必言記錄之也。○
{{verse|14|10}}且十二門生一人、即迦掠邑人猶大士、見祭司等、致賣基督。
{{verse|14|11}}祭司等聽此、則喜、應許賞銀。其則求乘機賣基督也。○
{{verse|14|12}}當除酵節之初日、方宰犧羔之時、門生奏基督曰、主欲我預備食羔、卻往、在何處乎、基督遂差二門生詔之曰、爾往入城將遇一人、抬水甕者、可從之也、
{{verse|14|14}}既隨入家可謂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朕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14|15}}家長必指看一層大樓、修整十全、在彼預備可也。
{{verse|14|16}}門生遂往入城、依基督旨、正遇如是、故備犧羔矣。○
{{verse|14|17}}既晚、基督親來、帶十二門生焉。
{{verse|14|18}}正坐宴食間、基督曰、朕誠詔爾、同宴者一人將賣朕矣。
{{verse|14|19}}門生始覺憂、各一問曰、是我乎、是我乎。
{{verse|14|20}}基督詔曰、十二中一人、同朕插手人盤者、是也。
{{verse|14|21}}依聖經所言、人子必逝、但賣付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於世為幸矣。○
{{verse|14|22}}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謝擘之、交門生曰、納此、且食、乃朕身體也。
{{verse|14|23}}又取飲杯、亦稱謝、賜之、又飲畢則曰。
{{verse|14|24}}是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為多人而流也。
{{verse|14|25}}朕誠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日朕偕爾共飲新汁在神國矣。○
{{verse|14|26}}既咏詩後、出橄欖山去、
{{verse|14|27}}基督曰、本夜、爾等各緣朕一概見怪、據經云、我將擊牧者、則群羊四散矣。
{{verse|14|28}}惟朕復生後、必先爾往加利利矣。
{{verse|14|29}}彼得羅答曰雖眾見怪、吾不見怪。
{{verse|14|30}}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本夜、鷄未鳴二次爾將三次諱朕者也矣。
{{verse|14|31}}彼得羅切切定奏曰、雖與主偕亡、吾不諱師矣。眾亦如是言焉。○
{{verse|14|32}}既至一處、名客西馬尼、即詔門生曰、坐此待朕祈禱。
{{verse|14|33}}隨侍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始覺驚愕、憂悶不勝、
{{verse|14|34}}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住此儆醒。
{{verse|14|35}}遂前進幾步、俯地祈禱云設使得為、可免此時、又云。
{{verse|14|36}}阿爸父歟、無所不能也、求移去此苦杯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之旨也。
{{verse|14|37}}遂來遇門生睡安、故詔彼得羅曰、西門也、爾睡乎、豈不得與朕儆醒一時乎。
{{verse|14|38}}儆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固准備、身乃軟弱也。
{{verse|14|39}}基督復往祈禱、亦用是言。
{{verse|14|40}}回見門生再睡、因目疲倦、又不知何可答也。
{{verse|14|41}}三次至、詔之曰、今尚可睡且安、事足、時滿、卻人之子見解於罪人之手也。
{{verse|14|42}}起來且行、其賣朕者近矣。○
{{verse|14|43}}正說之間、十二門生一人、名猶大士、率大眾、持刀執梃即來、為祭司書士長老等、所使者也。
{{verse|14|44}}背師之門生、給之暗號、曰吾所親嘴者、正其人也、捉之、妥當牽去。
{{verse|14|45}}既至、隨就基督曰、夫子、夫子、遂親嘴之。
{{verse|14|46}}僉則下手、擒之。
{{verse|14|47}}惟旁侍一人、拔劍、打祭司元魁之僕、割去其耳。
{{verse|14|48}}基督詔之曰、爾等出來擒朕、持刀執挺、若捕賊乎.
{{verse|14|49}}朕每日偕爾、在殿堂教訓、惟爾無擒朕、然聖錄所言者、必有效驗也。
{{verse|14|50}}諸門生遂離之逃走矣。
{{verse|14|51}}惟一少年、以蔴布束裸身者、隨基督、有幼人擒之、
{{verse|14|52}}幸脫身、留布、赤身逃走矣。○
{{verse|14|53}}其帶基督見祭司元魁、會諸祭司長老、書士等。
{{verse|14|54}}且彼得羅遠從基督、入祭司元魁之院內、遂偕諸僕、坐靠炎焉。
{{verse|14|55}}且祭司與通公會等、求証害基督、欲定死案、惟不可得也。
{{verse|14|56}}蓋妄證者多、惟所證者不符合也。
{{verse|14|57}}後有數人起妄證曰、
{{verse|14|58}}吾聽之說云、此人手所作之殿、朕必毀之、而三日間、復起別殿、非人手所作者也。
{{verse|14|59}}然此證亦不符合矣。
{{verse|14|60}}惟祭司元魁立中間、問基督曰、爾豈不應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14|61}}惟其默然無答也。故祭司元魁、復問之曰、爾豈非有福之子基督乎。
{{verse|14|62}}基督曰、是也、又將來可見人之子、坐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也。
{{verse|14|63}}祭司元魁裂衣、曰、何須別證。
{{verse|14|64}}爾皆親聽其瀆言、列位何意乎。僉擬定日、該死。
{{verse|14|65}}遂有人始唾基督、掩面打之、曰、請卜是誰、其僕亦以手掌之。○
{{verse|14|66}}彼得羅正在院下、卻祭司元魁之婢來、
{{verse|14|67}}見彼得羅靠炎、注視之、曰、爾亦偕拏撒勒人基督也。
{{verse|14|68}}其即曰、吾不識之、又不通爾言何哉、遂出廊外、而鷄鳴矣。○
{{verse|14|69}}又一婢見再始語傍人曰、其亦同黨。彼得羅再諱之。○
{{verse|14|70}}霎時、後傍侍者、語彼得羅曰、爾真同黨、蓋爾本加利利人、土音亦露出矣。
{{verse|14|71}}彼得羅始發誓、咒詛曰。所言之人、吾總不識也。
{{verse|14|72}}適鷄復鳴、彼得羅遂繫念基督所詔之言、云、鷄未重鳴、爾必三次諱朕矣。既思之、則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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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早晨、祭司與長老書士、及全公會隨聚集相議、既綁基督、則送解彼拉多、
{{verse|15|2}}彼拉多問曰、爾豈非猶太人之王乎。詔曰、爾言是也。
{{verse|15|3}}又祭司告之多端、
{{verse|15|4}}故彼拉多復問曰、其人告爾如此多端、主豈不答乎。
{{verse|15|5}}惟基督尚未降詔、彼拉多乃駭異矣。○
{{verse|15|6}}纔節期之時、其放一囚、隨民所求者。
{{verse|15|7}}當下有一罪犯、名巴拉巴、為謀反殺命之案、勾串作亂者、監禁、
{{verse|15|8}}眾厲聲喊、始求總制、仍舊與之施行、
{{verse|15|9}}彼拉多答曰、汝願吾釋放猶太人之王、
{{verse|15|10}}蓋總制原知祭司、媢忌解基督也。
{{verse|15|11}}且祭司挑眾、寧可求放巴拉巴也。
{{verse|15|12}}彼拉多復答語眾曰、彼稱猶太人之王者、爾願我何處之。
{{verse|15|13}}僉復喊曰、釘之十字架、
{{verse|15|14}}彼拉多曰、其行何惡哉、眾加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15}}故彼拉多欲狥眾意、放巴拉巴解鞭基督而擬釘十字架矣。
{{verse|15|16}}且兵卒押基督入衙門、即轅門裏、招軍營悉會。
{{verse|15|17}}以紅袍衣基督、將莿辮冕、戴首、
{{verse|15|18}}始慶賀曰、猶太人之王者、萬歲爺。
{{verse|15|19}}又以蘆葦打首、及唾之、而跪拜之也。
{{verse|15|20}}既戲弄畢、脫袍、復穿本衣押出、以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21}}遇居哩尼人、由庄歸家、即亞勒山大、魯孚等之父、名西門者、遂強令負基督之十字架也。
{{verse|15|22}}眾押基督至崿峨大之所、即是譯言、髏骨之處。
{{verse|15|23}}又給之飲沒藥酒、惟其不接之。
{{verse|15|24}}既釘之十字架、則分其衣、掣籤看誰所得也。
{{verse|15|25}}約上午時、則釘之十字架。
{{verse|15|26}}其所寫之告辭乃云、猶太人之王矣。
{{verse|15|27}}共同釘架者、有二賊、一左、一右、
{{verse|15|28}}故聖錄所言、巳算之同罪犯者、正得效驗也。○
{{verse|15|29}}且過路之人、褻瀆基督、並搖頭云、噫、毀殿堂、三日復起之者、
{{verse|15|30}}今救自躬、脫十字架下降也。
{{verse|15|31}}如是祭司書士等、戲笑之云、能救他人不能自救。
{{verse|15|32}}請以色列王基督、今由十字架下來、致我見、亦信矣。其同釘者詈罵之焉。
{{verse|15|33}}自正午至未末、全地黑暗。
{{verse|15|34}}未申相交、基督厲聲呼曰、㕽唻㕽唻啦嗎{{?|⿰口撒}}駁𠯈呢、即是譯言、我之上帝歟、我之上帝歟、因何棄我乎。
{{verse|15|35}}傍侍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15|36}}或人急往、以海綿沉醋、插葦、給之飲云、任他、且看以利亞來取之下否、○
{{verse|15|37}}惟基督大聲喊、即斷氣矣。
{{verse|15|38}}且殿中帳帷裂二分、自上至下也。
{{verse|15|39}}有師帥對立、見其大喊斷氣、則曰、此人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5|40}}亦有數婦遙看基督、其中有抹大拉婦馬利亞又年少者也哥伯及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並撒羅米。
{{verse|15|41}}此等在加利利隨從基督、而服事之也。另有多女、同上也路撒冷者也。○
{{verse|15|42}}當日乃預備節期、即安息日之先一日。
{{verse|15|43}}暮時卻亞哩馬太邑人、名約色弗、乃尊貴議士、為望神國之人、敢進就彼拉多求基督之屍矣。
{{verse|15|44}}彼拉多奇基督巳死、故召師帥、問死有幾久.
{{verse|15|45}}既聞知由師帥、則以屍賜約色弗矣。
{{verse|15|46}}且約色弗買細布、將屍下來、包布、葬之於墓、此墓鑿磐裏也、轉石塞門矣。
{{verse|15|47}}又抹大拉婦馬利亞同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皆看其所葬之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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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安息日後、抹大拉婦、馬利亞、並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同撒羅米俱買香料、致抹基督屍矣。
{{verse|16|2}}且七日節之首日、絕早、日纔出時、大家適墓。
{{verse|16|3}}又自相語曰、誰能移石開墓口乎、蓋其石極大、
{{verse|16|4}}惟仰看、見石巳移矣。
{{verse|16|5}}既進墓口、見少年者坐在右邊、身穿長白衣、故女着驚。
{{verse|16|6}}少年曰、勿驚、爾尋被釘十字架.拏撒勒人基督乎、其經復生、不在此處、請看葬之所矣。
{{verse|16|7}}且往報其門生、並彼得羅說基督先爾往加利利省、在彼可看之、正依其詔也。
{{verse|16|8}}婦女急出、自墓奔回、震慴驚駭、因畏懼不報何人。○
{{verse|16|9}}夫七日節之首日絕早、基督既復生、則先見與抹大拉婦、馬利亞此婦素蒙基督逐七鬼矣。
{{verse|16|10}}適纔基督伴侶啼哭、婦來報是情。
{{verse|16|11}}然其聞基督復生、為婦所見、不信之也。○
{{verse|16|12}}此後二門生、正行歸鄉之間、卻遇基督變貌出現。
{{verse|16|13}}其往報知別門生、其亦不信之也。○
{{verse|16|14}}嗣後十一門生坐席間、基督現因.無信、責之、硬心.雖有人見之死後復生、尚不肯信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且往去普天之下、廣布福音之理、與萬人聽。
{{verse|16|16}}信道、領浸禮者、可以得救.惟其不信者、必被定罪矣。
{{verse|16|17}}倘信斯道、賴朕之名、可行神跡、可逐邪鬼、能講新音。
{{verse|16|18}}提蛇、飲毒無害也。且按手諸病人、則可愈痊矣。
{{verse|16|19}}言畢、主遂昇天、坐於上帝右。
{{verse|16|20}}門生廵遊、四方傳教、主亦同祐、表著靈蹟、以徵其道。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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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馬可福音|馬可福音]]》。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子耶穌基督、始傳福音之理、乃如左。
{{verse|1|2}}按先知之師、書錄所云、卻朕遣差使、行爾面前造路汝前矣。
{{verse|1|3}}在野有叫者之聲、云、預備主路正直其徑矣。○
{{verse|1|4}}約翰行浸禮於野、宣悔罪之浸禮、以得赦罪矣。
{{verse|1|5}}且通猶太地、並也路撒冷城之人、出來就之、皆認有罪、領其浸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6}}夫約翰着駝毛爲衣、腰束皮帶、又食蝗蚱並野蜜也。
{{verse|1|7}}其宣道云、後我而來者、有力能過於我也、就其鞋帶、屈下而解之、我亦不堪爲也。
{{verse|1|8}}然吾以水施洗禮、惟彼以聖神、將以是洗禮施爾也。○
{{verse|1|9}}當日遇基督自加利利地、拏撒勒邑、來受約翰之洗禮、在約耳但河矣、
{{verse|1|10}}即由水上岸、見天忽開、又聖神如鴿、降臨其上也、
{{verse|1|11}}又由天聲響云、汝乃朕愛之子、朕所喜悅者也。○{{批|天有聲響、上帝太子顯然、欽此}}
{{verse|1|12}}聖神即引基督往野、
{{verse|1|13}}住野四旬爲魔鬼試惑、而陪野獸、又天使服事之也。○{{批|聖神 上帝也既住臨 太兄其上、又引 太兄何得另有 聖神成 太兄的身、又另 外有一 聖神、湊成三位其 中有一聖靈東王也、須知、欽此、}}
{{verse|1|14}}約翰解究之後、基督至加利利地、宣神囯之福音之理云、
{{verse|1|15}}限期巳滿、神囯臨近、爾當悔罪、且信福音之理。○
{{verse|1|16}}正遊加利利湖岸看有西門、偕其兄、安得烈、兩人爲漁、拋網於湖也、
{{verse|1|17}}基督曰、從朕就設爾爲人之漁。
{{verse|1|18}}隨即棄網從之也。
{{verse|1|19}}前往幾步、見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在船補網、
{{verse|1|20}}基督就召之、遂別父西庇太暨傭人俱留在船、自從基督矣。○
{{verse|1|21}}既進迦百拏翁、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
{{verse|1|22}}而人奇其道、因其訓之如秉權者、非如書士也、
{{verse|1|23}}堂中有人犯污鬼者、喊曰、拏撒勒人
{{verse|1|24}}基督也吾與爾何干、豈來敗我乎、吾知汝係誰也、爾乃上帝之子者也、
{{verse|1|25}}基督責鬼曰、緘口出來。
{{verse|1|26}}污鬼扭拗其人、大喊而出之矣。
{{verse|1|27}}眾奇致相問曰、此事如何、此何新道哉蓋其有權能、諭飭污鬼、然可遵之矣、
{{verse|1|28}}又其名聲、隨即遍揚於加利利四方矣。○
{{verse|1|29}}即出公學、帶也哥伯併約翰同進西門 安得烈等之屋、
{{verse|1|30}}夫西門岳母卧瘧病而人即告基督.
{{verse|1|31}}遂就來執手扶之、瘧病即止、惟婦供事之也。○
{{verse|1|32}}適暮、日巳西斜、有帶來諸病人、及犯邪鬼等、
{{verse|1|33}}舉邑之人聚集門前。
{{verse|1|34}}基督遂醫多人之疾病雜症逐出多鬼、倘鬼識之、不准之言也。○
{{verse|1|35}}早時清晨未明、基督即起、出野處、在彼祈禱。
{{verse|1|36}}且西門和伴隨之、
{{verse|1|37}}遇着謂之曰、眾人尋主。
{{verse|1|38}}基督曰、共朕周遊鄉邑、在彼宣道、蓋因此事、朕乃出來也。
{{verse|1|39}}故遍加利利公學、宣道、及逐邪鬼也、○
{{verse|1|40}}有痲瘋人來跪下、求之曰吾主肯爲之、可淨我矣。
{{verse|1|41}}基督感悲、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得淨
{{verse|1|42}}詔畢、痲病即愈、其人潔矣。
{{verse|1|43}}且基督戒之即撒之去又云、
{{verse|1|44}}汝慎勿告人知、乃往見祭司、依摩西之例、設祭爲淨、以徵之也、
{{verse|1|45}}其人往出、遂始多揚其事、廣布斯音、故基督不得公然入城邑、乃在外住野處、卻四方之人就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數日後、基督復入迦百拏翁方纔聞其在家內、
{{verse|2|2}}人多即雲集、連門前無可容之也、且基督與之傳道焉。
{{verse|2|3}}遂四人挑扛有癱病者就之、因眾多不得近來、
{{verse|2|4}}便開基督在之屋頂、既拆、遂以病人卧褥縋下矣。
{{verse|2|5}}基督看其信德、詔癱病者、曰、小子爾罪見赦矣。
{{verse|2|6}}書士數人坐彼、心內想思、
{{verse|2|7}}此人安可如此褻瀆乎。除非獨上帝、誰能赦罪乎。
{{verse|2|8}}基督心內、即覺其如此想思、詔之曰、心內曷有是議論乎、
{{verse|2|9}}詔癱病者、可免爾罪、抑命起來、取褥而行、何一爲易哉、{{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故詔癱即起也、當時稱讚 上帝非讚 太兄爲 上帝葢當時人不信 太兄也、欽此、}}
{{verse|2|10}}然爾可知、人之子在世、有能赦罪、就詔癱病者云、
{{verse|2|11}}朕命爾起、取褥歸家矣。
{{verse|2|12}}其人即起、當眾人前、取褥而出、致僉驚訝、無不稱讚上帝、云、從來未見如是矣。○
{{verse|2|13}}基督復出海濱、眾皆就之、教訓之也、
{{verse|2|14}}且經過、見亞勒非之子、利未、坐於稅館、曰、從朕。彼起而從之也。
{{verse|2|15}}正在其家赴宴之時、有人多隨之、有稅吏罪人、多偕基督暨門生同宴。
{{verse|2|16}}且書士法利西徒、看基督與稅吏、惡流同宴。語其門生曰、因何會同稅吏惡流飲食乎、
{{verse|2|17}}基督聞之曰壯健者不需醫士.乃有病者。朕來、非招義人、乃叫惡人悔罪矣。○
{{verse|2|18}}且約翰之徒、法利西徒、守齋、來奏之曰、約翰之與法利西徒人等、恃齋、惟爾門生不守齋、如何。
{{verse|2|19}}基督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豈得守齋乎、尚有新郎同在、不能禁食.
{{verse|2|20}}惟將來之日、新郎必逝離之、於當日、可守齋矣。
{{verse|2|21}}人補舊衣、無用新布、恐所新補滿者、裂其舊衣、而破更廣矣。
{{verse|2|22}}又裝新油、無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囊、油漏囊敗、但新油、必裝新囊矣。○
{{verse|2|23}}適安息日、基督遊禾田、正行路間、門人始摘禾穗、
{{verse|2|24}}法利西徒曰、卻於安息日、行者不宜何哉。
{{verse|2|25}}基督曰、大辟兼從人、乏食而饑時、所行之事、爾豈未讀乎、當亞庇亞達爲祭司之際、大辟卻入上帝之堂、自食桌上之餅、亦與從人給食、但此餅除非祭司、無人可食也。
{{verse|2|27}}且基督謂之曰、安息日爲人而設、人非爲安息日而造、
{{verse|2|28}}則人之子、亦主安息日也。○{{批|今天地安息 太兄降凡作主、騐矣、欽此、}}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基督再入公學、彼有人手衰、
{{verse|3|2}}僉窺基督、於安息日、可醫之否。致告之也。
{{verse|3|3}}基督諭有手衰者跕起中間、
{{verse|3|4}}遂詔其人曰、於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孰宜乎、但其無出聲。
{{verse|3|5}}基督遍視其人發怒、又爲其心之硬可憂、遂詔其人、曰、伸手、既伸之、其手成痊似他手焉。
{{verse|3|6}}即法利西徒出、又與希羅得黨、同謀致害之。○
{{verse|3|7}}且基督偕門生往到海濱、大眾多隨之、自加利利、猶太地、
{{verse|3|8}}也路撒冷 以土買 約耳但河外、及土羅、西頓、等處、人因聞其所行而就之、
{{verse|3|9}}基督諭門生、備舟待之、免得郡眾、擠擁之也。
{{verse|3|10}}因醫人多、致凡有疾者、擠擁摸之也。
{{verse|3|11}}污鬼一見之、俯伏喊曰、爾爲上帝之子、
{{verse|3|12}}惟基督切禁勿露之矣。○
{{verse|3|13}}基督登山、隨意召人、即就之也。
{{verse|3|14}}遂立十二人、可以侍側、奉差傳道.
{{verse|3|15}}有能醫病、又逐邪鬼矣。
{{verse|3|16}}所立者乃西門基督稱爲彼得羅、
{{verse|3|17}}西庇太之子、也哥伯同弟、約翰此二子、易名破亞尼其譯言雷子也、
{{verse|3|18}}亦有安得烈併非立 巴多羅買、及馬太、與多馬另亞勒非之子、也哥伯、及人臺與加拏之人、西門、
{{verse|3|19}}同賣師者、加掠之人、猶大士也、便皆進家。○
{{verse|3|20}}群眾再集、致基督不得食餅、
{{verse|3|21}}有人偕之、聞此、遂出、欲執基督、曰、其失心矣、
{{verse|3|22}}方有書士、自也路撒冷降來曰、基督犯魔鬼、併以鬼頭之權、能逐鬼也、
{{verse|3|23}}基督招之來、以比喻詔之曰、魔何能逐魔乎、
{{verse|3|24}}如郭人分爭、該郭不能立乎、
{{verse|3|25}}若家人相鬥、該家不能存也。
{{verse|3|26}}又魔自攻爭分、則不能存而亡矣。
{{verse|3|27}}無人能進雄人之屋、奪其家物、除非先縛雄人、後可刦其屋也。
{{verse|3|28}}朕誠詔爾、凡罪惡之事、及所瀆之妄言焉、可赦與人之子類也。
{{verse|3|29}}但褻瀆聖神者、無赦免、乃當受永刑矣。
{{verse|3|30}}因說基督犯污鬼、故有此言也。○
{{verse|3|31}}夫基督母親、同其兄弟、來佇在外、差人喚之、
{{verse|3|32}}眾圍坐、奏基督曰、卻母與兄弟、在外尋主也、
{{verse|3|33}}基督詔曰、朕母誰哉、兄弟誰哉。
{{verse|3|34}}就周視圍坐者、曰、視朕母親兄弟也。
{{verse|3|35}}蓋順上帝之旨者、正朕兄弟、姊妹、及母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復沿海開訓、眾庶多就之、致基督上船、坐於海上、眾庶佇海邊岸上也。
{{verse|4|2}}基督教眾、多用比喻、而傳其道、曰、
{{verse|4|3}}宜聽朕言。有播種者、出以播種。
{{verse|4|4}}正播之間、有落路旁者、天鳥來食之矣。
{{verse|4|5}}有落石地者、無多壤之處、因無深坭、隨即發生、
{{verse|4|6}}日起曝之、苗既無根、遂稿矣。
{{verse|4|7}}有落棘中者、荊棘同發、蔓覆其苗、而無結實也。
{{verse|4|8}}有落好壤者、遂發茂盛、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9}}又謂之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10}}基督獨在之際、十二門生、及旁人、問比喻之解。
{{verse|4|11}}基督曰、天囯之秘密、賜爾可識之、但教該外人、諸情只設比喻。
{{verse|4|12}}令看者、見而不明、聽者、聞而不通、終無悔改、以見罪赦矣。○
{{verse|4|13}}又曰、此比喻、爾豈不識哉、然則諸比喻、爾何能識乎。
{{verse|4|14}}播種者傳神道也。
{{verse|4|15}}種落路旁者、乃傳道人、一聽之、魔鬼即來、奪所種之道、出其心也。
{{verse|4|16}}種落石地者、乃像似聽其道、遂悅然承之、
{{verse|4|17}}惟自內無根、只耐暫時、既爲信道、見難受害、即見怪矣。
{{verse|4|18}}種落棘中者、乃聽其道。
{{verse|4|19}}惟此世之掛慮、財帛之迷惑、另他肆慾、一齊惑心塞道、免之結實矣。
{{verse|4|20}}種落好地者、乃聽道從之、並結實有三十倍、有六十倍、有百倍焉。○
{{verse|4|21}}基督又曰、人點燈炎、豈置斗床之下乎、莫非插之臺上乎。
{{verse|4|22}}未有隱微、而不致顯、未有秘密、而不露出。
{{verse|4|23}}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4|24}}又曰、謹慎所聽、照汝量法、必反量爾、又與爾聽者、可加傳與之也。
{{verse|4|25}}有之人、必加賜之、無之人、就其所有、必奪去矣。○
{{verse|4|26}}又曰、神囯像似一人、播種於田、
{{verse|4|27}}夙興夜寐、不知不覺、種自發生、
{{verse|4|28}}蓋土自然生產、先苗、次穗、後穀滿穗、
{{verse|4|29}}穡時邇來、果穀稔熟、遂動鐮矣。○
{{verse|4|30}}又曰、神囯何以像之、又以何物可以比之哉。
{{verse|4|31}}正如芥子、播田之時、便爲地之萬種最微、
{{verse|4|32}}既播發生、爲諸菜之高、枝大、致天空之鳥、可棲其蔭也。○
{{verse|4|33}}且基督以此等、比方多傳道、依民能聽焉。
{{verse|4|34}}除非比喻、不詔其民、但獨在時、盡解之門生也。○
{{verse|4|35}}當日、晚上、基督招門生、令曰、渡湖。
{{verse|4|36}}既撤眾去、則接基督仍在船上、另有小舟同在。
{{verse|4|37}}忽大颶風驟起、浪滔致滿船隻。
{{verse|4|38}}適基督在船尾、靠枕而睡、門生醒之曰、師不顧我皆亡乎。
{{verse|4|39}}基督遂起、責風斥海、令息勿動、風遂止、成平靜矣。
{{verse|4|40}}後詔門生曰、何惶如是、因何無信乎。
{{verse|4|41}}便大畏懼、相語曰、此何人也、連風與海亦遵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既渡湖、抵伽大喇地.
{{verse|5|2}}正出船之時、卒然遇人、由塚地來、本犯污鬼.
{{verse|5|3}}住墳墓連以鍊也、無人能縛之.
{{verse|5|4}}即屢次用桎梏、鐵鍊縛之、即折鐵鍊、破碎桎梏、終無人能服之、
{{verse|5|5}}日夜恆在山陵塚地、喊號、將石擊身也、
{{verse|5|6}}遙見基督、趨前伏拜之
{{verse|5|7}}厲聲呼曰、至上帝之子、基督、吾與爾何干、吾指上帝發誓、毋酷刑我也。
{{verse|5|8}}因基督曾叱污鬼出人。
{{verse|5|9}}基督又問曰、爾何名哉、曰、吾爲多、故名稱軍也。
{{verse|5|10}}遂懇求基督、免驅出該地矣。
{{verse|5|11}}近山有群豬多喂草、
{{verse|5|12}}眾鬼求曰、差我豬中、可進之也.
{{verse|5|13}}基督就允之、故污鬼出人、進豬.數約二千群、即闖坡入海溺湖、
{{verse|5|14}}豬牧走報邑郊、眾出見所爲也。
{{verse|5|15}}既就基督、即見其人、先犯鬼者、有其軍者、安坐、穿衣自在、僉畏。
{{verse|5|16}}見人傳知犯鬼者所遇之情、兼豬之事也。
{{verse|5|17}}故始求基督離其境去矣。
{{verse|5|18}}時基督上船、其先犯鬼者求基督。同其在也.
{{verse|5|19}}惟基督不准、而曰、回家見親、報之上主垂佑、恤憐爾也。
{{verse|5|20}}遂去到十一之地、始廣佈基督所施之情、又眾驚訝。○
{{verse|5|21}}且基督駕船、復渡湖來、尚在湖邊、大眾集就之。
{{verse|5|22}}卻公學監長之一名睚魯、來見基督、俯伏、
{{verse|5|23}}切奏求之曰、小女病危、請來按手其上、可救而活也。
{{verse|5|24}}故基督陪往、而大眾跟隨擁之。○
{{verse|5|25}}或婦有血痢十二年、
{{verse|5|26}}蓋緣醫生多人受苦、將其家業盡費、未有效驗、而病漸痼、
{{verse|5|27}}聽有基督、遂來眾後、摸基督衣、云、
{{verse|5|28}}只摸其衣、必得痊矣。
{{verse|5|29}}血源即涸、身覺病痊矣。
{{verse|5|30}}基督即時自覺、本身出德、故回身顧眾曰、誰摸朕衣乎。
{{verse|5|31}}門生曰看眾擠擁、怎說誰摸主乎。
{{verse|5|32}}正基督周視、看誰人行此.
{{verse|5|33}}卻其婦女、自覺身內所成、戰慄伏拜、悉報真情矣。
{{verse|5|34}}基督曰、女有信德、故得救、安然往去、病乃痊矣。○
{{verse|5|35}}正說之間、公學監長家人來、曰、令愛既亡、何尚煩師哉。
{{verse|5|36}}基督一聽所語之言、即對監長曰、勿懼、特信也。
{{verse|5|37}}基督惟帶彼得羅、也哥伯、暨也哥伯之弟、約翰並不准他人隨從也。
{{verse|5|38}}遂至監長家、見喧囂啼哭不勝、
{{verse|5|39}}入曰、因何喧囂啼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5|40}}傍人含笑、惟基督逐眾、遂帶女之父母、與從人、入女之卧所。
{{verse|5|41}}執女手曰、𠯈唎𠯈、咕咪、即是譯言、小女、朕命汝起、
{{verse|5|42}}女有十二歲、即起且行.而諸人大驚呆矣。
{{verse|5|43}}且基督切禁之曰、勿報人知、令給女可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夫基督別去、歸來本地、門生隨之、纔安息日、基督入公學、始傳教、眾聽奇之、曰、斯人由何得斯能哉、何有所奉之睿智、以其手能行此等奇神跡乎。
{{verse|6|3}}莫非木匠、即馬利亞之子乎、豈非也哥伯 約西 猶大 西門等之兄乎、其妹豈非在此偕我乎。是故該人怪之也。
{{verse|6|4}}基督曰、聖人除非在本鄉親族、無不得尊貴也。
{{verse|6|5}}且在彼不能得行神跡、只按手數病人上而醫之。
{{verse|6|6}}又奇、因本地人無信、則周行鄉邑敷教也。○
{{verse|6|7}}基督召十二門生、始差耦行、委權管邪鬼、
{{verse|6|8}}禁帶盤費、惟執柺、弗提囊餅、勿攜袋內錢、
{{verse|6|9}}但用草鞋、不着雙衣也。
{{verse|6|10}}諭曰、凡處入家室、只住在彼、待去該處之時。
{{verse|6|11}}凡不接爾不聽汝者、既出彼處、拂去脚下塵埃、以對之証、朕誠詔爾、在萬人公判之日、瑣頓及坷麼剌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可耐也。○
{{verse|6|12}}門生遂出、教人悔罪、
{{verse|6|13}}並多逐邪鬼、抹油病人多名、醫之。○
{{verse|6|14}}基督之名揚、希羅得侯聞風、曰、此乃行洗禮師約翰、死而復活、是以得行、神跡也、
{{verse|6|15}}他人曰、是乃以利亞、有曰、聖人、抑如聖人之一。
{{verse|6|16}}惟希羅得聽曰、是人乃約翰我素所斬者、死而復活者也。○
{{verse|6|17}}昔者希羅得差人擒約翰綑獄、乃爲希羅底亞之事。此婦本係希羅得之弟、非立之妻、而希羅得巳娶之、
{{verse|6|18}}約翰諫曰、希羅得有弟婦者、不宜也。
{{verse|6|19}}是故希羅底亞怨約翰、欲殺之、而不能也、
{{verse|6|20}}因希羅得知約翰爲義氣聖人、畏之、亦看顧之、聽論循行多事、而悅然聽之。
{{verse|6|21}}恰好希羅得壽誕設筵、召諸屬文武百官、並加利利之官憲赴筵。
{{verse|6|22}}此時希羅底亞之女、進堂跳舞、令希羅得及諸客歡喜。侯遂示曰、隨欲可求、而孤可賜之、
{{verse|6|23}}亦發誓曰、不論何求、至囯之一半、必賜女也。
{{verse|6|24}}女遂出問母、應求何哉。母曰、必求行洗禮師、約翰之首也。
{{verse|6|25}}女即入緊急、稟侯曰、只求行浸禮師、約翰之首、盤裏賜婢也。
{{verse|6|26}}侯憂不勝、但既發誓、並顧同席者、不肯駁之。
{{verse|6|27}}侯即差發劊子斬首帶來。
{{verse|6|28}}其入監內斬之、將首放盤上送女、女則遞母焉。
{{verse|6|29}}約翰門生聽之、即來取屍葬墳也。○
{{verse|6|30}}且聖差聚見基督、奏明所行所教、諸端。
{{verse|6|31}}基督曰、爾等且來隱居山野、安息暫時、蓋多人往來、無暇可食。
{{verse|6|32}}故即下船、私往野處矣。
{{verse|6|33}}眾見其往、人多識之、故出諸邑、步行聚彼、先到會就。
{{verse|6|34}}基督出來、遂見大眾。如無牧之羊、故憐憫之、始教多端也。○
{{verse|6|35}}日漸將暮、門生就之曰、此乃野處、日又將暮、
{{verse|6|36}}既無食物可撤眾去、周地往鄉里各自買餅。
{{verse|6|37}}基督詔曰、爾供之食可也。對曰、可往買餅、值銀二十兩、以供其食乎。
{{verse|6|38}}基督曰、且往看有餅幾多、既知曰、餅五筒、魚兩尾、
{{verse|6|39}}故基督使眾、隊隊坐青草上也。
{{verse|6|40}}遂坐一隊百人、一隊五十。
{{verse|6|41}}且基督取五餅兩魚、仰天祝謝、擗餅交門生、轉給眾並兩尾魚、亦分諸人矣。
{{verse|6|42}}眾人食飽、
{{verse|6|43}}後收拾屑餅零魚、滿十二筐。
{{verse|6|44}}食餅者、約五千人矣。○
{{verse|6|45}}基督即催門人、搭船渡湖先到伯賽大邑待自撤眾。
{{verse|6|46}}既散眾後、往山祈禱。
{{verse|6|47}}夜時船在海中、而基督獨在岸上。
{{verse|6|48}}則看門生、因遭逆風、打櫂甚苦也。當夜四更、基督臨至、行於水面、意欲經過。
{{verse|6|49}}門生看之行遊海面、以爲妖氛、及號喊矣、
{{verse|6|50}}蓋僉看之呆愕、惟基督即詔之云、安心勿懼、夫朕在矣。
{{verse|6|51}}基督就之、上船風止、眾驚訝駭異不勝、
{{verse|6|52}}因心硬、不會其餅之事矣。○
{{verse|6|53}}既渡湖、來其尼撒烈地、上岸、
{{verse|6|54}}方去船時、其即認基督、
{{verse|6|55}}既聞所在、又廵往四方、周集病人、始連床鋪扛來。
{{verse|6|56}}見基督入鄉邑郊野也、到處將病人等、置之街市、只求摸基督衣邊、但凡摸之者亦愈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維時、有法利西徒書士等數位自也路撒冷來、齊就基督、
{{verse|7|2}}見其門生數人、污手即未洗者、食餅、故責其辜也。
{{verse|7|3}}蓋法利西徒、併猶太人等、一概守古人所傳.不屢洗手、不敢食矣。
{{verse|7|4}}又自市回家、若不沐浴、亦不敢食、另有所傳多端、其所守者、即盤、碗、銅器几棹、皆盥洗也。
{{verse|7|5}}則書士法利西徒、問基督曰、爾門生不從古傳、乃手無洗、食餅、如何。
{{verse|7|6}}基督詔曰、噫偽善輩乎、昔以賽亞論爾宜然如錄云、此民唇敬朕、惟其心離朕遠矣。
{{verse|7|7}}其傳之法、惟人所設、是以徒然尊敬朕矣。
{{verse|7|8}}蓋爾洗盤碗、另行此等多端、正違上帝之法、反守人傳也
{{verse|7|9}}又曰、爾好廢上帝之命、自守汝之古傳、
{{verse|7|10}}蓋摩西有云、孝順父母、詈罵父母者、自當死也。
{{verse|7|11}}惟爾云、若人對父母說、此物爲祭、即是禮物、何以我俾益汝乎。
{{verse|7|12}}終不准不容之、服事父母、
{{verse|7|13}}即以所有古傳、廢上帝之道、又爾所爲者、多如是也。○
{{verse|7|14}}遂招眾庶曰、爾皆宜聽、而明曉也。
{{verse|7|15}}凡自外而入人者、不得污人也。乃自內出者、此乃污人也。
{{verse|7|16}}凡有耳可聞者、宜聽也。
{{verse|7|17}}既離眾進家、門生問之、此比喻何解。
{{verse|7|18}}基督曰、爾亦不明乎.豈不知凡自外入口者、不能污人也。
{{verse|7|19}}因不進其心、乃入肚腹、既消諸糧、遂運化也。
{{verse|7|20}}亦曰、凡由內出者斯污人也。
{{verse|7|21}}蓋自人心內出有惡念、姦淫、私通、殺意、
{{verse|7|22}}偷掠、貪利、惡毒、詭騙、私慾、惡眼、罵神、驕傲、妄爲等事、
{{verse|7|23}}此等惡行、皆由內出、正是污人也。○
{{verse|7|24}}基督由彼起、往土羅及西頓之境界、遂入家室不欲人知、惟不得隱匿焉。
{{verse|7|25}}蓋有婦人、其女犯邪鬼、聞及基督、遂來俯伏。
{{verse|7|26}}此婦乃希利尼族屬敘哩亞囯、非尼居省者、來求基督、逐鬼出女也。
{{verse|7|27}}基督詔婦曰、親子必先食飽、蓋以子餅投狗者、非所美也。
{{verse|7|28}}婦答曰、吾主然也、但桌下子之碎物、連狗可食之、
{{verse|7|29}}基督曰、因此一句、可去、鬼巳出女兒也。
{{verse|7|30}}婦歸家時、幸遭鬼出、女卧床也。○
{{verse|7|31}}基督再離土羅、西頓之境界、來加利利湖邊、十邑之境內、
{{verse|7|32}}遂有帶來聾耳重舌之人、求基督其上按手。
{{verse|7|33}}且基督離之、引之私處、遂插手指入耳、唾涎摸舌、
{{verse|7|34}}仰天嘆曰、㕽𠵽𠯈、即是譯言、啟開也。
{{verse|7|35}}隨即雙耳通竅、舌根開解、能言明矣。
{{verse|7|36}}基督叮嚀勿報人知、惟愈禁飭愈布揚矣。
{{verse|7|37}}眾人一發、驚訝曰、凡所爲者、盡善也、使聾者聽、令啞者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眾會繁多、未有所食矣。基督詔門生、曰、
{{verse|8|2}}朕體恤眾、業經三日、偕朕無食、
{{verse|8|3}}倘差其肚餓歸家、既有數人、自遠而來者、恐其路上失𠇌也。
{{verse|8|4}}門生奏曰、在此野地、由何得餅、可賜眾食飽乎。
{{verse|8|5}}問曰、有幾多餅。曰、七餅。
{{verse|8|6}}基督命眾坐地、遂取七餅、祝謝擘之、後給門生排列、遂頒眾矣。
{{verse|8|7}}另有幾尾魚子、亦祝謝、使排之也。
{{verse|8|8}}眾食飽、收拾所剩碎物、盛滿七筐.
{{verse|8|9}}食者大約四千人矣。後散人歸。
{{verse|8|10}}基督遂偕門生下船、往大馬伮大之境內。○
{{verse|8|11}}法利西徒遂出來、始問之、試之求看天兆。
{{verse|8|12}}基督心內嘆曰、此代之人、只求天兆、何哉.朕誠詔爾、必不示、此代以其兆也。
{{verse|8|13}}故離之、再搭船隻渡湖。○
{{verse|8|14}}門生忘記帶餅、船上獨帶一餅。
{{verse|8|15}}基督戒之、曰、切當謹戒、法利西人併希羅得之酵也。
{{verse|8|16}}門生相議曰、此戒因無帶餅。
{{verse|8|17}}基督會意曰、曷以無餅相論乎。還未知識通曉乎、尚有心硬乎。
{{verse|8|18}}有目不看、有耳不聽、心不記念乎。
{{verse|8|19}}當日五餅分五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筐乎、曰、十二筐。
{{verse|8|20}}又當日七餅分四千人、後拾碎物滿幾多籃乎、曰、七籃。
{{verse|8|21}}曰是則何不曉乎。○
{{verse|8|22}}基督方到伯賽大邑、有帶瞽人.求其摸之、
{{verse|8|23}}基督遂攜瞽人之手、引出村外唾眼以涎按其手、問有見何哉。
{{verse|8|24}}瞽人仰曰、吾看人遊、似樹一般。
{{verse|8|25}}復按手目上、令再仰看、遂得醫痊、看明諸物。
{{verse|8|26}}基督使之歸家、曰、勿入村報鄉人也。○
{{verse|8|27}}且基督與門生周流非立皇城屬下各村。正在路上、問門生曰、人論朕誰乎。
{{verse|8|28}}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聖賢也。
{{verse|8|29}}基督曰、然爾等論朕誰乎。彼得羅答曰、主乃基督也。
{{verse|8|30}}基督戒之、勿以斯情報人知也。○
{{verse|8|31}}又開教門生云、人子必多受苦、棄於長老、首祭司書士等見誅於人、惟三日後復活。
{{verse|8|32}}基督明言是情、故彼得羅執之、始諫之。
{{verse|8|33}}惟基督回顧門生責彼得羅曰、惡敵退後、蓋爾不理神情、乃人之情矣。
{{verse|8|34}}遂喚眾庶、兼門生曰、凡要從朕、必然克已、將其十字架、並隨從朕矣。
{{verse|8|35}}凡欲救命者將失之、乃凡爲朕、並爲福音之理.捐命者必救全之矣。
{{verse|8|36}}人獲普天下、而失靈𠇌者、有何益哉.
{{verse|8|37}}又人以何物、可贖其靈𠇌乎。
{{verse|8|38}}在此姦惡世代、凡恥朕、羞朕、道者、人之子偕諸聖使、乘天父榮而來者、亦必羞恥此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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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曰、朕誠詔爾、有數人、佇此、必先看神囯、大有權勢而臨、方則見死也。○
{{verse|9|2}}六日之後、基督引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獨私帶同登嶽、基督遂當面變化.
{{verse|9|3}}其衣光耀、皓白如雪、天下漂布者、不得漂衣如是白焉。
{{verse|9|4}}且以利亞、摩西等、出現、與基督講論也。
{{verse|9|5}}彼得羅因奏基督曰、夫子吾在此甚美、容我造廬三間、爲爾一間、爲摩西一間、爲以利亞、一間也。
{{verse|9|6}}蓋門人吃驚、不知所說矣。
{{verse|9|7}}適有雲蔽之、雲中出聲呼云、此朕愛子、爾等宜聽之也。
{{verse|9|8}}忽然周視、尚無看一人、止基督偕門人獨在矣。
{{verse|9|9}}正下山間、基督戒之、所看之事、勿報人知、待人之子、死而復生也。
{{verse|9|10}}門生斯語銘心、相問復生、何也。
{{verse|9|11}}故問基督曰、書士語言、以利亞必先臨至、何也。
{{verse|9|12}}曰、以利亞先至以齊整諸事、又人之子、將多受苦、爲人欺負、正按經錄也。
{{verse|9|13}}但朕詔爾、以利亞已經臨至、而人任意待之、按經所錄也。○
{{verse|9|14}}既到門生、見大眾圍之、又書士與之辨論。
{{verse|9|15}}眾即見基督、駭奇、趨前拜之也。
{{verse|9|16}}基督問書士曰、爾等辨論何哉。
{{verse|9|17}}民中一人答曰、師吾帶小兒、犯喑啞之鬼.
{{verse|9|18}}凡處捉兒扭之、吐沫、切齒而衰弱矣且求門生逐鬼、然其不能矣。
{{verse|9|19}}基督詔曰、吁嗟、無信之代者乎、朕必偕住、耐爾幾久乎、且帶兒就朕也、
{{verse|9|20}}遂帶之、惟一見之、鬼隨擰扭之、及兒倒地、輾轉唾沫也。
{{verse|9|21}}基督問其父曰、兒受此幾久乎。曰、自幼年以來.
{{verse|9|22}}屢次鬼推倒水炎、致喪命然主能爲之、憐恤照應我也。
{{verse|9|23}}基督曰、爾若能信、則可.乃其信者、無不成就也。
{{verse|9|24}}兒父即流淚、呼喊曰、主也、吾信、補我缺信矣。
{{verse|9|25}}基督看眾聚集、即叱污鬼曰、噫、喑啞耳聾之鬼也、朕命爾出、不再進之也。
{{verse|9|26}}且鬼號喊、切扭兒、即出、然兒如死、有多人曰、巳死矣、
{{verse|9|27}}惟基督執兒手、扶之立起矣。
{{verse|9|28}}既進屋時、門生私問曰、吾逐鬼不得、何也。
{{verse|9|29}}基督曰、若非祈禱持齋、此等鬼不得逐出也。○
{{verse|9|30}}離彼、遊加利利地、惟基督不願人知之。
{{verse|9|31}}乃教門生曰、人子必解人之手、惟其所誅、惟死後三日、必復生矣。
{{verse|9|32}}門生不通是言、又畏、不敢問也。○
{{verse|9|33}}既進迦百拏翁、正在家時、基督問門生曰、路上互相爭論、何也、
{{verse|9|34}}惟門生不語、因路上互相爭論、誰至大也。
{{verse|9|35}}基督既坐、招十二門生、曰、願爲首者、必致爲眾尾也、並爲眾使役也。
{{verse|9|36}}基督攜嬰兒、立在中間、抱之、詔門生曰、
{{verse|9|37}}凡託朕名、接是嬰兒者、即接朕也、凡接朕者、不接朕、乃接遣朕者也。
{{verse|9|38}}約翰奏曰、師、吾見人不從我、冒師名、逐邪鬼、因不從我、是以禁之。
{{verse|9|39}}基督曰、勿禁之、蓋以朕名行神跡者、不能速讟朕也.
{{verse|9|40}}非敵朕者、必偕朕也。
{{verse|9|41}}凡因朕名、原爾爲基督之人、賜一杯水者、朕誠詔爾、其人必不失其賞也。
{{verse|9|42}}與其誘惑此信服朕之小輩、寧可以磨石結頸投海也。
{{verse|9|43}}倘親手誘惑爾、則割去之、蓋寧可殘疾進生、不可有雙手陷落地獄不滅之炎也。
{{verse|9|44}}彼其毒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5}}倘親脚誘惑爾、則斬斷之、蓋寧可跛足進生、不可有雙足、墮地獄無滅之炎。
{{verse|9|46}}彼其毒蟲不死、其炎不滅也矣。
{{verse|9|47}}倘親眼誘惑爾、則挖出之、蓋寧可單眼進神囯、不可雙眼墮地獄之炎.
{{verse|9|48}}彼其蟲不死、燒炎不滅矣。
{{verse|9|49}}凡人必煉以炎、如各祭物必加以鹽。
{{verse|9|50}}鹽善、但鹽失其味、如何用之。心底當有鹽、相交當有和睦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基督起程、往猶太境、即約耳但、河外之地、眾再集至、基督仍舊再教之也。○
{{verse|10|2}}且法利西徒、來試問基督曰、人出其妻、宜否。
{{verse|10|3}}詔曰、摩西何命汝焉。
{{verse|10|4}}曰、摩西准寫分書、出之也、
{{verse|10|5}}基督答曰、爾心既硬、摩西傳此命汝.
{{verse|10|6}}乃自開闢創造、上帝造男女.
{{verse|10|7}}是故人將離父母、眷戀其妻、
{{verse|10|8}}而其兩人成爲一體、如是無二、乃同一體也。
{{verse|10|9}}夫上帝所結連者、人不可分開也。
{{verse|10|10}}在家門生、復爲此問之也。
{{verse|10|11}}基督曰、凡出妻、娶他女者、則行姦也。
{{verse|10|12}}又婦離夫、嫁他人者、亦行姦也。○
{{verse|10|13}}當時有帶孩兒者、求基督撫之、然帶之者、門生責之也。
{{verse|10|14}}基督見此、甚不悅意、曰、容孩兒就朕、不可禁之、蓋屬神囯者、正如是也。
{{verse|10|15}}朕誠詔爾、凡不接神囯、即如孩兒者、必不得進之也。
{{verse|10|16}}遂抱孩兒按手其上、祝嘏之。○
{{verse|10|17}}正出街時、有人趨來、跪求基督曰、善師乎、吾將何爲、嗣接永生。
{{verse|10|18}}基督曰、何稱我善也、善者獨一、乃上帝也。
{{verse|10|19}}律例諸條、爾所識也.勿姦勿殺、勿偷、勿誣証、勿哄騙人、孝順父母。
{{verse|10|20}}其奏曰、師也、自幼余盡守此法矣。
{{verse|10|21}}基督顧盼、慈愛之、曰、尚缺一項、往賣所有本業、賙濟貧窮、遂必有財在天、然提十字架、來從朕。
{{verse|10|22}}其人爲此詞懷悶、既有盛業、憂然往去矣。
{{verse|10|23}}基督周視、詔門生曰、有財者入神囯難矣哉。
{{verse|10|24}}門生爲此言奇。惟基督復爲之詔曰、二三子乎、恃財者進神囯難矣哉。
{{verse|10|25}}駱駝行通針眼比富人入神囯者、尤易事矣。
{{verse|10|26}}門生一發驚異、相語曰、既然誰能得救乎。
{{verse|10|27}}基督盼之曰人能不足者、上帝能之、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0|28}}彼得羅開奏曰、夫我等離諸、而從主矣。
{{verse|10|29}}基督答曰、朕誠詔爾、無人爲朕、及爲福音之道、有離屋宅、別兄弟、姊妹、父母、妻子、田畝者。
{{verse|10|30}}今世雖遭災、卻必受賞百倍、即屋宅、兄弟、姊妹、母子、田畝、並來世必享永生矣。
{{verse|10|31}}然多首先者、必致尾後、亦尾後者、必成首先也。○
{{verse|10|32}}正詣也路撒冷路上、基督先行、門人隨後、心駭且惶焉。基督再招十二門生、發旨詔之指後來所遇之情、云、
{{verse|10|33}}卻朕等上也路撒冷、而人之子必解於祭司書士等、被定死案、轉解與異族類.
{{verse|10|34}}又異族類將戲弄、鞭打、唾涎、殺之、迨第三日、必復生矣。○
{{verse|10|35}}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就基督曰、師也、願所奏求、可准矣。
{{verse|10|36}}曰、要朕何爲哉。
{{verse|10|37}}曰在主榮光之時、准我一人在左、一人在右、可坐也。
{{verse|10|38}}基督曰、爾不知所求者何也、朕所飲之苦杯、爾豈能飲乎、朕所受之洗禮、爾豈能受乎。
{{verse|10|39}}曰、能、基督曰、朕之苦杯、汝也將飲、朕之洗禮、汝也可受、
{{verse|10|40}}但坐朕左右、非朕乃預定之人、可准坐也。
{{verse|10|41}}十門生聽此、始含怨也哥伯、約翰等。
{{verse|10|42}}基督招來、詔之曰、有功辦民之政務、作之長、及其官憲、管治之。皆爾所知也。
{{verse|10|43}}但在爾中、不如是、爾中凡欲爲長宜爲爾役、
{{verse|10|44}}凡欲爲首、宜爲凡人之僕、
{{verse|10|45}}蓋人子臨世、弗意被人役乃役人、及捐命贖人多矣。○
{{verse|10|46}}基督至也哩砢出邑時、門生大眾陪行、且有瞽人底買之子、名巴底買、路旁坐丐.
{{verse|10|47}}聞有拏撒勒之基督、始呼喊曰、大辟之子基督乎、矜憐我矣。
{{verse|10|48}}眾責之、勿出聲、惟加喊曰、大辟之子乎、矜憐我矣。
{{verse|10|49}}基督止步、令人喚之、其喚瞽人曰、安心起來、基督招爾也。
{{verse|10|50}}瞽人捨衣起身就基督矣。
{{verse|10|51}}基督詔曰、爾願朕何爲也.瞽者祈曰、夫子、欲再得見也。
{{verse|10|52}}基督曰、且去、爲爾信德得救、立即復見、路上從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基督近臨也路撒冷、到伯法其、伯大尼、等邑、至橄欖山、則差兩門生曰、
{{verse|11|2}}去對面鄉、一入、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解之牽來、
{{verse|11|3}}倘有人問、因何行此.可曰、主須用之、其人立刻必遣之來也。
{{verse|11|4}}門生遂往、到又路所、逢遇驢子縛住門外、及解之。
{{verse|11|5}}傍侍數人曰、河作解驢子。
{{verse|11|6}}門生依基督之命而對、故傍人容之也。
{{verse|11|7}}遂牽驢子、就基督掛衣驢上、乘之騎焉。
{{verse|11|8}}多人鋪衣於路、他人砍下樹枝、撒之於路矣。
{{verse|11|9}}前後行人等、高聲呼曰、萬福歟、托主名而來者、福祉矣。
{{verse|11|10}}我祖大辟之裔、取上主之名而臨者、福祉矣、萬福在至上之天也。○
{{verse|11|11}}基督入也路撒冷、進殿堂、廵視諸情、暮時再出、帶十二門生、到伯大尼焉。○
{{verse|11|12}}次早由伯大尼來基督覺饑。
{{verse|11|13}}遙見無花菓樹葉發來欲尋菓、止見有葉而巳、緣摘菓之時未至也。
{{verse|11|14}}是以基督詔其樹曰、此後總無人、食此樹之菓焉、門生聽之。○
{{verse|11|15}}既至也路撒冷、基督進殿堂、始逐在殿買賣者、且換錢者之棹、賣鴿者之椅、悉然推倒。
{{verse|11|16}}併不准人帶器過堂。
{{verse|11|17}}又教之曰、豈非錄云、朕室必爲諸囯所稱、祈禱之堂、惟爾變之爲盜賊之巢也。
{{verse|11|18}}且書士祭司等、聽此、則謀如何誅之、但庶眾奇其道、故畏之也。
{{verse|11|19}}巳晚時、基督出城外。○
{{verse|11|20}}次早、行過、見無花菓樹自根槁矣。
{{verse|11|21}}彼得羅憶記、奏基督曰、夫子業經、所咒之樹巳稿矣。
{{verse|11|22}}基督爲之、詔曰、當信上帝。
{{verse|11|23}}朕誠詔爾、凡命此山、且移投海、如心內無疑、而信所言必成、則依言可成焉。
{{verse|11|24}}是故朕詔汝、凡爾祈求者、如信必得之、即可得之也。
{{verse|11|25}}若立起祈禱之際、如有人得罪爾、則免之、致在天之父、亦赦爾罪、
{{verse|11|26}}然爾不免人罪、天父亦不免爾罪也。○
{{verse|11|27}}再來也路撒冷、正遊堂間、卻有祭司書士長老等、奏基督曰、
{{verse|11|28}}爾有何權、可行是情、抑封是權致行此誰哉。
{{verse|11|29}}基督詔曰、朕亦問爾一句、必答、然後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verse|11|30}}約翰之浸禮由天乎、由人乎、必奏朕。
{{verse|11|31}}其則相議曰、若說由天、其必問、曷不信之。
{{verse|11|32}}若說由人、則畏百姓、乃眾以約翰誠爲聖人矣。
{{verse|11|33}}遂奏基督曰、不知也。基督詔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基督以比喻開教曰、或人栽葡萄園、周圍籬笆、又掘油酢、造塔租與農人、遂起程矣。
{{verse|12|2}}屆期遣僕見諸農夫、向農夫討園菓實、
{{verse|12|3}}惟農夫捉打、斥之空歸矣。
{{verse|12|4}}復差他僕至之、惟農人石擊傷首、凌辱斥之、
{{verse|12|5}}再遣一僕、惟農夫誅之、另遣多僕、或打或戮之、
{{verse|12|6}}尚有一子、其所戀愛者、畢竟又遣之、云、其必敬吾子矣、
{{verse|12|7}}但農夫相語曰、此其後嗣、且來殺之、家業歸我矣。
{{verse|12|8}}故捉子殺之、投屍園外矣。
{{verse|12|9}}園長將如何處之、必來剿滅農夫、租園他人矣。
{{verse|12|10}}爾豈未讀聖錄所云、工師所棄之磐、巳成屋隅首石、
{{verse|12|11}}上主行是、朕眼前奇矣、○
{{verse|12|12}}基督既設此比喻、祭司自覺指巳、故欲擒之、但畏庶眾、故別之往去矣、○
{{verse|12|13}}後差法利西數人、同希羅得黨、要以言陷基督就之、
{{verse|12|14}}曰、吾知師乃真人、不理何人、不顧體面、乃誠傳上帝之道、且納稅奉囯侯、可否納之、不納之、孰是乎。
{{verse|12|15}}基督知其詐意、曰、因何試惑朕乎、請帶錢與朕看也、
{{verse|12|16}}遂帶之、基督曰、斯鑄號屬誰、曰、屬郭侯、
{{verse|12|17}}基督曰、以郭侯之物、必歸郭侯、以上帝之物、應奉上帝也。眾爲此奇矣。○
{{verse|12|18}}夫撒篤門徒、言無復生者、來問之、曰、
{{verse|12|19}}師也、摩西教我、有人之兄死、遺妻、並無遺子、弟可嫁兄嫂、繼兄之後嗣。
{{verse|12|20}}有其夫七人、其一娶妻、無遺子而故、
{{verse|12|21}}其二娶之、亦無遺子而故、其三亦然、
{{verse|12|22}}七人娶之、皆無遺子也、然七人後婦亦死焉。
{{verse|12|23}}迄於復生之際、人既再生、此婦爲誰之妻、因七人俱娶之矣。
{{verse|12|24}}基督詔曰、爾不識天情、不知上帝之能、何其昧哉。
{{verse|12|25}}蓋復生之際、人不嫁娶、乃爲如在天之使焉。
{{verse|12|26}}又論及死人復生、爾豈未讀摩西之書、上帝在棘中曰、朕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
{{verse|12|27}}夫上帝非死人、乃活人之上帝、故爾錯遠矣。○
{{verse|12|28}}或書士聽其詔、因知基督聖旨、就之問曰、誡命諸條、何一爲重。
{{verse|12|29}}基督詔曰、誡命諸條、最重者云、以色列民乎謹聽也。上主爾之上帝、止一大主、{{批|太兄明詔止一 太主、後徒因何誤解 基督即 上帝、信如爾解、則是有二 上帝矣、欽此、}}
{{verse|12|30}}故當竭心全靈、專意盡力、敬愛上主、爾之上帝。是乃最重誡也。
{{verse|12|31}}其次像似、當愛他人如巳焉、重於斯二條者、未有法也。
{{verse|12|32}}書士曰、善哉、師言是也。蓋上帝獨一無他。
{{verse|12|33}}又全心專意、竭神盡力、敬愛上帝、併愛他人如巳者、悉勝於宰犧設祭矣。
{{verse|12|34}}基督看其對奏有理、曰、爾離神囯不遠矣、斯後無人敢問之。○
{{verse|12|35}}基督殿裏教訓、詔曰、書士皆言、基督乃大辟之裔、如何。{{批|爾偏誤解 基督即 上帝、上天合爲一、緣何大辟之前、 太兄來生得見 上主語 太兄乎、又緣何 朕上天時、將見天上有 天父上帝、 天母老媽、又有 太兄基督、 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 天父 天母 天兄 天嫂乎、欽此}}
{{verse|12|36}}夫大辟感於聖神、曰、上帝巳告吾主云、坐朕右手、待服諸敵、爲爾腳踏也。
{{verse|12|37}}且大辟自稱基督爲主、基督如何爲大辟之子乎。眾多喜聽其教。
{{verse|12|38}}且基督教之曰、謹戒書士、其欲行路好穿長衣、街市悅納慶賀、
{{verse|12|39}}公學常取首座、席筵高位、
{{verse|12|40}}然盡吞寡婦家業、假意長念多經、尤受定罪矣。○
{{verse|12|41}}基督坐銀庫對面觀人將錢丟諸庫、有多富人、投內多銀、
{{verse|12|42}}卻有貧窮寡婦、來投二釐、即一銖矣、
{{verse|12|43}}基督遂詔門生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將錢丟庫、比眾尤多、
{{verse|12|44}}蓋諸人豐財捐多、婦卻貧乏、施捨凡有者、即其全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正出殿外、有一門生、奏基督曰、請師看此何石何宇哉、
{{verse|13|2}}基督詔之曰、爾看此大宇乎、將來此物、必致毀壞、不遺石疊石也。
{{verse|13|3}}正坐橄欖山、殿堂對面、卻有彼得羅、也哥伯、約翰、安得烈等、私問之曰、
{{verse|13|4}}教我知、此事成於何時、又凡事將應驗有何兆乎。
{{verse|13|5}}基督爲之詔云、遂詔曰、謹戒人惑、
{{verse|13|6}}汝人多將冒朕名來云、自乃朕也、誘惑多人。
{{verse|13|7}}既聽打戰之聲、相殺之風、切勿惶怖、蓋此事必有惟限期未窮矣。
{{verse|13|8}}當時民將攻民、郭必敵郭、隨處必有地震、饑荒、災殃、此艱難之開頭也。
{{verse|13|9}}自當謹慎、蓋緣朕、人將解爾送公會、在公學打爾、爲朕提爾到侯長之前對之立徵、
{{verse|13|10}}惟福音之道、必先傳諸郭。
{{verse|13|11}}且人捉爾、押送之時、勿先慮預想何可言焉、乃當時凡啟爾者、斯則可言也。非爾自言。乃聖神也、
{{verse|13|12}}當時兄弟必相解死、父子亦然、子女將攻父母、弒之也、
{{verse|13|13}}但眾爲朕、名惡、爾、惟至終可耐者、此人得救也。
{{verse|13|14}}昔聖人但也利有言指敗圮之殃、讀者宜會意、既見是殃、立於禁地、則猶太居民宜逃山野、
{{verse|13|15}}又在屋頂者、勿降下入屋、以收何家物、
{{verse|13|16}}並在庄田者、毋返家取衣也。
{{verse|13|17}}當日可惜懷孕、哺乳者。
{{verse|13|18}}切當求上帝、免冬時逃避、
{{verse|13|19}}蓋自開闢天地上帝造萬物以今、未有是日之災、且將來亦無如此者也。
{{verse|13|20}}彼凶日、若上主不稍減之、無人可保全、只爲上帝所選之特民、是日可稍減也、
{{verse|13|21}}當時有人報爾基督在此、基督在彼勿信之
{{verse|13|22}}蓋假基督者並偽聖人將興、現出異表靈蹟、設使得爲、則惑選民也。
{{verse|13|23}}汝慎之、卻朕先詔爾矣。○
{{verse|13|24}}當日之難既畢、太陽將變暗、太陰不發光、
{{verse|13|25}}天星墜地、天勢震動。
{{verse|13|26}}當時可仰人子、乘大勢榮煌、昇天雲而來、
{{verse|13|27}}遂差其天使、召四方選民、從地涯至天邊、聚集矣。
{{verse|13|28}}即由無花菓樹、可明比喻、其枝尚嫩、始發芽葉、則知夏就近。
{{verse|13|29}}如是爾等見斯情、可知事近、猶在門前矣。
{{verse|13|30}}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迄諸情成矣。
{{verse|13|31}}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13|32}}其日屆期、無人可知、在天之使並子不知、乃天父知之。
{{verse|13|33}}戒之儆醒祈禱、因爾不知是事之時也、
{{verse|13|34}}人子正如一人遠遊、離其家業、托諸家人、各有權工課、及命看門者守更。
{{verse|13|35}}故爾當儆醒、緣不知家長來時、或晚上、或半夜、或鷄嗚、或晨早。
{{verse|13|36}}恐其忽至、遭爾睡着。
{{verse|13|37}}夫所告爾者、朕亦告眾、切當儆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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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再二日、有瞻禮日、名逾越節、即除酵節也。又祭司書士等、相謀弄詭、欲捉基督害之、
{{verse|14|2}}日正於節期、不可、恐民中作亂。○
{{verse|14|3}}適基督居伯大尼邑、在痲瘋者西門之家、正坐宴間、卻有一婦、帶玉盒、內有極貴至清香油、且破玉盒、倒基督首上也。
{{verse|14|4}}有人心怒、曰、香油緣何損失乎、
{{verse|14|5}}蓋此香油、賣得三十兩銀有餘、可濟貧者矣。故爲婦讒也。
{{verse|14|6}}基督曰、且容之、因何煩勞之、婦所行朕善事也。
{{verse|14|7}}貧人恆常偕爾、但欲可濟、然朕非常偕爾。
{{verse|14|8}}其婦所有可爲者即先來傅朕躬、以備葬事也、
{{verse|14|9}}朕誠詔爾、普天下、宣此福音之理、不論何處此婦所爲者、人必言記錄之也。○
{{verse|14|10}}且十二門生一人、即迦掠邑人猶大士、見祭司等、致賣基督。
{{verse|14|11}}祭司等聽此、則喜、應許賞銀。其則求乘機賣基督也。○
{{verse|14|12}}當除酵節之初日、方宰犧羔之時、門生奏基督曰、主欲我預備食羔、卻往、在何處乎、基督遂差二門生詔之曰、爾往入城將遇一人、抬水甕者、可從之也、
{{verse|14|14}}既隨入家可謂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朕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14|15}}家長必指看一層大樓、修整十全、在彼預備可也。
{{verse|14|16}}門生遂往入城、依基督旨、正遇如是、故備犧羔矣。○
{{verse|14|17}}既晚、基督親來、帶十二門生焉。
{{verse|14|18}}正坐宴食間、基督曰、朕誠詔爾、同宴者一人將賣朕矣。
{{verse|14|19}}門生始覺憂、各一問曰、是我乎、是我乎。
{{verse|14|20}}基督詔曰、十二中一人、同朕插手人盤者、是也。
{{verse|14|21}}依聖經所言、人子必逝、但賣付人子者有禍矣。彼人不生於世爲幸矣。○
{{verse|14|22}}正食之間、基督取餅、祝謝擘之、交門生曰、納此、且食、乃朕身體也。
{{verse|14|23}}又取飲杯、亦稱謝、賜之、又飲畢則曰。
{{verse|14|24}}是乃朕血、即新約之血、爲多人而流也。
{{verse|14|25}}朕誠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待日朕偕爾共飲新汁在神囯矣。○
{{verse|14|26}}既咏詩後、出橄欖山去、
{{verse|14|27}}基督曰、本夜、爾等各緣朕一概見怪、據經云、我將擊牧者、則群羊四散矣。
{{verse|14|28}}惟朕復生後、必先爾往加利利矣。
{{verse|14|29}}彼得羅答曰雖眾見怪、吾不見怪。
{{verse|14|30}}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本夜、鷄未鳴二次爾將三次諱朕者也矣。
{{verse|14|31}}彼得羅切切定奏曰、雖與主偕亡、吾不諱師矣。眾亦如是言焉。○
{{verse|14|32}}既至一處、名客西馬尼、即詔門生曰、坐此待朕祈禱。
{{verse|14|33}}隨侍彼得羅、也哥伯、約翰等、始覺驚愕、憂悶不勝、
{{verse|14|34}}曰、朕心極憂、幾乎死矣。住此儆醒。
{{verse|14|35}}遂前進幾步、俯地祈禱云設使得爲、可免此時、又云。
{{verse|14|36}}阿爸父歟、無所不能也、求移去此苦杯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之旨也。
{{verse|14|37}}遂來遇門生睡安、故詔彼得羅曰、西門也、爾睡乎、豈不得與朕儆醒一時乎。
{{verse|14|38}}儆醒也、祈禱也、免陷誘惑也、心固准備、身乃軟弱也。
{{verse|14|39}}基督復往祈禱、亦用是言。
{{verse|14|40}}回見門生再睡、因目疲倦、又不知何可答也。
{{verse|14|41}}三次至、詔之曰、今尚可睡且安、事足、時滿、卻人之子見解於罪人之手也。
{{verse|14|42}}起來且行、其賣朕者近矣。○
{{verse|14|43}}正說之間、十二門生一人、名猶大士、率大眾、持刀執梃即來、爲祭司書士長老等、所使者也。
{{verse|14|44}}背師之門生、給之暗號、曰吾所親嘴者、正其人也、捉之、妥當牽去。
{{verse|14|45}}既至、隨就基督曰、夫子、夫子、遂親嘴之。
{{verse|14|46}}僉則下手、擒之。
{{verse|14|47}}惟旁侍一人、拔劍、打祭司元魁之僕、割去其耳。
{{verse|14|48}}基督詔之曰、爾等出來擒朕、持刀執挺、若捕賊乎.
{{verse|14|49}}朕每日偕爾、在殿堂教訓、惟爾無擒朕、然聖錄所言者、必有效驗也。
{{verse|14|50}}諸門生遂離之逃走矣。
{{verse|14|51}}惟一少年、以蔴布束裸身者、隨基督、有幼人擒之、
{{verse|14|52}}幸脫身、留布、赤身逃走矣。○
{{verse|14|53}}其帶基督見祭司元魁、會諸祭司長老、書士等。
{{verse|14|54}}且彼得羅遠從基督、入祭司元魁之院內、遂偕諸僕、坐靠炎焉。
{{verse|14|55}}且祭司與通公會等、求証害基督、欲定死案、惟不可得也。
{{verse|14|56}}蓋妄證者多、惟所證者不符合也。
{{verse|14|57}}後有數人起妄證曰、
{{verse|14|58}}吾聽之說云、此人手所作之殿、朕必毀之、而三日間、復起別殿、非人手所作者也。
{{verse|14|59}}然此證亦不符合矣。
{{verse|14|60}}惟祭司元魁立中間、問基督曰、爾豈不應乎、此等告爾者何哉。
{{verse|14|61}}惟其默然無答也。故祭司元魁、復問之曰、爾豈非有福之子基督乎。
{{verse|14|62}}基督曰、是也、又將來可見人之子、坐全能者之右、乘天雲而來也。
{{verse|14|63}}祭司元魁裂衣、曰、何須別證。
{{verse|14|64}}爾皆親聽其瀆言、列位何意乎。僉擬定日、該死。
{{verse|14|65}}遂有人始唾基督、掩面打之、曰、請卜是誰、其僕亦以手掌之。○
{{verse|14|66}}彼得羅正在院下、卻祭司元魁之婢來、
{{verse|14|67}}見彼得羅靠炎、注視之、曰、爾亦偕拏撒勒人基督也。
{{verse|14|68}}其即曰、吾不識之、又不通爾言何哉、遂出廊外、而鷄鳴矣。○
{{verse|14|69}}又一婢見再始語傍人曰、其亦同黨。彼得羅再諱之。○
{{verse|14|70}}霎時、後傍侍者、語彼得羅曰、爾真同黨、蓋爾本加利利人、土音亦露出矣。
{{verse|14|71}}彼得羅始發誓、咒詛曰。所言之人、吾總不識也。
{{verse|14|72}}適鷄復鳴、彼得羅遂繫念基督所詔之言、云、鷄未重鳴、爾必三次諱朕矣。既思之、則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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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早晨、祭司與長老書士、及全公會隨聚集相議、既綁基督、則送解彼拉多、
{{verse|15|2}}彼拉多問曰、爾豈非猶太人之王乎。詔曰、爾言是也。
{{verse|15|3}}又祭司告之多端、
{{verse|15|4}}故彼拉多復問曰、其人告爾如此多端、主豈不答乎。
{{verse|15|5}}惟基督尚未降詔、彼拉多乃駭異矣。○
{{verse|15|6}}纔節期之時、其放一囚、隨民所求者。
{{verse|15|7}}當下有一罪犯、名巴拉巴、爲謀反殺命之案、勾串作亂者、監禁、
{{verse|15|8}}眾厲聲喊、始求總制、仍舊與之施行、
{{verse|15|9}}彼拉多答曰、汝願吾釋放猶太人之王、
{{verse|15|10}}蓋總制原知祭司、媢忌解基督也。
{{verse|15|11}}且祭司挑眾、寧可求放巴拉巴也。
{{verse|15|12}}彼拉多復答語眾曰、彼稱猶太人之王者、爾願我何處之。
{{verse|15|13}}僉復喊曰、釘之十字架、
{{verse|15|14}}彼拉多曰、其行何惡哉、眾加喊曰、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15}}故彼拉多欲狥眾意、放巴拉巴解鞭基督而擬釘十字架矣。
{{verse|15|16}}且兵卒押基督入衙門、即轅門裏、招軍營悉會。
{{verse|15|17}}以紅袍衣基督、將莿辮冕、戴首、
{{verse|15|18}}始慶賀曰、猶太人之王者、萬歲爺。
{{verse|15|19}}又以蘆葦打首、及唾之、而跪拜之也。
{{verse|15|20}}既戲弄畢、脫袍、復穿本衣押出、以釘之十字架矣。○
{{verse|15|21}}遇居哩尼人、由庄歸家、即亞勒山大、魯孚等之父、名西門者、遂強令負基督之十字架也。
{{verse|15|22}}眾押基督至崿峨大之所、即是譯言、髏骨之處。
{{verse|15|23}}又給之飲沒藥酒、惟其不接之。
{{verse|15|24}}既釘之十字架、則分其衣、掣籤看誰所得也。
{{verse|15|25}}約上午時、則釘之十字架。
{{verse|15|26}}其所寫之告辭乃云、猶太人之王矣。
{{verse|15|27}}共同釘架者、有二賊、一左、一右、
{{verse|15|28}}故聖錄所言、巳算之同罪犯者、正得效驗也。○
{{verse|15|29}}且過路之人、褻瀆基督、並搖頭云、噫、毀殿堂、三日復起之者、
{{verse|15|30}}今救自躬、脫十字架下降也。
{{verse|15|31}}如是祭司書士等、戲笑之云、能救他人不能自救。
{{verse|15|32}}請以色列王基督、今由十字架下來、致我見、亦信矣。其同釘者詈罵之焉。
{{verse|15|33}}自正午至未末、全地黑暗。
{{verse|15|34}}未申相交、基督厲聲呼曰、㕽唻㕽唻啦嗎{{?|⿰口撒}}駁𠯈呢、即是譯言、我之上帝歟、我之上帝歟、因何棄我乎。
{{verse|15|35}}傍侍數人聽此、曰、其喚以利亞。
{{verse|15|36}}或人急往、以海綿沉醋、插葦、給之飲云、任他、且看以利亞來取之下否、○
{{verse|15|37}}惟基督大聲喊、即斷氣矣。
{{verse|15|38}}且殿中帳帷裂二分、自上至下也。
{{verse|15|39}}有師帥對立、見其大喊斷氣、則曰、此人誠上帝之子也。
{{verse|15|40}}亦有數婦遙看基督、其中有抹大拉婦馬利亞又年少者也哥伯及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並撒羅米。
{{verse|15|41}}此等在加利利隨從基督、而服事之也。另有多女、同上也路撒冷者也。○
{{verse|15|42}}當日乃預備節期、即安息日之先一日。
{{verse|15|43}}暮時卻亞哩馬太邑人、名約色弗、乃尊貴議士、爲望神囯之人、敢進就彼拉多求基督之屍矣。
{{verse|15|44}}彼拉多奇基督巳死、故召師帥、問死有幾久.
{{verse|15|45}}既聞知由師帥、則以屍賜約色弗矣。
{{verse|15|46}}且約色弗買細布、將屍下來、包布、葬之於墓、此墓鑿磐裏也、轉石塞門矣。
{{verse|15|47}}又抹大拉婦馬利亞同約西之母、亦稱馬利亞皆看其所葬之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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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安息日後、抹大拉婦、馬利亞、並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同撒羅米俱買香料、致抹基督屍矣。
{{verse|16|2}}且七日節之首日、絕早、日纔出時、大家適墓。
{{verse|16|3}}又自相語曰、誰能移石開墓口乎、蓋其石極大、
{{verse|16|4}}惟仰看、見石巳移矣。
{{verse|16|5}}既進墓口、見少年者坐在右邊、身穿長白衣、故女着驚。
{{verse|16|6}}少年曰、勿驚、爾尋被釘十字架.拏撒勒人基督乎、其經復生、不在此處、請看葬之所矣。
{{verse|16|7}}且往報其門生、並彼得羅說基督先爾往加利利省、在彼可看之、正依其詔也。
{{verse|16|8}}婦女急出、自墓奔回、震慴驚駭、因畏懼不報何人。○
{{verse|16|9}}夫七日節之首日絕早、基督既復生、則先見與抹大拉婦、馬利亞此婦素蒙基督逐七鬼矣。
{{verse|16|10}}適纔基督伴侶啼哭、婦來報是情。
{{verse|16|11}}然其聞基督復生、爲婦所見、不信之也。○
{{verse|16|12}}此後二門生、正行歸鄉之間、卻遇基督變貌出現。
{{verse|16|13}}其往報知別門生、其亦不信之也。○
{{verse|16|14}}嗣後十一門生坐席間、基督現因.無信、責之、硬心.雖有人見之死後復生、尚不肯信也。○
{{verse|16|15}}基督曰、爾且往去普天之下、廣布福音之理、與萬人聽。
{{verse|16|16}}信道、領浸禮者、可以得救.惟其不信者、必被定罪矣。
{{verse|16|17}}倘信斯道、賴朕之名、可行神跡、可逐邪鬼、能講新音。
{{verse|16|18}}提蛇、飲毒無害也。且按手諸病人、則可愈痊矣。
{{verse|16|19}}言畢、主遂昇天、坐於上帝右。
{{verse|16|20}}門生廵遊、四方傳教、主亦同祐、表著靈蹟、以徵其道。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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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路加傳福音書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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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蓋人多舉筆、述陳吾中徵驗之事、
{{verse|1|2}}按其宣道者、自始親見而傳我也。
{{verse|1|3}}亦余思想、自始盡識諸情、可一一追敘、繕達知提阿非羅仁臺。
{{verse|1|4}}致曉所學之核實也。○
{{verse|1|5}}猶太郭侯希羅得年間、有祭司、屬亞庇亞之班、名撒迦哩亞、其妻係亞崙之族、名以利沙百。
{{verse|1|6}}兩人在上帝、前並義、凜行上主之諸律例法度、而無可責也。
{{verse|1|7}}然以利沙百石胎、兩人老年無子矣。
{{verse|1|8}}適纔撒迦哩亞依其祭祀班列、在上帝前
{{verse|1|9}}照祭司規矩、掣籤焚香、入上主之殿矣。
{{verse|1|10}}正焚香之間、眾民在外祈禱。
{{verse|1|11}}有上主之使出現、竚香壇之右也。
{{verse|1|12}}撒迦哩亞見之、惶佈畏懼。
{{verse|1|13}}惟天使曰、撒迦哩亞勿懼、所祈得應、又汝婦以利沙百將生一子、名稱約翰。
{{verse|1|14}}緣此爾必欣喜、及因其生、多人必樂也。
{{verse|1|15}}蓋在上帝面、此子必大興、飲戒酒釀、自出母胎、滿於聖神也。
{{verse|1|16}}且令以色列多人、歸順上主、其上帝矣。
{{verse|1|17}}其子將受以利亞之神德、主前行、使父心歸子、令逆者順義人之慧、及預備上主修正之民矣。
{{verse|1|18}}撒迦哩亞謂天使曰、我為老人、本婦年邁、故此事焉能知哉。
{{verse|1|19}}天使答曰、吾乃伽伯烈侍上帝面前、今奉差言爾、又將斯嘉音報爾、
{{verse|1|20}}此言屆期必成、但爾不信、故必喑啞不能出言、待此事效驗之日矣。
{{verse|1|21}}且民等待撒迦哩亞怪其久留殿堂、
{{verse|1|22}}既出不能言、只點指住啞、故民知堂裏、必有見啟也、
{{verse|1|23}}職事期日既滿、即歸本家矣。
{{verse|1|24}}此日後、其妻以利沙百懷孕、自隱五月云、
{{verse|1|25}}當日上主垂顧我、以除人中所受凌辱、故行我如此也。○
{{verse|1|26}}於六月、天使伽伯烈奉上帝之差、往加利利省、拏撒勒邑、
{{verse|1|27}}見一閨女、名馬利亞、其女聘許大辟之族、名約色弗也。
{{verse|1|28}}天使進曰、慶賀寵女、上主偕爾、萬女之中、爾有福矣。
{{verse|1|29}}女見之、聞言慟心、暗想、此慶賀何意。
{{verse|1|30}}天使曰、馬利亞勿懼、爾蒙上帝恩典、
{{verse|1|31}}卻身胎將懷孕、生子、名稱耶穌、
{{verse|1|32}}其子必成大、稱至上者之子、且上主上帝將封之祖大辟之位、
{{verse|1|33}}永治也哥伯之族、即其國靡暨矣。
{{verse|1|34}}馬利亞遂謂天使曰、吾未認夫、則此事如何。
{{verse|1|35}}天使答曰、聖神必降臨汝、又至上者之德、將庇蔭爾、故所生之聖者、可稱上帝之子矣。{{批|是說 聖神上帝降臨他非是說 聖神上帝入他腹成孕爲人也須知欽此}}
{{verse|1|36}}卻爾親女以利沙百、老年亦懷孕、雖稱石胎、今受孕六月。
{{verse|1|37}}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38}}馬利亞曰、卻上主之婢在此、幸成依汝言焉、天使遂離之去、○
{{verse|1|39}}當日馬利亞起身、急往山地、至猶太省之邑、
{{verse|1|40}}進撒迦哩亞之屋、慶賀以利沙百。
{{verse|1|41}}且以利沙百一聞馬利亞慶賀、胎裏之胚踴躍、便以利沙百感於聖神、
{{verse|1|42}}興聲誦曰、萬女之中、爾有福矣。爾胎之胚、亦有福矣。
{{verse|1|43}}主母臨余、為何成乎。
{{verse|1|44}}蓋耳聞慶賀之聲、胎內胚踴躍。
{{verse|1|45}}上主應承、必有效驗、故爾信者正有福矣。
{{verse|1|46}}馬利亞曰、吾心大讚上主、
{{verse|1|47}}吾神欣喜為我救主上帝。
{{verse|1|48}}因上主垂顧其婢之卑微、卻今後萬世、必稱我有福也。
{{verse|1|49}}夫全能之主、以大情施我、厥名為聖。
{{verse|1|50}}主憫敬畏之者、永世相繼。
{{verse|1|51}}主手表德、又散心志驕者、
{{verse|1|52}}廢諸雄能除位、舉諸謙遜。
{{verse|1|53}}將好物滿其饑乏、空棄富飫。
{{verse|1|54}}主記慈悲、佑扶其臣以色列人、
{{verse|1|55}}以成所言吾祖亞伯拉罕、併其後裔、奕世無暨。○
{{verse|1|56}}夫馬利亞偕住三月、後回本家矣。○
{{verse|1|57}}以利沙百身孕臨月、則生一子。
{{verse|1|58}}親鄰聞上主最慈悲之、則與之同樂也。○
{{verse|1|59}}適子生八日、其來行周割之禮、則借父名、表子撒迦哩亞。
{{verse|1|60}}母答曰、不可、乃名之約翰。
{{verse|1|61}}曰、爾親戚間、無稱此名、
{{verse|1|62}}遂招父親、要表何名。
{{verse|1|63}}父索文牌、書曰、當名約翰。即眾奇。
{{verse|1|64}}隨即口開舌解、誦讚上帝。
{{verse|1|65}}而圍居各人畏懼、及此諸事、聞揚遍猶太山地。
{{verse|1|66}}凡聽之者、銘諸心裏、云、此子將何成哉。且上主之手祐之。○
{{verse|1|67}}父撒迦哩亞感於聖神、
{{verse|1|68}}預誦云、上主以色列人之上帝、垂顧拯救其民、故當讚美矣。
{{verse|1|69}}其為我舉救之角、在其臣大辟之族、
{{verse|1|70}}依主用自開闢聖先知師之口所云.
{{verse|1|71}}必救我脫對敵諸恨我之手。
{{verse|1|72}}其憐憫我祖、銘記聖約、
{{verse|1|73}}與吾祖亞伯拉罕發誓、可賜也。
{{verse|1|74}}救我脫敵手、可安心事之、
{{verse|1|75}}平生虔心行義、在上主面矣。
{{verse|1|76}}夫此吾兒、必稱至上主之聖人、行上主之面前、以造其路。
{{verse|1|77}}報民可得救援、罪赦、
{{verse|1|78}}賴上帝之憐憫顧我、令日曉供照、
{{verse|1|79}}發光、坐暗地住死冥之處者、引我脚履行平安之路矣。○
{{verse|1|80}}惟其子約翰身長、神能、野住、待其出現、以色列民中之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時遇奧古士闍郭侯、有降令、令天下具籍也。
{{verse|2|2}}卻居哩扭為敘哩亞、總制之時、斯具籍始行焉。
{{verse|2|3}}眾往上籍、各人赴本邑也。
{{verse|2|4}}且約色弗原屬大辟宗族、故離加利利地拏撒勒邑、歸猶大地、赴大辟本城、名伯利恆。
{{verse|2|5}}帶同所聘之妻、馬利亞、尚懷孕者、偕上籍也、
{{verse|2|6}}正寓彼間、身孕臨月、
{{verse|2|7}}隨生冢子、因客店無閒處、故包裹放槽裏、○
{{verse|2|8}}該地有牧者、在野、夜守群畜。
{{verse|2|9}}忽上主之使臨、上主之榮光燿之、胥震慴不勝、
{{verse|2|10}}天使曰、勿懼也、卻吾報爾大喜之嘉音、關涉庶民者、
{{verse|2|11}}即今日為爾有生、在大辟之邑、救世主基督矣。
{{verse|2|12}}且爾可見嬰兒包裹卧槽、是為記號矣、
{{verse|2|13}}率然大眾天軍偕天使、頌讚上帝、云、
{{verse|2|14}}天上榮歸、上帝、在地太平、人間恩和矣。○{{批|今日應騐矣欽此}}
{{verse|2|15}}適天使歸天畢、牧人相談云、莫若赴到伯利恆邑見上主所啟適遇之情也。
{{verse|2|16}}遂急來見馬利亞、及約色弗、而嬰卧在槽。
{{verse|2|17}}見畢、遂布揚所示之為此子之詞、
{{verse|2|18}}凡聽牧者之言、無不駭愕。
{{verse|2|19}}惟馬利亞存諸情、思之心內、
{{verse|2|20}}夫牧者、按所謂之緣見聞諸情、稱讚上帝且回也。○
{{verse|2|21}}子生八日後、就受斷勢皮禮、稱名耶穌、即未降胎之先、天使之表名也。○
{{verse|2|22}}且其淨之日既滿、依摩西之法、遂帶孩上也路撒冷以獻之上主、
{{verse|2|23}}按上主之例所錄云、凡開胎男子、稱為上主之聖者也、
{{verse|2|24}}又循上主例云、設祭、即一雙班鳩、或兩鴿子矣。
{{verse|2|25}}卻在也路撒冷有一人名西門、為人公義敬虔、感於聖神、望以色列民之安慰也。
{{verse|2|26}}此人奉聖神之啟示、云、未死之前、必見上主之基督也。
{{verse|2|27}}纔基督雙親帶孩來、欲遵例而行、卻西門感神入殿、
{{verse|2|28}}遂抱孩子、祝謝上帝云、
{{verse|2|29}}主也、按照所言、放臣安然逝矣。
{{verse|2|30}}因親眼得見救主、
{{verse|2|31}}上帝所設萬民面前、
{{verse|2|32}}即光照異族、榮耀以色列民也。
{{verse|2|33}}夫約色弗與基督之母、為所論及之情、駭異。
{{verse|2|34}}但西門祝嘏之、對其母馬利亞曰、夫此子將立以興敗以色列多人、為辯駁之號、
{{verse|2|35}}又以露明人多之心念焉、而汝心腸、必痛、如劍刺之焉。
{{verse|2|36}}亦有聖婦法伮耳之女、名亞拏屬亞沙之族、年老、從童身時、配夫七年、
{{verse|2|37}}後為寡婦、有八十四歲、不離殿堂、乃持齋祈禱、日夜奉事也矣。
{{verse|2|38}}夫彼纔近來、亦稱謝上主、而通也路撒冷、與凡人望救敘言是情也。○
{{verse|2|39}}基督雙親、循主律例、既行諸情、遂回加利利、至本邑拏撒勒也。
{{verse|2|40}}嬰兒基督生長、神加力滿智慧、沾上帝恩焉。○
{{verse|2|41}}每年逾越節時、雙親赴也路撒冷、
{{verse|2|42}}基督十二歲紀、大家詣也路撒冷、遵行瞻規也。
{{verse|2|43}}節日已滿、正欲回家、孩子基督尚留也路撒冷、惟約色弗兼母不知之、
{{verse|2|44}}想必陪同行者、逐行一日路程、訪問親戚朋友尋之。
{{verse|2|45}}既尋不着、返也路撒冷覓之。
{{verse|2|46}}適三日後、遇基督在殿、坐學士之中、聽問之也矣。
{{verse|2|47}}凡聞之者、奇其聰明、對答。
{{verse|2|48}}雙親見之、亦駭異矣、其母曰兒也。何待吾如是、爾父並我、憂然尋爾矣。
{{verse|2|49}}基督曰、何必尋兒、豈不知兒必理父事平。
{{verse|2|50}}惟其不通所語之言、
{{verse|2|51}}但其母以斯言悉存心焉。
{{verse|2|52}}基督偕降到拏撒勒邑、孝順雙親、且基督越長越睿、愈受上帝並人之恩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提庇流郭侯、十五年、本底阿 彼拉多為猶太總制、希羅得為加利利公侯、其弟非立為以土哩、及特喇哥尼底公侯、且呂撒尼亞為亞庇利尼之公侯也、
{{verse|3|2}}又亞拏士及該亞法為祭司元魁。當時在野、撒迦哩亞之子、約翰、蒙上帝之啟、
{{verse|3|3}}巡沿約耳但河、四方、教人悔罪、受浸禮、致獲赦罪。
{{verse|3|4}}按先知之師、以賽亞之錄云、野外有叫呼之聲、云便備主道、修正其徑、
{{verse|3|5}}填塞諸谷、倒下各山嶺、正直其灣曲、使嵁巖平坦、
{{verse|3|6}}且萬人必見上帝拯救也。○
{{verse|3|7}}且約翰既見眾庶出來、欲領浸禮、則曰、噫、毒蛇之類乎、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可結堪當悔罪之菓、並勿始心內云、亞伯拉罕乃我父蓋我告爾、上帝能由此石、起雅伯拉罕之子。
{{verse|3|9}}然今斧置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0}}其民問曰、吾當何行哉。
{{verse|3|11}}曰、有雙衣者、分其無衣、有食物宜行亦然、
{{verse|3|12}}遂有稅吏來領浸禮云、師吾當何行哉。
{{verse|3|13}}曰、勿額外勒索也。
{{verse|3|14}}兵卒又問曰、我當何為哉。曰、勿強迫人、勿誣陷人、所得錢糧、可以為足心。
{{verse|3|15}}且民望眾心、思及約翰為基督否、
{{verse|3|16}}約翰對眾曰、吾即以水行浸禮、惟有將來者、能超於我也、其鞋之帶、吾不堪解、彼將以上帝、聖神並以炎行其禮也、
{{verse|3|17}}其手執簸箕、盡淨其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8}}約翰另以多理教勸民矣。○
{{verse|3|19}}適公侯希羅得既娶希羅底亞、即弟非立之婦、故約翰諫諍亦責其諸惡行。
{{verse|3|20}}惟希羅得更為放肆禁約翰下監。○
{{verse|3|21}}眾民領浸畢、基督亦領浸禮。正祈禱之間、卻天開、
{{verse|3|22}}又聖神身狀如鴿、降臨基督、自天亦有聲、云、爾乃朕愛之子、朕所悅意矣。○
{{verse|3|23}}當下基督始近三十歲、即忖度見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
{{verse|3|24}}希利之子、希利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利未乃麥居之子、麥居乃雅拏之子、雅拏乃約色弗之子、
{{verse|3|25}}約色弗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亞摩士之子、亞摩士乃拏弘之子、拏弘乃以士利之子、以士利乃拏居之子、
{{verse|3|26}}拏居乃馬押之子、馬押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西米之子、西米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猶大之子、
{{verse|3|27}}猶大乃約亞拏之子、約亞拏乃哩撒之子、哩撒乃鎖羅巴別之子、鎖羅巴別乃撒拉帖之子、撒拉帖乃尼哩之子、
{{verse|3|28}}尼哩乃麥居之子、麥居乃亞底之子、亞底乃歌三之子、歌三乃耳摩但之子、耳摩但乃耳之子、
{{verse|3|29}}耳乃約西之子、約西乃以利以設之子、以利以設乃約琳之子、約琳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
{{verse|3|30}}利未乃西面之子、西面乃猶大之子、猶大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約南之子、約南乃以利亞金之子、
{{verse|3|31}}以利亞金乃米利亞之子、米利亞乃買南之子、買南乃馬大太之子、馬大太乃拏單之子、拏單乃大辟之子、
{{verse|3|32}}大辟乃也西之子、也西乃阿別之子、阿別乃破亞斯之子、破亞斯乃撒門之子、撒門乃拏遜之子、
{{verse|3|33}}拏遜乃亞米拏達之子、亞米拏達乃亞蘭之子、亞蘭乃以士崙之子、以士崙乃法哩士之子、法哩士乃猶大之子、猶大乃雅哥伯之子、
{{verse|3|34}}雅哥伯乃以撒之子、以撒乃亞伯拉罕之子、亞伯拉罕乃提喇之子、提喇乃拏鶴之子、
{{verse|3|35}}拏鶴乃西鹿之子、西鹿乃流之子、流乃比列之子、比列乃以伯耳之子、以伯耳乃撒拉之子、
{{verse|3|36}}撒拉乃該南之子、該南乃亞法撒之子、亞法撒乃閃之子、閃乃挪亞之子、挪亞乃拉滅之子、
{{verse|3|37}}拉滅乃米土撒拉之子、米土撒拉乃以諾之子、以諾乃雅烈之子、雅烈乃馬利列之子、馬利列乃該南之子、
{{verse|3|38}}該南乃以哪士之子、以哪士乃設之子、設乃亞坍之子、亞坍乃上帝之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滿感於聖神、由約耳但河歸、被神引到曠野。
{{verse|4|2}}四十日間、為魔鬼誘惑、當日無食、期滿覺餓。○
{{verse|4|3}}魔鬼謂之曰、爾若上帝之子、則命此石化餅。
{{verse|4|4}}基督詔曰經云、人得生不獨以餅、乃以上帝之聖旨也。○
{{verse|4|5}}魔鬼引之登高山、霎時指看天下諸郭、
{{verse|4|6}}鬼曰此諸權勢、及其榮花、吾將給爾、蓋我受托任意給人、
{{verse|4|7}}倘爾俯伏拜我、即盡歸爾矣。
{{verse|4|8}}基督詔曰、惡敵退後、經云、當拜上主爾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9}}魔鬼遂引基督上也路撒冷、置之殿頂、曰、爾若上帝之子、自投下來、
{{verse|4|10}}蓋經有云、其必囑其天使看顧汝、
{{verse|4|11}}以手扶爾、恐足撞石也。
{{verse|4|12}}基督詔曰、經亦有云、勿試上主爾上帝矣。{{批|太兄是說 勿試 上帝非是說 己是上帝也須知 欽此}}
{{verse|4|13}}魔鬼悉誘惑畢、暫時離之也。○
{{verse|4|14}}且基督感於聖神之德、歸加利利地、其名揚四方。
{{verse|4|15}}適公學傳教、被眾讚美也。○
{{verse|4|16}}竟到拏撒勒即幼育之處、纔安息日、仍舊進公學、且起來讀書也。
{{verse|4|17}}人給之聖人、以賽亞之書。既披書、看有錄云、
{{verse|4|18}}上主聖神臨我、因將香油抹我、特為傳道與窮民矣、其遣我醫痊傷心者。
{{verse|4|19}}報虜者可釋、令瞽者復見、放傷痍者、宣上主之禧年、等言。
{{verse|4|20}}基督捲書、交吏坐下、在公學眾人注目睹之。
{{verse|4|21}}遂開言曰、今日、汝耳中徵驗此經書矣。
{{verse|4|22}}僉証奇所出其口之恩言、曰、此豈非約色弗之子乎。
{{verse|4|23}}基督曰、爾果然有此俗語、醫生自醫。凡所聞知迦百拏翁邑所行、本鄉亦行之焉。
{{verse|4|24}}又曰朕誠詔爾、聖賢在本鄉無體面焉。
{{verse|4|25}}朕誠詔爾、昔以利亞之時、三年六月、天閉又遍地大饑荒之際、以色列地寡婦最多。
{{verse|4|26}}然以利亞奉差、非往助他、乃往西頓地、撒粒大邑、助彼處之寡婦也、
{{verse|4|27}}當聖人、以利沙之時、以色列地、痲病多也、然則其中者、除敘哩亞人、拏慢無人得淨。
{{verse|4|28}}既聞斯言、在公學眾人、大怒。
{{verse|4|29}}遂起逐基督出邑、且彼邑建置巖險之處、故欲牽基督到坡、摔倒下來。
{{verse|4|30}}惟基督通行其間而往焉。○
{{verse|4|31}}遂來加利利之省邑、名迦百拏翁、適安息日教之。
{{verse|4|32}}因其言有能、民奇其道也。
{{verse|4|33}}在公學內有人犯污鬼、厲聲喊曰、
{{verse|4|34}}鳴呼、拏撒勒人.基督、吾與爾何干、爾豈非來敗我乎、吾知爾誰、即上帝之聖者也。
{{verse|4|35}}基督叱鬼曰、緘口而出、鬼推倒其人、在中間、遂出、並不害之也。
{{verse|4|36}}諸人愕然、相語曰、此何道也、因以權能叱污鬼、而鬼遂出矣。
{{verse|4|37}}故其名揚該地四方也。○
{{verse|4|38}}既起離公學、入西門之家、遇西門岳母有瘧病甚重、有人為女求之。
{{verse|4|39}}且基督立其上、禁斥瘧病、就止婦隨起服事之也。○
{{verse|4|40}}正日落時、凡有雜病症者、帶同就基督、一一按手、而醫之矣。
{{verse|4|41}}有鬼出、多人喊曰、爾乃基督上帝之子也。因鬼知自乃基督、基督禁之、不准之言也。
{{verse|4|42}}天明基督出往野地、民尋就之、強留不容之往也。
{{verse|4|43}}基督曰、朕當宣講神國福音之道於他邑、緣此朕特奉差矣。
{{verse|4|44}}故傳教於加利利諸公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眾擠擁、願聽神道、基督竚在其尼撒烈湖濱。
{{verse|5|2}}見湖邊二舟、漁翁不在、乃出洗網。
{{verse|5|3}}其一舟屬西門、惟基督登之、請撐略離岸、遂坐舟中、教民焉。
{{verse|5|4}}講畢、謂西門曰、移出深水、拋網捕魚也。
{{verse|5|5}}西門答曰、先師、吾終夜苦勞、而無所得、卻循汝命、吾即拋網。
{{verse|5|6}}作此包魚甚多、網破、
{{verse|5|7}}故招別舟夥來幫、遂來且滿二舟、幾乎沉矣。
{{verse|5|8}}西門 彼得羅見此、俯伏基督膝下、曰、請主去臣乃罪人也。
{{verse|5|9}}蓋西門與諸伴侶見捕之魚多、無不吃驚也。
{{verse|5|10}}且西門之夥、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亦駭愕焉。基督諭西門曰、勿懼、從今以後、爾可取人也矣。
{{verse|5|11}}既拉舟岸上、遂棄諸物、而從基督矣。○
{{verse|5|12}}適因基督在某邑、卻有一人、渾身痲瘋、既見基督俯伏求曰、若主肯為能淨潔吾矣。
{{verse|5|13}}基督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為淨、痲瘋就淨矣.
{{verse|5|14}}基督禁之、勿告人知、乃遵摩西之例、往見祭司、為淨潔設祭物、與之立憑據矣。○
{{verse|5|15}}然基督名聲越揚、又郡眾集聽、及為之得醫其病也。
{{verse|5|16}}是以基督避野祈禱也。○
{{verse|5|17}}一日基督教訓、卻有法利西徒、教法師等、自加利利諸邑、及猶太省、併也路撒冷等處來傍坐、乃上主施德、醫之。
{{verse|5|18}}卻有某人扛癱瘋卧床、尋路入內、置基督之前.
{{verse|5|19}}但稠眾聚集、無由可進、遂上屋頂、直由瓦蓋、連褥縋下中間、基督面前也。
{{verse|5|20}}基督見其有信德、則謂之曰、人歟爾.罪巳見赦矣。
{{verse|5|21}}當時書士法利西徒等、起論云、此妄說之人、孰乎、除上帝之外、誰能赦罪乎。
{{verse|5|22}}基督看破其心念、詔之曰、爾等心裏有何論哉。
{{verse|5|23}}言罪見赦、或言起行、何一更易乎。
{{verse|5|24}}然欲令爾知、人子在世有能赦罪、則詔癱瘋者曰、朕命爾起、取褥回家矣。
{{verse|5|25}}病人隨起、其人面前、取所卧之物回家、稱譽上帝也。
{{verse|5|26}}眾人驚駭、頌讚上帝、滿心畏懼云、今日見奇事也。○
{{verse|5|27}}斯後基督出行、見稅吏、名利未坐在稅館、詔之曰、從朕。
{{verse|5|28}}遂起來、棄諸物從之。
{{verse|5|29}}且利未在本家設大筵、請基督稅吏與他眾多同席焉。
{{verse|5|30}}且書士與法利西徒、怨基督之門生曰、爾等與稅吏惡流等、同飲食如何。
{{verse|5|31}}基督詔云、無恙之人、不須醫生、乃有病者須用之焉。
{{verse|5|32}}朕來、非招義人悔罪、乃招惡人悔罪也。
{{verse|5|33}}然或問基督曰、約翰門生屢次守齋念經、法利西徒亦然、但爾門人飲食何也。
{{verse|5|34}}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何能使之禁食、其日。
{{verse|5|35}}將來、遷移新郎、當日可戒食也。
{{verse|5|36}}基督以比喻、詔之曰、人補舊衣、不用新布、恐新布爛衣、新舊不合也。
{{verse|5|37}}亦無人裝新油、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其囊、油漏囊亦敗矣。
{{verse|5|38}}但新油裝新囊、兩者兼全矣.
{{verse|5|39}}並無人食舊油、即求新、曰、舊者尤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當瞻禮初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摘禾穗、手搓而食之。
{{verse|6|2}}法利西數人曰、當安息日、行非宜者、何也。
{{verse|6|3}}基督詔曰、爾豈未讀、大辟與其從人饑時、所為之事乎、
{{verse|6|4}}即入上帝之殿、取食桌上之餅、亦交從人食、但此餅、除非祭司、他人不宜食也、
{{verse|6|5}}又詔曰、人之子亦主安息日矣。○
{{verse|6|6}}再遇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有人右手衰。
{{verse|6|7}}書士法利西人等窺之、當安息日、可醫人否、欲借故罪之也。
{{verse|6|8}}基督既知其心念、詔手衰之人曰、起立中間、即起立、
{{verse|6|9}}基督詔之曰、請問一句、當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何一為宜也。
{{verse|6|10}}基督周顧諸位、詔其人曰、伸手、遂伸之、且手醫痊如他手焉。
{{verse|6|11}}僉滿心猖狂、相謀、何加基督。○
{{verse|6|12}}當日遇基督登山祈禱、終夜在彼、祈求上帝。
{{verse|6|13}}天明、招門生、選十二人亦稱為聖差、
{{verse|6|14}}即西門亦名彼得羅、暨兄安得烈 也哥伯並約翰 非立、與巴多羅買、
{{verse|6|15}}馬太與多馬、亞勒非之子、也哥伯與西門亦稱熱心。
{{verse|6|16}}也哥伯之弟、猶大士與賣師者迦掠之人、猶大士也。
{{verse|6|17}}夫十二人陪行下山、竚於平地、群門生侍側、大眾人民、自猶太四方、也路撒冷 土羅 西頓海濱等處、來聽其教、求醫其症、
{{verse|6|18}}並受污鬼之苦、亦得醫。
{{verse|6|19}}因基督、出靈德、悉醫諸人、故大眾求摸之也。○
{{verse|6|20}}基督舉目、望門生、曰、貧者獲祝福矣。因神國歸爾也。
{{verse|6|21}}現餓者獲祝福矣、因後飽足也。現哭者獲祝福矣。後將喜笑也。
{{verse|6|22}}爾緣人之子、被人怨恨、絕交、詈罵、揚惡、名可祝福矣、
{{verse|6|23}}當日喜歡跳躍、因爾在天、可得厚賞。昔其祖宗待其聖賢者、正如是也、
{{verse|6|24}}惟禍哉富者、因享過安慰矣。
{{verse|6|25}}禍哉飫者、蓋爾將餓也。禍哉今笑者、蓋爾將哀哭也。
{{verse|6|26}}為眾人稱羡者、有禍矣、昔其祖宗稱羡偽師者、正如是也。
{{verse|6|27}}惟朕詔爾聽敵爾者好之、恨爾者施恩、
{{verse|6|28}}咒爾者祝之、譭謗爾者代之祈禱也。
{{verse|6|29}}有掌右臉者、更轉左臉也。奪爾袍者、毋禁、另取衣也。
{{verse|6|30}}凡求爾者予之、搶爾物者、勿再討也。
{{verse|6|31}}欲人行諸巳者、正如是行與人也。
{{verse|6|32}}獨愛所愛爾者、有何感恩哉、蓋罪人亦愛所愛巳者也。
{{verse|6|33}}施仁爾者、止施仁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行如是焉。
{{verse|6|34}}但望復還者、只管借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借與惡流、以一均望復收焉。
{{verse|6|35}}然愛爾仇施善、借去、不顧復收、則爾得、厚賞也、且爾將為至上者之子類、蓋上帝亦慈負恩惡毒之人。
{{verse|6|36}}故必行慈悲如天父慈悲焉、
{{verse|6|37}}爾勿擬人、則人不擬爾、爾勿罪人、則人不罪爾、必赦、而汝見赦也。
{{verse|6|38}}爾當予人、則人予爾寬量內涵實充滿溢外、人將送爾襟內、蓋爾所量給人、人一均量給爾也。
{{verse|6|39}}基督言比喻曰、瞽人豈能引瞽人乎、豈非兩者、同落溝乎。
{{verse|6|40}}門生非超於師、但凡德全者、可得如師焉。
{{verse|6|41}}兄眼有片木、爾能看出、惟本眼有木頭、爾不知乎。
{{verse|6|42}}安敢謂兄云、兄也、容拔出眼內片木、卻不看本眼有木頭。噫、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木頭、後可看拔兄眼內之片木矣。
{{verse|6|43}}結惡菓者、非善樹也、結善菓者、非惡樹也、
{{verse|6|44}}蓋以所結之菓、各樹辨明矣、人由荊棘不摘無花菓、由莿叢不得葡萄子。
{{verse|6|45}}善人由心內積善、取出善事、惡人心內積惡、露出惡事、蓋心所積餘、其口隨言也。
{{verse|6|46}}因何稱朕主也、主也、而不遵朕所言哉。
{{verse|6|47}}凡就朕聽朕言而遵行、朕指爾知、其人像似何哉、
{{verse|6|48}}正如建屋之人、掘深置基磐上、迄洪水溢漲橫流、撞屋不動、因基在磐上、不能動之也。
{{verse|6|49}}但聽道而不遵行者、如人、不置基而建屋土上、而河橫流撞之、隨傾倒、併其屋之敗壞者大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降諸詔畢、與民人聽、遂進迦百拏翁邑。
{{verse|7|2}}有師帥特愛之僕染病臨死、
{{verse|7|3}}聞知及基督、則遣猶太人長老、求之來醫僕也。
{{verse|7|4}}長老就基督懇求曰、此人堪當主可施行。
{{verse|7|5}}蓋其慈我民為我建公學也。
{{verse|7|6}}且基督陪往、離屋不遠、師帥差友、奏之曰、勿煩主臨卑舍、臣所不堪當.
{{verse|7|7}}故此以自亦不為堪當、就主、但主諭一句、本僕即痊矣。
{{verse|7|8}}蓋我乃人屬權、亦管兵卒、令一人去、即去、招他人來、就來、諭僕行此、隨行之也。
{{verse|7|9}}基督聽此、奇異、轉身顧眾從之者曰、朕詔爾知、連以色列民中、朕未見如此大信德也。
{{verse|7|10}}奉差人回家、遇素有病之僕、巳痊矣。○
{{verse|7|11}}次日遇基督進邑、名曰拏隱門生之人、多並大眾陪行焉。
{{verse|7|12}}方近城門、卻有扛出死人、其母寡婦、單生此子、且邑、郡眾陪行也。{{批|是說 上帝照臨其民故差 太聖人非是說 太兄師 上帝也須知欽此}}
{{verse|7|13}}主見寡婦憐之即曰、勿哭。
{{verse|7|14}}就來近前、撫棺、扛者止步、遂言曰、小子朕諭汝起來、
{{verse|7|15}}死者即起、而始言、遂以子交母也。
{{verse|7|16}}僉慞惶、頌讚上帝云、大聖人興起我中、又上帝照臨其民也。
{{verse|7|17}}且基督之名聲揚猶太全地及遍四方也。○
{{verse|7|18}}夫約翰之門人、以此諸情報師。
{{verse|7|19}}故約翰招二門人差到基督奏曰、當來之人或係主或必待他人乎。
{{verse|7|20}}其人至曰、行浸禮師約翰、遣我問所當來者抑主乎、抑候別人乎。
{{verse|7|21}}當時基督醫多人雜症病疾、逐邪鬼、賜瞽人多得見。
{{verse|7|22}}後基督詔之曰、且報回約翰所見聞之事、瞽者得見、跛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傳福音之道、
{{verse|7|23}}但凡為朕不見怪者、有福矣。
{{verse|7|24}}約翰使者既回、基督始詔眾、指約翰云、爾出野、欲看何哉、豈欲看風動葦乎。
{{verse|7|25}}然爾出外、欲看何哉、人穿柔輕裘乎、但衣花安逸者、住在侯衙也。
{{verse|7|26}}然爾出外、欲看何哉、聖賢乎、是也、朕又詔爾、超於聖賢也。
{{verse|7|27}}經云卻朕遣本差、行爾面前、為汝前造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7|28}}朕且詔爾、婦女所生、聖賢之中、莫大於行浸禮師約翰也、但神國內之至賤者、貴於約翰也。
{{verse|7|29}}庶民稅吏等、素領約翰浸禮者、聽此、即表上帝之義也。
{{verse|7|30}}但法利西徒教法師等、將為自所有上帝之旨棄之、並不受約翰之浸。
{{verse|7|31}}主曰、此世之人、將何比之、又以何物、可較之哉。
{{verse|7|32}}其似孩兒坐市、互相喚呼云、吾噴笛簫、而汝不跳、吾唱悲、而汝不哭。
{{verse|7|33}}蓋行浸禮師約翰來、不食餅、不飲湯、則說其犯鬼也。
{{verse|7|34}}人子來、又食又飲、即云、看貪食、好飲之徒、稅吏惡流之友也。
{{verse|7|35}}惟睿智人、悉昭彰智理也。○
{{verse|7|36}}有法利西人、請基督食宴、基督遂進法利西屋、坐宴焉、
{{verse|7|37}}卻城中一婦素有罪、既知基督坐宴、於法利西人家、即帶玉盒、內有香油。
{{verse|7|38}}侍基督脚後啼哭、始淚洗脚、以首髮拭之、後親嘴其足、以香油抹之焉。
{{verse|7|39}}夫請基督之法利西人、見此暗想道若是人乃先知之師、則此婦一摸、必知是誰、又何等之人、蓋婦係罪矣。
{{verse|7|40}}基督詔曰、西門朕有一事詔汝。曰、先生、請言也。
{{verse|7|41}}曰、或債長有二人欠債、一欠五十兩、一欠五兩。
{{verse|7|42}}既無錢可填、就寬免二人。今二人之中、誰切愛之、請教。
{{verse|7|43}}西門奏曰、諒免多者、愛多也、曰、所擬是也。
{{verse|7|44}}遂回顧婦、詔西門曰、爾看斯婦乎、朕入汝屋、水以洗脚、爾不供給、惟女以淚洗脚、以首髮拭之。
{{verse|7|45}}爾未親嘴朕、惟女自入來、嘴脚不巳、
{{verse|7|46}}爾以油未傅朕首、惟此女以香油傅朕脚矣。
{{verse|7|47}}是故朕詔汝云、女痛愛、故蒙赦多罪、惟少見赦者、亦少愛也。
{{verse|7|48}}且詔婦曰、爾罪見赦矣。
{{verse|7|49}}同宴者始暗想道、此何人哉、可恕人罪乎。
{{verse|7|50}}惟基督詔女云、爾有信德、則得救、可安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此後、基督巡、行諸鄉邑、傳宣神國福音之道、並十二門生偕之。
{{verse|8|2}}亦有數女、素染病犯邪鬼、今巳得痊、即有抹大拉女、馬利亞、由此女逐出七鬼、
{{verse|8|3}}又古薩之妻、約亞拏此古薩乃希羅得之管事者、併蘇散拏另有多婦、皆以家業服事基督矣。○
{{verse|8|4}}大眾由諸邑、聚會、就基督遂以比喻詔、
{{verse|8|5}}曰、播種者出以播種、正播之間、有種落路傍、為人踏之、且天空之鳥盡吞矣。
{{verse|8|6}}有種落石地者、因無濕氣、一萌就枯。
{{verse|8|7}}有種落棘中者、而棘同發、壓覆其苗矣。
{{verse|8|8}}有種落好地者、遂生且結實、有百倍矣。既言是情、則呼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8|9}}門生問曰、是比喻何解。
{{verse|8|10}}曰、神國之秘密、賜爾可識、惟教他人、上用比喻、使看不見、聞不通也。○
{{verse|8|11}}夫比喻之解乃如是、種者神道也。
{{verse|8|12}}種落路傍者、乃人聽道、則魔鬼來、奪道出心、恐信而得救也。
{{verse|8|13}}種落石地者、乃人聽道、喜接之、惟自內無根、故暫時信從、陷誘惑時背道矣。
{{verse|8|14}}種落棘中者、乃人聽道、遂往、被今生之掛慮、財帛宴樂等、壓覆其道、結菓不成就也。
{{verse|8|15}}種落好壤者、乃人聽道、接之善良心內、既久忍耐、則結實矣。○
{{verse|8|16}}人點燭不遮之以器、並不放之於床下、乃插臺上、則入者可見光也。
{{verse|8|17}}無所隱微、而不顯明、無所藏密、而不發覺露出也。
{{verse|8|18}}是以謹慎聽道、蓋凡有者、可給與之、但凡無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8|19}}基督母親同兄弟就之、因稠眾在不得近矣。
{{verse|8|20}}或奏之曰、慈母兄弟外立、欲見師。
{{verse|8|21}}基督詔曰、聽神道、且行之者、正朕母及兄弟也。○
{{verse|8|22}}當日、遇基督偕門生上船、詔之曰、且渡湖矣就往。
{{verse|8|23}}駕船之間、基督安睡、湖面大風驟起、遂波浪滿船、臨危矣。
{{verse|8|24}}門生來醒之、曰先師、先師、吾等將亡、基督遂起、責風水浪、遂止靜矣。
{{verse|8|25}}則詔門生曰、爾信德何哉、僉驚訝、相語曰、能諭風飭水、皆遵、是何人哉。○
{{verse|8|26}}抵加利利對面、即伽大喇地、
{{verse|8|27}}正出上岸、遇一人由城而來、久犯邪鬼類、不穿衣居家、乃住墓中矣。
{{verse|8|28}}既見基督呼伏拜之大聲喊曰、至上帝之子基督乎、吾與爾何干、余求爾、勿酷刑我矣。
{{verse|8|29}}蓋基督曾飭污鬼出是人矣。且此鬼屢次扭之、雖用桎梏鐵鍊、綁縛、一切破碎、被鬼逐野、矣。
{{verse|8|30}}基督問曰。爾何名也。曰軍因群鬼入之也。
{{verse|8|31}}鬼求基督勿令之入淵。
{{verse|8|32}}彼地有大群豬、山上喂草、且鬼求之、容入之、且基督准之。
{{verse|8|33}}鬼遂出人入豬、其群闖坡、入湖沉溺矣。
{{verse|8|34}}牧者見此、走往報入城裏、鄉村焉。
{{verse|8|35}}其人出來、欲見是情、既就基督、遇出鬼之人、坐基督足下、穿衣自在也、則無不懼。
{{verse|8|36}}又見人報知、犯鬼得醫如何。
{{verse|8|37}}且伽大喇四方、眾庶着驚不勝、請基督離之、故下船而再回。
{{verse|8|38}}素出鬼之人求隨之、惟基督撤之、詔曰、
{{verse|8|39}}回家報知、上帝所施汝之大事也、其人遂往、遍邑宣講、基督所行之之事矣。○
{{verse|8|40}}遇基督既回、大眾俟逢接之也。
{{verse|8|41}}卻有公學監長、名睚魯、來俯伏基督、求進其屋。
{{verse|8|42}}因單生之女、方十二歲臨死矣。○
{{verse|8|43}}正行之間、稠眾擁之、卻有一婦、染血痢十有二年、為醫生、耗費諸業、無人可療之。
{{verse|8|44}}當時來基督背後、摸其衣邊、卒然血痢息矣。
{{verse|8|45}}基督曰、誰摸朕哉。僉既抵賴、彼得羅與左右曰、先師、稠眾擠擁、何問誰摸主哉。
{{verse|8|46}}基督曰、有人摸朕、蓋自覺德出身矣。
{{verse|8|47}}婦既見不得自隱、則震悚伏拜基督也。當眾民前、明認摸之原由、併如何即痊矣。
{{verse|8|48}}基督詔之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可安然去矣。○
{{verse|8|49}}正說之間、由公學監長之家、人來報曰、令愛既亡不須勞師矣、
{{verse|8|50}}基督聽則令勿怕、獨信、可得救矣。
{{verse|8|51}}入屋時、不准人進、只帶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同女之父母也。
{{verse|8|52}}眾哀哭其女惟基督曰、勿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8|53}}眾知其死、而哂笑。
{{verse|8|54}}基督逐眾、執女手、呼曰、女兒起來。
{{verse|8|55}}且女之𠇌回、即起、基督命給之食。
{{verse|8|56}}兩親駭異、惟基督戒之、勿以是情報人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招十二門生、封權能管諸邪鬼、能醫諸症。
{{verse|9|2}}遂遣之宣講神國、而醫病者。
{{verse|9|3}}曰、路上勿帶何物、無用杖囊餅銀等物、又勿備雙衣。
{{verse|9|4}}凡屋所入必住又出也。
{{verse|9|5}}倘有不接爾、既出其城拂脚下之塵、以立證對之也。
{{verse|9|6}}夫門生出遍遊鄉里、宣講福音、遍行醫療矣。○
{{verse|9|7}}夫公侯希羅得、風聞基督所行諸情、心遂猜疑、蓋有人說、是約翰自死復活。
{{verse|9|8}}有說以利亞出現、另說、古聖之一人再生。
{{verse|9|9}}惟希羅得曰、吾斬約翰、但論此人吾聞斯情誰哉、故欲見之。○
{{verse|9|10}}夫聖差回時、奏基督知凡所行之事、且基督引之私往野處、稱謂伯賽大邑也。
{{verse|9|11}}眾知從之、基督接眾論及神國之道、如有所須療者、亦醫之。○
{{verse|9|12}}日將西斜、十二門生奏之曰、臣在此於野處、請散眾歸、周往邑鄉、投宿尋食矣。
{{verse|9|13}}基督曰、爾供其食。曰、今所有者只五餅二魚而巳、莫如往去買糧、供此大眾。
{{verse|9|14}}蓋其人數約五千、基督詔門生、曰、令眾坐下每隊五十、
{{verse|9|15}}循行眾坐。
{{verse|9|16}}基督取五餅、二魚、仰天祝謝、後劈、賜門生、可排眾前。
{{verse|9|17}}咸食飽後、拾零碎剩餘、十二籠矣。○
{{verse|9|18}}適基督獨在祈禱、門生偕之、基督問曰、眾說朕誰。
{{verse|9|19}}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古聖甦。
{{verse|9|20}}基督曰、惟爾言朕誰、彼得羅奏曰、上帝之基督也。
{{verse|9|21}}且基督禁戒勿告人知、
{{verse|9|22}}又云人子必受多苦、為長老祭司書士等所棄、受死於第三日復活矣。
{{verse|9|23}}又詔眾曰、人欲隨朕、務必克巳、每日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9|24}}凡欲救命者、必失之、但凡緣朕而捐軀者、必救之也。
{{verse|9|25}}如有人、獲天下、而自失喪者、有何益哉。
{{verse|9|26}}凡恥朕而羞朕道者、即人子乘榮、得天父耀光、偕聖天使而來、亦將羞恥、因彼人、
{{verse|9|27}}朕誠詔爾、在此有人、未死之先、必見神國也。○
{{verse|9|28}}詔畢約八日後、基督引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登山祈禱、
{{verse|9|29}}禱間、容貌變化、衣白發光、
{{verse|9|30}}忽有二人、與基督談論、即摩西、及以利亞、
{{verse|9|31}}兩人顯榮論基督將逝在也路撒冷完成、
{{verse|9|32}}惟彼得羅與同伴貪睡、既醒、見基督之榮、併二人同立也。
{{verse|9|33}}正相別之間、彼得羅奏基督曰、先師乎、吾等在此甚善、容我起廬三間、為主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而不覺所言
{{verse|9|34}}正說之間有雲蔽之、然進其雲、則惶也。
{{verse|9|35}}又雲中聲出去、此朕愛子、宜聽之也、
{{verse|9|36}}正聲出之時、基督獨在是日門生緘口、並不以所見之事報人知。○
{{verse|9|37}}適次日下山、眾庶逢之。
{{verse|9|38}}卻眾中有一人喊曰、求師垂顧、單生小兒、
{{verse|9|39}}有鬼擒之、忽然叫喊唾沫、且鬼扯烈之、加傷難脫。
{{verse|9|40}}吾求於爾門生逐鬼、而不能矣。
{{verse|9|41}}基督詔曰、噫、無信背逆之類乎、朕必偕居、忍爾幾久乎、帶兒來此也。
{{verse|9|42}}正來之間、鬼推倒扯裂之基督責污鬼、醫痊孩兒、交回本父也。○
{{verse|9|43}}僉看上帝之大能無不驚愕矣。眾驚駭、為基督所行之諸情、遂詔門生曰、
{{verse|9|44}}爾等以此旨置諸耳內、蓋人之子必見解於人之手矣。
{{verse|9|45}}但斯旨奧妙、門生不通曉、又畏緣此言問及也。○
{{verse|9|46}}且門人起論、其中誰為卓越。
{{verse|9|47}}基督知其心念、遂將孩兒、置側、
{{verse|9|48}}詔門生曰、凡緣朕名接此孩兒者、如接朕也、凡接朕者、亦接遣朕者也、但爾眾人中最微者為大也。
{{verse|9|49}}約翰奏曰、先師臣看一人、冒主名逐鬼、因不從臣、故禁之也。
{{verse|9|50}}基督詔之曰、勿禁之也、蓋不對朕者、偕朕也。○
{{verse|9|51}}夫基督昇天之期將滿、立面望也路撒冷去、
{{verse|9|52}}遂差使面前、其往進入撒馬哩亞村、為之備食。
{{verse|9|53}}惟村人因基督面望也路撒冷而行、故不肯接之。
{{verse|9|54}}也哥伯、約翰二門生見此、曰、主願臣招炎、自天下落、燒滅其人、效以利亞所為。
{{verse|9|55}}基督轉身責之曰、爾等不知感何神也。
{{verse|9|56}}蓋人子來、非以滅人命、乃救之也、故往他村。○
{{verse|9|57}}正行路間、或奏之曰、臣要從主、不論何往。
{{verse|9|58}}基督詔之曰、狐狸有穴、天鳥有巢、惟人之子無安首之所矣。○
{{verse|9|59}}遂詔他人曰、爾且從朕。曰請主允臣先葬家父、
{{verse|9|60}}基督曰、容諸死人、葬本死人、惟爾往去宣神國之道也。○
{{verse|9|61}}他人又曰、臣要從主、但先許臣往去、辭別家屬人。
{{verse|9|62}}基督曰、置手犂頭、而盻後者、不克當於神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此後主基督、另招七十門生、差每每二位、前往各城處、自要到者、
{{verse|10|2}}詔之曰、其穡廣大、惟工人少矣、故求穡長、致差人穫收也。
{{verse|10|3}}且往、卻朕遣爾、似羔入狼中、
{{verse|10|4}}毋帶荷包、囊袋、及鞋、路上勿施與人禮。
{{verse|10|5}}但凡進家、當先云、此家平安、
{{verse|10|6}}倘有平安之子在彼、則爾平安必臨之、不然、則必歸巳也。
{{verse|10|7}}且住彼家、食飲其所供者、蓋工人應得其工錢焉、勿由此家移彼家。
{{verse|10|8}}又凡進城、見接於人、則食其所供給。
{{verse|10|9}}必醫在彼有病者、而告之云、神國臨近爾也。
{{verse|10|10}}但凡進城不見接於人、則當出街、告云、
{{verse|10|11}}就是爾城塵埃、所黏我者、今對爾拂去也、卻可知此、神國邇來矣。
{{verse|10|12}}朕詔爾知、當是日、瑣頓人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寬貸也。
{{verse|10|13}}噫砢喇汎乎、噫、伯賽大乎、蓋爾中所行之神蹟、若行於土羅 西頓等邑、則早經悔罪、併着絰衣、坐於塗炭也。
{{verse|10|14}}然公判之時、土羅 西頓等邑之刑比爾之刑、尤寬貸矣。
{{verse|10|15}}噫迦百拏翁乎、巳昇及天堂必降地獄。
{{verse|10|16}}基督曰、聽爾者、猶聽朕也、惟棄爾者、似棄我也、又棄我者、如棄遣我者也。○
{{verse|10|17}}夫七十門生歡喜歸來、曰、緣主名連邪鬼服臣矣。
{{verse|10|18}}基督詔之曰、朕觀魔鬼、如電之閃自天墮下也。
{{verse|10|19}}然卻朕賜爾德能、踏、惡蛇毒蝎、勝敵全權、無可害爾也。
{{verse|10|20}}然鬼降服者、勿以此為樂、乃爾名錄在天者、寧以此為樂也。
{{verse|10|21}}當時基督心內歡喜、曰、鳴謝神父地大主乎、因是情隱於世賢、自智者、而顯與赤子、此乃神父前悅意矣。
{{verse|10|22}}萬物由天父托我、能知神子者、惟神父也、能知神父者、惟神子也、併神子所願啟之知也。
{{verse|10|23}}基督回顧門生、私詔之曰、能見爾所見者。其眼有福矣、
{{verse|10|24}}然朕詔爾、昔有侯賢多位、願見爾所見者而不得見之、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0|25}}卻有教法之師立起、而試基督、即奏之曰、師也、吾當何行、可享永生。曰、
{{verse|10|26}}載法何錄、汝讀如何。
{{verse|10|27}}答曰當以盡心專意、竭力全志敬愛上主、爾上帝、又當愛伴人如巳焉。
{{verse|10|28}}基督曰、所責甚是、斯行可生矣。
{{verse|10|29}}尚要自表有義、奏基督曰、伴者誰哉。
{{verse|10|30}}基督詔道、或人由也路撒冷、往也哩砢、遭賊奪衣打傷遂去、遺之半死。
{{verse|10|31}}偶有祭司、行由彼路、既見之、則過去他邊矣。
{{verse|10|32}}再有利未族人、既適彼處、來看、又過去他邊矣。
{{verse|10|33}}又有撒馬哩亞人、行路之間、至其處、既見其人、則憐憫之。
{{verse|10|34}}趨來用藥酒油斟傷綑之、又扶之本畜、帶入歇店、且照顧之、
{{verse|10|35}}次早出去、取出二錢銀、交店長、謂之曰、照顧此人、另有費者、吾復來時、將還汝也。
{{verse|10|36}}汝想三者之中、誰為遭賊者之伴哉。
{{verse|10|37}}曰矜憐之者是也。基督曰、爾且往去、效此而為也。○
{{verse|10|38}}正行之間、基督入村、有婦名馬大、接之本家。
{{verse|10|39}}彼婦有妹名馬利亞、坐基督足下、聽其言也。
{{verse|10|40}}惟馬大多事、着急而來、對基督曰、臣妹遺妹獨管事主不在意乎、諭之助妹可也。
{{verse|10|41}}基督詔之曰、噫、馬大 馬大乎、爾慮心煩雜為多、
{{verse|10|42}}獨一事為要、惟馬利亞擇善業、所不可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適在某處、基督祈禱畢、有門生曰、諸主教臣祈禱、似約翰教門人焉。
{{verse|11|2}}基督曰、爾祈禱時、宜云、吾父在天願、父名為聖天國就至、聖旨成就、在地如在天焉、
{{verse|11|3}}吾日用糧每日賜余、
{{verse|11|4}}赦我本罪、因我亦免凡虧我者焉.毋引我陷誘惑、乃救我出凶惡矣。○
{{verse|11|5}}基督又詔之曰、爾中誰有朋友、半夜來謂之、請友以三餅借我、
{{verse|11|6}}蓋有朋自路就我、而吾無所供給也、
{{verse|11|7}}彼在內應道、毋煩我、門既閉、吾與子女臨榻、不得起賜汝也。
{{verse|11|8}}朕詔爾知、雖不顧朋、不肯起賜、因挾而求、必起、給凡所須者也。
{{verse|11|9}}朕又詔爾求則得、尋則遇、扣門則得開也.
{{verse|11|10}}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必得開也。
{{verse|11|11}}汝中有父而子求餅、豈有給石乎、抑求魚豈給蛇代魚乎。
{{verse|11|12}}或求卵、豈給蝎乎。
{{verse|11|13}}故爾乃惡者、亦知以好物賜子、何況天父、將以聖神賜給求之者。○
{{verse|11|14}}纔基督逐喑啞之鬼遇鬼、出其啞者言、而民奇也。
{{verse|11|15}}其中有人曰、彼能逐邪鬼、獨賴巴勒洗布、邪鬼頭之助也。
{{verse|11|16}}他人試之求看天兆.
{{verse|11|17}}惟基督知其心念、詔之曰、凡郭自競、必然荒蕪、家爭家必然倒也。
{{verse|11|18}}若魔自爭、其郭何立乎、然爾言語、朕賴鬼頭逐鬼也。
{{verse|11|19}}倘朕賴鬼頭逐鬼、則爾子恃誰逐之、故此其子必審辦爾。
{{verse|11|20}}倘朕以上帝聖旨逐鬼、則神國果然臨爾也。
{{verse|11|21}}雄人穿甲防範本屋、其業安當。
{{verse|11|22}}但尤雄者攻勝之、奪所恃盔甲、而分其贜、
{{verse|11|23}}非助朕者、逆朕也、不與朕收拾者、撒開也。○
{{verse|11|24}}污鬼出人遊無水之地、尋安不得、曰、我要轉回所出之屋。
{{verse|11|25}}既至見之掃清修飾矣。
{{verse|11|26}}遂往另招七鬼、比巳更惡者.咸入住彼、且彼人之後情、比其前情、更乖僻矣。
{{verse|11|27}}正詔之間、眾間一婦、舉聲奏基督曰、母胎懷爾、母嬭哺爾以乳者、福矣。
{{verse|11|28}}基督曰、聽守神旨者更有福矣。○
{{verse|11|29}}眾庶聚集、基督開言曰、此惡世代、討見靈兆、惟除聖人約拏之外無靈兆可示也。
{{verse|11|30}}蓋昔約拏為兆與尼尼瓦人、如是人子為兆與此世之人也。
{{verse|11|31}}於公判日、南方之娉、必與此代人對立、而歸罪之、蓋侯娉自地極來、聽瑣羅門之智、卻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1|32}}於公判日、尼尼瓦人、必與此世代對立、而歸罪之、蓋此等人也、聽約拏之教、而得悔罪、然越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1|33}}人既點燭、無藏密處、無置斗下、乃插臺上、致入者可見其光也。
{{verse|11|34}}身之光者眼也、是故眼正、全身滿光、眼邪、其身滿暗焉。
{{verse|11|35}}戒之、恐爾內所有之光、亦變暗矣。
{{verse|11|36}}夫渾身滿光、一毫不暗、則一槩滿光、如焰燭照汝焉、○
{{verse|11|37}}正詔之間、有某法利西人、請基督同食、方進家赴宴也。
{{verse|11|38}}法利西徒看基督未洗而食、則詫異之。
{{verse|11|39}}惟主詔之曰、爾法利西人、盤碗之外雖淨、然心內滿暴虐惡毒也。
{{verse|11|40}}噫蠢子乎、造其外者、豈非造其內者乎。
{{verse|11|41}}然以本業施濟、便萬物與汝為清矣。
{{verse|11|42}}嗚呼、法利西人乎、爾以薄荷、芸香、各菜抽十分之一、惟義理之道、愛上帝之情者、爾不留意也、此當為彼無造也、
{{verse|11|43}}嗚呼法利西徒乎、蓋爾所好者、公學之高位、街市之慶賀也、
{{verse|11|44}}噫法利西徒書士等、偽善者、禍哉因爾似隱匿之墓而其上行之人不知之也。
{{verse|11|45}}或教法師奏之答曰、先生是言、無乃誚臣乎、
{{verse|11|46}}曰、爾教法師輩亦禍哉、因爾以重任荷人難負、而自巳一指不肯摸其荷也、
{{verse|11|47}}爾又禍哉、因爾祖殺聖賢、爾乃修其墓也。
{{verse|11|48}}如是明證、祖宗所為、爾所稱善、因彼殺聖賢、爾又修其墓也。
{{verse|11|49}}是故神智有云、朕將遣聖賢特差、其中有人見殺、有人被害、
{{verse|11|50}}是故自開闢以來、聖賢所流之血者、一切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1}}自亞別之血起、至撒迦哩亞之血、在殿壇之間、見殺者朕實詔爾、其血必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2}}禍哉、教法師輩、因爾奪去學識之鎻匙、自不入門及欲入者爾亦阻止之矣。
{{verse|11|53}}正詔之間、書士法利西徒、始催基督、要激其多言、
{{verse|11|54}}且謀累之欲藉其口語、告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民集數萬、自相殘踏、基督始詔門生曰、切戒法利西人之酵即偽善、
{{verse|12|2}}蓋無所隱微而不致顯、無所秘密、而不露出者、
{{verse|12|3}}汝暗間所語者、必聞於光也、秘房所言附耳者、必宣屋頂也。
{{verse|12|4}}賢友、朕詔爾有人殺爾身、後無別能者、不須畏之。
{{verse|12|5}}但朕指爾誰可畏者、即畏殺後、有能投爾入地獄者、朕誠詔爾、正當畏彼也。
{{verse|12|6}}五隻鳥雀、豈非兩分銀而賣乎。尚且上帝面前一隻不忘矣。
{{verse|12|7}}惟爾首髮、皆巳數明、是故勿懼、爾超鳥雀多矣。
{{verse|12|8}}且朕詔爾、凡在人前認朕、則人子在神父之前將認之。{{批|太兄明詔褻凟 皇諱不得免罪分別 聖神是 上帝也若誤解 基督上天同 上帝合一緣何 太兄又詔凡在人前認 朕在 神父之前着認之乎欽此}}
{{verse|12|9}}但凡在人前、不認朕、朕亦在神父之前、不認之、
{{verse|12|10}}凡說言瀆人子者、可免其罪、但有褻瀆聖神者、不得免罪也。
{{verse|12|11}}且人捉爾、解到公學、見官憲等、則勿掛慮何言可答、何辭可語、
{{verse|12|12}}當時聖神將教爾知、如何該語也。○
{{verse|12|13}}眾內或人奏基督曰請師諭兄、與臣分遺業也。
{{verse|12|14}}曰人也、朕惟理父事、替爾分業乎。
{{verse|12|15}}基督又曰、謹慎勿貪財、因本業盛餘者、非生命也。
{{verse|12|16}}遂以比喻詔之曰、或富人有地、生產豐盛。
{{verse|12|17}}遂暗想道、吾有時菓、無處可收、將如何行。
{{verse|12|18}}又云、此可行折倉廩、再建尤廣者、在彼可藏諸菓產物也。
{{verse|12|19}}遂謂其靈𠇌云、靈𠇌也哉、今有裕物、貯以多年、可安逸飲食而取喜樂也。
{{verse|12|20}}但上帝諭之曰、無知之人乎、今夜爾靈𠇌、必奪去、方所備者、為誰所有也。
{{verse|12|21}}凡為巳用積財、而上帝之前無富貴者、正如是也。
{{verse|12|22}}且詔門生曰、是故朕言、勿為生命掛慮、何可食、勿為身體掛慮、何可衣.
{{verse|12|23}}因命貴於食、身貴於衣也。
{{verse|12|24}}且看烏鴉、其無稼穡、亦無倉廩、惟上帝養之、爾比諸鳥、豈非更貴乎。
{{verse|12|25}}爾中誰能以掛慮加身一尺乎、
{{verse|12|26}}倘此微事、若不能為、則因何思慮別事乎。
{{verse|12|27}}且觀百合花、如何生產、其無勞、無紡、惟朕詔爾、昔瑣羅門侯榮花之際、修飾不比此花也。
{{verse|12|28}}然田地花草、今日還在、明日投爐、尚且為上帝修飾、何況衣爾等、少信輩乎。
{{verse|12|29}}故勿求何飲何食、又勿掛慮。
{{verse|12|30}}蓋此諸物、為世上異族類所求、而天父明知、爾須用之。
{{verse|12|31}}寧求神國、則此諸物可加與爾也。
{{verse|12|32}}爾等小群、不須懼怕、蓋以天國賜爾者、正天父旨意。
{{verse|12|33}}賣去本業、以賙濟、又必預備無壞之囊、無廢之財、貯於天堂矣。在彼盜賊不到、蠧虫不蝕。
{{verse|12|34}}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12|35}}緊束腰帶、點光燈炎、
{{verse|12|36}}當似人者、待主自婚筵而回、既來扣門、可即開也。
{{verse|12|37}}主若回家、遇僕守更、則得福矣。朕誠詔爾、主必束帶、請僕赴席、自來款待之。
{{verse|12|38}}但來二更、來三更、見之如是、則其僕有福。
{{verse|12|39}}因此可知、若家主預料何時賊來、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12|40}}且爾亦當預備、蓋不覺之時、人子必來也。
{{verse|12|41}}彼得羅曰、主也、此比喻言關臣、或言眾哉。
{{verse|12|42}}主曰、誰為忠賢管事者、家主所置管諸僕、隨時供糧也。
{{verse|12|43}}若長至時、見僕行是、則有福矣。
{{verse|12|44}}朕誠詔爾、主必舉之、管凡所有也。
{{verse|12|45}}倘彼僕暗想道、吾主必遷延來、始打奴婢、食飲致醉.
{{verse|12|46}}則不料之日、不覺之時、該僕之主、必至、遂切之、置之與不信之人同分矣。
{{verse|12|47}}其僕知主志而不預備、又不遵旨者、必多鞭打、
{{verse|12|48}}但不知主命、而行可責之事者、必少鞭打、蓋凡多稟受者、必多討也、又愈委托者、必愈問也。
{{verse|12|49}}朕來必點炎燃在地、且燄既起、豈非朕所望哉。
{{verse|12|50}}然朕有浸禮所必受也、待其成就、朕不無憔悴乎。
{{verse|12|51}}爾想朕來時賜世即太平乎、朕說非然、乃有釁隙也。
{{verse|12|52}}蓋自今以後、一家五人、必有分爭三人爭二、又二爭三也。
{{verse|12|53}}父爭其子、子爭其父焉、母爭其女、女爭其母焉、家姑爭媳媳、媳媳爭家姑焉。○
{{verse|12|54}}基督語眾曰、見雲西起、即云、必有大雨、便有雨來、
{{verse|12|55}}遇南風、吹即云、必有大暑、便有之。
{{verse|12|56}}偽善者乎、天地氣色、爾能分別、但此時因何不分辨。
{{verse|12|57}}又爾本心、何辨心乎、○
{{verse|12|58}}倘爾與原告往見官憲、路上盡心求脫之、恐其解爾到總制、且總制又解爾司獄、及司獄投爾囹圄、
{{verse|12|59}}朕詔爾聽、末釐不完繳、不得出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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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有人、傍侍基督、知彼拉多將加利利人、以其血交犧牲之血矣。
{{verse|13|2}}基督詔曰、爾想該加利利人、受此苦者、比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惡乎。
{{verse|13|3}}朕言非然、乃爾等如若無悔罪、則皆必死亡亦然、
{{verse|13|4}}夫在西羅亞被倒塔壓死十八人、爾想該人比眾也路撒冷居民、更有咎戾乎。
{{verse|13|5}}朕言不是、乃爾若無悔罪、眾必泯沒如是焉。○
{{verse|13|6}}基督又言比喻曰、或人有植無花菓樹、在葡萄園中、既來尋菓不見、
{{verse|13|7}}對圃者曰、連三年、吾來見此無花菓樹、尋菓不遇、可砍之、免致廢地也。
{{verse|13|8}}答曰、請長今年容之、待吾周掘培糞、
{{verse|13|9}}或可結菓、不然後砍之、可也。○
{{verse|13|10}}正安息日、在公學教訓之間。
{{verse|13|11}}卻有婦女犯邪鬼、衰弱、十有八載、身曲全不能直也。
{{verse|13|12}}基督見之、招來曰、婦病可愈也。
{{verse|13|13}}且按手身上、隨身直、而頌讚上帝也。
{{verse|13|14}}公學監長、見基督當安息日醫人、怒然對民曰、要務世事、有六日、可來受醫、惟安息日、不可也。
{{verse|13|15}}主應道、偽善者乎。安息日、解槽、牛驢牽之飲水、爾中各人、誰不行是乎。
{{verse|13|16}}且此婦為亞伯拉罕之女、被鬼所綑、十八年來、當安息日、得解此綑、豈非合宜乎、
{{verse|13|17}}詔畢、諸敵見羞、惟眾人看基督所行之美事、無不歡喜也。
{{verse|13|18}}基督曰、上帝之國若何、又以何物可比之哉。
{{verse|13|19}}正如芥種人、投菜園、遂生起成一大樹、及天空之鳥、可棲枝上也。○
{{verse|13|20}}又曰、朕以何物可比神國乎。
{{verse|13|21}}正如酵母、為婦所藏三斗麵中、待全發酵焉。○
{{verse|13|22}}且基督傳教、遍諸鄉邑、望也路撒冷去矣。
{{verse|13|23}}或曰、主乎、得救者、豈非少乎。
{{verse|13|24}}曰、切當盡力、爭進窄門、蓋朕詔爾、求入而不得多也。
{{verse|13|25}}且家主一起閉門後、始站在外、將扣門云、主乎、主乎、請開我、主必答云、朕不識爾何處人矣。
{{verse|13|26}}則爾題起曰、當主面前、吾嘗飲食、吾街市上、主亦傳教。
{{verse|13|27}}惟主必云、朕告爾知、不識爾何處之人。噫、行惡之徒、即離朕而去也。
{{verse|13|28}}當時將見亞伯拉罕、以撒 也哥伯等偕諸聖賢、在於神國、又親自見逐、彼必有哭、有切齒矣。
{{verse|13|29}}自東、自西、自南、自北、必有人來、赴宴神國、
{{verse|13|30}}卻尾後者、將為首先、而首先者將為尾後也、○
{{verse|13|31}}當日、有數法利西徒、來奏基督曰、離此去、蓋希羅得要誅爾矣。
{{verse|13|32}}曰、爾報該狐狸知、朕今日、明日、逐鬼行醫、及第三日、朕成全矣。
{{verse|13|33}}且今日明日、後日、朕必行遊、蓋聖人敗亡、莫非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13|34}}噫也路撒冷城乎、也路撒冷城乎、爾殺其聖賢、以石擊特差者、朕幾次欲招爾子、如鷄母呼叫鷄子、聚于翼下、惟爾不肯哉。
{{verse|13|35}}卻爾居所、必致荒蕪、蓋朕誠詔、爾不得再見朕、待時期爾有云、托主名而來者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遇當安息日、基督進法利西徒首人之家食餅、有人窺看之、
{{verse|14|2}}卻其面前、有某肚脹人、
{{verse|14|3}}基督詔諸教法師法利西徒、曰、當安息日、行醫、宜否。僉無語、
{{verse|14|4}}基督遂執其人醫之、放之去矣、
{{verse|14|5}}又詔之曰、當安息日、有牛驢陷井、汝中誰人、豈非即時拉出乎、
{{verse|14|6}}其無言可答之也。○
{{verse|14|7}}基督看賓客好取高位、則以比喻。
{{verse|14|8}}曰、人請爾赴婚筵、勿坐高位、恐有更尊之客見請。
{{verse|14|9}}即請汝與他者來、對爾云、讓位此人、汝始羞坐下位。
{{verse|14|10}}然爾見請、來坐下位、致長請汝者來、可語爾云、友歟、請坐上位、則同席者必稱譽爾矣。
{{verse|14|11}}蓋凡自高者、必降卑、又凡自卑者、必高舉也。
{{verse|14|12}}基督又詔筵長曰、爾設筵時、或午、或晚、勿請朋友、兄弟、親戚富貴、鄰人等、恐其回請、而報答爾也。
{{verse|14|13}}然爾排筵、則請貧窮、殘疾、跛脚、瞽目之輩、
{{verse|14|14}}即爾可納福、蓋其不能回報爾、乃義人復活之際、爾必得報賞矣。
{{verse|14|15}}同宴一人、聽此曰、在神國食餅者、有福矣。
{{verse|14|16}}基督詔之曰、某人設大筵、邀請多客、
{{verse|14|17}}適筵時差僕、語客云、諸物齊備、請來也。
{{verse|14|18}}眾客一齊始推辭、其一云、吾巳買一畝田、必出看之、請為我辭。
{{verse|14|19}}有他、曰、吾巳買牛五耦、即往試之、希為原諒。
{{verse|14|20}}有他曰、吾娶婦女、故不得來。
{{verse|14|21}}其僕遂回見長、稟知此事、家長遂怒、語其僕曰、立刻出去、通城街巷、邀貧窮、殘疾、跛脚、瞽目咸請來此也。
{{verse|14|22}}僕曰、長命遵從、尚有空處。
{{verse|14|23}}長諭僕云、出路旁、籬笆、催令人來、充滿本家。
{{verse|14|24}}蓋吾語爾、先見請者、無人得享、吾筵也。○
{{verse|14|25}}群眾同行、基督轉身、詔之曰、
{{verse|14|26}}但凡就朕、如不恨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併本生命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7}}又不擔其十字架而隨朕者、亦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8}}爾中有人、欲建塔、豈非先坐、打算費用足否。
{{verse|14|29}}恐築基後、不能完全、則旁觀者、悉始譏云。
{{verse|14|30}}此人起造無能完全也。
{{verse|14|31}}抑有侯長來、與異侯打戰、豈非先坐商量、或以一萬能抵敵二萬者。
{{verse|14|32}}否則敵尚遠、必遣差求和矣。
{{verse|14|33}}如是爾眾不棄凡所有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34}}鹽者乃好、但鹽失其味、何可調哉。
{{verse|14|35}}培在田無用、雜糞無宜、乃為人所棄外、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稅吏惡流等、皆就基督、聽教。
{{verse|15|2}}惟法利西徒書士等、讒曰、斯人甘接惡流共食也。○
{{verse|15|3}}故基督言比喻云、
{{verse|15|4}}爾中有人、牧羊百隻失其一隻、豈非以九十九隻、留於曠野、且往尋覓所失者乎。
{{verse|15|5}}幸遇則喜、肩負歸家、
{{verse|15|6}}招會友鄰云、幸遇失羊、與我同樂也。
{{verse|15|7}}朕詔爾知、罪惡一人、若其悔改、則在天堂、必有喜樂、勝於九十九義人、不須悔罪者也。○
{{verse|15|8}}某婦女、有十兩銀子、倘失一錢、豈非點燭、掃屋勤尋待着之矣。
{{verse|15|9}}幸遇、則招會友鄰云、幸遇失銀與我同樂也。
{{verse|15|10}}如此朕詔爾知、罪惡一人、如若悔改、則神父前如是喜樂也。○
{{verse|15|11}}又曰、或人有二子、
{{verse|15|12}}其仲語父、云請父賜我該得之家業也。父遂分業給子矣。
{{verse|15|13}}後無幾日、仲子一概收拾、遠遊異方、在彼浪費無度、散盡家業也。
{{verse|15|14}}凡悉消化、忽該地有饑荒、自始缺乏矣。
{{verse|15|15}}往投本地居民其打發之往田、牧豬、
{{verse|15|16}}且豬所食之粗糠、彼貪充肚而無人供食矣。
{{verse|15|17}}既醒悟、暗想道、吾父所僱許多傭人、得食有餘、惟吾在此必饑餓死矣。
{{verse|15|18}}吾必起往見家父云、老爹、吾獲罪於天、並於汝、
{{verse|15|19}}故稱父子所尚不敢當、乃以余為如傭人之一。
{{verse|15|20}}則起身、見家父惟子尚遠、父見之、感慈悲、行走抱頸、而親嘴之、
{{verse|15|21}}子謂之曰、老爹吾得罪於天、併於爾前、尚稱父子、所不敢當。
{{verse|15|22}}然父諭僕曰、頂好之袍、取出衣之、手插戒指、與脚穿鞋、
{{verse|15|23}}又牽肥犢、屠之、食飲得樂可也。
{{verse|15|24}}蓋此吾兒死又復生、失而再遇也。故舉快樂矣。
{{verse|15|25}}且其長子在田、既來近屋、聽作樂跳舞之音、
{{verse|15|26}}故招其僕來、問此何事。
{{verse|15|27}}曰、弟歸來、父遇之無恙、故宰肥犢矣。
{{verse|15|28}}長子遂怒不肯進來、故父自出邀之也。
{{verse|15|29}}長子對父曰、歷年以來吾事父、總無違命、尚且未蒙賜兒小羊、使可與朋友快樂也、
{{verse|15|30}}惟此爾子、宿娼費業、既來隨為之宰肥犢也。
{{verse|15|31}}曰、兒常偕我在也、吾所有者、皆兒所得也。
{{verse|15|32}}惟此爾弟、死而復生、失而再遇、故應當喜樂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基督又詔門生曰、某富貴人、有管家者、被告以耗長業也。
{{verse|16|2}}故長召之曰、風聞者何哉、今且交出管家之賬、然爾不得乃管家也。
{{verse|16|3}}管家者暗想道、長奪管職、將如之何、耕之無力、乞丐無臉。
{{verse|16|4}}吾今知所為、使革職之後、復有人接我居家焉。
{{verse|16|5}}且叫長之債人逐一來、語其一曰、爾負長債若干。
{{verse|16|6}}曰、一百斛油、曰、取券、就坐下、疾書五十。
{{verse|16|7}}問別人曰、爾負長債若干。曰、一百石麥。曰、取單、書八十。
{{verse|16|8}}且此不忠管家者、因其巧計、為長嘆美、蓋此世之人、依其黨類、比光明之人、更有巧捷矣。
{{verse|16|9}}朕又詔爾、以不義之財、可結已友、致爾廢亡之時、人將接爾、入永居之所矣。
{{verse|16|10}}于少事忠者、亦忠以多也。于少事不義者、亦不義以多也。
{{verse|16|11}}爾以不義之財、若不忠義、誰肯托爾以真貨乎。
{{verse|16|12}}又他人托物、爾若不忠。誰肯予爾本業哉。
{{verse|16|13}}一僕不能事二主、或惡彼好此、或重此輕彼、服事上帝、又事財帛並不可。○
{{verse|16|14}}貪財之法利西人聽此、哂之。
{{verse|16|15}}惟基督詔之曰、爾等表自義人前、惟爾衷懷、乃上帝所知也。因世人所尊乃上帝所惡者也。
{{verse|16|16}}約翰之先、律法、聖人、俱興、以後、神國宣明、而各人爭進之矣、
{{verse|16|17}}天地寧可廢、惟律法之一點不可廢也。
{{verse|16|18}}凡出其妻、而娶他婦者、行姦淫也、又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淫也。○
{{verse|16|19}}昔有某富人、穿紅袍、衣細布、日日繁花快樂也。
{{verse|16|20}}又有某貧人、名拉撒路渾身滿瘡、卧其門前矣。
{{verse|16|21}}且富人桌下屑物、貧人願得之、以充飢、又狗來、舌舐其瘡也。
{{verse|16|22}}適貧人死、為天使帶起、放在亞伯拉罕心懷、富人亦死、葬埋、
{{verse|16|23}}適陰間受苦、仰目遙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心懷矣。
{{verse|16|24}}遂喊曰、吾祖亞伯拉罕乎、矜憐我、差拉撒路、指頭點水、致涼吾舌、因此炎燄中、吾受苦矣。
{{verse|16|25}}亞伯拉罕曰、兒也可記素生、爾受好處、惟拉撒路遭災、而今其獲慰、惟爾受苦矣。
{{verse|16|26}}另此諸事、隔我汝等有深淵、自我渡爾者、不能過去、又自爾來我者、亦不得至矣。
{{verse|16|27}}曰然則求祖、差拉撒路往父家、
{{verse|16|28}}我有兄弟五人、可以証言、免此人陷此苦刑之處也。
{{verse|16|29}}亞伯拉罕曰、彼有摩西並、諸聖錄、可聽之也。
{{verse|16|30}}曰、吾祖亞伯拉罕也、不然、倘某死人復活、往見之、其必悔罪也。
{{verse|16|31}}曰、不聽摩西及諸聖賢、雖死人復活、亦不循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基督詔門生、曰、未免有誘惑之事、惟誘惑人者禍矣。
{{verse|17|2}}與其誘惑此小輩之一、寧可將磨石擊頸、投入深海也。
{{verse|17|3}}自當謹慎、兄若獲罪於汝、諫之、若悔、恕之。
{{verse|17|4}}然一日七次得罪於爾、又一日七次反身、語曰、吾悔罪、則當免之也。○
{{verse|17|5}}聖差奏主、曰、請加臣信德、
{{verse|17|6}}主曰、爾若有信、似芥種之小、可令楓樹、拔根移栽於海、而楓樹必循命矣。○
{{verse|17|7}}爾中何人、若有僕耕田、牧畜、自田歸家、豈即語之來赴席。
{{verse|17|8}}豈非先云、為我備食、束腰事我、待吾飲食、後爾飲食可也。
{{verse|17|9}}若僕遵命、豈有感謝之乎、諒必未然。
{{verse|17|10}}如是爾等盡行所命者、宜自稱無益之僕、因所行者、只本分所當行而巳矣。○
{{verse|17|11}}纔上也路撒冷基督通行撒馬哩亞 加利利等處。○
{{verse|17|12}}將入一村、卻有十人遇之、俱染痲瘋遠侍、
{{verse|17|13}}舉聲呼曰、先師基督矜憐我、
{{verse|17|14}}基督見之曰、爾去見祭司而行間、俱得清痊、
{{verse|17|15}}其一覺痊、轉身、高聲頌讚上帝。
{{verse|17|16}}俯伏基督脚下稱謝、即彼乃撒馬哩亞人矣。
{{verse|17|17}}基督詔之曰、豈非十人得清乎、其九人何在、
{{verse|17|18}}除此異人之外、不遇人以頌讚上帝也。
{{verse|17|19}}詔之、曰、起來、且去、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7|20}}法利西徒之人、問神國何時臨至、詔曰、神國之至、非招耳目、
{{verse|17|21}}非言神國看在此、看在彼、乃神國在爾心內也。
{{verse|17|22}}基督詔門生曰、日臨、爾將欲見人子之一日、而不得見之。
{{verse|17|23}}且人將語爾、看在此、看在彼、則勿出去、又勿隨從、
{{verse|17|24}}然比之電光、發自天邊、閃到天涯、人子臨日、正如是也。
{{verse|17|25}}但人子、必先多受苦、見棄於此世代矣。
{{verse|17|26}}挪亞時候所遇之情、在人子臨日、必如是焉。
{{verse|17|27}}其人飲食、娶妻、嫁女、待挪亞入巨舟之日、方洪水驟至、盡滅眾也矣。
{{verse|17|28}}於羅特時候所遇之情、其人飲食、買賣、種田、建屋、
{{verse|17|29}}待羅特出瑣頓之日、纔天降災、兼硫磺泯沒諸人矣。
{{verse|17|30}}人子發顯之日、正如是也。
{{verse|17|31}}當日人在屋頂、家伙在屋內者、則勿降取之、又人在田、勿歸後也。
{{verse|17|32}}羅特之妻、切當記念也。
{{verse|17|33}}凡求保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凡捐命者、必保全之也。
{{verse|17|34}}朕詔爾當夜有二人在一床。此必被擄、彼可放去。
{{verse|17|35}}有二婦並磨粉一擄、一放、
{{verse|17|36}}二農在庄、一擄、一放也。
{{verse|17|37}}曰、主也何處。曰、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基督以比喻言之、常須祈禱不倦、
{{verse|18|2}}曰、某城有個總制、不畏上帝、不顧世人。
{{verse|18|3}}彼城有一寡婦、來稟之曰、伸我冤也。
{{verse|18|4}}其久不肯、後暗想道、畏天顧人、吾雖不理、
{{verse|18|5}}然此寡煩我、可以伸冤、免其恆時來挾制我也、
{{verse|18|6}}主曰、不義之臬司、所言者、可聽耳、況上帝被其選民、晝夜懇求者、
{{verse|18|7}}雖久延、豈非伸其枉乎。
{{verse|18|8}}朕詔爾其將伸之速矣、但人子臨至、豈遇信德在地乎。○
{{verse|18|9}}且有人自恃為義、輕他、故基督設此比喻詔、
{{verse|18|10}}曰、二人上殿祈禱、一法利西徒、一稅吏者、
{{verse|18|11}}其法利西人獨立祈禱云、感謝上帝、吾不像別人、非勒素無義、非姦人妻女、亦不似此稅吏矣。
{{verse|18|12}}吾七日之間、二次守齋、而凡所有者、抽十分之一。
{{verse|18|13}}其稅吏遠竚、不敢舉眼仰天、乃自擊胸云、求上帝憐我、有罪之人也。
{{verse|18|14}}朕明詔爾、此人歸家、比他更義、因凡自高者、必卑也、自卑者必高也。○
{{verse|18|15}}當下有人帶孩兒、求基督撫之、惟門生見之、遂責其人。
{{verse|18|16}}基督召之來曰、容孩兒就朕、而勿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此也。
{{verse|18|17}}朕誠詔爾、不似赤子接神國者、斷不得入彼也。○
{{verse|18|18}}且有官憲問基督云、善師乎、臣必何行、可承永生。
{{verse|18|19}}基督曰、何稱朕善、善者獨一、即上帝也。
{{verse|18|20}}爾識其誡、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證、而孝順父母也。
{{verse|18|21}}曰此誡自幼俱遵。
{{verse|18|22}}基督聽此、曰、尚缺一件、賣凡所有者、以濟貧窮、且來從朕、則可有財於天也。
{{verse|18|23}}其人聽此、甚憂、因巨富矣。
{{verse|18|24}}基督見其憂悶不勝、則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8|25}}然駱駝行、透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更易事也。
{{verse|18|26}}門人曰、然則、誰能得救乎、
{{verse|18|27}}曰、人所不能者、上帝無不能也。
{{verse|18|28}}彼得羅曰夫臣等離諸物、而從主矣。
{{verse|18|29}}曰、朕誠詔爾、凡離屋宇、父母、兄弟、妻子、為神國者。
{{verse|18|30}}此世可得多倍、並來世得永生也。
{{verse|18|31}}且基督攜十二門生曰、夫朕等上也路撤冷、便先聖所錄指人子者、皆必得效驗也。
{{verse|18|32}}夫人子必解異族類、見戲、受害、為人唾涎、
{{verse|18|33}}被鞭、誅殺、惟第三日、必復活矣。
{{verse|18|34}}門生不通此情、自為此言隱匿、並不明此詞也。○
{{verse|18|35}}行近也哩呵、遇瞽人、坐路傍乞丐。
{{verse|18|36}}聞眾經過、則問原由。
{{verse|18|37}}眾曰、拏撒勒人、基督纔經過也。
{{verse|18|38}}瞽者呼曰、大辟之裔、基督乎、矜憐臣矣。
{{verse|18|39}}先行者責之使無出聲、惟愈喊曰、大辟之裔、矜憐臣矣。
{{verse|18|40}}基督止步、令之帶來、近前問曰、欲朕何為哉。
{{verse|18|41}}曰、祈主使臣復見。
{{verse|18|42}}基督曰、可即復見、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8|43}}其人即能見、而從基督稱讚上帝矣。眾民見此、亦歸榮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纔入也哩砢通行之間、
{{verse|19|2}}卻有富人、稅吏之首、名撒該、
{{verse|19|3}}求見基督為何樣人、但稠眾間、因自身矮、不得見也。
{{verse|19|4}}又基督必從此行、則跑走前路、登楓樹希望之矣。
{{verse|19|5}}基督既至其處、仰見之曰、撒該乎、作速下來、今日必宿汝屋矣。
{{verse|19|6}}遂急下來、喜接基督。
{{verse|19|7}}僉見此、則讒曰、他投歇罪人之家。
{{verse|19|8}}撒該趈謂主曰、主乎、吾以半業濟貧、倘若勒索人者、償之四倍也。
{{verse|19|9}}基督詔之曰、此人既是亞伯拉罕之裔、則今日其救援臨其家、
{{verse|19|10}}蓋人子來、以尋而求所失者也。○
{{verse|19|11}}其聽此語、又見基督漸近也路撒冷、想神國立即顯明。故基督加言比喻
{{verse|19|12}}曰、有某公侯、欲遊遠地、以取據郭而回。
{{verse|19|13}}遂招十屬、賜銀十斤、而語之云、以此貿易、待吾回來矣。
{{verse|19|14}}惟其城人怨之、差使背後、云、吾等不要此人管我矣。
{{verse|19|15}}既承其郭而回、招受銀之屬、欲知各人贃利幾多、
{{verse|19|16}}其一來曰、長之一斤、巳利十斤矣。
{{verse|19|17}}曰、善屬乎、以至微者、爾為忠義、故封為十邑之長也。
{{verse|19|18}}其二來曰、長之一斤、巳利五斤矣。
{{verse|19|19}}曰、爾亦可管五邑矣。
{{verse|19|20}}他人來曰、長之一斤在此、包巾收藏矣。
{{verse|19|21}}蓋吾畏長、係乃嚴人、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也。
{{verse|19|22}}曰、噫、惡邪之屬乎、按爾口供、辦究爾罪、爾知吾嚴、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
{{verse|19|23}}盍取我銀、交與錢店、待吾回來、可討本銀、併其利息也。
{{verse|19|24}}語左右曰、取其一斤、轉交其有十斤者、
{{verse|19|25}}左右曰、長乎、其有十斤。
{{verse|19|26}}曰、是故吾言、凡所有者、必加與之、但凡未有者、就其所有、必奪之去矣。
{{verse|19|27}}惟論及我仇、不願我管之者、牽出我面前而誅之矣。○
{{verse|19|28}}基督詔畢、前往上也路撒冷、城矣。
{{verse|19|29}}既近伯法其伯大尼等處、到所稱橄欖山、差二門生、
{{verse|19|30}}曰、往對面鄉、正入之間、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可解之牽來也。
{{verse|19|31}}倘有人問、因何解驢、可語之、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2}}遣者遂往、依基督旨、正遇如是、
{{verse|19|33}}正解驢子、驢長問曰、因何解驢。
{{verse|19|34}}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5}}遂牽至基督、掛衣驢上、扶基督騎。
{{verse|19|36}}正行之間、其鋪衣於路矣。
{{verse|19|37}}近邑經抵橄欖山之坡、門生大眾、皆起欣喜、大聲讚上帝、為所見之諸神蹟、
{{verse|19|38}}云、主托上主之名而來者、有福矣、天上太平、在上榮光矣。
{{verse|19|39}}眾中有法利西數人、奏基督曰、師戒爾徒也。
{{verse|19|40}}詔曰、朕明詔爾、若此等禁口、連石即呼喊矣。○
{{verse|19|41}}基督臨近、見城、哭曰、
{{verse|19|42}}汝若知於此日、加爾泰乎、幸矣、但今於爾眼隱藏。
{{verse|19|43}}來日諸敵必填壘圍繞爾城、四面圍困、
{{verse|19|44}}毀城為平地、內戮汝子、不遺兩石相連、因爾城人不理照顧之日矣。○
{{verse|19|45}}維時、基督入殿、始逐買賣者、
{{verse|19|46}}曰、經云、朕室乃祈禱之堂、惟爾以為盜賊之巢矣。
{{verse|19|47}}基督日在殿內教訓且祭司、書士、民長憲等、謀殺之、
{{verse|19|48}}惟不遇何為、因眾民謹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日、遇基督殿中教民、正宣福音間、卻祭司書士長老等、
{{verse|20|2}}奏曰、請說臣知、主以何權、而行是情、抑賜爾此權者、誰哉。
{{verse|20|3}}基督曰、朕亦問爾一句請答、
{{verse|20|4}}約翰之浸禮、抑由天乎、抑由人乎。
{{verse|20|5}}其相議曰、設使云、由天、其必曰、因何不信之、
{{verse|20|6}}若云、由人、庶民將以石擊我、因眾尊約翰為聖人矣。
{{verse|20|7}}故奏曰、臣等不知由何而來也。
{{verse|20|8}}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情也。○
{{verse|20|9}}遂開比喻詔民、曰、或人栽葡萄園、租之農人、遂往遠地久住矣。
{{verse|20|10}}臨期、差役見農人、致給之以園菓、惟農人打之、使之空去矣。
{{verse|20|11}}復差他僕、惟農夫又打之、凌辱空歸矣。
{{verse|20|12}}再遣第三、惟農夫傷之、逐外矣。
{{verse|20|13}}園長遂曰、吾將何為哉、必差吾愛子、庶乎見而敬之矣。
{{verse|20|14}}惟農人見子、相謀曰、此其後嗣、我必殺之、致業歸我矣。
{{verse|20|15}}故逐子園外、殺之也。園長將如何處之、
{{verse|20|16}}其必自來、勦是農夫、租園他人矣。且聽者曰、此事不成為幸。
{{verse|20|17}}基督視之、曰、經內豈非錄、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室隅之首石。
{{verse|20|18}}凡落斯石者、必自見破、惟凡被石壓者、必打碎也。
{{verse|20|19}}時祭司書士等、知基督言此比喻指已、即欲下手、但畏民不敢也。○
{{verse|20|20}}且偷窺之、亦差奸徒、佯為義人、將以其言藉故、欲解之總制管轄。
{{verse|20|21}}故問之曰、臣知師所言而傳者、乃真教也、不偏視人、乃真訓神道矣。
{{verse|20|22}}納稅郭侯合宜、是否。
{{verse|20|23}}基督知其詐計、曰、因何試朕乎.
{{verse|20|24}}指看一文錢、是錢鑄號、原屬誰哉。曰、屬郭侯。
{{verse|20|25}}曰、屬郭侯之物、歸之郭侯、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0|26}}且民面前、不得責其言、惟奇其應答、不敢出聲矣。○
{{verse|20|27}}或撒篤之徒、不信死人復生者、就基督問、曰、
{{verse|20|28}}先生也、摩西書云、人之兄若死、遺妻無子、則其弟可嫁此婦、生子嗣兄也。
{{verse|20|29}}有其夫七人、各娶之無子而故.
{{verse|20|30}}二娶其婦、無子而故.
{{verse|20|31}}三亦娶之也、至七夫亦然、皆無子而故。
{{verse|20|32}}諸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0|33}}是以復生之際、此婦為誰之妻、蓋七人併娶之。
{{verse|20|34}}基督詔曰、此世之人、娶妻嫁女、
{{verse|20|35}}惟人為堪當可遇其世、而自死復生者、皆無嫁娶也、
{{verse|20|36}}又不再死、乃成如天使、亦為神子、即復生之子也。
{{verse|20|37}}且人復生之理、摩西在叢處明示之、蓋摩西稱上主、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也哥伯之上帝也。
{{verse|20|38}}夫上帝非死人之上帝、乃活人之上帝、眾者即依上帝而活矣。
{{verse|20|39}}或書士奏曰、師言是也、
{{verse|20|40}}斯後無人敢問之也。○
{{verse|20|41}}惟基督詔之、曰人說基督、乃大辟之子、如何。
{{verse|20|42}}蓋詩經內、大辟自云、上主諭吾主說、坐朕右手、
{{verse|20|43}}待朕置敵為爾脚踏下。
{{verse|20|44}}且大辟稱之為主、如何為大辟之子乎。○
{{verse|20|45}}當眾民前、基督詔門生、
{{verse|20|46}}曰、謹慎書士、所好係着長衣行遊、市上慶賀、公學首座、筵宴高位、
{{verse|20|47}}然吞寡婦之家、佯念多經、此等見治罪尤重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基督仰視富人、捐銀入庫、
{{verse|21|2}}亦見貧窮寡婦、捐銀二釐、
{{verse|21|3}}則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比眾捐題尤多。
{{verse|21|4}}蓋諸人豐富、捐題奉上帝、惟此婦缺乏、捐題凡所有業也。○
{{verse|21|5}}當下有人說殿堂、以美石、禮物修飾。
{{verse|21|6}}基督曰、爾看此物乎、將來之日、不留兩石相連、乃盡毀倒也。
{{verse|21|7}}問曰、先生、幾時有之、又此事得成、將有何兆乎。
{{verse|21|8}}曰、戒之、勿見迷惑、蓋多人冒朕名而來、云乃基督、但時臨近、爾勿往從之、
{{verse|21|9}}又聞戰聲、亂音、切勿慟心、蓋此必先有、惟終末未即至矣。
{{verse|21|10}}又曰、民將攻民、郭必敵郭、
{{verse|21|11}}處處有地大震、饑荒瘟疫、並天上必有大凶兆、
{{verse|21|12}}此諸事先、人將下手捕害爾、亦緣朕名、人將解爾公學、禁監、送見公侯上憲、
{{verse|21|13}}乃斯必成、以為爾証矣。
{{verse|21|14}}故心內立意、勿先掛慮、何可對答、
{{verse|21|15}}因朕將給爾口才、智慧、諸敵不能辨駁者也。
{{verse|21|16}}且爾將父解送於父母、兄弟、親戚、朋友、
{{verse|21|17}}又汝中數人、見殺、並緣朕名見恨於眾.
{{verse|21|18}}然爾首髮之一毫、不致隕落。
{{verse|21|19}}故忍耐獲汝靈魂矣。
{{verse|21|20}}時見也路撒冷城、以軍圜圍、則可知近就殘壞矣。
{{verse|21|21}}維時居猶太地者、可逃避山野、其在郭中者、可即出外、又在庄外者、毋入也、
{{verse|21|22}}因是日乃雪怨之際、致經所載者、皆得效驗也。
{{verse|21|23}}當日、懷孕者、及哺育者、禍矣、蓋在地必有大災、並憾怒為此民矣。
{{verse|21|24}}且猶太人將服刃、被虜諸郭中、並也路撒冷城、將為異族踏平、待異族類之期滿矣。
{{verse|21|25}}日月星宿、將見異兆、地上諸民、遭危躊躇、海中波浪、濤洶發響。
{{verse|21|26}}因人畏望世所必有、即喪心焉、乃其天上之權勢、亦將震動也。
{{verse|21|27}}當下將見人子、以大能多榮、乘雲而來矣。
{{verse|21|28}}此事始有、則仰舉首、蓋爾救時近矣。
{{verse|21|29}}基督又言比喻曰、視無花菓及諸樹木、
{{verse|21|30}}既然萌芽、自知夏近。
{{verse|21|31}}汝亦既見斯情、則可知神國近矣。
{{verse|21|32}}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代諸事成矣。
{{verse|21|33}}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21|34}}自當謹慎、恐以飽飫酩酊世慮迷心、則該日突然而至、
{{verse|21|35}}然則其屆期、必如羅網、臨世上萬民也。
{{verse|21|36}}故當儆醒、常時祈禱、可為堪當、脫將來諸事、得侍人子之前矣。○
{{verse|21|37}}夫基督晝時在殿堂教訓、夜出、寓所稱橄欖山焉。
{{verse|21|38}}早眾民在殿、就來而聽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夫除酵之瞻禮、亦名逾越節、臨近矣。
{{verse|22|2}}且祭司書士等、計謀藉故、欲害基督、但畏民矣。○
{{verse|22|3}}夫十二門生之一、稱迦掠者、猶大士為魔鬼所惑、
{{verse|22|4}}遂往與祭司監長等、商量、何賣基督。
{{verse|22|5}}故其歡喜定約與銀、
{{verse|22|6}}猶大士應承、尋機免亂解基督。○
{{verse|22|7}}適除酵節期、當宰犧羔之時、
{{verse|22|8}}基督差彼得羅、約翰等、曰、爾往備節犧羔、致朕等食。
{{verse|22|9}}曰、欲臣備食、卻在何處。
{{verse|22|10}}曰爾將入城、卻遇一人提水甕、追其所往、入屋矣。
{{verse|22|11}}可對該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師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22|12}}其人將指爾、一層大樓修整、在彼預備可也。
{{verse|22|13}}兩人遂往、依基督所言、正遇如是、又排犧羔矣。○
{{verse|22|14}}適時基督陪十二聖差赴宴焉。
{{verse|22|15}}遂詔之曰、朕未受苦之先、甚慕共食此犧羔。
{{verse|22|16}}蓋朕詔爾、迨及此情在神國成全、朕不再食之也。
{{verse|22|17}}方取飲杯、祝謝曰、納此分汝中、
{{verse|22|18}}蓋朕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迨神國至矣。○
{{verse|22|19}}夫基督取餅、祝謝、劈後、交門生曰、斯乃朕身、為爾交付、作此宜記朕矣。
{{verse|22|20}}餐後取杯、亦如是云、此杯乃所有新約之血、代爾見流者也。
{{verse|22|21}}卻賣朕之手、同在宴上。
{{verse|22|22}}按所定畢、人子果逝、然賣人子者、禍矣。
{{verse|22|23}}諸門生始相問、自中、誰將行此哉、
{{verse|22|24}}亦互相爭論、誰像魁首。
{{verse|22|25}}基督曰、諸國之侯長之、有權柄者、稱為恩長、
{{verse|22|26}}惟爾等不可為然、乃爾中長者、宜為如幼少、又首先者、如事役也。
{{verse|22|27}}誰為更大、或坐宴者、或役事者、豈非坐宴者、係大乎、朕我在爾問、正如役事者也。
{{verse|22|28}}朕遭試之時、爾常偕朕、
{{verse|22|29}}故朕封爾國、正如天父封朕焉.
{{verse|22|30}}致爾在朕國、同宴飲食、併坐其位、審判以色列之十二宗派也。○
{{verse|22|31}}主曰、西門也、西門也、卻魔鬼欲求討爾、揚如揚麥、
{{verse|22|32}}惟朕代爾祈禱、不失信德、然爾悔罪後、可加兄弟之力矣。
{{verse|22|33}}彼得羅曰、臣肯偕主下監、冒死矣。
{{verse|22|34}}曰、噫、彼得羅、朕明詔爾、今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不識朕矣。
{{verse|22|35}}基督詔門生、曰、朕旨遣爾、無袋、無囊、無鞋、耳有何缺乎。曰、無缺、
{{verse|22|36}}曰、然今有袋者、寧可取之、又囊亦然、又無刀者、宜賣衣、買刀也。
{{verse|22|37}}蓋朕詔爾、所有錄云、人算之在罪犯中、此節指朕必還效驗也、蓋所關朕之情、則有成完矣。
{{verse|22|38}}門生曰、主乎、此有二刀、基督、曰、足矣。○
{{verse|22|39}}既出、基督仍舊往橄欖山、門生亦從之。
{{verse|22|40}}既至、詔門生、必求免陷誘惑也。
{{verse|22|41}}基督離之、約擲石之遠、跪下祈禱、
{{verse|22|42}}曰若父旨意、則除此苦爵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聖旨得成。
{{verse|22|43}}即神使自天現、扶持基督。
{{verse|22|44}}惟基督哀慟不勝、愈切、祈禱、汗流如凝血、滴滴落地矣。
{{verse|22|45}}祈畢、起來、就其門生、遇之因憂悶睡着、
{{verse|22|46}}故曰、因何睡着、起來祈禱、恐陷誘惑矣。○
{{verse|22|47}}正說之間、卻有十二門生之一、名猶大士、率大眾就基督、親嘴之也。
{{verse|22|48}}基督曰、噫、猶大士乎、爾以親嘴、賣人子乎。
{{verse|22|49}}左右見事到頭、曰、主乎、我必用刀擊乎、
{{verse|22|50}}一人遂打祭司元魁之僕、斷其右耳。
{{verse|22|51}}基督詔曰、至此足矣、方摸其人之耳、醫之。
{{verse|22|52}}基督見祭司殿堂監長、併長老等、一齊來攻之、則詔之曰、爾持刀、執挺、出來攻朕、若捕賊乎。
{{verse|22|53}}朕巳偕爾、日日在殿、爾無動手、但今爾所乘之時、即黑暗之勢矣。○
{{verse|22|54}}遂捉基督、牽入祭司元魁之衙惟彼得羅遠從矣。
{{verse|22|55}}院中點炎同坐、彼得羅亦坐其中矣。
{{verse|22|56}}或婢見彼得羅坐近炎、則細睹之、曰、此人亦偕基督。
{{verse|22|57}}彼得羅諱之曰、女也、吾不識之也。
{{verse|22|58}}頃刻後、他人見之曰、爾亦同類、彼得羅曰、人也、吾不是也。
{{verse|22|59}}後約一時、他人定說誠然此人亦偕之在。蓋本加利利人矣。
{{verse|22|60}}彼得羅曰、人也、吾不知爾說者何也、正言語、立即鷄鳴矣。
{{verse|22|61}}主基督回顧彼得羅、且彼得羅憶記主旨、曰、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
{{verse|22|62}}彼得羅遂出痛哭也。○
{{verse|22|63}}夫執基督之人、戲弄擊打之、
{{verse|22|64}}掩目掌面、問曰、占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2|65}}另有多端妄言罵基督矣。○
{{verse|22|66}}天亮、民之長老祭司書士等、聚集、帶基督入公會、曰、爾乃基督否、可告我。
{{verse|22|67}}基督曰、若朕言之、爾卻不信、
{{verse|22|68}}若朕問爾、爾又不答、並不放朕矣。
{{verse|22|69}}此後人子將坐上帝右手之權也。
{{verse|22|70}}眾曰、爾豈上帝之子乎。曰、依爾自言、朕正是也。
{{verse|22|71}}僉曰、何需另證、親口所供、吾自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眾人齊起、送基督到彼拉多、
{{verse|23|2}}遂起告之曰、遇此人攪亂百姓、禁人納稅國侯、自稱為王、即基督也。
{{verse|23|3}}彼拉多問之曰、爾豈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3|4}}彼拉多語祭司及大眾、曰、吾看此人無罪。
{{verse|23|5}}其越嚷曰、其攪亂百姓、遍猶太傳訓、始由加利利及此處也。
{{verse|23|6}}彼拉多一聽加利利、問斯人乃加利利人、否。
{{verse|23|7}}既知基督屬希羅得管轄、遂差之見希羅得、蓋希羅得當時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23|8}}希羅得見基督、欣喜不勝、因之有多聞、望觀其行神蹟、故願見之久矣。
{{verse|23|9}}遂問基督多端其無所詔也。
{{verse|23|10}}且祭司書士等立起、苦告基督、
{{verse|23|11}}惟希羅得、及其武士、忽略、戲弄基督、衣之花袍、差回彼拉多矣。
{{verse|23|12}}素彼拉多與希羅得互相仇、惟當日彼此結友矣。○
{{verse|23|13}}彼拉多召祭司官民等會、
{{verse|23|14}}語之曰、爾帶此人見我、告為亂民者、且吾當面審之、惟所告之端、不見有是過。
{{verse|23|15}}希羅得亦然、因吾差汝見希羅得、卻其不犯當死之罪也。
{{verse|23|16}}是以可責打、而放去矣。
{{verse|23|17}}蓋節期必須放一囚、
{{verse|23|18}}惟諸人一齊喊、曰、可滅此人、且放巴拉巴。
{{verse|23|19}}夫巴拉巴為城中作亂、並為兇殺、巳禁獄矣。
{{verse|23|20}}彼拉多因欲放基督、則復言眾。
{{verse|23|21}}惟僉呼喊曰、釘之十字架也、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3|22}}再三語之曰、其所行者、有何惡乎、未見其有當死罪、只可責而放之矣。
{{verse|23|23}}僉厲聲呼喊、求釘之十字架。乃此人與祭司、同聲得勝矣。
{{verse|23|24}}故彼拉多定斷、准行所求。
{{verse|23|25}}既放作亂兇殺之囚、民所求者、然隨其欲、而解基督。○
{{verse|23|26}}正將帶去、捉居哩尼人、名西門、由莊歸來者、其上置十字架、令負之跟隨基督矣。
{{verse|23|27}}且大眾人民從基督、及婦女啼哀之。
{{verse|23|28}}基督回顧之、曰、也路撒冷之女乎、勿為朕哭、乃為自巳、及子孫而哭矣。
{{verse|23|29}}因日將來、人必倒稱、石胎有福、並無生子之婦、無出乳之嬭有福矣。
{{verse|23|30}}當日人始云、山傾倒我上、討丘掩覆于我也。
{{verse|23|31}}蓋木尚青、若行是情、則木既枯、將如之何。○
{{verse|23|32}}且人帶出基督、同二罪犯、一齊受死也。
{{verse|23|33}}出到一所、名髏骨之處、在彼釘之、共同二犯、一左一右也、
{{verse|23|34}}惟基督曰、父也、赦其罪、因不知所為也。其則占卜分其衣也。
{{verse|23|35}}其民立觀、與官憲譏笑曰、他人可救、若誠基督、上帝所選者、今可自救也。
{{verse|23|36}}兵卒又戲就之、
{{verse|23|37}}遞醋曰、若乃猶太人之王、可自救也。
{{verse|23|38}}頭上有牌、以希利尼、羅馬、希伯來、三郭之文字而寫、曰、此乃猶太人之王矣。○
{{verse|23|39}}且其同釘十字架上、二犯之一、罵之曰、若乃基督、則救巳並我矣。
{{verse|23|40}}然別犯答責之曰、爾既同刑、豈不畏上帝乎。
{{verse|23|41}}夫吾該然、因吾所受、合吾所行、惟此人所行者、總無不是也。
{{verse|23|42}}便對基督曰、主、來汝國時、記念臣矣。
{{verse|23|43}}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爾必偕朕、在天樂園矣。○
{{verse|23|44}}時纔正午、全地變暗、至於未末、
{{verse|23|45}}且太陽變暗、並殿中之幃帳中間裂矣。
{{verse|23|46}}又基督大聲喊、曰、父也、兒托靈魂交父手、言畢、斷氣矣。○
{{verse|23|47}}且師帥既觀是情、則讚上帝云、此誠義人矣。
{{verse|23|48}}眾皆集觀事、既見所成則搥胸回家矣。
{{verse|23|49}}凡基督相識者、遙立、併由加利利跟隨之婦、皆視斯情矣。○
{{verse|23|50}}且有議士、名約色弗為人善義。
{{verse|23|51}}不合其謀行、本屬猶太省、亞哩馬大邑、自望神國者。
{{verse|23|52}}此人入見彼拉多、求基督身屍。
{{verse|23|53}}且將屍下來、以包布之、置之石墓、預先總無人埋之所矣。
{{verse|23|54}}當日正預備之時、近安息日矣。○
{{verse|23|55}}又有數婦、自加利利地、陪基督來從看墳墓、觀屍收葬如何、
{{verse|23|56}}方回備香料油膏、當安息日、依法歇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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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七日節之初一、清早、其女來墓、帶所備之香料、且數女同來、
{{verse|24|2}}見石移去墓門。
{{verse|24|3}}遂入不見主基督之屍。
{{verse|24|4}}正為此躊躇間、卻有二人、穿光衣、侍立也。
{{verse|24|5}}婦女驚惶、而面伏地、天使曰、何尋活人在死人之中矣。
{{verse|24|6}}其不在此、乃復活起、尚在加利利時、
{{verse|24|7}}自有所詔、曰、人子必解罪人、被釘十字架死、而三日復起、斯言可記也。
{{verse|24|8}}婦女遂憶其言矣。
{{verse|24|9}}由墓歸來、與十一聖差、並凡餘人、即報知諸情矣。
{{verse|24|10}}其報聖差斯情者、乃抹大拉女、馬利亞及約亞拏、併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另有數女陪行焉。
{{verse|24|11}}然門生將斯語、以為虛誕、不信也。
{{verse|24|12}}惟彼得羅起來、走墓、屈下、看其布衣、獨放一處、遂心內為此情奇而往焉。○
{{verse|24|13}}當日其中有兩人往到一鄉、名以馬烏離也路撒冷約二三十里、
{{verse|24|14}}彼此相論、及所遇諸情。
{{verse|24|15}}正相論相語之間、卻基督本身近前同行。
{{verse|24|16}}惟二門生目迷不識之。
{{verse|24|17}}基督曰、行路相論、面帶憂色、卻乃何言。
{{verse|24|18}}其一名革流法答曰、汝也獨為客於也路撒冷、當斯日所遇之事、爾卻不知乎。
{{verse|24|19}}曰、何事。曰、論及拏撒勒之基督、其為聖主、上帝暨眾民前、言行兼能。
{{verse|24|20}}惟吾祭司、尚憲等、定之死案、釘之十字架。
{{verse|24|21}}但吾所望、將救以色列者、正斯人也。況此事成後、今乃第三日也。
{{verse|24|22}}且吾中數女、今早適墓、令我驚駭蓋其來云、
{{verse|24|23}}不遇身屍、乃見天使之狀、報基督活矣。
{{verse|24|24}}吾中數人、遂往墳墓、正遇如婦所言、惟不見基督矣、
{{verse|24|25}}基督曰、無知之輩乎.心嫚聖賢諸言、爾何不信哉。
{{verse|24|26}}基督受苦、後進其榮、豈非所宜乎。
{{verse|24|27}}且基督始論摩西、諸聖等、經文所錄指巳事者、詳細解明也。
{{verse|24|28}}既漸臨鄉、基督作狀、似要前往、
{{verse|24|29}}二門生留之曰、今巳黃昏、日將西墜、請偕我住、遂入同居矣。
{{verse|24|30}}正陪之赴宴間、基督取餅、既祝謝後、劈而與之、
{{verse|24|31}}門生之目遂開、知乃基督、惟基督離之不見矣。
{{verse|24|32}}二人相語曰、方在路間、與我相論、解諸聖錄、心內豈不熱乎。○
{{verse|24|33}}即時起程、回也路撒冷、遇其十一門生、陪諸伴侶、聚集、
{{verse|24|34}}曰、主誠復活.現與西門矣。
{{verse|24|35}}遂將路間所遇、併基督以劈餅自表之事、悉述矣。○
{{verse|24|36}}正說之間、基督立中曰、平安歸爾矣。
{{verse|24|37}}門生也卻以為看神、則可驚惶。
{{verse|24|38}}基督曰、因何慟心、因何心底掛慮乎。
{{verse|24|39}}看朕手足、正朕本身、且摸、且看、且神無骨肉、如爾自觀、朕所有也。
{{verse|24|40}}詔畢、以手足與之看也。
{{verse|24|41}}諸門生且喜、且奇、猶不敢信。後基督曰、在此有食物乎。
{{verse|24|42}}故以炙魚一分、併峰房與之、
{{verse|24|43}}遂取而食於其面前矣。
{{verse|24|44}}基督曰、素朕偕爾、常述此言、云摩西之律、聖人之書、詩經所錄、論及朕事者、皆必效驗也。
{{verse|24|45}}基督遂開其茅塞、使曉聖書矣。
{{verse|24|46}}亦曰、有斯錄載、如此基督、必當受苦、第三日自死復活、
{{verse|24|47}}致悔改之道、赦罪之理、托基督之名、可宣萬國、始由也路撒冷也、
{{verse|24|48}}夫爾等為斯情之證見也。
{{verse|24|49}}卻朕父所應承者、朕將加爾、惟爾可居也路撒冷城、待自上封權也。○
{{verse|24|50}}且基督引門生出至伯大尼、舉手祝之。
{{verse|24|51}}纔祝之間、基督離別昇天矣。
{{verse|24|52}}而僉即俯伏拜之、甚喜歸也路撒冷也。
{{verse|24|53}}恆住殿堂、頌讚、稱謝上帝矣。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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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傳福音書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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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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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蓋人多舉筆、述陳吾中徵驗之事、
{{verse|1|2}}按其宣道者、自始親見而傳我也。
{{verse|1|3}}亦余思想、自始盡識諸情、可一一追敘、繕達知提阿非羅仁臺。
{{verse|1|4}}致曉所學之核實也。○
{{verse|1|5}}猶太郭侯希羅得年間、有祭司、屬亞庇亞之班、名撒迦哩亞、其妻係亞崙之族、名以利沙百。
{{verse|1|6}}兩人在上帝、前並義、凜行上主之諸律例法度、而無可責也。
{{verse|1|7}}然以利沙百石胎、兩人老年無子矣。
{{verse|1|8}}適纔撒迦哩亞依其祭祀班列、在上帝前
{{verse|1|9}}照祭司規矩、掣籤焚香、入上主之殿矣。
{{verse|1|10}}正焚香之間、眾民在外祈禱。
{{verse|1|11}}有上主之使出現、竚香壇之右也。
{{verse|1|12}}撒迦哩亞見之、惶佈畏懼。
{{verse|1|13}}惟天使曰、撒迦哩亞勿懼、所祈得應、又汝婦以利沙百將生一子、名稱約翰。
{{verse|1|14}}緣此爾必欣喜、及因其生、多人必樂也。
{{verse|1|15}}蓋在上帝面、此子必大興、飲戒酒釀、自出母胎、滿於聖神也。
{{verse|1|16}}且令以色列多人、歸順上主、其上帝矣。
{{verse|1|17}}其子將受以利亞之神德、主前行、使父心歸子、令逆者順義人之慧、及預備上主修正之民矣。
{{verse|1|18}}撒迦哩亞謂天使曰、我為老人、本婦年邁、故此事焉能知哉。
{{verse|1|19}}天使答曰、吾乃伽伯烈侍上帝面前、今奉差言爾、又將斯嘉音報爾、
{{verse|1|20}}此言屆期必成、但爾不信、故必喑啞不能出言、待此事效驗之日矣。
{{verse|1|21}}且民等待撒迦哩亞怪其久留殿堂、
{{verse|1|22}}既出不能言、只點指住啞、故民知堂裏、必有見啟也、
{{verse|1|23}}職事期日既滿、即歸本家矣。
{{verse|1|24}}此日後、其妻以利沙百懷孕、自隱五月云、
{{verse|1|25}}當日上主垂顧我、以除人中所受凌辱、故行我如此也。○
{{verse|1|26}}於六月、天使伽伯烈奉上帝之差、往加利利省、拏撒勒邑、
{{verse|1|27}}見一閨女、名馬利亞、其女聘許大辟之族、名約色弗也。
{{verse|1|28}}天使進曰、慶賀寵女、上主偕爾、萬女之中、爾有福矣。
{{verse|1|29}}女見之、聞言慟心、暗想、此慶賀何意。
{{verse|1|30}}天使曰、馬利亞勿懼、爾蒙上帝恩典、
{{verse|1|31}}卻身胎將懷孕、生子、名稱耶穌、
{{verse|1|32}}其子必成大、稱至上者之子、且上主上帝將封之祖大辟之位、
{{verse|1|33}}永治也哥伯之族、即其國靡暨矣。
{{verse|1|34}}馬利亞遂謂天使曰、吾未認夫、則此事如何。
{{verse|1|35}}天使答曰、聖神必降臨汝、又至上者之德、將庇蔭爾、故所生之聖者、可稱上帝之子矣。{{批|是說 聖神上帝降臨他非是說 聖神上帝入他腹成孕爲人也須知欽此}}
{{verse|1|36}}卻爾親女以利沙百、老年亦懷孕、雖稱石胎、今受孕六月。
{{verse|1|37}}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38}}馬利亞曰、卻上主之婢在此、幸成依汝言焉、天使遂離之去、○
{{verse|1|39}}當日馬利亞起身、急往山地、至猶太省之邑、
{{verse|1|40}}進撒迦哩亞之屋、慶賀以利沙百。
{{verse|1|41}}且以利沙百一聞馬利亞慶賀、胎裏之胚踴躍、便以利沙百感於聖神、
{{verse|1|42}}興聲誦曰、萬女之中、爾有福矣。爾胎之胚、亦有福矣。
{{verse|1|43}}主母臨余、為何成乎。
{{verse|1|44}}蓋耳聞慶賀之聲、胎內胚踴躍。
{{verse|1|45}}上主應承、必有效驗、故爾信者正有福矣。
{{verse|1|46}}馬利亞曰、吾心大讚上主、
{{verse|1|47}}吾神欣喜為我救主上帝。
{{verse|1|48}}因上主垂顧其婢之卑微、卻今後萬世、必稱我有福也。
{{verse|1|49}}夫全能之主、以大情施我、厥名為聖。
{{verse|1|50}}主憫敬畏之者、永世相繼。
{{verse|1|51}}主手表德、又散心志驕者、
{{verse|1|52}}廢諸雄能除位、舉諸謙遜。
{{verse|1|53}}將好物滿其饑乏、空棄富飫。
{{verse|1|54}}主記慈悲、佑扶其臣以色列人、
{{verse|1|55}}以成所言吾祖亞伯拉罕、併其後裔、奕世無暨。○
{{verse|1|56}}夫馬利亞偕住三月、後回本家矣。○
{{verse|1|57}}以利沙百身孕臨月、則生一子。
{{verse|1|58}}親鄰聞上主最慈悲之、則與之同樂也。○
{{verse|1|59}}適子生八日、其來行周割之禮、則借父名、表子撒迦哩亞。
{{verse|1|60}}母答曰、不可、乃名之約翰。
{{verse|1|61}}曰、爾親戚間、無稱此名、
{{verse|1|62}}遂招父親、要表何名。
{{verse|1|63}}父索文牌、書曰、當名約翰。即眾奇。
{{verse|1|64}}隨即口開舌解、誦讚上帝。
{{verse|1|65}}而圍居各人畏懼、及此諸事、聞揚遍猶太山地。
{{verse|1|66}}凡聽之者、銘諸心裏、云、此子將何成哉。且上主之手祐之。○
{{verse|1|67}}父撒迦哩亞感於聖神、
{{verse|1|68}}預誦云、上主以色列人之上帝、垂顧拯救其民、故當讚美矣。
{{verse|1|69}}其為我舉救之角、在其臣大辟之族、
{{verse|1|70}}依主用自開闢聖先知師之口所云.
{{verse|1|71}}必救我脫對敵諸恨我之手。
{{verse|1|72}}其憐憫我祖、銘記聖約、
{{verse|1|73}}與吾祖亞伯拉罕發誓、可賜也。
{{verse|1|74}}救我脫敵手、可安心事之、
{{verse|1|75}}平生虔心行義、在上主面矣。
{{verse|1|76}}夫此吾兒、必稱至上主之聖人、行上主之面前、以造其路。
{{verse|1|77}}報民可得救援、罪赦、
{{verse|1|78}}賴上帝之憐憫顧我、令日曉供照、
{{verse|1|79}}發光、坐暗地住死冥之處者、引我脚履行平安之路矣。○
{{verse|1|80}}惟其子約翰身長、神能、野住、待其出現、以色列民中之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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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時遇奧古士闍郭侯、有降令、令天下具籍也。
{{verse|2|2}}卻居哩扭為敘哩亞、總制之時、斯具籍始行焉。
{{verse|2|3}}眾往上籍、各人赴本邑也。
{{verse|2|4}}且約色弗原屬大辟宗族、故離加利利地拏撒勒邑、歸猶大地、赴大辟本城、名伯利恆。
{{verse|2|5}}帶同所聘之妻、馬利亞、尚懷孕者、偕上籍也、
{{verse|2|6}}正寓彼間、身孕臨月、
{{verse|2|7}}隨生冢子、因客店無閒處、故包裹放槽裏、○
{{verse|2|8}}該地有牧者、在野、夜守群畜。
{{verse|2|9}}忽上主之使臨、上主之榮光燿之、胥震慴不勝、
{{verse|2|10}}天使曰、勿懼也、卻吾報爾大喜之嘉音、關涉庶民者、
{{verse|2|11}}即今日為爾有生、在大辟之邑、救世主基督矣。
{{verse|2|12}}且爾可見嬰兒包裹卧槽、是為記號矣、
{{verse|2|13}}率然大眾天軍偕天使、頌讚上帝、云、
{{verse|2|14}}天上榮歸、上帝、在地太平、人間恩和矣。○{{批|今日應騐矣欽此}}
{{verse|2|15}}適天使歸天畢、牧人相談云、莫若赴到伯利恆邑見上主所啟適遇之情也。
{{verse|2|16}}遂急來見馬利亞、及約色弗、而嬰卧在槽。
{{verse|2|17}}見畢、遂布揚所示之為此子之詞、
{{verse|2|18}}凡聽牧者之言、無不駭愕。
{{verse|2|19}}惟馬利亞存諸情、思之心內、
{{verse|2|20}}夫牧者、按所謂之緣見聞諸情、稱讚上帝且回也。○
{{verse|2|21}}子生八日後、就受斷勢皮禮、稱名耶穌、即未降胎之先、天使之表名也。○
{{verse|2|22}}且其淨之日既滿、依摩西之法、遂帶孩上也路撒冷以獻之上主、
{{verse|2|23}}按上主之例所錄云、凡開胎男子、稱為上主之聖者也、
{{verse|2|24}}又循上主例云、設祭、即一雙班鳩、或兩鴿子矣。
{{verse|2|25}}卻在也路撒冷有一人名西門、為人公義敬虔、感於聖神、望以色列民之安慰也。
{{verse|2|26}}此人奉聖神之啟示、云、未死之前、必見上主之基督也。
{{verse|2|27}}纔基督雙親帶孩來、欲遵例而行、卻西門感神入殿、
{{verse|2|28}}遂抱孩子、祝謝上帝云、
{{verse|2|29}}主也、按照所言、放臣安然逝矣。
{{verse|2|30}}因親眼得見救主、
{{verse|2|31}}上帝所設萬民面前、
{{verse|2|32}}即光照異族、榮耀以色列民也。
{{verse|2|33}}夫約色弗與基督之母、為所論及之情、駭異。
{{verse|2|34}}但西門祝嘏之、對其母馬利亞曰、夫此子將立以興敗以色列多人、為辯駁之號、
{{verse|2|35}}又以露明人多之心念焉、而汝心腸、必痛、如劍刺之焉。
{{verse|2|36}}亦有聖婦法伮耳之女、名亞拏屬亞沙之族、年老、從童身時、配夫七年、
{{verse|2|37}}後為寡婦、有八十四歲、不離殿堂、乃持齋祈禱、日夜奉事也矣。
{{verse|2|38}}夫彼纔近來、亦稱謝上主、而通也路撒冷、與凡人望救敘言是情也。○
{{verse|2|39}}基督雙親、循主律例、既行諸情、遂回加利利、至本邑拏撒勒也。
{{verse|2|40}}嬰兒基督生長、神加力滿智慧、沾上帝恩焉。○
{{verse|2|41}}每年逾越節時、雙親赴也路撒冷、
{{verse|2|42}}基督十二歲紀、大家詣也路撒冷、遵行瞻規也。
{{verse|2|43}}節日已滿、正欲回家、孩子基督尚留也路撒冷、惟約色弗兼母不知之、
{{verse|2|44}}想必陪同行者、逐行一日路程、訪問親戚朋友尋之。
{{verse|2|45}}既尋不着、返也路撒冷覓之。
{{verse|2|46}}適三日後、遇基督在殿、坐學士之中、聽問之也矣。
{{verse|2|47}}凡聞之者、奇其聰明、對答。
{{verse|2|48}}雙親見之、亦駭異矣、其母曰兒也。何待吾如是、爾父並我、憂然尋爾矣。
{{verse|2|49}}基督曰、何必尋兒、豈不知兒必理父事平。
{{verse|2|50}}惟其不通所語之言、
{{verse|2|51}}但其母以斯言悉存心焉。
{{verse|2|52}}基督偕降到拏撒勒邑、孝順雙親、且基督越長越睿、愈受上帝並人之恩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提庇流郭侯、十五年、本底阿 彼拉多為猶太總制、希羅得為加利利公侯、其弟非立為以土哩、及特喇哥尼底公侯、且呂撒尼亞為亞庇利尼之公侯也、
{{verse|3|2}}又亞拏士及該亞法為祭司元魁。當時在野、撒迦哩亞之子、約翰、蒙上帝之啟、
{{verse|3|3}}巡沿約耳但河、四方、教人悔罪、受浸禮、致獲赦罪。
{{verse|3|4}}按先知之師、以賽亞之錄云、野外有叫呼之聲、云便備主道、修正其徑、
{{verse|3|5}}填塞諸谷、倒下各山嶺、正直其灣曲、使嵁巖平坦、
{{verse|3|6}}且萬人必見上帝拯救也。○
{{verse|3|7}}且約翰既見眾庶出來、欲領浸禮、則曰、噫、毒蛇之類乎、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可結堪當悔罪之菓、並勿始心內云、亞伯拉罕乃我父蓋我告爾、上帝能由此石、起雅伯拉罕之子。
{{verse|3|9}}然今斧置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0}}其民問曰、吾當何行哉。
{{verse|3|11}}曰、有雙衣者、分其無衣、有食物宜行亦然、
{{verse|3|12}}遂有稅吏來領浸禮云、師吾當何行哉。
{{verse|3|13}}曰、勿額外勒索也。
{{verse|3|14}}兵卒又問曰、我當何為哉。曰、勿強迫人、勿誣陷人、所得錢糧、可以為足心。
{{verse|3|15}}且民望眾心、思及約翰為基督否、
{{verse|3|16}}約翰對眾曰、吾即以水行浸禮、惟有將來者、能超於我也、其鞋之帶、吾不堪解、彼將以上帝、聖神並以炎行其禮也、
{{verse|3|17}}其手執簸箕、盡淨其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8}}約翰另以多理教勸民矣。○
{{verse|3|19}}適公侯希羅得既娶希羅底亞、即弟非立之婦、故約翰諫諍亦責其諸惡行。
{{verse|3|20}}惟希羅得更為放肆禁約翰下監。○
{{verse|3|21}}眾民領浸畢、基督亦領浸禮。正祈禱之間、卻天開、
{{verse|3|22}}又聖神身狀如鴿、降臨基督、自天亦有聲、云、爾乃朕愛之子、朕所悅意矣。○
{{verse|3|23}}當下基督始近三十歲、即忖度見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
{{verse|3|24}}希利之子、希利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利未乃麥居之子、麥居乃雅拏之子、雅拏乃約色弗之子、
{{verse|3|25}}約色弗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亞摩士之子、亞摩士乃拏弘之子、拏弘乃以士利之子、以士利乃拏居之子、
{{verse|3|26}}拏居乃馬押之子、馬押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西米之子、西米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猶大之子、
{{verse|3|27}}猶大乃約亞拏之子、約亞拏乃哩撒之子、哩撒乃鎖羅巴別之子、鎖羅巴別乃撒拉帖之子、撒拉帖乃尼哩之子、
{{verse|3|28}}尼哩乃麥居之子、麥居乃亞底之子、亞底乃歌三之子、歌三乃耳摩但之子、耳摩但乃耳之子、
{{verse|3|29}}耳乃約西之子、約西乃以利以設之子、以利以設乃約琳之子、約琳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
{{verse|3|30}}利未乃西面之子、西面乃猶大之子、猶大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約南之子、約南乃以利亞金之子、
{{verse|3|31}}以利亞金乃米利亞之子、米利亞乃買南之子、買南乃馬大太之子、馬大太乃拏單之子、拏單乃大辟之子、
{{verse|3|32}}大辟乃也西之子、也西乃阿別之子、阿別乃破亞斯之子、破亞斯乃撒門之子、撒門乃拏遜之子、
{{verse|3|33}}拏遜乃亞米拏達之子、亞米拏達乃亞蘭之子、亞蘭乃以士崙之子、以士崙乃法哩士之子、法哩士乃猶大之子、猶大乃雅哥伯之子、
{{verse|3|34}}雅哥伯乃以撒之子、以撒乃亞伯拉罕之子、亞伯拉罕乃提喇之子、提喇乃拏鶴之子、
{{verse|3|35}}拏鶴乃西鹿之子、西鹿乃流之子、流乃比列之子、比列乃以伯耳之子、以伯耳乃撒拉之子、
{{verse|3|36}}撒拉乃該南之子、該南乃亞法撒之子、亞法撒乃閃之子、閃乃挪亞之子、挪亞乃拉滅之子、
{{verse|3|37}}拉滅乃米土撒拉之子、米土撒拉乃以諾之子、以諾乃雅烈之子、雅烈乃馬利列之子、馬利列乃該南之子、
{{verse|3|38}}該南乃以哪士之子、以哪士乃設之子、設乃亞坍之子、亞坍乃上帝之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滿感於聖神、由約耳但河歸、被神引到曠野。
{{verse|4|2}}四十日間、為魔鬼誘惑、當日無食、期滿覺餓。○
{{verse|4|3}}魔鬼謂之曰、爾若上帝之子、則命此石化餅。
{{verse|4|4}}基督詔曰經云、人得生不獨以餅、乃以上帝之聖旨也。○
{{verse|4|5}}魔鬼引之登高山、霎時指看天下諸郭、
{{verse|4|6}}鬼曰此諸權勢、及其榮花、吾將給爾、蓋我受托任意給人、
{{verse|4|7}}倘爾俯伏拜我、即盡歸爾矣。
{{verse|4|8}}基督詔曰、惡敵退後、經云、當拜上主爾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9}}魔鬼遂引基督上也路撒冷、置之殿頂、曰、爾若上帝之子、自投下來、
{{verse|4|10}}蓋經有云、其必囑其天使看顧汝、
{{verse|4|11}}以手扶爾、恐足撞石也。
{{verse|4|12}}基督詔曰、經亦有云、勿試上主爾上帝矣。{{批|太兄是說 勿試 上帝非是說 己是上帝也須知 欽此}}
{{verse|4|13}}魔鬼悉誘惑畢、暫時離之也。○
{{verse|4|14}}且基督感於聖神之德、歸加利利地、其名揚四方。
{{verse|4|15}}適公學傳教、被眾讚美也。○
{{verse|4|16}}竟到拏撒勒即幼育之處、纔安息日、仍舊進公學、且起來讀書也。
{{verse|4|17}}人給之聖人、以賽亞之書。既披書、看有錄云、
{{verse|4|18}}上主聖神臨我、因將香油抹我、特為傳道與窮民矣、其遣我醫痊傷心者。
{{verse|4|19}}報虜者可釋、令瞽者復見、放傷痍者、宣上主之禧年、等言。
{{verse|4|20}}基督捲書、交吏坐下、在公學眾人注目睹之。
{{verse|4|21}}遂開言曰、今日、汝耳中徵驗此經書矣。
{{verse|4|22}}僉証奇所出其口之恩言、曰、此豈非約色弗之子乎。
{{verse|4|23}}基督曰、爾果然有此俗語、醫生自醫。凡所聞知迦百拏翁邑所行、本鄉亦行之焉。
{{verse|4|24}}又曰朕誠詔爾、聖賢在本鄉無體面焉。
{{verse|4|25}}朕誠詔爾、昔以利亞之時、三年六月、天閉又遍地大饑荒之際、以色列地寡婦最多。
{{verse|4|26}}然以利亞奉差、非往助他、乃往西頓地、撒粒大邑、助彼處之寡婦也、
{{verse|4|27}}當聖人、以利沙之時、以色列地、痲病多也、然則其中者、除敘哩亞人、拏慢無人得淨。
{{verse|4|28}}既聞斯言、在公學眾人、大怒。
{{verse|4|29}}遂起逐基督出邑、且彼邑建置巖險之處、故欲牽基督到坡、摔倒下來。
{{verse|4|30}}惟基督通行其間而往焉。○
{{verse|4|31}}遂來加利利之省邑、名迦百拏翁、適安息日教之。
{{verse|4|32}}因其言有能、民奇其道也。
{{verse|4|33}}在公學內有人犯污鬼、厲聲喊曰、
{{verse|4|34}}鳴呼、拏撒勒人.基督、吾與爾何干、爾豈非來敗我乎、吾知爾誰、即上帝之聖者也。
{{verse|4|35}}基督叱鬼曰、緘口而出、鬼推倒其人、在中間、遂出、並不害之也。
{{verse|4|36}}諸人愕然、相語曰、此何道也、因以權能叱污鬼、而鬼遂出矣。
{{verse|4|37}}故其名揚該地四方也。○
{{verse|4|38}}既起離公學、入西門之家、遇西門岳母有瘧病甚重、有人為女求之。
{{verse|4|39}}且基督立其上、禁斥瘧病、就止婦隨起服事之也。○
{{verse|4|40}}正日落時、凡有雜病症者、帶同就基督、一一按手、而醫之矣。
{{verse|4|41}}有鬼出、多人喊曰、爾乃基督上帝之子也。因鬼知自乃基督、基督禁之、不准之言也。
{{verse|4|42}}天明基督出往野地、民尋就之、強留不容之往也。
{{verse|4|43}}基督曰、朕當宣講神國福音之道於他邑、緣此朕特奉差矣。
{{verse|4|44}}故傳教於加利利諸公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眾擠擁、願聽神道、基督竚在其尼撒烈湖濱。
{{verse|5|2}}見湖邊二舟、漁翁不在、乃出洗網。
{{verse|5|3}}其一舟屬西門、惟基督登之、請撐略離岸、遂坐舟中、教民焉。
{{verse|5|4}}講畢、謂西門曰、移出深水、拋網捕魚也。
{{verse|5|5}}西門答曰、先師、吾終夜苦勞、而無所得、卻循汝命、吾即拋網。
{{verse|5|6}}作此包魚甚多、網破、
{{verse|5|7}}故招別舟夥來幫、遂來且滿二舟、幾乎沉矣。
{{verse|5|8}}西門 彼得羅見此、俯伏基督膝下、曰、請主去臣乃罪人也。
{{verse|5|9}}蓋西門與諸伴侶見捕之魚多、無不吃驚也。
{{verse|5|10}}且西門之夥、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亦駭愕焉。基督諭西門曰、勿懼、從今以後、爾可取人也矣。
{{verse|5|11}}既拉舟岸上、遂棄諸物、而從基督矣。○
{{verse|5|12}}適因基督在某邑、卻有一人、渾身痲瘋、既見基督俯伏求曰、若主肯為能淨潔吾矣。
{{verse|5|13}}基督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為淨、痲瘋就淨矣.
{{verse|5|14}}基督禁之、勿告人知、乃遵摩西之例、往見祭司、為淨潔設祭物、與之立憑據矣。○
{{verse|5|15}}然基督名聲越揚、又郡眾集聽、及為之得醫其病也。
{{verse|5|16}}是以基督避野祈禱也。○
{{verse|5|17}}一日基督教訓、卻有法利西徒、教法師等、自加利利諸邑、及猶太省、併也路撒冷等處來傍坐、乃上主施德、醫之。
{{verse|5|18}}卻有某人扛癱瘋卧床、尋路入內、置基督之前.
{{verse|5|19}}但稠眾聚集、無由可進、遂上屋頂、直由瓦蓋、連褥縋下中間、基督面前也。
{{verse|5|20}}基督見其有信德、則謂之曰、人歟爾.罪巳見赦矣。
{{verse|5|21}}當時書士法利西徒等、起論云、此妄說之人、孰乎、除上帝之外、誰能赦罪乎。
{{verse|5|22}}基督看破其心念、詔之曰、爾等心裏有何論哉。
{{verse|5|23}}言罪見赦、或言起行、何一更易乎。
{{verse|5|24}}然欲令爾知、人子在世有能赦罪、則詔癱瘋者曰、朕命爾起、取褥回家矣。
{{verse|5|25}}病人隨起、其人面前、取所卧之物回家、稱譽上帝也。
{{verse|5|26}}眾人驚駭、頌讚上帝、滿心畏懼云、今日見奇事也。○
{{verse|5|27}}斯後基督出行、見稅吏、名利未坐在稅館、詔之曰、從朕。
{{verse|5|28}}遂起來、棄諸物從之。
{{verse|5|29}}且利未在本家設大筵、請基督稅吏與他眾多同席焉。
{{verse|5|30}}且書士與法利西徒、怨基督之門生曰、爾等與稅吏惡流等、同飲食如何。
{{verse|5|31}}基督詔云、無恙之人、不須醫生、乃有病者須用之焉。
{{verse|5|32}}朕來、非招義人悔罪、乃招惡人悔罪也。
{{verse|5|33}}然或問基督曰、約翰門生屢次守齋念經、法利西徒亦然、但爾門人飲食何也。
{{verse|5|34}}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何能使之禁食、其日。
{{verse|5|35}}將來、遷移新郎、當日可戒食也。
{{verse|5|36}}基督以比喻、詔之曰、人補舊衣、不用新布、恐新布爛衣、新舊不合也。
{{verse|5|37}}亦無人裝新油、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其囊、油漏囊亦敗矣。
{{verse|5|38}}但新油裝新囊、兩者兼全矣.
{{verse|5|39}}並無人食舊油、即求新、曰、舊者尤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當瞻禮初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摘禾穗、手搓而食之。
{{verse|6|2}}法利西數人曰、當安息日、行非宜者、何也。
{{verse|6|3}}基督詔曰、爾豈未讀、大辟與其從人饑時、所為之事乎、
{{verse|6|4}}即入上帝之殿、取食桌上之餅、亦交從人食、但此餅、除非祭司、他人不宜食也、
{{verse|6|5}}又詔曰、人之子亦主安息日矣。○
{{verse|6|6}}再遇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有人右手衰。
{{verse|6|7}}書士法利西人等窺之、當安息日、可醫人否、欲借故罪之也。
{{verse|6|8}}基督既知其心念、詔手衰之人曰、起立中間、即起立、
{{verse|6|9}}基督詔之曰、請問一句、當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何一為宜也。
{{verse|6|10}}基督周顧諸位、詔其人曰、伸手、遂伸之、且手醫痊如他手焉。
{{verse|6|11}}僉滿心猖狂、相謀、何加基督。○
{{verse|6|12}}當日遇基督登山祈禱、終夜在彼、祈求上帝。
{{verse|6|13}}天明、招門生、選十二人亦稱為聖差、
{{verse|6|14}}即西門亦名彼得羅、暨兄安得烈 也哥伯並約翰 非立、與巴多羅買、
{{verse|6|15}}馬太與多馬、亞勒非之子、也哥伯與西門亦稱熱心。
{{verse|6|16}}也哥伯之弟、猶大士與賣師者迦掠之人、猶大士也。
{{verse|6|17}}夫十二人陪行下山、竚於平地、群門生侍側、大眾人民、自猶太四方、也路撒冷 土羅 西頓海濱等處、來聽其教、求醫其症、
{{verse|6|18}}並受污鬼之苦、亦得醫。
{{verse|6|19}}因基督、出靈德、悉醫諸人、故大眾求摸之也。○
{{verse|6|20}}基督舉目、望門生、曰、貧者獲祝福矣。因神國歸爾也。
{{verse|6|21}}現餓者獲祝福矣、因後飽足也。現哭者獲祝福矣。後將喜笑也。
{{verse|6|22}}爾緣人之子、被人怨恨、絕交、詈罵、揚惡、名可祝福矣、
{{verse|6|23}}當日喜歡跳躍、因爾在天、可得厚賞。昔其祖宗待其聖賢者、正如是也、
{{verse|6|24}}惟禍哉富者、因享過安慰矣。
{{verse|6|25}}禍哉飫者、蓋爾將餓也。禍哉今笑者、蓋爾將哀哭也。
{{verse|6|26}}為眾人稱羡者、有禍矣、昔其祖宗稱羡偽師者、正如是也。
{{verse|6|27}}惟朕詔爾聽敵爾者好之、恨爾者施恩、
{{verse|6|28}}咒爾者祝之、譭謗爾者代之祈禱也。
{{verse|6|29}}有掌右臉者、更轉左臉也。奪爾袍者、毋禁、另取衣也。
{{verse|6|30}}凡求爾者予之、搶爾物者、勿再討也。
{{verse|6|31}}欲人行諸巳者、正如是行與人也。
{{verse|6|32}}獨愛所愛爾者、有何感恩哉、蓋罪人亦愛所愛巳者也。
{{verse|6|33}}施仁爾者、止施仁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行如是焉。
{{verse|6|34}}但望復還者、只管借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借與惡流、以一均望復收焉。
{{verse|6|35}}然愛爾仇施善、借去、不顧復收、則爾得、厚賞也、且爾將為至上者之子類、蓋上帝亦慈負恩惡毒之人。
{{verse|6|36}}故必行慈悲如天父慈悲焉、
{{verse|6|37}}爾勿擬人、則人不擬爾、爾勿罪人、則人不罪爾、必赦、而汝見赦也。
{{verse|6|38}}爾當予人、則人予爾寬量內涵實充滿溢外、人將送爾襟內、蓋爾所量給人、人一均量給爾也。
{{verse|6|39}}基督言比喻曰、瞽人豈能引瞽人乎、豈非兩者、同落溝乎。
{{verse|6|40}}門生非超於師、但凡德全者、可得如師焉。
{{verse|6|41}}兄眼有片木、爾能看出、惟本眼有木頭、爾不知乎。
{{verse|6|42}}安敢謂兄云、兄也、容拔出眼內片木、卻不看本眼有木頭。噫、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木頭、後可看拔兄眼內之片木矣。
{{verse|6|43}}結惡菓者、非善樹也、結善菓者、非惡樹也、
{{verse|6|44}}蓋以所結之菓、各樹辨明矣、人由荊棘不摘無花菓、由莿叢不得葡萄子。
{{verse|6|45}}善人由心內積善、取出善事、惡人心內積惡、露出惡事、蓋心所積餘、其口隨言也。
{{verse|6|46}}因何稱朕主也、主也、而不遵朕所言哉。
{{verse|6|47}}凡就朕聽朕言而遵行、朕指爾知、其人像似何哉、
{{verse|6|48}}正如建屋之人、掘深置基磐上、迄洪水溢漲橫流、撞屋不動、因基在磐上、不能動之也。
{{verse|6|49}}但聽道而不遵行者、如人、不置基而建屋土上、而河橫流撞之、隨傾倒、併其屋之敗壞者大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降諸詔畢、與民人聽、遂進迦百拏翁邑。
{{verse|7|2}}有師帥特愛之僕染病臨死、
{{verse|7|3}}聞知及基督、則遣猶太人長老、求之來醫僕也。
{{verse|7|4}}長老就基督懇求曰、此人堪當主可施行。
{{verse|7|5}}蓋其慈我民為我建公學也。
{{verse|7|6}}且基督陪往、離屋不遠、師帥差友、奏之曰、勿煩主臨卑舍、臣所不堪當.
{{verse|7|7}}故此以自亦不為堪當、就主、但主諭一句、本僕即痊矣。
{{verse|7|8}}蓋我乃人屬權、亦管兵卒、令一人去、即去、招他人來、就來、諭僕行此、隨行之也。
{{verse|7|9}}基督聽此、奇異、轉身顧眾從之者曰、朕詔爾知、連以色列民中、朕未見如此大信德也。
{{verse|7|10}}奉差人回家、遇素有病之僕、巳痊矣。○
{{verse|7|11}}次日遇基督進邑、名曰拏隱門生之人、多並大眾陪行焉。
{{verse|7|12}}方近城門、卻有扛出死人、其母寡婦、單生此子、且邑、郡眾陪行也。{{批|是說 上帝照臨其民故差 太聖人非是說 太兄即 上帝也須知欽此}}
{{verse|7|13}}主見寡婦憐之即曰、勿哭。
{{verse|7|14}}就來近前、撫棺、扛者止步、遂言曰、小子朕諭汝起來、
{{verse|7|15}}死者即起、而始言、遂以子交母也。
{{verse|7|16}}僉慞惶、頌讚上帝云、大聖人興起我中、又上帝照臨其民也。
{{verse|7|17}}且基督之名聲揚猶太全地及遍四方也。○
{{verse|7|18}}夫約翰之門人、以此諸情報師。
{{verse|7|19}}故約翰招二門人差到基督奏曰、當來之人或係主或必待他人乎。
{{verse|7|20}}其人至曰、行浸禮師約翰、遣我問所當來者抑主乎、抑候別人乎。
{{verse|7|21}}當時基督醫多人雜症病疾、逐邪鬼、賜瞽人多得見。
{{verse|7|22}}後基督詔之曰、且報回約翰所見聞之事、瞽者得見、跛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傳福音之道、
{{verse|7|23}}但凡為朕不見怪者、有福矣。
{{verse|7|24}}約翰使者既回、基督始詔眾、指約翰云、爾出野、欲看何哉、豈欲看風動葦乎。
{{verse|7|25}}然爾出外、欲看何哉、人穿柔輕裘乎、但衣花安逸者、住在侯衙也。
{{verse|7|26}}然爾出外、欲看何哉、聖賢乎、是也、朕又詔爾、超於聖賢也。
{{verse|7|27}}經云卻朕遣本差、行爾面前、為汝前造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7|28}}朕且詔爾、婦女所生、聖賢之中、莫大於行浸禮師約翰也、但神國內之至賤者、貴於約翰也。
{{verse|7|29}}庶民稅吏等、素領約翰浸禮者、聽此、即表上帝之義也。
{{verse|7|30}}但法利西徒教法師等、將為自所有上帝之旨棄之、並不受約翰之浸。
{{verse|7|31}}主曰、此世之人、將何比之、又以何物、可較之哉。
{{verse|7|32}}其似孩兒坐市、互相喚呼云、吾噴笛簫、而汝不跳、吾唱悲、而汝不哭。
{{verse|7|33}}蓋行浸禮師約翰來、不食餅、不飲湯、則說其犯鬼也。
{{verse|7|34}}人子來、又食又飲、即云、看貪食、好飲之徒、稅吏惡流之友也。
{{verse|7|35}}惟睿智人、悉昭彰智理也。○
{{verse|7|36}}有法利西人、請基督食宴、基督遂進法利西屋、坐宴焉、
{{verse|7|37}}卻城中一婦素有罪、既知基督坐宴、於法利西人家、即帶玉盒、內有香油。
{{verse|7|38}}侍基督脚後啼哭、始淚洗脚、以首髮拭之、後親嘴其足、以香油抹之焉。
{{verse|7|39}}夫請基督之法利西人、見此暗想道若是人乃先知之師、則此婦一摸、必知是誰、又何等之人、蓋婦係罪矣。
{{verse|7|40}}基督詔曰、西門朕有一事詔汝。曰、先生、請言也。
{{verse|7|41}}曰、或債長有二人欠債、一欠五十兩、一欠五兩。
{{verse|7|42}}既無錢可填、就寬免二人。今二人之中、誰切愛之、請教。
{{verse|7|43}}西門奏曰、諒免多者、愛多也、曰、所擬是也。
{{verse|7|44}}遂回顧婦、詔西門曰、爾看斯婦乎、朕入汝屋、水以洗脚、爾不供給、惟女以淚洗脚、以首髮拭之。
{{verse|7|45}}爾未親嘴朕、惟女自入來、嘴脚不巳、
{{verse|7|46}}爾以油未傅朕首、惟此女以香油傅朕脚矣。
{{verse|7|47}}是故朕詔汝云、女痛愛、故蒙赦多罪、惟少見赦者、亦少愛也。
{{verse|7|48}}且詔婦曰、爾罪見赦矣。
{{verse|7|49}}同宴者始暗想道、此何人哉、可恕人罪乎。
{{verse|7|50}}惟基督詔女云、爾有信德、則得救、可安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此後、基督巡、行諸鄉邑、傳宣神國福音之道、並十二門生偕之。
{{verse|8|2}}亦有數女、素染病犯邪鬼、今巳得痊、即有抹大拉女、馬利亞、由此女逐出七鬼、
{{verse|8|3}}又古薩之妻、約亞拏此古薩乃希羅得之管事者、併蘇散拏另有多婦、皆以家業服事基督矣。○
{{verse|8|4}}大眾由諸邑、聚會、就基督遂以比喻詔、
{{verse|8|5}}曰、播種者出以播種、正播之間、有種落路傍、為人踏之、且天空之鳥盡吞矣。
{{verse|8|6}}有種落石地者、因無濕氣、一萌就枯。
{{verse|8|7}}有種落棘中者、而棘同發、壓覆其苗矣。
{{verse|8|8}}有種落好地者、遂生且結實、有百倍矣。既言是情、則呼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8|9}}門生問曰、是比喻何解。
{{verse|8|10}}曰、神國之秘密、賜爾可識、惟教他人、上用比喻、使看不見、聞不通也。○
{{verse|8|11}}夫比喻之解乃如是、種者神道也。
{{verse|8|12}}種落路傍者、乃人聽道、則魔鬼來、奪道出心、恐信而得救也。
{{verse|8|13}}種落石地者、乃人聽道、喜接之、惟自內無根、故暫時信從、陷誘惑時背道矣。
{{verse|8|14}}種落棘中者、乃人聽道、遂往、被今生之掛慮、財帛宴樂等、壓覆其道、結菓不成就也。
{{verse|8|15}}種落好壤者、乃人聽道、接之善良心內、既久忍耐、則結實矣。○
{{verse|8|16}}人點燭不遮之以器、並不放之於床下、乃插臺上、則入者可見光也。
{{verse|8|17}}無所隱微、而不顯明、無所藏密、而不發覺露出也。
{{verse|8|18}}是以謹慎聽道、蓋凡有者、可給與之、但凡無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8|19}}基督母親同兄弟就之、因稠眾在不得近矣。
{{verse|8|20}}或奏之曰、慈母兄弟外立、欲見師。
{{verse|8|21}}基督詔曰、聽神道、且行之者、正朕母及兄弟也。○
{{verse|8|22}}當日、遇基督偕門生上船、詔之曰、且渡湖矣就往。
{{verse|8|23}}駕船之間、基督安睡、湖面大風驟起、遂波浪滿船、臨危矣。
{{verse|8|24}}門生來醒之、曰先師、先師、吾等將亡、基督遂起、責風水浪、遂止靜矣。
{{verse|8|25}}則詔門生曰、爾信德何哉、僉驚訝、相語曰、能諭風飭水、皆遵、是何人哉。○
{{verse|8|26}}抵加利利對面、即伽大喇地、
{{verse|8|27}}正出上岸、遇一人由城而來、久犯邪鬼類、不穿衣居家、乃住墓中矣。
{{verse|8|28}}既見基督呼伏拜之大聲喊曰、至上帝之子基督乎、吾與爾何干、余求爾、勿酷刑我矣。
{{verse|8|29}}蓋基督曾飭污鬼出是人矣。且此鬼屢次扭之、雖用桎梏鐵鍊、綁縛、一切破碎、被鬼逐野、矣。
{{verse|8|30}}基督問曰。爾何名也。曰軍因群鬼入之也。
{{verse|8|31}}鬼求基督勿令之入淵。
{{verse|8|32}}彼地有大群豬、山上喂草、且鬼求之、容入之、且基督准之。
{{verse|8|33}}鬼遂出人入豬、其群闖坡、入湖沉溺矣。
{{verse|8|34}}牧者見此、走往報入城裏、鄉村焉。
{{verse|8|35}}其人出來、欲見是情、既就基督、遇出鬼之人、坐基督足下、穿衣自在也、則無不懼。
{{verse|8|36}}又見人報知、犯鬼得醫如何。
{{verse|8|37}}且伽大喇四方、眾庶着驚不勝、請基督離之、故下船而再回。
{{verse|8|38}}素出鬼之人求隨之、惟基督撤之、詔曰、
{{verse|8|39}}回家報知、上帝所施汝之大事也、其人遂往、遍邑宣講、基督所行之之事矣。○
{{verse|8|40}}遇基督既回、大眾俟逢接之也。
{{verse|8|41}}卻有公學監長、名睚魯、來俯伏基督、求進其屋。
{{verse|8|42}}因單生之女、方十二歲臨死矣。○
{{verse|8|43}}正行之間、稠眾擁之、卻有一婦、染血痢十有二年、為醫生、耗費諸業、無人可療之。
{{verse|8|44}}當時來基督背後、摸其衣邊、卒然血痢息矣。
{{verse|8|45}}基督曰、誰摸朕哉。僉既抵賴、彼得羅與左右曰、先師、稠眾擠擁、何問誰摸主哉。
{{verse|8|46}}基督曰、有人摸朕、蓋自覺德出身矣。
{{verse|8|47}}婦既見不得自隱、則震悚伏拜基督也。當眾民前、明認摸之原由、併如何即痊矣。
{{verse|8|48}}基督詔之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可安然去矣。○
{{verse|8|49}}正說之間、由公學監長之家、人來報曰、令愛既亡不須勞師矣、
{{verse|8|50}}基督聽則令勿怕、獨信、可得救矣。
{{verse|8|51}}入屋時、不准人進、只帶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同女之父母也。
{{verse|8|52}}眾哀哭其女惟基督曰、勿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8|53}}眾知其死、而哂笑。
{{verse|8|54}}基督逐眾、執女手、呼曰、女兒起來。
{{verse|8|55}}且女之𠇌回、即起、基督命給之食。
{{verse|8|56}}兩親駭異、惟基督戒之、勿以是情報人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招十二門生、封權能管諸邪鬼、能醫諸症。
{{verse|9|2}}遂遣之宣講神國、而醫病者。
{{verse|9|3}}曰、路上勿帶何物、無用杖囊餅銀等物、又勿備雙衣。
{{verse|9|4}}凡屋所入必住又出也。
{{verse|9|5}}倘有不接爾、既出其城拂脚下之塵、以立證對之也。
{{verse|9|6}}夫門生出遍遊鄉里、宣講福音、遍行醫療矣。○
{{verse|9|7}}夫公侯希羅得、風聞基督所行諸情、心遂猜疑、蓋有人說、是約翰自死復活。
{{verse|9|8}}有說以利亞出現、另說、古聖之一人再生。
{{verse|9|9}}惟希羅得曰、吾斬約翰、但論此人吾聞斯情誰哉、故欲見之。○
{{verse|9|10}}夫聖差回時、奏基督知凡所行之事、且基督引之私往野處、稱謂伯賽大邑也。
{{verse|9|11}}眾知從之、基督接眾論及神國之道、如有所須療者、亦醫之。○
{{verse|9|12}}日將西斜、十二門生奏之曰、臣在此於野處、請散眾歸、周往邑鄉、投宿尋食矣。
{{verse|9|13}}基督曰、爾供其食。曰、今所有者只五餅二魚而巳、莫如往去買糧、供此大眾。
{{verse|9|14}}蓋其人數約五千、基督詔門生、曰、令眾坐下每隊五十、
{{verse|9|15}}循行眾坐。
{{verse|9|16}}基督取五餅、二魚、仰天祝謝、後劈、賜門生、可排眾前。
{{verse|9|17}}咸食飽後、拾零碎剩餘、十二籠矣。○
{{verse|9|18}}適基督獨在祈禱、門生偕之、基督問曰、眾說朕誰。
{{verse|9|19}}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古聖甦。
{{verse|9|20}}基督曰、惟爾言朕誰、彼得羅奏曰、上帝之基督也。
{{verse|9|21}}且基督禁戒勿告人知、
{{verse|9|22}}又云人子必受多苦、為長老祭司書士等所棄、受死於第三日復活矣。
{{verse|9|23}}又詔眾曰、人欲隨朕、務必克巳、每日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9|24}}凡欲救命者、必失之、但凡緣朕而捐軀者、必救之也。
{{verse|9|25}}如有人、獲天下、而自失喪者、有何益哉。
{{verse|9|26}}凡恥朕而羞朕道者、即人子乘榮、得天父耀光、偕聖天使而來、亦將羞恥、因彼人、
{{verse|9|27}}朕誠詔爾、在此有人、未死之先、必見神國也。○
{{verse|9|28}}詔畢約八日後、基督引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登山祈禱、
{{verse|9|29}}禱間、容貌變化、衣白發光、
{{verse|9|30}}忽有二人、與基督談論、即摩西、及以利亞、
{{verse|9|31}}兩人顯榮論基督將逝在也路撒冷完成、
{{verse|9|32}}惟彼得羅與同伴貪睡、既醒、見基督之榮、併二人同立也。
{{verse|9|33}}正相別之間、彼得羅奏基督曰、先師乎、吾等在此甚善、容我起廬三間、為主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而不覺所言
{{verse|9|34}}正說之間有雲蔽之、然進其雲、則惶也。
{{verse|9|35}}又雲中聲出去、此朕愛子、宜聽之也、
{{verse|9|36}}正聲出之時、基督獨在是日門生緘口、並不以所見之事報人知。○
{{verse|9|37}}適次日下山、眾庶逢之。
{{verse|9|38}}卻眾中有一人喊曰、求師垂顧、單生小兒、
{{verse|9|39}}有鬼擒之、忽然叫喊唾沫、且鬼扯烈之、加傷難脫。
{{verse|9|40}}吾求於爾門生逐鬼、而不能矣。
{{verse|9|41}}基督詔曰、噫、無信背逆之類乎、朕必偕居、忍爾幾久乎、帶兒來此也。
{{verse|9|42}}正來之間、鬼推倒扯裂之基督責污鬼、醫痊孩兒、交回本父也。○
{{verse|9|43}}僉看上帝之大能無不驚愕矣。眾驚駭、為基督所行之諸情、遂詔門生曰、
{{verse|9|44}}爾等以此旨置諸耳內、蓋人之子必見解於人之手矣。
{{verse|9|45}}但斯旨奧妙、門生不通曉、又畏緣此言問及也。○
{{verse|9|46}}且門人起論、其中誰為卓越。
{{verse|9|47}}基督知其心念、遂將孩兒、置側、
{{verse|9|48}}詔門生曰、凡緣朕名接此孩兒者、如接朕也、凡接朕者、亦接遣朕者也、但爾眾人中最微者為大也。
{{verse|9|49}}約翰奏曰、先師臣看一人、冒主名逐鬼、因不從臣、故禁之也。
{{verse|9|50}}基督詔之曰、勿禁之也、蓋不對朕者、偕朕也。○
{{verse|9|51}}夫基督昇天之期將滿、立面望也路撒冷去、
{{verse|9|52}}遂差使面前、其往進入撒馬哩亞村、為之備食。
{{verse|9|53}}惟村人因基督面望也路撒冷而行、故不肯接之。
{{verse|9|54}}也哥伯、約翰二門生見此、曰、主願臣招炎、自天下落、燒滅其人、效以利亞所為。
{{verse|9|55}}基督轉身責之曰、爾等不知感何神也。
{{verse|9|56}}蓋人子來、非以滅人命、乃救之也、故往他村。○
{{verse|9|57}}正行路間、或奏之曰、臣要從主、不論何往。
{{verse|9|58}}基督詔之曰、狐狸有穴、天鳥有巢、惟人之子無安首之所矣。○
{{verse|9|59}}遂詔他人曰、爾且從朕。曰請主允臣先葬家父、
{{verse|9|60}}基督曰、容諸死人、葬本死人、惟爾往去宣神國之道也。○
{{verse|9|61}}他人又曰、臣要從主、但先許臣往去、辭別家屬人。
{{verse|9|62}}基督曰、置手犂頭、而盻後者、不克當於神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此後主基督、另招七十門生、差每每二位、前往各城處、自要到者、
{{verse|10|2}}詔之曰、其穡廣大、惟工人少矣、故求穡長、致差人穫收也。
{{verse|10|3}}且往、卻朕遣爾、似羔入狼中、
{{verse|10|4}}毋帶荷包、囊袋、及鞋、路上勿施與人禮。
{{verse|10|5}}但凡進家、當先云、此家平安、
{{verse|10|6}}倘有平安之子在彼、則爾平安必臨之、不然、則必歸巳也。
{{verse|10|7}}且住彼家、食飲其所供者、蓋工人應得其工錢焉、勿由此家移彼家。
{{verse|10|8}}又凡進城、見接於人、則食其所供給。
{{verse|10|9}}必醫在彼有病者、而告之云、神國臨近爾也。
{{verse|10|10}}但凡進城不見接於人、則當出街、告云、
{{verse|10|11}}就是爾城塵埃、所黏我者、今對爾拂去也、卻可知此、神國邇來矣。
{{verse|10|12}}朕詔爾知、當是日、瑣頓人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寬貸也。
{{verse|10|13}}噫砢喇汎乎、噫、伯賽大乎、蓋爾中所行之神蹟、若行於土羅 西頓等邑、則早經悔罪、併着絰衣、坐於塗炭也。
{{verse|10|14}}然公判之時、土羅 西頓等邑之刑比爾之刑、尤寬貸矣。
{{verse|10|15}}噫迦百拏翁乎、巳昇及天堂必降地獄。
{{verse|10|16}}基督曰、聽爾者、猶聽朕也、惟棄爾者、似棄我也、又棄我者、如棄遣我者也。○
{{verse|10|17}}夫七十門生歡喜歸來、曰、緣主名連邪鬼服臣矣。
{{verse|10|18}}基督詔之曰、朕觀魔鬼、如電之閃自天墮下也。
{{verse|10|19}}然卻朕賜爾德能、踏、惡蛇毒蝎、勝敵全權、無可害爾也。
{{verse|10|20}}然鬼降服者、勿以此為樂、乃爾名錄在天者、寧以此為樂也。
{{verse|10|21}}當時基督心內歡喜、曰、鳴謝神父地大主乎、因是情隱於世賢、自智者、而顯與赤子、此乃神父前悅意矣。
{{verse|10|22}}萬物由天父托我、能知神子者、惟神父也、能知神父者、惟神子也、併神子所願啟之知也。
{{verse|10|23}}基督回顧門生、私詔之曰、能見爾所見者。其眼有福矣、
{{verse|10|24}}然朕詔爾、昔有侯賢多位、願見爾所見者而不得見之、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0|25}}卻有教法之師立起、而試基督、即奏之曰、師也、吾當何行、可享永生。曰、
{{verse|10|26}}載法何錄、汝讀如何。
{{verse|10|27}}答曰當以盡心專意、竭力全志敬愛上主、爾上帝、又當愛伴人如巳焉。
{{verse|10|28}}基督曰、所責甚是、斯行可生矣。
{{verse|10|29}}尚要自表有義、奏基督曰、伴者誰哉。
{{verse|10|30}}基督詔道、或人由也路撒冷、往也哩砢、遭賊奪衣打傷遂去、遺之半死。
{{verse|10|31}}偶有祭司、行由彼路、既見之、則過去他邊矣。
{{verse|10|32}}再有利未族人、既適彼處、來看、又過去他邊矣。
{{verse|10|33}}又有撒馬哩亞人、行路之間、至其處、既見其人、則憐憫之。
{{verse|10|34}}趨來用藥酒油斟傷綑之、又扶之本畜、帶入歇店、且照顧之、
{{verse|10|35}}次早出去、取出二錢銀、交店長、謂之曰、照顧此人、另有費者、吾復來時、將還汝也。
{{verse|10|36}}汝想三者之中、誰為遭賊者之伴哉。
{{verse|10|37}}曰矜憐之者是也。基督曰、爾且往去、效此而為也。○
{{verse|10|38}}正行之間、基督入村、有婦名馬大、接之本家。
{{verse|10|39}}彼婦有妹名馬利亞、坐基督足下、聽其言也。
{{verse|10|40}}惟馬大多事、着急而來、對基督曰、臣妹遺妹獨管事主不在意乎、諭之助妹可也。
{{verse|10|41}}基督詔之曰、噫、馬大 馬大乎、爾慮心煩雜為多、
{{verse|10|42}}獨一事為要、惟馬利亞擇善業、所不可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適在某處、基督祈禱畢、有門生曰、諸主教臣祈禱、似約翰教門人焉。
{{verse|11|2}}基督曰、爾祈禱時、宜云、吾父在天願、父名為聖天國就至、聖旨成就、在地如在天焉、
{{verse|11|3}}吾日用糧每日賜余、
{{verse|11|4}}赦我本罪、因我亦免凡虧我者焉.毋引我陷誘惑、乃救我出凶惡矣。○
{{verse|11|5}}基督又詔之曰、爾中誰有朋友、半夜來謂之、請友以三餅借我、
{{verse|11|6}}蓋有朋自路就我、而吾無所供給也、
{{verse|11|7}}彼在內應道、毋煩我、門既閉、吾與子女臨榻、不得起賜汝也。
{{verse|11|8}}朕詔爾知、雖不顧朋、不肯起賜、因挾而求、必起、給凡所須者也。
{{verse|11|9}}朕又詔爾求則得、尋則遇、扣門則得開也.
{{verse|11|10}}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必得開也。
{{verse|11|11}}汝中有父而子求餅、豈有給石乎、抑求魚豈給蛇代魚乎。
{{verse|11|12}}或求卵、豈給蝎乎。
{{verse|11|13}}故爾乃惡者、亦知以好物賜子、何況天父、將以聖神賜給求之者。○
{{verse|11|14}}纔基督逐喑啞之鬼遇鬼、出其啞者言、而民奇也。
{{verse|11|15}}其中有人曰、彼能逐邪鬼、獨賴巴勒洗布、邪鬼頭之助也。
{{verse|11|16}}他人試之求看天兆.
{{verse|11|17}}惟基督知其心念、詔之曰、凡郭自競、必然荒蕪、家爭家必然倒也。
{{verse|11|18}}若魔自爭、其郭何立乎、然爾言語、朕賴鬼頭逐鬼也。
{{verse|11|19}}倘朕賴鬼頭逐鬼、則爾子恃誰逐之、故此其子必審辦爾。
{{verse|11|20}}倘朕以上帝聖旨逐鬼、則神國果然臨爾也。
{{verse|11|21}}雄人穿甲防範本屋、其業安當。
{{verse|11|22}}但尤雄者攻勝之、奪所恃盔甲、而分其贜、
{{verse|11|23}}非助朕者、逆朕也、不與朕收拾者、撒開也。○
{{verse|11|24}}污鬼出人遊無水之地、尋安不得、曰、我要轉回所出之屋。
{{verse|11|25}}既至見之掃清修飾矣。
{{verse|11|26}}遂往另招七鬼、比巳更惡者.咸入住彼、且彼人之後情、比其前情、更乖僻矣。
{{verse|11|27}}正詔之間、眾間一婦、舉聲奏基督曰、母胎懷爾、母嬭哺爾以乳者、福矣。
{{verse|11|28}}基督曰、聽守神旨者更有福矣。○
{{verse|11|29}}眾庶聚集、基督開言曰、此惡世代、討見靈兆、惟除聖人約拏之外無靈兆可示也。
{{verse|11|30}}蓋昔約拏為兆與尼尼瓦人、如是人子為兆與此世之人也。
{{verse|11|31}}於公判日、南方之娉、必與此代人對立、而歸罪之、蓋侯娉自地極來、聽瑣羅門之智、卻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1|32}}於公判日、尼尼瓦人、必與此世代對立、而歸罪之、蓋此等人也、聽約拏之教、而得悔罪、然越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1|33}}人既點燭、無藏密處、無置斗下、乃插臺上、致入者可見其光也。
{{verse|11|34}}身之光者眼也、是故眼正、全身滿光、眼邪、其身滿暗焉。
{{verse|11|35}}戒之、恐爾內所有之光、亦變暗矣。
{{verse|11|36}}夫渾身滿光、一毫不暗、則一槩滿光、如焰燭照汝焉、○
{{verse|11|37}}正詔之間、有某法利西人、請基督同食、方進家赴宴也。
{{verse|11|38}}法利西徒看基督未洗而食、則詫異之。
{{verse|11|39}}惟主詔之曰、爾法利西人、盤碗之外雖淨、然心內滿暴虐惡毒也。
{{verse|11|40}}噫蠢子乎、造其外者、豈非造其內者乎。
{{verse|11|41}}然以本業施濟、便萬物與汝為清矣。
{{verse|11|42}}嗚呼、法利西人乎、爾以薄荷、芸香、各菜抽十分之一、惟義理之道、愛上帝之情者、爾不留意也、此當為彼無造也、
{{verse|11|43}}嗚呼法利西徒乎、蓋爾所好者、公學之高位、街市之慶賀也、
{{verse|11|44}}噫法利西徒書士等、偽善者、禍哉因爾似隱匿之墓而其上行之人不知之也。
{{verse|11|45}}或教法師奏之答曰、先生是言、無乃誚臣乎、
{{verse|11|46}}曰、爾教法師輩亦禍哉、因爾以重任荷人難負、而自巳一指不肯摸其荷也、
{{verse|11|47}}爾又禍哉、因爾祖殺聖賢、爾乃修其墓也。
{{verse|11|48}}如是明證、祖宗所為、爾所稱善、因彼殺聖賢、爾又修其墓也。
{{verse|11|49}}是故神智有云、朕將遣聖賢特差、其中有人見殺、有人被害、
{{verse|11|50}}是故自開闢以來、聖賢所流之血者、一切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1}}自亞別之血起、至撒迦哩亞之血、在殿壇之間、見殺者朕實詔爾、其血必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2}}禍哉、教法師輩、因爾奪去學識之鎻匙、自不入門及欲入者爾亦阻止之矣。
{{verse|11|53}}正詔之間、書士法利西徒、始催基督、要激其多言、
{{verse|11|54}}且謀累之欲藉其口語、告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民集數萬、自相殘踏、基督始詔門生曰、切戒法利西人之酵即偽善、
{{verse|12|2}}蓋無所隱微而不致顯、無所秘密、而不露出者、
{{verse|12|3}}汝暗間所語者、必聞於光也、秘房所言附耳者、必宣屋頂也。
{{verse|12|4}}賢友、朕詔爾有人殺爾身、後無別能者、不須畏之。
{{verse|12|5}}但朕指爾誰可畏者、即畏殺後、有能投爾入地獄者、朕誠詔爾、正當畏彼也。
{{verse|12|6}}五隻鳥雀、豈非兩分銀而賣乎。尚且上帝面前一隻不忘矣。
{{verse|12|7}}惟爾首髮、皆巳數明、是故勿懼、爾超鳥雀多矣。
{{verse|12|8}}且朕詔爾、凡在人前認朕、則人子在神父之前將認之。{{批|太兄明詔褻凟 皇諱不得免罪分別 聖神是 上帝也若誤解 基督上天同 上帝合一緣何 太兄又詔凡在人前認 朕在 神父之前着認之乎欽此}}
{{verse|12|9}}但凡在人前、不認朕、朕亦在神父之前、不認之、
{{verse|12|10}}凡說言瀆人子者、可免其罪、但有褻瀆聖神者、不得免罪也。
{{verse|12|11}}且人捉爾、解到公學、見官憲等、則勿掛慮何言可答、何辭可語、
{{verse|12|12}}當時聖神將教爾知、如何該語也。○
{{verse|12|13}}眾內或人奏基督曰請師諭兄、與臣分遺業也。
{{verse|12|14}}曰人也、朕惟理父事、替爾分業乎。
{{verse|12|15}}基督又曰、謹慎勿貪財、因本業盛餘者、非生命也。
{{verse|12|16}}遂以比喻詔之曰、或富人有地、生產豐盛。
{{verse|12|17}}遂暗想道、吾有時菓、無處可收、將如何行。
{{verse|12|18}}又云、此可行折倉廩、再建尤廣者、在彼可藏諸菓產物也。
{{verse|12|19}}遂謂其靈𠇌云、靈𠇌也哉、今有裕物、貯以多年、可安逸飲食而取喜樂也。
{{verse|12|20}}但上帝諭之曰、無知之人乎、今夜爾靈𠇌、必奪去、方所備者、為誰所有也。
{{verse|12|21}}凡為巳用積財、而上帝之前無富貴者、正如是也。
{{verse|12|22}}且詔門生曰、是故朕言、勿為生命掛慮、何可食、勿為身體掛慮、何可衣.
{{verse|12|23}}因命貴於食、身貴於衣也。
{{verse|12|24}}且看烏鴉、其無稼穡、亦無倉廩、惟上帝養之、爾比諸鳥、豈非更貴乎。
{{verse|12|25}}爾中誰能以掛慮加身一尺乎、
{{verse|12|26}}倘此微事、若不能為、則因何思慮別事乎。
{{verse|12|27}}且觀百合花、如何生產、其無勞、無紡、惟朕詔爾、昔瑣羅門侯榮花之際、修飾不比此花也。
{{verse|12|28}}然田地花草、今日還在、明日投爐、尚且為上帝修飾、何況衣爾等、少信輩乎。
{{verse|12|29}}故勿求何飲何食、又勿掛慮。
{{verse|12|30}}蓋此諸物、為世上異族類所求、而天父明知、爾須用之。
{{verse|12|31}}寧求神國、則此諸物可加與爾也。
{{verse|12|32}}爾等小群、不須懼怕、蓋以天國賜爾者、正天父旨意。
{{verse|12|33}}賣去本業、以賙濟、又必預備無壞之囊、無廢之財、貯於天堂矣。在彼盜賊不到、蠧虫不蝕。
{{verse|12|34}}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12|35}}緊束腰帶、點光燈炎、
{{verse|12|36}}當似人者、待主自婚筵而回、既來扣門、可即開也。
{{verse|12|37}}主若回家、遇僕守更、則得福矣。朕誠詔爾、主必束帶、請僕赴席、自來款待之。
{{verse|12|38}}但來二更、來三更、見之如是、則其僕有福。
{{verse|12|39}}因此可知、若家主預料何時賊來、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12|40}}且爾亦當預備、蓋不覺之時、人子必來也。
{{verse|12|41}}彼得羅曰、主也、此比喻言關臣、或言眾哉。
{{verse|12|42}}主曰、誰為忠賢管事者、家主所置管諸僕、隨時供糧也。
{{verse|12|43}}若長至時、見僕行是、則有福矣。
{{verse|12|44}}朕誠詔爾、主必舉之、管凡所有也。
{{verse|12|45}}倘彼僕暗想道、吾主必遷延來、始打奴婢、食飲致醉.
{{verse|12|46}}則不料之日、不覺之時、該僕之主、必至、遂切之、置之與不信之人同分矣。
{{verse|12|47}}其僕知主志而不預備、又不遵旨者、必多鞭打、
{{verse|12|48}}但不知主命、而行可責之事者、必少鞭打、蓋凡多稟受者、必多討也、又愈委托者、必愈問也。
{{verse|12|49}}朕來必點炎燃在地、且燄既起、豈非朕所望哉。
{{verse|12|50}}然朕有浸禮所必受也、待其成就、朕不無憔悴乎。
{{verse|12|51}}爾想朕來時賜世即太平乎、朕說非然、乃有釁隙也。
{{verse|12|52}}蓋自今以後、一家五人、必有分爭三人爭二、又二爭三也。
{{verse|12|53}}父爭其子、子爭其父焉、母爭其女、女爭其母焉、家姑爭媳媳、媳媳爭家姑焉。○
{{verse|12|54}}基督語眾曰、見雲西起、即云、必有大雨、便有雨來、
{{verse|12|55}}遇南風、吹即云、必有大暑、便有之。
{{verse|12|56}}偽善者乎、天地氣色、爾能分別、但此時因何不分辨。
{{verse|12|57}}又爾本心、何辨心乎、○
{{verse|12|58}}倘爾與原告往見官憲、路上盡心求脫之、恐其解爾到總制、且總制又解爾司獄、及司獄投爾囹圄、
{{verse|12|59}}朕詔爾聽、末釐不完繳、不得出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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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有人、傍侍基督、知彼拉多將加利利人、以其血交犧牲之血矣。
{{verse|13|2}}基督詔曰、爾想該加利利人、受此苦者、比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惡乎。
{{verse|13|3}}朕言非然、乃爾等如若無悔罪、則皆必死亡亦然、
{{verse|13|4}}夫在西羅亞被倒塔壓死十八人、爾想該人比眾也路撒冷居民、更有咎戾乎。
{{verse|13|5}}朕言不是、乃爾若無悔罪、眾必泯沒如是焉。○
{{verse|13|6}}基督又言比喻曰、或人有植無花菓樹、在葡萄園中、既來尋菓不見、
{{verse|13|7}}對圃者曰、連三年、吾來見此無花菓樹、尋菓不遇、可砍之、免致廢地也。
{{verse|13|8}}答曰、請長今年容之、待吾周掘培糞、
{{verse|13|9}}或可結菓、不然後砍之、可也。○
{{verse|13|10}}正安息日、在公學教訓之間。
{{verse|13|11}}卻有婦女犯邪鬼、衰弱、十有八載、身曲全不能直也。
{{verse|13|12}}基督見之、招來曰、婦病可愈也。
{{verse|13|13}}且按手身上、隨身直、而頌讚上帝也。
{{verse|13|14}}公學監長、見基督當安息日醫人、怒然對民曰、要務世事、有六日、可來受醫、惟安息日、不可也。
{{verse|13|15}}主應道、偽善者乎。安息日、解槽、牛驢牽之飲水、爾中各人、誰不行是乎。
{{verse|13|16}}且此婦為亞伯拉罕之女、被鬼所綑、十八年來、當安息日、得解此綑、豈非合宜乎、
{{verse|13|17}}詔畢、諸敵見羞、惟眾人看基督所行之美事、無不歡喜也。
{{verse|13|18}}基督曰、上帝之國若何、又以何物可比之哉。
{{verse|13|19}}正如芥種人、投菜園、遂生起成一大樹、及天空之鳥、可棲枝上也。○
{{verse|13|20}}又曰、朕以何物可比神國乎。
{{verse|13|21}}正如酵母、為婦所藏三斗麵中、待全發酵焉。○
{{verse|13|22}}且基督傳教、遍諸鄉邑、望也路撒冷去矣。
{{verse|13|23}}或曰、主乎、得救者、豈非少乎。
{{verse|13|24}}曰、切當盡力、爭進窄門、蓋朕詔爾、求入而不得多也。
{{verse|13|25}}且家主一起閉門後、始站在外、將扣門云、主乎、主乎、請開我、主必答云、朕不識爾何處人矣。
{{verse|13|26}}則爾題起曰、當主面前、吾嘗飲食、吾街市上、主亦傳教。
{{verse|13|27}}惟主必云、朕告爾知、不識爾何處之人。噫、行惡之徒、即離朕而去也。
{{verse|13|28}}當時將見亞伯拉罕、以撒 也哥伯等偕諸聖賢、在於神國、又親自見逐、彼必有哭、有切齒矣。
{{verse|13|29}}自東、自西、自南、自北、必有人來、赴宴神國、
{{verse|13|30}}卻尾後者、將為首先、而首先者將為尾後也、○
{{verse|13|31}}當日、有數法利西徒、來奏基督曰、離此去、蓋希羅得要誅爾矣。
{{verse|13|32}}曰、爾報該狐狸知、朕今日、明日、逐鬼行醫、及第三日、朕成全矣。
{{verse|13|33}}且今日明日、後日、朕必行遊、蓋聖人敗亡、莫非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13|34}}噫也路撒冷城乎、也路撒冷城乎、爾殺其聖賢、以石擊特差者、朕幾次欲招爾子、如鷄母呼叫鷄子、聚于翼下、惟爾不肯哉。
{{verse|13|35}}卻爾居所、必致荒蕪、蓋朕誠詔、爾不得再見朕、待時期爾有云、托主名而來者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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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遇當安息日、基督進法利西徒首人之家食餅、有人窺看之、
{{verse|14|2}}卻其面前、有某肚脹人、
{{verse|14|3}}基督詔諸教法師法利西徒、曰、當安息日、行醫、宜否。僉無語、
{{verse|14|4}}基督遂執其人醫之、放之去矣、
{{verse|14|5}}又詔之曰、當安息日、有牛驢陷井、汝中誰人、豈非即時拉出乎、
{{verse|14|6}}其無言可答之也。○
{{verse|14|7}}基督看賓客好取高位、則以比喻。
{{verse|14|8}}曰、人請爾赴婚筵、勿坐高位、恐有更尊之客見請。
{{verse|14|9}}即請汝與他者來、對爾云、讓位此人、汝始羞坐下位。
{{verse|14|10}}然爾見請、來坐下位、致長請汝者來、可語爾云、友歟、請坐上位、則同席者必稱譽爾矣。
{{verse|14|11}}蓋凡自高者、必降卑、又凡自卑者、必高舉也。
{{verse|14|12}}基督又詔筵長曰、爾設筵時、或午、或晚、勿請朋友、兄弟、親戚富貴、鄰人等、恐其回請、而報答爾也。
{{verse|14|13}}然爾排筵、則請貧窮、殘疾、跛脚、瞽目之輩、
{{verse|14|14}}即爾可納福、蓋其不能回報爾、乃義人復活之際、爾必得報賞矣。
{{verse|14|15}}同宴一人、聽此曰、在神國食餅者、有福矣。
{{verse|14|16}}基督詔之曰、某人設大筵、邀請多客、
{{verse|14|17}}適筵時差僕、語客云、諸物齊備、請來也。
{{verse|14|18}}眾客一齊始推辭、其一云、吾巳買一畝田、必出看之、請為我辭。
{{verse|14|19}}有他、曰、吾巳買牛五耦、即往試之、希為原諒。
{{verse|14|20}}有他曰、吾娶婦女、故不得來。
{{verse|14|21}}其僕遂回見長、稟知此事、家長遂怒、語其僕曰、立刻出去、通城街巷、邀貧窮、殘疾、跛脚、瞽目咸請來此也。
{{verse|14|22}}僕曰、長命遵從、尚有空處。
{{verse|14|23}}長諭僕云、出路旁、籬笆、催令人來、充滿本家。
{{verse|14|24}}蓋吾語爾、先見請者、無人得享、吾筵也。○
{{verse|14|25}}群眾同行、基督轉身、詔之曰、
{{verse|14|26}}但凡就朕、如不恨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併本生命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7}}又不擔其十字架而隨朕者、亦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8}}爾中有人、欲建塔、豈非先坐、打算費用足否。
{{verse|14|29}}恐築基後、不能完全、則旁觀者、悉始譏云。
{{verse|14|30}}此人起造無能完全也。
{{verse|14|31}}抑有侯長來、與異侯打戰、豈非先坐商量、或以一萬能抵敵二萬者。
{{verse|14|32}}否則敵尚遠、必遣差求和矣。
{{verse|14|33}}如是爾眾不棄凡所有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34}}鹽者乃好、但鹽失其味、何可調哉。
{{verse|14|35}}培在田無用、雜糞無宜、乃為人所棄外、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稅吏惡流等、皆就基督、聽教。
{{verse|15|2}}惟法利西徒書士等、讒曰、斯人甘接惡流共食也。○
{{verse|15|3}}故基督言比喻云、
{{verse|15|4}}爾中有人、牧羊百隻失其一隻、豈非以九十九隻、留於曠野、且往尋覓所失者乎。
{{verse|15|5}}幸遇則喜、肩負歸家、
{{verse|15|6}}招會友鄰云、幸遇失羊、與我同樂也。
{{verse|15|7}}朕詔爾知、罪惡一人、若其悔改、則在天堂、必有喜樂、勝於九十九義人、不須悔罪者也。○
{{verse|15|8}}某婦女、有十兩銀子、倘失一錢、豈非點燭、掃屋勤尋待着之矣。
{{verse|15|9}}幸遇、則招會友鄰云、幸遇失銀與我同樂也。
{{verse|15|10}}如此朕詔爾知、罪惡一人、如若悔改、則神父前如是喜樂也。○
{{verse|15|11}}又曰、或人有二子、
{{verse|15|12}}其仲語父、云請父賜我該得之家業也。父遂分業給子矣。
{{verse|15|13}}後無幾日、仲子一概收拾、遠遊異方、在彼浪費無度、散盡家業也。
{{verse|15|14}}凡悉消化、忽該地有饑荒、自始缺乏矣。
{{verse|15|15}}往投本地居民其打發之往田、牧豬、
{{verse|15|16}}且豬所食之粗糠、彼貪充肚而無人供食矣。
{{verse|15|17}}既醒悟、暗想道、吾父所僱許多傭人、得食有餘、惟吾在此必饑餓死矣。
{{verse|15|18}}吾必起往見家父云、老爹、吾獲罪於天、並於汝、
{{verse|15|19}}故稱父子所尚不敢當、乃以余為如傭人之一。
{{verse|15|20}}則起身、見家父惟子尚遠、父見之、感慈悲、行走抱頸、而親嘴之、
{{verse|15|21}}子謂之曰、老爹吾得罪於天、併於爾前、尚稱父子、所不敢當。
{{verse|15|22}}然父諭僕曰、頂好之袍、取出衣之、手插戒指、與脚穿鞋、
{{verse|15|23}}又牽肥犢、屠之、食飲得樂可也。
{{verse|15|24}}蓋此吾兒死又復生、失而再遇也。故舉快樂矣。
{{verse|15|25}}且其長子在田、既來近屋、聽作樂跳舞之音、
{{verse|15|26}}故招其僕來、問此何事。
{{verse|15|27}}曰、弟歸來、父遇之無恙、故宰肥犢矣。
{{verse|15|28}}長子遂怒不肯進來、故父自出邀之也。
{{verse|15|29}}長子對父曰、歷年以來吾事父、總無違命、尚且未蒙賜兒小羊、使可與朋友快樂也、
{{verse|15|30}}惟此爾子、宿娼費業、既來隨為之宰肥犢也。
{{verse|15|31}}曰、兒常偕我在也、吾所有者、皆兒所得也。
{{verse|15|32}}惟此爾弟、死而復生、失而再遇、故應當喜樂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基督又詔門生曰、某富貴人、有管家者、被告以耗長業也。
{{verse|16|2}}故長召之曰、風聞者何哉、今且交出管家之賬、然爾不得乃管家也。
{{verse|16|3}}管家者暗想道、長奪管職、將如之何、耕之無力、乞丐無臉。
{{verse|16|4}}吾今知所為、使革職之後、復有人接我居家焉。
{{verse|16|5}}且叫長之債人逐一來、語其一曰、爾負長債若干。
{{verse|16|6}}曰、一百斛油、曰、取券、就坐下、疾書五十。
{{verse|16|7}}問別人曰、爾負長債若干。曰、一百石麥。曰、取單、書八十。
{{verse|16|8}}且此不忠管家者、因其巧計、為長嘆美、蓋此世之人、依其黨類、比光明之人、更有巧捷矣。
{{verse|16|9}}朕又詔爾、以不義之財、可結已友、致爾廢亡之時、人將接爾、入永居之所矣。
{{verse|16|10}}于少事忠者、亦忠以多也。于少事不義者、亦不義以多也。
{{verse|16|11}}爾以不義之財、若不忠義、誰肯托爾以真貨乎。
{{verse|16|12}}又他人托物、爾若不忠。誰肯予爾本業哉。
{{verse|16|13}}一僕不能事二主、或惡彼好此、或重此輕彼、服事上帝、又事財帛並不可。○
{{verse|16|14}}貪財之法利西人聽此、哂之。
{{verse|16|15}}惟基督詔之曰、爾等表自義人前、惟爾衷懷、乃上帝所知也。因世人所尊乃上帝所惡者也。
{{verse|16|16}}約翰之先、律法、聖人、俱興、以後、神國宣明、而各人爭進之矣、
{{verse|16|17}}天地寧可廢、惟律法之一點不可廢也。
{{verse|16|18}}凡出其妻、而娶他婦者、行姦淫也、又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淫也。○
{{verse|16|19}}昔有某富人、穿紅袍、衣細布、日日繁花快樂也。
{{verse|16|20}}又有某貧人、名拉撒路渾身滿瘡、卧其門前矣。
{{verse|16|21}}且富人桌下屑物、貧人願得之、以充飢、又狗來、舌舐其瘡也。
{{verse|16|22}}適貧人死、為天使帶起、放在亞伯拉罕心懷、富人亦死、葬埋、
{{verse|16|23}}適陰間受苦、仰目遙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心懷矣。
{{verse|16|24}}遂喊曰、吾祖亞伯拉罕乎、矜憐我、差拉撒路、指頭點水、致涼吾舌、因此炎燄中、吾受苦矣。
{{verse|16|25}}亞伯拉罕曰、兒也可記素生、爾受好處、惟拉撒路遭災、而今其獲慰、惟爾受苦矣。
{{verse|16|26}}另此諸事、隔我汝等有深淵、自我渡爾者、不能過去、又自爾來我者、亦不得至矣。
{{verse|16|27}}曰然則求祖、差拉撒路往父家、
{{verse|16|28}}我有兄弟五人、可以証言、免此人陷此苦刑之處也。
{{verse|16|29}}亞伯拉罕曰、彼有摩西並、諸聖錄、可聽之也。
{{verse|16|30}}曰、吾祖亞伯拉罕也、不然、倘某死人復活、往見之、其必悔罪也。
{{verse|16|31}}曰、不聽摩西及諸聖賢、雖死人復活、亦不循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基督詔門生、曰、未免有誘惑之事、惟誘惑人者禍矣。
{{verse|17|2}}與其誘惑此小輩之一、寧可將磨石擊頸、投入深海也。
{{verse|17|3}}自當謹慎、兄若獲罪於汝、諫之、若悔、恕之。
{{verse|17|4}}然一日七次得罪於爾、又一日七次反身、語曰、吾悔罪、則當免之也。○
{{verse|17|5}}聖差奏主、曰、請加臣信德、
{{verse|17|6}}主曰、爾若有信、似芥種之小、可令楓樹、拔根移栽於海、而楓樹必循命矣。○
{{verse|17|7}}爾中何人、若有僕耕田、牧畜、自田歸家、豈即語之來赴席。
{{verse|17|8}}豈非先云、為我備食、束腰事我、待吾飲食、後爾飲食可也。
{{verse|17|9}}若僕遵命、豈有感謝之乎、諒必未然。
{{verse|17|10}}如是爾等盡行所命者、宜自稱無益之僕、因所行者、只本分所當行而巳矣。○
{{verse|17|11}}纔上也路撒冷基督通行撒馬哩亞 加利利等處。○
{{verse|17|12}}將入一村、卻有十人遇之、俱染痲瘋遠侍、
{{verse|17|13}}舉聲呼曰、先師基督矜憐我、
{{verse|17|14}}基督見之曰、爾去見祭司而行間、俱得清痊、
{{verse|17|15}}其一覺痊、轉身、高聲頌讚上帝。
{{verse|17|16}}俯伏基督脚下稱謝、即彼乃撒馬哩亞人矣。
{{verse|17|17}}基督詔之曰、豈非十人得清乎、其九人何在、
{{verse|17|18}}除此異人之外、不遇人以頌讚上帝也。
{{verse|17|19}}詔之、曰、起來、且去、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7|20}}法利西徒之人、問神國何時臨至、詔曰、神國之至、非招耳目、
{{verse|17|21}}非言神國看在此、看在彼、乃神國在爾心內也。
{{verse|17|22}}基督詔門生曰、日臨、爾將欲見人子之一日、而不得見之。
{{verse|17|23}}且人將語爾、看在此、看在彼、則勿出去、又勿隨從、
{{verse|17|24}}然比之電光、發自天邊、閃到天涯、人子臨日、正如是也。
{{verse|17|25}}但人子、必先多受苦、見棄於此世代矣。
{{verse|17|26}}挪亞時候所遇之情、在人子臨日、必如是焉。
{{verse|17|27}}其人飲食、娶妻、嫁女、待挪亞入巨舟之日、方洪水驟至、盡滅眾也矣。
{{verse|17|28}}於羅特時候所遇之情、其人飲食、買賣、種田、建屋、
{{verse|17|29}}待羅特出瑣頓之日、纔天降災、兼硫磺泯沒諸人矣。
{{verse|17|30}}人子發顯之日、正如是也。
{{verse|17|31}}當日人在屋頂、家伙在屋內者、則勿降取之、又人在田、勿歸後也。
{{verse|17|32}}羅特之妻、切當記念也。
{{verse|17|33}}凡求保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凡捐命者、必保全之也。
{{verse|17|34}}朕詔爾當夜有二人在一床。此必被擄、彼可放去。
{{verse|17|35}}有二婦並磨粉一擄、一放、
{{verse|17|36}}二農在庄、一擄、一放也。
{{verse|17|37}}曰、主也何處。曰、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基督以比喻言之、常須祈禱不倦、
{{verse|18|2}}曰、某城有個總制、不畏上帝、不顧世人。
{{verse|18|3}}彼城有一寡婦、來稟之曰、伸我冤也。
{{verse|18|4}}其久不肯、後暗想道、畏天顧人、吾雖不理、
{{verse|18|5}}然此寡煩我、可以伸冤、免其恆時來挾制我也、
{{verse|18|6}}主曰、不義之臬司、所言者、可聽耳、況上帝被其選民、晝夜懇求者、
{{verse|18|7}}雖久延、豈非伸其枉乎。
{{verse|18|8}}朕詔爾其將伸之速矣、但人子臨至、豈遇信德在地乎。○
{{verse|18|9}}且有人自恃為義、輕他、故基督設此比喻詔、
{{verse|18|10}}曰、二人上殿祈禱、一法利西徒、一稅吏者、
{{verse|18|11}}其法利西人獨立祈禱云、感謝上帝、吾不像別人、非勒素無義、非姦人妻女、亦不似此稅吏矣。
{{verse|18|12}}吾七日之間、二次守齋、而凡所有者、抽十分之一。
{{verse|18|13}}其稅吏遠竚、不敢舉眼仰天、乃自擊胸云、求上帝憐我、有罪之人也。
{{verse|18|14}}朕明詔爾、此人歸家、比他更義、因凡自高者、必卑也、自卑者必高也。○
{{verse|18|15}}當下有人帶孩兒、求基督撫之、惟門生見之、遂責其人。
{{verse|18|16}}基督召之來曰、容孩兒就朕、而勿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此也。
{{verse|18|17}}朕誠詔爾、不似赤子接神國者、斷不得入彼也。○
{{verse|18|18}}且有官憲問基督云、善師乎、臣必何行、可承永生。
{{verse|18|19}}基督曰、何稱朕善、善者獨一、即上帝也。
{{verse|18|20}}爾識其誡、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證、而孝順父母也。
{{verse|18|21}}曰此誡自幼俱遵。
{{verse|18|22}}基督聽此、曰、尚缺一件、賣凡所有者、以濟貧窮、且來從朕、則可有財於天也。
{{verse|18|23}}其人聽此、甚憂、因巨富矣。
{{verse|18|24}}基督見其憂悶不勝、則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8|25}}然駱駝行、透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更易事也。
{{verse|18|26}}門人曰、然則、誰能得救乎、
{{verse|18|27}}曰、人所不能者、上帝無不能也。
{{verse|18|28}}彼得羅曰夫臣等離諸物、而從主矣。
{{verse|18|29}}曰、朕誠詔爾、凡離屋宇、父母、兄弟、妻子、為神國者。
{{verse|18|30}}此世可得多倍、並來世得永生也。
{{verse|18|31}}且基督攜十二門生曰、夫朕等上也路撤冷、便先聖所錄指人子者、皆必得效驗也。
{{verse|18|32}}夫人子必解異族類、見戲、受害、為人唾涎、
{{verse|18|33}}被鞭、誅殺、惟第三日、必復活矣。
{{verse|18|34}}門生不通此情、自為此言隱匿、並不明此詞也。○
{{verse|18|35}}行近也哩呵、遇瞽人、坐路傍乞丐。
{{verse|18|36}}聞眾經過、則問原由。
{{verse|18|37}}眾曰、拏撒勒人、基督纔經過也。
{{verse|18|38}}瞽者呼曰、大辟之裔、基督乎、矜憐臣矣。
{{verse|18|39}}先行者責之使無出聲、惟愈喊曰、大辟之裔、矜憐臣矣。
{{verse|18|40}}基督止步、令之帶來、近前問曰、欲朕何為哉。
{{verse|18|41}}曰、祈主使臣復見。
{{verse|18|42}}基督曰、可即復見、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8|43}}其人即能見、而從基督稱讚上帝矣。眾民見此、亦歸榮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纔入也哩砢通行之間、
{{verse|19|2}}卻有富人、稅吏之首、名撒該、
{{verse|19|3}}求見基督為何樣人、但稠眾間、因自身矮、不得見也。
{{verse|19|4}}又基督必從此行、則跑走前路、登楓樹希望之矣。
{{verse|19|5}}基督既至其處、仰見之曰、撒該乎、作速下來、今日必宿汝屋矣。
{{verse|19|6}}遂急下來、喜接基督。
{{verse|19|7}}僉見此、則讒曰、他投歇罪人之家。
{{verse|19|8}}撒該趈謂主曰、主乎、吾以半業濟貧、倘若勒索人者、償之四倍也。
{{verse|19|9}}基督詔之曰、此人既是亞伯拉罕之裔、則今日其救援臨其家、
{{verse|19|10}}蓋人子來、以尋而求所失者也。○
{{verse|19|11}}其聽此語、又見基督漸近也路撒冷、想神國立即顯明。故基督加言比喻
{{verse|19|12}}曰、有某公侯、欲遊遠地、以取據郭而回。
{{verse|19|13}}遂招十屬、賜銀十斤、而語之云、以此貿易、待吾回來矣。
{{verse|19|14}}惟其城人怨之、差使背後、云、吾等不要此人管我矣。
{{verse|19|15}}既承其郭而回、招受銀之屬、欲知各人贃利幾多、
{{verse|19|16}}其一來曰、長之一斤、巳利十斤矣。
{{verse|19|17}}曰、善屬乎、以至微者、爾為忠義、故封為十邑之長也。
{{verse|19|18}}其二來曰、長之一斤、巳利五斤矣。
{{verse|19|19}}曰、爾亦可管五邑矣。
{{verse|19|20}}他人來曰、長之一斤在此、包巾收藏矣。
{{verse|19|21}}蓋吾畏長、係乃嚴人、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也。
{{verse|19|22}}曰、噫、惡邪之屬乎、按爾口供、辦究爾罪、爾知吾嚴、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
{{verse|19|23}}盍取我銀、交與錢店、待吾回來、可討本銀、併其利息也。
{{verse|19|24}}語左右曰、取其一斤、轉交其有十斤者、
{{verse|19|25}}左右曰、長乎、其有十斤。
{{verse|19|26}}曰、是故吾言、凡所有者、必加與之、但凡未有者、就其所有、必奪之去矣。
{{verse|19|27}}惟論及我仇、不願我管之者、牽出我面前而誅之矣。○
{{verse|19|28}}基督詔畢、前往上也路撒冷、城矣。
{{verse|19|29}}既近伯法其伯大尼等處、到所稱橄欖山、差二門生、
{{verse|19|30}}曰、往對面鄉、正入之間、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可解之牽來也。
{{verse|19|31}}倘有人問、因何解驢、可語之、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2}}遣者遂往、依基督旨、正遇如是、
{{verse|19|33}}正解驢子、驢長問曰、因何解驢。
{{verse|19|34}}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5}}遂牽至基督、掛衣驢上、扶基督騎。
{{verse|19|36}}正行之間、其鋪衣於路矣。
{{verse|19|37}}近邑經抵橄欖山之坡、門生大眾、皆起欣喜、大聲讚上帝、為所見之諸神蹟、
{{verse|19|38}}云、主托上主之名而來者、有福矣、天上太平、在上榮光矣。
{{verse|19|39}}眾中有法利西數人、奏基督曰、師戒爾徒也。
{{verse|19|40}}詔曰、朕明詔爾、若此等禁口、連石即呼喊矣。○
{{verse|19|41}}基督臨近、見城、哭曰、
{{verse|19|42}}汝若知於此日、加爾泰乎、幸矣、但今於爾眼隱藏。
{{verse|19|43}}來日諸敵必填壘圍繞爾城、四面圍困、
{{verse|19|44}}毀城為平地、內戮汝子、不遺兩石相連、因爾城人不理照顧之日矣。○
{{verse|19|45}}維時、基督入殿、始逐買賣者、
{{verse|19|46}}曰、經云、朕室乃祈禱之堂、惟爾以為盜賊之巢矣。
{{verse|19|47}}基督日在殿內教訓且祭司、書士、民長憲等、謀殺之、
{{verse|19|48}}惟不遇何為、因眾民謹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日、遇基督殿中教民、正宣福音間、卻祭司書士長老等、
{{verse|20|2}}奏曰、請說臣知、主以何權、而行是情、抑賜爾此權者、誰哉。
{{verse|20|3}}基督曰、朕亦問爾一句請答、
{{verse|20|4}}約翰之浸禮、抑由天乎、抑由人乎。
{{verse|20|5}}其相議曰、設使云、由天、其必曰、因何不信之、
{{verse|20|6}}若云、由人、庶民將以石擊我、因眾尊約翰為聖人矣。
{{verse|20|7}}故奏曰、臣等不知由何而來也。
{{verse|20|8}}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情也。○
{{verse|20|9}}遂開比喻詔民、曰、或人栽葡萄園、租之農人、遂往遠地久住矣。
{{verse|20|10}}臨期、差役見農人、致給之以園菓、惟農人打之、使之空去矣。
{{verse|20|11}}復差他僕、惟農夫又打之、凌辱空歸矣。
{{verse|20|12}}再遣第三、惟農夫傷之、逐外矣。
{{verse|20|13}}園長遂曰、吾將何為哉、必差吾愛子、庶乎見而敬之矣。
{{verse|20|14}}惟農人見子、相謀曰、此其後嗣、我必殺之、致業歸我矣。
{{verse|20|15}}故逐子園外、殺之也。園長將如何處之、
{{verse|20|16}}其必自來、勦是農夫、租園他人矣。且聽者曰、此事不成為幸。
{{verse|20|17}}基督視之、曰、經內豈非錄、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室隅之首石。
{{verse|20|18}}凡落斯石者、必自見破、惟凡被石壓者、必打碎也。
{{verse|20|19}}時祭司書士等、知基督言此比喻指已、即欲下手、但畏民不敢也。○
{{verse|20|20}}且偷窺之、亦差奸徒、佯為義人、將以其言藉故、欲解之總制管轄。
{{verse|20|21}}故問之曰、臣知師所言而傳者、乃真教也、不偏視人、乃真訓神道矣。
{{verse|20|22}}納稅郭侯合宜、是否。
{{verse|20|23}}基督知其詐計、曰、因何試朕乎.
{{verse|20|24}}指看一文錢、是錢鑄號、原屬誰哉。曰、屬郭侯。
{{verse|20|25}}曰、屬郭侯之物、歸之郭侯、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0|26}}且民面前、不得責其言、惟奇其應答、不敢出聲矣。○
{{verse|20|27}}或撒篤之徒、不信死人復生者、就基督問、曰、
{{verse|20|28}}先生也、摩西書云、人之兄若死、遺妻無子、則其弟可嫁此婦、生子嗣兄也。
{{verse|20|29}}有其夫七人、各娶之無子而故.
{{verse|20|30}}二娶其婦、無子而故.
{{verse|20|31}}三亦娶之也、至七夫亦然、皆無子而故。
{{verse|20|32}}諸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0|33}}是以復生之際、此婦為誰之妻、蓋七人併娶之。
{{verse|20|34}}基督詔曰、此世之人、娶妻嫁女、
{{verse|20|35}}惟人為堪當可遇其世、而自死復生者、皆無嫁娶也、
{{verse|20|36}}又不再死、乃成如天使、亦為神子、即復生之子也。
{{verse|20|37}}且人復生之理、摩西在叢處明示之、蓋摩西稱上主、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也哥伯之上帝也。
{{verse|20|38}}夫上帝非死人之上帝、乃活人之上帝、眾者即依上帝而活矣。
{{verse|20|39}}或書士奏曰、師言是也、
{{verse|20|40}}斯後無人敢問之也。○
{{verse|20|41}}惟基督詔之、曰人說基督、乃大辟之子、如何。
{{verse|20|42}}蓋詩經內、大辟自云、上主諭吾主說、坐朕右手、
{{verse|20|43}}待朕置敵為爾脚踏下。
{{verse|20|44}}且大辟稱之為主、如何為大辟之子乎。○
{{verse|20|45}}當眾民前、基督詔門生、
{{verse|20|46}}曰、謹慎書士、所好係着長衣行遊、市上慶賀、公學首座、筵宴高位、
{{verse|20|47}}然吞寡婦之家、佯念多經、此等見治罪尤重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基督仰視富人、捐銀入庫、
{{verse|21|2}}亦見貧窮寡婦、捐銀二釐、
{{verse|21|3}}則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比眾捐題尤多。
{{verse|21|4}}蓋諸人豐富、捐題奉上帝、惟此婦缺乏、捐題凡所有業也。○
{{verse|21|5}}當下有人說殿堂、以美石、禮物修飾。
{{verse|21|6}}基督曰、爾看此物乎、將來之日、不留兩石相連、乃盡毀倒也。
{{verse|21|7}}問曰、先生、幾時有之、又此事得成、將有何兆乎。
{{verse|21|8}}曰、戒之、勿見迷惑、蓋多人冒朕名而來、云乃基督、但時臨近、爾勿往從之、
{{verse|21|9}}又聞戰聲、亂音、切勿慟心、蓋此必先有、惟終末未即至矣。
{{verse|21|10}}又曰、民將攻民、郭必敵郭、
{{verse|21|11}}處處有地大震、饑荒瘟疫、並天上必有大凶兆、
{{verse|21|12}}此諸事先、人將下手捕害爾、亦緣朕名、人將解爾公學、禁監、送見公侯上憲、
{{verse|21|13}}乃斯必成、以為爾証矣。
{{verse|21|14}}故心內立意、勿先掛慮、何可對答、
{{verse|21|15}}因朕將給爾口才、智慧、諸敵不能辨駁者也。
{{verse|21|16}}且爾將父解送於父母、兄弟、親戚、朋友、
{{verse|21|17}}又汝中數人、見殺、並緣朕名見恨於眾.
{{verse|21|18}}然爾首髮之一毫、不致隕落。
{{verse|21|19}}故忍耐獲汝靈魂矣。
{{verse|21|20}}時見也路撒冷城、以軍圜圍、則可知近就殘壞矣。
{{verse|21|21}}維時居猶太地者、可逃避山野、其在郭中者、可即出外、又在庄外者、毋入也、
{{verse|21|22}}因是日乃雪怨之際、致經所載者、皆得效驗也。
{{verse|21|23}}當日、懷孕者、及哺育者、禍矣、蓋在地必有大災、並憾怒為此民矣。
{{verse|21|24}}且猶太人將服刃、被虜諸郭中、並也路撒冷城、將為異族踏平、待異族類之期滿矣。
{{verse|21|25}}日月星宿、將見異兆、地上諸民、遭危躊躇、海中波浪、濤洶發響。
{{verse|21|26}}因人畏望世所必有、即喪心焉、乃其天上之權勢、亦將震動也。
{{verse|21|27}}當下將見人子、以大能多榮、乘雲而來矣。
{{verse|21|28}}此事始有、則仰舉首、蓋爾救時近矣。
{{verse|21|29}}基督又言比喻曰、視無花菓及諸樹木、
{{verse|21|30}}既然萌芽、自知夏近。
{{verse|21|31}}汝亦既見斯情、則可知神國近矣。
{{verse|21|32}}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代諸事成矣。
{{verse|21|33}}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21|34}}自當謹慎、恐以飽飫酩酊世慮迷心、則該日突然而至、
{{verse|21|35}}然則其屆期、必如羅網、臨世上萬民也。
{{verse|21|36}}故當儆醒、常時祈禱、可為堪當、脫將來諸事、得侍人子之前矣。○
{{verse|21|37}}夫基督晝時在殿堂教訓、夜出、寓所稱橄欖山焉。
{{verse|21|38}}早眾民在殿、就來而聽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夫除酵之瞻禮、亦名逾越節、臨近矣。
{{verse|22|2}}且祭司書士等、計謀藉故、欲害基督、但畏民矣。○
{{verse|22|3}}夫十二門生之一、稱迦掠者、猶大士為魔鬼所惑、
{{verse|22|4}}遂往與祭司監長等、商量、何賣基督。
{{verse|22|5}}故其歡喜定約與銀、
{{verse|22|6}}猶大士應承、尋機免亂解基督。○
{{verse|22|7}}適除酵節期、當宰犧羔之時、
{{verse|22|8}}基督差彼得羅、約翰等、曰、爾往備節犧羔、致朕等食。
{{verse|22|9}}曰、欲臣備食、卻在何處。
{{verse|22|10}}曰爾將入城、卻遇一人提水甕、追其所往、入屋矣。
{{verse|22|11}}可對該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師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22|12}}其人將指爾、一層大樓修整、在彼預備可也。
{{verse|22|13}}兩人遂往、依基督所言、正遇如是、又排犧羔矣。○
{{verse|22|14}}適時基督陪十二聖差赴宴焉。
{{verse|22|15}}遂詔之曰、朕未受苦之先、甚慕共食此犧羔。
{{verse|22|16}}蓋朕詔爾、迨及此情在神國成全、朕不再食之也。
{{verse|22|17}}方取飲杯、祝謝曰、納此分汝中、
{{verse|22|18}}蓋朕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迨神國至矣。○
{{verse|22|19}}夫基督取餅、祝謝、劈後、交門生曰、斯乃朕身、為爾交付、作此宜記朕矣。
{{verse|22|20}}餐後取杯、亦如是云、此杯乃所有新約之血、代爾見流者也。
{{verse|22|21}}卻賣朕之手、同在宴上。
{{verse|22|22}}按所定畢、人子果逝、然賣人子者、禍矣。
{{verse|22|23}}諸門生始相問、自中、誰將行此哉、
{{verse|22|24}}亦互相爭論、誰像魁首。
{{verse|22|25}}基督曰、諸國之侯長之、有權柄者、稱為恩長、
{{verse|22|26}}惟爾等不可為然、乃爾中長者、宜為如幼少、又首先者、如事役也。
{{verse|22|27}}誰為更大、或坐宴者、或役事者、豈非坐宴者、係大乎、朕我在爾問、正如役事者也。
{{verse|22|28}}朕遭試之時、爾常偕朕、
{{verse|22|29}}故朕封爾國、正如天父封朕焉.
{{verse|22|30}}致爾在朕國、同宴飲食、併坐其位、審判以色列之十二宗派也。○
{{verse|22|31}}主曰、西門也、西門也、卻魔鬼欲求討爾、揚如揚麥、
{{verse|22|32}}惟朕代爾祈禱、不失信德、然爾悔罪後、可加兄弟之力矣。
{{verse|22|33}}彼得羅曰、臣肯偕主下監、冒死矣。
{{verse|22|34}}曰、噫、彼得羅、朕明詔爾、今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不識朕矣。
{{verse|22|35}}基督詔門生、曰、朕旨遣爾、無袋、無囊、無鞋、耳有何缺乎。曰、無缺、
{{verse|22|36}}曰、然今有袋者、寧可取之、又囊亦然、又無刀者、宜賣衣、買刀也。
{{verse|22|37}}蓋朕詔爾、所有錄云、人算之在罪犯中、此節指朕必還效驗也、蓋所關朕之情、則有成完矣。
{{verse|22|38}}門生曰、主乎、此有二刀、基督、曰、足矣。○
{{verse|22|39}}既出、基督仍舊往橄欖山、門生亦從之。
{{verse|22|40}}既至、詔門生、必求免陷誘惑也。
{{verse|22|41}}基督離之、約擲石之遠、跪下祈禱、
{{verse|22|42}}曰若父旨意、則除此苦爵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聖旨得成。
{{verse|22|43}}即神使自天現、扶持基督。
{{verse|22|44}}惟基督哀慟不勝、愈切、祈禱、汗流如凝血、滴滴落地矣。
{{verse|22|45}}祈畢、起來、就其門生、遇之因憂悶睡着、
{{verse|22|46}}故曰、因何睡着、起來祈禱、恐陷誘惑矣。○
{{verse|22|47}}正說之間、卻有十二門生之一、名猶大士、率大眾就基督、親嘴之也。
{{verse|22|48}}基督曰、噫、猶大士乎、爾以親嘴、賣人子乎。
{{verse|22|49}}左右見事到頭、曰、主乎、我必用刀擊乎、
{{verse|22|50}}一人遂打祭司元魁之僕、斷其右耳。
{{verse|22|51}}基督詔曰、至此足矣、方摸其人之耳、醫之。
{{verse|22|52}}基督見祭司殿堂監長、併長老等、一齊來攻之、則詔之曰、爾持刀、執挺、出來攻朕、若捕賊乎。
{{verse|22|53}}朕巳偕爾、日日在殿、爾無動手、但今爾所乘之時、即黑暗之勢矣。○
{{verse|22|54}}遂捉基督、牽入祭司元魁之衙惟彼得羅遠從矣。
{{verse|22|55}}院中點炎同坐、彼得羅亦坐其中矣。
{{verse|22|56}}或婢見彼得羅坐近炎、則細睹之、曰、此人亦偕基督。
{{verse|22|57}}彼得羅諱之曰、女也、吾不識之也。
{{verse|22|58}}頃刻後、他人見之曰、爾亦同類、彼得羅曰、人也、吾不是也。
{{verse|22|59}}後約一時、他人定說誠然此人亦偕之在。蓋本加利利人矣。
{{verse|22|60}}彼得羅曰、人也、吾不知爾說者何也、正言語、立即鷄鳴矣。
{{verse|22|61}}主基督回顧彼得羅、且彼得羅憶記主旨、曰、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
{{verse|22|62}}彼得羅遂出痛哭也。○
{{verse|22|63}}夫執基督之人、戲弄擊打之、
{{verse|22|64}}掩目掌面、問曰、占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2|65}}另有多端妄言罵基督矣。○
{{verse|22|66}}天亮、民之長老祭司書士等、聚集、帶基督入公會、曰、爾乃基督否、可告我。
{{verse|22|67}}基督曰、若朕言之、爾卻不信、
{{verse|22|68}}若朕問爾、爾又不答、並不放朕矣。
{{verse|22|69}}此後人子將坐上帝右手之權也。
{{verse|22|70}}眾曰、爾豈上帝之子乎。曰、依爾自言、朕正是也。
{{verse|22|71}}僉曰、何需另證、親口所供、吾自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眾人齊起、送基督到彼拉多、
{{verse|23|2}}遂起告之曰、遇此人攪亂百姓、禁人納稅國侯、自稱為王、即基督也。
{{verse|23|3}}彼拉多問之曰、爾豈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3|4}}彼拉多語祭司及大眾、曰、吾看此人無罪。
{{verse|23|5}}其越嚷曰、其攪亂百姓、遍猶太傳訓、始由加利利及此處也。
{{verse|23|6}}彼拉多一聽加利利、問斯人乃加利利人、否。
{{verse|23|7}}既知基督屬希羅得管轄、遂差之見希羅得、蓋希羅得當時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23|8}}希羅得見基督、欣喜不勝、因之有多聞、望觀其行神蹟、故願見之久矣。
{{verse|23|9}}遂問基督多端其無所詔也。
{{verse|23|10}}且祭司書士等立起、苦告基督、
{{verse|23|11}}惟希羅得、及其武士、忽略、戲弄基督、衣之花袍、差回彼拉多矣。
{{verse|23|12}}素彼拉多與希羅得互相仇、惟當日彼此結友矣。○
{{verse|23|13}}彼拉多召祭司官民等會、
{{verse|23|14}}語之曰、爾帶此人見我、告為亂民者、且吾當面審之、惟所告之端、不見有是過。
{{verse|23|15}}希羅得亦然、因吾差汝見希羅得、卻其不犯當死之罪也。
{{verse|23|16}}是以可責打、而放去矣。
{{verse|23|17}}蓋節期必須放一囚、
{{verse|23|18}}惟諸人一齊喊、曰、可滅此人、且放巴拉巴。
{{verse|23|19}}夫巴拉巴為城中作亂、並為兇殺、巳禁獄矣。
{{verse|23|20}}彼拉多因欲放基督、則復言眾。
{{verse|23|21}}惟僉呼喊曰、釘之十字架也、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3|22}}再三語之曰、其所行者、有何惡乎、未見其有當死罪、只可責而放之矣。
{{verse|23|23}}僉厲聲呼喊、求釘之十字架。乃此人與祭司、同聲得勝矣。
{{verse|23|24}}故彼拉多定斷、准行所求。
{{verse|23|25}}既放作亂兇殺之囚、民所求者、然隨其欲、而解基督。○
{{verse|23|26}}正將帶去、捉居哩尼人、名西門、由莊歸來者、其上置十字架、令負之跟隨基督矣。
{{verse|23|27}}且大眾人民從基督、及婦女啼哀之。
{{verse|23|28}}基督回顧之、曰、也路撒冷之女乎、勿為朕哭、乃為自巳、及子孫而哭矣。
{{verse|23|29}}因日將來、人必倒稱、石胎有福、並無生子之婦、無出乳之嬭有福矣。
{{verse|23|30}}當日人始云、山傾倒我上、討丘掩覆于我也。
{{verse|23|31}}蓋木尚青、若行是情、則木既枯、將如之何。○
{{verse|23|32}}且人帶出基督、同二罪犯、一齊受死也。
{{verse|23|33}}出到一所、名髏骨之處、在彼釘之、共同二犯、一左一右也、
{{verse|23|34}}惟基督曰、父也、赦其罪、因不知所為也。其則占卜分其衣也。
{{verse|23|35}}其民立觀、與官憲譏笑曰、他人可救、若誠基督、上帝所選者、今可自救也。
{{verse|23|36}}兵卒又戲就之、
{{verse|23|37}}遞醋曰、若乃猶太人之王、可自救也。
{{verse|23|38}}頭上有牌、以希利尼、羅馬、希伯來、三郭之文字而寫、曰、此乃猶太人之王矣。○
{{verse|23|39}}且其同釘十字架上、二犯之一、罵之曰、若乃基督、則救巳並我矣。
{{verse|23|40}}然別犯答責之曰、爾既同刑、豈不畏上帝乎。
{{verse|23|41}}夫吾該然、因吾所受、合吾所行、惟此人所行者、總無不是也。
{{verse|23|42}}便對基督曰、主、來汝國時、記念臣矣。
{{verse|23|43}}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爾必偕朕、在天樂園矣。○
{{verse|23|44}}時纔正午、全地變暗、至於未末、
{{verse|23|45}}且太陽變暗、並殿中之幃帳中間裂矣。
{{verse|23|46}}又基督大聲喊、曰、父也、兒托靈魂交父手、言畢、斷氣矣。○
{{verse|23|47}}且師帥既觀是情、則讚上帝云、此誠義人矣。
{{verse|23|48}}眾皆集觀事、既見所成則搥胸回家矣。
{{verse|23|49}}凡基督相識者、遙立、併由加利利跟隨之婦、皆視斯情矣。○
{{verse|23|50}}且有議士、名約色弗為人善義。
{{verse|23|51}}不合其謀行、本屬猶太省、亞哩馬大邑、自望神國者。
{{verse|23|52}}此人入見彼拉多、求基督身屍。
{{verse|23|53}}且將屍下來、以包布之、置之石墓、預先總無人埋之所矣。
{{verse|23|54}}當日正預備之時、近安息日矣。○
{{verse|23|55}}又有數婦、自加利利地、陪基督來從看墳墓、觀屍收葬如何、
{{verse|23|56}}方回備香料油膏、當安息日、依法歇止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七日節之初一、清早、其女來墓、帶所備之香料、且數女同來、
{{verse|24|2}}見石移去墓門。
{{verse|24|3}}遂入不見主基督之屍。
{{verse|24|4}}正為此躊躇間、卻有二人、穿光衣、侍立也。
{{verse|24|5}}婦女驚惶、而面伏地、天使曰、何尋活人在死人之中矣。
{{verse|24|6}}其不在此、乃復活起、尚在加利利時、
{{verse|24|7}}自有所詔、曰、人子必解罪人、被釘十字架死、而三日復起、斯言可記也。
{{verse|24|8}}婦女遂憶其言矣。
{{verse|24|9}}由墓歸來、與十一聖差、並凡餘人、即報知諸情矣。
{{verse|24|10}}其報聖差斯情者、乃抹大拉女、馬利亞及約亞拏、併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另有數女陪行焉。
{{verse|24|11}}然門生將斯語、以為虛誕、不信也。
{{verse|24|12}}惟彼得羅起來、走墓、屈下、看其布衣、獨放一處、遂心內為此情奇而往焉。○
{{verse|24|13}}當日其中有兩人往到一鄉、名以馬烏離也路撒冷約二三十里、
{{verse|24|14}}彼此相論、及所遇諸情。
{{verse|24|15}}正相論相語之間、卻基督本身近前同行。
{{verse|24|16}}惟二門生目迷不識之。
{{verse|24|17}}基督曰、行路相論、面帶憂色、卻乃何言。
{{verse|24|18}}其一名革流法答曰、汝也獨為客於也路撒冷、當斯日所遇之事、爾卻不知乎。
{{verse|24|19}}曰、何事。曰、論及拏撒勒之基督、其為聖主、上帝暨眾民前、言行兼能。
{{verse|24|20}}惟吾祭司、尚憲等、定之死案、釘之十字架。
{{verse|24|21}}但吾所望、將救以色列者、正斯人也。況此事成後、今乃第三日也。
{{verse|24|22}}且吾中數女、今早適墓、令我驚駭蓋其來云、
{{verse|24|23}}不遇身屍、乃見天使之狀、報基督活矣。
{{verse|24|24}}吾中數人、遂往墳墓、正遇如婦所言、惟不見基督矣、
{{verse|24|25}}基督曰、無知之輩乎.心嫚聖賢諸言、爾何不信哉。
{{verse|24|26}}基督受苦、後進其榮、豈非所宜乎。
{{verse|24|27}}且基督始論摩西、諸聖等、經文所錄指巳事者、詳細解明也。
{{verse|24|28}}既漸臨鄉、基督作狀、似要前往、
{{verse|24|29}}二門生留之曰、今巳黃昏、日將西墜、請偕我住、遂入同居矣。
{{verse|24|30}}正陪之赴宴間、基督取餅、既祝謝後、劈而與之、
{{verse|24|31}}門生之目遂開、知乃基督、惟基督離之不見矣。
{{verse|24|32}}二人相語曰、方在路間、與我相論、解諸聖錄、心內豈不熱乎。○
{{verse|24|33}}即時起程、回也路撒冷、遇其十一門生、陪諸伴侶、聚集、
{{verse|24|34}}曰、主誠復活.現與西門矣。
{{verse|24|35}}遂將路間所遇、併基督以劈餅自表之事、悉述矣。○
{{verse|24|36}}正說之間、基督立中曰、平安歸爾矣。
{{verse|24|37}}門生也卻以為看神、則可驚惶。
{{verse|24|38}}基督曰、因何慟心、因何心底掛慮乎。
{{verse|24|39}}看朕手足、正朕本身、且摸、且看、且神無骨肉、如爾自觀、朕所有也。
{{verse|24|40}}詔畢、以手足與之看也。
{{verse|24|41}}諸門生且喜、且奇、猶不敢信。後基督曰、在此有食物乎。
{{verse|24|42}}故以炙魚一分、併峰房與之、
{{verse|24|43}}遂取而食於其面前矣。
{{verse|24|44}}基督曰、素朕偕爾、常述此言、云摩西之律、聖人之書、詩經所錄、論及朕事者、皆必效驗也。
{{verse|24|45}}基督遂開其茅塞、使曉聖書矣。
{{verse|24|46}}亦曰、有斯錄載、如此基督、必當受苦、第三日自死復活、
{{verse|24|47}}致悔改之道、赦罪之理、托基督之名、可宣萬國、始由也路撒冷也、
{{verse|24|48}}夫爾等為斯情之證見也。
{{verse|24|49}}卻朕父所應承者、朕將加爾、惟爾可居也路撒冷城、待自上封權也。○
{{verse|24|50}}且基督引門生出至伯大尼、舉手祝之。
{{verse|24|51}}纔祝之間、基督離別昇天矣。
{{verse|24|52}}而僉即俯伏拜之、甚喜歸也路撒冷也。
{{verse|24|53}}恆住殿堂、頌讚、稱謝上帝矣。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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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傳福音書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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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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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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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蓋人多舉筆、述陳吾中徵驗之事、
{{verse|1|2}}按其宣道者、自始親見而傳我也。
{{verse|1|3}}亦余思想、自始盡識諸情、可一一追敘、繕達知提阿非羅仁臺。
{{verse|1|4}}致曉所學之核實也。○
{{verse|1|5}}猶太郭侯希羅得年間、有祭司、屬亞庇亞之班、名撒迦哩亞、其妻係亞崙之族、名以利沙百。
{{verse|1|6}}兩人在上帝、前並義、凜行上主之諸律例法度、而無可責也。
{{verse|1|7}}然以利沙百石胎、兩人老年無子矣。
{{verse|1|8}}適纔撒迦哩亞依其祭祀班列、在上帝前
{{verse|1|9}}照祭司規矩、掣籤焚香、入上主之殿矣。
{{verse|1|10}}正焚香之間、眾民在外祈禱。
{{verse|1|11}}有上主之使出現、竚香壇之右也。
{{verse|1|12}}撒迦哩亞見之、惶佈畏懼。
{{verse|1|13}}惟天使曰、撒迦哩亞勿懼、所祈得應、又汝婦以利沙百將生一子、名稱約翰。
{{verse|1|14}}緣此爾必欣喜、及因其生、多人必樂也。
{{verse|1|15}}蓋在上帝面、此子必大興、飲戒酒釀、自出母胎、滿於聖神也。
{{verse|1|16}}且令以色列多人、歸順上主、其上帝矣。
{{verse|1|17}}其子將受以利亞之神德、主前行、使父心歸子、令逆者順義人之慧、及預備上主修正之民矣。
{{verse|1|18}}撒迦哩亞謂天使曰、我為老人、本婦年邁、故此事焉能知哉。
{{verse|1|19}}天使答曰、吾乃伽伯烈侍上帝面前、今奉差言爾、又將斯嘉音報爾、
{{verse|1|20}}此言屆期必成、但爾不信、故必喑啞不能出言、待此事效驗之日矣。
{{verse|1|21}}且民等待撒迦哩亞怪其久留殿堂、
{{verse|1|22}}既出不能言、只點指住啞、故民知堂裏、必有見啟也、
{{verse|1|23}}職事期日既滿、即歸本家矣。
{{verse|1|24}}此日後、其妻以利沙百懷孕、自隱五月云、
{{verse|1|25}}當日上主垂顧我、以除人中所受凌辱、故行我如此也。○
{{verse|1|26}}於六月、天使伽伯烈奉上帝之差、往加利利省、拏撒勒邑、
{{verse|1|27}}見一閨女、名馬利亞、其女聘許大辟之族、名約色弗也。
{{verse|1|28}}天使進曰、慶賀寵女、上主偕爾、萬女之中、爾有福矣。
{{verse|1|29}}女見之、聞言慟心、暗想、此慶賀何意。
{{verse|1|30}}天使曰、馬利亞勿懼、爾蒙上帝恩典、
{{verse|1|31}}卻身胎將懷孕、生子、名稱耶穌、
{{verse|1|32}}其子必成大、稱至上者之子、且上主上帝將封之祖大辟之位、
{{verse|1|33}}永治也哥伯之族、即其國靡暨矣。
{{verse|1|34}}馬利亞遂謂天使曰、吾未認夫、則此事如何。
{{verse|1|35}}天使答曰、聖神必降臨汝、又至上者之德、將庇蔭爾、故所生之聖者、可稱上帝之子矣。{{批|是說 聖神上帝降臨他非是說 聖神上帝入他腹成孕爲人也須知欽此}}
{{verse|1|36}}卻爾親女以利沙百、老年亦懷孕、雖稱石胎、今受孕六月。
{{verse|1|37}}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38}}馬利亞曰、卻上主之婢在此、幸成依汝言焉、天使遂離之去、○
{{verse|1|39}}當日馬利亞起身、急往山地、至猶太省之邑、
{{verse|1|40}}進撒迦哩亞之屋、慶賀以利沙百。
{{verse|1|41}}且以利沙百一聞馬利亞慶賀、胎裏之胚踴躍、便以利沙百感於聖神、
{{verse|1|42}}興聲誦曰、萬女之中、爾有福矣。爾胎之胚、亦有福矣。
{{verse|1|43}}主母臨余、為何成乎。
{{verse|1|44}}蓋耳聞慶賀之聲、胎內胚踴躍。
{{verse|1|45}}上主應承、必有效驗、故爾信者正有福矣。
{{verse|1|46}}馬利亞曰、吾心大讚上主、
{{verse|1|47}}吾神欣喜為我救主上帝。
{{verse|1|48}}因上主垂顧其婢之卑微、卻今後萬世、必稱我有福也。
{{verse|1|49}}夫全能之主、以大情施我、厥名為聖。
{{verse|1|50}}主憫敬畏之者、永世相繼。
{{verse|1|51}}主手表德、又散心志驕者、
{{verse|1|52}}廢諸雄能除位、舉諸謙遜。
{{verse|1|53}}將好物滿其饑乏、空棄富飫。
{{verse|1|54}}主記慈悲、佑扶其臣以色列人、
{{verse|1|55}}以成所言吾祖亞伯拉罕、併其後裔、奕世無暨。○
{{verse|1|56}}夫馬利亞偕住三月、後回本家矣。○
{{verse|1|57}}以利沙百身孕臨月、則生一子。
{{verse|1|58}}親鄰聞上主最慈悲之、則與之同樂也。○
{{verse|1|59}}適子生八日、其來行周割之禮、則借父名、表子撒迦哩亞。
{{verse|1|60}}母答曰、不可、乃名之約翰。
{{verse|1|61}}曰、爾親戚間、無稱此名、
{{verse|1|62}}遂招父親、要表何名。
{{verse|1|63}}父索文牌、書曰、當名約翰。即眾奇。
{{verse|1|64}}隨即口開舌解、誦讚上帝。
{{verse|1|65}}而圍居各人畏懼、及此諸事、聞揚遍猶太山地。
{{verse|1|66}}凡聽之者、銘諸心裏、云、此子將何成哉。且上主之手祐之。○
{{verse|1|67}}父撒迦哩亞感於聖神、
{{verse|1|68}}預誦云、上主以色列人之上帝、垂顧拯救其民、故當讚美矣。
{{verse|1|69}}其為我舉救之角、在其臣大辟之族、
{{verse|1|70}}依主用自開闢聖先知師之口所云.
{{verse|1|71}}必救我脫對敵諸恨我之手。
{{verse|1|72}}其憐憫我祖、銘記聖約、
{{verse|1|73}}與吾祖亞伯拉罕發誓、可賜也。
{{verse|1|74}}救我脫敵手、可安心事之、
{{verse|1|75}}平生虔心行義、在上主面矣。
{{verse|1|76}}夫此吾兒、必稱至上主之聖人、行上主之面前、以造其路。
{{verse|1|77}}報民可得救援、罪赦、
{{verse|1|78}}賴上帝之憐憫顧我、令日曉供照、
{{verse|1|79}}發光、坐暗地住死冥之處者、引我脚履行平安之路矣。○
{{verse|1|80}}惟其子約翰身長、神能、野住、待其出現、以色列民中之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時遇奧古士闍郭侯、有降令、令天下具籍也。
{{verse|2|2}}卻居哩扭為敘哩亞、總制之時、斯具籍始行焉。
{{verse|2|3}}眾往上籍、各人赴本邑也。
{{verse|2|4}}且約色弗原屬大辟宗族、故離加利利地拏撒勒邑、歸猶大地、赴大辟本城、名伯利恆。
{{verse|2|5}}帶同所聘之妻、馬利亞、尚懷孕者、偕上籍也、
{{verse|2|6}}正寓彼間、身孕臨月、
{{verse|2|7}}隨生冢子、因客店無閒處、故包裹放槽裏、○
{{verse|2|8}}該地有牧者、在野、夜守群畜。
{{verse|2|9}}忽上主之使臨、上主之榮光燿之、胥震慴不勝、
{{verse|2|10}}天使曰、勿懼也、卻吾報爾大喜之嘉音、關涉庶民者、
{{verse|2|11}}即今日為爾有生、在大辟之邑、救世主基督矣。
{{verse|2|12}}且爾可見嬰兒包裹卧槽、是為記號矣、
{{verse|2|13}}率然大眾天軍偕天使、頌讚上帝、云、
{{verse|2|14}}天上榮歸、上帝、在地太平、人間恩和矣。○{{批|今日應騐矣欽此}}
{{verse|2|15}}適天使歸天畢、牧人相談云、莫若赴到伯利恆邑見上主所啟適遇之情也。
{{verse|2|16}}遂急來見馬利亞、及約色弗、而嬰卧在槽。
{{verse|2|17}}見畢、遂布揚所示之為此子之詞、
{{verse|2|18}}凡聽牧者之言、無不駭愕。
{{verse|2|19}}惟馬利亞存諸情、思之心內、
{{verse|2|20}}夫牧者、按所謂之緣見聞諸情、稱讚上帝且回也。○
{{verse|2|21}}子生八日後、就受斷勢皮禮、稱名耶穌、即未降胎之先、天使之表名也。○
{{verse|2|22}}且其淨之日既滿、依摩西之法、遂帶孩上也路撒冷以獻之上主、
{{verse|2|23}}按上主之例所錄云、凡開胎男子、稱為上主之聖者也、
{{verse|2|24}}又循上主例云、設祭、即一雙班鳩、或兩鴿子矣。
{{verse|2|25}}卻在也路撒冷有一人名西門、為人公義敬虔、感於聖神、望以色列民之安慰也。
{{verse|2|26}}此人奉聖神之啟示、云、未死之前、必見上主之基督也。
{{verse|2|27}}纔基督雙親帶孩來、欲遵例而行、卻西門感神入殿、
{{verse|2|28}}遂抱孩子、祝謝上帝云、
{{verse|2|29}}主也、按照所言、放臣安然逝矣。
{{verse|2|30}}因親眼得見救主、
{{verse|2|31}}上帝所設萬民面前、
{{verse|2|32}}即光照異族、榮耀以色列民也。
{{verse|2|33}}夫約色弗與基督之母、為所論及之情、駭異。
{{verse|2|34}}但西門祝嘏之、對其母馬利亞曰、夫此子將立以興敗以色列多人、為辯駁之號、
{{verse|2|35}}又以露明人多之心念焉、而汝心腸、必痛、如劍刺之焉。
{{verse|2|36}}亦有聖婦法伮耳之女、名亞拏屬亞沙之族、年老、從童身時、配夫七年、
{{verse|2|37}}後為寡婦、有八十四歲、不離殿堂、乃持齋祈禱、日夜奉事也矣。
{{verse|2|38}}夫彼纔近來、亦稱謝上主、而通也路撒冷、與凡人望救敘言是情也。○
{{verse|2|39}}基督雙親、循主律例、既行諸情、遂回加利利、至本邑拏撒勒也。
{{verse|2|40}}嬰兒基督生長、神加力滿智慧、沾上帝恩焉。○
{{verse|2|41}}每年逾越節時、雙親赴也路撒冷、
{{verse|2|42}}基督十二歲紀、大家詣也路撒冷、遵行瞻規也。
{{verse|2|43}}節日已滿、正欲回家、孩子基督尚留也路撒冷、惟約色弗兼母不知之、
{{verse|2|44}}想必陪同行者、逐行一日路程、訪問親戚朋友尋之。
{{verse|2|45}}既尋不着、返也路撒冷覓之。
{{verse|2|46}}適三日後、遇基督在殿、坐學士之中、聽問之也矣。
{{verse|2|47}}凡聞之者、奇其聰明、對答。
{{verse|2|48}}雙親見之、亦駭異矣、其母曰兒也。何待吾如是、爾父並我、憂然尋爾矣。
{{verse|2|49}}基督曰、何必尋兒、豈不知兒必理父事平。
{{verse|2|50}}惟其不通所語之言、
{{verse|2|51}}但其母以斯言悉存心焉。
{{verse|2|52}}基督偕降到拏撒勒邑、孝順雙親、且基督越長越睿、愈受上帝並人之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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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提庇流郭侯、十五年、本底阿 彼拉多為猶太總制、希羅得為加利利公侯、其弟非立為以土哩、及特喇哥尼底公侯、且呂撒尼亞為亞庇利尼之公侯也、
{{verse|3|2}}又亞拏士及該亞法為祭司元魁。當時在野、撒迦哩亞之子、約翰、蒙上帝之啟、
{{verse|3|3}}巡沿約耳但河、四方、教人悔罪、受浸禮、致獲赦罪。
{{verse|3|4}}按先知之師、以賽亞之錄云、野外有叫呼之聲、云便備主道、修正其徑、
{{verse|3|5}}填塞諸谷、倒下各山嶺、正直其灣曲、使嵁巖平坦、
{{verse|3|6}}且萬人必見上帝拯救也。○
{{verse|3|7}}且約翰既見眾庶出來、欲領浸禮、則曰、噫、毒蛇之類乎、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可結堪當悔罪之菓、並勿始心內云、亞伯拉罕乃我父蓋我告爾、上帝能由此石、起雅伯拉罕之子。
{{verse|3|9}}然今斧置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0}}其民問曰、吾當何行哉。
{{verse|3|11}}曰、有雙衣者、分其無衣、有食物宜行亦然、
{{verse|3|12}}遂有稅吏來領浸禮云、師吾當何行哉。
{{verse|3|13}}曰、勿額外勒索也。
{{verse|3|14}}兵卒又問曰、我當何為哉。曰、勿強迫人、勿誣陷人、所得錢糧、可以為足心。
{{verse|3|15}}且民望眾心、思及約翰為基督否、
{{verse|3|16}}約翰對眾曰、吾即以水行浸禮、惟有將來者、能超於我也、其鞋之帶、吾不堪解、彼將以上帝、聖神並以炎行其禮也、
{{verse|3|17}}其手執簸箕、盡淨其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8}}約翰另以多理教勸民矣。○
{{verse|3|19}}適公侯希羅得既娶希羅底亞、即弟非立之婦、故約翰諫諍亦責其諸惡行。
{{verse|3|20}}惟希羅得更為放肆禁約翰下監。○
{{verse|3|21}}眾民領浸畢、基督亦領浸禮。正祈禱之間、卻天開、
{{verse|3|22}}又聖神身狀如鴿、降臨基督、自天亦有聲、云、爾乃朕愛之子、朕所悅意矣。○
{{verse|3|23}}當下基督始近三十歲、即忖度見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
{{verse|3|24}}希利之子、希利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利未乃麥居之子、麥居乃雅拏之子、雅拏乃約色弗之子、
{{verse|3|25}}約色弗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亞摩士之子、亞摩士乃拏弘之子、拏弘乃以士利之子、以士利乃拏居之子、
{{verse|3|26}}拏居乃馬押之子、馬押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西米之子、西米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猶大之子、
{{verse|3|27}}猶大乃約亞拏之子、約亞拏乃哩撒之子、哩撒乃鎖羅巴別之子、鎖羅巴別乃撒拉帖之子、撒拉帖乃尼哩之子、
{{verse|3|28}}尼哩乃麥居之子、麥居乃亞底之子、亞底乃歌三之子、歌三乃耳摩但之子、耳摩但乃耳之子、
{{verse|3|29}}耳乃約西之子、約西乃以利以設之子、以利以設乃約琳之子、約琳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
{{verse|3|30}}利未乃西面之子、西面乃猶大之子、猶大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約南之子、約南乃以利亞金之子、
{{verse|3|31}}以利亞金乃米利亞之子、米利亞乃買南之子、買南乃馬大太之子、馬大太乃拏單之子、拏單乃大辟之子、
{{verse|3|32}}大辟乃也西之子、也西乃阿別之子、阿別乃破亞斯之子、破亞斯乃撒門之子、撒門乃拏遜之子、
{{verse|3|33}}拏遜乃亞米拏達之子、亞米拏達乃亞蘭之子、亞蘭乃以士崙之子、以士崙乃法哩士之子、法哩士乃猶大之子、猶大乃雅哥伯之子、
{{verse|3|34}}雅哥伯乃以撒之子、以撒乃亞伯拉罕之子、亞伯拉罕乃提喇之子、提喇乃拏鶴之子、
{{verse|3|35}}拏鶴乃西鹿之子、西鹿乃流之子、流乃比列之子、比列乃以伯耳之子、以伯耳乃撒拉之子、
{{verse|3|36}}撒拉乃該南之子、該南乃亞法撒之子、亞法撒乃閃之子、閃乃挪亞之子、挪亞乃拉滅之子、
{{verse|3|37}}拉滅乃米土撒拉之子、米土撒拉乃以諾之子、以諾乃雅烈之子、雅烈乃馬利列之子、馬利列乃該南之子、
{{verse|3|38}}該南乃以哪士之子、以哪士乃設之子、設乃亞坍之子、亞坍乃上帝之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滿感於聖神、由約耳但河歸、被神引到曠野。
{{verse|4|2}}四十日間、為魔鬼誘惑、當日無食、期滿覺餓。○
{{verse|4|3}}魔鬼謂之曰、爾若上帝之子、則命此石化餅。
{{verse|4|4}}基督詔曰經云、人得生不獨以餅、乃以上帝之聖旨也。○
{{verse|4|5}}魔鬼引之登高山、霎時指看天下諸郭、
{{verse|4|6}}鬼曰此諸權勢、及其榮花、吾將給爾、蓋我受托任意給人、
{{verse|4|7}}倘爾俯伏拜我、即盡歸爾矣。
{{verse|4|8}}基督詔曰、惡敵退後、經云、當拜上主爾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9}}魔鬼遂引基督上也路撒冷、置之殿頂、曰、爾若上帝之子、自投下來、
{{verse|4|10}}蓋經有云、其必囑其天使看顧汝、
{{verse|4|11}}以手扶爾、恐足撞石也。
{{verse|4|12}}基督詔曰、經亦有云、勿試上主爾上帝矣。{{批|太兄是說 勿試 上帝非是說 己是上帝也須知 欽此}}
{{verse|4|13}}魔鬼悉誘惑畢、暫時離之也。○
{{verse|4|14}}且基督感於聖神之德、歸加利利地、其名揚四方。
{{verse|4|15}}適公學傳教、被眾讚美也。○
{{verse|4|16}}竟到拏撒勒即幼育之處、纔安息日、仍舊進公學、且起來讀書也。
{{verse|4|17}}人給之聖人、以賽亞之書。既披書、看有錄云、
{{verse|4|18}}上主聖神臨我、因將香油抹我、特為傳道與窮民矣、其遣我醫痊傷心者。
{{verse|4|19}}報虜者可釋、令瞽者復見、放傷痍者、宣上主之禧年、等言。
{{verse|4|20}}基督捲書、交吏坐下、在公學眾人注目睹之。
{{verse|4|21}}遂開言曰、今日、汝耳中徵驗此經書矣。
{{verse|4|22}}僉証奇所出其口之恩言、曰、此豈非約色弗之子乎。
{{verse|4|23}}基督曰、爾果然有此俗語、醫生自醫。凡所聞知迦百拏翁邑所行、本鄉亦行之焉。
{{verse|4|24}}又曰朕誠詔爾、聖賢在本鄉無體面焉。
{{verse|4|25}}朕誠詔爾、昔以利亞之時、三年六月、天閉又遍地大饑荒之際、以色列地寡婦最多。
{{verse|4|26}}然以利亞奉差、非往助他、乃往西頓地、撒粒大邑、助彼處之寡婦也、
{{verse|4|27}}當聖人、以利沙之時、以色列地、痲病多也、然則其中者、除敘哩亞人、拏慢無人得淨。
{{verse|4|28}}既聞斯言、在公學眾人、大怒。
{{verse|4|29}}遂起逐基督出邑、且彼邑建置巖險之處、故欲牽基督到坡、摔倒下來。
{{verse|4|30}}惟基督通行其間而往焉。○
{{verse|4|31}}遂來加利利之省邑、名迦百拏翁、適安息日教之。
{{verse|4|32}}因其言有能、民奇其道也。
{{verse|4|33}}在公學內有人犯污鬼、厲聲喊曰、
{{verse|4|34}}鳴呼、拏撒勒人.基督、吾與爾何干、爾豈非來敗我乎、吾知爾誰、即上帝之聖者也。
{{verse|4|35}}基督叱鬼曰、緘口而出、鬼推倒其人、在中間、遂出、並不害之也。
{{verse|4|36}}諸人愕然、相語曰、此何道也、因以權能叱污鬼、而鬼遂出矣。
{{verse|4|37}}故其名揚該地四方也。○
{{verse|4|38}}既起離公學、入西門之家、遇西門岳母有瘧病甚重、有人為女求之。
{{verse|4|39}}且基督立其上、禁斥瘧病、就止婦隨起服事之也。○
{{verse|4|40}}正日落時、凡有雜病症者、帶同就基督、一一按手、而醫之矣。
{{verse|4|41}}有鬼出、多人喊曰、爾乃基督上帝之子也。因鬼知自乃基督、基督禁之、不准之言也。
{{verse|4|42}}天明基督出往野地、民尋就之、強留不容之往也。
{{verse|4|43}}基督曰、朕當宣講神國福音之道於他邑、緣此朕特奉差矣。
{{verse|4|44}}故傳教於加利利諸公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眾擠擁、願聽神道、基督竚在其尼撒烈湖濱。
{{verse|5|2}}見湖邊二舟、漁翁不在、乃出洗網。
{{verse|5|3}}其一舟屬西門、惟基督登之、請撐略離岸、遂坐舟中、教民焉。
{{verse|5|4}}講畢、謂西門曰、移出深水、拋網捕魚也。
{{verse|5|5}}西門答曰、先師、吾終夜苦勞、而無所得、卻循汝命、吾即拋網。
{{verse|5|6}}作此包魚甚多、網破、
{{verse|5|7}}故招別舟夥來幫、遂來且滿二舟、幾乎沉矣。
{{verse|5|8}}西門 彼得羅見此、俯伏基督膝下、曰、請主去臣乃罪人也。
{{verse|5|9}}蓋西門與諸伴侶見捕之魚多、無不吃驚也。
{{verse|5|10}}且西門之夥、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亦駭愕焉。基督諭西門曰、勿懼、從今以後、爾可取人也矣。
{{verse|5|11}}既拉舟岸上、遂棄諸物、而從基督矣。○
{{verse|5|12}}適因基督在某邑、卻有一人、渾身痲瘋、既見基督俯伏求曰、若主肯為能淨潔吾矣。
{{verse|5|13}}基督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為淨、痲瘋就淨矣.
{{verse|5|14}}基督禁之、勿告人知、乃遵摩西之例、往見祭司、為淨潔設祭物、與之立憑據矣。○
{{verse|5|15}}然基督名聲越揚、又郡眾集聽、及為之得醫其病也。
{{verse|5|16}}是以基督避野祈禱也。○
{{verse|5|17}}一日基督教訓、卻有法利西徒、教法師等、自加利利諸邑、及猶太省、併也路撒冷等處來傍坐、乃上主施德、醫之。
{{verse|5|18}}卻有某人扛癱瘋卧床、尋路入內、置基督之前.
{{verse|5|19}}但稠眾聚集、無由可進、遂上屋頂、直由瓦蓋、連褥縋下中間、基督面前也。
{{verse|5|20}}基督見其有信德、則謂之曰、人歟爾.罪巳見赦矣。
{{verse|5|21}}當時書士法利西徒等、起論云、此妄說之人、孰乎、除上帝之外、誰能赦罪乎。
{{verse|5|22}}基督看破其心念、詔之曰、爾等心裏有何論哉。
{{verse|5|23}}言罪見赦、或言起行、何一更易乎。
{{verse|5|24}}然欲令爾知、人子在世有能赦罪、則詔癱瘋者曰、朕命爾起、取褥回家矣。
{{verse|5|25}}病人隨起、其人面前、取所卧之物回家、稱譽上帝也。
{{verse|5|26}}眾人驚駭、頌讚上帝、滿心畏懼云、今日見奇事也。○
{{verse|5|27}}斯後基督出行、見稅吏、名利未坐在稅館、詔之曰、從朕。
{{verse|5|28}}遂起來、棄諸物從之。
{{verse|5|29}}且利未在本家設大筵、請基督稅吏與他眾多同席焉。
{{verse|5|30}}且書士與法利西徒、怨基督之門生曰、爾等與稅吏惡流等、同飲食如何。
{{verse|5|31}}基督詔云、無恙之人、不須醫生、乃有病者須用之焉。
{{verse|5|32}}朕來、非招義人悔罪、乃招惡人悔罪也。
{{verse|5|33}}然或問基督曰、約翰門生屢次守齋念經、法利西徒亦然、但爾門人飲食何也。
{{verse|5|34}}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何能使之禁食、其日。
{{verse|5|35}}將來、遷移新郎、當日可戒食也。
{{verse|5|36}}基督以比喻、詔之曰、人補舊衣、不用新布、恐新布爛衣、新舊不合也。
{{verse|5|37}}亦無人裝新油、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其囊、油漏囊亦敗矣。
{{verse|5|38}}但新油裝新囊、兩者兼全矣.
{{verse|5|39}}並無人食舊油、即求新、曰、舊者尤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當瞻禮初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摘禾穗、手搓而食之。
{{verse|6|2}}法利西數人曰、當安息日、行非宜者、何也。
{{verse|6|3}}基督詔曰、爾豈未讀、大辟與其從人饑時、所為之事乎、
{{verse|6|4}}即入上帝之殿、取食桌上之餅、亦交從人食、但此餅、除非祭司、他人不宜食也、
{{verse|6|5}}又詔曰、人之子亦主安息日矣。○
{{verse|6|6}}再遇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有人右手衰。
{{verse|6|7}}書士法利西人等窺之、當安息日、可醫人否、欲借故罪之也。
{{verse|6|8}}基督既知其心念、詔手衰之人曰、起立中間、即起立、
{{verse|6|9}}基督詔之曰、請問一句、當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何一為宜也。
{{verse|6|10}}基督周顧諸位、詔其人曰、伸手、遂伸之、且手醫痊如他手焉。
{{verse|6|11}}僉滿心猖狂、相謀、何加基督。○
{{verse|6|12}}當日遇基督登山祈禱、終夜在彼、祈求上帝。
{{verse|6|13}}天明、招門生、選十二人亦稱為聖差、
{{verse|6|14}}即西門亦名彼得羅、暨兄安得烈 也哥伯並約翰 非立、與巴多羅買、
{{verse|6|15}}馬太與多馬、亞勒非之子、也哥伯與西門亦稱熱心。
{{verse|6|16}}也哥伯之弟、猶大士與賣師者迦掠之人、猶大士也。
{{verse|6|17}}夫十二人陪行下山、竚於平地、群門生侍側、大眾人民、自猶太四方、也路撒冷 土羅 西頓海濱等處、來聽其教、求醫其症、
{{verse|6|18}}並受污鬼之苦、亦得醫。
{{verse|6|19}}因基督、出靈德、悉醫諸人、故大眾求摸之也。○
{{verse|6|20}}基督舉目、望門生、曰、貧者獲祝福矣。因神國歸爾也。
{{verse|6|21}}現餓者獲祝福矣、因後飽足也。現哭者獲祝福矣。後將喜笑也。
{{verse|6|22}}爾緣人之子、被人怨恨、絕交、詈罵、揚惡、名可祝福矣、
{{verse|6|23}}當日喜歡跳躍、因爾在天、可得厚賞。昔其祖宗待其聖賢者、正如是也、
{{verse|6|24}}惟禍哉富者、因享過安慰矣。
{{verse|6|25}}禍哉飫者、蓋爾將餓也。禍哉今笑者、蓋爾將哀哭也。
{{verse|6|26}}為眾人稱羡者、有禍矣、昔其祖宗稱羡偽師者、正如是也。
{{verse|6|27}}惟朕詔爾聽敵爾者好之、恨爾者施恩、
{{verse|6|28}}咒爾者祝之、譭謗爾者代之祈禱也。
{{verse|6|29}}有掌右臉者、更轉左臉也。奪爾袍者、毋禁、另取衣也。
{{verse|6|30}}凡求爾者予之、搶爾物者、勿再討也。
{{verse|6|31}}欲人行諸巳者、正如是行與人也。
{{verse|6|32}}獨愛所愛爾者、有何感恩哉、蓋罪人亦愛所愛巳者也。
{{verse|6|33}}施仁爾者、止施仁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行如是焉。
{{verse|6|34}}但望復還者、只管借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借與惡流、以一均望復收焉。
{{verse|6|35}}然愛爾仇施善、借去、不顧復收、則爾得、厚賞也、且爾將為至上者之子類、蓋上帝亦慈負恩惡毒之人。
{{verse|6|36}}故必行慈悲如天父慈悲焉、
{{verse|6|37}}爾勿擬人、則人不擬爾、爾勿罪人、則人不罪爾、必赦、而汝見赦也。
{{verse|6|38}}爾當予人、則人予爾寬量內涵實充滿溢外、人將送爾襟內、蓋爾所量給人、人一均量給爾也。
{{verse|6|39}}基督言比喻曰、瞽人豈能引瞽人乎、豈非兩者、同落溝乎。
{{verse|6|40}}門生非超於師、但凡德全者、可得如師焉。
{{verse|6|41}}兄眼有片木、爾能看出、惟本眼有木頭、爾不知乎。
{{verse|6|42}}安敢謂兄云、兄也、容拔出眼內片木、卻不看本眼有木頭。噫、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木頭、後可看拔兄眼內之片木矣。
{{verse|6|43}}結惡菓者、非善樹也、結善菓者、非惡樹也、
{{verse|6|44}}蓋以所結之菓、各樹辨明矣、人由荊棘不摘無花菓、由莿叢不得葡萄子。
{{verse|6|45}}善人由心內積善、取出善事、惡人心內積惡、露出惡事、蓋心所積餘、其口隨言也。
{{verse|6|46}}因何稱朕主也、主也、而不遵朕所言哉。
{{verse|6|47}}凡就朕聽朕言而遵行、朕指爾知、其人像似何哉、
{{verse|6|48}}正如建屋之人、掘深置基磐上、迄洪水溢漲橫流、撞屋不動、因基在磐上、不能動之也。
{{verse|6|49}}但聽道而不遵行者、如人、不置基而建屋土上、而河橫流撞之、隨傾倒、併其屋之敗壞者大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降諸詔畢、與民人聽、遂進迦百拏翁邑。
{{verse|7|2}}有師帥特愛之僕染病臨死、
{{verse|7|3}}聞知及基督、則遣猶太人長老、求之來醫僕也。
{{verse|7|4}}長老就基督懇求曰、此人堪當主可施行。
{{verse|7|5}}蓋其慈我民為我建公學也。
{{verse|7|6}}且基督陪往、離屋不遠、師帥差友、奏之曰、勿煩主臨卑舍、臣所不堪當.
{{verse|7|7}}故此以自亦不為堪當、就主、但主諭一句、本僕即痊矣。
{{verse|7|8}}蓋我乃人屬權、亦管兵卒、令一人去、即去、招他人來、就來、諭僕行此、隨行之也。
{{verse|7|9}}基督聽此、奇異、轉身顧眾從之者曰、朕詔爾知、連以色列民中、朕未見如此大信德也。
{{verse|7|10}}奉差人回家、遇素有病之僕、巳痊矣。○
{{verse|7|11}}次日遇基督進邑、名曰拏隱門生之人、多並大眾陪行焉。
{{verse|7|12}}方近城門、卻有扛出死人、其母寡婦、單生此子、且邑、郡眾陪行也。{{批|是說 上帝照臨其民故差 太聖人非是說 太兄即 上帝也須知欽此}}
{{verse|7|13}}主見寡婦憐之即曰、勿哭。
{{verse|7|14}}就來近前、撫棺、扛者止步、遂言曰、小子朕諭汝起來、
{{verse|7|15}}死者即起、而始言、遂以子交母也。
{{verse|7|16}}僉慞惶、頌讚上帝云、大聖人興起我中、又上帝照臨其民也。
{{verse|7|17}}且基督之名聲揚猶太全地及遍四方也。○
{{verse|7|18}}夫約翰之門人、以此諸情報師。
{{verse|7|19}}故約翰招二門人差到基督奏曰、當來之人或係主或必待他人乎。
{{verse|7|20}}其人至曰、行浸禮師約翰、遣我問所當來者抑主乎、抑候別人乎。
{{verse|7|21}}當時基督醫多人雜症病疾、逐邪鬼、賜瞽人多得見。
{{verse|7|22}}後基督詔之曰、且報回約翰所見聞之事、瞽者得見、跛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傳福音之道、
{{verse|7|23}}但凡為朕不見怪者、有福矣。
{{verse|7|24}}約翰使者既回、基督始詔眾、指約翰云、爾出野、欲看何哉、豈欲看風動葦乎。
{{verse|7|25}}然爾出外、欲看何哉、人穿柔輕裘乎、但衣花安逸者、住在侯衙也。
{{verse|7|26}}然爾出外、欲看何哉、聖賢乎、是也、朕又詔爾、超於聖賢也。
{{verse|7|27}}經云卻朕遣本差、行爾面前、為汝前造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7|28}}朕且詔爾、婦女所生、聖賢之中、莫大於行浸禮師約翰也、但神國內之至賤者、貴於約翰也。
{{verse|7|29}}庶民稅吏等、素領約翰浸禮者、聽此、即表上帝之義也。
{{verse|7|30}}但法利西徒教法師等、將為自所有上帝之旨棄之、並不受約翰之浸。
{{verse|7|31}}主曰、此世之人、將何比之、又以何物、可較之哉。
{{verse|7|32}}其似孩兒坐市、互相喚呼云、吾噴笛簫、而汝不跳、吾唱悲、而汝不哭。
{{verse|7|33}}蓋行浸禮師約翰來、不食餅、不飲湯、則說其犯鬼也。
{{verse|7|34}}人子來、又食又飲、即云、看貪食、好飲之徒、稅吏惡流之友也。
{{verse|7|35}}惟睿智人、悉昭彰智理也。○
{{verse|7|36}}有法利西人、請基督食宴、基督遂進法利西屋、坐宴焉、
{{verse|7|37}}卻城中一婦素有罪、既知基督坐宴、於法利西人家、即帶玉盒、內有香油。
{{verse|7|38}}侍基督脚後啼哭、始淚洗脚、以首髮拭之、後親嘴其足、以香油抹之焉。
{{verse|7|39}}夫請基督之法利西人、見此暗想道若是人乃先知之師、則此婦一摸、必知是誰、又何等之人、蓋婦係罪矣。
{{verse|7|40}}基督詔曰、西門朕有一事詔汝。曰、先生、請言也。
{{verse|7|41}}曰、或債長有二人欠債、一欠五十兩、一欠五兩。
{{verse|7|42}}既無錢可填、就寬免二人。今二人之中、誰切愛之、請教。
{{verse|7|43}}西門奏曰、諒免多者、愛多也、曰、所擬是也。
{{verse|7|44}}遂回顧婦、詔西門曰、爾看斯婦乎、朕入汝屋、水以洗脚、爾不供給、惟女以淚洗脚、以首髮拭之。
{{verse|7|45}}爾未親嘴朕、惟女自入來、嘴脚不巳、
{{verse|7|46}}爾以油未傅朕首、惟此女以香油傅朕脚矣。
{{verse|7|47}}是故朕詔汝云、女痛愛、故蒙赦多罪、惟少見赦者、亦少愛也。
{{verse|7|48}}且詔婦曰、爾罪見赦矣。
{{verse|7|49}}同宴者始暗想道、此何人哉、可恕人罪乎。
{{verse|7|50}}惟基督詔女云、爾有信德、則得救、可安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此後、基督巡、行諸鄉邑、傳宣神國福音之道、並十二門生偕之。
{{verse|8|2}}亦有數女、素染病犯邪鬼、今巳得痊、即有抹大拉女、馬利亞、由此女逐出七鬼、
{{verse|8|3}}又古薩之妻、約亞拏此古薩乃希羅得之管事者、併蘇散拏另有多婦、皆以家業服事基督矣。○
{{verse|8|4}}大眾由諸邑、聚會、就基督遂以比喻詔、
{{verse|8|5}}曰、播種者出以播種、正播之間、有種落路傍、為人踏之、且天空之鳥盡吞矣。
{{verse|8|6}}有種落石地者、因無濕氣、一萌就枯。
{{verse|8|7}}有種落棘中者、而棘同發、壓覆其苗矣。
{{verse|8|8}}有種落好地者、遂生且結實、有百倍矣。既言是情、則呼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8|9}}門生問曰、是比喻何解。
{{verse|8|10}}曰、神國之秘密、賜爾可識、惟教他人、上用比喻、使看不見、聞不通也。○
{{verse|8|11}}夫比喻之解乃如是、種者神道也。
{{verse|8|12}}種落路傍者、乃人聽道、則魔鬼來、奪道出心、恐信而得救也。
{{verse|8|13}}種落石地者、乃人聽道、喜接之、惟自內無根、故暫時信從、陷誘惑時背道矣。
{{verse|8|14}}種落棘中者、乃人聽道、遂往、被今生之掛慮、財帛宴樂等、壓覆其道、結菓不成就也。
{{verse|8|15}}種落好壤者、乃人聽道、接之善良心內、既久忍耐、則結實矣。○
{{verse|8|16}}人點燭不遮之以器、並不放之於床下、乃插臺上、則入者可見光也。
{{verse|8|17}}無所隱微、而不顯明、無所藏密、而不發覺露出也。
{{verse|8|18}}是以謹慎聽道、蓋凡有者、可給與之、但凡無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8|19}}基督母親同兄弟就之、因稠眾在不得近矣。
{{verse|8|20}}或奏之曰、慈母兄弟外立、欲見師。
{{verse|8|21}}基督詔曰、聽神道、且行之者、正朕母及兄弟也。○
{{verse|8|22}}當日、遇基督偕門生上船、詔之曰、且渡湖矣就往。
{{verse|8|23}}駕船之間、基督安睡、湖面大風驟起、遂波浪滿船、臨危矣。
{{verse|8|24}}門生來醒之、曰先師、先師、吾等將亡、基督遂起、責風水浪、遂止靜矣。
{{verse|8|25}}則詔門生曰、爾信德何哉、僉驚訝、相語曰、能諭風飭水、皆遵、是何人哉。○
{{verse|8|26}}抵加利利對面、即伽大喇地、
{{verse|8|27}}正出上岸、遇一人由城而來、久犯邪鬼類、不穿衣居家、乃住墓中矣。
{{verse|8|28}}既見基督呼伏拜之大聲喊曰、至上帝之子基督乎、吾與爾何干、余求爾、勿酷刑我矣。
{{verse|8|29}}蓋基督曾飭污鬼出是人矣。且此鬼屢次扭之、雖用桎梏鐵鍊、綁縛、一切破碎、被鬼逐野、矣。
{{verse|8|30}}基督問曰。爾何名也。曰軍因群鬼入之也。
{{verse|8|31}}鬼求基督勿令之入淵。
{{verse|8|32}}彼地有大群豬、山上喂草、且鬼求之、容入之、且基督准之。
{{verse|8|33}}鬼遂出人入豬、其群闖坡、入湖沉溺矣。
{{verse|8|34}}牧者見此、走往報入城裏、鄉村焉。
{{verse|8|35}}其人出來、欲見是情、既就基督、遇出鬼之人、坐基督足下、穿衣自在也、則無不懼。
{{verse|8|36}}又見人報知、犯鬼得醫如何。
{{verse|8|37}}且伽大喇四方、眾庶着驚不勝、請基督離之、故下船而再回。
{{verse|8|38}}素出鬼之人求隨之、惟基督撤之、詔曰、
{{verse|8|39}}回家報知、上帝所施汝之大事也、其人遂往、遍邑宣講、基督所行之之事矣。○
{{verse|8|40}}遇基督既回、大眾俟逢接之也。
{{verse|8|41}}卻有公學監長、名睚魯、來俯伏基督、求進其屋。
{{verse|8|42}}因單生之女、方十二歲臨死矣。○
{{verse|8|43}}正行之間、稠眾擁之、卻有一婦、染血痢十有二年、為醫生、耗費諸業、無人可療之。
{{verse|8|44}}當時來基督背後、摸其衣邊、卒然血痢息矣。
{{verse|8|45}}基督曰、誰摸朕哉。僉既抵賴、彼得羅與左右曰、先師、稠眾擠擁、何問誰摸主哉。
{{verse|8|46}}基督曰、有人摸朕、蓋自覺德出身矣。
{{verse|8|47}}婦既見不得自隱、則震悚伏拜基督也。當眾民前、明認摸之原由、併如何即痊矣。
{{verse|8|48}}基督詔之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可安然去矣。○
{{verse|8|49}}正說之間、由公學監長之家、人來報曰、令愛既亡不須勞師矣、
{{verse|8|50}}基督聽則令勿怕、獨信、可得救矣。
{{verse|8|51}}入屋時、不准人進、只帶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同女之父母也。
{{verse|8|52}}眾哀哭其女惟基督曰、勿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8|53}}眾知其死、而哂笑。
{{verse|8|54}}基督逐眾、執女手、呼曰、女兒起來。
{{verse|8|55}}且女之𠇌回、即起、基督命給之食。
{{verse|8|56}}兩親駭異、惟基督戒之、勿以是情報人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招十二門生、封權能管諸邪鬼、能醫諸症。
{{verse|9|2}}遂遣之宣講神國、而醫病者。
{{verse|9|3}}曰、路上勿帶何物、無用杖囊餅銀等物、又勿備雙衣。
{{verse|9|4}}凡屋所入必住又出也。
{{verse|9|5}}倘有不接爾、既出其城拂脚下之塵、以立證對之也。
{{verse|9|6}}夫門生出遍遊鄉里、宣講福音、遍行醫療矣。○
{{verse|9|7}}夫公侯希羅得、風聞基督所行諸情、心遂猜疑、蓋有人說、是約翰自死復活。
{{verse|9|8}}有說以利亞出現、另說、古聖之一人再生。
{{verse|9|9}}惟希羅得曰、吾斬約翰、但論此人吾聞斯情誰哉、故欲見之。○
{{verse|9|10}}夫聖差回時、奏基督知凡所行之事、且基督引之私往野處、稱謂伯賽大邑也。
{{verse|9|11}}眾知從之、基督接眾論及神國之道、如有所須療者、亦醫之。○
{{verse|9|12}}日將西斜、十二門生奏之曰、臣在此於野處、請散眾歸、周往邑鄉、投宿尋食矣。
{{verse|9|13}}基督曰、爾供其食。曰、今所有者只五餅二魚而巳、莫如往去買糧、供此大眾。
{{verse|9|14}}蓋其人數約五千、基督詔門生、曰、令眾坐下每隊五十、
{{verse|9|15}}循行眾坐。
{{verse|9|16}}基督取五餅、二魚、仰天祝謝、後劈、賜門生、可排眾前。
{{verse|9|17}}咸食飽後、拾零碎剩餘、十二籠矣。○
{{verse|9|18}}適基督獨在祈禱、門生偕之、基督問曰、眾說朕誰。
{{verse|9|19}}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古聖甦。
{{verse|9|20}}基督曰、惟爾言朕誰、彼得羅奏曰、上帝之基督也。
{{verse|9|21}}且基督禁戒勿告人知、
{{verse|9|22}}又云人子必受多苦、為長老祭司書士等所棄、受死於第三日復活矣。
{{verse|9|23}}又詔眾曰、人欲隨朕、務必克巳、每日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9|24}}凡欲救命者、必失之、但凡緣朕而捐軀者、必救之也。
{{verse|9|25}}如有人、獲天下、而自失喪者、有何益哉。
{{verse|9|26}}凡恥朕而羞朕道者、即人子乘榮、得天父耀光、偕聖天使而來、亦將羞恥、因彼人、
{{verse|9|27}}朕誠詔爾、在此有人、未死之先、必見神國也。○
{{verse|9|28}}詔畢約八日後、基督引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登山祈禱、
{{verse|9|29}}禱間、容貌變化、衣白發光、
{{verse|9|30}}忽有二人、與基督談論、即摩西、及以利亞、
{{verse|9|31}}兩人顯榮論基督將逝在也路撒冷完成、
{{verse|9|32}}惟彼得羅與同伴貪睡、既醒、見基督之榮、併二人同立也。
{{verse|9|33}}正相別之間、彼得羅奏基督曰、先師乎、吾等在此甚善、容我起廬三間、為主一間、為摩西一間、為以利亞一間也。而不覺所言
{{verse|9|34}}正說之間有雲蔽之、然進其雲、則惶也。
{{verse|9|35}}又雲中聲出去、此朕愛子、宜聽之也、
{{verse|9|36}}正聲出之時、基督獨在是日門生緘口、並不以所見之事報人知。○
{{verse|9|37}}適次日下山、眾庶逢之。
{{verse|9|38}}卻眾中有一人喊曰、求師垂顧、單生小兒、
{{verse|9|39}}有鬼擒之、忽然叫喊唾沫、且鬼扯烈之、加傷難脫。
{{verse|9|40}}吾求於爾門生逐鬼、而不能矣。
{{verse|9|41}}基督詔曰、噫、無信背逆之類乎、朕必偕居、忍爾幾久乎、帶兒來此也。
{{verse|9|42}}正來之間、鬼推倒扯裂之基督責污鬼、醫痊孩兒、交回本父也。○
{{verse|9|43}}僉看上帝之大能無不驚愕矣。眾驚駭、為基督所行之諸情、遂詔門生曰、
{{verse|9|44}}爾等以此旨置諸耳內、蓋人之子必見解於人之手矣。
{{verse|9|45}}但斯旨奧妙、門生不通曉、又畏緣此言問及也。○
{{verse|9|46}}且門人起論、其中誰為卓越。
{{verse|9|47}}基督知其心念、遂將孩兒、置側、
{{verse|9|48}}詔門生曰、凡緣朕名接此孩兒者、如接朕也、凡接朕者、亦接遣朕者也、但爾眾人中最微者為大也。
{{verse|9|49}}約翰奏曰、先師臣看一人、冒主名逐鬼、因不從臣、故禁之也。
{{verse|9|50}}基督詔之曰、勿禁之也、蓋不對朕者、偕朕也。○
{{verse|9|51}}夫基督昇天之期將滿、立面望也路撒冷去、
{{verse|9|52}}遂差使面前、其往進入撒馬哩亞村、為之備食。
{{verse|9|53}}惟村人因基督面望也路撒冷而行、故不肯接之。
{{verse|9|54}}也哥伯、約翰二門生見此、曰、主願臣招炎、自天下落、燒滅其人、效以利亞所為。
{{verse|9|55}}基督轉身責之曰、爾等不知感何神也。
{{verse|9|56}}蓋人子來、非以滅人命、乃救之也、故往他村。○
{{verse|9|57}}正行路間、或奏之曰、臣要從主、不論何往。
{{verse|9|58}}基督詔之曰、狐狸有穴、天鳥有巢、惟人之子無安首之所矣。○
{{verse|9|59}}遂詔他人曰、爾且從朕。曰請主允臣先葬家父、
{{verse|9|60}}基督曰、容諸死人、葬本死人、惟爾往去宣神國之道也。○
{{verse|9|61}}他人又曰、臣要從主、但先許臣往去、辭別家屬人。
{{verse|9|62}}基督曰、置手犂頭、而盻後者、不克當於神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此後主基督、另招七十門生、差每每二位、前往各城處、自要到者、
{{verse|10|2}}詔之曰、其穡廣大、惟工人少矣、故求穡長、致差人穫收也。
{{verse|10|3}}且往、卻朕遣爾、似羔入狼中、
{{verse|10|4}}毋帶荷包、囊袋、及鞋、路上勿施與人禮。
{{verse|10|5}}但凡進家、當先云、此家平安、
{{verse|10|6}}倘有平安之子在彼、則爾平安必臨之、不然、則必歸巳也。
{{verse|10|7}}且住彼家、食飲其所供者、蓋工人應得其工錢焉、勿由此家移彼家。
{{verse|10|8}}又凡進城、見接於人、則食其所供給。
{{verse|10|9}}必醫在彼有病者、而告之云、神國臨近爾也。
{{verse|10|10}}但凡進城不見接於人、則當出街、告云、
{{verse|10|11}}就是爾城塵埃、所黏我者、今對爾拂去也、卻可知此、神國邇來矣。
{{verse|10|12}}朕詔爾知、當是日、瑣頓人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寬貸也。
{{verse|10|13}}噫砢喇汎乎、噫、伯賽大乎、蓋爾中所行之神蹟、若行於土羅 西頓等邑、則早經悔罪、併着絰衣、坐於塗炭也。
{{verse|10|14}}然公判之時、土羅 西頓等邑之刑比爾之刑、尤寬貸矣。
{{verse|10|15}}噫迦百拏翁乎、巳昇及天堂必降地獄。
{{verse|10|16}}基督曰、聽爾者、猶聽朕也、惟棄爾者、似棄我也、又棄我者、如棄遣我者也。○
{{verse|10|17}}夫七十門生歡喜歸來、曰、緣主名連邪鬼服臣矣。
{{verse|10|18}}基督詔之曰、朕觀魔鬼、如電之閃自天墮下也。
{{verse|10|19}}然卻朕賜爾德能、踏、惡蛇毒蝎、勝敵全權、無可害爾也。
{{verse|10|20}}然鬼降服者、勿以此為樂、乃爾名錄在天者、寧以此為樂也。
{{verse|10|21}}當時基督心內歡喜、曰、鳴謝神父地大主乎、因是情隱於世賢、自智者、而顯與赤子、此乃神父前悅意矣。
{{verse|10|22}}萬物由天父托我、能知神子者、惟神父也、能知神父者、惟神子也、併神子所願啟之知也。
{{verse|10|23}}基督回顧門生、私詔之曰、能見爾所見者。其眼有福矣、
{{verse|10|24}}然朕詔爾、昔有侯賢多位、願見爾所見者而不得見之、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0|25}}卻有教法之師立起、而試基督、即奏之曰、師也、吾當何行、可享永生。曰、
{{verse|10|26}}載法何錄、汝讀如何。
{{verse|10|27}}答曰當以盡心專意、竭力全志敬愛上主、爾上帝、又當愛伴人如巳焉。
{{verse|10|28}}基督曰、所責甚是、斯行可生矣。
{{verse|10|29}}尚要自表有義、奏基督曰、伴者誰哉。
{{verse|10|30}}基督詔道、或人由也路撒冷、往也哩砢、遭賊奪衣打傷遂去、遺之半死。
{{verse|10|31}}偶有祭司、行由彼路、既見之、則過去他邊矣。
{{verse|10|32}}再有利未族人、既適彼處、來看、又過去他邊矣。
{{verse|10|33}}又有撒馬哩亞人、行路之間、至其處、既見其人、則憐憫之。
{{verse|10|34}}趨來用藥酒油斟傷綑之、又扶之本畜、帶入歇店、且照顧之、
{{verse|10|35}}次早出去、取出二錢銀、交店長、謂之曰、照顧此人、另有費者、吾復來時、將還汝也。
{{verse|10|36}}汝想三者之中、誰為遭賊者之伴哉。
{{verse|10|37}}曰矜憐之者是也。基督曰、爾且往去、效此而為也。○
{{verse|10|38}}正行之間、基督入村、有婦名馬大、接之本家。
{{verse|10|39}}彼婦有妹名馬利亞、坐基督足下、聽其言也。
{{verse|10|40}}惟馬大多事、着急而來、對基督曰、臣妹遺妹獨管事主不在意乎、諭之助妹可也。
{{verse|10|41}}基督詔之曰、噫、馬大 馬大乎、爾慮心煩雜為多、
{{verse|10|42}}獨一事為要、惟馬利亞擇善業、所不可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適在某處、基督祈禱畢、有門生曰、諸主教臣祈禱、似約翰教門人焉。
{{verse|11|2}}基督曰、爾祈禱時、宜云、吾父在天願、父名為聖天國就至、聖旨成就、在地如在天焉、
{{verse|11|3}}吾日用糧每日賜余、
{{verse|11|4}}赦我本罪、因我亦免凡虧我者焉.毋引我陷誘惑、乃救我出凶惡矣。○
{{verse|11|5}}基督又詔之曰、爾中誰有朋友、半夜來謂之、請友以三餅借我、
{{verse|11|6}}蓋有朋自路就我、而吾無所供給也、
{{verse|11|7}}彼在內應道、毋煩我、門既閉、吾與子女臨榻、不得起賜汝也。
{{verse|11|8}}朕詔爾知、雖不顧朋、不肯起賜、因挾而求、必起、給凡所須者也。
{{verse|11|9}}朕又詔爾求則得、尋則遇、扣門則得開也.
{{verse|11|10}}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必得開也。
{{verse|11|11}}汝中有父而子求餅、豈有給石乎、抑求魚豈給蛇代魚乎。
{{verse|11|12}}或求卵、豈給蝎乎。
{{verse|11|13}}故爾乃惡者、亦知以好物賜子、何況天父、將以聖神賜給求之者。○
{{verse|11|14}}纔基督逐喑啞之鬼遇鬼、出其啞者言、而民奇也。
{{verse|11|15}}其中有人曰、彼能逐邪鬼、獨賴巴勒洗布、邪鬼頭之助也。
{{verse|11|16}}他人試之求看天兆.
{{verse|11|17}}惟基督知其心念、詔之曰、凡郭自競、必然荒蕪、家爭家必然倒也。
{{verse|11|18}}若魔自爭、其郭何立乎、然爾言語、朕賴鬼頭逐鬼也。
{{verse|11|19}}倘朕賴鬼頭逐鬼、則爾子恃誰逐之、故此其子必審辦爾。
{{verse|11|20}}倘朕以上帝聖旨逐鬼、則神國果然臨爾也。
{{verse|11|21}}雄人穿甲防範本屋、其業安當。
{{verse|11|22}}但尤雄者攻勝之、奪所恃盔甲、而分其贜、
{{verse|11|23}}非助朕者、逆朕也、不與朕收拾者、撒開也。○
{{verse|11|24}}污鬼出人遊無水之地、尋安不得、曰、我要轉回所出之屋。
{{verse|11|25}}既至見之掃清修飾矣。
{{verse|11|26}}遂往另招七鬼、比巳更惡者.咸入住彼、且彼人之後情、比其前情、更乖僻矣。
{{verse|11|27}}正詔之間、眾間一婦、舉聲奏基督曰、母胎懷爾、母嬭哺爾以乳者、福矣。
{{verse|11|28}}基督曰、聽守神旨者更有福矣。○
{{verse|11|29}}眾庶聚集、基督開言曰、此惡世代、討見靈兆、惟除聖人約拏之外無靈兆可示也。
{{verse|11|30}}蓋昔約拏為兆與尼尼瓦人、如是人子為兆與此世之人也。
{{verse|11|31}}於公判日、南方之娉、必與此代人對立、而歸罪之、蓋侯娉自地極來、聽瑣羅門之智、卻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1|32}}於公判日、尼尼瓦人、必與此世代對立、而歸罪之、蓋此等人也、聽約拏之教、而得悔罪、然越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1|33}}人既點燭、無藏密處、無置斗下、乃插臺上、致入者可見其光也。
{{verse|11|34}}身之光者眼也、是故眼正、全身滿光、眼邪、其身滿暗焉。
{{verse|11|35}}戒之、恐爾內所有之光、亦變暗矣。
{{verse|11|36}}夫渾身滿光、一毫不暗、則一槩滿光、如焰燭照汝焉、○
{{verse|11|37}}正詔之間、有某法利西人、請基督同食、方進家赴宴也。
{{verse|11|38}}法利西徒看基督未洗而食、則詫異之。
{{verse|11|39}}惟主詔之曰、爾法利西人、盤碗之外雖淨、然心內滿暴虐惡毒也。
{{verse|11|40}}噫蠢子乎、造其外者、豈非造其內者乎。
{{verse|11|41}}然以本業施濟、便萬物與汝為清矣。
{{verse|11|42}}嗚呼、法利西人乎、爾以薄荷、芸香、各菜抽十分之一、惟義理之道、愛上帝之情者、爾不留意也、此當為彼無造也、
{{verse|11|43}}嗚呼法利西徒乎、蓋爾所好者、公學之高位、街市之慶賀也、
{{verse|11|44}}噫法利西徒書士等、偽善者、禍哉因爾似隱匿之墓而其上行之人不知之也。
{{verse|11|45}}或教法師奏之答曰、先生是言、無乃誚臣乎、
{{verse|11|46}}曰、爾教法師輩亦禍哉、因爾以重任荷人難負、而自巳一指不肯摸其荷也、
{{verse|11|47}}爾又禍哉、因爾祖殺聖賢、爾乃修其墓也。
{{verse|11|48}}如是明證、祖宗所為、爾所稱善、因彼殺聖賢、爾又修其墓也。
{{verse|11|49}}是故神智有云、朕將遣聖賢特差、其中有人見殺、有人被害、
{{verse|11|50}}是故自開闢以來、聖賢所流之血者、一切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1}}自亞別之血起、至撒迦哩亞之血、在殿壇之間、見殺者朕實詔爾、其血必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2}}禍哉、教法師輩、因爾奪去學識之鎻匙、自不入門及欲入者爾亦阻止之矣。
{{verse|11|53}}正詔之間、書士法利西徒、始催基督、要激其多言、
{{verse|11|54}}且謀累之欲藉其口語、告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民集數萬、自相殘踏、基督始詔門生曰、切戒法利西人之酵即偽善、
{{verse|12|2}}蓋無所隱微而不致顯、無所秘密、而不露出者、
{{verse|12|3}}汝暗間所語者、必聞於光也、秘房所言附耳者、必宣屋頂也。
{{verse|12|4}}賢友、朕詔爾有人殺爾身、後無別能者、不須畏之。
{{verse|12|5}}但朕指爾誰可畏者、即畏殺後、有能投爾入地獄者、朕誠詔爾、正當畏彼也。
{{verse|12|6}}五隻鳥雀、豈非兩分銀而賣乎。尚且上帝面前一隻不忘矣。
{{verse|12|7}}惟爾首髮、皆巳數明、是故勿懼、爾超鳥雀多矣。
{{verse|12|8}}且朕詔爾、凡在人前認朕、則人子在神父之前將認之。{{批|太兄明詔褻凟 聖神不得免罪分明 聖神是 上帝也若誤解 基督上天同 上帝合一緣何 太兄又詔凡在人前認 朕在 神父之前將認之乎欽此}}
{{verse|12|9}}但凡在人前、不認朕、朕亦在神父之前、不認之、
{{verse|12|10}}凡說言瀆人子者、可免其罪、但有褻瀆聖神者、不得免罪也。
{{verse|12|11}}且人捉爾、解到公學、見官憲等、則勿掛慮何言可答、何辭可語、
{{verse|12|12}}當時聖神將教爾知、如何該語也。○
{{verse|12|13}}眾內或人奏基督曰請師諭兄、與臣分遺業也。
{{verse|12|14}}曰人也、朕惟理父事、替爾分業乎。
{{verse|12|15}}基督又曰、謹慎勿貪財、因本業盛餘者、非生命也。
{{verse|12|16}}遂以比喻詔之曰、或富人有地、生產豐盛。
{{verse|12|17}}遂暗想道、吾有時菓、無處可收、將如何行。
{{verse|12|18}}又云、此可行折倉廩、再建尤廣者、在彼可藏諸菓產物也。
{{verse|12|19}}遂謂其靈𠇌云、靈𠇌也哉、今有裕物、貯以多年、可安逸飲食而取喜樂也。
{{verse|12|20}}但上帝諭之曰、無知之人乎、今夜爾靈𠇌、必奪去、方所備者、為誰所有也。
{{verse|12|21}}凡為巳用積財、而上帝之前無富貴者、正如是也。
{{verse|12|22}}且詔門生曰、是故朕言、勿為生命掛慮、何可食、勿為身體掛慮、何可衣.
{{verse|12|23}}因命貴於食、身貴於衣也。
{{verse|12|24}}且看烏鴉、其無稼穡、亦無倉廩、惟上帝養之、爾比諸鳥、豈非更貴乎。
{{verse|12|25}}爾中誰能以掛慮加身一尺乎、
{{verse|12|26}}倘此微事、若不能為、則因何思慮別事乎。
{{verse|12|27}}且觀百合花、如何生產、其無勞、無紡、惟朕詔爾、昔瑣羅門侯榮花之際、修飾不比此花也。
{{verse|12|28}}然田地花草、今日還在、明日投爐、尚且為上帝修飾、何況衣爾等、少信輩乎。
{{verse|12|29}}故勿求何飲何食、又勿掛慮。
{{verse|12|30}}蓋此諸物、為世上異族類所求、而天父明知、爾須用之。
{{verse|12|31}}寧求神國、則此諸物可加與爾也。
{{verse|12|32}}爾等小群、不須懼怕、蓋以天國賜爾者、正天父旨意。
{{verse|12|33}}賣去本業、以賙濟、又必預備無壞之囊、無廢之財、貯於天堂矣。在彼盜賊不到、蠧虫不蝕。
{{verse|12|34}}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12|35}}緊束腰帶、點光燈炎、
{{verse|12|36}}當似人者、待主自婚筵而回、既來扣門、可即開也。
{{verse|12|37}}主若回家、遇僕守更、則得福矣。朕誠詔爾、主必束帶、請僕赴席、自來款待之。
{{verse|12|38}}但來二更、來三更、見之如是、則其僕有福。
{{verse|12|39}}因此可知、若家主預料何時賊來、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12|40}}且爾亦當預備、蓋不覺之時、人子必來也。
{{verse|12|41}}彼得羅曰、主也、此比喻言關臣、或言眾哉。
{{verse|12|42}}主曰、誰為忠賢管事者、家主所置管諸僕、隨時供糧也。
{{verse|12|43}}若長至時、見僕行是、則有福矣。
{{verse|12|44}}朕誠詔爾、主必舉之、管凡所有也。
{{verse|12|45}}倘彼僕暗想道、吾主必遷延來、始打奴婢、食飲致醉.
{{verse|12|46}}則不料之日、不覺之時、該僕之主、必至、遂切之、置之與不信之人同分矣。
{{verse|12|47}}其僕知主志而不預備、又不遵旨者、必多鞭打、
{{verse|12|48}}但不知主命、而行可責之事者、必少鞭打、蓋凡多稟受者、必多討也、又愈委托者、必愈問也。
{{verse|12|49}}朕來必點炎燃在地、且燄既起、豈非朕所望哉。
{{verse|12|50}}然朕有浸禮所必受也、待其成就、朕不無憔悴乎。
{{verse|12|51}}爾想朕來時賜世即太平乎、朕說非然、乃有釁隙也。
{{verse|12|52}}蓋自今以後、一家五人、必有分爭三人爭二、又二爭三也。
{{verse|12|53}}父爭其子、子爭其父焉、母爭其女、女爭其母焉、家姑爭媳媳、媳媳爭家姑焉。○
{{verse|12|54}}基督語眾曰、見雲西起、即云、必有大雨、便有雨來、
{{verse|12|55}}遇南風、吹即云、必有大暑、便有之。
{{verse|12|56}}偽善者乎、天地氣色、爾能分別、但此時因何不分辨。
{{verse|12|57}}又爾本心、何辨心乎、○
{{verse|12|58}}倘爾與原告往見官憲、路上盡心求脫之、恐其解爾到總制、且總制又解爾司獄、及司獄投爾囹圄、
{{verse|12|59}}朕詔爾聽、末釐不完繳、不得出彼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有人、傍侍基督、知彼拉多將加利利人、以其血交犧牲之血矣。
{{verse|13|2}}基督詔曰、爾想該加利利人、受此苦者、比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惡乎。
{{verse|13|3}}朕言非然、乃爾等如若無悔罪、則皆必死亡亦然、
{{verse|13|4}}夫在西羅亞被倒塔壓死十八人、爾想該人比眾也路撒冷居民、更有咎戾乎。
{{verse|13|5}}朕言不是、乃爾若無悔罪、眾必泯沒如是焉。○
{{verse|13|6}}基督又言比喻曰、或人有植無花菓樹、在葡萄園中、既來尋菓不見、
{{verse|13|7}}對圃者曰、連三年、吾來見此無花菓樹、尋菓不遇、可砍之、免致廢地也。
{{verse|13|8}}答曰、請長今年容之、待吾周掘培糞、
{{verse|13|9}}或可結菓、不然後砍之、可也。○
{{verse|13|10}}正安息日、在公學教訓之間。
{{verse|13|11}}卻有婦女犯邪鬼、衰弱、十有八載、身曲全不能直也。
{{verse|13|12}}基督見之、招來曰、婦病可愈也。
{{verse|13|13}}且按手身上、隨身直、而頌讚上帝也。
{{verse|13|14}}公學監長、見基督當安息日醫人、怒然對民曰、要務世事、有六日、可來受醫、惟安息日、不可也。
{{verse|13|15}}主應道、偽善者乎。安息日、解槽、牛驢牽之飲水、爾中各人、誰不行是乎。
{{verse|13|16}}且此婦為亞伯拉罕之女、被鬼所綑、十八年來、當安息日、得解此綑、豈非合宜乎、
{{verse|13|17}}詔畢、諸敵見羞、惟眾人看基督所行之美事、無不歡喜也。
{{verse|13|18}}基督曰、上帝之國若何、又以何物可比之哉。
{{verse|13|19}}正如芥種人、投菜園、遂生起成一大樹、及天空之鳥、可棲枝上也。○
{{verse|13|20}}又曰、朕以何物可比神國乎。
{{verse|13|21}}正如酵母、為婦所藏三斗麵中、待全發酵焉。○
{{verse|13|22}}且基督傳教、遍諸鄉邑、望也路撒冷去矣。
{{verse|13|23}}或曰、主乎、得救者、豈非少乎。
{{verse|13|24}}曰、切當盡力、爭進窄門、蓋朕詔爾、求入而不得多也。
{{verse|13|25}}且家主一起閉門後、始站在外、將扣門云、主乎、主乎、請開我、主必答云、朕不識爾何處人矣。
{{verse|13|26}}則爾題起曰、當主面前、吾嘗飲食、吾街市上、主亦傳教。
{{verse|13|27}}惟主必云、朕告爾知、不識爾何處之人。噫、行惡之徒、即離朕而去也。
{{verse|13|28}}當時將見亞伯拉罕、以撒 也哥伯等偕諸聖賢、在於神國、又親自見逐、彼必有哭、有切齒矣。
{{verse|13|29}}自東、自西、自南、自北、必有人來、赴宴神國、
{{verse|13|30}}卻尾後者、將為首先、而首先者將為尾後也、○
{{verse|13|31}}當日、有數法利西徒、來奏基督曰、離此去、蓋希羅得要誅爾矣。
{{verse|13|32}}曰、爾報該狐狸知、朕今日、明日、逐鬼行醫、及第三日、朕成全矣。
{{verse|13|33}}且今日明日、後日、朕必行遊、蓋聖人敗亡、莫非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13|34}}噫也路撒冷城乎、也路撒冷城乎、爾殺其聖賢、以石擊特差者、朕幾次欲招爾子、如鷄母呼叫鷄子、聚于翼下、惟爾不肯哉。
{{verse|13|35}}卻爾居所、必致荒蕪、蓋朕誠詔、爾不得再見朕、待時期爾有云、托主名而來者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遇當安息日、基督進法利西徒首人之家食餅、有人窺看之、
{{verse|14|2}}卻其面前、有某肚脹人、
{{verse|14|3}}基督詔諸教法師法利西徒、曰、當安息日、行醫、宜否。僉無語、
{{verse|14|4}}基督遂執其人醫之、放之去矣、
{{verse|14|5}}又詔之曰、當安息日、有牛驢陷井、汝中誰人、豈非即時拉出乎、
{{verse|14|6}}其無言可答之也。○
{{verse|14|7}}基督看賓客好取高位、則以比喻。
{{verse|14|8}}曰、人請爾赴婚筵、勿坐高位、恐有更尊之客見請。
{{verse|14|9}}即請汝與他者來、對爾云、讓位此人、汝始羞坐下位。
{{verse|14|10}}然爾見請、來坐下位、致長請汝者來、可語爾云、友歟、請坐上位、則同席者必稱譽爾矣。
{{verse|14|11}}蓋凡自高者、必降卑、又凡自卑者、必高舉也。
{{verse|14|12}}基督又詔筵長曰、爾設筵時、或午、或晚、勿請朋友、兄弟、親戚富貴、鄰人等、恐其回請、而報答爾也。
{{verse|14|13}}然爾排筵、則請貧窮、殘疾、跛脚、瞽目之輩、
{{verse|14|14}}即爾可納福、蓋其不能回報爾、乃義人復活之際、爾必得報賞矣。
{{verse|14|15}}同宴一人、聽此曰、在神國食餅者、有福矣。
{{verse|14|16}}基督詔之曰、某人設大筵、邀請多客、
{{verse|14|17}}適筵時差僕、語客云、諸物齊備、請來也。
{{verse|14|18}}眾客一齊始推辭、其一云、吾巳買一畝田、必出看之、請為我辭。
{{verse|14|19}}有他、曰、吾巳買牛五耦、即往試之、希為原諒。
{{verse|14|20}}有他曰、吾娶婦女、故不得來。
{{verse|14|21}}其僕遂回見長、稟知此事、家長遂怒、語其僕曰、立刻出去、通城街巷、邀貧窮、殘疾、跛脚、瞽目咸請來此也。
{{verse|14|22}}僕曰、長命遵從、尚有空處。
{{verse|14|23}}長諭僕云、出路旁、籬笆、催令人來、充滿本家。
{{verse|14|24}}蓋吾語爾、先見請者、無人得享、吾筵也。○
{{verse|14|25}}群眾同行、基督轉身、詔之曰、
{{verse|14|26}}但凡就朕、如不恨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併本生命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7}}又不擔其十字架而隨朕者、亦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28}}爾中有人、欲建塔、豈非先坐、打算費用足否。
{{verse|14|29}}恐築基後、不能完全、則旁觀者、悉始譏云。
{{verse|14|30}}此人起造無能完全也。
{{verse|14|31}}抑有侯長來、與異侯打戰、豈非先坐商量、或以一萬能抵敵二萬者。
{{verse|14|32}}否則敵尚遠、必遣差求和矣。
{{verse|14|33}}如是爾眾不棄凡所有者、不得為朕門生也。
{{verse|14|34}}鹽者乃好、但鹽失其味、何可調哉。
{{verse|14|35}}培在田無用、雜糞無宜、乃為人所棄外、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稅吏惡流等、皆就基督、聽教。
{{verse|15|2}}惟法利西徒書士等、讒曰、斯人甘接惡流共食也。○
{{verse|15|3}}故基督言比喻云、
{{verse|15|4}}爾中有人、牧羊百隻失其一隻、豈非以九十九隻、留於曠野、且往尋覓所失者乎。
{{verse|15|5}}幸遇則喜、肩負歸家、
{{verse|15|6}}招會友鄰云、幸遇失羊、與我同樂也。
{{verse|15|7}}朕詔爾知、罪惡一人、若其悔改、則在天堂、必有喜樂、勝於九十九義人、不須悔罪者也。○
{{verse|15|8}}某婦女、有十兩銀子、倘失一錢、豈非點燭、掃屋勤尋待着之矣。
{{verse|15|9}}幸遇、則招會友鄰云、幸遇失銀與我同樂也。
{{verse|15|10}}如此朕詔爾知、罪惡一人、如若悔改、則神父前如是喜樂也。○
{{verse|15|11}}又曰、或人有二子、
{{verse|15|12}}其仲語父、云請父賜我該得之家業也。父遂分業給子矣。
{{verse|15|13}}後無幾日、仲子一概收拾、遠遊異方、在彼浪費無度、散盡家業也。
{{verse|15|14}}凡悉消化、忽該地有饑荒、自始缺乏矣。
{{verse|15|15}}往投本地居民其打發之往田、牧豬、
{{verse|15|16}}且豬所食之粗糠、彼貪充肚而無人供食矣。
{{verse|15|17}}既醒悟、暗想道、吾父所僱許多傭人、得食有餘、惟吾在此必饑餓死矣。
{{verse|15|18}}吾必起往見家父云、老爹、吾獲罪於天、並於汝、
{{verse|15|19}}故稱父子所尚不敢當、乃以余為如傭人之一。
{{verse|15|20}}則起身、見家父惟子尚遠、父見之、感慈悲、行走抱頸、而親嘴之、
{{verse|15|21}}子謂之曰、老爹吾得罪於天、併於爾前、尚稱父子、所不敢當。
{{verse|15|22}}然父諭僕曰、頂好之袍、取出衣之、手插戒指、與脚穿鞋、
{{verse|15|23}}又牽肥犢、屠之、食飲得樂可也。
{{verse|15|24}}蓋此吾兒死又復生、失而再遇也。故舉快樂矣。
{{verse|15|25}}且其長子在田、既來近屋、聽作樂跳舞之音、
{{verse|15|26}}故招其僕來、問此何事。
{{verse|15|27}}曰、弟歸來、父遇之無恙、故宰肥犢矣。
{{verse|15|28}}長子遂怒不肯進來、故父自出邀之也。
{{verse|15|29}}長子對父曰、歷年以來吾事父、總無違命、尚且未蒙賜兒小羊、使可與朋友快樂也、
{{verse|15|30}}惟此爾子、宿娼費業、既來隨為之宰肥犢也。
{{verse|15|31}}曰、兒常偕我在也、吾所有者、皆兒所得也。
{{verse|15|32}}惟此爾弟、死而復生、失而再遇、故應當喜樂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基督又詔門生曰、某富貴人、有管家者、被告以耗長業也。
{{verse|16|2}}故長召之曰、風聞者何哉、今且交出管家之賬、然爾不得乃管家也。
{{verse|16|3}}管家者暗想道、長奪管職、將如之何、耕之無力、乞丐無臉。
{{verse|16|4}}吾今知所為、使革職之後、復有人接我居家焉。
{{verse|16|5}}且叫長之債人逐一來、語其一曰、爾負長債若干。
{{verse|16|6}}曰、一百斛油、曰、取券、就坐下、疾書五十。
{{verse|16|7}}問別人曰、爾負長債若干。曰、一百石麥。曰、取單、書八十。
{{verse|16|8}}且此不忠管家者、因其巧計、為長嘆美、蓋此世之人、依其黨類、比光明之人、更有巧捷矣。
{{verse|16|9}}朕又詔爾、以不義之財、可結已友、致爾廢亡之時、人將接爾、入永居之所矣。
{{verse|16|10}}于少事忠者、亦忠以多也。于少事不義者、亦不義以多也。
{{verse|16|11}}爾以不義之財、若不忠義、誰肯托爾以真貨乎。
{{verse|16|12}}又他人托物、爾若不忠。誰肯予爾本業哉。
{{verse|16|13}}一僕不能事二主、或惡彼好此、或重此輕彼、服事上帝、又事財帛並不可。○
{{verse|16|14}}貪財之法利西人聽此、哂之。
{{verse|16|15}}惟基督詔之曰、爾等表自義人前、惟爾衷懷、乃上帝所知也。因世人所尊乃上帝所惡者也。
{{verse|16|16}}約翰之先、律法、聖人、俱興、以後、神國宣明、而各人爭進之矣、
{{verse|16|17}}天地寧可廢、惟律法之一點不可廢也。
{{verse|16|18}}凡出其妻、而娶他婦者、行姦淫也、又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淫也。○
{{verse|16|19}}昔有某富人、穿紅袍、衣細布、日日繁花快樂也。
{{verse|16|20}}又有某貧人、名拉撒路渾身滿瘡、卧其門前矣。
{{verse|16|21}}且富人桌下屑物、貧人願得之、以充飢、又狗來、舌舐其瘡也。
{{verse|16|22}}適貧人死、為天使帶起、放在亞伯拉罕心懷、富人亦死、葬埋、
{{verse|16|23}}適陰間受苦、仰目遙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心懷矣。
{{verse|16|24}}遂喊曰、吾祖亞伯拉罕乎、矜憐我、差拉撒路、指頭點水、致涼吾舌、因此炎燄中、吾受苦矣。
{{verse|16|25}}亞伯拉罕曰、兒也可記素生、爾受好處、惟拉撒路遭災、而今其獲慰、惟爾受苦矣。
{{verse|16|26}}另此諸事、隔我汝等有深淵、自我渡爾者、不能過去、又自爾來我者、亦不得至矣。
{{verse|16|27}}曰然則求祖、差拉撒路往父家、
{{verse|16|28}}我有兄弟五人、可以証言、免此人陷此苦刑之處也。
{{verse|16|29}}亞伯拉罕曰、彼有摩西並、諸聖錄、可聽之也。
{{verse|16|30}}曰、吾祖亞伯拉罕也、不然、倘某死人復活、往見之、其必悔罪也。
{{verse|16|31}}曰、不聽摩西及諸聖賢、雖死人復活、亦不循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基督詔門生、曰、未免有誘惑之事、惟誘惑人者禍矣。
{{verse|17|2}}與其誘惑此小輩之一、寧可將磨石擊頸、投入深海也。
{{verse|17|3}}自當謹慎、兄若獲罪於汝、諫之、若悔、恕之。
{{verse|17|4}}然一日七次得罪於爾、又一日七次反身、語曰、吾悔罪、則當免之也。○
{{verse|17|5}}聖差奏主、曰、請加臣信德、
{{verse|17|6}}主曰、爾若有信、似芥種之小、可令楓樹、拔根移栽於海、而楓樹必循命矣。○
{{verse|17|7}}爾中何人、若有僕耕田、牧畜、自田歸家、豈即語之來赴席。
{{verse|17|8}}豈非先云、為我備食、束腰事我、待吾飲食、後爾飲食可也。
{{verse|17|9}}若僕遵命、豈有感謝之乎、諒必未然。
{{verse|17|10}}如是爾等盡行所命者、宜自稱無益之僕、因所行者、只本分所當行而巳矣。○
{{verse|17|11}}纔上也路撒冷基督通行撒馬哩亞 加利利等處。○
{{verse|17|12}}將入一村、卻有十人遇之、俱染痲瘋遠侍、
{{verse|17|13}}舉聲呼曰、先師基督矜憐我、
{{verse|17|14}}基督見之曰、爾去見祭司而行間、俱得清痊、
{{verse|17|15}}其一覺痊、轉身、高聲頌讚上帝。
{{verse|17|16}}俯伏基督脚下稱謝、即彼乃撒馬哩亞人矣。
{{verse|17|17}}基督詔之曰、豈非十人得清乎、其九人何在、
{{verse|17|18}}除此異人之外、不遇人以頌讚上帝也。
{{verse|17|19}}詔之、曰、起來、且去、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7|20}}法利西徒之人、問神國何時臨至、詔曰、神國之至、非招耳目、
{{verse|17|21}}非言神國看在此、看在彼、乃神國在爾心內也。
{{verse|17|22}}基督詔門生曰、日臨、爾將欲見人子之一日、而不得見之。
{{verse|17|23}}且人將語爾、看在此、看在彼、則勿出去、又勿隨從、
{{verse|17|24}}然比之電光、發自天邊、閃到天涯、人子臨日、正如是也。
{{verse|17|25}}但人子、必先多受苦、見棄於此世代矣。
{{verse|17|26}}挪亞時候所遇之情、在人子臨日、必如是焉。
{{verse|17|27}}其人飲食、娶妻、嫁女、待挪亞入巨舟之日、方洪水驟至、盡滅眾也矣。
{{verse|17|28}}於羅特時候所遇之情、其人飲食、買賣、種田、建屋、
{{verse|17|29}}待羅特出瑣頓之日、纔天降災、兼硫磺泯沒諸人矣。
{{verse|17|30}}人子發顯之日、正如是也。
{{verse|17|31}}當日人在屋頂、家伙在屋內者、則勿降取之、又人在田、勿歸後也。
{{verse|17|32}}羅特之妻、切當記念也。
{{verse|17|33}}凡求保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凡捐命者、必保全之也。
{{verse|17|34}}朕詔爾當夜有二人在一床。此必被擄、彼可放去。
{{verse|17|35}}有二婦並磨粉一擄、一放、
{{verse|17|36}}二農在庄、一擄、一放也。
{{verse|17|37}}曰、主也何處。曰、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基督以比喻言之、常須祈禱不倦、
{{verse|18|2}}曰、某城有個總制、不畏上帝、不顧世人。
{{verse|18|3}}彼城有一寡婦、來稟之曰、伸我冤也。
{{verse|18|4}}其久不肯、後暗想道、畏天顧人、吾雖不理、
{{verse|18|5}}然此寡煩我、可以伸冤、免其恆時來挾制我也、
{{verse|18|6}}主曰、不義之臬司、所言者、可聽耳、況上帝被其選民、晝夜懇求者、
{{verse|18|7}}雖久延、豈非伸其枉乎。
{{verse|18|8}}朕詔爾其將伸之速矣、但人子臨至、豈遇信德在地乎。○
{{verse|18|9}}且有人自恃為義、輕他、故基督設此比喻詔、
{{verse|18|10}}曰、二人上殿祈禱、一法利西徒、一稅吏者、
{{verse|18|11}}其法利西人獨立祈禱云、感謝上帝、吾不像別人、非勒素無義、非姦人妻女、亦不似此稅吏矣。
{{verse|18|12}}吾七日之間、二次守齋、而凡所有者、抽十分之一。
{{verse|18|13}}其稅吏遠竚、不敢舉眼仰天、乃自擊胸云、求上帝憐我、有罪之人也。
{{verse|18|14}}朕明詔爾、此人歸家、比他更義、因凡自高者、必卑也、自卑者必高也。○
{{verse|18|15}}當下有人帶孩兒、求基督撫之、惟門生見之、遂責其人。
{{verse|18|16}}基督召之來曰、容孩兒就朕、而勿禁之、蓋屬神國者、正如此也。
{{verse|18|17}}朕誠詔爾、不似赤子接神國者、斷不得入彼也。○
{{verse|18|18}}且有官憲問基督云、善師乎、臣必何行、可承永生。
{{verse|18|19}}基督曰、何稱朕善、善者獨一、即上帝也。
{{verse|18|20}}爾識其誡、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證、而孝順父母也。
{{verse|18|21}}曰此誡自幼俱遵。
{{verse|18|22}}基督聽此、曰、尚缺一件、賣凡所有者、以濟貧窮、且來從朕、則可有財於天也。
{{verse|18|23}}其人聽此、甚憂、因巨富矣。
{{verse|18|24}}基督見其憂悶不勝、則曰、有財者入神國、難矣哉、
{{verse|18|25}}然駱駝行、透針眼、比富人入神國者、更易事也。
{{verse|18|26}}門人曰、然則、誰能得救乎、
{{verse|18|27}}曰、人所不能者、上帝無不能也。
{{verse|18|28}}彼得羅曰夫臣等離諸物、而從主矣。
{{verse|18|29}}曰、朕誠詔爾、凡離屋宇、父母、兄弟、妻子、為神國者。
{{verse|18|30}}此世可得多倍、並來世得永生也。
{{verse|18|31}}且基督攜十二門生曰、夫朕等上也路撤冷、便先聖所錄指人子者、皆必得效驗也。
{{verse|18|32}}夫人子必解異族類、見戲、受害、為人唾涎、
{{verse|18|33}}被鞭、誅殺、惟第三日、必復活矣。
{{verse|18|34}}門生不通此情、自為此言隱匿、並不明此詞也。○
{{verse|18|35}}行近也哩呵、遇瞽人、坐路傍乞丐。
{{verse|18|36}}聞眾經過、則問原由。
{{verse|18|37}}眾曰、拏撒勒人、基督纔經過也。
{{verse|18|38}}瞽者呼曰、大辟之裔、基督乎、矜憐臣矣。
{{verse|18|39}}先行者責之使無出聲、惟愈喊曰、大辟之裔、矜憐臣矣。
{{verse|18|40}}基督止步、令之帶來、近前問曰、欲朕何為哉。
{{verse|18|41}}曰、祈主使臣復見。
{{verse|18|42}}基督曰、可即復見、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8|43}}其人即能見、而從基督稱讚上帝矣。眾民見此、亦歸榮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纔入也哩砢通行之間、
{{verse|19|2}}卻有富人、稅吏之首、名撒該、
{{verse|19|3}}求見基督為何樣人、但稠眾間、因自身矮、不得見也。
{{verse|19|4}}又基督必從此行、則跑走前路、登楓樹希望之矣。
{{verse|19|5}}基督既至其處、仰見之曰、撒該乎、作速下來、今日必宿汝屋矣。
{{verse|19|6}}遂急下來、喜接基督。
{{verse|19|7}}僉見此、則讒曰、他投歇罪人之家。
{{verse|19|8}}撒該趈謂主曰、主乎、吾以半業濟貧、倘若勒索人者、償之四倍也。
{{verse|19|9}}基督詔之曰、此人既是亞伯拉罕之裔、則今日其救援臨其家、
{{verse|19|10}}蓋人子來、以尋而求所失者也。○
{{verse|19|11}}其聽此語、又見基督漸近也路撒冷、想神國立即顯明。故基督加言比喻
{{verse|19|12}}曰、有某公侯、欲遊遠地、以取據郭而回。
{{verse|19|13}}遂招十屬、賜銀十斤、而語之云、以此貿易、待吾回來矣。
{{verse|19|14}}惟其城人怨之、差使背後、云、吾等不要此人管我矣。
{{verse|19|15}}既承其郭而回、招受銀之屬、欲知各人贃利幾多、
{{verse|19|16}}其一來曰、長之一斤、巳利十斤矣。
{{verse|19|17}}曰、善屬乎、以至微者、爾為忠義、故封為十邑之長也。
{{verse|19|18}}其二來曰、長之一斤、巳利五斤矣。
{{verse|19|19}}曰、爾亦可管五邑矣。
{{verse|19|20}}他人來曰、長之一斤在此、包巾收藏矣。
{{verse|19|21}}蓋吾畏長、係乃嚴人、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也。
{{verse|19|22}}曰、噫、惡邪之屬乎、按爾口供、辦究爾罪、爾知吾嚴、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
{{verse|19|23}}盍取我銀、交與錢店、待吾回來、可討本銀、併其利息也。
{{verse|19|24}}語左右曰、取其一斤、轉交其有十斤者、
{{verse|19|25}}左右曰、長乎、其有十斤。
{{verse|19|26}}曰、是故吾言、凡所有者、必加與之、但凡未有者、就其所有、必奪之去矣。
{{verse|19|27}}惟論及我仇、不願我管之者、牽出我面前而誅之矣。○
{{verse|19|28}}基督詔畢、前往上也路撒冷、城矣。
{{verse|19|29}}既近伯法其伯大尼等處、到所稱橄欖山、差二門生、
{{verse|19|30}}曰、往對面鄉、正入之間、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可解之牽來也。
{{verse|19|31}}倘有人問、因何解驢、可語之、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2}}遣者遂往、依基督旨、正遇如是、
{{verse|19|33}}正解驢子、驢長問曰、因何解驢。
{{verse|19|34}}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5}}遂牽至基督、掛衣驢上、扶基督騎。
{{verse|19|36}}正行之間、其鋪衣於路矣。
{{verse|19|37}}近邑經抵橄欖山之坡、門生大眾、皆起欣喜、大聲讚上帝、為所見之諸神蹟、
{{verse|19|38}}云、主托上主之名而來者、有福矣、天上太平、在上榮光矣。
{{verse|19|39}}眾中有法利西數人、奏基督曰、師戒爾徒也。
{{verse|19|40}}詔曰、朕明詔爾、若此等禁口、連石即呼喊矣。○
{{verse|19|41}}基督臨近、見城、哭曰、
{{verse|19|42}}汝若知於此日、加爾泰乎、幸矣、但今於爾眼隱藏。
{{verse|19|43}}來日諸敵必填壘圍繞爾城、四面圍困、
{{verse|19|44}}毀城為平地、內戮汝子、不遺兩石相連、因爾城人不理照顧之日矣。○
{{verse|19|45}}維時、基督入殿、始逐買賣者、
{{verse|19|46}}曰、經云、朕室乃祈禱之堂、惟爾以為盜賊之巢矣。
{{verse|19|47}}基督日在殿內教訓且祭司、書士、民長憲等、謀殺之、
{{verse|19|48}}惟不遇何為、因眾民謹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日、遇基督殿中教民、正宣福音間、卻祭司書士長老等、
{{verse|20|2}}奏曰、請說臣知、主以何權、而行是情、抑賜爾此權者、誰哉。
{{verse|20|3}}基督曰、朕亦問爾一句請答、
{{verse|20|4}}約翰之浸禮、抑由天乎、抑由人乎。
{{verse|20|5}}其相議曰、設使云、由天、其必曰、因何不信之、
{{verse|20|6}}若云、由人、庶民將以石擊我、因眾尊約翰為聖人矣。
{{verse|20|7}}故奏曰、臣等不知由何而來也。
{{verse|20|8}}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情也。○
{{verse|20|9}}遂開比喻詔民、曰、或人栽葡萄園、租之農人、遂往遠地久住矣。
{{verse|20|10}}臨期、差役見農人、致給之以園菓、惟農人打之、使之空去矣。
{{verse|20|11}}復差他僕、惟農夫又打之、凌辱空歸矣。
{{verse|20|12}}再遣第三、惟農夫傷之、逐外矣。
{{verse|20|13}}園長遂曰、吾將何為哉、必差吾愛子、庶乎見而敬之矣。
{{verse|20|14}}惟農人見子、相謀曰、此其後嗣、我必殺之、致業歸我矣。
{{verse|20|15}}故逐子園外、殺之也。園長將如何處之、
{{verse|20|16}}其必自來、勦是農夫、租園他人矣。且聽者曰、此事不成為幸。
{{verse|20|17}}基督視之、曰、經內豈非錄、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室隅之首石。
{{verse|20|18}}凡落斯石者、必自見破、惟凡被石壓者、必打碎也。
{{verse|20|19}}時祭司書士等、知基督言此比喻指已、即欲下手、但畏民不敢也。○
{{verse|20|20}}且偷窺之、亦差奸徒、佯為義人、將以其言藉故、欲解之總制管轄。
{{verse|20|21}}故問之曰、臣知師所言而傳者、乃真教也、不偏視人、乃真訓神道矣。
{{verse|20|22}}納稅郭侯合宜、是否。
{{verse|20|23}}基督知其詐計、曰、因何試朕乎.
{{verse|20|24}}指看一文錢、是錢鑄號、原屬誰哉。曰、屬郭侯。
{{verse|20|25}}曰、屬郭侯之物、歸之郭侯、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0|26}}且民面前、不得責其言、惟奇其應答、不敢出聲矣。○
{{verse|20|27}}或撒篤之徒、不信死人復生者、就基督問、曰、
{{verse|20|28}}先生也、摩西書云、人之兄若死、遺妻無子、則其弟可嫁此婦、生子嗣兄也。
{{verse|20|29}}有其夫七人、各娶之無子而故.
{{verse|20|30}}二娶其婦、無子而故.
{{verse|20|31}}三亦娶之也、至七夫亦然、皆無子而故。
{{verse|20|32}}諸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0|33}}是以復生之際、此婦為誰之妻、蓋七人併娶之。
{{verse|20|34}}基督詔曰、此世之人、娶妻嫁女、
{{verse|20|35}}惟人為堪當可遇其世、而自死復生者、皆無嫁娶也、
{{verse|20|36}}又不再死、乃成如天使、亦為神子、即復生之子也。
{{verse|20|37}}且人復生之理、摩西在叢處明示之、蓋摩西稱上主、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也哥伯之上帝也。
{{verse|20|38}}夫上帝非死人之上帝、乃活人之上帝、眾者即依上帝而活矣。
{{verse|20|39}}或書士奏曰、師言是也、
{{verse|20|40}}斯後無人敢問之也。○
{{verse|20|41}}惟基督詔之、曰人說基督、乃大辟之子、如何。
{{verse|20|42}}蓋詩經內、大辟自云、上主諭吾主說、坐朕右手、
{{verse|20|43}}待朕置敵為爾脚踏下。
{{verse|20|44}}且大辟稱之為主、如何為大辟之子乎。○
{{verse|20|45}}當眾民前、基督詔門生、
{{verse|20|46}}曰、謹慎書士、所好係着長衣行遊、市上慶賀、公學首座、筵宴高位、
{{verse|20|47}}然吞寡婦之家、佯念多經、此等見治罪尤重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基督仰視富人、捐銀入庫、
{{verse|21|2}}亦見貧窮寡婦、捐銀二釐、
{{verse|21|3}}則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比眾捐題尤多。
{{verse|21|4}}蓋諸人豐富、捐題奉上帝、惟此婦缺乏、捐題凡所有業也。○
{{verse|21|5}}當下有人說殿堂、以美石、禮物修飾。
{{verse|21|6}}基督曰、爾看此物乎、將來之日、不留兩石相連、乃盡毀倒也。
{{verse|21|7}}問曰、先生、幾時有之、又此事得成、將有何兆乎。
{{verse|21|8}}曰、戒之、勿見迷惑、蓋多人冒朕名而來、云乃基督、但時臨近、爾勿往從之、
{{verse|21|9}}又聞戰聲、亂音、切勿慟心、蓋此必先有、惟終末未即至矣。
{{verse|21|10}}又曰、民將攻民、郭必敵郭、
{{verse|21|11}}處處有地大震、饑荒瘟疫、並天上必有大凶兆、
{{verse|21|12}}此諸事先、人將下手捕害爾、亦緣朕名、人將解爾公學、禁監、送見公侯上憲、
{{verse|21|13}}乃斯必成、以為爾証矣。
{{verse|21|14}}故心內立意、勿先掛慮、何可對答、
{{verse|21|15}}因朕將給爾口才、智慧、諸敵不能辨駁者也。
{{verse|21|16}}且爾將父解送於父母、兄弟、親戚、朋友、
{{verse|21|17}}又汝中數人、見殺、並緣朕名見恨於眾.
{{verse|21|18}}然爾首髮之一毫、不致隕落。
{{verse|21|19}}故忍耐獲汝靈魂矣。
{{verse|21|20}}時見也路撒冷城、以軍圜圍、則可知近就殘壞矣。
{{verse|21|21}}維時居猶太地者、可逃避山野、其在郭中者、可即出外、又在庄外者、毋入也、
{{verse|21|22}}因是日乃雪怨之際、致經所載者、皆得效驗也。
{{verse|21|23}}當日、懷孕者、及哺育者、禍矣、蓋在地必有大災、並憾怒為此民矣。
{{verse|21|24}}且猶太人將服刃、被虜諸郭中、並也路撒冷城、將為異族踏平、待異族類之期滿矣。
{{verse|21|25}}日月星宿、將見異兆、地上諸民、遭危躊躇、海中波浪、濤洶發響。
{{verse|21|26}}因人畏望世所必有、即喪心焉、乃其天上之權勢、亦將震動也。
{{verse|21|27}}當下將見人子、以大能多榮、乘雲而來矣。
{{verse|21|28}}此事始有、則仰舉首、蓋爾救時近矣。
{{verse|21|29}}基督又言比喻曰、視無花菓及諸樹木、
{{verse|21|30}}既然萌芽、自知夏近。
{{verse|21|31}}汝亦既見斯情、則可知神國近矣。
{{verse|21|32}}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代諸事成矣。
{{verse|21|33}}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21|34}}自當謹慎、恐以飽飫酩酊世慮迷心、則該日突然而至、
{{verse|21|35}}然則其屆期、必如羅網、臨世上萬民也。
{{verse|21|36}}故當儆醒、常時祈禱、可為堪當、脫將來諸事、得侍人子之前矣。○
{{verse|21|37}}夫基督晝時在殿堂教訓、夜出、寓所稱橄欖山焉。
{{verse|21|38}}早眾民在殿、就來而聽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夫除酵之瞻禮、亦名逾越節、臨近矣。
{{verse|22|2}}且祭司書士等、計謀藉故、欲害基督、但畏民矣。○
{{verse|22|3}}夫十二門生之一、稱迦掠者、猶大士為魔鬼所惑、
{{verse|22|4}}遂往與祭司監長等、商量、何賣基督。
{{verse|22|5}}故其歡喜定約與銀、
{{verse|22|6}}猶大士應承、尋機免亂解基督。○
{{verse|22|7}}適除酵節期、當宰犧羔之時、
{{verse|22|8}}基督差彼得羅、約翰等、曰、爾往備節犧羔、致朕等食。
{{verse|22|9}}曰、欲臣備食、卻在何處。
{{verse|22|10}}曰爾將入城、卻遇一人提水甕、追其所往、入屋矣。
{{verse|22|11}}可對該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師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22|12}}其人將指爾、一層大樓修整、在彼預備可也。
{{verse|22|13}}兩人遂往、依基督所言、正遇如是、又排犧羔矣。○
{{verse|22|14}}適時基督陪十二聖差赴宴焉。
{{verse|22|15}}遂詔之曰、朕未受苦之先、甚慕共食此犧羔。
{{verse|22|16}}蓋朕詔爾、迨及此情在神國成全、朕不再食之也。
{{verse|22|17}}方取飲杯、祝謝曰、納此分汝中、
{{verse|22|18}}蓋朕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迨神國至矣。○
{{verse|22|19}}夫基督取餅、祝謝、劈後、交門生曰、斯乃朕身、為爾交付、作此宜記朕矣。
{{verse|22|20}}餐後取杯、亦如是云、此杯乃所有新約之血、代爾見流者也。
{{verse|22|21}}卻賣朕之手、同在宴上。
{{verse|22|22}}按所定畢、人子果逝、然賣人子者、禍矣。
{{verse|22|23}}諸門生始相問、自中、誰將行此哉、
{{verse|22|24}}亦互相爭論、誰像魁首。
{{verse|22|25}}基督曰、諸國之侯長之、有權柄者、稱為恩長、
{{verse|22|26}}惟爾等不可為然、乃爾中長者、宜為如幼少、又首先者、如事役也。
{{verse|22|27}}誰為更大、或坐宴者、或役事者、豈非坐宴者、係大乎、朕我在爾問、正如役事者也。
{{verse|22|28}}朕遭試之時、爾常偕朕、
{{verse|22|29}}故朕封爾國、正如天父封朕焉.
{{verse|22|30}}致爾在朕國、同宴飲食、併坐其位、審判以色列之十二宗派也。○
{{verse|22|31}}主曰、西門也、西門也、卻魔鬼欲求討爾、揚如揚麥、
{{verse|22|32}}惟朕代爾祈禱、不失信德、然爾悔罪後、可加兄弟之力矣。
{{verse|22|33}}彼得羅曰、臣肯偕主下監、冒死矣。
{{verse|22|34}}曰、噫、彼得羅、朕明詔爾、今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不識朕矣。
{{verse|22|35}}基督詔門生、曰、朕旨遣爾、無袋、無囊、無鞋、耳有何缺乎。曰、無缺、
{{verse|22|36}}曰、然今有袋者、寧可取之、又囊亦然、又無刀者、宜賣衣、買刀也。
{{verse|22|37}}蓋朕詔爾、所有錄云、人算之在罪犯中、此節指朕必還效驗也、蓋所關朕之情、則有成完矣。
{{verse|22|38}}門生曰、主乎、此有二刀、基督、曰、足矣。○
{{verse|22|39}}既出、基督仍舊往橄欖山、門生亦從之。
{{verse|22|40}}既至、詔門生、必求免陷誘惑也。
{{verse|22|41}}基督離之、約擲石之遠、跪下祈禱、
{{verse|22|42}}曰若父旨意、則除此苦爵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聖旨得成。
{{verse|22|43}}即神使自天現、扶持基督。
{{verse|22|44}}惟基督哀慟不勝、愈切、祈禱、汗流如凝血、滴滴落地矣。
{{verse|22|45}}祈畢、起來、就其門生、遇之因憂悶睡着、
{{verse|22|46}}故曰、因何睡着、起來祈禱、恐陷誘惑矣。○
{{verse|22|47}}正說之間、卻有十二門生之一、名猶大士、率大眾就基督、親嘴之也。
{{verse|22|48}}基督曰、噫、猶大士乎、爾以親嘴、賣人子乎。
{{verse|22|49}}左右見事到頭、曰、主乎、我必用刀擊乎、
{{verse|22|50}}一人遂打祭司元魁之僕、斷其右耳。
{{verse|22|51}}基督詔曰、至此足矣、方摸其人之耳、醫之。
{{verse|22|52}}基督見祭司殿堂監長、併長老等、一齊來攻之、則詔之曰、爾持刀、執挺、出來攻朕、若捕賊乎。
{{verse|22|53}}朕巳偕爾、日日在殿、爾無動手、但今爾所乘之時、即黑暗之勢矣。○
{{verse|22|54}}遂捉基督、牽入祭司元魁之衙惟彼得羅遠從矣。
{{verse|22|55}}院中點炎同坐、彼得羅亦坐其中矣。
{{verse|22|56}}或婢見彼得羅坐近炎、則細睹之、曰、此人亦偕基督。
{{verse|22|57}}彼得羅諱之曰、女也、吾不識之也。
{{verse|22|58}}頃刻後、他人見之曰、爾亦同類、彼得羅曰、人也、吾不是也。
{{verse|22|59}}後約一時、他人定說誠然此人亦偕之在。蓋本加利利人矣。
{{verse|22|60}}彼得羅曰、人也、吾不知爾說者何也、正言語、立即鷄鳴矣。
{{verse|22|61}}主基督回顧彼得羅、且彼得羅憶記主旨、曰、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
{{verse|22|62}}彼得羅遂出痛哭也。○
{{verse|22|63}}夫執基督之人、戲弄擊打之、
{{verse|22|64}}掩目掌面、問曰、占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2|65}}另有多端妄言罵基督矣。○
{{verse|22|66}}天亮、民之長老祭司書士等、聚集、帶基督入公會、曰、爾乃基督否、可告我。
{{verse|22|67}}基督曰、若朕言之、爾卻不信、
{{verse|22|68}}若朕問爾、爾又不答、並不放朕矣。
{{verse|22|69}}此後人子將坐上帝右手之權也。
{{verse|22|70}}眾曰、爾豈上帝之子乎。曰、依爾自言、朕正是也。
{{verse|22|71}}僉曰、何需另證、親口所供、吾自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眾人齊起、送基督到彼拉多、
{{verse|23|2}}遂起告之曰、遇此人攪亂百姓、禁人納稅國侯、自稱為王、即基督也。
{{verse|23|3}}彼拉多問之曰、爾豈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3|4}}彼拉多語祭司及大眾、曰、吾看此人無罪。
{{verse|23|5}}其越嚷曰、其攪亂百姓、遍猶太傳訓、始由加利利及此處也。
{{verse|23|6}}彼拉多一聽加利利、問斯人乃加利利人、否。
{{verse|23|7}}既知基督屬希羅得管轄、遂差之見希羅得、蓋希羅得當時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23|8}}希羅得見基督、欣喜不勝、因之有多聞、望觀其行神蹟、故願見之久矣。
{{verse|23|9}}遂問基督多端其無所詔也。
{{verse|23|10}}且祭司書士等立起、苦告基督、
{{verse|23|11}}惟希羅得、及其武士、忽略、戲弄基督、衣之花袍、差回彼拉多矣。
{{verse|23|12}}素彼拉多與希羅得互相仇、惟當日彼此結友矣。○
{{verse|23|13}}彼拉多召祭司官民等會、
{{verse|23|14}}語之曰、爾帶此人見我、告為亂民者、且吾當面審之、惟所告之端、不見有是過。
{{verse|23|15}}希羅得亦然、因吾差汝見希羅得、卻其不犯當死之罪也。
{{verse|23|16}}是以可責打、而放去矣。
{{verse|23|17}}蓋節期必須放一囚、
{{verse|23|18}}惟諸人一齊喊、曰、可滅此人、且放巴拉巴。
{{verse|23|19}}夫巴拉巴為城中作亂、並為兇殺、巳禁獄矣。
{{verse|23|20}}彼拉多因欲放基督、則復言眾。
{{verse|23|21}}惟僉呼喊曰、釘之十字架也、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3|22}}再三語之曰、其所行者、有何惡乎、未見其有當死罪、只可責而放之矣。
{{verse|23|23}}僉厲聲呼喊、求釘之十字架。乃此人與祭司、同聲得勝矣。
{{verse|23|24}}故彼拉多定斷、准行所求。
{{verse|23|25}}既放作亂兇殺之囚、民所求者、然隨其欲、而解基督。○
{{verse|23|26}}正將帶去、捉居哩尼人、名西門、由莊歸來者、其上置十字架、令負之跟隨基督矣。
{{verse|23|27}}且大眾人民從基督、及婦女啼哀之。
{{verse|23|28}}基督回顧之、曰、也路撒冷之女乎、勿為朕哭、乃為自巳、及子孫而哭矣。
{{verse|23|29}}因日將來、人必倒稱、石胎有福、並無生子之婦、無出乳之嬭有福矣。
{{verse|23|30}}當日人始云、山傾倒我上、討丘掩覆于我也。
{{verse|23|31}}蓋木尚青、若行是情、則木既枯、將如之何。○
{{verse|23|32}}且人帶出基督、同二罪犯、一齊受死也。
{{verse|23|33}}出到一所、名髏骨之處、在彼釘之、共同二犯、一左一右也、
{{verse|23|34}}惟基督曰、父也、赦其罪、因不知所為也。其則占卜分其衣也。
{{verse|23|35}}其民立觀、與官憲譏笑曰、他人可救、若誠基督、上帝所選者、今可自救也。
{{verse|23|36}}兵卒又戲就之、
{{verse|23|37}}遞醋曰、若乃猶太人之王、可自救也。
{{verse|23|38}}頭上有牌、以希利尼、羅馬、希伯來、三郭之文字而寫、曰、此乃猶太人之王矣。○
{{verse|23|39}}且其同釘十字架上、二犯之一、罵之曰、若乃基督、則救巳並我矣。
{{verse|23|40}}然別犯答責之曰、爾既同刑、豈不畏上帝乎。
{{verse|23|41}}夫吾該然、因吾所受、合吾所行、惟此人所行者、總無不是也。
{{verse|23|42}}便對基督曰、主、來汝國時、記念臣矣。
{{verse|23|43}}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爾必偕朕、在天樂園矣。○
{{verse|23|44}}時纔正午、全地變暗、至於未末、
{{verse|23|45}}且太陽變暗、並殿中之幃帳中間裂矣。
{{verse|23|46}}又基督大聲喊、曰、父也、兒托靈魂交父手、言畢、斷氣矣。○
{{verse|23|47}}且師帥既觀是情、則讚上帝云、此誠義人矣。
{{verse|23|48}}眾皆集觀事、既見所成則搥胸回家矣。
{{verse|23|49}}凡基督相識者、遙立、併由加利利跟隨之婦、皆視斯情矣。○
{{verse|23|50}}且有議士、名約色弗為人善義。
{{verse|23|51}}不合其謀行、本屬猶太省、亞哩馬大邑、自望神國者。
{{verse|23|52}}此人入見彼拉多、求基督身屍。
{{verse|23|53}}且將屍下來、以包布之、置之石墓、預先總無人埋之所矣。
{{verse|23|54}}當日正預備之時、近安息日矣。○
{{verse|23|55}}又有數婦、自加利利地、陪基督來從看墳墓、觀屍收葬如何、
{{verse|23|56}}方回備香料油膏、當安息日、依法歇止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七日節之初一、清早、其女來墓、帶所備之香料、且數女同來、
{{verse|24|2}}見石移去墓門。
{{verse|24|3}}遂入不見主基督之屍。
{{verse|24|4}}正為此躊躇間、卻有二人、穿光衣、侍立也。
{{verse|24|5}}婦女驚惶、而面伏地、天使曰、何尋活人在死人之中矣。
{{verse|24|6}}其不在此、乃復活起、尚在加利利時、
{{verse|24|7}}自有所詔、曰、人子必解罪人、被釘十字架死、而三日復起、斯言可記也。
{{verse|24|8}}婦女遂憶其言矣。
{{verse|24|9}}由墓歸來、與十一聖差、並凡餘人、即報知諸情矣。
{{verse|24|10}}其報聖差斯情者、乃抹大拉女、馬利亞及約亞拏、併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另有數女陪行焉。
{{verse|24|11}}然門生將斯語、以為虛誕、不信也。
{{verse|24|12}}惟彼得羅起來、走墓、屈下、看其布衣、獨放一處、遂心內為此情奇而往焉。○
{{verse|24|13}}當日其中有兩人往到一鄉、名以馬烏離也路撒冷約二三十里、
{{verse|24|14}}彼此相論、及所遇諸情。
{{verse|24|15}}正相論相語之間、卻基督本身近前同行。
{{verse|24|16}}惟二門生目迷不識之。
{{verse|24|17}}基督曰、行路相論、面帶憂色、卻乃何言。
{{verse|24|18}}其一名革流法答曰、汝也獨為客於也路撒冷、當斯日所遇之事、爾卻不知乎。
{{verse|24|19}}曰、何事。曰、論及拏撒勒之基督、其為聖主、上帝暨眾民前、言行兼能。
{{verse|24|20}}惟吾祭司、尚憲等、定之死案、釘之十字架。
{{verse|24|21}}但吾所望、將救以色列者、正斯人也。況此事成後、今乃第三日也。
{{verse|24|22}}且吾中數女、今早適墓、令我驚駭蓋其來云、
{{verse|24|23}}不遇身屍、乃見天使之狀、報基督活矣。
{{verse|24|24}}吾中數人、遂往墳墓、正遇如婦所言、惟不見基督矣、
{{verse|24|25}}基督曰、無知之輩乎.心嫚聖賢諸言、爾何不信哉。
{{verse|24|26}}基督受苦、後進其榮、豈非所宜乎。
{{verse|24|27}}且基督始論摩西、諸聖等、經文所錄指巳事者、詳細解明也。
{{verse|24|28}}既漸臨鄉、基督作狀、似要前往、
{{verse|24|29}}二門生留之曰、今巳黃昏、日將西墜、請偕我住、遂入同居矣。
{{verse|24|30}}正陪之赴宴間、基督取餅、既祝謝後、劈而與之、
{{verse|24|31}}門生之目遂開、知乃基督、惟基督離之不見矣。
{{verse|24|32}}二人相語曰、方在路間、與我相論、解諸聖錄、心內豈不熱乎。○
{{verse|24|33}}即時起程、回也路撒冷、遇其十一門生、陪諸伴侶、聚集、
{{verse|24|34}}曰、主誠復活.現與西門矣。
{{verse|24|35}}遂將路間所遇、併基督以劈餅自表之事、悉述矣。○
{{verse|24|36}}正說之間、基督立中曰、平安歸爾矣。
{{verse|24|37}}門生也卻以為看神、則可驚惶。
{{verse|24|38}}基督曰、因何慟心、因何心底掛慮乎。
{{verse|24|39}}看朕手足、正朕本身、且摸、且看、且神無骨肉、如爾自觀、朕所有也。
{{verse|24|40}}詔畢、以手足與之看也。
{{verse|24|41}}諸門生且喜、且奇、猶不敢信。後基督曰、在此有食物乎。
{{verse|24|42}}故以炙魚一分、併峰房與之、
{{verse|24|43}}遂取而食於其面前矣。
{{verse|24|44}}基督曰、素朕偕爾、常述此言、云摩西之律、聖人之書、詩經所錄、論及朕事者、皆必效驗也。
{{verse|24|45}}基督遂開其茅塞、使曉聖書矣。
{{verse|24|46}}亦曰、有斯錄載、如此基督、必當受苦、第三日自死復活、
{{verse|24|47}}致悔改之道、赦罪之理、托基督之名、可宣萬國、始由也路撒冷也、
{{verse|24|48}}夫爾等為斯情之證見也。
{{verse|24|49}}卻朕父所應承者、朕將加爾、惟爾可居也路撒冷城、待自上封權也。○
{{verse|24|50}}且基督引門生出至伯大尼、舉手祝之。
{{verse|24|51}}纔祝之間、基督離別昇天矣。
{{verse|24|52}}而僉即俯伏拜之、甚喜歸也路撒冷也。
{{verse|24|53}}恆住殿堂、頌讚、稱謝上帝矣。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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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傳福音書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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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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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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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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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路加福音|路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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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蓋人多舉筆、述陳吾中徵驗之事、
{{verse|1|2}}按其宣道者、自始親見而傳我也。
{{verse|1|3}}亦余思想、自始盡識諸情、可一一追敘、繕達知提阿非羅仁臺。
{{verse|1|4}}致曉所學之核實也。○
{{verse|1|5}}猶太郭侯希羅得年間、有祭司、屬亞庇亞之班、名撒迦哩亞、其妻係亞崙之族、名以利沙百。
{{verse|1|6}}兩人在上帝、前並義、凜行上主之諸律例法度、而無可責也。
{{verse|1|7}}然以利沙百石胎、兩人老年無子矣。
{{verse|1|8}}適纔撒迦哩亞依其祭祀班列、在上帝前
{{verse|1|9}}照祭司規矩、掣籤焚香、入上主之殿矣。
{{verse|1|10}}正焚香之間、眾民在外祈禱。
{{verse|1|11}}有上主之使出現、竚香壇之右也。
{{verse|1|12}}撒迦哩亞見之、惶佈畏懼。
{{verse|1|13}}惟天使曰、撒迦哩亞勿懼、所祈得應、又汝婦以利沙百將生一子、名稱約翰。
{{verse|1|14}}緣此爾必欣喜、及因其生、多人必樂也。
{{verse|1|15}}蓋在上帝面、此子必大興、飲戒酒釀、自出母胎、滿於聖神也。
{{verse|1|16}}且令以色列多人、歸順上主、其上帝矣。
{{verse|1|17}}其子將受以利亞之神德、主前行、使父心歸子、令逆者順義人之慧、及預備上主修正之民矣。
{{verse|1|18}}撒迦哩亞謂天使曰、我爲老人、本婦年邁、故此事焉能知哉。
{{verse|1|19}}天使答曰、吾乃伽伯烈侍上帝面前、今奉差言爾、又將斯嘉音報爾、
{{verse|1|20}}此言屆期必成、但爾不信、故必喑啞不能出言、待此事效驗之日矣。
{{verse|1|21}}且民等待撒迦哩亞怪其久留殿堂、
{{verse|1|22}}既出不能言、只點指住啞、故民知堂裏、必有見啟也、
{{verse|1|23}}職事期日既滿、即歸本家矣。
{{verse|1|24}}此日後、其妻以利沙百懷孕、自隱五月云、
{{verse|1|25}}當日上主垂顧我、以除人中所受凌辱、故行我如此也。○
{{verse|1|26}}於六月、天使伽伯烈奉上帝之差、往加利利省、拏撒勒邑、
{{verse|1|27}}見一閨女、名馬利亞、其女聘許大辟之族、名約色弗也。
{{verse|1|28}}天使進曰、慶賀寵女、上主偕爾、萬女之中、爾有福矣。
{{verse|1|29}}女見之、聞言慟心、暗想、此慶賀何意。
{{verse|1|30}}天使曰、馬利亞勿懼、爾蒙上帝恩典、
{{verse|1|31}}卻身胎將懷孕、生子、名稱耶穌、
{{verse|1|32}}其子必成大、稱至上者之子、且上主上帝將封之祖大辟之位、
{{verse|1|33}}永治也哥伯之族、即其囯靡暨矣。
{{verse|1|34}}馬利亞遂謂天使曰、吾未認夫、則此事如何。
{{verse|1|35}}天使答曰、聖神必降臨汝、又至上者之德、將庇蔭爾、故所生之聖者、可稱上帝之子矣。{{批|是說 聖神上帝降臨他非是說 聖神上帝入他腹成孕爲人也須知欽此}}
{{verse|1|36}}卻爾親女以利沙百、老年亦懷孕、雖稱石胎、今受孕六月。
{{verse|1|37}}蓋上帝無所不能矣。
{{verse|1|38}}馬利亞曰、卻上主之婢在此、幸成依汝言焉、天使遂離之去、○
{{verse|1|39}}當日馬利亞起身、急往山地、至猶太省之邑、
{{verse|1|40}}進撒迦哩亞之屋、慶賀以利沙百。
{{verse|1|41}}且以利沙百一聞馬利亞慶賀、胎裏之胚踴躍、便以利沙百感於聖神、
{{verse|1|42}}興聲誦曰、萬女之中、爾有福矣。爾胎之胚、亦有福矣。
{{verse|1|43}}主母臨余、爲何成乎。
{{verse|1|44}}蓋耳聞慶賀之聲、胎內胚踴躍。
{{verse|1|45}}上主應承、必有效驗、故爾信者正有福矣。
{{verse|1|46}}馬利亞曰、吾心大讚上主、
{{verse|1|47}}吾神欣喜爲我救主上帝。
{{verse|1|48}}因上主垂顧其婢之卑微、卻今後萬世、必稱我有福也。
{{verse|1|49}}夫全能之主、以大情施我、厥名爲聖。
{{verse|1|50}}主憫敬畏之者、永世相繼。
{{verse|1|51}}主手表德、又散心志驕者、
{{verse|1|52}}廢諸雄能除位、舉諸謙遜。
{{verse|1|53}}將好物滿其饑乏、空棄富飫。
{{verse|1|54}}主記慈悲、佑扶其臣以色列人、
{{verse|1|55}}以成所言吾祖亞伯拉罕、併其後裔、奕世無暨。○
{{verse|1|56}}夫馬利亞偕住三月、後回本家矣。○
{{verse|1|57}}以利沙百身孕臨月、則生一子。
{{verse|1|58}}親鄰聞上主最慈悲之、則與之同樂也。○
{{verse|1|59}}適子生八日、其來行周割之禮、則借父名、表子撒迦哩亞。
{{verse|1|60}}母答曰、不可、乃名之約翰。
{{verse|1|61}}曰、爾親戚間、無稱此名、
{{verse|1|62}}遂招父親、要表何名。
{{verse|1|63}}父索文牌、書曰、當名約翰。即眾奇。
{{verse|1|64}}隨即口開舌解、誦讚上帝。
{{verse|1|65}}而圍居各人畏懼、及此諸事、聞揚遍猶太山地。
{{verse|1|66}}凡聽之者、銘諸心裏、云、此子將何成哉。且上主之手祐之。○
{{verse|1|67}}父撒迦哩亞感於聖神、
{{verse|1|68}}預誦云、上主以色列人之上帝、垂顧拯救其民、故當讚美矣。
{{verse|1|69}}其爲我舉救之角、在其臣大辟之族、
{{verse|1|70}}依主用自開闢聖先知師之口所云.
{{verse|1|71}}必救我脫對敵諸恨我之手。
{{verse|1|72}}其憐憫我祖、銘記聖約、
{{verse|1|73}}與吾祖亞伯拉罕發誓、可賜也。
{{verse|1|74}}救我脫敵手、可安心事之、
{{verse|1|75}}平生虔心行義、在上主面矣。
{{verse|1|76}}夫此吾兒、必稱至上主之聖人、行上主之面前、以造其路。
{{verse|1|77}}報民可得救援、罪赦、
{{verse|1|78}}賴上帝之憐憫顧我、令日曉供照、
{{verse|1|79}}發光、坐暗地住死冥之處者、引我脚履行平安之路矣。○
{{verse|1|80}}惟其子約翰身長、神能、野住、待其出現、以色列民中之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時遇奧古士闍郭侯、有降令、令天下具籍也。
{{verse|2|2}}卻居哩扭爲敘哩亞、總制之時、斯具籍始行焉。
{{verse|2|3}}眾往上籍、各人赴本邑也。
{{verse|2|4}}且約色弗原屬大辟宗族、故離加利利地拏撒勒邑、歸猶大地、赴大辟本城、名伯利恆。
{{verse|2|5}}帶同所聘之妻、馬利亞、尚懷孕者、偕上籍也、
{{verse|2|6}}正寓彼間、身孕臨月、
{{verse|2|7}}隨生冢子、因客店無閒處、故包裹放槽裏、○
{{verse|2|8}}該地有牧者、在野、夜守群畜。
{{verse|2|9}}忽上主之使臨、上主之榮光燿之、胥震慴不勝、
{{verse|2|10}}天使曰、勿懼也、卻吾報爾大喜之嘉音、關涉庶民者、
{{verse|2|11}}即今日爲爾有生、在大辟之邑、救世主基督矣。
{{verse|2|12}}且爾可見嬰兒包裹卧槽、是爲記號矣、
{{verse|2|13}}率然大眾天軍偕天使、頌讚上帝、云、
{{verse|2|14}}天上榮歸、上帝、在地太平、人間恩和矣。○{{批|今日應騐矣欽此}}
{{verse|2|15}}適天使歸天畢、牧人相談云、莫若赴到伯利恆邑見上主所啟適遇之情也。
{{verse|2|16}}遂急來見馬利亞、及約色弗、而嬰卧在槽。
{{verse|2|17}}見畢、遂布揚所示之爲此子之詞、
{{verse|2|18}}凡聽牧者之言、無不駭愕。
{{verse|2|19}}惟馬利亞存諸情、思之心內、
{{verse|2|20}}夫牧者、按所謂之緣見聞諸情、稱讚上帝且回也。○
{{verse|2|21}}子生八日後、就受斷勢皮禮、稱名耶穌、即未降胎之先、天使之表名也。○
{{verse|2|22}}且其淨之日既滿、依摩西之法、遂帶孩上也路撒冷以獻之上主、
{{verse|2|23}}按上主之例所錄云、凡開胎男子、稱爲上主之聖者也、
{{verse|2|24}}又循上主例云、設祭、即一雙班鳩、或兩鴿子矣。
{{verse|2|25}}卻在也路撒冷有一人名西門、爲人公義敬虔、感於聖神、望以色列民之安慰也。
{{verse|2|26}}此人奉聖神之啟示、云、未死之前、必見上主之基督也。
{{verse|2|27}}纔基督雙親帶孩來、欲遵例而行、卻西門感神入殿、
{{verse|2|28}}遂抱孩子、祝謝上帝云、
{{verse|2|29}}主也、按照所言、放臣安然逝矣。
{{verse|2|30}}因親眼得見救主、
{{verse|2|31}}上帝所設萬民面前、
{{verse|2|32}}即光照異族、榮耀以色列民也。
{{verse|2|33}}夫約色弗與基督之母、爲所論及之情、駭異。
{{verse|2|34}}但西門祝嘏之、對其母馬利亞曰、夫此子將立以興敗以色列多人、爲辯駁之號、
{{verse|2|35}}又以露明人多之心念焉、而汝心腸、必痛、如劍刺之焉。
{{verse|2|36}}亦有聖婦法伮耳之女、名亞拏屬亞沙之族、年老、從童身時、配夫七年、
{{verse|2|37}}後爲寡婦、有八十四歲、不離殿堂、乃持齋祈禱、日夜奉事也矣。
{{verse|2|38}}夫彼纔近來、亦稱謝上主、而通也路撒冷、與凡人望救敘言是情也。○
{{verse|2|39}}基督雙親、循主律例、既行諸情、遂回加利利、至本邑拏撒勒也。
{{verse|2|40}}嬰兒基督生長、神加力滿智慧、沾上帝恩焉。○
{{verse|2|41}}每年逾越節時、雙親赴也路撒冷、
{{verse|2|42}}基督十二歲紀、大家詣也路撒冷、遵行瞻規也。
{{verse|2|43}}節日已滿、正欲回家、孩子基督尚留也路撒冷、惟約色弗兼母不知之、
{{verse|2|44}}想必陪同行者、逐行一日路程、訪問親戚朋友尋之。
{{verse|2|45}}既尋不着、返也路撒冷覓之。
{{verse|2|46}}適三日後、遇基督在殿、坐學士之中、聽問之也矣。
{{verse|2|47}}凡聞之者、奇其聰明、對答。
{{verse|2|48}}雙親見之、亦駭異矣、其母曰兒也。何待吾如是、爾父並我、憂然尋爾矣。
{{verse|2|49}}基督曰、何必尋兒、豈不知兒必理父事平。
{{verse|2|50}}惟其不通所語之言、
{{verse|2|51}}但其母以斯言悉存心焉。
{{verse|2|52}}基督偕降到拏撒勒邑、孝順雙親、且基督越長越睿、愈受上帝並人之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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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提庇流郭侯、十五年、本底阿 彼拉多爲猶太總制、希羅得爲加利利公侯、其弟非立爲以土哩、及特喇哥尼底公侯、且呂撒尼亞爲亞庇利尼之公侯也、
{{verse|3|2}}又亞拏士及該亞法爲祭司元魁。當時在野、撒迦哩亞之子、約翰、蒙上帝之啟、
{{verse|3|3}}巡沿約耳但河、四方、教人悔罪、受浸禮、致獲赦罪。
{{verse|3|4}}按先知之師、以賽亞之錄云、野外有叫呼之聲、云便備主道、修正其徑、
{{verse|3|5}}填塞諸谷、倒下各山嶺、正直其灣曲、使嵁巖平坦、
{{verse|3|6}}且萬人必見上帝拯救也。○
{{verse|3|7}}且約翰既見眾庶出來、欲領浸禮、則曰、噫、毒蛇之類乎、誰示爾逃避將來之怒乎。
{{verse|3|8}}可結堪當悔罪之菓、並勿始心內云、亞伯拉罕乃我父蓋我告爾、上帝能由此石、起雅伯拉罕之子。
{{verse|3|9}}然今斧置樹根凡樹、不結善菓者、必砍下投炎矣。
{{verse|3|10}}其民問曰、吾當何行哉。
{{verse|3|11}}曰、有雙衣者、分其無衣、有食物宜行亦然、
{{verse|3|12}}遂有稅吏來領浸禮云、師吾當何行哉。
{{verse|3|13}}曰、勿額外勒索也。
{{verse|3|14}}兵卒又問曰、我當何爲哉。曰、勿強迫人、勿誣陷人、所得錢糧、可以爲足心。
{{verse|3|15}}且民望眾心、思及約翰爲基督否、
{{verse|3|16}}約翰對眾曰、吾即以水行浸禮、惟有將來者、能超於我也、其鞋之帶、吾不堪解、彼將以上帝、聖神並以炎行其禮也、
{{verse|3|17}}其手執簸箕、盡淨其場、收麥入倉、而燒糠以無滅之炎矣。
{{verse|3|18}}約翰另以多理教勸民矣。○
{{verse|3|19}}適公侯希羅得既娶希羅底亞、即弟非立之婦、故約翰諫諍亦責其諸惡行。
{{verse|3|20}}惟希羅得更爲放肆禁約翰下監。○
{{verse|3|21}}眾民領浸畢、基督亦領浸禮。正祈禱之間、卻天開、
{{verse|3|22}}又聖神身狀如鴿、降臨基督、自天亦有聲、云、爾乃朕愛之子、朕所悅意矣。○
{{verse|3|23}}當下基督始近三十歲、即忖度見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
{{verse|3|24}}希利之子、希利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利未乃麥居之子、麥居乃雅拏之子、雅拏乃約色弗之子、
{{verse|3|25}}約色弗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亞摩士之子、亞摩士乃拏弘之子、拏弘乃以士利之子、以士利乃拏居之子、
{{verse|3|26}}拏居乃馬押之子、馬押乃馬大提亞之子、馬大提亞乃西米之子、西米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猶大之子、
{{verse|3|27}}猶大乃約亞拏之子、約亞拏乃哩撒之子、哩撒乃鎖羅巴別之子、鎖羅巴別乃撒拉帖之子、撒拉帖乃尼哩之子、
{{verse|3|28}}尼哩乃麥居之子、麥居乃亞底之子、亞底乃歌三之子、歌三乃耳摩但之子、耳摩但乃耳之子、
{{verse|3|29}}耳乃約西之子、約西乃以利以設之子、以利以設乃約琳之子、約琳乃馬達之子、馬達乃利未之子、
{{verse|3|30}}利未乃西面之子、西面乃猶大之子、猶大乃約色弗之子、約色弗乃約南之子、約南乃以利亞金之子、
{{verse|3|31}}以利亞金乃米利亞之子、米利亞乃買南之子、買南乃馬大太之子、馬大太乃拏單之子、拏單乃大辟之子、
{{verse|3|32}}大辟乃也西之子、也西乃阿別之子、阿別乃破亞斯之子、破亞斯乃撒門之子、撒門乃拏遜之子、
{{verse|3|33}}拏遜乃亞米拏達之子、亞米拏達乃亞蘭之子、亞蘭乃以士崙之子、以士崙乃法哩士之子、法哩士乃猶大之子、猶大乃雅哥伯之子、
{{verse|3|34}}雅哥伯乃以撒之子、以撒乃亞伯拉罕之子、亞伯拉罕乃提喇之子、提喇乃拏鶴之子、
{{verse|3|35}}拏鶴乃西鹿之子、西鹿乃流之子、流乃比列之子、比列乃以伯耳之子、以伯耳乃撒拉之子、
{{verse|3|36}}撒拉乃該南之子、該南乃亞法撒之子、亞法撒乃閃之子、閃乃挪亞之子、挪亞乃拉滅之子、
{{verse|3|37}}拉滅乃米土撒拉之子、米土撒拉乃以諾之子、以諾乃雅烈之子、雅烈乃馬利列之子、馬利列乃該南之子、
{{verse|3|38}}該南乃以哪士之子、以哪士乃設之子、設乃亞坍之子、亞坍乃上帝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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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滿感於聖神、由約耳但河歸、被神引到曠野。
{{verse|4|2}}四十日間、爲魔鬼誘惑、當日無食、期滿覺餓。○
{{verse|4|3}}魔鬼謂之曰、爾若上帝之子、則命此石化餅。
{{verse|4|4}}基督詔曰經云、人得生不獨以餅、乃以上帝之聖旨也。○
{{verse|4|5}}魔鬼引之登高山、霎時指看天下諸郭、
{{verse|4|6}}鬼曰此諸權勢、及其榮花、吾將給爾、蓋我受托任意給人、
{{verse|4|7}}倘爾俯伏拜我、即盡歸爾矣。
{{verse|4|8}}基督詔曰、惡敵退後、經云、當拜上主爾上帝、獨服事之也。○
{{verse|4|9}}魔鬼遂引基督上也路撒冷、置之殿頂、曰、爾若上帝之子、自投下來、
{{verse|4|10}}蓋經有云、其必囑其天使看顧汝、
{{verse|4|11}}以手扶爾、恐足撞石也。
{{verse|4|12}}基督詔曰、經亦有云、勿試上主爾上帝矣。{{批|太兄是說 勿試 上帝非是說 己是上帝也須知 欽此}}
{{verse|4|13}}魔鬼悉誘惑畢、暫時離之也。○
{{verse|4|14}}且基督感於聖神之德、歸加利利地、其名揚四方。
{{verse|4|15}}適公學傳教、被眾讚美也。○
{{verse|4|16}}竟到拏撒勒即幼育之處、纔安息日、仍舊進公學、且起來讀書也。
{{verse|4|17}}人給之聖人、以賽亞之書。既披書、看有錄云、
{{verse|4|18}}上主聖神臨我、因將香油抹我、特爲傳道與窮民矣、其遣我醫痊傷心者。
{{verse|4|19}}報虜者可釋、令瞽者復見、放傷痍者、宣上主之禧年、等言。
{{verse|4|20}}基督捲書、交吏坐下、在公學眾人注目睹之。
{{verse|4|21}}遂開言曰、今日、汝耳中徵驗此經書矣。
{{verse|4|22}}僉証奇所出其口之恩言、曰、此豈非約色弗之子乎。
{{verse|4|23}}基督曰、爾果然有此俗語、醫生自醫。凡所聞知迦百拏翁邑所行、本鄉亦行之焉。
{{verse|4|24}}又曰朕誠詔爾、聖賢在本鄉無體面焉。
{{verse|4|25}}朕誠詔爾、昔以利亞之時、三年六月、天閉又遍地大饑荒之際、以色列地寡婦最多。
{{verse|4|26}}然以利亞奉差、非往助他、乃往西頓地、撒粒大邑、助彼處之寡婦也、
{{verse|4|27}}當聖人、以利沙之時、以色列地、痲病多也、然則其中者、除敘哩亞人、拏慢無人得淨。
{{verse|4|28}}既聞斯言、在公學眾人、大怒。
{{verse|4|29}}遂起逐基督出邑、且彼邑建置巖險之處、故欲牽基督到坡、摔倒下來。
{{verse|4|30}}惟基督通行其間而往焉。○
{{verse|4|31}}遂來加利利之省邑、名迦百拏翁、適安息日教之。
{{verse|4|32}}因其言有能、民奇其道也。
{{verse|4|33}}在公學內有人犯污鬼、厲聲喊曰、
{{verse|4|34}}鳴呼、拏撒勒人.基督、吾與爾何干、爾豈非來敗我乎、吾知爾誰、即上帝之聖者也。
{{verse|4|35}}基督叱鬼曰、緘口而出、鬼推倒其人、在中間、遂出、並不害之也。
{{verse|4|36}}諸人愕然、相語曰、此何道也、因以權能叱污鬼、而鬼遂出矣。
{{verse|4|37}}故其名揚該地四方也。○
{{verse|4|38}}既起離公學、入西門之家、遇西門岳母有瘧病甚重、有人爲女求之。
{{verse|4|39}}且基督立其上、禁斥瘧病、就止婦隨起服事之也。○
{{verse|4|40}}正日落時、凡有雜病症者、帶同就基督、一一按手、而醫之矣。
{{verse|4|41}}有鬼出、多人喊曰、爾乃基督上帝之子也。因鬼知自乃基督、基督禁之、不准之言也。
{{verse|4|42}}天明基督出往野地、民尋就之、強留不容之往也。
{{verse|4|43}}基督曰、朕當宣講神囯福音之道於他邑、緣此朕特奉差矣。
{{verse|4|44}}故傳教於加利利諸公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眾擠擁、願聽神道、基督竚在其尼撒烈湖濱。
{{verse|5|2}}見湖邊二舟、漁翁不在、乃出洗網。
{{verse|5|3}}其一舟屬西門、惟基督登之、請撐略離岸、遂坐舟中、教民焉。
{{verse|5|4}}講畢、謂西門曰、移出深水、拋網捕魚也。
{{verse|5|5}}西門答曰、先師、吾終夜苦勞、而無所得、卻循汝命、吾即拋網。
{{verse|5|6}}作此包魚甚多、網破、
{{verse|5|7}}故招別舟夥來幫、遂來且滿二舟、幾乎沉矣。
{{verse|5|8}}西門 彼得羅見此、俯伏基督膝下、曰、請主去臣乃罪人也。
{{verse|5|9}}蓋西門與諸伴侶見捕之魚多、無不吃驚也。
{{verse|5|10}}且西門之夥、西庇太之子也哥伯、約翰等、亦駭愕焉。基督諭西門曰、勿懼、從今以後、爾可取人也矣。
{{verse|5|11}}既拉舟岸上、遂棄諸物、而從基督矣。○
{{verse|5|12}}適因基督在某邑、卻有一人、渾身痲瘋、既見基督俯伏求曰、若主肯爲能淨潔吾矣。
{{verse|5|13}}基督伸手摸之曰、朕肯、爾可爲淨、痲瘋就淨矣.
{{verse|5|14}}基督禁之、勿告人知、乃遵摩西之例、往見祭司、爲淨潔設祭物、與之立憑據矣。○
{{verse|5|15}}然基督名聲越揚、又郡眾集聽、及爲之得醫其病也。
{{verse|5|16}}是以基督避野祈禱也。○
{{verse|5|17}}一日基督教訓、卻有法利西徒、教法師等、自加利利諸邑、及猶太省、併也路撒冷等處來傍坐、乃上主施德、醫之。
{{verse|5|18}}卻有某人扛癱瘋卧床、尋路入內、置基督之前.
{{verse|5|19}}但稠眾聚集、無由可進、遂上屋頂、直由瓦蓋、連褥縋下中間、基督面前也。
{{verse|5|20}}基督見其有信德、則謂之曰、人歟爾.罪巳見赦矣。
{{verse|5|21}}當時書士法利西徒等、起論云、此妄說之人、孰乎、除上帝之外、誰能赦罪乎。
{{verse|5|22}}基督看破其心念、詔之曰、爾等心裏有何論哉。
{{verse|5|23}}言罪見赦、或言起行、何一更易乎。
{{verse|5|24}}然欲令爾知、人子在世有能赦罪、則詔癱瘋者曰、朕命爾起、取褥回家矣。
{{verse|5|25}}病人隨起、其人面前、取所卧之物回家、稱譽上帝也。
{{verse|5|26}}眾人驚駭、頌讚上帝、滿心畏懼云、今日見奇事也。○
{{verse|5|27}}斯後基督出行、見稅吏、名利未坐在稅館、詔之曰、從朕。
{{verse|5|28}}遂起來、棄諸物從之。
{{verse|5|29}}且利未在本家設大筵、請基督稅吏與他眾多同席焉。
{{verse|5|30}}且書士與法利西徒、怨基督之門生曰、爾等與稅吏惡流等、同飲食如何。
{{verse|5|31}}基督詔云、無恙之人、不須醫生、乃有病者須用之焉。
{{verse|5|32}}朕來、非招義人悔罪、乃招惡人悔罪也。
{{verse|5|33}}然或問基督曰、約翰門生屢次守齋念經、法利西徒亦然、但爾門人飲食何也。
{{verse|5|34}}曰.新郎還在、婚房之人、何能使之禁食、其日。
{{verse|5|35}}將來、遷移新郎、當日可戒食也。
{{verse|5|36}}基督以比喻、詔之曰、人補舊衣、不用新布、恐新布爛衣、新舊不合也。
{{verse|5|37}}亦無人裝新油、用舊革囊、恐新油破其囊、油漏囊亦敗矣。
{{verse|5|38}}但新油裝新囊、兩者兼全矣.
{{verse|5|39}}並無人食舊油、即求新、曰、舊者尤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當瞻禮初安息日、基督遊禾田、門生摘禾穗、手搓而食之。
{{verse|6|2}}法利西數人曰、當安息日、行非宜者、何也。
{{verse|6|3}}基督詔曰、爾豈未讀、大辟與其從人饑時、所爲之事乎、
{{verse|6|4}}即入上帝之殿、取食桌上之餅、亦交從人食、但此餅、除非祭司、他人不宜食也、
{{verse|6|5}}又詔曰、人之子亦主安息日矣。○
{{verse|6|6}}再遇安息日、基督入公學教訓、有人右手衰。
{{verse|6|7}}書士法利西人等窺之、當安息日、可醫人否、欲借故罪之也。
{{verse|6|8}}基督既知其心念、詔手衰之人曰、起立中間、即起立、
{{verse|6|9}}基督詔之曰、請問一句、當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殺命、何一爲宜也。
{{verse|6|10}}基督周顧諸位、詔其人曰、伸手、遂伸之、且手醫痊如他手焉。
{{verse|6|11}}僉滿心猖狂、相謀、何加基督。○
{{verse|6|12}}當日遇基督登山祈禱、終夜在彼、祈求上帝。
{{verse|6|13}}天明、招門生、選十二人亦稱爲聖差、
{{verse|6|14}}即西門亦名彼得羅、暨兄安得烈 也哥伯並約翰 非立、與巴多羅買、
{{verse|6|15}}馬太與多馬、亞勒非之子、也哥伯與西門亦稱熱心。
{{verse|6|16}}也哥伯之弟、猶大士與賣師者迦掠之人、猶大士也。
{{verse|6|17}}夫十二人陪行下山、竚於平地、群門生侍側、大眾人民、自猶太四方、也路撒冷 土羅 西頓海濱等處、來聽其教、求醫其症、
{{verse|6|18}}並受污鬼之苦、亦得醫。
{{verse|6|19}}因基督、出靈德、悉醫諸人、故大眾求摸之也。○
{{verse|6|20}}基督舉目、望門生、曰、貧者獲祝福矣。因神囯歸爾也。
{{verse|6|21}}現餓者獲祝福矣、因後飽足也。現哭者獲祝福矣。後將喜笑也。
{{verse|6|22}}爾緣人之子、被人怨恨、絕交、詈罵、揚惡、名可祝福矣、
{{verse|6|23}}當日喜歡跳躍、因爾在天、可得厚賞。昔其祖宗待其聖賢者、正如是也、
{{verse|6|24}}惟禍哉富者、因享過安慰矣。
{{verse|6|25}}禍哉飫者、蓋爾將餓也。禍哉今笑者、蓋爾將哀哭也。
{{verse|6|26}}爲眾人稱羡者、有禍矣、昔其祖宗稱羡偽師者、正如是也。
{{verse|6|27}}惟朕詔爾聽敵爾者好之、恨爾者施恩、
{{verse|6|28}}咒爾者祝之、譭謗爾者代之祈禱也。
{{verse|6|29}}有掌右臉者、更轉左臉也。奪爾袍者、毋禁、另取衣也。
{{verse|6|30}}凡求爾者予之、搶爾物者、勿再討也。
{{verse|6|31}}欲人行諸巳者、正如是行與人也。
{{verse|6|32}}獨愛所愛爾者、有何感恩哉、蓋罪人亦愛所愛巳者也。
{{verse|6|33}}施仁爾者、止施仁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行如是焉。
{{verse|6|34}}但望復還者、只管借之、有何感恩哉、蓋惡流亦借與惡流、以一均望復收焉。
{{verse|6|35}}然愛爾仇施善、借去、不顧復收、則爾得、厚賞也、且爾將爲至上者之子類、蓋上帝亦慈負恩惡毒之人。
{{verse|6|36}}故必行慈悲如天父慈悲焉、
{{verse|6|37}}爾勿擬人、則人不擬爾、爾勿罪人、則人不罪爾、必赦、而汝見赦也。
{{verse|6|38}}爾當予人、則人予爾寬量內涵實充滿溢外、人將送爾襟內、蓋爾所量給人、人一均量給爾也。
{{verse|6|39}}基督言比喻曰、瞽人豈能引瞽人乎、豈非兩者、同落溝乎。
{{verse|6|40}}門生非超於師、但凡德全者、可得如師焉。
{{verse|6|41}}兄眼有片木、爾能看出、惟本眼有木頭、爾不知乎。
{{verse|6|42}}安敢謂兄云、兄也、容拔出眼內片木、卻不看本眼有木頭。噫、偽善者乎。先拔本眼之木頭、後可看拔兄眼內之片木矣。
{{verse|6|43}}結惡菓者、非善樹也、結善菓者、非惡樹也、
{{verse|6|44}}蓋以所結之菓、各樹辨明矣、人由荊棘不摘無花菓、由莿叢不得葡萄子。
{{verse|6|45}}善人由心內積善、取出善事、惡人心內積惡、露出惡事、蓋心所積餘、其口隨言也。
{{verse|6|46}}因何稱朕主也、主也、而不遵朕所言哉。
{{verse|6|47}}凡就朕聽朕言而遵行、朕指爾知、其人像似何哉、
{{verse|6|48}}正如建屋之人、掘深置基磐上、迄洪水溢漲橫流、撞屋不動、因基在磐上、不能動之也。
{{verse|6|49}}但聽道而不遵行者、如人、不置基而建屋土上、而河橫流撞之、隨傾倒、併其屋之敗壞者大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基督降諸詔畢、與民人聽、遂進迦百拏翁邑。
{{verse|7|2}}有師帥特愛之僕染病臨死、
{{verse|7|3}}聞知及基督、則遣猶太人長老、求之來醫僕也。
{{verse|7|4}}長老就基督懇求曰、此人堪當主可施行。
{{verse|7|5}}蓋其慈我民爲我建公學也。
{{verse|7|6}}且基督陪往、離屋不遠、師帥差友、奏之曰、勿煩主臨卑舍、臣所不堪當.
{{verse|7|7}}故此以自亦不爲堪當、就主、但主諭一句、本僕即痊矣。
{{verse|7|8}}蓋我乃人屬權、亦管兵卒、令一人去、即去、招他人來、就來、諭僕行此、隨行之也。
{{verse|7|9}}基督聽此、奇異、轉身顧眾從之者曰、朕詔爾知、連以色列民中、朕未見如此大信德也。
{{verse|7|10}}奉差人回家、遇素有病之僕、巳痊矣。○
{{verse|7|11}}次日遇基督進邑、名曰拏隱門生之人、多並大眾陪行焉。
{{verse|7|12}}方近城門、卻有扛出死人、其母寡婦、單生此子、且邑、郡眾陪行也。{{批|是說 上帝照臨其民故差 太聖人非是說 太兄即 上帝也須知欽此}}
{{verse|7|13}}主見寡婦憐之即曰、勿哭。
{{verse|7|14}}就來近前、撫棺、扛者止步、遂言曰、小子朕諭汝起來、
{{verse|7|15}}死者即起、而始言、遂以子交母也。
{{verse|7|16}}僉慞惶、頌讚上帝云、大聖人興起我中、又上帝照臨其民也。
{{verse|7|17}}且基督之名聲揚猶太全地及遍四方也。○
{{verse|7|18}}夫約翰之門人、以此諸情報師。
{{verse|7|19}}故約翰招二門人差到基督奏曰、當來之人或係主或必待他人乎。
{{verse|7|20}}其人至曰、行浸禮師約翰、遣我問所當來者抑主乎、抑候別人乎。
{{verse|7|21}}當時基督醫多人雜症病疾、逐邪鬼、賜瞽人多得見。
{{verse|7|22}}後基督詔之曰、且報回約翰所見聞之事、瞽者得見、跛者得行、痲者得淨、聾者得聽、死者得甦、貧者得傳福音之道、
{{verse|7|23}}但凡爲朕不見怪者、有福矣。
{{verse|7|24}}約翰使者既回、基督始詔眾、指約翰云、爾出野、欲看何哉、豈欲看風動葦乎。
{{verse|7|25}}然爾出外、欲看何哉、人穿柔輕裘乎、但衣花安逸者、住在侯衙也。
{{verse|7|26}}然爾出外、欲看何哉、聖賢乎、是也、朕又詔爾、超於聖賢也。
{{verse|7|27}}經云卻朕遣本差、行爾面前、爲汝前造路者、正指斯人也。
{{verse|7|28}}朕且詔爾、婦女所生、聖賢之中、莫大於行浸禮師約翰也、但神囯內之至賤者、貴於約翰也。
{{verse|7|29}}庶民稅吏等、素領約翰浸禮者、聽此、即表上帝之義也。
{{verse|7|30}}但法利西徒教法師等、將爲自所有上帝之旨棄之、並不受約翰之浸。
{{verse|7|31}}主曰、此世之人、將何比之、又以何物、可較之哉。
{{verse|7|32}}其似孩兒坐市、互相喚呼云、吾噴笛簫、而汝不跳、吾唱悲、而汝不哭。
{{verse|7|33}}蓋行浸禮師約翰來、不食餅、不飲湯、則說其犯鬼也。
{{verse|7|34}}人子來、又食又飲、即云、看貪食、好飲之徒、稅吏惡流之友也。
{{verse|7|35}}惟睿智人、悉昭彰智理也。○
{{verse|7|36}}有法利西人、請基督食宴、基督遂進法利西屋、坐宴焉、
{{verse|7|37}}卻城中一婦素有罪、既知基督坐宴、於法利西人家、即帶玉盒、內有香油。
{{verse|7|38}}侍基督脚後啼哭、始淚洗脚、以首髮拭之、後親嘴其足、以香油抹之焉。
{{verse|7|39}}夫請基督之法利西人、見此暗想道若是人乃先知之師、則此婦一摸、必知是誰、又何等之人、蓋婦係罪矣。
{{verse|7|40}}基督詔曰、西門朕有一事詔汝。曰、先生、請言也。
{{verse|7|41}}曰、或債長有二人欠債、一欠五十兩、一欠五兩。
{{verse|7|42}}既無錢可填、就寬免二人。今二人之中、誰切愛之、請教。
{{verse|7|43}}西門奏曰、諒免多者、愛多也、曰、所擬是也。
{{verse|7|44}}遂回顧婦、詔西門曰、爾看斯婦乎、朕入汝屋、水以洗脚、爾不供給、惟女以淚洗脚、以首髮拭之。
{{verse|7|45}}爾未親嘴朕、惟女自入來、嘴脚不巳、
{{verse|7|46}}爾以油未傅朕首、惟此女以香油傅朕脚矣。
{{verse|7|47}}是故朕詔汝云、女痛愛、故蒙赦多罪、惟少見赦者、亦少愛也。
{{verse|7|48}}且詔婦曰、爾罪見赦矣。
{{verse|7|49}}同宴者始暗想道、此何人哉、可恕人罪乎。
{{verse|7|50}}惟基督詔女云、爾有信德、則得救、可安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此後、基督巡、行諸鄉邑、傳宣神囯福音之道、並十二門生偕之。
{{verse|8|2}}亦有數女、素染病犯邪鬼、今巳得痊、即有抹大拉女、馬利亞、由此女逐出七鬼、
{{verse|8|3}}又古薩之妻、約亞拏此古薩乃希羅得之管事者、併蘇散拏另有多婦、皆以家業服事基督矣。○
{{verse|8|4}}大眾由諸邑、聚會、就基督遂以比喻詔、
{{verse|8|5}}曰、播種者出以播種、正播之間、有種落路傍、爲人踏之、且天空之鳥盡吞矣。
{{verse|8|6}}有種落石地者、因無濕氣、一萌就枯。
{{verse|8|7}}有種落棘中者、而棘同發、壓覆其苗矣。
{{verse|8|8}}有種落好地者、遂生且結實、有百倍矣。既言是情、則呼曰、有耳聞者、宜聽也。○
{{verse|8|9}}門生問曰、是比喻何解。
{{verse|8|10}}曰、神囯之秘密、賜爾可識、惟教他人、上用比喻、使看不見、聞不通也。○
{{verse|8|11}}夫比喻之解乃如是、種者神道也。
{{verse|8|12}}種落路傍者、乃人聽道、則魔鬼來、奪道出心、恐信而得救也。
{{verse|8|13}}種落石地者、乃人聽道、喜接之、惟自內無根、故暫時信從、陷誘惑時背道矣。
{{verse|8|14}}種落棘中者、乃人聽道、遂往、被今生之掛慮、財帛宴樂等、壓覆其道、結菓不成就也。
{{verse|8|15}}種落好壤者、乃人聽道、接之善良心內、既久忍耐、則結實矣。○
{{verse|8|16}}人點燭不遮之以器、並不放之於床下、乃插臺上、則入者可見光也。
{{verse|8|17}}無所隱微、而不顯明、無所藏密、而不發覺露出也。
{{verse|8|18}}是以謹慎聽道、蓋凡有者、可給與之、但凡無者、就其所有、將奪之去矣。○
{{verse|8|19}}基督母親同兄弟就之、因稠眾在不得近矣。
{{verse|8|20}}或奏之曰、慈母兄弟外立、欲見師。
{{verse|8|21}}基督詔曰、聽神道、且行之者、正朕母及兄弟也。○
{{verse|8|22}}當日、遇基督偕門生上船、詔之曰、且渡湖矣就往。
{{verse|8|23}}駕船之間、基督安睡、湖面大風驟起、遂波浪滿船、臨危矣。
{{verse|8|24}}門生來醒之、曰先師、先師、吾等將亡、基督遂起、責風水浪、遂止靜矣。
{{verse|8|25}}則詔門生曰、爾信德何哉、僉驚訝、相語曰、能諭風飭水、皆遵、是何人哉。○
{{verse|8|26}}抵加利利對面、即伽大喇地、
{{verse|8|27}}正出上岸、遇一人由城而來、久犯邪鬼類、不穿衣居家、乃住墓中矣。
{{verse|8|28}}既見基督呼伏拜之大聲喊曰、至上帝之子基督乎、吾與爾何干、余求爾、勿酷刑我矣。
{{verse|8|29}}蓋基督曾飭污鬼出是人矣。且此鬼屢次扭之、雖用桎梏鐵鍊、綁縛、一切破碎、被鬼逐野、矣。
{{verse|8|30}}基督問曰。爾何名也。曰軍因群鬼入之也。
{{verse|8|31}}鬼求基督勿令之入淵。
{{verse|8|32}}彼地有大群豬、山上喂草、且鬼求之、容入之、且基督准之。
{{verse|8|33}}鬼遂出人入豬、其群闖坡、入湖沉溺矣。
{{verse|8|34}}牧者見此、走往報入城裏、鄉村焉。
{{verse|8|35}}其人出來、欲見是情、既就基督、遇出鬼之人、坐基督足下、穿衣自在也、則無不懼。
{{verse|8|36}}又見人報知、犯鬼得醫如何。
{{verse|8|37}}且伽大喇四方、眾庶着驚不勝、請基督離之、故下船而再回。
{{verse|8|38}}素出鬼之人求隨之、惟基督撤之、詔曰、
{{verse|8|39}}回家報知、上帝所施汝之大事也、其人遂往、遍邑宣講、基督所行之之事矣。○
{{verse|8|40}}遇基督既回、大眾俟逢接之也。
{{verse|8|41}}卻有公學監長、名睚魯、來俯伏基督、求進其屋。
{{verse|8|42}}因單生之女、方十二歲臨死矣。○
{{verse|8|43}}正行之間、稠眾擁之、卻有一婦、染血痢十有二年、爲醫生、耗費諸業、無人可療之。
{{verse|8|44}}當時來基督背後、摸其衣邊、卒然血痢息矣。
{{verse|8|45}}基督曰、誰摸朕哉。僉既抵賴、彼得羅與左右曰、先師、稠眾擠擁、何問誰摸主哉。
{{verse|8|46}}基督曰、有人摸朕、蓋自覺德出身矣。
{{verse|8|47}}婦既見不得自隱、則震悚伏拜基督也。當眾民前、明認摸之原由、併如何即痊矣。
{{verse|8|48}}基督詔之曰、女兒安心、爾有信德故得救、可安然去矣。○
{{verse|8|49}}正說之間、由公學監長之家、人來報曰、令愛既亡不須勞師矣、
{{verse|8|50}}基督聽則令勿怕、獨信、可得救矣。
{{verse|8|51}}入屋時、不准人進、只帶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同女之父母也。
{{verse|8|52}}眾哀哭其女惟基督曰、勿哭、女兒非死乃睡耳。
{{verse|8|53}}眾知其死、而哂笑。
{{verse|8|54}}基督逐眾、執女手、呼曰、女兒起來。
{{verse|8|55}}且女之𠇌回、即起、基督命給之食。
{{verse|8|56}}兩親駭異、惟基督戒之、勿以是情報人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基督招十二門生、封權能管諸邪鬼、能醫諸症。
{{verse|9|2}}遂遣之宣講神囯、而醫病者。
{{verse|9|3}}曰、路上勿帶何物、無用杖囊餅銀等物、又勿備雙衣。
{{verse|9|4}}凡屋所入必住又出也。
{{verse|9|5}}倘有不接爾、既出其城拂脚下之塵、以立證對之也。
{{verse|9|6}}夫門生出遍遊鄉里、宣講福音、遍行醫療矣。○
{{verse|9|7}}夫公侯希羅得、風聞基督所行諸情、心遂猜疑、蓋有人說、是約翰自死復活。
{{verse|9|8}}有說以利亞出現、另說、古聖之一人再生。
{{verse|9|9}}惟希羅得曰、吾斬約翰、但論此人吾聞斯情誰哉、故欲見之。○
{{verse|9|10}}夫聖差回時、奏基督知凡所行之事、且基督引之私往野處、稱謂伯賽大邑也。
{{verse|9|11}}眾知從之、基督接眾論及神囯之道、如有所須療者、亦醫之。○
{{verse|9|12}}日將西斜、十二門生奏之曰、臣在此於野處、請散眾歸、周往邑鄉、投宿尋食矣。
{{verse|9|13}}基督曰、爾供其食。曰、今所有者只五餅二魚而巳、莫如往去買糧、供此大眾。
{{verse|9|14}}蓋其人數約五千、基督詔門生、曰、令眾坐下每隊五十、
{{verse|9|15}}循行眾坐。
{{verse|9|16}}基督取五餅、二魚、仰天祝謝、後劈、賜門生、可排眾前。
{{verse|9|17}}咸食飽後、拾零碎剩餘、十二籠矣。○
{{verse|9|18}}適基督獨在祈禱、門生偕之、基督問曰、眾說朕誰。
{{verse|9|19}}奏曰、有說行浸禮師約翰有說以利亞、有說某古聖甦。
{{verse|9|20}}基督曰、惟爾言朕誰、彼得羅奏曰、上帝之基督也。
{{verse|9|21}}且基督禁戒勿告人知、
{{verse|9|22}}又云人子必受多苦、爲長老祭司書士等所棄、受死於第三日復活矣。
{{verse|9|23}}又詔眾曰、人欲隨朕、務必克巳、每日提其十字架而從朕也。
{{verse|9|24}}凡欲救命者、必失之、但凡緣朕而捐軀者、必救之也。
{{verse|9|25}}如有人、獲天下、而自失喪者、有何益哉。
{{verse|9|26}}凡恥朕而羞朕道者、即人子乘榮、得天父耀光、偕聖天使而來、亦將羞恥、因彼人、
{{verse|9|27}}朕誠詔爾、在此有人、未死之先、必見神囯也。○
{{verse|9|28}}詔畢約八日後、基督引彼得羅 約翰 也哥伯等、登山祈禱、
{{verse|9|29}}禱間、容貌變化、衣白發光、
{{verse|9|30}}忽有二人、與基督談論、即摩西、及以利亞、
{{verse|9|31}}兩人顯榮論基督將逝在也路撒冷完成、
{{verse|9|32}}惟彼得羅與同伴貪睡、既醒、見基督之榮、併二人同立也。
{{verse|9|33}}正相別之間、彼得羅奏基督曰、先師乎、吾等在此甚善、容我起廬三間、爲主一間、爲摩西一間、爲以利亞一間也。而不覺所言
{{verse|9|34}}正說之間有雲蔽之、然進其雲、則惶也。
{{verse|9|35}}又雲中聲出去、此朕愛子、宜聽之也、
{{verse|9|36}}正聲出之時、基督獨在是日門生緘口、並不以所見之事報人知。○
{{verse|9|37}}適次日下山、眾庶逢之。
{{verse|9|38}}卻眾中有一人喊曰、求師垂顧、單生小兒、
{{verse|9|39}}有鬼擒之、忽然叫喊唾沫、且鬼扯烈之、加傷難脫。
{{verse|9|40}}吾求於爾門生逐鬼、而不能矣。
{{verse|9|41}}基督詔曰、噫、無信背逆之類乎、朕必偕居、忍爾幾久乎、帶兒來此也。
{{verse|9|42}}正來之間、鬼推倒扯裂之基督責污鬼、醫痊孩兒、交回本父也。○
{{verse|9|43}}僉看上帝之大能無不驚愕矣。眾驚駭、爲基督所行之諸情、遂詔門生曰、
{{verse|9|44}}爾等以此旨置諸耳內、蓋人之子必見解於人之手矣。
{{verse|9|45}}但斯旨奧妙、門生不通曉、又畏緣此言問及也。○
{{verse|9|46}}且門人起論、其中誰爲卓越。
{{verse|9|47}}基督知其心念、遂將孩兒、置側、
{{verse|9|48}}詔門生曰、凡緣朕名接此孩兒者、如接朕也、凡接朕者、亦接遣朕者也、但爾眾人中最微者爲大也。
{{verse|9|49}}約翰奏曰、先師臣看一人、冒主名逐鬼、因不從臣、故禁之也。
{{verse|9|50}}基督詔之曰、勿禁之也、蓋不對朕者、偕朕也。○
{{verse|9|51}}夫基督昇天之期將滿、立面望也路撒冷去、
{{verse|9|52}}遂差使面前、其往進入撒馬哩亞村、爲之備食。
{{verse|9|53}}惟村人因基督面望也路撒冷而行、故不肯接之。
{{verse|9|54}}也哥伯、約翰二門生見此、曰、主願臣招炎、自天下落、燒滅其人、效以利亞所爲。
{{verse|9|55}}基督轉身責之曰、爾等不知感何神也。
{{verse|9|56}}蓋人子來、非以滅人命、乃救之也、故往他村。○
{{verse|9|57}}正行路間、或奏之曰、臣要從主、不論何往。
{{verse|9|58}}基督詔之曰、狐狸有穴、天鳥有巢、惟人之子無安首之所矣。○
{{verse|9|59}}遂詔他人曰、爾且從朕。曰請主允臣先葬家父、
{{verse|9|60}}基督曰、容諸死人、葬本死人、惟爾往去宣神囯之道也。○
{{verse|9|61}}他人又曰、臣要從主、但先許臣往去、辭別家屬人。
{{verse|9|62}}基督曰、置手犂頭、而盻後者、不克當於神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此後主基督、另招七十門生、差每每二位、前往各城處、自要到者、
{{verse|10|2}}詔之曰、其穡廣大、惟工人少矣、故求穡長、致差人穫收也。
{{verse|10|3}}且往、卻朕遣爾、似羔入狼中、
{{verse|10|4}}毋帶荷包、囊袋、及鞋、路上勿施與人禮。
{{verse|10|5}}但凡進家、當先云、此家平安、
{{verse|10|6}}倘有平安之子在彼、則爾平安必臨之、不然、則必歸巳也。
{{verse|10|7}}且住彼家、食飲其所供者、蓋工人應得其工錢焉、勿由此家移彼家。
{{verse|10|8}}又凡進城、見接於人、則食其所供給。
{{verse|10|9}}必醫在彼有病者、而告之云、神囯臨近爾也。
{{verse|10|10}}但凡進城不見接於人、則當出街、告云、
{{verse|10|11}}就是爾城塵埃、所黏我者、今對爾拂去也、卻可知此、神囯邇來矣。
{{verse|10|12}}朕詔爾知、當是日、瑣頓人之刑、比該邑之刑將尤寬貸也。
{{verse|10|13}}噫砢喇汎乎、噫、伯賽大乎、蓋爾中所行之神蹟、若行於土羅 西頓等邑、則早經悔罪、併着絰衣、坐於塗炭也。
{{verse|10|14}}然公判之時、土羅 西頓等邑之刑比爾之刑、尤寬貸矣。
{{verse|10|15}}噫迦百拏翁乎、巳昇及天堂必降地獄。
{{verse|10|16}}基督曰、聽爾者、猶聽朕也、惟棄爾者、似棄我也、又棄我者、如棄遣我者也。○
{{verse|10|17}}夫七十門生歡喜歸來、曰、緣主名連邪鬼服臣矣。
{{verse|10|18}}基督詔之曰、朕觀魔鬼、如電之閃自天墮下也。
{{verse|10|19}}然卻朕賜爾德能、踏、惡蛇毒蝎、勝敵全權、無可害爾也。
{{verse|10|20}}然鬼降服者、勿以此爲樂、乃爾名錄在天者、寧以此爲樂也。
{{verse|10|21}}當時基督心內歡喜、曰、鳴謝神父地大主乎、因是情隱於世賢、自智者、而顯與赤子、此乃神父前悅意矣。
{{verse|10|22}}萬物由天父托我、能知神子者、惟神父也、能知神父者、惟神子也、併神子所願啟之知也。
{{verse|10|23}}基督回顧門生、私詔之曰、能見爾所見者。其眼有福矣、
{{verse|10|24}}然朕詔爾、昔有侯賢多位、願見爾所見者而不得見之、欲聞爾所聞者、而不得聞之也、○
{{verse|10|25}}卻有教法之師立起、而試基督、即奏之曰、師也、吾當何行、可享永生。曰、
{{verse|10|26}}載法何錄、汝讀如何。
{{verse|10|27}}答曰當以盡心專意、竭力全志敬愛上主、爾上帝、又當愛伴人如巳焉。
{{verse|10|28}}基督曰、所責甚是、斯行可生矣。
{{verse|10|29}}尚要自表有義、奏基督曰、伴者誰哉。
{{verse|10|30}}基督詔道、或人由也路撒冷、往也哩砢、遭賊奪衣打傷遂去、遺之半死。
{{verse|10|31}}偶有祭司、行由彼路、既見之、則過去他邊矣。
{{verse|10|32}}再有利未族人、既適彼處、來看、又過去他邊矣。
{{verse|10|33}}又有撒馬哩亞人、行路之間、至其處、既見其人、則憐憫之。
{{verse|10|34}}趨來用藥酒油斟傷綑之、又扶之本畜、帶入歇店、且照顧之、
{{verse|10|35}}次早出去、取出二錢銀、交店長、謂之曰、照顧此人、另有費者、吾復來時、將還汝也。
{{verse|10|36}}汝想三者之中、誰爲遭賊者之伴哉。
{{verse|10|37}}曰矜憐之者是也。基督曰、爾且往去、效此而爲也。○
{{verse|10|38}}正行之間、基督入村、有婦名馬大、接之本家。
{{verse|10|39}}彼婦有妹名馬利亞、坐基督足下、聽其言也。
{{verse|10|40}}惟馬大多事、着急而來、對基督曰、臣妹遺妹獨管事主不在意乎、諭之助妹可也。
{{verse|10|41}}基督詔之曰、噫、馬大 馬大乎、爾慮心煩雜爲多、
{{verse|10|42}}獨一事爲要、惟馬利亞擇善業、所不可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適在某處、基督祈禱畢、有門生曰、諸主教臣祈禱、似約翰教門人焉。
{{verse|11|2}}基督曰、爾祈禱時、宜云、吾父在天願、父名爲聖天囯就至、聖旨成就、在地如在天焉、
{{verse|11|3}}吾日用糧每日賜余、
{{verse|11|4}}赦我本罪、因我亦免凡虧我者焉.毋引我陷誘惑、乃救我出凶惡矣。○
{{verse|11|5}}基督又詔之曰、爾中誰有朋友、半夜來謂之、請友以三餅借我、
{{verse|11|6}}蓋有朋自路就我、而吾無所供給也、
{{verse|11|7}}彼在內應道、毋煩我、門既閉、吾與子女臨榻、不得起賜汝也。
{{verse|11|8}}朕詔爾知、雖不顧朋、不肯起賜、因挾而求、必起、給凡所須者也。
{{verse|11|9}}朕又詔爾求則得、尋則遇、扣門則得開也.
{{verse|11|10}}蓋凡求者得也、尋者遇也、扣門者必得開也。
{{verse|11|11}}汝中有父而子求餅、豈有給石乎、抑求魚豈給蛇代魚乎。
{{verse|11|12}}或求卵、豈給蝎乎。
{{verse|11|13}}故爾乃惡者、亦知以好物賜子、何況天父、將以聖神賜給求之者。○
{{verse|11|14}}纔基督逐喑啞之鬼遇鬼、出其啞者言、而民奇也。
{{verse|11|15}}其中有人曰、彼能逐邪鬼、獨賴巴勒洗布、邪鬼頭之助也。
{{verse|11|16}}他人試之求看天兆.
{{verse|11|17}}惟基督知其心念、詔之曰、凡郭自競、必然荒蕪、家爭家必然倒也。
{{verse|11|18}}若魔自爭、其郭何立乎、然爾言語、朕賴鬼頭逐鬼也。
{{verse|11|19}}倘朕賴鬼頭逐鬼、則爾子恃誰逐之、故此其子必審辦爾。
{{verse|11|20}}倘朕以上帝聖旨逐鬼、則神囯果然臨爾也。
{{verse|11|21}}雄人穿甲防範本屋、其業安當。
{{verse|11|22}}但尤雄者攻勝之、奪所恃盔甲、而分其贜、
{{verse|11|23}}非助朕者、逆朕也、不與朕收拾者、撒開也。○
{{verse|11|24}}污鬼出人遊無水之地、尋安不得、曰、我要轉回所出之屋。
{{verse|11|25}}既至見之掃清修飾矣。
{{verse|11|26}}遂往另招七鬼、比巳更惡者.咸入住彼、且彼人之後情、比其前情、更乖僻矣。
{{verse|11|27}}正詔之間、眾間一婦、舉聲奏基督曰、母胎懷爾、母嬭哺爾以乳者、福矣。
{{verse|11|28}}基督曰、聽守神旨者更有福矣。○
{{verse|11|29}}眾庶聚集、基督開言曰、此惡世代、討見靈兆、惟除聖人約拏之外無靈兆可示也。
{{verse|11|30}}蓋昔約拏爲兆與尼尼瓦人、如是人子爲兆與此世之人也。
{{verse|11|31}}於公判日、南方之娉、必與此代人對立、而歸罪之、蓋侯娉自地極來、聽瑣羅門之智、卻超於瑣羅門者、在此也、
{{verse|11|32}}於公判日、尼尼瓦人、必與此世代對立、而歸罪之、蓋此等人也、聽約拏之教、而得悔罪、然越於約拏者在此也。
{{verse|11|33}}人既點燭、無藏密處、無置斗下、乃插臺上、致入者可見其光也。
{{verse|11|34}}身之光者眼也、是故眼正、全身滿光、眼邪、其身滿暗焉。
{{verse|11|35}}戒之、恐爾內所有之光、亦變暗矣。
{{verse|11|36}}夫渾身滿光、一毫不暗、則一槩滿光、如焰燭照汝焉、○
{{verse|11|37}}正詔之間、有某法利西人、請基督同食、方進家赴宴也。
{{verse|11|38}}法利西徒看基督未洗而食、則詫異之。
{{verse|11|39}}惟主詔之曰、爾法利西人、盤碗之外雖淨、然心內滿暴虐惡毒也。
{{verse|11|40}}噫蠢子乎、造其外者、豈非造其內者乎。
{{verse|11|41}}然以本業施濟、便萬物與汝爲清矣。
{{verse|11|42}}嗚呼、法利西人乎、爾以薄荷、芸香、各菜抽十分之一、惟義理之道、愛上帝之情者、爾不留意也、此當爲彼無造也、
{{verse|11|43}}嗚呼法利西徒乎、蓋爾所好者、公學之高位、街市之慶賀也、
{{verse|11|44}}噫法利西徒書士等、偽善者、禍哉因爾似隱匿之墓而其上行之人不知之也。
{{verse|11|45}}或教法師奏之答曰、先生是言、無乃誚臣乎、
{{verse|11|46}}曰、爾教法師輩亦禍哉、因爾以重任荷人難負、而自巳一指不肯摸其荷也、
{{verse|11|47}}爾又禍哉、因爾祖殺聖賢、爾乃修其墓也。
{{verse|11|48}}如是明證、祖宗所爲、爾所稱善、因彼殺聖賢、爾又修其墓也。
{{verse|11|49}}是故神智有云、朕將遣聖賢特差、其中有人見殺、有人被害、
{{verse|11|50}}是故自開闢以來、聖賢所流之血者、一切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1}}自亞別之血起、至撒迦哩亞之血、在殿壇之間、見殺者朕實詔爾、其血必討向此世代也。
{{verse|11|52}}禍哉、教法師輩、因爾奪去學識之鎻匙、自不入門及欲入者爾亦阻止之矣。
{{verse|11|53}}正詔之間、書士法利西徒、始催基督、要激其多言、
{{verse|11|54}}且謀累之欲藉其口語、告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民集數萬、自相殘踏、基督始詔門生曰、切戒法利西人之酵即偽善、
{{verse|12|2}}蓋無所隱微而不致顯、無所秘密、而不露出者、
{{verse|12|3}}汝暗間所語者、必聞於光也、秘房所言附耳者、必宣屋頂也。
{{verse|12|4}}賢友、朕詔爾有人殺爾身、後無別能者、不須畏之。
{{verse|12|5}}但朕指爾誰可畏者、即畏殺後、有能投爾入地獄者、朕誠詔爾、正當畏彼也。
{{verse|12|6}}五隻鳥雀、豈非兩分銀而賣乎。尚且上帝面前一隻不忘矣。
{{verse|12|7}}惟爾首髮、皆巳數明、是故勿懼、爾超鳥雀多矣。
{{verse|12|8}}且朕詔爾、凡在人前認朕、則人子在神父之前將認之。{{批|太兄明詔褻凟 聖神不得免罪分明 聖神是 上帝也若誤解 基督上天同 上帝合一緣何 太兄又詔凡在人前認 朕在 神父之前將認之乎欽此}}
{{verse|12|9}}但凡在人前、不認朕、朕亦在神父之前、不認之、
{{verse|12|10}}凡說言瀆人子者、可免其罪、但有褻瀆聖神者、不得免罪也。
{{verse|12|11}}且人捉爾、解到公學、見官憲等、則勿掛慮何言可答、何辭可語、
{{verse|12|12}}當時聖神將教爾知、如何該語也。○
{{verse|12|13}}眾內或人奏基督曰請師諭兄、與臣分遺業也。
{{verse|12|14}}曰人也、朕惟理父事、替爾分業乎。
{{verse|12|15}}基督又曰、謹慎勿貪財、因本業盛餘者、非生命也。
{{verse|12|16}}遂以比喻詔之曰、或富人有地、生產豐盛。
{{verse|12|17}}遂暗想道、吾有時菓、無處可收、將如何行。
{{verse|12|18}}又云、此可行折倉廩、再建尤廣者、在彼可藏諸菓產物也。
{{verse|12|19}}遂謂其靈𠇌云、靈𠇌也哉、今有裕物、貯以多年、可安逸飲食而取喜樂也。
{{verse|12|20}}但上帝諭之曰、無知之人乎、今夜爾靈𠇌、必奪去、方所備者、爲誰所有也。
{{verse|12|21}}凡爲巳用積財、而上帝之前無富貴者、正如是也。
{{verse|12|22}}且詔門生曰、是故朕言、勿爲生命掛慮、何可食、勿爲身體掛慮、何可衣.
{{verse|12|23}}因命貴於食、身貴於衣也。
{{verse|12|24}}且看烏鴉、其無稼穡、亦無倉廩、惟上帝養之、爾比諸鳥、豈非更貴乎。
{{verse|12|25}}爾中誰能以掛慮加身一尺乎、
{{verse|12|26}}倘此微事、若不能爲、則因何思慮別事乎。
{{verse|12|27}}且觀百合花、如何生產、其無勞、無紡、惟朕詔爾、昔瑣羅門侯榮花之際、修飾不比此花也。
{{verse|12|28}}然田地花草、今日還在、明日投爐、尚且爲上帝修飾、何況衣爾等、少信輩乎。
{{verse|12|29}}故勿求何飲何食、又勿掛慮。
{{verse|12|30}}蓋此諸物、爲世上異族類所求、而天父明知、爾須用之。
{{verse|12|31}}寧求神囯、則此諸物可加與爾也。
{{verse|12|32}}爾等小群、不須懼怕、蓋以天囯賜爾者、正天父旨意。
{{verse|12|33}}賣去本業、以賙濟、又必預備無壞之囊、無廢之財、貯於天堂矣。在彼盜賊不到、蠧虫不蝕。
{{verse|12|34}}蓋財帛所在、心亦在焉、
{{verse|12|35}}緊束腰帶、點光燈炎、
{{verse|12|36}}當似人者、待主自婚筵而回、既來扣門、可即開也。
{{verse|12|37}}主若回家、遇僕守更、則得福矣。朕誠詔爾、主必束帶、請僕赴席、自來款待之。
{{verse|12|38}}但來二更、來三更、見之如是、則其僕有福。
{{verse|12|39}}因此可知、若家主預料何時賊來、則必守更、不容鑿屋。
{{verse|12|40}}且爾亦當預備、蓋不覺之時、人子必來也。
{{verse|12|41}}彼得羅曰、主也、此比喻言關臣、或言眾哉。
{{verse|12|42}}主曰、誰爲忠賢管事者、家主所置管諸僕、隨時供糧也。
{{verse|12|43}}若長至時、見僕行是、則有福矣。
{{verse|12|44}}朕誠詔爾、主必舉之、管凡所有也。
{{verse|12|45}}倘彼僕暗想道、吾主必遷延來、始打奴婢、食飲致醉.
{{verse|12|46}}則不料之日、不覺之時、該僕之主、必至、遂切之、置之與不信之人同分矣。
{{verse|12|47}}其僕知主志而不預備、又不遵旨者、必多鞭打、
{{verse|12|48}}但不知主命、而行可責之事者、必少鞭打、蓋凡多稟受者、必多討也、又愈委托者、必愈問也。
{{verse|12|49}}朕來必點炎燃在地、且燄既起、豈非朕所望哉。
{{verse|12|50}}然朕有浸禮所必受也、待其成就、朕不無憔悴乎。
{{verse|12|51}}爾想朕來時賜世即太平乎、朕說非然、乃有釁隙也。
{{verse|12|52}}蓋自今以後、一家五人、必有分爭三人爭二、又二爭三也。
{{verse|12|53}}父爭其子、子爭其父焉、母爭其女、女爭其母焉、家姑爭媳媳、媳媳爭家姑焉。○
{{verse|12|54}}基督語眾曰、見雲西起、即云、必有大雨、便有雨來、
{{verse|12|55}}遇南風、吹即云、必有大暑、便有之。
{{verse|12|56}}偽善者乎、天地氣色、爾能分別、但此時因何不分辨。
{{verse|12|57}}又爾本心、何辨心乎、○
{{verse|12|58}}倘爾與原告往見官憲、路上盡心求脫之、恐其解爾到總制、且總制又解爾司獄、及司獄投爾囹圄、
{{verse|12|59}}朕詔爾聽、末釐不完繳、不得出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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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有人、傍侍基督、知彼拉多將加利利人、以其血交犧牲之血矣。
{{verse|13|2}}基督詔曰、爾想該加利利人、受此苦者、比他加利利人、更有罪惡乎。
{{verse|13|3}}朕言非然、乃爾等如若無悔罪、則皆必死亡亦然、
{{verse|13|4}}夫在西羅亞被倒塔壓死十八人、爾想該人比眾也路撒冷居民、更有咎戾乎。
{{verse|13|5}}朕言不是、乃爾若無悔罪、眾必泯沒如是焉。○
{{verse|13|6}}基督又言比喻曰、或人有植無花菓樹、在葡萄園中、既來尋菓不見、
{{verse|13|7}}對圃者曰、連三年、吾來見此無花菓樹、尋菓不遇、可砍之、免致廢地也。
{{verse|13|8}}答曰、請長今年容之、待吾周掘培糞、
{{verse|13|9}}或可結菓、不然後砍之、可也。○
{{verse|13|10}}正安息日、在公學教訓之間。
{{verse|13|11}}卻有婦女犯邪鬼、衰弱、十有八載、身曲全不能直也。
{{verse|13|12}}基督見之、招來曰、婦病可愈也。
{{verse|13|13}}且按手身上、隨身直、而頌讚上帝也。
{{verse|13|14}}公學監長、見基督當安息日醫人、怒然對民曰、要務世事、有六日、可來受醫、惟安息日、不可也。
{{verse|13|15}}主應道、偽善者乎。安息日、解槽、牛驢牽之飲水、爾中各人、誰不行是乎。
{{verse|13|16}}且此婦爲亞伯拉罕之女、被鬼所綑、十八年來、當安息日、得解此綑、豈非合宜乎、
{{verse|13|17}}詔畢、諸敵見羞、惟眾人看基督所行之美事、無不歡喜也。
{{verse|13|18}}基督曰、上帝之囯若何、又以何物可比之哉。
{{verse|13|19}}正如芥種人、投菜園、遂生起成一大樹、及天空之鳥、可棲枝上也。○
{{verse|13|20}}又曰、朕以何物可比神囯乎。
{{verse|13|21}}正如酵母、爲婦所藏三斗麵中、待全發酵焉。○
{{verse|13|22}}且基督傳教、遍諸鄉邑、望也路撒冷去矣。
{{verse|13|23}}或曰、主乎、得救者、豈非少乎。
{{verse|13|24}}曰、切當盡力、爭進窄門、蓋朕詔爾、求入而不得多也。
{{verse|13|25}}且家主一起閉門後、始站在外、將扣門云、主乎、主乎、請開我、主必答云、朕不識爾何處人矣。
{{verse|13|26}}則爾題起曰、當主面前、吾嘗飲食、吾街市上、主亦傳教。
{{verse|13|27}}惟主必云、朕告爾知、不識爾何處之人。噫、行惡之徒、即離朕而去也。
{{verse|13|28}}當時將見亞伯拉罕、以撒 也哥伯等偕諸聖賢、在於神囯、又親自見逐、彼必有哭、有切齒矣。
{{verse|13|29}}自東、自西、自南、自北、必有人來、赴宴神囯、
{{verse|13|30}}卻尾後者、將爲首先、而首先者將爲尾後也、○
{{verse|13|31}}當日、有數法利西徒、來奏基督曰、離此去、蓋希羅得要誅爾矣。
{{verse|13|32}}曰、爾報該狐狸知、朕今日、明日、逐鬼行醫、及第三日、朕成全矣。
{{verse|13|33}}且今日明日、後日、朕必行遊、蓋聖人敗亡、莫非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13|34}}噫也路撒冷城乎、也路撒冷城乎、爾殺其聖賢、以石擊特差者、朕幾次欲招爾子、如鷄母呼叫鷄子、聚于翼下、惟爾不肯哉。
{{verse|13|35}}卻爾居所、必致荒蕪、蓋朕誠詔、爾不得再見朕、待時期爾有云、托主名而來者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遇當安息日、基督進法利西徒首人之家食餅、有人窺看之、
{{verse|14|2}}卻其面前、有某肚脹人、
{{verse|14|3}}基督詔諸教法師法利西徒、曰、當安息日、行醫、宜否。僉無語、
{{verse|14|4}}基督遂執其人醫之、放之去矣、
{{verse|14|5}}又詔之曰、當安息日、有牛驢陷井、汝中誰人、豈非即時拉出乎、
{{verse|14|6}}其無言可答之也。○
{{verse|14|7}}基督看賓客好取高位、則以比喻。
{{verse|14|8}}曰、人請爾赴婚筵、勿坐高位、恐有更尊之客見請。
{{verse|14|9}}即請汝與他者來、對爾云、讓位此人、汝始羞坐下位。
{{verse|14|10}}然爾見請、來坐下位、致長請汝者來、可語爾云、友歟、請坐上位、則同席者必稱譽爾矣。
{{verse|14|11}}蓋凡自高者、必降卑、又凡自卑者、必高舉也。
{{verse|14|12}}基督又詔筵長曰、爾設筵時、或午、或晚、勿請朋友、兄弟、親戚富貴、鄰人等、恐其回請、而報答爾也。
{{verse|14|13}}然爾排筵、則請貧窮、殘疾、跛脚、瞽目之輩、
{{verse|14|14}}即爾可納福、蓋其不能回報爾、乃義人復活之際、爾必得報賞矣。
{{verse|14|15}}同宴一人、聽此曰、在神囯食餅者、有福矣。
{{verse|14|16}}基督詔之曰、某人設大筵、邀請多客、
{{verse|14|17}}適筵時差僕、語客云、諸物齊備、請來也。
{{verse|14|18}}眾客一齊始推辭、其一云、吾巳買一畝田、必出看之、請爲我辭。
{{verse|14|19}}有他、曰、吾巳買牛五耦、即往試之、希爲原諒。
{{verse|14|20}}有他曰、吾娶婦女、故不得來。
{{verse|14|21}}其僕遂回見長、稟知此事、家長遂怒、語其僕曰、立刻出去、通城街巷、邀貧窮、殘疾、跛脚、瞽目咸請來此也。
{{verse|14|22}}僕曰、長命遵從、尚有空處。
{{verse|14|23}}長諭僕云、出路旁、籬笆、催令人來、充滿本家。
{{verse|14|24}}蓋吾語爾、先見請者、無人得享、吾筵也。○
{{verse|14|25}}群眾同行、基督轉身、詔之曰、
{{verse|14|26}}但凡就朕、如不恨其父母、妻子、兄弟姊妹、併本生命者、不得爲朕門生也。
{{verse|14|27}}又不擔其十字架而隨朕者、亦不得爲朕門生也。
{{verse|14|28}}爾中有人、欲建塔、豈非先坐、打算費用足否。
{{verse|14|29}}恐築基後、不能完全、則旁觀者、悉始譏云。
{{verse|14|30}}此人起造無能完全也。
{{verse|14|31}}抑有侯長來、與異侯打戰、豈非先坐商量、或以一萬能抵敵二萬者。
{{verse|14|32}}否則敵尚遠、必遣差求和矣。
{{verse|14|33}}如是爾眾不棄凡所有者、不得爲朕門生也。
{{verse|14|34}}鹽者乃好、但鹽失其味、何可調哉。
{{verse|14|35}}培在田無用、雜糞無宜、乃爲人所棄外、凡有耳聞者宜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稅吏惡流等、皆就基督、聽教。
{{verse|15|2}}惟法利西徒書士等、讒曰、斯人甘接惡流共食也。○
{{verse|15|3}}故基督言比喻云、
{{verse|15|4}}爾中有人、牧羊百隻失其一隻、豈非以九十九隻、留於曠野、且往尋覓所失者乎。
{{verse|15|5}}幸遇則喜、肩負歸家、
{{verse|15|6}}招會友鄰云、幸遇失羊、與我同樂也。
{{verse|15|7}}朕詔爾知、罪惡一人、若其悔改、則在天堂、必有喜樂、勝於九十九義人、不須悔罪者也。○
{{verse|15|8}}某婦女、有十兩銀子、倘失一錢、豈非點燭、掃屋勤尋待着之矣。
{{verse|15|9}}幸遇、則招會友鄰云、幸遇失銀與我同樂也。
{{verse|15|10}}如此朕詔爾知、罪惡一人、如若悔改、則神父前如是喜樂也。○
{{verse|15|11}}又曰、或人有二子、
{{verse|15|12}}其仲語父、云請父賜我該得之家業也。父遂分業給子矣。
{{verse|15|13}}後無幾日、仲子一概收拾、遠遊異方、在彼浪費無度、散盡家業也。
{{verse|15|14}}凡悉消化、忽該地有饑荒、自始缺乏矣。
{{verse|15|15}}往投本地居民其打發之往田、牧豬、
{{verse|15|16}}且豬所食之粗糠、彼貪充肚而無人供食矣。
{{verse|15|17}}既醒悟、暗想道、吾父所僱許多傭人、得食有餘、惟吾在此必饑餓死矣。
{{verse|15|18}}吾必起往見家父云、老爹、吾獲罪於天、並於汝、
{{verse|15|19}}故稱父子所尚不敢當、乃以余爲如傭人之一。
{{verse|15|20}}則起身、見家父惟子尚遠、父見之、感慈悲、行走抱頸、而親嘴之、
{{verse|15|21}}子謂之曰、老爹吾得罪於天、併於爾前、尚稱父子、所不敢當。
{{verse|15|22}}然父諭僕曰、頂好之袍、取出衣之、手插戒指、與脚穿鞋、
{{verse|15|23}}又牽肥犢、屠之、食飲得樂可也。
{{verse|15|24}}蓋此吾兒死又復生、失而再遇也。故舉快樂矣。
{{verse|15|25}}且其長子在田、既來近屋、聽作樂跳舞之音、
{{verse|15|26}}故招其僕來、問此何事。
{{verse|15|27}}曰、弟歸來、父遇之無恙、故宰肥犢矣。
{{verse|15|28}}長子遂怒不肯進來、故父自出邀之也。
{{verse|15|29}}長子對父曰、歷年以來吾事父、總無違命、尚且未蒙賜兒小羊、使可與朋友快樂也、
{{verse|15|30}}惟此爾子、宿娼費業、既來隨爲之宰肥犢也。
{{verse|15|31}}曰、兒常偕我在也、吾所有者、皆兒所得也。
{{verse|15|32}}惟此爾弟、死而復生、失而再遇、故應當喜樂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基督又詔門生曰、某富貴人、有管家者、被告以耗長業也。
{{verse|16|2}}故長召之曰、風聞者何哉、今且交出管家之賬、然爾不得乃管家也。
{{verse|16|3}}管家者暗想道、長奪管職、將如之何、耕之無力、乞丐無臉。
{{verse|16|4}}吾今知所爲、使革職之後、復有人接我居家焉。
{{verse|16|5}}且叫長之債人逐一來、語其一曰、爾負長債若干。
{{verse|16|6}}曰、一百斛油、曰、取券、就坐下、疾書五十。
{{verse|16|7}}問別人曰、爾負長債若干。曰、一百石麥。曰、取單、書八十。
{{verse|16|8}}且此不忠管家者、因其巧計、爲長嘆美、蓋此世之人、依其黨類、比光明之人、更有巧捷矣。
{{verse|16|9}}朕又詔爾、以不義之財、可結已友、致爾廢亡之時、人將接爾、入永居之所矣。
{{verse|16|10}}于少事忠者、亦忠以多也。于少事不義者、亦不義以多也。
{{verse|16|11}}爾以不義之財、若不忠義、誰肯托爾以真貨乎。
{{verse|16|12}}又他人托物、爾若不忠。誰肯予爾本業哉。
{{verse|16|13}}一僕不能事二主、或惡彼好此、或重此輕彼、服事上帝、又事財帛並不可。○
{{verse|16|14}}貪財之法利西人聽此、哂之。
{{verse|16|15}}惟基督詔之曰、爾等表自義人前、惟爾衷懷、乃上帝所知也。因世人所尊乃上帝所惡者也。
{{verse|16|16}}約翰之先、律法、聖人、俱興、以後、神囯宣明、而各人爭進之矣、
{{verse|16|17}}天地寧可廢、惟律法之一點不可廢也。
{{verse|16|18}}凡出其妻、而娶他婦者、行姦淫也、又凡娶所出之妻者、亦行姦淫也。○
{{verse|16|19}}昔有某富人、穿紅袍、衣細布、日日繁花快樂也。
{{verse|16|20}}又有某貧人、名拉撒路渾身滿瘡、卧其門前矣。
{{verse|16|21}}且富人桌下屑物、貧人願得之、以充飢、又狗來、舌舐其瘡也。
{{verse|16|22}}適貧人死、爲天使帶起、放在亞伯拉罕心懷、富人亦死、葬埋、
{{verse|16|23}}適陰間受苦、仰目遙見拉撒路、在亞伯拉罕心懷矣。
{{verse|16|24}}遂喊曰、吾祖亞伯拉罕乎、矜憐我、差拉撒路、指頭點水、致涼吾舌、因此炎燄中、吾受苦矣。
{{verse|16|25}}亞伯拉罕曰、兒也可記素生、爾受好處、惟拉撒路遭災、而今其獲慰、惟爾受苦矣。
{{verse|16|26}}另此諸事、隔我汝等有深淵、自我渡爾者、不能過去、又自爾來我者、亦不得至矣。
{{verse|16|27}}曰然則求祖、差拉撒路往父家、
{{verse|16|28}}我有兄弟五人、可以証言、免此人陷此苦刑之處也。
{{verse|16|29}}亞伯拉罕曰、彼有摩西並、諸聖錄、可聽之也。
{{verse|16|30}}曰、吾祖亞伯拉罕也、不然、倘某死人復活、往見之、其必悔罪也。
{{verse|16|31}}曰、不聽摩西及諸聖賢、雖死人復活、亦不循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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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基督詔門生、曰、未免有誘惑之事、惟誘惑人者禍矣。
{{verse|17|2}}與其誘惑此小輩之一、寧可將磨石擊頸、投入深海也。
{{verse|17|3}}自當謹慎、兄若獲罪於汝、諫之、若悔、恕之。
{{verse|17|4}}然一日七次得罪於爾、又一日七次反身、語曰、吾悔罪、則當免之也。○
{{verse|17|5}}聖差奏主、曰、請加臣信德、
{{verse|17|6}}主曰、爾若有信、似芥種之小、可令楓樹、拔根移栽於海、而楓樹必循命矣。○
{{verse|17|7}}爾中何人、若有僕耕田、牧畜、自田歸家、豈即語之來赴席。
{{verse|17|8}}豈非先云、爲我備食、束腰事我、待吾飲食、後爾飲食可也。
{{verse|17|9}}若僕遵命、豈有感謝之乎、諒必未然。
{{verse|17|10}}如是爾等盡行所命者、宜自稱無益之僕、因所行者、只本分所當行而巳矣。○
{{verse|17|11}}纔上也路撒冷基督通行撒馬哩亞 加利利等處。○
{{verse|17|12}}將入一村、卻有十人遇之、俱染痲瘋遠侍、
{{verse|17|13}}舉聲呼曰、先師基督矜憐我、
{{verse|17|14}}基督見之曰、爾去見祭司而行間、俱得清痊、
{{verse|17|15}}其一覺痊、轉身、高聲頌讚上帝。
{{verse|17|16}}俯伏基督脚下稱謝、即彼乃撒馬哩亞人矣。
{{verse|17|17}}基督詔之曰、豈非十人得清乎、其九人何在、
{{verse|17|18}}除此異人之外、不遇人以頌讚上帝也。
{{verse|17|19}}詔之、曰、起來、且去、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7|20}}法利西徒之人、問神囯何時臨至、詔曰、神囯之至、非招耳目、
{{verse|17|21}}非言神囯看在此、看在彼、乃神囯在爾心內也。
{{verse|17|22}}基督詔門生曰、日臨、爾將欲見人子之一日、而不得見之。
{{verse|17|23}}且人將語爾、看在此、看在彼、則勿出去、又勿隨從、
{{verse|17|24}}然比之電光、發自天邊、閃到天涯、人子臨日、正如是也。
{{verse|17|25}}但人子、必先多受苦、見棄於此世代矣。
{{verse|17|26}}挪亞時候所遇之情、在人子臨日、必如是焉。
{{verse|17|27}}其人飲食、娶妻、嫁女、待挪亞入巨舟之日、方洪水驟至、盡滅眾也矣。
{{verse|17|28}}於羅特時候所遇之情、其人飲食、買賣、種田、建屋、
{{verse|17|29}}待羅特出瑣頓之日、纔天降災、兼硫磺泯沒諸人矣。
{{verse|17|30}}人子發顯之日、正如是也。
{{verse|17|31}}當日人在屋頂、家伙在屋內者、則勿降取之、又人在田、勿歸後也。
{{verse|17|32}}羅特之妻、切當記念也。
{{verse|17|33}}凡求保生命者、必喪失之也、但凡捐命者、必保全之也。
{{verse|17|34}}朕詔爾當夜有二人在一床。此必被擄、彼可放去。
{{verse|17|35}}有二婦並磨粉一擄、一放、
{{verse|17|36}}二農在庄、一擄、一放也。
{{verse|17|37}}曰、主也何處。曰、身屍所在、神鷹聚集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基督以比喻言之、常須祈禱不倦、
{{verse|18|2}}曰、某城有個總制、不畏上帝、不顧世人。
{{verse|18|3}}彼城有一寡婦、來稟之曰、伸我冤也。
{{verse|18|4}}其久不肯、後暗想道、畏天顧人、吾雖不理、
{{verse|18|5}}然此寡煩我、可以伸冤、免其恆時來挾制我也、
{{verse|18|6}}主曰、不義之臬司、所言者、可聽耳、況上帝被其選民、晝夜懇求者、
{{verse|18|7}}雖久延、豈非伸其枉乎。
{{verse|18|8}}朕詔爾其將伸之速矣、但人子臨至、豈遇信德在地乎。○
{{verse|18|9}}且有人自恃爲義、輕他、故基督設此比喻詔、
{{verse|18|10}}曰、二人上殿祈禱、一法利西徒、一稅吏者、
{{verse|18|11}}其法利西人獨立祈禱云、感謝上帝、吾不像別人、非勒素無義、非姦人妻女、亦不似此稅吏矣。
{{verse|18|12}}吾七日之間、二次守齋、而凡所有者、抽十分之一。
{{verse|18|13}}其稅吏遠竚、不敢舉眼仰天、乃自擊胸云、求上帝憐我、有罪之人也。
{{verse|18|14}}朕明詔爾、此人歸家、比他更義、因凡自高者、必卑也、自卑者必高也。○
{{verse|18|15}}當下有人帶孩兒、求基督撫之、惟門生見之、遂責其人。
{{verse|18|16}}基督召之來曰、容孩兒就朕、而勿禁之、蓋屬神囯者、正如此也。
{{verse|18|17}}朕誠詔爾、不似赤子接神囯者、斷不得入彼也。○
{{verse|18|18}}且有官憲問基督云、善師乎、臣必何行、可承永生。
{{verse|18|19}}基督曰、何稱朕善、善者獨一、即上帝也。
{{verse|18|20}}爾識其誡、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證、而孝順父母也。
{{verse|18|21}}曰此誡自幼俱遵。
{{verse|18|22}}基督聽此、曰、尚缺一件、賣凡所有者、以濟貧窮、且來從朕、則可有財於天也。
{{verse|18|23}}其人聽此、甚憂、因巨富矣。
{{verse|18|24}}基督見其憂悶不勝、則曰、有財者入神囯、難矣哉、
{{verse|18|25}}然駱駝行、透針眼、比富人入神囯者、更易事也。
{{verse|18|26}}門人曰、然則、誰能得救乎、
{{verse|18|27}}曰、人所不能者、上帝無不能也。
{{verse|18|28}}彼得羅曰夫臣等離諸物、而從主矣。
{{verse|18|29}}曰、朕誠詔爾、凡離屋宇、父母、兄弟、妻子、爲神囯者。
{{verse|18|30}}此世可得多倍、並來世得永生也。
{{verse|18|31}}且基督攜十二門生曰、夫朕等上也路撤冷、便先聖所錄指人子者、皆必得效驗也。
{{verse|18|32}}夫人子必解異族類、見戲、受害、爲人唾涎、
{{verse|18|33}}被鞭、誅殺、惟第三日、必復活矣。
{{verse|18|34}}門生不通此情、自爲此言隱匿、並不明此詞也。○
{{verse|18|35}}行近也哩呵、遇瞽人、坐路傍乞丐。
{{verse|18|36}}聞眾經過、則問原由。
{{verse|18|37}}眾曰、拏撒勒人、基督纔經過也。
{{verse|18|38}}瞽者呼曰、大辟之裔、基督乎、矜憐臣矣。
{{verse|18|39}}先行者責之使無出聲、惟愈喊曰、大辟之裔、矜憐臣矣。
{{verse|18|40}}基督止步、令之帶來、近前問曰、欲朕何爲哉。
{{verse|18|41}}曰、祈主使臣復見。
{{verse|18|42}}基督曰、可即復見、爾有信德、故得救也。
{{verse|18|43}}其人即能見、而從基督稱讚上帝矣。眾民見此、亦歸榮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纔入也哩砢通行之間、
{{verse|19|2}}卻有富人、稅吏之首、名撒該、
{{verse|19|3}}求見基督爲何樣人、但稠眾間、因自身矮、不得見也。
{{verse|19|4}}又基督必從此行、則跑走前路、登楓樹希望之矣。
{{verse|19|5}}基督既至其處、仰見之曰、撒該乎、作速下來、今日必宿汝屋矣。
{{verse|19|6}}遂急下來、喜接基督。
{{verse|19|7}}僉見此、則讒曰、他投歇罪人之家。
{{verse|19|8}}撒該趈謂主曰、主乎、吾以半業濟貧、倘若勒索人者、償之四倍也。
{{verse|19|9}}基督詔之曰、此人既是亞伯拉罕之裔、則今日其救援臨其家、
{{verse|19|10}}蓋人子來、以尋而求所失者也。○
{{verse|19|11}}其聽此語、又見基督漸近也路撒冷、想神囯立即顯明。故基督加言比喻
{{verse|19|12}}曰、有某公侯、欲遊遠地、以取據郭而回。
{{verse|19|13}}遂招十屬、賜銀十斤、而語之云、以此貿易、待吾回來矣。
{{verse|19|14}}惟其城人怨之、差使背後、云、吾等不要此人管我矣。
{{verse|19|15}}既承其郭而回、招受銀之屬、欲知各人贃利幾多、
{{verse|19|16}}其一來曰、長之一斤、巳利十斤矣。
{{verse|19|17}}曰、善屬乎、以至微者、爾爲忠義、故封爲十邑之長也。
{{verse|19|18}}其二來曰、長之一斤、巳利五斤矣。
{{verse|19|19}}曰、爾亦可管五邑矣。
{{verse|19|20}}他人來曰、長之一斤在此、包巾收藏矣。
{{verse|19|21}}蓋吾畏長、係乃嚴人、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也。
{{verse|19|22}}曰、噫、惡邪之屬乎、按爾口供、辦究爾罪、爾知吾嚴、所未置者取之、所未播者穫之、
{{verse|19|23}}盍取我銀、交與錢店、待吾回來、可討本銀、併其利息也。
{{verse|19|24}}語左右曰、取其一斤、轉交其有十斤者、
{{verse|19|25}}左右曰、長乎、其有十斤。
{{verse|19|26}}曰、是故吾言、凡所有者、必加與之、但凡未有者、就其所有、必奪之去矣。
{{verse|19|27}}惟論及我仇、不願我管之者、牽出我面前而誅之矣。○
{{verse|19|28}}基督詔畢、前往上也路撒冷、城矣。
{{verse|19|29}}既近伯法其伯大尼等處、到所稱橄欖山、差二門生、
{{verse|19|30}}曰、往對面鄉、正入之間、必遇驢子繫住、未有人騎者、可解之牽來也。
{{verse|19|31}}倘有人問、因何解驢、可語之、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2}}遣者遂往、依基督旨、正遇如是、
{{verse|19|33}}正解驢子、驢長問曰、因何解驢。
{{verse|19|34}}曰、主須用之也。
{{verse|19|35}}遂牽至基督、掛衣驢上、扶基督騎。
{{verse|19|36}}正行之間、其鋪衣於路矣。
{{verse|19|37}}近邑經抵橄欖山之坡、門生大眾、皆起欣喜、大聲讚上帝、爲所見之諸神蹟、
{{verse|19|38}}云、主托上主之名而來者、有福矣、天上太平、在上榮光矣。
{{verse|19|39}}眾中有法利西數人、奏基督曰、師戒爾徒也。
{{verse|19|40}}詔曰、朕明詔爾、若此等禁口、連石即呼喊矣。○
{{verse|19|41}}基督臨近、見城、哭曰、
{{verse|19|42}}汝若知於此日、加爾泰乎、幸矣、但今於爾眼隱藏。
{{verse|19|43}}來日諸敵必填壘圍繞爾城、四面圍困、
{{verse|19|44}}毀城爲平地、內戮汝子、不遺兩石相連、因爾城人不理照顧之日矣。○
{{verse|19|45}}維時、基督入殿、始逐買賣者、
{{verse|19|46}}曰、經云、朕室乃祈禱之堂、惟爾以爲盜賊之巢矣。
{{verse|19|47}}基督日在殿內教訓且祭司、書士、民長憲等、謀殺之、
{{verse|19|48}}惟不遇何爲、因眾民謹聽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日、遇基督殿中教民、正宣福音間、卻祭司書士長老等、
{{verse|20|2}}奏曰、請說臣知、主以何權、而行是情、抑賜爾此權者、誰哉。
{{verse|20|3}}基督曰、朕亦問爾一句請答、
{{verse|20|4}}約翰之浸禮、抑由天乎、抑由人乎。
{{verse|20|5}}其相議曰、設使云、由天、其必曰、因何不信之、
{{verse|20|6}}若云、由人、庶民將以石擊我、因眾尊約翰爲聖人矣。
{{verse|20|7}}故奏曰、臣等不知由何而來也。
{{verse|20|8}}基督曰、朕亦不詔爾、以何權行是情也。○
{{verse|20|9}}遂開比喻詔民、曰、或人栽葡萄園、租之農人、遂往遠地久住矣。
{{verse|20|10}}臨期、差役見農人、致給之以園菓、惟農人打之、使之空去矣。
{{verse|20|11}}復差他僕、惟農夫又打之、凌辱空歸矣。
{{verse|20|12}}再遣第三、惟農夫傷之、逐外矣。
{{verse|20|13}}園長遂曰、吾將何爲哉、必差吾愛子、庶乎見而敬之矣。
{{verse|20|14}}惟農人見子、相謀曰、此其後嗣、我必殺之、致業歸我矣。
{{verse|20|15}}故逐子園外、殺之也。園長將如何處之、
{{verse|20|16}}其必自來、勦是農夫、租園他人矣。且聽者曰、此事不成爲幸。
{{verse|20|17}}基督視之、曰、經內豈非錄、云、工師所棄之石、卻成室隅之首石。
{{verse|20|18}}凡落斯石者、必自見破、惟凡被石壓者、必打碎也。
{{verse|20|19}}時祭司書士等、知基督言此比喻指已、即欲下手、但畏民不敢也。○
{{verse|20|20}}且偷窺之、亦差奸徒、佯爲義人、將以其言藉故、欲解之總制管轄。
{{verse|20|21}}故問之曰、臣知師所言而傳者、乃真教也、不偏視人、乃真訓神道矣。
{{verse|20|22}}納稅郭侯合宜、是否。
{{verse|20|23}}基督知其詐計、曰、因何試朕乎.
{{verse|20|24}}指看一文錢、是錢鑄號、原屬誰哉。曰、屬郭侯。
{{verse|20|25}}曰、屬郭侯之物、歸之郭侯、屬上帝之物、奉之上帝也。
{{verse|20|26}}且民面前、不得責其言、惟奇其應答、不敢出聲矣。○
{{verse|20|27}}或撒篤之徒、不信死人復生者、就基督問、曰、
{{verse|20|28}}先生也、摩西書云、人之兄若死、遺妻無子、則其弟可嫁此婦、生子嗣兄也。
{{verse|20|29}}有其夫七人、各娶之無子而故.
{{verse|20|30}}二娶其婦、無子而故.
{{verse|20|31}}三亦娶之也、至七夫亦然、皆無子而故。
{{verse|20|32}}諸後婦人亦死矣。
{{verse|20|33}}是以復生之際、此婦爲誰之妻、蓋七人併娶之。
{{verse|20|34}}基督詔曰、此世之人、娶妻嫁女、
{{verse|20|35}}惟人爲堪當可遇其世、而自死復生者、皆無嫁娶也、
{{verse|20|36}}又不再死、乃成如天使、亦爲神子、即復生之子也。
{{verse|20|37}}且人復生之理、摩西在叢處明示之、蓋摩西稱上主、乃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也哥伯之上帝也。
{{verse|20|38}}夫上帝非死人之上帝、乃活人之上帝、眾者即依上帝而活矣。
{{verse|20|39}}或書士奏曰、師言是也、
{{verse|20|40}}斯後無人敢問之也。○
{{verse|20|41}}惟基督詔之、曰人說基督、乃大辟之子、如何。
{{verse|20|42}}蓋詩經內、大辟自云、上主諭吾主說、坐朕右手、
{{verse|20|43}}待朕置敵爲爾脚踏下。
{{verse|20|44}}且大辟稱之爲主、如何爲大辟之子乎。○
{{verse|20|45}}當眾民前、基督詔門生、
{{verse|20|46}}曰、謹慎書士、所好係着長衣行遊、市上慶賀、公學首座、筵宴高位、
{{verse|20|47}}然吞寡婦之家、佯念多經、此等見治罪尤重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基督仰視富人、捐銀入庫、
{{verse|21|2}}亦見貧窮寡婦、捐銀二釐、
{{verse|21|3}}則曰、朕誠詔爾、此貧窮寡婦、比眾捐題尤多。
{{verse|21|4}}蓋諸人豐富、捐題奉上帝、惟此婦缺乏、捐題凡所有業也。○
{{verse|21|5}}當下有人說殿堂、以美石、禮物修飾。
{{verse|21|6}}基督曰、爾看此物乎、將來之日、不留兩石相連、乃盡毀倒也。
{{verse|21|7}}問曰、先生、幾時有之、又此事得成、將有何兆乎。
{{verse|21|8}}曰、戒之、勿見迷惑、蓋多人冒朕名而來、云乃基督、但時臨近、爾勿往從之、
{{verse|21|9}}又聞戰聲、亂音、切勿慟心、蓋此必先有、惟終末未即至矣。
{{verse|21|10}}又曰、民將攻民、郭必敵郭、
{{verse|21|11}}處處有地大震、饑荒瘟疫、並天上必有大凶兆、
{{verse|21|12}}此諸事先、人將下手捕害爾、亦緣朕名、人將解爾公學、禁監、送見公侯上憲、
{{verse|21|13}}乃斯必成、以爲爾証矣。
{{verse|21|14}}故心內立意、勿先掛慮、何可對答、
{{verse|21|15}}因朕將給爾口才、智慧、諸敵不能辨駁者也。
{{verse|21|16}}且爾將父解送於父母、兄弟、親戚、朋友、
{{verse|21|17}}又汝中數人、見殺、並緣朕名見恨於眾.
{{verse|21|18}}然爾首髮之一毫、不致隕落。
{{verse|21|19}}故忍耐獲汝靈魂矣。
{{verse|21|20}}時見也路撒冷城、以軍圜圍、則可知近就殘壞矣。
{{verse|21|21}}維時居猶太地者、可逃避山野、其在郭中者、可即出外、又在庄外者、毋入也、
{{verse|21|22}}因是日乃雪怨之際、致經所載者、皆得效驗也。
{{verse|21|23}}當日、懷孕者、及哺育者、禍矣、蓋在地必有大災、並憾怒爲此民矣。
{{verse|21|24}}且猶太人將服刃、被虜諸郭中、並也路撒冷城、將爲異族踏平、待異族類之期滿矣。
{{verse|21|25}}日月星宿、將見異兆、地上諸民、遭危躊躇、海中波浪、濤洶發響。
{{verse|21|26}}因人畏望世所必有、即喪心焉、乃其天上之權勢、亦將震動也。
{{verse|21|27}}當下將見人子、以大能多榮、乘雲而來矣。
{{verse|21|28}}此事始有、則仰舉首、蓋爾救時近矣。
{{verse|21|29}}基督又言比喻曰、視無花菓及諸樹木、
{{verse|21|30}}既然萌芽、自知夏近。
{{verse|21|31}}汝亦既見斯情、則可知神囯近矣。
{{verse|21|32}}朕誠詔爾、此世代未逝、代諸事成矣。
{{verse|21|33}}天地可廢、朕旨不可廢矣。
{{verse|21|34}}自當謹慎、恐以飽飫酩酊世慮迷心、則該日突然而至、
{{verse|21|35}}然則其屆期、必如羅網、臨世上萬民也。
{{verse|21|36}}故當儆醒、常時祈禱、可爲堪當、脫將來諸事、得侍人子之前矣。○
{{verse|21|37}}夫基督晝時在殿堂教訓、夜出、寓所稱橄欖山焉。
{{verse|21|38}}早眾民在殿、就來而聽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夫除酵之瞻禮、亦名逾越節、臨近矣。
{{verse|22|2}}且祭司書士等、計謀藉故、欲害基督、但畏民矣。○
{{verse|22|3}}夫十二門生之一、稱迦掠者、猶大士爲魔鬼所惑、
{{verse|22|4}}遂往與祭司監長等、商量、何賣基督。
{{verse|22|5}}故其歡喜定約與銀、
{{verse|22|6}}猶大士應承、尋機免亂解基督。○
{{verse|22|7}}適除酵節期、當宰犧羔之時、
{{verse|22|8}}基督差彼得羅、約翰等、曰、爾往備節犧羔、致朕等食。
{{verse|22|9}}曰、欲臣備食、卻在何處。
{{verse|22|10}}曰爾將入城、卻遇一人提水甕、追其所往、入屋矣。
{{verse|22|11}}可對該家長云、師問、客房何在、師偕門生可食犧羔矣。
{{verse|22|12}}其人將指爾、一層大樓修整、在彼預備可也。
{{verse|22|13}}兩人遂往、依基督所言、正遇如是、又排犧羔矣。○
{{verse|22|14}}適時基督陪十二聖差赴宴焉。
{{verse|22|15}}遂詔之曰、朕未受苦之先、甚慕共食此犧羔。
{{verse|22|16}}蓋朕詔爾、迨及此情在神囯成全、朕不再食之也。
{{verse|22|17}}方取飲杯、祝謝曰、納此分汝中、
{{verse|22|18}}蓋朕詔爾、朕不復飲葡萄之汁、迨神囯至矣。○
{{verse|22|19}}夫基督取餅、祝謝、劈後、交門生曰、斯乃朕身、爲爾交付、作此宜記朕矣。
{{verse|22|20}}餐後取杯、亦如是云、此杯乃所有新約之血、代爾見流者也。
{{verse|22|21}}卻賣朕之手、同在宴上。
{{verse|22|22}}按所定畢、人子果逝、然賣人子者、禍矣。
{{verse|22|23}}諸門生始相問、自中、誰將行此哉、
{{verse|22|24}}亦互相爭論、誰像魁首。
{{verse|22|25}}基督曰、諸囯之侯長之、有權柄者、稱爲恩長、
{{verse|22|26}}惟爾等不可爲然、乃爾中長者、宜爲如幼少、又首先者、如事役也。
{{verse|22|27}}誰爲更大、或坐宴者、或役事者、豈非坐宴者、係大乎、朕我在爾問、正如役事者也。
{{verse|22|28}}朕遭試之時、爾常偕朕、
{{verse|22|29}}故朕封爾囯、正如天父封朕焉.
{{verse|22|30}}致爾在朕囯、同宴飲食、併坐其位、審判以色列之十二宗派也。○
{{verse|22|31}}主曰、西門也、西門也、卻魔鬼欲求討爾、揚如揚麥、
{{verse|22|32}}惟朕代爾祈禱、不失信德、然爾悔罪後、可加兄弟之力矣。
{{verse|22|33}}彼得羅曰、臣肯偕主下監、冒死矣。
{{verse|22|34}}曰、噫、彼得羅、朕明詔爾、今夜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不識朕矣。
{{verse|22|35}}基督詔門生、曰、朕旨遣爾、無袋、無囊、無鞋、耳有何缺乎。曰、無缺、
{{verse|22|36}}曰、然今有袋者、寧可取之、又囊亦然、又無刀者、宜賣衣、買刀也。
{{verse|22|37}}蓋朕詔爾、所有錄云、人算之在罪犯中、此節指朕必還效驗也、蓋所關朕之情、則有成完矣。
{{verse|22|38}}門生曰、主乎、此有二刀、基督、曰、足矣。○
{{verse|22|39}}既出、基督仍舊往橄欖山、門生亦從之。
{{verse|22|40}}既至、詔門生、必求免陷誘惑也。
{{verse|22|41}}基督離之、約擲石之遠、跪下祈禱、
{{verse|22|42}}曰若父旨意、則除此苦爵離兒、然非兒主意、乃父聖旨得成。
{{verse|22|43}}即神使自天現、扶持基督。
{{verse|22|44}}惟基督哀慟不勝、愈切、祈禱、汗流如凝血、滴滴落地矣。
{{verse|22|45}}祈畢、起來、就其門生、遇之因憂悶睡着、
{{verse|22|46}}故曰、因何睡着、起來祈禱、恐陷誘惑矣。○
{{verse|22|47}}正說之間、卻有十二門生之一、名猶大士、率大眾就基督、親嘴之也。
{{verse|22|48}}基督曰、噫、猶大士乎、爾以親嘴、賣人子乎。
{{verse|22|49}}左右見事到頭、曰、主乎、我必用刀擊乎、
{{verse|22|50}}一人遂打祭司元魁之僕、斷其右耳。
{{verse|22|51}}基督詔曰、至此足矣、方摸其人之耳、醫之。
{{verse|22|52}}基督見祭司殿堂監長、併長老等、一齊來攻之、則詔之曰、爾持刀、執挺、出來攻朕、若捕賊乎。
{{verse|22|53}}朕巳偕爾、日日在殿、爾無動手、但今爾所乘之時、即黑暗之勢矣。○
{{verse|22|54}}遂捉基督、牽入祭司元魁之衙惟彼得羅遠從矣。
{{verse|22|55}}院中點炎同坐、彼得羅亦坐其中矣。
{{verse|22|56}}或婢見彼得羅坐近炎、則細睹之、曰、此人亦偕基督。
{{verse|22|57}}彼得羅諱之曰、女也、吾不識之也。
{{verse|22|58}}頃刻後、他人見之曰、爾亦同類、彼得羅曰、人也、吾不是也。
{{verse|22|59}}後約一時、他人定說誠然此人亦偕之在。蓋本加利利人矣。
{{verse|22|60}}彼得羅曰、人也、吾不知爾說者何也、正言語、立即鷄鳴矣。
{{verse|22|61}}主基督回顧彼得羅、且彼得羅憶記主旨、曰、鷄未鳴之先、爾必三次諱朕。
{{verse|22|62}}彼得羅遂出痛哭也。○
{{verse|22|63}}夫執基督之人、戲弄擊打之、
{{verse|22|64}}掩目掌面、問曰、占卜我知、打爾者誰哉。
{{verse|22|65}}另有多端妄言罵基督矣。○
{{verse|22|66}}天亮、民之長老祭司書士等、聚集、帶基督入公會、曰、爾乃基督否、可告我。
{{verse|22|67}}基督曰、若朕言之、爾卻不信、
{{verse|22|68}}若朕問爾、爾又不答、並不放朕矣。
{{verse|22|69}}此後人子將坐上帝右手之權也。
{{verse|22|70}}眾曰、爾豈上帝之子乎。曰、依爾自言、朕正是也。
{{verse|22|71}}僉曰、何需另證、親口所供、吾自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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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眾人齊起、送基督到彼拉多、
{{verse|23|2}}遂起告之曰、遇此人攪亂百姓、禁人納稅囯侯、自稱爲王、即基督也。
{{verse|23|3}}彼拉多問之曰、爾豈猶太人之王乎。基督、曰、是也。
{{verse|23|4}}彼拉多語祭司及大眾、曰、吾看此人無罪。
{{verse|23|5}}其越嚷曰、其攪亂百姓、遍猶太傳訓、始由加利利及此處也。
{{verse|23|6}}彼拉多一聽加利利、問斯人乃加利利人、否。
{{verse|23|7}}既知基督屬希羅得管轄、遂差之見希羅得、蓋希羅得當時在也路撒冷城也。○
{{verse|23|8}}希羅得見基督、欣喜不勝、因之有多聞、望觀其行神蹟、故願見之久矣。
{{verse|23|9}}遂問基督多端其無所詔也。
{{verse|23|10}}且祭司書士等立起、苦告基督、
{{verse|23|11}}惟希羅得、及其武士、忽略、戲弄基督、衣之花袍、差回彼拉多矣。
{{verse|23|12}}素彼拉多與希羅得互相仇、惟當日彼此結友矣。○
{{verse|23|13}}彼拉多召祭司官民等會、
{{verse|23|14}}語之曰、爾帶此人見我、告爲亂民者、且吾當面審之、惟所告之端、不見有是過。
{{verse|23|15}}希羅得亦然、因吾差汝見希羅得、卻其不犯當死之罪也。
{{verse|23|16}}是以可責打、而放去矣。
{{verse|23|17}}蓋節期必須放一囚、
{{verse|23|18}}惟諸人一齊喊、曰、可滅此人、且放巴拉巴。
{{verse|23|19}}夫巴拉巴爲城中作亂、並爲兇殺、巳禁獄矣。
{{verse|23|20}}彼拉多因欲放基督、則復言眾。
{{verse|23|21}}惟僉呼喊曰、釘之十字架也、釘之十字架也、
{{verse|23|22}}再三語之曰、其所行者、有何惡乎、未見其有當死罪、只可責而放之矣。
{{verse|23|23}}僉厲聲呼喊、求釘之十字架。乃此人與祭司、同聲得勝矣。
{{verse|23|24}}故彼拉多定斷、准行所求。
{{verse|23|25}}既放作亂兇殺之囚、民所求者、然隨其欲、而解基督。○
{{verse|23|26}}正將帶去、捉居哩尼人、名西門、由莊歸來者、其上置十字架、令負之跟隨基督矣。
{{verse|23|27}}且大眾人民從基督、及婦女啼哀之。
{{verse|23|28}}基督回顧之、曰、也路撒冷之女乎、勿爲朕哭、乃爲自巳、及子孫而哭矣。
{{verse|23|29}}因日將來、人必倒稱、石胎有福、並無生子之婦、無出乳之嬭有福矣。
{{verse|23|30}}當日人始云、山傾倒我上、討丘掩覆于我也。
{{verse|23|31}}蓋木尚青、若行是情、則木既枯、將如之何。○
{{verse|23|32}}且人帶出基督、同二罪犯、一齊受死也。
{{verse|23|33}}出到一所、名髏骨之處、在彼釘之、共同二犯、一左一右也、
{{verse|23|34}}惟基督曰、父也、赦其罪、因不知所爲也。其則占卜分其衣也。
{{verse|23|35}}其民立觀、與官憲譏笑曰、他人可救、若誠基督、上帝所選者、今可自救也。
{{verse|23|36}}兵卒又戲就之、
{{verse|23|37}}遞醋曰、若乃猶太人之王、可自救也。
{{verse|23|38}}頭上有牌、以希利尼、羅馬、希伯來、三郭之文字而寫、曰、此乃猶太人之王矣。○
{{verse|23|39}}且其同釘十字架上、二犯之一、罵之曰、若乃基督、則救巳並我矣。
{{verse|23|40}}然別犯答責之曰、爾既同刑、豈不畏上帝乎。
{{verse|23|41}}夫吾該然、因吾所受、合吾所行、惟此人所行者、總無不是也。
{{verse|23|42}}便對基督曰、主、來汝囯時、記念臣矣。
{{verse|23|43}}基督曰、朕誠詔爾、今日爾必偕朕、在天樂園矣。○
{{verse|23|44}}時纔正午、全地變暗、至於未末、
{{verse|23|45}}且太陽變暗、並殿中之幃帳中間裂矣。
{{verse|23|46}}又基督大聲喊、曰、父也、兒托靈魂交父手、言畢、斷氣矣。○
{{verse|23|47}}且師帥既觀是情、則讚上帝云、此誠義人矣。
{{verse|23|48}}眾皆集觀事、既見所成則搥胸回家矣。
{{verse|23|49}}凡基督相識者、遙立、併由加利利跟隨之婦、皆視斯情矣。○
{{verse|23|50}}且有議士、名約色弗爲人善義。
{{verse|23|51}}不合其謀行、本屬猶太省、亞哩馬大邑、自望神囯者。
{{verse|23|52}}此人入見彼拉多、求基督身屍。
{{verse|23|53}}且將屍下來、以包布之、置之石墓、預先總無人埋之所矣。
{{verse|23|54}}當日正預備之時、近安息日矣。○
{{verse|23|55}}又有數婦、自加利利地、陪基督來從看墳墓、觀屍收葬如何、
{{verse|23|56}}方回備香料油膏、當安息日、依法歇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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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七日節之初一、清早、其女來墓、帶所備之香料、且數女同來、
{{verse|24|2}}見石移去墓門。
{{verse|24|3}}遂入不見主基督之屍。
{{verse|24|4}}正爲此躊躇間、卻有二人、穿光衣、侍立也。
{{verse|24|5}}婦女驚惶、而面伏地、天使曰、何尋活人在死人之中矣。
{{verse|24|6}}其不在此、乃復活起、尚在加利利時、
{{verse|24|7}}自有所詔、曰、人子必解罪人、被釘十字架死、而三日復起、斯言可記也。
{{verse|24|8}}婦女遂憶其言矣。
{{verse|24|9}}由墓歸來、與十一聖差、並凡餘人、即報知諸情矣。
{{verse|24|10}}其報聖差斯情者、乃抹大拉女、馬利亞及約亞拏、併也哥伯之母、亦稱馬利亞另有數女陪行焉。
{{verse|24|11}}然門生將斯語、以爲虛誕、不信也。
{{verse|24|12}}惟彼得羅起來、走墓、屈下、看其布衣、獨放一處、遂心內爲此情奇而往焉。○
{{verse|24|13}}當日其中有兩人往到一鄉、名以馬烏離也路撒冷約二三十里、
{{verse|24|14}}彼此相論、及所遇諸情。
{{verse|24|15}}正相論相語之間、卻基督本身近前同行。
{{verse|24|16}}惟二門生目迷不識之。
{{verse|24|17}}基督曰、行路相論、面帶憂色、卻乃何言。
{{verse|24|18}}其一名革流法答曰、汝也獨爲客於也路撒冷、當斯日所遇之事、爾卻不知乎。
{{verse|24|19}}曰、何事。曰、論及拏撒勒之基督、其爲聖主、上帝暨眾民前、言行兼能。
{{verse|24|20}}惟吾祭司、尚憲等、定之死案、釘之十字架。
{{verse|24|21}}但吾所望、將救以色列者、正斯人也。況此事成後、今乃第三日也。
{{verse|24|22}}且吾中數女、今早適墓、令我驚駭蓋其來云、
{{verse|24|23}}不遇身屍、乃見天使之狀、報基督活矣。
{{verse|24|24}}吾中數人、遂往墳墓、正遇如婦所言、惟不見基督矣、
{{verse|24|25}}基督曰、無知之輩乎.心嫚聖賢諸言、爾何不信哉。
{{verse|24|26}}基督受苦、後進其榮、豈非所宜乎。
{{verse|24|27}}且基督始論摩西、諸聖等、經文所錄指巳事者、詳細解明也。
{{verse|24|28}}既漸臨鄉、基督作狀、似要前往、
{{verse|24|29}}二門生留之曰、今巳黃昏、日將西墜、請偕我住、遂入同居矣。
{{verse|24|30}}正陪之赴宴間、基督取餅、既祝謝後、劈而與之、
{{verse|24|31}}門生之目遂開、知乃基督、惟基督離之不見矣。
{{verse|24|32}}二人相語曰、方在路間、與我相論、解諸聖錄、心內豈不熱乎。○
{{verse|24|33}}即時起程、回也路撒冷、遇其十一門生、陪諸伴侶、聚集、
{{verse|24|34}}曰、主誠復活.現與西門矣。
{{verse|24|35}}遂將路間所遇、併基督以劈餅自表之事、悉述矣。○
{{verse|24|36}}正說之間、基督立中曰、平安歸爾矣。
{{verse|24|37}}門生也卻以爲看神、則可驚惶。
{{verse|24|38}}基督曰、因何慟心、因何心底掛慮乎。
{{verse|24|39}}看朕手足、正朕本身、且摸、且看、且神無骨肉、如爾自觀、朕所有也。
{{verse|24|40}}詔畢、以手足與之看也。
{{verse|24|41}}諸門生且喜、且奇、猶不敢信。後基督曰、在此有食物乎。
{{verse|24|42}}故以炙魚一分、併峰房與之、
{{verse|24|43}}遂取而食於其面前矣。
{{verse|24|44}}基督曰、素朕偕爾、常述此言、云摩西之律、聖人之書、詩經所錄、論及朕事者、皆必效驗也。
{{verse|24|45}}基督遂開其茅塞、使曉聖書矣。
{{verse|24|46}}亦曰、有斯錄載、如此基督、必當受苦、第三日自死復活、
{{verse|24|47}}致悔改之道、赦罪之理、托基督之名、可宣萬囯、始由也路撒冷也、
{{verse|24|48}}夫爾等爲斯情之證見也。
{{verse|24|49}}卻朕父所應承者、朕將加爾、惟爾可居也路撒冷城、待自上封權也。○
{{verse|24|50}}且基督引門生出至伯大尼、舉手祝之。
{{verse|24|51}}纔祝之間、基督離別昇天矣。
{{verse|24|52}}而僉即俯伏拜之、甚喜歸也路撒冷也。
{{verse|24|53}}恆住殿堂、頌讚、稱謝上帝矣。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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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傳福音書卷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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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差言行傳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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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提阿非羅歟、余撰述上書悉論基督耶穌自始訓行迄於基督耶穌降聖旨命其特選聖差、而昇天堂之日、
{{verse|1|2}}且受苦後、於是自現復活、多立憑據、
{{verse|1|3}}且門生四十日間見之、言論神國之情也。
{{verse|1|4}}遂招集門生、命之毋離也路撒冷、但俟朕所與爾聽天父之應許也。{{批|會字被凡情用壞今改覲字葢爺哥未下凡作主以前齊當會集今 爺哥既下凡作主以後齊當朝覲也欽此 今 基督下凡來□騐奏欽此}}
{{verse|1|5}}因約翰以水施浸禮、但、斯後幾日、爾可領、洗禮於聖神上帝也。
{{verse|1|6}}門生覲畢、問基督曰、主復興上帝天國、豈在此時乎。
{{verse|1|7}}曰期時非爾可識、乃天父自置之於本權下。
{{verse|1|8}}惟聖神上帝既臨、爾後必將領德、為朕供證、在也路撒冷、猶太 撒馬哩亞、全地至於地極矣。
{{verse|1|9}}詔畢、門生觀看基督乘上、而雲接之、致目不見焉。
{{verse|1|10}}夫基督昇去、門生注目仰天、卻有二人、身穿白衣、傍立、
{{verse|1|11}}曰、加利利人乎、因何立此、仰天乎.基督去爾、昇天者、必將復來、如適間所看昇天之狀也。○
{{verse|1|12}}門生從所稱橄欖山、回也路撒冷、此山離也路撒冷約四里路矣。
{{verse|1|13}}且進上樓、彼處居住者、乃彼得羅、也哥伯、及約翰、同安得烈、非立、及多馬巴多羅賣、併馬太、亞勒非之子、也哥伯、熱心之人西門、又也哥伯之兄猶大士.
{{verse|1|14}}皆同心恆懇祈禱、陪諸婦女、及基督之母馬利亞、併其兄弟也。
{{verse|1|15}}當日、門生之數百二十名、者也。於是彼得羅中立、曰、
{{verse|1|16}}列位兄弟、昔者、聖神上帝以大辟之曰預報.論引捉基督者猶大士、此聖經、必得效驗也。
{{verse|1|17}}因猶大士與我同僚、又任此職分.
{{verse|1|18}}既以不義之賄買田、則倒地、腹裂、諸腸流出。
{{verse|1|19}}又也路撒冷居民盡知之、故此田、依土話稱名、啞𠲵𠯈嗎即譯言、血田也。
{{verse|1|20}}詩經錄云、其寓必荒、無人居之、其監司職、他人必任之。
{{verse|1|21}}故同伴中見主基督、恆時出入、
{{verse|1|22}}始自約翰行浸、至基督昇日離我、宜必一人和我共證其復活也。
{{verse|1|23}}遂立二人、即約色弗、亦稱巴撒也、表名義者、併馬提亞。
{{verse|1|24}}又禱曰、主識諸人之心、今此二人之中、祈主指選何一人、
{{verse|1|25}}接此聖差職分、猶大士所革去者、以歸本處也。
{{verse|1|26}}遂掣籤、其籤得馬提亞、且算之共同十一聖差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五十日節期既滿、諸門生齊心共在一處。
{{verse|2|2}}忽然天響、如烈風驟起、滿所坐之全屋。
{{verse|2|3}}遂現出炎焰、像似分舌、降臨各人。
{{verse|2|4}}眾滿聖神、始言異音、隨神所示講論也。
{{verse|2|5}}當時、居也路撒冷有猶太人、敬虔之輩、由天下諸郭來矣。
{{verse|2|6}}此音一響、眾民聚集、各聽門生、講其土音、
{{verse|2|7}}於是眾且驚、且奇、又相論曰、講者豈非一概加利利人乎.
{{verse|2|8}}曷何我聽之、能講各人所生者之土音、
{{verse|2|9}}即帕提亞人、馬太人、以闌人、併兩河間居民、同猶太、迦帕多家及本闍、連亞西亞人、
{{verse|2|10}}又弗呂家 旁非利亞、埃及多、近居哩尼、利庇亞之境界、併羅馬旅客、連猶太本族、又新人教者也。
{{verse|2|11}}革哩地人、與亞喇伯人等、皆以本音、聽門生言講上帝之大能行作也。
{{verse|2|12}}且眾人驚奇猜疑、相論曰、此事如何。
{{verse|2|13}}他人譏曰、此人以甘酒盈滿。○
{{verse|2|14}}惟彼得羅、並十一門生立、舉聲曰、猶太人、及也路撒冷諸居民歟、宜知斯情、且聞我言.
{{verse|2|15}}如今乃巳時、此人非醉酒、依爾所想、
{{verse|2|16}}而此係先知約耳所言、云、
{{verse|2|17}}上帝曰、在諸末日、朕將以一神臨萬人、且爾子女、將誦預言、少年者將見天啟、老邁者將看夢兆.
{{verse|2|18}}當日、以聖神賜臨僕婢、而將預言焉。
{{verse|2|19}}上天、下地、將著奇表、神蹟、血炎、烟氣.{{批|變暗化血隱詔降世爲人欽此}}
{{verse|2|20}}太陽變暗、太陰化血、方上主大可畏之日臨至矣。
{{verse|2|21}}於是凡禱告主名者、可得救也。
{{verse|2|22}}以色列人歟、請聽斯言以拏撒勒人基督、上帝以行神蹟、靈表、奇能、上帝以之所行爾中間、已足為證憑爾所知也。{{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 太兄此行 上帝此行也欽此}}
{{verse|2|23}}上帝預見定旨解送此人、但汝借惡人手、擒之、釘死在十字架、
{{verse|2|24}}惟不得留之、故上帝解其死苦、而甦之。
{{verse|2|25}}如是大辟指之、曰、余常觀主、當我面前、主在右手、免我震動。
{{verse|2|26}}故我心喜、舌歡、肉體懷望安住.
{{verse|2|27}}因主不遺我靈𠇌在陰地、不准爾聖人見壞。
{{verse|2|28}}主示我活路、因見尊顔、使我滿喜矣。
{{verse|2|29}}列位兄弟歟、聽我直言、論先祖大辟已死而葬、其墳墓至今供我矣。
{{verse|2|30}}既係先知之師、亦知上帝發誓、由腰之後裔、論骨肉之情、舉基督繼坐其位、
{{verse|2|31}}又有先見之明、其論言指基督復活其𠇌不留陰間、其肉不見敗壞也。
{{verse|2|32}}正乃此基督、耶穌上帝所復甦、吾皆所證見矣。
{{verse|2|33}}是人昇舉上帝之右、得父所應許之聖神、已賜此、即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34}}夫大辟未曾昇天、而自言曰、上主諭我主云、宜坐朕右、
{{verse|2|35}}待服爾敵者為爾腳櫈也矣。
{{verse|2|36}}故以色列人舉家、果然可知爾所釘十字架上之基督、耶穌上帝置之、為主基督矣。○
{{verse|2|37}}聽畢、心腸感傷、謂彼得羅及諸聖差、曰、列位兄弟、吾當何為也、
{{verse|2|38}}彼得羅謂之曰、各人宜悔罪、托耶穌基督之名、領浸禮、以赦罪、沾上帝聖神之恩賜也。
{{verse|2|39}}即許約涉爾、並爾子孫及諸遠人、俱上帝及基督所招者也。
{{verse|2|40}}另以多言又證又勸曰、切當自救、脫此乘世代也。
{{verse|2|41}}悅承其言者、就領浸禮、即日加增者、約三千人矣。
{{verse|2|42}}此人恆守聖差之教、相交、併劈餅祈禱矣。○
{{verse|2|43}}各人皆懼、又列聖差多行靈蹟、異表.
{{verse|2|44}}諸信者同居、其用各物.
{{verse|2|45}}賣資業、分眾、隨各人需用。
{{verse|2|46}}日日同心、其集在殿堂、隨家劈餅、歡喜、赤心食糧、
{{verse|2|47}}又讚美上帝、得寵於庶民、惟上主添聖覲、所當得救之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下、未申之際、正祈禱時、彼得羅與約翰上殿。
{{verse|3|2}}有人自母胎跛者、每日負之、置在殿門、名稱美者、向入殿者、乞其賙濟。
{{verse|3|3}}看彼得羅 約翰等、正欲入殿、丐濟。
{{verse|3|4}}彼得羅 約翰等、注目看之、曰、觀我矣。
{{verse|3|5}}其人觀之、望受領也。
{{verse|3|6}}彼得羅曰、金銀俱無、惟我所有者、可即賜爾.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起來、且行也。
{{verse|3|7}}遂執右手、扶之.其人腳足踝骨、即時堅穩.
{{verse|3|8}}遂躍、立行、與之陪入殿內行跳頌讚上帝。
{{verse|3|9}}眾民見之行遊、讚美上帝、皆認之、平素坐殿門外、乞丐、緣此滿於駭異、驚懼因遇之情矣。○
{{verse|3|10}}夫跛者得醫就彼得羅及約翰時眾民駭驟在稱瑣羅門之廊。
{{verse|3|11}}彼得羅見此、謂民曰、以色列人歟、
{{verse|3|12}}何以奇怪因何注目看我、想我本能、本虔、令此人行也。
{{verse|3|13}}正是亞伯拉罕以及以撒並也哥伯等之上帝、即吾祖等之上帝、光榮其子耶穌、惟爾等解送背負之、于彼拉多之臺前、乃彼拉多自審放之。
{{verse|3|14}}爾等背負聖主、義主、乃求賜釋兇手。
{{verse|3|15}}又爾等殺生命之主、惟上帝由死復活之而吾等為證見矣。
{{verse|3|16}}且其名因信耶穌基督之名加堅此人、爾所見識者、又因信之、曾賜痊此人、在爾眾面前。
{{verse|3|17}}今列位兄弟、如諸官憲、吾知爾等悞行此事.
{{verse|3|18}}但上帝示以諸聖賢之口預言基督受苦之事、以此成驗也。
{{verse|3|19}}爾等宜悔罪感化、可滅汝罪待主前、慰心之時至矣。
{{verse|3|20}}又上帝將差耶穌基督、昔所預傳爾者.
{{verse|3|21}}天必接之、逮萬物復興之時、按上帝、自開闢以諸先知師之口所言之情也。
{{verse|3|22}}夫摩西果然對列祖云、上主爾上帝、由兄弟立聖人如我者、汝曹該聽凡所言爾者、
{{verse|3|23}}但凡不聽是聖人者、必絕除民間矣。
{{verse|3|24}}自撒母耳歷來、凡聖賢言語者、皆預指此日期也。
{{verse|3|25}}爾等乃聖賢之子孫、又接上帝所設與祖之約.正是係許亞伯拉罕云、天下諸族、皆賴爾後裔、享福矣。
{{verse|3|26}}故上帝先為爾等興起其子耶穌、遣之祝福爾等、教汝各人改本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正言民之時、祭司殿吏及撒刺之徒、齊至、
{{verse|4|2}}見之訓民、傳依耶穌基督死人復活之理、則發怒也矣.
{{verse|4|3}}遂下手擒之、乃適晚、便囚之、待次日矣。
{{verse|4|4}}且聽道者多信、數約五千人矣.○
{{verse|4|5}}遇次日、官憲長老書士等、會在也路撒冷.
{{verse|4|6}}亦有祭司元魁亞拏士、併該亞法、約翰、亞勒山大、並屬祭司元魁諸族、皆在。
{{verse|4|7}}且立其門生、在中、面問、賴何德、何名、行此乎。
{{verse|4|8}}彼得羅滿感上帝、之聖神語之、曰士民之官憲、以色列之長老、
{{verse|4|9}}今日爾等、為醫病善事審問我、何以得痊.
{{verse|4|10}}則爾眾位及以色列庶民、可知、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爾等釘死十字架、而上帝死後甦者然以之、使此人現愈痊、立爾等面前也。
{{verse|4|11}}此乃爾等工師所棄之石、今成為室隅之首石。
{{verse|4|12}}夫耶穌基督之外、無他所能救、人中天下無賜他名、可賴以得救者。
{{verse|4|13}}且其見彼得羅及約翰之豪氣、又查其乃無學問之愚民、則奇之、又認其素從耶穌基督矣。
{{verse|4|14}}且觀醫痊者並立、則無可駁詰.
{{verse|4|15}}遂命之出會所、而相議曰、
{{verse|4|16}}吾等如何可處此人、因其明行神蹟、舉也路撒冷居人皆知、而吾不能諱之.
{{verse|4|17}}惟宜警責之、勿以此名訓人、免廣傳民間矣。
{{verse|4|18}}遂召彼得羅等戒曰、斷毋托耶穌基督之名言教。
{{verse|4|19}}乃彼得羅 約翰等、答曰、於上帝之面前、或遵爾命、過於順上帝是否。請自斟酌之。
{{verse|4|20}}因我所見聞者、固不得不講也。
{{verse|4|21}}諸憲等、則警嚇、而放之.又無緣由可加之罪。又眾庶見所行、則讚頌上帝也。{{批|上帝是 上主是說 天父上主乃 上帝非是說 基督是 上帝須知欽此}}
{{verse|4|22}}夫蒙神蹟受醫痊之人、年紀四十有餘。○
{{verse|4|23}}且門生被放、來見諸友、報祭司長老之言。
{{verse|4|24}}聽畢、齊聲籲上帝曰、神父上帝也、造天地、山海宇內萬物者。
{{verse|4|25}}昔以主僕大辟口言云、異族因何震怒、諸民因何虛謀哉。
{{verse|4|26}}地侯興起、併其官憲聚集、逆上主、及杭其基督矣。
{{verse|4|27}}誠哉、此言、因希羅得及本底阿、彼拉多、同諸異族、暨以色列人、已集攻上主所傅油之聖子耶穌、
{{verse|4|28}}以成上主之聖旨、手所預定所為之情。
{{verse|4|29}}今求上主見其警嚇、賜僕加膽、敢傳主旨、
{{verse|4|30}}並伸手佑我、賴聖子耶穌之名、愈病、且行神蹟、異表。
{{verse|4|31}}且祈禱時、會堂震動、眾人感滿上帝、聖神敢膽述上帝之旨也。○
{{verse|4|32}}信士大眾、同心合意、並無一人稱謂本物為私業、乃公用諸物。
{{verse|4|33}}且聖差施盛德、證吾主耶穌之復活、又眾人獲恩寵焉。
{{verse|4|34}}故無人受缺乏、凡有田宅者、賣之、攜價、
{{verse|4|35}}置聖差腳前、分與各人、依其需用。
{{verse|4|36}}且約西聖差所稱巴拏巴、即是譯言、安慰之子者、本利未族人也。由居伯路地者、
{{verse|4|37}}將田畝而賣去、帶銀、置聖差腳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當下、有某人、名亞拏尼雅、並妻撒非喇、賣其產業、
{{verse|5|2}}其婦同知、私藏分價帶幾分置聖差足之前。
{{verse|5|3}}彼得羅曰、亞拏尼雅乎、因何魔鬼滿心哄騙聖神、上帝私藏田價之分也。
{{verse|5|4}}產業尚留、固乃本物、產業既賣、亦爾管之、因何心生此事乎。爾非欺人乃哄上帝也。
{{verse|5|5}}亞拏尼雅聽此言、倒地斷氣凡聞之者、無不畏懼也。
{{verse|5|6}}且少年遂起、殮屍、扛出而葬之。
{{verse|5|7}}再過三時、其妻不知所遇、入來。
{{verse|5|8}}彼得羅問曰、爾告我賣田之價、若干、是否、曰、
{{verse|5|9}}是彼得羅曰、爾等因何同謀、試上帝聖神乎。纔葬爾夫足者、今在門前、將抬爾出。
{{verse|5|10}}婦隨足下倒地、斷氣少年者入、見其已死、亦抬出、葬於夫傍也。
{{verse|5|11}}全聖覲大驚、凡聞亦然。○
{{verse|5|12}}且在民聖差手多行神蹟異表、又眾懷同心集於瑣羅門之廊。
{{verse|5|13}}其餘無人敢附之、乃民譽之也。
{{verse|5|14}}信士男女群人、益歸上主也。
{{verse|5|15}}致人有病者、置之此榻、帶出街路、望彼得羅經過、其影可庇蔭數人也。
{{verse|5|16}}且周邑庶眾、就也路撒冷、抬病人、及犯邪鬼者、各得醫也。○
{{verse|5|17}}祭司元魁、及諸從人、乃撒篤之徒、
{{verse|5|18}}遂起滿心怨氣、捉諸聖差、禁之公監。
{{verse|5|19}}夜間、上主之使、開監門、攜出之、
{{verse|5|20}}曰、爾往殿裏、立起告民、示此生之諸言也。
{{verse|5|21}}聖差聞畢、次早入殿、傳教。惟祭司元魁、與其從人、招公會並以色列族、之眾長老、使人往監、牽聖差來矣。
{{verse|5|22}}吏役既至、不見之監裏、則回稟曰、
{{verse|5|23}}我看監牢、固然緊鎖、併更夫立在門外、然開、內不見人矣。
{{verse|5|24}}祭司元魁、及殿吏、祭司等、一聽斯言.則心猜疑、終必如何。
{{verse|5|25}}忽有人來報曰、卻所囚之人、現立殿裏、教民也。
{{verse|5|26}}殿吏差役、遂往攜之、但不敢強之、因怕諸民、以石擊之。
{{verse|5|27}}且攜聖差立會中、祭司元魁問之、曰、
{{verse|5|28}}豈非嚴禁、勿以此名傳教乎、爾卻以斯道、滿也路撒冷、併以此人之血、意歸我矣。
{{verse|5|29}}且彼得羅同諸聖差、答曰、必順上帝之命、過於循人意。
{{verse|5|30}}吾列祖者之上帝、已甦基督、爾所誅戮掛於木者。
{{verse|5|31}}但上帝以右手舉之成君王救主、賜以色列人悔過以得罪赦也。
{{verse|5|32}}吾等供證此事、又上帝、之聖神、賜所順之、亦為憑據。
{{verse|5|33}}夫人有聽此則焦惱、相議、以害之。
{{verse|5|34}}忽有一人、為法利西徒、教法之士、眾民所敬、名、伽馬列、會中立起、命聖差暫出。
{{verse|5|35}}遂語之曰、以色列人乎、爾處此人者、自當謹慎。
{{verse|5|36}}前日丟達興起、自誇出眾、從者數約有四百人、但其服誅、及凡人從之者、四散歸無也。
{{verse|5|37}}此後、正民上籍之時、有加利利人、名猶大士又興、率民多人、然其敗亡、而凡順者四散矣。
{{verse|5|38}}今且列位、免勞此人、乃可容之、倘此事議由人而起則必廢矣、
{{verse|5|39}}事若由上帝而來、則不得滅之、恐違逆上帝矣。
{{verse|5|40}}且僉聽之、遂召聖差鞭之、禁勿用基督之名而言、後釋放之也。
{{verse|5|41}}其出會臺、欣喜、緣基督名堪得受辱也。
{{verse|5|42}}遂每日在殿、舉家教訓、傳耶穌基督之情、並不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是日、門生之數加增、忽希臘人嗟怨希伯來人、因日濟之際、看輕其寡婦也。
{{verse|6|2}}且十二門生、招集群徒、曰、吾離神道、只侍棹者、非所宜也。
{{verse|6|3}}故請諸兄、爾中取擇殷實七人、滿於上帝、聖神智慧、而我將立之、理此事也.
{{verse|6|4}}惟我專務祈禱、傳教矣。
{{verse|6|5}}此語既合群眾、遂擇士提反為人滿感上帝、聖神心懷信德者、併非立百囉、哥囉、尼迦挪、提門、帕米拏、及自安提惡城新入教者、名尼哥臘矣。
{{verse|6|6}}而將此人立之聖差前、祈禱畢、遂按手諸身。
{{verse|6|7}}夫上帝之道廣布、門生之數加多於也路撒冷、並祭司甚多服信也。○
{{verse|6|8}}且士提反、滿懷信德、民中大行神蹟異表。
{{verse|6|9}}卻有數人、本屬自掌公會者、併居哩尼、亞勒山大邑、居利家、亞西亞地之等人、共起、與士提反辯駁。
{{verse|6|10}}然因感神智慧而言、故無能擋者也。
{{verse|6|11}}則給人賄賂、以致陳語曰、吾聽此人、妄譭摩西、褻瀆上帝也。
{{verse|6|12}}如是聳動百姓長老書士等、蜂擁拏獲之、解到公會、
{{verse|6|13}}招誣證者曰、斯人褻瀆聖處、譭謗律法不息。
{{verse|6|14}}蓋吾聞之說、斯拏撒勒人基督、將敗此處、改摩西所傳之規例也。
{{verse|6|15}}夫眾坐會議之人睹士提反也、且見其面似天使之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祭司元魁遂曰、果有此事否。
{{verse|7|2}}士提反曰、列位父兄、請聽。昔者吾祖亞伯拉罕、在兩河之間時、未移居哈蘭之前、有榮儀之上帝現與之、諭之曰、
{{verse|7|3}}出爾本地、離爾家族、且來朕將指之地也。
{{verse|7|4}}亞伯拉罕遂出迦勒底地、住在哈蘭待其父昇後、由彼搬來、至爾現所住之地焉。
{{verse|7|5}}在彼上帝未賜之一步之業、但未有子時、應承之、將以斯地、賜亞伯拉罕、並後子孫為業矣。
{{verse|7|6}}上帝如此諭曰、爾苗裔必寓異方、役事受害、四百年矣。
{{verse|7|7}}上帝又曰、爾所事之民朕必審辦、此後、可出、在此處事朕矣。
{{verse|7|8}}又上帝立約、設斷勢皮禮。如是亞伯拉罕生以撒而第八日、行斷勢皮禮、後以撒生雅哥伯、及雅哥伯生我十二祖父焉。
{{verse|7|9}}且其列祖、怨約色弗、賣去埃及多地、惟上帝祐之、
{{verse|7|10}}救出諸苦、賜之恩典智慧、於埃及多侯法老之眼內、遂立之為埃及多郭統家之宰相。
{{verse|7|11}}遂埃及多與迦南全地、有飢甚苦、又吾祖不著食物。
{{verse|7|12}}當時、雅哥伯聞埃及多地有穀、則首次差吾祖往彼地、
{{verse|7|13}}二次遣之、約色弗被兄弟所認又侯顯知約色弗之族。
{{verse|7|14}}惟約色弗招父雅哥伯、並全族七十五人、皆來。
{{verse|7|15}}故雅哥伯住埃及多地、在彼兼吾列祖昇焉。
{{verse|7|16}}後送到西金、葬於塚地、卻此塚、乃亞伯拉罕、向西金之父以莫、所屬之子、為價銀而買者。
{{verse|7|17}}且上帝誓亞伯拉罕所應許之時邇來、其民在埃及多地、益增蕃庶、
{{verse|7|18}}待有別侯、不識約色弗者、興起。
{{verse|7|19}}此侯欺騙吾族、苦磨吾祖、令棄男兒、不容之活矣。
{{verse|7|20}}當時摩西生為兒神容丰咨、養育於父家三月。
{{verse|7|21}}既棄丟兒、侯之公女提而養之、為繼子矣。
{{verse|7|22}}且摩西博學埃及多諸術、言行兼能。
{{verse|7|23}}既四十歲滿起念照顧其兄弟、即以色列人、
{{verse|7|24}}適見一人受虐、則保護之、代受害者報讐、殺埃及多人、
{{verse|7|25}}自料兄弟、必知上帝、將藉其手救之也、但其不通之矣。
{{verse|7|26}}次日見人相鬥、則勸和曰、爾皆兄弟、因何相害、
{{verse|7|27}}惟其原害其伴、拒之曰、誰立爾為君長審司管吾等乎、
{{verse|7|28}}爾欲殺我、如昨日殺埃及多人乎、
{{verse|7|29}}摩西聞此言、即逃、為旅於米田之地、在彼生二子也。
{{verse|7|30}}四十年滿後、在西柰山野上主之神、現與摩西燄炎叢中。
{{verse|7|31}}摩西看之、為所見駭愕、就來觀時、上主之聲謂之云、
{{verse|7|32}}朕乃爾祖之上帝、即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摩西遂有顔懼、不敢仰視也。
{{verse|7|33}}主又命曰、解爾足履、即所立之處、乃聖地也。
{{verse|7|34}}朕已監覽朕民在埃及多之勞苦、又聽其嗟歎也、故此、降臨救之。今爾起來、朕將遣爾往埃及多地也。
{{verse|7|35}}正此摩西人所背逆云、誰立爾為君長審司乎、上帝遣之、為君長救者、賴叢中所現之上主之手矣。
{{verse|7|36}}此人率民、出埃及多地、又行神蹟、靈表、在埃及多地、紅海、曠野、四十年之久。
{{verse|7|37}}此摩西亦語以色列人曰、上主、爾所崇之上帝、擇由兄弟中、將興起聖人、像我者、爾必聽之也。
{{verse|7|38}}當聖覲在廣野之時、此人在西柰山、聽上主諭吾祖、亦領諸主命之默詔傳我也。
{{verse|7|39}}但吾祖不肯順其命、乃棄絕之、心中立意、轉回埃及多地、
{{verse|7|40}}對亞崙云、替我創該殺、可率我也、至此摩西攜我出埃及多地者、今不知何下落。
{{verse|7|41}}當日、造牛像以犧牲祭該殺、又為親手所作之物欣喜矣、
{{verse|7|42}}故上帝轉容、其奉事天上群星、如聖人之書錄云、呼嗚、以色列家矣、昔在廣野四十年間、以犧牲、祭物奉朕乎。
{{verse|7|43}}尚且抬摩洛之帷帳、臉番該殺之星、爾所造之像、以奉事之是故朕必流爾巴庇倫邑外矣。
{{verse|7|44}}野內吾祖有神帳為證、如上帝諭飭摩西云、必作神帳、循所見之模樣。
{{verse|7|45}}於是上帝我祖前逐諸異族時、約書亞引吾祖、帶神帳、入異族之業、迄於大辟之日矣。
{{verse|7|46}}夫此大辟、蒙上帝之恩、故欲尋著事雅哥伯上帝之帳殿。
{{verse|7|47}}惟瑣羅門造神殿、
{{verse|7|48}}至上主弗居手作之殿、既如聖人云、
{{verse|7|49}}上主曰、天朕殿位、地朕腳几、焉能建朕殿、朕安位何處哉、
{{verse|7|50}}萬物豈非朕手所造乎。
{{verse|7|51}}爾等執拗、心污、耳聾之人、爾常逆上帝聖神祖宗所為、子孫效之、
{{verse|7|52}}聖人之中、爾祖誰不擾害乎、又且殺其人、預前報其義主將來、汝所賣付且戮弒者也。
{{verse|7|53}}雖藉天使之助領法亦不守之也。○
{{verse|7|54}}僉聽此、心腸酷裂、切齒恨之。
{{verse|7|55}}惟士提反滿於上帝、聖神仰天、瞻上帝之榮儀、又基督立上帝之右也。{{批|右提反明証 基督立 上帝之右則 上帝是 神父 基督是神子一而二矣况 太兄亦曾自証乎今何誤認 基督即 上帝乎欽此}}
{{verse|7|56}}曰、吾看天開而人子豎立上帝之右矣。
{{verse|7|57}}僉厲聲呼喊自塞其耳、一齊蜂擁、
{{verse|7|58}}逐之出城、以石擊之且證人拋其衣、少年腳下、名掃羅矣。
{{verse|7|59}}當石擊時、士提反禱曰、吾主基督、收吾𠇌矣。
{{verse|7|60}}又跪下大聲龡曰.主歟、勿以此罪論此人也.言畢臨死如睡、惟掃羅悅意其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在也路撒冷聖覲遭大殘害、獨留聖差、其餘四散、通猶太、撒馬哩亞等地矣。
{{verse|8|2}}且敬虔之人、葬士提反、為之哀哭。
{{verse|8|3}}惟掃羅磨難聖覲、舉家侵入、男女牽出、監禁矣。○
{{verse|8|4}}四散之人、周往傳道。
{{verse|8|5}}且非立往撒馬哩亞邑、傳基督之情。
{{verse|8|6}}眾人齊心、留意非立所言、又聽見其所行神蹟。
{{verse|8|7}}因多有邪鬼、喊號大聲出人、併多癱瘋、跛腳者得醫也。
{{verse|8|8}}故邑內大喜焉。
{{verse|8|9}}當時某人、名西門素在彼邑、而用邪術、自誇係大蠱惑撒馬哩亞民、
{{verse|8|10}}大小皆聽之、曰、此人乃神之大能、
{{verse|8|11}}因許久以妖術惑之、故留心謹之矣。
{{verse|8|12}}但非立傳、耶穌基督之名、並神國之情、則男女皆信、領浸禮矣。
{{verse|8|13}}後西門亦信、且領浸禮、恆陪非立、看其所行神蹟、大靈表、則奇駭矣。
{{verse|8|14}}在也路撒冷聖差、風聞撒馬哩亞人已納神道、遂遣彼得羅、約翰等至之。
{{verse|8|15}}既至、代為之祈禱、可領上帝、
{{verse|8|16}}聖神即上帝聖神未臨一人、只以主耶穌之名、領浸而已矣。
{{verse|8|17}}聖差在其上按手皆領上帝聖神。
{{verse|8|18}}西門見聖差按手可賦聖神、將銀獻之。
{{verse|8|19}}而云、請以此能賜我、致凡吾按手者、可領上帝聖神也。
{{verse|8|20}}彼得羅曰、爾猜想上帝之恩賜、可以銀而買乎、故爾銀與爾偕亡矣。
{{verse|8|21}}爾於此事、總無分通、在上帝前、爾心未正經也。
{{verse|8|22}}故當悔此爾且求上帝、或可得赦此心計也。
{{verse|8|23}}因吾觀爾心、如膽之苦、罪惡維繫矣。
{{verse|8|24}}西門答曰、代我求主、免爾所言之情臨我也。
{{verse|8|25}}聖差既證傳主道、復回也路撒冷傳福音之理、在撒馬哩亞多鄉村也。○
{{verse|8|26}}當時上主之使語非立曰、起、往南向、自也路撒冷望迦薩有路係野矣。
{{verse|8|27}}起往、卻挨提阿伯郭戶之挨提阿伯人管全庫有大權之䦙官前上也路撒冷禮拜、
{{verse|8|28}}今乘車回家、讀以賽亞聖人書、
{{verse|8|29}}上帝聖神諭非立曰、進前、自附此車。
{{verse|8|30}}非立趨聽讀、聖人以賽亞之書、故問曰、所讀者、通否。
{{verse|8|31}}曰、未有指明者、何能識之、遂請非立、登車同駕。
{{verse|8|32}}其所讀聖錄之節、乃云、其為人牽如羊、遭屠也似啞羔、在剪毛者之前、其亦無開口矣。
{{verse|8|33}}當居卑處除其審也.且生命既滅於地、誰將算其代也。
{{verse|8|34}}太監問非立曰、先知師言此、謂已乎、謂他人乎、他人乎、請教非立。
{{verse|8|35}}遂啟口始引此經、傳基督之道矣。
{{verse|8|36}}正行路間、則到水處、太監曰、此處有水、我領浸禮何妨。
{{verse|8|37}}非立曰、若全心信服矣。則可也。答曰、吾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
{{verse|8|38}}遂命車止、非立太監、二人下水、且非立行浸禮時。
{{verse|8|39}}自水上來、上主之神、攜非立去、而太監不復見之、乃歡然行路矣。
{{verse|8|40}}遇非立到亞鎖闍、遂通行諸邑、傳福音、竟到皇城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且掃羅尚出威言、嚇殺主之門生、謁見祭司元魁。
{{verse|9|2}}求文書、致大馬士革之諸公學、若遇崇此道者、或男或女自綑解到也路撒冷矣。
{{verse|9|3}}正行之間、竟近大馬士革、忽然天發光周圍照明.
{{verse|9|4}}遂倒地、聞聲云、掃羅、掃羅、因何勒迫朕。
{{verse|9|5}}奏曰、主是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勒迫者也、自腳踢莿、難矣哉。
{{verse|9|6}}掃羅顫駭、驚奇、曰、主命臣、必何作也。主曰起來入城、彼可教以該行之事也。
{{verse|9|7}}同行之人、停立、駭愕、僅聞人聲、無見人形。
{{verse|9|8}}掃羅由地起來、開目無見人遂手引入大馬士革。
{{verse|9|9}}在彼三日、目不能見、飲食皆廢矣。
{{verse|9|10}}夫在大馬士革、有一門生、名亞拏尼雅、主默照諭之曰、亞拏尼雅乎、曰、主顧臣在此、
{{verse|9|11}}主曰、起來、往所稱謂直街、入猶大士之屋。詢及大蘇人、名掃羅、卻此人祈禱也.
{{verse|9|12}}其奉默照、見人名亞拏尼雅入來按手致受見能也。
{{verse|9|13}}亞拏尼雅奏曰、主歟、臣素多聞此人在也路撒冷肆加害與主之聖徒也.
{{verse|9|14}}今奉祭司元魁之權.綑縛諸人所禱告主名者也。
{{verse|9|15}}主曰、爾往去也、此人乃朕特選之器、將布朕名、達異族、列侯、與以色列人也.
{{verse|9|16}}夫朕將詔之、必為朕名。太受苦楚也。
{{verse|9|17}}亞拏尼雅遂往入屋、按手、曰、掃羅兄、爾正行路間。其所現與爾者、救主耶穌、遣我也、致受見能滿、感上帝聖神也。
{{verse|9|18}}掃羅之目即脫膜、似如魚鱗、即受見能、且起、而領浸禮.
{{verse|9|19}}既食、補力、後遇大馬士革數日、偕諸門徒。
{{verse|9|20}}隨在公學、傳言基督乃上帝之子矣。
{{verse|9|21}}僉聽之、奇曰、此人豈非在也路撒冷、壞所懇籲此名者、今特來此、綑押交之與祭司乎。
{{verse|9|22}}惟掃羅益加其力、辯倒大馬士革、所居之猶太人、指明耶穌係乃基督矣。
{{verse|9|23}}日多既滿、猶太人謀殺掃羅.
{{verse|9|24}}晝夜守門、意欲戮之、但掃羅知其埋、
{{verse|9|25}}故諸門生乘夜、用筐、縋掃羅下牆去矣。○
{{verse|9|26}}但掃羅來到也路撒冷、試結交門生、惟眾畏之、不信其為門弟矣。
{{verse|9|27}}惟巴拏巴攜之、引見聖差、報知、掃羅路上見主、與之講話、而在大馬士革、托基督之名、敢膽傳道。
{{verse|9|28}}夫在也路撒冷、掃羅與門生往來、賴基督之名高興也、
{{verse|9|29}}與諸希臘人辯論、但其謀殺之。
{{verse|9|30}}且兄弟既知此、則引掃羅到大城、送到大蘇邑也。○
{{verse|9|31}}通猶太、加利利、撒馬哩亞等地、諸聖覲安康、建置、又敬畏上主而行、獲聖神安慰而添增。○
{{verse|9|32}}遇彼得羅巡遊四方、來居呂大聖徒。
{{verse|9|33}}在彼遇人、名以尼雅、癱瘋卧榻、已八年矣。
{{verse|9|34}}彼得羅語之曰、以尼雅乎、耶穌基督賜爾得痊、起來、整補蓋其人即起。
{{verse|9|35}}又居呂大、撒崙等庶居民見此人而且歸主矣。○
{{verse|9|36}}且在約帕邑、有女門生、名大庇大譯言麀也.此婦普行善事、賙濟有功矣。
{{verse|9|37}}當日染病、且死。既洗身屍、置在高樓、
{{verse|9|38}}夫呂大近約帕、門生聞知彼得羅在彼、故差二人、求之即來、並不耽擱也。
{{verse|9|39}}彼得羅遂起、陪行、既至、引之上樓、彼見諸寡婦侍立、啼泣、指大庇大、正偕之時、所作之衣裳也。
{{verse|9|40}}彼得羅一概令之出去、跪下、祈禱、轉向身屍、曰、大庇大起來、女遂開目、見彼得羅、即起且坐、
{{verse|9|41}}彼得羅執手、扶起、招聖徒、寡婦等、指看其生活也。
{{verse|9|42}}此事通揚約帕邑、又人多信服主。
{{verse|9|43}}且彼得羅多日住約帕在皮匠西門之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皇城有屬稱謂以大利營旅帥、名哥尼流、
{{verse|10|2}}親自虔敬、又與合家、敬畏上帝、多濟其民、常祈求上帝矣。
{{verse|10|3}}忽一日、未申之際、奉天啟詔、明見神使、入來、稱曰、哥尼流乎。
{{verse|10|4}}哥尼流見之、驚惶、而答曰、主有何事。曰、爾祈禱賙濟、蒙上帝俯念矣。
{{verse|10|5}}今也差人、往約帕、請西門、亦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0|6}}其遇近海、在皮匠西門之家、此人可語爾、所當行之事。
{{verse|10|7}}天使言畢、則往也。哥尼流喚二家人、與常隨敬虔之兵卒一人、
{{verse|10|8}}明語諸事、遣到約帕矣。○
{{verse|10|9}}次日正行路間、漸將近城、正午時分、彼得羅上屋頂祈禱、
{{verse|10|10}}忽飢、欲食、備食間、彼得羅心神感動、
{{verse|10|11}}看天啟開、有大布如帆、繫住四角、從天縋地、
{{verse|10|12}}內有地之諸四角獸野獸昆虫、併天空之鳥。
{{verse|10|13}}亦有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0|14}}彼得羅曰、主非然、臣從來、凡俗污穢之物、臣未得食也。
{{verse|10|15}}二次、聲復語之云、上帝所潔者、勿稱為俗也。
{{verse|10|16}}三次、如是、後布復昇天矣。
{{verse|10|17}}正彼得羅猜所見默照何意、忽哥尼流差人、訪問西門之家、立於門前.
{{verse|10|18}}呼問西門、亦稱彼得羅、寓在此、否、
{{verse|10|19}}彼得羅尚想思天啟之意、上帝聖神詔之曰、有三人尋爾、
{{verse|10|20}}起來、下去與之同往、勿疑、乃朕遣之也。
{{verse|10|21}}彼得羅下來、見彼哥尼流所差之人、曰、汝所尋者乃我也。來有何故也。
{{verse|10|22}}曰、旅帥哥尼流、為人行義、敬畏上帝、猶太諸民所稱善者、奉聖使之詔、請爾到家、且聽汝言也。
{{verse|10|23}}彼得羅遂請之入、留宿。○次日、彼得羅偕之起程、並約帕數兄弟、亦陪行焉。
{{verse|10|24}}又次日、俱入皇城惟哥尼流俟之、已招會親戚、密友。
{{verse|10|25}}正彼得羅欲入、哥尼流逢迎、伏拜之。
{{verse|10|26}}彼得羅扶之曰、起來也、吾亦乃人矣。
{{verse|10|27}}相談而入、遇人多集。
{{verse|10|28}}告之曰、爾知猶太人、與異族相交、往來者、無所符法也、惟上帝教我、勿以一人為污俗也。
{{verse|10|29}}故我見招、不唯而來、今問何故招我乎。
{{verse|10|30}}哥尼流曰、四日前、適此時、吾方持齊、正未申之際、吾在家祈禱、忽見穿皜衣之士侍我前。
{{verse|10|31}}曰、哥尼流乎、上帝俯念爾祈禱、錄爾賙濟。
{{verse|10|32}}故當差人、往約帕招西門、亦名彼得羅來其寓海濱、皮匠西門之家、此人既來、與爾講話也。
{{verse|10|33}}吾隨差人、請汝、汝可來到、是行善、今吾咸集、在上帝當面、聽上帝所命爾諸情也。○
{{verse|10|34}}且彼得羅啟口、曰、誠然、吾看上帝無偏待人、
{{verse|10|35}}但在萬郭、敬虔、行義者、無不悅接也。
{{verse|10|36}}夫上帝降旨、與以色列民、藉萬物之主耶穌基督宣平和、
{{verse|10|37}}始由加利利、通猶太、繼約翰所傳之洗禮。
{{verse|10|38}}此道爾知、言上帝、以聖神大德、賜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使之巡遊、行善醫凡服魔鬼之人、因上帝祐之焉。
{{verse|10|39}}吾等亦證見悉所行、在猶太地、併在也路撒冷矣。然以基督掛木而殺之。
{{verse|10|40}}惟第三日、上帝甦而明表之、
{{verse|10|41}}但非現與諸民、只現與上帝所預擇之證者、即我等其復活之後、偕之飲食者。
{{verse|10|42}}且基督命我傳教庶民、聲明上帝所預定、為審生死者、正斯人也。
{{verse|10|43}}昔諸聖人、亦供證指基督、言凡信服之者、可賴其名、得赦罪也。○
{{verse|10|44}}彼得羅語此言間、忽聖神降臨感諸聽道人。
{{verse|10|45}}偕彼得羅來、有數人、崇周割之禮、亦信基督者、既見上帝、聖神臨與異族。
{{verse|10|46}}又聽之誦異音、讚美上帝、則奇。
{{verse|10|47}}惟彼得羅答曰、此人既領上帝、聖神如我一般、誰能禁水、致領浸禮乎。
{{verse|10|48}}故命之托主名、領浸禮、遂求之、偕住數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在猶太地、聖差兄弟等、聞異族亦接神道。
{{verse|11|2}}適彼得羅上到也路撒冷之時、有崇斷勢皮禮者即爭論曰、
{{verse|11|3}}與無崇斷勢皮禮、人相交、同食哉。
{{verse|11|4}}彼得羅遂始述陳次言曰、
{{verse|11|5}}吾素在約帕邑、祈禱、心既感動、蒙見默照、即有布似大帆繫住四角、由天降來、至我也。
{{verse|11|6}}既注目看之、尋思之間、見地四角走獸、野獸、爬虫、天鳥焉。
{{verse|11|7}}亦聞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1|8}}吾曰、主非然、因從來、污俗之物、未入我口矣。
{{verse|11|9}}天聲復曰、上帝所淨者爾勿稱俗也。
{{verse|11|10}}三次如是、再拉凡昇天也。
{{verse|11|11}}立刻有三人、自大城差來、竪我所居之屋前也
{{verse|11|12}}且上帝聖神命我陪往、勿疑、又此六兄弟、陪我入其人之屋。
{{verse|11|13}}其告我、曰家內見天使、立云、差人往約帕招西門、又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1|14}}自有語言、爾並全家、所以得救也。
{{verse|11|15}}且吾開言之間、卻上帝聖神降臨、之如當初臨我焉。
{{verse|11|16}}因憶主言云、約翰果以水行浸禮、惟爾將以上帝聖神受浸禮也。
{{verse|11|17}}夫上帝、既賜恩異族、如賜我等、信主耶穌基督者、吾乃何人、豈可阻上帝。
{{verse|11|18}}僉聽此不言、乃讚上帝、云、是則上帝已賜異族、可悔罪、享生也。○
{{verse|11|19}}蓋為士提反遭害四散者、通行非尼居、居百路 安提惡等處、只傳道與猶太民、並不與他人也。
{{verse|11|20}}其中有居百路、與居哩尼人、來安提惡者、言希臘人、宣主耶穌之情。
{{verse|11|21}}上主之手祐之、令眾多信從歸主矣。
{{verse|11|22}}此事風聞、到也路撒冷聖覲、遂發巴拏巴往安提惡。
{{verse|11|23}}既至、見上帝之恩、則喜、勸眾立心從主。
{{verse|11|24}}原來巴拏巴為善人、感上帝、聖神有信德者。且眾多歸主矣。○
{{verse|11|25}}當下、巴拏巴往大蘇、尋掃羅、既遇之、則同回安提惡。
{{verse|11|26}}二人週年與聖覲聚集、教訓群眾夫門生稱基督徒者、先在安提惡也。○
{{verse|11|27}}當日、有數先知士、自也路撒冷往安提惡。
{{verse|11|28}}其中一人名亞伽佈、感上帝.聖神立示天下必有飢荒、即在革老丟郭侯之年間、果有此災也。
{{verse|11|29}}故門生各人隨能、立意捐資、濟猶太地所居之兄弟矣。
{{verse|11|30}}且行此托掃羅、巴拏巴之手、而寄、以交與長老等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希羅得侯動手、苦害聖覲之數人.
{{verse|12|2}}刀斬約翰之兄也哥伯。
{{verse|12|3}}且看猶太人喜、更擒彼得羅、彼時乃除酵節之日也。
{{verse|12|4}}既擒彼得羅、監禁交十六兵卒防守、意欲逾越節後、送出與庶民也。
{{verse|12|5}}因彼得羅囚監、聖覲恆祈禱上帝。
{{verse|12|6}}正希羅得欲帶之出、當夜、彼得羅身繫雙鍊、睡在二兵之間、併門前、兵卒守監。
{{verse|12|7}}卻主之使至光照監內、遂擊彼得羅身旁、醒之曰、速起也。於是手梏脫下也。
{{verse|12|8}}天使曰、束帶、穿履也。作此、天使復曰、以裳圍身、從我。
{{verse|12|9}}遂出從之、未覺天使所行者、實否、想見天啟。
{{verse|12|10}}既行過第一第二夜防、已近引城鐵門、其門自開、出由一街、立刻天使離之矣。
{{verse|12|11}}彼得羅自覺、曰、今吾誠知、主遣天使、救我脫希羅得之手、避猶太民、凡觀望矣。
{{verse|12|12}}正思想間、直到約翰亦名馬哥者、其母馬利亞之屋、多集祈禱之處矣。
{{verse|12|13}}彼得羅扣門戶、有女名囉大、來探聽、
{{verse|12|14}}既認彼得羅之聲喜、並不開門、而走入且報、言彼得羅立於門外。
{{verse|12|15}}其曰、爾發顛、女確云、是已。其曰、是其神使也。
{{verse|12|16}}且彼得羅仍扣門、遂開門看之、無不奇異矣。
{{verse|12|17}}彼得羅揮手、禁毋出聲、後細述、主救出已出監且曰、告也哥伯、及列兄弟、遂出往他處。
{{verse|12|18}}天明、兵中躊躇不勝、不知彼得羅下落。
{{verse|12|19}}希羅得搜緝不著、問防兵卒之罪、命殺之後、離猶太地、適皇城居焉。○
{{verse|12|20}}夫希羅得埋怨土羅及西頓之人、夫其地既賴郭畿得糧、民齊、心來見侯、內衙大屬伯拉士闍祈代之求和。
{{verse|12|21}}希羅得既定期日、身穿侯袍、坐座對其人降示。
{{verse|12|22}}民遂揚聲曰、此非人即乃神聲也。
{{verse|12|23}}因希羅得不歸榮上帝、即天使擊之、遂被虫噬、斷氣矣。
{{verse|12|24}}且上帝之道、廣布益增。○
{{verse|12|25}}方巴拏巴 掃羅等既差事滿完離也路撒冷、且歸、又帶同約翰、亦稱馬可者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安提惡覲內、有數先知教士、即巴拏巴及西面、亦稱黑者、併居哩尼人、名路求、及希羅得侯同窗者馬念另掃羅、
{{verse|13|2}}正服事主持齋之間、卻上帝聖神諭、曰當擇巴拏巴及掃羅、以行朕所招之之事。
{{verse|13|3}}既守齋祈禱、按手後、發之去矣。○
{{verse|13|4}}二人即奉上帝奉聖神之差、往西流居省、由彼又駛到居百路.
{{verse|13|5}}既到撒拉末、則入猶太人公學、宣上帝之道。又有約翰、為其吏役也。
{{verse|13|6}}巡行遍島至帕縛城、遇一猶太人、為巫士、假先知者、名巴也思、
{{verse|13|7}}此人偕總制西求保羅、原來西求保羅乃智慧之人、請巴拏巴及掃羅欲聽上帝之道。
{{verse|13|8}}惟巫士、譯名以路馬者、拒之、務惑總制背信。
{{verse|13|9}}夫掃羅、亦名保羅、滿於上帝聖神注目看之、
{{verse|13|10}}曰、滿諸詐、惡毒之人、魔鬼之子、諸義之敵者、因何枉主正道、不已乎。
{{verse|13|11}}今也上主之手臨爾為瞽、暫時不看太陽矣。巫士立刻矇昧如暗霧、尋人引手也。
{{verse|13|12}}總制既見所為、心奇主道而信矣。○
{{verse|13|13}}夫保羅等自帕縛開行、來旁非利亞地、別迦城、在此約翰別之、回也路撒冷也。
{{verse|13|14}}其離別迦來比西底亞地、安提惡邑。當安息日、入公學、坐下。
{{verse|13|15}}律法、聖人之書誦畢、公學司監.使人問曰.列位兄弟、若有勸民之言、請教。
{{verse|13|16}}保羅起來、揮手、曰、以色列人、與畏上帝者、請聽。
{{verse|13|17}}此以色列民之上帝選吾祖、而舉斯民、正寓埃及多地以高手出之。
{{verse|13|18}}四十年間、在曠野處耐之。
{{verse|13|19}}而滅迦南七族、以土地籤掣分民、
{{verse|13|20}}後約四百五十年、立倡領、待聖人、撒母耳之時。
{{verse|13|21}}民遂求因上帝賜之便雅憫宗派之人、居實之子、掃羅為侯、在位四十年矣。
{{verse|13|22}}既除之、則舉大辟為侯、自證神曰朕遇也西之子大辟、正合朕意、循行朕諸旨也。
{{verse|13|23}}由此人之苗裔朕將依約、舉以色列救者、即耶穌基督也。
{{verse|13|24}}尚未至、約翰勸以色列庶民悔罪、施行浸禮也。
{{verse|13|25}}且約翰結完曰、爾以我為誰、吾非其人、乃其後我而來、又其腳鞋、吾不堪解也。
{{verse|13|26}}列位兄弟、亞伯拉罕族之子孫、又爾中凡畏上帝此救世之道、報爾知矣。
{{verse|13|27}}蓋也路撒冷居民、與其官憲、既不識基督、又不通各安息日、所誦聖人之聲、則誣害基督、徵驗聖書也。
{{verse|13|28}}雖查著無死案、然稟求彼拉多殺之也。
{{verse|13|29}}且經完所錄及基督者、既得效驗、則由木脫下身屍、葬在墓中矣。
{{verse|13|30}}惟上帝由死甦之。
{{verse|13|31}}且由加利利陪行上也路撒冷之人、多日見之、今此人為之供證、在民間也。
{{verse|13|32}}又吾報爾嘉音、即上帝應承祖宗者、今徵驗之與其子孫、復甦耶穌基督矣.
{{verse|13|33}}如第二詩內所錄、云、爾乃朕子、今日生爾矣。
{{verse|13|34}}且論及復活、不再敗之理、其如是云、朕將施爾大辟確實之慈悲矣。
{{verse|13|35}}另有詩云、必不容爾聖人見壞矣。○
{{verse|13|36}}蓋大辟也、循上帝旨、既事本世昇、則葬祖墓、又身腐爛。
{{verse|13|37}}惟上帝所甦者、不見霉爛也。
{{verse|13|38}}列位兄弟可知、托此人者得報爾赦罪。
{{verse|13|39}}且靠摩西之法、俱不得為義、但凡信之者、悉表為義也。
{{verse|13|40}}故當儆戒、免先知所錄之禍臨爾、按云、
{{verse|13|41}}侮慢之人、一看可奇且亡、因爾日間、朕將行事、雖人報知、爾卻不信之矣。
{{verse|13|42}}且猶太人出公學之時、則異族求聖差、第二安息日、可復宣此言。
{{verse|13|43}}眾既散後猶太人、及新入教之敬虔者、多人從保羅 巴拏巴等、又二人勸其會執上帝之恩也。○
{{verse|13|44}}第二安息日、舉城庶乎聚集、以聽神道。
{{verse|13|45}}惟猶太人見眾、則滿心嫉妒、駁詰保羅所傳者、又爭、又罵。
{{verse|13|46}}惟保羅 巴拏巴等、加膽云、吾傳神道、宜先言爾但看汝棄之、乃自不堪得永生、則我轉向異族也。
{{verse|13|47}}因主命如是云、朕巳立爾、為異族之光、施救迄於地極矣。○
{{verse|13|48}}異族聽此、則喜、稱讚主道、凡定獲永生者、無不信從也。
{{verse|13|49}}當下主道廣布四方。
{{verse|13|50}}惟猶太人唆聳敬虔尊貴婦女、暨是邑之尊長、加害保羅 巴拏巴等、遂逐之出境界。
{{verse|13|51}}惟二人拂腳塵對之、則來以哥念。
{{verse|13|52}}但其門生滿以上帝、聖神並以歡喜。○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適在以哥念、保羅 巴拏巴等、入猶太人之公學傳道、致猶太併希臘人大眾信也。
{{verse|14|2}}惟猶太人所有不信者、唆聳異族、怨兄弟也。
{{verse|14|3}}日久住彼、敢賴主且主證恩道、而賜以其手可行神蹟靈表也。
{{verse|14|4}}惟邑眾相分、有人從猶太族、有人從聖差焉。
{{verse|14|5}}且異族及猶太人、共諸官憲、擁上、欲害二人以石擊之.
{{verse|14|6}}惟其知之逃呂高尼亞地、呂士特喇 得庇二邑、避於周境.
{{verse|14|7}}在彼宣福音。○
{{verse|14|8}}且在呂士特喇坐一腳衰之人、自母胎為跛、平生未行者。
{{verse|14|9}}此人聽保羅講道、且保羅注看見有信德足可得全.
{{verse|14|10}}則厲聲曰、直豎立腳、其人遂躍、且行也。○
{{verse|14|11}}眾看保羅所為、則依呂高尼亞土音、舉聲云、其神藉人形降臨吾中矣。
{{verse|14|12}}遂稱巴拏巴為天尊、稱保羅為神差、因保羅引進說詞。
{{verse|14|13}}且眾等妖僧、正在邑前牽犧牲、提花結、立於城門偕眾、意願祭巴拏巴及保羅。
{{verse|14|14}}二聖差聞此、則自裂衣、闖入眾中、喊曰、列位曷行此、
{{verse|14|15}}吾等亦人、與爾同情、而傳教爾、棄此虛物、轉歸所造天、地、海、及宇宙萬物之永遠、活之上帝也。
{{verse|14|16}}上帝在前代、容萬郭任意行事。
{{verse|14|17}}雖然、上帝施恩由天降雨、產出時菓、養育、喜悅我心、莫不立證矣。
{{verse|14|18}}二人言此、僅止民設祭獻之也。○
{{verse|14|19}}忽由安提惡 以哥念等邑、有猶太數人、來唆聳大眾、石擊保羅拖出城外、想已死矣。
{{verse|14|20}}正門生圍之、保羅起、進城也。次日、陪巴拏巴往得庇傳福音、
{{verse|14|21}}該邑多為門生、即歸呂士持喇、以哥念、安提惡等處.
{{verse|14|22}}堅門生之心、勸之恆心信從言我等必由多難、進入神國也。
{{verse|14|23}}名聖覲中祈禱、持齋、設立司長、且附托門生、賴所信服之主、
{{verse|14|24}}且保羅巴拏巴二人、既通比西底亞、則來旁非利亞.
{{verse|14|25}}在別迦宣道、且降亞大利亞、
{{verse|14|26}}自彼航海歸安提惡、昔所有薦托上帝之恩、以所成之工、正在此處也。
{{verse|14|27}}既至、聚集聖覲、則報知上帝、凡所以自行、亦開信門與諸異族類矣。
{{verse|14|28}}在彼偕門生久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有數人、自猶太地來、教諸兄弟云、必按摩西之例、受周割之禮、不然、則不能得救也。
{{verse|15|2}}保羅同巴拏巴大辯駁、爭論此事、後立意、遣保羅 巴拏巴等、往也路撒冷、見聖差長老等、問及此爭端。
{{verse|15|3}}既蒙聖覲送行、則經非尼居、撒馬哩亞等處、述知異族巳承教化、致諸兄弟大喜矣。
{{verse|15|4}}既至也路撒冷、聖覲聖差長老等、接之、遂報知上帝祐之、行此諸情也。
{{verse|15|5}}當時、有法利西教門、數人巳係信士者、起曰、此人、當受斷勢皮禮、並守摩西之法也。○
{{verse|15|6}}聖差長老等、遂集會議此事。
{{verse|15|7}}既有辯論不少、彼得羅起來、語之曰、兄弟皆知、素日上帝我中選余致異族類以我口言、聞福音之道且信也。
{{verse|15|8}}且上帝知人心、賜之聖神為證、如賜我焉.
{{verse|15|9}}併不分別猶太異族、乃賜信德、以潔其心也。
{{verse|15|10}}今也、因何試上帝、荷任門生之頸、吾祖及我並不能負者。
{{verse|15|11}}因我皆信、賴主耶穌基督之恩、吾亦得救、如其一然。
{{verse|15|12}}眾庶默聽保羅、巴拏巴等、述明上帝祐之、行神蹟靈表在異族之中時。
{{verse|15|13}}緘口、雅哥伯答曰、
{{verse|15|14}}列位兄弟、請聽我矣。西門已述云、昔上帝顧異族類、由之擇民可敬其名矣。{{批|今 上帝基督下凡□建 上帝殿堂在天京 天朝矣葢天下合一一均求 上主矣欽此}}
{{verse|15|15}}且聖人之言、與此符合按云、
{{verse|15|16}}造萬物之主曰、此後、朕必回顧大辟之毀堂、而再建之、且朕必復興其頹瓦再起之、
{{verse|15|17}}令餘剩之民、並諸異族類稱朕名者一、均求上主矣。
{{verse|15|18}}自永世以來、上帝自知其行作。
{{verse|15|19}}故我擬度、即若有異族人歸上帝、則不可擾之、
{{verse|15|20}}乃寄信戒之、勿雜偶像之污、勿行姦淫併勿食縊死之物、與血矣。
{{verse|15|21}}蓋上古歷來、各邑公學、每安息日、有人誦摩西之書、且傳其教也、○
{{verse|15|22}}聖差長老全覲等、合意、選出二人、同保羅及巴拏巴、往安提惡、其人之名、即猶大、亦稱巴撒巴與西拉兩者、為尊於兄弟之間也。
{{verse|15|23}}且以書托、內云、聖差長老兄弟等、一均兼候異族兄弟居、安提惡、敘哩亞、其利家等處、納福矣。
{{verse|15|24}}因聞知我中有人出、爾間、散言躁擾攪亂爾心云、當受斷勢皮禮、且守其律法、但我等未諭此、
{{verse|15|25}}故我齊心合意、擇人差見爾、陪吾愛友、保羅及巴拏巴、
{{verse|15|26}}此人為主耶穌基督之名、敢冒死也。
{{verse|15|27}}且遣猶大及西拉、可面敘同情也。
{{verse|15|28}}蓋依上帝聖神、並我之意見、另不須煩勞爾等、惟有數端切要.
{{verse|15|29}}即戒偶像、祭物、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矣。萬當謹戒、幸甚、並侯平安。
{{verse|15|30}}是人離、到安提惡集眾、遞書。
{{verse|15|31}}讀畢因慰辭則善。
{{verse|15|32}}且猶大 西拉二人自有先見之明、多勸兄弟多言堅其德矣。
{{verse|15|33}}延時後、兄弟辭之安歸聖差矣。
{{verse|15|34}}然西拉悅意、尚住彼。
{{verse|15|35}}且保羅 巴拏巴等、亦居安提惡、偕多人宣訓福音、傳主之道矣。○
{{verse|15|36}}數日之後、保羅語巴拏巴云、素在各邑、諸兄之中、我傳主言、今且復往、探見眾有如何。
{{verse|15|37}}且巴拏巴願帶約翰、亦名馬可。
{{verse|15|38}}惟保羅記憶其昔離旁非利亞、並非陪行為工故不欲復帶之也。
{{verse|15|39}}兩人熱爭、致相別、巴拏巴帶馬哥航海、往居百路、
{{verse|15|40}}惟保羅擇西拉、且兄弟托之上帝之恩畢。
{{verse|15|41}}遂去、巡遊敘哩亞居利家等處、堅諸聖覲之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保羅至得庇 呂士特喇等處、遇一門生、名提摩太、其母原猶太、婦、曾信基督者、惟其父希臘人。
{{verse|16|2}}且提摩太有善名在呂士特喇及以哥念兄弟之中。
{{verse|16|3}}惟保羅欲攜之同遊、因該方之猶太人、皆知其父乃希臘人、故先取之行斷勢皮禮矣。
{{verse|16|4}}巡行諸邑、傳守聖差長老等、在也路撒冷所諭之命。
{{verse|16|5}}然則如是、其聖覲愈堅信德、日加其數也。○
{{verse|16|6}}既巡遊弗呂家及伽拉太地上帝、聖神禁之、勿可言語其道在亞西亞。
{{verse|16|7}}故來每西亞、試往庇推尼亞、惟聖神不准矣。
{{verse|16|8}}故經過每西亞、降特囉亞。
{{verse|16|9}}當夜、保羅奉天啟、即馬居頓人侍立求之、曰、請來馬居頓地、助我矣。
{{verse|16|10}}見天啟、吾便定意、往馬居頓地、定知上主召我、與之傳福音之理。○
{{verse|16|11}}故離特囉亞、直來撒摩特喇居、次日、到新城。
{{verse|16|12}}由彼抵非利比、即馬居頓是方之省城、乃新開州郡、在彼寓數日也。
{{verse|16|13}}正安息日、往出城外河邊、仍有祈禱之處坐下勸所集女人。
{{verse|16|14}}有一婦、名呂底亞、由推雅推喇邑來、賣葡青之顔色、是女敬畏上帝也、且聽我宣道、蒙主開心、留心保羅之言也。
{{verse|16|15}}彼婦兼其家、既領浸禮、請我曰、若視我忠心事主、則進住我屋焉、遂催留我等矣。○
{{verse|16|16}}適我等往祈禱時卻遇一女、迷惑於怪魔、用巫術、利多其長人。
{{verse|16|17}}其跟隨保羅與我等、喊曰、此人乃巍上帝之僕、報我得救之道矣。
{{verse|16|18}}既多日如是、保羅不樂就轉、謂邪鬼曰、賴主耶穌基督之名、吾命爾出女、即時鬼出矣。
{{verse|16|19}}且女之長人、見其所望之利己失、則捉保羅 西拉二人、牽到市中、見其官長。
{{verse|16|20}}後解送官憲、曰、此乃猶太人、最擾吾邑。
{{verse|16|21}}傳我羅馬人、所不當承守之規例也。
{{verse|16|22}}眾庶擁拒之、且官員裂其衣、令人笞之。
{{verse|16|23}}笞至重傷、則監禁、亦命司獄緊守。
{{verse|16|24}}司獄領此命、投之內獄、以桎梏繫腳矣。○
{{verse|16|25}}半夜、保羅 西拉等、祈禱、誦讚上帝矣、囚人悉聽。
{{verse|16|26}}忽然有地大震、獄基皆搖、諸門隨開、各桎梏解去。
{{verse|16|27}}司獄睡醒、看獄門已開、料囚人逃走、故拔劍、欲自刎。
{{verse|16|28}}惟保羅大聲呼曰、勿自害也、吾咸在此。
{{verse|16|29}}司獄求炎把跳躍入內、戰戰兢兢、伏保羅 西拉二人面前。
{{verse|16|30}}引之出外曰、列位、吾必何行、可得救乎。
{{verse|16|31}}曰、信服主耶穌基督、方爾與汝家可得救矣。
{{verse|16|32}}遂以主道傳之、並家內各人、
{{verse|16|33}}司獄同夜時、將二人洗傷、自並全家、悉領浸禮矣。
{{verse|16|34}}方引二人進家、設席且司獄並全家、悅信上帝矣。
{{verse|16|35}}天明官員遣役、曰、可放彼人矣。
{{verse|16|36}}司獄傳保羅云、官憲差人放爾等、今可往安去。
{{verse|16|37}}保羅曰、吾乃羅馬人、未審、公然受笞、禁獄、今將私放乎、不然乃官員自來、請我出矣。
{{verse|16|38}}差役以此言稟憲而憲聽二人乃羅馬民、則懼。
{{verse|16|39}}遂來勸之、求之出城、且引之出也。
{{verse|16|40}}二人出獄入呂底亞之家、見兄弟、勸慰而出去。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保羅 西拉二人、經過暗妃城亞波羅 尼亞等處、至帖撒羅尼迦城。此處有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2}}保羅仍舊進堂、連三安息日辯論聖書。
{{verse|17|3}}講解指明基督本當受苦、死而復活、且我所宣汝者、耶穌正乃基督矣。
{{verse|17|4}}其中有人信之、與保羅 西拉交友、又敬虔之希臘群多信、尊婦亦不少矣。
{{verse|17|5}}但不信之猶太人、心懷嫉妒挑惡匪類、成群、亂全城、圍雅遜之屋、欲牽保羅 西拉出來眾中、
{{verse|17|6}}不遇二人、則拉雅遜、偕數兄弟、送到邑長、呼云、此人亂天下者、來此也。
{{verse|17|7}}惟雅遜、納之又此人背逆侯命、言有他王、即耶穌基督矣。
{{verse|17|8}}其動民邑憲、並庶眾聽此。
{{verse|17|9}}但取雅遜等保而放之。
{{verse|17|10}}當夜、兄弟即差保羅 西拉二人、往庇哩亞到入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11}}其人、比帖撒羅尼迦更寬量因悅心承道、日察聖錄、可知此事有否。
{{verse|17|12}}故多信從亦希臘尊婦、並男不少矣。
{{verse|17|13}}但住帖撒羅尼迦之猶太人、知保羅在庇哩亞、傳神道、來攪民。
{{verse|17|14}}兄弟隨遣保羅似往到海濱、將西拉及提摩太留彼。
{{verse|17|15}}引保羅者、攜之到雅典城、既領保羅之命、使西拉及提摩太急來、則往。
{{verse|17|16}}正保羅在雅典等候見邑民專事該殺、則慟心矣。
{{verse|17|17}}故在公學、與諸猶太敬虔之人、又每日在街市、與所遇者辯論。
{{verse|17|18}}又放肆嚴束二教門之徒逢之、或曰、此糊說亂道者、將何言哉、或曰、像乃傳異神乎。蓋保羅已言論耶穌、基督亦論復活也。
{{verse|17|19}}故引之到武伸之山、曰、爾或傳之新道、我可奉知之乎.
{{verse|17|20}}因爾所傳者、奇怪、願知其如何也。
{{verse|17|21}}蓋雅典各人及諸旅客、終無他事務、只傳聽新聞也。
{{verse|17|22}}且保羅立、於武伸山、曰、列位雅典人乎、吾看爾等專事鬼神太過也。
{{verse|17|23}}吾方纔行遊、觀爾拜該殺則遇壇、額上寫曰、未識之神也。今所謂未知而奉事者、吾明告爾也。
{{verse|17|24}}上帝造宇宙及宇內萬物、為天地之主、無居人手作殿、
{{verse|17|25}}無賴人手奉事、並無缺乏、乃以生命、氣息、以及諸物者、錫萬人也。
{{verse|17|26}}上帝創造萬人由一血脈、居全地面上帝又預定時日、分界居所、
{{verse|17|27}}使人尋主、或摸索求著之、因上帝離我各人不遠。
{{verse|17|28}}我等生活舉動、自在、皆在上帝、正如爾之詩翁有云、吾係上帝所生之物也。
{{verse|17|29}}吾若是上帝所生之物、則不可想上帝似金銀石等、以人機巧手藝而刻者也。
{{verse|17|30}}上帝不顧人往日愚昧、但今命眾人、到處悔罪。
{{verse|17|31}}因定日期、依義審判世界、以所立之人也.蓋由死者甦之、則立憑據與諸人也。
{{verse|17|32}}夫僉聞死之復活、有人戲笑又有人云、吾欲再聽爾論此也。
{{verse|17|33}}如是保羅出中。
{{verse|17|34}}有人附保羅信從、即武伸山會中之人名丟內修、又一婦、名大馬哩、另有幾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保羅離雅典城、往哥林多、
{{verse|18|2}}遇某猶太人、名亞貴拉、生於本闍同妻百哩居拉、昨由以大利來、因遵革老丟郭侯之示、飭諸猶太人、出羅馬衙、
{{verse|18|3}}且保羅、因同手藝、就之其居、務業、即其工藝、乃作帷帳。
{{verse|18|4}}且每安息日、在公學辯論、勸猶太 希臘等人。
{{verse|18|5}}但西拉 提摩太二人、由馬居頓來、保羅心益懇切、證與猶太人、言耶穌乃基督。
{{verse|18|6}}惟猶太人、違逆、妄言、保羅拂衣、曰、爾血歸爾首、吾乃清潔、由此吾往到異族矣。
{{verse|18|7}}故離彼入某人之屋、名義者、為敬畏上帝之人、然其屋與公學隔壁。
{{verse|18|8}}惟公學監長、名革哩士布、自並全家信服上主、又哥林多人、聽此、亦多信、而領浸禮也。○
{{verse|18|9}}當夜、上主現啟保羅曰、勿怕而言、不可緘口、
{{verse|18|10}}因吾祐爾、而免人加害、因在此城、朕有多民也。
{{verse|18|11}}故保羅住彼、一年六月、其中傳言神道也。○
{{verse|18|12}}且伽流乃亞該亞總制之時、猶太人齊心、起攻保羅、解到衙門、
{{verse|18|13}}曰、此人勸人敬神、不依法也。
{{verse|18|14}}保羅正要開口、伽流語猶太人曰、若論背義惡毒之弊、聽猶太人有理也矣。
{{verse|18|15}}但若爭辯言語、名字、論爾法教者、爾可自辦之、緣於此事不肯判獄也。
{{verse|18|16}}故逐之出衙門矣。
{{verse|18|17}}惟諸希臘人、捉公學監長瑣士提尼、臺前笞之、乃伽流終不理此。○
{{verse|18|18}}然則、保羅日久住彼、後告辭兄弟、航海、往敘哩亞、夫百哩居拉及亞貴拉陪之。惟保羅因前發願、故在堅革哩亞剃頭矣。
{{verse|18|19}}後至以弗所、留下二人、自入公學、與猶太人辯論。
{{verse|18|20}}彼人請之久留、惟不允之、乃告別曰、
{{verse|18|21}}吾必在也路撒冷、守來瞻禮、但循上帝旨、吾將復來見爾矣。
{{verse|18|22}}遂離以弗所、駛到、於皇城上岸、問候聖覲、則往安提惡。○
{{verse|18|23}}暫留在彼、復出、次序遍遊伽拉太 弗呂家等地、堅固諸門生矣.
{{verse|18|24}}當時、有猶太人、生在亞勒山大邑、名亞波羅、大有口才、深識聖錄者、來以弗所。
{{verse|18|25}}此人諳熟主道、心性憤烈、勤言傳主之情、只知約翰之浸禮矣。
{{verse|18|26}}在公學始言加膽但亞貴拉、百哩居拉等、聞知、則接之、解明神道尤詳細矣。
{{verse|18|27}}且亞波羅欲往亞該亞時兄弟寄薦書、勸門生接之、既至、多助其獲恩而信者也。
{{verse|18|28}}因其公然盡力、辯服猶太人、由聖錄指明耶穌乃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亞波羅在哥林多之際、保羅通遊上方、則來以弗所。又遇數門生、
{{verse|19|2}}問曰、爾等既信、有領上帝聖神否、曰、吾等未聞有上帝聖神也。
{{verse|19|3}}曰、爾等以何名、而領洗禮也。曰、吾等所領者、約翰之浸禮。
{{verse|19|4}}保羅曰、約翰固行浸禮、勸人悔罪、告民信於後已而至者、即基督耶穌也。
{{verse|19|5}}僉聞此、則以主耶穌之名、而領浸禮也。
{{verse|19|6}}且保羅按手諸上、遂上帝聖神臨之、又述異音、預言後情、
{{verse|19|7}}其共約十二人矣。○
{{verse|19|8}}保羅入公學、三月加膽勸言辯論神國之情矣。
{{verse|19|9}}既有數人、硬執不信、又向眾妄言此道、保羅遂離之分別門生、每日辯論在推拉伮之書院矣。
{{verse|19|10}}保羅傳教二年、令希臘並猶太人、即居亞西亞諸民、咸聽主耶穌基督之道矣。
{{verse|19|11}}且上帝祐保羅、行異神蹟。
{{verse|19|12}}致將保羅貼身膚之巾帕、加病人隨即病醫、邪鬼逐出矣。○
{{verse|19|13}}或遊手即猶太中數人、務叱鬼、遇有犯邪鬼者、稱主耶穌基督之名、曰、藉保羅所傳耶穌基督之名、吾叱爾出矣。
{{verse|19|14}}且猶太祭司名士居瓦、有七子行是、
{{verse|19|15}}惟惡鬼答曰、吾知耶穌、基督亦識保羅、惟爾等誰也。
{{verse|19|16}}且犯惡鬼人跳躍、克勝之、致裸體、帶傷、逃走出屋矣。
{{verse|19|17}}諸以弗所居民、連猶太 希臘者、皆知此事、眾畏讚與耶穌基督之名。
{{verse|19|18}}信者多來認罪、指明所行。
{{verse|19|19}}又素用邪術者多拾其書、當庶民面前焚之、後算其價、得五萬塊銀矣。
{{verse|19|20}}如此上帝之道、益增獲勝也。○
{{verse|19|21}}事完、保羅立意、從馬居頓、過亞該亞往也路撒冷、又曰、既至彼、自當見羅馬衙。
{{verse|19|22}}遂發事之者、提摩太、以拉士闍二人、往馬居頓地、惟自暫住亞西亞也。
{{verse|19|23}}當時緣斯道、滋出大事。
{{verse|19|24}}蓋有銀匠、名底米特流、素為添後該殺作銀神龕者、此藝事令銀匠獲利不少也。
{{verse|19|25}}故此招會同業工人者曰、列位可知、以此工藝、吾輩獲利。
{{verse|19|26}}又爾見聞、不但在以弗所乃遍亞西亞地、此保羅婉惑人多云、人手所作者、非神明也、
{{verse|19|27}}如是不只本手藝臨危失壞、即天厚太該殺廟將歸無、併亞西亞全地、及天下所奉邪神威廢亡也。
{{verse|19|28}}僉聽此言滿心怒氣、喊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29}}且全城滿亂、既捉保羅同行者馬居頓人、即該猶及亞哩達古、則齊心闖場矣。
{{verse|19|30}}保羅意進眾中、惟門生不容之。
{{verse|19|31}}且亞西亞數貴人、與保羅相契者、差人勸之、不可入場也。
{{verse|19|32}}且有人亂呼、彼此不一、因會人混亂、大半不知何故聚集也。
{{verse|19|33}}將亞勒山大、逐出眾中、乃猶太人、推之、但亞勒山大則揮手、欲與眾辯訴也。
{{verse|19|34}}惟知其乃猶太人、則二時之久、齊聲呼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35}}且本邑之經歷、勸息百姓曰、以弗所人歟誰不知以弗所城奉大天厚該殺、又敬天降之像乎。
{{verse|19|36}}是事不能辯駁、爾當安心、不可遽行。
{{verse|19|37}}即此二人、未搶廟寺、未瀆該殺者、然爾帶之至此。
{{verse|19|38}}故若底米特流、同其工匠等、欲告何人自有衙門、官員可彼此相告。
{{verse|19|39}}但詢問他事、按例公會、決斷。
{{verse|19|40}}夫今日擾亂、我臨危問罪也。況無故集會、無以可對答也。
{{verse|19|41}}言畢、散會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亂事既息、保羅招門生、抱頸、出去、往馬居頓。
{{verse|20|2}}既通遊該方多言勸之、則適希臘地。
{{verse|20|3}}彼住三月、正欲航海、往敘哩亞、忽遭猶太人謀害、故定意由馬居頓地歸去。
{{verse|20|4}}同伴適亞西亞者、有庇哩亞人瑣帕帖、併帖撒羅尼迦人、亞哩達古及西公闍、另得庇之人、該猶、與提摩太連亞西亞人、推居古及特羅非摩。
{{verse|20|5}}此人先往到特囉亞候我。
{{verse|20|6}}且除酵節日後吾由非利比開行、五日來特囉亞、至之、彼住七日。○
{{verse|20|7}}禮拜首日、門生聚集、劈餅、保羅欲次日起程、故宣言而講道、延到半夜不息矣。
{{verse|20|8}}夫在樓上、人集之所、有多燈燭。
{{verse|20|9}}保羅講論既久、有一少年、名猶推古、坐在窗上、深睡、忽睠睡間、自三層樓墮下、既扶之起、已死。
{{verse|20|10}}惟保羅下來附之、且抱之、曰、勿憂、其𠇌內在矣。
{{verse|20|11}}復登、劈餅而食、再論長久、待天明、就去。
{{verse|20|12}}帶少年者尚活、不少慰也。
{{verse|20|13}}惟我等先下船、先駛到亞朔待接保羅、因保羅立意、欲步行到彼。
{{verse|20|14}}在亞朔接保羅上船、則來米推利尼。
{{verse|20|15}}次日、航海、到交士對面、第二日、到撒莫、在特囉其臉暫歇、又第三日、到米利闍。
{{verse|20|16}}蓋保羅定意、經過以弗所、不欲逗遛於亞西亞、乃急行、如得到也路撒冷、在五旬之瞻禮之時。○
{{verse|20|17}}尚在米利闍、保羅差人、到以弗所、請聖覲長老。
{{verse|20|18}}既至、則語之曰、爾等皆知、自來亞西亞之首日、吾常偕爾、品行如何。
{{verse|20|19}}全然為謙讓、多淚鍊試、服事上主、屢被猶太人計謀、陷害也矣。
{{verse|20|20}}然則、吾無隱裨益之情、乃公然家裏、明告、教訓爾。
{{verse|20|21}}且證猶太 希臘等、言悔罪、歸上帝、併信服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20|22}}今也、上帝聖神管束、我往也路撒冷、未知在彼、將遭若何、
{{verse|20|23}}只到各邑、上帝聖神告我桎梏、災害、將累我矣。
{{verse|20|24}}但吾不理此事、又不以生命為貴、只欲樂終天年、盡主耶穌基督所托之職、而證上帝恩之福音之理也。
{{verse|20|25}}吾巡爾皆中間宣神國也、卻也今巳知爾等不復見我面也。
{{verse|20|26}}故今日招爾供證、我自無干眾人之血矣。
{{verse|20|27}}因吾盡告上帝全旨、並不穩也矣。
{{verse|20|28}}且上帝聖神既立爾為司牧、自當謹慎及全群、乃上帝以主血所贖聖覲爾當供養之也。
{{verse|20|29}}然吾知既往後、猛浪將至、不惜群徒。
{{verse|20|30}}又爾中、將起妄言之人、誘門生從之.
{{verse|20|31}}是故醒悟、記念吾歷三年、晝夜泣哭、各勸不已。
{{verse|20|32}}今吾薦兄弟、托上帝也、又且交兄弟主之恩道、可建置爾、賜業諸聖徒之中矣。
{{verse|20|33}}他人之金銀、衣裳、吾所不貪、
{{verse|20|34}}此手供自已並陪我人之須用、是汝所知矣。
{{verse|20|35}}吾教爾等諸情、如是勤工、可扶持軟弱者、且記吾主耶穌之言云、授者比受者、更有福矣。
{{verse|20|36}}言畢、共眾跪下、祈禱。
{{verse|20|37}}眾乃苦哭、抱保羅、嘴碎之、
{{verse|20|38}}夫因保羅言、不復見面、最懷憂矣、遂送之下船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遇離別、開船、直駛到哥士。次日、至囉多、然後到帕大喇。
{{verse|21|2}}在彼遇船、欲渡非尼居者、遂登船、開行、
{{verse|21|3}}見居百路、離之左邊、駛敘哩亞至土羅、登岸、即船卸貨、必在彼處。
{{verse|21|4}}且留七日、遇門生、感於上帝聖神語保羅、勿上也路撒冷也。
{{verse|21|5}}此日既滿、則起程往、且諸徒攜妻兒、出城、送行遂跪岸上、祈禱矣。
{{verse|21|6}}既相告別、我等登船、而徒回家也。○
{{verse|21|7}}自土羅航海、到多利賣、問候兄弟、同居一日。
{{verse|21|8}}次日、保羅等起程、到皇城、入非立之家、居焉。卻此非立乃七覲吏之一、併傳福音之人也。
{{verse|21|9}}其有閨女四人、皆預言後事者也。
{{verse|21|10}}既多日住彼、自猶太地、有先知之士來、名亞伽布、
{{verse|21|11}}既至、取保羅之帶、自縛手足、曰、上帝聖神、詔云此帶之主人、在也路撒冷、將為猶太人綑、解異族之手者正如是也。
{{verse|21|12}}聞此、我等並該處之人、一齊苦勸保羅、勿上也路撒冷。
{{verse|21|13}}保羅答曰、爾等為何涕泣、破裂我心乎。然吾到也路撒冷、情願為主耶穌基督之名、不止見累、乃亦捐軀矣。
{{verse|21|14}}但我看保羅、不肯聽勸、則止、曰、主之聖旨成幸矣。
{{verse|21|15}}且此日後我包行李、上也路撒冷.
{{verse|21|16}}皇城數門生陪行、帶同老門生、居百路人、名米拏遜者曾接我宿焉。○
{{verse|21|17}}既至也路撒冷、兄弟忻然迎接。
{{verse|21|18}}次日保羅偕我見也哥伯、諸長老亦在焉。
{{verse|21|19}}既慶賀畢、保羅一一敘明、上帝以本盡職所行、在異族之中矣。
{{verse|21|20}}聽畢、遂誦讚上主、語保羅曰、兄自見猶太信者、今有數千、皆熱心遵法。
{{verse|21|21}}但風聞、爾在異族中、教諸猶太人、可背摩西云、以斷勢皮禮、毋施子、毋庸隨規矩也。
{{verse|21|22}}今將奈何、眾聞知爾至、必然集會。
{{verse|21|23}}故請聽我言而行矣。在此有四人、發願、
{{verse|21|24}}爾可取之、同潔已身、共費用剃頭、眾人遂知、及汝所聞無實、乃爾亦正端遵法也。
{{verse|21|25}}惟論及異族之信士、吾已定議寫書、不須守此事、只戒祭偶之胙、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也。
{{verse|21|26}}當時、保羅攜其人、而次日自潔、並入殿堂、告自潔之期將完、迨為各人設祭矣。○
{{verse|21|27}}正七日將完、某猶太人、自亞西亞來者、見保羅在殿、則攪亂庶眾、下手捉之.
{{verse|21|28}}呼曰、列位、以色列人、歟請相助也。此人到處教眾違背此民法律、並此處也.又引希臘人入殿、染污此聖處也。
{{verse|21|29}}因其先見以弗所人、名特囉非摩偕保羅在城、故料保羅帶之入殿矣。
{{verse|21|30}}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1}}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2}}副將隨領兵與師帥、急走抵之、眾見副將、併其兵卒、則不復打保羅。
{{verse|21|33}}副將臨近、拏保羅令以二鏈縛之、查問是誰、併所行如何也。
{{verse|21|34}}眾亂呼不一、且副將因紛紜、不得確知、令押送保羅入寨。
{{verse|21|35}}至階、遇民急擁上、而兵丁負保羅。
{{verse|21|36}}且群民隨後、呼曰、可棄之矣。
{{verse|21|37}}正將保羅押營稟副將曰、可得與大人言乎。曰、爾能講希臘話乎。
{{verse|21|38}}爾豈非埃及多人、昔日作亂、領四千兇手出野乎。
{{verse|21|39}}保羅曰、吾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省、屬名之大蘇邑民、求大人、准我對民講論也。○
{{verse|21|40}}既許之、保羅竪於階上、揮手、使民嘿然、後用希伯來話、言如左。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列位父兄、請聽我自訴已情對汝也。
{{verse|22|2}}其聽之講希伯來話、則愈嘿也。
{{verse|22|3}}且保羅曰、吾也、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地、大蘇邑、於此城養大、在伽馬列足下、勤學吾祖之律例各條、熱心事上帝、如爾眾今日亦然。
{{verse|22|4}}素吾害死此道之人、綑押諸男女、禁監矣。
{{verse|22|5}}正如祭司元魁、與諸長老可證。又領書、到大馬士革兄弟、將彼處之徒綑押到也路撒冷、以刑罰之。
{{verse|22|6}}正行間、竟望大馬士革、中午時分、忽由天煌光圍我。
{{verse|22|7}}我倒地、聽聲語我曰、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我也。
{{verse|22|8}}曰、主誰。曰、朕乃拏撒勒人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2|9}}偕行伴侶、果然看光著驚、惟不聽言我之聲也。
{{verse|22|10}}吾曰、主歟、臣將何作也。主曰、起來、往大馬士革、彼有教爾所命行之諸事也。
{{verse|22|11}}該光輝耀、映我不能見、伴侶攜我到大馬士革矣。
{{verse|22|12}}且有一人、名亞拏尼雅、敬虔依法、同居之猶太人、所證善者。
{{verse|22|13}}彼來見我、立曰、掃羅兄、可得復見也、吾即時仰看之也。
{{verse|22|14}}亞拏尼雅曰、夫吾列祖之上帝選爾、可知其旨、可看義主、聽其口音也、
{{verse|22|15}}因爾將供證與眾人、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2|16}}如今汝何要乎、起來領浸禮、及籲主名滌去爾罪也。
{{verse|22|17}}維時我歸也路撒冷、正在殿祈禱、心神感動。
{{verse|22|18}}見主、諭我曰、速起、即出也路撒冷、因其不肯承爾為朕供證也。
{{verse|22|19}}吾曰、主歟、其皆知、吾素禁信主之人、並在各公學鞭之、
{{verse|22|20}}且代主捐命者士提反見戮、吾亦側侍、合意其死、而且守殺之者之衣。
{{verse|22|21}}惟主曰、往也、朕將遠遣爾、到諸異族也。○
{{verse|22|22}}僉待此聽、舉聲曰、逐此匪徒、出地、不宜活矣哉。
{{verse|22|23}}又且混喊、自脫其衣、投塵沖氣、
{{verse|22|24}}副將遂命人、押保羅入營、令鞭、訊問眾呼怨之緣由矣。
{{verse|22|25}}正以皮帶縛之間、保羅問近侍之師帥、曰、羅馬藉人、未審而拷之、宜否。
{{verse|22|26}}師帥聞此、往稟副將曰、謹慎所行、因此乃羅馬人矣。
{{verse|22|27}}副將近前、曰、爾且告我、係羅馬人否。曰、是。
{{verse|22|28}}副將曰、使費多銀、得自主之理也。保羅曰、吾乃主然。
{{verse|22|29}}將拷者即去、又副將既縛之、今知其為羅馬人畏也。○
{{verse|22|30}}次日、副將欲知其實情、因何猶太人告之、遂解保羅之鏈、命祭司元魁、與諸長老、集會、帶保羅來、立其面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保羅覲會、曰、列位兄、我存良心、在上帝面前、生至今日也。
{{verse|23|2}}惟祭司元魁、名亞拏尼雅、命左右掌其口。
{{verse|23|3}}故保羅語之曰、爾如粉土之牆、自坐上位、依法審我、而使人打我、正違法、故上帝將擊爾、
{{verse|23|4}}左右曰、上帝之祭司元魁、豈可詈罵乎。
{{verse|23|5}}保羅曰、列兄弟、吾未知其乃祭司元魁、蓋錄云、不可詈罵爾民長也。
{{verse|23|6}}且保羅看出、其一半為撒篤之徒、一半為法利西人、則會中呼曰、列位兄弟、吾乃法利西人、乃法利西人之子、為望死人復活、吾見審問矣。
{{verse|23|7}}言畢、法利西人、與撒刺徒相爭、大眾相分。
{{verse|23|8}}蓋撒篤之徒、言無復活、未有鬼神、惟法利西人、皆認。
{{verse|23|9}}遂舉大嚷、屬法利西之書士起爭、曰、吾不見此人有何惡端、但若天使神靈與之言論、則不可逆上帝也。○
{{verse|23|10}}既起諠譁、副將、誠恐眾裂保羅、則命兵卒下去、強援保羅於中、帶入營裏也。○
{{verse|23|11}}次夜、主現立、曰、保羅加膽、正如在也路撒冷供證及朕如是、在羅馬衙必證也。
{{verse|23|12}}天既明、數猶太人同謀、盟云、戒飲食、待殺保羅.
{{verse|23|13}}且勾串盟者、四十有餘名。
{{verse|23|14}}就謁見祭司、長老等、曰、吾己結盟、未曾殺保羅、不嘗食物。
{{verse|23|15}}今請汝等及公會稟副將、明日將之押送到汝、佯欲詳細問之、則其未就時、吾備便殺之矣。
{{verse|23|16}}惟保羅外甥聞其埋伏、則往入營、以此告保羅、
{{verse|23|17}}保羅遂請師帥來、曰、帶此少者引見副將、自有事告之、
{{verse|23|18}}故引見副將、曰囚人保羅、招我請引此少年者、到汝、有事面稟。
{{verse|23|19}}副將攜手避私處、問曰、爾欲報我何事。
{{verse|23|20}}曰、猶太人相約、稟大人、明日押保羅入會中、佯欲細問、
{{verse|23|21}}但切勿准之、因其中有四十餘人埋伏、自發、誓不飲食、待殺保羅、且今眾備、待大人之命也。
{{verse|23|22}}副將遂辭少年、禁曰、勿告人知、爾以斯情報我矣。
{{verse|23|23}}遂招師帥二位、曰、可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併鎗手二百、當夜三更時候、可往皇城.
{{verse|23|24}}又備馬匹乘保羅騎、安送到總制非力士。
{{verse|23|25}}又寄書、略云、
{{verse|23|26}}革老丟、呂西亞恭候總制大人、非力士平安。
{{verse|23|27}}此人為猶太輩所捉、僅殺、既知此、人乃羅馬人、我領兵救之。
{{verse|23|28}}願知其告之原、則引之進其公會。
{{verse|23|29}}但見其被告、為猶太人之律法諸端、未有該囚之件、當死之案.
{{verse|23|30}}又聞知猶太輩埋伏此人、我立即押送臺前、示原告者、赴大人臺前、告之、兼候崇禧。○
{{verse|23|31}}然則、其兵卒遵命攜保羅、星夜往安提帕大城。
{{verse|23|32}}次日、遣騎兵陪保羅行、而步兵回營矣。
{{verse|23|33}}既進皇城、則將書呈上總制、並送保羅臺前也。
{{verse|23|34}}總制披覽書畢、問保羅、本來何省。既知乃居利家人、曰、
{{verse|23|35}}待汝原告皆至、自當聽爾也、又命人囚之在希羅得衙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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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五日之後、祭司元魁、亞拏尼雅.同長老、帶口才辨士、名帖土羅、赴總制、告保羅。
{{verse|24|2}}既召保羅後、帖木羅起告之、曰蒙非力士大人之睿智、政治、郭泰、民安.
{{verse|24|3}}到處常感厚恩。
{{verse|24|4}}但恐敢煩大人、萬望施惠、俯聽片言焉。
{{verse|24|5}}即遭著此人、殘賊徒在、凡猶太中、天下擾亂、為拏撒勒主之門人。
{{verse|24|6}}彼正欲污其殿、吾等捉之、將按我法審之.
{{verse|24|7}}惟副將呂西亞擁赴、強奪我手矣。
{{verse|24|8}}命其原告、赴大人臺前、蒙大人電鑒、自知諸告端也。
{{verse|24|9}}其猶太人允諾、言、正如是也。○
{{verse|24|10}}總制既揮手、命保羅言、即答曰、既知大人、為此民審司多年、所以愈忻、自吐已情也。
{{verse|24|11}}今奉知、還不上十二日、吾赴也路撒冷、崇拜。
{{verse|24|12}}總無人見我、在殿爭論、又不在公學、城內、攪民、
{{verse|24|13}}且所告端、不能立憑據矣。
{{verse|24|14}}然所云異端、吾明認之、因吾奉事我列祖者之上帝、悉信載律聖賢書內所錄諸情、
{{verse|24|15}}托上帝、仰望、必有義主之復活正其所望焉。
{{verse|24|16}}專務存良心、上帝、世人、不可責也。
{{verse|24|17}}歷年之後、吾來施本人賙濟方便之物。
{{verse|24|18}}此際、有自亞西亞來數猶太人、逢我在殿、自潔、而不挑眾、弗作亂也。
{{verse|24|19}}此人、如有告我之狀、當現在臺前告我、
{{verse|24|20}}或素吾侍公會前之際、若其察出惡弊、則今告我、可也。
{{verse|24|21}}只有一句素立其中、我呼云、為死人復活之理、吾今日見審矣。○
{{verse|24|22}}非力士聞此、欲知此道之真情、則推延之、曰、待副將呂西亞下、來將查究此案矣。
{{verse|24|23}}且命師帥、防保羅、姑容並不禁其兄弟就來事之、○
{{verse|24|24}}數日之後、非力士、同夫人得魯西拉、本猶太女者來、召保羅、聽其言論信基督之理。
{{verse|24|25}}纔保羅論公義、論守節、論將來之審判、則非力士震悚、曰、今可退罷、便時復召、可也。
{{verse|24|26}}蓋總制望保羅贈賄賂、致釋放之、故屢召相論矣。
{{verse|24|27}}二年之後、非力士離任、波居阿非士闍接職且非力士、與猶太人施恩、則留保羅綑禁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且非士闍供任、後三日、自皇城上也路撒冷。
{{verse|25|2}}當下祭司元魁、並猶太官憲、求之、控告保羅、
{{verse|25|3}}稟總制施恩、令解保羅來也路撒冷路上、自有埋伏誅之。
{{verse|25|4}}然非士闍對曰、保羅必留大城、而我霎時、將往彼、
{{verse|25|5}}又曰、爾中有能者、可陪行、其人若有罪、則可告之也。
{{verse|25|6}}總制再耽十有餘日、方回大城、次日、坐案、命帶保羅來。
{{verse|25|7}}既至、卻猶太人、自也路撒冷來者、環立、告保羅多端重罪、而無憑據。
{{verse|25|8}}保羅訴曰、吾毫無犯猶太人之律例、未污殿堂、未逆郭侯也。
{{verse|25|9}}惟非士闍、欲與猶太人施恩、對保羅曰、爾欲上也路撒冷、我前得審此案乎。
{{verse|25|10}}保羅曰、吾立郭侯階下、即當見審之處。毫未得罪於猶太人、大人所自善知焉。
{{verse|25|11}}余若犯法、行該死罪、余自不辭死、但若所告無實、不可解我其手、吾上獻案前矣。
{{verse|25|12}}非士闍與公會商量曰、爾控告案前、必赴案前也。○
{{verse|25|13}}數日之後、亞革哩帕侯、同伯尼居來皇城、慶賀非士闍。
{{verse|25|14}}既住多日、非士闍以保羅之案告侯曰、此有一人非力士所留綑禁。
{{verse|25|15}}適我在也路撒冷、祭司元魁及猶太長老、見我求問其罪、
{{verse|25|16}}惟吾答曰、被告之人、未曾原告對證、且未自白其所告狀、而定死罪、非羅馬人規矩也。
{{verse|25|17}}惟猶太人來此、我不耽擱、而次日坐堂召引之來。
{{verse|25|18}}原告既對立非指其罪如我所料也。
{{verse|25|19}}蓋所爭論無非其法教之端、且言某耶穌基督、巳死惟保羅謂其尚活也。
{{verse|25|20}}既疑此端、則謂保羅、爾肯往也路撒冷、在彼此情見審。
{{verse|25|21}}但保羅呈告自禁、待郭侯明察也、吾命禁之、迄差之案前矣。
{{verse|25|2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吾亦欲聽其人如何、曰、明日、可聽之也。○
{{verse|25|23}}次日、亞革哩帕同伯尼居、大整威儀而來入院、帶武官、邑憲、聽非士闍、召保羅來。
{{verse|25|24}}非士闍曰、亞革哩帕侯、及諸人與我同在、請看此人、猶太人大眾在也路撒冷、並在此者、稟呼不容之生也。
{{verse|25|25}}但吾察知未犯該死罪、只因控告君侯、吾立意、解送之。
{{verse|25|26}}未有定詞告侯、則帶之汝前、最於亞革哩帕侯前、審明有訟詞。
{{verse|25|27}}蓋解犯、無陳訟辭、在微意不情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亞革哩帕謂保羅曰、准爾自訴已事、保羅伸手、自白曰、
{{verse|26|2}}亞革哩帕侯歟既猶太人告我諸端、今得自白尊臺之前、幸矣。
{{verse|26|3}}況侯悉知猶太人規矩、端情、故懇求寬忍、俯聽余。
{{verse|26|4}}蓋余自幼在也路撒冷本族之中、品行如何、猶太人皆知也。
{{verse|26|5}}倘肯供證、其素識我、循教門之切嚴、吾從法利西而生。
{{verse|26|6}}只為希望上帝賜祖之許約、吾今立此、受審。
{{verse|26|7}}但依此許約、吾十二宗支、晝夜慇勤服事、指望可得然也。亞革哩帕侯歟、只為此指望、猶太人原告我。
{{verse|26|8}}上帝甦死人復活、豈料不可信乎。
{{verse|26|9}}余素自想本當多攻拏散勒人耶穌基督之名.
{{verse|26|10}}故在也路撒冷、作此、奉祭司之勢、吾囚聖徒甚多、供證議定死案.
{{verse|26|11}}在各公學、吾屢次撻之、強之妄言、且猖狂不勝、則追之到外邑矣。
{{verse|26|12}}蓋蒙祭司之勢、命我往大馬士革矣。
{{verse|26|13}}侯阿、正午時、在路間、忽見天光、燦於太陽、照圍我及陪我行者。
{{verse|26|14}}吾皆伏地、自聽聲、希伯來音、語我云、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朕、自腳踢莿、甚難矣。
{{verse|26|15}}吾曰、主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6|16}}爾可起來、立腳、朕特出現、立爾為吏、可供證所見之情、並將現之事也.
{{verse|26|17}}朕將援爾脫民及異族、朕所差爾者也。
{{verse|26|18}}可開其目、令之離暗、就光、脫之魔鬼之權、致歸於上帝也。得罪之赦、且信朕成聖之輩中可接業矣。
{{verse|26|19}}如是、亞革哩帕侯歟、吾不得違逆天啟、
{{verse|26|20}}乃先在大馬士革、次在也路撒冷、猶太四方、及異族類、吾教人悔罪、歸順上帝、自結悔罪堪果。
{{verse|26|21}}緣此、猶太人在殿捉我、欲殺我。
{{verse|26|22}}幸上帝庇祐、至今日還在、奉勸大小、所講無出於古聖及摩西預指之來情.
{{verse|26|23}}言基督受苦、死甦元先示光本民及異族類矣。○
{{verse|26|24}}保羅正訴之間非士闍厲聲曰、保羅、爾顛因多學文、爾致風狂也。
{{verse|26|25}}曰、非士闍大人、吾弗顛狂、乃述真實節理之言。
{{verse|26|26}}吾敢膽言語、料侯自知情由、無一隱匿、因此事、非在幽僻而行。
{{verse|26|27}}亞革哩帕、侯信古聖否。吾知侯信也。
{{verse|26|28}}亞革哩帕語保羅曰、只差幾分、爾勸我成基督之徒也。
{{verse|26|29}}保羅曰、吾祈上帝、願君侯並今日聽我諸人、不止大概、乃全成如我、除此縲紲。
{{verse|26|30}}言畢、侯及總制、偕伯尼居、與同坐者、
{{verse|26|31}}皆起、退後、商議曰、此人未犯該死、該囚之案。
{{verse|26|3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此人、若非控告郭侯、則可釋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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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既擬吾駛到以大利地、則將保羅並數犯等、交與侯營之師帥、名猶流。
{{verse|27|2}}又得馬居頓地、帖撒羅尼迦人、名亞哩達古為同伴、我等遂登亞得喇米天船、航海、欲駛沿亞西亞處也。
{{verse|27|3}}次日、至西頓時、猶流善待保羅、准見朋友、得其照顧也。
{{verse|27|4}}由此開船、遇逆風、故駛居百路下面.
{{verse|27|5}}既渡居利家及旁非利亞海、則至呂家地、每喇邑也。
{{verse|27|6}}在彼師帥遇亞勒山大邑之船、欲駛以大利地、故使我搭船、
{{verse|27|7}}多日風逆、慢航、僅至革尼土對面、遂挨革哩地、近撒摩尼而行。
{{verse|27|8}}幾乎過之、則至一處、名曰、佳澳、近拉西亞邑。
{{verse|27|9}}許久耽擱、齋期又過、航海險危。保羅謂之曰、
{{verse|27|10}}列位、吾料此次航海、必多損害、不知船貨失、乃累及生命矣。
{{verse|27|11}}惟師帥聽船長及舵公之說、而輕保羅之言也。○
{{verse|27|12}}因澳不便過冬、多勸離彼、庶幾可到非尼居、以過冬時。卻此非尼居、乃革哩地海島之澳、向西南、及西北也。
{{verse|27|13}}南風略吹、望得順意、故起錨、挨革哩地。
{{verse|27|14}}霎時、稱為東北狂風驟起、
{{verse|27|15}}擊船、不能抵當其風、故隨風飄蕩。
{{verse|27|16}}挨近一島、名革老大、僅得三板拉入、
{{verse|27|17}}既收三板、則用索擊舟、恐攔沙線、且落帆、隨飄。
{{verse|27|18}}暴風愈猛、次日棄貨。
{{verse|27|19}}第三日、親手拋去其船之器物。
{{verse|27|20}}多日、未見太陽、星宿、風勢不少、則生之望絕矣。
{{verse|27|21}}既久無食、保羅立中、曰、列位、應聽吾言、不離革哩地、免此損害矣。
{{verse|27|22}}但今、奉勸安心、因除船外、爾眾一命、必不喪失矣。
{{verse|27|23}}吾所係屬奉事之上帝、之使今夜偕我立云、
{{verse|27|24}}保羅、勿懼、必見押郭侯案前、乃上帝悉賜爾同航者之命也。
{{verse|27|25}}因此列位放心、吾信上帝、必得如言我。
{{verse|27|26}}但吾必飄到海島矣。
{{verse|27|27}}至十四日、正半夜、航至亞得哩亞海、水手想必近山。
{{verse|27|28}}故探水、得二十仞、前進、復探、得十五仞。
{{verse|27|29}}恐擱礙石、由船尾、拋四錨、希望旦也。
{{verse|27|30}}且水手出三板、假作船頭拋錨、實欲逃走。保羅
{{verse|27|31}}語師帥及兵卒曰、若水手不留船中、爾不得救矣。
{{verse|27|32}}其兵遂砍去三板之索、縋之落海、○
{{verse|27|33}}日黎明、保羅勸眾受食、曰、今已十四日等守齋、未食。
{{verse|27|34}}故奉勸取食、以得救、因爾首髮、必不失一毫矣。
{{verse|27|35}}言畢、取餅眾前、祝謝上帝、折始食之。
{{verse|27|36}}眾遂放心、亦共取食。
{{verse|27|37}}船上、共有二百七十六人矣。
{{verse|27|38}}食飽、丟麥入海、以輕船也。
{{verse|27|39}}天既亮、不識其地、但見一澳、有岸、想欲使得駛船入澳。
{{verse|27|40}}故起錨泛海、鬆舵、索揚大帆、隨風望岸
{{verse|27|41}}遇兩海橫流之處、船即擱沙、船頭穩定、不動、惟船尾、被浪勢破壞矣。
{{verse|27|42}}夫兵商量、欲絕諸犯、恐有浮水而逃也。
{{verse|27|43}}但師帥欲救保羅、則絕其志意、且命能泅水者、先投海、到岸、
{{verse|27|44}}其餘執板、靠破船之料如是、眾得救上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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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逃後、則知其島名、米利大。
{{verse|28|2}}且夷人恩待我異常。因霖雨太冷、則點炎悉接宿我。
{{verse|28|3}}且保羅拾柴、置炎、則有蝮蛇出炎、掛手。
{{verse|28|4}}夷人看毒虫掛手、則相語曰、此人果係兇手、故雖脫海、天怨不容之活也。
{{verse|28|5}}惟保羅丟蛇落炎、毫未受傷。
{{verse|28|6}}夷人望待、或發腫率死倒地、久待看無害、轉意曰乃聖矣。
{{verse|28|7}}彼處有庄屬島首部伯流、此人接宿我三日善待也。
{{verse|28|8}}適部伯流之父、染瘧疾、兼血痢、惟保羅人見之、祈禱、按手、且醫之。
{{verse|28|9}}此後、在島、另有病者、就來、得醫矣。
{{verse|28|10}}遂以多禮敬我、正將開船、厚饋路資矣。○
{{verse|28|11}}三月之後遇亞勒山大地船、號雷伸雙子、冬天灣島者、遂登之。
{{verse|28|12}}既到敘喇古地、三日住焉。
{{verse|28|13}}由彼周行、到哩其翁、次日、乘南風吹、第三日、至部丟利。
{{verse|28|14}}又遇兄弟請我留七日、然後到羅馬。
{{verse|28|15}}且兄弟、聞我將至、則出來、到亞比烏市、及三館之處、迎我、保羅見之、感謝上帝、加膽也。○
{{verse|28|16}}既人羅馬、師帥將諸犯、解總兵官、惟准保羅同防兵私居也。
{{verse|28|17}}三日之後、保羅請諸猶太首人會集畢、語之白、列位兄弟、吾在也路撒冷、雖未得干本民、未犯祖父遺傳之規、卻解我羅馬人之手。
{{verse|28|18}}惟羅馬人審問、察無死罪、意欲放我。
{{verse|28|19}}但猶太人辨駁故余不得巳、控告上郭侯、但不欲告本族。
{{verse|28|20}}今因此緣故、請汝來見與汝相論、可知、為以色列人所望之情、吾在縲紲之中矣。
{{verse|28|21}}曰吾未受猶太地書信、表爾情由、無兄弟到告述爾惡端、
{{verse|28|22}}故欲自聽、爾何意見、蓋論及此異端、我知到處、被人辨駁。
{{verse|28|23}}既定日期、多人來到其館、且保羅自朝至暮、論證神國之道、引摩西及諸聖之言、辨耶穌基督之理、也矣。
{{verse|28|24}}然有人信所言、有人不信之。
{{verse|28|25}}既不互相合和則別、但保羅先述一句曰、昔上帝聖神以聖人以賽亞、善謂吾祖.云、
{{verse|28|26}}可往、告此民云、聽者、聞而不通、看者見而不明、
{{verse|28|27}}蓋此民之心、頑愚、其耳難聽、其目自閉、恐目看、耳聽、心曉、悔改、而吾醫之矣。
{{verse|28|28}}今汝當知、上帝救人之理、將宣及異族類矣、又其人將聽之。
{{verse|28|29}}保羅言畢。猶太人退、互相多辨。○
{{verse|28|30}}惟保羅自租屋、居連兩年、接凡所來見、
{{verse|28|31}}宣講神國之道、豪氣、教訓耶穌基督之理、無所禁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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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言行傳卷之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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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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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提阿非羅歟、余撰述上書悉論基督耶穌自始訓行迄於基督耶穌降聖旨命其特選聖差、而昇天堂之日、
{{verse|1|2}}且受苦後、於是自現復活、多立憑據、
{{verse|1|3}}且門生四十日間見之、言論神國之情也。
{{verse|1|4}}遂招集門生、命之毋離也路撒冷、但俟朕所與爾聽天父之應許也。{{批|會字被凡情用壞今改覲字葢爺哥未下凡作主以前齊當會集今 爺哥既下凡作主以後齊當朝覲也欽此 今 基督下凡來□騐奏欽此}}
{{verse|1|5}}因約翰以水施浸禮、但、斯後幾日、爾可領、洗禮於聖神上帝也。
{{verse|1|6}}門生覲畢、問基督曰、主復興上帝天國、豈在此時乎。
{{verse|1|7}}曰期時非爾可識、乃天父自置之於本權下。
{{verse|1|8}}惟聖神上帝既臨、爾後必將領德、為朕供證、在也路撒冷、猶太 撒馬哩亞、全地至於地極矣。
{{verse|1|9}}詔畢、門生觀看基督乘上、而雲接之、致目不見焉。
{{verse|1|10}}夫基督昇去、門生注目仰天、卻有二人、身穿白衣、傍立、
{{verse|1|11}}曰、加利利人乎、因何立此、仰天乎.基督去爾、昇天者、必將復來、如適間所看昇天之狀也。○
{{verse|1|12}}門生從所稱橄欖山、回也路撒冷、此山離也路撒冷約四里路矣。
{{verse|1|13}}且進上樓、彼處居住者、乃彼得羅、也哥伯、及約翰、同安得烈、非立、及多馬巴多羅賣、併馬太、亞勒非之子、也哥伯、熱心之人西門、又也哥伯之兄猶大士.
{{verse|1|14}}皆同心恆懇祈禱、陪諸婦女、及基督之母馬利亞、併其兄弟也。
{{verse|1|15}}當日、門生之數百二十名、者也。於是彼得羅中立、曰、
{{verse|1|16}}列位兄弟、昔者、聖神上帝以大辟之曰預報.論引捉基督者猶大士、此聖經、必得效驗也。
{{verse|1|17}}因猶大士與我同僚、又任此職分.
{{verse|1|18}}既以不義之賄買田、則倒地、腹裂、諸腸流出。
{{verse|1|19}}又也路撒冷居民盡知之、故此田、依土話稱名、啞𠲵𠯈嗎即譯言、血田也。
{{verse|1|20}}詩經錄云、其寓必荒、無人居之、其監司職、他人必任之。
{{verse|1|21}}故同伴中見主基督、恆時出入、
{{verse|1|22}}始自約翰行浸、至基督昇日離我、宜必一人和我共證其復活也。
{{verse|1|23}}遂立二人、即約色弗、亦稱巴撒也、表名義者、併馬提亞。
{{verse|1|24}}又禱曰、主識諸人之心、今此二人之中、祈主指選何一人、
{{verse|1|25}}接此聖差職分、猶大士所革去者、以歸本處也。
{{verse|1|26}}遂掣籤、其籤得馬提亞、且算之共同十一聖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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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五十日節期既滿、諸門生齊心共在一處。
{{verse|2|2}}忽然天響、如烈風驟起、滿所坐之全屋。
{{verse|2|3}}遂現出炎焰、像似分舌、降臨各人。
{{verse|2|4}}眾滿聖神、始言異音、隨神所示講論也。
{{verse|2|5}}當時、居也路撒冷有猶太人、敬虔之輩、由天下諸郭來矣。
{{verse|2|6}}此音一響、眾民聚集、各聽門生、講其土音、
{{verse|2|7}}於是眾且驚、且奇、又相論曰、講者豈非一概加利利人乎.
{{verse|2|8}}曷何我聽之、能講各人所生者之土音、
{{verse|2|9}}即帕提亞人、馬太人、以闌人、併兩河間居民、同猶太、迦帕多家及本闍、連亞西亞人、
{{verse|2|10}}又弗呂家 旁非利亞、埃及多、近居哩尼、利庇亞之境界、併羅馬旅客、連猶太本族、又新人教者也。
{{verse|2|11}}革哩地人、與亞喇伯人等、皆以本音、聽門生言講上帝之大能行作也。
{{verse|2|12}}且眾人驚奇猜疑、相論曰、此事如何。
{{verse|2|13}}他人譏曰、此人以甘酒盈滿。○
{{verse|2|14}}惟彼得羅、並十一門生立、舉聲曰、猶太人、及也路撒冷諸居民歟、宜知斯情、且聞我言.
{{verse|2|15}}如今乃巳時、此人非醉酒、依爾所想、
{{verse|2|16}}而此係先知約耳所言、云、
{{verse|2|17}}上帝曰、在諸末日、朕將以一神臨萬人、且爾子女、將誦預言、少年者將見天啟、老邁者將看夢兆.
{{verse|2|18}}當日、以聖神賜臨僕婢、而將預言焉。
{{verse|2|19}}上天、下地、將著奇表、神蹟、血炎、烟氣.{{批|變暗化血隱詔降世爲人欽此}}
{{verse|2|20}}太陽變暗、太陰化血、方上主大可畏之日臨至矣。
{{verse|2|21}}於是凡禱告主名者、可得救也。
{{verse|2|22}}以色列人歟、請聽斯言以拏撒勒人基督、上帝以行神蹟、靈表、奇能、上帝以之所行爾中間、已足為證憑爾所知也。{{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 太兄此行 上帝此行也欽此}}
{{verse|2|23}}上帝預見定旨解送此人、但汝借惡人手、擒之、釘死在十字架、
{{verse|2|24}}惟不得留之、故上帝解其死苦、而甦之。
{{verse|2|25}}如是大辟指之、曰、余常觀主、當我面前、主在右手、免我震動。
{{verse|2|26}}故我心喜、舌歡、肉體懷望安住.
{{verse|2|27}}因主不遺我靈𠇌在陰地、不准爾聖人見壞。
{{verse|2|28}}主示我活路、因見尊顔、使我滿喜矣。
{{verse|2|29}}列位兄弟歟、聽我直言、論先祖大辟已死而葬、其墳墓至今供我矣。
{{verse|2|30}}既係先知之師、亦知上帝發誓、由腰之後裔、論骨肉之情、舉基督繼坐其位、
{{verse|2|31}}又有先見之明、其論言指基督復活其𠇌不留陰間、其肉不見敗壞也。
{{verse|2|32}}正乃此基督、耶穌上帝所復甦、吾皆所證見矣。
{{verse|2|33}}是人昇舉上帝之右、得父所應許之聖神、已賜此、即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34}}夫大辟未曾昇天、而自言曰、上主諭我主云、宜坐朕右、
{{verse|2|35}}待服爾敵者為爾腳櫈也矣。
{{verse|2|36}}故以色列人舉家、果然可知爾所釘十字架上之基督、耶穌上帝置之、為主基督矣。○
{{verse|2|37}}聽畢、心腸感傷、謂彼得羅及諸聖差、曰、列位兄弟、吾當何為也、
{{verse|2|38}}彼得羅謂之曰、各人宜悔罪、托耶穌基督之名、領浸禮、以赦罪、沾上帝聖神之恩賜也。
{{verse|2|39}}即許約涉爾、並爾子孫及諸遠人、俱上帝及基督所招者也。
{{verse|2|40}}另以多言又證又勸曰、切當自救、脫此乘世代也。
{{verse|2|41}}悅承其言者、就領浸禮、即日加增者、約三千人矣。
{{verse|2|42}}此人恆守聖差之教、相交、併劈餅祈禱矣。○
{{verse|2|43}}各人皆懼、又列聖差多行靈蹟、異表.
{{verse|2|44}}諸信者同居、其用各物.
{{verse|2|45}}賣資業、分眾、隨各人需用。
{{verse|2|46}}日日同心、其集在殿堂、隨家劈餅、歡喜、赤心食糧、
{{verse|2|47}}又讚美上帝、得寵於庶民、惟上主添聖覲、所當得救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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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下、未申之際、正祈禱時、彼得羅與約翰上殿。
{{verse|3|2}}有人自母胎跛者、每日負之、置在殿門、名稱美者、向入殿者、乞其賙濟。
{{verse|3|3}}看彼得羅 約翰等、正欲入殿、丐濟。
{{verse|3|4}}彼得羅 約翰等、注目看之、曰、觀我矣。
{{verse|3|5}}其人觀之、望受領也。
{{verse|3|6}}彼得羅曰、金銀俱無、惟我所有者、可即賜爾.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起來、且行也。
{{verse|3|7}}遂執右手、扶之.其人腳足踝骨、即時堅穩.
{{verse|3|8}}遂躍、立行、與之陪入殿內行跳頌讚上帝。
{{verse|3|9}}眾民見之行遊、讚美上帝、皆認之、平素坐殿門外、乞丐、緣此滿於駭異、驚懼因遇之情矣。○
{{verse|3|10}}夫跛者得醫就彼得羅及約翰時眾民駭驟在稱瑣羅門之廊。
{{verse|3|11}}彼得羅見此、謂民曰、以色列人歟、
{{verse|3|12}}何以奇怪因何注目看我、想我本能、本虔、令此人行也。
{{verse|3|13}}正是亞伯拉罕以及以撒並也哥伯等之上帝、即吾祖等之上帝、光榮其子耶穌、惟爾等解送背負之、于彼拉多之臺前、乃彼拉多自審放之。
{{verse|3|14}}爾等背負聖主、義主、乃求賜釋兇手。
{{verse|3|15}}又爾等殺生命之主、惟上帝由死復活之而吾等為證見矣。
{{verse|3|16}}且其名因信耶穌基督之名加堅此人、爾所見識者、又因信之、曾賜痊此人、在爾眾面前。
{{verse|3|17}}今列位兄弟、如諸官憲、吾知爾等悞行此事.
{{verse|3|18}}但上帝示以諸聖賢之口預言基督受苦之事、以此成驗也。
{{verse|3|19}}爾等宜悔罪感化、可滅汝罪待主前、慰心之時至矣。
{{verse|3|20}}又上帝將差耶穌基督、昔所預傳爾者.
{{verse|3|21}}天必接之、逮萬物復興之時、按上帝、自開闢以諸先知師之口所言之情也。
{{verse|3|22}}夫摩西果然對列祖云、上主爾上帝、由兄弟立聖人如我者、汝曹該聽凡所言爾者、
{{verse|3|23}}但凡不聽是聖人者、必絕除民間矣。
{{verse|3|24}}自撒母耳歷來、凡聖賢言語者、皆預指此日期也。
{{verse|3|25}}爾等乃聖賢之子孫、又接上帝所設與祖之約.正是係許亞伯拉罕云、天下諸族、皆賴爾後裔、享福矣。
{{verse|3|26}}故上帝先為爾等興起其子耶穌、遣之祝福爾等、教汝各人改本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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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正言民之時、祭司殿吏及撒刺之徒、齊至、
{{verse|4|2}}見之訓民、傳依耶穌基督死人復活之理、則發怒也矣.
{{verse|4|3}}遂下手擒之、乃適晚、便囚之、待次日矣。
{{verse|4|4}}且聽道者多信、數約五千人矣.○
{{verse|4|5}}遇次日、官憲長老書士等、會在也路撒冷.
{{verse|4|6}}亦有祭司元魁亞拏士、併該亞法、約翰、亞勒山大、並屬祭司元魁諸族、皆在。
{{verse|4|7}}且立其門生、在中、面問、賴何德、何名、行此乎。
{{verse|4|8}}彼得羅滿感上帝、之聖神語之、曰士民之官憲、以色列之長老、
{{verse|4|9}}今日爾等、為醫病善事審問我、何以得痊.
{{verse|4|10}}則爾眾位及以色列庶民、可知、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爾等釘死十字架、而上帝死後甦者然以之、使此人現愈痊、立爾等面前也。
{{verse|4|11}}此乃爾等工師所棄之石、今成為室隅之首石。
{{verse|4|12}}夫耶穌基督之外、無他所能救、人中天下無賜他名、可賴以得救者。
{{verse|4|13}}且其見彼得羅及約翰之豪氣、又查其乃無學問之愚民、則奇之、又認其素從耶穌基督矣。
{{verse|4|14}}且觀醫痊者並立、則無可駁詰.
{{verse|4|15}}遂命之出會所、而相議曰、
{{verse|4|16}}吾等如何可處此人、因其明行神蹟、舉也路撒冷居人皆知、而吾不能諱之.
{{verse|4|17}}惟宜警責之、勿以此名訓人、免廣傳民間矣。
{{verse|4|18}}遂召彼得羅等戒曰、斷毋托耶穌基督之名言教。
{{verse|4|19}}乃彼得羅 約翰等、答曰、於上帝之面前、或遵爾命、過於順上帝是否。請自斟酌之。
{{verse|4|20}}因我所見聞者、固不得不講也。
{{verse|4|21}}諸憲等、則警嚇、而放之.又無緣由可加之罪。又眾庶見所行、則讚頌上帝也。{{批|上帝是 上主是說 天父上主乃 上帝非是說 基督是 上帝須知欽此}}
{{verse|4|22}}夫蒙神蹟受醫痊之人、年紀四十有餘。○
{{verse|4|23}}且門生被放、來見諸友、報祭司長老之言。
{{verse|4|24}}聽畢、齊聲籲上帝曰、神父上帝也、造天地、山海宇內萬物者。
{{verse|4|25}}昔以主僕大辟口言云、異族因何震怒、諸民因何虛謀哉。
{{verse|4|26}}地侯興起、併其官憲聚集、逆上主、及杭其基督矣。
{{verse|4|27}}誠哉、此言、因希羅得及本底阿、彼拉多、同諸異族、暨以色列人、已集攻上主所傅油之聖子耶穌、
{{verse|4|28}}以成上主之聖旨、手所預定所為之情。
{{verse|4|29}}今求上主見其警嚇、賜僕加膽、敢傳主旨、
{{verse|4|30}}並伸手佑我、賴聖子耶穌之名、愈病、且行神蹟、異表。
{{verse|4|31}}且祈禱時、會堂震動、眾人感滿上帝、聖神敢膽述上帝之旨也。○
{{verse|4|32}}信士大眾、同心合意、並無一人稱謂本物為私業、乃公用諸物。
{{verse|4|33}}且聖差施盛德、證吾主耶穌之復活、又眾人獲恩寵焉。
{{verse|4|34}}故無人受缺乏、凡有田宅者、賣之、攜價、
{{verse|4|35}}置聖差腳前、分與各人、依其需用。
{{verse|4|36}}且約西聖差所稱巴拏巴、即是譯言、安慰之子者、本利未族人也。由居伯路地者、
{{verse|4|37}}將田畝而賣去、帶銀、置聖差腳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當下、有某人、名亞拏尼雅、並妻撒非喇、賣其產業、
{{verse|5|2}}其婦同知、私藏分價帶幾分置聖差足之前。
{{verse|5|3}}彼得羅曰、亞拏尼雅乎、因何魔鬼滿心哄騙聖神、上帝私藏田價之分也。
{{verse|5|4}}產業尚留、固乃本物、產業既賣、亦爾管之、因何心生此事乎。爾非欺人乃哄上帝也。
{{verse|5|5}}亞拏尼雅聽此言、倒地斷氣凡聞之者、無不畏懼也。
{{verse|5|6}}且少年遂起、殮屍、扛出而葬之。
{{verse|5|7}}再過三時、其妻不知所遇、入來。
{{verse|5|8}}彼得羅問曰、爾告我賣田之價、若干、是否、曰、
{{verse|5|9}}是彼得羅曰、爾等因何同謀、試上帝聖神乎。纔葬爾夫足者、今在門前、將抬爾出。
{{verse|5|10}}婦隨足下倒地、斷氣少年者入、見其已死、亦抬出、葬於夫傍也。
{{verse|5|11}}全聖覲大驚、凡聞亦然。○
{{verse|5|12}}且在民聖差手多行神蹟異表、又眾懷同心集於瑣羅門之廊。
{{verse|5|13}}其餘無人敢附之、乃民譽之也。
{{verse|5|14}}信士男女群人、益歸上主也。
{{verse|5|15}}致人有病者、置之此榻、帶出街路、望彼得羅經過、其影可庇蔭數人也。
{{verse|5|16}}且周邑庶眾、就也路撒冷、抬病人、及犯邪鬼者、各得醫也。○
{{verse|5|17}}祭司元魁、及諸從人、乃撒篤之徒、
{{verse|5|18}}遂起滿心怨氣、捉諸聖差、禁之公監。
{{verse|5|19}}夜間、上主之使、開監門、攜出之、
{{verse|5|20}}曰、爾往殿裏、立起告民、示此生之諸言也。
{{verse|5|21}}聖差聞畢、次早入殿、傳教。惟祭司元魁、與其從人、招公會並以色列族、之眾長老、使人往監、牽聖差來矣。
{{verse|5|22}}吏役既至、不見之監裏、則回稟曰、
{{verse|5|23}}我看監牢、固然緊鎖、併更夫立在門外、然開、內不見人矣。
{{verse|5|24}}祭司元魁、及殿吏、祭司等、一聽斯言.則心猜疑、終必如何。
{{verse|5|25}}忽有人來報曰、卻所囚之人、現立殿裏、教民也。
{{verse|5|26}}殿吏差役、遂往攜之、但不敢強之、因怕諸民、以石擊之。
{{verse|5|27}}且攜聖差立會中、祭司元魁問之、曰、
{{verse|5|28}}豈非嚴禁、勿以此名傳教乎、爾卻以斯道、滿也路撒冷、併以此人之血、意歸我矣。
{{verse|5|29}}且彼得羅同諸聖差、答曰、必順上帝之命、過於循人意。
{{verse|5|30}}吾列祖者之上帝、已甦基督、爾所誅戮掛於木者。
{{verse|5|31}}但上帝以右手舉之成君王救主、賜以色列人悔過以得罪赦也。
{{verse|5|32}}吾等供證此事、又上帝、之聖神、賜所順之、亦為憑據。
{{verse|5|33}}夫人有聽此則焦惱、相議、以害之。
{{verse|5|34}}忽有一人、為法利西徒、教法之士、眾民所敬、名、伽馬列、會中立起、命聖差暫出。
{{verse|5|35}}遂語之曰、以色列人乎、爾處此人者、自當謹慎。
{{verse|5|36}}前日丟達興起、自誇出眾、從者數約有四百人、但其服誅、及凡人從之者、四散歸無也。
{{verse|5|37}}此後、正民上籍之時、有加利利人、名猶大士又興、率民多人、然其敗亡、而凡順者四散矣。
{{verse|5|38}}今且列位、免勞此人、乃可容之、倘此事議由人而起則必廢矣、
{{verse|5|39}}事若由上帝而來、則不得滅之、恐違逆上帝矣。
{{verse|5|40}}且僉聽之、遂召聖差鞭之、禁勿用基督之名而言、後釋放之也。
{{verse|5|41}}其出會臺、欣喜、緣基督名堪得受辱也。
{{verse|5|42}}遂每日在殿、舉家教訓、傳耶穌基督之情、並不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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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是日、門生之數加增、忽希臘人嗟怨希伯來人、因日濟之際、看輕其寡婦也。
{{verse|6|2}}且十二門生、招集群徒、曰、吾離神道、只侍棹者、非所宜也。
{{verse|6|3}}故請諸兄、爾中取擇殷實七人、滿於上帝、聖神智慧、而我將立之、理此事也.
{{verse|6|4}}惟我專務祈禱、傳教矣。
{{verse|6|5}}此語既合群眾、遂擇士提反為人滿感上帝、聖神心懷信德者、併非立百囉、哥囉、尼迦挪、提門、帕米拏、及自安提惡城新入教者、名尼哥臘矣。
{{verse|6|6}}而將此人立之聖差前、祈禱畢、遂按手諸身。
{{verse|6|7}}夫上帝之道廣布、門生之數加多於也路撒冷、並祭司甚多服信也。○
{{verse|6|8}}且士提反、滿懷信德、民中大行神蹟異表。
{{verse|6|9}}卻有數人、本屬自掌公會者、併居哩尼、亞勒山大邑、居利家、亞西亞地之等人、共起、與士提反辯駁。
{{verse|6|10}}然因感神智慧而言、故無能擋者也。
{{verse|6|11}}則給人賄賂、以致陳語曰、吾聽此人、妄譭摩西、褻瀆上帝也。
{{verse|6|12}}如是聳動百姓長老書士等、蜂擁拏獲之、解到公會、
{{verse|6|13}}招誣證者曰、斯人褻瀆聖處、譭謗律法不息。
{{verse|6|14}}蓋吾聞之說、斯拏撒勒人基督、將敗此處、改摩西所傳之規例也。
{{verse|6|15}}夫眾坐會議之人睹士提反也、且見其面似天使之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祭司元魁遂曰、果有此事否。
{{verse|7|2}}士提反曰、列位父兄、請聽。昔者吾祖亞伯拉罕、在兩河之間時、未移居哈蘭之前、有榮儀之上帝現與之、諭之曰、
{{verse|7|3}}出爾本地、離爾家族、且來朕將指之地也。
{{verse|7|4}}亞伯拉罕遂出迦勒底地、住在哈蘭待其父昇後、由彼搬來、至爾現所住之地焉。
{{verse|7|5}}在彼上帝未賜之一步之業、但未有子時、應承之、將以斯地、賜亞伯拉罕、並後子孫為業矣。
{{verse|7|6}}上帝如此諭曰、爾苗裔必寓異方、役事受害、四百年矣。
{{verse|7|7}}上帝又曰、爾所事之民朕必審辦、此後、可出、在此處事朕矣。
{{verse|7|8}}又上帝立約、設斷勢皮禮。如是亞伯拉罕生以撒而第八日、行斷勢皮禮、後以撒生雅哥伯、及雅哥伯生我十二祖父焉。
{{verse|7|9}}且其列祖、怨約色弗、賣去埃及多地、惟上帝祐之、
{{verse|7|10}}救出諸苦、賜之恩典智慧、於埃及多侯法老之眼內、遂立之為埃及多郭統家之宰相。
{{verse|7|11}}遂埃及多與迦南全地、有飢甚苦、又吾祖不著食物。
{{verse|7|12}}當時、雅哥伯聞埃及多地有穀、則首次差吾祖往彼地、
{{verse|7|13}}二次遣之、約色弗被兄弟所認又侯顯知約色弗之族。
{{verse|7|14}}惟約色弗招父雅哥伯、並全族七十五人、皆來。
{{verse|7|15}}故雅哥伯住埃及多地、在彼兼吾列祖昇焉。
{{verse|7|16}}後送到西金、葬於塚地、卻此塚、乃亞伯拉罕、向西金之父以莫、所屬之子、為價銀而買者。
{{verse|7|17}}且上帝誓亞伯拉罕所應許之時邇來、其民在埃及多地、益增蕃庶、
{{verse|7|18}}待有別侯、不識約色弗者、興起。
{{verse|7|19}}此侯欺騙吾族、苦磨吾祖、令棄男兒、不容之活矣。
{{verse|7|20}}當時摩西生為兒神容丰咨、養育於父家三月。
{{verse|7|21}}既棄丟兒、侯之公女提而養之、為繼子矣。
{{verse|7|22}}且摩西博學埃及多諸術、言行兼能。
{{verse|7|23}}既四十歲滿起念照顧其兄弟、即以色列人、
{{verse|7|24}}適見一人受虐、則保護之、代受害者報讐、殺埃及多人、
{{verse|7|25}}自料兄弟、必知上帝、將藉其手救之也、但其不通之矣。
{{verse|7|26}}次日見人相鬥、則勸和曰、爾皆兄弟、因何相害、
{{verse|7|27}}惟其原害其伴、拒之曰、誰立爾為君長審司管吾等乎、
{{verse|7|28}}爾欲殺我、如昨日殺埃及多人乎、
{{verse|7|29}}摩西聞此言、即逃、為旅於米田之地、在彼生二子也。
{{verse|7|30}}四十年滿後、在西柰山野上主之神、現與摩西燄炎叢中。
{{verse|7|31}}摩西看之、為所見駭愕、就來觀時、上主之聲謂之云、
{{verse|7|32}}朕乃爾祖之上帝、即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摩西遂有顔懼、不敢仰視也。
{{verse|7|33}}主又命曰、解爾足履、即所立之處、乃聖地也。
{{verse|7|34}}朕已監覽朕民在埃及多之勞苦、又聽其嗟歎也、故此、降臨救之。今爾起來、朕將遣爾往埃及多地也。
{{verse|7|35}}正此摩西人所背逆云、誰立爾為君長審司乎、上帝遣之、為君長救者、賴叢中所現之上主之手矣。
{{verse|7|36}}此人率民、出埃及多地、又行神蹟、靈表、在埃及多地、紅海、曠野、四十年之久。
{{verse|7|37}}此摩西亦語以色列人曰、上主、爾所崇之上帝、擇由兄弟中、將興起聖人、像我者、爾必聽之也。
{{verse|7|38}}當聖覲在廣野之時、此人在西柰山、聽上主諭吾祖、亦領諸主命之默詔傳我也。
{{verse|7|39}}但吾祖不肯順其命、乃棄絕之、心中立意、轉回埃及多地、
{{verse|7|40}}對亞崙云、替我創該殺、可率我也、至此摩西攜我出埃及多地者、今不知何下落。
{{verse|7|41}}當日、造牛像以犧牲祭該殺、又為親手所作之物欣喜矣、
{{verse|7|42}}故上帝轉容、其奉事天上群星、如聖人之書錄云、呼嗚、以色列家矣、昔在廣野四十年間、以犧牲、祭物奉朕乎。
{{verse|7|43}}尚且抬摩洛之帷帳、臉番該殺之星、爾所造之像、以奉事之是故朕必流爾巴庇倫邑外矣。
{{verse|7|44}}野內吾祖有神帳為證、如上帝諭飭摩西云、必作神帳、循所見之模樣。
{{verse|7|45}}於是上帝我祖前逐諸異族時、約書亞引吾祖、帶神帳、入異族之業、迄於大辟之日矣。
{{verse|7|46}}夫此大辟、蒙上帝之恩、故欲尋著事雅哥伯上帝之帳殿。
{{verse|7|47}}惟瑣羅門造神殿、
{{verse|7|48}}至上主弗居手作之殿、既如聖人云、
{{verse|7|49}}上主曰、天朕殿位、地朕腳几、焉能建朕殿、朕安位何處哉、
{{verse|7|50}}萬物豈非朕手所造乎。
{{verse|7|51}}爾等執拗、心污、耳聾之人、爾常逆上帝聖神祖宗所為、子孫效之、
{{verse|7|52}}聖人之中、爾祖誰不擾害乎、又且殺其人、預前報其義主將來、汝所賣付且戮弒者也。
{{verse|7|53}}雖藉天使之助領法亦不守之也。○
{{verse|7|54}}僉聽此、心腸酷裂、切齒恨之。
{{verse|7|55}}惟士提反滿於上帝、聖神仰天、瞻上帝之榮儀、又基督立上帝之右也。{{批|右提反明証 基督立 上帝之右則 上帝是 神父 基督是神子一而二矣况 太兄亦曾自証乎今何誤認 基督即 上帝乎欽此}}
{{verse|7|56}}曰、吾看天開而人子豎立上帝之右矣。
{{verse|7|57}}僉厲聲呼喊自塞其耳、一齊蜂擁、
{{verse|7|58}}逐之出城、以石擊之且證人拋其衣、少年腳下、名掃羅矣。
{{verse|7|59}}當石擊時、士提反禱曰、吾主基督、收吾𠇌矣。
{{verse|7|60}}又跪下大聲龡曰.主歟、勿以此罪論此人也.言畢臨死如睡、惟掃羅悅意其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在也路撒冷聖覲遭大殘害、獨留聖差、其餘四散、通猶太、撒馬哩亞等地矣。
{{verse|8|2}}且敬虔之人、葬士提反、為之哀哭。
{{verse|8|3}}惟掃羅磨難聖覲、舉家侵入、男女牽出、監禁矣。○
{{verse|8|4}}四散之人、周往傳道。
{{verse|8|5}}且非立往撒馬哩亞邑、傳基督之情。
{{verse|8|6}}眾人齊心、留意非立所言、又聽見其所行神蹟。
{{verse|8|7}}因多有邪鬼、喊號大聲出人、併多癱瘋、跛腳者得醫也。
{{verse|8|8}}故邑內大喜焉。
{{verse|8|9}}當時某人、名西門素在彼邑、而用邪術、自誇係大蠱惑撒馬哩亞民、
{{verse|8|10}}大小皆聽之、曰、此人乃神之大能、
{{verse|8|11}}因許久以妖術惑之、故留心謹之矣。
{{verse|8|12}}但非立傳、耶穌基督之名、並神國之情、則男女皆信、領浸禮矣。
{{verse|8|13}}後西門亦信、且領浸禮、恆陪非立、看其所行神蹟、大靈表、則奇駭矣。
{{verse|8|14}}在也路撒冷聖差、風聞撒馬哩亞人已納神道、遂遣彼得羅、約翰等至之。
{{verse|8|15}}既至、代為之祈禱、可領上帝、
{{verse|8|16}}聖神即上帝聖神未臨一人、只以主耶穌之名、領浸而已矣。
{{verse|8|17}}聖差在其上按手皆領上帝聖神。
{{verse|8|18}}西門見聖差按手可賦聖神、將銀獻之。
{{verse|8|19}}而云、請以此能賜我、致凡吾按手者、可領上帝聖神也。
{{verse|8|20}}彼得羅曰、爾猜想上帝之恩賜、可以銀而買乎、故爾銀與爾偕亡矣。
{{verse|8|21}}爾於此事、總無分通、在上帝前、爾心未正經也。
{{verse|8|22}}故當悔此爾且求上帝、或可得赦此心計也。
{{verse|8|23}}因吾觀爾心、如膽之苦、罪惡維繫矣。
{{verse|8|24}}西門答曰、代我求主、免爾所言之情臨我也。
{{verse|8|25}}聖差既證傳主道、復回也路撒冷傳福音之理、在撒馬哩亞多鄉村也。○
{{verse|8|26}}當時上主之使語非立曰、起、往南向、自也路撒冷望迦薩有路係野矣。
{{verse|8|27}}起往、卻挨提阿伯郭戶之挨提阿伯人管全庫有大權之䦙官前上也路撒冷禮拜、
{{verse|8|28}}今乘車回家、讀以賽亞聖人書、
{{verse|8|29}}上帝聖神諭非立曰、進前、自附此車。
{{verse|8|30}}非立趨聽讀、聖人以賽亞之書、故問曰、所讀者、通否。
{{verse|8|31}}曰、未有指明者、何能識之、遂請非立、登車同駕。
{{verse|8|32}}其所讀聖錄之節、乃云、其為人牽如羊、遭屠也似啞羔、在剪毛者之前、其亦無開口矣。
{{verse|8|33}}當居卑處除其審也.且生命既滅於地、誰將算其代也。
{{verse|8|34}}太監問非立曰、先知師言此、謂已乎、謂他人乎、他人乎、請教非立。
{{verse|8|35}}遂啟口始引此經、傳基督之道矣。
{{verse|8|36}}正行路間、則到水處、太監曰、此處有水、我領浸禮何妨。
{{verse|8|37}}非立曰、若全心信服矣。則可也。答曰、吾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
{{verse|8|38}}遂命車止、非立太監、二人下水、且非立行浸禮時。
{{verse|8|39}}自水上來、上主之神、攜非立去、而太監不復見之、乃歡然行路矣。
{{verse|8|40}}遇非立到亞鎖闍、遂通行諸邑、傳福音、竟到皇城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且掃羅尚出威言、嚇殺主之門生、謁見祭司元魁。
{{verse|9|2}}求文書、致大馬士革之諸公學、若遇崇此道者、或男或女自綑解到也路撒冷矣。
{{verse|9|3}}正行之間、竟近大馬士革、忽然天發光周圍照明.
{{verse|9|4}}遂倒地、聞聲云、掃羅、掃羅、因何勒迫朕。
{{verse|9|5}}奏曰、主是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勒迫者也、自腳踢莿、難矣哉。
{{verse|9|6}}掃羅顫駭、驚奇、曰、主命臣、必何作也。主曰起來入城、彼可教以該行之事也。
{{verse|9|7}}同行之人、停立、駭愕、僅聞人聲、無見人形。
{{verse|9|8}}掃羅由地起來、開目無見人遂手引入大馬士革。
{{verse|9|9}}在彼三日、目不能見、飲食皆廢矣。
{{verse|9|10}}夫在大馬士革、有一門生、名亞拏尼雅、主默照諭之曰、亞拏尼雅乎、曰、主顧臣在此、
{{verse|9|11}}主曰、起來、往所稱謂直街、入猶大士之屋。詢及大蘇人、名掃羅、卻此人祈禱也.
{{verse|9|12}}其奉默照、見人名亞拏尼雅入來按手致受見能也。
{{verse|9|13}}亞拏尼雅奏曰、主歟、臣素多聞此人在也路撒冷肆加害與主之聖徒也.
{{verse|9|14}}今奉祭司元魁之權.綑縛諸人所禱告主名者也。
{{verse|9|15}}主曰、爾往去也、此人乃朕特選之器、將布朕名、達異族、列侯、與以色列人也.
{{verse|9|16}}夫朕將詔之、必為朕名。太受苦楚也。
{{verse|9|17}}亞拏尼雅遂往入屋、按手、曰、掃羅兄、爾正行路間。其所現與爾者、救主耶穌、遣我也、致受見能滿、感上帝聖神也。
{{verse|9|18}}掃羅之目即脫膜、似如魚鱗、即受見能、且起、而領浸禮.
{{verse|9|19}}既食、補力、後遇大馬士革數日、偕諸門徒。
{{verse|9|20}}隨在公學、傳言基督乃上帝之子矣。
{{verse|9|21}}僉聽之、奇曰、此人豈非在也路撒冷、壞所懇籲此名者、今特來此、綑押交之與祭司乎。
{{verse|9|22}}惟掃羅益加其力、辯倒大馬士革、所居之猶太人、指明耶穌係乃基督矣。
{{verse|9|23}}日多既滿、猶太人謀殺掃羅.
{{verse|9|24}}晝夜守門、意欲戮之、但掃羅知其埋、
{{verse|9|25}}故諸門生乘夜、用筐、縋掃羅下牆去矣。○
{{verse|9|26}}但掃羅來到也路撒冷、試結交門生、惟眾畏之、不信其為門弟矣。
{{verse|9|27}}惟巴拏巴攜之、引見聖差、報知、掃羅路上見主、與之講話、而在大馬士革、托基督之名、敢膽傳道。
{{verse|9|28}}夫在也路撒冷、掃羅與門生往來、賴基督之名高興也、
{{verse|9|29}}與諸希臘人辯論、但其謀殺之。
{{verse|9|30}}且兄弟既知此、則引掃羅到大城、送到大蘇邑也。○
{{verse|9|31}}通猶太、加利利、撒馬哩亞等地、諸聖覲安康、建置、又敬畏上主而行、獲聖神安慰而添增。○
{{verse|9|32}}遇彼得羅巡遊四方、來居呂大聖徒。
{{verse|9|33}}在彼遇人、名以尼雅、癱瘋卧榻、已八年矣。
{{verse|9|34}}彼得羅語之曰、以尼雅乎、耶穌基督賜爾得痊、起來、整補蓋其人即起。
{{verse|9|35}}又居呂大、撒崙等庶居民見此人而且歸主矣。○
{{verse|9|36}}且在約帕邑、有女門生、名大庇大譯言麀也.此婦普行善事、賙濟有功矣。
{{verse|9|37}}當日染病、且死。既洗身屍、置在高樓、
{{verse|9|38}}夫呂大近約帕、門生聞知彼得羅在彼、故差二人、求之即來、並不耽擱也。
{{verse|9|39}}彼得羅遂起、陪行、既至、引之上樓、彼見諸寡婦侍立、啼泣、指大庇大、正偕之時、所作之衣裳也。
{{verse|9|40}}彼得羅一概令之出去、跪下、祈禱、轉向身屍、曰、大庇大起來、女遂開目、見彼得羅、即起且坐、
{{verse|9|41}}彼得羅執手、扶起、招聖徒、寡婦等、指看其生活也。
{{verse|9|42}}此事通揚約帕邑、又人多信服主。
{{verse|9|43}}且彼得羅多日住約帕在皮匠西門之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皇城有屬稱謂以大利營旅帥、名哥尼流、
{{verse|10|2}}親自虔敬、又與合家、敬畏上帝、多濟其民、常祈求上帝矣。
{{verse|10|3}}忽一日、未申之際、奉天啟詔、明見神使、入來、稱曰、哥尼流乎。
{{verse|10|4}}哥尼流見之、驚惶、而答曰、主有何事。曰、爾祈禱賙濟、蒙上帝俯念矣。
{{verse|10|5}}今也差人、往約帕、請西門、亦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0|6}}其遇近海、在皮匠西門之家、此人可語爾、所當行之事。
{{verse|10|7}}天使言畢、則往也。哥尼流喚二家人、與常隨敬虔之兵卒一人、
{{verse|10|8}}明語諸事、遣到約帕矣。○
{{verse|10|9}}次日正行路間、漸將近城、正午時分、彼得羅上屋頂祈禱、
{{verse|10|10}}忽飢、欲食、備食間、彼得羅心神感動、
{{verse|10|11}}看天啟開、有大布如帆、繫住四角、從天縋地、
{{verse|10|12}}內有地之諸四角獸野獸昆虫、併天空之鳥。
{{verse|10|13}}亦有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0|14}}彼得羅曰、主非然、臣從來、凡俗污穢之物、臣未得食也。
{{verse|10|15}}二次、聲復語之云、上帝所潔者、勿稱為俗也。
{{verse|10|16}}三次、如是、後布復昇天矣。
{{verse|10|17}}正彼得羅猜所見默照何意、忽哥尼流差人、訪問西門之家、立於門前.
{{verse|10|18}}呼問西門、亦稱彼得羅、寓在此、否、
{{verse|10|19}}彼得羅尚想思天啟之意、上帝聖神詔之曰、有三人尋爾、
{{verse|10|20}}起來、下去與之同往、勿疑、乃朕遣之也。
{{verse|10|21}}彼得羅下來、見彼哥尼流所差之人、曰、汝所尋者乃我也。來有何故也。
{{verse|10|22}}曰、旅帥哥尼流、為人行義、敬畏上帝、猶太諸民所稱善者、奉聖使之詔、請爾到家、且聽汝言也。
{{verse|10|23}}彼得羅遂請之入、留宿。○次日、彼得羅偕之起程、並約帕數兄弟、亦陪行焉。
{{verse|10|24}}又次日、俱入皇城惟哥尼流俟之、已招會親戚、密友。
{{verse|10|25}}正彼得羅欲入、哥尼流逢迎、伏拜之。
{{verse|10|26}}彼得羅扶之曰、起來也、吾亦乃人矣。
{{verse|10|27}}相談而入、遇人多集。
{{verse|10|28}}告之曰、爾知猶太人、與異族相交、往來者、無所符法也、惟上帝教我、勿以一人為污俗也。
{{verse|10|29}}故我見招、不唯而來、今問何故招我乎。
{{verse|10|30}}哥尼流曰、四日前、適此時、吾方持齊、正未申之際、吾在家祈禱、忽見穿皜衣之士侍我前。
{{verse|10|31}}曰、哥尼流乎、上帝俯念爾祈禱、錄爾賙濟。
{{verse|10|32}}故當差人、往約帕招西門、亦名彼得羅來其寓海濱、皮匠西門之家、此人既來、與爾講話也。
{{verse|10|33}}吾隨差人、請汝、汝可來到、是行善、今吾咸集、在上帝當面、聽上帝所命爾諸情也。○
{{verse|10|34}}且彼得羅啟口、曰、誠然、吾看上帝無偏待人、
{{verse|10|35}}但在萬郭、敬虔、行義者、無不悅接也。
{{verse|10|36}}夫上帝降旨、與以色列民、藉萬物之主耶穌基督宣平和、
{{verse|10|37}}始由加利利、通猶太、繼約翰所傳之洗禮。
{{verse|10|38}}此道爾知、言上帝、以聖神大德、賜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使之巡遊、行善醫凡服魔鬼之人、因上帝祐之焉。
{{verse|10|39}}吾等亦證見悉所行、在猶太地、併在也路撒冷矣。然以基督掛木而殺之。
{{verse|10|40}}惟第三日、上帝甦而明表之、
{{verse|10|41}}但非現與諸民、只現與上帝所預擇之證者、即我等其復活之後、偕之飲食者。
{{verse|10|42}}且基督命我傳教庶民、聲明上帝所預定、為審生死者、正斯人也。
{{verse|10|43}}昔諸聖人、亦供證指基督、言凡信服之者、可賴其名、得赦罪也。○
{{verse|10|44}}彼得羅語此言間、忽聖神降臨感諸聽道人。
{{verse|10|45}}偕彼得羅來、有數人、崇周割之禮、亦信基督者、既見上帝、聖神臨與異族。
{{verse|10|46}}又聽之誦異音、讚美上帝、則奇。
{{verse|10|47}}惟彼得羅答曰、此人既領上帝、聖神如我一般、誰能禁水、致領浸禮乎。
{{verse|10|48}}故命之托主名、領浸禮、遂求之、偕住數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在猶太地、聖差兄弟等、聞異族亦接神道。
{{verse|11|2}}適彼得羅上到也路撒冷之時、有崇斷勢皮禮者即爭論曰、
{{verse|11|3}}與無崇斷勢皮禮、人相交、同食哉。
{{verse|11|4}}彼得羅遂始述陳次言曰、
{{verse|11|5}}吾素在約帕邑、祈禱、心既感動、蒙見默照、即有布似大帆繫住四角、由天降來、至我也。
{{verse|11|6}}既注目看之、尋思之間、見地四角走獸、野獸、爬虫、天鳥焉。
{{verse|11|7}}亦聞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1|8}}吾曰、主非然、因從來、污俗之物、未入我口矣。
{{verse|11|9}}天聲復曰、上帝所淨者爾勿稱俗也。
{{verse|11|10}}三次如是、再拉凡昇天也。
{{verse|11|11}}立刻有三人、自大城差來、竪我所居之屋前也
{{verse|11|12}}且上帝聖神命我陪往、勿疑、又此六兄弟、陪我入其人之屋。
{{verse|11|13}}其告我、曰家內見天使、立云、差人往約帕招西門、又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1|14}}自有語言、爾並全家、所以得救也。
{{verse|11|15}}且吾開言之間、卻上帝聖神降臨、之如當初臨我焉。
{{verse|11|16}}因憶主言云、約翰果以水行浸禮、惟爾將以上帝聖神受浸禮也。
{{verse|11|17}}夫上帝、既賜恩異族、如賜我等、信主耶穌基督者、吾乃何人、豈可阻上帝。
{{verse|11|18}}僉聽此不言、乃讚上帝、云、是則上帝已賜異族、可悔罪、享生也。○
{{verse|11|19}}蓋為士提反遭害四散者、通行非尼居、居百路 安提惡等處、只傳道與猶太民、並不與他人也。
{{verse|11|20}}其中有居百路、與居哩尼人、來安提惡者、言希臘人、宣主耶穌之情。
{{verse|11|21}}上主之手祐之、令眾多信從歸主矣。
{{verse|11|22}}此事風聞、到也路撒冷聖覲、遂發巴拏巴往安提惡。
{{verse|11|23}}既至、見上帝之恩、則喜、勸眾立心從主。
{{verse|11|24}}原來巴拏巴為善人、感上帝、聖神有信德者。且眾多歸主矣。○
{{verse|11|25}}當下、巴拏巴往大蘇、尋掃羅、既遇之、則同回安提惡。
{{verse|11|26}}二人週年與聖覲聚集、教訓群眾夫門生稱基督徒者、先在安提惡也。○
{{verse|11|27}}當日、有數先知士、自也路撒冷往安提惡。
{{verse|11|28}}其中一人名亞伽佈、感上帝.聖神立示天下必有飢荒、即在革老丟郭侯之年間、果有此災也。
{{verse|11|29}}故門生各人隨能、立意捐資、濟猶太地所居之兄弟矣。
{{verse|11|30}}且行此托掃羅、巴拏巴之手、而寄、以交與長老等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希羅得侯動手、苦害聖覲之數人.
{{verse|12|2}}刀斬約翰之兄也哥伯。
{{verse|12|3}}且看猶太人喜、更擒彼得羅、彼時乃除酵節之日也。
{{verse|12|4}}既擒彼得羅、監禁交十六兵卒防守、意欲逾越節後、送出與庶民也。
{{verse|12|5}}因彼得羅囚監、聖覲恆祈禱上帝。
{{verse|12|6}}正希羅得欲帶之出、當夜、彼得羅身繫雙鍊、睡在二兵之間、併門前、兵卒守監。
{{verse|12|7}}卻主之使至光照監內、遂擊彼得羅身旁、醒之曰、速起也。於是手梏脫下也。
{{verse|12|8}}天使曰、束帶、穿履也。作此、天使復曰、以裳圍身、從我。
{{verse|12|9}}遂出從之、未覺天使所行者、實否、想見天啟。
{{verse|12|10}}既行過第一第二夜防、已近引城鐵門、其門自開、出由一街、立刻天使離之矣。
{{verse|12|11}}彼得羅自覺、曰、今吾誠知、主遣天使、救我脫希羅得之手、避猶太民、凡觀望矣。
{{verse|12|12}}正思想間、直到約翰亦名馬哥者、其母馬利亞之屋、多集祈禱之處矣。
{{verse|12|13}}彼得羅扣門戶、有女名囉大、來探聽、
{{verse|12|14}}既認彼得羅之聲喜、並不開門、而走入且報、言彼得羅立於門外。
{{verse|12|15}}其曰、爾發顛、女確云、是已。其曰、是其神使也。
{{verse|12|16}}且彼得羅仍扣門、遂開門看之、無不奇異矣。
{{verse|12|17}}彼得羅揮手、禁毋出聲、後細述、主救出已出監且曰、告也哥伯、及列兄弟、遂出往他處。
{{verse|12|18}}天明、兵中躊躇不勝、不知彼得羅下落。
{{verse|12|19}}希羅得搜緝不著、問防兵卒之罪、命殺之後、離猶太地、適皇城居焉。○
{{verse|12|20}}夫希羅得埋怨土羅及西頓之人、夫其地既賴郭畿得糧、民齊、心來見侯、內衙大屬伯拉士闍祈代之求和。
{{verse|12|21}}希羅得既定期日、身穿侯袍、坐座對其人降示。
{{verse|12|22}}民遂揚聲曰、此非人即乃神聲也。
{{verse|12|23}}因希羅得不歸榮上帝、即天使擊之、遂被虫噬、斷氣矣。
{{verse|12|24}}且上帝之道、廣布益增。○
{{verse|12|25}}方巴拏巴 掃羅等既差事滿完離也路撒冷、且歸、又帶同約翰、亦稱馬可者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安提惡覲內、有數先知教士、即巴拏巴及西面、亦稱黑者、併居哩尼人、名路求、及希羅得侯同窗者馬念另掃羅、
{{verse|13|2}}正服事主持齋之間、卻上帝聖神諭、曰當擇巴拏巴及掃羅、以行朕所招之之事。
{{verse|13|3}}既守齋祈禱、按手後、發之去矣。○
{{verse|13|4}}二人即奉上帝奉聖神之差、往西流居省、由彼又駛到居百路.
{{verse|13|5}}既到撒拉末、則入猶太人公學、宣上帝之道。又有約翰、為其吏役也。
{{verse|13|6}}巡行遍島至帕縛城、遇一猶太人、為巫士、假先知者、名巴也思、
{{verse|13|7}}此人偕總制西求保羅、原來西求保羅乃智慧之人、請巴拏巴及掃羅欲聽上帝之道。
{{verse|13|8}}惟巫士、譯名以路馬者、拒之、務惑總制背信。
{{verse|13|9}}夫掃羅、亦名保羅、滿於上帝聖神注目看之、
{{verse|13|10}}曰、滿諸詐、惡毒之人、魔鬼之子、諸義之敵者、因何枉主正道、不已乎。
{{verse|13|11}}今也上主之手臨爾為瞽、暫時不看太陽矣。巫士立刻矇昧如暗霧、尋人引手也。
{{verse|13|12}}總制既見所為、心奇主道而信矣。○
{{verse|13|13}}夫保羅等自帕縛開行、來旁非利亞地、別迦城、在此約翰別之、回也路撒冷也。
{{verse|13|14}}其離別迦來比西底亞地、安提惡邑。當安息日、入公學、坐下。
{{verse|13|15}}律法、聖人之書誦畢、公學司監.使人問曰.列位兄弟、若有勸民之言、請教。
{{verse|13|16}}保羅起來、揮手、曰、以色列人、與畏上帝者、請聽。
{{verse|13|17}}此以色列民之上帝選吾祖、而舉斯民、正寓埃及多地以高手出之。
{{verse|13|18}}四十年間、在曠野處耐之。
{{verse|13|19}}而滅迦南七族、以土地籤掣分民、
{{verse|13|20}}後約四百五十年、立倡領、待聖人、撒母耳之時。
{{verse|13|21}}民遂求因上帝賜之便雅憫宗派之人、居實之子、掃羅為侯、在位四十年矣。
{{verse|13|22}}既除之、則舉大辟為侯、自證神曰朕遇也西之子大辟、正合朕意、循行朕諸旨也。
{{verse|13|23}}由此人之苗裔朕將依約、舉以色列救者、即耶穌基督也。
{{verse|13|24}}尚未至、約翰勸以色列庶民悔罪、施行浸禮也。
{{verse|13|25}}且約翰結完曰、爾以我為誰、吾非其人、乃其後我而來、又其腳鞋、吾不堪解也。
{{verse|13|26}}列位兄弟、亞伯拉罕族之子孫、又爾中凡畏上帝此救世之道、報爾知矣。
{{verse|13|27}}蓋也路撒冷居民、與其官憲、既不識基督、又不通各安息日、所誦聖人之聲、則誣害基督、徵驗聖書也。
{{verse|13|28}}雖查著無死案、然稟求彼拉多殺之也。
{{verse|13|29}}且經完所錄及基督者、既得效驗、則由木脫下身屍、葬在墓中矣。
{{verse|13|30}}惟上帝由死甦之。
{{verse|13|31}}且由加利利陪行上也路撒冷之人、多日見之、今此人為之供證、在民間也。
{{verse|13|32}}又吾報爾嘉音、即上帝應承祖宗者、今徵驗之與其子孫、復甦耶穌基督矣.
{{verse|13|33}}如第二詩內所錄、云、爾乃朕子、今日生爾矣。
{{verse|13|34}}且論及復活、不再敗之理、其如是云、朕將施爾大辟確實之慈悲矣。
{{verse|13|35}}另有詩云、必不容爾聖人見壞矣。○
{{verse|13|36}}蓋大辟也、循上帝旨、既事本世昇、則葬祖墓、又身腐爛。
{{verse|13|37}}惟上帝所甦者、不見霉爛也。
{{verse|13|38}}列位兄弟可知、托此人者得報爾赦罪。
{{verse|13|39}}且靠摩西之法、俱不得為義、但凡信之者、悉表為義也。
{{verse|13|40}}故當儆戒、免先知所錄之禍臨爾、按云、
{{verse|13|41}}侮慢之人、一看可奇且亡、因爾日間、朕將行事、雖人報知、爾卻不信之矣。
{{verse|13|42}}且猶太人出公學之時、則異族求聖差、第二安息日、可復宣此言。
{{verse|13|43}}眾既散後猶太人、及新入教之敬虔者、多人從保羅 巴拏巴等、又二人勸其會執上帝之恩也。○
{{verse|13|44}}第二安息日、舉城庶乎聚集、以聽神道。
{{verse|13|45}}惟猶太人見眾、則滿心嫉妒、駁詰保羅所傳者、又爭、又罵。
{{verse|13|46}}惟保羅 巴拏巴等、加膽云、吾傳神道、宜先言爾但看汝棄之、乃自不堪得永生、則我轉向異族也。
{{verse|13|47}}因主命如是云、朕巳立爾、為異族之光、施救迄於地極矣。○
{{verse|13|48}}異族聽此、則喜、稱讚主道、凡定獲永生者、無不信從也。
{{verse|13|49}}當下主道廣布四方。
{{verse|13|50}}惟猶太人唆聳敬虔尊貴婦女、暨是邑之尊長、加害保羅 巴拏巴等、遂逐之出境界。
{{verse|13|51}}惟二人拂腳塵對之、則來以哥念。
{{verse|13|52}}但其門生滿以上帝、聖神並以歡喜。○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適在以哥念、保羅 巴拏巴等、入猶太人之公學傳道、致猶太併希臘人大眾信也。
{{verse|14|2}}惟猶太人所有不信者、唆聳異族、怨兄弟也。
{{verse|14|3}}日久住彼、敢賴主且主證恩道、而賜以其手可行神蹟靈表也。
{{verse|14|4}}惟邑眾相分、有人從猶太族、有人從聖差焉。
{{verse|14|5}}且異族及猶太人、共諸官憲、擁上、欲害二人以石擊之.
{{verse|14|6}}惟其知之逃呂高尼亞地、呂士特喇 得庇二邑、避於周境.
{{verse|14|7}}在彼宣福音。○
{{verse|14|8}}且在呂士特喇坐一腳衰之人、自母胎為跛、平生未行者。
{{verse|14|9}}此人聽保羅講道、且保羅注看見有信德足可得全.
{{verse|14|10}}則厲聲曰、直豎立腳、其人遂躍、且行也。○
{{verse|14|11}}眾看保羅所為、則依呂高尼亞土音、舉聲云、其神藉人形降臨吾中矣。
{{verse|14|12}}遂稱巴拏巴為天尊、稱保羅為神差、因保羅引進說詞。
{{verse|14|13}}且眾等妖僧、正在邑前牽犧牲、提花結、立於城門偕眾、意願祭巴拏巴及保羅。
{{verse|14|14}}二聖差聞此、則自裂衣、闖入眾中、喊曰、列位曷行此、
{{verse|14|15}}吾等亦人、與爾同情、而傳教爾、棄此虛物、轉歸所造天、地、海、及宇宙萬物之永遠、活之上帝也。
{{verse|14|16}}上帝在前代、容萬郭任意行事。
{{verse|14|17}}雖然、上帝施恩由天降雨、產出時菓、養育、喜悅我心、莫不立證矣。
{{verse|14|18}}二人言此、僅止民設祭獻之也。○
{{verse|14|19}}忽由安提惡 以哥念等邑、有猶太數人、來唆聳大眾、石擊保羅拖出城外、想已死矣。
{{verse|14|20}}正門生圍之、保羅起、進城也。次日、陪巴拏巴往得庇傳福音、
{{verse|14|21}}該邑多為門生、即歸呂士持喇、以哥念、安提惡等處.
{{verse|14|22}}堅門生之心、勸之恆心信從言我等必由多難、進入神國也。
{{verse|14|23}}名聖覲中祈禱、持齋、設立司長、且附托門生、賴所信服之主、
{{verse|14|24}}且保羅巴拏巴二人、既通比西底亞、則來旁非利亞.
{{verse|14|25}}在別迦宣道、且降亞大利亞、
{{verse|14|26}}自彼航海歸安提惡、昔所有薦托上帝之恩、以所成之工、正在此處也。
{{verse|14|27}}既至、聚集聖覲、則報知上帝、凡所以自行、亦開信門與諸異族類矣。
{{verse|14|28}}在彼偕門生久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有數人、自猶太地來、教諸兄弟云、必按摩西之例、受周割之禮、不然、則不能得救也。
{{verse|15|2}}保羅同巴拏巴大辯駁、爭論此事、後立意、遣保羅 巴拏巴等、往也路撒冷、見聖差長老等、問及此爭端。
{{verse|15|3}}既蒙聖覲送行、則經非尼居、撒馬哩亞等處、述知異族巳承教化、致諸兄弟大喜矣。
{{verse|15|4}}既至也路撒冷、聖覲聖差長老等、接之、遂報知上帝祐之、行此諸情也。
{{verse|15|5}}當時、有法利西教門、數人巳係信士者、起曰、此人、當受斷勢皮禮、並守摩西之法也。○
{{verse|15|6}}聖差長老等、遂集會議此事。
{{verse|15|7}}既有辯論不少、彼得羅起來、語之曰、兄弟皆知、素日上帝我中選余致異族類以我口言、聞福音之道且信也。
{{verse|15|8}}且上帝知人心、賜之聖神為證、如賜我焉.
{{verse|15|9}}併不分別猶太異族、乃賜信德、以潔其心也。
{{verse|15|10}}今也、因何試上帝、荷任門生之頸、吾祖及我並不能負者。
{{verse|15|11}}因我皆信、賴主耶穌基督之恩、吾亦得救、如其一然。
{{verse|15|12}}眾庶默聽保羅、巴拏巴等、述明上帝祐之、行神蹟靈表在異族之中時。
{{verse|15|13}}緘口、雅哥伯答曰、
{{verse|15|14}}列位兄弟、請聽我矣。西門已述云、昔上帝顧異族類、由之擇民可敬其名矣。{{批|今 上帝基督下凡再建 上帝殿堂在天京 天朝矣普天下合一均求 上主矣欽此}}
{{verse|15|15}}且聖人之言、與此符合按云、
{{verse|15|16}}造萬物之主曰、此後、朕必回顧大辟之毀堂、而再建之、且朕必復興其頹瓦再起之、
{{verse|15|17}}令餘剩之民、並諸異族類稱朕名者一、均求上主矣。
{{verse|15|18}}自永世以來、上帝自知其行作。
{{verse|15|19}}故我擬度、即若有異族人歸上帝、則不可擾之、
{{verse|15|20}}乃寄信戒之、勿雜偶像之污、勿行姦淫併勿食縊死之物、與血矣。
{{verse|15|21}}蓋上古歷來、各邑公學、每安息日、有人誦摩西之書、且傳其教也、○
{{verse|15|22}}聖差長老全覲等、合意、選出二人、同保羅及巴拏巴、往安提惡、其人之名、即猶大、亦稱巴撒巴與西拉兩者、為尊於兄弟之間也。
{{verse|15|23}}且以書托、內云、聖差長老兄弟等、一均兼候異族兄弟居、安提惡、敘哩亞、其利家等處、納福矣。
{{verse|15|24}}因聞知我中有人出、爾間、散言躁擾攪亂爾心云、當受斷勢皮禮、且守其律法、但我等未諭此、
{{verse|15|25}}故我齊心合意、擇人差見爾、陪吾愛友、保羅及巴拏巴、
{{verse|15|26}}此人為主耶穌基督之名、敢冒死也。
{{verse|15|27}}且遣猶大及西拉、可面敘同情也。
{{verse|15|28}}蓋依上帝聖神、並我之意見、另不須煩勞爾等、惟有數端切要.
{{verse|15|29}}即戒偶像、祭物、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矣。萬當謹戒、幸甚、並侯平安。
{{verse|15|30}}是人離、到安提惡集眾、遞書。
{{verse|15|31}}讀畢因慰辭則善。
{{verse|15|32}}且猶大 西拉二人自有先見之明、多勸兄弟多言堅其德矣。
{{verse|15|33}}延時後、兄弟辭之安歸聖差矣。
{{verse|15|34}}然西拉悅意、尚住彼。
{{verse|15|35}}且保羅 巴拏巴等、亦居安提惡、偕多人宣訓福音、傳主之道矣。○
{{verse|15|36}}數日之後、保羅語巴拏巴云、素在各邑、諸兄之中、我傳主言、今且復往、探見眾有如何。
{{verse|15|37}}且巴拏巴願帶約翰、亦名馬可。
{{verse|15|38}}惟保羅記憶其昔離旁非利亞、並非陪行為工故不欲復帶之也。
{{verse|15|39}}兩人熱爭、致相別、巴拏巴帶馬哥航海、往居百路、
{{verse|15|40}}惟保羅擇西拉、且兄弟托之上帝之恩畢。
{{verse|15|41}}遂去、巡遊敘哩亞居利家等處、堅諸聖覲之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保羅至得庇 呂士特喇等處、遇一門生、名提摩太、其母原猶太、婦、曾信基督者、惟其父希臘人。
{{verse|16|2}}且提摩太有善名在呂士特喇及以哥念兄弟之中。
{{verse|16|3}}惟保羅欲攜之同遊、因該方之猶太人、皆知其父乃希臘人、故先取之行斷勢皮禮矣。
{{verse|16|4}}巡行諸邑、傳守聖差長老等、在也路撒冷所諭之命。
{{verse|16|5}}然則如是、其聖覲愈堅信德、日加其數也。○
{{verse|16|6}}既巡遊弗呂家及伽拉太地上帝、聖神禁之、勿可言語其道在亞西亞。
{{verse|16|7}}故來每西亞、試往庇推尼亞、惟聖神不准矣。
{{verse|16|8}}故經過每西亞、降特囉亞。
{{verse|16|9}}當夜、保羅奉天啟、即馬居頓人侍立求之、曰、請來馬居頓地、助我矣。
{{verse|16|10}}見天啟、吾便定意、往馬居頓地、定知上主召我、與之傳福音之理。○
{{verse|16|11}}故離特囉亞、直來撒摩特喇居、次日、到新城。
{{verse|16|12}}由彼抵非利比、即馬居頓是方之省城、乃新開州郡、在彼寓數日也。
{{verse|16|13}}正安息日、往出城外河邊、仍有祈禱之處坐下勸所集女人。
{{verse|16|14}}有一婦、名呂底亞、由推雅推喇邑來、賣葡青之顔色、是女敬畏上帝也、且聽我宣道、蒙主開心、留心保羅之言也。
{{verse|16|15}}彼婦兼其家、既領浸禮、請我曰、若視我忠心事主、則進住我屋焉、遂催留我等矣。○
{{verse|16|16}}適我等往祈禱時卻遇一女、迷惑於怪魔、用巫術、利多其長人。
{{verse|16|17}}其跟隨保羅與我等、喊曰、此人乃巍上帝之僕、報我得救之道矣。
{{verse|16|18}}既多日如是、保羅不樂就轉、謂邪鬼曰、賴主耶穌基督之名、吾命爾出女、即時鬼出矣。
{{verse|16|19}}且女之長人、見其所望之利己失、則捉保羅 西拉二人、牽到市中、見其官長。
{{verse|16|20}}後解送官憲、曰、此乃猶太人、最擾吾邑。
{{verse|16|21}}傳我羅馬人、所不當承守之規例也。
{{verse|16|22}}眾庶擁拒之、且官員裂其衣、令人笞之。
{{verse|16|23}}笞至重傷、則監禁、亦命司獄緊守。
{{verse|16|24}}司獄領此命、投之內獄、以桎梏繫腳矣。○
{{verse|16|25}}半夜、保羅 西拉等、祈禱、誦讚上帝矣、囚人悉聽。
{{verse|16|26}}忽然有地大震、獄基皆搖、諸門隨開、各桎梏解去。
{{verse|16|27}}司獄睡醒、看獄門已開、料囚人逃走、故拔劍、欲自刎。
{{verse|16|28}}惟保羅大聲呼曰、勿自害也、吾咸在此。
{{verse|16|29}}司獄求炎把跳躍入內、戰戰兢兢、伏保羅 西拉二人面前。
{{verse|16|30}}引之出外曰、列位、吾必何行、可得救乎。
{{verse|16|31}}曰、信服主耶穌基督、方爾與汝家可得救矣。
{{verse|16|32}}遂以主道傳之、並家內各人、
{{verse|16|33}}司獄同夜時、將二人洗傷、自並全家、悉領浸禮矣。
{{verse|16|34}}方引二人進家、設席且司獄並全家、悅信上帝矣。
{{verse|16|35}}天明官員遣役、曰、可放彼人矣。
{{verse|16|36}}司獄傳保羅云、官憲差人放爾等、今可往安去。
{{verse|16|37}}保羅曰、吾乃羅馬人、未審、公然受笞、禁獄、今將私放乎、不然乃官員自來、請我出矣。
{{verse|16|38}}差役以此言稟憲而憲聽二人乃羅馬民、則懼。
{{verse|16|39}}遂來勸之、求之出城、且引之出也。
{{verse|16|40}}二人出獄入呂底亞之家、見兄弟、勸慰而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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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保羅 西拉二人、經過暗妃城亞波羅 尼亞等處、至帖撒羅尼迦城。此處有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2}}保羅仍舊進堂、連三安息日辯論聖書。
{{verse|17|3}}講解指明基督本當受苦、死而復活、且我所宣汝者、耶穌正乃基督矣。
{{verse|17|4}}其中有人信之、與保羅 西拉交友、又敬虔之希臘群多信、尊婦亦不少矣。
{{verse|17|5}}但不信之猶太人、心懷嫉妒挑惡匪類、成群、亂全城、圍雅遜之屋、欲牽保羅 西拉出來眾中、
{{verse|17|6}}不遇二人、則拉雅遜、偕數兄弟、送到邑長、呼云、此人亂天下者、來此也。
{{verse|17|7}}惟雅遜、納之又此人背逆侯命、言有他王、即耶穌基督矣。
{{verse|17|8}}其動民邑憲、並庶眾聽此。
{{verse|17|9}}但取雅遜等保而放之。
{{verse|17|10}}當夜、兄弟即差保羅 西拉二人、往庇哩亞到入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11}}其人、比帖撒羅尼迦更寬量因悅心承道、日察聖錄、可知此事有否。
{{verse|17|12}}故多信從亦希臘尊婦、並男不少矣。
{{verse|17|13}}但住帖撒羅尼迦之猶太人、知保羅在庇哩亞、傳神道、來攪民。
{{verse|17|14}}兄弟隨遣保羅似往到海濱、將西拉及提摩太留彼。
{{verse|17|15}}引保羅者、攜之到雅典城、既領保羅之命、使西拉及提摩太急來、則往。
{{verse|17|16}}正保羅在雅典等候見邑民專事該殺、則慟心矣。
{{verse|17|17}}故在公學、與諸猶太敬虔之人、又每日在街市、與所遇者辯論。
{{verse|17|18}}又放肆嚴束二教門之徒逢之、或曰、此糊說亂道者、將何言哉、或曰、像乃傳異神乎。蓋保羅已言論耶穌、基督亦論復活也。
{{verse|17|19}}故引之到武伸之山、曰、爾或傳之新道、我可奉知之乎.
{{verse|17|20}}因爾所傳者、奇怪、願知其如何也。
{{verse|17|21}}蓋雅典各人及諸旅客、終無他事務、只傳聽新聞也。
{{verse|17|22}}且保羅立、於武伸山、曰、列位雅典人乎、吾看爾等專事鬼神太過也。
{{verse|17|23}}吾方纔行遊、觀爾拜該殺則遇壇、額上寫曰、未識之神也。今所謂未知而奉事者、吾明告爾也。
{{verse|17|24}}上帝造宇宙及宇內萬物、為天地之主、無居人手作殿、
{{verse|17|25}}無賴人手奉事、並無缺乏、乃以生命、氣息、以及諸物者、錫萬人也。
{{verse|17|26}}上帝創造萬人由一血脈、居全地面上帝又預定時日、分界居所、
{{verse|17|27}}使人尋主、或摸索求著之、因上帝離我各人不遠。
{{verse|17|28}}我等生活舉動、自在、皆在上帝、正如爾之詩翁有云、吾係上帝所生之物也。
{{verse|17|29}}吾若是上帝所生之物、則不可想上帝似金銀石等、以人機巧手藝而刻者也。
{{verse|17|30}}上帝不顧人往日愚昧、但今命眾人、到處悔罪。
{{verse|17|31}}因定日期、依義審判世界、以所立之人也.蓋由死者甦之、則立憑據與諸人也。
{{verse|17|32}}夫僉聞死之復活、有人戲笑又有人云、吾欲再聽爾論此也。
{{verse|17|33}}如是保羅出中。
{{verse|17|34}}有人附保羅信從、即武伸山會中之人名丟內修、又一婦、名大馬哩、另有幾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保羅離雅典城、往哥林多、
{{verse|18|2}}遇某猶太人、名亞貴拉、生於本闍同妻百哩居拉、昨由以大利來、因遵革老丟郭侯之示、飭諸猶太人、出羅馬衙、
{{verse|18|3}}且保羅、因同手藝、就之其居、務業、即其工藝、乃作帷帳。
{{verse|18|4}}且每安息日、在公學辯論、勸猶太 希臘等人。
{{verse|18|5}}但西拉 提摩太二人、由馬居頓來、保羅心益懇切、證與猶太人、言耶穌乃基督。
{{verse|18|6}}惟猶太人、違逆、妄言、保羅拂衣、曰、爾血歸爾首、吾乃清潔、由此吾往到異族矣。
{{verse|18|7}}故離彼入某人之屋、名義者、為敬畏上帝之人、然其屋與公學隔壁。
{{verse|18|8}}惟公學監長、名革哩士布、自並全家信服上主、又哥林多人、聽此、亦多信、而領浸禮也。○
{{verse|18|9}}當夜、上主現啟保羅曰、勿怕而言、不可緘口、
{{verse|18|10}}因吾祐爾、而免人加害、因在此城、朕有多民也。
{{verse|18|11}}故保羅住彼、一年六月、其中傳言神道也。○
{{verse|18|12}}且伽流乃亞該亞總制之時、猶太人齊心、起攻保羅、解到衙門、
{{verse|18|13}}曰、此人勸人敬神、不依法也。
{{verse|18|14}}保羅正要開口、伽流語猶太人曰、若論背義惡毒之弊、聽猶太人有理也矣。
{{verse|18|15}}但若爭辯言語、名字、論爾法教者、爾可自辦之、緣於此事不肯判獄也。
{{verse|18|16}}故逐之出衙門矣。
{{verse|18|17}}惟諸希臘人、捉公學監長瑣士提尼、臺前笞之、乃伽流終不理此。○
{{verse|18|18}}然則、保羅日久住彼、後告辭兄弟、航海、往敘哩亞、夫百哩居拉及亞貴拉陪之。惟保羅因前發願、故在堅革哩亞剃頭矣。
{{verse|18|19}}後至以弗所、留下二人、自入公學、與猶太人辯論。
{{verse|18|20}}彼人請之久留、惟不允之、乃告別曰、
{{verse|18|21}}吾必在也路撒冷、守來瞻禮、但循上帝旨、吾將復來見爾矣。
{{verse|18|22}}遂離以弗所、駛到、於皇城上岸、問候聖覲、則往安提惡。○
{{verse|18|23}}暫留在彼、復出、次序遍遊伽拉太 弗呂家等地、堅固諸門生矣.
{{verse|18|24}}當時、有猶太人、生在亞勒山大邑、名亞波羅、大有口才、深識聖錄者、來以弗所。
{{verse|18|25}}此人諳熟主道、心性憤烈、勤言傳主之情、只知約翰之浸禮矣。
{{verse|18|26}}在公學始言加膽但亞貴拉、百哩居拉等、聞知、則接之、解明神道尤詳細矣。
{{verse|18|27}}且亞波羅欲往亞該亞時兄弟寄薦書、勸門生接之、既至、多助其獲恩而信者也。
{{verse|18|28}}因其公然盡力、辯服猶太人、由聖錄指明耶穌乃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亞波羅在哥林多之際、保羅通遊上方、則來以弗所。又遇數門生、
{{verse|19|2}}問曰、爾等既信、有領上帝聖神否、曰、吾等未聞有上帝聖神也。
{{verse|19|3}}曰、爾等以何名、而領洗禮也。曰、吾等所領者、約翰之浸禮。
{{verse|19|4}}保羅曰、約翰固行浸禮、勸人悔罪、告民信於後已而至者、即基督耶穌也。
{{verse|19|5}}僉聞此、則以主耶穌之名、而領浸禮也。
{{verse|19|6}}且保羅按手諸上、遂上帝聖神臨之、又述異音、預言後情、
{{verse|19|7}}其共約十二人矣。○
{{verse|19|8}}保羅入公學、三月加膽勸言辯論神國之情矣。
{{verse|19|9}}既有數人、硬執不信、又向眾妄言此道、保羅遂離之分別門生、每日辯論在推拉伮之書院矣。
{{verse|19|10}}保羅傳教二年、令希臘並猶太人、即居亞西亞諸民、咸聽主耶穌基督之道矣。
{{verse|19|11}}且上帝祐保羅、行異神蹟。
{{verse|19|12}}致將保羅貼身膚之巾帕、加病人隨即病醫、邪鬼逐出矣。○
{{verse|19|13}}或遊手即猶太中數人、務叱鬼、遇有犯邪鬼者、稱主耶穌基督之名、曰、藉保羅所傳耶穌基督之名、吾叱爾出矣。
{{verse|19|14}}且猶太祭司名士居瓦、有七子行是、
{{verse|19|15}}惟惡鬼答曰、吾知耶穌、基督亦識保羅、惟爾等誰也。
{{verse|19|16}}且犯惡鬼人跳躍、克勝之、致裸體、帶傷、逃走出屋矣。
{{verse|19|17}}諸以弗所居民、連猶太 希臘者、皆知此事、眾畏讚與耶穌基督之名。
{{verse|19|18}}信者多來認罪、指明所行。
{{verse|19|19}}又素用邪術者多拾其書、當庶民面前焚之、後算其價、得五萬塊銀矣。
{{verse|19|20}}如此上帝之道、益增獲勝也。○
{{verse|19|21}}事完、保羅立意、從馬居頓、過亞該亞往也路撒冷、又曰、既至彼、自當見羅馬衙。
{{verse|19|22}}遂發事之者、提摩太、以拉士闍二人、往馬居頓地、惟自暫住亞西亞也。
{{verse|19|23}}當時緣斯道、滋出大事。
{{verse|19|24}}蓋有銀匠、名底米特流、素為添後該殺作銀神龕者、此藝事令銀匠獲利不少也。
{{verse|19|25}}故此招會同業工人者曰、列位可知、以此工藝、吾輩獲利。
{{verse|19|26}}又爾見聞、不但在以弗所乃遍亞西亞地、此保羅婉惑人多云、人手所作者、非神明也、
{{verse|19|27}}如是不只本手藝臨危失壞、即天厚太該殺廟將歸無、併亞西亞全地、及天下所奉邪神威廢亡也。
{{verse|19|28}}僉聽此言滿心怒氣、喊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29}}且全城滿亂、既捉保羅同行者馬居頓人、即該猶及亞哩達古、則齊心闖場矣。
{{verse|19|30}}保羅意進眾中、惟門生不容之。
{{verse|19|31}}且亞西亞數貴人、與保羅相契者、差人勸之、不可入場也。
{{verse|19|32}}且有人亂呼、彼此不一、因會人混亂、大半不知何故聚集也。
{{verse|19|33}}將亞勒山大、逐出眾中、乃猶太人、推之、但亞勒山大則揮手、欲與眾辯訴也。
{{verse|19|34}}惟知其乃猶太人、則二時之久、齊聲呼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35}}且本邑之經歷、勸息百姓曰、以弗所人歟誰不知以弗所城奉大天厚該殺、又敬天降之像乎。
{{verse|19|36}}是事不能辯駁、爾當安心、不可遽行。
{{verse|19|37}}即此二人、未搶廟寺、未瀆該殺者、然爾帶之至此。
{{verse|19|38}}故若底米特流、同其工匠等、欲告何人自有衙門、官員可彼此相告。
{{verse|19|39}}但詢問他事、按例公會、決斷。
{{verse|19|40}}夫今日擾亂、我臨危問罪也。況無故集會、無以可對答也。
{{verse|19|41}}言畢、散會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亂事既息、保羅招門生、抱頸、出去、往馬居頓。
{{verse|20|2}}既通遊該方多言勸之、則適希臘地。
{{verse|20|3}}彼住三月、正欲航海、往敘哩亞、忽遭猶太人謀害、故定意由馬居頓地歸去。
{{verse|20|4}}同伴適亞西亞者、有庇哩亞人瑣帕帖、併帖撒羅尼迦人、亞哩達古及西公闍、另得庇之人、該猶、與提摩太連亞西亞人、推居古及特羅非摩。
{{verse|20|5}}此人先往到特囉亞候我。
{{verse|20|6}}且除酵節日後吾由非利比開行、五日來特囉亞、至之、彼住七日。○
{{verse|20|7}}禮拜首日、門生聚集、劈餅、保羅欲次日起程、故宣言而講道、延到半夜不息矣。
{{verse|20|8}}夫在樓上、人集之所、有多燈燭。
{{verse|20|9}}保羅講論既久、有一少年、名猶推古、坐在窗上、深睡、忽睠睡間、自三層樓墮下、既扶之起、已死。
{{verse|20|10}}惟保羅下來附之、且抱之、曰、勿憂、其𠇌內在矣。
{{verse|20|11}}復登、劈餅而食、再論長久、待天明、就去。
{{verse|20|12}}帶少年者尚活、不少慰也。
{{verse|20|13}}惟我等先下船、先駛到亞朔待接保羅、因保羅立意、欲步行到彼。
{{verse|20|14}}在亞朔接保羅上船、則來米推利尼。
{{verse|20|15}}次日、航海、到交士對面、第二日、到撒莫、在特囉其臉暫歇、又第三日、到米利闍。
{{verse|20|16}}蓋保羅定意、經過以弗所、不欲逗遛於亞西亞、乃急行、如得到也路撒冷、在五旬之瞻禮之時。○
{{verse|20|17}}尚在米利闍、保羅差人、到以弗所、請聖覲長老。
{{verse|20|18}}既至、則語之曰、爾等皆知、自來亞西亞之首日、吾常偕爾、品行如何。
{{verse|20|19}}全然為謙讓、多淚鍊試、服事上主、屢被猶太人計謀、陷害也矣。
{{verse|20|20}}然則、吾無隱裨益之情、乃公然家裏、明告、教訓爾。
{{verse|20|21}}且證猶太 希臘等、言悔罪、歸上帝、併信服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20|22}}今也、上帝聖神管束、我往也路撒冷、未知在彼、將遭若何、
{{verse|20|23}}只到各邑、上帝聖神告我桎梏、災害、將累我矣。
{{verse|20|24}}但吾不理此事、又不以生命為貴、只欲樂終天年、盡主耶穌基督所托之職、而證上帝恩之福音之理也。
{{verse|20|25}}吾巡爾皆中間宣神國也、卻也今巳知爾等不復見我面也。
{{verse|20|26}}故今日招爾供證、我自無干眾人之血矣。
{{verse|20|27}}因吾盡告上帝全旨、並不穩也矣。
{{verse|20|28}}且上帝聖神既立爾為司牧、自當謹慎及全群、乃上帝以主血所贖聖覲爾當供養之也。
{{verse|20|29}}然吾知既往後、猛浪將至、不惜群徒。
{{verse|20|30}}又爾中、將起妄言之人、誘門生從之.
{{verse|20|31}}是故醒悟、記念吾歷三年、晝夜泣哭、各勸不已。
{{verse|20|32}}今吾薦兄弟、托上帝也、又且交兄弟主之恩道、可建置爾、賜業諸聖徒之中矣。
{{verse|20|33}}他人之金銀、衣裳、吾所不貪、
{{verse|20|34}}此手供自已並陪我人之須用、是汝所知矣。
{{verse|20|35}}吾教爾等諸情、如是勤工、可扶持軟弱者、且記吾主耶穌之言云、授者比受者、更有福矣。
{{verse|20|36}}言畢、共眾跪下、祈禱。
{{verse|20|37}}眾乃苦哭、抱保羅、嘴碎之、
{{verse|20|38}}夫因保羅言、不復見面、最懷憂矣、遂送之下船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遇離別、開船、直駛到哥士。次日、至囉多、然後到帕大喇。
{{verse|21|2}}在彼遇船、欲渡非尼居者、遂登船、開行、
{{verse|21|3}}見居百路、離之左邊、駛敘哩亞至土羅、登岸、即船卸貨、必在彼處。
{{verse|21|4}}且留七日、遇門生、感於上帝聖神語保羅、勿上也路撒冷也。
{{verse|21|5}}此日既滿、則起程往、且諸徒攜妻兒、出城、送行遂跪岸上、祈禱矣。
{{verse|21|6}}既相告別、我等登船、而徒回家也。○
{{verse|21|7}}自土羅航海、到多利賣、問候兄弟、同居一日。
{{verse|21|8}}次日、保羅等起程、到皇城、入非立之家、居焉。卻此非立乃七覲吏之一、併傳福音之人也。
{{verse|21|9}}其有閨女四人、皆預言後事者也。
{{verse|21|10}}既多日住彼、自猶太地、有先知之士來、名亞伽布、
{{verse|21|11}}既至、取保羅之帶、自縛手足、曰、上帝聖神、詔云此帶之主人、在也路撒冷、將為猶太人綑、解異族之手者正如是也。
{{verse|21|12}}聞此、我等並該處之人、一齊苦勸保羅、勿上也路撒冷。
{{verse|21|13}}保羅答曰、爾等為何涕泣、破裂我心乎。然吾到也路撒冷、情願為主耶穌基督之名、不止見累、乃亦捐軀矣。
{{verse|21|14}}但我看保羅、不肯聽勸、則止、曰、主之聖旨成幸矣。
{{verse|21|15}}且此日後我包行李、上也路撒冷.
{{verse|21|16}}皇城數門生陪行、帶同老門生、居百路人、名米拏遜者曾接我宿焉。○
{{verse|21|17}}既至也路撒冷、兄弟忻然迎接。
{{verse|21|18}}次日保羅偕我見也哥伯、諸長老亦在焉。
{{verse|21|19}}既慶賀畢、保羅一一敘明、上帝以本盡職所行、在異族之中矣。
{{verse|21|20}}聽畢、遂誦讚上主、語保羅曰、兄自見猶太信者、今有數千、皆熱心遵法。
{{verse|21|21}}但風聞、爾在異族中、教諸猶太人、可背摩西云、以斷勢皮禮、毋施子、毋庸隨規矩也。
{{verse|21|22}}今將奈何、眾聞知爾至、必然集會。
{{verse|21|23}}故請聽我言而行矣。在此有四人、發願、
{{verse|21|24}}爾可取之、同潔已身、共費用剃頭、眾人遂知、及汝所聞無實、乃爾亦正端遵法也。
{{verse|21|25}}惟論及異族之信士、吾已定議寫書、不須守此事、只戒祭偶之胙、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也。
{{verse|21|26}}當時、保羅攜其人、而次日自潔、並入殿堂、告自潔之期將完、迨為各人設祭矣。○
{{verse|21|27}}正七日將完、某猶太人、自亞西亞來者、見保羅在殿、則攪亂庶眾、下手捉之.
{{verse|21|28}}呼曰、列位、以色列人、歟請相助也。此人到處教眾違背此民法律、並此處也.又引希臘人入殿、染污此聖處也。
{{verse|21|29}}因其先見以弗所人、名特囉非摩偕保羅在城、故料保羅帶之入殿矣。
{{verse|21|30}}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1}}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2}}副將隨領兵與師帥、急走抵之、眾見副將、併其兵卒、則不復打保羅。
{{verse|21|33}}副將臨近、拏保羅令以二鏈縛之、查問是誰、併所行如何也。
{{verse|21|34}}眾亂呼不一、且副將因紛紜、不得確知、令押送保羅入寨。
{{verse|21|35}}至階、遇民急擁上、而兵丁負保羅。
{{verse|21|36}}且群民隨後、呼曰、可棄之矣。
{{verse|21|37}}正將保羅押營稟副將曰、可得與大人言乎。曰、爾能講希臘話乎。
{{verse|21|38}}爾豈非埃及多人、昔日作亂、領四千兇手出野乎。
{{verse|21|39}}保羅曰、吾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省、屬名之大蘇邑民、求大人、准我對民講論也。○
{{verse|21|40}}既許之、保羅竪於階上、揮手、使民嘿然、後用希伯來話、言如左。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列位父兄、請聽我自訴已情對汝也。
{{verse|22|2}}其聽之講希伯來話、則愈嘿也。
{{verse|22|3}}且保羅曰、吾也、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地、大蘇邑、於此城養大、在伽馬列足下、勤學吾祖之律例各條、熱心事上帝、如爾眾今日亦然。
{{verse|22|4}}素吾害死此道之人、綑押諸男女、禁監矣。
{{verse|22|5}}正如祭司元魁、與諸長老可證。又領書、到大馬士革兄弟、將彼處之徒綑押到也路撒冷、以刑罰之。
{{verse|22|6}}正行間、竟望大馬士革、中午時分、忽由天煌光圍我。
{{verse|22|7}}我倒地、聽聲語我曰、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我也。
{{verse|22|8}}曰、主誰。曰、朕乃拏撒勒人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2|9}}偕行伴侶、果然看光著驚、惟不聽言我之聲也。
{{verse|22|10}}吾曰、主歟、臣將何作也。主曰、起來、往大馬士革、彼有教爾所命行之諸事也。
{{verse|22|11}}該光輝耀、映我不能見、伴侶攜我到大馬士革矣。
{{verse|22|12}}且有一人、名亞拏尼雅、敬虔依法、同居之猶太人、所證善者。
{{verse|22|13}}彼來見我、立曰、掃羅兄、可得復見也、吾即時仰看之也。
{{verse|22|14}}亞拏尼雅曰、夫吾列祖之上帝選爾、可知其旨、可看義主、聽其口音也、
{{verse|22|15}}因爾將供證與眾人、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2|16}}如今汝何要乎、起來領浸禮、及籲主名滌去爾罪也。
{{verse|22|17}}維時我歸也路撒冷、正在殿祈禱、心神感動。
{{verse|22|18}}見主、諭我曰、速起、即出也路撒冷、因其不肯承爾為朕供證也。
{{verse|22|19}}吾曰、主歟、其皆知、吾素禁信主之人、並在各公學鞭之、
{{verse|22|20}}且代主捐命者士提反見戮、吾亦側侍、合意其死、而且守殺之者之衣。
{{verse|22|21}}惟主曰、往也、朕將遠遣爾、到諸異族也。○
{{verse|22|22}}僉待此聽、舉聲曰、逐此匪徒、出地、不宜活矣哉。
{{verse|22|23}}又且混喊、自脫其衣、投塵沖氣、
{{verse|22|24}}副將遂命人、押保羅入營、令鞭、訊問眾呼怨之緣由矣。
{{verse|22|25}}正以皮帶縛之間、保羅問近侍之師帥、曰、羅馬藉人、未審而拷之、宜否。
{{verse|22|26}}師帥聞此、往稟副將曰、謹慎所行、因此乃羅馬人矣。
{{verse|22|27}}副將近前、曰、爾且告我、係羅馬人否。曰、是。
{{verse|22|28}}副將曰、使費多銀、得自主之理也。保羅曰、吾乃主然。
{{verse|22|29}}將拷者即去、又副將既縛之、今知其為羅馬人畏也。○
{{verse|22|30}}次日、副將欲知其實情、因何猶太人告之、遂解保羅之鏈、命祭司元魁、與諸長老、集會、帶保羅來、立其面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保羅覲會、曰、列位兄、我存良心、在上帝面前、生至今日也。
{{verse|23|2}}惟祭司元魁、名亞拏尼雅、命左右掌其口。
{{verse|23|3}}故保羅語之曰、爾如粉土之牆、自坐上位、依法審我、而使人打我、正違法、故上帝將擊爾、
{{verse|23|4}}左右曰、上帝之祭司元魁、豈可詈罵乎。
{{verse|23|5}}保羅曰、列兄弟、吾未知其乃祭司元魁、蓋錄云、不可詈罵爾民長也。
{{verse|23|6}}且保羅看出、其一半為撒篤之徒、一半為法利西人、則會中呼曰、列位兄弟、吾乃法利西人、乃法利西人之子、為望死人復活、吾見審問矣。
{{verse|23|7}}言畢、法利西人、與撒刺徒相爭、大眾相分。
{{verse|23|8}}蓋撒篤之徒、言無復活、未有鬼神、惟法利西人、皆認。
{{verse|23|9}}遂舉大嚷、屬法利西之書士起爭、曰、吾不見此人有何惡端、但若天使神靈與之言論、則不可逆上帝也。○
{{verse|23|10}}既起諠譁、副將、誠恐眾裂保羅、則命兵卒下去、強援保羅於中、帶入營裏也。○
{{verse|23|11}}次夜、主現立、曰、保羅加膽、正如在也路撒冷供證及朕如是、在羅馬衙必證也。
{{verse|23|12}}天既明、數猶太人同謀、盟云、戒飲食、待殺保羅.
{{verse|23|13}}且勾串盟者、四十有餘名。
{{verse|23|14}}就謁見祭司、長老等、曰、吾己結盟、未曾殺保羅、不嘗食物。
{{verse|23|15}}今請汝等及公會稟副將、明日將之押送到汝、佯欲詳細問之、則其未就時、吾備便殺之矣。
{{verse|23|16}}惟保羅外甥聞其埋伏、則往入營、以此告保羅、
{{verse|23|17}}保羅遂請師帥來、曰、帶此少者引見副將、自有事告之、
{{verse|23|18}}故引見副將、曰囚人保羅、招我請引此少年者、到汝、有事面稟。
{{verse|23|19}}副將攜手避私處、問曰、爾欲報我何事。
{{verse|23|20}}曰、猶太人相約、稟大人、明日押保羅入會中、佯欲細問、
{{verse|23|21}}但切勿准之、因其中有四十餘人埋伏、自發、誓不飲食、待殺保羅、且今眾備、待大人之命也。
{{verse|23|22}}副將遂辭少年、禁曰、勿告人知、爾以斯情報我矣。
{{verse|23|23}}遂招師帥二位、曰、可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併鎗手二百、當夜三更時候、可往皇城.
{{verse|23|24}}又備馬匹乘保羅騎、安送到總制非力士。
{{verse|23|25}}又寄書、略云、
{{verse|23|26}}革老丟、呂西亞恭候總制大人、非力士平安。
{{verse|23|27}}此人為猶太輩所捉、僅殺、既知此、人乃羅馬人、我領兵救之。
{{verse|23|28}}願知其告之原、則引之進其公會。
{{verse|23|29}}但見其被告、為猶太人之律法諸端、未有該囚之件、當死之案.
{{verse|23|30}}又聞知猶太輩埋伏此人、我立即押送臺前、示原告者、赴大人臺前、告之、兼候崇禧。○
{{verse|23|31}}然則、其兵卒遵命攜保羅、星夜往安提帕大城。
{{verse|23|32}}次日、遣騎兵陪保羅行、而步兵回營矣。
{{verse|23|33}}既進皇城、則將書呈上總制、並送保羅臺前也。
{{verse|23|34}}總制披覽書畢、問保羅、本來何省。既知乃居利家人、曰、
{{verse|23|35}}待汝原告皆至、自當聽爾也、又命人囚之在希羅得衙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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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五日之後、祭司元魁、亞拏尼雅.同長老、帶口才辨士、名帖土羅、赴總制、告保羅。
{{verse|24|2}}既召保羅後、帖木羅起告之、曰蒙非力士大人之睿智、政治、郭泰、民安.
{{verse|24|3}}到處常感厚恩。
{{verse|24|4}}但恐敢煩大人、萬望施惠、俯聽片言焉。
{{verse|24|5}}即遭著此人、殘賊徒在、凡猶太中、天下擾亂、為拏撒勒主之門人。
{{verse|24|6}}彼正欲污其殿、吾等捉之、將按我法審之.
{{verse|24|7}}惟副將呂西亞擁赴、強奪我手矣。
{{verse|24|8}}命其原告、赴大人臺前、蒙大人電鑒、自知諸告端也。
{{verse|24|9}}其猶太人允諾、言、正如是也。○
{{verse|24|10}}總制既揮手、命保羅言、即答曰、既知大人、為此民審司多年、所以愈忻、自吐已情也。
{{verse|24|11}}今奉知、還不上十二日、吾赴也路撒冷、崇拜。
{{verse|24|12}}總無人見我、在殿爭論、又不在公學、城內、攪民、
{{verse|24|13}}且所告端、不能立憑據矣。
{{verse|24|14}}然所云異端、吾明認之、因吾奉事我列祖者之上帝、悉信載律聖賢書內所錄諸情、
{{verse|24|15}}托上帝、仰望、必有義主之復活正其所望焉。
{{verse|24|16}}專務存良心、上帝、世人、不可責也。
{{verse|24|17}}歷年之後、吾來施本人賙濟方便之物。
{{verse|24|18}}此際、有自亞西亞來數猶太人、逢我在殿、自潔、而不挑眾、弗作亂也。
{{verse|24|19}}此人、如有告我之狀、當現在臺前告我、
{{verse|24|20}}或素吾侍公會前之際、若其察出惡弊、則今告我、可也。
{{verse|24|21}}只有一句素立其中、我呼云、為死人復活之理、吾今日見審矣。○
{{verse|24|22}}非力士聞此、欲知此道之真情、則推延之、曰、待副將呂西亞下、來將查究此案矣。
{{verse|24|23}}且命師帥、防保羅、姑容並不禁其兄弟就來事之、○
{{verse|24|24}}數日之後、非力士、同夫人得魯西拉、本猶太女者來、召保羅、聽其言論信基督之理。
{{verse|24|25}}纔保羅論公義、論守節、論將來之審判、則非力士震悚、曰、今可退罷、便時復召、可也。
{{verse|24|26}}蓋總制望保羅贈賄賂、致釋放之、故屢召相論矣。
{{verse|24|27}}二年之後、非力士離任、波居阿非士闍接職且非力士、與猶太人施恩、則留保羅綑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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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且非士闍供任、後三日、自皇城上也路撒冷。
{{verse|25|2}}當下祭司元魁、並猶太官憲、求之、控告保羅、
{{verse|25|3}}稟總制施恩、令解保羅來也路撒冷路上、自有埋伏誅之。
{{verse|25|4}}然非士闍對曰、保羅必留大城、而我霎時、將往彼、
{{verse|25|5}}又曰、爾中有能者、可陪行、其人若有罪、則可告之也。
{{verse|25|6}}總制再耽十有餘日、方回大城、次日、坐案、命帶保羅來。
{{verse|25|7}}既至、卻猶太人、自也路撒冷來者、環立、告保羅多端重罪、而無憑據。
{{verse|25|8}}保羅訴曰、吾毫無犯猶太人之律例、未污殿堂、未逆郭侯也。
{{verse|25|9}}惟非士闍、欲與猶太人施恩、對保羅曰、爾欲上也路撒冷、我前得審此案乎。
{{verse|25|10}}保羅曰、吾立郭侯階下、即當見審之處。毫未得罪於猶太人、大人所自善知焉。
{{verse|25|11}}余若犯法、行該死罪、余自不辭死、但若所告無實、不可解我其手、吾上獻案前矣。
{{verse|25|12}}非士闍與公會商量曰、爾控告案前、必赴案前也。○
{{verse|25|13}}數日之後、亞革哩帕侯、同伯尼居來皇城、慶賀非士闍。
{{verse|25|14}}既住多日、非士闍以保羅之案告侯曰、此有一人非力士所留綑禁。
{{verse|25|15}}適我在也路撒冷、祭司元魁及猶太長老、見我求問其罪、
{{verse|25|16}}惟吾答曰、被告之人、未曾原告對證、且未自白其所告狀、而定死罪、非羅馬人規矩也。
{{verse|25|17}}惟猶太人來此、我不耽擱、而次日坐堂召引之來。
{{verse|25|18}}原告既對立非指其罪如我所料也。
{{verse|25|19}}蓋所爭論無非其法教之端、且言某耶穌基督、巳死惟保羅謂其尚活也。
{{verse|25|20}}既疑此端、則謂保羅、爾肯往也路撒冷、在彼此情見審。
{{verse|25|21}}但保羅呈告自禁、待郭侯明察也、吾命禁之、迄差之案前矣。
{{verse|25|2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吾亦欲聽其人如何、曰、明日、可聽之也。○
{{verse|25|23}}次日、亞革哩帕同伯尼居、大整威儀而來入院、帶武官、邑憲、聽非士闍、召保羅來。
{{verse|25|24}}非士闍曰、亞革哩帕侯、及諸人與我同在、請看此人、猶太人大眾在也路撒冷、並在此者、稟呼不容之生也。
{{verse|25|25}}但吾察知未犯該死罪、只因控告君侯、吾立意、解送之。
{{verse|25|26}}未有定詞告侯、則帶之汝前、最於亞革哩帕侯前、審明有訟詞。
{{verse|25|27}}蓋解犯、無陳訟辭、在微意不情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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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亞革哩帕謂保羅曰、准爾自訴已事、保羅伸手、自白曰、
{{verse|26|2}}亞革哩帕侯歟既猶太人告我諸端、今得自白尊臺之前、幸矣。
{{verse|26|3}}況侯悉知猶太人規矩、端情、故懇求寬忍、俯聽余。
{{verse|26|4}}蓋余自幼在也路撒冷本族之中、品行如何、猶太人皆知也。
{{verse|26|5}}倘肯供證、其素識我、循教門之切嚴、吾從法利西而生。
{{verse|26|6}}只為希望上帝賜祖之許約、吾今立此、受審。
{{verse|26|7}}但依此許約、吾十二宗支、晝夜慇勤服事、指望可得然也。亞革哩帕侯歟、只為此指望、猶太人原告我。
{{verse|26|8}}上帝甦死人復活、豈料不可信乎。
{{verse|26|9}}余素自想本當多攻拏散勒人耶穌基督之名.
{{verse|26|10}}故在也路撒冷、作此、奉祭司之勢、吾囚聖徒甚多、供證議定死案.
{{verse|26|11}}在各公學、吾屢次撻之、強之妄言、且猖狂不勝、則追之到外邑矣。
{{verse|26|12}}蓋蒙祭司之勢、命我往大馬士革矣。
{{verse|26|13}}侯阿、正午時、在路間、忽見天光、燦於太陽、照圍我及陪我行者。
{{verse|26|14}}吾皆伏地、自聽聲、希伯來音、語我云、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朕、自腳踢莿、甚難矣。
{{verse|26|15}}吾曰、主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6|16}}爾可起來、立腳、朕特出現、立爾為吏、可供證所見之情、並將現之事也.
{{verse|26|17}}朕將援爾脫民及異族、朕所差爾者也。
{{verse|26|18}}可開其目、令之離暗、就光、脫之魔鬼之權、致歸於上帝也。得罪之赦、且信朕成聖之輩中可接業矣。
{{verse|26|19}}如是、亞革哩帕侯歟、吾不得違逆天啟、
{{verse|26|20}}乃先在大馬士革、次在也路撒冷、猶太四方、及異族類、吾教人悔罪、歸順上帝、自結悔罪堪果。
{{verse|26|21}}緣此、猶太人在殿捉我、欲殺我。
{{verse|26|22}}幸上帝庇祐、至今日還在、奉勸大小、所講無出於古聖及摩西預指之來情.
{{verse|26|23}}言基督受苦、死甦元先示光本民及異族類矣。○
{{verse|26|24}}保羅正訴之間非士闍厲聲曰、保羅、爾顛因多學文、爾致風狂也。
{{verse|26|25}}曰、非士闍大人、吾弗顛狂、乃述真實節理之言。
{{verse|26|26}}吾敢膽言語、料侯自知情由、無一隱匿、因此事、非在幽僻而行。
{{verse|26|27}}亞革哩帕、侯信古聖否。吾知侯信也。
{{verse|26|28}}亞革哩帕語保羅曰、只差幾分、爾勸我成基督之徒也。
{{verse|26|29}}保羅曰、吾祈上帝、願君侯並今日聽我諸人、不止大概、乃全成如我、除此縲紲。
{{verse|26|30}}言畢、侯及總制、偕伯尼居、與同坐者、
{{verse|26|31}}皆起、退後、商議曰、此人未犯該死、該囚之案。
{{verse|26|3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此人、若非控告郭侯、則可釋放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既擬吾駛到以大利地、則將保羅並數犯等、交與侯營之師帥、名猶流。
{{verse|27|2}}又得馬居頓地、帖撒羅尼迦人、名亞哩達古為同伴、我等遂登亞得喇米天船、航海、欲駛沿亞西亞處也。
{{verse|27|3}}次日、至西頓時、猶流善待保羅、准見朋友、得其照顧也。
{{verse|27|4}}由此開船、遇逆風、故駛居百路下面.
{{verse|27|5}}既渡居利家及旁非利亞海、則至呂家地、每喇邑也。
{{verse|27|6}}在彼師帥遇亞勒山大邑之船、欲駛以大利地、故使我搭船、
{{verse|27|7}}多日風逆、慢航、僅至革尼土對面、遂挨革哩地、近撒摩尼而行。
{{verse|27|8}}幾乎過之、則至一處、名曰、佳澳、近拉西亞邑。
{{verse|27|9}}許久耽擱、齋期又過、航海險危。保羅謂之曰、
{{verse|27|10}}列位、吾料此次航海、必多損害、不知船貨失、乃累及生命矣。
{{verse|27|11}}惟師帥聽船長及舵公之說、而輕保羅之言也。○
{{verse|27|12}}因澳不便過冬、多勸離彼、庶幾可到非尼居、以過冬時。卻此非尼居、乃革哩地海島之澳、向西南、及西北也。
{{verse|27|13}}南風略吹、望得順意、故起錨、挨革哩地。
{{verse|27|14}}霎時、稱為東北狂風驟起、
{{verse|27|15}}擊船、不能抵當其風、故隨風飄蕩。
{{verse|27|16}}挨近一島、名革老大、僅得三板拉入、
{{verse|27|17}}既收三板、則用索擊舟、恐攔沙線、且落帆、隨飄。
{{verse|27|18}}暴風愈猛、次日棄貨。
{{verse|27|19}}第三日、親手拋去其船之器物。
{{verse|27|20}}多日、未見太陽、星宿、風勢不少、則生之望絕矣。
{{verse|27|21}}既久無食、保羅立中、曰、列位、應聽吾言、不離革哩地、免此損害矣。
{{verse|27|22}}但今、奉勸安心、因除船外、爾眾一命、必不喪失矣。
{{verse|27|23}}吾所係屬奉事之上帝、之使今夜偕我立云、
{{verse|27|24}}保羅、勿懼、必見押郭侯案前、乃上帝悉賜爾同航者之命也。
{{verse|27|25}}因此列位放心、吾信上帝、必得如言我。
{{verse|27|26}}但吾必飄到海島矣。
{{verse|27|27}}至十四日、正半夜、航至亞得哩亞海、水手想必近山。
{{verse|27|28}}故探水、得二十仞、前進、復探、得十五仞。
{{verse|27|29}}恐擱礙石、由船尾、拋四錨、希望旦也。
{{verse|27|30}}且水手出三板、假作船頭拋錨、實欲逃走。保羅
{{verse|27|31}}語師帥及兵卒曰、若水手不留船中、爾不得救矣。
{{verse|27|32}}其兵遂砍去三板之索、縋之落海、○
{{verse|27|33}}日黎明、保羅勸眾受食、曰、今已十四日等守齋、未食。
{{verse|27|34}}故奉勸取食、以得救、因爾首髮、必不失一毫矣。
{{verse|27|35}}言畢、取餅眾前、祝謝上帝、折始食之。
{{verse|27|36}}眾遂放心、亦共取食。
{{verse|27|37}}船上、共有二百七十六人矣。
{{verse|27|38}}食飽、丟麥入海、以輕船也。
{{verse|27|39}}天既亮、不識其地、但見一澳、有岸、想欲使得駛船入澳。
{{verse|27|40}}故起錨泛海、鬆舵、索揚大帆、隨風望岸
{{verse|27|41}}遇兩海橫流之處、船即擱沙、船頭穩定、不動、惟船尾、被浪勢破壞矣。
{{verse|27|42}}夫兵商量、欲絕諸犯、恐有浮水而逃也。
{{verse|27|43}}但師帥欲救保羅、則絕其志意、且命能泅水者、先投海、到岸、
{{verse|27|44}}其餘執板、靠破船之料如是、眾得救上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逃後、則知其島名、米利大。
{{verse|28|2}}且夷人恩待我異常。因霖雨太冷、則點炎悉接宿我。
{{verse|28|3}}且保羅拾柴、置炎、則有蝮蛇出炎、掛手。
{{verse|28|4}}夷人看毒虫掛手、則相語曰、此人果係兇手、故雖脫海、天怨不容之活也。
{{verse|28|5}}惟保羅丟蛇落炎、毫未受傷。
{{verse|28|6}}夷人望待、或發腫率死倒地、久待看無害、轉意曰乃聖矣。
{{verse|28|7}}彼處有庄屬島首部伯流、此人接宿我三日善待也。
{{verse|28|8}}適部伯流之父、染瘧疾、兼血痢、惟保羅人見之、祈禱、按手、且醫之。
{{verse|28|9}}此後、在島、另有病者、就來、得醫矣。
{{verse|28|10}}遂以多禮敬我、正將開船、厚饋路資矣。○
{{verse|28|11}}三月之後遇亞勒山大地船、號雷伸雙子、冬天灣島者、遂登之。
{{verse|28|12}}既到敘喇古地、三日住焉。
{{verse|28|13}}由彼周行、到哩其翁、次日、乘南風吹、第三日、至部丟利。
{{verse|28|14}}又遇兄弟請我留七日、然後到羅馬。
{{verse|28|15}}且兄弟、聞我將至、則出來、到亞比烏市、及三館之處、迎我、保羅見之、感謝上帝、加膽也。○
{{verse|28|16}}既人羅馬、師帥將諸犯、解總兵官、惟准保羅同防兵私居也。
{{verse|28|17}}三日之後、保羅請諸猶太首人會集畢、語之白、列位兄弟、吾在也路撒冷、雖未得干本民、未犯祖父遺傳之規、卻解我羅馬人之手。
{{verse|28|18}}惟羅馬人審問、察無死罪、意欲放我。
{{verse|28|19}}但猶太人辨駁故余不得巳、控告上郭侯、但不欲告本族。
{{verse|28|20}}今因此緣故、請汝來見與汝相論、可知、為以色列人所望之情、吾在縲紲之中矣。
{{verse|28|21}}曰吾未受猶太地書信、表爾情由、無兄弟到告述爾惡端、
{{verse|28|22}}故欲自聽、爾何意見、蓋論及此異端、我知到處、被人辨駁。
{{verse|28|23}}既定日期、多人來到其館、且保羅自朝至暮、論證神國之道、引摩西及諸聖之言、辨耶穌基督之理、也矣。
{{verse|28|24}}然有人信所言、有人不信之。
{{verse|28|25}}既不互相合和則別、但保羅先述一句曰、昔上帝聖神以聖人以賽亞、善謂吾祖.云、
{{verse|28|26}}可往、告此民云、聽者、聞而不通、看者見而不明、
{{verse|28|27}}蓋此民之心、頑愚、其耳難聽、其目自閉、恐目看、耳聽、心曉、悔改、而吾醫之矣。
{{verse|28|28}}今汝當知、上帝救人之理、將宣及異族類矣、又其人將聽之。
{{verse|28|29}}保羅言畢。猶太人退、互相多辨。○
{{verse|28|30}}惟保羅自租屋、居連兩年、接凡所來見、
{{verse|28|31}}宣講神國之道、豪氣、教訓耶穌基督之理、無所禁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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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言行傳卷之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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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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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差言行傳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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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使徒行傳|使徒行傳]]》。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提阿非羅歟、余撰述上書悉論基督耶穌自始訓行迄於基督耶穌降聖旨命其特選聖差、而昇天堂之日、
{{verse|1|2}}且受苦後、於是自現復活、多立憑據、
{{verse|1|3}}且門生四十日間見之、言論神囯之情也。
{{verse|1|4}}遂招集門生、命之毋離也路撒冷、但俟朕所與爾聽天父之應許也。{{批|會字被凡情用壞今改覲字葢爺哥未下凡作主以前齊當會集今 爺哥既下凡作主以後齊當朝覲也欽此 今 基督下凡來□騐奏欽此}}
{{verse|1|5}}因約翰以水施浸禮、但、斯後幾日、爾可領、洗禮於聖神上帝也。
{{verse|1|6}}門生覲畢、問基督曰、主復興上帝天囯、豈在此時乎。
{{verse|1|7}}曰期時非爾可識、乃天父自置之於本權下。
{{verse|1|8}}惟聖神上帝既臨、爾後必將領德、爲朕供證、在也路撒冷、猶太 撒馬哩亞、全地至於地極矣。
{{verse|1|9}}詔畢、門生觀看基督乘上、而雲接之、致目不見焉。
{{verse|1|10}}夫基督昇去、門生注目仰天、卻有二人、身穿白衣、傍立、
{{verse|1|11}}曰、加利利人乎、因何立此、仰天乎.基督去爾、昇天者、必將復來、如適間所看昇天之狀也。○
{{verse|1|12}}門生從所稱橄欖山、回也路撒冷、此山離也路撒冷約四里路矣。
{{verse|1|13}}且進上樓、彼處居住者、乃彼得羅、也哥伯、及約翰、同安得烈、非立、及多馬巴多羅賣、併馬太、亞勒非之子、也哥伯、熱心之人西門、又也哥伯之兄猶大士.
{{verse|1|14}}皆同心恆懇祈禱、陪諸婦女、及基督之母馬利亞、併其兄弟也。
{{verse|1|15}}當日、門生之數百二十名、者也。於是彼得羅中立、曰、
{{verse|1|16}}列位兄弟、昔者、聖神上帝以大辟之曰預報.論引捉基督者猶大士、此聖經、必得效驗也。
{{verse|1|17}}因猶大士與我同僚、又任此職分.
{{verse|1|18}}既以不義之賄買田、則倒地、腹裂、諸腸流出。
{{verse|1|19}}又也路撒冷居民盡知之、故此田、依土話稱名、啞𠲵𠯈嗎即譯言、血田也。
{{verse|1|20}}詩經錄云、其寓必荒、無人居之、其監司職、他人必任之。
{{verse|1|21}}故同伴中見主基督、恆時出入、
{{verse|1|22}}始自約翰行浸、至基督昇日離我、宜必一人和我共證其復活也。
{{verse|1|23}}遂立二人、即約色弗、亦稱巴撒也、表名義者、併馬提亞。
{{verse|1|24}}又禱曰、主識諸人之心、今此二人之中、祈主指選何一人、
{{verse|1|25}}接此聖差職分、猶大士所革去者、以歸本處也。
{{verse|1|26}}遂掣籤、其籤得馬提亞、且算之共同十一聖差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五十日節期既滿、諸門生齊心共在一處。
{{verse|2|2}}忽然天響、如烈風驟起、滿所坐之全屋。
{{verse|2|3}}遂現出炎焰、像似分舌、降臨各人。
{{verse|2|4}}眾滿聖神、始言異音、隨神所示講論也。
{{verse|2|5}}當時、居也路撒冷有猶太人、敬虔之輩、由天下諸郭來矣。
{{verse|2|6}}此音一響、眾民聚集、各聽門生、講其土音、
{{verse|2|7}}於是眾且驚、且奇、又相論曰、講者豈非一概加利利人乎.
{{verse|2|8}}曷何我聽之、能講各人所生者之土音、
{{verse|2|9}}即帕提亞人、馬太人、以闌人、併兩河間居民、同猶太、迦帕多家及本闍、連亞西亞人、
{{verse|2|10}}又弗呂家 旁非利亞、埃及多、近居哩尼、利庇亞之境界、併羅馬旅客、連猶太本族、又新人教者也。
{{verse|2|11}}革哩地人、與亞喇伯人等、皆以本音、聽門生言講上帝之大能行作也。
{{verse|2|12}}且眾人驚奇猜疑、相論曰、此事如何。
{{verse|2|13}}他人譏曰、此人以甘酒盈滿。○
{{verse|2|14}}惟彼得羅、並十一門生立、舉聲曰、猶太人、及也路撒冷諸居民歟、宜知斯情、且聞我言.
{{verse|2|15}}如今乃巳時、此人非醉酒、依爾所想、
{{verse|2|16}}而此係先知約耳所言、云、
{{verse|2|17}}上帝曰、在諸末日、朕將以一神臨萬人、且爾子女、將誦預言、少年者將見天啟、老邁者將看夢兆.
{{verse|2|18}}當日、以聖神賜臨僕婢、而將預言焉。
{{verse|2|19}}上天、下地、將著奇表、神蹟、血炎、烟氣.{{批|變暗化血隱詔降世爲人欽此}}
{{verse|2|20}}太陽變暗、太陰化血、方上主大可畏之日臨至矣。
{{verse|2|21}}於是凡禱告主名者、可得救也。
{{verse|2|22}}以色列人歟、請聽斯言以拏撒勒人基督、上帝以行神蹟、靈表、奇能、上帝以之所行爾中間、已足爲證憑爾所知也。{{批|上帝住臨 太兄其上 太兄此行 上帝此行也欽此}}
{{verse|2|23}}上帝預見定旨解送此人、但汝借惡人手、擒之、釘死在十字架、
{{verse|2|24}}惟不得留之、故上帝解其死苦、而甦之。
{{verse|2|25}}如是大辟指之、曰、余常觀主、當我面前、主在右手、免我震動。
{{verse|2|26}}故我心喜、舌歡、肉體懷望安住.
{{verse|2|27}}因主不遺我靈𠇌在陰地、不准爾聖人見壞。
{{verse|2|28}}主示我活路、因見尊顔、使我滿喜矣。
{{verse|2|29}}列位兄弟歟、聽我直言、論先祖大辟已死而葬、其墳墓至今供我矣。
{{verse|2|30}}既係先知之師、亦知上帝發誓、由腰之後裔、論骨肉之情、舉基督繼坐其位、
{{verse|2|31}}又有先見之明、其論言指基督復活其𠇌不留陰間、其肉不見敗壞也。
{{verse|2|32}}正乃此基督、耶穌上帝所復甦、吾皆所證見矣。
{{verse|2|33}}是人昇舉上帝之右、得父所應許之聖神、已賜此、即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34}}夫大辟未曾昇天、而自言曰、上主諭我主云、宜坐朕右、
{{verse|2|35}}待服爾敵者爲爾腳櫈也矣。
{{verse|2|36}}故以色列人舉家、果然可知爾所釘十字架上之基督、耶穌上帝置之、爲主基督矣。○
{{verse|2|37}}聽畢、心腸感傷、謂彼得羅及諸聖差、曰、列位兄弟、吾當何爲也、
{{verse|2|38}}彼得羅謂之曰、各人宜悔罪、托耶穌基督之名、領浸禮、以赦罪、沾上帝聖神之恩賜也。
{{verse|2|39}}即許約涉爾、並爾子孫及諸遠人、俱上帝及基督所招者也。
{{verse|2|40}}另以多言又證又勸曰、切當自救、脫此乘世代也。
{{verse|2|41}}悅承其言者、就領浸禮、即日加增者、約三千人矣。
{{verse|2|42}}此人恆守聖差之教、相交、併劈餅祈禱矣。○
{{verse|2|43}}各人皆懼、又列聖差多行靈蹟、異表.
{{verse|2|44}}諸信者同居、其用各物.
{{verse|2|45}}賣資業、分眾、隨各人需用。
{{verse|2|46}}日日同心、其集在殿堂、隨家劈餅、歡喜、赤心食糧、
{{verse|2|47}}又讚美上帝、得寵於庶民、惟上主添聖覲、所當得救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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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下、未申之際、正祈禱時、彼得羅與約翰上殿。
{{verse|3|2}}有人自母胎跛者、每日負之、置在殿門、名稱美者、向入殿者、乞其賙濟。
{{verse|3|3}}看彼得羅 約翰等、正欲入殿、丐濟。
{{verse|3|4}}彼得羅 約翰等、注目看之、曰、觀我矣。
{{verse|3|5}}其人觀之、望受領也。
{{verse|3|6}}彼得羅曰、金銀俱無、惟我所有者、可即賜爾.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起來、且行也。
{{verse|3|7}}遂執右手、扶之.其人腳足踝骨、即時堅穩.
{{verse|3|8}}遂躍、立行、與之陪入殿內行跳頌讚上帝。
{{verse|3|9}}眾民見之行遊、讚美上帝、皆認之、平素坐殿門外、乞丐、緣此滿於駭異、驚懼因遇之情矣。○
{{verse|3|10}}夫跛者得醫就彼得羅及約翰時眾民駭驟在稱瑣羅門之廊。
{{verse|3|11}}彼得羅見此、謂民曰、以色列人歟、
{{verse|3|12}}何以奇怪因何注目看我、想我本能、本虔、令此人行也。
{{verse|3|13}}正是亞伯拉罕以及以撒並也哥伯等之上帝、即吾祖等之上帝、光榮其子耶穌、惟爾等解送背負之、于彼拉多之臺前、乃彼拉多自審放之。
{{verse|3|14}}爾等背負聖主、義主、乃求賜釋兇手。
{{verse|3|15}}又爾等殺生命之主、惟上帝由死復活之而吾等爲證見矣。
{{verse|3|16}}且其名因信耶穌基督之名加堅此人、爾所見識者、又因信之、曾賜痊此人、在爾眾面前。
{{verse|3|17}}今列位兄弟、如諸官憲、吾知爾等悞行此事.
{{verse|3|18}}但上帝示以諸聖賢之口預言基督受苦之事、以此成驗也。
{{verse|3|19}}爾等宜悔罪感化、可滅汝罪待主前、慰心之時至矣。
{{verse|3|20}}又上帝將差耶穌基督、昔所預傳爾者.
{{verse|3|21}}天必接之、逮萬物復興之時、按上帝、自開闢以諸先知師之口所言之情也。
{{verse|3|22}}夫摩西果然對列祖云、上主爾上帝、由兄弟立聖人如我者、汝曹該聽凡所言爾者、
{{verse|3|23}}但凡不聽是聖人者、必絕除民間矣。
{{verse|3|24}}自撒母耳歷來、凡聖賢言語者、皆預指此日期也。
{{verse|3|25}}爾等乃聖賢之子孫、又接上帝所設與祖之約.正是係許亞伯拉罕云、天下諸族、皆賴爾後裔、享福矣。
{{verse|3|26}}故上帝先爲爾等興起其子耶穌、遣之祝福爾等、教汝各人改本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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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正言民之時、祭司殿吏及撒刺之徒、齊至、
{{verse|4|2}}見之訓民、傳依耶穌基督死人復活之理、則發怒也矣.
{{verse|4|3}}遂下手擒之、乃適晚、便囚之、待次日矣。
{{verse|4|4}}且聽道者多信、數約五千人矣.○
{{verse|4|5}}遇次日、官憲長老書士等、會在也路撒冷.
{{verse|4|6}}亦有祭司元魁亞拏士、併該亞法、約翰、亞勒山大、並屬祭司元魁諸族、皆在。
{{verse|4|7}}且立其門生、在中、面問、賴何德、何名、行此乎。
{{verse|4|8}}彼得羅滿感上帝、之聖神語之、曰士民之官憲、以色列之長老、
{{verse|4|9}}今日爾等、爲醫病善事審問我、何以得痊.
{{verse|4|10}}則爾眾位及以色列庶民、可知、賴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之名、爾等釘死十字架、而上帝死後甦者然以之、使此人現愈痊、立爾等面前也。
{{verse|4|11}}此乃爾等工師所棄之石、今成爲室隅之首石。
{{verse|4|12}}夫耶穌基督之外、無他所能救、人中天下無賜他名、可賴以得救者。
{{verse|4|13}}且其見彼得羅及約翰之豪氣、又查其乃無學問之愚民、則奇之、又認其素從耶穌基督矣。
{{verse|4|14}}且觀醫痊者並立、則無可駁詰.
{{verse|4|15}}遂命之出會所、而相議曰、
{{verse|4|16}}吾等如何可處此人、因其明行神蹟、舉也路撒冷居人皆知、而吾不能諱之.
{{verse|4|17}}惟宜警責之、勿以此名訓人、免廣傳民間矣。
{{verse|4|18}}遂召彼得羅等戒曰、斷毋托耶穌基督之名言教。
{{verse|4|19}}乃彼得羅 約翰等、答曰、於上帝之面前、或遵爾命、過於順上帝是否。請自斟酌之。
{{verse|4|20}}因我所見聞者、固不得不講也。
{{verse|4|21}}諸憲等、則警嚇、而放之.又無緣由可加之罪。又眾庶見所行、則讚頌上帝也。{{批|上帝是 上主是說 天父上主乃 上帝非是說 基督是 上帝須知欽此}}
{{verse|4|22}}夫蒙神蹟受醫痊之人、年紀四十有餘。○
{{verse|4|23}}且門生被放、來見諸友、報祭司長老之言。
{{verse|4|24}}聽畢、齊聲籲上帝曰、神父上帝也、造天地、山海宇內萬物者。
{{verse|4|25}}昔以主僕大辟口言云、異族因何震怒、諸民因何虛謀哉。
{{verse|4|26}}地侯興起、併其官憲聚集、逆上主、及杭其基督矣。
{{verse|4|27}}誠哉、此言、因希羅得及本底阿、彼拉多、同諸異族、暨以色列人、已集攻上主所傅油之聖子耶穌、
{{verse|4|28}}以成上主之聖旨、手所預定所爲之情。
{{verse|4|29}}今求上主見其警嚇、賜僕加膽、敢傳主旨、
{{verse|4|30}}並伸手佑我、賴聖子耶穌之名、愈病、且行神蹟、異表。
{{verse|4|31}}且祈禱時、會堂震動、眾人感滿上帝、聖神敢膽述上帝之旨也。○
{{verse|4|32}}信士大眾、同心合意、並無一人稱謂本物爲私業、乃公用諸物。
{{verse|4|33}}且聖差施盛德、證吾主耶穌之復活、又眾人獲恩寵焉。
{{verse|4|34}}故無人受缺乏、凡有田宅者、賣之、攜價、
{{verse|4|35}}置聖差腳前、分與各人、依其需用。
{{verse|4|36}}且約西聖差所稱巴拏巴、即是譯言、安慰之子者、本利未族人也。由居伯路地者、
{{verse|4|37}}將田畝而賣去、帶銀、置聖差腳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當下、有某人、名亞拏尼雅、並妻撒非喇、賣其產業、
{{verse|5|2}}其婦同知、私藏分價帶幾分置聖差足之前。
{{verse|5|3}}彼得羅曰、亞拏尼雅乎、因何魔鬼滿心哄騙聖神、上帝私藏田價之分也。
{{verse|5|4}}產業尚留、固乃本物、產業既賣、亦爾管之、因何心生此事乎。爾非欺人乃哄上帝也。
{{verse|5|5}}亞拏尼雅聽此言、倒地斷氣凡聞之者、無不畏懼也。
{{verse|5|6}}且少年遂起、殮屍、扛出而葬之。
{{verse|5|7}}再過三時、其妻不知所遇、入來。
{{verse|5|8}}彼得羅問曰、爾告我賣田之價、若干、是否、曰、
{{verse|5|9}}是彼得羅曰、爾等因何同謀、試上帝聖神乎。纔葬爾夫足者、今在門前、將抬爾出。
{{verse|5|10}}婦隨足下倒地、斷氣少年者入、見其已死、亦抬出、葬於夫傍也。
{{verse|5|11}}全聖覲大驚、凡聞亦然。○
{{verse|5|12}}且在民聖差手多行神蹟異表、又眾懷同心集於瑣羅門之廊。
{{verse|5|13}}其餘無人敢附之、乃民譽之也。
{{verse|5|14}}信士男女群人、益歸上主也。
{{verse|5|15}}致人有病者、置之此榻、帶出街路、望彼得羅經過、其影可庇蔭數人也。
{{verse|5|16}}且周邑庶眾、就也路撒冷、抬病人、及犯邪鬼者、各得醫也。○
{{verse|5|17}}祭司元魁、及諸從人、乃撒篤之徒、
{{verse|5|18}}遂起滿心怨氣、捉諸聖差、禁之公監。
{{verse|5|19}}夜間、上主之使、開監門、攜出之、
{{verse|5|20}}曰、爾往殿裏、立起告民、示此生之諸言也。
{{verse|5|21}}聖差聞畢、次早入殿、傳教。惟祭司元魁、與其從人、招公會並以色列族、之眾長老、使人往監、牽聖差來矣。
{{verse|5|22}}吏役既至、不見之監裏、則回稟曰、
{{verse|5|23}}我看監牢、固然緊鎖、併更夫立在門外、然開、內不見人矣。
{{verse|5|24}}祭司元魁、及殿吏、祭司等、一聽斯言.則心猜疑、終必如何。
{{verse|5|25}}忽有人來報曰、卻所囚之人、現立殿裏、教民也。
{{verse|5|26}}殿吏差役、遂往攜之、但不敢強之、因怕諸民、以石擊之。
{{verse|5|27}}且攜聖差立會中、祭司元魁問之、曰、
{{verse|5|28}}豈非嚴禁、勿以此名傳教乎、爾卻以斯道、滿也路撒冷、併以此人之血、意歸我矣。
{{verse|5|29}}且彼得羅同諸聖差、答曰、必順上帝之命、過於循人意。
{{verse|5|30}}吾列祖者之上帝、已甦基督、爾所誅戮掛於木者。
{{verse|5|31}}但上帝以右手舉之成君王救主、賜以色列人悔過以得罪赦也。
{{verse|5|32}}吾等供證此事、又上帝、之聖神、賜所順之、亦爲憑據。
{{verse|5|33}}夫人有聽此則焦惱、相議、以害之。
{{verse|5|34}}忽有一人、爲法利西徒、教法之士、眾民所敬、名、伽馬列、會中立起、命聖差暫出。
{{verse|5|35}}遂語之曰、以色列人乎、爾處此人者、自當謹慎。
{{verse|5|36}}前日丟達興起、自誇出眾、從者數約有四百人、但其服誅、及凡人從之者、四散歸無也。
{{verse|5|37}}此後、正民上籍之時、有加利利人、名猶大士又興、率民多人、然其敗亡、而凡順者四散矣。
{{verse|5|38}}今且列位、免勞此人、乃可容之、倘此事議由人而起則必廢矣、
{{verse|5|39}}事若由上帝而來、則不得滅之、恐違逆上帝矣。
{{verse|5|40}}且僉聽之、遂召聖差鞭之、禁勿用基督之名而言、後釋放之也。
{{verse|5|41}}其出會臺、欣喜、緣基督名堪得受辱也。
{{verse|5|42}}遂每日在殿、舉家教訓、傳耶穌基督之情、並不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是日、門生之數加增、忽希臘人嗟怨希伯來人、因日濟之際、看輕其寡婦也。
{{verse|6|2}}且十二門生、招集群徒、曰、吾離神道、只侍棹者、非所宜也。
{{verse|6|3}}故請諸兄、爾中取擇殷實七人、滿於上帝、聖神智慧、而我將立之、理此事也.
{{verse|6|4}}惟我專務祈禱、傳教矣。
{{verse|6|5}}此語既合群眾、遂擇士提反爲人滿感上帝、聖神心懷信德者、併非立百囉、哥囉、尼迦挪、提門、帕米拏、及自安提惡城新入教者、名尼哥臘矣。
{{verse|6|6}}而將此人立之聖差前、祈禱畢、遂按手諸身。
{{verse|6|7}}夫上帝之道廣布、門生之數加多於也路撒冷、並祭司甚多服信也。○
{{verse|6|8}}且士提反、滿懷信德、民中大行神蹟異表。
{{verse|6|9}}卻有數人、本屬自掌公會者、併居哩尼、亞勒山大邑、居利家、亞西亞地之等人、共起、與士提反辯駁。
{{verse|6|10}}然因感神智慧而言、故無能擋者也。
{{verse|6|11}}則給人賄賂、以致陳語曰、吾聽此人、妄譭摩西、褻瀆上帝也。
{{verse|6|12}}如是聳動百姓長老書士等、蜂擁拏獲之、解到公會、
{{verse|6|13}}招誣證者曰、斯人褻瀆聖處、譭謗律法不息。
{{verse|6|14}}蓋吾聞之說、斯拏撒勒人基督、將敗此處、改摩西所傳之規例也。
{{verse|6|15}}夫眾坐會議之人睹士提反也、且見其面似天使之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祭司元魁遂曰、果有此事否。
{{verse|7|2}}士提反曰、列位父兄、請聽。昔者吾祖亞伯拉罕、在兩河之間時、未移居哈蘭之前、有榮儀之上帝現與之、諭之曰、
{{verse|7|3}}出爾本地、離爾家族、且來朕將指之地也。
{{verse|7|4}}亞伯拉罕遂出迦勒底地、住在哈蘭待其父昇後、由彼搬來、至爾現所住之地焉。
{{verse|7|5}}在彼上帝未賜之一步之業、但未有子時、應承之、將以斯地、賜亞伯拉罕、並後子孫爲業矣。
{{verse|7|6}}上帝如此諭曰、爾苗裔必寓異方、役事受害、四百年矣。
{{verse|7|7}}上帝又曰、爾所事之民朕必審辦、此後、可出、在此處事朕矣。
{{verse|7|8}}又上帝立約、設斷勢皮禮。如是亞伯拉罕生以撒而第八日、行斷勢皮禮、後以撒生雅哥伯、及雅哥伯生我十二祖父焉。
{{verse|7|9}}且其列祖、怨約色弗、賣去埃及多地、惟上帝祐之、
{{verse|7|10}}救出諸苦、賜之恩典智慧、於埃及多侯法老之眼內、遂立之爲埃及多郭統家之宰相。
{{verse|7|11}}遂埃及多與迦南全地、有飢甚苦、又吾祖不著食物。
{{verse|7|12}}當時、雅哥伯聞埃及多地有穀、則首次差吾祖往彼地、
{{verse|7|13}}二次遣之、約色弗被兄弟所認又侯顯知約色弗之族。
{{verse|7|14}}惟約色弗招父雅哥伯、並全族七十五人、皆來。
{{verse|7|15}}故雅哥伯住埃及多地、在彼兼吾列祖昇焉。
{{verse|7|16}}後送到西金、葬於塚地、卻此塚、乃亞伯拉罕、向西金之父以莫、所屬之子、爲價銀而買者。
{{verse|7|17}}且上帝誓亞伯拉罕所應許之時邇來、其民在埃及多地、益增蕃庶、
{{verse|7|18}}待有別侯、不識約色弗者、興起。
{{verse|7|19}}此侯欺騙吾族、苦磨吾祖、令棄男兒、不容之活矣。
{{verse|7|20}}當時摩西生爲兒神容丰咨、養育於父家三月。
{{verse|7|21}}既棄丟兒、侯之公女提而養之、爲繼子矣。
{{verse|7|22}}且摩西博學埃及多諸術、言行兼能。
{{verse|7|23}}既四十歲滿起念照顧其兄弟、即以色列人、
{{verse|7|24}}適見一人受虐、則保護之、代受害者報讐、殺埃及多人、
{{verse|7|25}}自料兄弟、必知上帝、將藉其手救之也、但其不通之矣。
{{verse|7|26}}次日見人相鬥、則勸和曰、爾皆兄弟、因何相害、
{{verse|7|27}}惟其原害其伴、拒之曰、誰立爾爲君長審司管吾等乎、
{{verse|7|28}}爾欲殺我、如昨日殺埃及多人乎、
{{verse|7|29}}摩西聞此言、即逃、爲旅於米田之地、在彼生二子也。
{{verse|7|30}}四十年滿後、在西柰山野上主之神、現與摩西燄炎叢中。
{{verse|7|31}}摩西看之、爲所見駭愕、就來觀時、上主之聲謂之云、
{{verse|7|32}}朕乃爾祖之上帝、即亞伯拉罕之上帝、以撒之上帝、雅哥伯之上帝也。摩西遂有顔懼、不敢仰視也。
{{verse|7|33}}主又命曰、解爾足履、即所立之處、乃聖地也。
{{verse|7|34}}朕已監覽朕民在埃及多之勞苦、又聽其嗟歎也、故此、降臨救之。今爾起來、朕將遣爾往埃及多地也。
{{verse|7|35}}正此摩西人所背逆云、誰立爾爲君長審司乎、上帝遣之、爲君長救者、賴叢中所現之上主之手矣。
{{verse|7|36}}此人率民、出埃及多地、又行神蹟、靈表、在埃及多地、紅海、曠野、四十年之久。
{{verse|7|37}}此摩西亦語以色列人曰、上主、爾所崇之上帝、擇由兄弟中、將興起聖人、像我者、爾必聽之也。
{{verse|7|38}}當聖覲在廣野之時、此人在西柰山、聽上主諭吾祖、亦領諸主命之默詔傳我也。
{{verse|7|39}}但吾祖不肯順其命、乃棄絕之、心中立意、轉回埃及多地、
{{verse|7|40}}對亞崙云、替我創該殺、可率我也、至此摩西攜我出埃及多地者、今不知何下落。
{{verse|7|41}}當日、造牛像以犧牲祭該殺、又爲親手所作之物欣喜矣、
{{verse|7|42}}故上帝轉容、其奉事天上群星、如聖人之書錄云、呼嗚、以色列家矣、昔在廣野四十年間、以犧牲、祭物奉朕乎。
{{verse|7|43}}尚且抬摩洛之帷帳、臉番該殺之星、爾所造之像、以奉事之是故朕必流爾巴庇倫邑外矣。
{{verse|7|44}}野內吾祖有神帳爲證、如上帝諭飭摩西云、必作神帳、循所見之模樣。
{{verse|7|45}}於是上帝我祖前逐諸異族時、約書亞引吾祖、帶神帳、入異族之業、迄於大辟之日矣。
{{verse|7|46}}夫此大辟、蒙上帝之恩、故欲尋著事雅哥伯上帝之帳殿。
{{verse|7|47}}惟瑣羅門造神殿、
{{verse|7|48}}至上主弗居手作之殿、既如聖人云、
{{verse|7|49}}上主曰、天朕殿位、地朕腳几、焉能建朕殿、朕安位何處哉、
{{verse|7|50}}萬物豈非朕手所造乎。
{{verse|7|51}}爾等執拗、心污、耳聾之人、爾常逆上帝聖神祖宗所爲、子孫效之、
{{verse|7|52}}聖人之中、爾祖誰不擾害乎、又且殺其人、預前報其義主將來、汝所賣付且戮弒者也。
{{verse|7|53}}雖藉天使之助領法亦不守之也。○
{{verse|7|54}}僉聽此、心腸酷裂、切齒恨之。
{{verse|7|55}}惟士提反滿於上帝、聖神仰天、瞻上帝之榮儀、又基督立上帝之右也。{{批|右提反明証 基督立 上帝之右則 上帝是 神父 基督是神子一而二矣况 太兄亦曾自証乎今何誤認 基督即 上帝乎欽此}}
{{verse|7|56}}曰、吾看天開而人子豎立上帝之右矣。
{{verse|7|57}}僉厲聲呼喊自塞其耳、一齊蜂擁、
{{verse|7|58}}逐之出城、以石擊之且證人拋其衣、少年腳下、名掃羅矣。
{{verse|7|59}}當石擊時、士提反禱曰、吾主基督、收吾𠇌矣。
{{verse|7|60}}又跪下大聲龡曰.主歟、勿以此罪論此人也.言畢臨死如睡、惟掃羅悅意其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當日在也路撒冷聖覲遭大殘害、獨留聖差、其餘四散、通猶太、撒馬哩亞等地矣。
{{verse|8|2}}且敬虔之人、葬士提反、爲之哀哭。
{{verse|8|3}}惟掃羅磨難聖覲、舉家侵入、男女牽出、監禁矣。○
{{verse|8|4}}四散之人、周往傳道。
{{verse|8|5}}且非立往撒馬哩亞邑、傳基督之情。
{{verse|8|6}}眾人齊心、留意非立所言、又聽見其所行神蹟。
{{verse|8|7}}因多有邪鬼、喊號大聲出人、併多癱瘋、跛腳者得醫也。
{{verse|8|8}}故邑內大喜焉。
{{verse|8|9}}當時某人、名西門素在彼邑、而用邪術、自誇係大蠱惑撒馬哩亞民、
{{verse|8|10}}大小皆聽之、曰、此人乃神之大能、
{{verse|8|11}}因許久以妖術惑之、故留心謹之矣。
{{verse|8|12}}但非立傳、耶穌基督之名、並神囯之情、則男女皆信、領浸禮矣。
{{verse|8|13}}後西門亦信、且領浸禮、恆陪非立、看其所行神蹟、大靈表、則奇駭矣。
{{verse|8|14}}在也路撒冷聖差、風聞撒馬哩亞人已納神道、遂遣彼得羅、約翰等至之。
{{verse|8|15}}既至、代爲之祈禱、可領上帝、
{{verse|8|16}}聖神即上帝聖神未臨一人、只以主耶穌之名、領浸而已矣。
{{verse|8|17}}聖差在其上按手皆領上帝聖神。
{{verse|8|18}}西門見聖差按手可賦聖神、將銀獻之。
{{verse|8|19}}而云、請以此能賜我、致凡吾按手者、可領上帝聖神也。
{{verse|8|20}}彼得羅曰、爾猜想上帝之恩賜、可以銀而買乎、故爾銀與爾偕亡矣。
{{verse|8|21}}爾於此事、總無分通、在上帝前、爾心未正經也。
{{verse|8|22}}故當悔此爾且求上帝、或可得赦此心計也。
{{verse|8|23}}因吾觀爾心、如膽之苦、罪惡維繫矣。
{{verse|8|24}}西門答曰、代我求主、免爾所言之情臨我也。
{{verse|8|25}}聖差既證傳主道、復回也路撒冷傳福音之理、在撒馬哩亞多鄉村也。○
{{verse|8|26}}當時上主之使語非立曰、起、往南向、自也路撒冷望迦薩有路係野矣。
{{verse|8|27}}起往、卻挨提阿伯郭戶之挨提阿伯人管全庫有大權之䦙官前上也路撒冷禮拜、
{{verse|8|28}}今乘車回家、讀以賽亞聖人書、
{{verse|8|29}}上帝聖神諭非立曰、進前、自附此車。
{{verse|8|30}}非立趨聽讀、聖人以賽亞之書、故問曰、所讀者、通否。
{{verse|8|31}}曰、未有指明者、何能識之、遂請非立、登車同駕。
{{verse|8|32}}其所讀聖錄之節、乃云、其爲人牽如羊、遭屠也似啞羔、在剪毛者之前、其亦無開口矣。
{{verse|8|33}}當居卑處除其審也.且生命既滅於地、誰將算其代也。
{{verse|8|34}}太監問非立曰、先知師言此、謂已乎、謂他人乎、他人乎、請教非立。
{{verse|8|35}}遂啟口始引此經、傳基督之道矣。
{{verse|8|36}}正行路間、則到水處、太監曰、此處有水、我領浸禮何妨。
{{verse|8|37}}非立曰、若全心信服矣。則可也。答曰、吾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
{{verse|8|38}}遂命車止、非立太監、二人下水、且非立行浸禮時。
{{verse|8|39}}自水上來、上主之神、攜非立去、而太監不復見之、乃歡然行路矣。
{{verse|8|40}}遇非立到亞鎖闍、遂通行諸邑、傳福音、竟到皇城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且掃羅尚出威言、嚇殺主之門生、謁見祭司元魁。
{{verse|9|2}}求文書、致大馬士革之諸公學、若遇崇此道者、或男或女自綑解到也路撒冷矣。
{{verse|9|3}}正行之間、竟近大馬士革、忽然天發光周圍照明.
{{verse|9|4}}遂倒地、聞聲云、掃羅、掃羅、因何勒迫朕。
{{verse|9|5}}奏曰、主是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勒迫者也、自腳踢莿、難矣哉。
{{verse|9|6}}掃羅顫駭、驚奇、曰、主命臣、必何作也。主曰起來入城、彼可教以該行之事也。
{{verse|9|7}}同行之人、停立、駭愕、僅聞人聲、無見人形。
{{verse|9|8}}掃羅由地起來、開目無見人遂手引入大馬士革。
{{verse|9|9}}在彼三日、目不能見、飲食皆廢矣。
{{verse|9|10}}夫在大馬士革、有一門生、名亞拏尼雅、主默照諭之曰、亞拏尼雅乎、曰、主顧臣在此、
{{verse|9|11}}主曰、起來、往所稱謂直街、入猶大士之屋。詢及大蘇人、名掃羅、卻此人祈禱也.
{{verse|9|12}}其奉默照、見人名亞拏尼雅入來按手致受見能也。
{{verse|9|13}}亞拏尼雅奏曰、主歟、臣素多聞此人在也路撒冷肆加害與主之聖徒也.
{{verse|9|14}}今奉祭司元魁之權.綑縛諸人所禱告主名者也。
{{verse|9|15}}主曰、爾往去也、此人乃朕特選之器、將布朕名、達異族、列侯、與以色列人也.
{{verse|9|16}}夫朕將詔之、必爲朕名。太受苦楚也。
{{verse|9|17}}亞拏尼雅遂往入屋、按手、曰、掃羅兄、爾正行路間。其所現與爾者、救主耶穌、遣我也、致受見能滿、感上帝聖神也。
{{verse|9|18}}掃羅之目即脫膜、似如魚鱗、即受見能、且起、而領浸禮.
{{verse|9|19}}既食、補力、後遇大馬士革數日、偕諸門徒。
{{verse|9|20}}隨在公學、傳言基督乃上帝之子矣。
{{verse|9|21}}僉聽之、奇曰、此人豈非在也路撒冷、壞所懇籲此名者、今特來此、綑押交之與祭司乎。
{{verse|9|22}}惟掃羅益加其力、辯倒大馬士革、所居之猶太人、指明耶穌係乃基督矣。
{{verse|9|23}}日多既滿、猶太人謀殺掃羅.
{{verse|9|24}}晝夜守門、意欲戮之、但掃羅知其埋、
{{verse|9|25}}故諸門生乘夜、用筐、縋掃羅下牆去矣。○
{{verse|9|26}}但掃羅來到也路撒冷、試結交門生、惟眾畏之、不信其爲門弟矣。
{{verse|9|27}}惟巴拏巴攜之、引見聖差、報知、掃羅路上見主、與之講話、而在大馬士革、托基督之名、敢膽傳道。
{{verse|9|28}}夫在也路撒冷、掃羅與門生往來、賴基督之名高興也、
{{verse|9|29}}與諸希臘人辯論、但其謀殺之。
{{verse|9|30}}且兄弟既知此、則引掃羅到大城、送到大蘇邑也。○
{{verse|9|31}}通猶太、加利利、撒馬哩亞等地、諸聖覲安康、建置、又敬畏上主而行、獲聖神安慰而添增。○
{{verse|9|32}}遇彼得羅巡遊四方、來居呂大聖徒。
{{verse|9|33}}在彼遇人、名以尼雅、癱瘋卧榻、已八年矣。
{{verse|9|34}}彼得羅語之曰、以尼雅乎、耶穌基督賜爾得痊、起來、整補蓋其人即起。
{{verse|9|35}}又居呂大、撒崙等庶居民見此人而且歸主矣。○
{{verse|9|36}}且在約帕邑、有女門生、名大庇大譯言麀也.此婦普行善事、賙濟有功矣。
{{verse|9|37}}當日染病、且死。既洗身屍、置在高樓、
{{verse|9|38}}夫呂大近約帕、門生聞知彼得羅在彼、故差二人、求之即來、並不耽擱也。
{{verse|9|39}}彼得羅遂起、陪行、既至、引之上樓、彼見諸寡婦侍立、啼泣、指大庇大、正偕之時、所作之衣裳也。
{{verse|9|40}}彼得羅一概令之出去、跪下、祈禱、轉向身屍、曰、大庇大起來、女遂開目、見彼得羅、即起且坐、
{{verse|9|41}}彼得羅執手、扶起、招聖徒、寡婦等、指看其生活也。
{{verse|9|42}}此事通揚約帕邑、又人多信服主。
{{verse|9|43}}且彼得羅多日住約帕在皮匠西門之家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皇城有屬稱謂以大利營旅帥、名哥尼流、
{{verse|10|2}}親自虔敬、又與合家、敬畏上帝、多濟其民、常祈求上帝矣。
{{verse|10|3}}忽一日、未申之際、奉天啟詔、明見神使、入來、稱曰、哥尼流乎。
{{verse|10|4}}哥尼流見之、驚惶、而答曰、主有何事。曰、爾祈禱賙濟、蒙上帝俯念矣。
{{verse|10|5}}今也差人、往約帕、請西門、亦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0|6}}其遇近海、在皮匠西門之家、此人可語爾、所當行之事。
{{verse|10|7}}天使言畢、則往也。哥尼流喚二家人、與常隨敬虔之兵卒一人、
{{verse|10|8}}明語諸事、遣到約帕矣。○
{{verse|10|9}}次日正行路間、漸將近城、正午時分、彼得羅上屋頂祈禱、
{{verse|10|10}}忽飢、欲食、備食間、彼得羅心神感動、
{{verse|10|11}}看天啟開、有大布如帆、繫住四角、從天縋地、
{{verse|10|12}}內有地之諸四角獸野獸昆虫、併天空之鳥。
{{verse|10|13}}亦有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0|14}}彼得羅曰、主非然、臣從來、凡俗污穢之物、臣未得食也。
{{verse|10|15}}二次、聲復語之云、上帝所潔者、勿稱爲俗也。
{{verse|10|16}}三次、如是、後布復昇天矣。
{{verse|10|17}}正彼得羅猜所見默照何意、忽哥尼流差人、訪問西門之家、立於門前.
{{verse|10|18}}呼問西門、亦稱彼得羅、寓在此、否、
{{verse|10|19}}彼得羅尚想思天啟之意、上帝聖神詔之曰、有三人尋爾、
{{verse|10|20}}起來、下去與之同往、勿疑、乃朕遣之也。
{{verse|10|21}}彼得羅下來、見彼哥尼流所差之人、曰、汝所尋者乃我也。來有何故也。
{{verse|10|22}}曰、旅帥哥尼流、爲人行義、敬畏上帝、猶太諸民所稱善者、奉聖使之詔、請爾到家、且聽汝言也。
{{verse|10|23}}彼得羅遂請之入、留宿。○次日、彼得羅偕之起程、並約帕數兄弟、亦陪行焉。
{{verse|10|24}}又次日、俱入皇城惟哥尼流俟之、已招會親戚、密友。
{{verse|10|25}}正彼得羅欲入、哥尼流逢迎、伏拜之。
{{verse|10|26}}彼得羅扶之曰、起來也、吾亦乃人矣。
{{verse|10|27}}相談而入、遇人多集。
{{verse|10|28}}告之曰、爾知猶太人、與異族相交、往來者、無所符法也、惟上帝教我、勿以一人爲污俗也。
{{verse|10|29}}故我見招、不唯而來、今問何故招我乎。
{{verse|10|30}}哥尼流曰、四日前、適此時、吾方持齊、正未申之際、吾在家祈禱、忽見穿皜衣之士侍我前。
{{verse|10|31}}曰、哥尼流乎、上帝俯念爾祈禱、錄爾賙濟。
{{verse|10|32}}故當差人、往約帕招西門、亦名彼得羅來其寓海濱、皮匠西門之家、此人既來、與爾講話也。
{{verse|10|33}}吾隨差人、請汝、汝可來到、是行善、今吾咸集、在上帝當面、聽上帝所命爾諸情也。○
{{verse|10|34}}且彼得羅啟口、曰、誠然、吾看上帝無偏待人、
{{verse|10|35}}但在萬郭、敬虔、行義者、無不悅接也。
{{verse|10|36}}夫上帝降旨、與以色列民、藉萬物之主耶穌基督宣平和、
{{verse|10|37}}始由加利利、通猶太、繼約翰所傳之洗禮。
{{verse|10|38}}此道爾知、言上帝、以聖神大德、賜拏撒勒人耶穌、基督使之巡遊、行善醫凡服魔鬼之人、因上帝祐之焉。
{{verse|10|39}}吾等亦證見悉所行、在猶太地、併在也路撒冷矣。然以基督掛木而殺之。
{{verse|10|40}}惟第三日、上帝甦而明表之、
{{verse|10|41}}但非現與諸民、只現與上帝所預擇之證者、即我等其復活之後、偕之飲食者。
{{verse|10|42}}且基督命我傳教庶民、聲明上帝所預定、爲審生死者、正斯人也。
{{verse|10|43}}昔諸聖人、亦供證指基督、言凡信服之者、可賴其名、得赦罪也。○
{{verse|10|44}}彼得羅語此言間、忽聖神降臨感諸聽道人。
{{verse|10|45}}偕彼得羅來、有數人、崇周割之禮、亦信基督者、既見上帝、聖神臨與異族。
{{verse|10|46}}又聽之誦異音、讚美上帝、則奇。
{{verse|10|47}}惟彼得羅答曰、此人既領上帝、聖神如我一般、誰能禁水、致領浸禮乎。
{{verse|10|48}}故命之托主名、領浸禮、遂求之、偕住數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在猶太地、聖差兄弟等、聞異族亦接神道。
{{verse|11|2}}適彼得羅上到也路撒冷之時、有崇斷勢皮禮者即爭論曰、
{{verse|11|3}}與無崇斷勢皮禮、人相交、同食哉。
{{verse|11|4}}彼得羅遂始述陳次言曰、
{{verse|11|5}}吾素在約帕邑、祈禱、心既感動、蒙見默照、即有布似大帆繫住四角、由天降來、至我也。
{{verse|11|6}}既注目看之、尋思之間、見地四角走獸、野獸、爬虫、天鳥焉。
{{verse|11|7}}亦聞聲云、彼得羅起來、宰食。
{{verse|11|8}}吾曰、主非然、因從來、污俗之物、未入我口矣。
{{verse|11|9}}天聲復曰、上帝所淨者爾勿稱俗也。
{{verse|11|10}}三次如是、再拉凡昇天也。
{{verse|11|11}}立刻有三人、自大城差來、竪我所居之屋前也
{{verse|11|12}}且上帝聖神命我陪往、勿疑、又此六兄弟、陪我入其人之屋。
{{verse|11|13}}其告我、曰家內見天使、立云、差人往約帕招西門、又名彼得羅來也。
{{verse|11|14}}自有語言、爾並全家、所以得救也。
{{verse|11|15}}且吾開言之間、卻上帝聖神降臨、之如當初臨我焉。
{{verse|11|16}}因憶主言云、約翰果以水行浸禮、惟爾將以上帝聖神受浸禮也。
{{verse|11|17}}夫上帝、既賜恩異族、如賜我等、信主耶穌基督者、吾乃何人、豈可阻上帝。
{{verse|11|18}}僉聽此不言、乃讚上帝、云、是則上帝已賜異族、可悔罪、享生也。○
{{verse|11|19}}蓋爲士提反遭害四散者、通行非尼居、居百路 安提惡等處、只傳道與猶太民、並不與他人也。
{{verse|11|20}}其中有居百路、與居哩尼人、來安提惡者、言希臘人、宣主耶穌之情。
{{verse|11|21}}上主之手祐之、令眾多信從歸主矣。
{{verse|11|22}}此事風聞、到也路撒冷聖覲、遂發巴拏巴往安提惡。
{{verse|11|23}}既至、見上帝之恩、則喜、勸眾立心從主。
{{verse|11|24}}原來巴拏巴爲善人、感上帝、聖神有信德者。且眾多歸主矣。○
{{verse|11|25}}當下、巴拏巴往大蘇、尋掃羅、既遇之、則同回安提惡。
{{verse|11|26}}二人週年與聖覲聚集、教訓群眾夫門生稱基督徒者、先在安提惡也。○
{{verse|11|27}}當日、有數先知士、自也路撒冷往安提惡。
{{verse|11|28}}其中一人名亞伽佈、感上帝.聖神立示天下必有飢荒、即在革老丟郭侯之年間、果有此災也。
{{verse|11|29}}故門生各人隨能、立意捐資、濟猶太地所居之兄弟矣。
{{verse|11|30}}且行此托掃羅、巴拏巴之手、而寄、以交與長老等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當時、希羅得侯動手、苦害聖覲之數人.
{{verse|12|2}}刀斬約翰之兄也哥伯。
{{verse|12|3}}且看猶太人喜、更擒彼得羅、彼時乃除酵節之日也。
{{verse|12|4}}既擒彼得羅、監禁交十六兵卒防守、意欲逾越節後、送出與庶民也。
{{verse|12|5}}因彼得羅囚監、聖覲恆祈禱上帝。
{{verse|12|6}}正希羅得欲帶之出、當夜、彼得羅身繫雙鍊、睡在二兵之間、併門前、兵卒守監。
{{verse|12|7}}卻主之使至光照監內、遂擊彼得羅身旁、醒之曰、速起也。於是手梏脫下也。
{{verse|12|8}}天使曰、束帶、穿履也。作此、天使復曰、以裳圍身、從我。
{{verse|12|9}}遂出從之、未覺天使所行者、實否、想見天啟。
{{verse|12|10}}既行過第一第二夜防、已近引城鐵門、其門自開、出由一街、立刻天使離之矣。
{{verse|12|11}}彼得羅自覺、曰、今吾誠知、主遣天使、救我脫希羅得之手、避猶太民、凡觀望矣。
{{verse|12|12}}正思想間、直到約翰亦名馬哥者、其母馬利亞之屋、多集祈禱之處矣。
{{verse|12|13}}彼得羅扣門戶、有女名囉大、來探聽、
{{verse|12|14}}既認彼得羅之聲喜、並不開門、而走入且報、言彼得羅立於門外。
{{verse|12|15}}其曰、爾發顛、女確云、是已。其曰、是其神使也。
{{verse|12|16}}且彼得羅仍扣門、遂開門看之、無不奇異矣。
{{verse|12|17}}彼得羅揮手、禁毋出聲、後細述、主救出已出監且曰、告也哥伯、及列兄弟、遂出往他處。
{{verse|12|18}}天明、兵中躊躇不勝、不知彼得羅下落。
{{verse|12|19}}希羅得搜緝不著、問防兵卒之罪、命殺之後、離猶太地、適皇城居焉。○
{{verse|12|20}}夫希羅得埋怨土羅及西頓之人、夫其地既賴郭畿得糧、民齊、心來見侯、內衙大屬伯拉士闍祈代之求和。
{{verse|12|21}}希羅得既定期日、身穿侯袍、坐座對其人降示。
{{verse|12|22}}民遂揚聲曰、此非人即乃神聲也。
{{verse|12|23}}因希羅得不歸榮上帝、即天使擊之、遂被虫噬、斷氣矣。
{{verse|12|24}}且上帝之道、廣布益增。○
{{verse|12|25}}方巴拏巴 掃羅等既差事滿完離也路撒冷、且歸、又帶同約翰、亦稱馬可者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安提惡覲內、有數先知教士、即巴拏巴及西面、亦稱黑者、併居哩尼人、名路求、及希羅得侯同窗者馬念另掃羅、
{{verse|13|2}}正服事主持齋之間、卻上帝聖神諭、曰當擇巴拏巴及掃羅、以行朕所招之之事。
{{verse|13|3}}既守齋祈禱、按手後、發之去矣。○
{{verse|13|4}}二人即奉上帝奉聖神之差、往西流居省、由彼又駛到居百路.
{{verse|13|5}}既到撒拉末、則入猶太人公學、宣上帝之道。又有約翰、爲其吏役也。
{{verse|13|6}}巡行遍島至帕縛城、遇一猶太人、爲巫士、假先知者、名巴也思、
{{verse|13|7}}此人偕總制西求保羅、原來西求保羅乃智慧之人、請巴拏巴及掃羅欲聽上帝之道。
{{verse|13|8}}惟巫士、譯名以路馬者、拒之、務惑總制背信。
{{verse|13|9}}夫掃羅、亦名保羅、滿於上帝聖神注目看之、
{{verse|13|10}}曰、滿諸詐、惡毒之人、魔鬼之子、諸義之敵者、因何枉主正道、不已乎。
{{verse|13|11}}今也上主之手臨爾爲瞽、暫時不看太陽矣。巫士立刻矇昧如暗霧、尋人引手也。
{{verse|13|12}}總制既見所爲、心奇主道而信矣。○
{{verse|13|13}}夫保羅等自帕縛開行、來旁非利亞地、別迦城、在此約翰別之、回也路撒冷也。
{{verse|13|14}}其離別迦來比西底亞地、安提惡邑。當安息日、入公學、坐下。
{{verse|13|15}}律法、聖人之書誦畢、公學司監.使人問曰.列位兄弟、若有勸民之言、請教。
{{verse|13|16}}保羅起來、揮手、曰、以色列人、與畏上帝者、請聽。
{{verse|13|17}}此以色列民之上帝選吾祖、而舉斯民、正寓埃及多地以高手出之。
{{verse|13|18}}四十年間、在曠野處耐之。
{{verse|13|19}}而滅迦南七族、以土地籤掣分民、
{{verse|13|20}}後約四百五十年、立倡領、待聖人、撒母耳之時。
{{verse|13|21}}民遂求因上帝賜之便雅憫宗派之人、居實之子、掃羅爲侯、在位四十年矣。
{{verse|13|22}}既除之、則舉大辟爲侯、自證神曰朕遇也西之子大辟、正合朕意、循行朕諸旨也。
{{verse|13|23}}由此人之苗裔朕將依約、舉以色列救者、即耶穌基督也。
{{verse|13|24}}尚未至、約翰勸以色列庶民悔罪、施行浸禮也。
{{verse|13|25}}且約翰結完曰、爾以我爲誰、吾非其人、乃其後我而來、又其腳鞋、吾不堪解也。
{{verse|13|26}}列位兄弟、亞伯拉罕族之子孫、又爾中凡畏上帝此救世之道、報爾知矣。
{{verse|13|27}}蓋也路撒冷居民、與其官憲、既不識基督、又不通各安息日、所誦聖人之聲、則誣害基督、徵驗聖書也。
{{verse|13|28}}雖查著無死案、然稟求彼拉多殺之也。
{{verse|13|29}}且經完所錄及基督者、既得效驗、則由木脫下身屍、葬在墓中矣。
{{verse|13|30}}惟上帝由死甦之。
{{verse|13|31}}且由加利利陪行上也路撒冷之人、多日見之、今此人爲之供證、在民間也。
{{verse|13|32}}又吾報爾嘉音、即上帝應承祖宗者、今徵驗之與其子孫、復甦耶穌基督矣.
{{verse|13|33}}如第二詩內所錄、云、爾乃朕子、今日生爾矣。
{{verse|13|34}}且論及復活、不再敗之理、其如是云、朕將施爾大辟確實之慈悲矣。
{{verse|13|35}}另有詩云、必不容爾聖人見壞矣。○
{{verse|13|36}}蓋大辟也、循上帝旨、既事本世昇、則葬祖墓、又身腐爛。
{{verse|13|37}}惟上帝所甦者、不見霉爛也。
{{verse|13|38}}列位兄弟可知、托此人者得報爾赦罪。
{{verse|13|39}}且靠摩西之法、俱不得爲義、但凡信之者、悉表爲義也。
{{verse|13|40}}故當儆戒、免先知所錄之禍臨爾、按云、
{{verse|13|41}}侮慢之人、一看可奇且亡、因爾日間、朕將行事、雖人報知、爾卻不信之矣。
{{verse|13|42}}且猶太人出公學之時、則異族求聖差、第二安息日、可復宣此言。
{{verse|13|43}}眾既散後猶太人、及新入教之敬虔者、多人從保羅 巴拏巴等、又二人勸其會執上帝之恩也。○
{{verse|13|44}}第二安息日、舉城庶乎聚集、以聽神道。
{{verse|13|45}}惟猶太人見眾、則滿心嫉妒、駁詰保羅所傳者、又爭、又罵。
{{verse|13|46}}惟保羅 巴拏巴等、加膽云、吾傳神道、宜先言爾但看汝棄之、乃自不堪得永生、則我轉向異族也。
{{verse|13|47}}因主命如是云、朕巳立爾、爲異族之光、施救迄於地極矣。○
{{verse|13|48}}異族聽此、則喜、稱讚主道、凡定獲永生者、無不信從也。
{{verse|13|49}}當下主道廣布四方。
{{verse|13|50}}惟猶太人唆聳敬虔尊貴婦女、暨是邑之尊長、加害保羅 巴拏巴等、遂逐之出境界。
{{verse|13|51}}惟二人拂腳塵對之、則來以哥念。
{{verse|13|52}}但其門生滿以上帝、聖神並以歡喜。○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適在以哥念、保羅 巴拏巴等、入猶太人之公學傳道、致猶太併希臘人大眾信也。
{{verse|14|2}}惟猶太人所有不信者、唆聳異族、怨兄弟也。
{{verse|14|3}}日久住彼、敢賴主且主證恩道、而賜以其手可行神蹟靈表也。
{{verse|14|4}}惟邑眾相分、有人從猶太族、有人從聖差焉。
{{verse|14|5}}且異族及猶太人、共諸官憲、擁上、欲害二人以石擊之.
{{verse|14|6}}惟其知之逃呂高尼亞地、呂士特喇 得庇二邑、避於周境.
{{verse|14|7}}在彼宣福音。○
{{verse|14|8}}且在呂士特喇坐一腳衰之人、自母胎爲跛、平生未行者。
{{verse|14|9}}此人聽保羅講道、且保羅注看見有信德足可得全.
{{verse|14|10}}則厲聲曰、直豎立腳、其人遂躍、且行也。○
{{verse|14|11}}眾看保羅所爲、則依呂高尼亞土音、舉聲云、其神藉人形降臨吾中矣。
{{verse|14|12}}遂稱巴拏巴爲天尊、稱保羅爲神差、因保羅引進說詞。
{{verse|14|13}}且眾等妖僧、正在邑前牽犧牲、提花結、立於城門偕眾、意願祭巴拏巴及保羅。
{{verse|14|14}}二聖差聞此、則自裂衣、闖入眾中、喊曰、列位曷行此、
{{verse|14|15}}吾等亦人、與爾同情、而傳教爾、棄此虛物、轉歸所造天、地、海、及宇宙萬物之永遠、活之上帝也。
{{verse|14|16}}上帝在前代、容萬郭任意行事。
{{verse|14|17}}雖然、上帝施恩由天降雨、產出時菓、養育、喜悅我心、莫不立證矣。
{{verse|14|18}}二人言此、僅止民設祭獻之也。○
{{verse|14|19}}忽由安提惡 以哥念等邑、有猶太數人、來唆聳大眾、石擊保羅拖出城外、想已死矣。
{{verse|14|20}}正門生圍之、保羅起、進城也。次日、陪巴拏巴往得庇傳福音、
{{verse|14|21}}該邑多爲門生、即歸呂士持喇、以哥念、安提惡等處.
{{verse|14|22}}堅門生之心、勸之恆心信從言我等必由多難、進入神囯也。
{{verse|14|23}}名聖覲中祈禱、持齋、設立司長、且附托門生、賴所信服之主、
{{verse|14|24}}且保羅巴拏巴二人、既通比西底亞、則來旁非利亞.
{{verse|14|25}}在別迦宣道、且降亞大利亞、
{{verse|14|26}}自彼航海歸安提惡、昔所有薦托上帝之恩、以所成之工、正在此處也。
{{verse|14|27}}既至、聚集聖覲、則報知上帝、凡所以自行、亦開信門與諸異族類矣。
{{verse|14|28}}在彼偕門生久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有數人、自猶太地來、教諸兄弟云、必按摩西之例、受周割之禮、不然、則不能得救也。
{{verse|15|2}}保羅同巴拏巴大辯駁、爭論此事、後立意、遣保羅 巴拏巴等、往也路撒冷、見聖差長老等、問及此爭端。
{{verse|15|3}}既蒙聖覲送行、則經非尼居、撒馬哩亞等處、述知異族巳承教化、致諸兄弟大喜矣。
{{verse|15|4}}既至也路撒冷、聖覲聖差長老等、接之、遂報知上帝祐之、行此諸情也。
{{verse|15|5}}當時、有法利西教門、數人巳係信士者、起曰、此人、當受斷勢皮禮、並守摩西之法也。○
{{verse|15|6}}聖差長老等、遂集會議此事。
{{verse|15|7}}既有辯論不少、彼得羅起來、語之曰、兄弟皆知、素日上帝我中選余致異族類以我口言、聞福音之道且信也。
{{verse|15|8}}且上帝知人心、賜之聖神爲證、如賜我焉.
{{verse|15|9}}併不分別猶太異族、乃賜信德、以潔其心也。
{{verse|15|10}}今也、因何試上帝、荷任門生之頸、吾祖及我並不能負者。
{{verse|15|11}}因我皆信、賴主耶穌基督之恩、吾亦得救、如其一然。
{{verse|15|12}}眾庶默聽保羅、巴拏巴等、述明上帝祐之、行神蹟靈表在異族之中時。
{{verse|15|13}}緘口、雅哥伯答曰、
{{verse|15|14}}列位兄弟、請聽我矣。西門已述云、昔上帝顧異族類、由之擇民可敬其名矣。{{批|今 上帝基督下凡再建 上帝殿堂在天京 天朝矣普天下合一均求 上主矣欽此}}
{{verse|15|15}}且聖人之言、與此符合按云、
{{verse|15|16}}造萬物之主曰、此後、朕必回顧大辟之毀堂、而再建之、且朕必復興其頹瓦再起之、
{{verse|15|17}}令餘剩之民、並諸異族類稱朕名者一、均求上主矣。
{{verse|15|18}}自永世以來、上帝自知其行作。
{{verse|15|19}}故我擬度、即若有異族人歸上帝、則不可擾之、
{{verse|15|20}}乃寄信戒之、勿雜偶像之污、勿行姦淫併勿食縊死之物、與血矣。
{{verse|15|21}}蓋上古歷來、各邑公學、每安息日、有人誦摩西之書、且傳其教也、○
{{verse|15|22}}聖差長老全覲等、合意、選出二人、同保羅及巴拏巴、往安提惡、其人之名、即猶大、亦稱巴撒巴與西拉兩者、爲尊於兄弟之間也。
{{verse|15|23}}且以書托、內云、聖差長老兄弟等、一均兼候異族兄弟居、安提惡、敘哩亞、其利家等處、納福矣。
{{verse|15|24}}因聞知我中有人出、爾間、散言躁擾攪亂爾心云、當受斷勢皮禮、且守其律法、但我等未諭此、
{{verse|15|25}}故我齊心合意、擇人差見爾、陪吾愛友、保羅及巴拏巴、
{{verse|15|26}}此人爲主耶穌基督之名、敢冒死也。
{{verse|15|27}}且遣猶大及西拉、可面敘同情也。
{{verse|15|28}}蓋依上帝聖神、並我之意見、另不須煩勞爾等、惟有數端切要.
{{verse|15|29}}即戒偶像、祭物、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矣。萬當謹戒、幸甚、並侯平安。
{{verse|15|30}}是人離、到安提惡集眾、遞書。
{{verse|15|31}}讀畢因慰辭則善。
{{verse|15|32}}且猶大 西拉二人自有先見之明、多勸兄弟多言堅其德矣。
{{verse|15|33}}延時後、兄弟辭之安歸聖差矣。
{{verse|15|34}}然西拉悅意、尚住彼。
{{verse|15|35}}且保羅 巴拏巴等、亦居安提惡、偕多人宣訓福音、傳主之道矣。○
{{verse|15|36}}數日之後、保羅語巴拏巴云、素在各邑、諸兄之中、我傳主言、今且復往、探見眾有如何。
{{verse|15|37}}且巴拏巴願帶約翰、亦名馬可。
{{verse|15|38}}惟保羅記憶其昔離旁非利亞、並非陪行爲工故不欲復帶之也。
{{verse|15|39}}兩人熱爭、致相別、巴拏巴帶馬哥航海、往居百路、
{{verse|15|40}}惟保羅擇西拉、且兄弟托之上帝之恩畢。
{{verse|15|41}}遂去、巡遊敘哩亞居利家等處、堅諸聖覲之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保羅至得庇 呂士特喇等處、遇一門生、名提摩太、其母原猶太、婦、曾信基督者、惟其父希臘人。
{{verse|16|2}}且提摩太有善名在呂士特喇及以哥念兄弟之中。
{{verse|16|3}}惟保羅欲攜之同遊、因該方之猶太人、皆知其父乃希臘人、故先取之行斷勢皮禮矣。
{{verse|16|4}}巡行諸邑、傳守聖差長老等、在也路撒冷所諭之命。
{{verse|16|5}}然則如是、其聖覲愈堅信德、日加其數也。○
{{verse|16|6}}既巡遊弗呂家及伽拉太地上帝、聖神禁之、勿可言語其道在亞西亞。
{{verse|16|7}}故來每西亞、試往庇推尼亞、惟聖神不准矣。
{{verse|16|8}}故經過每西亞、降特囉亞。
{{verse|16|9}}當夜、保羅奉天啟、即馬居頓人侍立求之、曰、請來馬居頓地、助我矣。
{{verse|16|10}}見天啟、吾便定意、往馬居頓地、定知上主召我、與之傳福音之理。○
{{verse|16|11}}故離特囉亞、直來撒摩特喇居、次日、到新城。
{{verse|16|12}}由彼抵非利比、即馬居頓是方之省城、乃新開州郡、在彼寓數日也。
{{verse|16|13}}正安息日、往出城外河邊、仍有祈禱之處坐下勸所集女人。
{{verse|16|14}}有一婦、名呂底亞、由推雅推喇邑來、賣葡青之顔色、是女敬畏上帝也、且聽我宣道、蒙主開心、留心保羅之言也。
{{verse|16|15}}彼婦兼其家、既領浸禮、請我曰、若視我忠心事主、則進住我屋焉、遂催留我等矣。○
{{verse|16|16}}適我等往祈禱時卻遇一女、迷惑於怪魔、用巫術、利多其長人。
{{verse|16|17}}其跟隨保羅與我等、喊曰、此人乃巍上帝之僕、報我得救之道矣。
{{verse|16|18}}既多日如是、保羅不樂就轉、謂邪鬼曰、賴主耶穌基督之名、吾命爾出女、即時鬼出矣。
{{verse|16|19}}且女之長人、見其所望之利己失、則捉保羅 西拉二人、牽到市中、見其官長。
{{verse|16|20}}後解送官憲、曰、此乃猶太人、最擾吾邑。
{{verse|16|21}}傳我羅馬人、所不當承守之規例也。
{{verse|16|22}}眾庶擁拒之、且官員裂其衣、令人笞之。
{{verse|16|23}}笞至重傷、則監禁、亦命司獄緊守。
{{verse|16|24}}司獄領此命、投之內獄、以桎梏繫腳矣。○
{{verse|16|25}}半夜、保羅 西拉等、祈禱、誦讚上帝矣、囚人悉聽。
{{verse|16|26}}忽然有地大震、獄基皆搖、諸門隨開、各桎梏解去。
{{verse|16|27}}司獄睡醒、看獄門已開、料囚人逃走、故拔劍、欲自刎。
{{verse|16|28}}惟保羅大聲呼曰、勿自害也、吾咸在此。
{{verse|16|29}}司獄求炎把跳躍入內、戰戰兢兢、伏保羅 西拉二人面前。
{{verse|16|30}}引之出外曰、列位、吾必何行、可得救乎。
{{verse|16|31}}曰、信服主耶穌基督、方爾與汝家可得救矣。
{{verse|16|32}}遂以主道傳之、並家內各人、
{{verse|16|33}}司獄同夜時、將二人洗傷、自並全家、悉領浸禮矣。
{{verse|16|34}}方引二人進家、設席且司獄並全家、悅信上帝矣。
{{verse|16|35}}天明官員遣役、曰、可放彼人矣。
{{verse|16|36}}司獄傳保羅云、官憲差人放爾等、今可往安去。
{{verse|16|37}}保羅曰、吾乃羅馬人、未審、公然受笞、禁獄、今將私放乎、不然乃官員自來、請我出矣。
{{verse|16|38}}差役以此言稟憲而憲聽二人乃羅馬民、則懼。
{{verse|16|39}}遂來勸之、求之出城、且引之出也。
{{verse|16|40}}二人出獄入呂底亞之家、見兄弟、勸慰而出去。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保羅 西拉二人、經過暗妃城亞波羅 尼亞等處、至帖撒羅尼迦城。此處有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2}}保羅仍舊進堂、連三安息日辯論聖書。
{{verse|17|3}}講解指明基督本當受苦、死而復活、且我所宣汝者、耶穌正乃基督矣。
{{verse|17|4}}其中有人信之、與保羅 西拉交友、又敬虔之希臘群多信、尊婦亦不少矣。
{{verse|17|5}}但不信之猶太人、心懷嫉妒挑惡匪類、成群、亂全城、圍雅遜之屋、欲牽保羅 西拉出來眾中、
{{verse|17|6}}不遇二人、則拉雅遜、偕數兄弟、送到邑長、呼云、此人亂天下者、來此也。
{{verse|17|7}}惟雅遜、納之又此人背逆侯命、言有他王、即耶穌基督矣。
{{verse|17|8}}其動民邑憲、並庶眾聽此。
{{verse|17|9}}但取雅遜等保而放之。
{{verse|17|10}}當夜、兄弟即差保羅 西拉二人、往庇哩亞到入猶太人之公學、
{{verse|17|11}}其人、比帖撒羅尼迦更寬量因悅心承道、日察聖錄、可知此事有否。
{{verse|17|12}}故多信從亦希臘尊婦、並男不少矣。
{{verse|17|13}}但住帖撒羅尼迦之猶太人、知保羅在庇哩亞、傳神道、來攪民。
{{verse|17|14}}兄弟隨遣保羅似往到海濱、將西拉及提摩太留彼。
{{verse|17|15}}引保羅者、攜之到雅典城、既領保羅之命、使西拉及提摩太急來、則往。
{{verse|17|16}}正保羅在雅典等候見邑民專事該殺、則慟心矣。
{{verse|17|17}}故在公學、與諸猶太敬虔之人、又每日在街市、與所遇者辯論。
{{verse|17|18}}又放肆嚴束二教門之徒逢之、或曰、此糊說亂道者、將何言哉、或曰、像乃傳異神乎。蓋保羅已言論耶穌、基督亦論復活也。
{{verse|17|19}}故引之到武伸之山、曰、爾或傳之新道、我可奉知之乎.
{{verse|17|20}}因爾所傳者、奇怪、願知其如何也。
{{verse|17|21}}蓋雅典各人及諸旅客、終無他事務、只傳聽新聞也。
{{verse|17|22}}且保羅立、於武伸山、曰、列位雅典人乎、吾看爾等專事鬼神太過也。
{{verse|17|23}}吾方纔行遊、觀爾拜該殺則遇壇、額上寫曰、未識之神也。今所謂未知而奉事者、吾明告爾也。
{{verse|17|24}}上帝造宇宙及宇內萬物、爲天地之主、無居人手作殿、
{{verse|17|25}}無賴人手奉事、並無缺乏、乃以生命、氣息、以及諸物者、錫萬人也。
{{verse|17|26}}上帝創造萬人由一血脈、居全地面上帝又預定時日、分界居所、
{{verse|17|27}}使人尋主、或摸索求著之、因上帝離我各人不遠。
{{verse|17|28}}我等生活舉動、自在、皆在上帝、正如爾之詩翁有云、吾係上帝所生之物也。
{{verse|17|29}}吾若是上帝所生之物、則不可想上帝似金銀石等、以人機巧手藝而刻者也。
{{verse|17|30}}上帝不顧人往日愚昧、但今命眾人、到處悔罪。
{{verse|17|31}}因定日期、依義審判世界、以所立之人也.蓋由死者甦之、則立憑據與諸人也。
{{verse|17|32}}夫僉聞死之復活、有人戲笑又有人云、吾欲再聽爾論此也。
{{verse|17|33}}如是保羅出中。
{{verse|17|34}}有人附保羅信從、即武伸山會中之人名丟內修、又一婦、名大馬哩、另有幾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保羅離雅典城、往哥林多、
{{verse|18|2}}遇某猶太人、名亞貴拉、生於本闍同妻百哩居拉、昨由以大利來、因遵革老丟郭侯之示、飭諸猶太人、出羅馬衙、
{{verse|18|3}}且保羅、因同手藝、就之其居、務業、即其工藝、乃作帷帳。
{{verse|18|4}}且每安息日、在公學辯論、勸猶太 希臘等人。
{{verse|18|5}}但西拉 提摩太二人、由馬居頓來、保羅心益懇切、證與猶太人、言耶穌乃基督。
{{verse|18|6}}惟猶太人、違逆、妄言、保羅拂衣、曰、爾血歸爾首、吾乃清潔、由此吾往到異族矣。
{{verse|18|7}}故離彼入某人之屋、名義者、爲敬畏上帝之人、然其屋與公學隔壁。
{{verse|18|8}}惟公學監長、名革哩士布、自並全家信服上主、又哥林多人、聽此、亦多信、而領浸禮也。○
{{verse|18|9}}當夜、上主現啟保羅曰、勿怕而言、不可緘口、
{{verse|18|10}}因吾祐爾、而免人加害、因在此城、朕有多民也。
{{verse|18|11}}故保羅住彼、一年六月、其中傳言神道也。○
{{verse|18|12}}且伽流乃亞該亞總制之時、猶太人齊心、起攻保羅、解到衙門、
{{verse|18|13}}曰、此人勸人敬神、不依法也。
{{verse|18|14}}保羅正要開口、伽流語猶太人曰、若論背義惡毒之弊、聽猶太人有理也矣。
{{verse|18|15}}但若爭辯言語、名字、論爾法教者、爾可自辦之、緣於此事不肯判獄也。
{{verse|18|16}}故逐之出衙門矣。
{{verse|18|17}}惟諸希臘人、捉公學監長瑣士提尼、臺前笞之、乃伽流終不理此。○
{{verse|18|18}}然則、保羅日久住彼、後告辭兄弟、航海、往敘哩亞、夫百哩居拉及亞貴拉陪之。惟保羅因前發願、故在堅革哩亞剃頭矣。
{{verse|18|19}}後至以弗所、留下二人、自入公學、與猶太人辯論。
{{verse|18|20}}彼人請之久留、惟不允之、乃告別曰、
{{verse|18|21}}吾必在也路撒冷、守來瞻禮、但循上帝旨、吾將復來見爾矣。
{{verse|18|22}}遂離以弗所、駛到、於皇城上岸、問候聖覲、則往安提惡。○
{{verse|18|23}}暫留在彼、復出、次序遍遊伽拉太 弗呂家等地、堅固諸門生矣.
{{verse|18|24}}當時、有猶太人、生在亞勒山大邑、名亞波羅、大有口才、深識聖錄者、來以弗所。
{{verse|18|25}}此人諳熟主道、心性憤烈、勤言傳主之情、只知約翰之浸禮矣。
{{verse|18|26}}在公學始言加膽但亞貴拉、百哩居拉等、聞知、則接之、解明神道尤詳細矣。
{{verse|18|27}}且亞波羅欲往亞該亞時兄弟寄薦書、勸門生接之、既至、多助其獲恩而信者也。
{{verse|18|28}}因其公然盡力、辯服猶太人、由聖錄指明耶穌乃基督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亞波羅在哥林多之際、保羅通遊上方、則來以弗所。又遇數門生、
{{verse|19|2}}問曰、爾等既信、有領上帝聖神否、曰、吾等未聞有上帝聖神也。
{{verse|19|3}}曰、爾等以何名、而領洗禮也。曰、吾等所領者、約翰之浸禮。
{{verse|19|4}}保羅曰、約翰固行浸禮、勸人悔罪、告民信於後已而至者、即基督耶穌也。
{{verse|19|5}}僉聞此、則以主耶穌之名、而領浸禮也。
{{verse|19|6}}且保羅按手諸上、遂上帝聖神臨之、又述異音、預言後情、
{{verse|19|7}}其共約十二人矣。○
{{verse|19|8}}保羅入公學、三月加膽勸言辯論神囯之情矣。
{{verse|19|9}}既有數人、硬執不信、又向眾妄言此道、保羅遂離之分別門生、每日辯論在推拉伮之書院矣。
{{verse|19|10}}保羅傳教二年、令希臘並猶太人、即居亞西亞諸民、咸聽主耶穌基督之道矣。
{{verse|19|11}}且上帝祐保羅、行異神蹟。
{{verse|19|12}}致將保羅貼身膚之巾帕、加病人隨即病醫、邪鬼逐出矣。○
{{verse|19|13}}或遊手即猶太中數人、務叱鬼、遇有犯邪鬼者、稱主耶穌基督之名、曰、藉保羅所傳耶穌基督之名、吾叱爾出矣。
{{verse|19|14}}且猶太祭司名士居瓦、有七子行是、
{{verse|19|15}}惟惡鬼答曰、吾知耶穌、基督亦識保羅、惟爾等誰也。
{{verse|19|16}}且犯惡鬼人跳躍、克勝之、致裸體、帶傷、逃走出屋矣。
{{verse|19|17}}諸以弗所居民、連猶太 希臘者、皆知此事、眾畏讚與耶穌基督之名。
{{verse|19|18}}信者多來認罪、指明所行。
{{verse|19|19}}又素用邪術者多拾其書、當庶民面前焚之、後算其價、得五萬塊銀矣。
{{verse|19|20}}如此上帝之道、益增獲勝也。○
{{verse|19|21}}事完、保羅立意、從馬居頓、過亞該亞往也路撒冷、又曰、既至彼、自當見羅馬衙。
{{verse|19|22}}遂發事之者、提摩太、以拉士闍二人、往馬居頓地、惟自暫住亞西亞也。
{{verse|19|23}}當時緣斯道、滋出大事。
{{verse|19|24}}蓋有銀匠、名底米特流、素爲添後該殺作銀神龕者、此藝事令銀匠獲利不少也。
{{verse|19|25}}故此招會同業工人者曰、列位可知、以此工藝、吾輩獲利。
{{verse|19|26}}又爾見聞、不但在以弗所乃遍亞西亞地、此保羅婉惑人多云、人手所作者、非神明也、
{{verse|19|27}}如是不只本手藝臨危失壞、即天厚太該殺廟將歸無、併亞西亞全地、及天下所奉邪神威廢亡也。
{{verse|19|28}}僉聽此言滿心怒氣、喊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29}}且全城滿亂、既捉保羅同行者馬居頓人、即該猶及亞哩達古、則齊心闖場矣。
{{verse|19|30}}保羅意進眾中、惟門生不容之。
{{verse|19|31}}且亞西亞數貴人、與保羅相契者、差人勸之、不可入場也。
{{verse|19|32}}且有人亂呼、彼此不一、因會人混亂、大半不知何故聚集也。
{{verse|19|33}}將亞勒山大、逐出眾中、乃猶太人、推之、但亞勒山大則揮手、欲與眾辯訴也。
{{verse|19|34}}惟知其乃猶太人、則二時之久、齊聲呼曰、大哉以弗所人之該殺也。
{{verse|19|35}}且本邑之經歷、勸息百姓曰、以弗所人歟誰不知以弗所城奉大天厚該殺、又敬天降之像乎。
{{verse|19|36}}是事不能辯駁、爾當安心、不可遽行。
{{verse|19|37}}即此二人、未搶廟寺、未瀆該殺者、然爾帶之至此。
{{verse|19|38}}故若底米特流、同其工匠等、欲告何人自有衙門、官員可彼此相告。
{{verse|19|39}}但詢問他事、按例公會、決斷。
{{verse|19|40}}夫今日擾亂、我臨危問罪也。況無故集會、無以可對答也。
{{verse|19|41}}言畢、散會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亂事既息、保羅招門生、抱頸、出去、往馬居頓。
{{verse|20|2}}既通遊該方多言勸之、則適希臘地。
{{verse|20|3}}彼住三月、正欲航海、往敘哩亞、忽遭猶太人謀害、故定意由馬居頓地歸去。
{{verse|20|4}}同伴適亞西亞者、有庇哩亞人瑣帕帖、併帖撒羅尼迦人、亞哩達古及西公闍、另得庇之人、該猶、與提摩太連亞西亞人、推居古及特羅非摩。
{{verse|20|5}}此人先往到特囉亞候我。
{{verse|20|6}}且除酵節日後吾由非利比開行、五日來特囉亞、至之、彼住七日。○
{{verse|20|7}}禮拜首日、門生聚集、劈餅、保羅欲次日起程、故宣言而講道、延到半夜不息矣。
{{verse|20|8}}夫在樓上、人集之所、有多燈燭。
{{verse|20|9}}保羅講論既久、有一少年、名猶推古、坐在窗上、深睡、忽睠睡間、自三層樓墮下、既扶之起、已死。
{{verse|20|10}}惟保羅下來附之、且抱之、曰、勿憂、其𠇌內在矣。
{{verse|20|11}}復登、劈餅而食、再論長久、待天明、就去。
{{verse|20|12}}帶少年者尚活、不少慰也。
{{verse|20|13}}惟我等先下船、先駛到亞朔待接保羅、因保羅立意、欲步行到彼。
{{verse|20|14}}在亞朔接保羅上船、則來米推利尼。
{{verse|20|15}}次日、航海、到交士對面、第二日、到撒莫、在特囉其臉暫歇、又第三日、到米利闍。
{{verse|20|16}}蓋保羅定意、經過以弗所、不欲逗遛於亞西亞、乃急行、如得到也路撒冷、在五旬之瞻禮之時。○
{{verse|20|17}}尚在米利闍、保羅差人、到以弗所、請聖覲長老。
{{verse|20|18}}既至、則語之曰、爾等皆知、自來亞西亞之首日、吾常偕爾、品行如何。
{{verse|20|19}}全然爲謙讓、多淚鍊試、服事上主、屢被猶太人計謀、陷害也矣。
{{verse|20|20}}然則、吾無隱裨益之情、乃公然家裏、明告、教訓爾。
{{verse|20|21}}且證猶太 希臘等、言悔罪、歸上帝、併信服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20|22}}今也、上帝聖神管束、我往也路撒冷、未知在彼、將遭若何、
{{verse|20|23}}只到各邑、上帝聖神告我桎梏、災害、將累我矣。
{{verse|20|24}}但吾不理此事、又不以生命爲貴、只欲樂終天年、盡主耶穌基督所托之職、而證上帝恩之福音之理也。
{{verse|20|25}}吾巡爾皆中間宣神囯也、卻也今巳知爾等不復見我面也。
{{verse|20|26}}故今日招爾供證、我自無干眾人之血矣。
{{verse|20|27}}因吾盡告上帝全旨、並不穩也矣。
{{verse|20|28}}且上帝聖神既立爾爲司牧、自當謹慎及全群、乃上帝以主血所贖聖覲爾當供養之也。
{{verse|20|29}}然吾知既往後、猛浪將至、不惜群徒。
{{verse|20|30}}又爾中、將起妄言之人、誘門生從之.
{{verse|20|31}}是故醒悟、記念吾歷三年、晝夜泣哭、各勸不已。
{{verse|20|32}}今吾薦兄弟、托上帝也、又且交兄弟主之恩道、可建置爾、賜業諸聖徒之中矣。
{{verse|20|33}}他人之金銀、衣裳、吾所不貪、
{{verse|20|34}}此手供自已並陪我人之須用、是汝所知矣。
{{verse|20|35}}吾教爾等諸情、如是勤工、可扶持軟弱者、且記吾主耶穌之言云、授者比受者、更有福矣。
{{verse|20|36}}言畢、共眾跪下、祈禱。
{{verse|20|37}}眾乃苦哭、抱保羅、嘴碎之、
{{verse|20|38}}夫因保羅言、不復見面、最懷憂矣、遂送之下船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遇離別、開船、直駛到哥士。次日、至囉多、然後到帕大喇。
{{verse|21|2}}在彼遇船、欲渡非尼居者、遂登船、開行、
{{verse|21|3}}見居百路、離之左邊、駛敘哩亞至土羅、登岸、即船卸貨、必在彼處。
{{verse|21|4}}且留七日、遇門生、感於上帝聖神語保羅、勿上也路撒冷也。
{{verse|21|5}}此日既滿、則起程往、且諸徒攜妻兒、出城、送行遂跪岸上、祈禱矣。
{{verse|21|6}}既相告別、我等登船、而徒回家也。○
{{verse|21|7}}自土羅航海、到多利賣、問候兄弟、同居一日。
{{verse|21|8}}次日、保羅等起程、到皇城、入非立之家、居焉。卻此非立乃七覲吏之一、併傳福音之人也。
{{verse|21|9}}其有閨女四人、皆預言後事者也。
{{verse|21|10}}既多日住彼、自猶太地、有先知之士來、名亞伽布、
{{verse|21|11}}既至、取保羅之帶、自縛手足、曰、上帝聖神、詔云此帶之主人、在也路撒冷、將爲猶太人綑、解異族之手者正如是也。
{{verse|21|12}}聞此、我等並該處之人、一齊苦勸保羅、勿上也路撒冷。
{{verse|21|13}}保羅答曰、爾等爲何涕泣、破裂我心乎。然吾到也路撒冷、情願爲主耶穌基督之名、不止見累、乃亦捐軀矣。
{{verse|21|14}}但我看保羅、不肯聽勸、則止、曰、主之聖旨成幸矣。
{{verse|21|15}}且此日後我包行李、上也路撒冷.
{{verse|21|16}}皇城數門生陪行、帶同老門生、居百路人、名米拏遜者曾接我宿焉。○
{{verse|21|17}}既至也路撒冷、兄弟忻然迎接。
{{verse|21|18}}次日保羅偕我見也哥伯、諸長老亦在焉。
{{verse|21|19}}既慶賀畢、保羅一一敘明、上帝以本盡職所行、在異族之中矣。
{{verse|21|20}}聽畢、遂誦讚上主、語保羅曰、兄自見猶太信者、今有數千、皆熱心遵法。
{{verse|21|21}}但風聞、爾在異族中、教諸猶太人、可背摩西云、以斷勢皮禮、毋施子、毋庸隨規矩也。
{{verse|21|22}}今將奈何、眾聞知爾至、必然集會。
{{verse|21|23}}故請聽我言而行矣。在此有四人、發願、
{{verse|21|24}}爾可取之、同潔已身、共費用剃頭、眾人遂知、及汝所聞無實、乃爾亦正端遵法也。
{{verse|21|25}}惟論及異族之信士、吾已定議寫書、不須守此事、只戒祭偶之胙、戒血、戒縊死之牲、又戒姦淫也。
{{verse|21|26}}當時、保羅攜其人、而次日自潔、並入殿堂、告自潔之期將完、迨爲各人設祭矣。○
{{verse|21|27}}正七日將完、某猶太人、自亞西亞來者、見保羅在殿、則攪亂庶眾、下手捉之.
{{verse|21|28}}呼曰、列位、以色列人、歟請相助也。此人到處教眾違背此民法律、並此處也.又引希臘人入殿、染污此聖處也。
{{verse|21|29}}因其先見以弗所人、名特囉非摩偕保羅在城、故料保羅帶之入殿矣。
{{verse|21|30}}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1}}舉邑擾亂、眾民擁至、遂捉保羅、拖出殿外、即閉門矣。
{{verse|21|32}}副將隨領兵與師帥、急走抵之、眾見副將、併其兵卒、則不復打保羅。
{{verse|21|33}}副將臨近、拏保羅令以二鏈縛之、查問是誰、併所行如何也。
{{verse|21|34}}眾亂呼不一、且副將因紛紜、不得確知、令押送保羅入寨。
{{verse|21|35}}至階、遇民急擁上、而兵丁負保羅。
{{verse|21|36}}且群民隨後、呼曰、可棄之矣。
{{verse|21|37}}正將保羅押營稟副將曰、可得與大人言乎。曰、爾能講希臘話乎。
{{verse|21|38}}爾豈非埃及多人、昔日作亂、領四千兇手出野乎。
{{verse|21|39}}保羅曰、吾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省、屬名之大蘇邑民、求大人、准我對民講論也。○
{{verse|21|40}}既許之、保羅竪於階上、揮手、使民嘿然、後用希伯來話、言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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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列位父兄、請聽我自訴已情對汝也。
{{verse|22|2}}其聽之講希伯來話、則愈嘿也。
{{verse|22|3}}且保羅曰、吾也、乃猶太人、生於居利家地、大蘇邑、於此城養大、在伽馬列足下、勤學吾祖之律例各條、熱心事上帝、如爾眾今日亦然。
{{verse|22|4}}素吾害死此道之人、綑押諸男女、禁監矣。
{{verse|22|5}}正如祭司元魁、與諸長老可證。又領書、到大馬士革兄弟、將彼處之徒綑押到也路撒冷、以刑罰之。
{{verse|22|6}}正行間、竟望大馬士革、中午時分、忽由天煌光圍我。
{{verse|22|7}}我倒地、聽聲語我曰、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我也。
{{verse|22|8}}曰、主誰。曰、朕乃拏撒勒人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2|9}}偕行伴侶、果然看光著驚、惟不聽言我之聲也。
{{verse|22|10}}吾曰、主歟、臣將何作也。主曰、起來、往大馬士革、彼有教爾所命行之諸事也。
{{verse|22|11}}該光輝耀、映我不能見、伴侶攜我到大馬士革矣。
{{verse|22|12}}且有一人、名亞拏尼雅、敬虔依法、同居之猶太人、所證善者。
{{verse|22|13}}彼來見我、立曰、掃羅兄、可得復見也、吾即時仰看之也。
{{verse|22|14}}亞拏尼雅曰、夫吾列祖之上帝選爾、可知其旨、可看義主、聽其口音也、
{{verse|22|15}}因爾將供證與眾人、爾所見聞者也。
{{verse|22|16}}如今汝何要乎、起來領浸禮、及籲主名滌去爾罪也。
{{verse|22|17}}維時我歸也路撒冷、正在殿祈禱、心神感動。
{{verse|22|18}}見主、諭我曰、速起、即出也路撒冷、因其不肯承爾爲朕供證也。
{{verse|22|19}}吾曰、主歟、其皆知、吾素禁信主之人、並在各公學鞭之、
{{verse|22|20}}且代主捐命者士提反見戮、吾亦側侍、合意其死、而且守殺之者之衣。
{{verse|22|21}}惟主曰、往也、朕將遠遣爾、到諸異族也。○
{{verse|22|22}}僉待此聽、舉聲曰、逐此匪徒、出地、不宜活矣哉。
{{verse|22|23}}又且混喊、自脫其衣、投塵沖氣、
{{verse|22|24}}副將遂命人、押保羅入營、令鞭、訊問眾呼怨之緣由矣。
{{verse|22|25}}正以皮帶縛之間、保羅問近侍之師帥、曰、羅馬藉人、未審而拷之、宜否。
{{verse|22|26}}師帥聞此、往稟副將曰、謹慎所行、因此乃羅馬人矣。
{{verse|22|27}}副將近前、曰、爾且告我、係羅馬人否。曰、是。
{{verse|22|28}}副將曰、使費多銀、得自主之理也。保羅曰、吾乃主然。
{{verse|22|29}}將拷者即去、又副將既縛之、今知其爲羅馬人畏也。○
{{verse|22|30}}次日、副將欲知其實情、因何猶太人告之、遂解保羅之鏈、命祭司元魁、與諸長老、集會、帶保羅來、立其面前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保羅覲會、曰、列位兄、我存良心、在上帝面前、生至今日也。
{{verse|23|2}}惟祭司元魁、名亞拏尼雅、命左右掌其口。
{{verse|23|3}}故保羅語之曰、爾如粉土之牆、自坐上位、依法審我、而使人打我、正違法、故上帝將擊爾、
{{verse|23|4}}左右曰、上帝之祭司元魁、豈可詈罵乎。
{{verse|23|5}}保羅曰、列兄弟、吾未知其乃祭司元魁、蓋錄云、不可詈罵爾民長也。
{{verse|23|6}}且保羅看出、其一半爲撒篤之徒、一半爲法利西人、則會中呼曰、列位兄弟、吾乃法利西人、乃法利西人之子、爲望死人復活、吾見審問矣。
{{verse|23|7}}言畢、法利西人、與撒刺徒相爭、大眾相分。
{{verse|23|8}}蓋撒篤之徒、言無復活、未有鬼神、惟法利西人、皆認。
{{verse|23|9}}遂舉大嚷、屬法利西之書士起爭、曰、吾不見此人有何惡端、但若天使神靈與之言論、則不可逆上帝也。○
{{verse|23|10}}既起諠譁、副將、誠恐眾裂保羅、則命兵卒下去、強援保羅於中、帶入營裏也。○
{{verse|23|11}}次夜、主現立、曰、保羅加膽、正如在也路撒冷供證及朕如是、在羅馬衙必證也。
{{verse|23|12}}天既明、數猶太人同謀、盟云、戒飲食、待殺保羅.
{{verse|23|13}}且勾串盟者、四十有餘名。
{{verse|23|14}}就謁見祭司、長老等、曰、吾己結盟、未曾殺保羅、不嘗食物。
{{verse|23|15}}今請汝等及公會稟副將、明日將之押送到汝、佯欲詳細問之、則其未就時、吾備便殺之矣。
{{verse|23|16}}惟保羅外甥聞其埋伏、則往入營、以此告保羅、
{{verse|23|17}}保羅遂請師帥來、曰、帶此少者引見副將、自有事告之、
{{verse|23|18}}故引見副將、曰囚人保羅、招我請引此少年者、到汝、有事面稟。
{{verse|23|19}}副將攜手避私處、問曰、爾欲報我何事。
{{verse|23|20}}曰、猶太人相約、稟大人、明日押保羅入會中、佯欲細問、
{{verse|23|21}}但切勿准之、因其中有四十餘人埋伏、自發、誓不飲食、待殺保羅、且今眾備、待大人之命也。
{{verse|23|22}}副將遂辭少年、禁曰、勿告人知、爾以斯情報我矣。
{{verse|23|23}}遂招師帥二位、曰、可備步兵二百、馬兵七十、併鎗手二百、當夜三更時候、可往皇城.
{{verse|23|24}}又備馬匹乘保羅騎、安送到總制非力士。
{{verse|23|25}}又寄書、略云、
{{verse|23|26}}革老丟、呂西亞恭候總制大人、非力士平安。
{{verse|23|27}}此人爲猶太輩所捉、僅殺、既知此、人乃羅馬人、我領兵救之。
{{verse|23|28}}願知其告之原、則引之進其公會。
{{verse|23|29}}但見其被告、爲猶太人之律法諸端、未有該囚之件、當死之案.
{{verse|23|30}}又聞知猶太輩埋伏此人、我立即押送臺前、示原告者、赴大人臺前、告之、兼候崇禧。○
{{verse|23|31}}然則、其兵卒遵命攜保羅、星夜往安提帕大城。
{{verse|23|32}}次日、遣騎兵陪保羅行、而步兵回營矣。
{{verse|23|33}}既進皇城、則將書呈上總制、並送保羅臺前也。
{{verse|23|34}}總制披覽書畢、問保羅、本來何省。既知乃居利家人、曰、
{{verse|23|35}}待汝原告皆至、自當聽爾也、又命人囚之在希羅得衙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五日之後、祭司元魁、亞拏尼雅.同長老、帶口才辨士、名帖土羅、赴總制、告保羅。
{{verse|24|2}}既召保羅後、帖木羅起告之、曰蒙非力士大人之睿智、政治、郭泰、民安.
{{verse|24|3}}到處常感厚恩。
{{verse|24|4}}但恐敢煩大人、萬望施惠、俯聽片言焉。
{{verse|24|5}}即遭著此人、殘賊徒在、凡猶太中、天下擾亂、爲拏撒勒主之門人。
{{verse|24|6}}彼正欲污其殿、吾等捉之、將按我法審之.
{{verse|24|7}}惟副將呂西亞擁赴、強奪我手矣。
{{verse|24|8}}命其原告、赴大人臺前、蒙大人電鑒、自知諸告端也。
{{verse|24|9}}其猶太人允諾、言、正如是也。○
{{verse|24|10}}總制既揮手、命保羅言、即答曰、既知大人、爲此民審司多年、所以愈忻、自吐已情也。
{{verse|24|11}}今奉知、還不上十二日、吾赴也路撒冷、崇拜。
{{verse|24|12}}總無人見我、在殿爭論、又不在公學、城內、攪民、
{{verse|24|13}}且所告端、不能立憑據矣。
{{verse|24|14}}然所云異端、吾明認之、因吾奉事我列祖者之上帝、悉信載律聖賢書內所錄諸情、
{{verse|24|15}}托上帝、仰望、必有義主之復活正其所望焉。
{{verse|24|16}}專務存良心、上帝、世人、不可責也。
{{verse|24|17}}歷年之後、吾來施本人賙濟方便之物。
{{verse|24|18}}此際、有自亞西亞來數猶太人、逢我在殿、自潔、而不挑眾、弗作亂也。
{{verse|24|19}}此人、如有告我之狀、當現在臺前告我、
{{verse|24|20}}或素吾侍公會前之際、若其察出惡弊、則今告我、可也。
{{verse|24|21}}只有一句素立其中、我呼云、爲死人復活之理、吾今日見審矣。○
{{verse|24|22}}非力士聞此、欲知此道之真情、則推延之、曰、待副將呂西亞下、來將查究此案矣。
{{verse|24|23}}且命師帥、防保羅、姑容並不禁其兄弟就來事之、○
{{verse|24|24}}數日之後、非力士、同夫人得魯西拉、本猶太女者來、召保羅、聽其言論信基督之理。
{{verse|24|25}}纔保羅論公義、論守節、論將來之審判、則非力士震悚、曰、今可退罷、便時復召、可也。
{{verse|24|26}}蓋總制望保羅贈賄賂、致釋放之、故屢召相論矣。
{{verse|24|27}}二年之後、非力士離任、波居阿非士闍接職且非力士、與猶太人施恩、則留保羅綑禁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且非士闍供任、後三日、自皇城上也路撒冷。
{{verse|25|2}}當下祭司元魁、並猶太官憲、求之、控告保羅、
{{verse|25|3}}稟總制施恩、令解保羅來也路撒冷路上、自有埋伏誅之。
{{verse|25|4}}然非士闍對曰、保羅必留大城、而我霎時、將往彼、
{{verse|25|5}}又曰、爾中有能者、可陪行、其人若有罪、則可告之也。
{{verse|25|6}}總制再耽十有餘日、方回大城、次日、坐案、命帶保羅來。
{{verse|25|7}}既至、卻猶太人、自也路撒冷來者、環立、告保羅多端重罪、而無憑據。
{{verse|25|8}}保羅訴曰、吾毫無犯猶太人之律例、未污殿堂、未逆郭侯也。
{{verse|25|9}}惟非士闍、欲與猶太人施恩、對保羅曰、爾欲上也路撒冷、我前得審此案乎。
{{verse|25|10}}保羅曰、吾立郭侯階下、即當見審之處。毫未得罪於猶太人、大人所自善知焉。
{{verse|25|11}}余若犯法、行該死罪、余自不辭死、但若所告無實、不可解我其手、吾上獻案前矣。
{{verse|25|12}}非士闍與公會商量曰、爾控告案前、必赴案前也。○
{{verse|25|13}}數日之後、亞革哩帕侯、同伯尼居來皇城、慶賀非士闍。
{{verse|25|14}}既住多日、非士闍以保羅之案告侯曰、此有一人非力士所留綑禁。
{{verse|25|15}}適我在也路撒冷、祭司元魁及猶太長老、見我求問其罪、
{{verse|25|16}}惟吾答曰、被告之人、未曾原告對證、且未自白其所告狀、而定死罪、非羅馬人規矩也。
{{verse|25|17}}惟猶太人來此、我不耽擱、而次日坐堂召引之來。
{{verse|25|18}}原告既對立非指其罪如我所料也。
{{verse|25|19}}蓋所爭論無非其法教之端、且言某耶穌基督、巳死惟保羅謂其尚活也。
{{verse|25|20}}既疑此端、則謂保羅、爾肯往也路撒冷、在彼此情見審。
{{verse|25|21}}但保羅呈告自禁、待郭侯明察也、吾命禁之、迄差之案前矣。
{{verse|25|2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吾亦欲聽其人如何、曰、明日、可聽之也。○
{{verse|25|23}}次日、亞革哩帕同伯尼居、大整威儀而來入院、帶武官、邑憲、聽非士闍、召保羅來。
{{verse|25|24}}非士闍曰、亞革哩帕侯、及諸人與我同在、請看此人、猶太人大眾在也路撒冷、並在此者、稟呼不容之生也。
{{verse|25|25}}但吾察知未犯該死罪、只因控告君侯、吾立意、解送之。
{{verse|25|26}}未有定詞告侯、則帶之汝前、最於亞革哩帕侯前、審明有訟詞。
{{verse|25|27}}蓋解犯、無陳訟辭、在微意不情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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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亞革哩帕謂保羅曰、准爾自訴已事、保羅伸手、自白曰、
{{verse|26|2}}亞革哩帕侯歟既猶太人告我諸端、今得自白尊臺之前、幸矣。
{{verse|26|3}}況侯悉知猶太人規矩、端情、故懇求寬忍、俯聽余。
{{verse|26|4}}蓋余自幼在也路撒冷本族之中、品行如何、猶太人皆知也。
{{verse|26|5}}倘肯供證、其素識我、循教門之切嚴、吾從法利西而生。
{{verse|26|6}}只爲希望上帝賜祖之許約、吾今立此、受審。
{{verse|26|7}}但依此許約、吾十二宗支、晝夜慇勤服事、指望可得然也。亞革哩帕侯歟、只爲此指望、猶太人原告我。
{{verse|26|8}}上帝甦死人復活、豈料不可信乎。
{{verse|26|9}}余素自想本當多攻拏散勒人耶穌基督之名.
{{verse|26|10}}故在也路撒冷、作此、奉祭司之勢、吾囚聖徒甚多、供證議定死案.
{{verse|26|11}}在各公學、吾屢次撻之、強之妄言、且猖狂不勝、則追之到外邑矣。
{{verse|26|12}}蓋蒙祭司之勢、命我往大馬士革矣。
{{verse|26|13}}侯阿、正午時、在路間、忽見天光、燦於太陽、照圍我及陪我行者。
{{verse|26|14}}吾皆伏地、自聽聲、希伯來音、語我云、掃羅、掃羅、因何捕害朕、自腳踢莿、甚難矣。
{{verse|26|15}}吾曰、主誰也.主曰、朕乃耶穌.爾所捕害者也。
{{verse|26|16}}爾可起來、立腳、朕特出現、立爾爲吏、可供證所見之情、並將現之事也.
{{verse|26|17}}朕將援爾脫民及異族、朕所差爾者也。
{{verse|26|18}}可開其目、令之離暗、就光、脫之魔鬼之權、致歸於上帝也。得罪之赦、且信朕成聖之輩中可接業矣。
{{verse|26|19}}如是、亞革哩帕侯歟、吾不得違逆天啟、
{{verse|26|20}}乃先在大馬士革、次在也路撒冷、猶太四方、及異族類、吾教人悔罪、歸順上帝、自結悔罪堪果。
{{verse|26|21}}緣此、猶太人在殿捉我、欲殺我。
{{verse|26|22}}幸上帝庇祐、至今日還在、奉勸大小、所講無出於古聖及摩西預指之來情.
{{verse|26|23}}言基督受苦、死甦元先示光本民及異族類矣。○
{{verse|26|24}}保羅正訴之間非士闍厲聲曰、保羅、爾顛因多學文、爾致風狂也。
{{verse|26|25}}曰、非士闍大人、吾弗顛狂、乃述真實節理之言。
{{verse|26|26}}吾敢膽言語、料侯自知情由、無一隱匿、因此事、非在幽僻而行。
{{verse|26|27}}亞革哩帕、侯信古聖否。吾知侯信也。
{{verse|26|28}}亞革哩帕語保羅曰、只差幾分、爾勸我成基督之徒也。
{{verse|26|29}}保羅曰、吾祈上帝、願君侯並今日聽我諸人、不止大概、乃全成如我、除此縲紲。
{{verse|26|30}}言畢、侯及總制、偕伯尼居、與同坐者、
{{verse|26|31}}皆起、退後、商議曰、此人未犯該死、該囚之案。
{{verse|26|32}}亞革哩帕語非士闍曰、此人、若非控告郭侯、則可釋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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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既擬吾駛到以大利地、則將保羅並數犯等、交與侯營之師帥、名猶流。
{{verse|27|2}}又得馬居頓地、帖撒羅尼迦人、名亞哩達古爲同伴、我等遂登亞得喇米天船、航海、欲駛沿亞西亞處也。
{{verse|27|3}}次日、至西頓時、猶流善待保羅、准見朋友、得其照顧也。
{{verse|27|4}}由此開船、遇逆風、故駛居百路下面.
{{verse|27|5}}既渡居利家及旁非利亞海、則至呂家地、每喇邑也。
{{verse|27|6}}在彼師帥遇亞勒山大邑之船、欲駛以大利地、故使我搭船、
{{verse|27|7}}多日風逆、慢航、僅至革尼土對面、遂挨革哩地、近撒摩尼而行。
{{verse|27|8}}幾乎過之、則至一處、名曰、佳澳、近拉西亞邑。
{{verse|27|9}}許久耽擱、齋期又過、航海險危。保羅謂之曰、
{{verse|27|10}}列位、吾料此次航海、必多損害、不知船貨失、乃累及生命矣。
{{verse|27|11}}惟師帥聽船長及舵公之說、而輕保羅之言也。○
{{verse|27|12}}因澳不便過冬、多勸離彼、庶幾可到非尼居、以過冬時。卻此非尼居、乃革哩地海島之澳、向西南、及西北也。
{{verse|27|13}}南風略吹、望得順意、故起錨、挨革哩地。
{{verse|27|14}}霎時、稱爲東北狂風驟起、
{{verse|27|15}}擊船、不能抵當其風、故隨風飄蕩。
{{verse|27|16}}挨近一島、名革老大、僅得三板拉入、
{{verse|27|17}}既收三板、則用索擊舟、恐攔沙線、且落帆、隨飄。
{{verse|27|18}}暴風愈猛、次日棄貨。
{{verse|27|19}}第三日、親手拋去其船之器物。
{{verse|27|20}}多日、未見太陽、星宿、風勢不少、則生之望絕矣。
{{verse|27|21}}既久無食、保羅立中、曰、列位、應聽吾言、不離革哩地、免此損害矣。
{{verse|27|22}}但今、奉勸安心、因除船外、爾眾一命、必不喪失矣。
{{verse|27|23}}吾所係屬奉事之上帝、之使今夜偕我立云、
{{verse|27|24}}保羅、勿懼、必見押郭侯案前、乃上帝悉賜爾同航者之命也。
{{verse|27|25}}因此列位放心、吾信上帝、必得如言我。
{{verse|27|26}}但吾必飄到海島矣。
{{verse|27|27}}至十四日、正半夜、航至亞得哩亞海、水手想必近山。
{{verse|27|28}}故探水、得二十仞、前進、復探、得十五仞。
{{verse|27|29}}恐擱礙石、由船尾、拋四錨、希望旦也。
{{verse|27|30}}且水手出三板、假作船頭拋錨、實欲逃走。保羅
{{verse|27|31}}語師帥及兵卒曰、若水手不留船中、爾不得救矣。
{{verse|27|32}}其兵遂砍去三板之索、縋之落海、○
{{verse|27|33}}日黎明、保羅勸眾受食、曰、今已十四日等守齋、未食。
{{verse|27|34}}故奉勸取食、以得救、因爾首髮、必不失一毫矣。
{{verse|27|35}}言畢、取餅眾前、祝謝上帝、折始食之。
{{verse|27|36}}眾遂放心、亦共取食。
{{verse|27|37}}船上、共有二百七十六人矣。
{{verse|27|38}}食飽、丟麥入海、以輕船也。
{{verse|27|39}}天既亮、不識其地、但見一澳、有岸、想欲使得駛船入澳。
{{verse|27|40}}故起錨泛海、鬆舵、索揚大帆、隨風望岸
{{verse|27|41}}遇兩海橫流之處、船即擱沙、船頭穩定、不動、惟船尾、被浪勢破壞矣。
{{verse|27|42}}夫兵商量、欲絕諸犯、恐有浮水而逃也。
{{verse|27|43}}但師帥欲救保羅、則絕其志意、且命能泅水者、先投海、到岸、
{{verse|27|44}}其餘執板、靠破船之料如是、眾得救上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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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逃後、則知其島名、米利大。
{{verse|28|2}}且夷人恩待我異常。因霖雨太冷、則點炎悉接宿我。
{{verse|28|3}}且保羅拾柴、置炎、則有蝮蛇出炎、掛手。
{{verse|28|4}}夷人看毒虫掛手、則相語曰、此人果係兇手、故雖脫海、天怨不容之活也。
{{verse|28|5}}惟保羅丟蛇落炎、毫未受傷。
{{verse|28|6}}夷人望待、或發腫率死倒地、久待看無害、轉意曰乃聖矣。
{{verse|28|7}}彼處有庄屬島首部伯流、此人接宿我三日善待也。
{{verse|28|8}}適部伯流之父、染瘧疾、兼血痢、惟保羅人見之、祈禱、按手、且醫之。
{{verse|28|9}}此後、在島、另有病者、就來、得醫矣。
{{verse|28|10}}遂以多禮敬我、正將開船、厚饋路資矣。○
{{verse|28|11}}三月之後遇亞勒山大地船、號雷伸雙子、冬天灣島者、遂登之。
{{verse|28|12}}既到敘喇古地、三日住焉。
{{verse|28|13}}由彼周行、到哩其翁、次日、乘南風吹、第三日、至部丟利。
{{verse|28|14}}又遇兄弟請我留七日、然後到羅馬。
{{verse|28|15}}且兄弟、聞我將至、則出來、到亞比烏市、及三館之處、迎我、保羅見之、感謝上帝、加膽也。○
{{verse|28|16}}既人羅馬、師帥將諸犯、解總兵官、惟准保羅同防兵私居也。
{{verse|28|17}}三日之後、保羅請諸猶太首人會集畢、語之白、列位兄弟、吾在也路撒冷、雖未得干本民、未犯祖父遺傳之規、卻解我羅馬人之手。
{{verse|28|18}}惟羅馬人審問、察無死罪、意欲放我。
{{verse|28|19}}但猶太人辨駁故余不得巳、控告上郭侯、但不欲告本族。
{{verse|28|20}}今因此緣故、請汝來見與汝相論、可知、爲以色列人所望之情、吾在縲紲之中矣。
{{verse|28|21}}曰吾未受猶太地書信、表爾情由、無兄弟到告述爾惡端、
{{verse|28|22}}故欲自聽、爾何意見、蓋論及此異端、我知到處、被人辨駁。
{{verse|28|23}}既定日期、多人來到其館、且保羅自朝至暮、論證神囯之道、引摩西及諸聖之言、辨耶穌基督之理、也矣。
{{verse|28|24}}然有人信所言、有人不信之。
{{verse|28|25}}既不互相合和則別、但保羅先述一句曰、昔上帝聖神以聖人以賽亞、善謂吾祖.云、
{{verse|28|26}}可往、告此民云、聽者、聞而不通、看者見而不明、
{{verse|28|27}}蓋此民之心、頑愚、其耳難聽、其目自閉、恐目看、耳聽、心曉、悔改、而吾醫之矣。
{{verse|28|28}}今汝當知、上帝救人之理、將宣及異族類矣、又其人將聽之。
{{verse|28|29}}保羅言畢。猶太人退、互相多辨。○
{{verse|28|30}}惟保羅自租屋、居連兩年、接凡所來見、
{{verse|28|31}}宣講神囯之道、豪氣、教訓耶穌基督之理、無所禁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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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言行傳卷之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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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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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僕、奉召為聖差、特立宣上帝福音之理、保羅寄此書也。
{{verse|1|2}}此理昔傳聖人聖經、
{{verse|1|3}}論上帝之子、至於肉體、其由大辟後裔而生、
{{verse|1|4}}惟依上帝聖神、死後復生、以能聲明為上帝之子、即吾主耶穌基督矣。{{批|保羅亦証 基督是 上帝之子非是 上帝欽此}}
{{verse|1|5}}其賜我恩典、招我為聖差、可傳其名、令諸郭也、信順焉。
{{verse|1|6}}爾亦在其中、幸為耶穌基督所召、
{{verse|1|7}}願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加賜恩典、平安諸羅馬城人、即上帝之愛民、且已奉召、而為聖徒者也。○
{{verse|1|8}}夫吾知爾等信德布揚天下、故仰耶穌基穌、緣爾等諸人鳴謝上帝。
{{verse|1|9}}按神子福音之道、余心意服事上帝、且蒙上帝供證、余緬想爾無輟、恆常祈禱、
{{verse|1|10}}候上帝之命順路幸得來見爾等矣。
{{verse|1|11}}蓋余慕見爾、欲頒靈恩賜以堅爾也。
{{verse|1|12}}正是均養爾我之信德、則互相安慰矣。
{{verse|1|13}}列位兄弟歟、余欲爾知、在別異族中、余已結果、則願爾中亦然、故屢次定意見爾、然至今有阻擋也。
{{verse|1|14}}夫不論希臘人、蠻貊、或賢或愚、余應皆傳道。
{{verse|1|15}}故余欲盡本能、宣福音與爾等、在羅馬焉。○
{{verse|1|16}}然基督之福音乃上帝之德、救諸信士先猶太人、後希臘人、故余不羞之。
{{verse|1|17}}且此福音昭彰上帝之公義、由信進信、如經云、義人由信德而生也。○
{{verse|1|18}}但人以惡行蔽諸真理、故上帝之怒由天發現、臨諸惡逆之人。
{{verse|1|19}}夫其人蒙上帝啟示、所有上帝之明情亦可知也。
{{verse|1|20}}因自開闢天地、上帝之永能神德、雖未見、然以所造之物明顯、故其人無可推諉。
{{verse|1|21}}既知上帝、而不敬之如上帝、又不感恩、乃思念糊塗、癡心矇昧、
{{verse|1|22}}自衒賢能、反為蠢笨、
{{verse|1|23}}易上帝無壞之榮、變之為世人可壞之像、且彷彿禽獸、昆虫焉。
{{verse|1|24}}是故上帝容人心任慾染污、互相辱身、
{{verse|1|25}}其人以上帝之真理、變為謊誕、寧願崇拜奉事被造之物、而輕造化之主、卻此主可歸萬祝、至世世焉、正是也。
{{verse|1|26}}因此上帝容之縱諸邪慾、連其女流棄順性之用、倒行背性之弊。
{{verse|1|27}}又男人棄諸女流順性之用、男與男互相婟嫪、行所可羞、遭本當受該咎之孽矣。
{{verse|1|28}}既不想繫念上帝、故上帝任之縱乖戾之意、行所不宜也。
{{verse|1|29}}滿諸非義姦淫、惡毒、貪欲、凶心、充於嫉妒、兇殺、爭鬥、詭諞狡猾、
{{verse|1|30}}皆成挑唆、譭謗怨神、罵人、驕傲矜誇、謀惡、不孝、
{{verse|1|31}}倥侗背約、薄情、埋怨、殘忍。
{{verse|1|32}}既知上帝之審判行是該死、不止行之、乃又同樂所行是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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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凡罪他人、自無辯訴之原由、因審他人、卻自效行、則罪歸已矣。
{{verse|2|2}}但我知上帝據實審辦如此行者。
{{verse|2|3}}噫、人自想、爾罪如此行之人、卻自效同行、豈能自避上帝之審乎。
{{verse|2|4}}豈可藐視上帝慈惠寬容忍耐、尚且不知上帝之慈當引爾悔罪乎。
{{verse|2|5}}乃硬心不悔、自積盛怒、待上帝義審之日、其怒靈現矣。
{{verse|2|6}}當時、上帝按其行作、將報各人。
{{verse|2|7}}凡恆心行善、求無壞及尊榮、上帝將錫之永生也。
{{verse|2|8}}但凡爭鬥、不順真理、乃從非義者、上帝必降之忿怒矣。
{{verse|2|9}}凡人行惡、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必遭窘逼、艱難.
{{verse|2|10}}惟凡行善、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將獲尊榮、平安.
{{verse|2|11}}夫上帝不偏視人也。
{{verse|2|12}}但凡無法而得罪、必無法而沈淪、但凡有法而犯罪、必按法而見審矣。
{{verse|2|13}}上帝之前、聽法者無義、乃行法者表義也。
{{verse|2|14}}蓋異族類本無法者、若自然遵法、則雖無法、其心內立法.
{{verse|2|15}}因以親自屬法之行、銘刻於心、其良心自證、併其思想褒貶本行。
{{verse|2|16}}當日上帝按吾所宣之福音、托耶穌基督、將審人之私行矣。○
{{verse|2|17}}爾稱為猶太人、安於律法也.且緣上帝自誇、
{{verse|2|18}}知聖旨、辨別美理、蒙學法例、
{{verse|2|19}}擅自為引瞽、照光暗人、
{{verse|2|20}}教愚、訓蒙、自飾通達律法真理。
{{verse|2|21}}爾既教他何不教己乎.既戒偷掠、自偷掠否。
{{verse|2|22}}既說勿姦、自姦淫否.既恨偶像、自搶聖物否.
{{verse|2|23}}既誇有法、如何自犯法、褻瀆上帝乎。
{{verse|2|24}}即依聖經所言、緣爾惡行、異族類褻瀆上帝之名也。○
{{verse|2|25}}爾若遵法、則斷勢皮禮有益、倘若犯法、則斷勢皮禮、如無斷勢皮禮也。
{{verse|2|26}}故若未受斷勢皮禮、遵法行義、雖其未斷者、豈不算如已割乎。
{{verse|2|27}}且人本未受斷禮、尚守律法、豈不審判汝身受斷禮、且有律例、而犯法者乎。
{{verse|2|28}}夫外現猶太人者、非真猶太人、而外現斷勢皮之禮者、非真禮也。
{{verse|2|29}}乃內隱猶太人、則真猶太人、又心內斷勢皮禮、則是真禮、在靈不在身、非世人所譽、乃上帝所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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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問、猶太之人何益、斷勢皮禮何用也.
{{verse|3|2}}曰、益大用多般。最先上帝之默照、托猶太人也。
{{verse|3|3}}若問、倘有人背信、則其不信可除上帝之信乎.
{{verse|3|4}}曰、非也、寧可萬人為謊、止上帝為真也。如經云、主既言語可表彰義矣。主既審人、可獲勝矣。
{{verse|3|5}}若依人見問、吾背義之時、立上帝之義、如何可言、上帝發怒、豈不義乎。
{{verse|3|6}}曰、非也、若然、上帝何能審判世人哉。
{{verse|3|7}}若問吾之謊誕、益顯更榮上帝之真理、則因何審判我如罪犯哉。
{{verse|3|8}}正如此、人譭謗我、云、我說應當行惡、以招諸善、但言此者、宜然定罪也。○
{{verse|3|9}}問、吾有超乎人否。曰、否、因余先辯明、連猶太人、兼希臘人、咸服罪矣。
{{verse|3|10}}如此經云、未有義人、連一義人未之有也、
{{verse|3|11}}無人通達、無人求上帝。
{{verse|3|12}}皆已離道、俱無中用、未有施惠之人、連一人未之有也。
{{verse|3|13}}其喉如開墓、其舌者詭諞、其唇下有蛇毒。
{{verse|3|14}}其口滿苦咒、
{{verse|3|15}}其腳疾走以流人之血、
{{verse|3|16}}常行殘害逼迫之路。
{{verse|3|17}}不識平安之道.
{{verse|3|18}}其目前不敬畏上帝。
{{verse|3|19}}夫我皆知律法所言、指在法下者而言之、致諸口塞住、而上帝前全世界服罪也矣。
{{verse|3|20}}是故以遵法立功者、無人可表義上帝前、因以法致覺有罪。○
{{verse|3|21}}但今除法而上帝之義顯明、且律例、並聖賢之經、供證.
{{verse|3|22}}即上帝之義、由信耶穌基督而來、在凡人上、施與諸信士、即總無分別矣。
{{verse|3|23}}因萬人犯罪、缺上帝之榮.
{{verse|3|24}}乃因耶穌基督贖罪之功、白白受恩表義也。
{{verse|3|25}}夫上帝立耶穌基督贖罪之祭、使人信倚其血者、然而可昭彰其義、然赦既往之罪、上帝寬貸今時、
{{verse|3|26}}亦彰其公義、即自為公義、亦以信耶穌基督者為義矣。
{{verse|3|27}}若問如是、所誇何在、曰、已除之矣。若問、以何法除誇、以善功乎。曰、非也、乃以信德之法也。
{{verse|3|28}}蓋吾辯明、人表為義、非以法功、乃以信德也。
{{verse|3|29}}若問、然則上帝獨顧猶太人乎、豈非亦顧異族類哉、曰、自然顧異族類也.
{{verse|3|30}}夫同一上帝、表義其受斷禮之人由信德、又表義未受割禮之人、以信德也。
{{verse|3|31}}若問、然則以信德廢法乎.曰、非也、吾堅立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若問、吾祖亞伯拉罕、倚肉身獲義否、
{{verse|4|2}}曰、否。若亞伯拉罕以行功得義、則有誇處、但在上帝前、未有可誇者也。
{{verse|4|3}}經云、亞伯拉罕信上帝、而算之為義也。
{{verse|4|4}}夫有功算賞、非恩也、乃宜也。
{{verse|4|5}}然無功、獨信服表義逆天之人者、則其信德、可算為義也。
{{verse|4|6}}如是大辟論無功之人、蒙上帝亦表義者、則有福云.
{{verse|4|7}}蒙咎赦罪蔽者、此人可謂幸矣。
{{verse|4|8}}上主不加罪之人、乃福矣。
{{verse|4|9}}上言亞伯拉罕有信表義、請問、或受周割禮者、獨沾此福、抑未受其禮者、亦可得之乎。
{{verse|4|10}}曰、余復問、亞伯拉罕表義、卻在何時、抑受斷之前、抑受割之後乎。非受割之後、乃受斷之前也。
{{verse|4|11}}且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且表義矣、領斷勢皮禮為記號、則可為祖於諸人、未受禮而信且表義者。
{{verse|4|12}}又成祖於受禮者之人、不止受其外禮、乃亦隨吾祖、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之蹟者也。
{{verse|4|13}}夫上帝應承亞伯拉罕並其後裔、可嗣世界、非依法律、乃以信德為義。
{{verse|4|14}}但若遵法者為嗣子、則信德空虛、應承廢也矣。
{{verse|4|15}}律法勢行、只使發怒、因無法、則無犯法也。
{{verse|4|16}}是故表義、則由信德恩、然而來使諸後裔、得應承之穩不止遵法者、乃又效亞伯拉罕之信者。
{{verse|4|17}}緣信上帝能甦死人、能招無物為有物者也。且亞伯拉罕為吾眾祖父、如經云、吾已立爾為多郭之祖父也。
{{verse|4|18}}此亞伯拉罕望外信望、可成多郭祖父、如經云、爾之後裔可乃如此也。
{{verse|4|19}}且其信德不廢、年紀百歲、不顧本身衰、又其妻撒喇絕孕.
{{verse|4|20}}乃總不掛慮、不以上帝所應承為疑、乃堅心篤信、歸榮上帝。
{{verse|4|21}}明知上帝所許者、果能成也。
{{verse|4|22}}故算之為義矣。○
{{verse|4|23}}且聖錄表亞伯拉罕為義、不止為自己而錄.
{{verse|4|24}}乃又為我等而錄、蓋若信服甦吾主耶穌基督由死者、亦將與我表為義也。
{{verse|4|25}}夫耶穌基督緣吾罪惡解死、因復生令我得義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吾既以信表義、賴吾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
{{verse|5|2}}由其信進所立之恩地、遂喜望上帝之榮也。
{{verse|5|3}}不止如此、乃亦受災難為喜、因知遭災生忍耐。
{{verse|5|4}}忍耐生鍊熟、鍊熟生冀望。
{{verse|5|5}}又懷望不得羞愧、因蒙聖神之賜、上帝之愛情感我心。
{{verse|5|6}}因吾尚劣弱、恰時基督代乖戾者而捐命也。
{{verse|5|7}}替義人而拚命者、僅有之、惟替善人而捐軀、庶幾敢為也。
{{verse|5|8}}然而吾尚有罪、於是蒙基督代我捐命、所以上帝施我以其愛情也。
{{verse|5|9}}況且今以其血之功為義、吾等賴之可脫其怒矣。
{{verse|5|10}}蓋吾等為仇時、賴神子之死、復與上帝相和、何況今巳結和、吾賴其生、可得救也。
{{verse|5|11}}不止如此、亦賴主耶穌基督、今得相和、則可悅於上帝也。○
{{verse|5|12}}緣一人之犯、其罪進入於世界、緣罪有死、且萬人既得罪、則死延及萬人矣。
{{verse|5|13}}未立法之時、罪惡在世、但未有法、不得作罪。
{{verse|5|14}}然自亞坍至摩西死勢流行、連其未效亞坍之咎、而犯罪者、亦服死也。且亞坍為其後來者之表樣也。
{{verse|5|15}}惟其犯法、比不得恩賜、蓋一人犯法多人陷死、何況上帝之恩典、及其恩賜、由一人、耶穌基督者、益延及多人也。
{{verse|5|16}}又一人犯罪、比不得恩賜、夫審判由一人、致定罪、但恩賜由多罪、致表義矣。
{{verse|5|17}}蓋以一人之罪、死勢以一人、況其領洪恩、及所賜之義者、可托耶穌基督一人、而享活也。
{{verse|5|18}}是故以一人之犯、萬人定罪、亦以一人之義、萬人成義享生。
{{verse|5|19}}像似以一人之頑逆、多人作罪、如是以一人之順從、多人成義矣。
{{verse|5|20}}另律法加世、致益增犯罪、但罪惡益增、恩典愈有益增矣。
{{verse|5|21}}則如罪惡勢行致死、如是賴主耶穌基督恩典以義勢行、致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若問如是吾恆行惡、望加沾恩、可否、
{{verse|6|2}}曰、不可也。既滅亡罪體、豈可縱罪度生乎。
{{verse|6|3}}豈不知、吾皆賴耶穌基督領浸體者、則依其死而領浸禮乎。
{{verse|6|4}}故領浸禮時、吾與耶穌基督同葬、如死人一然、可效基督賴天父之榮死甦、我亦新生而行也矣。
{{verse|6|5}}蓋與耶穌基督同植、效其死亡之狀、亦可效其復活之狀焉。
{{verse|6|6}}既知吾本舊性與耶穌基督同釘於十字架、今罪惡之體滅亡、無再事罪矣。
{{verse|6|7}}既死盡除罪惡、
{{verse|6|8}}若與基督同死、吾信亦可同活也。
{{verse|6|9}}因知基督死既甦、則不復死、不再服死矣。
{{verse|6|10}}夫耶穌基督之死、止死一次、以滅罪惡、但耶穌基督所活、則偕上帝而活矣。
{{verse|6|11}}如是爾自忖度如死、以滅罪惡、但今得活以事上帝、賴主耶穌基督也。
{{verse|6|12}}故勿容罪主爾劣體、遵縱私慾。
{{verse|6|13}}又勿以四肢為行惡之器、以縱罪戾、乃如死而復活之人、捨己奉上帝、務以四肢為行義之器、以事上帝矣。
{{verse|6|14}}勿容罪惡管汝、因爾弗賴律法、乃沾恩典也。○
{{verse|6|15}}若問、既不服法、乃沾恩、我犯罪可否。曰、不可。
{{verse|6|16}}豈不知但凡順為僕、則乃其所順者之役、或伏罪致死、或順理行義。
{{verse|6|17}}然爾素服罪、今蒙上帝之恩、盡心順從所傳之教法也。
{{verse|6|18}}爾既脫罪、則為義之役矣。
{{verse|6|19}}爾肉身弱、故吾所說者、依人之樣矣、正如平素以四肢縱邪愆逆咎戾、如是可以四肢專行其義、以潔正矣。
{{verse|6|20}}先服罪之時、爾不順其義。
{{verse|6|21}}然則、當時所行可羞之事、今有何結果哉、因行斯事者、終累死也。
{{verse|6|22}}但今脫罪、又為上帝之僕、則結果成聖、終享永生也。
{{verse|6|23}}因罪惡之孽者死也、但賴吾主耶穌基督上帝恩賜者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列位吾論通達之兄弟、豈不知人終生於法管束乎。
{{verse|7|2}}蓋有夫之婦、平生按法服夫、但其夫故、亦仍夫之法也。
{{verse|7|3}}倘夫尚在而婦另嫁他人、則謂奔淫、但其夫昇、亦仍其法、雖另嫁他夫、亦不為淫也。
{{verse|7|4}}如是列位兄弟、緣基督捐軀、爾脫律法歸他、即自死復活者、致吾結果、以歸上帝也。
{{verse|7|5}}夫吾在肉身之時、律法所激之惡慾、動我肢體、以結果致死、
{{verse|7|6}}但所管束我者、今已經死、則可脫律法、非照舊字錄而以新心服事上帝也。○
{{verse|7|7}}若問、律法致罪否、曰、否、雖然、靡有律法、吾不知罪、因法不禁貪、吾不識貪也。
{{verse|7|8}}但罪惡因誡乘機、心內發諸私慾、然靡有律法、罪惡如死矣。
{{verse|7|9}}未有法之時、余素自生活但立誡之際、其罪復萌而我死也。
{{verse|7|10}}其誡本立為施生惟在我施死也。
{{verse|7|11}}蓋罪惡緣誡者乘機戮我、致我死矣。
{{verse|7|12}}然律法乃聖、誡亦乃聖、又義、又善也。○
{{verse|7|13}}若問、其善者、豈致我死乎、曰、非也、但罪惡愈明、乃罪惡、用其善者致我死、而以誡表罪戾更有罪也。
{{verse|7|14}}我知律法乃靈、惟我循慾、如賣服罪也。
{{verse|7|15}}因吾所行者、吾自不允也所欲者、不行、所恨者行之、
{{verse|7|16}}倘若吾行所不欲者、吾合意其律為善也。
{{verse|7|17}}如是非余行之、乃罪惡在我內者而行之也。
{{verse|7|18}}余知在已、即在肉體、毫無善狀、因慕善在我、但行善不得也。
{{verse|7|19}}夫余所願之善、不行、所不願之惡、倒行之.
{{verse|7|20}}故若行所不欲者、非余行之、乃縱我懷之惡性、行之焉。
{{verse|7|21}}吾則遇有法、欲行善、然惡附我也。
{{verse|7|22}}原來余心內喜上帝之法。
{{verse|7|23}}但在本肢骸、余覺異法、與心法相爭、且羅我服肢骸之罪法也。
{{verse|7|24}}鳴呼、禍哉、誰得救我、脫此死體乎。
{{verse|7|25}}然賴吾主耶穌基督、余感謝上帝也。是故余心內服上帝之法、乃肉體服罪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夫在耶穌基督之人、從上帝聖神、不狥肉慾者、總無定罪也。
{{verse|8|2}}因耶穌基督復活之法、救我脫罪惡、及死亡之法也。
{{verse|8|3}}緣肉身之弱、律法不足作矣是以上帝遣其本子、藉肉身之罪像、而緣其罪、在其肉體定罪也。
{{verse|8|4}}致我從上帝聖神、而不任肉慾、則律法之義成完於我也。
{{verse|8|5}}因任肉慾者、只嗜肉慾、惟從上帝聖神者、理上帝聖神之事也。
{{verse|8|6}}夫任肉慾者、死也、惟從上帝聖神者生也、安也。
{{verse|8|7}}因肉慾之心、與上帝對敵、不服上帝之法、又不能服之也。
{{verse|8|8}}是以任肉慾者、總不能喜悅上帝矣。
{{verse|8|9}}若果上帝之神感爾、則爾不縱肉慾、乃從上帝聖神、但未感基督之上帝聖神者、則總不屬基督也。
{{verse|8|10}}然基督居爾心內、則身緣罪而死、但神因義而活。
{{verse|8|11}}倘若甦耶穌基督者之上帝聖神、居於爾則其甦基督自死者、將以爾內之上帝聖神、甦爾死體也、○
{{verse|8|12}}故此列位兄弟乎。吾等在肉身所當但不可行任肉慾。
{{verse|8|13}}因任肉慾者、必死、惟賴神佑克身之行者、可活也。
{{verse|8|14}}凡蒙上帝之神引導者、乃上帝之子類也。
{{verse|8|15}}但爾所賦者、非奴僕之上帝聖神致再懼、乃懷義子之上帝聖神所稱上帝亞爸父也。
{{verse|8|16}}此上帝聖神與我心供證、我乃上帝子類也。
{{verse|8|17}}若子類、則為後嗣乃上帝嗣子、併基督同嗣、既同受苦、則必同享榮也。○
{{verse|8|18}}夫余料想、此生之苦、不可比較將顯與我之榮。
{{verse|8|19}}且萬生企望、待上帝諸子之發現。
{{verse|8|20}}因萬生必服亡、非自肯意、乃其所服者之主意、令之企望也。
{{verse|8|21}}但萬生服敗壞望釋奴之形勢、進神子自主之榮花也。
{{verse|8|22}}夫我知、自古迄今、萬生一齊、呻吟勞苦。○
{{verse|8|23}}又不止他人如此、乃吾初享上帝聖神之結果者、亦心內呻吟、待為義子、得贖身體也。
{{verse|8|24}}又吾得救、乃心所望、但所見之望、非望、因人所見者、豈有尚望乎。
{{verse|8|25}}但若吾望所未見者、必忍耐候之也。
{{verse|8|26}}如是上帝聖神祐我之劣、因吾不知所宜求者、但上帝聖神以不能盡言之呻吟、懇切代我訴事也。
{{verse|8|27}}其測人心者、知神意緣循上帝之旨、代聖人懇求也。○
{{verse|8|28}}我等知凡敬愛上帝、按聖旨蒙召者、無事不加裨益矣。
{{verse|8|29}}因上帝所預知者、則先定之、可像似本子之狀、以為多兄弟中首生也。
{{verse|8|30}}況上帝所預定者、亦召之、又所召者、亦表義矣。並所表義者、亦加榮也。
{{verse|8|31}}今為此何可言哉、若上帝偕我、誰能對我歟。
{{verse|8|32}}倘若上帝不惜已子、乃為我眾捨之、豈非連賜我共之以萬物乎。
{{verse|8|33}}誰能告罪上帝所選者乎、因上帝自表之為義也。
{{verse|8|34}}誰得定罪也乎、夫基督已死、況有再生、現坐上帝右也、代我懇求矣。
{{verse|8|35}}誰能問我絕基督之愛乎、或災難、或窘迫、或捕害、或飢荒、或裸體、或危險、或刀劍也。
{{verse|8|36}}如此、經云、緣主吾終日見戮、人料我當宰之羊也。
{{verse|8|37}}但賴所愛我者、在此諸事吾獲萬勝也。
{{verse|8|38}}因吾明知、或生死、或天使、或君長、或官憲、或今後。
{{verse|8|39}}或高或低也、或他物件、總不得問我離上帝之慈愛、賴吾主耶穌基督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托基督述真、無謊、併賴上帝聖神良心自證。
{{verse|9|2}}即心內恆常納悶、哀憂不勝。
{{verse|9|3}}吾肯願自絕去、基督為吾兄弟、骨肉親戚也。
{{verse|9|4}}夫吾兄弟乃以色列人、本為義子、有榮、亦有盟約、設立律例、禮儀、應許、
{{verse|9|5}}又列祖屬之、併由以色列族基督身生、乃萬有之上、最福之聖主、至世世焉、誠哉是言.{{批|上帝獨一 基督是 上帝太子不是上帝欽此}}
{{verse|9|6}}然上帝之道不能廢、由以色列所生者、非皆以色列人.
{{verse|9|7}}併亞伯拉罕後裔、非眾正子、乃以撒可稱其嫡子、是也。
{{verse|9|8}}又肉身生者、非上帝子類、乃蒙應許者、此算正子類也。
{{verse|9|9}}因上帝之許詞云、是時朕將臨汝、而撒喇必生子也。
{{verse|9|10}}又不止撒喇如是、亦哩別迦、既嫁吾祖、以撒則懷孕.
{{verse|9|11}}其子未生、未行善惡、卻上帝存所召人之特旨、非依人行、乃依召者.
{{verse|9|12}}則諭曰、伯子必服仲子.
{{verse|9|13}}如此經云、吾愛雅哥伯、乃恨以搔也。○
{{verse|9|14}}若問上帝有不公道乎.曰否.
{{verse|9|15}}因上帝語摩西曰、吾欲憫者、則憐憫之、吾欲慈悲者、則慈悲之也。
{{verse|9|16}}是故非依所欲之意、非依所跑之力、乃依上帝憐憫也。
{{verse|9|17}}又經內語法老云朕欲顯權勢以爾、又欲揚朕名天下、故特立爾、正為此意也。
{{verse|9|18}}如是上帝隨意憐憫、又隨意加硬人也。
{{verse|9|19}}若問、是則上帝因何責我哉、誰逆其旨乎。
{{verse|9|20}}曰、爾亦誰人、敢辯駁上帝乎。所造之物、豈可對造主云、因何造我如此乎。
{{verse|9|21}}陶人豈非管泥、可以一塊作尊用之器、辱用之器也。
{{verse|9|22}}如是上帝寬忍諸當怒該亡之人、以顯其義怒又彰其大能。
{{verse|9|23}}且上帝矜憐先定加榮之人、以彰其煌榮。
{{verse|9|24}}亦召我等、不止由猶太亦由異族類焉。
{{verse|9|25}}如此在何西亞經書云、非朕民者、朕稱為朕民、又不見愛者、今夫見愛。
{{verse|9|26}}併彼處言、爾非朕氏、在彼可稱之永活上帝子類也。
{{verse|9|27}}夫以賽亞論以色列人呼云、雖以色列人之數如海邊之沙、只其餘剩之人得救。
{{verse|9|28}}且上主將盡其功、完斷之以義急行之於地矣。
{{verse|9|29}}夫以賽亞先云、若萬群之主、不遺我子孫、則必像似瑣頓為如坷摩喇矣。○
{{verse|9|30}}若問其異族類本不追義、乃得義、即義由信。
{{verse|9|31}}惟以色列從律之義、但追不及法之義、
{{verse|9|32}}何也、曰、因求之不依信、乃依律之功因其所蹶者、乃磯石.
{{verse|9|33}}如經云、夫在旬城、吾置礙石、磯盤、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歟、余祈上帝救以色列民者乃心所願也。
{{verse|10|2}}蓋余供證、其熱心事上帝、然不墮見識矣。
{{verse|10|3}}既不識上帝之義。
{{verse|10|4}}而欲自立已義、則不服上帝之義、
{{verse|10|5}}然基督律法之終使凡信者表義也。○夫摩西書指循法之義云、人行是情者、可以生活也。
{{verse|10|6}}但信德表義、之道、如是云、勿心內言、誰能昇天、即招基督自上降下。
{{verse|10|7}}誰必下淵、即援基督由死人之中來。
{{verse|10|8}}若、問、然則何言哉、曰、其言近爾口、聞爾心、正是吾所傳信德之道云。
{{verse|10|9}}若口認耶穌基督、為主心信上帝甦之由死者、則必得救也。
{{verse|10|10}}蓋人心信以為義、口認以得救也。
{{verse|10|11}}如是錄云、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verse|10|12}}夫猶太人、希臘人、總無分別、因同一之主、為萬人之上、厚賜凡求之者也。○
{{verse|10|13}}但凡禱告主名者必得救也。
{{verse|10|14}}然未信服之、何能禱告之、又未聞之、何能信服之、並未傳道、何能聽道。
{{verse|10|15}}亦未奉差、何能傳道乎、如是經云、廣宣平和之福音、布揚善事之嘉音者、其腳何美哉。
{{verse|10|16}}但眾人未順福音之理、因以賽亞云、主、誰信我傳乎。{{批|天囯起似芥穢之微前未尋 上帝今遇 上帝前未求 上帝今蒙 上帝暨 基督下凡作主騐矣欽此}}
{{verse|10|17}}如是、信由諸聽、而聽由神道
{{verse|10|18}}但吾曰、然豈未聽、因其音聞揚迄於天下、其言布迄於世極矣
{{verse|10|19}}吾曰、以色列人、豈不知道、因摩西素云、朕以非國將激爾嫉妒、又以愚民必惹爾恨忌也。
{{verse|10|20}}但以賽亞敢膽云、其所未尋朕者、已遇朕也。又未求朕者、蒙朕著顯也。
{{verse|10|21}}惟詔以色列曰、朕終日伸手、招頑逆辨駁之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若問、上帝有棄其民否、曰、否、我亦乃以色列人、亞伯拉罕後裔、屬便雅民宗派也。
{{verse|11|2}}上帝所預知之民、總不棄絕。豈不知經所載、論以利亞求上帝責以色列民云。
{{verse|11|3}}此民殺主之聖賢、拆主之祭壇、獨我遺留、但其謀殺我矣。
{{verse|11|4}}惟默照何云、我尚有存七千人、未跪拜巴勒菩薩者也。
{{verse|11|5}}今時亦有孑遺、依恩澤而成焉。
{{verse|11|6}}倘若賴恩、則非賴功。否則恩非恩也。但若賴功、則非賴恩、否、則功非功也。
{{verse|11|7}}若問、然則以色列人所求者、未得之乎、曰、特選之人得之、其餘矇迷也。
{{verse|11|8}}按經云、迄今日、上帝令之貪睡、有目不見、有耳不聞。
{{verse|11|9}}大辟又曰、其赴桌時、必陷機欖、羅網、磯石以報答也。
{{verse|11|10}}其目必矇不見、其背脊必恆屈也。○
{{verse|11|11}}若問、以色列人蹶躓致跌倒乎、曰否、然以色列之跌倒、使異族類得救、令以色列人自反爭前也。
{{verse|11|12}}但若以色列跌倒、使世界人得厚盛、又若本民失損、致異族豐富、何況以色列民充滿哉。
{{verse|11|13}}余揚美本職即奉差教異族類故勸爾諸異族。
{{verse|11|14}}以激吾骨肉之親、庶幾可救其萬一也。
{{verse|11|15}}若棄絕以色列人、可贖回普天下之人、何況取接以色列人乎。豈非自死遷生哉
{{verse|11|16}}倘其初撮既聖、全團亦聖也、根本既聖、枝葉亦聖也。
{{verse|11|17}}若數枝折斷、又爾猶野欖接枝、其享真欖之肥根。
{{verse|11|18}}則勿自誇、輕忽此枝、但若矜誇切當記念、枝非養根、乃根養枝也。
{{verse|11|19}}或曰、其枝折斷、使我接樹曰。
{{verse|11|20}}是也、但其人不信、故折斷、爾亦以信德尚立、故勿心高、寧可驚懼也。
{{verse|11|21}}若上帝不惜本枝故恐不惜爾矣。
{{verse|11|22}}可以觀瞻上帝之慈悲嚴肅矣、待其跌倒者嚴肅、惟待爾者慈悲、若恆於慈悲之道不然爾亦見折斷矣。
{{verse|11|23}}且以色列民、若不恆背逆、可復接駁、蓋上帝能是復接之也。
{{verse|11|24}}譬若割爾即本性猶野欖者、而借性接駁好欖何況以色列人、本性猶真欖者、可接駁本橄欖乎。
{{verse|11|25}}列位兄弟吾不願汝等不知此奧妙之理、恐爾自衒、即以色列人、一分硬心、待滿異族類進教矣。
{{verse|11|26}}如是諸以色列人、將得救、按經云、援救者將出乎旬城、以除雅哥伯之咎戾也。
{{verse|11|27}}且滅其罪時、必與之立此約也。○
{{verse|11|28}}夫論福音、以色列民、緣爾結仇、但論特選、以色列人、因祖為愛民。
{{verse|11|29}}夫上帝恩賜、並特召、不得悔惜也。
{{verse|11|30}}爾素不信上帝今緣以色列人之不信、爾見憐.
{{verse|11|31}}如是以色列人不信、後緣爾見憐亦蒙憐也。
{{verse|11|32}}然上帝置萬人於無信之地、則可恤憐萬人也。○
{{verse|11|33}}深哉上帝之豐盛智慧見識也、其審判不可測、其道追不及也。
{{verse|11|34}}誰度主心、為其議士乎。
{{verse|11|35}}誰先給主、可復報哉。
{{verse|11|36}}因萬物由主而來、依主而立、向主而歸、煌榮歸之至世世焉、誠哉其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位兄弟、吾依上帝之慈悲、勸爾獻身、猶生活聖善之祭、正乃順理之儀、上帝所喜也。
{{verse|12|2}}勿效此世之俗、乃心性改新可、學上帝之命、即應當全善良之旨矣。
{{verse|12|3}}且我蒙恩、勸爾中各人、勿自度過量、乃自度順理、依上帝所頒各人之信德量。
{{verse|12|4}}猶若一身多肢、而各肢殊用。
{{verse|12|5}}如是、吾眾在基督內、共合一體、互相為肢。
{{verse|12|6}}依所蒙之恩、各人稟才能、或有先見之明、則言未來事、循信德之例。
{{verse|12|7}}或有職分、則理職分、或教訓、則務教訓。
{{verse|12|8}}或勸化、則宜勸化、或賙濟、則以丹心、或治理則必專意、或施慈悲、則以樂心也。
{{verse|12|9}}仁愛無偽、遠惡、附善。
{{verse|12|10}}兄弟相愛、則以眷戀、敬他、自卑。
{{verse|12|11}}務事勿嬾、心靈慇懃、湊合乘機。
{{verse|12|12}}懷望可喜、遭災則忍、祈禱則恆。
{{verse|12|13}}宜濟諸聖之急、勤接旅客。
{{verse|12|14}}有害爾者、則祝之、必祝、而不咒。
{{verse|12|15}}有喜共喜、有哭同哭。
{{verse|12|16}}宜情投意合、勿圖高大、乃附謙遜也。
{{verse|12|17}}勿自衒、勿以惡報惡、專務表善與眾人。
{{verse|12|18}}盡心竭力和眾也。
{{verse|12|19}}吾愛友、勿自報仇、待怒消息、夫主在經云、報仇在朕手朕將報惡也。
{{verse|12|20}}故仇飢飼之、敵渴飲之、行此使炎炭積其首上。
{{verse|12|21}}勿容惡情勝爾乃以善克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各人該服所有國政、因諸國政、無不由上帝、且其所有政者、被上帝立也。
{{verse|13|2}}故逆國政、即逆上帝之命、又其逆者、自取定罪也。
{{verse|13|3}}夫官憲不警嚇善行、乃惡行、故不要驚管轄、必行善、則可得譽矣。
{{verse|13|4}}憲者、乃上帝之臣、令爾行善、但行惡、可畏、其為上帝之臣、怒報行惡者、不徒操刀也。
{{verse|13|5}}故當悅服、不止畏怒、乃養良心也。
{{verse|13|6}}所以當納餉、因諸憲乃上帝之吏、常務此事也。
{{verse|13|7}}故給凡人所宜者、當納則納之、該貢就貢、該稅就稅當畏則畏、當敬則敬也。
{{verse|13|8}}不可負債、惟慕相愛、夫愛他者、盡律法也。
{{verse|13|9}}誡曰、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証、勿貪、倘另有誡、一言包括之、即愛他如己焉。
{{verse|13|10}}愛人者總不害他人也。故相愛者、盡律法也。
{{verse|13|11}}況且知期際、今當睡醒時、己臨我素信者、今救時越近矣。
{{verse|13|12}}夜時已過、白日臨近、故當棄諸暗間之弊、著光明之盔甲。
{{verse|13|13}}既有白日、則當謹行勿飫食酒醉、勿放肆邪淫、勿爭鬥怨恨。
{{verse|13|14}}乃穿主耶穌基督、勿縱肉情以任私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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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小信之人、當接之、勿致分辨語論矣。
{{verse|14|2}}有人信、而悉食也、弱人者、食禁也。
{{verse|14|3}}食者、勿輕不食之人、又不食者、勿罪其所食之人、因上帝接之矣。
{{verse|14|4}}爾罪他人之僕者、誰哉。在本主、或立或倒、但上帝之能扶之、令之立也。
{{verse|14|5}}此人分別時日彼人視諸日一般、各人在本意。
{{verse|14|6}}定凡守日者、為主守之、不守日者、為主不守之、食者、為主而食、併感謝上帝也、不食者、為主不食、亦稱謝上帝矣。
{{verse|14|7}}因無人為己而生、亦無人為己而死。
{{verse|14|8}}生當為主而生、死當為主而死、或生或死、皆為主人也。
{{verse|14|9}}為此、基督既昇、復甦再活、致為在昇之主也。
{{verse|14|10}}因何罪兄弟、輕忽兄弟、吾眾必立基督殿前也。
{{verse|14|11}}經云、主曰、朕永活、而萬人必跪拜、各舌宜稱服上帝也。
{{verse|14|12}}如是吾眾必訴己事上帝殿前也。
{{verse|14|13}}故勿再相罪、寧當審、不以磯礙陷兄弟也。
{{verse|14|14}}我蒙主耶穌基督、之教明見定知、本無濁物、但若以物為濁者、則與是、人為濁也。
{{verse|14|15}}若爾緣食物擾兄弟、即不循愛情而行、既基督代之而死、切勿緣食之事敗之也。
{{verse|14|16}}爾所為善、毋必招人貶之。
{{verse|14|17}}因神國不在飲食、乃在公義、平和、亦聖神之棄也。
{{verse|14|18}}依此服事基督者、為上帝所悅而人所取也。
{{verse|14|19}}是故必追和睦、而互相堅德也。
{{verse|14|20}}勿緣食物敗上帝之工、萬物清潔、但疑心而食之者、即害人也。
{{verse|14|21}}寧不食肉、不飲酒、不可緣一件事、令兄弟疑心、迷惑劣弱者也。
{{verse|14|22}}爾有信德、則自懷之、在上帝面前、人度情而不自罪、可謂福矣。
{{verse|14|23}}但無信、且疑心而食、則有罪、因凡無信而行者、係屬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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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夫吾有能、當忍劣心者之缺、能勿自樂也。
{{verse|15|2}}乃各人必樂他、以善堅德。
{{verse|15|3}}蓋基督不自樂、如經云、罵主之惡語歸我也。
{{verse|15|4}}上古所錄者、為勸我而錄也。致我以忍耐領聖經之慰、可懷冀望也。
{{verse|15|5}}余祈上帝賜忍撫慰、助爾互相合意、依耶穌基督之道。
{{verse|15|6}}可以同心一口、頌讚上帝即吾主耶穌基督之父也。
{{verse|15|7}}故當互相交接、如基督接我也舉進上帝之榮矣。○
{{verse|15|8}}然則吾言、耶穌基督為守斷勢禮之吏、以彰上帝之真理、以堅祖宗之許約、
{{verse|15|9}}令諸異族、讚美上帝之慈悲、按經云、緣此吾必認主在異族之間、亦詠詩讚主名矣。
{{verse|15|10}}又曰、異族類乎、可與其民同樂也。
{{verse|15|11}}又曰、異族類悉讚上主、萬郭之民、可稱譽之也。
{{verse|15|12}}以賽亞又曰、原來有也西之根必興發將掌理異種類、且異族必靠之焉。
{{verse|15|13}}蓋上帝能養望、故求之厚賜平安、喜樂、助爾信賴上帝聖神之德、希望不勝矣。○
{{verse|15|14}}列位兄弟、連吾確知爾等、滿諸仁愛、充於全識、亦能相勸也。
{{verse|15|15}}且吾蒙上帝賜之恩、敢寄片函以令兄弟、可以追記。
{{verse|15|16}}我奉命為耶穌基督之吏、在異族類、宣上帝之福音、致異族類被聖神成聖者、可為嘉祭也。
{{verse|15|17}}仰耶穌基督吾有上帝之情可以矜矣。
{{verse|15|18}}然吾不敢述別事、只述基督用我所行之事。
{{verse|15|19}}以神蹟異表之大能、以上帝聖神之德、令諸異族言行兼服道焉、使我自也路撒冷、至以呂哩古、周圍四方、遍宣基督之福音。
{{verse|15|20}}不欲建置他人之基上、乃專心傳福音之理、在基督未稱之處矣。
{{verse|15|21}}如經云、未蒙教者、可看之、未聞道者可曉之也。
{{verse|15|22}}故此以吾欲適爾、不幸多次止阻。
{{verse|15|23}}但今在此地方、既無間處、且多年以來、甚欲見爾、
{{verse|15|24}}故往西班雅郭之時、吾通行路間望見爾、既小結交、欲被爾送往彼處也。
{{verse|15|25}}夫今吾往也路撒冷、助諸聖徒、
{{verse|15|26}}蓋馬居頓人、與亞該亞人、中意捐金、濟在也路撒冷、諸貧窮聖徒。
{{verse|15|27}}其中意行此、而本當行之、蓋若異族類、蒙頒神情、則當濟之養肉身之物也。
{{verse|15|28}}既完全此事、結果封印、吾將通行、見爾適西班雅郭也。
{{verse|15|29}}又吾明知到爾之時、必滿於基督福音之祝、見爾矣。
{{verse|15|30}}列位兄弟、吾賴主耶穌基督、稟上帝聖神之仁愛、請爾與我盡心協力、代為懇求上帝。
{{verse|15|31}}援我脫於猶太地不信之徒、又令也路撒冷諸聖徒悅接此濟物也。
{{verse|15|32}}循上帝之旨、准我悅然見爾、同享安慰、
{{verse|15|33}}且上帝為平和之源者、偕爾眾人、心願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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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吾薦爾堅革哩亞聖覲之吏吾姊非庇。
{{verse|16|2}}請爾緣主接之、助其所須、如聖徒者、所宜矣、其為女曾助我及多人矣。
{{verse|16|3}}請安百哩居拉等同我勞傳耶穌基督之教者。
{{verse|16|4}}素此二人敢為我拚命、故我不獨感其恩、乃異族中諸教覲亦然。
{{verse|16|5}}兼請安二人家內之聖覲也。又請安吾愛友以比尼多、在亞該亞地先信基督者也。
{{verse|16|6}}且請安馬利亞、為我等多勞者。
{{verse|16|7}}請安吾親戚同囚者、安得囉尼古併猶尼亞、此人有名在聖差之中、亦先我信基督矣。
{{verse|16|8}}請安為主吾愛之暗百利亞。
{{verse|16|9}}請安吾伴信基督者耳巴尼、及吾愛友、士大居矣。
{{verse|16|10}}請安賴基督老練人、亞比利、又請安亞哩多布路家人。
{{verse|16|11}}請安吾親希囉天。請安拏居數家、所信主者也。
{{verse|16|12}}請安特旅非拏、及特旅孚薩為主勞者。
{{verse|16|13}}請安愛友、百息為主最多效勞者。請安主所選者魯孚、及其母親、亦我母焉。
{{verse|16|14}}請安亞尼居闍、弗利公、黑馬、八囉巴、黑米、及同在諸兄弟。
{{verse|16|15}}請安非羅羅姑、及猶利亞、及尼流、同其姊妹、併阿令帕、連偕居諸聖徒也。
{{verse|16|16}}汝且宜以聖心、互相親嘴。且在此信基督諸聖覲、托請爾也矣。○
{{verse|16|17}}余勸列位兄弟、謹戒挑唆犯教之人、不順爾所學者、而避之也。
{{verse|16|18}}蓋此等人、不事吾主耶穌基督、乃理其肚腹亦以謟諛巧言、誘惑丹心之人也。
{{verse|16|19}}夫爾之順良到處傳聞、故吾為爾悅矣。願爾為賢於行善愚於行惡矣。
{{verse|16|20}}亦願降太平者、上帝速服魔鬼、破在腳下切求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1}}吾之同勞者提魔太、路求 雅遜等、與吾親戚瑣西帕帖、問候爾等。
{{verse|16|22}}寫此書者帖丟士、亦仰主問候爾矣。
{{verse|16|23}}吾之主人、及全聖覲之接主者該猶、問候爾等、本邑之監篤以喇士闍、併教兄瓜闍、問候爾等。
{{verse|16|24}}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悉祐爾等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5}}維上帝能建置爾、遵吾所傳之福音、宣爾聽耶穌基督之情也按所啟示之秘密、永世所隱。
{{verse|16|26}}但今據永活上帝之命、載聖人之書表明、致萬郭明知信服之。
{{verse|16|27}}依耶穌基督永榮歸獨有睿智之上帝焉、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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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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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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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僕、奉召為聖差、特立宣上帝福音之理、保羅寄此書也。
{{verse|1|2}}此理昔傳聖人聖經、
{{verse|1|3}}論上帝之子、至於肉體、其由大辟後裔而生、
{{verse|1|4}}惟依上帝聖神、死後復生、以能聲明為上帝之子、即吾主耶穌基督矣。{{批|保羅亦証 基督是 上帝之子非是 上帝欽此}}
{{verse|1|5}}其賜我恩典、招我為聖差、可傳其名、令諸郭也、信順焉。
{{verse|1|6}}爾亦在其中、幸為耶穌基督所召、
{{verse|1|7}}願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加賜恩典、平安諸羅馬城人、即上帝之愛民、且已奉召、而為聖徒者也。○
{{verse|1|8}}夫吾知爾等信德布揚天下、故仰耶穌基穌、緣爾等諸人鳴謝上帝。
{{verse|1|9}}按神子福音之道、余心意服事上帝、且蒙上帝供證、余緬想爾無輟、恆常祈禱、
{{verse|1|10}}候上帝之命順路幸得來見爾等矣。
{{verse|1|11}}蓋余慕見爾、欲頒靈恩賜以堅爾也。
{{verse|1|12}}正是均養爾我之信德、則互相安慰矣。
{{verse|1|13}}列位兄弟歟、余欲爾知、在別異族中、余已結果、則願爾中亦然、故屢次定意見爾、然至今有阻擋也。
{{verse|1|14}}夫不論希臘人、蠻貊、或賢或愚、余應皆傳道。
{{verse|1|15}}故余欲盡本能、宣福音與爾等、在羅馬焉。○
{{verse|1|16}}然基督之福音乃上帝之德、救諸信士先猶太人、後希臘人、故余不羞之。
{{verse|1|17}}且此福音昭彰上帝之公義、由信進信、如經云、義人由信德而生也。○
{{verse|1|18}}但人以惡行蔽諸真理、故上帝之怒由天發現、臨諸惡逆之人。
{{verse|1|19}}夫其人蒙上帝啟示、所有上帝之明情亦可知也。
{{verse|1|20}}因自開闢天地、上帝之永能神德、雖未見、然以所造之物明顯、故其人無可推諉。
{{verse|1|21}}既知上帝、而不敬之如上帝、又不感恩、乃思念糊塗、癡心矇昧、
{{verse|1|22}}自衒賢能、反為蠢笨、
{{verse|1|23}}易上帝無壞之榮、變之為世人可壞之像、且彷彿禽獸、昆虫焉。
{{verse|1|24}}是故上帝容人心任慾染污、互相辱身、
{{verse|1|25}}其人以上帝之真理、變為謊誕、寧願崇拜奉事被造之物、而輕造化之主、卻此主可歸萬祝、至世世焉、正是也。
{{verse|1|26}}因此上帝容之縱諸邪慾、連其女流棄順性之用、倒行背性之弊。
{{verse|1|27}}又男人棄諸女流順性之用、男與男互相婟嫪、行所可羞、遭本當受該咎之孽矣。
{{verse|1|28}}既不想繫念上帝、故上帝任之縱乖戾之意、行所不宜也。
{{verse|1|29}}滿諸非義姦淫、惡毒、貪欲、凶心、充於嫉妒、兇殺、爭鬥、詭諞狡猾、
{{verse|1|30}}皆成挑唆、譭謗怨神、罵人、驕傲矜誇、謀惡、不孝、
{{verse|1|31}}倥侗背約、薄情、埋怨、殘忍。
{{verse|1|32}}既知上帝之審判行是該死、不止行之、乃又同樂所行是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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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凡罪他人、自無辯訴之原由、因審他人、卻自效行、則罪歸已矣。
{{verse|2|2}}但我知上帝據實審辦如此行者。
{{verse|2|3}}噫、人自想、爾罪如此行之人、卻自效同行、豈能自避上帝之審乎。
{{verse|2|4}}豈可藐視上帝慈惠寬容忍耐、尚且不知上帝之慈當引爾悔罪乎。
{{verse|2|5}}乃硬心不悔、自積盛怒、待上帝義審之日、其怒靈現矣。
{{verse|2|6}}當時、上帝按其行作、將報各人。
{{verse|2|7}}凡恆心行善、求無壞及尊榮、上帝將錫之永生也。
{{verse|2|8}}但凡爭鬥、不順真理、乃從非義者、上帝必降之忿怒矣。
{{verse|2|9}}凡人行惡、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必遭窘逼、艱難.
{{verse|2|10}}惟凡行善、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將獲尊榮、平安.
{{verse|2|11}}夫上帝不偏視人也。
{{verse|2|12}}但凡無法而得罪、必無法而沈淪、但凡有法而犯罪、必按法而見審矣。
{{verse|2|13}}上帝之前、聽法者無義、乃行法者表義也。
{{verse|2|14}}蓋異族類本無法者、若自然遵法、則雖無法、其心內立法.
{{verse|2|15}}因以親自屬法之行、銘刻於心、其良心自證、併其思想褒貶本行。
{{verse|2|16}}當日上帝按吾所宣之福音、托耶穌基督、將審人之私行矣。○
{{verse|2|17}}爾稱為猶太人、安於律法也.且緣上帝自誇、
{{verse|2|18}}知聖旨、辨別美理、蒙學法例、
{{verse|2|19}}擅自為引瞽、照光暗人、
{{verse|2|20}}教愚、訓蒙、自飾通達律法真理。
{{verse|2|21}}爾既教他何不教己乎.既戒偷掠、自偷掠否。
{{verse|2|22}}既說勿姦、自姦淫否.既恨偶像、自搶聖物否.
{{verse|2|23}}既誇有法、如何自犯法、褻瀆上帝乎。
{{verse|2|24}}即依聖經所言、緣爾惡行、異族類褻瀆上帝之名也。○
{{verse|2|25}}爾若遵法、則斷勢皮禮有益、倘若犯法、則斷勢皮禮、如無斷勢皮禮也。
{{verse|2|26}}故若未受斷勢皮禮、遵法行義、雖其未斷者、豈不算如已割乎。
{{verse|2|27}}且人本未受斷禮、尚守律法、豈不審判汝身受斷禮、且有律例、而犯法者乎。
{{verse|2|28}}夫外現猶太人者、非真猶太人、而外現斷勢皮之禮者、非真禮也。
{{verse|2|29}}乃內隱猶太人、則真猶太人、又心內斷勢皮禮、則是真禮、在靈不在身、非世人所譽、乃上帝所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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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問、猶太之人何益、斷勢皮禮何用也.
{{verse|3|2}}曰、益大用多般。最先上帝之默照、托猶太人也。
{{verse|3|3}}若問、倘有人背信、則其不信可除上帝之信乎.
{{verse|3|4}}曰、非也、寧可萬人為謊、止上帝為真也。如經云、主既言語可表彰義矣。主既審人、可獲勝矣。
{{verse|3|5}}若依人見問、吾背義之時、立上帝之義、如何可言、上帝發怒、豈不義乎。
{{verse|3|6}}曰、非也、若然、上帝何能審判世人哉。
{{verse|3|7}}若問吾之謊誕、益顯更榮上帝之真理、則因何審判我如罪犯哉。
{{verse|3|8}}正如此、人譭謗我、云、我說應當行惡、以招諸善、但言此者、宜然定罪也。○
{{verse|3|9}}問、吾有超乎人否。曰、否、因余先辯明、連猶太人、兼希臘人、咸服罪矣。
{{verse|3|10}}如此經云、未有義人、連一義人未之有也、
{{verse|3|11}}無人通達、無人求上帝。
{{verse|3|12}}皆已離道、俱無中用、未有施惠之人、連一人未之有也。
{{verse|3|13}}其喉如開墓、其舌者詭諞、其唇下有蛇毒。
{{verse|3|14}}其口滿苦咒、
{{verse|3|15}}其腳疾走以流人之血、
{{verse|3|16}}常行殘害逼迫之路。
{{verse|3|17}}不識平安之道.
{{verse|3|18}}其目前不敬畏上帝。
{{verse|3|19}}夫我皆知律法所言、指在法下者而言之、致諸口塞住、而上帝前全世界服罪也矣。
{{verse|3|20}}是故以遵法立功者、無人可表義上帝前、因以法致覺有罪。○
{{verse|3|21}}但今除法而上帝之義顯明、且律例、並聖賢之經、供證.
{{verse|3|22}}即上帝之義、由信耶穌基督而來、在凡人上、施與諸信士、即總無分別矣。
{{verse|3|23}}因萬人犯罪、缺上帝之榮.
{{verse|3|24}}乃因耶穌基督贖罪之功、白白受恩表義也。
{{verse|3|25}}夫上帝立耶穌基督贖罪之祭、使人信倚其血者、然而可昭彰其義、然赦既往之罪、上帝寬貸今時、
{{verse|3|26}}亦彰其公義、即自為公義、亦以信耶穌基督者為義矣。
{{verse|3|27}}若問如是、所誇何在、曰、已除之矣。若問、以何法除誇、以善功乎。曰、非也、乃以信德之法也。
{{verse|3|28}}蓋吾辯明、人表為義、非以法功、乃以信德也。
{{verse|3|29}}若問、然則上帝獨顧猶太人乎、豈非亦顧異族類哉、曰、自然顧異族類也.
{{verse|3|30}}夫同一上帝、表義其受斷禮之人由信德、又表義未受割禮之人、以信德也。
{{verse|3|31}}若問、然則以信德廢法乎.曰、非也、吾堅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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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若問、吾祖亞伯拉罕、倚肉身獲義否、
{{verse|4|2}}曰、否。若亞伯拉罕以行功得義、則有誇處、但在上帝前、未有可誇者也。
{{verse|4|3}}經云、亞伯拉罕信上帝、而算之為義也。
{{verse|4|4}}夫有功算賞、非恩也、乃宜也。
{{verse|4|5}}然無功、獨信服表義逆天之人者、則其信德、可算為義也。
{{verse|4|6}}如是大辟論無功之人、蒙上帝亦表義者、則有福云.
{{verse|4|7}}蒙咎赦罪蔽者、此人可謂幸矣。
{{verse|4|8}}上主不加罪之人、乃福矣。
{{verse|4|9}}上言亞伯拉罕有信表義、請問、或受周割禮者、獨沾此福、抑未受其禮者、亦可得之乎。
{{verse|4|10}}曰、余復問、亞伯拉罕表義、卻在何時、抑受斷之前、抑受割之後乎。非受割之後、乃受斷之前也。
{{verse|4|11}}且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且表義矣、領斷勢皮禮為記號、則可為祖於諸人、未受禮而信且表義者。
{{verse|4|12}}又成祖於受禮者之人、不止受其外禮、乃亦隨吾祖、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之蹟者也。
{{verse|4|13}}夫上帝應承亞伯拉罕並其後裔、可嗣世界、非依法律、乃以信德為義。
{{verse|4|14}}但若遵法者為嗣子、則信德空虛、應承廢也矣。
{{verse|4|15}}律法勢行、只使發怒、因無法、則無犯法也。
{{verse|4|16}}是故表義、則由信德恩、然而來使諸後裔、得應承之穩不止遵法者、乃又效亞伯拉罕之信者。
{{verse|4|17}}緣信上帝能甦死人、能招無物為有物者也。且亞伯拉罕為吾眾祖父、如經云、吾已立爾為多郭之祖父也。
{{verse|4|18}}此亞伯拉罕望外信望、可成多郭祖父、如經云、爾之後裔可乃如此也。
{{verse|4|19}}且其信德不廢、年紀百歲、不顧本身衰、又其妻撒喇絕孕.
{{verse|4|20}}乃總不掛慮、不以上帝所應承為疑、乃堅心篤信、歸榮上帝。
{{verse|4|21}}明知上帝所許者、果能成也。
{{verse|4|22}}故算之為義矣。○
{{verse|4|23}}且聖錄表亞伯拉罕為義、不止為自己而錄.
{{verse|4|24}}乃又為我等而錄、蓋若信服甦吾主耶穌基督由死者、亦將與我表為義也。
{{verse|4|25}}夫耶穌基督緣吾罪惡解死、因復生令我得義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吾既以信表義、賴吾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
{{verse|5|2}}由其信進所立之恩地、遂喜望上帝之榮也。
{{verse|5|3}}不止如此、乃亦受災難為喜、因知遭災生忍耐。
{{verse|5|4}}忍耐生鍊熟、鍊熟生冀望。
{{verse|5|5}}又懷望不得羞愧、因蒙聖神之賜、上帝之愛情感我心。
{{verse|5|6}}因吾尚劣弱、恰時基督代乖戾者而捐命也。
{{verse|5|7}}替義人而拚命者、僅有之、惟替善人而捐軀、庶幾敢為也。
{{verse|5|8}}然而吾尚有罪、於是蒙基督代我捐命、所以上帝施我以其愛情也。
{{verse|5|9}}況且今以其血之功為義、吾等賴之可脫其怒矣。
{{verse|5|10}}蓋吾等為仇時、賴神子之死、復與上帝相和、何況今巳結和、吾賴其生、可得救也。
{{verse|5|11}}不止如此、亦賴主耶穌基督、今得相和、則可悅於上帝也。○
{{verse|5|12}}緣一人之犯、其罪進入於世界、緣罪有死、且萬人既得罪、則死延及萬人矣。
{{verse|5|13}}未立法之時、罪惡在世、但未有法、不得作罪。
{{verse|5|14}}然自亞坍至摩西死勢流行、連其未效亞坍之咎、而犯罪者、亦服死也。且亞坍為其後來者之表樣也。
{{verse|5|15}}惟其犯法、比不得恩賜、蓋一人犯法多人陷死、何況上帝之恩典、及其恩賜、由一人、耶穌基督者、益延及多人也。
{{verse|5|16}}又一人犯罪、比不得恩賜、夫審判由一人、致定罪、但恩賜由多罪、致表義矣。
{{verse|5|17}}蓋以一人之罪、死勢以一人、況其領洪恩、及所賜之義者、可托耶穌基督一人、而享活也。
{{verse|5|18}}是故以一人之犯、萬人定罪、亦以一人之義、萬人成義享生。
{{verse|5|19}}像似以一人之頑逆、多人作罪、如是以一人之順從、多人成義矣。
{{verse|5|20}}另律法加世、致益增犯罪、但罪惡益增、恩典愈有益增矣。
{{verse|5|21}}則如罪惡勢行致死、如是賴主耶穌基督恩典以義勢行、致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若問如是吾恆行惡、望加沾恩、可否、
{{verse|6|2}}曰、不可也。既滅亡罪體、豈可縱罪度生乎。
{{verse|6|3}}豈不知、吾皆賴耶穌基督領浸體者、則依其死而領浸禮乎。
{{verse|6|4}}故領浸禮時、吾與耶穌基督同葬、如死人一然、可效基督賴天父之榮死甦、我亦新生而行也矣。
{{verse|6|5}}蓋與耶穌基督同植、效其死亡之狀、亦可效其復活之狀焉。
{{verse|6|6}}既知吾本舊性與耶穌基督同釘於十字架、今罪惡之體滅亡、無再事罪矣。
{{verse|6|7}}既死盡除罪惡、
{{verse|6|8}}若與基督同死、吾信亦可同活也。
{{verse|6|9}}因知基督死既甦、則不復死、不再服死矣。
{{verse|6|10}}夫耶穌基督之死、止死一次、以滅罪惡、但耶穌基督所活、則偕上帝而活矣。
{{verse|6|11}}如是爾自忖度如死、以滅罪惡、但今得活以事上帝、賴主耶穌基督也。
{{verse|6|12}}故勿容罪主爾劣體、遵縱私慾。
{{verse|6|13}}又勿以四肢為行惡之器、以縱罪戾、乃如死而復活之人、捨己奉上帝、務以四肢為行義之器、以事上帝矣。
{{verse|6|14}}勿容罪惡管汝、因爾弗賴律法、乃沾恩典也。○
{{verse|6|15}}若問、既不服法、乃沾恩、我犯罪可否。曰、不可。
{{verse|6|16}}豈不知但凡順為僕、則乃其所順者之役、或伏罪致死、或順理行義。
{{verse|6|17}}然爾素服罪、今蒙上帝之恩、盡心順從所傳之教法也。
{{verse|6|18}}爾既脫罪、則為義之役矣。
{{verse|6|19}}爾肉身弱、故吾所說者、依人之樣矣、正如平素以四肢縱邪愆逆咎戾、如是可以四肢專行其義、以潔正矣。
{{verse|6|20}}先服罪之時、爾不順其義。
{{verse|6|21}}然則、當時所行可羞之事、今有何結果哉、因行斯事者、終累死也。
{{verse|6|22}}但今脫罪、又為上帝之僕、則結果成聖、終享永生也。
{{verse|6|23}}因罪惡之孽者死也、但賴吾主耶穌基督上帝恩賜者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列位吾論通達之兄弟、豈不知人終生於法管束乎。
{{verse|7|2}}蓋有夫之婦、平生按法服夫、但其夫故、亦仍夫之法也。
{{verse|7|3}}倘夫尚在而婦另嫁他人、則謂奔淫、但其夫昇、亦仍其法、雖另嫁他夫、亦不為淫也。
{{verse|7|4}}如是列位兄弟、緣基督捐軀、爾脫律法歸他、即自死復活者、致吾結果、以歸上帝也。
{{verse|7|5}}夫吾在肉身之時、律法所激之惡慾、動我肢體、以結果致死、
{{verse|7|6}}但所管束我者、今已經死、則可脫律法、非照舊字錄而以新心服事上帝也。○
{{verse|7|7}}若問、律法致罪否、曰、否、雖然、靡有律法、吾不知罪、因法不禁貪、吾不識貪也。
{{verse|7|8}}但罪惡因誡乘機、心內發諸私慾、然靡有律法、罪惡如死矣。
{{verse|7|9}}未有法之時、余素自生活但立誡之際、其罪復萌而我死也。
{{verse|7|10}}其誡本立為施生惟在我施死也。
{{verse|7|11}}蓋罪惡緣誡者乘機戮我、致我死矣。
{{verse|7|12}}然律法乃聖、誡亦乃聖、又義、又善也。○
{{verse|7|13}}若問、其善者、豈致我死乎、曰、非也、但罪惡愈明、乃罪惡、用其善者致我死、而以誡表罪戾更有罪也。
{{verse|7|14}}我知律法乃靈、惟我循慾、如賣服罪也。
{{verse|7|15}}因吾所行者、吾自不允也所欲者、不行、所恨者行之、
{{verse|7|16}}倘若吾行所不欲者、吾合意其律為善也。
{{verse|7|17}}如是非余行之、乃罪惡在我內者而行之也。
{{verse|7|18}}余知在已、即在肉體、毫無善狀、因慕善在我、但行善不得也。
{{verse|7|19}}夫余所願之善、不行、所不願之惡、倒行之.
{{verse|7|20}}故若行所不欲者、非余行之、乃縱我懷之惡性、行之焉。
{{verse|7|21}}吾則遇有法、欲行善、然惡附我也。
{{verse|7|22}}原來余心內喜上帝之法。
{{verse|7|23}}但在本肢骸、余覺異法、與心法相爭、且羅我服肢骸之罪法也。
{{verse|7|24}}鳴呼、禍哉、誰得救我、脫此死體乎。
{{verse|7|25}}然賴吾主耶穌基督、余感謝上帝也。是故余心內服上帝之法、乃肉體服罪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夫在耶穌基督之人、從上帝聖神、不狥肉慾者、總無定罪也。
{{verse|8|2}}因耶穌基督復活之法、救我脫罪惡、及死亡之法也。
{{verse|8|3}}緣肉身之弱、律法不足作矣是以上帝遣其本子、藉肉身之罪像、而緣其罪、在其肉體定罪也。
{{verse|8|4}}致我從上帝聖神、而不任肉慾、則律法之義成完於我也。
{{verse|8|5}}因任肉慾者、只嗜肉慾、惟從上帝聖神者、理上帝聖神之事也。
{{verse|8|6}}夫任肉慾者、死也、惟從上帝聖神者生也、安也。
{{verse|8|7}}因肉慾之心、與上帝對敵、不服上帝之法、又不能服之也。
{{verse|8|8}}是以任肉慾者、總不能喜悅上帝矣。
{{verse|8|9}}若果上帝之神感爾、則爾不縱肉慾、乃從上帝聖神、但未感基督之上帝聖神者、則總不屬基督也。
{{verse|8|10}}然基督居爾心內、則身緣罪而死、但神因義而活。
{{verse|8|11}}倘若甦耶穌基督者之上帝聖神、居於爾則其甦基督自死者、將以爾內之上帝聖神、甦爾死體也、○
{{verse|8|12}}故此列位兄弟乎。吾等在肉身所當但不可行任肉慾。
{{verse|8|13}}因任肉慾者、必死、惟賴神佑克身之行者、可活也。
{{verse|8|14}}凡蒙上帝之神引導者、乃上帝之子類也。
{{verse|8|15}}但爾所賦者、非奴僕之上帝聖神致再懼、乃懷義子之上帝聖神所稱上帝亞爸父也。
{{verse|8|16}}此上帝聖神與我心供證、我乃上帝子類也。
{{verse|8|17}}若子類、則為後嗣乃上帝嗣子、併基督同嗣、既同受苦、則必同享榮也。○
{{verse|8|18}}夫余料想、此生之苦、不可比較將顯與我之榮。
{{verse|8|19}}且萬生企望、待上帝諸子之發現。
{{verse|8|20}}因萬生必服亡、非自肯意、乃其所服者之主意、令之企望也。
{{verse|8|21}}但萬生服敗壞望釋奴之形勢、進神子自主之榮花也。
{{verse|8|22}}夫我知、自古迄今、萬生一齊、呻吟勞苦。○
{{verse|8|23}}又不止他人如此、乃吾初享上帝聖神之結果者、亦心內呻吟、待為義子、得贖身體也。
{{verse|8|24}}又吾得救、乃心所望、但所見之望、非望、因人所見者、豈有尚望乎。
{{verse|8|25}}但若吾望所未見者、必忍耐候之也。
{{verse|8|26}}如是上帝聖神祐我之劣、因吾不知所宜求者、但上帝聖神以不能盡言之呻吟、懇切代我訴事也。
{{verse|8|27}}其測人心者、知神意緣循上帝之旨、代聖人懇求也。○
{{verse|8|28}}我等知凡敬愛上帝、按聖旨蒙召者、無事不加裨益矣。
{{verse|8|29}}因上帝所預知者、則先定之、可像似本子之狀、以為多兄弟中首生也。
{{verse|8|30}}況上帝所預定者、亦召之、又所召者、亦表義矣。並所表義者、亦加榮也。
{{verse|8|31}}今為此何可言哉、若上帝偕我、誰能對我歟。
{{verse|8|32}}倘若上帝不惜已子、乃為我眾捨之、豈非連賜我共之以萬物乎。
{{verse|8|33}}誰能告罪上帝所選者乎、因上帝自表之為義也。
{{verse|8|34}}誰得定罪也乎、夫基督已死、況有再生、現坐上帝右也、代我懇求矣。
{{verse|8|35}}誰能問我絕基督之愛乎、或災難、或窘迫、或捕害、或飢荒、或裸體、或危險、或刀劍也。
{{verse|8|36}}如此、經云、緣主吾終日見戮、人料我當宰之羊也。
{{verse|8|37}}但賴所愛我者、在此諸事吾獲萬勝也。
{{verse|8|38}}因吾明知、或生死、或天使、或君長、或官憲、或今後。
{{verse|8|39}}或高或低也、或他物件、總不得問我離上帝之慈愛、賴吾主耶穌基督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托基督述真、無謊、併賴上帝聖神良心自證。
{{verse|9|2}}即心內恆常納悶、哀憂不勝。
{{verse|9|3}}吾肯願自絕去、基督為吾兄弟、骨肉親戚也。
{{verse|9|4}}夫吾兄弟乃以色列人、本為義子、有榮、亦有盟約、設立律例、禮儀、應許、
{{verse|9|5}}又列祖屬之、併由以色列族基督身生、乃萬有之上、最福之聖主、至世世焉、誠哉是言.{{批|上帝獨一 基督是 上帝太子不是上帝欽此}}
{{verse|9|6}}然上帝之道不能廢、由以色列所生者、非皆以色列人.
{{verse|9|7}}併亞伯拉罕後裔、非眾正子、乃以撒可稱其嫡子、是也。
{{verse|9|8}}又肉身生者、非上帝子類、乃蒙應許者、此算正子類也。
{{verse|9|9}}因上帝之許詞云、是時朕將臨汝、而撒喇必生子也。
{{verse|9|10}}又不止撒喇如是、亦哩別迦、既嫁吾祖、以撒則懷孕.
{{verse|9|11}}其子未生、未行善惡、卻上帝存所召人之特旨、非依人行、乃依召者.
{{verse|9|12}}則諭曰、伯子必服仲子.
{{verse|9|13}}如此經云、吾愛雅哥伯、乃恨以搔也。○
{{verse|9|14}}若問上帝有不公道乎.曰否.
{{verse|9|15}}因上帝語摩西曰、吾欲憫者、則憐憫之、吾欲慈悲者、則慈悲之也。
{{verse|9|16}}是故非依所欲之意、非依所跑之力、乃依上帝憐憫也。
{{verse|9|17}}又經內語法老云朕欲顯權勢以爾、又欲揚朕名天下、故特立爾、正為此意也。
{{verse|9|18}}如是上帝隨意憐憫、又隨意加硬人也。
{{verse|9|19}}若問、是則上帝因何責我哉、誰逆其旨乎。
{{verse|9|20}}曰、爾亦誰人、敢辯駁上帝乎。所造之物、豈可對造主云、因何造我如此乎。
{{verse|9|21}}陶人豈非管泥、可以一塊作尊用之器、辱用之器也。
{{verse|9|22}}如是上帝寬忍諸當怒該亡之人、以顯其義怒又彰其大能。
{{verse|9|23}}且上帝矜憐先定加榮之人、以彰其煌榮。
{{verse|9|24}}亦召我等、不止由猶太亦由異族類焉。
{{verse|9|25}}如此在何西亞經書云、非朕民者、朕稱為朕民、又不見愛者、今夫見愛。
{{verse|9|26}}併彼處言、爾非朕氏、在彼可稱之永活上帝子類也。
{{verse|9|27}}夫以賽亞論以色列人呼云、雖以色列人之數如海邊之沙、只其餘剩之人得救。
{{verse|9|28}}且上主將盡其功、完斷之以義急行之於地矣。
{{verse|9|29}}夫以賽亞先云、若萬群之主、不遺我子孫、則必像似瑣頓為如坷摩喇矣。○
{{verse|9|30}}若問其異族類本不追義、乃得義、即義由信。
{{verse|9|31}}惟以色列從律之義、但追不及法之義、
{{verse|9|32}}何也、曰、因求之不依信、乃依律之功因其所蹶者、乃磯石.
{{verse|9|33}}如經云、夫在旬城、吾置礙石、磯盤、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歟、余祈上帝救以色列民者乃心所願也。
{{verse|10|2}}蓋余供證、其熱心事上帝、然不墮見識矣。
{{verse|10|3}}既不識上帝之義。
{{verse|10|4}}而欲自立已義、則不服上帝之義、
{{verse|10|5}}然基督律法之終使凡信者表義也。○夫摩西書指循法之義云、人行是情者、可以生活也。
{{verse|10|6}}但信德表義、之道、如是云、勿心內言、誰能昇天、即招基督自上降下。
{{verse|10|7}}誰必下淵、即援基督由死人之中來。
{{verse|10|8}}若、問、然則何言哉、曰、其言近爾口、聞爾心、正是吾所傳信德之道云。
{{verse|10|9}}若口認耶穌基督、為主心信上帝甦之由死者、則必得救也。
{{verse|10|10}}蓋人心信以為義、口認以得救也。
{{verse|10|11}}如是錄云、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verse|10|12}}夫猶太人、希臘人、總無分別、因同一之主、為萬人之上、厚賜凡求之者也。○
{{verse|10|13}}但凡禱告主名者必得救也。
{{verse|10|14}}然未信服之、何能禱告之、又未聞之、何能信服之、並未傳道、何能聽道。
{{verse|10|15}}亦未奉差、何能傳道乎、如是經云、廣宣平和之福音、布揚善事之嘉音者、其腳何美哉。
{{verse|10|16}}但眾人未順福音之理、因以賽亞云、主、誰信我傳乎。{{批|天囯起似芥種之微前未尋 上帝今遇 上帝前未求 上帝今蒙 上帝暨 基督下凡作主騐矣欽此}}
{{verse|10|17}}如是、信由諸聽、而聽由神道
{{verse|10|18}}但吾曰、然豈未聽、因其音聞揚迄於天下、其言布迄於世極矣
{{verse|10|19}}吾曰、以色列人、豈不知道、因摩西素云、朕以非國將激爾嫉妒、又以愚民必惹爾恨忌也。
{{verse|10|20}}但以賽亞敢膽云、其所未尋朕者、已遇朕也。又未求朕者、蒙朕著顯也。
{{verse|10|21}}惟詔以色列曰、朕終日伸手、招頑逆辨駁之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若問、上帝有棄其民否、曰、否、我亦乃以色列人、亞伯拉罕後裔、屬便雅民宗派也。
{{verse|11|2}}上帝所預知之民、總不棄絕。豈不知經所載、論以利亞求上帝責以色列民云。
{{verse|11|3}}此民殺主之聖賢、拆主之祭壇、獨我遺留、但其謀殺我矣。
{{verse|11|4}}惟默照何云、我尚有存七千人、未跪拜巴勒菩薩者也。
{{verse|11|5}}今時亦有孑遺、依恩澤而成焉。
{{verse|11|6}}倘若賴恩、則非賴功。否則恩非恩也。但若賴功、則非賴恩、否、則功非功也。
{{verse|11|7}}若問、然則以色列人所求者、未得之乎、曰、特選之人得之、其餘矇迷也。
{{verse|11|8}}按經云、迄今日、上帝令之貪睡、有目不見、有耳不聞。
{{verse|11|9}}大辟又曰、其赴桌時、必陷機欖、羅網、磯石以報答也。
{{verse|11|10}}其目必矇不見、其背脊必恆屈也。○
{{verse|11|11}}若問、以色列人蹶躓致跌倒乎、曰否、然以色列之跌倒、使異族類得救、令以色列人自反爭前也。
{{verse|11|12}}但若以色列跌倒、使世界人得厚盛、又若本民失損、致異族豐富、何況以色列民充滿哉。
{{verse|11|13}}余揚美本職即奉差教異族類故勸爾諸異族。
{{verse|11|14}}以激吾骨肉之親、庶幾可救其萬一也。
{{verse|11|15}}若棄絕以色列人、可贖回普天下之人、何況取接以色列人乎。豈非自死遷生哉
{{verse|11|16}}倘其初撮既聖、全團亦聖也、根本既聖、枝葉亦聖也。
{{verse|11|17}}若數枝折斷、又爾猶野欖接枝、其享真欖之肥根。
{{verse|11|18}}則勿自誇、輕忽此枝、但若矜誇切當記念、枝非養根、乃根養枝也。
{{verse|11|19}}或曰、其枝折斷、使我接樹曰。
{{verse|11|20}}是也、但其人不信、故折斷、爾亦以信德尚立、故勿心高、寧可驚懼也。
{{verse|11|21}}若上帝不惜本枝故恐不惜爾矣。
{{verse|11|22}}可以觀瞻上帝之慈悲嚴肅矣、待其跌倒者嚴肅、惟待爾者慈悲、若恆於慈悲之道不然爾亦見折斷矣。
{{verse|11|23}}且以色列民、若不恆背逆、可復接駁、蓋上帝能是復接之也。
{{verse|11|24}}譬若割爾即本性猶野欖者、而借性接駁好欖何況以色列人、本性猶真欖者、可接駁本橄欖乎。
{{verse|11|25}}列位兄弟吾不願汝等不知此奧妙之理、恐爾自衒、即以色列人、一分硬心、待滿異族類進教矣。
{{verse|11|26}}如是諸以色列人、將得救、按經云、援救者將出乎旬城、以除雅哥伯之咎戾也。
{{verse|11|27}}且滅其罪時、必與之立此約也。○
{{verse|11|28}}夫論福音、以色列民、緣爾結仇、但論特選、以色列人、因祖為愛民。
{{verse|11|29}}夫上帝恩賜、並特召、不得悔惜也。
{{verse|11|30}}爾素不信上帝今緣以色列人之不信、爾見憐.
{{verse|11|31}}如是以色列人不信、後緣爾見憐亦蒙憐也。
{{verse|11|32}}然上帝置萬人於無信之地、則可恤憐萬人也。○
{{verse|11|33}}深哉上帝之豐盛智慧見識也、其審判不可測、其道追不及也。
{{verse|11|34}}誰度主心、為其議士乎。
{{verse|11|35}}誰先給主、可復報哉。
{{verse|11|36}}因萬物由主而來、依主而立、向主而歸、煌榮歸之至世世焉、誠哉其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位兄弟、吾依上帝之慈悲、勸爾獻身、猶生活聖善之祭、正乃順理之儀、上帝所喜也。
{{verse|12|2}}勿效此世之俗、乃心性改新可、學上帝之命、即應當全善良之旨矣。
{{verse|12|3}}且我蒙恩、勸爾中各人、勿自度過量、乃自度順理、依上帝所頒各人之信德量。
{{verse|12|4}}猶若一身多肢、而各肢殊用。
{{verse|12|5}}如是、吾眾在基督內、共合一體、互相為肢。
{{verse|12|6}}依所蒙之恩、各人稟才能、或有先見之明、則言未來事、循信德之例。
{{verse|12|7}}或有職分、則理職分、或教訓、則務教訓。
{{verse|12|8}}或勸化、則宜勸化、或賙濟、則以丹心、或治理則必專意、或施慈悲、則以樂心也。
{{verse|12|9}}仁愛無偽、遠惡、附善。
{{verse|12|10}}兄弟相愛、則以眷戀、敬他、自卑。
{{verse|12|11}}務事勿嬾、心靈慇懃、湊合乘機。
{{verse|12|12}}懷望可喜、遭災則忍、祈禱則恆。
{{verse|12|13}}宜濟諸聖之急、勤接旅客。
{{verse|12|14}}有害爾者、則祝之、必祝、而不咒。
{{verse|12|15}}有喜共喜、有哭同哭。
{{verse|12|16}}宜情投意合、勿圖高大、乃附謙遜也。
{{verse|12|17}}勿自衒、勿以惡報惡、專務表善與眾人。
{{verse|12|18}}盡心竭力和眾也。
{{verse|12|19}}吾愛友、勿自報仇、待怒消息、夫主在經云、報仇在朕手朕將報惡也。
{{verse|12|20}}故仇飢飼之、敵渴飲之、行此使炎炭積其首上。
{{verse|12|21}}勿容惡情勝爾乃以善克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各人該服所有國政、因諸國政、無不由上帝、且其所有政者、被上帝立也。
{{verse|13|2}}故逆國政、即逆上帝之命、又其逆者、自取定罪也。
{{verse|13|3}}夫官憲不警嚇善行、乃惡行、故不要驚管轄、必行善、則可得譽矣。
{{verse|13|4}}憲者、乃上帝之臣、令爾行善、但行惡、可畏、其為上帝之臣、怒報行惡者、不徒操刀也。
{{verse|13|5}}故當悅服、不止畏怒、乃養良心也。
{{verse|13|6}}所以當納餉、因諸憲乃上帝之吏、常務此事也。
{{verse|13|7}}故給凡人所宜者、當納則納之、該貢就貢、該稅就稅當畏則畏、當敬則敬也。
{{verse|13|8}}不可負債、惟慕相愛、夫愛他者、盡律法也。
{{verse|13|9}}誡曰、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証、勿貪、倘另有誡、一言包括之、即愛他如己焉。
{{verse|13|10}}愛人者總不害他人也。故相愛者、盡律法也。
{{verse|13|11}}況且知期際、今當睡醒時、己臨我素信者、今救時越近矣。
{{verse|13|12}}夜時已過、白日臨近、故當棄諸暗間之弊、著光明之盔甲。
{{verse|13|13}}既有白日、則當謹行勿飫食酒醉、勿放肆邪淫、勿爭鬥怨恨。
{{verse|13|14}}乃穿主耶穌基督、勿縱肉情以任私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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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小信之人、當接之、勿致分辨語論矣。
{{verse|14|2}}有人信、而悉食也、弱人者、食禁也。
{{verse|14|3}}食者、勿輕不食之人、又不食者、勿罪其所食之人、因上帝接之矣。
{{verse|14|4}}爾罪他人之僕者、誰哉。在本主、或立或倒、但上帝之能扶之、令之立也。
{{verse|14|5}}此人分別時日彼人視諸日一般、各人在本意。
{{verse|14|6}}定凡守日者、為主守之、不守日者、為主不守之、食者、為主而食、併感謝上帝也、不食者、為主不食、亦稱謝上帝矣。
{{verse|14|7}}因無人為己而生、亦無人為己而死。
{{verse|14|8}}生當為主而生、死當為主而死、或生或死、皆為主人也。
{{verse|14|9}}為此、基督既昇、復甦再活、致為在昇之主也。
{{verse|14|10}}因何罪兄弟、輕忽兄弟、吾眾必立基督殿前也。
{{verse|14|11}}經云、主曰、朕永活、而萬人必跪拜、各舌宜稱服上帝也。
{{verse|14|12}}如是吾眾必訴己事上帝殿前也。
{{verse|14|13}}故勿再相罪、寧當審、不以磯礙陷兄弟也。
{{verse|14|14}}我蒙主耶穌基督、之教明見定知、本無濁物、但若以物為濁者、則與是、人為濁也。
{{verse|14|15}}若爾緣食物擾兄弟、即不循愛情而行、既基督代之而死、切勿緣食之事敗之也。
{{verse|14|16}}爾所為善、毋必招人貶之。
{{verse|14|17}}因神國不在飲食、乃在公義、平和、亦聖神之棄也。
{{verse|14|18}}依此服事基督者、為上帝所悅而人所取也。
{{verse|14|19}}是故必追和睦、而互相堅德也。
{{verse|14|20}}勿緣食物敗上帝之工、萬物清潔、但疑心而食之者、即害人也。
{{verse|14|21}}寧不食肉、不飲酒、不可緣一件事、令兄弟疑心、迷惑劣弱者也。
{{verse|14|22}}爾有信德、則自懷之、在上帝面前、人度情而不自罪、可謂福矣。
{{verse|14|23}}但無信、且疑心而食、則有罪、因凡無信而行者、係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夫吾有能、當忍劣心者之缺、能勿自樂也。
{{verse|15|2}}乃各人必樂他、以善堅德。
{{verse|15|3}}蓋基督不自樂、如經云、罵主之惡語歸我也。
{{verse|15|4}}上古所錄者、為勸我而錄也。致我以忍耐領聖經之慰、可懷冀望也。
{{verse|15|5}}余祈上帝賜忍撫慰、助爾互相合意、依耶穌基督之道。
{{verse|15|6}}可以同心一口、頌讚上帝即吾主耶穌基督之父也。
{{verse|15|7}}故當互相交接、如基督接我也舉進上帝之榮矣。○
{{verse|15|8}}然則吾言、耶穌基督為守斷勢禮之吏、以彰上帝之真理、以堅祖宗之許約、
{{verse|15|9}}令諸異族、讚美上帝之慈悲、按經云、緣此吾必認主在異族之間、亦詠詩讚主名矣。
{{verse|15|10}}又曰、異族類乎、可與其民同樂也。
{{verse|15|11}}又曰、異族類悉讚上主、萬郭之民、可稱譽之也。
{{verse|15|12}}以賽亞又曰、原來有也西之根必興發將掌理異種類、且異族必靠之焉。
{{verse|15|13}}蓋上帝能養望、故求之厚賜平安、喜樂、助爾信賴上帝聖神之德、希望不勝矣。○
{{verse|15|14}}列位兄弟、連吾確知爾等、滿諸仁愛、充於全識、亦能相勸也。
{{verse|15|15}}且吾蒙上帝賜之恩、敢寄片函以令兄弟、可以追記。
{{verse|15|16}}我奉命為耶穌基督之吏、在異族類、宣上帝之福音、致異族類被聖神成聖者、可為嘉祭也。
{{verse|15|17}}仰耶穌基督吾有上帝之情可以矜矣。
{{verse|15|18}}然吾不敢述別事、只述基督用我所行之事。
{{verse|15|19}}以神蹟異表之大能、以上帝聖神之德、令諸異族言行兼服道焉、使我自也路撒冷、至以呂哩古、周圍四方、遍宣基督之福音。
{{verse|15|20}}不欲建置他人之基上、乃專心傳福音之理、在基督未稱之處矣。
{{verse|15|21}}如經云、未蒙教者、可看之、未聞道者可曉之也。
{{verse|15|22}}故此以吾欲適爾、不幸多次止阻。
{{verse|15|23}}但今在此地方、既無間處、且多年以來、甚欲見爾、
{{verse|15|24}}故往西班雅郭之時、吾通行路間望見爾、既小結交、欲被爾送往彼處也。
{{verse|15|25}}夫今吾往也路撒冷、助諸聖徒、
{{verse|15|26}}蓋馬居頓人、與亞該亞人、中意捐金、濟在也路撒冷、諸貧窮聖徒。
{{verse|15|27}}其中意行此、而本當行之、蓋若異族類、蒙頒神情、則當濟之養肉身之物也。
{{verse|15|28}}既完全此事、結果封印、吾將通行、見爾適西班雅郭也。
{{verse|15|29}}又吾明知到爾之時、必滿於基督福音之祝、見爾矣。
{{verse|15|30}}列位兄弟、吾賴主耶穌基督、稟上帝聖神之仁愛、請爾與我盡心協力、代為懇求上帝。
{{verse|15|31}}援我脫於猶太地不信之徒、又令也路撒冷諸聖徒悅接此濟物也。
{{verse|15|32}}循上帝之旨、准我悅然見爾、同享安慰、
{{verse|15|33}}且上帝為平和之源者、偕爾眾人、心願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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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吾薦爾堅革哩亞聖覲之吏吾姊非庇。
{{verse|16|2}}請爾緣主接之、助其所須、如聖徒者、所宜矣、其為女曾助我及多人矣。
{{verse|16|3}}請安百哩居拉等同我勞傳耶穌基督之教者。
{{verse|16|4}}素此二人敢為我拚命、故我不獨感其恩、乃異族中諸教覲亦然。
{{verse|16|5}}兼請安二人家內之聖覲也。又請安吾愛友以比尼多、在亞該亞地先信基督者也。
{{verse|16|6}}且請安馬利亞、為我等多勞者。
{{verse|16|7}}請安吾親戚同囚者、安得囉尼古併猶尼亞、此人有名在聖差之中、亦先我信基督矣。
{{verse|16|8}}請安為主吾愛之暗百利亞。
{{verse|16|9}}請安吾伴信基督者耳巴尼、及吾愛友、士大居矣。
{{verse|16|10}}請安賴基督老練人、亞比利、又請安亞哩多布路家人。
{{verse|16|11}}請安吾親希囉天。請安拏居數家、所信主者也。
{{verse|16|12}}請安特旅非拏、及特旅孚薩為主勞者。
{{verse|16|13}}請安愛友、百息為主最多效勞者。請安主所選者魯孚、及其母親、亦我母焉。
{{verse|16|14}}請安亞尼居闍、弗利公、黑馬、八囉巴、黑米、及同在諸兄弟。
{{verse|16|15}}請安非羅羅姑、及猶利亞、及尼流、同其姊妹、併阿令帕、連偕居諸聖徒也。
{{verse|16|16}}汝且宜以聖心、互相親嘴。且在此信基督諸聖覲、托請爾也矣。○
{{verse|16|17}}余勸列位兄弟、謹戒挑唆犯教之人、不順爾所學者、而避之也。
{{verse|16|18}}蓋此等人、不事吾主耶穌基督、乃理其肚腹亦以謟諛巧言、誘惑丹心之人也。
{{verse|16|19}}夫爾之順良到處傳聞、故吾為爾悅矣。願爾為賢於行善愚於行惡矣。
{{verse|16|20}}亦願降太平者、上帝速服魔鬼、破在腳下切求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1}}吾之同勞者提魔太、路求 雅遜等、與吾親戚瑣西帕帖、問候爾等。
{{verse|16|22}}寫此書者帖丟士、亦仰主問候爾矣。
{{verse|16|23}}吾之主人、及全聖覲之接主者該猶、問候爾等、本邑之監篤以喇士闍、併教兄瓜闍、問候爾等。
{{verse|16|24}}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悉祐爾等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5}}維上帝能建置爾、遵吾所傳之福音、宣爾聽耶穌基督之情也按所啟示之秘密、永世所隱。
{{verse|16|26}}但今據永活上帝之命、載聖人之書表明、致萬郭明知信服之。
{{verse|16|27}}依耶穌基督永榮歸獨有睿智之上帝焉、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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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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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僕、奉召爲聖差、特立宣上帝福音之理、保羅寄此書也。
{{verse|1|2}}此理昔傳聖人聖經、
{{verse|1|3}}論上帝之子、至於肉體、其由大辟後裔而生、
{{verse|1|4}}惟依上帝聖神、死後復生、以能聲明爲上帝之子、即吾主耶穌基督矣。{{批|保羅亦証 基督是 上帝之子非是 上帝欽此}}
{{verse|1|5}}其賜我恩典、招我爲聖差、可傳其名、令諸郭也、信順焉。
{{verse|1|6}}爾亦在其中、幸爲耶穌基督所召、
{{verse|1|7}}願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加賜恩典、平安諸羅馬城人、即上帝之愛民、且已奉召、而爲聖徒者也。○
{{verse|1|8}}夫吾知爾等信德布揚天下、故仰耶穌基穌、緣爾等諸人鳴謝上帝。
{{verse|1|9}}按神子福音之道、余心意服事上帝、且蒙上帝供證、余緬想爾無輟、恆常祈禱、
{{verse|1|10}}候上帝之命順路幸得來見爾等矣。
{{verse|1|11}}蓋余慕見爾、欲頒靈恩賜以堅爾也。
{{verse|1|12}}正是均養爾我之信德、則互相安慰矣。
{{verse|1|13}}列位兄弟歟、余欲爾知、在別異族中、余已結果、則願爾中亦然、故屢次定意見爾、然至今有阻擋也。
{{verse|1|14}}夫不論希臘人、蠻貊、或賢或愚、余應皆傳道。
{{verse|1|15}}故余欲盡本能、宣福音與爾等、在羅馬焉。○
{{verse|1|16}}然基督之福音乃上帝之德、救諸信士先猶太人、後希臘人、故余不羞之。
{{verse|1|17}}且此福音昭彰上帝之公義、由信進信、如經云、義人由信德而生也。○
{{verse|1|18}}但人以惡行蔽諸真理、故上帝之怒由天發現、臨諸惡逆之人。
{{verse|1|19}}夫其人蒙上帝啟示、所有上帝之明情亦可知也。
{{verse|1|20}}因自開闢天地、上帝之永能神德、雖未見、然以所造之物明顯、故其人無可推諉。
{{verse|1|21}}既知上帝、而不敬之如上帝、又不感恩、乃思念糊塗、癡心矇昧、
{{verse|1|22}}自衒賢能、反爲蠢笨、
{{verse|1|23}}易上帝無壞之榮、變之爲世人可壞之像、且彷彿禽獸、昆虫焉。
{{verse|1|24}}是故上帝容人心任慾染污、互相辱身、
{{verse|1|25}}其人以上帝之真理、變爲謊誕、寧願崇拜奉事被造之物、而輕造化之主、卻此主可歸萬祝、至世世焉、正是也。
{{verse|1|26}}因此上帝容之縱諸邪慾、連其女流棄順性之用、倒行背性之弊。
{{verse|1|27}}又男人棄諸女流順性之用、男與男互相婟嫪、行所可羞、遭本當受該咎之孽矣。
{{verse|1|28}}既不想繫念上帝、故上帝任之縱乖戾之意、行所不宜也。
{{verse|1|29}}滿諸非義姦淫、惡毒、貪欲、凶心、充於嫉妒、兇殺、爭鬥、詭諞狡猾、
{{verse|1|30}}皆成挑唆、譭謗怨神、罵人、驕傲矜誇、謀惡、不孝、
{{verse|1|31}}倥侗背約、薄情、埋怨、殘忍。
{{verse|1|32}}既知上帝之審判行是該死、不止行之、乃又同樂所行是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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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凡罪他人、自無辯訴之原由、因審他人、卻自效行、則罪歸已矣。
{{verse|2|2}}但我知上帝據實審辦如此行者。
{{verse|2|3}}噫、人自想、爾罪如此行之人、卻自效同行、豈能自避上帝之審乎。
{{verse|2|4}}豈可藐視上帝慈惠寬容忍耐、尚且不知上帝之慈當引爾悔罪乎。
{{verse|2|5}}乃硬心不悔、自積盛怒、待上帝義審之日、其怒靈現矣。
{{verse|2|6}}當時、上帝按其行作、將報各人。
{{verse|2|7}}凡恆心行善、求無壞及尊榮、上帝將錫之永生也。
{{verse|2|8}}但凡爭鬥、不順真理、乃從非義者、上帝必降之忿怒矣。
{{verse|2|9}}凡人行惡、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必遭窘逼、艱難.
{{verse|2|10}}惟凡行善、先猶太人、後希臘人、將獲尊榮、平安.
{{verse|2|11}}夫上帝不偏視人也。
{{verse|2|12}}但凡無法而得罪、必無法而沈淪、但凡有法而犯罪、必按法而見審矣。
{{verse|2|13}}上帝之前、聽法者無義、乃行法者表義也。
{{verse|2|14}}蓋異族類本無法者、若自然遵法、則雖無法、其心內立法.
{{verse|2|15}}因以親自屬法之行、銘刻於心、其良心自證、併其思想褒貶本行。
{{verse|2|16}}當日上帝按吾所宣之福音、托耶穌基督、將審人之私行矣。○
{{verse|2|17}}爾稱爲猶太人、安於律法也.且緣上帝自誇、
{{verse|2|18}}知聖旨、辨別美理、蒙學法例、
{{verse|2|19}}擅自爲引瞽、照光暗人、
{{verse|2|20}}教愚、訓蒙、自飾通達律法真理。
{{verse|2|21}}爾既教他何不教己乎.既戒偷掠、自偷掠否。
{{verse|2|22}}既說勿姦、自姦淫否.既恨偶像、自搶聖物否.
{{verse|2|23}}既誇有法、如何自犯法、褻瀆上帝乎。
{{verse|2|24}}即依聖經所言、緣爾惡行、異族類褻瀆上帝之名也。○
{{verse|2|25}}爾若遵法、則斷勢皮禮有益、倘若犯法、則斷勢皮禮、如無斷勢皮禮也。
{{verse|2|26}}故若未受斷勢皮禮、遵法行義、雖其未斷者、豈不算如已割乎。
{{verse|2|27}}且人本未受斷禮、尚守律法、豈不審判汝身受斷禮、且有律例、而犯法者乎。
{{verse|2|28}}夫外現猶太人者、非真猶太人、而外現斷勢皮之禮者、非真禮也。
{{verse|2|29}}乃內隱猶太人、則真猶太人、又心內斷勢皮禮、則是真禮、在靈不在身、非世人所譽、乃上帝所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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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問、猶太之人何益、斷勢皮禮何用也.
{{verse|3|2}}曰、益大用多般。最先上帝之默照、托猶太人也。
{{verse|3|3}}若問、倘有人背信、則其不信可除上帝之信乎.
{{verse|3|4}}曰、非也、寧可萬人爲謊、止上帝爲真也。如經云、主既言語可表彰義矣。主既審人、可獲勝矣。
{{verse|3|5}}若依人見問、吾背義之時、立上帝之義、如何可言、上帝發怒、豈不義乎。
{{verse|3|6}}曰、非也、若然、上帝何能審判世人哉。
{{verse|3|7}}若問吾之謊誕、益顯更榮上帝之真理、則因何審判我如罪犯哉。
{{verse|3|8}}正如此、人譭謗我、云、我說應當行惡、以招諸善、但言此者、宜然定罪也。○
{{verse|3|9}}問、吾有超乎人否。曰、否、因余先辯明、連猶太人、兼希臘人、咸服罪矣。
{{verse|3|10}}如此經云、未有義人、連一義人未之有也、
{{verse|3|11}}無人通達、無人求上帝。
{{verse|3|12}}皆已離道、俱無中用、未有施惠之人、連一人未之有也。
{{verse|3|13}}其喉如開墓、其舌者詭諞、其唇下有蛇毒。
{{verse|3|14}}其口滿苦咒、
{{verse|3|15}}其腳疾走以流人之血、
{{verse|3|16}}常行殘害逼迫之路。
{{verse|3|17}}不識平安之道.
{{verse|3|18}}其目前不敬畏上帝。
{{verse|3|19}}夫我皆知律法所言、指在法下者而言之、致諸口塞住、而上帝前全世界服罪也矣。
{{verse|3|20}}是故以遵法立功者、無人可表義上帝前、因以法致覺有罪。○
{{verse|3|21}}但今除法而上帝之義顯明、且律例、並聖賢之經、供證.
{{verse|3|22}}即上帝之義、由信耶穌基督而來、在凡人上、施與諸信士、即總無分別矣。
{{verse|3|23}}因萬人犯罪、缺上帝之榮.
{{verse|3|24}}乃因耶穌基督贖罪之功、白白受恩表義也。
{{verse|3|25}}夫上帝立耶穌基督贖罪之祭、使人信倚其血者、然而可昭彰其義、然赦既往之罪、上帝寬貸今時、
{{verse|3|26}}亦彰其公義、即自爲公義、亦以信耶穌基督者爲義矣。
{{verse|3|27}}若問如是、所誇何在、曰、已除之矣。若問、以何法除誇、以善功乎。曰、非也、乃以信德之法也。
{{verse|3|28}}蓋吾辯明、人表爲義、非以法功、乃以信德也。
{{verse|3|29}}若問、然則上帝獨顧猶太人乎、豈非亦顧異族類哉、曰、自然顧異族類也.
{{verse|3|30}}夫同一上帝、表義其受斷禮之人由信德、又表義未受割禮之人、以信德也。
{{verse|3|31}}若問、然則以信德廢法乎.曰、非也、吾堅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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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若問、吾祖亞伯拉罕、倚肉身獲義否、
{{verse|4|2}}曰、否。若亞伯拉罕以行功得義、則有誇處、但在上帝前、未有可誇者也。
{{verse|4|3}}經云、亞伯拉罕信上帝、而算之爲義也。
{{verse|4|4}}夫有功算賞、非恩也、乃宜也。
{{verse|4|5}}然無功、獨信服表義逆天之人者、則其信德、可算爲義也。
{{verse|4|6}}如是大辟論無功之人、蒙上帝亦表義者、則有福云.
{{verse|4|7}}蒙咎赦罪蔽者、此人可謂幸矣。
{{verse|4|8}}上主不加罪之人、乃福矣。
{{verse|4|9}}上言亞伯拉罕有信表義、請問、或受周割禮者、獨沾此福、抑未受其禮者、亦可得之乎。
{{verse|4|10}}曰、余復問、亞伯拉罕表義、卻在何時、抑受斷之前、抑受割之後乎。非受割之後、乃受斷之前也。
{{verse|4|11}}且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且表義矣、領斷勢皮禮爲記號、則可爲祖於諸人、未受禮而信且表義者。
{{verse|4|12}}又成祖於受禮者之人、不止受其外禮、乃亦隨吾祖、亞伯拉罕、未受禮而信之蹟者也。
{{verse|4|13}}夫上帝應承亞伯拉罕並其後裔、可嗣世界、非依法律、乃以信德爲義。
{{verse|4|14}}但若遵法者爲嗣子、則信德空虛、應承廢也矣。
{{verse|4|15}}律法勢行、只使發怒、因無法、則無犯法也。
{{verse|4|16}}是故表義、則由信德恩、然而來使諸後裔、得應承之穩不止遵法者、乃又效亞伯拉罕之信者。
{{verse|4|17}}緣信上帝能甦死人、能招無物爲有物者也。且亞伯拉罕爲吾眾祖父、如經云、吾已立爾爲多郭之祖父也。
{{verse|4|18}}此亞伯拉罕望外信望、可成多郭祖父、如經云、爾之後裔可乃如此也。
{{verse|4|19}}且其信德不廢、年紀百歲、不顧本身衰、又其妻撒喇絕孕.
{{verse|4|20}}乃總不掛慮、不以上帝所應承爲疑、乃堅心篤信、歸榮上帝。
{{verse|4|21}}明知上帝所許者、果能成也。
{{verse|4|22}}故算之爲義矣。○
{{verse|4|23}}且聖錄表亞伯拉罕爲義、不止爲自己而錄.
{{verse|4|24}}乃又爲我等而錄、蓋若信服甦吾主耶穌基督由死者、亦將與我表爲義也。
{{verse|4|25}}夫耶穌基督緣吾罪惡解死、因復生令我得義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吾既以信表義、賴吾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
{{verse|5|2}}由其信進所立之恩地、遂喜望上帝之榮也。
{{verse|5|3}}不止如此、乃亦受災難爲喜、因知遭災生忍耐。
{{verse|5|4}}忍耐生鍊熟、鍊熟生冀望。
{{verse|5|5}}又懷望不得羞愧、因蒙聖神之賜、上帝之愛情感我心。
{{verse|5|6}}因吾尚劣弱、恰時基督代乖戾者而捐命也。
{{verse|5|7}}替義人而拚命者、僅有之、惟替善人而捐軀、庶幾敢爲也。
{{verse|5|8}}然而吾尚有罪、於是蒙基督代我捐命、所以上帝施我以其愛情也。
{{verse|5|9}}況且今以其血之功爲義、吾等賴之可脫其怒矣。
{{verse|5|10}}蓋吾等爲仇時、賴神子之死、復與上帝相和、何況今巳結和、吾賴其生、可得救也。
{{verse|5|11}}不止如此、亦賴主耶穌基督、今得相和、則可悅於上帝也。○
{{verse|5|12}}緣一人之犯、其罪進入於世界、緣罪有死、且萬人既得罪、則死延及萬人矣。
{{verse|5|13}}未立法之時、罪惡在世、但未有法、不得作罪。
{{verse|5|14}}然自亞坍至摩西死勢流行、連其未效亞坍之咎、而犯罪者、亦服死也。且亞坍爲其後來者之表樣也。
{{verse|5|15}}惟其犯法、比不得恩賜、蓋一人犯法多人陷死、何況上帝之恩典、及其恩賜、由一人、耶穌基督者、益延及多人也。
{{verse|5|16}}又一人犯罪、比不得恩賜、夫審判由一人、致定罪、但恩賜由多罪、致表義矣。
{{verse|5|17}}蓋以一人之罪、死勢以一人、況其領洪恩、及所賜之義者、可托耶穌基督一人、而享活也。
{{verse|5|18}}是故以一人之犯、萬人定罪、亦以一人之義、萬人成義享生。
{{verse|5|19}}像似以一人之頑逆、多人作罪、如是以一人之順從、多人成義矣。
{{verse|5|20}}另律法加世、致益增犯罪、但罪惡益增、恩典愈有益增矣。
{{verse|5|21}}則如罪惡勢行致死、如是賴主耶穌基督恩典以義勢行、致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若問如是吾恆行惡、望加沾恩、可否、
{{verse|6|2}}曰、不可也。既滅亡罪體、豈可縱罪度生乎。
{{verse|6|3}}豈不知、吾皆賴耶穌基督領浸體者、則依其死而領浸禮乎。
{{verse|6|4}}故領浸禮時、吾與耶穌基督同葬、如死人一然、可效基督賴天父之榮死甦、我亦新生而行也矣。
{{verse|6|5}}蓋與耶穌基督同植、效其死亡之狀、亦可效其復活之狀焉。
{{verse|6|6}}既知吾本舊性與耶穌基督同釘於十字架、今罪惡之體滅亡、無再事罪矣。
{{verse|6|7}}既死盡除罪惡、
{{verse|6|8}}若與基督同死、吾信亦可同活也。
{{verse|6|9}}因知基督死既甦、則不復死、不再服死矣。
{{verse|6|10}}夫耶穌基督之死、止死一次、以滅罪惡、但耶穌基督所活、則偕上帝而活矣。
{{verse|6|11}}如是爾自忖度如死、以滅罪惡、但今得活以事上帝、賴主耶穌基督也。
{{verse|6|12}}故勿容罪主爾劣體、遵縱私慾。
{{verse|6|13}}又勿以四肢爲行惡之器、以縱罪戾、乃如死而復活之人、捨己奉上帝、務以四肢爲行義之器、以事上帝矣。
{{verse|6|14}}勿容罪惡管汝、因爾弗賴律法、乃沾恩典也。○
{{verse|6|15}}若問、既不服法、乃沾恩、我犯罪可否。曰、不可。
{{verse|6|16}}豈不知但凡順爲僕、則乃其所順者之役、或伏罪致死、或順理行義。
{{verse|6|17}}然爾素服罪、今蒙上帝之恩、盡心順從所傳之教法也。
{{verse|6|18}}爾既脫罪、則爲義之役矣。
{{verse|6|19}}爾肉身弱、故吾所說者、依人之樣矣、正如平素以四肢縱邪愆逆咎戾、如是可以四肢專行其義、以潔正矣。
{{verse|6|20}}先服罪之時、爾不順其義。
{{verse|6|21}}然則、當時所行可羞之事、今有何結果哉、因行斯事者、終累死也。
{{verse|6|22}}但今脫罪、又爲上帝之僕、則結果成聖、終享永生也。
{{verse|6|23}}因罪惡之孽者死也、但賴吾主耶穌基督上帝恩賜者永生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列位吾論通達之兄弟、豈不知人終生於法管束乎。
{{verse|7|2}}蓋有夫之婦、平生按法服夫、但其夫故、亦仍夫之法也。
{{verse|7|3}}倘夫尚在而婦另嫁他人、則謂奔淫、但其夫昇、亦仍其法、雖另嫁他夫、亦不爲淫也。
{{verse|7|4}}如是列位兄弟、緣基督捐軀、爾脫律法歸他、即自死復活者、致吾結果、以歸上帝也。
{{verse|7|5}}夫吾在肉身之時、律法所激之惡慾、動我肢體、以結果致死、
{{verse|7|6}}但所管束我者、今已經死、則可脫律法、非照舊字錄而以新心服事上帝也。○
{{verse|7|7}}若問、律法致罪否、曰、否、雖然、靡有律法、吾不知罪、因法不禁貪、吾不識貪也。
{{verse|7|8}}但罪惡因誡乘機、心內發諸私慾、然靡有律法、罪惡如死矣。
{{verse|7|9}}未有法之時、余素自生活但立誡之際、其罪復萌而我死也。
{{verse|7|10}}其誡本立爲施生惟在我施死也。
{{verse|7|11}}蓋罪惡緣誡者乘機戮我、致我死矣。
{{verse|7|12}}然律法乃聖、誡亦乃聖、又義、又善也。○
{{verse|7|13}}若問、其善者、豈致我死乎、曰、非也、但罪惡愈明、乃罪惡、用其善者致我死、而以誡表罪戾更有罪也。
{{verse|7|14}}我知律法乃靈、惟我循慾、如賣服罪也。
{{verse|7|15}}因吾所行者、吾自不允也所欲者、不行、所恨者行之、
{{verse|7|16}}倘若吾行所不欲者、吾合意其律爲善也。
{{verse|7|17}}如是非余行之、乃罪惡在我內者而行之也。
{{verse|7|18}}余知在已、即在肉體、毫無善狀、因慕善在我、但行善不得也。
{{verse|7|19}}夫余所願之善、不行、所不願之惡、倒行之.
{{verse|7|20}}故若行所不欲者、非余行之、乃縱我懷之惡性、行之焉。
{{verse|7|21}}吾則遇有法、欲行善、然惡附我也。
{{verse|7|22}}原來余心內喜上帝之法。
{{verse|7|23}}但在本肢骸、余覺異法、與心法相爭、且羅我服肢骸之罪法也。
{{verse|7|24}}鳴呼、禍哉、誰得救我、脫此死體乎。
{{verse|7|25}}然賴吾主耶穌基督、余感謝上帝也。是故余心內服上帝之法、乃肉體服罪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夫在耶穌基督之人、從上帝聖神、不狥肉慾者、總無定罪也。
{{verse|8|2}}因耶穌基督復活之法、救我脫罪惡、及死亡之法也。
{{verse|8|3}}緣肉身之弱、律法不足作矣是以上帝遣其本子、藉肉身之罪像、而緣其罪、在其肉體定罪也。
{{verse|8|4}}致我從上帝聖神、而不任肉慾、則律法之義成完於我也。
{{verse|8|5}}因任肉慾者、只嗜肉慾、惟從上帝聖神者、理上帝聖神之事也。
{{verse|8|6}}夫任肉慾者、死也、惟從上帝聖神者生也、安也。
{{verse|8|7}}因肉慾之心、與上帝對敵、不服上帝之法、又不能服之也。
{{verse|8|8}}是以任肉慾者、總不能喜悅上帝矣。
{{verse|8|9}}若果上帝之神感爾、則爾不縱肉慾、乃從上帝聖神、但未感基督之上帝聖神者、則總不屬基督也。
{{verse|8|10}}然基督居爾心內、則身緣罪而死、但神因義而活。
{{verse|8|11}}倘若甦耶穌基督者之上帝聖神、居於爾則其甦基督自死者、將以爾內之上帝聖神、甦爾死體也、○
{{verse|8|12}}故此列位兄弟乎。吾等在肉身所當但不可行任肉慾。
{{verse|8|13}}因任肉慾者、必死、惟賴神佑克身之行者、可活也。
{{verse|8|14}}凡蒙上帝之神引導者、乃上帝之子類也。
{{verse|8|15}}但爾所賦者、非奴僕之上帝聖神致再懼、乃懷義子之上帝聖神所稱上帝亞爸父也。
{{verse|8|16}}此上帝聖神與我心供證、我乃上帝子類也。
{{verse|8|17}}若子類、則爲後嗣乃上帝嗣子、併基督同嗣、既同受苦、則必同享榮也。○
{{verse|8|18}}夫余料想、此生之苦、不可比較將顯與我之榮。
{{verse|8|19}}且萬生企望、待上帝諸子之發現。
{{verse|8|20}}因萬生必服亡、非自肯意、乃其所服者之主意、令之企望也。
{{verse|8|21}}但萬生服敗壞望釋奴之形勢、進神子自主之榮花也。
{{verse|8|22}}夫我知、自古迄今、萬生一齊、呻吟勞苦。○
{{verse|8|23}}又不止他人如此、乃吾初享上帝聖神之結果者、亦心內呻吟、待爲義子、得贖身體也。
{{verse|8|24}}又吾得救、乃心所望、但所見之望、非望、因人所見者、豈有尚望乎。
{{verse|8|25}}但若吾望所未見者、必忍耐候之也。
{{verse|8|26}}如是上帝聖神祐我之劣、因吾不知所宜求者、但上帝聖神以不能盡言之呻吟、懇切代我訴事也。
{{verse|8|27}}其測人心者、知神意緣循上帝之旨、代聖人懇求也。○
{{verse|8|28}}我等知凡敬愛上帝、按聖旨蒙召者、無事不加裨益矣。
{{verse|8|29}}因上帝所預知者、則先定之、可像似本子之狀、以爲多兄弟中首生也。
{{verse|8|30}}況上帝所預定者、亦召之、又所召者、亦表義矣。並所表義者、亦加榮也。
{{verse|8|31}}今爲此何可言哉、若上帝偕我、誰能對我歟。
{{verse|8|32}}倘若上帝不惜已子、乃爲我眾捨之、豈非連賜我共之以萬物乎。
{{verse|8|33}}誰能告罪上帝所選者乎、因上帝自表之爲義也。
{{verse|8|34}}誰得定罪也乎、夫基督已死、況有再生、現坐上帝右也、代我懇求矣。
{{verse|8|35}}誰能問我絕基督之愛乎、或災難、或窘迫、或捕害、或飢荒、或裸體、或危險、或刀劍也。
{{verse|8|36}}如此、經云、緣主吾終日見戮、人料我當宰之羊也。
{{verse|8|37}}但賴所愛我者、在此諸事吾獲萬勝也。
{{verse|8|38}}因吾明知、或生死、或天使、或君長、或官憲、或今後。
{{verse|8|39}}或高或低也、或他物件、總不得問我離上帝之慈愛、賴吾主耶穌基督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托基督述真、無謊、併賴上帝聖神良心自證。
{{verse|9|2}}即心內恆常納悶、哀憂不勝。
{{verse|9|3}}吾肯願自絕去、基督爲吾兄弟、骨肉親戚也。
{{verse|9|4}}夫吾兄弟乃以色列人、本爲義子、有榮、亦有盟約、設立律例、禮儀、應許、
{{verse|9|5}}又列祖屬之、併由以色列族基督身生、乃萬有之上、最福之聖主、至世世焉、誠哉是言.{{批|上帝獨一 基督是 上帝太子不是上帝欽此}}
{{verse|9|6}}然上帝之道不能廢、由以色列所生者、非皆以色列人.
{{verse|9|7}}併亞伯拉罕後裔、非眾正子、乃以撒可稱其嫡子、是也。
{{verse|9|8}}又肉身生者、非上帝子類、乃蒙應許者、此算正子類也。
{{verse|9|9}}因上帝之許詞云、是時朕將臨汝、而撒喇必生子也。
{{verse|9|10}}又不止撒喇如是、亦哩別迦、既嫁吾祖、以撒則懷孕.
{{verse|9|11}}其子未生、未行善惡、卻上帝存所召人之特旨、非依人行、乃依召者.
{{verse|9|12}}則諭曰、伯子必服仲子.
{{verse|9|13}}如此經云、吾愛雅哥伯、乃恨以搔也。○
{{verse|9|14}}若問上帝有不公道乎.曰否.
{{verse|9|15}}因上帝語摩西曰、吾欲憫者、則憐憫之、吾欲慈悲者、則慈悲之也。
{{verse|9|16}}是故非依所欲之意、非依所跑之力、乃依上帝憐憫也。
{{verse|9|17}}又經內語法老云朕欲顯權勢以爾、又欲揚朕名天下、故特立爾、正爲此意也。
{{verse|9|18}}如是上帝隨意憐憫、又隨意加硬人也。
{{verse|9|19}}若問、是則上帝因何責我哉、誰逆其旨乎。
{{verse|9|20}}曰、爾亦誰人、敢辯駁上帝乎。所造之物、豈可對造主云、因何造我如此乎。
{{verse|9|21}}陶人豈非管泥、可以一塊作尊用之器、辱用之器也。
{{verse|9|22}}如是上帝寬忍諸當怒該亡之人、以顯其義怒又彰其大能。
{{verse|9|23}}且上帝矜憐先定加榮之人、以彰其煌榮。
{{verse|9|24}}亦召我等、不止由猶太亦由異族類焉。
{{verse|9|25}}如此在何西亞經書云、非朕民者、朕稱爲朕民、又不見愛者、今夫見愛。
{{verse|9|26}}併彼處言、爾非朕氏、在彼可稱之永活上帝子類也。
{{verse|9|27}}夫以賽亞論以色列人呼云、雖以色列人之數如海邊之沙、只其餘剩之人得救。
{{verse|9|28}}且上主將盡其功、完斷之以義急行之於地矣。
{{verse|9|29}}夫以賽亞先云、若萬群之主、不遺我子孫、則必像似瑣頓爲如坷摩喇矣。○
{{verse|9|30}}若問其異族類本不追義、乃得義、即義由信。
{{verse|9|31}}惟以色列從律之義、但追不及法之義、
{{verse|9|32}}何也、曰、因求之不依信、乃依律之功因其所蹶者、乃磯石.
{{verse|9|33}}如經云、夫在旬城、吾置礙石、磯盤、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歟、余祈上帝救以色列民者乃心所願也。
{{verse|10|2}}蓋余供證、其熱心事上帝、然不墮見識矣。
{{verse|10|3}}既不識上帝之義。
{{verse|10|4}}而欲自立已義、則不服上帝之義、
{{verse|10|5}}然基督律法之終使凡信者表義也。○夫摩西書指循法之義云、人行是情者、可以生活也。
{{verse|10|6}}但信德表義、之道、如是云、勿心內言、誰能昇天、即招基督自上降下。
{{verse|10|7}}誰必下淵、即援基督由死人之中來。
{{verse|10|8}}若、問、然則何言哉、曰、其言近爾口、聞爾心、正是吾所傳信德之道云。
{{verse|10|9}}若口認耶穌基督、爲主心信上帝甦之由死者、則必得救也。
{{verse|10|10}}蓋人心信以爲義、口認以得救也。
{{verse|10|11}}如是錄云、凡信服之者、必不羞恥也。
{{verse|10|12}}夫猶太人、希臘人、總無分別、因同一之主、爲萬人之上、厚賜凡求之者也。○
{{verse|10|13}}但凡禱告主名者必得救也。
{{verse|10|14}}然未信服之、何能禱告之、又未聞之、何能信服之、並未傳道、何能聽道。
{{verse|10|15}}亦未奉差、何能傳道乎、如是經云、廣宣平和之福音、布揚善事之嘉音者、其腳何美哉。
{{verse|10|16}}但眾人未順福音之理、因以賽亞云、主、誰信我傳乎。{{批|天囯起似芥種之微前未尋 上帝今遇 上帝前未求 上帝今蒙 上帝暨 基督下凡作主騐矣欽此}}
{{verse|10|17}}如是、信由諸聽、而聽由神道
{{verse|10|18}}但吾曰、然豈未聽、因其音聞揚迄於天下、其言布迄於世極矣
{{verse|10|19}}吾曰、以色列人、豈不知道、因摩西素云、朕以非囯將激爾嫉妒、又以愚民必惹爾恨忌也。
{{verse|10|20}}但以賽亞敢膽云、其所未尋朕者、已遇朕也。又未求朕者、蒙朕著顯也。
{{verse|10|21}}惟詔以色列曰、朕終日伸手、招頑逆辨駁之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若問、上帝有棄其民否、曰、否、我亦乃以色列人、亞伯拉罕後裔、屬便雅民宗派也。
{{verse|11|2}}上帝所預知之民、總不棄絕。豈不知經所載、論以利亞求上帝責以色列民云。
{{verse|11|3}}此民殺主之聖賢、拆主之祭壇、獨我遺留、但其謀殺我矣。
{{verse|11|4}}惟默照何云、我尚有存七千人、未跪拜巴勒菩薩者也。
{{verse|11|5}}今時亦有孑遺、依恩澤而成焉。
{{verse|11|6}}倘若賴恩、則非賴功。否則恩非恩也。但若賴功、則非賴恩、否、則功非功也。
{{verse|11|7}}若問、然則以色列人所求者、未得之乎、曰、特選之人得之、其餘矇迷也。
{{verse|11|8}}按經云、迄今日、上帝令之貪睡、有目不見、有耳不聞。
{{verse|11|9}}大辟又曰、其赴桌時、必陷機欖、羅網、磯石以報答也。
{{verse|11|10}}其目必矇不見、其背脊必恆屈也。○
{{verse|11|11}}若問、以色列人蹶躓致跌倒乎、曰否、然以色列之跌倒、使異族類得救、令以色列人自反爭前也。
{{verse|11|12}}但若以色列跌倒、使世界人得厚盛、又若本民失損、致異族豐富、何況以色列民充滿哉。
{{verse|11|13}}余揚美本職即奉差教異族類故勸爾諸異族。
{{verse|11|14}}以激吾骨肉之親、庶幾可救其萬一也。
{{verse|11|15}}若棄絕以色列人、可贖回普天下之人、何況取接以色列人乎。豈非自死遷生哉
{{verse|11|16}}倘其初撮既聖、全團亦聖也、根本既聖、枝葉亦聖也。
{{verse|11|17}}若數枝折斷、又爾猶野欖接枝、其享真欖之肥根。
{{verse|11|18}}則勿自誇、輕忽此枝、但若矜誇切當記念、枝非養根、乃根養枝也。
{{verse|11|19}}或曰、其枝折斷、使我接樹曰。
{{verse|11|20}}是也、但其人不信、故折斷、爾亦以信德尚立、故勿心高、寧可驚懼也。
{{verse|11|21}}若上帝不惜本枝故恐不惜爾矣。
{{verse|11|22}}可以觀瞻上帝之慈悲嚴肅矣、待其跌倒者嚴肅、惟待爾者慈悲、若恆於慈悲之道不然爾亦見折斷矣。
{{verse|11|23}}且以色列民、若不恆背逆、可復接駁、蓋上帝能是復接之也。
{{verse|11|24}}譬若割爾即本性猶野欖者、而借性接駁好欖何況以色列人、本性猶真欖者、可接駁本橄欖乎。
{{verse|11|25}}列位兄弟吾不願汝等不知此奧妙之理、恐爾自衒、即以色列人、一分硬心、待滿異族類進教矣。
{{verse|11|26}}如是諸以色列人、將得救、按經云、援救者將出乎旬城、以除雅哥伯之咎戾也。
{{verse|11|27}}且滅其罪時、必與之立此約也。○
{{verse|11|28}}夫論福音、以色列民、緣爾結仇、但論特選、以色列人、因祖爲愛民。
{{verse|11|29}}夫上帝恩賜、並特召、不得悔惜也。
{{verse|11|30}}爾素不信上帝今緣以色列人之不信、爾見憐.
{{verse|11|31}}如是以色列人不信、後緣爾見憐亦蒙憐也。
{{verse|11|32}}然上帝置萬人於無信之地、則可恤憐萬人也。○
{{verse|11|33}}深哉上帝之豐盛智慧見識也、其審判不可測、其道追不及也。
{{verse|11|34}}誰度主心、爲其議士乎。
{{verse|11|35}}誰先給主、可復報哉。
{{verse|11|36}}因萬物由主而來、依主而立、向主而歸、煌榮歸之至世世焉、誠哉其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位兄弟、吾依上帝之慈悲、勸爾獻身、猶生活聖善之祭、正乃順理之儀、上帝所喜也。
{{verse|12|2}}勿效此世之俗、乃心性改新可、學上帝之命、即應當全善良之旨矣。
{{verse|12|3}}且我蒙恩、勸爾中各人、勿自度過量、乃自度順理、依上帝所頒各人之信德量。
{{verse|12|4}}猶若一身多肢、而各肢殊用。
{{verse|12|5}}如是、吾眾在基督內、共合一體、互相爲肢。
{{verse|12|6}}依所蒙之恩、各人稟才能、或有先見之明、則言未來事、循信德之例。
{{verse|12|7}}或有職分、則理職分、或教訓、則務教訓。
{{verse|12|8}}或勸化、則宜勸化、或賙濟、則以丹心、或治理則必專意、或施慈悲、則以樂心也。
{{verse|12|9}}仁愛無偽、遠惡、附善。
{{verse|12|10}}兄弟相愛、則以眷戀、敬他、自卑。
{{verse|12|11}}務事勿嬾、心靈慇懃、湊合乘機。
{{verse|12|12}}懷望可喜、遭災則忍、祈禱則恆。
{{verse|12|13}}宜濟諸聖之急、勤接旅客。
{{verse|12|14}}有害爾者、則祝之、必祝、而不咒。
{{verse|12|15}}有喜共喜、有哭同哭。
{{verse|12|16}}宜情投意合、勿圖高大、乃附謙遜也。
{{verse|12|17}}勿自衒、勿以惡報惡、專務表善與眾人。
{{verse|12|18}}盡心竭力和眾也。
{{verse|12|19}}吾愛友、勿自報仇、待怒消息、夫主在經云、報仇在朕手朕將報惡也。
{{verse|12|20}}故仇飢飼之、敵渴飲之、行此使炎炭積其首上。
{{verse|12|21}}勿容惡情勝爾乃以善克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各人該服所有囯政、因諸囯政、無不由上帝、且其所有政者、被上帝立也。
{{verse|13|2}}故逆囯政、即逆上帝之命、又其逆者、自取定罪也。
{{verse|13|3}}夫官憲不警嚇善行、乃惡行、故不要驚管轄、必行善、則可得譽矣。
{{verse|13|4}}憲者、乃上帝之臣、令爾行善、但行惡、可畏、其爲上帝之臣、怒報行惡者、不徒操刀也。
{{verse|13|5}}故當悅服、不止畏怒、乃養良心也。
{{verse|13|6}}所以當納餉、因諸憲乃上帝之吏、常務此事也。
{{verse|13|7}}故給凡人所宜者、當納則納之、該貢就貢、該稅就稅當畏則畏、當敬則敬也。
{{verse|13|8}}不可負債、惟慕相愛、夫愛他者、盡律法也。
{{verse|13|9}}誡曰、勿淫、勿殺、勿偷、勿妄証、勿貪、倘另有誡、一言包括之、即愛他如己焉。
{{verse|13|10}}愛人者總不害他人也。故相愛者、盡律法也。
{{verse|13|11}}況且知期際、今當睡醒時、己臨我素信者、今救時越近矣。
{{verse|13|12}}夜時已過、白日臨近、故當棄諸暗間之弊、著光明之盔甲。
{{verse|13|13}}既有白日、則當謹行勿飫食酒醉、勿放肆邪淫、勿爭鬥怨恨。
{{verse|13|14}}乃穿主耶穌基督、勿縱肉情以任私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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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小信之人、當接之、勿致分辨語論矣。
{{verse|14|2}}有人信、而悉食也、弱人者、食禁也。
{{verse|14|3}}食者、勿輕不食之人、又不食者、勿罪其所食之人、因上帝接之矣。
{{verse|14|4}}爾罪他人之僕者、誰哉。在本主、或立或倒、但上帝之能扶之、令之立也。
{{verse|14|5}}此人分別時日彼人視諸日一般、各人在本意。
{{verse|14|6}}定凡守日者、爲主守之、不守日者、爲主不守之、食者、爲主而食、併感謝上帝也、不食者、爲主不食、亦稱謝上帝矣。
{{verse|14|7}}因無人爲己而生、亦無人爲己而死。
{{verse|14|8}}生當爲主而生、死當爲主而死、或生或死、皆爲主人也。
{{verse|14|9}}爲此、基督既昇、復甦再活、致爲在昇之主也。
{{verse|14|10}}因何罪兄弟、輕忽兄弟、吾眾必立基督殿前也。
{{verse|14|11}}經云、主曰、朕永活、而萬人必跪拜、各舌宜稱服上帝也。
{{verse|14|12}}如是吾眾必訴己事上帝殿前也。
{{verse|14|13}}故勿再相罪、寧當審、不以磯礙陷兄弟也。
{{verse|14|14}}我蒙主耶穌基督、之教明見定知、本無濁物、但若以物爲濁者、則與是、人爲濁也。
{{verse|14|15}}若爾緣食物擾兄弟、即不循愛情而行、既基督代之而死、切勿緣食之事敗之也。
{{verse|14|16}}爾所爲善、毋必招人貶之。
{{verse|14|17}}因神囯不在飲食、乃在公義、平和、亦聖神之棄也。
{{verse|14|18}}依此服事基督者、爲上帝所悅而人所取也。
{{verse|14|19}}是故必追和睦、而互相堅德也。
{{verse|14|20}}勿緣食物敗上帝之工、萬物清潔、但疑心而食之者、即害人也。
{{verse|14|21}}寧不食肉、不飲酒、不可緣一件事、令兄弟疑心、迷惑劣弱者也。
{{verse|14|22}}爾有信德、則自懷之、在上帝面前、人度情而不自罪、可謂福矣。
{{verse|14|23}}但無信、且疑心而食、則有罪、因凡無信而行者、係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夫吾有能、當忍劣心者之缺、能勿自樂也。
{{verse|15|2}}乃各人必樂他、以善堅德。
{{verse|15|3}}蓋基督不自樂、如經云、罵主之惡語歸我也。
{{verse|15|4}}上古所錄者、爲勸我而錄也。致我以忍耐領聖經之慰、可懷冀望也。
{{verse|15|5}}余祈上帝賜忍撫慰、助爾互相合意、依耶穌基督之道。
{{verse|15|6}}可以同心一口、頌讚上帝即吾主耶穌基督之父也。
{{verse|15|7}}故當互相交接、如基督接我也舉進上帝之榮矣。○
{{verse|15|8}}然則吾言、耶穌基督爲守斷勢禮之吏、以彰上帝之真理、以堅祖宗之許約、
{{verse|15|9}}令諸異族、讚美上帝之慈悲、按經云、緣此吾必認主在異族之間、亦詠詩讚主名矣。
{{verse|15|10}}又曰、異族類乎、可與其民同樂也。
{{verse|15|11}}又曰、異族類悉讚上主、萬郭之民、可稱譽之也。
{{verse|15|12}}以賽亞又曰、原來有也西之根必興發將掌理異種類、且異族必靠之焉。
{{verse|15|13}}蓋上帝能養望、故求之厚賜平安、喜樂、助爾信賴上帝聖神之德、希望不勝矣。○
{{verse|15|14}}列位兄弟、連吾確知爾等、滿諸仁愛、充於全識、亦能相勸也。
{{verse|15|15}}且吾蒙上帝賜之恩、敢寄片函以令兄弟、可以追記。
{{verse|15|16}}我奉命爲耶穌基督之吏、在異族類、宣上帝之福音、致異族類被聖神成聖者、可爲嘉祭也。
{{verse|15|17}}仰耶穌基督吾有上帝之情可以矜矣。
{{verse|15|18}}然吾不敢述別事、只述基督用我所行之事。
{{verse|15|19}}以神蹟異表之大能、以上帝聖神之德、令諸異族言行兼服道焉、使我自也路撒冷、至以呂哩古、周圍四方、遍宣基督之福音。
{{verse|15|20}}不欲建置他人之基上、乃專心傳福音之理、在基督未稱之處矣。
{{verse|15|21}}如經云、未蒙教者、可看之、未聞道者可曉之也。
{{verse|15|22}}故此以吾欲適爾、不幸多次止阻。
{{verse|15|23}}但今在此地方、既無間處、且多年以來、甚欲見爾、
{{verse|15|24}}故往西班雅郭之時、吾通行路間望見爾、既小結交、欲被爾送往彼處也。
{{verse|15|25}}夫今吾往也路撒冷、助諸聖徒、
{{verse|15|26}}蓋馬居頓人、與亞該亞人、中意捐金、濟在也路撒冷、諸貧窮聖徒。
{{verse|15|27}}其中意行此、而本當行之、蓋若異族類、蒙頒神情、則當濟之養肉身之物也。
{{verse|15|28}}既完全此事、結果封印、吾將通行、見爾適西班雅郭也。
{{verse|15|29}}又吾明知到爾之時、必滿於基督福音之祝、見爾矣。
{{verse|15|30}}列位兄弟、吾賴主耶穌基督、稟上帝聖神之仁愛、請爾與我盡心協力、代爲懇求上帝。
{{verse|15|31}}援我脫於猶太地不信之徒、又令也路撒冷諸聖徒悅接此濟物也。
{{verse|15|32}}循上帝之旨、准我悅然見爾、同享安慰、
{{verse|15|33}}且上帝爲平和之源者、偕爾眾人、心願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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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吾薦爾堅革哩亞聖覲之吏吾姊非庇。
{{verse|16|2}}請爾緣主接之、助其所須、如聖徒者、所宜矣、其爲女曾助我及多人矣。
{{verse|16|3}}請安百哩居拉等同我勞傳耶穌基督之教者。
{{verse|16|4}}素此二人敢爲我拚命、故我不獨感其恩、乃異族中諸教覲亦然。
{{verse|16|5}}兼請安二人家內之聖覲也。又請安吾愛友以比尼多、在亞該亞地先信基督者也。
{{verse|16|6}}且請安馬利亞、爲我等多勞者。
{{verse|16|7}}請安吾親戚同囚者、安得囉尼古併猶尼亞、此人有名在聖差之中、亦先我信基督矣。
{{verse|16|8}}請安爲主吾愛之暗百利亞。
{{verse|16|9}}請安吾伴信基督者耳巴尼、及吾愛友、士大居矣。
{{verse|16|10}}請安賴基督老練人、亞比利、又請安亞哩多布路家人。
{{verse|16|11}}請安吾親希囉天。請安拏居數家、所信主者也。
{{verse|16|12}}請安特旅非拏、及特旅孚薩爲主勞者。
{{verse|16|13}}請安愛友、百息爲主最多效勞者。請安主所選者魯孚、及其母親、亦我母焉。
{{verse|16|14}}請安亞尼居闍、弗利公、黑馬、八囉巴、黑米、及同在諸兄弟。
{{verse|16|15}}請安非羅羅姑、及猶利亞、及尼流、同其姊妹、併阿令帕、連偕居諸聖徒也。
{{verse|16|16}}汝且宜以聖心、互相親嘴。且在此信基督諸聖覲、托請爾也矣。○
{{verse|16|17}}余勸列位兄弟、謹戒挑唆犯教之人、不順爾所學者、而避之也。
{{verse|16|18}}蓋此等人、不事吾主耶穌基督、乃理其肚腹亦以謟諛巧言、誘惑丹心之人也。
{{verse|16|19}}夫爾之順良到處傳聞、故吾爲爾悅矣。願爾爲賢於行善愚於行惡矣。
{{verse|16|20}}亦願降太平者、上帝速服魔鬼、破在腳下切求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1}}吾之同勞者提魔太、路求 雅遜等、與吾親戚瑣西帕帖、問候爾等。
{{verse|16|22}}寫此書者帖丟士、亦仰主問候爾矣。
{{verse|16|23}}吾之主人、及全聖覲之接主者該猶、問候爾等、本邑之監篤以喇士闍、併教兄瓜闍、問候爾等。
{{verse|16|24}}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悉祐爾等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6|25}}維上帝能建置爾、遵吾所傳之福音、宣爾聽耶穌基督之情也按所啟示之秘密、永世所隱。
{{verse|16|26}}但今據永活上帝之命、載聖人之書表明、致萬郭明知信服之。
{{verse|16|27}}依耶穌基督永榮歸獨有睿智之上帝焉、誠哉是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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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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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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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依上帝之聖旨、蒙召為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兼兄弟瑣士提尼、
{{verse|1|2}}並寄信到哥林多邑之居民、上帝之聖覲、信耶穌基督成純潔、蒙召為聖徒者、亦啟此書到遍處諸人禱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者、其乃吾主、亦其人之主也、
{{verse|1|3}}祈吾父上帝、兼吾主耶穌基督、賜爾恩寵平和矣。○
{{verse|1|4}}既耶穌基督賜爾聖恩、我緣爾恆鳴謝上帝也。{{批|保羅明証 基督爲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1|5}}因爾多蒙上帝厚賜口才、見識兼廣、
{{verse|1|6}}如基督之證在爾中堅立、
{{verse|1|7}}免爾缺恩賜、可望吾主耶穌基督降臨、
{{verse|1|8}}則令爾無責、恆立始終如一、迨吾主耶穌基督之日矣。
{{verse|1|9}}因上帝為真實、召爾通扶其子、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1|10}}緣吾主耶穌基督之名、余勸兄弟講論皆同一式、省得異爭、乃齊心同意、合為一體也。
{{verse|1|11}}蓋聞革羅以家人傳說、在兄弟中有分爭、
{{verse|1|12}}吾說爾中各人自稱保羅之徒、有人自稱亞波羅門人、有人自稱磯法流傳、又有人自稱基督門生。
{{verse|1|13}}請問、基督有分別乎、保羅為爾釘十字架乎、抑爾藉保羅之名、領浸禮乎。
{{verse|1|14}}吾多蒙上帝、除革哩士闍、及該猶之外、吾在爾中未洗一人、
{{verse|1|15}}恐人傳說吾賴巳名施行浸禮也。
{{verse|1|16}}吾亦加浸禮、與士提反拏家、但除此之外、吾未記憶有浸他人也。○
{{verse|1|17}}蓋基督不差我行洗禮、乃遣我傳福音、非用巧言、恐其廢基督死在十字架之道矣。
{{verse|1|18}}夫傳十字架之道、依壞人意見、猶若托誕、惟我等得救者、以是道為上帝之德也。
{{verse|1|19}}經云、朕將敗自賢者之敏、又將廢自智者之智。
{{verse|1|20}}賢者何在、書士何在、此世之辨論者安在乎、上帝豈非表此世之賢者為愚乎。
{{verse|1|21}}蓋此世之人、自衒其智者、不識上帝、又不顧上帝之智、則上帝悅意、宣其愚道、而救有信之者也。
{{verse|1|22}}夫猶太人求討靈表、希臘人要求道理、
{{verse|1|23}}惟余傳基督、被釘十字架者、猶太人以為見怪、希臘以為愚誕。
{{verse|1|24}}但蒙召之人、不論猶太 希臘者、視基督為上帝之能、上帝之智。
{{verse|1|25}}夫上帝之愚睿智過人道、上帝之弱、本壯力過人也。
{{verse|1|26}}列位兄弟爾蒙召可見矣、因非多世賢恃能自尊者蒙召也。
{{verse|1|27}}乃上帝巳擇此世之愚者、以愧自賢、又上帝巳擇此世之弱者、以愧自能、
{{verse|1|28}}蓋上帝巳選此世之輕賤者令無有者、廢其有也者然。
{{verse|1|29}}如是人自誇、對上帝者、未之有也。
{{verse|1|30}}蓋汝由上帝而來在耶穌基督、又上帝立耶穌與我為智、為義、為聖、為贖、
{{verse|1|31}}按經所云、有矜誇者、可仰上主矜誇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列位兄弟、吾到爾之時、我來並未用高言峻智、報知上帝之證。
{{verse|2|2}}因在爾間、除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外、余決意不知別情也。
{{verse|2|3}}又吾軟弱、驚懼、駭愕不勝、居在爾中。
{{verse|2|4}}且吾詞宣道非用世人智慧之誘言、乃以上帝聖神若顯之德能、
{{verse|2|5}}令爾之信德、弗依在世人之智而立、乃在上帝之德而建也、
{{verse|2|6}}吾謂老鍊人亦傳智、但非此世之智、亦非世憲之智、所輒空也、
{{verse|2|7}}乃吾所言者、上帝秘密奧妙之智、在世之先、上帝所預定、以加吾榮矣。
{{verse|2|8}}夫斯世之長、不通此智、然若通之、則不釘煌榮之主在十字架。
{{verse|2|9}}如經云、目未見、耳未聽.人心未想、上帝為敬愛之者、所預備之物也。
{{verse|2|10}}惟上帝之聖神、巳啟之示我、然上帝聖神察究萬理、連最秘之奧妙也。{{批|聖神即 上帝非 聖神自 聖神 上帝自 上帝也欽此}}
{{verse|2|11}}夫人之情、獨人內之靈心識之、如是上帝之情、獨上帝之聖神識之也。
{{verse|2|12}}吾等所領者、非此世之神、乃上帝之神、則吾知上帝所賜我者也。
{{verse|2|13}}亦言此情、非以人所傳之巧言、乃用上帝聖神所教之詞、較靈與靈也。
{{verse|2|14}}但未化之人、不承上帝聖神之道、乃視之如妄、亦不能識之、因斯道必須神樣忖度也。
{{verse|2|15}}乃靈人、忖度萬理、惟自不被人忖度也。
{{verse|2|16}}誰知上主之旨、致教誨之哉、然吾等巳懷基督之心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兄弟、余不得言爾等、猶感神者、乃猶懷肉慾者、即如信基督之弟妹也。
{{verse|3|2}}故以乳飼爾、非以葷糧、因素不能容之、今亦不能容之也。
{{verse|3|3}}爾等尚懷肉慾、因在爾中、有嫉妒、怨恨、分爭、盍懷肉慾、從人乎。
{{verse|3|4}}人自稱保羅之徒、他自稱亞波羅之流、豈非懷肉慾乎。○
{{verse|3|5}}保羅是誰也、亞波羅是誰也、只傳道之吏、依上主各所賜恩、令爾信道也。
{{verse|3|6}}吾巳種道、亞波羅灌之、惟上帝長之、
{{verse|3|7}}故種者、灌首、皆無干、乃上帝所加長之也。
{{verse|3|8}}夫種者灌者均等、又各人依工得賞也。
{{verse|3|9}}蓋吾等為上帝同勞、爾等乃上帝之田疇、上帝之房宅也。
{{verse|3|10}}憑上帝所賜之恩、當賢師工、吾置基、他人建造其上、但各人當謹慎、如何建造也。
{{verse|3|11}}蓋除所置之基、無人能置別基、且此基乃耶穌基督也。
{{verse|3|12}}在此基上、若建金銀寶石、或草木、禾稿、
{{verse|3|13}}各人之工將顯、因其日表之、必炎鍊著、且各人之工、將以炎鍊之。
{{verse|3|14}}若所造之工恆存、則可得賞、
{{verse|3|15}}但若其工盡焚、則必損失、惟自得救、如若脫炎矣。
{{verse|3|16}}曷不知爾乃上帝之殿、又上帝之神居爾心內。
{{verse|3|17}}若有人敗上帝之殿、則上帝必敗之、蓋上帝之殿乃聖、是殿正是爾也。○
{{verse|3|18}}人勿自瞞、若爾中有人、依此世之意見自賢、則當以自為愚、就可成賢也。
{{verse|3|19}}蓋此世之賢、以上帝如愚也。按經云、巧人詭計、惟主捉之。
{{verse|3|20}}又曰、上主知巧捷者之謀乃虛矣。
{{verse|3|21}}故勿恃人自誇、蓋萬物屬爾、
{{verse|3|22}}不論保羅、亞波羅、磯法等、不拘世界、生死、今後之情、皆屬爾等、
{{verse|3|23}}又爾屬基督、惟基督屬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當視吾等、如基督之吏役、上帝之管家、以傳秘密之道。
{{verse|4|2}}尚管家之所應當者忠也。
{{verse|4|3}}吾毫不理爾審判、又不理人問案、然則不審判自巳、
{{verse|4|4}}又不自訟、雖然、以此不為義、惟所審我者、上主也。
{{verse|4|5}}且時未到、勿審人物、待主將臨、以照明黑暗之秘密、顯著心底之計謀、當時各人取譽於上帝矣。○
{{verse|4|6}}列位兄弟乎、吾藉此語表巳併亞波羅、教爾不可思想過於所錄、以免汝互相矜誇他也。
{{verse|4|7}}誰人令爾異越於他乎、又爾未領受者、本有何物哉、既領受之、因何矜誇、猶未受之乎。○
{{verse|4|8}}今爾等巳經充滿富裕、除我而操權、且吾願爾操權、使吾同爾操權。
{{verse|4|9}}且吾意想上帝設吾末差聖者、如定死之人、被世眾天使人類、看吾為戲。
{{verse|4|10}}吾等緣基督如愚、惟爾信基督有智、吾如軟弱、爾乃壯健、吾如賤卑、爾乃尊貴、
{{verse|4|11}}迄於此時、吾等饑渴、赤體、見打無定居處。
{{verse|4|12}}親手勞工、見咒則祝、受害則忍、
{{verse|4|13}}被罵則求、誠如世間之污穢、萬物之塵垢、至於今日也。
{{verse|4|14}}吾寫此事、不願羞爾、乃勸爾、如愛弟矣。
{{verse|4|15}}蓋爾從基督、雖有萬司、未有多父、蓋賴基督耶穌福音之道、聖神生爾。
{{verse|4|16}}故吾求爾、學效我法矣。
{{verse|4|17}}緣此我差愛覲提摩太忠事主者、其將教爾憶記吾從基督之道、如到處各弟傳教也。
{{verse|4|18}}且爾中有人自誇、想吾不來、
{{verse|4|19}}但候主命、吾必速至、吾至時、其自誇者、不聽其言、乃試其能也。
{{verse|4|20}}蓋神國不在言語、乃在能德也。
{{verse|4|21}}爾何願哉、吾既至爾、或執杖而來、或懷愛情溫和之意而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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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蓋聞爾中有淫、即有人姦父之妻、此淫在異族類之中、未之稱也。
{{verse|5|2}}卻爾矜誇、寧不哀哭、而絕爾中行此等惡弊者也。
{{verse|5|3}}然余雖身不在、卻心同在、似同在之人、巳擬定行此弊者。
{{verse|5|4}}即賴主耶穌基督之名、爾等併我合心托吾主耶穌基督之權、
{{verse|5|5}}解彼人與魔鬼、以敗肉身、適吾主耶穌之日、得救其靈𠇌。
{{verse|5|6}}爾矜誇非善、豈不知些少酵母、能發全團麵粉乎。
{{verse|5|7}}是故淨去舊酵、致成新團、如無酵餅、蓋吾之逾越犧羔、即基督者、替吾見宰也。
{{verse|5|8}}故勿取舊酵、勿取惡毒之酵、乃以誠實之無酵餅、宜守節也。
{{verse|5|9}}吾筆此書囑爾、勿與姦徒交接、
{{verse|5|10}}但不禁與此世之姦徒、貪吝匪徒拜偶像之輩往來、若絕交此人、則必避世矣。
{{verse|5|11}}但吾寄書命爾、若人稱為兄弟、卻姦淫、貪吝、拜邪神、譭謗、酒醉、盜賊、則勿相交、勿共之食也。
{{verse|5|12}}蓋審外人、與我何干、爾豈不審其內人乎。
{{verse|5|13}}然上帝審外人、故爾中出彼惡人。○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爾中與他有案、因何敢求不義人審之、而不求聖徒乎。
{{verse|6|2}}爾豈不知聖徒將審判世界、故若爾可審世界、豈弗堪審小件乎。{{批|連聖徒亦是天使}}
{{verse|6|3}}豈不知吾等將審選民、何況此生之事乎。
{{verse|6|4}}故若有此生事要審、可使覲中賤人審斷之也。
{{verse|6|5}}余所言者、可愧爾也、因爾之中、無一賢人能審兄弟之件乎、
{{verse|6|6}}乃兄弟相訟、並赴不信之人、
{{verse|6|7}}爾等相訟、一槩錯也、莫若甘心受害、莫若吃虧。
{{verse|6|8}}但爾行不義而虧兄弟、○
{{verse|6|9}}豈不知乖戾者、不得嗣神國乎。勿自謬矣、凡淫亂拜偶像、姦人妻、嬖倖人男色輩、
{{verse|6|10}}小賊、貪吝、酒醉、譭謗、盜寇等、皆不嗣承神國也。
{{verse|6|11}}爾中數人素乃如此、但今賴吾主耶穌之名、亦賴吾上帝之神焉也、爾等見滌、成聖成義矣。
{{verse|6|12}}夫我無所不可、但有所不便、凡事可行、惟我不肯溺於事物也。
{{verse|6|13}}食物為腹而備、腹為食物而造、但上帝將敗壞彼兩者。○身體非為姦淫、乃為事主、又主為救身體也。
{{verse|6|14}}且上帝復甦吾主、亦以其德能將甦吾等矣。
{{verse|6|15}}豈不知爾之身乃基督之肢乎、豈可以基督之肢、成娼妓之肢乎、萬萬不可也。
{{verse|6|16}}豈不知凡苟合妓者、乃一體乎、蓋主曰、兩者將合一體也、
{{verse|6|17}}惟附主者、係一體也。
{{verse|6|18}}切當避淫、凡人行罪者、在身之外也、惟行姦淫者、即犯巳身也。
{{verse|6|19}}豈不知爾身乃心內上帝聖神之殿、上帝所賜者、又爾勿自主。
{{verse|6|20}}夫爾以價而買也、故以身體靈𠇌兼屬上帝者、可榮上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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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論及爾所寫問之端、吾云、男不附女為善、
{{verse|7|2}}但以免淫、則各夫可有本婦、各婦可有本夫也。
{{verse|7|3}}夫當慈待本婦、婦慈夫一然。
{{verse|7|4}}即婦理本身無權、但夫有權焉、夫理本身無權、但婦有權焉、
{{verse|7|5}}夫婦不可相離、但若合意暫時相別、以專務齋戒祈禱可也、然後復合、恐爾失節見魔鬼誘矣。
{{verse|7|6}}今余所言者、乃意見、非命也。
{{verse|7|7}}吾願眾人成如吾、但各人蒙得上帝之本恩、此人此樣、彼人彼樣耳。
{{verse|7|8}}若至於其童身及寡婦者、吾云、若恆效我者、善也、
{{verse|7|9}}但不得遏慾則可嫁娶、夫寧嫁娶、不可任慾也。
{{verse|7|10}}然諭其配偶者、非我所囑、乃主命云、婦不可離本夫、
{{verse|7|11}}但若離去不可再嫁、或與本夫復和、又夫不可出其妻也。
{{verse|7|12}}餘人吾諭、並非主命、若兄弟有妻不信者、其妻合意同居、則勿出之、
{{verse|7|13}}若婦有夫不信者、其夫合意同居、則勿離之。
{{verse|7|14}}夫不信之夫、以婦成清、又不信之婦、以夫成清、不然、生子乃污、但今俱清矣。
{{verse|7|15}}但若不信者欲去、可也。兄弟、姊妹、在此不服法、蓋上帝召我以立平和矣。
{{verse|7|16}}婦乎、焉知可救夫否、夫乎焉知可救婦否。
{{verse|7|17}}然各人當行、據上帝所賜.依上主所召者、各人遵照當行也、如此吾命諸聖覲矣。○
{{verse|7|18}}倘有人見召、而受斷勢皮禮、毋除之、若未受斷勢皮禮、而見召、毋庸受之。
{{verse|7|19}}受斷勢皮禮與無受其禮並無益、但守上帝之命為最要也。
{{verse|7|20}}各人必住在其所見召之道也。
{{verse|7|21}}爾奴時見召、不須慮之、但若可得放釋、寧可取之。
{{verse|7|22}}蓋奴僕蒙主召、乃主之良民、良民見召、乃基督之僕也。
{{verse|7|23}}爾等以價見買、勿為人奴也。
{{verse|7|24}}各位兄弟、宜恆行於所召之道、偕上帝也。○
{{verse|7|25}}論及童身、吾未奉主命、但蒙主恩為忠、自述巳意、
{{verse|7|26}}即在此難際、依吾意見、人如此仍在幸矣、
{{verse|7|27}}與妻相結、毋解之、與妻無結、勿逑妻。
{{verse|7|28}}但爾娶妻、則無得罪、又閨女嫁出、亦無得罪、既是如此、肉身必遭難、但吾惜爾矣。
{{verse|7|29}}列位兄弟、吾必言之、時辰速飛。故有妻者當如無妻、
{{verse|7|30}}哀者當如無哭、歡者、當如無喜、買者當如無得、
{{verse|7|31}}享此世者無亂用之因繁花世界成空矣。
{{verse|7|32}}願爾勿掛慮、無妻者慮主之情、如何取主之悅意、
{{verse|7|33}}有妻者慮世之情、如何悅妻。
{{verse|7|34}}婦女與閨女殊異、無夫之女、慮主之情、務身靈俱聖、有夫之婦、慮世之情、如何可悅其夫矣。
{{verse|7|35}}吾言是情利爾、非欲累爾、乃合宜恆常專心事主矣。
{{verse|7|36}}若有人想閨女及筓、不可不嫁、隨欲可行、無罪也、出嫁無妨也、
{{verse|7|37}}但若人堅心、未有須也、而管本志、又心內定意守節、則行善也。
{{verse|7|38}}如是嫁女者行善、但不嫁女者尤行善也。○
{{verse|7|39}}丈夫尚活、婦服夫法、但丈夫昇後、婦候主命、隨意可嫁也。
{{verse|7|40}}然依我意見、如若仍住幸矣、然則自想、吾感於上帝之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者辨論祭偶像之胙也、吾知眾有見識、但見識激自衒、惟仁愛建德。
{{verse|8|2}}若人自恃有知、則從未知如所當知焉、
{{verse|8|3}}但人敬愛上帝、上帝知之也。{{批|保羅明証 上帝是 上帝 基督是 基督欽此}}
{{verse|8|4}}論食祭偶之胙、吾知世間該殺虛然、又上帝獨一、無他也。
{{verse|8|5}}夫天地內、雖有多邪神名、亦依人見、有邪神、妖狂、
{{verse|8|6}}但吾所崇、獨一天父上帝、造萬物者、而我歸之也、又獨一主耶穌基督、萬物於是乎造、又我於是乎生也。
{{verse|8|7}}然各人未有此知識、乃至今有人、為食祭偶之胙自訟、如是其良心為弱而污也。
{{verse|8|8}}但上帝不因用食顧我因食者無利、免食者無損。
{{verse|8|9}}故當謹慎、勿以爾自得之埋、干累弱者。
{{verse|8|10}}夫爾有見識者、坐席於偶像之寺、或弱心之人見爾、豈非加膽食祭偶之胙乎。
{{verse|8|11}}如是劣弟、雖基督代之捐命、亦以爾見識、敗仁矣。
{{verse|8|12}}但爾得罪兄弟、傷其弱心、亦得罪基督。
{{verse|8|13}}故若食物、干累兄弟、莫若平生不食肉、恐觸犯兄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豈非自主乎、豈非聖差乎、莫非見過吾主耶穌基督乎、莫非我教化爾歸主乎。
{{verse|9|2}}若教他人、吾非聖差、但教爾、必乃聖差、因爾信主、徵吾聖差之職、
{{verse|9|3}}倘有人審問我者、我以此為答也。
{{verse|9|4}}余豈不能隨意飲食乎、
{{verse|9|5}}余豈不能如他聖差、如主兄弟、抑如磯法、攜帶姊妹為妻乎。
{{verse|9|6}}抑獨吾與巴拏巴、豈不能罷工乎。
{{verse|9|7}}誰投軍、而食本錢糧乎、誰栽葡萄園而不食其菓乎、誰牧畜而不食群之乳乎。
{{verse|9|8}}吾言是情、豈依人見、況律法豈非言如是乎。
{{verse|9|9}}蓋摩西律例載云、蹈稻之牛、勿籠其嘴、此言豈因上帝顧牛乎、
{{verse|9|10}}豈非指我而錄乎。自然為我而錄也、使耕者望穡而耕、亦希望而打穀者、可同享其望矣。
{{verse|9|11}}吾若種爾靈情、吾則收肉身情、豈為大事乎。
{{verse|9|12}}倘若他人有管爾之權、何況我乎。但吾不用權、乃甘忍諸難、恐阻止基督之福音矣。
{{verse|9|13}}豈不知殿內務聖事者、由殿而食也、又侍祭壇者、得壇祭分也。
{{verse|9|14}}如是主命有傳福音者、乘福音養生也。
{{verse|9|15}}但吾不用是情、又吾非因要濟我、故書爾、乃余寧死、不可使人除吾所誇矣。
{{verse|9|16}}但吾傳福音、無可誇也、因吾不得巳、若不傳福音、則自招禍矣。
{{verse|9|17}}若吾甘心行是、則得賞報、但不甘心行之、卻任此福音之職也。
{{verse|9|18}}又吾賞報何哉、即傳道之間、可使基督之福音免使費、則不弄福音之權也。
{{verse|9|19}}夫吾在眾自主、吾自服眾、以招尤多。
{{verse|9|20}}若於猶太人、吾成如猶太人、以贃猶太人、至服法者吾成如服法者、致贃服法之人、
{{verse|9|21}}至脫法者、吾成如脫法、以贃脫法之人、但吾本未脫上帝之法、乃服基督之法矣.
{{verse|9|22}}至弱心者、吾成加弱心、以贃弱心之人、至眾、吾成如眾、庶乎可救數人矣。
{{verse|9|23}}又吾行此為福音之意、以共分其益也。
{{verse|9|24}}豈不知場上賽走者、胥爭前、乃一人得犒賞、故爾當跑走、致獲之也矣。
{{verse|9|25}}凡出力戰場者、於各事節用。其人卻行之、以獲可壞之冕旒、但吾所求者、永不壞之冕旒也。
{{verse|9|26}}故吾跑走、非如無志、吾亦打把勢、非如空打、
{{verse|9|27}}乃吾克巳、使身服、恐教他人、後自見棄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吾欲爾知、吾祖皆居雲下、眾通行海中、
{{verse|10|2}}皆雲內海中藉摩西受浸禮、
{{verse|10|3}}亦皆同食靈食、
{{verse|10|4}}同飲靈飲、夫其所飲者、乃靈磐所從之者、又其磐乃基督也。
{{verse|10|5}}然上帝不悅其大半、而敗滅之於野中矣。
{{verse|10|6}}此為我表則、致我不可貪惡、如其人貪之。
{{verse|10|7}}又勿拜偶像、如有其中也。如經云、民坐食飲、而起玩耍。
{{verse|10|8}}勿行姦、如昔有人行之、忽一日隕沒者、共二萬三千人也。
{{verse|10|9}}勿試基督、如昔有人試之、而被蛇齩亡。
{{verse|10|10}}勿怨言如昔有人怨之、而被凶手戮也。
{{verse|10|11}}且其人遇此情、為表記、以示我後世人之徵儆。
{{verse|10|12}}故自想立者、謹慎勿跌也。
{{verse|10|13}}爾所陷之誘惑、只常人所陷、而上帝乃信實、必不容爾度外見誘、乃誘惑之間、必開避路、致爾能當其難也。
{{verse|10|14}}我所愛之人、必避拜偶像。
{{verse|10|15}}吾斯言者、如勸賢人、爾自審辯吾言也。
{{verse|10|16}}吾所祝之福杯、豈非表明交配基督之血乎。吾所擘之餅、豈非係屬、交配基督之體乎。
{{verse|10|17}}既有一餅、吾眾成一體、因眾共分一餅也。
{{verse|10|18}}請看以色列本民、其同食胙者、豈非共享祭壇之物乎。
{{verse|10|19}}豈可言偶像係物或祭胙有用乎。
{{verse|10|20}}蓋異族類所祭者、非祭上帝、乃祭鬼也、又吾不欲爾交配鬼也矣。
{{verse|10|21}}飲主之杯、亦飲鬼之杯者、終不可也、享主不席、亦享鬼之席者、未之有也。
{{verse|10|22}}豈可激主怒乎、吾豈勝於主乎。○
{{verse|10|23}}百事可為、但諸事不便、百事可行、但諸事不建德。
{{verse|10|24}}不可自務巳益、乃各人宜務他人之益也。
{{verse|10|25}}凡街市賣者可食、不問長短、緣良心也。
{{verse|10|26}}夫其地與萬物全屬主也。
{{verse|10|27}}倘有不信者邀爾、又爾想赴席、則凡所排者可食、緣良心不須細問也。
{{verse|10|28}}但若人告曰、此胙巳祭偶像、則勿食之、因顧所示之人、亦顧良心也、因其地與萬物屬主也。
{{verse|10|29}}余言良心、非巳良心乃他良心也。吾本自主、因何被他人之良心責罪乎.
{{verse|10|30}}又若蒙恩共用、既祝謝而食之、因何見責乎、
{{verse|10|31}}然或食、或飲、或行、或動、必歸榮上帝。
{{verse|10|32}}抑猶太、抑異族、抑上帝之聖覲、不可觸犯一人也.
{{verse|10|33}}如吾於凡事悅眾、不圖巳益、乃求眾益、以得救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爾當效我、如我效基督也。夫
{{verse|11|2}}列位兄弟、吾獎爾等、因在凡事記我、又依我所傳、謹守法度也。
{{verse|11|3}}吾願爾知各男人之首者、基督也、各女人之首者、男人也.基督之首者、上帝也。
{{verse|11|4}}各男人祈禱傳道時、若戴首帕、則辱其首也、
{{verse|11|5}}各女人祈禱傳道時、不戴首帕、則辱其首、因女人有此、猶剃頭一般。
{{verse|11|6}}若女人去帕、則當剪髮、但若女人以剪剃為羞、則當蓋首也。{{批|存心不在怕去不去無拘欽此}}
{{verse|11|7}}夫男人為上帝之榮像、故毋遮首、但女人為男人之榮也。
{{verse|11|8}}因男不由女、乃女由男、
{{verse|11|9}}又男不緣女而造、乃女為男而造也。
{{verse|11|10}}故為天使者、女當蓋首也。
{{verse|11|11}}雖然、當主之前、女無非賴男、男無非賴女也。
{{verse|11|12}}夫女出乎男、男由乎女、惟萬物由上帝而來也。
{{verse|11|13}}爾自巳度之、女人去帕、祈禱上帝、豈非不宜乎。
{{verse|11|14}}男有長髮為羞、乃本性所指、
{{verse|11|15}}女有長髮為尊、然因女有髮可戴之如首帕也。
{{verse|11|16}}設若有人好爭辨、吾等無此規矩、上帝之聖覲亦然。○
{{verse|11|17}}今夫余言者不讚美爾、因爾聚集、非有益、乃有損。
{{verse|11|18}}先聞爾集在覲堂有相爭、又吾略信之.
{{verse|11|19}}又必有分爭致爾中之鍊達者可著顯也。
{{verse|11|20}}爾聚集一處、非如若食主之晚餐、
{{verse|11|21}}因各人爭先、自食巳餐、如是、一人饑、一人醉、
{{verse|11|22}}飽豈無屋、可在屋內飲食乎、抑豈可輕忽上帝之聖覲、而辱其無屋者乎、吾將何言哉、豈可於此獎爾乎吾不獎爾也。
{{verse|11|23}}夫主所授我者、吾亦傅爾、即是當主耶穌見賣之夜、即取餅後、
{{verse|11|24}}鳴謝擘之曰、爾可取食之、此乃吾體、代爾破壞、行此繫念我矣。
{{verse|11|25}}於食之後又且取杯曰、此杯乃新約、以我血而立者、爾既飲此行之繫念我矣、
{{verse|11|26}}然爾食此餅、飲此杯時、表明主死、待其復臨矣、
{{verse|11|27}}凡食此餅、飲主之杯、不合其宜者、則褻瀆主身、及主血也。
{{verse|11|28}}但人當自省、如是可食其餅、可飲其杯也。
{{verse|11|29}}因飲食而不堪當者、因不辨主體、而冒飲食者、自取咎戾也、
{{verse|11|30}}因此爾中多有病恙、多有睡也、
{{verse|11|31}}若吾罪巳、則不見定罪
{{verse|11|32}}但我見定罪、則遭主譴責、免偕世擬斷也。
{{verse|11|33}}故兄弟聚食、可相俟候、
{{verse|11|34}}若人肚饑、家內可食、免犯罪而集。論及別事、我至之際、將排列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論及上帝聖神之恩賜、吾欲兄弟知、
{{verse|12|2}}素爾乃異族、服事喑啞之偶像、隨人引誘、乃爾所知也、
{{verse|12|3}}故吾告爾、未感於上帝之聖神而言者、並未稱有耶穌基督也.又未感於上帝聖神、而稱耶穌為主者、未之有也。
{{verse|12|4}}恩賜者有殊異、惟上帝聖神同一。
{{verse|12|5}}事職者亦殊異.惟主同一。
{{verse|12|6}}行作者亦多樣、惟上帝同一、在諸人中動諸作行者也。
{{verse|12|7}}惟上帝聖神之啟示賜與各人、致其利益矣。
{{verse|12|8}}有人由上帝聖神得智道、有人由上帝聖神得識道、
{{verse|12|9}}有人由上帝聖神得信德、有人由上帝聖神得醫能、
{{verse|12|10}}有人得行神蹟有人得言未來者、有人得辨別其神、有人得講異話、有人得譯異話.
{{verse|12|11}}此諸施行者、獨同一上帝聖神隨意頒與各人也。
{{verse|12|12}}似身乃一、而多有肢、身體諸肢雖多、亦屬一身、基督亦然。
{{verse|12|13}}賴一上帝聖神、吾眾領浸合一體、不論猶太人、希臘人、奴僕、自主、皆賴一上帝聖神而飲也。
{{verse|12|14}}夫身不只一肢、乃多肢.
{{verse|12|15}}故若足云、吾既非手、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6}}又若耳云、吾既非目、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7}}若全身為目、其耳何在.若渾身為耳、其鼻何在。
{{verse|12|18}}今夫上帝隨意置肢在身、各得其所也。
{{verse|12|19}}若渾一肢、其身何在乎、
{{verse|12|20}}但今有多肢、惟獨一身也。
{{verse|12|21}}目不得語手吾不用爾.首不得語足、吾不用爾。
{{verse|12|22}}然吾所視身肢之弱者、更必須最要也.
{{verse|12|23}}又我所輕之肢、卻成逾飾、及其醜者、更修美矣。
{{verse|12|24}}又其美肢、無所用飾、惟上帝調和身體。如是賜其缺乏者、更得餘修也.
{{verse|12|25}}使身內無分別、乃各肢彼此相慮也。
{{verse|12|26}}蓋若一肢受苦、諸肢同憂、若一肢得榮、諸肢同樂。
{{verse|12|27}}又爾乃基督之身、互相肢骸。
{{verse|12|28}}又上帝在聖覲、立此等人、其一聖差、其二先知、其三教士、然後能蹟、醫德、助者、治者、各樣異音。
{{verse|12|29}}眾豈聖差、或眾先知、或眾教士、或眾能行蹟乎、
{{verse|12|30}}眾豈有醫德、眾用異音、眾能譯明乎。○
{{verse|12|31}}但爾等宜求逾美之恩賜、然余指示絕妙之道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若藉世人、天使之話、而講者、而本無仁愛、則如響鑼鏟鈸也。
{{verse|13|2}}若能言未來之事、識諸秘密、通諸道理、亦有全信德、能足移山、而本無仁愛者、則無益也。
{{verse|13|3}}若費諸業濟貧、抑損軀焚燒、而本無仁愛者、則亦無益也。
{{verse|13|4}}仁愛者久忍、亦慈悲、仁愛者無妒、仁愛者無謗無驕、
{{verse|13|5}}不侮慢、不圖自利、不急生氣、不猜惡、
{{verse|13|6}}不喜乖戾、乃喜真理。
{{verse|13|7}}無不耐、無不信、無不望、無不容。
{{verse|13|8}}仁愛者總不廢、然預言可廢、異音將止、知識歸無也。
{{verse|13|9}}蓋吾所見識者有缺、所預知者亦有限、
{{verse|13|10}}但諸情既全、則除所缺者。
{{verse|13|11}}吾素為孩、則言如孩、亦想如孩、又曉如孩、但既成人、則棄諸孩事矣。
{{verse|13|12}}今吾觀者、如鏡照昏昧、惟後當面晤對、今所知有限、惟當時可識、如上帝識我也。
{{verse|13|13}}今存信德、希望、仁愛、其三者、莫大於仁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專務仁愛、且勤求上帝聖神之恩賜、寧言未來事。
{{verse|14|2}}夫述異音者、則謂上帝、並不謂人也、乃感神、其言奧妙、然無人聽之也。
{{verse|14|3}}惟言未來者、果然謂人、以建德、勸善、安慰矣。
{{verse|14|4}}述異音者、建巳德、乃言未來者、建聖覲之德。
{{verse|14|5}}吾欲爾眾、皆言異音、然言未來事、尤善也、蓋言未來者、超乎異音也、若述異音者自譯其言、則聖覲可受建德也。
{{verse|14|6}}列位兄弟、若吾臨爾、口述異音、而不傳默照、見識預言、道理、則有何益哉、
{{verse|14|7}}就是死物出音者、如簫、如琴、若無分音、焉能知所吹所彈乎。
{{verse|14|8}}又若號筒出糊音、誰能排戰陣乎、
{{verse|14|9}}爾等亦然、若舌音不明.焉能知所言乎、豈非空虛而言哉。
{{verse|14|10}}世上有多樣話音、無不有義、
{{verse|14|11}}但若吾不識聲義.所言之人、將以我為夷矣、我將以言者為夷矣。
{{verse|14|12}}如是、爾等勤求神賜、莫若求超、以建聖覲之德矣。
{{verse|14|13}}故祈禱時、述異音者、必禱而譯解也、
{{verse|14|14}}若吾用異音祈禱、吾𠇌則祈、但我心不獲益、
{{verse|14|15}}怎何哉、吾將以𠇌祈、亦以心通、吾將以𠇌唱、亦以心唱也、
{{verse|14|16}}且若爾以心祝謝、則其坐蚩氓之處、聽爾鳴謝、又不知所言者、焉能稱說、乃心所願也。
{{verse|14|17}}爾鳴謝果善、然他不蒙建德矣。
{{verse|14|18}}蒙吾上帝、吾述異音、多於爾眾。
{{verse|14|19}}但在聖覲之中、與其用異音、口述萬言、寧可以通達止說五句、致訓他也。
{{verse|14|20}}列位兄弟、在見識勿效孩兒、在行惡可效赤子、但在見識當效長大者也。
{{verse|14|21}}律法錄云、主曰、朕將以異音、番話、對斯民言、但其人不聽順朕矣。
{{verse|14|22}}如是異音為徵非示信者、乃不信者、預言為徵、非示不信者、乃信者也、
{{verse|14|23}}夫全覲聚集、若眾言異音、或蚩者、不信者、入焉、豈非謂爾等狂乎。
{{verse|14|24}}惟眾言未來事或不信者蚩者人焉、遂受責於眾、見審問於眾也。
{{verse|14|25}}其心之密露出、遂伏拜上帝、聲明上帝、誠在爾中矣、
{{verse|14|26}}兄弟、如何、爾既聚集、各人有神詩、有道理、有異音、有默照、有翻譯。諸事當行、以建德也。
{{verse|14|27}}若有言異音者、不過兩三人、逐一則可、又一人當翻譯也。
{{verse|14|28}}若無翻譯者、寧可覲中緘口、或心底言、自稟上帝也。
{{verse|14|29}}言未來者、當有兩三人、其餘可斟酌之。
{{verse|14|30}}若傍坐者奉默照、則其初言者、可緘口也。
{{verse|14|31}}蓋眾者逐一可預言、致眾學道、凡受安慰矣。
{{verse|14|32}}因先知之神、服諸先知、
{{verse|14|33}}且上帝恨惛亂、而立平和、如在眾聖徒之覲中也。○
{{verse|14|34}}婦女在覲當緘口、如在律例云、不容婦言、乃當順服、
{{verse|14|35}}然婦願學、可家裏問丈夫、夫覲中婦言者可愧矣。
{{verse|14|36}}上帝之道、豈由爾出乎、其道豈獨至爾乎、
{{verse|14|37}}若有人以已為先知、感於聖神者、彼可知吾錄是情者、乃上主之命也。
{{verse|14|38}}但若有愚者、則可為愚也。
{{verse|14|39}}如是兄弟宜求可預言、不禁異音。
{{verse|14|40}}諸情當為秩然、合宜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列位兄弟、吾所宣者、乃福音之理、爾所安承、並所以立之道也。
{{verse|15|2}}以此道爾可得救、若牢記吾所宣、而不空然信矣。
{{verse|15|3}}當初吾所傳、爾所受之道如左、即按經錄、基督緣、吾罪而捐命、
{{verse|15|4}}又葬、三日後復活、應驗經錄、
{{verse|15|5}}遂現與磯法、便現與十二門人、
{{verse|15|6}}此後約有五百兄弟一齊見之、其中大半尚存、但有人瞑目。
{{verse|15|7}}此後也哥伯見主、便諸聖差見之、
{{verse|15|8}}眾後我如小奉亦見之矣。
{{verse|15|9}}因吾乃諸聖差至賤、害上帝之聖覲、不堪當稱聖差、
{{verse|15|10}}但賴上帝之恩、余今所成者、即成也。又我不虛沾天恩也、
{{verse|15|11}}則我勤勞超乎眾、乃非我勞、而上帝之恩祐我也。
{{verse|15|12}}但不論我也、他也、皆傳一道、爾信一理焉。若吾傳基督死而復活、爾中人言死無復活、如何哉。
{{verse|15|13}}若死人不復活、則基督未復活、
{{verse|15|14}}而基督未復活、則吾之宣道徒然、爾之信德空虛
{{verse|15|15}}若無復活之理、則上帝未甦基督、而吾供證上帝巳甦之、乃妄證也.
{{verse|15|16}}蓋若死人總無復活、則基督亦無復生也。
{{verse|15|17}}又基督未復活、則爾信徒然、爾還坐罪矣。
{{verse|15|18}}且素信基督而瞑目者、皆沉淪也。
{{verse|15|19}}倘獨今生望依基督而已、則吾苦於眾人。
{{verse|15|20}}但今基督死後乃復活、即先諸睡亡之人初甦也。
{{verse|15|21}}人既招死亡、人亦招死者之復活。
{{verse|15|22}}正如亞坍累眾人陷死。如是基督賜眾人蒙活。
{{verse|15|23}}但各依次序、初基督活、後信基督者、待其臨時可活也。
{{verse|15|24}}遂有世未、且基督既服諸郭君、權勢、管轄、將讓神國與天父上帝也。
{{verse|15|25}}蓋耶穌基督必宰治待服諸敵足下。
{{verse|15|26}}畢竟所滅之敵者。死勢也。
{{verse|15|27}}然以萬物巳服耶穌基督之足下、既曰、以萬物服之、則分明不指本服萬物之上主也。
{{verse|15|28}}又萬物既服之、則神子將自服其服萬物之上主、而上帝將統攝萬物。
{{verse|15|29}}若死人終不復活、即臨死者、因何受浸禮乎。抑人緣死受浸禮者何哉、
{{verse|15|30}}又我因何恆常冒危乎。
{{verse|15|31}}緣爾信主耶穌基督、吾常歡喜、而聲明每日冒死。
{{verse|15|32}}昔在以弗所依俗人之樣、吾與野獸交戰、若死人無復活、斯何益哉。寧可飲食、明日將死矣。
{{verse|15|33}}勿謬矣、惡交得敗厚俗。
{{verse|15|34}}宜醒悟、學義、而勿犯罪、因有人不抱上帝之識。吾說此羞爾也。○
{{verse|15|35}}或問、死者如何復生、藉何身而來哉。
{{verse|15|36}}曰、愚人乎、爾所種者、若未先死、則不得復生也。
{{verse|15|37}}又爾所種者、非種將成之體、只一粒穀、或麥、或異穀。
{{verse|15|38}}但上帝隨意賜體、又與每穀賜其本質也。
{{verse|15|39}}凡肉體非一樣.有人肉、獸肉、魚肉、鳥肉、各異。
{{verse|15|40}}又有天物、地物不同、但天物之榮、異於地物之榮。
{{verse|15|41}}太陽之榮、異於太陰之榮、太陰之榮、異於星宿之榮、又一星之榮、異於他星之榮也。
{{verse|15|42}}復活之理亦然、所葬之身可壞、但復活之後不可壞也、
{{verse|15|43}}葬時乃辱、活時乃榮、葬時乃弱、活時乃壯
{{verse|15|44}}所葬者乃血氣之身、所活者乃靈𠇌之體。蓋有血氣之身、亦有靈𠇌之體、如經云、{{批|一人之生先有靈𠇌後有肉身葢 𠇌爺先生其𠇌後其𠇌入母體以肉體而肉身見欽此}}
{{verse|15|45}}其初亞坍成活靈、其末亞坍甦活之靈也。
{{verse|15|46}}但其靈𠇌者是首也、乃未有血氣、先有靈𠇌也。
{{verse|15|47}}其肉之身由地、亦屬地矣、其𠇌之身乃上主由天者也。
{{verse|15|48}}諸屬地者、如屬地之人、諸天生者、如天降之主。
{{verse|15|49}}如我素帶屬地之狀、今亦可佩天生之貌。 {{批|肉體肉父在𠇌是 𠇌爺生欽此}}
{{verse|15|50}}列任兄弟、吾言、𠇌肉俱能接嗣神國兩者俱可獲真福之業也。
{{verse|15|51}}吾告爾奧理云、吾眾不死亡、乃眾必變化、
{{verse|15|52}}忽然瞬息之間、世末之號筒、正響之際、夫號筒必響、即死者必活、身成無壞、又吾等變化。{{批|神囯在天是 上帝大天室天上三十三天是也神囯在地是 上帝小天堂天朝是也天上大天堂是靈𠇌歸榮 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間小天堂是肉身歸榮 上帝榮光之天堂須知欽此}}
{{verse|15|53}}夫此壞體、必成無壞、亦此死身、將變無死。
{{verse|15|54}}壞體既成無壞、死身既變無死、遂必驗經云、死已服勝盡滅矣。○
{{verse|15|55}}噫死之痛螫何在、噫、墓之克勝何在。
{{verse|15|56}}夫死之螫者、罪也、罪之勢者、法也。
{{verse|15|57}}但蒙上帝賜我、賴主耶穌基督得勝也。
{{verse|15|58}}故列位愛兄、當堅固無動、多務主工、因知事主務工者、必非空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論及題金濟諸聖徒、如吾命伽拉大省諸覲、爾宜行亦然。
{{verse|16|2}}每七日節之首日、爾等各人、隨所利達可捐入庫、免吾來時、初有簽題也。
{{verse|16|3}}且吾既至、即爾以薦書所托者、吾將差之帶爾所捐之金至也路撒冷.
{{verse|16|4}}又若我當去、彼可偕我往矣。
{{verse|16|5}}夫我欲通馬居頓地既過馬居頓地、將適至爾、
{{verse|16|6}}或與爾同居過冬、後爾將送我所往之處。
{{verse|16|7}}今見爾等非如經過、乃順主命、吾望與爾久居。
{{verse|16|8}}雖然、吾將住以弗所、迨五旬節期至、
{{verse|16|9}}蓋廣開力勞之門、然則有對敵者多也。○
{{verse|16|10}}夫提摩太既至、謹慎爾中無畏、因其務主工如我一然。
{{verse|16|11}}故勿輕忽之、乃送行平安、可就來見我、因吾與兄弟候之。
{{verse|16|12}}論及吾兄亞波羅吾切求之、陪兄弟赴爾、惟今不肯往、但乘閒而來。
{{verse|16|13}}儆醒也、立於信德.堅志如丈夫也。
{{verse|16|14}}凡事當由仁愛而行也。○
{{verse|16|15}}吾勸兄弟皆明知士提反挐之家眷、乃亞該亞省初歸信、專務事、扶諸聖徒、
{{verse|16|16}}故爾當服之、又服凡同務勞者也。
{{verse|16|17}}夫士提反拏、福徒拏闍、亞該古、三人來者、令我歡喜、因爾所缺者、其補足也。
{{verse|16|18}}蓋慰我心懷、亦安爾心、故爾當顧此等人矣。○
{{verse|16|19}}亞西亞諸聖覲、請爾等安。亞貴拉及百哩拉、同家內之會者、藉主名多慶賀爾。
{{verse|16|20}}諸兄弟問候爾等。爾可以潔心親嘴、相請矣。○
{{verse|16|21}}余保羅親筆寄此問候。
{{verse|16|22}}有不愛主耶穌基督者、其可服咒待主臨時。
{{verse|16|23}}願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
{{verse|16|24}}吾之愛情仰基督耶穌者願臨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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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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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5|第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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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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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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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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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依上帝之聖旨、蒙召為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兼兄弟瑣士提尼、
{{verse|1|2}}並寄信到哥林多邑之居民、上帝之聖覲、信耶穌基督成純潔、蒙召為聖徒者、亦啟此書到遍處諸人禱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者、其乃吾主、亦其人之主也、
{{verse|1|3}}祈吾父上帝、兼吾主耶穌基督、賜爾恩寵平和矣。○
{{verse|1|4}}既耶穌基督賜爾聖恩、我緣爾恆鳴謝上帝也。{{批|保羅明証 基督爲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1|5}}因爾多蒙上帝厚賜口才、見識兼廣、
{{verse|1|6}}如基督之證在爾中堅立、
{{verse|1|7}}免爾缺恩賜、可望吾主耶穌基督降臨、
{{verse|1|8}}則令爾無責、恆立始終如一、迨吾主耶穌基督之日矣。
{{verse|1|9}}因上帝為真實、召爾通扶其子、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1|10}}緣吾主耶穌基督之名、余勸兄弟講論皆同一式、省得異爭、乃齊心同意、合為一體也。
{{verse|1|11}}蓋聞革羅以家人傳說、在兄弟中有分爭、
{{verse|1|12}}吾說爾中各人自稱保羅之徒、有人自稱亞波羅門人、有人自稱磯法流傳、又有人自稱基督門生。
{{verse|1|13}}請問、基督有分別乎、保羅為爾釘十字架乎、抑爾藉保羅之名、領浸禮乎。
{{verse|1|14}}吾多蒙上帝、除革哩士闍、及該猶之外、吾在爾中未洗一人、
{{verse|1|15}}恐人傳說吾賴巳名施行浸禮也。
{{verse|1|16}}吾亦加浸禮、與士提反拏家、但除此之外、吾未記憶有浸他人也。○
{{verse|1|17}}蓋基督不差我行洗禮、乃遣我傳福音、非用巧言、恐其廢基督死在十字架之道矣。
{{verse|1|18}}夫傳十字架之道、依壞人意見、猶若托誕、惟我等得救者、以是道為上帝之德也。
{{verse|1|19}}經云、朕將敗自賢者之敏、又將廢自智者之智。
{{verse|1|20}}賢者何在、書士何在、此世之辨論者安在乎、上帝豈非表此世之賢者為愚乎。
{{verse|1|21}}蓋此世之人、自衒其智者、不識上帝、又不顧上帝之智、則上帝悅意、宣其愚道、而救有信之者也。
{{verse|1|22}}夫猶太人求討靈表、希臘人要求道理、
{{verse|1|23}}惟余傳基督、被釘十字架者、猶太人以為見怪、希臘以為愚誕。
{{verse|1|24}}但蒙召之人、不論猶太 希臘者、視基督為上帝之能、上帝之智。
{{verse|1|25}}夫上帝之愚睿智過人道、上帝之弱、本壯力過人也。
{{verse|1|26}}列位兄弟爾蒙召可見矣、因非多世賢恃能自尊者蒙召也。
{{verse|1|27}}乃上帝巳擇此世之愚者、以愧自賢、又上帝巳擇此世之弱者、以愧自能、
{{verse|1|28}}蓋上帝巳選此世之輕賤者令無有者、廢其有也者然。
{{verse|1|29}}如是人自誇、對上帝者、未之有也。
{{verse|1|30}}蓋汝由上帝而來在耶穌基督、又上帝立耶穌與我為智、為義、為聖、為贖、
{{verse|1|31}}按經所云、有矜誇者、可仰上主矜誇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列位兄弟、吾到爾之時、我來並未用高言峻智、報知上帝之證。
{{verse|2|2}}因在爾間、除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外、余決意不知別情也。
{{verse|2|3}}又吾軟弱、驚懼、駭愕不勝、居在爾中。
{{verse|2|4}}且吾詞宣道非用世人智慧之誘言、乃以上帝聖神若顯之德能、
{{verse|2|5}}令爾之信德、弗依在世人之智而立、乃在上帝之德而建也、
{{verse|2|6}}吾謂老鍊人亦傳智、但非此世之智、亦非世憲之智、所輒空也、
{{verse|2|7}}乃吾所言者、上帝秘密奧妙之智、在世之先、上帝所預定、以加吾榮矣。
{{verse|2|8}}夫斯世之長、不通此智、然若通之、則不釘煌榮之主在十字架。
{{verse|2|9}}如經云、目未見、耳未聽.人心未想、上帝為敬愛之者、所預備之物也。
{{verse|2|10}}惟上帝之聖神、巳啟之示我、然上帝聖神察究萬理、連最秘之奧妙也。{{批|聖神即 上帝非 聖神自 聖神 上帝自 上帝也欽此}}
{{verse|2|11}}夫人之情、獨人內之靈心識之、如是上帝之情、獨上帝之聖神識之也。
{{verse|2|12}}吾等所領者、非此世之神、乃上帝之神、則吾知上帝所賜我者也。
{{verse|2|13}}亦言此情、非以人所傳之巧言、乃用上帝聖神所教之詞、較靈與靈也。
{{verse|2|14}}但未化之人、不承上帝聖神之道、乃視之如妄、亦不能識之、因斯道必須神樣忖度也。
{{verse|2|15}}乃靈人、忖度萬理、惟自不被人忖度也。
{{verse|2|16}}誰知上主之旨、致教誨之哉、然吾等巳懷基督之心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兄弟、余不得言爾等、猶感神者、乃猶懷肉慾者、即如信基督之弟妹也。
{{verse|3|2}}故以乳飼爾、非以葷糧、因素不能容之、今亦不能容之也。
{{verse|3|3}}爾等尚懷肉慾、因在爾中、有嫉妒、怨恨、分爭、盍懷肉慾、從人乎。
{{verse|3|4}}人自稱保羅之徒、他自稱亞波羅之流、豈非懷肉慾乎。○
{{verse|3|5}}保羅是誰也、亞波羅是誰也、只傳道之吏、依上主各所賜恩、令爾信道也。
{{verse|3|6}}吾巳種道、亞波羅灌之、惟上帝長之、
{{verse|3|7}}故種者、灌首、皆無干、乃上帝所加長之也。
{{verse|3|8}}夫種者灌者均等、又各人依工得賞也。
{{verse|3|9}}蓋吾等為上帝同勞、爾等乃上帝之田疇、上帝之房宅也。
{{verse|3|10}}憑上帝所賜之恩、當賢師工、吾置基、他人建造其上、但各人當謹慎、如何建造也。
{{verse|3|11}}蓋除所置之基、無人能置別基、且此基乃耶穌基督也。
{{verse|3|12}}在此基上、若建金銀寶石、或草木、禾稿、
{{verse|3|13}}各人之工將顯、因其日表之、必炎鍊著、且各人之工、將以炎鍊之。
{{verse|3|14}}若所造之工恆存、則可得賞、
{{verse|3|15}}但若其工盡焚、則必損失、惟自得救、如若脫炎矣。
{{verse|3|16}}曷不知爾乃上帝之殿、又上帝之神居爾心內。
{{verse|3|17}}若有人敗上帝之殿、則上帝必敗之、蓋上帝之殿乃聖、是殿正是爾也。○
{{verse|3|18}}人勿自瞞、若爾中有人、依此世之意見自賢、則當以自為愚、就可成賢也。
{{verse|3|19}}蓋此世之賢、以上帝如愚也。按經云、巧人詭計、惟主捉之。
{{verse|3|20}}又曰、上主知巧捷者之謀乃虛矣。
{{verse|3|21}}故勿恃人自誇、蓋萬物屬爾、
{{verse|3|22}}不論保羅、亞波羅、磯法等、不拘世界、生死、今後之情、皆屬爾等、
{{verse|3|23}}又爾屬基督、惟基督屬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當視吾等、如基督之吏役、上帝之管家、以傳秘密之道。
{{verse|4|2}}尚管家之所應當者忠也。
{{verse|4|3}}吾毫不理爾審判、又不理人問案、然則不審判自巳、
{{verse|4|4}}又不自訟、雖然、以此不為義、惟所審我者、上主也。
{{verse|4|5}}且時未到、勿審人物、待主將臨、以照明黑暗之秘密、顯著心底之計謀、當時各人取譽於上帝矣。○
{{verse|4|6}}列位兄弟乎、吾藉此語表巳併亞波羅、教爾不可思想過於所錄、以免汝互相矜誇他也。
{{verse|4|7}}誰人令爾異越於他乎、又爾未領受者、本有何物哉、既領受之、因何矜誇、猶未受之乎。○
{{verse|4|8}}今爾等巳經充滿富裕、除我而操權、且吾願爾操權、使吾同爾操權。
{{verse|4|9}}且吾意想上帝設吾末差聖者、如定死之人、被世眾天使人類、看吾為戲。
{{verse|4|10}}吾等緣基督如愚、惟爾信基督有智、吾如軟弱、爾乃壯健、吾如賤卑、爾乃尊貴、
{{verse|4|11}}迄於此時、吾等饑渴、赤體、見打無定居處。
{{verse|4|12}}親手勞工、見咒則祝、受害則忍、
{{verse|4|13}}被罵則求、誠如世間之污穢、萬物之塵垢、至於今日也。
{{verse|4|14}}吾寫此事、不願羞爾、乃勸爾、如愛弟矣。
{{verse|4|15}}蓋爾從基督、雖有萬司、未有多父、蓋賴基督耶穌福音之道、聖神生爾。
{{verse|4|16}}故吾求爾、學效我法矣。
{{verse|4|17}}緣此我差愛覲提摩太忠事主者、其將教爾憶記吾從基督之道、如到處各弟傳教也。
{{verse|4|18}}且爾中有人自誇、想吾不來、
{{verse|4|19}}但候主命、吾必速至、吾至時、其自誇者、不聽其言、乃試其能也。
{{verse|4|20}}蓋神國不在言語、乃在能德也。
{{verse|4|21}}爾何願哉、吾既至爾、或執杖而來、或懷愛情溫和之意而至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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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蓋聞爾中有淫、即有人姦父之妻、此淫在異族類之中、未之稱也。
{{verse|5|2}}卻爾矜誇、寧不哀哭、而絕爾中行此等惡弊者也。
{{verse|5|3}}然余雖身不在、卻心同在、似同在之人、巳擬定行此弊者。
{{verse|5|4}}即賴主耶穌基督之名、爾等併我合心托吾主耶穌基督之權、
{{verse|5|5}}解彼人與魔鬼、以敗肉身、適吾主耶穌之日、得救其靈𠇌。
{{verse|5|6}}爾矜誇非善、豈不知些少酵母、能發全團麵粉乎。
{{verse|5|7}}是故淨去舊酵、致成新團、如無酵餅、蓋吾之逾越犧羔、即基督者、替吾見宰也。
{{verse|5|8}}故勿取舊酵、勿取惡毒之酵、乃以誠實之無酵餅、宜守節也。
{{verse|5|9}}吾筆此書囑爾、勿與姦徒交接、
{{verse|5|10}}但不禁與此世之姦徒、貪吝匪徒拜偶像之輩往來、若絕交此人、則必避世矣。
{{verse|5|11}}但吾寄書命爾、若人稱為兄弟、卻姦淫、貪吝、拜邪神、譭謗、酒醉、盜賊、則勿相交、勿共之食也。
{{verse|5|12}}蓋審外人、與我何干、爾豈不審其內人乎。
{{verse|5|13}}然上帝審外人、故爾中出彼惡人。○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爾中與他有案、因何敢求不義人審之、而不求聖徒乎。
{{verse|6|2}}爾豈不知聖徒將審判世界、故若爾可審世界、豈弗堪審小件乎。{{批|連聖徒亦是天使}}
{{verse|6|3}}豈不知吾等將審選民、何況此生之事乎。
{{verse|6|4}}故若有此生事要審、可使覲中賤人審斷之也。
{{verse|6|5}}余所言者、可愧爾也、因爾之中、無一賢人能審兄弟之件乎、
{{verse|6|6}}乃兄弟相訟、並赴不信之人、
{{verse|6|7}}爾等相訟、一槩錯也、莫若甘心受害、莫若吃虧。
{{verse|6|8}}但爾行不義而虧兄弟、○
{{verse|6|9}}豈不知乖戾者、不得嗣神國乎。勿自謬矣、凡淫亂拜偶像、姦人妻、嬖倖人男色輩、
{{verse|6|10}}小賊、貪吝、酒醉、譭謗、盜寇等、皆不嗣承神國也。
{{verse|6|11}}爾中數人素乃如此、但今賴吾主耶穌之名、亦賴吾上帝之神焉也、爾等見滌、成聖成義矣。
{{verse|6|12}}夫我無所不可、但有所不便、凡事可行、惟我不肯溺於事物也。
{{verse|6|13}}食物為腹而備、腹為食物而造、但上帝將敗壞彼兩者。○身體非為姦淫、乃為事主、又主為救身體也。
{{verse|6|14}}且上帝復甦吾主、亦以其德能將甦吾等矣。
{{verse|6|15}}豈不知爾之身乃基督之肢乎、豈可以基督之肢、成娼妓之肢乎、萬萬不可也。
{{verse|6|16}}豈不知凡苟合妓者、乃一體乎、蓋主曰、兩者將合一體也、
{{verse|6|17}}惟附主者、係一體也。
{{verse|6|18}}切當避淫、凡人行罪者、在身之外也、惟行姦淫者、即犯巳身也。
{{verse|6|19}}豈不知爾身乃心內上帝聖神之殿、上帝所賜者、又爾勿自主。
{{verse|6|20}}夫爾以價而買也、故以身體靈𠇌兼屬上帝者、可榮上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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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論及爾所寫問之端、吾云、男不附女為善、
{{verse|7|2}}但以免淫、則各夫可有本婦、各婦可有本夫也。
{{verse|7|3}}夫當慈待本婦、婦慈夫一然。
{{verse|7|4}}即婦理本身無權、但夫有權焉、夫理本身無權、但婦有權焉、
{{verse|7|5}}夫婦不可相離、但若合意暫時相別、以專務齋戒祈禱可也、然後復合、恐爾失節見魔鬼誘矣。
{{verse|7|6}}今余所言者、乃意見、非命也。
{{verse|7|7}}吾願眾人成如吾、但各人蒙得上帝之本恩、此人此樣、彼人彼樣耳。
{{verse|7|8}}若至於其童身及寡婦者、吾云、若恆效我者、善也、
{{verse|7|9}}但不得遏慾則可嫁娶、夫寧嫁娶、不可任慾也。
{{verse|7|10}}然諭其配偶者、非我所囑、乃主命云、婦不可離本夫、
{{verse|7|11}}但若離去不可再嫁、或與本夫復和、又夫不可出其妻也。
{{verse|7|12}}餘人吾諭、並非主命、若兄弟有妻不信者、其妻合意同居、則勿出之、
{{verse|7|13}}若婦有夫不信者、其夫合意同居、則勿離之。
{{verse|7|14}}夫不信之夫、以婦成清、又不信之婦、以夫成清、不然、生子乃污、但今俱清矣。
{{verse|7|15}}但若不信者欲去、可也。兄弟、姊妹、在此不服法、蓋上帝召我以立平和矣。
{{verse|7|16}}婦乎、焉知可救夫否、夫乎焉知可救婦否。
{{verse|7|17}}然各人當行、據上帝所賜.依上主所召者、各人遵照當行也、如此吾命諸聖覲矣。○
{{verse|7|18}}倘有人見召、而受斷勢皮禮、毋除之、若未受斷勢皮禮、而見召、毋庸受之。
{{verse|7|19}}受斷勢皮禮與無受其禮並無益、但守上帝之命為最要也。
{{verse|7|20}}各人必住在其所見召之道也。
{{verse|7|21}}爾奴時見召、不須慮之、但若可得放釋、寧可取之。
{{verse|7|22}}蓋奴僕蒙主召、乃主之良民、良民見召、乃基督之僕也。
{{verse|7|23}}爾等以價見買、勿為人奴也。
{{verse|7|24}}各位兄弟、宜恆行於所召之道、偕上帝也。○
{{verse|7|25}}論及童身、吾未奉主命、但蒙主恩為忠、自述巳意、
{{verse|7|26}}即在此難際、依吾意見、人如此仍在幸矣、
{{verse|7|27}}與妻相結、毋解之、與妻無結、勿逑妻。
{{verse|7|28}}但爾娶妻、則無得罪、又閨女嫁出、亦無得罪、既是如此、肉身必遭難、但吾惜爾矣。
{{verse|7|29}}列位兄弟、吾必言之、時辰速飛。故有妻者當如無妻、
{{verse|7|30}}哀者當如無哭、歡者、當如無喜、買者當如無得、
{{verse|7|31}}享此世者無亂用之因繁花世界成空矣。
{{verse|7|32}}願爾勿掛慮、無妻者慮主之情、如何取主之悅意、
{{verse|7|33}}有妻者慮世之情、如何悅妻。
{{verse|7|34}}婦女與閨女殊異、無夫之女、慮主之情、務身靈俱聖、有夫之婦、慮世之情、如何可悅其夫矣。
{{verse|7|35}}吾言是情利爾、非欲累爾、乃合宜恆常專心事主矣。
{{verse|7|36}}若有人想閨女及筓、不可不嫁、隨欲可行、無罪也、出嫁無妨也、
{{verse|7|37}}但若人堅心、未有須也、而管本志、又心內定意守節、則行善也。
{{verse|7|38}}如是嫁女者行善、但不嫁女者尤行善也。○
{{verse|7|39}}丈夫尚活、婦服夫法、但丈夫昇後、婦候主命、隨意可嫁也。
{{verse|7|40}}然依我意見、如若仍住幸矣、然則自想、吾感於上帝之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者辨論祭偶像之胙也、吾知眾有見識、但見識激自衒、惟仁愛建德。
{{verse|8|2}}若人自恃有知、則從未知如所當知焉、
{{verse|8|3}}但人敬愛上帝、上帝知之也。{{批|保羅明証 上帝是 上帝 基督是 基督欽此}}
{{verse|8|4}}論食祭偶之胙、吾知世間該殺虛然、又上帝獨一、無他也。
{{verse|8|5}}夫天地內、雖有多邪神名、亦依人見、有邪神、妖狂、
{{verse|8|6}}但吾所崇、獨一天父上帝、造萬物者、而我歸之也、又獨一主耶穌基督、萬物於是乎造、又我於是乎生也。
{{verse|8|7}}然各人未有此知識、乃至今有人、為食祭偶之胙自訟、如是其良心為弱而污也。
{{verse|8|8}}但上帝不因用食顧我因食者無利、免食者無損。
{{verse|8|9}}故當謹慎、勿以爾自得之埋、干累弱者。
{{verse|8|10}}夫爾有見識者、坐席於偶像之寺、或弱心之人見爾、豈非加膽食祭偶之胙乎。
{{verse|8|11}}如是劣弟、雖基督代之捐命、亦以爾見識、敗仁矣。
{{verse|8|12}}但爾得罪兄弟、傷其弱心、亦得罪基督。
{{verse|8|13}}故若食物、干累兄弟、莫若平生不食肉、恐觸犯兄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豈非自主乎、豈非聖差乎、莫非見過吾主耶穌基督乎、莫非我教化爾歸主乎。
{{verse|9|2}}若教他人、吾非聖差、但教爾、必乃聖差、因爾信主、徵吾聖差之職、
{{verse|9|3}}倘有人審問我者、我以此為答也。
{{verse|9|4}}余豈不能隨意飲食乎、
{{verse|9|5}}余豈不能如他聖差、如主兄弟、抑如磯法、攜帶姊妹為妻乎。
{{verse|9|6}}抑獨吾與巴拏巴、豈不能罷工乎。
{{verse|9|7}}誰投軍、而食本錢糧乎、誰栽葡萄園而不食其菓乎、誰牧畜而不食群之乳乎。
{{verse|9|8}}吾言是情、豈依人見、況律法豈非言如是乎。
{{verse|9|9}}蓋摩西律例載云、蹈稻之牛、勿籠其嘴、此言豈因上帝顧牛乎、
{{verse|9|10}}豈非指我而錄乎。自然為我而錄也、使耕者望穡而耕、亦希望而打穀者、可同享其望矣。
{{verse|9|11}}吾若種爾靈情、吾則收肉身情、豈為大事乎。
{{verse|9|12}}倘若他人有管爾之權、何況我乎。但吾不用權、乃甘忍諸難、恐阻止基督之福音矣。
{{verse|9|13}}豈不知殿內務聖事者、由殿而食也、又侍祭壇者、得壇祭分也。
{{verse|9|14}}如是主命有傳福音者、乘福音養生也。
{{verse|9|15}}但吾不用是情、又吾非因要濟我、故書爾、乃余寧死、不可使人除吾所誇矣。
{{verse|9|16}}但吾傳福音、無可誇也、因吾不得巳、若不傳福音、則自招禍矣。
{{verse|9|17}}若吾甘心行是、則得賞報、但不甘心行之、卻任此福音之職也。
{{verse|9|18}}又吾賞報何哉、即傳道之間、可使基督之福音免使費、則不弄福音之權也。
{{verse|9|19}}夫吾在眾自主、吾自服眾、以招尤多。
{{verse|9|20}}若於猶太人、吾成如猶太人、以贃猶太人、至服法者吾成如服法者、致贃服法之人、
{{verse|9|21}}至脫法者、吾成如脫法、以贃脫法之人、但吾本未脫上帝之法、乃服基督之法矣.
{{verse|9|22}}至弱心者、吾成加弱心、以贃弱心之人、至眾、吾成如眾、庶乎可救數人矣。
{{verse|9|23}}又吾行此為福音之意、以共分其益也。
{{verse|9|24}}豈不知場上賽走者、胥爭前、乃一人得犒賞、故爾當跑走、致獲之也矣。
{{verse|9|25}}凡出力戰場者、於各事節用。其人卻行之、以獲可壞之冕旒、但吾所求者、永不壞之冕旒也。
{{verse|9|26}}故吾跑走、非如無志、吾亦打把勢、非如空打、
{{verse|9|27}}乃吾克巳、使身服、恐教他人、後自見棄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吾欲爾知、吾祖皆居雲下、眾通行海中、
{{verse|10|2}}皆雲內海中藉摩西受浸禮、
{{verse|10|3}}亦皆同食靈食、
{{verse|10|4}}同飲靈飲、夫其所飲者、乃靈磐所從之者、又其磐乃基督也。
{{verse|10|5}}然上帝不悅其大半、而敗滅之於野中矣。
{{verse|10|6}}此為我表則、致我不可貪惡、如其人貪之。
{{verse|10|7}}又勿拜偶像、如有其中也。如經云、民坐食飲、而起玩耍。
{{verse|10|8}}勿行姦、如昔有人行之、忽一日隕沒者、共二萬三千人也。
{{verse|10|9}}勿試基督、如昔有人試之、而被蛇齩亡。
{{verse|10|10}}勿怨言如昔有人怨之、而被凶手戮也。
{{verse|10|11}}且其人遇此情、為表記、以示我後世人之徵儆。
{{verse|10|12}}故自想立者、謹慎勿跌也。
{{verse|10|13}}爾所陷之誘惑、只常人所陷、而上帝乃信實、必不容爾度外見誘、乃誘惑之間、必開避路、致爾能當其難也。
{{verse|10|14}}我所愛之人、必避拜偶像。
{{verse|10|15}}吾斯言者、如勸賢人、爾自審辯吾言也。
{{verse|10|16}}吾所祝之福杯、豈非表明交配基督之血乎。吾所擘之餅、豈非係屬、交配基督之體乎。
{{verse|10|17}}既有一餅、吾眾成一體、因眾共分一餅也。
{{verse|10|18}}請看以色列本民、其同食胙者、豈非共享祭壇之物乎。
{{verse|10|19}}豈可言偶像係物或祭胙有用乎。
{{verse|10|20}}蓋異族類所祭者、非祭上帝、乃祭鬼也、又吾不欲爾交配鬼也矣。
{{verse|10|21}}飲主之杯、亦飲鬼之杯者、終不可也、享主不席、亦享鬼之席者、未之有也。
{{verse|10|22}}豈可激主怒乎、吾豈勝於主乎。○
{{verse|10|23}}百事可為、但諸事不便、百事可行、但諸事不建德。
{{verse|10|24}}不可自務巳益、乃各人宜務他人之益也。
{{verse|10|25}}凡街市賣者可食、不問長短、緣良心也。
{{verse|10|26}}夫其地與萬物全屬主也。
{{verse|10|27}}倘有不信者邀爾、又爾想赴席、則凡所排者可食、緣良心不須細問也。
{{verse|10|28}}但若人告曰、此胙巳祭偶像、則勿食之、因顧所示之人、亦顧良心也、因其地與萬物屬主也。
{{verse|10|29}}余言良心、非巳良心乃他良心也。吾本自主、因何被他人之良心責罪乎.
{{verse|10|30}}又若蒙恩共用、既祝謝而食之、因何見責乎、
{{verse|10|31}}然或食、或飲、或行、或動、必歸榮上帝。
{{verse|10|32}}抑猶太、抑異族、抑上帝之聖覲、不可觸犯一人也.
{{verse|10|33}}如吾於凡事悅眾、不圖巳益、乃求眾益、以得救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爾當效我、如我效基督也。夫
{{verse|11|2}}列位兄弟、吾獎爾等、因在凡事記我、又依我所傳、謹守法度也。
{{verse|11|3}}吾願爾知各男人之首者、基督也、各女人之首者、男人也.基督之首者、上帝也。
{{verse|11|4}}各男人祈禱傳道時、若戴首帕、則辱其首也、
{{verse|11|5}}各女人祈禱傳道時、不戴首帕、則辱其首、因女人有此、猶剃頭一般。
{{verse|11|6}}若女人去帕、則當剪髮、但若女人以剪剃為羞、則當蓋首也。{{批|存心不在怕去不去無拘欽此}}
{{verse|11|7}}夫男人為上帝之榮像、故毋遮首、但女人為男人之榮也。
{{verse|11|8}}因男不由女、乃女由男、
{{verse|11|9}}又男不緣女而造、乃女為男而造也。
{{verse|11|10}}故為天使者、女當蓋首也。
{{verse|11|11}}雖然、當主之前、女無非賴男、男無非賴女也。
{{verse|11|12}}夫女出乎男、男由乎女、惟萬物由上帝而來也。
{{verse|11|13}}爾自巳度之、女人去帕、祈禱上帝、豈非不宜乎。
{{verse|11|14}}男有長髮為羞、乃本性所指、
{{verse|11|15}}女有長髮為尊、然因女有髮可戴之如首帕也。
{{verse|11|16}}設若有人好爭辨、吾等無此規矩、上帝之聖覲亦然。○
{{verse|11|17}}今夫余言者不讚美爾、因爾聚集、非有益、乃有損。
{{verse|11|18}}先聞爾集在覲堂有相爭、又吾略信之.
{{verse|11|19}}又必有分爭致爾中之鍊達者可著顯也。
{{verse|11|20}}爾聚集一處、非如若食主之晚餐、
{{verse|11|21}}因各人爭先、自食巳餐、如是、一人饑、一人醉、
{{verse|11|22}}飽豈無屋、可在屋內飲食乎、抑豈可輕忽上帝之聖覲、而辱其無屋者乎、吾將何言哉、豈可於此獎爾乎吾不獎爾也。
{{verse|11|23}}夫主所授我者、吾亦傅爾、即是當主耶穌見賣之夜、即取餅後、
{{verse|11|24}}鳴謝擘之曰、爾可取食之、此乃吾體、代爾破壞、行此繫念我矣。
{{verse|11|25}}於食之後又且取杯曰、此杯乃新約、以我血而立者、爾既飲此行之繫念我矣、
{{verse|11|26}}然爾食此餅、飲此杯時、表明主死、待其復臨矣、
{{verse|11|27}}凡食此餅、飲主之杯、不合其宜者、則褻瀆主身、及主血也。
{{verse|11|28}}但人當自省、如是可食其餅、可飲其杯也。
{{verse|11|29}}因飲食而不堪當者、因不辨主體、而冒飲食者、自取咎戾也、
{{verse|11|30}}因此爾中多有病恙、多有睡也、
{{verse|11|31}}若吾罪巳、則不見定罪
{{verse|11|32}}但我見定罪、則遭主譴責、免偕世擬斷也。
{{verse|11|33}}故兄弟聚食、可相俟候、
{{verse|11|34}}若人肚饑、家內可食、免犯罪而集。論及別事、我至之際、將排列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論及上帝聖神之恩賜、吾欲兄弟知、
{{verse|12|2}}素爾乃異族、服事喑啞之偶像、隨人引誘、乃爾所知也、
{{verse|12|3}}故吾告爾、未感於上帝之聖神而言者、並未稱有耶穌基督也.又未感於上帝聖神、而稱耶穌為主者、未之有也。
{{verse|12|4}}恩賜者有殊異、惟上帝聖神同一。
{{verse|12|5}}事職者亦殊異.惟主同一。
{{verse|12|6}}行作者亦多樣、惟上帝同一、在諸人中動諸作行者也。
{{verse|12|7}}惟上帝聖神之啟示賜與各人、致其利益矣。
{{verse|12|8}}有人由上帝聖神得智道、有人由上帝聖神得識道、
{{verse|12|9}}有人由上帝聖神得信德、有人由上帝聖神得醫能、
{{verse|12|10}}有人得行神蹟有人得言未來者、有人得辨別其神、有人得講異話、有人得譯異話.
{{verse|12|11}}此諸施行者、獨同一上帝聖神隨意頒與各人也。
{{verse|12|12}}似身乃一、而多有肢、身體諸肢雖多、亦屬一身、基督亦然。
{{verse|12|13}}賴一上帝聖神、吾眾領浸合一體、不論猶太人、希臘人、奴僕、自主、皆賴一上帝聖神而飲也。
{{verse|12|14}}夫身不只一肢、乃多肢.
{{verse|12|15}}故若足云、吾既非手、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6}}又若耳云、吾既非目、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7}}若全身為目、其耳何在.若渾身為耳、其鼻何在。
{{verse|12|18}}今夫上帝隨意置肢在身、各得其所也。
{{verse|12|19}}若渾一肢、其身何在乎、
{{verse|12|20}}但今有多肢、惟獨一身也。
{{verse|12|21}}目不得語手吾不用爾.首不得語足、吾不用爾。
{{verse|12|22}}然吾所視身肢之弱者、更必須最要也.
{{verse|12|23}}又我所輕之肢、卻成逾飾、及其醜者、更修美矣。
{{verse|12|24}}又其美肢、無所用飾、惟上帝調和身體。如是賜其缺乏者、更得餘修也.
{{verse|12|25}}使身內無分別、乃各肢彼此相慮也。
{{verse|12|26}}蓋若一肢受苦、諸肢同憂、若一肢得榮、諸肢同樂。
{{verse|12|27}}又爾乃基督之身、互相肢骸。
{{verse|12|28}}又上帝在聖覲、立此等人、其一聖差、其二先知、其三教士、然後能蹟、醫德、助者、治者、各樣異音。
{{verse|12|29}}眾豈聖差、或眾先知、或眾教士、或眾能行蹟乎、
{{verse|12|30}}眾豈有醫德、眾用異音、眾能譯明乎。○
{{verse|12|31}}但爾等宜求逾美之恩賜、然余指示絕妙之道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若藉世人、天使之話、而講者、而本無仁愛、則如響鑼鏟鈸也。
{{verse|13|2}}若能言未來之事、識諸秘密、通諸道理、亦有全信德、能足移山、而本無仁愛者、則無益也。
{{verse|13|3}}若費諸業濟貧、抑損軀焚燒、而本無仁愛者、則亦無益也。
{{verse|13|4}}仁愛者久忍、亦慈悲、仁愛者無妒、仁愛者無謗無驕、
{{verse|13|5}}不侮慢、不圖自利、不急生氣、不猜惡、
{{verse|13|6}}不喜乖戾、乃喜真理。
{{verse|13|7}}無不耐、無不信、無不望、無不容。
{{verse|13|8}}仁愛者總不廢、然預言可廢、異音將止、知識歸無也。
{{verse|13|9}}蓋吾所見識者有缺、所預知者亦有限、
{{verse|13|10}}但諸情既全、則除所缺者。
{{verse|13|11}}吾素為孩、則言如孩、亦想如孩、又曉如孩、但既成人、則棄諸孩事矣。
{{verse|13|12}}今吾觀者、如鏡照昏昧、惟後當面晤對、今所知有限、惟當時可識、如上帝識我也。
{{verse|13|13}}今存信德、希望、仁愛、其三者、莫大於仁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專務仁愛、且勤求上帝聖神之恩賜、寧言未來事。
{{verse|14|2}}夫述異音者、則謂上帝、並不謂人也、乃感神、其言奧妙、然無人聽之也。
{{verse|14|3}}惟言未來者、果然謂人、以建德、勸善、安慰矣。
{{verse|14|4}}述異音者、建巳德、乃言未來者、建聖覲之德。
{{verse|14|5}}吾欲爾眾、皆言異音、然言未來事、尤善也、蓋言未來者、超乎異音也、若述異音者自譯其言、則聖覲可受建德也。
{{verse|14|6}}列位兄弟、若吾臨爾、口述異音、而不傳默照、見識預言、道理、則有何益哉、
{{verse|14|7}}就是死物出音者、如簫、如琴、若無分音、焉能知所吹所彈乎。
{{verse|14|8}}又若號筒出糊音、誰能排戰陣乎、
{{verse|14|9}}爾等亦然、若舌音不明.焉能知所言乎、豈非空虛而言哉。
{{verse|14|10}}世上有多樣話音、無不有義、
{{verse|14|11}}但若吾不識聲義.所言之人、將以我為夷矣、我將以言者為夷矣。
{{verse|14|12}}如是、爾等勤求神賜、莫若求超、以建聖覲之德矣。
{{verse|14|13}}故祈禱時、述異音者、必禱而譯解也、
{{verse|14|14}}若吾用異音祈禱、吾𠇌則祈、但我心不獲益、
{{verse|14|15}}怎何哉、吾將以𠇌祈、亦以心通、吾將以𠇌唱、亦以心唱也、
{{verse|14|16}}且若爾以心祝謝、則其坐蚩氓之處、聽爾鳴謝、又不知所言者、焉能稱說、乃心所願也。
{{verse|14|17}}爾鳴謝果善、然他不蒙建德矣。
{{verse|14|18}}蒙吾上帝、吾述異音、多於爾眾。
{{verse|14|19}}但在聖覲之中、與其用異音、口述萬言、寧可以通達止說五句、致訓他也。
{{verse|14|20}}列位兄弟、在見識勿效孩兒、在行惡可效赤子、但在見識當效長大者也。
{{verse|14|21}}律法錄云、主曰、朕將以異音、番話、對斯民言、但其人不聽順朕矣。
{{verse|14|22}}如是異音為徵非示信者、乃不信者、預言為徵、非示不信者、乃信者也、
{{verse|14|23}}夫全覲聚集、若眾言異音、或蚩者、不信者、入焉、豈非謂爾等狂乎。
{{verse|14|24}}惟眾言未來事或不信者蚩者人焉、遂受責於眾、見審問於眾也。
{{verse|14|25}}其心之密露出、遂伏拜上帝、聲明上帝、誠在爾中矣、
{{verse|14|26}}兄弟、如何、爾既聚集、各人有神詩、有道理、有異音、有默照、有翻譯。諸事當行、以建德也。
{{verse|14|27}}若有言異音者、不過兩三人、逐一則可、又一人當翻譯也。
{{verse|14|28}}若無翻譯者、寧可覲中緘口、或心底言、自稟上帝也。
{{verse|14|29}}言未來者、當有兩三人、其餘可斟酌之。
{{verse|14|30}}若傍坐者奉默照、則其初言者、可緘口也。
{{verse|14|31}}蓋眾者逐一可預言、致眾學道、凡受安慰矣。
{{verse|14|32}}因先知之神、服諸先知、
{{verse|14|33}}且上帝恨惛亂、而立平和、如在眾聖徒之覲中也。○
{{verse|14|34}}婦女在覲當緘口、如在律例云、不容婦言、乃當順服、
{{verse|14|35}}然婦願學、可家裏問丈夫、夫覲中婦言者可愧矣。
{{verse|14|36}}上帝之道、豈由爾出乎、其道豈獨至爾乎、
{{verse|14|37}}若有人以已為先知、感於聖神者、彼可知吾錄是情者、乃上主之命也。
{{verse|14|38}}但若有愚者、則可為愚也。
{{verse|14|39}}如是兄弟宜求可預言、不禁異音。
{{verse|14|40}}諸情當為秩然、合宜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列位兄弟、吾所宣者、乃福音之理、爾所安承、並所以立之道也。
{{verse|15|2}}以此道爾可得救、若牢記吾所宣、而不空然信矣。
{{verse|15|3}}當初吾所傳、爾所受之道如左、即按經錄、基督緣、吾罪而捐命、
{{verse|15|4}}又葬、三日後復活、應驗經錄、
{{verse|15|5}}遂現與磯法、便現與十二門人、
{{verse|15|6}}此後約有五百兄弟一齊見之、其中大半尚存、但有人瞑目。
{{verse|15|7}}此後也哥伯見主、便諸聖差見之、
{{verse|15|8}}眾後我如小奉亦見之矣。
{{verse|15|9}}因吾乃諸聖差至賤、害上帝之聖覲、不堪當稱聖差、
{{verse|15|10}}但賴上帝之恩、余今所成者、即成也。又我不虛沾天恩也、
{{verse|15|11}}則我勤勞超乎眾、乃非我勞、而上帝之恩祐我也。
{{verse|15|12}}但不論我也、他也、皆傳一道、爾信一理焉。若吾傳基督死而復活、爾中人言死無復活、如何哉。
{{verse|15|13}}若死人不復活、則基督未復活、
{{verse|15|14}}而基督未復活、則吾之宣道徒然、爾之信德空虛
{{verse|15|15}}若無復活之理、則上帝未甦基督、而吾供證上帝巳甦之、乃妄證也.
{{verse|15|16}}蓋若死人總無復活、則基督亦無復生也。
{{verse|15|17}}又基督未復活、則爾信徒然、爾還坐罪矣。
{{verse|15|18}}且素信基督而瞑目者、皆沉淪也。
{{verse|15|19}}倘獨今生望依基督而已、則吾苦於眾人。
{{verse|15|20}}但今基督死後乃復活、即先諸睡亡之人初甦也。
{{verse|15|21}}人既招死亡、人亦招死者之復活。
{{verse|15|22}}正如亞坍累眾人陷死。如是基督賜眾人蒙活。
{{verse|15|23}}但各依次序、初基督活、後信基督者、待其臨時可活也。
{{verse|15|24}}遂有世未、且基督既服諸郭君、權勢、管轄、將讓神國與天父上帝也。
{{verse|15|25}}蓋耶穌基督必宰治待服諸敵足下。
{{verse|15|26}}畢竟所滅之敵者。死勢也。
{{verse|15|27}}然以萬物巳服耶穌基督之足下、既曰、以萬物服之、則分明不指本服萬物之上主也。
{{verse|15|28}}又萬物既服之、則神子將自服其服萬物之上主、而上帝將統攝萬物。
{{verse|15|29}}若死人終不復活、即臨死者、因何受浸禮乎。抑人緣死受浸禮者何哉、
{{verse|15|30}}又我因何恆常冒危乎。
{{verse|15|31}}緣爾信主耶穌基督、吾常歡喜、而聲明每日冒死。
{{verse|15|32}}昔在以弗所依俗人之樣、吾與野獸交戰、若死人無復活、斯何益哉。寧可飲食、明日將死矣。
{{verse|15|33}}勿謬矣、惡交得敗厚俗。
{{verse|15|34}}宜醒悟、學義、而勿犯罪、因有人不抱上帝之識。吾說此羞爾也。○
{{verse|15|35}}或問、死者如何復生、藉何身而來哉。
{{verse|15|36}}曰、愚人乎、爾所種者、若未先死、則不得復生也。
{{verse|15|37}}又爾所種者、非種將成之體、只一粒穀、或麥、或異穀。
{{verse|15|38}}但上帝隨意賜體、又與每穀賜其本質也。
{{verse|15|39}}凡肉體非一樣.有人肉、獸肉、魚肉、鳥肉、各異。
{{verse|15|40}}又有天物、地物不同、但天物之榮、異於地物之榮。
{{verse|15|41}}太陽之榮、異於太陰之榮、太陰之榮、異於星宿之榮、又一星之榮、異於他星之榮也。
{{verse|15|42}}復活之理亦然、所葬之身可壞、但復活之後不可壞也、
{{verse|15|43}}葬時乃辱、活時乃榮、葬時乃弱、活時乃壯
{{verse|15|44}}所葬者乃血氣之身、所活者乃靈𠇌之體。蓋有血氣之身、亦有靈𠇌之體、如經云、{{批|一人之生先有靈𠇌後有肉身葢 𠇌爺先生其𠇌後其𠇌入母腹成肉體而肉身乃見欽此}}
{{verse|15|45}}其初亞坍成活靈、其末亞坍甦活之靈也。
{{verse|15|46}}但其靈𠇌者是首也、乃未有血氣、先有靈𠇌也。
{{verse|15|47}}其肉之身由地、亦屬地矣、其𠇌之身乃上主由天者也。
{{verse|15|48}}諸屬地者、如屬地之人、諸天生者、如天降之主。
{{verse|15|49}}如我素帶屬地之狀、今亦可佩天生之貌。 {{批|肉是肉父生𠇌是 𠇌爺生欽此}}
{{verse|15|50}}列任兄弟、吾言、𠇌肉俱能接嗣神國兩者俱可獲真福之業也。
{{verse|15|51}}吾告爾奧理云、吾眾不死亡、乃眾必變化、
{{verse|15|52}}忽然瞬息之間、世末之號筒、正響之際、夫號筒必響、即死者必活、身成無壞、又吾等變化。{{批|神囯在天是 上帝大天堂天上三十三天是也神囯在地是 上帝小天堂天朝是也天上大天堂是靈𠇌歸榮 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間小天堂是肉身歸榮 上帝榮光之天堂須知欽此}}
{{verse|15|53}}夫此壞體、必成無壞、亦此死身、將變無死。
{{verse|15|54}}壞體既成無壞、死身既變無死、遂必驗經云、死已服勝盡滅矣。○
{{verse|15|55}}噫死之痛螫何在、噫、墓之克勝何在。
{{verse|15|56}}夫死之螫者、罪也、罪之勢者、法也。
{{verse|15|57}}但蒙上帝賜我、賴主耶穌基督得勝也。
{{verse|15|58}}故列位愛兄、當堅固無動、多務主工、因知事主務工者、必非空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論及題金濟諸聖徒、如吾命伽拉大省諸覲、爾宜行亦然。
{{verse|16|2}}每七日節之首日、爾等各人、隨所利達可捐入庫、免吾來時、初有簽題也。
{{verse|16|3}}且吾既至、即爾以薦書所托者、吾將差之帶爾所捐之金至也路撒冷.
{{verse|16|4}}又若我當去、彼可偕我往矣。
{{verse|16|5}}夫我欲通馬居頓地既過馬居頓地、將適至爾、
{{verse|16|6}}或與爾同居過冬、後爾將送我所往之處。
{{verse|16|7}}今見爾等非如經過、乃順主命、吾望與爾久居。
{{verse|16|8}}雖然、吾將住以弗所、迨五旬節期至、
{{verse|16|9}}蓋廣開力勞之門、然則有對敵者多也。○
{{verse|16|10}}夫提摩太既至、謹慎爾中無畏、因其務主工如我一然。
{{verse|16|11}}故勿輕忽之、乃送行平安、可就來見我、因吾與兄弟候之。
{{verse|16|12}}論及吾兄亞波羅吾切求之、陪兄弟赴爾、惟今不肯往、但乘閒而來。
{{verse|16|13}}儆醒也、立於信德.堅志如丈夫也。
{{verse|16|14}}凡事當由仁愛而行也。○
{{verse|16|15}}吾勸兄弟皆明知士提反挐之家眷、乃亞該亞省初歸信、專務事、扶諸聖徒、
{{verse|16|16}}故爾當服之、又服凡同務勞者也。
{{verse|16|17}}夫士提反拏、福徒拏闍、亞該古、三人來者、令我歡喜、因爾所缺者、其補足也。
{{verse|16|18}}蓋慰我心懷、亦安爾心、故爾當顧此等人矣。○
{{verse|16|19}}亞西亞諸聖覲、請爾等安。亞貴拉及百哩拉、同家內之會者、藉主名多慶賀爾。
{{verse|16|20}}諸兄弟問候爾等。爾可以潔心親嘴、相請矣。○
{{verse|16|21}}余保羅親筆寄此問候。
{{verse|16|22}}有不愛主耶穌基督者、其可服咒待主臨時。
{{verse|16|23}}願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
{{verse|16|24}}吾之愛情仰基督耶穌者願臨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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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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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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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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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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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依上帝之聖旨、蒙召爲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兼兄弟瑣士提尼、
{{verse|1|2}}並寄信到哥林多邑之居民、上帝之聖覲、信耶穌基督成純潔、蒙召爲聖徒者、亦啟此書到遍處諸人禱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者、其乃吾主、亦其人之主也、
{{verse|1|3}}祈吾父上帝、兼吾主耶穌基督、賜爾恩寵平和矣。○
{{verse|1|4}}既耶穌基督賜爾聖恩、我緣爾恆鳴謝上帝也。{{批|保羅明証 基督爲 上帝之子欽此}}
{{verse|1|5}}因爾多蒙上帝厚賜口才、見識兼廣、
{{verse|1|6}}如基督之證在爾中堅立、
{{verse|1|7}}免爾缺恩賜、可望吾主耶穌基督降臨、
{{verse|1|8}}則令爾無責、恆立始終如一、迨吾主耶穌基督之日矣。
{{verse|1|9}}因上帝爲真實、召爾通扶其子、吾主耶穌基督也。○
{{verse|1|10}}緣吾主耶穌基督之名、余勸兄弟講論皆同一式、省得異爭、乃齊心同意、合爲一體也。
{{verse|1|11}}蓋聞革羅以家人傳說、在兄弟中有分爭、
{{verse|1|12}}吾說爾中各人自稱保羅之徒、有人自稱亞波羅門人、有人自稱磯法流傳、又有人自稱基督門生。
{{verse|1|13}}請問、基督有分別乎、保羅爲爾釘十字架乎、抑爾藉保羅之名、領浸禮乎。
{{verse|1|14}}吾多蒙上帝、除革哩士闍、及該猶之外、吾在爾中未洗一人、
{{verse|1|15}}恐人傳說吾賴巳名施行浸禮也。
{{verse|1|16}}吾亦加浸禮、與士提反拏家、但除此之外、吾未記憶有浸他人也。○
{{verse|1|17}}蓋基督不差我行洗禮、乃遣我傳福音、非用巧言、恐其廢基督死在十字架之道矣。
{{verse|1|18}}夫傳十字架之道、依壞人意見、猶若托誕、惟我等得救者、以是道爲上帝之德也。
{{verse|1|19}}經云、朕將敗自賢者之敏、又將廢自智者之智。
{{verse|1|20}}賢者何在、書士何在、此世之辨論者安在乎、上帝豈非表此世之賢者爲愚乎。
{{verse|1|21}}蓋此世之人、自衒其智者、不識上帝、又不顧上帝之智、則上帝悅意、宣其愚道、而救有信之者也。
{{verse|1|22}}夫猶太人求討靈表、希臘人要求道理、
{{verse|1|23}}惟余傳基督、被釘十字架者、猶太人以爲見怪、希臘以爲愚誕。
{{verse|1|24}}但蒙召之人、不論猶太 希臘者、視基督爲上帝之能、上帝之智。
{{verse|1|25}}夫上帝之愚睿智過人道、上帝之弱、本壯力過人也。
{{verse|1|26}}列位兄弟爾蒙召可見矣、因非多世賢恃能自尊者蒙召也。
{{verse|1|27}}乃上帝巳擇此世之愚者、以愧自賢、又上帝巳擇此世之弱者、以愧自能、
{{verse|1|28}}蓋上帝巳選此世之輕賤者令無有者、廢其有也者然。
{{verse|1|29}}如是人自誇、對上帝者、未之有也。
{{verse|1|30}}蓋汝由上帝而來在耶穌基督、又上帝立耶穌與我爲智、爲義、爲聖、爲贖、
{{verse|1|31}}按經所云、有矜誇者、可仰上主矜誇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列位兄弟、吾到爾之時、我來並未用高言峻智、報知上帝之證。
{{verse|2|2}}因在爾間、除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之外、余決意不知別情也。
{{verse|2|3}}又吾軟弱、驚懼、駭愕不勝、居在爾中。
{{verse|2|4}}且吾詞宣道非用世人智慧之誘言、乃以上帝聖神若顯之德能、
{{verse|2|5}}令爾之信德、弗依在世人之智而立、乃在上帝之德而建也、
{{verse|2|6}}吾謂老鍊人亦傳智、但非此世之智、亦非世憲之智、所輒空也、
{{verse|2|7}}乃吾所言者、上帝秘密奧妙之智、在世之先、上帝所預定、以加吾榮矣。
{{verse|2|8}}夫斯世之長、不通此智、然若通之、則不釘煌榮之主在十字架。
{{verse|2|9}}如經云、目未見、耳未聽.人心未想、上帝爲敬愛之者、所預備之物也。
{{verse|2|10}}惟上帝之聖神、巳啟之示我、然上帝聖神察究萬理、連最秘之奧妙也。{{批|聖神即 上帝非 聖神自 聖神 上帝自 上帝也欽此}}
{{verse|2|11}}夫人之情、獨人內之靈心識之、如是上帝之情、獨上帝之聖神識之也。
{{verse|2|12}}吾等所領者、非此世之神、乃上帝之神、則吾知上帝所賜我者也。
{{verse|2|13}}亦言此情、非以人所傳之巧言、乃用上帝聖神所教之詞、較靈與靈也。
{{verse|2|14}}但未化之人、不承上帝聖神之道、乃視之如妄、亦不能識之、因斯道必須神樣忖度也。
{{verse|2|15}}乃靈人、忖度萬理、惟自不被人忖度也。
{{verse|2|16}}誰知上主之旨、致教誨之哉、然吾等巳懷基督之心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兄弟、余不得言爾等、猶感神者、乃猶懷肉慾者、即如信基督之弟妹也。
{{verse|3|2}}故以乳飼爾、非以葷糧、因素不能容之、今亦不能容之也。
{{verse|3|3}}爾等尚懷肉慾、因在爾中、有嫉妒、怨恨、分爭、盍懷肉慾、從人乎。
{{verse|3|4}}人自稱保羅之徒、他自稱亞波羅之流、豈非懷肉慾乎。○
{{verse|3|5}}保羅是誰也、亞波羅是誰也、只傳道之吏、依上主各所賜恩、令爾信道也。
{{verse|3|6}}吾巳種道、亞波羅灌之、惟上帝長之、
{{verse|3|7}}故種者、灌首、皆無干、乃上帝所加長之也。
{{verse|3|8}}夫種者灌者均等、又各人依工得賞也。
{{verse|3|9}}蓋吾等爲上帝同勞、爾等乃上帝之田疇、上帝之房宅也。
{{verse|3|10}}憑上帝所賜之恩、當賢師工、吾置基、他人建造其上、但各人當謹慎、如何建造也。
{{verse|3|11}}蓋除所置之基、無人能置別基、且此基乃耶穌基督也。
{{verse|3|12}}在此基上、若建金銀寶石、或草木、禾稿、
{{verse|3|13}}各人之工將顯、因其日表之、必炎鍊著、且各人之工、將以炎鍊之。
{{verse|3|14}}若所造之工恆存、則可得賞、
{{verse|3|15}}但若其工盡焚、則必損失、惟自得救、如若脫炎矣。
{{verse|3|16}}曷不知爾乃上帝之殿、又上帝之神居爾心內。
{{verse|3|17}}若有人敗上帝之殿、則上帝必敗之、蓋上帝之殿乃聖、是殿正是爾也。○
{{verse|3|18}}人勿自瞞、若爾中有人、依此世之意見自賢、則當以自爲愚、就可成賢也。
{{verse|3|19}}蓋此世之賢、以上帝如愚也。按經云、巧人詭計、惟主捉之。
{{verse|3|20}}又曰、上主知巧捷者之謀乃虛矣。
{{verse|3|21}}故勿恃人自誇、蓋萬物屬爾、
{{verse|3|22}}不論保羅、亞波羅、磯法等、不拘世界、生死、今後之情、皆屬爾等、
{{verse|3|23}}又爾屬基督、惟基督屬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當視吾等、如基督之吏役、上帝之管家、以傳秘密之道。
{{verse|4|2}}尚管家之所應當者忠也。
{{verse|4|3}}吾毫不理爾審判、又不理人問案、然則不審判自巳、
{{verse|4|4}}又不自訟、雖然、以此不爲義、惟所審我者、上主也。
{{verse|4|5}}且時未到、勿審人物、待主將臨、以照明黑暗之秘密、顯著心底之計謀、當時各人取譽於上帝矣。○
{{verse|4|6}}列位兄弟乎、吾藉此語表巳併亞波羅、教爾不可思想過於所錄、以免汝互相矜誇他也。
{{verse|4|7}}誰人令爾異越於他乎、又爾未領受者、本有何物哉、既領受之、因何矜誇、猶未受之乎。○
{{verse|4|8}}今爾等巳經充滿富裕、除我而操權、且吾願爾操權、使吾同爾操權。
{{verse|4|9}}且吾意想上帝設吾末差聖者、如定死之人、被世眾天使人類、看吾爲戲。
{{verse|4|10}}吾等緣基督如愚、惟爾信基督有智、吾如軟弱、爾乃壯健、吾如賤卑、爾乃尊貴、
{{verse|4|11}}迄於此時、吾等饑渴、赤體、見打無定居處。
{{verse|4|12}}親手勞工、見咒則祝、受害則忍、
{{verse|4|13}}被罵則求、誠如世間之污穢、萬物之塵垢、至於今日也。
{{verse|4|14}}吾寫此事、不願羞爾、乃勸爾、如愛弟矣。
{{verse|4|15}}蓋爾從基督、雖有萬司、未有多父、蓋賴基督耶穌福音之道、聖神生爾。
{{verse|4|16}}故吾求爾、學效我法矣。
{{verse|4|17}}緣此我差愛覲提摩太忠事主者、其將教爾憶記吾從基督之道、如到處各弟傳教也。
{{verse|4|18}}且爾中有人自誇、想吾不來、
{{verse|4|19}}但候主命、吾必速至、吾至時、其自誇者、不聽其言、乃試其能也。
{{verse|4|20}}蓋神囯不在言語、乃在能德也。
{{verse|4|21}}爾何願哉、吾既至爾、或執杖而來、或懷愛情溫和之意而至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蓋聞爾中有淫、即有人姦父之妻、此淫在異族類之中、未之稱也。
{{verse|5|2}}卻爾矜誇、寧不哀哭、而絕爾中行此等惡弊者也。
{{verse|5|3}}然余雖身不在、卻心同在、似同在之人、巳擬定行此弊者。
{{verse|5|4}}即賴主耶穌基督之名、爾等併我合心托吾主耶穌基督之權、
{{verse|5|5}}解彼人與魔鬼、以敗肉身、適吾主耶穌之日、得救其靈𠇌。
{{verse|5|6}}爾矜誇非善、豈不知些少酵母、能發全團麵粉乎。
{{verse|5|7}}是故淨去舊酵、致成新團、如無酵餅、蓋吾之逾越犧羔、即基督者、替吾見宰也。
{{verse|5|8}}故勿取舊酵、勿取惡毒之酵、乃以誠實之無酵餅、宜守節也。
{{verse|5|9}}吾筆此書囑爾、勿與姦徒交接、
{{verse|5|10}}但不禁與此世之姦徒、貪吝匪徒拜偶像之輩往來、若絕交此人、則必避世矣。
{{verse|5|11}}但吾寄書命爾、若人稱爲兄弟、卻姦淫、貪吝、拜邪神、譭謗、酒醉、盜賊、則勿相交、勿共之食也。
{{verse|5|12}}蓋審外人、與我何干、爾豈不審其內人乎。
{{verse|5|13}}然上帝審外人、故爾中出彼惡人。○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爾中與他有案、因何敢求不義人審之、而不求聖徒乎。
{{verse|6|2}}爾豈不知聖徒將審判世界、故若爾可審世界、豈弗堪審小件乎。{{批|連聖徒亦是天使}}
{{verse|6|3}}豈不知吾等將審選民、何況此生之事乎。
{{verse|6|4}}故若有此生事要審、可使覲中賤人審斷之也。
{{verse|6|5}}余所言者、可愧爾也、因爾之中、無一賢人能審兄弟之件乎、
{{verse|6|6}}乃兄弟相訟、並赴不信之人、
{{verse|6|7}}爾等相訟、一槩錯也、莫若甘心受害、莫若吃虧。
{{verse|6|8}}但爾行不義而虧兄弟、○
{{verse|6|9}}豈不知乖戾者、不得嗣神囯乎。勿自謬矣、凡淫亂拜偶像、姦人妻、嬖倖人男色輩、
{{verse|6|10}}小賊、貪吝、酒醉、譭謗、盜寇等、皆不嗣承神囯也。
{{verse|6|11}}爾中數人素乃如此、但今賴吾主耶穌之名、亦賴吾上帝之神焉也、爾等見滌、成聖成義矣。
{{verse|6|12}}夫我無所不可、但有所不便、凡事可行、惟我不肯溺於事物也。
{{verse|6|13}}食物爲腹而備、腹爲食物而造、但上帝將敗壞彼兩者。○身體非爲姦淫、乃爲事主、又主爲救身體也。
{{verse|6|14}}且上帝復甦吾主、亦以其德能將甦吾等矣。
{{verse|6|15}}豈不知爾之身乃基督之肢乎、豈可以基督之肢、成娼妓之肢乎、萬萬不可也。
{{verse|6|16}}豈不知凡苟合妓者、乃一體乎、蓋主曰、兩者將合一體也、
{{verse|6|17}}惟附主者、係一體也。
{{verse|6|18}}切當避淫、凡人行罪者、在身之外也、惟行姦淫者、即犯巳身也。
{{verse|6|19}}豈不知爾身乃心內上帝聖神之殿、上帝所賜者、又爾勿自主。
{{verse|6|20}}夫爾以價而買也、故以身體靈𠇌兼屬上帝者、可榮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論及爾所寫問之端、吾云、男不附女爲善、
{{verse|7|2}}但以免淫、則各夫可有本婦、各婦可有本夫也。
{{verse|7|3}}夫當慈待本婦、婦慈夫一然。
{{verse|7|4}}即婦理本身無權、但夫有權焉、夫理本身無權、但婦有權焉、
{{verse|7|5}}夫婦不可相離、但若合意暫時相別、以專務齋戒祈禱可也、然後復合、恐爾失節見魔鬼誘矣。
{{verse|7|6}}今余所言者、乃意見、非命也。
{{verse|7|7}}吾願眾人成如吾、但各人蒙得上帝之本恩、此人此樣、彼人彼樣耳。
{{verse|7|8}}若至於其童身及寡婦者、吾云、若恆效我者、善也、
{{verse|7|9}}但不得遏慾則可嫁娶、夫寧嫁娶、不可任慾也。
{{verse|7|10}}然諭其配偶者、非我所囑、乃主命云、婦不可離本夫、
{{verse|7|11}}但若離去不可再嫁、或與本夫復和、又夫不可出其妻也。
{{verse|7|12}}餘人吾諭、並非主命、若兄弟有妻不信者、其妻合意同居、則勿出之、
{{verse|7|13}}若婦有夫不信者、其夫合意同居、則勿離之。
{{verse|7|14}}夫不信之夫、以婦成清、又不信之婦、以夫成清、不然、生子乃污、但今俱清矣。
{{verse|7|15}}但若不信者欲去、可也。兄弟、姊妹、在此不服法、蓋上帝召我以立平和矣。
{{verse|7|16}}婦乎、焉知可救夫否、夫乎焉知可救婦否。
{{verse|7|17}}然各人當行、據上帝所賜.依上主所召者、各人遵照當行也、如此吾命諸聖覲矣。○
{{verse|7|18}}倘有人見召、而受斷勢皮禮、毋除之、若未受斷勢皮禮、而見召、毋庸受之。
{{verse|7|19}}受斷勢皮禮與無受其禮並無益、但守上帝之命爲最要也。
{{verse|7|20}}各人必住在其所見召之道也。
{{verse|7|21}}爾奴時見召、不須慮之、但若可得放釋、寧可取之。
{{verse|7|22}}蓋奴僕蒙主召、乃主之良民、良民見召、乃基督之僕也。
{{verse|7|23}}爾等以價見買、勿爲人奴也。
{{verse|7|24}}各位兄弟、宜恆行於所召之道、偕上帝也。○
{{verse|7|25}}論及童身、吾未奉主命、但蒙主恩爲忠、自述巳意、
{{verse|7|26}}即在此難際、依吾意見、人如此仍在幸矣、
{{verse|7|27}}與妻相結、毋解之、與妻無結、勿逑妻。
{{verse|7|28}}但爾娶妻、則無得罪、又閨女嫁出、亦無得罪、既是如此、肉身必遭難、但吾惜爾矣。
{{verse|7|29}}列位兄弟、吾必言之、時辰速飛。故有妻者當如無妻、
{{verse|7|30}}哀者當如無哭、歡者、當如無喜、買者當如無得、
{{verse|7|31}}享此世者無亂用之因繁花世界成空矣。
{{verse|7|32}}願爾勿掛慮、無妻者慮主之情、如何取主之悅意、
{{verse|7|33}}有妻者慮世之情、如何悅妻。
{{verse|7|34}}婦女與閨女殊異、無夫之女、慮主之情、務身靈俱聖、有夫之婦、慮世之情、如何可悅其夫矣。
{{verse|7|35}}吾言是情利爾、非欲累爾、乃合宜恆常專心事主矣。
{{verse|7|36}}若有人想閨女及筓、不可不嫁、隨欲可行、無罪也、出嫁無妨也、
{{verse|7|37}}但若人堅心、未有須也、而管本志、又心內定意守節、則行善也。
{{verse|7|38}}如是嫁女者行善、但不嫁女者尤行善也。○
{{verse|7|39}}丈夫尚活、婦服夫法、但丈夫昇後、婦候主命、隨意可嫁也。
{{verse|7|40}}然依我意見、如若仍住幸矣、然則自想、吾感於上帝之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者辨論祭偶像之胙也、吾知眾有見識、但見識激自衒、惟仁愛建德。
{{verse|8|2}}若人自恃有知、則從未知如所當知焉、
{{verse|8|3}}但人敬愛上帝、上帝知之也。{{批|保羅明証 上帝是 上帝 基督是 基督欽此}}
{{verse|8|4}}論食祭偶之胙、吾知世間該殺虛然、又上帝獨一、無他也。
{{verse|8|5}}夫天地內、雖有多邪神名、亦依人見、有邪神、妖狂、
{{verse|8|6}}但吾所崇、獨一天父上帝、造萬物者、而我歸之也、又獨一主耶穌基督、萬物於是乎造、又我於是乎生也。
{{verse|8|7}}然各人未有此知識、乃至今有人、爲食祭偶之胙自訟、如是其良心爲弱而污也。
{{verse|8|8}}但上帝不因用食顧我因食者無利、免食者無損。
{{verse|8|9}}故當謹慎、勿以爾自得之埋、干累弱者。
{{verse|8|10}}夫爾有見識者、坐席於偶像之寺、或弱心之人見爾、豈非加膽食祭偶之胙乎。
{{verse|8|11}}如是劣弟、雖基督代之捐命、亦以爾見識、敗仁矣。
{{verse|8|12}}但爾得罪兄弟、傷其弱心、亦得罪基督。
{{verse|8|13}}故若食物、干累兄弟、莫若平生不食肉、恐觸犯兄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吾豈非自主乎、豈非聖差乎、莫非見過吾主耶穌基督乎、莫非我教化爾歸主乎。
{{verse|9|2}}若教他人、吾非聖差、但教爾、必乃聖差、因爾信主、徵吾聖差之職、
{{verse|9|3}}倘有人審問我者、我以此爲答也。
{{verse|9|4}}余豈不能隨意飲食乎、
{{verse|9|5}}余豈不能如他聖差、如主兄弟、抑如磯法、攜帶姊妹爲妻乎。
{{verse|9|6}}抑獨吾與巴拏巴、豈不能罷工乎。
{{verse|9|7}}誰投軍、而食本錢糧乎、誰栽葡萄園而不食其菓乎、誰牧畜而不食群之乳乎。
{{verse|9|8}}吾言是情、豈依人見、況律法豈非言如是乎。
{{verse|9|9}}蓋摩西律例載云、蹈稻之牛、勿籠其嘴、此言豈因上帝顧牛乎、
{{verse|9|10}}豈非指我而錄乎。自然爲我而錄也、使耕者望穡而耕、亦希望而打穀者、可同享其望矣。
{{verse|9|11}}吾若種爾靈情、吾則收肉身情、豈爲大事乎。
{{verse|9|12}}倘若他人有管爾之權、何況我乎。但吾不用權、乃甘忍諸難、恐阻止基督之福音矣。
{{verse|9|13}}豈不知殿內務聖事者、由殿而食也、又侍祭壇者、得壇祭分也。
{{verse|9|14}}如是主命有傳福音者、乘福音養生也。
{{verse|9|15}}但吾不用是情、又吾非因要濟我、故書爾、乃余寧死、不可使人除吾所誇矣。
{{verse|9|16}}但吾傳福音、無可誇也、因吾不得巳、若不傳福音、則自招禍矣。
{{verse|9|17}}若吾甘心行是、則得賞報、但不甘心行之、卻任此福音之職也。
{{verse|9|18}}又吾賞報何哉、即傳道之間、可使基督之福音免使費、則不弄福音之權也。
{{verse|9|19}}夫吾在眾自主、吾自服眾、以招尤多。
{{verse|9|20}}若於猶太人、吾成如猶太人、以贃猶太人、至服法者吾成如服法者、致贃服法之人、
{{verse|9|21}}至脫法者、吾成如脫法、以贃脫法之人、但吾本未脫上帝之法、乃服基督之法矣.
{{verse|9|22}}至弱心者、吾成加弱心、以贃弱心之人、至眾、吾成如眾、庶乎可救數人矣。
{{verse|9|23}}又吾行此爲福音之意、以共分其益也。
{{verse|9|24}}豈不知場上賽走者、胥爭前、乃一人得犒賞、故爾當跑走、致獲之也矣。
{{verse|9|25}}凡出力戰場者、於各事節用。其人卻行之、以獲可壞之冕旒、但吾所求者、永不壞之冕旒也。
{{verse|9|26}}故吾跑走、非如無志、吾亦打把勢、非如空打、
{{verse|9|27}}乃吾克巳、使身服、恐教他人、後自見棄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列位兄弟、吾欲爾知、吾祖皆居雲下、眾通行海中、
{{verse|10|2}}皆雲內海中藉摩西受浸禮、
{{verse|10|3}}亦皆同食靈食、
{{verse|10|4}}同飲靈飲、夫其所飲者、乃靈磐所從之者、又其磐乃基督也。
{{verse|10|5}}然上帝不悅其大半、而敗滅之於野中矣。
{{verse|10|6}}此爲我表則、致我不可貪惡、如其人貪之。
{{verse|10|7}}又勿拜偶像、如有其中也。如經云、民坐食飲、而起玩耍。
{{verse|10|8}}勿行姦、如昔有人行之、忽一日隕沒者、共二萬三千人也。
{{verse|10|9}}勿試基督、如昔有人試之、而被蛇齩亡。
{{verse|10|10}}勿怨言如昔有人怨之、而被凶手戮也。
{{verse|10|11}}且其人遇此情、爲表記、以示我後世人之徵儆。
{{verse|10|12}}故自想立者、謹慎勿跌也。
{{verse|10|13}}爾所陷之誘惑、只常人所陷、而上帝乃信實、必不容爾度外見誘、乃誘惑之間、必開避路、致爾能當其難也。
{{verse|10|14}}我所愛之人、必避拜偶像。
{{verse|10|15}}吾斯言者、如勸賢人、爾自審辯吾言也。
{{verse|10|16}}吾所祝之福杯、豈非表明交配基督之血乎。吾所擘之餅、豈非係屬、交配基督之體乎。
{{verse|10|17}}既有一餅、吾眾成一體、因眾共分一餅也。
{{verse|10|18}}請看以色列本民、其同食胙者、豈非共享祭壇之物乎。
{{verse|10|19}}豈可言偶像係物或祭胙有用乎。
{{verse|10|20}}蓋異族類所祭者、非祭上帝、乃祭鬼也、又吾不欲爾交配鬼也矣。
{{verse|10|21}}飲主之杯、亦飲鬼之杯者、終不可也、享主不席、亦享鬼之席者、未之有也。
{{verse|10|22}}豈可激主怒乎、吾豈勝於主乎。○
{{verse|10|23}}百事可爲、但諸事不便、百事可行、但諸事不建德。
{{verse|10|24}}不可自務巳益、乃各人宜務他人之益也。
{{verse|10|25}}凡街市賣者可食、不問長短、緣良心也。
{{verse|10|26}}夫其地與萬物全屬主也。
{{verse|10|27}}倘有不信者邀爾、又爾想赴席、則凡所排者可食、緣良心不須細問也。
{{verse|10|28}}但若人告曰、此胙巳祭偶像、則勿食之、因顧所示之人、亦顧良心也、因其地與萬物屬主也。
{{verse|10|29}}余言良心、非巳良心乃他良心也。吾本自主、因何被他人之良心責罪乎.
{{verse|10|30}}又若蒙恩共用、既祝謝而食之、因何見責乎、
{{verse|10|31}}然或食、或飲、或行、或動、必歸榮上帝。
{{verse|10|32}}抑猶太、抑異族、抑上帝之聖覲、不可觸犯一人也.
{{verse|10|33}}如吾於凡事悅眾、不圖巳益、乃求眾益、以得救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爾當效我、如我效基督也。夫
{{verse|11|2}}列位兄弟、吾獎爾等、因在凡事記我、又依我所傳、謹守法度也。
{{verse|11|3}}吾願爾知各男人之首者、基督也、各女人之首者、男人也.基督之首者、上帝也。
{{verse|11|4}}各男人祈禱傳道時、若戴首帕、則辱其首也、
{{verse|11|5}}各女人祈禱傳道時、不戴首帕、則辱其首、因女人有此、猶剃頭一般。
{{verse|11|6}}若女人去帕、則當剪髮、但若女人以剪剃爲羞、則當蓋首也。{{批|存心不在怕去不去無拘欽此}}
{{verse|11|7}}夫男人爲上帝之榮像、故毋遮首、但女人爲男人之榮也。
{{verse|11|8}}因男不由女、乃女由男、
{{verse|11|9}}又男不緣女而造、乃女爲男而造也。
{{verse|11|10}}故爲天使者、女當蓋首也。
{{verse|11|11}}雖然、當主之前、女無非賴男、男無非賴女也。
{{verse|11|12}}夫女出乎男、男由乎女、惟萬物由上帝而來也。
{{verse|11|13}}爾自巳度之、女人去帕、祈禱上帝、豈非不宜乎。
{{verse|11|14}}男有長髮爲羞、乃本性所指、
{{verse|11|15}}女有長髮爲尊、然因女有髮可戴之如首帕也。
{{verse|11|16}}設若有人好爭辨、吾等無此規矩、上帝之聖覲亦然。○
{{verse|11|17}}今夫余言者不讚美爾、因爾聚集、非有益、乃有損。
{{verse|11|18}}先聞爾集在覲堂有相爭、又吾略信之.
{{verse|11|19}}又必有分爭致爾中之鍊達者可著顯也。
{{verse|11|20}}爾聚集一處、非如若食主之晚餐、
{{verse|11|21}}因各人爭先、自食巳餐、如是、一人饑、一人醉、
{{verse|11|22}}飽豈無屋、可在屋內飲食乎、抑豈可輕忽上帝之聖覲、而辱其無屋者乎、吾將何言哉、豈可於此獎爾乎吾不獎爾也。
{{verse|11|23}}夫主所授我者、吾亦傅爾、即是當主耶穌見賣之夜、即取餅後、
{{verse|11|24}}鳴謝擘之曰、爾可取食之、此乃吾體、代爾破壞、行此繫念我矣。
{{verse|11|25}}於食之後又且取杯曰、此杯乃新約、以我血而立者、爾既飲此行之繫念我矣、
{{verse|11|26}}然爾食此餅、飲此杯時、表明主死、待其復臨矣、
{{verse|11|27}}凡食此餅、飲主之杯、不合其宜者、則褻瀆主身、及主血也。
{{verse|11|28}}但人當自省、如是可食其餅、可飲其杯也。
{{verse|11|29}}因飲食而不堪當者、因不辨主體、而冒飲食者、自取咎戾也、
{{verse|11|30}}因此爾中多有病恙、多有睡也、
{{verse|11|31}}若吾罪巳、則不見定罪
{{verse|11|32}}但我見定罪、則遭主譴責、免偕世擬斷也。
{{verse|11|33}}故兄弟聚食、可相俟候、
{{verse|11|34}}若人肚饑、家內可食、免犯罪而集。論及別事、我至之際、將排列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論及上帝聖神之恩賜、吾欲兄弟知、
{{verse|12|2}}素爾乃異族、服事喑啞之偶像、隨人引誘、乃爾所知也、
{{verse|12|3}}故吾告爾、未感於上帝之聖神而言者、並未稱有耶穌基督也.又未感於上帝聖神、而稱耶穌爲主者、未之有也。
{{verse|12|4}}恩賜者有殊異、惟上帝聖神同一。
{{verse|12|5}}事職者亦殊異.惟主同一。
{{verse|12|6}}行作者亦多樣、惟上帝同一、在諸人中動諸作行者也。
{{verse|12|7}}惟上帝聖神之啟示賜與各人、致其利益矣。
{{verse|12|8}}有人由上帝聖神得智道、有人由上帝聖神得識道、
{{verse|12|9}}有人由上帝聖神得信德、有人由上帝聖神得醫能、
{{verse|12|10}}有人得行神蹟有人得言未來者、有人得辨別其神、有人得講異話、有人得譯異話.
{{verse|12|11}}此諸施行者、獨同一上帝聖神隨意頒與各人也。
{{verse|12|12}}似身乃一、而多有肢、身體諸肢雖多、亦屬一身、基督亦然。
{{verse|12|13}}賴一上帝聖神、吾眾領浸合一體、不論猶太人、希臘人、奴僕、自主、皆賴一上帝聖神而飲也。
{{verse|12|14}}夫身不只一肢、乃多肢.
{{verse|12|15}}故若足云、吾既非手、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6}}又若耳云、吾既非目、則不屬身、豈因此不屬身乎。
{{verse|12|17}}若全身爲目、其耳何在.若渾身爲耳、其鼻何在。
{{verse|12|18}}今夫上帝隨意置肢在身、各得其所也。
{{verse|12|19}}若渾一肢、其身何在乎、
{{verse|12|20}}但今有多肢、惟獨一身也。
{{verse|12|21}}目不得語手吾不用爾.首不得語足、吾不用爾。
{{verse|12|22}}然吾所視身肢之弱者、更必須最要也.
{{verse|12|23}}又我所輕之肢、卻成逾飾、及其醜者、更修美矣。
{{verse|12|24}}又其美肢、無所用飾、惟上帝調和身體。如是賜其缺乏者、更得餘修也.
{{verse|12|25}}使身內無分別、乃各肢彼此相慮也。
{{verse|12|26}}蓋若一肢受苦、諸肢同憂、若一肢得榮、諸肢同樂。
{{verse|12|27}}又爾乃基督之身、互相肢骸。
{{verse|12|28}}又上帝在聖覲、立此等人、其一聖差、其二先知、其三教士、然後能蹟、醫德、助者、治者、各樣異音。
{{verse|12|29}}眾豈聖差、或眾先知、或眾教士、或眾能行蹟乎、
{{verse|12|30}}眾豈有醫德、眾用異音、眾能譯明乎。○
{{verse|12|31}}但爾等宜求逾美之恩賜、然余指示絕妙之道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若藉世人、天使之話、而講者、而本無仁愛、則如響鑼鏟鈸也。
{{verse|13|2}}若能言未來之事、識諸秘密、通諸道理、亦有全信德、能足移山、而本無仁愛者、則無益也。
{{verse|13|3}}若費諸業濟貧、抑損軀焚燒、而本無仁愛者、則亦無益也。
{{verse|13|4}}仁愛者久忍、亦慈悲、仁愛者無妒、仁愛者無謗無驕、
{{verse|13|5}}不侮慢、不圖自利、不急生氣、不猜惡、
{{verse|13|6}}不喜乖戾、乃喜真理。
{{verse|13|7}}無不耐、無不信、無不望、無不容。
{{verse|13|8}}仁愛者總不廢、然預言可廢、異音將止、知識歸無也。
{{verse|13|9}}蓋吾所見識者有缺、所預知者亦有限、
{{verse|13|10}}但諸情既全、則除所缺者。
{{verse|13|11}}吾素爲孩、則言如孩、亦想如孩、又曉如孩、但既成人、則棄諸孩事矣。
{{verse|13|12}}今吾觀者、如鏡照昏昧、惟後當面晤對、今所知有限、惟當時可識、如上帝識我也。
{{verse|13|13}}今存信德、希望、仁愛、其三者、莫大於仁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專務仁愛、且勤求上帝聖神之恩賜、寧言未來事。
{{verse|14|2}}夫述異音者、則謂上帝、並不謂人也、乃感神、其言奧妙、然無人聽之也。
{{verse|14|3}}惟言未來者、果然謂人、以建德、勸善、安慰矣。
{{verse|14|4}}述異音者、建巳德、乃言未來者、建聖覲之德。
{{verse|14|5}}吾欲爾眾、皆言異音、然言未來事、尤善也、蓋言未來者、超乎異音也、若述異音者自譯其言、則聖覲可受建德也。
{{verse|14|6}}列位兄弟、若吾臨爾、口述異音、而不傳默照、見識預言、道理、則有何益哉、
{{verse|14|7}}就是死物出音者、如簫、如琴、若無分音、焉能知所吹所彈乎。
{{verse|14|8}}又若號筒出糊音、誰能排戰陣乎、
{{verse|14|9}}爾等亦然、若舌音不明.焉能知所言乎、豈非空虛而言哉。
{{verse|14|10}}世上有多樣話音、無不有義、
{{verse|14|11}}但若吾不識聲義.所言之人、將以我爲夷矣、我將以言者爲夷矣。
{{verse|14|12}}如是、爾等勤求神賜、莫若求超、以建聖覲之德矣。
{{verse|14|13}}故祈禱時、述異音者、必禱而譯解也、
{{verse|14|14}}若吾用異音祈禱、吾𠇌則祈、但我心不獲益、
{{verse|14|15}}怎何哉、吾將以𠇌祈、亦以心通、吾將以𠇌唱、亦以心唱也、
{{verse|14|16}}且若爾以心祝謝、則其坐蚩氓之處、聽爾鳴謝、又不知所言者、焉能稱說、乃心所願也。
{{verse|14|17}}爾鳴謝果善、然他不蒙建德矣。
{{verse|14|18}}蒙吾上帝、吾述異音、多於爾眾。
{{verse|14|19}}但在聖覲之中、與其用異音、口述萬言、寧可以通達止說五句、致訓他也。
{{verse|14|20}}列位兄弟、在見識勿效孩兒、在行惡可效赤子、但在見識當效長大者也。
{{verse|14|21}}律法錄云、主曰、朕將以異音、番話、對斯民言、但其人不聽順朕矣。
{{verse|14|22}}如是異音爲徵非示信者、乃不信者、預言爲徵、非示不信者、乃信者也、
{{verse|14|23}}夫全覲聚集、若眾言異音、或蚩者、不信者、入焉、豈非謂爾等狂乎。
{{verse|14|24}}惟眾言未來事或不信者蚩者人焉、遂受責於眾、見審問於眾也。
{{verse|14|25}}其心之密露出、遂伏拜上帝、聲明上帝、誠在爾中矣、
{{verse|14|26}}兄弟、如何、爾既聚集、各人有神詩、有道理、有異音、有默照、有翻譯。諸事當行、以建德也。
{{verse|14|27}}若有言異音者、不過兩三人、逐一則可、又一人當翻譯也。
{{verse|14|28}}若無翻譯者、寧可覲中緘口、或心底言、自稟上帝也。
{{verse|14|29}}言未來者、當有兩三人、其餘可斟酌之。
{{verse|14|30}}若傍坐者奉默照、則其初言者、可緘口也。
{{verse|14|31}}蓋眾者逐一可預言、致眾學道、凡受安慰矣。
{{verse|14|32}}因先知之神、服諸先知、
{{verse|14|33}}且上帝恨惛亂、而立平和、如在眾聖徒之覲中也。○
{{verse|14|34}}婦女在覲當緘口、如在律例云、不容婦言、乃當順服、
{{verse|14|35}}然婦願學、可家裏問丈夫、夫覲中婦言者可愧矣。
{{verse|14|36}}上帝之道、豈由爾出乎、其道豈獨至爾乎、
{{verse|14|37}}若有人以已爲先知、感於聖神者、彼可知吾錄是情者、乃上主之命也。
{{verse|14|38}}但若有愚者、則可爲愚也。
{{verse|14|39}}如是兄弟宜求可預言、不禁異音。
{{verse|14|40}}諸情當爲秩然、合宜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列位兄弟、吾所宣者、乃福音之理、爾所安承、並所以立之道也。
{{verse|15|2}}以此道爾可得救、若牢記吾所宣、而不空然信矣。
{{verse|15|3}}當初吾所傳、爾所受之道如左、即按經錄、基督緣、吾罪而捐命、
{{verse|15|4}}又葬、三日後復活、應驗經錄、
{{verse|15|5}}遂現與磯法、便現與十二門人、
{{verse|15|6}}此後約有五百兄弟一齊見之、其中大半尚存、但有人瞑目。
{{verse|15|7}}此後也哥伯見主、便諸聖差見之、
{{verse|15|8}}眾後我如小奉亦見之矣。
{{verse|15|9}}因吾乃諸聖差至賤、害上帝之聖覲、不堪當稱聖差、
{{verse|15|10}}但賴上帝之恩、余今所成者、即成也。又我不虛沾天恩也、
{{verse|15|11}}則我勤勞超乎眾、乃非我勞、而上帝之恩祐我也。
{{verse|15|12}}但不論我也、他也、皆傳一道、爾信一理焉。若吾傳基督死而復活、爾中人言死無復活、如何哉。
{{verse|15|13}}若死人不復活、則基督未復活、
{{verse|15|14}}而基督未復活、則吾之宣道徒然、爾之信德空虛
{{verse|15|15}}若無復活之理、則上帝未甦基督、而吾供證上帝巳甦之、乃妄證也.
{{verse|15|16}}蓋若死人總無復活、則基督亦無復生也。
{{verse|15|17}}又基督未復活、則爾信徒然、爾還坐罪矣。
{{verse|15|18}}且素信基督而瞑目者、皆沉淪也。
{{verse|15|19}}倘獨今生望依基督而已、則吾苦於眾人。
{{verse|15|20}}但今基督死後乃復活、即先諸睡亡之人初甦也。
{{verse|15|21}}人既招死亡、人亦招死者之復活。
{{verse|15|22}}正如亞坍累眾人陷死。如是基督賜眾人蒙活。
{{verse|15|23}}但各依次序、初基督活、後信基督者、待其臨時可活也。
{{verse|15|24}}遂有世未、且基督既服諸郭君、權勢、管轄、將讓神囯與天父上帝也。
{{verse|15|25}}蓋耶穌基督必宰治待服諸敵足下。
{{verse|15|26}}畢竟所滅之敵者。死勢也。
{{verse|15|27}}然以萬物巳服耶穌基督之足下、既曰、以萬物服之、則分明不指本服萬物之上主也。
{{verse|15|28}}又萬物既服之、則神子將自服其服萬物之上主、而上帝將統攝萬物。
{{verse|15|29}}若死人終不復活、即臨死者、因何受浸禮乎。抑人緣死受浸禮者何哉、
{{verse|15|30}}又我因何恆常冒危乎。
{{verse|15|31}}緣爾信主耶穌基督、吾常歡喜、而聲明每日冒死。
{{verse|15|32}}昔在以弗所依俗人之樣、吾與野獸交戰、若死人無復活、斯何益哉。寧可飲食、明日將死矣。
{{verse|15|33}}勿謬矣、惡交得敗厚俗。
{{verse|15|34}}宜醒悟、學義、而勿犯罪、因有人不抱上帝之識。吾說此羞爾也。○
{{verse|15|35}}或問、死者如何復生、藉何身而來哉。
{{verse|15|36}}曰、愚人乎、爾所種者、若未先死、則不得復生也。
{{verse|15|37}}又爾所種者、非種將成之體、只一粒穀、或麥、或異穀。
{{verse|15|38}}但上帝隨意賜體、又與每穀賜其本質也。
{{verse|15|39}}凡肉體非一樣.有人肉、獸肉、魚肉、鳥肉、各異。
{{verse|15|40}}又有天物、地物不同、但天物之榮、異於地物之榮。
{{verse|15|41}}太陽之榮、異於太陰之榮、太陰之榮、異於星宿之榮、又一星之榮、異於他星之榮也。
{{verse|15|42}}復活之理亦然、所葬之身可壞、但復活之後不可壞也、
{{verse|15|43}}葬時乃辱、活時乃榮、葬時乃弱、活時乃壯
{{verse|15|44}}所葬者乃血氣之身、所活者乃靈𠇌之體。蓋有血氣之身、亦有靈𠇌之體、如經云、{{批|一人之生先有靈𠇌後有肉身葢 𠇌爺先生其𠇌後其𠇌入母腹成肉體而肉身乃見欽此}}
{{verse|15|45}}其初亞坍成活靈、其末亞坍甦活之靈也。
{{verse|15|46}}但其靈𠇌者是首也、乃未有血氣、先有靈𠇌也。
{{verse|15|47}}其肉之身由地、亦屬地矣、其𠇌之身乃上主由天者也。
{{verse|15|48}}諸屬地者、如屬地之人、諸天生者、如天降之主。
{{verse|15|49}}如我素帶屬地之狀、今亦可佩天生之貌。 {{批|肉是肉父生𠇌是 𠇌爺生欽此}}
{{verse|15|50}}列任兄弟、吾言、𠇌肉俱能接嗣神囯兩者俱可獲真福之業也。
{{verse|15|51}}吾告爾奧理云、吾眾不死亡、乃眾必變化、
{{verse|15|52}}忽然瞬息之間、世末之號筒、正響之際、夫號筒必響、即死者必活、身成無壞、又吾等變化。{{批|神囯在天是 上帝大天堂天上三十三天是也神囯在地是 上帝小天堂天朝是也天上大天堂是靈𠇌歸榮 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間小天堂是肉身歸榮 上帝榮光之天堂須知欽此}}
{{verse|15|53}}夫此壞體、必成無壞、亦此死身、將變無死。
{{verse|15|54}}壞體既成無壞、死身既變無死、遂必驗經云、死已服勝盡滅矣。○
{{verse|15|55}}噫死之痛螫何在、噫、墓之克勝何在。
{{verse|15|56}}夫死之螫者、罪也、罪之勢者、法也。
{{verse|15|57}}但蒙上帝賜我、賴主耶穌基督得勝也。
{{verse|15|58}}故列位愛兄、當堅固無動、多務主工、因知事主務工者、必非空勞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論及題金濟諸聖徒、如吾命伽拉大省諸覲、爾宜行亦然。
{{verse|16|2}}每七日節之首日、爾等各人、隨所利達可捐入庫、免吾來時、初有簽題也。
{{verse|16|3}}且吾既至、即爾以薦書所托者、吾將差之帶爾所捐之金至也路撒冷.
{{verse|16|4}}又若我當去、彼可偕我往矣。
{{verse|16|5}}夫我欲通馬居頓地既過馬居頓地、將適至爾、
{{verse|16|6}}或與爾同居過冬、後爾將送我所往之處。
{{verse|16|7}}今見爾等非如經過、乃順主命、吾望與爾久居。
{{verse|16|8}}雖然、吾將住以弗所、迨五旬節期至、
{{verse|16|9}}蓋廣開力勞之門、然則有對敵者多也。○
{{verse|16|10}}夫提摩太既至、謹慎爾中無畏、因其務主工如我一然。
{{verse|16|11}}故勿輕忽之、乃送行平安、可就來見我、因吾與兄弟候之。
{{verse|16|12}}論及吾兄亞波羅吾切求之、陪兄弟赴爾、惟今不肯往、但乘閒而來。
{{verse|16|13}}儆醒也、立於信德.堅志如丈夫也。
{{verse|16|14}}凡事當由仁愛而行也。○
{{verse|16|15}}吾勸兄弟皆明知士提反挐之家眷、乃亞該亞省初歸信、專務事、扶諸聖徒、
{{verse|16|16}}故爾當服之、又服凡同務勞者也。
{{verse|16|17}}夫士提反拏、福徒拏闍、亞該古、三人來者、令我歡喜、因爾所缺者、其補足也。
{{verse|16|18}}蓋慰我心懷、亦安爾心、故爾當顧此等人矣。○
{{verse|16|19}}亞西亞諸聖覲、請爾等安。亞貴拉及百哩拉、同家內之會者、藉主名多慶賀爾。
{{verse|16|20}}諸兄弟問候爾等。爾可以潔心親嘴、相請矣。○
{{verse|16|21}}余保羅親筆寄此問候。
{{verse|16|22}}有不愛主耶穌基督者、其可服咒待主臨時。
{{verse|16|23}}願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焉。
{{verse|16|24}}吾之愛情仰基督耶穌者願臨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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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er|previous=[[../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聖差保羅寄羅馬人書]]|next=[[../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下書|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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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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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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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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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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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上書|聖差保羅寄哥林多人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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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哥林多後書|哥林多後書]]》。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奉上帝聖旨、爲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會同弟提摩太、併寄信達上帝之聖覲、在哥林多城、全亞該亞省諸聖徒、
{{verse|1|2}}願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以恩典平安賜爾矣。○{{批|分明 上帝是 上帝 基督是 基督欽此}}
{{verse|1|3}}感謝上帝、吾主耶穌基督之父、慈悲之天父、悉施撫慰之上帝者.
{{verse|1|4}}夫我臨諸窘迫之際、蒙其安慰.然我奉上帝所慰之道、即可慰苦楚之人也。
{{verse|1|5}}既我多受基督之苦、即賴基督、吾安慰不勝矣。
{{verse|1|6}}倘吾受苦、則爲爾安慰得救、令爾等受苦效我忍耐也、倘吾安慰、亦爲爾安慰得救.
{{verse|1|7}}就吾堅心厚望爾等、既同受苦、可同安慰矣。
{{verse|1|8}}吾欲兄弟知吾在亞西亞所遭諸苦、甚然壓服、力當不起、吾絕望本命.
{{verse|1|9}}心內自想定死、使我不靠巳、乃靠上帝、令死復活者也。
{{verse|1|10}}且上帝救我脫該苦死、其今亦援、又望必再援矣。
{{verse|1|11}}爾亦代我祈禱助我、令多人因我受恩、感激厚賜。○
{{verse|1|12}}我所喜、而良心所證者乃此、即以上帝所賦之丹心、誠意、非以肉身之巧、吾行動世上、況在爾中矣。
{{verse|1|13}}因吾所書者、只爾所讀而認者、又吾望爾必認之至終矣。
{{verse|1|14}}且爾數人認我、故主耶穌之日臨至、爾因我自喜樂、我因爾亦然。○
{{verse|1|15}}既知此事、吾素欲抵爾令爾再沾恩矣。
{{verse|1|16}}又由爾處通行馬居頓地、復由馬居頓地、再來見爾、乃爾送我適猶太方。
{{verse|1|17}}既有斯意吾豈用浮躁乎、抑吾所願者、豈肉身而願之.在我有唯唯否否之意乎。
{{verse|1|18}}如上帝乃信實、吾所傳爾之言、未有唯否.
{{verse|1|19}}因吾及西拉提摩太三人所宣上帝之子耶穌基督未有唯否.乃在耶穌只有唯也。
{{verse|1|20}}上帝諸應承、在耶穌基督皆最是誠實、又因我歸上帝之榮也。
{{verse|1|21}}夫賴基督堅我併爾之德亦賦我者、乃上帝也。
{{verse|1|22}}上帝亦封我以印、又賜上帝聖神入心之、質當感於我心中。
{{verse|1|23}}吾祈上帝爲證、在我心內、即吾饒爾、故未至哥林多邑也。
{{verse|1|24}}非我要管爾信德、乃養爾安樂.因爾以信德而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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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吾定意不要心憂再見爾等.
{{verse|2|2}}因吾擾爾、則除吾所擾者之外、誰能慰我乎。
{{verse|2|3}}故吾寄書達爾、免我來時、其所當慰我者、反擾我矣夫吾之所樂、乃爾眾所樂、又我因爾眾定知此。
{{verse|2|4}}昔者血淚憂悶憔悴、吾書達爾、非欲憂爾、乃願爾知吾甚愛爾也。○
{{verse|2|5}}若有人憂我、只略憂我、免我責爾眾。
{{verse|2|6}}大半人責此人足矣.
{{verse|2|7}}今莫若赦之、慰之、恐他多懷憂悶見吞矣.
{{verse|2|8}}故請施慈愛其人矣。
{{verse|2|9}}素吾寄書要試爾、可知凜順否、
{{verse|2|10}}今爾赦此人之罪、吾亦赦之、若吾赦之、則當基督面、我緣爾赦之、
{{verse|2|11}}免魔鬼瞞我等、因我無不知其謀矣、○
{{verse|2|12}}昔吾至特囉亞傳基督之福音、上主開門也、
{{verse|2|13}}但不遇提闍弟、心裏不安、故辭其人、自往馬居頓地矣。○
{{verse|2|14}}吾感謝上帝、常時使我緣基督凱旋、到處用我廣揚其教之馨香矣。
{{verse|2|15}}夫賴上帝之祐、吾乃基督之香、令救者連敗亡者俱聞矣。
{{verse|2|16}}亡者以此爲死之臭致死。但救者以此爲生之香、致生。卻誰足於此乎。
{{verse|2|17}}然吾不似多人、亂雜上帝之道者、乃誠實如奉上帝之命、上帝面前、吾賴基督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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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余豈要再起自薦乎、豈如數人用薦書奉爾、抑用爾薦書奉人乎。
{{verse|3|2}}爾乃吾書銘刻於心、眾所看讀者.
{{verse|3|3}}且吾教爾、明顯爲猶基督之書、不以墨而寫、乃以永活上帝之神而著.非刻石碑、乃銘肉心內之碑也。
{{verse|3|4}}今緣基督賴上帝之祐、吾固然信此.
{{verse|3|5}}自內無能擅自作爲、乃吾之才能者由上帝也。
{{verse|3|6}}且上帝賜我能、爲新約之吏、非依古典、乃依上帝聖神、即依古典者死也、賴上帝聖神者生也。
{{verse|3|7}}昔摩西之面帶廢光、以色列人不得直睹之、夫若致死之職、銘刻石碑者、有此等煌榮也夫、
{{verse|3|8}}何況聖神復生之職、將愈煌哉。
{{verse|3|9}}若定罪之職爲榮、何況表義之職、將榮耀逾盛乎。
{{verse|3|10}}故其先榮、因後榮之逾煌、略失其本榮也。
{{verse|3|11}}若其將廢者爲榮、則其所存者越榮也。
{{verse|3|12}}既懷此望、吾懷豪氣多也、
{{verse|3|13}}非如摩西用帕蓋面、免以色列人觀透終將廢之事。
{{verse|3|14}}且以色列人心意迷、又至今日、其讀舊約書、其帕尚在不除、惟被基督除此帕矣。
{{verse|3|15}}但至今日、其讀摩西之經、有帕蓋心.
{{verse|3|16}}然其人歸主、帕可除去。
{{verse|3|17}}夫聖神者上主也、而上主之神所在、彼有自主之理焉。
{{verse|3|18}}且吾皆以露面仰觀主榮、則賴上主聖神之祐、可化傚主像由榮進榮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然則有此職、既蒙慈悲、吾不廢心、
{{verse|4|2}}但去隱匿醜情、不行詭騙、不假上帝之道、乃顯著真理、悉托人良心、在上帝面前也、
{{verse|4|3}}蓋吾福音雖隱、惟亡人不通之、
{{verse|4|4}}乃俗世邪神迷惑不信者之心、阻上帝之像、榮基督之福音、之光不照明之也。
{{verse|4|5}}吾不揚自巳、乃傳主耶穌基督、又緣耶穌基督自乃爾役。
{{verse|4|6}}且上帝命光照暗者、今照吾心、以顯知上帝之榮、當耶穌基督之面也。
{{verse|4|7}}既有此寶貝、如裝瓦器之內、致其德之大、非由我等、乃由上帝矣。
{{verse|4|8}}吾悉窘迫而不喪心、躊躇而不失望、
{{verse|4|9}}見害而不棄絕、推倒而不敗亡。
{{verse|4|10}}在吾身體、常帶主耶穌之死狀、致耶穌基督之活、亦顯於吾身也。
{{verse|4|11}}夫吾平生緣耶穌基督臨死、令耶穌基督之活可顯於吾死體也。
{{verse|4|12}}如是死勢動我、惟生勢感爾焉。
{{verse|4|13}}雖然、我共有信德之神、如經云、吾信、故亦言也、吾亦信而言矣.
{{verse|4|14}}既知所甦主耶穌者亦、必緣耶穌基督甦我、而使我偕爾並立焉。
{{verse|4|15}}因萬事爲爾、致其鴻恩、可以多人之感謝、歸榮上帝矣。○
{{verse|4|16}}故不廢心力、雖我外體敗壞、然內心日新也。
{{verse|4|17}}夫吾暫時受輕苦、發逾加永久之重榮輝也。
{{verse|4|18}}但吾所顧者、非可見之情、乃所不見者顧之、然所見者暫時、惟所不見者、永存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吾知此身、猶塗屋帳帷、必見敗、則有上帝之殿、人手不建之室、永在天堂矣。
{{verse|5|2}}然尚在世、吾常呻吟、欲進天堂之室也。
{{verse|5|3}}若我得穿則不可裸身。
{{verse|5|4}}但在此帳帷、吾勞苦呻吟、非欲出去、乃欲進來、致吞死勢以生勢矣。
{{verse|5|5}}夫令我成就此事者、上帝也。又上帝聖神臨我爲質當.
{{verse|5|6}}故吾有敢膽、知尚在身時、則睽隔主矣。
{{verse|5|7}}因吾非論目前、乃隨信德而行也。
{{verse|5|8}}故安心情願離身晤主也。
{{verse|5|9}}故亦勉勵、或隔、或晤、可喜悅主也。
{{verse|5|10}}因吾等皆必立基督殿前、令各人當已身所行、依其所爲、受善惡之報也。○
{{verse|5|11}}知畏上主、吾勸世人、惟上帝鑒我、吾望爾等良心內、可知我焉。
{{verse|5|12}}我不再自薦與爾、乃使爾緣我矜誇、致爾可答其誇外貌、心內無實者也。
{{verse|5|13}}若過量、緣上帝、若守節、緣爾等。
{{verse|5|14}}因基督之愛強我、想一人替眾而死、則眾人服死。
{{verse|5|15}}但彼代眾死、致人不爲已而生、乃爲主而生、其所代之死而復活者也.
{{verse|5|16}}是以此後吾不依肉身識人。若素依肉身識基督者、今不再識之如此也。
{{verse|5|17}}如是人在基督者、乃新造之人也、舊事既往、卻諸事成新也。
{{verse|5|18}}但萬物由上帝、亦上帝以耶穌基督與我復和、又托我此復和之職矣。
{{verse|5|19}}因上帝親住臨基督、令世人與已相和、不歸罪世人、亦以相和之道托我。
{{verse|5|20}}如是吾爲基督之欽差、即是上帝托吾口勸爾、故吾代基督求爾、必與上帝復和、
{{verse|5|21}}蓋本不知罪者、爲我成罪、致吾賴之可成上帝之義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吾同作爲而勸爾、勿徒然受上帝之恩、
{{verse|6|2}}蓋上帝曰、在迪吉之際朕聽爾、在拯救之日、朕祐爾也、夫今迪吉之時、今乃救日矣。
{{verse|6|3}}吾終不觸犯人、免職分之事見責、
{{verse|6|4}}我等如上帝之吏常行諸事、我久忍耐艱難、缺乏窘迫、
{{verse|6|5}}吾遭撻、坐牢、陷亂當勞、儆醒、齋戒、
{{verse|6|6}}我守節、抱見識、發寬容、施慈悲、感上帝聖神、懷誠愛、
{{verse|6|7}}吾傳真實之道、賦上帝之能、穿仁義之盔甲、護衛左右、
{{verse|6|8}}吾不論榮辱或善聞、或醜名、如詭騙者、但實忠信、
{{verse|6|9}}如無人知、但實眾知、如將死亡、卻乃生活、如受譴責、但未遭死、
{{verse|6|10}}如憂悶者、惟常歡喜、如貧窮者、亦富多人、如無所得、而有萬物者也。
{{verse|6|11}}哥林多人歟、吾寬心開口勸爾矣。
{{verse|6|12}}但爾等不在吾內夾窄、乃爾心薄淺。
{{verse|6|13}}我言如談、爾當寬心、以報答我亦然。○
{{verse|6|14}}勿與不信者亂交、豈義同不義怎得合乎、光與暗、有何交通乎、
{{verse|6|15}}基督與匪徒、有何和氣乎、信與不信有何交貫乎、
{{verse|6|16}}上帝之殿、與該殺之像有何合和乎。夫爾乃永活上帝之殿、如上帝曰、朕將居其內、行於其中、朕將爲其上帝、又其將爲朕良民也。
{{verse|6|17}}是故上帝曰、出乎其中、自必離別、不摸污穢、而朕將接爾矣。
{{verse|6|18}}全能之主曰、朕必爲爾之父、又爾將爲朕之子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列位愛友乎、既蒙上帝應承此事、吾當淨身心除諸污穢也、敬畏上帝成聖也。○
{{verse|7|2}}請爾接我、吾未惡待人、未壞人、未騙人矣。
{{verse|7|3}}吾今所言、非定罪爾、乃依素說、吾甘心同爾生死。
{{verse|7|4}}吾綠爾大膽、多誇、吾滿安慰、雖多難、然喜不勝、
{{verse|7|5}}蓋吾適馬居頓時、身無所安、乃周窘迫、外有爭鬥、內有懼慄。
{{verse|7|6}}但上帝慰諸憂心者、亦以提闍之來慰我也。
{{verse|7|7}}又不止因來此、安慰、乃看提闍來報、我以爾之慇懃、憂悶、熱心、愛情、又更令我歡喜。
{{verse|7|8}}故以書信憂爾、我雖先悔、今不懊悔、因吾看被書、只暫時憂爾矣。
{{verse|7|9}}夫今吾喜、非因爾憂、乃因爾痛心悔罪、因爾憂悶仰望上帝、免我虧爾矣。
{{verse|7|10}}仰上帝而憂者、結無後悔之悔、致獲永救、惟從世俗而憂者、致死也。
{{verse|7|11}}爾仰上帝而憂者、卻何等慇懃、自訟、怨恨、驚懼、慕愛、熱死、惱惡、故在諸般、爾分明潔淨於此事也。
{{verse|7|12}}昔吾書爾、非爲行虧者、又非爲吃虧者、乃欲表爾慕吾之情、在上帝面前也。
{{verse|7|13}}故爾受慰令我安慰、況提闍喜令我愈喜、緣爾眾安慰其心矣。
{{verse|7|14}}素吾因爾等與之稱誇也、今不羞恥、因吾所言者皆真、如是吾稱誇爾在提闍面前者亦真也。
{{verse|7|15}}且提闍記念爾眾悅服、如何驚慄接之、則愈加慈愛爾矣。
{{verse|7|16}}因凡事可托爾、吾亦觀喜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吾告兄弟上帝所賜馬居頓諸聖覲之恩。
{{verse|8|2}}悉鍊於艱難窮乏、其亦大喜、愈加厚濟矣。
{{verse|8|3}}蓋吾供證其盡力、過量甘心、
{{verse|8|4}}多慇懃求我、納其所捐之銀、爲賙濟聖徒之用也。
{{verse|8|5}}又其行是望外、乃循上帝之旨、即自先歸上主而後歸我也。
{{verse|8|6}}是以吾請提闍、既始此善工爾中、亦可完全之也。
{{verse|8|7}}爾悉豐感即信德、口才、見識、恆勤、有愛我之情、亦必有此恩之豐盛。
{{verse|8|8}}吾言此非如命、乃乘他人之勤、又欲試爾之仁愛之實。
{{verse|8|9}}蓋爾知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本乃豐富、亦緣爾自貧、令爾由其貧成富矣。
{{verse|8|10}}在吾微意、爾宜行是有益、因前年始行之、又情願行之矣。
{{verse|8|11}}既有情願、則可完竣之、依所有者而成之也。
{{verse|8|12}}若前情願、則其賙濟可納、依人所有、非依其所無者也。
{{verse|8|13}}然吾不願他人暢快、惟爾負難、乃欲平齊。
{{verse|8|14}}今爾之盛補他之缺、後他之盛補爾之缺、可歸公平.
{{verse|8|15}}如經云、收多者未餘、收少者未缺矣。
{{verse|8|16}}多蒙上帝、使提闍爲爾勤心亦然也矣。
{{verse|8|17}}既受我勸、其更慇懃擅自到爾矣。
{{verse|8|18}}今吾差之、帶同某兄因傳福音、諸聖覲嘉獎此兄也。
{{verse|8|19}}聖覲亦選之爲我伴侶、送此濟物、且我行此事、以榮上主、亦表爾甘心之意。
{{verse|8|20}}我自謹慎、免人責我送濟物之多也、
{{verse|8|21}}自顧善名、不止在上主之前、乃亦人之前也矣。
{{verse|8|22}}陪其兩人、亦差一兄、屢次悉試爲勤、但今托信爾等、則看之愈加慇懃者也。
{{verse|8|23}}論及提闍即吾伴侶、協事教爾矣.論別兄弟、即諸聖覲之差基督之榮也。
{{verse|8|24}}故若爾施仁愛乃實、及吾誇稱爾之言乃真、則表之又表聖覲之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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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論及濟聖徒之事、余不須書爾、
{{verse|9|2}}因吾知爾之甘心、又對馬居頓人誇稱爾、說亞該亞人去年備辦、以爾之慇懃、感激多人矣。
{{verse|9|3}}但吾遣兄弟、免吾所誇稱爾之言、幾分虛矣。如吾所言、爾可預備也。
{{verse|9|4}}恐馬居頓人與我同來看爾未備、則既誇之、不只爾等、連我差恥矣。
{{verse|9|5}}故吾想宜勸兄弟先往見爾、預備爾先所告之濟、如自心捐題、非如勉強焉。
{{verse|9|6}}蓋日、少稼者、必少穡也、多稼者、必多穡也。
{{verse|9|7}}但各人賙濟、必如心願、勿憂悶、勿強迫、因上帝所喜、乃甘心濟物者。
{{verse|9|8}}但上帝能加爾諸恩、令爾常時各事豐富、可盛於萬善事、
{{verse|9|9}}如經云、其已分散、其已濟貧、其義永存矣。
{{verse|9|10}}然願其所加種與播者、賜餅與食者、願其加盛供種、添益爾義之實也.
{{verse|9|11}}悉乃豐富、以諸賙濟、以吾行事多蒙上帝也。
{{verse|9|12}}且供此事之職、不止補聖徒之缺乃令多感激上帝無涯受此事之用、則頌讚上帝、
{{verse|9|13}}因爾認服基督之福音緣厚濟之、及眾人、
{{verse|9|14}}故替爾等祈禱、其戀慕爾、爲上帝盛恩愈加諸爾也。
{{verse|9|15}}多蒙上帝之恩賜、言所不盡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余保羅晤首卑賤、暌隔加膽對爾、今藉基督之順和、溫柔求爾、
{{verse|10|2}}請勿使我晤對時加膽、因有人自想、我循肉慾而行、故不得不加膽待之。
{{verse|10|3}}若吾循肉身而行、誠非循肉身而戰、
{{verse|10|4}}蓋吾所戰之器、非依血氣、乃托上帝、能毀諸鞏固之所、
{{verse|10|5}}敗絕諸計謀、驕意、自誇逆上帝之道者、服諸心意、令順基督矣。
{{verse|10|6}}且爾既成順、吾已預備報答諸頑逆者也。
{{verse|10|7}}爾豈觀外貌乎。若有人自想屬基督人、則可復想、如其屬基督人、吾亦屬基督也焉。
{{verse|10|8}}吾雖愈誇上主所賜之權、乃所以建德、非以敗爾者、吾亦不羞矣。
{{verse|10|9}}夫吾不像似以書驚嚇爾等、
{{verse|10|10}}然有人曰、其書重能、但其身在爲弱、又其言劣也。
{{verse|10|11}}然彼人可知、如我暌別時、寄書之言語、則晤對時、必行作亦然。
{{verse|10|12}}吾不敢度己比較自薦之人、然其人自相比較、自相量度者弗智矣。
{{verse|10|13}}且吾不誇過量之事、乃依上帝賜我之度量、可及爾矣。
{{verse|10|14}}蓋余至爾不逾自度、如若不及爾、以宣基督之福音。
{{verse|10|15}}如是吾不誇過量之事、藉他人功勞、乃望爾信德、按我量增益廣我限。
{{verse|10|16}}欲宣福音在爾外之境不可矜誇他人備功勞矣。
{{verse|10|17}}但矜誇者、可賴主而誇。
{{verse|10|18}}因非自薦者獲獎、乃主所薦者嘉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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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願爾稍容我愚、亦請爾忍耐我矣。
{{verse|11|2}}因我仰上帝慇懃慕爾、又聘爾如貞女、獻一丈夫即基督也。
{{verse|11|3}}昔如惡蛇詭詐迷惑夏娃、吾恐爾如是見誘、背基督之樸實矣。
{{verse|11|4}}若其來者、宣非耶穌基督、異於吾所宣者、若爾領別非神、異於所經領者抑聽非福音、異於所曾承者、如是、則容之可也。
{{verse|11|5}}但在吾微意、吾不缺於峻大聖差、
{{verse|11|6}}然余言語雖拙、見識非鈍、卻在凡事、爾等盡識我。
{{verse|11|7}}吾白宣揚上帝之福音、而自謙以尊爾、豈得犯罪乎。
{{verse|11|8}}余搶他聖覲、取其資斧、以事爾等。
{{verse|11|9}}吾住爾間、雖有缺乏、不累一人、乃馬居頓省來之兄弟、補吾之缺、又在凡事、吾曾顧已、又將顧已、免累爾矣。
{{verse|11|10}}如基督之真道在我內、無人能除我斯誇、在亞該亞諸方矣。
{{verse|11|11}}因何哉、豈因不愛爾乎、上帝自知也。
{{verse|11|12}}但所行者、吾則行之、免所圖機者、不得機會、令其矜誇者、如我一般。
{{verse|11|13}}因此等人乃假聖差詭工人、自佯如基督之聖差者也。
{{verse|11|14}}此亦非奇、因魔鬼自變、佯爲榮光之天使者也。
{{verse|11|15}}故其使者、佯爲如義之役、豈有奇哉、但如其行爲、終有報答矣。
{{verse|11|16}}吾復曰人不可以我爲愚、若然、則請如愚納我、令我略誇也。
{{verse|11|17}}惟吾所言、非依主命而言之、乃似愚而依誇狀也。
{{verse|11|18}}既多人循肉慾而誇、吾亦可誇。
{{verse|11|19}}夫爾自智、喜然容愚者也。
{{verse|11|20}}設使若人擄爾、吞爾、奪爾、自務掌面、則容之也。
{{verse|11|21}}吾今嫚說、如若我乃劣、但我言如愚、若有人敢膽、吾亦敢膽矣。
{{verse|11|22}}彼希伯來人、吾亦是也、彼以色列人、吾亦是也、彼亞伯拉罕後裔、吾亦是也。
{{verse|11|23}}彼基督之吏、吾越大也、但余言此如愚。我務工愈勞、受鞭愈苦、坐監愈常、屢次臨死。
{{verse|11|24}}五次余受猶太人之打四十除一板。
{{verse|11|25}}三次見杖、一次石擊三番船破、一日一夜在深海。
{{verse|11|26}}時常行路、在江河危、盜賊之危、本民之危、異族中之危、城裏之危、野外之危、海面之危、假兄內之危。
{{verse|11|27}}勤工勞苦、屢次守更、飢渴、疊次絕食、寒冷、裸體。
{{verse|11|28}}另外情日日所干吾者、即諸聖覲之慮也。
{{verse|11|29}}誰劣、而我不弱、誰被人衝撞、而我不怒乎。
{{verse|11|30}}若自誇爲宜、吾必誇弱情矣。
{{verse|11|31}}吾主耶穌基督之父、永福之上帝、自知吾所言者不謊也。
{{verse|11|32}}在大馬士革城、亞哩達侯權下之總制守大馬士革城欲捉我。
{{verse|11|33}}但余由窗坐藍縋牆、而脫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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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自誇不便、但吾將論主之默、照天啟矣。
{{verse|12|2}}夫十四年前、吾識一人、在基督者、抑身內不知、抑身外不知、上帝知之、此人舉及第三層天矣。
{{verse|12|3}}吾識此人、或身內、身外、吾不知、上帝知之。
{{verse|12|4}}其人舉及天樂園、聞詞言、難以說也、而人所人宜述者也。
{{verse|12|5}}爲此人吾誇、但爲巳不誇、只誇本弱矣。
{{verse|12|6}}既說真言、若吾欲誇不爲愚、但吾免講、恐人視我越於所見聞於吾也。
{{verse|12|7}}且默照既多、免我自驕、故加我莿身之痛、即魔鬼之使擊我、免我太驕矣。
{{verse|12|8}}因此吾再三求上主除之。
{{verse|12|9}}惟主應道、朕恩足矣、朕力成全於弱情矣。故余甘心矜誇我弱情、令基督之德居我矣。
{{verse|12|10}}是以吾甘願爲基督忍軟弱、凌辱、缺乏、捕害、窘迫、因吾弱時、實健壯矣。
{{verse|12|11}}吾自誇乃愚、然爾強我、夫爾本當薦我、因吾雖無物、亦不卑於至大差者也。
{{verse|12|12}}吾在爾中忍耐、行諸神蹟、靈表、奇號、自表聖差之憑。
{{verse|12|13}}爾比他聖覲有何缺哉。只我不累爾、請恕此虧也。○
{{verse|12|14}}今吾三次願到爾、又不肯累爾、因吾所求者、非爾貨物乃爾自已因子女不爲父母積財、乃父母爲子女積財也。
{{verse|12|15}}且余情願費財、且盡本力爲汝等也。但余越多愛爾、越少見愛也。
{{verse|12|16}}雖然如此、吾不累爾、但既爲巧捷、吾乘巧捉爾矣、且
{{verse|12|17}}以吾所差之人、豈鬥爾財乎。
{{verse|12|18}}吾請提闍見爾、差兄陪之、曷提闍有圖爾財乎、吾眾無非一心、一行同蹟乎。○
{{verse|12|19}}再者、爾想吾欲自訴乎、但余言此在上帝面前、賴基督之祐、悉語以建愛友之德也。
{{verse|12|20}}然吾恐、或我來時、遇爾不合我意、又爾遇我亦不合意、恐有爭競、嫉妒、憤怒、嚷鬧、誹謗、訕言、矜意、混亂諸端。
{{verse|12|21}}恐我復來到、哀矜、見多人先經得罪、又因污穢、姦淫、邪惡之獘、而不悔罪者、則上帝令我緣爾自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吾今願三次到爾、將二三口供、定立諸言也。
{{verse|13|2}}吾素巳言之、而再預言、如心晤對、惟身暌違、論及先犯、並別位諸人、余今寫明、復至之際、吾不饒人也。
{{verse|13|3}}夫基督之言在爾弗弱乃壯、即基督降旨於我、爾討憑據乎。
{{verse|13|4}}因基督雖自弱被釘十字架、然賴上帝之德活也、如是吾等依基督爲弱、但靠上帝之能、吾將向爾同活矣。
{{verse|13|5}}爾自察、或住信否、爾自驗豈不識自巳、或耶穌基督在爾內、或係妄人乎。
{{verse|13|6}}萬望爾知吾等非妄人矣。
{{verse|13|7}}夫吾求上帝免爾行惡、非因吾自賢、乃吾雖爲如妄人、願爾行善也。
{{verse|13|8}}因吾不能逆真理。乃順真理。
{{verse|13|9}}且吾弱、爾壯、則喜、因吾所願者、爾之德滿也。
{{verse|13|10}}故余暌違、只筆斯情致我晤對不須嚴束依主所賜我之權以建諸德、非以敗也矣。○
{{verse|13|11}}兼候列兄福安、德全、安慰、同心、輯和、且賜仁愛平和之上帝祐爾焉。
{{verse|13|12}}爾以清潔之親嘴、相慶賀。
{{verse|13|13}}諸聖徒慶賀爾矣。
{{verse|13|14}}且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典、上帝聖神、之慈愛交通、偕爾眾焉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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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差保羅寄伽拉太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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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保羅爲聖差者、非由人來、非人所立、乃耶穌基督所立、併甦耶穌基督之天父上帝所置者、
{{verse|1|2}}余併共在之兄弟寄書到伽拉太諸聖覲
{{verse|1|3}}願恩典平和、由天父上帝、亦由吾主耶穌基督歸爾焉。
{{verse|1|4}}夫耶穌基督循吾父上帝之旨、爲吾罪捐命、救我出現惡世、
{{verse|1|5}}故萬榮歸之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1|6}}茲者、吾怪爾等早背先所招爾蒙基督之恩者、而從異福音也、
{{verse|1|7}}誠非異福音、但有所擾爾者、欲弄假基督之福音。
{{verse|1|8}}然若我或由天之使、將宣福音異於吾所宣者、其爲咒咀也。
{{verse|1|9}}如我前言、今復言之、若有人傳福音異於爾所承者、其爲咒詛也。
{{verse|1|10}}蓋吾所婉轉者、抑世人乎、抑上帝乎、且吾所悅者。豈世人乎、若吾尚悅世人、即不爲基督之僕矣。○
{{verse|1|11}}列位兄弟、吾報爾知、素所宣之福音、非依人意、
{{verse|1|12}}因吾領之、且蒙教諭、非由世人、乃由耶穌基督之默照矣。
{{verse|1|13}}爾聞知吾素從猶太教、最烈捕害、撒壞上帝之聖覲。
{{verse|1|14}}又從猶太人之教時、吾超於同年同族者多矣、愈加心熱、執列祖所傳之法也。
{{verse|1|15}}然上帝由母胎揀我、又恩招我者、
{{verse|1|16}}既合聖旨、表明其子與我、致傳之異族類中、我隨即不與骨肉商量.
{{verse|1|17}}又不上也路撒冷、見其先我爲聖差、乃適亞喇伯郭、復返大馬士革城、
{{verse|1|18}}還三年之後、上也路撒冷、求見彼得羅、同居十五日矣、
{{verse|1|19}}且除主兄也哥伯、外不見他聖差矣。
{{verse|1|20}}夫余所筆者、在上帝面前而筆之、併不說謊也。
{{verse|1|21}}此後、吾到敘哩亞、及居利家之境內、
{{verse|1|22}}惟猶太地諸信基督之聖覲、不識我面、
{{verse|1|23}}只聞素害聖覲者、今以素敗壞之教布傳也、
{{verse|1|24}}故爲我讚美上帝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還十四年後、吾共巴拿巴復上也路撒冷、帶同提闍也。
{{verse|2|2}}且吾奉默照而上、乃訓福音之理、吾在異族中所宣者、但私教諸尊人、恐我已行、抑將行者係徒然。
{{verse|2|3}}惟偕我之希臘人提闍我不催斷勢皮也。
{{verse|2|4}}且作此因有數假兄弟、私進密入探我耶穌基督內自主之理、特要服我矣。
{{verse|2|5}}但吾一時也不服之、致福音之真道恆存爾中焉。
{{verse|2|6}}且出眾之輩、不論誰也、與我無涉、因上帝不偏視、即其出眾者、與我無所加矣。
{{verse|2|7}}倒來、見傳福音之職與異族人托我也、如宣之與猶太人托彼得羅也。
{{verse|2|8}}夫上帝祐彼得羅、爲受斷勢皮禮之聖差、亦祐我傳道與異族類矣。
{{verse|2|9}}且也哥伯、磯法、約翰等、即似聖覲之柱既知我所奉之恩、交通握右手與我及巴拿巴、令我顧異族、惟自顧猶太人、
{{verse|2|10}}只祈我記念窮人、但此我專心行矣
{{verse|2|11}}惟彼得羅爲人、有責處、既來安提惡、吾當面駁詰之、
{{verse|2|12}}蓋嘗未見也哥伯之友來、彼得羅與異族同食.但見彼來、因畏受斷勢皮、絕交退避矣。
{{verse|2|13}}又別猶太人、效其佯詐、亦令巴拿巴效其偽也。
{{verse|2|14}}但見其歪行、不依福音之真道、吾在眾前對彼得羅、曰、若爾本猶太人、自從異族之俗而不從猶太人、則因何強異族從猶太人乎。
{{verse|2|15}}因我本猶太人、而非異族之罪人也。
{{verse|2|16}}我等既知表人義非由、律法立功.乃以信耶穌基督、故我等信服耶穌基督致表義、非賴遵法之功、乃靠基督之信、因以法功、無人得義也。
{{verse|2|17}}問若我專賴基督表義、尚且有罪、則基督乃助罪乎曰、非也。
{{verse|2|18}}設若我先廢者、今再立之、則以已爲罪犯也。
{{verse|2|19}}吾以法、則死於法、致可賴上帝而活也。
{{verse|2|20}}吾偕基督同釘十字架、尚且吾活但非吾活、乃基督在我而活。且吾今在身得生者、只賴信上帝之子而生也、即其愛我、代我捐命也。
{{verse|2|21}}夫吾不得負上帝之恩。但若人以遵法表義者、則基督徒然而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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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無知之伽拉太人乎、以耶穌基督目前表明、如在爾間釘十字架、誰迷惑爾、不順真理乎、
{{verse|3|2}}吾只問、爾素領上帝聖神、以法功乎、抑以聽信理乎。
{{verse|3|3}}故以上帝聖神起事、以肉身完功、豈非愚乎。
{{verse|3|4}}爾受此多苦、豈徒然而受之乎、願係徒然也矣。
{{verse|3|5}}且賦爾上帝聖神者、並行神蹟爾中者.遵法功行事乎、抑以聽信理行事乎。
{{verse|3|6}}昔亞伯拉罕信上帝、而其信亦算爲義也。
{{verse|3|7}}是故可知凡信之輩、乃亞伯拉罕之子也。
{{verse|3|8}}夫聖錄預見上帝、將以信德表異族類爲義、則預宣福音與亞伯拉罕云、夫萬郭類將賴爾得福也。
{{verse|3|9}}如是諸信者、與信從之亞伯拉罕、共納福也。
{{verse|3|10}}賴律法之功者、本服咒咀、蓋經云、但凡不恆守律法所錄諸條者、乃咒咀也。
{{verse|3|11}}且人遵法、不得表義在上帝面前者、無不顯明也.然義人將以信德得活也、
{{verse|3|12}}但律法非由信乃遵行之人、可以之得活也、
{{verse|3|13}}然基督爲我見咒、則救我免律之咒蓋經云凡掛木上者咒也
{{verse|3|14}}如是、賴耶穌基督之祐、異族類可享亞伯拉罕之福、亦我等既信、可領所應許之聖神也。
{{verse|3|15}}列位兄弟、吾依入樣而言、凡立定之約、雖以人貽囑者、亦無人可廢且加之也。
{{verse|3|16}}且諸應許賜亞伯拉罕、及其後裔、但不說子孫多人、乃說後裔一人、即爾後裔、正基督也。
{{verse|3|17}}且吾言上帝以基督預立約不以四百三十年後之律廢絕諸應許也。
{{verse|3|18}}若嗣業由律法而興、則非由應許而得、但上帝應許賜業與亞伯拉罕也、○
{{verse|3|19}}問則法在何用乎曰、律法以天使設立、託中保之手、亦爲罪而設、待受應許之後裔臨至矣。
{{verse|3|20}}夫中保者不只爲一位、然上帝乃一也。
{{verse|3|21}}問法律豈逆上帝之應許乎。曰、非也、夫若設法可使人活者、誠然人遵法、可得表義。
{{verse|3|22}}但聖經抱萬人於罪下、致信耶穌基督之應許、可賜諸信之人也。
{{verse|3|23}}故信道未興、吾眾同牢禁束於法、徒將顯之信道興矣。
{{verse|3|24}}如是律法爲教士、引我至基督、致可以信德表義也、
{{verse|3|25}}但信道既至、吾不仍服士也。
{{verse|3|26}}蓋以信服耶穌基督、爾眾爲上帝子類矣。
{{verse|3|27}}但凡賴基督受浸者、則附基督也。
{{verse|3|28}}在基督之教、不分猶太、希臘、不論自主、奴才、不拘男人、女輩、皆在耶穌基督歸一也。
{{verse|3|29}}既屬基督、則亞伯拉罕後裔、亦賴應許可嗣接其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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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吾曰、嗣子尚未成丁、惟全業之主、方可異於僕也、
{{verse|4|2}}不在教士管家之下、待父所定之期至矣。
{{verse|4|3}}如是我等尚嬰孩時、服此世之教端.
{{verse|4|4}}但既屆期滿、上帝差遣其子、由女而生、服律下、
{{verse|4|5}}贖回律下之人致我可承義子之分也。
{{verse|4|6}}既爲子類、蒙巳差其子之上帝聖神、降臨爾心、爾上帝、亞爸.即父也。
{{verse|4|7}}如是爾還不爲奴、乃爲子類、既子類、則賴基督、爲上帝之後嗣也。
{{verse|4|8}}爾等素未識上帝、則服事本非神類者.
{{verse|4|9}}但今既識上帝、況上帝識爾、因何轉向淡薄之教端、欲再服之乎。
{{verse|4|10}}爾等凜守日月年節、
{{verse|4|11}}吾恐爾中徒勞也。○
{{verse|4|12}}吾求兄弟可效我也、因我效爾也、汝未害我矣。
{{verse|4|13}}爾知吾素身劣宣福音與爾也.
{{verse|4|14}}我肉身遭鍊爾不輕忽棄嫌、乃接我如上帝之使、似基督耶穌也矣。
{{verse|4|15}}當時、爾何等福禧哉、因吾供證若能得爲、爾亦挖出本眼之賜我矣。
{{verse|4|16}}今對爾真言。吾豈變爲仇乎。
{{verse|4|17}}彼人果烈心愛爾、惟不宜然、欲除爾、使爾亦烈心愛之。
{{verse|4|18}}且爲烈心常愛善者、合宜也.不止我晤對而巳矣。
{{verse|4|19}}二三弟乎、再爲爾劬勞、迨基督創在爾心也。
{{verse|4|20}}吾願今時晤對、而換我聲者、因吾爲爾掛心。○
{{verse|4|21}}夫爾欲服法者、請言我知、豈不聞法乎。
{{verse|4|22}}經云昔時亞伯拉罕有二子、一由奴婢、一由嫡婦、
{{verse|4|23}}但庶子依肉慾而生、惟嫡子依應許而生也。
{{verse|4|24}}且此事乃比喻正指二盟約、其一是乃西奈山、生人爲奴者、即是哈迦夫
{{verse|4|25}}比哈迦乃比亞喇伯地之西奈山、比今之也路撒冷彼與子女服奴者也。
{{verse|4|26}}但其上之也路撒冷、有自長之理即吾眾之母也
{{verse|4|27}}蓋經云、石胎不產之女可喜樂、未覺產劬者、可興聲踊躍也、因寂寞之婦、比有夫之婦多生子女也。○
{{verse|4|28}}列位兄弟乎、吾等如以撒乃應許之子類。
{{verse|4|29}}正如當時、依肉生者、害其依神而生也、今時亦然。
{{verse|4|30}}但經何言哉、棄絕奴婢反其子、因奴婢之子不得與嫡子、同嗣家業也。
{{verse|4|31}}列位兄弟乎、吾等非庶子、乃嫡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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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夫基督巳釋爾爲自長、則可恆自長、勿再陷累爲奴矣.
{{verse|5|2}}余保羅言、若受斷勢皮禮、則基督與爾無益。
{{verse|5|3}}且吾再證、凡受斷勢皮.當守全法也。
{{verse|5|4}}爾倚法表義、則絕於基督而除其恩焉。
{{verse|5|5}}但吾賴上帝聖聖神、希望依信德表義也。
{{verse|5|6}}然耶穌基督之內受斷勢皮、與不受其禮、有何益也.乃賴信德以仁愛而行也。
{{verse|5|7}}爾素善行.誰阻爾順真理哉。
{{verse|5|8}}招爾者、非如是勸也。
{{verse|5|9}}小酵莫非致發全團麵粉乎。○
{{verse|5|10}}吾賴主祐、爾必與我投意.乃所擾亂爾者、不論爲誰、必當其定罪也。
{{verse|5|11}}列位兄弟歟、若吾傳斷勢皮禮、則不再羞綠十字架之道.然則因何還受捕害乎。
{{verse|5|12}}其擾亂爾者、恨不見絕也。○
{{verse|5|13}}兄弟蒙召、可爲自長、但雖自長切勿縱慾乃以仁愛相事。
{{verse|5|14}}蓋全律例、以一言成也、即是愛他如已焉。
{{verse|5|15}}爾若相齩、相吞、慎不互相吞矣。
{{verse|5|16}}且吾言、爾行當隨上帝聖神、而毋任私慾。
{{verse|5|17}}蓋身慾逆上帝聖神、而上帝聖神攻私慾、此二者相敵、致爾所欲者、自不得爲也。
{{verse|5|18}}若爾感上帝聖神而行則不服律法矣。
{{verse|5|19}}肉慾之行明顯、即是姦淫、私通、邪污、任慾、
{{verse|5|20}}服事該殺、巫術、結仇、相爭、嫉妒、憤怒、亂鬥、瑕釁、異端、
{{verse|5|21}}怨恨、兇殺、醉飫、等惡弊、且論此事、吾素言之、仍舊語之凡行之者、必不嗣接神囯也。
{{verse|5|22}}然上帝聖神之結菓、乃仁愛、喜樂、和睦、忍耐、溫柔、慈悲、信德、
{{verse|5|23}}謙遜、守節等、此諸事者、無法所管也。
{{verse|5|24}}夫基督之徒、巳將其肉身釘十字架、率性情、滅私慾。
{{verse|5|25}}故吾等既以上帝聖神而生、亦當順上帝聖神而行也。
{{verse|5|26}}切勿自誇、相激相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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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列位兄弟歟、若有人偶然失錯、則爾靈𠇌者、可溫柔改之、自顧親身、恐亦被惑矣。
{{verse|6|2}}爾等相忍耐服勞、如此可盡守基督之法也。
{{verse|6|3}}若人本無功、反衒已功者、則自哄騙也。
{{verse|6|4}}但各試本功、可喜本功、不喜於他功、
{{verse|6|5}}因各人、必負本擔也。
{{verse|6|6}}受教者、當以善物供養授教者、
{{verse|6|7}}且勿自迷上帝不可瞞.乃人所種者、如是必穫也。
{{verse|6|8}}播種爲肉慾者必由肉慾穫敗壞之孽也、播種爲上帝聖神者必由上帝聖神穫永生之報也。
{{verse|6|9}}行善勿倦、若不廢、屆期可穫也。
{{verse|6|10}}尚有機會、必行善與眾、惟與信家爲最。○
{{verse|6|11}}爾看吾親筆、寫長函達爾。
{{verse|6|12}}但凡於肉身、欲賣弄體面者、則強爾受斷勢皮禮、只恐緣基督之十字架見苦迫也。
{{verse|6|13}}蓋受斷勢皮徒、不守全法也、只要爾受斷、方可以爾肉身自取矜誇矣。
{{verse|6|14}}但在我斷無矜誇、只在吾主耶穌基督之十字架、即緣之、吾絕世、而世絕我矣。
{{verse|6|15}}因耶穌基督之內、不願斷勢皮、與不受其禮、乃顧人新造者矣。
{{verse|6|16}}但凡依此規行者、可獲平和、慈悲.上帝之民以色列人、亦可獲之焉。
{{verse|6|17}}嗣後、勿煩勞我、因吾負主耶穌之辱蹟在身也。
{{verse|6|18}}列位兄弟歟、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沾爾靈心.正心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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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伽拉太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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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寄以弗所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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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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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保羅寄以弗所人書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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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以弗所書|以弗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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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奉上帝聖旨、為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寄書達以弗所邑聖徒、信耶穌基督之輩。
{{verse|1|2}}且祈吾父上帝、並吾主耶穌基督、降恩典、平和加諸爾也。○
{{verse|1|3}}多蒙上帝、吾主耶穌基督之父者、因上帝緣基督賜我各樣靈祝在天處、
{{verse|1|4}}即是未開闢之際、上帝顧基督選我為聖主前施仁無責上帝按其聖旨專主、預先立我為義子、依耶穌基督也。
{{verse|1|6}}可以讚美其榮恩、因顧其愛子、施恩接我矣。
{{verse|1|7}}緣耶穌基督之血吾蒙補贖、即赦罪、依上帝之鴻恩焉。
{{verse|1|8}}厚賜我睿智慧敏。
{{verse|1|9}}既專主定意、啟明聖旨之秘密。
{{verse|1|10}}時值限滿、按天命總括萬物合一於基督、或在天上、或在地下皆歸之焉。
{{verse|1|11}}蓋上帝專主聖旨行萬物者、預先定意立我、賴耶穌基督可嗣接天業焉。
{{verse|1|12}}使我初望基督者、讚譽彰照其榮光矣。
{{verse|1|13}}連爾聽真道、即救爾之福音、既信基督、則蒙所應許之上帝聖神、加封爾矣。
{{verse|1|14}}卻此上帝聖神乃我嗣業之質當、待所當之業贖回、致稱揚其煌榮也、○
{{verse|1|15}}茲余聞爾信服主耶穌、併愛諸聖徒。
{{verse|1|16}}則恆因爾鳴謝、又祈禱之時、我常繫念爾。
{{verse|1|17}}求吾主耶穌基督之上帝、即榮光天父、可賦爾智慧、賜啟明之情、令爾識之。
{{verse|1|18}}且光照心眼、即明知所望奉召之福、又知共聖徒煌榮之嗣業矣。
{{verse|1|19}}則可知上帝之最大力能、按其權勢之德行祐我信者。此
{{verse|1|20}}行在基督以甦之由死者、賜坐天上、在其右手、
{{verse|1|21}}超出諸君長、權勢、管轄、主宰及所稱之諸尊名、或在今世、或在來世也。
{{verse|1|22}}又服萬物耶穌基督足下、置之為萬物之首、為其聖覲。
{{verse|1|23}}夫聖覲乃其身體、亦其暢充萬物之盛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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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爾如死陷於罪戾。
{{verse|2|2}}素如是行作、效此世之俗、從天空管轄之魁、即今挑逆徒之鬼者。
{{verse|2|3}}素與此等吾眾交接、任肉身之意、縱私慾邪心、本為服怒之人、如他人焉。
{{verse|2|4}}但上帝體恤格外、因其慈悲甚愛我等也。
{{verse|2|5}}夫吾正如死、陷於罪惡、其同基督甦我等、因爾沾恩而得救也。
{{verse|2|6}}又依基督耶穌、上帝同甦我等、賜並坐天處。
{{verse|2|7}}以表後世識其洪浩之恩、因顧耶穌基督、施慈悲我矣。
{{verse|2|8}}夫爾得救、只賴恩典因有信德、非賴恃己能、乃依上帝恩賜。
{{verse|2|9}}非由行功、免人自誇。
{{verse|2|10}}然上帝造我等可遵基督耶穌行善、因上帝預定我等、使我行善焉。○
{{verse|2|11}}請爾記念昔依身肉爾乃異族類、以手於肉身守斷勢皮禮、稱爾未受此禮矣。
{{verse|2|12}}當時爾等絕於基督、異於以色列之政、不識應許之約、總無希望、不崇上帝於世矣。
{{verse|2|13}}但今在基督耶穌之內、爾素達人、賴基督流血得近矣。{{批|上帝十誡律法 太兄聖旨非想 朕來以廢律法律法一㸃一畫不廢欽此}}
{{verse|2|14}}蓋基督為我平和、連二合一體、毀中間隔壁。
{{verse|2|15}}亦在其肉身解諸仇意、即廢凡律、削俗儀、致合兩者成一新人、而結和矣。
{{verse|2|16}}既死於十字架、解諸冤讐、則使二者合一體、復和上帝。
{{verse|2|17}}纔來宜平和之道、與爾遠人、並與近人焉。
{{verse|2|18}}又依仗基督、吾兩者蒙一上帝聖神者亦可就神父也。
{{verse|2|19}}緣此爾非尚遠客外旅、乃聖徒之鄉親、上帝之家人。
{{verse|2|20}}爾等建在聖差、聖賢之基、惟耶穌基督為隅之石矣。
{{verse|2|21}}於基督者、此宅構合相符、成主之聖殿焉。
{{verse|2|22}}爾等亦賴上帝聖神之祐、同建為上帝所住之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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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夫余保羅緣爾諸異族類、為耶穌基督之弟者。
{{verse|3|2}}蓋爾聞知、上帝所托我之恩職、以示爾等.
{{verse|3|3}}即默照以秘密啟我、如上文略書焉。
{{verse|3|4}}既讀、可知吾明識基督之奧義矣、
{{verse|3|5}}此奧義前世不啟明人之子、如今上帝聖神啟示之與其聖差及預知之賢人、
{{verse|3|6}}即是異族類、賴基督可為同嗣同體及共享福音之應許焉。
{{verse|3|7}}且依上帝所行之盛德、頒我之恩賜、吾成福音之吏。
{{verse|3|8}}即余賤於諸聖徒、有沾此恩、置我在異族中宣基督無盡之豐富、
{{verse|3|9}}光照眾人、可通秘道之頭緒、即依耶穌基督、創造萬物之上帝、自永遠所藏者也。
{{verse|3|10}}由聖覲可知上帝無窮之睿智、今達知之與天上之君長、權勢矣。
{{verse|3|11}}按照上帝、顧吾主耶穌基督、永立此聖旨。
{{verse|3|12}}茲信耶穌基督、吾等安心敢進、謁見神父也。
{{verse|3|13}}吾既為爾受苦、切勿因此失望緣此苦卻加爾榮矣。
{{verse|3|14}}因此吾跪拜吾主耶穌基督之父、
{{verse|3|15}}天地全家所稱主者、
{{verse|3|16}}求之依其煌榮准爾、賴厥上帝聖神、得人心內之德堅矣.
{{verse|3|17}}致基督以信德可住爾心裏、
{{verse|3|18}}使爾以仁愛結腳發根、可與諸聖徒忖度其闊、其長、其深、其高、
{{verse|3|19}}又可知基督之愛、所超越諸見識者、致爾以上帝之盛德充滿矣。
{{verse|3|20}}在我內所動之德、其能尤求意外、愈越緣行也。
{{verse|3|21}}又余賴耶穌基督、願在聖覲之中諸榮歸上帝、至世世無盡焉、正心所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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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余為宣異族者、勸爾行作、宜合爾奉召也。
{{verse|4|2}}恆謙遜、溫柔、亦忍耐、彼此仁愛姑容
{{verse|4|3}}全務歡睦、以結平和、
{{verse|4|4}}蓋有一體、一神、如爾蒙召、又望一矣
{{verse|4|5}}又同一主宰、一信德、一滌禮、
{{verse|4|6}}止一上帝、為萬物之父、超萬有、通萬有、又在爾眾者也。
{{verse|4|7}}又與我各人賜恩、依基督頒賜之分量。
{{verse|4|8}}故經云、其昇上處、其虜掠所被虜者、又頒物與人也。
{{verse|4|9}}昇上者無他、乃先降下、至地下處.
{{verse|4|10}}且其降者、與昇諸天之上、以盛滿萬物無異也。
{{verse|4|11}}且其所設立者、有聖差、有先知、有傳福音者牧者、教士等、
{{verse|4|12}}以成全聖徒以成分職之事、以建基督之體。
{{verse|4|13}}待我眾齊得一信、通達上帝之子、可成全人、猶基督成滿之長狀、
{{verse|4|14}}免得仍為嬰孩、且迷惑於異端、猶風搖颶矣、亦免陷於世人之詭計、雖於欺騙之機巧、
{{verse|4|15}}但施仁、言真、諸情加增、正是於吾主基督、其為首也。
{{verse|4|16}}且由基督全體締結堅壯、以各節之助相關、隨四肢之分行、使全體生長、建置於仁矣。○
{{verse|4|17}}余遵主證、且告爾、勿效他異族所為、纔諸虛念、
{{verse|4|18}}其心矇昧、又懷硬意、遠離上帝之生矣、
{{verse|4|19}}既無良心、任縱私慾、貪叨污穢、不厭矣。
{{verse|4|20}}但爾等學基督非然。
{{verse|4|21}}若果然聽道、且學在耶穌基督之真理、
{{verse|4|22}}則棄素作之舊品行、因邪慾所壞者、
{{verse|4|23}}且心靈重新、
{{verse|4|24}}亦學新品之人、照上帝公義、真善而造者也。
{{verse|4|25}}宜棄諸詐謊、各人與他言真、因吾眾人相為手足。
{{verse|4|26}}怒而不犯罪、勿埋怨意、逮日落時。
{{verse|4|27}}勿狥魔鬼。
{{verse|4|28}}偷者勿再偷、寧可務業、手行善工、得以濟窮。
{{verse|4|29}}邪辭萬勿吐嘴、但述善言、須建諸德、使聞者可沾恩也。
{{verse|4|30}}又勿憂上帝之聖神、蓋其加封爾、待贖罪之日至矣。
{{verse|4|31}}棄諸懷毒、怒意、怨恨、吵鬧、譭謗、與諸惡毒、
{{verse|4|32}}乃相慈悲、哀矜、相恕、如上帝緣基督恕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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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爾如愛子、當效上帝。
{{verse|5|2}}且行仁、如基督愛我、而為我捐軀祀祭上帝、以為馨香焉。○
{{verse|5|3}}聖徒之所宜、則姦淫、邪穢、貪慾、汝中終不可題起矣。
{{verse|5|4}}並不可用淫辭、狂談、戲謔、甚不宜然.乃當鳴謝矣。
{{verse|5|5}}蓋爾知凡姦淫、污穢、貪吝、即媚邪神者、並不得嗣享基督兼上帝之國也。
{{verse|5|6}}勿為虛言誘惑、蓋因此事上帝震怒乖戾之徒。
{{verse|5|7}}故勿勾串之。
{{verse|5|8}}蓋爾素暗昧、今在主內得光、故行如光人矣。
{{verse|5|9}}上帝聖神所結之棄、乃全仁義真理也。
{{verse|5|10}}試行上帝所悅之事。
{{verse|5|11}}勿交通無益之暗行、寧責之。
{{verse|5|12}}夫彼暗中所為者、明言之可愧也。
{{verse|5|13}}但凡可責者、以光照明也。又所照明者先也。
{{verse|5|14}}經云、爾睡者醒也、爾死者起也、且基督將照光爾也。○
{{verse|5|15}}故當謹慎所行、勿如狂人、乃效智士.
{{verse|5|16}}惜諸光陰、因時日係內矣。
{{verse|5|17}}勿為痴愚、乃通達主命。
{{verse|5|18}}勿酒醉犯禁、乃滿於上帝聖神 註釋 串珠 字典 原文 典藏
{{verse|5|19}}爾當相言、用詩歌神賦、唱之咏之、心中頌主矣。
{{verse|5|20}}常藉吾主耶穌基督之名、為諸事稱謝天父上帝矣。○
{{verse|5|21}}既畏上帝、則彼此相服。
{{verse|5|22}}婦服其夫、如服主焉。
{{verse|5|23}}夫乃婦之首、如基督聖覲之首亦救體也
{{verse|5|24}}正如聖覲服順基督、如是婦當於凡事服順夫矣。
{{verse|5|25}}夫當愛婦如基督愛聖覲、代之捐命。
{{verse|5|26}}既以洗水、傳道、淨潔、成聖、
{{verse|5|27}}欲自立之榮光聖覲總無穢、無責乃為聖、無染也。
{{verse|5|28}}夫當愛婦、如愛本體、人愛婦者、則愛巳也。
{{verse|5|29}}總無人自怨本肉、乃涵養之、如基督愛聖覲焉。
{{verse|5|30}}我等乃基督身體、骨肉之肢骸也。
{{verse|5|31}}故人當離別父母、眷戀本妻、而兩者可合一體也。
{{verse|5|32}}此大秘密之道、但吾所謂者、論基督及聖覲也。
{{verse|5|33}}故汝各俱當愛本妻如已、又婦畏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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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按主之教、子女當孝順兩親、因此乃宜也。
{{verse|6|2}}各誡之中、其有加應許之首誡曰、孝順父母、
{{verse|6|3}}方可得福、世上長壽矣。列
{{verse|6|4}}父勿激子女怨恨、乃以主之勸教養育之也。
{{verse|6|5}}僕婢應順、此世之長、亦憭憟、丹心、如敬畏基督.
{{verse|6|6}}不但眼前事之、似取人之意者、乃如基督之僕、專心順上帝之命也。
{{verse|6|7}}當甘心服事、如事上主非如事人.
{{verse|6|8}}因知各人不論是僕、若行善功者、必得主賞也。
{{verse|6|9}}長者待僕、亦當如是、切勿驚嚇、因知在天爾亦有主、不偏待人者也。○
{{verse|6|10}}總之、兄弟乎、在主加力、以得其權能也。
{{verse|6|11}}當穿上帝所賜全盔甲、則可抵擋魔鬼之詭謀。
{{verse|6|12}}蓋我所戰者、非骨肉也、乃侯長、管轄、此暗世之官憲、高峻處之鬼惡也。
{{verse|6|13}}故當穿上帝所賜之盔甲、則凶日之時、盡成擋住矣。
{{verse|6|14}}故當穩立、以真理束腰、以公義遮胸、
{{verse|6|15}}預備以平和之福音着腳、
{{verse|6|16}}最當以信德為籐牌、方可滅惡者之諸炎箭、
{{verse|6|17}}又以救恩為首盔、亦取上帝聖神之劍、即上帝之道矣。
{{verse|6|18}}常賴神祐懇求祈禱、亦恆心儆醒、代諸聖徒奏祈。
{{verse|6|19}}亦為我祈求、可賜口才、剛毅開嘴、述明福音之秘密、致我敢言、如所當言者。
{{verse|6|20}}為此我為欽差於縲紲之中。○
{{verse|6|21}}夫我之愛弟、主之忠臣、推基古、將報知悉我事、併我之情形。
{{verse|6|22}}因此吾遣之、使知吾事、安慰爾心矣。
{{verse|6|23}}願諸兄弟得平和、仁愛信德、由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矣。
{{verse|6|24}}但凡誠愛吾主耶穌基督者、吾甚願其可獲恩典矣、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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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寄以弗所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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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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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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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6}}求之依其煌榮准爾、賴厥上帝聖神、得人心內之德堅矣.
{{verse|3|17}}致基督以信德可住爾心裏、
{{verse|3|18}}使爾以仁愛結腳發根、可與諸聖徒忖度其闊、其長、其深、其高、
{{verse|3|19}}又可知基督之愛、所超越諸見識者、致爾以上帝之盛德充滿矣。
{{verse|3|20}}在我內所動之德、其能尤求意外、愈越緣行也。
{{verse|3|21}}又余賴耶穌基督、願在聖覲之中諸榮歸上帝、至世世無盡焉、正心所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余爲宣異族者、勸爾行作、宜合爾奉召也。
{{verse|4|2}}恆謙遜、溫柔、亦忍耐、彼此仁愛姑容
{{verse|4|3}}全務歡睦、以結平和、
{{verse|4|4}}蓋有一體、一神、如爾蒙召、又望一矣
{{verse|4|5}}又同一主宰、一信德、一滌禮、
{{verse|4|6}}止一上帝、爲萬物之父、超萬有、通萬有、又在爾眾者也。
{{verse|4|7}}又與我各人賜恩、依基督頒賜之分量。
{{verse|4|8}}故經云、其昇上處、其虜掠所被虜者、又頒物與人也。
{{verse|4|9}}昇上者無他、乃先降下、至地下處.
{{verse|4|10}}且其降者、與昇諸天之上、以盛滿萬物無異也。
{{verse|4|11}}且其所設立者、有聖差、有先知、有傳福音者牧者、教士等、
{{verse|4|12}}以成全聖徒以成分職之事、以建基督之體。
{{verse|4|13}}待我眾齊得一信、通達上帝之子、可成全人、猶基督成滿之長狀、
{{verse|4|14}}免得仍爲嬰孩、且迷惑於異端、猶風搖颶矣、亦免陷於世人之詭計、雖於欺騙之機巧、
{{verse|4|15}}但施仁、言真、諸情加增、正是於吾主基督、其爲首也。
{{verse|4|16}}且由基督全體締結堅壯、以各節之助相關、隨四肢之分行、使全體生長、建置於仁矣。○
{{verse|4|17}}余遵主證、且告爾、勿效他異族所爲、纔諸虛念、
{{verse|4|18}}其心矇昧、又懷硬意、遠離上帝之生矣、
{{verse|4|19}}既無良心、任縱私慾、貪叨污穢、不厭矣。
{{verse|4|20}}但爾等學基督非然。
{{verse|4|21}}若果然聽道、且學在耶穌基督之真理、
{{verse|4|22}}則棄素作之舊品行、因邪慾所壞者、
{{verse|4|23}}且心靈重新、
{{verse|4|24}}亦學新品之人、照上帝公義、真善而造者也。
{{verse|4|25}}宜棄諸詐謊、各人與他言真、因吾眾人相爲手足。
{{verse|4|26}}怒而不犯罪、勿埋怨意、逮日落時。
{{verse|4|27}}勿狥魔鬼。
{{verse|4|28}}偷者勿再偷、寧可務業、手行善工、得以濟窮。
{{verse|4|29}}邪辭萬勿吐嘴、但述善言、須建諸德、使聞者可沾恩也。
{{verse|4|30}}又勿憂上帝之聖神、蓋其加封爾、待贖罪之日至矣。
{{verse|4|31}}棄諸懷毒、怒意、怨恨、吵鬧、譭謗、與諸惡毒、
{{verse|4|32}}乃相慈悲、哀矜、相恕、如上帝緣基督恕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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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爾如愛子、當效上帝。
{{verse|5|2}}且行仁、如基督愛我、而爲我捐軀祀祭上帝、以爲馨香焉。○
{{verse|5|3}}聖徒之所宜、則姦淫、邪穢、貪慾、汝中終不可題起矣。
{{verse|5|4}}並不可用淫辭、狂談、戲謔、甚不宜然.乃當鳴謝矣。
{{verse|5|5}}蓋爾知凡姦淫、污穢、貪吝、即媚邪神者、並不得嗣享基督兼上帝之囯也。
{{verse|5|6}}勿爲虛言誘惑、蓋因此事上帝震怒乖戾之徒。
{{verse|5|7}}故勿勾串之。
{{verse|5|8}}蓋爾素暗昧、今在主內得光、故行如光人矣。
{{verse|5|9}}上帝聖神所結之棄、乃全仁義真理也。
{{verse|5|10}}試行上帝所悅之事。
{{verse|5|11}}勿交通無益之暗行、寧責之。
{{verse|5|12}}夫彼暗中所爲者、明言之可愧也。
{{verse|5|13}}但凡可責者、以光照明也。又所照明者先也。
{{verse|5|14}}經云、爾睡者醒也、爾死者起也、且基督將照光爾也。○
{{verse|5|15}}故當謹慎所行、勿如狂人、乃效智士.
{{verse|5|16}}惜諸光陰、因時日係內矣。
{{verse|5|17}}勿爲痴愚、乃通達主命。
{{verse|5|18}}勿酒醉犯禁、乃滿於上帝聖神 註釋 串珠 字典 原文 典藏
{{verse|5|19}}爾當相言、用詩歌神賦、唱之咏之、心中頌主矣。
{{verse|5|20}}常藉吾主耶穌基督之名、爲諸事稱謝天父上帝矣。○
{{verse|5|21}}既畏上帝、則彼此相服。
{{verse|5|22}}婦服其夫、如服主焉。
{{verse|5|23}}夫乃婦之首、如基督聖覲之首亦救體也
{{verse|5|24}}正如聖覲服順基督、如是婦當於凡事服順夫矣。
{{verse|5|25}}夫當愛婦如基督愛聖覲、代之捐命。
{{verse|5|26}}既以洗水、傳道、淨潔、成聖、
{{verse|5|27}}欲自立之榮光聖覲總無穢、無責乃爲聖、無染也。
{{verse|5|28}}夫當愛婦、如愛本體、人愛婦者、則愛巳也。
{{verse|5|29}}總無人自怨本肉、乃涵養之、如基督愛聖覲焉。
{{verse|5|30}}我等乃基督身體、骨肉之肢骸也。
{{verse|5|31}}故人當離別父母、眷戀本妻、而兩者可合一體也。
{{verse|5|32}}此大秘密之道、但吾所謂者、論基督及聖覲也。
{{verse|5|33}}故汝各俱當愛本妻如已、又婦畏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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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按主之教、子女當孝順兩親、因此乃宜也。
{{verse|6|2}}各誡之中、其有加應許之首誡曰、孝順父母、
{{verse|6|3}}方可得福、世上長壽矣。列
{{verse|6|4}}父勿激子女怨恨、乃以主之勸教養育之也。
{{verse|6|5}}僕婢應順、此世之長、亦憭憟、丹心、如敬畏基督.
{{verse|6|6}}不但眼前事之、似取人之意者、乃如基督之僕、專心順上帝之命也。
{{verse|6|7}}當甘心服事、如事上主非如事人.
{{verse|6|8}}因知各人不論是僕、若行善功者、必得主賞也。
{{verse|6|9}}長者待僕、亦當如是、切勿驚嚇、因知在天爾亦有主、不偏待人者也。○
{{verse|6|10}}總之、兄弟乎、在主加力、以得其權能也。
{{verse|6|11}}當穿上帝所賜全盔甲、則可抵擋魔鬼之詭謀。
{{verse|6|12}}蓋我所戰者、非骨肉也、乃侯長、管轄、此暗世之官憲、高峻處之鬼惡也。
{{verse|6|13}}故當穿上帝所賜之盔甲、則凶日之時、盡成擋住矣。
{{verse|6|14}}故當穩立、以真理束腰、以公義遮胸、
{{verse|6|15}}預備以平和之福音着腳、
{{verse|6|16}}最當以信德爲籐牌、方可滅惡者之諸炎箭、
{{verse|6|17}}又以救恩爲首盔、亦取上帝聖神之劍、即上帝之道矣。
{{verse|6|18}}常賴神祐懇求祈禱、亦恆心儆醒、代諸聖徒奏祈。
{{verse|6|19}}亦爲我祈求、可賜口才、剛毅開嘴、述明福音之秘密、致我敢言、如所當言者。
{{verse|6|20}}爲此我爲欽差於縲紲之中。○
{{verse|6|21}}夫我之愛弟、主之忠臣、推基古、將報知悉我事、併我之情形。
{{verse|6|22}}因此吾遣之、使知吾事、安慰爾心矣。
{{verse|6|23}}願諸兄弟得平和、仁愛信德、由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矣。
{{verse|6|24}}但凡誠愛吾主耶穌基督者、吾甚願其可獲恩典矣、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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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寄以弗所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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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達非利比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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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保羅達非利比人書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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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保羅寄以弗所人書|保羅寄以弗所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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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僕保羅、並提摩太、啟居在非利比諸凡耶穌基督之聖徒、與監司覲吏者。
{{verse|1|2}}願爾皆得恩寵、平和、由吾父上帝、併主耶穌基督焉。○
{{verse|1|3}}吾恆念爾等、則感謝我上帝
{{verse|1|4}}常祈禱時、每代爾眾喜求矣。
{{verse|1|5}}因首日起至今、爾信福音、有交通也。
{{verse|1|6}}且吾實知此事、始化爾歸善者、待耶穌基督之日必成完之也。
{{verse|1|7}}吾當思念爾眾如此、因吾心記爾、或在縲紲之中、或訴辨堅立福音之道、爾眾其沾主恩焉。
{{verse|1|8}}蓋上帝詔證、吾感耶穌基督懷之深愛、不勝戀慕汝眾。
{{verse|1|9}}吾祈此、致爾之仁愛、越久越增、加諸見識、智慧。
{{verse|1|10}}使爾能試超異之德爲丹心、無礙、迨基督之日。
{{verse|1|11}}賴耶穌基督滿結義果、稱譽歸榮上帝也。○
{{verse|1|12}}列位兄弟吾欲爾知、吾所遭之難、加益諸福音之理也。
{{verse|1|13}}致吾緣基督陷縲之情、遍營並餘眾布揚。
{{verse|1|14}}又信主之兄弟之多、依我縲、自堅心加膽、不畏宣道。
{{verse|1|15}}且宣基督之道、有人卻埋爭嫉、亦有人懷善意。
{{verse|1|16}}彼人好爭、傳基督者出乎私意、想加苦與我縲紲、
{{verse|1|17}}且有懷仁愛、傳道者出乎丹心、知我奉命爲辨論福音也。
{{verse|1|18}}何可謂哉、雖然、人或私意、抑或丹心、尚有各樣傳基督之道、故余樂此、亦將樂矣。
{{verse|1|19}}因爾祈禱也、又因聖神上帝耶穌基督之祐、則知因此事加我得救矣。
{{verse|1|20}}依我所有望慕者、吾必不見愧、乃仍舊勇敢、不顧生、死、吾身內今讚譽基督矣。
{{verse|1|21}}蓋吾生爲基督、吾死利益、
{{verse|1|22}}且吾肉身生活、有事結菓、但吾所取者、吾自不知也。
{{verse|1|23}}因遭兩迫、本欲過逝、得附基督、乃逾美不勝、
{{verse|1|24}}但存肉身、與爾更有益矣。
{{verse|1|25}}既乃如此、定意吾知必尚存偕爾眾居住、助爾悅然進信德、
{{verse|1|26}}待我復來爾、則爲我愈讚羡耶穌基督矣。○
{{verse|1|27}}但爾所行作、當相合基督之福音、致吾或晤對、或隔睽、可聞爾同心、協意、恆立、爲信福音爭先。毫
{{verse|1|28}}不畏諸敵如是可表其敗、但爾賴上帝得救矣。
{{verse|1|29}}夫爾沾恩、不止信服之、亦爲基督受苦。
{{verse|1|30}}如先看我、今亦聞我爭先、爾必爭先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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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今夫在基督有安慰仁愛之慕、上帝聖神之感通、心懷慈悲。
{{verse|2|2}}既然、則合意相愛、同心協和、以充吾樂矣。
{{verse|2|3}}勿以爭鬥沽譽做事、乃謙心互相讓位。
{{verse|2|4}}各毋圖已利、亦顧他人之益。
{{verse|2|5}}耶穌基督所懷之意、爾亦宜懷焉。
{{verse|2|6}}蓋耶穌基督原來有上帝所生之狀、雖像似上帝者、不擅專、
{{verse|2|7}}乃自罄已身、藉僕之狀、成如人樣、形容遇如人、
{{verse|2|8}}又自謙卑、循順服死、連掛十字架捐命。
{{verse|2|9}}是故上帝尊舉之、封之尊號、超於萬號、
{{verse|2|10}}則因耶穌基督之名、在天上地下、地底、無人不跪拜、
{{verse|2|11}}各舌齊共稱耶穌基督爲主以歸榮天父上帝矣。
{{verse|2|12}}眷愛者、爾既常服、不止晤對、況吾睽隔、更順我命、則敬畏戰憟、專務得救。
{{verse|2|13}}因上帝、隨意感動爾心立志成工也。
{{verse|2|14}}凡事行、毋怨爭、
{{verse|2|15}}則可爲上帝之子類、純潔、修身、無可責處、在乖戾代中、汝光照世間、
{{verse|2|16}}表生命之道、迨基督之日至。則吾行無徒、吾勞弗虛、乃得喜矣。
{{verse|2|17}}致補爾信德吾雖損軀、如奠酒灌地、吾歡喜亦與爾同樂。
{{verse|2|18}}如是、汝可歡喜與我同樂也。○
{{verse|2|19}}吾望主耶穌之祐、將速遣提摩太到爾、欲知爾情由、自可放心也。
{{verse|2|20}}因我無他人、同意自然慮爾事者、
{{verse|2|21}}乃眾人自顧、不顧耶穌基督之情。
{{verse|2|22}}惟提摩太心練、爾自知之、其如子事父、共我傳福音之理矣
{{verse|2|23}}故我見事完結如何、亦望遣之也、
{{verse|2|24}}且賴主、吾亦自已速至矣。
{{verse|2|25}}吾兄以帕弗囉底闍即吾同勞、同僚、亦爾差使、濟我須急者、吾料使差見爾也。
{{verse|2|26}}因其戀慕爾眾、又因爾聞知其有病、其則憂悶。
{{verse|2|27}}且其誠有病、幾年昇矣。惟上帝憐之、又不止憐他、乃亦憐我、免我愈憂愈愁也。
{{verse|2|28}}故吾愈速遣之、致爾復見之、可喜、吾亦解憂矣。
{{verse|2|29}}則當緣主喜接之、又尊敬此人。
{{verse|2|30}}蓋因基督之事、其敢冒死、又捨巳命、補爾事我之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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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終者列位兄弟、當在主喜樂也。我不倦書此同情、令爾妥當矣。
{{verse|3|2}}慎狗者、慎惡行之徒、慎損割之流。
{{verse|3|3}}但吾等爲人守斷勢皮禮、靈事上帝、賴耶穌基督喜樂、不倚靠肉身者也。
{{verse|3|4}}雖然、吾可倚肉身、若他人意想可倚肉身、吾更可倚之矣。
{{verse|3|5}}吾第八日受斷勢皮禮、本以色列之裔、屬便雅憫之宗派、希伯來族、真希伯來人、依法乃法利西人、
{{verse|3|6}}至於熱心、則害聖覲、行律之義、則無責處。
{{verse|3|7}}但此情原來裨益與我、惟緣基督吾以爲損虧。
{{verse|3|8}}故此、因吾主耶穌基督高廣之見識、吾以萬物爲損、又緣耶穌基督以萬物爲虧、視之如糞、致獲基督也、
{{verse|3|9}}又歸之不靠本義、由律法而成者、乃靠上帝之義、由信基督而來矣。
{{verse|3|10}}吾望知之、併其復活之德、亦其受苦之交通、又效其死狀。
{{verse|3|11}}或者可逮自死復活矣。
{{verse|3|12}}不猶若得之、而猶成全、但吾追以獲之、緣此基督耶穌亦獲我也。
{{verse|3|13}}列位兄弟、吾不想如會追及之、
{{verse|3|14}}但此吾爲、即忘背後之情、企向面前之事、吾爭前、望賞、因上帝緣耶穌基督由上召我以獲之也。
{{verse|3|15}}凡成全者、當懷此意、倘有異意者、上帝將啟照爾也。
{{verse|3|16}}不論吾所巳進者、當依一規、隨一意。
{{verse|3|17}}列位兄弟、當效我之表儀、且觀彼效我行之人。
{{verse|3|18}}夫我疊次語爾、今亦泣語、多人行作如基督十字架之敵。
{{verse|3|19}}畢竟其必沉淪、因獨料理肚腹、辱身自衒、所留心者、乃地之事也。
{{verse|3|20}}然我本囯在天堂也、又由天堂、吾望救主耶穌基督、
{{verse|3|21}}既將改吾賤身像似其榮體、即是、以其所能服萬物之太德而行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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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列位愛兄弟、吾所慕者、吾所喜樂、比如冕旒者、眷愛之人乎、如此立於主也。○
{{verse|4|2}}請猶阿侈及旬提居二婦、同心從主。
{{verse|4|3}}真伴侶歟、吾亦請爾助此兩婦、素與我盡心傳福音者、亦幫革利免連別同勞人等、即其名咸錄於生命之簿。
{{verse|4|4}}當常喜於主。吾復言、當喜矣。
{{verse|4|5}}爾溫良之心、可表與眾、因主臨近矣。
{{verse|4|6}}爾勿掛慮、乃於凡事祈求、鳴謝、求所須用、於上帝矣。
{{verse|4|7}}願上帝賜恩和、太過凡意者、在耶穌基督、守爾心靈矣。
{{verse|4|8}}總之列位兄弟、凡真實者、凡禮貌者、凡公義者、凡清潔者、凡可愛者、凡善聞者、倘有德行嘉美者、可念斯情矣。
{{verse|4|9}}爾凡學習承聽見於我者、則當行之、又懇平和之上帝祐爾焉。○
{{verse|4|10}}吾賴主太喜、因爾顧我之意竟發也、爾向來亦緬想我、惟素無機會。
{{verse|4|11}}夫吾非缺而言此情、然吾學習、以凡事知足矣。
{{verse|4|12}}吾安貧賤、亦安豐富、到處、凡事、吾貫熟、可飽、可飢、可盛、可缺矣。
{{verse|4|13}}賴基督之加力、我無所不作也。
{{verse|4|14}}雖然、爾濟我急、乃善行也。
{{verse|4|15}}非利比人歟、爾等可知、吾始離馬居頓省、傳福音之際、除爾之外、無他聖覲通我受授。
{{verse|4|16}}蓋吾在帖撒羅尼迦時、爾一兩次差人濟急。
{{verse|4|17}}非因吾求濟而言此、乃求結豐果裨益爾也。
{{verse|4|18}}吾得諸物充滿有餘、既由以帕弗囉底闍領受爾濟.物可謂馨香、上帝所喜接之祭矣。
{{verse|4|19}}且吾上帝在其煌榮之時際、因耶穌基督豐盛、厚濟爾所須用也。
{{verse|4|20}}故榮歸吾父上帝、至世世、心所願矣。○
{{verse|4|21}}請代問候諸信耶穌基督之聖徒。偕我諸兄問候爾等。
{{verse|4|22}}諸聖徒、連侯衙內人、問候爾等矣。
{{verse|4|23}}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悉沾爾等焉、心正所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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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非利比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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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達哥羅西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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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奉上帝聖旨爲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並弟提摩太啟
{{verse|1|2}}哥羅西城諸信基督之忠聖兄弟也。余願爾等享吾父上帝、及吾主耶穌基督之恩平矣。○
{{verse|1|3}}吾恆代爾祈禱之時、則感謝吾主耶穌基督之父上帝.
{{verse|1|4}}因聞爾信服耶穌基督、亦愛諸聖徒.
{{verse|1|5}}又望在天堂、爲爾所貯者、據爾所素聽福音之真道矣。
{{verse|1|6}}此福音傳爾、亦廣行普天下、亦結果如爾中、自聽道之日、誠識上帝恩典焉。
{{verse|1|7}}傳爾斯道者、乃吾愛伴、基督之忠僕、以帕弗喇.
{{verse|1|8}}此人亦報我知爾等心內之愛情也。○
{{verse|1|9}}故我自聞之之日、代爾祈禱不息.願爾悉滿、智慧、靈通、可識上帝之聖旨.
{{verse|1|10}}亦可行所宜、悉悅主各善工結果、並加識上帝。
{{verse|1|11}}又願爾等依主之榮德、補力、堅壯、併悅然恆舍忍耐也矣
{{verse|1|12}}感謝天父、賜我可享聖徒光業之分也。
{{verse|1|13}}亦救我出黑暗之權、搬我入其愛子之囯矣。
{{verse|1|14}}賴其血、吾得贖罪、併獲罪之赦。
{{verse|1|15}}彼具其父上帝之像、萬物之初生。
{{verse|1|16}}蓋天地有形、無形之物、皆賴其子造化並囯位、主宰、管轄、權勢、皆賴上帝之子造化、都爲之而在焉。
{{verse|1|17}}又上帝之子、在萬物之先、又萬物賴之得立焉。
{{verse|1|18}}其乃聖覲通體之首、始由死復活之初、則在凡事其爲尊首。
{{verse|1|19}}因萬滿物、在其居住、正合神父旨意也。
{{verse|1|20}}夫基督以本血在十字架上、致復平和、則以之招萬物歸已、不論在天在地者、皆歸之焉。○
{{verse|1|21}}且爾等素遠離、因心內抱仇惡行、
{{verse|1|22}}今藉肉身、捐命、復和、潔淨爾等、置爾無可譴責在其面前矣。
{{verse|1|23}}惟爾當恆信、建基穩立、不絕汝所聽福音之望、因此道已傳天下萬人、而吾保羅亦爲其吏。
{{verse|1|24}}乃吾悅然爲爾受苦、因在本身補基督所缺之苦、爲其身體、即聖覲矣。
{{verse|1|25}}且吾奉上帝之命爲聖覲之吏、可教爾等、盡傳上帝之道。
{{verse|1|26}}此乃奧義、自開闢歷代所藏者、但今啟明諸聖徒。
{{verse|1|27}}因上帝旨意啟示聖徒。此奧義之煌榮在異族中、即基督在爾心內、可望榮耀矣。
{{verse|1|28}}吾用諸智宣之、勸訓各人、欲成全凡人於耶穌基督也。
{{verse|1|29}}爲此吾勉勵勤勞.依主之德大勢行我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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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余欲爾知如何吾爭爲爾等、及老底家城.諸人、並未見本身面之輩.
{{verse|2|2}}願其心得慰、以仁愛結合、悉爲豐盛、明晰、篤信、通達天父上帝及基督之奧義、
{{verse|2|3}}在基督諸寶智、嘉識、隱藏矣。
{{verse|2|4}}且余言此、免人以諂言惑爾。
{{verse|2|5}}因吾身雖遠、吾心亦近、喜看爾之序、暨爾篤信基督之固。
{{verse|2|6}}爾既接主耶穌基督如是循行焉、
{{verse|2|7}}發根築基、督信、依爾蒙教、如是爲豐盛感恩焉。
{{verse|2|8}}但當謹慎、恐人以腐儒之學、虛邪之術迷爾、依人之傳、照此世之端、不效基督。
{{verse|2|9}}因在基督、上帝之全德體然居矣。
{{verse|2|10}}又基督既萬權勢之首、爾等賴之、亦爲成全也。
{{verse|2|11}}爾於之、受斷勢皮禮、非人手所施、乃基督所施、即脫私慾罪惡之體矣。
{{verse|2|12}}既領浸禮、則與耶穌基督同葬、亦信上帝所甦耶穌基督之大德、爾亦同進焉。
{{verse|2|13}}爾等如死於罪惡、而於肉身未受斷禮、蒙上帝赦諸過、同耶穌基督復活。
{{verse|2|14}}有對我制度之契單攻我者、其塗抹之、除之中間、釘之十字架.
{{verse|2|15}}亦滅其權勢、憲能凱旋明示之也。
{{verse|2|16}}故勿容人罪爾、爲飲食之事、抑爲節期、朔日、抑爲安息日之禮、
{{verse|2|17}}因此乃後情之影、惟其體乃由基督也。
{{verse|2|18}}有人探觀無現之事、以肉意虛衒、欲誘爾肯謙、崇拜天使、則勿從之、
{{verse|2|19}}夫彼不執元首、不知渾體在基督、以筋節供助結合、賴上帝之增生長矣。
{{verse|2|20}}爾既與基督猶死於世端、因何似在世生還服制度乎。
{{verse|2|21}}禁曰、勿食、勿嘗、勿摸、
{{verse|2|22}}乃指所用時盡費之物矣。
{{verse|2|23}}此乃依人之教命、使人自賢假謙肯拜、苦累身體、未有尊狀、以足肉身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倘爾與基督偕甦宜求在上之情、夫基督坐彼、在上帝之右。
{{verse|3|2}}故當墓天上之情、非地下之情、因
{{verse|3|3}}爾如死、乃生命偕基督、藏於上帝、
{{verse|3|4}}待賜吾生命者、基督發現、則爾共之乘榮顯矣。○
{{verse|3|5}}故當滅在地之肢、即姦淫、污穢之情、惡慾、貪心、即媚假神.
{{verse|3|6}}蓋因此事、上帝怒諸乖戾之徒矣。
{{verse|3|7}}昔爾亦行此、亦生如此、
{{verse|3|8}}但今當棄諸凡惡端、即生氣、憤怒怨恨、褻瀆淫辭、皆不出口。
{{verse|3|9}}勿相欺謊、乃脫舊性並諸惡行作、
{{verse|3|10}}而該自新、加識、傚造主之像爲新人也。
{{verse|3|11}}則無論希臘 猶太有割無割、南蠻北狄、人奴自長者、俱無分別、乃基督爲全在眾也。
{{verse|3|12}}爾等既爲上帝所選、清潔至愛者、則當懷憫慈惠、亦謙遜、溫柔久耐。
{{verse|3|13}}若彼此結隙、則相忍、相恕、如基督恕爾、爾亦宜相恕焉。
{{verse|3|14}}更兼懷仁、誠乃結合全德之維矣。
{{verse|3|15}}願上帝所賜之平和治理爾心、因上帝召爾統一體、正爲此意、故當感恩焉。
{{verse|3|16}}又基督之道必常存、涵養爾心以諸智慧、相勸相戒、心既感恩、則唱詩賦神歌、讚主矣。
{{verse|3|17}}但凡所爲、或言、或行、皆爲主耶穌之名而行之、亦因耶穌基督感謝天父上帝矣。○
{{verse|3|18}}婦當服夫、如在主所宜。
{{verse|3|19}}夫當愛婦、斷勿容縱之。
{{verse|3|20}}子女當悉順父母、乃主所喜悅。
{{verse|3|21}}父歟勿激怒子女、恐其喪心焉。
{{verse|3|22}}僕婢當悉服身長、不以眼前之役、如求悅於人者、乃以丹心、如畏上帝之人。
{{verse|3|23}}但凡所爲則以專心爲之、如服事主、非如事人矣。
{{verse|3|24}}因知將領上主之報、接其嗣業、夫汝等所事者、乃主基督也。
{{verse|3|25}}但橫逆者、將得橫逆之報、因上帝不偏待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長當宜然公道待僕、因知在天爾亦有主矣。○
{{verse|4|2}}當恆醒悟祈禱、併感恩焉。
{{verse|4|3}}又代我祈禱、求上帝開傳道之門、以言基督之奧義、蓋緣此事、吾陷縲紲矣.
{{verse|4|4}}可使我啟明此道、如所合宜。
{{verse|4|5}}用智而待外人、又惜光陰。
{{verse|4|6}}常宜說恩惠有味之言、則可知答人如宜也。○
{{verse|4|7}}吾之愛弟、及同役主爲忠臣、推居古、將報爾知吾之諸情。
{{verse|4|8}}爲此吾遣之、欲其知爾情、安慰爾心也。
{{verse|4|9}}吾亦差爾之故人、忠愛之弟、阿尼西母.其將告爾此處之諸情形也。
{{verse|4|10}}吾之同囚亞哩大古、並巴拿巴之外甥馬特、問候爾。論及馬哥爾已奉命、若其臨至、則當接之矣。
{{verse|4|11}}也數亦名義者問候爾等、受斷禮中、只有此數人與我同勞、傳上帝之道、故彼慰我心矣。
{{verse|4|12}}爾之故人、基督之僕、以帕弗喇、問候爾、彼常爲爾、盡心懇祈願爾、恆立德全順上帝全旨矣。
{{verse|4|13}}吾可供證、彼戀慕爾、並老底家、及劦囉城諸人矣。
{{verse|4|14}}可愛之醫生路加、並底馬、問候爾等。
{{verse|4|15}}請爾問候老底家兄弟、及寧法、亦其家內之聖覲也。
{{verse|4|16}}又此書既讀、使老底家聖覲亦讀之。爾又可讀寄老底家之書矣。
{{verse|4|17}}托語亞居布云、爾所領於主之職、謹慎盡之也。
{{verse|4|18}}余保羅親筆問候爾。記念吾縲紲。恩寵偕爾焉、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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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哥羅西人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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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達帖撒羅尼迦人之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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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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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保羅達帖撒羅尼迦人之首書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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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前書]]》。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保羅 西拉 提摩太等、啟帖撒羅尼迦城、信天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之聖覲.願爾沾恩得和、由吾父上帝、併主耶穌基督焉。○
{{verse|1|2}}余常爲爾眾感謝上帝、亦祈禱之間、記憶爾等。
{{verse|1|3}}在吾父上帝面前、牢記不捨、念爾信德之功、仁愛之勞、冀望之忍、賴吾主耶穌基督。
{{verse|1|4}}因知愛兄等被上帝所選矣。
{{verse|1|5}}昔吾傳福音爾聽、不止言之、乃亦施德、感於上帝聖神、使爾篤信之、因爾等知吾在爾間、爲爾成如何人矣。
{{verse|1|6}}又爾多遭苦承道、得上帝聖神之樂、如是效我及主焉.
{{verse|1|7}}亦爲遍馬居頓、亞該亞等省凡所信者之表法也。
{{verse|1|8}}因主之道、由爾揚聞、不止在馬居頓 亞該亞等省、乃到處揚聞爾信上帝、故吾等不須言語之也。
{{verse|1|9}}且其人亦講論、余如何進見爾、又爾如何棄諸偶像、歸向上帝、以服事真活上帝.
{{verse|1|10}}亦俟候其所甦之子耶穌基督救我免將來之怒者、自天降臨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兄弟皆知吾素進到爾、不徒然。
{{verse|2|2}}雖在非利比城受苦凌辱、如爾所知、吾靠我上帝、多爭敢瞻、傳爾以上帝之福音。
{{verse|2|3}}又吾之課勸、非用謬誤、污穢、詭譎.
{{verse|2|4}}乃依上帝旨、托我福音、如是我言、非欲悅人、乃務悅上帝、所試煉吾心者。
{{verse|2|5}}夫吾未用諂言.如爾所識、亦未設貪財之計、上帝可證也。
{{verse|2|6}}爲基督聖差、能遭難、則吾不沽譽於人、抑於爾、抑於他焉.
{{verse|2|7}}乃溫和爾中、如嬭母養育已子矣。
{{verse|2|8}}如是眷戀爾等、因痛愛爾等.吾不獨欲頒爾上帝之福音、連頒本靈魂。
{{verse|2|9}}列位兄弟、記吾之勞苦、因吾宣上帝之福音、晝夜務工、免累爾矣。
{{verse|2|10}}爾可供證、上帝亦知、如何清潔、公義、無責之處、吾行在諸信者之中。
{{verse|2|11}}且爾皆知吾如何勸戒、安慰爾等各人、如父勸子焉、
{{verse|2|12}}教爾應當順從上帝所召爾入其榮囯者也。
{{verse|2|13}}是故吾感謝上帝不絕、因爾承吾所傳神道、遂承之、非如人言、乃誠如上帝之道、夫此道感動爾諸信士也。
{{verse|2|14}}列位兄弟、曾效在猶太地上帝之聖覲、信耶穌基督者.因爾受同邑徒之害、如其受猶太人之害焉。
{{verse|2|15}}夫猶太人已弒主耶穌、併本聖人、亦捕害我等.故其不悅上帝、並對敵眾人.
{{verse|2|16}}亦阻當我傳道與異族類、又不願其得救、如是常滿罪、終必惹怒焉。○
{{verse|2|17}}列位兄弟、吾暫時隔離、雖心同在、則愈勉勵、甚願見爾面。
{{verse|2|18}}余保羅再三欲到爾、但魔鬼阻我矣。
{{verse|2|19}}夫吾之所望所喜所誇之冕者、何哉、豈非爾等在吾主耶穌基督之前、迨其降臨之日乎.
{{verse|2|20}}因吾所榮所喜者、正乃爾等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余素不得久耐、故甘願獨留在雅典城、
{{verse|3|2}}而差上帝之臣、傳基督之福音者、同勞兄弟提摩太、以建爾德、勸爾信從、
{{verse|3|3}}免人因此災慟心、因爾自知、余受苦爲定也。
{{verse|3|4}}吾偕爾時、早先語爾、吾必遭難、如此有驗憑、爾所知矣。
{{verse|3|5}}余耐久不得、故差人可知爾信德、恐誘惑者迷爾、則吾徒勞也。
{{verse|3|6}}今提摩太離爾歸我、報知爾信德仁愛、常善念我、欣慕見我、如我欲見爾焉。
{{verse|3|7}}是故兄弟、余聽爾有信、則諸災難之際、我獲慰矣。
{{verse|3|8}}即爾堅心立主內、我則活矣。
{{verse|3|9}}余感謝上帝不盡、緣爾所喜樂、在吾上帝前.
{{verse|3|10}}日夜甚切懇求見爾面、補信德之所缺也。
{{verse|3|11}}願吾父上帝、亦吾主耶穌基督、引我行路到爾、亦
{{verse|3|12}}願主豐盛、加增愛情、相慈博愛、如吾愛爾焉。
{{verse|3|13}}又願上帝堅固爾心、成聖無責在吾父上帝之前、迨吾主耶穌基督帶群聖降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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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總之、列位兄弟、吾藉主耶穌求勸爾、按所由我承者爾本當行爲致悅上帝者、愈加行作如是矣。
{{verse|4|2}}因爾自知吾奉主耶穌之命、如何傳諭爾矣。
{{verse|4|3}}此乃上帝之旨、使爾成潔、戒諸姦淫。
{{verse|4|4}}令爾等各人該知以清潔、正經修身、
{{verse|4|5}}勿縱淫慾、如不識上帝之異族類也。
{{verse|4|6}}凡事勿哄瞞欺騙兄弟、因主將報此等眾人、如吾預先言明、而証也。
{{verse|4|7}}上帝不召我行污穢、乃從清道.
{{verse|4|8}}故欺者、不欺人、乃欺上帝。夫上帝聖神入我心矣。○
{{verse|4|9}}論及兄弟之相愛、不須吾書爾.因爾自奉上帝之教、可以相愛。
{{verse|4|10}}爾既愛遍馬居頓地諸兄弟、請兄弟愈增愛也。
{{verse|4|11}}專務安靜、自行已事、親手行工、依我素命。
{{verse|4|12}}當莊敬待外人、自己無所缺焉。○
{{verse|4|13}}吾欲兄弟知死亡者之情、恐爾憂悶、如無有望之餘人焉。
{{verse|4|14}}蓋若信耶穌基督巳死。復活、則從耶穌基督而死亡者上帝將同之攜來也。
{{verse|4|15}}吾以主命言此、屆期主臨、吾尚存活者、不得先諸死亡者也。
{{verse|4|16}}因主將凱呼、由天降臨、共天使魁首之聲、及上帝之號筒。當時信基督而死者、將先復活也。
{{verse|4|17}}方我等存活者、將共昇天雲、天空迎主.如是偕主永居矣。
{{verse|4|18}}故以此語、可互相慰心矣。○{{批|保羅証 上帝暨 基督必臨今騐矣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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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論及時節者、不須寫與兄弟.
{{verse|5|2}}因爾明知主之日將突然至、如夜賊亦然。
{{verse|5|3}}世人方言平安妥當、則敗壞率然、至如臨娩之痛、無可逃避矣。
{{verse|5|4}}然兄弟不在暗中、不怕彼日如賊偶至。
{{verse|5|5}}因爾等悉乃光之人、及日之人、非黑夜之徒。
{{verse|5|6}}故勿睡如他、乃儆醒節廉焉。
{{verse|5|7}}睡者、夜睡也.酒醉者、夜醉也。
{{verse|5|8}}但吾乃日之人、當節廉、以信德、仁愛爲甲、以得救之望爲盔也。
{{verse|5|9}}夫上帝弗定我服怒、乃仗吾主耶穌基督獲救矣。
{{verse|5|10}}耶穌基督代我捐命、致我或醒或睡、可暨之生活矣。
{{verse|5|11}}故當相慰、彼此堅德、如爾亦行焉。○
{{verse|5|12}}請兄弟敬爾之教士.賴主治理勸戒爾者。
{{verse|5|13}}此人當最敬甚愛、緣其所務之工、又當彼此和睦也。○
{{verse|5|14}}吾勸兄弟儆戒放恣者、慰喪心者、扶軟弱者、忍耐眾人也。
{{verse|5|15}}切勿以惡報惡、乃互相及交眾人、常從善事、
{{verse|5|16}}常時喜樂。
{{verse|5|17}}祈禱不息。
{{verse|5|18}}凡事感恩、蓋上帝之旨、因耶穌基督、緣爾乃如此也。
{{verse|5|19}}勿慢神。
{{verse|5|20}}勿侮預言。
{{verse|5|21}}凡事可試、固執其善。
{{verse|5|22}}但凡惡狀、宜遠離之。
{{verse|5|23}}願懇平和之上帝、全然成聖爾、使爾靈心身體、兼全無責、迨吾主耶穌基督降臨矣。
{{verse|5|24}}上帝召爾者、乃誠實、又將成此事也。○
{{verse|5|25}}請兄弟代我祈禱。
{{verse|5|26}}當以清潔之意親嘴諸兄矣。
{{verse|5|27}}吾緣主囑爾、將此書與諸聖徒、兄弟讀矣。
{{verse|5|28}}且吾主耶穌基督之恩沾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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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帖撒羅尼迦人之首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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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達帖撒羅尼迦人之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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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es = 太平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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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保羅 西拉及提摩太、啟在帖撒羅尼迦邑信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之聖覲者.
{{verse|1|2}}願得恩寵平和、由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3}}當代兄弟感謝上帝不盡、如所合宜、因爾信德加增、又爾各人愈盛相愛.
{{verse|1|4}}令吾誇稱爾在上帝諸聖覲之中.因爾以信德忍耐當諸害難也。
{{verse|1|5}}爾既爲神囯受難、則堪入神囯、以證上帝公義之判。
{{verse|1|6}}且上帝既爲公義、則將報窘迫與害爾之人。
{{verse|1|7}}當日、主耶穌顯明、帶其能神使、由天而來、將爾受難者、共我安慰也。
{{verse|1|8}}而以炎燄報諸不識上帝之人、不服吾主耶穌基督之福音者。
{{verse|1|9}}主將刑罰此人、絕其面之榮德、永遠沉淪矣。
{{verse|1|10}}當日、主將臨至、又被諸聖徒光顯、及被諸信者讚美也、蓋當是日、爾等信吾所傳爾之証。
{{verse|1|11}}是故吾常代爾祈禱、求我上帝、以爾爲堪當召爾、成就其聖旨之慈意、力興信德之工。
{{verse|1|12}}致爾榮顯吾主耶穌基督之名、又爾在主亦然、按吾上帝、及主耶穌基督之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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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論及吾主耶穌基督之臨、並吾集歸主之事、吾求兄弟、
{{verse|2|2}}勿容易慟心、憂悶、或以𠇌靈、或以言語、或以書信似吾寄者、言基督之日邇至。
{{verse|2|3}}勿聽人誘惑、蓋先必有背道之事、而彼罪魁敗亡之徒、將著現也。
{{verse|2|4}}此徒違逆自高、過諸所稱神、所見服事者、如上帝坐於上帝之堂、自稱上帝矣。
{{verse|2|5}}爾當記念、吾尚偕爾有告斯情。
{{verse|2|6}}又爾知所阻止、其隨時發現。
{{verse|2|7}}因罪惡之奧妙、現今興起、只待所阻者移去也。
{{verse|2|8}}當時違逆之徒將發現.但主以其口氣將敗之、於榮臨之際將滅之。
{{verse|2|9}}夫逆者來、將魔鬼之能、以諸權勢、奇怪假號、
{{verse|2|10}}百般詭詐不義、迷惑將亡之人、因其不肯承愛真之道、致獲救矣。
{{verse|2|11}}是故、上帝將容之陷茫謬、可信假謊.
{{verse|2|12}}使凡不信真理、乃悅不義也、皆受定罪矣。○
{{verse|2|13}}然主所愛之兄弟、吾當緣爾常感謝上帝、因上帝當始選爾.既蒙聖神化善、而信真理、則可得救也。
{{verse|2|14}}且以吾所傳之福音、上帝召爾、獲吾主耶穌基督之榮也。
{{verse|2|15}}是故、兄弟或聽吾言、或念吾書、吾勸爾堅立、固執所蒙之教傳。
{{verse|2|16}}又吾主耶穌基督及吾父上帝所愛憐我、及永撫慰我、將賜我沾恩善望也.
{{verse|2|17}}願上帝安慰爾心.又堅爾、悉能良言善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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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終者、請兄弟代我祈禱、致主之道榮花廣布、如在爾中焉。
{{verse|3|2}}俾得以救援我、脫無道之惡徒、因眾人未有信德。
{{verse|3|3}}但主誠實、亦將堅爾、免陷惡也。
{{verse|3|4}}吾托主定知無所命者、爾等現行、亦將行之焉。
{{verse|3|5}}故願主引導爾心、敬愛上帝、及效基督之忍耐也。
{{verse|3|6}}列位兄弟、吾藉主耶穌基督之名諭爾、絕交各逆行之兄弟、凡不依吾所傳之道而行者。
{{verse|3|7}}夫爾自知、如何效我、因吾在爾中未曾妄行.
{{verse|3|8}}未白食人餅、但晝夜勞苦、免累爾等。
{{verse|3|9}}非如無能、乃欲表儀、使爾效我焉。
{{verse|3|10}}故吾偕爾、諭飭爾、若人不肯作工、則不可食也。
{{verse|3|11}}吾聞知在爾間有妄行者、動是非之人、不務本業矣。
{{verse|3|12}}但緣吾主耶穌基督勸勉此等人、安靜務業、自食本餅也。
{{verse|3|13}}兄弟必行善勿倦也。
{{verse|3|14}}若有人不服吾書之命、則指明之、不容之相交令他羞恥。
{{verse|3|15}}但勿以此人爲仇、乃勸之如弟矣。
{{verse|3|16}}且賜安之主、當時各樣賜爾平安、願主偕爾眾焉。○
{{verse|3|17}}余保羅親手問候爾等.如在各書之名號、在此亦書焉。
{{verse|3|18}}願吾主耶穌基督之恩、偕爾眾矣。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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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帖撒羅尼迦人之後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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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寄提摩太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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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保羅奉命於吾上主上帝、及主耶穌基督、吾所倚望者、爲耶穌基督之聖差、
{{verse|1|2}}啟信道之親弟提摩大.願爾沾恩、慈悲、平和、由吾父上帝、及吾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3}}昔吾往馬居頓地、勸爾居以弗所邑、以禁戒數人、勿傳異端、
{{verse|1|4}}勿以怪誕無窮之族譜爲重、因此等只增辨論、並不建信在上帝之道也。
{{verse|1|5}}夫諭命之大要者、即仁愛發於清心良意無偽之信德。
{{verse|1|6}}有人棄此、則歸虛誕、
{{verse|1|7}}欲爲教法之士、但不知所言所論者、何也。
{{verse|1|8}}但吾知律法、依法用之即善、
{{verse|1|9}}又知律法所設、非緣義人、乃戒無法違逆之徒、不畏上帝、罪人、污穢侮慢、弒父、弒母、兇手者、
{{verse|1|10}}姦淫、好男色、拐人、說謊誣誓、與凡逆正教音、
{{verse|1|11}}按吾奉托有上帝祝福之榮福音之理也。
{{verse|1|12}}多蒙吾主耶穌基督加能我者、因以我爲忠派我供職.
{{verse|1|13}}因吾先妄讟、上帝、罵害人也、但因無信、無知、而行、見憐。
{{verse|1|14}}又吾主賜余厚恩、以信愛耶穌基督矣。
{{verse|1|15}}此乃可信真堪納之言、即耶穌基督臨世以救罪人、又吾爲罪犯之魁矣。
{{verse|1|16}}然吾蒙憐之意乃此、即耶穌基督在我先發諸忍耐、以爲表儀此後與諸人望常生者而將信也。
{{verse|1|17}}夫尊敬、光榮歸其永遠常生無現上主、獨有睿智之上帝、至世世焉、心正所願矣。
{{verse|1|18}}吾弟提摩太、吾囑爾斯命、按所論爾之預言、使爾記之、可勉勵善爭。
{{verse|1|19}}常存信德、良心、善、有人棄此、則敗信沉淪矣、
{{verse|1|20}}如許米扭、及亞勒山大、係此等人、故此我交之與魔鬼、致學免瀆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吾苦勸常先代眾人祈禱懇求、代奏、感謝、
{{verse|2|2}}又代侯長諸憲祈禱、如是則心虔意良、可安靜度生也。
{{verse|2|3}}因此乃善、且吾上主上帝所悅矣。
{{verse|2|4}}夫上帝欲眾人得救、識真道理矣。
{{verse|2|5}}夫上帝獨一位、又在上帝世人之間、獨一位中保、即是其人耶穌基督矣。
{{verse|2|6}}其捐命代眾贖罪、屆期表明也。
{{verse|2|7}}是以我奉命爲傳教聖差、以信實教訓異族類矣、此吾所言者、藉基督之名、真實無假矣。
{{verse|2|8}}故勸人到處祈禱、舉清手、勿怒、勿疑。
{{verse|2|9}}亦勸婦女以素衣廉節自飾、非以辮髮、金珠、錦衣、
{{verse|2|10}}乃以善功自飾、是虔女所合宜矣。
{{verse|2|11}}婦當以安靜、順意學道、
{{verse|2|12}}且余不准婦傳教、弄權管夫乃當安靜。
{{verse|2|13}}蓋亞坍先見造、後夏娃焉。
{{verse|2|14}}又亞坍不見惑、乃婦見惑、陷罪。
{{verse|2|15}}雖然婦女若恆從信德、仁愛、廉節、而產子得救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此乃誠言、若人慕監司之職、則圖善工。
{{verse|3|2}}故監司當無責處、只娶一妻、謹慎、智慧、修身、善待旅客、有教訓之才。
{{verse|3|3}}不可好酒、不好打人、不圖污利、乃溫和、不可爭鬥、不可貪財。
{{verse|3|4}}監司當善齊家、莊敬管子、
{{verse|3|5}}但若不知本家、則何能理上帝之聖覲乎。
{{verse|3|6}}不可以新進教者爲監司、恐自驕傲、隨陷魔鬼之罪獘、
{{verse|3|7}}監司者、當有善聞於外、免凌辱、落魔鬼之套也。
{{verse|3|8}}如是、覲吏當爲端莊、不二舌、不好吃酒、不貪污利。
{{verse|3|9}}乃清心恆執信德之奧義矣。
{{verse|3|10}}爾等當先煉試人、若無責處後可爲覲吏也。
{{verse|3|11}}其妻當端莊、不可譭謗、乃凡事謹慎忠信矣。
{{verse|3|12}}覲吏當娶一妻、當善齊子、齊家、
{{verse|3|13}}蓋善盡覲吏之職、則自獲上級、剛毅賴耶穌基督矣。○
{{verse|3|14}}余書此、望速臨爾、
{{verse|3|15}}但恐得遲、欲爾自知、如何該行於上帝之堂、即永活上帝之聖覲、真理之基址柱條、
{{verse|3|16}}巍巍乎哉、神理之奧義、即上帝昭著於肉身、表義於神靈、見於天使、傳與異族、信於世人、舉於煌榮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上帝聖神明、詔後時將興背信者、從誘惑神鬼迷之術、
{{verse|4|2}}假偽、說謊、盡滅本良心
{{verse|4|3}}禁嫁娶、戒食物、但諸食物、上帝所造、使信士並識真者、感恩可享也。
{{verse|4|4}}夫上帝所造之物、若以感心享之、則無不善、終不可棄之、
{{verse|4|5}}因以神道祈禱、皆得淨清也。
{{verse|4|6}}若爾以是記示兄弟、則可爲耶穌基督之善吏、及以所學習之信道、正教養育者也。
{{verse|4|7}}但謊唐、糊塗之怪誕、切當避之、寧可勉勵敬虔之事。
{{verse|4|8}}因勞身少益、惟敬虔萬益、今世來生、兼有應許也。
{{verse|4|9}}此乃誠實堪納之言矣。
{{verse|4|10}}因此吾等效勞、受辱、因我仗永活上帝、所救萬人、尤救信徒者也。
{{verse|4|11}}此當飭令、教訓矣、○
{{verse|4|12}}毋致人看爾年少、卻輕慢爾、乃以言語、品行、仁愛、情意、信德、貞節、自表信徒之法模也。
{{verse|4|13}}待余臨至、專務念書勸人傳教矣。
{{verse|4|14}}勿怠忽先知之才、列老之按手所賦爾之恩賜者也。
{{verse|4|15}}以此爲思、專務之、致爾進善昭明與眾也。
{{verse|4|16}}自當謹慎、恆務教訓、倘若行此、則自救、亦救聽爾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勿責長老、乃諫之如父、勸少年者如兄弟焉。
{{verse|5|2}}待老婦如母親.待少女如姊妹、惟顧貞節也。
{{verse|5|3}}誠寡婦者、則敬之、
{{verse|5|4}}但若寡婦、自有子孫、當先學齊本家、後務報親、因此乃善功、上帝所悅者也。
{{verse|5|5}}誠獨寡、自靠上帝、晝夜祈禱、
{{verse|5|6}}但縱樂者、雖活、然如死也。
{{verse|5|7}}此當飭令、勸之無責也。
{{verse|5|8}}人不顧親戚、不慮家屬、則背信、其惡過於無信者也。
{{verse|5|9}}欲擇寡婦、惟可選六十餘歲之女、只嫁一夫、
{{verse|5|10}}有名行善者、有養子女者。曾接旅客者、洗聖徒足者、濟難者、勤行各善者、是則可選也。
{{verse|5|11}}然幼紀寡婦不擇、緣此等懷淫、背基督、而欲復嫁.
{{verse|5|12}}曾棄初信、則坐罪也。
{{verse|5|13}}慣好閒遊手、不但好閒、乃又虛談、雜事、言所不合宜也。
{{verse|5|14}}故要幼女可嫁、養子女、顧家母、不惹對敵者辱罵也。
{{verse|5|15}}又有數人轉向魔鬼矣。
{{verse|5|16}}若信之男女、有親戚寡婦、則當濟之、而不累聖覲、乃致濟誠寡之人矣。
{{verse|5|17}}其長老善理事者、當加敬也、其勤勞教道者、越發敬尊也。
{{verse|5|18}}蓋經云、有牛蹈穀者、則勿籠其口也、又曰、勞者當得其賞也。
{{verse|5|19}}人訟長老、無二三口供者、則勿聽矣。
{{verse|5|20}}有罪者、當眾面責之、令別人凜驚矣。
{{verse|5|21}}夫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併所選天使者之前、吾囑咐爾、當守此情、勿固執、勿偏愛人而行也。
{{verse|5|22}}勿遽急按手人上、亦勿累他人之罪、乃自守貞廉矣。
{{verse|5|23}}勿復飲水、乃略用湯、爲腹肚之事、因爾屢次衰弱矣。
{{verse|5|24}}數人之罪先明、自招禍患、但數人之罪後從也。
{{verse|5|25}}如是數人之善行亦明、但其不然者、不得陰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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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凡服之奴、即凜敬本主、勿使人詈罵上帝之名、並聖教也。
{{verse|6|2}}即有信士之主者、勿因其爲兄弟輕忽之、但主既忠信、至愛、接善行者、故當愈勤事之也。爾當叮嚀勸人行此矣。○
{{verse|6|3}}若有人傳異樣、不服吾主耶穌基督之正道、併不依虔孝之教化者、
{{verse|6|4}}則乃驕傲、無知、好辨、爭言、由此發諸嫉妒、爭鬥、妄言惡疑、
{{verse|6|5}}此橫逆之輩、專務誘人、令人背正理、以利爲虔孝者、爾當遠避此徒矣。○
{{verse|6|6}}然心知足、虔孝係大利.
{{verse|6|7}}因吾來世、毫無帶來、過世、亦毫無帶去、此明然之理也。
{{verse|6|8}}故有衣食、則當知足矣。
{{verse|6|9}}凡欲爲富者、陷誘、落套、多發蠢笨、屢縱害慾、沉敗亡者也。
{{verse|6|10}}蓋萬惡之本者貪銀也、有人最慕之、則謬於教道、自行刺心多苦也。○
{{verse|6|11}}爾爲上帝之人當避斯情、願從公義、虔孝、信德、仁愛、忍耐、溫柔矣。
{{verse|6|12}}爾嘗善爭盡信、專執永生因上帝召爾、又多証見前善認道者、特爲此意也。
{{verse|6|13}}夫賜生萬物者上帝也、及對本底阿彼拉多立証善認耶穌基督也、夫在上帝耶穌基督之前吾囑咐爾、
{{verse|6|14}}當守此命、無玷無染、迨吾主耶穌基督降臨。
{{verse|6|15}}屆期有福之主、獨有全能之君、萬王之王、諸主之主、將自表現焉。
{{verse|6|16}}獨有永生之主、居於榮光、人所未見、亦不得見者、願尊敬權勢歸之、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6|17}}宜勸此世之富貴者、勿心高、勿恃浮財、乃靠永活之上帝、因上帝厚賜我等、可享諸物也。
{{verse|6|18}}夫富人宜行善、多行方便、常賙、喜濟、
{{verse|6|19}}如此可自積善基、後世亦可執永生矣。○
{{verse|6|20}}提摩太、宜守斯囑托、避妄言、怪誕、不雜偽儒之爭論、
{{verse|6|21}}然有人執此者、謬於信德矣。願爾沾恩焉、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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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寄提摩太首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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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寄提摩太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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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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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保羅寄提摩太後書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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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提摩太後書|提摩太後書]]》。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奉上帝聖旨、爲耶穌基督之聖差、按所應承在耶穌基督生活者、保羅
{{verse|1|2}}啟吾愛弟提摩太願爾沾恩、見憐獲安、由天父上帝、及吾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3}}余蒙清心自祖所事之上帝、晝夜祈禱、念爾不巳。
{{verse|1|4}}記爾流涕、故慕見爾、欲滿喜樂。
{{verse|1|5}}又念爾誠信、效爾祖母類士、亦爾母猶尼居素有信德、吾定想爾亦有之也。
{{verse|1|6}}故勸爾發起上帝所賜之恩、以吾按手而得者也。
{{verse|1|7}}夫上帝賜我者、非驚懼之心、乃才能、仁愛、有理之心也。
{{verse|1|8}}故爲主而證並毋羞又非緣我其囚人、乃托上帝之能、可傳福音、共同受苦。
{{verse|1|9}}緣上帝救我、召我聖召非依吾行乃依上帝恩旨。未開闢天地之前、緣耶穌基督而賜吾者。
{{verse|1|10}}今幸吾救主耶穌基督出現表明、因耶穌基督巳除死以福音之道發明永生無死之福矣。
{{verse|1|11}}余特此奉命爲傳教之聖差、及異族之長、
{{verse|1|12}}故此受斯苦。但吾不羞恥。因余識吾所信之主、又明知吾所托之者、主能存守待彼日也、
{{verse|1|13}}爾當仰耶穌基督之信愛、當執吾所授正言之規模、
{{verse|1|14}}亦賴心內所居上帝聖神之助、存所托汝善物。
{{verse|1|15}}爾知在亞西亞諸人背我、即非其羅、與黑摩其尼、亦在其中.
{{verse|1|16}}願上主垂憐阿尼西波囉之家、因屢次慰我、而不羞吾縲矣。
{{verse|1|17}}既至羅馬城、其勤尋着我也矣。
{{verse|1|18}}且在以弗所邑、多服事我、爾愈知也、故當是日、願上主賜之獲主之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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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吾弟乎、沾耶穌基督之恩當自加力。
{{verse|2|2}}多證前汝所受我之道、可托之忠人、所能教他人矣。
{{verse|2|3}}爾當苦楚、如耶穌基督之善兵矣。
{{verse|2|4}}夫戰士不雜世務、致取其將之悅。
{{verse|2|5}}有人戰者、若戰不法、則不戴冕也。
{{verse|2|6}}且勞農夫者、當先收菓也。
{{verse|2|7}}爾必思想吾言、祈主賜爾凡事明曉矣。
{{verse|2|8}}當記念耶穌基督、原大辟後裔、由死復活者、依吾所傳之福音也。
{{verse|2|9}}緣此吾受苦、陷縲如罪犯者、但上帝之道、不截止也。
{{verse|2|10}}故吾受諸苦爲選民之益、令其獲耶穌基督之救與永榮矣。
{{verse|2|11}}此言乃真、吾共受苦、則可共活矣、
{{verse|2|12}}若同忍難、則同之管若我諱主主亦諱我。
{{verse|2|13}}若吾不信、卻主仍然篤實、而不能自諱矣。
{{verse|2|14}}爾當叮嚀斯言、在主面前、勸人勿爭辨言語、因此無益、反迷其聽輩焉。
{{verse|2|15}}自當勉勵、致上帝悅意爲工不須自愧、正斷真道。
{{verse|2|16}}但空虛怪誕、切當拒之、因越發背道。
{{verse|2|17}}其言損蝕如癱瘤、如若許米扭、及非利闍所行爲。
{{verse|2|18}}夫此兩人差謬真道、言復活巳過、如是敗倒數人之信德。
{{verse|2|19}}雖然、上帝之基址立定、有此記號、云、本屬主者、爲主所知也。又云、凡稱主名者、當離開諸惡也。
{{verse|2|20}}夫在大府、不只有金銀之器、乃亦有木石之器、有以貴用、有以辱用。
{{verse|2|21}}故若人自淨去之、則如貴用之器、清潔中用於主、備於各善事矣。
{{verse|2|22}}爾當避幼紀之私慾、乃從公義、信德、仁愛、和睦、共同清心禱告上主之人也。
{{verse|2|23}}但糊塗無學之爭論、切當避之、既知其生端焉。
{{verse|2|24}}然主之僕不可爭鬥、乃溫柔待眾、有教人之才、必忍耐受難、
{{verse|2|25}}謙遜教訓背逆之人、望上帝令之悔罪、以認真理也。
{{verse|2|26}}雖被魔鬼擄、狥其意者、卻可自醒悟、脫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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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爾當知在未。世代必有危際。
{{verse|3|2}}因人將愛已、貪銀、自誇、驕傲、妄言、不孝、負恩、無清、
{{verse|3|3}}背親、爽約、譭謗、任慾、殘暴、
{{verse|3|4}}怨善、奸詐、急性、自衒、寧貪宴樂、不敬愛上帝、
{{verse|3|5}}有虔孝之狀、但不著其德、此人爾當避之。
{{verse|3|6}}因此等徒侵入人家、迷惑愚女、累於罪惡、誘於多慾、
{{verse|3|7}}恆常學永不知識真理也。
{{verse|3|8}}昔雅尼、及佯伯哩拒摩西、如是此徒亦攻逆真道、然其心意敗壞、已絕於信德、
{{verse|3|9}}惟不得前進、因其狂行露出眾人、如昔時其兩人。
{{verse|3|10}}但爾隨從吾之教道、品行、志意、信德、含忍、仁愛、久耐、受害、當苦、
{{verse|3|11}}如素在安提惡、以哥念、及呂士特喇、吾所受害遭苦、但主已援我脫諸難焉。
{{verse|3|12}}凡欲生虔孝、從基督耶穌者、必遭捕害也。
{{verse|3|13}}惡人、偽士、必愈久愈惡、自見迷惑、亦迷惑也。
{{verse|3|14}}但爾當恆於所學熟、亦知誰教爾所學之道也。
{{verse|3|15}}夫爾自幼紀已識聖錄、即可以信基督耶穌賜爾智慧得救矣。
{{verse|3|16}}夫聖錄一槩乃上帝默照、有用以教訓、譴謫、以義責善、
{{verse|3|17}}致上帝之人成全備於萬善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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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在上帝之前、及臨其囯而審生死者、於主耶穌基督之前、
{{verse|4|2}}吾命爾恰時而不恰時、慇懃傳道、儆戒、責譴、含忍、教道、勸人焉。
{{verse|4|3}}蓋將來之時、人不當正道、乃縱私慾即集懩耳之士。
{{verse|4|4}}其耳避真理、轉向怪誕矣。
{{verse|4|5}}但爾當恆謹慎、當苦行傳福音之事、盡吏之職矣。
{{verse|4|6}}夫吾便捐命、逝時在旦夕.
{{verse|4|7}}吾善爭前、吾賽跑完、已守信道、
{{verse|4|8}}今義冕已備、即當日公審之主將賜我、又不止賜我、乃亦賜凡慕望其臨至矣。○
{{verse|4|9}}爾當速來見我、
{{verse|4|10}}蓋底馬愛此世者而捨我、往帖撒羅尼迦城、革堅適伽拉太、提闍亦赴大馬提亞、
{{verse|4|11}}獨路加與我共在矣。請帶馬哥陪爾同來、緣其助我盡職分也。
{{verse|4|12}}吾已遣推居古往以弗所城。
{{verse|4|13}}吾已留衣套在特囉亞、迦部之屋、請爾帶來、又帶書冊、最要者乃羊皮紙矣。
{{verse|4|14}}銅匠亞勒山大多害我、願主按事報之。
{{verse|4|15}}且爾勤戒之也、因其多逆吾道矣。
{{verse|4|16}}吾初自訴之時、無人並我立、乃眾離我、願主勿以此算之。
{{verse|4|17}}然主共我立、補力、令我明宣道教諸異族、知悉吾蒙救脫獅口矣。
{{verse|4|18}}夫主將救我出諸惡事、亦護我進天囯也、故榮光歸之至世世焉、心正所願也。○
{{verse|4|19}}請爾拜託百哩居拉、及亞貴拉、同阿尼西波囉家屬也。
{{verse|4|20}}以喇士闍已住哥林多城、特囉非摩染病、吾留之於米利闍。
{{verse|4|21}}未到冬天、請爾速來。猶布路、部田、利伮、革老底亞、與諸兄弟、問候爾矣。
{{verse|4|22}}願主耶穌基督祐爾心靈、祈恩寵臨爾矣、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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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寄提摩太後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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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達提闍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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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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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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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僕、及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啟提闍。依上帝選民之信德、認虔孝之真理.
{{verse|1|2}}望真實之上帝永時前所應承永生之福、
{{verse|1|3}}夫屆期時、循上主上帝之命、托我宣道。
{{verse|1|4}}願共同信之親弟提闍、沾恩見憐、獲安、由天父上帝、及救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5}}昔吾留爾在革哩地島、特意使爾齊整缺事、又各城邑設立長老輩、
{{verse|1|6}}據我所命、即有無責之人、只娶一妻、子女兼信、而無放蕩、橫逆之名、則可立之也。{{批|今 上帝 聖旨大員妻不止欽此}}
{{verse|1|7}}蓋監司乃上帝之管家、故必無責、不執巳見、不易生氣、不貪酒、不好打掌、不圖污利、
{{verse|1|8}}乃厚待旅、好善、有理、公義、善良、守節。
{{verse|1|9}}監司亦當恆執所教之真理、能以正道勸戒、婉誨辯駁、人
{{verse|1|10}}因多有肆亂虛言欺惑之人、其崇斷勢皮禮為最。
{{verse|1|11}}此人只貪污利、傳不宜之情、致傾覆全家、故當塞住其口言矣。
{{verse|1|12}}其本郭人有一賢者、曰、革哩地島人、常謊、猛獸、懶心之輩、
{{verse|1|13}}此證乃真、故當切責之、致歸信德正
{{verse|1|14}}端不聽猶太之誕、並不聽背真理之人命
{{verse|1|15}}清人萬物為清、但污穢無信者、無所潔清、乃其本心良意、並污穢矣。
{{verse|1|16}}其認知識上帝、但行為則諱之。因係乖僻、悖逆、以萬善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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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爾所傳者、當合正道。
{{verse|2|2}}勸老人醒悟、莊嚴、守節、守信德、仁愛、忍耐、成全矣。
{{verse|2|3}}老母亦勸當品行敬虔、勿譭謗、勿好飲酒、善教訓.
{{verse|2|4}}可勸幼婦為貞廉愛丈夫、愛子女。
{{verse|2|5}}當有理、貞節、寂靜、善良、順夫、免人褻瀆神道。
{{verse|2|6}}亦勸少年者、當守廉節。
{{verse|2|7}}在凡事自表善儀、在教訓當清廉、莊嚴、誠實.
{{verse|2|8}}所言當正經、無所可責、致仇敵者無譭爾之端、而自愧矣。
{{verse|2|9}}當勸奴僕、順其本主、因凡事悅之、不敢逆言、不可偷乃悉表忠信.
{{verse|2|10}}則凡事可飾修、吾上主上帝之道矣。
{{verse|2|11}}因吾上帝施眾救道.
{{verse|2|12}}教我棄絕非虔之事、及世之淫慾、乃以貞節、公義、虔孝、生在此世.
{{verse|2|13}}且待所望之福、即大上帝、及吾救主耶穌基督之榮降臨也。
{{verse|2|14}}因耶穌代我等捐命、救我脫諸惡、淨潔本民、慇懃行善矣。
{{verse|2|15}}爾傳此道、勸化、操全權責之、人勿輕忽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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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使人牢記、當服憲權遵守、亦齊備行諸善工.
{{verse|3|2}}勿譭謗、勿爭鬥、但和平、表溫柔待眾。
{{verse|3|3}}因吾自巳素無智、不順、迷惑、縱諸私慾、宴樂、懷怨恨、嫉妒、堪惡、亦互相惡矣。
{{verse|3|4}}但吾上主上帝之慈仁、愛情發現.
{{verse|3|5}}非由吾行之義功、乃依其矜憐、由重生之洗清、及上帝聖神之復新、上帝救我矣.
{{verse|3|6}}而以吾救主耶穌基督、上帝聖神厚賜我.
{{verse|3|7}}令我以恩表義吾為子嗣、依望永生矣。
{{verse|3|8}}此乃真道、且吾欲爾常叮嚀之、使信於上帝之人專務善功、因此佳美益人矣。
{{verse|3|9}}但棄絕妄問、及歷代之族譜、勿爭、勿辨律法、因此虛浮無益矣。
{{verse|3|10}}論及異端之人、一二次責之、則可避矣.
{{verse|3|11}}因知此等人背道犯罪、而自定罪矣。○
{{verse|3|12}}吾既差亞提馬、或推居古到爾、則速來尼哥城至我、因吾定意在彼過冬也。
{{verse|3|13}}請爾送行法士西拿、及亞波羅、免其有缺矣。
{{verse|3|14}}本人必學務善、以濟所須、免其無結果、
{{verse|3|15}}偕我各人問候爾矣。汝問候緣信德愛吾之人、願眾沾恩焉。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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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提闍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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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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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之僕、及耶穌基督之聖差、保羅、啟提闍。依上帝選民之信德、認虔孝之真理.
{{verse|1|2}}望真實之上帝永時前所應承永生之福、
{{verse|1|3}}夫屆期時、循上主上帝之命、托我宣道。
{{verse|1|4}}願共同信之親弟提闍、沾恩見憐、獲安、由天父上帝、及救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5}}昔吾留爾在革哩地島、特意使爾齊整缺事、又各城邑設立長老輩、
{{verse|1|6}}據我所命、即有無責之人、只娶一妻、子女兼信、而無放蕩、橫逆之名、則可立之也。{{批|今 上帝 聖旨大員妻不止欽此}}
{{verse|1|7}}蓋監司乃上帝之管家、故必無責、不執巳見、不易生氣、不貪酒、不好打掌、不圖污利、
{{verse|1|8}}乃厚待旅、好善、有理、公義、善良、守節。
{{verse|1|9}}監司亦當恆執所教之真理、能以正道勸戒、婉誨辯駁、人
{{verse|1|10}}因多有肆亂虛言欺惑之人、其崇斷勢皮禮爲最。
{{verse|1|11}}此人只貪污利、傳不宜之情、致傾覆全家、故當塞住其口言矣。
{{verse|1|12}}其本郭人有一賢者、曰、革哩地島人、常謊、猛獸、懶心之輩、
{{verse|1|13}}此證乃真、故當切責之、致歸信德正
{{verse|1|14}}端不聽猶太之誕、並不聽背真理之人命
{{verse|1|15}}清人萬物爲清、但污穢無信者、無所潔清、乃其本心良意、並污穢矣。
{{verse|1|16}}其認知識上帝、但行爲則諱之。因係乖僻、悖逆、以萬善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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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爾所傳者、當合正道。
{{verse|2|2}}勸老人醒悟、莊嚴、守節、守信德、仁愛、忍耐、成全矣。
{{verse|2|3}}老母亦勸當品行敬虔、勿譭謗、勿好飲酒、善教訓.
{{verse|2|4}}可勸幼婦爲貞廉愛丈夫、愛子女。
{{verse|2|5}}當有理、貞節、寂靜、善良、順夫、免人褻瀆神道。
{{verse|2|6}}亦勸少年者、當守廉節。
{{verse|2|7}}在凡事自表善儀、在教訓當清廉、莊嚴、誠實.
{{verse|2|8}}所言當正經、無所可責、致仇敵者無譭爾之端、而自愧矣。
{{verse|2|9}}當勸奴僕、順其本主、因凡事悅之、不敢逆言、不可偷乃悉表忠信.
{{verse|2|10}}則凡事可飾修、吾上主上帝之道矣。
{{verse|2|11}}因吾上帝施眾救道.
{{verse|2|12}}教我棄絕非虔之事、及世之淫慾、乃以貞節、公義、虔孝、生在此世.
{{verse|2|13}}且待所望之福、即大上帝、及吾救主耶穌基督之榮降臨也。
{{verse|2|14}}因耶穌代我等捐命、救我脫諸惡、淨潔本民、慇懃行善矣。
{{verse|2|15}}爾傳此道、勸化、操全權責之、人勿輕忽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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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使人牢記、當服憲權遵守、亦齊備行諸善工.
{{verse|3|2}}勿譭謗、勿爭鬥、但和平、表溫柔待眾。
{{verse|3|3}}因吾自巳素無智、不順、迷惑、縱諸私慾、宴樂、懷怨恨、嫉妒、堪惡、亦互相惡矣。
{{verse|3|4}}但吾上主上帝之慈仁、愛情發現.
{{verse|3|5}}非由吾行之義功、乃依其矜憐、由重生之洗清、及上帝聖神之復新、上帝救我矣.
{{verse|3|6}}而以吾救主耶穌基督、上帝聖神厚賜我.
{{verse|3|7}}令我以恩表義吾爲子嗣、依望永生矣。
{{verse|3|8}}此乃真道、且吾欲爾常叮嚀之、使信於上帝之人專務善功、因此佳美益人矣。
{{verse|3|9}}但棄絕妄問、及歷代之族譜、勿爭、勿辨律法、因此虛浮無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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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1}}因知此等人背道犯罪、而自定罪矣。○
{{verse|3|12}}吾既差亞提馬、或推居古到爾、則速來尼哥城至我、因吾定意在彼過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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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達提闍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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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寄非利門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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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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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爲耶穌基督之事陷縲者、保羅、與弟提摩太、啟吾愛友同勞者非利門、
{{verse|1|2}}及愛夫人亞非亞、兼吾同僚亞居布、及在爾家之聖覲、
{{verse|1|3}}願爾得恩寵、平和、由吾父上帝、及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4}}感謝吾上帝、祈禱常念爾、
{{verse|1|5}}因聞爾信德、愛主耶穌、併諸聖徒焉。
{{verse|1|6}}願爾共有信德力行致爾賴耶穌基督明知諸善。
{{verse|1|7}}蓋兄舒聖徒之懷、吾安慰、而喜樂不勝。
{{verse|1|8}}吾緣基督雖敢命爾所宜行之事、
{{verse|1|9}}然懷相愛之情、吾寧求爾、即我老夫保羅、今爲耶穌基督陷縲者、
{{verse|1|10}}求爾爲吾縲中所生之子阿尼西母、
{{verse|1|11}}素乃無益與爾、但今有益與爾及我矣。
{{verse|1|12}}余復差之、請爾接之如吾心腹焉。
{{verse|1|13}}吾本意欲留之、可代爾事我爲福音而縲者也、
{{verse|1|14}}但未通爾意、吾不擅自而行、則爾行善事、非如強迫、乃如甘心焉。
{{verse|1|15}}夫阿尼西母庶乎暫時離爾、致永存之也。
{{verse|1|16}}今不如僕、乃愈僕者如愛弟、與我至甚何況與爾、在骨肉、亦在主教矣。
{{verse|1|17}}倘以吾爲伴、則接他如我焉。
{{verse|1|18}}若他害爾、或欠爾債、可算我賬。
{{verse|1|19}}余保羅親手寫之、吾將補還、但吾不須說、爾亦親自欠我。
{{verse|1|20}}是以吾兄請緣主悅我、亦賴主慰我衷懷也。
{{verse|1|21}}余明知爾循行、故筆此書、因知爾行必過余言也。
{{verse|1|22}}請爾備我一寓所、因吾望爾代我祈禱、可以將我交還爾也。
{{verse|1|23}}吾之同縲爲耶穌基督之教以帕弗喇問候爾。
{{verse|1|24}}亦吾之同勞者、馬哥、亞哩大古、底馬、及路加、俱問候爾矣。
{{verse|1|25}}願吾主耶穌基督之恩祐爾心靈矣。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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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寄非利門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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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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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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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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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昔時、屢次殊樣、上帝發聖人傳諭列祖、惟此末日、以神子詔我矣。
{{verse|1|2}}即上帝立子嗣承萬物、又以本子創造世界矣。
{{verse|1|3}}神子乃上帝輝耀之光、上帝親體之像、又以其德之旨扶萬物也。既以巳身洗滌吾罪、則在上坐於威儀之右矣。
{{verse|1|4}}且神子超越天使、因承尤嘉美之名號。
{{verse|1|5}}蓋上帝未語天使云、爾乃吾子、今日吾生爾也。又曰、吾將為其父、又彼將為我子也、
{{verse|1|6}}既再引太子進世、上帝曰、上帝之天使、皆當崇拜之也。
{{verse|1|7}}論及天使有云、其造天使、為𠇌靈、其設本役、為炎焰矣。
{{verse|1|8}}惟對神子曰、上帝之子、歟主之殿位至永遠、主國之權柄乃義柄、
{{verse|1|9}}主好善惡惡、是故上帝、即爾上帝、以油抹爾、得喜過諸伴也。
{{verse|1|10}}主元始創造地基、手成諸天、
{{verse|1|11}}此等必敗、惟爾仍存、而萬物將漸舊如衣矣。
{{verse|1|12}}又爾如衣將摺之而換之也、但爾仍在、爾年靡既矣。
{{verse|1|13}}上帝末謂某天使曰、坐我右手、待吾服爾敵、置為腳凳也。
{{verse|1|14}}論及天使、眾非侍神、奉差服事將嗣承救之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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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故當尤慇懃所聽之道、恐遺失之、
{{verse|2|2}}蓋若天使所言之道穩立、令諸違逆、遭其公報、則吾負此等救全、如何能逃避乎。
{{verse|2|3}}主當初言此、而聽之者、與吾徵之、
{{verse|2|4}}上帝亦詔證、按其聖旨、賜行神蹟、靈號、非常之事、及臨聖神也。○
{{verse|2|5}}吾言上帝未服來世天使之下、
{{verse|2|6}}但經內有云、世人何也、可得俯念之乎、人子何也、可得垂顧乎、
{{verse|2|7}}爾暫時黜之天使之下、但以榮花之冕旒加之、又立置之、管爾手所造之物、又服萬物其脚下也。
{{verse|2|8}}夫上帝既以萬物服之、則必無所不服、但今未見萬物服之、
{{verse|2|9}}只見耶穌基督因上帝之恩、代萬人享死、既受死之苦、暫時略黜天使之下、今以榮儀之冕旒加之矣。○
{{verse|2|10}}且萬物為上主而造、又萬物以上主而成、既引多子進榮、自當將救者首領、以所受之苦難成全矣。
{{verse|2|11}}夫成聖者、而被聖輩、皆由一矣、故其不羞稱之兄弟、云。
{{verse|2|12}}吾將爾名、報吾兄弟矣、又云、在聖覲之中、吾唱頌主矣。
{{verse|2|13}}又云、吾必依賴主也、又云、吾在此、偕上帝所賜之子女也。
{{verse|2|14}}既然子女共其肉血、主亦像似共之、其捐命致死、可敗壞主治死者、即魔鬼也。
{{verse|2|15}}亦可救畏死終生服役者也。
{{verse|2|16}}耶穌基督果不藉天使之性、乃取亞伯拉罕後裔。
{{verse|2|17}}則於凡事宜成如兄弟是以當上帝面前、其為慈悲忠信之祭主、以贖民罪。
{{verse|2|18}}既自見試煉受苦、則可助見煉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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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聖兄、共蒙天召者、汝心觀瞻吾教之聖差、祭主耶穌基督也。
{{verse|3|2}}因耶穌基督忠事所置之者、猶摩西亦忠理全家也。
{{verse|3|3}}此位該加煌榮過摩西、如建屋者、貴於屋也、
{{verse|3|4}}凡屋有所造之者、惟造萬物者、則上帝也。
{{verse|3|5}}摩西為僕、忠理全家、果然供證後傳之道、
{{verse|3|6}}但基督乃子、理其本家、且吾等若加膽樂意恆執所望、至終不變、則可為基督之家矣。○
{{verse|3|7}}正如上帝聖神所云、今日尚聽其聲、
{{verse|3|8}}勿自硬心、如在荒野、激怒試惑之日、
{{verse|3|9}}因爾祖宗四十年間、看朕大功、則試度朕、
{{verse|3|10}}故怨該世代、曰其常迷心、又不識朕道。
{{verse|3|11}}故怒誓云、果不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3|12}}列位兄弟、謹慎勿懷背信之惡心、又棄永活之上帝、
{{verse|3|13}}乃每日尚稱今日、則必相勸、恐因罪哄、自懷硬心矣、
{{verse|3|14}}若吾等始終如一、恆執所靠、則共同基督也、
{{verse|3|15}}正如所云、今日尚聽其聲、勿心硬、如先激怒之際矣、
{{verse|3|16}}因聽者之中、有所激怒者、但摩西所引出埃及多之人、非眾如是矣、
{{verse|3|17}}且四十年間、上帝怒誰乎、豈非得罪之輩、其屍隕野者乎、
{{verse|3|18}}且上帝發誓禁之、不入安息之所乃誰人乎、豈非背逆之徒乎。
{{verse|3|19}}如是可見其不信、故不得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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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夫我既有遺應承、可入其安息之所、則當謹慎、恐有人不及之也。
{{verse|4|2}}因我奉福音之傳、似他一般、但以傳道無益、因聽之不加信也。
{{verse|4|3}}惟我等信者、可進其安息之處、如經云、朕怒誓、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夫上帝造化、自開闢巳成也。
{{verse|4|4}}然論及第七日、有如是云、上帝於第七日、息止諸工也。
{{verse|4|5}}在此經再言、其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4|6}}既然遺人可進之、而先蒙傳者、緣其背信不得進之、
{{verse|4|7}}又於大辟侯之時、多時之後、復再定一日、云今日、如經云、今日尚聽其聲、勿硬自心也。
{{verse|4|8}}倘約書亞先經賜安息之所、則不復言及異日之安矣。
{{verse|4|9}}故上帝之民、尚遺有安息矣、
{{verse|4|10}}夫進安息者、息止本工、如上帝一然、
{{verse|4|11}}故當勉勵進其安息之所、恐有失落、像似背信者、○
{{verse|4|12}}因上帝之道活、有能利於雙口之劍、可莿剖神靈、節髓省察心之思念矣、
{{verse|4|13}}與我有事者、其前無物隱匿、然則在其眼前萬物露光也、○
{{verse|4|14}}夫我等有大祭主、即上帝之子耶穌、既入天堂、則我當執所認者、
{{verse|4|15}}又吾之祭主、無不能體恤吾軟弱之情、因凡事試煉如我一般、但未得罪、
{{verse|4|16}}故當加膽、來恩殿之前、然則恰時蒙祐獲恩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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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取人中之各祭主、奉上帝之命、而代人緣罪設祭禮也矣、
{{verse|5|2}}夫祭主周有弱情、能矜憐惛昧迷惑之輩、
{{verse|5|3}}故此當代民、並代自巳因罪設祭矣。
{{verse|5|4}}又無人擅自任此尊職、只上帝所召者、如亞崙焉、
{{verse|5|5}}如是基督亦不自尊、以成祭主、但上帝詔之曰、爾乃吾子、今日生爾矣。
{{verse|5|6}}在他處又云、爾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5|7}}夫基督在世之時、懇求祈禱、苦號泣哭、禱告所能救之免死者、又緣所畏者、可蒙應也、
{{verse|5|8}}雖乃神子、亦因受苦學順、
{{verse|5|9}}既成德全、則為永福之原與諸所信服之者。
{{verse|5|10}}上帝招之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verse|5|11}}論及此人、吾有多言、但難解明、因爾慢聽矣。
{{verse|5|12}}時久爾當為長、但再須承教上帝之道、始學之端、又須用乳、不得用葷糧。
{{verse|5|13}}凡用乳者、乃嬰孩不通義道。
{{verse|5|14}}但用葷糧者、乃壯丁、因多用心思練熟可辨別善惡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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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今不題起基督之教端、乃進論成德、不須復置基址、論及悔諸死罪、信服上帝之理、
{{verse|6|2}}不須論浸禮教按手、死者復活、永審之道。
{{verse|6|3}}但循上帝之聖旨、吾將行是焉、
{{verse|6|4}}若人一次蒙啟明、曾領天賜、共臨聖神、
{{verse|6|5}}又曾嘗上帝之美道、及來世之能德。
{{verse|6|6}}然後背也、則不能重新悔罪、因此等人再釘上帝之子於十字架、又明辱之也。
{{verse|6|7}}因土吞屢所下雨、生出蔬菜、為耕田之用、則奉上帝之祝也。
{{verse|6|8}}但發荊棘者無用、幾乎被咒、終盡燒矣。
{{verse|6|9}}吾雖講是言、然知愛友乃善、而蒙獲救矣。
{{verse|6|10}}夫上帝無不公道、必不忘爾為主之名、所行陰隲仁愛之勞、素助聖徒、今亦助之。○
{{verse|6|11}}願爾中各人均勉勵、堅心企望始迨及終也。
{{verse|6|12}}勿懶、乃效其人者、素有信德、忍耐、今享所應許之福焉、
{{verse|6|13}}當時上帝應承亞伯拉罕、因不得指尤尊者、則指自巳發誓。
{{verse|6|14}}曰、朕固然必祝福爾、誠然必加增爾矣。
{{verse|6|15}}且亞伯拉罕既久忍耐、則獲所應承之福矣。
{{verse|6|16}}世人有指尤尊者、發誓、發誓立憑、盡絕諸訟、
{{verse|6|17}}故上帝尤欲明表其旨穩當、與諸嗣業者、則發誓堅之、
{{verse|6|18}}且上帝因斷不能假也、定二條不可易之事、令吾等躲身執當面之望者、堅獲慰也。
{{verse|6|19}}吾有此望、如靈𠇌有錨、穩固不動、又入於簾內之所矣。
{{verse|6|20}}夫吾之先往者耶穌、基督早入彼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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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昔亞伯拉罕勝列侯而凱旋、遇撒冷之王、即至上帝之祭主麥居洗德蒙其祝福、{{批|此麥基洗德就是 朕前在天上、 老媽生 太兄及朕輩、 朕時知 爺將差 太兄由亞伯拉罕後裔而生、故 朕勞將兵、犒勞祝福亞伯拉罕、葢亞伯拉罕善人也、 爺爺聖旨云、禾王作主救人善、一以作今日下凡作主之憑據焉、欽此}}
{{verse|7|2}}亞伯拉罕將諸物抽十分之。一貢之夫麥居洗德譯名.本乃天王.又撒冷之王即太平王.
{{verse|7|3}}其無父、無母、亦無族譜、無始日、無終生、成如上帝之子、永為祭主也。
{{verse|7|4}}爾觀看若先祖亞伯拉罕抽贜物十分之一貢與此人、則其何等尊乎。
{{verse|7|5}}又利未之子孫、接祭司之職、依例領命、可抽、民業十分之一、就是其兄弟、由亞伯拉罕所生來者也。然
{{verse|7|6}}則此一人、非利未後裔者、向亞伯拉罕抽十分之一、而賜祝福、所蒙應許之人焉。
{{verse|7|7}}且小於大者受祝、乃自然之理也、
{{verse|7|8}}又在此、人服死者、受抽十分之一、惟在彼、所抽之者、証其活在也、
{{verse|7|9}}吾言利未今抽十分之一者、素在亞伯拉罕還十分之一也。
{{verse|7|10}}蓋麥居洗德遇亞伯拉罕之時、利未尚在祖父之身也、
{{verse|7|11}}夫利未人為祭司之時、民承律法、故若以此祭職、人致成全、卻何舉他祭司、依麥居洗德之班、並非稱亞崙之班乎。
{{verse|7|12}}且祭職既易、則律例必易矣。
{{verse|7|13}}夫吾所論之人、非由事壇之族、乃屬他宗派也、
{{verse|7|14}}故此分明吾主由猶太宗派而生.惟摩西未有說以祭職、托此宗派也。
{{verse|7|15}}又依麥居洗德之班、他祭司興起者、乃尤明矣。
{{verse|7|16}}且調派此祭司、非依肉欲之誡例矣。乃依永生之德也
{{verse|7|17}}夫其証曰、爾且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18}}是故前誡軟弱無益、則廢矣。
{{verse|7|19}}因律例無所成全.但助我企望善也、引我見上帝者、可使成全矣。
{{verse|7|20}}夫耶穌基督為祭、主按誓而立。因其任祭主之職不必發誓.
{{verse|7|21}}惟此人依誓而立、因有語之曰、主巳發誓、而不復悔、爾永立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22}}如是耶穌基督為尤善契約之中保。
{{verse|7|23}}且人之祭司甚多、緣死亡不能常存、
{{verse|7|24}}但此人永在、故有無易之祭職。
{{verse|7|25}}其永生代之懇求、則能救凡賴之就上帝者也。○
{{verse|7|26}}夫此祭主為聖、無偽無染、遠離罪人高於諸天者、吾必須有也.
{{verse|7|27}}此人不如他祭司、先必代巳罪、後代民罪、日祭因其獻本身一次作之矣、
{{verse|7|28}}又按律法立軟弱之人為祭主、但律後誓道、立神子係永遠成全。○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余所言之大略如是也、吾有一祭主在天堂、坐於威儀座之右.
{{verse|8|2}}乃聖事之吏居於真帳殿、主所搭者、並非人也。
{{verse|8|3}}但凡祭主奉命、以設禮物祭祀、故此人也、亦當有所設者也。
{{verse|8|4}}設使其仍在世、則不得為祭主、蓋在彼也。現有祭司、依律設禮物者也。
{{verse|8|5}}此祭主、依天上之像樣服事、夫摩西要造帳殿時、奉上帝之命、啟詔之曰、留心造諸物、依山上所見之樣矣。
{{verse|8|6}}夫吾祭主巳得尤善之事職因其為尤善契約之中保、依更美之應許者而立也。○
{{verse|8|7}}蓋若先約無責、則不用後約、
{{verse|8|8}}但貶先約之時、曰上主云、時日之後、朕將與以色列家、及猶太之家、設立新約
{{verse|8|9}}上主曰、非依先約、朕與其祖父所設立者、即時朕攜其手、率出埃及多地、但其不恆守朕約、故朕不顧之也。
{{verse|8|10}}上主又曰、時日之後、朕與以色列之家、所將立之約乃如是、即朕將已律法、刻其意、銘其心、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民焉。
{{verse|8|11}}當日不用各人誨其同伴兄弟、云識上主、因老幼各人、必知朕也。
{{verse|8|12}}朕將寬貸其垂戾不復記其罪惡也。
{{verse|8|13}}上帝既言此約乃新、則以彼約為舊、但其舊者衰者、則即廢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前約契有禮拜之規例、並今世之聖所。
{{verse|9|2}}因前造帳殿、內藏燈臺、其桌及桌上之餅、斯稱聖所。
{{verse|9|3}}又二簾之後、還有一帳殿、稱至聖之所。
{{verse|9|4}}在彼有金香爐、及周鑲之約箱、內有甜露之金壺、併亞崙之杖、素所萌芽者、兼盟約之牌。
{{verse|9|5}}箱上亦有榮花靈仙之像、庇蔭恩殿.惟論此物者、今不得細言也。
{{verse|9|6}}此等齊備、祭司常入前帳殿、以盡其職分、
{{verse|9|7}}但其二堂、每年一次、獨祭司人之、亦必帶血、為本罪、並為民謬而獻之也。
{{verse|9|8}}上帝聖神以此明詔、先帳殿尚在之時、進聖所之路、未曾發開也。
{{verse|9|9}}此乃當時之比喻、教人所設之禮物、並祭祀、不得成全事者以養良心也。
{{verse|9|10}}因其事職在乎飲食洗滌之禮、肉身之例、所設迄於齊整之時至矣。
{{verse|9|11}}但基督既臨、成將來善物之祭主、居在尤善更美之帳殿、非人手所作、非此等建造者。
{{verse|9|12}}此祭主非設牛羊犧牲之血、乃奉親血、一次進至聖之所、為我成永贖罪者也矣。
{{verse|9|13}}蓋若牛羊犧牲之血、並燒犢之燼、撒污穢之人、可致肉身清潔、
{{verse|9|14}}何況基督之血、其以永靈、純然自獻與上帝者、可淨爾良心、除去死工以事永活之上帝也。○
{{verse|9|15}}因此基督成新約之中保、自巳捐命、贖犯先約之諸罪、令蒙召之人但可獲所應承之永業也。
{{verse|9|16}}但若有遺詔、必有遺囑者之死也、
{{verse|9|17}}蓋死後遺詔有益、但遺人未死、遺詔無益矣、
{{verse|9|18}}是故先約無非以血而立、
{{verse|9|19}}蓋摩西按律例述明諸誡、庶民聽、則取牛羊之血、調清水、將紅綿及牛藤草、遂灑書兼庶民、曰、
{{verse|9|20}}此乃上帝囑爾契約之血矣。
{{verse|9|21}}又帳殿與事役之器皿、皆灑以血、
{{verse|9|22}}按律例幾乎諸物以血淨清、但血未流者、則總無赦也、
{{verse|9|23}}天物之像樣、該以此淨潔、惟天上之本物、以尤善之祭淨潔矣。
{{verse|9|24}}是故基督、非入手造之聖堂、即真聖所之彷彿者、乃進天堂、代我現立上帝之前也。
{{verse|9|25}}且基督不須效祭司之樣、帶犧牲之血、每年入聖堂、而屢次自獻。
{{verse|9|26}}若然、則自開闢以來、基督必多次受苦、但今世界之窮、基督一次出現自獻為祭、除去罪也。
{{verse|9|27}}正猶人之命、一次死亡、後有審判、
{{verse|9|28}}如是、基督素一次自獻、以負多人之罪、後來無罪、將再現、以救其所企望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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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惟律例將來善事之彷彿、非斯實體、故從不得以每年常設之祭物、成全所就來者。
{{verse|10|2}}既然、則設祭不絕、因祭祀之人、一次淨潔、不復覺罪。
{{verse|10|3}}但年年用祭者、牢記其罪也。
{{verse|10|4}}牛羊之血、除去人罪者、總未之有也。
{{verse|10|5}}故基督臨世曰、父不願祭祀、乃備吾身體。
{{verse|10|6}}焚犧及因罪之祭、父無中意。
{{verse|10|7}}當時、吾云、上帝也、余自降臨以遵聖旨、依書經錄及我、
{{verse|10|8}}上句云、依律所設祭祀、焚祭、並緣罪之祭等、爾不願並無中意。
{{verse|10|9}}就言卻吾自臨凜遵上帝聖旨者、此言指示其除在先者、致立其後矣。
{{verse|10|10}}且耶穌基督之身、一次獻為祭、則遵聖旨、命成聖我等矣。
{{verse|10|11}}但凡祭司、日立服事、屢次設同祭、總不得除罪也。
{{verse|10|12}}惟基督獨設一祭緣罪後、永坐於上帝之右。
{{verse|10|13}}尚待服諸敵為其腳凳也。
{{verse|10|14}}故奉一祭、基督永成所為聖之主矣。
{{verse|10|15}}夫上帝聖神詔證此理、依前所言、
{{verse|10|16}}主云、當日之後、朕所立之約乃如是、朕將以朕誡刻其意、銘其心、 {{批|太兄捨身贖罪之際方得罪赦惡依律緣罪之祭原不得罪赦但 太兄非禁入廢祭在子咸本當報本酹恩澤 待父報須知欽此}}
{{verse|10|17}}不復記其罪惡矣。
{{verse|10|18}}夫罪惡既赦、不用復設祭緣罪也、○
{{verse|10|19}}列位兄弟、既有膽敢、以耶穌基督之血、可入至聖所。
{{verse|10|20}}由新開引生之路、其所齊備、通過簾者、即其肉身也。
{{verse|10|21}}又既有大祭主管理神家。
{{verse|10|22}}故當以真心全信就近、心灑除自覺之惡、併以清水洗身矣。
{{verse|10|23}}吾所望者、當恆執、無疑、因主所應許者、誠實也。
{{verse|10|24}}我當相顧苦勸相愛行善。
{{verse|10|25}}不可離其集覲。如數人仍離、但彼此相勸、況見末日臨近、愈當相勸焉。○
{{verse|10|26}}蓋吾等奉真理之識後、若固意犯罪、則緣罪之祭、未之有也、
{{verse|10|27}}乃觳觫待審、畏勦敵之烈怒、臨矣。
{{verse|10|28}}棄摩西之例者、聽二三供口證、定死、並不寬貸。
{{verse|10|29}}何況躁踏上帝之子、以淨巳契約之血為污物、又侮慢恩典之神者、豈非當遭綦嚴刑罰哉。
{{verse|10|30}}蓋吾知上主詔云、雪怨在朕、朕將報仇矣、又曰、上主將審其民也。
{{verse|10|31}}故伏永活上帝之手者、最可警怯也。○
{{verse|10|32}}請牢記往日、爾新照明之時、即當苦難之鬱陶.
{{verse|10|33}}一面公然自受凌辱、苦害、一面為受此苦者之同伴也。
{{verse|10|34}}因爾惻穩吾也、在縲絏之中、甘心見人搶業自知在天有佳美之恆業矣。
{{verse|10|35}}勿捨豪氣、因此有厚報大賞、
{{verse|10|36}}因爾須忍耐、則凜遵上帝之命、可得所應許者矣、
{{verse|10|37}}再霎時、即將來者必至、而不耽擱也。
{{verse|10|38}}義人有信德、則可保命、但凡背道者、吾則不喜之也、
{{verse|10|39}}然吾等非背道敗亡者、乃信從存靈𠇌之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信德乃所希望者之氣質、所未見之情憑據、
{{verse|11|2}}因列祖為此、得善証矣。
{{verse|11|3}}吾信而知上帝之命造世界、致有形以無見之物成也。
{{verse|11|4}}昔亞別有信德、設祭上帝、比該隱尤善、則明表其為義人、蒙上帝詔證其禮物、如是亞別雖死、尚言矣。
{{verse|11|5}}昔以諾有信德、則見移並不死亦未得見之、因上帝遷之、蓋未遷天之先、其得供證、蒙上帝之悅意矣。
{{verse|11|6}}但未有信德、斷難得獲上帝悅、然就上帝者必信其自在.亦賞報勤求之人。
{{verse|11|7}}昔哪亞奉上帝之啟照未見之情則敬畏、故此備造巨舟、以救家眷、如是其定罪世人、緣信嗣得義矣。
{{verse|11|8}}昔亞伯拉罕蒙召、遵照而出遷後接業之地、不知所往之處而出也。
{{verse|11|9}}既有信德、則寓上帝所許之地、與以撒 雅哥伯等、同蒙應許、嗣接其業者、皆住帳房、猶在異邦也。
{{verse|11|10}}因其企望有基之邑、上帝所建造者也。
{{verse|11|11}}昔撒喇有信德、蒙能懷孕、雖老邁亦生子、因諒應許者、乃誠實也。
{{verse|11|12}}故由一人幾乎死者、生出子孫、如天星之多、猶海邊之沙、不勝數也。
{{verse|11|13}}此等人皆未得所許、乃存信德而昇也、蓋其遙望之、乃抱之自知自覺、地上乃客旅矣。
{{verse|11|14}}如是言者、明表其求國也。
{{verse|11|15}}若記念所出之地、其可乘機轉回矣。
{{verse|11|16}}但今其求天上美國、故上帝備邑賜之、不羞自稱其上帝也。
{{verse|11|17}}昔亞伯拉罕見試煉、自有信德、故將以撒為祭、雖蒙上帝之許亦獻獨生之子也。
{{verse|11|18}}論及此子、上帝巳言、由以撒必得稱後嗣矣。
{{verse|11|19}}但亞伯拉罕自想、上帝能由死中甦起此子、且比喻言之、其亦如是接之也。
{{verse|11|20}}昔以撒有信德、祝福雅哥伯、以掃等、論及後來之情矣。
{{verse|11|21}}昔雅哥伯臨昇時、心懷信德、祝福約色弗之爾子、而倚杖崇拜也。
{{verse|11|22}}昔約色弗臨終時、有信德、預言以色列人出地、而囑為其骨骸、
{{verse|11|23}}昔摩西生時、其父母見之乃美子、不畏侯命、乃有信德、匿子三月、
{{verse|11|24}}摩西既生長有信德、不肯稱法老侯女之子、
{{verse|11|25}}寧願同上帝之民受苦、不欲暫享罪惡之宴樂。
{{verse|11|26}}緣基督受辱、把貴於埃及多之財帛、因摩西望賞報矣。
{{verse|11|27}}摩西既有信德、則離埃及多地、不畏侯之怒、因其堅執至尊之上帝、如見之也。
{{verse|11|28}}摩西存信、設逾越禮節、門楣灑血、以免戮長子者、亦害之也。
{{verse|11|29}}民有信德、通過紅海、如行陸路、惟埃及多人試行之、沉溺矣。
{{verse|11|30}}民存信德、七日周廵也哩砢城、致城牆隕倒矣。
{{verse|11|31}}昔娼妓拉合有信德、故安接偵探、遂不與逆徒偕亡矣。
{{verse|11|32}}另何可言哉、若論及其田巴喇革、與參孫、又也弗大、大辟、撒母耳、及諸聖賢者、則時日不足矣。
{{verse|11|33}}因此人有信德、故能服國、為義、獲所許約、塞獅子之口、
{{verse|11|34}}滅諸烈炎、逃避劍錄弱者成強、戰場奮勇敗夷人之營矣。
{{verse|11|35}}婦收其死人甦之後他人受酷刑並不望救、致獲尤善之復活。
{{verse|11|36}}有人見煉、受欺、遭打陷縲、坐牢。
{{verse|11|37}}以石擊之、鋸截之、苦煉之、刀刺死、將綿羊草羊之皮、着身而遊蕩.為窮困、艱難、迫逼。
{{verse|11|38}}其流亡躲身荒野、山嶺、地下窩穴、然此諸人、俗世不堪當也。
{{verse|11|39}}此等皆有信德之善証、但未接所應承者。
{{verse|11|40}}夫上帝為我預備尤善業、如此共我莫不得成全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故此有此等群人雲集、周圍見我、當推開各重擔、而除最狥情之罪、且耐心賽跑前場。
{{verse|12|2}}仰望造成吾信德之主耶穌。因耶穌基督除當面之喜樂、而甘當十字架之苦、不理其恥、則坐於上帝之右位也。
{{verse|12|3}}汝必試思耶穌基督忍罪人之橫逆、免爾疲倦喪心焉。○
{{verse|12|4}}爾抵擋罪、未曾流血、扞禦之。
{{verse|12|5}}又忘記勸子之語云、我兒乎、主之刑罰、切勿輕忽、主既譴責、則勿喪心、
{{verse|12|6}}因主所愛者、其譴責之、又凡子主所接者、其鞭打之也。
{{verse|12|7}}若爾耐責、上帝待爾如子女。焉有子女、父親所不責者哉。
{{verse|12|8}}既眾受責、但爾不受之、則為庶子、而非嫡子也。
{{verse|12|9}}夫肉身之父加責我者、我無不敬之.何況靈𠇌之父、豈不可服之得生活乎。
{{verse|12|10}}夫人父暫時任意責我、但主益我加責、致我成潔如主焉。
{{verse|12|11}}凡譴責者、現時苦而不樂、但後來必結仁義、平和之菓、利所練成之人矣。○
{{verse|12|12}}故當舉諸垂手、扶諸弱膝、
{{verse|12|13}}脚行直徑.免跛者失錯、寧可得醫矣。
{{verse|12|14}}與眾交通當務平和、又慕清潔、然靡有此者、不得見主也、
{{verse|12|15}}謹慎不負上帝之恩、恐苦根發生煩擾爾等、而染及多矣。
{{verse|12|16}}恐有淫人、妄徒如以掃、彼緣一餐、賣長子之業、
{{verse|12|17}}爾等又知其後欲得祝、則見棄絕、雖泣故求、然悔不及也。
{{verse|12|18}}夫爾所至者、非手摸炎焰之山、非黑暗風雨、
{{verse|12|19}}非號筒之聲、言語之音、論及此聲、有聽之音、請不可復宣其言也、
{{verse|12|20}}因其人不能當奉命、若禽獸摸山、則必以石擊死、以箭射之、
{{verse|12|21}}又所見者、如此驚嚇、致摩西云、心慌膽震不勝。
{{verse|12|22}}但爾所至者、乃旬之山、永活上帝之邑、天上之也路撒冷、及萬萬天使.
{{verse|12|23}}又至天錄初生齊集之大覲、亦至眾人之審司、即上帝、連義人成全之靈𠇌.
{{verse|12|24}}並新約之中保、即耶穌、基督連灑之血、比亞別之血言尤善之事者也。
{{verse|12|25}}謹慎勿棄所言者、然若棄絕在地、所啟之主、不得脫刑、何況我等、若背天上所言之主者、曷焉能脫刑乎。
{{verse|12|26}}當時其聲動地、但今其應承曰、再一次朕不止動地、乃又震天也。
{{verse|12|27}}且此言再一次者、指所動受造之物、必然移去、致所不動之物可恆存矣。
{{verse|12|28}}故我等既接不動之國、當有恩典、致祗畏敬虔、服事上帝、甚然合意矣。
{{verse|12|29}}夫吾上帝、乃如烈炎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兄弟當相愛。
{{verse|13|2}}恆記接旅客、因如此行某不知而接天使者也。
{{verse|13|3}}宜記念囚人、如自同囚、又憐恤受苦者、如自尚在生矣。
{{verse|13|4}}婚姻常可貴、其交清潔者也、但上帝將刑罰宿娼姦淫者。
{{verse|13|5}}交接勿貪心、有物當知足、蓋上帝曰、朕不離爾、不棄絕爾也。
{{verse|13|6}}如是、可加膽云、上主祐我、故不畏人所為我者也。
{{verse|13|7}}爾之管司、傳爾神道者、切當記、思念其品行之大儀、隨從其信德之規模也。
{{verse|13|8}}夫耶穌基督昨日今日永遠一然矣。
{{verse|13|9}}故勿迷於殊異端、因心蒙恩為堅固乃美矣.並非因食物、因素所用之者、不得何益也。
{{verse|13|10}}但吾有壇上之祭、即在帳殿服事者、未有食之權。
{{verse|13|11}}昔祭司既帶贖罪犧牲之血、入於聖所、則寨外燒屍。
{{verse|13|12}}如是耶穌基督、欲以親血、淨清其民、則門外受苦。
{{verse|13|13}}故吾當就之出寨外、當其凌辱矣。
{{verse|13|14}}夫在此世、我無恆住之邑、乃求後世之寓矣。
{{verse|13|15}}故常賴耶穌、基督常奉讚美上帝、即吾嘴所頌者、鳴謝其名也。
{{verse|13|16}}但行善賙濟、切勿忘之、然以此等、祭上帝喜悅矣。
{{verse|13|17}}尊從教長、而自服之、因其似當責照顧爾靈𠇌、使之可喜、然而行此、並不憂也、不然恐爾無益矣。
{{verse|13|18}}代我祈禱、又吾知本有良心、在凡事悉欲正經而行也。
{{verse|13|19}}吾愈切請爾祈禱、致我尤早、可回到爾矣。○
{{verse|13|20}}願平和之上帝、令由死中復活、吾主耶穌、以永約之血、立為群羊之大牧者。
{{verse|13|21}}而求之、以各善行成全爾等、遵其聖旨、且靠耶穌基督、於是爾行主前所悅意者、且榮花歸之、至世世焉。○
{{verse|13|22}}吾請兄弟承勸之言、因吾以片言書爾矣。
{{verse|13|23}}爾等可知吾弟提摩太巳經釋放、若其速至、吾將偕之見爾也。
{{verse|13|24}}請爾問候諸管司、及諸聖徒。以大利人問候爾。
{{verse|13|25}}夫恩典潤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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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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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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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昔時、屢次殊樣、上帝發聖人傳諭列祖、惟此末日、以神子詔我矣。
{{verse|1|2}}即上帝立子嗣承萬物、又以本子創造世界矣。
{{verse|1|3}}神子乃上帝輝耀之光、上帝親體之像、又以其德之旨扶萬物也。既以巳身洗滌吾罪、則在上坐於威儀之右矣。
{{verse|1|4}}且神子超越天使、因承尤嘉美之名號。
{{verse|1|5}}蓋上帝未語天使云、爾乃吾子、今日吾生爾也。又曰、吾將為其父、又彼將為我子也、
{{verse|1|6}}既再引太子進世、上帝曰、上帝之天使、皆當崇拜之也。
{{verse|1|7}}論及天使有云、其造天使、為𠇌靈、其設本役、為炎焰矣。
{{verse|1|8}}惟對神子曰、上帝之子、歟主之殿位至永遠、主國之權柄乃義柄、
{{verse|1|9}}主好善惡惡、是故上帝、即爾上帝、以油抹爾、得喜過諸伴也。
{{verse|1|10}}主元始創造地基、手成諸天、
{{verse|1|11}}此等必敗、惟爾仍存、而萬物將漸舊如衣矣。
{{verse|1|12}}又爾如衣將摺之而換之也、但爾仍在、爾年靡既矣。
{{verse|1|13}}上帝末謂某天使曰、坐我右手、待吾服爾敵、置為腳凳也。
{{verse|1|14}}論及天使、眾非侍神、奉差服事將嗣承救之人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故當尤慇懃所聽之道、恐遺失之、
{{verse|2|2}}蓋若天使所言之道穩立、令諸違逆、遭其公報、則吾負此等救全、如何能逃避乎。
{{verse|2|3}}主當初言此、而聽之者、與吾徵之、
{{verse|2|4}}上帝亦詔證、按其聖旨、賜行神蹟、靈號、非常之事、及臨聖神也。○
{{verse|2|5}}吾言上帝未服來世天使之下、
{{verse|2|6}}但經內有云、世人何也、可得俯念之乎、人子何也、可得垂顧乎、
{{verse|2|7}}爾暫時黜之天使之下、但以榮花之冕旒加之、又立置之、管爾手所造之物、又服萬物其脚下也。
{{verse|2|8}}夫上帝既以萬物服之、則必無所不服、但今未見萬物服之、
{{verse|2|9}}只見耶穌基督因上帝之恩、代萬人享死、既受死之苦、暫時略黜天使之下、今以榮儀之冕旒加之矣。○
{{verse|2|10}}且萬物為上主而造、又萬物以上主而成、既引多子進榮、自當將救者首領、以所受之苦難成全矣。
{{verse|2|11}}夫成聖者、而被聖輩、皆由一矣、故其不羞稱之兄弟、云。
{{verse|2|12}}吾將爾名、報吾兄弟矣、又云、在聖覲之中、吾唱頌主矣。
{{verse|2|13}}又云、吾必依賴主也、又云、吾在此、偕上帝所賜之子女也。
{{verse|2|14}}既然子女共其肉血、主亦像似共之、其捐命致死、可敗壞主治死者、即魔鬼也。
{{verse|2|15}}亦可救畏死終生服役者也。
{{verse|2|16}}耶穌基督果不藉天使之性、乃取亞伯拉罕後裔。
{{verse|2|17}}則於凡事宜成如兄弟是以當上帝面前、其為慈悲忠信之祭主、以贖民罪。
{{verse|2|18}}既自見試煉受苦、則可助見煉之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聖兄、共蒙天召者、汝心觀瞻吾教之聖差、祭主耶穌基督也。
{{verse|3|2}}因耶穌基督忠事所置之者、猶摩西亦忠理全家也。
{{verse|3|3}}此位該加煌榮過摩西、如建屋者、貴於屋也、
{{verse|3|4}}凡屋有所造之者、惟造萬物者、則上帝也。
{{verse|3|5}}摩西為僕、忠理全家、果然供證後傳之道、
{{verse|3|6}}但基督乃子、理其本家、且吾等若加膽樂意恆執所望、至終不變、則可為基督之家矣。○
{{verse|3|7}}正如上帝聖神所云、今日尚聽其聲、
{{verse|3|8}}勿自硬心、如在荒野、激怒試惑之日、
{{verse|3|9}}因爾祖宗四十年間、看朕大功、則試度朕、
{{verse|3|10}}故怨該世代、曰其常迷心、又不識朕道。
{{verse|3|11}}故怒誓云、果不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3|12}}列位兄弟、謹慎勿懷背信之惡心、又棄永活之上帝、
{{verse|3|13}}乃每日尚稱今日、則必相勸、恐因罪哄、自懷硬心矣、
{{verse|3|14}}若吾等始終如一、恆執所靠、則共同基督也、
{{verse|3|15}}正如所云、今日尚聽其聲、勿心硬、如先激怒之際矣、
{{verse|3|16}}因聽者之中、有所激怒者、但摩西所引出埃及多之人、非眾如是矣、
{{verse|3|17}}且四十年間、上帝怒誰乎、豈非得罪之輩、其屍隕野者乎、
{{verse|3|18}}且上帝發誓禁之、不入安息之所乃誰人乎、豈非背逆之徒乎。
{{verse|3|19}}如是可見其不信、故不得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夫我既有遺應承、可入其安息之所、則當謹慎、恐有人不及之也。
{{verse|4|2}}因我奉福音之傳、似他一般、但以傳道無益、因聽之不加信也。
{{verse|4|3}}惟我等信者、可進其安息之處、如經云、朕怒誓、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夫上帝造化、自開闢巳成也。
{{verse|4|4}}然論及第七日、有如是云、上帝於第七日、息止諸工也。
{{verse|4|5}}在此經再言、其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4|6}}既然遺人可進之、而先蒙傳者、緣其背信不得進之、
{{verse|4|7}}又於大辟侯之時、多時之後、復再定一日、云今日、如經云、今日尚聽其聲、勿硬自心也。
{{verse|4|8}}倘約書亞先經賜安息之所、則不復言及異日之安矣。
{{verse|4|9}}故上帝之民、尚遺有安息矣、
{{verse|4|10}}夫進安息者、息止本工、如上帝一然、
{{verse|4|11}}故當勉勵進其安息之所、恐有失落、像似背信者、○
{{verse|4|12}}因上帝之道活、有能利於雙口之劍、可莿剖神靈、節髓省察心之思念矣、
{{verse|4|13}}與我有事者、其前無物隱匿、然則在其眼前萬物露光也、○
{{verse|4|14}}夫我等有大祭主、即上帝之子耶穌、既入天堂、則我當執所認者、
{{verse|4|15}}又吾之祭主、無不能體恤吾軟弱之情、因凡事試煉如我一般、但未得罪、
{{verse|4|16}}故當加膽、來恩殿之前、然則恰時蒙祐獲恩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取人中之各祭主、奉上帝之命、而代人緣罪設祭禮也矣、
{{verse|5|2}}夫祭主周有弱情、能矜憐惛昧迷惑之輩、
{{verse|5|3}}故此當代民、並代自巳因罪設祭矣。
{{verse|5|4}}又無人擅自任此尊職、只上帝所召者、如亞崙焉、
{{verse|5|5}}如是基督亦不自尊、以成祭主、但上帝詔之曰、爾乃吾子、今日生爾矣。
{{verse|5|6}}在他處又云、爾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5|7}}夫基督在世之時、懇求祈禱、苦號泣哭、禱告所能救之免死者、又緣所畏者、可蒙應也、
{{verse|5|8}}雖乃神子、亦因受苦學順、
{{verse|5|9}}既成德全、則為永福之原與諸所信服之者。
{{verse|5|10}}上帝招之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verse|5|11}}論及此人、吾有多言、但難解明、因爾慢聽矣。
{{verse|5|12}}時久爾當為長、但再須承教上帝之道、始學之端、又須用乳、不得用葷糧。
{{verse|5|13}}凡用乳者、乃嬰孩不通義道。
{{verse|5|14}}但用葷糧者、乃壯丁、因多用心思練熟可辨別善惡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今不題起基督之教端、乃進論成德、不須復置基址、論及悔諸死罪、信服上帝之理、
{{verse|6|2}}不須論浸禮教按手、死者復活、永審之道。
{{verse|6|3}}但循上帝之聖旨、吾將行是焉、
{{verse|6|4}}若人一次蒙啟明、曾領天賜、共臨聖神、
{{verse|6|5}}又曾嘗上帝之美道、及來世之能德。
{{verse|6|6}}然後背也、則不能重新悔罪、因此等人再釘上帝之子於十字架、又明辱之也。
{{verse|6|7}}因土吞屢所下雨、生出蔬菜、為耕田之用、則奉上帝之祝也。
{{verse|6|8}}但發荊棘者無用、幾乎被咒、終盡燒矣。
{{verse|6|9}}吾雖講是言、然知愛友乃善、而蒙獲救矣。
{{verse|6|10}}夫上帝無不公道、必不忘爾為主之名、所行陰隲仁愛之勞、素助聖徒、今亦助之。○
{{verse|6|11}}願爾中各人均勉勵、堅心企望始迨及終也。
{{verse|6|12}}勿懶、乃效其人者、素有信德、忍耐、今享所應許之福焉、
{{verse|6|13}}當時上帝應承亞伯拉罕、因不得指尤尊者、則指自巳發誓。
{{verse|6|14}}曰、朕固然必祝福爾、誠然必加增爾矣。
{{verse|6|15}}且亞伯拉罕既久忍耐、則獲所應承之福矣。
{{verse|6|16}}世人有指尤尊者、發誓、發誓立憑、盡絕諸訟、
{{verse|6|17}}故上帝尤欲明表其旨穩當、與諸嗣業者、則發誓堅之、
{{verse|6|18}}且上帝因斷不能假也、定二條不可易之事、令吾等躲身執當面之望者、堅獲慰也。
{{verse|6|19}}吾有此望、如靈𠇌有錨、穩固不動、又入於簾內之所矣。
{{verse|6|20}}夫吾之先往者耶穌、基督早入彼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昔亞伯拉罕勝列侯而凱旋、遇撒冷之王、即至上帝之祭主麥居洗德蒙其祝福、{{批|此麥基洗德就是 朕前在天上、 老媽生 太兄及朕輩、 朕時知 爺將差 太兄由亞伯拉罕後裔而生、故 朕勞將兵、犒勞祝福亞伯拉罕、葢亞伯拉罕善人也、 爺爺聖旨云、禾王作主救人善、一以作今日下凡作主之憑據焉、欽此}}
{{verse|7|2}}亞伯拉罕將諸物抽十分之。一貢之夫麥居洗德譯名.本乃天王.又撒冷之王即太平王.
{{verse|7|3}}其無父、無母、亦無族譜、無始日、無終生、成如上帝之子、永為祭主也。
{{verse|7|4}}爾觀看若先祖亞伯拉罕抽贜物十分之一貢與此人、則其何等尊乎。
{{verse|7|5}}又利未之子孫、接祭司之職、依例領命、可抽、民業十分之一、就是其兄弟、由亞伯拉罕所生來者也。然
{{verse|7|6}}則此一人、非利未後裔者、向亞伯拉罕抽十分之一、而賜祝福、所蒙應許之人焉。
{{verse|7|7}}且小於大者受祝、乃自然之理也、
{{verse|7|8}}又在此、人服死者、受抽十分之一、惟在彼、所抽之者、証其活在也、
{{verse|7|9}}吾言利未今抽十分之一者、素在亞伯拉罕還十分之一也。
{{verse|7|10}}蓋麥居洗德遇亞伯拉罕之時、利未尚在祖父之身也、
{{verse|7|11}}夫利未人為祭司之時、民承律法、故若以此祭職、人致成全、卻何舉他祭司、依麥居洗德之班、並非稱亞崙之班乎。
{{verse|7|12}}且祭職既易、則律例必易矣。
{{verse|7|13}}夫吾所論之人、非由事壇之族、乃屬他宗派也、
{{verse|7|14}}故此分明吾主由猶太宗派而生.惟摩西未有說以祭職、托此宗派也。
{{verse|7|15}}又依麥居洗德之班、他祭司興起者、乃尤明矣。
{{verse|7|16}}且調派此祭司、非依肉欲之誡例矣。乃依永生之德也
{{verse|7|17}}夫其証曰、爾且永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18}}是故前誡軟弱無益、則廢矣。
{{verse|7|19}}因律例無所成全.但助我企望善也、引我見上帝者、可使成全矣。
{{verse|7|20}}夫耶穌基督為祭、主按誓而立。因其任祭主之職不必發誓.
{{verse|7|21}}惟此人依誓而立、因有語之曰、主巳發誓、而不復悔、爾永立為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22}}如是耶穌基督為尤善契約之中保。
{{verse|7|23}}且人之祭司甚多、緣死亡不能常存、
{{verse|7|24}}但此人永在、故有無易之祭職。
{{verse|7|25}}其永生代之懇求、則能救凡賴之就上帝者也。○
{{verse|7|26}}夫此祭主為聖、無偽無染、遠離罪人高於諸天者、吾必須有也.
{{verse|7|27}}此人不如他祭司、先必代巳罪、後代民罪、日祭因其獻本身一次作之矣、
{{verse|7|28}}又按律法立軟弱之人為祭主、但律後誓道、立神子係永遠成全。○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余所言之大略如是也、吾有一祭主在天堂、坐於威儀座之右.
{{verse|8|2}}乃聖事之吏居於真帳殿、主所搭者、並非人也。
{{verse|8|3}}但凡祭主奉命、以設禮物祭祀、故此人也、亦當有所設者也。
{{verse|8|4}}設使其仍在世、則不得為祭主、蓋在彼也。現有祭司、依律設禮物者也。
{{verse|8|5}}此祭主、依天上之像樣服事、夫摩西要造帳殿時、奉上帝之命、啟詔之曰、留心造諸物、依山上所見之樣矣。
{{verse|8|6}}夫吾祭主巳得尤善之事職因其為尤善契約之中保、依更美之應許者而立也。○
{{verse|8|7}}蓋若先約無責、則不用後約、
{{verse|8|8}}但貶先約之時、曰上主云、時日之後、朕將與以色列家、及猶太之家、設立新約
{{verse|8|9}}上主曰、非依先約、朕與其祖父所設立者、即時朕攜其手、率出埃及多地、但其不恆守朕約、故朕不顧之也。
{{verse|8|10}}上主又曰、時日之後、朕與以色列之家、所將立之約乃如是、即朕將已律法、刻其意、銘其心、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民焉。
{{verse|8|11}}當日不用各人誨其同伴兄弟、云識上主、因老幼各人、必知朕也。
{{verse|8|12}}朕將寬貸其垂戾不復記其罪惡也。
{{verse|8|13}}上帝既言此約乃新、則以彼約為舊、但其舊者衰者、則即廢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前約契有禮拜之規例、並今世之聖所。
{{verse|9|2}}因前造帳殿、內藏燈臺、其桌及桌上之餅、斯稱聖所。
{{verse|9|3}}又二簾之後、還有一帳殿、稱至聖之所。
{{verse|9|4}}在彼有金香爐、及周鑲之約箱、內有甜露之金壺、併亞崙之杖、素所萌芽者、兼盟約之牌。
{{verse|9|5}}箱上亦有榮花靈仙之像、庇蔭恩殿.惟論此物者、今不得細言也。
{{verse|9|6}}此等齊備、祭司常入前帳殿、以盡其職分、
{{verse|9|7}}但其二堂、每年一次、獨祭司人之、亦必帶血、為本罪、並為民謬而獻之也。
{{verse|9|8}}上帝聖神以此明詔、先帳殿尚在之時、進聖所之路、未曾發開也。
{{verse|9|9}}此乃當時之比喻、教人所設之禮物、並祭祀、不得成全事者以養良心也。
{{verse|9|10}}因其事職在乎飲食洗滌之禮、肉身之例、所設迄於齊整之時至矣。
{{verse|9|11}}但基督既臨、成將來善物之祭主、居在尤善更美之帳殿、非人手所作、非此等建造者。
{{verse|9|12}}此祭主非設牛羊犧牲之血、乃奉親血、一次進至聖之所、為我成永贖罪者也矣。
{{verse|9|13}}蓋若牛羊犧牲之血、並燒犢之燼、撒污穢之人、可致肉身清潔、
{{verse|9|14}}何況基督之血、其以永靈、純然自獻與上帝者、可淨爾良心、除去死工以事永活之上帝也。○
{{verse|9|15}}因此基督成新約之中保、自巳捐命、贖犯先約之諸罪、令蒙召之人但可獲所應承之永業也。
{{verse|9|16}}但若有遺詔、必有遺囑者之死也、
{{verse|9|17}}蓋死後遺詔有益、但遺人未死、遺詔無益矣、
{{verse|9|18}}是故先約無非以血而立、
{{verse|9|19}}蓋摩西按律例述明諸誡、庶民聽、則取牛羊之血、調清水、將紅綿及牛藤草、遂灑書兼庶民、曰、
{{verse|9|20}}此乃上帝囑爾契約之血矣。
{{verse|9|21}}又帳殿與事役之器皿、皆灑以血、
{{verse|9|22}}按律例幾乎諸物以血淨清、但血未流者、則總無赦也、
{{verse|9|23}}天物之像樣、該以此淨潔、惟天上之本物、以尤善之祭淨潔矣。
{{verse|9|24}}是故基督、非入手造之聖堂、即真聖所之彷彿者、乃進天堂、代我現立上帝之前也。
{{verse|9|25}}且基督不須效祭司之樣、帶犧牲之血、每年入聖堂、而屢次自獻。
{{verse|9|26}}若然、則自開闢以來、基督必多次受苦、但今世界之窮、基督一次出現自獻為祭、除去罪也。
{{verse|9|27}}正猶人之命、一次死亡、後有審判、
{{verse|9|28}}如是、基督素一次自獻、以負多人之罪、後來無罪、將再現、以救其所企望之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惟律例將來善事之彷彿、非斯實體、故從不得以每年常設之祭物、成全所就來者。
{{verse|10|2}}既然、則設祭不絕、因祭祀之人、一次淨潔、不復覺罪。
{{verse|10|3}}但年年用祭者、牢記其罪也。
{{verse|10|4}}牛羊之血、除去人罪者、總未之有也。
{{verse|10|5}}故基督臨世曰、父不願祭祀、乃備吾身體。
{{verse|10|6}}焚犧及因罪之祭、父無中意。
{{verse|10|7}}當時、吾云、上帝也、余自降臨以遵聖旨、依書經錄及我、
{{verse|10|8}}上句云、依律所設祭祀、焚祭、並緣罪之祭等、爾不願並無中意。
{{verse|10|9}}就言卻吾自臨凜遵上帝聖旨者、此言指示其除在先者、致立其後矣。
{{verse|10|10}}且耶穌基督之身、一次獻為祭、則遵聖旨、命成聖我等矣。
{{verse|10|11}}但凡祭司、日立服事、屢次設同祭、總不得除罪也。
{{verse|10|12}}惟基督獨設一祭緣罪後、永坐於上帝之右。
{{verse|10|13}}尚待服諸敵為其腳凳也。
{{verse|10|14}}故奉一祭、基督永成所為聖之主矣。
{{verse|10|15}}夫上帝聖神詔證此理、依前所言、
{{verse|10|16}}主云、當日之後、朕所立之約乃如是、朕將以朕誡刻其意、銘其心、 {{批|太兄捨身贖罪之祭方得罪赦至依律緣罪之祭原不得罪赦但 太兄非禁人廢祭在子職本當報本酹恩祭 神父也須知欽此}}
{{verse|10|17}}不復記其罪惡矣。
{{verse|10|18}}夫罪惡既赦、不用復設祭緣罪也、○
{{verse|10|19}}列位兄弟、既有膽敢、以耶穌基督之血、可入至聖所。
{{verse|10|20}}由新開引生之路、其所齊備、通過簾者、即其肉身也。
{{verse|10|21}}又既有大祭主管理神家。
{{verse|10|22}}故當以真心全信就近、心灑除自覺之惡、併以清水洗身矣。
{{verse|10|23}}吾所望者、當恆執、無疑、因主所應許者、誠實也。
{{verse|10|24}}我當相顧苦勸相愛行善。
{{verse|10|25}}不可離其集覲。如數人仍離、但彼此相勸、況見末日臨近、愈當相勸焉。○
{{verse|10|26}}蓋吾等奉真理之識後、若固意犯罪、則緣罪之祭、未之有也、
{{verse|10|27}}乃觳觫待審、畏勦敵之烈怒、臨矣。
{{verse|10|28}}棄摩西之例者、聽二三供口證、定死、並不寬貸。
{{verse|10|29}}何況躁踏上帝之子、以淨巳契約之血為污物、又侮慢恩典之神者、豈非當遭綦嚴刑罰哉。
{{verse|10|30}}蓋吾知上主詔云、雪怨在朕、朕將報仇矣、又曰、上主將審其民也。
{{verse|10|31}}故伏永活上帝之手者、最可警怯也。○
{{verse|10|32}}請牢記往日、爾新照明之時、即當苦難之鬱陶.
{{verse|10|33}}一面公然自受凌辱、苦害、一面為受此苦者之同伴也。
{{verse|10|34}}因爾惻穩吾也、在縲絏之中、甘心見人搶業自知在天有佳美之恆業矣。
{{verse|10|35}}勿捨豪氣、因此有厚報大賞、
{{verse|10|36}}因爾須忍耐、則凜遵上帝之命、可得所應許者矣、
{{verse|10|37}}再霎時、即將來者必至、而不耽擱也。
{{verse|10|38}}義人有信德、則可保命、但凡背道者、吾則不喜之也、
{{verse|10|39}}然吾等非背道敗亡者、乃信從存靈𠇌之人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信德乃所希望者之氣質、所未見之情憑據、
{{verse|11|2}}因列祖為此、得善証矣。
{{verse|11|3}}吾信而知上帝之命造世界、致有形以無見之物成也。
{{verse|11|4}}昔亞別有信德、設祭上帝、比該隱尤善、則明表其為義人、蒙上帝詔證其禮物、如是亞別雖死、尚言矣。
{{verse|11|5}}昔以諾有信德、則見移並不死亦未得見之、因上帝遷之、蓋未遷天之先、其得供證、蒙上帝之悅意矣。
{{verse|11|6}}但未有信德、斷難得獲上帝悅、然就上帝者必信其自在.亦賞報勤求之人。
{{verse|11|7}}昔哪亞奉上帝之啟照未見之情則敬畏、故此備造巨舟、以救家眷、如是其定罪世人、緣信嗣得義矣。
{{verse|11|8}}昔亞伯拉罕蒙召、遵照而出遷後接業之地、不知所往之處而出也。
{{verse|11|9}}既有信德、則寓上帝所許之地、與以撒 雅哥伯等、同蒙應許、嗣接其業者、皆住帳房、猶在異邦也。
{{verse|11|10}}因其企望有基之邑、上帝所建造者也。
{{verse|11|11}}昔撒喇有信德、蒙能懷孕、雖老邁亦生子、因諒應許者、乃誠實也。
{{verse|11|12}}故由一人幾乎死者、生出子孫、如天星之多、猶海邊之沙、不勝數也。
{{verse|11|13}}此等人皆未得所許、乃存信德而昇也、蓋其遙望之、乃抱之自知自覺、地上乃客旅矣。
{{verse|11|14}}如是言者、明表其求國也。
{{verse|11|15}}若記念所出之地、其可乘機轉回矣。
{{verse|11|16}}但今其求天上美國、故上帝備邑賜之、不羞自稱其上帝也。
{{verse|11|17}}昔亞伯拉罕見試煉、自有信德、故將以撒為祭、雖蒙上帝之許亦獻獨生之子也。
{{verse|11|18}}論及此子、上帝巳言、由以撒必得稱後嗣矣。
{{verse|11|19}}但亞伯拉罕自想、上帝能由死中甦起此子、且比喻言之、其亦如是接之也。
{{verse|11|20}}昔以撒有信德、祝福雅哥伯、以掃等、論及後來之情矣。
{{verse|11|21}}昔雅哥伯臨昇時、心懷信德、祝福約色弗之爾子、而倚杖崇拜也。
{{verse|11|22}}昔約色弗臨終時、有信德、預言以色列人出地、而囑為其骨骸、
{{verse|11|23}}昔摩西生時、其父母見之乃美子、不畏侯命、乃有信德、匿子三月、
{{verse|11|24}}摩西既生長有信德、不肯稱法老侯女之子、
{{verse|11|25}}寧願同上帝之民受苦、不欲暫享罪惡之宴樂。
{{verse|11|26}}緣基督受辱、把貴於埃及多之財帛、因摩西望賞報矣。
{{verse|11|27}}摩西既有信德、則離埃及多地、不畏侯之怒、因其堅執至尊之上帝、如見之也。
{{verse|11|28}}摩西存信、設逾越禮節、門楣灑血、以免戮長子者、亦害之也。
{{verse|11|29}}民有信德、通過紅海、如行陸路、惟埃及多人試行之、沉溺矣。
{{verse|11|30}}民存信德、七日周廵也哩砢城、致城牆隕倒矣。
{{verse|11|31}}昔娼妓拉合有信德、故安接偵探、遂不與逆徒偕亡矣。
{{verse|11|32}}另何可言哉、若論及其田巴喇革、與參孫、又也弗大、大辟、撒母耳、及諸聖賢者、則時日不足矣。
{{verse|11|33}}因此人有信德、故能服國、為義、獲所許約、塞獅子之口、
{{verse|11|34}}滅諸烈炎、逃避劍錄弱者成強、戰場奮勇敗夷人之營矣。
{{verse|11|35}}婦收其死人甦之後他人受酷刑並不望救、致獲尤善之復活。
{{verse|11|36}}有人見煉、受欺、遭打陷縲、坐牢。
{{verse|11|37}}以石擊之、鋸截之、苦煉之、刀刺死、將綿羊草羊之皮、着身而遊蕩.為窮困、艱難、迫逼。
{{verse|11|38}}其流亡躲身荒野、山嶺、地下窩穴、然此諸人、俗世不堪當也。
{{verse|11|39}}此等皆有信德之善証、但未接所應承者。
{{verse|11|40}}夫上帝為我預備尤善業、如此共我莫不得成全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故此有此等群人雲集、周圍見我、當推開各重擔、而除最狥情之罪、且耐心賽跑前場。
{{verse|12|2}}仰望造成吾信德之主耶穌。因耶穌基督除當面之喜樂、而甘當十字架之苦、不理其恥、則坐於上帝之右位也。
{{verse|12|3}}汝必試思耶穌基督忍罪人之橫逆、免爾疲倦喪心焉。○
{{verse|12|4}}爾抵擋罪、未曾流血、扞禦之。
{{verse|12|5}}又忘記勸子之語云、我兒乎、主之刑罰、切勿輕忽、主既譴責、則勿喪心、
{{verse|12|6}}因主所愛者、其譴責之、又凡子主所接者、其鞭打之也。
{{verse|12|7}}若爾耐責、上帝待爾如子女。焉有子女、父親所不責者哉。
{{verse|12|8}}既眾受責、但爾不受之、則為庶子、而非嫡子也。
{{verse|12|9}}夫肉身之父加責我者、我無不敬之.何況靈𠇌之父、豈不可服之得生活乎。
{{verse|12|10}}夫人父暫時任意責我、但主益我加責、致我成潔如主焉。
{{verse|12|11}}凡譴責者、現時苦而不樂、但後來必結仁義、平和之菓、利所練成之人矣。○
{{verse|12|12}}故當舉諸垂手、扶諸弱膝、
{{verse|12|13}}脚行直徑.免跛者失錯、寧可得醫矣。
{{verse|12|14}}與眾交通當務平和、又慕清潔、然靡有此者、不得見主也、
{{verse|12|15}}謹慎不負上帝之恩、恐苦根發生煩擾爾等、而染及多矣。
{{verse|12|16}}恐有淫人、妄徒如以掃、彼緣一餐、賣長子之業、
{{verse|12|17}}爾等又知其後欲得祝、則見棄絕、雖泣故求、然悔不及也。
{{verse|12|18}}夫爾所至者、非手摸炎焰之山、非黑暗風雨、
{{verse|12|19}}非號筒之聲、言語之音、論及此聲、有聽之音、請不可復宣其言也、
{{verse|12|20}}因其人不能當奉命、若禽獸摸山、則必以石擊死、以箭射之、
{{verse|12|21}}又所見者、如此驚嚇、致摩西云、心慌膽震不勝。
{{verse|12|22}}但爾所至者、乃旬之山、永活上帝之邑、天上之也路撒冷、及萬萬天使.
{{verse|12|23}}又至天錄初生齊集之大覲、亦至眾人之審司、即上帝、連義人成全之靈𠇌.
{{verse|12|24}}並新約之中保、即耶穌、基督連灑之血、比亞別之血言尤善之事者也。
{{verse|12|25}}謹慎勿棄所言者、然若棄絕在地、所啟之主、不得脫刑、何況我等、若背天上所言之主者、曷焉能脫刑乎。
{{verse|12|26}}當時其聲動地、但今其應承曰、再一次朕不止動地、乃又震天也。
{{verse|12|27}}且此言再一次者、指所動受造之物、必然移去、致所不動之物可恆存矣。
{{verse|12|28}}故我等既接不動之國、當有恩典、致祗畏敬虔、服事上帝、甚然合意矣。
{{verse|12|29}}夫吾上帝、乃如烈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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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兄弟當相愛。
{{verse|13|2}}恆記接旅客、因如此行某不知而接天使者也。
{{verse|13|3}}宜記念囚人、如自同囚、又憐恤受苦者、如自尚在生矣。
{{verse|13|4}}婚姻常可貴、其交清潔者也、但上帝將刑罰宿娼姦淫者。
{{verse|13|5}}交接勿貪心、有物當知足、蓋上帝曰、朕不離爾、不棄絕爾也。
{{verse|13|6}}如是、可加膽云、上主祐我、故不畏人所為我者也。
{{verse|13|7}}爾之管司、傳爾神道者、切當記、思念其品行之大儀、隨從其信德之規模也。
{{verse|13|8}}夫耶穌基督昨日今日永遠一然矣。
{{verse|13|9}}故勿迷於殊異端、因心蒙恩為堅固乃美矣.並非因食物、因素所用之者、不得何益也。
{{verse|13|10}}但吾有壇上之祭、即在帳殿服事者、未有食之權。
{{verse|13|11}}昔祭司既帶贖罪犧牲之血、入於聖所、則寨外燒屍。
{{verse|13|12}}如是耶穌基督、欲以親血、淨清其民、則門外受苦。
{{verse|13|13}}故吾當就之出寨外、當其凌辱矣。
{{verse|13|14}}夫在此世、我無恆住之邑、乃求後世之寓矣。
{{verse|13|15}}故常賴耶穌、基督常奉讚美上帝、即吾嘴所頌者、鳴謝其名也。
{{verse|13|16}}但行善賙濟、切勿忘之、然以此等、祭上帝喜悅矣。
{{verse|13|17}}尊從教長、而自服之、因其似當責照顧爾靈𠇌、使之可喜、然而行此、並不憂也、不然恐爾無益矣。
{{verse|13|18}}代我祈禱、又吾知本有良心、在凡事悉欲正經而行也。
{{verse|13|19}}吾愈切請爾祈禱、致我尤早、可回到爾矣。○
{{verse|13|20}}願平和之上帝、令由死中復活、吾主耶穌、以永約之血、立為群羊之大牧者。
{{verse|13|21}}而求之、以各善行成全爾等、遵其聖旨、且靠耶穌基督、於是爾行主前所悅意者、且榮花歸之、至世世焉。○
{{verse|13|22}}吾請兄弟承勸之言、因吾以片言書爾矣。
{{verse|13|23}}爾等可知吾弟提摩太巳經釋放、若其速至、吾將偕之見爾也。
{{verse|13|24}}請爾問候諸管司、及諸聖徒。以大利人問候爾。
{{verse|13|25}}夫恩典潤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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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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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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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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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希伯來書|希伯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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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昔時、屢次殊樣、上帝發聖人傳諭列祖、惟此末日、以神子詔我矣。
{{verse|1|2}}即上帝立子嗣承萬物、又以本子創造世界矣。
{{verse|1|3}}神子乃上帝輝耀之光、上帝親體之像、又以其德之旨扶萬物也。既以巳身洗滌吾罪、則在上坐於威儀之右矣。
{{verse|1|4}}且神子超越天使、因承尤嘉美之名號。
{{verse|1|5}}蓋上帝未語天使云、爾乃吾子、今日吾生爾也。又曰、吾將爲其父、又彼將爲我子也、
{{verse|1|6}}既再引太子進世、上帝曰、上帝之天使、皆當崇拜之也。
{{verse|1|7}}論及天使有云、其造天使、爲𠇌靈、其設本役、爲炎焰矣。
{{verse|1|8}}惟對神子曰、上帝之子、歟主之殿位至永遠、主囯之權柄乃義柄、
{{verse|1|9}}主好善惡惡、是故上帝、即爾上帝、以油抹爾、得喜過諸伴也。
{{verse|1|10}}主元始創造地基、手成諸天、
{{verse|1|11}}此等必敗、惟爾仍存、而萬物將漸舊如衣矣。
{{verse|1|12}}又爾如衣將摺之而換之也、但爾仍在、爾年靡既矣。
{{verse|1|13}}上帝末謂某天使曰、坐我右手、待吾服爾敵、置爲腳凳也。
{{verse|1|14}}論及天使、眾非侍神、奉差服事將嗣承救之人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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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故當尤慇懃所聽之道、恐遺失之、
{{verse|2|2}}蓋若天使所言之道穩立、令諸違逆、遭其公報、則吾負此等救全、如何能逃避乎。
{{verse|2|3}}主當初言此、而聽之者、與吾徵之、
{{verse|2|4}}上帝亦詔證、按其聖旨、賜行神蹟、靈號、非常之事、及臨聖神也。○
{{verse|2|5}}吾言上帝未服來世天使之下、
{{verse|2|6}}但經內有云、世人何也、可得俯念之乎、人子何也、可得垂顧乎、
{{verse|2|7}}爾暫時黜之天使之下、但以榮花之冕旒加之、又立置之、管爾手所造之物、又服萬物其脚下也。
{{verse|2|8}}夫上帝既以萬物服之、則必無所不服、但今未見萬物服之、
{{verse|2|9}}只見耶穌基督因上帝之恩、代萬人享死、既受死之苦、暫時略黜天使之下、今以榮儀之冕旒加之矣。○
{{verse|2|10}}且萬物爲上主而造、又萬物以上主而成、既引多子進榮、自當將救者首領、以所受之苦難成全矣。
{{verse|2|11}}夫成聖者、而被聖輩、皆由一矣、故其不羞稱之兄弟、云。
{{verse|2|12}}吾將爾名、報吾兄弟矣、又云、在聖覲之中、吾唱頌主矣。
{{verse|2|13}}又云、吾必依賴主也、又云、吾在此、偕上帝所賜之子女也。
{{verse|2|14}}既然子女共其肉血、主亦像似共之、其捐命致死、可敗壞主治死者、即魔鬼也。
{{verse|2|15}}亦可救畏死終生服役者也。
{{verse|2|16}}耶穌基督果不藉天使之性、乃取亞伯拉罕後裔。
{{verse|2|17}}則於凡事宜成如兄弟是以當上帝面前、其爲慈悲忠信之祭主、以贖民罪。
{{verse|2|18}}既自見試煉受苦、則可助見煉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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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聖兄、共蒙天召者、汝心觀瞻吾教之聖差、祭主耶穌基督也。
{{verse|3|2}}因耶穌基督忠事所置之者、猶摩西亦忠理全家也。
{{verse|3|3}}此位該加煌榮過摩西、如建屋者、貴於屋也、
{{verse|3|4}}凡屋有所造之者、惟造萬物者、則上帝也。
{{verse|3|5}}摩西爲僕、忠理全家、果然供證後傳之道、
{{verse|3|6}}但基督乃子、理其本家、且吾等若加膽樂意恆執所望、至終不變、則可爲基督之家矣。○
{{verse|3|7}}正如上帝聖神所云、今日尚聽其聲、
{{verse|3|8}}勿自硬心、如在荒野、激怒試惑之日、
{{verse|3|9}}因爾祖宗四十年間、看朕大功、則試度朕、
{{verse|3|10}}故怨該世代、曰其常迷心、又不識朕道。
{{verse|3|11}}故怒誓云、果不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3|12}}列位兄弟、謹慎勿懷背信之惡心、又棄永活之上帝、
{{verse|3|13}}乃每日尚稱今日、則必相勸、恐因罪哄、自懷硬心矣、
{{verse|3|14}}若吾等始終如一、恆執所靠、則共同基督也、
{{verse|3|15}}正如所云、今日尚聽其聲、勿心硬、如先激怒之際矣、
{{verse|3|16}}因聽者之中、有所激怒者、但摩西所引出埃及多之人、非眾如是矣、
{{verse|3|17}}且四十年間、上帝怒誰乎、豈非得罪之輩、其屍隕野者乎、
{{verse|3|18}}且上帝發誓禁之、不入安息之所乃誰人乎、豈非背逆之徒乎。
{{verse|3|19}}如是可見其不信、故不得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夫我既有遺應承、可入其安息之所、則當謹慎、恐有人不及之也。
{{verse|4|2}}因我奉福音之傳、似他一般、但以傳道無益、因聽之不加信也。
{{verse|4|3}}惟我等信者、可進其安息之處、如經云、朕怒誓、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夫上帝造化、自開闢巳成也。
{{verse|4|4}}然論及第七日、有如是云、上帝於第七日、息止諸工也。
{{verse|4|5}}在此經再言、其不得進朕安息之所矣。
{{verse|4|6}}既然遺人可進之、而先蒙傳者、緣其背信不得進之、
{{verse|4|7}}又於大辟侯之時、多時之後、復再定一日、云今日、如經云、今日尚聽其聲、勿硬自心也。
{{verse|4|8}}倘約書亞先經賜安息之所、則不復言及異日之安矣。
{{verse|4|9}}故上帝之民、尚遺有安息矣、
{{verse|4|10}}夫進安息者、息止本工、如上帝一然、
{{verse|4|11}}故當勉勵進其安息之所、恐有失落、像似背信者、○
{{verse|4|12}}因上帝之道活、有能利於雙口之劍、可莿剖神靈、節髓省察心之思念矣、
{{verse|4|13}}與我有事者、其前無物隱匿、然則在其眼前萬物露光也、○
{{verse|4|14}}夫我等有大祭主、即上帝之子耶穌、既入天堂、則我當執所認者、
{{verse|4|15}}又吾之祭主、無不能體恤吾軟弱之情、因凡事試煉如我一般、但未得罪、
{{verse|4|16}}故當加膽、來恩殿之前、然則恰時蒙祐獲恩典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取人中之各祭主、奉上帝之命、而代人緣罪設祭禮也矣、
{{verse|5|2}}夫祭主周有弱情、能矜憐惛昧迷惑之輩、
{{verse|5|3}}故此當代民、並代自巳因罪設祭矣。
{{verse|5|4}}又無人擅自任此尊職、只上帝所召者、如亞崙焉、
{{verse|5|5}}如是基督亦不自尊、以成祭主、但上帝詔之曰、爾乃吾子、今日生爾矣。
{{verse|5|6}}在他處又云、爾永爲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5|7}}夫基督在世之時、懇求祈禱、苦號泣哭、禱告所能救之免死者、又緣所畏者、可蒙應也、
{{verse|5|8}}雖乃神子、亦因受苦學順、
{{verse|5|9}}既成德全、則爲永福之原與諸所信服之者。
{{verse|5|10}}上帝招之爲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verse|5|11}}論及此人、吾有多言、但難解明、因爾慢聽矣。
{{verse|5|12}}時久爾當爲長、但再須承教上帝之道、始學之端、又須用乳、不得用葷糧。
{{verse|5|13}}凡用乳者、乃嬰孩不通義道。
{{verse|5|14}}但用葷糧者、乃壯丁、因多用心思練熟可辨別善惡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今不題起基督之教端、乃進論成德、不須復置基址、論及悔諸死罪、信服上帝之理、
{{verse|6|2}}不須論浸禮教按手、死者復活、永審之道。
{{verse|6|3}}但循上帝之聖旨、吾將行是焉、
{{verse|6|4}}若人一次蒙啟明、曾領天賜、共臨聖神、
{{verse|6|5}}又曾嘗上帝之美道、及來世之能德。
{{verse|6|6}}然後背也、則不能重新悔罪、因此等人再釘上帝之子於十字架、又明辱之也。
{{verse|6|7}}因土吞屢所下雨、生出蔬菜、爲耕田之用、則奉上帝之祝也。
{{verse|6|8}}但發荊棘者無用、幾乎被咒、終盡燒矣。
{{verse|6|9}}吾雖講是言、然知愛友乃善、而蒙獲救矣。
{{verse|6|10}}夫上帝無不公道、必不忘爾爲主之名、所行陰隲仁愛之勞、素助聖徒、今亦助之。○
{{verse|6|11}}願爾中各人均勉勵、堅心企望始迨及終也。
{{verse|6|12}}勿懶、乃效其人者、素有信德、忍耐、今享所應許之福焉、
{{verse|6|13}}當時上帝應承亞伯拉罕、因不得指尤尊者、則指自巳發誓。
{{verse|6|14}}曰、朕固然必祝福爾、誠然必加增爾矣。
{{verse|6|15}}且亞伯拉罕既久忍耐、則獲所應承之福矣。
{{verse|6|16}}世人有指尤尊者、發誓、發誓立憑、盡絕諸訟、
{{verse|6|17}}故上帝尤欲明表其旨穩當、與諸嗣業者、則發誓堅之、
{{verse|6|18}}且上帝因斷不能假也、定二條不可易之事、令吾等躲身執當面之望者、堅獲慰也。
{{verse|6|19}}吾有此望、如靈𠇌有錨、穩固不動、又入於簾內之所矣。
{{verse|6|20}}夫吾之先往者耶穌、基督早入彼永爲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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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昔亞伯拉罕勝列侯而凱旋、遇撒冷之王、即至上帝之祭主麥居洗德蒙其祝福、{{批|此麥基洗德就是 朕前在天上、 老媽生 太兄及朕輩、 朕時知 爺將差 太兄由亞伯拉罕後裔而生、故 朕勞將兵、犒勞祝福亞伯拉罕、葢亞伯拉罕善人也、 爺爺聖旨云、禾王作主救人善、一以作今日下凡作主之憑據焉、欽此}}
{{verse|7|2}}亞伯拉罕將諸物抽十分之。一貢之夫麥居洗德譯名.本乃天王.又撒冷之王即太平王.
{{verse|7|3}}其無父、無母、亦無族譜、無始日、無終生、成如上帝之子、永爲祭主也。
{{verse|7|4}}爾觀看若先祖亞伯拉罕抽贜物十分之一貢與此人、則其何等尊乎。
{{verse|7|5}}又利未之子孫、接祭司之職、依例領命、可抽、民業十分之一、就是其兄弟、由亞伯拉罕所生來者也。然
{{verse|7|6}}則此一人、非利未後裔者、向亞伯拉罕抽十分之一、而賜祝福、所蒙應許之人焉。
{{verse|7|7}}且小於大者受祝、乃自然之理也、
{{verse|7|8}}又在此、人服死者、受抽十分之一、惟在彼、所抽之者、証其活在也、
{{verse|7|9}}吾言利未今抽十分之一者、素在亞伯拉罕還十分之一也。
{{verse|7|10}}蓋麥居洗德遇亞伯拉罕之時、利未尚在祖父之身也、
{{verse|7|11}}夫利未人爲祭司之時、民承律法、故若以此祭職、人致成全、卻何舉他祭司、依麥居洗德之班、並非稱亞崙之班乎。
{{verse|7|12}}且祭職既易、則律例必易矣。
{{verse|7|13}}夫吾所論之人、非由事壇之族、乃屬他宗派也、
{{verse|7|14}}故此分明吾主由猶太宗派而生.惟摩西未有說以祭職、托此宗派也。
{{verse|7|15}}又依麥居洗德之班、他祭司興起者、乃尤明矣。
{{verse|7|16}}且調派此祭司、非依肉欲之誡例矣。乃依永生之德也
{{verse|7|17}}夫其証曰、爾且永爲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18}}是故前誡軟弱無益、則廢矣。
{{verse|7|19}}因律例無所成全.但助我企望善也、引我見上帝者、可使成全矣。
{{verse|7|20}}夫耶穌基督爲祭、主按誓而立。因其任祭主之職不必發誓.
{{verse|7|21}}惟此人依誓而立、因有語之曰、主巳發誓、而不復悔、爾永立爲祭主、依麥居洗德之班矣。
{{verse|7|22}}如是耶穌基督爲尤善契約之中保。
{{verse|7|23}}且人之祭司甚多、緣死亡不能常存、
{{verse|7|24}}但此人永在、故有無易之祭職。
{{verse|7|25}}其永生代之懇求、則能救凡賴之就上帝者也。○
{{verse|7|26}}夫此祭主爲聖、無偽無染、遠離罪人高於諸天者、吾必須有也.
{{verse|7|27}}此人不如他祭司、先必代巳罪、後代民罪、日祭因其獻本身一次作之矣、
{{verse|7|28}}又按律法立軟弱之人爲祭主、但律後誓道、立神子係永遠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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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余所言之大略如是也、吾有一祭主在天堂、坐於威儀座之右.
{{verse|8|2}}乃聖事之吏居於真帳殿、主所搭者、並非人也。
{{verse|8|3}}但凡祭主奉命、以設禮物祭祀、故此人也、亦當有所設者也。
{{verse|8|4}}設使其仍在世、則不得爲祭主、蓋在彼也。現有祭司、依律設禮物者也。
{{verse|8|5}}此祭主、依天上之像樣服事、夫摩西要造帳殿時、奉上帝之命、啟詔之曰、留心造諸物、依山上所見之樣矣。
{{verse|8|6}}夫吾祭主巳得尤善之事職因其爲尤善契約之中保、依更美之應許者而立也。○
{{verse|8|7}}蓋若先約無責、則不用後約、
{{verse|8|8}}但貶先約之時、曰上主云、時日之後、朕將與以色列家、及猶太之家、設立新約
{{verse|8|9}}上主曰、非依先約、朕與其祖父所設立者、即時朕攜其手、率出埃及多地、但其不恆守朕約、故朕不顧之也。
{{verse|8|10}}上主又曰、時日之後、朕與以色列之家、所將立之約乃如是、即朕將已律法、刻其意、銘其心、朕將爲其上帝、其將爲朕民焉。
{{verse|8|11}}當日不用各人誨其同伴兄弟、云識上主、因老幼各人、必知朕也。
{{verse|8|12}}朕將寬貸其垂戾不復記其罪惡也。
{{verse|8|13}}上帝既言此約乃新、則以彼約爲舊、但其舊者衰者、則即廢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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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夫前約契有禮拜之規例、並今世之聖所。
{{verse|9|2}}因前造帳殿、內藏燈臺、其桌及桌上之餅、斯稱聖所。
{{verse|9|3}}又二簾之後、還有一帳殿、稱至聖之所。
{{verse|9|4}}在彼有金香爐、及周鑲之約箱、內有甜露之金壺、併亞崙之杖、素所萌芽者、兼盟約之牌。
{{verse|9|5}}箱上亦有榮花靈仙之像、庇蔭恩殿.惟論此物者、今不得細言也。
{{verse|9|6}}此等齊備、祭司常入前帳殿、以盡其職分、
{{verse|9|7}}但其二堂、每年一次、獨祭司人之、亦必帶血、爲本罪、並爲民謬而獻之也。
{{verse|9|8}}上帝聖神以此明詔、先帳殿尚在之時、進聖所之路、未曾發開也。
{{verse|9|9}}此乃當時之比喻、教人所設之禮物、並祭祀、不得成全事者以養良心也。
{{verse|9|10}}因其事職在乎飲食洗滌之禮、肉身之例、所設迄於齊整之時至矣。
{{verse|9|11}}但基督既臨、成將來善物之祭主、居在尤善更美之帳殿、非人手所作、非此等建造者。
{{verse|9|12}}此祭主非設牛羊犧牲之血、乃奉親血、一次進至聖之所、爲我成永贖罪者也矣。
{{verse|9|13}}蓋若牛羊犧牲之血、並燒犢之燼、撒污穢之人、可致肉身清潔、
{{verse|9|14}}何況基督之血、其以永靈、純然自獻與上帝者、可淨爾良心、除去死工以事永活之上帝也。○
{{verse|9|15}}因此基督成新約之中保、自巳捐命、贖犯先約之諸罪、令蒙召之人但可獲所應承之永業也。
{{verse|9|16}}但若有遺詔、必有遺囑者之死也、
{{verse|9|17}}蓋死後遺詔有益、但遺人未死、遺詔無益矣、
{{verse|9|18}}是故先約無非以血而立、
{{verse|9|19}}蓋摩西按律例述明諸誡、庶民聽、則取牛羊之血、調清水、將紅綿及牛藤草、遂灑書兼庶民、曰、
{{verse|9|20}}此乃上帝囑爾契約之血矣。
{{verse|9|21}}又帳殿與事役之器皿、皆灑以血、
{{verse|9|22}}按律例幾乎諸物以血淨清、但血未流者、則總無赦也、
{{verse|9|23}}天物之像樣、該以此淨潔、惟天上之本物、以尤善之祭淨潔矣。
{{verse|9|24}}是故基督、非入手造之聖堂、即真聖所之彷彿者、乃進天堂、代我現立上帝之前也。
{{verse|9|25}}且基督不須效祭司之樣、帶犧牲之血、每年入聖堂、而屢次自獻。
{{verse|9|26}}若然、則自開闢以來、基督必多次受苦、但今世界之窮、基督一次出現自獻爲祭、除去罪也。
{{verse|9|27}}正猶人之命、一次死亡、後有審判、
{{verse|9|28}}如是、基督素一次自獻、以負多人之罪、後來無罪、將再現、以救其所企望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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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惟律例將來善事之彷彿、非斯實體、故從不得以每年常設之祭物、成全所就來者。
{{verse|10|2}}既然、則設祭不絕、因祭祀之人、一次淨潔、不復覺罪。
{{verse|10|3}}但年年用祭者、牢記其罪也。
{{verse|10|4}}牛羊之血、除去人罪者、總未之有也。
{{verse|10|5}}故基督臨世曰、父不願祭祀、乃備吾身體。
{{verse|10|6}}焚犧及因罪之祭、父無中意。
{{verse|10|7}}當時、吾云、上帝也、余自降臨以遵聖旨、依書經錄及我、
{{verse|10|8}}上句云、依律所設祭祀、焚祭、並緣罪之祭等、爾不願並無中意。
{{verse|10|9}}就言卻吾自臨凜遵上帝聖旨者、此言指示其除在先者、致立其後矣。
{{verse|10|10}}且耶穌基督之身、一次獻爲祭、則遵聖旨、命成聖我等矣。
{{verse|10|11}}但凡祭司、日立服事、屢次設同祭、總不得除罪也。
{{verse|10|12}}惟基督獨設一祭緣罪後、永坐於上帝之右。
{{verse|10|13}}尚待服諸敵爲其腳凳也。
{{verse|10|14}}故奉一祭、基督永成所爲聖之主矣。
{{verse|10|15}}夫上帝聖神詔證此理、依前所言、
{{verse|10|16}}主云、當日之後、朕所立之約乃如是、朕將以朕誡刻其意、銘其心、 {{批|太兄捨身贖罪之祭方得罪赦至依律緣罪之祭原不得罪赦但 太兄非禁人廢祭在子職本當報本酹恩祭 神父也須知欽此}}
{{verse|10|17}}不復記其罪惡矣。
{{verse|10|18}}夫罪惡既赦、不用復設祭緣罪也、○
{{verse|10|19}}列位兄弟、既有膽敢、以耶穌基督之血、可入至聖所。
{{verse|10|20}}由新開引生之路、其所齊備、通過簾者、即其肉身也。
{{verse|10|21}}又既有大祭主管理神家。
{{verse|10|22}}故當以真心全信就近、心灑除自覺之惡、併以清水洗身矣。
{{verse|10|23}}吾所望者、當恆執、無疑、因主所應許者、誠實也。
{{verse|10|24}}我當相顧苦勸相愛行善。
{{verse|10|25}}不可離其集覲。如數人仍離、但彼此相勸、況見末日臨近、愈當相勸焉。○
{{verse|10|26}}蓋吾等奉真理之識後、若固意犯罪、則緣罪之祭、未之有也、
{{verse|10|27}}乃觳觫待審、畏勦敵之烈怒、臨矣。
{{verse|10|28}}棄摩西之例者、聽二三供口證、定死、並不寬貸。
{{verse|10|29}}何況躁踏上帝之子、以淨巳契約之血爲污物、又侮慢恩典之神者、豈非當遭綦嚴刑罰哉。
{{verse|10|30}}蓋吾知上主詔云、雪怨在朕、朕將報仇矣、又曰、上主將審其民也。
{{verse|10|31}}故伏永活上帝之手者、最可警怯也。○
{{verse|10|32}}請牢記往日、爾新照明之時、即當苦難之鬱陶.
{{verse|10|33}}一面公然自受凌辱、苦害、一面爲受此苦者之同伴也。
{{verse|10|34}}因爾惻穩吾也、在縲絏之中、甘心見人搶業自知在天有佳美之恆業矣。
{{verse|10|35}}勿捨豪氣、因此有厚報大賞、
{{verse|10|36}}因爾須忍耐、則凜遵上帝之命、可得所應許者矣、
{{verse|10|37}}再霎時、即將來者必至、而不耽擱也。
{{verse|10|38}}義人有信德、則可保命、但凡背道者、吾則不喜之也、
{{verse|10|39}}然吾等非背道敗亡者、乃信從存靈𠇌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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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夫信德乃所希望者之氣質、所未見之情憑據、
{{verse|11|2}}因列祖爲此、得善証矣。
{{verse|11|3}}吾信而知上帝之命造世界、致有形以無見之物成也。
{{verse|11|4}}昔亞別有信德、設祭上帝、比該隱尤善、則明表其爲義人、蒙上帝詔證其禮物、如是亞別雖死、尚言矣。
{{verse|11|5}}昔以諾有信德、則見移並不死亦未得見之、因上帝遷之、蓋未遷天之先、其得供證、蒙上帝之悅意矣。
{{verse|11|6}}但未有信德、斷難得獲上帝悅、然就上帝者必信其自在.亦賞報勤求之人。
{{verse|11|7}}昔哪亞奉上帝之啟照未見之情則敬畏、故此備造巨舟、以救家眷、如是其定罪世人、緣信嗣得義矣。
{{verse|11|8}}昔亞伯拉罕蒙召、遵照而出遷後接業之地、不知所往之處而出也。
{{verse|11|9}}既有信德、則寓上帝所許之地、與以撒 雅哥伯等、同蒙應許、嗣接其業者、皆住帳房、猶在異邦也。
{{verse|11|10}}因其企望有基之邑、上帝所建造者也。
{{verse|11|11}}昔撒喇有信德、蒙能懷孕、雖老邁亦生子、因諒應許者、乃誠實也。
{{verse|11|12}}故由一人幾乎死者、生出子孫、如天星之多、猶海邊之沙、不勝數也。
{{verse|11|13}}此等人皆未得所許、乃存信德而昇也、蓋其遙望之、乃抱之自知自覺、地上乃客旅矣。
{{verse|11|14}}如是言者、明表其求囯也。
{{verse|11|15}}若記念所出之地、其可乘機轉回矣。
{{verse|11|16}}但今其求天上美囯、故上帝備邑賜之、不羞自稱其上帝也。
{{verse|11|17}}昔亞伯拉罕見試煉、自有信德、故將以撒爲祭、雖蒙上帝之許亦獻獨生之子也。
{{verse|11|18}}論及此子、上帝巳言、由以撒必得稱後嗣矣。
{{verse|11|19}}但亞伯拉罕自想、上帝能由死中甦起此子、且比喻言之、其亦如是接之也。
{{verse|11|20}}昔以撒有信德、祝福雅哥伯、以掃等、論及後來之情矣。
{{verse|11|21}}昔雅哥伯臨昇時、心懷信德、祝福約色弗之爾子、而倚杖崇拜也。
{{verse|11|22}}昔約色弗臨終時、有信德、預言以色列人出地、而囑爲其骨骸、
{{verse|11|23}}昔摩西生時、其父母見之乃美子、不畏侯命、乃有信德、匿子三月、
{{verse|11|24}}摩西既生長有信德、不肯稱法老侯女之子、
{{verse|11|25}}寧願同上帝之民受苦、不欲暫享罪惡之宴樂。
{{verse|11|26}}緣基督受辱、把貴於埃及多之財帛、因摩西望賞報矣。
{{verse|11|27}}摩西既有信德、則離埃及多地、不畏侯之怒、因其堅執至尊之上帝、如見之也。
{{verse|11|28}}摩西存信、設逾越禮節、門楣灑血、以免戮長子者、亦害之也。
{{verse|11|29}}民有信德、通過紅海、如行陸路、惟埃及多人試行之、沉溺矣。
{{verse|11|30}}民存信德、七日周廵也哩砢城、致城牆隕倒矣。
{{verse|11|31}}昔娼妓拉合有信德、故安接偵探、遂不與逆徒偕亡矣。
{{verse|11|32}}另何可言哉、若論及其田巴喇革、與參孫、又也弗大、大辟、撒母耳、及諸聖賢者、則時日不足矣。
{{verse|11|33}}因此人有信德、故能服囯、爲義、獲所許約、塞獅子之口、
{{verse|11|34}}滅諸烈炎、逃避劍錄弱者成強、戰場奮勇敗夷人之營矣。
{{verse|11|35}}婦收其死人甦之後他人受酷刑並不望救、致獲尤善之復活。
{{verse|11|36}}有人見煉、受欺、遭打陷縲、坐牢。
{{verse|11|37}}以石擊之、鋸截之、苦煉之、刀刺死、將綿羊草羊之皮、着身而遊蕩.爲窮困、艱難、迫逼。
{{verse|11|38}}其流亡躲身荒野、山嶺、地下窩穴、然此諸人、俗世不堪當也。
{{verse|11|39}}此等皆有信德之善証、但未接所應承者。
{{verse|11|40}}夫上帝爲我預備尤善業、如此共我莫不得成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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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故此有此等群人雲集、周圍見我、當推開各重擔、而除最狥情之罪、且耐心賽跑前場。
{{verse|12|2}}仰望造成吾信德之主耶穌。因耶穌基督除當面之喜樂、而甘當十字架之苦、不理其恥、則坐於上帝之右位也。
{{verse|12|3}}汝必試思耶穌基督忍罪人之橫逆、免爾疲倦喪心焉。○
{{verse|12|4}}爾抵擋罪、未曾流血、扞禦之。
{{verse|12|5}}又忘記勸子之語云、我兒乎、主之刑罰、切勿輕忽、主既譴責、則勿喪心、
{{verse|12|6}}因主所愛者、其譴責之、又凡子主所接者、其鞭打之也。
{{verse|12|7}}若爾耐責、上帝待爾如子女。焉有子女、父親所不責者哉。
{{verse|12|8}}既眾受責、但爾不受之、則爲庶子、而非嫡子也。
{{verse|12|9}}夫肉身之父加責我者、我無不敬之.何況靈𠇌之父、豈不可服之得生活乎。
{{verse|12|10}}夫人父暫時任意責我、但主益我加責、致我成潔如主焉。
{{verse|12|11}}凡譴責者、現時苦而不樂、但後來必結仁義、平和之菓、利所練成之人矣。○
{{verse|12|12}}故當舉諸垂手、扶諸弱膝、
{{verse|12|13}}脚行直徑.免跛者失錯、寧可得醫矣。
{{verse|12|14}}與眾交通當務平和、又慕清潔、然靡有此者、不得見主也、
{{verse|12|15}}謹慎不負上帝之恩、恐苦根發生煩擾爾等、而染及多矣。
{{verse|12|16}}恐有淫人、妄徒如以掃、彼緣一餐、賣長子之業、
{{verse|12|17}}爾等又知其後欲得祝、則見棄絕、雖泣故求、然悔不及也。
{{verse|12|18}}夫爾所至者、非手摸炎焰之山、非黑暗風雨、
{{verse|12|19}}非號筒之聲、言語之音、論及此聲、有聽之音、請不可復宣其言也、
{{verse|12|20}}因其人不能當奉命、若禽獸摸山、則必以石擊死、以箭射之、
{{verse|12|21}}又所見者、如此驚嚇、致摩西云、心慌膽震不勝。
{{verse|12|22}}但爾所至者、乃旬之山、永活上帝之邑、天上之也路撒冷、及萬萬天使.
{{verse|12|23}}又至天錄初生齊集之大覲、亦至眾人之審司、即上帝、連義人成全之靈𠇌.
{{verse|12|24}}並新約之中保、即耶穌、基督連灑之血、比亞別之血言尤善之事者也。
{{verse|12|25}}謹慎勿棄所言者、然若棄絕在地、所啟之主、不得脫刑、何況我等、若背天上所言之主者、曷焉能脫刑乎。
{{verse|12|26}}當時其聲動地、但今其應承曰、再一次朕不止動地、乃又震天也。
{{verse|12|27}}且此言再一次者、指所動受造之物、必然移去、致所不動之物可恆存矣。
{{verse|12|28}}故我等既接不動之囯、當有恩典、致祗畏敬虔、服事上帝、甚然合意矣。
{{verse|12|29}}夫吾上帝、乃如烈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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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兄弟當相愛。
{{verse|13|2}}恆記接旅客、因如此行某不知而接天使者也。
{{verse|13|3}}宜記念囚人、如自同囚、又憐恤受苦者、如自尚在生矣。
{{verse|13|4}}婚姻常可貴、其交清潔者也、但上帝將刑罰宿娼姦淫者。
{{verse|13|5}}交接勿貪心、有物當知足、蓋上帝曰、朕不離爾、不棄絕爾也。
{{verse|13|6}}如是、可加膽云、上主祐我、故不畏人所爲我者也。
{{verse|13|7}}爾之管司、傳爾神道者、切當記、思念其品行之大儀、隨從其信德之規模也。
{{verse|13|8}}夫耶穌基督昨日今日永遠一然矣。
{{verse|13|9}}故勿迷於殊異端、因心蒙恩爲堅固乃美矣.並非因食物、因素所用之者、不得何益也。
{{verse|13|10}}但吾有壇上之祭、即在帳殿服事者、未有食之權。
{{verse|13|11}}昔祭司既帶贖罪犧牲之血、入於聖所、則寨外燒屍。
{{verse|13|12}}如是耶穌基督、欲以親血、淨清其民、則門外受苦。
{{verse|13|13}}故吾當就之出寨外、當其凌辱矣。
{{verse|13|14}}夫在此世、我無恆住之邑、乃求後世之寓矣。
{{verse|13|15}}故常賴耶穌、基督常奉讚美上帝、即吾嘴所頌者、鳴謝其名也。
{{verse|13|16}}但行善賙濟、切勿忘之、然以此等、祭上帝喜悅矣。
{{verse|13|17}}尊從教長、而自服之、因其似當責照顧爾靈𠇌、使之可喜、然而行此、並不憂也、不然恐爾無益矣。
{{verse|13|18}}代我祈禱、又吾知本有良心、在凡事悉欲正經而行也。
{{verse|13|19}}吾愈切請爾祈禱、致我尤早、可回到爾矣。○
{{verse|13|20}}願平和之上帝、令由死中復活、吾主耶穌、以永約之血、立爲群羊之大牧者。
{{verse|13|21}}而求之、以各善行成全爾等、遵其聖旨、且靠耶穌基督、於是爾行主前所悅意者、且榮花歸之、至世世焉。○
{{verse|13|22}}吾請兄弟承勸之言、因吾以片言書爾矣。
{{verse|13|23}}爾等可知吾弟提摩太巳經釋放、若其速至、吾將偕之見爾也。
{{verse|13|24}}請爾問候諸管司、及諸聖徒。以大利人問候爾。
{{verse|13|25}}夫恩典潤爾眾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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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差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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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也哥伯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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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暨主耶穌基督之僕、也哥伯也、茲請安猶太民四散之十二宗派矣。○
{{verse|1|2}}列位兄弟、既遭諸般試煉、則可悉算喜悅矣。
{{verse|1|3}}因知爾信德見煉、則生忍耐。
{{verse|1|4}}但忍耐當致極、則爾德全備無缺矣。
{{verse|1|5}}若爾間有人缺智、則當求上帝、夫上帝厚賜萬人、而總不責者也.亦必賜與之。
{{verse|1|6}}然祈之之時、當篤信.切不可疑、因疑心者、可比之海浪、被風䬙颺。
{{verse|1|7}}該人終不可想、由主受物。
{{verse|1|8}}人懷二心、悉所行者、必不穩當也。
{{verse|1|9}}貧賤兄弟、宜悅望高舉、
{{verse|1|10}}凡情富貴、必安黜下、因其必凋落、如草木之花矣。
{{verse|1|11}}太陽一起、酷熱則草旱花凋、其美麗衰矣、且凡情富貴興動必廢一然。
{{verse|1|12}}但人恆心遭煉、則必有福矣、然煉試之後、可得永生之冕旒、主所應承凡愛之者也。
{{verse|1|13}}陷誘惑之人、勿說云、上帝誘我、因上帝不動於惡、又不誘人也、
{{verse|1|14}}各人被本慾迷惑者、則陷誘也。
{{verse|1|15}}心懷私慾、則發罪惡、罪惡既完、則招死也。
{{verse|1|16}}眷愛兄弟、切勿迷惑。
{{verse|1|17}}凡善錫各全賜、由上而來、即從諸光亮之造父而臨也.其不更變、毫無改易焉.
{{verse|1|18}}上帝隨聖旨、以真道造我、致立我爲其所造之長首焉。○
{{verse|1|19}}是故列愛兄弟、爾等各人、宜疾聽、慢言、遲怒、
{{verse|1|20}}因人發怒、不遵上帝行義矣。
{{verse|1|21}}故棄諸濁之獘、絕餘剩之惡、溫心必承所種之道、能救汝靈𠇌、○
{{verse|1|22}}不獨聽道、乃亦行之、免迷本心也。
{{verse|1|23}}因人聽道、而不行之、可比一人、鏡裏視本貌。
{{verse|1|24}}自視而往、即忘形容如何。
{{verse|1|25}}但鑒全法、自主之理、又恆從之者、既不徒聽而忘之、乃行其功者、則此人體行之得福矣。
{{verse|1|26}}爾間有人、猶現虔孝、並不管本舌、乃自迷其心者、則其虔孝無益也。
{{verse|1|27}}惟真情虔孝、在天父上帝前、乃照顧孤寡、艱難之際、並在世自守純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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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列位兄弟、既信主耶穌基督、即榮主者、則勿偏視人矣。
{{verse|2|2}}如有人帶金戒指、穿美衣服者、入爾公會、亦有貧人穿爛衣並入。
{{verse|2|3}}又爾敬美衣者、請坐好位、而語貧人站立、或坐在踏几之下、
{{verse|2|4}}則豈非定意分別人、自度邪念者哉。
{{verse|2|5}}眷愛兄弟、請聽上帝、豈非選此世之貧、厚賜信德、可嗣上帝、所應許諸愛之者之囯哉。
{{verse|2|6}}但爾藐視貧人哉。富人豈非勒索爾、牽爾到憲臺之前乎。
{{verse|2|7}}且富人豈非褻瀆爾所稱之善名乎。
{{verse|2|8}}若爾遵聖經之律法云、愛他如巳者、則善行也.
{{verse|2|9}}但若偏視人、則行罪、而服法如罪人矣。
{{verse|2|10}}凡守全法、惟犯一條者、如犯全法也。
{{verse|2|11}}禁淫者、亦禁殺也、雖無淫、卻殺人、則犯法矣。
{{verse|2|12}}爾當言行、如若按自長之法見審也。
{{verse|2|13}}因無矜憐人者、將見判斷、毫無寬貸也.惟矜憐者、勝於定罪矣。○
{{verse|2|14}}列位兄弟人云、自有信德、而無行善者、有何益哉、獨信德可救之乎。
{{verse|2|15}}若兄弟、姊妹裸體、缺日需之食、
{{verse|2|16}}又爾間有人言之云、安去、可自溫飽也、但無賜之身所須用者、有何益哉、
{{verse|2|17}}如是有信德而無行善、信德獨在如死矣。
{{verse|2|18}}有人可言云、爾有信德吾有善行、請爾既無善行、指爾信德、且吾以善行、將指我信德矣。
{{verse|2|19}}爾信獨一上帝、在此美矣、但魔鬼亦信此理、而憭憟矣。
{{verse|2|20}}嗟、虛人乎、此件可知、有信德而無善行如死矣。
{{verse|2|21}}昔吾祖亞伯拉罕、既獻其子、以撒於壇上、豈非以善行表義乎。
{{verse|2|22}}可見其善功、同行與信德、且信德以善功成全焉。
{{verse|2|23}}夫經所云、亞伯拉罕信上帝而表之爲其義也、在此驗成也、如此亞伯拉罕稱爲上帝之僕矣。
{{verse|2|24}}自是觀之、人以善行、不獨以信德表義矣。
{{verse|2|25}}昔娼妓拉合豈非以善行表義乎、蓋其接使者、又發之由他路去也。
{{verse|2|26}}如身無靈即死、如是有信德而無善行、猶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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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列位兄弟、多人毋爲師、如此知吾尤服審判也。
{{verse|3|2}}在多件事吾眾舛錯、但言語無錯者、則德全也、又能管束渾身矣。
{{verse|3|3}}夫我置銜馬日內、以服之、則渾身可治矣。
{{verse|3|4}}看諸船、雖大、被狂風飄颻、亦隨舵工之意、以小舵把駛矣。
{{verse|3|5}}如是舌乃小肢而誇大事、嗚呼、積薪以小炎燃也哉。
{{verse|3|6}}如此百體之中、舌如燒炎、一世之惡、染污渾身、焚燒品性、可謂由地獄而燃矣。
{{verse|3|7}}凡禽獸蛇類、海裏等物、爲人類所服而巳服。
{{verse|3|8}}但舌頭無人能服、乃爲悍惡、滿於死毒矣。
{{verse|3|9}}吾以舌祝謝天父上帝、又以其舌咒詛世人、似上帝之彷彿、而造者也。
{{verse|3|10}}祝謝、咒詛皆由一口出。列位兄弟、此事非所宜也。
{{verse|3|11}}苦水與甘水由同泉源涌出乎。
{{verse|3|12}}請問兄弟無花菓樹、豈可生橄欖、抑葡萄樹可生無花菓乎、如是一泉不得並涌鹹水、與淡水也。
{{verse|3|13}}若爾中有智慧見識之人、則當以嘉品善行、表其睿智謙遜。
{{verse|3|14}}但心中有烈怒怨恨、則勿矜誇、假背真道矣。
{{verse|3|15}}此非由上來之智、乃此世淫慾、鬼迷之巧。
{{verse|3|16}}因嫉妒怨恨所積、紛亂並各惡行同在矣。
{{verse|3|17}}但由上來之智、先係清潔、遂平和溫柔、易勸、滿於矜憐、善行、總無偏視、詐偽也。
{{verse|3|18}}但輯和平安之人、可頒其義之結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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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爾中戰鬥由何而來哉、豈非由身肢內感動之私慾乎。
{{verse|4|2}}爾等戀慕、而無所有、爾等殺戮爭忌、而無能獲也、爾等爭戰、惟無所有、因爾無祈矣。
{{verse|4|3}}爾祈又不獲、因爾妄祈、以費之任慾也。
{{verse|4|4}}姦夫淫婦乎、豈有不知此世之友、爲上帝之仇、故凡欲爲此世之友者、必爲上帝之敵也、
{{verse|4|5}}經云、我內之神、激其嫉妒、豈徒言哉。
{{verse|4|6}}但主賜盛恩、故曰、上帝、拒抗驕傲、賜恩與謙遜之人也。
{{verse|4|7}}故當順服上帝、又擋魔鬼、鬼則離爾、
{{verse|4|8}}爾宜近上帝、則上帝將近爾矣、罪人當淨手也、二心者當潔心也。
{{verse|4|9}}爾當自苦哭泣、笑可變爲哀、喜可變爲憂、
{{verse|4|10}}當爲謙遜在主之面前、又主將舉爾矣。
{{verse|4|11}}列位兄弟、勿相譭謗、因譭謗歸罪兄弟者、則譭謗審判律法、但若審法、則不遵法而行、乃爲審司也。
{{verse|4|12}}只有一位立法者、獨主能救能敗也、但爾爲誰敢審他人乎。○
{{verse|4|13}}勿言今日明日、吾將往某城、在彼住一年、貿易得利。
{{verse|4|14}}然汝等不知明日之事、因爾命何哉、可謂一陣雲霧、暫時發現忽然散去矣、
{{verse|4|15}}但爾當言、若主旨意、我尚生活、則行如此如此、
{{verse|4|16}}然爾心高矜誇、如此自衒者、悉爲惡矣。
{{verse|4|17}}故此人知行善、而不行之者有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噫富貴者乎、爾當哭泣、緣將來迫爾之苦難矣。
{{verse|5|2}}爾之財帛敗壞爾之衣服、被虫食.
{{verse|5|3}}爾之金銀生銹、又其銹將證爾罪矣、猶炎將燒肉身、因爾待末日巳積財帛也。
{{verse|5|4}}刈爾田稻之工人、因騙詐不給其工錢、則呼喊、而穫者之籲呼、經及萬群上主之耳。
{{verse|5|5}}爾在世上、巳享樂縱慾、爾養心如於屠宰之日.
{{verse|5|6}}爾巳定罪殺死義人、而其不拒抗爾矣。○
{{verse|5|7}}列位兄弟當忍耐、待主降臨矣。農人俟地之善菓、又久耐之、待早晚雨降。
{{verse|5|8}}故爾當忍耐堅心、因主之臨格近矣。
{{verse|5|9}}列位兄弟、勿相怨恨、恐被定罪、夫審司現立在門前矣。
{{verse|5|10}}請諸兄弟、效藉主之名傳道之聖人、表儀其當苦久耐之德也。
{{verse|5|11}}夫我以久耐之人爲福矣。爾有聞知約百之忍耐、又知主結完然主憫慈恤體矣。○
{{verse|5|12}}列位兄弟、總須戒發誓、勿指天地發誓、又勿指他物發誓、只言唯唯否否、恐陷定罪也、○
{{verse|5|13}}爾中有人受苦、則當祈禱、爾中有人快樂、則當詠詩。
{{verse|5|14}}爾中有人抱恙、則可請聖覲之長老來、托主名、以油抹之、代之祈禱。
{{verse|5|15}}倘信而祈、可救病人、又主將扶之、雖素犯罪、亦可赦之矣。○
{{verse|5|16}}宜互相認罪、代替祈禱、則可得醫、因義人之切懇祈求、多有效矣。
{{verse|5|17}}昔以利亞爲人與我同性情、其乃祈禱可免落雨、即三年六月間、雨遂不落、
{{verse|5|18}}地再祈禱、天即降雨、地亦出產也。○
{{verse|5|19}}列位兄弟、若有人、錯離真道、而他人化之、
{{verse|5|20}}則可知若化罪人、絕其迷路、則救一靈𠇌免死、又掩多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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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er|previous=[[../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保羅寄希伯來人之書]]|next=[[../彼得羅上書|彼得羅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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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彼得羅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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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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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彼得羅上書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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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也哥伯之書|也哥伯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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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彼得前書|彼得前書]]》。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聖差、彼得羅、啟諸旅客、散在本闍、伽拉太、迦帕多家、亞西亞、及庇推尼亞等省、
{{verse|1|2}}按天父上帝預知選擇、蒙上帝聖神之成聖、得耶穌基督之血灑身、令爾歸順者、吾願恩平增賜爾也。
{{verse|1|3}}○感謝吾主耶穌基督之父上帝、因施鴻慈、賴耶穌基督死後甦、令我重生望活也、
{{verse|1|4}}得無壞、無染、無廢之業、爲我積備於天堂者也。
{{verse|1|5}}且上帝之能護爾致信、獲末時將顯之救矣。
{{verse|1|6}}因此大喜、但今暫時該受屢試、故憂悶、
{{verse|1|7}}致爾信德、原寶於可壞炎煉之金、既然煉畢、可望讚美尊貴榮光、在耶穌基督發現之日也。
{{verse|1|8}}論及耶穌、基督爾、未見而愛、之又今不得觀、而信依之、汝等喜樂不盡、讚美不勝、
{{verse|1|9}}又得信德之完結即靈𠇌之救矣。
{{verse|1|10}}緣此聖賢先言爾所將沾之恩、又博問尋思此救。
{{verse|1|11}}且此聖賢、感基督之神、爺預言基督受苦、後得榮光、則尋思何意、又指何時哉。
{{verse|1|12}}遂奉朕昭言所論之情、斯非指自已、乃指我等、今且有人、蒙上帝聖神降臨宣福音者、亦傳斯情與爾聽、是事連天使欲探窺矣。○
{{verse|1|13}}故束腰堅志醒悟、及終冀望耶穌基督顯臨之日、所將沾之恩也。
{{verse|1|14}}爾既順良之子、則勿效前盲昧、任慾之弊。
{{verse|1|15}}然則所召爾者、既爲聖、則汝也諸品行、亦當爲聖矣。
{{verse|1|16}}經云、朕既爲聖爾亦當爲聖矣。
{{verse|1|17}}且天父無偏視、乃審人依行、汝若祈求則寓世之時、懼然度日矣。
{{verse|1|18}}蓋知爾已得救、脫祖傳之虛行、非以金銀及可壞之物。
{{verse|1|19}}乃以無染、純牷犧牲之血、即基督之寶血而得救矣。
{{verse|1|20}}世界未肇基之先、此事預定、惟今末時、明顯爾知矣。
{{verse|1|21}}主助爾憑信上帝。然上帝、死後甦之加榮、致爾可信望上帝矣。
{{verse|1|22}}既感上帝、聖神故此順從真理、教汝淨心、誠愛兄弟、則當以清心互相切愛。
{{verse|1|23}}然爾重生、非以可壞之種、乃無可壞之種、即永活常存上帝之道然。
{{verse|1|24}}凡人肉身如草、人之諸榮如草木之花、草枯、花凋。
{{verse|1|25}}惟上帝之道永存、且傳汝之福音正此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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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當悉棄絕諸惡毒、欺騙、偽善、嫉妒、譭謗。
{{verse|2|2}}如新生之嬰孩、汝當求其道之誠乳、致增成焉。
{{verse|2|3}}若汝嘗主之慈。
{{verse|2|4}}則近主、如生命之石、果然世人所棄、而上帝所選爲寶貝者。
{{verse|2|5}}且爾等如活石相疊也、而成一靈室、亦爲清潔之祭班、可依耶穌基督者、而奉上帝所悅之靈祭。
{{verse|2|6}}故經云、吾卻置在旬城選擇寶貝屋隅之巨室、凡信服之者、必不見羞也。
{{verse|2|7}}故汝信者、視之爲寶、惟論及違者有云、工師所棄之石、
{{verse|2|8}}乃成屋隅之首石也。然則其乃磯石礙磐矣、因逆者礙道、猶已經預定也。
{{verse|2|9}}然爾乃選民、一班欽祭、清潔之囯人、出眾之百姓、且主既召汝出幽暗、入其奇光、故當布揚其德行也。
{{verse|2|10}}汝素非成囯民、而今爲上帝之民、昔爾不蒙矜恤、惟今得矜恤矣。○
{{verse|2|11}}愛友歟、既爲旅客遠人、則勸爾棄私慾、因私慾對反靈魂。
{{verse|2|12}}爾居異族之間、當實品行、則素罵爾爲惡徒者、既見爾善行、可讚美上帝在臨難之日也。
{{verse|2|13}}當因主命悉服人轄、或服侯如坐上位、
{{verse|2|14}}或奉敕命之總制、以責匪類而獎良民、
{{verse|2|15}}蓋以善行塞愚民之無識者、正合上帝之聖旨也。
{{verse|2|16}}汝固自長但勿藉自長、而任惡毒、乃如上帝之僕矣。
{{verse|2|17}}尊敬重人、愛諸兄弟、敬畏上帝、尊重君長矣。○
{{verse|2|18}}僕當悉畏汝長、不只善良者、乃又頑逆者、俱可敬服。
{{verse|2|19}}夫冤枉屈遭難、而緣上帝有良心殊屬有恩焉也.
{{verse|2|20}}若因罪而見撻、汝忍耐受之、有何可榮哉、但行善受苦而可耐之真恩於上帝面前也。
{{verse|2|21}}昔基督緣我受苦、自設表儀、又爾見召、可從此蹟矣。
{{verse|2|22}}基督不犯罪、並口裏無偽矣。
{{verse|2|23}}見罵而不罵人、受苦而不嚇人、乃自托與公義審辦之主矣。
{{verse|2|24}}基督親身於木上當我諸罪、致我脫罪、一生爲義。耶穌基督既如此鞭撻則爾得醫全。
{{verse|2|25}}蓋爾素如迷羊、但今歸爾靈𠇌之善牧監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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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婦當服本夫亦然、或有不順道者、緣婦品行並無言.可引之順服也。
{{verse|3|2}}又觀其婦敬畏貞節之行藏焉。
{{verse|3|3}}但婦修身不可飾外體、如辮髮、掛金穿衣之美。
{{verse|3|4}}然藏心無可壞之人性、即溫良平和之氣、此在上帝面前、最貴者也。
{{verse|3|5}}昔者望依上帝之聖女、自飾如是、亦服本夫矣。
{{verse|3|6}}就是撒喇亦服亞伯拉罕、稱之主、但汝行善不畏不駭屬撒喇之女矣。
{{verse|3|7}}夫有見識、因婦係尤弱之器、則重顧之、又夫婦同居、如共嗣永生之福、免爾祈禱阻止矣。○
{{verse|3|8}}總之、咸當一心、彼此相慈、愛諸兄弟、憐憫殷誼。
{{verse|3|9}}勿以惡報惡、勿以罵答罵、反祝福人、因知爾見召、特爲享福矣。
{{verse|3|10}}凡愛生、命欲見禧日者、即當禁舌勿言惡、止唇勿說詐。
{{verse|3|11}}當避惡行善、索追平和矣。
{{verse|3|12}}因上主之眼、垂顧義人、耳俯聽其祈、但主面鑒諸行惡者也。
{{verse|3|13}}倘汝從善、誰能害爾乎。
{{verse|3|14}}抑或緣義見害、則反以爲福、故勿懼人嚇言、又勿慟心矣。○
{{verse|3|15}}但心底稱上主上帝、常備若見間爲所望之福、則可以溫柔懼心答凡人也。
{{verse|3|16}}當存良心、則罵爾似惡行、亦誣告爾從基督之美行者、自覺羞愧矣。
{{verse|3|17}}然若有上帝主意、則與其行惡受害、寧可爲善遭難。
{{verse|3|18}}蓋基督本乃義、代不義人之罪一次受苦、肉身死、但依神復活、致引我至上帝矣。
{{verse|3|19}}且基督乘此神宣化獄內之靈𠇌。
{{verse|3|20}}昔逆於挪亞之日、上帝寬限待巨舟造之時、方少名即八人得救由水。
{{verse|3|21}}正像洗禮、今亦救我、非係濯去肉身之污穢、乃良心訴明在上帝面前、靠耶穌基督復生。
{{verse|3|22}}夫耶穌基督昇天堂、坐上帝右位、致天使、權勢、管轄、順服之也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基督既爲我在肉身受苦、汝當以此意立志、然肉身受苦者、已止諸罪。
{{verse|4|2}}可以所餘時間、遵上帝之旨、不任人之慾而生也。
{{verse|4|3}}既往之生時、足狥異族之意、行肆淫、惡慾、醉飲、飫食、奢侈、兼拜該殺、爲可惡之弊焉。
{{verse|4|4}}其人看爾不同從一樣邪行、則奇異譭謗爾等。
{{verse|4|5}}但此人必見問於將審生死者之主矣。
{{verse|4|6}}是故福音宣揚與死人、則依人可審辦其肉身、但其靈𠇌得活依上帝矣。○
{{verse|4|7}}夫萬物窮盡之時臨近、故此必須醒悟祈禱。
{{verse|4|8}}最先當互相切愛、因仁愛遮蔽多惡也。
{{verse|4|9}}當互相厚待旅客、並勿鄙吝矣。
{{verse|4|10}}各人依所沾之恩賜、當施與人、如蒙上帝殊恩、善管理之人。○
{{verse|4|11}}其言論者、當依上帝之經而言、其服事者、當賴上帝所賜之力而行、則在凡事稱讚上帝、賴耶穌基督之名。且榮者、權者、本當歸之、至世世焉、正心所願也。○
{{verse|4|12}}愛友歟、既遭狂烈之害、以煉爾德、則勿怪之、如遇異事。
{{verse|4|13}}寧可歡喜、共同基督之苦難、則基督顯榮之時、爾可踊躍大喜矣。
{{verse|4|14}}爾緣基督之名見謗者、有福矣。因上帝榮威之神臨爾上、固然被世人譭謗、但被汝等讚美也。
{{verse|4|15}}爾中無一人可爲兇殺、盜賊、惡徒、插管他事、而緣此受刑。
{{verse|4|16}}然爾爲基督之徒、緣此不須愧羞、當爲此讚美上帝也。
{{verse|4|17}}此時上帝之家、始服審判。然若審判始行於我、則逆上帝福音者、將有何結完哉。
{{verse|4|18}}若義人難得救全、則惡逆之徒、將何立乎、
{{verse|4|19}}若順上帝旨意、我人受苦、則當以善行、自托靈𠇌與公義之造化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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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吾乃長老、親兄基督之苦、亦同享將顯之榮者、奉勸爾中長老、
{{verse|5|2}}當善牧爾中上帝之群、而照顧之。非因強迫、乃由甘心、非貪污利、乃因甘心、
{{verse|5|3}}非爲神業之主、乃爲群從之儀法、
{{verse|5|4}}則首牧出現之時、爾可領無衰之榮冕、
{{verse|5|5}}幼年者當服長老、亦眾互相服順、自着謙遜、因上帝攻諸驕傲賜恩遜讓者。
{{verse|5|6}}故當自服上帝能手、便湊時爾可見舉。
{{verse|5|7}}以諸掛慮可托上帝、因上帝顧爾矣。○
{{verse|5|8}}謹慎儆戒、對敵魔鬼、似吼獅遍遊、尋何人可吞。
{{verse|5|9}}故當以堅心信德拒之、因知此苦、世上兄弟共當然也。
{{verse|5|10}}既暫時受苦、願諸恩之上帝、因耶穌基督、招我享永榮可成全、加力致堅穩立爾等。
{{verse|5|11}}夫榮者權者永遠歸上帝、心正所願矣。○
{{verse|5|12}}夫余想西拉爲忠兄、托之以片言書爾、苦勸、立證汝所沾上帝之恩爲真也、
{{verse|5|13}}在把比倫同選之覲、並吾子馬哥、問候汝等。
{{verse|5|14}}大家以仁愛之親嘴、互相問候。諸信耶穌基督者、可享太平、心正所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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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羅上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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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彼得羅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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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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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聖差、僕吏、西門 彼得羅、達其人、均賴吾上帝及救主、耶穌基督之義、共獲寶貝信德者、
{{verse|1|2}}願爾等知上帝、及吾主耶穌、可加恩典、平和兼盛焉。○
{{verse|1|3}}夫上帝以神德賜我生命、虔孝、可認召我、修德獲榮者。
{{verse|1|4}}因此上帝、應永最大寶貝之福、使爾脫離世上之邪慾、共通神者之性也。
{{verse|1|5}}是故當勉勵信加諸德、德加諸知、
{{verse|1|6}}知加諸節、節加諸耐、耐加諸虔、
{{verse|1|7}}虔加諸仁、仁加諸愛。
{{verse|1|8}}若有此德盛裕、則識主耶穌基督之時、汝可無疏無荒矣。
{{verse|1|9}}但缺此等情者、則盲眼昧心、已經忘了滌舊罪也。
{{verse|1|10}}是故兄弟、最當勤心、堅立上帝所召、所選之情、因如此行者、永不廢也。
{{verse|1|11}}如是可使爾裕進、吾救主耶穌基督永存之囯也。○
{{verse|1|12}}爾雖知斯情、亦堅立於此真道、吾亦不疏、常令記爾心。
{{verse|1|13}}且尚寓在生寓時、吾必教爾銘記斯理也。
{{verse|1|14}}夫吾主耶穌基督巳啟照我、必速脫此肉體。
{{verse|1|15}}是故慇懃、致吾逝後、汝常記斯情矣。
{{verse|1|16}}夫吾報汝、吾主耶穌基督之大能降臨、非從巧誕、乃親見其榮威。
{{verse|1|17}}夫天父上帝賜之、尊榮之時、卻由此煌煇、有聲出云、此朕愛子朕所喜悅者也。
{{verse|1|18}}昔吾等陪耶穌基督在聖山時、巳聞此天聲。
{{verse|1|19}}吾等亦有更穩之預言、所宜留心、如暗中發光、待日曉啟明、又早晨之星照光爾心矣。
{{verse|1|20}}最先可知聖書之讖語、悉不私意而解、
{{verse|1|21}}因古時預言、非循人意而傳之、乃上帝之聖人、感於上帝聖神而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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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昔在民間有偽聖人、如在爾問、將有偽士、私傳異亡之教、諱贖之主、自招速殆矣。
{{verse|2|2}}且多人因從其亡路譭謗真道矣。
{{verse|2|3}}其人貪心、以惑言弄賣汝等、但其擬罪不遲延也、其亡沒不慢矣。
{{verse|2|4}}昔者天使犯罪、上帝不饒之、但鏈縛陰間、墮之地獄、待公審之日。
{{verse|2|5}}且上帝不饒古世之人、只救八代傳義之士挪亞也矣、而且招令洪水滅惡逆世界矣。
{{verse|2|6}}上帝亦擬定敗絕瑣頓、坷摩喇兩邑、變之爲灰燼、以戒警後世逆人。
{{verse|2|7}}惟義士羅特緣惡黨污淫品行、自惱、故上帝援之。
{{verse|2|8}}然彼義人住其人之中、聽見背戾之事、日日擾動其義氣也。
{{verse|2|9}}夫上主知救諸虔孝者、脫誘惑留非義者、待公審之日、可受刑罰。
{{verse|2|10}}至於縱慾污穢肉身之輩、並輕憲政、恣逞、擅自、不畏譭憲威。
{{verse|2|11}}雖然斯人如此、就是天使尤大權能、在上主之面、亦不肯罵告。
{{verse|2|12}}但此等猶如本無理、造似捉壞之禽獸、敢譭謗所不通者、必然自招敗亡中沉淪、
{{verse|2|13}}亦必受乖戾之報矣。此人白日放蕩爲喜、其偕汝飲肆悅、迷惑、則玷染點污。
{{verse|2|14}}其目滿於邪色、行惡不巳、誘惑不固之人、其心慣熟貪姦、最可咒之徒。
{{verse|2|15}}既離正道、則迷於破朔之子、巴闌之路、昔者、此人好不義之利、
{{verse|2|16}}但喑啞之驢藉人聲而言、責其惡行、並阻止先知者之狂。
{{verse|2|17}}此等偽士、如無水之井、狂風所飄之雲、終必遭黑暗之曚曨、至世世焉。
{{verse|2|18}}其自誇空虛之狂言、以私慾淫亂、迷惑早經果脫行邪道之人矣。
{{verse|2|19}}其偽士本邪行之奴、反應承門人可爲自長、因人服其勝之人也。
{{verse|2|20}}倘若人識吾救主耶穌基督、而逃避世上之污穢、後再陷累、則彼人之末情、比其首情愈惡也。
{{verse|2|21}}與其識道而棄所傳之聖命、寧可不識義道也。
{{verse|2|22}}然論此人依實俗語云、狗轉食所吐之物、豬既洗清、復輾轉於泥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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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愛友、吾寄此後書、以發爾清心、記念事理。
{{verse|3|2}}可憶聖人所述之預言、又憶救主之聖差所命也。
{{verse|3|3}}最先可知末日必有譏人、自縱私慾也、然云、
{{verse|3|4}}列祖既睡亡、萬物仍舊、自開天地無易、故主應承臨格、安在乎。
{{verse|3|5}}卻其自然不留意想、順上帝之命、上古有天、地由水出、亦在水中而立、
{{verse|3|6}}且緣此舊世被洪水淹而亡。
{{verse|3|7}}惟今天地、依斯命而存、待審判之日、逆天人亡之時、則必炎燒矣。
{{verse|3|8}}愛友思之、主視一日猶千年、千年猶一日矣。
{{verse|3|9}}有人料主如應承遲延、但主不遲.乃忍耐我等、不欲人沉淪、乃願眾悔及矣。
{{verse|3|10}}然主之日必速至、如夜間之賊當日、諸天大響必消、五行見燒必鎔、地及其內萬物將焚矣。
{{verse|3|11}}夫此諸物既必鎔化、則爾等爲人、豈不當行善虔孝乎。
{{verse|3|12}}然爾企望、急仰上帝之日臨至、得天燒化、五行焚鎔也。
{{verse|3|13}}但賴上帝之命、吾望仁義所居之新天新地矣。○
{{verse|3|14}}故列愛友、既望此事、自當勉勵無玷無責、平安見主矣。
{{verse|3|15}}主之寬忍、可以爲救、如愛兄保羅照所蒙之智、巳書達汝矣。
{{verse|3|16}}乃保羅在諸書論此情、其內有所難明、未學疑心者、如其他聖錄、亦扭轉此語、自招禍患矣。
{{verse|3|17}}列愛友、既先知斯情、自當謹慎、恐被匪徒迷惑、自失堅固之道。
{{verse|3|18}}但務加恩、進識吾救主耶穌基督、願諸榮歸之、今後萬世、正心所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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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羅下書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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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約翰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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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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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自始而在者、余所聞、並親眼而見、且睹者、以手而摸者、即生命之道、
{{verse|1|2}}夫生命巳顯、我看且證報汝知、永生原偕天父、及顯著與我等矣。
{{verse|1|3}}吾所見聞者、報爾知之、使汝認識我、又我認識天父、並其子耶穌基督矣。
{{verse|1|4}}今寄書達汝、以滿爾喜矣。○
{{verse|1|5}}夫吾所聞所傳爾之音、如是、即上帝乃光、其內毫無暗。
{{verse|1|6}}設若我說認識上帝、而自履暗、地、則說謊、並不真行。
{{verse|1|7}}惟自履光、如上帝在光、則相認識、而神子耶穌基督之血、淨去諸罪。
{{verse|1|8}}若說自無罪則自欺惑、無存真理。
{{verse|1|9}}但自認罪、上帝真實公道、將赦吾罪、淨去諸乖戾矣、
{{verse|1|10}}自說無犯罪、以上帝為謊、而其道不在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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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小弟乎、余筆此書、戒勿犯罪、若人犯罪、則有義主耶穌基督、偕天父為我保主、
{{verse|2|2}}彼贖吾罪、且不止贖吾罪、乃贖舉世之罪矣。○
{{verse|2|3}}吾若守其誡、自知識主。
{{verse|2|4}}人說無識主。而不守其誡者、則謊、其內無真理也。
{{verse|2|5}}惟守其道者、誠然成全、其愛上帝之情、以此可知、余在其中矣。
{{verse|2|6}}自說在主居者、必舉動效主行為矣。○
{{verse|2|7}}列位兄弟、余所書者、非新命、乃舊命也、爾自始所有者、舊命也者、乃爾自始所聞之道也。
{{verse|2|8}}然余再書新命、論主論汝皆真、即黑暗巳過、而真光今照明焉。
{{verse|2|9}}人說自在光、而恨兄弟者、逮今仍在暗也、
{{verse|2|10}}愛兄弟者、居於光、其內無礙磯、
{{verse|2|11}}恨兄弟者、居暗、遊暗、不知所往、因暗矇目矣。
{{verse|2|12}}二三弟乎、余寄汝書因賴主名、故爾罪見赦。
{{verse|2|13}}列父乎余寄爾書、因自始之主、爾知之矣。列壯丁乎、余寄汝書、因爾尅惡者。列穉子乎、余寄汝書、因汝知天父也。
{{verse|2|14}}列父乎、吾巳書爾、因自始之主、汝知之矣。列壯丁乎、吾巳書汝、因汝壯健、恆存上帝之道、又尅惡者也。
{{verse|2|15}}勿愛此世、與世上之物、人若愛此世、則天父之愛情、不在其內矣。
{{verse|2|16}}但凡、在世、即肉身之慾、眼前之繁花、此生之光彩、非由天父、乃由此世。
{{verse|2|17}}此世必廢、諸慾必亡、惟遵上帝之旨者、永存也、○
{{verse|2|18}}小弟乎、此乃末時、正如所聞、敵基督者必至、今巳有多敵基督者、以此可知正乃末時矣。
{{verse|2|19}}其離我、惟不屬我、倘若屬我、必恆偕我、但今離我、則可明知眾非屬我矣。
{{verse|2|20}}爾沾聖者之德、故識萬理也。
{{verse|2|21}}吾書於爾者、非因不識真理、因爾識之、又凡假謊、非由真理。
{{verse|2|22}}謊者誰也、不認耶穌為基督者、正是也、其不認神父神子者、正敵基督也、
{{verse|2|23}}凡不認神子者、則不有神父也。
{{verse|2|24}}汝初所聞者存之心內、倘初所聞者存於爾內、則仍居神子、並神父之內矣。
{{verse|2|25}}所應承之許約乃永生也。
{{verse|2|26}}吾筆此書、免人惑汝矣。
{{verse|2|27}}汝所沾主之德、居諸汝內、故不須人教爾、乃此德教爾萬理。此德乃真、無假、按教爾之理、可居其內也矣。
{{verse|2|28}}小弟乎、爾當居主內、待主臨至、吾可加膽、而主現在、於是不羞。
{{verse|2|29}}既知主乃義、則知凡行義者、由主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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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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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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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汝觀、神父厚愛施我、致稱我為上帝之子類、乃世人不識天父。故不識我也。
{{verse|3|2}}愛友乎、吾等今乃上帝之子類、未顯將來若何、但此可知、時主顯著、吾必像之、因我必見之如自在也。
{{verse|3|3}}凡懷此望者、得自潔如主為潔矣。
{{verse|3|4}}凡得罪者、干犯律法也、因罪乃犯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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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7}}小弟乎、勿被迷惑也、行義者、即義、如主義也。
{{verse|3|8}}凡得罪者、由魔鬼也、因魔鬼自始得罪也、但上帝之子顯著、以滅魔鬼之作行也。
{{verse|3|9}}凡由上帝生者、不行罪、因其種在內、既由上帝生者、不能得罪也。
{{verse|3|10}}上帝之子類、異於魔鬼之子類、在此可見矣。即凡不行義、且又不愛兄弟者非由上帝也。
{{verse|3|11}}自始所聞之命者、正是當相愛也。
{{verse|3|12}}非猶該隱本屬惡者、而殺其弟也、為何殺弟、只因弟行義、惟自行惡也。
{{verse|3|13}}列位兄弟毋怪、因世人恨憎爾。
{{verse|3|14}}吾若愛兄弟、則知出死入生也、不愛兄弟者、還服死也。
{{verse|3|15}}凡憎兄弟者、係兇手也、又爾自知各兇內無永常生也。
{{verse|3|16}}仁愛在此見明、即主代我捐軀、如是我等當為兄弟捨命也。
{{verse|3|17}}凡有此世之財、見兄弟貧乏、而不發慈悲者、上帝之愛情、豈在其內乎。
{{verse|3|18}}小弟乎、不可以言語、口舌相愛、乃以行為、真實相愛也。○
{{verse|3|19}}由此可知、吾由真理、亦可安心在主面前矣。
{{verse|3|20}}若本心自訟、上帝超於本心、而無所不知也。
{{verse|3|21}}我愛友乎、若心不自訟、則在上帝面前、自有安心矣。
{{verse|3|22}}不論所求、上帝必賜之、因吾守其命、而行所宜在其面前也。
{{verse|3|23}}此乃其命、即信於其子耶穌基督之名、又相仁愛、猶主命我。
{{verse|3|24}}有守其命者、則居於主、主居於彼、既蒙上帝聖神、臨心則知主居於我心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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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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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愛弟乎、不可得信諸人、乃試其人、或由上帝否、蓋有偽聖人多、於世而來、
{{verse|4|2}}上帝之人、以此可知也、凡人自認耶穌基督降世者、即由上帝也、
{{verse|4|3}}凡人不認耶穌基督降世者、非由上帝也。此乃爾素聞有敵基督者之人必來、今亦在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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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6}}吾由上帝也。有識上帝者、聽我也、非由上帝者、不聽我也。真人、假人、以此可辨知矣。○
{{verse|4|7}}愛弟乎、吾當相愛、即仁愛由上帝、但凡愛者、由上帝生、又識上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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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3}}上帝聖神既臨我心、則知吾居於主、主居於我也。○
{{verse|4|14}}吾曾觀且證、神父已遣神子為救世者也。
{{verse|4|15}}凡認耶穌基督上帝之子、者上帝居於彼、彼居於上帝也。
{{verse|4|16}}吾知且信、上帝愛我矣。上帝仁愛、有存乎愛者則居於上帝、上帝居於彼焉。
{{verse|4|17}}以此我之、仁愛成全、於審判日我則安心、正如主在世、我亦在世也、
{{verse|4|18}}既有仁愛、則無驚懼、因仁愛成全、絕驚懼矣。有驚、則有苦、人尚驚懼、不成全仁愛矣。
{{verse|4|19}}我等愛主、乃因王先愛我矣。○
{{verse|4|20}}人說愛上帝而恨兄弟者、則謊也、因所見之兄弟、若不愛之、則未見之上帝、何能愛之哉。
{{verse|4|21}}我有主命、即愛上帝者、亦當愛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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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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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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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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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自始而在者、余所聞、並親眼而見、且睹者、以手而摸者、即生命之道、
{{verse|1|2}}夫生命巳顯、我看且證報汝知、永生原偕天父、及顯著與我等矣。
{{verse|1|3}}吾所見聞者、報爾知之、使汝認識我、又我認識天父、並其子耶穌基督矣。
{{verse|1|4}}今寄書達汝、以滿爾喜矣。○
{{verse|1|5}}夫吾所聞所傳爾之音、如是、即上帝乃光、其內毫無暗。
{{verse|1|6}}設若我說認識上帝、而自履暗、地、則說謊、並不真行。
{{verse|1|7}}惟自履光、如上帝在光、則相認識、而神子耶穌基督之血、淨去諸罪。
{{verse|1|8}}若說自無罪則自欺惑、無存真理。
{{verse|1|9}}但自認罪、上帝真實公道、將赦吾罪、淨去諸乖戾矣、
{{verse|1|10}}自說無犯罪、以上帝為謊、而其道不在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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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小弟乎、余筆此書、戒勿犯罪、若人犯罪、則有義主耶穌基督、偕天父為我保主、
{{verse|2|2}}彼贖吾罪、且不止贖吾罪、乃贖舉世之罪矣。○
{{verse|2|3}}吾若守其誡、自知識主。
{{verse|2|4}}人說無識主。而不守其誡者、則謊、其內無真理也。
{{verse|2|5}}惟守其道者、誠然成全、其愛上帝之情、以此可知、余在其中矣。
{{verse|2|6}}自說在主居者、必舉動效主行為矣。○
{{verse|2|7}}列位兄弟、余所書者、非新命、乃舊命也、爾自始所有者、舊命也者、乃爾自始所聞之道也。
{{verse|2|8}}然余再書新命、論主論汝皆真、即黑暗巳過、而真光今照明焉。
{{verse|2|9}}人說自在光、而恨兄弟者、逮今仍在暗也、
{{verse|2|10}}愛兄弟者、居於光、其內無礙磯、
{{verse|2|11}}恨兄弟者、居暗、遊暗、不知所往、因暗矇目矣。
{{verse|2|12}}二三弟乎、余寄汝書因賴主名、故爾罪見赦。
{{verse|2|13}}列父乎余寄爾書、因自始之主、爾知之矣。列壯丁乎、余寄汝書、因爾尅惡者。列穉子乎、余寄汝書、因汝知天父也。
{{verse|2|14}}列父乎、吾巳書爾、因自始之主、汝知之矣。列壯丁乎、吾巳書汝、因汝壯健、恆存上帝之道、又尅惡者也。
{{verse|2|15}}勿愛此世、與世上之物、人若愛此世、則天父之愛情、不在其內矣。
{{verse|2|16}}但凡、在世、即肉身之慾、眼前之繁花、此生之光彩、非由天父、乃由此世。
{{verse|2|17}}此世必廢、諸慾必亡、惟遵上帝之旨者、永存也、○
{{verse|2|18}}小弟乎、此乃末時、正如所聞、敵基督者必至、今巳有多敵基督者、以此可知正乃末時矣。
{{verse|2|19}}其離我、惟不屬我、倘若屬我、必恆偕我、但今離我、則可明知眾非屬我矣。
{{verse|2|20}}爾沾聖者之德、故識萬理也。
{{verse|2|21}}吾書於爾者、非因不識真理、因爾識之、又凡假謊、非由真理。
{{verse|2|22}}謊者誰也、不認耶穌為基督者、正是也、其不認神父神子者、正敵基督也、
{{verse|2|23}}凡不認神子者、則不有神父也。
{{verse|2|24}}汝初所聞者存之心內、倘初所聞者存於爾內、則仍居神子、並神父之內矣。
{{verse|2|25}}所應承之許約乃永生也。
{{verse|2|26}}吾筆此書、免人惑汝矣。
{{verse|2|27}}汝所沾主之德、居諸汝內、故不須人教爾、乃此德教爾萬理。此德乃真、無假、按教爾之理、可居其內也矣。
{{verse|2|28}}小弟乎、爾當居主內、待主臨至、吾可加膽、而主現在、於是不羞。
{{verse|2|29}}既知主乃義、則知凡行義者、由主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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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汝觀、神父厚愛施我、致稱我為上帝之子類、乃世人不識天父。故不識我也。
{{verse|3|2}}愛友乎、吾等今乃上帝之子類、未顯將來若何、但此可知、時主顯著、吾必像之、因我必見之如自在也。
{{verse|3|3}}凡懷此望者、得自潔如主為潔矣。
{{verse|3|4}}凡得罪者、干犯律法也、因罪乃犯法也。
{{verse|3|5}}汝知主顯以除吾罪、但主內無罪也。
{{verse|3|6}}凡恆於主者、不犯罪、凡得罪者、未見主、又未識之也。
{{verse|3|7}}小弟乎、勿被迷惑也、行義者、即義、如主義也。
{{verse|3|8}}凡得罪者、由魔鬼也、因魔鬼自始得罪也、但上帝之子顯著、以滅魔鬼之作行也。
{{verse|3|9}}凡由上帝生者、不行罪、因其種在內、既由上帝生者、不能得罪也。
{{verse|3|10}}上帝之子類、異於魔鬼之子類、在此可見矣。即凡不行義、且又不愛兄弟者非由上帝也。
{{verse|3|11}}自始所聞之命者、正是當相愛也。
{{verse|3|12}}非猶該隱本屬惡者、而殺其弟也、為何殺弟、只因弟行義、惟自行惡也。
{{verse|3|13}}列位兄弟毋怪、因世人恨憎爾。
{{verse|3|14}}吾若愛兄弟、則知出死入生也、不愛兄弟者、還服死也。
{{verse|3|15}}凡憎兄弟者、係兇手也、又爾自知各兇內無永常生也。
{{verse|3|16}}仁愛在此見明、即主代我捐軀、如是我等當為兄弟捨命也。
{{verse|3|17}}凡有此世之財、見兄弟貧乏、而不發慈悲者、上帝之愛情、豈在其內乎。
{{verse|3|18}}小弟乎、不可以言語、口舌相愛、乃以行為、真實相愛也。○
{{verse|3|19}}由此可知、吾由真理、亦可安心在主面前矣。
{{verse|3|20}}若本心自訟、上帝超於本心、而無所不知也。
{{verse|3|21}}我愛友乎、若心不自訟、則在上帝面前、自有安心矣。
{{verse|3|22}}不論所求、上帝必賜之、因吾守其命、而行所宜在其面前也。
{{verse|3|23}}此乃其命、即信於其子耶穌基督之名、又相仁愛、猶主命我。
{{verse|3|24}}有守其命者、則居於主、主居於彼、既蒙上帝聖神、臨心則知主居於我心內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愛弟乎、不可得信諸人、乃試其人、或由上帝否、蓋有偽聖人多、於世而來、
{{verse|4|2}}上帝之人、以此可知也、凡人自認耶穌基督降世者、即由上帝也、
{{verse|4|3}}凡人不認耶穌基督降世者、非由上帝也。此乃爾素聞有敵基督者之人必來、今亦在世矣。
{{verse|4|4}}小弟乎、汝由上帝、而自勝之也。因在爾者、大於在世者。
{{verse|4|5}}彼乃屬世、言論及世、世人又聽之也。
{{verse|4|6}}吾由上帝也。有識上帝者、聽我也、非由上帝者、不聽我也。真人、假人、以此可辨知矣。○
{{verse|4|7}}愛弟乎、吾當相愛、即仁愛由上帝、但凡愛者、由上帝生、又識上帝也。
{{verse|4|8}}但人不愛者、不識上帝、蓋上帝仁愛矣。
{{verse|4|9}}上帝愛我、由此可觀、即上帝遣其獨生之子降世、使我賴其子可活矣。
{{verse|4|10}}在此有愛、非我愛上帝、乃上帝愛我、遣其子、代我贖罪矣。
{{verse|4|11}}愛弟乎、若上帝愛我、如是、我亦當相愛矣。
{{verse|4|12}}罕有人見上帝也、若我相愛、則上帝在我居、而其愛情成全於我矣。
{{verse|4|13}}上帝聖神既臨我心、則知吾居於主、主居於我也。○
{{verse|4|14}}吾曾觀且證、神父已遣神子為救世者也。
{{verse|4|15}}凡認耶穌基督上帝之子、者上帝居於彼、彼居於上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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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7}}以此我之、仁愛成全、於審判日我則安心、正如主在世、我亦在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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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9}}我等愛主、乃因王先愛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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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凡信耶穌乃基督者、由上帝而生也。凡愛所生者、亦必愛所育生之者也。
{{verse|5|2}}若愛上帝且守其誡則可知我愛上帝之子類也。
{{verse|5|3}}愛上帝無他、只守其誡、乃其誡律者係屬非難行也。凡
{{verse|5|4}}由上帝生者、勝俗世也、且所勝俗世之理、乃我信德也。
{{verse|5|5}}誰能勝俗世哉、只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者所能之也矣。○
{{verse|5|6}}此耶穌基督乃以水血、而來者、不但以水而巳、乃亦以血也、又上帝聖神詔証因上帝聖神乃真也。{{批|上帝獨一至尊、 基督是上帝太子、由 父生、原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 父、子自子、一而二、二而一也、至聖靈東王也、 上帝聖旨、遵大知嶽朕歸靈東王是 上帝愛子、與 太兄暨朕、同一 老媽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二位是 父子一□□、葢 天父上帝是獨一眞神、獨一 聖神、 上帝曰、除 朕外不可有別神別 帝也、聖神即是 上帝也、若另有 聖神則是由有 神矣、即聖神風、亦是聖神上帝之風、非風是 聖神也、風是東王、天上使風長也、 聖神風自風、一而一、二而一、子由 父生、風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父、子自子、又合一、又分間也、如今 上帝下凡降東王、降托東王是 聖神、東王本職則是風、勸慰師也、 爺知新約有錯記、故降東王詔證、 聖神是 上帝、風是東王、又知凡人誤認 基督即 上帝、故上帝降東王、以明神父在是、 基督降西王、以明太子在是、 父自 父、子自子、 兄自兄、弟自弟、一而二、二而一、下凡間而名份定矣、若 泥解 基督即 上帝、則是有別 帝矣、使 太兄心何矣安、今 太兄下凡降聖旨教導 朕曰、秀全胞弟、爾後來不好稱 帝、□方是□□、 太兄□時□子 □□願祝上高天、見過 天父多少、見過 天媽多少、見過 太哥多少、見過 太嫂多少、有憑有據正爲多、上天下凡總是一樣、耳聞不若目見也、此、
{{verse|5|7}}在天上帝聖神真神獨一、即天、父上、主皇、上帝是其獨一也。
{{verse|5|8}}在地供證者則有三即神水血、此三者歸一也。
{{verse|5|9}}若世人供證、我承之況上帝詔證、豈非越大乎。且上帝所證、論及其子者、即此乃其詔證也。
{{verse|5|10}}有信服上帝之子、自內有證也、不信上帝者、則以上帝為謊也、因不信上帝所證及其子之証也、
{{verse|5|11}}此其證也.即上帝賜我永生、而此生在於其子矣。
{{verse|5|12}}有上帝之子者、則有生命也未有上帝之子者、總無生命也。○
{{verse|5|13}}我筆此、致汝信服上帝之子者、可知有永生命亦可信服上帝之子名。
{{verse|5|14}}余賴耶穌基督有此安、心即不論何求循其聖旨者主將俯應也。
{{verse|5|15}}若余知主俯應、則知凡所求者可得所求之物由主也。○
{{verse|5|16}}人看兄弟犯罪、若未當死罪則可祈禱而主必賜生與未犯死罪之人、論死罪、我不言為之可求。
{{verse|5|17}}但凡非義者、罪也、尚且有罪、未可服死也。
{{verse|5|18}}我知凡由上帝生者、不犯罪也、乃由上帝生者、自慎、不累於惡鬼也。
{{verse|5|19}}吾知親自由上帝而生、惟舉世之人陷惡矣。
{{verse|5|20}}吾知上帝之子降臨、賜我通達識聖主、吾亦在聖主即神子耶穌基督也、此真基督、先永生矣。
{{verse|5|21}}小弟乎、自慎不拜該殺、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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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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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自始而在者、余所聞、並親眼而見、且睹者、以手而摸者、即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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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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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9}}我等愛主、乃因王先愛我矣。○
{{verse|4|20}}人說愛上帝而恨兄弟者、則謊也、因所見之兄弟、若不愛之、則未見之上帝、何能愛之哉。
{{verse|4|21}}我有主命、即愛上帝者、亦當愛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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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凡信耶穌乃基督者、由上帝而生也。凡愛所生者、亦必愛所育生之者也。
{{verse|5|2}}若愛上帝且守其誡則可知我愛上帝之子類也。
{{verse|5|3}}愛上帝無他、只守其誡、乃其誡律者係屬非難行也。凡
{{verse|5|4}}由上帝生者、勝俗世也、且所勝俗世之理、乃我信德也。
{{verse|5|5}}誰能勝俗世哉、只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者所能之也矣。○
{{verse|5|6}}此耶穌基督乃以水血、而來者、不但以水而巳、乃亦以血也、又上帝聖神詔証因上帝聖神乃真也。{{批|上帝獨一至尊、 基督是上帝太子、由 父生、原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 父、子自子、一而二、二而一也、至聖靈東王也、 上帝聖旨、遵大知嶽朕歸靈東王是 上帝愛子、與 太兄暨朕、同一 老媽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二位是 父子一□□、葢 天父上帝是獨一眞神、獨一 聖神、 上帝曰、除 朕外不可有別神別 帝也、聖神即是 上帝也、若另有 聖神則是由有 神矣、即聖神風、亦是聖神上帝之風、非風是 聖神也、風是東王、天上使風長也、 聖神風自風、一而一、二而一、子由 父生、風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父、子自子、又合一、又分間也、如今 上帝下凡降東王、降托東王是 聖神、東王本職則是風、勸慰師也、 爺知新約有錯記、故降東王詔證、 聖神是 上帝、風是東王、又知凡人誤認 基督即 上帝、故上帝降東王、以明神父在是、 基督降西王、以明太子在是、 父自 父、子自子、 兄自兄、弟自弟、一而二、二而一、下凡間而名份定矣、若 泥解 基督即 上帝、則是有別 帝矣、使 太兄心何矣安、今 太兄下凡降聖旨教導 朕曰、秀全胞弟、爾後來不好稱 帝、□方是□□、 太兄□時□子 □□願祝上高天、見過 天父多少、見過 天媽多少、見過 太哥多少、見過 太嫂多少、有憑有據正爲多、上天下凡總是一樣、耳聞不若目見也、此、}}
{{verse|5|7}}在天上帝聖神真神獨一、即天、父上、主皇、上帝是其獨一也。
{{verse|5|8}}在地供證者則有三即神水血、此三者歸一也。
{{verse|5|9}}若世人供證、我承之況上帝詔證、豈非越大乎。且上帝所證、論及其子者、即此乃其詔證也。
{{verse|5|10}}有信服上帝之子、自內有證也、不信上帝者、則以上帝為謊也、因不信上帝所證及其子之証也、
{{verse|5|11}}此其證也.即上帝賜我永生、而此生在於其子矣。
{{verse|5|12}}有上帝之子者、則有生命也未有上帝之子者、總無生命也。○
{{verse|5|13}}我筆此、致汝信服上帝之子者、可知有永生命亦可信服上帝之子名。
{{verse|5|14}}余賴耶穌基督有此安、心即不論何求循其聖旨者主將俯應也。
{{verse|5|15}}若余知主俯應、則知凡所求者可得所求之物由主也。○
{{verse|5|16}}人看兄弟犯罪、若未當死罪則可祈禱而主必賜生與未犯死罪之人、論死罪、我不言為之可求。
{{verse|5|17}}但凡非義者、罪也、尚且有罪、未可服死也。
{{verse|5|18}}我知凡由上帝生者、不犯罪也、乃由上帝生者、自慎、不累於惡鬼也。
{{verse|5|19}}吾知親自由上帝而生、惟舉世之人陷惡矣。
{{verse|5|20}}吾知上帝之子降臨、賜我通達識聖主、吾亦在聖主即神子耶穌基督也、此真基督、先永生矣。
{{verse|5|21}}小弟乎、自慎不拜該殺、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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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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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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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自始而在者、余所聞、並親眼而見、且睹者、以手而摸者、即生命之道、
{{verse|1|2}}夫生命巳顯、我看且證報汝知、永生原偕天父、及顯著與我等矣。
{{verse|1|3}}吾所見聞者、報爾知之、使汝認識我、又我認識天父、並其子耶穌基督矣。
{{verse|1|4}}今寄書達汝、以滿爾喜矣。○
{{verse|1|5}}夫吾所聞所傳爾之音、如是、即上帝乃光、其內毫無暗。
{{verse|1|6}}設若我說認識上帝、而自履暗、地、則說謊、並不真行。
{{verse|1|7}}惟自履光、如上帝在光、則相認識、而神子耶穌基督之血、淨去諸罪。
{{verse|1|8}}若說自無罪則自欺惑、無存真理。
{{verse|1|9}}但自認罪、上帝真實公道、將赦吾罪、淨去諸乖戾矣、
{{verse|1|10}}自說無犯罪、以上帝為謊、而其道不在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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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小弟乎、余筆此書、戒勿犯罪、若人犯罪、則有義主耶穌基督、偕天父為我保主、
{{verse|2|2}}彼贖吾罪、且不止贖吾罪、乃贖舉世之罪矣。○
{{verse|2|3}}吾若守其誡、自知識主。
{{verse|2|4}}人說無識主。而不守其誡者、則謊、其內無真理也。
{{verse|2|5}}惟守其道者、誠然成全、其愛上帝之情、以此可知、余在其中矣。
{{verse|2|6}}自說在主居者、必舉動效主行為矣。○
{{verse|2|7}}列位兄弟、余所書者、非新命、乃舊命也、爾自始所有者、舊命也者、乃爾自始所聞之道也。
{{verse|2|8}}然余再書新命、論主論汝皆真、即黑暗巳過、而真光今照明焉。
{{verse|2|9}}人說自在光、而恨兄弟者、逮今仍在暗也、
{{verse|2|10}}愛兄弟者、居於光、其內無礙磯、
{{verse|2|11}}恨兄弟者、居暗、遊暗、不知所往、因暗矇目矣。
{{verse|2|12}}二三弟乎、余寄汝書因賴主名、故爾罪見赦。
{{verse|2|13}}列父乎余寄爾書、因自始之主、爾知之矣。列壯丁乎、余寄汝書、因爾尅惡者。列穉子乎、余寄汝書、因汝知天父也。
{{verse|2|14}}列父乎、吾巳書爾、因自始之主、汝知之矣。列壯丁乎、吾巳書汝、因汝壯健、恆存上帝之道、又尅惡者也。
{{verse|2|15}}勿愛此世、與世上之物、人若愛此世、則天父之愛情、不在其內矣。
{{verse|2|16}}但凡、在世、即肉身之慾、眼前之繁花、此生之光彩、非由天父、乃由此世。
{{verse|2|17}}此世必廢、諸慾必亡、惟遵上帝之旨者、永存也、○
{{verse|2|18}}小弟乎、此乃末時、正如所聞、敵基督者必至、今巳有多敵基督者、以此可知正乃末時矣。
{{verse|2|19}}其離我、惟不屬我、倘若屬我、必恆偕我、但今離我、則可明知眾非屬我矣。
{{verse|2|20}}爾沾聖者之德、故識萬理也。
{{verse|2|21}}吾書於爾者、非因不識真理、因爾識之、又凡假謊、非由真理。
{{verse|2|22}}謊者誰也、不認耶穌為基督者、正是也、其不認神父神子者、正敵基督也、
{{verse|2|23}}凡不認神子者、則不有神父也。
{{verse|2|24}}汝初所聞者存之心內、倘初所聞者存於爾內、則仍居神子、並神父之內矣。
{{verse|2|25}}所應承之許約乃永生也。
{{verse|2|26}}吾筆此書、免人惑汝矣。
{{verse|2|27}}汝所沾主之德、居諸汝內、故不須人教爾、乃此德教爾萬理。此德乃真、無假、按教爾之理、可居其內也矣。
{{verse|2|28}}小弟乎、爾當居主內、待主臨至、吾可加膽、而主現在、於是不羞。
{{verse|2|29}}既知主乃義、則知凡行義者、由主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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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汝觀、神父厚愛施我、致稱我為上帝之子類、乃世人不識天父。故不識我也。
{{verse|3|2}}愛友乎、吾等今乃上帝之子類、未顯將來若何、但此可知、時主顯著、吾必像之、因我必見之如自在也。
{{verse|3|3}}凡懷此望者、得自潔如主為潔矣。
{{verse|3|4}}凡得罪者、干犯律法也、因罪乃犯法也。
{{verse|3|5}}汝知主顯以除吾罪、但主內無罪也。
{{verse|3|6}}凡恆於主者、不犯罪、凡得罪者、未見主、又未識之也。
{{verse|3|7}}小弟乎、勿被迷惑也、行義者、即義、如主義也。
{{verse|3|8}}凡得罪者、由魔鬼也、因魔鬼自始得罪也、但上帝之子顯著、以滅魔鬼之作行也。
{{verse|3|9}}凡由上帝生者、不行罪、因其種在內、既由上帝生者、不能得罪也。
{{verse|3|10}}上帝之子類、異於魔鬼之子類、在此可見矣。即凡不行義、且又不愛兄弟者非由上帝也。
{{verse|3|11}}自始所聞之命者、正是當相愛也。
{{verse|3|12}}非猶該隱本屬惡者、而殺其弟也、為何殺弟、只因弟行義、惟自行惡也。
{{verse|3|13}}列位兄弟毋怪、因世人恨憎爾。
{{verse|3|14}}吾若愛兄弟、則知出死入生也、不愛兄弟者、還服死也。
{{verse|3|15}}凡憎兄弟者、係兇手也、又爾自知各兇內無永常生也。
{{verse|3|16}}仁愛在此見明、即主代我捐軀、如是我等當為兄弟捨命也。
{{verse|3|17}}凡有此世之財、見兄弟貧乏、而不發慈悲者、上帝之愛情、豈在其內乎。
{{verse|3|18}}小弟乎、不可以言語、口舌相愛、乃以行為、真實相愛也。○
{{verse|3|19}}由此可知、吾由真理、亦可安心在主面前矣。
{{verse|3|20}}若本心自訟、上帝超於本心、而無所不知也。
{{verse|3|21}}我愛友乎、若心不自訟、則在上帝面前、自有安心矣。
{{verse|3|22}}不論所求、上帝必賜之、因吾守其命、而行所宜在其面前也。
{{verse|3|23}}此乃其命、即信於其子耶穌基督之名、又相仁愛、猶主命我。
{{verse|3|24}}有守其命者、則居於主、主居於彼、既蒙上帝聖神、臨心則知主居於我心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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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愛弟乎、不可得信諸人、乃試其人、或由上帝否、蓋有偽聖人多、於世而來、
{{verse|4|2}}上帝之人、以此可知也、凡人自認耶穌基督降世者、即由上帝也、
{{verse|4|3}}凡人不認耶穌基督降世者、非由上帝也。此乃爾素聞有敵基督者之人必來、今亦在世矣。
{{verse|4|4}}小弟乎、汝由上帝、而自勝之也。因在爾者、大於在世者。
{{verse|4|5}}彼乃屬世、言論及世、世人又聽之也。
{{verse|4|6}}吾由上帝也。有識上帝者、聽我也、非由上帝者、不聽我也。真人、假人、以此可辨知矣。○
{{verse|4|7}}愛弟乎、吾當相愛、即仁愛由上帝、但凡愛者、由上帝生、又識上帝也。
{{verse|4|8}}但人不愛者、不識上帝、蓋上帝仁愛矣。
{{verse|4|9}}上帝愛我、由此可觀、即上帝遣其獨生之子降世、使我賴其子可活矣。
{{verse|4|10}}在此有愛、非我愛上帝、乃上帝愛我、遣其子、代我贖罪矣。
{{verse|4|11}}愛弟乎、若上帝愛我、如是、我亦當相愛矣。
{{verse|4|12}}罕有人見上帝也、若我相愛、則上帝在我居、而其愛情成全於我矣。
{{verse|4|13}}上帝聖神既臨我心、則知吾居於主、主居於我也。○
{{verse|4|14}}吾曾觀且證、神父已遣神子為救世者也。
{{verse|4|15}}凡認耶穌基督上帝之子、者上帝居於彼、彼居於上帝也。
{{verse|4|16}}吾知且信、上帝愛我矣。上帝仁愛、有存乎愛者則居於上帝、上帝居於彼焉。
{{verse|4|17}}以此我之、仁愛成全、於審判日我則安心、正如主在世、我亦在世也、
{{verse|4|18}}既有仁愛、則無驚懼、因仁愛成全、絕驚懼矣。有驚、則有苦、人尚驚懼、不成全仁愛矣。
{{verse|4|19}}我等愛主、乃因王先愛我矣。○
{{verse|4|20}}人說愛上帝而恨兄弟者、則謊也、因所見之兄弟、若不愛之、則未見之上帝、何能愛之哉。
{{verse|4|21}}我有主命、即愛上帝者、亦當愛兄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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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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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5|2}}若愛上帝且守其誡則可知我愛上帝之子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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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5|4}}由上帝生者、勝俗世也、且所勝俗世之理、乃我信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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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5|7}}在天上帝聖神真神獨一、即天、父上、主皇、上帝是其獨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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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5|13}}我筆此、致汝信服上帝之子者、可知有永生命亦可信服上帝之子名。
{{verse|5|14}}余賴耶穌基督有此安、心即不論何求循其聖旨者主將俯應也。
{{verse|5|15}}若余知主俯應、則知凡所求者可得所求之物由主也。○
{{verse|5|16}}人看兄弟犯罪、若未當死罪則可祈禱而主必賜生與未犯死罪之人、論死罪、我不言為之可求。
{{verse|5|17}}但凡非義者、罪也、尚且有罪、未可服死也。
{{verse|5|18}}我知凡由上帝生者、不犯罪也、乃由上帝生者、自慎、不累於惡鬼也。
{{verse|5|19}}吾知親自由上帝而生、惟舉世之人陷惡矣。
{{verse|5|20}}吾知上帝之子降臨、賜我通達識聖主、吾亦在聖主即神子耶穌基督也、此真基督、先永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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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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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4}}吾若愛兄弟、則知出死入生也、不愛兄弟者、還服死也。
{{verse|3|15}}凡憎兄弟者、係兇手也、又爾自知各兇內無永常生也。
{{verse|3|16}}仁愛在此見明、即主代我捐軀、如是我等當為兄弟捨命也。
{{verse|3|17}}凡有此世之財、見兄弟貧乏、而不發慈悲者、上帝之愛情、豈在其內乎。
{{verse|3|18}}小弟乎、不可以言語、口舌相愛、乃以行為、真實相愛也。○
{{verse|3|19}}由此可知、吾由真理、亦可安心在主面前矣。
{{verse|3|20}}若本心自訟、上帝超於本心、而無所不知也。
{{verse|3|21}}我愛友乎、若心不自訟、則在上帝面前、自有安心矣。
{{verse|3|22}}不論所求、上帝必賜之、因吾守其命、而行所宜在其面前也。
{{verse|3|23}}此乃其命、即信於其子耶穌基督之名、又相仁愛、猶主命我。
{{verse|3|24}}有守其命者、則居於主、主居於彼、既蒙上帝聖神、臨心則知主居於我心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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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愛弟乎、不可得信諸人、乃試其人、或由上帝否、蓋有偽聖人多、於世而來、
{{verse|4|2}}上帝之人、以此可知也、凡人自認耶穌基督降世者、即由上帝也、
{{verse|4|3}}凡人不認耶穌基督降世者、非由上帝也。此乃爾素聞有敵基督者之人必來、今亦在世矣。
{{verse|4|4}}小弟乎、汝由上帝、而自勝之也。因在爾者、大於在世者。
{{verse|4|5}}彼乃屬世、言論及世、世人又聽之也。
{{verse|4|6}}吾由上帝也。有識上帝者、聽我也、非由上帝者、不聽我也。真人、假人、以此可辨知矣。○
{{verse|4|7}}愛弟乎、吾當相愛、即仁愛由上帝、但凡愛者、由上帝生、又識上帝也。
{{verse|4|8}}但人不愛者、不識上帝、蓋上帝仁愛矣。
{{verse|4|9}}上帝愛我、由此可觀、即上帝遣其獨生之子降世、使我賴其子可活矣。
{{verse|4|10}}在此有愛、非我愛上帝、乃上帝愛我、遣其子、代我贖罪矣。
{{verse|4|11}}愛弟乎、若上帝愛我、如是、我亦當相愛矣。
{{verse|4|12}}罕有人見上帝也、若我相愛、則上帝在我居、而其愛情成全於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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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14}}吾曾觀且證、神父已遣神子為救世者也。
{{verse|4|15}}凡認耶穌基督上帝之子、者上帝居於彼、彼居於上帝也。
{{verse|4|16}}吾知且信、上帝愛我矣。上帝仁愛、有存乎愛者則居於上帝、上帝居於彼焉。
{{verse|4|17}}以此我之、仁愛成全、於審判日我則安心、正如主在世、我亦在世也、
{{verse|4|18}}既有仁愛、則無驚懼、因仁愛成全、絕驚懼矣。有驚、則有苦、人尚驚懼、不成全仁愛矣。
{{verse|4|19}}我等愛主、乃因王先愛我矣。○
{{verse|4|20}}人說愛上帝而恨兄弟者、則謊也、因所見之兄弟、若不愛之、則未見之上帝、何能愛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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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凡信耶穌乃基督者、由上帝而生也。凡愛所生者、亦必愛所育生之者也。
{{verse|5|2}}若愛上帝且守其誡則可知我愛上帝之子類也。
{{verse|5|3}}愛上帝無他、只守其誡、乃其誡律者係屬非難行也。凡
{{verse|5|4}}由上帝生者、勝俗世也、且所勝俗世之理、乃我信德也。
{{verse|5|5}}誰能勝俗世哉、只信耶穌基督乃上帝之子者所能之也矣。○
{{verse|5|6}}此耶穌基督乃以水血、而來者、不但以水而巳、乃亦以血也、又上帝聖神詔証因上帝聖神乃真也。{{批|上帝獨一至尊、 基督是上帝太子、由 父生、原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 父、子自子、一而二、二而一也、至聖靈東王也、 上帝聖旨、邊大知瘟脫歸靈東王是 上帝愛子、與 太兄及朕、同一 老媽所生、在未有天地之先者、三位是 父子一脈親、葢 天父上帝是獨一眞神、獨一 聖神、 上帝曰、除 朕外不可有別神別 帝也、聖神即是 上帝也、若另有 聖神則是有別 神矣、即聖神風、亦是聖神上帝之風、非風是 聖神也、風是東王、天上使風者也、 聖神自聖神風自風、一而一、二而一、子由 父生、原本一體合一但 父自父、子自子、又合一、又分開也、如今 上帝下凡降東王、降托東王是 聖神、東王本職則是風、勸慰師也、 爺知新約有錯記、故降東王詔證、 聖神是 上帝、風是東王、又知凡人誤認 基督即 上帝、故上帝降東王、以明神父在是、 基督降西王、以明太子在是、 父自 父、子自子、 兄自兄、弟自弟、一而二、二而一、一下凡間而名份定矣、若 泥解 基督即 上帝、則是有別 帝矣、使 太兄心何矣安、今 太兄下凡降聖旨教導 朕曰、秀全胞弟、爾後來不好稱 帝、爺方是帝也、 太兄週時說子 爺况朕親上高天、見過 天父多少、見過 天媽多少、見過 太兄多少、見過 太嫂多少、有憑有據正爲多、上天下凡總是一樣、耳聞不若目見也、此、}}
{{verse|5|7}}在天上帝聖神真神獨一、即天、父上、主皇、上帝是其獨一也。
{{verse|5|8}}在地供證者則有三即神水血、此三者歸一也。
{{verse|5|9}}若世人供證、我承之況上帝詔證、豈非越大乎。且上帝所證、論及其子者、即此乃其詔證也。
{{verse|5|10}}有信服上帝之子、自內有證也、不信上帝者、則以上帝為謊也、因不信上帝所證及其子之証也、
{{verse|5|11}}此其證也.即上帝賜我永生、而此生在於其子矣。
{{verse|5|12}}有上帝之子者、則有生命也未有上帝之子者、總無生命也。○
{{verse|5|13}}我筆此、致汝信服上帝之子者、可知有永生命亦可信服上帝之子名。
{{verse|5|14}}余賴耶穌基督有此安、心即不論何求循其聖旨者主將俯應也。
{{verse|5|15}}若余知主俯應、則知凡所求者可得所求之物由主也。○
{{verse|5|16}}人看兄弟犯罪、若未當死罪則可祈禱而主必賜生與未犯死罪之人、論死罪、我不言為之可求。
{{verse|5|17}}但凡非義者、罪也、尚且有罪、未可服死也。
{{verse|5|18}}我知凡由上帝生者、不犯罪也、乃由上帝生者、自慎、不累於惡鬼也。
{{verse|5|19}}吾知親自由上帝而生、惟舉世之人陷惡矣。
{{verse|5|20}}吾知上帝之子降臨、賜我通達識聖主、吾亦在聖主即神子耶穌基督也、此真基督、先永生矣。
{{verse|5|21}}小弟乎、自慎不拜該殺、心正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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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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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自始而在者、余所聞、並親眼而見、且睹者、以手而摸者、即生命之道、
{{verse|1|2}}夫生命巳顯、我看且證報汝知、永生原偕天父、及顯著與我等矣。
{{verse|1|3}}吾所見聞者、報爾知之、使汝認識我、又我認識天父、並其子耶穌基督矣。
{{verse|1|4}}今寄書達汝、以滿爾喜矣。○
{{verse|1|5}}夫吾所聞所傳爾之音、如是、即上帝乃光、其內毫無暗。
{{verse|1|6}}設若我說認識上帝、而自履暗、地、則說謊、並不真行。
{{verse|1|7}}惟自履光、如上帝在光、則相認識、而神子耶穌基督之血、淨去諸罪。
{{verse|1|8}}若說自無罪則自欺惑、無存真理。
{{verse|1|9}}但自認罪、上帝真實公道、將赦吾罪、淨去諸乖戾矣、
{{verse|1|10}}自說無犯罪、以上帝爲謊、而其道不在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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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小弟乎、余筆此書、戒勿犯罪、若人犯罪、則有義主耶穌基督、偕天父爲我保主、
{{verse|2|2}}彼贖吾罪、且不止贖吾罪、乃贖舉世之罪矣。○
{{verse|2|3}}吾若守其誡、自知識主。
{{verse|2|4}}人說無識主。而不守其誡者、則謊、其內無真理也。
{{verse|2|5}}惟守其道者、誠然成全、其愛上帝之情、以此可知、余在其中矣。
{{verse|2|6}}自說在主居者、必舉動效主行爲矣。○
{{verse|2|7}}列位兄弟、余所書者、非新命、乃舊命也、爾自始所有者、舊命也者、乃爾自始所聞之道也。
{{verse|2|8}}然余再書新命、論主論汝皆真、即黑暗巳過、而真光今照明焉。
{{verse|2|9}}人說自在光、而恨兄弟者、逮今仍在暗也、
{{verse|2|10}}愛兄弟者、居於光、其內無礙磯、
{{verse|2|11}}恨兄弟者、居暗、遊暗、不知所往、因暗矇目矣。
{{verse|2|12}}二三弟乎、余寄汝書因賴主名、故爾罪見赦。
{{verse|2|13}}列父乎余寄爾書、因自始之主、爾知之矣。列壯丁乎、余寄汝書、因爾尅惡者。列穉子乎、余寄汝書、因汝知天父也。
{{verse|2|14}}列父乎、吾巳書爾、因自始之主、汝知之矣。列壯丁乎、吾巳書汝、因汝壯健、恆存上帝之道、又尅惡者也。
{{verse|2|15}}勿愛此世、與世上之物、人若愛此世、則天父之愛情、不在其內矣。
{{verse|2|16}}但凡、在世、即肉身之慾、眼前之繁花、此生之光彩、非由天父、乃由此世。
{{verse|2|17}}此世必廢、諸慾必亡、惟遵上帝之旨者、永存也、○
{{verse|2|18}}小弟乎、此乃末時、正如所聞、敵基督者必至、今巳有多敵基督者、以此可知正乃末時矣。
{{verse|2|19}}其離我、惟不屬我、倘若屬我、必恆偕我、但今離我、則可明知眾非屬我矣。
{{verse|2|20}}爾沾聖者之德、故識萬理也。
{{verse|2|21}}吾書於爾者、非因不識真理、因爾識之、又凡假謊、非由真理。
{{verse|2|22}}謊者誰也、不認耶穌爲基督者、正是也、其不認神父神子者、正敵基督也、
{{verse|2|23}}凡不認神子者、則不有神父也。
{{verse|2|24}}汝初所聞者存之心內、倘初所聞者存於爾內、則仍居神子、並神父之內矣。
{{verse|2|25}}所應承之許約乃永生也。
{{verse|2|26}}吾筆此書、免人惑汝矣。
{{verse|2|27}}汝所沾主之德、居諸汝內、故不須人教爾、乃此德教爾萬理。此德乃真、無假、按教爾之理、可居其內也矣。
{{verse|2|28}}小弟乎、爾當居主內、待主臨至、吾可加膽、而主現在、於是不羞。
{{verse|2|29}}既知主乃義、則知凡行義者、由主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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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汝觀、神父厚愛施我、致稱我爲上帝之子類、乃世人不識天父。故不識我也。
{{verse|3|2}}愛友乎、吾等今乃上帝之子類、未顯將來若何、但此可知、時主顯著、吾必像之、因我必見之如自在也。
{{verse|3|3}}凡懷此望者、得自潔如主爲潔矣。
{{verse|3|4}}凡得罪者、干犯律法也、因罪乃犯法也。
{{verse|3|5}}汝知主顯以除吾罪、但主內無罪也。
{{verse|3|6}}凡恆於主者、不犯罪、凡得罪者、未見主、又未識之也。
{{verse|3|7}}小弟乎、勿被迷惑也、行義者、即義、如主義也。
{{verse|3|8}}凡得罪者、由魔鬼也、因魔鬼自始得罪也、但上帝之子顯著、以滅魔鬼之作行也。
{{verse|3|9}}凡由上帝生者、不行罪、因其種在內、既由上帝生者、不能得罪也。
{{verse|3|10}}上帝之子類、異於魔鬼之子類、在此可見矣。即凡不行義、且又不愛兄弟者非由上帝也。
{{verse|3|11}}自始所聞之命者、正是當相愛也。
{{verse|3|12}}非猶該隱本屬惡者、而殺其弟也、爲何殺弟、只因弟行義、惟自行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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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4}}吾若愛兄弟、則知出死入生也、不愛兄弟者、還服死也。
{{verse|3|15}}凡憎兄弟者、係兇手也、又爾自知各兇內無永常生也。
{{verse|3|16}}仁愛在此見明、即主代我捐軀、如是我等當爲兄弟捨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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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8}}小弟乎、不可以言語、口舌相愛、乃以行爲、真實相愛也。○
{{verse|3|19}}由此可知、吾由真理、亦可安心在主面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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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21}}我愛友乎、若心不自訟、則在上帝面前、自有安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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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愛弟乎、不可得信諸人、乃試其人、或由上帝否、蓋有偽聖人多、於世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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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4|4}}小弟乎、汝由上帝、而自勝之也。因在爾者、大於在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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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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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長老者、啟特選夫人、兼諸子女吾真所愛者、但不止我、乃諸識真理者、亦然也。
{{verse|1|2}}蓋真理在我、而永必在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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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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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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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長老者、啟特選夫人、兼諸子女吾真所愛者、但不止我、乃諸識真理者、亦然也。
{{verse|1|2}}蓋真理在我、而永必在我也。
{{verse|1|3}}願恩典、慈悲、平和、兼真實仁愛由神父上帝及父之子、耶穌基督、我主矣。○
{{verse|1|4}}吾甚喜看夫人之子、行於真理、循天父所諭之命也。
{{verse|1|5}}今求夫人、並不寫新命、但由始所有者、即當相愛也。
{{verse|1|6}}此乃仁愛、即循主命也。此乃主命、即自始所聞者、當如是行也。
{{verse|1|7}}進世多有詭諞者、不認耶穌基督降世成人.此乃詭諞者、並敵基督之人也、
{{verse|1|8}}自當謹慎不失吾所作、乃獲厚賞矣。
{{verse|1|9}}凡犯罪、不恆存基督之道者、則未有上帝也、凡恆存基督之道者、則有神父並神子也。
{{verse|1|10}}若人到汝、並不帶此道、則勿接之在家、又勿慶賀之、
{{verse|1|11}}夫慶賀者、共同其惡行、○
{{verse|1|12}}既有多事啟爾、不欲以筆墨達之、乃想自來面語、致吾喜滿矣。
{{verse|1|13}}夫人特選姊妹之子問候汝矣、心所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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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約翰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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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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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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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約翰三書|約翰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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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長老啟至愛該猶、吾真所愛者。
{{verse|1|2}}賢契乎、最願汝身興旺、爽快、如靈魂爽快。然
{{verse|1|3}}余聞兄弟來說、汝信真理、亦從真理、則吾歡喜不勝。
{{verse|1|4}}余喜莫大於此、即聞吾弟子從真理也。
{{verse|1|5}}因賢契所行、施與兄弟旅客者、無非實行也。
{{verse|1|6}}兄弟證爾仁愛、在聖覲之中、又汝循上帝也、而送之路程等情也善也。
{{verse|1|7}}夫其賴主名出外、不取異族之賢也。
{{verse|1|8}}故我當接此人則可共助真理也。○
{{verse|1|9}}余寄書達聖覲、但丟特哩非、專一弄權者、不肯接我也。
{{verse|1|10}}故余來至必記其行爲、其用惡言謗我也、不止如此、乃自不接兄弟、
{{verse|1|11}}又禁所欲、接之又逐出聖覲也。
{{verse|1|12}}愛弟乎、勿效惡爲、乃從善行。行善者、由上帝也、行惡者、未見上帝也。
{{verse|1|13}}底米特流有証聞於眾、按真理、然我亦供証之也、且汝知我証者實也。○吾有多事可書、但不欲以筆墨啟汝。
{{verse|1|14}}乃望速見汝、而晤言論也。
{{verse|1|15}}願汝平安也。其友問候汝矣。請汝各一依名問候諸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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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三書上中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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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猶大士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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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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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耶穌基督之僕、也哥伯之兄、猶大士、啟諸賴天父上帝成聖之人、蒙耶穌基督之召而保全。
{{verse|1|2}}願慈悲平安、仁愛、加盛與爾矣。○
{{verse|1|3}}愛弟乎、余既慇勤啟爾、論我共望之救、宜以書勸汝爭先、聖徒昔授之信道也。
{{verse|1|4}}因有數人偷入、自古先定其罪也、原來係逆徒、亦以上帝之恩道、變爲放恣之獘、並不認獨一上主上帝、及吾主耶穌基督矣。
{{verse|1|5}}汝先知之、乃吾願汝銘記之、昔主救民出埃及多地、後敗滅不信之徒、
{{verse|1|6}}且天使不存初職、乃離本宇上帝囚之陰間、以永遠之鏈、待大日之公審矣。
{{verse|1|7}}亦瑣頓、坷摩喇、及周鄰之邑、如此一樣淫邪、嫪諸男色者、而故此遭永無滅之火、以儆嚇眾矣。
{{verse|1|8}}此等夢寐之人亦凌辱本體、輕忽管轄譭謗官憲也。
{{verse|1|9}}爲天使元魁米迦勒、與魔鬼爭辨論摩西之身屍、不敢譭謗而告之、乃曰、上主責爾矣。
{{verse|1|10}}但此等譭謗其所不識者、自如禽獸、雖有所識者、亦在此自邪肆。
{{verse|1|11}}哀哉、其循於該隱之路、貪賄急追巴闌之迷、終敗壞於哥喇之逆矣。
{{verse|1|12}}此人赴席、放肆飲食不畏、乃玷辱汝仁宴。似無雨之雲、飄搖於風、似隕葉之樹、無所結果、拔根再枯者也。
{{verse|1|13}}似海之洶浪、自吐已辱言、似遨遊之星、爲之永存黑暗矣。
{{verse|1|14}}亞坍七代之孫以諾預論此人云、上主必臨、率同萬聖、
{{verse|1|15}}以審判眾人、責諸背道者、所逆行之惡戾、並惡逆徒悉說之毒言也。
{{verse|1|16}}此等怨恨讒訕之人、殉其惡慾、口述衒言、貪利、諂人也。
{{verse|1|17}}然愛弟乎、請爾記念吾主耶穌基督之聖差所預言曰、
{{verse|1|18}}末時、必有戲弄之人、殉自已之逆慾。○
{{verse|1|19}}此等人自絕交友、只縱私意、不感上帝聖神也。
{{verse|1|20}}但汝愛弟乎、自建聖善之信德、感上帝聖神之佑祈禱也。
{{verse|1|21}}自守敬愛上帝、望吾主耶穌基督之矜憐、可享永生矣。
{{verse|1|22}}卻尚有數。人可以分別憫惜之、
{{verse|1|23}}但有人可震慄救之、如脫於炎中、連恨其污衣染於肉慾矣。○
{{verse|1|24}}願主所能佑免汝跌倒、立汝無責、欣喜不勝、在其煌榮之儀前也。
{{verse|1|25}}夫吾救主之、神父獨有睿智之上帝、願輝耀、威儀、管轄權勢、自今以後歸之主萬世焉、正心所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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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前遺詔聖書/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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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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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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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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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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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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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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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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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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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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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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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啟示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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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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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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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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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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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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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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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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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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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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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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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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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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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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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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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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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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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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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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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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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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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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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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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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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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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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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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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vious =[[../猶大士之書|猶大士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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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啟示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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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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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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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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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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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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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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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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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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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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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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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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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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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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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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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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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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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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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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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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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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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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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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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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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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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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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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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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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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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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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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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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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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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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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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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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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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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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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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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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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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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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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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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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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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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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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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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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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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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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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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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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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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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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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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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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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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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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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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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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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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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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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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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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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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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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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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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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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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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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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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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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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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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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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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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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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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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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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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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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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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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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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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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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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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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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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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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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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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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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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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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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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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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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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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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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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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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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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禾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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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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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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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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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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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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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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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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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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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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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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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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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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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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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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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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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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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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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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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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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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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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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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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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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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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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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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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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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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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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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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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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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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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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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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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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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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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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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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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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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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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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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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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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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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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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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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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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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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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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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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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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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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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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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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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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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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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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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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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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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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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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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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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6|第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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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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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啟示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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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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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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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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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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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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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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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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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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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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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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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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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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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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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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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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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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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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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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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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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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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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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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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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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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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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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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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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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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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啟示錄|啟示錄]]》。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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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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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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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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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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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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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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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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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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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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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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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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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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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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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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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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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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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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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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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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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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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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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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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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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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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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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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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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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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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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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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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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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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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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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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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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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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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為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為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為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為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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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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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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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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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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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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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永矣、天□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 □□、□□□、今天京□□、□□、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天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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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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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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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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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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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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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為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為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為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為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指我看生命水之清河、皜如水晶、由上帝暨神羔之殿流出。
{{verse|22|2}}在街路之中、江河兩邊、有生命之樹、結十二樣菓、每月結菓其樹之葉、可用醫諸郭之人矣。
{{verse|22|3}}無再咒詛、乃上帝暨神羔之殿在彼、又其僕將服事之。
{{verse|22|4}}亦可見主面及主之名、必書其額上也。
{{verse|22|5}}在彼無夜、不須燈光、不須太陽之照、因大主上帝、將光照之也、及永將治理至世世矣。○
{{verse|22|6}}其語我曰、此真實之詞、且聖先知所崇大主上帝已遣其使者、指示其僕、速將有之事、
{{verse|22|7}}蓋主必速至今、上帝基督下凡但凡守此書之預言者福矣。○
{{verse|22|8}}我約翰聽見此事、又聽見畢、我俯伏拜所示我之天使。
{{verse|22|9}}惟天使曰、不可、吾乃同僚、即聖人並凡守此書之言者兄弟也。爾只拜上帝矣。
{{verse|22|10}}又曰、時節臨近、故不須印封此書之預言矣。
{{verse|22|11}}不義者、必仍不義、污穢者、必仍污穢、善良者、必仍善良、清潔者、必仍清潔。
{{verse|22|12}}主必速至、且帶報應、賜與各人隨其行作矣。 {{批|今 上帝暨 基督至、何聖徒不知歡喜、亦既微騐爾所傳之福音、緣何不信、此正 太兄預詔、朕將來也如賊、不知不覺之時至、騐矣、欽此}}
{{verse|22|13}}主實乃本末始終首尾也。
{{verse|22|14}}但凡守其誡者、有福。可食生命樹之菓且進城門也。
{{verse|22|15}}在外有犬心之人、巫術姦淫兇殺之徒、凡拜該殺及悅然說謊矣。
{{verse|22|16}}我耶穌基督巳遣我使者指爾斯情在聖覲之中、我乃大辟之根本後裔、亦乃天曉之光星矣。
{{verse|22|17}}上帝聖神與新娘曰、來凡聞者可悅、來凡渴者可來、並凡所欲者、可自領生命之木矣。○
{{verse|22|18}}我告諸聞此書預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書內所錄之苦難。
{{verse|22|19}}若有人敢取去此書之預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書、又逐之出聖城、並除之於書所錄之福也。
{{verse|22|20}}其證此情者曰、誠然、朕必速至矣。心正願此請主耶穌基督。來矣。○
{{verse|22|21}}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常佑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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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約翰天啟之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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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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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 section = 聖人約翰天啟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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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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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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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至矣、天朝有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之名與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露撒冷、今天京是也、騐矣、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神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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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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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看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捲新、太平一統輿門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妖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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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為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為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為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為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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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指我看生命水之清河、皜如水晶、由上帝暨神羔之殿流出。
{{verse|22|2}}在街路之中、江河兩邊、有生命之樹、結十二樣菓、每月結菓其樹之葉、可用醫諸郭之人矣。
{{verse|22|3}}無再咒詛、乃上帝暨神羔之殿在彼、又其僕將服事之。
{{verse|22|4}}亦可見主面及主之名、必書其額上也。
{{verse|22|5}}在彼無夜、不須燈光、不須太陽之照、因大主上帝、將光照之也、及永將治理至世世矣。○
{{verse|22|6}}其語我曰、此真實之詞、且聖先知所崇大主上帝已遣其使者、指示其僕、速將有之事、
{{verse|22|7}}蓋主必速至今、上帝基督下凡但凡守此書之預言者福矣。○
{{verse|22|8}}我約翰聽見此事、又聽見畢、我俯伏拜所示我之天使。
{{verse|22|9}}惟天使曰、不可、吾乃同僚、即聖人並凡守此書之言者兄弟也。爾只拜上帝矣。
{{verse|22|10}}又曰、時節臨近、故不須印封此書之預言矣。
{{verse|22|11}}不義者、必仍不義、污穢者、必仍污穢、善良者、必仍善良、清潔者、必仍清潔。
{{verse|22|12}}主必速至、且帶報應、賜與各人隨其行作矣。 {{批|今 上帝暨 基督至、何聖徒不知歡喜、亦既微騐爾所傳之福音、緣何不信、此正 太兄預詔、朕將來也如賊、不知不覺之時至、騐矣、欽此}}
{{verse|22|13}}主實乃本末始終首尾也。
{{verse|22|14}}但凡守其誡者、有福。可食生命樹之菓且進城門也。
{{verse|22|15}}在外有犬心之人、巫術姦淫兇殺之徒、凡拜該殺及悅然說謊矣。
{{verse|22|16}}我耶穌基督巳遣我使者指爾斯情在聖覲之中、我乃大辟之根本後裔、亦乃天曉之光星矣。
{{verse|22|17}}上帝聖神與新娘曰、來凡聞者可悅、來凡渴者可來、並凡所欲者、可自領生命之木矣。○
{{verse|22|18}}我告諸聞此書預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書內所錄之苦難。
{{verse|22|19}}若有人敢取去此書之預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書、又逐之出聖城、並除之於書所錄之福也。
{{verse|22|20}}其證此情者曰、誠然、朕必速至矣。心正願此請主耶穌基督。來矣。○
{{verse|22|21}}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常佑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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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約翰天啟之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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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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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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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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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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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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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至矣、天朝有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之名與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露撒冷、今天京是也、騐矣、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神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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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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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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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者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換新、太平一統輿圖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獸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亞把頓即□有問閻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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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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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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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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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為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為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為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為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指我看生命水之清河、皜如水晶、由上帝暨神羔之殿流出。
{{verse|22|2}}在街路之中、江河兩邊、有生命之樹、結十二樣菓、每月結菓其樹之葉、可用醫諸郭之人矣。
{{verse|22|3}}無再咒詛、乃上帝暨神羔之殿在彼、又其僕將服事之。
{{verse|22|4}}亦可見主面及主之名、必書其額上也。
{{verse|22|5}}在彼無夜、不須燈光、不須太陽之照、因大主上帝、將光照之也、及永將治理至世世矣。○
{{verse|22|6}}其語我曰、此真實之詞、且聖先知所崇大主上帝已遣其使者、指示其僕、速將有之事、
{{verse|22|7}}蓋主必速至今、上帝基督下凡但凡守此書之預言者福矣。○
{{verse|22|8}}我約翰聽見此事、又聽見畢、我俯伏拜所示我之天使。
{{verse|22|9}}惟天使曰、不可、吾乃同僚、即聖人並凡守此書之言者兄弟也。爾只拜上帝矣。
{{verse|22|10}}又曰、時節臨近、故不須印封此書之預言矣。
{{verse|22|11}}不義者、必仍不義、污穢者、必仍污穢、善良者、必仍善良、清潔者、必仍清潔。
{{verse|22|12}}主必速至、且帶報應、賜與各人隨其行作矣。 {{批|今 上帝暨 基督至、何聖徒不知歡喜、亦既微騐爾所傳之福音、緣何不信、此正 太兄預詔、朕將來也如賊、不知不覺之時至、騐矣、欽此}}
{{verse|22|13}}主實乃本末始終首尾也。
{{verse|22|14}}但凡守其誡者、有福。可食生命樹之菓且進城門也。
{{verse|22|15}}在外有犬心之人、巫術姦淫兇殺之徒、凡拜該殺及悅然說謊矣。
{{verse|22|16}}我耶穌基督巳遣我使者指爾斯情在聖覲之中、我乃大辟之根本後裔、亦乃天曉之光星矣。
{{verse|22|17}}上帝聖神與新娘曰、來凡聞者可悅、來凡渴者可來、並凡所欲者、可自領生命之木矣。○
{{verse|22|18}}我告諸聞此書預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書內所錄之苦難。
{{verse|22|19}}若有人敢取去此書之預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書、又逐之出聖城、並除之於書所錄之福也。
{{verse|22|20}}其證此情者曰、誠然、朕必速至矣。心正願此請主耶穌基督。來矣。○
{{verse|22|21}}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常佑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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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約翰天啟之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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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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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為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國也、昔緣為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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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為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為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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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為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至矣、天朝有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之名與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露撒冷、今天京是也、騐矣、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為、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為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國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為、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神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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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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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為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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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者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換新、太平一統輿圖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獸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番音亞把頓即中音閻羅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為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國、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為。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為、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為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為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為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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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為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為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為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為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為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為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為其上帝、其將為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為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為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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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指我看生命水之清河、皜如水晶、由上帝暨神羔之殿流出。
{{verse|22|2}}在街路之中、江河兩邊、有生命之樹、結十二樣菓、每月結菓其樹之葉、可用醫諸郭之人矣。
{{verse|22|3}}無再咒詛、乃上帝暨神羔之殿在彼、又其僕將服事之。
{{verse|22|4}}亦可見主面及主之名、必書其額上也。
{{verse|22|5}}在彼無夜、不須燈光、不須太陽之照、因大主上帝、將光照之也、及永將治理至世世矣。○
{{verse|22|6}}其語我曰、此真實之詞、且聖先知所崇大主上帝已遣其使者、指示其僕、速將有之事、
{{verse|22|7}}蓋主必速至今、上帝基督下凡但凡守此書之預言者福矣。○
{{verse|22|8}}我約翰聽見此事、又聽見畢、我俯伏拜所示我之天使。
{{verse|22|9}}惟天使曰、不可、吾乃同僚、即聖人並凡守此書之言者兄弟也。爾只拜上帝矣。
{{verse|22|10}}又曰、時節臨近、故不須印封此書之預言矣。
{{verse|22|11}}不義者、必仍不義、污穢者、必仍污穢、善良者、必仍善良、清潔者、必仍清潔。
{{verse|22|12}}主必速至、且帶報應、賜與各人隨其行作矣。 {{批|今 上帝暨 基督至、何聖徒不知歡喜、亦既微騐爾所傳之福音、緣何不信、此正 太兄預詔、朕將來也如賊、不知不覺之時至、騐矣、欽此}}
{{verse|22|13}}主實乃本末始終首尾也。
{{verse|22|14}}但凡守其誡者、有福。可食生命樹之菓且進城門也。
{{verse|22|15}}在外有犬心之人、巫術姦淫兇殺之徒、凡拜該殺及悅然說謊矣。
{{verse|22|16}}我耶穌基督巳遣我使者指爾斯情在聖覲之中、我乃大辟之根本後裔、亦乃天曉之光星矣。
{{verse|22|17}}上帝聖神與新娘曰、來凡聞者可悅、來凡渴者可來、並凡所欲者、可自領生命之木矣。○
{{verse|22|18}}我告諸聞此書預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書內所錄之苦難。
{{verse|22|19}}若有人敢取去此書之預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書、又逐之出聖城、並除之於書所錄之福也。
{{verse|22|20}}其證此情者曰、誠然、朕必速至矣。心正願此請主耶穌基督。來矣。○
{{verse|22|21}}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常佑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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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約翰天啟之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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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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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欽定前遺詔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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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 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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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啟示錄|啟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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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div>
__NOTOC__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上帝所傳耶穌基督之天啟、即指示其僕速所必成之情、且差其天使啟明之、與其僕約翰也。
{{verse|1|2}}其乃報述上帝之道、並所証見、耶穌基督之證矣。
{{verse|1|3}}其期臨近、故讀聽預先言、又守所記錄者有福矣。○
{{verse|1|4}}約翰啟亞西亞地七聖覲願爾沾恩得平安、由昔在、今在將來之主、又由在位前之七聖、
{{verse|1|5}}並由忠證、自死初生者、係地之萬侯之王者、耶穌基督也。
{{verse|1|6}}其本愛我且以親血、洗滌我罪、立我爲祭司屬其神父上帝者、煌榮、權勢歸之、世世靡暨、是心所願也。
{{verse|1|7}}卻主必乘天雲而來、萬眼必仰之、刺主者將觀之也、且地之萬族將哭之也、真哉、心正所願也。
{{verse|1|8}}主曰、朕乃本末、始終者昔在、今在將來者、無所不能之主也。○
{{verse|1|9}}余約翰乃爾昆、與爾其同辛苦、及效耶穌基督之忍耐並其囯也、昔緣爲上帝之道、併供證耶穌基督之事、徒流入摩海島。
{{verse|1|10}}正主日之時、我感於上帝聖神、背後聞厲聲、如號筒之音。
{{verse|1|11}}曰、朕乃本末、始終者也、爾所觀者、可筆於書、寄亞西亞地七聖覲、即以弗所、士每耳拿、別伽摩、推雅推喇、撒狄 非拉鐵非亞、老底家等城也。
{{verse|1|12}}當時我回見所語之聲、正轉之間、即見七盞金燈臺、
{{verse|1|13}}在七盞燈臺之間、卻有一位、貌如人子、身穿長袍、胸圍金帶、
{{verse|1|14}}首髮並白如綿、皓如雪、目如炎熖、
{{verse|1|15}}腳似在爐紅熱、光金、聲如水湧滔滔、
{{verse|1|16}}右手執七星、口出利劍、貌如太陽煌光也。
{{verse|1|17}}我一看之、俯伏足下、如死一般、惟其按右手於我上、曰、勿懼、朕是始終、
{{verse|1|18}}然朕生也、昔死、今活於世世、誠哉此言也、朕執陰間並死之鑰也。
{{verse|1|19}}爾所見者、並現今在之事、又此後將成之情、一概可書之也。
{{verse|1|20}}爾纔所見右手所執七星、與七金燈臺、正乃其奧義也、其七星、乃七聖覲之使者、又爾所見之七燈臺、乃其七聖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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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可書達以弗所聖覲之使者、曰、右手執七星、並遊七金燈臺之中者云、朕知爾功勞、忍耐、不能容惡人、
{{verse|2|2}}且自稱聖差者、爾巳試且遇之謊假也。
{{verse|2|3}}爾當苦、且久耐、並爲朕名汝勞不倦。
{{verse|2|4}}但朕有所可責、即去初愛之情、
{{verse|2|5}}故當記念爾如何失道、又當懊悔、又行初功。若不悔罪、朕將速至、移去爾燈臺除其處矣。
{{verse|2|6}}尚有此一件焉、即爾恨尼哥臘徒之行、朕亦所恨者。
{{verse|2|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矣。若有人勝焉、朕將賜食生命樹菓、即在上帝樂園中者也。○
{{verse|2|8}}且可書達士每耳納聖覲之使者、曰、始終之主、先死今活者、云、
{{verse|2|9}}朕知爾行功、遭難、窮苦然汝乃富貴、又受褻瀆自由假稱、爲猶太者、並非他乃魔鬼之流。
{{verse|2|10}}爾勿懼所將受之苦、蓋魔鬼將爾中數人、投監以試煉、致遭受苦十日間、只當盡忠致死、則朕賜爾生命之冕旒也。
{{verse|2|11}}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則不緣次死受害。○
{{verse|2|12}}且可書達別伽摩聖覲之使者、曰、有利劍者云、
{{verse|2|13}}朕如爾之功、又知爾居在魔鬼之位、當朕忠之安提帕致命日、即爾中見戮者、正是魔鬼居所、當時爾執朕名並不背朕信道矣。
{{verse|2|14}}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因彼有人崇巴闌之術、昔此巴闌教巴拉革、引誘以色列人食該餘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15}}爾中亦有人崇尼哥臘之術、朕所恨者也。
{{verse|2|16}}故當悔罪、不然朕將速至、將口裏之劍與之戰。
{{verse|2|17}}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若有人獲勝、朕將賜食隱匿之甜露、亦賜之白石、石上刻新名除接者之外、無人識此名也。○
{{verse|2|18}}且可書達推雅推喇聖覲之使者、曰、上帝之子、有目如熖炎、有腳如光金者、云、
{{verse|2|19}}朕知爾行作、仁愛、事役、信德忍耐、功勞、其後者、愈於其先者也。但朕緣爾有小可責處、蓋爾容其假稱賢婦也洗別、傳教迷誘朕僕、致食該殺之胙、又行姦淫也。
{{verse|2|20}}且朕寬限之致悔改其姦淫、並不悔也。如不悔所行朕卻將之、暨同淫者、一並投諸床、以遭苦楚也。
{{verse|2|23}}朕將殺戮其子、使諸聖覲可知朕察心腸、並報各人、依其本行也。
{{verse|2|24}}但在推雅推喇別人、未承此教亦未知所述魔鬼之深謬者、朕詔爾等、不再荷爾他任、
{{verse|2|25}}但爾所有者執之、待朕臨至矣。
{{verse|2|26}}若有人獲勝、至終守朕功者、朕將賜之管異族矣。
{{verse|2|27}}其將以鐵棍牧之、如瓦器打碎之、依朕所承於天父也。
{{verse|2|28}}朕亦賜之天曉之星矣。
{{verse|2|29}}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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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且可書達撒狄聖覲之使者、曰、有上帝之七聖、並有七星者、云、朕知爾行作、名活、實死也。
{{verse|3|2}}故當醒悟、堅將衰之餘者、蓋朕見爾所行者、在上帝面前、不成全也。
{{verse|3|3}}故當記念所承聽、且守且悔、然若不醒、朕必臨汝如賊、但爾不知朕臨汝之時矣。
{{verse|3|4}}尚且在撒狄有數名、未染其衣者、其爲堪當、則穿白衣、陪朕行遊矣。
{{verse|3|5}}然有人獲勝者、必穿以白衣也、又余不塗其名除生命之簿、乃朕將認其名、當天父前神使前也。{{批|今 太兄至矣、天朝有 天父上眞神殿、又有 太兄基督殿、既刻 上帝之名與 基督之名也、由 天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露撒冷、今天京是也、騐矣、欽此、}}
{{verse|3|6}}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7}}且書達非拉鐵非亞聖覲之使者、曰、聖者真實之主、執大辟之鑰、開而無人得閉、且閉而無人開者、云、
{{verse|3|8}}朕知爾之行爲、卻在爾前賜開門無人能閉之。爾略有力、巳守朕道、並不諱朕名也。
{{verse|3|9}}朕卻必使魔鬼之流、假稱猶太民者、並不係也、乃謊卻令之來伏汝足前、認朕巳愛爾矣。
{{verse|3|10}}因爾守朕忍耐之道、朕將護爾在試煉之時、因普天下必有之、以試煉地上居民矣。
{{verse|3|11}}朕卻必速至、惟爾恆執所有者、免人奪爾冕旒也。
{{verse|3|12}}然有人獲勝、朕將立之爲柱、於朕父上帝之殿、尚不出外、並在此柱上、朕必刻銘朕父上帝之名、與朕父上帝囯名、即由朕父上帝自天降下之新、也路撒冷即天京朕新名也。
{{verse|3|13}}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verse|3|14}}且可書達老底家聖覲之使者、曰、其誠實及其忠實之證者、上帝造物之元子云、
{{verse|3|15}}朕知爾行爲、即爾不冷、不熱、若爾或冷、或熱、幸矣。
{{verse|3|16}}既然溫煖不冷、不熱、則必吐爾出口矣。
{{verse|3|17}}因爾自稱豐富無缺、卻不知自艱難困苦、貧窮、瞎目、赤體。朕勸爾向朕買炎鍊之金、可富也、又買白衣、可穿、免露赤體害羞又以眼藥抹目、則可得見矣。
{{verse|3|19}}朕所愛者、亦譴責之也、故當勉勵悔罪。
{{verse|3|20}}卻朕立在門而栲、若聽朕聲而開門、朕將進內朕與其、其與朕偕食也。
{{verse|3|21}}然有人獲勝朕必賜之陪坐朕位、如朕獲勝、共父坐其位也。{{批|太兄在天、亦詔証有 神父上帝在也、欽此、}}
{{verse|3|22}}有耳者、可聽朕默啟聖覲之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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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此後、我看見在天有開門、始聞一聲如號筒之音、語我曰、爾可上來此、又我啟爾斯後所將成之事也。
{{verse|4|2}}我即感於上帝聖神、看天上設殿、又一位坐其殿焉。
{{verse|4|3}}其殿之位、像似青碧玉、及瑪瑙玉、周圍
{{verse|4|4}}其殿有天虹像似葱玉、其殿四面還有二十四座、又看坐其座者、二十四長老輩、身穿白衣、首戴金冕也。
{{verse|4|5}}殿中雷電閃爍、霹靂開聲、殿前有七燈炎燃焉也、即上帝之七聖矣。
{{verse|4|6}}殿前亦有玻璃之海、如水晶之樣、又殿中及殿之四面、有四生靈、前後滿眼。
{{verse|4|7}}第一生靈如獅、第二生靈如牛、第三生靈有人貌第四生靈似飛鷹。
{{verse|4|8}}此四生靈、各有六翼圍身、其內渾滿於目、且晝夜不止、言曰、聖哉聖哉、聖哉、全能之主上帝、昔在、今在又將來也。
{{verse|4|9}}時生靈歸煌榮、恭敬、感謝殿上之位、即永遠生主矣。
{{verse|4|10}}二十四長老輩、俱伏拜殿上之位、崇敬永生世世之主、捨冕殿前曰、煌榮、尊敬、權勢、宜歸上主、蓋主造萬物、並循主旨、萬物在而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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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我看坐殿之位、右手有書、內外有字七印封密。
{{verse|5|2}}我亦看壯盛神使厲聲宣曰、誰堪當披書、拆其封印焉。
{{verse|5|3}}且天上、地上、地下、並無人能披其書、而看之也。
{{verse|5|4}}是以我多哭、因不遇人堪當披讀其書、並看之也矣。
{{verse|5|5}}方長老之一位語我曰、勿哭、卻猶太宗派之獅、大辟之根、獲勝開書、拆其七印也。
{{verse|5|6}}又看見殿中、在四生靈及長老之間、有神羔豎立、像似已宰、有七角七目即上帝之七聖、奉差遍行天下、
{{verse|5|7}}神羔就來、接書由坐殿上位之右手。
{{verse|5|8}}既接彼書、卻四生靈、及二十四長老輩、並伏神羔前、各有琴瑟、又執金爐滿香、即聖徒之祈禱矣。
{{verse|5|9}}其又誦新詩曰、爾堪接書開其封印、因汝見害、以本血贖我歸上帝、由諸音類、郭民、
{{verse|5|10}}又立我爲君長、祭司、屬與上帝、治理地上。
{{verse|5|11}}我聽見周圍其殿四生靈長老等、其數有千千萬萬天使之聲.
{{verse|5|12}}大聲曰、被宰之神羔、堪受權勢、富貴、智慧、勢能、尊敬、煌榮並祝福。
{{verse|5|13}}又天上、地上、地下、海面之萬有我悉聞云、祝福、尊敬煌榮、權勢、歸殿上之位、又歸神羔、至世世不已。
{{verse|5|14}}且四生靈曰、心正所願也。夫二十四長老輩、伏拜世世永生之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我看神羔開一封印、即聞四生靈中之一以雷聲、云、來看。
{{verse|6|2}}即看見白馬、騎馬者有弓、又賜之冕、行出勝、以獲勝。○
{{verse|6|3}}既開第二封印、即聞第二生靈曰、來看卻又別馬有紅色出去、且准諭與騎者、除平於地致互相殺、又以大劍賜之也。○
{{verse|6|5}}既開第三封印、即聞第三生靈曰、來看、卻看見黑馬、騎者手執天秤。
{{verse|6|6}}遂四生靈之中聞聲曰、一升麥一錢銀、三升大麥一錢銀、惟爾勿敗谷與油矣。○
{{verse|6|7}}既開第四封印、即聞第四生靈聲曰、來看。
{{verse|6|8}}卻看青馬、騎者名曰、死也又陰地隨後之。其蒙賜權勢、可殺世人四分之一、即以刀劍、饑荒、死亡野獸而滅之也。○
{{verse|6|9}}既開第五封印、即見壇下靈𠇌、即緣上帝之道、並所執之証、見殺者、
{{verse|6|10}}僉厲聲呼曰、聖及真實之主歟、幾久不審辦而以本血並不報仇與、居在地者乎。
{{verse|6|11}}遂賜各人白衣、而詔之曰、可暫時安息、待同僚兄弟、將見殺如已以滿數也。○我看既開第六封印、卻地有大震、太陽變黑如毛袋、太陰如血、{{批|朕是太陽、朕妻太陰、變黑如血、是隱詔降世爲人天將天兵是天星、墜地者隱詔降世誅妖、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䖏、是隱詔天地除舊換新、太平一統輿圖換新、世上長憲自匿窩穴山巖、是隱詔今時蛇獸伏誅殘妖絕滅、今騐矣、欽此、}}
{{verse|6|13}}天星墜地如無花菓樹飄颺於風、卸其未熟之菓矣。其天去、如捲卷、且各山島移本處、遂世上君長、官憲富貴、將軍、英能自主、奴僕各等、自匿窩穴山巖。
{{verse|6|16}}自呼山巖倒壓遮已、在殿上之位前、又避神羔之怒。
{{verse|6|17}}蓋其怒之大日臨至、誰得立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此後我看四位天使、立於地之四極、執地之四風、免吹山海諸木也。
{{verse|7|2}}又看別位天使由東邊起、手執自活上帝之𨮪、對四位天使准害山海者、厲聲呼曰、
{{verse|7|3}}勿害山海樹木、待印我上帝諸僕之額。
{{verse|7|4}}我聞其受印之數、即以色列族各宗派中、有印十四萬四千人矣。
{{verse|7|5}}猶大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流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伽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6}}亞沙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納大利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馬拿西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7}}西面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利未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以薩迦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8}}西布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約色弗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便雅憫之宗派有印一萬二千人矣。○
{{verse|7|9}}後我看見群眾不能數者、由諸郭族民音而來、立於神殿神羔之前、身穿白衣、手執棗枝、興聲呼曰、蒙坐殿上之上帝及神羔賜我得救也。
{{verse|7|11}}周圍神殿、凡天使、長老生靈等、皆面伏殿前、崇拜上帝、
{{verse|7|12}}云、然祝福榮光智慧、感謝尊敬、權勢才能、皆歸吾所崇之上帝、永遠靡暨.心正所願也。
{{verse|7|13}}有一長老答我曰、此穿白衣者是誰、由何來也。
{{verse|7|14}}對曰、主自知也。曰此等脫大難而來、而洗其衣、又以羔血白之也、故在上帝殿前、殿中晝夜服事之、坐殿上之位、將居其中矣、
{{verse|7|16}}其不再飢渴、不被太陽曬熱、並殿中之神羔將牧之、引到抵活水泉且上帝將拭諸目淚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既開第七印、天堂半時寂寞。○
{{verse|8|2}}當下我看七位天使、侍上帝之前、而賜之七個號筒。
{{verse|8|3}}另有一位天使來侍祭壇之側、手執金香爐即以多香賜之可暨諸聖徒之禱兼獻在殿前之金壇也。
{{verse|8|4}}又香馨交聖徒之祈禱、由天使之手騰上帝之前也。
{{verse|8|5}}且天使將香爐、盛以壇上之炎者、投在地上、遂有霹靂、雷電、地震矣。
{{verse|8|6}}其七位天使執七口號筒者、自備以吹之。○
{{verse|8|7}}第一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雹與炎交血、投諸地矣、又樹木三分之一盡焚、並諸青草燒畢矣。○
{{verse|8|8}}第二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猶大山着火投海、致海三分之一變血、
{{verse|8|9}}便海裏有靈之物三分之一死、亦船三分之一破壞矣。○
{{verse|8|10}}第三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有大星燒如燈炎由天墮落、江河三分之一、及水泉矣。
{{verse|8|11}}星名曰菁蒿、又水三分之一成如菁蒿。因水苦、人多死也。○
{{verse|8|12}}第四位天使吹其號筒。遂日三分之一、月三分之一、星三分之一、除敗、致三分之一變暗、晝只三分之一發亮、其夜亦然。
{{verse|8|13}}我聽見天使飛在天中、厲聲曰、哀哉、哀哉、哀哉、世上之居人、因三位天使將吹號筒之餘聲、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第五位天使吹其號筒、遂看一星、由天墜地、即賜之深淵之鑰。
{{verse|9|2}}既開深淵、有烟由深淵出來、如大爐之烟、致因淵之烟、太陽穹空暗冥矣。
{{verse|9|3}}卻烟中出蚄蚱在地、且賜之有權也、如地上之蝎有權。蚄蚱奉命不害地上之草、諸菜、諸木、乃其人未封上帝之印在額者、獨害也。
{{verse|9|5}}惟不允殺之、只限五月磨難之、且其磨難、如蝎刺人之痛也。
{{verse|9|6}}當日人將冒死、而不着之、亦願死、惟死去除矣。
{{verse|9|7}}彼蚄蚱之貌、如馬備出戰、其首所戴者、乃如金冕、其面亦如人之面也。
{{verse|9|8}}有髮如婦人之髮、其齒如獅子之齒。
{{verse|9|9}}其有甲、如鐵甲、其翼之響、如多馬車、跑以交戰。
{{verse|9|10}}其有尾如蝎、其尾帶蠆、限五月有權能害人。
{{verse|9|11}}有頭管之、即深淵之神使、依希伯來話、其名亞巴頓、惟依希臘話音其名曰、亞破利雲、也。{{批|番音亞把頓即中音閻羅妖也欽此}}
{{verse|9|12}}一禍已過、還有二禍在後矣。○
{{verse|9|13}}第六位天使吹其號筒、遂聞上帝面前金壇四角之間出聲、
{{verse|9|14}}語其有號筒、第六天使曰、猶百喇的大河所有綑四位天使者、可釋放之。
{{verse|9|15}}遂放四天使備以時、日、月、年、致殺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6}}騎兵之數、乃二萬萬也、且我聞其數也。
{{verse|9|17}}奉默啟間、我看馬騎着甲有炎紅、青藍、硫磺等色、其馬頭如獅子之頭。
{{verse|9|18}}其口出炎烟、硫磺、又其口所出之炎烟、硫磺、殺死世人三分之一也。
{{verse|9|19}}蓋口尾裏有權、又其尾像如蛇、有頭以加害也。
{{verse|9|20}}其剩餘之人、雖不斃於此禍者、亦不悔其手所行、不免服事魔鬼、金銀銅石木等、神像、所不能見聞、行也者、
{{verse|9|21}}其人亦不懊悔、其兇淫邪術、偷掠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我看別位剛健天使、由天而降、穿着天雲、
{{verse|10|2}}首戴天虹、面如太陽、腳如炎柱、手執小本舒開之書、右足踏海、左足立山。
{{verse|10|3}}與聲呼喊、如獅咆哮、之樣、既呼喊畢、有雷響霹靂七次。
{{verse|10|4}}七雷既響、我要寫之也、惟聞天上聲曰、七雷所言封密、毋書之。
{{verse|10|5}}纔看立於山海之天使、就舉手向天、
{{verse|10|6}}指永活之主、造天及其內之物、造地、及其內之物、造海及其內之物而誓曰、此後必無時候也。
{{verse|10|7}}但於第七位天使興聲之日、將吹筒之時、上帝之秘密完全、依所啟明、其僕即聖人矣。○
{{verse|10|8}}曾所聞由天之聲復語我曰、來到其立於山海之天使、接其手內之舒開之小書也。
{{verse|10|9}}就到天使、言曰、請以小書給我、天使曰、可接且食之、其味雖甘如蜜於口、然必苦於腹也。
{{verse|10|10}}我遂接小書、向天使之手而食之、果然在口甘如蜜、但食下、肚苦也。
{{verse|10|11}}天使語我曰、爾必再傳道與多郭民長話音之前。○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且賜我竹竿如丈、其天使立曰、起來、量上帝之殿堂、祭壇且算堂內拜者之數也。
{{verse|11|2}}惟殿外之堂、除之不須量之、因此堂巳賜異族也、其將以腳踏聖城四十二月矣。
{{verse|11|3}}且我將准諭與、二供證者可衣絰布傳道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1|4}}此乃二橄欖樹、乃二燈臺、侍立在地者、之上帝面前也。
{{verse|11|5}}若有人欲傷之、則炎出其口、其燬諸敵、但凡欲加害之、必如是見殺戮也。
{{verse|11|6}}此二人有能塞天、不致降雨、其傳道諸日、能變水爲血、隨意降凡災於地。
{{verse|11|7}}既證畢、則由深淵起之獸、必戰勝且殺之。
{{verse|11|8}}其屍必丟在大城之街市、此城名樣稱所多馬、亦稱埃及多、在彼吾主被釘十字架矣。
{{verse|11|9}}其民族郭類之人將觀其屍三日有半、不許葬其屍於墓矣。
{{verse|11|10}}居世之人將歡喜暢樂、彼此送禮、因素此二聖人磨難世上之人也。
{{verse|11|11}}惟三日半後、上帝之活神必感之、致兩者立起、使諸觀者駭愕焉。
{{verse|11|12}}由天遂聽大聲云、可上來此矣、其則乘雲上天、及其敵觀之。
{{verse|11|13}}當時地大震動、城邑十分一倒、因震人七千名死、其餘驚歸榮天之上帝矣。
{{verse|11|14}}第二禍已過、第三者速臨也。○
{{verse|11|15}}第七位天使吹其號筒、遂天上有大聲云、此世萬郭已歸吾主、亦歸基督、其將管理至世世靡暨矣。{{批|今 天父上帝 太兄基督下凡、帶 朕暨幼主作主、萬郭已歸 上帝基督、帶朕暨幼主管理、世世靡暨矣、今騐矣、欽此}}
{{verse|11|16}}又該二十四長老、坐位在上帝面前者、俯伏崇拜上帝、云、
{{verse|11|17}}多蒙大主、無所不能之上帝、昔在今在、後必來者、蓋主自操大權治理也。
{{verse|11|18}}雖萬郭發惱、主怒降臨、死人受審之時、亦至矣、且主將賞主僕、即其先知之師、及其聖人、畏主名老幼諸人、然則必滅所壞地之人。○
{{verse|11|19}}在天上帝之殿就開、殿內亦現契約之箱、且有雷電霹靂地震、亦有大雹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天上見大兆有一亞媽、身穿太陽、腳下太陰、首戴十二星冕。{{批|太兄暨朕及東王輩、未有天地之先、既蒙 天父上帝原配即是 天媽、肚腸生出、後 爺差 太兄贖罪、入馬和亞胎、成人身、故 太兄詔、未有亞伯拉罕先有 太兄至朕在天上、當拉罕時朕還頗記得知 爺將差 太兄由拉罕後裔而生故朕下救拉罕、祝福拉罕、那時朕知 爺將差朕作主凡間、故朕欲乘勢現身下凡作主、後蒙 爺命、要入母腹、下去凡間、朕那時知蛇魔閻羅妖須作怪、求 爺看顧免被他害、後爺命朕由天上另一位亞媽肚腸而生、以便入世、朕還記得、朕入這位亞媽之胎 爺做有記號、即是太陽、以示身內胎生、是太陽也、誰知蛇魔閻羅妖、亦知得這媽身胎是朕、 上帝特差生入世、誅滅這蛇者、故蛇欲吞食之、冀佔 上帝之業、豈知 上帝無所不能、生出之兒蛇不能害、朕今誠實自証、前時麥基洗德是朕、 太兄昇天後、身穿太陽這 媽生出之兒亦是朕故今爺哥下凡帶朕作主、專誅此蛇也、今蛇獸伏誅、天下太平矣、騐矣、欽此}}
{{verse|12|2}}既懷孕、則劬勞、號泣痛以分娩矣。○
{{verse|12|3}}天上亦顯別兆、即大紅龍、有七首、十角、首戴七冕。{{批|此大紅龍即是亞把頓、閻羅妖是也、欽此}}
{{verse|12|4}}其尾拖天星三分之一、擲之於地、且其龍立將產婦前、待子生產、就可吞食之。
{{verse|12|5}}且媽生男兒、將來可以鐵杖牧諸異族者、子遂昇及上帝殿焉矣。
{{verse|12|6}}媽逃曠野、在彼上帝巳備一處、可飼之一千二百六十日矣。○
{{verse|12|7}}當時天上有戰米迦耳並本天使戰龍、且龍並其使役打戰、但不勝、致天上無處可着也。
{{verse|12|9}}遂逐出大龍、即其老蛇、亦稱魔鬼、即閻羅、妖誘惑全世者、與彼本使被逐落地也。
{{verse|12|10}}我聞天上大聲呼云、今救勢並我上帝之囯、並其基督之權柄、兼來也矣、蓋原告兄弟者也、晝夜告兄弟在吾上帝面者、今逐倒矣。夫其兄弟依神羔之血、又依其證之言、巳獲勝焉、又不惜巳命、並不免死。
{{verse|12|12}}故諸天歟、及居天上者可喜樂、惟居山海者禍矣、因魔鬼降臨爾間、自知時日不久、故大生怒矣。○
{{verse|12|13}}當下龍見巳逐落地、遂捕害生男之媽也。
{{verse|12|14}}惟賜媽大神鷹之雙翼、可飛曠野、至本處、在彼飼養一時、數時半時、致避蛇面。
{{verse|12|15}}蛇遂口中吐水如河、流媽之後、欲浮去之。
{{verse|12|16}}惟地助媽、地開口吞龍口所、吐之川矣。
{{verse|12|17}}龍遂怒媽往戰與餘剩之苗裔、所守上帝之命、亦有耶穌基督之證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當時我立海邊之沙、看獸由海起來、有七首十角、角上十冕、首上書褻瀆之名焉、
{{verse|13|2}}我看其獸似豹、其腳似熊、其口如獅口、且龍交之本力、本座及大權也。
{{verse|13|3}}我看其一首、似傷幾乎死。後其死傷得醫矣、又天下眾人奇從其獸矣。
{{verse|13|4}}人遂拜龍、其賜獸本能、亦崇拜其獸、曰、誰似此獸、誰能與之戰。
{{verse|13|5}}當下、獸得口嘴可述大情褻瀆、又賜得權、仍行四十二月矣。
{{verse|13|6}}其遂開口、褻瀆上帝妄言神名、及神堂、與住天上之人也。
{{verse|13|7}}又且容之戰勝聖徒、亦得管轄、管諸族民話音、
{{verse|13|8}}諸居地上者、將拜之、即其名末錄神羔之書、卻斯神羔自開闢以來見戮也。
{{verse|13|9}}人有耳者必聽也。
{{verse|13|10}}若擄掠者、將見擄掠也.如把劍殺人者、必以劍見殺也。聖徒之忍耐信德、係在此可見矣。○
{{verse|13|11}}當時我看他獸、由地而起、自有二角似羔、惟出言、如龍也。
{{verse|13|12}}其亦施前獸之諸權、使地與居民拜其前獸、因其痼傷得醫也。
{{verse|13|13}}其大行怪蹟使炎由天降地、在人之前。
{{verse|13|14}}因其得權能、行靈表在獸之前、迷惑地上居民、謂地上居民曰、作偶像、奉拜被劍傷尚活之獸矣。
{{verse|13|15}}其有能賜活前獸之偶像、致獸像能言、使不拜獸像者服誅也。
{{verse|13|16}}其亦使眾大小、富貴貧賤自長奴僕等、在右手額上各受印號。
{{verse|13|17}}若不打獸印、號名字、及名數者、則不可買賣也。
{{verse|13|18}}在此有智、凡有靈心者、可算之、彼獸之數目、乃人之數目、又其數目、正六百六十六而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當時我看見旬山之上、有立神羔、陪十四萬四千人、有神父之名書於額上矣。
{{verse|14|2}}我聞天上有響、如多水滔滔之音、如雷霹靂之聲、我亦聞彈琴者彈琴之聲也。
{{verse|14|3}}其咏新詩神殿之前、與四生靈及長老之前、並無人能學此詩、只地上蒙贖之十四萬四千人能學之也。
{{verse|14|4}}此等未相交婦女自染乃節童神羔所往隨之、即人類中蒙贖者、乃首先歸上帝神羔者也。
{{verse|14|5}}口內不得偽、自乃無責當上帝殿前矣。○
{{verse|14|6}}且我看別位天使、飛在天空、而有永存之福音、傳之地上居民、即諸郭族民音矣。
{{verse|14|7}}厲聲呼曰、敬畏上帝、歸之榮光、因主臨審之時巳至、故當崇拜造天地洋海水源之主矣。○
{{verse|14|8}}有別位天使從曰大邑巴比倫已顛倒敗壞、因其使萬郭飲其行姦招怒之酒矣。
{{verse|14|9}}其後有第三位天使從、興聲曰、若有人拜獸、抑拜獸像、抑接其印號在額上手裏。
{{verse|14|10}}則必飲上帝之怒酒、斟出甚厚、於厥怒之杯、又必以炎參硫磺、酷刑之、當聖天使及神羔之前矣。
{{verse|14|11}}但拜其獸、並拜獸像、兼帶其名號者、則其酷刑、炎烟沖天永遠、晝夜無安也。
{{verse|14|12}}聖徒之忍耐在此、有守上帝之命又信耶穌基督之道者、又在此也矣。
{{verse|14|13}}當下我聞天上之聲語我.曰、可寫也.此後死人即靠主而死有福矣。上帝聖神亦言是也、因其息諸勞、其功亦隨之也。○
{{verse|14|14}}當時我看白雲雲上高坐一位、似人之子、首戴金冕、手執利鐮也。○
{{verse|14|15}}另有一位天使、由殿堂出、厲聲對乘天雲者、呼曰、可將鈎鐮、而刈禾、因地上之穡巳熟、而刈禾之時至矣。
{{verse|14|16}}其乘天雲者.遂用鈎鐮於地.而地上亦得刈也矣。○
{{verse|14|17}}另有天使出天上之殿、亦執利鐮。{{批|今當禾熟之時即得教之侯、 朕是禾王、東王禾乃、禾是比天囯良民、禾王禾乃俱是天囯良民之主也、騐矣、欽此}}
{{verse|14|18}}再一位天使管炎者、自祭壇出來、興聲對有利鐮者、呼曰、可用利鐮、收地上之葡萄子、因其葡萄菓熟矣。
{{verse|14|19}}天使遂用鈎鐮入地、收地上之葡萄、且投之大醡、即上帝之怒也。
{{verse|14|20}}惟酒醡踐踏城外、又血出酒醡、至及馬韁、約一千六百里遠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當時我看天上別兆大奇異矣、即七位天使、有七末災、充滿上帝之怒也。
{{verse|15|2}}我看似玻璃之海交炎、且其勝獸、並勝於其像號名數者、皆立玻璃海上、手執神琴、咏上帝之僕摩西之詩、及神羔之詩、云、全能之主、上帝者之諸功勞大妙出奇、聖徒之王歟、所行之道公義、正直也。
{{verse|15|4}}誰不畏主、尊敬主名兮、因主獨聖、萬民必來崇拜上主前、因主審判莫不明顯矣。
{{verse|15|5}}此後、我看見天上証帳之堂開也。
{{verse|15|6}}有七位天使由殿而出、自有七災、俱身穿白皓之麻布、胸束金之紳帶、
{{verse|15|7}}四生靈之一賜七位天使金瓶、乃滿於永活上帝之怒、
{{verse|15|8}}且上帝之煌榮、並其德能滿殿堂以烟、且侍七位天使之七災完畢、無人能進殿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我聞殿出大聲、語七位天使曰、去、傾出上帝之怒瓶於地矣。
{{verse|16|2}}第一位出去、傾瓶在地、則帶獸號、抑拜其像者、身生惡毒之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執瓶之七天使中、有一位來語我、曰、來此、我將指爾淫娼、坐諸水邊者受罰也。
{{verse|17|2}}地上之侯與此婦行姦、而地上居民、以其邪酒成醉矣。
{{verse|17|3}}時吾感神、其攜我到野、遂看一婦、騎在紅獸、滿身有褻瀆之名也、並有七首十角矣。
{{verse|17|4}}其婦穿紅絳等色鑲金玉珍珠、修飾、手執金杯、滿於可惡污穢之淫也。
{{verse|17|5}}額上書名曰、秘密、把比倫大邑、世上娼妓可惡者之母也。
{{verse|17|6}}我看其婦、以聖徒及從耶穌基督烈士之血飲醉、既見之、則奇異駭愕不勝。
{{verse|17|7}}天使語我曰、因何奇異我將報爾婦人之奧義、又論及所騎七首十角之獸也。
{{verse|17|8}}爾所見之獸、昔有今無、後必出於深淵、而歸沉淪矣。且地之居民、即是自開闢世界、不錄名於命簿者、既見昔有今無、尚且亦有之獸、則必稱奇矣。有睿者之明意在此也矣。有七首乃七山婦所坐爲。
{{verse|17|10}}亦有七侯、五位巳崩、一位尚在、一位未來、既來、只暫必在也。
{{verse|17|11}}昔在今無之獸、乃第八位、亦算七位之內、將歸沉淪矣。
{{verse|17|12}}爾所見之十角、乃十侯、尚未得郭但、領侯權、一時陪獸。
{{verse|17|13}}俱懷一心、又且與獸給本權勢、
{{verse|17|14}}此必與神羔相戰、惟神羔勝之、因係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又其從人乃蒙召、特選忠信也。
{{verse|17|15}}又曰、爾見淫婦所坐之水、乃民眾庶郭話矣。
{{verse|17|16}}又爾所見獸上之十角、必恨娼妓、又必使之荒蕪裸體、亦食其肉、以炎燒之。
{{verse|17|17}}蓋上帝激心、成全其旨、亦齊心讓郭與獸、迨上帝之旨效驗矣。
{{verse|17|18}}爾所看之婦、乃其大邑、管地上之侯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此後我看由天降下另一位大能之天使、其榮光照地也。
{{verse|18|2}}厲聲呼曰、把比倫大邑、巳倒敗、巳倒敗成鬼怪之窩、各妖氣之穴、並各污穢可惡者之籠矣。
{{verse|18|3}}蓋諸郭民巳飲其淫怒之酒、世上之侯同之巳行姦、並世上商賈、因其裕益、宴樂、發財也。○
{{verse|18|4}}我另聞天上之聲云、吾民出來、不交通其罪、免遭其災矣。
{{verse|18|5}}因其罪沖天、上帝記念其惡矣。
{{verse|18|6}}依所報爾、則可報他、依其行爲、報答重倍、其所斟之杯、可倍斟與之也焉。
{{verse|18|7}}依其自榮、縱慾、如是加之辛苦、憂悶、因其暗想道、我乃侯娉坐位、非爲寡婦必不見憂矣。
{{verse|18|8}}是故一日、其災必至、即死亡憂悶饑荒、又被炎燒盡滅、蓋行審之主上帝有大能矣。○
{{verse|18|9}}且世上列侯、素與之行姦、縱慾者、既見淫婦之燒烟、則爲之必哭泣也。
{{verse|18|10}}自怕其累害、則遠立云、哀哉、哀哉、把比倫、廣大剛強之邑、一時內禍臨。
{{verse|18|11}}世上之商賈、亦將泣哭之、因無人買真貨
{{verse|18|12}}即金銀寶玉珍珠細布、葡青綢縀、朱色等貨、亦檀香各項、象牙之器各項、並寶木銅鐵花石器各項、
{{verse|18|13}}又玉桂馨香、沒藥乳香、與茶油、白粉麥麵、牛羊馬車僕也、並人之靈𠇌也。
{{verse|18|14}}爾心所嗜之菓巳除去、甘美鮮彩之物、又巳廢去、爾必不再得之。
{{verse|18|15}}其買賣此貨以之發財者、自畏其難、則遠立泣哭、
{{verse|18|16}}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乎素穿細蔴葡菁朱色、自飾黃金寶玉珍珠者乎、忽一時大財變荒也。
{{verse|18|17}}又各船長及船上諸戶夥計、水手、及航海諸人遠立、
{{verse|18|18}}既見其燒之烟.則言曰、何城比此大邑乎、
{{verse|18|19}}又投塵埃首上、哭泣曰、哀哉、哀哉、其大邑也。凡海面航舟者、以其貴豐發財也、今卻一時荒蕪矣。
{{verse|18|20}}噫乎天歟、及聖差聖人等、共可喜樂、因上帝爲此城巳報爾仇也。
{{verse|18|21}}且盛壯之天使、舉石如大磨石、投之於海、曰、如是強然、把比倫大、邑必殪圮、不復得見也。
{{verse|18|22}}且彈琴作樂、吹簫噴筒之音、不復聞在城間、並各機巧之匠、不復遇爾城間、又其磨石之聲、不再聞爾城中.
{{verse|18|23}}燈光不復照爾城.新郎新婦之聲、不復聞、緣爾城之商賈、乃世上之尊貴、又萬郭以爾邪術迷惑矣。
{{verse|18|24}}又在此城、可見先知之師、並聖人之血、並世上見殺諸人之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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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此後我問天上大眾籲曰、讚美上主、救恩榮光、尊貴權勢歸主、我之上帝。
{{verse|19|2}}因上帝真實、公義審判矣、昔大娼妓以其淫邪弊敗其地者、今被上帝刑罰、以報手流僕血之仇。
{{verse|19|3}}眾人復言、讚美上帝、又其炎烟永沖不已。
{{verse|19|4}}遂二十四長老輩、及四生靈、俯伏拜坐殿之上帝、云、心正所願、讚美上主也。
{{verse|19|5}}神殿出聲云、上帝諸僕與畏之者、老幼皆當頌讚之也。
{{verse|19|6}}我聞如大眾之聲、水滔之音、雷霹靂之響、云、頌讚之、因全能之主、上帝治理也。
{{verse|19|7}}可歡喜暢樂、恭敬之、因神羔之婚姻時至、且其妻自備矣。
{{verse|19|8}}遂賜新娘穿清皜幼布、因幼布比如聖徒之義矣。
{{verse|19|9}}又語我曰、汝且可寫云、人蒙召赴神羔之姻宴有福又曰此乃上帝之真言也。
{{verse|19|10}}蓋我俯伏足下欲拜之、惟彼語我曰、不可、吾乃同僚、守耶穌基督證之兄弟、夫耶穌基督之證即預言之神、必拜上帝也。○
{{verse|19|11}}我看天開、卻有白馬、騎者名稱信實、公義審判征代也。
{{verse|19|12}}其目如炎焰、首戴多冕、又有名錄、無人所識、獨自識之。
{{verse|19|13}}其身穿染血之衣、其名稱上帝之道也。
{{verse|19|14}}天堂諸軍、皆騎白馬、穿白皓之細布、從之也。
{{verse|19|15}}由主之口有出利劍可擊諸郭、以鐵棍牧之、自踏惱醡、即全能上帝之烈怒也。
{{verse|19|16}}在其衣邊腿上、有名書曰、萬侯之王、萬主之長矣。○
{{verse|19|17}}當下、我看天使立於太陽、厲聲呼諸飛天空之鳥云、可來聚集、赴大上帝之宴也。
{{verse|19|18}}可食君長之肉、將軍之肉、英勇之肉、馬與騎之者肉、自長奴僕大小各等之肉矣。
{{verse|19|19}}我看其獸、及世上列侯、與其三軍聚集、欲戰與騎馬者、並其三軍。
{{verse|19|20}}其獸兼偽士兄捉、此偽士於前行奇蹟、迷惑諸領獸印號亦拜其像者也、此兩者尚活、並投入硫磺燒炎之湖矣。
{{verse|19|21}}騎馬者、將口出之劍、殺其餘人、且諸鳥以其肉食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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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我看天使、自天降下有深淵之鑰、手執大鏈、
{{verse|20|2}}且捉其龍、即老蛇魔鬼、閻羅妖、縛之千年間也。
{{verse|20|3}}又投下深淵、禁之亦封密之、免復迷惑諸郭待千年完全後、可暫時而放矣。○
{{verse|20|4}}我看列座、並坐上諸位、以審判托之、遂看靈魂、素緣證耶穌、基督及因上帝之道受斬、總未拜獸與其像、未帶其印號手裏額上者、此等生活、與基督管理千年矣。
{{verse|20|5}}其餘死人不復活、待千年滿畢矣、此第一復活者也。
{{verse|20|6}}共享第一復活者、乃聖有福也、此人以次死不管束、乃必爲上帝基督之祭司、共治理千年矣。○
{{verse|20|7}}且千年完畢、魔鬼可放出牢。
{{verse|20|8}}亦將出去迷惑諸郭、在地之四極、即咯與馬咯且集之排陳數、如海邊之沙矣。
{{verse|20|9}}其登地上之廣圍、諸聖徒之營寨、並所愛邑、卻上帝由天降炎燬之矣。
{{verse|20|10}}又迷惑之魔鬼、已投燒炎交硫磺之湖、其獸偽士所在之處、永受酷刑、晝夜靡暨矣。○ {{批|今蛇獸被天亮燒滅、騐矣、欽此、}}
{{verse|20|11}}當下、我看天上神殿、並坐上一位天地飛去、離其面前、無處可居矣。
{{verse|20|12}}我看死人、大小侍立上帝面前、其書就開他書亦開、即生命之書、又死人受審、按所錄書內、並依其行爲矣。
{{verse|20|13}}海遂交出內有之死人、死地陰間、交出所藏之死人、各一見審、依其行爲矣。
{{verse|20|14}}又死勢陰形、皆投炎湖矣、此乃次死也。
{{verse|20|15}}但凡不錄於生命之書者、皆投炎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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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當時我看新天、新地、因初之天、與初之地過去、後未有海太平矣。{{批|在地如在天約翰所見、是天上大天堂、天上地下一樣新、也路撒冷、今天京是、 上帝基督下凡、帶朕暨幼主作主、創開天朝天堂、 上帝天堂、今在人間、騐矣、欽此}}
{{verse|21|2}}我約翰看見聖城新也路撒冷、自上帝來、由天而降、齊備如新娘、修飾、爲丈夫也。
{{verse|21|3}}我聞天上大聲云、上帝之堂、今在人間、且上帝偕之住、其將爲其民、然上帝偕之在、而爲其上帝也。
{{verse|21|4}}上帝將拭去諸目淚、並無死亡.憂悶泣哭疼痛、因先事已過矣。
{{verse|21|5}}坐殿上之位曰、朕造萬物俱新、
{{verse|21|6}}又曰、可寫且云、此言真實。又曰、事畢矣、朕係乃本末、始終朕將諸渴者、白飲生命水泉矣。
{{verse|21|7}}凡獲勝者、將嗣得萬物朕將爲其上帝、其將爲朕子矣。
{{verse|21|8}}但有畏難、不信醜惡之徒兇殺.姦淫.巫術.拜該殺凡謊言等、將有分於燒炎、交硫磺之湖、此乃次死矣。○
{{verse|21|9}}當時其執七瓶、滿七末炎、有七天使之一來語我、曰、來此也、我將給爾看新娘、即神羔之妻矣。{{批|神羔之妻就是天嫂、 朕上天時見過多少、今 天嫂亦下凡、呼 朕爲叔也、欽此}}
{{verse|21|10}}遂感於神、帶我至高大山嶽、指我大聖城.也路撒冷、由上帝來、自天而降。
{{verse|21|11}}自有上帝之榮花、其光似寶玉之光、正似碧玉、清如水晶。
{{verse|21|12}}其牆高大、其門十二、守門者十二天使、各有書名、即以色列十二宗派之名。
{{verse|21|13}}南三門、北三門、東三門、西三門。
{{verse|21|14}}城牆有十二基、內有名字、即神羔十二聖差之名也。
{{verse|21|15}}與我言者有金丈、致量其城、與其門牆也。
{{verse|21|16}}其城四方、長闊一然、以丈量之、得八百里、其長闊高皆同。
{{verse|21|17}}又量城牆十四丈有四尺、依人之量即天使之量也。
{{verse|21|18}}城牆之築、盡是碧玉、舉城黃金、清似玻璃。
{{verse|21|19}}城牆之基、以諸寶玉修飾、第一基乃碧玉、第二青玉、第三赤玉、第四葱玉。
{{verse|21|20}}第五粉紅玉、第六瑪瑙玉、第七金色玉、第八綠玉、第九嫩黃玉、第十翡翠玉、第十一紅青玉、第十二紫玉、其十二門、
{{verse|21|21}}乃十二珍珠、每門一珠街市盡是黃金、徹如玻璃、在彼不見殿堂、
{{verse|21|22}}乃全能之主上帝、及神羔自爲殿堂。
{{verse|21|23}}其城不用太陽太陰之光照明、因上帝之榮花照之、神羔亦爲其光也。
{{verse|21|24}}獲救之郭人、將行遊其光世上列侯將帶本榮本煌進彼。
{{verse|21|25}}其門終日不閉彼總無夜也。
{{verse|21|26}}人將帶諸郭之榮光進彼矣。
{{verse|21|27}}但凡染污凡行醜惡假偽者、不得進彼、乃記錄在神羔生命之書者、可得進彼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指我看生命水之清河、皜如水晶、由上帝暨神羔之殿流出。
{{verse|22|2}}在街路之中、江河兩邊、有生命之樹、結十二樣菓、每月結菓其樹之葉、可用醫諸郭之人矣。
{{verse|22|3}}無再咒詛、乃上帝暨神羔之殿在彼、又其僕將服事之。
{{verse|22|4}}亦可見主面及主之名、必書其額上也。
{{verse|22|5}}在彼無夜、不須燈光、不須太陽之照、因大主上帝、將光照之也、及永將治理至世世矣。○
{{verse|22|6}}其語我曰、此真實之詞、且聖先知所崇大主上帝已遣其使者、指示其僕、速將有之事、
{{verse|22|7}}蓋主必速至今、上帝基督下凡但凡守此書之預言者福矣。○
{{verse|22|8}}我約翰聽見此事、又聽見畢、我俯伏拜所示我之天使。
{{verse|22|9}}惟天使曰、不可、吾乃同僚、即聖人並凡守此書之言者兄弟也。爾只拜上帝矣。
{{verse|22|10}}又曰、時節臨近、故不須印封此書之預言矣。
{{verse|22|11}}不義者、必仍不義、污穢者、必仍污穢、善良者、必仍善良、清潔者、必仍清潔。
{{verse|22|12}}主必速至、且帶報應、賜與各人隨其行作矣。 {{批|今 上帝暨 基督至、何聖徒不知歡喜、亦既微騐爾所傳之福音、緣何不信、此正 太兄預詔、朕將來也如賊、不知不覺之時至、騐矣、欽此}}
{{verse|22|13}}主實乃本末始終首尾也。
{{verse|22|14}}但凡守其誡者、有福。可食生命樹之菓且進城門也。
{{verse|22|15}}在外有犬心之人、巫術姦淫兇殺之徒、凡拜該殺及悅然說謊矣。
{{verse|22|16}}我耶穌基督巳遣我使者指爾斯情在聖覲之中、我乃大辟之根本後裔、亦乃天曉之光星矣。
{{verse|22|17}}上帝聖神與新娘曰、來凡聞者可悅、來凡渴者可來、並凡所欲者、可自領生命之木矣。○
{{verse|22|18}}我告諸聞此書預言之人、若有人敢添一句、上帝必添之、如書內所錄之苦難。
{{verse|22|19}}若有人敢取去此書之預言、上帝必除之生命之書、又逐之出聖城、並除之於書所錄之福也。
{{verse|22|20}}其證此情者曰、誠然、朕必速至矣。心正願此請主耶穌基督。來矣。○
{{verse|22|21}}願主耶穌基督之恩、常佑爾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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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約翰天啟之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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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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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虛擬資產服務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年月日<!--(現行條文)-->|民=|月=|日=|公布於=民國年月日|民2=|月2=|日2=|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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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制定56條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6 條;依第 56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為健全虛擬資產業務之經營與發展,增進虛擬資產服務及交易市場之管理,並保障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及虛擬資產創新應用,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虛擬資產:指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表彰得以數位方式儲存、交換或移轉之價值,且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者。但不包括以下資產:
: (一)數位型式之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有價證券及依其他法令發行之金融資產。
: (二)表彰之價值具不可代替性之非同質化代幣。
: 二、發行:指於我國境內對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創設並招募虛擬資產之有償行為。
: 三、交易人:指從事虛擬資產之交換、移轉、託管、認購、借貸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定之交易類型者。
: 四、客戶:指接受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第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服務者。
: 五、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指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境外法律組織登記之虛擬資產服務商。
: 六、穩定幣: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
: 七、錢包:指用以儲存使用虛擬資產所需之密碼金鑰之應用程式或設備。
第四條
: 為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限於虛擬資產服務商,得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虛擬資產業務之創新實驗。
: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妥適性。
第五條
: 為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虛擬資產主管機關之國際合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機構或團體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就資訊交換、技術合作、協助調查等事項,簽訂合作條約、協定或協議。
: 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交易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關依前項簽訂之條約、協定或協議,得洽請相關機關或要求有關之機構、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依該條約、協定或協議提供必要資訊,並基於互惠及保密原則,提供予與我國簽訂條約、協定或協議之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第二章 虛擬資產服務商==
第六條
: 依本法經營之虛擬資產業務,係在我國境內為他人提供下列服務為業:
: 一、虛擬資產與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及相關服務。
: 二、虛擬資產間之交換及相關服務。
: 三、虛擬資產之移轉及相關服務。
: 四、保管或管理虛擬資產或用以控制虛擬資產之工具及相關服務。
: 五、虛擬資產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
: 六、受讓虛擬資產,並約定返還或給付相同或較高數量或價值之虛擬資產及相關服務。
: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虛擬資產服務。
: 經營前項各款業務之一者為虛擬資產服務商,並依下列各款定其種類:
: 一、經營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交換商。
: 二、經營虛擬資產集中交易市場業務之虛擬資產交換商,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
: 三、經營前項第三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移轉商。
: 四、經營前項第四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保管商。
: 五、經營前項第五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承銷商。
: 六、經營前項第六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借貸商。
: 七、經營前項第七款業務者,為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
第七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始得營業;未經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經營各該虛擬資產業務。
: 虛擬資產服務商設置分支機構或自動化服務設備,應經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 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分支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
: 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虛擬資產業務,為本法之虛擬資產服務商。
: 前四項虛擬資產服務商與其分支機構及自動化服務設備之設置條件、申請許可或核准之程序、應檢附書件、廢止許可或核准、金融機構兼營之資格條件與經營業務之種類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範圍經營業務;新增虛擬資產業務及經營其他業務,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遷移、裁撤、開業、停業、復業、歇業、解散及業務範圍之變更,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前二項虛擬資產服務商經營業務、財務之管理、申請核准之條件、程序、應檢附書件、廢止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前項虛擬資產服務商經營業務、財務之管理涉及中央銀行職掌事項者,應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但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依第七條第三項設置分支機構、金融機構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組織形式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應標明虛擬資產之字樣。但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者,不在此限。
: 非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使用前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
第十一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有最低之資本額或指撥營運資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虛擬資產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前項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履行前項責任,致營業保證金低於第二項所定額度時,應予補足。
第十二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行為規範、訓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未具備前項規則所定資格條件者,不得充任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已充任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
: 曾犯虛擬資產詐欺、洗錢或違反本法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不得擔任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已充任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
第十三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一定倍數;其流動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總額之一定成數。但金融機構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者,不適用之。
: 前項一定倍數及成數,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目的、原則、政策、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建立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資訊之管理及保密政策、營運持續性政策,並採取適當措施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必要時得會商數位發展部或有關機關。
第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其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原則,應訂定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如因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致客戶權益受損,仍應對客戶依法負同一責任。
第十六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應本公平合理及誠實信用原則,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與忠實義務。
第十七條
: 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對於客戶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應保守秘密。
: 主管機關得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就前項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訂定相關之書面保密措施,並以網際網路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第十八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為客戶保管之資產與其自有財產,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分別獨立。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債權人不得對虛擬資產服務商保管之客戶資產為任何之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
: 虛擬資產服務商破產時,其保管之客戶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
: 虛擬資產服務商除依客戶之指示處分客戶之資產、依法抵銷客戶對其之費用債務或其他主管機關許可之事由外,不得動用或指示金融機構動用客戶之資產。
第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為辦理虛擬資產業務所涉法定貨幣之收付,得經客戶同意,將客戶之法定貨幣留存於該虛擬資產服務商於金融機構開立之相同幣別存款專戶。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將前項客戶留存之法定貨幣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
: 虛擬資產服務商依前二項規定留存客戶法定貨幣者,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
第二十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拒絕客戶提取或轉出其資產。但依其他法律或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 虛擬資產服務商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客戶,得予暫停轉入、提取或轉出其資產或暫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功能。
: 前項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客戶之認定基準、暫停轉入、提取、轉出或交易之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一條
: 主管機關對於虛擬資產服務商辦理出借虛擬資產業務之出借總額、個別虛擬資產出借限額及對關係人或關係企業之出借,得予限制;其限制額度、出借交易規範、關係人與關係企業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前項財務報告之內容、適用範圍、作業程序、編製、查核簽證或核閱、申報程序、申報期間、公告事項、備置、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不適用商業會計法第四章、第六章及第七章之規定。
第二十三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財務、業務或其他資訊,應揭露與通報主管機關;其揭露與通報之方式、項目、範圍、時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留存其為客戶辦理虛擬資產服務之相關紀錄,備供查核。
: 前項服務紀錄之保存,自服務關係終止時起,應保存五年。但遇有爭議者,應保存至爭議消除為止。
: 第二項留存相關紀錄之適用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 虛擬資產交換商應確保其提供交換服務之虛擬資產具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發行說明文書,始得提供服務,並應公告該虛擬資產之發行說明文書。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一、虛擬資產之發行係無償。
: 二、虛擬資產之發行係作為維持其分散式帳本運作或驗證其交易之勞務報酬。
第二十五條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應就虛擬資產之上下架訂定審查基準及審查程序;其審查基準與程序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就其提供集中交易市場服務之虛擬資產,應報主管機關核備;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核備之程序、條件、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應建置防止市場交易不公正之機制及偵測價量異常警示等措施。
第二十六條
: 虛擬資產保管商保管之客戶虛擬資產,其財產權歸屬於客戶,虛擬資產保管商不得與客戶約定財產權移轉予虛擬資產保管商。
: 虛擬資產保管商收受客戶之虛擬資產,不得與其自有之虛擬資產混合保管。
: 虛擬資產保管商就所保管之客戶資產,應設置經常性及定期性之對帳措施,並委任會計師出具報告;該報告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
: 前項報告之種類、申報程序、公告事項、備置、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七條
: 虛擬資產保管商委託他人保管客戶之虛擬資產者,該他人以主管機關許可之虛擬資產保管商為限。
: 虛擬資產保管商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告知客戶。如因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致客戶權益受損,虛擬資產保管商仍應對客戶依法負同一責任。
第二十八條
: 虛擬資產承銷商應確保其提供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之虛擬資產具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發行說明文書,始得提供服務,並應公告該虛擬資產之發行說明文書。但有第二十四條但書所定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虛擬資產承銷商應就其提供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之虛擬資產訂定審查基準及審查程序;其審查基準與程序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 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
第二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營業。
: 同業公會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加入,或就其加入附加不當之條件。
: 同業公會之設立、組織及監督,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商業團體法之規定。
第三十條
: 同業公會應基於健全虛擬資產業務之經營與發展、保障虛擬資產交易市場秩序、協調同業自律及促進虛擬資產產業創新之目的訂定其章程;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事項、監督事項、其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財務、業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同業公會為發揮自律功能及配合虛擬資產業務之發展,得向其會員收取商業團體法所規定經費以外之必要費用;其種類及費率,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第三十一條
: 主管機關基於保護公益或交易人權益,認有必要時,得令同業公會變更其章程、規則、決議,或提供參考、報告之資料,或為其他一定之行為。
: 同業公會之理事或監事有違反法令、怠於實施該會章程或規則、濫用職權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或令同業公會予以解任。
第三十二條
: 同業公會得依章程之規定,對會員及其會員代表違反章程、規章、自律公約、相關業務自律規範或會員大會或理事會決議等事項時,為必要之處置。
: 同業公會應訂立會員自律公約及違規處置申復辦法,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三十三條
: 同業公會應定期辦理對虛擬資產服務商、客戶或公眾之教育宣導。
: 同業公會應協助虛擬資產服務商辦理其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教育訓練。必要時,同業公會得辦理教育訓練。
==第四章 穩定幣發行及管理==
第三十四條
: 在我國發行穩定幣,應由發行人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主管機關為前項許可前,應會商中央銀行同意。
: 申請第一項許可之穩定幣發行人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申請第一項許可之發行人資格條件、申請程序、應檢附書件、得發行之穩定幣種類、運用場景、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必要時得會商中央銀行、相關同業公會或有關機關之意見檢討修正。
第三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服務涉及穩定幣者,除經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確保該穩定幣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許可發行或經申請主管機關同意交易,始得提供服務;虛擬資產服務商申請同意交易之程序、條件、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六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設置與維持十足之準備資產,儲存於境內之金融機構,且該準備資產應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獨立,除依第二項規定繳存之準備金外,應全數信託予金融機構保管,並進行定期查核。
: 穩定幣發行人發行之穩定幣總面額達一定金額者,應繳存足額之準備金,該準備金計入前項準備資產。穩定幣之發行涉及外匯部分,應依中央銀行規定辦理。
: 穩定幣發行人除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事由外,不得動用第一項之準備資產。
: 第一項及前項準備資產之設置、動用與定期查核之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 第二項之一定金額、準備金繳存之比率、方式、調整、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銀行會商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七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以面額發行及贖回穩定幣。
: 穩定幣發行人就其發行之穩定幣,不得支付任何形式之利息或收益。
: 穩定幣發行人不得拒絕穩定幣持有人申請贖回,且應於收到贖回申請後儘速完成贖回。但依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第一項穩定幣發行與贖回之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八條
: 非穩定幣持有人不得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準備資產為任何之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
: 穩定幣發行人破產時,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準備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穩定幣持有人對於該準備資產,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第三十九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就穩定幣發行與贖回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及營運持續性政策;其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四十條
: 穩定幣發行人對於穩定幣發行與贖回之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依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
第四十一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對外揭露下列資訊:
: 一、發行說明文書。
: 二、準備資產管理政策及穩定幣贖回政策。
: 三、流通在外之穩定幣餘額。
: 四、準備資產之組成內容、價值及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進行定期查核之結果。
: 五、準備資產之外部審計報告。
: 六、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
: 前項資訊揭露之頻率、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 穩定幣發行人應依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之規定,申報穩定幣發行相關資料。
==第五章 管理及監督==
第四十二條
: 虛擬資產之發行或交易,不得就足以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之資訊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 前項所稱有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之資訊,指對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交易人之認購或交易決定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對於該虛擬資產之善意交易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對於虛擬資產,除虛擬資產服務商依主管機關規範,為維持交易市場價格衡平所為之必要措施外,不得意圖影響虛擬資產交易之價格或意圖造成虛擬資產交易活絡之表象,而為直接或間接從事影響虛擬資產交易價格或供需之操縱行為。
: 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該虛擬資產之善意交易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第三項及前項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四十三條
: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交易人利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得隨時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穩定幣發行人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於期限內提出財務、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並得直接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穩定幣發行人或其關係人之營業、財產、設備、帳簿、書類、電磁紀錄、系統、錢包或其他有關物件或資料;發現有違反法令之重大嫌疑者,並得封存或調取其有關文件。
: 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隨時指定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為前項之檢查,並向主管機關據實提出報告或表示意見,其費用由被檢查人負擔。
: 主管機關對於有違反本法行為之虞者,得請求其他機關或令金融機構提供必要資訊或紀錄。
: 主管機關應協助司法警察機關向虛擬資產服務商調閱虛擬資產高風險地址資料,並督導虛擬資產服務商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建立聯防通報機制;虛擬資產服務商於接獲司法警察機關之通報時,應對通報之虛擬資產地址持續監控。
: 執行本條所得之資訊,除為健全監理及保護交易人之必要外,不得公布或提供他人。
: 第一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四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
: 一、警告。
: 二、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 三、命令虛擬資產服務商解除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職務或停止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
: 四、停止虛擬資產服務商六個月以內全部或一部之業務。
: 五、命令或禁止特定資產之處分或移轉。
: 六、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
: 七、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四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或受僱人有違反本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停止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六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營業許可或命令停業,或自行解散或停止全部或部分營業者,應了結其被撤銷、廢止、命令停業前或自行解散、停業前所為虛擬資產業務之事務。
: 經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於了結前項事務時,就其了結目的之範圍內,仍視為虛擬資產服務商;經命令停業或經核准解散或停業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於其了結停業或解散前所為虛擬資產事務之範圍內,視為尚未停業或解散。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業務或財務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客戶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該虛擬資產服務商及其負責人或職員為財產移轉、交付、設定他項權利或行使其他權利,或令其將業務移轉予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第一項或前項之事由致不能繼續經營業務者,主管機關得限期要求其洽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承受其業務,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 虛擬資產服務商不能依前項規定辦理者,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承受。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七條
: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 犯前項之罪,於犯罪後自首,並於自首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並因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人,或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全部被害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免除其刑。
: 犯第一項之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並於檢察官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者,得減輕其刑;並因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人,或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全部被害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犯第一項之罪,其因犯罪獲致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
: 犯第一項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二項所列情形取得者,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第四十八條
: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所定罰金。
第四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或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或穩定幣發行人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前項情形,除處罰行為負責人外,對該虛擬資產服務商或穩定幣發行人亦科以前項所定罰金。
第五十條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申請事項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二、對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令虛擬資產服務商、穩定幣發行人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提出之財務或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三、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四、意圖妨礙主管機關檢查或司法機關調查,偽造、變造、湮滅、隱匿、掩飾工作底稿、有關紀錄或文件。
第五十一條
: 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十二條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一、違反第七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三項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五條規定。
: 二、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財務、業務管理之規定。
: 三、未依第十四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資訊之管理及保密政策或營運持續性政策、或採取適當程序或措施,或未確實執行。
: 四、未依第十五條規定訂定內部作業制度、程序,或未確實執行。
: 五、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或未依主管機關依同條第二項所為命令訂定書面保密措施或未依規定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 六、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財務報告編製、申報、公告、備置或保存之規定。
: 七、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一項後段所定辦法中有關資訊揭露及通報方式、項目、範圍、時點之規定。
: 八、未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審查基準、審查程序,或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
: 九、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報告之種類、申報、公告、備置或保存之規定。
: 十、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或未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審查基準、審查程序。
: 十一、同業公會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所定規則中有關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事項、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財務或業務之規定。
: 十二、穩定幣發行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 (一)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準備資產之設置或定期查核程序、方式之規定。
: (二)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穩定幣發行或贖回程序、方式之規定。
: (三)未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或營運持續性政策,或未確實執行。
: (四)違反第四十條規定。
: (五)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訊揭露之頻率、程序、方式之規定。
: 十三、同業公會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對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令提出之財務或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十四、對於主管機關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屆期不提出,或對於主管機關依法所為之檢查予以規避、妨礙或拒絕。
: 依前項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者,得免予處罰,或先命其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者,免予處罰。
: 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繳存足額準備金者,由中央銀行就其不足部分,按該行公告最低之融通利率,加收年息百分之五之利息;其情節重大者,由中央銀行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十三條
: 法人違反本法有關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其負責人、業務人員或其他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視為該法人之故意或過失。
第五十四條
: 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一億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三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 本法施行前已依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或已依主管機關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金融機構,應於本法施行後十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於本法施行後二十一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屆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不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
: 前項取得許可證照期限,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第五十六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15年制定}}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5年}}
[[分類:中華民國法律未施行條文]]
[[分類: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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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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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虛擬資產服務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年月日<!--(現行條文)-->|民=|月=|日=|公布於=民國年月日|民2=|月2=|日2=|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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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制定56條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56 條;依第 56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為健全虛擬資產業務之經營與發展,增進虛擬資產服務及交易市場之管理,並保障虛擬資產交易人權益,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及虛擬資產創新應用,特制定本法。
第二條
: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三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虛擬資產:指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表彰得以數位方式儲存、交換或移轉之價值,且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者。但不包括以下資產:
: (一)數位型式之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有價證券及依其他法令發行之金融資產。
: (二)表彰之價值具不可代替性之非同質化代幣。
: 二、發行:指於我國境內對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創設並招募虛擬資產之有償行為。
: 三、交易人:指從事虛擬資產之交換、移轉、託管、認購、借貸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定之交易類型者。
: 四、客戶:指接受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第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服務者。
: 五、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指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境外法律組織登記之虛擬資產服務商。
: 六、穩定幣:指表彰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之價值連結,以維持其價值穩定之虛擬資產。
: 七、錢包:指用以儲存使用虛擬資產所需之密碼金鑰之應用程式或設備。
第四條
: 為促進普惠金融及金融科技發展,不限於虛擬資產服務商,得依[[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申請辦理虛擬資產業務之創新實驗。
: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妥適性。
第五條
: 為促進我國與其他國家虛擬資產主管機關之國際合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之機關、機構或團體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就資訊交換、技術合作、協助調查等事項,簽訂合作條約、協定或協議。
: 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交易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關依前項簽訂之條約、協定或協議,得洽請相關機關或要求有關之機構、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依該條約、協定或協議提供必要資訊,並基於互惠及保密原則,提供予與我國簽訂條約、協定或協議之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第二章 虛擬資產服務商==
第六條
: 依本法經營之虛擬資產業務,係在我國境內為他人提供下列服務為業:
: 一、虛擬資產與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間之交換及相關服務。
: 二、虛擬資產間之交換及相關服務。
: 三、虛擬資產之移轉及相關服務。
: 四、保管或管理虛擬資產或用以控制虛擬資產之工具及相關服務。
: 五、虛擬資產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
: 六、受讓虛擬資產,並約定返還或給付相同或較高數量或價值之虛擬資產及相關服務。
: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虛擬資產服務。
: 經營前項各款業務之一者為虛擬資產服務商,並依下列各款定其種類:
: 一、經營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交換商。
: 二、經營虛擬資產集中交易市場業務之虛擬資產交換商,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
: 三、經營前項第三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移轉商。
: 四、經營前項第四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保管商。
: 五、經營前項第五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承銷商。
: 六、經營前項第六款業務者,為虛擬資產借貸商。
: 七、經營前項第七款業務者,為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
第七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依前條第二項規定種類,分別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始得營業;未經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經營各該虛擬資產業務。
: 虛擬資產服務商設置分支機構或自動化服務設備,應經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 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分支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
: 金融機構得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兼營虛擬資產業務,為本法之虛擬資產服務商。
: 前四項虛擬資產服務商與其分支機構及自動化服務設備之設置條件、申請許可或核准之程序、應檢附書件、廢止許可或核准、金融機構兼營之資格條件與經營業務之種類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範圍經營業務;新增虛擬資產業務及經營其他業務,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遷移、裁撤、開業、停業、復業、歇業、解散及業務範圍之變更,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 前二項虛擬資產服務商經營業務、財務之管理、申請核准之條件、程序、應檢附書件、廢止核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前項虛擬資產服務商經營業務、財務之管理涉及中央銀行職掌事項者,應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但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商依第七條第三項設置分支機構、金融機構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組織形式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應標明虛擬資產之字樣。但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者,不在此限。
: 非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使用前項名稱或易使人誤認其為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名稱。
第十一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有最低之資本額或指撥營運資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繳存營業保證金,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虛擬資產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前項營業保證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履行前項責任,致營業保證金低於第二項所定額度時,應予補足。
第十二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行為規範、訓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未具備前項規則所定資格條件者,不得充任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及業務人員;已充任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
: 曾犯虛擬資產詐欺、洗錢或違反本法規定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不得擔任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已充任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
第十三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一定倍數;其流動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總額之一定成數。但金融機構依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兼營虛擬資產業務者,不適用之。
: 前項一定倍數及成數,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目的、原則、政策、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建立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資訊之管理及保密政策、營運持續性政策,並採取適當措施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必要時得會商數位發展部或有關機關。
第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其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原則,應訂定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如因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致客戶權益受損,仍應對客戶依法負同一責任。
第十六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應本公平合理及誠實信用原則,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與忠實義務。
第十七條
: 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虛擬資產服務商對於客戶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應保守秘密。
: 主管機關得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就前項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訂定相關之書面保密措施,並以網際網路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第十八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為客戶保管之資產與其自有財產,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分別獨立。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債權人不得對虛擬資產服務商保管之客戶資產為任何之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
: 虛擬資產服務商破產時,其保管之客戶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
: 虛擬資產服務商除依客戶之指示處分客戶之資產、依法抵銷客戶對其之費用債務或其他主管機關許可之事由外,不得動用或指示金融機構動用客戶之資產。
第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為辦理虛擬資產業務所涉法定貨幣之收付,得經客戶同意,將客戶之法定貨幣留存於該虛擬資產服務商於金融機構開立之相同幣別存款專戶。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將前項客戶留存之法定貨幣交付信託或取得銀行十足之履約保證。
: 虛擬資產服務商依前二項規定留存客戶法定貨幣者,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
第二十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不得拒絕客戶提取或轉出其資產。但依其他法律或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 虛擬資產服務商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客戶,得予暫停轉入、提取或轉出其資產或暫停全部或部分交易功能。
: 前項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客戶之認定基準、暫停轉入、提取、轉出或交易之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一條
: 主管機關對於虛擬資產服務商辦理出借虛擬資產業務之出借總額、個別虛擬資產出借限額及對關係人或關係企業之出借,得予限制;其限制額度、出借交易規範、關係人與關係企業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二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 前項財務報告之內容、適用範圍、作業程序、編製、查核簽證或核閱、申報程序、申報期間、公告事項、備置、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不適用商業會計法第四章、第六章及第七章之規定。
第二十三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財務、業務或其他資訊,應揭露與通報主管機關;其揭露與通報之方式、項目、範圍、時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服務商應留存其為客戶辦理虛擬資產服務之相關紀錄,備供查核。
: 前項服務紀錄之保存,自服務關係終止時起,應保存五年。但遇有爭議者,應保存至爭議消除為止。
: 第二項留存相關紀錄之適用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 虛擬資產交換商應確保其提供交換服務之虛擬資產具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發行說明文書,始得提供服務,並應公告該虛擬資產之發行說明文書。但主管機關另有規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一、虛擬資產之發行係無償。
: 二、虛擬資產之發行係作為維持其分散式帳本運作或驗證其交易之勞務報酬。
第二十五條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應就虛擬資產之上下架訂定審查基準及審查程序;其審查基準與程序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就其提供集中交易市場服務之虛擬資產,應報主管機關核備;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核備之程序、條件、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應建置防止市場交易不公正之機制及偵測價量異常警示等措施。
第二十六條
: 虛擬資產保管商保管之客戶虛擬資產,其財產權歸屬於客戶,虛擬資產保管商不得與客戶約定財產權移轉予虛擬資產保管商。
: 虛擬資產保管商收受客戶之虛擬資產,不得與其自有之虛擬資產混合保管。
: 虛擬資產保管商就所保管之客戶資產,應設置經常性及定期性之對帳措施,並委任會計師出具報告;該報告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及公告。
: 前項報告之種類、申報程序、公告事項、備置、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七條
: 虛擬資產保管商委託他人保管客戶之虛擬資產者,該他人以主管機關許可之虛擬資產保管商為限。
: 虛擬資產保管商有前項之情形者,應告知客戶。如因受委託機構或其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致客戶權益受損,虛擬資產保管商仍應對客戶依法負同一責任。
第二十八條
: 虛擬資產承銷商應確保其提供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之虛擬資產具有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發行說明文書,始得提供服務,並應公告該虛擬資產之發行說明文書。但有第二十四條但書所定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虛擬資產承銷商應就其提供發行或銷售及相關服務之虛擬資產訂定審查基準及審查程序;其審查基準與程序之訂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 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
第二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非加入同業公會,不得營業。
: 同業公會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加入,或就其加入附加不當之條件。
: 同業公會之設立、組織及監督,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商業團體法之規定。
第三十條
: 同業公會應基於健全虛擬資產業務之經營與發展、保障虛擬資產交易市場秩序、協調同業自律及促進虛擬資產產業創新之目的訂定其章程;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事項、監督事項、其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財務、業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同業公會為發揮自律功能及配合虛擬資產業務之發展,得向其會員收取商業團體法所規定經費以外之必要費用;其種類及費率,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第三十一條
: 主管機關基於保護公益或交易人權益,認有必要時,得令同業公會變更其章程、規則、決議,或提供參考、報告之資料,或為其他一定之行為。
: 同業公會之理事或監事有違反法令、怠於實施該會章程或規則、濫用職權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糾正,或令同業公會予以解任。
第三十二條
: 同業公會得依章程之規定,對會員及其會員代表違反章程、規章、自律公約、相關業務自律規範或會員大會或理事會決議等事項時,為必要之處置。
: 同業公會應訂立會員自律公約及違規處置申復辦法,提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三十三條
: 同業公會應定期辦理對虛擬資產服務商、客戶或公眾之教育宣導。
: 同業公會應協助虛擬資產服務商辦理其負責人及業務人員之教育訓練。必要時,同業公會得辦理教育訓練。
==第四章 穩定幣發行及管理==
第三十四條
: 在我國發行穩定幣,應由發行人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 主管機關為前項許可前,應會商中央銀行同意。
: 申請第一項許可之穩定幣發行人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 申請第一項許可之發行人資格條件、申請程序、應檢附書件、得發行之穩定幣種類、運用場景、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必要時得會商中央銀行、相關同業公會或有關機關之意見檢討修正。
第三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服務涉及穩定幣者,除經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確保該穩定幣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許可發行或經申請主管機關同意交易,始得提供服務;虛擬資產服務商申請同意交易之程序、條件、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六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設置與維持十足之準備資產,儲存於境內之金融機構,且該準備資產應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獨立,除依第二項規定繳存之準備金外,應全數信託予金融機構保管,並進行定期查核。
: 穩定幣發行人發行之穩定幣總面額達一定金額者,應繳存足額之準備金,該準備金計入前項準備資產。穩定幣之發行涉及外匯部分,應依中央銀行規定辦理。
: 穩定幣發行人除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事由外,不得動用第一項之準備資產。
: 第一項及前項準備資產之設置、動用與定期查核之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 第二項之一定金額、準備金繳存之比率、方式、調整、查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銀行會商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七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以面額發行及贖回穩定幣。
: 穩定幣發行人就其發行之穩定幣,不得支付任何形式之利息或收益。
: 穩定幣發行人不得拒絕穩定幣持有人申請贖回,且應於收到贖回申請後儘速完成贖回。但依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第一項穩定幣發行與贖回之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三十八條
: 非穩定幣持有人不得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準備資產為任何之請求或行使其他權利。
: 穩定幣發行人破產時,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準備資產不屬於其破產財團,穩定幣持有人對於該準備資產,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第三十九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就穩定幣發行與贖回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及營運持續性政策;其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第四十條
: 穩定幣發行人對於穩定幣發行與贖回之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依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
第四十一條
: 穩定幣發行人應對外揭露下列資訊:
: 一、發行說明文書。
: 二、準備資產管理政策及穩定幣贖回政策。
: 三、流通在外之穩定幣餘額。
: 四、準備資產之組成內容、價值及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進行定期查核之結果。
: 五、準備資產之外部審計報告。
: 六、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
: 前項資訊揭露之頻率、程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
: 穩定幣發行人應依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之規定,申報穩定幣發行相關資料。
==第五章 管理及監督==
第四十二條
: 虛擬資產之發行或交易,不得就足以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之資訊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 前項所稱有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之資訊,指對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交易人之認購或交易決定有重大影響之資訊。
: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對於該虛擬資產之善意交易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對於虛擬資產,除虛擬資產服務商依主管機關規範,為維持交易市場價格衡平所為之必要措施外,不得意圖影響虛擬資產交易之價格或意圖造成虛擬資產交易活絡之表象,而為直接或間接從事影響虛擬資產交易價格或供需之操縱行為。
: 違反前項規定者,對於該虛擬資產之善意交易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 第三項及前項規定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得受賠償之原因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賠償原因發生之日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四十三條
: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交易人利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得隨時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穩定幣發行人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於期限內提出財務、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並得直接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虛擬資產服務商、同業公會、穩定幣發行人或其關係人之營業、財產、設備、帳簿、書類、電磁紀錄、系統、錢包或其他有關物件或資料;發現有違反法令之重大嫌疑者,並得封存或調取其有關文件。
: 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隨時指定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為前項之檢查,並向主管機關據實提出報告或表示意見,其費用由被檢查人負擔。
: 主管機關對於有違反本法行為之虞者,得請求其他機關或令金融機構提供必要資訊或紀錄。
: 主管機關應協助司法警察機關向虛擬資產服務商調閱虛擬資產高風險地址資料,並督導虛擬資產服務商配合司法警察機關建立聯防通報機制;虛擬資產服務商於接獲司法警察機關之通報時,應對通報之虛擬資產地址持續監控。
: 執行本條所得之資訊,除為健全監理及保護交易人之必要外,不得公布或提供他人。
: 第一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四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
: 一、警告。
: 二、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
: 三、命令虛擬資產服務商解除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職務或停止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
: 四、停止虛擬資產服務商六個月以內全部或一部之業務。
: 五、命令或禁止特定資產之處分或移轉。
: 六、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
: 七、其他必要之處置。
第四十五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負責人或受僱人有違反本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者,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令虛擬資產服務商停止其一年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六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營業許可或命令停業,或自行解散或停止全部或部分營業者,應了結其被撤銷、廢止、命令停業前或自行解散、停業前所為虛擬資產業務之事務。
: 經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於了結前項事務時,就其了結目的之範圍內,仍視為虛擬資產服務商;經命令停業或經核准解散或停業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於其了結停業或解散前所為虛擬資產事務之範圍內,視為尚未停業或解散。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業務或財務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客戶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得通知有關機關或機構禁止該虛擬資產服務商及其負責人或職員為財產移轉、交付、設定他項權利或行使其他權利,或令其將業務移轉予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
: 虛擬資產服務商因第一項或前項之事由致不能繼續經營業務者,主管機關得限期要求其洽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承受其業務,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 虛擬資產服務商不能依前項規定辦理者,主管機關得指定其他虛擬資產服務商承受。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七條
: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 犯前項之罪,於犯罪後自首,並於自首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並因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人,或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全部被害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免除其刑。
: 犯第一項之罪,在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並於檢察官偵查中首次自白之日起六個月內,支付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之全部金額者,得減輕其刑;並因而查獲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之人,或得以扣押該組織所取得全部被害人交付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犯第一項之罪,其因犯罪獲致財物或財產上利益超過罰金最高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加重罰金。
: 犯第一項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二項所列情形取得者,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第四十八條
: 違反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 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所定罰金。
第四十九條
: 虛擬資產服務商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或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或穩定幣發行人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前項情形,除處罰行為負責人外,對該虛擬資產服務商或穩定幣發行人亦科以前項所定罰金。
第五十條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一、依第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申請事項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二、對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令虛擬資產服務商、穩定幣發行人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提出之財務或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三、於依法或主管機關基於法律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之帳簿、表冊、傳票、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業務文件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四、意圖妨礙主管機關檢查或司法機關調查,偽造、變造、湮滅、隱匿、掩飾工作底稿、有關紀錄或文件。
第五十一條
: 違反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十二條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一、違反第七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四項、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三項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五條規定。
: 二、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財務、業務管理之規定。
: 三、未依第十四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營運資訊之管理及保密政策或營運持續性政策、或採取適當程序或措施,或未確實執行。
: 四、未依第十五條規定訂定內部作業制度、程序,或未確實執行。
: 五、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或未依主管機關依同條第二項所為命令訂定書面保密措施或未依規定方式揭露保密措施之重要事項。
: 六、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財務報告編製、申報、公告、備置或保存之規定。
: 七、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前段、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一項後段所定辦法中有關資訊揭露及通報方式、項目、範圍、時點之規定。
: 八、未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審查基準、審查程序,或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
: 九、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報告之種類、申報、公告、備置或保存之規定。
: 十、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或未依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審查基準、審查程序。
: 十一、同業公會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所定規則中有關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事項、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財務或業務之規定。
: 十二、穩定幣發行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 (一)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準備資產之設置或定期查核程序、方式之規定。
: (二)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穩定幣發行或贖回程序、方式之規定。
: (三)未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資通系統之安全管理制度或營運持續性政策,或未確實執行。
: (四)違反第四十條規定。
: (五)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訊揭露之頻率、程序、方式之規定。
: 十三、同業公會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對於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令提出之財務或業務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之內容為虛偽或隱匿之記載。
: 十四、對於主管機關令提出之帳簿、表冊、文件或其他參考或報告資料,屆期不提出,或對於主管機關依法所為之檢查予以規避、妨礙或拒絕。
: 依前項規定應處罰鍰之行為,其情節輕微者,得免予處罰,或先命其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者,免予處罰。
: 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繳存足額準備金者,由中央銀行就其不足部分,按該行公告最低之融通利率,加收年息百分之五之利息;其情節重大者,由中央銀行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十三條
: 法人違反本法有關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其負責人、業務人員或其他受僱人之故意或過失,視為該法人之故意或過失。
第五十四條
: 犯本法之罪,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二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二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所科罰金達新臺幣一億元而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期間為三年以下,其折算標準以罰金總額與三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 本法施行前已依[[洗錢防制法 (民國113年)|洗錢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完成洗錢防制登記之虛擬資產服務商或已依主管機關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金融機構,應於本法施行後十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於本法施行後二十一個月內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屆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者,不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業務。
: 前項取得許可證照期限,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第五十六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15年制定}}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5年}}
[[分類:中華民國法律未施行條文]]
[[分類:中華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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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斗争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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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斗争大方向 ——学习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的《通知》 《红旗》杂志评论员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坚定地掌握斗争的大方向。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主要矛盾是什么呢?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中共中央《通知》这个伟大的历史文件,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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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斗争大方向
——学习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的《通知》
《红旗》杂志评论员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坚定地掌握斗争的大方向。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主要矛盾是什么呢?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中共中央《通知》这个伟大的历史文件,明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这个伟大的历史文件,就是把斗争矛头指向“那些支持资产阶级学阀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钻进党内保护资产阶级学阀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在这个文件里,毛主席指出:“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对于这批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必须彻底批判,必须清洗,必须把他们窃取的领导权夺回来。“我们对他们的斗争也只能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
这就是说,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同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矛盾。这种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是敌我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把斗争矛头指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就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斗争的大方向。
无产阶级同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矛盾,是我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斗争的集中表现,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集中表现。这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特别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阶级斗争的最大特点,也是一条客观规律。
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集中地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集中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他们打着“红旗”反红旗。他们以“党政领导人”的面目出现,而替资产阶级说话,替资产阶级办事。他们运用所窃取的党和国家的权力实行资产阶级政策,力图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总之,钻进党内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在无产阶级专政机构内部,隐蔽地设置了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资产阶级的司令部。因此,我们必须集中力量打掉这个资产阶级的司令部,把它的一套反革命修正主义货色批深、批透、批臭。这样,才能消除最大的隐患,才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保证我们国家不变颜色。
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集中地表现为无产阶级同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矛盾,是毛主席早就指出的。
一九五七年,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光辉著作中,指出修正主义比教条主义有更大的危险性。这里指的修正主义,从国内来说,主要的就是指的党内的资产阶级代理人。
一九六三年五月,毛主席指出,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有许多人甚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被敌人腐蚀侵袭,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毛主席还说:“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这里着重讲的,也是党内被资产阶级拉出去、打进来的分子最为危险。
一九六四年七月,毛主席在讲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问题的时候,提出“防止赫鲁晓夫修正主义在中国重演的问题”,提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他们必须是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而不是象赫鲁晓夫那样的挂着马克思列宁主义招牌的修正主义者。”
一九六五年一月,毛主席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中,指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近几年,毛主席又多次指出:要警惕出修正主义,特别是要警惕在中央出修正主义。
经过几年的酝酿和准备,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场大革命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倒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特别是打倒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是从分析现阶段我国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中,抓住的主要矛盾。
我们结合当前斗争的新形势,结合一年来的革命实践,学习《通知》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抓住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掌握斗争的方向,而不要被各种次要矛盾转移了视线,转移了斗争的大方向。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告诉我们的方法。列宁和斯大林研究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总危机的时候,列宁和斯大林研究苏联经济的时候,也告诉了这种方法。万千的学问家和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在阶级关系急剧变化的时候,更必须随时注意抓住主要矛盾。
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发展和壮大左派队伍,团结广大群众和广大干部,实现革命的大联合,最大限度地孤立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我们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主要矛盾,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彻底批判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清除他们在各个战线上散布的流毒。
左派群众组织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是左派内部的是和非的矛盾。有的是在某一个问题上,一方是正确的,另一方是不正确的。有的是在某一个问题上,一方错误多些,另一方错误少些。有的是一方在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而在那个问题上是错误的,另一方恰恰相反。上述种种,是有着原则分歧的。但是,他们之间的矛盾是次要的,他们的对立面,都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的大方向是一致的。认清了主要敌人,抓住了主要矛盾,左派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就能正确地对待和解决,就不会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去对待对方。左派群众组织之间的分歧,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双方的争论,可以协商解决。双方一时不能解决的次要的问题,则应该求同存异,共同对敌。这不叫无原则,不叫和稀泥,不叫折衷主义,不叫调和主义,而是实现革命大联合的正确做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原则性的表现。相反,如果左派组织之间互相抓住争论的问题不放,把枝节问题看得比天还大,热衷于“打内战”,放松了对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斗争,这恰恰是没有原则性,是小团体主义、山头主义、无政府主义的恶劣表现。
左派群众组织和认识不清而参加保守组织的群众的关系,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只要抓住主要矛盾,认清主要敌人,就会懂得受蒙蔽的保守组织的群众,也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受害者,他们是我们的阶级弟兄,应该耐心地教育他们同幕后操纵他们的坏人划清界限,回到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来。为了最大限度孤立和彻底打击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我们必须对那些认识不清的群众做艰苦的政治思想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牢记毛主席关于相信群众的教导。我们要实行毛主席的指示,无产阶级不但要解放自己,而且要解放全人类。如果不能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自己就不能最后地得到解放。受蒙蔽而参加保守组织的群众所犯的错误,是属于认识问题,我们要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放下包袱。对他们只能说服,而不能压服,不能污辱,不能打击报复。他们退出保守组织,参加革命组织,应当表示欢迎,并且按照革命不分先后的原则,正确对待他们,不要歧视他们。他们保持原来组织,自己起来造反,扭转了政治方向,反戈一击,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同样应当表示欢迎,同样不应当歧视他们。这样做,不是右倾机会主义,不是投降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原则。这样做,才有利于无产阶级,有利于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有利于胜利完成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历史任务。这样做,才能团结绝大多数群众,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相反的做法,恰恰是有利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参加保守组织的群众,则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认清主要矛盾,分清敌我,掌握斗争的大方向,把斗争的矛头对准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犯了错误,应该承认,应该改正。只要改了就好。不要感情用事,继续迷失方向。要提高警惕,不要受坏人的挑动。
我们在学习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通知》的时候,应该联系实际,抓活思想,进行整风,进一步认清主要矛盾,更好地掌握斗争大方向,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彻底批判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载《红旗》杂志一九六七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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