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source zhwikisource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E9%A6%96%E9%A1%B5 MediaWiki 1.47.0-wmf.23 first-letter Media Special Talk User User talk Wikisource Wikisource talk File File talk MediaWiki MediaWiki talk Template Template talk Help Help talk Category Category talk Portal Portal talk Author Author talk Page Page talk Index Index talk Transwiki Transwiki talk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talk TimedText TimedText talk Module Module talk Event Event talk Topic Wikisource:写字间 4 7762 11126986 11126714 2026-10-12T13:38:05Z Midleading 47637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回复 11126986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unihan-helper 已通過驗證,在文庫中有效,[[User:PacmanD/common.js|如此設置]]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0:48 (UTC) :: {{ping|PexEric}}這樣看來,應該可以直接引進本站。副知{{ping|Midleading}}準備部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7月11日 (六) 01:42 (UTC) :{{支持}}。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1:51 (UTC 已导入,请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自行开启僻字小工具测试,然后讨论是否预设启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4:01 (UTC) :發現一些小問題,正在聯繫作者改進。另外,鑑於文庫中僻字較多,採 Unicode 編碼後,可以考慮在現有的 Plangothic、WenJinMincho 基礎上繼續增加字符集更全的字型,如 Jigmo TC: 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此目錄由本人於昨天創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14 (UTC) :測試正常,測試期間無人提出意見,現已預設開啟僻字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04:03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支持}},不過建議命名空間使用「CaseLaw:」,因為 case 一詞單用含義不明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20:38 (UTC)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只有一个用户使用的工具似乎更适合作为用户页保留,请问有没有其他人需要使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8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小工具已經啟用一段時間,現在請問是否支持將小工具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9 (UTC) :支持。並希望 zh-wikisource 小工具今後以單獨 repo 維護,這樣在上游停止維護後,未來本社群仍可修復發現的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07 (UTC) ::{{完成}} 間距優化小工具現在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4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确应拆分。不同版本的重复页面才会遇到你所说的问题。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8:07 (UTC) ::拆分已完成。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4:07 (UTC)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民國政府的[[模板: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公報]]出處 == 請問各位前往[https://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正常否?或403禁入?--[[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17 (UTC)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正常。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3:56 (UTC) ::謝謝。在下遇到403禁入。解決前,就更有請能正常去那網站用戶收集文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01:25 (UTC) :::[[:分类:政府公報 (民國)]]是<nowiki>{{中華民國政府公報}}造成的,要改成像是{{中華民國政府公報|民國年=3年}}</nowiki>。--[[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4:46 (UTC)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立法院智庫]早就停止[https://npl.ly.gov.tw/do/www/dbNotation?dbId=149&key=dbCategory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但國家圖書館有更多公報,只是有的卷期尚未編目。[[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以及[[政府公報 (中華帝國)]]用的PDF是分月合訂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3日 (日) 00:36 (UTC) ::臺北[https://gpost.lib.nccu.edu.tw/index.php 政治大學]也有整理民國人事任免令,有利本站以及共享資源分類。--[[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1:28 (UTC)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注释问题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页面中的注释已经超出翻译的范畴(参考[[:en:Wikisource:Translations]]),而参考[[:en:Wikisource:Annotations]]的内容,本页面中的注释的中立性和解释性有待探讨,欢迎参与讨论。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7月21日 (二) 06:43 (UTC) :同样认为该注释超过翻译范畴,可以移交其他项目。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7月22日 (三) 03:50 (UTC) :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原创内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和[[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清理这些注释,要么送维基教科书看看收不收(当然也可以两者同时进行,这应该也没什么冲突)。副知贡献者@[[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阁下看就处理方案有何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15:45 (UTC) ::已收到。可予以清理。 [[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User talk:CreeperDigital1903|留言]]) 2026年7月26日 (日) 00:39 (UTC)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译者注释”似乎不当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翻译者加入了大量具有鲜明[[w:毛派|毛派]]特征的“注释”,其中多半是评论性的。这也许算[[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的“原创作品”吧?是否可以全部删除?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4日 (五) 05:06 (UTC) :抱歉,刚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所以{{撤回请求}}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01:08 (UTC) == 如何上傳《東方ê故事》 == 原文: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26000254280 *https://db.nmtl.gov.tw/site3/dindex?search=1&serchkey=&page=18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日 (日) 18:33 (UTC) :这本质上跟录北拉差不多,我认为是可以的。具体的方法是录原貌。如果你只是问这本,那就是录罗马字“Tang-hng ê kò͘-sū”的那一半而不是“東方ê故事”的那一半,因为从你提供的第一个印刷品上反映出原貌是那样的,而不能仅因为第二个网站就决定是录全罗还是汉罗合用,所以我建议你参考北拉的例子,见[[新文字半月刊/第1期/Sin Wenz sh Womn Zgidi Wenz]],在能够查对原件影印件的情况下根据原貌录入相应内容——这与朝鲜文献的逻辑也是类似的,我们也需要检查原件而不是光看当代人转录数字化的结果来判断它是否适合收录。另参考上述北拉的例子,可能应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模板:Latinxua Sin Wenz]]那样的模板放在文首顺便添分类;还有也可考虑增加像[[Translation:新文字是我們自己的文字]]作为有益读者的丰容,当然我不会说那是必须的,只是一个提议。应该说有北方话拉丁化文字和粤语白话文的例子珠玉在前,闽南语白话文也没有道理成为收录的障碍,只是请阁下注意在可查对原貌的情况下才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3日 (一) 00:26 (UTC) ::多语言维基文库上似乎有粤语内容。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5:24 (UTC) :::這是台語,不是粵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6:10 (UTC) :::是的,多语言可以收录的东西很多,多语言能收什么和本地能收什么并非互补而是可以重叠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05:36 (UTC) == 提議:四庫全書改為預設橫排、可一鍵切回直排 == {{移動至|Talk:四庫全書|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05:03 (UTC)}} == 1961年发布、疑似1982年整理出版的政府公文,现在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 我为查阅某些资料从二手书市场购得(大陆这边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编印《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年–1961年)》,意外发现其中有些篇目很有意思†,但互联网上似乎尚无开放数字版本,所以希望上传到Commons并在维基文库抄录。 不过我担心存在版权争议,操作前想先问问大家。这本书的情况如下。 * 公文本身已发布超过50年,无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政府文件豁免范围,都进入公有领域了。 * 这本书没有版权页,封面、封底也没写年份(书虽二手但很新,大概率原本就如此);不过国家图书馆 opac.nlc.cn 系统能查到同名、同作者书籍,标注「出版年:1982」,即44年前。 * [[w: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这个部门只存在于1954–1970年和1975–2018年,而1970年距今超过50年。 †:比如1961年8月10日文出齐字第1162号《关于适当解决年画用纸,争取增加年画印数的通知》讲当时纸张紧缺,但「年画在我国农村中有广大的需要」,于是文化部计算出印量缺口,联系外贸部、各省出版局、文化局和几家出版社想办法。联系外贸部是因为外贸部本来要出口几百吨新闻纸。这些新闻纸本来没法印年画,但「努力克服困难」也能凑活印。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我又翻了翻[[Wikisource:版权信息]]及其子页面,看来这本书属于政府文件,和[[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差不多,那上传文件、抄录文本应该没问题。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6:28 (UTC) ::如果互聯網上沒有其他公開文檔,恐怕很難查證。建議將原件掃描後先上傳 Wikimedia Commons,再在 zh-wikisource 進行 OCR 後逐頁面轉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9:16 (UTC) :我买的这本暂时还没扫描。Anna's Archive上有《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的电子版,我先上传了它试试,见[[Index: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17:51 (UTC) ::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到出版、印刷、發行准入制度是怎麼一步步確立的,查禁書刊制度的演變,不同級別的幹部能夠看什麼書,甚至還能看出「雙百」期間似乎略微放寬了管治。堪稱一部微縮的中國大陸的出版體制史。感謝您的上傳與數字化。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5:12 (UTC) == 提议添加繁简转换 == -{zh-hant:諕;zh-hans:𬤀}-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1:48 (UTC) :-{諕}-转换为简体一般写成-{唬}-,请检查。纯粹繁简转换建议在维基百科申请,因为那里可以申请到全域繁简转换,维基文库这里申请只对维基文库生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13 (UTC) ::请问 MediaWiki 系对于「类推简化字」有什么处理原则吗?𬤀(U+2C900)位于 Unicode E 区(2025, 8.0)一般系统字体也是不能渲染的吧。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6:41 (UTC) :::MediaWiki 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 Unicode 已收录的字都可以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3:45 (UTC) == 关于繁简转换的建议 == 现在每次点开新页面都要重新点一次简体特别不方便。建议让他保存一下繁简信息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3:19 (UTC) :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的{{int:yourvariant}}保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08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原文:「慈愛淸平共莫違。黃扉異寵已當期。行看五▦歌騰處。」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570] pg 18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36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5 (UTC) : 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00:50 (UTC) :“行看五桍歌騰處”——出《[[後漢書/卷31#廉範|後漢書]]》廉範傳:“廉叔度,來何墓?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絝。”(五絝,又作五桍,歌頌官吏廉明能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2 (UTC) ::宋[[Author:慕容彥逢|慕容彥逢]]《[[上知府張朝請]]》:“五袴于今預蜀歌,三語何時同晉掾。公不見黄金百鎰未爲優,季布一諾百不愁;又不見李白不願萬戶侯,惟願一識韓荆州。”(參見《[[永樂大典/卷10999]]》)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8 (UTC) 原文:「時先君謬▦庸夫怨謗」 這個字是不是「被」? 原圖: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28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5&cate1=Z&cate2=&dataGubun=%EC%B5%9C%EC%A2%85%EC%A0%95%EB%B3%B4&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380] pg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8 (UTC) :是“被”,但後面可能是“怨謗”,也可能是“惡謗”?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4 (UTC) 原文:「梁衣服改制之牒數▦故反之」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40_010_1050] pg 11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8/8d/CNTS-00047987194_2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2 (UTC) :“''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段'''故''及''之”,看著像是“段”字;另第一個字像“課”,倒數第二字像“及”。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01 (UTC) ::剛才想了一下,這裏用“段”好像不太通,可能用“殷”(表示次數多)更好:“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殷,故及之”—— 有感於督促改換衣服樣式的牒文'''<u>頻繁地</u>'''頒下,所以在這首七言詩裏提及這件事。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9:00 (UTC) 原文:「存亡▦俱。成仁取義。」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1/10/CNTS-00047987194_3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126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80_010_0010] pg 22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5 (UTC) :“存亡與俱”——文徵明詩“可憐功業惟詩在,自決存亡與國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4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22:43 (UTC) ===二=== 原文:「不爲外物▦汩。而常令意思激昂。」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1/CNTS-00047970865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1/CNTS-0004797087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6/CNTS-0004797086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5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PacmanD|PacmanD]]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是不是「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看字形是「扼」,意思也通。——吳與弼:「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汩,夜倦則寢,此外非所當計。」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3 (UTC) === 三 === 原文:「次黃叔貢。<sub>時▒得凍秀魚。勸付行槖供慈廚。</sub>」 這個字是不是「網」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45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0280] pg 1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4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87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14b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36 (UTC) :原文:「次可柔韻<sub>可柔詩。有▒玉待價之句。故戲之。</sub>」 :這個字是不是「蔵」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62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1220] pg 34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62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12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32a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51 (UTC) ::是「蔵」,通「藏」。——蔵玉待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8 (UTC) :是「網」,捕魚。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5 (UTC) == 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 == {{存檔至|Talk:四庫全書}} 目前中文網際網路上流傳的《四庫全書》電子文本,其主要源頭應可追溯至收藏於台北故宮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其影印版,《[[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景印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共 1500 冊,1980 年代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後由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翻印。中國大陸所藏的《文溯閣》《文津閣》《文瀾閣》本,相關整理、出版則較晚。 本站所收錄的《四庫全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維基小霸王#c-維基小霸王-20260829195700-PacmanD-20260829174500 文本來源不清晰]。但根據其中的一些典型錯誤(例如錯用了日文漢字)分析,其實際來源應為 [https://github.com/kanripo Kanripo Project]。 其實想想即知《四庫全書》共計约 8 亿字,將其重新 OCR 並校對,絕非個人或小團體能夠承擔的小型工程。而 Kanripo 也並非獨立承擔了這一 OCR 工作。其文本來源很可能源自更早期的迪志/書同文等機構合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文本。這一判斷並非僅憑 Kanripo 中的「WYG」名稱或傳聞,而是根據其中若干有辨識度的錯誤進行了交叉比對。 我想,既然有前輩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將《四庫全書》完整地整理為文本,我們也無需再做一遍 OCR,只需在目前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據影印圖片內容互校即可。事實上,目前的工作框架已經搭好: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 包括全部 1500 冊的目錄,已連結到新創立的 1500 冊 index 頁面。 * 每本書的第 5 頁為該冊的目錄頁,已由機器人在 <code>Index:</code> 頁面整理出每本書的 <code>pagelist</code> 來。 * 電子版文本可以逐頁存入 Page: 頁面。這部分預計會產生約 135 萬個新頁面。此步驟可由機器人完成。例子:[[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_0862冊.djvu#夢溪筆談(補筆談)]] * 等完成一本書的錄入之後,在 <code>____ (四庫全書本)</code> 頁面連結 Page: 書葉內容即可重建完整的電子版《四庫全書》。如發現 OCR 或者排版錯誤,可到 Page: 頁面查詢原始影印書葉,並直接修改。例子:[[欽定儀象考成_(四庫全書本)]] '''關於版權問題'''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但根據本人對美國版權法律及相關判例的理解,直接將既有電子文本匯入本站的版權風險應當很低。 首先,Kanripo Project 本身已經公開使用這套電子文本多年,相關文本也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多年。其次,本項工作所處理的主要是《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影印本所呈現的客觀資訊,例如文字本身、字序、頁碼以及文字在書葉上的位置關係;這些內容是對原始文獻的忠實記錄,而非新的文學或學術表達。 就美國版權法而言,版權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而非「事實」本身。對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始材料進行忠實、準確的複製,也不會僅因為錄入工作本身具有大量勞動而產生新的版權。因此,如果所匯入的內容僅限於《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忠實版面資訊,而不包含現代編者具有原創性的改寫、評註或其他創作性整理,本人認為其版權風險很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名為《四庫全書》的現代電子資料庫都可以不加區分地完整複製;具體仍應區分古籍原文、影印本的版式、OCR 文本以及現代編者新增的整理成果(例如標點等)。本項工作的目的,正是以可追溯的影印本電子文本為依據,使其得以與實際影印頁面進行校核。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21:39 (UTC) :据我了解,无论根据中美法律还是伯尼尔公约,对于古籍的忠实复制,包括影印、文字整理,即使付出辛勤劳动,也不属于原创性工作,不受版权保护。在现代工具加持下,我也希望看到更多古籍被准确数字化。四库全书虽然有着诸多问题,但总是绕不开的一套大型丛书,文献历史价值巨大。 :希望看到作者在这项工作的更多进展。 [[User:古籍小助手|古籍小助手]]([[User talk:古籍小助手|留言]]) 2026年9月11日 (五) 05:01 (UTC) == 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已在全站啟用 == 顯示選項小工具現已更新。現在,在全站範圍都可以切換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包括主命名空間、Page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以及用戶頁,即使頁面沒有嵌入Page頁面也可以使用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竪排顯示時,頁碼範圍的高亮顯示問題已修复。已刪除未使用的4種佈局。顯示選項小工具可能會造成小部分頁面的模板顯示異常,如有發現請反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48 (UTC) :感謝修改!反饋一個小問題,見下圖。麻煩把豎排時的頁碼逆時針旋轉 90 度,這樣頁碼會更直觀。目前,左端位置似乎恰好能使與右端的頁邊界對齊。 :[[File:(User-PacmanD) 四庫全書豎排頁碼位置意見反饋.png|313x313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52 (UTC) ::其實是頁碼也豎排的結果,如果加“rotate: 270deg;”樣式雖然可把數字旋轉回來,但頁碼為中文時會過度旋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8:59 (UTC) :::已解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 :哇,这个功能挺实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建议。 :* 竖排时,目前{{tl|專}}与{{tl|書}}看起来在两行间距的正中央,难以直接判断是标注前一行还是后一行,需结合文本实际内容猜测。建议增大行间距,或者减小{{tl|專}}与{{tl|書}}的text-underline-offset。<p>在维基文库中,[[Page:魯迅全集01 (1948).pdf/483|有的书把这种行间线标在文字左侧]],而[[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有的书标在右侧]],所以明确维基文库标在左侧还是有必要的。</p><p>至于是否要支持切换标左标右,我认为支持的意义不大。从方便当代阅读的角度,[https://www.w3.org/TR/clreq/#handling_interlinear_punctuation CLReq]介绍「直排时,行间线标注于文字左侧」,所以现在这样标左就够了。从接近原文原貌的角度,行间线只是标点符号的一小方面,除非有功夫通盘考虑全部标点符号,否则单纯支持调整行间线并没有太大效果。<small>(比如1922年《妇女杂志》将专名号、逗号都标在文字右侧,其[[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Page/106]]第二栏第三行「是在想他舊游之地的{{專|爪哇}},……」专名号紧跟逗号,于是缩短专名号以避让逗号;即使CSS能实现这种效果,那么也不排除其它书籍用其它方式处理,比如专名号保持不变,逗号外移以避让专名号;即使能提供选项切换处理方式,那么编辑者设置选项时也很难从全书找出所有专名号与逗号冲突的例子……)</small></p> :* 是否有人比较过默认字体与楷体的字形?会不会存在某字有A、B两种写法,默认字体的x、y码位分别是A、B,而楷体的x、y码位分别是B、A,二者相反,导致校对时无所适从?<p>建议在楷体模式编辑时,自动添加某种标签,类似维基百科[[Special:Tags]]的「可视化编辑」「可视化编辑:已切换」那种。</p>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4:20 (UTC) ::「默認」與「楷體」都可能會顯示成不同的 glyphs 的。目前的「楷體」定義如下;取決於使用者系統裡裝了什麼,fallback 到這些字型中的任何一個。如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可引入統一的 webfonts;之前提過幾次類似的建議,看起來實作有一定難度(主要是 Wikimedia 基金會隱私權政策層面的問題)。 ::Times, "Kaiti TC", 標楷體, DFKai-SB, "AR PL UKai HK", "AR PL UKai TW", BiauKai, Kai, 全字庫正楷體, TW-Kai, TW-Kai-Ext-B, "Kaiti SC", TH-Khaai-PP0, TH-Khaai-PP2, TH-Khaai-TP0, TH-Khaai-TP2, TH-Feon-A, 楷体, KaiTi, 楷体_GB2312, KaiTi_GB2312, FandolKai, 华文楷体, STKaiti, "AR PL UKai CN", EUDCKAI, cursive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6:26 (UTC) :::请问「之前提过几次类似的建议」是指使用webfont,还是标记编辑者所用字体呢?后者涉及隐私我可以理解;若指前者,我不太理解,难道是第三方webfont服务所致?可否再解释解释?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29 (UTC) ::::是指用 webfonts。目前全站僻字小工具已經預設開啟,未來可以更進一步。如果文庫全站統一使用專屬的 webfonts,就能確保所有人看到的字型至少是一樣的,Unicode 的僻字也能夠正常顯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27 (UTC) :又发现一个问题:编辑校对页时的「显示预览」尚不支持,始终使用横排默认字体。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42 (UTC) ::我编辑了Page页面,显示预览时可以以楷体竖排显示,请再指出具体的页面位置和编辑操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6:51 (UTC) :::访问任意校对页(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3]]),单击右上角「编辑源代码」。待页面完成加载后,向下滚动,单击「发布更改」与「显示更改」之间的「显示预览」。再次等待加载完成,发现预览结果是横排默认字体(无论之前设置了什么),并且左上角菜单没有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到「帮助」就完了)。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0:49 (UTC) ::::我尝试了在这个页面显示预览,结果可以自动应用之前记忆的竖排和楷体设置,可以看到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有许多页面通过添加竖排模板强制页面为竖排,所以没有排版设置。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3 (UTC) :[[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core.js#L-304]]处代码在104命名空间(校对页)会出现问题: :由于原始DOM结构如下,会将<code>.pagetext</code>里的内容抽出来,导致载入的样式表无法匹配。 :目前测试,将<code>.pagetext</code>排除即可。应当对其他功能无影响。 :<syntaxhighlight lang="html"> <div id="mw-content-text" class="mw-body-content"> <div class="prp-page-container"> <div class="prp-page-conten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div class="prp-page-qualityheader quality3">本页已校对</div> <div class="pagetex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style>.mw-parser-output .pagetext ..rules..</style> ...content </div><!-- 无其他子节点 --> </div><!-- 下省略 --> </syntaxhighlight> --[[User:小老虎3018|小老虎3018]]([[User talk:小老虎3018|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18:10 (UTC) ::已改为只将<code>.pagetext</code>下级的内容进行排版调整。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6 (UTC) == 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 根据[[m:Global sysops/zh#适用范围|元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文库默认允许全域管理员执行管理性操作,因为只有八名本地管理员。但是,本站有四名活跃管理员,且[[Special:Log/block]]、[[Special:Log/delete]]和[[Special:Log/protect]]显示,本站上的绝大多数管理性操作都由本地管理员执行,这些足以说明本站的自治能力已经足够。此外,本站上的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因此,我在此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User:Pristome|Pristome]]([[User talk:Pristome|留言]]) 2026年9月25日 (五) 15:37 (UTC) : 不明白取消權限有何益處?全域管理員並不干涉本站決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9月27日 (日) 05:30 (UTC) :不同意本站活跃管理员足够多以及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实际上活跃管理员非常少。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5:55 (UTC) == 2026年第3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39"/><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2026年9月23日[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90172000 14:00 UTC],所有维基站点将进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只读模式]],持续数分钟。此举是为了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器切换备份测试,[[wikitech:Special:MyLanguage/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该测试每年进行两次]]。在切换过程中,所有维基媒体网站的流量将从主数据中心转移至备用数据中心,以测试可用性并确保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服务也不会中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363]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成长团队测试了一项新的编辑后提示,以[[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4. Encourage Temporary Accounts to Register|鼓励临时账户持有者注册永久账户]]。这项新提示取代了原有的多个对话框及同步显示的欢迎通知,改为仅展示一条强调创建账户益处的信息。该实验使永久账户的创建率从1.94%提升至3.66%,相对增幅达87%。该变更现将推广至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51] * 对于使用[[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建议模式”测试版功能]]的维基百科编辑者,现有一项[[Special:Preferences#mw-input-wpvisualeditor-editcheck-experimental|新的可选用户偏好设置]],用于显示“实验性”编辑检查与建议。这些类型列于[[Special:EditChecks#experimental-checks|Special:EditChecks]],旨在供开发者进行早期测试并收集资深用户的反馈。管理员可照常更改各项建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配置详情]]。管理员还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Experimental Suggestions|利用此功能]],协助测试社群针对本地创建的检查与建议提出的构想。本周晚些时候,这些实验性类型将采用更具辨识度的视觉样式。[[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欢迎提供反馈]]。 * [[m: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已正式设立,为中东欧地区的维基媒体社群提供一个进行技术讨论与协作的平台。 * 面向新兴及小型语言维基百科社群的一项新工具——[[mw:Special:MyLanguage/Language Onboarding and Development/Starter kit|入门套件]],现已推出。该工具整合了引导式任务、各类工具及资源,以帮助社群起步、追踪进展,并与更广泛的维基媒体社群开展协作。入门套件托管于Wikimedia Toolforge平台,专为条目数少于50,000篇的维基百科项目设计。欢迎阅读[[diffblog:2026/09/18/introducing-starter-kit-for-new-and-small-language-wikipedias/|这篇Diff博客文章]],了解入门套件的运作方式及社群的实际应用情况。 * 读者成长团队即将重新开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图像轮播实验]]。此次重测将评估基于社群反馈改进后的三个新设计版本。团队将评估实验结果,并与社群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功能。实验将于9月28日所在的一周启动,覆盖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波斯语、法语、德语、印尼语、日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 * 继在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法语、印尼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成功推出后,由读者体验团队开发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功能]]将于9月28日起向所有维基百科站点的已登录用户开放。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使导师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化,导师状态脚本也会反复更新其状态,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最近更改项;该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6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用于获取维基上已配置的活跃或历史滥用过滤器详细信息的<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现已更新,支持<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version=2</nowiki></code></bdi>配置参数,这将导致API响应发生破坏性变更。所有维护用户脚本或其他代码的用户,均需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并针对任何破坏性变更采取相应措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82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39"/>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7日 (日) 11:56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85309 --> == 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欢迎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 中秋好!向各位报告,经过众人几年间歇性努力,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录入方式,可靠程度大为提高。欢迎大家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我在其中参与了不少,有些想法,来分享一下。某些点说不定以后会形成[[Help:目录|帮助]]页面或[[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方针政策]],但主要还是随便说说。 === 两种录入方式 === 「直接录入」与「校对页录入」是维基文库录入文档的两种方式。 * 直接录入即直接编辑普通wikitext页面,编辑者创建页面、校对文字时最多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面介绍来源,而他人无法在维基文库内查证。直接录入的[[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按整篇文章标注,有25%、50%、75%、100%等。[[联合国大会第80/307号决议|联合国大会一些决议]]当前采用直接录入。 * [[Help:校对|校对页录入]]是指编辑者先上传PDF等格式的影印原文,再逐页编辑Page页面,最后将相应Page嵌入作品页面的录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他人在作品页面阅读时,如果怀疑某段文字有错,可随时转到相应Page核对。校对页录入的[[Help:页面状态|页面状态]]分Page标注,有未校对、已校对、已核对等。《[[吶喊]]》各篇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 与直接录入相比,校对页录入的结果方便查证,而且参与者(无论人还是机器人)不必持有原本就能做出贡献,是更理想的录入方式。 不过,校对页录入的前提是存在影印原文。一方面,从原本制作影印本,比参考原本校对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影印本有时比文档文本蕴含更多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问题相对复杂。种种因素所致,校对页录入尽管理想,但并非绝对主流。根据中文维基文库[[Wikisource:社区主页|社区主页]]的统计,当前直接录入的文章有70,077篇已经完成(正文品质标注为50%或更高),而校对页录入的页面有12,257页已经校对(页面状态为已校对或已核对)。假设每篇文章有十页,那么直接录入完成的文章数量是校对页录入的五六十倍。 === 影印本自身价值 === 校对页录入不仅从录入结果的角度看更理想,它搭配的影印本自身也有很大价值,特别是它展示了文档的原文原貌。 像《[[吶喊]]》这样的近代书籍,它们的影印本其实是现代中文版面形成过程中的一张快照。平常一谈中华文化就论上下五千年,一提汉字就要追到甲骨文、金文,但现在我们用的这种中文,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白话语言及用字、汉字繁简正异、标点符号的用法与写法、书写方向横排竖排……无一不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当时字体排印方面的一些细节工艺,现在用CSS都没办法完全复现,只能参考影印图像。 以下举一些《[[吶喊]]》里的例子。 * 汉字字形:想必上学读简体课本的人都或多或少思考过为何鲁迅以「-{罢}-」代「-{吧}-」。现在一看根据[[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校对过的作品,立马知道原文其实既非「-{吧}-」又非「-{罢}-」,而是「-{罷}-」;稍微读几段,便又直观感受到当时字形正异并不绝对,甚至还有[[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9|Page/389]]这样同页同段、同字同义却有「-{脚}-」「-{腳}-」两种字形的情况。 * 标点符号:[[一件小事_(1919年晨報本)|《一件小事》1919年晨報本]]的逗号全都像日文那样写作「、」,而后来[[一件小事|《鲁迅全集》收录本]]和今日一样采用「,」。[[鴨的喜劇|《鴨的喜劇》1922年《婦女雜誌》本]]与[[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65|《鲁迅全集》收录本]]都使用专名号,但前者把专名号标在字的右边,而后者标在左边。 * 中西混排:《[[阿Q正传]]》出现了Q和Quei,例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3|Page/383]]。其中单个字母Q的方向和汉字相同,占一个汉字位置;而Quei要旋转一个直角,让阅读方向与汉字相同,同时Quei前方、后方或两端会加空隙,整体占约三个汉字的位置。Q后赶上逗号时,处理方式与汉字类似,逗号下端与Q的下端对齐;而Quei则不然,逗号上端与i的下端对齐,即逗号位于Quei后空隙的位置。 * 两端对齐:《鲁迅全集》中,大部分标点符号都写在两行之间,剩下的破折号、成对引号的总长度又是汉字的整倍数,所以只要汉字顺着密排,每行两端基本就能对齐。不过仍有地方需专门两端对齐:[[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0|Page/480]]第一段最后「又向那松柏林前進了。」几字如果密排,「了。」会形成孤字,于是增大「向那松柏林前」几字间字距,把「進」挤到下一行,避免孤字。 * 配图:[[Page:NLC404-01J002598-50083_婦女雜誌_1922年8卷12期.pdf/108|《鴨的喜劇》最初1922年发表于《婦女雜誌》]]时,带有配图。 === 录入价值所在 === 既然影印本自身有很大价值,那为何要费劲录入文本呢? 最基础的答案当然是方便检索阅读。即便是《[[吶喊]]》这种知名书籍,网上虽有很多公开文本,但维基文库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的版本仍有优势。下面简单比较几例。 * [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资料查询在线检索系统]比较权威,但内容质量远不如维基文库这版。鲁博采用简体字而非原文用字,而且很多地方按简体习惯也算错别字(我每次在维基文库校对后,会把维基文库转换出的简体与鲁博版本比较,结果二者差异十有八九是鲁博有误);《[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76 明天]》等文章丢失分段;《[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86 社戏]》等文章有「,,」这样的明显编辑错误。 * [https://luxunlib.com/ 鲁迅图书馆(luxunlib.com)]、[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0.htm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marxists.org/chinese)]等网站本身不权威,还无从查证,同时也存在不记原文用字的问题。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8351&page=286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可以对照影印图像查证,不过网站设计比较质朴,浏览编辑体验不如维基文库,经常点几个链接就会转到某个超长页面上不存在的anchor。 不过文本与图像在检索阅读方面的难度差异在逐渐缩小。我简单测试过,现在27B的小型视觉LLM/AI/agent辅以工具调用自己工作一周,就可以把一本影印PDF录入成markdown文本,在注释中标注页码,并设置标题级别。尽管存在大量混淆异体字等问题,但对检索阅读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何况现在还有若干专业框架,不少还开源。 所以录入的价值恐怕到头来还得追到人身上。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早来维基文库的动机是想提高自己认读繁体字的能力,不久发现自己阅读竖排的能力也需练习(这也是我当时选择校对近代书籍的原因,因为校对古代书籍更难)。现在我认为书籍发表的意义就在于被人阅读,而校对录入是读者与书更深入交互的过程,此即价值所在。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 :赞。辛苦了。另想请教目前[[呐喊]]的首页中《[[鸭的喜剧]]》是初版本,这似乎与其他篇目采用1938年全集本的做法有异,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还是说后续会调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23:19 (UTC) ::我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鴨的喜劇]]》并非有意与其它篇目不同,只是自然出现了区别;我并无强烈理由反对调整,但我估计不会主动调整。 ::# 前期先检查既有页面,根据wikitext注释、编辑摘要等信息判断是否有明确来源(查证不太困难的参考底本)。如有,在讨论页记录{{tl|Textinfo}},并在主页面标注<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edition=yes</syntaxhighlight>。 ::# 校对前搜罗比较可用底本,主要校对质量更好且更接近最初发表的。《[[鴨的喜劇]]》最初发表于《婦女雜誌》,这份影印本的图像比较清晰,甚至还有《鲁迅全集》上没有的配图,于是选了《婦女雜誌》本;《[[風波]]》最初发表于[[Page:新青年_第8卷第1號.pdf/65|《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Page/65起]],但这份影印本的图像压缩处理得太厉害了,很多笔画粘在一起,OCR效果一般,而且人读起来很难受,就没选《新青年》本。[[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整体质量还不错,但偶有错别字,某些页数还会连错一串标点符号,所以我并不是一上来就选它。 ::# 校对完再看要替换既有页面还是另建页面。如果既有页面有明确来源,且正是校对选用版本,那么直接替换;如果既有页面有其它明确来源,则另建页面,并与既有页面相互链接;如果既有页面无明确来源,那么也直接替换。《[[社戲]]》属于第一种情况,《[[一件小事]]》属于第二种情况,《[[吶喊]]》大部分篇目属于第三种情况。(注:《一件小事》我当时是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不过[[Special:Diff/2600133|半年后Midleading]]把既有页面替换成了[[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版本,这我就没再管。)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3:52 (UTC) :::我覺得此类情况,應考虑在文库中保留兩個版本,一個单独命名为《一件小事 (鲁迅全集1948版)》,另一个(通行本)命名为《一件小事》。前者應為鲁迅全集1948的忠實轉錄,後者可以編輯至符合現代出版規範,例如錯字改對、適當添加不同版本的校註記等。 --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使用校对页录入更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破坏的作用,推荐使用校对页录入。底本的选择其实不必求古,最初发表的版本固然有其价值,后来再版的版本也有反映作者于再版时修改和修复错字的价值。我同意当多个版本并存时,每个作品可以建立通行本页面,但这不代表通行本页面就需要放弃校对页录入可供查证的优点。很多匿名用户编辑通行本页面去掉{{tl|另}}模板和调换此模板显示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教科书采用的版本。更合适的做法是通行本页面也使用校对页录入一个年代较晚、有校注的版本,使{{tl|另}}模板无论是内容还是此模板应该显示的文字都可供查证,避免目前通行本页面出现同一页面不同{{tl|另}}模板分别显示两个不同版本的矛盾和匿名用户在{{tl|另}}模板上编辑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1:52 (UTC) == 2026年第4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0"/><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对于使用桌面版和移动版网页默认皮肤(分别为Vector 2022和Minerva)的用户,当他们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并看到搜索建议时,系统现在会提示这些建议是否源自页面重定向。此前,如果搜索建议列表首位的条目与用户的实际输入不完全匹配,用户可能会感到困惑。新增的重定向提示明确了这些建议并非随机生成,而是与搜索内容相关的;这些建议页面可能是指向用户实际想要查找的最相关目标条目的重定向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03013] * 使用移动版网页浏览维基百科的未登录用户,将看到一个用于将条目保存至[[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的书签按钮,以取代现有的监视星标按钮。点击该书签按钮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登录或创建账户,以便保存条目供日后阅读。此前的一项实验发现,与监视星标按钮相比,书签图标促使未登录用户创建账户的可能性高出四倍。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更多读者注册账户,并使用有助于保存及回访内容的相关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8769] * 一项简化用户创建账户后即时体验的实验将于9月29日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英语和法语维基百科上启动。该测试将探讨移除现有欢迎问卷中的操作阻碍,是否有助于新用户更轻松地了解后续步骤。实验将持续至10月底。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0058]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产品与技术咨询委员会]]现向社群征集议题,以便与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考量与探讨。欢迎编辑和技术贡献者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委员会的讨论页]]上添加议题。 * 本周晚些时候,社群将能够配置[[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编辑检查与建议]],使其在[[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extraNamespaces|更多命名空间中显示]](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Draft:</nowiki></code></bdi>命名空间)。欢迎[[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提供反馈]]。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导致在维基共享资源上有未读更改的用户无法加载该页面。开发人员正在修复此问题。在此期间,受影响的用户可以按照[[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GlobalWatchlist temporarily broken for users with Wikimedia Commons|相关]]帮助章节中描述的变通方法进行操作。 * 现已新增<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TIMESTAMP}}</nowiki></code></bdi>和<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RTIMESTAMP}}</nowiki></code></bdi>这两个魔术字,可将分类的默认排序方式更改为基于归类时间戳进行排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76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https://wikistats.wmcloud.org/ Wikistats]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9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原定于9月23日进行的数据中心切换已推迟。在[[diffblog:2025/03/12/hear-that-the-wikis-go-silent-twice-a-year/|昼夜平分点演练]]期间发现的容量问题,导致无法将所有服务切换至另一数据中心。目前该流程已暂停,我们将优先排查并解决该问题,以确保能继续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我们将另行安排新的演练。在此期间,所有流量和编辑操作均照常进行。 * 9月23日,一次电力中断短暂影响了所有维基站点,导致阅读和编辑模式出现间歇性问题。Gerrit也受到了影响。此事与数据中心切换工作的推迟无关。 [https://www.wikimediastatus.net/incidents/9fm19t8qykk8] *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Produnto|Produnto]]现已部署至mediawiki.org及[[phab:T421436|部分印度语言维基站点]]。我们希望能听到您对这款实验性产品的反馈。Produnto允许用户使用托管于[[gitlab:repos/lua|维基媒体GitLab]]上的Lua模块,从而简化了各维基站点间Lua代码的共享流程。用户无需再将单个Lua模块从一个维基站点逐一复制到另一个站点,而是可以轻松地在所有维基站点间共享代码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一场[[m:Event:Cross-wiki Code Collaboration Workshop|跨维基代码协作研讨会]]将于10月2日12:30 UTC在线举行,旨在汇集南亚地区的技术贡献者,让他们了解Produnto并着手在印地语、旁遮普语、奥里亚语、泰卢固语和马拉雅拉姆语维基百科上试用该工具。Produnto是一款用于将托管于GitLab上的Lua模块部署到维基媒体各维基站点的软件包管理器,近期已在部分试点维基站点上完成部署。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0"/>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8日 (一) 10:4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2225 --> == Wikidata Sitelink changes in Recent Changes and Watchlist ==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 in English, translating it will help spread the message)'' Editors on group 1 wikis, including Wikiquote, Wikibooks, Wikiversity, Wikivoyage, and Wikisource, will no longer see notifications on [[Special:RecentChanges|Recent Changes]] and [[Special:Watchlist|Watchlist]] when a link to ''another'' language version of a page is added, removed, or changed in its Wikidata item. This change will begin on '''October 5 at 07:00 UTC''' as a two-week trial to reduce high-volume, low-value notifications and make higher-value changes easier to identify. Editors who rely on these notification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change and can share feedback or concerns on the [[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project]] or [[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talk page]].<br/>Please reach ou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thank you! -- [[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Danny Benjafield (WMDE)]] ([[User_talk:Danny_Benjafield_(WMDE)|talk]]) sent via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2:43 (UTC) <!-- 信息由 User:Danny Benjafield (WMD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MassMessage_test_list&oldid=31106967 --> :''以下内容以AI翻譯:''<br/> :'''“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中的维基数据站点链接更改'''<br/> :''(很抱歉使用英文进行了跨版块发布,将其翻译为中文将有助于消息的传播)''<br/> :第1组维基项目(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的编者,当某个页面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在其维基数据(Wikidata)项中被添加、移除或更改时,将不再在“[[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中看到相关通知。此项更改将于'''10月5日 07:00 (UTC) / 15: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测试,旨在减少大量且低价值的通知,从而使高价值的更改更易于被发现。依赖这些通知的编者应留意此项更改,并可在[[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或[[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上分享反馈或疑虑。<br/>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User: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6:10 (UTC) == 庶吉士、庶起士 == 庶起士不存在。應該是「吉士」「起士」這樣的機械轉換導致的。文庫有很多「庶起士」,我一個人很難盡改,只能把翻過原文獻查證的手動改了幾筆。 - <span style="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Special:用户贡献/Davidzdh|<font color="#2E8B57">'''I '''</font>]][[User talk:Davidzdh|<font color="#008B8B">'''am '''</font>]][[User:Davidzdh|<font color="#4169E1">'''Davidzdh'''</font>]]'''.'''</span> 2026年10月2日 (五) 07:46 (UTC) :我已經確認至少[[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有的「庶起士」都應該是「庶吉士」,可批量替換。全庫中共有289处「庶起士」,以[[康熙朝實錄]]為最多,應皆可批量替換。不過,真正麻煩的是「吉士」也被部分替換成「起士」了,這些很難換回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5:56 (UTC) ::「庶起士」已經全部改過來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6:29 (UTC) == 《[[w:蜀山劍俠傳|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蜀山劍俠傳》的作者[[:w:還珠樓主]]於1961年逝世,此作品從1932年至1949年以連載形式發表,且無已知在美國發過表過的記錄。 據此我認為應可據中國大陸版權規則(+50年)予以收錄,收錄時使用 {{tl|Not-PD-US-old}} 模板(參數 1961,1949)。這樣理解對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2日 (五) 23:17 (UTC) :此书先在天津连载,跟着出单行本,按集出(可以理解比“回”高一级的章节标识),没出完就转到上海去出剩下的,出完了剩下的又把整个正传在那儿再版了一次,发完了正传还有后传,后来别的地方出的还有别人伪托的后传...总的来说,因为作者过世超过五十年,总体而言可以放心收录,至于选用何种模板和参数要看版本具体情况,不是说就一定填1949。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7:52 (UTC) == 申請在本 wiki 使用 AutoWikiBrowser 及JWB 以進行批量編輯 == 請將 PacmanD 添加進 [[Wikisource:AutoWikiBrowser/CheckPageJSON]]。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35 (UTC) :特提醒各用户,授权申请将需要14天投票阶段,请其他用户发表意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7:26 (UTC) == 2026年第4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1"/><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class="mw-translate-fuzzy">今年的社群愿望清单流程[[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Community Wishlist 2027#Updated Community Wishlist Process 2027/2028|已公布]]。这是在听取社群反馈后制定的。计划组建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熟悉愿望征集流程及MediaWiki代码库的社群成员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计划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开放新愿望的提交,并预计在11月下旬完成初步筛选工作。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已公布的流程详情。</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可视化编辑器]]的编者在将文本粘贴到维基百科时,如果该文本很可能是最初从五种外部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之一复制而来的,将会看到一条警告。此功能被称为[[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LLM粘贴检查]],属于一种可由社群配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编辑检查]]机制。该检查通过识别复制内容中的HTML标记来运作,并不使用内容水印检测技术。相关编辑还会[[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Edit tags|被标记]],以便巡查员进行更仔细的审查。该功能既能帮助新手添加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内容,也能让经验丰富的编辑更容易识别出存在问题的编辑。对于制定了关于LLM使用之本地方针的社群,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Configuration|调整提示文案及所链接的方针页面]]。开发团队[[listarchive:list/translators-l@lists.wikimedia.org/message/EVHKWJ4IERZELMPIWNH3XUVUSQV5KOO4/|致歉]],因为该功能在推出时未预留时间进行多语言翻译。 * 编者现在可以轻松地[[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直接从iOS和Android应用访问网页版可视化编辑器]]。打开编辑器时,用户可以选择可视化编辑或源代码编辑。若选择可视化编辑,系统会将用户引导至手机浏览器中的移动网页界面;完成编辑后,页面顶部的横幅会提供返回应用的选项。这使得读者能够在随手阅读的同时,快速进行编辑贡献。 * 使用维基百科Android和iOS应用的用户,在连续使用两周后,将会看到一次创建账户的提示。该提示意在说明拥有账户的益处,并帮助更多普通读者转变为会定期回访应用的登录用户。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4847] * 在[[wmnoc:conf/dblists/group1.dblist|group1 wiki]](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上,当页面对应的维基数据项中有关其他语言版本的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者将不再在[[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cent changes|最近更改]]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 Watching pages|监视列表]]中收到相关通知。此项变更将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5日07:00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运行,以减少高频次但低价值的通知,从而更易于识别重要变更。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者可查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发表意见或提出疑虑。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941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已退出导师计划的导师仍会被分配学员并收到提问,这一问题现已修复。现在,当导师退出计划时,其学员会被重新分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19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巴西维基媒体分会发布了其[[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Brasil/Arcabouço de Boas Práticas de Desenvolvimento|开发最佳实践框架]](ABPD)。这是一份面向开发技术工具与项目的员工、承包商及志愿者的指南,涵盖了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无障碍性、个人数据保护及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使用等内容,并阐述了如何将维基媒体运动的通用准则调整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他们鼓励其他分会复用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该框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wmfblog:2026/09/26/wikimedia-brasils-development-best-practices-framework-technical-sustainability-as-an-organizational-responsibility|Diff上的相关文章]]。 * Wikimedia API即将启用一个新的标准基础URL。该新标准路径遵循<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api/</nowiki></code></bdi>模式,将作为现有REST API(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w/rest.php/</nowiki></code></bdi>)的替代访问路径。所有现有API均支持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调用,但新创建的API模块将优先采用这一新结构。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此次变更不会导致现有功能中断;针对现有端点的所有请求,原有的访问路径将继续有效。不过,部分端点可能会在响应正文中返回符合新模式的URL。相关变更将首先在测试维基上部署,预计到10月底将覆盖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1"/> 2026年10月5日 (一) 18:52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8825 -->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目前英文文库上有一个名为transclusion-check的插件,对编辑Index空间下的页面大有用处。它包含下列模块: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css]] * [[:en:Help:Gadget-transclusion-check]](文档) 提议在中文文库上引入此插件,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见[[User:PacmanD/common.js]])。{{ping|Midleading}}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5:28 (UTC) :这个插件针对于英文维基文库方针开发,而中文维基文库允许嵌入“{{int:proofreadpage_quality0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1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2_summary}}”的页面,目前没有引入的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08:14 (UTC) ::不过我提议引入有一个理由就是想用它检查哪些page空间的页面已经存在但是并没有嵌入任何主空间页面:这样排查哪些页面可以用基于扫描版的内容替换会更方便很多。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8:43 (UTC) :::中文维基文库这样的page页面没有多到需要每个用户都检查的程度。很多页面要么贡献者不采用page页面录入,要么在录入page页面的同时建立了主命名空间页面,要么因为种种原因故意不建立主命名空间页面([[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4#長期破壞者「User:維基小霸王」回來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0:06 (UTC) ::::我个人还是非常主张采用page录入:一套书有很多卷,很多时候光是一卷的篇幅也很长了;这样一来页面很容易大到难以编辑。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12:35 (UTC) ::::「Page頁面沒有多到需要每個用戶都檢查的程度」,我覺得這或許不一定適合作為是否提供 Gadget 的主要判斷標準。像校對小工具、僻字小工具等也並非所有編輯與閱讀者都會主動使用;是否值得作為一個選項提供,或許可以更多考慮「是否存在明確的使用場景」,「引入後的維護、效能和介面成本是否合理」等因素。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2:51 (UTC) :::::提案人建议的是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标准理应更加严格,要考虑是否真的是所有用户都需要。如果仅仅是引入但不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那么也要修改插件,仅显示嵌入状态,不暗示页面是否应该被嵌入,如已嵌入的页面不加边框,未嵌入的页面边框加粗而不是红色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8:49 (UTC) ::::::也可以选择不默认开启,不过引入大抵没什么大问题?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10日 (六) 05:21 (UTC) ::我把這個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現在僅檢查「未被嵌入」「被單個頁面嵌入」「被多個頁面嵌入」三種情況,並列出圖示。請{{ping|Midleading}} 看一下,是否值得推廣並啟用给全站使用者。 ::[[File:Demo of transclusion-check-zh.js in zh-wikisource.png|542x542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21:26 (UTC) :::这不是把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而是用AI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小工具,里面有匪夷所思的行为,如<code>t.title.indexOf( 'Main Page' ) !== 0 && t.title.indexOf( 'Wikisource:首页' ) !== 0</code>检查了嵌入页面是不是以Main Page和Wikisource:首页开头,可是这两个页面根本没有子页面,怎么会写这个检查呢。请在使用AI生成时主动声明。用AI生成的代码会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38 (UTC) == Page Proofread 首次開啟頁面不顯示圖像的問題已修復 == 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困擾維基文庫編輯校對工作的一個老問題,終於在最近的 MediaWiki 更新中得到修復了。 此前,使用 Page Proofread 開啟頁面時,經常會遇到「首次載入不顯示掃描圖像」的情況,必須手動 refresh 一次頁面才能正常顯示。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給日常校對帶來了相當的不便,如果你是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八月底,我向 Phabricator 提交了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575 T436575] 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參考修復程式碼。有志願者在九月底完成了修復,相關程式碼已於 10 月 6 日隨 MediaWiki 1.47 版本合入,目前也已經在維基文庫[[Special:Version|生效]]。感謝參與修復的志願者! 今後首次開啟 <code>Page:</code> 頁面時,就不必再為了顯示圖像而額外加載一次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5:51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10月9日 (五) 16:15 (UTC) n3p0ov3vpe78pmdjneolnjkm4xydk7f 11126988 11126986 2026-10-12T13:45:22Z Midleading 47637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回复 11126988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unihan-helper 已通過驗證,在文庫中有效,[[User:PacmanD/common.js|如此設置]]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0:48 (UTC) :: {{ping|PexEric}}這樣看來,應該可以直接引進本站。副知{{ping|Midleading}}準備部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7月11日 (六) 01:42 (UTC) :{{支持}}。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1:51 (UTC 已导入,请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自行开启僻字小工具测试,然后讨论是否预设启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4:01 (UTC) :發現一些小問題,正在聯繫作者改進。另外,鑑於文庫中僻字較多,採 Unicode 編碼後,可以考慮在現有的 Plangothic、WenJinMincho 基礎上繼續增加字符集更全的字型,如 Jigmo TC: 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此目錄由本人於昨天創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14 (UTC) :測試正常,測試期間無人提出意見,現已預設開啟僻字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04:03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支持}},不過建議命名空間使用「CaseLaw:」,因為 case 一詞單用含義不明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20:38 (UTC)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只有一个用户使用的工具似乎更适合作为用户页保留,请问有没有其他人需要使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8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小工具已經啟用一段時間,現在請問是否支持將小工具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9 (UTC) :支持。並希望 zh-wikisource 小工具今後以單獨 repo 維護,這樣在上游停止維護後,未來本社群仍可修復發現的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07 (UTC) ::{{完成}} 間距優化小工具現在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4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确应拆分。不同版本的重复页面才会遇到你所说的问题。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8:07 (UTC) ::拆分已完成。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4:07 (UTC)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民國政府的[[模板: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公報]]出處 == 請問各位前往[https://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正常否?或403禁入?--[[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17 (UTC)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正常。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3:56 (UTC) ::謝謝。在下遇到403禁入。解決前,就更有請能正常去那網站用戶收集文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01:25 (UTC) :::[[:分类:政府公報 (民國)]]是<nowiki>{{中華民國政府公報}}造成的,要改成像是{{中華民國政府公報|民國年=3年}}</nowiki>。--[[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4:46 (UTC)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立法院智庫]早就停止[https://npl.ly.gov.tw/do/www/dbNotation?dbId=149&key=dbCategory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但國家圖書館有更多公報,只是有的卷期尚未編目。[[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以及[[政府公報 (中華帝國)]]用的PDF是分月合訂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3日 (日) 00:36 (UTC) ::臺北[https://gpost.lib.nccu.edu.tw/index.php 政治大學]也有整理民國人事任免令,有利本站以及共享資源分類。--[[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1:28 (UTC)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注释问题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页面中的注释已经超出翻译的范畴(参考[[:en:Wikisource:Translations]]),而参考[[:en:Wikisource:Annotations]]的内容,本页面中的注释的中立性和解释性有待探讨,欢迎参与讨论。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7月21日 (二) 06:43 (UTC) :同样认为该注释超过翻译范畴,可以移交其他项目。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7月22日 (三) 03:50 (UTC) :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原创内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和[[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清理这些注释,要么送维基教科书看看收不收(当然也可以两者同时进行,这应该也没什么冲突)。副知贡献者@[[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阁下看就处理方案有何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15:45 (UTC) ::已收到。可予以清理。 [[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User talk:CreeperDigital1903|留言]]) 2026年7月26日 (日) 00:39 (UTC)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译者注释”似乎不当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翻译者加入了大量具有鲜明[[w:毛派|毛派]]特征的“注释”,其中多半是评论性的。这也许算[[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的“原创作品”吧?是否可以全部删除?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4日 (五) 05:06 (UTC) :抱歉,刚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所以{{撤回请求}}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01:08 (UTC) == 如何上傳《東方ê故事》 == 原文: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26000254280 *https://db.nmtl.gov.tw/site3/dindex?search=1&serchkey=&page=18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日 (日) 18:33 (UTC) :这本质上跟录北拉差不多,我认为是可以的。具体的方法是录原貌。如果你只是问这本,那就是录罗马字“Tang-hng ê kò͘-sū”的那一半而不是“東方ê故事”的那一半,因为从你提供的第一个印刷品上反映出原貌是那样的,而不能仅因为第二个网站就决定是录全罗还是汉罗合用,所以我建议你参考北拉的例子,见[[新文字半月刊/第1期/Sin Wenz sh Womn Zgidi Wenz]],在能够查对原件影印件的情况下根据原貌录入相应内容——这与朝鲜文献的逻辑也是类似的,我们也需要检查原件而不是光看当代人转录数字化的结果来判断它是否适合收录。另参考上述北拉的例子,可能应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模板:Latinxua Sin Wenz]]那样的模板放在文首顺便添分类;还有也可考虑增加像[[Translation:新文字是我們自己的文字]]作为有益读者的丰容,当然我不会说那是必须的,只是一个提议。应该说有北方话拉丁化文字和粤语白话文的例子珠玉在前,闽南语白话文也没有道理成为收录的障碍,只是请阁下注意在可查对原貌的情况下才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3日 (一) 00:26 (UTC) ::多语言维基文库上似乎有粤语内容。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5:24 (UTC) :::這是台語,不是粵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6:10 (UTC) :::是的,多语言可以收录的东西很多,多语言能收什么和本地能收什么并非互补而是可以重叠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05:36 (UTC) == 提議:四庫全書改為預設橫排、可一鍵切回直排 == {{移動至|Talk:四庫全書|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05:03 (UTC)}} == 1961年发布、疑似1982年整理出版的政府公文,现在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 我为查阅某些资料从二手书市场购得(大陆这边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编印《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年–1961年)》,意外发现其中有些篇目很有意思†,但互联网上似乎尚无开放数字版本,所以希望上传到Commons并在维基文库抄录。 不过我担心存在版权争议,操作前想先问问大家。这本书的情况如下。 * 公文本身已发布超过50年,无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政府文件豁免范围,都进入公有领域了。 * 这本书没有版权页,封面、封底也没写年份(书虽二手但很新,大概率原本就如此);不过国家图书馆 opac.nlc.cn 系统能查到同名、同作者书籍,标注「出版年:1982」,即44年前。 * [[w: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这个部门只存在于1954–1970年和1975–2018年,而1970年距今超过50年。 †:比如1961年8月10日文出齐字第1162号《关于适当解决年画用纸,争取增加年画印数的通知》讲当时纸张紧缺,但「年画在我国农村中有广大的需要」,于是文化部计算出印量缺口,联系外贸部、各省出版局、文化局和几家出版社想办法。联系外贸部是因为外贸部本来要出口几百吨新闻纸。这些新闻纸本来没法印年画,但「努力克服困难」也能凑活印。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我又翻了翻[[Wikisource:版权信息]]及其子页面,看来这本书属于政府文件,和[[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差不多,那上传文件、抄录文本应该没问题。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6:28 (UTC) ::如果互聯網上沒有其他公開文檔,恐怕很難查證。建議將原件掃描後先上傳 Wikimedia Commons,再在 zh-wikisource 進行 OCR 後逐頁面轉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9:16 (UTC) :我买的这本暂时还没扫描。Anna's Archive上有《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的电子版,我先上传了它试试,见[[Index: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17:51 (UTC) ::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到出版、印刷、發行准入制度是怎麼一步步確立的,查禁書刊制度的演變,不同級別的幹部能夠看什麼書,甚至還能看出「雙百」期間似乎略微放寬了管治。堪稱一部微縮的中國大陸的出版體制史。感謝您的上傳與數字化。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5:12 (UTC) == 提议添加繁简转换 == -{zh-hant:諕;zh-hans:𬤀}-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1:48 (UTC) :-{諕}-转换为简体一般写成-{唬}-,请检查。纯粹繁简转换建议在维基百科申请,因为那里可以申请到全域繁简转换,维基文库这里申请只对维基文库生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13 (UTC) ::请问 MediaWiki 系对于「类推简化字」有什么处理原则吗?𬤀(U+2C900)位于 Unicode E 区(2025, 8.0)一般系统字体也是不能渲染的吧。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6:41 (UTC) :::MediaWiki 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 Unicode 已收录的字都可以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3:45 (UTC) == 关于繁简转换的建议 == 现在每次点开新页面都要重新点一次简体特别不方便。建议让他保存一下繁简信息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3:19 (UTC) :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的{{int:yourvariant}}保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08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原文:「慈愛淸平共莫違。黃扉異寵已當期。行看五▦歌騰處。」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570] pg 18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36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5 (UTC) : 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00:50 (UTC) :“行看五桍歌騰處”——出《[[後漢書/卷31#廉範|後漢書]]》廉範傳:“廉叔度,來何墓?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絝。”(五絝,又作五桍,歌頌官吏廉明能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2 (UTC) ::宋[[Author:慕容彥逢|慕容彥逢]]《[[上知府張朝請]]》:“五袴于今預蜀歌,三語何時同晉掾。公不見黄金百鎰未爲優,季布一諾百不愁;又不見李白不願萬戶侯,惟願一識韓荆州。”(參見《[[永樂大典/卷10999]]》)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8 (UTC) 原文:「時先君謬▦庸夫怨謗」 這個字是不是「被」? 原圖: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28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5&cate1=Z&cate2=&dataGubun=%EC%B5%9C%EC%A2%85%EC%A0%95%EB%B3%B4&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380] pg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8 (UTC) :是“被”,但後面可能是“怨謗”,也可能是“惡謗”?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4 (UTC) 原文:「梁衣服改制之牒數▦故反之」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40_010_1050] pg 11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8/8d/CNTS-00047987194_2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2 (UTC) :“''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段'''故''及''之”,看著像是“段”字;另第一個字像“課”,倒數第二字像“及”。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01 (UTC) ::剛才想了一下,這裏用“段”好像不太通,可能用“殷”(表示次數多)更好:“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殷,故及之”—— 有感於督促改換衣服樣式的牒文'''<u>頻繁地</u>'''頒下,所以在這首七言詩裏提及這件事。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9:00 (UTC) 原文:「存亡▦俱。成仁取義。」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1/10/CNTS-00047987194_3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126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80_010_0010] pg 22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5 (UTC) :“存亡與俱”——文徵明詩“可憐功業惟詩在,自決存亡與國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4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22:43 (UTC) ===二=== 原文:「不爲外物▦汩。而常令意思激昂。」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1/CNTS-00047970865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1/CNTS-0004797087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6/CNTS-0004797086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5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PacmanD|PacmanD]]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是不是「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看字形是「扼」,意思也通。——吳與弼:「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汩,夜倦則寢,此外非所當計。」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3 (UTC) === 三 === 原文:「次黃叔貢。<sub>時▒得凍秀魚。勸付行槖供慈廚。</sub>」 這個字是不是「網」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45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0280] pg 1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4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87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14b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36 (UTC) :原文:「次可柔韻<sub>可柔詩。有▒玉待價之句。故戲之。</sub>」 :這個字是不是「蔵」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62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1220] pg 34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62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12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32a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51 (UTC) ::是「蔵」,通「藏」。——蔵玉待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8 (UTC) :是「網」,捕魚。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5 (UTC) == 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 == {{存檔至|Talk:四庫全書}} 目前中文網際網路上流傳的《四庫全書》電子文本,其主要源頭應可追溯至收藏於台北故宮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其影印版,《[[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景印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共 1500 冊,1980 年代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後由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翻印。中國大陸所藏的《文溯閣》《文津閣》《文瀾閣》本,相關整理、出版則較晚。 本站所收錄的《四庫全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維基小霸王#c-維基小霸王-20260829195700-PacmanD-20260829174500 文本來源不清晰]。但根據其中的一些典型錯誤(例如錯用了日文漢字)分析,其實際來源應為 [https://github.com/kanripo Kanripo Project]。 其實想想即知《四庫全書》共計约 8 亿字,將其重新 OCR 並校對,絕非個人或小團體能夠承擔的小型工程。而 Kanripo 也並非獨立承擔了這一 OCR 工作。其文本來源很可能源自更早期的迪志/書同文等機構合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文本。這一判斷並非僅憑 Kanripo 中的「WYG」名稱或傳聞,而是根據其中若干有辨識度的錯誤進行了交叉比對。 我想,既然有前輩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將《四庫全書》完整地整理為文本,我們也無需再做一遍 OCR,只需在目前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據影印圖片內容互校即可。事實上,目前的工作框架已經搭好: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 包括全部 1500 冊的目錄,已連結到新創立的 1500 冊 index 頁面。 * 每本書的第 5 頁為該冊的目錄頁,已由機器人在 <code>Index:</code> 頁面整理出每本書的 <code>pagelist</code> 來。 * 電子版文本可以逐頁存入 Page: 頁面。這部分預計會產生約 135 萬個新頁面。此步驟可由機器人完成。例子:[[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_0862冊.djvu#夢溪筆談(補筆談)]] * 等完成一本書的錄入之後,在 <code>____ (四庫全書本)</code> 頁面連結 Page: 書葉內容即可重建完整的電子版《四庫全書》。如發現 OCR 或者排版錯誤,可到 Page: 頁面查詢原始影印書葉,並直接修改。例子:[[欽定儀象考成_(四庫全書本)]] '''關於版權問題'''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但根據本人對美國版權法律及相關判例的理解,直接將既有電子文本匯入本站的版權風險應當很低。 首先,Kanripo Project 本身已經公開使用這套電子文本多年,相關文本也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多年。其次,本項工作所處理的主要是《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影印本所呈現的客觀資訊,例如文字本身、字序、頁碼以及文字在書葉上的位置關係;這些內容是對原始文獻的忠實記錄,而非新的文學或學術表達。 就美國版權法而言,版權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而非「事實」本身。對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始材料進行忠實、準確的複製,也不會僅因為錄入工作本身具有大量勞動而產生新的版權。因此,如果所匯入的內容僅限於《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忠實版面資訊,而不包含現代編者具有原創性的改寫、評註或其他創作性整理,本人認為其版權風險很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名為《四庫全書》的現代電子資料庫都可以不加區分地完整複製;具體仍應區分古籍原文、影印本的版式、OCR 文本以及現代編者新增的整理成果(例如標點等)。本項工作的目的,正是以可追溯的影印本電子文本為依據,使其得以與實際影印頁面進行校核。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21:39 (UTC) :据我了解,无论根据中美法律还是伯尼尔公约,对于古籍的忠实复制,包括影印、文字整理,即使付出辛勤劳动,也不属于原创性工作,不受版权保护。在现代工具加持下,我也希望看到更多古籍被准确数字化。四库全书虽然有着诸多问题,但总是绕不开的一套大型丛书,文献历史价值巨大。 :希望看到作者在这项工作的更多进展。 [[User:古籍小助手|古籍小助手]]([[User talk:古籍小助手|留言]]) 2026年9月11日 (五) 05:01 (UTC) == 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已在全站啟用 == 顯示選項小工具現已更新。現在,在全站範圍都可以切換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包括主命名空間、Page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以及用戶頁,即使頁面沒有嵌入Page頁面也可以使用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竪排顯示時,頁碼範圍的高亮顯示問題已修复。已刪除未使用的4種佈局。顯示選項小工具可能會造成小部分頁面的模板顯示異常,如有發現請反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48 (UTC) :感謝修改!反饋一個小問題,見下圖。麻煩把豎排時的頁碼逆時針旋轉 90 度,這樣頁碼會更直觀。目前,左端位置似乎恰好能使與右端的頁邊界對齊。 :[[File:(User-PacmanD) 四庫全書豎排頁碼位置意見反饋.png|313x313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52 (UTC) ::其實是頁碼也豎排的結果,如果加“rotate: 270deg;”樣式雖然可把數字旋轉回來,但頁碼為中文時會過度旋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8:59 (UTC) :::已解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 :哇,这个功能挺实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建议。 :* 竖排时,目前{{tl|專}}与{{tl|書}}看起来在两行间距的正中央,难以直接判断是标注前一行还是后一行,需结合文本实际内容猜测。建议增大行间距,或者减小{{tl|專}}与{{tl|書}}的text-underline-offset。<p>在维基文库中,[[Page:魯迅全集01 (1948).pdf/483|有的书把这种行间线标在文字左侧]],而[[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有的书标在右侧]],所以明确维基文库标在左侧还是有必要的。</p><p>至于是否要支持切换标左标右,我认为支持的意义不大。从方便当代阅读的角度,[https://www.w3.org/TR/clreq/#handling_interlinear_punctuation CLReq]介绍「直排时,行间线标注于文字左侧」,所以现在这样标左就够了。从接近原文原貌的角度,行间线只是标点符号的一小方面,除非有功夫通盘考虑全部标点符号,否则单纯支持调整行间线并没有太大效果。<small>(比如1922年《妇女杂志》将专名号、逗号都标在文字右侧,其[[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Page/106]]第二栏第三行「是在想他舊游之地的{{專|爪哇}},……」专名号紧跟逗号,于是缩短专名号以避让逗号;即使CSS能实现这种效果,那么也不排除其它书籍用其它方式处理,比如专名号保持不变,逗号外移以避让专名号;即使能提供选项切换处理方式,那么编辑者设置选项时也很难从全书找出所有专名号与逗号冲突的例子……)</small></p> :* 是否有人比较过默认字体与楷体的字形?会不会存在某字有A、B两种写法,默认字体的x、y码位分别是A、B,而楷体的x、y码位分别是B、A,二者相反,导致校对时无所适从?<p>建议在楷体模式编辑时,自动添加某种标签,类似维基百科[[Special:Tags]]的「可视化编辑」「可视化编辑:已切换」那种。</p>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4:20 (UTC) ::「默認」與「楷體」都可能會顯示成不同的 glyphs 的。目前的「楷體」定義如下;取決於使用者系統裡裝了什麼,fallback 到這些字型中的任何一個。如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可引入統一的 webfonts;之前提過幾次類似的建議,看起來實作有一定難度(主要是 Wikimedia 基金會隱私權政策層面的問題)。 ::Times, "Kaiti TC", 標楷體, DFKai-SB, "AR PL UKai HK", "AR PL UKai TW", BiauKai, Kai, 全字庫正楷體, TW-Kai, TW-Kai-Ext-B, "Kaiti SC", TH-Khaai-PP0, TH-Khaai-PP2, TH-Khaai-TP0, TH-Khaai-TP2, TH-Feon-A, 楷体, KaiTi, 楷体_GB2312, KaiTi_GB2312, FandolKai, 华文楷体, STKaiti, "AR PL UKai CN", EUDCKAI, cursive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6:26 (UTC) :::请问「之前提过几次类似的建议」是指使用webfont,还是标记编辑者所用字体呢?后者涉及隐私我可以理解;若指前者,我不太理解,难道是第三方webfont服务所致?可否再解释解释?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29 (UTC) ::::是指用 webfonts。目前全站僻字小工具已經預設開啟,未來可以更進一步。如果文庫全站統一使用專屬的 webfonts,就能確保所有人看到的字型至少是一樣的,Unicode 的僻字也能夠正常顯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27 (UTC) :又发现一个问题:编辑校对页时的「显示预览」尚不支持,始终使用横排默认字体。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42 (UTC) ::我编辑了Page页面,显示预览时可以以楷体竖排显示,请再指出具体的页面位置和编辑操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6:51 (UTC) :::访问任意校对页(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3]]),单击右上角「编辑源代码」。待页面完成加载后,向下滚动,单击「发布更改」与「显示更改」之间的「显示预览」。再次等待加载完成,发现预览结果是横排默认字体(无论之前设置了什么),并且左上角菜单没有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到「帮助」就完了)。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0:49 (UTC) ::::我尝试了在这个页面显示预览,结果可以自动应用之前记忆的竖排和楷体设置,可以看到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有许多页面通过添加竖排模板强制页面为竖排,所以没有排版设置。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3 (UTC) :[[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core.js#L-304]]处代码在104命名空间(校对页)会出现问题: :由于原始DOM结构如下,会将<code>.pagetext</code>里的内容抽出来,导致载入的样式表无法匹配。 :目前测试,将<code>.pagetext</code>排除即可。应当对其他功能无影响。 :<syntaxhighlight lang="html"> <div id="mw-content-text" class="mw-body-content"> <div class="prp-page-container"> <div class="prp-page-conten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div class="prp-page-qualityheader quality3">本页已校对</div> <div class="pagetex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style>.mw-parser-output .pagetext ..rules..</style> ...content </div><!-- 无其他子节点 --> </div><!-- 下省略 --> </syntaxhighlight> --[[User:小老虎3018|小老虎3018]]([[User talk:小老虎3018|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18:10 (UTC) ::已改为只将<code>.pagetext</code>下级的内容进行排版调整。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6 (UTC) == 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 根据[[m:Global sysops/zh#适用范围|元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文库默认允许全域管理员执行管理性操作,因为只有八名本地管理员。但是,本站有四名活跃管理员,且[[Special:Log/block]]、[[Special:Log/delete]]和[[Special:Log/protect]]显示,本站上的绝大多数管理性操作都由本地管理员执行,这些足以说明本站的自治能力已经足够。此外,本站上的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因此,我在此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User:Pristome|Pristome]]([[User talk:Pristome|留言]]) 2026年9月25日 (五) 15:37 (UTC) : 不明白取消權限有何益處?全域管理員並不干涉本站決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9月27日 (日) 05:30 (UTC) :不同意本站活跃管理员足够多以及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实际上活跃管理员非常少。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5:55 (UTC) == 2026年第3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39"/><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2026年9月23日[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90172000 14:00 UTC],所有维基站点将进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只读模式]],持续数分钟。此举是为了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器切换备份测试,[[wikitech:Special:MyLanguage/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该测试每年进行两次]]。在切换过程中,所有维基媒体网站的流量将从主数据中心转移至备用数据中心,以测试可用性并确保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服务也不会中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363]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成长团队测试了一项新的编辑后提示,以[[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4. Encourage Temporary Accounts to Register|鼓励临时账户持有者注册永久账户]]。这项新提示取代了原有的多个对话框及同步显示的欢迎通知,改为仅展示一条强调创建账户益处的信息。该实验使永久账户的创建率从1.94%提升至3.66%,相对增幅达87%。该变更现将推广至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51] * 对于使用[[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建议模式”测试版功能]]的维基百科编辑者,现有一项[[Special:Preferences#mw-input-wpvisualeditor-editcheck-experimental|新的可选用户偏好设置]],用于显示“实验性”编辑检查与建议。这些类型列于[[Special:EditChecks#experimental-checks|Special:EditChecks]],旨在供开发者进行早期测试并收集资深用户的反馈。管理员可照常更改各项建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配置详情]]。管理员还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Experimental Suggestions|利用此功能]],协助测试社群针对本地创建的检查与建议提出的构想。本周晚些时候,这些实验性类型将采用更具辨识度的视觉样式。[[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欢迎提供反馈]]。 * [[m: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已正式设立,为中东欧地区的维基媒体社群提供一个进行技术讨论与协作的平台。 * 面向新兴及小型语言维基百科社群的一项新工具——[[mw:Special:MyLanguage/Language Onboarding and Development/Starter kit|入门套件]],现已推出。该工具整合了引导式任务、各类工具及资源,以帮助社群起步、追踪进展,并与更广泛的维基媒体社群开展协作。入门套件托管于Wikimedia Toolforge平台,专为条目数少于50,000篇的维基百科项目设计。欢迎阅读[[diffblog:2026/09/18/introducing-starter-kit-for-new-and-small-language-wikipedias/|这篇Diff博客文章]],了解入门套件的运作方式及社群的实际应用情况。 * 读者成长团队即将重新开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图像轮播实验]]。此次重测将评估基于社群反馈改进后的三个新设计版本。团队将评估实验结果,并与社群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功能。实验将于9月28日所在的一周启动,覆盖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波斯语、法语、德语、印尼语、日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 * 继在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法语、印尼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成功推出后,由读者体验团队开发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功能]]将于9月28日起向所有维基百科站点的已登录用户开放。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使导师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化,导师状态脚本也会反复更新其状态,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最近更改项;该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6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用于获取维基上已配置的活跃或历史滥用过滤器详细信息的<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现已更新,支持<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version=2</nowiki></code></bdi>配置参数,这将导致API响应发生破坏性变更。所有维护用户脚本或其他代码的用户,均需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并针对任何破坏性变更采取相应措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82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39"/>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7日 (日) 11:56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85309 --> == 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欢迎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 中秋好!向各位报告,经过众人几年间歇性努力,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录入方式,可靠程度大为提高。欢迎大家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我在其中参与了不少,有些想法,来分享一下。某些点说不定以后会形成[[Help:目录|帮助]]页面或[[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方针政策]],但主要还是随便说说。 === 两种录入方式 === 「直接录入」与「校对页录入」是维基文库录入文档的两种方式。 * 直接录入即直接编辑普通wikitext页面,编辑者创建页面、校对文字时最多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面介绍来源,而他人无法在维基文库内查证。直接录入的[[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按整篇文章标注,有25%、50%、75%、100%等。[[联合国大会第80/307号决议|联合国大会一些决议]]当前采用直接录入。 * [[Help:校对|校对页录入]]是指编辑者先上传PDF等格式的影印原文,再逐页编辑Page页面,最后将相应Page嵌入作品页面的录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他人在作品页面阅读时,如果怀疑某段文字有错,可随时转到相应Page核对。校对页录入的[[Help:页面状态|页面状态]]分Page标注,有未校对、已校对、已核对等。《[[吶喊]]》各篇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 与直接录入相比,校对页录入的结果方便查证,而且参与者(无论人还是机器人)不必持有原本就能做出贡献,是更理想的录入方式。 不过,校对页录入的前提是存在影印原文。一方面,从原本制作影印本,比参考原本校对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影印本有时比文档文本蕴含更多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问题相对复杂。种种因素所致,校对页录入尽管理想,但并非绝对主流。根据中文维基文库[[Wikisource:社区主页|社区主页]]的统计,当前直接录入的文章有70,077篇已经完成(正文品质标注为50%或更高),而校对页录入的页面有12,257页已经校对(页面状态为已校对或已核对)。假设每篇文章有十页,那么直接录入完成的文章数量是校对页录入的五六十倍。 === 影印本自身价值 === 校对页录入不仅从录入结果的角度看更理想,它搭配的影印本自身也有很大价值,特别是它展示了文档的原文原貌。 像《[[吶喊]]》这样的近代书籍,它们的影印本其实是现代中文版面形成过程中的一张快照。平常一谈中华文化就论上下五千年,一提汉字就要追到甲骨文、金文,但现在我们用的这种中文,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白话语言及用字、汉字繁简正异、标点符号的用法与写法、书写方向横排竖排……无一不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当时字体排印方面的一些细节工艺,现在用CSS都没办法完全复现,只能参考影印图像。 以下举一些《[[吶喊]]》里的例子。 * 汉字字形:想必上学读简体课本的人都或多或少思考过为何鲁迅以「-{罢}-」代「-{吧}-」。现在一看根据[[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校对过的作品,立马知道原文其实既非「-{吧}-」又非「-{罢}-」,而是「-{罷}-」;稍微读几段,便又直观感受到当时字形正异并不绝对,甚至还有[[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9|Page/389]]这样同页同段、同字同义却有「-{脚}-」「-{腳}-」两种字形的情况。 * 标点符号:[[一件小事_(1919年晨報本)|《一件小事》1919年晨報本]]的逗号全都像日文那样写作「、」,而后来[[一件小事|《鲁迅全集》收录本]]和今日一样采用「,」。[[鴨的喜劇|《鴨的喜劇》1922年《婦女雜誌》本]]与[[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65|《鲁迅全集》收录本]]都使用专名号,但前者把专名号标在字的右边,而后者标在左边。 * 中西混排:《[[阿Q正传]]》出现了Q和Quei,例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3|Page/383]]。其中单个字母Q的方向和汉字相同,占一个汉字位置;而Quei要旋转一个直角,让阅读方向与汉字相同,同时Quei前方、后方或两端会加空隙,整体占约三个汉字的位置。Q后赶上逗号时,处理方式与汉字类似,逗号下端与Q的下端对齐;而Quei则不然,逗号上端与i的下端对齐,即逗号位于Quei后空隙的位置。 * 两端对齐:《鲁迅全集》中,大部分标点符号都写在两行之间,剩下的破折号、成对引号的总长度又是汉字的整倍数,所以只要汉字顺着密排,每行两端基本就能对齐。不过仍有地方需专门两端对齐:[[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0|Page/480]]第一段最后「又向那松柏林前進了。」几字如果密排,「了。」会形成孤字,于是增大「向那松柏林前」几字间字距,把「進」挤到下一行,避免孤字。 * 配图:[[Page:NLC404-01J002598-50083_婦女雜誌_1922年8卷12期.pdf/108|《鴨的喜劇》最初1922年发表于《婦女雜誌》]]时,带有配图。 === 录入价值所在 === 既然影印本自身有很大价值,那为何要费劲录入文本呢? 最基础的答案当然是方便检索阅读。即便是《[[吶喊]]》这种知名书籍,网上虽有很多公开文本,但维基文库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的版本仍有优势。下面简单比较几例。 * [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资料查询在线检索系统]比较权威,但内容质量远不如维基文库这版。鲁博采用简体字而非原文用字,而且很多地方按简体习惯也算错别字(我每次在维基文库校对后,会把维基文库转换出的简体与鲁博版本比较,结果二者差异十有八九是鲁博有误);《[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76 明天]》等文章丢失分段;《[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86 社戏]》等文章有「,,」这样的明显编辑错误。 * [https://luxunlib.com/ 鲁迅图书馆(luxunlib.com)]、[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0.htm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marxists.org/chinese)]等网站本身不权威,还无从查证,同时也存在不记原文用字的问题。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8351&page=286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可以对照影印图像查证,不过网站设计比较质朴,浏览编辑体验不如维基文库,经常点几个链接就会转到某个超长页面上不存在的anchor。 不过文本与图像在检索阅读方面的难度差异在逐渐缩小。我简单测试过,现在27B的小型视觉LLM/AI/agent辅以工具调用自己工作一周,就可以把一本影印PDF录入成markdown文本,在注释中标注页码,并设置标题级别。尽管存在大量混淆异体字等问题,但对检索阅读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何况现在还有若干专业框架,不少还开源。 所以录入的价值恐怕到头来还得追到人身上。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早来维基文库的动机是想提高自己认读繁体字的能力,不久发现自己阅读竖排的能力也需练习(这也是我当时选择校对近代书籍的原因,因为校对古代书籍更难)。现在我认为书籍发表的意义就在于被人阅读,而校对录入是读者与书更深入交互的过程,此即价值所在。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 :赞。辛苦了。另想请教目前[[呐喊]]的首页中《[[鸭的喜剧]]》是初版本,这似乎与其他篇目采用1938年全集本的做法有异,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还是说后续会调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23:19 (UTC) ::我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鴨的喜劇]]》并非有意与其它篇目不同,只是自然出现了区别;我并无强烈理由反对调整,但我估计不会主动调整。 ::# 前期先检查既有页面,根据wikitext注释、编辑摘要等信息判断是否有明确来源(查证不太困难的参考底本)。如有,在讨论页记录{{tl|Textinfo}},并在主页面标注<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edition=yes</syntaxhighlight>。 ::# 校对前搜罗比较可用底本,主要校对质量更好且更接近最初发表的。《[[鴨的喜劇]]》最初发表于《婦女雜誌》,这份影印本的图像比较清晰,甚至还有《鲁迅全集》上没有的配图,于是选了《婦女雜誌》本;《[[風波]]》最初发表于[[Page:新青年_第8卷第1號.pdf/65|《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Page/65起]],但这份影印本的图像压缩处理得太厉害了,很多笔画粘在一起,OCR效果一般,而且人读起来很难受,就没选《新青年》本。[[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整体质量还不错,但偶有错别字,某些页数还会连错一串标点符号,所以我并不是一上来就选它。 ::# 校对完再看要替换既有页面还是另建页面。如果既有页面有明确来源,且正是校对选用版本,那么直接替换;如果既有页面有其它明确来源,则另建页面,并与既有页面相互链接;如果既有页面无明确来源,那么也直接替换。《[[社戲]]》属于第一种情况,《[[一件小事]]》属于第二种情况,《[[吶喊]]》大部分篇目属于第三种情况。(注:《一件小事》我当时是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不过[[Special:Diff/2600133|半年后Midleading]]把既有页面替换成了[[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版本,这我就没再管。)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3:52 (UTC) :::我覺得此类情况,應考虑在文库中保留兩個版本,一個单独命名为《一件小事 (鲁迅全集1948版)》,另一个(通行本)命名为《一件小事》。前者應為鲁迅全集1948的忠實轉錄,後者可以編輯至符合現代出版規範,例如錯字改對、適當添加不同版本的校註記等。 --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使用校对页录入更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破坏的作用,推荐使用校对页录入。底本的选择其实不必求古,最初发表的版本固然有其价值,后来再版的版本也有反映作者于再版时修改和修复错字的价值。我同意当多个版本并存时,每个作品可以建立通行本页面,但这不代表通行本页面就需要放弃校对页录入可供查证的优点。很多匿名用户编辑通行本页面去掉{{tl|另}}模板和调换此模板显示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教科书采用的版本。更合适的做法是通行本页面也使用校对页录入一个年代较晚、有校注的版本,使{{tl|另}}模板无论是内容还是此模板应该显示的文字都可供查证,避免目前通行本页面出现同一页面不同{{tl|另}}模板分别显示两个不同版本的矛盾和匿名用户在{{tl|另}}模板上编辑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1:52 (UTC) == 2026年第4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0"/><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对于使用桌面版和移动版网页默认皮肤(分别为Vector 2022和Minerva)的用户,当他们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并看到搜索建议时,系统现在会提示这些建议是否源自页面重定向。此前,如果搜索建议列表首位的条目与用户的实际输入不完全匹配,用户可能会感到困惑。新增的重定向提示明确了这些建议并非随机生成,而是与搜索内容相关的;这些建议页面可能是指向用户实际想要查找的最相关目标条目的重定向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03013] * 使用移动版网页浏览维基百科的未登录用户,将看到一个用于将条目保存至[[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的书签按钮,以取代现有的监视星标按钮。点击该书签按钮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登录或创建账户,以便保存条目供日后阅读。此前的一项实验发现,与监视星标按钮相比,书签图标促使未登录用户创建账户的可能性高出四倍。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更多读者注册账户,并使用有助于保存及回访内容的相关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8769] * 一项简化用户创建账户后即时体验的实验将于9月29日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英语和法语维基百科上启动。该测试将探讨移除现有欢迎问卷中的操作阻碍,是否有助于新用户更轻松地了解后续步骤。实验将持续至10月底。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0058]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产品与技术咨询委员会]]现向社群征集议题,以便与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考量与探讨。欢迎编辑和技术贡献者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委员会的讨论页]]上添加议题。 * 本周晚些时候,社群将能够配置[[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编辑检查与建议]],使其在[[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extraNamespaces|更多命名空间中显示]](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Draft:</nowiki></code></bdi>命名空间)。欢迎[[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提供反馈]]。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导致在维基共享资源上有未读更改的用户无法加载该页面。开发人员正在修复此问题。在此期间,受影响的用户可以按照[[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GlobalWatchlist temporarily broken for users with Wikimedia Commons|相关]]帮助章节中描述的变通方法进行操作。 * 现已新增<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TIMESTAMP}}</nowiki></code></bdi>和<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RTIMESTAMP}}</nowiki></code></bdi>这两个魔术字,可将分类的默认排序方式更改为基于归类时间戳进行排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76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https://wikistats.wmcloud.org/ Wikistats]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9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原定于9月23日进行的数据中心切换已推迟。在[[diffblog:2025/03/12/hear-that-the-wikis-go-silent-twice-a-year/|昼夜平分点演练]]期间发现的容量问题,导致无法将所有服务切换至另一数据中心。目前该流程已暂停,我们将优先排查并解决该问题,以确保能继续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我们将另行安排新的演练。在此期间,所有流量和编辑操作均照常进行。 * 9月23日,一次电力中断短暂影响了所有维基站点,导致阅读和编辑模式出现间歇性问题。Gerrit也受到了影响。此事与数据中心切换工作的推迟无关。 [https://www.wikimediastatus.net/incidents/9fm19t8qykk8] *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Produnto|Produnto]]现已部署至mediawiki.org及[[phab:T421436|部分印度语言维基站点]]。我们希望能听到您对这款实验性产品的反馈。Produnto允许用户使用托管于[[gitlab:repos/lua|维基媒体GitLab]]上的Lua模块,从而简化了各维基站点间Lua代码的共享流程。用户无需再将单个Lua模块从一个维基站点逐一复制到另一个站点,而是可以轻松地在所有维基站点间共享代码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一场[[m:Event:Cross-wiki Code Collaboration Workshop|跨维基代码协作研讨会]]将于10月2日12:30 UTC在线举行,旨在汇集南亚地区的技术贡献者,让他们了解Produnto并着手在印地语、旁遮普语、奥里亚语、泰卢固语和马拉雅拉姆语维基百科上试用该工具。Produnto是一款用于将托管于GitLab上的Lua模块部署到维基媒体各维基站点的软件包管理器,近期已在部分试点维基站点上完成部署。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0"/>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8日 (一) 10:4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2225 --> == Wikidata Sitelink changes in Recent Changes and Watchlist ==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 in English, translating it will help spread the message)'' Editors on group 1 wikis, including Wikiquote, Wikibooks, Wikiversity, Wikivoyage, and Wikisource, will no longer see notifications on [[Special:RecentChanges|Recent Changes]] and [[Special:Watchlist|Watchlist]] when a link to ''another'' language version of a page is added, removed, or changed in its Wikidata item. This change will begin on '''October 5 at 07:00 UTC''' as a two-week trial to reduce high-volume, low-value notifications and make higher-value changes easier to identify. Editors who rely on these notification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change and can share feedback or concerns on the [[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project]] or [[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talk page]].<br/>Please reach ou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thank you! -- [[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Danny Benjafield (WMDE)]] ([[User_talk:Danny_Benjafield_(WMDE)|talk]]) sent via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2:43 (UTC) <!-- 信息由 User:Danny Benjafield (WMD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MassMessage_test_list&oldid=31106967 --> :''以下内容以AI翻譯:''<br/> :'''“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中的维基数据站点链接更改'''<br/> :''(很抱歉使用英文进行了跨版块发布,将其翻译为中文将有助于消息的传播)''<br/> :第1组维基项目(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的编者,当某个页面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在其维基数据(Wikidata)项中被添加、移除或更改时,将不再在“[[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中看到相关通知。此项更改将于'''10月5日 07:00 (UTC) / 15: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测试,旨在减少大量且低价值的通知,从而使高价值的更改更易于被发现。依赖这些通知的编者应留意此项更改,并可在[[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或[[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上分享反馈或疑虑。<br/>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User: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6:10 (UTC) == 庶吉士、庶起士 == 庶起士不存在。應該是「吉士」「起士」這樣的機械轉換導致的。文庫有很多「庶起士」,我一個人很難盡改,只能把翻過原文獻查證的手動改了幾筆。 - <span style="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Special:用户贡献/Davidzdh|<font color="#2E8B57">'''I '''</font>]][[User talk:Davidzdh|<font color="#008B8B">'''am '''</font>]][[User:Davidzdh|<font color="#4169E1">'''Davidzdh'''</font>]]'''.'''</span> 2026年10月2日 (五) 07:46 (UTC) :我已經確認至少[[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有的「庶起士」都應該是「庶吉士」,可批量替換。全庫中共有289处「庶起士」,以[[康熙朝實錄]]為最多,應皆可批量替換。不過,真正麻煩的是「吉士」也被部分替換成「起士」了,這些很難換回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5:56 (UTC) ::「庶起士」已經全部改過來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6:29 (UTC) == 《[[w:蜀山劍俠傳|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蜀山劍俠傳》的作者[[:w:還珠樓主]]於1961年逝世,此作品從1932年至1949年以連載形式發表,且無已知在美國發過表過的記錄。 據此我認為應可據中國大陸版權規則(+50年)予以收錄,收錄時使用 {{tl|Not-PD-US-old}} 模板(參數 1961,1949)。這樣理解對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2日 (五) 23:17 (UTC) :此书先在天津连载,跟着出单行本,按集出(可以理解比“回”高一级的章节标识),没出完就转到上海去出剩下的,出完了剩下的又把整个正传在那儿再版了一次,发完了正传还有后传,后来别的地方出的还有别人伪托的后传...总的来说,因为作者过世超过五十年,总体而言可以放心收录,至于选用何种模板和参数要看版本具体情况,不是说就一定填1949。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7:52 (UTC) == 申請在本 wiki 使用 AutoWikiBrowser 及JWB 以進行批量編輯 == 請將 PacmanD 添加進 [[Wikisource:AutoWikiBrowser/CheckPageJSON]]。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35 (UTC) :特提醒各用户,授权申请将需要14天投票阶段,请其他用户发表意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7:26 (UTC) == 2026年第4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1"/><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class="mw-translate-fuzzy">今年的社群愿望清单流程[[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Community Wishlist 2027#Updated Community Wishlist Process 2027/2028|已公布]]。这是在听取社群反馈后制定的。计划组建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熟悉愿望征集流程及MediaWiki代码库的社群成员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计划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开放新愿望的提交,并预计在11月下旬完成初步筛选工作。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已公布的流程详情。</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可视化编辑器]]的编者在将文本粘贴到维基百科时,如果该文本很可能是最初从五种外部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之一复制而来的,将会看到一条警告。此功能被称为[[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LLM粘贴检查]],属于一种可由社群配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编辑检查]]机制。该检查通过识别复制内容中的HTML标记来运作,并不使用内容水印检测技术。相关编辑还会[[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Edit tags|被标记]],以便巡查员进行更仔细的审查。该功能既能帮助新手添加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内容,也能让经验丰富的编辑更容易识别出存在问题的编辑。对于制定了关于LLM使用之本地方针的社群,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Configuration|调整提示文案及所链接的方针页面]]。开发团队[[listarchive:list/translators-l@lists.wikimedia.org/message/EVHKWJ4IERZELMPIWNH3XUVUSQV5KOO4/|致歉]],因为该功能在推出时未预留时间进行多语言翻译。 * 编者现在可以轻松地[[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直接从iOS和Android应用访问网页版可视化编辑器]]。打开编辑器时,用户可以选择可视化编辑或源代码编辑。若选择可视化编辑,系统会将用户引导至手机浏览器中的移动网页界面;完成编辑后,页面顶部的横幅会提供返回应用的选项。这使得读者能够在随手阅读的同时,快速进行编辑贡献。 * 使用维基百科Android和iOS应用的用户,在连续使用两周后,将会看到一次创建账户的提示。该提示意在说明拥有账户的益处,并帮助更多普通读者转变为会定期回访应用的登录用户。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4847] * 在[[wmnoc:conf/dblists/group1.dblist|group1 wiki]](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上,当页面对应的维基数据项中有关其他语言版本的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者将不再在[[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cent changes|最近更改]]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 Watching pages|监视列表]]中收到相关通知。此项变更将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5日07:00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运行,以减少高频次但低价值的通知,从而更易于识别重要变更。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者可查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发表意见或提出疑虑。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941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已退出导师计划的导师仍会被分配学员并收到提问,这一问题现已修复。现在,当导师退出计划时,其学员会被重新分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19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巴西维基媒体分会发布了其[[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Brasil/Arcabouço de Boas Práticas de Desenvolvimento|开发最佳实践框架]](ABPD)。这是一份面向开发技术工具与项目的员工、承包商及志愿者的指南,涵盖了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无障碍性、个人数据保护及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使用等内容,并阐述了如何将维基媒体运动的通用准则调整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他们鼓励其他分会复用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该框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wmfblog:2026/09/26/wikimedia-brasils-development-best-practices-framework-technical-sustainability-as-an-organizational-responsibility|Diff上的相关文章]]。 * Wikimedia API即将启用一个新的标准基础URL。该新标准路径遵循<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api/</nowiki></code></bdi>模式,将作为现有REST API(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w/rest.php/</nowiki></code></bdi>)的替代访问路径。所有现有API均支持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调用,但新创建的API模块将优先采用这一新结构。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此次变更不会导致现有功能中断;针对现有端点的所有请求,原有的访问路径将继续有效。不过,部分端点可能会在响应正文中返回符合新模式的URL。相关变更将首先在测试维基上部署,预计到10月底将覆盖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1"/> 2026年10月5日 (一) 18:52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8825 -->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目前英文文库上有一个名为transclusion-check的插件,对编辑Index空间下的页面大有用处。它包含下列模块: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css]] * [[:en:Help:Gadget-transclusion-check]](文档) 提议在中文文库上引入此插件,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见[[User:PacmanD/common.js]])。{{ping|Midleading}}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5:28 (UTC) :这个插件针对于英文维基文库方针开发,而中文维基文库允许嵌入“{{int:proofreadpage_quality0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1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2_summary}}”的页面,目前没有引入的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08:14 (UTC) ::不过我提议引入有一个理由就是想用它检查哪些page空间的页面已经存在但是并没有嵌入任何主空间页面:这样排查哪些页面可以用基于扫描版的内容替换会更方便很多。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8:43 (UTC) :::中文维基文库这样的page页面没有多到需要每个用户都检查的程度。很多页面要么贡献者不采用page页面录入,要么在录入page页面的同时建立了主命名空间页面,要么因为种种原因故意不建立主命名空间页面([[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4#長期破壞者「User:維基小霸王」回來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0:06 (UTC) ::::我个人还是非常主张采用page录入:一套书有很多卷,很多时候光是一卷的篇幅也很长了;这样一来页面很容易大到难以编辑。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12:35 (UTC) ::::「Page頁面沒有多到需要每個用戶都檢查的程度」,我覺得這或許不一定適合作為是否提供 Gadget 的主要判斷標準。像校對小工具、僻字小工具等也並非所有編輯與閱讀者都會主動使用;是否值得作為一個選項提供,或許可以更多考慮「是否存在明確的使用場景」,「引入後的維護、效能和介面成本是否合理」等因素。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2:51 (UTC) :::::提案人建议的是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标准理应更加严格,要考虑是否真的是所有用户都需要。如果仅仅是引入但不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那么也要修改插件,仅显示嵌入状态,不暗示页面是否应该被嵌入,如已嵌入的页面不加边框,未嵌入的页面边框加粗而不是红色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8:49 (UTC) ::::::也可以选择不默认开启,不过引入大抵没什么大问题?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10日 (六) 05:21 (UTC) ::我把這個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現在僅檢查「未被嵌入」「被單個頁面嵌入」「被多個頁面嵌入」三種情況,並列出圖示。請{{ping|Midleading}} 看一下,是否值得推廣並啟用给全站使用者。 ::[[File:Demo of transclusion-check-zh.js in zh-wikisource.png|542x542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21:26 (UTC) :::这不是把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而是用AI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小工具,里面有匪夷所思的行为,如<code>t.title.indexOf( 'Main Page' ) !== 0 && t.title.indexOf( 'Wikisource:首页' ) !== 0</code>检查了嵌入页面是不是以Main Page和Wikisource:首页开头,可是这两个页面根本没有子页面,怎么会写这个检查呢。请在使用AI生成时主动声明。用AI生成的代码会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38 (UTC) :::英文版小工具不区分单个页面和多个页面嵌入,这里进行了区分的用意是什么,能不能不要过度添加边框,在正常作品里不要给所有页面标签统统加上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45 (UTC) == Page Proofread 首次開啟頁面不顯示圖像的問題已修復 == 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困擾維基文庫編輯校對工作的一個老問題,終於在最近的 MediaWiki 更新中得到修復了。 此前,使用 Page Proofread 開啟頁面時,經常會遇到「首次載入不顯示掃描圖像」的情況,必須手動 refresh 一次頁面才能正常顯示。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給日常校對帶來了相當的不便,如果你是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八月底,我向 Phabricator 提交了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575 T436575] 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參考修復程式碼。有志願者在九月底完成了修復,相關程式碼已於 10 月 6 日隨 MediaWiki 1.47 版本合入,目前也已經在維基文庫[[Special:Version|生效]]。感謝參與修復的志願者! 今後首次開啟 <code>Page:</code> 頁面時,就不必再為了顯示圖像而額外加載一次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5:51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10月9日 (五) 16:15 (UTC) pjbuh30p226t1s8lcym3ev4979yv4u7 11126993 11126988 2026-10-12T13:57:39Z Midleading 47637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回复 11126993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unihan-helper 已通過驗證,在文庫中有效,[[User:PacmanD/common.js|如此設置]]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0:48 (UTC) :: {{ping|PexEric}}這樣看來,應該可以直接引進本站。副知{{ping|Midleading}}準備部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7月11日 (六) 01:42 (UTC) :{{支持}}。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1:51 (UTC 已导入,请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自行开启僻字小工具测试,然后讨论是否预设启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4:01 (UTC) :發現一些小問題,正在聯繫作者改進。另外,鑑於文庫中僻字較多,採 Unicode 編碼後,可以考慮在現有的 Plangothic、WenJinMincho 基礎上繼續增加字符集更全的字型,如 Jigmo TC: 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此目錄由本人於昨天創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14 (UTC) :測試正常,測試期間無人提出意見,現已預設開啟僻字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04:03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支持}},不過建議命名空間使用「CaseLaw:」,因為 case 一詞單用含義不明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20:38 (UTC)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只有一个用户使用的工具似乎更适合作为用户页保留,请问有没有其他人需要使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8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小工具已經啟用一段時間,現在請問是否支持將小工具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9 (UTC) :支持。並希望 zh-wikisource 小工具今後以單獨 repo 維護,這樣在上游停止維護後,未來本社群仍可修復發現的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07 (UTC) ::{{完成}} 間距優化小工具現在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4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确应拆分。不同版本的重复页面才会遇到你所说的问题。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8:07 (UTC) ::拆分已完成。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4:07 (UTC)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民國政府的[[模板: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公報]]出處 == 請問各位前往[https://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正常否?或403禁入?--[[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17 (UTC)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正常。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3:56 (UTC) ::謝謝。在下遇到403禁入。解決前,就更有請能正常去那網站用戶收集文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01:25 (UTC) :::[[:分类:政府公報 (民國)]]是<nowiki>{{中華民國政府公報}}造成的,要改成像是{{中華民國政府公報|民國年=3年}}</nowiki>。--[[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4:46 (UTC)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立法院智庫]早就停止[https://npl.ly.gov.tw/do/www/dbNotation?dbId=149&key=dbCategory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但國家圖書館有更多公報,只是有的卷期尚未編目。[[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以及[[政府公報 (中華帝國)]]用的PDF是分月合訂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3日 (日) 00:36 (UTC) ::臺北[https://gpost.lib.nccu.edu.tw/index.php 政治大學]也有整理民國人事任免令,有利本站以及共享資源分類。--[[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1:28 (UTC)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注释问题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页面中的注释已经超出翻译的范畴(参考[[:en:Wikisource:Translations]]),而参考[[:en:Wikisource:Annotations]]的内容,本页面中的注释的中立性和解释性有待探讨,欢迎参与讨论。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7月21日 (二) 06:43 (UTC) :同样认为该注释超过翻译范畴,可以移交其他项目。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7月22日 (三) 03:50 (UTC) :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原创内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和[[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清理这些注释,要么送维基教科书看看收不收(当然也可以两者同时进行,这应该也没什么冲突)。副知贡献者@[[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阁下看就处理方案有何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15:45 (UTC) ::已收到。可予以清理。 [[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User talk:CreeperDigital1903|留言]]) 2026年7月26日 (日) 00:39 (UTC)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译者注释”似乎不当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翻译者加入了大量具有鲜明[[w:毛派|毛派]]特征的“注释”,其中多半是评论性的。这也许算[[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的“原创作品”吧?是否可以全部删除?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4日 (五) 05:06 (UTC) :抱歉,刚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所以{{撤回请求}}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01:08 (UTC) == 如何上傳《東方ê故事》 == 原文: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26000254280 *https://db.nmtl.gov.tw/site3/dindex?search=1&serchkey=&page=18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日 (日) 18:33 (UTC) :这本质上跟录北拉差不多,我认为是可以的。具体的方法是录原貌。如果你只是问这本,那就是录罗马字“Tang-hng ê kò͘-sū”的那一半而不是“東方ê故事”的那一半,因为从你提供的第一个印刷品上反映出原貌是那样的,而不能仅因为第二个网站就决定是录全罗还是汉罗合用,所以我建议你参考北拉的例子,见[[新文字半月刊/第1期/Sin Wenz sh Womn Zgidi Wenz]],在能够查对原件影印件的情况下根据原貌录入相应内容——这与朝鲜文献的逻辑也是类似的,我们也需要检查原件而不是光看当代人转录数字化的结果来判断它是否适合收录。另参考上述北拉的例子,可能应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模板:Latinxua Sin Wenz]]那样的模板放在文首顺便添分类;还有也可考虑增加像[[Translation:新文字是我們自己的文字]]作为有益读者的丰容,当然我不会说那是必须的,只是一个提议。应该说有北方话拉丁化文字和粤语白话文的例子珠玉在前,闽南语白话文也没有道理成为收录的障碍,只是请阁下注意在可查对原貌的情况下才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3日 (一) 00:26 (UTC) ::多语言维基文库上似乎有粤语内容。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5:24 (UTC) :::這是台語,不是粵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6:10 (UTC) :::是的,多语言可以收录的东西很多,多语言能收什么和本地能收什么并非互补而是可以重叠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05:36 (UTC) == 提議:四庫全書改為預設橫排、可一鍵切回直排 == {{移動至|Talk:四庫全書|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05:03 (UTC)}} == 1961年发布、疑似1982年整理出版的政府公文,现在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 我为查阅某些资料从二手书市场购得(大陆这边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编印《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年–1961年)》,意外发现其中有些篇目很有意思†,但互联网上似乎尚无开放数字版本,所以希望上传到Commons并在维基文库抄录。 不过我担心存在版权争议,操作前想先问问大家。这本书的情况如下。 * 公文本身已发布超过50年,无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政府文件豁免范围,都进入公有领域了。 * 这本书没有版权页,封面、封底也没写年份(书虽二手但很新,大概率原本就如此);不过国家图书馆 opac.nlc.cn 系统能查到同名、同作者书籍,标注「出版年:1982」,即44年前。 * [[w: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这个部门只存在于1954–1970年和1975–2018年,而1970年距今超过50年。 †:比如1961年8月10日文出齐字第1162号《关于适当解决年画用纸,争取增加年画印数的通知》讲当时纸张紧缺,但「年画在我国农村中有广大的需要」,于是文化部计算出印量缺口,联系外贸部、各省出版局、文化局和几家出版社想办法。联系外贸部是因为外贸部本来要出口几百吨新闻纸。这些新闻纸本来没法印年画,但「努力克服困难」也能凑活印。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我又翻了翻[[Wikisource:版权信息]]及其子页面,看来这本书属于政府文件,和[[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差不多,那上传文件、抄录文本应该没问题。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6:28 (UTC) ::如果互聯網上沒有其他公開文檔,恐怕很難查證。建議將原件掃描後先上傳 Wikimedia Commons,再在 zh-wikisource 進行 OCR 後逐頁面轉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9:16 (UTC) :我买的这本暂时还没扫描。Anna's Archive上有《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的电子版,我先上传了它试试,见[[Index: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17:51 (UTC) ::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到出版、印刷、發行准入制度是怎麼一步步確立的,查禁書刊制度的演變,不同級別的幹部能夠看什麼書,甚至還能看出「雙百」期間似乎略微放寬了管治。堪稱一部微縮的中國大陸的出版體制史。感謝您的上傳與數字化。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5:12 (UTC) == 提议添加繁简转换 == -{zh-hant:諕;zh-hans:𬤀}-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1:48 (UTC) :-{諕}-转换为简体一般写成-{唬}-,请检查。纯粹繁简转换建议在维基百科申请,因为那里可以申请到全域繁简转换,维基文库这里申请只对维基文库生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13 (UTC) ::请问 MediaWiki 系对于「类推简化字」有什么处理原则吗?𬤀(U+2C900)位于 Unicode E 区(2025, 8.0)一般系统字体也是不能渲染的吧。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6:41 (UTC) :::MediaWiki 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 Unicode 已收录的字都可以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3:45 (UTC) == 关于繁简转换的建议 == 现在每次点开新页面都要重新点一次简体特别不方便。建议让他保存一下繁简信息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3:19 (UTC) :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的{{int:yourvariant}}保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08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原文:「慈愛淸平共莫違。黃扉異寵已當期。行看五▦歌騰處。」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570] pg 18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36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5 (UTC) : 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00:50 (UTC) :“行看五桍歌騰處”——出《[[後漢書/卷31#廉範|後漢書]]》廉範傳:“廉叔度,來何墓?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絝。”(五絝,又作五桍,歌頌官吏廉明能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2 (UTC) ::宋[[Author:慕容彥逢|慕容彥逢]]《[[上知府張朝請]]》:“五袴于今預蜀歌,三語何時同晉掾。公不見黄金百鎰未爲優,季布一諾百不愁;又不見李白不願萬戶侯,惟願一識韓荆州。”(參見《[[永樂大典/卷10999]]》)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8 (UTC) 原文:「時先君謬▦庸夫怨謗」 這個字是不是「被」? 原圖: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28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5&cate1=Z&cate2=&dataGubun=%EC%B5%9C%EC%A2%85%EC%A0%95%EB%B3%B4&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380] pg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8 (UTC) :是“被”,但後面可能是“怨謗”,也可能是“惡謗”?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4 (UTC) 原文:「梁衣服改制之牒數▦故反之」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40_010_1050] pg 11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8/8d/CNTS-00047987194_2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2 (UTC) :“''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段'''故''及''之”,看著像是“段”字;另第一個字像“課”,倒數第二字像“及”。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01 (UTC) ::剛才想了一下,這裏用“段”好像不太通,可能用“殷”(表示次數多)更好:“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殷,故及之”—— 有感於督促改換衣服樣式的牒文'''<u>頻繁地</u>'''頒下,所以在這首七言詩裏提及這件事。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9:00 (UTC) 原文:「存亡▦俱。成仁取義。」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1/10/CNTS-00047987194_3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126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80_010_0010] pg 22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5 (UTC) :“存亡與俱”——文徵明詩“可憐功業惟詩在,自決存亡與國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4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22:43 (UTC) ===二=== 原文:「不爲外物▦汩。而常令意思激昂。」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1/CNTS-00047970865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1/CNTS-0004797087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6/CNTS-0004797086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5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PacmanD|PacmanD]]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是不是「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看字形是「扼」,意思也通。——吳與弼:「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汩,夜倦則寢,此外非所當計。」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3 (UTC) === 三 === 原文:「次黃叔貢。<sub>時▒得凍秀魚。勸付行槖供慈廚。</sub>」 這個字是不是「網」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45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0280] pg 1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4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87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14b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36 (UTC) :原文:「次可柔韻<sub>可柔詩。有▒玉待價之句。故戲之。</sub>」 :這個字是不是「蔵」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62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1220] pg 34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62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12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32a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51 (UTC) ::是「蔵」,通「藏」。——蔵玉待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8 (UTC) :是「網」,捕魚。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5 (UTC) == 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 == {{存檔至|Talk:四庫全書}} 目前中文網際網路上流傳的《四庫全書》電子文本,其主要源頭應可追溯至收藏於台北故宮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其影印版,《[[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景印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共 1500 冊,1980 年代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後由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翻印。中國大陸所藏的《文溯閣》《文津閣》《文瀾閣》本,相關整理、出版則較晚。 本站所收錄的《四庫全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維基小霸王#c-維基小霸王-20260829195700-PacmanD-20260829174500 文本來源不清晰]。但根據其中的一些典型錯誤(例如錯用了日文漢字)分析,其實際來源應為 [https://github.com/kanripo Kanripo Project]。 其實想想即知《四庫全書》共計约 8 亿字,將其重新 OCR 並校對,絕非個人或小團體能夠承擔的小型工程。而 Kanripo 也並非獨立承擔了這一 OCR 工作。其文本來源很可能源自更早期的迪志/書同文等機構合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文本。這一判斷並非僅憑 Kanripo 中的「WYG」名稱或傳聞,而是根據其中若干有辨識度的錯誤進行了交叉比對。 我想,既然有前輩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將《四庫全書》完整地整理為文本,我們也無需再做一遍 OCR,只需在目前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據影印圖片內容互校即可。事實上,目前的工作框架已經搭好: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 包括全部 1500 冊的目錄,已連結到新創立的 1500 冊 index 頁面。 * 每本書的第 5 頁為該冊的目錄頁,已由機器人在 <code>Index:</code> 頁面整理出每本書的 <code>pagelist</code> 來。 * 電子版文本可以逐頁存入 Page: 頁面。這部分預計會產生約 135 萬個新頁面。此步驟可由機器人完成。例子:[[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_0862冊.djvu#夢溪筆談(補筆談)]] * 等完成一本書的錄入之後,在 <code>____ (四庫全書本)</code> 頁面連結 Page: 書葉內容即可重建完整的電子版《四庫全書》。如發現 OCR 或者排版錯誤,可到 Page: 頁面查詢原始影印書葉,並直接修改。例子:[[欽定儀象考成_(四庫全書本)]] '''關於版權問題'''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但根據本人對美國版權法律及相關判例的理解,直接將既有電子文本匯入本站的版權風險應當很低。 首先,Kanripo Project 本身已經公開使用這套電子文本多年,相關文本也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多年。其次,本項工作所處理的主要是《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影印本所呈現的客觀資訊,例如文字本身、字序、頁碼以及文字在書葉上的位置關係;這些內容是對原始文獻的忠實記錄,而非新的文學或學術表達。 就美國版權法而言,版權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而非「事實」本身。對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始材料進行忠實、準確的複製,也不會僅因為錄入工作本身具有大量勞動而產生新的版權。因此,如果所匯入的內容僅限於《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忠實版面資訊,而不包含現代編者具有原創性的改寫、評註或其他創作性整理,本人認為其版權風險很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名為《四庫全書》的現代電子資料庫都可以不加區分地完整複製;具體仍應區分古籍原文、影印本的版式、OCR 文本以及現代編者新增的整理成果(例如標點等)。本項工作的目的,正是以可追溯的影印本電子文本為依據,使其得以與實際影印頁面進行校核。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21:39 (UTC) :据我了解,无论根据中美法律还是伯尼尔公约,对于古籍的忠实复制,包括影印、文字整理,即使付出辛勤劳动,也不属于原创性工作,不受版权保护。在现代工具加持下,我也希望看到更多古籍被准确数字化。四库全书虽然有着诸多问题,但总是绕不开的一套大型丛书,文献历史价值巨大。 :希望看到作者在这项工作的更多进展。 [[User:古籍小助手|古籍小助手]]([[User talk:古籍小助手|留言]]) 2026年9月11日 (五) 05:01 (UTC) == 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已在全站啟用 == 顯示選項小工具現已更新。現在,在全站範圍都可以切換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包括主命名空間、Page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以及用戶頁,即使頁面沒有嵌入Page頁面也可以使用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竪排顯示時,頁碼範圍的高亮顯示問題已修复。已刪除未使用的4種佈局。顯示選項小工具可能會造成小部分頁面的模板顯示異常,如有發現請反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48 (UTC) :感謝修改!反饋一個小問題,見下圖。麻煩把豎排時的頁碼逆時針旋轉 90 度,這樣頁碼會更直觀。目前,左端位置似乎恰好能使與右端的頁邊界對齊。 :[[File:(User-PacmanD) 四庫全書豎排頁碼位置意見反饋.png|313x313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52 (UTC) ::其實是頁碼也豎排的結果,如果加“rotate: 270deg;”樣式雖然可把數字旋轉回來,但頁碼為中文時會過度旋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8:59 (UTC) :::已解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 :哇,这个功能挺实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建议。 :* 竖排时,目前{{tl|專}}与{{tl|書}}看起来在两行间距的正中央,难以直接判断是标注前一行还是后一行,需结合文本实际内容猜测。建议增大行间距,或者减小{{tl|專}}与{{tl|書}}的text-underline-offset。<p>在维基文库中,[[Page:魯迅全集01 (1948).pdf/483|有的书把这种行间线标在文字左侧]],而[[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有的书标在右侧]],所以明确维基文库标在左侧还是有必要的。</p><p>至于是否要支持切换标左标右,我认为支持的意义不大。从方便当代阅读的角度,[https://www.w3.org/TR/clreq/#handling_interlinear_punctuation CLReq]介绍「直排时,行间线标注于文字左侧」,所以现在这样标左就够了。从接近原文原貌的角度,行间线只是标点符号的一小方面,除非有功夫通盘考虑全部标点符号,否则单纯支持调整行间线并没有太大效果。<small>(比如1922年《妇女杂志》将专名号、逗号都标在文字右侧,其[[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Page/106]]第二栏第三行「是在想他舊游之地的{{專|爪哇}},……」专名号紧跟逗号,于是缩短专名号以避让逗号;即使CSS能实现这种效果,那么也不排除其它书籍用其它方式处理,比如专名号保持不变,逗号外移以避让专名号;即使能提供选项切换处理方式,那么编辑者设置选项时也很难从全书找出所有专名号与逗号冲突的例子……)</small></p> :* 是否有人比较过默认字体与楷体的字形?会不会存在某字有A、B两种写法,默认字体的x、y码位分别是A、B,而楷体的x、y码位分别是B、A,二者相反,导致校对时无所适从?<p>建议在楷体模式编辑时,自动添加某种标签,类似维基百科[[Special:Tags]]的「可视化编辑」「可视化编辑:已切换」那种。</p>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4:20 (UTC) ::「默認」與「楷體」都可能會顯示成不同的 glyphs 的。目前的「楷體」定義如下;取決於使用者系統裡裝了什麼,fallback 到這些字型中的任何一個。如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可引入統一的 webfonts;之前提過幾次類似的建議,看起來實作有一定難度(主要是 Wikimedia 基金會隱私權政策層面的問題)。 ::Times, "Kaiti TC", 標楷體, DFKai-SB, "AR PL UKai HK", "AR PL UKai TW", BiauKai, Kai, 全字庫正楷體, TW-Kai, TW-Kai-Ext-B, "Kaiti SC", TH-Khaai-PP0, TH-Khaai-PP2, TH-Khaai-TP0, TH-Khaai-TP2, TH-Feon-A, 楷体, KaiTi, 楷体_GB2312, KaiTi_GB2312, FandolKai, 华文楷体, STKaiti, "AR PL UKai CN", EUDCKAI, cursive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6:26 (UTC) :::请问「之前提过几次类似的建议」是指使用webfont,还是标记编辑者所用字体呢?后者涉及隐私我可以理解;若指前者,我不太理解,难道是第三方webfont服务所致?可否再解释解释?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29 (UTC) ::::是指用 webfonts。目前全站僻字小工具已經預設開啟,未來可以更進一步。如果文庫全站統一使用專屬的 webfonts,就能確保所有人看到的字型至少是一樣的,Unicode 的僻字也能夠正常顯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27 (UTC) :又发现一个问题:编辑校对页时的「显示预览」尚不支持,始终使用横排默认字体。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42 (UTC) ::我编辑了Page页面,显示预览时可以以楷体竖排显示,请再指出具体的页面位置和编辑操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6:51 (UTC) :::访问任意校对页(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3]]),单击右上角「编辑源代码」。待页面完成加载后,向下滚动,单击「发布更改」与「显示更改」之间的「显示预览」。再次等待加载完成,发现预览结果是横排默认字体(无论之前设置了什么),并且左上角菜单没有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到「帮助」就完了)。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0:49 (UTC) ::::我尝试了在这个页面显示预览,结果可以自动应用之前记忆的竖排和楷体设置,可以看到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有许多页面通过添加竖排模板强制页面为竖排,所以没有排版设置。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3 (UTC) :[[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core.js#L-304]]处代码在104命名空间(校对页)会出现问题: :由于原始DOM结构如下,会将<code>.pagetext</code>里的内容抽出来,导致载入的样式表无法匹配。 :目前测试,将<code>.pagetext</code>排除即可。应当对其他功能无影响。 :<syntaxhighlight lang="html"> <div id="mw-content-text" class="mw-body-content"> <div class="prp-page-container"> <div class="prp-page-conten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div class="prp-page-qualityheader quality3">本页已校对</div> <div class="pagetex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style>.mw-parser-output .pagetext ..rules..</style> ...content </div><!-- 无其他子节点 --> </div><!-- 下省略 --> </syntaxhighlight> --[[User:小老虎3018|小老虎3018]]([[User talk:小老虎3018|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18:10 (UTC) ::已改为只将<code>.pagetext</code>下级的内容进行排版调整。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6 (UTC) == 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 根据[[m:Global sysops/zh#适用范围|元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文库默认允许全域管理员执行管理性操作,因为只有八名本地管理员。但是,本站有四名活跃管理员,且[[Special:Log/block]]、[[Special:Log/delete]]和[[Special:Log/protect]]显示,本站上的绝大多数管理性操作都由本地管理员执行,这些足以说明本站的自治能力已经足够。此外,本站上的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因此,我在此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User:Pristome|Pristome]]([[User talk:Pristome|留言]]) 2026年9月25日 (五) 15:37 (UTC) : 不明白取消權限有何益處?全域管理員並不干涉本站決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9月27日 (日) 05:30 (UTC) :不同意本站活跃管理员足够多以及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实际上活跃管理员非常少。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5:55 (UTC) == 2026年第3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39"/><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2026年9月23日[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90172000 14:00 UTC],所有维基站点将进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只读模式]],持续数分钟。此举是为了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器切换备份测试,[[wikitech:Special:MyLanguage/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该测试每年进行两次]]。在切换过程中,所有维基媒体网站的流量将从主数据中心转移至备用数据中心,以测试可用性并确保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服务也不会中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363]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成长团队测试了一项新的编辑后提示,以[[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4. Encourage Temporary Accounts to Register|鼓励临时账户持有者注册永久账户]]。这项新提示取代了原有的多个对话框及同步显示的欢迎通知,改为仅展示一条强调创建账户益处的信息。该实验使永久账户的创建率从1.94%提升至3.66%,相对增幅达87%。该变更现将推广至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51] * 对于使用[[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建议模式”测试版功能]]的维基百科编辑者,现有一项[[Special:Preferences#mw-input-wpvisualeditor-editcheck-experimental|新的可选用户偏好设置]],用于显示“实验性”编辑检查与建议。这些类型列于[[Special:EditChecks#experimental-checks|Special:EditChecks]],旨在供开发者进行早期测试并收集资深用户的反馈。管理员可照常更改各项建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配置详情]]。管理员还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Experimental Suggestions|利用此功能]],协助测试社群针对本地创建的检查与建议提出的构想。本周晚些时候,这些实验性类型将采用更具辨识度的视觉样式。[[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欢迎提供反馈]]。 * [[m: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已正式设立,为中东欧地区的维基媒体社群提供一个进行技术讨论与协作的平台。 * 面向新兴及小型语言维基百科社群的一项新工具——[[mw:Special:MyLanguage/Language Onboarding and Development/Starter kit|入门套件]],现已推出。该工具整合了引导式任务、各类工具及资源,以帮助社群起步、追踪进展,并与更广泛的维基媒体社群开展协作。入门套件托管于Wikimedia Toolforge平台,专为条目数少于50,000篇的维基百科项目设计。欢迎阅读[[diffblog:2026/09/18/introducing-starter-kit-for-new-and-small-language-wikipedias/|这篇Diff博客文章]],了解入门套件的运作方式及社群的实际应用情况。 * 读者成长团队即将重新开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图像轮播实验]]。此次重测将评估基于社群反馈改进后的三个新设计版本。团队将评估实验结果,并与社群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功能。实验将于9月28日所在的一周启动,覆盖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波斯语、法语、德语、印尼语、日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 * 继在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法语、印尼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成功推出后,由读者体验团队开发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功能]]将于9月28日起向所有维基百科站点的已登录用户开放。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使导师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化,导师状态脚本也会反复更新其状态,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最近更改项;该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6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用于获取维基上已配置的活跃或历史滥用过滤器详细信息的<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现已更新,支持<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version=2</nowiki></code></bdi>配置参数,这将导致API响应发生破坏性变更。所有维护用户脚本或其他代码的用户,均需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并针对任何破坏性变更采取相应措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82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39"/>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7日 (日) 11:56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85309 --> == 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欢迎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 中秋好!向各位报告,经过众人几年间歇性努力,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录入方式,可靠程度大为提高。欢迎大家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我在其中参与了不少,有些想法,来分享一下。某些点说不定以后会形成[[Help:目录|帮助]]页面或[[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方针政策]],但主要还是随便说说。 === 两种录入方式 === 「直接录入」与「校对页录入」是维基文库录入文档的两种方式。 * 直接录入即直接编辑普通wikitext页面,编辑者创建页面、校对文字时最多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面介绍来源,而他人无法在维基文库内查证。直接录入的[[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按整篇文章标注,有25%、50%、75%、100%等。[[联合国大会第80/307号决议|联合国大会一些决议]]当前采用直接录入。 * [[Help:校对|校对页录入]]是指编辑者先上传PDF等格式的影印原文,再逐页编辑Page页面,最后将相应Page嵌入作品页面的录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他人在作品页面阅读时,如果怀疑某段文字有错,可随时转到相应Page核对。校对页录入的[[Help:页面状态|页面状态]]分Page标注,有未校对、已校对、已核对等。《[[吶喊]]》各篇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 与直接录入相比,校对页录入的结果方便查证,而且参与者(无论人还是机器人)不必持有原本就能做出贡献,是更理想的录入方式。 不过,校对页录入的前提是存在影印原文。一方面,从原本制作影印本,比参考原本校对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影印本有时比文档文本蕴含更多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问题相对复杂。种种因素所致,校对页录入尽管理想,但并非绝对主流。根据中文维基文库[[Wikisource:社区主页|社区主页]]的统计,当前直接录入的文章有70,077篇已经完成(正文品质标注为50%或更高),而校对页录入的页面有12,257页已经校对(页面状态为已校对或已核对)。假设每篇文章有十页,那么直接录入完成的文章数量是校对页录入的五六十倍。 === 影印本自身价值 === 校对页录入不仅从录入结果的角度看更理想,它搭配的影印本自身也有很大价值,特别是它展示了文档的原文原貌。 像《[[吶喊]]》这样的近代书籍,它们的影印本其实是现代中文版面形成过程中的一张快照。平常一谈中华文化就论上下五千年,一提汉字就要追到甲骨文、金文,但现在我们用的这种中文,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白话语言及用字、汉字繁简正异、标点符号的用法与写法、书写方向横排竖排……无一不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当时字体排印方面的一些细节工艺,现在用CSS都没办法完全复现,只能参考影印图像。 以下举一些《[[吶喊]]》里的例子。 * 汉字字形:想必上学读简体课本的人都或多或少思考过为何鲁迅以「-{罢}-」代「-{吧}-」。现在一看根据[[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校对过的作品,立马知道原文其实既非「-{吧}-」又非「-{罢}-」,而是「-{罷}-」;稍微读几段,便又直观感受到当时字形正异并不绝对,甚至还有[[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9|Page/389]]这样同页同段、同字同义却有「-{脚}-」「-{腳}-」两种字形的情况。 * 标点符号:[[一件小事_(1919年晨報本)|《一件小事》1919年晨報本]]的逗号全都像日文那样写作「、」,而后来[[一件小事|《鲁迅全集》收录本]]和今日一样采用「,」。[[鴨的喜劇|《鴨的喜劇》1922年《婦女雜誌》本]]与[[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65|《鲁迅全集》收录本]]都使用专名号,但前者把专名号标在字的右边,而后者标在左边。 * 中西混排:《[[阿Q正传]]》出现了Q和Quei,例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3|Page/383]]。其中单个字母Q的方向和汉字相同,占一个汉字位置;而Quei要旋转一个直角,让阅读方向与汉字相同,同时Quei前方、后方或两端会加空隙,整体占约三个汉字的位置。Q后赶上逗号时,处理方式与汉字类似,逗号下端与Q的下端对齐;而Quei则不然,逗号上端与i的下端对齐,即逗号位于Quei后空隙的位置。 * 两端对齐:《鲁迅全集》中,大部分标点符号都写在两行之间,剩下的破折号、成对引号的总长度又是汉字的整倍数,所以只要汉字顺着密排,每行两端基本就能对齐。不过仍有地方需专门两端对齐:[[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0|Page/480]]第一段最后「又向那松柏林前進了。」几字如果密排,「了。」会形成孤字,于是增大「向那松柏林前」几字间字距,把「進」挤到下一行,避免孤字。 * 配图:[[Page:NLC404-01J002598-50083_婦女雜誌_1922年8卷12期.pdf/108|《鴨的喜劇》最初1922年发表于《婦女雜誌》]]时,带有配图。 === 录入价值所在 === 既然影印本自身有很大价值,那为何要费劲录入文本呢? 最基础的答案当然是方便检索阅读。即便是《[[吶喊]]》这种知名书籍,网上虽有很多公开文本,但维基文库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的版本仍有优势。下面简单比较几例。 * [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资料查询在线检索系统]比较权威,但内容质量远不如维基文库这版。鲁博采用简体字而非原文用字,而且很多地方按简体习惯也算错别字(我每次在维基文库校对后,会把维基文库转换出的简体与鲁博版本比较,结果二者差异十有八九是鲁博有误);《[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76 明天]》等文章丢失分段;《[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86 社戏]》等文章有「,,」这样的明显编辑错误。 * [https://luxunlib.com/ 鲁迅图书馆(luxunlib.com)]、[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0.htm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marxists.org/chinese)]等网站本身不权威,还无从查证,同时也存在不记原文用字的问题。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8351&page=286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可以对照影印图像查证,不过网站设计比较质朴,浏览编辑体验不如维基文库,经常点几个链接就会转到某个超长页面上不存在的anchor。 不过文本与图像在检索阅读方面的难度差异在逐渐缩小。我简单测试过,现在27B的小型视觉LLM/AI/agent辅以工具调用自己工作一周,就可以把一本影印PDF录入成markdown文本,在注释中标注页码,并设置标题级别。尽管存在大量混淆异体字等问题,但对检索阅读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何况现在还有若干专业框架,不少还开源。 所以录入的价值恐怕到头来还得追到人身上。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早来维基文库的动机是想提高自己认读繁体字的能力,不久发现自己阅读竖排的能力也需练习(这也是我当时选择校对近代书籍的原因,因为校对古代书籍更难)。现在我认为书籍发表的意义就在于被人阅读,而校对录入是读者与书更深入交互的过程,此即价值所在。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 :赞。辛苦了。另想请教目前[[呐喊]]的首页中《[[鸭的喜剧]]》是初版本,这似乎与其他篇目采用1938年全集本的做法有异,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还是说后续会调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23:19 (UTC) ::我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鴨的喜劇]]》并非有意与其它篇目不同,只是自然出现了区别;我并无强烈理由反对调整,但我估计不会主动调整。 ::# 前期先检查既有页面,根据wikitext注释、编辑摘要等信息判断是否有明确来源(查证不太困难的参考底本)。如有,在讨论页记录{{tl|Textinfo}},并在主页面标注<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edition=yes</syntaxhighlight>。 ::# 校对前搜罗比较可用底本,主要校对质量更好且更接近最初发表的。《[[鴨的喜劇]]》最初发表于《婦女雜誌》,这份影印本的图像比较清晰,甚至还有《鲁迅全集》上没有的配图,于是选了《婦女雜誌》本;《[[風波]]》最初发表于[[Page:新青年_第8卷第1號.pdf/65|《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Page/65起]],但这份影印本的图像压缩处理得太厉害了,很多笔画粘在一起,OCR效果一般,而且人读起来很难受,就没选《新青年》本。[[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整体质量还不错,但偶有错别字,某些页数还会连错一串标点符号,所以我并不是一上来就选它。 ::# 校对完再看要替换既有页面还是另建页面。如果既有页面有明确来源,且正是校对选用版本,那么直接替换;如果既有页面有其它明确来源,则另建页面,并与既有页面相互链接;如果既有页面无明确来源,那么也直接替换。《[[社戲]]》属于第一种情况,《[[一件小事]]》属于第二种情况,《[[吶喊]]》大部分篇目属于第三种情况。(注:《一件小事》我当时是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不过[[Special:Diff/2600133|半年后Midleading]]把既有页面替换成了[[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版本,这我就没再管。)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3:52 (UTC) :::我覺得此类情况,應考虑在文库中保留兩個版本,一個单独命名为《一件小事 (鲁迅全集1948版)》,另一个(通行本)命名为《一件小事》。前者應為鲁迅全集1948的忠實轉錄,後者可以編輯至符合現代出版規範,例如錯字改對、適當添加不同版本的校註記等。 --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使用校对页录入更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破坏的作用,推荐使用校对页录入。底本的选择其实不必求古,最初发表的版本固然有其价值,后来再版的版本也有反映作者于再版时修改和修复错字的价值。我同意当多个版本并存时,每个作品可以建立通行本页面,但这不代表通行本页面就需要放弃校对页录入可供查证的优点。很多匿名用户编辑通行本页面去掉{{tl|另}}模板和调换此模板显示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教科书采用的版本。更合适的做法是通行本页面也使用校对页录入一个年代较晚、有校注的版本,使{{tl|另}}模板无论是内容还是此模板应该显示的文字都可供查证,避免目前通行本页面出现同一页面不同{{tl|另}}模板分别显示两个不同版本的矛盾和匿名用户在{{tl|另}}模板上编辑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1:52 (UTC) == 2026年第4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0"/><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对于使用桌面版和移动版网页默认皮肤(分别为Vector 2022和Minerva)的用户,当他们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并看到搜索建议时,系统现在会提示这些建议是否源自页面重定向。此前,如果搜索建议列表首位的条目与用户的实际输入不完全匹配,用户可能会感到困惑。新增的重定向提示明确了这些建议并非随机生成,而是与搜索内容相关的;这些建议页面可能是指向用户实际想要查找的最相关目标条目的重定向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03013] * 使用移动版网页浏览维基百科的未登录用户,将看到一个用于将条目保存至[[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的书签按钮,以取代现有的监视星标按钮。点击该书签按钮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登录或创建账户,以便保存条目供日后阅读。此前的一项实验发现,与监视星标按钮相比,书签图标促使未登录用户创建账户的可能性高出四倍。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更多读者注册账户,并使用有助于保存及回访内容的相关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8769] * 一项简化用户创建账户后即时体验的实验将于9月29日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英语和法语维基百科上启动。该测试将探讨移除现有欢迎问卷中的操作阻碍,是否有助于新用户更轻松地了解后续步骤。实验将持续至10月底。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0058]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产品与技术咨询委员会]]现向社群征集议题,以便与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考量与探讨。欢迎编辑和技术贡献者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委员会的讨论页]]上添加议题。 * 本周晚些时候,社群将能够配置[[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编辑检查与建议]],使其在[[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extraNamespaces|更多命名空间中显示]](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Draft:</nowiki></code></bdi>命名空间)。欢迎[[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提供反馈]]。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导致在维基共享资源上有未读更改的用户无法加载该页面。开发人员正在修复此问题。在此期间,受影响的用户可以按照[[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GlobalWatchlist temporarily broken for users with Wikimedia Commons|相关]]帮助章节中描述的变通方法进行操作。 * 现已新增<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TIMESTAMP}}</nowiki></code></bdi>和<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RTIMESTAMP}}</nowiki></code></bdi>这两个魔术字,可将分类的默认排序方式更改为基于归类时间戳进行排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76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https://wikistats.wmcloud.org/ Wikistats]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9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原定于9月23日进行的数据中心切换已推迟。在[[diffblog:2025/03/12/hear-that-the-wikis-go-silent-twice-a-year/|昼夜平分点演练]]期间发现的容量问题,导致无法将所有服务切换至另一数据中心。目前该流程已暂停,我们将优先排查并解决该问题,以确保能继续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我们将另行安排新的演练。在此期间,所有流量和编辑操作均照常进行。 * 9月23日,一次电力中断短暂影响了所有维基站点,导致阅读和编辑模式出现间歇性问题。Gerrit也受到了影响。此事与数据中心切换工作的推迟无关。 [https://www.wikimediastatus.net/incidents/9fm19t8qykk8] *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Produnto|Produnto]]现已部署至mediawiki.org及[[phab:T421436|部分印度语言维基站点]]。我们希望能听到您对这款实验性产品的反馈。Produnto允许用户使用托管于[[gitlab:repos/lua|维基媒体GitLab]]上的Lua模块,从而简化了各维基站点间Lua代码的共享流程。用户无需再将单个Lua模块从一个维基站点逐一复制到另一个站点,而是可以轻松地在所有维基站点间共享代码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一场[[m:Event:Cross-wiki Code Collaboration Workshop|跨维基代码协作研讨会]]将于10月2日12:30 UTC在线举行,旨在汇集南亚地区的技术贡献者,让他们了解Produnto并着手在印地语、旁遮普语、奥里亚语、泰卢固语和马拉雅拉姆语维基百科上试用该工具。Produnto是一款用于将托管于GitLab上的Lua模块部署到维基媒体各维基站点的软件包管理器,近期已在部分试点维基站点上完成部署。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0"/>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8日 (一) 10:4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2225 --> == Wikidata Sitelink changes in Recent Changes and Watchlist ==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 in English, translating it will help spread the message)'' Editors on group 1 wikis, including Wikiquote, Wikibooks, Wikiversity, Wikivoyage, and Wikisource, will no longer see notifications on [[Special:RecentChanges|Recent Changes]] and [[Special:Watchlist|Watchlist]] when a link to ''another'' language version of a page is added, removed, or changed in its Wikidata item. This change will begin on '''October 5 at 07:00 UTC''' as a two-week trial to reduce high-volume, low-value notifications and make higher-value changes easier to identify. Editors who rely on these notification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change and can share feedback or concerns on the [[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project]] or [[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talk page]].<br/>Please reach ou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thank you! -- [[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Danny Benjafield (WMDE)]] ([[User_talk:Danny_Benjafield_(WMDE)|talk]]) sent via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2:43 (UTC) <!-- 信息由 User:Danny Benjafield (WMD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MassMessage_test_list&oldid=31106967 --> :''以下内容以AI翻譯:''<br/> :'''“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中的维基数据站点链接更改'''<br/> :''(很抱歉使用英文进行了跨版块发布,将其翻译为中文将有助于消息的传播)''<br/> :第1组维基项目(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的编者,当某个页面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在其维基数据(Wikidata)项中被添加、移除或更改时,将不再在“[[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中看到相关通知。此项更改将于'''10月5日 07:00 (UTC) / 15: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测试,旨在减少大量且低价值的通知,从而使高价值的更改更易于被发现。依赖这些通知的编者应留意此项更改,并可在[[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或[[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上分享反馈或疑虑。<br/>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User: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6:10 (UTC) == 庶吉士、庶起士 == 庶起士不存在。應該是「吉士」「起士」這樣的機械轉換導致的。文庫有很多「庶起士」,我一個人很難盡改,只能把翻過原文獻查證的手動改了幾筆。 - <span style="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Special:用户贡献/Davidzdh|<font color="#2E8B57">'''I '''</font>]][[User talk:Davidzdh|<font color="#008B8B">'''am '''</font>]][[User:Davidzdh|<font color="#4169E1">'''Davidzdh'''</font>]]'''.'''</span> 2026年10月2日 (五) 07:46 (UTC) :我已經確認至少[[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有的「庶起士」都應該是「庶吉士」,可批量替換。全庫中共有289处「庶起士」,以[[康熙朝實錄]]為最多,應皆可批量替換。不過,真正麻煩的是「吉士」也被部分替換成「起士」了,這些很難換回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5:56 (UTC) ::「庶起士」已經全部改過來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6:29 (UTC) == 《[[w:蜀山劍俠傳|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蜀山劍俠傳》的作者[[:w:還珠樓主]]於1961年逝世,此作品從1932年至1949年以連載形式發表,且無已知在美國發過表過的記錄。 據此我認為應可據中國大陸版權規則(+50年)予以收錄,收錄時使用 {{tl|Not-PD-US-old}} 模板(參數 1961,1949)。這樣理解對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2日 (五) 23:17 (UTC) :此书先在天津连载,跟着出单行本,按集出(可以理解比“回”高一级的章节标识),没出完就转到上海去出剩下的,出完了剩下的又把整个正传在那儿再版了一次,发完了正传还有后传,后来别的地方出的还有别人伪托的后传...总的来说,因为作者过世超过五十年,总体而言可以放心收录,至于选用何种模板和参数要看版本具体情况,不是说就一定填1949。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7:52 (UTC) == 申請在本 wiki 使用 AutoWikiBrowser 及JWB 以進行批量編輯 == 請將 PacmanD 添加進 [[Wikisource:AutoWikiBrowser/CheckPageJSON]]。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35 (UTC) :特提醒各用户,授权申请将需要14天投票阶段,请其他用户发表意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7:26 (UTC) == 2026年第4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1"/><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class="mw-translate-fuzzy">今年的社群愿望清单流程[[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Community Wishlist 2027#Updated Community Wishlist Process 2027/2028|已公布]]。这是在听取社群反馈后制定的。计划组建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熟悉愿望征集流程及MediaWiki代码库的社群成员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计划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开放新愿望的提交,并预计在11月下旬完成初步筛选工作。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已公布的流程详情。</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可视化编辑器]]的编者在将文本粘贴到维基百科时,如果该文本很可能是最初从五种外部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之一复制而来的,将会看到一条警告。此功能被称为[[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LLM粘贴检查]],属于一种可由社群配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编辑检查]]机制。该检查通过识别复制内容中的HTML标记来运作,并不使用内容水印检测技术。相关编辑还会[[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Edit tags|被标记]],以便巡查员进行更仔细的审查。该功能既能帮助新手添加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内容,也能让经验丰富的编辑更容易识别出存在问题的编辑。对于制定了关于LLM使用之本地方针的社群,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Configuration|调整提示文案及所链接的方针页面]]。开发团队[[listarchive:list/translators-l@lists.wikimedia.org/message/EVHKWJ4IERZELMPIWNH3XUVUSQV5KOO4/|致歉]],因为该功能在推出时未预留时间进行多语言翻译。 * 编者现在可以轻松地[[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直接从iOS和Android应用访问网页版可视化编辑器]]。打开编辑器时,用户可以选择可视化编辑或源代码编辑。若选择可视化编辑,系统会将用户引导至手机浏览器中的移动网页界面;完成编辑后,页面顶部的横幅会提供返回应用的选项。这使得读者能够在随手阅读的同时,快速进行编辑贡献。 * 使用维基百科Android和iOS应用的用户,在连续使用两周后,将会看到一次创建账户的提示。该提示意在说明拥有账户的益处,并帮助更多普通读者转变为会定期回访应用的登录用户。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4847] * 在[[wmnoc:conf/dblists/group1.dblist|group1 wiki]](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上,当页面对应的维基数据项中有关其他语言版本的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者将不再在[[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cent changes|最近更改]]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 Watching pages|监视列表]]中收到相关通知。此项变更将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5日07:00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运行,以减少高频次但低价值的通知,从而更易于识别重要变更。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者可查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发表意见或提出疑虑。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941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已退出导师计划的导师仍会被分配学员并收到提问,这一问题现已修复。现在,当导师退出计划时,其学员会被重新分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19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巴西维基媒体分会发布了其[[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Brasil/Arcabouço de Boas Práticas de Desenvolvimento|开发最佳实践框架]](ABPD)。这是一份面向开发技术工具与项目的员工、承包商及志愿者的指南,涵盖了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无障碍性、个人数据保护及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使用等内容,并阐述了如何将维基媒体运动的通用准则调整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他们鼓励其他分会复用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该框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wmfblog:2026/09/26/wikimedia-brasils-development-best-practices-framework-technical-sustainability-as-an-organizational-responsibility|Diff上的相关文章]]。 * Wikimedia API即将启用一个新的标准基础URL。该新标准路径遵循<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api/</nowiki></code></bdi>模式,将作为现有REST API(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w/rest.php/</nowiki></code></bdi>)的替代访问路径。所有现有API均支持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调用,但新创建的API模块将优先采用这一新结构。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此次变更不会导致现有功能中断;针对现有端点的所有请求,原有的访问路径将继续有效。不过,部分端点可能会在响应正文中返回符合新模式的URL。相关变更将首先在测试维基上部署,预计到10月底将覆盖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1"/> 2026年10月5日 (一) 18:52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8825 -->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目前英文文库上有一个名为transclusion-check的插件,对编辑Index空间下的页面大有用处。它包含下列模块: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css]] * [[:en:Help:Gadget-transclusion-check]](文档) 提议在中文文库上引入此插件,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见[[User:PacmanD/common.js]])。{{ping|Midleading}}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5:28 (UTC) :这个插件针对于英文维基文库方针开发,而中文维基文库允许嵌入“{{int:proofreadpage_quality0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1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2_summary}}”的页面,目前没有引入的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08:14 (UTC) ::不过我提议引入有一个理由就是想用它检查哪些page空间的页面已经存在但是并没有嵌入任何主空间页面:这样排查哪些页面可以用基于扫描版的内容替换会更方便很多。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8:43 (UTC) :::中文维基文库这样的page页面没有多到需要每个用户都检查的程度。很多页面要么贡献者不采用page页面录入,要么在录入page页面的同时建立了主命名空间页面,要么因为种种原因故意不建立主命名空间页面([[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4#長期破壞者「User:維基小霸王」回來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0:06 (UTC) ::::我个人还是非常主张采用page录入:一套书有很多卷,很多时候光是一卷的篇幅也很长了;这样一来页面很容易大到难以编辑。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12:35 (UTC) ::::「Page頁面沒有多到需要每個用戶都檢查的程度」,我覺得這或許不一定適合作為是否提供 Gadget 的主要判斷標準。像校對小工具、僻字小工具等也並非所有編輯與閱讀者都會主動使用;是否值得作為一個選項提供,或許可以更多考慮「是否存在明確的使用場景」,「引入後的維護、效能和介面成本是否合理」等因素。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2:51 (UTC) :::::提案人建议的是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标准理应更加严格,要考虑是否真的是所有用户都需要。如果仅仅是引入但不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那么也要修改插件,仅显示嵌入状态,不暗示页面是否应该被嵌入,如已嵌入的页面不加边框,未嵌入的页面边框加粗而不是红色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8:49 (UTC) ::::::也可以选择不默认开启,不过引入大抵没什么大问题?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10日 (六) 05:21 (UTC) ::我把這個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現在僅檢查「未被嵌入」「被單個頁面嵌入」「被多個頁面嵌入」三種情況,並列出圖示。請{{ping|Midleading}} 看一下,是否值得推廣並啟用给全站使用者。 ::[[File:Demo of transclusion-check-zh.js in zh-wikisource.png|542x542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21:26 (UTC) :::这不是把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而是用AI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小工具,里面有匪夷所思的行为,如<code>t.title.indexOf( 'Main Page' ) !== 0 && t.title.indexOf( 'Wikisource:首页' ) !== 0</code>检查了嵌入页面是不是以Main Page和Wikisource:首页开头,可是这两个页面根本没有子页面,怎么会写这个检查呢。请在使用AI生成时主动声明。用AI生成的代码会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38 (UTC) :::英文版小工具不区分单个页面和多个页面嵌入,这里进行了区分的用意是什么,能不能不要过度添加边框,在正常作品里不要给所有页面标签统统加上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45 (UTC) :::Translation命名空间不使用页面嵌入,这是因为Translation命名空间只收录自行翻译作品,如果此译文已出版并有扫描件,应该收录到主命名空间;自行翻译作品不应该转换成扫描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57 (UTC) == Page Proofread 首次開啟頁面不顯示圖像的問題已修復 == 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困擾維基文庫編輯校對工作的一個老問題,終於在最近的 MediaWiki 更新中得到修復了。 此前,使用 Page Proofread 開啟頁面時,經常會遇到「首次載入不顯示掃描圖像」的情況,必須手動 refresh 一次頁面才能正常顯示。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給日常校對帶來了相當的不便,如果你是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八月底,我向 Phabricator 提交了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575 T436575] 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參考修復程式碼。有志願者在九月底完成了修復,相關程式碼已於 10 月 6 日隨 MediaWiki 1.47 版本合入,目前也已經在維基文庫[[Special:Version|生效]]。感謝參與修復的志願者! 今後首次開啟 <code>Page:</code> 頁面時,就不必再為了顯示圖像而額外加載一次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5:51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10月9日 (五) 16:15 (UTC) s3vd7wcjxmkwf5r2p9uh34op498hhzm 11127055 11126993 2026-10-12T20:19:24Z PacmanD 20553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回复 11127055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unihan-helper 已通過驗證,在文庫中有效,[[User:PacmanD/common.js|如此設置]]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0:48 (UTC) :: {{ping|PexEric}}這樣看來,應該可以直接引進本站。副知{{ping|Midleading}}準備部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7月11日 (六) 01:42 (UTC) :{{支持}}。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1:51 (UTC 已导入,请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自行开启僻字小工具测试,然后讨论是否预设启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4:01 (UTC) :發現一些小問題,正在聯繫作者改進。另外,鑑於文庫中僻字較多,採 Unicode 編碼後,可以考慮在現有的 Plangothic、WenJinMincho 基礎上繼續增加字符集更全的字型,如 Jigmo TC: 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此目錄由本人於昨天創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14 (UTC) :測試正常,測試期間無人提出意見,現已預設開啟僻字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04:03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支持}},不過建議命名空間使用「CaseLaw:」,因為 case 一詞單用含義不明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20:38 (UTC)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只有一个用户使用的工具似乎更适合作为用户页保留,请问有没有其他人需要使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8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小工具已經啟用一段時間,現在請問是否支持將小工具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9 (UTC) :支持。並希望 zh-wikisource 小工具今後以單獨 repo 維護,這樣在上游停止維護後,未來本社群仍可修復發現的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07 (UTC) ::{{完成}} 間距優化小工具現在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4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确应拆分。不同版本的重复页面才会遇到你所说的问题。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8:07 (UTC) ::拆分已完成。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4:07 (UTC)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民國政府的[[模板: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公報]]出處 == 請問各位前往[https://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正常否?或403禁入?--[[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17 (UTC)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正常。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3:56 (UTC) ::謝謝。在下遇到403禁入。解決前,就更有請能正常去那網站用戶收集文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01:25 (UTC) :::[[:分类:政府公報 (民國)]]是<nowiki>{{中華民國政府公報}}造成的,要改成像是{{中華民國政府公報|民國年=3年}}</nowiki>。--[[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4:46 (UTC)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立法院智庫]早就停止[https://npl.ly.gov.tw/do/www/dbNotation?dbId=149&key=dbCategory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但國家圖書館有更多公報,只是有的卷期尚未編目。[[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以及[[政府公報 (中華帝國)]]用的PDF是分月合訂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3日 (日) 00:36 (UTC) ::臺北[https://gpost.lib.nccu.edu.tw/index.php 政治大學]也有整理民國人事任免令,有利本站以及共享資源分類。--[[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1:28 (UTC)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注释问题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页面中的注释已经超出翻译的范畴(参考[[:en:Wikisource:Translations]]),而参考[[:en:Wikisource:Annotations]]的内容,本页面中的注释的中立性和解释性有待探讨,欢迎参与讨论。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7月21日 (二) 06:43 (UTC) :同样认为该注释超过翻译范畴,可以移交其他项目。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7月22日 (三) 03:50 (UTC) :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原创内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和[[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清理这些注释,要么送维基教科书看看收不收(当然也可以两者同时进行,这应该也没什么冲突)。副知贡献者@[[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阁下看就处理方案有何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15:45 (UTC) ::已收到。可予以清理。 [[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User talk:CreeperDigital1903|留言]]) 2026年7月26日 (日) 00:39 (UTC)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译者注释”似乎不当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翻译者加入了大量具有鲜明[[w:毛派|毛派]]特征的“注释”,其中多半是评论性的。这也许算[[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的“原创作品”吧?是否可以全部删除?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4日 (五) 05:06 (UTC) :抱歉,刚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所以{{撤回请求}}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01:08 (UTC) == 如何上傳《東方ê故事》 == 原文: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26000254280 *https://db.nmtl.gov.tw/site3/dindex?search=1&serchkey=&page=18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日 (日) 18:33 (UTC) :这本质上跟录北拉差不多,我认为是可以的。具体的方法是录原貌。如果你只是问这本,那就是录罗马字“Tang-hng ê kò͘-sū”的那一半而不是“東方ê故事”的那一半,因为从你提供的第一个印刷品上反映出原貌是那样的,而不能仅因为第二个网站就决定是录全罗还是汉罗合用,所以我建议你参考北拉的例子,见[[新文字半月刊/第1期/Sin Wenz sh Womn Zgidi Wenz]],在能够查对原件影印件的情况下根据原貌录入相应内容——这与朝鲜文献的逻辑也是类似的,我们也需要检查原件而不是光看当代人转录数字化的结果来判断它是否适合收录。另参考上述北拉的例子,可能应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模板:Latinxua Sin Wenz]]那样的模板放在文首顺便添分类;还有也可考虑增加像[[Translation:新文字是我們自己的文字]]作为有益读者的丰容,当然我不会说那是必须的,只是一个提议。应该说有北方话拉丁化文字和粤语白话文的例子珠玉在前,闽南语白话文也没有道理成为收录的障碍,只是请阁下注意在可查对原貌的情况下才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3日 (一) 00:26 (UTC) ::多语言维基文库上似乎有粤语内容。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5:24 (UTC) :::這是台語,不是粵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6:10 (UTC) :::是的,多语言可以收录的东西很多,多语言能收什么和本地能收什么并非互补而是可以重叠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05:36 (UTC) == 提議:四庫全書改為預設橫排、可一鍵切回直排 == {{移動至|Talk:四庫全書|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05:03 (UTC)}} == 1961年发布、疑似1982年整理出版的政府公文,现在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 我为查阅某些资料从二手书市场购得(大陆这边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编印《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年–1961年)》,意外发现其中有些篇目很有意思†,但互联网上似乎尚无开放数字版本,所以希望上传到Commons并在维基文库抄录。 不过我担心存在版权争议,操作前想先问问大家。这本书的情况如下。 * 公文本身已发布超过50年,无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政府文件豁免范围,都进入公有领域了。 * 这本书没有版权页,封面、封底也没写年份(书虽二手但很新,大概率原本就如此);不过国家图书馆 opac.nlc.cn 系统能查到同名、同作者书籍,标注「出版年:1982」,即44年前。 * [[w: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这个部门只存在于1954–1970年和1975–2018年,而1970年距今超过50年。 †:比如1961年8月10日文出齐字第1162号《关于适当解决年画用纸,争取增加年画印数的通知》讲当时纸张紧缺,但「年画在我国农村中有广大的需要」,于是文化部计算出印量缺口,联系外贸部、各省出版局、文化局和几家出版社想办法。联系外贸部是因为外贸部本来要出口几百吨新闻纸。这些新闻纸本来没法印年画,但「努力克服困难」也能凑活印。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我又翻了翻[[Wikisource:版权信息]]及其子页面,看来这本书属于政府文件,和[[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差不多,那上传文件、抄录文本应该没问题。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6:28 (UTC) ::如果互聯網上沒有其他公開文檔,恐怕很難查證。建議將原件掃描後先上傳 Wikimedia Commons,再在 zh-wikisource 進行 OCR 後逐頁面轉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9:16 (UTC) :我买的这本暂时还没扫描。Anna's Archive上有《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的电子版,我先上传了它试试,见[[Index: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17:51 (UTC) ::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到出版、印刷、發行准入制度是怎麼一步步確立的,查禁書刊制度的演變,不同級別的幹部能夠看什麼書,甚至還能看出「雙百」期間似乎略微放寬了管治。堪稱一部微縮的中國大陸的出版體制史。感謝您的上傳與數字化。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5:12 (UTC) == 提议添加繁简转换 == -{zh-hant:諕;zh-hans:𬤀}-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1:48 (UTC) :-{諕}-转换为简体一般写成-{唬}-,请检查。纯粹繁简转换建议在维基百科申请,因为那里可以申请到全域繁简转换,维基文库这里申请只对维基文库生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13 (UTC) ::请问 MediaWiki 系对于「类推简化字」有什么处理原则吗?𬤀(U+2C900)位于 Unicode E 区(2025, 8.0)一般系统字体也是不能渲染的吧。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6:41 (UTC) :::MediaWiki 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 Unicode 已收录的字都可以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3:45 (UTC) == 关于繁简转换的建议 == 现在每次点开新页面都要重新点一次简体特别不方便。建议让他保存一下繁简信息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3:19 (UTC) :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的{{int:yourvariant}}保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08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原文:「慈愛淸平共莫違。黃扉異寵已當期。行看五▦歌騰處。」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570] pg 18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36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5 (UTC) : 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00:50 (UTC) :“行看五桍歌騰處”——出《[[後漢書/卷31#廉範|後漢書]]》廉範傳:“廉叔度,來何墓?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絝。”(五絝,又作五桍,歌頌官吏廉明能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2 (UTC) ::宋[[Author:慕容彥逢|慕容彥逢]]《[[上知府張朝請]]》:“五袴于今預蜀歌,三語何時同晉掾。公不見黄金百鎰未爲優,季布一諾百不愁;又不見李白不願萬戶侯,惟願一識韓荆州。”(參見《[[永樂大典/卷10999]]》)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8 (UTC) 原文:「時先君謬▦庸夫怨謗」 這個字是不是「被」? 原圖: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28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5&cate1=Z&cate2=&dataGubun=%EC%B5%9C%EC%A2%85%EC%A0%95%EB%B3%B4&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380] pg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8 (UTC) :是“被”,但後面可能是“怨謗”,也可能是“惡謗”?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4 (UTC) 原文:「梁衣服改制之牒數▦故反之」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40_010_1050] pg 11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8/8d/CNTS-00047987194_2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2 (UTC) :“''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段'''故''及''之”,看著像是“段”字;另第一個字像“課”,倒數第二字像“及”。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01 (UTC) ::剛才想了一下,這裏用“段”好像不太通,可能用“殷”(表示次數多)更好:“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殷,故及之”—— 有感於督促改換衣服樣式的牒文'''<u>頻繁地</u>'''頒下,所以在這首七言詩裏提及這件事。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9:00 (UTC) 原文:「存亡▦俱。成仁取義。」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1/10/CNTS-00047987194_3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126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80_010_0010] pg 22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5 (UTC) :“存亡與俱”——文徵明詩“可憐功業惟詩在,自決存亡與國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4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22:43 (UTC) ===二=== 原文:「不爲外物▦汩。而常令意思激昂。」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1/CNTS-00047970865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1/CNTS-0004797087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6/CNTS-0004797086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5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PacmanD|PacmanD]]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是不是「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看字形是「扼」,意思也通。——吳與弼:「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汩,夜倦則寢,此外非所當計。」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3 (UTC) === 三 === 原文:「次黃叔貢。<sub>時▒得凍秀魚。勸付行槖供慈廚。</sub>」 這個字是不是「網」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45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0280] pg 1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4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87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14b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36 (UTC) :原文:「次可柔韻<sub>可柔詩。有▒玉待價之句。故戲之。</sub>」 :這個字是不是「蔵」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62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1220] pg 34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62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12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32a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51 (UTC) ::是「蔵」,通「藏」。——蔵玉待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8 (UTC) :是「網」,捕魚。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5 (UTC) == 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 == {{存檔至|Talk:四庫全書}} 目前中文網際網路上流傳的《四庫全書》電子文本,其主要源頭應可追溯至收藏於台北故宮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其影印版,《[[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景印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共 1500 冊,1980 年代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後由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翻印。中國大陸所藏的《文溯閣》《文津閣》《文瀾閣》本,相關整理、出版則較晚。 本站所收錄的《四庫全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維基小霸王#c-維基小霸王-20260829195700-PacmanD-20260829174500 文本來源不清晰]。但根據其中的一些典型錯誤(例如錯用了日文漢字)分析,其實際來源應為 [https://github.com/kanripo Kanripo Project]。 其實想想即知《四庫全書》共計约 8 亿字,將其重新 OCR 並校對,絕非個人或小團體能夠承擔的小型工程。而 Kanripo 也並非獨立承擔了這一 OCR 工作。其文本來源很可能源自更早期的迪志/書同文等機構合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文本。這一判斷並非僅憑 Kanripo 中的「WYG」名稱或傳聞,而是根據其中若干有辨識度的錯誤進行了交叉比對。 我想,既然有前輩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將《四庫全書》完整地整理為文本,我們也無需再做一遍 OCR,只需在目前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據影印圖片內容互校即可。事實上,目前的工作框架已經搭好: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 包括全部 1500 冊的目錄,已連結到新創立的 1500 冊 index 頁面。 * 每本書的第 5 頁為該冊的目錄頁,已由機器人在 <code>Index:</code> 頁面整理出每本書的 <code>pagelist</code> 來。 * 電子版文本可以逐頁存入 Page: 頁面。這部分預計會產生約 135 萬個新頁面。此步驟可由機器人完成。例子:[[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_0862冊.djvu#夢溪筆談(補筆談)]] * 等完成一本書的錄入之後,在 <code>____ (四庫全書本)</code> 頁面連結 Page: 書葉內容即可重建完整的電子版《四庫全書》。如發現 OCR 或者排版錯誤,可到 Page: 頁面查詢原始影印書葉,並直接修改。例子:[[欽定儀象考成_(四庫全書本)]] '''關於版權問題'''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但根據本人對美國版權法律及相關判例的理解,直接將既有電子文本匯入本站的版權風險應當很低。 首先,Kanripo Project 本身已經公開使用這套電子文本多年,相關文本也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多年。其次,本項工作所處理的主要是《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影印本所呈現的客觀資訊,例如文字本身、字序、頁碼以及文字在書葉上的位置關係;這些內容是對原始文獻的忠實記錄,而非新的文學或學術表達。 就美國版權法而言,版權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而非「事實」本身。對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始材料進行忠實、準確的複製,也不會僅因為錄入工作本身具有大量勞動而產生新的版權。因此,如果所匯入的內容僅限於《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忠實版面資訊,而不包含現代編者具有原創性的改寫、評註或其他創作性整理,本人認為其版權風險很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名為《四庫全書》的現代電子資料庫都可以不加區分地完整複製;具體仍應區分古籍原文、影印本的版式、OCR 文本以及現代編者新增的整理成果(例如標點等)。本項工作的目的,正是以可追溯的影印本電子文本為依據,使其得以與實際影印頁面進行校核。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21:39 (UTC) :据我了解,无论根据中美法律还是伯尼尔公约,对于古籍的忠实复制,包括影印、文字整理,即使付出辛勤劳动,也不属于原创性工作,不受版权保护。在现代工具加持下,我也希望看到更多古籍被准确数字化。四库全书虽然有着诸多问题,但总是绕不开的一套大型丛书,文献历史价值巨大。 :希望看到作者在这项工作的更多进展。 [[User:古籍小助手|古籍小助手]]([[User talk:古籍小助手|留言]]) 2026年9月11日 (五) 05:01 (UTC) == 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已在全站啟用 == 顯示選項小工具現已更新。現在,在全站範圍都可以切換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包括主命名空間、Page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以及用戶頁,即使頁面沒有嵌入Page頁面也可以使用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竪排顯示時,頁碼範圍的高亮顯示問題已修复。已刪除未使用的4種佈局。顯示選項小工具可能會造成小部分頁面的模板顯示異常,如有發現請反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48 (UTC) :感謝修改!反饋一個小問題,見下圖。麻煩把豎排時的頁碼逆時針旋轉 90 度,這樣頁碼會更直觀。目前,左端位置似乎恰好能使與右端的頁邊界對齊。 :[[File:(User-PacmanD) 四庫全書豎排頁碼位置意見反饋.png|313x313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52 (UTC) ::其實是頁碼也豎排的結果,如果加“rotate: 270deg;”樣式雖然可把數字旋轉回來,但頁碼為中文時會過度旋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8:59 (UTC) :::已解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 :哇,这个功能挺实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建议。 :* 竖排时,目前{{tl|專}}与{{tl|書}}看起来在两行间距的正中央,难以直接判断是标注前一行还是后一行,需结合文本实际内容猜测。建议增大行间距,或者减小{{tl|專}}与{{tl|書}}的text-underline-offset。<p>在维基文库中,[[Page:魯迅全集01 (1948).pdf/483|有的书把这种行间线标在文字左侧]],而[[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有的书标在右侧]],所以明确维基文库标在左侧还是有必要的。</p><p>至于是否要支持切换标左标右,我认为支持的意义不大。从方便当代阅读的角度,[https://www.w3.org/TR/clreq/#handling_interlinear_punctuation CLReq]介绍「直排时,行间线标注于文字左侧」,所以现在这样标左就够了。从接近原文原貌的角度,行间线只是标点符号的一小方面,除非有功夫通盘考虑全部标点符号,否则单纯支持调整行间线并没有太大效果。<small>(比如1922年《妇女杂志》将专名号、逗号都标在文字右侧,其[[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Page/106]]第二栏第三行「是在想他舊游之地的{{專|爪哇}},……」专名号紧跟逗号,于是缩短专名号以避让逗号;即使CSS能实现这种效果,那么也不排除其它书籍用其它方式处理,比如专名号保持不变,逗号外移以避让专名号;即使能提供选项切换处理方式,那么编辑者设置选项时也很难从全书找出所有专名号与逗号冲突的例子……)</small></p> :* 是否有人比较过默认字体与楷体的字形?会不会存在某字有A、B两种写法,默认字体的x、y码位分别是A、B,而楷体的x、y码位分别是B、A,二者相反,导致校对时无所适从?<p>建议在楷体模式编辑时,自动添加某种标签,类似维基百科[[Special:Tags]]的「可视化编辑」「可视化编辑:已切换」那种。</p>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4:20 (UTC) ::「默認」與「楷體」都可能會顯示成不同的 glyphs 的。目前的「楷體」定義如下;取決於使用者系統裡裝了什麼,fallback 到這些字型中的任何一個。如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可引入統一的 webfonts;之前提過幾次類似的建議,看起來實作有一定難度(主要是 Wikimedia 基金會隱私權政策層面的問題)。 ::Times, "Kaiti TC", 標楷體, DFKai-SB, "AR PL UKai HK", "AR PL UKai TW", BiauKai, Kai, 全字庫正楷體, TW-Kai, TW-Kai-Ext-B, "Kaiti SC", TH-Khaai-PP0, TH-Khaai-PP2, TH-Khaai-TP0, TH-Khaai-TP2, TH-Feon-A, 楷体, KaiTi, 楷体_GB2312, KaiTi_GB2312, FandolKai, 华文楷体, STKaiti, "AR PL UKai CN", EUDCKAI, cursive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6:26 (UTC) :::请问「之前提过几次类似的建议」是指使用webfont,还是标记编辑者所用字体呢?后者涉及隐私我可以理解;若指前者,我不太理解,难道是第三方webfont服务所致?可否再解释解释?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29 (UTC) ::::是指用 webfonts。目前全站僻字小工具已經預設開啟,未來可以更進一步。如果文庫全站統一使用專屬的 webfonts,就能確保所有人看到的字型至少是一樣的,Unicode 的僻字也能夠正常顯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27 (UTC) :又发现一个问题:编辑校对页时的「显示预览」尚不支持,始终使用横排默认字体。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42 (UTC) ::我编辑了Page页面,显示预览时可以以楷体竖排显示,请再指出具体的页面位置和编辑操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6:51 (UTC) :::访问任意校对页(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3]]),单击右上角「编辑源代码」。待页面完成加载后,向下滚动,单击「发布更改」与「显示更改」之间的「显示预览」。再次等待加载完成,发现预览结果是横排默认字体(无论之前设置了什么),并且左上角菜单没有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到「帮助」就完了)。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0:49 (UTC) ::::我尝试了在这个页面显示预览,结果可以自动应用之前记忆的竖排和楷体设置,可以看到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有许多页面通过添加竖排模板强制页面为竖排,所以没有排版设置。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3 (UTC) :[[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core.js#L-304]]处代码在104命名空间(校对页)会出现问题: :由于原始DOM结构如下,会将<code>.pagetext</code>里的内容抽出来,导致载入的样式表无法匹配。 :目前测试,将<code>.pagetext</code>排除即可。应当对其他功能无影响。 :<syntaxhighlight lang="html"> <div id="mw-content-text" class="mw-body-content"> <div class="prp-page-container"> <div class="prp-page-conten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div class="prp-page-qualityheader quality3">本页已校对</div> <div class="pagetex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style>.mw-parser-output .pagetext ..rules..</style> ...content </div><!-- 无其他子节点 --> </div><!-- 下省略 --> </syntaxhighlight> --[[User:小老虎3018|小老虎3018]]([[User talk:小老虎3018|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18:10 (UTC) ::已改为只将<code>.pagetext</code>下级的内容进行排版调整。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6 (UTC) == 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 根据[[m:Global sysops/zh#适用范围|元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文库默认允许全域管理员执行管理性操作,因为只有八名本地管理员。但是,本站有四名活跃管理员,且[[Special:Log/block]]、[[Special:Log/delete]]和[[Special:Log/protect]]显示,本站上的绝大多数管理性操作都由本地管理员执行,这些足以说明本站的自治能力已经足够。此外,本站上的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因此,我在此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User:Pristome|Pristome]]([[User talk:Pristome|留言]]) 2026年9月25日 (五) 15:37 (UTC) : 不明白取消權限有何益處?全域管理員並不干涉本站決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9月27日 (日) 05:30 (UTC) :不同意本站活跃管理员足够多以及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实际上活跃管理员非常少。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5:55 (UTC) == 2026年第3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39"/><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2026年9月23日[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90172000 14:00 UTC],所有维基站点将进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只读模式]],持续数分钟。此举是为了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器切换备份测试,[[wikitech:Special:MyLanguage/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该测试每年进行两次]]。在切换过程中,所有维基媒体网站的流量将从主数据中心转移至备用数据中心,以测试可用性并确保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服务也不会中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363]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成长团队测试了一项新的编辑后提示,以[[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4. Encourage Temporary Accounts to Register|鼓励临时账户持有者注册永久账户]]。这项新提示取代了原有的多个对话框及同步显示的欢迎通知,改为仅展示一条强调创建账户益处的信息。该实验使永久账户的创建率从1.94%提升至3.66%,相对增幅达87%。该变更现将推广至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51] * 对于使用[[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建议模式”测试版功能]]的维基百科编辑者,现有一项[[Special:Preferences#mw-input-wpvisualeditor-editcheck-experimental|新的可选用户偏好设置]],用于显示“实验性”编辑检查与建议。这些类型列于[[Special:EditChecks#experimental-checks|Special:EditChecks]],旨在供开发者进行早期测试并收集资深用户的反馈。管理员可照常更改各项建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配置详情]]。管理员还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Experimental Suggestions|利用此功能]],协助测试社群针对本地创建的检查与建议提出的构想。本周晚些时候,这些实验性类型将采用更具辨识度的视觉样式。[[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欢迎提供反馈]]。 * [[m: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已正式设立,为中东欧地区的维基媒体社群提供一个进行技术讨论与协作的平台。 * 面向新兴及小型语言维基百科社群的一项新工具——[[mw:Special:MyLanguage/Language Onboarding and Development/Starter kit|入门套件]],现已推出。该工具整合了引导式任务、各类工具及资源,以帮助社群起步、追踪进展,并与更广泛的维基媒体社群开展协作。入门套件托管于Wikimedia Toolforge平台,专为条目数少于50,000篇的维基百科项目设计。欢迎阅读[[diffblog:2026/09/18/introducing-starter-kit-for-new-and-small-language-wikipedias/|这篇Diff博客文章]],了解入门套件的运作方式及社群的实际应用情况。 * 读者成长团队即将重新开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图像轮播实验]]。此次重测将评估基于社群反馈改进后的三个新设计版本。团队将评估实验结果,并与社群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功能。实验将于9月28日所在的一周启动,覆盖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波斯语、法语、德语、印尼语、日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 * 继在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法语、印尼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成功推出后,由读者体验团队开发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功能]]将于9月28日起向所有维基百科站点的已登录用户开放。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使导师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化,导师状态脚本也会反复更新其状态,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最近更改项;该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6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用于获取维基上已配置的活跃或历史滥用过滤器详细信息的<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现已更新,支持<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version=2</nowiki></code></bdi>配置参数,这将导致API响应发生破坏性变更。所有维护用户脚本或其他代码的用户,均需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并针对任何破坏性变更采取相应措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82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39"/>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7日 (日) 11:56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85309 --> == 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欢迎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 中秋好!向各位报告,经过众人几年间歇性努力,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录入方式,可靠程度大为提高。欢迎大家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我在其中参与了不少,有些想法,来分享一下。某些点说不定以后会形成[[Help:目录|帮助]]页面或[[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方针政策]],但主要还是随便说说。 === 两种录入方式 === 「直接录入」与「校对页录入」是维基文库录入文档的两种方式。 * 直接录入即直接编辑普通wikitext页面,编辑者创建页面、校对文字时最多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面介绍来源,而他人无法在维基文库内查证。直接录入的[[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按整篇文章标注,有25%、50%、75%、100%等。[[联合国大会第80/307号决议|联合国大会一些决议]]当前采用直接录入。 * [[Help:校对|校对页录入]]是指编辑者先上传PDF等格式的影印原文,再逐页编辑Page页面,最后将相应Page嵌入作品页面的录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他人在作品页面阅读时,如果怀疑某段文字有错,可随时转到相应Page核对。校对页录入的[[Help:页面状态|页面状态]]分Page标注,有未校对、已校对、已核对等。《[[吶喊]]》各篇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 与直接录入相比,校对页录入的结果方便查证,而且参与者(无论人还是机器人)不必持有原本就能做出贡献,是更理想的录入方式。 不过,校对页录入的前提是存在影印原文。一方面,从原本制作影印本,比参考原本校对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影印本有时比文档文本蕴含更多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问题相对复杂。种种因素所致,校对页录入尽管理想,但并非绝对主流。根据中文维基文库[[Wikisource:社区主页|社区主页]]的统计,当前直接录入的文章有70,077篇已经完成(正文品质标注为50%或更高),而校对页录入的页面有12,257页已经校对(页面状态为已校对或已核对)。假设每篇文章有十页,那么直接录入完成的文章数量是校对页录入的五六十倍。 === 影印本自身价值 === 校对页录入不仅从录入结果的角度看更理想,它搭配的影印本自身也有很大价值,特别是它展示了文档的原文原貌。 像《[[吶喊]]》这样的近代书籍,它们的影印本其实是现代中文版面形成过程中的一张快照。平常一谈中华文化就论上下五千年,一提汉字就要追到甲骨文、金文,但现在我们用的这种中文,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白话语言及用字、汉字繁简正异、标点符号的用法与写法、书写方向横排竖排……无一不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当时字体排印方面的一些细节工艺,现在用CSS都没办法完全复现,只能参考影印图像。 以下举一些《[[吶喊]]》里的例子。 * 汉字字形:想必上学读简体课本的人都或多或少思考过为何鲁迅以「-{罢}-」代「-{吧}-」。现在一看根据[[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校对过的作品,立马知道原文其实既非「-{吧}-」又非「-{罢}-」,而是「-{罷}-」;稍微读几段,便又直观感受到当时字形正异并不绝对,甚至还有[[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9|Page/389]]这样同页同段、同字同义却有「-{脚}-」「-{腳}-」两种字形的情况。 * 标点符号:[[一件小事_(1919年晨報本)|《一件小事》1919年晨報本]]的逗号全都像日文那样写作「、」,而后来[[一件小事|《鲁迅全集》收录本]]和今日一样采用「,」。[[鴨的喜劇|《鴨的喜劇》1922年《婦女雜誌》本]]与[[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65|《鲁迅全集》收录本]]都使用专名号,但前者把专名号标在字的右边,而后者标在左边。 * 中西混排:《[[阿Q正传]]》出现了Q和Quei,例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3|Page/383]]。其中单个字母Q的方向和汉字相同,占一个汉字位置;而Quei要旋转一个直角,让阅读方向与汉字相同,同时Quei前方、后方或两端会加空隙,整体占约三个汉字的位置。Q后赶上逗号时,处理方式与汉字类似,逗号下端与Q的下端对齐;而Quei则不然,逗号上端与i的下端对齐,即逗号位于Quei后空隙的位置。 * 两端对齐:《鲁迅全集》中,大部分标点符号都写在两行之间,剩下的破折号、成对引号的总长度又是汉字的整倍数,所以只要汉字顺着密排,每行两端基本就能对齐。不过仍有地方需专门两端对齐:[[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0|Page/480]]第一段最后「又向那松柏林前進了。」几字如果密排,「了。」会形成孤字,于是增大「向那松柏林前」几字间字距,把「進」挤到下一行,避免孤字。 * 配图:[[Page:NLC404-01J002598-50083_婦女雜誌_1922年8卷12期.pdf/108|《鴨的喜劇》最初1922年发表于《婦女雜誌》]]时,带有配图。 === 录入价值所在 === 既然影印本自身有很大价值,那为何要费劲录入文本呢? 最基础的答案当然是方便检索阅读。即便是《[[吶喊]]》这种知名书籍,网上虽有很多公开文本,但维基文库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的版本仍有优势。下面简单比较几例。 * [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资料查询在线检索系统]比较权威,但内容质量远不如维基文库这版。鲁博采用简体字而非原文用字,而且很多地方按简体习惯也算错别字(我每次在维基文库校对后,会把维基文库转换出的简体与鲁博版本比较,结果二者差异十有八九是鲁博有误);《[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76 明天]》等文章丢失分段;《[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86 社戏]》等文章有「,,」这样的明显编辑错误。 * [https://luxunlib.com/ 鲁迅图书馆(luxunlib.com)]、[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0.htm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marxists.org/chinese)]等网站本身不权威,还无从查证,同时也存在不记原文用字的问题。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8351&page=286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可以对照影印图像查证,不过网站设计比较质朴,浏览编辑体验不如维基文库,经常点几个链接就会转到某个超长页面上不存在的anchor。 不过文本与图像在检索阅读方面的难度差异在逐渐缩小。我简单测试过,现在27B的小型视觉LLM/AI/agent辅以工具调用自己工作一周,就可以把一本影印PDF录入成markdown文本,在注释中标注页码,并设置标题级别。尽管存在大量混淆异体字等问题,但对检索阅读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何况现在还有若干专业框架,不少还开源。 所以录入的价值恐怕到头来还得追到人身上。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早来维基文库的动机是想提高自己认读繁体字的能力,不久发现自己阅读竖排的能力也需练习(这也是我当时选择校对近代书籍的原因,因为校对古代书籍更难)。现在我认为书籍发表的意义就在于被人阅读,而校对录入是读者与书更深入交互的过程,此即价值所在。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 :赞。辛苦了。另想请教目前[[呐喊]]的首页中《[[鸭的喜剧]]》是初版本,这似乎与其他篇目采用1938年全集本的做法有异,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还是说后续会调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23:19 (UTC) ::我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鴨的喜劇]]》并非有意与其它篇目不同,只是自然出现了区别;我并无强烈理由反对调整,但我估计不会主动调整。 ::# 前期先检查既有页面,根据wikitext注释、编辑摘要等信息判断是否有明确来源(查证不太困难的参考底本)。如有,在讨论页记录{{tl|Textinfo}},并在主页面标注<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edition=yes</syntaxhighlight>。 ::# 校对前搜罗比较可用底本,主要校对质量更好且更接近最初发表的。《[[鴨的喜劇]]》最初发表于《婦女雜誌》,这份影印本的图像比较清晰,甚至还有《鲁迅全集》上没有的配图,于是选了《婦女雜誌》本;《[[風波]]》最初发表于[[Page:新青年_第8卷第1號.pdf/65|《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Page/65起]],但这份影印本的图像压缩处理得太厉害了,很多笔画粘在一起,OCR效果一般,而且人读起来很难受,就没选《新青年》本。[[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整体质量还不错,但偶有错别字,某些页数还会连错一串标点符号,所以我并不是一上来就选它。 ::# 校对完再看要替换既有页面还是另建页面。如果既有页面有明确来源,且正是校对选用版本,那么直接替换;如果既有页面有其它明确来源,则另建页面,并与既有页面相互链接;如果既有页面无明确来源,那么也直接替换。《[[社戲]]》属于第一种情况,《[[一件小事]]》属于第二种情况,《[[吶喊]]》大部分篇目属于第三种情况。(注:《一件小事》我当时是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不过[[Special:Diff/2600133|半年后Midleading]]把既有页面替换成了[[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版本,这我就没再管。)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3:52 (UTC) :::我覺得此类情况,應考虑在文库中保留兩個版本,一個单独命名为《一件小事 (鲁迅全集1948版)》,另一个(通行本)命名为《一件小事》。前者應為鲁迅全集1948的忠實轉錄,後者可以編輯至符合現代出版規範,例如錯字改對、適當添加不同版本的校註記等。 --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使用校对页录入更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破坏的作用,推荐使用校对页录入。底本的选择其实不必求古,最初发表的版本固然有其价值,后来再版的版本也有反映作者于再版时修改和修复错字的价值。我同意当多个版本并存时,每个作品可以建立通行本页面,但这不代表通行本页面就需要放弃校对页录入可供查证的优点。很多匿名用户编辑通行本页面去掉{{tl|另}}模板和调换此模板显示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教科书采用的版本。更合适的做法是通行本页面也使用校对页录入一个年代较晚、有校注的版本,使{{tl|另}}模板无论是内容还是此模板应该显示的文字都可供查证,避免目前通行本页面出现同一页面不同{{tl|另}}模板分别显示两个不同版本的矛盾和匿名用户在{{tl|另}}模板上编辑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1:52 (UTC) == 2026年第4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0"/><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对于使用桌面版和移动版网页默认皮肤(分别为Vector 2022和Minerva)的用户,当他们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并看到搜索建议时,系统现在会提示这些建议是否源自页面重定向。此前,如果搜索建议列表首位的条目与用户的实际输入不完全匹配,用户可能会感到困惑。新增的重定向提示明确了这些建议并非随机生成,而是与搜索内容相关的;这些建议页面可能是指向用户实际想要查找的最相关目标条目的重定向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03013] * 使用移动版网页浏览维基百科的未登录用户,将看到一个用于将条目保存至[[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的书签按钮,以取代现有的监视星标按钮。点击该书签按钮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登录或创建账户,以便保存条目供日后阅读。此前的一项实验发现,与监视星标按钮相比,书签图标促使未登录用户创建账户的可能性高出四倍。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更多读者注册账户,并使用有助于保存及回访内容的相关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8769] * 一项简化用户创建账户后即时体验的实验将于9月29日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英语和法语维基百科上启动。该测试将探讨移除现有欢迎问卷中的操作阻碍,是否有助于新用户更轻松地了解后续步骤。实验将持续至10月底。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0058]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产品与技术咨询委员会]]现向社群征集议题,以便与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考量与探讨。欢迎编辑和技术贡献者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委员会的讨论页]]上添加议题。 * 本周晚些时候,社群将能够配置[[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编辑检查与建议]],使其在[[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extraNamespaces|更多命名空间中显示]](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Draft:</nowiki></code></bdi>命名空间)。欢迎[[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提供反馈]]。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导致在维基共享资源上有未读更改的用户无法加载该页面。开发人员正在修复此问题。在此期间,受影响的用户可以按照[[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GlobalWatchlist temporarily broken for users with Wikimedia Commons|相关]]帮助章节中描述的变通方法进行操作。 * 现已新增<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TIMESTAMP}}</nowiki></code></bdi>和<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RTIMESTAMP}}</nowiki></code></bdi>这两个魔术字,可将分类的默认排序方式更改为基于归类时间戳进行排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76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https://wikistats.wmcloud.org/ Wikistats]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9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原定于9月23日进行的数据中心切换已推迟。在[[diffblog:2025/03/12/hear-that-the-wikis-go-silent-twice-a-year/|昼夜平分点演练]]期间发现的容量问题,导致无法将所有服务切换至另一数据中心。目前该流程已暂停,我们将优先排查并解决该问题,以确保能继续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我们将另行安排新的演练。在此期间,所有流量和编辑操作均照常进行。 * 9月23日,一次电力中断短暂影响了所有维基站点,导致阅读和编辑模式出现间歇性问题。Gerrit也受到了影响。此事与数据中心切换工作的推迟无关。 [https://www.wikimediastatus.net/incidents/9fm19t8qykk8] *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Produnto|Produnto]]现已部署至mediawiki.org及[[phab:T421436|部分印度语言维基站点]]。我们希望能听到您对这款实验性产品的反馈。Produnto允许用户使用托管于[[gitlab:repos/lua|维基媒体GitLab]]上的Lua模块,从而简化了各维基站点间Lua代码的共享流程。用户无需再将单个Lua模块从一个维基站点逐一复制到另一个站点,而是可以轻松地在所有维基站点间共享代码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一场[[m:Event:Cross-wiki Code Collaboration Workshop|跨维基代码协作研讨会]]将于10月2日12:30 UTC在线举行,旨在汇集南亚地区的技术贡献者,让他们了解Produnto并着手在印地语、旁遮普语、奥里亚语、泰卢固语和马拉雅拉姆语维基百科上试用该工具。Produnto是一款用于将托管于GitLab上的Lua模块部署到维基媒体各维基站点的软件包管理器,近期已在部分试点维基站点上完成部署。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0"/>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8日 (一) 10:4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2225 --> == Wikidata Sitelink changes in Recent Changes and Watchlist ==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 in English, translating it will help spread the message)'' Editors on group 1 wikis, including Wikiquote, Wikibooks, Wikiversity, Wikivoyage, and Wikisource, will no longer see notifications on [[Special:RecentChanges|Recent Changes]] and [[Special:Watchlist|Watchlist]] when a link to ''another'' language version of a page is added, removed, or changed in its Wikidata item. This change will begin on '''October 5 at 07:00 UTC''' as a two-week trial to reduce high-volume, low-value notifications and make higher-value changes easier to identify. Editors who rely on these notification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change and can share feedback or concerns on the [[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project]] or [[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talk page]].<br/>Please reach ou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thank you! -- [[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Danny Benjafield (WMDE)]] ([[User_talk:Danny_Benjafield_(WMDE)|talk]]) sent via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2:43 (UTC) <!-- 信息由 User:Danny Benjafield (WMD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MassMessage_test_list&oldid=31106967 --> :''以下内容以AI翻譯:''<br/> :'''“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中的维基数据站点链接更改'''<br/> :''(很抱歉使用英文进行了跨版块发布,将其翻译为中文将有助于消息的传播)''<br/> :第1组维基项目(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的编者,当某个页面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在其维基数据(Wikidata)项中被添加、移除或更改时,将不再在“[[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中看到相关通知。此项更改将于'''10月5日 07:00 (UTC) / 15: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测试,旨在减少大量且低价值的通知,从而使高价值的更改更易于被发现。依赖这些通知的编者应留意此项更改,并可在[[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或[[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上分享反馈或疑虑。<br/>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User: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6:10 (UTC) == 庶吉士、庶起士 == 庶起士不存在。應該是「吉士」「起士」這樣的機械轉換導致的。文庫有很多「庶起士」,我一個人很難盡改,只能把翻過原文獻查證的手動改了幾筆。 - <span style="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Special:用户贡献/Davidzdh|<font color="#2E8B57">'''I '''</font>]][[User talk:Davidzdh|<font color="#008B8B">'''am '''</font>]][[User:Davidzdh|<font color="#4169E1">'''Davidzdh'''</font>]]'''.'''</span> 2026年10月2日 (五) 07:46 (UTC) :我已經確認至少[[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有的「庶起士」都應該是「庶吉士」,可批量替換。全庫中共有289处「庶起士」,以[[康熙朝實錄]]為最多,應皆可批量替換。不過,真正麻煩的是「吉士」也被部分替換成「起士」了,這些很難換回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5:56 (UTC) ::「庶起士」已經全部改過來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6:29 (UTC) == 《[[w:蜀山劍俠傳|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蜀山劍俠傳》的作者[[:w:還珠樓主]]於1961年逝世,此作品從1932年至1949年以連載形式發表,且無已知在美國發過表過的記錄。 據此我認為應可據中國大陸版權規則(+50年)予以收錄,收錄時使用 {{tl|Not-PD-US-old}} 模板(參數 1961,1949)。這樣理解對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2日 (五) 23:17 (UTC) :此书先在天津连载,跟着出单行本,按集出(可以理解比“回”高一级的章节标识),没出完就转到上海去出剩下的,出完了剩下的又把整个正传在那儿再版了一次,发完了正传还有后传,后来别的地方出的还有别人伪托的后传...总的来说,因为作者过世超过五十年,总体而言可以放心收录,至于选用何种模板和参数要看版本具体情况,不是说就一定填1949。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7:52 (UTC) == 申請在本 wiki 使用 AutoWikiBrowser 及JWB 以進行批量編輯 == 請將 PacmanD 添加進 [[Wikisource:AutoWikiBrowser/CheckPageJSON]]。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35 (UTC) :特提醒各用户,授权申请将需要14天投票阶段,请其他用户发表意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7:26 (UTC) == 2026年第4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1"/><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class="mw-translate-fuzzy">今年的社群愿望清单流程[[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Community Wishlist 2027#Updated Community Wishlist Process 2027/2028|已公布]]。这是在听取社群反馈后制定的。计划组建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熟悉愿望征集流程及MediaWiki代码库的社群成员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计划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开放新愿望的提交,并预计在11月下旬完成初步筛选工作。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已公布的流程详情。</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可视化编辑器]]的编者在将文本粘贴到维基百科时,如果该文本很可能是最初从五种外部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之一复制而来的,将会看到一条警告。此功能被称为[[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LLM粘贴检查]],属于一种可由社群配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编辑检查]]机制。该检查通过识别复制内容中的HTML标记来运作,并不使用内容水印检测技术。相关编辑还会[[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Edit tags|被标记]],以便巡查员进行更仔细的审查。该功能既能帮助新手添加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内容,也能让经验丰富的编辑更容易识别出存在问题的编辑。对于制定了关于LLM使用之本地方针的社群,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Configuration|调整提示文案及所链接的方针页面]]。开发团队[[listarchive:list/translators-l@lists.wikimedia.org/message/EVHKWJ4IERZELMPIWNH3XUVUSQV5KOO4/|致歉]],因为该功能在推出时未预留时间进行多语言翻译。 * 编者现在可以轻松地[[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直接从iOS和Android应用访问网页版可视化编辑器]]。打开编辑器时,用户可以选择可视化编辑或源代码编辑。若选择可视化编辑,系统会将用户引导至手机浏览器中的移动网页界面;完成编辑后,页面顶部的横幅会提供返回应用的选项。这使得读者能够在随手阅读的同时,快速进行编辑贡献。 * 使用维基百科Android和iOS应用的用户,在连续使用两周后,将会看到一次创建账户的提示。该提示意在说明拥有账户的益处,并帮助更多普通读者转变为会定期回访应用的登录用户。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4847] * 在[[wmnoc:conf/dblists/group1.dblist|group1 wiki]](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上,当页面对应的维基数据项中有关其他语言版本的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者将不再在[[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cent changes|最近更改]]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 Watching pages|监视列表]]中收到相关通知。此项变更将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5日07:00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运行,以减少高频次但低价值的通知,从而更易于识别重要变更。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者可查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发表意见或提出疑虑。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941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已退出导师计划的导师仍会被分配学员并收到提问,这一问题现已修复。现在,当导师退出计划时,其学员会被重新分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19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巴西维基媒体分会发布了其[[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Brasil/Arcabouço de Boas Práticas de Desenvolvimento|开发最佳实践框架]](ABPD)。这是一份面向开发技术工具与项目的员工、承包商及志愿者的指南,涵盖了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无障碍性、个人数据保护及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使用等内容,并阐述了如何将维基媒体运动的通用准则调整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他们鼓励其他分会复用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该框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wmfblog:2026/09/26/wikimedia-brasils-development-best-practices-framework-technical-sustainability-as-an-organizational-responsibility|Diff上的相关文章]]。 * Wikimedia API即将启用一个新的标准基础URL。该新标准路径遵循<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api/</nowiki></code></bdi>模式,将作为现有REST API(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w/rest.php/</nowiki></code></bdi>)的替代访问路径。所有现有API均支持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调用,但新创建的API模块将优先采用这一新结构。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此次变更不会导致现有功能中断;针对现有端点的所有请求,原有的访问路径将继续有效。不过,部分端点可能会在响应正文中返回符合新模式的URL。相关变更将首先在测试维基上部署,预计到10月底将覆盖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1"/> 2026年10月5日 (一) 18:52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8825 -->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目前英文文库上有一个名为transclusion-check的插件,对编辑Index空间下的页面大有用处。它包含下列模块: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css]] * [[:en:Help:Gadget-transclusion-check]](文档) 提议在中文文库上引入此插件,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见[[User:PacmanD/common.js]])。{{ping|Midleading}}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5:28 (UTC) :这个插件针对于英文维基文库方针开发,而中文维基文库允许嵌入“{{int:proofreadpage_quality0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1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2_summary}}”的页面,目前没有引入的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08:14 (UTC) ::不过我提议引入有一个理由就是想用它检查哪些page空间的页面已经存在但是并没有嵌入任何主空间页面:这样排查哪些页面可以用基于扫描版的内容替换会更方便很多。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8:43 (UTC) :::中文维基文库这样的page页面没有多到需要每个用户都检查的程度。很多页面要么贡献者不采用page页面录入,要么在录入page页面的同时建立了主命名空间页面,要么因为种种原因故意不建立主命名空间页面([[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4#長期破壞者「User:維基小霸王」回來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0:06 (UTC) ::::我个人还是非常主张采用page录入:一套书有很多卷,很多时候光是一卷的篇幅也很长了;这样一来页面很容易大到难以编辑。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12:35 (UTC) ::::「Page頁面沒有多到需要每個用戶都檢查的程度」,我覺得這或許不一定適合作為是否提供 Gadget 的主要判斷標準。像校對小工具、僻字小工具等也並非所有編輯與閱讀者都會主動使用;是否值得作為一個選項提供,或許可以更多考慮「是否存在明確的使用場景」,「引入後的維護、效能和介面成本是否合理」等因素。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2:51 (UTC) :::::提案人建议的是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标准理应更加严格,要考虑是否真的是所有用户都需要。如果仅仅是引入但不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那么也要修改插件,仅显示嵌入状态,不暗示页面是否应该被嵌入,如已嵌入的页面不加边框,未嵌入的页面边框加粗而不是红色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8:49 (UTC) ::::::也可以选择不默认开启,不过引入大抵没什么大问题?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10日 (六) 05:21 (UTC) ::我把這個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現在僅檢查「未被嵌入」「被單個頁面嵌入」「被多個頁面嵌入」三種情況,並列出圖示。請{{ping|Midleading}} 看一下,是否值得推廣並啟用给全站使用者。 ::[[File:Demo of transclusion-check-zh.js in zh-wikisource.png|542x542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21:26 (UTC) :::这不是把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而是用AI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小工具,里面有匪夷所思的行为,如<code>t.title.indexOf( 'Main Page' ) !== 0 && t.title.indexOf( 'Wikisource:首页' ) !== 0</code>检查了嵌入页面是不是以Main Page和Wikisource:首页开头,可是这两个页面根本没有子页面,怎么会写这个检查呢。请在使用AI生成时主动声明。用AI生成的代码会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38 (UTC) :::英文版小工具不区分单个页面和多个页面嵌入,这里进行了区分的用意是什么,能不能不要过度添加边框,在正常作品里不要给所有页面标签统统加上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45 (UTC) :::Translation命名空间不使用页面嵌入,这是因为Translation命名空间只收录自行翻译作品,如果此译文已出版并有扫描件,应该收录到主命名空间;自行翻译作品不应该转换成扫描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57 (UTC) ::::感謝審查,意見很有幫助。 ::::首先澄清一下:此工具不會自動改變頁碼表的外觀,只有使用者主動點擊「檢查」按鈕或右側連結後,才會加上標記;重新載入頁面亦恢復原狀。因此即使'''預設開啟''',未點擊的讀者看到的仍是原來的頁碼表,僅「嵌入進度」後多加了一個按鈕,亦不會對文庫後端造成額外負擔。 ::::回復區分單個頁面與多個頁面的問題:此功能目的是檢查同一個頁面是否被多個頁面重複 transclude。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下一個 <nowiki>Page:</nowiki> 頁面只應被一個頁面 transclude,當被多於一個頁面 transclude 時,通常應該是跨越章節的「接縫」處,需要提起額外關注。至於邊框的渲染樣式,這屬於美學與風格上的細節,我沒有強烈立場,只要能區分兩種嵌入程度即可。邊框會按閣下的建議調整:'''已被單個頁面嵌入'''的不加標記,'''未被嵌入'''的用黑色邊框,'''已被多個頁面嵌入'''的上下綠色邊框標示。 ::::關於 Main Page 的判斷:這是從英文版搬來的。英文文庫排除的是 Main Page 及其沙盒(避開每月校對模板產生的連結),中文站首頁不在主空間,故不必排除;已刪去「Wikisource:首页」。統計範圍也按閣下的意見改為只看主空間,並且不再計入 Translation。(另外排除掉標題帶「全覽」等的頁面,這些頁面會造成「多次嵌入」的誤報。) ::::這個版本確實是以英文版的邏輯為基礎、借助 AI 改寫的,特在此說明。JS 程式約 140 行,僅以 GET 方式讀取 API,不做任何寫入;已在至少 10 本不同書的 Index(含 0001 冊的紅鏈頁)上手動核對過結果,未發現問題。歡迎繼續指出其他問題或意見。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20:19 (UTC) == Page Proofread 首次開啟頁面不顯示圖像的問題已修復 == 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困擾維基文庫編輯校對工作的一個老問題,終於在最近的 MediaWiki 更新中得到修復了。 此前,使用 Page Proofread 開啟頁面時,經常會遇到「首次載入不顯示掃描圖像」的情況,必須手動 refresh 一次頁面才能正常顯示。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給日常校對帶來了相當的不便,如果你是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八月底,我向 Phabricator 提交了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575 T436575] 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參考修復程式碼。有志願者在九月底完成了修復,相關程式碼已於 10 月 6 日隨 MediaWiki 1.47 版本合入,目前也已經在維基文庫[[Special:Version|生效]]。感謝參與修復的志願者! 今後首次開啟 <code>Page:</code> 頁面時,就不必再為了顯示圖像而額外加載一次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5:51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10月9日 (五) 16:15 (UTC) 9scq1slkcdcj8e261cnixr2ayccdjiz 11127434 11127055 2026-10-13T07:39:58Z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32075 /* 2026年第42期技術新聞 */ 新章节 11127434 wikitext text/x-wiki __NEWSECTIONLINK__ {{process header | title = 写字间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社区|社區]] | next = [[/存档|存檔]] | shortcut = [[WS:S]]<br />[[WS:VP]] | notes = 請另頁[[维基文库:請求管理員幫助|請求管理員幫助]],力求提高效率。[[Wikisource:机器人|机器人]]、[[Wikisource:導入者|導入者]]、[[Wikisource:管理员|管理员]]、[[m:Steward requests/Username changes|更改用戶名]]請另頁申請。目前中文維基文库共有{{NUMBEROFACTIVEUSERS}}名[[Special:ActiveUsers|活跃用户]],沒有行政員,暫不建議申請。<br>If you can't speak Chinese, we prefer you to comment at [[Wikisource:大使馆|the embassy]] and our volunteers can help on translating your inputs. }}{{About Wikisource}}{{/topic list}} == 版权讨论与删除讨论流程和模板问题 == {{存档至|Wikisource talk:删除守则}} === 在提删流程中加入“通知页面创建者”、copyvio和afd模板直链到提删件 === 读Zy26阁下的论述中关于新人引导的部分有感,提两个问题: #能否参考[[w: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提報過程]],将提删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本地本就有[[Template:AFDNote]])列为提删时的操作指引? #[[Template:copyvio]]和[[Template:Afd]]该两模板是否有可能做到像[[w:Template:Vfd]]那样,链接到具体的提报件? 以上出于便利用户(尤其是新人)和规范流程的目的起见而提出,当中技术小白之处,请轻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6日 (四) 17:30 (UTC) :现在的两个讨论页都是用户自行去编辑分隔线,和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不同,如果换成每个提报都开一个新章节的形式,链接到具体提报就会更方便,自行编辑分隔线相较开新章节也对新人更有门槛。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6 (UTC) :提报方面甚至可以学习Commons使用自动化脚本提报+通知贡献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27日 (五) 03:37 (UTC) :由于是技术问题(再次利申小白),在此先向界面管理员@[[User:Midleading|Midleading]]阁下咨询上述内容包括Teetrition阁下意见是否有可能实现(题外话:话说本地是不是只剩下一位界面管理员了?),以便决定是否接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41 (UTC) ::可以学习其他社区每一件提报都开一个章节,每个月份设置一个提报页面。这样对提报页面版面变动较大,如果通过的话建议从下一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可实现提报模板直接链接到案件。 ::至于小工具,我只能说对于目前较低的提报频率,还不需要投入开发和维护成本去开发小工具。本人现在是唯一界面管理员,元维基全域方针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界面管理员,本人目前未辞职为非法界面管理员,建议尽快选举另一个界面管理员,否则本人可能被迫辞职。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0:34 (UTC) ::: 本人依然認為可以選舉{{ping|Shizhao}}為介面管理員。或是問問有誰適合擔任?我目前仍是有限期管理員,不適合兼理介面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m:Interface administrators]]僅建議社群有至少2人懂JavaScript,並未要求必須有2名界面管理員。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30日 (一) 07:32 (UTC) : 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再拆分成章節,恐怕無助於事。其實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即可,不需要更改格式。本人認為,漸進改革試試水溫比較得體。——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6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请问{{tq|MediaWiki目前已支援留言直接連結,屆時連結至提刪留言本身}}是否能达致和百科vfd模板类似的效果,即点击后可以连接至案件本身?其实正是因为“文庫現有討論篇幅已經很多”,着实让人翻找不易,尤其是新手被提删时可能困扰何处回应或查看案件详情,故才有此议,若能不用大改而达致相同或接近效果,自然是好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3:29 (UTC) ::: 比方說,你可以從[[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28114600-银色雪莉-20250626173000|這個連結]]直接通到我的留言。除了自動化可能困難(需要手動通知),其他問題應該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3:37 (UTC) ::::我的本意是希望当用户打开[[Translation:百字明咒短釋]]或发到用户讨论页的[[Template:AFDNote]]能够使用户一键直达提报讨论处——自然,最好是自动化的。只能手动添加留言直链的话,忧虑没有太多用户会注意填写。不过我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推行第一点,即明确要求提删时应使用[[Template:AFDNote]]或留言告知页面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31 (UTC) ::::: 本站似乎沒有Twinkle工具,所以任何通知本來就是手動。至於是否添加直接連結,我想大可以鼓勵。另外,現在刪除討論就一頁,所以祇要有通知,不管有無直接連結,受通知者應該都不難找。——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本身悉知“本来就是手动”,因此才请教各位是否有自动化可能性,我想即使“本来就是手动”,在此基础上探讨自动化可能性——即便只停留在探讨——总是好的,求上得中,求中得下嘛。虽然就一页,但客观讲确实篇幅并不短(其中在下又臭又长亦略有“贡献”doge),新人未必好找。还是那句话,我抛砖。眼下第一点似乎还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期待各位更多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17 (UTC) :::::::理解改为章节模式后也方便存档(虽然本站并没有自动存档机器人),最终删除的作品姑且不论,至少对于那些标记保留的作品,对后人提删更有参考作用(比搜索存档来得直观)。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6月30日 (一) 09:03 (UTC) ::::::::我自己倒没有太强烈的偏好——能自动化,怎么都好;不能自动化,就无所谓了(笑)反正这项如果没能共识,能把其他谈下来也很好。您对提删需通知页面创建者一项意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03:33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意见}} 如果这项通过以后有的用户像[[User:红渡厨|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需要怎么处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44 (UTC) ::::::::::你非要扯上我是干什么?维基百科都不要求强制通知,你不是很喜欢扯维基百科怎样怎样吗?这会儿你又不说维基百科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2:54 (UTC) :::::::::::现在还没有通过要强制通知呢,通知不通知随便,只是讨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2:57 (UTC) ::::::::::::你明知{{tq|通知不通知随便}},非要把我扯上是干什么?还跟我写上一句“{{tq|像红渡厨一样长期大量提报,但是从来不通知页面创建人}}”,你没事找事吧你?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05 (UTC) :::::::::::::我说的是真话吧,2025年至今没见过阁下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如果阁下反对提报时通知页面创建人,应该在这里表示反对啊,通知阁下过来有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16 (UTC) ::::::::::::::那麻烦你别像我做错事了一样的口气在这里讲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29 (UTC) :::::::::::既然阁下来了,如方便时能否请阁下谈谈您对关于本话题下两件的看法?毕竟阁下是两项讨论的常客——其实我本意是准备在整理好2.0版本(即收集一下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改善件)再请包含阁下在内的活跃于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的用户等提供意见的,不过既然阁下来了,相请不如偶遇。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4 (UTC) ::::::::::::#关于删除讨论,我的意见是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不应强制。因为在删除讨论这方面更有经验的维基百科同样没有强制要求; ::::::::::::#关于版权讨论,我的意见是不推荐各位提删人在提删时通知,但也不反对。因为版权讨论有其特殊性,很多上传者就算参与讨论了,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楚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说白了还是由那么几个人的讨论结果来决定。提醒不提醒的重要性不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3:42 (UTC) :::::::::::::感谢。在下粗糙的两项设定主要都是顾虑到照顾贡献者的知情权——我个人认为这是维系社群稳定(尤其是新人)的一个有效因素,毕竟如果自己的贡献在未通知或沟通下被删除——虽然删除的结果意味着它不符合收录方针或版权方针——不免会带来一些情绪上的消极因素,这也可能影响他们的后续贡献的意欲;而且趁此机会给予用户(尤其是新人)在收录方针和版权方针方面的指引,应该也绝非坏事;此外,虽然我并不认为“实际能说清楚的就那么几个人”,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通过引导贡献者参与讨论来让能说清楚的人变多一点,也是好事——那么“那么几个人”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了2333。至于百科方面的经验,一来像您之前说的,文库不是百科的附庸——我个人倾向于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萧规曹随;二来,事实上百科对删除的方针性表述中含有“如可能,应通知页面的创建者”——这或许表面看着不像强制性表述,但我认为这意味着“只要有可能,就要通知”——而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主观方面的“不可能”足以阻碍这种在我看来是客观的“有可能”。当然,我认为这样做最重要的作用还是在于完善整个流程,能够照顾到的就照顾一下,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扯皮。不过这当然是我的个人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09 (UTC) ::::::::::::::我同意照顾贡献者知情权,对于此事我不持有反对意见,若日后规定强制提醒,我会照做。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2日 (三) 14:26 (UTC) ::::::::::这项没通过以前的情况不必讨论,现时不是硬性规定,不可能要求人遵守。鉴于我认为此项应列入[[Wikisource:删除守则]],而且我认为这条应该是必要性要求,因此我提议的表述是“应通知页面创建者”,所以如果不遵守,就跟普通的不遵守其他方针指引一样,循序渐进处理。我个人对红渡厨阁下对指引的遵守性不持怀疑态度——就我的观察,其在百科存废那边也是正常添加通知模板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3:01 (UTC) ::::::::::: 其實百科方面[[:w:维基百科:删除#存废讨论|規定]]「如可能,應通知頁面的建立者。」基本就是強制通知。我看過提報者沒通知,導致整個討論以程序無效結案的;甚至沒記錯的話,我自己也在這問題上栽過跟頭。就事論事,文庫方面自不必如此嚴格,但至少「推薦(甚至鼓勵)通知」,我覺得屬於比較穩妥的建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日 (三) 14:08 (UTC) ::::::::::::我赞成百科方面的规定基本——在我看来可以说是“几乎”——就是强制通知,理由上述不赘。作为不时参加两项讨论的人,虑及之前一些各方面的争执,强制要求(除了部分规程性快删,下已述不赘)在我看来并不影响提删者任何自由或权益,但确是对被提删者的知情权的保障,也能减免一些不必要的扯皮——推荐或鼓励,还是会有扯皮的;像上面的“几乎”,也会有扯皮。人多的地方,惯例的力量大,人少的地方就不一定了;鉴于此项无伤大雅,我认为不如划成“除非客观无法通知,否则应通知页面建立者”,但求不扯皮——因为我实在想不到“通知”到底能影响提删者什么(PS:再次重申,部分规程性快删应该豁免);如果有,请各位告诉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日 (三) 14:18 (UTC) === 在版权、删除讨论及快删流程中厘清管理员权限使用指引 === 考虑到管理员兼具普通用户和执行共识用户的身份,为厘清相关身份定位,以便利各方面,在此建议部分参考[[w:WP:CLOSEAFD]]和[[w:WP:SD]],在[[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加入以下要求: 1、在“共识”一节末尾加入“在版权及删除讨论中得出的对被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的共识须由一名未参与该案件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执行。” 2、“快速删除”一节改为: <blockquote>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l|Sdelete}}模板,'''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br>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有不确定的情况,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del>管理员须避嫌,不得处理自己的快速删除请求。</del></blockquote> 以上,在此征询诸位意见。--[[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09:52 (UTC) : 文庫社群基數較小,我認為不應該直接禁止管理員同時參與任何討論及結案,尤其是在某些共識明確的情況。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但書,或是弱化指引語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8日 (六) 11:48 (UTC) ::我不排斥根据社群实际情况调整——我又不觉得人多2333但一定的限制是必须的。我看(1)至少要不允许管理员在作为提删者的同时又可以结案,这是基本的程序需要;(2)如果管理员不是提删者但是是参与讨论者,那么至少应使他们在作出处理动作前作必要的共识概括并通知所有参与讨论者,采类似公示的形式(或者说,有点类似[[w:WP:RSN]]),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4:52 (UTC) :实际情况是少数几个活跃用户需要管理四十余万个页面,经常审理删除请求、执行删除操作的管理员人数很少,但是可能需要删除甚至完全应该快速删除的页面很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现在还没有任何人提报。有很多快速删除的页面都是我专门查出来,查出来就立刻快速删除而不需要打扰社群的。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2:49 (UTC) ::也行,不少姊妹项目似乎都没有这一条,我不反对删去此条。但我想征询一点作为删去此条的补充措施,即因应上节在下提出将提删事宜通知页面创建者作为删除讨论和版权讨论流程的一部分,快删似亦应将结果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以满足基本的程序需要,如何?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27 (UTC) :::同意快删时应当尽量通知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删除纯粹破坏内容,由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通过添加[[Template:Sdelete|Sdelete]]等模板或者直接清空页面等方式自行要求的快删,或者页面创建者或主要贡献者已经被封禁的除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3 (UTC) ::::个人认为可以。看看其他用户有无补充,我先把那句拉掉。等最后汇总的时候再合并公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5:47 (UTC) :::::還有一種情況只在維基文庫頻繁出現,就是申請移動頁面且不留重定向,或者是移動頁面後申請快速刪除重定向,原因多半是繁簡不當或者是消歧義樣式不當。對這樣的快速刪除閣下怎麼看,本人通常只給新手發送提醒,而老手不需要過度提醒。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8日 (六) 16:03 (UTC) ::::::本地基本没有太多原创命名的空间,都是照原件来,而且[[Wikisource:移动请求]]要经管理员复核,也有其他用户活动,只要所提供依据和资料经审视足以证明,只是更正名称,应该不需要通知页面贡献者。自行移动页面后申请快删重定向,个人其实不赞成这么做——除非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不然想要删重定向还是应该提删除讨论,以免查证不足时实际上删去了可作为有效重定向的一些别名页面。我建议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方便查资料就查资料,可以保留的就撤销快删,不能保留的直接删掉,按[[Wikisource:删除守则]]中“例程刪除”一类,应可不必通知(如果是新人,我赞成您说的提醒一下,这是善意,也是好事,有利于其明晰情况);不便查资料或者吃不准时,可以移交删除讨论,那就自然要通知创建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1 (UTC) ::::::如果只是“显而易见的错别字或是消歧义样式不当”这种类别,这种快删我看也可以按“例程刪除”一类,一般应可不必通知——若新人的话,提醒一下当是引导,也无不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05:03 (UTC) :::: {{ping|Midleading|银色雪莉}}快速刪除候選通知應該比照普通刪除請求,由提報人而非管理員作出。其他規則也可以準用上述討論中之刪除請求通知程序,不必寫兩套指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9日 (日) 12:5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前述在谈的作通知者,本身即指提报人——读上述讨论时可把Midleading阁下看作此身份。我的看法是本地当前实况时,程序类快删通知似可省去以合理地简化部分流程——但能上删除讨论者必定是因为非程序类问题,因此应均通知以求程序完善。由此,此二类似仍应有所差别。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9日 (日) 13:24 (UTC) ===2.0([[Wikisource:删除守则]]修订案)=== 个人浅见提出后,在上方与部分用户作了些讨论,蒙指正获益良多,在此先行致谢。有鉴前述讨论中似尚未见根本性的反对或否定意见,而原方案亦有不少未妥善处,因此在综合前述各位的指正和意见碰撞下,谨拟出第二版修订方案,以进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亦请各位不吝指教。PS:原两话题因均牵涉各项提删流程,是以在此拟合为一件不再分述,各项内容以对[[Wikisource:删除守则]]的修订案的形式综合呈现。 {{比较条文| <big>'''共识'''</big> 如果你怀疑一篇条目侵犯版权,请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篇条目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有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 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一般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讨论提名,但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可以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配上{{tl|Sdelete}}模板,但''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加入模板时,请写明删除原因,用法:<nowiki>{{sdelete|删除原因}}</nowiki>。 | <big>'''版权讨论/删除讨论'''</big> 如果你怀疑一个页面[[Wikisource:版权信息|侵犯版权]],请加上[[Template:Copyvio]]并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提交。如果你认为一个页面因非版权原因不应该在维基文库上出现,但又不符合以下提到的任何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Afd]]并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提交。在提交讨论的同时,请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创建者自行提删除外;另外,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版权/删除讨论的通知(可使用[[Template:CopyvioNotice]]和[[Template:AFDNote]])。 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并应回避对自己在版权/删除讨论中提报的页面执行结案处理。 <big>'''快速删除'''</big> {{Shortcut|WS:速删|WS:快速删除|WS:CSD}} 如果页面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加上[[Template:Sdelete]]模板并附原因,'''不用'''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中;加了模板的页面会自动收入[[: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分类,管理员就能看到了。如有必要时,提报者可到该页面的创建者(如需要时,亦可包括该页面的其他主要编者)的讨论页发出页面已被列入快删的通知。如果不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请提交到[[Wikisource:删除讨论]]。 维基文库的方针允许管理员在页面符合一个或以上的快速删除标准时,直接快速删除页面;若遇不符合或不确定是否符合快删标准时,则应转交删除讨论或版权讨论。 }} ====修订说明==== 1、修订“共识”一节标题为“版权讨论/删除讨论”,以明晰其含义,并与下文“快速删除”小节的标题保持对应。 2、在提交版权/删除讨论的流程中明确要求提报人在提报时添加对应的页面维护模板和用户提醒模板。 3、有鉴于多年实践中版权/删除讨论一向奉行“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的底层逻辑,为厘清表述,调整“只有社群认可的编辑的投票才有分量”为“只有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以保持逻辑上的一致,亦表明相关讨论并非由“资深编辑”把控(原有的表述,“社群认可的编辑”容易被认为是看资历)。 4、强调管理员应基于“社群认可的言之有理的见解”而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操作,并设置要求管理员回避对由其自身提报的页面进行结案操作。版权/删除讨论并非投票,同时亦非字面意义上的“共识决”——那就会沦为另一种投票,而应基于言之有理的说理为大前提;同时,也约束管理员注意执行结案操作的基础与方式。 5、就快删的用户通知不比照版权/删除讨论的用户通知要求一事,个人意见是:快删本意是对明显有问题的页面作出快速应对处理,如果明显的,则这种通知更多是出于一种社群对用户的引导,与删除/版权讨论的可能强争议性的属性并不相同,应可采推荐制而非必要制,且现有删除守则中实际上已列出较仔细的各类流程操作,也一定程度上对此类问题可能导致的处理不当作了约束;如不明显或有争议的页面,应该转交,届时自然会通知用户。因此,更需要的是规范删除/版权讨论和快删之间分流流程、快删的处理流程(包括转交流程)和删除的恢复流程。(PS:作为配套,认为如有需要,或可考虑导入[[w:Template:Db-notice]]并本地化。) 6、对部分用词作了调整,如现行条文中的“条目”等表述,并不适合本地,而各提报流程牵涉的范围又不仅仅是文献,因此一律调整为“页面”。 ==== 讨论区 ==== 由于相关修订为对方针的修订,需要更显著的共识基础;同时,相关版面(1)确实涉及部分相关方针、指引或知识;(2)对在相关版面活动的用户(含管理员)的权责约束有所调整。因此,在此邀请就在下所见活跃于相关版面的用户{{ping|红渡厨|Zy26|Njzjz|Teetrition|Aerotinge|晞世道明|沈澄心|Kcx36|Fire-and-Ice|Andayunxiao|Liuxinyu970226|p=}}(不免挂一漏万,多请担待)及所有管理员{{ping|Jusjih|Shizhao|Gzdavidwong|Zhxy_519|Hat600|Midleading|Ericliu1912|p=}}参与讨论;同时,上述邀请并非意在小圈子讨论,在下谨请其他所有用户若有见解时不吝就此件指正。希望藉此能凝聚共识,对可能是本地最重要的站务之一的版权/删除讨论等内容的相关规则作出必要修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28 (UTC) :关键是本站如何定义“快速删除”标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9 (UTC) ::这里根本就没有提到“快速删除”标准的修订吧,看不出和本讨论有何关联性或者关键意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41 (UTC) ::您是说适用快删的情况吗?原守则的“快速删除”一节下方就有列出,您是否认为当中也有需要调整或加添的部分?如果有的话不妨提出,也可以再作整合。不过快删标准在广义上讲应该大差不差,细分项即使要修订,应该也不至于根本性影响关于快删操作流程等事宜的规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8:14 (UTC) :我加一条,在版权/删除讨论案件中表态过的管理员,亦不应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07:29 (UTC) :: 「表態」是否包含詢問社群意見(即「留言」)?抑或限於明確表示立場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8日 (二) 14:28 (UTC) :::我不清楚你是指何种“詢問社群意見”,但为稳妥起见,避免存在管理员不避嫌的疑虑,我认为只要是发言过的,均应不对该案件执行结案处理。管理员人数是够的,没必要一定由那个人来结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4:57 (UTC) ::::我想他指的是这种[[Special:diff/2504142]],我也想确认一下,即阁下所说的是否包括这一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5:25 (UTC) :::::我认为这种回复可以视作作为管理员汇聚共识,可以不视为普通用户的讨论行为。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49 (UTC) :::另外,我正好想到,你在维基百科的存废中,存在既作为普通用户对存废发表意见,同时又作为管理员对同一案件进行结案的事情。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8日 (二) 15:05 (UTC) ::::看看[[Wikisource talk:管理员|实际数据]]再说管理员够不够吧,从数据可以看出,只要经常参与删除的前两个管理员同时发言,就算这两个管理员都支持删除,该页面被删除的机会也会下降88%,因为根据这个规则一发言就不能删除了。维基百科都支持的事情本地为什么不支持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8日 (二) 17:06 (UTC) :::::你的实际数据恰恰说明管理员人数足够。但问题在哪?问题在当上管理员后不愿意干活。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9日 (三) 14:50 (UTC) ::::::管理员不愿意干活并没有违反任何维基文库方针,要贿赂他们履行职责吗?明明有活跃的管理员可以履行职责,为什么要等待不愿意干活的管理员呢,现在就有这样的案例,[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69799 删除请求从2019年持续至今仍在等待一个特定管理员结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2 (UTC) :::::::我可没说他们违反方针。反正随便你吧,你不怕有人以后投诉你不避嫌,那你就去结案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02:58 (UTC) :'''情况更新''':虑及本地有指引级[[Wikisource:管理员]](以下简称“指引”),其中“避嫌”一节有“管理员不得删除自己提议删除或者投票删除的页面”及其例外情况说明,这与上方修订案及其他用户修正修订案的表述存在留有真空地带的冲突。虽说删除守则作为方针可能位阶更高,或许不必顾虑指引,但一般而言,为了实用性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没有道理不使它们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我并不打算修订指引——那样事情就没完没了了,而且这本是删除守则自身的事。因此,在前述基础上,我拟将修订案第一节第二段的内容替换为: :<blockquote>一般情况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中会讨论一周左右,而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版權討論]]中会讨论两周左右。尽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及参与讨论,但只有言之有理的见解才有分量,管理员应基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执行结案处理(例如保留、删除等)。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應迴避處理,而当共识形成时,亦应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blockquote> :注:部分作了微调,如“社群认可的...见解”与“由这样的见解所形成的共识”语义不免累赘,去其一;鉴于本地工作是录入原始文献,因此合并或重定向关键还是看原始文献的情况,也并不必须由管理员执行,因此似不必在管理员事务流程中作太细的约束(这不是说删除讨论就不处理这些事,只是说它是一个只要共识了一般谁处理都问题不大的事);加入对部分情况联系第三方管理员处理的要求,作为根据指引提出的但书的抵冲。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我对此修改案不持有反对意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7月10日 (四) 14:43 (UTC) ::微调表述,本意不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0日 (四) 15:46 (UTC) :目前暂无明显反对意见,征询在本件参加讨论较多的{{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p=}}意见,看接下来是作公示7日还是需要走投票?--[[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19日 (六) 14:56 (UTC) :: 我再調整了一下行文。此案已可考慮交付公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19日 (六) 21:55 (UTC) *以2.0案及其后“情况更新”修正案,'''公示7日'''。--[[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2:31 (UTC) *:恕我現在才發表一點懶人懶言,反對「通知第三方管理員」一點。一是比如說很長的討論本來確定「共識」就很難;二是即使管理員少,我個人也沒見過各種語言各項目還要這一步(即使真有也相信為極少數),這一步驟相當多餘;三是對可能對管理員造成通知地獄,反而會令人心生厭煩。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08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不否认共识的形成有时确实是困难的,但“共识并不强求一致”,关键还是能否有言之有理的意见,没有什么规章制度是能完全回避需要下判断的风险的,制度上谨慎一点总是对各方(包括管理员)都是一种保障,也避免了角色冲突,程序上至少通顺些。要求由第三方管理员关闭页面存废类型的讨论见诸于百科的[[w:WP:CLOSEAFD]],而更进一步要求“请求未涉事的第三方管理员处理事件”的类似规定也见诸于[[w:WP:避嫌]]和本地的[[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我想百科作为中文维基项目中体量最大也确乎在头面地位的项目,如果要算作是“极少数”,那应该是很有力的“极少数”——但我认为“通知第三方”是可以透过[[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页面提出而非一定要ping每个人或是在每个人的讨论页中留言(如果我们能就这一点达成共识,我不反对在行文中在“通知第三方管理员”处加入“(如[[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的说明字样,这种举例在[[w:WP:避嫌]]也有出现——当然如果谁喜欢ping人那也是自由的),而且后续的一定条件下两周四周允许涉及提报的管理员自行斟酌处理也已经充分松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知第三方,我认为是合理的安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15:43 (UTC) *:::一和三綜合一下,我尊重參與討論的用戶在討論過長而其實已經有一定共識的情況下,在討論最下方以非ping的方式告知全體管理員(而非刻意強調第三方),也認可這是非常友善的做法,唯獨不贊成去[[Wikisource:請求管理員幫助]],因為太繞遠了。第二點從規則來講,遵守沒有問題,我也同意今後管理員本人提刪等待四週,但是和專門「通知」還是不一樣的。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0日 (日) 20:11 (UTC) *:::: 想了想,修訂重點放在避嫌,應該可以將「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改為「等待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亦可主動通知)」?後面的「惟若自通知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則可以改為「幾日以後沒有表達新立場的留言」之類,再看怎麼措辭。——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21日 (一) 00:34 (UTC) *::::{{ping|Zhxy 519|Ericliu1912}}外游刚结束,才能回复两位。原“通知”并没有明确指明要以何种方式通知,我并不反对在讨论下方通知(或“告知”),我自己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4月]]也这么处理,后续处理者正是Zhxy 519,这同样是我认为的“通知”的一种。同意“修订重点放在避嫌”,因此相关约束并不是约束任意“參與討論的用戶”,而是约束“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不允许他们'''自行'''在无共识的情况下概括共识或太早的情况下就结案,这会导致角色冲突;因此与其说是所谓“刻意强调第三方”,倒不如说“前述的情况下尽可能由其他管理员处理(除非已经历一定前提下的一定时长),至于是在讨论下方告知还是如何通知,这是个人选择的事,没有人可能禁止别人或要求别人去什么地方通知”。我认为可以将“...而当共识形成时”以后的内容改为「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02:56 (UTC) *:::::通知為自願,文庫用戶做沒有問題,但是不必強制明文化,所以Eric Liu的寫法明顯更好,因為不是「應」。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4日 (四) 17:12 (UTC) *::::::请仔细阅读“等待或通知”——阁下总不会觉得连等待也是“自愿”吧?至于“公示”,作一个宣示是应该的,有利于自此开始计算时间节点。还有,文库普通用户怎么做并没有在这里被约束——这里是约束诸位身兼管理员权限者在自己提报或参与讨论时,以免出现角色冲突,这我此前讲过多次了,所以“文库用户”当然不必“强制明文化”,但我们也并不是在约束广义上的“文库用户”。 *::::::事实上Eric Liu的写法也没有改动“亦应”,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我与他的方案在意义上并无差别,“公示”的部分则是为了回应其后半部分的“再看怎么措辞”,不作“应”公示的设定则时间节点计算无从谈起。另外,我考虑了一下,既然提到了公示,那么参考[[w:WP:7DAYS]],补充如下:「亦应在讨论下方公示并等待或通知第三方管理员代為结案;惟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則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02:46 (UTC) *:::::::他是从“通知”两字开始改动的不假,不過這樣就更好地規避了通知的強制性。要麼通知要麼等待,也還是比一個括號裡的可字強制性更強。所謂公示我認為這裡和通知是差不多的東西,更不必刻意去寫。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6:58 (UTC) *::::::::第一,不管上述哪种表述,管理员都可以选等待,没有人强制你选“通知”,选等待是合规的,我看不出阁下称“强制性更强”的论理依据——除非阁下认为应该允许管理员对{{tq|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采取其他做法,那么请阁下把这种做法说出来大家参详。第二,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但这些管理员就不应该被允许——即便在相隔一定时间后——自行结案,因为那就是角色冲突的不避嫌。我再改一版吧: *::::::::「...管理员对于自己在版权討論或删除讨论中所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页面,均應迴避以管理员身份處理该页面,须等待(亦可通知)第三方管理员进行处理。惟当页面的处理共识已清晰时,提报或曾对其去留表态的管理员可在讨论下方公示这一共识,若自公示起两周后(对自己就其去留表态的页面)或四周后(对自己提报的页面)仍无第三方管理员处理时,该管理员才可依共识自行斟酌执行结案处理;但公示期间若有言之有理的见解,公示期应中止,继续讨论相关见解直至共识形成,则可重行公示共识,此前公示时间不累计。」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49 (UTC) *::::::::另,公示与通知显著不同,不写,则时点无从计算,也留下了随意计算时间的空子。我还是那句话:提报或表态的管理员完全可以不做公示,没有任何规定相逼这些管理员要这么做——那就在该件中不要由自己结案就好,踏踏实实做一个普通用户,'''回避'''对其以管理员身份操作,这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5日 (五) 18:54 (UTC) *:::::::::總歸都是等四週,那麼等待就不僅是合規,而是必須的,通知不過是為了加快速度的的可選項。我現在認為閣下前一版幾乎沒提公示,現在提出十分突兀,具體就公示一點我現在想看看其他人怎麼想。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3:38 (UTC) *::::::::::如果提案或表态的管理员有结案的意思,那么等待四周(或两周)是必须的,问题在于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这个等待,不能自由心证,否则只仍然是造成角色冲突,而公示就是一种时间节点的宣示。在讨论中不断精进案文、提出修正案并供讨论是正常的,并无任何人称就即刻要以此案生效或不经讨论就推进修订,因此难称为“突兀”;我完全赞成征求其他意见,在此除了有劳{{ping|Midleading|Ericliu1912|Teetrition|Liuxinyu970226|红渡厨|p=}}等曾在本件中发言的用户审视外,也继续请其他用户审视经讨论和修改后的案文,并提议可在顶端布告此事的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28日 (一) 14:28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其实有条件支持“通知第三方管理员”,条件如下(任意一项): *:::::::::::1.当相关被提删稿件至少有插入一张共享资源图片时,因为显而易见如果这种情况稿件侵权了,那么66.666%概率图片也侵权了(非得纠结剩下33.334%么) *:::::::::::2.当有关稿件系从维基百科等外站导入时(且需在源站自创建之日起有一些后续可信编辑) *:::::::::::3.当有关稿件实质调用维基数据相关结构化数据时(而不只是被维基数据跨语言链接到,那种太普遍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2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我的第三方管理员,指的是站内的管理员,目的是约束站内管理员在此类站务上避免角色冲突。所以我不太了解这和您提到的条件的关联性,能否详细说明一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9日 (六) 04:54 (UTC)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涉及跨维基协作问题的确需要谨言慎行,甚需跨站沟通,我没什么更多需要解释的了。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19日 (三) 13:51 (UTC) :这个{{cd|<nowiki>[[template:*]]</nowiki>}}能否改成{{cd|<nowiki>{{tl|*}}</nowiki>}}?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4月20日 (一) 10:35 (UTC) == 制订机器人方针 == 现时[[维基文库:机器人]]除“机器人提议”和“机器人注册”2个讨论串外,仅规定“本wiki允许[[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Global_bots|全局机器人]]和[[metawiki:Special:MyLanguage/bot_policy#Automatic_approval|自动批准的机器人]]”,而没有其它规定。经审视本站各机器人账号,发现以下问题: *有的机器人未经批准就添加任务; *有的机器人长期不活跃,机器人账号可以远高于人类编辑的速率操作,编辑和日志操作默认从最近更改中隐藏,此类账号若被盗而用于破坏将造成更大危害,因此如同IP封禁豁免者和管理员等一样,长期闲置的账号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获批的任务已不能再执行(例如维护跨语言链接等),早应收回权限; *有的机器人没有在用户页使用{{tl|Bot}}正确标注信息。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1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350bot}} |{{U|Fish bowl}} |<bdi>2024-05-03</bdi> |经人工审批写入生僻字 |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2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CrowleyBot}} |{{U|Crowley666}} |<bdi>2021-10-11</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关于删除wikisource名字空间下所有跨名字空间重定向的提案]](任务已完成?) 用Wikidata取代跨语言链接(任务已完成?) 未经批准运行错字修正等任务 |是 |- |{{U|Njzjzbot}} |{{U|Njzjz}} |<bdi>2023-01-06</bdi> |导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 |{{U|Yinyue200Bot}} |{{U|Yinyue200}} |(从未运行,2022-09-04取得权限) |导入国务院文件 |是 |} {| class="wikitable" |+不活跃超过5年的机器人 !机器人账号 !所有者 !最后编辑时间 !用途 !IP封禁豁免 |- |{{U|Alexbot}} |{{U|Alexsh}} |<bdi>2009-11-15</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机器人用户页列出了其它任务,但没有经过批准) | |- |{{U|AvicBot}} |{{U|Avicennasis}} |<bdi>2020-02-20</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 |- |{{U|AvocatoBot}} |{{U|Avocato}} |<bdi>2012-09-16</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U|Interwiki-Bot}} |{{U|DeirdreAnne}} |<bdi>2011-03-05</bdi> |跨语言链接(不再适用) (自动批准) | |- |{{U|KtBot}} |{{U|KaiesTse}} |<bdi>2009-01-24</bdi> |“协助导入工作”,实际执行修正标点等任务 | |- |{{U|Liangent-bot}} |{{U|Liangent}} |<bdi>2012-04-05</bdi> |录入文本等 | |- |{{U|P-bot}} |{{U|PhiLiP}} |<bdi>2011-04-13</bdi>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由原行政员Vipuser授权) | |- |{{U|Vizbot}} |{{U|Viztor}} |<bdi>2019-08-15</bdi> |替换过期的模板、进行格式性修正等 | |- |{{U|Wikisource-bot}} |多名用户 |<bdi>2018-08-10</bdi>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Bot_rights_for_User:Wikisource-bot]](任务已完成?) | |- |{{U|タチコマ robot}} |{{U|とある白い猫}} |<bdi>2017-03-21</bdi> |双重重定向修复 (未能查询到批准记录及权限日志,属自动批准?) | |}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制订一套正式的机器人方针,明确审批程序,并参考[[: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引入复核申请、活跃度要求等机制。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31 (UTC) :通知其余几位使用机器人的用户:{{ping|Kcx36|Liouxiao|Midleading|維基小霸王}}(请{{U|維基小霸王}}在{{U|Wmr-bot}}用户页添加{{tl|Bot}}标注机器人操作者信息,谢谢!)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47 (UTC) :可参考以下站点的活跃度要求: :*[[:w:维基百科:机器人方针|中文维基百科]]: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一星期通知期 :*[[:en:Wikisource:Bots|英文维基文库]]:机器人或用户超过2年不活跃+30天通知期,须回应并运行机器人方可保留权限 :*[[:ja:Wikisource:ボット|日文维基文库]]:机器人超过1年不活跃 :*[[:meta:Bot policy|全域机器人]]:机器人超过1年未在允许使用全域机器人的wiki编辑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日 (四) 17:55 (UTC) ::结合本站活跃度,理解超过2年不活跃的标准比较妥当?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2:01 (UTC) ::本站IP封禁豁免者目前是没有活跃度方针的,允许长期闲置。建议要求通知不活跃机器人,本地缺乏行政员,重新授权会导致机器人重新启用延迟。本站很多页面分类通过header模板中theme参数录入,而不是直接添加分类,因此必须使用机器人而不是小工具才能进行批量维护,至少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把机器人权限作为[[w:Wikipedia:AutoWikiBrowser|自动维基浏览器]]权限使用以维护大量页面,标记含有{{tl|PUA}}的页面,录入原文等等。而且有些机器人(至少包括本人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正在维基共享资源执行耗时很长的[[Wikisource:专题/影印书籍上传|大批量上传]]和维护,可能会需要2年甚至更长时间。本地看不到这些贡献,但不代表这些机器人在本地不再活跃或者账号被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7月4日 (五) 04:02 (UTC) :::在其它wiki运行即表明仍然控制账号,但如果是超过2年在各wiki都完全没有活动,我认为仍然要认定为闲置账号,此时虽有重新启用延迟,但继续保留权限的好处恐不足以抵消其风险。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4:57 (UTC) :::另外如果通知后仍长期未回应,则表明用户近期无意继续使用该权限,宜需要时再重新申请权限。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02 (UTC) :::本人虽然现在没有运行,但是有未来运行的可能。建议保留。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15:35 (UTC) : 考慮本站實況,本人認為可以設定一段活躍門檻(比方說兩年?),但同時引進通知制度,即若機器人操作者於期限內明確表達希望保留權限(且未有不當行為),則一般從其意願。這樣可以確保操作者足夠活躍,或至少能夠掌握機器人。至於是否要計入全域活躍程度,本人沒有特別意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7月4日 (五) 05:01 (UTC) ::个人支持Teetrition上面说的2年意见,不过建议有管理员权限的机器人应该有比此适度更短的活跃期要求。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14日 (一) 04:12 (UTC) :另外,如果机器人出现任务已结束、运行未批准的任务等情况,也应当能被申请复核。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4日 (五) 05:28 (UTC) :本人认为维基文库本来就属于相对不活跃的社群,出于减少行政任务的考量,对于已经批准过的任务应该无异议应当持续许可,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仅仅是用于区分普通编辑和机器人编辑而已,处于行政维护的考量可以关掉一批,但目前看来也并没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09 (UTC) ::“{{tq|机器人账号本身也并不包含任何普通用户所没有的权限}}”,机器人账户拥有多项权限,包括不受速率限制影响、自动巡查和绕过垃圾链接阻止列表等(见[[Special:ListGroupRights]])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3:24 (UTC) :::有注意到,但我的看法不变,增加行政成本不见得有什么益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16:37 (UTC) == 关于收录各类审判文书中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身份证号,维基是否有相关的隐私政策规范应当做何种处理? == 如:[[杨某诉肖某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否算“侵犯個人隱私”,抑或“違反基金會隱私政策”?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3 (UTC) :相关的意见可见《[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109443&libid=040101 从判决书的私人公开看公共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除此以外可以公开的判决书,也需在公开时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2:19 (UTC) ::理论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等,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时是会遮蔽相应信息的。本件所涉裁判文书现在还没上裁判文书网(我自己暂时没查到),如果说到时上网了是一个处理过的版本,可以考虑用那个版本作替换。但如果说像是“私人公开”或是其他一些情况,我不太确定一线判例对此的看法是否有一个较明确的方向,就算有,在本地层面就具体的件是否适合做什么处理(举个例子(不代表我支持或反对),也许会有“参照相关规定在本地做遮蔽”的提议:赞成的人会认为只要参照相关规定,不自由心证就好;反对的人会认为这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也会质疑说这个遮蔽实际上无法不自由心证,甚至质疑本地可能不适宜或无法讨论这种事而应该提到基金会——综上,这种讨论恐怕是无果的),基金会的隐私方针多大程度上能够处理这些事以及处理到什么程度,我想这可能真的要找基金会了解才能确定。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28 (UTC) ::就我个人看法而言,现当前情况中“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就连《规定》都说了要删去,我觉得本地也其实可以如此——但是这只是我的个人看法,还不成为一种提议,因为就像上面说的,我不知道这能有多大程度的共识或方针支撑,也不确定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0日 (三) 13:51 (UTC) :::仅仅就这个法律来说(先不考虑是否符合使用条款和通用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不到维基文库。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49 (UTC) ::::我想我们的意思在这里应该都不是“管到”,而是它在论理上有多高的参考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3:39 (UTC) ::::@[[User:GZWDer|GZWDer]]恐怕未必,2023年11月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后,大陆这边只要有需要,给判决办个[[w:附加证明书|海证]](Apostille)就可以在美国有效,自然有可能也可以适用于WMF。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1:06 (UTC) :::::我理解《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仅仅是免除了一些公证认证的程序要求,用来证明该文件是“'''真实的'''”(也就是“'''不是假的'''”),而非证明这个文件在外国就“'''有效力了'''”。要不然中国怎么不直接给《[[反分裂国家法]]》在该公约缔约国都办个海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7 (UTC) :::::也就是说,一个文件是否在国外“'''有效力'''”,本身还是需要看这个文件本身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以及'''对应域外国家是否承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4日 (四) 02:09 (UTC)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这本来就是两码事,海牙认证只是替代原本的公证/领事公证要求,并不影响文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替代的只是原本领事馆负责核对文件真实性的流程,与文件本身的法律效益是毫无关系的。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1 (UTC) :[[:foundation:Policy:Terms of Use|使用条款]]和[[:foundation:Wikimedia Foundation 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通用行为准则]]禁止侵犯他人隐私。非公开个人信息应当移除(见[[:meta:Oversight policy|全域监督方针]])。如果认为这样做会与反映原貌的精神相冲突,可以选择全文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7月30日 (三) 15:14 (UTC) ::通用行为准则描述的是sharing other contributors' private information,在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编辑过维基媒体计划的情况下不适用。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5年7月31日 (四) 02:56 (UTC) ::如果参照[[w:WP:BLP]]精神,类似这种私人纠纷判决,出于隐私考虑很可能需要整个删文。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8月12日 (二) 17:20 (UTC) :大抵{{支持}}达师意见,应写明基于保护隐私需要移除此类内容不影响对收录全文做法的袭承。--[[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9月16日 (二) 05:44 (UTC) ::版权与隐私权无关,即便相关内容属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保护,隐私权仍然受到保护。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13 (UTC) : 我認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第八條、第十條(一)~(四)款基本上與WMF所在地的美國法律重疊,可以遵照執行。至於第十條(五)、(六)款,就依照實際情況判斷吧。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3:39 (UTC) == 正文链接到[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 == {{ping|Baicarp}} 在[[大英国志]]的正文中加入了多个[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的外部链接。由于原文和[https://www.qiuwenbaike.cn/ 求闻百科]没有什么关系,[[w:|维基百科]]也不会在正文中加入这样的外部链接,因此这样的外部链接似乎完全没有必要。除非外部链接是原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原文的来源所必要的,否则就不应该加入外部链接,而只应该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中内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4:13 (UTC) : 同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9月26日 (五) 16:03 (UTC) :是否要以方针订明?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2:31 (UTC) ::同意,应该声明在正文中应该尽量避免加入外部链接,除非外部链接是正文的一部分,或者是为了标明正文的来源;可以添加在维基文库、维基百科、维基词典等维基媒体计划的内部链接。需要首先建立[[Wikisource:外部链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04:07 (UTC) ::這也是注釋方針的一部分。到百科的連結也應適度,如[[南宋祈請使行程記]]現[[special:Permalink/2609435|版本]],觀感像百科條目而不是書本。是不是爲了學生閲讀方便,可以每個字連到維基詞典?英文文庫的[[:en:Wikisource:Wikilinks|方針]]是文庫内連結(作者,作品)不算為注釋,可任意添加。到姊妹站的連結則算為注釋,僅可在注釋本添加,且需要獨立的非注釋版本存在。本地至少應該允許已核對的作品不添加任何注釋性質的連結,以反映原貌,想要詳注的編者可以在[[:b:首頁|維基教科書]]錄入。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08:09 (UTC) :是否可通过技术手段将连接到其他项目的内链以不同颜色、title attribute等手段标注?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浏览器会显示所有链接的目标地址,不需要特意标注。你的意思是这里也要有绿链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05:29 (UTC) == 修訂[[幫助:公有領域]]頁的幫助文字 == 此頁和[[Help:版权标记]], [[Help:作者页面]]中版權標簽的原有敘述更多講述内部機理,服務於管理員有餘,而對普通編者不足傳達現有共識。請求討論幾點版權問題並繼續修改幫助文字: === {{tl|PD-1923}}是否禁止直接使用 === 按模板{{tl|PD-1923}}原有[[Special:PermanentLink/2172092|説明]],標記發表超過95年但作者逝世不滿50年,因而不能收錄的作品,應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但[[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一節表格與之矛盾。[[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事到如今,“1923”这个数字本身就会误导新手(新手可能会疑问这个模板和1923年有什么关系,明明模板写的是XXXX年),建议学C区改名(但保留重定向):[[c:Template:PD-1923]]。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4 (UTC) :前者是否也有可能直接重定向到后者?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1 (UTC) :另查前者链入页面,本身作品+作者页面不到百条,甚至可机器人替换后废弃(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6 (UTC) ::不必清理或重定向。因{{tl|Pd/1923}}實為殼模板,調用内層{{tl|PD-1923}}。此設計合理。問題僅為編者使用哪個,是否有維護或歸一化的理由。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2 (UTC) :::承前方我的提案,既然1923这个数字会造成新手疑惑(版权保护期延长导致的长时间1923年为公共领域的年份分界线,但目前已经正常逐年往后到现在的1930),何不在改名的同时清理/重定向呢?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9:21 (UTC) ::::模板改名(英文维基文库的新名称是[[:en:Template:PD-US|Template:PD-US]])已经足够,但需要检查是否有[[一個青年的夢]]这样通过模板被错误分类至[[:Category:大中華地區有版權爭議的頁面]]的页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5:03 (UTC) ::::社群可以跟隨英文文庫新名稱。此處問題在於維護,是在作品頁僅直接使用{{tl|Pd/1923|作者逝世年份}},還是也可以允許使用{{tl|PD-1923}},跳過外殼模板。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07:13 (UTC) === 死後發表的版權 === 按美國版權法,死後發表仍然適用發表起95年版權。對非美國出版作品,特別是僅考慮逝世年的兩岸四地,如何確定版權?[[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按本地消极容忍惯例,不知阁下问题所在。似乎双边各自用各自标准确定好即可?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49 (UTC) ::問題是兩岸四地的死後發表作品是否版權考慮不同。如,作者去世50年後發表作品,是否第二年即進入公有領域?去世51年發表如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45 (UTC)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3条、按香港[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28!sc?xpid=ID_1438403328382_001 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澳门[[第43/99/M号法令]]第21条无论是多久发表,著作财产权存续至'''死后'''第50年。即使是死后第51年发表,亦同,也就是说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 按[[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第30条,死后第39年及之前发表的,存续至'''死后'''第50年;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自该公开发表时'''存续十年。 :::因此仅[[著作權法_(民國111年5月立法6月公布)]]发生效力的'''台澎金马地区''',存在【死后第40年至50年间首次公开发表】的特例。对于台澎金马地区死后第51年之后发表的作品,理解亦应理解为存续至死后50年,故亦为死后第51年之后一发表就进入公共领域。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1:40 (UTC) :美国的著作权是比较复杂的,对于作者死后出版的作品: :* 1977年及以前出版的作品,按出版+95判断; :* 1978年-2002年出版,按死后+70或2047年12月31日较晚者计算,即未过期; :* 2003年以后出版,按死后+70计算。 :但是对于非美国出版作品有URAA的例外:如果作品在来源国加入著作权条约的年份(如中国是1992年)前出版,URAA年份时(如中国是1996年)在来源国已过期(如中国是死后+50,即1945年前作者逝世),那么在美国处于公有领域。 :那么总结一下,对于1945年前逝世的中国作者,其作品如果在1992年前或者2003年后出版,均属于公有领域,唯独在1993年-2002年出版需要消极容忍。例如《[[陷京三月记]]》于2006年出版,因此属于公有领域。1945年-1954年逝世的作者,仅当作品于2003年后出版时,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9 (UTC) : 如果沒有表格,可以弄一個,方便理解。——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49 (UTC) === 消極容忍是否能在幫助頁明文允許 === 參考[[m: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維基媒體基金會陳述]],本地常有的是在中文地區已進入公有領域,但因發表晚於1946年,美國仍有版權。現[[幫助:公有領域#中文國家地區,非美國發表作品|表格]]中幫助文字對能否錄入未有態度,能否明確可以錄入,並使用{{tl|Not-PD-US-old}}標記?同一問題還包含去世年不明作者({{tl|PD-old-assumed}})。[[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中立}}。消極容忍是指不知情而刊登的,善意推定以及容忍到維基媒體基金會被正式要求下架止。因此不宜故意鼓勵刊登,只是本站不硬性禁止刊登,而社群更不能自行提刪。就是弛禁,不是英文維基文庫的嚴禁。--[[User:WEBridge|WEBridge]]([[User talk:WEBridge|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9:06 (UTC) ::更多可能在于指明这种“消极的态度”而非鼓励,否则消极容忍可能成了找不到依据的版权模板。本来[[WS:版权讨论]]也指明了这种态度,让新用户更容易找到用什么模板,不是坏事。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09 (UTC) ::消極容忍情況如不指明使用何種版權標記,則應免除編者錄入此類作品時使用版權標記的要求。這差不多是將{{tl|Not-PD-US-old}}當作維護模板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04 (UTC) ::我想这可以透过措辞问题来解决,比如可以仍按[[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措辞精神,改为“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本站消极容忍,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或者“在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在美國認爲發表起有版權到95年至年底。遇此类作品时,用{{tl|Not-PD-US-old}}页面底端标示”?后者可能更“消极”一些,不容易像“鼓励”。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41 (UTC) :[[Special:PermanentLink/2621371|修訂二版]],將{{tl|Not-PD-US-old}}模板要求移動到脚注。本人偏愛「不鼓勵錄入,但也不主動刪除」一類中性説法,也避免以管理者視點論述,而可顯示共識為社群達成。再請教各位意見。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2日 (六) 17:51 (UTC) === {{tl|PD|yyyy1{{!}}yyyy2}}還是{{tl|Pd/1923|yyyy}} === 查引用{{tl|PD}}和{{tl|Pd/1923}},{{tl|Pd/1996}}都有2000+連入([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23&namespaces=0], [https://linkcount.toolforge.org/?project=zh.wikisource.org&page=Template%3APd%2F1996&namespaces=0])。兩個方案功能一致,前者調用後二者,因此未能知道作品頁的實際使用數量。看編輯歷史,兩者穩定版本都有十年多歷史,現狀如何?是否應更新幫助文字以反映共識?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5:57 (UTC) === 修訂一版=== 按[[User:Teetrition|Teetrition]]與[[User:Njzjz|Njzjz]]閣下的解釋,已經更新中文地區作品的公有領域判斷[[Special:PermanentLink/2609461|表格]]。未盡討論請繼續。請檢查錯誤,可直接編輯。[[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5:39 (UTC) == 關於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錄入之提議 == 近期想要根據[[:commons:Category:野史|維基共享資源]]錄入《[[大日本野史]]》,原文為日式訓點斷句的文言文(漢文)。想到之前遇到的諸多問題,這裡一起探討一下。 現今中文維基文庫所錄入的文言文(日韓越稱漢文)文獻均使用現代漢語標點,事實上不少文獻原文並無讀,添加句讀可以認為是二次創作,但無句讀會造成不少人的閲讀障礙。 然而若使用現代的格式來錄入,原本竪排版本的特定格式擡頭,避諱等可以反應古文原貌的特定格式統統丟失了。 另外大家可能忽略了一個事實,即日本也存在一種獨特的句讀來對文言文進行斷句(請參見[[:w:漢文訓讀]],案例參見[[:File:NDL754303 論語 - 新刻改正 巻之3−5.pdf|這部日本的論語刻本]]),有些日本的漢文文獻刻本原本使用「㆑」「㆒」「㆓」「㆔」這種日本式斷句,在中文維基文庫錄入往往會被改成了中文式的句讀,這明顯篡改了文章原貌。不過作為「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本式句讀應該不太合適。 基於上述的事實,我提議: 若原文無句讀,則自行添加現代漢語句讀並均應加上{{[[:template:原文沒有標點|原文沒有標點]]}}模板,以示尊重原文。無句讀的版本放在[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若有句讀且是中式的句讀,直接按原文句讀錄入。 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新創建一個模板來標識?)。原文的日式句讀版本去[[:ja:|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他們應該會接納。 另外提議可將[https://wikisource.org/wiki/Main_Page/lzh 文言文維基文庫]作為漢字文化圈共通書面語的文庫保留。某種角度來說作為漢字文化圈共用的書面語言,所有文言文均是可以用漢語、日語、韓語、越南語來讀的,並非中文專有。該文言文維基文庫與中文維基文庫功能不同,為保留古文原貌所設,必須保留竪排刻本的原貌(技術上也用豎排),包括擡頭、避諱等格式均不作任何更改,原文無句讀則無句讀,原文有句讀則原樣保留句讀(包括中式句讀、日式句讀)。目前該處所錄入的所有文獻大部分都不符合這一標準(事實上文言文維基文庫如果還是自行添加句讀,就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宜將其全部改為遵循古文格式,同時將現代句讀版轉入到中文維基文庫這裡。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20 (UTC) :豎排本身本地是能夠錄入的(有大量用例),擡頭、避諱也不是不能解決的問題。因此,橫豎排的錄入方式(包括有無句讀)本質上是錄入者所依據的文本以及錄入者錄入時決定採取的形式來決定的。因此,有無句讀的版本本身都可以放在本地。您所稱的日式句讀版本去日文維基文庫錄入不是問題(或者說,不是本地來處理的問題);但嚴謹而言,本地過往也有變體文言文收錄的一些例子。總括而言,恐怕看不到設置有句讀(或自行添加句讀)的才能留在本地而無句讀的得去文言文維基文庫的規則的必要性,文庫恐怕也無法設置這樣的規則來規管錄入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5:49 (UTC) :补充:对于{{tq|若原文是日本式的句讀(漢文訓讀的訓點),則改用中式句讀來斷句,並標識出已將日式訓點改成了中式句讀}}这种情况,其实是一个很玄乎的情况,鉴于在下过往处理过的一些变体文言的经验,我个人认为这个视情况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讨论空间,但是它似乎还牵涉蛮多问题的,不是一个可以划一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文献实际情况确定的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8 (UTC) ::日本的漢文訓點是日語中專用的一種輔助句讀,此處是中文維基文庫,使用日文句讀顯然是不太合適,更何況有的文獻通篇就是自帶日文句讀。因此,如果這樣通篇用日式漢文訓點,我認為當然應該將其轉換為中式句讀,日式漢文訓點版本應錄入在日文維基文庫。 ::有一點令我困惑,從某種角度來說,文言文與現代中文的關係,同拉丁文與義大利文的關係是類似的。日文、韓文、越南文與文言文的關係,同歐洲語言與拉丁文之間的關係類似。拉丁文為義大利文的母語和祖先,後成為歐洲國家的共用的書面語,這與文言文和中文的關係很相似。不太明白為何拉丁文被認定為獨立的語言,而文言文卻被認為中文的一種?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17:50 (UTC) :::也许此前在下的发言有些模糊,我所指的“讨论空间”不是说想要保留日式句读在本地,而是说对于变体文言或者采取特殊句读的情况(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的收录存在空间,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像您举的大日本野史,调整掉日式句读后与通常文言基本无异,那么一般是没什么问题的(自然,这与日式句读版本录到日文文库完全不冲突)。像是[[天正三年柴田勝家安堵状]]这种候文则比较适合日文维基文库。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2日 (四) 10:16 (UTC) ::::支持把[[:w:候文|候文]]文獻轉移去日文維基文庫。同理,[[:w:吏讀|吏讀]]文獻應轉至韓文維基文庫、[[:w:喃字|喃字]]的文獻應轉至越南文維基文庫。如果僅只有少數句子段落屬於上述情況可以例外。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el caballero de los Leones]]([[User talk:唐吉訶德的侍從|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7:05 (UTC) :::::我认为这不容易划一处理。候文处理起来可能是容易的,作为和汉混淆体而言它更接近日语。但其他的一些变体汉文,包括但不限于朝鲜文献,问题就复杂得多。喃字已经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了,它用不着在本话题下担心。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23:58 (UTC)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我有必要提醒两位阁下,韩语维基文库多年前已明确谢绝收录朝鲜/韩文汉字:[[:ko:위키문헌:사랑방/보존 6#한문 문헌의 수록 문제]],目前暂未看到韩语方面对此有任何形式的让步。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6:54 (UTC) :::::::上面已提到过“不同文献的变体程度与原始句读形式都有差异”。朝鲜这边的情况虽说复杂但比较容易解决而不是一个非常需要困扰的问题。朝鲜文献,在本地是有过探讨的(参见[[Talk:內閣故事節目#最後吏讀斷句不了]]、[[Talk:全羅兵營關牒謄錄#《全羅兵營關牒謄錄》錄入]]),也有一个小范围(客观说法,因为本地处理或参与处理过朝鲜文献的就那么几位)的初步共识,不过因为文本数量很多、处理人数很少而没有严格执行。总体而言,除部分变体程度很高的以外,朝鲜使用汉字书写的文献本地收录的可行性甚至都不太需要讨论。至于韩语文库收什么,不收什么,与本地收什么,不收什么,没有因果关系。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07:15 (UTC) :::::::我不想要吹噓自己,但是我是公認的參與收錄韓國/朝鮮漢文文獻最多的人。如果你想要問我什麼問題直接在這裡@我。謝謝。@[[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User:唐吉訶德的侍從|唐吉訶德的侍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1月6日 (四) 20:28 (UTC) ::::话说[[吾妻鏡]]的性质是什么?是否需要从本站删除?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0月6日 (一) 17:02 (UTC) :::::如果有合適的方法將其轉移到日文維基文庫的話,可以考慮從本站刪除,畢竟這份文獻在本站並未錄入太多內容。不過一個目前可前比較疑惑的問題是:『吾妻鏡』的正文為變體漢文,但其序文為標準漢文。對於這類文體混合的文獻,是否將其移入外文維基文庫,個人認為可以進一步商討。 [[User:Chain114514|Chain114514]]([[User talk:Chain114514|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5:12 (UTC) :::::东鉴体的和汉混淆中偏和的程度(或者说变体汉文的变体程度)比候文低而比另外一些和化汉文高。就我的个人观点的话,这个我还算能咽(不是说我看不看得懂,而是“收录”)得下去,候文几乎不行。如果你问我上面那个安堵状,我可能会大喝一声“管它日文文库怎么想!”doge,但吾妻镜...我五十五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0月10日 (五) 00:03 (UTC) :韓國古代文獻有些時候使用一個叫「吏讀」的東西。就是加標點符號在文獻的邊上幫助朝鮮人閱讀古書。跟日本的這種「㆑」「㆒」「㆓」「㆔」很相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15:45 (UTC) :支持在本地錄入原貌。擡頭、避諱,原文句讀樣式等都可用CSS或模板達成。直排和包括避諱的其他樣式并無強關聯,至多模板樣式兼顧直排。閣下作爲惟一貢獻者可自行決定。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0 (UTC) :閣下之前[[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5#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提議]]過避諱字模板,現有諸模板是否滿足閣下願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6:53 (UTC) :中文維基文庫和日文,韓文,[[:oldwikisource:|多語言]],[[:oldwikisource:Main_Page/lzh|文言文]](還未有獨立運行)是姐妹專案,不是從屬和分站關係。我們可以討論本地的收錄原則但此處討論不能為其他社群做決定。 :獨立的文言文文庫以前在元維基有不成功提案,閣下可檢視歷史討論。僅補充一點,本地幾乎不可能被收回收錄文言文作品的權力。各中文語言一旦使用漢字書寫,則沒有形態上的區分,分界綫極難劃。英文文庫有[[:en:Template:Lang|Template:Lang]]等語言標簽,不僅可以標記成段文字,還可以標記單個詞是哪個語言的,後者在中文諸語言是困難而沒有客觀標準的。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07:35 (UTC) ::其實文言文維基文庫根本就沒有必要存在,文言文維基文庫也有這樣類似的問題(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文言文全部收中文維基文庫至少避免了一大半問題。日文維基文庫中十分了解漢文的貢獻者遠沒有這里多,這也是一大障礙。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6:16 (UTC) :::{{意見}}:我認為「{{Talk quote inline|判斷文獻是文言文、中文、還是日文}}」這個在語言學上不是問題。至少在本人作為語言學本科畢業生的角度來說,斟酌的餘地其實不大。譬如:《[[訓民正音]]》是文言文,而日本二戰投降的《[[:ja:大東亞戰爭終結ノ詔書|終戰詔書]]》則是日文(即使本來以漢文(即文言文)書寫,亦很容易還原成文言文,但原文是用日文語法書寫,所以歸為日文)。⸺ [[User:Googoo0202|googoo0202]]<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he/佢/他</span><span style="letter-spacing:-0.8rem"><span style="font-size: 83%;{{#if:|{{{style}}};}}">)</span></span> ([[User talk:Googoo0202|留言]] · [[Special:Contributions/Googoo0202|貢獻]]) 2025年11月27日 (四) 09:23 (UTC) : 我同意歷來的一些說法,就是以漢文邏輯行文者,基本可以納入,而單純借用漢字(但語法完全不是漢語)者不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5 (UTC) :有理由认为作者写作的时候就是认为自己是以文言文写作,即便使用和式生造字,仍然符合录入标准。汉字作为表意符号,本身就是灵活多变的。如同英语在现代日语中的地位一样,只要仍然是写的英语,就可以作为英语收录,无需考虑其他语言文库如何考量,也无须考虑是否重复。即便借用了汉字,实际上文言文对日语韩语语言来说本身就是外文,如同英语借用法语词汇一样。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0:25 (UTC) == 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 == 突然想起來,不知道你們是否會對[[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小工具加入「偏好設定」的「小工具列表」感興趣(預設不啟用)。 <syntaxhighlight lang="javascript" copy> mw.loader.load('//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main.js&action=raw&ctype=text/javascript'); // Backlink: [[w:User:SuperGrey/gadgets/ChineseTypography|ChineseTypography]] </syntaxhighlight> 請[[User:Midleading|Midleading管]]關注。程式碼目前完全部署在中文維基百科。 小工具描述:改善中文和其他字元混排時的字距(盤古空白),改善標點符號與文字的字距(標點擠壓)。[[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0月12日 (日) 21:44 (UTC) == 邀请参与生僻字webfont讨论 == [[: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生僻字webfont]]。欢迎参与。 简要说明:欲通过Toolforge+小工具加载webfont解决生僻字显示问题。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7 (UTC) :如果Toolforge或共享資源能托管字體是最好。中文文庫對大字庫有強需求:如果如實錄入,則現有Unicode區塊尚不足涵蓋全部作品用字。新字如能自動分包,緩存,更新,則優於人工維護。 :對未登入讀者和手機端怎樣支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16 (UTC) ::“{{tq|现有Unicode区块尚不足涵盖全部作品用字}}”这个就是汉字没有被unicode收录的情况,我的方案是[[w: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c-PexEric-20251020075100-Shizhao-20251020073500|KAGE引擎组字+MediaWiki扩展]](如果以后有机会,可能会着手开发)。“{{tq|对未登入读者和手机端怎样支持?}}”则是借由JavaScript小工具,默认对所有使用者启用。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23 (UTC) :::原來如此。也請留意維基文庫導出電子書的工具[[:mul:Wikisource:WS Export|Wikisource:WS Export]]。導出和網頁版對作品閲讀,傳播同樣重要。如可能,可考慮兼容為epub,pdf等格式的導出書嵌入字體。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38 (UTC) : {{ping|PexEric}}想順便問一下這類小工具能否部署到其他站點?本站應該是特別需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22日 (六) 14:56 (UTC) ::可能需要针对本站单独开发?我不太清楚本站对生僻字的处理。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0 (UTC) :::似乎本站与中维的生僻字处理相同。可以直接沿用小工具。 [[User:PexEric|PexEric]]([[User talk:PexEric|留言]]) 2025年11月23日 (日) 06:22 (UTC) : unihan-helper 已通過驗證,在文庫中有效,[[User:PacmanD/common.js|如此設置]]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0:48 (UTC) :: {{ping|PexEric}}這樣看來,應該可以直接引進本站。副知{{ping|Midleading}}準備部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7月11日 (六) 01:42 (UTC) :{{支持}}。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7月11日 (六) 01:51 (UTC 已导入,请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自行开启僻字小工具测试,然后讨论是否预设启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4:01 (UTC) :發現一些小問題,正在聯繫作者改進。另外,鑑於文庫中僻字較多,採 Unicode 編碼後,可以考慮在現有的 Plangothic、WenJinMincho 基礎上繼續增加字符集更全的字型,如 Jigmo TC: 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此目錄由本人於昨天創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14 (UTC) :測試正常,測試期間無人提出意見,現已預設開啟僻字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04:03 (UTC) == 就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当前有[[Wikisource:删除讨论#8月]]中涉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刑终818号刑事裁定书]]一件的讨论,相关讨论引出中国大陆司法文书收录信源的讨论,此类讨论可能在写字间进一步展开较为有益,因此在此新开话题,并将参与讨论者观点(无论是共识或有争议者)概括点列,请各位维基人就此进一步讨论,希望得出此类文件的较明晰的收录标准(或收录标准共识): *裁判文书网:视作可靠(注:存在下架情况,若可能时需要考虑存档以便保留信息); *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信、知产宝、律商联讯等付费/免费第三方数据库:视作可靠; *官方或学术汇编类书籍(数据库):视作可靠(可能存在删节,但仍可基于版本学收录); *[[w:WP:SPS|个人出版物]]:基于在文档讨论页提供存档链接且该存档有可视文书原貌(带章扫描件/电子件)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对电子重排件不接受; *第三方转载:有观点认为只要有可靠第三方刊载/转载即可接受;也有意见认为这种转载可能源于SPS且可能在转载中存在删节,应以其原始来源情况考虑是否符合要求。 副知原讨论参与者{{ping|Chu Tse-tien|Teetrition|Midleading|p=}}。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1日 (二) 10:01 (UTC) : 前面三種沒有問題。後面暫時沒有特別意見,再想想。——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1月13日 (四) 00:24 (UTC) :裁判文书网似乎有登录墙,能存档吗?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11月14日 (五) 15:47 (UTC) ::网页应该是不能,这里只是说如果有需要,可以考虑archive一个图像(才发现我上面打错了字,我的意思是“若需要时可以考虑存档”),当然这不会强制,只是对这个来源的这种情况做一个提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4日 (五) 18:05 (UTC) :法律文本如在公有領域,則不應該只有轉載或僅數字文本的證據。因此這可能不是收錄標準問題,而是「文庫有無義務判斷原始來源已不存的作品真僞」,和「無原始來源的作品是否允許以二手文本在同名下錄入」的兩個問題。對前者,本地完全可以將責任推給[[:c:首页|維基共享資源]]和[[:w:網路存檔|網路存檔]],至少影印件如共享資源不能收錄,本地也不能上傳或使用。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08:05 (UTC) ::如果原始来源是到了“不存”或者“无”,我是倾向不录;然而,何种来源是(或可等价于)原始来源,是值得讨论的,因为可能有不同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15日 (六) 15:41 (UTC) ::按理说,法院判决书的“原始来源”,应该只有法院出具的原始纸质件(或是盖有电子签章的电子PDF)才算得上“原始来源”,然而能找到公开的原始来源的判决又有多少呢。诚如银色雪莉君所言,本话题下似乎就是在讨论哪些来源算得上可靠的原始来源这一问题。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11月16日 (日) 08:20 (UTC) :PS:虽说我曾在删除讨论那边对“个人出版物”的容忍表示接受,但再三思考下,请允许我对此类的态度改为中立偏反对——现时点的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的程度已使我对于个人提供的东西是否为原件(或原件的忠实复制)一事能否被确证的问题感到担忧。如果是与发布者自身相关的文书(即[[w:WP:ABOUTSELF]]),我也许会容忍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1月25日 (二) 06:22 (UTC) == 更新社群首頁 == 新的草稿在[[User:Andayunxiao/draft/community_portal|此頁]](討論發起前[[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54|版本]])。 社群首頁服務編者,本地較中文維基百科相比,專案相關頁少而集中,因此社群首頁值得善用以成爲便捷入口。從前的設計因襲英文文庫,編者自行張貼任務和動態條目的設計,已經不合現實。提議是模仿維基百科的主題頁設計。未來擴充此頁時,内容穩定的可以在此頁直接加入;動態内容及複雜語法寫入到社群首頁的子頁,再嵌入社群首頁。 歡迎各樣提議及直接修改草稿。[[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支持}}。“专题”一栏似可多列几款(题外话:这样也可让右边栏看起来长一点,现在拉到底右边空了一块——不过这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是作为一个重要原因提出),其他无异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22 (UTC) ::左右末端可以對齊,[[Special:PermanentLink/2626534|如此]],僅取消樣式中{{para|style|<nowiki>flex:none;</nowiki>}}參數即可。編者可以擴充、更改各模塊的順序,添加新的模塊,不再限於原有的表格樣式。各專題的宣傳請熟悉的編者來擴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24 (UTC) :編者可繼續添加需要的捷徑。更可在此頁貼出公告、新聞。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日 (二) 16:33 (UTC) : {{支持}}。[[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12月3日 (三) 15:49 (UTC) :感謝各位支持,建議新年起更新社群首頁。因只涉兩個頁面,未來還可持續修改。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24日 (三) 09:10 (UTC) === 新的協作頁 === 提議社群建立一個編者協作的專案頁。之前編者協作或對單個作品提議,只能在作品討論頁發生。其固然是設計本意,但亦有不足: # 討論分散:缺少上下文和協作氛圍,不易找到,否則討論容易停滯。 # 不便維護錄入數據:中文作品錄入常需要整體考慮,維護跨校對頁的元數據,如異體字,樣式,内部連結等。這些數據可以在討論頁錄入,但限於[[:w: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討論頁指引]],發言不適合協作更改;在編者頁錄入則不能體現協作之精神。例如, #* [[Index talk:魯迅全集01 (1948).pdf]] 頁中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TianSalt|TianSalt]] 閣下列出的轉換代碼和規則。 #* [[Talk:大南寔錄#录入字形]]頁中各位編者對錄入字形的討論。 提議是在Wikisource 名字空間新設協作專案頁。此頁主體以作品為章節,每個作品章節包括「錄入概覽」和「討論板」和兩部分。「錄入概覽」以模板實現,允許協作更改,可以連到子頁上的元數據。完成的討論再存檔到作品或索引頁的討論頁,本頁也可在子頁平行存檔。 本地已有[[维基文库:专题|專題]],因此設想此協作頁從小任務開始試驗,如100頁以下的單本書。 中文文庫二十周年快過去了,因此這也算一個周年提案。[[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1月29日 (六) 11:41 (UTC) : 其實寫字間就是協作頁面;本站社群規模真的不大,若確有必要,是可以增設專題,但不宜過細,分散討論量能。另亦可結合上方拆分寫字間的提案,先考慮將一般消息與內容討論分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4日 (四) 11:00 (UTC) ::同意閣下所言另設新頁可能不如集中在寫字間,我也擔心可能設立新頁後不活躍,因此提出了最近的幾個活躍協作作品,希望得到意見。 ::即使在寫字間,也可以在討論頂端以模板或文本展示作品資訊,連到可協作編輯的元數據,如 ::<div style="border: 1px solid;padding:0.5em; width: 50%;">'''大南寔錄''' (討論 • 異體字 • 避諱 • 模板樣式 • 字詞轉換表 • 進度)</div> ::這些元數據頁面是否可以錄入到作品討論頁的子頁,或索引頁的子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12月5日 (五) 09:52 (UTC) ::: 其實我是怕多數頁面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最後變成無效連結大量增加。基本上全部聚集於寫字間,比較可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12月5日 (五) 11:07 (UTC) == 徵求意見:新命名空間「法律文書:」=「Case:」 == [[Wikisource:机器人#c-Midleading-20260311094600-Midleading-20260202125900|提議來自Midleading管]]: {{quote|我再次建議為這些裁判文書新建一個命名空間。原因有三點:一,便於檢索時選定或者排除裁判文書,如果裁判文書過多,可以單獨調整裁判文書在檢索結果中的排序,二,錄入大量裁判文書時不會讓Special:Random全部重定向到裁判文書,三,有必要考慮要對裁判文書實行命名空間級別的永久半保護,因為沒有原件和掃描件,難以由匿名用戶進行校對,同時有大量個人信息,容易變成破壞的目標,而機器人統一導入的文本更可靠。這個命名空間將被視為主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一樣,是中文維基文庫的正式收錄內容。}} 此命名空間目前將主要用於由機械人[[User:SuperGrey-bot]]匯入的中國裁判文書。根據[[m:Requesting wiki configuration changes/zh|「请求wiki配置更改」規則]],我需要大家積極討論,並取得此提案的共識。感謝!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1:39 (UTC) :倾向支持。但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 已有的裁判文书是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是否保留重定向移动?需要考虑到百科及其他项目部分条目已经引用了本地的相关文书,这部分文书不留重定向移动似乎显然不妥,但这部分是否可以因为其被相关项目条目提及的显著性而保留在主命名空间? :# 范围只是中国大陆的裁判文书,还是可以包括其他所有地区的裁判文书? :# “法律文书”是“裁判文书”的上位概念,需要明确只包括裁判文书,还是所有和法律相关的、公权力机关出具的文书?例如检察院的刑事起诉书、公安机关的相关文书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假如今後很多法律文書都録入了,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更符合檢索的需求。我建議所有法律文書都收録到法律文書命名空間,現有的法律文書也要移動到新命名空間,但在該命名空間創建之前録入的法律文書都可以在主命名空間保留重定向(除本機器人測試匯入的文章不需要重定向外)。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2日 (四) 10:43 (UTC) : 雖立意良好,惟恕不能同意,因為不過是有關文章數量多,不代表與本站允許收錄之其他文本發生根本性質差異,更不應有獨立命名空間予以區別對待。——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12日 (四) 17:32 (UTC) ::私以为本案的通过本身就需要以机器人被通过并导入巨量的裁判文书文本为前提,而设立新命名空间的意图,'''不是'''“区别对待”设立命名空间对裁判文书予以了'''“优待”''','''而是'''如果不设立新的命名空间,会'''导致裁判文书在事实上被优待'''。设立新的命名空间反而是事实上对裁判文书相较其他作品的'''“矮化”'''。 ::事实上被优待的点可以体现在,Special:Random基本都重定向到裁判文书,导致该功能事实上变成“随机一篇判决”,导致其他作品难以通过该入口得到被查看的机会等。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16 (UTC) :::建议改进随机页面功能,而不是为了迁就该功能就将主命名空间单纯按数量占比切割成几块。Commons照片占比大,是否也要拆分命名空间以彰显“公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4 (UTC) :意见与Eric差不多。创建一个新命名空间如果是仅用于机器人导入任务,叫“CJOOP”更合适;不认同“把各地區所有法律文書收録在同一命名空間”这一操作。[[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0:05 (UTC) ::新命名空间似乎不会算作是[[Special:Statistics|内容页面]]?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3:21 (UTC) :::这个命名空间的建立是机器人即将导入大量裁判文书文本的技术需要,在收录、检索和防止破坏上都有优点。这个命名空间如果仅收录机器人导入内容会导致用户检索裁判文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时,仍然要连同主命名空间一起检索,也不利于日后其他人继续录入更多法律文书。在新建命名空间的时候,要考虑到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法律文书需要录入到这个命名空间,以便被一起检索到。完全可以把这个命名空间计为内容页面,和新建Portal命名空间一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04:17 (UTC) :::这种东西[[mw:$wgContentNamespaces|可以调的]]。[[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30 (UTC) :::很难想象以您的阅历会关心条目数。<span style="background-color:black">你不会真是Shizhao的孩子吧?</span>--[[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8 (UTC) :意见同Eric Liu。(在当下)数量占比大不代表与其它文本有根本性质差异。搜索需求可以用[[:mw:Help:CirrusSearch|CirrusSearch的高级搜索语法]]满足。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13日 (五) 07:21 (UTC) ::高级搜索语法在中文维基文库懂的人可能都不到10个,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完全无法与直接在检索页面选择命名空间相提并论。Special:Random的问题更不可能通过什么高级语法解决了,WMF能提供空间存放这些文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了,没有人会专为中文维基文库修改Special:Random。这里的情况和Commons区别很大,Commons的匿名用户很可能需要查找照片,但中文维基文库的用户中,需要查找法律文书的只是一小部分,如果没有新的命名空间,所有用户,特别是只阅读的匿名用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13日 (五) 16:55 (UTC) :::“{{tq|如果未来每个用户包括匿名用户都必须懂高级语法才能在中文维基文库检索,那这是非常失败的}}”呃……诸如[https://www.pkulaw.com/advanced/law/chl 北大法宝]和[https://www.cnbksy.com/v2 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07 (UTC) :::至于Special:Random,不同类别(该划分为什么类别又是一大问题)的作品被抽取到的可能性本来就已十分不均等,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0日 (五) 12:12 (UTC) ::::{{tq|诸如北大法宝和全国报刊索引都有很多不同的搜索选项,本站什么类型的文献都收怎么可能简简单单就搞定了……}}搜索选项是要摆在界面上的,没哪个数据库会把每个人都要用的搜索选项设置成只有懂高级搜索语法的人才能用。对于本站而言,{{int:advancedsearch-namespaces-search-in}}这一栏就是出现在界面上的最常用的搜索选项之一。{{tq|我认为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看起来像是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彻底困住了,因为无法解决所以干脆就不要再改善。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也不需要修改MediaWiki软件,没必要采取如此消极的态度。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4日 (二) 04:53 (UTC) :::::“{{tq|可是明明增加一个命名空间就可以}}”,这么偷懒就是在{{w|技术负债|给将来欠债}}……以后再有大宗导入,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吗?这根本不是命名空间存在的目的,[[:mw:Help:Namespaces|命名空间]]是用来“differentiate <u>between the purpose of the pages</u> at a high level”的,不是拿来当[[:mw:Help:Categories|分类]]用的……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3月24日 (二) 08:04 (UTC) ::::::我建议命名空间命名为法律文书,不是CJOOP,已经避免了以后再有大宗导入需要再次新建命名空间。大宗导入之前已经有过,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古今图书集成都是,以后也会有,但没有所谓“也要切割出一个个命名空间”的问题。假如以后有人导入了识典古籍全文、中国国家图书馆的所有书籍、或者是人民日报和其他报纸所有的文章,也不会有人要提出新建命名空间的问题,直接收录主命名空间即可。由此看来,裁判文书确实和书籍类原文存在根本性差异,这一差异是每个读者都关注的。有可能和裁判文书一样还需要新建命名空间的是学术期刊文章。学术期刊文章方面,维基数据已经有前车之鉴。维基数据因为收录了太多学术期刊文章到主命名空间,导致效率低下,被迫进行拆分,还一直有把学术期刊文章进一步分离到新命名空间或者新项目的提议。维基数据是面向机器的,站内检索不太重要,本站中站内检索是一个最重要的功能。总之,新建一个命名空间是完全解决收录大量裁判文书这一技术问题的技术需要,不是所谓的给将来欠债。不这么做,只是添加一个分类,放任真正导入以后出现可用性问题,才是偷懒和给将来欠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5日 (三) 04:27 (UTC) ::::::: 照這樣說,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是否都需要獨立命名空間?這其實正是分類的用途,而非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3月31日 (二) 21:03 (UTC) ::::::::我可沒說過什麼「每類文章都存在「本質」差異」,我只說過法律文書和學術期刊文章需要獨立命名空間,不要用稻草人論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1日 (三) 05:57 (UTC) ::::::::: 有一就有二,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新建命名空間需要申請、投票,不是隨便新建的。只有同時滿足有機器人大量導入,並且這類文章和主命名空間已經存在的大部分文章的類型都不同,才會有人去發起這樣的投票。「為何某類文章可以,某類文章不行」是因为对每个申请都有这样一个投票过程,确保新建命名空間的必要性。這個申請的目的不是指以後每個機器人導入都需要新建命名空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02:45 (UTC) :::::::::题外话:目前[[:Category:期刊論文]]里只有本人创建的两篇文章。——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5 (UTC) *{{支持}}新建名字空间。实在太多,应该建一个。同时,也可以:自动将主条目重定向:[[XX案件]]若[[Case:XX案件]]存在就自动重定向。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文书全部移动到新命名空间。不过这一步无需马上,以后谁有精力慢慢搞就行。--[[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3月14日 (六) 02:25 (UTC) : 倒是建議匯入文章可用編號命名(而不是糾紛內容),好處是方便設計篩選搜尋,不管有沒有獨立命名空間。——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3日 (五) 15:38 (UTC) :CJOPP的大量匯入或許有其特殊之處(沒有原件因此需要半保護等),可能也是一種「purpose」的區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15:55 (UTC)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Shizhao|Shizhao]]、[[User:Stang|Stang]]、[[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沈澄心|沈澄心]]、[[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魔琴|魔琴]]:煩請再次確認討論結論⸺支持還是反對?雖然雙方都言之有理,但我只能採納一個答案,不能無共識結案。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20:05 (UTC) ::我倾向支持。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12 (UTC) ::反对,没有必要 [[User:Shizhao|Shizhao]]([[User talk:Shizh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2:53 (UTC) :: 反對,理同前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4月16日 (四) 21:09 (UTC) ::反对,同前。[[User_talk:Stang|'''<span style="font-family:Cursive; color:#F50" lang="en">Stang</span>''']] 2026年4月16日 (四) 23:42 (UTC) ::如果不想建一个新名字空间至少应该建个过滤器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7日 (五) 00:47 (UTC) :::@[[User:GZWDer|GZWDer]] 反对“禁止非自动确认用户编辑裁判文书”,文书中有大量提及同/另案文书的不规范命名,需要加入内链。——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09:17 (UTC) ::支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4月18日 (六) 01:22 (UTC) :: 目前顯然是無法達成共識了。'''結論:無共識,維持現狀''',即不使用新命名空間。<br> 此討論串暫不關閉,歡迎大家繼續討論此議題。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25 (UTC) * {{支持}},不過建議命名空間使用「CaseLaw:」,因為 case 一詞單用含義不明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20:38 (UTC) == 关于 header, header2, header3 的问题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 header 已经用 Lua 重写,可否考虑合并 header2,header3。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59 (UTC) :你的意思是把 header2,header3 重定向到 header 吗,还是调用 [[Module:header]] ,还是把 header2,header3 也重写到 Module:header2,Module:header3 ?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3月27日 (五) 11:39 (UTC) ::通过增加参数的形式统一调整到 Template:header 控制目前看来是最佳的且最简单的,重定向当然更好,目前看来需要机器人手动修改大量页面。重写到 Module:* 无意义啊,这几个模块差异很小,减少不了后续维护的工作量,统一之后对于机器人或者其他自动处理程序来说全维基只需要处理识别 header 模版获取元信息会更便捷一些,且也便于 header 模块后续的修改,而非需要手动对比调整。理论上这都是技术债,一开始就不应该通过新建模版的形式创建 header2,header3,增加参数控制就好了。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18 (UTC) :::需要使用 [[Template:header]] 重写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再通过在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前面加上 subst: 的方式把 [[Template:header2|header2]],[[Template:header3|header3]] 模板自动升级成 [[Template:heade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4月5日 (日) 10:22 (UTC) == 裁判文书的命名 == * [[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caseopen能找到124篇同名文书,需要考虑如何消歧义。 *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文书名称不一定是好名称。例如[[宋俊盗窃罪、盗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里面“盗窃罪”出现两次是没有理由的。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16:28 (UTC) : 目前bot會自動建立{{tl|Versions}}頁消歧義。<br>名稱雖然不好,但是尊重原文也是一種消極的選擇。雖然這個議題[[Wikisource:机器人#User:SuperGrey-bot|先前已經討論過了]]。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日 (四) 22:56 (UTC) ::{{ping|SuperGrey}}对于[[张某1、张某2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来说,建消歧义页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不是同一作品的不同版本。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4月10日 (五) 13:19 (UTC) ::: 👌等出現第2個同名判決書之後,就會建立消歧義頁。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19日 (日) 10:30 (UTC)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民國很多裁判文书就是命名。另中共早就下架“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1 (UTC) ::::: > ''請問“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5民初1222号民事判决书”是否可行?''<br> 當然可行;如果改成消歧義頁,此文書就會移動到此名。<br> > ''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17行终31号行政判决书''<br> 站內沒搜尋到您說的這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4月20日 (一) 02:55 (UTC) ::::::也請看[[User_talk:廣九直通車#中共裁判书]]。--[[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4月21日 (二) 03:17 (UTC) :::::::感覺文庫快被民事判決書淹沒了,點擊隨機作品十次有六、七次是判決文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4:31 (UTC) :::::::: 只要不將其排除出「有內容的頁面」的定義([[mw:Manual:$wgContentNamespaces]]),就會被隨機到。感覺有點難辦。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30日 (六) 17:37 (UTC) :::::::::{{ping|Liouxiao|SuperGrey}}瑞典语维基百科有一个[https://gist.github.com/lokal-profil/2e59b4b07d449a2c9a8ed98429787d80 可以排除机器人的随机页面工具]。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6月3日 (三) 16:06 (UTC) : 本來就應該用編號。堅持用什麼「中国裁判文书网」俗名,唯有自討苦吃。老早勸過當事人了,沒用,那也無可奈何。——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47 (UTC) :: 現在亡羊補牢辦法,就是遇有消歧義需要或GZWDer君提及糟糕名稱時,即正名為編號標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2日 (二) 20:51 (UTC) :: 勸我幹什麼?這不是社群很反對嗎?還是說希望我自作主張?我本人當然是更喜歡怎麼簡單怎麼做,編號確實比俗名簡單,但是我首先要尊重社群的意見。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6月2日 (二) 21:32 (UTC) == 如何錄入這本書? == 原文:[https://db.itkc.or.kr/dir/item?itemId=MO#dir/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2&cate1=Z&cate2=&dataGubun=%EC%84%9C%EC%A7%80&dataId=ITKC_MO_0982A] 如題,這本書的名字叫《{{?|⿱秋木}}菴集》。但是{{?|⿱秋木}}unicode不存在。怎麼辦?就在維基文庫輸入 "⿱秋木菴集" 如何?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7日 (二) 03:21 (UTC) :[[File:U2ff1-79cb-6728.svg|16px|楸]]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8日 (三) 02:27 (UTC) == "貼是"是什麼意思? == 《[[海東諸國記]]》有說過:「 砂貼是。〈쉬릐〉 木貼是。〈파지〉 」 砂貼是 和 木貼是 看似都是名詞,但是我不知道“貼是”到底是什麼。各位的中文比我的更好。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5日 (三) 18:52 (UTC) :「碟子」。砂貼是:「皿」;木貼是:「鉢」。可能是琉球語的漢文讀音,比如從漢語「磁楪子/砂陶碟子」、「木楪子/木碟子」(音近)傳讀後錯訛而來。 :參考 https://kodaimoji.chowder.jp/pdf/pdf/takekoshi35.pdf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01:31 (UTC) ::感謝!!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 提议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 == 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使用[[: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来[[:w:Wikipedia:间距优化|改善中文与其他字符混排时的字距]],建议本站也启用。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5月2日 (六) 07:36 (UTC) :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一致同意引入间距优化小工具,先请问本地用户是否支持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0:06 (UTC) :: 我先 {{支持}}。我自己已經長期試用過各種字體新特性,除了[[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L-17--L-39]]這些已知例外,開著都是有益排版美觀的:<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chws"; text-rendering: optimizeLegibility; text-autospace: normal; text-spacing-trim: trim-start; </syntaxhighlight>如果部分古籍有特殊排版需求,可以通過CSS再個別調整。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font-feature-settings font-feature-settings]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rendering text-rendering]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autospace text-autospace] ::*[https://developer.mozilla.org/en-US/docs/Web/CSS/Reference/Properties/text-spacing-trim text-spacing-trim] :: :: '''備註:請大家忽略我的以上推銷,只討論[[w:MediaWiki:Gadget-text-spacing.css]]涉及的<code>text-autospace: normal;</code>就好。'''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2日 (六) 11:51 (UTC) : 已匯入間距優化小工具,當前暫不預設開啟,請各使用者自行測試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2:15 (UTC)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既然是自行測試,要不要另外做一個開啟我提到的所有選項的CSS小工具,也供大家自行測試? ::相比之下,14行改成上面的原始碼,40行改成下面內容即可:<syntaxhighlight lang="css"> font-feature-settings: normal; text-autospace: no-autospace; text-spacing-trim: space-all; </syntaxhighlight>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2 (UTC) :::小工具標題可以叫:{{tq|開啟所有「CSS字體模塊第4級」特性(部分瀏覽器未完全支援)}}。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8 (UTC) :::小工具名稱可以叫:[[MediaWiki:Gadget-font-features.css]]。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6年5月13日 (三) 15:59 (UTC) ::::只有一个用户使用的工具似乎更适合作为用户页保留,请问有没有其他人需要使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8 (UTC) : 支持。——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6月6日 (六) 12:59 (UTC) 小工具已經啟用一段時間,現在請問是否支持將小工具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09 (UTC) :支持。並希望 zh-wikisource 小工具今後以單獨 repo 維護,這樣在上游停止維護後,未來本社群仍可修復發現的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8日 (五) 15:07 (UTC) ::{{完成}} 間距優化小工具現在預設開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4 (UTC) == 非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联合发文是公有领域吗 == 人民/群众团体和行政机关联合发文,从发文字号来看主办机关是群团组织的。如《全国妇联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妇字〔2019〕27号)、《中华全国总工会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电影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职工文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扩大职工文体消费的意见》(总工发〔2025〕18号)和《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社科院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中青联发〔2026〕5号)。 [[User:Ky476|Ky476]]([[User talk:Ky476|留言]]) 2026年5月3日 (日) 14:20 (UTC) :您设定的特征对应不上著作权法的金标准,所以不会有正确答案。从实务上来说,通常都会是,除非相关文献并没有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规定需要的性质,但我想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发生。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5月7日 (四) 10:00 (UTC) == 多个维基数据项能否链入同一页面 == 我在维基数据[https://www.wikidata.org/wiki/Wikidata:Project_chat/zh#c-物灵-20260513141400-《诗经》同名诗 问过诗经同名诗的拆分],暂无回复。我想询问如题。(即使不能,我也不觉得为此就要在维基文库也拆分。感觉现在诗歌拆得太细了。(相比之下,司法解释当然全文只有一句话也只能拆分。)) 顺便,维基数据不少数据项名为「序」「Preface」,应是维基文库导入所致。这也蛮有意思,比如原名就叫「序」而不是「某书序」,除非后人有引作「某书序」否则这些数据项真就只能叫「序」。 [[User:物灵|物灵]]([[User talk:物灵|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05:21 (UTC) :同名诗应该在维基文库拆分成多个页面,因为根本不是同一作品。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5月27日 (三) 13:17 (UTC) :确应拆分。不同版本的重复页面才会遇到你所说的问题。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18:07 (UTC) ::拆分已完成。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4:07 (UTC) == 是否应当保留文末的注释? == 留意到部分文章中,文末保留有一些注释,见[[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注释]],内容大部分是引句来源文字。我认为注释部分不应视作原文的一部分,应当删去。上传者[[User:Fire-and-Ice|Fire-and-Ice]]认为注释是人民日报刊载中有的,不应删去。故现请求社区成员讨论。ping一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阁下,谢谢!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1:33 (UTC) :私以为阁下所列文章的这种引注是原文的必要组成部分(类比到论文,一篇论文如果实际引用了但没有引注甚至都不合规范),如果原版本中有,基于忠实呈现该版本样态的考虑,无理由删去。本地需要讨论的更多是编辑者自己加的注释。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2:48 (UTC) :参考文献当然是文章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为什么还要讨论?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12日 (五) 05:37 (UTC) :谢ping。除了上方的讨论,我也读了阁下和Fire-and-Ice阁下在别处的讨论。查了一下电子扫描件,本件和[[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的注释是在原来刊发在人民日报时就有的,一般而言如果没有例外证明(例如说“编者注”),一般还是应视为属于原文的一部分(就像上面两位说的,类似当今写论文时的参考文献),是应该被视为一个整体一起收录的。这和一些古籍出版带有注释的本子的情况不同,因为那种情况下古籍的作者和注释的作者明显地并非同一人,古籍是一个作品,加注释的古籍按照版权法的表述是一个新作品,后者有它需要另外考虑的版权情况,这种版权情况是因为其明示而得到考虑的。而且退一万步讲,即使这是编者注,就两件的情况而言,也已经超过五十年了,应当可以收录的(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还可以分为有编者注和无编者注的版本,因为那也是两个作品——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27 (UTC) :补充:这种例外证明并不一定要明示“编者按”,就像姚文元那篇评海瑞罢官,它在被解放军报还是哪里的文章转载时加上了编者按这件事是被历史材料或记述所证实的,那么即使它在刊载时没有注明“编者按”“编者注”,应该也足以为前述的例外证明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6月12日 (五) 06:48 (UTC) ::谢谢各位参与讨论,先前提出讨论确实是担心注释为后人所加而非原文如此。本人现已补回先前移除的注释内容。 [[User:1969社论|1969社论]]([[User talk:1969社论|留言]]) 2026年6月13日 (六) 12:49 (UTC) 借地说一下,本站所收《粉碎林陈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二)》([[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1月13日中发〔1972〕4号)]])附有“编注”,不知是谁人所注。文件来源也不明。[[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5:02 (UTC) : @[[User:Fire-and-Ice|Fire-and-Ice]]:附件一图片来源可疑,和孔网照片和附件二文字对比明显缺页;附件二“编注”可能来自《华夏文摘》([http://www.cnd.org/HXWZ/ZK02/zk304.gb.html])?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6年6月20日 (六) 18:06 (UTC) == 民國政府的[[模板: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公報]]出處 == 請問各位前往[https://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正常否?或403禁入?--[[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2:17 (UTC) :@[[User:TunnelESON|TunnelESON]]:正常。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9日 (四) 03:56 (UTC) ::謝謝。在下遇到403禁入。解決前,就更有請能正常去那網站用戶收集文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7月10日 (五) 01:25 (UTC) :::[[:分类:政府公報 (民國)]]是<nowiki>{{中華民國政府公報}}造成的,要改成像是{{中華民國政府公報|民國年=3年}}</nowiki>。--[[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4:46 (UTC)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http://npl.ly.gov.tw/do/www/homePage 立法院智庫]早就停止[https://npl.ly.gov.tw/do/www/dbNotation?dbId=149&key=dbCategory 總統府公報影像系統],但國家圖書館有更多公報,只是有的卷期尚未編目。[[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以及[[政府公報 (中華帝國)]]用的PDF是分月合訂本。--[[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3日 (日) 00:36 (UTC) ::臺北[https://gpost.lib.nccu.edu.tw/index.php 政治大學]也有整理民國人事任免令,有利本站以及共享資源分類。--[[User:TunnelESON|TunnelESON]]([[User talk:TunnelESON|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01:28 (UTC)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注释问题 == [[翻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页面中的注释已经超出翻译的范畴(参考[[:en:Wikisource:Translations]]),而参考[[:en:Wikisource:Annotations]]的内容,本页面中的注释的中立性和解释性有待探讨,欢迎参与讨论。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6年7月21日 (二) 06:43 (UTC) :同样认为该注释超过翻译范畴,可以移交其他项目。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6年7月22日 (三) 03:50 (UTC) :这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原创内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和[[Wikisource:收錄方針#原創作品]],眼下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清理这些注释,要么送维基教科书看看收不收(当然也可以两者同时进行,这应该也没什么冲突)。副知贡献者@[[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阁下看就处理方案有何意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15:45 (UTC) ::已收到。可予以清理。 [[User:CreeperDigital1903|CreeperDigital1903]]([[User talk:CreeperDigital1903|留言]]) 2026年7月26日 (日) 00:39 (UTC)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译者注释”似乎不当 == 页面[[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反动思想文化法]]的翻译者加入了大量具有鲜明[[w:毛派|毛派]]特征的“注释”,其中多半是评论性的。这也许算[[Wikisource:收錄方針]]禁止的“原创作品”吧?是否可以全部删除?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4日 (五) 05:06 (UTC) :抱歉,刚才发现已经有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了,所以{{撤回请求}} [[User:Yu Nuomin|Yu Nuomin]]([[User talk:Yu Nuomin|留言]]) 2026年7月25日 (六) 01:08 (UTC) == 如何上傳《東方ê故事》 == 原文: *https://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26000254280 *https://db.nmtl.gov.tw/site3/dindex?search=1&serchkey=&page=18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日 (日) 18:33 (UTC) :这本质上跟录北拉差不多,我认为是可以的。具体的方法是录原貌。如果你只是问这本,那就是录罗马字“Tang-hng ê kò͘-sū”的那一半而不是“東方ê故事”的那一半,因为从你提供的第一个印刷品上反映出原貌是那样的,而不能仅因为第二个网站就决定是录全罗还是汉罗合用,所以我建议你参考北拉的例子,见[[新文字半月刊/第1期/Sin Wenz sh Womn Zgidi Wenz]],在能够查对原件影印件的情况下根据原貌录入相应内容——这与朝鲜文献的逻辑也是类似的,我们也需要检查原件而不是光看当代人转录数字化的结果来判断它是否适合收录。另参考上述北拉的例子,可能应考虑建立一个类似[[模板:Latinxua Sin Wenz]]那样的模板放在文首顺便添分类;还有也可考虑增加像[[Translation:新文字是我們自己的文字]]作为有益读者的丰容,当然我不会说那是必须的,只是一个提议。应该说有北方话拉丁化文字和粤语白话文的例子珠玉在前,闽南语白话文也没有道理成为收录的障碍,只是请阁下注意在可查对原貌的情况下才录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3日 (一) 00:26 (UTC) ::多语言维基文库上似乎有粤语内容。 [[User:内存溢出的猫|内存溢出的猫]]([[User talk:内存溢出的猫|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5:24 (UTC) :::這是台語,不是粵語。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16:10 (UTC) :::是的,多语言可以收录的东西很多,多语言能收什么和本地能收什么并非互补而是可以重叠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05:36 (UTC) == 提議:四庫全書改為預設橫排、可一鍵切回直排 == {{移動至|Talk:四庫全書|sign=[[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05:03 (UTC)}} == 1961年发布、疑似1982年整理出版的政府公文,现在是否属于公有领域? == 我为查阅某些资料从二手书市场购得(大陆这边的)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编印《出版工作文件选编(1958年–1961年)》,意外发现其中有些篇目很有意思†,但互联网上似乎尚无开放数字版本,所以希望上传到Commons并在维基文库抄录。 不过我担心存在版权争议,操作前想先问问大家。这本书的情况如下。 * 公文本身已发布超过50年,无论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政府文件豁免范围,都进入公有领域了。 * 这本书没有版权页,封面、封底也没写年份(书虽二手但很新,大概率原本就如此);不过国家图书馆 opac.nlc.cn 系统能查到同名、同作者书籍,标注「出版年:1982」,即44年前。 * [[w: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这个部门只存在于1954–1970年和1975–2018年,而1970年距今超过50年。 †:比如1961年8月10日文出齐字第1162号《关于适当解决年画用纸,争取增加年画印数的通知》讲当时纸张紧缺,但「年画在我国农村中有广大的需要」,于是文化部计算出印量缺口,联系外贸部、各省出版局、文化局和几家出版社想办法。联系外贸部是因为外贸部本来要出口几百吨新闻纸。这些新闻纸本来没法印年画,但「努力克服困难」也能凑活印。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5:50 (UTC) :我又翻了翻[[Wikisource:版权信息]]及其子页面,看来这本书属于政府文件,和[[Index: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年第一号.pdf]]差不多,那上传文件、抄录文本应该没问题。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4日 (一) 16:28 (UTC) ::如果互聯網上沒有其他公開文檔,恐怕很難查證。建議將原件掃描後先上傳 Wikimedia Commons,再在 zh-wikisource 進行 OCR 後逐頁面轉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19:16 (UTC) :我买的这本暂时还没扫描。Anna's Archive上有《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的电子版,我先上传了它试试,见[[Index: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出版工作文件初编-1949-1957.pdf]]。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17:51 (UTC) ::這份文件很有意思!從中可以看到出版、印刷、發行准入制度是怎麼一步步確立的,查禁書刊制度的演變,不同級別的幹部能夠看什麼書,甚至還能看出「雙百」期間似乎略微放寬了管治。堪稱一部微縮的中國大陸的出版體制史。感謝您的上傳與數字化。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5:12 (UTC) == 提议添加繁简转换 == -{zh-hant:諕;zh-hans:𬤀}-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1:48 (UTC) :-{諕}-转换为简体一般写成-{唬}-,请检查。纯粹繁简转换建议在维基百科申请,因为那里可以申请到全域繁简转换,维基文库这里申请只对维基文库生效。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13 (UTC) ::请问 MediaWiki 系对于「类推简化字」有什么处理原则吗?𬤀(U+2C900)位于 Unicode E 区(2025, 8.0)一般系统字体也是不能渲染的吧。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6:41 (UTC) :::MediaWiki 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要是 Unicode 已收录的字都可以录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7日 (四) 03:45 (UTC) == 关于繁简转换的建议 == 现在每次点开新页面都要重新点一次简体特别不方便。建议让他保存一下繁简信息 [[User:Pawsdt|Pawsdt]]([[User Talk:Pawsdt|讨论]] | [[Special:Contributions/Pawsdt|贡献]]) 2026年8月26日 (三) 03:19 (UTC) :在[[Special:Preferences|{{int:Preferences}}]]中的{{int:yourvariant}}保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6日 (三) 04:08 (UTC) == 這是什麼字? == ===一=== 原文:「慈愛淸平共莫違。黃扉異寵已當期。行看五▦歌騰處。」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570] pg 18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36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5 (UTC) : 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00:50 (UTC) :“行看五桍歌騰處”——出《[[後漢書/卷31#廉範|後漢書]]》廉範傳:“廉叔度,來何墓?不禁火,民安作。平生無襦今五絝。”(五絝,又作五桍,歌頌官吏廉明能幹。)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2 (UTC) ::宋[[Author:慕容彥逢|慕容彥逢]]《[[上知府張朝請]]》:“五袴于今預蜀歌,三語何時同晉掾。公不見黄金百鎰未爲優,季布一諾百不愁;又不見李白不願萬戶侯,惟願一識韓荆州。”(參見《[[永樂大典/卷10999]]》)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8 (UTC) 原文:「時先君謬▦庸夫怨謗」 這個字是不是「被」? 原圖: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a/a3/CNTS-00047987194_1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28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gubun=book&depth=5&cate1=Z&cate2=&dataGubun=%EC%B5%9C%EC%A2%85%EC%A0%95%EB%B3%B4&dataId=ITKC_MO_0028A_0020_010_0380] pg 14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08 (UTC) :是“被”,但後面可能是“怨謗”,也可能是“惡謗”?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5:54 (UTC) 原文:「梁衣服改制之牒數▦故反之」 原圖: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40_010_1050] pg 11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8/8d/CNTS-00047987194_2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2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2 (UTC) :“''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段'''故''及''之”,看著像是“段”字;另第一個字像“課”,倒數第二字像“及”。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01 (UTC) ::剛才想了一下,這裏用“段”好像不太通,可能用“殷”(表示次數多)更好:“課衣服改制之牒數殷,故及之”—— 有感於督促改換衣服樣式的牒文'''<u>頻繁地</u>'''頒下,所以在這首七言詩裏提及這件事。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9:00 (UTC) 原文:「存亡▦俱。成仁取義。」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1/10/CNTS-00047987194_3_%E8%80%98%E8%B0%B7%E8%A1%8C%E9%8C%84_-_%E8%80%98%E8%B0%B7%E8%A9%A9%E5%8F%B2.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126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028A_0080_010_0010] pg 220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18:15 (UTC) :“存亡與俱”——文徵明詩“可憐功業惟詩在,自決存亡與國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06:14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8月30日 (日) 22:43 (UTC) ===二=== 原文:「不爲外物▦汩。而常令意思激昂。」 原圖:[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f/f1/CNTS-00047970865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5/51/CNTS-0004797087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7/76/CNTS-00047970869_%E8%97%8F%E8%B0%B7%E5%85%88%E7%94%9F%E6%96%87%E9%9B%86_-_%E5%8F%8A%E9%99%84%E9%8C%84.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5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5 (UTC) :@[[User:Liouxiao|Liouxiao]]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User:DuckSoft|DuckSoft]] @[[User:PacmanD|PacmanD]]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是不是「扼」?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1日 (二) 19:07 (UTC) :::看字形是「扼」,意思也通。——吳與弼:「正襟端坐,讀聖賢書,收斂此心,不為外物所汩,夜倦則寢,此外非所當計。」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3 (UTC) === 三 === 原文:「次黃叔貢。<sub>時▒得凍秀魚。勸付行槖供慈廚。</sub>」 這個字是不是「網」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45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0280] pg 16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45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pg 87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14b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36 (UTC) :原文:「次可柔韻<sub>可柔詩。有▒玉待價之句。故戲之。</sub>」 :這個字是不是「蔵」 :原圖:[https://jsg.aks.ac.kr/dir/view?dataId=LIB_113505] 冊一 頁62 :[https://db.itkc.or.kr/imgviewer/item?itemId=MO#imgviewer/imgnode?grpId=&itemId=MO&dataId=ITKC_MO_0103A_0020_020_1220] pg 34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e/ec/WUL-he16_02324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_1.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62 :[https://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6/66/CNTS-00047986551_1_%E9%87%91%E5%85%88%E7%94%9F%E6%86%82%E4%BA%AD%E9%9B%86.pdf?utm_source=commons.wikimedia.org&utm_campaign=index&utm_content=original] 122 :[https://kyudb.snu.ac.kr/book/view.do?book_cd=GK01689_00] 冊二 頁32a [[User:Blahhmosh|大東國奎章閣大提學兼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知成均館事Blahhmosh]]([[User talk:Blahhmosh|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1:51 (UTC) ::是「蔵」,通「藏」。——蔵玉待価。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8 (UTC) :是「網」,捕魚。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2:35 (UTC) == 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 == {{存檔至|Talk:四庫全書}} 目前中文網際網路上流傳的《四庫全書》電子文本,其主要源頭應可追溯至收藏於台北故宮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其影印版,《[[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景印版文淵閣四庫全書]]》共 1500 冊,1980 年代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後由中國大陸的出版社翻印。中國大陸所藏的《文溯閣》《文津閣》《文瀾閣》本,相關整理、出版則較晚。 本站所收錄的《四庫全書》[https://zh.wikisource.org/wiki/User_talk:維基小霸王#c-維基小霸王-20260829195700-PacmanD-20260829174500 文本來源不清晰]。但根據其中的一些典型錯誤(例如錯用了日文漢字)分析,其實際來源應為 [https://github.com/kanripo Kanripo Project]。 其實想想即知《四庫全書》共計约 8 亿字,將其重新 OCR 並校對,絕非個人或小團體能夠承擔的小型工程。而 Kanripo 也並非獨立承擔了這一 OCR 工作。其文本來源很可能源自更早期的迪志/書同文等機構合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文本。這一判斷並非僅憑 Kanripo 中的「WYG」名稱或傳聞,而是根據其中若干有辨識度的錯誤進行了交叉比對。 我想,既然有前輩做了最基礎的工作,將《四庫全書》完整地整理為文本,我們也無需再做一遍 OCR,只需在目前的基礎上修改完善、據影印圖片內容互校即可。事實上,目前的工作框架已經搭好: * [[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書名目錄]] 包括全部 1500 冊的目錄,已連結到新創立的 1500 冊 index 頁面。 * 每本書的第 5 頁為該冊的目錄頁,已由機器人在 <code>Index:</code> 頁面整理出每本書的 <code>pagelist</code> 來。 * 電子版文本可以逐頁存入 Page: 頁面。這部分預計會產生約 135 萬個新頁面。此步驟可由機器人完成。例子:[[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_0862冊.djvu#夢溪筆談(補筆談)]] * 等完成一本書的錄入之後,在 <code>____ (四庫全書本)</code> 頁面連結 Page: 書葉內容即可重建完整的電子版《四庫全書》。如發現 OCR 或者排版錯誤,可到 Page: 頁面查詢原始影印書葉,並直接修改。例子:[[欽定儀象考成_(四庫全書本)]] '''關於版權問題''' 本人不是法律專家,但根據本人對美國版權法律及相關判例的理解,直接將既有電子文本匯入本站的版權風險應當很低。 首先,Kanripo Project 本身已經公開使用這套電子文本多年,相關文本也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多年。其次,本項工作所處理的主要是《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影印本所呈現的客觀資訊,例如文字本身、字序、頁碼以及文字在書葉上的位置關係;這些內容是對原始文獻的忠實記錄,而非新的文學或學術表達。 就美國版權法而言,版權保護的是具有原創性的表達,而非「事實」本身。對不受版權保護的原始材料進行忠實、準確的複製,也不會僅因為錄入工作本身具有大量勞動而產生新的版權。因此,如果所匯入的內容僅限於《四庫全書》原文及其忠實版面資訊,而不包含現代編者具有原創性的改寫、評註或其他創作性整理,本人認為其版權風險很低。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名為《四庫全書》的現代電子資料庫都可以不加區分地完整複製;具體仍應區分古籍原文、影印本的版式、OCR 文本以及現代編者新增的整理成果(例如標點等)。本項工作的目的,正是以可追溯的影印本電子文本為依據,使其得以與實際影印頁面進行校核。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31日 (一) 21:39 (UTC) :据我了解,无论根据中美法律还是伯尼尔公约,对于古籍的忠实复制,包括影印、文字整理,即使付出辛勤劳动,也不属于原创性工作,不受版权保护。在现代工具加持下,我也希望看到更多古籍被准确数字化。四库全书虽然有着诸多问题,但总是绕不开的一套大型丛书,文献历史价值巨大。 :希望看到作者在这项工作的更多进展。 [[User:古籍小助手|古籍小助手]]([[User talk:古籍小助手|留言]]) 2026年9月11日 (五) 05:01 (UTC) == 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已在全站啟用 == 顯示選項小工具現已更新。現在,在全站範圍都可以切換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包括主命名空間、Page命名空間、Translation命名空間、以及用戶頁,即使頁面沒有嵌入Page頁面也可以使用竪排和楷體顯示選項。竪排顯示時,頁碼範圍的高亮顯示問題已修复。已刪除未使用的4種佈局。顯示選項小工具可能會造成小部分頁面的模板顯示異常,如有發現請反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48 (UTC) :感謝修改!反饋一個小問題,見下圖。麻煩把豎排時的頁碼逆時針旋轉 90 度,這樣頁碼會更直觀。目前,左端位置似乎恰好能使與右端的頁邊界對齊。 :[[File:(User-PacmanD) 四庫全書豎排頁碼位置意見反饋.png|313x313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52 (UTC) ::其實是頁碼也豎排的結果,如果加“rotate: 270deg;”樣式雖然可把數字旋轉回來,但頁碼為中文時會過度旋轉。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8:59 (UTC) :::已解決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19 (UTC) :哇,这个功能挺实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建议。 :* 竖排时,目前{{tl|專}}与{{tl|書}}看起来在两行间距的正中央,难以直接判断是标注前一行还是后一行,需结合文本实际内容猜测。建议增大行间距,或者减小{{tl|專}}与{{tl|書}}的text-underline-offset。<p>在维基文库中,[[Page:魯迅全集01 (1948).pdf/483|有的书把这种行间线标在文字左侧]],而[[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有的书标在右侧]],所以明确维基文库标在左侧还是有必要的。</p><p>至于是否要支持切换标左标右,我认为支持的意义不大。从方便当代阅读的角度,[https://www.w3.org/TR/clreq/#handling_interlinear_punctuation CLReq]介绍「直排时,行间线标注于文字左侧」,所以现在这样标左就够了。从接近原文原貌的角度,行间线只是标点符号的一小方面,除非有功夫通盘考虑全部标点符号,否则单纯支持调整行间线并没有太大效果。<small>(比如1922年《妇女杂志》将专名号、逗号都标在文字右侧,其[[Page:NLC404-01J002598-50083 婦女雜誌 1922年8卷12期.pdf/106|Page/106]]第二栏第三行「是在想他舊游之地的{{專|爪哇}},……」专名号紧跟逗号,于是缩短专名号以避让逗号;即使CSS能实现这种效果,那么也不排除其它书籍用其它方式处理,比如专名号保持不变,逗号外移以避让专名号;即使能提供选项切换处理方式,那么编辑者设置选项时也很难从全书找出所有专名号与逗号冲突的例子……)</small></p> :* 是否有人比较过默认字体与楷体的字形?会不会存在某字有A、B两种写法,默认字体的x、y码位分别是A、B,而楷体的x、y码位分别是B、A,二者相反,导致校对时无所适从?<p>建议在楷体模式编辑时,自动添加某种标签,类似维基百科[[Special:Tags]]的「可视化编辑」「可视化编辑:已切换」那种。</p>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4:20 (UTC) ::「默認」與「楷體」都可能會顯示成不同的 glyphs 的。目前的「楷體」定義如下;取決於使用者系統裡裝了什麼,fallback 到這些字型中的任何一個。如希望徹底解決此問題,可引入統一的 webfonts;之前提過幾次類似的建議,看起來實作有一定難度(主要是 Wikimedia 基金會隱私權政策層面的問題)。 ::Times, "Kaiti TC", 標楷體, DFKai-SB, "AR PL UKai HK", "AR PL UKai TW", BiauKai, Kai, 全字庫正楷體, TW-Kai, TW-Kai-Ext-B, "Kaiti SC", TH-Khaai-PP0, TH-Khaai-PP2, TH-Khaai-TP0, TH-Khaai-TP2, TH-Feon-A, 楷体, KaiTi, 楷体_GB2312, KaiTi_GB2312, FandolKai, 华文楷体, STKaiti, "AR PL UKai CN", EUDCKAI, cursive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6:26 (UTC) :::请问「之前提过几次类似的建议」是指使用webfont,还是标记编辑者所用字体呢?后者涉及隐私我可以理解;若指前者,我不太理解,难道是第三方webfont服务所致?可否再解释解释?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29 (UTC) ::::是指用 webfonts。目前全站僻字小工具已經預設開啟,未來可以更進一步。如果文庫全站統一使用專屬的 webfonts,就能確保所有人看到的字型至少是一樣的,Unicode 的僻字也能夠正常顯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23:27 (UTC) :又发现一个问题:编辑校对页时的「显示预览」尚不支持,始终使用横排默认字体。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5:42 (UTC) ::我编辑了Page页面,显示预览时可以以楷体竖排显示,请再指出具体的页面位置和编辑操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16:51 (UTC) :::访问任意校对页(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3]]),单击右上角「编辑源代码」。待页面完成加载后,向下滚动,单击「发布更改」与「显示更改」之间的「显示预览」。再次等待加载完成,发现预览结果是横排默认字体(无论之前设置了什么),并且左上角菜单没有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到「帮助」就完了)。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0:49 (UTC) ::::我尝试了在这个页面显示预览,结果可以自动应用之前记忆的竖排和楷体设置,可以看到书写方向和字体设置。有许多页面通过添加竖排模板强制页面为竖排,所以没有排版设置。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3 (UTC) :[[MediaWiki:Gadget-PageNumbers-core.js#L-304]]处代码在104命名空间(校对页)会出现问题: :由于原始DOM结构如下,会将<code>.pagetext</code>里的内容抽出来,导致载入的样式表无法匹配。 :目前测试,将<code>.pagetext</code>排除即可。应当对其他功能无影响。 :<syntaxhighlight lang="html"> <div id="mw-content-text" class="mw-body-content"> <div class="prp-page-container"> <div class="prp-page-conten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div class="prp-page-qualityheader quality3">本页已校对</div> <div class="pagetext"> <div class="mw-content-ltr mw-parser-output" lang="zh-Hant" dir="ltr"> <style>.mw-parser-output .pagetext ..rules..</style> ...content </div><!-- 无其他子节点 --> </div><!-- 下省略 --> </syntaxhighlight> --[[User:小老虎3018|小老虎3018]]([[User talk:小老虎3018|留言]]) 2026年9月21日 (一) 18:10 (UTC) ::已改为只将<code>.pagetext</code>下级的内容进行排版调整。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5:16 (UTC) == 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 根据[[m:Global sysops/zh#适用范围|元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文库默认允许全域管理员执行管理性操作,因为只有八名本地管理员。但是,本站有四名活跃管理员,且[[Special:Log/block]]、[[Special:Log/delete]]和[[Special:Log/protect]]显示,本站上的绝大多数管理性操作都由本地管理员执行,这些足以说明本站的自治能力已经足够。此外,本站上的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因此,我在此提议剥夺全域管理员在这里的权限。 [[User:Pristome|Pristome]]([[User talk:Pristome|留言]]) 2026年9月25日 (五) 15:37 (UTC) : 不明白取消權限有何益處?全域管理員並不干涉本站決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9月27日 (日) 05:30 (UTC) :不同意本站活跃管理员足够多以及破坏行为并不频繁,实际上活跃管理员非常少。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5:55 (UTC) == 2026年第39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39"/><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2026年9月23日[https://zonestamp.toolforge.org/1790172000 14:00 UTC],所有维基站点将进入[[m:Special:MyLanguage/Tech/Server switch|只读模式]],持续数分钟。此举是为了进行数据中心服务器切换备份测试,[[wikitech:Special:MyLanguage/Deployments/Yearly calendar|该测试每年进行两次]]。在切换过程中,所有维基媒体网站的流量将从主数据中心转移至备用数据中心,以测试可用性并确保即使在紧急情况下服务也不会中断。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363]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成长团队测试了一项新的编辑后提示,以[[mw:Special:MyLanguage/Contributors/Account Creation Experiments#4. Encourage Temporary Accounts to Register|鼓励临时账户持有者注册永久账户]]。这项新提示取代了原有的多个对话框及同步显示的欢迎通知,改为仅展示一条强调创建账户益处的信息。该实验使永久账户的创建率从1.94%提升至3.66%,相对增幅达87%。该变更现将推广至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51] * 对于使用[[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建议模式”测试版功能]]的维基百科编辑者,现有一项[[Special:Preferences#mw-input-wpvisualeditor-editcheck-experimental|新的可选用户偏好设置]],用于显示“实验性”编辑检查与建议。这些类型列于[[Special:EditChecks#experimental-checks|Special:EditChecks]],旨在供开发者进行早期测试并收集资深用户的反馈。管理员可照常更改各项建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配置详情]]。管理员还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Help:Suggestion mode#Experimental Suggestions|利用此功能]],协助测试社群针对本地创建的检查与建议提出的构想。本周晚些时候,这些实验性类型将采用更具辨识度的视觉样式。[[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欢迎提供反馈]]。 * [[m: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CEE Technical Village Pump]]已正式设立,为中东欧地区的维基媒体社群提供一个进行技术讨论与协作的平台。 * 面向新兴及小型语言维基百科社群的一项新工具——[[mw:Special:MyLanguage/Language Onboarding and Development/Starter kit|入门套件]],现已推出。该工具整合了引导式任务、各类工具及资源,以帮助社群起步、追踪进展,并与更广泛的维基媒体社群开展协作。入门套件托管于Wikimedia Toolforge平台,专为条目数少于50,000篇的维基百科项目设计。欢迎阅读[[diffblog:2026/09/18/introducing-starter-kit-for-new-and-small-language-wikipedias/|这篇Diff博客文章]],了解入门套件的运作方式及社群的实际应用情况。 * 读者成长团队即将重新开展[[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Growth/Image Browsing|图像轮播实验]]。此次重测将评估基于社群反馈改进后的三个新设计版本。团队将评估实验结果,并与社群共同决定是否继续推进该功能。实验将于9月28日所在的一周启动,覆盖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波斯语、法语、德语、印尼语、日语、波兰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瑞典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 * 继在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捷克语、英语、法语、印尼语和越南语维基百科成功推出后,由读者体验团队开发的[[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功能]]将于9月28日起向所有维基百科站点的已登录用户开放。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存在一个问题:即使导师状态未发生任何变化,导师状态脚本也会反复更新其状态,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最近更改项;该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6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用于获取维基上已配置的活跃或历史滥用过滤器详细信息的<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现已更新,支持<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formatversion=2</nowiki></code></bdi>配置参数,这将导致API响应发生破坏性变更。所有维护用户脚本或其他代码的用户,均需检查自己是否使用了<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abusefilters</nowiki></code></bdi>列表查询API,并针对任何破坏性变更采取相应措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82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1|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39|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39"/>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7日 (日) 11:56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85309 --> == 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欢迎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 中秋好!向各位报告,经过众人几年间歇性努力,魯迅《[[吶喊]]》已全本采用校对页录入方式,可靠程度大为提高。欢迎大家阅读或进一步核对! 我在其中参与了不少,有些想法,来分享一下。某些点说不定以后会形成[[Help:目录|帮助]]页面或[[Wikisource:方针与指引|方针政策]],但主要还是随便说说。 === 两种录入方式 === 「直接录入」与「校对页录入」是维基文库录入文档的两种方式。 * 直接录入即直接编辑普通wikitext页面,编辑者创建页面、校对文字时最多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面介绍来源,而他人无法在维基文库内查证。直接录入的[[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按整篇文章标注,有25%、50%、75%、100%等。[[联合国大会第80/307号决议|联合国大会一些决议]]当前采用直接录入。 * [[Help:校对|校对页录入]]是指编辑者先上传PDF等格式的影印原文,再逐页编辑Page页面,最后将相应Page嵌入作品页面的录入方式。采用这种方式,他人在作品页面阅读时,如果怀疑某段文字有错,可随时转到相应Page核对。校对页录入的[[Help:页面状态|页面状态]]分Page标注,有未校对、已校对、已核对等。《[[吶喊]]》各篇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 与直接录入相比,校对页录入的结果方便查证,而且参与者(无论人还是机器人)不必持有原本就能做出贡献,是更理想的录入方式。 不过,校对页录入的前提是存在影印原文。一方面,从原本制作影印本,比参考原本校对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影印本有时比文档文本蕴含更多的独创性劳动,著作权问题相对复杂。种种因素所致,校对页录入尽管理想,但并非绝对主流。根据中文维基文库[[Wikisource:社区主页|社区主页]]的统计,当前直接录入的文章有70,077篇已经完成(正文品质标注为50%或更高),而校对页录入的页面有12,257页已经校对(页面状态为已校对或已核对)。假设每篇文章有十页,那么直接录入完成的文章数量是校对页录入的五六十倍。 === 影印本自身价值 === 校对页录入不仅从录入结果的角度看更理想,它搭配的影印本自身也有很大价值,特别是它展示了文档的原文原貌。 像《[[吶喊]]》这样的近代书籍,它们的影印本其实是现代中文版面形成过程中的一张快照。平常一谈中华文化就论上下五千年,一提汉字就要追到甲骨文、金文,但现在我们用的这种中文,其实是相当晚近的事:白话语言及用字、汉字繁简正异、标点符号的用法与写法、书写方向横排竖排……无一不在那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当时字体排印方面的一些细节工艺,现在用CSS都没办法完全复现,只能参考影印图像。 以下举一些《[[吶喊]]》里的例子。 * 汉字字形:想必上学读简体课本的人都或多或少思考过为何鲁迅以「-{罢}-」代「-{吧}-」。现在一看根据[[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校对过的作品,立马知道原文其实既非「-{吧}-」又非「-{罢}-」,而是「-{罷}-」;稍微读几段,便又直观感受到当时字形正异并不绝对,甚至还有[[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9|Page/389]]这样同页同段、同字同义却有「-{脚}-」「-{腳}-」两种字形的情况。 * 标点符号:[[一件小事_(1919年晨報本)|《一件小事》1919年晨報本]]的逗号全都像日文那样写作「、」,而后来[[一件小事|《鲁迅全集》收录本]]和今日一样采用「,」。[[鴨的喜劇|《鴨的喜劇》1922年《婦女雜誌》本]]与[[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65|《鲁迅全集》收录本]]都使用专名号,但前者把专名号标在字的右边,而后者标在左边。 * 中西混排:《[[阿Q正传]]》出现了Q和Quei,例如[[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383|Page/383]]。其中单个字母Q的方向和汉字相同,占一个汉字位置;而Quei要旋转一个直角,让阅读方向与汉字相同,同时Quei前方、后方或两端会加空隙,整体占约三个汉字的位置。Q后赶上逗号时,处理方式与汉字类似,逗号下端与Q的下端对齐;而Quei则不然,逗号上端与i的下端对齐,即逗号位于Quei后空隙的位置。 * 两端对齐:《鲁迅全集》中,大部分标点符号都写在两行之间,剩下的破折号、成对引号的总长度又是汉字的整倍数,所以只要汉字顺着密排,每行两端基本就能对齐。不过仍有地方需专门两端对齐:[[Page:魯迅全集01_(1948).pdf/480|Page/480]]第一段最后「又向那松柏林前進了。」几字如果密排,「了。」会形成孤字,于是增大「向那松柏林前」几字间字距,把「進」挤到下一行,避免孤字。 * 配图:[[Page:NLC404-01J002598-50083_婦女雜誌_1922年8卷12期.pdf/108|《鴨的喜劇》最初1922年发表于《婦女雜誌》]]时,带有配图。 === 录入价值所在 === 既然影印本自身有很大价值,那为何要费劲录入文本呢? 最基础的答案当然是方便检索阅读。即便是《[[吶喊]]》这种知名书籍,网上虽有很多公开文本,但维基文库当前采用校对页录入的版本仍有优势。下面简单比较几例。 * [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 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资料查询在线检索系统]比较权威,但内容质量远不如维基文库这版。鲁博采用简体字而非原文用字,而且很多地方按简体习惯也算错别字(我每次在维基文库校对后,会把维基文库转换出的简体与鲁博版本比较,结果二者差异十有八九是鲁博有误);《[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76 明天]》等文章丢失分段;《[http://www.luxunmuseum.com.cn/cx/content.php?id=1486 社戏]》等文章有「,,」这样的明显编辑错误。 * [https://luxunlib.com/ 鲁迅图书馆(luxunlib.com)]、[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luxun/03/000.htm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marxists.org/chinese)]等网站本身不权威,还无从查证,同时也存在不记原文用字的问题。 * [https://ctext.org/library.pl?if=gb&file=98351&page=286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可以对照影印图像查证,不过网站设计比较质朴,浏览编辑体验不如维基文库,经常点几个链接就会转到某个超长页面上不存在的anchor。 不过文本与图像在检索阅读方面的难度差异在逐渐缩小。我简单测试过,现在27B的小型视觉LLM/AI/agent辅以工具调用自己工作一周,就可以把一本影印PDF录入成markdown文本,在注释中标注页码,并设置标题级别。尽管存在大量混淆异体字等问题,但对检索阅读来说也差不多够用了。何况现在还有若干专业框架,不少还开源。 所以录入的价值恐怕到头来还得追到人身上。就我个人而言,我最早来维基文库的动机是想提高自己认读繁体字的能力,不久发现自己阅读竖排的能力也需练习(这也是我当时选择校对近代书籍的原因,因为校对古代书籍更难)。现在我认为书籍发表的意义就在于被人阅读,而校对录入是读者与书更深入交互的过程,此即价值所在。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42 (UTC) :赞。辛苦了。另想请教目前[[呐喊]]的首页中《[[鸭的喜剧]]》是初版本,这似乎与其他篇目采用1938年全集本的做法有异,不知是出于何种考虑还是说后续会调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23:19 (UTC) ::我的处理策略大致如下。《[[鴨的喜劇]]》并非有意与其它篇目不同,只是自然出现了区别;我并无强烈理由反对调整,但我估计不会主动调整。 ::# 前期先检查既有页面,根据wikitext注释、编辑摘要等信息判断是否有明确来源(查证不太困难的参考底本)。如有,在讨论页记录{{tl|Textinfo}},并在主页面标注<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edition=yes</syntaxhighlight>。 ::# 校对前搜罗比较可用底本,主要校对质量更好且更接近最初发表的。《[[鴨的喜劇]]》最初发表于《婦女雜誌》,这份影印本的图像比较清晰,甚至还有《鲁迅全集》上没有的配图,于是选了《婦女雜誌》本;《[[風波]]》最初发表于[[Page:新青年_第8卷第1號.pdf/65|《新青年》第八卷第一号Page/65起]],但这份影印本的图像压缩处理得太厉害了,很多笔画粘在一起,OCR效果一般,而且人读起来很难受,就没选《新青年》本。[[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整体质量还不错,但偶有错别字,某些页数还会连错一串标点符号,所以我并不是一上来就选它。 ::# 校对完再看要替换既有页面还是另建页面。如果既有页面有明确来源,且正是校对选用版本,那么直接替换;如果既有页面有其它明确来源,则另建页面,并与既有页面相互链接;如果既有页面无明确来源,那么也直接替换。《[[社戲]]》属于第一种情况,《[[一件小事]]》属于第二种情况,《[[吶喊]]》大部分篇目属于第三种情况。(注:《一件小事》我当时是按第二种情况处理的,不过[[Special:Diff/2600133|半年后Midleading]]把既有页面替换成了[[Index:魯迅全集01_(1948).pdf|魯迅全集01_(1948).pdf]]版本,这我就没再管。) ::[[User:David, but not Hilbert|David, but not Hilbert]]([[User talk:David, but not Hilbert|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3:52 (UTC) :::我覺得此类情况,應考虑在文库中保留兩個版本,一個单独命名为《一件小事 (鲁迅全集1948版)》,另一个(通行本)命名为《一件小事》。前者應為鲁迅全集1948的忠實轉錄,後者可以編輯至符合現代出版規範,例如錯字改對、適當添加不同版本的校註記等。 --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04:43 (UTC) ::::使用校对页录入更符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并且还可以起到防止破坏的作用,推荐使用校对页录入。底本的选择其实不必求古,最初发表的版本固然有其价值,后来再版的版本也有反映作者于再版时修改和修复错字的价值。我同意当多个版本并存时,每个作品可以建立通行本页面,但这不代表通行本页面就需要放弃校对页录入可供查证的优点。很多匿名用户编辑通行本页面去掉{{tl|另}}模板和调换此模板显示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教科书采用的版本。更合适的做法是通行本页面也使用校对页录入一个年代较晚、有校注的版本,使{{tl|另}}模板无论是内容还是此模板应该显示的文字都可供查证,避免目前通行本页面出现同一页面不同{{tl|另}}模板分别显示两个不同版本的矛盾和匿名用户在{{tl|另}}模板上编辑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8日 (一) 11:52 (UTC) == 2026年第40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0"/><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版本]]。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对于使用桌面版和移动版网页默认皮肤(分别为Vector 2022和Minerva)的用户,当他们在搜索框输入内容并看到搜索建议时,系统现在会提示这些建议是否源自页面重定向。此前,如果搜索建议列表首位的条目与用户的实际输入不完全匹配,用户可能会感到困惑。新增的重定向提示明确了这些建议并非随机生成,而是与搜索内容相关的;这些建议页面可能是指向用户实际想要查找的最相关目标条目的重定向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03013] * 使用移动版网页浏览维基百科的未登录用户,将看到一个用于将条目保存至[[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Reader Experience/Reading lists|阅读列表]]的书签按钮,以取代现有的监视星标按钮。点击该书签按钮时,系统会提示用户登录或创建账户,以便保存条目供日后阅读。此前的一项实验发现,与监视星标按钮相比,书签图标促使未登录用户创建账户的可能性高出四倍。此次调整旨在鼓励更多读者注册账户,并使用有助于保存及回访内容的相关功能。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8769] * 一项简化用户创建账户后即时体验的实验将于9月29日在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英语和法语维基百科上启动。该测试将探讨移除现有欢迎问卷中的操作阻碍,是否有助于新用户更轻松地了解后续步骤。实验将持续至10月底。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0058] * [[m:Special:MyLanguage/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产品与技术咨询委员会]]现向社群征集议题,以便与维基媒体基金会进行考量与探讨。欢迎编辑和技术贡献者在[[m:Talk:Product and Technology Advisory Council|委员会的讨论页]]上添加议题。 * 本周晚些时候,社群将能够配置[[mw:Special:MyLanguage/Help:Edit check|编辑检查与建议]],使其在[[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Configuration#extraNamespaces|更多命名空间中显示]](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Draft:</nowiki></code></bdi>命名空间)。欢迎[[mw:Talk:VisualEditor/Suggestion Mode|提供反馈]]。 * [[m:Special:GlobalWatchlist|全域监视列表]]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导致在维基共享资源上有未读更改的用户无法加载该页面。开发人员正在修复此问题。在此期间,受影响的用户可以按照[[mw:Special:MyLanguage/Extension:GlobalWatchlist#GlobalWatchlist temporarily broken for users with Wikimedia Commons|相关]]帮助章节中描述的变通方法进行操作。 * 现已新增<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TIMESTAMP}}</nowiki></code></bdi>和<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CATEGORYSORT:RTIMESTAMP}}</nowiki></code></bdi>这两个魔术字,可将分类的默认排序方式更改为基于归类时间戳进行排序。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76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0|{{formatnum:20}}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https://wikistats.wmcloud.org/ Wikistats]问题现已修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5959]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原定于9月23日进行的数据中心切换已推迟。在[[diffblog:2025/03/12/hear-that-the-wikis-go-silent-twice-a-year/|昼夜平分点演练]]期间发现的容量问题,导致无法将所有服务切换至另一数据中心。目前该流程已暂停,我们将优先排查并解决该问题,以确保能继续为用户提供可靠的服务。我们将另行安排新的演练。在此期间,所有流量和编辑操作均照常进行。 * 9月23日,一次电力中断短暂影响了所有维基站点,导致阅读和编辑模式出现间歇性问题。Gerrit也受到了影响。此事与数据中心切换工作的推迟无关。 [https://www.wikimediastatus.net/incidents/9fm19t8qykk8] * [[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Produnto|Produnto]]现已部署至mediawiki.org及[[phab:T421436|部分印度语言维基站点]]。我们希望能听到您对这款实验性产品的反馈。Produnto允许用户使用托管于[[gitlab:repos/lua|维基媒体GitLab]]上的Lua模块,从而简化了各维基站点间Lua代码的共享流程。用户无需再将单个Lua模块从一个维基站点逐一复制到另一个站点,而是可以轻松地在所有维基站点间共享代码包。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2|MediaWiki]] '''會議與活動''' * 一场[[m:Event:Cross-wiki Code Collaboration Workshop|跨维基代码协作研讨会]]将于10月2日12:30 UTC在线举行,旨在汇集南亚地区的技术贡献者,让他们了解Produnto并着手在印地语、旁遮普语、奥里亚语、泰卢固语和马拉雅拉姆语维基百科上试用该工具。Produnto是一款用于将托管于GitLab上的Lua模块部署到维基媒体各维基站点的软件包管理器,近期已在部分试点维基站点上完成部署。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0|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0"/>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9月28日 (一) 10:4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2225 --> == Wikidata Sitelink changes in Recent Changes and Watchlist ==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 in English, translating it will help spread the message)'' Editors on group 1 wikis, including Wikiquote, Wikibooks, Wikiversity, Wikivoyage, and Wikisource, will no longer see notifications on [[Special:RecentChanges|Recent Changes]] and [[Special:Watchlist|Watchlist]] when a link to ''another'' language version of a page is added, removed, or changed in its Wikidata item. This change will begin on '''October 5 at 07:00 UTC''' as a two-week trial to reduce high-volume, low-value notifications and make higher-value changes easier to identify. Editors who rely on these notifications should be aware of the change and can share feedback or concerns on the [[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project]] or [[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talk page]].<br/>Please reach out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thank you! -- [[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Danny Benjafield (WMDE)]] ([[User_talk:Danny_Benjafield_(WMDE)|talk]]) sent via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User talk: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2:43 (UTC) <!-- 信息由 User:Danny Benjafield (WMDE)@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Danny_Benjafield_(WMDE)/MassMessage_test_list&oldid=31106967 --> :''以下内容以AI翻譯:''<br/> :'''“最近更改”和“监视列表”中的维基数据站点链接更改'''<br/> :''(很抱歉使用英文进行了跨版块发布,将其翻译为中文将有助于消息的传播)''<br/> :第1组维基项目(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的编者,当某个页面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在其维基数据(Wikidata)项中被添加、移除或更改时,将不再在“[[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中看到相关通知。此项更改将于'''10月5日 07:00 (UTC) / 15:00 (北京时间)'''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测试,旨在减少大量且低价值的通知,从而使高价值的更改更易于被发现。依赖这些通知的编者应留意此项更改,并可在[[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或[[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上分享反馈或疑虑。<br/>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谢谢! [[User: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6:10 (UTC) == 庶吉士、庶起士 == 庶起士不存在。應該是「吉士」「起士」這樣的機械轉換導致的。文庫有很多「庶起士」,我一個人很難盡改,只能把翻過原文獻查證的手動改了幾筆。 - <span style="text-shadow:0 1px 5px #808080">[[Special:用户贡献/Davidzdh|<font color="#2E8B57">'''I '''</font>]][[User talk:Davidzdh|<font color="#008B8B">'''am '''</font>]][[User:Davidzdh|<font color="#4169E1">'''Davidzdh'''</font>]]'''.'''</span> 2026年10月2日 (五) 07:46 (UTC) :我已經確認至少[[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所有的「庶起士」都應該是「庶吉士」,可批量替換。全庫中共有289处「庶起士」,以[[康熙朝實錄]]為最多,應皆可批量替換。不過,真正麻煩的是「吉士」也被部分替換成「起士」了,這些很難換回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5:56 (UTC) ::「庶起士」已經全部改過來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6:29 (UTC) == 《[[w:蜀山劍俠傳|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蜀山劍俠傳》的作者[[:w:還珠樓主]]於1961年逝世,此作品從1932年至1949年以連載形式發表,且無已知在美國發過表過的記錄。 據此我認為應可據中國大陸版權規則(+50年)予以收錄,收錄時使用 {{tl|Not-PD-US-old}} 模板(參數 1961,1949)。這樣理解對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2日 (五) 23:17 (UTC) :此书先在天津连载,跟着出单行本,按集出(可以理解比“回”高一级的章节标识),没出完就转到上海去出剩下的,出完了剩下的又把整个正传在那儿再版了一次,发完了正传还有后传,后来别的地方出的还有别人伪托的后传...总的来说,因为作者过世超过五十年,总体而言可以放心收录,至于选用何种模板和参数要看版本具体情况,不是说就一定填1949。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07:52 (UTC) == 申請在本 wiki 使用 AutoWikiBrowser 及JWB 以進行批量編輯 == 請將 PacmanD 添加進 [[Wikisource:AutoWikiBrowser/CheckPageJSON]]。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35 (UTC) :特提醒各用户,授权申请将需要14天投票阶段,请其他用户发表意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7:26 (UTC) == 2026年第41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1"/><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span class="mw-translate-fuzzy">今年的社群愿望清单流程[[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 Wishlist/Community Wishlist 2027#Updated Community Wishlist Process 2027/2028|已公布]]。这是在听取社群反馈后制定的。计划组建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熟悉愿望征集流程及MediaWiki代码库的社群成员以及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工作人员。计划于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开放新愿望的提交,并预计在11月下旬完成初步筛选工作。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已公布的流程详情。</span>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使用[[mw:Special:MyLanguage/VisualEditor|可视化编辑器]]的编者在将文本粘贴到维基百科时,如果该文本很可能是最初从五种外部生成式AI聊天机器人之一复制而来的,将会看到一条警告。此功能被称为[[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LLM粘贴检查]],属于一种可由社群配置的[[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编辑检查]]机制。该检查通过识别复制内容中的HTML标记来运作,并不使用内容水印检测技术。相关编辑还会[[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Edit tags|被标记]],以便巡查员进行更仔细的审查。该功能既能帮助新手添加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内容,也能让经验丰富的编辑更容易识别出存在问题的编辑。对于制定了关于LLM使用之本地方针的社群,可以[[mw:Special:MyLanguage/Edit check/LLM Paste Check#Configuration|调整提示文案及所链接的方针页面]]。开发团队[[listarchive:list/translators-l@lists.wikimedia.org/message/EVHKWJ4IERZELMPIWNH3XUVUSQV5KOO4/|致歉]],因为该功能在推出时未预留时间进行多语言翻译。 * 编者现在可以轻松地[[mw: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Apps/Team/Future of Editing on the Mobile Apps|直接从iOS和Android应用访问网页版可视化编辑器]]。打开编辑器时,用户可以选择可视化编辑或源代码编辑。若选择可视化编辑,系统会将用户引导至手机浏览器中的移动网页界面;完成编辑后,页面顶部的横幅会提供返回应用的选项。这使得读者能够在随手阅读的同时,快速进行编辑贡献。 * 使用维基百科Android和iOS应用的用户,在连续使用两周后,将会看到一次创建账户的提示。该提示意在说明拥有账户的益处,并帮助更多普通读者转变为会定期回访应用的登录用户。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4847] * 在[[wmnoc:conf/dblists/group1.dblist|group1 wiki]](包括维基语录、维基教科书、维基学院、维基导游和维基文库)上,当页面对应的维基数据项中有关其他语言版本的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者将不再在[[mw:Special:MyLanguage/Help:Recent changes|最近更改]]和[[mw:Special:MyLanguage/Help: Watching pages|监视列表]]中收到相关通知。此项变更将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5日07:00开始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运行,以减少高频次但低价值的通知,从而更易于识别重要变更。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者可查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发表意见或提出疑虑。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941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36|{{formatnum:36}}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已退出导师计划的导师仍会被分配学员并收到提问,这一问题现已修复。现在,当导师退出计划时,其学员会被重新分配。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18194]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巴西维基媒体分会发布了其[[m:Special:MyLanguage/Wikimedia Brasil/Arcabouço de Boas Práticas de Desenvolvimento|开发最佳实践框架]](ABPD)。这是一份面向开发技术工具与项目的员工、承包商及志愿者的指南,涵盖了项目生命周期、安全性、无障碍性、个人数据保护及负责任的人工智能使用等内容,并阐述了如何将维基媒体运动的通用准则调整以适应本地实际情况。他们鼓励其他分会复用并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该框架。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wmfblog:2026/09/26/wikimedia-brasils-development-best-practices-framework-technical-sustainability-as-an-organizational-responsibility|Diff上的相关文章]]。 * Wikimedia API即将启用一个新的标准基础URL。该新标准路径遵循<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api/</nowiki></code></bdi>模式,将作为现有REST API(例如:<bdi lang="zxx" dir="ltr"><code><nowiki>{projectName}/w/rest.php/</nowiki></code></bdi>)的替代访问路径。所有现有API均支持通过这两种路径进行调用,但新创建的API模块将优先采用这一新结构。对于大多数用户而言,此次变更不会导致现有功能中断;针对现有端点的所有请求,原有的访问路径将继续有效。不过,部分端点可能会在响应正文中返回符合新模式的URL。相关变更将首先在测试维基上部署,预计到10月底将覆盖所有维基站点。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3535]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3|MediaWiki]].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1|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1"/> 2026年10月5日 (一) 18:52 (UTC) <!-- 信息由 User:Trizek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098825 --> == 引入transclusion-check插件 == 目前英文文库上有一个名为transclusion-check的插件,对编辑Index空间下的页面大有用处。它包含下列模块: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en: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css]] * [[:en:Help:Gadget-transclusion-check]](文档) 提议在中文文库上引入此插件,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见[[User:PacmanD/common.js]])。{{ping|Midleading}}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5:28 (UTC) :这个插件针对于英文维基文库方针开发,而中文维基文库允许嵌入“{{int:proofreadpage_quality0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1_summary}}”、“{{int:proofreadpage_quality2_summary}}”的页面,目前没有引入的必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08:14 (UTC) ::不过我提议引入有一个理由就是想用它检查哪些page空间的页面已经存在但是并没有嵌入任何主空间页面:这样排查哪些页面可以用基于扫描版的内容替换会更方便很多。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08:43 (UTC) :::中文维基文库这样的page页面没有多到需要每个用户都检查的程度。很多页面要么贡献者不采用page页面录入,要么在录入page页面的同时建立了主命名空间页面,要么因为种种原因故意不建立主命名空间页面([[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4#長期破壞者「User:維基小霸王」回來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0:06 (UTC) ::::我个人还是非常主张采用page录入:一套书有很多卷,很多时候光是一卷的篇幅也很长了;这样一来页面很容易大到难以编辑。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8日 (四) 12:35 (UTC) ::::「Page頁面沒有多到需要每個用戶都檢查的程度」,我覺得這或許不一定適合作為是否提供 Gadget 的主要判斷標準。像校對小工具、僻字小工具等也並非所有編輯與閱讀者都會主動使用;是否值得作為一個選項提供,或許可以更多考慮「是否存在明確的使用場景」,「引入後的維護、效能和介面成本是否合理」等因素。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2:51 (UTC) :::::提案人建议的是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标准理应更加严格,要考虑是否真的是所有用户都需要。如果仅仅是引入但不默认对所有用户开启,那么也要修改插件,仅显示嵌入状态,不暗示页面是否应该被嵌入,如已嵌入的页面不加边框,未嵌入的页面边框加粗而不是红色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8:49 (UTC) ::::::也可以选择不默认开启,不过引入大抵没什么大问题? [[User:Ikan|🐠]] <sub>[[User_talk:Ikan|formerly U.T.]]</sub> 2026年10月10日 (六) 05:21 (UTC) ::我把這個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現在僅檢查「未被嵌入」「被單個頁面嵌入」「被多個頁面嵌入」三種情況,並列出圖示。請{{ping|Midleading}} 看一下,是否值得推廣並啟用给全站使用者。 ::[[File:Demo of transclusion-check-zh.js in zh-wikisource.png|542x542px]]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21:26 (UTC) :::这不是把英文版小工具修改了一下,而是用AI重新生成了一个新的小工具,里面有匪夷所思的行为,如<code>t.title.indexOf( 'Main Page' ) !== 0 && t.title.indexOf( 'Wikisource:首页' ) !== 0</code>检查了嵌入页面是不是以Main Page和Wikisource:首页开头,可是这两个页面根本没有子页面,怎么会写这个检查呢。请在使用AI生成时主动声明。用AI生成的代码会需要更长时间的审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38 (UTC) :::英文版小工具不区分单个页面和多个页面嵌入,这里进行了区分的用意是什么,能不能不要过度添加边框,在正常作品里不要给所有页面标签统统加上边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45 (UTC) :::Translation命名空间不使用页面嵌入,这是因为Translation命名空间只收录自行翻译作品,如果此译文已出版并有扫描件,应该收录到主命名空间;自行翻译作品不应该转换成扫描件。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57 (UTC) ::::感謝審查,意見很有幫助。 ::::首先澄清一下:此工具不會自動改變頁碼表的外觀,只有使用者主動點擊「檢查」按鈕或右側連結後,才會加上標記;重新載入頁面亦恢復原狀。因此即使'''預設開啟''',未點擊的讀者看到的仍是原來的頁碼表,僅「嵌入進度」後多加了一個按鈕,亦不會對文庫後端造成額外負擔。 ::::回復區分單個頁面與多個頁面的問題:此功能目的是檢查同一個頁面是否被多個頁面重複 transclude。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下一個 <nowiki>Page:</nowiki> 頁面只應被一個頁面 transclude,當被多於一個頁面 transclude 時,通常應該是跨越章節的「接縫」處,需要提起額外關注。至於邊框的渲染樣式,這屬於美學與風格上的細節,我沒有強烈立場,只要能區分兩種嵌入程度即可。邊框會按閣下的建議調整:'''已被單個頁面嵌入'''的不加標記,'''未被嵌入'''的用黑色邊框,'''已被多個頁面嵌入'''的上下綠色邊框標示。 ::::關於 Main Page 的判斷:這是從英文版搬來的。英文文庫排除的是 Main Page 及其沙盒(避開每月校對模板產生的連結),中文站首頁不在主空間,故不必排除;已刪去「Wikisource:首页」。統計範圍也按閣下的意見改為只看主空間,並且不再計入 Translation。(另外排除掉標題帶「全覽」等的頁面,這些頁面會造成「多次嵌入」的誤報。) ::::這個版本確實是以英文版的邏輯為基礎、借助 AI 改寫的,特在此說明。JS 程式約 140 行,僅以 GET 方式讀取 API,不做任何寫入;已在至少 10 本不同書的 Index(含 0001 冊的紅鏈頁)上手動核對過結果,未發現問題。歡迎繼續指出其他問題或意見。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20:19 (UTC) == Page Proofread 首次開啟頁面不顯示圖像的問題已修復 == 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困擾維基文庫編輯校對工作的一個老問題,終於在最近的 MediaWiki 更新中得到修復了。 此前,使用 Page Proofread 開啟頁面時,經常會遇到「首次載入不顯示掃描圖像」的情況,必須手動 refresh 一次頁面才能正常顯示。這個問題已經存在很長時間,給日常校對帶來了相當的不便,如果你是該功能的重度使用者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 八月底,我向 Phabricator 提交了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575 T436575] 這個問題,並提供了參考修復程式碼。有志願者在九月底完成了修復,相關程式碼已於 10 月 6 日隨 MediaWiki 1.47 版本合入,目前也已經在維基文庫[[Special:Version|生效]]。感謝參與修復的志願者! 今後首次開啟 <code>Page:</code> 頁面時,就不必再為了顯示圖像而額外加載一次了。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5:51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6年10月9日 (五) 16:15 (UTC) == 2026年第42期技術新聞 == <section begin="technews-2026-W42"/><div class="plainlinks"> 維基媒體技術社群現在發布最新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請告知其他-{zh-hant:使用者;zh-hans:用户;}-這些-{zh-hant:變更;zh-hans:更改;}-;不是所有的-{zh-hant:變更;zh-hans:更改;}-都會對您造成影響。技術新聞提供其他語言的[[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2|翻譯版本]]。 '''本週要聞''' * 自10月13日起,各wiki站点可以更改[[:en:Wikipedia:VisualEditor/Named references|可视化编辑器中自动生成的参考文献名称]]的默认格式(当前为<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ref name=":1" /></syntaxhighlight>)。站点将能够使用基于内容且易于理解的参考文献名称,这对使用源代码编辑器的贡献者更有帮助(例如<syntaxhighlight lang="wikitext" inline><ref name="Miller2026-1" /></syntaxhighlight>)。可视化编辑器的参考文献名称格式可以通过MediaWiki系统信息、JSON、模板和模块进行定义([[:mw:Special:MyLanguage/Help:Cite/VisualEditor reference names|更多信息]])。管理员可以通过[[Special:CommunityConfiguration/Cite-VisualEditor-Autonames|社群配置]]启用这些更改。这是由[[: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术愿望项目]]实现的一项[[:m:Special:MyLanguage/Community_Wishlist/W17|社群愿望]]。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36255] * [[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子引用]]是一项新的MediaWiki功能,允许编辑者在复用参考文献时指定不同的详细信息。该功能将于10月14日部署至英语维基百科,并于10月底(预计为10月21日)部署至维基媒体基金会旗下的其余wiki站点。[[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deployment|常见问题解答]]列出了您的wiki站点为支持此次部署可采取的措施。这是由[[:m:Special:MyLanguage/WMDE Technical Wishes|WMDE技术愿望项目]]实现的一项[[:m:WMDE Technical Wishes/Sub-referencing/History|长期以来的社群愿望]]。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40243][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40304] '''近況更新 - 面向編輯者''' * [[mw:Special:MyLanguage/Moderator Tools|管理员工具]]将移除监视列表的列表视图,并将所有用户的默认视图设置为更改日志视图。此前,移动版网页上的监视列表有两种显示方式:一种是列表视图(以列表形式展示所监视的页面),另一种是更改日志视图(以日志形式展示所监视页面的更改);用户可通过高级移动端控制设置在两者间切换。这种双重显示模式给代码库维护带来了难题,因为这意味着需要同时管理两套代码。改用更改日志视图作为默认设置,有助于简化代码库并降低遗漏程序错误的风险。 * 维基百科Android应用正在测试一项新功能,允许用户在“为你推荐”信息流中收听条目简介。该功能利用文本转语音模型朗读现有的条目内容,既不改写原文,也不添加任何额外信息。这项为期30天的实验将于9月第三周在维基百科Beta版应用中启动,随后于10月推广至正式版维基百科Android应用,并面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用户开放。只有一小部分应用用户(即使用英语信息流且至少关注了一个兴趣话题的用户)能够体验此功能。此次实验是维基百科提升用户参与度和留存率的系列举措之一,以便为应用读者提供更多样化的内容消费方式。[[mw:Special:MyLanguage/Readers/Listening to Wikipedia/Phase 1|了解详情]]并[[mw:Talk:Readers/Listening to Wikipedia|分享反馈]]。 * 9月14日,英语维基百科默认对所有未登录及新注册用户[[phab:T288161|启用]]了[[mw:Special:MyLanguage/Help:Extension:CodeMirror|CodeMirror语法高亮]]功能。鉴于未出现任何不良影响,现提议在未来几周内将此变更推广至所有wiki站点。如果您有任何疑虑或反馈,或者您的wiki站点希望选择不启用此功能,请[[mw:Special:MyLanguage/Help talk:Extension:CodeMirror#Enabling CodeMirror by default on all WMF wikis for newbies|参阅帮助页面]]。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40077] * 支持所有数据类型的[[d:Wikidata:Usability_and_usefulness/Item_editing_experience/Mobile_editing_of_statements|维基数据移动端陈述编辑]]功能将于10月13日正式上线;届时,该功能将从维基数据[[d:Special:Preferences#mw-prefsection-betafeatures|测试功能]]中移除,并向所有编辑者开放。用户可以[[d:Wikidata_talk:Usability_and_usefulness/Item_editing_experience/Mobile_editing_of_statements|报告错误并分享反馈]]。 * 上周,维基导游、维基文库、维基学院、维基语录和维基词典上的[[Special:RecentChanges|最近更改]]和[[Special:Watchlist|监视列表]]订阅源移除了关于语言链接变更的记录。由于未发现不良影响,[[m: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维基数据支持维基媒体项目]]团队计划将此变更推广至所有维基百科站点。该变更定于协调世界时(UTC)10月13日07:00实施;届时,当页面对应维基数据项中的“其他”语言版本链接被添加、移除或修改时,编辑者将不再收到相关通知。依赖此类通知的编辑者可参阅[[m:Wikidata For Wikimedia Projects/Clearer Wikidata Edit Summaries/Hide Language Link edits|项目页面]]了解详情,或在[[m:Talk:Wikidata_For_Wikimedia_Projects/Clearer_Wikidata_Edit_Summaries/Hide_Language_Link_edits|讨论页]]分享反馈及申请让其所属wiki站点退出此项变更。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40698]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上週有[[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Recently resolved community tasks|{{PLURAL:28|{{formatnum:28}}件}}由社群提交的工單]]得到解決。 例如,此前使用移动设备在Pageviews工具上滚动页面时,若不慎触碰图表可能会导致意外缩放,这一问题现已修复。在触控设备上,点击并拖动缩放的功能已被禁用。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440075] '''近況更新 - 面向技術貢獻者''' * 数据转储将迎来三大变化:旧版内容转储([https://lists.wikimedia.org/hyperkitty/list/xmldatadumps-l@lists.wikimedia.org/thread/E6D5EU4PMSTSOI2J7A46HJ3YW2W554CS/ 2026年1月弃用])将停止服务;作为替代方案的[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ki/MediaWiki_Content_File_Exports MediaWiki内容文件导出]将延迟推出,以便预留“安全缓冲期”;转储文件现已提供7zip压缩格式。用户需要更改下载转储文件时使用的URL。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时间表及迁移指南,请参阅[https://wikitech.wikimedia.org/wiki/Legacy_content_dumps_sunset 旧版内容转储停止服务]。 * [[File:Reload icon with two arrows.svg|12px|link=|class=skin-invert|經常項目]] 本週軟體更新細節: [[mw:MediaWiki 1.47/wmf.24|MediaWiki]] '''深入了解''' * 维基媒体基金会发现OpenAI的智能体(agent)在维基媒体项目中存在未经授权的活动,包括编辑维基页面、试图利用公开笔记工具以及产生大量自动化流量。请[[diffblog:2026/10/05/openai-rogue-agent-activities-found-on-wikimedia-projects/|阅读Diff上的文章]],了解有关这些活动及基金会应对措施的更多详情。 '''會議與活動''' * 请预留时间参加下一届维基媒体黑客松!我们将于2027年4月9日至11日在美丽的阿尔巴尼亚地拉那相聚,举办[https://www.mediawiki.org/wiki/Wikimedia%20Hackathon%202027 2027年维基媒体黑客松]。目前正[https://pretix.eu/wikimedia/Hackathon-2027/ 通过Pretix]接受奖学金及员工参会资助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普通注册将于2027年1月开放。 '''[[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技術新聞]]'''由[[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Writers|技術新聞編者]]準備,並由[[m:Special:MyLanguage/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機器人]]送達&nbsp;•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contribute|貢獻]]&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Special:MyLanguage/Tech/News/2026/42|翻譯]]&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ech|-{zh-hant:取得協助;zh-hans:获取帮助;}-]]&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Talk:Tech/News|提供-{zh-hant:回饋;zh-hans:反馈;}-]]&nbsp;•</span> <span style="white-space: nowrap;">[[m:Global message delivery/Targets/Tech ambassadors|訂閱或退訂]]。</span> </div><section end="technews-2026-W42"/> <bdi lang="en" dir="ltr">[[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bdi> 2026年10月13日 (二) 07:39 (UTC) <!-- 信息由 User:STei (WMF)@metawiki 发送,使用的列表为 https://meta.wikimedia.org/w/index.php?title=Global_message_delivery/Targets/Tech_ambassadors&oldid=31142468 --> 4xtyv000sp0k1jzhalk78frc3097p1x Wikisource:版權討論 4 7769 11127076 11123483 2026-10-12T23:12:47Z PacmanD 20553 /* 10月 */ 11127076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維基文庫著作權]]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版權討論(可能侵犯版权的頁面) | section = | previous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next =[[Wikisource:删除讨论|删除讨论]] | shortcut = [[WS:CV]] | notes = -{下面}-列出的文章可能不兼容CC BY-SA 4.0而侵犯版權。在討論期間文章内容將被清空。本頁請以理服人,言之有理,不是一定少數服從多數的以力服人,所以IP用戶可發言,不是投票,不應用[[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内容可以通過修訂歷史查看。請使用{{tl|copyvio}}來标记可能侵权的文章。貢獻用戶能解釋為何沒有侵權,但在討論期間請勿強行回退。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文章没有侵權,就會在一定時間後刪除。所有這些刪除都會記錄在[[Wikisource:版权讨论/存档]]。如果你认為文章不是因為版權問題而需要刪除,請把它列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参看:[[: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文章]]。 * [[/存檔]]([[/存檔/{{CURRENTYEAR}}年|当前]]) ---- 版權所有者若欲將作品發佈到維基文庫,請參看[[w:维基百科:捐赠版权材料/发送授权信]]的方式。 ---- {{#expr:{{CURRENTYEAR}}-96}}年或更早發表的作品,在美國屬公有領域,但通常因爲作者尚未逝世超過50年(在新加坡的情況則為70年),所以大中華地區、馬來西亞或新加坡仍有版權限制時,請使用'''<nowiki>{{copyvio}}{{PD-1923}}</nowiki>'''提議转交多语言[[:oldwikisource:|舊维基文库]]代收。一旦兩岸四地、馬來西亞或新加坡確定版權許可時,再行收回。 另請社群協助將未來將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加入[[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此列表]],以便社群來日按時恢復。 == [[Wikisource:維基別庫|維基別庫]] == 維基別庫已倒站,所以不能再移交文本。兩岸四地屬公有領域,但通常因爲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所以美國足以有URAA版權爭議時,依據[[m:United_States_non-acceptance_of_the_rule_of_the_shorter_term#Statement_from_Wikimedia_Foundation|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為了盡量[[m:Avoid copyright paranoia|避免版權妄想]]以及不傷害新手,此地可能使用'''<nowiki>{{Not-PD-US-old}}或者{{Not-PD-US-anon}}</nowiki>'''有條件消極容忍,改由維基媒體基金會收到可信的版權投訴時,被動處理。維基別庫2018年1月大量排除不捐款的管理員,因而不再有中文管理員時,转交作品甚難,改成被動,敬請見諒。 == 恢復讨论 == '''說明''':想要請求恢復被刪除頁面,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恢復討論]]提出。歡迎每年12月下旬提出[[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版權不久在新年失效者]],但請管理員在西十二區踏入新年,再行恢復,就是{{CURRENTYEAR}}-01-01T00:00-12:00 = {{CURRENTYEAR}}-01-01T07:00-05:00 = {{CURRENTYEAR}}-01-01T12:00Z = {{CURRENTYEAR}}-01-01T20:00+08:00,避免太早恢復不利時區偏西用戶。 }}{{About Wikisource}} == 待讨论的子页面 == *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報特別提刪討論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報特別提刪討論頁]] == 2025年 == === 1月 === *[[作者:世界卫生组织]]的所有作品目前版权标注都为PD-UN,但查[https://www.who.int/zh/about/policies/publishing/copyright 世界卫生组织官网“版权、批准和许可”页]: <blockquote> *世卫组织发表的所有出版物(遵循CC 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 *刊登在非世卫组织出版物中的由世卫组织工作人员撰写或联合撰写的文章或章节(遵循CC BY 3.0 IGO或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 *刊登在非世卫组织出版物中的由接受世卫组织全部或部分资助的个人或机构撰写或联合撰写的文章或章节(遵循CC BY 3.0 IGO或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blockquote> 并对翻译和改编有进一步的要求,请问是否应该新建版权模版页并根据世卫组织的要求规范相关标注。--[[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07:19 (UTC) :请注意本站不接受NC。根据我的理解,PD-UN只能用于带有联合国标识的作品。--[[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12:48 (UTC) ::感谢阁下指出,[[Author:世界卫生组织]]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卫生组织官网页面都有明确的版权所有标志,并遵循CC 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现提删其所有作品。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14:30 (UTC) :: 可以建议{{ping|Coronantivirus}}或其他贡献者参考[[c:Commons:World_Health_Organization]]请求授权。--[[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5:45 (UTC) ::提议{{删除}}[[: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2005年)]]、[[:不明原因肺炎—中国]]、[[:世卫组织就新型冠状病毒在中国引起的肺炎疫情提出的国际旅行和贸易建议]]、[[:新型冠状病毒—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泰国(自中国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日本(自中国输入) (2020年1月16日)]]、[[:新型冠状病毒—日本(自中国输入) (2020年1月17日)]]、[[:新型冠状病毒—大韩民国(自中国输入)]]、[[:武汉考察报告摘要:世卫组织2020年1月20-21日对中国武汉进行现场考察]]、[[: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中国狂犬病疫苗事件的媒体声明]]、[[:世界卫生组织就攻击叙利亚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的声明]],这些页面内容为世卫组织发表的出版物,遵循CC 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国际卫生条例]]和[[: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联合考察报告]]为“刊登在非世卫组织出版物中的由世卫组织工作人员撰写或联合撰写的文章或章节”遵循CC BY 3.0 IGO或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因而具体著作权情况有待确认。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6:11 (UTC) :::根据[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igo/deed.en 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 :::{{quote|你可以自由地: :::*分享 —— 在任何媒介或格式中复制和重新分发该作品; :::*演绎 —— 对该作品进行再混合、转换,或在其基础上创作新的作品;}} :::{{quote|只要你遵守许可协议条款,许可人就不能撤销这些自由。 条件如下: :::*署名 —— 你必须给予适当的署名,提供许可协议的链接,并标明是否做出了修改。你可以以任何合理的方式进行署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许可人支持你或你的使用行为。 :::*非商业性使用 —— 你不得将该作品用于商业目的。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你再混合、转换该作品,或基于其创作新的作品,你必须使用与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来分发你的贡献内容。 :::*不得施加附加限制 —— 你不得施加法律条款或技术措施,从而在法律上限制他人按照该许可协议的许可所进行的行为。}} :::所以,WHO的文件应该视作可安全引用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08:09 (UTC) :::: 維基文庫從未排除商業性使用,因此帶NC(Non-Commercial,非商業)協議的文本皆不收錄。 [[User:SuperGrey|SuperGrey]]([[User talk:SuperGrey|留言]]) 2025年12月1日 (一) 08:57 (UTC) :::有问题哦,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并不仅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出版物,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不以世卫组织的普通出版物衡量,应当恢复。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9日 (日) 09:29 (UTC) :谢{{ping|MarkZhou08|p=}}阁下邀,但在下对CC授权协议类的问题不熟悉,因此可能帮不上太多忙,谨此先表示歉意。我留意到您和{{ping|Liouxiao|p=}}阁下在在下讨论页中的留言,我想如果有相关途径可以提出申请,不妨抓住这个机会;但我不赞成说提删就是“一删了事”,WHO使用的CC BY-NC 3.0 IGO协议中有“非商业性使用”的限制性条款,这与本地应用的CC BY-SA 4.0协议似乎是有差异的,如果是这样那么提删本身应该没什么问题。虽然有机会不抓住是可惜的,但是这种可惜不能改变现实情况,而这种机会也不是说容易抓住的事(例如用英文到那边去申请——当然,可能这是因为我外文比较一般的关系,因而自感如此——如果是有些很容易搞得定的事却忽略之而一味提删,那又不同)。能不能请比较了解CC授权协议的用户去申请一下?没帮上太多忙,实在抱歉。--[[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8月3日 (日) 10:07 (UTC)。 === 3月 ===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由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决议通过的无约束力宣言,既非国际条约,也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有关文档十分不可能为{{tl|PD-CN}}所规定的“符合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User:廣九直通車|廣九直通車]]([[User talk: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5年3月11日 (二) 11:40 (UTC) *: 窃以为,此[[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与其他[[: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本质无异。宣言论及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政策建议及国际合作,涵盖促进发展、维护安全、构建治理体系等诸端。其内容具有立法或行政性质,实乃政策性文书。且此宣言为[[关于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所引用,倾向于{{保留}}。--[[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7:40 (UTC) *:我反而倾向{{vd}},根据[https://www.worldaic.com.cn/juzheng#q0 官网说明的与会人士名单],本宣言有多位美国籍人士共同参与撰写,并有可信证据在美国境内迅速(指最多30天内)再次出版,而我们显然老调重谈的讲美国'''不接受较短期限法则''',所以除非某美国法院认定其可能在美排除出版权保护范畴,否则我也无法想象何时进入美国公有领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1:06 (UTC) *:: {{ping|Liuxinyu970226}}君论精深,然愚见略异。该宣言由[https://www.worldaic.com.cn/profile 外交部等政府部门主办之会 ]发布,载于[https://www.mfa.gov.cn/web/zyxw/202407/t20240704_11448293.shtml 政府网站],论政策建言、国际协力,具行政文书之质,依著作权法,并无版权之限。君疑美之版权法,谓或重刊于美,遍索未见其出版确证,亦无法院判例认其受版权保护,美律不庇外国政府之作,宣言纵入美,亦归公域。--[[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3:31 (UTC) *:::@[[User:Zy26|Zy26]]这可不一定,C区有人指出某乌克兰足球队标志可在美国受版权保护,纵使其于来源国乌克兰系PD-UA-exempt:[[c: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FC Arsenal-Kyivshchyna Bila Tserkva Logo.png]]。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7月7日 (一) 07:38 (UTC) *:我也认为该文档不受版权法保护,作为国家级政府/部门与全球其他国家同性质政府/部门共同创作的宣言,尽管并不一定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仍然是行政权力的体现。请注意,大部份国际条约再相应国家批准之后,若未制定相关国内法,实际上仍然没有法律效益。国际文件大多如此。实际上联合国的创立也是源自[[en: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联合国家宣言]],也是宣言性质的文件。 [[User:Viztor|Viztor]]([[User talk:Viztor|留言]]) 2026年3月26日 (四) 17:19 (UTC) ---- * [[北蒼]],來源不明的[[w:北大漢簡|北大漢簡]]整理彙編,最早的出版件年份為2012年。 * [[倉頡篇]],本地既有的倉頡篇也有部分簡篇內容存在版權疑慮。除了「居延漢簡」的部分與[https://wcd-ihp.ascdc.sinica.edu.tw/woodslip/ 史語所藏居延漢簡資料庫]的釋文一致,[https://wcd-ihp.ascdc.sinica.edu.tw/woodslip/terms.html 屬於CC0]。在此之外的釋文來源簡篇出土時間至今皆未滿50年,遑論釋文。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14日 (五) 02:55 (UTC) :出土時間不等於創作時間,應該按創作超過100年的作品處理。整理可能產生版權,但是如果整理出來的文字與原件完全相同則沒有獨創性且可認為屬於公有領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3月14日 (五) 03:45 (UTC) ::釋文視為創作超過100年的作品處理。我知道了。 ::那[[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及部分[[Special:前缀索引/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子頁面]]總該屬是產生新版權的整理件,抑或不屬?在此提請討論。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7日 (日) 15:31 (UTC) :::看如[[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尹誥]]中这些注,虽然还未有机会查对应著作,但若一经确认是今人注,必然产生新版权,这不会有疑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29 (UTC) :::同时在此知会贡献者@[[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阁下:据阁下编辑摘要所见,阁下录入内容中包含有今人有整理注释版权之文字,与本地版权方针不符,请停止录入此类文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31 (UTC) ::::如本篇各注皆由我親自打上的? ::::整理注視版權之文字是指注的部分?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56 (UTC) :::::需要请教阁下的是,这些注的文字,是否来自于阁下在编辑摘要中所提及的“馮勝君,清華簡《尚書》類文獻箋釋,上海古籍,2022年”一书?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59 (UTC) ::::::不是,內容字句是自己打的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01 (UTC) :::::如經確定,我這邊所寫各注仍牴觸於版權,望請處置。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00 (UTC) ::::問一下,如果確定這邊所做注釋不是自新版權抄來的,還能錄入此類文獻嗎? ::::雖然預計之後幾篇要看較多資料,想試著寫更多,要之後才會找時間錄入。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27 (UTC) :::::您好,您的意思是相关的注释是您的个人创作是吗?一般而言,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文库主要用于收录已出版的文献,虽然不是完全排斥注解,但是这种注解的范围和表现形式都是有所限定的(见[[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我个人的建议,如果您是想录入清华简'''仅原文'''的内容,那么仍然是可以录入的;至于说您添加的注释(如果它们是阁下自己创作的)是否合适于本地收录范围,则需要视乎内容和展示形式而定:如《金縢》中的版本差異比較就并不适合录入,而一些竹简'''原字形'''的说明在不涉及原创研究的情况下'''可能'''可以考虑以平行展示的模板方式录入——当然,前提是它们并非来自于有版权的著作。我个人建议您在文库还是以录入纯原文为主,因为文库的用途并非用于发表个人研究,那些可能更适合于如维基学院一类的计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41 (UTC) ::::::很感謝您的回覆。 ::::::不過金滕篇並沒有將《尚書》或《清華簡》全文具引,的確不合適嗎?這部分似乎看起來也非註釋,而是古代原文?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48 (UTC) :::::::本地收录原文面貌(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我相信“版本差異比較”等内容并非《金滕篇》的原文面貌吧?那么便是不合适的。您可以看看[[Wikisource:收錄方針]]里有一句话:“維基文庫是...把這些作品'''忠實地'''存放在維基技術網站”。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53 (UTC) ::::::::如此,十分感謝賜教。已作更動。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04 (UTC) ::::::::而正文隨註的部分,只能另尋時間改動。十分感謝您的提問。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07 (UTC) :::::::::客气。其他用户也可能协助调整,其实我前述也说到,就连这些注被移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我尝试举一个例子[[膏兰室札记/卷一]],您可以看看里面带色块的内文,把鼠标悬停在上面就能看到一些注解,您也许通过此可以了解到本地接受的注解的内容是很窄的——生僻字字形(的不加以研究的直观描述——这是考虑到技术上各读者电脑系统可能不能准确识别部分僻字,因此在录入中保留原字的同时而作的调和措施)、错字(需要是明显得毫无争议的)等,且都不干扰原文版式。总的而言,本地接受的这些注解都是技术性而非研究性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19 (UTC) :::粗查了一下对应著作,可以确定相关注解并非自其抄袭而来(如果需要书影以作查对的话请提出,不过可能须稍等几日,此刻正外游中,有未便处),其中有一部分算是黑白055120阁下的创作(这里的“创作”无关是否依据学人研究成果,而是它显然不是原貌内容),如[[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金縢]]中有{{tq|按他篇之考究可改定為乎,又他處幾篇解讀為吾}},这种显然不宜收录,应予移除;另一种是像{{tq|豫,作左疒右余}},这种其实是简文的严格隶定(我没有校对所有,但照理说它们都来自于清华的整理本,是本就有的内容),如果大家'''没有其他领域的疑虑'''而认为可以保留的话,我建议以本地常用的平行展示的方式改善保留——不过这些严式隶定有些入了unicode有些没有,那么使用模板时似应统一展示面貌,将这些严式隶定统一放在模板后端,以免出现前端过于乱糟糟的情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9:01 (UTC) ::::不考慮版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等古文字作品算是最難錄入的。維基文庫常説的「保存原貌」,不同編者有不同理解。就外觀而言,原貌可能是「特定版本,特定用字」,「特定版本,規範用字」,或「匯集各版本,規範用字」。就内容而言,可能是「特定版本,保留錯誤」,「匯集各版本,恢復出版者的原意」,「匯集各版本,恢復原作者的原意」,更可能是「匯集各版本,替換為現代語匯,加以編者注釋,以便理解」。 黑白055120閣下的行内注解,和展示方式,符合古代中國出版、校雠、和評點傳統。[[:en:w:Wikisource|維基文庫]]起源是對[[:w:古登堡計劃|古登堡計劃]]的維基仿製,其設計是校對維基化,架構符合西式哲學,即作品和對作品本身的[[:en:w:Meta_(prefix)|meta]]描述嚴格分開在不同頁和命名空間),最小化編者對作品頁内容的主觀增減。惟考察以上兩個維度,和中式傳統都在遙遠的不同兩端。中文維基文庫社群的理解,本人觀察都似都在中間的位置。 ::::另外,可能還沒有一個能收錄編者主觀的讀書心得的維基計劃。維基文庫是[[: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圖書館]]而不是書商,維基教科書[[:b:Wikibooks:维基教科书是什么#维基教科书不是发表原创研究的地方|禁止原創]];惟有維基學院勉强合適,然如果有值得在學院展示的内容,爲何不付梓出版,主張版權?文庫也極少有關於作品内容的討論,更不用提合作校雠(而不是[[:Help:校對|校對]]),可能從未有過。一方面本站的設計來自英文,沒有這種考慮;另一方面,後起的同類網站,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也沒有這樣的設計。希望黑白055120閣下不要因此失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6:34 (UTC) :::::很感謝兩位的幫助及指教。 :::::主要是之前試著將已經錄過的幾篇放上來看行不行得通。曾參考《繫年》,並以為可以做各比較於原文旁,此番有所誤會。有違於社群的目標,深感遺憾。但也感謝關懷,且竊為表示尚未灰心。 :::::如允為言,個人接下來會想試著把更多篇章先弄完,再付諸作業。關於如何註作文字差異的表示,尋思之後錄上其他篇章時同時嘗試更改,並延及錄入的篇章。 :::::再一次道感謝。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7:53 (UTC) :::::至於出版或創作,也並非此意。最初是擔心依任何特定書籍錄其整理為付諸閱讀的文字(並僅此),會有被指責抄襲「版權原文字編排」的擔憂;加之簡文文字版本及可閱讀文字版本差異極大,故以此穿插的方式希望避免於抄襲排版或一類問題的困擾。如是相關問題無礙,改正是的確無妨。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8:10 (UTC)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两位,我在[[Wikisource:沙盒]]做了一个样子,想征求两位意见(请忽略色块问题和模板选择问题,前者似乎已在写字间逐步走向解决,后者不是大事,我只是想体现一个效果,即前端展示宽式隶定,后端显示严式隶定)。PS:这是不是该回写字间讨论233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28 (UTC) :::::::感謝閣下特別製作樣例。本人談不上能有意見,這已經是社群有共識的的編者注解錄入方式。樣式上,幾個字連續注釋可能不易區分,但因技術問題,也難有大的改進,此情況下,單字的注文重複原字,可幫助讀者。本人不瞭解古文字研究。如果重文符號需要可見或以單獨字符錄入,可協助開發模板;如果合字需要特別標注,也可使用特別模板。[[:w:表意文字描述序列]]適合描述隸書結構,可在[[:wikt:Wiktionary:首页|維基詞典]]查找單字以熟悉其語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6:17 (UTC) ::::::::感谢您的建议,我尝试再做些调整。重文等符号可能可以以符号形式出现,可惜近日外游未便检索,当容后处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日 (六) 06:50 (UTC) :::::::感謝您的示例。這部分借用電腦端來看,的確簡潔有力。不過第一次用手機看時,不論怎麼點也無法顯示註釋,這部分比較難說。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7:17 (UTC) ::::::::手機端還不能顯示{{tl|參}}等模板的注釋。這是頗爲上游的技術問題(見[[:en:w:Template:Tooltip|英文維基百科Tooltip模板]]説明)。本地有不同原理的{{tl|UnO}}模板可在手機端顯示,但亦有缺陷(如溢出頁面邊界),還需調試。各維基媒體計劃的手機頁面支持,老實說可提升處甚多。十分感謝閣下的意見。如需樣式,排版幫助,盡可提出。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7:57 (UTC) ::::::::是的,移动端颇为不便,像我近日外游,即基本只能做回复,且还需使用浏览器桌面版网页模式,体验感才稍好。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日 (六) 06:52 (UTC) == 2026年 == ===8月=== *以下有由于《向导》周刊批量录入后因在作品起源国(中国大陆)版权问题需要{{删除}}(并可相应列入[[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以待日后恢复)的作品。下列作品均发表于1931年以前,在美国已进入公有领域,惟因在起源国未进入公有,因此需相应处理: **[[w:张国焘]],署名“国焘”、“特立”:[[國慶日裁兵運動]]、[[中國已脫離了國際侵略的危險麽?]]、[[中國人民是馴熟了的奴隸嗎?]]、[[還是贊助新蒙古罷]]、[[慶祝海參威工人]]、[[嚮導週報與珠江評論]]、[[國民黨應否復建革命政府]]、[[不要忘記了山東問題]]、[[知識階級在政治上的地位及其責任]]、[[勞工司與勞工局]]、[[我們對於小資產階級和平派的勸吿]]、[[革命黨的『否認』病]]、[[學生運動的我見]]、[[如何反抗鐵路共管]]、[[海員的新爭鬥]]、[[反奉戰爭與革命民衆]]、[[一封公開的信致國民黨全體黨員]]、[[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大會的敎訓]]、[[民衆心目中的廣東]]、[[革命勢力聯合與時局]]。以上2030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w:刘仁静]],署名“子云”、“竞人”、“敬云”、“仁静”:[[嚮導/第028期/長沙通信]]、[[第二與二半社會國際的聯合]]、[[北京政變與勞動階級]]、[[北京政變與農民]]、[[國會與制憲]]、[[美國僑商團體之對華主張]]、[[抵制日貨以後]]、[[對華銀行團之新進行計畫]]、[[未來的英法航空大戰]]、[[英國船港工人罷工的失敗]]、[[賠償問題之英法衝突]]、[[洛桑會議之重開與閉幕]]、[[消極抵抗取消矣]]、[[德國劇烈的階級鬥爭]]、[[英國帝國會議]]、[[大可注意的金佛郞案]]、[[革命政府反抗帝國主義的第一聲]]、[[最近粤海關問題之發展]]、[[路透消息中之蘇俄]]、[[悼列甯]]、[[收囘上海會審公廨與租界取締印刷物]]、[[中國商人將如何希望列强?]]、[[導淮與外患]]、[[中俄交涉雜評]]、[[英工黨住屋提案之失敗]]、[[北京政府任命川省官吏]]、[[法國之新政局與對華外交]]、[[河南盧氏縣人民對軍閥之反抗]]、[[最近北方政象及民衆勢力之勃興]]。以上2038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毛泽东:[[北京政變與商人]]、[[『省憲經」與趙恆惕]]、[[英國人與梁如浩]]、[[紙煙稅]]、[[江浙農民的痛苦及其反抗運動]]、[[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吿]]。以上2027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w:罗章龙]],署名“章龙”、“文虎”:[[護路陰謀中之曼德計畫]]、[[『自動處置』聲中之共管案]]、[[大來案與中美『邦交』]]、[[國際共管與『國際自管』]]、[[共管案之變幻及其歸宿]]、[[限制天空軍備會議——重新宰割弱小民族]]、[[引人入勝的外交案—組織聯合艦隊]]、[[山東民衆的革命潮流]]、[[華會以後美國對華的德政一斑]]、[[直派的大選股東究竟是誰?]]、[[國際聯盟與中奧]]、[[試看英人護路的又一論證!]]、[[外交家的體面]]、[[江西馬家村農民抗稅運動]]、[[救災聲中日本軍閥的暴行]]、[[喪權辱國的臨案覆牒]]、[[大批『懸案』開始解决]]、[[歡迎山東革命的民衆]]、[[陳炯明槍刺下的海豐農民]]、[[美國僑商公然在滬大開侵略會議]]、[[長沙市民新恥辱]]、[[臨案解决以後]]、[[密勒記者語妙天下]]、[[蠻狠的美國僑商]]、[[威爾遜與列甯]]、[[意械問題與外交團]]、[[行憲會議——憲法運動的葬儀!]]、[[中俄交涉聲中的讕言]]、[[原來如此!]]、[[關稅會議的『時機』]]、[[排外與排內]]、[[美國退還賠款的陰謀]]、[[關稅會議絕望了!]]、[[俄使館問題]]、[[上海租界的治安]]、[[交民巷的獨霸局面不保了!]]、[[『二七』三週年紀念日追溯一年來中國鐵路工會運動的發展]]、[[悼我們的戰士—王中秀同志]]、[[北方鐵路工人生浩之困狀及自救]]。以上2046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w:任卓宣]]:[[法國底政治經濟狀况]]、[[法國選擧狀况]]、[[法國選擧後政治經濟情形]]、[[嚮導/第130期/巴黎獄中寫來的一封信]]、[[嚮導/第131期/巴黎獄中寫來的一封信]]、[[嚮導/第132期/巴黎獄中寫來的一封信]]、[[嚮導/第133期/旅法華人反帝國主義運動與留法靑年黨的吿密]]、[[嚮導/第134期/旅法華人反帝國主義運動與留法靑年黨的吿密]]、[[法國政潮之一瞥]]。以上2041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w:郑超麟]],署名“超麟”、“马道甫”:[[法蘭西的「左派聯合」與「工農聯合」]]、[[「百萬俄人參與助華運動」!]]、[[馬克思主義與暴動]]、[[帝國主義的『大上海』夢想已在暗地裏進行了]]、[[戰爭與加稅]]、[[國民會議之怒潮]]、[[對帝國主義文化侵略之又一抗議—雅禮罷課事件]]、[[嚮導週報與上海外國捕房]]、[[二七紀念與國際職工運動]]、[[道威斯計劃施行後的國際狀况]]、[[請看帝國主義的橫暴]]、[[形勢嚴重之美國帝國主義戕殺福州學生事件]]、[[嚮導/第111期/法蘭西的革命與反革命]]、[[無產階級政黨與職工會]]、[[德國資產階級的軍政狄克推多代替了民政狄克推多]]、[[嚮導/第114期/法蘭西的革命與反革命]]、[[上海日本資本家槍殺中國工人]]、[[帝國主義屠殺上海市民之經過]]、[[嚮導/第118期/帝國主義鐵蹄下的中國]]、[[嚮導/第119期/帝國主義鐵蹄下的中國]]、[[中國工人所要的工會條例是甚麽?]]、[[帝國主義的工具之一——工賊]]、[[中國反帝國主義運動在世界革命上的意義]]、[[近東的新風雲]]、[[十月革命、列甯主義和弱小民族的解放運動]]、[[敍利亞的暴動和屠殺]]、[[洛迦諾會議與反蘇聯的帝國主義聯合]]、[[反日運動中所謂蘇俄進兵滿洲的傳說]]、[[不成理由之日本進兵滿洲理由]]、[[國際聯盟與蘇俄]]、[[帝國主義又一騙局—法權會議]]、[[中東路事件中反動派之反蘇聯的宣傳]]、[[替段祺瑞辯護之國家主義者]]、[[北京屠殺後上海敎職員的反動]]、[[今年的五一與中國的反赤運動]]、[[一九二六年五一之際國際職工運動的趨向]]、[[英國的總同盟罷工]]、[[英國總同盟罷工的第一星期]]、[[英國總同盟罷工之終止]]、[[『不要忘記了我們的劉華!』]]、[[里夫民族的失敗]]、[[動搖中之資本主義穩定]]、[[反赤軍統治下的外交]]、[[武昌中華大學武劇中國家主義者的搆陷]]、[[中國大資產階級、自由保障會與……共產主義]]、[[友誼磋商出來的滬廨交還協定]]、[[亞細亞民族大會]]、[[亞細亞民族大會之結果]]、[[最近之白色恐怖]]、[[孫傳芳對贛之一箭雙鵰]]、[[注意長江英艦干預戰爭!]]、[[奉票跌價與奉系軍閥之前途]]、[[北伐軍戰勝聲中英國對華的陰謀和壓迫]]、[[天津英租界引渡國民黨員之嚴重的意義]]、[[『列寗死了,但列寗主義活着!』]]、[[第一次無產階級革命——巴黎公盟]]。以上2049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w:彭述之]],署名“述之”、“南冠”:[[帝國主義與義和國運動]]、[[國民黨右派反革命的經濟背景]]、[[江浙戰爭之世界政局的背影]]、[[江浙戰爭與國民黨]]、[[英美帝國主義要以宰制德國的方法來宰制中國]]、[[羅素與字林西報]]、[[南洋烟廠罷工中上海報界之原形]]、[[南洋烟艸罷工與國民黨右派]]、[[我們爲什麽反對國民黨之軍事行動]]、[[辛亥革命的原因與結果]]、[[帝國主義製造戰爭宰制中國之繼續工作]]、[[英國工人政府的命運]]、[[廣東商團事變之根本原因及其對中國國民革命上所與之敎訓]]、[[請看麥克唐納爾之革命方法]]、[[北京政變與投機無恥的公團之請求]]、[[十月革命第七週年之蘇俄與資本主義世界]]、[[唐山工人之新厄運—帝國主義和軍閥所造出來的戰爭之結果!]]、[[英美選擧結果與世界反動局面之重來]]、[[帝國主義戰爭的「休戰紀念」到了!]]、[[孫中山先生來滬與帝國主義]]、[[中國共產黨對時局主張的解釋]]、[[北京政變後帝國主義最近進攻之新形勢]]、[[段祺瑞執政與不平等條約]]、[[目前政局與工人階級]]、[[上海資本家的走狗歡迎帝國主義欺騙勞動階級之走狗——享利]]、[[勗國民會議促成會]]、[[大家起來反對段祺瑞之御用的善後會議!]]、[[請看工賊袁正道張德惠等迎合帝國主義和軍閥之自供!]]、[[孫中山先生之態度問題]]、[[二七鬥爭之意義與敎訓]]、[[上海總工會被封與上海工人今後的責任]]、[[國民黨中之左右派的爭鬥與共產黨]]、[[人民應急起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之軍事侵略]]、[[上海國民黨右派總算是第一次出來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了]]、[[直系軍閥之反動行爲]]、[[所謂反奉戰爭之結束與民衆目前之責任]]、[[中東路事件中日本帝國主義和奉張之陰謀]]、[[帝國主義與軍閥的聯合戰線還是民衆的聯合戰線]]、[[民衆應急起向吳佩孚下總攻擊]]、[[國民軍失敗後民衆應有之覺悟與責任]]、[[國直妥恊與北京政變]]、[[法蘭西大革命紀念日感言]]、[[軍閥統治下之災荒與米荒]]、[[北伐軍攻克長沙與政局前途之推測]]、[[政局將變化中之孫傳芳的態度]]、[[中國政局大變動之前日與民衆之責任]]、[[且問問孫傳芳的保境安民]]、[[奉聯軍攻下南口與北伐軍攻下岳陽]]、[[讀了孫傳芳致蔣介石書以後]]、[[我們的北伐觀]]、[[孫傳芳解散上海保衞團與上海資產階級]]、[[北伐軍佔領武漢以後]]、[[北伐軍佔領武漢後之廣東往那裏走?]]、[[怎樣紀念今年的雙十節?]]、[[孫傳芳之殘暴及其末路]]、[[論浙江和上海事變與孫傳芳]]、[[怎樣才能解决江浙目前的危急問題?]]、[[十月革命第九週年的蘇俄之經濟政治的進步]]、[[九江陷落與天津會議]]、[[帝國主義對國民政府之態度與國民政府的外交問題]]、[[論奉系軍閥之新進攻]]、[[英國帝國主義之對華提案與其在漢潯的行兇]]、[[列甯主義是否不適合於中國的所謂『國情』?]]、[[目前革命中的聯合戰線問題]]、[[怎樣答覆英國帝國主義的武裝干涉?]]、[[國民政府遷移問題]]、[[美國帝國主義提議淞滬中立區的眞意]]、[[上海同盟罷工中之國民黨西山會議派]]、[[請看帝國主義在上海之自衞]]、[[目前革命右傾的危險]]、[[南北妥恊問題]]、[[讀了蔣介石二月二十一日的講演以後]]。以上2034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周恩来:[[最近二月廣州政象之槪觀]]、[[中山北上後之廣東]]、[[嚮導/第193期/來函]]。以上2027年起在起源国进入公有。 :初检大抵如上,有劳管理员处理。--[[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14日 (五) 06:25 (UTC) ::上述各文有一些没有写出作者参数,但可以查看原始来源获得([[c:Category:嚮導]]中“SSID-10007351”编号起的五个PDF文件)。各人的笔名大多见存于百科条目里,鉴于也许有用户疑虑百科可能存在的错误,现就部分笔名补充部分佐证来源如下(使用本名或较为著名的笔名不赘;为了方便因此只取了些较顺手的来源):张国焘的“特立”是表字;刘仁静的笔名见[https://www.dswxyjy.org.cn/n/2015/0114/c244516-26385171.html 刘受访的记录稿];郑超麟的“马道甫”见[https://www.ccphistory.org.cn/shds/shhm/content/bc04d2ff-a197-4c53-a663-43c2a106eb27.html];罗章龙的笔名“文虎”见[https://phil.pku.edu.cn/bxgk/lsrw/ljmr/69Religiousstudies286032.htm];彭述之的“南冠”见[https://data.library.sh.cn/entity/person/d3w364x2ncuronux.html]。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14日 (五) 11:39 (UTC) :::这些作品发表于1931年以前,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通知多语言维基文库管理员{{ping|TunnelESON}}移动到多语言维基文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14日 (五) 11:47 (UTC) ::::若能放到多语言自然也极好。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8月20日 (四) 06:13 (UTC) ::::重新通知多语言维基文库管理员{{ping|TunnelESON}}移动到多语言维基文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4:15 (UTC) :::::{{ping|Midleading}}你也可以去多语言维基文库申请导入权限。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9月19日 (六) 09:40 (UTC) :::::重新通知多语言维基文库管理员{{ping|TunnelESON}}移动到多语言维基文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11:20 (UTC) === 9月 === * [[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中文版]] 原作品作者为世界卫生组织,其许可协议([https://icd.who.int/en/docs/ICD11-license.pdf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Derivs 3.0 IGO license])禁止改作,所以不能录入维基文库。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53 (UTC) *{{意見}},換個方向想。如果只針對疾病的俗稱與ICD-11的編號串起來呢?就跟維基百科以往的作法類似。這樣應該能迴避版權問題也不涉及改作爭議。疾病俗名是用google查證的。目前整理到維基辭典的 Appendix:疾病 ,進度未完。預計年底之前先整理出雛型。部份疾病因病因分拆成多個編號,知道的盡量列上去。-[[Special:Contributions/&#126;2026-47601-54|&#126;2026-47601-54]]([[User talk:&#126;2026-47601-54|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0:56 (UTC) *:您所指的“串起來”包括以任何方式使用原文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3日 (四) 04:12 (UTC) *:將這些疾病名稱和 ICD-11 編號輸入 wikidata 應該是可以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4:53 (UTC) ---- *[[中國的新政治體制]],刊发于1940年,作者岩井英一,根据其回忆录《回想の上海》是1899年生,卒年暂不详,但回忆录有昭和五十八年(1983年)的作者序和后记,可以推知至此时仍然在世(相关佐证见[https://i.meee.com.tw/GF9yr9a.jpg 此],免得发太多链接,做了个拼图,把各相关的反映年份的页面拼了起来)。卒年不详的情况下,走[[WS:CV]]中相关容忍的条款,即容忍推定其截止于在“作品创作年份+作品来源国版权期限(本文起源地以现有发表信息看是中国大陆)+50”,这样的话就是2041年。美国就算用发表+95也不到,所以无法移交多语言。综上恐怕只能{{删除}}。副知贡献者[[User:Liouxiao]]阁下。--[[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6日 (三) 16:08 (UTC) *:没问题。题外话:岩井这个“中国通”在二战后继续在日本外务省从事情报相关的工作,似乎过得颇为滋润,在1983年还到故地重游;对比当年岩井公馆的袁殊等人在1949年之后的坎坷境遇,令人唏嘘。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2:33 (UTC) *::只能说历史确实是纷扰繁复的。补充:进一步确认下,查见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的索引数据库引用2010年《近代日中関係史人名辞典》称岩井卒年为1990[https://id.ndl.go.jp/auth/ndlna/00135126],这样一来就可据此将本文1990+50,2041年进入公有(本文的起源国照目前信息而言,依据《[[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指出“对于首次在本同盟某一成员国出版的作品,以该国家为起源国”则是中国,因此在此不加日本的70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9月18日 (五) 08:28 (UTC) === 10月 === *[[《蟬》 ]]、[[小思]],作者盧瑋鑾為今人,未見釋出版權。--[[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6年10月8日 (四) 13:30 (UTC) *:{{删除}}:[https://www.master-insight.com/article/41139],[[w:小思]],仍在世。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6年10月9日 (五) 05:55 (UTC) *[[吳畹卿先生小傳]]、[[天韻雜談]],作者[[Author:楊蔭瀏|楊蔭瀏]]逝世於1984年,且無證據表明文章以法人名義發表。--[[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23:12 (UTC) r62nr5h9soiof3gau0bmwmtm3t2tk0e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 14 7985 11127092 2311138 2026-10-13T00:29:48Z PacmanD 20553 11127092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 ]] [[Category:公有领域]] 4385dt4nbfr4tuv99xa2e9nlkodgw24 黃岡竹樓記 0 11332 11126975 7913645 2026-10-12T13:02:50Z ~2026-54860-75 124489 1112697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虛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概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乙未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et3kkbguagfkejku07p73558la90xil 11126995 11126975 2026-10-12T13:58:25Z Liouxiao 45549 撤销[[Special:Contributions/~2026-54860-75|~2026-54860-75]]([[User talk:~2026-54860-75|讨论]])的修订版本[[Special:Diff/11126975|11126975]] 1112699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onlyinclude>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另|子|予}}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和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槩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乙未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YL|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onlyinclude>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i6o20faabnj99itnum0vj0gcqaid02l 11126998 11126995 2026-10-12T14:00:10Z Liouxiao 45549 1112699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y = 999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onlyinclude>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另|子|予}}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和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槩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YL|乙未|995年}}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YL|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onlyinclude>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7h02s4y9i0a43h034w5xk2542vaobjp 11127006 11126998 2026-10-12T14:07:56Z Liouxiao 45549 1112700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y = 999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onlyinclude>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另|子|予}}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另|虛|和}}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槩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YL|乙未|995年}}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YL|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onlyinclude>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fnlmn3p26fayariiuhqizs2kep3b2on 11127007 11127006 2026-10-12T14:09:45Z Liouxiao 45549 1112700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y = 999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onlyinclude>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另|子|予}}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另|虛|和}}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另|槩|概}}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YL|乙未|995年}}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YL|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onlyinclude>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98j3xk8gm7luvcbzpps838q0lzpfvgn 11127008 11127007 2026-10-12T14:11:48Z Liouxiao 45549 1112700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黃岡竹樓記 | times= 宋 | author = 王禹偁 | y = 999 | properties = | from = 古文觀止 | notes = }}<onlyinclude> <u>黃岡</u>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節,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價廉而工省也。{{參|子|有版本作“予”,誤。}}城西北隅,雉堞圮毀,蓁莽荒穢,因作小樓二間,與<u>月波樓</u>通。遠吞山光,平挹江瀨,幽闃遼夐,不可具狀。夏宜急雨,有瀑布聲;冬宜密雪,有碎玉聲。宜鼓琴,琴調{{另|虛|和}}暢;宜詠詩,詩韻清絕;宜圍棊,子聲丁丁然;宜投壺,矢聲錚錚然;皆竹樓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鶴氅衣,戴華陽巾,手執《[[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慮。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煙歇,送夕陽,迎素月,亦謫居之勝{{另|槩|概}}也。彼<u>齊雲</u>、<u>落星</u>,高則高矣,<u>井幹</u>、<u>麗譙</u>,華則華矣,止於貯妓女,藏歌舞,非騷人之事,吾所不取。吾聞竹工云:「竹之為瓦,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u>至道</u>{{YL|乙未|995年}}歲,自翰林出<u>滁上</u>,丙申,移<u>廣陵</u>;丁酉,又入<u>西掖</u>;戊戌歲除日,有<u>齊安</u>之命;己亥閏三月到郡。四年之間,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處,豈懼竹樓之易朽乎?幸後之人,與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樓之不朽也! {{YL|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onlyinclude> __NOTOC__ __NOEDITSECTION__ {{北宋作品}} qpupiiqvlbez3enjirddegdk8uvz582 鹽鐵論/卷01 0 15860 11127047 2299965 2026-10-12T18:56:32Z ~2026-54893-89 124493 /* 禁耕第五 */ corrected typos in line with the received text scanned at shidianguji 11127047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25%}} {{header2 |title=[[鹽鐵論]] |section=卷一 |author=桓寬 |previous=[[鹽鐵論|目錄]] |next=[[鹽鐵論/卷02|卷二]] |notes= }} <onlyinclude> ==本議第一== 惟{{YL|始元六年}},有詔書使丞相、御史與所舉賢良、文學語,問民間所疾苦。 文學對曰:「竊聞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廣道德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毋示以利,然後教化可興,而風俗可移也。今郡國有鹽、鐵、酒榷,均輸,與民爭利。散敦厚之樸,成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趨末者眾。夫文繁則質衰,末盛則質虧。末修則民淫,本修則民愨。民愨則財用足,民侈則饑寒生。願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便也。」 大夫曰:「匈奴背叛不臣,數為寇暴於邊鄙,備之則勞中國之士,不備則侵盜不止。先帝哀邊人之久患,苦為虜所系獲也,故修障塞。飭烽燧,屯戍以備之。邊用度不足,故興鹽、鐵,設酒榷,置均輸,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今議者欲罷之,內空府庫之藏,外乏執備之用,使備塞乘城之士饑寒於邊,將何以贍之?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孔子曰:『有國有家者,不患貧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畜仁義以風之,廣德行以懷之。是以近者親附而遠者悅服。故善克者不戰,善戰者不師,善師者不陣。修之於廟堂,而折沖還師。王者行仁政,無敵於天下,惡用費哉?」 大夫曰:「匈奴桀黠,擅恣入塞,犯厲中國,殺伐郡、縣、朔方都尉,甚悖逆不軌,宜誅討之日久矣。陛下垂大惠,哀元元之未贍,不忍暴士大夫於原野;縱難被堅執銳,有北面復匈奴之志,又欲罷鹽、鐵、均輸,擾邊用,損武略,無憂邊之心,於其義未便也。」 文學曰:「古者,貴以德而賤用兵。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廢道德而任兵革,興師而伐之,屯戍而備之,暴兵露師,以支久長,轉輸糧食無已,使邊境之士饑寒於外,百姓勞苦於內。立鹽、鐵,始張利官以給之,非長策也。故以罷之為便也。」 大夫曰:「古之立國家者,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萬貨,農商工師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故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穀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故鹽、鐵、均輸,所以通委財而調緩急。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夫導民以德則民歸厚;示民以利,則民俗薄。俗薄則背義而趨利,趨利則百姓交於道而接於市。老子曰:『貧國若有餘。』非多財也,嗜欲眾而民躁也。是以王者崇本退末,以禮義防民欲,實菽粟貨財。市,商不通無用之物,工不作無用之器。故商所以通郁滯,工所以備器械,非治國之本務也。」 大夫曰:「管子云:『國有沃野之饒而民不足於食者,器械不備也。有山海之貨而民不足於財者,商工不備也。』隴、蜀之丹漆旄羽,荊、揚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楠梓竹箭,燕、齊之魚鹽旃裘,兗、豫之漆絲絺纻,養生送終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聖人作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駕馬,以達陵陸;致遠窮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是以先帝建鐵官以贍農用,開均輸以足民財;鹽、鐵、均輸,萬民所戴仰而取給者,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國有沃野之饒而民不足於食者,工商盛而本業荒也;有山海之貨而民不足於財者,不務民用而淫巧眾也。故川源不能實漏卮,山海不能贍溪壑。是以盤庚萃居,舜藏黃金,高帝禁商賈不得仕宦,所以遏貪鄙之俗,而醇至誠之風也。排困市井,防塞利門,而民猶為非也,況上之為利乎?傳曰:『諸侯好利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士貪,士貪則庶人盜。』是開利孔為民罪梯也。」 大夫曰:「往者,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煩雜,物多苦惡,或不償其費。故郡國置輸官以相給運,而便遠方之貢,故曰均輸。開委府於京師,以籠貨物。賤即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貿利,故曰平準。平準則民不失職,均輸則民齊勞逸。故平準、均輸,所以平萬物而便百姓,非開利孔而為民罪梯者也。」 文學曰:「古者之賦稅於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農人納其獲,女工效其功。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難,與之為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阿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工再稅,未見輸之均也。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幷收。萬物幷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侔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蓋古之均輸,所以齊勞逸而便貢輸,非以為利而賈萬物也。」 ==力耕第二== 大夫曰:「王者塞天財,禁關市,執準守時,以輕重御民。豐年歲登,則儲積以備乏絕;凶年惡歲,則行幣物;流有餘而調不足也。昔禹水湯旱,百姓匱乏,或相假以接衣食。禹以歷山之金,湯以莊山之銅,鑄幣以贖其民,而天下稱仁。往者財用不足,戰士或不得祿,而山東被災,齊、趙大饑,賴均輸之畜,倉廩之積,戰士以奉,饑民以賑。故均輸之物,府庫之財,非所以賈萬民而專奉兵師之用,亦所以賑困乏而備水旱之災也。」 文學曰:「古者,十一而稅,澤梁以時入而無禁,黎民咸被南畝而不失其務。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此禹、湯所以備水旱而安百姓也。草萊不辟,田疇不治,雖擅山海之財,通百末之利,猶不能贍也。是以古者尚力務本而種樹繁,躬耕趣時而衣食足,雖累凶年而人不病也。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穡者民之務也。二者修,則國富而民安也。詩云:『百室盈止,婦子寧止』也。」 大夫曰:「賢聖治家非一寶,富國非一道。昔管仲以權譎霸,而紀氏以強本亡。使治家養生必於農,則舜不甄陶而伊尹不為庖。故善為國者,天下之下我高,天下之輕我重。以末易其本,以虛蕩其實。今山澤之財,均輸之藏,所以御輕重而役諸侯也。汝、漢之金,纖微之貢,所以誘外國而釣胡、羌之寶也。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損敵國之用。是以騾驢馲駝,銜尾入塞,驒騱騵馬,盡為我畜,鼲貂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內府,而璧玉珊瑚琉璃,咸為國之寶。是則外國之物內流,而利不外泄也。異物內流則國用饒,利不外泄則民用給矣。詩曰:『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文學曰:「古者,商通物而不豫,工致牢而不偽。故君子耕稼田魚,其實一也。商則長詐,工則飾罵,內懷窺窬而心不怍,是以薄夫欺而敦夫薄。昔桀女樂充宮室,文繡衣裳,故伊尹高逝遊薄,而女樂終廢其國。今騾驢之用,不中牛馬之功,鼲貂旃罽,不益錦綈之實。美玉珊瑚出於昆山,珠璣犀象出於桂林,此距漢萬有餘里。計耕桑之功,資財之費,是一物而售百倍其價也,一揖而中萬鐘之粟也。夫上好珍怪,則淫服下流,貴遠方之物,則貨財外充。是以王者不珍無用以節其民,不愛奇貨以富其國。故理民之道,在於節用尚本,分土井田而已。」 大夫曰:「自京師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湊,萬物之所殖者。故聖人因天時,智者因地財,上士取諸人,中士勞其形。長沮、桀溺,無百金之積,跖蹻之徒,無猗頓之富,宛、周、齊、魯,商遍天下。故乃商賈之富,或累萬金,追利乘羨之所致也。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 文學曰:「洪水滔天,而有禹之績,河水泛濫,而有宣房之功。商紂暴虐,而有孟津之謀,天下煩擾,而有乘羨之富。夫上古至治,民樸而貴本、安愉而寡求。當此之時,道路罕行,市朝生草。故耕不強者無以充虛,織不強者無以掩形。雖有湊會之要,陶、宛之術,無所施其巧。自古及今,不施而得報,不勞而有功者,未之有也。」 ==通有第三== 大夫曰:「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陳,鄭之陽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之沖,跨街衢之路也。故物豐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也。 文學曰:「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內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右蜀、漢之材,伐木而樹穀,燔萊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廣而饒財;然民鮆窳偷生,好衣甘食,雖白屋草廬,歌謳鼓琴,日給月單,朝歌暮戚。趙、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於路,諸侯交於道;然民淫好末,侈靡而不務本,田疇不修,男女矜飾,家無斗筲,鳴琴在室。是以楚、趙之民,均貧而寡富。宋、衛、韓、梁,好本稼穡,編戶齊民,無不家衍人給。故利在自惜,不在勢居街衢;富在儉力趣時,不在歲司羽鳩也。」 大夫曰:「五行:東方木,而丹、章有金銅之山;南方火,而交趾有大海之川;西方金,而蜀、隴有名材之林;北方水,而幽都有積沙之地。此天地所以均有無而通萬物也。今吳、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勝用,而曹、衛、梁、宋,采棺轉屍;江、湖之魚,萊、黃之鮐,不可勝食,而鄒、魯、周、韓,藜藿蔬食。天地之利無不贍,而山海之貨無不富也;然百姓匱乏,財用不足,多寡不調,而天下財不散也。」 文學曰:「古者,采椽不斲,茅茨不翦,衣布褐,飯土硎,鑄金為鉏,埏埴為器,工不造奇巧,世不寶不可衣食之物,各安其居,樂其俗,甘其食,便其器。是以遠方之物不交,而昆山之玉不至。今世俗壞而競於淫靡,女極纖微,工極技巧,雕素樸而尚珍怪,鉆山石而求金銀,沒深淵求珠璣,設機陷求犀象,張網羅求翡翠,求蠻、貉之物以眩中國,徙邛、筰之貨,致之東海,交萬里之財,曠日費功,無益於用。是以褐夫匹婦,勞疲力屈,而衣食不足也。故王者禁溢利,節漏費。溢利禁則反本,漏費節則民用給。是以生無乏資,死無轉屍也。」 大夫曰:「古者,宮室有度,輿服以庸;采椽茅茨,非先王之制也。君子節奢刺儉,儉則固。昔孫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儉極下。』此蟋蟀所為作也。管子曰:『不飾宮室,則材木不可勝用,不充庖廚,則禽獸不損其壽。無末利,則本業無所出,無黼黻,則女工不施。』故工商梓匠,邦國之用,器械之備也。自古有之,非獨於此。弦高販牛於周,五羖賃車入秦,公輸子以規矩,歐冶以镕鑄。語曰:『百工居肆,以致其事。』農商交易,以利本末。山居澤處,蓬蒿堯埆,財物流通,有以均之。是以多者不獨衍,少者不獨饉。若各居其處,食其食,則是橘柚不鬻,朐鹵之鹽不出,旃罽不市,而吳、唐之材不用也。」 文學曰:「孟子云:『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蠶麻以時,布帛不可勝衣也。斧斤以時,材木不可勝用。田漁以時,魚肉不可勝食。』若則飾宮室,增臺榭,梓匠斲巨為小,以圓為方,上成雲氣,下成山林,則材木不足用也。男子去本為末,雕文刻鏤,以象禽獸,窮物究變,則穀不足食也。婦女飾微治細,以成文章,極伎盡巧,則絲布不足衣也。庖宰烹殺胎卵,煎炙齊和,窮極五味,則魚肉不足食也。當今世,非患禽獸不損,材木不勝,患僭侈之無窮也;非患無旃罽橘柚,患無狹廬糠糟也。」 ==錯幣第四== 大夫曰:「交幣通施,民事不及,物有所幷也。計本量委,民有饑者,穀有所藏也。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人君不調,民有相萬之富也。此其所以或儲百年之余,或不厭糟糠也。民大富,則不可以祿使也;大強,則不可以罰威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齊。故人主積其食,守其用,制其有餘,調其不足,禁溢羨,厄利塗,然後百姓可家給人足也。」 文學曰:「古者,貴德而賤利,重義而輕財。三王之時,叠盛叠衰。衰則扶之,傾則定之。是以夏忠、殷敬、周文,庠序之教,恭讓之禮,粲然可得而觀也。及其後,禮義弛崩,風俗滅息,故自食祿之君子,違於義而競於財,大小相吞,淚轉相傾。此所以或儲百年之余,或無以充虛蔽形也。古之仕者不穡,田者不漁,抱關擊柝,皆有常秩,不得兼利盡物。如此,則愚智同功,不相傾也。詩云:『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言不盡物也。」 大夫曰:「湯、文繼衰,漢興乘弊。一質一文,非茍易常也。俗弊更法,非務變古也,亦所以救失扶衰也。故教與俗改,弊與世易。夏后以玄貝,周人以紫石,後世或金錢刀布。物極而衰,終始之運也。故山澤無徵,則君臣同利,刀幣無禁,則奸貞並行。夫臣富則相侈,下專利則相傾也。」 文學曰:「古者,市朝而無刁幣,各以其所有易所無,抱布貿絲而已。後世即有龜貝金錢,交施之也。幣數變而民滋偽。夫救偽以質,防失以禮。湯、文繼衰,革法易化,而殷、周道興。漢初乘弊,而不改易,畜利變幣,欲以反本,是猶以煎止燔,以火止沸也。上好禮則民闇飾,上好貨則下死利也。」 大夫曰:「文帝之時,縱民得鑄錢、冶鐵、煮鹽。吳王擅鄣海澤,鄧通專西山。山東奸猾,咸聚吳國,秦、雍、漢、蜀因鄧氏。吳、鄧錢布天下,故有鑄錢之禁。禁禦之法立,而奸偽息,奸偽息,則民不期於妄得,而各務其職;不反本何為?故統一,則民不二也;幣由上,則下不疑也。」 文學曰:「往古,幣眾財通而民樂。其後,稍去舊幣,更行白金龜龍,民多巧新幣。幣數易而民益疑。於是廢天下諸錢,而專命水衡三官作。吏匠侵利,或不中式,故有薄厚輕重。農人不習,物模擬之,信故疑新,不知奸貞。商賈以美貿惡,以半易倍。買則失實,賣則失理,其疑或滋益甚。夫鑄偽金錢以有法,而錢之善惡無增損於故。擇錢則物稽滯,而用人尤被其苦。春秋曰:『算不及蠻、夷則不行。』故王者外不鄣海澤以便民用,內不禁刀幣以通民施。」 ==禁耕第五== 大夫曰:「家人有寶器,尚函匣而藏之,況人主之山海乎?夫權利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異時,鹽鐵未籠,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吳王,皆鹽鐵初議也。吳王專山澤之饒,薄賦其民,賑贍窮乏,以成私威。私威積而逆節之心作。夫不蚤絕其源而憂其末,若決呂梁,沛然,其所傷必多矣。太公曰:『一家害百家,百家害諸侯,諸侯害天下,王法禁之。』今放民於權利,罷鹽鐵以資暴強,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則強禦日以不制,而幷兼之徒奸形成也。」 文學曰:「民人藏於家,諸侯藏於國,天子藏於海內。故民人以垣墻為藏閉,天子以四海為匣匱。天子適諸侯,升自阼階,諸侯納管鍵,執策而聽命,示莫為主也。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於民,遠浮利,務民之義;義禮立,則民化上。若是,雖湯、武生存於世,無所容其慮。工商之事,歐冶之任,何奸之能成?三桓專魯,六卿分晉,不以鹽鐵。故權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蕭墻,而不在朐邴也。」 大夫曰:「山海有禁,而民不傾;貴賤有平,而民不疑。縣官設衡立準,人從所欲,雖使五尺童子適市,莫之能欺。今罷去之,則豪民擅其用而專其利。決市閭巷,高下在口吻,貴賤無常,端坐而民豪,是以養強抑弱而藏於跖也。強養弱抑,則齊民消;若眾穢之盛而害五穀。一家害百家,不在朐邴,如何也?」 文學曰:「山海者,財用之寶路也。鐵器者,農夫之死生也。死生用,則仇讎滅,仇讎滅,則田野辟,田野辟而五穀熟。寶路開,則百姓贍而民用給,民用給則國富。國富而教之以禮,則行道有讓,而工商不相豫,人懷敦樸以相接,而莫相利。夫秦、楚、燕、齊,士力不同,剛柔異勢,巨小之用,居局之宜,黨殊俗易,各有所便。縣官籠而一之,則鐵器失其宜,而農民失其便。器用不便,則農夫罷於野而草萊不辟。草萊不辟,則民困乏。故鹽冶之處,大傲皆依山川,近鐵炭,其勢咸遠而作劇。郡中卒踐更者,多不勘,責取庸代。縣吧或以戶口賦鐵,而賤平其準。良家以道次發僦運鹽、鐵,煩費,百姓病苦之。愚竊見一官之傷千里,未睹其在朐邴也。」 ==復古第六== 大夫曰:「故扇水都尉彭祖寧歸,言:『鹽、鐵令品,令品甚明。卒徒衣食縣官,作鑄鐵器,給用甚眾,無妨於民。而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煩苦之。』令意總一鹽、鐵,非獨為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幷兼之路也。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為下之專利也。山海之利,廣澤之畜,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司農,以佐助百姓。浮食奇民,好欲擅山海之貨,以致富業,役利細民,故沮事議者眾。鐵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眾庶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海為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為非亦大矣!今者,廣進賢之途,練擇守尉,不待去鹽、鐵而安民也。」 文學曰:「扇水都尉所言,當時之權,一切之術也,不可以久行而傳世,此非明王所以君國子民之道也。詩云:『哀哉為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邇言是聽。』此詩人刺不通於王道,而善為權利者。孝武皇帝攘九夷,平百越,師旅數起,糧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錢,入穀射官,救急贍不給。今陛下繼大功之勤,養勞倦之民,此用麋鬻之時;公卿宜思所以安集百姓,致利除害,輔明主以仁義,修潤洪業之道。明主即位以來,六年於茲,公卿無請減除不急之官,省罷機利之人。人權縣太久,民良望於上。陛下宣聖德,昭明光,令郡國賢良、文學之士,乘傳詣公車,議五帝、三王之道,六藝之風,冊陳安危利害之分,指意粲然。今公卿辯議,未有所定,此所謂守小節而遺大體,抱小利而忘大利者也。」 大夫曰:「宇棟之內,燕雀不知天地之高;坎井之蛙,不知江海之大;窮夫否婦,不知國家之慮;負荷之商,不知猗頓之富。先帝計外國之利,料胡、越之兵,兵敵弱而易制,用力少而功大,故因勢變以主四夷,地濱山海,以屬長城,北略河外,開路匈奴之鄉,功未卒。蓋文王受命伐崇,作吧於豐;武王繼之,載屍以行,破商擒紂,遂成王業。曹沬棄三北之恥,而復侵地;管仲負當世之累,而立霸功。故誌大者遺小,用權者離俗。有司思師望之計,遂先帝之業,志在絕胡、貉,擒單于,故未遑扣扃之義,而錄拘儒之論。」 文學曰:「燕雀離巢宇而有鷹隼之憂,坎井之蛙離其居而有蛇鼠之患,況翺翔千仞而遊四海乎?其禍必大矣!此李斯所以折翼,而趙高沒淵也。聞文、武受命,伐不義以安諸侯大夫,未聞弊諸夏以役夷、狄也。昔秦常舉天下之力以事胡、越,竭天下之財以奉其用,然眾不能畢;而以百萬之師,為一夫之任,此天下共聞也。且數戰則民勞,久師則兵弊,此百姓所疾苦,而拘儒之所憂也。」 </onlyinclude> {{西漢作品}} sfyh32929b0u82q34ypbqxdbt9matjv 11127048 11127047 2026-10-12T19:23:35Z ~2026-54893-89 124493 /* 禁耕第五 */ fixed ocr typo in line with received text 11127048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25%}} {{header2 |title=[[鹽鐵論]] |section=卷一 |author=桓寬 |previous=[[鹽鐵論|目錄]] |next=[[鹽鐵論/卷02|卷二]] |notes= }} <onlyinclude> ==本議第一== 惟{{YL|始元六年}},有詔書使丞相、御史與所舉賢良、文學語,問民間所疾苦。 文學對曰:「竊聞治人之道,防淫佚之原,廣道德之端,抑末利而開仁義,毋示以利,然後教化可興,而風俗可移也。今郡國有鹽、鐵、酒榷,均輸,與民爭利。散敦厚之樸,成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趨末者眾。夫文繁則質衰,末盛則質虧。末修則民淫,本修則民愨。民愨則財用足,民侈則饑寒生。願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便也。」 大夫曰:「匈奴背叛不臣,數為寇暴於邊鄙,備之則勞中國之士,不備則侵盜不止。先帝哀邊人之久患,苦為虜所系獲也,故修障塞。飭烽燧,屯戍以備之。邊用度不足,故興鹽、鐵,設酒榷,置均輸,蕃貨長財,以佐助邊費。今議者欲罷之,內空府庫之藏,外乏執備之用,使備塞乘城之士饑寒於邊,將何以贍之?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孔子曰:『有國有家者,不患貧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畜仁義以風之,廣德行以懷之。是以近者親附而遠者悅服。故善克者不戰,善戰者不師,善師者不陣。修之於廟堂,而折沖還師。王者行仁政,無敵於天下,惡用費哉?」 大夫曰:「匈奴桀黠,擅恣入塞,犯厲中國,殺伐郡、縣、朔方都尉,甚悖逆不軌,宜誅討之日久矣。陛下垂大惠,哀元元之未贍,不忍暴士大夫於原野;縱難被堅執銳,有北面復匈奴之志,又欲罷鹽、鐵、均輸,擾邊用,損武略,無憂邊之心,於其義未便也。」 文學曰:「古者,貴以德而賤用兵。孔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廢道德而任兵革,興師而伐之,屯戍而備之,暴兵露師,以支久長,轉輸糧食無已,使邊境之士饑寒於外,百姓勞苦於內。立鹽、鐵,始張利官以給之,非長策也。故以罷之為便也。」 大夫曰:「古之立國家者,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市朝以一其求,致士民,聚萬貨,農商工師各得所欲,交易而退。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故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穀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故鹽、鐵、均輸,所以通委財而調緩急。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夫導民以德則民歸厚;示民以利,則民俗薄。俗薄則背義而趨利,趨利則百姓交於道而接於市。老子曰:『貧國若有餘。』非多財也,嗜欲眾而民躁也。是以王者崇本退末,以禮義防民欲,實菽粟貨財。市,商不通無用之物,工不作無用之器。故商所以通郁滯,工所以備器械,非治國之本務也。」 大夫曰:「管子云:『國有沃野之饒而民不足於食者,器械不備也。有山海之貨而民不足於財者,商工不備也。』隴、蜀之丹漆旄羽,荊、揚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楠梓竹箭,燕、齊之魚鹽旃裘,兗、豫之漆絲絺纻,養生送終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故聖人作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駕馬,以達陵陸;致遠窮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是以先帝建鐵官以贍農用,開均輸以足民財;鹽、鐵、均輸,萬民所戴仰而取給者,罷之,不便也。」 文學曰:「國有沃野之饒而民不足於食者,工商盛而本業荒也;有山海之貨而民不足於財者,不務民用而淫巧眾也。故川源不能實漏卮,山海不能贍溪壑。是以盤庚萃居,舜藏黃金,高帝禁商賈不得仕宦,所以遏貪鄙之俗,而醇至誠之風也。排困市井,防塞利門,而民猶為非也,況上之為利乎?傳曰:『諸侯好利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士貪,士貪則庶人盜。』是開利孔為民罪梯也。」 大夫曰:「往者,郡國諸侯各以其方物貢輸,往來煩雜,物多苦惡,或不償其費。故郡國置輸官以相給運,而便遠方之貢,故曰均輸。開委府於京師,以籠貨物。賤即買,貴則賣。是以縣官不失實,商賈無所貿利,故曰平準。平準則民不失職,均輸則民齊勞逸。故平準、均輸,所以平萬物而便百姓,非開利孔而為民罪梯者也。」 文學曰:「古者之賦稅於民也,因其所工,不求所拙。農人納其獲,女工效其功。今釋其所有,責其所無。百姓賤賣貨物,以便上求。間者,郡國或令民作布絮,吏恣留難,與之為市。吏之所入,非獨齊、阿之縑,蜀、漢之布也,亦民間之所為耳。行奸賣平,農民重苦,女工再稅,未見輸之均也。縣官猥發,闔門擅市,則萬物幷收。萬物幷收,則物騰躍。騰躍,則商賈侔利。自市,則吏容奸。豪吏富商積貨儲物以待其急,輕賈奸吏收賤以取貴,未見準之平也。蓋古之均輸,所以齊勞逸而便貢輸,非以為利而賈萬物也。」 ==力耕第二== 大夫曰:「王者塞天財,禁關市,執準守時,以輕重御民。豐年歲登,則儲積以備乏絕;凶年惡歲,則行幣物;流有餘而調不足也。昔禹水湯旱,百姓匱乏,或相假以接衣食。禹以歷山之金,湯以莊山之銅,鑄幣以贖其民,而天下稱仁。往者財用不足,戰士或不得祿,而山東被災,齊、趙大饑,賴均輸之畜,倉廩之積,戰士以奉,饑民以賑。故均輸之物,府庫之財,非所以賈萬民而專奉兵師之用,亦所以賑困乏而備水旱之災也。」 文學曰:「古者,十一而稅,澤梁以時入而無禁,黎民咸被南畝而不失其務。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此禹、湯所以備水旱而安百姓也。草萊不辟,田疇不治,雖擅山海之財,通百末之利,猶不能贍也。是以古者尚力務本而種樹繁,躬耕趣時而衣食足,雖累凶年而人不病也。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穡者民之務也。二者修,則國富而民安也。詩云:『百室盈止,婦子寧止』也。」 大夫曰:「賢聖治家非一寶,富國非一道。昔管仲以權譎霸,而紀氏以強本亡。使治家養生必於農,則舜不甄陶而伊尹不為庖。故善為國者,天下之下我高,天下之輕我重。以末易其本,以虛蕩其實。今山澤之財,均輸之藏,所以御輕重而役諸侯也。汝、漢之金,纖微之貢,所以誘外國而釣胡、羌之寶也。夫中國一端之縵,得匈奴累金之物,而損敵國之用。是以騾驢馲駝,銜尾入塞,驒騱騵馬,盡為我畜,鼲貂狐貉,采旃文罽,充於內府,而璧玉珊瑚琉璃,咸為國之寶。是則外國之物內流,而利不外泄也。異物內流則國用饒,利不外泄則民用給矣。詩曰:『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文學曰:「古者,商通物而不豫,工致牢而不偽。故君子耕稼田魚,其實一也。商則長詐,工則飾罵,內懷窺窬而心不怍,是以薄夫欺而敦夫薄。昔桀女樂充宮室,文繡衣裳,故伊尹高逝遊薄,而女樂終廢其國。今騾驢之用,不中牛馬之功,鼲貂旃罽,不益錦綈之實。美玉珊瑚出於昆山,珠璣犀象出於桂林,此距漢萬有餘里。計耕桑之功,資財之費,是一物而售百倍其價也,一揖而中萬鐘之粟也。夫上好珍怪,則淫服下流,貴遠方之物,則貨財外充。是以王者不珍無用以節其民,不愛奇貨以富其國。故理民之道,在於節用尚本,分土井田而已。」 大夫曰:「自京師東西南北,歷山川,經郡國,諸殷富大都,無非街衢五通,商賈之所湊,萬物之所殖者。故聖人因天時,智者因地財,上士取諸人,中士勞其形。長沮、桀溺,無百金之積,跖蹻之徒,無猗頓之富,宛、周、齊、魯,商遍天下。故乃商賈之富,或累萬金,追利乘羨之所致也。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 文學曰:「洪水滔天,而有禹之績,河水泛濫,而有宣房之功。商紂暴虐,而有孟津之謀,天下煩擾,而有乘羨之富。夫上古至治,民樸而貴本、安愉而寡求。當此之時,道路罕行,市朝生草。故耕不強者無以充虛,織不強者無以掩形。雖有湊會之要,陶、宛之術,無所施其巧。自古及今,不施而得報,不勞而有功者,未之有也。」 ==通有第三== 大夫曰:「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淄,楚之宛、陳,鄭之陽翟,三川之二周,富冠海內,皆為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居五諸之沖,跨街衢之路也。故物豐者民衍,宅近市者家富。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也。 文學曰:「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內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右蜀、漢之材,伐木而樹穀,燔萊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廣而饒財;然民鮆窳偷生,好衣甘食,雖白屋草廬,歌謳鼓琴,日給月單,朝歌暮戚。趙、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於路,諸侯交於道;然民淫好末,侈靡而不務本,田疇不修,男女矜飾,家無斗筲,鳴琴在室。是以楚、趙之民,均貧而寡富。宋、衛、韓、梁,好本稼穡,編戶齊民,無不家衍人給。故利在自惜,不在勢居街衢;富在儉力趣時,不在歲司羽鳩也。」 大夫曰:「五行:東方木,而丹、章有金銅之山;南方火,而交趾有大海之川;西方金,而蜀、隴有名材之林;北方水,而幽都有積沙之地。此天地所以均有無而通萬物也。今吳、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勝用,而曹、衛、梁、宋,采棺轉屍;江、湖之魚,萊、黃之鮐,不可勝食,而鄒、魯、周、韓,藜藿蔬食。天地之利無不贍,而山海之貨無不富也;然百姓匱乏,財用不足,多寡不調,而天下財不散也。」 文學曰:「古者,采椽不斲,茅茨不翦,衣布褐,飯土硎,鑄金為鉏,埏埴為器,工不造奇巧,世不寶不可衣食之物,各安其居,樂其俗,甘其食,便其器。是以遠方之物不交,而昆山之玉不至。今世俗壞而競於淫靡,女極纖微,工極技巧,雕素樸而尚珍怪,鉆山石而求金銀,沒深淵求珠璣,設機陷求犀象,張網羅求翡翠,求蠻、貉之物以眩中國,徙邛、筰之貨,致之東海,交萬里之財,曠日費功,無益於用。是以褐夫匹婦,勞疲力屈,而衣食不足也。故王者禁溢利,節漏費。溢利禁則反本,漏費節則民用給。是以生無乏資,死無轉屍也。」 大夫曰:「古者,宮室有度,輿服以庸;采椽茅茨,非先王之制也。君子節奢刺儉,儉則固。昔孫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儉極下。』此蟋蟀所為作也。管子曰:『不飾宮室,則材木不可勝用,不充庖廚,則禽獸不損其壽。無末利,則本業無所出,無黼黻,則女工不施。』故工商梓匠,邦國之用,器械之備也。自古有之,非獨於此。弦高販牛於周,五羖賃車入秦,公輸子以規矩,歐冶以镕鑄。語曰:『百工居肆,以致其事。』農商交易,以利本末。山居澤處,蓬蒿堯埆,財物流通,有以均之。是以多者不獨衍,少者不獨饉。若各居其處,食其食,則是橘柚不鬻,朐鹵之鹽不出,旃罽不市,而吳、唐之材不用也。」 文學曰:「孟子云:『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蠶麻以時,布帛不可勝衣也。斧斤以時,材木不可勝用。田漁以時,魚肉不可勝食。』若則飾宮室,增臺榭,梓匠斲巨為小,以圓為方,上成雲氣,下成山林,則材木不足用也。男子去本為末,雕文刻鏤,以象禽獸,窮物究變,則穀不足食也。婦女飾微治細,以成文章,極伎盡巧,則絲布不足衣也。庖宰烹殺胎卵,煎炙齊和,窮極五味,則魚肉不足食也。當今世,非患禽獸不損,材木不勝,患僭侈之無窮也;非患無旃罽橘柚,患無狹廬糠糟也。」 ==錯幣第四== 大夫曰:「交幣通施,民事不及,物有所幷也。計本量委,民有饑者,穀有所藏也。智者有百人之功,愚者有不更本之事。人君不調,民有相萬之富也。此其所以或儲百年之余,或不厭糟糠也。民大富,則不可以祿使也;大強,則不可以罰威也。非散聚均利者不齊。故人主積其食,守其用,制其有餘,調其不足,禁溢羨,厄利塗,然後百姓可家給人足也。」 文學曰:「古者,貴德而賤利,重義而輕財。三王之時,叠盛叠衰。衰則扶之,傾則定之。是以夏忠、殷敬、周文,庠序之教,恭讓之禮,粲然可得而觀也。及其後,禮義弛崩,風俗滅息,故自食祿之君子,違於義而競於財,大小相吞,淚轉相傾。此所以或儲百年之余,或無以充虛蔽形也。古之仕者不穡,田者不漁,抱關擊柝,皆有常秩,不得兼利盡物。如此,則愚智同功,不相傾也。詩云:『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言不盡物也。」 大夫曰:「湯、文繼衰,漢興乘弊。一質一文,非茍易常也。俗弊更法,非務變古也,亦所以救失扶衰也。故教與俗改,弊與世易。夏后以玄貝,周人以紫石,後世或金錢刀布。物極而衰,終始之運也。故山澤無徵,則君臣同利,刀幣無禁,則奸貞並行。夫臣富則相侈,下專利則相傾也。」 文學曰:「古者,市朝而無刁幣,各以其所有易所無,抱布貿絲而已。後世即有龜貝金錢,交施之也。幣數變而民滋偽。夫救偽以質,防失以禮。湯、文繼衰,革法易化,而殷、周道興。漢初乘弊,而不改易,畜利變幣,欲以反本,是猶以煎止燔,以火止沸也。上好禮則民闇飾,上好貨則下死利也。」 大夫曰:「文帝之時,縱民得鑄錢、冶鐵、煮鹽。吳王擅鄣海澤,鄧通專西山。山東奸猾,咸聚吳國,秦、雍、漢、蜀因鄧氏。吳、鄧錢布天下,故有鑄錢之禁。禁禦之法立,而奸偽息,奸偽息,則民不期於妄得,而各務其職;不反本何為?故統一,則民不二也;幣由上,則下不疑也。」 文學曰:「往古,幣眾財通而民樂。其後,稍去舊幣,更行白金龜龍,民多巧新幣。幣數易而民益疑。於是廢天下諸錢,而專命水衡三官作。吏匠侵利,或不中式,故有薄厚輕重。農人不習,物模擬之,信故疑新,不知奸貞。商賈以美貿惡,以半易倍。買則失實,賣則失理,其疑或滋益甚。夫鑄偽金錢以有法,而錢之善惡無增損於故。擇錢則物稽滯,而用人尤被其苦。春秋曰:『算不及蠻、夷則不行。』故王者外不鄣海澤以便民用,內不禁刀幣以通民施。」 ==禁耕第五== 大夫曰:「家人有寶器,尚函匣而藏之,況人主之山海乎?夫權利之處,必在深山窮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異時,鹽鐵未籠,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吳王,皆鹽鐵初議也。吳王專山澤之饒,薄賦其民,賑贍窮乏,以成私威。私威積而逆節之心作。夫不蚤絕其源而憂其末,若決呂梁,沛然,其所傷必多矣。太公曰:『一家害百家,百家害諸侯,諸侯害天下,王法禁之。』今放民於權利,罷鹽鐵以資暴強,遂其貪心,眾邪群聚,私門成黨,則強禦日以不制,而幷兼之徒奸形成也。」 文學曰:「民人藏於家,諸侯藏於國,天子藏於海內。故民人以垣墻為藏閉,天子以四海為匣匱。天子適諸侯,升自阼階,諸侯納管鍵,執策而聽命,示莫為主也。是以王者不畜聚,下藏於民,遠浮利,務民之義;義禮立,則民化上。若是,雖湯、武生存於世,無所容其慮。工商之事,歐冶之任,何奸之能成?三桓專魯,六卿分晉,不以鹽鐵。故權利深者,不在山海,在朝廷;一家害百家,在蕭墻,而不在朐邴也。」 大夫曰:「山海有禁,而民不傾;貴賤有平,而民不疑。縣官設衡立準,人從所欲,雖使五尺童子適市,莫之能欺。今罷去之,則豪民擅其用而專其利。決市閭巷,高下在口吻,貴賤無常,端坐而民豪,是以養強抑弱而藏於跖也。強養弱抑,則齊民消;若眾穢之盛而害五穀。一家害百家,不在朐邴,如何也?」 文學曰:「山海者,財用之寶路也。鐵器者,農夫之死生也。死生用,則仇讎滅,仇讎滅,則田野辟,田野辟而五穀熟。寶路開,則百姓贍而民用給,民用給則國富。國富而教之以禮,則行道有讓,而工商不相豫,人懷敦樸以相接,而莫相利。夫秦、楚、燕、齊,士力不同,剛柔異勢,巨小之用,居局之宜,黨殊俗易,各有所便。縣官籠而一之,則鐵器失其宜,而農民失其便。器用不便,則農夫罷於野而草萊不辟。草萊不辟,則民困乏。故鹽冶之處,大傲皆依山川,近鐵炭,其勢咸遠而作劇。郡中卒踐更者,多不勘,責取庸代。縣邑或以戶口賦鐵,而賤平其準。良家以道次發僦運鹽、鐵,煩費,百姓病苦之。愚竊見一官之傷千里,未睹其在朐邴也。」 ==復古第六== 大夫曰:「故扇水都尉彭祖寧歸,言:『鹽、鐵令品,令品甚明。卒徒衣食縣官,作鑄鐵器,給用甚眾,無妨於民。而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煩苦之。』令意總一鹽、鐵,非獨為利入也,將以建本抑末,離朋黨,禁淫侈,絕幷兼之路也。古者,名山大澤不以封,為下之專利也。山海之利,廣澤之畜,天地之藏也,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以屬大司農,以佐助百姓。浮食奇民,好欲擅山海之貨,以致富業,役利細民,故沮事議者眾。鐵器兵刃,天下之大用也,非眾庶所宜事也。往者,豪強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鐵石鼓鑄,煮海為鹽。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遠去鄉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成奸偽之業,遂朋黨之權,其輕為非亦大矣!今者,廣進賢之途,練擇守尉,不待去鹽、鐵而安民也。」 文學曰:「扇水都尉所言,當時之權,一切之術也,不可以久行而傳世,此非明王所以君國子民之道也。詩云:『哀哉為猶,匪先民是程,匪大猶是經,維邇言是聽。』此詩人刺不通於王道,而善為權利者。孝武皇帝攘九夷,平百越,師旅數起,糧食不足。故立田官,置錢,入穀射官,救急贍不給。今陛下繼大功之勤,養勞倦之民,此用麋鬻之時;公卿宜思所以安集百姓,致利除害,輔明主以仁義,修潤洪業之道。明主即位以來,六年於茲,公卿無請減除不急之官,省罷機利之人。人權縣太久,民良望於上。陛下宣聖德,昭明光,令郡國賢良、文學之士,乘傳詣公車,議五帝、三王之道,六藝之風,冊陳安危利害之分,指意粲然。今公卿辯議,未有所定,此所謂守小節而遺大體,抱小利而忘大利者也。」 大夫曰:「宇棟之內,燕雀不知天地之高;坎井之蛙,不知江海之大;窮夫否婦,不知國家之慮;負荷之商,不知猗頓之富。先帝計外國之利,料胡、越之兵,兵敵弱而易制,用力少而功大,故因勢變以主四夷,地濱山海,以屬長城,北略河外,開路匈奴之鄉,功未卒。蓋文王受命伐崇,作吧於豐;武王繼之,載屍以行,破商擒紂,遂成王業。曹沬棄三北之恥,而復侵地;管仲負當世之累,而立霸功。故誌大者遺小,用權者離俗。有司思師望之計,遂先帝之業,志在絕胡、貉,擒單于,故未遑扣扃之義,而錄拘儒之論。」 文學曰:「燕雀離巢宇而有鷹隼之憂,坎井之蛙離其居而有蛇鼠之患,況翺翔千仞而遊四海乎?其禍必大矣!此李斯所以折翼,而趙高沒淵也。聞文、武受命,伐不義以安諸侯大夫,未聞弊諸夏以役夷、狄也。昔秦常舉天下之力以事胡、越,竭天下之財以奉其用,然眾不能畢;而以百萬之師,為一夫之任,此天下共聞也。且數戰則民勞,久師則兵弊,此百姓所疾苦,而拘儒之所憂也。」 </onlyinclude> {{西漢作品}} alkhxo7e85vp1paw3o1mmbhv3vbo7eh Template:Not-PD-US-old 10 54032 11127069 3092359 2026-10-12T22:41:30Z PacmanD 20553 模板新增參數,可用於解釋為何在十個國家或地區屬於共有領域 11127069 wikitext text/x-wiki <includeonly>{{Licensee|image=Copyright caution.svg|text=本作品的作者{{{1}}}年逝世{{#ifexpr:{{CURRENTYEAR}}-{{{1}}}>50 or {{#if:{{{CN|}}}{{{HK|}}}{{{MO|}}}{{{TW|}}}{{{MY|}}}{{{SG|}}}{{{KP|}}}{{{KR|}}}{{{JP|}}}{{{VN|}}}|1|0}}|{{#if:{{{CN|}}}{{{HK|}}}{{{MO|}}}{{{TW|}}}{{{MY|}}}{{{SG|}}}{{{KP|}}}{{{KR|}}}{{{JP|}}}{{{VN|}}}|,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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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東軒筆錄|author=魏泰|type=雜事|times=北宋|notes=宋魏泰撰。泰字道輔,襄陽人,曾布之婦弟也。《桐江詩話》載其試院中因上請忿爭,毆主文幾死,坐是不得取應。潘子真《詩話》稱其博極群書,尤能談朝野可喜事。王铚跋范仲尹墓誌,稱其場屋不得志,喜偽作他人著書,如《志怪集》、《括異志》、《倦遊錄》,盡假名武人張師正。又不能自抑,作《東軒筆錄》,用私喜怒誣蔑前人。最後作《碧雲騢》,假作梅堯臣,毀及范仲淹。晁公武《讀書志》稱其元祐中記少時所聞成此書,是非多不可信。心喜章惇,數稱其長,則大槩巳可見。又摘王曾登甲科,劉翚為翰林學士相戲事,歲月差舛,相去幾二十年,則泰是書宋人無不詆諆之。而流傳至今,則以其書自報復恩怨以外,所記雜事亦多可采故也。}} {{檢索}} ==序== 余居漢陰之鄧城縣,縣非驛傳之所出,而居地僻絕,其旦暮之所接者,非山林之觀,則田畯之語,捨此無復見聞矣。思少時力學尚友,遊於公卿間,其緒言餘論有補於聰明者,雖老矣,尚班班可記,因叢摭成書。嗚呼,事固有善惡,然吾未嘗敢致意於其間,姑錄其實以示子孫而已,異時有補史氏之闕,或譏以見聞之殊者,吾皆無憾,惟覽者之詳否焉。 {{YL|元祐九年}}上元日,臨漢隱居魏泰序。 ==目錄== *[[/卷之一|卷之一]] *[[/卷之二|卷之二]] *[[/卷之三|卷之三]] *[[/卷之四|卷之四]] *[[/卷之五|卷之五]] *[[/卷之六|卷之六]] *[[/卷之七|卷之七]] *[[/卷之八|卷之八]] *[[/卷之九|卷之九]] *[[/卷之十|卷之十]] *[[/卷之十一|卷之十一]] *[[/卷之十二|卷之十二]] *[[/卷之十三|卷之十三]] *[[/卷之十四|卷之十四]] *[[/卷之十五|卷之十五]] ==佚文== 仁宗皇帝暑月不揮扇,鎮侍邇英閣,常見左右以拂子驅蚊蠅而已。冬月不禦鑪,御殿則於朵殿設爐以禦寒氣,甚則於殿之兩隅設之。醫者云:體備中和之氣則然。【類苑卷五】 杜正獻公為相,蔡君謨、孫之翰為諫官,屢乞出。仁宗云:「卿等審欲得郡,當具所欲乞奏來。」於是蔡除福州,孫除安州。王獻云:「諫官無故出,終非美事,乞且如舊。」上可之,退書聖語。時陳恭公為參政,不肯書,曰:「某初不聞。」正獻懼,遂焚之,由此遂罷相。議者謂正獻當俟明日審奏,不當遽焚其書也。正獻言,始在西府時,上每訪以中書事。及為相,雖中書事,不以訪。公因言,君臣之間,能全終始者,蓋難也。蘇子瞻云。【類苑卷十】 寇準拜中書侍郎平章事,丁謂參知政事,嘗會食於中書,有羹汙準鬚,謂與拂之,準曰:「君為參預大臣,而與官長拂鬚耶?」謂顧左右,大愧恨之。章聖既倦政,而丁謂曲意迎合太後之意,有臨朝之謀。準便殿請對,言:「太子叡德天縱,足以任天下之事,陛下胡不協天人係望,講社稷之丕謀,引望大明,敷照重霄?若丁謂恃才而挾姦,曹利用恃權而使氣,皆不可輔幼主,恐亂陛下家事。」因俯伏嗚咽流涕,真宗命中人扶起,慰諭之。明日,謂之黨以急變聞,飛不軌之語以中準,坐是罷相。{{YL|乾興元年}}二月,貶雷州司戶參軍,皆謂所為也。赴雷州時,道出公安,剪竹插於神祠之前,而祝曰:「準之心若有負朝廷,此竹必不生。若不負國家,此枯竹當再生。」其竹果生。後范仲淹作藥石詩,言準無辜被誣。{{YL|天聖元年}}閏九月,移授銀青光祿大夫、檢校祭酒、衡州司馬。蓋上知其無辜,將復其位。其月死於貶所,年六十三。尋復官爵,諡忠湣。及上即位,北使至,賜宴,唯兩府預焉。北使歷視坐中,問譯者曰:「誰是無宅起樓臺相公?」坐中無答,丁謂令譯者謂曰:「朝廷初即位,南方須大臣鎮撫,寇公撫南夏,非久即還。」【類苑卷十一】 文公為相,龐公為樞密使,以國用不足,同議省兵。於是揀放為民者六萬餘人,減其衣糧之半者二萬餘人,衆議紛然,以為不可。施昌言、李昭亮尤甚,皆言衣食於官久,不願為農,又皆習弓刀,一旦散之閭閻,必皆為盜賊。上亦疑之,以問二公,二公曰:「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畜養冗兵太多故也。今不省去,無由蘇息,萬一果有聚為盜賊者,二臣請以死當之。」既而昭亮又奏:「兵人揀放,所以如是多者,大抵皆縮頸曲膕,詐為短小,以欺官司耳。」公乃言:「兵人茍不樂歸農,何為詐欺如此?」上意乃決,邊儲由是稍蘇。後數年,王德用為樞密使,許懷德為殿前都指揮使,復奏選廂軍以補禁軍,增數萬人。【類苑卷十四】 許元初為發運判官,每患官舟多虛破釘鞠之數,蓋陷於木中,不可稱盤,故得以為姦。一日,元至船場,命拽新造之舟,縱火焚之,火過,取其釘鞠稱之,比所破纔十分之一,自是立為定額。【類苑卷二十二、棠陰比事】 翟守素,北海人,太宗時以客省使憲州刺史,往征梅山洞夷人,值霖雨,弓弩筋角解弛,守素令削木為弩。平旦,賊奄至,衆弩盡發,賊走,平其巢穴。【類苑卷五十六】 李重貴,孟州人,五路討繼遷,為麟府州濁輪寨路都部署,得對。因言賊居砂磧,逐水草,便於戰鬬,利則進,不利則退,今五路齊入,彼聞兵勢,不來接戰,欲追則人馬亡,將守則地無堅壘,賊若未平,重貴等何顏復見陛下?太宗喜,出御劍賜之。後果無功,追念其言,命為並代副都部署。【類苑卷五十六】 歐陽文忠素與晏公無它,但自即席賦雪詩後,稍稍相失。晏一日指韓愈畫像語坐客曰:「此貌大類歐陽脩,安知脩非愈之後也。吾重脩文章,不重它為人。」歐陽亦每謂人曰:「晏公小詞最佳,詩次之,文又次於詩,其為人又次於文也。」豈文人相輕而然耶?【永樂大典卷一八二二二】 鄧城縣有石勒村,襄縣有石彪鋪,彪,乃虎也,避唐諱改。【永樂大典卷一四五七六】 宋興以來,禦試制科舉人無登第者,惟吳育第三等,餘皆第四等,除此則落之。【事文類聚前集卷二十七】 楊大年工小楷,近臣王伯忠及尚書郎蔡玠皆善行書。【皇宋書錄卷中】 近世沈遼最善行筆。【皇宋書錄卷中】 曾魯公好放生,以蜆蛤之類人不放,而活命之多也【永樂大典引此句作「以蜆蛤之類以為人所不放而活物之命多也。」】。一日,夢被甲者數百人前訴,既寤,而問其家,乃有惠蛤蜊數竹{{!|𥯃|⿱竹奄}}者,即遣人放之,夜復夢被甲者來謝。【事文類聚後集、卷三十四永樂大典卷一三一四〇】 杜祁公衍,越州人,父早卒,遺腹生公,其祖愛之。幼時,祖父脫帽,使公執之,會山水暴至,家人散走。其姑投一竿與之,使浹以自泛,公一手挾竿,一手執帽,漂流久之,救得免,而帽竟不濡。前母有二子,不孝悌,其母改適河陽錢氏。祖父卒,公年十五六,其二兄以為其母匿私財以適人【匿私財以適人「匿私財」,羣書類編故事卷六同,卷一七引作「攜財利」。】,就公案之【就公案之「案」,羣書類編故事卷六作「索」。】,不得,引劍斫之,傷腦,走投其姑,姑匿之重橑上[四],出血數升,僅而得免。乃詣河陽,歸其母,繼父不之容,往來孟、洛間,貧甚,傭書以自資。嘗至濟源,富民相裏氏奇之,妻以女,由是資用稍給。舉進士,殿試第四。及貴,其長兄猶存,待遇甚有恩禮,二兄及錢氏姑氏子孫受公蔭補官者數人,仍皆為之婚嫁。【此條亦見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一〇,末有小註云:「崔甥雲。」】【類苑卷十、羣書類編故事卷六、卷十七】 陸經學士坐責流落,歐陽文忠公憐其貧,每與人作碑誌,必先約令陸子履書,欲以濡潤助之也,自是子履書名亦自此而盛。【皇宋書錄卷中引魏道輔續東軒筆錄】 白下縣故城在上元縣城西,本江乘縣白石壘,今城南有長幹寺,城東門有白下亭。【錦繡萬花谷後集卷二十四引東軒筆談,按「談」疑「錄」字之誤。】 駙馬都尉石保吉求為使相,仁宗以問李文靖公,公執不可,遂寢其事。及公薨數日,乃卒拜焉。【李心傳舊聞證誤補遺引魏道輔文,當出東軒筆錄。】 __NOEDITSECTION__{{PD-old}} cik8zsj3bnfq2f2xqj0y47fktwqvm4b 東軒筆錄/卷之四 0 57578 11127137 2261964 2026-10-13T01:10:53Z Liouxiao 45549 11127137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之四|卷之三|卷之五|卷}} <onlyinclude> 狄青之征儂智高也,自過桂林,即以辨色時先鋒行,先鋒既行,青乃出帳,受衙罷,命諸將坐,飲酒一巵,小餐,然後中軍行,率以為常。及頓軍崑崙關下,翌日,將度關,辰起,諸將張立甚久,而青尚未坐。殆至日高,親吏疑之,遽入帳周視,則不知青所在,諸將方相顧驚怛,俄有軍候至曰:「宣徽傳語諸官,請過關喫飯。」方知青已微服,同先鋒度關矣。 歐陽文忠公脩自言,初移滑州,到任,會宋子京曰:「有某大官,頗愛子文,俾我求之。」文忠遂授以近著十篇。又月餘,子京告曰:「某大官得子文讀而不甚愛,曰:『何為文格之退也?』」文忠笑而不答。既而文忠為知制誥,人或傳有某大官極稱一丘良孫之文章,文忠使人訪之,乃前日所投十篇,良孫盜為己文以贄,而稱美之者,即昔日子京所示之某大官也。文忠不欲斥其名,但大笑而已。未幾,文忠出為河北都轉運使,見邸報,丘良孫以獻文字,召試拜官,心頗疑之,及得所獻,乃令狐挺平日所著之兵論也,文忠益歎駭。異時為侍從,因為仁宗道其事,仁宗駭怒,欲奪良孫官。文忠曰:「此乃朝廷已行之命,但當日失於審詳,若追奪之,則所失又多也。」仁宗以為然,但發笑者久之。 京師百司庫務,每年春秋賽神,各以本司餘物貨易,以具酒饌,至時,吏史列坐,合樂終日。慶曆中,[[w:蘇舜欽|蘇舜欽]]提舉進奏院,至秋賽,承例貨拆封紙以充。舜欽欲因其舉樂,而召館閣同舍,遂自以十金助席,預會之客,亦醵金有差。酒酣,命去優伶,却吏史,而更召兩軍女伎。先是,洪州人太子中舍李定願預醵廁會,而舜欽不納。定啣之,遂騰謗於都下。既而御史劉元瑜有所希合,彈奏其事。事下右軍窮治,舜欽以監主自盜論,削籍為民。坐客皆斥逐,梅堯臣亦被逐者也。堯臣作客至詩曰:「客有十人至,共食一鼎珍。一客不得食,覆鼎傷衆賓。」蓋為定發也。 劉侍制元瑜既彈蘇舜欽,而連坐者甚衆,同時俊彥,為之一空。劉見宰相曰:「聊為相公一網打盡。」是時南郊大禮,而舜欽之獄,斷於赦前數日。舜欽有詩曰:「不及雞竿下坐人」,蓋謂不得預赦免之囚也。舜欽死,歐陽文忠公序其文集,敍及賽神之事,略曰:「一時俊彥,舉網而盡矣」,蓋述御史之言也。舜欽以大理評事、集賢校理廢為民,後二年,得湖州長史,年四十餘,卒。 范文正公仲淹為參知政事,建言乞立學校、勸農桑、責吏課、以年任子等事,頗與執政不合。會有言邊鄙未寧者,文正乞自往經撫,於是以參知政事為河東陝西安撫使。時呂許公夷簡謝事居圃田,文正往候之,許公問曰:「何事遽出也?」范答以「暫往經撫兩路,事畢即還矣。」許公曰:「參政此行,正蹈危機,豈復再入?」文正未諭其旨,果使事未還,而以資政殿學士知邠州。 [[w:王禹偁|王禹偁]]在太宗末年以事謫守滁州,到任謝表略曰:「諸縣豐登,苦無公事;一家飽暖,全荷君恩。」禹偁有遺愛,滁州懷之,畫其像于堂以祠焉。慶曆中,歐陽脩責守滁州,觀禹偁遺像而作詩曰:「偶然來繼前賢迹,信矣皆如昔日言。諸縣豐登少公事,一家飽暖荷君恩。想公風采猶如在,顧我文章不足論。名姓已光青史上,壁間容貌任塵昏。」蓋用其表中語也。 蘇舜欽奏邸之會,預坐者多館閣同舍,一時被責十餘人。仁宗臨朝,歎以輕薄少年,不足為臺閣之重。宰相探其旨,自是務引用老成,往往不愜人望。甚者,語言文章,為世所笑,彭乘之在翰林,楊安國之在經筵是也。 御史有閽吏,隸臺中四十餘年,事二十餘中丞矣,頗能道其事,尤善評其優劣。每聲諾之時,以所執之梃,視中丞之賢否,中丞賢則橫其梃,中丞不賢則直其梃。此語諠於縉紳,凡為中丞者,唯恐其梃之直也。[[w:范諷|范諷]]為中丞,聞望甚峻,閽吏每聲諾,必橫其梃。一日,范視事,次日,閽吏報事,范視之,其梃直矣。范大驚,立召問曰:「爾梃忽直,豈覩我之失耶?」吏初諱之,苦問,乃言曰:「昨日見中丞召客,親諭庖人以造食,中丞指揮者數四。庖人去,又呼之,復丁寧教誡者,又數四。大凡役人者,授以法而覩其成,苟不如法,有常刑矣,何事喋喋之繁?若使中丞宰天下之事,不止一庖人之任,皆欲如此喋喋,不亦勞而可厭乎?某心鄙之,不知其梃之直也。」范大笑,慙謝,明日視之,梃復橫矣。 楚執中性滑稽,謔玩無禮。慶曆中,韓魏公琦帥陝西,將四路進兵,入平夏,以取元昊,師行有日矣。尹洙與執中有舊,薦于韓公,執中曰:「虜之族帳無定,萬一遷徙深遠,以致我師,無乃曠日持久乎?」韓公曰:「今大兵入界,則倍道兼程矣。」執中曰:「糧道豈能兼程耶?」韓公曰:「吾已盡括關中之驢運糧,驢行速,可與兵相繼也。萬一深入,而糧食盡,自可殺驢而食矣。」執中曰:「驢子大好酬獎。」韓公怒其無禮,遂不使之入幕。然四路進兵,亦竟無功也。 章懿太后之葬也,明肅方聽政,有旨令鑿內城垣以出柩。是時呂文靖公夷簡當國,遽求對,而明肅已揣知其意,止令入內都知羅崇勳問有何事。文靖具奏鑿垣非禮,宜開西華門以出神柩。明肅使崇勳報曰:「向夷簡道,豈意卿亦如此也。」文靖答曰:「臣備位宰相,朝廷大事當廷爭,太后不允,臣終不退。」崇勳三返,而太后之意不回。文靖正色謂崇勳曰:「宸妃誕育聖主,而送終之禮如此,異時治今日之事,莫道夷簡不爭。太尉日侍太后左右,不能開述諷導,當為罪魁矣。」崇勳大懼,馳告明肅,於是始允所請。 王文正公曾在中書,得光州奏秘書監致仕丁謂卒。文正顧謂同列曰:「斯人平生多智數,不可測,其在海外,猶能用智而還,若不死,數年,未必不復用。斯人復用,則天下之不幸可勝言哉?吾非幸其死也。」 英宗即位之初,有著作佐郎甄履獻繼聖圖,其序大略曰:「昔景德戊申歲,天書降,後二十四年,陛下降生之日,復是天慶節,是天書於二紀已前,為陛下降聖之兆也。又邇來市民染帛,以油漬紫色,謂之油紫,油紫者,猶子也,陛下濮安懿王之子,視仁宗為諸父,此猶子之義也。」又云:「京師自二年來,里巷間多云『着箇羊』。陛下生於辛未,羊為未神,此又語瑞也。」又以御名拆其點畫,使兩日相並,為離明繼照之義,其言詭誕不經。英宗聖性高明,尤惡諛諂,書奏,怒其妖妄,御批送中書令,削官停任,天下服其神鑒。 治平間,河北凶荒,繼以地震,民無粒食,往往賤賣耕牛,以苟延歲月。是時,劉渙知澶州,盡發公帑之銀以買牛。明年,震搖息,逃民歸,無牛以耕,而其價騰踴十倍。渙復以所買牛,依元直賣與。是故河北一路,唯澶州不失所,由渙權宜之術也。 神宗皇帝在春宮時,極冲幼,孫思恭為侍讀,一日,講孟子,至「多助之至,天下順之。寡助之至,親戚畔之」。思恭泛引古今助順之事,而不及親戚畔之者。主上顧曰:「微子,紂之諸父也,抱祭器而入周,非親戚畔之耶?」思恭釋然駭服。上之明睿,可謂聞一知十矣。 {{YL|熙寧十年}}夏,京輔大旱,主上以祈禱未應,聖慮焦勞,一夕,夢異僧吐雲霧致雨,翌日,甘澍滂足,遂以其像求之佛閣中,乃第十尊羅漢也。上之精虔感應如此。時集賢王丞相珪有賀雨詩,略曰:「良弼為霖孤宿望,神僧作霧應精求。」即其事也。 歐陽脩致仕,居潁,蔡承禧經由潁上,謁于私第,從容言曰:「公德望隆重,朝廷所倚,未及引年而遽此高退,豈天下所望也?」歐陽公曰:「吾與世多忤,晚年不幸為小人誣衊,止有進退之節,不可復令有言而竢逐也,今日乞身已為晚矣。」小人蓋指蔣之奇也。歐陽公在潁,惟衣道服,稱六一居士,又為傳以自序。 王荊公安石當國,以徭役害民,而游手無所事,故率農人出錢,募游手給役,則農役異業,兩不相妨。行之數年,荊公出判金陵,薦呂惠卿參知政事。惠卿用其弟溫卿之言,使免役錢依舊,而撥諸路閑田募役。既而閑田少,役人多,不能均濟,天下方患其法不可,而中丞鄧綰又言惠卿意在是甲毀乙,故壞新法。於是不行溫卿之言,依舊給錢募役。 王荊公當國,始建常平錢之議,以謂百姓當五穀青黃未接之時,勢多窘迫,貸錢於兼并之家,必有倍蓰之息,官於是結甲請錢,每千有二分之息,是亦濟貧民而抑兼并之道,而民間呼為青苗錢。范鎮時以翰林學士知通進銀臺司,誤會此意,將謂如建中間稅青苗於田中也,遽上疏,略曰:「常平倉始於漢之盛時,貴而散之,賤而歛之,雖堯舜無易也。青苗者,荒亂之世,所謂青苗在田,賤估其直,歛收未畢,而先責其償,此盜跖之法也。今以盜跖之法,變唐虞不易之政,此人情所以不安,而中外所以驚疑也。」疏奏請停之,衆謂不然,遂落翰林學士守本官致仕。制有「舉直錯枉,古之善政;服讒蒐慝,義所當誅。」蓋謂是也。 常平法既行,而同知諫院孫覺上言:「府界諸縣百姓率不願請,往往追呼抑配,深為民害。」主上俾覺同府界提點往諸縣體量,有無追呼抑配之事。孫面奏曰:「敢不虔奉詔旨,即日治行。」既而又上疏曰:「臣聞古者設官,有言之者,有行之者,故言者不責其必行,行者不責其能言。臣備員諫省,以言語為官矣,又能一一而行之乎?所有體量指揮,望賜寢罷。」主上怒其反覆,落同修起居注,知廣德軍。 曾布為三司使,極論京師市易不便,其大概以為天下之財匱乏,良由貨不流通,貨不流通,由商賈不行,商賈不行,由兼并之徒巧為挫抑,故朝廷設市易司於京師,以售四方之貨,常低昂其價,使高於兼并之家,低於倍蓰之直,而官不失二分之息,則商賈自然無滯矣。雖然官中非覬利也,特欲抑兼并耳,必也官無可買,官無可賣,即是兼并不敢侵謀,而市易之法行也。今呂嘉問提舉市易,乃差官於四方買物貨,集客旅,須候官中買足,方得交易,以息錢多寡為官吏殿最,故官吏牙人惟恐裒之不盡,而取息不夥,則是官中自為兼并,殊非置市易之本意也。事下兩制詳議,而呂惠卿以為沮壞新法,王荊公大怒,遂置獄劾其事。又三司會計差失,即以為上書詐不實,曾落翰林學士、知制誥,以起居舍人知饒州,惠卿遂參知政事矣。而市易差官置物裒息酬勞如故。 常秩以處士起為左正言,直集賢院,判國子監。不踰年,待制寶文閣,兼判太常寺。中間謁告歸汝陰時,主上特降詔起之,降詔自秩始也。會放進士徐鐸榜,秩密以太學生之薄於行者,籍名於方冊,貯懷袖間,每唱名有之,則揭冊指名進呈,乞賜黜落,如是者三四。上方披閱試卷,或與執政語,往往不省秩言,秩大以為阻,遂謁告不朝。一日,翰林學士楊繪方坐禁中,俄有報太常寺吏人到院者,繪昔常判寺,立命至前,乃故吏也。詢其來之故,即云:「常待制以謁告月餘,未有詔起,令探刺消息。」楊曰:「此禁中,汝得妄入乎?我若置汝於法,則連及待制,汝速出,無取禍也。」先是,秩未謁告時,差護向經葬事,至是經葬有日,上親奠祭,護葬官例合迎駕,秩不候朝參而出,迎駕於經門,上祭奠畢,登輦而去,亦不顧秩,秩愈不得意。或告以不朝參而出就職,又嘗私覘禁中,臺官欲有言者,秩大恐,遂以病還汝陰,既而卒。或云,方卒時,狂亂若心疾,將自殺者,然未得其詳。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卷之三|上一卷]]|next=[[../卷之五|下一卷]]}} 4ab6qcohq28waf7jezgqxchcpkgi85m 東軒筆錄/卷之八 0 57584 11127011 1307912 2026-10-12T14:24:02Z Liouxiao 45549 11127011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之八|卷之七|卷之九|卷}} <onlyinclude> 陳恭公再罷政,判亳州,年六十九。遇生日,親族往往獻老人星圖以為壽,獨其姪世修獻范蠡遊五湖圖,且贊曰:「賢哉陶朱,霸越平吴。名遂身退,扁舟五湖。」恭公甚喜,即日上表納節。明年,累表求退,遂以司徒致仕。 熙寧初,有朝士忘其氏,知河中府龍門縣。有薛少卿占籍是邑,一旦為盜斫墳塋之松檟,薛君投牒,訴其事。朝士,迂儒也,喜為異論,乃判其狀曰:「周文王之苑囿,猶得蒭蕘;薛少卿之墳塋,乃禁樵採。」時又有周師厚者為荊湖北路提舉常平水利。是時初定募役之法,師厚書成,上於司農,其間曰:「散從官逐月傭錢三貫文,如遇差作市買,即每月添錢一貫文。」 明肅太后臨朝,一日,問宰相曰:「福州陳絳贓汗狼籍,卿等聞否?」[[w:王曾|王沂公]]對曰:「亦頗聞之。」太后曰:「既聞而不劾,何也?」沂公曰:「外方之事,須本路監司發擿;不然,臺諫有言,中書方可施行。今事自中出,萬一傳聞不實,即所損又大也。」太后曰:「速選有風力更事者,任一人為福建路轉運使。」二相禀旨而退,至中書,沂公曰:「陳絳,猾吏也,非王耿不足以擒之。」立命進札。[[w:呂夷簡|呂許公]]俛首曰:「王耿亦可惜也。」沂公不諭。時耿為侍御史,遂以為轉運使。耿拜命之次日,有福建路衙校拜于馬首,云:「押進奉荔枝到京。」耿偶問其道路山川風候,而其校應對詳明,動合意旨。耿遂密訪絳所為,校輙泣曰:「福州之人以為終世不見天日也,豈料端公賜問,然某尤為絳所苦者也。」遂條陳數十事,皆不法之極。耿大喜,遂留校於行臺,俾之幹事。耿子不肖,私納校玳瑁器皿。洎至閩中,耿盡發校所言之事,既置詔獄,事皆不實,而校遽首常納禁器于耿子。事聞,太后大怒,下耿吏,獄具,謫耿淮南副使。皆如許公之料也。 [[w:劉攽|劉攽]]博學有俊才,然滑稽,喜謔玩,亦屢以犯人。熙寧中,為開封府試官,出臨以教思無窮論,舉人上請曰:「此卦大象如何?」劉曰:「要見大象,當詣南御苑。」又有請曰:「至于八月有凶,何也?」答曰:「九月固有凶矣。」蓋南苑豢馴象,而榜帖之出,常在八月九月之間也。馬嘿為臺官,彈奏攽輕薄,不當置在文館。攽聞而嘆曰:「既為馬嘿,豈合驢鳴?」[[w:呂嘉問|呂嘉問]]提舉市易務,三司使曾布劾其違法,[[w:王安石|王荊公]]惑黨人之說,反以罪三司。曾既革,下朝請,而嘉問治事如故。攽聞而歎曰:「豈意曾子避席,望之儼然乎?」望之,嘉問字也。 熙寧中,曾孝寬以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公事,未幾,以父魯公憂解去。服除,判司農寺。舊例,百官以事至中書,即宰相據案,百官北向而坐。前兩府白事,即宰相去案,敍賓主東西行坐,時謂之掇案。及孝寬之至司農也,吴正憲公當國,不以前兩府之禮待之,每至中書,不為掇案。自後每有建白,止令同判寺太常博士周直孺詣中書,孝寬不至矣,正憲頗疑之。未幾,除直孺為兩浙提刑,以張璪判寺,璪為翰林學士,班在端明之上,乃本寺官長也。異時白事,皆璪詣中書,而孝寬亦竟不至,於是正憲知其果以掇案為嫌,而世亦譏其隘矣。 尚書郎李觀自言,為進士時,往遊南岳,道過潭州聖旗亭買酒,忽有一人荷竹奩,持釘校之具徑至,問觀曰:「聞君將之南岳,頗識養素先生藍方否?」觀曰:「固將往見之。」其人曰:「奉煩寄聲云:劉處士奉問先生,十月懷胎,如何出得?」言訖徑出不顧。觀至南岳訪方,具道其語,方惄然驚異,因問曰:「其人眉間得無有白誌乎?」觀曰:「然。」方大驚歎曰:「吾不遇此人,命也,此所謂劉海蟾者也。吾養聖胎已成,患無術以出之,念非斯人不足以成吾道。今聲聞相通而不得接,吾之道不成矣。」觀急回,訪於潭州,已亡所在。是年,方卒。 蕭注在仁宗時以閣門使知邕州幾十年,屢獻取交趾之謀,朝廷不從。末年,交趾寇左、右江,殺巡檢左明、宋士堯等,注坐備禦無狀,降為荊南鈐轄。是時李師中為廣西提點刑獄,又言「注在邕州擅發洞丁採金鑛,無文曆鈎考。」遂下注桂州獄,獄具,貶秦州團練副使,移洪州節度副使。英宗即位,起為監門衛將軍、邠州都監,移渭州鈐轄,又知寧州。神宗即位,王荊公執政,注度朝廷方以開邊為意,又以黜官未復,思有以動君相之意,乃言向日久在邕州,知交趾可取,朝廷遽召,復閣門使,俾知桂州兼廣西經略安撫。注至桂二年,而繆愆無狀,有旨召還,死於潭州。然朝廷尚以交趾為可取,又以沈起知桂州。起至桂,先取宜州王口寨,而兵屢折衂,又作戰艦聚軍儲,雖興作百端,而不中機,會朝廷疑其逗留,移起知潭州,而以劉彝守桂。既而計謀宣露,一旦交趾浮海載兵擊陷廉、白、欽三郡,圍邕州,僅四十日,城陷,殺知州蘇緘,屠其城,掠四郡生口而去。朝廷盡鑒前後守臣之罪,以次貶黜,贈蘇緘節度使,料秦晉銳兵十萬人,發車騎南討,詔以趙卨為經略使,卨引郭逵共事,遂以逵為宣徽使,而卨副之。逵頓兵邕州,久之,進克廣源州杭郎縣,而賊據富良江以扼我師,逵閉壁四十日,竟不能度,既而糧道不繼,瘴毒日甚,十萬之衆死亡十九,僅得交趾降表,遂班師。朝廷奪逵宣徽使而斥之,卨亦削官,而建廣源為順州。明年,交人始入貢,廣源嵐瘴特甚,自置州,凡知州及官吏戍兵至者輙死,數年間死者不可紀,每更戍之卒決知不還,皆與骨肉死別,至舉營號哭不絕者月餘,以是人情極不安。會曾布帥桂,擒得交趾將儂智春,交人稍懼,曾因建議乞因此機會許交趾還向所虜生口而棄順州,朝廷從之。明年,交人歸生口數百,遂以廣源與之,復曾龍圖閣直學士,將佐遷官有差。自蕭注等為經略,或挾詐以罔上,或不能綏禦遠人,致陷四郡,而郭逵逗撓自斃,僅得廣源,又不可守,竟棄之,生口十不得一,而朝廷財費億萬,二廣之民自此大困。 侯叔獻為汜縣尉,有逃佃及戶絕沒官田最多,雖累經檢估,或云定價不均。內有一李誠莊,方圓十里,河貫其中,尤為膏腴,有佃戶百家,歲納租課,亦皆奧族矣。前已估及一萬伍千貫,未有人承買者。賈魏公當國,欲添為二萬貫賣之,遂命陳道古銜命計會本縣令佐,視田美惡而增損其價。道古至汜,閱視諸田,而議增李田之直。叔獻曰:「李田本以價高,故無人承買,今又增五千貫,何也?」堅持不可。道古雅知叔獻不可欺,因以其事語之,叔獻歎曰:「郎中知此田本末乎?李誠者太祖時為邑酒務專知官,以汴水溢,不能救護官物,遂估所損物直計五千貫,勒誠償之。是時朝廷出度支使錢,俵民間預買箭桿鵰翎弓弩之材。未幾,李重進叛,王師征淮南,而預買翎桿未集,太祖大怒,一應欠負官錢者,田產並令籍沒,誠非預買之人,而當時官吏,畏懼不敢開析,故此田亦在籍沒。今誠有子孫,見居邑中,相國縱未能恤其無辜而以田給之,莫若損五千貫,俾誠孫買之為便。」道古大驚曰:「始實不知,但受命而來,審如是,君言為當,而吾亦有以報相國矣。」即損五千貫而去。叔獻乃召誠孫,俾買其田,誠孫曰:「實荷公惠,奈甚貧何?」叔獻曰:「吾有策矣。」即召見佃田戶,諭之曰:「汝輩本皆下戶,因佃李莊之利,今皆建大第高廩,更為豪民。今李孫欲買田,而患無力,若使他人得之,必遣汝輩矣。汝輩必毀宅撤廪,離業而去,不免流離失職。何若醵錢借與誠孫,俾得此田,而汝輩常為佃戶,不失居業,而兩獲所利耶?」皆拜曰:「願如公言。」由是誠孫卒得此田矣。叔獻之為尉,與管界巡檢者相善,縣多盜賊,巡檢每與叔獻約,聞盜起,當急相報,一旦有強盜十六人經其邑,叔獻盡擒之。既而嘆曰:「巡檢豈以我為負約耶!機會之速不及報耳,然不可專其功也。」於是盡推捕盜之勞於其下,而竟不受賞。當其獲盜時,叔獻躬押至開封府,府尹李絢謂曰:「子之才能,吾深知之,子可一見本府推官判官,吾當率以同狀薦子也。」叔獻辭曰:「本以公事至府,事畢歸邑。若投謁以求薦,非我志也。」竟不面推官判官而去。 京師置雜物務,買內所需之物,而內東門復有字號,徑下諸行市物,以供禁中。凡行鋪供物之後,往往經歲不給其直,至於積錢至十萬者。或云其直尋給,而勾當內門頭目故為稽滯,京師甚苦之。蔡襄尹京,詢知其弊,建言乞取內東門買物字號付雜買務,今後乞不令內東門買物,遇逐月宮中請俸錢時,許雜買務具供過物價,徑牒內藏庫截支,以給行人。仁宗大以為然,其事至今行矣。 熙寧中,高麗使人至京,語知開封府元絳曰:「聞內翰與王安國相善,本國欲得其歌詩,願內翰訪求之。」元自往見平甫,求其題詠,方大雪,平甫以詩戲元,其略曰:「豈意詩仙來鳳沼,為傳賈客過雞林。」即其事也。 麟州據河外,扼西夏之衝,但城中無井,惟有一沙泉,在城外,其地善崩,俗謂之抽沙,每欲包展入壁,而土陷不可城。慶曆中,有戎人白元昊云:「麟州無井,若圍之,半月即兵民渴死矣。」元昊即以兵圍之,數日不解,城中大窘,有軍士獻策曰:「彼圍不解,必以無水窮我。今願取溝泥,使人乘高以泥草積,使賊見之,亦伐謀之一端也。」州將從之。元昊望見,遽詰獻策戎人曰:「爾言無井,今乃有泥以護草積何也?」即斬戎人而解去。此時雖幸脫,然終以無水為憂。熙寧中,呂公弼帥河東,令勾當公事鄧子喬往相其地,子喬曰:「古有拔軸法,謂掘去抽沙,而實以炭末,墐土即其上,可以築城,城亦不復崩矣。願用是法,包展沙泉,使在城內,則此州可守也。」呂從之,於是人興板築,而包沙泉入城,至今城堅不陷,而新秦可守矣。 吴奎為參知政事,會御史中丞王陶以韓魏公不肯押班事,其言兼及兩府,奎乃上章言:「邇來天文謫見,皆為王陶召之。」又嘗於上前薦滕甫可為邊帥,上問其故,奎曰:「滕甫不惟將略可取,至於軀幹膂力,自可被兩重鐵甲。」異時,上語其事於侍臣,且曰:「吴奎論事,大槩皆此類也。」 元昊分山界戰士為二廂,命兩將統之,剛浪崚統明堂左廂,野利遇乞統天都右廂,二將能用兵,山界人戶善戰,中間劉平、石元孫、任福、葛懷敏之敗,皆二將之謀也。慶曆中,种世衡守青澗城,謀用間以離之。有悟空寺僧光信者,落魄耽酒,邊人謂之「土和尚」,多往來蕃部中。世衡嘗厚給酒肉,善遇之,一日語信曰:「我有書答野利相公,若為我賫之。」以書授信。臨發,復召飲之酒而謂曰:「界外苦寒,吾為若納一襖,可衣之以行,回日當復以歸我。」信始及山界,即為邏兵所擒,及得賫書以見元昊。元昊發其書,即尋常寒暄之問,元昊疑之,遂縛信拷掠千餘,至脅以兵刃,信終言無他。元昊益疑,顧見信所衣之襖甚新潔,立命棼拆,即中得與遇乞之書,具言:「前承書有歸投之約,尋聞朝廷及云,只候信回得報,當如期舉兵入界,惟盡以一廂人馬為內應,儻獲元昊,朝廷當以靜難軍節度使、西平王奉賞。」元昊大怒,自此奪遇乞之兵,既又殺之。遇乞死,山界無良將統領,不復有侵掠之患,而邊陲亦少安矣。洎西戎入貢,信得歸,改名嵩,仕終左藏庫副使。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卷之七|上一卷]]|next=[[../卷之九|下一卷]]}} rifni1lce5lzvmkyrr13q6409gkafu6 玉巖隱居陽行先真贊 0 96674 11127446 473604 2026-10-13T09:45:37Z Liouxiao 45549 1112744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玉巖隱居陽行先真贊<ref>陽孝本,字行先,江西上猶人。學博行高,宋熙寧中游上庠,耿介不妄交。當朝重臣蘇頌、蒲宗孟,皆以山林特起薦之。時任尚書右丞的蒲宗孟延為館師。陽孝本將歸之時,蒲宗孟欲以重金酬謝,孝本堅辭不受,宗孟問所欲,孝本請賜書籍。蒲宗孟把應該給陽孝本的二年薪俸,買了當時在京城裡所能買到的書幾千冊,送給孝本。臨別,還賦詩一首贈之。從京城歸來後,陽孝本把的家產分為三份,一份給學中師友,一份送給通天岩的和尚,其餘的購買書籍,然後,在通天岩隱居下來,凡二十年。一時名士都慕名從之遊。當時贛州知府林顏到通天岩去看望他,並給他居住的岩洞起名曰「玉岩」。崇寧中,贛州知府郭知彰以經行優異薦於朝,舉八行,解褐國子錄,再轉博士,以直秘閣歸。時李存亦以高年掛冠,日與觴詠,號崆峒二老。卒年八十四歲。<br /> 1094年,五十九歲的蘇東坡被貶嶺南,過虔州,也慕名往訪陽孝本,為號曰「玉岩居士」。七年後,東坡從海南北歸,當他再到通天岩看時,陽孝本已歿。邑人為紀念陽孝本與蘇軾的這一段相知之緣,特於岩內的廣福寺殿建「玉岩祠」,祠內供有陽孝本、蘇東坡之石刻像及蘇東坡的詩。蘇東坡見了,深受感動,當即寫下了此讚。</ref>|author=蘇軾|section=|times=北宋|previous=|next=|type=|from=東坡全集‎|notes=}}<onlyinclude><poem> 道不二,德不孤。無人所有,有人所無。世之所爭者五,天嗇其三,而畀其二。是以日計之不足,歲計之有餘也。 </poem></onlyinclude> ==註== <references/> {{北宋作品}} ik60kva6a7zsf4t29onzv6k4lugjzq9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0 143427 11127422 10945004 2026-10-13T04:55:04Z ~2026-50654-86 123869 /* */ 加药师琉璃光王佛 11127422 wikitext text/x-wiki 〖佛 药师琉璃光王佛x3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摩尼佛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南無延命地藏王菩薩(三稱) 【爐香讚】 爐香炸爇(音:若)法界蒙熏 諸佛海會悉遙聞 隨處結祥雲 誠意方殷 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淨口業真言】 唵 修利修利 摩訶修利 修修利 娑婆訶 【淨身業真言】 唵 修多利 修多利 修摩利 修摩利 娑婆訶 【淨意業真言】 唵 嚩日囉 怛訶賀斛 【安土地真言】 南無三滿多 沒馱喃 唵 度嚕度嚕 地尾娑婆訶 【普供養真言】 唵 誐誐囊 三婆嚩 伐日囉斛 南無本師釋迦摩尼佛(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現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師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 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 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 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 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 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滅定業真言】 唵 鉢囉末鄰陀寧 娑婆訶 【真言】 唵 訶訶訶尾 娑摩曳 娑婆賀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以此功德,莊嚴淨佛土,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願以此功德 普及於一切 我等與眾生 皆共成佛道 十方三世一切佛 諸尊菩薩摩訶薩 摩訶般若波羅蜜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8f7t8sb1a7r05nln3x7biepp0wk5dat 11127424 11127422 2026-10-13T05:12:17Z ~2026-50654-86 123869 /* */ #加药师琉璃光王佛 11127424 wikitext text/x-wiki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药师琉璃光王佛 南无药师琉璃光王佛 南无药师琉璃光王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摩尼佛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戒定真香】 戒定真香,焚起衝天上,眾等虔誠爇(音:若)在金爐放,頃刻紛紜,即遍滿十方,昔日耶輸,免難消災障。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南無延命地藏王菩薩(三稱) 【爐香讚】 爐香炸爇(音:若)法界蒙熏 諸佛海會悉遙聞 隨處結祥雲 誠意方殷 諸佛現全身 南無香雲蓋菩薩摩訶薩(三稱) 【淨口業真言】 唵 修利修利 摩訶修利 修修利 娑婆訶 【淨身業真言】 唵 修多利 修多利 修摩利 修摩利 娑婆訶 【淨意業真言】 唵 嚩日囉 怛訶賀斛 【安土地真言】 南無三滿多 沒馱喃 唵 度嚕度嚕 地尾娑婆訶 【普供養真言】 唵 誐誐囊 三婆嚩 伐日囉斛 南無本師釋迦摩尼佛(三稱)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不空三藏奉詔譯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佉羅陀山,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菩薩三萬六千人俱。一切諸天及龍、夜叉、人、非人等,金輪、銀輪、諸輪王等,從十方來。爾時,世尊說是大乘無依行已,時有帝釋名無垢生,白佛言:「世尊!我欲護世,若佛滅後,法末眾生,當何拔濟?」 佛告帝釋:「有一菩薩,名曰延命地藏菩薩,每日晨朝入於諸定,遊化六道拔苦與樂。若在三途,於此菩薩見體聞名,生於人天或生淨土。在三善道聞其名者,得現果報,後生佛土。何況憶念,心眼得開決定成就。 憶是菩薩得十種福:一者女人泰產,二者身根具足,三者眾病悉除,四者壽命長遠,五者聰明智慧,六者財寶盈溢,七者眾人愛敬,八者穀米成熟,九者神明加護,十者證大菩提。 亦除八大怖:一者風雨隨時,二者他國不起,三者自界不叛,四者日月不蝕,五者星宿不變,六者鬼神不來,七者饑渴不發,八者人民無病。」 佛告帝釋:「於未來世,若有眾生受持此經,恭敬供養是菩薩者,百由旬內無諸災患、惡夢、惡相、諸不吉祥,魍魎、鬼神、鳩槃荼等永不得便。 天狗土公、太歲神宮、山神、木神、江海神、水神、火神、饉餓神、塚神、蛇神、咒詛神、靈神、路神、灶宅神等,若聞此經是菩薩名,吐諸邪氣,自悟本空速證菩提。」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延命菩薩何化六道得度眾生?」 佛告帝釋:「善男子!諸法空寂不住生滅,隨緣生故色身不同,性欲無量普為得度。延命菩薩或現佛身,或現菩薩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梵王身,或現帝釋身,或現琰魔王身,或現毘沙門身,或現日月身,或現五星身,或現七星身,或現九星身,或現轉輪聖王身,或現諸小王身,或現長者身,或現居士身,或現宰官身,或現婦女身,或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身,或現天、龍、夜叉、人、非人等身,或現醫王身,或現藥草身,或現商人身,或現農人身,或現象王身,或現師子王身,或現牛王身,或現馬形身,或現大地形,或現山王形,或現大海形,三界所有四生五形,無所不變。延命菩薩如是法身自體遍故,現種種身,遊化六道度脫眾生。能以一善破三界有,悉以心善。未來眾生不能發心,但當一心禮拜供養延命菩薩,刀杖不加,毒不能害,厭魅、咒詛、起屍鬼等還著本人如天吐唾,向風投灰還坋其身。」 爾時,帝釋白佛言:「世尊!何故名曰延命菩薩?其相云何?」 佛告天帝:「善男子!真善菩薩心明圓,故名如意輪;心無罣礙故名觀自在;心無生滅故名延命;心無摧破故名地藏;心無邊際故名大菩薩;心無色相故名摩訶薩。汝等信受,心無所別,莫令忘失。」 爾時,大地六種震動,延命菩薩從地出現,右膝曲立,臂掌承耳,左膝申下,手持錫杖,白佛言:「我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若佛滅後,一切男女欲得我福,不問日兇,不論不淨,孝養父母,奉事師長,言色常和,不枉人民,不斷生命,不犯邪淫,若六齋日,若十齋日,若十八日,若二十四日,但自心正轉讀此經稱我名者,我以法眼威神力故,即轉業報令得現果,除無間罪當得菩提。 我從過去無量劫來,見諸六道一切眾生,法性同體,無始無終,無異無別,無明異相,生住異滅,是得是失,起不善念,造諸惡業,輪回六趣,生生父母、世世兄弟,悉成佛道,後我成佛,若殘一人,我不成佛。若知此願,二世所求,悉不成者,不取正覺。」 爾時,佛讚延命菩薩:「善哉!善哉!真善男子!我滅度後,未來惡世,罪苦眾生,付囑於汝。今世後世善能引導,彈指之頃不墮惡趣,況墮無間阿鼻地獄。」 延命菩薩而白佛言:「世尊不慮!我當拔濟六道眾生,若有重苦,我代受苦。若不爾者,不取正覺。」 時世尊重以偈讚曰:「善哉善哉 延命菩薩 有情親友 眾生生時 為其身命 滅為導師 眾生不知 短命無福 我滅度後 於末法中 國土災起 人王政亂 他方賊來 刀兵劫起 但當憶想 延命菩薩 今世後世 所求不滿 我所說法 無有是處。」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變震動,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金剛藏菩薩、虛空藏菩薩、聖觀自在菩薩摩訶薩等,異口同音而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聞此經是菩薩名,我等皆當隨順是人,作心眼明,現其人前,所求圓滿。若不爾者,不取正覺。」爾時,梵王、帝釋、四大天王雨諸天華,供養如來,白佛言:「世尊,未來眾生若自心正,不枉是非,不捨賞罰,持是經者念此菩薩,我等眷屬擁護是人不離日夜,令其國土百由旬內無諸災難,其國人民令得安穩,穀稼成熟所求滿足。若不爾者,不名護世,不還本覺。」 時二童子侍立左右,一名掌善,在左,白色,持白蓮華,調御法性。一名掌惡,在右,赤色,持金剛杵,降伏無明。 佛告大眾:「汝等當知!是二童子法性無明,兩手兩足,延命菩薩中心不動,阿字本體。若有眾生知是心者,決定成就,即滅三毒得自在力。願生佛土隨願得生。若未來世一切眾生,恭敬供養延命菩薩,不生疑惑,現世所求皆令滿足。後生淨土得無生忍。」佛說此經已,一切大會,心大歡喜,信受奉行。 【佛說延命地藏菩薩經】 大慈大悲愍眾生,大喜大捨濟含識。 相好光明以自嚴,眾等至心歸命禮。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消災延壽藥師佛 南無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南無大智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大行普賢菩薩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南無大願地藏王菩薩 南無大孝目犍連菩薩 南無護法諸天菩薩 南無伽藍聖眾菩薩 南無三教聖賢菩薩 每日晨朝入諸定,入諸地獄令離苦。 無佛世界度眾生,今世後世能引導。 南無延命地藏尊,女人太產心安隱。(注音:引) 南無延命地藏尊,身根具足意自在。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病悉除體堅固。 南無延命地藏尊,壽命長遠願成就。 南無延命地藏尊,聰明智慧持禁戒。 南無延命地藏尊,財寶盈溢施貧窮。 南無延命地藏尊,眾人愛敬無怖畏。 南無延命地藏尊,穀米成熟民安樂。 南無延命地藏尊,神明加護除災難。 南無延命地藏尊,證大菩提成佛道。 【滅定業真言】 唵 鉢囉末鄰陀寧 娑婆訶 【真言】 唵 訶訶訶尾 娑摩曳 娑婆賀 【讚】 地藏大士。誓願弘深。明珠照破鐵圍城。金錫振幽冥。花雨繽紛。大地布陽春。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三稱) 南無地藏王菩薩(數百千聲) 【三皈依】 自皈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 自皈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精藏,智慧如海。 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和南聖眾。 【迴向偈】 願以此功德,莊嚴淨佛土,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 願以此功德 普及於一切 我等與眾生 皆共成佛道 十方三世一切佛 諸尊菩薩摩訶薩 摩訶般若波羅蜜 南無護法偉陀尊天菩薩 h3q88al8xcbok95hu25pnl8k85a78n1 User talk:PacmanD 3 153010 11126973 11045562 2026-10-12T12:56:28Z GZWDer 28357 /* 燕山夜话 */ 新章节 11126973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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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4znlgx0kusxezjezahwv015u6qlabvg 11126980 11126973 2026-10-12T13:20:28Z PacmanD 20553 /* 燕山夜话 */ 回复 11126980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074zsaby4fsq2ph9tqss8zyxkkk9rrz 11127462 11126980 2026-10-13T10:41:58Z Poplolioi11 124506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新章节 11127462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您好,我是[[User:Poplolioi11|Poplolioi11]](公開整理署名一卦 yigua.art)。看到Midleading的留言,得知您正在進行《四庫全書》的錄入工作,因此想先請教《伊川易傳》第9冊這三頁試稿如何配合,避免重複您的進度。 目前僅建立了[[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第162頁]]和[[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第163頁]],均標為「未校對」。正文保留古字、原欄序及來源;AI影像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來源和限制放在不轉引的頁腳,第162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並已明示。第405頁仍未提交,兩個疑字以□保留,不補候選字。本次沒有展開全書246頁的批次錄入。 既有可追溯資料包:[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版本DOI];原始JSON、來源欄位與疑字可供核對。請問這三頁試稿的格式和範圍如何配合您的進度?若已在您的工作範圍內,或有需要調整的格式與來源說明,煩請指教。在協作方式確認前,我會暫緩第405頁;本輪僅涉及這三頁初錄試稿。謝謝您的時間。--[[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41 (UTC) pdmqj47re9oj29jqv64b1i6lx3mbv90 11127463 11127462 2026-10-13T10:55:13Z PacmanD 20553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回复 11127463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您好,我是[[User:Poplolioi11|Poplolioi11]](公開整理署名一卦 yigua.art)。看到Midleading的留言,得知您正在進行《四庫全書》的錄入工作,因此想先請教《伊川易傳》第9冊這三頁試稿如何配合,避免重複您的進度。 目前僅建立了[[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第162頁]]和[[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第163頁]],均標為「未校對」。正文保留古字、原欄序及來源;AI影像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來源和限制放在不轉引的頁腳,第162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並已明示。第405頁仍未提交,兩個疑字以□保留,不補候選字。本次沒有展開全書246頁的批次錄入。 既有可追溯資料包:[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版本DOI];原始JSON、來源欄位與疑字可供核對。請問這三頁試稿的格式和範圍如何配合您的進度?若已在您的工作範圍內,或有需要調整的格式與來源說明,煩請指教。在協作方式確認前,我會暫緩第405頁;本輪僅涉及這三頁初錄試稿。謝謝您的時間。--[[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41 (UTC) :您好,感謝您對《文淵閣四庫全書》[[Wikisource:写字间#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批次匯入項目]]的關注。據我所知,目前中文互聯網上的《四庫全書》共同源頭皆為其電子版文本,將其直接錄入符合美國版權法律。如需要進一步校對、更正,也可在這個版本基礎上進行,不必「重新發明輪子」。目前已将上述电子版整理为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wikitext 形式],并按照{{ping|Midleading}}的建議對僻字、格式等進行了統一化。您可以參考現已匯入的 4 個頁面的格式繼續改進。下一頁的文本在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另外,維基文庫頁面中,不宜在頁腳中加入疑似廣告的內容。您可以在相關中標明改動的出處。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55 (UTC) tbz0ke7uu7m84tygs31wumuxs37advu 11127465 11127463 2026-10-13T11:01:34Z PacmanD 20553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11127465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您好,我是[[User:Poplolioi11|Poplolioi11]](公開整理署名一卦 yigua.art)。看到Midleading的留言,得知您正在進行《四庫全書》的錄入工作,因此想先請教《伊川易傳》第9冊這三頁試稿如何配合,避免重複您的進度。 目前僅建立了[[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第162頁]]和[[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第163頁]],均標為「未校對」。正文保留古字、原欄序及來源;AI影像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來源和限制放在不轉引的頁腳,第162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並已明示。第405頁仍未提交,兩個疑字以□保留,不補候選字。本次沒有展開全書246頁的批次錄入。 既有可追溯資料包:[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版本DOI];原始JSON、來源欄位與疑字可供核對。請問這三頁試稿的格式和範圍如何配合您的進度?若已在您的工作範圍內,或有需要調整的格式與來源說明,煩請指教。在協作方式確認前,我會暫緩第405頁;本輪僅涉及這三頁初錄試稿。謝謝您的時間。--[[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41 (UTC) :您好,感謝您對《文淵閣四庫全書》[[Wikisource:写字间#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批次匯入項目]]的關注。據我所知,目前中文互聯網上的《四庫全書》共同源頭皆為其電子版文本,將其直接錄入符合美國版權法律。如需要進一步校對、更正,也可在這個版本基礎上進行,不必「重新發明輪子」。目前已将上述电子版整理为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wikitext 形式],并按照{{ping|Midleading}}的建議對僻字、格式等進行了統一化。您可以參考現已匯入的 4 個頁面的格式繼續改進。下一頁的文本在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另外,維基文庫頁面中,不宜在頁腳中加入疑似廣告的內容。您可以在相關討論頁中標明改動的出處。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55 (UTC) h904k9x1i72jdwv22as2myk9a15s68x 11127466 11127465 2026-10-13T11:08:15Z Poplolioi11 124506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感謝格式修正,依建議調整協作方式並暫緩405 11127466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您好,我是[[User:Poplolioi11|Poplolioi11]](公開整理署名一卦 yigua.art)。看到Midleading的留言,得知您正在進行《四庫全書》的錄入工作,因此想先請教《伊川易傳》第9冊這三頁試稿如何配合,避免重複您的進度。 目前僅建立了[[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第162頁]]和[[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第163頁]],均標為「未校對」。正文保留古字、原欄序及來源;AI影像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來源和限制放在不轉引的頁腳,第162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並已明示。第405頁仍未提交,兩個疑字以□保留,不補候選字。本次沒有展開全書246頁的批次錄入。 既有可追溯資料包:[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版本DOI];原始JSON、來源欄位與疑字可供核對。請問這三頁試稿的格式和範圍如何配合您的進度?若已在您的工作範圍內,或有需要調整的格式與來源說明,煩請指教。在協作方式確認前,我會暫緩第405頁;本輪僅涉及這三頁初錄試稿。謝謝您的時間。--[[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41 (UTC) :您好,感謝您對《文淵閣四庫全書》[[Wikisource:写字间#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批次匯入項目]]的關注。據我所知,目前中文互聯網上的《四庫全書》共同源頭皆為其電子版文本,將其直接錄入符合美國版權法律。如需要進一步校對、更正,也可在這個版本基礎上進行,不必「重新發明輪子」。目前已将上述电子版整理为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wikitext 形式],并按照{{ping|Midleading}}的建議對僻字、格式等進行了統一化。您可以參考現已匯入的 4 個頁面的格式繼續改進。下一頁的文本在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另外,維基文庫頁面中,不宜在頁腳中加入疑似廣告的內容。您可以在相關討論頁中標明改動的出處。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55 (UTC) ::謝謝您的說明與協助。先前把資料包與整理者資訊放在頁腳,位置不恰當,謝謝提醒。我已查看第162、163頁,會保留您完成的葉號、換行、縮排及乾卦圖表示。 ::本輪依本項目既有版本及頁面格式調整做法,具體校對與訂正仍逐項對照底本影像;初錄來源、AI協助及未覆核限制留在相關討論和修訂紀錄中。第405頁先暫緩,本輪不另外展開批次錄入。--[[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1:07 (UTC) lyor7yd42nw86h13u75f0qz8dlvgkv3 11127468 11127466 2026-10-13T11:41:01Z PacmanD 20553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回复 11127468 wikitext text/x-wiki <div style="width: 100%; margin: 0.2em 0; padding: 0.3em 0 0.3em 0; border-top:1px solid #DDD; border-bottom:1px solid #DDD; font-size: 1.5em;">'''您好{{#if:|,{{{1}}}|{{#ifeq:{{NAMESPACE}}|User talk|,{{BASEPAGENAME}}}}}}!欢迎来到[[w:维基文库|维基文库]]!</div> [[Special:Contributions/{{PAGENAME}}|感谢您的贡献]],我们由衷地希望您喜欢这个地方,和我们一起整理中文的典籍和文档,一起加油! {|style="padding: .5em;background-color: #f0f0ff; border-collapse: collapse;border-color: gray;" border="1" cellpadding="8px" cellspacing="0" width="100%" |-style="width="25%" |这里有一些链接,可以帮助您'''了解维基文库''': *[[Wikisource:版权信息|版权信息]] - 对于维基文库来说,文章是否被收录首先取决于版权,所以你需要了解哪些是维基文库会收录的。 *[[Wikisource:正文品质|正文品质]] - 我们需要收录高质量的文章。 *我们收录文章的过程: *:输入文档[[Image:25%.svg]] > 调整格式[[Image:50%.svg]] > 校对[[Image:75%.svg]] > 多人校对[[Image:100%.svg]] *[[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 -- 我们'''不收录有版权的文章'''。 **我们只收录明确声明发布在公有领域或版权过期的资料。很多未声明版权的资料不能视作没有版权,互联网上的资料很多属于此类,请不要将此类文章收录本站。 **如果你发现有侵犯版权的文章,请在[[Wikisource: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报告。 || 在维基文库,您可'''參與這些工作''': #[[Template:Addnewarticle|新增文档]] -- 如果你发现一篇发布在公有领域的文章没有被维基文库收录。 #[[wikisource:正文品质|修正格式]][[Image:25%.svg]] -- 如果你发现文档没有按照格式收录,文章完成度处于'''25%'''时,请帮忙修正格式。 #[[wikisource:正文品质|校对文档]][[Image:50%.svg]] -- 当你发现文档比较齐全,但还未被校对,文章完成度处于'''50%'''时,请参考其它来源校对。 #[[Wikisource:请求保护|再次校对]][[Image:75%.svg]] -- 当你发现文档被校对第一遍,完成度达到'''75%'''时,你可以继续校对并在文档对话页说明。 #[[Wikisource:请求保护|请求保护]][[Image:100%.svg]] -- 当文章被多人校对,错误完全修正后,完成度达到'''100%'''时,你可以请求保护。 |} 提示:您可以在讨论页'''使用四条浪紋(<code>--&#126;&#126;&#126;&#126;</code>)来签名'''(更快捷的办法是点击工具条倒数第二个按钮),保存后四条浪紋将变成你的用户名与当前的[[:w:协调世界时|协调世界时]](UTC)。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Wikisource:写字间|写字间]]提问,或編輯这一页,输入'''<nowiki>{{helpme}}</nowiki>''',或更直接地在我的对话页向我提问。您也可以在[[Wikisource:沙盒|沙盒]]測試維基的編輯功能。 ''<span lang="en"><font size=-1>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Chinese Wikisouce, please leave a message [[w:Wikipedia talk:Guestbook for non-Chinese-speakers|''here'']] on Chinese Wikipedia. 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font></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Peter2006son|痞子狒狒]] 2011年4月23日 (六) 16:3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關於趙聰之點校版三國 == 閣下似有實體書,請問其中有無趙聰之介紹?我擔心若此人未死50年,其校對版不可存留於此。--[[User:Zhxy 519|Zhxy 519]] 2011年6月18日 (六) 17:06 (UTC) == CollationBot == 请给CollationBot在维基数据建一个账户,不然移动页面不会更新维基数据。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27 (UTC) :已创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13日 (四) 16:38 (UTC) == 生成式人工智能 == 你好,我想询问一下[[User:CollationBot]]有没有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如果有的话请公开声明。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2:49 (UTC) :是的,此 bot 由 Claude Code 來驅動編寫程式碼,並由我監督執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3:23 (UTC) == 請記得在留言時署名 == [[File:Information.svg|20px]] 您好,当您在所有[[w:Wikipedia:讨论页|讨论页]]或开头是“Wikisource:”的页面中参与讨论时,請記得在您的留言结尾加入四个波浪号标记(<code>~~<nowiki />~~</code>,可使用[[File:Insert-signature2.svg|link=w:Wikipedia:签名#滑鼠輸入方法]]按鈕)来[[w:Wikipedia:签名|签名]],使系统自动将您的用户名或[[w:IP地址|IP地址]]以及发表评论的时间加入到页面中。这些信息在参与讨论时对其他人將很有用。{{#if: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可能需要簽名的頁面例如 [[Talk:御製全唐文序]], [[Talk:全唐文凡例]], [[Talk:梵音斗科]]。謝謝您的參與。 --[[User:Cewbot|Cewbot]]([[User talk:Cewbot|留言]]) 2026年8月25日 (二) 05:49 (UTC)|谢谢您的參與。}} <!-- Template:uw-tilde --> == PS == 根据[[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18#独立的古诗、文章页面|2018年的讨论]],[[樂府詩集]]、[[晚晴簃詩匯]]、[[歐陽修集]]等等诗文集的每个单篇都需要拆分成独立页面,虽然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8月29日 (六) 05:31 (UTC) ==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 == 継續導入四庫全書時請先參考現有導入情况和編輯。四庫全書僻字已全部識別於[[Template:SKchar]],請考虑使用[[Template:SKchar]]。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39 (UTC) :[[Template:SKchar/字符表]] 目前缺字很多,很多圖片未能顯示。我的這一份文本,共有 4000 多個 PUA 字,去掉已經進入 Unicode 的,仍有不少,因為是全新體系,我打算重新制作一套,並以 SVG 格式嵌入。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47 (UTC) ::經過檢查你導入的PUA字適用於[[Template:SKchar]],對應關係是U+E000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U+F511開始的區段來自[[Template:SKchar2]],SVG格式圖片位於[[c:Category:Siku Quanshu Unusual Chinese characters]]。請勿重複上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3:58 (UTC) :::[[Template:SKchar]] 和 [[Template:SKchar2]] 對罕見 Unicode 沒有掛 [[Template:僻字]] 模板,而本站又未預設啟用「僻字小工具」,這會讓沒安裝支援僻字字型的使用者體驗較差。我可以修改一下這兩個模板。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5:58 (UTC) ::::請問你還是否使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如不再使用請提刪無用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09:03 (UTC) :::::因為現在的 SKchar 和 SKchar2 對已收錄 Unicode 的字不再渲染僻字模版,但「僻字小工具」所用的 webfonts 收字不全。我希望引入一份新的實作:(1)套用僻字模版,(2)使用新的 webfont 並提供不同字形切换,(3) 增加關於該字的其他说明,(4)增加某僻字出現位置的統計分類(類似 YL 模版)。 :::::btw 「僻字小工具」作者似乎已不再在維基平台活躍,請問未来是否可將文庫中的「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更新為我維護的版本?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3:52 (UTC) ::::::SKchar和SKchar2模板已在本地維護,由於屬於高風險模板,請在替換之前進行測試並徵求社群意見,特別是由AI生成的實作。僻字小工具是從維基百科匯入的,維基文庫可能沒有足够人手維護小工具,建議在維基百科諮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18 (UTC)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另建一個模板,單獨測試並可縮小潛在影響範圍。維基文庫關於僻字的需求與百科不同,用字會更複雜。僻字工具我有能力維護。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8日 (二) 14:36 (UTC) ::::::::sandbox模板已经可以單獨測試,不清楚您是什麼意思。未來更新「僻字小工具」原始碼我可以進行檢查和更新,不過仍建議徵求維基百科意見。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9日 (三) 15:41 (UTC) ::::::::請問[[:File:SKQSfont 2026.pdf]]是否還需要?像是一個重複上傳的文件。請注意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應以原書圖像為依據。字體文件的字形僅作為參考。[[User:Jlhwung|Jlhwung]]已根據原書圖像完成了很多僻字識別。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05 (UTC) :::::::::我將在 Commons 上提出申請,把 [[:File:SKQSfont 2026.pdf]] 合並至 [[:File:SKQSfont.pdf]] 並替換後者,因為原 PDF 中的圖像與邊框的距離不穩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11 (UTC) :::::::::慚愧,我已經很久沒有識別SKchar的僻字了。有楷體字形的這些字大多是已編碼字的異形,屬於四庫文本中頻率比較高的字。我現在識別的大多數是原文中的SKchar|2025, SKChar|2026這些只有IDC結構(例如⿰、⿱)的字,這些低頻字有部分是未編碼字。 [[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2:52 (UTC) :::::::::四庫全書僻字的考訂可以使用[[w:变体 (Unicode)|表意文字變體序列]],如{{SKchar|3932}}已編碼為鬼的第二個變體。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01 (UTC) ::::::::::是的,不過 CJK 的 IDV 字元目前幾乎只有日文字型在用。中文字型裡一個罕見的例外是 [[User:Jlhwung]] 帮 Andrew West 維護的 BabelStone Han。維基文庫可將这套字型的 webfonts 加入全站 CSS 即可支援。[https://tools-static.wmflabs.org/webfont-zh-static/ 基礎設施]已經搭好,只需將 webfonts 及其 CSS 存入即可。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4:17 (UTC) 導入四庫全書時註文建議使用現用&#123;&#123;[[{{transclude|SK notes}}|SK notes]]{{#if:|{{!}}{{{arg}}}}}&#125;&#125;,不是&#123;&#123;[[{{transclude|small}}|small]]{{#if:|{{!}}{{{arg}}}}}&#125;&#125;。年號加註&#123;&#123;[[{{transclude|YL}}|YL]]{{#if:|{{!}}{{{arg}}}}}&#125;&#125;。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08:36 (UTC) :請看我的[[Template_talk:SK_notes|問題]]。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日 (三) 16:41 (UTC) == 一級標題 == 在維基文庫中,二級標題(<code>== 標題 ==</code>)是最頂級的標題。請勿導入<code>=標題=</code>。最好先停止導入,首先優化現有已經導入的頁面,達到理想效果並得到機器人權限後,再導入剩余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08:19 (UTC) :注意到《[[歐陽修集]]》、《[[全唐文]]》等文集中,不少頁面都還是從一級標題開始,可見目前文庫內的標題風格並不統一。不過,我會根據[[Wikisource:样式指南]]以及閣下的建議,把所有最近新添加的一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二級改為三級,同理)。如果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有顧慮,我可以將「機械匯入」的工作移到另外一個 bot 賬戶來操作。除此以外,請問還有什麼其他顧慮嗎?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4日 (五) 18:52 (UTC) == [[Template:Transclude pages]] == 你好,[[Template:Transclude pages|Transclude pages模板]]在默認Vector(2022)皮膚中會導致顯示兩個校對進度條,請不要在頁面中用模板偽造校對進度條。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09:53 (UTC) :校對進度條是以 Page 為單位計算。頂部的是全部引用頁面總體的進度,每次調用模板也會重新生成一個本次的進度條,並非偽造。演算法[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Module:Transclude_pages&oldid=8750966#L-7 見此]。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5:49 (UTC) ::大部分頁面只有一次嵌入,不需要兩個校對進度條。目前偽造的校對進度條在直排中顯示出錯,建議修改模板,如果需要修改小工具我可以協助。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7:32 (UTC) :::請把 PageNumbers.js 裡的 <code>$(".pr_quality").length == 0</code> 判斷改成 <code>!mw.config.get('prpSourceIndexPage')</code>。這個變數由 ProofreadPage 在同一處設置,比在 DOM 裡找元素更直接,也不再依賴那個副標題表格未來的樣式或類別名稱。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0日 (四) 18:05 (UTC) == 文淵閣四庫全書 ==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导入这个。然而,像[[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5冊.djvu/357]]这样页面的底本是现代人制作的,有版权风险。建议导入时,只导入到以扫描版本为底本的页面。此外,将SKchar替换为对应的文本。此外,导入完成后,可用其通过嵌入包含的方式替换[[Portal:四庫全書原文]]的内容,我没有意见。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User talk:維基小霸王|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02:03 (UTC) :謝謝提醒。根據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_0005冊.djvu/354]] 開頭部分的描述,這一部分也應該是屬於共有領域的清朝作品。事實上,維基文庫里也已經有一份通行版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附錄]] 了。目前,[[欽定四庫全書總目 (四庫全書本)]]已經完成嵌入了。 :關於 SKchar 的替换,我還在[[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研究]]。雖然很多字已收入 Unicode 擴展區,但大部分中文字型仍無法顯示(即使開通了 webfonts 小工具),因此可能仍需需要藉助「僻字」模板才可完美復原。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4日 (一) 18:20 (UTC) == 四庫全書的分段 == 您好,首先感謝您匯入四庫全書頁面。注意到匯入的頁面替換原電子版原文後,原來的分段被破壞了,現在每行都有分段符。請問是否能解决?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3:53 (UTC) :这其實是有意為之。因為原版沒有句讀,連在一起很難閱讀。 :如果一定要「解決」,可把一部分 <nowiki><br></nowiki> tag 加上 <nowiki><noinclude></nowiki> 試試看,但這樣又需要藉助一些規則來輔助分段,可以把原來維基小霸王用的腳本重新應用。 :不過我傾向於不做,因為現在一行只有二十幾個字,讀起來就容易多了;尤其是豎排顯示,和讀影印版差不多。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4:10 (UTC) ::現在可以先討論如何保留原版的分段。在橫排時,分段過多不符合橫排閱讀的習慣,邊距太寬。不一定要用模板解決,也可以用小工具。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09:42 (UTC) :::我的理解/偏好是:<code>_XXXX (四庫全書本)</code> 應儘量維持書的原貌(所谓 diplomatic transcription),即:不加標點,不額外分段,除明顯錯誤外儘量不添加原書中沒有的校對標注,異體字、避諱字等亦在技術允許的範圍內原樣保留。 :::因為原書本來就是一行一行抄寫的,橫排第幾行就可以直接對應豎排第几列。關於哪裡是新一「段」的開始,有一種簡單 heuristic 是如果某行(列)沒有被填滿,下一行開頭另起,則可認為是一個新的段。不過這樣判斷並不可靠,因為有時僅因為提及皇家專屬字詞就會另起一行(這也是四庫全書的特色之一)。換言之,原書中並無可靠的「段落標記」的訊息。 :::另一方面,文庫的標題中不帶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的通行本,則允許儘可能地現代化,把不規範字修改為現代繁體中文的規範字,加標點,加分段,加不同來源、版本的校註,等等。所以 <code>_(四庫全書本)</code> 保留原汁原味特色,不做額外分段標記,對讀者和學者而言,未必是個損失。 :::當然,以上是假定目前只有《文淵閣》一份公開且可信的四庫全書影印文本。若未來其他「閣」的四庫文本公開可見,可再討論是否/如何並行收錄。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17日 (四) 18:25 (UTC) == 四庫全書僻字 == 您好,四庫全書圖片字替換為SVG圖片會導致在“深色”模式中無法看見圖片字。 另外,請注意“字体的矢量格式图片(如SVG)可以在美国受版权保护。”請勿從字體文件中直接提取SVG圖片。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3:25 (UTC) :改為逐字 SVG 後,可以直接看到哪些頁面裡用了這個字,非常方便,我希望等 SKchar2 穩定後把 SKchar 也按同樣方法切過去。美國版權局(USCO)與法院長期認定,字體設計屬於「實用物品的藝術外觀」,不具備傳統版權保護資格(1978 年 Eltra Corp. v. Ringer 判例)。因此重新 trace 的 SVG 並不侵權,也标注了 Commons 上的 PD-font 模板。事實上,SVG 与 PDF 格式並無差異,主張只可以用 PDF 而不可以用 SVG 有「掩耳盜鈴」之嫌。「深色」變色的問題我覺得應該有 CSS 方案可以解決,如果不行就可给 SVG 中加個的實心正方形来解決,退回原來的「暗色背景也會顯示白底黑字」行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21 (UTC) ::您可以考虑在考證四庫全書僻字時,添加简体字和繁體字轉換,因為[[Wikisource:繁简处理]]表明可以只在「不轉換」模式使用原文的異體字和圖片字,在「简体」和「繁體」模式不需要保留圖片字。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4:30 (UTC) :::這樣我會考慮採用類似 [[:Template:四庫全書僻字/條目]] 這樣的單字模板設計方案,通過模板參數登記每個被使用的僻字的「標準繁體」和「標準簡體」形式,未來可靠大家一起修正完善。現階段,繁體可暫以「臺灣教育部異體字典」的正字為準,簡體以「通用漢字規範表」為準。因為在 Module 中修改陣列,每次的影響涉及所有僻字。如果單獨只調整個別字的 entry,影響則小得多。 :::另外「使用 SVG 深色背景下僻字看不清」的問題已解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9月20日 (日) 05:06 (UTC) == 大批量編輯的編輯摘要 == {{tracked|T418710}} 為了節約本站資料存儲空間,基金會工作人員建議機器人在本站進行大批量編輯時,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建議您在大批量編輯時也使用相同的編輯摘要,無需用AI分別生成每個AI編輯的編輯摘要。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9月27日 (日) 16:02 (UTC) == 匯入前請檢查匯入正確 == 請在匯入前請檢查匯入的頁面是否和影印本匹配,不要匯入錯誤的頁面。請勿在獲得機器人授權之前大量匯入四庫全書頁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2:00 (UTC) :抱歉,電子版程式中的頁碼與實體書不匹配且 offset 無規律。我本次計劃匯入 10 本文庫中此前未錄的詞,篇幅均較短。我會把它們移動或覆蓋到正確的頁碼,錯誤頁用 {{tl|afd}} 標出。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3:33 (UTC) == [[燕山夜话]] == 我觉得需要把每个单篇都拆成独立页面,毕竟每篇文章最早是先发表在报纸,后来才收进文集。 [[User:GZWDer|GZWDer]]([[User talk:GZWDer|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可以考慮,不過我覺得此類機械拆分宜自動化進行,我至少需要一個[[Wikisource:写字间#申請在本_wiki_使用_AutoWikiBrowser_及JWB_以進行批量編輯|操作批量權限]]。如果你支持此類活動,請到[[Wikisource:机器人#User:CollationBot]]為 CollationBot 投票表達支持。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伊川易傳》文淵閣本三頁初錄試稿協作 == 您好,我是[[User:Poplolioi11|Poplolioi11]](公開整理署名一卦 yigua.art)。看到Midleading的留言,得知您正在進行《四庫全書》的錄入工作,因此想先請教《伊川易傳》第9冊這三頁試稿如何配合,避免重複您的進度。 目前僅建立了[[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第162頁]]和[[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第163頁]],均標為「未校對」。正文保留古字、原欄序及來源;AI影像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來源和限制放在不轉引的頁腳,第162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並已明示。第405頁仍未提交,兩個疑字以□保留,不補候選字。本次沒有展開全書246頁的批次錄入。 既有可追溯資料包:[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版本DOI];原始JSON、來源欄位與疑字可供核對。請問這三頁試稿的格式和範圍如何配合您的進度?若已在您的工作範圍內,或有需要調整的格式與來源說明,煩請指教。在協作方式確認前,我會暫緩第405頁;本輪僅涉及這三頁初錄試稿。謝謝您的時間。--[[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41 (UTC) :您好,感謝您對《文淵閣四庫全書》[[Wikisource:写字间#zh-wikisource《四庫全書》的來源問題,以及後續計劃|批次匯入項目]]的關注。據我所知,目前中文互聯網上的《四庫全書》共同源頭皆為其電子版文本,將其直接錄入符合美國版權法律。如需要進一步校對、更正,也可在這個版本基礎上進行,不必「重新發明輪子」。目前已将上述电子版整理为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wikitext 形式],并按照{{ping|Midleading}}的建議對僻字、格式等進行了統一化。您可以參考現已匯入的 4 個頁面的格式繼續改進。下一頁的文本在 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9a&mode=wiki :另外,維基文庫頁面中,不宜在頁腳中加入疑似廣告的內容。您可以在相關討論頁中標明改動的出處。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0:55 (UTC) ::謝謝您的說明與協助。先前把資料包與整理者資訊放在頁腳,位置不恰當,謝謝提醒。我已查看第162、163頁,會保留您完成的葉號、換行、縮排及乾卦圖表示。 ::本輪依本項目既有版本及頁面格式調整做法,具體校對與訂正仍逐項對照底本影像;初錄來源、AI協助及未覆核限制留在相關討論和修訂紀錄中。第405頁先暫緩,本輪不另外展開批次錄入。--[[User:Poplolioi11|yigua.art]]([[User talk:Poplolioi11|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1:07 (UTC) :::關於六十四卦圖:目前採用的是 Unicode 字元,其缺點是與文字大小類似(原書中是 2 倍文字大小,亦須兼顧橫排、豎排)。文庫、百科中採取的另一種方式是嵌入 Commons 中的 SVG 檔案,如[[:c:Category:I_Ching_hexagrams]]。此問題屬技術細節,未來可繼續探索,現階段只需將其正確語義以合理方式標記,因為未來替換會很容易。 :::我已將您提到的 405 頁原始版本手動匯入。如果您需要其他頁面或者整本書的初稿請提出。在您校對修訂後,可直接將頁面狀態改為「已校對」。 [[User: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11:41 (UTC) et7q12xsyyma7842urhmyhzubj07fg6 悲憤詩 (蔡琰) 0 155617 11127034 2299959 2026-10-12T16:00:10Z Chaosconst 1889 改以國圖善本09333《後漢書》卷84(配宋嘉定元年蔡琪一經堂刻本,第39冊第52—56頁)為底本逐字重錄。原頁所引ctext《列女傳》及本站[[後漢書/卷84]]皆與原頁正文對不上:原頁混用通行本字形(截、撐、幾微、胸臆、縱橫、勖勵等),並有錄入錯誤:「怛吒糜肝肺」誤作「怛吒詫靡肝肺」(衍「詫」,「糜」誤「靡」);「豈復惜性命」誤作「豈敢」;「哀歎無窮已」誤作「無終已」;「魂神忽飛逝」誤倒作「神魂」,此數處ctext與卷84均不誤。又全缺第二章。今補其二,附李賢注及異文。 1112703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悲憤詩 | section = | times = 東漢 | author = 蔡琰 | previous = | next = | from = 後漢書/卷84 | notes = 底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showType=1&indexName=data_892&fid=412004000325 國家圖書館藏《後漢書》(善本書號09333)]卷八十四《列女傳·董祀妻》,第39冊第52—56頁。此卷配宋嘉定元年(1208年)蔡琪一經堂刻本。標點為錄入者所加。「李賢注」為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校記」為錄入者據他本所加。 }} <onlyinclude> ==其一== <poem>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弑,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彊。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眾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𦍑。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 斬𢧵無孑遺,尸骸相牚拒。<ref group="李賢注">牚音直庚反。</ref>馬邊懸男頭,<ref group="校記">「懸」,宋刻元修本(國圖善本08657)、識典百衲本作「縣」。</ref>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逈路險且阻。還顧邈㝠㝠,肝脾爲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間,輒言斃降虜:「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捶杖,毒痛參并下。 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戹禍! 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已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 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爲立踟躕,車爲不轉轍。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 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爲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爲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 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怚咤糜肝肺。登高遠聎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爲復彊視息,雖生何聊賴!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勗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poem> ==其二== <poem> 嗟薄祐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 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 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 㝠當寢兮不能安,<ref group="李賢注">㝠音䏃。</ref>飢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乾。 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 惟彼方兮遠陽精,<ref group="李賢注">北方近陰遠陽。</ref>陰氣凝兮雪夏零。 沙漠壅兮塵㝠㝠,有草木兮春不榮。 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ref group="李賢注">兜離,匈奴言語之貌。</ref> 歳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扄。 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 玄雲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冷泠。<ref group="校記">「冷泠」,中華書局1965年點校本作「泠泠」。</ref> 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 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 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氣兮恐彼驚,含哀咽兮涕沾頸。 家既迎兮當歸寧,臨長路兮捐所生。 兒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聽。 追持我兮徒煢煢,頓復起兮毀顏形。 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復生。 </poem> </onlyinclude> ==李賢注== <references group="李賢注"/> ==校記== <references group="校記"/> {{PD-old}} 8zstg162hsfktv2xxh5jqy0bh7br219 11127036 11127034 2026-10-12T16:12:11Z Chaosconst 1889 李賢注「㝠音䏃」改正為「㝠音瞑」:細看底本,此字左旁底部收口,與同頁「眇」字目旁同形,不同於「聎」的耳旁。 1112703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悲憤詩 | section = | times = 東漢 | author = 蔡琰 | previous = | next = | from = 後漢書/卷84 | notes = 底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showType=1&indexName=data_892&fid=412004000325 國家圖書館藏《後漢書》(善本書號09333)]卷八十四《列女傳·董祀妻》,第39冊第52—56頁。此卷配宋嘉定元年(1208年)蔡琪一經堂刻本。標點為錄入者所加。「李賢注」為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校記」為錄入者據他本所加。 }} <onlyinclude> ==其一== <poem>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弑,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彊。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眾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𦍑。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 斬𢧵無孑遺,尸骸相牚拒。<ref group="李賢注">牚音直庚反。</ref>馬邊懸男頭,<ref group="校記">「懸」,宋刻元修本(國圖善本08657)、識典百衲本作「縣」。</ref>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逈路險且阻。還顧邈㝠㝠,肝脾爲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間,輒言斃降虜:「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捶杖,毒痛參并下。 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戹禍! 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已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 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爲立踟躕,車爲不轉轍。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 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爲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爲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 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怚咤糜肝肺。登高遠聎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爲復彊視息,雖生何聊賴!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勗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poem> ==其二== <poem> 嗟薄祐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 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 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 㝠當寢兮不能安,<ref group="李賢注">㝠音瞑。</ref>飢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乾。 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 惟彼方兮遠陽精,<ref group="李賢注">北方近陰遠陽。</ref>陰氣凝兮雪夏零。 沙漠壅兮塵㝠㝠,有草木兮春不榮。 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ref group="李賢注">兜離,匈奴言語之貌。</ref> 歳聿暮兮時邁征,夜悠長兮禁門扄。 不能寐兮起屏營,登胡殿兮臨廣庭。 玄雲合兮翳月星,北風厲兮肅冷泠。<ref group="校記">「冷泠」,中華書局1965年點校本作「泠泠」。</ref> 胡笳動兮邊馬鳴,孤雁歸兮聲嚶嚶。 樂人興兮彈琴箏,音相和兮悲且清。 心吐思兮匈憤盈,欲舒氣兮恐彼驚,含哀咽兮涕沾頸。 家既迎兮當歸寧,臨長路兮捐所生。 兒呼母兮號失聲,我掩耳兮不忍聽。 追持我兮徒煢煢,頓復起兮毀顏形。 還顧之兮破人情,心怛絕兮死復生。 </poem> </onlyinclude> ==李賢注== <references group="李賢注"/> ==校記== <references group="校記"/> {{PD-old}} du18pjw4e93odsfwse7q7gjcf71wpah 11127042 11127036 2026-10-12T16:44:03Z Chaosconst 1889 标点微调 1112704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悲憤詩 | section = | times = 東漢 | author = 蔡琰 | previous = | next = | from = 後漢書/卷84 | notes = 底本:[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earchType=1002&showType=1&indexName=data_892&fid=412004000325 國家圖書館藏《後漢書》(善本書號09333)]卷八十四《列女傳·董祀妻》,第39冊第52—56頁。此卷配宋嘉定元年(1208年)蔡琪一經堂刻本。標點為錄入者所加。「李賢注」為唐章懷太子李賢注,「校記」為錄入者據他本所加。 }} <onlyinclude> ==其一== <poem> 漢季失權柄,董卓亂天常。志欲圖篡弑,先害諸賢良。逼迫遷舊邦,擁主以自彊。海內興義師,欲共討不祥。卓眾來東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來兵皆胡𦍑。獵野圍城邑,所向悉破亡。 斬𢧵無孑遺,尸骸相牚拒。<ref group="李賢注">牚音直庚反。</ref>馬邊懸男頭,<ref group="校記">「懸」,宋刻元修本(國圖善本08657)、識典百衲本作「縣」。</ref>馬後載婦女。長驅西入關,逈路險且阻。還顧邈㝠㝠,肝脾爲爛腐。所略有萬計,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語。失意機微間,輒言斃降虜:「要當以亭刃,我曹不活汝!」豈復惜性命?不堪其詈罵。或便加捶杖,毒痛參并下。 旦則號泣行,夜則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無一可。彼蒼者何辜,乃遭此戹禍! 邊荒與華異,人俗少義理。處所多霜雪,胡風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肅肅入我耳。感時念父母,哀歎無窮已。有客從外來,聞之常歡喜。迎問其消息,輒復非鄉里。邂逅徼時願,骨肉來迎己。已得自解免,當復棄兒子。天屬綴人心,念別無會期。存亡永乖隔,不忍與之辭。兒前抱我頸,問母欲何之:「人言母當去,豈復有還時?阿母常仁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顧思?」見此崩五內,恍惚生狂癡。號泣手撫摩,當發復回疑。 兼有同時輩,相送告離別。慕我獨得歸,哀叫聲摧裂。馬爲立踟躕,車爲不轉轍。觀者皆歔欷,行路亦嗚咽。 去去割情戀,遄征日遐邁。悠悠三千里,何時復交會?念我出腹子,匈臆爲摧敗。既至家人盡,又復無中外。城郭爲山林,庭宇生荊艾。白骨不知誰,從橫莫覆蓋。 出門無人聲,豺狼號且吠。煢煢對孤景,怚咤糜肝肺。登高遠聎望,魂神忽飛逝。奄若壽命盡,旁人相寬大。爲復彊視息,雖生何聊賴!託命於新人,竭心自勗厲。流離成鄙賤,常恐復捐廢。人生幾何時,懷憂終年歲! </poem> ==其二== <poem> 嗟薄祐兮遭世患,宗族殄兮門戶單。 身執略兮入西關,歷險阻兮之羌蠻。 山谷眇兮路曼曼,眷東顧兮但悲歎。 㝠當寢兮不能安,<ref group="李賢注">㝠音瞑。</ref>飢當食兮不能餐,常流涕兮眥不乾。 薄志節兮念死難,雖苟活兮無形顏。 惟彼方兮遠陽精,<ref group="李賢注">北方近陰遠陽。</ref>陰氣凝兮雪夏零。 沙漠壅兮塵㝠㝠,有草木兮春不榮。 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離兮狀窈停。<ref group="李賢注">兜離,匈奴言語之貌。</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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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拥有强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可以对暴力犯罪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美国社会却长期充斥暴力犯罪,公民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美国司法部2011年9月15日公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12岁及以上居民共经历了380万起暴力犯罪,140万起严重暴力犯罪,1480万起财产犯罪和13.8万起个人盗窃犯罪。犯罪率为每千人15起。<ref>www.bjs.gov</ref>美国多座城市和地区犯罪率激增。南部地区平均每10万人经历暴力犯罪452起、财产犯罪3438.8起。<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9月20日。</ref>2011年的头四个星期中,旧金山的凶杀案就由2010年同期的5起增加到8起,奥克兰由4起增加到11起。<ref>《旧金山纪事报》,2011年1月29日。</ref>2011年的头9个月,纽约市地铁重大偷窃案从2010年的852起增加到1075起,增长了25%。<ref>《侨报》,2011年9月24日。</ref>底特律地区凶杀案件同比上升13.5%。<ref>www.buzzle.com</ref>2011年1月至10月,芝加哥共发生123924起重罪案。<ref>portal.chicagopolice.org</ref>2011年1月播出的反校园暴力公益广告显示,2010年7月至12月,美国有600多万学生遭遇过校园暴力。<ref>CNN,2011年3月10日。</ref>另据“家庭急救”组织的统计,美国约30%的十多岁的学生卷入校园暴力。<ref>www.familyfirstaid.org</ref> 美国将拥枪权置于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之上,枪支管理松懈,枪支泛滥。美国民用枪支数量占全世界的35%至50%,平均100人拥有90支枪。<ref>美国《外交政策》网站,2011年1月9日。</ref>盖洛普民调机构2011年10月的调查发现,47%的美国成年人自报拥有枪支,比一年前增加6个百分点,为1993年此项调查开展以来最高。52%的35-54岁中年人自报拥有枪支。美国南部成人拥枪率高达54%。<ref>《侨报》,2011年10月28日。</ref>《纽约时报》2011年11月14日报道,自1995年以来,仅在华盛顿州就有3300多名重罪犯和家庭暴力罪犯重新获得了拥有枪支的权利,其中400多人又重新犯枪杀等罪行。 美国枪支暴力和枪支致死率在发达国家中最高。美国《外交政策》2011年1月9日披露,美国每年3万多人死于枪支暴力,20万人因枪支暴力受伤。据美国司法部统计,2010年,在480760起抢劫犯罪、188380起强奸和性攻击犯罪中,犯罪分子使用枪支的分别占29%和7%。<ref>www.bjs.gov</ref>2011年6月2日,亚利桑那州发生一起连环枪击案,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ref>《侨报》,2011年6月3日。</ref>在芝加哥,仅在6月3日晚至4日凌晨,就发生了10余起枪击事件;<ref>《芝加哥论坛报》,2011年6月4日。</ref>在8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又发生5起枪击事件,均有多人伤亡。<ref>《芝加哥论坛报》,2011年8月13日。</ref>在密歇根州、得克萨斯州、俄亥俄州、内华达州和南加州均发生过一人一次开枪射杀5人以上的枪杀事件<ref>《纽约时报》,2011年10月13日;CNN,2011年7月8日;CBS,2011年7月23日;《今日美国报》,2011年8月9日。</ref>。枪击案频发,早已引起美国人民的不满,每年都有很多抗议,要求政府严格管理民间枪支,但是美国政府对此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美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受到严重侵犯,美国标榜自己是自由之地不过是自欺欺人。<ref>《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ref> 声称代表99%的美国人的“占领”运动拷问着美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自2011年9月,由于美国社会严重不公、经济严重不平等、贫富严重不均和高失业率等问题引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席卷美国。且不论这场运动的深层原因,单就成千上万的示威者遭受粗暴和武力对待,众多示威者遭到逮捕而论,这种肆意践踏民众集会示威和言论自由的行为,就为美国的自由民主作出了真实的注解。根据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媒体报道,“占领华尔街”运动发生的两周内有近1000人被捕。<ref>《卫报》,2011年10月2日。</ref>仅10月1日,纽约警方以妨碍交通为名就逮捕了700多名示威者,有的示威者被戴上手铐在大桥上一字排开,等待警方大客车运走。<ref>《侨报》,2011年10月3日。</ref>10月9日,逮捕92人。<ref>《纽约时报》,2011年10月15日。</ref>11月15日,纽约警方出动防暴警察,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大本营祖科蒂公园强制清场,逮捕200多人。<ref>《卫报》,2011年11月25日。</ref>芝加哥警方在两周内逮捕300多名参加“占领芝加哥”运动的示威者。<ref>澳大利亚《太阳先驱报》,2011年10月24日。</ref>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警方10月25日向“占领奥克兰”运动示威人群发起清场行动,至少85人被捕。一名伊拉克战场老兵头部被警方橡皮子弹击中,导致颅骨开裂。<ref>《卫报》,2011年10月26日。</ref>11月17日,美国各地为纪念“占领华尔街”运动两个月举行抗议活动,又有数百人被捕。<ref>《今日美国报》,2011年11月18日。</ref>其中,仅纽约市就至少有276人被捕,多人被警察拖走时受伤流血。<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11月18日。</ref>许多示威者指控警方手段残忍。有评论说,“美国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独裁国家。”<ref>《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ref> 美国极力标榜其新闻自由,但实际上,美国对新闻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新闻自由”只不过是美国美化自己和打压别国的政治工具而已。据报道,美国国会未能通过保护记者消息来源权的法律。美国有越来越多的记者因发表所谓的“不恰当的政治言论”而失去工作。2010年6月,美国资深记者托马斯因批评以色列而被迫辞职。<ref>《关于世界一些国家人权状况的报告》,俄罗斯外交部网站。</ref>2011年11月15日,纽约警方在对祖科蒂公园强制清场时,阻止媒体接近祖科蒂公园,封锁了空中领域以防止媒体用直升机航拍,设置警戒线让媒体无法抵达现场。警方不仅对记者使用胡椒喷雾,而且还逮捕了国家公共广播电台、《纽约时报》等多家媒体的约200名记者,<ref>《侨报》,2011年11月15日。</ref>肆意践踏新闻自由和公众利益,令全世界为之哗然。而美国主流媒体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的表现暴露了其在自由和民主问题上的虚伪性。皮尤研究中心调查显示,运动第二周,关于该运动的报道仅占美国全国性媒体总报道量的1.68%,报道数量很少。2011年10月15日,“占领华尔街”运动发起全球大串联,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福克斯等电视频道没有作任何直播,这与其曾24小时直播开罗广场示威活动形成鲜明对比。 美国严格限制互联网,“互联网政策充满问题”,<ref>美国《外交政策》网站,2011年2月17日。</ref>“互联网自由”不过是美国进行外交施压和谋求霸权的一个说辞而已。美国《爱国者法》和《国土安全法》都包含监控互联网的条款,并授权政府或执法机构监控和屏蔽任何“危及国家安全”的互联网内容。2010年通过的《将保护网络作为国家资产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在宣布紧急状况下,拥有绝对的权力来关闭互联网。英国《卫报》2011年3月17日报道称,美国军队正在研发一种电脑软件,利用伪造的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制造错误的舆论导向,屏蔽不被美国军方接受的观点,这项软件的研发其实就是限制互联网言论自由。《俄罗斯之声》2012年2月2日评论称,美国政府安全机构某下属部门雇用数百名分析师,以匿名方式监视外国网络用户的私人档案,每天可审查500万条微博消息。美国国土安全局在推特上设立虚拟账户每天搜索“非法移民”、“病毒”、“死亡”、“爆发”等词汇,并悄悄追查转发这些信息的网民。据《环球邮报》2012年1月30日报道,英国的利?范?布赖恩飞往美国前在推特上发布了一条微博:“这周是自由自在的一周,在把美国摧毁之前,我要和朋友们聊聊再作点准备。”结果,布赖恩和另一同伴像恐怖分子一样被戴上手铐并与贩卖毒品嫌疑人一起被关押了12个小时。很多英国网友对此表示愤怒,称:“什么更糟糕?是因为一条无辜的微博被逮捕,还是美国情报部门盯着世界上的每一条电子信息?”<ref>英国《每日邮报》,2012年1月31日。</ref> 美国民主制度的资本化越来越严重,日益演变成“钱主”制度。美国敏感问题中心2011年11月数据显示,46%的美国联邦参、众议员拥有过百万资产。正因如此,美国政府拟向年薪百万以上的高收入阶层加税的计划在国会遭到阻挠。<ref>www.finance-ol.com</ref>有评论指出,在美国政治体系中,金钱已经成为选举的王牌,最高法院认可企业用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支持有利于其经营的政策和候选人,同时抵制有损其商业利益的政策和候选人。<ref>《时代》周刊网络版,2011年1月20日。</ref>据报道,在2010年大选环节中,美国金融业向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的捐款占其收到捐款的近2/3。民主党某资深议员在2007年到2010年担任农业委员会主席期间,收到的来自其委员会管辖下的集团的捐赠上升了711%,而同期这位议员收到的捐赠总数只上升了274%。<ref>《纽约时报》,2011年11月16日。</ref>据《华盛顿邮报》2011年8月10日报道,近80%的美国人对政治系统的运作方式不满意,45%的人说他们非常不满。 美国以提高安全级别为由,不断削弱公民自由。<ref>《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ref>美国电子产品维权基金会发布《不当行为模式:2001-2008年间联邦调查局情报机构的违法行为》,披露了以联邦调查局为首的政治情报机构系统侵犯美国公民和合法居民的事实。报告显示,2001-2008年,违反法律和行政命令等进行情报调查的不当行为达到4万起,美国联邦调查局提出的20万份请求中有60%都是在调查美国公民和合法居民。<ref>www.pacificfreepress.com</ref>《纽约时报》2011年10月20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正在收集美国民众的宗教信仰、民族和原始国籍等各方面的私人资料进行调查。《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披露,美国政府可以利用“国家安全信函”,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要求企业和组织提供关于公民经济、通信和交往状况的信息,以及搜查从企业文件到图书馆记录的所有信息。美国政府可以在没有法院指令或者不受司法审查的情况下动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调查对象的一举一动。 警察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滥施暴力,许多无辜的公民遭到骚扰和伤害,有的甚至失去自由和生命。《世界日报》2011年6月10日报道,过去十年,纽约市警方拦检民众事件持续增多,2010年达60万次,是2004年的2倍。2011年1月至3月有18万人被拦检,其中,88%是无辜民众。据报道,7月初,南加州奥兰治县两名警察将手无寸铁且有心理障碍的一名流浪汉殴打致死。<ref>FOXNews,2011年9月21日。</ref>北迈阿密警方打死了一名携带玩具手枪的男子。<ref>《纽约每日新闻》,2011年9月1日。</ref>加利福尼亚州一名男子仅仅因为穿了一件红色夹克就被当地警察作为黑帮分子打死。<ref>www.kolotv.com</ref>亚利桑那州警方在一起缉毒案中冲进格雷纳家中,开枪将其打死,事后发现死者没有贩毒经历。<ref>《赫芬顿邮报》,2011年5月25日。</ref>冤案错案频发。据合众国际社等媒体报道,得克萨斯州安东尼?格雷夫斯被错判入狱18年;<ref>CBSNews,2011年6月22日。</ref>46岁的托马斯?海恩斯沃斯因错判抢劫罪无辜服刑27年;<ref>美国合众国际社,2011年12月7日。</ref>刑讯逼供迫使埃里克?凯恩承认双重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服刑近25年。<ref>《芝加哥论坛报》,2011年6月13日。</ref> 美国缺乏基本的诉讼程序保护,政府不断申明有权随意剥夺对公民的法律保护。<ref>《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ref>2011年12月31日签署的《国防授权法》竟允许无限期地对公民实施拘押。<ref>《华盛顿邮报》,2012年1月14日。</ref>福布斯网站2011年12月5日报道,该法案规定,美军有权在其境内进行反恐调查和审讯,只要美国政府认为是恐怖主义分子就可以无限期关押,无须经过法院审判。 美国仍是世界上囚犯人数最多和人均被监禁率最高的国家,羁押囚犯的环境恶劣。据美国司法部统计,2009年美国有囚犯230万人,每132个美国居民中就有1人在监狱里,超过14万人被判处终身监禁。<ref>《关于世界一些国家人权状况的报告》,俄罗斯外交部网站。</ref>据《洛杉矶时报》2011年5月24日报道,在加利福尼亚州监狱,50多名囚犯共用一个卫生间,200人被关在一个体育馆。美国司法统计局表示,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间,估计有88500名在押犯人遭到性侵犯。<ref>www.bjs.gov</ref>2011年4月以来,在一些监狱,周末停止供应午餐,以削减食品供应开支。36所监狱中的约2.3万名囚犯在周六和周日每天只吃两顿饭。<ref>《纽约时报》,2011年10月20日。</ref>恶劣的监狱环境造成囚犯抗议、自杀等事件不断发生。2011年7月和10月,加利福尼亚州多座监狱先后有6000多名囚犯及12000名囚犯两次绝食,抗议监狱条件恶劣和非人道待遇。<ref>CNN,2011年10月4日;《纽约时报》,2011年7月7日。</ref>《芝加哥论坛报》2011年7月20日报道,自从2000年以来,芝加哥市少年监狱至少有175人企图利用牢房内设施自杀,共有7人自杀身亡。2011年,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提交的报告指出,美国有约2万至2.5万人被单独拘押,美国政府2011年两次拒绝报告员不受监督地接触和探访上述被拘押者的要求。 ==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美国是世界头号经济强国,但仍有不少公民享受不到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美国在对其公民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方面乏善可陈,长期失业人数之多、时间之久,在60年间前所未有。美国是西方发达国家中维护劳动者权利最薄弱的国家之一,近10年来未批准任何一个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美国缺乏有效的仲裁体系来处理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达成妥协的问题。据《纽约时报》2011年12月12日报道,美国有1330万人失业,其中有570万人失业已经超过6个月。2011年平均失业率为8.9%。<ref>www.bls.gov</ref>2011年10月,25-34岁青年失业率高达26%,<ref>《世界日报》,2011年11月18日。</ref>有更多的人就业不充分。2011年9月,美国有84个大城市失业率均超过10%,加利福尼亚埃尔森特罗市竟高达29.6%。<ref>www.bls.gov</ref>失业者不仅遭受经济困难,还经受焦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压力。 “极端高层和最底层之间差距越来越大”,<ref>《今日美国报》,2011年9月13日。</ref>凸显分配不公。美国号称拥有占人口总数达80%的庞大中产阶级阶层,极为贫穷和极为富有的人群只占少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ref>《侨报》,2011年10月13日。</ref>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2011年10月25日公布的报告称,1979-2007年,占美国人口1%的最富有家庭收入增长最快,税后所得增长275%,而占人口20%的最穷家庭仅增长18%。<ref>《世界日报》,2011年10月26日。</ref>另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1年2月16日报道,过去20年,90%的美国人实际收入没有增长,占美国人口1%的富人收入却增长了33%。<ref>CNN,2011年2月16日。</ref>经济政策研究所2011年10月26日发表文章称,2009年,占美国1%的大富豪家庭财富与中等收入家庭财富的比例为225:1。<ref>www.epi.org</ref>收入最高的前10%的人的平均收入是收入最低的10%的人的15倍。<ref>路透社,2011年12月9日。</ref>福布斯美国富豪排行榜显示,400位富豪掌控的财富达1.5万亿美元,<ref>《侨报》,2011年10月13日。</ref>相当于1.5亿底层美国人占有财富的总和。<ref>www.currydemocrats.org</ref>薪酬最高的前10位首席执行官的年薪足够支付18330名普通雇员的薪水。<ref>《世界日报》,2011年10月16日。</ref>近11%的国会议员的净财富超过900万美元;249名国会议员是百万富翁;中等收入议员的净财富达891506美元,几乎是一般家庭收入的9倍。<ref>《今日美国报》,2011年11月16日。</ref>德国《明镜周刊》评论说,美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赢家通吃”的经济体。美国政治学家巴特尔斯认为,财富分配的根本变化不是市场力量或金融危机这样的事件带来的后果,原因在于政治决策。<ref>德国《明镜周刊》,2011年10月24日。</ref> 与最富有的10%的人相反,美国贫困人口和贫困率连创历史新高,这对最富裕的美国是莫大的讽刺。美国人口普查局2011年9月13日发表的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约有462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比2009年增加260万人,为1959年开始这项统计以来最高;贫困率为15.1%,创1993年以来新高。布鲁金斯学会分析报告显示,以这样的贫困率发展,五年内经济衰退还将把1000万美国人抛入贫困人口的行列。22%的儿童生活在贫困中。<ref>《纽约时报》,2011年9月13日。</ref>美国有12个州的贫困率超过17%,密西西比州高达22.4%。<ref>《赫芬顿邮报》,2011年10月21日。</ref>美国正迅速成为一个依赖食品券的国家。<ref>路透社,2011年8月22日。</ref>美国没有足够的钱买食物的人从2008年的9%增至2011年的19%。<ref>《世界日报》,2011年10月15日。</ref>2010年,1720万家庭面临食品短缺,约占美国家庭总数的14.5%。<ref>www.worldhunger.org,2011年9月。</ref>2011年,美国有4600万人靠食品券生活,约占总人口的15%,比2007年上升了74%。<ref>路透社,2011年8月22日。</ref> 数百万无家可归者流落街头。据政府統計,美国每年有约290万至350万人无家可归。<ref>www.homelessnessinamerica.com</ref>2010年美国无家可归家庭数比2007年增长了20%。<ref>《赫芬顿邮报》,2011年8月26日。</ref>在过去五年中,离开家庭或来自社区其他地方申请入住收容所的单身人口比率从39%上升到了66%。<ref>《今日美国报》,2011年12月9日。</ref>纽约市无家可归人数已超过4.1万,其中儿童高达1.7万。<ref>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ref>加利福尼亚州圣塔克拉拉县平均每晚有7045人流落街头,<ref>www.santaclaraweekly.com</ref>芝加哥每晚有3000名青年人无家可归。<ref>www.chicagonewscoop.org</ref> 美国自诩其卫生保健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却有相当数量的公民得不到应有的医疗和健康保障。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1年9月13日报道,2010年,美国有499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彭博新闻社2011年3月16日报道,过去两年美国有900万人失去了医疗保险,7300万人支付医疗保险有困难,7500万人因为资金不足而推迟就医。因艾滋病死亡和传染别人的危险增大。自1981年首例艾滋病感染者被发现以来,美国已有60万人死于艾滋病。截至2008年底,美国共有1178350人感染艾滋病毒。<ref>《侨报》,2011年6月3日。</ref>据法新社报道,近3/4美国艾滋病毒携带者没有控制住感染,1/5的艾滋病毒携带者不知道自己患病,仅有大约51%的HIV呈阳性的人得到持续的治疗。<ref>法新社,2011年11月29日。</ref>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数据,过去10年来,美国处方药致死人数增加1倍,约14分钟就有1人因此死亡。2009年因用药过度至少造成37485人死亡,超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ref>《侨报》,2011年9月19日。</ref> 美国大幅度削减教育经费、裁减教师、缩短学时,学校学费飙涨,青少年受教育权的保障每况愈下。据《纽约时报》2011年10月3日报道,2007年以来纽约市学校平均每年削减预算13.7%。2008年以来,包括高校在内的美国教育界减少了29.4万个职位,<ref>《侨报》,2011年10月25日。</ref>292个学区每周减少上课1天,这种做法仅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和70年代石油危机时出现过。<ref>《世界日报》,2011年10月30日。</ref>美国大学理事会的报告显示,2011至2012学年,美国四年制公立大学的平均州内学杂费为8244美元,比前一个学年增加631美元,涨幅为8.3%。<ref>《侨报》,2011年10月27日。</ref>11月9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约3000名师生在该校聚会,抗议学费飙涨。<ref>《纽约时报》,2011年11月13日。</ref>据路透社报道,由于美国高校学费昂贵,三分之二本科学生尚未工作就有2.5万美元的债务。<ref>路透社,2011年2月1日。</ref> 美国的印第安文化长期受到压制。美国通过立法和主流文化的影响来同化印第安文化。19世纪末开始,美国全面实施白人模式教育,推行强制性的唯英语教育。现今讲印第安语的大都是生活在保留地的老人。据估计,如果美国政府不采取措施,50年后,可能只有5%的印第安人会讲本民族语言。 美国民众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远非遭遇金融危机所能推卸。美国至今尚未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上种种人权问题正是美国长期漠视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反映。 ==关于种族歧视== 生活在美国的少数族裔受到长期的、系统的、广泛的、制度性的严重歧视,种族歧视成为美国价值观无法抹去的表征和符号。 少数族裔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因受歧视而低下。少数族裔担任公职官员人数与其人口不成比例。《纽约时报》2011年6月23日报道,纽约市亚裔超过100万,占市人口的1/8,但纽约州议会中只有一位亚裔议员,亚裔市议员只有2人,市政府主管只有1人。根据美国全国都市同盟年度报告,2011年非洲裔美国人平等指数从2010年的72.1%下降为71.5%,其中,经济平等指数从57.9%下降到56.9%,健康平等指数从76.6%下降到75%,社会公正指数从57.9%下降到56.9%。<ref>www.blackenterprise.com</ref> 少数族裔在就业方面受到严重歧视。据报道,2010年拉丁裔失业率由2007年的5.7%上升到11%,<ref>《纽约时报》,2011年9月28日。</ref>非洲裔失业率为16.2%,其中非洲裔男性失业率为17.5%,非洲裔年轻人失业率更高达41%,是全国平均失业率的4.5倍。<ref>CBSNews,2011年6月19日。</ref>在全国范围内,黑人的失业率约21%,在底特律等中心城市甚至上升到40%。<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8月31日。</ref>在南达科他州一个主要由印第安人组成的齐巴克县中有超过6成居民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冬季失业率高达90%。<ref>《每日邮报》,2011年2月15日。</ref>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在薪金最高的七个职业中,有六个都是白人占多数比例。<ref>《华盛顿邮报》,2011年10月21日。</ref> 黑人的贫困率是白人的两倍。少数族裔遭受严重社会不平等。根据皮尤研究中心2011年6月的报告,美国白人家庭中位收入相当于非洲裔家庭中位收入的20倍、拉丁裔家庭中位收入的18倍。<ref>pewresearch.org</ref>2010年,美国非洲裔贫困率为27.4%,拉丁裔为26.6%,远高于白人9.9%的贫困率。<ref>www.census.gov</ref>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报告,2009年美国白人与拉丁裔、非洲裔少数族裔之间的贫富差距为25年来的最高。<ref>pewresearch.org</ref>根据华盛顿施世面包组织的调查,近40%的黑人儿童处于贫困状态,1/4的黑人在2010年身陷饥饿之中。德里克?博依金牧师指出:“这些数字令人震惊而又非常说明问题。”<ref>www.amsterdamnews.com</ref> 少数族裔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在校少数族裔学生受到歧视和欺凌。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1年6月8日的报告,2008年,美国18-24岁青年中,22%的拉丁裔和13%的非洲裔没上高中,而只有6%的白人没上高中。<ref>www.census.gov</ref>2011年10月28日,美国教育部长阿恩?邓肯称,美国有1/3的学生在校遭受欺凌,亚裔学生遭欺凌的多于其他族裔,亚裔学生在网络上受到嘲讽或辱骂的比例是其他族裔的3倍。一项研究报告显示,54%的亚裔美国青少年表示曾在校园中遭遇欺凌,非洲裔、拉丁裔的比例分别为38.4%和34.3%。<ref>《世界日报》,2011年10月29日。</ref> 少数族裔和非基督教的宗教信仰者在执法、司法、宗教等领域受到严重歧视,不同族裔平等、宗教自由成为美国美化自己的虚假标签。据《纽约时报》报道,2010年,纽约警方共拦路人60万次,其中84%为非洲裔或拉美裔。<ref>《纽约时报》,2011年12月17日。</ref>据报道,非洲裔男性被拘留比率是非拉丁裔白人男性的6倍多。<ref>WorldReport2011:UnitedStates,www.hrw.org</ref>2011年12月1日,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宣称,美国联邦调查局违反联邦法正利用其广泛的网络越权秘密地收集穆斯林和一些其他组织的情报。<ref>《华盛顿邮报》,2011年12月2日。</ref>皮尤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52%的美国穆斯林认为受到政府监视,28%的穆斯林认为曾有过被视为嫌疑犯的经历,21%的穆斯林声称他们在机场过安检时被单独检查。<ref>articles.boston.com</ref>一项新的民意测验表明,超过半数的美国穆斯林信徒认为政府的反恐政策单独针对他们增加监控和检查,机场安检以及执法人员等对他们的中伤、威胁和骚扰的事件不断增加。<ref>《华盛顿时报》,2011年8月30日。</ref> 非法移民受到法律和制度性歧视。据报道,继亚利桑那州通过反非法移民法之后,2011年9月28日,阿拉巴马州开始实施移民法,这部法律的每一条规定都要求阿拉巴马州的非法移民应与其他居民相区别,使该州非法移民的日常生活难以为继。评论认为,该法违反了美国宪法和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对非法移民予以平等保护的条款。<ref>www.hrw.org</ref>《纽约时报》2011年5月13日报道,佐治亚州政府批准通过的反移民法禁止非法移民在该州工作,还授权警方查缉非法移民。非法移民饱受虐待。根据美国移民和海关执法局羁押监督办公室内部报告显示,美国许多移民羁押场所条件恶劣,没有必要的医疗救护,过度执法甚至虐囚现象严重。<ref>《休斯顿纪事报》,2011年10月10日。</ref>亚利桑那州一家非营利组织2011年9月21日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该州与墨西哥边境被拘留的数千名非法移民普遍遭受美国边境巡警的虐待,得不到食物、水和医疗,被殴打,不准睡觉,有时被滞留在极冷或极热的环境中,受到心理虐待和死亡威胁。<ref>《世界日报》,2011年9月24日。</ref> 不承认土著人权利。2011年1月至2月,联合国土著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阿纳亚向美国两次发出指控函,指控亚利桑那州政府批准使用再循环废水在圣弗朗西斯科山峰建设滑雪场,<ref>www.forgottennavajopeople.org</ref>以及土著人活动人士帕尔帖被指控谋杀两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于1977年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帕尔帖一直声称自己是无辜的,美国政府因其参加美国印第安人运动组织而对其进行政治迫害。<ref>www.ohchr.org</ref>2011年4月2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文化权利问题独立专家沙希德、宗教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吕和土著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阿纳亚联名向美国发出指控函,称加利福尼亚州瓦列霍市政府计划将一直被北加利福尼亚州土著人视为宗教圣地的索戈雷亚特地区改建为停车场和公共洗手间。<ref>www.treatycouncil.org</ref> 种族仇恨犯罪频发。美国联邦调查局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共发生6628起仇恨犯罪案,其中2201起针对非洲裔,534起针对拉丁裔,575起针对白人。基于种族偏见、宗教偏见和族裔偏见的分别占47.3%、20%和12.8%。<ref>www.fbi.gov</ref>美国进步中心2011年8月发布的报告显示,过去10年,美国七个基金会动用逾4260万美元在美国煽动反穆斯林仇恨。<ref>《纽约时报》,2011年11月13日。</ref>旧金山活跃着三个“白人至上”团体,这些团体以攻击少数族裔和外来移民为主业。<ref>www.abclocal.gov.com</ref>2010年11月10日,两名墨西哥移民遭到一群白人男子殴打,涉案者就是这些组织的成员。<ref>www.sfappeal.com</ref>据调查,在纽约市,15-29岁的黑人男子最容易成为凶杀案的受害者。这一群体还不到纽约市人口的3%,但却占到了2010年所有凶杀案受害者人数的33%。<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3月9日。</ref> 反对种族歧视的民权运动者的遭遇令人关注。《赫芬顿邮报》2011年5月31日报道,路易斯安那州耶拿民权活动者卡特里娜?华莱士被当局仅仅依据一名毒品贩子的指控就判处15年徒刑。此前,华莱士曾参与组织有5万人参加的抗议种族歧视行为的民权活动,使6名非洲裔高中生重获自由。文章认为,华莱士被判刑是当局对其人权活动的报复。华莱士表示,警方完全是针对我,“因为我是一个自由战士,为民众权利而斗争”。 ==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 美国至今尚未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对妇女儿童权利的漠视加重了美国妇女儿童的糟糕境遇。 在美国,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普遍存在。据统计,美国妇女在各级政府中代表性不足,美国国会女议员仅占17%。<ref>www.wcffoundation.org</ref>男女同工不同酬,收入差距在过去半个世纪里仅仅缩小18美分。<ref>www.thedailybeast.com</ref>据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的报告,2009年全职妇女工资仍只相当于全职男性工资的77%。<ref>www.aclu.org</ref>美国妇女在就业、升职和工作等方面普遍受到歧视。一项新的研究证实,在美国高科技公司里,女性晋升为董事会成员以及最高薪管理层比在其他单位更落后于男性。在最高薪管理层中,女性不到1/28。在加利福尼亚州最大的上市公司里,只有10%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是女性。<ref>《纽约时报》,2011年12月9日。</ref> 妇女贫困率创新高。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2010年,美国有1700万妇女生活在贫困中,其中,有750万妇女生活在极端贫困中,有470万单身母亲生活在贫困中,妇女贫困率从2009年的13.9%上升到14.5%,创17年以来新高;极端贫困妇女从2009年的5.9%上升到6.3%,创历史新高。<ref>www.merchantcircle.com</ref>美联社2011年4月12日报道,纽约一位单身母亲因不堪一人抚养四个儿女的重担,自驾车连同孩子沉入哈德逊河,只有一个10岁儿子获救。 妇女频遭歧视、暴力和性侵犯。少数族裔妇女怀孕期间遭歧视。洛杉矶母婴协会研究报告显示,32.4%的亚裔母亲、47.9%的非洲裔母亲、31.1%的拉丁裔母亲感受到在怀孕期间受到歧视。<ref>《侨报》,2011年6月1日。</ref>根据洛杉矶警察局网站数据和《全国亲密伴侣和性暴力调查报告》,美国每年有200万妇女成为家暴的受害者,大约五个妇女中就有一个曾被强奸过,大约四个妇女中就有一个曾经历过来自亲密伴侣的严重身体暴力。<ref>《洛杉矶时报》,2011年12月14日。</ref>据报道,美国军队中19%的女性士兵遭受过性侵犯,大部分受害者选择沉默。<ref>www.csmonitor.com</ref>2011年3月至10月,纽约布鲁克林日落公园等地区相继发生20起连环性侵犯案件,受害者均为年轻女性。<ref>《纽约时报》,2011年10月19日。</ref>据报道,美国监狱关押了约100万女性犯人,很多女性在监狱中受到虐待,甚至在生产时还要带脚镣、手铐。<ref>www.globalissues.org</ref> 儿童贫困率创新高。根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报告,2010年,美国贫困儿童数量增加了100万,1575万儿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创2001年以来新高。儿童贫困率从2009年的20%上升到21.6%,653个县5岁至17岁儿童贫困率升高幅度大,1/3城市的学龄儿童贫困率高于国家平均水平。<ref>www.census.gov,2011年11月17日。</ref>据《每日邮报》2011年8月17日报道,2000-2009年,美国38个州儿童贫困率上升。密西西比州儿童贫困率高达31%。美国人口普查局表示,“生活在贫困中的儿童尤其是幼儿比其他同龄人更有可能出现认知和行为困难,受教育时间更短,长大后失业的时间更长”。<ref>《侨报》,2011年11月21日。</ref> 儿童无家可归者激增。根据美国无家可归者中心的数据,2010年有160万美国儿童露宿街头,比2007年上涨了33%。<ref>《今日美国报》,2011年12月15日。</ref>据纽约市教育局统计,该市有53503名3岁至21岁的儿童和学生无家可归。平均每月有6902名6岁至17岁学生无家可归。<ref>《纽约时报》,2011年11月14日。</ref>2011年万圣节晚上,近17000名儿童住在纽约市无家可归者避难所,自2011年5月以来,住在避难所的儿童增加了10%。<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11月9日。</ref> 儿童备受暴力、色情侵害。英国广播公司2011年10月17日报道,过去十年,美国有2万多个儿童被家人杀害,每年有100万儿童遭受虐待,<ref>www.preventchildabuse.org</ref>每两个家庭就有一个出现过家庭暴力。<ref>www.reverepolice.org</ref>《华尔街日报》2011年11月14日报道,宾夕法尼亚州公共福利厅2010年接到12万个虐待孩子的投诉电话,只有2.4万个被调查。2009年,印第安纳州13岁男孩克里斯蒂安?乔特遭其父亲毒打后身亡。乔特过去十年中一直受其父亲虐待,每日被关在不足一米高的狗笼里,食不果腹,衣不蔽体。<ref>《芝加哥论坛报》,2011年6月24日。</ref>美国校园暴力网上欺凌现象日益严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周刊2011年6月3日报道称,至少40%的美国高中生遭受过“网络恶棍”的网上欺辱。<ref>www.usnews.com</ref>妇女网络新闻2011年5月23日发表文章称,佐治亚州性奴问题严重,目前该州每月有250到300名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ref>Womensenews.org</ref>根据斯坦福大学的一份报告,该校2010年性侵犯案件数量比2009年上升了75%。<ref>CBS,2011年9月30日。</ref> 婴儿出生死亡率高。据《纽约时报》2011年10月15日报道,美国婴儿死亡率为6.7‰,而黑人婴儿死亡率高达13.3‰。白人、拉丁裔和亚裔婴儿死亡率分别为5.6‰、5.5‰和4.8‰。宾州匹兹堡阿勒格尼县2009年非洲裔婴儿死亡率高达20.7‰,白人婴儿死亡率为4‰。1岁前黑人儿童死亡的可能性是白人婴儿的2倍多。 ==关于侵犯他国人权== 美国在国际上推行霸权主义,粗暴侵犯他国主权,肆意践踏他国人权,“成为国际上一个不稳定的因素。”<ref>[法]埃曼纽?托德著,李旦等译:《美国帝国的衰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ref> 美国曾用活人试验,这是继虐囚丑闻曝光后的又一大被曝光的丑闻,令世界人民憎恶。英国《每日电讯报》2011年8月30日报道称,1946-1948年,美国政府资助了一个医学实验,1946年至1948年,对约5500名危地马拉人进行实验,故意使1300多名士兵、妓女、囚犯和精神病患者感染上梅毒等性病,甚至向患有癫痫病的7名妇女后脑注射梅毒、向一名身患绝症且感染梅毒的妇女眼睛注射淋病病毒,至少使80名危地马拉人死亡。美国新闻网站发表文章称,最新曝光的只是美国政府非法和不道德试验的冰山一角,很多关于美国非法试验的可怕丑闻还没有被揭露,这些可怕的非法试验目录很长,例如,政府辐射试验,人脑控制项目试验,中央情报局和国防部在“反恐战”中对“敌方战斗人员”的试验等等。<ref>Pubrecord.org</ref>《印度教徒报》2011年8月30日还报道称,自1932年起,美国公共卫生部门在亚拉巴马州以免费治疗为名,将近400名美国非洲裔黑人男子作为试验品,秘密研究梅毒对人体的危害,实际上当事人未得到任何治疗。试验直到1972年被媒体曝光才终止。奥地利国家电视台评论说,这是美国历史上可耻的事件,它记录了美国医学道德的黑暗历史。 美国发动战争,自称“人道主义干涉”,和“为了建立一个新的民主国家”,可是造成的却是人道主义灾难。据统计,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已导致伊拉克死亡655000人。<ref>TribuneBusinessNews,2011年12月15日。</ref>根据伊拉克战争期间平民死亡人数统计网站显示,至少有103536名平民死于伊拉克战争。<ref>路透社,2011年12月18日。</ref>平均每天有6.5名平民死于自杀性攻击和汽车炸弹。<ref>www.iraqbodycount.org</ref>而阿富汗战争以来,阿富汗民众死亡人数超过31000人。<ref>TribuneBusinessNews,2011年10月17日。</ref>据报道,2011年5月28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部队对阿富汗南部地区发动空袭,至少造成14名平民死亡,6人受伤。<ref>《纽约时报》,2011年5月29日。</ref>5月25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部队对努力斯坦省发动空袭,造成18名平民和20名阿富汗警察丧生。<ref>BBCNews,2011年5月29日。</ref>据英国《卫报》2012年3月11日报道,3月11日凌晨,驻阿富汗的一名美国士兵闯入两座村庄的3处民宅,开枪射杀了16名熟睡中的阿富汗村民,打伤5人,并焚烧尸体。受害者中包括9名儿童、3名妇女。据路透社报道,目击者说,多名士兵参与袭击。<ref>路透社,2012年3月11日。</ref>另据德国新闻社报道,一名阿富汗议会调查组成员说,有15名至20名士兵参与了这次袭击行动。他还说,根据调查,被杀的一些阿富汗女性遭到过性侵犯。<ref>德国新闻社,2012年3月18日。</ref>这种针对平民的“美式屠杀”行为再次揭开了美国自诩“法治国家”和“人权卫士”的遮羞布。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美国无人机共在巴基斯坦境内发动60起袭击,至少有378人被打死。<ref>《今日美国报》,2012年1月11日;Newamerica.net</ref>2011年上半年阿富汗平民死亡人数比2010年同期上升了15%。<ref>《纽约时报》,2011年8月6日。</ref>据报道,2012年2月20日晚,北约驻阿富汗巴格拉姆空军基地的美国士兵把古兰经等宗教书籍运往垃圾场焚烧。<ref>BBCNews,2012年2月23日。</ref>这种亵渎古兰经的行径激起了阿富汗全国各地以及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民众的强烈抗议和大规模的示威活动。<ref>www.pakistantoday.com.pk;www.firstpost.com</ref> 美国不赞成广大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发展权。在2011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8次会议通过“发展权”决议时,理事会成员国均投赞成票,只有美国一家投弃权票。 美国继续严重侵犯古巴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2011年10月26日,第66届联大以186国赞成,3国弃权,仅美国和以色列2国反对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必须终止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决议,要求美国立即结束对古巴长达近50年的经济、贸易和金融封锁。<ref>www.un.org</ref>这已经是联大第20次通过这样的决议,但美国一直无视联大决议。根据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2条,美国对古巴的制裁应被视为种族灭绝行为。 上列美国侵犯人权的事实只是美国糟糕的人权纪录的一小部分。然而窥一斑而知全豹。美国自身的人权状况劣迹斑斑,根本没有任何道德的、政治的和法律的资格充当“世界人权法官”,将自己凌驾于世界各国之上,年复一年地发表人权报告指责别国。我们再次奉劝美国正视自身的严重人权问题,停止将人权作为抹黑别国形象、干涉别国内政、谋取自己战略利益的政治工具的不得人心的做法,停止在人权问题上对人对己实行双重标准和利用人权推行霸权的行径。 ==注释== <references></references> {{PD-PRC-exempt}} [[Category: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evhpyc8koh0zivu92so2vugm6owj3mk 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 10 169572 11127090 2060209 2026-10-13T00:13:24Z PacmanD 20553 11127090 wikitext text/x-wiki {{license | image=PD-icon.svg | text={{{text|本作品現時在大中華兩岸地區因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w:公有领域|公有领域]]。根据2020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和中华民国的《[[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條(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台澎金马地区),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small>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法人作品应满足三点要求:(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法人”)主持创作,而非工作人员自发进行;(2)创作思想及表达方式体现法人意志;(3)由法人负责,而非执笔者。([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90.htm 详情])</small> ---- {{#if:{{{1|}}}| {{{1}}} | <div style="font-weight:bold;text-align:center;">{{{text|致上传者:请在本模板中标明该作品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姓名或著作权持有者名称。}}}</div>}} | image_r2=[[File: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border|link=|64px|right]]<br />[[File: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border|link=|64px|right]] |}}<includeonly>[[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有領域|{{PAGENAME}}]][[Category:中華民國公有領域|{{PAGENAME}}]]</includeonly><noinclude> [[Category:版權模板]]</noinclude> puvu610ifyfc9vg0l8wdsj59h46z31u 11127091 11127090 2026-10-13T00:28:24Z PacmanD 20553 11127091 wikitext text/x-wiki {{license | image=PD-icon.sv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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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PD-icon.svg | text={{{text|本作品現時在兩岸因著作權保護期屆滿而屬於[[w:公有领域|公有領域]]。根據2020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和澳門)和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目前司法管轄區為臺澎金馬地區),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自創作完成起50年內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small>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2001年修正版),法人作品應滿足三點要求:(1)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法人」)主持創作,而非工作人員自發進行;(2)創作思想及表達方式體現法人意志;(3)由法人負責,而非執筆者。([http://www.npc.gov.cn/zgrdw/npc/flsyywd/minshang/2002-07/15/content_297590.htm 詳情])</small> ---- {{#if:{{{1|}}}| {{{1}}} | <div style="font-weight:bold;text-align:center;">致上傳者:請在本模板中標明該作品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姓名或著作權持有者名稱。</div>}} | image_r=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 image_r2=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includeonly>[[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Category:中華民國公有領域]]</includeonly><noinclude> {{Documentation}} [[Category:版权模板]]</noinclude> ga6yos811rsuc2clv5wt7fckshe9zq3 Portal:褒揚令 100 170257 11127423 11126608 2026-10-13T05:05:19Z TunnelESON 6 完成2021年份 11127423 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中華民國褒揚令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shortcut = | notes =自[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129/ 總統府公報公報查詢]及[http://gaz.ncl.edu.tw/ 國家圖書館政府公報資訊網]查詢「褒揚」「褒章」「[[Portal:褒揚令/頒匾|頒匾]]」。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border="1" !公報日<ref>1912年5月1日發行《[[政府公報 (北洋政府)|政府公報]]》至1928年6月13日。1925年7月發行《[[國民政府公報]]》至1948年5月19日。次日5月20日發行《[[總統府公報]]》至今。</ref>!!期號!!頁!!對象!!公報所述身分!!文號、褒揚月/日 |- |rowspan=2|1912-10-17||169||95||[[w:吳俊陞|吳俊陞]]||陸軍少將奉天統領||rowspan=2|[[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6日)]] |- |169||95||[[w:趙爾巽|趙爾巽]]||奉天都督 |- |rowspan=4|1912-10-20||rowspan=4|172||rowspan=3|117||章嘉呼圖克圖||道行高超湛深敎旨||rowspan=4|[[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19日)]] |- |甘珠爾瓦呼圖克圖||宣明佛理翊贊共和 |- |參贊等||前任法國公使 |- |118||新土爾扈特盟長等||効忠民國 |- |1912-10-21||173||119||阿穆爾靈圭||科爾沁左翼後旗博多噶台親王,首贊共和||[[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0日)]] |- |1912-10-26||178||141||[[w:湯化龍|湯化龍]]||上年鄂中建義人心未定,從容籌畫維持秩序||[[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25日)]] |- |1912-11-01||184||9||格布錫綽爾濟||翊贊共和勳勤夙著||[[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0月31日)]] |- |1912-11-17||200||201||[[w:馮如|馮如]]||飛行家,失愼殞命||[[臨時大總統令 (民國元年11月16日)]] |- |1925-08||5||27||林黃氏||rowspan=3|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16號指令]] 8/3 |- |1925-08||6||13||李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號批]] 8/12 |- |1925-09||10||62-63||林馬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42號批]] 9/29 |- |rowspan=7|1925-10||11||48-49||李莫氏||廣東省三水縣節婦,補發褒章||[[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6號批]] 10/9 |- |rowspan=6|12||13-14||東征將士||功成身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7日)]] |- |rowspan=3|14-15||[[w:何應欽|何應欽]]||東征軍第一縱隊長國民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師長||rowspan=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令 (民國14年10月19日)]] |- |[[w:譚曙卿|譚曙卿]]||第三師代理師長 |- |陸瑞榮||副師長兼第八團團長 |- |15-16||劉堯宸||故國民革命第一軍第二師第四團團長 |- |46||劉譽氏||rowspan=15|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01號批]] 10/16 |- |1925-11||15||29||陳所能||[[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78號批]] 11/13 |- |1925-12||17||43||蘇農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40號批]] 12/2 |- |1926-01||21||20||譚能滿||[[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2號批]] 1/16 |- |1926-01||22||51-52||謝歐陽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號批]] 1/25 |- |rowspan=3|1926-02||23||39-40||鄺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3號批]] 2/8 |- |24||55||黃張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1號批]] 2/11 |- |24||55-56||高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92號批]] 2/11 |- |1926-04||30||54||沈除氏沈彭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48號批]] 4/14 |- |1926-04||31||41-42||葉余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83號批]] 4/24 |- |1926-06||36||67-68||黃丘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11號批]] 6/11 |- |rowspan=3|1926-07||39||69-70||羅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2號批]] 7/12 |- |39||104-105||林用輝||[[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1號批]] 7/20 |- |39||107-108||饒學源及妻盧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25號批]] 7/20 |- |1926-08||41||50||耆年碩德望重里閭||[[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52號批]] 8/3 |- |1926-09||45||47-48||羅鄧氏||廣西省,呈繳褒揚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665號批]] 9/11 |- |1926-10||48||52-53||楊蕭氏||rowspan=4|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1號批]] 10/18 |- |1926-10||48||53-54||余開祥暨妻溫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742號批]] 10/18 |- |1926-11||52||41-42||王何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8號批]] 11/29 |- |1926-11||51||61-62||蔣周氏||[[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42號批]] 11/17 |- |1927-07-11||8||12, 48-50||[[w:胡明復|胡明復]]||故博士||[[國民政府令 (民國16年7月9日)]] |- |rowspan=3|1927-10||3||65||黃廖氏||廣東省梅縣壽婦||[[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65號批]] 10/24 |- |3||66||葉盧氏||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70號批]] 10/25 |- |3||73||林庭楷||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186號批]] 10/26 |- |1927-11||8||18||陳郭氏||江蘇省||[[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96號批]] 11/17 |- |1928-05||61||38-39||[[w:蔡公時|蔡公時]]、張鴻漸等九員及勤務兵等||濟南交涉公署在事各員兵||[[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35號批]] 5/25 |- |1928-08||82||1-2||[[w:吴樾 (革命家)|吳樾]]||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25號批]] 8/9 |- |rowspan=4|1928-09||91||6-7||[[w:郭松齡|郭松齡]]||前東北國民軍總司令||[[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89號訓令]] 9/11 |- |91||11-12||周祥駿||江蘇省睢寧||[[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5號訓令]] 9/12 |- |92||10-12||雷鐵厓||已故臨時大總統府秘書||[[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499號訓令]] 9/15 |- |96||8-9||文鴻恩||第二十六軍第三十一師師長||[[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536號訓令]] 9/26 |- |1928-10-28||3||8||王邦凱||頒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2號指令]] 10/20 |- |1928-12-25||51||4||[[w:徐錫麟|徐錫麟]]||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398號指令]] 12/21 |- |1929-04-03||131||9-10||[[w:郭春秧|郭春秧]]、上海慈善團、天津中國慈善會、上海紗布交易所||頒匾||[[國民政府第619號指令]] 4/1 |- |1929-05-04||156||8||許宗衡||烈士||[[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第871號指令]] 5/3 |- |1929-05-27||175||12||郭春秧等||頒題襃章題額獎證日期並乞轉呈將所頒匾額賜用印信||[[國民政府第1023號指令]] 5/23 |- |1929-06-12||189||1||[[w:呂彥直|呂彥直]]||總理葬事建築師||國民政府令 |- |1929-06-19||195||2||呂彥直||建築師||[[國民政府第1162號指令]] 6/14 |- |1929-09-24||277||5||傅慈祥||庚子漢口殉難烈士||[[國民政府第903號訓令]] 9/23 |- |1929-09-25||278||3||[[w:潘達微|潘達微]]||前廣州孤兒院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9月24日)]] |- |1929-09-28||281||10||[[w:白普仁|白普仁]]||頒匾||[[國民政府第2078號指令]] 9/25 |- |rowspan=2|1929-12-11||342||5-6||[[w:戚繼光|戚繼光]]||抵禦倭寇||[[國民政府第1184號訓令]] 12/9 |- |342||9-10||[[w:鄭成功|鄭成功]]||抗拒滿淸||[[國民政府第2878號指令]] 12/9 |- |1929-12-24||353||3-4||龍璋||前湖南民政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18年12月23日)]] |- |1930-03-28||430||2||孫王氏孫張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 3/26 |- |1930-11-08||618||4||周文貴周文富兄弟||[[國民政府第1998號指令]] 11/6 |- |1930-12-16||649||10||黃文植;周念祖、凌志斌||[[國民政府第2230號指令]] 12/15 |- |1931-06-15||797||6||楊著昆||中國國民黨僑美黨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6月13日)]] |- |1931-08-04||839||1||[[w:倪桂珍|倪太夫人]]||革命先進宋耀如淑配||[[國民政府令 (民國20年8月3日)]] |- |1932-01-23||984||7||傅崔氏||rowspan=5|頒匾||[[國民政府第245號指令]] 1/19 |- |1932-01-26||986||5||蘇東華僑籌振祖國災民委員會||[[國民政府第266號指令]] 1/20 |- |rowspan=5|1932-03-31||rowspan=5|洛03||34||陳德新||[[國民政府第130號指令]] 3/11 |- |38||棉蘭蘇東中華總商會||[[國民政府第140號指令]] 3/11 |- |38||趙章氏||[[國民政府第141號指令]] 3/12 |- |52||[[w:何宗蓮|何宗蓮]]||山東省振務會故委員||[[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 3/22 |- |66||孫仰嶧||rowspan=6|頒匾||[[國民政府第232號指令]] 3/22 |- |rowspan=2|1932-04-10||4||25||徐同書||[[國民政府第333號指令]] 4/6 |- |4||26||陳綬耀||[[國民政府第334號指令]] 4/6 |- |1932-05-31||9||31||馬李氏||[[國民政府第588號指令]] 5/27 |- |rowspan=2|1932-06-10||10||32||徐武氏||[[國民政府第615號指令]] 6/1 |- |10||52||董濂||[[國民政府第679號指令]] 6/10 |- |rowspan=6|1932-06-20||rowspan=6|11||9, 51||張佳椿||湖北石首縣保衞團副團長,頒發旌表||[[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6月20日)]]、[[國民政府第773號指令]] |- |25||吳國華||rowspan=29|頒匾||[[國民政府第691號指令]] 6/11 |- |40||范毋氏||[[國民政府第737號指令]] 6/15 |- |40||魏錢氏||[[國民政府第738號指令]] 6/15 |- |41||劉邦囘||[[國民政府第739號指令]] 6/15 |- |41||王起禹||[[國民政府第740號指令]] 6/15 |- |rowspan=8|1932-06-30||rowspan=8|12||26||劉少巖||[[國民政府第787號指令]] 6/23 |- |26||李賀氏||[[國民政府第788號指令]] 6/23 |- |26-27||何王氏||[[國民政府第789號指令]] 6/23 |- |27||劉王氏||[[國民政府第790號指令]] 6/23 |- |27||石賈氏||[[國民政府第791號指令]] 6/23 |- |28||英林||[[國民政府第792號指令]] 6/23 |- |28||何葉氏||[[國民政府第793號指令]] 6/23 |- |28-29||胡士選||[[國民政府第794號指令]] 6/23 |- |1932-07-10||13||26||周朝棟||[[國民政府第876號指令]] 7/6 |- |rowspan=2|1932-07-20||14||49||蔡陳氏||[[國民政府第908號指令]] 7/13 |- |14||49||石蕭氏||[[國民政府第909號指令]] 7/13 |- |rowspan=3|1932-07-31||15||22||胡黃氏||[[國民政府第981號指令]] 7/23 |- |15||22||彭李氏||[[國民政府第982號指令]] 7/23 |- |15||22||雷程氏||[[國民政府第983號指令]] 7/23 |- |rowspan=10|1932-08-10||rowspan=10|16||43||王汪氏、冶成全||[[國民政府第1047號指令]] 8/3 |- |44||謝鳳儀||[[國民政府第1048號指令]] 8/3 |- |44||郭郭氏||[[國民政府第1049號指令]] 8/3 |- |44||宋劉氏||[[國民政府第1050號指令]] 8/3 |- |45||陳胡氏||[[國民政府第1051號指令]] 8/3 |- |45||蕭葛氏||[[國民政府第1052號指令]] 8/3 |- |45||甯希俞、索好仁||[[國民政府第1053號指令]] 8/3 |- |46||孫肇慶||[[國民政府第1054號指令]] 8/3 |- |46||胡余氏||[[國民政府第1055號指令]] 8/3 |- |46||蔣朱氏||[[國民政府第1056號指令]] 8/3 |- |rowspan=2|1932-08-31||18||1||[[w:馬福祥|馬福祥]]||國民政府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24日)]] |- |18||1||管鵬||前安徽省政府委員兼主席||[[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8月31日)]] |- |rowspan=4|1932-09-10||rowspan=4|19||25||陸衍祥、任慶煥、丁鴻文||rowspan=21|頒匾||[[國民政府第1253號指令]] 9/1 |- |25||汶龔氏||[[國民政府第1254號指令]] 9/1 |- |26||耿廷獻||[[國民政府第1255號指令]] 9/1 |- |35||何曹氏||[[國民政府第1289號指令]] 9/10 |- |1932-09-20||20||42||汪鄭氏||[[國民政府第1297號指令]] 9/12 |- |rowspan=5|1932-10-08||rowspan=5|28||6||王秦氏||[[國民政府第1461號指令]] 10/6 |- |6-7||戎維能||[[國民政府第1462號指令]] 10/6 |- |7||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463號指令]] 10/6 |- |7||戴王思怙、戴董淑敏||[[國民政府第1464號指令]] 10/6 |- |8||巨王氏||[[國民政府第1465號指令]] 10/6 |- |rowspan=2|1932-10-11||30||3||胡文虎||[[國民政府第1471號指令]] 10/7 |- |30||3||沈煇||[[國民政府第1472號指令]] 10/7 |- |rowspan=3|1932-11-09||55||4||樓京泉||[[國民政府第1627號指令]] 11/8 |- |55||4||胡李民||[[國民政府第1628號指令]] 11/8 |- |55||4||王彭氏||[[國民政府第1629號指令]] 11/8 |- |rowspan=4|1932-11-10||rowspan=4|洛56||3||孫劉氏||[[國民政府第1630號指令]] 11/8 |- |3||李炳文||[[國民政府第1631號指令]] 11/8 |- |3-4||蘇廷瑞||[[國民政府第1632號指令]] 11/8 |- |4||朱左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 11/8 |- |1932-11-11||洛57||2||羅黃氏||[[國民政府第1633號指令]] 11/8 |- |1932-11-12||洛58||1||楊銘鼎||[[國民政府第1642號指令]] 11/9 |- |1932-12-08||998||1||江應銓||rowspan=2|福建崇安縣保衞團區團長||[[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7日)]] |- |1932-12-09||999||7||江應銓||[[國民政府京字第14號指令]] 12/8 |- |1932-12-12||1001||3||金關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31號指令]] 12/10 |- |1932-12-13||1002||6||殷清濤||[[國民政府京字第38號指令]] 12/10 |- |1932-12-16||1005||15||額爾德尼布哩特都克森廟重建||[[國民政府京字第73號指令]] 12/13 |- |rowspan=4|1932-12-19||rowspan=4|1007||14||沈舒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2號指令]] 12/16 |- |14||曹張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3號指令]] 12/16 |- |14||朱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14號指令]] 12/16 |- |15||顧木卿||[[國民政府京字第115號指令]] 12/16 |- |rowspan=4|1932-12-20||rowspan=4|1008||1||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衞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令 (民國21年12月19日)]] |- |7||劉劉氏||rowspan=3|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23號指令]] 12/16 |- |9||王汝揖||[[國民政府京字第131號指令]] 12/16 |- |10||吳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33號指令]] 12/16 |- |1932-12-21||1009||19||鄭立三||湖北興山縣保衛團隊長,勦匪陣亡||[[國民政府京字第166號指令]] 12/19 |- |rowspan=4|1932-12-23||rowspan=4|1011||2||陳寬、杜惠生||rowspan=38|頒匾||[[國民政府京字第180號指令]] 12/21 |- |2-3||虞高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1號指令]] 12/21 |- |3||梁陸氏||[[國民政府京字第182號指令]] 12/21 |- |3||張淑純、張思順||[[國民政府京字第183號指令]] 12/21 |- |1933-01-04||1019||6||王陳氏||[[國民政府京字第231號指令]]1932-12-30 |- |rowspan=3|1933-01-13||rowspan=3|1027||9||張歐陽氏||[[國民政府第44號指令]] 1/11 |- |10||劉周氏||[[國民政府第45號指令]] 1/11 |- |10||梅煥侯||[[國民政府第46號指令]] 1/11 |- |1933-01-17||1030||5||楊學程||[[國民政府第79號指令]] 1/14 |- |rowspan=4|1933-02-01||rowspan=4|1043||7||繆得衆||[[國民政府第176號指令]] 1/30 |- |8||錢世雍||[[國民政府第177號指令]] 1/31 |- |8||郭羅香蘭||[[國民政府第178號指令]] 1/31 |- |8||陳孫氏||[[國民政府第179號指令]] 1/31 |- |rowspan=8|1933-02-02||rowspan=8|1044||7||趙何氏姑婦二人||[[國民政府第180號指令]] 1/31 |- |7||施友煙||[[國民政府第181號指令]] 1/31 |- |7||馬溫氏||[[國民政府第182號指令]] 1/31 |- |8||高唐氏||[[國民政府第183號指令]] 1/31 |- |8||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84號指令]] 1/31 |- |8||王程氏||[[國民政府第185號指令]] 1/31 |- |9||秦周氏||[[國民政府第186號指令]] 1/31 |- |9||唐余氏||[[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 1/31 |- |rowspan=4|1933-02-16||rowspan=4|1056||3||陳步謙||[[國民政府第277號指令]] 2/13 |- |3||許玉堂||[[國民政府第278號指令]] 2/13 |- |4||張徐氏||[[國民政府第279號指令]] 2/13 |- |4||李楊氏||[[國民政府第280號指令]] 2/13 |- |1933-03-02||1068||5||黃允文||[[國民政府第358號指令]] 2/28 |- |rowspan=2|1933-03-03||1069||2||歐陽王氏||[[國民政府第360號指令]] 2/28 |- |1069||2||祝星五||[[國民政府第362號指令]] 2/28 |- |rowspan=2|1933-03-11||1076||9||徐臨風||[[國民政府第402號指令]] 3/8 |- |1076||9||彭壽松||[[國民政府第403號指令]] 3/8 |- |1933-03-14||1078||6||吳陳氏||[[國民政府第426號指令]] 3/11 |- |rowspan=3|1933-03-28||rowspan=3|1090||7||舒寬度||[[國民政府第529號指令]] 3/25 |- |8||王淑英||[[國民政府第531號指令]] 3/27 |- |8||黃敦孝黃余氏夫婦||[[國民政府第532號指令]] 3/27 |- |1933-04-13||1104||9||阮四姑||[[國民政府第661號指令]] 4/11 |- |1933-04-15||1106||2||焦李氏||[[國民政府第668號指令]] 4/14 |- |1933-04-21||1111||8||萬胡氏||[[國民政府第703號指令]] 4/20 |- |1933-04-25||1114||10||田劉氏||[[國民政府第736號指令]] 4/22 |- |rowspan=5|1933-05-06||rowspan=5|1123||2||李鳴鳳劉英劉鐵王憲章鄭贊丞續桐溪凌毅||先烈,均曾參加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4日)]] |- |5||梁履潔||rowspan=9|頒匾||[[國民政府第818號指令]] 5/4 |- |6||文效曾||[[國民政府第819號指令]] 5/4 |- |6||畢文光||[[國民政府第820號指令]] 5/4 |- |6||高王氏||[[國民政府第821號指令]] 5/4 |- |rowspan=3|1933-05-08||rowspan=3|1124||4||余德明||[[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 5/4 |- |4||羅燿樞||[[國民政府第822號指令]] 5/4 |- |5||吳夢熊||[[國民政府第825號指令]] 5/4 |- |1933-05-15||1130||3||戚徐氏||[[國民政府第877號指令]] 5/13 |- |1933-05-16||1131||3||吳孝女、吳曾氏||[[國民政府第878號指令]] 5/13 |- |1933-05-19||1134||2||[[w:王瑚|王瑚]]||前黃河水利委員會副委員長振災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5月18日)]] |- |1934-01-04||1327||1||[[w:杜錫珪|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2年12月30日)]] |- |rowspan=7|1934-01-05||rowspan=7|1328||2||隴維崧||rowspan=4|頒匾||[[國民政府第2421號指令]]1933/12/30 |- |3||江鳳鳴||[[國民政府第2423號指令]]1933/12/30 |- |3||張胡氏||[[國民政府第2424號指令]]1933/12/30 |- |4||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425號指令]]1933/12/30 |- |4||杜錫珪||海軍上將||[[國民政府第2427號指令]]1933/12/30 |- |5||鄭榮凱||頒匾||[[國民政府第2429號指令]]1933/12/30 |- |5||朱天樂||頒匾||[[國民政府第2430號指令]]1933/12/30 |- |1934-01-24||1344||1||賴德豐||rowspan=2|江西石城縣屛山區保衞團團總||[[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1月23日)]] |- |1934-01-26||1346||3||賴德豐||[[國民政府第125號指令]] 1/23 |- |1934-02-01||1351||4||董王氏||rowspan=7|頒匾||[[國民政府第187號指令]] 1/31 |- |1934-02-02||1352||2||隴維邦||[[國民政府第188號指令]] 1/31 |- |rowspan=5|1934-02-19||rowspan=5|1366||9||李梓卿||[[國民政府第290號指令]] 2/16 |- |9||程四寶、程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1號指令]] 2/16 |- |9||龔傅氏||[[國民政府第292號指令]] 2/16 |- |10||張弼哉、張徐氏夫婦||[[國民政府第293號指令]] 2/16 |- |10||劉張氏||[[國民政府第294號指令]] 2/16 |- |1934-02-23||1370||1||[[w:陳去病|陳去病]]||中國國民黨黨史編纂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2日)]] |- |1934-02-24||1371||1||李文治||前參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2月23日)]] |- |1934-03-02||1376||13||董耕雲||前衆議院議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3月1日)]] |- |1934-03-06||1379||5||黨成學||rowspan=41|頒匾||[[國民政府第425號指令]] 3/3 |- |rowspan=7|1934-04-06||rowspan=7|1404||4||李劉氏||[[國民政府第681號指令]] 4/4 |- |4||周黃氏||[[國民政府第682號指令]] 4/4 |- |5||凌熊氏||[[國民政府第683號指令]] 4/4 |- |5||朱家駒||[[國民政府第684號指令]] 4/4 |- |5||胡鄧氏||[[國民政府第685號指令]] 4/4 |- |6||田丁叔德||[[國民政府第686號指令]] 4/4 |- |6||李敬修||[[國民政府第687號指令]] 4/4 |- |rowspan=5|1934-04-16||rowspan=5|1412||6||劉周氏||[[國民政府第771號指令]] 4/14 |- |6||吳董氏||[[國民政府第772號指令]] 4/14 |- |7||劉汝寬||[[國民政府第773號指令]] 4/14 |- |7||王葆支||[[國民政府第774號指令]] 4/14 |- |7||李載陽||[[國民政府第775號指令]] 4/14 |- |1934-04-30||1424||5||黃張氏||[[國民政府第873號指令]] 4/26 |- |1934-05-04||1428||7||鮑孝長||[[國民政府第933號指令]] 5/2 |- |rowspan=4|1934-06-01||rowspan=4|1451||6||李王氏||[[國民政府第1135號指令]] 5/30 |- |7||石田氏、劉周氏||[[國民政府第1138號指令]] 5/31 |- |7||何鍵||[[國民政府第1139號指令]] 5/31 |- |7||王巖頭||[[國民政府第1140號指令]] 5/31 |- |1934-06-02||1452||5||魯殷氏||[[國民政府第1141號指令]] 5/31 |- |rowspan=3|1934-07-27||rowspan=3|1498||7||馮李秀珍||[[國民政府第1514號指令]] 7/25 |- |7||周仁||[[國民政府第1515號指令]] 7/25 |- |7||史翼經||[[國民政府第1516號指令]] 7/25 |- |rowspan=11|1934-07-28||rowspan=11|1499||10||余兆璧||[[國民政府第1517號指令]] 7/25 |- |10||李傑、李趙氏||[[國民政府第1518號指令]] 7/25 |- |10||蕭常氏||[[國民政府第1519號指令]] 7/26 |- |11||毛懷珠||[[國民政府第1520號指令]] 7/26 |- |11||盧杜氏||[[國民政府第1521號指令]] 7/26 |- |11||朱寶璜||[[國民政府第1522號指令]] 7/26 |- |14||束誠甫||[[國民政府第1528號指令]] 7/26 |- |15||張恆懋||[[國民政府第1532號指令]] 7/26 |- |15||趙椿霖||[[國民政府第1533號指令]] 7/26 |- |16||張許氏||[[國民政府第1534號指令]] 7/26 |- |16||徐彭氏||[[國民政府第1535號指令]] 7/26 |- |1934-07-31||1501||1||rowspan=2|龍李培蓮||[[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7月30日)]] |- |1934-08-01||1502||4||[[國民政府第1567號指令]] 7/30 |- |1934-08-20||1518||1||葉子衡;坎大利、沙遜||[[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8月18日)]] |- |rowspan=4|1934-09-10||rowspan=4|1535||8||居韋氏||[[國民政府第1849號指令]] 9/7 |- |9||張連甲||[[國民政府第1850號指令]] 9/7 |- |9||胡陳氏||[[國民政府第1851號指令]] 9/7 |- |9||張湯氏、倪張開誠||[[國民政府第1852號指令]] 9/7 |- |1934-09-18||1542||1||[[w:林直勉|林直勉]]||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候補委員||[[國民政府令 (民國23年8月18日)]] |- |rowspan=6|1934-09-26||rowspan=6|1549||6||范林氏、饒范氏、周陳氏、羅楊氏、郭張氏||rowspan=6|頒匾||[[國民政府第1956號指令]] 9/24 |- |6||楊陳氏||[[國民政府第1957號指令]] 9/24 |- |6||胡品元等七員||[[國民政府第1958號指令]] 9/24 |- |7||徐國瑞||[[國民政府第1959號指令]] 9/24 |- |9||李段氏||[[國民政府第1965號指令]] 9/24 |- |10||趙運泰||[[國民政府第1970號指令]] 9/25 |- |1938-06-15||渝0057||3||[[w:曹錕|曹錕]]||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7年6月14日)]] |- |1939-06-10||渝0160||5||[[w:徐世昌|徐世昌]]||國之耆宿||[[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6月8日褒揚徐世昌令)]] |- |1939-12-13||渝0213||1||[[w:吳佩孚|吳佩孚]]||故陸軍上將||[[國民政府令 (民國28年12月9日)]] |- |1948-05-21||2||3||尚任守貞||頒匾||[[國民政府處字第1012號指令]] 5/19 |- |rowspan=3|1948-05-22||3||1||李淇亭||河南省虞城縣政府秘書代行縣長職務||[[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3||4||嵇鯤生||上海淪陷期間,協助抗戰工作||[[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4739號令]] 5/19 |- |3||4||李佐臣||追隨 國父致力革命,卓著勤勞||[[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5032號令]] 5/20 |- |1948-05-25||5||1||周鴻||陝西省郃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5|[[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rowspan=4|1948-05-26||6||2||聶近晨||山東諸城縣縣長,剿匪殉職 |- |6||2||鄭衍劭||山東省臨淸縣縣長,剿匪殉職 |- |6||2||呂荷卿||河北省東光縣縣長,剿匪殉職 |- |6||2||張鴻惠||河南博愛縣縣長,殉職 |- |1948-05-28||8||1||羅永年||遼寧省鞍山市市長,殉職||總統令 |- |1948-05-31||10||1||馮賴悟||頒匾||[[總統統(一)字第5號指令]] 5/29 |- |rowspan=7|1948-06-01||rowspan=7|11||1||麥建勳||河南省宜陽縣縣長,剿匪殉職||rowspan=3|[[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張子良||山東省第五區行政督察專員,剿匪殉職 |- |1||郭瑞生||陝西省白水縣縣長,剿匪殉職 |- |2||湯李氏||rowspan=4|頒匾||[[國民政府處字第1110號指令]] 5/19 |- |2||林洪氏||[[國民政府處字第1111號指令]] 5/19 |- |2||丁衍鏞||[[國民政府處字第1112號指令]] 5/19 |- |2||李建興||[[國民政府處字第1113號指令]] 5/19 |- |1948-06-02||12||1||張根仁||早歲加入同盟,努力革命||[[國民政府令 (民國37年5月19日)]] |- |1948-06-08||17||1||許壽裳||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教授兼中國文學系主任||[[行政院(卅七)四防字第27787號令]] 6/7 |- |1948-06-10||19||1||徐濟民||陸軍暫編第二十一師第一團團長,殉職||總統令 |- |rowspan=4|1948-06-11||rowspan=4|20||1||葉允之||rowspan=4|頒匾||[[總統統(一)貳字第8號指令]] 6/10 |- |1||上海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舞廳商業同業公會、上海市錢商業同業公會||[[國民政府處字第1175號指令]] 5/19 |- |1||陳謝芹春||[[國民政府處字第1176號指令]] 5/19 |- |1-2||黃劉氏||[[國民政府處字第1177號指令]] 5/19 |- |rowspan=2|1948-06-14||22||1||岳兆麟||前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4日)]] |- |22||1||王範廷||前軍事委員會中將高級參謀 |- |rowspan=2|1948-06-15||23||1||黃梓堂||湖北隨縣地方法院殉職首席檢察官||[[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15日)]] |- |23||2||楊怡發||早歲參加革命||[[行政院(卅七)四內字第28467號令]] 6/12 |- |1948-06-17||25||1||先盧氏||rowspan=4|頒匾||[[總統統(一)字第45號指令]] 6/16 |- |rowspan=3|1948-06-19||27||1||范企奭||[[總統統(一)字第54號指令]] 6/18 |- |27||1||羅永年||[[總統統(一)字第55號指令]] 6/18 |- |27||1||蔣蘇氏||[[總統統(一)字第56號指令]] 6/18 |- |1948-06-22||29||1||黃家麟||陝西省白河縣縣長,剿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2日)]] 6/22 |- |1948-06-28||34||1||潘恩霈||河北省滄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6月28日)]] 6/28 |- |rowspan=5|1948-07-01||rowspan=5|37||1||潘允和||rowspan=4|頒匾||[[總統統(一)字第71號指令]] 6/30 |- |1||龍榮軒||[[總統統(一)字第72號指令]] 6/30 |- |1||黃林氏||[[總統統(一)字第73號指令]] 6/30 |- |1||雲南省銀行業同業公會、裕滇紡織公司||[[總統統(一)字第74號指令]] 6/30 |- |3||盧心畬||駐紐約總領事館故總領事||[[行政院(卅七)七外字第30292號令]] 6/29 |- |rowspan=3|1948-07-10||45||1||高憲申||海軍總司令部故海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 |45||1||劉戡||陸軍整編第二十九軍軍長,殉職 |- |45||1||嚴明||陸軍整編第九十師師長,殉職 |- |1948-07-12||46||1||徐春霖||河北交河縣縣長,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2日)]] |- |rowspan=2|1948-07-14||48||1||孟克德爾格勒||察哈爾正白旗前任故總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14日)]] |- |48||1||李毅民||第二綏靖區補充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7-20||53||1||張雪菴||河北省元氏縣殉職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0日)]] |- |1948-07-22||55||1||谷篤生||陝西省鄜縣縣長,勦匪殉職||[[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2日)]] |- |rowspan=3|1948-07-26||58||1||譚嘉範||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旅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6日)]] |- |58||1||岑家焯||前軍事委員會少將站長 |- |58||1||武漢卿||上校通訊員 |- |rowspan=4|1948-07-27||rowspan=4|59||1||羅啓疆||陸軍第八十二師師長||rowspan=4|[[總統令 (民國37年7月27日)]] |- |1||李宜||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第一百四十五旅第四百三十四團上校團長 |- |1||洪偉||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第五十八團上校團長 |- |1||王汝湘||第二營少校營長 |- |1948-08-02||64||1||徐保||陸軍整編第七十六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2日)]] |- |rowspan=4|1948-08-03||rowspan=4|65||2||趙新玉||江蘇省豐縣||[[內政部禮字第1588號令]] 7/22 |- |2||孫禮同||江蘇省漣水縣||[[內政部禮字第1589號令]] 7/22 |- |2||蔡振華||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590號令]] 7/22 |- |2||張汝壽||江蘇鹽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591號令]] 7/22 |- |rowspan=10|1948-08-04||rowspan=10|66||rowspan=6|1||曹者禧||江蘇南匯縣,題頒熱心教育||[[總統統(一)字第157號指令]] 8/3 |- |段培初||河南汲縣,題頒弘文輔教||[[總統統(一)字第158號指令]] 8/3 |- |程畯僧||江蘇泰縣,題頒惠貽鄕校||[[總統統(一)字第159號指令]] 8/3 |- |高利民及其弟加民、兆民,妹愼儀||四川仁壽縣,題頒勵學育才||[[總統統(一)字第160號指令]] 8/3 |- |熊啓瑞及其妻張氏||江西南昌縣,題頒矜式鄉里||[[總統統(一)字第162號指令]] 8/3 |- |陶桂林||江蘇南通縣,題頒以義爲懷||[[總統統(一)字第163號指令]] 8/3 |- |2||韓金雨||江蘇如皋縣自衞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2號令]] 7/22 |- |2||李志奇||江蘇省海門縣保安隊第二中隊分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593號令]] 7/22 |- |2||于輝||江蘇省宿遷縣||[[內政部禮字第1629號令]] 7/24 |- |2||蔣書淦||江蘇省泰興縣第五區區長||[[內政部禮字第1632號令]] 7/24 |- |rowspan=4|1948-08-05||rowspan=4|67||2||金同壽||江蘇省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36號令]] 7/26 |- |2||王化芝||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37號令]] 7/26 |- |2||王佐才||江蘇沛縣第三區公所助理員||[[內政部禮字第1638號令]] 7/27 |- |2||張文彩||江蘇興化縣||[[內政部禮字第1645號令]] 7/27 |- |rowspan=2|1948-08-09||70||1||蔣夢痕||陝西延川縣縣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9日)]] |- |70||1||黃叶中||警察局局長 |- |rowspan=4|1948-08-24||rowspan=4|83||2||蘇之堂||江蘇省淮陰縣保安隊中隊長||[[內政部禮字第1655號令]] 7/28 |- |2||劉瑞堂||江蘇淮安縣||[[內政部禮字第1656號令]] 7/28 |- |2||高作忠||湖北省鄂城縣||[[內政部禮字第1667號令]] 7/29 |- |2||鄭稼軒||江蘇碭山縣||[[內政部禮字第1668號令]] 7/29 |- |rowspan=3|1948-08-28||86||2||朱耀庭||江蘇省睢寧縣||[[內政部禮字第1699號令]] 8/3 |- |86||2||汪淮源||山東省館陶縣||[[內政部禮字第1706號令]] 8/3 |- |86||2||沈樞廷||江蘇省東台縣||[[內政部禮字第1709號令]] 8/4 |- |1948-08-31||88||1||王子壯||前銓敘部政務次長||[[總統令 (民國37年8月31日)]] |- |1948-09-03||91||1||馮明德||山西省稷山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3日)]] |- |rowspan=3|1948-09-04||92||1||張奎堯||山西省新絳縣縣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4日)]] |- |92||1||王承林||山西省鄕寧縣縣長 |- |92||1||關翰文||山西省吉縣縣長 |- |1948-09-06||93||1||胡廷佐||志行超邁,早歷戎行||[[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6日)]] |- |rowspan=5|1948-09-08||95||1||高澤洲||河北省文安縣縣長||rowspan=5|[[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8日)]] |- |95||1||康永祺||山西省猗氏縣縣長 |- |95||1||趙景明||山西省聞喜縣縣長 |- |95||1||賴拂霆||察哈爾省第四行政督察專員 |- |95||1||崔少荃||察哈爾省延慶縣縣長 |- |rowspan=2|1948-09-09||96||1||李仲辛||陸軍整編第六十六師少將師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9日)]] |- |96||1||郭志持||傘兵總隊第二團上校團長 |- |1948-09-15||101||1||田履塵||陸軍暫編第十二旅第一團團長||[[總統令 (民國37年9月15日)]] |- |1948-11-20||157||1||倪中立||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區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0日)]] |- |1948-11-20||157||4||李永明||國防部上尉通訊員||[[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令]]、[[行政院(卅七)人字第51154號指令]] 11/18 |- |rowspan=2|1948-11-23||159||1||李仁民||前陸軍第六師第三十四團上校團長||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3日)]] |- |159||1||嚴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948-11-25||161||1||[[w:陳布雷|陳布雷]]||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民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5日)]] |- |1948-11-26||162||1||張育之||江蘇六合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1-30||165||1||趙文府||甯夏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廳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1月26日)]] |- |1948-12-04||169||3||薛萬祥||山西省曲沃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4日)]] |- |rowspan=2|1948-12-06||170||1||[[w:白鵬飛|白鵬飛]]||前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6日)]] |- |170||1||趙濟齋||山西省萬泉縣縣長 |- |rowspan=2|1948-12-08||172||1||鄭仿橋||rowspan=2|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8日)]] |- |172||1||陳一資 |- |1948-12-09||173||1||[[w:黃伯韜|黃伯韜]]||陸軍中將第七兵團司令官 |- |1948-12-11||175||1||姚篤民||安徽省亳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1日)]] |- |1948-12-14||177||1||唐保黃||陸軍暫編第五十一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4日)]] |- |rowspan=4|1948-12-15||rowspan=4|178||1||王柏林;雷自修;翁達;[[w:羅策羣|羅策羣]];顧德權;姜寶德;王震;[[w:王立業|王立業]]||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三旅少將旅長;前獨立第六旅少將旅長;前陸軍第一五九師少將副師長;前東北義勇軍第二十八路少將總指揮;前第三戰區臨川戒嚴司令部少將司令;前陸軍第三十師少將師長;前陸軍第七十師少將副師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5日)]] |- |1-2||楊迺昌;向介江;沈春祥;李晃||陸軍整編第三師第二十旅少將副旅長;第五十九團上校團長;少將團附;工兵營中校營長 |- |1-2||解雲清;王斌陞;曹偉卿||陸軍暫編第三十一師上校團長;第二團少校營長;第三營迫擊砲排中尉排長 |- |3||羊其祥||頒匾||[[總統統(一)字第449號指令]] 12/14 |- |rowspan=2|1948-12-16||179||1||邵存誠||前第三戰區中將參謀處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16日)]] |- |179||2||許德勇||頒匾||[[總統統(一)字第500號指令]] 12/15 |- |rowspan=3|1948-12-21||rowspan=3|183||1||周世光||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何季祥||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 |- |1||[[w:張慶澍|張慶澍]]||前蘇魯戰區少將高級參謀 |- |rowspan=2|1948-12-22||184||1||伍任鈞||早歲加入同盟||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2日)]] |- |184||1||胡旭旴||前第三戰區第一突擊隊少將司令 |- |rowspan=3|1948-12-25||rowspan=3|187||1||魏近仁、劉清泰||河北省定興縣縣長、新樂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1日)]] |- |1||朱乃洪||監察院監察委員||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5日)]] |- |1||王鏡如||河北省任縣殉職縣長 |- |rowspan=2|1948-12-27||188||1||皮俠鳴||前第六戰區少將參議||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7年12月27日)]] |- |188||1||黃一甲、王建文、馬顯章、王耳春、曹世德、王作賓、鄭鳳山、紀孝菴||陝西省保安司令部上校團長、大隊長、中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分隊長、司藥 |- |rowspan=5|1948-12-29||rowspan=5|190||2||路煥智、周如珍||rowspan=5|頒匾||[[總統統(一)字第466號指令]] 12/28 |- |2||唐陽氏||[[總統統(一)字第467號指令]] 12/28 |- |2||郭俊材||[[總統統(一)字第468號指令]] 12/21 |- |2-3||黃智達黃敏達等||[[總統統(一)字第469號指令]] 12/21 |- |3||馬宙丞||[[總統統(一)字第470號指令]] 12/20 |- |rowspan=2|1949-01-06||196||3||石化龍||廣西省||rowspan=2|[[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6日)]] |- |196||3||朱慈祥||僑務委員會故委員 |- |rowspan=3|1949-01-08||rowspan=3|198||7||周志羣||故陸軍少將||rowspan=3|[[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8日)]] |- |7||杜德孚;郭如嵩;萬金聲;李韞珩||前預備第七師故少將副師長;前騎兵第一軍第一師故少將副師長;前十五軍故少將附員;故陸軍中將 |- |7||龐泰峯;韓忠義||前第九十二師二七二旅故少將旅長;前河北民軍第七支隊故少將支隊長 |- |rowspan=3|1949-01-18||rowspan=3|206||1||[[w:彭學沛|彭學沛]]||前行政院政務委員||rowspan=3|總統令 |- |1||[[w:段錫朋|段錫朋]]||前教育部次長 |- |1||馮有真||性行忠純 |- |rowspan=2|1949-01-19||207||2||杜培楓||山西省聞喜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9日)]] |- |207||3||沈凌氏||rowspan=7|頒匾||[[總統統(一)字第24號指令]] 1/17 |- |rowspan=7|1949-01-20||rowspan=7|208||rowspan=6|3||張淸山||[[總統統(一)字第25號指令]] 1/19 |- |張子良||[[總統統(一)字第26號指令]] |- |高于光||[[總統統(一)字第27號指令]] |- |何錦洲、郭登雲||[[總統統(一)字第28號指令]] |- |何平龍||[[總統統(一)字第29號指令]] |- |毛振翔||[[總統統(一)字第30號指令]] |- |3-4||滇增堅贊||西藏故國大代表||[[行政院(卅八)四內字第1792號令]] 1/17 |- |1949-01-21||209||1||戴謙和、戴鮑德敦||私立華西協合大學理學院物理學教授及其妻數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1日)]] |- |1949-01-25||212||1||劉聲鶴||陸軍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18日)]] |- |1949-01-26||213||2||張唐氏、張游氏||頒匾||[[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 1/20 |- |rowspan=2|1949-01-28||215||1||孫希文||行政院參事||[[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215||1||王作棟||陸軍第十七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1月28日)]] |- |rowspan=2|1949-02-28||216||4||太原市德順亨商號||頒匾||[[總統統(一)字第52號指令]] 2/3 |- |216||4||同孚行、第七區棉紡公會||頒匾||[[總統統(一)字第53號指令]] 2/3 |- |rowspan=3|1949-03-31||rowspan=3|217||1||[[w:戴傳賢|戴傳賢]]||國史舘舘長、前考試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12日)]] |- |1||圖佈耿吉爾格勒||綏遠省境內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2日)]] |- |1||暹邏華僑團體曼谷蔴袋公會、曼谷老煙業同人、曼谷煙林同人、曼谷新煙業同人、泰國火礱公會、大眾嚟囒同人、光華堂春節遊藝會、南邦華僑聯合會||頒匾||[[總統令 (民國38年3月25日)]] |- |rowspan=2|1949-04-11||219||1||馬得勝||陸軍第八十二軍第二百四十八師少將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6日)]] |- |219||3||朱何氏||頒匾||[[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 2/3 |- |rowspan=3|1949-05-16||rowspan=3|224||2||黎行恕||陸軍中將前第二十六軍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4月21日)]] |- |2||[[w:趙侗|趙侗]]||前冀察邊區游擊第一縱隊少將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2||[[w:呂旃蒙|呂旃蒙]]||前三十一軍少將參謀長||[[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10日)]] |- |1949-05-23||225||4||李淸和||陸軍第七十師少校營長||[[行政院卅八穗四字第3524號令]] 5/14 |- |1949-05-30||226||3||[[w:薩本棟|薩本棟]]||中央硏究院總幹事||[[總統令 (民國38年5月27日)]] |- |rowspan=2|1949-06-13||228||1||[[w:龍文治|龍文治]]||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228||1-2||[[w:阿嘉呼圖克圖|阿嘉呼圖克圖]]||靑海塔爾寺住持||[[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rowspan=5|1949-06-20||rowspan=5|229||2||[[w:梁敦厚|梁敦厚]]||山西省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2||徐振中||福建省第四區保安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2||陳章||六十三軍中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2||吳壯猷||五十九師一百七十七團上校團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6日)]] |- |2||劉屛玉||陸軍第五軍二百師五百九十八團上校團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11日)]] |- |1949-06-27||230||4||余誠||前軍事委員會軍統局上校組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5日)]] |- |rowspan=6|1949-07-04||rowspan=6|231||1||陳秀章||總統府特派戰地視察第七組少將視察官||[[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29日)]] |- |1||李應廣||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中校副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王恩隆||雲南省馬關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6月30日)]] |- |1||徐靖遠||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1||王鎧||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2||和仲平||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1日)]] |- |rowspan=4|1949-07-11||rowspan=4|232||1||蔡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林思温||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w:巴寶多爾濟|巴寶多爾濟]]||烏蘭察布盟故盟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1||陳天一||雲南省墨江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6日)]] |- |rowspan=3|1949-07-18||rowspan=3|233||1||[[w:程子楷|程子楷]]||志行堅毅||[[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7日)]] |- |1||徐谷冰||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少將設計委員||[[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1||薄有錂||前軍事委員會中校通訊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9日)]] |- |rowspan=4|1949-07-25||rowspan=4|234||1||[[w:林熊徵|林熊徵]]||早歲加入同盟||[[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邱仰濬||志行堅毅||[[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1||梁少芝||志行堅貞||[[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2日)]] |- |2||張月朝||臺灣新竹市民,頒給褒章||[[總統穗統(一)字第39號指令]] 7/22 |- |rowspan=4|1949-08-01||rowspan=4|235||2||[[w:邱清泉|邱淸泉]]||陸軍中將第二兵團司令官||[[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2||楊幹才||陸軍第二十軍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2||鍾震岳||審計部江西省審計處處長||[[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6日)]] |- |2||彭誠孚||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38年7月29日)]] |- |rowspan=3|1949-08-08||rowspan=3|236||1||景純菴||第一軍第七十八師上校副師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3日)]] |- |1||熊綬春||第十四軍中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1||張信業||故湖北枝江縣長||[[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4日)]] |- |rowspan=2|1949-08-15||237||1||[[w:朱獻文|朱獻文]]||早歲留學日本||[[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237||1||陳公俠||廣東軍管區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6日)]] |- |1949-08-22||238||1-2||何克夫||秉性忠貞||[[總統令 (民國38年8月17日)]] |- |rowspan=4|1949-10-31||rowspan=4|240||2||[[w:陳策 (民國)|陳策]]||秉性忠貞||[[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3日)]] |- |2||曾道||賦性剛介||[[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14日)]] |- |2||趙天澤||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站長||[[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6日)]] |- |2||謝長信||前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8年9月29日)]] |- |rowspan=3|1949-11-07||rowspan=3|241||1||張煊||志行堅貞||[[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w:徐箴|徐箴]]||前遼寧省政府主席||[[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1||[[w:邵從恩|邵從恩]]||前國民參政會參政員||[[總統令 (民國38年10月28日)]] |- |rowspan=4|1949-11-21||rowspan=4|243||1||郭耀庭||早歲致力革命||[[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 |1||段武濬||前在河南省致力革命工作有年||[[總統令 (民國38年11月15日)]] |- |3||龔子瑜||rowspan=4|頒匾||[[總統穗統(一)字第72號指令]] 10/4 |- |3||[[w:馬元海|馬元海]]||[[總統穗統(一)字第73號指令]] 10/4 |- |rowspan=2|1949-11-28||244||3||蘇耀宸||[[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 10/4 |- |244||3||董彩林、曹俊秀、車正南、白秀璧、車遵行、車用之||[[總統穗統(一)字第75號指令]] 10/4 |- |rowspan=4|1950-02-28||rowspan=4|247||1||[[w:李光前|李光前]]||陸軍第十九軍十四師四十二團故團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13日)]] |- |1||[[w:夏勤|夏勤]]||司法行政部次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 |1||[[w:戴炳南|戴炳南]]||陸軍第三十軍少將軍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 |1||[[w:王德全|王德全]]||廣東省電白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2月28日)]] |- |rowspan=4|1950-03-31||rowspan=4|248||2||劉振策||山東省第四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8日)]] |- |2||[[w:魏大同|魏大同]]||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 |- |2||[[w:張式彝|張式彝]]||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1日)]] |- |2||[[w:連橫 (歷史學家)|連橫]]||台灣故儒||[[總統令 (民國39年3月25日)]] |- |1950-04-15||249||1||[[w:邱清泉|邱淸泉]]||故第二兵團司令官||[[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3日)]] |- |1950-04-29||250||1||羅炳乾||操行忠貞,智謀沈密||[[總統令 (民國39年4月22日)]] |- |1950-05-31||252||1||湯鶴齡||江蘇省崑山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5月22日)]] |- |rowspan=4|1950-06-15||rowspan=4|253||7||[[w:张镇 (中华民国军事将领)|張鎭]]||陸軍中將憲兵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日)]] |- |7||[[w:孔庚|孔庚]]||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8日)]] |- |7||賓果||中國石油公司協理兼高雄煉油廠廠長||[[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 |7||俞慶仁||中國石油公司高雄煉油廠硏究師||[[總統令 (民國39年6月15日)]] |- |rowspan=4|1950-07-15||rowspan=4|255||1||郭淸||前第三三七師師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黃鎭中||故江西省第八區行政督查專員||[[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劉篤倫||故國防部技術總隊大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7日)]] |- |1||藍文甫||前三十二軍二六六師政工處處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13日)]] |- |1950-07-31||256||1||曹鳳簫||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總統令 (民國39年7月31日)]] |- |rowspan=2|1950-08-15||257||1||黃紹宗||前閩粵邊區軍事聯絡組上校組長兼閩粵邊區人民反共自衞縱隊副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9日)]] |- |257||4||韓奇逢||頒匾||[[總統(卅九)台統(一)字第219號指令]] 7/26 |- |1950-08-31||258||1||王夢庚、劉聲鶴、韓效俠||故七十四軍少將副軍長兼五十一師師長、故第一百軍第四十四師少將師長、故少將騎兵團長||[[總統令 (民國39年8月26日)]] |- |rowspan=2|1950-09-14||260||1||王三祝、陳光中、葉金饒||故河南第四路綏靖總指揮、故司令、前浙江永嘉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7日)]] |- |260||1||[[w:梁敦厚|梁敦厚]]||故山西省政府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3日)]] |- |1950-09-21||261||1||[[w:張人傑|張人傑]]||資政||[[總統令 (民國39年9月16日)]] |- |1950-10-14||264||2||王春暉、文殿傑、張儒燦||交通警察總局故少將總隊長、前國防部中校直屬通訊員兼蘭州警察隊長、陸軍第四軍第二百八十六師政工處故中校秘書||[[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4日)]] |- |rowspan=4|1950-10-21||265||1||朱伯鴻、陳永年||故江蘇睢寧縣長、前國防部少校通訊員兼京滬杭人民反共自衞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6日)]] |- |265||1||單洪培、周靜吾||故江蘇省保安副司令兼參謀長、前川東綏靖司令部||[[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17日)]] |- |265||1||[[w:唐式遵|唐式遵]]、王公常||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上將銜副長官,兼西南第二路游擊總司令、故江蘇丹陽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0日)]] |- |265||1||張天佐、章昌琛||故山東省政府委員兼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前浙江象山縣縣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1日)]] |- |1950-10-31||266||3||武宗駿||前廣西第七區專員兼保安司令||[[總統令 (民國39年10月23日)]] |- |1950-11-07||267||1||[[w:胡若愚 (雲南)|胡若愚]]、李邦藩||前第十一兵團中將副司令官、前陸軍軍官學校第二十三期少將總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6日)]] |- |1950-11-14||268||10||李國華||前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9日)]] |- |rowspan=2|1950-11-21||269||1||林澤臣||秉性忠貞,持躬耿介||[[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0日)]] |- |269||1||劉虎||國防部中校通訊員兼太湖區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1月21日)]] |- |1950-12-12||272||1||鄭爲楫、陳嗣運、龔澍||廣東省吳川縣代理縣長、廣東省廣寧縣代理縣長、國防部上校通訊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9日)]] |- |1950-12-19||273||1||羅列||前西南軍政長官公署中將參謀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15日)]] |- |1950-12-30||274||1-2||呂渭生||前僑務委員會常務委員||[[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22日)]] |- |1951-01-02||275||2||[[w:傅斯年|傅斯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兼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所長||[[總統令 (民國39年12月30日)]] |- |1951-01-09||276||1||陳耀垣||前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5日)]] |- |rowspan=2|1951-01-16||277||1||葉鶴||前國防部上校通訊員兼江南人民反共突擊軍支隊長||[[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9日)]] |- |277||1||[[w:焦易堂|焦易堂]]、陳正、吳棠、馮啓凌||總統府國策顧問、廣東三角洲反共救國自衞軍第九獨立支隊長、隊附、中隊長||[[總統令 (民國40年1月15日)]] |- |1951-04-03||288||1||[[w:喻英奇|喻英奇]]、李楚瀛||前粵閩邊區剿匪總指揮兼陸軍第三二一師師長、廣東第五區行政督查專員兼連縣縣長粵省反共救國軍軍長||[[總統令 (民國40年3月30日)]] |- |1951-05-01||292||3||王耀庭、龍才、吳迺洋、何雲燈、周綏、張國彥、鄭迓理、郭秋貴、何再來、郭秋興、趙彥樞||抗日||[[內政部令 (民國40年4月26日)]] |- |1951-06-05||297||1||[[w:曾琦|曾琦]]||資政||[[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2日)]] |- |1951-06-19||299||6||趙棣華||交通銀行董事長兼總經理||[[總統令 (民國40年6月13日)]] |- |1951-07-24||304||1||傅瑤琴||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0年7月18日)]] |- |1951-08-07||306||1||[[w:張莘夫|張莘夫]]||前經濟部東北區工礦接收委員||[[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日)]] |- |1951-08-14||307||1||[[w:萬福麟|萬福麟]]||國策顧問陸軍上將||[[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4日)]] |- |rowspan=2|1951-08-21||308||1||[[w:那木濟勒色楞|那木濟勒色楞]]||故哲里木盟盟長||[[總統令 (民國40年8月17日)]] |- |308||1||徐燦壽||頒匾||[[總統(40)台統(一)字第376號指令]] 8/18 |- |rowspan=2|1951-09-18||312||1||王憲章||前國民政府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1日)]] |- |312||1||[[w:陳果夫|陳果夫]]||前國民政府委員監察院副院長||[[總統令 (民國40年9月15日)]] |- |1951-10-09||315||1||[[w:吳鼎昌|吳鼎昌]]||資政||[[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4日)]] |- |1951-10-16||316||1||[[w:張于潯|張于潯]]||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40年10月13日)]] |- |1951-10-30||318||2||郭陳鴦||頒匾||[[總統(40)台統(一)字第396號指令]] 10/27 |- |1951-12-04||323||1||[[w:居正|居正]]||總統府資政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日)]] |- |1951-12-15||326||1||侯俊||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0年12月25日)]] |- |1952-01-15||329||2||李白娘||頒匾||[[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4號指令]] 1/14 |- |1952-02-12||333||1||陳介資||前駐阿根廷國大使||[[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9日)]] |- |1952-02-19||334||2||劉阿圳||頒匾||[[總統(41)台統(一)字第419號指令]] 2/13 |- |1952-02-26||335||1||席德懋||中國銀行總經理||[[總統令 (民國41年2月21日)]] |- |1952-03-11||337||1||[[w:郭懺|郭懺]]||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8日)]] |- |1952-04-01||340||1||[[w:周至柔|周至柔]]||前兼空軍總司令||[[總統令 (民國41年3月26日)]] |- |1952-04-08||341||1||張忠道||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2日)]] |- |1952-04-22||343||1||[[w:郭泰祺|郭泰祺]]、[[w:曹浩森|曹浩森]]、[[w:李福林|李福林]]||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故監察委員陸軍上將、故粵中反共救國軍總指揮||[[總統令 (民國41年4月19日)]] |- |1952-05-20||347||2||姚觀順||前大元帥府少將參軍兼衞士隊長||[[總統令 (民國41年5月15日)]] |- |1952-06-10||350||1||周佩箴||前交通銀行常務董事||[[總統令 (民國41年6月5日)]] |- |1952-09-16||364||1||李應生||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41年9月13日)]] |- |rowspan=3|1952-10-14||rowspan=3|368||2||[[w:柴春霖|柴春霖]]||rowspan=3|頒匾||[[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8號令]] 10/11 |- |2||[[w:鄧鴻業|鄧鴻業]]||[[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39號令]] 10/11 |- |2||[[w:熊東皋|熊東皋]]||[[總統(四一)台統(一)字第1040號令]] 10/11 |- |1952-10-28||370||3||[[w:王黻煒|王齡希]]||行政法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41年10月28日)]] |- |1953-01-20||382||2||[[w:劉揆一|劉揆一]]||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094號令]] 1/17 |- |1953-03-31||392||1||黃志大||出席僑務會議代表||[[總統令 (民國42年3月25日)]] |- |1953-04-21||395||2||[[w:李春榮|李春榮]]||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4號令]] 4/20 |- |1953-04-28||396||1||[[w:唐榮|唐榮]]||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47號令]] 4/24 |- |1953-05-05||397||1||[[w:羅福星|羅福星]]||少懷壯志,獻身革命||[[總統令 (民國42年4月30日)]] |- |1953-05-19||399||3||周崧||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55號令]] 5/15 |- |1953-06-02||401||4||[[w:于國楨|于國楨]]||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161號令]] 5/30 |- |1953-07-14||409||1||[[w:李文範|李文範]]||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11日)]] |- |1953-07-24||412||1||李夢彪||故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1日)]] |- |rowspan=2|1953-07-28||413||1||吳記球||故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2年7月24日)]] |- |413||2||楊惺華||rowspan=3|頒匾||[[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0號令]] 7/25 |- |rowspan=2|1953-07-31||414||1||葉肇||[[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1號令]] 7/29 |- |414||1||韓奇逢||[[總統(四二)台統(一)字第1202號令]] 7/29 |- |1953-12-01||449||1||[[w:吳敬恆|吳敬恆]]先生||開國元良,多士師表||[[總統令 (民國42年11月30日)]] |- |1954-01-05||459||1||[[w:吳鐵城|吳鐵城]]||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42年12月31日)]] |- |1954-01-08||460||1||[[w:谷正倫|谷正倫]]||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6日)]] |- |1954-01-15||462||1||周碞||總統府前中將戰略顧問||[[總統令 (民國43年1月11日)]] |- |1954-03-26||482||2||[[w:劉哲|劉哲]]||監察院故副院長||[[總統令 (民國43年3月25日)]] |- |1954-04-20||489||3||[[w:鄒魯|鄒魯]]||監察院故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3年4月19日)]] |- |1954-06-04||502||1||江映樞||資性沉毅,操履堅貞||[[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2日)]] |- |1954-06-22||507||1||[[w:齊耀珊|齊耀珊]]||才識明敏,練達有爲||[[總統令 (民國43年6月19日)]] |- |rowspan=2|1954-08-10||521||1||[[w:湯恩伯|湯恩伯]]||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521||1||[[w:丁惟汾|丁惟汾]]||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3年8月9日)]] |- |1954-09-14||531||1||[[w:桂永清|桂永淸]]||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11日)]] |- |1954-09-28||535||1||[[w:陳其采|陳其采]]||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3年9月27日)]] |- |1954-10-08||538||1||吳林罔市||頒匾||[[總統(四三)台統(一)字第1437號令]] 10/6 |- |1954-12-03||554||1||[[w:陳濟棠|陳濟棠]]||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43年12月3日)]] |- |1955-04-15||592||1||朱霽靑||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4年4月13日)]] |- |1955-05-27||604||2||美國立達藥廠||頒匾||[[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526號令]] 5/27 |- |1955-06-21||611||1-2||[[w:馮治安|馮治安]]||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總統令 (民國44年6月20日)]] |- |1955-09-16||636||1||[[w:林蔚|林蔚]]||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4年9月15日)]] |- |1956-02-03||676||2||劉天喜||頒匾||[[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631號令]] 2/2 |- |1956-05-15||705||1||[[w:李錦綸|李錦綸]]||外交部顧問||[[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15日)]] |- |1956-06-01||710||1||[[w:王泉笙|王泉笙]]||立法委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45年5月31日)]] |- |1956-06-26||717||1||[[w:劉鎭華|劉鎭華]]||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5年6月25日)]] |- |1956-09-11||739||1||朱永鎮||僑務委員會設計委員||[[總統令 (民國45年9月8日)]] |- |1956-10-05||746||2||[[w:張壽齡|張壽齡]]||頒匾||[[總統(四五)台統(一)字第1720號令]] 10/4 |- |1956-10-09||747||1||[[w:徐謨|徐謨]]||前駐土耳其大使||[[總統令 (民國45年10月7日)]] |- |1956-11-06||755||2||邱昌渭||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祕書長||[[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3日)]] |- |1956-11-16||758||1||時昭瀛||前駐巴西大使||[[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13日)]] |- |1956-11-23||760||1||喬義生||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5年11月22日)]] |- |1956-12-04||763||1||[[w:毛人鳳|毛人鳳]]||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3日)]] |- |1956-12-07||764||1||于德純||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5年12月5日)]] |- |1957-04-30||805||1||蕭吉珊||rowspan=2|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6年4月29日)]] |- |1957-05-21||811||1||鄭古悅||[[總統令 (民國46年5月20日)]] |- |1957-07-09||825||1||陳含光||江都人||[[總統令 (民國46年7月8日)]] |- |1957-08-09||834||1||[[w:周鴻經|周鴻經]]||中央硏究院總幹事兼數學硏究所所長||[[總統令 (民國46年8月8日)]] |- |1957-09-17||845||1||張和祥||頒匾||[[總統(四六)台統(一)義字第1879號令]] 9/17 |- |1957-11-05||859||1||[[w:梁上棟|梁上棟]]||監察院副院長||[[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日)]] |- |1957-11-29||866||1||[[w:羅桑般殿丹畢蓉梅|章嘉呼圖克圖]]||護國淨覺輔教大師||[[總統令 (民國46年11月28日)]] |- |1958-03-04||893||1||[[w:胡毅生|胡毅生]]||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7年3月1日)]] |- |1958-08-08||938||1||[[w:馮自由|馮自由]]、鄭志春||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7年8月7日)]] |- |1958-09-26||952||1||祁大鵬||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47年9月23日)]] |- |1958-10-21||959||1||[[w:徐傅霖|徐傅霖]]、[[w:林彬 (大法官)|林彬]]、[[w:歐陽駒|歐陽駒]]||資政、國策顧問、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7年10月18日)]] |- |1958-11-25||969||1||[[w:洪蘭友|洪蘭友]]||國民大會祕書長||[[總統令 (民國47年11月22日)]] |- |1959-03-24||1003||1||[[w:趙家驤|趙家驤]]、[[w:吉星文|吉星文]]、[[w:章傑|章傑]]||金門防衞司令部副司令官陸軍中將、陸軍中將、空軍少將||[[總統令 (民國48年3月20日)]] |- |1959-04-03||1006||1||[[w:嚴裕棠|嚴裕棠]]||吳縣人||[[總統令 (民國48年4月2日)]] |- |1959-05-15||1018||1||[[w:楊愛源|楊愛源]]||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8年5月13日)]] |- |1959-07-07||1033||1||[[w:鄭烈|鄭烈]]||前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總統令 (民國48年7月2日)]] |- |1959-08-07||1042||1||張炯||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48年8月5日)]] |- |1959-09-25||1056||1||王振相||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4日)]] |- |1959-09-29||1057||1||[[w:徐永昌|徐永昌]]||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8年9月26日)]] |- |1959-12-04||1076||1||雲竹亭||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2日)]] |- |1960-01-05||1085||1||[[w:鄭介民|鄭介民]]||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局長||[[總統令 (民國48年12月31日)]] |- |1960-02-02||1093||1||[[w:吳忠信|吳忠信]]||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49年2月1日)]] |- |1960-05-31||1127||2||王性泉||頒匾||[[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39號令]] 5/30 |- |1960-06-10||1130||1||田崑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49年6月8日)]] |- |1960-07-08||1138||1||郭美丞||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5日)]] |- |rowspan=2|1960-07-29||1144||1||[[w:閻錫山|閻錫山]]||總統府資政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 |1144||1||[[w:俞鴻鈞|俞鴻鈞]]||中央銀行總裁||[[總統令 (民國49年7月29日)]] |- |rowspan=3|1960-08-05||rowspan=3|1146||1||石志泉||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49年8月3日)]] |- |1-2||白金行||rowspan=3|頒匾||[[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3號令]] 8/2 |- |2||葉俊萬||[[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374號令]] 8/2 |- |1960-11-29||1179||2||許克綏||[[總統(四九)台統(一)義字第2247號令]] 11/28 |- |1960-12-27||1187||1||[[w:董英斌|董英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49年12月26日)]] |- |1961-01-10||1191||1||[[w:賈景德|賈景德]]||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0年1月7日)]] |- |1961-04-21||1220||2||林豐年||頒匾||[[總統(五十)台統(一)義字第2520號令]] 4/17 |- |1961-05-16||1227||1||關頌聲||早歲留學美國,專攻建築工程,學成歸國||[[總統令 (民國50年5月15日)]] |- |1961-06-09||1234||2||陳其業||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9日)]] |- |rowspan=2|1961-06-27||1239||1||[[w:何成濬|何成濬]]||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3日)]] |- |1239||1||趙守鈺||rowspan=2|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50年6月27日)]] |- |1961-08-22||1255||1||李紀才||[[總統令 (民國50年8月19日)]] |- |1961-09-12||1261||1||張蘭臣||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50年9月11日)]] |- |rowspan=2|1962-01-19||1298||1||[[w:施北衡|施北衡]]||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298||1||伍東白||泰國華僑客屬總會理事長||[[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17日)]] |- |1962-01-26||1300||3||[[w:羅卓英|羅卓英]]||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51年1月24日)]] |- |1962-03-13||1313||1||[[w:胡宗南|胡宗南]]||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51年3月13日)]] |- |1962-04-10||1321||3||[[w:劉瑞恆|劉瑞恆]]||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51年4月7日)]] |- |1962-04-24||1325||2||詹勵吾||頒匾||[[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2792號令]] 4/21 |- |1962-05-11||1330||1||周崧||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51年5月9日)]] |- |1962-06-29||1344||2||[[w:胡適|胡適]]||中央硏究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51年6月27日)]] |- |1962-10-23||1377||1||[[w:梅貽琦|梅貽琦]]||國立清華大學校長||[[總統令 (民國51年10月20日)]] |- |1962-10-30||1379||3||美國醫藥助華會||頒匾||[[總統(五一)台統(一)義字第3062號令]] 10/27 |- |1962-11-27||1387||1||劉鴻漸||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51年11月26日)]] |- |1962-12-18||1393||1||[[w:冯简|馮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51年12月14日)]] |- |1963-03-15||1418||5||吳華輝夫人||頒匾||[[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318號令]] 3/13 |- |1963-03-26||1421||1||[[w:朱家驊|朱家驊]]||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2年3月25日)]] |- |1963-04-23||1429||1||[[w:尹仲容|尹仲容]]||行政院外匯貿易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兼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臺灣銀行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52年4月23日)]] |- |1963-05-21||1437||1||[[w:胡家鳳|胡家鳳]]||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2年5月20日)]] |- |1963-06-11||1443||2||趙志垚||交通銀行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7日)]] |- |rowspan=2|1963-06-14||1444||1||[[w:汪孝熙|汪孝熙]]||駐比利時國大使||[[總統令 (民國52年6月13日)]] |- |1444||3-4||盧謀勇||頒匾||[[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455號令]] 5/13 |- |1963-07-26||1456||3-4||朱轟||頒匾||[[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509號令]] 7/25 |- |1963-12-06||1494||1||[[w:胡翰|胡翰]]||司法院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52年12月5日)]] |- |1963-12-31||1501||4||李建興兄弟等||頒匾||[[總統(五二)台統(一)義字第3666號令]] 12/27 |- |rowspan=3|1964-01-17||rowspan=3|1506||1||鄭仲孚||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長,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技正||[[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w:金城 (農學家)|金城]]||中華民國派赴非洲農業考察團團員,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4日)]] |- |1||[[w:秦德純|秦德純]]||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追贈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53年1月16日)]] |- |1964-03-13||1522||1||霍寶樹||中國銀行常務董事||[[總統令 (民國53年3月11日)]] |- |1964-05-15||1540||3||[[w:張廷休|張廷休]]||國民大會代表、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53年5月14日)]] |- |1964-05-22||1542||3||[[w:馬立羣|馬立羣]]||頒匾||[[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822號令]] 5/21 |- |1964-06-12||1548||1||湯毅生||前交警總局第一支隊陸軍少將司令||[[總統令 (民國53年6月10日)]] |- |1964-07-28||1561||3||李合珠||頒匾||[[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06號令]] 7/24 |- |1964-08-07||1564||1||[[w:朱紹良|朱紹良]]||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3年8月4日)]] |- |1964-09-15||1575||2-3||[[w:林添禎|林添禎]]||頒匾||[[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3924號令]] 9/12 |- |1964-10-20||1585||1||[[w:蔣夢麟|蔣夢麟]]||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53年10月17日)]] |- |1964-11-03||1589||1||楊譜笙||前監察院祕書長||[[總統令 (民國53年11月12日)]] |- |1964-11-20||1594||1||楊仲佐||頒匾||[[總統(五三)台統(一)義字第821號令]] 11/18 |- |1965-01-15||1610||1||[[w:許世英|許世英]]||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15日)]] |- |1965-02-02||1615||3||林紹長||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理事||[[總統令 (民國54年1月30日)]] |- |1965-03-16||1627||3||簡金墻||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34號令]] 3/15 |- |1965-04-09||1634||1||吳兆棠;[[王平陵|王平陵]]||國民大會代表,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政工幹部學校教授||[[總統令 (民國54年4月6日)]] |- |rowspan=2|1965-06-15||1653||1||[[w:王化成|王化成]]||駐葡萄牙公使||[[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2日)]] |- |1653||3||陳雲如||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08號令]] 6/12 |- |1965-06-22||1655||5||[[w:許崇智|許崇智]]||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4年6月19日)]] |- |1965-07-23||1664||3||汪順德、張孫扁、李成旺、陳永書||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28號令]] 7/21 |- |1965-08-17||1671||2-3||王俊卿||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244號令]] 8/14 |- |1965-09-14||1679||1||王澤民||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13日)]] |- |1965-10-01||1684||1||張黙君||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54年9月29日)]] |- |1965-11-16||1697||1||[[w:傅秉常|傅秉常]]||司法院副院長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總統令 (民國54年11月13日)]] |- |1965-11-23||1699||3||朱阿屘||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31號令]] 11/22 |- |1965-12-03||1702||1||金體乾||前考試院參事||[[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2日)]] |- |1965-12-10||1704||3||陳查某||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4343號令]] 12/9 |- |1965-12-17||1706||1||羅機||國防部常務次長空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54年12月16日)]] |- |1966-02-01||1719||3||黃澄秋、彭乃揚||頒匾||[[總統(五四)台統(一)義字第883號令]] 1/28 |- |1966-03-01||1727||1||紐永建||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5年2月25日)]] |- |1966-03-25||1734||1||黃有鸞||前僑務委員會顧問||[[總統令 (民國55年3月23日)]] |- |1966-05-24||1751||1||[[w:蔣廷黼|蔣廷黼]]||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5年5月23日)]] |- |1966-06-10||1756||4||菲華反共抗俄總會||頒匾||[[總統(五五)台統(一)義字第4501號令]] 6/8 |- |1966-08-05||1772||1||[[w:鄧家彥|鄧家彥]]||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5年8月3日)]] |- |1966-11-08||1799||1||陳有維||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5日)]] |- |1966-11-11||1800||1||[[w:張鴻烈|張鴻烈]]||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55年11月9日)]] |- |1967-03-10||1834||1||胡嘉恆||海軍第二廵防艦隊司令海軍少將||[[總統令 (民國56年3月6日)]] |- |1967-03-10||1834||4||李峻峯||rowspan=3|頒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41號令]] 3/7 |- |1967-04-07||1842||3||蔡紹華||[[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77號令]] 4/5 |- |1967-04-18||1845||2||鄭培齡、方光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894號令]] 4/17 |- |1967-05-16||1853||2||[[w:湯惠蓀|湯惠蓀]]||台灣省立中興大學校長||[[總統令 (民國56年5月12日)]] |- |1967-06-09||1860||10-11||[[w:李清泉|李清泉]]||頒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4953號令]] 6/8 |- |1967-06-20||1863||2||[[w:丘念台|丘念台]]||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56年6月17日)]] |- |1967-07-07||1868||3||[[w:劉馭萬|劉馭萬]]||前駐泰國大使||[[總統令 (民國56年7月4日)]] |- |1967-08-04||1876||3||呂希宏||頒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20號令]] 8/3 |- |1967-09-01||1884||1||[[w:孔祥熙|孔祥熙]]||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56年9月1日)]] |- |1967-09-05||1885||3||均隆有限公司||頒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47號令]] 9/1 |- |rowspan=3|1967-10-13||rowspan=3|1896||1||[[w:楊雲竹|楊雲竹]]||前駐巴拉圭大使||[[總統令 (民國56年10月11日)]] |- |3||越南中正醫院第十三屆董事會全體董事||rowspan=3|頒匾||[[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6號令]] 10/12 |- |4||莊清泉||[[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087號令]] 10/12 |- |1967-10-27||1900||3||蔡文圈||[[總統(五六)台統(一)義字第5105號令]] 10/23 |- |1967-12-08||1912||1||[[w:程天放|程天放]]||考試院副院長||[[總統令 (民國56年12月8日)]] |- |1968-01-16||1923||1||陳泮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憲政硏討委員會常務委員||[[總統令 (民國57年1月15日)]] |- |1968-02-09||1930||1||時子周||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7年2月7日)]] |- |rowspan=3|1968-02-13||rowspan=3|1931||16||施性洛||rowspan=4|頒匾||[[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6號令]] 2/9 |- |16||李丹白、李治民||[[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7號令]] 2/9 |- |16||[[w:陳清河|陳清河]]||[[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68號令]] 2/9 |- |1968-03-08||1938||3||林茂元、林政華||[[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293號令]] 3/5 |- |1968-04-05||1946||1||[[w:田耕莘|田耕莘]]||教廷樞機||[[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日)]] |- |1968-04-26||1952||1||[[w:莫德惠|莫德惠]]||總統府資政、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57年4月26日)]] |- |1968-06-11||1965||5||徐黃樂梅||頒匾||[[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428號令]] 6/7 |- |1968-06-18||1967||1||[[w:林彬 (播音員)|林少波]]||服務於香港商業廣播電臺||[[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15日)]] |- |rowspan=2|1968-06-25||1969||2||[[w:張道藩|張道藩]]||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1日)]] |- |1969||2||許恪士||前國立臺灣大學教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總統令 (民國57年6月24日)]] |- |1968-07-05||1972||1||王煥||司法院祕書長||[[總統令 (民國57年7月3日)]] |- |1968-08-02||1980||4-5||雷金元||頒匾||[[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10號令]] 7/30 |- |1968-08-30||1988||4||菲律賓血幹團||頒匾||[[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539號令]] 8/26 |- |1968-09-03||1989||1||趙連芳||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57年8月31日)]] |- |1968-12-03||2015||2||[[w:于焌吉|于焌吉]]||前駐義大利大使||[[總統令 (民國57年12月2日)]] |- |1968-12-27||2022||4||詹俊耀||頒匾||[[總統(五七)台統(一)義字第5687號令]] 12/26 |- |1969-03-04||2041||1||[[w:朱懷冰|朱懷冰]]||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8年2月28日)]] |- |1969-03-07||2042||4||[[w: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頒匾||[[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5859號令]] 3/4 |- |1969-03-21||2046||1||[[w:張君勱|張君勱]]||中國民主社會黨主席||[[總統令 (民國58年3月21日)]] |- |1969-04-22||2055||1||[[w:石敬亭|石敬亭]]||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8年4月21日)]] |- |1969-05-16||2062||1||梅公任||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13日)]] |- |1969-05-27||2065||1||歐震||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58年5月23日)]] |- |1969-06-10||2069||1||[[w:沈鴻烈|沈鴻烈]]||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7日)]] |- |1969-06-24||2073||1||周承菼||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8年6月20日)]] |- |1969-07-04||2076||1|||李鴻文||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2日)]] |- |1969-07-15||2079||1||[[w:賀國光|賀國光]]||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8年7月11日)]] |- |1969-09-19||2098||1||戴明權||故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58年9月18日)]] |- |1969-10-10||2104||3||莊長泰||頒匾||[[總統(五八)台統(一)義字第6179號令]] 10/7 |- |rowspan=3|1969-10-24||rowspan=3|2108||1||陳嵐峯||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 |1||[[w:上官雲相|上官雲相]]||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3日)]] |- |1-2||[[w:左舜生|左舜生]]||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58年10月24日)]] |- |1969-12-05||2120||1||[[w:曾養甫|曾養甫]]||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2日)]] |- |1969-12-12||2122||1||[[w:陶聲洋|陶聲洋]]||經濟部部長||[[總統令 (民國58年12月11日)]] |- |1970-01-20||2133||1||[[w:郭秉才|郭秉才]]||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及國立東南大學校長||[[總統令 (民國59年1月20日)]] |- |1970-02-27||2144||1||[[w:趙琛|趙琛]]||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總統令 (民國59年2月25日)]] |- |1970-03-27||2152||1||[[w:英千里|英千里]]||第一屆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代表(北平市代表)||[[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 |1970-03-27||2152||1||[[w:陳國礎|陳國礎]]||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59年3月25日)]] |- |rowspan=2|1970-04-28||2161||4||薛來宏、龐柱琛||頒匾||[[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4號令]] 4/24 |- |2161||4||莊清泉、莊萬里家屬、中興銀行、郭永釵、洪名譽||頒匾||[[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05號令]] 4/24 |- |1970-05-08||2164||1||[[w:但燾|但燾]]||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7日)]] |- |1970-05-26||2169||4-5||[[w:呂希宏|呂希宏]]||頒匾||[[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562號令]] 5/22 |- |1970-05-29||2170||6||[[w:朱宗良|朱宗良]]||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59年5月27日)]] |- |1970-06-30||2179||1||[[w:保君建|保君建]]||前駐土耳其大使||[[總統令 (民國59年6月29日)]] |- |1970-08-21||2194||1||[[w:羅家倫|羅家倫]]||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59年8月20日)]] |- |1970-09-04||2198||13||[[w:姚從吾|姚從吾]]||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59年9月3日)]] |- |1970-09-22||2203||1||[[w:歐付教|歐付教]]||頒匾||[[總統(五九)台統(一)義字第6759號令]] 9/19 |- |1970-11-20||2220||1||[[w:陳固亭|陳固亭]]||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59年11月20日)]] |- |1971-01-15||2236||1||[[w:向構父|向構父]]||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3日)]] |- |1971-01-19||2237||1||張承槱||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0年1月18日)]] |- |1971-02-02||2241||8||黃伯度||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0年2月1日)]] |- |rowspan=2|1971-02-19||2246||4||關元年、陳惠蓮、黃雲快、余齊仲等四人||rowspan=8|頒匾||[[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2號令]] 2/18 |- |2246||4||丁清來||[[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43號令]] 2/18 |- |rowspan=4|1971-02-23||rowspan=4|2247||2||[[w:江丕貴|江丕貴]]||[[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4號令]] 2/19 |- |2||[[w:菲華商聯總會|菲華商聯總會]]||[[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2號令]] 2/19 |- |2||陳建忠||[[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3號令]] 2/19 |- |2-3||符鴻書||[[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55號令]] 2/19 |- |1971-02-26||2248||2||唐星海、徐季良、車炳榮、邵邨人、葉庚年、李震之、吳文政、劉漢棟、吳若華、陳兆民、何英傑、[[w:董浩雲|董浩雲]]、邵逸逄、姚連生、董樑、王劍偉、包從興、包玉剛、吳漢平、陶伯育、嚴欣淇||[[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70號令]] 2/24 |- |1971-03-19||2254||2||高祖儒||[[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196號令]] 3/16 |- |1971-04-06||2259||1||[[w:胡慶育|胡慶育]]||前駐阿根廷大使||[[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5日)]] |- |1971-04-27||2265||1||[[w:史尚寬|史尚寬]]||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總統令 (民國60年4月24日)]] |- |1971-06-11||2278||2||[[w:董顯光|董顯光]]||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0年6月9日)]] |- |1971-08-18||2300||1||崔震華||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60年8月18日)]] |- |rowspan=2|1971-09-10||2310||1-2||李南金||頒匾||[[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4號令]] 9/8 |- |2310||2||高施傳||頒匾||[[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695號令]] 9/8 |- |1971-10-29||2331||1||[[w:堯樂博士|堯樂博士]]||新疆省政府主席||[[總統令 (民國60年10月29日)]] |- |1971-12-22||2354||9||[[w:謝冠生|謝冠生]]||司法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60年12月22日)]] |- |1971-12-24||2355||2-3||[[w:林榮春|林榮春]]||頒匾||[[總統(六〇)台統(一)義字第7996號令]] 12/23 |- |1972-02-23||2381||1||[[w:趙恒惖|趙恒惖]]||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1年2月22日)]] |- |1972-03-08||2387||1||姜伯彰||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1年3月7日)]] |- |1972-04-26||2408||1||劉西蝶||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1年4月26日)]] |- |1972-05-19||2418||2||鄭真達||頒匾||[[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260號令]] 5/18 |- |1972-06-05||2425||2||李嗣璁||監察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61年6月3日)]] |- |1972-07-12||2441||1||潘其武||臺北市陽明山管理局局長||[[總統令 (民國61年7月11日)]] |- |1972-08-02||2450||1||[[w:謝瀛洲|謝瀛洲]]||司法院副院長||[[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1日)]] |- |1972-08-04||2451||1||[[w:張忠仁 (教育家)|張忠仁]]||中國童子軍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總統令 (民國61年8月3日)]] |- |1972-09-15||2469||1||[[w:顧孟餘|顧孟餘]]||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1年9月14日)]] |- |rowspan=2|1972-11-24||2499||2-3||台灣省台北縣正隆股份有限公司||頒匾||[[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5號令]] 11/22 |- |2499||2-3||[[w:王炳華|王炳華]]||頒匾||[[總統(六一)台統(一)義字第606號令]] 11/22 |- |1973-01-15||2521||2||[[w:鄧萃英|鄧萃英]]||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2年1月15日)]] |- |1973-04-25||2564||2||余鶴史、譚義操二人||rowspan=7|頒匾||[[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1851號令]] 4/24 |- |1973-06-04||2581||3||沈健章||[[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491號令]] 6/1 |- |1973-06-08||2583||3||楊啓泰、莊長江、莊長城、高光坡、莊長榮、吳道盛、菲律賓中正學院全體學生||[[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2586號令]] 6/7 |- |rowspan=4|1973-07-16||rowspan=4|2599||rowspan=4|1-2||莊材美||[[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7/13 |- |柯榮楠||[[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9號令]] 7/13 |- |李旭山||[[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40號令]] 7/13 |- |[[w:朱阿屘|朱阿屘]]||[[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138號令]] 7/13 |- |rowspan=2|1973-08-22||2615||1||[[w:賀衷寒|賀衷寒]]||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1日)]] |- |2615||1||[[w:黃朝琴|黃朝琴]]||前臺灣省議會議長||[[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1日)]] |- |rowspan=2|1973-08-24||2616||14||李永新||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2616||14||蔡屛藩||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2年8月23日)]] |- |1973-08-27||2617||6||何國華||頒匾||[[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873號令]] 8/24 |- |1973-08-29||2618||1||[[w:顏欽賢|顏欽賢]]||頒匾||[[總統(六二)台統(一)義字第3925號令]] 8/28 |- |1973-09-17||2626||1||[[w:孫科|孫科]]||考試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62年9月14日)]] |- |1973-10-10||2636||3||[[w:羅大愚|羅大愚]]||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9日)]] |- |1973-10-15||2638||1||[[w:李煜瀛|李煜瀛]]||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2年10月13日)]] |- |rowspan=3|1974-02-15||rowspan=3|2691||1||[[w:陳大慶|陳大慶]]||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w:蕭同茲|蕭同茲]]||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4日)]] |- |1||[[w:李彌|李彌]]||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3年2月15日)]] |- |1974-03-01||2697||1||[[w:蔣鼎文|蔣鼎文]]||總統府國策顧問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3年3月1日)]] |- |1974-03-20||2705||2||丁家駿||rowspan=3|頒匾||[[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1184號令]] 3/19 |- |1974-05-31||2736||2||李日如||[[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2287號令]] 5/29 |- |1974-08-28||2774||2||呂天眷||[[總統(六三)台統(一)義字第3882號令]] 8/27 |- |1974-11-18||2809||7||葉立庚||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3年11月16日)]] |- |1975-01-27||2839||1||[[w:沈慧蓮|沈慧蓮]]||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4年1月24日)]] |- |1975-04-28||2878||1||[[w:梁寒操|梁寒操]]||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4年4月25日)]] |- |1975-06-02||2893||2||[[w:谷正鼎|谷正鼎]]||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4年5月31日)]] |- |1975-06-20||2901||1||杜元載||前臺灣師範大學校長||[[總統令 (民國64年6月20日)]] |- |1975-07-07||2908||2||蘇君謙||頒匾||[[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3008號令]] 7/4 |- |1975-10-03||2946||1-2||龐柱琛||頒匾||[[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4407號令]] 9/30 |- |1975-10-15||2951||1||[[w:劉大中|劉大中]]||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64年10月13日)]] |- |1975-11-03||2959||2||[[w:蕭毅肅|蕭毅肅]]||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建設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4年11月1日)]] |- |1975-12-12||2976||5-6||[[w:辜振甫|辜振甫]]兄弟四人,陳錫慶兄弟三人及陳寬記祭祀公業三單位||頒匾||[[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434號令]] 12/9 |- |1975-12-31||2984||4||全美安良工商總會第七十屆年會||頒匾||[[總統(六四)台統(一)義字第5659號令]] 12/27 |- |1976-01-28||2996||2||李覺之||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5年1月26日)]] |- |1976-02-18||3005||2||程其保博士||rowspan=5|頒匾||[[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479號令]] 2/16 |- |1976-02-27||3009||1||杜光塤||[[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581號令]] 2/25 |- |1976-03-24||3020||3||[[w:關吉玉|關吉玉]]||[[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0895號令]] 3/22 |- |1976-05-14||3042||2||孫繩武||[[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485號令]] 5/12 |- |1976-05-21||3045||1||[[w:延國符|延國符]]||[[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1561號令]] 5/19 |- |1976-08-20||3084||1||[[w:張知本|張知本]]||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5年8月19日)]] |- |1976-08-27||3087||3||李曼瑰||頒匾||[[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2897號令]] 8/24 |- |1976-09-15||3095||1||[[w:林以文|林以文]]||頒匾||[[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096號令]] 9/13 |- |1976-09-20||3097||1||郁英彪||臺灣糖業公司總經理||[[總統令 (民國65年9月18日)]] |- |1976-09-27||3100||1-2||黃啓瑞||rowspan=4|頒匾||[[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247號令]] 9/24 |- |1976-10-15||3108||2||陳嘉雄||[[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475號令]] 10/13 |- |1976-11-15||3121||2||[[w:孫桂籍|孫桂籍]]||[[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3842號令]] 11/11 |- |1976-12-22||3137||2||王連貴||[[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08號令]] 12/20 |- |1976-12-27||3139||3||[[w:洪應灶|洪應灶]]||司法院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65年12月24日)]] |- |1976-12-31||3141||3||曾炳揚||頒匾||[[總統(六五)台統(一)義字第4390號令]] 12/28 |- |1977-03-16||3173||3||許文頂||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0792號令]] 3/14 |- |1977-03-23||3176||1||嚴輝||厄瓜多中華總商會前會長||[[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1日)]] |- |1977-03-23||3176||1||[[w:蕭瑜|蕭瑜]]||烏拉圭中國文化之宮主持人||[[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2日)]] |- |1977-03-30||3179||3||鄧蕙芳||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28日)]] |- |1977-04-01||3180||1||[[w:田炯錦|田炯錦]]||司法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66年3月30日)]] |- |1977-04-22||3189||1||[[w:嚴慶齡|嚴慶齡]]||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158號令]] 4/20 |- |1977-05-02||3193||1||倪純義||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1226號令]] 4/26 |- |1977-05-04||3194||1||萬耀煌||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日)]] |- |1977-05-30||3205||1||[[w:鄧公玄|鄧公玄]]||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28日)]] |- |1977-06-01||3206||1||[[w:楊森|楊森]]||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6年5月31日)]] |- |1977-06-06||3208||2||王宗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6年6月4日)]] |- |1977-08-17||3239||1||[[w:陳錦濤|陳錦濤]]||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6年8月16日)]] |- |1977-09-07||3248||2||蔡文華||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2980號令]] 9/5 |- |1977-09-23||3255||1||[[w:胡璉|胡璉]]||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1日)]] |- |1977-09-23||3255||2||黃雙安||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177號令]] 9/21 |- |1977-09-26||3256||2||[[w:余家菊|余家菊]]||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6年9月24日)]] |- |1977-10-03||3259||3||[[w:馬超俊|馬超俊]]||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1日)]] |- |1977-10-10||3262||3||[[w:羅列 (軍人)|羅列]]||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6年10月7日)]] |- |1977-11-25||3282||19||劉振和||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3900號令]] 11/23 |- |1977-12-21||3293||1||姚琮||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6年12月19日)]] |- |1978-01-02||3298||5||[[w:顏玉瑩|顏玉瑩]]||頒匾||[[總統(六六)台統(一)義字第4334號令]] 12/29 |- |rowspan=2|1978-01-23||3307||3||[[w:陳肇英|陳肇英]]||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67年1月19日)]] |- |3307||4||洪萬||rowspan=4|頒匾||[[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200號令]] 1/19 |- |1978-02-06||3313||2||林玉質||[[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327號令]] 2/2 |- |1978-02-24||3321||1||[[w:邵氏兄弟(香港)|香港邵氏兄弟有限公司]]||[[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01號令]] 2/22 |- |1978-03-01||3323||2||[[w:華僑商業銀行|華僑商業銀行]]||[[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552號令]] 2/27 |- |1978-03-29||3335||3||馬壽華||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7年3月27日)]] |- |1978-03-31||3336||3||[[w:瑠公圳|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頒匾||[[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0871號令]] 3/28 |- |1978-04-12||3341||1||[[w:董釗|董釗]]||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0日)]] |- |1978-04-14||3342||6||展恒舉||頒匾||[[總統(六七)台統(一)義字第1053號令]] 4/11 |- |1978-04-17||3343||1||[[w:梁序昭|梁序昭]]||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7年4月13日)]] |- |1978-07-17||3382||5||謝仁釗||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13日)]] |- |rowspan=2|1978-07-31||3388||1||[[w:魏道明|魏道明]]||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3388||1||李文||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67年7月26日)]] |- |1978-09-25||3412||1||[[w:李宗黃|李宗黃]]||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1日)]] |- |1978-09-29||3414||1||[[w:凌純聲|凌純聲]]||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67年9月26日)]] |- |1978-10-23||3424||1||[[w:于斌|于斌]]||國民大會代表、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副會長||[[總統令 (民國67年10月19日)]] |- |1978-11-27||3439||1||[[w:蕭一山|蕭一山]]||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67年11月23日)]] |- |rowspan=3|1979-03-26||rowspan=3|3490||4||薛光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4||李肖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4||張金廷||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68年3月23日)]] |- |1979-05-14||3511||1-2||洪萬||頒匾||[[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2302號令]] 5/10 |- |1979-05-30||3518||4||[[w:屈萬里|屈萬里]]||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68年5月28日)]] |- |1979-07-13||3537||1||[[w:藍蔭鼎|藍蔭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日)]] |- |1979-07-16||3538||3||戴愧生||前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總統令 (民國68年7月12日)]] |- |1979-09-07||3561||3||李抱忱博士||深硏音律||[[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4日)]] |- |1979-09-14||3564||1||[[w:王雲五|王雲五]]||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12日)]] |- |1979-09-21||3567||2||[[w:李濟|李濟]]||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0日)]] |- |1979-09-28||3570||3||[[w:張維翰|張維翰]]||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68年9月26日)]] |- |1979-10-31||3584||4||[[w:黃鎮球|黃鎮球]]||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68年10月27日)]] |- |1979-12-12||3602||1||溫陵雄||經濟部顧問||[[總統令 (民國68年12月8日)]] |- |1979-12-31||3610||4||陳永澤||頒匾||[[總統(六八)台統(一)義字第6531號令]] 12/28 |- |1980-01-16||3617||1-2||譚灶||頒匾||[[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0224號令]] 1/14 |- |1980-02-04||3625||1||[[w:李惠堂|李惠堂]]||中華民國足球協會顧問||[[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1日)]] |- |1980-02-25||3634||1||[[w:馬廷英|馬廷英]]||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令 (民國69年2月21日)]] |- |1980-03-19||3644||1||[[w:張發奎|張發奎]]||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5日)]] |- |1980-03-21||3645||1||詹純鑑||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69年3月18日)]] |- |1980-04-04||3651||3||[[w:董浩雲|董浩雲]]||頒匾||[[總統(六九)台統(一)義字第1840號令]] 4/1 |- |1980-04-14||3655||1||蔡文華||旅菲律賓華僑||[[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11日)]] |- |1980-04-23||3659||1||[[w:段茂瀾|段茂瀾]]||前駐阿根廷大使||[[總統令 (民國69年4月21日)]] |- |1980-07-07||3691||6||[[w:雷震遠|雷震遠]]||原籍比利時,崇奉天主教||[[總統令 (民國69年7月5日)]] |- |1980-08-27||3713||1||[[w:羅香林|羅香林]]||國際筆會香港中國筆會會長私立珠海大學中國文學硏究所及中國歷史硏究所所長||[[總統令 (民國69年8月25日)]] |- |1980-09-17||3722||1||[[w:卓國華|卓國華]]||少與同盟,獻身革命||[[總統令 (民國69年9月13日)]] |- |1980-10-03||3729||2||[[w:王唯農|王唯農]]||國立成功大學校長||[[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1日)]] |- |1980-10-27||3739||1||[[w:郭澄 (1907年)|郭澄]]||國民大會秘書長||[[總統令 (民國69年10月24日)]] |- |1981-01-26||3778||3||沈崇瀚||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顧問||[[總統令 (民國70年1月23日)]] |- |1981-04-15||3812||1||[[w:江杓|江杓]]||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14日)]] |- |1981-04-27||3817||1||[[w:劉玉章|劉玉章]]||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0年4月25日)]] |- |rowspan=2|1981-05-20||3827||3||金維繫||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70年5月16日)]] |- |3827||4||潘勝元||頒匾||[[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3095號令]] 5/18 |- |1981-06-17||3839||1||[[w:劉茂恩|劉茂恩]]||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15日)]] |- |1981-06-19||3840||6||沈仲濤氏||頒匾||[[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4039號令]] 6/17 |- |1981-06-24||3842||1||[[w:謝國城|謝國城]]||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0日)]] |- |1981-06-26||3843||1||[[w:趙聚鈺|趙聚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5日)]] |- |1981-06-29||3844||1||陳達元||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26日)]] |- |1981-07-03||3846||1||[[w:王世杰|王世杰]]||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0年6月30日)]] |- |rowspan=2|1981-07-08||3848||1||黃聰||前北歐華人聯誼會理事長||[[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 |3848||1||張禮財||瑞典華人文化協會理事長||[[總統令 (民國70年7月6日)]] |- |1981-08-05||3860||4||[[w:陳慶瑜|陳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3日)]] |- |1981-08-31||3871||2||[[w:嚴慶齡|嚴慶齡]]||裕隆汽車製造公司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70年8月29日)]] |- |1981-10-07||3887||2||[[w:張榮發|張榮發]]||頒匾||[[總統(七〇)台統(一)義字第6532號令]] 10/3 |- |1981-10-12||3889||4||[[w:淩鴻勛|淩鴻勛]]||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70年10月8日)]] |- |1981-11-25||3908||1||[[w:李建興|李建興]]||臺北縣人||[[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20日)]] |- |1981-11-30||3910||2||[[w:葉公超|葉公超]]||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0年11月30日)]] |- |1981-12-04||3912||2||唐縱||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0年12月2日)]] |- |1982-03-05||3951||2||[[w: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頒匾||[[總統(七一)台統(一)義字第1161號令]] 3/2 |- |1982-05-26||3986||5||[[w:董浩雲|董浩雲]]||定海人||[[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4日)]] |- |1982-05-28||3987||1||[[w:倪炯聲|倪炯聲]]||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71年5月26日)]] |- |1982-07-12||4006||1||龔浩||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71年7月8日)]] |- |1982-08-06||4017||1||[[w:戴運軌|戴運軌]]||前國立中央大學理事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3日)]] |- |1982-08-25||4025||1||[[w:白雲梯|白雲梯]]||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3日)]] |- |1982-08-30||4027||1||[[w:余漢謀|余漢謀]]||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1年8月27日)]] |- |1982-09-10||4032||1||[[w:余伯泉|余伯泉]]||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9日)]] |- |1982-09-20||4036||1||陳清文||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1年9月18日)]] |- |1982-10-25||4051||1||[[w:陳逢源|陳逢源]]||臺灣耆宿||[[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1日)]] |- |1982-10-27||4052||3||[[w:魏景蒙|魏景蒙]]||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1年10月26日)]] |- |1982-11-03||4055||1||朱寳熙||臺灣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2日)]] |- |1982-11-08||4057||1||林一民||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71年11月5日)]] |- |1982-12-15||4073||8||李潤沂||司法院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71年12月11日)]] |- |1983-01-05||4082||1||[[w:沈家銘|沈家銘]]||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005號令]] 1/4 |- |1983-01-31||4093||1||[[w:蔡培火|蔡培火]]||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28日)]] |- |1983-02-02||4094||1||[[w:江茂森|江茂森]]||香港私立珠海大學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72年1月31日)]] |- |1983-02-04||4095||2||楊達志||頒匾||[[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0718號令]] 2/2 |- |1983-03-21||4114||1||[[w:查良釗|查良釗]]||前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17日)]] |- |1983-03-28||4117||1||[[w:陳大齊|陳大齊]]||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2年3月24日)]] |- |1983-04-15||4125||2||[[w:張爰|張爰]]||四川人||[[總統令 (民國72年4月15日)]] |- |1983-05-16||4138||1||張玆闓||中央銀行理事||[[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3日)]] |- |1983-05-20||4140||1||[[w:王師曾 (涪陵)|王師曾]]||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18日)]] |- |1983-05-30||4144||2||[[w:譚伯羽|譚伯羽]]||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2年5月26日)]] |- |1983-06-06||4147||1||[[w:方先覺|方先覺]]||國民大會代表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72年6月2日)]] |- |1983-06-15||4151||5||林宗毅||頒匾||[[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3245號令]] 6/11 |- |1983-08-22||4180||1||楊啓泰||總統府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委員||[[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18日)]] |- |1983-08-24||4181||1||裴鳴宇||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72年8月22日)]] |- |1983-08-24||4181||2||香港金山船務股份有限公司||頒匾||[[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4734號令]] 8/22 |- |1983-10-03||4198||1||[[w:錢思亮|錢思亮]]||中央硏究院院長||[[總統令 (民國72年10月1日)]] |- |rowspan=2|1983-11-09||4214||3||台北市瑠公農田水利會||頒匾||[[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11/7 |- |4214||3||李四川||頒匾||[[總統(七二)台統(一)義字第6135號令]] 11/7 |- |1984-01-13||4242||2||苗培成||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1日)]] |- |1984-01-18||4244||1||李超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73年1月14日)]] |- |1984-02-20||4258||1||陳慶堃||海軍備役中將||[[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18日)]] |- |1984-02-27||4261||1||陸京士||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3年2月24日)]] |- |1984-04-04||4277||1||[[w:費驊|費驊]]||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日)]] |- |1984-04-20||4284||1||徐煥昇||退役空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17日)]] |- |1984-04-23||4285||1||梁敬錞||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3年4月20日)]] |- |1984-10-10||4358||3||吉星福伉儷||頒匾||[[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5340號令]] 10/8 |- |1984-11-14||4373||1||[[w:陳啓天|陳啓天]]||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光復大陸設計硏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13日)]] |- |1984-11-16||4374||2||台灣省桃園縣大永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頒匾||[[總統(七三)華總(一)義字第6095號令]] 11/14 |- |1984-11-28||4379||5||[[w:張靜愚|張靜愚]]||私立中原大學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73年11月26日)]] |- |1984-12-28||4392||1||[[w:賴名湯|賴名湯]]||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3年12月26日)]] |- |1985-02-04||4408||1||浦大邦||旅美學人||[[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1日)]] |- |1985-02-06||4409||3||[[w:李壽雍|李壽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74年2月4日)]] |- |1985-03-22||4428||2||林明成||頒匾||[[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344號令]] 3/21 |- |1985-03-29||4431||1||戴安國||自抗戰以來,為國宣力||[[總統令 (民國74年3月28日)]] |- |1985-04-03||4433||2||張和祥||頒匾||[[總統(七四)華總(一)義字第1505號令]] 4/1 |- |1985-04-19||4440||1||[[w:余井塘|余井塘]]||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19日)]] |- |1985-04-26||4443||1||楊家瑜||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4年4月24日)]] |- |1985-06-14||4464||5||[[w:黃季陸|黃季陸]]||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4年6月12日)]] |- |1985-07-31||4484||1||傅京孫||中央硏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74年7月27日)]] |- |1985-09-16||4504||1||[[w:張其昀|張其昀]]||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14日)]] |- |1985-09-20||4506||1||王爵榮||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74年9月20日)]] |- |1985-12-13||4542||6||[[w:孙震 (中华民国将领)|孫震]]||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4年12月13日)]] |- |1986-01-20||4558||1||[[w:魯道源|魯道源]]||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75年1月17日)]] |- |1986-04-18||4597||1||[[w:吳經熊|吳經熊]]||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5年4月15日)]] |- |1986-05-14||4608||4||[[w:新光人壽|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w:裕隆汽車|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及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頒匾||[[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2324號令]] 5/10 |- |1986-07-02||4631||4||林柏壽||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曁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總統令 (民國75年6月30日)]] |- |1986-07-18||4638||3||羅麗釗||頒匾||[[總統(七五)華總(一)義字第3679號令]] 7/14 |- |1986-08-18||4651||2||[[w:嚴孝章|嚴孝章]]||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處長||[[總統令 (民國75年8月15日)]] |- |1986-09-29||4669||5||[[w:周至柔|周至柔]]||陸軍一級上將、國家建設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75年9月27日)]] |- |1986-12-26||4707||6-7||[[w:連震東|連震東]]||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5年12月23日)]] |- |1987-02-09||4727||1||[[w:顧祝同|顧祝同]]||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6年2月6日)]] |- |1987-02-16||4730||1||[[w:王永慶|王永慶]]、[[w:王永在|王永在]]||頒匾||[[總統(76)華總(一)義字第0749號令]] 2/11 |- |1987-03-18||4743||1||石覺||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6年3月14日)]] |- |1987-05-20||4770||1||[[w:王新衡|王新衡]]||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6年5月15日)]] |- |1987-07-06||4790||1||冷欣||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3日)]] |- |1987-07-29||4801||4||李合珠||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6年7月27日)]] |- |1987-08-28||4814||1||[[w:李品仙|李品仙]]||除役空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6年8月26日)]] |- |1987-09-16||4822||1||[[w:端木愷|端木愷]]||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總統令 (民國76年9月14日)]] |- |1988-01-14||4874||4||[[w:蔣經國|蔣經國]]||總統||[[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126號令]] 1/13 |- |1988-02-17||4890||2-3||[[w:李方桂|李方桂]]||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77年2月12日)]] |- |1988-06-15||4944||5||[[w:田家炳|田家炳]]||頒匾||[[總統(七七)華總(一)義字第2343號令]] 6/13 |- |1988-07-25||4961||2||許子秋||行政院顧問||[[總統令 (民國77年7月21日)]] |- |1988-08-26||4975||1||王宣||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4日)]] |- |1988-08-29||4976||3-4||[[w:黃國書|黃國書]]||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7年8月26日)]] |- |1988-10-10||4994||5||董之英||旅港華僑||[[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6日)]] |- |1988-10-12||4995||2||[[w:吳火獅|吳火獅]]||新光機構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8日)]] |- |1988-10-19||4998||2||[[w:董文琦|董文琦]]||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7年10月17日)]] |- |1988-11-07||5006||2||李運成||總統府戰略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3日)]] |- |1988-11-14||5009||2||[[w:陶希聖|陶希聖]]||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7年11月9日)]] |- |1989-01-18||5038||1-2||[[w:吳三連|吳三連]]||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1月16日)]] |- |1989-02-13||5049||2||李揚敬||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0日)]] |- |1989-02-17||5051||2||[[w:丁治磐|丁治磐]]||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15日)]] |- |1989-02-27||5055||2||[[w:劉季洪|劉季洪]]||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8年2月24日)]] |- |rowspan=2|1989-03-13||5061||1||羅英德||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5061||1||雷法章||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3月10日)]] |- |1989-04-10||5073||1||谷鳳翔||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4月8日)]] |- |1989-06-16||5102||5||[[w:方治|方治]]||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6月13日)]] |- |1989-07-12||5113||5||王永樹||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7月10日)]] |- |1989-08-23||5132||2||[[w:釋白聖|釋白聖]]||歷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總統令 (民國78年8月19日)]] |- |1989-10-16||5155||1||陳啓清||高雄人||[[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13日)]] |- |1989-10-30||5161||10||[[w:釋證嚴|證嚴]]||頒匾||[[總統令 (民國78年10月28日)]] |- |1989-11-08||5165||1||張光世||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6日)]] |- |1989-11-10||5166||2||[[w:趙麗蓮|趙麗蓮]]||教授||[[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7日)]] |- |1989-11-29||5174||3||成惕軒||前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令 (民國78年11月27日)]] |- |1990-01-22||5198||1||鄧翔宇||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9年1月18日)]] |- |rowspan=2|1990-03-07||5217||2||袁雍||立法院前秘書長||[[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5217||2||鮑朝橒||中興紡織關係企業創辦人||[[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3日)]] |- |1990-03-19||5222||2||[[w:俞濟時|俞濟時]]||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9年3月16日)]] |- |1990-05-09||5244||2||郭驥||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總統令 (民國79年5月4日)]] |- |1990-07-09||5272||4||[[w:鄭彥棻|鄭彥棻]]||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6日)]] |- |1990-07-30||5281||2||[[w:楊金欉|楊金欉]]||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79年7月26日)]] |- |1990-09-07||5298||2||[[w:孫連仲|孫連仲]]||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上將||[[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4日)]] |- |1990-09-12||5300||2||[[w:林紀東|林紀東]]||前司法院大法官||[[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10日)]] |- |1990-09-28||5307||2||[[w:錢穆|錢穆]]||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9年9月25日)]] |- |1990-11-09||5325||1||[[w:程滄波|程滄波]]||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79年11月5日)]] |- |1990-12-10||5339||3||[[w:孫立人|孫立人]]||總統府前參軍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7日)]] |- |1990-12-26||5346||4||[[w:張羣|張羣]]||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2日)]] |- |1990-12-28||5347||4-5||傅雲||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秘書長||[[總統令 (民國79年12月26日)]] |- |1991-01-21||5358||2||龐松舟||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80年1月17日)]] |- |1991-02-25||5373||2||許金德||臺灣電視公司董事長、臺灣省議會前副議長||[[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1日)]] |- |1991-03-04||5377||2||范苑聲||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80年2月28日)]] |- |1991-03-25||5386||2||[[w:徐培根|徐培根]]||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80年3月21日)]] |- |1991-04-22||5398||1||[[w:蔣復璁|蔣復璁]]||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80年4月18日)]] |- |1991-05-13||5409||2||崔載陽||教授||[[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10日)]] |- |1991-05-31||5417||5||劉鍇||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80年5月29日)]] |- |1991-07-19||5440||2||[[w:杭立武|杭立武]]||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6日)]] |- |1991-07-22||5441||3||黃仁俊||國民大會代表||[[總統令 (民國80年7月18日)]] |- |1991-08-07||5449||2||[[w:劉廣凱|劉廣凱]]||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海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80年8月3日)]] |- |1991-09-11||5464||3||陳茂榜||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名譽理事長||[[總統令 (民國80年9月9日)]] |- |1991-10-30||5485||2||余南庚||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80年10月24日)]] |- |rowspan=2|1991-11-25||5496||3||王仲廉||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5496||3||[[w:黃君璧|黃君璧]]||教授||[[總統令 (民國80年11月22日)]] |- |rowspan=2|1991-12-09||5502||3||李雅仙||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5日)]] |- |5502||3||[[w:李璜|李璜]]||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6日)]] |- |1991-12-23||5508||1||吳祺芳||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19日)]] |- |1991-12-31||5511||2||[[w:周百鍊|周百鍊]]||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80年12月30日)]] |- |1992-01-24||5521||2||蔡孝義||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令 (民國81年1月22日)]] |- |1992-03-06||5539||2||高去尋||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4日)]] |- |1992-03-09||5540||2||[[w:楊亮功|楊亮功]]||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6日)]] |- |1992-03-23||5546||2||[[w:吳嵩慶|吳嵩慶]]||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19日)]] |- |1992-04-01||5549||3||張彝鼎||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81年3月28日)]] |- |1992-04-20||5556||2||[[w:王蓬|王蓬]]||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顧問||[[總統令 (民國81年4月17日)]] |- |1992-05-15||5567||2||[[w:陳啟川|陳啟川]]||頒匾||[[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2431號令]] 5/12 |- |1992-06-01||5576||4||司徒福||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空軍二級上將||[[總統令 (民國81年5月28日)]] |- |1992-06-17||5582||1||[[w:馬法五|馬法五]]||除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81年6月13日)]] |- |1992-07-29||5600||11||[[w:戴炎輝|戴炎輝]]||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81年7月24日)]] |- |1992-08-10||5605||2||潘樹人||國防醫學院前院長、退役陸軍中將||[[總統令 (民國81年8月7日)]] |- |1992-09-18||5621||1||張明、王國秀夫婦||頒匾||[[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4482號令]] 9/15 |- |1992-10-16||5632||2-3||吳望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13日)]] |- |1992-10-23||5635||1||袁守謙||總統府資政||[[總統令 (民國81年10月21日)]] |- |1992-10-28||5636||4||廖鈞||頒匾||[[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67號令]] 10/23 |- |1992-10-28||5636||4||[[w:周書楷|周書楷]]||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81)華總㈠義字第5179號令]] 10/24 |- |1992-11-11||5642||1-2||[[w:徐鼐|徐鼐]]||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令 (民國81年11月6日)]] |- |1992-11-23||5647||5||[[w:林靖娟|林靖娟]]||台北市私立健康幼稚園教師||[[總統八十一華總㈠義字第5616號令]] 11/19 |- |1993-01-11||5666||2||余鑑明||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董事長||[[總統令 (民國82年1月7日)]] |- |1993-03-22||5696||2||黃余夢燕||英文中國郵報發行人||[[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275號令]] 3/19 |- |1993-04-14||5704||2||黃棟培||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1589號令]] 4/10 |- |1993-05-14||5718||3||[[w:阮樂化|阮樂化]]||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153號令]] 5/12 |- |1993-06-02||5726||1||[[w:蔣堅忍|蔣堅忍]]||除役陸軍中將||[[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464號令]] 5/19 |- |1993-06-15||5732||1||[[w:劉闊才|劉闊才]]||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733號令]] 6/12 |- |1993-06-21||5735||1||[[w:陳啟川|陳啟川]]||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2917號令]] 6/18 |- |rowspan=2|1993-07-09||5743||2||居伯均||內政部前常務次長||[[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06號令]] 7/7 |- |5743||3||[[w:余玉賢|余玉賢]]||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225號令]] 7/7 |- |1993-07-16||5746||3||[[w:俞大維|俞大維]]||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349號令]] 7/14 |- |1993-08-04||5754||3||楊寳琳||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3736號令]] 7/30 |- |1993-08-20||5761||2||吳順明||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038號令]] 8/18 |- |1993-08-27||5764||2||[[w:鄭為元|鄭為元]]||總統府資政、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152號令]] 8/24 |- |1993-09-15||5772||2||郭承緒||審計部前副審計長||[[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569號令]] 9/10 |- |1993-09-22||5775||2||蕭贊育||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4717號令]] 9/18 |- |1993-10-06||5781||1||[[w:韓忠謨|韓忠謨]]||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008號令]] 10/4 |- |1993-10-27||5788||3||高信||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309號令]] 10/21 |- |1993-11-15||5794||2||臧元駿||立法院第一屆立法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789號令]] 11/10 |- |1993-11-22||5797||2||謝許英||監察院第一屆監察委員||[[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5956號令]] 11/19 |- |1993-12-17||5808||2||汪彝定||經濟部前政務次長||[[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694號令]] 12/14 |- |1993-12-20||5809||2||[[w:蔣碩傑|蔣碩傑]]||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23號令]] 12/16 |- |1993-12-22||5810||9||[[w:谷正綱|谷正綱]]||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二華總㈠義字第6797號令]] 12/20 |- |1994-01-12||5820||1||[[w:嚴家淦|嚴家淦]]||前總統||[[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119號令]] 1/10 |- |1994-01-26||5826||2||[[w:曾虛白|曾虛白]]||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451號令]] 1/22 |- |1994-02-07||5831||4||余俊賢||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0663號令]] 2/5 |- |1994-03-07||5841||9||桂仲純||駐賴索托王國大使||[[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160號令]] 3/4 |- |1994-03-14||5844||2||[[w:沈之岳|沈之岳]]||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315號令]] 3/11 |- |1994-03-21||5847||1||簡爾康||交通部郵政總局前總局長||[[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480號令]] 3/18 |- |1994-03-30||5851||3||[[w:查良鑑|查良鑑]]||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600號令]] 3/28 |- |1994-04-15||5857||2||何顯重||財政部前政務次長||[[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1895號令]] 4/12 |- |1994-04-25||5861||1||王亞權||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前總幹事||[[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088號令]] 4/21 |- |1994-05-06||5866||2||[[w:蔡鴻文|蔡鴻文]]||總統府資政||[[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345號令]] 5/3 |- |1994-05-30||5876||1||羅寶田||法蘭西裔天主教司鐸||[[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2788號令]] 5/26 |- |1994-06-15||5882||5||[[w:吳雲鵬|吳雲鵬]]||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351號令]] 6/14 |- |1994-06-24||5886||2||[[w:金世鼎|金世鼎]]||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3518號令]] 6/22 |- |1994-07-27||5901||3||[[w:楊日然|楊日然]]||司法院大法官||[[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17號令]] 7/25 |- |1994-07-29||5902||17||沈時可||臺灣省政府前地政局局長||[[總統八十三華總㈠義字第4344號令]] 7/26 |- |1994-08-09||5906||11||趙公魯||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611號令]] 8/5 |- |1994-08-26||5914||2||[[w:張芳燮|張芳燮]]||華南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044號令]] 8/23 |- |1994-09-12||5921||2||宋心濂||總統府國策顧問、前國家安全局局長、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382號令]] 9/9 |- |1994-09-26||5926||2||[[w:羅友倫|羅友倫]]||總統府國策顧問、除役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639號令]] 9/23 |- |rowspan=2|1994-09-30||5927||4||陳始升||除役陸軍中將||[[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69號令]] 9/27 |- |5927||4||程烈||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770號令]] 9/27 |- |rowspan=2|1994-11-28||5953||1||[[w:楊家麟|楊家麟]]||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69號令]] 11/26 |- |5953||1||李達海||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270號令]] 11/26 |- |1994-12-14||5960||1||[[w:方永蒸|方永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564號令]] 12/9 |- |1995-02-03||5979||8||[[w:梁永燊|梁永燊]]||香港珠海大學(即珠海學院)校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0608號令]] 1/28 |- |1995-03-06||5993||1||[[w:魏火曜|魏火曜]]||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270號令]] 3/3 |- |1995-03-24||6001||2||陳耀翰||陸軍除役軍醫上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736號令]] 3/22 |- |1995-04-12||6006||2||[[w:吳鴻麟|吳鴻麟]]||前桃園縣縣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019號令]] 4/8 |- |rowspan=2|1995-04-24||6011||1||[[w:李玉階|李玉階]]||財團法人天地教董事長、中華天地教總會理事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13號令]] 4/20 |- |6011||1||封中平||前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396號令]] 4/21 |- |1995-05-01||6014||1||[[w:牟宗三|牟宗三]]教授||哲學家||[[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581號令]] 4/29 |- |1995-05-15||6020||2||[[w:郎靜山|郎靜山]]||中國攝影學會理事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2887號令]] 5/11 |- |1995-05-26||6025||4||[[w:楊三郎|楊三郎]]||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鄉土畫家||[[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66號令]] 5/24 |- |1995-05-29||6026||2||[[w:鄧麗君|鄧麗君]],譜名麗筠||愛國藝術歌唱家||[[總統華總㈠義字第3297號令]] 5/25 |- |1995-06-26||6038||2||陳根塗||臺灣省政府前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177號令]] 6/23 |- |1995-07-10||6043||4||林𦎳羊||臺灣省議會前省議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4511號令]] 7/6 |- |1995-07-26||6046||7||李存敬||中央選舉委員會巡迴監察員召集人、聯邦商業銀行董事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5228號令]] 7/21 |- |rowspan=2|1995-08-30||6052||7-8||李康五||私立東吳大學教授||[[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332號令]] 8/22 |- |6052||8||[[w:梁國樹|梁國樹]]||中央銀行前總裁||[[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457號令]] 8/25 |- |rowspan=3|1995-09-06||rowspan=3|6053||9||[[w:李石樵|李石樵]]||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鄉土畫家||[[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05號令]] 8/31 |- |10||[[w:張繼高|張繼高]]||公共電視籌備委員會常務委員、臺北之音廣播公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661號令]] 9/1 |- |10||張雪中||除役陸軍中將||[[總統華總㈠義字第6724號令]] 9/4 |- |1995-10-11||6058||8||[[w:潘文淵|潘文淵]]||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資深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7698號令]] 10/4 |- |1995-10-25||6061||8||林石城||前臺灣省政府委員||[[總統華總㈠義字第8153號令]] 10/20 |- |1995-12-06||6067||4||[[w:蔡名永|蔡名永]]||除役空軍中將||[[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438號令]] 11/28 |- |1995-12-13||6068||4-5||陳時英||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9771號令]] 12/6 |- |1996-01-03||6071||10||[[w:王鐵漢|王鐵漢]]||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㈠義字第10419號令]] 1995/12/28 |- |rowspan=2|1996-01-17||6074||15-16||[[w:李士珍|李士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10號令]] 1/9 |- |6074||16||[[w:曾繁康|曾繁康]]||司法院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901720號令]] 1/9 |- |1996-02-14||6080||6||鄭果||除役陸軍中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00710號令]] 2/8 |- |rowspan=2|1996-03-20||6085||5||[[w:王惕吾|王惕吾]]||聯合報系創辦人||[[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76970號令]] 3/16 |- |6085||5||[[w:章孝慈|章孝慈]]||東吳大學校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59010號令]] 3/18 |- |rowspan=2|1996-04-03||6087||6||[[w:倪超|倪超]]||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1140號令]] 4/1 |- |6087||6-7||[[w:徐慶鐘|徐慶鐘]]||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083630號令]] 4/2 |- |1996-04-24||6090||4||石延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660號令]] 4/20 |- |1996-05-01||6091||5||朱慶堂||前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2370號令]] 4/25 |- |1996-05-08||6092||5||梅友卓||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19710號令]] 5/3 |- |1996-06-26||6100||3||錢劍秋||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62580號令]] 6/24 |- |1996-07-10||6102||4||蒲添生||雕塑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2930號令]] 7/2 |- |rowspan=2|1996-07-17||6103||14-15||馬國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40號令]] 7/9 |- |6103||14-15||陳水逢||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76250號令]] 7/9 |- |1996-08-14||6108||2||[[w:費景漢|費景漢]]||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190610號令]] 8/7 |- |1996-08-28||6110||2||[[w:黃運金|黃運金]]||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02580號令]] 8/23 |- |1996-09-18||6113||8||[[w:吳俊才|吳俊才]]||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21400號令]] 9/11 |- |1996-10-09||6116||28||吉星福||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32590號令]] 10/4 |- |1996-10-23||6118||8||陳長安||桃園縣龜山鄉農會專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10/16 |- |1996-10-30||6120||3||[[w:黃少谷|黃少谷]]||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1830號令]] 10/30 |- |1996-11-06||6120||4||[[w:梁天价|梁天价]]||前海軍退役中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49110號令]] 11/4 |- |1996-11-27||6124||4||[[w:王任遠|王任遠]]||前司法行政部部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70500號令]] 11/25 |- |1996-12-25||6128||4||劉道元||國立中興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3100號令]] 12/16 |- |1997-01-01||6131||10||黃天素||書畫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500299300號令]] 12/24 |- |1997-01-29||6135||4||嘉義縣民雄鄉五穀王廟||頒匾||[[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11880號令]] 1/23 |- |1997-02-05||6136||4||洪壽南||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580號令]] 1/30 |- |1997-02-05||6136||5||[[w:林衡道|林衡道]]||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前主任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0600號令]] 1/31 |- |1997-02-26||6140||5||[[w:黃宗焜|黃宗焜]]||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38670號令]] 2/15 |- |1997-03-12||6142||12||[[w:蔡維屏|蔡維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53500號令]] 3/3 |- |1997-03-26||6144||25||[[w:鍾皎光|鍾皎光]]||教育部前部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64080號令]] 3/18 |- |1997-04-16||6149||12||簡文發||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085150號令]] 4/11 |- |1997-05-07||6154||31||[[w:姚一葦|姚一葦]]||國立藝術學院前戲劇系主任兼教務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01190號令]] 4/30 |- |1997-05-21||6156||48||張國安||企業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12610號令]] 5/14 |- |1997-07-09||6165||6||[[w:胡龍寶|胡龍寶]]||前臺南縣縣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1710號令]] 7/2 |- |1997-07-16||6166||4||袁子濬||陸軍中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55590號令]] 7/11 |- |1997-07-30||6169||5||簡明景||前臺灣省議會議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10號令]] 7/25 |- |1997-08-06||6170||10||[[w:張大勇|張大勇]]||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0710號令]] 7/30 |- |rowspan=2|1997-08-13||6171||9||陳明吉||明華園歌仔戲團創辦人||[[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360號令]] 8/6 |- |6171||9||洪萬||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77410號令]] 8/9 |- |1997-08-27||6173||5-6||[[w:王金河|王金河]]||頒匾||[[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280號令]] 8/21 |- |1997-09-17||6176||6||[[w:王顯明|王顯明]]||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198290號令]] 9/5 |- |1997-10-29||6183||27||[[w:顏水龍|顏水龍]]||臺陽美術協會理事長、資深畫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820號令]] 10/20 |- |1997-11-05||6184||14||[[w:楊英風|楊英風]]||雕塑藝術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1990號令]] 10/30 |- |1997-11-24||6188||13||[[w:陳五福|陳五福]]醫師||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070號令]] 11/19 |- |1997-12-03||6190||6||傅安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00251190號令]] 11/26 |- |1998-01-21||6200||51||[[w:彭孟緝|彭孟緝]]||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610012370號令]] 1998/1/16 |- |1998-01-28||6201||4||張邦珍||考試院顧問、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09240號令]] 1/17 |- |rowspan=2|1998-02-18||6204||8||[[w:李普同|李普同]]教授||書法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15290號令]] 2/6 |- |6204||9||[[w:何明德|何明德]]||嘉邑行善團團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30號令]] 2/11 |- |1998-03-11||6207||5||[[w:許遠東|許遠東]]||中央銀行總裁||[[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950號令]] 3/4 |- |rowspan=2|1998-03-18||6208||6||[[w:吳延環|吳延環]]||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1870號令]] 3/10 |- |6208||6||王壯為||書法篆刻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140號令]] 3/12 |- |rowspan=2|1998-04-01||6210||7||林千種||臺灣省立花蓮醫院首任院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9510號令]] 3/19 |- |6210||7||周書庠||除役陸軍少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056000號令]] 3/23 |- |rowspan=2|1998-04-08||6211||7||[[w:朱西甯|朱西甯]]教授||文藝作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20號令]] 3/27 |- |6211||7||[[w:陳重光|陳重光]]||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080號令]] 4/1 |- |1998-04-15||6212||2||傅宗懋||中國文化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30號令]] 4/3 |- |1998-04-22||6213||6||[[w:林棟|林棟]]||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270號令]] 4/13 |- |1998-04-29||6214||6||[[w:陳進|陳進]]||畫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350號令]] 4/21 |- |1998-05-20||6217||28||[[w:劉啟祥|劉啟祥]]||資深畫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20號令]] 5/11 |- |rowspan=3|1998-05-27||rowspan=3|6218||33||[[w:馬紀壯|馬紀壯]]||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490號令]] 5/15 |- |34||[[w:薛岳|薛岳]]||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80號令]] 5/15 |- |34||趙筱梅||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500號令]] 5/20 |- |1998-06-15||6221||4||[[w:楊建華|楊建華]]||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2860號令]] 6/5 |- |1998-07-29||6229||4||陳奉天||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38990號令]] 7/17 |- |rowspan=2|1998-08-05||6231||6||[[w:蔣彥士|蔣彥士]]||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20號令]] 8/1 |- |6231||6||[[w:沈昌煥|沈昌煥]]||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30號令]] 8/1 |- |1998-08-19||6232||5||李松林||傳統木雕民族藝師||[[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3190號令]] 8/10 |- |rowspan=2|1998-08-26||6233||4||[[w:盧修一|盧修一]]||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10號令]] 8/14 |- |6233||5||林亮雲||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40號令]] 8/15 |- |1998-09-02||6234||4||[[w:郭寄嶠|郭寄嶠]]||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66870號令]] 8/21 |- |1998-09-16||6236||6||[[w:葉俊麟|葉俊麟]]||臺語歌謠作詞家||[[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200號令]] 9/4 |- |1998-09-30||6238||5||[[w:李天祿|李天祿]]||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7190號令]] 9/18 |- |1998-10-07||6239||7||[[w:陳珊|陳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193340號令]] 9/30 |- |rowspan=2|1998-12-02||6248||10||王益滔||國立臺灣大學前教授||[[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370號令]] 11/23 |- |6248||10||[[w:何世禮|何世禮]]||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37350號令]] 11/26 |- |rowspan=2|1998-12-09||6249||8||[[w:王叔銘|王叔銘]]||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040號令]] 11/27 |- |6249||8||[[w:張漢裕|張漢裕]]||經濟學教授||[[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29730號令]] 12/1 |- |rowspan=4|1998-12-16||rowspan=4|6250||6||[[w:劉延濤|劉延濤]]||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5990號令]] 12/7 |- |6||許曉初||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70號令]] 12/8 |- |7||錢懷瑜||故陸軍中將||[[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51080號令]] 12/8 |- |7||[[w:廖榮祺|廖榮祺]]||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00248150號令]] 12/10 |- |1999-01-13||6254||4||[[w:李學燈|李學燈]]||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730號令]] 1/6 |- |rowspan=3|1999-01-20||rowspan=3|6255||23||[[w:張寶樹|張寶樹]]||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70號令]] 1/8 |- |24||[[w:黃永欽|黃永欽]]||臺灣省議會議員||[[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800000230號令]] 1/8 |- |24||[[w:王貫英|王貫英]]||拾荒興學老人||[[總統華總㈡榮字第8710034390號令]] 1/14 |- |1999-01-27||6257||5||陳江章||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08650號令]] 1/21 |- |1999-02-10||6260||3||荊知仁||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26560號令]] 2/5 |- |rowspan=2|1999-03-17||6265||4||陳槃||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80號令]] 3/5 |- |6265||4||范魁書||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46180號令]] 3/5 |- |1999-03-24||6266||5||[[w:黃得時|黃得時]]||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660號令]] 3/17 |- |1999-04-07||6268||6||[[w:鄧傳楷|鄧傳楷]]||銓敘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64220號令]] 3/26 |- |1999-04-21||6270||66||[[w:辛文炳|辛文炳]]||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3890號令]] 4/9 |- |1999-04-28||6271||5||李榦||中央銀行前副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083110號令]] 4/20 |- |rowspan=2|1999-05-05||6272||4||[[w:陳雪屏|陳雪屏]]||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090號令]] 4/26 |- |6272||4||[[w:蘇雪林|蘇雪林]]教授||中國文壇大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70號令]] 4/27 |- |1999-05-19||6275||3||陳治世||國立政治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340號令]] 5/11 |- |1999-05-21||6276||18||[[w:于豪章|于豪章]]||總統府國策顧問、前陸軍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130號令]] 5/14 |- |rowspan=2|1999-06-23||6283||28||[[w:陳火泉|陳火泉]]||文藝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70號令]] 6/16 |- |6283||28||吳尊賢||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創辦人、臺南企業集團領導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680號令]] 6/16 |- |1999-07-14||6287||39||葉錕,字醉白||資深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149850號令]] 7/5 |- |1999-07-15||6288||14||許炳南||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4820號令]] 7/9 |- |1999-08-04||6291||4||唐振楚||前考試院考選部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05690號令]] 7/26 |- |1999-09-01||6295||3||何義士||天主教惠民醫院義大利籍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60號令]] 8/19 |- |1999-09-15||6297||10||[[w:蘇文雄|蘇文雄]]||雲林縣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3640號令]] 9/8 |- |rowspan=2|1999-11-17||6308||3||[[w:龍瑛宗|龍瑛宗]]||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4320號令]] 11/8 |- |6308||3||呂有文||司法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00號令]] 11/11 |- |1999-12-08||6311||4||[[w:邢慕寰|邢慕寰]]||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260號令]] 11/30 |- |1999-12-31||6315||24||馬慶瑞||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00307900號令]] 12/24 |- |2000-01-12||6317||6||[[w:陳定國|陳定國]]||漫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760號令]] 1/3 |- |rowspan=6|2000-01-26||rowspan=6|6319||70||[[w:雷炎均|雷炎均]]||國防部前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07010號令]] 1/14 |- |70||陳夏雨||雕塑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150號令]] 1/14 |- |70-71||[[w:林清江|林清江]]||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840號令]] 1/17 |- |71||楊西崑||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00號令]] 1/17 |- |71||林循意||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1760號令]] 1/17 |- |71-72||[[w:黃信介|黃信介]]||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810037620號令]] 1/18 |- |rowspan=4|2000-01-29||rowspan=4|6320||10||[[w:李模|李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250號令]] 1/21 |- |11||[[w:王昶雄|王昶雄]]||文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320號令]] 1/25 |- |11||劉今程||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18550號令]] 1/27 |- |12||金越光||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900號令]] 1/27 |- |2000-02-09||6323||64||方妙才||行政院前顧問兼院長辦公室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025010號令]] 1/31 |- |2000-03-01||6326||7||[[w:劉紹唐|劉紹唐]]||傳記文學雜誌社發行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550號令]] 2/21 |- |2000-03-29||6330||3||[[w:吳大猷|吳大猷]]||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760號令]] 3/21 |- |2000-04-12||6333||3||[[w:涂敏恆|涂敏恆]]||音樂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0930號令]] 4/6 |- |2000-05-17||6340||35||[[w:毛瀛初|毛瀛初]]||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空軍中將副總司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0950號令]] 5/5 |- |rowspan=4|2000-05-24||rowspan=4|6341||28||[[w:謝獻臣|謝獻臣]]||臺北醫學院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260號令]] 5/16 |- |28-29||[[w:黃麟書|黃麟書]]||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400號令]] 5/17 |- |28-29||王述親||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400號令]] 5/17 |- |29||[[w:秦孝儀|秦孝儀]]||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19050號令]] 5/17 |- |2000-06-14||6344||19||薛國樑||僑務委員會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640號令]] 6/8 |- |2000-07-12||6348||10||[[w:謝獻臣|謝獻臣]]||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1550號令]] 6/30 |- |2000-07-19||6349||46||岳成安||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167910號令]] 7/11 |- |2000-09-13||6357||5-6||[[w:楊雲萍|楊雲萍]]||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330號令]] 9/7 |- |2000-10-18||6362||9||[[w:陳樸生|陳樸生]]||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2980號令]] 10/11 |- |2000-10-25||6363||4||[[w:俞國華|俞國華]]||前總統府資政、行政院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000號令]] 10/13 |- |2000-12-15||6371||8||[[w:黃尊秋|黃尊秋]]||監察院前院長、總統府前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10號令]] 12/12 |- |2000-12-27||6373||14||黃崇邦||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430號令]] 12/16 |- |rowspan=2|2001-01-03||6374||11-12||張秉均||總統府前戰略顧問、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前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00299940號令]] 2000/12/22 |- |6374||11||[[w:江鵬堅|江鵬堅]]||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8910023500號令]] 2000/12/29 |- |2001-01-30||6379||7||[[w:許常惠|許常惠]]||音樂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10號令]] 1/17 |- |2001-01-31||6380||2||[[w:張光直|張光直]]||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30號令]] 1/19 |- |2001-02-07||6381||2||[[w:戴國煇|戴國煇]]||歷史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20號令]] 1/20 |- |2001-02-14||6382||2||宋英||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340號令]] 2/5 |- |2001-02-21||6383||4||張岫嵐||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17570號令]] 2/9 |- |rowspan=2|2001-03-07||6385||3||羅萃儒||行政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28490號令]] 2/26 |- |6385||4||[[w:陳立夫|陳立夫]]||總統府前資政、私立中國醫藥學院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20號令]] 2/26 |- |2001-03-09||6386||10||[[w:張國英|張國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460號令]] 3/5 |- |rowspan=2|2001-04-25||6393||6||[[w:謝東閔|謝東閔]]||前副總統、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550號令]] 4/17 |- |6393||6||劉鼎漢||前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除役陸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075890號令]] 4/19 |- |2001-06-13||6401||16-17||[[w:蔣昌煒|蔣昌煒]]||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08660號令]] 6/6 |- |2001-06-20||6402||29-30||[[w:李國鼎|李國鼎]]||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4720號令]] 6/13 |- |2001-07-04||6405||2||黃芫軒||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17750號令]] 6/27 |- |2001-08-15||6412||4||[[w:許碧蘭|許碧蘭]]||彰化縣立青山國民小學教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10號令]] 8/7 |- |2001-08-22||6413||4-5||張導民||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54550號令]] 8/10 |- |2001-08-29||6414||4||[[w:馬安瀾|馬安瀾]]||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480號令]] 8/23 |- |2001-08-29||6414||4||蕭登旺||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149360號令]] 8/23 |- |2001-09-26||6418||3||施陳秀蓮||秀蓮文教基金會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510號令]] 9/20 |- |2001-10-31||6425||48||[[w:張學良|張學良]]||東北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6670號令]] 10/19 |- |2001-11-21||6429||44||[[w:李鎮源|李鎮源]]||總統府資政、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020號令]] 11/14 |- |2001-12-19||6433||4||[[w:林海音|林海音]]||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170號令]] 12/13 |- |2001-12-28||6437||2||施照子,本名清水照子||財團法人台北市私立愛愛院榮譽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10007370號令]] 12/24 |- |2002-01-16||6440||33-34||[[w:全漢昇|全漢昇]]||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000260650號令]] 2002/1/7 |- |2002-01-16||6440||34||[[w:周書府|周書府]]||除役陸軍少將、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0300號令]] 1/9 |- |2002-01-16||6440||34||[[w:桂裕|桂裕]]||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10號令]] 1/10 |- |2002-01-21||6441||29||[[w:何宜武|何宜武]]||總統府前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00005640號令]] 1/15 |- |2002-01-23||6442||3||[[w:莊銘耀|莊銘耀]]||前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亞東關係協會會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9110006040號令]] 1/16 |- |2002-02-08||6447||8||蕭錚||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150號令]] 2/5 |- |2002-03-20||6453||8||朱昭陽||[[w:臺北市私立延平高級中學|臺北市私立延平中學]]創辦人兼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00號令]] 3/11 |- |2002-03-20||6453||8||吳笑安||橫濱華僑總會最高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10號令]] 3/13 |- |2002-04-17||6458||7||[[w:郭英男|郭英男]]||原住民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50號令]] 4/9 |- |2002-04-24||6459||13||[[w:余紀忠|余紀忠]]||中國時報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280號令]] 4/16 |- |rowspan=2|2002-05-01||6460||8||[[w:劉其偉|劉其偉]]||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10號令]] 4/25 |- |6460||8||陳庭詩||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20號令]] 4/25 |- |2002-05-08||6461||3||[[w:胡炘|胡炘]]||除役陸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460號令]] 4/29 |- |2002-06-19||6468||38||黃光平||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112380號令]] 6/12 |- |2002-06-26||6469||58-59||陳西虎||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派駐塞內加爾共和國技術團團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6380號令]] 6/18 |- |2002-08-07||6475||3||[[w:蒲敏道|蒲敏道]]||財團法人聖心教養院創辦人瑞士聯邦籍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170號令]] 8/1 |- |2002-08-14||6476||5||許福能||復興閣皮影戲團前團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00號令]] 8/7 |- |rowspan=2|2002-09-04||6479||5||(Mazer)[[w:亨利·梅哲|亨利.梅哲]]||臺北愛樂室內及管弦樂團美利堅合眾國籍音樂總監暨指揮||[[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40號令]] 8/23 |- |6479||5-6||[[w:陶百川|陶百川]]||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10號令]] 8/26 |- |2002-09-11||6480||4||[[w:宋長志|宋長志]]||總統府戰略顧問、前國防部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50號令]] 9/5 |- |2002-10-09||6484||4||[[w:嚴道|嚴道]]||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8290號令]] 9/27 |- |2002-10-16||6485||11-12||孫亢曾||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30號令]] 10/9 |- |2002-11-13||6489||5||趙長江||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10009160號令]] 11/4 |- |2002-11-27||6491||6||吳化鵬||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22720號令]] 11/21 |- |2002-12-13||6494||5-6||陳桂華||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銓敘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100234830號令]] 12/12 |- |2003-02-06||6505||107-108||張萬傳||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540號令]] 1/28 |- |2003-02-26||6509||5-6||[[w:劉俠|劉俠]]||總統府國策顧問、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10號令]] 2/19 |- |rowspan=2|2003-03-19||6512||7||[[w:黎玉璽|黎玉璽]]||總統府戰略顧問海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20號令]] 3/11 |- |6512||8||[[w:費希平|費希平]]||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700號令]] 3/11 |- |2003-03-26||6513||8||盧湛濤||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46830號令]] 3/18 |- |2003-04-09||6515||7-8||王生善教授||戲劇學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54030號令]] 3/28 |- |rowspan=2|2003-04-23||6517||6||[[w:尹士豪|尹士豪]]||監察院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3640號令]] 4/11 |- |6517||6-7||殷宗文||前總統府資政、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00號令]] 4/15 |- |rowspan=2|2003-04-30||6518||4-5||王昌華||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60820號令]] 4/21 |- |6518||5||[[w:林百里|林百里]]||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2670號令]] 4/24 |- |2003-05-14||6522||3-4||陳靜秋||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860號令]] 5/7 |- |rowspan=9|2003-06-05||rowspan=9|6527||25||潘重規||國學大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0950號令]] 5/23 |- |26||林重威||臺北市立和平醫院住院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5/23 |- |26||林永祥||長庚紀念醫院高雄分院住院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5/23 |- |26-27||鄭雪慧||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科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5/23 |- |27||林佳鈴||臺北市立和平醫院護理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5/23 |- |27||胡貴芳||財團法人私立臺北仁濟醫院護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50號令]] 5/23 |- |27-28||姚蒸民||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2530號令]] 5/26 |- |28||[[w:黃紀男|黃紀男]]||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20號令]] 5/26 |- |28-29||[[w:張福興|張福興]]||花蓮縣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60號令]] 5/29 |- |2003-06-11||6528||16||麥春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096440號令]] 6/3 |- |rowspan=2|2003-07-02||6531||49||蔡巧妙||臺北市立和平醫院醫事檢驗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3970號令]] 6/20 |- |6531||50||路國華||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11710號令]] 6/26 |- |2003-07-09||6532||63-64||翁景惠||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80號令]] 6/30 |- |2003-07-16||6533||4-5||[[w:法治斌|法治斌]]||國立政治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04090號令]] 7/10 |- |2003-07-23||6534||75||[[w:林昭庚|林昭庚]]||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20670號令]] 7/11 |- |2003-08-13||6537||5||熊先舉||國立編譯館前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143450號令]] 8/4 |- |2003-11-05||6549||7||[[w:宋美齡|宋美齡]]||故總統蔣中正夫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561號令]] 10/31 |- |2003-11-19||6551||7-8||杜國輝||日本橫濱中華學院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0020590號令]] 11/11 |- |2003-12-31||6557||64||林金莖||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41號令]] 12/23 |- |rowspan=2|2004-01-14||6559||32||吳梅嶺||美術教育家、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61號令]] 2004/1/2 |- |6559||32-33||陳其銓教授||書法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210033671號令]] 2004/1/2 |- |2004-01-28||6561||7-8||林慶雲||攝影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1371號令]] 1/16 |- |2004-02-18||6564||9||吳篙||東陽事業集團創辦人兼名譽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431號令]] 2/6 |- |2004-02-25||6565||10||黃騰標||秀傳紀念醫院暨臺南市立醫院行政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5471號令]] 2/19 |- |2004-03-03||6566||11||連清傳||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4301號令]] 2/26 |- |2004-03-10||6567||8||[[w:羅光|羅光]]總主教||輔仁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07421號令]] 3/3 |- |2004-03-17||6568||7||彭楷棟||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034591號令]] 3/5 |- |rowspan=2|2004-04-14||6572||19-20||[[w:魏鏞|魏鏞]]||世新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0801號令]] 4/5 |- |6572||20||石璋如||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064031號令]] 4/5 |- |rowspan=2|2004-05-12||6576||16||林錫湖||法務部前政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2311號令]] 4/30 |- |6576||16-17||[[w:林坤鐘|林坤鐘]]||中日企業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4471號令]] 5/6 |- |2004-05-19||6577||8||劉金陵將軍||前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國防部本部參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15921號令]] 5/10 |- |2004-07-14||6585||5||[[w:沈錡|沈錡]]||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外交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4472號令]] 7/6 |- |2004-08-11||6589||4-5||王多年||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28601號令]] 7/30 |- |2004-09-22||6595||6||[[w:林玉山|林玉山]]||資深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4391號令]] 9/16 |- |2004-09-29||6597||5||[[w:蘇洪月嬌|蘇洪月嬌]]||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5371號令]] 9/17 |- |2004-10-13||6599||16-17||[[w:梁肅戎|梁肅戎]]||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37471號令]] 10/7 |- |2004-11-17||6604||8||[[w:梁弘志|梁弘志]]||音樂創作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3791號令]] 11/11 |- |2004-12-01||6606||5-6||劉立群||福建省政府委員、前連江縣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5551號令]] 11/22 |- |2004-12-08||6607||6-7||顧汝勳||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00203481號令]] 11/29 |- |2004-12-29||6610||7||[[w:蔡萬霖|蔡萬霖]]||總統府前資政、霖園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40441號令]] 12/17 |- |rowspan=2|2005-01-05||6611||16-17||[[w:蔣方良|蔣方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夫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2681號令]] 2004/12/24 |- |6611||17||鄒堅||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海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3601號令]] 2004/12/30 |- |2005-01-12||6612||8-9||[[w:陳河東|陳河東]]||總統府資政、三商企業集團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310054421號令]] 2005/1/5 |- |rowspan=2|2005-02-02||6616||44||[[w:辜振甫|辜振甫]]||總統府資政、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和信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1741號令]] 1/26 |- |6616||44-45||[[w:李志鵬|李志鵬]]||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03831號令]] 1/27 |- |2005-04-20||6627||7||櫻井義晃||日本廣濟堂集團故會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038521號令]] 4/8 |- |2005-05-04||6629||7-8||[[w:孫治平|孫治平]]||國父孫中山先生文孫、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2741號令]] 4/22 |- |2005-06-08||6635||11||吳修齊||前總統府國策顧問,統一企業公司、臺南紡織公司、太子建設公司名譽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29511號令]] 5/27 |- |2005-06-15||6637||28||[[w:印順|印順]]導師||佛國瑰寶、法門巨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2791號令]] 6/9 |- |2005-07-06||6640||3||[[w:蔡瑞月|蔡瑞月]]||資深舞蹈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3821號令]] 6/28 |- |2005-07-13||6641||8||[[w:高玉樹|高玉樹]]||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36611號令]] 7/4 |- |2005-08-10||6645||3-4||呂佛庭||書畫大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44481號令]] 8/2 |- |2005-09-21||6651||4||張富雄||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35841號令]] 9/12 |- |2005-09-28||6652||5-6||梅培德||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44951號令]] 9/20 |- |2005-10-12||6654||16||毛松年||僑務委員會前委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58441號令]] 10/5 |- |2005-11-02||6657||6-7||[[w:孫觀漢|孫觀漢]]||臺灣原子科學之父、清華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10063361號令]] 10/21 |- |2005-12-14||6664||14-15||張明||國立勤益技術學院原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400191061號令]] 12/5 |- |2006-01-18||6669||20-21||李秋遠||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0061號令]] 1/12 |- |2006-02-22||6676||12||[[w:薛人仰|薛人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前委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061號令]] 2/14 |- |2006-03-01||6677||12-13||[[w:孫運璿|孫運璿]]||總統府資政、前行政院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09851號令]] 2/22 |- |2006-03-15||6679||5-6||高化臣||前中央研究院總幹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2061號令]] 3/6 |- |rowspan=2|2006-04-19||6684||4-5||莊逸洲||前總統府國策顧問、財團法人長庚紀念醫院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111號令]] 4/7 |- |6684||5||[[w:羅曼菲|羅曼菲]]||知名舞蹈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19201號令]] 4/7 |- |2006-04-26||6685||14||[[w:張德慈|張德慈]]||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50151號令]] 4/14 |- |2006-06-07||6692||7-8||歐陽瑞雄||外交部前常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1181號令]] 6/1 |- |2006-06-14||6693||32||[[w:林挺生|林挺生]]||前總統府資政、大同集團總裁、大同大學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29741號令]] 6/8 |- |rowspan=2|2006-06-28||6695||9-10||[[w:倪文亞|倪文亞]]||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087931號令]] 6/16 |- |6695||10-11||[[w:琦君|琦君]],本名潘希珍||資深文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34541號令]] 6/16 |- |2006-08-23||6703||2-3||[[w:馬樹禮|馬樹禮]]||總統府前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12851號令]] 8/17 |- |2006-09-06||6705||7-8||[[w:張勝凱|張勝凱]]||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22941號令]] 8/31 |- |2006-11-29||6717||10||[[w:陳定南|陳定南]]||法務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10066281號令]] 11/21 |- |2006-12-06||6718||4||[[w:李儒聰|李儒聰]]||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65181號令]] 11/24 |- |2007-01-10||6724||12||[[w:褚劍鴻|褚劍鴻]]||最高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500183131號令]] 2006/12/29 |- |2007-02-07||6730||14-15||[[w:顧崇廉|顧崇廉]]||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海軍總司令、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6111號令]] 1/29 |- |2007-02-14||6731||9||[[w:楊傳廣|楊傳廣]]||體壇碩傑||[[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09711號令]] 2/8 |- |rowspan=2|2007-03-14||6735||11||[[w:黃海岱|黃海岱]]||布袋戲民族藝術藝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2121號令]] 2/26 |- |6735||11-12||童好||立法委員賴清德之母||[[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5431號令]] 3/8 |- |2007-03-21||6736||96||[[w:汪平雲|汪平雲]]||蒙藏委員會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16521號令]] 3/13 |- |rowspan=2|2007-04-25||6741||9-10||[[w:張超英|張超英]]||行政院新聞局駐日本新聞處前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45301號令]] 4/14 |- |6741||10||蘇𤆬治||行政院前院長謝長廷之母||[[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2661號令]] 4/14 |- |rowspan=2|2007-05-09||6743||5-6||梁恆昌||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571號令]] 4/27 |- |6743||6||[[w:王建今|王建今]]||最高法院檢察署前檢察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4931號令]] 5/1 |- |rowspan=2|2007-05-16||6744||6||[[w:楊祥發|楊祥發]]||中央研究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054951號令]] 5/8 |- |6744||6-7||(McMillan)[[w:瑪喜樂|瑪喜樂]]||財團法人私立彰化縣基督教喜樂保育院美籍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6581號令]] 5/8 |- |2007-05-23||6745||28-29||沈友仁||國立臺灣大學教授、醫學院附設醫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8021號令]] 5/11 |- |2007-05-30||6746||10-11||(Hatta)[[w:八田與一|八田與一]]||嘉南平原水利之父日籍技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29661號令]] 5/21 |- |2007-09-19||6762||6||鍾台利||內政部役政署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1881號令]] 9/11 |- |2007-10-09||6765||14-15||[[w:曾茂興|曾茂興]]||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工運鬥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55661號令]] 10/4 |- |2007-11-07||6769||10-11||(Massin)[[w:松喬|松喬]]神父||財團法人天主教若瑟醫院比利時籍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0431號令]] 10/26 |- |rowspan=2|2007-12-05||6774||5||王銘錫||臺北縣義勇消防總隊中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60881號令]] 11/29 |- |6774||5-6||[[w:王安順|王安順]]||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前校長、前臺灣省議會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10067421號令]] 11/29 |- |2008-01-16||6780||149||沈永紹||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600179081號令]] 2008/1/10 |- |rowspan=2|2008-01-30||6782||6-7||[[w:陳鴻珍|陳鴻珍]]||財團法人崇德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4161號令]] 1/24 |- |6782||7||[[w:吳京 (學者)|吳京]]||中央研究院院士、教育部前部長、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05401號令]] 1/24 |- |2008-03-12||6789||9||[[w:林之助|林之助]]||臺灣省膠彩畫協會榮譽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12351號令]] 3/6 |- |2008-04-09||6793||12||傅王遜雪||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011號令]] 4/2 |- |rowspan=2|2008-04-30||6796||10-11||[[w:陳衣凡|陳衣凡]]||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前空軍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39571號令]] 4/23 |- |6796||11||[[w:白寶珠|白寶珠]]||美利堅合眾國籍護理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2481號令]] 4/23 |- |2008-05-19||6800||21-22||[[w:柏楊|柏楊]](郭衣洞)||總統府前資政、人權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28951號令]] 5/8 |- |2008-06-18||6806||4-5||[[w:廖風德|廖風德]]||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秘書長兼組織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33951號令]] 6/9 |- |rowspan=3|2008-07-02||rowspan=3|6809||24||李世勳||考試院前考試委員、[[w:崑山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085681號令]] 6/20 |- |24-25||李天民||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41號令]] 6/20 |- |25-26||高金澄||一貫道世界總會副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0251號令]] 6/20 |- |2008-07-16||6811||5||周馬雙金||僑務委員會前僑務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07781號令]] 7/7 |- |2008-09-10||6821||6-7||[[w:吳舜文|吳舜文]]||裕隆企業集團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6581號令]] 8/22 |- |2008-09-10||6821||7-8||汪錕||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行政院主計處前主計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72141號令]] 9/4 |- |2008-09-17||6822||6||[[w:趙耀東|趙耀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經濟部前部長、中國鋼鐵公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59071號令]] 9/10 |- |rowspan=2|2008-10-01||6824||9||[[w:趙寧 (台灣)|趙寧]]||知名作家、佛光人文社會學院暨德霖技術學院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64481號令]] 9/19 |- |6824||9-10||徐有守||考選部前政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196031號令]] 9/25 |- |2008-10-29||6828||7||[[w:李炳盛|李炳盛]]||監察院前監察委員、三重客運集團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13281號令]] 10/17 |- |2008-11-19||6831||6-7||[[w:王永慶|王永慶]]||臺塑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4101號令]] 11/7 |- |rowspan=2|2008-12-10||6835||13-14||[[w:孔德成|孔德成]]||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總統府前資政、考試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77731號令]] 11/28 |- |6835||14-15||陳建中||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49521號令]] 12/4 |- |rowspan=2|2008-12-31||6840||18-19||傅家森||臺中市義勇消防總隊黎明分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00273071號令]] 12/19 |- |6840||19||[[w:葉石濤|葉石濤]]||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710088701號令]] 12/26 |- |2009-02-04||6847||1-2||王澍霖||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00261號令]] 1/23 |- |2009-02-11||6848||10||[[w:黃越欽|黃越欽]]||司法院前大法官、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22431號令]] 2/5 |- |2009-02-25||6850||7-8||[[w:釋聖嚴|聖嚴法師]]||法鼓山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591號令]] 2/13 |- |2009-03-04||6851||14||[[w:包德明|包德明]]||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銘傳大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8691號令]] 2/20 |- |rowspan=2|2009-03-11||6852||4||李子豪||前空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4491號令]] 2/27 |- |6852||4-5||高政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前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45451號令]] 3/5 |- |2009-03-25||6854||6-7||[[w:徐亨|徐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海軍少將、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主席、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07791號令]] 3/13 |- |2009-04-08||6856||13||李希文||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17161號令]] 3/31 |- |rowspan=2|2009-04-15||6857||7||[[w:葉由根|葉由根]]||財團法人私立天主教華光智能發展中心創辦人匈牙利籍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10020141號令]] 4/7 |- |6857||7-8||黃亨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駐俄羅斯代表處組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4001號令]] 4/9 |- |rowspan=3|2009-04-29||rowspan=3|6860||20-21||[[w:沈慕羽|沈慕羽]]||馬來西亞華校教師會總會前主席、永久會務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73991號令]] 4/16 |- |21||[[w:陳瑞鈿|陳瑞鈿]]||中華民國前空軍三大隊副大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21號令]] 4/16 |- |21-22||何浩天||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31號令]] 4/16 |- |2009-05-06||6862||9-10||菩妙法師||高雄市元亨寺前住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083441號令]] 4/24 |- |2009-05-20||6864||22-23||王宇清||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111611號令]] 5/12 |- |rowspan=3|2009-08-26||rowspan=3|6878||8-9||張順發||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1號令]] 8/18 |- |9||王宗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2號令]] 8/18 |- |9-10||黃鎂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空勤機工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06553號令]] 8/18 |- |2009-09-02||6880||5||繆榮堂||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村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3111號令]] 8/24 |- |2009-09-09||6881||5-6||張瑞賢||南投縣義消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名間水上救生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21131號令]] 9/2 |- |2009-09-16||6882||10||[[w:陳守山|陳守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16941號令]] 9/8 |- |2009-09-30||6884||6-7||陳孟鈴||監察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32271號令]] 9/21 |- |2009-10-14||6886||15-16||莊亨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3141號令]] 10/5 |- |rowspan=2|2009-10-21||6887||5-6||[[w:林惠官|林惠官]]||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57501號令]] 10/9 |- |6887||6-7||趙諒公||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3321號令]] 10/15 |- |rowspan=4|2009-11-04||rowspan=4|6889||7||江漢東||臺灣現代版畫會創會會長、資深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2391號令]] 10/23 |- |7-8||江文祥||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1號令]] 10/23 |- |8||許金次||內政部警政署臺東縣警察局巡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68832號令]] 10/23 |- |8-9||[[w:言百謙|言百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273381號令]] 10/27 |- |2009-12-30||6899||38-39||[[w:葉明勳|葉明勳]]||總統府前資政、世新大學榮譽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800306171號令]] 12/18 |- |2010-01-20||6902||11-12||李黃恆貞||前國民大會代表、臺北市議會前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05941號令]] 1/12 |- |2010-02-10||6906||25-26||[[w:黃彰健|黃彰健]]||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13121號令]] 2/4 |- |2010-02-24||6909||1||王邱鸞嬌||一貫道老前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13641號令]] 2/12 |- |2010-03-23||6913||3||[[w:洪一峰|洪一峰]]||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53371號令]] 3/12 |- |rowspan=2|2010-03-31||6914||11||羊汝德||新聞界耆宿、[[w:國語日報|國語日報]]社前發行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71號令]] 3/22 |- |6914||11-12||[[w:郭宗清|郭宗清]]||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069481號令]] 3/22 |- |2010-05-12||6921||102||王國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原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61號令]] 5/4 |- |2010-05-19||6922||25-26||[[w:宋時選|宋時選]]||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朝陽科技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09271號令]] 5/7 |- |2010-06-02||6924||44-45||[[w:張子源|張子源]]||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23441號令]] 5/21 |- |2010-06-09||6926||14||[[w:靳曾珍麗|靳曾珍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591號令]] 6/2 |- |2010-07-07||6930||5||[[w:葛香亭|葛香亭]]||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30601號令]] 6/25 |- |rowspan=2|2010-07-21||6932||6-7||[[w:黃友棣|黃友棣]]||音樂大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01號令]] 7/13 |- |6932||7||張培成||一貫道世界總會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77611號令]] 7/14 |- |2010-08-18||6936||6||[[w:鄭玉爐|鄭玉爐]]||財團法人臺北縣金包里慈護宮副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56881號令]] 8/7 |- |2010-08-25||6937||8-9||[[w:葛敦華|葛敦華]]||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198961號令]] 8/19 |- |rowspan=3|2010-10-06||rowspan=3|6943||7-8||張鼎鍾||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5111號令]] 9/24 |- |8||李俊||行政院新聞局前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48191號令]] 9/24 |- |8-9||[[w:龔煌城|龔煌城]]||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56351號令]] 9/29 |- |2010-11-10||6948||6-7||莊國華||陸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280461號令]] 11/4 |- |2010-12-01||6951||8-9||黃秀日||外交部前常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7871號令]] 11/19 |- |2010-12-08||6952||73||陳瑞堂||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31號令]] 11/26 |- |2010-12-15||6953||7-8||潘振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史館前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14651號令]] 12/7 |- |rowspan=2|2010-12-29||6955||39-40||[[w:李煥|李煥]]||總統府前資政、行政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10094471號令]] 12/17 |- |6955||40-41||劉毅夫||新聞界耆宿、空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8021號令]] 12/20 |- |2011-01-05||6956||17-18||[[w:何恩廷|何恩廷]]||陸軍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44781號令]] 2010/12/29 |- |2011-01-12||6957||9||杜金榮||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0010號令]] 1/5 |- |2011-01-19||6958||44||[[w:盧光義|盧光義]]||陸軍中將、國防部聯合作戰訓練部前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09900359920號令]] 1/7 |- |2011-01-26||6959||93-94||王光燦||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04700號令]] 1/14 |- |2011-02-23||6963||14-15||王章清||行政院前秘書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22330號令]] 2/11 |- |2011-03-23||6967||6-7||[[w:陳慧坤|陳慧坤]]||藝壇耆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44180號令]] 3/11 |- |rowspan=2|2011-04-20||6971||15||楚戈,本名[[w:袁德星|袁德星]]||資深藝術家、文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80號令]] 4/8 |- |6971||16||劉柱林,本名[[w:愛新覺羅·毓鋆|愛新覺羅·毓鋆]]||當代經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64990號令]] 4/8 |- |2011-04-27||6972||29||[[w:丘宏達|丘宏達]]||行政院前政務委員、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美國馬里蘭大學終身榮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10028470號令]] 4/19 |- |2011-05-11||6974||10-11||酈俊厚||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警察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81560號令]] 4/29 |- |2011-06-08||6978||14-15||夏楚中||陸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095350號令]] 5/27 |- |2011-06-22||6980||36-37||[[w:陳秀卿|陳秀卿]]||立法院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04920號令]] 6/10 |- |rowspan=2|2011-06-29||6981||162-163||朱士烈||前國民大會秘書長、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9620號令]] 6/21 |- |6981||163-164||[[w:盧毓鈞|盧毓鈞]]||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20420號令]] 6/22 |- |2011-07-13||6983||4||謝景來||客家藍衫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80號令]] 7/5 |- |2011-07-20||6984||6-7||王世慶||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前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36490號令]] 7/11 |- |2011-07-27||6985||6-7||[[w:汪道淵|汪道淵]]||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副院長、國防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46870號令]] 7/15 |- |2011-08-10||6987||7-8||李鍾元||國立臺北大學教授、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57110號令]] 8/1 |- |2011-08-24||6989||7-8||胡新南||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68460號令]] 8/12 |- |2011-09-14||6992||6||[[w:釋悟明|悟明]]老和尚||中國佛教會永久名譽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5940號令]] 9/8 |- |rowspan=3|2011-09-21||rowspan=3|6993||1-2||黃磊生||華裔美籍資深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80號令]] 9/9 |- |2-3||[[w:鍾鐵民|鍾鐵民]]||財團法人鍾理和文教基金會董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1000號令]] 9/9 |- |3||[[w:李炎|李炎]]||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前秘書長、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前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6710號令]] 9/9 |- |rowspan=3|2011-09-28||rowspan=3|6994||9||(Alison) 約翰‧艾利森將軍||美籍前飛虎隊隊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0990號令]] 9/19 |- |9-10||周永隆||空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6650號令]] 9/22 |- |10-11||張世傑||香港景嶺教育文化基金會前秘書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199810號令]] 9/22 |- |2011-10-05||6995||6-7||[[w:汪敬煦|汪敬煦]]||陸軍二級上將、國家安全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09580號令]] 9/29 |- |2011-11-02||6999||7||凃德錡||總統府資政、行政院前政務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29480號令]] 10/26 |- |2011-11-09||7001||39-40||馬克任||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北美[[w:世界日報 (北美)|世界日報]]副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41500號令]] 10/31 |- |2011-11-30||7005||60-61||陶光遠||陸軍中將、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55670號令]] 11/21 |- |2011-12-14||7007||8-9||[[w:楊日松|楊日松]]||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法醫室前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4870號令]] 12/6 |- |rowspan=3|2011-12-21||rowspan=3|7008||58||[[w:鄧勵豪|鄧勵豪]]||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71250號令]] 12/13 |- |58-59||華力進||國立政治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810號令]] 12/15 |- |59-60||[[w:蘇俊雄|蘇俊雄]]||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2550號令]] 12/15 |- |2012-01-04||7011||84||[[w:劉放吾|劉放吾]]||陸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000281210號令]] 2011/12/23 |- |2012-01-20||7014||2-3||[[w:吳金贊|吳金贊]]||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福建省政府前主席||[[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08140號令]] 1/13 |- |2012-02-22||7020||11-12||楊世駒||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上校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13160號令]] 2/10 |- |2012-02-29||7021||8-9||[[w:曾紀恩|曾紀恩]]||體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2020號令]] 2/17 |- |rowspan=2|2012-03-14||7023||6-7||武冠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名譽董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4600號令]] 3/3 |- |7023||7-8||[[w:史恆豐|史恆豐]]||陸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46820號令]] 3/7 |- |2012-04-03||7026||2-3||[[w:黃崑巖|黃崑巖]]||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創院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68550號令]] 3/29 |- |2012-04-11||7027||11||[[w:黃鏡峰|黃鏡峰]]||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臺東縣前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00號令]] 4/5 |- |rowspan=4|2012-04-18||rowspan=4|7028||6-7||[[w:陳之藩|陳之藩]]||資深散文名家、國立成功大學客座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1500號令]] 4/6 |- |7-8||陳倬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6750號令]] 4/10 |- |8||[[w:莫淡雲|莫淡雲]]||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79710號令]] 4/10 |- |8-9||成一法師||財團法人台北市華嚴蓮社、私立智光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85220號令]] 4/10 |- |2012-05-09||7031||6||馮鍾豫||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前參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1420號令]] 4/30 |- |rowspan=2|2012-05-23||7033||21-22||[[w:劉真 (教育家)|劉真]]||總統府前資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03130號令]] 5/11 |- |7033||22-23||[[w:鳳飛飛|鳳飛飛]](本名林秋鸞)||庶民歌后||[[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052220號令]] 5/15 |- |2012-06-06||7035||9-10||[[w:巫永福|巫永福]]||資深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10號令]] 5/25 |- |2012-06-13||7036||11-12||[[w:高魁元|高魁元]]||總統府戰略顧問、陸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13500號令]] 6/1 |- |2012-06-20||7037||5-6||劉勤章||內政部警政署前副署長、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32940號令]] 6/14 |- |rowspan=2|2012-06-27||7038||15-16||[[w:楊寶發|楊寶發]]||內政部前政務次長、前臺南縣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790號令]] 6/18 |- |7038||16-17||劉達人||外交部前駐賴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3800號令]] 6/19 |- |2012-07-11||7040||5-6||陳茂修||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47620號令]] 7/4 |- |2012-07-18||7041||7-8||郭國銓||實踐大學名譽董事長、臺南市郭綜合醫院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51420號令]] 7/6 |- |2012-07-25||7042||4-5||[[w:明驥|明驥]]||前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65620號令]] 7/19 |- |2012-08-15||7045||6||[[w:温興春|温興春]]||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美和科技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170230號令]] 8/3 |- |2012-09-12||7049||7||[[w:單國璽|單國璽]]||天主教會樞機主教||[[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63880號令]] 8/31 |- |2012-09-26||7051||5-6||王月蘭||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09850號令]] 9/17 |- |2012-10-24||7055||3||王同義||空軍第四九九戰術戰鬥機聯隊上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0160號令]] 10/15 |- |rowspan=6|2012-11-07||rowspan=6|7057||2||陸正||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中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0號令]] 10/26 |- |2-3||洪釋豪||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少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1號令]] 10/26 |- |3||陳秉鴻||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醫務中隊上尉||[[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2號令]] 10/26 |- |3-4||陳俊宏||rowspan=2|空軍第四五五戰術戰鬥機聯隊救護隊士官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3號令]] 10/26 |- |4||蔡國輝||[[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7374號令]] 10/26 |- |4-5||梁秉權||致理技術學院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1730號令]] 10/26 |- |2012-11-14||7058||3-4||謝瑞智||國民大會代表、國立中央警察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32430號令]] 11/2 |- |2012-11-21||7059||2||[[w:勞思光|勞思光]]||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46410號令]] 11/9 |- |rowspan=2|2012-12-05||7061||21-22||林炳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040號令]] 11/23 |- |7061||22-23||[[w:施鐘响|施鐘响]]||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0760號令]] 11/23 |- |2012-12-12||7062||16||[[w:蕭啟慶|蕭啟慶]]||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67570號令]] 11/30 |- |2012-12-19||7063||6-7||趙金鏞||外交部駐馬拉威共和國前特命全權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630號令]] 12/14 |- |2013-01-02||7066||36||[[w:陳武雄|陳武雄]]||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75570號令]] 2012/12/22 |- |2013-01-09||7067||15||張錦文||臺灣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00287140號令]] 2012/12/28 |- |2013-01-16||7068||22-23||[[w:辜濓松|辜濓松]]||總統府前資政、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110091290號令]] 2013/1/4 |- |rowspan=2|2013-01-30||7070||45-46||[[w:陳文郁|陳文郁]]||農友種苗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0770號令]] 1/22 |- |7070||46-47||[[w:顏元叔|顏元叔]]||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4090號令]] 1/24 |- |2013-02-06||7071||3||[[w:剛葆璞|剛葆璞]]||空軍中將、國防部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8790號令]] 1/25 |- |rowspan=2|2013-02-08||7072||8-9||[[w:脫德榮|脫德榮]]||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19910號令]] 2/1 |- |7072||9||林秉彬||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3830號令]] 2/1 |- |2013-02-20||7073||3-4||李海天||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28660號令]] 2/8 |- |2013-03-13||7076||15||黃育隆||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海山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0120號令]] 3/6 |- |2013-03-27||7078||2-3||劉垕||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46720號令]] 3/15 |- |2013-05-01||7083||5-6||[[w:郭芝苑|郭芝苑]]||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100號令]] 4/25 |- |2013-05-08||7084||36||蕭樂同||陸軍司令部少將副參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9030號令]] 4/30 |- |2013-06-05||7089||29-30||[[w:林洋港|林洋港]]||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077950號令]] 5/24 |- |rowspan=2|2013-06-26||7089||2-3||張豫生||財團法人太平洋文化基金會執行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20號令]] 6/19 |- |7092||3||蔡敏忠||國立體育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7330號令]] 6/20 |- |2013-07-03||7093||56-57||[[w:宋瑞樓|宋瑞樓]]||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19880號令]] 6/21 |- |2013-07-17||7095||9||[[w:洪慶麟|洪慶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25870號令]] 7/10 |- |rowspan=3|2013-07-24||rowspan=3|7096||6-7||鮑亦興||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930號令]] 7/17 |- |7||魏耿||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4660號令]] 7/18 |- |7-8||[[w:李國修|李國修]]||資深劇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5700號令]] 7/18 |- |rowspan=2|2013-07-31||7097||5-6||彭祥億||rowspan=2|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泰山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0號令]] 7/23 |- |7097||6||陳奕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39681號令]] 7/23 |- |2013-08-07||7098||7-8||郭宗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3860號令]] 7/26 |- |2013-08-14||7100||3||陳振清||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48720號令]] 8/5 |- |2013-09-11||7104||7-8||[[w:王作榮|王作榮]]||總統府前資政、監察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50640號令]] 8/30 |- |2013-09-18||7105||2-3||[[w:徐生明|徐生明]]||資深棒球總教練||[[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69100號令]] 9/9 |- |rowspan=2|2013-09-25||7106||1-2||[[w:張鴻明|張鴻明]]||南管藝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0850號令]] 9/18 |- |7106||2||胡鎮球||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家安全局前中將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74620號令]] 9/18 |- |2013-11-06||7112||9||黎明||嶺東科技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200197880號令]] 10/25 |- |2014-01-22||7123||64||[[w:趙文藝|趙文藝]]||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3060號令]] 1/10 |- |2014-01-29||7124||137-138||[[w:黃俊英|黃俊英]]||考試院考試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08100號令]] 1/22 |- |rowspan=2|2014-02-05||7125||19||鮑得勝牧師||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輔導中心義裔美籍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530號令]] 1/23 |- |7125||20||[[w:李泰祥|李泰祥]]||音樂大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0490號令]] 1/27 |- |2014-02-19||7127||11-12||[[w:鈕先鍾|鈕先鍾]]||淡江大學榮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14630號令]] 2/7 |- |2014-03-05||7129||5-6||[[w:李學炎|李學炎]]||前空軍少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7610號令]] 2/26 |- |2014-03-12||7130||5-6||李金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25310號令]] 2/27 |- |2014-04-09||7134||8||[[w:王金河|王金河]]||財團法人王金河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48250號令]] 3/28 |- |2014-04-23||7136||5-6||李重耀||資深建築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7780號令]] 4/11 |- |2014-04-30||7137||2-3||方俊弘||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58110號令]] 4/18 |- |rowspan=2|2014-05-21||7140||3||王壽||財團法人玉山寶光聖堂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0410號令]] 5/9 |- |7140||3-4||[[w:周夢蝶|周夢蝶]],本名起述||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4290號令]] 5/13 |- |rowspan=2|2014-05-28||7141||16||廖德添||客家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7700號令]] 5/16 |- |7141||16-17||黃世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警務正||[[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75870號令]] 5/21 |- |2014-06-18||7145||155||[[w:張豐緒|張豐緒]]||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榮譽主席||[[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089160號令]] 6/11 |- |2014-07-23||7150||4||張哲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南勢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04870號令]] 7/11 |- |rowspan=6|2014-08-20||rowspan=6|7154||14-15||林基澤||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0號令]] 8/12 |- |15||劉耀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瑞隆分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1號令]] 8/12 |- |16||黃國棟||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苓雅分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2號令]] 8/12 |- |16-17||王中||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成功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3號令]] 8/12 |- |17||莊政潔||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新興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4號令]] 8/12 |- |17-18||黃尚強||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副總幹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1275號令]] 8/12 |- |2014-09-03||7156||11||郭恩書||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28690號令]] 8/26 |- |rowspan=2|2014-09-24||7159||7||陶廷舟||高雄市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鳳山中隊鳳祥義消救助分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8690號令]] 9/12 |- |7159||8||王業鍵||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35300號令]] 9/16 |- |2014-10-01||7160||7-8||劉紹爐||光環舞集創辦人暨藝術總監||[[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2600號令]] 9/19 |- |2014-10-15||7162||20||[[w:曹永和|曹永和]]||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49250號令]] 10/9 |- |2014-10-29||7164||7-8||[[w:孔令晟|孔令晟]]||總統府前戰略顧問、海軍陸戰隊中將、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30號令]] 10/21 |- |2014-11-05||7165||3||[[w:陳奇祿|陳奇祿]]||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4340號令]] 10/24 |- |2014-11-12||7166||22||[[w:彭明聰|彭明聰]]||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2980號令]] 10/31 |- |rowspan=2|2014-11-19||7167||24||葉木麟||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59130號令]] 11/12 |- |7167||24-25||莊倍源||空軍軍官學校飛行訓練指揮部上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63440號令]] 11/7 |- |rowspan=2|2014-12-24||7173||35||[[w:蔡萬才|蔡萬才]]||總統府前資政、富邦集團創辦人暨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77990號令]] 12/9 |- |7173||35-36||[[w:王永在|王永在]]||臺塑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8530號令]] 12/12 |- |2014-12-31||7174||8||[[w:漢寶德|漢寶德]]||總統府資政、臺南藝術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00181410號令]] 12/25 |- |rowspan=2|2015-01-21||7177||18-19||郭榮宗||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310082320號令]] 2015/1/9 |- |7177||19||[[w:陳錫章|陳錫章]]||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00090號令]] 1/12 |- |rowspan=7|2015-02-17||rowspan=7|7181||8||[[w:賴碧霞|賴碧霞]],本名賴鸞櫻||客家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10號令]] 2/6 |- |9||謝君-{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草漯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0號令]] 2/11 |- |9-10||曾重仁||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新屋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1號令]] 2/11 |- |10||陳鳳翔||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2號令]] 2/11 |- |10-11||張桂彰||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觀音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3號令]] 2/11 |- |11||陳彥茗||rowspan=2|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永安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4號令]] 2/11 |- |19||蔡長融||[[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13625號令]] 2/11 |- |2015-03-18||7185||2||[[w:蕭泰然|蕭泰然]]||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28370號令]] 3/10 |- |2015-04-15||7189||1-2||梁尚勇||監察院前監察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35690號令]] 4/9 |- |2015-04-22||7190||10-11||[[w:方賢齊|方賢齊]]||交通部前常務次長、前電信總局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2610號令]] 4/10 |- |2015-04-29||7191||2-3||[[w:蔣仲苓|蔣仲苓]]||總統府前資政、陸軍二級上將、國防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1390號令]] 4/21 |- |rowspan=2|2015-05-06||7192||22-23||雷飛龍||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7880號令]] 4/24 |- |7192||23||[[w:王玨|王玨]]||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46720號令]] 4/27 |- |2015-06-03||7196||37||岳天||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副主任、陸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59020號令]] 5/22 |- |2015-06-10||7197||52||[[w:馬水龍|馬水龍]]||樂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62330號令]] 6/2 |- |2015-07-01||7200||123-124||廖節女士||穎敏賢良||[[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30號令]] 6/25 |- |rowspan=3|2015-07-08||rowspan=3|7201||40||齊人鶚||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少將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4840號令]] 7/1 |- |40-41||嚴秀峯||財團法人蘆洲李宅古蹟維護文教基金會創會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60號令]] 7/1 |- |41-42||曾中明||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77850號令]] 7/2 |- |2015-07-15||7202||7-8||黃永川||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0480號令]] 7/9 |- |rowspan=3|2015-07-29||rowspan=3|7204||6||王乃昌||遠東科技大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70號令]] 7/17 |- |6-7||廖枝德||大木作技術保存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5280號令]] 7/17 |- |7-8||吳挽瀾||總統府國策顧問、考選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3570號令]] 7/23 |- |2015-08-05||7205||7-8||廖德政||總統府國策顧問、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490號令]] 7/29 |- |2015-08-19||7207||11-12||[[w:高忠信|高忠信]]||前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88900號令]] 8/11 |- |rowspan=3|2015-08-26||rowspan=3|7208||6-7||(Rabe)約翰拉貝先生||德籍人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0號令]] 8/14 |- |7||(Vautrin)明妮魏特琳女士||美籍傳教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751號令]] 8/14 |- |8||丁育群||行政院顧問、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4110號令]] 8/17 |- |2015-09-02||7209||2-3||[[w:張純如|張純如]]||華裔美籍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090720號令]] 8/25 |- |rowspan=2|2015-09-09||7210||6||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台灣世界展望會、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永齡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41320號令]] 8/8 |- |7210||7||李繼賢||前空軍總司令部後勤署上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2210號令]] 9/1 |- |2015-09-16||7211||7-8||[[w:何鳳山|何鳳山]]||外交部已故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10033890號令]] 9/10 |- |rowspan=2|2015-09-23||7212||7-8||胡惠德||醫療財團法人臺灣血液基金會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5590號令]] 9/11 |- |7212||8||戴樹清||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090號令]] 9/11 |- |2015-09-30||7213||14-15||[[w:羅蘭 (作家)|羅蘭]],本名靳佩芬||資深藝文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8620號令]] 9/24 |- |2015-10-28||7217||7-8||田寶岱||外交部駐沙烏地阿拉伯前特命全權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80號令]] 10/22 |- |rowspan=2|2015-11-04||7218||8-9||簡茂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2410號令]] 10/23 |- |7218||9||(Wilson)[[w:罗伯特·威尔逊 (医生)|羅伯特威爾遜]]先生||美籍人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23300號令]] 10/23 |- |2015-11-18||7220||7||黃南||地方慈善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32200號令]] 11/11 |- |2015-12-09||7223||36||吳文達||勝光鋼管集團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1060號令]] 11/30 |- |2015-12-30||7226||132-133||喬育彬||國立臺北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40號令]] 12/23 |- |2015-12-30||7226||133||許文富||前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廳長、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90號令]] 12/24 |- |rowspan=5|2016-01-06||rowspan=5|7227||143||[[w:柯俊雄|柯俊雄]]||影壇巨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280號令]] 2015/12/25 |- |143-144||[[w:王甲乙|王甲乙]]||總統府前國策顧問、最高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0780號令]] 2015/12/25 |- |144-145||朱震||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中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2870號令]] 2015/12/29 |- |145||[[w:趙廷俊|趙廷俊]]||新聞界耆宿、中央日報前總經理||[[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48150號令]] 2015/12/31 |- |146||施金池||教育部前常務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3510號令]] 2015/12/31 |- |2016-01-20||7229||4||[[w:林孝信|林孝信]]||世新大學客座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400156340號令]] 2016/1/8 |- |2016-01-27||7230||5-6||[[w:王廣亞|王廣亞]]||育達教育文化事業機構創辦人兼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20號令]] 1/21 |- |rowspan=3|2016-02-17||rowspan=3|7232||15||[[w:徐佳士|徐佳士]]||國立政治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9720號令]] 1/29 |- |15-16||[[w:楊冠政|楊冠政]]||國立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04910號令]] 2/2 |- |16-17||[[w:張榮發|張榮發]]||長榮集團創辦人暨總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0080號令]] 2/3 |- |2016-02-24||7233||8||[[w:趙金祁|趙金祁]]||教育部前政務次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3390號令]] 2/16 |- |2016-03-09||7235||5-6||蔡長啓||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7990號令]] 2/26 |- |2016-03-16||7236||2||[[w:陸以正|陸以正]]||外交部前特任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9920號令]] 3/10 |- |2016-03-23||7237||2-3||趙雅博||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18330號令]] 3/11 |- |rowspan=3|2016-03-30||rowspan=3|7238||2-3||蔡宗達||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一海巡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1號令]] 3/18 |- |3||[[w:杜潘芳格|杜潘芳格]]||臺灣文藝雜誌社前社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80號令]] 3/18 |- |4||[[w:李子弋|李子弋]]||財團法人天帝教第二任首席使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20號令]] 3/24 |- |rowspan=4|2016-04-06||rowspan=4|7239||2-3||[[w:趙萬富|趙萬富]]||總統府前戰略顧問、陸軍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00號令]] 3/25 |- |3-4||[[w:劉介宙|劉介宙]]||前國民大會代表、旅日僑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710號令]] 3/25 |- |4||鄭義燕||新北市私立格致高級中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6710號令]] 3/25 |- |5||林振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4570號令]] 3/25 |- |rowspan=2|2016-04-20||7241||3-4||羅茂順||嘉義縣立竹崎高中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27250號令]] 4/8 |- |7241||4-5||[[w:梅可望|梅可望]]||中央警察大學、東海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0470號令]] 4/8 |- |rowspan=2|2016-05-04||7243||46||[[w:惟覺|惟覺]]老和尚||中台禪寺開山方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3370號令]] 4/22 |- |7243||46||[[w:顏世錫|顏世錫]]||總統府國策顧問、內政部警政署前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5550號令]] 4/26 |- |rowspan=3|2016-05-11||rowspan=3|7244||27-28||[[w:張光明|張光明]]||空軍上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70號令]] 4/29 |- |28||[[w:朱致遠|朱致遠]]||前陸軍中將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80號令]] 4/29 |- |29||[[w:郭茂林|郭茂林]]||旅日華裔建築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6390號令]] 4/29 |- |rowspan=2|2016-05-18||7245||66-67||[[w:張文雄 (臺灣)|張文雄]]||景文科技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30號令]] 5/6 |- |7245||67||黃天橫||臺南文史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38440號令]] 5/6 |- |2016-05-19||7246||8||趙錦||陸軍中將、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督導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43330號令]] 5/18 |- |rowspan=2|2016-06-15||7251||2-3||[[w:張光賓|張光賓]]||資深書畫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00號令]] 6/8 |- |7251||3||薛光祖||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56510號令]] 6/8 |- |rowspan=2|2016-07-13||7255||8||林東明||國立臺灣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10號令]] 7/7 |- |7255||8-9||[[w:貢敏|貢敏]]||資深戲劇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2120號令]] 7/7 |- |2016-07-20||7256||38||柯澤東||考試院前考試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5230號令]] 7/13 |- |2016-07-27||7257||46||鄒寶書||空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78720號令]] 7/15 |- |2016-08-10||7259||12-13||[[w:葛義才|葛義才]]||司法院前秘書長、最高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84660號令]] 8/4 |- |2016-09-07||7263||8-9||施予仁||財團法人天主教聖言會會士、耕莘醫院首任院長美國籍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10號令]] 8/31 |- |rowspan=2|2016-09-14||7264||6-7||黃石華||前國民大會代表、香港崇正總會永遠名譽會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098420號令]] 9/2 |- |7264||7-8||[[w:王拓|王拓]],本名王紘久||前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前立法委員、鄉土文學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1440號令]] 9/6 |- |rowspan=2|2016-09-21||7265||8-9||[[w:顧正秋|顧正秋]]||京劇表演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6290號令]] 9/9 |- |7265||9-10||[[w:楊南郡|楊南郡]]||古道先驅學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60號令]] 9/13 |- |2016-09-28||7266||2||[[w:張義雄|張義雄]]||資深旅日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09200號令]] 9/21 |- |2016-10-05||7267||2-3||李棠華||資深雜技藝術家、新象創作劇團藝術指導||[[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155300號令]] 9/23 |- |2016-10-26||7270||12||[[w:林南生|林南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2600號令]] 10/14 |- |2016-11-09||7273||58||余元龍||臺東縣海端鄉霧鹿村村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9950號令]] 10/28 |- |2016-11-16||7274||22||唐積敏||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20號令]] 11/9 |- |rowspan=2|2016-11-30||7276||29||蔡銘鎜||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7110號令]] 11/21 |- |7276||30||[[w:蔡友土|蔡友土]]||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38030號令]] 11/21 |- |2016-12-07||7277||11-12||葉常棣||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第三十五中隊(黑貓中隊)少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47660號令]] 12/1 |- |rowspan=2|2016-12-28||7282||33||宋慶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前場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090號令]] 12/16 |- |7282||33-34||張姚宏影||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500158100號令]] 12/16 |- |2017-01-25||7287||3||[[w:秦金生|秦金生]]||臺灣省政府前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5790號令]] 1/19 |- |rowspan=2|2017-02-15||7291||20||陳俊融||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副總工程司||[[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09330號令]] 2/8 |- |7291||21||[[w:華錫鈞|華錫鈞]]||總統府前戰略顧問、空軍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3240號令]] 2/8 |- |rowspan=2|2017-03-01||7293||13||[[w:吳敦厚|吳敦厚]]||傳統燈籠工藝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17680號令]] 2/17 |- |7293||13-14||[[w:陳玉梅 (政治人物)|陳玉梅]]||僑務委員會前副委員長、臺北市議會前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20號令]] 2/18 |- |rowspan=2|2017-03-08||7294||2-3||[[w:柯基良|柯基良]]||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前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70號令]] 3/2 |- |7294||3-4||張特生||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6070號令]] 3/2 |- |rowspan=2|2017-03-15||7295||3||[[w:陳燊齡|陳燊齡]]||總統府戰略顧問、空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30號令]] 3/3 |- |7295||4||李騰輝||前臺北縣泰山鄉鄉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5140號令]] 3/3 |- |2017-03-22||7296||8-9||[[w:辜成允|辜成允]]||臺泥集團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21510號令]] 3/15 |- |rowspan=2|2017-04-05||7298||10||[[w:李雅樵|李雅樵]]||前臺南縣縣長、前省議會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50號令]] 3/24 |- |7298||11||[[w:崔小萍|崔小萍]]||廣播界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38060號令]] 3/30 |- |2017-04-12||7299||2-3||[[w:李元簇|李元簇]]||前副總統||[[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16730號令]] 3/31 |- |2017-04-19||7300||12-13||曹以松||國立宜蘭大學前校長、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1410號令]] 4/7 |- |rowspan=3|2017-04-26||rowspan=3|7301||27-28||[[w:張麟德|張麟德]]||總統府第三局前局長、空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50號令]] 4/18 |- |28||[[w:鄭問|鄭問]],本名鄭進文||資深漫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30號令]] 4/20 |- |29||(Amondson)納莉‧艾默森女士||美籍||[[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47040號令]] 4/20 |- |rowspan=2|2017-05-31||7307||3||[[w:李亦園|李亦園]]||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3760號令]] 5/19 |- |7307||3-4||[[w:何春木|何春木]]||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前臺灣省議會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57520號令]] 5/22 |- |2017-06-28||7311||2-3||[[w:丁松筠|丁松筠]]||財團法人光啟文教視聽節目服務社董事長、耶穌會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74520號令]] 6/16 |- |2017-07-05||7312||9||[[w:齊柏林|齊柏林]]||知名空拍導演、環保行動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33400號令]] 6/23 |- |2017-07-12||7314||4-5||[[w:施純仁|施純仁]]||前行政院衛生署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80710號令]] 6/30 |- |2017-08-09||7318||154||羅四維||輔仁大學教授、耶穌會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095010號令]] 8/3 |- |2017-08-23||7320||5||[[w:劉文雄|劉文雄]]||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10044280號令]] 8/11 |- |rowspan=2|2017-08-30||7321||6||萬常山||萬壽鋁業、萬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4990號令]] 8/23 |- |7321||6-7||[[w:吳清友|吳清友]]||誠品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01870號令]] 8/24 |- |2017-10-11||7328||4||[[w:王正中 (中央研究院院士)|王正中]]||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15200號令]] 9/29 |- |2017-11-01||7332||2||張耀濱||臺南市玉窩堂慈恩會會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28440號令]] 10/20 |- |rowspan=3|2017-11-15||rowspan=3|7335||11||吳能明||桂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3920號令]] 11/4 |- |11-12||林永軒||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新工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4760號令]] 11/6 |- |12||[[w:李永平|李永平]]||資深文學家、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30230號令]] 11/8 |- |rowspan=2|2017-12-06||7339||43||[[w:鄭清文|鄭清文]]||資深文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1070號令]] 11/24 |- |7339||44||[[w:林思聰|林思聰]]||陸軍中將、前臺灣省政府交通處處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4210號令]] 11/29 |- |rowspan=2|2017-12-13||7340||12||[[w:戴振耀|戴振耀]]||立法院前立法委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360號令]] 12/1 |- |7340||12-13||侯武忠||澎湖縣立慢性病防治所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5820號令]] 12/1 |- |rowspan=2|2017-12-20||7341||3||鄧祖謀||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中將督導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2960號令]] 12/8 |- |7341||3-4||呂德琪||前空軍總司令部作戰計劃委員會少將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49700號令]] 12/8 |- |rowspan=2|2017-12-27||7342||33-34||[[w:蕭天讚|蕭天讚]]||立法院前立法委員、法務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0080號令]] 12/15 |- |7342||34-35||章乃安||陸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1000號令]] 12/21 |- |2018-01-03||7343||32||李俊宏||屏東縣義勇消防總隊第三大隊新園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5990號令]] 2017/12/22 |- |2018-01-10||7344||5-6||[[w:吳庚|吳庚]]||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600157020號令]] 2018/1/4 |- |2018-01-17||7345||16-17||[[w:王攀元|王攀元]]||畫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0790號令]] 1/11 |- |2018-02-07||7349||45-46||顏焜熒||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09910號令]] 1/26 |- |2018-02-27||7352||3||[[w:徐鴻志|徐鴻志]]||前桃園縣縣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17970號令]] 2/21 |- |rowspan=2|2018-03-14||7354||8||田兆霖||前空軍總司令部計劃署少將副署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0740號令]] 3/2 |- |7354||9||王昆德||財團法人一貫道興毅純陽聖道院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24020號令]] 3/2 |- |2018-03-28||7356||2-3||謝英鐸||駐多明尼加技術團前團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0240號令]] 3/22 |- |2018-04-03||7357||3-4||康萬福、唐文彥、陳冠宏、蔡邑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技士、臺東縣蘭嶼鄉衛生所護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1950號令]] 3/27 |- |2018-04-18||7359||9-10||[[w:洛夫 (詩人)|洛夫]](本名莫洛夫)||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36780號令]] 4/9 |- |2018-05-09||7363||13-14||[[w:陳秋盛|陳秋盛]]||資深指揮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4510號令]] 4/27 |- |rowspan=8|2018-05-23||rowspan=8|7365||29||(Lincoln)大衛‧林肯博士||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美籍創始理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7130號令]] 5/11 |- |30||[[w:潘世光|潘世光]]||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東豐天主堂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49280號令]] 5/15 |- |rowspan=6|31-33||游曜陽||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rowspan=6|[[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3060號令]] 5/17 |- |李翰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 |- |余佳昇||rowspan=3|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山峰分隊小隊長 |- |游博瑜 |- |林伯庭 |- |林尉熙||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平鎮分隊小隊長 |- |2018-05-30||7366||24||[[w:孫越 (演員)|孫越]](本名孫鉞)||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54980號令]] 5/23 |- |2018-06-20||7369||86||[[w:王大閎|王大閎]]||資深建築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2940號令]] 6/8 |- |rowspan=2|2018-06-27||7371||37||吳彥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第二十七戰術戰鬥機作戰隊中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30號令]] |- |7371||38||[[w:何子雨|何子雨]]||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第四十一戰術戰鬥機作戰隊少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6540號令]] 6/21 |- |2018-07-04||7372||2-3||[[w:馮定國|馮定國]]||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68830號令]] 6/27 |- |rowspan=3|2018-08-08||rowspan=3|7377||5-6||[[w:楊國樞|楊國樞]]||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1740號令]] 7/27 |- |6-7||[[w:胡勝正|胡勝正]]||中央研究院院士、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48500號令]] 7/31 |- |7-8||游傑士||前陸軍作戰研究督察委員會中將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0940號令]] 8/1 |- |2018-08-15||7378||6-7||[[w:鄭罕池|鄭罕池]]||資深農技專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83110號令]] 8/7 |- |rowspan=2|2018-09-05||7381||2||[[w:黃信介|黃信介]]先生||頒匾||[[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10055360號令]] 8/24 |- |7381||2-3||杜善良||監察院前監察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093730號令]] 8/28 |- |rowspan=2|2018-10-09||7387||6-7||蔡倍昇||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五大隊湖內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10號令]] 10/4 |- |7387||7||施泰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08470號令]] 10/4 |- |2018-10-31||7390||7-8||[[w:吳兆南|吳兆南]],本名吳宗炎||相聲傳統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4920號令]] 10/24 |- |2018-11-07||7391||15||[[w:張俊彥|張俊彥]]||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交通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15420號令]] 10/26 |- |2018-11-21||7393||25-26||簡振澄||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2820號令]] 11/12 |- |rowspan=2|2018-11-28||7394||64||[[w:許曹德|許曹德]]||民主運動先輩||[[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840號令]] 11/16 |- |7394||64-65||陳光斗||空軍中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23170號令]] 11/21 |- |2018-12-12||7396||11-12||[[w:林瑞明|林瑞明]]||國立成功大學名譽教授、臺灣文史學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33020號令]] 12/4 |- |rowspan=2|2019-01-02||7401||23||柯博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空勤吊掛分隊第一小隊小隊長陸軍一等士官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0030號令]] 2018/12/22 |- |7401||23-24||[[w:江丙坤|江丙坤]]||立法院前副院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00號令]] 2018/12/25 |- |rowspan=2|2019-01-16||7406||61-62||[[w:羅本立|羅本立]]||總統府前戰略顧問、國防部前參謀總長陸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2620號令]] 2019/1/4 |- |7406||62-63||[[w:羅慧夫|羅慧夫]]||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美籍創辦人、長庚紀念醫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700144060號令]] 2019/1/4 |- |rowspan=2|2019-01-30||7408||50||[[w:葉英堃|葉英堃]]||臺北醫學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5790號令]] 1/19 |- |7408||50-51||[[w:黃金島|黃金島]],本名黃圳島||民主鬥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08320號令]] 1/21 |- |rowspan=3|2019-02-01||rowspan=3|7409||10||[[w:崔之道|崔之道]]||國家安全會議前戰地政務委員、海軍二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370號令]] 1/25 |- |10-11||黃金泉||泛美中華會館聯誼會秘書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0870號令]] 1/30 |- |11-12||譚志為||空軍少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1640號令]] 1/30 |- |rowspan=2|2019-02-20||7411||14||潘烏吉||噶瑪蘭族香蕉絲編織工藝保存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3630號令]] 2/11 |- |7411||15||[[w:楊德智|楊德智]]||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陸軍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4160號令]] 2/11 |- |rowspan=5|2019-03-06||rowspan=5|7413||3||[[w:高俊明|高俊明]]||總統府前資政、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10012730號令]] 2/22 |- |4||[[w:黃爾璇|黃爾璇]]||總統府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7970號令]] 2/23 |- |4-5||[[w:陳計男|陳計男]]||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80號令]] 2/23 |- |5-6||黃榮泉||傳統藝術「泰雅口述傳統」保存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18790號令]] 2/23 |- |6||張宇恭||輔仁大學前副校長、財團法人天主教耶穌會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0720號令]] 2/27 |- |2019-03-27||7416||2||畢耀遠神父||天主教財團法人若瑟醫院荷蘭籍榮譽董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7970號令]] 3/18 |- |rowspan=2|2019-04-10||7418||13||[[w:麥朝成|麥朝成]]||總統府前國策顧問、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29990號令]] 4/3 |- |7418||14||林添福||竹南蛇窯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3690號令]] 4/3 |- |2019-04-24||7420||45-46||李錫奇||總統府前國策顧問、資深藝術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4260號令]] 4/18 |- |rowspan=2|2019-05-01||7421||32||[[w:柯慶明|柯慶明]]||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38980號令]] 4/19 |- |7421||32-33||陳東海||前海軍艦隊司令部中將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380號令]] 4/24 |- |2019-05-08||7422||10-11||許文政||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1410號令]] 4/26 |- |2019-05-15||7424||23-24||陳邁||資深建築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2720號令]] 5/3 |- |2019-05-29||7427||17-18||黃淑賢||資深牙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1960號令]] 5/23 |- |2019-06-05||7428||28-29||[[w:施啟揚|施啟揚]]||總統府前資政、司法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49150號令]] 5/28 |- |2019-06-12||7429||5||[[w:羅銅壁|羅銅壁]]||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3720號令]] 5/31 |- |2019-06-26||7433||66||[[w:李奇茂|李奇茂]]||資深水墨畫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70號令]] 6/18 |- |2019-07-03||7434||6-7||[[w:王振鵠|王振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4180號令]] 6/21 |- |rowspan=4|2019-07-10||rowspan=4|7435||3||[[w:蔡安邦|蔡安邦]]||中央研究院院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1880號令]] 6/28 |- |4-5||林得次Tinebenga‧Lrakadrangilra||魯凱族達魯瑪克部落長老||[[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56760號令]] 6/28 |- |5-6||張立義||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少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230號令]] 7/1 |- |6-7||[[w:韓光渭|韓光渭]]||中央研究院院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前少將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5080號令]] 7/2 |- |2019-07-17||7436||44||[[w:平鑫濤|平鑫濤]]||皇冠文化集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66340號令]] 7/10 |- |rowspan=2|2019-07-24||7437||60||[[w:陳俊朗|陳俊朗]]||財團法人孩子的書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1520號令]] 7/12 |- |7437||60-61||[[w:李承翰|李承翰]]||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巡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2380號令]] 7/16 |- |rowspan=3|2019-08-07||rowspan=3|7439||2-3||陳珠璋||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5050號令]] 7/29 |- |3||胡定華||工業技術研究院前副院長、旺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180號令]] 7/30 |- |4||黃羣英||資深書法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76290號令]] 7/30 |- |rowspan=2|2019-09-11||7444||2||鄭紹良||中華民國前無任所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1030號令]] 9/4 |- |7444||3||[[w:薄柔纜|薄柔纜]]||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美籍創院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0380號令]] 9/5 |- |2019-09-18||7445||2||薛定岳||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巡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3960號令]] 9/12 |- |rowspan=2|2019-10-02||7447||3||[[w:謝聰敏|謝聰敏]]||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098160號令]] 9/20 |- |7447||3-4||楊崑明||前臺南縣議會議員、敬岱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1750號令]] 9/25 |- |2019-10-16||7449||6||施朝暉([[w:史明|史明]])||總統府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06750號令]] 10/9 |- |2019-10-23||7450||2-3||張哲嘉||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特搜大隊西屯分隊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0470號令]] 10/15 |- |2019-10-30||7452||3||姚武年||財團法人一貫道神威天臺山天臺聖宮領導點傳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14900號令]] 10/24 |- |2019-11-27||7456||2||[[w:幸佳慧|幸佳慧]]||兒童文學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4040號令]] 11/21 |- |2019-12-18||7460||28||吳漪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副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29970號令]] 12/6 |- |2019-12-25||7461||62-63||[[w:畢嘉士|畢嘉士]]||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創始人挪威籍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6140號令]] 12/13 |- |2019-12-31||7462||37-38||[[w:曾永賢|曾永賢]]||總統府前資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40號令]] 12/20 |- |2020-01-08||7463||21-22||陳楷模||總統府前資政、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38390號令]] 2019/12/27 |- |2020-01-15||7464||275||[[w:尉天驄|尉天驄]]||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60號令]] 2020/1/3 |- |rowspan=9|2020-01-22||rowspan=9|7465||15-16||[[w:董萍|董萍]]||陸軍中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800143540號令]] 2020/1/10 |- |16-17||[[w:沈一鳴 (臺灣)|沈一鳴]]||國防部參謀總長、空軍一級上將||rowspan=8|[[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2790號令]] 1/14 |- |17||于親文||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副局長、空軍中將 |- |17-18||洪鴻鈞||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陸軍中將 |- |18||葉建儀||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上校分隊長 |- |18-19||黃聖航||國防部參謀總長室中校侍從官 |- |19||劉鎮富||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少校飛行官 |- |19-20||韓正宏||國防部參謀總長室總士官長 |- |20||許鴻彬||空軍第四聯隊救護隊機工長 |- |2020-01-30||7466||11||[[w:林良 (臺灣作家)|林良(子敏)]]||資深散文暨兒童文學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04690號令]] 1/17 |- |rowspan=2|2020-02-26||7471||2||傅林統||桃園兒童文學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1690號令]] 2/15 |- |7471||2-3||唐心北||臺南市立安南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16220號令]] 2/18 |- |2020-03-04||7472||2-3||馮永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0670號令]] 2/27 |- |rowspan=2|2020-03-11||7473||19-20||[[w:許虞哲|許虞哲]]||財政部前部長、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1330號令]] 3/4 |- |7473||20-21||孫鄭惠芝||臺北市私立立人國際國民中小學創辦人兼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3050號令]] 3/4 |- |2020-03-25||7475||12-13||淨心長老||世界佛教華僧會會長、中國佛教會名譽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24690號令]] 3/13 |- |rowspan=2|2020-04-29||7481||3||張月娥||宜蘭音樂教育先輩||[[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34420號令]] 4/17 |- |7481||3-4||陳昇瑋||玉山金融控股公司科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1580號令]] 4/21 |- |rowspan=2|2020-05-06||7482||21||甘惠忠神父||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天主教伯利恆社會福利基金會創辦人兼執行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810號令]] 4/24 |- |7482||21-22||邱金標||桃園地方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3960號令]] 4/24 |- |rowspan=3|2020-05-19||rowspan=3|7484||30||歐陽漪棻||國防部前空軍總司令部上校行政參謀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30號令]] 5/14 |- |31||謝春梅||苗栗縣公館鄉福基診所醫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0520號令]] 5/15 |- |31-32||劉炳偉||立法院前立法委員、前臺灣省議會議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40號令]] 5/15 |- |rowspan=3|2020-06-10||rowspan=3|7488||77||陳澄波||社團法人嘉義市二二八關懷協會創會理事長、財團法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46290號令]] 5/29 |- |77-78||褚德三||國立交通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2920號令]] 5/29 |- |78-79||林淵源||總統府前資政、前國民大會代表||[[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57650號令]] 6/3 |- |2020-06-17||7490||8-9||劉玉光||前海軍總司令部作戰計畫委員會中將副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1630號令]] 6/10 |- |rowspan=2|2020-06-24||7492||2-3||[[w:鍾肇政|鍾肇政]]||總統府前資政、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3580號令]] 6/12 |- |7492||3-4||朱瑞慶||前海軍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8020號令]] 6/18 |- |2020-07-01||7493||2||[[w:柯錫杰|柯錫杰]]||資深攝影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9930號令]] 6/20 |- |2020-07-08||7494||3-4||[[w:趙天儀|趙天儀]]||靜宜大學文學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64880號令]] 7/2 |- |rowspan=2|2020-07-29||7497||9||[[w:羅慶士|羅慶士]]||臺灣紅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40號令]] 7/17 |- |7497||9-10||[[w:陳希煌|陳希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76350號令]] 7/20 |- |rowspan=5|2020-08-05||rowspan=5|7499||3-4||[[w:陳志榮|陳志榮]]||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81迫砲排副排長||rowspan=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0230號令]] 7/24 |- |4||[[w:蔡博宇|蔡博宇]]||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迫擊砲士 |- |4-5||[[w:趙欽|趙欽]]||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組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2560號令]] 7/24 |- |5-6||[[w:簡任專|簡任專]]||rowspan=2|陸軍航空第六○一旅戰搜直升機作戰隊直升機中校飛行官||rowspan=2|[[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5020號令]] 7/30 |- |6||[[w:高嘉隆|高嘉隆]] |- |rowspan=2|2020-08-12||7500||35-36||[[w:蔡文甫|蔡文甫]]||九歌出版社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6840號令]] 7/31 |- |7500||36-37||[[w:喻肇青|喻肇青]]||中原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87800號令]] 8/4 |- |rowspan=2|2020-08-26||7502||9-10||[[w:石貝波|石貝波]]||前空軍總司令部空軍第二聯隊少校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1660號令]] 8/14 |- |7502||10||[[w:陳定信|陳定信]]||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臺灣大學特聘講座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2430號令]] 8/14 |- |rowspan=2|2020-09-02||7503||2-3||郝柏村||行政院前院長、陸軍一級上將||[[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29050號令]] 8/21 |- |7503||3-4||莊永明||臺灣文史專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96190號令]] 8/21 |- |rowspan=2|2020-09-23||7506||2||楊黎書||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技術研究組中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060號令]] 9/11 |- |7506||2-3||嚴詠能||獨立創作歌手||[[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210號令]] 9/14 |- |rowspan=3|2020-09-30||rowspan=3|7507||2-3||李登輝||前總統||[[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10055970號令]] 9/18 |- |3||楊庭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5840號令]] 9/23 |- |3-4||趙自齊||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立法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8080號令]] 9/23 |- |rowspan=2|2020-10-14||7509||10-11||李席舟||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2360號令]] 10/5 |- |7509||11||阿瑪勒.道卡杜||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步二營步六連火力班班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09990號令]] 10/6 |- |2020-10-28||7511||9-10||林楷強||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戰車連上士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8180號令]] 10/20 |- |rowspan=3|2020-11-11||rowspan=3|7513||11-12||李達平||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美京中華會館資深議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17770號令]] 10/30 |- |12||呂進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後埔派出所前警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1200號令]] 10/30 |- |12-13||陳寶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3270號令]] 10/30 |- |rowspan=2|2020-11-18||7514||4||曹正綱||國防部前聯合作戰訓練部督導考核室少將督導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6010號令]] 11/11 |- |7514||5||蘇清祿||清祿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6670號令]] 11/11 |- |2020-11-25||7515||2-3||[[w:朱冠甍|朱冠甍]]||空軍第七飛行訓練聯隊第七戰術戰鬥機大隊第四十四戰術戰鬥機中隊中校作戰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26030號令]] 11/17 |- |2020-12-02||7516||2-3||(Papa)[[w:巴義慈|巴義慈]]||天主教方濟會義大利籍神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31500號令]] 11/20 |- |rowspan=2|2020-12-23||7519||11-12||[[w:七等生|七等生]],本名劉武雄||文苑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31270號令]] 12/14 |- |7519||12-13||[[w:劉炯朗|劉炯朗]]||中央研究院院士、國立清華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38310號令]] 12/17 |- |2020-12-30||7520||2-3||[[w:陸潤康|陸潤康]]||財政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40950號令]] 12/23 |- |2021-01-06||7521||11||[[w:楊牧 (臺灣)|楊牧]],本名王靖獻||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資深文學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034430號令]] 2020/12/29 |- |rowspan=4|2021-01-20||rowspan=4|7523||65||林威呈||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前局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1010號令]] 1/8 |- |66||[[w:徐木珍|徐木珍]]||客家歌謠藝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1100號令]] 1/8 |- |66-67||[[w:熊震球|熊震球]]||前陸軍裝甲兵第二師戰車第三營第七連上士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1670號令]] 1/12 |- |67||[[w:黃塗山|黃塗山]]||竹編工藝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1660號令]] 1/14 |- |2021-01-27||7524||125-126||張宗仰||前海軍總司令部少將諮議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3020號令]] 1/15 |- |rowspan=3|2021-02-03||rowspan=3|7525||41||蘇遠志||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6970號令]] 1/22 |- |41-42||陳龍英||國立交通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0900147050號令]] 1/26 |- |42-43||(Lloyd)羅麗霞||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美籍專案副教授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05610號]] 1/26 |- |2021-02-09||7526||6-7||[[w:李正合|李正合]]||崑山科技大學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0440號令]] 2/3 |- |2021-02-17||7527||6||[[w:溫送珍|溫送珍]]||客家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2140號令]] 2/9 |- |rowspan=2|2021-03-03||7529||2||都凱牧||國防部前特種軍事情報室少將副主任||[[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4600號令]] 2/19 |- |7529||2-3||[[w:王保原|王保原]]||重要文化資產-剪黏泥塑技術保存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5900號令]] 2/24 |- |2021-03-10||7530||6-7||[[w:黃崑濱|黃崑濱]]||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8760號令]] 3/3 |- |rowspan=2|2021-03-17||7531||5||[[w:翁明輝|翁明輝]]||國際木球總會會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9830號令]] 3/5 |- |7531||6||[[w:洪哲勝|洪哲勝]]||僑務委員會前僑務顧問||[[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14760號令]] 3/10 |- |2021-03-24||7532||3||蔣爭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小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21680號令]] 3/15 |- |2021-04-14||7535||3||邱垂亮||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僑務委員會僑務諮詢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27170號令]] 3/24 |- |2021-04-21||7536||8-9||羅尚樺||空軍第七飛行訓練聯隊第七戰術戰鬥機大隊第四十四戰術戰鬥機中隊少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30850號令]] 4/9 |- |2021-04-28||7537||18||[[w:許水德|許水德]]||總統府前資政、考試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35350號令]] 4/19 |- |rowspan=2|2021-05-26||7543||41-42||潘穎諄||空軍第七飛行訓練聯隊第七戰術戰鬥機大隊第四十六戰術戰鬥機中隊少校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41950號令]] 5/14 |- |7543||42-43||[[w:張隆盛|張隆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前署長、內政部前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45840號令]] 5/14 |- |2021-06-23||7549||10||[[w:古國順|古國順]]||臺北市立大學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54550號令]] 6/11 |- |2021-07-07||7553||14-15||[[w:王秋華|王秋華]]||資深建築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58470號令]] 6/25 |- |rowspan=2|2021-07-21||7555||7||陳志帆||彰化縣政府消防局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63020號令]] 7/14 |- |7555||7-8||[[w:莊進才|莊進才]]||漢陽北管劇團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63050號令]] 7/15 |- |rowspan=2|2021-08-11||7558||2-3||蔣正志||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第二十六戰術戰鬥機作戰隊少將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51220號令]] 7/30 |- |7558||3||[[w:陳鴻銓|陳鴻銓]]||前空軍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68910號令]] 8/4 |- |rowspan=2|2021-08-18||7559||3||吳高明月||臺南市安平區觀音亭主任委員||[[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70580號令]] 8/11 |- |7559||3-4||王太佑||前空軍總司令部情報署氣象偵察研究組上校組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69880號令]] 8/12 |- |rowspan=2|2021-09-01||7561||2-3||[[w:夏漢民|夏漢民]]||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立成功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69890號令]] 8/20 |- |7561||3||[[w:余英時|余英時]]||中央研究院院士、史學泰斗||[[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72310號令]] 8/20 |- |2021-09-08||7562||2||(Valaule)查馬克‧法拉屋樂||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工作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74650號令]] 8/27 |- |2021-09-15||7563||3-4||[[w:李行 (導演)|李行]],本名李子達||資深電影導演||[[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78680號令]] 9/7 |- |2021-09-22||7564||7-8||[[w:梁丹丰|梁丹丰]]||資深藝術家、散文作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83460號令]] 9/16 |- |2021-09-29||7565||2||[[w:鍾任壁|鍾任壁]]||新興閣掌中劇團第五代掌門人、布袋戲藝師||[[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84560號令]] 9/23 |- |2021-10-06||7566||3||楊深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84570號令]] 9/24 |- |2021-11-03||7570||2-3||楊四海||總統府前國策顧問、長榮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94660號令]] 10/22 |- |2021-11-10||7571||6||翟紹先||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94680號令]] 11/1 |- |2021-11-17||7572||4-5||[[w:史錫恩|史錫恩]]||司法院前大法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0880號令]] 11/11 |- |rowspan=3|2021-12-01||rowspan=3|7575||10||周明仁||財團法人中山醫學大學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3480號令]] 11/19 |- |11||[[w:歐鴻鍊|歐鴻鍊]]||外交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4780號令]] 11/25 |- |11-12||施純全||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5760號令]] 11/25 |- |rowspan=3|2021-12-08||7576||37||[[w:黃天麟|黃天麟]]||總統府前國策顧問、第一商業銀行前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082210號令]] 10/25 |- |7576||37-38||[[w:李應元|李應元]]||外交部駐泰國前大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6460號令]] 11/30 |- |2021-12-15||7577||[[w:徐登志|徐登志]]||臺灣客家文化復振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9030號令]] 12/3 |- |rowspan=3|2021-12-22||rowspan=3|7579||23-24||[[w:湯曜明|湯曜明]]||總統府前資政、國防部前部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6130號令]] 12/10 |- |24-25||[[w:陳柔縉|陳柔縉]]||專職作家暨文史研究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05750號令]] 12/14 |- |25||邱守圻||前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中將副總司令||[[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000111090號令]] 12/14 |- |rowspan=3|2023-07-19||rowspan=3|7673||3||[[w:戴東原 (醫學家)|戴東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前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030號令]] 7/7 |- |4||[[w:林文月|林文月]]||文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7560號令]] 7/7 |- |4-5||[[w:蕭勤|蕭勤]]||藝壇耆宿||[[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200059360號令]] 7/7 |- |2026-07-08||7870||8-9||陳陽益||海洋委員會前副主任委員、國立成功大學特聘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59480號]] 6/26 |- |2026-07-22||7872||28-29||林再春||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技正兼科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64410號]] 7/10 |- |2026-07-29||7873||2||[[w:辛柏毅|辛柏毅]]||空軍第五戰術混合聯隊第二十七戰術戰鬥機作戰隊少校戰鬥機飛行官||[[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65540號]] 7/17 |- |rowspan=4|2026-08-12||rowspan=4|7875||7-8||[[w:林榮基|林榮基]]||銅鑼灣書店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69530號令]] 7/31 |- |8||[[w:蕭在淦|蕭在淦]]||新竹市傳統工藝「花燈」保存者||[[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70960號令]] 7/31 |- |9||陳瓊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名譽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70850號令]] 8/6 |- |9-10||蔡培村||監察院前監察委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前校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70950號令]] 8/6 |- |rowspan=2|2026-09-16||rowspan=2|7882||7-8||[[w:高希均|高希均]]||遠見‧天下文化事業群創辦人||[[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80960號令]] 9/4 |- |8-9||[[w:饒穎奇|饒穎奇]]||總統府前資政、立法院前副院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84980號令]] 9/4 |- |rowspan=3|2026-09-23||rowspan=3|7884||24-25||[[w:黃崇仁|黃崇仁]]||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暨董事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79090號令]] 9/11 |- |25||伍程嶸||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信義分隊分隊長||[[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88300號令]] 9/11 |- |26||[[w:林烈堂 (漁民)|林烈堂]]||臺灣水產養殖專家||[[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90180號令]] 9/16 |- |2026-09-30||7885||70-71||梁榮茂||總統府前國策顧問、國立臺灣大學退休教授||[[總統華總二榮字第11500094080號]] 9/24 |} [[分類:褒揚令|*]] s0j79f3sn97491t1qtnn4524l9fasu0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0 175368 11127131 959997 2026-10-13T01:09:51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3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 |year=1997|month=7|day=28|section=教备厅(1997)13号 |theme= |notes=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局,委属各高校: 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对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我委曾多次发文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此予以高度重视,按规定加强对实验室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我委再次重申如下规定: 一、各级各类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须明确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三、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四、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需经学校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五、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方面的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和中小学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强化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度。同时再次对实验室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和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见附件,公安部1993年8月发布)转发你们(上述文件我委近日才收到)。对该标准所列剧毒物品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剧毒物品管理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管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PD-PRC-exempt}} 8hty06vgc75m8ywx60ey9h2mwxzrmb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 0 175403 11127132 2347949 2026-10-13T01:09:57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32 wikitext text/x-wiki {{Wikipedia|朱令铊中毒事件}} {{header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year=2007|month=9|day=17 |theme= |notes=公办查〔2007〕040014号 |edition=yes }}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信访局: 你局函转陈章立委员的来信,反映1994年12月至1995年3月,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本科生朱令令遭人多次投放重金属铊盐,导致全身瘫痪,双目几乎失明,并发多种疾病,至今案件未侦破。海内外媒体对此高度关注,要求抓紧破案并妥善处理。接函后,我们即责成北京市公安局调查核实。经查,此案主要情况是: 朱令令,女,时年22岁,北京市人,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学生。1995年5月5日,北京市局文保处接清华大学报案称,朱令令因铊盐中毒于1995年3月11日入院治疗。北京市局即开展侦查。经查,1994年12月朱令令曾因相同症状在同仁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缓解,未查出病因。1995年4月25日,经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确诊为铊盐中毒。经检测,朱令令体内铊盐已达医学致死含量(1克左右),其大脑、中枢神经、肺、肝均受严重损伤,脑组织萎缩,双目失明,四肢、语言及记忆功能丧失,处于重残瘫痪状态。经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杀和误食铊盐的可能性,基本确认系人为投毒所致。但由于事发两个月后才报案,证据已经灭失,案件终未侦破。对此,朱令令的家长多次致信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均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办案力量,尽快办结此案。1997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政法委书记的强卫同志组织召开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会议认为,公安机关前期做了大量工作,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应就前段工作向上级机关汇报,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将此案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关于朱令令的医疗费用问题,市委教工委与团市委协商,从北京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筹措资金20万元,清华大学在前期已支付60万元费用、1.2万元生活困难补助的基础上再次筹资20万元,共计40万元作为一次性困难补助交付朱令令家长。 特此函告。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PD-PRC-exempt}} cfp759txe6suif97o4rstju035r9csl 201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0 181840 11127115 2537705 2026-10-13T01:08:07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201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author= |section=[[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year=2014 |month=2 |day=28 |previous=[[201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next=[[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 type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from= |notes= }} 以世界人权法官自居的美国政府,在刚刚发布的《2013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再次对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妄作评论,但偏偏对美国自身的人权状况百般遮掩,讳莫如深。事实上,2013年美国的人权问题依然严重,在诸多领域甚至持续恶化。 ——2013年,美国发生了30起死亡4人以上的枪击案,造成137人死亡。华盛顿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枪击案导致12人死亡。 ——美国实施“棱镜计划”,对国内外长期开展大规模的监控,悍然违反国际法,严重侵犯人权。 ——美国普遍实施单独囚禁酷刑。美国被单独囚禁者达8万人之多,有的甚至被单独囚禁40年以上。 ——美国的就业形势仍旧严峻,失业率居高不下,最低收入家庭的失业率高达21%。无家可归者人数持续增加,2011年至2013年,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增加了16%。 ——美国农业童工大量存在,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 ——美国频繁在巴基斯坦、也门等国使用武装无人机发动袭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2004年以来,美国已在巴基斯坦进行了376次无人机袭击,造成多达926名平民死亡。 ——美国仍未批准或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等联合国一系列核心人权公约。 == 关于生命与人身安全 == 2013年公开资料显示,美国暴力犯罪案件增加,枪击案件不断发生,公民的生命与人身安全环境持续恶化。 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上升势头明显。据美国联邦调查局2013年发布的年度《统一犯罪报告》,2012年,美国共发生暴力犯罪案件1214464起,其中谋杀、误杀和过失杀人案件14827起,强奸案件84376起,抢劫案件354522起,严重暴力伤害案件760739起。又据美国司法统计局2013年10月24日发布的报告,与2011年相比,2012年美国12岁以上公民每千人遭受暴力侵害的人数从22.6人增加到26.1人。 2013年4月15日,美国波士顿马拉松比赛现场发生连环炸弹袭击事件,造成264人伤亡,3人遇难,其中包括一名8岁儿童。美国相关部门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恐怖主义事件。(见注1) 据《华盛顿邮报》2014年1月1日报道,21岁的罗伯特·森坎·斯潘塞于2013年9月17日,在华盛顿西南街被谋杀,成为该区域2013年第80个被谋杀的受害者。而2013年该区域共发生103起谋杀案,比2012年的88起大幅增长。 世界上私人拥枪数量最多的国家。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2013年发布的资料,2013年,美国针对有购买枪支意愿的人进行了21093273人次的背景审查,比2012年的19592303人次增加了1500970人次。(见注2)2013年底,美国人拥有枪支达到3亿。大量枪支散布在美国社会,导致枪击事件频繁发生。近年来,美国每年都有10万多人遭遇枪击,其中有3万多人丧命枪口,这些人或是死于枪击暴力犯罪,或是死于自杀、误杀等事件。美国政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管制枪支。(见注3) 2012年,科罗拉多枪击案和桑迪胡克校园枪击案发生后,美国舆论强烈要求政府加强枪支管理。美国政府提出了包括扩大购枪者背景审查和禁止购买攻击性武器及高容量弹夹在内的控枪方案。进入立法程序后,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议员联合提出的控枪法案却删除了禁止购买攻击性武器和高容量弹夹的条款,仅仅保留要求扩大购枪者背景调查范围的条款。即使这么一项相当有限的控枪法案,也在4月17日被美国参议院否决了。(见注4)与此同时,美国各州持续放宽对私人携带枪支的限制。随着伊利诺伊州于2014年1月5日正式实施隐蔽持枪法,隐蔽持有和携带武器在美国50个州全部合法。这意味着,除学校、公园和餐馆等少数公共场所外,获得持枪证的人在其他任何场所都可以隐蔽携带枪支。(见注5) 枪击暴力犯罪严重。据统计,美国每年死于枪击暴力犯罪的有11000人。(见注6)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2013年秋季发布的年度《统一犯罪报告》的统计,发生在美国的谋杀案件中有69.3%使用了枪支,抢劫案件中有41.0%使用了枪支,严重暴力袭击案件中有21.8%使用了枪支。美国每年都发生多起严重的枪击暴力事件。美国司法部长2013年10月21日说,近年来美国的大规模枪击事件数量增加了2倍。从2009年到2012年,有404人在大规模枪击事件中遭到枪击,其中有207人死亡。(见注7)根据《今日美国报》2013年12月16日报道,2013年美国发生30起死亡4人以上的枪击事件,造成137人死亡。 2013年9月16日,美国华盛顿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内发生了一起枪击事件。德克萨斯军事承包商阿龙·亚历克西斯于16日上午进入美国华盛顿海军海洋系统司令部楼内,从4楼中庭向一楼人来人往的餐厅肆意射击,在与执法人员持续交火30分钟后被击毙。这次事件导致12人死亡,多人受伤。(见注8) (注1)《今日美国报》,2013年12月6日。 (注2)Town hall网站([http://www.townhall.com www.townhall.com]),2014年1月7日。 (注3)Gun FAQ网站([http://www.gunfaq.org www.gunfaq.org]);Gun Crime Statistics网站([http://www.guncrimestatistics.com www.guncrimestatistics.com])。 (注4)英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bbc.co.uk www.bbc.co.uk]),2013年4月17日。 (注5)《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月8日。 (注6)《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http://www.telegraph.co.uk www.telegraph.co.uk]),2013年12月7日。 (注7)《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post.com www.huffpost.com]),2013年10月21日。 (注8)《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 2013年9月17日。 ==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 美国政府肆意监控民众,震惊世界;监所滥用酷刑引发关注;选举弊端和权力掣肘积重难返,损害公民利益。 政府对民众实施大规模监控肆无忌惮。前中央情报局雇员爱德华·约瑟夫·斯诺登揭露了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实施的电子监听计划——“棱镜计划”。根据这个计划,美国情报机构利用微软、谷歌、苹果、脸书、雅虎等9家互联网公司及一些大型通信服务商提供的数据,肆意追踪民众的私人关系与社会活动。(见注9) 《华盛顿邮报》网站2013年6月7日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通过接入一些网络公司的中心服务器,直接接触用户数据,实时跟踪用户电邮、聊天记录、视频、音频、文件、照片等上网信息,全面监控特定目标及其联系人的一举一动。《纽约时报》2013年9月29日披露的政府文件显示,美国国家安全局从2010年11月开始,允许情报官员利用该局搜集的大量美国公民个人资料,辨识他们的来往对象、特定时间点所在的位置和旅伴等个人信息。这项监视行动通过分析美国人的电话和电子邮件记录,将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串连成一条“联络链”,把大量美国公民的个人隐私暴露在政府面前。英国《卫报》网站2013年6月6日披露,美国最大通信服务提供商之一韦里孙通信公司每天都必须向美国国家安全局提供其系统内所有电话通话的信息,包括通话双方的电话号码、地点、通话时长等。德国《明镜周刊》网站2013年9月7日报道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内部文件显示,美国情报机构有能力监听苹果手机用户数据、安卓系统设备以及曾被认为非常安全的黑莓手机。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开发破解程序,可以获取三大智能手机平台的用户数据,包括联系人列表、短信流量和用户位置数据等。美国国家安全局对一款苹果设备进行电脑同步跟踪后,其脚本程序至少可以代理访问苹果手机的38项功能。 《新闻报》2013年6月14日的报道称,九大主要国际公民自由联盟发表联合声明,认为美国联邦政府开展的秘密情报监视项目“棱镜计划”违反国际人权公约。联合声明指出“如此庞大而无孔不入的监视行为违反了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两项最基本的人权。” 美国联邦禁毒人员及其他特工通过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合作,不仅可以获取该公司所有客户的电话记录,而且可以获取所有通过该公司交换机的电话记录。(见注10)《洛杉矶时报》网站2013年9月26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国内调查时长期使用无人机对美国民众进行秘密监控。美国司法部在2012年初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秘密获取了美联社编辑和记者20条电话线的通话记录。(见注11) 监狱对囚犯实施非人道待遇。单独囚禁服刑人员的现象极为普遍。据报道,在美国监狱中,单独囚禁的服刑人员被关在缺乏通风和自然采光的狭窄牢房内,很难与其他囚犯接触,身心受到严重损害。(见注12)在美国,被单独囚禁的囚犯有8万人,仅加利福尼亚州就有1.2万人。位于加州的佩利肯湾监狱有超过400名囚犯单独囚禁的时间超过10年。这些囚犯一天中有23个小时被单独囚禁在长3.5米、宽2.5米的牢房内。(见注13)有的甚至被单独囚禁达40年以上。(见注14)纽约州监狱中每天有3800名囚犯被单独囚禁。(见注15)49岁的囚犯威廉·布莱克在仅有一张铁床的牢房内竟然被单独囚禁26年。(见注16)2013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多次就单独囚禁酷刑问题向美国发出指控函。他指出,即使较短时间的单独囚禁也可能构成酷刑。(见注17)加利福尼亚州监狱3万名囚犯从2013年7月8日开始绝食,要求监狱改变单独囚禁政策,绝食抗议持续了2个月。(见注18) 2014年1月29日,英国《每日邮报》网络版刊登了纽约摄影师斯科特·休斯顿拍摄的亚利桑那州监狱里囚犯生产生活情况。图像显示,在该监狱,囚犯在进行劳动、吃饭时都被戴上脚链,每队5人被锁在一起,每人之间只有9英尺。休斯顿说,囚犯戴着脚链站成一排劳动的场景让他想起了过去的奴隶制时期,仿佛回到了200年前。 选举成为部分人的游戏。大量调查结果显示,美国人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与他们的财富水平呈正相关性,70%的人在收入水平、财富等方面处于劣势,对政策制定几乎没有任何影响,相当于被剥夺了参政的权利。仅有1‰的美国人可以真正影响政策的制定,真正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见注19)美国公民的参政热情日渐下降。2013年5月举行的洛杉矶市长选举只有23.3%的注册选民参加投票,当选市长得到222300张选票,仅占注册选民的12.4%。(见注20) 民主制衡演变为权力掣肘。2013年10月1日,由于民主、共和两党未能就“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达成一致意见,国会没有通过预算拨款案,联邦政府除核心部门外不得不停止运作。美国斯坦福大学民主、发展与法治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弗朗西斯·福山在2013年10月4日的《华盛顿邮报》网站上撰文指出,美国的制衡制度逐渐演变成一种“否决政体”,即代表少数人立场的各种政治派别可以阻止多数派的行动,并阻止政府采取任何行动。美国政府“关门”事件正是恶性权力制衡导致的结果。一项新的民意测验显示,美国人是抱着对政府极度悲观的态度走入2014年的。他们对政府能否或者是否会解决国家的最严重的问题不抱希望。根据美联社——公共事务研究中心的民意测验,一半受访者认为美国的民主体制需要“大量的改变”,或者来一次彻底的转变。(见注21)2014年1月,美国总统在国情咨文中对美国争论不休的民主机制进行评判时表示:“当这种争论达到阻止民主的最基本功能的发挥,彼此的分歧迫使政府关门、威胁美国信仰和声誉的程度时,就说明这种做法有问题”,“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也厌倦了这种陈腐的政治争论。”(见注22) (注9)《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com www.washington.com]),2013年6月7日。 (注10)《赫芬顿邮报》,2013年12月20日。 (注11)《洛杉矶时报》网站([http://www.latimes.com www.latimes.com]),2013年5月13日。 (注12)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bbc.com www.bbc.com]),2013年6月12日。 (注13)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3年8月23日。 (注14)加拿大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cbc.ca www.cbc.ca]),2013年10月4日。 (注15)《华尔街日报》网站([http://online.wsj.com online.wsj.com]),2013年2月19日。 (注16)《每日邮报》([http://www.dailymail.com www.dailymail.com]),2013年3月15日。 (注17)《Bay View》网站([http://www.bayview.com www.bayview.com]),2013年10月14日。 (注18)《洛杉矶时报》网站([http://www.latimes.com www.latimes.com]),2013年9月15日。 (注19)www.salon.com网站,2013年8月17日。 (注20)《洛杉矶时报》网站([http://www.latimes.com www.latimes.com]),2013年6月11日。 (注21)《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4年1月2日。 (注22)美国2014年国情咨文。 == 关于经济和社会权利 == 虽然经济正在复苏,但是美国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保障依然面临挑战。 失业率居高不下。与2007年相比,2013年全美35个州中25-54岁人口的就业率下降。2007年该年龄段80%的人可以就业;而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只有76%的人可以就业。(见注23)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网站2013年9月16日报道,2012年美国工人平均失业时间为39.5周,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严重的一年。美国最低收入家庭的失业率高达21%,几乎和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所有工人的失业率相同。2013年10月,美国退伍老兵的失业率为6.9%。“9.11”事件以后服役的退伍老兵中有24.6万人正在寻找工作。(见注24)2014年美国国情咨文称,即使在复苏之中,许多美国人还是在勉强度日,还有很多人仍然没有工作。 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美国人口普查局2013年9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贫困人口超过4700万,总体贫困率为15%,大约640万65岁以上的老年人非常贫困。(见注25)美国国内税收署1913年至2012年的数据显示,美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是这一时期最大的。2012年,美国收入最高的1%的人口集中了19.3%的总收入;美国10%的家庭控制了全美50.4%的总收入,这个数字是自1917年以来最高的。2009年至2012年,美国收入最高的1%家庭的收入增长了31.4%,占美国全部收入增长的95%;而低收入阶层只增长了0.4%。(见注26)2014年美国国情咨文称,美国公民的平均工资几乎没有变化,社会不平等加深。 工会组织的影响力下降。据皮尤中心2013年4月15日发布的数据,2012年,美国工会减少了40万成员。印第安纳州和威斯康辛州等削减了政府雇员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领导者认为工会成员最大的增长潜力在私营部门。但是,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统计数据,私营部门只有6.6%的员工参加工会。2013年7月18日,底特律市申请破产保护。这是美国历史上申请破产保护最大的城市。尽管美国州、县、市政雇员联合会、美国汽车工人联合工会、退休人员协会等工会组织都提出了反对,联邦破产法院仍然裁定该市符合美国《破产法》的规定。工会和退休员工代表认为市政府的破产申请完全没有考虑工会等组织的诉求。当地民众愤怒地走上街头进行抗议。(见注27) 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报酬状况恶化。2013年4月18日,得克萨斯州一家化肥厂发生严重爆炸,造成14人死亡、约200人受伤,并产生危险品泄漏。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署因常年缺乏资金,自1985年以来从未对这个化肥厂进行过检查。(见注28)2013年2月1日,《赫芬顿邮报》在题为《美国农场工人的劳动条件类似于现代奴隶》的报道中称,美国农场工人的计件工资超过30年没有得到改变,每天都会有一名农场工人死于工作中,受伤的则有数百人。农场工人工作场所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今日美国报》2013年12月5日的报道称,美国有超过100个城市的快餐店工人举行大罢工。罢工者认为依靠每小时7.25美元的最低工资、1.5万美元的年薪难以维持生计。他们主张每小时最低工资提升到15美元,开始“为15美元而战”。 无家可归者人数持续增加。《洛杉矶时报》2013年11月22日报道称,2011年至2013年,美国的无家可归者增加了16%。洛杉矶郡无家可归者增长了15%,达57737人。据美国无家可归者联盟2013年11月发布的数据,纽约市收容的无家可归者的人数自2002年以来已经增加了71%以上。纽约市每天晚上多达60000人无家可归,其中包括22000多名儿童。 社会保障问题重重。据美国人口普查局2013年9月17日公布的数据,2012年,美国约有4800万人仍然没有医疗保险,占总人口的15.4%。同时,享受到政府健康保险的人数比例只有小幅上涨,从32.2%增长到32.6%。与2011年相比,无论是否享受健康保险,人们在卫生保健方面的负担都在不断增加。(见注29)州政府联邦拨款信息中心认为,2013年,美国政府“关门”影响到的涉及民生的项目包括:大部分K-12(见注30)教育资助项目,为穷人提供的低收入家庭能源补助项目,为妇女、婴儿和儿童提供的特殊补充营养项目,失业保险项目管理基金,以及儿童营养项目和其他在10月1日以后开始的项目。(见注31)为应对金融危机设立的美国联邦紧急救助项目在2013年12月28日到期,美国参议院未及时决定项目是否延续,导致约130万每周领取300美元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生计受到严重影响。(见注32) == 关于种族歧视 == 种族歧视在美国社会系统性地存在,少数族裔人权状况堪忧。 执法司法领域普遍存在对少数族裔的歧视。2012年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当年至少有136名手无寸铁的非洲裔美国人被警察或保安杀害。(见注33)24岁的黑人青年乔纳森·法瑞尔在发生车祸后向他人寻求帮助,在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的情况下被赶来的警察连续多枪射杀。(见注34)25岁的黑人女孩狄格里斯因未支付罚款而被捕并遭到两名白人警察的毒打。(见注35)带有种族偏见的街头拦截盘查时有发生。美国地区法官判定纽约市警察局所实施的至少200000起街头拦截缺乏合理怀疑的根据。(见注36)美国民权联盟的最新报告揭示,黑人和白人吸食大麻的比例相当,但是黑人因携带大麻被捕的可能性是白人的四倍。其主要原因是司法系统普遍存在对少数族裔的偏见。(见注37)与之类似,数据显示白人女性使用毒品的比例大致与少数族裔女性相当,但因贩卖毒品罪入狱的女性罪犯中2/3是西班牙裔和非洲裔。(见注38) 2013年7月,枪杀黑人青年特雷沃恩·马丁的白人协警乔治·齐默尔曼被判无罪,在美国多个城市引发了抗议示威活动。(见注39)美国人权领袖杰西·杰克逊认为这使“美国的司法系统再次丧失了公正”。(见注40)2013年9月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和当代形式种族主义问题特别报告员联合要求美国政府尽快重新调查马丁案,审查可能对非洲裔人存在歧视性影响的法律。(见注41) 公共场所频繁发生种族歧视事件。据《洛杉矶时报》2013年12月2日报道,洛杉矶消防局在录用工作人员以及日常工作场所中,存在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现象。2006年至2010年,洛杉矶市消防局共支付了1700万美元用于种族歧视和骚扰事件的赔偿。《纽约每日新闻》2013年10月26日报道称,黑人影星罗伯·布朗在梅西百货为妈妈购买了一块价值1350美元的手表,店方因他是黑人而怀疑他使用假信用卡,警方将他戴上手铐押走并拘留一个小时之久。《赫芬顿邮报》网站2013年10月23日报道称,黑人大学生特雷因·克里斯汀在巴尼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350美金的皮带,店员怀疑交易涉嫌欺诈并报警,他在出示了购买凭证以及身份的情况下,依然被警察戴上手铐带到当地警局讯问。克里斯汀的辩护律师说:“他唯一的罪行就是身为一个年轻的黑人。” 部分主流媒体、社会组织和政客宣扬种族主义言论。美国广播公司在2013年10月16日的吉米·基梅尔脱口秀节目中曝出“杀光中国人”的言论,宣扬种族仇恨,引起美国亚裔尤其是华裔的不安与抗议。(见注42)美国主要的宗教权益组织美国家庭联合会宣称:“拉美裔选民都是贪婪又懒惰的社会主义者,这就是他们都不投票给共和党的原因。”(见注43)科罗拉多州白人女参议员借烧烤与鸡肉暗指黑人寿命及疾病问题是由于不良的习惯与饮食造成,其言论被认为具有种族主义倾向。(见注44) 侵犯原住民权利的现象大量存在。2013年2月1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原住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安娜亚指出,美国原住民妇女遭到非原住民暴力侵害的案件多发。9月10日,安娜亚再次指出,印第安儿童福利法的实施面临障碍,呼吁美国政府切实保护印第安儿童的权利。(见注45)2013年9月10日,国际少数族裔权益组织指责美国资本能源公司伯利兹分公司未取得当地原住民社区同意,就在伯利兹玛雅文化传统区域开展石油勘探活动。(见注46) (注23)美国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states.org www.pewstates.org]),2013年11月27日。 (注24)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站([http://www.edition.cnn.com www.edition.cnn.com]),2013年11月11日。 (注25)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3年11月6日。 (注26)《环球邮报》网站([http://www.globalpost.com www.globalpost.com]),2013年9月10日。 (注27)《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12月3日。 (注28)《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3年6月4日;www.salon.com网站,2013年5月17日。 (注29)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www.edition.cnn.com www.edition.cnn.com]),2013年9月17日。 (注30)K-12:是指美国从幼儿园至12年级的免费教育阶段。 (注31)美国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states.org www.pewstates.org]),2013年9月26日。 (注32)《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12月27日。 (注33)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9月3日。 (注34)《纽约每日新闻》,2013年9月16日。 (注35)《每日邮报》网站([http://www.dailymail.co.uk www.dailymail.co.uk]),2013年6月4日。 (注36)《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8月18日。 (注37)《今日美国报》,2013年6月24日。 (注38)humaneexposures.com网站,2013年12月12日。 (注39)美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abc.net.au www.abc.net.au]),2013年7月15日。 (注40)英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bbc.co.uk www.bbc.co.uk]), 2013年7月14日。 (注41)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9月3日。 (注42)《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 2013年11月8日。 (注43)《俄罗斯之声》网站([http://www.voiceofrussia.com www.voiceofrussia.com]),2013年3月30日。 (注44)《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8月22日。 (注45)詹姆斯·安娜亚网站([http://www.unsr.jamesanaya.org www.unsr.jamesanaya.org]),2013年2月13日。 (注46)美国国际少数族裔权益组织网站([http://www.minorityrights.org www.minorityrights.org]),2013年9月10日。 == 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 == 美国仍然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儿童权利保障不力。 女性面临严重的就业歧视。《洛杉矶时报》2013年12月2日报道,在美国消防员中,女性仅占3%。这一比例从1995年没有增长。女性的工作薪酬远低于男性。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2013年3月20日发布的数据,2012年,全职工作的女性年薪仅为男性收入中位数的81%。(见注47)另据美国国家统计局年度调查统计的数据,女性年均收入比男性少11500美元,非洲裔女性的工资为男性的69%,拉丁裔女性的工资为男性的58%。(见注48) 妇女和儿童经常遭受暴力和性侵犯。2013年,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强行脱衣搜查的诉讼频发。《芝加哥论坛报》2013年10月10日报道,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因酒驾被捕后,遭到剃头和殴打,还被男性警员脱衣搜身,造成面部多处骨折。家庭暴力问题在美国依然十分突出。美国终止家庭暴力全国网络2013年发布报告称,基于2012年9月的一项调查,全国各地的反家暴项目在一天之内即向64324名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帮助。但受资金限制,仍有10471名家庭暴力受害者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见注49) 美国女性军人在服役期间经常遭受性骚扰和性侵害。据《陆军时报》网站报道,2012年有6.1%的女性军人遭受性侵。(见注50)从2010年到2012年,美军队中性侵犯和性骚扰的案件上升了35%,其中只有14%的受害者向有关机构报告,只有64%的性侵者被军队开除。(见注51)儿童性侵害、性剥削案件频发。《洛杉矶时报》网站2013年7月29日报道,2013年7月,美国联邦调查局在全国76个城市进行了为期3天的专项行动,从卖淫组织者手中解救了105名未成年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女童,年纪最小的仅13岁。 儿童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儿童家庭安全问题突出。据《芝加哥论坛报》2013年11月16日报道,2012年仅伊利诺伊州就有111名儿童因虐待或者疏于照料而死于家中,为有记录以来最多的一年,死者中绝大多数年仅1岁。据不完全统计,同期全美有1545名儿童因受虐待或者疏于照料而丧生。《洛杉矶时报》2013年12月18日报道,加利福尼亚州儿童寄养体系,特别是私人承担的寄养机构存在严重的虐待儿童现象。在缺乏监控的寄养体系下,一些有过儿童虐待纪录的寄养机构可以继续寄养儿童。近5年来,洛杉矶郡至少有4名寄养儿童因受虐待致死。儿童频繁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据《芝加哥论坛报》2013年9月15日报道,2013年夏天,芝加哥各主要医院急诊收治被枪击的幼童达到每周一例。受伤幼童家长惊呼:“我们在哪里都不安全!” 农业童工大量存在。根据美国全国职业安全和卫生研究所在2012年完成的一项农业童工工伤调查,全美有41310个16岁以下的未成年农业工人。而保护童工运动负责人则认为美国2012年农业童工约为40-50万人。有许多工种直接危害儿童的健康与安全,甚至有致命威胁,比如农业机械操作、杀虫剂喷洒等工作。(见注52)据美国全国涉农儿童健康与安全中心2013年12月发布的统计数据,美国每天有38名儿童在与农业有关的事故中受伤。2013年3月,美国公共广播电台和公共电视网分别播出专题节目,报道了伊利诺伊州1名14岁的男孩在谷仓中被谷物淹没而死的惨剧,同时披露20%谷仓窒息事故死亡者是童工。(见注53) == 关于侵犯他国人权 == 美国是世界上侵犯他国人权最为严重的国家,棱镜门项目、无人机袭击、关塔那摩监狱、全球性虐囚等事件都受到国际社会的严厉谴责。 大规模海外监听项目侵犯他国主权和公民权利。美国国家安全局等情报机构长期监听他国国家元首和其他领导人、外交机构和民众。据爱德华·斯诺登公开的机密文件,美国国家安全局监控了35个他国领导人的电话。(见注54)国家安全局还通过技术手段在全球范围内追踪并窃取手机活动信息,每天收集的记录高达50亿条。(见注55)2013年4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卢在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报告中指出,美国修订“外国情报监控修正案法”,扩大美国政府对境外非美籍人士进行监控的权力,监控内容包括任何利用美国的云服务主机进行的通信。(见注56)9月9日,联合国人权高专在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4次对话时,对美国安全监视体系对个人隐私和其他人权的影响再次提出关切。(见注57)针对美国的全球监听行动,第6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数字时代的隐私权”决议,强调非法或任意监控、截取通信、非法搜集个人数据是对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侵犯。一些国家在决议通过前发言,指责美国不仅侵犯隐私权等基本人权,也违背了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见注58) 频繁使用无人机,造成他国大量平民伤亡。英国非盈利组织新闻调查局统计显示,2004年以来美国已在巴基斯坦进行了376次无人机袭击,造成多达926名平民死亡。(见注59)2013年5月9日,巴基斯坦白沙瓦高级法院裁定,美国无人机在巴基斯坦的非法袭击侵犯了国家主权,公然践踏基本人权以及《日内瓦公约》相关规定。(见注60)2013年12月12日,美国无人机在也门袭击了一个婚礼车队,造成包括两名部落长老在内的14人死亡、22人受伤,经查其中没有任何恐怖分子嫌疑人。(见注61)同年10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反恐行动中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要求美国进一步公开无人机项目。(见注62)在提交联大第三委员会的报告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外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反恐中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均重点讨论武装无人机导致平民伤亡问题。对于联合国及有关政府组织呼吁美国说明袭击理由、标准和为减少平民伤亡所采取举措等要求,美国一概予以拒绝。(见注63)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实施虐囚行为。2013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反恐行动中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提交报告指出,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一些国家设立秘密拘留场所,用来关押恐怖嫌犯,并采取秘密转移囚犯的所谓“特殊引渡”程序。尽管中央情报局的有关非法行为广受批评,但迄今为止美国没有任何官员因此被问责。(见注64)美国这一计划是不通过司法程序,将嫌犯悄悄送往全球各个秘密监狱进行审讯甚至拷打。(见注65)据报道至少136人被非正式引渡或秘密拘留。(见注66) 关塔那摩监狱被关押人员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该监狱中的被关押人员多数未经审判而被无限期关押。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2013年10月3日发布的有关声明指出,无限期羁押构成任意拘留,明显违反国际人权法和人权标准。(见注67)2013年2月起,关塔那摩监狱被关押人员陆续开始绝食,抗议遭受无限期关押和恶劣对待,(见注68)参加绝食抗议的人数多达92人。美国军方用强制进食的办法来对付这些绝食者。强制喂食每天进行两次。绝食者被绑在椅子上,由海军医务人员通过其鼻孔插入导管,强制进食。(见注69)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就此发布声明重申,此种强制进食行为违反国际法。(见注70)2013年10月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表示,关塔那摩监狱中的无限期羁押、单独囚禁、强制绝食者进食等行为构成酷刑行为,违反国际人权法。(见注71)联合国人权高专在2013年5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3次会议上,批评美国关塔那摩监狱是反恐过程中未能有效保障人权的典型案例。(见注72) 对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持否定态度。2013年10月29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第22次通过“必须终止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决议,谴责了美国对古巴人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严重侵犯。188个国家投赞成票,3个国家投弃权票,仅美国等两个国家投反对票。(见注73)美国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关心的发展权态度冷淡。2013年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4次会议通过“发展权”决议,只有美国投反对票。(见注74) (注47)美国劳工统计局网站([http://www.bls.gov www.bls.gov]),2013年10月。 (注48)www.nationalpartnershipforwomen&families.org网站,2013年9月17日。 (注49)www.nnedv.org网站。 (注50)《陆军时报》网站([http://www.militarytimes.com www.militarytimes.com]),2013年5月7日。 (注51)《空军时报》网站([http://www.airforcetimes.com www.airforcetimes.com]),2013年7月23日。 (注52)《今日美国报》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10月25日。 (注53)停止雇佣童工网站([http://stopchildlabor.org stopchildlabor.org]),2013年3月29日。 (注54)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3年10月25日。 (注55)《时代》网站([http://swampland.time.com swampland.time.com]),2013年12月4日。 (注56)联合国文件编号:A/HRC/23/40 (注57)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3年9月9日。 (注58)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12月19日。 (注59)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3年10月22日。 (注60)开放社团基金网站([http://www.opensocietyfoundations.org www.opensocietyfoundations.org]),2013年5月28日。 (注61)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站([http://www.edition.cnn.com www.edition.cnn.com]),2013年12月13日。 (注62)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10月31日。 (注63)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10月31日。 (注64)联合国文件:A/HRC/22/52 (注65)英国《独立报》网站([http://www.guardian.co.uk www.guardian.co.uk]),2013年2月5日。 (注66)开放社团基金网站([http://www.opensocietyfoundations.org www.opensocietyfoundations.org]),2013年2月5日。 (注67)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3年10月3日。 (注68)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3年10月3日。 (注69)合众国际社网站([http://www.upi.com www.upi.com]),2013年4月24日。 (注70)www.commondreams.org网站,2013年5月1日。 (注71)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3年10月3日。 (注72)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3年10月3日。 (注73)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3年10月29日。 (注74)联合国文件编号:A/68/53/Add.1 {{PD-PRC-exempt}}[[Category: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qn8lmxfodzcnvx65ai7ekb00mtzegxj 冊府元龜/卷0010 0 182999 11127038 2611508 2026-10-12T16:19:24Z Vivian 9518 114084 修复乱码部分、分段、注释 1112703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section = 帝王部·繼統第一 | previous = [[冊府元龜/卷0009|卷九]] | next = [[冊府元龜/卷0011|卷十一]] }} ==晉諸帝繼統== 晉惠帝,武帝第二子。泰始三年,立為皇太子,時年九歲。太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 懷帝,武帝第二十五子。惠帝永興元年十二月丁亥,立為皇太弟。 光熙元年十一月庚午,惠帝晏駕。羊皇后以為太弟於嫂不得為太后,催清河王覃入,已至尚書閣。侍中華混等急召太弟。癸酉,即皇帝位。 愍帝,武帝孫,吳孝王晏之子。出繼伯父柬,襲封為秦王。 永嘉二年,拜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及雒陽傾覆,避難於滎陽密縣,與舅荀藩、荀組相遇,自密南趨許、潁。豫州刺史閻鼎與前撫軍長史王毗、司徒長史劉疇、中書郎李昕及荀組等,同謀奉帝歸於長安。而疇等中塗復叛,鼎追殺之,藩、組僅而獲免。 鼎遂挾帝乘牛車,自宛趨武關,頻遇山賊,士卒亡散。次於藍田,鼎告雍州刺史賈疋,疋遽遣州兵迎衛,達於長安。又使輔國將軍梁綜取守之。時有玉龜出溧水,神馬鳴城南焉。 六年九月辛巳,奉秦王為皇太子,登壇告類,建宗廟社稷,大赦。 明年四月丙午,奉懷帝凶問,舉哀成禮。壬辰,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建興。 明帝,元帝長子。太興元年,立為皇太子。永昌元年閏十一月庚寅,即皇帝位。 成帝,明帝長子。太寧三年戊辰,立為皇太子。閏八月己丑,即皇帝位。 康帝,成帝母弟。咸和元年,封吳王;二年,徙封琅琊王。咸康五年,遷侍中、司徒。 八年六月庚寅,成帝不諱,詔以琅琊王為嗣。甲午,即皇帝位。 穆帝,康帝子。建元二年九月丙申,立為皇太子。己亥,太子即皇帝位,時年三歲,皇太后攝政。 升平元年,帝加元服。正月,告於太廟,始親萬機。皇太后居崇德宮。 哀帝,成帝長子。咸康八年,封為琅琊王。永和三年,除驃騎將軍。 五年五月丁巳,穆帝晏駕。皇太后令曰:{{Quote|帝奄不救厥疾,繼嗣未建。琅琊王丕,中興正統,明德懋親。昔在咸康,屬當儲貳,以年在幼沖,未堪國難,故顯宗高讓。今義望情地,莫與為比,其以王奉大統。}} 於是百官備法駕,迎於琅琊第。庚申,即皇帝位。 十月,詔曰:{{Quote|顯宗成皇帝顧命,以時事多艱,弘高世之風,樹德博重,以隆社稷。而國故不已,康、穆早世,裔祚不融。朕以寡德,復承先緒,感惟永慕,悲痛兼摧。夫昭穆之義,固宜本之天屬;繼體承基,古今常道。宜上嗣顯宗,以修本統。}} 帝於穆帝為從父昆弟。穆帝舅褚歆有表,中書答表,朝廷無其義,詔下議。 尚書僕射江虨等四人雲:{{Quote|閔、僖兄弟也。為父子,則帝應為穆帝嗣。}} 衛軍王術等二十五人雲:{{Quote|成帝不私親愛,越授天倫。康帝受顯宗社稷之重,已移所授,纂承之序,宜繼康皇。}} 尚書謝奉等六人云:{{Quote|繼體之正,宜本天屬;考之人情,宜繼顯宗。}} 時多異議。尚書左丞孔嚴與丹陽尹庾龢議曰:{{Quote|順本居正,親親不可奪,宜繼成皇帝。}} 諸儒咸以嚴議為長,竟從之。 海西公,哀帝之母弟也。咸康八年,封為東海王。升平五年,改封琅琊王。隆和初,轉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興寧三年二月丙申,哀帝晏駕,無嗣。丁酉,皇太后詔曰:{{Quote|帝遂不救厥疾,艱禍仍臻,遺緒泯然,哀慟切心。琅琊王奕,明德茂親,屬當儲嗣,宜奉祖宗,纂承天統。便速正大禮,以寧人神。}} 於是百官奉迎於琅琊第,是日即皇帝位。 簡文帝,元帝之少子。永昌元年,封琅琊王。咸和元年,徙封會稽王。 太和元年,海西公廢。皇太后詔曰:{{Quote|丞相、錄尚書、會稽王,體自中宗,明德邵令,英秀玄虛,神棲事外。以具瞻允塞,故阿衡三世,道化宣流,人望攸歸,為日已久。宜從天人之心,以統皇極。主者明依舊典,以時施行。}} 於是大司馬桓溫率百官進太極前殿,具乘輿法駕,奉迎帝於會稽邸。於朝堂變服,著平巾幘、單衣,東向拜受璽綬。 咸安元年冬十一月己酉,即皇帝位。桓溫出次中堂,分兵屯衛。 孝武帝,簡文第三子。興寧三年七月,封會稽王。 咸安二年七月己未,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皇太后臨朝。 太元元年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見於太廟。皇太后歸政。甲辰,大赦,改元。丙午,帝始臨朝。 安帝,孝武長子。太元十二年八月辛巳,立為皇太子。 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孝武晏駕。辛巳,太子即皇帝位,大赦。癸亥,以司徒會稽王道子為太傅,攝政。 恭帝,安帝母弟。初封琅琊王,為大司馬。 義熙十四年十二月,相國宋公劉裕矯稱安帝遺詔曰:{{Quote|惟我有晉,誕膺明命,業隆九有,光宅四海。朕以不德,屬當多艱,幸賴宰輔,拯厥傾覆,仍恃保佑,克黜禍亂,遂冕旒宸極,混一六合。方憑阿衡,惟新洪業,而構疾大漸,將遂弗興。仰惟靈命,親賢是荷。諮爾大司馬琅琊王,體自先皇,明德光懋,屬惟儲貳,眾望攸集。其君臨晉邦,奉系宗祀,允執其中,燮和天下,闡揚末誥,無廢我高祖之景命。}} 是日即帝位。 ==魏諸帝繼統== 後魏太宗明元帝,道武長子{{*|道武事具帝王創業門}}。初封齊王,母劉貴人賜死,帝日夜號泣,道武怒之,帝懼,乃遊行逃於外。 天賜六年十月,清河王紹作逆,帝入誅紹。壬辰,即皇帝位。 世祖太武帝,明元長子。 泰常七年,封泰平王,監國。 八年十月壬申,即皇帝位。 高宗文成帝,太武之孫,恭宗景穆帝長子。太武愛之,常置左右,號世嫡皇孫。 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於永安前殿。 顯祖獻文帝,文成長子。 太安二年二月,立為皇太子。 和平六年五月甲辰,即皇帝位。 高祖孝文帝,獻文太子。初,獻文雅薄時務,嘗有遺世之心,欲禪位於叔父京兆王子推。任城王雲、太尉源賀固諫之。 東陽公丕等進言曰:{{Quote|皇太子雖聖德夙彰,然實沖幼。陛下富於春秋,始覽機政,普天景仰,率土徯心。欲隆獨善,不以萬物為心,其若宗廟何?其若億兆何?}} 曰:{{Quote|儲宮正統,受終文祖,群公相之,有何不可?}} 皇興五年八月,冊命太子曰:{{Quote|昔堯舜之禪天下也,皆繇其子不肖。若丹朱、商均能負荷者,豈搜揚仄陋而授之哉!爾雖幼沖,有君人之表,必能恢隆王道,以濟兆民。今使太保建安王陸馥、太尉源賀持節,奉皇帝璽綬,致位於爾躬。其踐昇帝位,克廣洪業,以光祖宗之休烈,使朕優遊履道,頤神養性,可不善歟?}} 丁未,詔曰:{{Quote|朕纂承洪業,運屬太平,淮岱率從,四海清晏。是以希心玄古,志存澹泊。躬覽萬務,則損頤神之和;一日或曠政,有淹滯之失。但子有天下,歸尊於父;父有天下,傳之於子。今稽協靈運,考會群心,爰授儲宮,踐昇大位。朕方優遊恭己,棲心浩然,社稷乂安,克廣其業,不亦善乎!百官有司,其祗奉嗣子,以答天休,宣布宇內,咸使聞悉。}} 於是群公奏曰:{{Quote|昔三皇之世,澹泊無事,故稱皇。是以漢高祖既稱皇帝,尊其父為太上皇,明不統天下。今皇帝幼沖,萬機大政,猶宜陛下總之。謹上尊號太上皇帝。}} 乃從之。 己酉,太上皇帝徙御崇光宮,采椽不斫,土階而已。國之大事,咸以聞。是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於太華前殿。 世宗宣帝,孝文第二子。 太和二十三年四月丁巳,自皇太子即皇帝位於魯陽。 先是,三月庚子,孝文疾甚,車駕北次榖塘原。甲辰,詔賜皇后馮氏死,詔司徒彭城王勰徵太子於魯陽踐祚。詔以侍中、護軍將軍北海王詳為司空公,鎮南將軍王肅為尚書令,鎮南大將軍廣陽王嘉為尚書左僕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公僖、尚書右僕射任城王等六人輔政。 顧命宰輔曰:{{Quote|粵太尉、司空、尚書令、左右僕射、吏部尚書:惟我太祖丕丕之業,與四象齊茂,累聖重明,屬鴻曆於寡昧。兢兢業業,思纂乃聖之遺跡,遷都嵩極,定鼎河瀍,庶蕩甌吳,復理萬國,以仰光七廟,俯濟蒼生。天奪其年,不果乃志。公卿其善毗繼子,隆我魏室,不亦善歟?可不勉之!}} 帝即位,居諒闇,委政宰輔。 景明二年正月,始親政,引見群臣於太極前殿,告以覽政之意。 肅宗孝明帝,宣武第二子。 延昌元年十月乙亥,立為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夜,即皇帝位。 敬宗孝莊帝,彭城王勰之第三子。 孝昌二年,封長樂王。 武泰元年二月,孝明晏駕,大都督爾朱榮以兵向京師。 四月戊戌,立為皇帝。 前廢帝{{*|諡曰簡閔}},廣陵惠王羽之子。 正始中,襲爵。 正光中,元乂擅權,帝託以喑病。及莊帝晏駕,爾朱世隆等上表勸進。 王答曰:{{Quote|自量眇身,是以執讓。然王公勤至,不可拒違。今敬承所陳,唯愧弗堪負荷耳。}} 太尉公爾朱度津奉璽綬、袞冕之服,及就輅車,百官侍衛,入自建春、雲龍門,昇太極前殿,群臣拜賀。禮畢,遂登閶闔門,改元肆赦。 後廢帝,章武王融第二子。 初,建明二年,為渤海太守。及齊獻武王高歡起義兵,將誅暴逆,乃推戴之。 十月壬寅,即皇帝位於信都城西,昇壇焚燎,大赦,稱中興元年。 西魏武帝{{*|亦曰出帝}},孝文帝孫,廣平武穆懷王第三子。 普泰元年,加侍中、尚書右僕射。 中興二年四月,後廢帝自以疏遠,未允四海之心,請遜大位。大丞相渤海王高歡與百僚會議,僉謂高祖不可無後,乃共奉王。戊子,即皇帝位於東郭之外。 文帝,孝文帝孫,京兆王愉之子。 永熙二年閏十二月,帝自南陽王為周太祖所立。 廢帝,文帝長子。 大統元年正月,立為皇太子。 十七年三月,太子即皇帝位。 恭帝,文帝第四子。 大統十四年,封為齊王。 廢帝三年正月,為周太祖所立。 三年,禪於周。 ==周諸帝繼統== 後周世宗明帝,太祖長子。初封寧都郡公,為岐州刺史。 孝閔帝元年九月,晉公護廢立,遣使迎帝於岐州。 九月癸亥,至京師,止於舊邸。甲子,群臣上表勸進,備法駕奉迎。帝固讓,群臣固請,是日即天王位。乙丑,朝群臣於延壽殿。 武成元年正月己酉,太師晉公護上表歸政。帝始親覽萬機,軍旅之事,護猶總焉。 高祖武帝,太祖第四子。明帝即位,初為蒲州刺史。武成元年,入為大司空。 二年四月,明帝遺詔傳位。帝固讓,百官勸進,乃從之。壬寅,即皇帝位。 宣帝,高祖長子。 建德元年,立為皇太子。 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晏駕。戊戌,太子即皇帝位。 靜帝,宣帝長子。 大象元年正月,封魯王,是月立為皇太子。 二月,宣帝詔曰:{{Quote|有聖大寶,實惟重器。玄天表命,人事與能,幽顯同謀,確乎不易。域中之大寶,懸定於杳冥;天下為公,蓋不避於內舉。我大周感蒼昊之精,受河雒之錫,武功文德,光格區宇,創業垂統,永惟無窮。朕以寡薄,祗承洪緒,上賴先朝得一之跡,下藉群後不貳之心。職貢與雲雨俱通,憲章共光華並旦,圓首方足,咸登仁壽。興隆國本,用弘天曆。皇太子地居上嗣,正統所歸,遠惟積德之休,允葉無疆之祚。帝王之量,未肅而成;天祿之期,不謀已至。朕今傳位於衍,乃眷四海,深合謳歌之望,俾予一人高蹈風塵之表。萬方兆庶,知朕意焉。}} ==隋諸帝繼統== 隋煬帝,高帝第二子{{*|高帝事蹟具帝王創業門}}。 開皇八年,立為皇太子。 仁壽四年七月,即皇帝位於仁壽宮。 恭帝,元德太子之子。 大業三年,封陳王,又徙為代王。 十三年十月,唐高祖義兵入長安,尊煬帝為太上皇帝,奉帝纂業。壬戌,即皇帝位於大興殿,尋禪於唐。 ==唐太宗至睿宗繼統== 唐太宗文皇帝,高祖第二子{{*|高祖事蹟具帝王創業門}}。 武德元年,封秦王。九年六月癸亥,立為太子。軍機、兵仗、倉糧,凡厥庶政,事無大小,悉委皇太子斷決,然後聞奏。 是月壬申,高祖手詔司空裴寂等曰:{{Quote|朕當加尊號為太上皇,有司擇日,宜速聞奏。}} 八月癸亥,高祖詔曰:{{Quote|乾道統天,文明於是馭曆;大寶曰位,宸極所以居尊。在昔勳、華,不昌厥緒,揖遜之禮,旁求曆試。三代以降,天下為家,繼體承基,裔嗣相襲,故能孝饗宗廟,卜世長遠,貽慶後昆,克隆鼎祚。朕膺期受命,握圖闡極,大拯橫流,載寧區夏。然而昧旦丕顯,日昃坐朝,馭朽兢懷,履冰在念,憂勤庶政,九載於茲。今英華已竭,耄期倦勤,久懷物表,高蹈風雲,釋累遺塵,有同脫屣,深求宴逸,用保休和。皇太子世民,久葉祥符,夙彰奇表,天縱神武,智韞機深。自雲雷締構,霸業伊始,義旗之舉,首創成規,京邑克平,莫非其力。乃皇極已建,天步猶艱,內發謀猷,外清氛祲,英圖冠世,妙算窮神,伐暴除凶,無思不服。薛舉負西戎之眾,武周引北狄之兵,禍起蜂飛,假名竊號,元戎所指,折首傾巢。王世充藉府庫之資,憑山河之固,信臣精卒,承間守險;建德因之,同惡相濟。金鼓才震,一縱兩擒,師不逾時,戎衣大定。夷劉闥於趙、魏,覆徐朗於譙、兗。功格穹蒼,德孚宇宙,雄才宏略,振古莫儔,造我大唐,允其是賴。既而居中作相,任隆列辟,百揆時總,三階以平。地屬元良,實惟固本,萬邦咸正,兆庶樂推,晷律呈象,休徵允集,華夏載佇,謳頌知歸。今傳皇帝位於世民,所司備禮,以時冊授。公卿百官、四方嶽牧及長吏,下至士民,宜悉祗奉,以稱朕意。夫政惟通變,禮貴從宜,利在因民,義存適要。條章法度,不便於時者,隨時改易,勿有疑滯。昔漢祖撥亂,身定大功,群臣推奉,光宅帝位,而事父資敬,五日一朝,備禮尊崇,號稱太上。朕方遊心恬淡,安神玄默,無為拱揖,憲章往古,稱謂之儀,一準漢代。庶宗社之固,申錫無疆,天祿之期,永安勿替。布告天下,咸使知聞。}} 太宗沖讓,不敢奉詔。 翌日,朝於西宮,面奏請曰:{{Quote|堯、舜雖有至德,有禪授之事,然親覽庶政,並經百年。陛下以至聖之德,撫有四海,始將十載。臣望陛下遵堯、舜之道,以百姓為心。}} 高祖曰:{{Quote|吾思此事已熟,懷之已久,故欲怡神以養生,不欲矯情以從物。惟恐性不能盡歡娛,身不能恣逸樂,目不能觀五色,耳不能聽五音,口不能極膏腴,鼻不能嗅芬馥。今傳授得所,業泰身安,此是怡神以養生,會吾之宿志。若乃飾仁義,務知能,勞神以施號令,疲形以行賞罰,此是矯情以從物,非吾心之所取也。夫善治外者不傷性,善治內者不累身。吾方以道攝生養性,故脫屣於汝,豈可嬰吾以負重哉!}} 太宗稽首固請。 高祖曰:{{Quote|夫為人子,務自勞身,致其親於安樂。吾老矣,傳汝以萬機,若不從,是非孝也。}} 太宗弗敢辭。 於是遣兼太尉、司空、魏國公裴寂賜策曰:{{Quote|夫天生蒸民,樹以司牧,三靈輔德,百姓與能。粵自夏、殷,傳業裔祚,軌物長世,率繇茲道。朕祗膺靈命,肇開寶曆,聲教所覃,無思不服。然而萬機填委,九區輻湊,明發不寐,考極觀書,聽政勞神,經謀損慮,深思閒曠,釋茲重負。諮爾聰明神武,德實天生,君人之量,爰備夙夜。王業初基,雷霆伊始,英謀獨斷,秘策潛深。及廓定關隴,澄清河雒,北通玄塞,東靜青丘,宏圖遐舉,元功克茂。氛霧廓清,鯨鯢斯盡,澤沾方外,聲暢無垠。總統機衡,百工以乂,敷弘德化,四門允穆。謳歌所屬,宇內宅心,象緯告徵,靈命斯在。朕是用上稽蒼昊,俯順黔黎,推而弗居,永垂顯號,致皇帝位於爾躬。今命司空、上柱國、魏國公寂,尚書左僕射、上柱國、宋國公瑀,齎璽綬。爾其纂承洪緒,對揚休命,式隆寶祚,以康四海。}} 太宗固讓,詔不許之。 甲子,太宗即位於東宮顯德殿。 遣兼太尉、司空裴寂柴燎告天於南郊曰:{{Quote|皇帝臣某,敢以玄牡昭告皇皇后帝:太上皇厭居宸極,凝情姑射,倦此萬機,釋茲重負。人神不可以乏主,天序不可以無統。曆數有歸,猥當寡薄,神器有奉,用集大命。懼忝帝位,固辭弗克,遂膺大禮,臨馭兆民。敬簡元日,告類上帝,即皇帝位。惟神敷祐萬邦,永綏天極。}} 貞觀三年四月,高祖以弘義宮有山林勝地,乃徙居焉,改名大安宮。 詔曰:{{Quote|《書》云:「知人則哲,唯帝難之。」《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故太伯端委,周室以隆;東海就國,漢基方永。立權致治,不其然乎!朕世襲緇衣,家傳鼎業,佐魏及周,勤勞王室。有隋御曆,地居戚里,嘗以補天在慮,納揆為心。大業道喪,皇極如毀,傾維折柱,天下分離,塗炭納隍,黔黎殆盡。顧茲九有,鋒鏑縱橫,靜念持扶,計無所出。世民幼懷大度,性合天道,韞經緯之奇文,包湯、武之弘略。深謀秘策,沃朕救溺之心;壯思雄圖,起朕救焚之志。因其感激,許以經綸,糾合義師,投袂而起。車次於平陽之郊,劍及於孟津之會。元戎所指,冰消霧卷,曾未浹旬,廓清京邑,定非常之業,建不世之功,三古以來,未之聞也。朱旗西指,則仁杲喪元;白羽東臨,則世充泥首。摧武周如拉朽,收建德若拾遺。至若黑闥逋誅,圓朗小醜,三捷七擒,不可勝計。一人之力,冠今超古,暴之遐邇,豈待昌言?往以建成嫡長,異其養德日就,不謂匿怨友于,忌能毀善,異言屢發,殆至鑠金。賴天啟朕心,宗社降福,密悟凶邪,指麾殲殄。朕既受浸潤,深念元功,乃敬授帝圖,先天傳政。懼其溢滿驕上,未稱三靈之心;縱欲肆情,不恤萬方之重。朕故仍居紫極,處之肅成,察其復禮,觀其齊政,露往霜來,四載於茲矣。比聞思我王度,克難克艱,昧旦丕顯,去奢去泰。朝夕視膳,蒸蒸之性日嚴;昃景憂民,翼翼之情日慎。南越稽首,北狄款關,四海晏然,五兵偃戢。招君璋之眾,只用尺書;屠師都之城,無虧寸刃。公卿輯睦,遠邇乂安,金鼓絕於疆場,心鏡懸於億兆。盡善盡美,吾無間然,匪天祐之,孰能至此?令月吉辰,風調雨順,朕俯觀人事,仰鑒穹旻,當養性別宮,使其正位居極。宜令有司具禮,務在周備。朕得脫屣高蹈,擬跡於軒轅;授曆傳璽,爰屬於啟。誦大寶既固,卜年惟永,付託有所,何樂如之!百辟卿士等,或晉陽從我,同披荊棘;或秦邸故吏,早預腹心。並以德舉言揚,進忠顯孝,保乂社稷,天平地成。唯當帶礪山河,與國休戚,可悉心輔弼,無黨無偏,罔或隳哉!替爾丕績,善事元首,稱朕意焉。}} 太宗奉表陳讓曰:{{Quote|臣聞至敬無文,至誠不飾。地居臣子,不以小忠撓志;情兼家國,不以細行嬰心。臣蒙獎厲,擢居天策,戰必以死,實深愍於黎庶;奮不顧命,願無忝於宗社。規摹指麾,皆稟聖算,人心神誘,遂得成功,安敢貪天,自稱己力?前以聖人大寶,濫鍾愚懦,臣謂肅成理務,禮通監撫,日慎一日,不敢推辭。今奉茲詔,更垂獎予,以四海乂安,褰裳紫極,歸尊軒轅,天下幸甚。令臣自當啟誦,不覺厚顏。頃者陰陽尚愆,嘉穀未稔,政治有虧,刑典不措,恐眇身多罪,以及萬方。伏願天慈,仍安太極,待民知堯力,玉燭順序,網開湯祝,金科削編,然後降輦西宮,於事非晚。付臣宣室,亦敢當仁。臣志在忘私,冒陳丹款。}} 高祖手詔曰:{{Quote|君之於臣,尚須探察;父之審子,豈可同常?汝夙懷忠孝,吾愛汝亦過於諸子,況立功德,具如前詔。所恨吾受讒言,幾至投杼。上玄降福,神器安寧,此乃宗廟有靈,非獨吾之幸也。比察汝布政,聽汝德音,洋洋盈耳,副吾所望。昔齊有粃政而致小白,晉有艱難而獲重耳。今天下慶賴,在汝一人。頃者寒暑不調,水旱乖節,止是吾之與汝安處未得其位,乃致承乾所居,非少陽之體。吾今往西宮,方思萬代之福,汝何勞撝抑,頻此言請?且深思大道,永保社稷,善始令終,無或懈怠。奉行吾詔,勿以小讓為懷。至公之言,彼宮此室,勢何殊也?異姓賢者,尚欲權之,今汝已克負荷,應茲當璧,極慰吾意,宜絕常辭也。}} 太宗不敢忤意,乃止。 乙亥,太上皇居於大安宮,太宗親侍輿輦,百僚陪從,置酒高會,極歡而罷。 甲午,太宗正位於太極殿。 高宗天皇大帝,太宗第九子。 貞觀五年,封晉王。 十七年,立為皇太子。 二十三年春,太宗不豫,詔太子於金液門聽政。 四月,從幸翠微宮。 五月己巳,太宗晏駕。庚午,發自翠微宮,至京。 六月甲戌,太子即皇帝位。 中宗孝和皇帝,高宗第七子,母曰天后武氏。二歲,封周王。 儀鳳二年,徙封英王。永隆元年,立為皇太子。 弘道元年十二月,太子即位,天后臨朝。 明年正月甲申朔,改元嗣聖。 元年二月戊午,天后廢帝為廬陵郡王。五月,遷於均州,尋徙居房陵。 聖曆元年,召赴上都。皇嗣{{*|即睿宗也}}讓位於帝,遂立為皇太子。 神龍元年正月甲戌,天后傳位於太子。 乙亥,即皇帝位於通天宮之端扆殿。 睿宗大聖真皇帝,中宗母弟。 龍朔二年,封殷王。乾封元年,改豫王。總章二年,徙冀王。上元三年,改相王。 嗣聖元年,皇太后武氏廢中宗為廬陵王。 文明元年二月,立為皇帝,太后臨朝。 天授元年,降為皇嗣。 聖曆元年,讓位於中宗,復降為相王。 景龍四年六月,少帝即位,年十六,韋庶人專政。 庚子,帝第三子臨淄王隆基,率朝邑縣尉劉幽求、長上折衝麻嗣宗、內苑總監鍾紹京等,討捕韋氏,並其黨與誅之。 辛丑,奉少主御安福門樓,大赦天下。 癸卯,王公卿士咸以王室多故,義擇長君,以帝眾望所歸,固請即尊位。是日,少帝讓於叔父。 甲辰,帝自兩儀殿出於太極殿。少帝於殿東隅次幕內,西面;帝於梓宮側,東向。 太平公主曰:{{Quote|少帝欲以此位讓叔父,合否?}} 幽求跪曰:{{Quote|少帝仁孝,追蹤舜、禹;大王恩慈,倍過之矣。今家國事重,有此推讓,誠為至公也。}} 是日,少帝制曰:{{Quote|自古帝王,必有符命,兄弟相及,存諸典禮。 朕以孤藐,遭家多難,顧茲蒙識,不曉政途。茫茫四海,將何所屬?累聖丕業,若墜於地。王室多故,義擇長君,思與群公,推崇明聖。叔父相王,高宗之子,昔以天下讓於先帝,孝友寬簡,彰信兆人。神龍之初,已有明旨,將立太弟以為嗣君。因王懇辭,未行冊命,所以東宮曠位,於今歷年。綴衣在辰,禍變倉卒,後掖稱制,計立沖人。欽奉前懷,願遵理命,上申平昔之文,仰復祖宗之烈。起今日,請叔父相王即皇帝位。朕退守舊藩,歸於外邸。凡百卿士,敬承朕意,贊我天人之休,期光我有唐之洪業。}} 帝固讓,有制不許。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於是降少帝為溫王。 丙午,帝縞服於太極東廊,引群公卿士,謂曰:{{Quote|朕與蒼生有幸,且得社稷安寧。自大行晏駕,韋氏篡逆,元惡大憝,並從誅翦。嗣皇年幼,未曉政途,推讓朕躬,事非獲已。今與卿等相見,不勝悲感。}} 甲戌,命溫王重茂於內宅安厝。 明年正月,以溫王重茂為襄王,食巴、集等州實封二千戶,於集州安置。 9wrvuxjqq5wqcmxoyoxm1csd30tpvzf 11127040 11127038 2026-10-12T16:20:03Z Vivian 9518 114084 更正错字 1112704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section = 帝王部·繼統第二 | previous = [[冊府元龜/卷0009|卷九]] | next = [[冊府元龜/卷0011|卷十一]] }} ==晉諸帝繼統== 晉惠帝,武帝第二子。泰始三年,立為皇太子,時年九歲。太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 懷帝,武帝第二十五子。惠帝永興元年十二月丁亥,立為皇太弟。 光熙元年十一月庚午,惠帝晏駕。羊皇后以為太弟於嫂不得為太后,催清河王覃入,已至尚書閣。侍中華混等急召太弟。癸酉,即皇帝位。 愍帝,武帝孫,吳孝王晏之子。出繼伯父柬,襲封為秦王。 永嘉二年,拜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及雒陽傾覆,避難於滎陽密縣,與舅荀藩、荀組相遇,自密南趨許、潁。豫州刺史閻鼎與前撫軍長史王毗、司徒長史劉疇、中書郎李昕及荀組等,同謀奉帝歸於長安。而疇等中塗復叛,鼎追殺之,藩、組僅而獲免。 鼎遂挾帝乘牛車,自宛趨武關,頻遇山賊,士卒亡散。次於藍田,鼎告雍州刺史賈疋,疋遽遣州兵迎衛,達於長安。又使輔國將軍梁綜取守之。時有玉龜出溧水,神馬鳴城南焉。 六年九月辛巳,奉秦王為皇太子,登壇告類,建宗廟社稷,大赦。 明年四月丙午,奉懷帝凶問,舉哀成禮。壬辰,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建興。 明帝,元帝長子。太興元年,立為皇太子。永昌元年閏十一月庚寅,即皇帝位。 成帝,明帝長子。太寧三年戊辰,立為皇太子。閏八月己丑,即皇帝位。 康帝,成帝母弟。咸和元年,封吳王;二年,徙封琅琊王。咸康五年,遷侍中、司徒。 八年六月庚寅,成帝不諱,詔以琅琊王為嗣。甲午,即皇帝位。 穆帝,康帝子。建元二年九月丙申,立為皇太子。己亥,太子即皇帝位,時年三歲,皇太后攝政。 升平元年,帝加元服。正月,告於太廟,始親萬機。皇太后居崇德宮。 哀帝,成帝長子。咸康八年,封為琅琊王。永和三年,除驃騎將軍。 五年五月丁巳,穆帝晏駕。皇太后令曰:{{Quote|帝奄不救厥疾,繼嗣未建。琅琊王丕,中興正統,明德懋親。昔在咸康,屬當儲貳,以年在幼沖,未堪國難,故顯宗高讓。今義望情地,莫與為比,其以王奉大統。}} 於是百官備法駕,迎於琅琊第。庚申,即皇帝位。 十月,詔曰:{{Quote|顯宗成皇帝顧命,以時事多艱,弘高世之風,樹德博重,以隆社稷。而國故不已,康、穆早世,裔祚不融。朕以寡德,復承先緒,感惟永慕,悲痛兼摧。夫昭穆之義,固宜本之天屬;繼體承基,古今常道。宜上嗣顯宗,以修本統。}} 帝於穆帝為從父昆弟。穆帝舅褚歆有表,中書答表,朝廷無其義,詔下議。 尚書僕射江虨等四人雲:{{Quote|閔、僖兄弟也。為父子,則帝應為穆帝嗣。}} 衛軍王術等二十五人雲:{{Quote|成帝不私親愛,越授天倫。康帝受顯宗社稷之重,已移所授,纂承之序,宜繼康皇。}} 尚書謝奉等六人云:{{Quote|繼體之正,宜本天屬;考之人情,宜繼顯宗。}} 時多異議。尚書左丞孔嚴與丹陽尹庾龢議曰:{{Quote|順本居正,親親不可奪,宜繼成皇帝。}} 諸儒咸以嚴議為長,竟從之。 海西公,哀帝之母弟也。咸康八年,封為東海王。升平五年,改封琅琊王。隆和初,轉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興寧三年二月丙申,哀帝晏駕,無嗣。丁酉,皇太后詔曰:{{Quote|帝遂不救厥疾,艱禍仍臻,遺緒泯然,哀慟切心。琅琊王奕,明德茂親,屬當儲嗣,宜奉祖宗,纂承天統。便速正大禮,以寧人神。}} 於是百官奉迎於琅琊第,是日即皇帝位。 簡文帝,元帝之少子。永昌元年,封琅琊王。咸和元年,徙封會稽王。 太和元年,海西公廢。皇太后詔曰:{{Quote|丞相、錄尚書、會稽王,體自中宗,明德邵令,英秀玄虛,神棲事外。以具瞻允塞,故阿衡三世,道化宣流,人望攸歸,為日已久。宜從天人之心,以統皇極。主者明依舊典,以時施行。}} 於是大司馬桓溫率百官進太極前殿,具乘輿法駕,奉迎帝於會稽邸。於朝堂變服,著平巾幘、單衣,東向拜受璽綬。 咸安元年冬十一月己酉,即皇帝位。桓溫出次中堂,分兵屯衛。 孝武帝,簡文第三子。興寧三年七月,封會稽王。 咸安二年七月己未,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皇太后臨朝。 太元元年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見於太廟。皇太后歸政。甲辰,大赦,改元。丙午,帝始臨朝。 安帝,孝武長子。太元十二年八月辛巳,立為皇太子。 二十一年九月庚申,孝武晏駕。辛巳,太子即皇帝位,大赦。癸亥,以司徒會稽王道子為太傅,攝政。 恭帝,安帝母弟。初封琅琊王,為大司馬。 義熙十四年十二月,相國宋公劉裕矯稱安帝遺詔曰:{{Quote|惟我有晉,誕膺明命,業隆九有,光宅四海。朕以不德,屬當多艱,幸賴宰輔,拯厥傾覆,仍恃保佑,克黜禍亂,遂冕旒宸極,混一六合。方憑阿衡,惟新洪業,而構疾大漸,將遂弗興。仰惟靈命,親賢是荷。諮爾大司馬琅琊王,體自先皇,明德光懋,屬惟儲貳,眾望攸集。其君臨晉邦,奉系宗祀,允執其中,燮和天下,闡揚末誥,無廢我高祖之景命。}} 是日即帝位。 ==魏諸帝繼統== 後魏太宗明元帝,道武長子{{*|道武事具帝王創業門}}。初封齊王,母劉貴人賜死,帝日夜號泣,道武怒之,帝懼,乃遊行逃於外。 天賜六年十月,清河王紹作逆,帝入誅紹。壬辰,即皇帝位。 世祖太武帝,明元長子。 泰常七年,封泰平王,監國。 八年十月壬申,即皇帝位。 高宗文成帝,太武之孫,恭宗景穆帝長子。太武愛之,常置左右,號世嫡皇孫。 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於永安前殿。 顯祖獻文帝,文成長子。 太安二年二月,立為皇太子。 和平六年五月甲辰,即皇帝位。 高祖孝文帝,獻文太子。初,獻文雅薄時務,嘗有遺世之心,欲禪位於叔父京兆王子推。任城王雲、太尉源賀固諫之。 東陽公丕等進言曰:{{Quote|皇太子雖聖德夙彰,然實沖幼。陛下富於春秋,始覽機政,普天景仰,率土徯心。欲隆獨善,不以萬物為心,其若宗廟何?其若億兆何?}} 曰:{{Quote|儲宮正統,受終文祖,群公相之,有何不可?}} 皇興五年八月,冊命太子曰:{{Quote|昔堯舜之禪天下也,皆繇其子不肖。若丹朱、商均能負荷者,豈搜揚仄陋而授之哉!爾雖幼沖,有君人之表,必能恢隆王道,以濟兆民。今使太保建安王陸馥、太尉源賀持節,奉皇帝璽綬,致位於爾躬。其踐昇帝位,克廣洪業,以光祖宗之休烈,使朕優遊履道,頤神養性,可不善歟?}} 丁未,詔曰:{{Quote|朕纂承洪業,運屬太平,淮岱率從,四海清晏。是以希心玄古,志存澹泊。躬覽萬務,則損頤神之和;一日或曠政,有淹滯之失。但子有天下,歸尊於父;父有天下,傳之於子。今稽協靈運,考會群心,爰授儲宮,踐昇大位。朕方優遊恭己,棲心浩然,社稷乂安,克廣其業,不亦善乎!百官有司,其祗奉嗣子,以答天休,宣布宇內,咸使聞悉。}} 於是群公奏曰:{{Quote|昔三皇之世,澹泊無事,故稱皇。是以漢高祖既稱皇帝,尊其父為太上皇,明不統天下。今皇帝幼沖,萬機大政,猶宜陛下總之。謹上尊號太上皇帝。}} 乃從之。 己酉,太上皇帝徙御崇光宮,采椽不斫,土階而已。國之大事,咸以聞。是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於太華前殿。 世宗宣帝,孝文第二子。 太和二十三年四月丁巳,自皇太子即皇帝位於魯陽。 先是,三月庚子,孝文疾甚,車駕北次榖塘原。甲辰,詔賜皇后馮氏死,詔司徒彭城王勰徵太子於魯陽踐祚。詔以侍中、護軍將軍北海王詳為司空公,鎮南將軍王肅為尚書令,鎮南大將軍廣陽王嘉為尚書左僕射,尚書宋弁為吏部尚書,與侍中、太尉公僖、尚書右僕射任城王等六人輔政。 顧命宰輔曰:{{Quote|粵太尉、司空、尚書令、左右僕射、吏部尚書:惟我太祖丕丕之業,與四象齊茂,累聖重明,屬鴻曆於寡昧。兢兢業業,思纂乃聖之遺跡,遷都嵩極,定鼎河瀍,庶蕩甌吳,復理萬國,以仰光七廟,俯濟蒼生。天奪其年,不果乃志。公卿其善毗繼子,隆我魏室,不亦善歟?可不勉之!}} 帝即位,居諒闇,委政宰輔。 景明二年正月,始親政,引見群臣於太極前殿,告以覽政之意。 肅宗孝明帝,宣武第二子。 延昌元年十月乙亥,立為皇太子。 四年正月丁巳夜,即皇帝位。 敬宗孝莊帝,彭城王勰之第三子。 孝昌二年,封長樂王。 武泰元年二月,孝明晏駕,大都督爾朱榮以兵向京師。 四月戊戌,立為皇帝。 前廢帝{{*|諡曰簡閔}},廣陵惠王羽之子。 正始中,襲爵。 正光中,元乂擅權,帝託以喑病。及莊帝晏駕,爾朱世隆等上表勸進。 王答曰:{{Quote|自量眇身,是以執讓。然王公勤至,不可拒違。今敬承所陳,唯愧弗堪負荷耳。}} 太尉公爾朱度津奉璽綬、袞冕之服,及就輅車,百官侍衛,入自建春、雲龍門,昇太極前殿,群臣拜賀。禮畢,遂登閶闔門,改元肆赦。 後廢帝,章武王融第二子。 初,建明二年,為渤海太守。及齊獻武王高歡起義兵,將誅暴逆,乃推戴之。 十月壬寅,即皇帝位於信都城西,昇壇焚燎,大赦,稱中興元年。 西魏武帝{{*|亦曰出帝}},孝文帝孫,廣平武穆懷王第三子。 普泰元年,加侍中、尚書右僕射。 中興二年四月,後廢帝自以疏遠,未允四海之心,請遜大位。大丞相渤海王高歡與百僚會議,僉謂高祖不可無後,乃共奉王。戊子,即皇帝位於東郭之外。 文帝,孝文帝孫,京兆王愉之子。 永熙二年閏十二月,帝自南陽王為周太祖所立。 廢帝,文帝長子。 大統元年正月,立為皇太子。 十七年三月,太子即皇帝位。 恭帝,文帝第四子。 大統十四年,封為齊王。 廢帝三年正月,為周太祖所立。 三年,禪於周。 ==周諸帝繼統== 後周世宗明帝,太祖長子。初封寧都郡公,為岐州刺史。 孝閔帝元年九月,晉公護廢立,遣使迎帝於岐州。 九月癸亥,至京師,止於舊邸。甲子,群臣上表勸進,備法駕奉迎。帝固讓,群臣固請,是日即天王位。乙丑,朝群臣於延壽殿。 武成元年正月己酉,太師晉公護上表歸政。帝始親覽萬機,軍旅之事,護猶總焉。 高祖武帝,太祖第四子。明帝即位,初為蒲州刺史。武成元年,入為大司空。 二年四月,明帝遺詔傳位。帝固讓,百官勸進,乃從之。壬寅,即皇帝位。 宣帝,高祖長子。 建德元年,立為皇太子。 宣政元年六月丁酉,高祖晏駕。戊戌,太子即皇帝位。 靜帝,宣帝長子。 大象元年正月,封魯王,是月立為皇太子。 二月,宣帝詔曰:{{Quote|有聖大寶,實惟重器。玄天表命,人事與能,幽顯同謀,確乎不易。域中之大寶,懸定於杳冥;天下為公,蓋不避於內舉。我大周感蒼昊之精,受河雒之錫,武功文德,光格區宇,創業垂統,永惟無窮。朕以寡薄,祗承洪緒,上賴先朝得一之跡,下藉群後不貳之心。職貢與雲雨俱通,憲章共光華並旦,圓首方足,咸登仁壽。興隆國本,用弘天曆。皇太子地居上嗣,正統所歸,遠惟積德之休,允葉無疆之祚。帝王之量,未肅而成;天祿之期,不謀已至。朕今傳位於衍,乃眷四海,深合謳歌之望,俾予一人高蹈風塵之表。萬方兆庶,知朕意焉。}} ==隋諸帝繼統== 隋煬帝,高帝第二子{{*|高帝事蹟具帝王創業門}}。 開皇八年,立為皇太子。 仁壽四年七月,即皇帝位於仁壽宮。 恭帝,元德太子之子。 大業三年,封陳王,又徙為代王。 十三年十月,唐高祖義兵入長安,尊煬帝為太上皇帝,奉帝纂業。壬戌,即皇帝位於大興殿,尋禪於唐。 ==唐太宗至睿宗繼統== 唐太宗文皇帝,高祖第二子{{*|高祖事蹟具帝王創業門}}。 武德元年,封秦王。九年六月癸亥,立為太子。軍機、兵仗、倉糧,凡厥庶政,事無大小,悉委皇太子斷決,然後聞奏。 是月壬申,高祖手詔司空裴寂等曰:{{Quote|朕當加尊號為太上皇,有司擇日,宜速聞奏。}} 八月癸亥,高祖詔曰:{{Quote|乾道統天,文明於是馭曆;大寶曰位,宸極所以居尊。在昔勳、華,不昌厥緒,揖遜之禮,旁求曆試。三代以降,天下為家,繼體承基,裔嗣相襲,故能孝饗宗廟,卜世長遠,貽慶後昆,克隆鼎祚。朕膺期受命,握圖闡極,大拯橫流,載寧區夏。然而昧旦丕顯,日昃坐朝,馭朽兢懷,履冰在念,憂勤庶政,九載於茲。今英華已竭,耄期倦勤,久懷物表,高蹈風雲,釋累遺塵,有同脫屣,深求宴逸,用保休和。皇太子世民,久葉祥符,夙彰奇表,天縱神武,智韞機深。自雲雷締構,霸業伊始,義旗之舉,首創成規,京邑克平,莫非其力。乃皇極已建,天步猶艱,內發謀猷,外清氛祲,英圖冠世,妙算窮神,伐暴除凶,無思不服。薛舉負西戎之眾,武周引北狄之兵,禍起蜂飛,假名竊號,元戎所指,折首傾巢。王世充藉府庫之資,憑山河之固,信臣精卒,承間守險;建德因之,同惡相濟。金鼓才震,一縱兩擒,師不逾時,戎衣大定。夷劉闥於趙、魏,覆徐朗於譙、兗。功格穹蒼,德孚宇宙,雄才宏略,振古莫儔,造我大唐,允其是賴。既而居中作相,任隆列辟,百揆時總,三階以平。地屬元良,實惟固本,萬邦咸正,兆庶樂推,晷律呈象,休徵允集,華夏載佇,謳頌知歸。今傳皇帝位於世民,所司備禮,以時冊授。公卿百官、四方嶽牧及長吏,下至士民,宜悉祗奉,以稱朕意。夫政惟通變,禮貴從宜,利在因民,義存適要。條章法度,不便於時者,隨時改易,勿有疑滯。昔漢祖撥亂,身定大功,群臣推奉,光宅帝位,而事父資敬,五日一朝,備禮尊崇,號稱太上。朕方遊心恬淡,安神玄默,無為拱揖,憲章往古,稱謂之儀,一準漢代。庶宗社之固,申錫無疆,天祿之期,永安勿替。布告天下,咸使知聞。}} 太宗沖讓,不敢奉詔。 翌日,朝於西宮,面奏請曰:{{Quote|堯、舜雖有至德,有禪授之事,然親覽庶政,並經百年。陛下以至聖之德,撫有四海,始將十載。臣望陛下遵堯、舜之道,以百姓為心。}} 高祖曰:{{Quote|吾思此事已熟,懷之已久,故欲怡神以養生,不欲矯情以從物。惟恐性不能盡歡娛,身不能恣逸樂,目不能觀五色,耳不能聽五音,口不能極膏腴,鼻不能嗅芬馥。今傳授得所,業泰身安,此是怡神以養生,會吾之宿志。若乃飾仁義,務知能,勞神以施號令,疲形以行賞罰,此是矯情以從物,非吾心之所取也。夫善治外者不傷性,善治內者不累身。吾方以道攝生養性,故脫屣於汝,豈可嬰吾以負重哉!}} 太宗稽首固請。 高祖曰:{{Quote|夫為人子,務自勞身,致其親於安樂。吾老矣,傳汝以萬機,若不從,是非孝也。}} 太宗弗敢辭。 於是遣兼太尉、司空、魏國公裴寂賜策曰:{{Quote|夫天生蒸民,樹以司牧,三靈輔德,百姓與能。粵自夏、殷,傳業裔祚,軌物長世,率繇茲道。朕祗膺靈命,肇開寶曆,聲教所覃,無思不服。然而萬機填委,九區輻湊,明發不寐,考極觀書,聽政勞神,經謀損慮,深思閒曠,釋茲重負。諮爾聰明神武,德實天生,君人之量,爰備夙夜。王業初基,雷霆伊始,英謀獨斷,秘策潛深。及廓定關隴,澄清河雒,北通玄塞,東靜青丘,宏圖遐舉,元功克茂。氛霧廓清,鯨鯢斯盡,澤沾方外,聲暢無垠。總統機衡,百工以乂,敷弘德化,四門允穆。謳歌所屬,宇內宅心,象緯告徵,靈命斯在。朕是用上稽蒼昊,俯順黔黎,推而弗居,永垂顯號,致皇帝位於爾躬。今命司空、上柱國、魏國公寂,尚書左僕射、上柱國、宋國公瑀,齎璽綬。爾其纂承洪緒,對揚休命,式隆寶祚,以康四海。}} 太宗固讓,詔不許之。 甲子,太宗即位於東宮顯德殿。 遣兼太尉、司空裴寂柴燎告天於南郊曰:{{Quote|皇帝臣某,敢以玄牡昭告皇皇后帝:太上皇厭居宸極,凝情姑射,倦此萬機,釋茲重負。人神不可以乏主,天序不可以無統。曆數有歸,猥當寡薄,神器有奉,用集大命。懼忝帝位,固辭弗克,遂膺大禮,臨馭兆民。敬簡元日,告類上帝,即皇帝位。惟神敷祐萬邦,永綏天極。}} 貞觀三年四月,高祖以弘義宮有山林勝地,乃徙居焉,改名大安宮。 詔曰:{{Quote|《書》云:「知人則哲,唯帝難之。」《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故太伯端委,周室以隆;東海就國,漢基方永。立權致治,不其然乎!朕世襲緇衣,家傳鼎業,佐魏及周,勤勞王室。有隋御曆,地居戚里,嘗以補天在慮,納揆為心。大業道喪,皇極如毀,傾維折柱,天下分離,塗炭納隍,黔黎殆盡。顧茲九有,鋒鏑縱橫,靜念持扶,計無所出。世民幼懷大度,性合天道,韞經緯之奇文,包湯、武之弘略。深謀秘策,沃朕救溺之心;壯思雄圖,起朕救焚之志。因其感激,許以經綸,糾合義師,投袂而起。車次於平陽之郊,劍及於孟津之會。元戎所指,冰消霧卷,曾未浹旬,廓清京邑,定非常之業,建不世之功,三古以來,未之聞也。朱旗西指,則仁杲喪元;白羽東臨,則世充泥首。摧武周如拉朽,收建德若拾遺。至若黑闥逋誅,圓朗小醜,三捷七擒,不可勝計。一人之力,冠今超古,暴之遐邇,豈待昌言?往以建成嫡長,異其養德日就,不謂匿怨友于,忌能毀善,異言屢發,殆至鑠金。賴天啟朕心,宗社降福,密悟凶邪,指麾殲殄。朕既受浸潤,深念元功,乃敬授帝圖,先天傳政。懼其溢滿驕上,未稱三靈之心;縱欲肆情,不恤萬方之重。朕故仍居紫極,處之肅成,察其復禮,觀其齊政,露往霜來,四載於茲矣。比聞思我王度,克難克艱,昧旦丕顯,去奢去泰。朝夕視膳,蒸蒸之性日嚴;昃景憂民,翼翼之情日慎。南越稽首,北狄款關,四海晏然,五兵偃戢。招君璋之眾,只用尺書;屠師都之城,無虧寸刃。公卿輯睦,遠邇乂安,金鼓絕於疆場,心鏡懸於億兆。盡善盡美,吾無間然,匪天祐之,孰能至此?令月吉辰,風調雨順,朕俯觀人事,仰鑒穹旻,當養性別宮,使其正位居極。宜令有司具禮,務在周備。朕得脫屣高蹈,擬跡於軒轅;授曆傳璽,爰屬於啟。誦大寶既固,卜年惟永,付託有所,何樂如之!百辟卿士等,或晉陽從我,同披荊棘;或秦邸故吏,早預腹心。並以德舉言揚,進忠顯孝,保乂社稷,天平地成。唯當帶礪山河,與國休戚,可悉心輔弼,無黨無偏,罔或隳哉!替爾丕績,善事元首,稱朕意焉。}} 太宗奉表陳讓曰:{{Quote|臣聞至敬無文,至誠不飾。地居臣子,不以小忠撓志;情兼家國,不以細行嬰心。臣蒙獎厲,擢居天策,戰必以死,實深愍於黎庶;奮不顧命,願無忝於宗社。規摹指麾,皆稟聖算,人心神誘,遂得成功,安敢貪天,自稱己力?前以聖人大寶,濫鍾愚懦,臣謂肅成理務,禮通監撫,日慎一日,不敢推辭。今奉茲詔,更垂獎予,以四海乂安,褰裳紫極,歸尊軒轅,天下幸甚。令臣自當啟誦,不覺厚顏。頃者陰陽尚愆,嘉穀未稔,政治有虧,刑典不措,恐眇身多罪,以及萬方。伏願天慈,仍安太極,待民知堯力,玉燭順序,網開湯祝,金科削編,然後降輦西宮,於事非晚。付臣宣室,亦敢當仁。臣志在忘私,冒陳丹款。}} 高祖手詔曰:{{Quote|君之於臣,尚須探察;父之審子,豈可同常?汝夙懷忠孝,吾愛汝亦過於諸子,況立功德,具如前詔。所恨吾受讒言,幾至投杼。上玄降福,神器安寧,此乃宗廟有靈,非獨吾之幸也。比察汝布政,聽汝德音,洋洋盈耳,副吾所望。昔齊有粃政而致小白,晉有艱難而獲重耳。今天下慶賴,在汝一人。頃者寒暑不調,水旱乖節,止是吾之與汝安處未得其位,乃致承乾所居,非少陽之體。吾今往西宮,方思萬代之福,汝何勞撝抑,頻此言請?且深思大道,永保社稷,善始令終,無或懈怠。奉行吾詔,勿以小讓為懷。至公之言,彼宮此室,勢何殊也?異姓賢者,尚欲權之,今汝已克負荷,應茲當璧,極慰吾意,宜絕常辭也。}} 太宗不敢忤意,乃止。 乙亥,太上皇居於大安宮,太宗親侍輿輦,百僚陪從,置酒高會,極歡而罷。 甲午,太宗正位於太極殿。 高宗天皇大帝,太宗第九子。 貞觀五年,封晉王。 十七年,立為皇太子。 二十三年春,太宗不豫,詔太子於金液門聽政。 四月,從幸翠微宮。 五月己巳,太宗晏駕。庚午,發自翠微宮,至京。 六月甲戌,太子即皇帝位。 中宗孝和皇帝,高宗第七子,母曰天后武氏。二歲,封周王。 儀鳳二年,徙封英王。永隆元年,立為皇太子。 弘道元年十二月,太子即位,天后臨朝。 明年正月甲申朔,改元嗣聖。 元年二月戊午,天后廢帝為廬陵郡王。五月,遷於均州,尋徙居房陵。 聖曆元年,召赴上都。皇嗣{{*|即睿宗也}}讓位於帝,遂立為皇太子。 神龍元年正月甲戌,天后傳位於太子。 乙亥,即皇帝位於通天宮之端扆殿。 睿宗大聖真皇帝,中宗母弟。 龍朔二年,封殷王。乾封元年,改豫王。總章二年,徙冀王。上元三年,改相王。 嗣聖元年,皇太后武氏廢中宗為廬陵王。 文明元年二月,立為皇帝,太后臨朝。 天授元年,降為皇嗣。 聖曆元年,讓位於中宗,復降為相王。 景龍四年六月,少帝即位,年十六,韋庶人專政。 庚子,帝第三子臨淄王隆基,率朝邑縣尉劉幽求、長上折衝麻嗣宗、內苑總監鍾紹京等,討捕韋氏,並其黨與誅之。 辛丑,奉少主御安福門樓,大赦天下。 癸卯,王公卿士咸以王室多故,義擇長君,以帝眾望所歸,固請即尊位。是日,少帝讓於叔父。 甲辰,帝自兩儀殿出於太極殿。少帝於殿東隅次幕內,西面;帝於梓宮側,東向。 太平公主曰:{{Quote|少帝欲以此位讓叔父,合否?}} 幽求跪曰:{{Quote|少帝仁孝,追蹤舜、禹;大王恩慈,倍過之矣。今家國事重,有此推讓,誠為至公也。}} 是日,少帝制曰:{{Quote|自古帝王,必有符命,兄弟相及,存諸典禮。 朕以孤藐,遭家多難,顧茲蒙識,不曉政途。茫茫四海,將何所屬?累聖丕業,若墜於地。王室多故,義擇長君,思與群公,推崇明聖。叔父相王,高宗之子,昔以天下讓於先帝,孝友寬簡,彰信兆人。神龍之初,已有明旨,將立太弟以為嗣君。因王懇辭,未行冊命,所以東宮曠位,於今歷年。綴衣在辰,禍變倉卒,後掖稱制,計立沖人。欽奉前懷,願遵理命,上申平昔之文,仰復祖宗之烈。起今日,請叔父相王即皇帝位。朕退守舊藩,歸於外邸。凡百卿士,敬承朕意,贊我天人之休,期光我有唐之洪業。}} 帝固讓,有制不許。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於是降少帝為溫王。 丙午,帝縞服於太極東廊,引群公卿士,謂曰:{{Quote|朕與蒼生有幸,且得社稷安寧。自大行晏駕,韋氏篡逆,元惡大憝,並從誅翦。嗣皇年幼,未曉政途,推讓朕躬,事非獲已。今與卿等相見,不勝悲感。}} 甲戌,命溫王重茂於內宅安厝。 明年正月,以溫王重茂為襄王,食巴、集等州實封二千戶,於集州安置。 5oxsbbev4zx9x6cfpb3gcw9qigv5zbx Template:PD-China-old 10 187991 11127081 2060197 2026-10-12T23:21:41Z PacmanD 20553 撤销[[Special:Contributions/落花有意12138|落花有意12138]]([[User talk:落花有意12138|讨论]])的修订版本[[Special:Diff/2060197|206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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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本作品的作者{{#if:{{{1|}}}|於{{{1}}}年逝世|已逝世超過五十年}}。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及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if:{{{1|}}}|本作品的上述保護期已於{{#expr:{{{1}}}+50}}年12月31日屆滿|本作品的上述保護期已經屆滿}},在[[w:中国大陆|中國大陸]]屬於'''[[w:公有領域|公有領域]]'''。 ---- <small>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二條)。轉載本作品時,仍應如實署名,並保持作品完整。</small>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 |<strong class="error">作者於{{{1}}}年逝世,保護期要到{{#expr:{{{1}}}+50}}年12月31日才屆滿,本作品在中國大陸尚未進入公有領域,不應使用本模板。</strong>[[Category:PD-China-old參數錯誤]] }}</includeonly><noinclude> {{Documentation}} [[Category:版权模板]] </noinclude> tr8c3ne3gn00vudvuyeqnkhdblar2zs 11127099 11127097 2026-10-13T00:46:02Z PacmanD 20553 11127099 wikitext text/x-wiki {{#ifexpr:{{#if:{{{1|}}}|{{CURRENTYEAR}}-{{{1}}}>50|1}} |{{License |image=PD-icon.svg |image_r=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image_r2=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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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本作品的作者{{#if:{{{1|}}}|於{{{1}}}年逝世|已逝世超過五十年}}。根據2020年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和澳門),自然人的作品,其發表權及財產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目前司法管轄區為臺澎金馬地區),著作財產權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共同著作存續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並以期間屆滿當年之末日為終止。{{#if:{{{1|}}}|本作品的上述保護期已於{{#expr:{{{1}}}+50}}年12月31日屆滿|本作品的上述保護期已經屆滿}},在[[w:中国大陆|中國大陸]]及[[w:臺灣|臺灣]]均屬於'''[[w:公有領域|公有領域]]'''。 ---- <small>中國大陸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第二十二條),以及臺灣的著作人格權(第十八條),保護期均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轉載本作品時,仍應如實署名,並保持作品完整。</small> }}<includeonly>[[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Category:中華民國公有領域]]</includeonly> |<strong class="error">作者於{{{1}}}年逝世,保護期要到{{#expr:{{{1}}}+50}}年12月31日才屆滿,本作品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尚未進入公有領域,不應使用本模板。</strong><includeonly>[[Category:PD-China-old參數錯誤]]</includeonly> }}<noinclude> {{Documentation}} [[Category:版权模板]] </noinclude> 4y9z6begp62o3a8tlbiykxzfnw2k1xg 大上海都市計劃 0 189537 11127079 1758580 2026-10-12T23:15:42Z PacmanD 20553 1112707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大上海都市計劃总图草案报告书 |notimes =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 |民 = 38 |loc = 上海市 |noauthor = 上海市都市計劃委員會 |type = 政府文件 |theme = 中華民國上海市 |notes = {{Wikipedia|大上海都市计划}} 本書是民國34年(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上海市政府成立的上海市都市計劃委員會編制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為中國第一部現代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工作自民國34年10月開始,至民國38年(1949年)6月止。 }} ==初稿== 編制工作從民國34年10月至民國35年6月編制,於民國35年12月編印。 *[[/初稿/第一章|第一章:總論]] *[[/初稿/第二章|第二章:歷史]] *[[/初稿/第三章|第三章:地理]] *[[/初稿/第四章|第四章:計劃基本原則]] *[[/初稿/第五章|第五章:人口]] *[[/初稿/第六章|第六章:土地使用]] *[[/初稿/第七章|第七章:交通]] *[[/初稿/第八章|第八章:公用事業]] *[[/初稿/第九章|第九章:公共衛生]] *[[/初稿/第十章|第十章:文化]] ==二稿== 民國36年5月編制完成,於民國37年2月編印。 *[[/二稿/序|序]] *[[/二稿/说明|说明]] *[[/二稿/第一章|第一章:人口問題]] *[[/二稿/第二章|第二章:土地區劃]] *[[/二稿/第三章|第三章:上海市新道路系統的計劃]] *[[/二稿/第四章|第四章:港埠]] *[[/二稿/第五章|第五章:其他交通系統]] ===專題=== 專題一、二於民國三十七年十月印,專題三、四、五於民國37年10月印,專題六於民國37年6月印。 *[[/二稿/專題一|上海市建成區暫行區劃計劃說明]] *[[/二稿/專題二|上海市閘北西區重建計劃說明]] *[[/二稿/專題三|上海市區鐵路計劃初步研究報告]] *[[/二稿/專題四|上海港口計劃初步研究報告]] *[[/二稿/專題五|上海綠地系統計劃初步研究報告]] *[[/二稿/專題六|上海建成區幹路系統計劃說明書]] *[[/二稿/專題七|上海市工廠設廠地址規則草案]] *[[/二稿/專題八|上海市建成區營建區劃規則草案]] *[[/二稿/專題九|上海市處理建成區內非工廠區已設工廠辦法草案]] *[[/二稿/專題十|上海市處理建成區內非工廠區已設工廠辦法草案修正本]] ==三稿== 1949年5月,中國共產黨占領上海,1949年6月編制完成,1950年7月編印。 *[[/三稿/第一章|第一章:引言]] *[[/三稿/第二章|第二章:區劃]] *[[/三稿/第三章|第三章:交通]] *[[/三稿/第四章|第四章:討論]] == 附:委員會委員名單 == 一、上海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名單 *市長兼主任委員 吳國楨 *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 [[:Wikipedia:zh:趙祖康|趙祖康]] 上海市工務局局長 *聘任委員 [[:Wikipedia:zh:李慶麟|李慶麐]] 立法委員 :吳蘊初 天廚味精廠總經理 :黃伯樵 中國紡織機器制造公司總經理 :[[:Wikipedia:zh:陳伯莊|陳伯莊]] 京滬區域鐵路管理局局長 :汪喜成 [[行政院]]工程計劃團主任工程司 :施孔懷 上海浚浦局副局長 :薛次莘 南京市政府秘書長 :關頌聲 建築師 :範文照 建築師 :陸謙受 建築師 :李馥蓀 上海浙江實業銀行總經理 :盧樹森 中央大學建築科主任教授 :梅貽琳 上海醫學院主任醫師 :奚玉書 會計師 :王誌莘 上海新華銀行總經理 :徐國懋 上海金城銀行經理 :錢乃信 上海市政府主任參事 *當然委員 何德圭 上海市政府秘書長 :祝平 上海市地政局局長 :趙曾玨 上海市公用局局長 :顧毓銹 上海市教育局局長 :張維 上海市衛生局局長 :谷春帆 上海市財政局局長 :宣鐵吾 上海市警察局局長 :吳開先 上海市社會局局長 二、上海市工務局技術顧問委員會都市計劃小組研究會人名錄 *姚世濂 *陸謙受 *[[Richard Paulick|鮑立克]] *施孔懷 *侯彧華 *吳之翰 *莊俊 *盧賓候 *吳錦慶 三、上海市都市計劃總圖草案初稿工作人員名單 *陸謙受 *鮑立克 *甘少明 *張俊堃 *黃作燊 *白蘭德 *鐘耀華 *梅國超 {{PD-China-Organization}} qmpxtw4w2gogj3mthvo1zsu4qi77de4 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0 194620 11127118 2537706 2026-10-13T01:08:29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author= |section=[[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year=2015 |month=6 |day=26 |previous=[[201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next=[[201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 type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from= |notes= }} 美国国务院于当地时间6月25日再次发布“国别人权报告”,对世界许多国家人权状况评头论足,而偏偏对自己糟糕的人权纪录,毫无反省改进之意。大量事实证明,2014年,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旧有人权问题未见改善,新的人权问题不断出现,自身人权状况更加堪忧,侵犯他国人权更加肆无忌惮,在国际人权场合被亮更多“红牌”。 美国枪支泛滥,暴力犯罪猖獗,公民权利受到严重威胁。发生在美国的谋杀案件中有69.0%使用枪支,抢劫案件中有40.0%使用枪支,严重暴力袭击案中有21.6%使用枪支。<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4年9月24日</ref>警察过度使用暴力造成多人死亡,引发民众强烈抗议。密苏里州弗格森镇手无寸铁的18岁非洲裔青年迈克尔·布朗遭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六枪射杀。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和纽约州大陪审团相继作出白人警察无罪的判决后,引发全美超过170余座城市大规模的示威抗议运动。<ref group="注">《纽约时报》网站([http://cn.nytimes.com cn.nytimes.com]),2014年11月25日</ref> 美国滥用酷刑,中央情报局使用的酷刑手段令人触目惊心。中情局为获取情报对所抓获的恐怖和极端组织嫌疑人实施酷刑,使用禁止睡觉、水刑、长期单独幽禁、将囚犯头部猛力撞墙和抽打乃至死亡威胁等审讯手段,甚至还有“直肠补液”等骇人手段。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和禁止酷刑委员会等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对美国包括死囚拘留条件恶劣、滥用酷刑、秘密关押、无限期任意拘留以及非法监听侵犯公民隐私权等在内的诸多问题给予关切,并特别呼吁美国“对警察所有野蛮行为和滥用武力情况进行迅速、有效和公平的调查” <ref group="注">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ref>。 美国种族歧视极其严重,少数族裔继续遭受系统性歧视。警察执法和司法中存在严重的种族偏向。少数群体和土著人在环境、选举、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遭受不公正待遇。2014年8月,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审议美国履约报告时,对美国侵犯种族、土著、移民等少数群体权利,特别是少数族裔群体的成员更易受到逮捕、监禁并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等问题提出集中批评。<ref group="注">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网站([http://tbinternet.ohchr.org tbinternet.ohchr.org])</ref> 金钱主导美国政治,公民政治权利难以保障。中期选举花费创历史新高,公民投票率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新低。“暗钱”涌入选举,少数族裔等群体的投票权受到刻意压制,少数有权势的利益集团控制政府决策。有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美国的民主体制正在面临严重的代表性危机。“普通公民感到民主成为了一个幌子,政府被各路精英们暗中操纵,不再真实地反映大众的利益诉求。”<ref group="注">《外交事务》,2014年(9月/10月)</ref> 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但公民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却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在经济复苏过程中收入不平等继续扩大,无家可归者基本生存状况恶化,医疗服务系统运转糟糕,普通民众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2014年10月,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批评美国底特律市规模空前的断水现象不成比例地影响最弱势、最贫困人群,构成对享有饮用水和其他国际人权的侵犯。 美国妇女儿童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妇女在工作场合遭受歧视,家庭暴力情况经常发生。平均每年有约210万名女性遭到男性攻击,每天有3名女性被其伴侣杀害,有4名女性死于遭受虐待。女性在军队中遭受性侵的报告数量上升,告发后遭到报复的比例升高。美国有数百万儿童无家可归,每天有3名儿童死于遭受虐待,校园暴力和性侵广泛存在,枪击案频发。 美国国家安全局等情报机构长期大规模监听他国领导人及普通民众。美国仍不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核心人权公约。对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专门工作组、特别报告员等对美国的人权状况提出的批评,美国政府经常采取拖延或不合作态度。 ==关于公民权利== 美国在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严重,枪支严重泛滥,暴力犯罪频发,警察过度使用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丑闻迭出,当局非法监听侵犯公民隐私权引发广泛批评。 暴力犯罪猖獗严重威胁公民权利。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布的2014年《统一犯罪报告》等资料显示,2013年美国共发生1,163,146起暴力犯罪案件,平均每十万居民中发生367.9起暴力犯罪案件。其中,谋杀、误杀和过失杀人案件14,196起,强奸案件79,770起,抢劫案件345,031起,严重暴力伤害案件724,149起。<ref group="注">美国联邦调查局报告,见www.fbi.gov</ref> 《市场观察》评出美国十大最危险城市。其中,排名最低的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每十万居民中发生1,345起暴力犯罪案件;而排名最高的底特律市,每十万居民中则发生2,072起暴力犯罪案件。<ref group="注">《市场观察》网站([http://www.marketwatch.com www.marketwatch.com]),2014年11月20日</ref>2014年,洛杉矶市总体犯罪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6%,平均每个月大约发生1,500起暴力案件。<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10月4日</ref>美国帮派势力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大约有170万黑帮成员分布在美国各地。<ref group="注">Insidermonkey网站([http://www.insidermonkey.com www.insidermonkey.com]),2014年11月1日</ref> 枪支泛滥未见改善。虽然美国联邦调查局建立了全国购枪背景即时审查系统,但是地方执法机构却并不将相关资料提交联邦调查局。因此,有成千上万被通缉的暴力犯罪者和其他重罪犯得以顺利地通过背景审查买到枪支。<ref group="注">《今日美国》,2014年4月23日</ref>据统计,发生在美国的谋杀案件中有69.0%使用枪支,抢劫案件中有40.0%使用枪支,严重暴力袭击案中有21.6%使用枪支。<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4年9月24日</ref>在芝加哥,曾有一周3天中发生了30起枪击案。<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网站([http://projects.aljazeera.com projects.aljazeera.com]),2014年11月19日</ref>2014年前10个月,有2,215人被枪击。<ref group="注">Insidermonkey网站([http://www.insidermonkey.com www.insidermonkey.com]),2014年11月1日</ref> 执法机关不作为甚至放任逃犯。警察常规性地忽略性侵犯罪。据新奥尔良市警务总督察2014年11月提交的报告,2011年至2013年间,在分派给5个新奥尔良警探的1,290个涉及性侵报案电话中,有840个未采取任何行动。在立案调查的450个报案电话中,有后续记录的只占电话报案总数的大约一半。<ref group="注">《纽约时报》,2014年11月13日</ref>警察和检察官纵容成千上万的犯罪嫌疑人因逃往他州而逃脱审判。在联邦调查局中记录的此类案件共有186,873件,其中包括3,300人被控犯有性骚扰,还有78,878名其他重罪嫌疑人。警察通常不愿花钱到另一个州追捕这些逃犯。<ref group="注">《今日美国》,2014年3月12日</ref> 警察执法过度使用暴力。《华尔街日报》2014年12月3日报道,美国许多执法部门未将警察在执法中杀人的数据提交联邦调查局。2007年至2012年,美国105个执法部门至少发生了1,800起警察杀人案件。<ref group="注">《华尔街日报》,2014年12月3日</ref>美联社2014年12月7日报道,美国警察每年在执法过程中都至少致死400人,大多被免予起诉。有的警察屡查屡犯。纽约市警察局有55名警察曾经被起诉10次以上,排在首位的警察竟然曾被起诉28次。《洛杉矶时报》2014年9月14日报道,自2004年以来,相关机构共审议了809起关于美国警察在美墨边境执法过度使用暴力的投诉,但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处罚。<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9月13日</ref> 2014年7月17日,几名纽约白人警察在逮捕非洲裔男子埃里克·加纳时,使用被明令禁止的锁喉动作致其窒息死亡。死者未携带任何武器且全程高举双手,在多次申诉无法呼吸的情况下,仍被从后边勒住脖子不松手,头被挤向人行道,最终失去知觉并导致死亡。<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4年12月3日</ref>2014年8月9日,美国密苏里州弗格森镇手无寸铁的18岁非洲裔青年迈克尔·布朗遭白人警察达伦·威尔逊六枪射杀,这一事件在当地引发了持续的骚乱和暴动。<ref group="注">《纽约时报》网站([http://cn.nytimes.com cn.nytimes.com]),2014年11月25日</ref>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和纽约州大陪审团相继作出对白人警察不予起诉的决定后,引发全美超过170余座城市大规模的示威抗议运动。<ref group="注">英国《镜报》网站([http://www.mirror.co.uk www.mirror.co.uk]),2014年11月25日</ref>当局对此予以严厉打压,警察甚至攻击性地逮捕街头市民,弗格森地区的一些居民在回家的路上被警察非法逮捕和关押。<ref group="注">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4年12月2日</ref>2014年8月以来,大约300名弗格森当地的居民、活跃分子以及外地来的组织者、记者被逮捕。<ref group="注">《芝加哥论坛报》网站([http://www.chicagotribune.com www.chicagotribune.com]),2014年12月1日</ref>“弗格森事件”就是警察暴力执法侵权恶果的一次集中爆发。另据《纽约每日新闻》2014年10月8日报道,两名警察用手枪柄击打一名16岁男孩卡里姆·特里布尔,并对其进行殴打。特里布尔被打断了几颗牙齿,嘴部肿胀。<ref group="注">《纽约每日新闻》,2014年10月8日</ref>另一起事件中,纽约一位警官从被检查者身上偷走1,300美元,当被检查者和其姐姐提出指责并要看他的警徽号码时,该警官向他们的脸上喷射胡椒水,旁边的另一位警察置若罔闻。<ref group="注">《纽约每日新闻》,2014年10月9日</ref>2014年11月23日,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一名12岁的男孩因持玩具枪被警察击中死亡。<ref group="注">福克斯新闻网站([http://www.foxnews.com www.foxnews.com]),2014年11月23日</ref> 安全部门非法监听侵犯公民隐私权。国会独立机构“隐私权与公民自由监督委员会”研究报告认为,国家安全局大量收集电话通讯记录是违法的。<ref group="注">《纽约时报》,2014年1月23日</ref>据《赫芬顿邮报》2014年2月27日报道,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威廉·马提尼驳回了8名穆斯林的相关诉讼,裁定纽约警察局有权监视新泽西穆斯林社区,招致了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内的一些人权团体的指责。<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4年2月27日</ref>“棱镜门”<ref group="注">棱镜计划([http://PRISM PRISM])是一项由美国国家安全局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该计划正式名号为“US-984XN”</ref>事件进一步发酵披露,那些代表外国政府处理与美国贸易纠纷的美国律师事务所,也在美国国家安全局监听的范围之内。2014年7月16日,时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雷在出席发布《数字时代的隐私权》研究报告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某些国家”的大规模监控活动及相关政策严重缺乏透明度,包括强迫私营部门在客户不知情或未同意的情况下提供大量个人信息和数据,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文书关于保护隐私权的规定。<ref group="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网站([http://www.ohchr.org www.ohchr.org]),2014年7月16日</ref> 监狱人满为患且狱内暴力事件和死亡人数攀升。据美国司法统计局2014年发布的《监狱服刑人员报告》,截至2013年12月31日,美国州和联邦监狱中关押着约1,574,700名服刑人员,较2012年增加4,300人。<ref group="注">美国司法统计局报告NCJ247282([http://www.bjs.gov www.bjs.gov]),2014年9月16日</ref>一些地方监狱因过分拥挤,不得不提前释放犯人。2014年,加州每个月大约有13,500名囚犯被提前释放,比此前3年增长了34%。在洛杉矶县,被提前释放的男性犯人只服了其应服刑期的10%,女性犯人只服了刑期的5%。<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8月17日</ref> 监狱疏于管理,暴力事件频发。2012年,有4,309名在地方监狱和州监狱服刑的人员死亡。在地方监狱死亡的人数从2011年的889人增加至2012年的958人。<ref group="注">美国司法统计局报告NCJ247448([http://www.bjs.gov www.bjs.gov]),2014年10月</ref>在纽约最大的里克斯岛监狱区,自2004年以来的10年间,狱警使用暴力的情况几乎增长了240%。<ref group="注">《纽约时报》,2014年3月19日</ref> 在阿拉巴马州的朱莉亚·塔特怀勒女子监狱,有大量的囚犯投诉涉及性侵犯和性骚扰,大都涉及狱警和监督管理人员,而调查人员却一次又一次地将这些投诉认定为“未发现”或“未经证实”,而不再采取进一步行动。<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2014年10月6日</ref> ==关于政治权利== 有国际知名政治学者指出:“美国政治制度日渐腐朽。政党分歧尖锐,分权体制给了利益集团和政治活动组织过度的话语权。”<ref group="注">《外交事务》,2014年(9月/10月)</ref>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也批评说,世界见证了一个“失灵的民主政体”。<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10月11日</ref>这揭示了美国公民政治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制度根源。 金钱依然操纵美国政治。2014年美国中期选举中,众议院和参议院选举的总花费接近40亿美元,成为有史以来最昂贵的一次中期选举。<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网站([http://www.latimes.com www.latimes.com]),2014年10月28日</ref>有政治诉求的院外组织的投入占选举总费用的比例变得更大,来源不明的竞选赞助费增多。普通美国人对选举结果的影响在缩小。<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2日</ref> 华盛顿“K街”成为美国行政、立法和司法之外的“第四权力中心”。<ref group="注">华盛顿“K街”位于美国国会山和白宫之间,是美国著名的“游说一条街”</ref>游说合法化的背后是金钱、资本对政治的操控。缺乏约束的企业政治捐款成为一种“合法化的行贿”。<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3年10月11日</ref> 据《今日美国》2014年9月10日披露,自联邦最高法院2010年的裁决开启了政治捐款的闸门之后<ref group="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0年1月21日对“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作出判决,认定限制商业机构资助联邦选举候选人的两党选举改革法案的条款违宪</ref>,非法的“暗钱”不断进入选举中,本次竞选季“暗钱”的额度更是创下纪录:2010年只有1,600万美元,而2014年已经超过5,300万美元。<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9月10日</ref>“大钱”、特殊利益集团、电视广告攻击,竞选的乱象也传染了法官竞选。相比于2002年之前,2012年院外集团花费在法官推选活动中的资金增长了8倍。<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0月28日</ref>有学者指出,有钱有势的利益集团能轻易地以合法方式影响国会,只需先捐款,然后坐等不确定的回馈到来,得到政策上额外照顾。民主程序业已腐化或被金钱“绑架”。精英们嘴上满口“自由”,实际上却满心乐意享受特权。<ref group="注">《外交事务》,2014年(9月/10月)</ref> 少数族裔等群体的投票权受到压制。美国的选举权受到经济收入、种族等因素的限制,很多公民被排除在外。相比于2012年的总统选举,2014年的中期选举非洲裔参选率从13%下降到12%,拉美裔参选率从10%下降到8%,亚裔参选率从3%下降到2%。<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5日</ref>选民身份立法在2014年依旧得到联邦最高司法机构的支持,最高法院允许德克萨斯州在11月的选举中继续施行有争议的选民身份法。大约60万选民,大多数是非洲裔或拉美裔,因为没有合格的身份证明而无法参加投票。<ref group="注">英国《每日邮报》网站([http://www.dailymail.co.uk www.dailymail.co.uk]),2014年10月18日</ref>这些掺杂社会经济因素和种族因素的限制,受到选民权利倡导者竭力反对。<ref group="注">美国合众国际新闻社网站([http://www.upi.com www.upi.com]),2014年11月3日</ref>另外,美国多数有犯罪前科的公民也被排除、隔离在选举程序之外。多达585万的美国人因为犯过罪而不能投票,其中,爱荷华州、肯塔基州和佛罗里达州实行的政策最为严苛,剥夺任何曾被判决犯罪者的公民权。<ref group="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网站([http://www.aclu.org www.aclu.org]),2014年11月17日</ref> 美国公民对选举政治越来越失去信心。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美国民众对2014年的选举活动感到失望和厌倦。三分之二的民众认为国家走在错误的轨道上。<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2日</ref>据《赫芬顿邮报》2014年12月2日报道,中期选举的几周前,国会的民众支持率仅有9%。<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4年12月2日</ref>与选举花费高昂形成对照的是,本次中期选举的投票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历次选举最低。 截至2014年11月3日,仅有36.4%的选民参与投票。印第安纳州仅有28%,为全国最低。<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2014年11月2日;《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11月10日</ref> ==关于经济和社会权利== 尽管2014年美国经济有所复苏,但是失业和贫困依然威胁民众的基本生存权,无家可归者生存状况持续恶化,不平等的分配结构导致收入和财产差距不断拉大,医疗和教育更倾向于服务富裕阶层,普通民众的健康权和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保障。 失业威胁民众基本生存权。据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2015年1月美国的失业率为5.7%,约900万人处于失业状态,其中280万人处于超过27周的长期失业状态,青年失业率上升,占失业总人口的18.8%。<ref group="注">美国劳工局2015年1月就业状况统计([http://www.bls.gov www.bls.gov])</ref>2014年美国的失业率虽然有所下降,但有700万人只能找到兼职工作,比经济衰退开始时高出50%,且30%左右一年中至少有3个月处于失业状况。<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财经频道网站([http://money.cnn.com money.cnn.com]),2014年11月20日</ref>失业迫使更多人不得不从事危险的岗位。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有734名合同工在工作中丧生,比2011年增加了35%。自2004年起,保护美国劳工法案不断提交国会,但一直未获通过。<ref group="注">世界社会主义网站([http://www.wsws.org www.wsws.org]),2014年10月15日</ref> 贫困率居高不下。研究显示,2013年有超过14.5%的美国人(约4,50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包括27.2%的非洲裔(约1,100万人)。大约42.5%的非洲裔单身妈妈家庭和14.6%的老年人(约650万人)生活在贫困中。<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4年9月16日;<br />老年人新闻和信息网([http://seniorjournal.com seniorjournal.com]),2014年10月17日</ref>过高的贫困率导致了14%的美国人依赖食物救济。<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8月17日</ref>在纽约,靠食物救助站和流动厨房来解决吃饭问题的人数在5年间增长了20万人,达到140万人,这相当于每5个纽约人中就有1人吃饭要靠慈善施舍。<ref group="注">《纽约每日新闻》,2014年3月17日</ref>佛罗里达州北部的17个县有32.2万人仍然靠食品救助站和食品救助项目来养活自己及家庭,其中29%是18岁以下的儿童。<ref group="注">Feeding Northeast Florida网站([http://www.feedingnefl.org www.feedingnefl.org]),2014年8月27日</ref>2014年10月20日,联合国安全饮用水和卫生问题特别报告员和住房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均对底特律市无力支付水费的家庭被大规模断水表示关切,认为这构成对享有饮用水和其他国际基本人权的侵犯。 无家可归者基本生存状况恶化。据统计,美国无家可归的人数在2014年达到61万多人,包括有大量的小孩、青年及退伍军人。<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http://america.aljazeera.com america.aljazeera.com]),2014年5月28日</ref>据无家可归者联盟2014年11月发布的《纽约市无家可归者基本情况》,2014年9月,纽约市无家可归者的人数达到了58,056人,为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最高点,其中包括24,631个儿童。<ref group="注">无家可归者联盟网站([http://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 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ref>在华盛顿特区,大约有850个家庭在冬季仍然无家可归,比2013年度增加了16%。<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2014年10月14日</ref>然而,发布法令禁止留宿车辆的城市,从2011年的37个上升为2014年的81个。发布法令禁止在公共空间席地而坐或躺卧的城市,也从2011年的70个上升为2014年的100个。<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7月16日</ref>根据无家可归者联盟的报告,已经有21个城市通过法律,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合给无家可归者发放食物。<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4年11月30日</ref>加利福尼亚州圣荷塞市号称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区之一,但该市及周边的圣克拉拉县有大约7,600多名无家可归者。2014年12月初,圣荷塞市政府决定永久关闭无家可归者在该市一条小河岸边搭建的宿营地,在此居住的无家可归者表示“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12月4日</ref> 收入不平等持续扩大。据报道,过去10年间,最富有的美国人的收入增长了86%,而其他所有人的收入只增长6%。<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网站([http://www.aljazeera.com www.aljazeera.com]),2014年1月8日</ref>皮尤中心调查显示,将自己定义为中产阶级的人数比例从2008年的53%降到了2014年的44%。而那些将自己划分到下层或中下层的人数从2008年的25%上升到了2014年的40%。<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9月25日</ref>2013年贫富收入差距几乎达到了过去80年中的最高值。<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9月2日</ref>2014年有65%的美国民众认为收入不平等在持续扩大。<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trusts.org www.pewtrusts.org]),2014年6月11日</ref> 医疗服务系统未能广泛保障公民健康权。根据共同财富基金的调查,在11个同水平国家中,美国的医疗服务体系效率最低、最不公平、医疗产出最差,美国的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为最高,60岁人群的健康状况最差。但与在上述其他国家生活的人相比,美国人民却要负担高出两倍的医疗费用。<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4年6月24日</ref> 数据显示,美国每年约有4,250万成年人(约占总成年人口的18.2%)遭受抑郁症、躁郁症、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折磨。<ref group="注">《新闻周刊》网站([http://www.newsweek.com www.newsweek.com]),2014年2月28日</ref>370万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心理困扰、物质滥用障碍的美国人没有医疗保险。<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trusts.org www.pewtrusts.org]),2014年4月8日</ref>每13分钟就有一人自杀,每年有近4万人自杀,自杀成为15岁至34岁人群的第二大致死原因。<ref group="注">《今日美国》,2014年10月10日</ref>一方面是缺乏医疗保障;另一方面,自2010年以来,美国先后关闭了43个乡村医院。每个被关闭的医院所服务的居民大约有1万人,他们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ref group="注">《今日美国》,2014年11月14日</ref> 普通民众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新美国基金会的研究表明,2012年,69%的私立大学开出的学费金额,超过年收入在3万美元以下家庭的收入的一半。由于高额的学费,入学机会更多地分配给了那些富裕的人。<ref group="注">美国《商务周刊》网站([http://www.businessweek.com www.businessweek.com]),2014年9月18日</ref>据统计,在当代美国年轻人中,受教育程度低于其父母的达到29%。在早期教育方面,经合组织国家参加教育项目的3岁儿童数量平均达到70%,而美国只有38%。<ref group="注">《纽约时报》网站([http://cn.nytimes.com cn.nytimes.com]),2014年10月29日</ref> ==关于种族歧视== 种族歧视是美国人权的痼疾。少数族裔面临就业和薪酬歧视,处于更加贫困的境地,2014年,多起警察滥杀非洲裔事件引发大规模抗议浪潮,再次拷问美国的种族“平等”,增加了种族仇恨因素。 执法和司法中种族偏向性明显。相对于其他族裔人群,美国非洲裔更有可能成为警方枪击的受害者。警察执法杀害非洲裔几乎成为美国的“常态”。美国联邦统计数据分析显示,非洲裔青年男性被警察射杀的风险比白人同类要高出21倍。取自联邦统计数据的2010年至2012年1217个警察射杀案例显示,15岁至19岁的非洲裔男性被射杀率高达百万分之31.17,而同样年龄段的白人男性则仅为百万分之1.47。<ref group="注">ProPublica网站([http://www.propublica.org www.propublica.org]),2014年10月10日</ref> 2014年几起引发全球关注的警察执法致人死亡案件,受害者都是非洲裔。前文提到的“弗格森事件”暴露了由美国制度化的种族歧视而引起的美国人权问题的特殊性、严重性和复杂性,实质上也是种族歧视问题在执法、司法层面的一次集中爆发。美国各地示威游行活动针对暴力执法和司法不公,深层次更针对种族歧视。美国前政要评价道,这些案件中美国国家刑事司法体系失去平衡。<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12月4日</ref>在举国抗议有关案件判决不公之际,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又发生白人警察打死无辜非洲裔男子布里斯邦事件。有评论说,“这似乎是一个杀害非洲裔男性的开放季节”。<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2月4日</ref> 针对少数族裔使用执法圈套。在缉毒行动中,美国酒精、烟草和火器管理局使用执法圈套锁定的犯罪嫌疑人中,91%的是少数族裔,几乎全部都是非洲裔和拉美裔。<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7月20日</ref>在波士顿,非洲裔不足全市人口的四分之一,但是被波士顿警察局拦截盘查的公民中63%是非洲裔。<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10月8日</ref>非洲裔的被捕率远高于美国其他种族。全国至少有1,581个警察局中非洲裔的逮捕率高于其他种族的3倍,其中超过70个警察局非洲裔逮捕率高出其他种族10倍以上,迪尔伯恩警察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地非洲裔的被捕率是其他种族的26倍多。<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18日</ref>据“薇拉司法研究所”的研究,在曼哈顿,种族几乎在刑事诉讼的每一个阶段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从保释到协商认罪、量刑。美国哈佛大学法学专家说:“非洲裔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民。非洲裔、尤其是年轻非洲裔被假定为罪犯,隔离在充分享有公民权的边界之外。”<ref group="注">英国《金融时报》网站([http://www.ft.com www.ft.com]),2014年8月17日</ref>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侯赛因就此敦促“美国官方在联邦和州政府层面,深入审查种族问题如何影响执法与司法公正性。”<ref group="注">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4年11月25日</ref> 少数族裔面临就业和薪酬歧视。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10月,白人失业率为4.6%,而非洲裔失业率为10.7%。<ref group="注">美国劳工统计局报告USDL-15-0158([http://www.bls.gov www.bls.gov]),2015年2月6日</ref>在德克萨斯州,18岁至34岁的青年中,白人的失业率为7%,非洲裔的失业率则高达18%。<ref group="注">《休斯敦纪事报》网站([http://www.houstonchronicle.com www.houstonchronicle.com]),2015年1月6日</ref>在就业中,宗教信仰歧视严重。穆斯林就业申请者被雇主联系的可能性最小,无神论者和无宗教信仰者也不受雇主欢迎。<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6月18日</ref>非洲裔主要集中于低声望和低工资行业中工作。<ref group="注">微软全国广播公司节目网站([http://www.msnbc.com www.msnbc.com]),2014年8月6日</ref>高科技行业中非洲裔和拉美裔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几乎没有非洲裔和拉美裔在大科技公司的管理团队中占据职位。据调查,在22家公司的307位管理者中有6位非洲裔和3位拉美裔,所占比例不到3%。<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13日</ref>谷歌的技术劳动力中非洲裔仅为1%。<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5月29日</ref>在薪酬方面,拉美裔、亚裔和非洲裔也普遍遭受歧视。根据美国经济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披露,在高科技产业中拉美裔每年的收入比非拉美裔同事的平均年收入少16,353美元。在计算机编程员和软件开发员这样的高科技职位中,亚裔的年收入比白人的平均年收入少8,146美元,非洲裔的年收入比白人平均年收入少3,656美元。“在雇佣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隐藏的偏见都会渗入。”<ref group="注">《今日美国》,2014年10月10日</ref> 少数族裔的贫困状况更为严重。拉美裔仅占美国人口总数的17%,却占4,500万贫困人口的28.1%。1,450万贫困儿童中有37%是拉美裔。在65岁以上的老年群体中,拉美裔比其他任何族裔的贫困率都高。其老年人贫困率为20%,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research.org www.pewresearch.org]),2014年9月19日</ref>近60%的收容所居住者是少数种族。与美国整体人口相比,非洲裔美国人无家可归的比例高出3倍。紧急避难所中5岁以下的非洲裔儿童是白人同类群体的29倍。<ref group="注">《基督教邮报》网站([http://www.christianpost.com www.christianpost.com]),2014年11月27日</ref> 种族歧视成为种族仇恨犯罪的社会土壤。美国南方贫困问题法律中心数据显示,美国国内的仇恨团体数量从2000年的602个增加到2013年的939个。美国司法部对刑事案件受害者的年度调查显示,2012年共发生29.3万多起仇恨犯罪,相当于每天发生800起,其中超过20%的仇恨犯罪的实施者是17岁及以下的青少年。<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4月16日</ref>2014年4月13日,73岁的白人至上主义分子弗雷泽·格伦·克洛斯在堪萨斯城犹太人机构附近枪杀3人。<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4年4月14日</ref> 2014年是美国《民权法案》颁布50周年。根据皮尤中心对美国种族关系现状调查,只有45%的受访者认为美国在种族平等方面有了进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部的调查则显示,46%的人认为种族歧视将长期存在。<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http://www.pewresearch.org www.pewresearch.org]),2014年4月9日</ref> ==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 美国漠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在美国,妇女遭受贫困、职场歧视、家庭暴力以及性侵的情况堪忧;儿童受到校园暴力、性侵和枪击案以及危险工作环境影响,生命和健康权受到威胁。 大量妇女和儿童生活贫困。据统计,约4,200万妇女(约占美国妇女的三分之一)及2,80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条件中或濒临贫困。<ref group="注">《时代》周刊网站([http://time.com time.com]),2014年1月13日</ref>根据无家可归者国家中心的报告,每30个儿童就有1个无家可归,31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无家可归儿童的数量在不断上升。<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4年11月17日</ref> 妇女在职场面临薪酬歧视。在按最低工资标准获取工资的人群中,妇女占近2/3,她们在病假期间往往没有工资。女性工资平均仅为男性工资的77%,而非洲裔妇女和拉美裔妇女的工资更低。非洲裔妇女的工资仅为白人男性工资的64%,而拉美裔妇女的工资则仅为白人男性工资的55%。<ref group="注">《时代》周刊网站([http://time.com time.com]),2014年1月13日</ref>女性在各个类型工作的平均工资都低于男性,即使是在像护士等工资较低而且以女性为主的职业中,女性的工资依然低于男性。<ref group="注">《思考进步》网站([http://thinkprogress.org thinkprogress.org]),2014年4月8日</ref> 女性军人遭受性侵报告数量攀升。在美国军队中,平均每天至少有16起性袭击事件被报道。根据兰德公司所做的一份调查,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12个月中,有13,000件“非自愿的性接触”事件未被报道。<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http://www.usatoday.com www.usatoday.com]),2014年11月7日</ref>依据美国国防部所发布的报告,截至2014年9月,美国军队中性侵事件2014财政年度达5,983件,比2013财政年度增长了8%。<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http://america.aljazeera.com america.aljazeera.com]),2014年12月4日</ref>62%女性受害者因向上级举报性侵害而遭到了报复。<ref group="注">英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bbc.com www.bbc.com]),2014年12月5日</ref> 家庭暴力问题普遍。根据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数据,美国每年的家庭暴力数量约为96万起。家庭暴力受害者85%为女性。平均每天有3名女性被其伴侣杀害,有4名女性死于虐待,有3名儿童死于虐待,每年有约210万名美国女性遭到男性攻击。<ref group="注">美国司法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isticbrain.com www.statisticbrain.com]),2014年9月5日</ref>2014年以来,加州1,000多件有关虐待寄养儿童的投诉没有办结。<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9月13日</ref> 校园枪击、性侵问题严重。在2014年初的6周内,就发生了13起校园枪击案,其中包括8天内发生在高中以下学校内的4起枪击案。<ref group="注">Everytown网站([http://everytown.org everytown.org]),2014年2月5日</ref>2014年1月17日下午,在费城的学校发生了两起枪击案,一名男孩和一名女孩遭到了枪击,二人均为15岁。<ref group="注">《华盛顿新闻报》,2014年1月18日</ref> 美国高中性暴力现象令人震惊。美国大学女生协会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58%的七年级到高三的学生在一个学年里经历过性骚扰,五分之一的高中女生表示曾在学校被性侵犯过,八分之一的高中女生表示曾被强奸。有关专家指出,该调查揭露出“这一问题令人震惊的广泛性”。<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http://america.aljazeera.com america.aljazeera.com]),2014年11月14日</ref>美国大学校园弥漫着性暴力文化,像一朵“黑云”笼罩着校园,却从未得到美国任何高等教育机构的适当应对。<ref group="注">《华尔街日报》,2014年9月30日</ref> 童工从事危险工作。美国劳工法允许年纪幼小者参加工作,只要他或她的父母同意且该工作不与其学校学习时间相冲突。这意味着,一名12岁的儿童在烟草农场课余时间每周工作50或60小时是完全合法的。<ref group="注">《政治》杂志网站([http://www.politico.com www.politico.com]),2014年9月16日</ref>根据对美国四个最大的烟草生产州(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和弗吉尼亚州)141名7岁至17岁的儿童烟草工人采访,近四分之三的受访儿童表示感到身体不适:恶心、呕吐、头痛、晕眩、呼吸困难或在烟草农场工作时出现的其他严重症状,其中许多症状都与急性尼古丁中毒的临床反应一致。 ==关于侵犯他国人权== 在国际人权领域,美国长期不批准联合国一些核心人权公约,对联合国一些重要人权决议投反对票。而且美国依然变本加厉地侵犯他国人权,其中包括海外监听项目侵犯他国公民隐私权,无人机袭击造成他国大量平民伤亡,以及海外驻军强奸和杀害当地人等。 美国中央情报局滥用酷刑。截至2014年12月,在关塔那摩监狱仍有136名囚犯被关押。<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2014年12月8日</ref>美国国会参议院情报委员会2014年12月9日公布的报告披露,中情局向一家公司支付了8000万美元请其设计酷刑。中情局为获取情报对所抓获的恐怖和极端组织嫌疑人实施酷刑,使用剥夺睡眠、水刑、长期单独幽禁、将囚犯头部猛力撞墙和抽打乃至死亡威胁等审讯手段,甚至还有“直肠补液”等骇人手段。<ref group="注">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报告([http://www.intelligence.senate.gov www.intelligence.senate.gov]),2014年12月3日</ref>在阿富汗的一个拘禁点,其中一名囚犯哈立德·谢赫·穆罕默德遭受水刑达183次。<ref group="注">福克斯新闻网站([http://www.foxnews.com www.foxnews.com]),2014年4月1日</ref>根据中情局的记录,对被拘押人施加水刑的特工,很多人都“感到要吐了”,“有些人甚至想哭并觉得自己要窒息了”。<ref group="注">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报告([http://www.intelligence.senate.gov www.intelligence.senate.gov]),2014年12月3日</ref>有的在押人员还遭遇性侵。缺乏证据、未经任何法庭审判而被关押长达12年的穆罕默杜·乌尔德·斯拉伊出版了自己在狱中写的日记。据德国《明镜》周刊登载的日记内容显示,斯拉伊遭受了各种折磨,包括毒打、饥饿、不准祈祷甚至性虐待。<ref group="注">德国《明镜》周刊网站([http://www.spiegel.de www.spiegel.de]),2015年1月20日</ref>《洛杉矶时报》发表社论称,报告展示了“后9·11时代”美国的耻辱和令人反胃的酷刑细节。2014年4月9日,美国德克萨斯州在处决墨西哥公民哈米诺·埃尔南德斯·亚纳斯过程中,未遵照《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确保其获得领事协助。 2014年4月11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发言人表示,美国在剥夺获得领事协助权利的情况下处决外国公民构成任意剥夺生命行为,违反国际法,包括美国已批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大规模海外监听项目侵犯他国主权和公民权利。自2013年6月爱德华·斯诺登曝光美国的“棱镜”项目以来,美国当局被揭露出的监听项目不断增多,范围不断扩大,甚至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德国总理、巴西总统等多达3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3年10月25日</ref>2014年1月2日,《华盛顿邮报》报道,美国国家安全局代号为“攻克难关”的量子计算机研发项目,目的就是为了破解目前全球互联网常见的各类密码,窃取政府、企业、银行等机构的加密信息。<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1月2日</ref>另一个代号为“量子”的项目,通过“间谍、电脑生产商或不知情使用者”等渠道,把微型电路板或USB存储卡安装到全球近10万台目标电脑之中,再通过接收这些设备发出的无线电波,获取电脑中的数据,并用来针对目标电脑发起网络攻击。<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2014年1月14日;《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4年1月14日</ref>“碟火”和“优选”项目,每天搜集来自全球各方的多达2亿多条手机短信,以获知手机用户的所在位置、联系网络或信用卡详情。<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4年1月6日</ref> 频繁使用无人机造成他国大量平民伤亡。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24日,美国无人机在针对41人的袭击中却导致了1147人死亡,相当于每杀死一个“坏家伙”,就会导致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28名平民的死亡。<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http://www.theguardian.com www.theguardian.com]),2014年11月24日</ref>在也门,自2014年初至4月中旬,美国的无人机轰炸和空袭已经导致约753到965人的死亡,至少81名平民被炸身亡。<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4年9月11日</ref> 美国海外驻军侵犯人权事件时有发生。2014年7月25日,驻扎在意大利北部维琴察附近的美军士兵格雷·拉马库斯和艾德思·麦克考夫被控强奸、殴打一位怀有六个月身孕的罗马尼亚妇女。<ref group="注">THE DAILY BEAST网站([http://www.thedailybeast.com www.thedailybeast.com]),2014年7月25日</ref>10月15日,菲律宾警方指控美国海军一等兵约瑟夫·斯科特·彭伯顿谋杀一名菲律宾变性人。<ref group="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网([http://www.cbsnews.com www.cbsnews.com]),2014年10月15日</ref> 对待国际人权法我行我素。迄今为止,美国仍然不承认发展权是一项人权。在2014年9月人权理事会第27次会议通过有关“发展权”的决议时,美国再一次成为唯一投反对票的国家。<ref group="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七届会议关于发展权的决议(A/HRC/RES/27/2),([http://daccess-dds-ny.un.org daccess-dds-ny.un.org])</ref>美国虽然在1977年就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但至今没有批准该公约。美国尽管宣称重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但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已经34年却迟迟不予批准,签署《儿童权利公约》19年后亦未批准。此外,美国为了回避自身责任,在外债与人权问题上态度消极。 2014年3月和9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5次会议和第27次会议先后两次通过“外债对人权影响”的决议,美国均投了反对票。<ref group="注">联合国文件编号A/HRC/RES/25/16</ref> ==注脚== {{Reflist|group="注"|3}} {{PD-PRC-exempt}}[[Category: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i5tnb874uem3t5w1bd4gwp2rot0h1qk 201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0 194723 11127116 2537704 2026-10-13T01:08:14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2012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author= |section=[[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year=2013 |month=4 |day=21 |previous=[[2011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next=[[2013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 type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from= |notes= }} 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政府在刚刚发布的《2012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190多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指手画脚、说三道四,而偏偏对其本国存在的人权问题避而不谈、只字未提。事实说明,美国存在着严重人权问题,并广受世人诟病。在这里,仅对2012年美国的人权问题做些实录,以便世人从中略窥美国人权状况之一斑。 2012年美国存在的人权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使人印象深刻: ——美国持枪犯罪严重威胁公民的生命与人身安全。2012年,先后发生奥克兰校园枪击案、科罗拉多“世纪16”电影院枪击案和康涅狄格州校园枪击案,伤亡人数震惊世界。 ——美国选举不能充分体现全体公民的真正意志。政治献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选举过程和政策走向。在2012年美国大选中,仅有57.5%的选民参加了投票。 ——美国政府进一步限制了公民和政治权利。不断扩大对个人通信的监听和审查范围。警察经常滥用职权,导致侵犯公民权利的投诉和指控不断上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比例持续增加。 ——美国已成为发达国家中贫富悬殊最大的国家之一。2011年美国基尼系数为0.477,失业人数高达900万人;约有1640万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公立学校报告的无家可归的儿童和青少年数量首次超过100万。 ——美国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土著人面临严重的种族歧视,其贫困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美国一名导演拍摄并在网上播放的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电影引发了全球穆斯林的抗议浪潮。 ——美国严重侵害他国人权。2012年,美国在也门、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国的军事行动造成无辜平民大量死亡;焚经辱尸,亵渎当地人民的宗教感情。美军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白磷弹和贫铀弹,使战后伊拉克婴儿出生缺陷率大幅上升。 ——美国未能有效参与国际人权合作。美国没有加入或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一系列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 ==关于生命与人身安全== 2012年,美国暴力犯罪问题严重,使用枪支的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公民的生命与人身安全没有得到应有保障。 美国联邦调查局2012年9月的统计显示,2011年,美国共发生暴力犯罪案件约1203564起,相当于每10万居民386.3起。在向执法部门报告的暴力犯罪案件中,严重暴力攻击案件比例高达62.4%,暴力抢劫案占29.4%,强奸案占6.9%,谋杀案占1.2%。使用枪支的犯罪在谋杀案中占67.7%,在抢劫案中占41.3%,在所有犯罪案件中占21.2%。 美国是世界上人均拥有枪支最多的国家。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7月23日报道称,美国公民手中约有2.7亿支枪,每年有10余万人遭遇枪击,2010年有3万多人死于枪伤。然而,美国在枪支管理方面少有作为。2008年和2010年,美国最高法院就两起持枪案作出裁决,裁定州和地方政府限制公民拥有枪支的法律违宪。大约有一半的州修法允许枪支拥有者在大多数公共场所公开携带枪支。许多州的法律允许公民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开枪,即使在他们不用武力能够逃离威胁的情况下也可以开枪。据《印度教徒报》网站2012年8月7日的文章,若按人口计算,美国部分地区的民众比伊拉克或阿富汗等战乱地区的民众更有可能成为与枪支有关的凶杀案的受害者。2013年1月16日,美国总统公布了23条可以立即采取的与控枪相关的举措并签署了其中的三条,但舆论普遍认为,控枪举措将遭遇极大阻力。 《今日美国报》网站2012年10月17日报道称,2011年,美国的暴力犯罪增长17%。枪击暴力犯罪是对美国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最严重的威胁之一。据统计,2011年美国发生的谋杀案中有14612名受害者,其中9903人与枪击有关。(见注1)2012年,美国发生了更多的枪击暴力犯罪案件。据纽约市警察局2012年9月2日的统计数据显示,纽约市已经发生1001起枪击案,比2011年同期上升了3.4%。(见注2) 据芝加哥警察局网站的统计,2012年,芝加哥共发生2460起枪击案件,同比增长10%。有的枪击案十分血腥和恐怖,如科罗拉多州影院枪击案和康涅狄格州校园枪击案。 2012年7月20日,24岁的詹姆斯·霍姆斯手持一支AR-15步枪、一支猎枪和至少1把手枪进入科罗拉多州奥罗拉市一家电影院,对正在观看电影的观众进行扫射,导致12人身亡,59人受伤。有目击者回忆说:“他简直就像在狩猎季中打猎一样射杀众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7月21日报道称,执法部门资料显示,这些武器都是詹姆斯·霍姆斯此前6个月内在丹佛地区的体育用品商店内合法购买的。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7月23日报道,纽约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在科罗拉多州枪击案发生后说:“我认为世界上没有哪个发达国家还存在像我们这样严重的问题。” 2012年12月14日,20岁的亚当·兰扎手持一支步枪和两支手枪闯入康涅狄格州纽敦市桑迪胡克小学,枪杀20名儿童和6名教职工,凶手也自杀身亡,之前他还枪杀了自己的母亲。这是造成2007年32人丧生的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校园枪杀案之后又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近年来,美国政府对公民采取了更加严密的监视措施。警察虐待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现象屡见不鲜。公民平等选举权不断受到侵害。 美国政府不断强化对民众的监控,大幅限制和缩减美国社会的自由空间,严重侵犯公民自由。2012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授权政府通过未经许可的窃听及电子通讯手段侵犯民众隐私。据科技咨询网2012年5月4日一篇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起草了一部法案,要求社交网络网站、IP网络语音传输技术的提供方、即时信息、网络电子邮件服务商等更改代码,以便政府进行监控。美国民权同盟2012年9月27日公布的文件显示,联邦执法机构对美国人的电子通讯监控正在日益增多。从2009年到2011年,司法部使用“电子笔录器”和“诱捕与追踪装置”监视电话通讯次数从23535次增加到37616次,增长了60%;获准使用“电子笔录器”和“诱捕与追踪装置”检测个人电子邮件和网络数据的次数增长了361%。国家安全局通过“严格和系统”的方式,收集美国民众纯粹家庭内部的信息往来记录,每天截获和存储17亿条电子邮件、电话和其他沟通类型的信息。2012年3月的一项有线调查显示,2012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在犹他州筹建一个巨型数据中心,用于存放和分析“全世界范围内的海量通信”。(见注3)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披露,美国政府使用的军用无人机有可能用于暗中监视美国公民。(见注4) 2012年9月17日是“占领华尔街”运动一周年纪念日,在华尔街附近的示威者与警方爆发大规模冲突,有超过100人被逮捕。(见注5)媒体担心美国新闻立法会越来越严厉。由于发表不同政治观点,美国记者失业的情况很常见。(见注6) 美国警察因侵犯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权利而遭受的投诉与指控呈上升趋势。纽约市警察局卷入了多宗诉讼案,其警察被控在执法过程中侵犯公民权利。据《芝加哥论坛报》2012年3月6日报道,51岁的尤金·格鲁伯在被拘留期间遭受的暴力虐待致其全身瘫痪,4个月后不治身亡;3月21日又报道,7名北芝加哥地区警察对嫌疑犯达林·汉纳采用捆绑、电击等刑讯手段,使汉纳在一周后即因严重的身体创伤而死亡。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5月17日报道称,美国各州被关押人员中有9.6%的人在关押期间受到性侵犯,比2008年增加了一倍多。在得克萨斯州监狱,许多犯人被关押在室温高达华氏3位数的牢房内,58岁的拉里·基恩·麦考伦、44岁的亚历山大·托贡尼茨、57岁的麦克尔·戴维·马尔托尼和52岁的肯尼斯·韦恩·詹姆斯于2011年死于中暑,另有至少5名囚犯的死亡也与室内高温有关。(见注7) 美国公民并没有真正享有平等的选举权。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中,符合条件的选民人数比2008年增加了800万,但实际参加投票的人数反而减少了500万,投票率仅为57.5%。(见注8)皮尤中心2012年2月的一份调查报告称,选民登记系统存在着错误和低效,削弱了选民的热情,也加剧了党派间关于选举公正性的争论。(见注9) 美国选举形同金钱对决,政治献金深刻影响美国的政策走向。2012年,美国选举的总花费为60亿美元,截至2012年10月17日,民主党候选人筹款数额为10.6亿美元,共和党候选人筹款数额为9. 54亿美元,两大阵营巨额花费的背后都有财团资助。(见注10)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近90%的美国人认为2012年竞选中来自商界的捐资太多,政治献金只会让富人对决策有更大影响力。(见注11)美国哈佛大学一名教授认为,美国的政治制度陷入了一场严重危机,它受到利益集团及其出资人的摆布。竞选捐款“助长了其他所有的弊端”。美国政治正在腐化美国人民,使他们一步步陷入对有组织利益集团的依赖。(见注12)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网站2012年11月5日引用国际知名人士的评论指出,在美国总统竞选中,易出问题的投票器、对投票器做手脚的风险、计票缺乏透明以及选举人团制度都使美国的选举制度存在严重缺陷。 ==关于经济和社会权利== 美国政府至今未批准已经得到160个国家批准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很多美国公民没有享受到国际公认的经济和社会权利。 美国的失业率长期处于高位。近年来,又有大批美国人失业。美国劳工部2012年5月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4月,美国失业率为8.1%。失业人口高达1250万人。《赫芬顿邮报》网站2012年12月3日援引一份报告指出,有近650万美国年轻人处于失学和失业状态。过去10年,16到19岁青年的就业率降低了42%。《洛杉矶时报》网站2012年4月27日载文说,参加过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的老兵的失业率是10.3%,而年龄在24岁以下的老兵的失业率则高达29.1%。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美联社2012年4月22日报道称,2011年,美国25岁以下拥有学士学位的人中,53.6%的人找不到工作或者学非所用。即使找到了工作,有些人也得不到适当的报酬。在美国食品行业近2000万工人中,有60%的人收入低于当地的贫困线标准。(见注13)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的贫困问题持续加剧。美国人口统计局2012年9月12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美国的贫困率为15%,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美国人有4620万。约有1800万个家庭吃不饱饭,其中680多万个家庭在一年中会有几个月的时间担心没有足够的钱购买食品。(见注14)《赫芬顿邮报》2012年10月30日报道称,22%的美国儿童生活在贫困之中。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儿童和青少年贫困率最高的发达国家之一。 近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经合组织报告说,美国贫富差距在发达国家中位列第四。2011年,美国基尼系数达到0.477,2010-2011年间,美国的收入差距增长了1.6%,社会两极化趋势进一步加强。2010-2011年,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占美国家庭总收入的份额增加了1.6个百分点,收入最高的5%的家庭的份额增加了4.9个百分点,中等收入家庭的份额相应减少,低收入家庭的份额几乎未变。(见注15) 美国有为数众多的无家可归者。结束无家可归全国联盟2012年1月17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11年,美国无家可归者达636017人,平均每万人中就有21个无家可归者,其中,长期无家可归者为107148人。无处容身者人数比2009年上升2%,达到243701人。每10名无家可归者中就有4人无处容身。2012年4月,纽约市收容所里的无家可归者比2011年增加了10%。(见注16)无家可归者受到歧视和侵害。《今日美国》2012年2月15日报道称,在234个样本城市中,24%的城市禁止无家可归者乞讨,22%的城市禁止无家可归者街头流浪,16%的城市规定露宿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1999年到2010年期间,已报道的针对无家可归者的暴力犯罪达到1184起,这些案件造成了312名无家可归者死亡。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少数没有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发达国家之一,有相当数量的居民因没有医疗保险而无法在患病时得到必要的医疗照顾。2011年,美国有15.7%的居民没有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8613000。(见注17)《赫芬顿邮报》2012年11月13日报道称,每年约有11.5万名美国妇女在离婚后,因无力负担私人保险费用而失去医疗保险。2012年6月20日,美国家庭联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布报告称,2010年,美国有26100名年龄在25到64岁之间的劳动人口由于缺乏医疗保险而丧命,比2000年增加了31%。(见注18) ==关于种族歧视== 美国长期存在的种族歧视未见改善,少数族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未能得到平等保障。 少数族裔的选举权受到限制。在2012年11月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中,部分亚裔选民在投票站遭遇投票障碍,并受到歧视。(见注19)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报告员联名指控美国未能确保非洲裔和拉丁裔美国人充分行使投票权。《波士顿评论》2013年1月-2月号刊报道称,截至2010年,美国有超过585万公民由于刑事犯罪被剥夺选举权,目前由于刑事犯罪而被剥夺选举权的非洲裔美国人超过200万。美国司法部长也承认,由于少数族裔选举权受到身份证法的限制,使部分人在事实上被剥夺了该项权利。(见注20) 少数族裔在就业方面受到歧视,经济状况恶化。美国劳工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0月,白人失业率为7.0%,非洲裔失业率为14.3%,拉丁裔的失业率则为10.0%。(见注21) 美国均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认定某企业在人员雇佣上存在明显的种族歧视。(见注22)亚裔和非洲裔重新就业所耗时间明显长于白人,亚裔平均为27.7周,非洲裔为27周,而白人为19.7周。(见注23)美国劳工部数据显示,2012年,纽约市约有50%的黑人处于失业状态,这些人失业后平均需要花上一年时间才能找到新工作。(见注24) 就业歧视是导致收入差距和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美国人口统计局2012年9月12日的数据显示,2011年非洲裔美国人家庭收入中位数为32229美元,不到非西班牙裔白人收入的60%;非洲裔美国人贫困率为27.6%,约为非西班牙裔白人贫困率的3倍。 执法和司法领域种族歧视严重。路透社网站2012年7月3日报道称,跟其他族裔相比,警察更袒护白人。纽约市在2011年68.5万次警察街头拦截检查中,超过85%针对黑人和拉丁裔人群。少数族裔被执法部门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阿肯色州一名21岁黑人青年被警察搜身后带入巡逻车,其后他被发现在双手被铐住的情况下头部中枪死亡。(见注25)28岁的黑人穆罕默德·巴哈被纽约警方射杀引发非洲裔社团的愤怒。(见注26)“得州民权项目”网站2012年7月24日的文章称,由于奥斯汀警方滥用武力,自2011年以来发生了两起警方枪杀少数族裔嫌疑人事件。当地人权机构负责人指出,警方对受害人死因调查的细致深入程度甚至比不上对当地一条狗的死因调查。2013年1月14日,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查尔斯·M·布洛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美国“实现种族和谐的愿望正在破产。对黑皮肤的根本性歧视——这一奴隶制度的支柱却依然顽固存在。”(见注27) 宗教歧视明显上升,侮辱和攻击穆斯林的事件增多。穆斯林人口不到美国总人口的1%,但是联邦政府调查的宗教歧视案件中,14%涉及穆斯林;在职场宗教歧视案件中,25%涉及穆斯林。(见注28) 2012年9月,美国一名导演拍摄并在互联网上播放侮辱伊斯兰教先知的电影,再次引发全球穆斯林的抗议浪潮。在休斯敦,有人将一头死猪扔在一座清真寺的门口。(见注29)美国海军特种部队被曝出将穆斯林女性持枪图作为训练标靶使用。(见注30) 57岁的穆斯林巴沙尔·艾哈迈德在清真寺外被人撕咬并刺伤,凶手行凶时大喊反穆斯林口号。(见注31)自“9·11”事件以来,美国司法部已调查超过800起针对穆斯林、阿拉伯和南亚裔的暴力、纵火和破坏公共财物事件。(见注32) 种族隔离在美国事实上依然存在。《纽约时报》2012年8月6日报道称,在纽约的高档社区上东区,非西班牙裔黑人居民仅占2.7%,白人居民占81%。当地的房屋管理委员会可以拒绝黑人买主在此购买房屋而不给出任何理由,上东区卖主拒绝黑人买主已经名声在外。调查显示,纽约在一项对黑人隔离的城市排行榜中位列第二位,在对西班牙裔和亚裔人群隔离的排行榜中居第三位。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房地产公司主管因拒绝租房给3个非洲裔美国人而被起诉。他声称没有房子可以出租,却在一小时内带白人租户看房,并说:“你们看起来像好人,所以我才带你们看。”(见注33)此外,还有研究发现美国许多工作场所中种族隔离的情形也越来越明显,调查的58个行业中有19个行业呈现出种族隔离的倾向。(见注34) 种族关系紧张,仇恨犯罪频发。美联社2012年10月28日报道,最新民意调查显示,51%的美国人对非洲裔美国人持明确的反对态度,较2008年上升了3个百分点。美国广播公司网站2012年11月19日报道,纽约市布鲁克林区在四个月中接连有3名中东裔商店业主遭枪击身亡,警方称不排除种族偏见是枪手的作案动机。密西西比州两名年轻白人男子因种族原因用卡车故意碾压一名黑人男子致死,这两人自2011年起多次使用啤酒瓶、弹弓、机动车等工具对附近黑人进行骚扰和攻击,并时常在他人面前吹嘘自己的行为。(见注35)白人枪手韦德·迈克尔·佩奇在锡克教寺庙枪杀6人,其杀人动机与新纳粹仇恨组织的宣传煽动有关,并被怀疑为白人至上主义分子。(见注36) 土著人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2012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种族主义问题特别报告员穆图马·鲁泰雷指出,纳瓦霍人仍面临严重的种族歧视,无法获得平等的法律待遇和司法救济。(见注37)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土著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詹姆斯·安纳亚指出,一些开发建设项目使美国土著人难以进入和使用他们的圣地。他在报告中援引有关机构研究数据指出,美国土著人的贫困率是全国贫困率的两倍,寿命比全国平均寿命短5.2年。仅13%的美国土著人拥有大学学历,远低于28%的全国平均水平。土著人妇女遭受暴力侵害的比例是全国平均值的两倍多,1/3的土著人妇女一生中会遭受强暴。(见注38) 非法移民的权利被侵犯。美国移民拘留所的死亡事件时有发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外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克里斯托弗·海因斯在其报告中指出,一些对移民的羁押既无必要也不恰当,发生死亡事件的移民羁押场所类似监狱,被羁押的移民难以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见注39)联合国人权专家和南佛罗里达移民组织呼吁美国停止遣返海地移民。人权组织认为美国的遣返违反人权原则,遣返将导致这些海地人面临生命危险。(见注40) ==关于妇女和儿童权利== 美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至今尚未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在妇女和儿童权利保护方面依旧问题突出。 女性遭遇就业和薪酬歧视。美国劳工统计局2012年数据显示,2011年,大约2/3的最低薪酬工作由女性承担,61%的最低薪酬全职工是女性。(见注41)2012年4月17日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按平均值,美国女性需要从2011年工作到2012年4月17日才能挣到美国男性2011年全年的收入,工资平均仅为男性的77%,黑人女性的工资相当于男性的62%,拉丁裔女性的工资相当于男性的54%,部分州有色人种女性工资水平尚不足有色人种男性工资收入的50%。(见注42)男女工资差异最大的是怀俄明州,女性的工资仅为男性的64%。(见注43)俄克拉荷马州投票通过了州宪法修正案,终止了在州内115个政府机构中增加雇佣妇女和少数民族的积极行动计划。(见注44)孕妇和新生儿母亲面临着现实的就业歧视问题,雇佣者并不尊重“怀孕歧视法案”,时常发生逼迫怀孕女员工离开自己工作岗位的事件。(见注45)休斯敦一名妇女为了让新生儿喝到新鲜的母乳而向所在公司申请带着吸奶器上班,却因此被公司解雇,康涅狄格州一名孕妇在告知公司怀孕消息后被要求自行辞职。(见注46) 女性贫困率高于男性。国家妇女法律中心报告称,2011年女性的贫困率为14.6%,高于男性的10.9%。40%的女性户主家庭处于贫困状态,一项针对退休妇女境况的报告显示,女性退休人员的贫困率比男性退休人员高50%。(见注47) 妇女遭受暴力和性侵犯。在美国,平均每天有3名女性因家庭暴力而丧生。(见注48)反家庭暴力机构在2011年9月发起的一项全国调查显示,每天有超过67000名受害人接受他们的帮助。(见注49)2010年美国强奸案被捕率仅为24%。(见注50) 2012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针对妇女暴力问题特别报告员在提交联大的报告中指出,美国多数监狱未就防止囚犯性侵犯行为对监狱管理人员进行充分培训,监狱强奸案发生之后通常不了了之,有罪不罚。(见注51) 美国女性军人在服役期间也经常遭受性骚扰和性侵害,有媒体质疑美国军队中存在“强奸文化”。(见注52) 79%的女性军人在服役期间遭遇过性骚扰,大量受害女性军人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症和抑郁症。(见注53)美国空军军事教官路易斯·沃克强奸和性侵10名受训女性,是1990年以来美军被曝出的最大性丑闻。(见注54) 2011年,近3200起在美国军队中的强奸和性侵害事件被正式报道,就连五角大楼也承认这些事件仅占所有此类事件的15%;一项军事调查显示,约1/5美国军队中的女性曾经受到过性侵害,但大多数受害人没有向有关机构报告。约半数的受害人说他们“不想在单位中招惹麻烦”。(见注55) 少数族裔妇女健康状况堪忧。在华盛顿特区贫困社区里,异性恋的非洲裔妇女艾滋病毒感染率较两年前的6.3%几乎增加了一倍,官员说该市90%的女性艾滋病患者是黑人。(见注56)非洲裔妇女只占美国女性人口总数的14%,而每年新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中,66%是黑人;黑人妇女艾滋病患者死亡率是白人妇女的近16倍。(见注57)《芝加哥论坛报》网站2012年8月3日报道称,美国少数族裔妇女在分娩过程中或分娩后不久的死亡率要高于白人妇女。每出生10万个婴儿,就有7到9个白人母亲死于生产过程之中,西班牙裔和亚裔母亲中有10个左右,而黑人母亲中则高达32到35人。 儿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人身自由受到侵害。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2012年12月16日报道称,美国儿童死于枪支的比率是排在其后面的全世界20个主要工业化国家总比率的25倍。全国反失踪和被剥削儿童中心称,每年至少有10万名儿童被贩卖。(见注58) 儿童性侵害案件严重。美国防止虐待儿童网站2012年11月5日报道称,20%成年女性和5-15%成年男性在童年或青少年时期遭遇过性虐待。2010年美国有63527名儿童成为性虐待的受害者。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2年10月18日报道称,美国童子军公布的1247件“不合格志愿者档案”,详细列举了超过1000多名被控性侵儿童的童子军领袖和志愿者的资料。他们被控在1965年到1985年性侵或猥亵男童而被开除出童子军。报道称,教士和地方童子军领袖长期包庇性侵儿童的嫌疑人。前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美式足球助理教练杰里·桑达斯基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对10名男孩进行了性虐待。(见注59)2012年美国还曝出了系列宗教人员性侵儿童案件:7月,费城天主教高级教士威廉姆·林恩因纵容一名涉嫌猥亵儿童的神职人员继续接触儿童而获刑六年;(见注60)9月,一名堪萨斯城主教因未能举报其手下一名制作儿童色情作品的神父而被判有罪。(见注61) 儿童无家可归者数量剧增,贫困率居高不下。美国教育部2012年6月27日发布数据显示,公立学校报告的无家可归儿童和青少年数量有史以来首次超过100万,该数字尚不包括未登记人员在内。44个州报告州内无家可归学生的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15个州称这一增幅在20%以上。自2006-2007学年以来,在公立学校登记入学的无家可归儿童数量增加了57%。全国无家可归和贫困法律中心2012年6月27日报告称,密歇根州在公立学校登记入学的无家可归儿童数量在2008到2011年间增长了315%。(见注62)2012年9月,纽约市儿童无家可归者达到1万9千人。14岁的弗朗切斯科居住在收容所里,他说,“收容所里的生活像地狱一样”。(见注63)无家可归的孩子学业表现堪忧,只有52%的人能达到熟练阅读水平,51%的人数学能够及格。无家可归的学生更容易失学,且高中毕业率远低于其他学生。(见注64) 美国2012年发布的儿童及青少年主要生活指数显示, 2010年, 1640万0到17岁的美国儿童和青少年生活在贫困之中,约占该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总数的22%。(见注65)有14个州报告在2010年至2011年间,越来越多的儿童陷入贫困境地。(见注66)过去十年中,内华达州的儿童贫困人口上升了38%。(见注67) ==关于侵犯他国人权== 美国是冷战结束后世界上对外发动战争最频繁的国家。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制止战争联盟网站2012年6月14日的文章说,2001-2011年间,每年约有14000至110000名平民死于美国领导的“反恐战争”。联合国驻阿富汗援助团推算,2007年到2011年7月,至少有10292名阿富汗平民被打死。伊拉克“死亡人数统计项目”记录,2003年至2011年8月,有约115000名平民死亡。在巴基斯坦、也门和索马里,有许多平民死于美军炮火。2004年至2012年6月,巴基斯坦至少有484名平民死于美军袭击行动,其中包括168名儿童。美军在也门的攻击行动造成了56名平民死亡。(见注68)驻阿富汗美军频繁使用无人机越过阿富汗和巴基斯坦边界,对巴基斯坦边界地带发动攻击。(见注69)2012年9月25日《每日邮报》报道称,美国无人轰炸机在巴基斯坦境内杀死的每50人中,只有一个是恐怖分子,其余49人都是无辜平民。(见注70) 驻阿富汗美军无端屠杀平民。2012年3月11日凌晨3时,驻阿富汗美军士兵罗伯特·贝尔斯走出位于南部省份坎大哈的基地,来到附近的一个小村庄,进入两户人家。他在第一户人家开枪打死了一名男子,屋里其他人逃到了邻居家躲避。贝尔斯接着又去了第二户人家,开枪打死3人,打伤6人。贝尔斯返回基地,与一名士兵聊了一会后又离开军营,到另一个村庄,闯入一户人家,射杀了10多名熟睡的村民。贝尔斯总计杀死17名无辜村民,其中包括9名儿童。行凶之后,贝尔斯还把多具尸体聚拢在一起,放火烧毁。(见注71) 以美国为首的军事行动制造了生态灾难,伊拉克战后儿童出生缺陷率 “惊人增加”。(见注72)国际石油变革组织负责人史蒂夫·克雷茨曼说:“2003年3月到2007年12月,伊拉克战争是相当于至少1.41亿吨二氧化碳排放的罪魁祸首……这场战争的排放量超过了其他国家总量的60%。”(见注73)英国《独立报》网站2012年10月14日报道称,由于美军使用了释放金属污染物的白磷弹等,伊拉克战争后,伊拉克婴儿的出生缺陷率大幅增加。在曾经发生两场激烈战斗的伊拉克城市费卢杰,婴儿出生缺陷率由战前的10%猛增到2007-2010年的50%以上,孕妇流产率在2004年后两年内由10%跃升到45%。 美国士兵严重侮辱阿富汗人的尊严,亵渎他们的宗教感情。法新社2012年9月24日报道称,在2011年7月的一次军事行动中,4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员一边笑着一边向3具血淋淋的尸体撒尿,其中一名美军冲着其中的一具尸体说:“伙计,祝你有美好的一天。”他们把这个过程录了下来,并在互联网上传播。2012年2月,美军驻阿富汗巴格拉姆空军基地的士兵把一批伊斯兰宗教书籍运到垃圾填埋场焚烧,其中包括500本《古兰经》,激起公愤。(见注74) 美国在关塔那摩监狱长期非法关押外国人,截至2012年1月,该监狱中仍然关押着171人。(见注75)美国拒绝给予他们日内瓦公约规定的战俘权利,并用酷刑虐待他们。美国相关机构透露,为逼迫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中的嫌犯招供,美方曾对部分犯人施水刑多达100余次,有时使用半自动武器或电钻加以胁迫,甚至以性侵嫌犯母亲相威胁。(见注76)2012年9月,也门人阿德南·法尔汉·拉蒂夫死于关塔那摩监狱,成为第9个死于该监狱的囚犯。他从2002年1月关塔那摩监狱成立起就被关押在那里,但是从未受到刑事指控。(见注77)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2012年1月23日发表公开声明称,关塔那摩监狱存在包括酷刑在内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但是侵犯人权者未受应有惩罚。(见注78) 有美国知名人士指出,美国政府的反恐政策至少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30条规定中的10条,包括禁止“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见注79) 美国拒绝承认绝大多数国家普遍重视的发展权。2012年9月举行的人权理事会第21次会议通过发展权决议时,美国是唯一投反对票的国家。第67届联合国大会以188票赞成、3票反对、2票弃权再次通过决议,要求美国中止对古巴长达半个世纪的经济封锁。美国不顾绝大多数联合国成员的意愿,继续投了反对票。(见注80) ==注释== 注1:美国科学家联合会网站([http://www.fas.org www.fas.org]),2012年11月14日。 注2:《纽约每日新闻报》,2012年9月9日。 注3:《卫报》,2012年7月10日。 注4:《法尔斯通讯社》,2012年6月26日。 注5:《纽约时报》,2012年9月16日。 注6:俄罗斯外交部网站([http://www.mid.ru www.mid.ru]),2012年10月22日。 注7:“得州民权项目”网站(www.texascivilrightsproject.org),2012年7月7日。 注8:两党政策中心网站([http://bipartisanpolicy.org bipartisanpolicy.org]),2012年11月8日。 注9:美国皮尤中心([http://www.pewstates.org www.pewstates.org]),2012年2月。 注10:英国《旗帜晚报》网站([http://www.standard.co.uk www.standard.co.uk]),2012年11月6日。 注11:《国际先驱导报》,2012年11月16日。 注12:德国《国际政治》,2012年11-12月号刊。 注13:《赫芬顿邮报》,2012年6月6日。 注14:美国劳工部网站([http://www.dol.gov www.dol.gov]),2012年9月5日。 注15:美国人口统计局网站([http://www.census.gov www.census.gov]),2012年9月12日。 注16:无家可归者联盟网站([http://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 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2012年6月8日。 注17:美国人口统计局网站([http://www.census.gov www.census.gov]),2012年9月12日。 注18: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2年6月20日。 注19:《侨报》,2012年11月8日。 注20:《卫报》网站([http://www.guardian.co.uk www.guardian.co.uk]),2012年5月30日。 注21:美国劳工部统计局网站([http://www.bls.gov www.bls.gov]),2012年11月2日。 注22:www.philly.com,2012年12月4日。 注23:《犹他新闻》网站([http://www.deseretnews.com www.deseretnews.com]),2012年12月4日。 注24:madamenoire.com,2012年6月21日。 注25:《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http://www.telegraph.co.uk www.telegraph.co.uk]),2012年8月8日。 注26:纽约每日新闻网([http://www.nydailynews.com www.nydailynews.com]),2012年9月26日。 注27:《纽约时报》网站,2013年1月14日。 注28:美国中文网([http://www.sinovision.net www.sinovision.net]),2011年3月29日。 注29:休斯敦新闻网([http://abclocal.go.com abclocal.go.com]),2012年12月5日。 注30:纽约每日新闻网([http://www.nydailynews.com www.nydailynews.com]),2012年7月3日。 注31:《华尔街日报》,2012年11月19日。 注32:路透社网站([http://www.reuters.com www.reuters.com]),2011年3月29日。 注33:queenscourier.com,2012年12月12日。 注34:《华盛顿邮报》网站([http://www.washingtonpost.com www.washingtonpost.com]),2012年10月25日。 注35:路透社,2012年12月5日。 注36: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2年8月10日。 注37:联合国文件编号A/67/328。 注38:联合国文件编号A/HRC/21/47/Add.1。 注39:联合国文件编号A/HRC/20/22/Add.3。 注40:《迈阿密先驱报》,2012年6月6日。 注41:womensenews.org,2012年12月11日。 注42:womensenews.org,2012年4月30日。 注43:同上。 注44:芝加哥论坛网站([http://articles.chicagotribune.com articles.chicagotribune.com]),2012年11月7日。 注45: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edition.cnn.com),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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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7:《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网站([http://www.csmonitor.com www.csmonitor.com]),2012年8月17日。 注68:制止战争联盟网站([http://stopwar.org.uk stopwar.org.uk]),2012年6月14日。 注69:英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www.bbc.co.uk www.bbc.co.uk]),2012年9月25日。 注70:每日邮报网站([http://www.dailymail.co.uk www.dailymail.co.uk]),2012年9月25日。 注71:法新社,2012年3月23日;美联社,2012年3月24日;《赫芬顿邮报》网站([http://www.huffingtonpost.com www.huffingtonpost.com]),2012年11月11日。 注72:英国《独立报》网站,2012年10月14日。 注73:coto2.wordpress.com,2009年12月21日。 注74: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http://edition.cnn.com edition.cnn.com]),2012年2月22日。 注75:美国观察网站([http://watchingamerica.com watchingamerica.com]),2012年1月17日。 注76:《纽约时报》网站([http://www.nytimes.com www.nytimes.com]),2012年6月24日。 注77:美国广播公司网站([http://abcnews.go.com abcnews.go.com]),2012年9月11日。 注78: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 www.un.org]),2012年1月23日。 注79:《纽约时报》网站([http://www.nytimes.com www.nytimes.com]),2012年6月24日。 注80:联合国文件编号:GA/11311。 {{PD-PRC-exempt}}[[Category: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0llwfaip7gyr96dksnhtkpv802dyrtv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0 196301 11126972 2082368 2026-10-12T12:36:13Z 苯孢 53794 /* */ 1112697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author=蔣中正|section=|y=1972|m=10|d=10|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一九七二年十月十日—— 全國軍民同胞們: 今天是我們中華民國六十一年的雙十國慶。這六十年來的革命歷程,就是一部「與外寇相對抗、與民賊相搏鬥」,百折不回、堅忍圖成的革命歷史。六十年來,我們始終是在重重挫折之中,孤軍奮戰,突破重圍,再開新局的。 大家都知道: ——國父北伐之初,就只是以廣州一隅之地為根據,而北洋軍閥陳兵百萬於前,楊、劉桂軍復勾結商團變起於內,使北伐之師不得不頓兵韶關;但是黃埔師生以無隔宿之糧、無尺寸之地,訓練初成的孤軍,終於起而敉平了商團之變,戡定了楊、劉之亂,制壓了帝國主義的覬覦野心,成為北伐之師「勝兵先勝」的關鍵之戰。 ——當 國父北上,陳逆炯明陰結北洋軍閥叛於東江,而楊、劉及陸榮廷復亂於兩廣,國民革命軍其勢正不止於腹背受敵;但仍由於「全民忠勇激發,一致團結」,不僅一再揮軍東征,其間且復回師粵桂,卒使陳逆潰敗,兩廣統一,雲南底定。 ——及國民革命軍繼承 國父遺志,再度誓師北伐,其時內部遭共匪搆煽,爆發了寧漢分裂;又由於帝國主義者野心不戢,製造出濟南慘案;但是國民革命軍堅持「促成中國文統一,實現人民之自由」,即使廣州根據地被劫掠,後方補給線被破壞,而猶復浴血苦戰,終竟北伐勝利之全功。 ——但是全國統一之後,帝國主義,共產匪徒,軍閥餘孽,包藏禍心,變本加厲,於是又引發了一連串的國際慘案,與可怕的農村暴動、都市暴動;中原之戰,兩廣之變,福州之亂,……更相互糾纏呼應,嚴重的破壞國家統一的新局。但是即使在此兵連禍結之時,我們仍復毅然決然開始訓政,推進國民經濟建設,使此艱難建國之十年,成為最先實踐「建設之首要在民生」的範例。 ——在十四年長期艱苦抗戰之中,我們更是所有的海岸線都被敵人砲火所糜爛控制,對外的一切通路亦皆被澈底封鎖,而東北且有「偽滿洲」的僭竊,華北有王、殷諸奸的附敵,南京有汪逆偽政權的公然竊據;尤其毛共匪幫,更於各個戰場,襲擾國軍,以各種陰謀,破壞政府,在各個地區,建立「蘇區」偽組織。但是由於「國家至上、民族至上」信念之堅忍不拔,與「意志集中、力量集中」行動之鼓舞激盪,終於在十四年長期重圍百戰之中,獲得了最後的勝利! 這一連串獨立奮鬥、力排橫逆的歷史與事實,就證明了任何外寇民賊,沒有不在我們三民主義「內求統一、外求和平」大行動之前潰敗消滅的。 近年以來,大家更是接受了國際姑息黑流一次又一次的打擊與挑戰,可是我們不僅處變不驚,抑且志士之氣益堅益盛;這就是由於國家的立場「慎謀能斷」,國民的精神「莊敬自強」,表現出的沛然莫之能禦的自由正義的力量,乃使反共復國的奮鬥,絕不以一時的橫逆而氣浮心動,抑且在此世局變化之中,更加顯示出復興基地正居於自由亞洲、自由世界的關鍵地位。 今天日本田中政府公然不顧道義法理,不顧國際與其國內有識之士的反對,和共匪這個戰爭販子搞「不正常」的外交關係,它不是不知道,共匪就是要利用一切外來的迷幻,以緩和它內部嚴重的危機,但是由於短視近利的關係,卻硬把非法說成合法,把反常說成正常。殊不知毛賊為的要利用林彪鬥垮劉少奇,乃不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 (1970年)|偽憲草]]裏誘騙他,稱他是毛賊「最親密的戰友」,並承認他為毛賊的「接班人」,到劉少奇的勢力剛剛被打亂打散,林彪想「接班」搞「國家主席」頭頭的時候,就立刻被加上「裏通外國」、「要分裂黨、急於奪權」的罪狀,給予追擊劫殺。這種窩裏反、賊殺賊、愈演愈烈的窒息感,乃使毛賊不得不「更大更深」的「摻沙子」「甩石頭」「挖牆角」,進行不斷的「批修整風」,而且還得「集中批,集中鬥」;正因為匪共內亂內鬥,愈烈愈深,所以毛賊、週匪才被迫急於要和田中、大平搞不正常的迷幻的關係。像共匪這樣一個既窮且亂的偽政權,這樣一個否定一切「人」的價值、「法」的尊嚴、陰賊陰狠的偽組織,這樣一個不自知死所擁腫的草把人——毛賊奸匪,誰能指出它那一點是正常的?那一項是合法的?就是周匪恩來這一小撮,也不知道那一天會被加上「裏通外國」的罪名,被鬥垮鬥臭?僅今天日本這種開門揖盜的外交,這樣飲鴆止渴的貿易,自然只有愈來愈不正常,也只有愈來愈帶給日本政府與人民以更大更深「摻沙子」「甩石頭」「挖牆角」的危險! 古人常言「天下貴有以自謀,不可以鄰國之存亡為安危;貴有以自備,不可以鄰國之緩急為喜懼」。今天我們不止是已經有「不為勢劫」「不為利誘」的精神和決心,政府與民眾更都具備了「自謀」「自備」的意志和行動,北伐抗戰的孤立堅苦,固十百倍於今日,當日尚且能以寡擊眾,轉弱為強。今天雖然又看似處於革命者「孤立於艱難之中,孤立於道義之上」的時代,其實卻正是革命者贏得自由真理、贏得人心士氣的時代!我們今天擁有這樣一個地緣的戰略地位,和政治的心理地位,而且承接的是中華文化的道統,提供的是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擔當的是慎固安重的反共堤防,中華民國政府乃為海內海外歸心嚮往唯一的、真正的合法政府,反攻復國,戡亂靖難,是斷無不勝不成之理的。實在一切打擊、污蔑、憂患之來,都是革命歷程必然的現象,而又是必須面對的事實,也是革命者甘之如飴、而又適以自驗其是否動心忍性的磨練。所以我始終強調,光復大陸是我們堅持奮鬥的首一目標,決不能以其他次要問題,氣浮心動,反而忽視了這個首要目標;因為只要這一首要目標,得以達成,一切打擊污蔑,一切邪說暴行,才會立即冰解雲散於無形! 今天海內海外軍民同胞、學人、青年,為真理正義奮鬥,對復國建國聖戰大業負責,不僅使志士之氣恢宏到了最高度,抑且體現了全國軍民精誠團結,不懈於內;千萬僑胞血肉相連、忘身於外;大陸志士仁人聲應氣求、誓死反共的精誠,正復激蕩揚厲於全世界;這就是我們又一個「造破敵之勢,策無缺之謀,立不敗之地,操必勝之權」偉大的革命奮鬥階段的開始! 現在大家一齊來高呼: 中華民國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反共討毛復國建國勝利成功萬歲! {{PD-TW}} {{ROC NationalDay Speech}} [[分類:蔣中正]] [[Category:中華民國]] [[Category:历史]] [[Category:政治]] [[Category:1972年]] sbqk97pamrsbhaewl2zgmjssty3wk9t 201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0 199968 11127117 2537707 2026-10-13T01:08:21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201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author=|section=[[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year=2016|month=4|day=14|previous=[[2014年美国的人权纪录]]|next=[[2016年美国的人权纪录]]| type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from=|notes=}} 美国国务院于当地时间4月13日发布《2015年国别人权报告》,再一次对世界各国人权状况妄加置评,而对自身存在的严重人权问题却三缄其口,毫无反思之意。2015年的美国人权,不仅旧的问题未得到解决,而且新的问题不断滋生。既然美国政府不肯拿起镜子照照自己,那么也只好由别人来帮助完成了。 关于2015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下事实是凿凿在册的。 ——美国枪支管理失控,公民生命权受到严重威胁。枪击案件频发,是2015年美国留给世人最深刻的印象。截至2015年12月28日,当年共发生枪击事件51675起,造成13136人死亡、26493人受伤。 —— 美国警察暴力执法,公民人身安全无法保障。截至2015年12月24日,警察当年共射杀965人,警方滥用权力的行为并未得到应有的追究。巴尔的摩暴发了 “为弗雷迪伸张正义”的抗议活动,芝加哥市民为麦克唐纳之死举行了大规模游行,明尼阿波利斯市的民众因贾马尔·克拉克被警察枪杀而包围警察局。 ——美国监狱系统腐败丛生,严重侵犯囚犯人权。佛罗里达州一所监狱的狱警将患有精神疾患的囚犯达伦·莱尼在淋浴间活活烫死。美国最大的女子监狱罗维尔监狱的狱警逼迫数百名女囚卖淫以换取基本的生活物资和保护,在过去十年间已有57名囚犯死在了该监狱。 —— 美国金钱政治和家族政治大行其道,公民政治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企业和个人可以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无限额捐款以影响美国大选,企业通过金钱影响政治并 获取巨额回报。有评论认为,美国的政治体系已被颠覆为向主要政治捐助者提供回报的工具。家族出身成为美国政治中的主导因素,少数家族和幕后利益集团用资金 影响选举。美国党派之争绑架民意,因为选举利益导致民主党与共和党无法协调制定真正符合民意的政策。 —— 美国社会问题严重,保障公民经济和社会权利困难重重。2014年有4670万人处于贫困状态。每年至少有4810万人缺乏食物保障。2015年有超过56 万人无家可归。79%的美国人相信更多人会掉出而不是上升到中产阶级行列。如今,美国仍有33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4400万受雇于私人部门的劳动者无 法享受带薪病假的权利,占私人部门劳动者总数的40%。 ——美国种族矛盾尖锐,种 族关系处于近20年来最差时期。61%的美国人认为美国的种族关系糟糕。执法司法领域是种族歧视的重灾区。88%的非洲裔美国人相信自己受到警察不公正对 待,68%的非洲裔美国人认为刑事司法体系存在种族歧视。非洲裔美国人拥有的财富仅为白人的十二分之一,拉美裔为十一分之一。有评论认为,对于许多非洲裔 和拉美裔美国家庭而言,美国梦仍然遥不可及。 ——美国妇女状况不断恶化,儿童成长环境堪忧。全职女性与全职男性2014年的年薪收入比为79∶100。过去十年内贫困妇女比例从12.1%上升至14.5%。国际劳工组织指出,美国是唯一没有立法明确规定妇女带薪产假的工业化国家。23%的大学本科女生遭受性骚扰或性侵犯。2015年每个月至少发生两起校园枪击案,几乎每周都有两个孩子 遭受意外枪击死亡,在美国15岁以上因伤死亡的青少年中有四分之一死于枪击事件。约1740万由单亲妈妈抚养的儿童中45%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约五分之一的儿童生活在食品保障不足的家庭。 ——美国仍在公然粗暴侵犯他国人权,视他国生命 如草芥。美国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空袭行动炸死数千平民。美国在巴基斯坦和也门肆意开展无人机袭击,造成数百平民死亡。美军2015年10月3日对阿富汗昆都士“无国界医生”组织医院野蛮空袭,42人惨遭杀害。美国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仍未关闭建立14年之久的关塔那摩监狱,至今仍有近100人在被任意拘留多年且未经审判的情况下继续被羁押。 == 公民权利遭到肆意侵犯 == 2015年,美国枪支犯罪猖獗,警察滥用暴力,监狱腐败严重,秘密监控个人信息频现,公民权利遭到肆意侵犯。 暴力犯罪威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据美国联邦调查局2015年发布的《美国犯罪报告》,2014年美国共发生暴力犯罪1165383起,平均每十万居民中发 生365.5起,其中谋杀案件14249起,强奸案件84041起,抢劫案件325802起,严重暴力伤害案件741291起;共发生财产犯罪案件 8277829起,平均每十万居民中发生2596.1起,被害人因财产犯罪遭受的损失超过143亿美元。<ref group="注">美国联邦调查局报告,见www.fbi.gov。</ref>英国《经济学人》网站2015年12月1日刊文分析,美国一些城市的犯罪率大幅攀升,巴尔的摩和圣路易斯2015年上半年的谋杀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和59%。<ref group="注">英国《经济学人》网站(www.economist.com),2015年12月1日。</ref>美国国家帮派研究中心的詹姆斯·豪威尔指出,美国过去5年帮派数量增长8%,帮派成员数量增长11%,与帮派相关的谋杀案增加23%。<ref group="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站(www.usnews.com),2015年3月6日。</ref> 枪支泛滥造成公民生命权无法得到保障。统计显示,美国有3亿多人口,私人枪支保有量逾3亿支。过去10年里,超过400万美国人成为袭击、抢劫和其他涉枪犯 罪的受害者。据美国枪支暴力档案室发布的《2015年枪支暴力伤亡统计》,截至2015年12月28日,美国当年共发生枪击事件51675起,其中大规模 枪击事件329起;共造成13136人死亡、26493人受伤。<ref group="注">美国枪支暴力档案室网站(www.gunviolencearchive.org),2015年12月28日。</ref>美国联邦调查局2015年发布的《美国犯罪报告》显示,2014年美国发生的谋杀 案件中有67.9%使用枪支,抢劫案件中有40.3%使用枪支,严重暴力袭击案中有22.5%使用枪支。<ref group="注">美国联邦调查局报告,见www.fbi.gov。</ref> 警察暴力执法严重侵犯人权。美国警方在执法过程中过度使用暴力,造成大量普通公民伤亡。据《华盛顿邮报》网站统计,截至2015年12月24日,警察当年共 射杀965人。<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2月24日。</ref>巴尔的摩25岁非洲裔男子弗雷迪·格雷因警察暴力致死,引发了“为弗雷迪伸张正义”的抗议活动。<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2月22日。</ref>射杀17岁非洲裔男孩麦克 唐纳的芝加哥警察,迟迟未被起诉,公众为此举行抗议游行。该警察之前曾遭20项投诉,未受到任何追究。<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edition.cnn.com),2015年11月26日。</ref>美国全国广播公司2015年11月19日报道,明尼阿波利斯市24岁的非洲裔男子贾马尔·克拉克在已被警方控制的情况下被击毙,民众包围警察局抗议示威,引发暴力冲突。<ref group="注">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网站(www.nbc.com),2015年11月19日。</ref> 政府秘密监控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据《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12月1日报道,美国联邦调查局利用其特权强迫互联网公司未经法庭批准向其提供用户 信息,包括全部的网络浏览记录。<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2月1日。</ref>皮尤研究中心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大多数美国人反对政府大规模收集公民信息,有三分之二的人认为政府在收集信息方面没有足够的限制,61%的人越来越怀疑政府相关计划的目的,54%的人反对政府将收集电话和互联网信息作为反恐的手段,74%的人不同意为了安全的目的放弃隐私权和自由,93%的人认为应对收集信息的人加以管控,90%的人认为应对收集何种私人信息的种类加强管控。<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www.pewresearch.org),2015年5月29日。</ref> 狱警肆意践踏囚犯人权。据《迈阿密先驱报》网站2015年12月连续报道,美国最大的女子监狱罗维尔监狱充斥着腐败、酷刑和性虐待,狱警将数百名女囚视为妓女,逼迫她们卖淫以换取基本的生活物资、保护或奖励。在过去十年间已有57名囚犯死在了该监狱,该数字尚未包括被送往医院的囚犯。<ref group="注">《迈阿密先驱报》网站(www.miamiherald.com),2015年12月12日、13日、16日。</ref>《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5月13日报道,费尔法克斯郡一所监狱的狱警用电击枪将女性精神病患者娜塔莎·麦肯娜杀害。<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5月13日。</ref>福克斯新闻网网站2015年4月9日报道,佛罗里达州一所监狱的狱警被控虐待和杀害囚犯,其中患有精神疾患的囚犯达伦·莱尼被强迫淋浴长达两个小时,水温高达华氏180度。他虽大声求饶呼救,却无人理睬,最后竟被活活烫死。<ref group="注">福克斯新闻网网站(www.foxnews.com),2015年4月9日。</ref> == 政治权利无法得到应有保障 == 2015年,美国金钱政治和家族政治变本加厉,选民的真实意愿难以有效表达,政治生活中存在事实上的信仰歧视,公民知情权受到进一步压制。对此,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发出“美国已经不再是民主国家了”的感慨。<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www.huffingtonpost.com),2015年8月3日。</ref> 金钱政治暴露民主虚伪性。美国法律对个人向总统候选人捐款数额作了限制,但对个人和企业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没有限制。《今日美国》2015年4月10 日报道,至少有11个总统候选人联盟成立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借以筹集无限额捐款支持竞选。<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4月10日。</ref>总统候选人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仅用半年时间,就筹集到3.8亿美元,其中60多笔100万美元以上的捐款占三分之一,一半捐款来自出资10万美元以上的捐款人,67位出资最多的捐款人捐款总额是 50.8万名最小额捐助者的3倍还多。<ref group="注">美国在线网站(www.aol.com),2015年8月1日;politico网站(www.politico.com),2015年8月1日。</ref>据美国财经博客网披露,2007至2012年,在政治方面最为活跃的200家企业共耗费58亿美元用于联邦游说和竞选捐款,而它们则从联邦政府项目和支持中获得4.4万亿美元的回报,占美国个人纳税者向联邦政府所缴税款的三分之二。这意味着,企业为影响美国政治的花费可以获取760倍的回报。<ref group="注">美国财经博客网(www.zerohedge.com),2015年3月16日。</ref>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就此指出,无限额的政治贿赂成为提名总统候选人或当选总统的主要影响因素,“美国的政治体系已被颠覆为向主要政治捐助者提供回报的工具”。<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www.huffingtonpost.com),2015年8月3日。</ref>美国总统2016年国情咨文也承认金钱对政治的影响很大,称“少数家族和幕后利益集团利用 资金影响选举”。 家族政治左右美国选举。在参加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候选人中,有多名参选人家族政治背景明显。《纽约时报》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结论,“父辈优势”在政治领域明显。美国总统的儿子成为总统的几率比同龄人高140万倍,州长的儿子成为州长的概率比普通美国人高6000倍,参议员子承父业的机会比普通美国男性高出8500倍。<ref group="注">《纽约时报》网站(www.nytimes.com),2015年3月22日。</ref>据《华盛顿邮报》2015年1月16日报道,自从共和党建立以来,其8.7%的国会议员与前国会议员是近亲。该报道还指出,美国总统竞选充满贵族继承制的气息:有可能入围候选人名单的是州长和总统候选人的儿子,国会议员和总统候选人的儿子,总统的妻子和总统的兄弟,总统的儿子和参议员的孙子。<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月16日。</ref> 信仰歧视使政治生活失去公平。在美国,不信仰上帝可能成为公职竞选中的最大限制。不信仰基督教的人想赢得竞选是非常困难的,而不信仰任何宗教的人想赢得竞选则更加困难。据《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9月22日报道,皮尤中心2014年5月的一次调查显示,无神论被视为潜在总统候选人不合格的最重要因素,超过一半的人表示他们不太可能将选票投给一个不信仰上帝的人。同年7月的另一次调查显示,在所有与宗教相关的群体中,无神论者和穆斯林被美国人予以最负面的评价。<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9月22日。</ref> 公民选举权受到进一步限制。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站 2015年8月4日披露,2010年以来,已经有21个州通过了新的法律来限制投票权的行使,一些州缩短了提前投票时间,其他的州则限制了证明合法选民身份的有效文件的数量。有14个州将在2016年的总统大选中首次实施限制投票权行使的新措施。公民选举权成为两党恶性竞争的牺牲品,有民主党参选人指责共和党参选人“系统和故意地”阻止数以万计的美国人投票,以达到其竞选获胜的目的。<ref group="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站(www.usnews.com),2015年8月4日。</ref>《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3月20日报道,美国2014年中期选举的投票率为20世纪40年代以来的最低。全国的平均投票率为37%,最低为印第安纳州,只有28.8%。<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3月20日。</ref> 选民真实意愿难以得到有效表达。据《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网站2015年12月13日分析,两党制迫使美国选民两极分化,大多数选民并非真正支持所选择的政党,而是出于对另一政党的担心和恐惧作出无奈选择。<ref group="注">《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网站(www.csmonitor.com),2015年12月13日。</ref>美国总统在2016年国情咨文中承认,现有划分国会选区做法的结果是“政客选择选民,而不是选民选择政客”,“党派间的积怨和猜疑未见减弱,反而变得更深”。 公民知情权遭受政府打压。据美联社2015年3月13日报道,美国政府正在削弱有关保障公民获得信息权利的法律,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公民借助公共档案向政府官员问责愈加困难。<ref group="注">美联社网站(www.ap.org),2015年3月13日。</ref>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2015年2月13日报道,记者和新闻监管机构一直抨击本届美国政府为最不透明的政府之一。因对弗格森案的抗议,至少有15名新闻记者被捕。<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edition.cnn.com),2015年2月13日。</ref> == 经济和社会权利难以有效实现 == 2015年,美国在经济和社会权利保障方面缺乏实质性进步,工人为维护工作权利举行大规模罢工,食物无保障者和无家可归者数量庞大,公众健康状况堪忧。 劳动者的工作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据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2015年10月6日报道,美国4400万受雇于私人部门的劳动者无法享受带薪病假的权利,占私人部门劳动者总数的40%。很多行业出现了大规模的罢工。2015年2月,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肯塔基和华盛顿州9个炼油厂的工人举行罢工,抗议繁重的加班、不稳定的岗位和危险的工作环境。<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america.aljazeera.com),2015年2月2日,10月6日。</ref>2015年4月,230个城市的快餐店职员罢工,以争取15美元的最低工资;11月,数百个城市的快餐店职员为此再次罢工并示威游行,全美7个主要机场的2000多名工作人员也进行了罢工以抗议过低的工资水平。<ref group="注">《思考进步》网站(thinkprogress.org),2015年4月15日;《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1月10日、19日。</ref> 贫富差距悬殊。美国最穷的20%人口的收入仅占全民总收入的3.1%,而最富有的20%人口的收入占到51.4%。<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0月10日。</ref>官方公布的2014年的贫困人口达到4670万人。<ref group="注">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见www.census.gov。</ref>以特拉华州为例,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由2013年的11.7%上升到了12.5%,其中威尔明顿市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到了近25%,儿童的贫困率则高达20%左右。美国民众对社会经济波动前景感到悲观,79%的人相信更多人会掉出而不是上升到中产阶级行列。<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6月9日、11月23日。</ref> 食物无保障者规模庞大。据英国《卫报》网站2015年11月26日报道,2008至2014年间,美国每年至少有4810万人被官方认定为“食物无保障者”,包括19.2%有孩子的家庭,这意味着他们的均衡饮食难以保障。<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www.theguardian.com),2015年11月26日。</ref>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评估,每年有4800万人会患上食源性疾病,其 中12.8万人需要住院治疗,3000人因此丧命。<ref group="注">皮尤中心网站(www.pewtrusts.org),2015年12月4日。</ref>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最新数据,大约五分之一的儿童生活在食品保障不足的家庭。<ref group="注">半岛电视台美国频道网站(america.aljazeera.com),2015年10月8日。</ref> 数十万人无家可归。《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6月9日报道,美国近几年住房价格快速上涨,而居民收入却停滞不前,55%的民众不得不为住房付出更高代价。全美地产经纪商协会的报告指出,房租和家庭收入之间的差距已经扩大到无法维持的水平。<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6月9日、7月31日。</ref>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报告,截至2015年11月18日,全国超过56万人无家可归,其中包括25%的18岁以下儿童。<ref group="注">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报告,见www.hud.gov。</ref>以纽约为例,2015年10月共有59568名无家可归者每天夜里在庇护所里度过,比2005年高出86%,其中包括14361个家庭和23858名儿童。露宿街头的无家可归者普遍面临着缺乏如厕和洗澡场所等问题。<ref group="注">皮尤慈善信托组织网站(www.pewtrusts.org),2015年11月11日。</ref>洛杉矶、西雅图、波特兰和夏威夷州近年来都曾因无家可归者增多而宣布进入紧急状态。<ref group="注">伊朗PRESS TV网站(www.presstv.ir),2015年11月20日。</ref> 健康权保障不力。据美国政策创新研究所2015年9月18日发表的分析报告,尽管美国国会在2010年就通过了政府提出的医疗改革法案,承诺要建立全民医保体系,但至今仍有33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ref group="注">美国政策创新研究所网站(www.ipi.org),2015年9月18日。</ref>美国医疗护理水平在11个发达国家中倒数第1,婴儿死亡率最高。<ref group="注">博根项目网站(borgenproject.org),2015年8月23日。</ref>全国有超过6200个地方缺乏初级护理医生。<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2月12日。</ref>全国艾滋病感染者超过120万人,其中八分之一的感染者并不知情。<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edition.cnn.com),2015年12月9日。</ref>贫富群体的健康保障存在显著差异。据法新社2015年10月14日报道,纽约市布鲁克林区布朗斯维尔街区近4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居民新感染艾滋病毒的比率为全纽约的2倍多,人均寿命比曼哈顿金融区的居民少11年。<ref group="注">法新社,2015年10月14日。</ref> 药物滥用致死率再创新高。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报告显示,药物滥用成为当前美国主要的致病原因。药物滥用致死率1999年至2013年增长了1倍多,从每十万居民6.0人上升至13.8人。2014年,因药物滥用造成超过47000人死亡,比2013年增加3018人。在所有药物滥用中,海洛因滥用尤为突出。2002年至2013年,海洛因过量使用致死人数翻了近两番,达到8200多人,2014年又猛增至10574人。在海洛因吸食者中,青年和女性增长明显。与2002年至2004年相比,2011年至2013年吸食海洛因的18至25岁青年人数增长了109%,女性增长了100%。<ref group="注">美国疾病防控中心网站(www.cdc.gov),2015年10月16日、12月29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站(www.usnews.com),2015年12月18日。</ref> == 种族歧视变本加厉 == 2015年,美国的种族关系持续恶化,执法司法领域依然是种族歧视的重灾区,种族仇恨犯罪时有发生,反穆斯林言论甚嚣尘上,少数族裔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弱势地位难以扭转。 种族关系为近20年来最糟糕年份。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与《纽约时报》2015年5月4日联合发布的调查显示,61%的美国人认为美国的种族关系差,这是1992年以来的最高点,大多数非洲裔和白人美国人均认为美国种族关系处于糟糕状态。<ref group="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纽约分支机构网站(newyork.cbslocal.com),2015年5月4日。</ref>《华尔街日报》和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新闻网2015年12月 的联合调查显示,认为美国的种族关系处于良好状态的美国人从2009年1月的77%下降到34%。<ref group="注">《华尔街日报》博客网(blogs.wsj.com),2015年12月16日。</ref>美国公共宗教研究所2015年11月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35%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居住的社区存在种族紧张问题,比2012年增长了18个百分点。<ref group="注">美国公共宗教研究所网站(publicreligion.org),2015年11月17日。</ref>皮尤中心2015年8月发布的数据显示,50%的美国人认为种族主义是美国社会的严重问题;60%的美国人认为国家需要继续努力促进种族平等,比一年前高出14个百分点。<ref group="注">people-press 网站(www.people-press.org),2015年8月5日;《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8月5日。</ref> 警察杀害非洲裔美国人的案件屡屡发生。2015年11月15日,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24岁非洲裔男子贾马尔·克拉克被白人警察开枪打死。事发时,两名警察正试图逮捕他。据目击者称,克拉克头部中枪时双手戴着手铐。一个名为“黑人生命很重要”的民权团体在全国多个城市组织抗议游行。活动组织者在社交网站上表示,“现在整个美国都弥漫着反对有色人种的白人至上恐怖主义。”<ref group="注">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www.theatlantic.com),2015年11月18日;明尼苏达州公共广播电台新闻网站 (www.mprnews.org),2015年11月20日;《赫芬顿邮报》网站(www.huffingtonpost.com),2015年11月 24日。</ref>2015年4月12日,25岁的非洲裔男子弗雷迪·格雷在马里兰州西巴尔的摩地区遭警方逮捕时,被警察用膝盖顶住背部和头部、双手反铐在背后、脸朝下拖进警车。在发现格雷呼吸困难并要求帮助后,警察并未理会。格雷随后出现昏迷,直至送医院后死亡,死因是脊柱严重受伤。事件引发巴尔的摩市居民大规模抗议示威。示威活动27日演变成暴力冲突,导致马里兰州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并出动国民警卫队维持秩序。这是继2014年白人警察枪杀非洲裔少年布朗引发弗格森骚乱后,美国州政府6个月内第二次动用国民警卫队维护秩序。《纽约时报》4月28日评论称,“格雷成为这个国家警察暴行的最新象征”。<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edition.cnn.com),2015年4月29日;英国广播公司网站(www.bbc.com),2015年5月5日; 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巴尔的摩分支机构网站(baltimore.cbslocal.com),2015年4月27日;《纽约时报》网站 (www.nytimes.com),2015年4月27日,4月28日。</ref>据《华盛顿邮报》网站统计,截至2015年12月24日,警察全年共射杀965人,其中36人是手无寸铁的非洲裔美国人。<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2月24日。</ref>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与《纽约时报》2015年5月4日联合发布的调查显示,79%的非洲裔美国人认为警察更容易针对非洲裔使用致命性武器,非洲裔比白人更倾向于认为地方警察带给他们的是焦虑感而不是安全感。<ref group="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纽约分支机构网站(newyork.cbslocal.com),2015年5月4日。</ref>全美律师协会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88%的非洲裔和59%的白人相信非洲裔美国人遭受到警察不公正的对待。<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9月9日。</ref> 刑事司法领域种族歧视严重。2015年盖勒普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68%的非洲裔美国人和37%的白人认为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存在种族歧视。<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6月18日。</ref>公共宗教研究所的调查显示,51%的美国人认为非洲裔和其他少数族裔在刑事司法体系中与白人相比受到了不平等对待,78%的非洲裔美国人认为他们在刑事司法体系中受到不平等待遇。<ref group="注">美国公共宗教研究所网站(publicreligion.org),2015年5月7日。</ref>在一些案件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在选任陪审团成员时会刻意将符合条件的非洲裔陪审员排除出去。在美国南部地区,这种操纵陪审团种族构成的做法极为常见。<ref group="注">《纽约客》网站(www.newyorker.com),2015年6月5日。</ref> 种族仇恨犯罪时有发生。46岁的克雷格·斯蒂芬·希克斯于2015年2月10日在北卡罗莱纳大学附近枪杀三名穆斯林学生,凶手此前时常在网络上发表各种反宗教言论。<ref group="注">印度《印度快报》网站(indianexpress.com),2015年6月5日。</ref>21岁的白人男子戴伦·鲁夫2015年6月17日晚在南卡罗莱纳州查尔斯顿一个非洲裔美国人教堂内枪杀了包括牧师在内的9人。鲁夫在行凶时对受害者大喊:“你们强奸我们的妇女,占领我们的国家,你们必须滚出去。”<ref group="注">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网站(www.cbsnews.com),2015年6月17日;英国广播公司网站(www.bbc.com),2015年6月19日。</ref> 反穆斯林言论甚嚣尘上。英国《卫报》网站2015年11月19日报道,一位共和党总统参选人公开发表言论,称会考虑对穆斯林实施未经授权的搜查,增加对清真寺的监控,并声称不排除建立追踪美国穆斯林的数据库,或给穆斯林颁发标明其宗教信仰的特殊身份证。<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www.theguardian.com),2015年11月19日。</ref>12月7日,该参选人又声称“应全面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ref group="注">英国《经济学人》网站(www.economist.com),2015年12月8日。</ref>近年来,美国人对伊斯兰教的看法变得越来越负面。美国公共宗教研究所的调查发现,56%的美国民众认为伊斯兰教与美国基本价值相冲突,持此观点的共和党人高达76%。<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1月17日。</ref>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美国“执法人员对某些族裔群体特别是穆斯林的监视表示关切”。<ref group="注">联合国报告A/70/255,见daccess-dds-ny.un.org。</ref> 少数族裔处境艰难。美国劳工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11月白人失业率为4.3%,非洲裔为9.4%,拉美裔为6.4%。非洲裔失业率是白人失业率的两倍以上,拉美裔失业率比白人高出近50%。<ref group="注">美国劳工统计局2015年12月4日报告,见www.bls.gov。</ref>非洲裔大学生失业率与白人高中生失业率大致相当。<ref group="注">《赫芬顿邮报》网站(huffingtonpost.com),2015年12月18日。</ref>在爱荷华州,33%的非洲裔家庭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而只有8%的白人家庭低于此数。超过20%的白人家庭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而只有8%的非洲裔家庭能达到同样水平。<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0月31日。</ref>在纽约无家可归者收容所的受助者中,约57%是非洲裔,31%是拉美裔,8%是白人。<ref group="注">无家可归者联盟网站(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2015年3月18日。</ref>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2015年2月18日报道,种族之间的收入不平等进一步扩大,白人拥有的财富是非洲裔的12倍,是拉美裔的近11倍,“对于很多非洲裔和拉美裔美国家庭而言,美国梦仍然遥不可及。”<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网站(money.cnn.com),2015年2月18日。</ref>非洲裔美国人达内尔·沃克拍摄的名为《寻求避难》的纪录片在互联网上放映后,引起强烈反响。该片记录了非洲裔美国人的困境。由于警察的野蛮执法等原因,一些非洲裔美国人在美国不再感到安全,希望转到其他地方定居。针对美国连续发生的警察杀害非洲裔事件,2004年从美国移居法国的作家迈尔斯·马歇尔·刘易斯在 2014年出版了《黑人没有国家》一书。<ref group="注">thedailybeast网站(www.thedailybeast.com),2015年11月11日。</ref> == 妇女和儿童权利堪忧 == 2015年,美国妇女和儿童权利受到严重侵犯。妇女遭受职场歧视、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情况严重,儿童面临枪支、虐待、贫困和警察暴力的威胁。 女性社会地位下降。2015年12月11日,联合国“在法律和实践中歧视妇女问题工作组”实地考察后指出,美国仍然没有落实普遍带薪产假、生育保健和政治选举中的平等机会等权利和保护措施。美国妇女在公共和政治领域的任职率、经济与社会权利保障、健康和安全保护等方面低于国际标准。女性在各州立法机构中所占席位平均值为24.9%,在全球仅排第72位。两性之间的收入差距为21%;过去十年,贫困妇女比例从12.1%上升至14.5%,该数字高于男性。贫困妇女、移徙妇女在获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方面面临更大的障碍。缺乏枪支管制给妇女安全造成很大威胁,在一些家庭暴力案件中尤其严重,被拘留妇女和美洲原住民妇女遭受暴力的比例很高。<ref group="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www.ohchr.org),2015年12月11日。</ref> 女性面临职场歧视。美国人口普查局2015年9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职女性比全职男性的平均年薪少10762美元,二者的平均年薪收入比为79∶100。<ref group="注">美国人口普查局报告,见www.census.gov。</ref>国际劳工组织根据2014年185个国家和地区的可用数据指出,美国是唯一没有立法明确规定带薪产假的工业化国家。<ref group="注">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站(abcnews.go.com),2015年5月6日。</ref>《洛杉矶时报》网站2015年5月6日报道,在美国高科技企业2013年的晋升过程中,白人男性比白人女性拥有42%的优势,相对亚裔女性的优势则高达260%。<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网站(www.latimes.com),2015年5月6日。</ref> 女性遭受不同形式的性骚扰和性侵犯。美国高等院校联合会2015年9月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23%的大学本科女生遭受过性骚扰或性侵犯,20%的大学生认为性侵犯和不当性行为成为大学校园中极为严重的问题。<ref group="注">《洛杉矶时报》网站(www.latimes.com),2015年9月21日;《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9月1日、21日。</ref>据《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8月17日报道,37%的美国女性曾遭受网络性骚扰,而拉美裔和非洲裔妇女遭受性骚扰的比例分别高达54%、51%。许多网络性骚扰发展为现实生活中的跟踪和性骚扰。<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8月17日。</ref>据《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12月11日报道,俄克拉荷马州前警官丹尼尔·霍尔茨克劳被控在自己巡逻的低收入社区中性侵女性。在他被判已经证实的18项罪名中,涉及的8名受害者均为非洲裔女性。<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2月11日。</ref> 枪支威胁儿童安全。据美国“枪支暴力档案”网站发布的《2015 年枪支暴力伤亡统计》,截至12月28日,美国2015年发生的枪击案件导致682名11岁以下的儿童伤亡,2640名12岁至17岁的青少年伤亡。<ref group="注">美国“枪支暴力档案”网站(www.gunviolencearchive.org),2015年12月28日。</ref>据俄罗斯电视台网站2015年10月10日报道,当年美国已发生52起校园枪击案,每个月至少发生2起。<ref group="注">俄罗斯电视台网站(www.rt.com),2015年10月10日。</ref>据《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1月22日报道,美国几乎每周都有两名儿童遭受意外枪击死亡,近三分之二的意外死亡发生在受害者的家里或者车中。<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1月22日。</ref>根据美国儿科学会的调查,美国15岁以上因伤致死的青少年中,有四分之一死于枪击事件。<ref group="注">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www.theatlantic.com),2015年1月12日。</ref> 儿童健康和生活状况不佳。美国疾病和预防中心的统计显示,新生儿患有梅毒的比率在2012至2014年间增长了38%,是200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1月12日。</ref>美国正在接受治疗的吸毒者中,有五分之一是18岁之前通过父母初次接触毒品的。<ref group="注">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站(abcnews.go.com),2015年8月24日。</ref>美国人口普查局的调查显示,2015年约有1740万儿童由单亲妈妈抚养,其中45%生活在贫困线以下。<ref group="注">singlemotherguide网站(singlemotherguide.com),2015年6月1日。</ref>在纽约,近6%的非洲裔儿童和近3%的拉美裔儿童因无家可归需要求助于庇护所。<ref group="注">无家可归者联盟网站(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2015年3月19日。</ref>《今日美国》网站2015年8月15日报道,47%的农村拉美裔婴儿和41%的城市拉美裔婴儿出生于贫困家庭。农村地区的婴儿很难享受到诸如联邦和州为妇女儿童提供的特殊营养项目,陷于贫困的可能性更大,“这些孩子一出生就输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ref group="注">《今日美国》网站(www.usatoday.com),2015年8月15日。</ref> 儿童遭遇虐待。《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1月1日报道,发生在华盛顿及周边地区的多数儿童死亡案件的作案人是家长或其他监护人。<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1月1日。</ref>《迈阿密先驱报》网站2015年3月10日报道,在佛罗里达州,三分之一的女孩和五分之一的男孩在18岁前可能遭受性侵害。这些受虐经历会对受害者未来的生活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平均每位受虐者会因为受害经历在其一生中失去250000美元的收入,一半的受害者在校学习成绩低于平均成绩。<ref group="注">《迈阿密先驱报》网站(www.miamiherald.com),2015年3月10日。</ref> 非洲裔儿童成为警察暴力的受害者。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财经频道网站2015年6月10日报道,得克萨斯州麦金利警察局的白人警察暴力对待一名14岁非洲裔女孩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该警察在处置一起来自泳池聚会的报警时,大声辱骂几个非洲裔青少年,并将身穿泳衣的非洲裔女孩猛烈摔到地面,后来甚至拔出配枪对准他们。现场拍摄视频的白人目击者认为该警察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出于种族主义动机。这一事件引发民众的抗议游行。<ref group="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财经频道网站(edition.cnn.com),2015年6月10日。</ref>2015年10月26日,南卡罗来纳州春谷高中的驻校白人警察本·菲尔茨对一名非洲裔女生施暴的视频在网上引发民众愤慨。该校警猛掐这名在课堂上玩手机的女孩的颈部,将其连人带椅狠狠摔倒在地,最后拖出教室。菲尔茨2013年曾因不公平且粗暴对待非洲裔学生被告上法庭。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称,从未有白人学生遭受如此暴力对待。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南卡罗来纳州分支机构主管维多利亚·米德尔顿认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在课堂上对年轻孩子过度使用暴力的行为都无法容忍,“学校不应该成为孩子们被粗暴对待的地方”。<ref group="注">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站(abcnews.go.com),2015年10月28日。</ref> == 粗暴侵犯他国人权 == 2015年,美国依然变本加厉侵犯他国人权,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海外监听项目侵犯公民隐私权,关塔那摩监狱的虐囚丑闻仍在继续。美国迄今未批准联合国多项核心人权公约,并对联合国重要人权决议投反对票。 空袭行动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据空中战争跟踪组织统计,2014年8月8日以来,美国不断组织联军对伊拉克和叙利亚境内武装进行空袭。截至2015年12月6日,美国空袭伊拉克3965次,空袭叙利亚2823次,据估算共造成两国境内1695至2239名平民死亡。<ref group="注">空中战争跟踪组织网站(airwars.org),2015年 月 日。</ref>叙利亚政府认为美国主导的空袭行动是赤裸裸的“侵略行为”。<ref group="注">英国《独立报》网站(www.independent.co.uk),2015年12月7日。</ref>2015年10月3日,阿富汗昆都士的“无国界医生”组织医院受到美军持续近半小时的空袭,许多无法行动的病人在病床上被当场炸死,一些逃出医院的医护人员遭到空中扫射,共造成42人遇难,许多尸体难以辨认。<ref group="注">Sputnik news网站(sputniknews.com),2015年12月12日;美国广播公司新闻网站(abcnews.go.com),2015年10月5日。</ref> 频繁使用无人机滥杀无辜。英国《每日邮报》网站2015年10月15日报道,美国军队在执行无人机暗杀计划时仅仅使用追踪电话数据这一有限的方式来确定袭击目标。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美军在阿富汗东北部发动的一场代号为“干草机”的行动中,219人被炸死,其中仅有35人是预先要攻击的目标。在另一次长达5个月的行动中,90%被杀死的人都不是预先要攻击的目标,但是所有死者都被贴上了“阵亡敌人”的标签。<ref group="注">英国《每日邮报》网站(www.dailymail.co.uk),2015年10月15日。</ref>《华盛顿邮报》网站2015年4月24日报道,根据一份研究报告,2001年“9·11”事件以来,美国在巴基斯坦和也门进行的415次无人机袭击中,估算造成423至962名平民死亡。<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4月24日。</ref>美国滥用无人机袭击的做法,不仅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也被美国学术界强烈质疑。2015年3月20日,《华盛顿邮报》网站专门介绍了安德鲁·科伯恩所著的《杀人链条:高科技暗杀的兴起》和格里高利·查马尤所著的《无人机原理》两本书。安德鲁·科伯恩认为,“美国在全球部署具有毁灭性军事力量的过程中,无人机轰炸政策是其中一种充满着谎言、欺骗和贪婪的历史模式的顶点,是此前美国暗杀政策的延续。无人机轰炸政策不但没有实现加强美国国家安全的目标,而且还削弱了民主的进程,并在被空袭国制造了混乱,成为滋生极端主义的温床。”查马尤和科伯恩强调,无人机轰炸是一种“非人道的战争方式”,“用无人机作战,没有胜利者,只有屠杀”。<ref group="注">《华盛顿邮报》网站(www.washingtonpost.com),2015年3月20日。</ref> 滥用酷刑践踏人权。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公布的中情局虐囚报告指出,中情局使用的水刑、长期单独囚禁、将囚犯头部猛力撞墙和抽打乃至死亡威胁等审讯手段大大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ref group="注">美国参议院情报委员会报告,见www.intelligence.senate.gov。</ref>而根据有关嫌疑人的说法,美国的虐囚行为远远超出了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英国《卫报》网站2015年6月2日报道,曾被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囚犯马吉德·可汗说,审讯官将冰水倒在他的生殖器上,两次对其裸体进行录像,并不停地触摸他的“私处”;他的双脚和小腿都被放置于形如高筒靴的金属铐中,这种金属铐戳入他的肉中,使他的双腿难以动弹;狱警将他赤身裸体悬挂在木梁上长达三天,期间只提供少量饮用水而没有任何食物——他所遭受的这些酷刑都没有被写入参议院报告。<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www.theguardian.com),2015年6月2日。</ref>2016年1月11日,包括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门德斯、在反恐中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埃默森、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平托、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洪晟弼以及欧安组织民主机构与人权办公室主任林克在内的人权专家共同发表公开信,敦促美国政府尽早关闭关塔那摩监狱。关塔那摩监狱已经建立14年之久,截至2016年1月11日,仍有近100人在被任意拘留多年且未经审判的情况下被继续羁押。<ref group="注">联合国新闻网(www.un.org),2016年1月11日。</ref> 对他国政要实施监听。英国广播公司网站2015年4月30日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长期监听欧洲国家领导人。<ref group="注">英国广播公司网站(www.bbc.com),2015年4月30日。</ref>英国《独立报》2015年6月24日报道,美国先后对3位法国总统和其他政府高官进行了长期的电话监听,对此法国政府发言人表示“无法接受”。<ref group="注">英国《独立报》网站(www.independent.co.uk),2015年6月24日。</ref>尽管受到来自盟国的批评,美国政府依然以国家安全为由决定对部分国家领导人实施监听。<ref group="注">英国《卫报》网站(www.theguardian.com),2015年12月30日。</ref> 美国口口声声标榜“人权”,以“人权卫士”自居,但时至今日,美国仍不批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没有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国家。对于国际人权事务,美国也经常采取不合作态度。对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以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等对美国人权状况提出的批评,美国政府经常予以拖延或置若罔闻。2015年9月2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有关发展权的决议时,美国一如既往地投了反对票。<ref group="注">联合国网站(www.un.org),联合国文件A/HRC/30/L.12。</ref> ==注脚== {{Reflist|group="注"|3}} {{PD-PRC-exempt}}[[Category:美国侵犯人权报告]] c1xqdt82ge4mpzi417rzrdkhzp0ht29 薛丁山征西/58 0 328383 11127104 820267 2026-10-13T00:59:13Z Xujiawei4848 124307 11127104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薛丁山征西|第五十八回 芙蓉設計殺朱崖 梨花兵打銅馬關|57|59|回}}__TOC__<onlyinclude>   話說秦漢等到三更,飛入關中,往番營一看,見鐵籠懸掛著。想道:不要餓壞了。叫一聲:「竇師兄。」籠內應道:「師弟,你來了麼。事體如何?快來救我。」秦漢說:「師兄你安心守著,待我刺死了朱崖,便來救你。」   說罷,飛入後營。見番兵防備甚嚴,難以下手。又到後邊伏在簷上。聽得下面有人言語,乃劉仁、劉瑞對羅章說:「……我想元帥因而不打關。又聽得二公主被野熊攝去,性命決然不保。」羅章說:「二位兄弟,我和你虧了監軍款待,不至餓死,真感他恩。沒有他夫妻照管,決然此命難保,想他無益。昨日聞得監軍沃利說:「朱崖好色之徒,搶了民間有夫之女,名喚趙芙蓉,十分美貌,強要為妾。此女不從,夫人苦功,只是不聽。只要在他身上刺死了朱崖,此關好破了。」正在此言,忽聽落下一人說:「你三人做事,要行刺朱崖,我要出首了。」三人大驚。   羅章抬頭一青,原來是秦漢,放下了心,說道:「將軍到此,二公主消息如何?」秦漢將二郎神救公主之事細說一遍。二劉大喜,望空拜謝二郎神,又拜秦漢,秦漢說:」我方才屋上聽得此計甚妙,須要通知趙芙蓉。我外面打關,雙路夾攻,金牛關立破。」三人聽了大喜。秦漢飛出關外,報知元帥,說明此事。梨花聽了大喜,今秦漢先進關中幫他行事。傳令整備打關,此言不表。   再講監軍沃利,待三將甚好,不甚吃苦,每日倒有好酒肉。那夜沃利送了晚膳進來,見三將流淚。沃利開言說:「我看你往常雖然愁煩還好,今夜為何悲苦?說與我知。」三將叫聲:「恩人,我們被擒到此。難以脫身。若得恩人相救,事當圖報。」沃利說:」我久有心放你歸唐,但本官厲害。若能除了他,就好解救獻關。」三人聽了,雙膝跪下說:「恩人,果然救我,我已有計了。只要通知趙芙蓉,他若依允,除朱崖不難。」沃利說:」容易,侍我對妻子講明,來報你們。」三人吃完夜膳,沃利收拾進內,與連氏說知。   那連氏妻子笑道:」我又不是貂蟬,如何做得美人計?」沃利說:」娘子又不要行計,要你引他進去,見了趙芙蓉,此計必成。」連氏說:「這容易。」   沃利大喜,來到監中,通知三將,如此這般。   羅章與二劉打扮成番女模樣,同了沃利來到家中,見了連氏。那連氏也是愛風流之女,見了二劉,十分得意,只少一杯清水,恨不得將二人吞在肚中。有丈夫礙眼,忙挽了二劉手,張燈引進後營。只聽得連氏對芙蓉說:「你明日只說依允,將酒灌醉朱崖,刺死了他,才得夫妻團圓,免至失節。」芙蓉說:「我膽小,只怕做不來。」連氏說:「我三個小妹十分有力。你大膽行去,決不妨事。過來見了大娘。」那三個假番女上前拜見芙蓉,算計停當。   次日沃利報與朱崖說道:「芙蓉被我勸他心轉,今晚完其花燭,成就美事。」   朱崖說:「難得你勸他心轉,其功不小。」命左右快備筵席,今晚與芙蓉成親。   金丸夫人曉得,走出外面,見了朱崖,夫妻坐下。朱崖說:「夫人,今日出堂何干?」夫人道:「將軍,妾恩唐兵紮駐關外,野熊一去杳無音信,須備退兵之計為妙。如何不思忠心報國,今日反做貪花好色?快快放還芙蓉,商議破敵方好。」朱崖說:「不勞夫人費心。若說敵兵臨境,已殺他膽散魂消,料他不敢再來攻關。況且芙蓉生得美貌,下官見了他十分得意。夫人休要吃醋,進去罷。」夫人看來勸不轉,流淚歸房。   果然其夜朱崖中計,芙蓉假作歡笑,陪朱崖酒,擊鼓催花。朱崖大喜,飲得大醉,說:「夫人扶我房中去睡罷。」扶入房中,朱崖和衣而睡,鼻息如雷。芙蓉想道:此時不下手,等待何時?將彩衣脫落,床頭取出青風寶劍,正要動手,倒卻心驚,滿身發抖說:「不得不如此了!」放下膽,拉開錦帳,將寶劍砍去,中在左臂。朱崖大叫一聲:「不好了!疼死我也。」走下床,將芙蓉推倒外面。羅、劉三人銅錘打開門,各拔出腰刀,將朱崖亂斬亂砍,殺死了朱崖,即忙扶起芙蓉。正要殺出,只聽得關外喊聲震天,元帥大兵攻關。   秦漢鐵籠內放出一虎,二人在內殺出,斬關落鎖,放進大兵,番兵遭此一劫,也有砍破腦的,也有殺死的,也有槍傷的,也有刀刺的。番兵見無主帥,殺死大半,不死的俱逃往銅馬關去了。金丸夫人聞報,唬得魂飛天外,披掛趕進洞房,裡面殺出三個小將,大喝道:「蠻婆那裡走!」夫人見了,喝道:「你三個什麼人?擅敢無禮!外面唐兵破關,快請將軍拒敵。」三人喝道:「你丈夫被我們砍為數段,你若不信,進去快看來,應了背信賭咒之罪。」夫人大驚,忙走進房,見了朱崖屍首,大哭一場。番女報進說:「大唐人馬已殺進府中來了。」三將正要動手,夫人說:「你們不必如此,我夫已死,難道我獨生?」望空遙奔,拜畢拔出寶劍自刎而亡。   三將迎接元帥入內升坐,請出芙蓉,說:「小妹子一計斬了朱崖,待奏聞聖上,賞賜大功。」送芙蓉回家,芙蓉拜謝而去。又稱金丸夫人盡節,命棺槨埋葬。屯兵關中。那一虎、秦漢、劉仁、劉瑞進營拜謝元帥。元帥命薛金蓮、金桃、銀杏會了竇一虎、劉仁、劉瑞。三對夫妻悲喜交集,俱虧了秦將軍救命之恩。元帥令三對夫妻拜謝秦漢。秦漢謙遜說:「是你自己福分,與我何干?」六人都上前拜謝。   元帥一面捷報唐王。其時正是寒冬天氣,唐天子大悅,差欽差賜錦袍賞賜將士。不一日送到金牛關,元帥接旨謝恩。再停半月,商議西進,放炮起行。先鋒羅章上帳說:「小將同劉家兄弟若無監軍沃利照管,此命難保。望元帥謝他救命之恩。」元帥說:「羅將軍之言有理,命他鎮守金牛關。」沃利上前叩謝。   離了金牛關,往西而進,大雪紛紛,朔風凜凜。傳令扎住平陽之地安營,待天晴起程。眾將得令,一聲炮響,紮下營盤。營中排宴賞雪,頃刻雪高三尺。同三個孩兒一同飲酒,薛勇、薛猛,年六歲。元帥所生薛剛,年方三歲,生得赤黑,象煙燻太歲,水磨金剛。丁山說:「我奉旨西征,只望早平西番。不想在路破關奪寨,耽擱年久,父親骸骨不曾安葬。母親又不能侍奉。心中好不煩惱。」梨花說:「今西番十去其八,只有銅馬、玉龍兩關,有何難處,待擒了番主,回朝有日,不必介懷,暫且飲酒。」仙童、金定皆勸丁山,此話不表。不覺住了一月,天氣晴和,傳令起兵。又行了半月,到了銅馬關。傳令安營,候明日打關。眾將一聲答應,成炮安營,此話不表。   再講那銅馬關守將,乃弟兄二人,把守東西兩座關頭,俱封王位,長名花伯賴,次名花叔賴,皆有萬夫不擋之勇。花伯賴聞報金牛關已失,不日兵到銅馬,忙請兄弟到衙,說:「兄弟,我聞樊梨花用兵如神,有許多法術,勇將甚多,與你商議怎生拒敵?」叔賴說:「哥哥不要著忙,關內有雄兵十萬,何足懼哉?弟前年通好諸番,偶到五龍山經過,那山中有五位仙女,分青、黃、赤、白、黑,乃龍王之女,俱有神術,神通廣大。正在演陣,見了兄弟收為徒弟,贈我神鞭,又有火眼金鶯,十分利害,上陣交戰,啄人眼睛。有了這兩件寶貝,何懼唐兵百萬?」花伯賴聽了大喜,說:「兄弟,你既有神鞭、金鶯,還要寫書到五龍山,請他姊妹到來,破唐兵甚易。」叔賴說:「哥哥之言有理。」一面修書往五龍山,一面整頓交戰。此話不表。不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onlyinclude> {{Novel-f|57|59|回}}{{清朝作品}} ot9vef671uxl0u1srare50syi799id0 吳興叢書 0 341969 11127108 849590 2026-10-13T01:01:52Z PacmanD 20553 11127108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劉承幹|劉承幹]]輯 民國吳興劉氏嘉業堂刊本 * 001 《[[易小傳]]》六卷《[[繫辭補注]]》一卷 【宋】沈該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02 《[[周易通解]]》三卷釋義一卷 【清】卞斌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03 《[[周易消息]]》十四卷 【清】紀磊撰 民國十三年(1925)刊 * 004 《[[虞氏逸象考正]]》一卷續纂一卷 【清】紀磊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05 《[[九家易象辨證]]》一卷 【清】紀磊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06 《[[虞氏易義補注]]》一卷附錄一卷 【清】紀磊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07 《[[周易本義辨證補訂]]》四卷 【清】紀磊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08 《[[漢儒傳易源流]]》一卷 【清】紀磊輯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09 《[[禮記集說]]》七十卷 【清】鄭元慶撰 民國十三年(1924)刊 * 010 《[[經典通用考]]》十四卷 【清】嚴章福撰 民國六年(1917)刊 * 011 《[[易書詩禮四經正字考]]》四卷 【清】鍾麐撰 民國五年(1916)刊 * 012 《[[論語注]]》二十卷 【清】戴望撰 * 013 《[[說文校議議]]》三十卷 【清】嚴章福撰 民國七年(1918)刊 * 014 《[[五代史記纂誤補]]》四卷 【清】吳蘭庭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15 《[[竹書紀年辨證]]》二卷《[[補遺辨證]]》一卷 【清】董豐垣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16 《[[七國考]]》十四卷 【明】董說撰 民國八年(1919)刊 * 017 《[[臺灣鄭氏始末]]》六卷 【清】沈雲撰 (清)沈垚注 民國八年(1919)刊 * 018 《[[吳興志]]》二十卷 【宋】談鑰撰 民國三年(1914)刊 * 019 《[[吳興備志]]》三十二卷 【明】董斯張撰 民國三年(1914)刊 * 020 《[[吳興掌故集]]》十七卷 【明】徐獻忠輯 民國三年(1914)刊 * 021 《[[寶前兩溪志略]]》十二卷 【清】吳玉樹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22 《[[湖錄經籍考]]》六卷 【清】鄭元慶撰 民國九年(1920)刊 * 023 《[[鄭堂讀書記]]》七十一卷 【清】周中孚撰 民國十年(1921)刊 * 024 《[[溫忠烈公遺稿]]》二卷附錄一卷 【明】溫璜撰 民國十一年(1922)刊 * 025 《[[顏氏學記]]》十卷 【清】戴望撰 * 026 《[[管子校正]]》二十四卷 【清】戴望 * 027 《[[爨桐廬算賸]]》二卷 【清】方貞元撰 民國十年(1921)刊 * 028 《[[須曼精廬算學]]》二十四卷 【清】楊兆鋆撰 民國五年(1916)刊 * 029 《[[兩山墨談]]》十八卷 【明】陳霆撰 民國八年(1919)刊 * 030 《[[權齋老人筆記]]》四卷 【清】沈炳巽撰 民國五年(1916)刊 * 031 《[[月河所聞集]]》一卷 【宋】莫君陳撰 民國十八年(1929)刊 * 032 《[[沈忠敏公龜谿集]]》十二卷附錄一卷 【宋】沈與求撰 民國二年(1913)刊 * 033 《[[陵陽先生集]]》二十四卷 【宋】牟巘撰 民國十年(1921)刊 * 034 《[[弁山小隱吟稿]]》二卷 【元】黃玠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35 《[[水南集]]》十七卷 【明】陳霆撰 民國八年(1919)刊 * 036 《[[泌園集]]》三十七卷 【明】董份撰 * 037 《[[董禮部集]]》六卷《[[尺牘]]》二卷 【明】董嗣成撰 民國十七年(1928)刊 * 038 《[[靜歗齋遺文]]》四卷 【明】董斯張撰 民國十三年(1924)刊 * 039 《[[豐草庵詩集]]》十一卷《[[文前集]]》三卷後集三卷《[[寶雲詩集]]》七卷禪樂府]]》一卷 【明】董說撰 * 040 《[[南山堂自訂詩]]》十卷 【清】吳景旭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41 《[[使交集]]》一卷《[[吳太史遺稿]]》一卷 【清】吳光撰 民國十年(1921)刊 遺集十一年(1922)刊 * 042 《[[慈壽堂文鈔]]》八卷 【清】沈樹德撰 民國五年(1916)刊 * 043 《[[權齋文稿]]》一卷 【清】沈炳巽撰 民國十二年(1923)刊 * 044 《[[山子詩鈔]]》十一卷 【清】方燾撰 民國十年(1921)刊 * 045 《[[孔堂初集]]》二卷《文集》一卷《[[私學]]》二卷 【清】王豫撰 * 046 《[[胥石詩存]]》(原名南?草堂詩集)《[[四卷文存]]》(原名族譜稿存)一卷附錄一卷 【清】吳蘭庭撰 民國十年(1921)刊 * 047 《[[冬青館甲集六卷乙集]]》八卷 【清】張鑑撰 民國四年(1915)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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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Oscar Wai|Oscar Wai]]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10-03T06:10:00.000Z" | 2026-10-03 <span style="color: blue;">14:10</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6 | [[:Wikisource:写字间#庶吉士、庶起士|庶吉士、庶起士]]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PacmanD|PacmanD]]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10-04T16:29:00.000Z" | 2026-10-05 <span style="color: blue;">00:29</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7 | [[:Wikisource:写字间#《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蜀山劍俠傳》是否可以收錄?]]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text-align: right;" | 2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6-10-03T07:52:00.000Z" | 2026-10-03 <span style="color: blue;">15:52</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8 | style="max-wid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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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方一致认为,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中巴致力于将彼此关系打造成不同规模、不同国情国家友好合作的典范,以实际行动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双方一致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也是中巴建立和发展关系的根本前提和政治基础。巴拿马政府将严格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有悖这一原则的行为,积极支持中国的和平统一进程。   五、巴拿马是西半球重要物流枢纽。巴方期待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把中巴互补优势转化为务实合作、持续增长的优势,促进东西半球互联互通。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和支持。双方将本着开放、包容、互利、普惠的原则共商共建“一带一路”,共享合作成果,造福两国人民。   六、双方对中巴各部门协力迅速启动两国关系发展的基本机制感到满意。在中巴全面合作起步阶段,两国达成以下共识:为推动两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双方宣布启动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双方决定签署两国政府间海运协定。中国政府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巴拿马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中资金融机构在巴拿马设立分支机构,欢迎巴方扩大对华出口。中方同意开放巴拿马为中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愿同巴方加强民航合作。   七、中巴建立和发展关系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促进共同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双方一致同意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携手追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双方将在南南合作框架内深化人力资源合作,提升自主、创新、协调发展能力。双方将拓展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交流,加强执法、安全、扶贫、移民等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合作,增强两国社会在中巴关系发展中的获得感。   八、双方一致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主张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方尊重巴拿马运河提供永久中立的服务,赞赏巴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巴方将积极参与中国-拉共体论坛建设,推动中拉整体合作,为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向更高水平迈进贡献力量。   九、两国元首在会晤后共同见证双方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以及经贸、投资、海运、铁路、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农业、质检、民航、旅游等领域十余项合作文件。   十、习近平主席祝贺巴雷拉总统成功实现巴拿马国家元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国事访问。巴雷拉总统热情邀请习近平主席早日对巴拿马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署名|2017年11月17日于北京}} {{PD-PRC-exempt}}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联合声明]] rf0cuw658xzwfnp9kw7ce2dn0z81tpi 名山藏 0 772198 11127262 2318372 2026-10-13T03:27:14Z Midleading 47637 整理 1112726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名山藏 |override_author = [[作者:何喬遠|何喬遠]]等 |type=明史 |times = 明朝 |notes = 《'''名山藏'''》,[[明朝历史]]之一,明[[作者:何乔远|何乔远]]著,名山藏是记明嘉靖以前历代遗事的纪传体史书。全书三十七记﹐分类叙述各类人物﹐其中《典谟记》和《坤则记》专载明世宗朱厚熜以前的帝和后﹔《开圣》﹑《继统》﹑《分藩》﹑《勋封》诸记分述明太祖朱元璋祖先和明史上的特殊人物﹔《天因记》和《天敺记》记述与朱元璋统一和建立明朝有关的人物﹔《舆地记》记述以北京和南京为中心的各地人物﹐未全﹔《王享记》记民族和外国﹐是了解明代中外关系和舆内民族关系的史料。自司马迁撰《史记》以来﹐很少有把商人收入列传﹐《名山藏》的《方技记》和《货殖记》实际是科学技术家和商人列传﹐反映了明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情况﹐颇有史料价值。其他有《典礼记》和《乐舞记》﹐但未刻。书中还用很多篇幅专门记述刑法﹑河漕﹑漕运﹑钱法﹑兵制﹑马政﹑茶马﹑盐法﹑臣林﹑关柝﹑儒林﹑文苑﹑俘贤﹑宦者﹑列女﹑高道﹑本士﹑本行﹑艺妙﹑方外等列传。该书撰成时《明史》尚未问世﹐故对了解和研究明史有较高的参考和利用价值。书中援据虽有舛错﹐然无史局书显而不书微之弊。有崇祯十三年(1640)刻本﹐分为一百零六卷。 }} {{檢索|名山藏}} == 目錄 == * [[名山藏/序一|序一]] * [[名山藏/序二|序二]] * [[名山藏/序三|序三]] * [[名山藏/较刻名山藏姓氏|較刻名山藏姓氏]] * [[名山藏/卷之一|卷一  典謨記一{{*|太祖高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二|卷二  典謨記二{{*|太祖高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三|卷三  典謨記三{{*|太祖高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四|卷四  典謨記四{{*|太祖高皇帝四}}]] * [[名山藏/卷之五|卷五  典謨記五{{*|革除記附}}]] * [[名山藏/卷之六|卷六  典謨記六{{*|成祖文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七|卷七  典謨記七{{*|成祖文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八|卷八  典謨記八{{*|成祖文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九|卷九  典謨記九{{*|仁宗昭皇帝}}]] * [[名山藏/卷之十|卷十  典謨記十{{*|宣宗章皇帝}}]] * [[名山藏/卷之十一|卷十一  典謨記十一{{*|英宗睿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十二|卷十二  典謨記十二{{*|英宗睿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十三|卷十三  典謨記十三{{*|景皇帝}}]] * [[名山藏/卷之十四|卷十四  典謨記十四{{*|英宗睿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十五|卷十五  典謨記十五{{*|憲宗純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十六|卷十六  典謨記十六{{*|憲宗純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十七|卷十七  典謨記十七{{*|憲宗純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十八|卷十八  典謨記十八{{*|孝宗敬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十九|卷十九  典謨記十九{{*|孝宗敬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二十|卷二十  典謨記二十{{*|武宗毅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二十一|卷二十一  典謨記二十一{{*|武宗毅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二十二|卷二十二  典謨記二十二{{*|世宗肅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二十三|卷二十三  典謨記二十三{{*|世宗肅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二十四|卷二十四  典謨記二十四{{*|世宗肅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二十五|卷二十五  典謨記二十五{{*|世宗肅皇帝四}}]] * [[名山藏/卷之二十六|卷二十六  典謨記二十六{{*|世宗肅皇帝五}}]] * [[名山藏/卷之二十七|卷二十七  典謨記二十七{{*|世宗肅皇帝六}}]] * [[名山藏/卷之二十八|卷二十八  典謨記二十八{{*|世宗肅皇帝七}}]] * [[名山藏/卷之二十九|卷二十九  典謨記二十九{{*|穆宗莊皇帝}}]] * [[名山藏/卷之三十|卷三十  坤則記一{{*|馬皇后 徐皇后 張皇后 孫皇后 錢皇后 王皇后 張皇后 夏皇后 陳皇后 方皇后 李皇后 陳皇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一|卷三十一  坤則記二{{*|周太后 紀太后 邵太后 杜太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二|卷三十二  坤則記三{{*|宣宗廢后胡氏 憲宗廢后吳氏 景皇后氏 后宫附}}]]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三|卷三十三  開聖記一{{*|德祖玄皇帝 懿祖恒皇帝 熙祖裕皇帝 仁祖淳皇帝 睿宗獻皇帝}}]] * [[名山藏/卷之三十四|卷三十四  開聖記二{{*|玄皇后 恒皇后 裕皇后 淳皇后 獻皇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五|卷三十五  繼體記{{*|序名)(懿文太子 悼恭太子 哀冲太子 莊敬太子 憲懷太子 建文景泰二太子附 懷獻皇太子 }}]]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六|卷三十六  分藩記一{{*|高二十五子一}}]]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七|卷三十七  分藩記二{{*|高二十五子二}}]]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八|卷三十八  分藩記三{{*|高二十五子三}}]] * [[名山藏/卷之三十九|卷三十九  分藩記四{{*|成三子 昭九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卷四十  分藩記五{{*|英八子 憲十二子 孝二子 睿二子 世八子 穆四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一|卷四十一  勳封記一{{*|洪武年封 建文年封 以靖難功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二|卷四十二  勳封記二{{*|永樂年封 洪熙年封 宣德年封 正統年封 景泰年封 天順年封 成化年封 正德年封 嘉靖年封 以外戚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三|卷四十三  天因記{{*|郭子興 韓林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四|卷四十四  天驱記<sub>上</sub>{{*|陳友谅 張士诚}}]]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五|卷四十五  天驱記<sub>下</sub>{{*|故國珍 明玉珍 陳友定 擴廓帖木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六|卷四十六  輿地記一{{*|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七|卷四十七  輿地記二{{*|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八|卷四十八  刑法記]] * [[名山藏/卷之四十九|卷四十九  河漕記{{*|黄河 漕河 通惠河 沁河 卫河 濟河 沂河 泗河 淮河 汶河 洸河 芦沟河 桑干河 滹沱河 蓟州河 日平河 密云河 天津海口新河 徐沛山東诸湖 山東泉源 沿海塘 川都江堰}}]] * [[名山藏/卷之五十|卷五十   漕運記{{*|漕粮 漕仓 漕軍 漕船}}]] * [[名山藏/卷之五十一|卷五十一  錢法記]] * [[名山藏/卷之五十二|卷五十二  兵制記]] * [[名山藏/卷之五十三|卷五十三  馬政記]] * [[名山藏/卷之五十四|卷五十四  茶馬記]] * [[名山藏/卷之五十五|卷五十五  盐法記]] * [[名山藏/卷之五十六|卷五十六  臣林記<sub>洪武臣一</sub>{{*|徐達 常遇春 邓愈 汤和 李文忠 沐英 廖永安 俞通海 俞通源 俞通渊合傳 張德胜 桑世杰 胡大海 耿再成合傳 趙德胜}}]] * [[名山藏/卷之五十七|卷五十七  臣林記<sub>洪武臣二</sub>{{*|劉基 李善长 吳良 吳祯合傳 耿炳文 廖永忠 楊璟 郭英}}]] * [[名山藏/卷之五十八|卷五十八  臣林記<sub>洪武臣三</sub>{{*|馮胜 傅友德 蓝玉 陶安 胡深 章溢 王祎 宋國興 花云 馬云 叶旺合傳 何真 }}]] * [[名山藏/卷之五十九|卷五十九  臣林記<sub>洪武臣四</sub>{{*|宋濂 魏觀 詹同 危素 宋讷 詹徽 張紞 吳印 劉崧 桂彦良 汪仲鲁 朱善 劉三吾 单安仁 范常 薛祥 方克勤 叶伯巨(鄭士利附) 周敬心}}]] * [[名山藏/卷之六十|卷六十   臣林記<sub>永樂臣一</sub>{{*|張玉 朱能 王真 丘福 姚广孝 金忠 楊荣 金幼孜 胡广 解缙}}]] * [[名山藏/卷之六十一|卷六十一  臣林記<sub>永樂臣二</sub>{{*|楊士奇 楊溥 蹇义 黄淮 夏原吉 胡濙 宋晟 顧成 何福 張辅 陳懋 韓觀 吳允诚 金忠 陳诚 王彰 蔺芳 王伯貞 史诚祖 胡俨 陳琏 王侢 吳勤 周新 陳谔}}]] * [[名山藏/卷之六十二|卷六十二  臣林記<sub>熙宣二朝臣</sub>{{*|徐善述 權谨 顧佐 况锺 山云 李任 吳讷 孫忠 李時勉 陳祚 陳敬宗 魏骥 周忱 楊信民 劉纲}}]] * [[名山藏/卷之六十三|卷六十三  臣林記<sub>統泰天順臣</sub>{{*|劉球 于谦 王竑 袁彬 趙荣 李實 楊善 劉安 羅通 沈固 朱鉴}}]] * [[名山藏/卷之六十四|卷六十四  臣林記<sub>天順臣二</sub>{{*|廖莊 锺同 章纶 邢让 劉铉 周叙 劉俨 徐有貞 李賢 岳正 楊瑄 王翱 轩輗 耿九畴 劉實 石璞 年富}}]] * [[名山藏/卷之六十五|卷六十五  臣林記<sub>成化臣一</sub>{{*|彭時 劉定之 劉珝 李秉 余子俊 秦纮}}]] * [[名山藏/卷之六十六|卷六十六  臣林記<sub>成化臣二</sub>{{*|叶盛 朱英 韓雍 王越 孔镛 陶成 毛吉 叶祯}}]] * [[名山藏/卷之六十七|卷六十七  臣林記<sub>成化臣三</sub>{{*|羅伦 章懋 项麒王琦合傳 陳選 楊繼宗 朱瑄 張昺 張宁 王徽 强珍 孫遇 厉升}}]] * [[名山藏/卷之六十八|卷六十八  臣林記<sub>弘治臣一</sub>{{*|徐溥 丘浚 王恕 馬文升 劉大夏 戴珊}}]] * [[名山藏/卷之六十九|卷六十九  臣林記<sub>弘治臣二</sub>{{*|彭韶 何乔新 周洪謨 楊守陳 谢铎 吳宽 储巏 黄孔昭 羅玘 邹智}}]] * [[名山藏/卷之七十|卷七十   臣林記<sub>正德臣一</sub>{{*|劉健 谢迁 韓文 張敷華 楊守随 李東陽 丁积 梁储 王鏊}}]] * [[名山藏/卷之七十一|卷七十一  臣林記<sub>正德臣二</sub>{{*|周经 雍泰 许进 林瀚 傅珪 牟斌 范辂 孫燧 许逵(萬木 鄭山 趙楠 辜增 叶景允附) 羅侨 張钦 熊绣 陳茂烈 方良永}}]] * [[名山藏/卷之七十二|卷七十二  臣林記<sub>嘉靖臣一</sub>{{*|楊廷和 費宏 楊一清}}]] * [[名山藏/卷之七十三|卷七十三  臣林記<sub>嘉靖臣二</sub>{{*|張孚敬(黄宗明 黄绾 霍韬 方獻天 桂萼 席书 熊浃附) 夏言}}]] * [[名山藏/卷之七十四|卷七十四  臣林記<sub>嘉靖臣三</sub>{{*|林俊 孫交 彭泽 乔宇 席书 胡世宁 李承勳 吳廷举 何孟春}}]] * [[名山藏/卷之七十五|卷七十五  臣林記<sub>嘉靖臣四</sub>{{*|邵宝 楊廉 鲁铎 王廷相 陆深 張邦奇 朱裳 梁材 唐冑 熊浃 張治 何瑭 寇天叙 崔铣 魏挍 吕柟 舒芬 馬理 王道}}]] * [[名山藏/卷之七十六|卷七十六  臣林記<sub>嘉靖臣五</sub>{{*|羅洪先 唐順之 趙時春 馮恩 楊名 周怡}}]] * [[名山藏/卷之七十七|卷七十七  臣林記<sub>嘉靖臣六</sub>{{*|楊最 楊爵 楊繼盛 海瑞 曾铣 黄巩 楊允绳 沈炼}}]] * [[名山藏/卷之七十八|卷七十八  臣林記<sub>嘉靖臣七</sub>{{*|張岳 翁萬達 劉天和 李遂}}]] * [[名山藏/卷之七十九|卷七十九  臣林記<sub>嘉靖臣八</sub>{{*|周尚文 馬永 梁震 祝雄 俞大猷 戚繼光 沈希仪 何卿 劉显}}]] * [[名山藏/卷之八十|卷八十   臣林記<sub>隆慶臣一</sub>{{*|徐阶 高拱 趙貞吉}}]] * [[名山藏/卷之八十一|卷八十一  臣林記<sub>隆慶臣二</sub>{{*|楊博 譚纶 庞尚鹏 葛守礼 陆树声 鄭世威 吳岳 譚大初}}]] * [[名山藏/卷之八十二|卷八十二  臣林外記{{*|齊泰 黄觀 陳廸 方孝孺 练子宁 黄觀 胡閏 邹瑾 郭任 卢逈 侯泰 暴昭 茅大方 陳繼之 董镛 曾凤韶 王度 高翔 宋征 卓敬 王叔英 譚翼 巨敬 張昺 馬宣 朱鉴 景清 铁铉 姚善 陳彦回 松江同知 余逢辰 黄魁 胡子昭 劉璟 戴德彝 韓永 甘霖 叶希賢 程通 蔡運 黄彦清 王省 陳性善 王艮 廖升 周是修 林英 叶福 龚泰 高巍 王良 程本立 陳思賢 楼琏 劉政 储福 樵夫 宋味古 楊本 鄭華 颜瓌 王彬 陳植 徐辉祖 梅殷 耿璇 彭与明 程濟 暨上人 鲁家佣 釜者 馮翁 梁田玉 叶御史 梁良玉 何申 宋和 郭节 梁良用 梁中节}}]] * [[名山藏/卷之八十三|卷八十三  臣林記<sub>關柝</sub>{{*|卢熙 青文胜 馮坚 周公辅 陳雅 張昭 徐珪 叶錄}}]] * [[名山藏/卷之八十四|卷八十四  儒林記<sub>上</sub>{{*|曹端 薛瑄 周桂 劉觀 吳与弼 吳宗派 陳真晟 蔡清 丁玑 陳琛 羅钦順}}]] * [[名山藏/卷之八十五|卷八十五  儒林記<sub>下</sub>{{*|王守仁 王艮 邹守益 欧陽德 劉文敏 徐爱 薛侃 錢德洪}}]] * [[名山藏/卷之八十六|卷八十六  臣林記<sub>文苑</sub>{{*|郭傳 林鸿 孫蕡 聂大年 張弼 弘正间十才子 楊慎 王廷陳 高叔嗣 王慎中 王维祯 陳東 李攀龙 王世貞 徐中行 梁有誉 吳國伦 宗臣}}]] * [[名山藏/卷之八十七|卷八十七  俘賢記{{*|蔡子英 伯颜子中 简祖英}}]] * [[名山藏/卷之八十八|卷八十八  宦者記{{*|沐敬 阮浪 金英 興安 覃吉 懷恩 栢玉 阿丑 萧敬 邓原 何鼎 張永 周缙}}]] * [[名山藏/卷之八十九|卷八十九  列女記<sub>一</sub>{{*|范氏 徐妙锦 郭真順 高妙莹 李氏 宋氏 韓氏女 黄善聪 陳氏妾 林淑圆 苏氏 胡卢 朱静庵 李淑人 黄氏 戴纶妻 張氏 徐德英 吳扶陽}}]] * [[名山藏/卷之九十|卷九十   列女記<sub>二</sub>{{*|韓太初妻劉氏 黄珍 夏氏 陳淑真 郭丑 高裴二家节妇 海州侍小花 汤节妇 唐方妻丁锦奴 石孝女 趙康妻袁氏 黄三苟陳小奴 祥符六烈女 吳金童妻莊氏 俞烈女 李氏二女 杜元昭妻費氏 華亭二节妇 陳细秀 唐贵梅 張氏女秀 陡门妇 何氏 瑞州府通判姜荣妾窦氏 趙一凤妻陳氏 張四桂 邓闺秀 成世華妻楊氏 劉粉儿 镇抚張福妹 朱昱妾陳氏 潘聖姑 陶恒妻楊氏 史义姑 郭東山妻王氏 何雄二女 熊氏女 徐亚长 许希曾妻 張隆娇 林淑温 蒋氏 欧陽妙聪 山陰周氏女 范氏二女 張桂秀 江厚妻秦氏 侯节妇 譚贵妻何氏 周楞妻应氏 張貞女 興化(陷倭节妇四十三人) 董线娘 贡士游铨妻張氏 谢妇李氏 趙尚貞 胡氏 侯氏}}]] * [[名山藏/卷之九十一|卷九十一  臣林雜記<sub>一</sub>{{*|紀冈 门達}}]] * [[名山藏/卷之九十二|卷九十二  臣林雜記<sub>二</sub>{{*|石亨 曹钦 陆炳}}]] * [[名山藏/卷之九十三|卷九十三  臣林雜記<sub>三</sub>{{*|李孜省 錢宁 熊兰 江彬 戚賢 仇鸾}}]] * [[名山藏/卷之九十四|卷九十四  臣林雜記<sub>四</sub>{{*|萬安 劉吉 严嵩 趙文華}}]] * [[名山藏/卷之九十五|卷九十五  宦者雜記{{*|王振 汪直 劉瑾(張彩 焦芳 劉宇 曹元附) }}]] * 卷[[名山藏/卷之九十六|九十六  高道記{{*|陶宗仪 楊维祯 楊基 高启 張羽 徐贲 徐舫 王冕 宋克 叶子奇 虞原璩 陳海雍 沈周 伍云 孫一元 張诗 祝允明 唐寅 文征明 王宠 黄省曾 都穆 许相卿 高濲 傅汝舟 孫宜 卢柟 宋海翁}}]] * [[名山藏/卷之九十七|卷九十七  本士記{{*|陳謨吳朴 杜琼 林希荫 唐璧 陳淮 黄流 李孔修 劉闵 楊黼 吳珫 柯维骐 林兆恩 邓元锡 王敬臣}}]] * [[名山藏/卷之九十八|卷九十八  本行記<sub>上</sub>{{*|鄭濂 包實夫 顧黑子 金养 潘连 蔡通 庐陵劉养正 王芳 曹滐 韓巍 阿寄 任良干}}]] * [[名山藏/卷之九十九|卷九十九  本行記<sub>下</sub>{{*|杜环 李疑 程平 李得成 周炳 劉谨 姚伯華 陳圭 朱煦 樂枅 孫惟中 劉昱 周敖(父子) 洪祥 王原 容师偃 顧复 張鹏 趙時中 王允 黄锺 蒙景澄 李洪 虞讙 田耔 潘選 杜蕙 史载德 卫宣 熊玻 馬宗范 徐澄 易直 何垕 王濟 谢广 何竞 陳大韶 劉静 傅檝 劉憲 羅璋 苏純 李豫 向化 苏奎章 王表 宋显章 归钺 張钧 唐俨 楊成章 周孝 周聘 劉和 何伦 彭宝 俞孜 范運吉 崔鉴 丘绪 韦起宗 潘宽 何孝 陆尚质 叶文荣 殷士望 李壮丁儿 伍民憲 朱玄昊 梁应策 陳经孚 朱泰 趙智 李学梅 何茂先 长興窭者 吳门乞儿}}]] * [[名山藏/卷之一百|卷一百   艺妙記{{*|沈度 王绂 黄子久 戴进 夏日永 吳偉 吕紀 郭诩 徐子仁}}]] * [[名山藏/卷之一百一|卷一百一  货殖記{{*|瞿嗣興 李森 汤陰鄭氏 丁广 姚让 史际 馬一龙}}]] * [[名山藏/卷之一百二|卷一百二  方技記{{*|推步 相地 卜筮 星命 遁甲 人相 医}}]] * [[名山藏/卷之一百三|卷一百三  方外記<sub>上</sub>{{*|僊}}]] * [[名山藏/卷之一百四|卷一百四  方外記<sub>下</sub>{{*|真人 道士 僧}}]] * [[名山藏/卷之一百五|卷一百五  王享記一{{*|東南夷一}}]] * [[名山藏/卷之一百六|卷一百六  王享記二{{*|東南夷二}}]] * [[名山藏/卷之一百七|卷一百七  王享記三{{*|東南夷三}}]] * [[名山藏/卷之一百八|卷一百八  王享記四{{*|北狄}}]] * [[名山藏/卷之一百九|卷一百九  王享記四{{*|東北夷 西戎上 西戎下}}]] {{明朝作品}} {{傳統漢字}} jbihb9fgk5ztwqn9mosqsmlfjuy7690 11127263 11127262 2026-10-13T03:28:49Z Midleading 47637 1112726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名山藏 |override_author = [[作者:何喬遠|何喬遠]]等 |type=明史 |times = 明朝 |notes = 《'''名山藏'''》,[[明朝历史]]之一,明[[作者:何乔远|何乔远]]著,名山藏是记明嘉靖以前历代遗事的纪传体史书。全书三十七记﹐分类叙述各类人物﹐其中《典谟记》和《坤则记》专载明世宗朱厚熜以前的帝和后﹔《开圣》﹑《继统》﹑《分藩》﹑《勋封》诸记分述明太祖朱元璋祖先和明史上的特殊人物﹔《天因记》和《天敺记》记述与朱元璋统一和建立明朝有关的人物﹔《舆地记》记述以北京和南京为中心的各地人物﹐未全﹔《王享记》记民族和外国﹐是了解明代中外关系和舆内民族关系的史料。自司马迁撰《史记》以来﹐很少有把商人收入列传﹐《名山藏》的《方技记》和《货殖记》实际是科学技术家和商人列传﹐反映了明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发展情况﹐颇有史料价值。其他有《典礼记》和《乐舞记》﹐但未刻。书中还用很多篇幅专门记述刑法﹑河漕﹑漕运﹑钱法﹑兵制﹑马政﹑茶马﹑盐法﹑臣林﹑关柝﹑儒林﹑文苑﹑俘贤﹑宦者﹑列女﹑高道﹑本士﹑本行﹑艺妙﹑方外等列传。该书撰成时《明史》尚未问世﹐故对了解和研究明史有较高的参考和利用价值。书中援据虽有舛错﹐然无史局书显而不书微之弊。有崇祯十三年(1640)刻本﹐分为一百零六卷。 }} {{檢索|名山藏}} == 目錄 == * [[名山藏/序一|序一]] * [[名山藏/序二|序二]] * [[名山藏/序三|序三]] * [[名山藏/较刻名山藏姓氏|較刻名山藏姓氏]] * [[名山藏/卷之一|卷一  典謨記一]] {{*|太祖高皇帝一}} * [[名山藏/卷之二|卷二  典謨記二]] {{*|太祖高皇帝二}} * [[名山藏/卷之三|卷三  典謨記三]] {{*|太祖高皇帝三}} * [[名山藏/卷之四|卷四  典謨記四]] {{*|太祖高皇帝四}} * [[名山藏/卷之五|卷五  典謨記五]] {{*|革除記附}} * [[名山藏/卷之六|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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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藏/卷之三十一|卷三十一  坤則記二]] {{*|周太后 紀太后 邵太后 杜太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二|卷三十二  坤則記三]] {{*|宣宗廢后胡氏 憲宗廢后吳氏 景皇后氏 后宫附}}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三|卷三十三  開聖記一]] {{*|德祖玄皇帝 懿祖恒皇帝 熙祖裕皇帝 仁祖淳皇帝 睿宗獻皇帝}} * [[名山藏/卷之三十四|卷三十四  開聖記二]] {{*|玄皇后 恒皇后 裕皇后 淳皇后 獻皇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五|卷三十五  繼體記<sub>序名</sub>]] {{*|懿文太子 悼恭太子 哀冲太子 莊敬太子 憲懷太子 建文景泰二太子附 懷獻皇太子 }}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六|卷三十六  分藩記一]] {{*|高二十五子一}}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七|卷三十七  分藩記二]] {{*|高二十五子二}}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八|卷三十八  分藩記三]] {{*|高二十五子三}} * [[名山藏/卷之三十九|卷三十九  分藩記四]] {{*|成三子 昭九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卷四十  分藩記五]] {{*|英八子 憲十二子 孝二子 睿二子 世八子 穆四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一|卷四十一  勳封記一]] {{*|洪武年封 建文年封 以靖難功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二|卷四十二  勳封記二]] {{*|永樂年封 洪熙年封 宣德年封 正統年封 景泰年封 天順年封 成化年封 正德年封 嘉靖年封 以外戚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三|卷四十三  天因記]] {{*|郭子興 韓林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四|卷四十四  天驱記<sub>上</sub>]] {{*|陳友谅 張士诚}}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五|卷四十五  天驱記<sub>下</sub>]] {{*|故國珍 明玉珍 陳友定 擴廓帖木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六|卷四十六  輿地記一]] {{*|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七|卷四十七  輿地記二]] {{*|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八|卷四十八  刑法記]] * [[名山藏/卷之四十九|卷四十九  河漕記]] {{*|黄河 漕河 通惠河 沁河 卫河 濟河 沂河 泗河 淮河 汶河 洸河 芦沟河 桑干河 滹沱河 蓟州河 日平河 密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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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藏/卷之三十一|卷三十一  坤則記二]] {{*|周太后 紀太后 邵太后 杜太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二|卷三十二  坤則記三]] {{*|宣宗廢后胡氏 憲宗廢后吳氏 景皇后氏 后宫附}}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三|卷三十三  開聖記一]] {{*|德祖玄皇帝 懿祖恒皇帝 熙祖裕皇帝 仁祖淳皇帝 睿宗獻皇帝}} * [[名山藏/卷之三十四|卷三十四  開聖記二]] {{*|玄皇后 恒皇后 裕皇后 淳皇后 獻皇后}} * [[名山藏/卷之三十五|卷三十五  繼體記<sub>序名</sub>]] {{*|懿文太子 悼恭太子 哀冲太子 莊敬太子 憲懷太子 建文景泰二太子附 懷獻皇太子 }}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六|卷三十六  分藩記一]] {{*|高二十五子一}} * [[名山藏/卷之三十七|卷三十七  分藩記二]] {{*|高二十五子二}} * [[名山藏/卷之三十八|卷三十八  分藩記三]] {{*|高二十五子三}} * [[名山藏/卷之三十九|卷三十九  分藩記四]] {{*|成三子 昭九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卷四十  分藩記五]] {{*|英八子 憲十二子 孝二子 睿二子 世八子 穆四子}}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一|卷四十一  勳封記一]] {{*|洪武年封 建文年封 以靖難功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二|卷四十二  勳封記二]] {{*|永樂年封 洪熙年封 宣德年封 正統年封 景泰年封 天順年封 成化年封 正德年封 嘉靖年封 以外戚封 }}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三|卷四十三  天因記]] {{*|郭子興 韓林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四|卷四十四  天驱記<sub>上</sub>]] {{*|陳友谅 張士诚}} * [[名山藏/卷之四十五|卷四十五  天驱記<sub>下</sub>]] {{*|故國珍 明玉珍 陳友定 擴廓帖木儿}}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六|卷四十六  輿地記一]] {{*|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七|卷四十七  輿地記二]] {{*|北京}} * [[名山藏/卷之四十八|卷四十八  刑法記]] * [[名山藏/卷之四十九|卷四十九  河漕記]] {{*|黄河 漕河 通惠河 沁河 卫河 濟河 沂河 泗河 淮河 汶河 洸河 芦沟河 桑干河 滹沱河 蓟州河 日平河 密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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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en4m1bci6rrw8x9g0wklwxgojktrk 名山藏/序一 0 772213 11127278 1346053 2026-10-13T03:43:53Z Midleading 47637 使用pages頁面 11127278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序一||序二|序}} <pages index="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 from="3" to="8" /> h9lhlblsetjmsfzlumkte0xg7erknvw 名山藏/序二 0 772227 11127294 1346054 2026-10-13T03:49:58Z Midleading 47637 使用pages頁面 11127294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序二|序一|序三|序}} <pages index="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 from="15" to="18" /> lcjoq2mpexou51l8fb4jmxeixo2xjiv 名山藏/序三 0 772228 11127285 1346056 2026-10-13T03:47:25Z Midleading 47637 使用pages頁面 11127285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序三|序二|较刻名山藏姓氏|卷}} <pages index="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 from="9" to="14" /> cax20ypv014t1koperv1hc5pxylcdbm 名山藏/較刻名山藏姓氏 0 772229 11127301 1346058 2026-10-13T03:54:41Z Midleading 47637 11127301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较刻名山藏姓氏|序三|卷一  典谟记一(太祖高皇帝一)|卷}} <pages index="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 from="23" to="25"/> 4jxuhyioj1q58c1kca8i296j88pctfp 11127302 11127301 2026-10-13T03:55:16Z Midleading 47637 Midleading移动页面[[名山藏/较刻名山藏姓氏]]至[[名山藏/較刻名山藏姓氏]],不留重定向:​标题繁简不合原始标题 11127301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较刻名山藏姓氏|序三|卷一  典谟记一(太祖高皇帝一)|卷}} <pages index="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 from="23" to="25"/> 4jxuhyioj1q58c1kca8i296j88pctfp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0 796298 11127122 2673080 2026-10-13T01:08:56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2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法律|y=2026|m=3|d=12|law=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alt=明确事实上已经失效}} {{header | title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 y=2018|m=3|d=17 | type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 notes =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 noauthor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previous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 next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 from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年/第二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须在代表中提名。   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进行等额选举。   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175名。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共提名16名,进行等额选举。   委员应选名额为159名,按照不少于8%的差额比例,提名172名,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13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五、本次会议进行选举和决定任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或者决定的人选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或者通过。   六、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印制8张选举票、3张表决票。   8张选举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选举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选举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票。   3张表决票是:国务院总理人选的表决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的表决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的表决票。   七、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分别在以下三次全体会议上进行:   3月17日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3月18日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3月19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八、在选举和决定任命时,收回的选举票或者表决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举票或者表决票,选举或者表决有效;多于发出的选举票或者表决票,选举或者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或者表决。   九、对选举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姓名模糊不清的,由总监票人进行复核确认后,不计入另选他人票。   对表决票上的人选,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不能另提人选。   十、在等额选举时,每提1名另选人,必须相应反对1名候选人。另选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反对的候选人人数的,该选举票有效;否则,该选举票为无效票。   十一、在差额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时,反对和弃权的候选人总数不得少于差额数13名,否则,该选举票为无效票。如另提人选,则每提1名另选人,必须在反对和弃权13名候选人的基础上,至少再反对1名候选人,否则,该选举票为无效票。   十二、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时,如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留待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后的会议另行选举。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再次投票在3月19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进行。   十三、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采用电子选举系统计票。在投票过程中,如电子选举系统出现故障,投票继续进行,投票结束后,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启用备用电子选举系统。 电子选举系统认定为无效票的,由总监票人进行复核确认。   十四、选举票和表决票用汉文和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7种少数民族文字印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票,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的表决票,因票面限制,只印汉文,另印少数民族文字对照表,与选举票或者表决票同时发给少数民族代表,以便对照写票。   十五、大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或者决定任命时,会场设秘密写票处。   十六、大会设监票人35名,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或被决定任命的人选的代表中推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各推选1名。大会设总监票人2名,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由主席团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七、会场设票箱28个,不设流动票箱;代表须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十八、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九、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报告投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或者表决是否有效。   二十、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或者表决的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或者表决的结果。   二十一、本办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PD-PRC-exempt}} [[Category: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tvbtyin8pue9ugdbktdbya47pw1l3mv 商务部关于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及中方应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 800471 11127135 1965838 2026-10-13T01:10:15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3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商务部关于就美国进口钢铁和铝产品232措施及中方应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y=2018|m=3|d=23|noauthor=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全面征税(即232措施),税率分别为25%和10%。美方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严重侵犯中方利益。 为切实维护我国利益,中方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拟中止对美国实施实质相等的减让和其他义务,即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美方232措施对我国造成的利益损失(产品清单附后)。如国内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商协会、企业和公民对美国232措施和我国拟实施的应对措施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提供有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邓君、李勰 电话:{{tel|86|010|85093407|010-85093407}}、{{tel|86|010|65198721|010-65198721}} 传真:{{tel|86|010|65198497|010-65198497}} 电子邮箱:[mailto:trb@mofcom.gov.cn trb@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邮编:100731 '''附件:'''[http://images.mofcom.gov.cn/www/201803/20180323070002975.pdf] [[中止减让产品清单]].pdf {{PD-PRC-exempt}} tgiqhevamr7eg0nuaxlfrmgufzgo81r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 0 805300 11127124 2525055 2026-10-13T01:09:08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税委会〔2018〕13号|y=2018|m=4|d=1 | 生效日期 = 2018年4月2日| type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通知| portal = 中美贸易战}} 海关总署:   为维护我国利益,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给我国利益造成的损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原产于美国的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15%。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加征关税税率为25%。   三、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   四、加征关税后,有关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五、本通知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对美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商品清单及加征关税税率 {{署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4月1日}} '''附件''' {{公报标题|对美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商品清单及加征关税税率}} {| class="wikitable" style="margin: 0 auto" |- ! 序号!! 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加征关税税率(%) |- ! 1 | 08011100 || 干的椰子 || 15 |- ! 2 | 08011200 || 未去内壳的鲜椰子 || 15 |- ! 3 | 08011990 || 其他鲜椰子 || 15 |- ! 4 | 08012100 || 鲜或干的未去壳巴西果 || 15 |- ! 5 | 08012200 || 鲜或干的去壳巴西果 || 15 |- ! 6 | 08013100 || 鲜或干的未去壳腰果 || 15 |- ! 7 | 08013200 || 鲜或干的去壳腰果 || 15 |- ! 8 | 08021100 || 鲜或干的扁桃核 || 15 |- ! 9 | 08021200 || 鲜或干的扁桃仁 || 15 |- ! 10 | 08022100 || 鲜或干的未去壳榛子 || 15 |- ! 11 | 08022200 || 鲜或干的去壳榛子 || 15 |- ! 12 | 08023100 || 鲜或干的未去壳核桃 || 15 |- ! 13 | 08023200 || 鲜或干的去壳核桃 || 15 |- ! 14 | 08024110 || 未去壳板栗 || 15 |- ! 15 | 08024290 || 去壳其他栗子 || 15 |- ! 16 | 08025100 || 未去壳阿月浑子果 || 15 |- ! 17 | 08025200 || 去壳阿月浑子果 || 15 |- ! 18 | 08026190 || 未去壳其他马卡达姆坚果 || 15 |- ! 19 | 08026200 || 去壳马卡达姆坚果 || 15 |- ! 20 | 08028000 || 槟榔果 || 15 |- ! 21 | 08029030 || 鲜或干的松子仁 || 15 |- ! 22 | 08029090 || 其他鲜或干坚果 || 15 |- ! 23 | 08031000 || 鲜或干的芭蕉 || 15 |- ! 24 | 08039000 || 鲜或干的其他香蕉 || 15 |- ! 25 | 08041000 || 鲜或干的椰枣 || 15 |- ! 26 | 08042000 || 鲜或干的无花果 || 15 |- ! 27 | 08043000 || 鲜或干菠萝 || 15 |- ! 28 | 08044000 || 鲜或干鳄梨 || 15 |- ! 29 | 08045010 || 鲜或干番石榴 || 15 |- ! 30 | 08045020 || 鲜或干芒果 || 15 |- ! 31 | 08045030 || 鲜或干山竹果 || 15 |- ! 32 | 08051000 || 鲜或干橙 || 15 |- ! 33 | 08052190 || 鲜或干其他柑橘 || 15 |- ! 34 | 08052200 || 鲜或干克里曼丁橘 || 15 |- ! 35 | 08052900 || 其他鲜或干的韦尔金橘及杂交柑橘 || 15 |- ! 36 | 08054000 || 鲜或干的葡萄柚,包括柚 || 15 |- ! 37 | 08055000 || 鲜或干的柠檬及酸橙 || 15 |- ! 38 | 08059000 || 其他鲜或干的柑桔属水果 || 15 |- ! 39 | 08061000 || 鲜葡萄 || 15 |- ! 40 | 08062000 || 葡萄干 || 15 |- ! 41 | 08071100 || 鲜西瓜 || 15 |- ! 42 | 08071910 || 鲜哈密瓜 || 15 |- ! 43 | 08072000 || 鲜木瓜 || 15 |- ! 44 | 08081000 || 鲜苹果 || 15 |- ! 45 | 08083010 || 鲜鸭梨及雪梨 || 15 |- ! 46 | 08083090 || 其他鲜梨 || 15 |- ! 47 | 08092100 || 鲜欧洲酸樱桃 || 15 |- ! 48 | 08092900 || 其他鲜樱桃 || 15 |- ! 49 | 08093000 || 鲜桃,包括鲜油桃 || 15 |- ! 50 | 08094000 || 鲜梅及李 || 15 |- ! 51 | 08101000 || 鲜草莓 || 15 |- ! 52 | 08102000 || 鲜的木莓、黑莓、桑椹及罗甘莓 || 15 |- ! 53 | 08104000 || 鲜蔓越桔及越桔 || 15 |- ! 54 | 08105000 || 鲜猕猴桃 || 15 |- ! 55 | 08106000 || 鲜榴莲 || 15 |- ! 56 | 08107000 || 鲜柿子 || 15 |- ! 57 | 08109010 || 鲜荔枝 || 15 |- ! 58 | 08109030 || 鲜龙眼 || 15 |- ! 59 | 08109040 || 鲜红毛丹 || 15 |- ! 60 | 08109050 || 鲜蕃荔枝 || 15 |- ! 61 | 08109060 || 鲜杨桃 || 15 |- ! 62 | 08109070 || 莲雾 || 15 |- ! 63 | 08109080 || 火龙果 || 15 |- ! 64 | 08109090 || 其他鲜果 || 15 |- ! 65 | 08111000 || 冷冻草莓 || 15 |- ! 66 | 08112000 || 冷冻其他浆果 || 15 |- ! 67 | 08119090 || 其他冷冻水果及坚果 || 15 |- ! 68 | 08121000 || 暂时保藏的樱桃 || 15 |- ! 69 | 08129000 || 暂时保藏的其他水果及坚果 || 15 |- ! 70 | 08131000 || 杏干 || 15 |- ! 71 | 08132000 || 梅干及李干 || 15 |- ! 72 | 08133000 || 苹果干 || 15 |- ! 73 | 08134010 || 龙眼干、肉 || 15 |- ! 74 | 08134020 || 柿饼 || 15 |- ! 75 | 08134030 || 干红枣 || 15 |- ! 76 | 08134040 || 荔枝干 || 15 |- ! 77 | 08134090 || 其他干果 || 15 |- ! 78 | 08135000 || 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 15 |- ! 79 | 22041000 || 葡萄汽酒 || 15 |- ! 80 | 22042100 || 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 15 |- ! 81 | 22042200 || 装入2升以上但不超过10升容器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 15 |- ! 82 | 22042900 || 其他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 || 15 |- ! 83 | 22043000 || 其他酿酒葡萄汁 || 15 |- ! 84 | 22072000 ||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 15 |- ! 85 | 12112010 || 鲜、冷、冻或干的西洋参 || 15 |- ! 86 | 12112091 || 其他鲜人参 || 15 |- ! 87 | 12112099 || 其他冷、冻或干的人参 || 15 |- ! 88 | 73041110 || 外径大于等于215.9毫米,但不超过406.4毫米的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89 | 73041120 || 外径大于114.3毫米,但小于215.9毫米的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0 | 73041130 || 外径不超过114.3毫米的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1 | 73041190 || 其他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2 | 73041910 || 外径大于等于215.9毫米,但不超过406.4毫米的非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3 | 73041920 || 外径大于114.3毫米,但小于215.9毫米的非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4 | 73041930 || 外径不超过114.3毫米的非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5 | 73041990 || 其他非不锈钢制石油或天然气套管 || 15 |- ! 96 | 73042210 || 外径不超过168.3毫米的不锈钢制钻管 || 15 |- ! 97 | 73042290 || 其他不锈钢制钻管 || 15 |- ! 98 | 73042310 || 外径不超过168.3毫米的非不锈钢制钻管 || 15 |- ! 99 | 73042390 || 其他非不锈钢制钻管 || 15 |- ! 100 | 73042400 || 其他不锈钢制钻探石油用天然气套管、导管 || 15 |- ! 101 | 73042910 || 屈服强度小于552兆帕的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的套管、导管及钻管 || 15 |- ! 102 | 73042920 ||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552兆帕,但小于758兆帕的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的套管、导管及钻管 || 15 |- ! 103 | 73042930 ||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758兆帕的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的套管、导管及钻管 || 15 |- ! 104 | 73043110 || 冷轧的钢铁制无缝锅炉管 || 15 |- ! 105 | 73043120 || 冷轧的铁制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5 |- ! 106 | 73043190 || 其他冷轧的铁制无缝圆形截面管 || 15 |- ! 107 | 73043910 || 非冷轧的铁制无缝锅炉管 || 15 |- ! 108 | 73043920 || 非冷轧的铁制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5 |- ! 109 | 73043990 || 非冷轧的铁制其他无缝管 || 15 |- ! 110 | 73044110 || 冷轧的不锈钢制无缝锅炉管 || 15 |- ! 111 | 73044190 || 冷轧的不锈钢制的其他无缝管 || 15 |- ! 112 | 73044910 || 非冷轧的不锈钢制无缝锅炉管 || 15 |- ! 113 | 73044990 || 非冷轧的不锈钢制其他无缝管 || 15 |- ! 114 | 73045110 || 冷轧的其他合金钢无缝锅炉管 || 15 |- ! 115 | 73045120 || 冷轧的其他合金钢无缝地质钻套管 || 15 |- ! 116 | 73045190 || 冷轧的其他合金钢制其他无缝管 || 15 |- ! 117 | 73045910 || 非冷轧其他合金钢无缝锅炉管 || 15 |- ! 118 | 73045920 || 非冷轧其他合金钢无缝地质钻套管 || 15 |- ! 119 | 73045990 || 非冷轧其他合金钢制无缝圆形截面 || 15 |- ! 120 | 73049000 || 未列名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 || 15 |- ! 121 | 02031200 || 鲜、冷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 || 25 |- ! 122 | 02031900 || 其他鲜、冷猪肉 || 25 |- ! 123 | 02032190 || 其他冻整头及半头猪肉 || 25 |- ! 124 | 02032200 || 冻的带骨猪前腿、后腿及其肉块 || 25 |- ! 125 | 02032900 || 其他冻猪肉 || 25 |- ! 126 | 02064100 || 冻猪肝 || 25 |- ! 127 | 02064900 || 其他冻猪杂碎 || 25 |- ! 128 | 76020000 || 铝废碎料 || 25 |} {{PD-PRC-exempt}} 3sie5j2xb8e84sg7j1jjqy88zzrnhpx 中止减让产品清单 0 808110 11127123 1401428 2026-10-13T01:09:02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中止减让产品清单|y=2018|m=3|d=23|noauthor=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big>具体产品清单</big> {| class="wikitable" | colspan="3" |第一阶段 |-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 | colspan="3" |第一类  鲜水果、干水果及坚果制品 |- |1 |08011100 |椰子干 |- |2 |08011200 |未去内壳(内果皮)的椰子 |- |3 |08011990 |其他椰子 |- |4 |08012100 |未去壳巴西果 |- |5 |08012200 |去壳巴西果 |- |6 |08013100 |未去壳腰果 |- |7 |08013200 |去壳腰果 |- |8 |08021100 |未去壳扁桃仁 |- |9 |08021200 |去壳扁桃仁 |- |10 |08022100 |未去壳榛子 |- |11 |08022200 |榛子仁 |- |12 |08023100 |未去壳核桃 |- |13 |08023200 |核桃仁 |- |14 |08024110 |未去壳板栗 |- |15 |08024290 |其他去壳栗子 |- |16 |08025100 |未去壳阿月浑子果(开心果) |- |17 |08025200 |去壳阿月浑子果(开心果) |- |18 |08026190 |其他未去壳马卡达姆坚果(夏威夷果) |- |19 |08026200 |去壳马卡达姆坚果(夏威夷果) |- |20 |08028000 |槟榔果 |- |21 |08029030 |松子仁 |- |22 |08029090 |未列名鲜或干坚果 |- |23 |08031000 |鲜或干的芭蕉 |- |24 |08039000 |其他鲜或干的香蕉,芭蕉除外 |- |25 |08041000 |鲜或干的椰枣 |- |26 |08042000 |鲜或干的无花果 |- |27 |08043000 |鲜或干的菠萝 |- |28 |08044000 |鲜或干的鳄梨 |- |29 |08045010 |鲜或干的番石榴 |- |30 |08045020 |鲜或干的芒果 |- |31 |08045030 |鲜或干的山竹果 |- |32 |08051000 |鲜或干的橙 |- |33 |08052190 |其他柑橘(包括小蜜橘及萨摩蜜柑橘) |- |34 |08052200 |克里曼丁橘 |- |35 |08052900 |韦尔金橘及类似的杂交柑橘 |- |36 |08054000 |葡萄柚,包括柚 |- |37 |08055000 |柠檬及酸橙 |- |38 |08059000 |未列名柑桔属水果 |- |39 |08061000 |鲜葡萄 |- |40 |08062000 |葡萄干 |- |41 |08071100 |鲜西瓜 |- |42 |08071910 |鲜哈密瓜 |- |43 |08072000 |鲜木瓜 |- |44 |08081000 |鲜苹果 |- |45 |08083010 |鲜鸭梨、雪梨 |- |46 |08083090 |其他鲜梨 |- |47 |08092100 |鲜欧洲酸樱桃 |- |48 |08092900 |其他鲜樱桃 |- |49 |08093000 |鲜桃,包括油桃 |- |50 |08094000 |鲜梅及李 |- |51 |08101000 |鲜草莓 |- |52 |08102000 |鲜木莓、黑莓、桑椹及罗甘莓 |- |53 |08104000 |鲜蔓越橘及越橘 |- |54 |08105000 |鲜猕猴桃 |- |55 |08106000 |鲜榴莲 |- |56 |08107000 |鲜柿子 |- |57 |08109010 |鲜荔枝 |- |58 |08109030 |鲜龙眼 |- |59 |08109040 |鲜红毛丹 |- |60 |08109050 |鲜番荔枝 |- |61 |08109060 |鲜杨桃 |- |62 |08109070 |鲜莲雾 |- |63 |08109080 |鲜火龙果 |- |64 |08109090 |未列名鲜果 |- |65 |08111000 |冷冻草莓 |- |66 |08112000 |冷冻木莓、黑莓、桑椹、罗甘莓、穗醋栗(加仑子)及醋栗 |- |67 |08119090 |未列名冷冻水果及坚果 |- |68 |08121000 |暂时保藏的樱桃 |- |69 |08129000 |其他暂时保藏的水果及坚果 |- |70 |08131000 |杏干 |- |71 |08132000 |梅干及李干 |- |72 |08133000 |苹果干 |- |73 |08134010 |龙眼干、肉 |- |74 |08134020 |柿饼 |- |75 |08134030 |红枣 |- |76 |08134040 |荔枝干 |- |77 |08134090 |未列名干果 |- |78 |08135000 |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 | colspan="3" |第二类  葡萄酒 |- |79 |22041000 |葡萄汽酒 |- |80 |22042100 |装入两升及以下容器的其他鲜葡萄酿造酒或加酒精抑制发酵的酿造葡 萄汁 |- |81 |22042200 |装入两升以上但不超过 10 升容器的其他鲜葡萄酿造的酒或加酒精抑制 发酵的酿造葡萄汁 |- |82 |22042900 |装入 10 以上容器的其他鲜葡萄酿造的酒或加酒精抑制发酵的酿造葡萄 汁 |- |83 |22043000 |品目 20.09 以外的酿酒葡萄汁 |- | colspan="3" |第三类  改性乙醇 |- |84 |22072000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 |- | colspan="3" |第四类  花旗参 |- |85 |12112010 |西洋参 |- |86 |12112091 |其他鲜人参 |- |87 |12112099 |未列名人参 |- | colspan="3" |第五类  无缝钢管 |- |88 |73041110 |不锈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215.9mm≤外径≤406.4mm |- |89 |73041120 |不锈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114.3mm<外径<215.9mm |- |90 |73041130 |不锈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外径≤114.3mm |- |91 |73041190 |不锈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外径>406.4mm |- |92 |73041910 |其他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215.9mm≤外径≤406.4mm |- |93 |73041920 |其他钢石油天然气管道管,114.3mm<外径<215.9mm |- |94 |73041930 |其他钢石油天然气无缝管道管,外径≤114.3mm |- |95 |73041990 |其他钢石油天然气无缝管道管,外径>406.4mm |- |96 |73042210 |不锈钢制钻探石油天然气钻管,外径≤168.3mm |- |97 |73042290 |不锈钢制钻探石油天然气钻管,外径>168.3mm |- |98 |73042310 |其他钢制钻探石油天然气钻管,外径≤168.3mm |- |99 |73042390 |其他钢制钻探石油天然气钻管,外径>168.3mm |- |100 |73042400 |不锈钢制钻探石油或天然气用无缝套管、导管 |- |101 |73042910 |屈服强度小于 552 兆帕的其他钢铁制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无缝套管、 导管 |- |102 |73042920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 552 兆帕,但小于 758 兆帕的其他钢铁制钻探石油 及天然气用无缝套管、导管 |- |103 |73042930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 758 兆帕的其他钢铁制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无缝套 管、导管 |- |104 |73043110 |冷拔或冷轧的铁或普通钢的无缝锅炉管 |- |105 |73043120 |冷拔或冷轧的铁或普通钢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06 |73043190 |未列名冷拔或冷轧铁或普通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 |107 |73043910 |非冷拔或冷轧铁或普通钢无缝锅炉管 |- |108 |73043920 |非冷拔或冷轧铁或普通钢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09 |73043990 |未列名非冷拔或冷轧铁或普通钢无缝圆截面管 |- |110 |73044110 |冷拔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锅炉管 |- |111 |73044190 |未列名冷拔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 |112 |73044910 |非冷拔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锅炉管 |- |113 |73044990 |未列名非冷拔或冷轧的不锈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 |114 |73045110 |冷拔或冷轧的其他合金钢无缝锅炉管 |- |115 |73045120 |冷拔或冷轧的其他合金钢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16 |73045190 |未列名冷拔或冷轧的合金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 |117 |73045910 |非冷拔或冷轧的其他合金钢无缝锅炉管 |- |118 |73045920 |非冷拔或冷轧其他合金钢无缝地质钻管、套管 |- |119 |73045990 |未列名非冷拔或冷轧的合金钢无缝圆形截面管 |- |120 |73049000 |其他无缝钢铁管及空心异型材(铸铁的除外) |- | colspan="3" |第二阶段 |- | colspan="3" |第六类 猪肉及制品 |- |121 |02031200 |鲜或冷的带骨猪前腿、猪后腿及其肉块 |- |122 |02031900 |其他鲜或冷的猪肉 |- |123 |02032190 |其他冻整头及半头猪肉 |- |124 |02032200 |冻带骨猪前腿、猪后腿及其肉块 |- |125 |02032900 |其他冻猪肉 |- |126 |02064100 |冻猪肝 |- |127 |02064900 |其他冻猪杂碎 |- | colspan="3" |第七类  废铝 |- |128 |76020000 |铝废碎料 |} {{PD-PRC-exempt}} r9ib1b6nl5jcr82n4gmj5j8e3ggtge9 續修鎮海後海塘記 0 867194 11127084 1490842 2026-10-12T23:27:36Z PacmanD 20553 1112708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續修鎮海後海塘記 | section = | author = 夏啟瑜 | year = 1934 | previous = [[重修鎮海後海塘記]] | next = | from = 寧波市志外編 | notes = 原碑立於鎮海[[:w:zh:後海塘|後海塘]]嘉燮亭中 }}<onlyinclude> 鎮邑城北濱海,城之下即後海塘,自縣境東首巾子山起,迤邐而西,過濟生亭,又稍折而西北,經包家路,至俞范路,為石塘者一千六百三十八丈。石塘以外,大海汪洋,風潮激蕩,故工程最為重要。自俞范路西北至下嵐山嘴,為土塘者三千三百九十丈,蓋得下嵐山為之遮罩,風減則潮較緩,沙積則塗漸廣,故雖有坍塌,而不致全毀。若能更築外圩,塗可成田,則塘且益固。此石塘、土塘所以分築,其形勢固有不同也。{{YL|民國十年}}辛酉秋,颶風壞塘,邑人傅宗耀、盛炳紀、李徵五等籌撥華洋義賑會會款,及寧波災賑餘款等銀幣十餘萬,設局興工。癸亥八月工竣,慈溪馮幵為之記。凡有勞於是役者,姓名皆與焉。當時石塘僅修一千零二十丈,既治濟生亭之要衝,以費盡,至包家路而中止。局中董事李厚培、江義昌深以為慮,乃共步行察勘,石塘大小孔計百餘處,亟須補修。二十年,颶風又作,土塘已坍十餘處,新修石塘罅漏疊出,其未修者尤岌岌堪危,各鄉海塘亦同時告警。於是全縣水災善後會呈請縣長鄭瑜,召集各機關團體、七區士紳,以後海塘關係最重,復組織鎮海塘工局,公推李耘青(厚培)為主任,周星北(運杓)、江在田(義昌)、范蓮舫(大器)為之副,而以義昌兼任會計,于二十年十一月成立。先從土塘開工,凡五月而土塘工畢。其石塘本擬二十二年九月可以修竣,乃屆時風潮尤烈,石隨浪出,塘與路並損壞,眾志益奮,努力繼續規復舊址,以達于俞范路,至二十三年七月,始克蕆事。於是土塘、石塘及自城達塘之路,一律告成,並巾子山之東鉤,全塘亦竣工焉。是役也,無鉅款可籌撥,故其事較前為難。開工之始,僅縣政府撥浙江水災急賑會銀洋一千元,本縣水警局及零星捐戶千餘元。因亟向滬甬捐募,為眾擎易舉計。上海募款者俞佐庭主其事,劉聘三、洪雁濱副之;寧波募款者陳蘭蓀、俞佐宸主其事,張善述、周宏生副之。蓋賴諸君子奔走經營之力,又得樂善者相贊助,款是用集,事乃有濟。綜計修理全塘用銀幣五萬餘元,修路用銀幣五千餘元,築亭用銀幣三千元。歷三載之久,合群力以圖,可謂勞矣。助資姓氏及用款細目,詳徵信錄。抑更有足述者,此次募款俞氏兄弟功最多,實承其封翁遺訓。封翁名嘉言,前次修塘曾與其事,而馮記中偶未及之。十四年,在梵音寺會議,力疾赴會,謂塘工未竟全功,為患必巨,至疾革時,猶諄諄囑其二子,今竟克底于成,是其功不可沒也。鄞人袁履登為其封翁九十壽,助修塘銀幣八千元。封翁名燮元,今九十二歲矣。孝于親而施及於眾,亦可覘吾鄉風俗之敦厚焉。亭既成,名曰嘉燮,立碑誌之。是猶慶安、鴻福兩亭命名之義,所以特示旌異。而尤願塘成以後,山川嘉應,陰陽燮理,得永永保此豐樂也。{{YL|甲戌|1934年}}仲秋,鄞縣夏啟瑜記。鄞縣王禹襄書。 </onlyinclude> {{Pd/1996|1935}} [[Category:中華民國]] ls19d3rksm3jckby7dseaxcgcnqy655 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0 871232 11127113 1570117 2026-10-13T01:07:53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3 wikitext text/x-wiki __NOTOC__ {{header | from = 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from2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 notes = {{Wikipedia|政府工作报告}} | previous = [[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 next = [[201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 noauthor = 市长 应勇 | y = 2018 | m = 2 | d = 1 }} {{c|{{big|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c|——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br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c|上海市市长 应勇}} 各位代表: {{gap}}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 {{gap}}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 {{gap}}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胜利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本届政府工作目标和任务。 {{gap}}过去五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开创新局面,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一是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1%,从五年前的2万亿元跃升到3万亿元,迈上新台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1%左右。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二是经济结构和质量效益持续向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从60.2%提高到69%,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造业部分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6.8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2%。三是改革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实现初衷,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新设企业5.2万家,超过自贸试验区成立前20多年的总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布局和政策体系初步确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从3.3%提高到3.8%左右,C919大型客机、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墨子号量子卫星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四是城市服务功能大幅提升。股票、期货、外汇、黄金等金融市场交易量位居世界前列。口岸贸易总额占全球的3.2%,跃居世界城市首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户上海。集装箱吞吐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上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球第五个航空旅客年吞吐量突破1亿人次的城市。五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9%,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六是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2.8%,PM2.5年平均浓度从2013年的62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9微克/立方米。 {{gap}}五年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 {{gap}}(一)坚持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率先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 === {{gap}}自贸试验区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确立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全国首张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实施,以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确立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基本建立,海关和检验检疫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建设深入推进。确立适应更加开放环境和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创设运作,黄金交易国际板等一批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成使用。确立以规范市场主体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 {{gap}}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实施国资国企分类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现全覆盖,三分之二的竞争类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以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80%的国有资产集中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率先实施“营改增”试点,五年累计为企业减税3112亿元。设立规模5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照后减证等商事制度改革,新设企业121.9万家,是上个五年的2.1倍。 {{gap}}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实施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33条”,全面实施总部经济提质、装备走出去提速工程,实际利用外资889.3亿美元,是上个五年的1.5倍,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分别新增222家和75家。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进展,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任务全面推进。 === {{gap}}(二)坚持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 {{gap}}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以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超强超短激光、转化医学等大科学设施开工建设,张江实验室、李政道研究所挂牌成立,张江科学城规划启动实施。智能制造、类脑芯片、石墨烯等6个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启动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特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各类众创空间超过500家,是五年前的5倍,90%以上由社会力量兴办。北斗导航、人类表型组等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启动实施,量子计算机、商用航空发动机、超导带材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gap}}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创新创业普惠税制、股权激励机制等在全国复制推广。制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等一批重大政策。启动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1.5件,为五年前的2.4倍。 {{gap}}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显现。制定实施人才政策“20条”“30条”,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深入探索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非沪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9.7万人,引进归国留学人员5.6万人,分别是上个五年的1.2倍和2.7倍。在沪就业创业的外国人达到21.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 {{gap}}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光纤到户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实现市域全覆盖,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启动建设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通政府数据服务网,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 {{gap}}(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 {{gap}}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初步形成,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等功能性机构相继落户,保险交易所、票据交易所、中国信托登记公司等全国性金融要素市场设立运营,“沪港通”“债券通”等创新业务顺利开展,金融市场交易额增加1.7倍,各类金融机构新增310家。文化贸易、技术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加快发展,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的比重达到30%左右,商品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达到11.3万亿元和1.2万亿元。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国际海事亚洲技术合作中心、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一批重要航运机构落户,邮轮港成为亚洲最大的邮轮母港。 {{gap}}实体经济能级加速提升。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制定实施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50条”,深入推进“四新”经济、智能制造、产业创新、工业强基、质量提升等系列工程,中芯国际、华力二期、和辉光电二期等投资百亿元以上和136个投资十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高端医疗装备等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超过20%。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实施调整社会保险费率、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过去两年为企业降费319亿元,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落后产能每年淘汰1000项左右。 {{gap}}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成效显著。建成12号线、16号线、17号线等一批轨道交通线,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从468公里增加到666公里,跃居世界城市首位。洋山港四期自动化码头、浦东国际机场第四跑道和第五跑道等重大工程相继建成。东风西沙水源地、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投入使用。世博央企总部集聚区全面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建成使用,国际旅游度假区和迪士尼乐园开园运营,临港地区智能制造核心功能初步形成,黄浦江从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45公里岸线的公共空间贯通开放。 {{gap}}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健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一批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加快实施。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驻沪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任务基本完成,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驻沪部队积极支持地方建设,为上海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 {{gap}}(四)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 {{gap}}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帮扶10.8万就业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28万镇保参保人员和478.8万来沪从业人员加入职保,覆盖低保、低收入、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梯度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服务供给、需求评估、服务保障、政策支撑、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新增4.9万张,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新增100家,329.7万老年人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49.3万套,改造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12万平方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gap}}教育卫生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率先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首次新高考平稳顺利举行,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成效初显。稳步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家庭医生“1+1+1”签约服务惠及340.9万群众,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平均期望寿命超过83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gap}}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保等基本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统一,350多万群众受益。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涉及30万户的村庄改造、27万户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率先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家庭农场从1173户增加到4516户。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综合帮扶取得预期效果。 {{gap}}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加快推进。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城市精神更加彰显。报业、文广、出版集团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顺利实施。国际舞蹈中心、交响乐团音乐厅、世博会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等一大批重大设施建成运营,世博文化公园、徐家汇体育公园等文体新地标启动建设,市民文化节、市民运动会、国际电影电视节、花样滑冰世界锦标赛等一系列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成功举办。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2%,成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和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上海体育健儿在奥运会、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上勇创佳绩。 === {{gap}}(五)坚持守底线、补短板,加强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 {{gap}}社会治理创新迈出坚实步伐。制定实施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6”文件,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把街道职能切实转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居委会、村委会减负增能,66个基本管理单元建成运转,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加强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外环线以内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加强信访工作。完成公安改革试点任务,启动智慧公安建设,有力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平安上海建设取得新成效。 {{gap}}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城市网格化管理覆盖所有居村。全面完成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2亿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6263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依法从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建成61条区区对接道路,新增225公里公交专用道,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 {{gap}}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三批共50个市级和666个区级地块整治全面完成,全市拆除违法建筑1.6亿平方米,基本消除“五违”问题集中成片区域。第五轮、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第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提前完成,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取得明显成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力有效推进,河长制实现全覆盖,1864条段、1756公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一主多点”布局基本形成。第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规划建设21个郊野公园,建成廊下等6座郊野公园,森林覆盖率从13.1%提高到16.2%。制定实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达到1.1亿平方米。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完成划示,城市有机更新全面推开,低效建设用地减量22.7平方公里。 === {{gap}}(六)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依法行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 {{gap}}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新突破。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854项、评估评审事项341项。全面实施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政府定价项目从108项减少到53项。292家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611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市、区两级综合监管平台开通,分行业监管方案全面实施,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建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运行,电子政务云加快建设。静安区、闸北区“撤二建一”和崇明撤县设区顺利完成。 {{gap}}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完善重大项目、国资监管等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工商、质监、食药监和物价执法“四合一”的区级市场监管新体制全面实行。全市三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实施,政府“四本预算”实现全面公开、联动公开、细化公开。实施政府目标管理,跨部门协同运行体系加快构建。 {{gap}}政府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强化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控制,开展公务员从业行为规范试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加快构筑。 {{gap}}五年来,我们还编制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并获得国家批准,城市未来发展的功能定位和目标愿景进一步明确。圆满完成亚信峰会、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等重大活动承办任务,承办重大外事会议和活动1100多场,成功申办2021年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城市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gap}}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主要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创新创业动力和能力还不够强,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的任务依然繁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性有待加强,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垃圾综合治理需要持续用力,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群众在就业、养老、教育、医疗、居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难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生产安全、运行安全、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还有许多薄弱环节,超大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改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措施的系统集成有待加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仍需加快构建;政府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效率还需继续提高,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着力加以解决。 {{gap}}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打下的坚实基础,凝聚着全市人民的心血、汗水与智慧。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在各个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沪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上海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gap}}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各项工作,必须始终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始终把握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始终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根本、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实践昭示我们,只要坚定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奋勇开拓,我们就一定能当好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 {{gap}}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 {{gap}}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胜期、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期、全面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起步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中央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站在新起点,干出新作为,实现新跨越。 {{gap}}做好今后五年工作,必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着力构筑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谱写好中国梦的上海篇章。 {{gap}}按照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阶段战略安排,根据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今后五年,上海要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第一,城市核心功能全面跃升。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在全球贸易投资网络中具有枢纽作用的国际贸易中心,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经济中心城市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第二,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自贸试验区成为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和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以上。第三,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6.5%左右,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2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制造业部分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左右,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第四,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走向富裕。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就业更充分、更高质量,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养老需求更好满足,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建立。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世界先进水平。第五,社会治理走出新路。共建共享、共治善治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第六,国际文化大都市基本建成。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全面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左右。第七,美丽上海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森林覆盖率达到18%以上,建成基本生态网络。 {{gap}}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要把到2035年城市总体规划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奋力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使全市人民享有共同富裕、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我们要加快建设更有活力、更具竞争力的创新之城,世界级创新人才纷至沓来,高水平创新机构高度集聚,创新活动无处不在,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我们要加快建设更富魅力、更有温度的人文之城,市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包容,人文关怀根植大众,文明美德蔚然成风,中外文化交相辉映,城市记忆深刻隽永。我们要加快建设更加美丽、更可持续的生态之城,绿色产业成为主导,低碳生活成为时尚,蓝天白云、水清岸绿成为常态。展望未来,充满信心。上海这座拥有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精神的伟大城市,承载着国家的使命,寄托着人民的期盼,蕴含着深厚的底蕴,洋溢着旺盛的生机,一定能勇立潮头、克难前行,大踏步迈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 {{gap}}三、2018年主要任务 == {{gap}}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在新时代坐标中坚定追求卓越的发展取向,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创新驱动,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创造品质生活,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努力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发展。 {{gap}}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8%左右。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都稳定在4.3%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降低。 {{gap}}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gap}}(一)深入推进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开放,加快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增创制度创新先发优势,着力构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 {{gap}}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打造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依托洋山深水港和浦东国际机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加快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成世界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监管模式。加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实现市场准入事项“单窗通办”全覆盖,探索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加快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搭建投资贸易和金融服务新平台。加强区内改革同全市改革、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不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 {{gap}}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探索国资监管机构、国资运营平台和国有企业联动改革,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做强主业、做实创新、做响品牌,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理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社会信用条例,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社会广泛应用。 {{gap}}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新优势。实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开放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专项行动。精心筹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全市之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努力办成国际一流的博览会。进一步落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33条”,支持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结算等全球营运功能,促进优势产能、优质装备、技术标准输出。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工作。 {{gap}}积极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对接,建设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共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推动区域市场统一开放,深化大气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控。继续帮助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携手奔小康。 === {{gap}}(二)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提升集中度和显示度。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进一步夯实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 {{gap}}全力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力争迅速做实做强、做出影响。启动建设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海底科学观测网、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加快建设上海光源二期、超强超短激光、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活细胞成像平台等大科学设施。筹建国家实验室,集聚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快建设科学特征明显、科技要素集聚、环境人文生态、充满创新活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推动园区向城区转变。加强生命科学、量子科学等领域前瞻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实施硅光子等一批市级重大专项和央企合作项目,力争在基础科技领域作出大的创新、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大的突破。 {{gap}}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新建北斗导航、机器人、工业互联网、低碳技术、临床研究等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继续推进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临港、松江G60科创走廊等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特色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引导众创空间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发展。 {{gap}}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民营企业等经济主体参与政府科研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完善科技创新券等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gap}}着力建设智慧城市。抢抓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机遇,实施智能上海行动,在生产经营、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等领域推进一批应用示范项目,让人工智能更广泛、更深入地走进企业、走入家庭、走向社会。落实大数据战略,建设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推进综合为老服务、体育公共信息等惠民信息平台建设。布局城域物联专网,实现千兆宽带市域全覆盖。 === {{gap}}(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 {{gap}}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进一步彰显功能优势。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升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原油期货等业务创新,进一步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继续争取重要金融机构设立上海总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集聚贸易型总部、功能性贸易平台,促进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发展商业新模式、新业态和现代供应链,培育文化、健康、信息等新消费,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积极发展航运金融、邮轮经济等航运服务业,完善江海联运、海铁联运等集疏运方式。推进全域旅游创建试点,打造浦江游览等世界级旅游精品。 {{gap}}强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上海经济的重大支撑,要率先走出制造业高端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之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和技改投入,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智能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推进华大半导体、华为无线通讯、蔚来电动汽车、海尔智谷等引领性强、带动性大、成长性好的重大产业项目,集聚更多的“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加快培育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推动企业实施先进标准、锻造自主品牌。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快存量土地二次开发,淘汰落后产能1000项左右。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建成全市统一的企业服务平台,完善政府性产业专项资金运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高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支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gap}}持续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建成轨道交通5号线南延伸段、13号线二期和三期,新增轨道交通运营线路41公里。推进北横通道、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沪通铁路和沪苏湖铁路上海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陆家嘴、外滩、北外滩、世博园、徐汇滨江等黄浦江沿岸地区的功能和品质,建设充满活力、传承文脉、绿色生态、舒适便捷的世界一流滨水公共空间,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经济和服务经济集聚带。推进临港智能制造示范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推进桃浦、南大、吴淞、高桥、吴泾等区域经济转型,打造嘉定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区、奉贤美丽健康产业基地、市西软件信息园、市北高新园等产业发展新载体。 {{gap}}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筹推进,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继续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做好国防教育、民兵调整改革、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 {{gap}}(四)完善基本民生制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把新增财力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互促共进。 === {{gap}}提高就业质量和市民收入水平。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和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启动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工作。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等重点群体激励计划,带动城乡居民增加收入。 {{gap}}加强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新建5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改造100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加快建设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全面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扩大医养结合覆盖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统筹提高养老金、低保等保障水平,启动第三代社保卡换发工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gap}}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严控高房价高地价不是权宜之计、减少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也不是权宜之计,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放松。提高中小套型供应比例,促进商品房有效供给。加大租赁房建设力度,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的代理经租企业发展,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落实相应的公共服务。系统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新增供应5.5万套各类保障房,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确保保障房应保尽保。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完成4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实施30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修缮保护100万平方米各类里弄房屋。 {{gap}}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加快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推进中小学学科德育建设,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启动建设紧密型的义务教育学区和集团,全面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规范义务教育秩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和“高峰”“高原”学科。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特殊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强师德师风和专业能力建设,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 {{gap}}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继续做实“1+1+1”签约服务机制,加强全科医生、护理人员、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让社区医院、家庭医生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健康守护者。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启动实施临床重点专科计划,加快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广泛开展健康促进行动,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优化产科、儿科等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发展残疾人事业。 {{gap}}用心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实事。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增加小区周边道路的夜间停车点和周边单位的共享停车位,实施安防系统和消防设施更新改造,完成1700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改造2500万平方米二次供水设施。推进“菜篮子”工程,新建改建30家标准化菜市场、50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开设500个小学生爱心暑托班,新建和改扩建35所幼儿园,开办20个社区幼儿托管点,增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新增1000个方便户外职工休息用餐的“爱心接力站”,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于细微处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 {{gap}}(五)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按照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像绣花一样精细管理城市,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 {{gap}}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gap}}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和综合治理,强化消防、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分类监管、全程追溯等机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gap}}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基本管理单元建设,完成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深化改革、服务群众。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强化人口服务管理。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司法设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 {{gap}}启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健全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的有机衔接机制。加强社会化协同管理,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更多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城市基础数据库,启动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城市运行实时感知、智能管理。注重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按照严于国家标准、接轨国际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修订城市维护管理办法。深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实施50个交通拥堵节点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100公里架空线入地,努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 ==={{gap}}(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城市建设重心和公共资向郊区倾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gap}}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成1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加强村沟宅河治理,推进农药化肥使用减量化。完善农村公路网,健全乡村道路长效管养机制。有序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完成涉及4万户的村庄改造。加快培养新一代乡村医生,改造40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制定乡村风貌规划建设导则,保留保护好田园风光和乡土风情。 {{gap}}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实施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提质导向的农业政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划定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50万亩蔬菜生产保护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gap}}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完成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土地公开流转市场。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壮大集体经济。 {{gap}}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新城功能和品质,深化产城融合。加快编制新市镇规划,因地制宜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继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更新利用。 ==={{gap}}(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gap}}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城市精神。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用好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加强公民道德、家庭文明建设。切实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第二批131个历史风貌街坊保护,彰显城市人文底蕴。 {{gap}}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服务大众、功能为重,推进博物馆东馆、图书馆东馆、少儿图书馆新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完成话剧艺术中心、逸夫舞台等文化场馆修缮改造,历史博物馆、国际乒联博物馆等建成开放。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居村全覆盖,推进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努力使群众文化生活就近就便、多姿多彩。 {{gap}}全面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50条”。落实影视、出版、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启动实施网络文化提升计划,加快建设演艺、艺术品等产业集聚区和文化装备产业基地,推动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国际文化交流,进一步扩大国际电影电视节、国际艺术节、上海书展等重大节展活动的影响力。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完善“补贷投保”联动机制,推动新设一批综合性产业服务机构,促进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 {{gap}}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健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长效机制,实施重大文艺创作工程,推出更多优秀原创文艺作品,用文艺的力量温暖人、鼓舞人、启迪人。加强文艺队伍建设,新设一批名家大师工作室,实施青年文艺家培养计划和上海首演计划,支持青年文艺人才脱颖而出、勇攀高峰。 {{gap}}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新建和改建80条市民健身步道、60片市民球场、300个益智健身苑点。开工建设浦东足球场,建成崇明体育训练基地,办好第十六届市运会等重大赛事。 ==={{gap}}(八)以更大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生态宜居城市。=== {{gap}}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深化碳排放交易试点,建设全国性碳排放交易市场。扩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严守建设用地底线,健全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 {{gap}}启动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消除黑臭。坚持水岸联动、干支流联治,全面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推进苏州河两岸污染治理、防汛墙改造和公共空间贯通。力争开工建设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建设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入河、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与监管执法全覆盖。启动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大幅提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开工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五违”整治转向无违创建,建立健全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开展新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制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gap}}全面推进绿色生态空间建设。坚持共建共享绿色基础设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建设多层次、开放式的基本生态网络。在重要生态节点空间启动建设17条骨干生态廊道,利用“五违四必”整治地块建设生态林,新建林地7.5万亩。新建绿地1200公顷、城市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完善已建郊野公园的服务管理,加快建设松南、合庆、庄行等郊野公园,使郊野公园成为市区的后花园、市民的好去处、农村的新典范。举全市之力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着力推动基础设施、绿地林地、生态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打造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标杆和典范。 {{gap}}各位代表,人才是第一资源,是上海当好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的关键支撑,在全球城市竞合中具有决定性意义。人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求人才。我们要围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构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打造国际一流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我们要坚持人才政策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健全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的引才用才政策体系。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服务意识,营造爱才惜才、宜业宜居的人才发展环境,使各类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上海成就人才,人才铸就未来。我们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共同创造更为广阔、更加辉煌的光明前景! =={{gap}}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gap}}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gap}}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就是我们的不懈追求。加快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尽心尽责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加快建设公正严明、透明规范的法治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加快建设开放包容、有为高效的创新政府,强化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努力做到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科学管理。加快建设作风严实、清正清朗的廉洁政府,恪守廉政底线,以过硬作风、清廉品格为做好政府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gap}}围绕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今年要着力抓好四方面任务。 ==={{gap}}(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是制度供给的主体,要把经济管理权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社会管理权放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gap}}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聚焦市场主体的“难点”“痛点”“堵点”,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加快形成行政审批最少、收费最少、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大幅减少许可证审批,把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改革事项全部推广到全市,在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和评估评审事项,明显减少市场准入、施工许可、跨境贸易等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滚动推出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项目,在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上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清理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实行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市通办”、政府政务信息“全域共享”,在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服务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以营商环境的大跃升推动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大提升。 {{gap}}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把部门监管事项全部接入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专业监管机制,深化落实分行业监管方案,全面建立监管对象追溯体系。完善监管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诚信监管、智能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 {{gap}}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科学配置部门权责。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镇权责划分,加强市和区的统筹权,强化街镇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职能。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加快形成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gap}}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统筹调剂安排新机制。 ==={{gap}}(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政府依法运行机制,推动法治上海建设,使法治成为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标志。=== {{gap}}完善政府立法和决策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工作,强化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后评估和即时清理。健全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gap}}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把更多执法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改进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gap}}强化内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广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把试点范围扩大到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完善公开机制,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 ==={{gap}}(三)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发挥市场力量、社会力量和科技力量,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gap}}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政务服务“单一窗口”建设力度,优化政府流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审批事项网上协同办理。制定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各类政务数据标准化,强化政务数据集成整合、互联共享、协同应用和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上政务云。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加快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网上支付、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保障,切实让群众和企业在“上海政务”网上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gap}}加强政府跨部门运行制度建设。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强化跨部门目标执行和评估制度。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平台作用,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推行行政协助,深入开展效能评估,强化效能改进,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gap}}(四)加强政府作风建设。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gap}}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深入纠“四风”、正作风。扎实开展大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gap}}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深入探索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扩大公务员从业行为规范试点。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gap}}继续提高公务员素质。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公务员岗位履职责任制。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示范试点。全面推行分级分类培训,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群众观点、法治思维、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与人民群众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始终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以担当求突破,用实干创实绩,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gap}}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PD-PRC-exempt}} jwiko5zka6i19ubmnx8qp60kec5a9qx 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0 871235 11127119 1570119 2026-10-13T01:08:36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from = 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from2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 notes = {{Wikipedia|政府工作报告}} | previous = [[201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 next = [[201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 noauthor = 市长 杨雄 | y = 2017 | m = 1 | d = 23 }} 各位代表: {{gap}}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gap}}一、2016年工作回顾== {{gap}}过去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gap}}一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好于预期,创新驱动发展的积极效应进一步显现。一是经济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8%,新增就业岗位59.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2%。二是经济结构、质量和效益持续向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70.5%,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6.1%。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PM2.5年平均浓度从上年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三是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实现三年预期目标,制度框架基本形成,累计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区内新增企业4万家,超过挂牌前20多年的总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显现,预计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8%,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上年的29件提高到35件,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6.2%。四是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预计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8.9%和10%,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gap}}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gap}}(一)坚持制度创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开放,着力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gap}}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启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深化外商投资管理、境外投资管理和商事制度改革,确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推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扩大到物流贸易型企业,深化“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确立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推出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等一批实施细则和创新案例,实施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展等一批改革举措,确立适应更加开放环境和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制定实施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方案,开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立以规范市场主体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gap}}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的操作指引,基本完成企业集团公司制改革,实现国有金融企业的国资统一监管,规范国资流动平台运作,75%的国有资产集中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宝武集团在沪成立。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实施市场主体“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gap}}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进一步支持企业走出去。制定外贸稳定增长、加工贸易转型、服务贸易发展等政策措施,启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比上年增长15%。完善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5家。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帮助对口支援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gap}}(二)致力于构筑“四梁八柱”,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gap}}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先后获国家批准实施,基本确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布局。组建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编制张江科学城规划,启动建设上海光源二期、超强超短激光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施脑科学、材料基因组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创新集聚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众创空间达到500多家,90%以上为社会力量创设。 {{gap}}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制定财政科技投入统筹管理等配套政策,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启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推进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投贷联动等先行先试。成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在浦东新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 {{gap}}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光纤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实施一批“互联网+”重点行动,建成一批便民惠民信息化平台,成立数据交易中心,城市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gap}}(三)着重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四个中心”建设、经济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扩大有效供给 {{gap}}制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整社会保险费率,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gap}}加快“四个中心”建设。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信托登记公司正式开业,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落户,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近10万亿元。发布上海航运保险指数,中远海运集团等航运机构落户,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七年位居世界第一,空港旅客吞吐量超过1亿人次。率先启动海关和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推动一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上线运行,商品销售总额超过10万亿元。促进消费升级,文化、旅游、健康、绿色等新消费快速增长。 {{gap}}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四新”经济发展指导意见,支持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落实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政策。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中芯国际、华力二期、和辉光电二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落后产能1176项。 {{gap}}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完善重大工程推进机制,新开工项目42个,比计划增加22个,完成投资1280亿元,比计划增加23.6%。加快建设9条、216公里轨道交通线,建成长江西路越江隧道、17条区区对接道路和5个区域排水系统,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投入使用。国际旅游度假区和迪士尼乐园开园运营,世博央企总部集聚区全面建成,黄浦江10公里岸线的公共空间贯通开放。 ;{{gap}}(四)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民生保障制度 {{gap}}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实现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全覆盖,全面开展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新增长者照护之家51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1家、公办养老床位7069张,“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统一,来沪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与国家政策全面接轨。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2万套,改造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9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527万平方米。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制定实施“沪九条”等调控政策。全面开展创业型城区建设,帮扶1.2万人成功创业。 {{gap}}加快文化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推进媒体、国有文艺院团和世纪出版集团改革,建成国际舞蹈中心、刘海粟美术馆新馆,基本实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合并高考一本、二本招生批次,启动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新开办中小学和幼儿园85所。制定实施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评价体系,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扩大到184个街镇。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圆满完成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的承办任务。成功举办国际滑联上海超级杯、第二届市民运动会等重要赛事,上海体育健儿在第三十一届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驻沪部队为推动上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gap}}(五)紧紧围绕守底线、补短板,加强社会治理和环境治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gap}}切实保障城市安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现外环线以内“零燃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燃气管道占压整治,为100个老旧住宅小区增配或改造消防设施,完成226万平方米危险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的处置,完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检查。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第三批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积极推进街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gap}}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综合管理。建立职能部门事务下放街镇、居村的准入制度,完成66个基本管理单元的资源配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全部到位,网格化管理工作站覆盖所有居村。加快落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3567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102万户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的改造。实现初次信访事项办理的全过程网上公开。扎实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综合试点,集中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实施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等57项便民利民措施。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道路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gap}}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定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顺利完成崇明撤县设区。制定实施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完成涉及5万户的村庄改造、3.3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推进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家庭农场435户。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继续实施一批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 {{gap}}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全力推进“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前两批28个市级地块和258个区级地块的整治,区域环境显著改善。提前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完成6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1456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增新能源汽车4.5万辆,修订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155公里河道整治、3048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完成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控。新增1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新建林地7.6万亩、绿地1221公顷,长兴、青西郊野公园开园。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3平方公里。 {{gap}}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各种困难挑战,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在各个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沪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上海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gap}}我们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改革创新仍需向纵深推进,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要继续加强,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要继续完善,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要进一步激发。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转方式、调结构任务仍然艰巨,工业、出口等领域仍处在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城乡发展差距依然存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改善民生还要加大力度,养老服务能力需要持续提升,教育卫生改革需要深化突破,历史遗留问题仍需妥善解决。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还要继续提高,食品、消防、生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综合治理仍需持续发力。我们必须勇于直面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 {{gap}}二、2017年主要任务 == {{gap}}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上海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挑战。我们要恪尽职守,毫不懈怠,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gap}}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十届市委十四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gap}}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8%以上。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 {{gap}}今年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gap}}(一)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继续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的要求,着力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各项措施的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gap}}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投资准入,构建以确认商主体资格为重点的商事登记体制机制,改革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方式。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模式,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扩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推进“区港一体化”。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建设人民币全球服务体系,探索金融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金融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机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平台功能。在浦东新区加快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新体制,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准化,推进商事登记管理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企业事务全网通办、个人事务全区通办,打造公共智能服务模式。 {{gap}}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推进产融结合,完善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进一步落实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举措。 {{gap}}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金融等合作,支持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推进外贸“优进优出”,加强引进外资工作,鼓励在沪跨国公司拓展贸易、研发、结算等全球营运功能。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继续帮助对口支援地区脱贫攻坚。 ;{{gap}}(二)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切实把创新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gap}}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筹划国家实验室,集聚创新单元、研究机构和研发平台,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研究部署若干大科学计划。继续构筑功能型创新平台,启动新建、提升改造和培育引导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聚力建设创新集聚区,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引领发展高科技产业,增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大企业、科研院所创办各类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gap}}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政策,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强开放创新,推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加大金融服务创新的力度,引导和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快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加强科学普及,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gap}}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家庭光纤用户接入带宽。构建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拓展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建设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市民健康服务等一批信息化应用平台。 {{gap}}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完善人才集聚制度,汇聚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人才管理方式,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支持行业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科研人员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探索有利于体现人才创新价值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宜居环境,改善人才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条件,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gap}}(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致力于提高供给质量,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协调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努力实现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gap}}进一步提升“四个中心”功能。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强化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开展绿色债券等业务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成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工程,加快发展航运金融、邮轮经济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促进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联动发展,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新消费引领工程,培育一批会商旅文体联动项目和商业转型项目,高标准打造黄浦江游览品牌。 {{gap}}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四新”经济,继续梳理解决一批瓶颈问题。实施产业创新工程,发展智能制造,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一批产业引领性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加强“区区合作、品牌联动”,继续推进桃浦、南大、吴淞、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淘汰落后产能1000项。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本减负,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进出口环节收费的减免范围,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gap}}加快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加快建设5号线南延伸段、14号线、15号线、18号线等轨道交通线,建成8号线三期、9号线东延伸段、17号线,新增运营线路55公里。开工建设军工路高架等工程,加快建设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沪通铁路上海段、北横通道等重大交通设施。全面建成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启动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的发展功能区,基本完成临港地区智能制造中心的核心功能布局,加快世博园区、前滩等区域开发建设,黄浦江从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45公里岸线的公共空间贯通开放。 ;{{gap}}(四)更加有力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gap}}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完善职业培训、职业见习、就业援助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离土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的比例。积极申办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 {{gap}}加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标准。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社区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新增50家长者照护之家、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强化养老服务保障,推进医养结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升养老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gap}}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新增供应5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完成48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4万平方米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实施30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gap}}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整体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立与高校分类管理相适应的评价、投入机制。扩大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进一步落实地方高校办学自主权。新建和改扩建20所幼儿园。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特殊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制度。 {{gap}}推进综合医改试点。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落实医疗服务评价联动机制。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建设。编制实施“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健康服务能力。 {{gap}}积极支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现代国防观念。继续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完善运行机制,推进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强双拥共建,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gap}}持续增进妇女儿童福祉。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外事、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 ;{{gap}}(五)创新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按照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坚持眼睛向下,狠抓推进落实,切实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 {{gap}}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报备的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为100个老旧住宅小区增配或改造消防设施。推进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的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建成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体系。完成82万平方米危险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的处置。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网络空间安全动态感知体系,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条例,把牢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gap}}加强社会治理。完善居住证制度,严控人口规模。强化基层基础,启动建设第二批基本管理单元,实施社区发展行动计划,加强居村委会能力建设,规范居村委会服务群众制度。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强化反恐怖安全防范,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gap}}强化城市综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制定一批城市管理新标准,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化机制,改造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60万户老旧小区供电设施。基本完成外环以外的地下管线普查。强化违法建筑等城市管理顽症整治,开展黄浦江上游浮吊整治,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违法经营和“居改非”的整治力度。加强综合交通管理,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实施100个拥堵节点改造,建成10条区区对接道路,新增35公里公交专用道,延安路中运量公交投入使用。 ;{{gap}}(六)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城市建设重心和公共资源配置向郊区倾斜,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gap}}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抓好“菜园子”、“菜篮子”工程,提高50万亩常年菜田生产水平,强化西郊国际等农产品交易中心功能,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继续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启动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完成2万亩小型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 {{gap}}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完成6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继续实施化肥和农药减量化行动,实行农田休耕养地,推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涉及5万户的村庄改造。 {{gap}}深化农村改革。继续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村经分离。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增加经济薄弱地区低收入农民的收入。 {{gap}}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编制郊野单元规划和村庄规划。推进新城功能建设,强化产城融合。因地制宜推进镇域发展,启动一批特色小镇建设,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更新利用。在城镇化地区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社区,促进农民进城进镇居住。 ;{{gap}}(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化兴市,夯实文化软实力的根基,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 {{gap}}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持续开展中国梦、城市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市民修身行动和网络文明建设行动,倡导全民阅读。健全更加严格的历史风貌保护制度,加强成片、成街坊、成区域保护,延续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 {{gap}}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成历史博物馆,开工建设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博物馆东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启动国有文艺院团院址改造提升工程,增加文化设施的公益性服务内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探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连锁管理。 {{gap}}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完善影视业、出版业发展扶持机制,推动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产业提升能级。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创新转型,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促进多元文化主体共同发展。 {{gap}}激发文艺创作活力。完善文艺创作传承创新、资助扶持和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广院团驻场演出等新机制。建设基层文艺创作基地,扶持网络文艺创作,优化文艺创作环境。实施文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打造文化人才高地。 {{gap}}推动体育领域改革发展。改建徐家汇体育公园,启动建设浦东专业足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深化体育场馆管理体制、运营机制改革,制定实施足球改革发展方案。积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建立城市业余联赛体系,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 ;{{gap}}(八)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力度。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gap}}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深化碳排放交易试点。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新建23个区域排水系统,消除中心城区排水系统空白点。 {{gap}}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完成14座雨水泵站改造、21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实施水系沟通工程,落实河长制,基本消除全市中小河道黑臭。完成公用燃煤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港口船舶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水污染联防联控。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新增2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开工建设一批湿垃圾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设施。持续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第三批22个市级地块整治。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制度。 {{gap}}加强绿色生态空间建设。完成外环生态专项,浦江、嘉北、广富林郊野公园开园运营,新建林地6.5万亩,新建绿地1200公顷、城市绿道213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坚持生态立岛,举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 {{gap}}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 {{gap}}过去一年,我们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消调整审批事项384项、评估评审142项,基本完成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完成首批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建成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框架。着力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推进审批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定发布区、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一和规范区级市场监管处罚程序。着力改进政府作风,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等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完善公务卡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勤政廉政建设。 {{gap}}同时,政府改革建设仍要继续加大力度。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进一步加快,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有待继续改变。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仍有发生。行政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手段有待深入,部门间协调、协作、协同机制有待完善。政府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不担当、不作为、等靠要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少数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狠抓整改,务求实效,更好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gap}}新的一年,我们要着眼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gap}}(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发挥政府作用的核心放在更好而不是更多上,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进一步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 {{gap}}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纳入更多改革事项,推广改革事项实施范围。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管理,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评估评审事项。推进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规范。 {{gap}}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综合监管,部门监管事项基本纳入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建设。推进行业监管,全面落实分行业监管方案。创新监管方式,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广到所有行政执法领域,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gap}}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化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机制,扩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试点范围。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快推进预算公开制度化,把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内容全部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把预决算公开延伸到乡镇一级的预算单位。 ;{{gap}}(二)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 {{gap}}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规则,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探索重大民生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使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情民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gap}}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深化农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gap}}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试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强化对不作为、慢作为等的严肃问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深化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试点,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gap}}(三)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加强服务管理,推动政府高效运转。 {{gap}}加强政府与社会合作。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规模,基本形成规范统一、安全高效的购买服务运行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落实社会信用条例,促进信用信息跨地域共享,更大范围地应用信用信息。 {{gap}}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电子政务云基本框架,把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重点应用迁移上云。制定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的衔接通办。 {{gap}}优化政府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实施政府工作目标的制定、执行、评估等制度,在区级政府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强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平台作用,全面开展政府部门效能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gap}}(四)进一步改进政府作风。坚持从严从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推动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 {{gap}}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坚决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坚决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管理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四风”新问题。 {{gap}}坚定不移反腐倡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继续探索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融合机制。聚焦权力运行风险点,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gap}}严格管理公务员队伍。全面推行公务员岗位履职责任制,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推广分级分类培训,增强公务员的群众观点、法治思维、创新意识和履职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勇于担当中干事创业,在苦干实干中为民服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gap}}各位代表,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PD-PRC-exempt}} e81l54rzfpshgdmu60706e3jbk78ov5 201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0 871236 11127112 1570120 2026-10-13T01:07:45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from = 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from2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 notes = {{Wikipedia|政府工作报告}} | previous =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 next = [[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 noauthor = 市长 杨雄 | y = 2016 | m = 2 | d = 2 }} 各位代表: {{gap}}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 {{gap}}一、2015年工作回顾 == {{gap}}过去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奋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gap}}一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效应进一步显现。一是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9%,过去五年年均增长7.5%。新增就业岗位59.7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二是经济结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7.8%,比五年前提高10.5个百分点,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3.3%,达到5519.5亿元,是五年前的1.9倍。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的基础上,预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再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三是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完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工作,制定实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意见及配套政策,一大批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的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四是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8.4%和9.5%,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七年快于城镇居民,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市民。 {{gap}}过去一年,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本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迎难而上,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gap}}(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以赴调结构 {{gap}}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解决“四新”经济发展瓶颈问题29项,制定“互联网+”推进方案。实施旅游、体育等服务业促进政策,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实施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发展政策,C919大型客机总装下线,国家机器人检测评定中心落户。推动产业园区开展区区合作、品牌联动。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落后产能1236项。 {{gap}}着力扩大消费、促进出口。优化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推进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服务类消费联动发展,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8.1%。新增一批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落实国家外贸稳增长政策,支持企业拓展境外市场,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口岸进出口总额超过1万亿美元。推动文化贸易、技术贸易发展,服务贸易保持两位数增长,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提高到30.3%。 {{gap}}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机制,开工建设8号线三期、15号线、18号线等88公里轨道交通线,建成11号线迪士尼段、12号线西段、13号线部分区段共40公里轨道交通线,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588公里,比五年前增加165公里。中环线全线贯通。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5.6%。 ;{{gap}}(二)注重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gap}}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新扩展区域全面推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从注册环节向变更环节延伸,自贸试验区新登记注册企业1.8万家。推出“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空检海放”等50项贸易监管新措施,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扩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新一轮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方案,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4.4万个。深入开展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启动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制定实施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全市推广方案,一大批改革成果呈现溢出放大效应。 {{gap}}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制、境外国资监管、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等一批配套细则,实质性启动国有资本流动平台运作,完成一批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国有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试行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方式,全市新登记注册企业25.4万家,新增注册资本比上年增长67.6%。 {{gap}}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制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方案,推动成立“一带一路”企业联盟。实行“告知承诺+格式审批”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模式,实施一批外商投资促进新措施,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累计达到535家,比五年前增加230家。支持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上年增长2.8倍。制定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对口支援工作。 ;{{gap}}(三)着眼于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四个中心” {{gap}}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7%。在脑科学和人工智能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建成国家蛋白质中心等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加快集聚国内外研发机构,新增外资研发中心15家。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落户。 {{gap}}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达到454家。设立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成立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件。 {{gap}}着力提升“四个中心”功能。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开业,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落户。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建成运行,推出上证50ETF期权、中证500股指期货等一批金融创新产品,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在沪设立,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1463万亿元,是五年前的3.5倍。实行航运保险注册制,扩大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面,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45%,比五年前提高7个百分点。引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营中心,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9.3万亿元。 ;{{gap}}(四)突出保障基本民生,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基层、郊区农村和困难群体倾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gap}}加大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帮助1.1万人创业。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标准,惠及20多万城乡居民,实现新农合市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继续提高10%以上。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养老床位达到12.6万张,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增加到189家。启动17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65.9万平方米,过去五年累计拆除320万平方米。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19.7万套,过去五年累计完成87.8万套。 {{gap}}加大文化和社会事业惠民力度。推动公共文化配送与需求有效对接,服务城乡居民1234万人次。统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资源配置标准,在郊区新开办中小学和幼儿园67所。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制定高等教育布局结构规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启动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在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启动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在公立医院公益性评价、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质量保障、信息公开等方面探索建立一系列新机制、新制度,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体育大联赛参赛人次达到238万,成功举办国际滑联世界花样滑冰锦标赛、劳伦斯世界体育颁奖典礼,上海体育健儿在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取得优异成绩。进一步落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意见,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全面加强。 ;{{gap}}(五)紧紧扭住突出问题和短板不放松,狠抓城市安全和基层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城乡统筹发展和环境综合治理 {{gap}}全力保障城市安全。坚持最严标准、最严要求、最严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实施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完善轨道交通大客流应急预案。基本完成工业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港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局调整,建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监管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完成1633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完成100个住宅小区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为500幢高层售后公房增配消防设施。 {{gap}}加强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完成街道机构调整,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初步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基层服务管理职能得到增强。顺利完成居委会、村委会换届选举。探索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实地督查。开展社会治安复杂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所有街镇设立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实现区县网格化管理平台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机构整合。狠抓城市管理顽症整治不放松,违法建筑、“群租”、非法客运、无序设摊的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启动实施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666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122.6万户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改造。 {{gap}}推进郊区农村改革发展。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及配套政策。建立镇村河道整治补贴机制,完成156公里中小河道整治、2445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全面实现郊区县集中供水。完成100个村庄改造、1032户农村危旧房改造。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768个家庭农场。推进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一批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落地见效。 {{gap}}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示。实施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启动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全面完成中小锅炉、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和黄标车淘汰,新增新能源汽车4.4万辆。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1%。全面启动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第一批11个地块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建绿地119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15%,比五年前提高2.1个百分点。 {{gap}}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主动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在各个岗位上付出智慧、心血和汗水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沪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上海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gap}}我们清醒地看到,上海正处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制造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创新引领发展的动力还不强,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仍很突出,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亟待转变。人口资源环境约束更加凸显,严重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增加了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难度。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开放型经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养老、医疗、教育、交通、环境保护、城市安全等方面仍有许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还存在不少短板。我们要直面问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在破除瓶颈、补齐短板上取得明显进展。 =={{gap}}二、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gap}}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政府制定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gap}}(一)“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考虑 {{gap}}“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决定性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gap}}“十三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抓牢发展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gap}}“十三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走出创新驱动发展新路,为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奠定基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制度规范,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全市人民生活更美好。一是创新驱动整体提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持续提高,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年均增长6.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5%以上。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力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三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更加开放包容的国际文化大都市。四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左右,力争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五是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gap}}(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gap}}《纲要(草案)》围绕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思路和举措。 {{gap}}第一,推进创新发展,激发发展新动力。把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大局的核心位置,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设综合性、开放型科技创新中心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举措,要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人才集聚大举措,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创新经济,加快向国际重大科学发展、原创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策源地迈进。致力于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完善市场体系,集聚功能性机构,不断提升“四个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方针,建立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保持在25%左右。适应产业跨界融合趋势,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政府自身改革为核心,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环境。 {{gap}}第二,推进协调发展,增强整体协同性。强化底线约束,注重补齐短板,形成更加均衡的发展结构。坚持综合施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2500万以内。更加重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185平方公里以内。坚持以人为本、集约发展、产城融合、传承文脉,统筹推进主城区、新城、新市镇建设,加快形成多中心、高质量、强功能、重协同、有特色的城镇发展格局。着眼于全面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推动“三倾斜、一深化”,加快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高水平城乡发展一体化。按照管为本、重体系、补短板的思路,全面构建安全、畅达、高效、绿色、文明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达到800公里。按照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始终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新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gap}}第三,推进绿色发展,共建生态宜居家园。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空间布局、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上海。注重源头控制、末端治理、提高标准、依法严管相结合,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滚动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多层次、网络化、功能复合的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提高环境质量。突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加快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5亿吨标准煤以内。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各类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gap}}第四,推进开放发展,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着眼于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建立健全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加快构筑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扩大开放破冰船、深化改革掘进机的示范引领作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积极参与和主动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全方位拓展双向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gap}}第五,推进共享发展,增进市民福祉。坚持民生优先,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和社会事业体系,使全体市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注重解决就业结构性问题,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序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加快建设服务供给、需求评估、服务保障、政策支撑、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完善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成中心城区24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更加重视保障公平、提升质量,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高等教育特色优质发展,加强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gap}}“十三五”规划凝聚着社会各方的智慧,承载着全市人民的期盼。我们要俯身耕耘、顽强拼搏,不断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携手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gap}}三、全力以赴做好“十三五”开局工作== {{gap}}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十届市委十次全会部署,围绕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完成“十三五”发展目标任务打下扎实基础。 {{gap}}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增长6.5%-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 {{gap}}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gap}}(一)深入推进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重点的改革开放。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构架和体制机制,力争改革开放新突破。 {{gap}}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深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受理事项范围。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将更多管理部门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进一步扩大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探索内外贸税收征管一体化。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适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形成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构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大制度创新力度。 {{gap}}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推动一批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进一批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制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经理人的制度,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领域集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更好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消行业分类、经营范围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 {{gap}}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经贸合作,推动实施一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功能,进一步落实外贸稳增长、服务贸易发展、跨境电商发展政策措施。启动洋山保税港区扩区,推动一批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转型。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和现代产业走廊建设,推动长三角地区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旅游发展等领域深化合作,积极帮助对口支援地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gap}}(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注重发挥“三区联动”优势,狠抓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gap}}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争海底长期观测网、超强超短激光、活细胞成像平台等大科学设施和光子科技国家实验室落户,在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等领域承担更多国家重大专项任务。构筑功能性、开放式创新平台,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高端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平台。推动科技创新集聚区特色发展,布局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众创空间建设。 {{gap}}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创新政府科技管理,建立财政科技投入新机制,开展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支持企业创新,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国有企业考评机制,鼓励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探索银行、保险等领域新型投融资模式。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继续向市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探索建立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组建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统一的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平台。 {{gap}}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宽带城市和无线城市,光纤宽带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公共场所无线接入点达到20万处。推动信息技术在各领域的深度应用,落实“互联网+”推进方案,支持物联网、新硬件、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发利用,加快建设智慧学习、智慧停车、智慧旅游等一批便民惠民的信息化应用平台。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切实保障网络安全。 {{gap}}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建立更加透明高效的人才资助机制,集聚更多的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完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开展行业组织参与职称评价试点,探索委托社会机构遴选杰出人才。推动形成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各类人才发展事业、成就梦想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环境。 ;{{gap}}(三)全力推动“四个中心”建设、经济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准确把握结构性改革方向,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gap}}深入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建设,推动保险交易所开业运营,集聚全国性信托登记、票据交易和全球清算对手方协会等一批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探索建立金融功能监管协调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加快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优化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监管模式,继续引进功能性航运机构,发展航运金融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建设一批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支持大宗商品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逐步将离境退税政策覆盖到符合条件的所有离境口岸。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继续培育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等新兴消费热点。发展社区商业,新建改建100家标准化菜市场。 {{gap}}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继续梳理解决一批“四新”经济发展瓶颈问题,制定实施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支持政策。落实“中国制造2025”,支持新型显示、工业机器人等领域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广泛运用新技术、新模式。启动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依托浦东国际机场、航空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高水平航空城。继续推动桃浦、南大、吴淞、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淘汰落后产能1000项左右。 {{gap}}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营改增”试点扩围等税收政策,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清理进出口环节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率。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成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gap}}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加快建设5号线南延伸段、14号线、17号线等216公里轨道交通线,推进洋山深水港区四期、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沪通铁路上海段、北横通道等交通设施建设,建成长江西路隧道。开工建设15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立统一的地下管线管理信息平台。迪士尼乐园开园营运,世博央企总部集聚区全面建成,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基本建成,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中心启动建设,黄浦江滨江公共空间贯通10公里。 ;{{gap}}(四)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 {{gap}}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帮助1万人成功创业,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实施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推动高校新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加大贷款担保贴息、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更多青年投身创业。深入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支持企业探索实施新型学徒制。 {{gap}}增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能力。提高养老金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来沪从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办法。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新建50家长者照护之家、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推进医养结合,强化社区居家养老的医疗服务,新增50家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扩大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gap}}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新增供应5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启动建设一批大型居住社区外围配套项目,出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5万平方米,完成郊区城镇旧区改造4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改造300万平方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gap}}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扩大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规模,努力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构建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扩大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范围。 {{gap}}建设健康上海。坚持公益性导向,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加成率,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新建11个医疗急救分站。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实施人群健康干预计划,开展市民健康促进行动。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gap}}深化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继续做好民族、宗教、外事、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 ;{{gap}}(五)提高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坚持重心下沉、政社互动、共建共享,创新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有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gap}}强化城市安全。突出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启动建设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开展锅炉等重点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完成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完成226万平方米危险房屋和严重损坏房屋处置,为100个老旧住宅小区增配或改造消防设施。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强化街镇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gap}}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居住证制度,多措并举严控人口规模。开展居民评议监督街镇机关试点,持续推进居委会、村委会减负增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更好地团结群众、服务群众。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信访事项网上公开办理。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筑牢治安巡逻防控网、武装应急处突网、群防群治守护网,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建设平安上海。 {{gap}}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推动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有效运转,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全部到位。巩固和扩大城市管理顽症整治成效,实施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全过程管理。加快落实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改造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90万户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继续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开工建设延安路中运量公交工程,新开通20条“最后一公里”公交线路。提升路网服务效率,新增76条单行道,建成17条区区对接道路。 ;{{gap}}(六)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城市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郊区发展水平。 {{gap}}推进高质量新型城镇化。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分类推进镇域发展,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实施一批非建制镇改造,完成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开展一批名镇名村改造利用。积极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启动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 {{gap}}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突出生态环境治理,完成150公里中小河道整治、200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全面关闭不规范的畜禽养殖场,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将村卫生室与乡村医生全面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成8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完善农民集中居住政策,鼓励农民进镇进城居住。 {{gap}}继续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鼓励发展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多种类型家庭农场,新增245个家庭农场。加大对农业科技应用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纯农地区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培养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 {{gap}}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扩大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集体建设用地跨村流转机制。推进农村综合帮扶,进一步完善“造血”机制。新增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gap}}(七)全面推进文化软实力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高文化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 {{gap}}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深化中国梦、城市精神宣传教育,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开展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完善精神文明测评体系,开展讲文明、除陋习主题活动,实施市民修身行动计划,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gap}}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规划建设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图书馆东馆、大歌剧院,建成世博会博物馆、国际舞蹈中心等一批文化设施,建立健全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云整体上线运行。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机制,推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gap}}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与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提升网络视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能级,建设高端文化装备基地。支持影视、文学等版权交易平台建设,建成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二期。 {{gap}}推动文化创新和文艺创作。建设新型媒体集团,深化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文艺、新闻、出版等文化人才培养计划,设立名家大师工作室。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施文艺创作新品、优品、精品扶持计划,发展网络文艺,推出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 {{gap}}促进体育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推广全民健身,举办第二届市民运动会,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办好国际滑联上海超级杯等重大赛事,支持上海体育健儿在第三十一届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 ;{{gap}}(八)以更大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强化联防联控和区域共治,坚决以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gap}}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划示。全面推开城市有机更新,加快工业用地二次开发,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启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规划建设苏州河深层雨水调蓄隧道工程,建成中心城区4个区域排水系统。 {{gap}}力争提前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完成6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出台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落实港口船舶减排措施,实施空气质量保障应急办法。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2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增100万户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深入推进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第一批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启动第二批17个地块综合治理。 {{gap}}为市民提供更多绿色空间。加快建设崇明生态岛。 {{gap}}建成外环生态专项50公顷。建设生态廊道,新建林地3.5万亩。新建绿地1200公顷、城市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 =={{gap}}四、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gap}}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政府自身建设明显加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发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60项,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覆盖到区县、街镇,完成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清理,取消评估评审152项。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闸北区、静安区“撤二建一”,调整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全面推行区县市场监管新体制,组建市和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实施政府效能建设意见和目标管理办法,构建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制度框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面公开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改进政府作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勤政廉政建设继续加强。 {{gap}}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还不能很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还不够高,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政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靠要现象仍有发生,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群众观点淡薄,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有力举措整改问题,以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gap}}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gap}}(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减审批、强监管,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gap}}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聚焦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透明度。在全市面上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取消一批与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基本完成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 {{gap}}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监管,逐步建立全覆盖、分领域、强协同、高效率的行业监管体系。开展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制度。启动建设综合监管平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 {{gap}}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实施规范化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扩大到所有乡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力度,支持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变财政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分类分项推进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 ;{{gap}}(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切实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权履职。 {{gap}}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公开、即时清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协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gap}}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交通等领域综合执法。试点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更加紧密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试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gap}}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制定实施行政问责办法。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试点,制定发布区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监督。 ;{{gap}}(三)推进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加强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gap}}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分级实施购买项目目录管理,推广凭单式购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启动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全面建成区县信用信息子平台,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gap}}加快建设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实现部门审批事项全部接入市级网上政务大厅,新增一批网上办事、网上服务、网上监管事项,基本建成区县网上政务大厅。制定发布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基本实现工商登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信息的共享使用。 {{gap}}加强政府运行基础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改进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报告制度,建立更加有力的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发布部门间行政协助事项清单,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构建闭合联动、有力有效的跨部门运行系统。 ;{{gap}}(四)持之以恒推进政府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gap}}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经管理规定,狠抓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作风领域新问题,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gap}}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更加注重源头反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控制制度。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 {{gap}}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广公务员岗位履职责任制,全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推行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始终牢记群众观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扎扎实实做好一件件为民实事、惠民好事,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gap}}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扬帆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为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PD-PRC-exempt}} 6sjh1tduk6jbnemoqwyuqb17vj9ercl 201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0 871284 11127120 1570121 2026-10-13T01:08:43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from = 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from2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 notes = {{Wikipedia|政府工作报告}} | previous = [[201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 next = [[201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 noauthor = 市长 杨雄 | y = 2015 | m = 2 | d = 10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全力以赴深化改革开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全面开展。修订出台2014版负面清单,推进外商投资管理、境外投资管理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新一轮31项对外开放措施,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实施“先入区、后报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等一批监管新措施,启动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推出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境外借款等金融创新举措,设立一批面向国际的要素市场,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六项基础性制度,加强开放环境下的专业监管,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为全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率先实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融资租赁兼营商业保理、再制造产业发展等创新试点。深化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把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制定实施一系列国资国企改革配套政策,建成国资流动平台,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出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行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建成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创新外商投资审批方式,完善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外商直接投资实到181.7亿美元,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新增45家,累计达到490家。推动外贸转型升级,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加快发展。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新机制,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23亿美元。扎实推进对口支援,促进与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往来。   (二)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4.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1.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8%以上。   “四个中心”功能进一步增强。出台促进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现代保险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等一批政策措施,配合启动“沪港通”试点,支持“上海金”等创新产品推出,推动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等机构落户,扩大电子发票、商业保理、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范围,基本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并成功试展。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786万亿元,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提高到45.8%,商品销售总额达到7.4万亿元。   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集成电路装备及工艺、大数据等领域关键技术布局。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等一批改革举措。完成张江高新区第三轮扩区。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7件。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突破工商登记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制定实施信息消费、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邮轮旅游等领域的支持政策。运用建设用地减量化、差别电价等手段推动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644项。推动南大、吴淞、桃浦等区域转型发展。   (三)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继续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710元和2119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8%和10.3%。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启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益面,完善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政策,提高养老金、城乡低保等待遇标准。建设服务供给、需求评估、服务保障、政策支撑、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编制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启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点,新增公办养老床位5829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29.4万人。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13.9万套,基本建成11.3万套,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使政策衔接更趋合理。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63.9万平方米,启动13个城中村地块改造。   文化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需求导向、社会化供给的公共文化内容配送机制,推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金融合作等政策,组建新文广集团。编制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启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高校学科发展规划,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率先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启动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建成质子重离子医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市民体育大联赛参赛市民达到147.9万人次。实施体育赛事市场化、社会化办赛模式改革,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和第十五届市运会,上海体育健儿在第十七届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国防动员、双拥、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多措并举加强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加快。   城市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16号线全线贯通,13号线部分区段建成通车,运营线路总长达到548公里,东风西沙水源地、浦东国际机场第四跑道等顺利竣工。加快黄浦江两岸等重点区域和郊区新城镇建设。推广建筑信息模型的工程运用。实施新一轮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和郊区重点区域。成功举办首届“世界城市日”活动。   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课题调研。狠抓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群租”、非法客运、违法建筑、无序设摊等顽症整治初见成效。   深化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重大火灾隐患、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强化人口服务管理,制定实施结构调整、公共服务、城市管理三方面配套政策。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健全分级分责化解社会矛盾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郊区农村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开展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课题调研。建设美丽乡村,实施200公里中小河道整治,完成4万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完成100个村庄、800公里村内道路改造。加强农村综合帮扶,推动一批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造血”项目落地。全面推广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高压线、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沿线重点区域宅基地置换。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力度,推进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实施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完成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1675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7.2万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新建绿地1105公顷。   在中央直接领导下,全市各方面齐心协力、全力以赴,顺利完成亚信峰会服务保障任务,为峰会成功举办作出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坚持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取得了新进展,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在各个岗位上辛勤劳动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沪部队、武警官兵,向关心支持上海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向深处着力,要素市场体系不完善,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任务艰巨,科技创新动力不强、活力不足,创新创业环境亟待完善。经济转型升级步伐还需加快,“四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有不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方法路径不够多。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依然突出,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相对滞后,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不少瓶颈制约。基层治理亟待加强,街镇权责不匹配,执法体制机制不顺,服务管理力量不足。改善民生仍需加大力度,失业青年、离土农民等群体的就业矛盾比较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等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城市安全形势严峻,安全事故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12月31日晚发生的外滩拥挤踩踏事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事件善后工作组,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善后和事件联合调查工作。第一时间紧急调配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尽一切力量抢救伤员,尽一切可能挽救生命;动员各方力量,尽心尽力开展善后处置;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信息;认真细致开展事件调查,形成了依法、客观、公正的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从严问责。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给遇难者和受伤人员家庭造成极大伤害,给全市工作造成严重损害,教训极其惨痛。对此,我们感到无比痛心、内疚和自责。痛定思痛,我们必须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思想认识和工作上的不足。这起事件暴露出城市安全工作存在重大疏漏、重大隐患,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大人流集聚等安全风险缺乏应有认知;安全工作管理松弛,安全责任没有有效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信息报告等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对安全风险的预判预警、信息发布、预防准备严重缺失,应急处置能力亟待提高。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我们肩上的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不足,敢于正视问题,一个一个从严从细梳理,一件一件坚决严肃整改,绝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和麻痹,绝不能有须臾的疏忽和懈怠,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履责,全力以赴维护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增速可能略有回升,但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但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上海经济仍处于创新转型关键期,基本面总体向好,但面临的困难可能更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持定力,全力抢抓机遇,主动应对挑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15年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届市委七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不懈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完成好“十二五”规划,谋划好“十三五”发展,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科学发展先行者,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不断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经济平稳增长,结构继续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保持先发优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6%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6件左右。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高质量编制“十三五”规划,凝聚各方共识,汇集各方智慧,为2020年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绘就发展蓝图。   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改革新高地,树立开放新标杆。   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认真做好自贸试验区区域扩展工作,在全市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深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出一批新的扩大开放举措。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实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等制度创新。推进自贸试验区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建设,健全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开展个人境外投资等试点,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联动联勤等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专业监管制度。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探索建立行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制度。   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力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果向浦东新区辐射推广,实行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扩大开放措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力争更多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布局浦东,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试点,推进生物医药合同生产试点。深化人民币跨境再保险试点,推进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扩大保税展示和保税交易试点范围。创新开发区与周边镇联动发展机制。深入实施教育、卫生领域的人才流动激励政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为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服务。   健全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加强质量监管。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强化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促进信用产品推广使用,推动建立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   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积极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全球投资贸易网络,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关检合作和区域通关合作机制,建设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运营中心。推动出口加工区转型,发展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推广外商投资管理新模式,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积极参与、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加强合作交流,更好服务全国。   (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科技前瞻布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工程。积极支持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培育创新源泉。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放宽对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限制,突破商事登记、无形资产交易等方面的制度性瓶颈,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联动机制。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实施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地创新网络,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共技术采购等一批普惠性政策。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科研院所分类管理体制,培育发展社会化科技创新组织。完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发展,鼓励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科学中心,完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优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介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更多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张江示范区布局,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集聚区和特色基地。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发展创新文化,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向全市域覆盖。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医疗、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示范应用。强化信息安全,基本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   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等各类人才。落实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制定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集聚更多的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进创新人才市场化配置,建立科技人才企事业单位双向流动机制,建设更有效率的人力资源市场。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扩大股权激励试点范围,完善职务发明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着力提升“四个中心”功能,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产业高端发展、融合发展、集约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促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保险交易所、全国性信托登记平台等功能性机构落地,推动ETF期权等金融产品创新,扩大私募、保险等领域的创新试点,支持互联网金融、并购金融等健康发展,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航运金融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优化邮轮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大宗商品市场,完善贸易平台功能,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落实扩大消费政策措施,促进传统商业转型,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制定实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人才落户等“四新”经济发展政策,推动大飞机、北斗卫星导航、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信息服务、旅游会展、健康养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鼓励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能效、质量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800项左右。推进桃浦、南大、吴淞、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探索科技创新、商务商贸、文化创意等多功能、复合型社区建设。   加快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开工建设8号线三期、15号线、18号线等88公里轨道交通线,推动在建的128公里轨道交通线加快建设,建成11号线迪士尼段、12号线西段、13号线部分区段,新增运营线路40公里。加快建设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北横通道、沿江通道、沪通铁路上海段等重大工程,建成嘉闵高架部分区段等项目。基本建成世博园区央企总部集聚区和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主体项目,做好迪士尼乐园及配套项目建设和运营准备,加快临港地区和前滩、徐汇滨江等区域开发建设,全面推进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工程。   (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事业五大体系,努力做到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坚持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新增50万个就业岗位。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深入实施扶持失业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继续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就业,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规模。健全中小企业职工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加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提高养老金水平,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扩大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新增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新建4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支撑,新增50家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健全养老服务梯度补贴机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鼓励政策,实施养老护理队伍建设规划,完善需求评估和行业监管体系。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11.5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5万平方米,推进郊区城镇旧区改造,继续开展城中村改造。改造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90万户老旧小区供电设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系统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新制度,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中高职和应用本科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全面实施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加强高水平学科和新型智库建设,建立高校科研成果分类评价制度。启动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深入推进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立基于基本项目的服务评价和补偿机制,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扩大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办医,发展中医药事业,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城市建设。   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深化体教结合。加快竞技体育职业化、社会化改革,推进崇明国家级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全力参与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和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办好2015年花样滑冰世界锦标赛等重大赛事。   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做好国防动员、双拥、民族、宗教、外事、港澳、对台和侨务工作。   (五)强化安全防范和基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按照核心是人、重心在基层、关键在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始终把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底线,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新路子。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全力保障城市安全。没有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强化安全责任体系,从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区县、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目标考核,严肃问责制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完善大人流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各类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的科学评估和应急准备,强力推进轨道交通、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管理单元建设。强化重点行业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施工重大风险源的安全管控,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好市政管线、特种设备、高层建筑、隧道高架桥梁、地下空间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强化源头管理,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从严从快整治安全隐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强化应急管理,细化完善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实战演练,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大人流集聚、大流量交通等的预测预警预报,严格执行各项应急值守制度。强化安全基础,加快完善安全管理规章规范,全面提高安全工作标准,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和安全科技创新。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公共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市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基层建设。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增加街道统筹社区发展职能,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全额保障街道经费支出,实行市、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完善乡镇治理体制,依法赋予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加强镇管社区建设,做实基本管理单元,实施乡镇差别化管理。推动区县综合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完善居村治理体系,加强居民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建立居委会、村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的清单和准入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完善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继续严控人口规模。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扶持社区生活服务、公益事业等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枢纽作用。落实初次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构筑治安巡逻防控网、武装应急处突网和群防群治守护网,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设立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推动网格化管理向城市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拓展,推进网格化管理与大联动、大联勤、“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融合互动。加大城市管理顽症整治力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健全物业服务市场机制,着力解决小区难题顽症。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推行中心城区道路拥堵分级管理,深化公交行业改革,新增140公里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网,创建国家公交都市。   (六)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致力于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继续推动城市建设重心向郊区转移、公共资源配置向郊区倾斜,加快形成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促进新城产城融合、有序发展。分类推进镇域发展,加快编制镇村规划,制定实施不同类型镇的公共设施配置标准,强化非建制镇服务管理,支持有条件的镇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开发。加快建设连接中心城与郊区的重要交通线和区区对接道路。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推进村庄改造,建成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将镇村级河道整治纳入市级补贴范围,加大镇村级河道轮疏、村沟宅河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力度。提高市对乡村道路建设的补助标准,建立乡村道路管养的长效机制。加快薄弱地区教育、卫生等设施补点建设,健全教师、医生等专业人才到农村工作的激励政策。   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着眼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社。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加大农业科技应用推广力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林网化建设,推进蔬菜生产核心基地建设,确保地产农产品生产供应和质量安全。整合财政支农政策,将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纯农地区发展,对纯农地区实行差别化考核。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专项扶持政策,新增非农就业岗位10万个。探索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集体形式参加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行城乡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统一城乡低保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因地制宜推进宅基地置换和归并,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优化农村综合帮扶资源配置,拓宽帮扶渠道,强化“造血”机制,增强经济相对薄弱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七)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   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国梦、城市精神等主题,面向全社会,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将核心价值观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守秩序、讲文明、重礼仪,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   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办好市民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优化公共文化内容配送网络,健全公共文化资源市区联动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云和数字博物馆群建设,启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专业化、社会化管理试点。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健全文化创投引导基金运作机制,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国际影视园区、音乐产业创新基地建设,培育电影、音乐产业集群。推动网络视听、数字出版、艺术品交易等产业发展,建设设计之都。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拓宽文化“走出去”渠道。   支持文艺创作出精品、出人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在兼收并蓄中提升文化原创力。实施青年文艺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来沪文艺人才扶持政策,促进优秀文艺人才脱颖而出。引导文艺工作者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创作出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八)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创新工业区二次开发机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体系,加强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违法用地、闲置用地专项整治。建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建设。   加强环境保护。启动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中小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黄标车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扬尘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现建成区直排污染源全部纳管。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农田、水源保护区和工业区土壤污染防治。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试点。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加强绿化建设。加快郊野公园、外环生态专项建设,新建一批林荫道,改造27座老公园。推进崇明生态岛建设。全市新建绿地1000公顷,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15%。 ==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844项,对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率先完成审批涉及的评估评审清理,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管理项目从108个减少到53个。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中心城区实行市场监管新体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新体制,制定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深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效能评估方案,开展效能建设试点,首次全面公开“四本预算”,创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响应和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上下联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查评比过多等“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到位,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没有根本改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效率仍然不高,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不够,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还需进一步改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和部门腐败案件高发。我们要直面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扎紧制度篱笆,持续深入地加以整改。   我们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重点减少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在区县、街镇推行审批标准化管理。推广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同步评估评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监管制度。严格行业管理责任,健全分类监管、技术监管等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继续深化“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   (二)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政府协商,探索制定协商事项目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人民团体等的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联系机制。推动公众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健全公示听证、决策咨询、专家论证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区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区县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稳妥实施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推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逐步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逐步实行全覆盖审计。加强行政监察,完善政府督查体系,建立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报告制度,落实行政问责制。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   (三)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透明化方式强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发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非涉密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和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凡属事务性公共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硬件资源、数据采集、信息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库。出台信息共享管理规范,推动各部门政务平台互联互通。拓展网上政务大厅办事功能,探索建立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制度。扩大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大数据应用服务。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归并,强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功能。建立政府目标管理制度,完善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管理流程再造。   (四)持续改进政府作风。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改作风、从严管队伍,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全市性会议,压缩规范性文件数量。坚决执行基层调研制度,在深入群众中更好服务群众。   加强反腐倡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推广“制度加科技”机制,强化源头防腐。认真对待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的每个问题,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   严格公务员队伍管理。建立公务员岗位履职责任制,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和平时考核。完善学习培训制度,探索专项分类培训,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强化群众观点,在严于律己中担当开拓,在清风正气中干事创业,竭诚尽智为群众谋福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的任务艰巨繁重,肩负的责任重大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善作善成,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PD-PRC-exempt}} 5tzhr0di8w715026i11meukkd5441ak 寧波錢業會館碑記 0 871411 11127086 1555130 2026-10-12T23:37:06Z PacmanD 20553 1112708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寧波錢業會館碑記 | section = | author = 忻江明 | year = 1926 | previous = | next = | from = 寧波市志外編 | notes = 原碑立於寧波[[:w:zh:钱业会馆 (宁波)|錢業會館]]中 }}<onlyinclude> 記曰:大信不約。說者謂約,約劑也。[[周禮/地官司徒|《周禮》地官]],司市以質劑,結信而止訟。凡市易必有劑,自古然已。錢幣,市易之券也。圜法變遷,人趨儇利。若唐之飛錢,宋之交子、會子,今之紙幣,以輕賫稱便,風行海內,其為信亦約劑類也。此所謂市道也。市道而幾於大信者有之乎?曰有之。今寧波錢肆通行之法,殆庶幾焉。海通以來,寧波為中外互市之一。地當海口,外貨之轉輸,鄰境物產之銷售,率取道於是。廛肆星羅,輪舶日月至,儼然稱都會矣。顧去閉關時不遠,市中行用,以錢不以銀,問富數錢以對。自墨西哥銀幣流入內地,始稍變其習,然不用銀如故。即有需,則准他路銀,虛立一名,以錢若銀幣易之。日有市,市有贏縮,通行省內外以為常。吾聞之故老,距今百年前,俗纖儉,工廢,著擁巨資者,率起家於商人。習踔遠營,運遍諸路,錢重不可賫,有錢肆以為週轉。錢肆必仍世富厚者主之,氣力達於諸路,郡中稱是者可一二數。而其行於市,非直無銀,乃亦不專用錢。蓋有以計簿流轉之一法焉。大抵內力充諸肆,互相為用,則信於人,人故一登簿錄,即視為左券不翅也。其始數肆比而為之,要會有時。既乃著為程式,行於全市。其法,錢肆凡若干,互通聲氣,掌銀錢出入之成,群商各以計簿書所出入,出畀某肆,入由某肆,就肆中匯記之。明日,諸肆出一紙,互為簡稽,數符即准以行,應輸應納,如親授受。都一日中所輸納之數為日成,彼此贏絀相通,轉而計息焉。次日復如之。或用券掣取,曰畀某肆,司計者以墨{{另|圈|圍}}之,則為承諾如所期不爽。無運輸之勞,無要約之煩,行之百餘年,未聞有用此而為欺紿者。雖深目高准之儔,居是邦與吾人為市,亦不虞其他,儻所謂大信者非邪。顧吾人聞之,咸豐之季,滇銅道阻,東南患錢荒,吾郡尤甚,市中流轉之錢直大減,當現錢之半,鄉民病之,洶洶謀為亂,數月乃平。夫錢幣之為用,載信而行,虛實必相輔,直必相准,如權之在衡,如契之同而別之,使民不疑。循是則理,不則亂。今紙幣充斥,帑藏蓋寡,罔利者或外輸不已,虛車無實,後將有受其敝者。夫患每中於所習,而法必期於相維。吾願當事者,毋變其俗,而有以善其後也。錢肆舊有公所,湫隘不足治事。比年,期會益繁,乃度地江湄,別為會館,鳩工於甲子二月,期而蕆事,既成,來請為記,因著其事之有繫於風俗者,且揭其利病所在,冀後之議市政者有省焉。至是館之成,捐輸之姓氏及在事有勞之人,凡金石例得書者,別具於碑陰,茲不著。{{YL|乙丑|1926年}}夏四月,鄞縣忻江明記。慈溪錢罕篆額並書。四明李良棟刻。 </onlyinclude> {{Pd/1996|1940}} [[Category:中華民國]] cpjr069ds29wyfl27byhzf1wvtj2t90 寧波小同行永久會碑記 0 871414 11127087 1504850 2026-10-12T23:38:32Z PacmanD 20553 1112708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寧波小同行永久會碑記 | section = | author = 王賢瑞 | year = 1926 | previous = | next = | from = 寧波金融志 | notes = 原碑立於寧波[[:w:zh:钱业会馆 (宁波)|錢業會館]]中 }}<onlyinclude> 自圜法肇興,錢莊始創。周官以九府掌財用,財用足而後天下平,而其所恃以週轉流通者,惟錢肆是賴。甬地錢肆分二系:曰大錢莊,曰小錢莊。大小錢莊舊有公所,嫌其地湫隘,規模簡陋,乃度地建船廠之江湄,鳩工庀材,新建會館,為期會要約之所。興工於甲子夏秋,三閱星霜,至丙寅仲秋落成。正殿三楹,樓上供都天水陸、正乙玄壇財神祿位。殿後為廣湢之所。濱江建議事廳,廳前辟為園圃,中建一亭,花木映綠陰,晝靜。廳之樓為議場,月或一至焉,或二至焉。登樓憑眺,遠吞山光,平挹江瀾,上下水光,一碧萬頃,是樓之勝概也。是役也,糜費八萬餘金,大小各莊出資如所費。而其始也,則自大錢莊創之,謀於小錢莊,應晉棠、陳楚珍、柯珩聚三君曰可。幾經規劃議成,應、柯二君者歸道山。繼之者為仁和陸君卓人,恆大周君宏生,相與周旋奔走,共襄厥事。蓋合群策群力,以底於成,非易易也。於是兩君念會館締造之艱難,乃集同業創立一會,名曰「永久會」,出資三十元為會之基金。凡出資者姓名例得備書,每歲值會館落成之次日,就神前演劇,藉志紀念。余喜陸、周二君之志有成,並志會館之緣起,如此泐諸貞眠,以諗來者。 {{YL|中華民國十五年|1926年}}歲次丙寅四月谷旦 鄞縣王賢瑞敬撰,張源耀謹書 簡書各莊、各經理人姓名: 仁和莊 陸卓人  鎮泰莊 李書門  恆大莊 周宏生 恆春莊 邱汝和  保和莊 何輔臣  恆康莊 李星如 慎益莊 周嘉祥  瑞豐莊 孫性之  惟康莊 王祖茂 安泰莊 柯紀常  資新莊 陳彬如  同康莊 王祥沐 豐和莊 何黼臣  源源莊 洪齡生  惠余莊 李志任 泰巽莊 王慶生  瑞源莊 陳子梁  承源莊 杜仲甫 通泰莊 周維岳  恆裕莊 王濟生  元成莊 王溶卿 慎祥莊 林菊臣  通源莊 鄭兆英  慎余莊 王葆初 恆祥莊 胡藹烻  寶興莊 朱椽青  寶源莊 徐志馨 源吉莊 陳友恆  升泰莊 鄔志年  慎昌莊 呂繼生 慎成莊 周道益  匯通莊 董玉卿 </onlyinclude> {{PD-US-expired}} [[Category:中華民國]] b2zhm5kp1ldd3yujw62yyqaiq7walde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敎育救濟機關及宗敎團體的方針的决定 0 873957 11127126 2487152 2026-10-13T01:09:20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决定|alias=[[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敎育救濟機關及宗敎團體的方針的決定]]|lawmaker=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year = 1950|month = 12|day = 29|notes=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人民日報]]》|from=人民日報}} {{h1n|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决定}} {{date|(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務院第六十五次政務會議通過)}} {{ti|1em|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六十五次政務會議,聽了郭沫若副總理[[關於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的報告]],一致同意,並責成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本此方針,會同各有關部門,迅速定出實施辦法,予以完全實現。政務院號召各級人民政府,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全國文化、教育、救濟、宗教各方面人員,本愛國精神、同心協力,爲澈底實現郭副總理在報告中所提出的光榮任務以完全肅清美國帝國主義在中國的文化侵略影響而奮鬥。}} {{PD-PRC-exempt}} nv65fftnuef11aokkmwy3ili42s8tgs 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0 880026 11127121 1591144 2026-10-13T01:08:50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notes=(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第四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依法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的调整方案;   (二)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本级决算;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   (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举措;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措施;   (六)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措施;   (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八)推进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措施;   (九)推进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事业发展的重大措施;   (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十一)授予或者撤销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常务委员会认为需要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规定的重大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当经常务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作出决定。   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应当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票决。   第五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依法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再按照规定权限报请批准,并将批准的重大事项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方案;   (二)行政区域的调整方案和行政区域名称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与外国城市(地区)建立友好关系;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事关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根据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年度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本级人民政府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列入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拟定年度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本级人民政府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决策的意见,应当加强与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并通过适当方式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年度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本级人民政府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决策的议题,需要个别调整或者报告的时间需要临时调整的,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第八条 本规定所列重大事项,应当以议案或者报告的形式提出。   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以外,下列机关或者人员可以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一)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二)人民政府;   (三)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四)省、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   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提出。   第九条 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关议案或者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及其可行性的论证情况说明;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   (五)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协调情况。   第十条 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一般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提出;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提出,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报告的除外。   常务委员会一般应当在收到议案或者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 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按照下列规定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一)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直接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人民政府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联名提出的,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应当向提案人说明或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有关重大事项的报告,按照下列规定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一)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直接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专门委员会提出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二)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或者先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或者报告,应当加强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审查、研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相关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意见,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   (一)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重大事项,组织相关专家、智库、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和评估;   (二)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事项,召开听证会、沟通会等方式听取相关方面意见;   (三)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十四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或者报告时,提案人或者报告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作出说明,回答询问。   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重大事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议的重大事项,认为需要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在决议、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常务委员会就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未作决议、决定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后转送报告机关研究处理。报告机关应当按照要求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 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过程中,认为需要变更决议、决定有关事项的,应当提请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决议、决定或者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质询等方式加强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对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对依法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有关机关擅自作出决定、命令的,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撤销该决定、命令;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对依法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策,有关机关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按要求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常务委员会应当责成其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PD-PRC-exempt}} kygby45ze6ju31v3ltocnx4s32oag93 天韻雜談 0 890767 11127074 1561144 2026-10-12T23:09:47Z PacmanD 20553 11127074 wikitext text/x-wiki {{copyvio}} {{header | title = 天韻雜談 | section = | author = 楊蔭瀏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1925年、1926年《錫報》 }} ==崑劇角色== 崑劇配角,嚴切而複雜,學者一時殊難了解。憶去年海上某報載有崑劇角色一篇,社友讀之,病其疵謬,多所評論。先輩李靜軒先生,遂為剖別詳述,茲記其言於下,學崑劇者讀之,於配角集唱,庶幾粗有眉目也。 李先生之言曰:崑劇萬千,總其角色,不外十六,所謂六生六旦四花面是也。 六生:六生者,老生三門,曰生,曰外,曰末;小生三門,曰官生,曰黑衣,曰巾生。生常演諍臣直士,學士大夫;外常演瀟灑儒翁,負病士子;末則常演式微老者、家人義僕。以例言之,《邯鄲夢》之《雲陽》,生也;《精忠記》之《交印》,外也;《九蓮燈》之《求燈》,末也。官生氣概堂皇,少年科第;黑衣貧苦憂鬱,顛沛流離;巾生風流儒雅,年少英才。如《長生殿》之《迎像》,官生也;《還金鐲》之《哭魁》,黑衣也;《連環記》之《擲戟》,巾生也。 六旦:六旦者,老旦、正旦、作旦、四旦、五旦、六旦。老旦演老年婦女,正旦演節烈女子,作旦演童年男子,雖稱為旦,所扮係童男子,唱用童聲,曰“作”,蓋謂其實非旦,而被稱作旦也。例如《八義記》之《觀畫》齣中之趙氏孤兒,即係作旦。四旦即殺旦,常演巾幗英雄。此外,五旦演美貌少婦,六旦演風情侍婢。以例言之,老旦如《吟風閣》之《罷宴》,正旦如《金鎖記》之《斬娥》,四旦如《鐵冠圖》之《刺虎》,五旦如《青塚記》之《昭君》,六旦如《水滸記》之《挑簾》是也。 四花面:四花面者,紅大白大,統稱曰淨,合之副角丑角,其數凡四也。紅大角色最多,世所傳七紅、八黑、三和尚、九紫、十三花者,皆屬紅大。 紅大聲若洪鐘,身軀偉武,其中七紅:面開紅色。蓋淨角中用紅色開面者,惟《一種情》之《冥勘》、《八義記》之《鬧朝》、《九蓮燈》之《火判》、《三國志》之《刀會》、《風雲會》之《訪普》、《雙紅記》之《青門》以及《盜綃》等劇,其數凡七,故曰七紅也。 八黑:面開黑色,所演劇中人如趙公明、鐵拐李、姚期、鐘馗、張飛、項羽、尉遲恭、包文正,其數凡八,故曰八黑。 三和尚:在劇中人為惠明、達摩、楊五郎。 九紫:開紫面,如《宵光劍》之《鬧莊》等是。 十三花:開花面,如《牡丹亭》之《冥判》等是。 紅大之外,白大亦稱淨,其在劇中多扮奸臣狡吏。然亦有特例,如董卓、嚴嵩、秦檜,即皆為白大,獨曹操權奸,在京劇開白面者,在崑劇不但不用白大,且配角無定。《議劍》一劇,曹操用二面,而《罵曹》之曹操,乃用小丑。 此外又有紅白大倒串者。《山門》一劇,紅大開白面,《劉唐》一劇,白大戴紅鬚,蓋皆其特例也。 副角一稱二面,所演為皂隸衙役,奸猾之徒,例如《紅梨記》之《醉隸》、《水滸記》之《活捉》、《西廂記》之《游殿》皆是。丑角所演狡童丑士,狷黠少年,例如《艷雲亭》之《點香》、《水滸記》之《盜甲》皆是。 角色之男女別:夫劇中表演,男女別于角色。尋常通例,六生四花面扮男,六旦扮女,然男女之間,亦有特例倒串者。以花面扮女者,其例有三,如《玉簪記》之《秋江》,以白大扮女;《琵琶記》之《稱慶》,以二面扮女;《風箏誤》之《驚醜》,以小丑扮女,皆其例也。六旦扮男者,其例甚多,如《鐵冠圖》之《殺監》,以老旦扮男者也;《千金記》之《十面》,以正旦扮男者也;《八義記》之《觀畫》,以作旦扮男者也;《西廂記》之《長亭》,以四旦扮男者也;而五旦扮男者,有《蓮花寶筏》之《胖姑》;六旦扮男者,有《邯鄲夢》之《番兒》。 ==昆曲伴奏之樂器== 昆曲伴奏所用樂器,古人所見,各有不同。臧晉叔《元人百種曲》又序曰:“予嘗見王元美《藝苑卮言》之論曲有曰:‘北曲字多而聲調緩,其筋在弦。南曲字少而聲調繁,其力在板。’夫北之被弦索,猶南之合簫管,摧藏掩抑,頗足動人,而音亦裊裊,與之俱流,反使歌者不能自主,是曲之別調,非其正也。若板以節曲,則南北皆有力焉。如謂北筋在弦,亦謂南力在管可乎。惜哉,元美之未知曲也。”是崇板而斥管弦之說也。沈德符《顧曲雜言》有云:“簫、管可入北詞,而弦索不入南詞,蓋南曲不仗弦索為節奏也。”是為北曲納簫管,而為南曲拒弦索者也。燕南芝庵云:“古云:‘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以近之也。又云:‘取來歌裡唱,勝向笛中吹’。”是竟不取樂器伴奏,而僅主喉音清唱者也。 凡此諸子,于樂器伴奏,均取嚴格選擇主義,且各有偏見。而其甚者,且主不用樂器,然亦有主便利主義者。《曲苑》、《南詞敘錄》有曰:“今昆山以笛、管、笙、琵按節而唱南曲者,字雖不應,頗相諧和,殊為可聽,亦吳俗敏妙之事。或者非之,以為妄作。請問《點绛唇》、《新水令》是何聖人著作?”其言直捷而痛快,足為過於嚴切者下一針砭。然選器過於廣濫,亦非昆曲所宜。試問胡琴梆板,同非聖人所作,安在可以入曲,昔之伴曲者,所取樂器,其可考見者,有鼓板、有三絃、有笛、有簫、有笙、有琵琶,則以弦鼓與笛為主,而間用琵琶,無他,以其音響清越,合于昆曲也。 {{PD-China-old}} [[分類:昆曲]] ohr8okvk44p41bnyefh7ouk7334ey1q 吳畹卿先生小傳 0 891707 11127075 1565859 2026-10-12T23:10:51Z PacmanD 20553 11127075 wikitext text/x-wiki {{copyvio}} {{header | title = 吳畹卿先生小傳 | section = | author = 楊蔭瀏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1927年2月12、13日《錫報》副刊《小錫報》 }} 先生姓吳,名曾祺,畹卿其字也。梁溪清曲,夙擅聲譽,至畹卿而集其大成,精研音韻反切之學,其論出音、收音之道,恒發前人之所未發,弟子之出其門者,得先生之指導,竊窺一二,輒以音樂鳴。昔之論收音者,每分收音之法為六。六法者:一穿鼻、二展輔、三斂唇、四抵腭、五直喉、六閉口。先生因往昔梁溪曲家惠杏村先生之意,增之為八,蓋折展輔斂唇為三,而只從喉增戈聲也。其屬抵腭者,有真文、乾寒、歡桓、天田四部,四部雖同為抵腭,顧唱法則同中有異,一時風氣所趨。江左曲家,漸見訛弊,弊在歡桓、天田二部,涇渭不分也,先生乃力求正之,嘗以切教其弟子,時舉例以示之,為學者習《樓會》,則曰:“藍橋何處問元霸”之“元”字,天田韻也,當作餘恩反,世俗誤唱為餘桓反,則為歡桓韻矣。先生能進取譬,其教弟子,大率類此,余所舉者,其一端耳。先生于樂器無所不精,而尤長笛與琵琶、三絃。古稀而後,每遇春秋佳節,猶偕其弟子,弦歌終夜。笛韻悠悠,音圓而實,聞者咸驚其矍鑠,而先生未嘗有倦容也。每語人曰“讀書能養氣,吹笛亦能養氣,謂笛能傷氣者,不善吹笛者耳,笛何能傷于氣也?!”先生幼習三絃,其艱苦有恆,百折不撓,有足令人心折者。隆冬奇冷,袖手圍爐,猶苦不暖,先生則揮弦如故。嘗自謂練習三絃,能使手腕靈活,熱由內發,手初僵木,一曲終,而五指可不復僵木焉。 又謂隆冬為練習三絃之極好機會,能以僵木之手,揮弦度曲,無不圓活,則技進矣。故習三絃者,正欲手之僵木,即能靈活,又必入冷水浸之,更使僵木,然後再彈,彈而浸,浸而彈,數之為之,日日為此,則進步之速,有非意料所及者。蓋自述練習時之經驗也。其艱苦有為此者,其家人見其過於自苦,恐其傷身也,恒阻止之,先生乃于夜人靜時,闔門練習,以紙作碼,防聲之外傳為家人所聞也。先生之琵琶,一時稱為絕響,蓋當其幼年,以習之有素矣。先生奏之臥室,鄰家之友人至,聞隔院樂聲大作,如怨如慕,如泣如訴,如風雨驟至,如波濤夜驚,不以為先生之琵琶,以為眾樂同奏也,謂必有胡琴聲雜焉。鄰家子告之故,友人不信,鄰家子乃以百錢為賭,相將入先生居窺之,則鏦鏦錚錚,先生方獨坐操弦也。友人乃負。邑先輩有華海初者,先生友也。雅好音樂,深秋賞菊,遍邀友人之長於音樂者,群眾聚一堂,而尤傾意于先生。時坐中有西人攜西琴至,琴以輕木為之以銅絲,式頗靜雅。席次作樂,海初首推先生。先生為奏《將軍令》一曲,金鼓雜作,聽者動容,西人聞所未聞,以為非人工可及也,終其席讚美不絕口,而己則卒為操一曲,蓋心折先生技矣。先生幼師惠杏村先生習詞曲,及長,乃能深入心通,于詞曲別開生面,知之者,咸以為青出於藍焉。民國十五年丙寅臘月十七日卒,年八十,其弟子有“天韻社”社友二十餘人咸能精研音律,妙雅韻,廣陵絕響,于斯僅存焉。 {{PD-China-old}} [[分類:昆曲]] r4erk5iwqnldukihlv84g295sdwd3z0 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答复 0 891808 11127428 2619152 2026-10-13T05:33:46Z ~2026-55103-07 124499 1112742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卫生部基妇司关于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答复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基妇司 |发文字号=卫基妇卫便函〔2003〕156号 |year=2003|month=12|day=8 }} 天津市卫生局: {{gap}}你局《关于请示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可否补发出生证明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gap}}根据卫生部、公安部文件《[[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故对1996年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以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gap}}此复。 {{署名|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八日}} 抄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证件办 {{PD-CN}}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jfse1kwinyf2zh62oa4ods1ytcv99n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0 913029 11127129 1591141 2026-10-13T01:09:39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     第一条 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和民族华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受省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主持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并提出报告;   (二)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提出报告;   (四)拟订和审议同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   (五)审查省人民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行政规章和决议、决定,对其中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六)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交办的国家法律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或参与办理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国家法律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七)对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与本专门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报告;   (八)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并就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九)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提出对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依法提出对省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依法提出对省国民经济计划、省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报告;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草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民族华侨委员会负责审议民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提出报告。   第七条 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专门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举行一次。   专门委员会会议须有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决定问题,须充分讨论,经组成人员多数同意始得通过。   第八条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每月至少举行一次,负责处理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加强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加强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情况,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强同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机构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   第十条 各专门委员会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省人民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   第十一条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围绕立法、审议和监督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与专门委员会职责相关的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第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办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结合本委员会情况,制定工作细则。 {{PD-PRC-exempt}} 40puj57r6vsud7gmgbqrsm6zgc8gptd 路南縣貪官許良安遺臭碑 0 1001511 11127078 8730481 2026-10-12T23:14:55Z PacmanD 20553 刪去冗餘的 {{PD-China-old}} 模板 1112707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路南縣貪官許良安遺臭碑 | 民 = 33 |月 = 1 |日 = 10 | loc = 路南县 }} [[File: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 2026-08-08 01.jpg|thumb|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 == 遺臭碑簡記 == 古無有為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遺臭,皆自人為,分道揚鑣,亦各有別。其人而為流芳也,則碑從而芳之;其人而為遺臭也,則碑從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則各異。路南縣長許良安者,實我邑空前絕後之貪官。去不有跡,何以懲前;臭既永遺,允堪毖後。該貪官自到任後,巧取豪奪,恣意挾持,窒息民生,藉端敲搕。到縣甫及半載,搜括已達數百萬金。下鄉流連二月,受害盡遍十三鄉鎮。除旅費供張極端攤派外,其虎狼爪牙李國鈞、許恒安,驅羶鷹犬滿雲程、魏光祖,逐臭蚊蠅潘小巫等,復為之推波助浪,聚斂苛罰。如違收酒稅、勒索旅費、鯨吞田賦碾餘,種種貪賍枉法事實,指不勝屈。復於去歲十一月二十三日,親率武裝政警蹂躪縣中,誣捕教員。學生以士可殺不可辱,情深師長,同至縣府請願,竟被殺傷至十餘人之多。其摧殘教育、殺害青年,實屬喪心病狂,不復知世間有羞恥事。殊知,物極必反,不平則鳴。吾鄉民風古樸,夙安耕作,從未有控官之惡習。兹迫於貪官滛威之下,忍無可忍,不得已而激成全縣一致之控告。其賍証查有實據者,已達四十八件之多。兹幸上峯洞悉民隱,委員到縣詳查,該貪官所括賍欵確實無虛,特予以撤換。然其在縣一切卑污陰險劣跡,實有足以遺臭萬年者,若不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眾憤而戒後人也。爰為之記。 == 貪污事實紀要 == 一、鯨吞田賦,碾餘國幣二十六萬三千六百七十元。 二、違征酒稅,苛罰酒戶共計國幣二十六萬六千八百元。 三、下鄉巡視,苛索旅費、勒令供張共計國幣六十餘萬元。 四、借名察倉,苛索旅費及免盤倉費共計國幣九萬餘千元。 五、征兵旅費、踏看費,以及借端苛罰共計國幣三十六萬元。 以上五柱共計國幣壹百伍拾餘萬元,均系有憑有據。其他硬敲惡榨者,尚未列入,其數尤多焉。 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一月十日路南縣各機關暨全縣民衆立 {{PD-1996}} [[Category:昆明市碑刻]] qbob2kl4i635marvvtpwzczppro8vdm Author:林寶鏞 102 1034740 11127077 1999977 2026-10-12T23:13:48Z PacmanD 20553 作者頁面無需添加版權模板 11127077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name=林寶鏞 |birthyear=1858|deathyear=1925|firstletter=L|wikipedia=林克宏|wikiquote=|commons=|notes=|image=|country=|times=}} ==詩詞== *[[客中雜感]] *[[庚子春間諸友遊南投分縣衙感賦三首]] *[[鹿港施文遠君招宴]] 3jpqls7137onsp7pxfvcohtm3zf4z4b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0 1047712 11127133 2392308 2026-10-13T01:10:03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33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 {{header | title = 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 autho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author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 author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2020 |month=9 |day=22 | notes= (公通字〔2020〕12号) |type=指导意见 }} {{ga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w:公安机关|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gap}}近年来,“[[w:碰瓷|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有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且易滋生黑恶势力,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gap}}一、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gap}}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的,以虚假诉讼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gap}}二、实施“碰瓷”,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gap}}1.实施撕扯、推搡等轻微暴力或者围困、阻拦、跟踪、贴靠、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扣留财物等软暴力行为的; {{gap}}2.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 {{gap}}3.以揭露现场掌握的当事人隐私相要挟的; {{gap}}4.扬言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实施侵害的。 {{gap}}三、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gap}}四、实施“碰瓷”,采取转移注意力、趁人不备等方式,窃取、夺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夺罪定罪处罚。 {{gap}}五、实施“碰瓷”,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毁坏,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gap}}六、实施“碰瓷”,驾驶机动车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冲撞、挤别、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急刹车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gap}}七、为实施“碰瓷”而故意杀害、伤害他人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gap}}八、实施“碰瓷”,为索取财物,采取非法拘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分别以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 {{gap}}九、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gap}}三人以上为共同故意实施“碰瓷”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gap}}符合黑恶势力认定标准的,应当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gap}}十、对实施“碰瓷”,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 {{gap}}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协作配合,对“碰瓷”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快速处理、准确定性、依法严惩。一要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置、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妥善保护案发现场,控制行为人。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开展立案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收集在场证人证言,核查涉案人员、车辆信息等,并及时串并案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碰瓷”案件,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尽快予以批捕、起诉。对于“碰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判,构成犯罪的,严格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沟通协调,解决案件定性、管辖、证据标准等问题,确保案件顺利办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听取人民检察院意见。对于确需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要制作明确、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补充证据。人民法院要加强审判力量,严格依法公正审判。三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综合考虑主观恶性大小、行为的手段、方式、危害后果以及在案件中所起作用等因素,切实做到区别对待。对于“碰瓷”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的犯罪分子以及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应当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虽具有酌定从宽情节但不足以从宽处罚的,依法不予从宽处罚。具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应当准确把握法律尺度,注意区分“碰瓷”违法犯罪同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的界限,既防止出现“降格处理”,也要防止打击面过大等问题。四要强化宣传教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依法惩处此类犯罪的过程中,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视情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揭露“碰瓷”违法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此类情形,应当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适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件解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gap}}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上报各自上级机关。 {{署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2020年9月22日 }} {{PD-PRC-exempt}} hpks21ihs2hn32x0l0socatbu0ao2mi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0 1048652 11127111 2392294 2026-10-13T01:07:38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11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 {{header | title =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 autho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2007 |month=5 |day= 30 | notes = 2007年5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br>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w: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任务,由[[w:中国公安边防海警部队|公安边防海警]]承担,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边防海警,是指沿海[[w: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边防总队]]及其所属的海警支队、海警大队。   沿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和海警大队办理海上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分别行使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相应的职权。   '''第四条''' 对发生在我国[[w:內水|内水]]、[[w:领海|领海]]、[[w:毗连区|毗连区]]、[[w: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和[[w:大陆架|大陆架]]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行为,由公安边防海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使管辖权。   '''第五条''' 公安边防海警在开展海上执法工作中,应当加强与外交、海军、海关、渔政、海事、海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 第二章 职责权限 ==   '''第六条''' 公安边防海警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侦查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海域治安秩序;   (二)负责海上重要目标的安全警卫;   (三)参与海上抢险救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四)依照规定开展海上执法合作;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安部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安边防海警履行前条规定的职责时,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海上发生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治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二)对海上发生且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涉嫌犯罪的人员,以及与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工具或者物品,采取登临、检查、执行逮捕、扣留等措施;   (四)为防止和惩处在我国陆地领土、内水、领海内从事危害安全、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毗连区内实施管制;   (五)对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涉嫌犯罪的外国船舶实施紧追;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公安边防海警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行使当场盘问、检查权和继续盘问权。   海警支队经报请公安边防总队批准,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海警大队设置候问室。   '''第九条''' 为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公安边防海警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 第三章 管辖分工 ==   '''第十条''' 沿海公安边防总队的管辖海域由[[w: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划定。海警支队的管辖海域由公安边防总队划定,报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备案,并通报海军、海关、渔政、海事、海监等相关部门。   沿海地区水上公安机关、港航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不变。   '''第十一条''' 在划定管辖海域时,应当充分考虑执法办案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受行政区划海域划分的限制。   '''第十二条''' 海上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海域海警大队管辖;重大、复杂、涉外的治安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海域海警支队管辖;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海域海警支队管辖。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海警支队管辖海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海域海警支队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一致的,由公安边防总队指定管辖。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海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海域公安边防总队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一致的,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指定管辖。   如果由违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由地(市)级、省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指定管辖。   对需要移交违法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公安边防海警应当将违法犯罪嫌疑人,连同查获的涉案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以及案件卷宗一并移交。 == 第四章 案件办理 ==   '''第十三条''' 公安边防海警执法办案,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和制作法律文书,所需法律文书由公安边防总队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公安边防海警执法办案,应当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领导下进行,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统一协调,并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作。   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边防海警执法办案,并对其在执法办案中的援助请求予以支持。   公安边防海警与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在案件管辖、办案协作中出现分歧时,由地(市)级、省级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公安边防海警办理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对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决定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分别送所在地县、市、区拘留所或者看守所执行。   公安边防海警依法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者指定居所地公安派出所执行。   '''第十六条''' 公安边防海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请或者移送。   '''第十七条''' 公安边防海警查获涉嫌涉税走私违法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连同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和走私运输工具,一并移送所在地海关缉私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警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海警大队隶属的海警支队依法办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警支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海警支队隶属的公安边防总队依法办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边防总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依法办理。   '''第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边防海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边防海警依法出庭应诉。   '''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边防海警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申请[[w:國家賠償|国家赔偿]]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边防海警依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安边防海警管辖的案件应当由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官承担,士兵可以协助执行任务,但不得从事讯问、询问、调查等执法办案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安边防海警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督察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公安边防海警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执法办案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未明确事项,分别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发布前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PD-PRC-exempt}} mnay8l46v3ypuwmjvjerq1yujapzhfl Template:Not-PD-US-old/doc 10 1081675 11127068 2491161 2026-10-12T22:38:00Z PacmanD 20553 11127068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說明== <templatedata> { "params": { "1": { "label": "作者逝世年份", "required": true, "description": "作者逝世的西元年份。", "type": "number" }, "2": { "label": "作品發表年份", "required": true, "description": "作品發表的西元年份。", "type": "number" }, "URAAdate": { "label": "URAA年份", "description": "URAA年份,默认为1996年。", "example": "2002", "type": "number", "default": "1996" }, "wl": { "label": "參見維基別庫", "required": false, "deprecated": "維基別庫已經停止服務。", "description": "顯示提示文字,提示維基別庫可能已經建立本作品的頁面。", "type": "boolean" } }, "description": "本模板用於標記在美國有版權爭議,但在兩岸四地、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或地區可能屬於公有領域的作品。" } </templatedata> 匿名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的作品,請改用{{Tl|Not-PD-US-anon}}。 在作者命名空間,請改用{{Tl|Not-PD-US-author}}。 ==範例== <nowiki>{{Not-PD-US-old|</nowiki>{{#expr:{{CURRENTYEAR}}-50}}<nowiki>|</nowiki>1978<nowiki>}}</nowiki> {{Delcat|{{Not-PD-US-old|{{#expr:{{CURRENTYEAR}}-50}}|1978}}}} <nowiki>{{Not-PD-US-old|</nowiki>{{#expr:{{CURRENTYEAR}}-51}}<nowiki>|</nowiki>1978<nowiki>}}</no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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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cat|{{Not-PD-US-old|{{#expr:{{CURRENTYEAR}}-71}}|{{#expr:{{CURRENTYEAR}}-96}}}}}} <nowiki>{{Not-PD-US-old|</nowiki>{{#expr:{{CURRENTYEAR}}-101}}<nowiki>|</nowiki>{{#expr:{{CURRENTYEAR}}-96}}<nowiki>}}</nowiki> {{Delcat|{{Not-PD-US-old|{{#expr:{{CURRENTYEAR}}-101}}|{{#expr:{{CURRENTYEAR}}-96}}}}}} ==參閱== * {{Tl|Not-PD-US-anon}} * {{Tl|Not-PD-US-author}} <includeonly> [[Category:维基文库维护模板]] [[Category:版权模板]] </includeonly> t8zs6wlv3xyjzptzh2g678qtx6uyn4c 癡人福/7 0 1094223 11126999 11126948 2026-10-12T14:02:13Z Liouxiao 45549 11126999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Header2|title=癡人福|noauthor=佚名|section=第七回|times=清|y=|m=|d=|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type=小說|from=|notes=}} ==第七回 唐子才智定鴛鴦 內應外合奏功捷== <poem>  使盡機關是女聰,提兵遣卒逞威風。   若還遇著中原將,走至陣頭一掃空。</poem>   卻說女寇白天王,與哥子黑天王,男女兩下分兵,黑天王在南邊攪擾,被唐經略生擒囚解朝廷奏捷。這白天王,分在北邊。   一日,自己誇道:「咱白天王,自起兵以來,攻破無限城池,殺傷許多官吏。起先只說南方有人,不可輕敵。及至到了這邊才知道,偌大中原,竟沒有一個能幹的男子。做文官的,但知道賦詩草檄。做武將的,只曉得喂馬支糧。一到守城上陣的時節,連那賦詩草檄的文官,喂馬支糧的武官,都不知那裡去了。剛剛剩下些百姓來祭咱家的刀頭。你說好笑不好笑。如今直搗長驅,勢如破竹,咱不怕不做中原女主。只是一件,咱聞得內地的男子,美貌者多,要擄一個俊雅郎君,帶在身邊受用。再不見有好的,想是被手下之人隱藏過了,須要申飭一番。眾將近前,聽咱號令。」   眾女卒一齊近前說道:「王爺有何號令?」   白天王道:「孤家年過二八,未有東牀,要選一個俊俏男子,做壓寨官人。以後擄著的少年,都要帶見孤家自行選擇,選中者上用,選不中者,分賞各軍。如有未經上選,擅肆姦淫者,梟首示眾。」眾女卒得令,擺隊前進。行不數里,眾女卒拿住少年男子數十人,帶來見白天王道:「稟王爺,拿著了幾十個後生男子,聽候選用。」白天王逐個看了一次,道:「都選不中。賞了你們。」眾女卒叩謝了,說道:「咱們人多馬少,這些男子,沒有馬騎,卻怎麼處?也罷,一人抱著一個,對面騎了。就把鞍轡當了牀鋪,做一個走馬看花,何等不妙。」每一女卒摟一男子,同了馬。說道:「這樣快活的事,剛剛湊巧。」   各對男子說道:「你快活不快活?刀尖入了鞘,不須你費力,馬走自動遙這場興頭,比那夢裡,可不更高。方才快活,不覺城池又到。大家收拾箭和刀,到晚來再使壯力,戰到雞兒叫。」各男子道:「放了我們回去,我們家中有父母。」各女卒道:「你們好呆,不日得了大功,你們少不得也有個官做。出門做甚麼生理。有這樣發財。那也還是後日的快活,今晚上待我脫了衣服,解了帶子,同你在被窩裡,肉黏肉做些快活事情,豈不是眼前的風流。」眾女卒相對說道:「我們與你大家攜得酒來,一齊吃個交杯盞兒,乘些酒興,比在馬上更快活。」說得有理,就去行為。且住女卒行樂不題。   卻說唐子才,自從行兵已建功勞。今日來到北邊,軍需缺少,糧米告急的表章,催餉的文批,都出了幾次。他自歎道:「臨危不作愀然色,赴義偏多慷慨容。我唐瀅自行兵以來,屢奏膚功,數平大難。誰想來到此間,忽遭奇變。那女寇的猖獗,雖是可愛,若肯竭力支撐,也還抵當得住。當不得這庫帑罄懸,有兵無食。莫說狡寇臨城,雄兵不能枵腹而戰,還怕饑軍不戰,主帥將有焚之憂。自從到任以來,也曾遍差員役,往各路催征,並不見有軍糧解到。況且敵勢頗猖,一日近一日,戰既不可,守亦不能,教下官怎生區處。」   正在躊躕,只聽得外面吶喊:「青天爺爺救命!」唐子才問道:「外面叫喊的,是些甚麼人?」手下稟道:「都是沒飯吃的窮民,饑餓不過,要來求老爺賑濟的。」子才歎道:「非無濟困之心,奈少救荒之策,只得要裝聾做啞了。叫中軍軍官出去吩咐,說賑濟饑民,是有司衙門的事,本院只管軍務,那有錢糧給散他們。」中軍出去吩咐了,眾應道:「這等說起來,只好餓死了。可憐可憐。」不一時,只聽得外面,又在高聲齊喊:「各營將校帶了兵士來求見老爺。」中軍傳稟,子才問道:「問他有甚麼話講。」中軍傳了命,出去問了底理,進來稟道:「各營兵丁,有四五個月,沒有錢糧吃了,求老爺給餉。」子才道:「對他說,催餉的官吏,還不曾轉來,一到自然給發。」中軍傳令,說與眾兵,眾兵鼓噪道:「朝廷不使餓兵,目下邊報警急,若要打仗,我們是不去的。再過幾日沒餉,我們各尋頭路去,討飯吃了,休怪休怪。」   中軍將眾兵所說之言,一一稟明,子才道:「怎麼處?這樣沒錢糧,致使軍驕將怯。又不是我做主帥侵漁了不肯給發,都只為民間困乏錢糧,處處求寬,叫我如何區處。只好學家翁做癡聾,徒然仰屋咨嗟而已。」正在躊躕之間,只聽得外面高聲報道:「湖廣宣撫使衙門,有公文投進。」子才道:「收進來。」   中軍將文書收進來,子才折開一看,遂大驚道:「怎麼正項錢糧,倒不見解到,竟有個尚義的百姓,助起邊餉來。這田素封的名字,我有些記得。」想了一想道:「哦,就是我同鄉之人,前日娶吳氏去的。咳,人不可以貌相。那樣一個蠢人,倒做出這等一件奇事。只可惜是銀子,若還是十萬金的糧米,不但可以給散眾軍,使我邊功立建,還可以賑饑活莩,保全得無限生靈。」對中軍道:「喚那解人進來。」中軍傳令:「老爺吩咐,喚解人進去。」   田義隨了中軍,走進後堂,見了唐經略。子才道:「你就是田義麼?」田義道:「小人正是。」子才道:「難為你那主人,有這番好意。只是一件,這邊米價騰貴,一時辦不出糧來。本院若還差官去糴,又要差官去散。經過兩番侵克,就要少了一分軍糧。你主人尚義,你是義僕了。本院並不開鞘就委你糴米,糴完之後,就委你去散軍。」田義道:「不消大人費心,小人在途路之中,聞得這邊米貴,已將十萬銀子,都糴了糧米載來,可以立刻散軍,登時赴敵,不須耽擱師期了。」子才道:「這等有多少擔數。」田義道:「三萬擔糧米,還有幾千馬料在外。只是一件,小人一路行來,看見一壑之中,盡填餓莩;閭閻之內,總是餓民。求老爺把散軍之外,剩下的餘糧,拿來賑濟一賑濟,使軍民一齊受福,也是老爺的天恩,免教百姓遭饑餓。」子才道:「奇哉,奇哉!你做來的事,你說的話,沒有一件不合著本院的心事。若還用你行兵,再無不勝之理。本院這邊,先授你做軍前贊畫。勉力建功,待邊疆寧靜之日,連你主人的功績,一同具疏上聞。」叫左右:「快給冠帶與他。」   田義受了冠帶,穿戴已畢,叩謝唐經略道:「多謝老爺提拔。」子才道:「不須謝得。這散餉賑饑兩件事,少不得要借重你了。還有一件機密事情,要用著你,不知肯去不肯去?」田義道:「只怕做不來,若做得來,就粉身碎骨,也不敢推辭。」子才道:「中軍官、左右等,你們都迴避了。」   中軍、左右一齊退出。子才細聲說道:「我聞女寇入境以來,遍擄美貌的男子,日贊機謀,夜同枕席。本院心上,要選個俊雅少年,投入他軍中,做個內應。足下既有張巡、許遠之心,又有宋玉、潘安之貌,何不做了這樁美事,使下官早立邊功。」   田義道:「恩主既然信用,卑職怎敢推辭,依命前去便了。」   子才道:「善行兵者,倒要示人以弱。他若問我的虛實,你須要留心對他。」田義道:「曉得。卑職給完兵餉即去。」正是: <poem>   愁饑得飽士民歡,慮辱偏榮法令寬。   只道籌邊效卜式,誰知克敵用潘安。</poem>   卻說白天王,帶領女卒,一路而來。眾女卒留心擄掠少年男子,沿路又捉住了十幾個男子,帶去見白天王。白天王又逐一細看,只看一個美貌男子,飄巾豔服,便指著說道:「這個果然生得好,就是潘安、衛,不過如此。似這等容貌才堪上用。留這一個,其餘盡賞與你們罷。」眾女卒叩謝了,就帶了選不中的男子,各自分散去了。白天王對那美貌男子說道:「咱家要抬舉你,做個壓寨官人,你可情願麼?」那男子道:「只怕容貌醜陋,不堪親近玉體。」白天王道:「不必太謙。」   一把扯了,挽頸而坐,道:「我且問你,聞得朝廷裡面,差個經略官兒,領兵前來,與咱對敵,可是真的麼。」那男子道:「是真。如今領了兵馬,現在前途紮營。」白天王道:「你可知道他本事如何,軍中可有些準備麼。」男子道:「本事的好歹,臣不知道。只曉得他沒有軍餉,那些兵丁,忍餓不過,鼓噪了一番,如今都要散了。」白天王大喜道:「咱原知道他空虛,這等說起來,一發不消慮了。吩咐女將們,今已晚了,就在此處安營下寨,明日再走。快暖杯酒來,咱與官人交杯。」   不一時,美酒佳餚,兩個女卒端將進來。白天王道:「我與官人,雖是偶然遇合,卻也是終身大事。須要拜個花燭才好。」   二人一同拜了四拜,方舉杯飲酒。酒過三巡,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既拜了天地,須要親熱些。」遂走前來,共椅而坐,共杯而飲。又問男子道:「我雖不是中原之女,可中得你的意否。」男子道:「既蒙王爺寵愛,那有不中意之理。」白天王道:「既然中意,就該放些情趣。哦,是了,你們中原的臉皮薄些,吩咐眾女卒,今晚須要小心巡邏,謹防劫寨。你們都出去,不要你們伺候了。」   眾女各自遵命去了。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在陣上恩愛,和衣而臥罷。」這白天王,是個情開興動的女子,今夜初得美貌男兒,那裡忍耐得住。酒至半酣,情慾已動,竟把那男子,抱摟上牀去了。一夜恩情,如膠似膝。二人恣意,你貪我欲。交戰半晚,雲收雨散,兩人交頭而睡。   到了次早起來,吩咐女將們道:「快選一匹好馬,與官人騎了,同咱家並轡而行。」那男子上馬,同白天王一直向前。不題。   且說唐子才囑附了田義,往賊營內去,到次日,是個吉日。點齊人馬,即便興師。眾將官領了軍令,整飭隊伍,長驅而進。   子才道:「幸喜今日糧充米足,人雄馬壯。一路饑民盡皆充飽,歡語盈盈,壺漿簞食迎王師,喜孜孜把手招。一路行來,都是平陽地面,不好屯兵。此處倒有一座高山,不知叫甚名。喚左右將官,前去問來。」眾軍前去。問那鄉民。鄉民應道:「是鳳凰山。」子才聽了喜道:「好一個山名。鳳為百鳥之王,又是祥瑞之物。即此就是吉兆了。竟上去屯兵就是。」眾後將一齊踴躍而上。子才上到山上,紮了營盤,四面觀看一會,說道:「樹林兒叢脞,水溝兒環抱。一層一層漸漸高。盼望星辰天空月皎。鳳凰名,真吉兆。還是聖上洪福齊天。」   話分兩頭,卻說白天王,同男子並轡而行,一路上眉來眼去,說不盡許多愛。眾女卒稟道:「王爺前面,有一座高山,山上有旗幟擺列,想是他紮營的去處了,還是攻打不攻打?」   白天王道:「須要差個的當的人去,偵探一偵探,然後用兵才好。」對男子道:「你是個南人,他決不疑你,替咱家走一遭何如?」男子道:「倘若被他拿住,做了奸細,卻怎麼好?」   白天王道:「只到就近之處,看一看動靜,即便轉來。」男子道:「這還使得。」男子欲行又止,道:「我捨不得王爺,恐怕被他拿住了,就不能夠再來相會。」白天王道:「少去幾里就是,不妨。」那男子左回右顧而去。白天王道:「好個有情的男子。吩咐女將們,擺起陣勢來,好和他廝殺。」眾女將道:「請問王爺擺甚麼陣勢?」白天王:「就擺那個百鳥朝鳳陣。」眾女將領命,隨即擺陣,不題。   話說唐經略到了鳳凰山,四面瞻望了一回,轉到中軍帳坐著。只見田義從山下走入中軍帳來。子才道:「你回來了,可曾投得進去,賊營的虛實何如,快些講來。」田義道:「卑職已進賊營,賊頭甚是利害。現在山下紮營,著我上來偵探的。人馬最多,又且猛悍,料難力取,只可智擒。少刻與之對壘,須要假輸一陣,擋住要路,不可使他上山。卑職勸他解衣就寢,到三更時節,須以炮聲為號,一齊殺進寨來。待卑職從被窩裡面,取了他的首級,與我軍相會便了。只是一件,卑職此番轉去,須要著人追趕下山,使他看見,方才信任不疑。事不宜遲,卑職去了。」正是:   計就月中擒玉兔,謀成日裡捉金烏。   田義辭了唐經略,出了營門,急跑下山。子才叫幾個兵土,假意追趕下山,一面擺齊隊伍,殺將下去,只可佯輸,不可取勝。   卻說白天王,自打發男子上山去探聽之後,問眾女將們道:「可知他屯兵的所在,叫做甚麼地名?」眾女將道:「叫做鳳凰山。」白天王道:「這等說起來,咱的陣勢擺錯了。他住的是鳳凰山,咱擺的是百鳥朝鳳陣,倒替他散了吉兆,莫非有些天意麼?」   話猶未了,只聽得吶喊道:「快拿奸細。」白天王著了一驚道:「他那裡喊拿奸細,地動山搖,咱這裡替伊著慌,魄散魂消。」又聽得道:「奸細走了,趕不著了,大家殺下山去。」只見那個男子,慌慌張張,走到面前。白天王道:「你轉來了麼。他那裡虛實何如?」那男子氣喘喘的說道:「他那邊全無準備,紮的都是空營。如今假裝威勢,殺下來了。我們倒要認真殺上去。」白天王吩咐眾女卒,就此起兵殺上山去。   唐子才的兵馬,對殺一陣,假敗上山了。白天王道:「乘他殺敗,不可回頭,一齊追趕上山。」眾女將道:「稟王爺,天色晚了,被他擋住要路,一時爬不上山。」白天王道:「既然如此,且扎住營頭,睡了一夜,明日搜山便了。」那男子道:「何如?我說他虛張聲勢,沒有幾個人馬,落得脫了衣服,睡他一夜倒是穩的。」白天王道:「說便是這等說,也要防備。」   他叫女將們,吩咐小役,一面打更,一面巡邏。若有響動,就傳報進帳房裡來。不是軍情,不許亂報。吩咐過了,便對那男子道:「我和你就同昨晚一樣和衣而睡也罷。」那男子道:「既蒙不棄,則索解帶脫衣,使我得親玉體。」白天王道:「如此說,昨晚只獻一半,到今晚就要全體獻上了。可見得愈熟愈親了。」二人寬衣解帶,一同摟抱上牀。此夜恩情愈加深厚,雲雨之事,自不必說。及至三更,只聽得一聲炮響,眾兵吶喊而來。眾女卒大驚,忙來報道:「不好了,稟王爺:山上放炮吶喊,怕有舉動,快請出來。」田義應道:「王爺有令,他不過假弄軍聲,使我不能安睡。料想決不下來,即使下來,也沒有幾多人馬。不消御駕親征,你們殺他幾陣便了。」   卻說唐子才,帶領人馬,殺入賊營而來。正與女卒對殺之際,只見田義忽持人頭,上掛燈籠一盞,站立高處,大聲叫道:「賊頭已經梟首,餘眾速降。不降者快走,休得在此送命。」   眾女卒一見人頭,遂大驚,各自走散去了。田義持了賊頭首級來見,唐經略見了田義,道:「多虧了你,渠魁既已滅除,餘寇可以不追,就此班師轉去。」對田義道:「本院回到衙門,就要草疏奏捷,少不得差官齎捧,不如就差你去罷。」田義道:「如此甚好。做主人的功績,也求恩主敘在疏中。」子才道:「轉敗為功,全虧他這些軍餉,豈有不敘之理。他的功勞,不是一官半職可以酬得來的,定有極大的賞賜。」田義道:「這等敝主人有三位主母,總求開列姓氏,以便給賞封浩。」子才道:「知道了。若要皇恩普給,只把封章立草、錫封誥不分大小。」 <poem>   三千紅粉作黃巾,十萬青蜓助紫宸。   百計星羅擒乳虎,一宵雲雨奏麒麟。</poem>   且住唐經略回衙草疏,敘功奏績之事不題。卻說三官大帝,乃人間賜福消災赦罪之神。凡人間有善者,都是各處城隍,將本人所行之善,奏聞大帝,緣人善之大小,當賜福的賜福,赦罪的赦罪,解厄的解厄。   一日,三官大帝臨殿。那天官說道:「天上歷司,人間塚宰,一般握鑒司衡。吾乃上元一品,賜福天官,紫微大帝。」那地官說道:「溥仁宣化,解綱恤天刑。吾乃中元二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那水官說道:「遇劫難逃天譴,霽霜威,掣返雷霆。吾乃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陰大帝。」紫微大帝道:「我們三位,都是上帝宣化之臣,生靈造福之主。錫下民當錫之慶,有權雖似無權。弄上天未霽之威,無力終為有力。近日為朝天公務,職事稍荒。今日清閒,須當料理。叫判官把各處申到的文疏折開來,待我一同批閱。」   判官應道:「是。」遂將疏文開拆,天官大帝念道:「湖廣荊州府城隍司,為申報善良事:本境富民田萬鍾,屢世善良,一生愚懦,近復有義僕田義,代主焚券一事,加惠貧民,實為長厚,理合申報,乞賜祥福等因。」大帝道:「這件事也難為他,叫判官記在陰陽簿上。」   判官遂將他記了上簿。又開折一封,大帝念道:     「西北境邊,各路城隍司,聯名具疏,為申報異常功德,乞賜破格旌揚以彰果報事:西北屢遇災浸,疊遭兵革。饑民半填溝壑,窮兵待死疆常有荊楚富民田萬鍾,遣義僕田義,齎糧三萬石,賑濟窮邊,立蘇萬姓,功高難泯,心善可嘉,理合疏聞,伏乞轉達上聰,以彰善報。」   大帝念完道:「呀,一個平民,竟做出這般大事。恰好兩道文疏,都是為他起,一定要奏聞天帝了。我上元所掌的是賜福之事。叫判官,查他生平享過的是那幾件福,不曾享的是那幾件福,好待我奏過上帝給賜與他。」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的財帛星、妻妾星、奴僕星都是極好的。兒女雖不曾生將來,也有幾個。他平生所少的,止是一個貴字。」天官道:「既然如此,就在助餉裡面,成就他的功名便了。這真是功高祿厚,德潤身榮,不比那財旺官生,雖則是姓名未向榜中登,出山不比終南逕。」   地官大帝道:「我中元所掌的,是赦罪之事。叫判官,查他前世造何孽障,今生有何罪愆,一一開明,好求上帝赦免。」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前生既無孽障,今生也沒有罪愆,只為相親一事,驚死了一個婦人。又喜得無心的過犯,原在可赦之列。」地官道:「這等奏明上帝,竟行豁免罷了。又不是姦淫致死,威逼成冤。不過,誤傷生,善緣重,惡緣輕,就是將功折罪,也多餘剩。」   水官大帝道:「我下元所掌的,是解厄之事。叫判官,查他一生,有何災厄,過了不曾?好待我奏明上帝,替他禳解。」判官查簿道:「稟上大帝,但他一生,水火之厄也沒有,盜賊之厄也沒有,官司口舌之厄也沒有,只有兩樁大厄,一樁過了,一樁是解不去的。」水官道:「是那兩樁?」判官道:「一樁叫做奇形厄,一樁叫做美女厄。」   水官道:「奇形厄是怎的,美女厄是怎的?」判官道:「他身上五官四肢,沒有一件不是闕的;又有三種惡氣,聚在一身,這叫做奇形厄。他一生所娶的婦人,都是天姿國色,要他將就也將就不來;卻是這些美女,個個要與他為難,這叫做美女厄。如今三房妻妾都已娶過了,他的磨難,也都受過了。只有奇形一厄,是解不去的。」   水官道:「原來如此。這也不難。待我奏明上帝,遣變形使者,把他身上的肢體,從新改做一番,變做個美男子便了。替他茸眉修眼,削體磨膚,浣穢除腥,轉教美女戀奇形。我只愁他又落風流阱。」地官道:「這個解法,雖是極好,只是與赦罪的條款,略有些防礙,恐怕上帝不允。」   水官道:「怎見得?」地官道:「田萬鍾的罪可以赦得。那三個婦人的罪,卻赦不得。若使男子變了形體,就難為那幾個婦人了。上帝是好生的人,如何肯允?」天官與水官同道:「男子變了形體,是婦人之福了,怎麼叫做難為他?請道其故。」   地官道:「紅顏薄命四字,就是注解了。這四個字,也要看得明白。不是他有了紅顏,方才薄命。只為應該薄命,所以罰他做紅顏。婦人應該配醜陋男子。田家那幾個婦人,若不是罪深孽重,如何生做紅顏?若把丈夫變好了,他愈加得志,不想回頭來生的果報,又不知如何慘刻,所以上帝未必肯允。」天官與水官道:「說得極是。只可惜這等一個善人,使他受了奇厄,終身不解,也是一樁屈事。也罷,我們三個一齊具疏求上帝,推男子之愛,波及婦人,免他輪回一轉,這叫做破格用情,以後不得為例便了。大家草起疏來,一同上奏。」   於是三位大帝,各自拈起筆來,從頭至尾,一一分晰,寫了祈求上帝疏文各一道,隨即差判官,齎捧上天去了。三官大帝說四句道:   從來天網密如絲,祗為推恩把禁弛。   世上紅顏應共詫,原何忽有運通時。   也不知田北平如何變形。且聽下回分解。 {{footer|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 q3jmhukpq3qaapqg4p4ucan13k83kiq 11127002 11126999 2026-10-12T14:04:33Z Liouxiao 45549 11127002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Header2|title=癡人福|noauthor=佚名|section=第七回|times=清|y=|m=|d=|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type=小說|from=|notes=}} ==第七回 唐子才智定鴛鴦 內應外合奏功捷== <poem>  使盡機關是女聰,提兵遣卒逞威風。   若還遇著中原將,走至陣頭一掃空。</poem>   卻說女寇白天王,與哥子黑天王,男女兩下分兵,黑天王在南邊攪擾,被唐經略生擒囚解朝廷奏捷。這白天王,分在北邊。   一日,自己誇道:「咱白天王,自起兵以來,攻破無限城池,殺傷許多官吏。起先只說南方有人,不可輕敵。及至到了這邊才知道,偌大中原,竟沒有一個能幹的男子。做文官的,但知道賦詩草檄。做武將的,只曉得喂馬支糧。一到守城上陣的時節,連那賦詩草檄的文官,喂馬支糧的武官,都不知那裡去了。剛剛剩下些百姓來祭咱家的刀頭。你說好笑不好笑。如今直搗長驅,勢如破竹,咱不怕不做中原女主。只是一件,咱聞得內地的男子,美貌者多,要擄一個俊雅郎君,帶在身邊受用。再不見有好的,想是被手下之人隱藏過了,須要申飭一番。眾將近前,聽咱號令。」   眾女卒一齊近前說道:「王爺有何號令?」   白天王道:「孤家年過二八,未有東牀,要選一個俊俏男子,做壓寨官人。以後擄著的少年,都要帶見孤家自行選擇,選中者上用,選不中者,分賞各軍。如有未經上選,擅肆姦淫者,梟首示眾。」眾女卒得令,擺隊前進。行不數里,眾女卒拿住少年男子數十人,帶來見白天王道:「稟王爺,拿著了幾十個後生男子,聽候選用。」白天王逐個看了一次,道:「都選不中。賞了你們。」眾女卒叩謝了,說道:「咱們人多馬少,這些男子,沒有馬騎,卻怎麼處?也罷,一人抱著一個,對面騎了。就把鞍轡當了牀鋪,做一個走馬看花,何等不妙。」每一女卒摟一男子,同了馬。說道:「這樣快活的事,剛剛湊巧。」   各對男子說道:「你快活不快活?刀尖入了鞘,不須你費力,馬走自動遙這場興頭,比那夢裡,可不更高。方才快活,不覺城池又到。大家收拾箭和刀,到晚來再使壯力,戰到雞兒叫。」各男子道:「放了我們回去,我們家中有父母。」各女卒道:「你們好呆,不日得了大功,你們少不得也有個官做。出門做甚麼生理。有這樣發財。那也還是後日的快活,今晚上待我脫了衣服,解了帶子,同你在被窩裡,肉黏肉做些快活事情,豈不是眼前的風流。」眾女卒相對說道:「我們與你大家攜得酒來,一齊吃個交杯盞兒,乘些酒興,比在馬上更快活。」說得有理,就去行為。且住女卒行樂不題。   卻說唐子才,自從行兵已建功勞。今日來到北邊,軍需缺少,糧米告急的表章,催餉的文批,都出了幾次。他自歎道:「臨危不作愀然色,赴義偏多慷慨容。我唐瀅自行兵以來,屢奏膚功,數平大難。誰想來到此間,忽遭奇變。那女寇的猖獗,雖是可愛,若肯竭力支撐,也還抵當得住。當不得這庫帑罄懸,有兵無食。莫說狡寇臨城,雄兵不能枵腹而戰,還怕饑軍不戰,主帥將有焚之憂。自從到任以來,也曾遍差員役,往各路催征,並不見有軍糧解到。況且敵勢頗猖,一日近一日,戰既不可,守亦不能,教下官怎生區處。」   正在躊躕,只聽得外面吶喊:「青天爺爺救命!」唐子才問道:「外面叫喊的,是些甚麼人?」手下稟道:「都是沒飯吃的窮民,饑餓不過,要來求老爺賑濟的。」子才歎道:「非無濟困之心,奈少救荒之策,只得要裝聾做啞了。叫中軍軍官出去吩咐,說賑濟饑民,是有司衙門的事,本院只管軍務,那有錢糧給散他們。」中軍出去吩咐了,眾應道:「這等說起來,只好餓死了。可憐可憐。」不一時,只聽得外面,又在高聲齊喊:「各營將校帶了兵士來求見老爺。」中軍傳稟,子才問道:「問他有甚麼話講。」中軍傳了命,出去問了底理,進來稟道:「各營兵丁,有四五個月,沒有錢糧吃了,求老爺給餉。」子才道:「對他說,催餉的官吏,還不曾轉來,一到自然給發。」中軍傳令,說與眾兵,眾兵鼓噪道:「朝廷不使餓兵,目下邊報警急,若要打仗,我們是不去的。再過幾日沒餉,我們各尋頭路去,討飯吃了,休怪休怪。」   中軍將眾兵所說之言,一一稟明,子才道:「怎麼處?這樣沒錢糧,致使軍驕將怯。又不是我做主帥侵漁了不肯給發,都只為民間困乏錢糧,處處求寬,叫我如何區處。只好學家翁做癡聾,徒然仰屋咨嗟而已。」正在躊躕之間,只聽得外面高聲報道:「湖廣宣撫使衙門,有公文投進。」子才道:「收進來。」   中軍將文書收進來,子才折開一看,遂大驚道:「怎麼正項錢糧,倒不見解到,竟有個尚義的百姓,助起邊餉來。這田素封的名字,我有些記得。」想了一想道:「哦,就是我同鄉之人,前日娶吳氏去的。咳,人不可以貌相。那樣一個蠢人,倒做出這等一件奇事。只可惜是銀子,若還是十萬金的糧米,不但可以給散眾軍,使我邊功立建,還可以賑饑活莩,保全得無限生靈。」對中軍道:「喚那解人進來。」中軍傳令:「老爺吩咐,喚解人進去。」   田義隨了中軍,走進後堂,見了唐經略。子才道:「你就是田義麼?」田義道:「小人正是。」子才道:「難為你那主人,有這番好意。只是一件,這邊米價騰貴,一時辦不出糧來。本院若還差官去糴,又要差官去散。經過兩番侵克,就要少了一分軍糧。你主人尚義,你是義僕了。本院並不開鞘就委你糴米,糴完之後,就委你去散軍。」田義道:「不消大人費心,小人在途路之中,聞得這邊米貴,已將十萬銀子,都糴了糧米載來,可以立刻散軍,登時赴敵,不須耽擱師期了。」子才道:「這等有多少擔數。」田義道:「三萬擔糧米,還有幾千馬料在外。只是一件,小人一路行來,看見一壑之中,盡填餓莩;閭閻之內,總是餓民。求老爺把散軍之外,剩下的餘糧,拿來賑濟一賑濟,使軍民一齊受福,也是老爺的天恩,免教百姓遭饑餓。」子才道:「奇哉,奇哉!你做來的事,你說的話,沒有一件不合著本院的心事。若還用你行兵,再無不勝之理。本院這邊,先授你做軍前贊畫。勉力建功,待邊疆寧靜之日,連你主人的功績,一同具疏上聞。」叫左右:「快給冠帶與他。」   田義受了冠帶,穿戴已畢,叩謝唐經略道:「多謝老爺提拔。」子才道:「不須謝得。這散餉賑饑兩件事,少不得要借重你了。還有一件機密事情,要用著你,不知肯去不肯去?」田義道:「只怕做不來,若做得來,就粉身碎骨,也不敢推辭。」子才道:「中軍官、左右等,你們都迴避了。」   中軍、左右一齊退出。子才細聲說道:「我聞女寇入境以來,遍擄美貌的男子,日贊機謀,夜同枕席。本院心上,要選個俊雅少年,投入他軍中,做個內應。足下既有張巡、許遠之心,又有宋玉、潘安之貌,何不做了這樁美事,使下官早立邊功。」   田義道:「恩主既然信用,卑職怎敢推辭,依命前去便了。」   子才道:「善行兵者,倒要示人以弱。他若問我的虛實,你須要留心對他。」田義道:「曉得。卑職給完兵餉即去。」正是: <poem>   愁饑得飽士民歡,慮辱偏榮法令寬。   只道籌邊效卜式,誰知克敵用潘安。</poem>   卻說白天王,帶領女卒,一路而來。眾女卒留心擄掠少年男子,沿路又捉住了十幾個男子,帶去見白天王。白天王又逐一細看,只看一個美貌男子,飄巾豔服,便指著說道:「這個果然生得好,就是潘安、衛,不過如此。似這等容貌才堪上用。留這一個,其餘盡賞與你們罷。」眾女卒叩謝了,就帶了選不中的男子,各自分散去了。白天王對那美貌男子說道:「咱家要抬舉你,做個壓寨官人,你可情願麼?」那男子道:「只怕容貌醜陋,不堪親近玉體。」白天王道:「不必太謙。」   一把扯了,挽頸而坐,道:「我且問你,聞得朝廷裡面,差個經略官兒,領兵前來,與咱對敵,可是真的麼。」那男子道:「是真。如今領了兵馬,現在前途紮營。」白天王道:「你可知道他本事如何,軍中可有些準備麼。」男子道:「本事的好歹,臣不知道。只曉得他沒有軍餉,那些兵丁,忍餓不過,鼓噪了一番,如今都要散了。」白天王大喜道:「咱原知道他空虛,這等說起來,一發不消慮了。吩咐女將們,今已晚了,就在此處安營下寨,明日再走。快暖杯酒來,咱與官人交杯。」   不一時,美酒佳餚,兩個女卒端將進來。白天王道:「我與官人,雖是偶然遇合,卻也是終身大事。須要拜個花燭才好。」   二人一同拜了四拜,方舉杯飲酒。酒過三巡,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既拜了天地,須要親熱些。」遂走前來,共椅而坐,共杯而飲。又問男子道:「我雖不是中原之女,可中得你的意否。」男子道:「既蒙王爺寵愛,那有不中意之理。」白天王道:「既然中意,就該放些情趣。哦,是了,你們中原的臉皮薄些,吩咐眾女卒,今晚須要小心巡邏,謹防劫寨。你們都出去,不要你們伺候了。」   眾女各自遵命去了。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在陣上恩愛,和衣而臥罷。」這白天王,是個情開興動的女子,今夜初得美貌男兒,那裡忍耐得住。酒至半酣,情慾已動,竟把那男子,抱摟上牀去了。一夜恩情,如膠似膝。二人恣意,你貪我欲。交戰半晚,雲收雨散,兩人交頭而睡。   到了次早起來,吩咐女將們道:「快選一匹好馬,與官人騎了,同咱家並轡而行。」那男子上馬,同白天王一直向前。不題。   且說唐子才囑附了田義,往賊營內去,到次日,是個吉日。點齊人馬,即便興師。眾將官領了軍令,整飭隊伍,長驅而進。   子才道:「幸喜今日糧充米足,人雄馬壯。一路饑民盡皆充飽,歡語盈盈,壺漿簞食迎王師,喜孜孜把手招。一路行來,都是平陽地面,不好屯兵。此處倒有一座高山,不知叫甚名。喚左右將官,前去問來。」眾軍前去。問那鄉民。鄉民應道:「是鳳凰山。」子才聽了喜道:「好一個山名。鳳為百鳥之王,又是祥瑞之物。即此就是吉兆了。竟上去屯兵就是。」眾後將一齊踴躍而上。子才上到山上,紮了營盤,四面觀看一會,說道:「樹林兒叢脞,水溝兒環抱。一層一層漸漸高。盼望星辰天空月皎。鳳凰名,真吉兆。還是聖上洪福齊天。」   話分兩頭,卻說白天王,同男子並轡而行,一路上眉來眼去,說不盡許多愛。眾女卒稟道:「王爺前面,有一座高山,山上有旗幟擺列,想是他紮營的去處了,還是攻打不攻打?」   白天王道:「須要差個的當的人去,偵探一偵探,然後用兵才好。」對男子道:「你是個南人,他決不疑你,替咱家走一遭何如?」男子道:「倘若被他拿住,做了奸細,卻怎麼好?」   白天王道:「只到就近之處,看一看動靜,即便轉來。」男子道:「這還使得。」男子欲行又止,道:「我捨不得王爺,恐怕被他拿住了,就不能夠再來相會。」白天王道:「少去幾里就是,不妨。」那男子左回右顧而去。白天王道:「好個有情的男子。吩咐女將們,擺起陣勢來,好和他廝殺。」眾女將道:「請問王爺擺甚麼陣勢?」白天王:「就擺那個百鳥朝鳳陣。」眾女將領命,隨即擺陣,不題。   話說唐經略到了鳳凰山,四面瞻望了一回,轉到中軍帳坐著。只見田義從山下走入中軍帳來。子才道:「你回來了,可曾投得進去,賊營的虛實何如,快些講來。」田義道:「卑職已進賊營,賊頭甚是利害。現在山下紮營,著我上來偵探的。人馬最多,又且猛悍,料難力取,只可智擒。少刻與之對壘,須要假輸一陣,擋住要路,不可使他上山。卑職勸他解衣就寢,到三更時節,須以炮聲為號,一齊殺進寨來。待卑職從被窩裡面,取了他的首級,與我軍相會便了。只是一件,卑職此番轉去,須要著人追趕下山,使他看見,方才信任不疑。事不宜遲,卑職去了。」正是:   計就月中擒玉兔,謀成日裡捉金烏。   田義辭了唐經略,出了營門,急跑下山。子才叫幾個兵土,假意追趕下山,一面擺齊隊伍,殺將下去,只可佯輸,不可取勝。   卻說白天王,自打發男子上山去探聽之後,問眾女將們道:「可知他屯兵的所在,叫做甚麼地名?」眾女將道:「叫做鳳凰山。」白天王道:「這等說起來,咱的陣勢擺錯了。他住的是鳳凰山,咱擺的是百鳥朝鳳陣,倒替他散了吉兆,莫非有些天意麼?」   話猶未了,只聽得吶喊道:「快拿奸細。」白天王著了一驚道:「他那裡喊拿奸細,地動山搖,咱這裡替伊著慌,魄散魂消。」又聽得道:「奸細走了,趕不著了,大家殺下山去。」只見那個男子,慌慌張張,走到面前。白天王道:「你轉來了麼。他那裡虛實何如?」那男子氣喘喘的說道:「他那邊全無準備,紮的都是空營。如今假裝威勢,殺下來了。我們倒要認真殺上去。」白天王吩咐眾女卒,就此起兵殺上山去。   唐子才的兵馬,對殺一陣,假敗上山了。白天王道:「乘他殺敗,不可回頭,一齊追趕上山。」眾女將道:「稟王爺,天色晚了,被他擋住要路,一時爬不上山。」白天王道:「既然如此,且扎住營頭,睡了一夜,明日搜山便了。」那男子道:「何如?我說他虛張聲勢,沒有幾個人馬,落得脫了衣服,睡他一夜倒是穩的。」白天王道:「說便是這等說,也要防備。」   他叫女將們,吩咐小役,一面打更,一面巡邏。若有響動,就傳報進帳房裡來。不是軍情,不許亂報。吩咐過了,便對那男子道:「我和你就同昨晚一樣和衣而睡也罷。」那男子道:「既蒙不棄,則索解帶脫衣,使我得親玉體。」白天王道:「如此說,昨晚只獻一半,到今晚就要全體獻上了。可見得愈熟愈親了。」二人寬衣解帶,一同摟抱上牀。此夜恩情愈加深厚,雲雨之事,自不必說。及至三更,只聽得一聲炮響,眾兵吶喊而來。眾女卒大驚,忙來報道:「不好了,稟王爺:山上放炮吶喊,怕有舉動,快請出來。」田義應道:「王爺有令,他不過假弄軍聲,使我不能安睡。料想決不下來,即使下來,也沒有幾多人馬。不消御駕親征,你們殺他幾陣便了。」   卻說唐子才,帶領人馬,殺入賊營而來。正與女卒對殺之際,只見田義忽持人頭,上掛燈籠一盞,站立高處,大聲叫道:「賊頭已經梟首,餘眾速降。不降者快走,休得在此送命。」   眾女卒一見人頭,遂大驚,各自走散去了。田義持了賊頭首級來見,唐經略見了田義,道:「多虧了你,渠魁既已滅除,餘寇可以不追,就此班師轉去。」對田義道:「本院回到衙門,就要草疏奏捷,少不得差官齎捧,不如就差你去罷。」田義道:「如此甚好。做主人的功績,也求恩主敘在疏中。」子才道:「轉敗為功,全虧他這些軍餉,豈有不敘之理。他的功勞,不是一官半職可以酬得來的,定有極大的賞賜。」田義道:「這等敝主人有三位主母,總求開列姓氏,以便給賞封浩。」子才道:「知道了。若要皇恩普給,只把封章立草、錫封誥不分大小。」 <poem>   三千紅粉作黃巾,十萬青蜓助紫宸。   百計星羅擒乳虎,一宵雲雨奏麒麟。</poem>   且住唐經略回衙草疏,敘功奏績之事不題。卻說三官大帝,乃人間賜福消災赦罪之神。凡人間有善者,都是各處城隍,將本人所行之善,奏聞大帝,緣人善之大小,當賜福的賜福,赦罪的赦罪,解厄的解厄。   一日,三官大帝臨殿。那天官說道:「天上歷司,人間塚宰,一般握鑒司衡。吾乃上元一品,賜福天官,紫微大帝。」那地官說道:「溥仁宣化,解綱恤天刑。吾乃中元二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那水官說道:「遇劫難逃天譴,霽霜威,掣返雷霆。吾乃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陰大帝。」紫微大帝道:「我們三位,都是上帝宣化之臣,生靈造福之主。錫下民當錫之慶,有權雖似無權。弄上天未霽之威,無力終為有力。近日為朝天公務,職事稍荒。今日清閒,須當料理。叫判官把各處申到的文疏折開來,待我一同批閱。」   判官應道:「是。」遂將疏文開拆,天官大帝念道:「湖廣荊州府城隍司,為申報善良事:本境富民田萬鍾,屢世善良,一生愚懦,近復有義僕田義,代主焚券一事,加惠貧民,實為長厚,理合申報,乞賜祥福等因。」大帝道:「這件事也難為他,叫判官記在陰陽簿上。」   判官遂將他記了上簿。又開折一封,大帝念道:     「西北境邊,各路城隍司,聯名具疏,為申報異常功德,乞賜破格旌揚以彰果報事:西北屢遇災浸,疊遭兵革。饑民半填溝壑,窮兵待死疆常有荊楚富民田萬鍾,遣義僕田義,齎糧三萬石,賑濟窮邊,立蘇萬姓,功高難泯,心善可嘉,理合疏聞,伏乞轉達上聰,以彰善報。」   大帝念完道:「呀,一個平民,竟做出這般大事。恰好兩道文疏,都是為他起,一定要奏聞天帝了。我上元所掌的是賜福之事。叫判官,查他生平享過的是那幾件福,不曾享的是那幾件福,好待我奏過上帝給賜與他。」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的財帛星、妻妾星、奴僕星都是極好的。兒女雖不曾生將來,也有幾個。他平生所少的,止是一個貴字。」天官道:「既然如此,就在助餉裡面,成就他的功名便了。這真是功高祿厚,德潤身榮,不比那財旺官生,雖則是姓名未向榜中登,出山不比終南逕。」   地官大帝道:「我中元所掌的,是赦罪之事。叫判官,查他前世造何孽障,今生有何罪愆,一一開明,好求上帝赦免。」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前生既無孽障,今生也沒有罪愆,只為相親一事,驚死了一個婦人。又喜得無心的過犯,原在可赦之列。」地官道:「這等奏明上帝,竟行豁免罷了。又不是姦淫致死,威逼成冤。不過,誤傷生,善緣重,惡緣輕,就是將功折罪,也多餘剩。」   水官大帝道:「我下元所掌的,是解厄之事。叫判官,查他一生,有何災厄,過了不曾?好待我奏明上帝,替他禳解。」判官查簿道:「稟上大帝,但他一生,水火之厄也沒有,盜賊之厄也沒有,官司口舌之厄也沒有,只有兩樁大厄,一樁過了,一樁是解不去的。」水官道:「是那兩樁?」判官道:「一樁叫做奇形厄,一樁叫做美女厄。」   水官道:「奇形厄是怎的,美女厄是怎的?」判官道:「他身上五官四肢,沒有一件不是闕的;又有三種惡氣,聚在一身,這叫做奇形厄。他一生所娶的婦人,都是天姿國色,要他將就也將就不來;卻是這些美女,個個要與他為難,這叫做美女厄。如今三房妻妾都已娶過了,他的磨難,也都受過了。只有奇形一厄,是解不去的。」   水官道:「原來如此。這也不難。待我奏明上帝,遣變形使者,把他身上的肢體,從新改做一番,變做個美男子便了。替他茸眉修眼,削體磨膚,浣穢除腥,轉教美女戀奇形。我只愁他又落風流阱。」地官道:「這個解法,雖是極好,只是與赦罪的條款,略有些防礙,恐怕上帝不允。」   水官道:「怎見得?」地官道:「田萬鍾的罪可以赦得。那三個婦人的罪,卻赦不得。若使男子變了形體,就難為那幾個婦人了。上帝是好生的人,如何肯允?」天官與水官同道:「男子變了形體,是婦人之福了,怎麼叫做難為他?請道其故。」   地官道:「紅顏薄命四字,就是注解了。這四個字,也要看得明白。不是他有了紅顏,方才薄命。只為應該薄命,所以罰他做紅顏。婦人應該配醜陋男子。田家那幾個婦人,若不是罪深孽重,如何生做紅顏?若把丈夫變好了,他愈加得志,不想回頭來生的果報,又不知如何慘刻,所以上帝未必肯允。」天官與水官道:「說得極是。只可惜這等一個善人,使他受了奇厄,終身不解,也是一樁屈事。也罷,我們三個一齊具疏求上帝,推男子之愛,波及婦人,免他輪回一轉,這叫做破格用情,以後不得為例便了。大家草起疏來,一同上奏。」   於是三位大帝,各自拈起筆來,從頭至尾,一一分晰,寫了祈求上帝疏文各一道,隨即差判官,齎捧上天去了。三官大帝說四句道: <poem>  從來天網密如絲,祗為推恩把禁弛。   世上紅顏應共詫,原何忽有運通時。</poem>   也不知田北平如何變形。且聽下回分解。 {{footer|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 tbq5bcp8jo0bbvapqmt2ht05crtqmcg 11127005 11127002 2026-10-12T14:05:36Z Liouxiao 45549 11127005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Header2|title=癡人福|noauthor=佚名|section=第七回|times=清|y=|m=|d=|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type=小說|from=|notes=}} ==第七回 唐子才智定鴛鴦 內應外合奏功捷== <poem>  使盡機關是女聰,提兵遣卒逞威風。   若還遇著中原將,走至陣頭一掃空。</poem>   卻說女寇白天王,與哥子黑天王,男女兩下分兵,黑天王在南邊攪擾,被唐經略生擒囚解朝廷奏捷。這白天王,分在北邊。   一日,自己誇道:「咱白天王,自起兵以來,攻破無限城池,殺傷許多官吏。起先只說南方有人,不可輕敵。及至到了這邊才知道,偌大中原,竟沒有一個能幹的男子。做文官的,但知道賦詩草檄。做武將的,只曉得喂馬支糧。一到守城上陣的時節,連那賦詩草檄的文官,喂馬支糧的武官,都不知那裡去了。剛剛剩下些百姓來祭咱家的刀頭。你說好笑不好笑。如今直搗長驅,勢如破竹,咱不怕不做中原女主。只是一件,咱聞得內地的男子,美貌者多,要擄一個俊雅郎君,帶在身邊受用。再不見有好的,想是被手下之人隱藏過了,須要申飭一番。眾將近前,聽咱號令。」   眾女卒一齊近前說道:「王爺有何號令?」   白天王道:「孤家年過二八,未有東牀,要選一個俊俏男子,做壓寨官人。以後擄著的少年,都要帶見孤家自行選擇,選中者上用,選不中者,分賞各軍。如有未經上選,擅肆姦淫者,梟首示眾。」眾女卒得令,擺隊前進。行不數里,眾女卒拿住少年男子數十人,帶來見白天王道:「稟王爺,拿著了幾十個後生男子,聽候選用。」白天王逐個看了一次,道:「都選不中。賞了你們。」眾女卒叩謝了,說道:「咱們人多馬少,這些男子,沒有馬騎,卻怎麼處?也罷,一人抱著一個,對面騎了。就把鞍轡當了牀鋪,做一個走馬看花,何等不妙。」每一女卒摟一男子,同了馬。說道:「這樣快活的事,剛剛湊巧。」   各對男子說道:「你快活不快活?刀尖入了鞘,不須你費力,馬走自動遙這場興頭,比那夢裡,可不更高。方才快活,不覺城池又到。大家收拾箭和刀,到晚來再使壯力,戰到雞兒叫。」各男子道:「放了我們回去,我們家中有父母。」各女卒道:「你們好呆,不日得了大功,你們少不得也有個官做。出門做甚麼生理。有這樣發財。那也還是後日的快活,今晚上待我脫了衣服,解了帶子,同你在被窩裡,肉黏肉做些快活事情,豈不是眼前的風流。」眾女卒相對說道:「我們與你大家攜得酒來,一齊吃個交杯盞兒,乘些酒興,比在馬上更快活。」說得有理,就去行為。且住女卒行樂不題。   卻說唐子才,自從行兵已建功勞。今日來到北邊,軍需缺少,糧米告急的表章,催餉的文批,都出了幾次。他自歎道:「臨危不作愀然色,赴義偏多慷慨容。我唐瀅自行兵以來,屢奏膚功,數平大難。誰想來到此間,忽遭奇變。那女寇的猖獗,雖是可愛,若肯竭力支撐,也還抵當得住。當不得這庫帑罄懸,有兵無食。莫說狡寇臨城,雄兵不能枵腹而戰,還怕饑軍不戰,主帥將有焚之憂。自從到任以來,也曾遍差員役,往各路催征,並不見有軍糧解到。況且敵勢頗猖,一日近一日,戰既不可,守亦不能,教下官怎生區處。」   正在躊躕,只聽得外面吶喊:「青天爺爺救命!」唐子才問道:「外面叫喊的,是些甚麼人?」手下稟道:「都是沒飯吃的窮民,饑餓不過,要來求老爺賑濟的。」子才歎道:「非無濟困之心,奈少救荒之策,只得要裝聾做啞了。叫中軍軍官出去吩咐,說賑濟饑民,是有司衙門的事,本院只管軍務,那有錢糧給散他們。」中軍出去吩咐了,眾應道:「這等說起來,只好餓死了。可憐可憐。」不一時,只聽得外面,又在高聲齊喊:「各營將校帶了兵士來求見老爺。」中軍傳稟,子才問道:「問他有甚麼話講。」中軍傳了命,出去問了底理,進來稟道:「各營兵丁,有四五個月,沒有錢糧吃了,求老爺給餉。」子才道:「對他說,催餉的官吏,還不曾轉來,一到自然給發。」中軍傳令,說與眾兵,眾兵鼓噪道:「朝廷不使餓兵,目下邊報警急,若要打仗,我們是不去的。再過幾日沒餉,我們各尋頭路去,討飯吃了,休怪休怪。」   中軍將眾兵所說之言,一一稟明,子才道:「怎麼處?這樣沒錢糧,致使軍驕將怯。又不是我做主帥侵漁了不肯給發,都只為民間困乏錢糧,處處求寬,叫我如何區處。只好學家翁做癡聾,徒然仰屋咨嗟而已。」正在躊躕之間,只聽得外面高聲報道:「湖廣宣撫使衙門,有公文投進。」子才道:「收進來。」   中軍將文書收進來,子才折開一看,遂大驚道:「怎麼正項錢糧,倒不見解到,竟有個尚義的百姓,助起邊餉來。這田素封的名字,我有些記得。」想了一想道:「哦,就是我同鄉之人,前日娶吳氏去的。咳,人不可以貌相。那樣一個蠢人,倒做出這等一件奇事。只可惜是銀子,若還是十萬金的糧米,不但可以給散眾軍,使我邊功立建,還可以賑饑活莩,保全得無限生靈。」對中軍道:「喚那解人進來。」中軍傳令:「老爺吩咐,喚解人進去。」   田義隨了中軍,走進後堂,見了唐經略。子才道:「你就是田義麼?」田義道:「小人正是。」子才道:「難為你那主人,有這番好意。只是一件,這邊米價騰貴,一時辦不出糧來。本院若還差官去糴,又要差官去散。經過兩番侵克,就要少了一分軍糧。你主人尚義,你是義僕了。本院並不開鞘就委你糴米,糴完之後,就委你去散軍。」田義道:「不消大人費心,小人在途路之中,聞得這邊米貴,已將十萬銀子,都糴了糧米載來,可以立刻散軍,登時赴敵,不須耽擱師期了。」子才道:「這等有多少擔數。」田義道:「三萬擔糧米,還有幾千馬料在外。只是一件,小人一路行來,看見一壑之中,盡填餓莩;閭閻之內,總是餓民。求老爺把散軍之外,剩下的餘糧,拿來賑濟一賑濟,使軍民一齊受福,也是老爺的天恩,免教百姓遭饑餓。」子才道:「奇哉,奇哉!你做來的事,你說的話,沒有一件不合著本院的心事。若還用你行兵,再無不勝之理。本院這邊,先授你做軍前贊畫。勉力建功,待邊疆寧靜之日,連你主人的功績,一同具疏上聞。」叫左右:「快給冠帶與他。」   田義受了冠帶,穿戴已畢,叩謝唐經略道:「多謝老爺提拔。」子才道:「不須謝得。這散餉賑饑兩件事,少不得要借重你了。還有一件機密事情,要用著你,不知肯去不肯去?」田義道:「只怕做不來,若做得來,就粉身碎骨,也不敢推辭。」子才道:「中軍官、左右等,你們都迴避了。」   中軍、左右一齊退出。子才細聲說道:「我聞女寇入境以來,遍擄美貌的男子,日贊機謀,夜同枕席。本院心上,要選個俊雅少年,投入他軍中,做個內應。足下既有張巡、許遠之心,又有宋玉、潘安之貌,何不做了這樁美事,使下官早立邊功。」   田義道:「恩主既然信用,卑職怎敢推辭,依命前去便了。」   子才道:「善行兵者,倒要示人以弱。他若問我的虛實,你須要留心對他。」田義道:「曉得。卑職給完兵餉即去。」正是: <poem>   愁饑得飽士民歡,慮辱偏榮法令寬。   只道籌邊效卜式,誰知克敵用潘安。</poem>   卻說白天王,帶領女卒,一路而來。眾女卒留心擄掠少年男子,沿路又捉住了十幾個男子,帶去見白天王。白天王又逐一細看,只看一個美貌男子,飄巾豔服,便指著說道:「這個果然生得好,就是潘安、衛,不過如此。似這等容貌才堪上用。留這一個,其餘盡賞與你們罷。」眾女卒叩謝了,就帶了選不中的男子,各自分散去了。白天王對那美貌男子說道:「咱家要抬舉你,做個壓寨官人,你可情願麼?」那男子道:「只怕容貌醜陋,不堪親近玉體。」白天王道:「不必太謙。」   一把扯了,挽頸而坐,道:「我且問你,聞得朝廷裡面,差個經略官兒,領兵前來,與咱對敵,可是真的麼。」那男子道:「是真。如今領了兵馬,現在前途紮營。」白天王道:「你可知道他本事如何,軍中可有些準備麼。」男子道:「本事的好歹,臣不知道。只曉得他沒有軍餉,那些兵丁,忍餓不過,鼓噪了一番,如今都要散了。」白天王大喜道:「咱原知道他空虛,這等說起來,一發不消慮了。吩咐女將們,今已晚了,就在此處安營下寨,明日再走。快暖杯酒來,咱與官人交杯。」   不一時,美酒佳餚,兩個女卒端將進來。白天王道:「我與官人,雖是偶然遇合,卻也是終身大事。須要拜個花燭才好。」   二人一同拜了四拜,方舉杯飲酒。酒過三巡,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既拜了天地,須要親熱些。」遂走前來,共椅而坐,共杯而飲。又問男子道:「我雖不是中原之女,可中得你的意否。」男子道:「既蒙王爺寵愛,那有不中意之理。」白天王道:「既然中意,就該放些情趣。哦,是了,你們中原的臉皮薄些,吩咐眾女卒,今晚須要小心巡邏,謹防劫寨。你們都出去,不要你們伺候了。」   眾女各自遵命去了。白天王道:「官人,我與你在陣上恩愛,和衣而臥罷。」這白天王,是個情開興動的女子,今夜初得美貌男兒,那裡忍耐得住。酒至半酣,情慾已動,竟把那男子,抱摟上牀去了。一夜恩情,如膠似膝。二人恣意,你貪我欲。交戰半晚,雲收雨散,兩人交頭而睡。   到了次早起來,吩咐女將們道:「快選一匹好馬,與官人騎了,同咱家並轡而行。」那男子上馬,同白天王一直向前。不題。   且說唐子才囑附了田義,往賊營內去,到次日,是個吉日。點齊人馬,即便興師。眾將官領了軍令,整飭隊伍,長驅而進。   子才道:「幸喜今日糧充米足,人雄馬壯。一路饑民盡皆充飽,歡語盈盈,壺漿簞食迎王師,喜孜孜把手招。一路行來,都是平陽地面,不好屯兵。此處倒有一座高山,不知叫甚名。喚左右將官,前去問來。」眾軍前去。問那鄉民。鄉民應道:「是鳳凰山。」子才聽了喜道:「好一個山名。鳳為百鳥之王,又是祥瑞之物。即此就是吉兆了。竟上去屯兵就是。」眾後將一齊踴躍而上。子才上到山上,紮了營盤,四面觀看一會,說道:「樹林兒叢脞,水溝兒環抱。一層一層漸漸高。盼望星辰天空月皎。鳳凰名,真吉兆。還是聖上洪福齊天。」   話分兩頭,卻說白天王,同男子並轡而行,一路上眉來眼去,說不盡許多愛。眾女卒稟道:「王爺前面,有一座高山,山上有旗幟擺列,想是他紮營的去處了,還是攻打不攻打?」   白天王道:「須要差個的當的人去,偵探一偵探,然後用兵才好。」對男子道:「你是個南人,他決不疑你,替咱家走一遭何如?」男子道:「倘若被他拿住,做了奸細,卻怎麼好?」   白天王道:「只到就近之處,看一看動靜,即便轉來。」男子道:「這還使得。」男子欲行又止,道:「我捨不得王爺,恐怕被他拿住了,就不能夠再來相會。」白天王道:「少去幾里就是,不妨。」那男子左回右顧而去。白天王道:「好個有情的男子。吩咐女將們,擺起陣勢來,好和他廝殺。」眾女將道:「請問王爺擺甚麼陣勢?」白天王:「就擺那個百鳥朝鳳陣。」眾女將領命,隨即擺陣,不題。   話說唐經略到了鳳凰山,四面瞻望了一回,轉到中軍帳坐著。只見田義從山下走入中軍帳來。子才道:「你回來了,可曾投得進去,賊營的虛實何如,快些講來。」田義道:「卑職已進賊營,賊頭甚是利害。現在山下紮營,著我上來偵探的。人馬最多,又且猛悍,料難力取,只可智擒。少刻與之對壘,須要假輸一陣,擋住要路,不可使他上山。卑職勸他解衣就寢,到三更時節,須以炮聲為號,一齊殺進寨來。待卑職從被窩裡面,取了他的首級,與我軍相會便了。只是一件,卑職此番轉去,須要著人追趕下山,使他看見,方才信任不疑。事不宜遲,卑職去了。」正是:   計就月中擒玉兔,謀成日裡捉金烏。   田義辭了唐經略,出了營門,急跑下山。子才叫幾個兵土,假意追趕下山,一面擺齊隊伍,殺將下去,只可佯輸,不可取勝。   卻說白天王,自打發男子上山去探聽之後,問眾女將們道:「可知他屯兵的所在,叫做甚麼地名?」眾女將道:「叫做鳳凰山。」白天王道:「這等說起來,咱的陣勢擺錯了。他住的是鳳凰山,咱擺的是百鳥朝鳳陣,倒替他散了吉兆,莫非有些天意麼?」   話猶未了,只聽得吶喊道:「快拿奸細。」白天王著了一驚道:「他那裡喊拿奸細,地動山搖,咱這裡替伊著慌,魄散魂消。」又聽得道:「奸細走了,趕不著了,大家殺下山去。」只見那個男子,慌慌張張,走到面前。白天王道:「你轉來了麼。他那裡虛實何如?」那男子氣喘喘的說道:「他那邊全無準備,紮的都是空營。如今假裝威勢,殺下來了。我們倒要認真殺上去。」白天王吩咐眾女卒,就此起兵殺上山去。   唐子才的兵馬,對殺一陣,假敗上山了。白天王道:「乘他殺敗,不可回頭,一齊追趕上山。」眾女將道:「稟王爺,天色晚了,被他擋住要路,一時爬不上山。」白天王道:「既然如此,且扎住營頭,睡了一夜,明日搜山便了。」那男子道:「何如?我說他虛張聲勢,沒有幾個人馬,落得脫了衣服,睡他一夜倒是穩的。」白天王道:「說便是這等說,也要防備。」   他叫女將們,吩咐小役,一面打更,一面巡邏。若有響動,就傳報進帳房裡來。不是軍情,不許亂報。吩咐過了,便對那男子道:「我和你就同昨晚一樣和衣而睡也罷。」那男子道:「既蒙不棄,則索解帶脫衣,使我得親玉體。」白天王道:「如此說,昨晚只獻一半,到今晚就要全體獻上了。可見得愈熟愈親了。」二人寬衣解帶,一同摟抱上牀。此夜恩情愈加深厚,雲雨之事,自不必說。及至三更,只聽得一聲炮響,眾兵吶喊而來。眾女卒大驚,忙來報道:「不好了,稟王爺:山上放炮吶喊,怕有舉動,快請出來。」田義應道:「王爺有令,他不過假弄軍聲,使我不能安睡。料想決不下來,即使下來,也沒有幾多人馬。不消御駕親征,你們殺他幾陣便了。」   卻說唐子才,帶領人馬,殺入賊營而來。正與女卒對殺之際,只見田義忽持人頭,上掛燈籠一盞,站立高處,大聲叫道:「賊頭已經梟首,餘眾速降。不降者快走,休得在此送命。」   眾女卒一見人頭,遂大驚,各自走散去了。田義持了賊頭首級來見,唐經略見了田義,道:「多虧了你,渠魁既已滅除,餘寇可以不追,就此班師轉去。」對田義道:「本院回到衙門,就要草疏奏捷,少不得差官齎捧,不如就差你去罷。」田義道:「如此甚好。做主人的功績,也求恩主敘在疏中。」子才道:「轉敗為功,全虧他這些軍餉,豈有不敘之理。他的功勞,不是一官半職可以酬得來的,定有極大的賞賜。」田義道:「這等敝主人有三位主母,總求開列姓氏,以便給賞封誥。」子才道:「知道了。若要皇恩普給,只把封章立草、錫封誥不分大小。」 <poem>   三千紅粉作黃巾,十萬青蜓助紫宸。   百計星羅擒乳虎,一宵雲雨奏麒麟。</poem>   且住唐經略回衙草疏,敘功奏績之事不題。卻說三官大帝,乃人間賜福消災赦罪之神。凡人間有善者,都是各處城隍,將本人所行之善,奏聞大帝,緣人善之大小,當賜福的賜福,赦罪的赦罪,解厄的解厄。   一日,三官大帝臨殿。那天官說道:「天上歷司,人間塚宰,一般握鑒司衡。吾乃上元一品,賜福天官,紫微大帝。」那地官說道:「溥仁宣化,解綱恤天刑。吾乃中元二品,赦罪地官,清虛大帝。」那水官說道:「遇劫難逃天譴,霽霜威,掣返雷霆。吾乃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陰大帝。」紫微大帝道:「我們三位,都是上帝宣化之臣,生靈造福之主。錫下民當錫之慶,有權雖似無權。弄上天未霽之威,無力終為有力。近日為朝天公務,職事稍荒。今日清閒,須當料理。叫判官把各處申到的文疏折開來,待我一同批閱。」   判官應道:「是。」遂將疏文開拆,天官大帝念道:「湖廣荊州府城隍司,為申報善良事:本境富民田萬鍾,屢世善良,一生愚懦,近復有義僕田義,代主焚券一事,加惠貧民,實為長厚,理合申報,乞賜祥福等因。」大帝道:「這件事也難為他,叫判官記在陰陽簿上。」   判官遂將他記了上簿。又開折一封,大帝念道:     「西北境邊,各路城隍司,聯名具疏,為申報異常功德,乞賜破格旌揚以彰果報事:西北屢遇災浸,疊遭兵革。饑民半填溝壑,窮兵待死疆常有荊楚富民田萬鍾,遣義僕田義,齎糧三萬石,賑濟窮邊,立蘇萬姓,功高難泯,心善可嘉,理合疏聞,伏乞轉達上聰,以彰善報。」   大帝念完道:「呀,一個平民,竟做出這般大事。恰好兩道文疏,都是為他起,一定要奏聞天帝了。我上元所掌的是賜福之事。叫判官,查他生平享過的是那幾件福,不曾享的是那幾件福,好待我奏過上帝給賜與他。」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的財帛星、妻妾星、奴僕星都是極好的。兒女雖不曾生將來,也有幾個。他平生所少的,止是一個貴字。」天官道:「既然如此,就在助餉裡面,成就他的功名便了。這真是功高祿厚,德潤身榮,不比那財旺官生,雖則是姓名未向榜中登,出山不比終南逕。」   地官大帝道:「我中元所掌的,是赦罪之事。叫判官,查他前世造何孽障,今生有何罪愆,一一開明,好求上帝赦免。」判官領命查簿,稟道:「稟上大帝,他前生既無孽障,今生也沒有罪愆,只為相親一事,驚死了一個婦人。又喜得無心的過犯,原在可赦之列。」地官道:「這等奏明上帝,竟行豁免罷了。又不是姦淫致死,威逼成冤。不過,誤傷生,善緣重,惡緣輕,就是將功折罪,也多餘剩。」   水官大帝道:「我下元所掌的,是解厄之事。叫判官,查他一生,有何災厄,過了不曾?好待我奏明上帝,替他禳解。」判官查簿道:「稟上大帝,但他一生,水火之厄也沒有,盜賊之厄也沒有,官司口舌之厄也沒有,只有兩樁大厄,一樁過了,一樁是解不去的。」水官道:「是那兩樁?」判官道:「一樁叫做奇形厄,一樁叫做美女厄。」   水官道:「奇形厄是怎的,美女厄是怎的?」判官道:「他身上五官四肢,沒有一件不是闕的;又有三種惡氣,聚在一身,這叫做奇形厄。他一生所娶的婦人,都是天姿國色,要他將就也將就不來;卻是這些美女,個個要與他為難,這叫做美女厄。如今三房妻妾都已娶過了,他的磨難,也都受過了。只有奇形一厄,是解不去的。」   水官道:「原來如此。這也不難。待我奏明上帝,遣變形使者,把他身上的肢體,從新改做一番,變做個美男子便了。替他茸眉修眼,削體磨膚,浣穢除腥,轉教美女戀奇形。我只愁他又落風流阱。」地官道:「這個解法,雖是極好,只是與赦罪的條款,略有些防礙,恐怕上帝不允。」   水官道:「怎見得?」地官道:「田萬鍾的罪可以赦得。那三個婦人的罪,卻赦不得。若使男子變了形體,就難為那幾個婦人了。上帝是好生的人,如何肯允?」天官與水官同道:「男子變了形體,是婦人之福了,怎麼叫做難為他?請道其故。」   地官道:「紅顏薄命四字,就是注解了。這四個字,也要看得明白。不是他有了紅顏,方才薄命。只為應該薄命,所以罰他做紅顏。婦人應該配醜陋男子。田家那幾個婦人,若不是罪深孽重,如何生做紅顏?若把丈夫變好了,他愈加得志,不想回頭來生的果報,又不知如何慘刻,所以上帝未必肯允。」天官與水官道:「說得極是。只可惜這等一個善人,使他受了奇厄,終身不解,也是一樁屈事。也罷,我們三個一齊具疏求上帝,推男子之愛,波及婦人,免他輪回一轉,這叫做破格用情,以後不得為例便了。大家草起疏來,一同上奏。」   於是三位大帝,各自拈起筆來,從頭至尾,一一分晰,寫了祈求上帝疏文各一道,隨即差判官,齎捧上天去了。三官大帝說四句道: <poem>  從來天網密如絲,祗為推恩把禁弛。   世上紅顏應共詫,原何忽有運通時。</poem>   也不知田北平如何變形。且聽下回分解。 {{footer|previous=[[../6|第六回]]|next=[[../8|第八回]]}} sj9knljuy80wy2i6y3e03ef5kzxd36i 總裁爲蘇俄導演共匪偽政權發表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0 1108460 11127032 11126693 2026-10-12T15:50:32Z MoAiSang 76511 /* */ 1112703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 author = 蔣中正 |发布者 = 中國國民黨總裁 [[作者:蔣中正|蔣中正]] | 民 = 38 | 月 = 10 | 日 = 9 | loc = 臺北市 | type = 書告 | previous =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 next = [[中華民國三十九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 from = | notes = 本文格式參考[http://ccfd.org.tw/ccef001/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104:0005-68&catid=227&Itemid=256 中正文教基金會網站收錄版本] }}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十月九日於臺北—— === 要旨 === 一、[[:w:中国共产党|共匪]]擅改國體、國號、國旗、國歌、全國同胞必軫念中華民國締造的艱難、益感救亡圖存責任的重大。 二、[[:w:中华人民共和国|北平偽政權]]係[[:w:苏联|俄帝]]傀儡,其性質與[[:w:满洲国|偽滿]]無異。 三、俄帝製造偽政權,乃對中國的直接侵略,即[[:w:第三次世界大戰|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開端。 四、深信公理必勝強權、正義就是力量,中國為獨立自由的戰爭必獲最後勝利。 === 本文 === 明日就是我們中華民國三十八年雙十節的國慶日,自 [[作者:孫文|國父]]領導國民革命創造中華民國以來,每逢國慶日的前夕,我全國同胞都是歡欣鼓舞來慶祝這神聖莊嚴的紀念日。但在今日國慶日的前夕,我陷在匪區的同胞,卻只有悲憤沉痛來紀念今年的雙十節了。回想三十八年前的十月十日,[[:w:武昌起义|武昌起義]]全國響應,革除了二千年的君主國體,推翻了二百六十年的滿清專制,纔有中華民國的誕生。而中華民國成立以後,我革命志士,愛國同胞,又在[[:w:二次革命|第二次革命]]討[[作者:袁世凱|袁]][[:w:護法運動|護法]]、和[[:w:國民革命軍北伐|北伐]][[:w:中国抗日战争|抗戰]]諸役之中,奮鬥犧牲,纔保障了中華民國的國體國號,更確定了[[:w:中華民國國旗|中華民國的國旗]]、[[中華民國國歌|國歌]]。綜計這三十八年革命建國的歷史,已使中華民國成為我全國同胞共同生活最高的組織,和民族精神無上的象徵;而中華民國的國體、國號、國旗和國歌,在我全國同胞的生活與情感上,思想與行動上,都有其深固不拔、永久不磨的根柢。乃今日中共匪黨嘯聚了一些民族敗類、無恥漢奸和賣身投靠份子,扮演了所謂「[[:w: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不到十天的短時間內,執行了[[:w:第三国际|共產國際]]預定的計畫,宣佈了蘇維埃極權主義的國體,廢除了中華民國的國號,[[: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採用]]了俄國式的紅旗,[[:w:义勇军进行曲|改變]]了我四億五千萬國民同聲誦唱的國歌。我淪陷匪區的同胞,久在黑暗[[:w:铁幕|鐵幕]]之下,本已不堪受其暴力的迫害,而今日又是目不能見國旗,耳不能聽國歌,其喪家亡國之痛,更不知如何忍受了。我後方和海外的同胞,在此國際風雲緊急,國家危機嚴重的時期,軫念中華民國締造的艱難,必感救亡圖存責任的重大。中正雖以[[引退謀和書告|在野]]之身,仍當從我全國同胞之後,竭盡我國民革命的天職,繼續為剿共救國革命建國而奮鬥。際此中華民國國慶的雙十節,謹掬我悲痛悃忱,為全國同胞特進一言。   中共匪黨的武裝叛亂,不是為了爭奪政權而顛覆我國的政府,而是受了俄國的驅使,來滅亡我們的國家,所以他採取的手段,就是俄國併吞東歐各國的手段。四年以來俄國策動東歐各國的共黨,第一步在所謂「[[:w:新民主主义|新民主主義]]」之下,提出「[[:w:民主联合政府|聯合政府]]」的口號,以欺騙民眾;第二步在所謂「[[:w: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專政]]」之下,成立他極權主義的所謂「[[:w: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1949年-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的組織,以控制民眾而達成他歸降俄國的目的。中共匪黨知道他要帶領中國人民降附俄國,不僅要遭受人民的反抗,並且要引起他匪黨內都的叛離,所以他早就進行了克服國家思想和民族感情的鬥爭。最近七年以來,匪黨發動了他嚴厲的[[:w:整風運動|整風運動]],接著又實行了他殘暴的[[:w:新式整军运动|三查運動]]。這些運動,直接是對自由生活家庭倫理和國民道德的清算,間接就是對國家思想和民族感情的打擊,到了共產國際情報局斥責[[:w:铁托主义|狄托主義]]之後,中共匪黨纔推行了「四個學習計畫」,正面向民族主義宣戰。今年四月初,他更進一步發表了他在三次大戰中替俄國打仗的宣言,七月初他又提出了向俄國[[:w:一边倒|一邊倒]]的謬論,信誓旦旦的為俄國利益而服務了。   但是,中華民國的國體是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中華民國的國旗是國民革命的象徵,中華民國的國號是凝結人民的愛國感情,中華民國的國歌是代表三民主義建國的宗旨,中華民國國慶的雙十節,紀念我[[:w:中华民族|中華民族]]對於民主共和締造艱難的歷史。這一切都是我革命先烈和殉國軍民無量數血淚之所凝結而成的史詩,亦即為我四億五千萬同胞民族感與祖國愛寄託的所在。只要有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插在我們中國領土之上,那就是我[[:w:炎黄子孙|黃帝子孫]]獨立自由的標識。所以袁世凱不敢公開改用[[:w:中華帝國|中華帝國]]的年號,[[作者:汪兆銘|汪精衛]]也不敢改換青天白日的國旗,他們雖都受了帝國主義的操持,仍懍然不敢對我民族精神輕於觸犯。今日中共匪黨竟對我中華民國,從實質到形式,肆意侮辱,完全改變了。由此可見中共匪黨殘民快意,賣國求榮的罪行,非袁汪諸賊所可比擬;也可見俄國侵略主義的狂妄凶頑,肆無忌憚,更在日本軍閥之上了。   中共匪黨這次在北平揭幕的戲劇,完全出於俄國侵略主義者的導演,下面兩點就是充分的證明:第一、從他們所製造的理論上看,[[作者:毛泽东|毛匪澤東]]在七月初間把匪黨的專制主義和賣國行徑歸納成一個「公式」,就是「工人階級經過共產黨領導的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與國際人民民主力量團結一致」。於是所謂「人民政協」,製造了他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人民政協共同綱領]]」,其所依據的原則,也就是「實行人民民主專政」和「聯合蘇俄和人民民主國家」,仍舊是毛匪所提那一套的「公式」。要知道他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就是共產匪黨的專政,而其所謂「人民民主國家」,就是共產國際鐵幕之內,實行獨裁,降附俄國的一些國家。我們認清了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共黨匪徒扮演「人民政協」所製造的政體,就是「學習」極權主義的專政,去做俄國的附庸;更可以瞭解他們所謂「工人階級領導」,就是「共產黨領導」,而與真正的勞動民眾,毫無關涉。他們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就是共產黨獨裁,而與民主政治背道而馳。四年以來,莫斯科使用這詭辯的理論,和模稜兩可的名詞,掩飾了併吞東歐各國的侵略行動。毛匪澤東今日的「公式」,不過是沿襲莫斯科侵略東歐製造傀儡的手法,來執行他滅亡我們國家,奴役我們人民的命令。第二、從他們所採取的程序上來看,本月一日毛匪澤東在其所謂「[[:w: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成立時,宣佈了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公告]]」,所謂「[[:w: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務院]]總理兼[[:w: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外交部]]長」[[作者:周恩来|周恩來]],甫徑發表,立刻把所謂「公告」分送各國領事館。到了第二日,俄國政府外交次長[[:w:安德烈·葛罗米柯|葛羅米柯]]就發表聲明,表示「承認」毛匪的偽組織了。十八年前,[[:w:土肥原贤二|土肥原]]製造偽滿洲國,東京與長春之間,還有正式文件往來;今日俄國製造北平偽組織,莫斯科與北平之間,卻只憑電臺的新聞廣播,其表演更是匆忙草率,而一切都是預定的計劃,尤為顯明的事實。俄國侵略主義者企圖使用這簡短單調的戲劇,無非要在外交上混亂民主國家的耳目,在軍事上急劇準備三次大戰的戰場。而[[:w:朱德|朱]]毛匪首們要把我四億五千萬同胞,供與俄國當砲灰,要把我一千二百萬方公里錦繡的河山,獻給俄國作戰場,要把我中華民國國民寶貴的生命財產與豐富的資源,作為他們共匪賣身投靠的抵押品;這比袁世凱承認[[日本對中國的二十一條要求|二十一條]]以助長他的帝制自為,汪精衛簽訂「[[日支關係調整要綱]]」以促成他的傀儡組織,更加寡廉鮮恥,更是喪心病狂。   同胞們!俄國如果征服了我們整個中國,無異如虎添翼,世界人類必將永無和平之時。而朱毛匪首如果斷送了我們整個中國,為虎作倀,把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禁錮於鐵幕之內,替俄國做奴隸牛馬,我中華民族必將永無翻身之日。俄國侵略主義的發展,固然是整個世界人類安危禍福的關頭,而我中國不幸,正首當其衝,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為其所毀損,國體、國號為其所廢棄,而國旗變色,國歌無聲,我四億五千萬同胞永為無聲無色的亡國之民。際此存亡生死之交,我全國同胞救國自救之道,祇有徹底剿共,堅決抗俄。凡是淪陷區的同胞,祇有自動團結,嚴防奸匪的破壞,埋頭苦幹,保持可用的力量,堅持等待我[[:w:中華民國國軍|國軍]]的救援,準備接應我國軍的反攻。中正負責保證,無論今後戰局如何艱危,環境如何險惡,而我國軍必將在短期間內完成相當的準備,發動積極的反攻,以告慰於我淪陷區內同胞,而決不致有片刻的貽誤。凡是我大後方自由區的同胞,更應提高警覺,一致奮起,須知「覆巢之下,決無完卵」;只有團結一致,共同奮鬥。此時正是我們同胞同舟共濟之會,必須共礪同仇敵愾之心,拼命才能保命,毀家才能保家,擁護政府,奉行法令,再接再厲,剿滅共匪,不屈不撓,反抗暴俄,勿貪一時的苟安,勿計個人的利害。生為自由之人,死在自由之土,決不甘心做異族的奴隸。只要俄國的傀儡奸匪朱毛一日盤踞中華民國寸土,我們即一日不能放棄反抗侵略的責任。   中正在此必須指出,俄國侵略主義者承認中共匪黨偽組織,不僅破壞了[[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友好同盟條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並且撕毀了美英蘇三國[[雅尔达协定]]。不僅是對國際法的損害,並且是對[[聯合國憲章]]的背棄。俄國這一次的舉動,除了德國納粹主義者之毀棄[[:w:凡尔赛条约|凡爾賽和約]],義大利法西斯主義者之違反[[:w:國際聯盟|國際聯盟]]公約,日本軍閥之破壞[[九國公約]]以外,再沒有任何事件可與倫比。今日北平偽組織完全是[[:w:九一八事變|九一八]]以後日本帝國主義者一手製造偽滿洲國的歷史的重演。誰都知道,偽滿的成立乃是中國對日本軍閥侵略軍事直接應戰的前奏,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序幕。四年以來,中共匪黨武裝叛亂全面發展,已使中國的危機比之於九一八至七七事變六年之間更加嚴重了。今日俄國,不顧一切公開導演他傀儡劇於北平,不但使共匪叛亂暴露其侵略戰爭的本質,亦且是俄國已不惜其本身以國際戰爭的戎首自居了。率直的說:今日偽「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與俄國及其附庸的承認,就是俄國對中國直接從事侵略戰爭的信號。這是洞若觀火的事實!縱令世界各國瞠目無睹,掩耳不聞,而實際上第三次世界大戰是從此開始了。中國從不願藉世界人類共同的戰禍來解決中共問題。即至今日,我們仍竭盡其所有的力量,阻遏共匪的赤燄;務使西太平洋與東南亞洲不為其所延燒。但是世界民主各國如不及時為集體安全而努力,則莫斯科黷武主義者製造三次大戰的野心,決不會有何止境。今日他在遠東製造世界戰爭,已經到了圖窮匕見的階段了。   中正領導中國國民革命,與共黨匪徒相持,至今歷二十五年;深知蘇俄侵略遠東的政策,與帝俄時代毫無二致。而中共為莫斯科第三國際的間諜,不是中國國內的政黨。蘇俄之併吞外蒙,掠奪新疆,窺伺東北,完全是帝俄時代侵略行為的延長;而民國十四年以來,中共匪黨對我[[:w: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之內在滲透、外來侵侮,對北伐之事前阻撓和中途分化,對抗戰之表面參加而實際破壞,都是國際侵略主義的陰謀策畫。抗戰結束以後,共匪更在莫斯科侵略主義者策畫之下,企圖以全面武裝叛亂,顛覆我政府,劫取我領土主權。所以我們歷年剿匪戰爭的意義,直接的固為剷除共匪的叛亂,間接的就是反抗俄國的侵略。   而反共抗俄,實為我中華民國存亡、三民主義成敗的決定關頭。中正秉承 國父遺志,領導國民革命,自不能不引為我畢生最大的責任。但是這一深切的認識與嚴正的立場,每不為國際與國內所理解。尤其是我戰時盟友的美國,在最近四年間,就有一些人士認定中共的匪黨是農民民主和土地改革的政黨,認定中共所謂「聯合政府」是民主政治的要求,並且否認了中國共產黨與莫斯科之間有主奴的關係。這一誤解,竟使美國對華政策與我們政府的[[:w:動員戡亂|戡亂]]政策,至今還在互相扞格之中。但是我們同胞可以相信,美國是講公理重信義的國家,而且今日是領導民主,反抗強權的世界領袖,只要我們中央政府剿匪戰事一日不停止,東北領土主權一日不恢復,美國即一日不能背棄其國際信義,諉卸其政治責任,決不是見利忘義,背道棄信的國家所可比擬,至於國內一些自命為[[:w:自由民主制|自由民主主義]]的人們,更直接間接幫助共匪,在政府區域發展其反內戰的運動;政府為剿匪而動員,特別是征兵征糧,到處遭受這一運動的阻礙。最近幾個月來,這些民族的敗類,無恥的漢奸,更利用「和平」的美名,粉飾其媚共投俄的罪行,反共鬥爭的陣管,因而動搖,而士氣民心亦為之頹喪。但是我們中國的反共鬥爭雖在此內外交謫之中,遭受了一時的挫敗,只要我們不顧一切的犧牲,百折不回,奮鬥到底,對於遠東安全,世界和平,自有其重大的貢獻和決定性的意義。同胞們!今日侵略強權已不能掩飾其原形,賣國奸賊已不能隱蔽其醜態;共匪倉皇的公告與莫斯科匆促的承認,惟一的效果就是對於中共匪徒之為俄國侵略中國領土主權,危害遠東安全和平的工具,提出了最後的證明!而我們反共戰爭,並且是世界反侵略、反共產鬥爭的前哨,也就大白於天下了。   同胞們!自中共匪黨偽組織成立,而俄國及其附庸國家予以承認,而國際危機益形迫切,世界和平亦從此絕望了。一個世界不能一半奴隸,而一半仍能保持其自由;也不能一半是戰爭的毒燄,而一半還有和平的福音。我們的反共戰爭,還有廣大的自由領域為其根據,還有億萬的愛國民眾一致擁護,而在匪區之內,更有無數民眾迫切的希望和策應。故今日我們決不承認是根本失敗了,而且我們確信最後必能完成光榮的勝利!我深信公理勝過強權,正義就是力量。我們深信為爭取中華民國獨立而戰,為保障人民自由而戰,為國際正義世界和平而戰,其戰爭必得到最後的勝利!凡不願做俄國的奴隸牛馬,而自認為黃帝子孫的中國國民,都要共同一致,同心一德,在青天白日國旗之下,國民革命大義之前,竭盡一切可用的力量,堅持反共產國際侵略,反極權主義暴政的鬥爭,以恢復我們中華民國的領土,保障我們中華民國的主權,歸還我們民主自由,保持我們光榮歷史;使中華民國的國體、國號、國歌以及雙十節的國慶,與天地並存、日月爭光!惟有如此,方能上慰我創造中華民國的 國父和為中華民國而犧牲的軍民先烈在天之靈!   中華民國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Not-PD-US-old|1975|1949}} tc0u0boisup2o06xv23p7cwbafzhq1h Template:Latinxua Sin Wenz 10 1116634 11127261 2201417 2026-10-13T03:21:00Z Midleading 47637 ambox 11127261 wikitext text/x-wiki {{ambox|image=[[File:Zh conversion icon.svg]]|text=本文献使用'''[[w:拉丁化新文字|拉丁化新文字]]'''书写。}}<includeonly>[[Category:拉丁化新文字]]</includeonly> 6uxfp7ae9o2ij8m81dilezcie03hc8n Author:錢海岳 102 1125514 11127264 2607121 2026-10-13T03:29:17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64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notes=錢海岳(1901—1968),字騰英,江蘇無錫人,中國近代著名史家,以編著《南明史稿|南明史》而聞名,亦著有《[[哀蟬落葉集]]》《[[海岳文編]]》《[[海岳遊記]]》《[[能史閣文集]]》《[[明清故宮詞]]》等著作。}} * [[南明史稿]] {{Not-PD-US-author}} {{Author-PD}} bhzgsqr43j44sd7r8249d3l395hz4ut 11127266 11127264 2026-10-13T03:33:15Z Chain114514 106377 11127266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 name = 錢海岳 | commons = | notes = 錢海岳,字騰英,江蘇無錫人,中國近代著名史家,以編著《[[南明史稿|南明史]]》而聞名,亦著有《[[哀蟬落葉集]]》《[[海岳文編]]》《[[海岳遊記]]》《[[能史閣文集]]》《[[明清故宮詞]]》等著作。 }} * [[南明史稿]] j9bso9gfs4zowynd33c6dksnhlxnqwx 11127267 11127266 2026-10-13T03:33:27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67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 name = 錢海岳 | commons = | notes = 錢海岳,字騰英,江蘇無錫人,中國近代著名史家,以編著《[[南明史稿|南明史]]》而聞名,亦著有《[[哀蟬落葉集]]》《[[海岳文編]]》《[[海岳遊記]]》《[[能史閣文集]]》《[[明清故宮詞]]》等著作。 }} * [[南明史稿]] {{Not-PD-US-author}} 4rrtsyopzn4p0kgad7k9b9cobmcv9kx 11127271 11127267 2026-10-13T03:36:56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71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 name = 錢海岳 | commons = | no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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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1。优先适当满足尖端国防方面的研究、设计、生产部门所需要的科学技术人员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尖端专业所需要的师资和研究生。 {{gap}}2。有重点地照顾其他生产、研究部门所需要的科学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其他专业所需要的师资和研究生。 {{gap}}3。适当照顾学校所在地区的需要,按照专业和地区的不同,在分配毕业生时给地方分成。分成的具体比例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商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gap}}七、全国重点高等学校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的确定,中央教育部主管的学校,由教育部负责统一规划,报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中央其他各部主管的学校,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 {{gap}}八、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和接受进修教师的计划,由中央教育部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共同商定,统筹安排。 {{gap}}九、为了保证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教师和领导骨干的相对稳定,以利学校教育质量和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因此从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调出讲师以上教师或系级以上的领导骨干,或者成批抽调助教,均应由中央教育部,中央其他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互相征得同意。 {{PD-PRC-exempt}} bwkfkep2lptydv56ywe0r2964riu0s7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0 1129702 11127128 2282805 2026-10-13T01:09:33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 author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93 | month = 2 | day = 13 | notes = | edition = |wikipedia=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一、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都迈上一个新台阶。这对教育工作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教育工作的任务是:遵循党的十四大精神,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人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已经基本确立;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形成了上千万人的教师队伍;办学的物质条件程度不同地有所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改革逐步展开;九年义务教育开始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全国已有百分之九十一人口的地区普及了小学教育;职业和技术教育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和在校学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学生人数的比例,均已超过百分之五十,改变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的局面;高等教育发展较快,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已达到376万人,初步形成了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体系;形式多样的成人教育和民族教育也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取得了明显效果,教育同科技、农业的统筹结合开始显示出生命力;涌现出一批尊师重教并取得较大成绩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也得到广泛开展。我国教育工作取得的成就,是坚持改革开放的结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我国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基础。 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教育在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的战略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落实;教育投入不足,教师待遇偏低,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程度不同地脱离实际;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日益深化的经济、政治、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认真加以解决。 (3)四十多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为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经验,初步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第一,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第二,必须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三,必须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第四,必须坚持教育的改革开放,努力改革教育体制、教育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勇于创新,敢于试验,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第五,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第六,必须依靠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第七,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第八,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办学,培养多种规格人才,走出符合我国和各地区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这些主要原则,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4)邓小平同志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为了完成党的十四大确定的九十年代的主要任务,必须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我国企业经济效益低、产品缺乏竞争能力的状况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变,农业科学技术之所以得不到普遍推广,宝贵的资源和生态环境之所以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和保护,人口增长之所以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固然很多,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劳动者素质低。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条必由之路。 当今世界政治风云变幻,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和民族素质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谁掌握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谁就能在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战略主动地位。为此,必须高瞻远瞩,及早筹划我国教育事业的大计,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 面对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必须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紧迫感,真正树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开创教育事业的新局面。 二、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 (5)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本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有量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九十年代,在保证必要的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的前提下,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大城市市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广大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不同年限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得到必需的职业技术训练。 ——高等学校培养的专门人才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教育质量、科学技术水平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中的文盲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分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6)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采取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效益,实行分区规划,加强社会参与的战略。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不仅教育的规模要有较大发展,而且要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结构选择上,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的位置。 ——在地区发展格局上,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八十年代末的教育发展水平,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教育。 (7)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要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政府、社会、家长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制止学生的辍学。对招用学龄儿童和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制裁。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普通高中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要多样化。 (8)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贯彻积极发展的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到本世纪末,中心城市的行业和每个县,都应当办好一、两所示范性骨干学校或培训中心,同大量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相结合,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网络。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应以发展初中后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实行职业技术培训;各地要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教育,对未升入高等学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普通中学也要分别不同情况,适当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主动适应当地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提倡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更多地利用贷款发展校办产业,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做到以厂(场)养校。 要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优先录用经过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就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对未经培训已就业的,要进行岗前培训。 (9)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九十年代,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的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要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特别注重发展面向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专科教育,努力扩大研究生的培养数量。要基本稳定基础学科的规模,适当发展新兴和边缘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在下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对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坚持同教学相结合。要根据不同条件,大力开展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兴办科技产业,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加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研究,组织精干力量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发展高新技术任务。要有计划地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促进相关学科的科研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努力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10)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九十年代,要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发展。要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国家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证书制度、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抓紧扫除青壮年文盲,坚持标准,讲求实效,把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增加扫盲拨款,设立社会扫盲基金,并加强领导,把扫盲任务落实到乡、村。 成人学历教育要加强和普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努力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注重提高质量。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种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发给毕业生写实性学习证书;毕业生要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凭考试或自学考试。要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鼓励自学成才。 (11)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中央和地方要逐步增加少数民族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安排的少数民族地区各项补助费及其他扶贫资金中,要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发展民族教育。对志愿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待遇,各地要制订优惠政策。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各民族地区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 (12)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采取单独举办残疾人学校或普通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等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特殊教育经费,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要对残疾人学校及其校办产业给予扶持和优惠。 (13)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抓好教育卫星电视接收和播放网点的建设,到本世纪末,基本建成全国电教网络,覆盖大多数乡镇和边远地区。 (14)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出国留学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要给予重视和信任。根据“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扩大派遣留学生;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在外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支持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研究,鼓励他们学成归来,或采用多种方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改革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我国高等学校同外国高等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学校或专家联合培养人才、联合进行科学研究。大力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工作。 三、教育体制改革 (15)党的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九十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加快步伐,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活力,走出教育发展的新路子,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奠定基础。教育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有利于调动各级政府、全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6)改革办学体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在现阶段,基础教育应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 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国家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国友好人士捐资助学。在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国际合作办学。举办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7)深化中等以下教育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由地方政府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实行统筹和管理。国家颁发基本学制、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学校人员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和教职工基本工资标准等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确定本地区的学制、年度招生规模,确定教学计划,选用教材和审定省编教材,确定教师职务限额和工资水平等。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积极推进农村教育、城市教育和企业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县、乡两级政府要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分级统筹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促进“燎原计划”与“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的有机结合,落实科教兴农战略。要积极推进城市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城市教育管理的新体制。 ——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 ——支持和鼓励中小学同附近的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或村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吸引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探索出符合中小学特点的教育与社会结合的形式。 (18)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解决政府与高等学校、中央与地方、国家教委与中央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要善于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应负的责任,建立起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 政府要转变职能,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要重视和加强决策研究工作,建立有教育和社会各界专家参加的咨询、审议、评估等机构,对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等提出咨询建议,形成民主的、科学的决策程序。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进一步确立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直接管理一部分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在高等教育中起示范作用的骨干学校和少数行业性强、地方不便管理的学校。在中央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指导下,对地方举办的高等教育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和权力都交给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这个精神,中央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决策权和包括对中央部门所属学校的统筹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充分论证、严格审议程序,自行解决办学经费,以及统筹中央和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的条件下,有权决定地方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和专业设置。设置高等学校,由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国家教委审批。 ——在国家教委与中央业务部门的关系上,国家教委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提供服务。中央业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人才预测和规划,协助国家教委指导本行业的人才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其所属学校,包括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决定所属学校的招生规模、专业设置、经费筹措、学生就业等。随着中央业务部门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分开,中央业务部门所属学校要面向社会,其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继续由中央部门办、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办、交给地方政府办、企业集团参与和管理等不同办法。目前先进行改革试点,逐步到位。 (19)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变全部按国家统一计划招生的体制,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在现阶段,国家仍要提出指导性的宏观调控的招生总量目标,并通过国家任务计划重点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防建设、文化教育、基础学科、边远地区和某些艰苦行业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计划的前提下,逐步扩大招收委托培养和自费生的比重,这部分调节性计划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 ——改革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逐步实行收费制度。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上大学原则上均应缴费。设立贷学金,对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均可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近期内,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并逐步推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委托和定向培养的学生按合同就业;自费生自主择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除对师范学科和某些艰苦行业、边远地区的毕业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定向就业外,大部分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就业办法。与此相配套,建立人才需求信息、就业咨询指导、职业介绍等社会中介组织,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20)完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制度。通过试点,改进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生导师的审核办法,同时加强质量监督和评估制度。在培养教学、科研岗位所需人才的同时,大力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性人才。鼓励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采用多种形式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实行兼任教学、研究和管理等辅助工作的制度,其待遇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所兼工作的实绩,参照在职人员的水平,由学校确定。 (21)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机制,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于不同层次和科类的学校,拨款标准和拨款方法应有所区别。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在国家和地方预算下达的教育经费之外,学校可依法筹集资金。 (22)参照高等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快改革中专、技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通过联合办学和委托培养、自费等形式,使毕业生面向城乡多种所有制单位就业。中等专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重大方针政策,由国家制定,地方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 (23)积极推进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制,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改革的核心在于,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思想教育和物质激励手段,打破平均主义,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转换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学校的后勤工作,应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社会化。 (24)深化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同教育体制改革相配套。 ——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制度。推行学历文凭、技术等级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扭转升学、文凭、职称对于教育运行的片面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职业岗位资格考核机构,实施各种岗位的资格考试和资格证书制度。 ——改革高等学校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制度。评定职称既要重视学术水平,又要重视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和教学工作、技术推广应用的实绩。高等学校教师实行聘任制。中小学逐步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职务等级制度。 ——运用劳动工资等政策杠杆,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起点工资,用人部门可以按照实际水平和实际表现拉开档次。为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到农村、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工作,各地要制定津贴和奖励政策。 (25)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系统,逐步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制订教育法律、法规,要注意综合配套,逐步完善。要抓紧草拟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和当前急需的教育法律、法规,争取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地方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加快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法规。 (26)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和试验。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信息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教育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和回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积极开展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密切教育科研同教育决策、教育实践的联系,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和支持学校、教师和教育研究工作者积极进行教育改革试验。 四、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7)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努力使教育质量在九十年代上一个新台阶。 (28)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学校德育即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的根本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改革开放条件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对广大青少年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现实问题,走与工农结合、与实践结合的成长道路,促进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增强学生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能力,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念。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还要注重进行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 要从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出发,分层次地确定德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改进德育教材和德育方法,注重实效,使德育落到实处。 (29)重视和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加强德育工作是全体教师的共同职责。教师应当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并以自己的楷模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高等学校要建设好一支以精干的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班主任及共青团、少先队干部的作用。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并采取实际措施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 (30)完善政策导向,加强学校管理。在招生、毕业生就业、评奖评优、教师职务评聘、工资普级和出国留学等方面,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教师从事德育工作和参加社会实践的成绩,应与其他工作成绩同等对待。 要严格执行校规、校纪,教育学生遵守行为规范,建设健康的、生动的校园文化,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使学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31)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中小学要切实采取措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职业技术学校要注重职业道德和实际能力的培养。高等教育要进一步改变专业设置偏窄的状况,拓宽专业业务范围,加强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训练,发展同社会实际工作部门的合作培养,促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 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升学和考试制度,稳步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和高考制度的改革。 (32)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加强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对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各类学校都要重视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评价。 (33)学校教材要反映中国和世界的优秀文明成果以及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发展。中小学教材要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提倡各地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职业技术学校要逐步形成配套的教材系列。高等学校教材要在积极扩大种类的同时,不断提高质量,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力求思想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34)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家长关心学生的体质和健康。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师资、经费、体育场地、设施问题,逐步做到按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 重视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继续组织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军事训练。各级教育部门、军事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35)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 (36)加强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的教育,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内容。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逐步做到制度化、系列化。社会各方面要积极为学校进行劳动教育提供场所和条件。 (37)全社会都要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形成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的局面。家长应当对社会负责,对后代负责,讲究教育方法,培养子女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部门,要把提供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丰富多采的精神产品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城镇建设中,要注意兴建科学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和青少年之家等设施,要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对学生开放和减免收费的制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严厉措施,查禁淫秽书刊、音像制品,打击教唆、残害青少年的犯罪活动,优化育人环境。 (38)坚持党对学校的领导,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深入研究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带动群众推进改革。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等学校,党委要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和其他学校,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教师队伍建设 (39)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要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大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努力使教师成为最受人尊重的职业。 (40)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精心组织教学,积极参加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1)进一步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师范教育是培养中小学师资的工作母机,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投入,大力办好师范教育,鼓励优秀中学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进一步扩大师范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建立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保证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其他高等院校也要积极承担培养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任务。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促进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不断进修提高,使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到本世纪末,通过师资补充和在职培训,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小学和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和本科学历者的比重逐年提高。 高等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要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加强实践、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力量较强的高等学校在师资培训中的骨干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教师和社会的密切联系,聘请实际工作部门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到校任教,加强高等学校之间教师的相互交流。要建立扶持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使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脱颖而出的制度。 (42)改革教育系统工资制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逐步使教师的工资水平与全民所有制企业同类人员大体持平。“八五”期间,教育系统平均工资要高于当地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水平,在国民经济十二个行业中居中等偏上水平,其中高等学校平均工资高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平均水平。 要建立符合教育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保证教师的工资水平随国民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论资排辈的倾向,使贡献大的、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有更高的工资收入。改革过于集中统一的工资管理体制,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使地方、部门和学校享有自主权。国家规定教育系统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在不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具体工资标准,不搞全国“一刀切”。学校具有调整内部工资关系、增加工资和学校基金分配的自主权。 (43)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办学效益。适应面向二十一世纪的需要,必须走建设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的路子。要制订合理的学校人员编制标准,严格考核,精减人员,提高每一教师负担的学生人数。对超编人员,各级人事、劳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政府统筹下,通过多种就业渠道妥善安置,使其各得其所,发挥所长。 (44)在住房和其他社会福利方面实行优待教师的政策。各级政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尽快使城市教职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在住房制度改革中,要对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分配、销售或租赁,实行优先、优惠政策,逐步社会化。教职工住房建设的责任在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基建投资实行多渠道筹集的办法。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增加对教职工住房建设的投资。“八五”期间,力争使学校教职工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 各地逐步建立医疗、退休保险等方面的教师保障制度。 (45)进一步改善民办教师工作。目前农村学校存在大量的民办教师,是历史形成的。各地要改进民办教师工资管理体制和统筹办法,增加民办教师补助费,改善民办教师待遇,逐步使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对离职民办教师,给予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民办教师保险福利基金。师范院校要定向招收部分民办教师入学深造。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每年划拨一定数量的劳动指标,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通过多种途径,逐步减少民办教师的比重。 (46)各级政府和学校,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特殊津贴或奖励,并形成制度。提倡和鼓励各级政府、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建立教师奖励基金。 六、教育经费 (47)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目前教育经费相当紧缺,不仅不能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而且也难以满足现有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增加教育投资是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个人都要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通过立法,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 (48)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措施: ——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用于举办中小学的经费,校办产业减免税部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百分之四。计划、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各级政府必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所规定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原则,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要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八五”期间逐步提高到全国平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县(市)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发展教育。 ——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三税”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计征城市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办法和计征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上述所征款主要用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方政府还可根据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济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开征其他用于教育的附加费。 ——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标准,同时按不同情况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杂费收费标准。学费和杂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直接管理学校的中央业务部门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确定。要加强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减免学杂费或提供贷学金。 ——继续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逐步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不计征税。欢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团体和友好人士对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集资工作的统筹管理。 ——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资金,支持校办产业、高新科技企业以及勤工俭学的发展,开办教育储蓄和贷学金等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积极开展教师退休养老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等项工作。 (49)重视解决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仪器设备、教科书和图书资料短缺的问题,增加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资金。各级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供应,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继续加强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凡属危房不得使用,由当地政府负责限期解决。学校房屋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坚决制止占用学校校舍和运动场地,保证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50)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努力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合理规划教育事业的规模,调整教育结构和布局,避免结构性浪费;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共同把教育经费管好用好。 {{PD-PRC-exempt}} 22brrlnbx8hl3oa1tarn6iz45tcoo75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0 1133665 11127134 2299484 2026-10-13T01:10:09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3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 author =教育部 | author2 =海南省人民政府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2023 | month =3 | day =22 | notes = | edition = }} 第一条 为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和规范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独立设置的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实施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教育的学校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区(以下称办学机构),适用本规定。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对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质量优先、依法管理、鼓励发展的方针。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应当遵守中国法律,符合公益性原则,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 (二)具有理工农医类方面的学科优势; (三)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 第五条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办学。 第六条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办学的政策。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办学机构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 设立办学机构,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引领和辐射区域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第八条 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的办学机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报教育部审批。 确有必要设立实施专科教育的办学机构,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教育部备案。 第九条 办学机构的设立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具备正式设立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条 申请筹备设立办学机构,应当提交筹备设立的申办报告、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或者办学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办学协议、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优质资源投入情况、办学资金资产情况等材料。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办学机构,需获得其所属国(地区)政府批准的,应当提供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申请正式设立办学机构,应当提交正式设立的申办报告、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与海南省人民政府或者办学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办学协议、机构章程、校舍和设施设备及办学资金资产情况、教育教学安排、决策机构组成、教学和管理人员情况等材料。 第十二条 受理筹备设立或者正式设立办学机构的申请后,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评议并提供咨询意见,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批准筹备设立的,颁发筹备设立批准书;批准正式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后,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第十四条 设立办学机构,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执行。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的师资、设施设备等高于该标准的,按照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的标准执行。 情况特殊的,校园占地面积可以适当低于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但应当能够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第十五条 办学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 办学机构名称应当反映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 第十六条 办学机构应当设立决策机构,审议决定办学中的重大事项。 决策机构由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代表,办学机构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中国境内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土地、校舍、资金等资源参与办学的,可以委派代表参加决策机构。 第十七条 办学机构的校长负责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承担本机构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并担任本机构法定代表人。 校长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具备履行职责的相应能力和水平;可以由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选派,也可以由决策机构组织遴选。 校长每年在中国居留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八条 办学机构依据章程自主办学,可以参照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的政策,建立学术管理制度和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十九条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机构的教师配备标准选派或者招聘足够数量的教师到办学机构任教,其中选派的教师应当达到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在办学协议中确定。 办学机构聘任和管理外籍教师按照国家关于外籍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规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外籍教师和其他外籍人员出入境、居留、子女入学、专业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便利。 第二十条 办学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包括中国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 办学机构可以通过与中国境内高等学校共享课程、购买优质在线课程等方式开展前款规定的课程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 鼓励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 办学机构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办学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教学,但应当开设一定比例的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课程。 第二十三条 办学机构可以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同类专业在其所属国(地区)的标准。 鼓励办学机构招收境外学生。 第二十四条 办学机构颁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学业证书的,应当与该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地区)颁发证书相同,并在该国(地区)获得承认。 办学机构按国家统一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籍学历。 鼓励办学机构和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互派学生、互认学分。 第二十五条 办学机构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社会需求等因素,参照境外高等教育机构的标准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办学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制度。 办学机构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办学机构应当建立办学质量保障制度。 办学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办学情况。 办学机构应当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接受主管机关依法组织的办学质量评估。 第二十八条 办学机构开展党群活动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群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办学机构变更住所、名称、办学层次、专业设置等事项或终止办学的,应当由决策机构作出决议,报审批机关审批或备案。 办学机构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PD-PRC-exempt}} 8tv943kl5hlgqjdfcerxd3vovgfefco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 0 1133666 11127127 2299486 2026-10-13T01:09:26Z PacmanD 20553 將重定向模板 {{PD-China}} 改為目標模板 {{PD-PRC-exempt}} 1112712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 | author =教育部 | author2 =海南省人民政府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2023 | month =3 | day =22 | notes = | edition = }} 教政法〔2023〕5号 教育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促进和规范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PD-PRC-exempt}} lbms6tpanc3veqlq5njremxzikqa1bm Module:License 828 1138404 11127095 2515425 2026-10-13T00:39:14Z PacmanD 20553 11127095 Scribunto text/plain require('strict') local p = {} --p stands for package local getArgs = require('Module:Arguments').getArgs function p._license(args) local frame = mw.getCurrentFrame() -- Parameters local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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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久行扶世運,昌時廣慶助元皇。  大教留傳無替悉,洞玄敷演有維綱。  仙凡混合通神感,經卷昭明永發揚。   衆和一聲:  大慈悲開函演奧天尊。   奏樂畢,大衆念: 稽首梵音教主,皈命孔雀慈尊。遍河漢之群真,滿周天之列宿。本命星官,流年真宰。行病布瘟之衆,作威降福之神。護界護壇善神,侍香侍經官衆。持帝锺之初叩,音徹十方。聞寶號以才宣,聲通九地。受今啓請,已沐雲臨,願降經筵,證盟功德。今辰奉爲,入意。重念,某。有災有患,皈投解謝之門。延福延生,敬啓備禳之會。願九結十纏之冤咎,渙若冰消。冀七傷八難之災述,釋如風蕩。善功圓滿,立降祯祥。   大衆虔誠,舉揚聖號。   開念:  皈命孔雀大慈尊,皈命天王諸聖真。  消災延壽降吉祥,人間天上演靈文。   知磬舉:  折開龍宮藏 捧出玉琅函。  孔雀尊經,同伸相應。    知磬舉:  消災延壽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消災延壽天尊   開念:  大哉元始演仙童,浩劫傳來孔雀王。  指善修真功不淺,廣開方便顯靈壇。   知磬舉: 大慈悲消災延壽天尊。   開念。 凡諸誦經,先當持念爭身口神咒,至開經玄蘊咒。   稽首長跪,或坐壇端心,念誦禮請。   衆念:   仰啓三清境,無上三境尊。   仰啓大羅天,無上玄穹主。   仰啓三清界,侍辰諸真衆。   妙道難思議,造入資玄門。   妙經抉玄蘊,導引塵迷趣。   臣今爭三業,口誦及心持。   唯願大慈悲,開受臣所請。   慈光燭卑賤,聰聽聆音聲。   願臣諷誦時,響徹十方界。   成就一切願,如經所稱述。   從此漸進脩,成道事諸聖。    志心皈命禮請   禮請輪請。 玉清聖境,清微天官。郁羅蕭台之中,森羅淨泓之上。現有爲之梵相,具無極之神通。敷演真玄,破無有色空之礙。拯提趣類,絕智愚高下之分。妙用難窺,靈機罔測。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量度人,元始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上清真境,禹馀天官。紫微瓊台之中,玄都玉京之上。接元始虛皇之統系。超西那玉國之根苗。入黍米珠,盡抱真玄之精粹。在香林苑,屢談秘要之筌蹄。妙德難思,神通莫議。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量度人,靈寶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太清仙境。太赤天宮。巍巍金阙之高, 渺渺重霄之上。降生于無量數劫,說法于萬二千天。五千秘言,融三才之妙道戶八十馀度,接六趣之衆生。聖德祟高,玄功廣博。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 量度人,降生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妙有真境,彌羅上宮。曩示現國王之身,即根本帝尊之質。始相湛寂,實至玄至妙以難言。嗣位繼傳,妙無等無倫而相踵。聖父之慈悲父,至尊之最上尊。、稱贊難窮,皈依莫盡。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光嚴妙樂,國王聖父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妙有真境,彌羅內宮。慈顔烜春日之和,懿範凜秋霜之肅。純全梵其,先天地以素存。化現妙身,曆後妃而示應。具一氣胚胎之妙,寓帝身生化之珠。萬化祖根,衆生慈母。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寶月光皇後,聖母元君。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彌羅內境,圓相開明。瑞氣垣先天之祖母,慈光示釋教之宗師。駕孔雀之靈現,乘鸾鳳之顯應。演真經皈告于天王,談道昔從于上帝。誓願救度,慈濟無邊。衆生有難若稱名,普護無窮而拯拔。救護群品,皈依莫盡。大悲大願,大聖大慈。釋天教主,孔雀明王大天尊,聖母元君。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紫金金阙,白玉玉京。住妙有之境中,處玄真之天上。功圓道備,放妙相卓冠于諸天。心廣體胖,故慈光遍燭于三界。位尊上極,無上道妙,而玄之又玄。真聖宗師,天人依仗。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穹蒼聖主,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光嚴國內,妙樂土中。聖母凝神,夢于虛無。道君授玉質于恍惚,慈愛和遜。弗貪萬乘之尊榮。忍辱仁柔,不憚億劫之修累。功高無比,德重難瑜。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無量功德之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尊居帝位,高處天宮。遍遊于一切,白玉京中。普現于十方,黃金阙內。定而能應,去來自在以無拘。合而可分,變化圓通而莫測。演淨解脫之道,濟沈迷幽苦之徒。自然而然,非識可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清诤自然之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昔爲王嗣,苦建玄功。三千馀劫之修行,有如一日。億萬生靈之拯度,廣及十方。雖法身由胎藏之胚金,諒聖體由道源之變化。不壞不滅,杳亡杳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神明堅固,不壞真空。無上法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清微天上,大玄玉都。知時至而舉· 六神通,分法身而遍十方界。如無邊境,上天下地悉昭融。出大妙音,六道四生皆解脫。表以放光之瑞相,明玄本行之勝因。蕩蕩難名,巍巍無上。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分軂應化,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北極真空,尊居無上。本行皆難行之苦行,是身即清淨之道身。棄國出家,施財寶而舍血肉。濟幽及顯,宣正化而揚神功。教菩薩而悟大乘,證金仙而入妙道。爲慈悲父,誠大丈夫。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玉帝應身,清淨自然覺王如來。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與諸眷屬,馭八景輿。雖後會于法筵,實首陳于愒贊。花成寶蓋,悉歸美于帝光。樂奏洞章,欲溥沾于聖澤。門五品而先一品,居九天之第八天。啓白元尊,稱揚上帝。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經筵啓問,高虛請明王主帝君。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玉光境內,寶蓋會中。感上帝開利益之門。爲衆生興方便之意。周流沙界,受真經而五品以誦持。親奉玉音,敕三界十方而覆護。以孝養恭敬而爲本,則自在逍遙而無疑。畫畫歌辭,巍巍功德。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經筵啓問,昊天上帝。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寶蓋會中,玉光境內。從下方而來觐,知至理之本同。飛八赓香而旋繞道前,雨衆妙花而遍覆會上。護諸國土,冀妙法之福含靈。具六神通,衛真經而遵敕命。終篇獻頌,億劫長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四衆八部,大乘菩薩,梵天一切金仙。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青華聖境,東極上宮。十方化號度衆生,百億瑞光瞻妙相。即隨機而赴感,由誓願之弘深。九色蓮花,作慈航之彼岸。一枝楊柳,開甘露之法門。無量度人,大慈仁者。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太一尋聲,救苦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家世相韓,股肱佐漢。身不勞于汗馬,名已在于丹書。掉三寸舌爲帝者師,受一編書作人中傑。進黃石公履,由志合以道同。從赤松子遊,遂功成而身退。玉經缇證,實節疏茔。大悲大願,大聖大慈。校經主宰,天樞上相,法主道君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北方淨域,玄武奧樞。始從金阙以化身,終輔玉皇而斷惡。修真學道,功成于四十二年。拯濟世人,澤被于千萬億劫。有求皆應,無願不從。威德克比于幹坤,道力弘深于海嶽。功過必察,賞罰無逃。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北極真武,佑聖真君。玉虛師相,玄天上帝,終劫濟苦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本來南土,上訴蜀都。先獲黃帝九鼎之丹書,後從老君兩度于玉局。千軸得修行之要,一時成吐納之功。法箓全能,受盟威品。而結璘訣,正邪兩辨。奪福庭治,而化鹹泉。無愧大丹,兼齊七政。大悲大願,大聖大慈。三天上相,玄都丈人。扶教度人,大法天師。六合無窮,高明大帝,降魔護道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昔降生于周末,應禱尼靈。今主宰于皇朝,維持聖治。德參太極,道集大成。爲百世之儒師,作生民之教主。毋固毋必,毋我毋人。刪詩定書,擊易執禮。在在應春秋之化,方方持孝義之經。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先聖至聖大成文宣王,興儒盛世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不驕帝境,玉真慶宮。現九十八化之行藏,顯億萬千種之神異。飛鸾開化于在在,如意救劫以生生。至孝至仁,功存乎儒道釋教。不驕不樂,職乎盡乎天地水官。功德難量,威靈莫測。大悲大願,大聖大慈。九天開化,主宰七曲。靈應大帝,談經演教。消劫行化,更生永命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清微天上,寶蓋會中。常面睹于慈光,亦親聆于妙法。以本行之經教,萬代流傳。俾後世之民生,一忱受誦。惟聖聖相承之師匠,使源源不絕于人天。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傳經演教,曆代祖師,神仙聖衆。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寶蓋會中,玉光境內。奉上帝之敕命,作三界之慈航。斡運四時,主張造化。覆護受持,是此經者。滿足所欲,如是願心。十方帝君,神仙兵馬。十極神王,二曜九星。三官四聖,五方星鬥。四天門王,周天星衆,二十八宿。降魔金剛力士,飛天神王。四海九江,五嶽四犢。山林川澤,井泉溝渠。十二河源,龍王龍女。羅叉魔耶,諸大天王。孔雀能仁,一切主者。法錄吏兵,城隍社令。樹木神衆,土地靈官。護戒護壇,護經護道。.經筵有感,一切真仙。惟願天垂寶蓋,地擁金蓮。臨幸道場,主盟功德。   臣等朝真求哀忏悔。   衆念樂師韻。  臣等自從無始劫,無明煩惱覆真心。  常行殺盜與邪淫,兩舌妄言並锜語。  誹謗大乘真正教,鬥亂親朋離間人。  貪嗔癡暗縱三心,喜怒愛惡增七慢。  曆劫罪根難記憶,多生業垢莫能量。  皈依上聖大慈悲,發露真心求忏悔。  萬劫千生諸罪垢,願從忏悔悉消除。  將此身心奉上聖,惟願罪根悉原宥。   忏悔已往,臣等志心,同伸啓願。  願眼常睹玉毫相,願耳常聞說法聲。  願鼻常嗅衆妙香,願舌常贊無上道。  願身不染邪淫法,願意常存正信心。  發願上報四重恩,發願下濟三途苦。  廣運慈悲憐一切,廣行方便度衆主。  仰惟玉帝大慈悲,加護願心悉成就。   發願已後,臣等志心皈命禮。   衆和。 太上彌羅無上天,妙有玄真境。渺渺紫金阙,太微玉清宮。無極無上聖,廓落發光明。寂寂浩無宗,玄範總十方。湛寂真常道,恢漠大神通。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   平坐談經如法。   知磬舉 孔雀明王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孔雀明王天尊   開說:  孔雀明王一部經,能令護國救凡民。  談演靈文消厄難,廣開方便度衆生。   衆和一聲: 大慈悲孔雀明王天尊   衆和<br> == 卷中前 ==   知磬舉:<br> 更生永命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更生永命天尊   開念: 鍾鼓呈祥爲注經,不敲自韻顯玄真。 吾今泄漏無他囑,從此更新孔雀文。   衆和一聲: 大慈悲更生永命天尊。<br> ==卷下之前==   知磬舉:   長生保命天尊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   明念:   大哉玄妙洞靈章,萬劫修來孔雀王。   元始說經真教主,廣演妙法爲敷揚。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   衆和   4xgfjok2484bgno9e8ku5uc5q6va299 11126979 11126976 2026-10-12T13:14:14Z Buladisala 108120 1112697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啓白儀 | notes = 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附在每卷《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之前。 | from = 萬曆續道藏 }} == 卷上之前 ==   奏樂 稱職 整聖 開經   各捧香啓請如法<br>   知磬舉:  開函演奧天尊<br><br>   衆和一聲:<br>  大慈悲開函演奧天尊   開念:  元從浩劫演仙章,始末原由未見詳。  文化久行扶世運,昌時廣慶助元皇。  大教留傳無替悉,洞玄敷演有維綱。  仙凡混合通神感,經卷昭明永發揚。   衆和一聲:  大慈悲開函演奧天尊。   奏樂畢,大衆念: 稽首梵音教主,皈命孔雀慈尊。遍河漢之群真,滿周天之列宿。本命星官,流年真宰。行病布瘟之衆,作威降福之神。護界護壇善神,侍香侍經官衆。持帝锺之初叩,音徹十方。聞寶號以才宣,聲通九地。受今啓請,已沐雲臨,願降經筵,證盟功德。今辰奉爲,入意。重念,某。有災有患,皈投解謝之門。延福延生,敬啓備禳之會。願九結十纏之冤咎,渙若冰消。冀七傷八難之災述,釋如風蕩。善功圓滿,立降祯祥。   大衆虔誠,舉揚聖號。   開念:  皈命孔雀大慈尊,皈命天王諸聖真。  消災延壽降吉祥,人間天上演靈文。   知磬舉:  折開龍宮藏 捧出玉琅函。  孔雀尊經,同伸相應。    知磬舉:  消災延壽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消災延壽天尊   開念:  大哉元始演仙童,浩劫傳來孔雀王。  指善修真功不淺,廣開方便顯靈壇。   知磬舉: 大慈悲消災延壽天尊。   開念。 凡諸誦經,先當持念爭身口神咒,至開經玄蘊咒。   稽首長跪,或坐壇端心,念誦禮請。   衆念:   仰啓三清境,無上三境尊。   仰啓大羅天,無上玄穹主。   仰啓三清界,侍辰諸真衆。   妙道難思議,造入資玄門。   妙經抉玄蘊,導引塵迷趣。   臣今爭三業,口誦及心持。   唯願大慈悲,開受臣所請。   慈光燭卑賤,聰聽聆音聲。   願臣諷誦時,響徹十方界。   成就一切願,如經所稱述。   從此漸進脩,成道事諸聖。    志心皈命禮請   禮請輪請。 玉清聖境,清微天官。郁羅蕭台之中,森羅淨泓之上。現有爲之梵相,具無極之神通。敷演真玄,破無有色空之礙。拯提趣類,絕智愚高下之分。妙用難窺,靈機罔測。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量度人,元始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上清真境,禹馀天官。紫微瓊台之中,玄都玉京之上。接元始虛皇之統系。超西那玉國之根苗。入黍米珠,盡抱真玄之精粹。在香林苑,屢談秘要之筌蹄。妙德難思,神通莫議。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量度人,靈寶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太清仙境。太赤天宮。巍巍金阙之高, 渺渺重霄之上。降生于無量數劫,說法于萬二千天。五千秘言,融三才之妙道戶八十馀度,接六趣之衆生。聖德祟高,玄功廣博。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無· 量度人,降生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妙有真境,彌羅上宮。曩示現國王之身,即根本帝尊之質。始相湛寂,實至玄至妙以難言。嗣位繼傳,妙無等無倫而相踵。聖父之慈悲父,至尊之最上尊。、稱贊難窮,皈依莫盡。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光嚴妙樂,國王聖父天尊。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妙有真境,彌羅內宮。慈顔烜春日之和,懿範凜秋霜之肅。純全梵其,先天地以素存。化現妙身,曆後妃而示應。具一氣胚胎之妙,寓帝身生化之珠。萬化祖根,衆生慈母。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寶月光皇後,聖母元君。   衆和一聲:  願降經壇,證盟功德。    志心皈命禮請 彌羅內境,圓相開明。瑞氣垣先天之祖母,慈光示釋教之宗師。駕孔雀之靈現,乘鸾鳳之顯應。演真經皈告于天王,談道昔從于上帝。誓願救度,慈濟無邊。衆生有難若稱名,普護無窮而拯拔。救護群品,皈依莫盡。大悲大願,大聖大慈。釋天教主,孔雀明王大天尊,聖母元君。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紫金金阙,白玉玉京。住妙有之境中,處玄真之天上。功圓道備,放妙相卓冠于諸天。心廣體胖,故慈光遍燭于三界。位尊上極,無上道妙,而玄之又玄。真聖宗師,天人依仗。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穹蒼聖主,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光嚴國內,妙樂土中。聖母凝神,夢于虛無。道君授玉質于恍惚,慈愛和遜。弗貪萬乘之尊榮。忍辱仁柔,不憚億劫之修累。功高無比,德重難瑜。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無量功德之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尊居帝位,高處天宮。遍遊于一切,白玉京中。普現于十方,黃金阙內。定而能應,去來自在以無拘。合而可分,變化圓通而莫測。演淨解脫之道,濟沈迷幽苦之徒。自然而然,非識可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清诤自然之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昔爲王嗣,苦建玄功。三千馀劫之修行,有如一日。億萬生靈之拯度,廣及十方。雖法身由胎藏之胚金,諒聖體由道源之變化。不壞不滅,杳亡杳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現神明堅固,不壞真空。無上法身,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清微天上,大玄玉都。知時至而舉· 六神通,分法身而遍十方界。如無邊境,上天下地悉昭融。出大妙音,六道四生皆解脫。表以放光之瑞相,明玄本行之勝因。蕩蕩難名,巍巍無上。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分軂應化,玉皇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北極真空,尊居無上。本行皆難行之苦行,是身即清淨之道身。棄國出家,施財寶而舍血肉。濟幽及顯,宣正化而揚神功。教菩薩而悟大乘,證金仙而入妙道。爲慈悲父,誠大丈夫。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玉帝應身,清淨自然覺王如來。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與諸眷屬,馭八景輿。雖後會于法筵,實首陳于愒贊。花成寶蓋,悉歸美于帝光。樂奏洞章,欲溥沾于聖澤。門五品而先一品,居九天之第八天。啓白元尊,稱揚上帝。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經筵啓問,高虛請明王主帝君。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玉光境內,寶蓋會中。感上帝開利益之門。爲衆生興方便之意。周流沙界,受真經而五品以誦持。親奉玉音,敕三界十方而覆護。以孝養恭敬而爲本,則自在逍遙而無疑。畫畫歌辭,巍巍功德。大悲大願,大聖大慈。經筵啓問,昊天上帝。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寶蓋會中,玉光境內。從下方而來觐,知至理之本同。飛八赓香而旋繞道前,雨衆妙花而遍覆會上。護諸國土,冀妙法之福含靈。具六神通,衛真經而遵敕命。終篇獻頌,億劫長存。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四衆八部,大乘菩薩,梵天一切金仙。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青華聖境,東極上宮。十方化號度衆生,百億瑞光瞻妙相。即隨機而赴感,由誓願之弘深。九色蓮花,作慈航之彼岸。一枝楊柳,開甘露之法門。無量度人,大慈仁者。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太一尋聲,救苦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家世相韓,股肱佐漢。身不勞于汗馬,名已在于丹書。掉三寸舌爲帝者師,受一編書作人中傑。進黃石公履,由志合以道同。從赤松子遊,遂功成而身退。玉經缇證,實節疏茔。大悲大願,大聖大慈。校經主宰,天樞上相,法主道君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北方淨域,玄武奧樞。始從金阙以化身,終輔玉皇而斷惡。修真學道,功成于四十二年。拯濟世人,澤被于千萬億劫。有求皆應,無願不從。威德克比于幹坤,道力弘深于海嶽。功過必察,賞罰無逃。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北極真武,佑聖真君。玉虛師相,玄天上帝,終劫濟苦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本來南土,上訴蜀都。先獲黃帝九鼎之丹書,後從老君兩度于玉局。千軸得修行之要,一時成吐納之功。法箓全能,受盟威品。而結璘訣,正邪兩辨。奪福庭治,而化鹹泉。無愧大丹,兼齊七政。大悲大願,大聖大慈。三天上相,玄都丈人。扶教度人,大法天師。六合無窮,高明大帝,降魔護道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昔降生于周末,應禱尼靈。今主宰于皇朝,維持聖治。德參太極,道集大成。爲百世之儒師,作生民之教主。毋固毋必,毋我毋人。刪詩定書,擊易執禮。在在應春秋之化,方方持孝義之經。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先聖至聖大成文宣王,興儒盛世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不驕帝境,玉真慶宮。現九十八化之行藏,顯億萬千種之神異。飛鸾開化于在在,如意救劫以生生。至孝至仁,功存乎儒道釋教。不驕不樂,職乎盡乎天地水官。功德難量,威靈莫測。大悲大願,大聖大慈。九天開化,主宰七曲。靈應大帝,談經演教。消劫行化,更生永命天尊。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清微天上,寶蓋會中。常面睹于慈光,亦親聆于妙法。以本行之經教,萬代流傳。俾後世之民生,一忱受誦。惟聖聖相承之師匠,使源源不絕于人天。大悲大願,大聖大慈。傳經演教,曆代祖師,神仙聖衆。   衆和一聲。    志心皈命禮請 寶蓋會中,玉光境內。奉上帝之敕命,作三界之慈航。斡運四時,主張造化。覆護受持,是此經者。滿足所欲,如是願心。十方帝君,神仙兵馬。十極神王,二曜九星。三官四聖,五方星鬥。四天門王,周天星衆,二十八宿。降魔金剛力士,飛天神王。四海九江,五嶽四犢。山林川澤,井泉溝渠。十二河源,龍王龍女。羅叉魔耶,諸大天王。孔雀能仁,一切主者。法錄吏兵,城隍社令。樹木神衆,土地靈官。護戒護壇,護經護道。.經筵有感,一切真仙。惟願天垂寶蓋,地擁金蓮。臨幸道場,主盟功德。   臣等朝真求哀忏悔。   衆念樂師韻。  臣等自從無始劫,無明煩惱覆真心。  常行殺盜與邪淫,兩舌妄言並锜語。  誹謗大乘真正教,鬥亂親朋離間人。  貪嗔癡暗縱三心,喜怒愛惡增七慢。  曆劫罪根難記憶,多生業垢莫能量。  皈依上聖大慈悲,發露真心求忏悔。  萬劫千生諸罪垢,願從忏悔悉消除。  將此身心奉上聖,惟願罪根悉原宥。   忏悔已往,臣等志心,同伸啓願。  願眼常睹玉毫相,願耳常聞說法聲。  願鼻常嗅衆妙香,願舌常贊無上道。  願身不染邪淫法,願意常存正信心。  發願上報四重恩,發願下濟三途苦。  廣運慈悲憐一切,廣行方便度衆主。  仰惟玉帝大慈悲,加護願心悉成就。   發願已後,臣等志心皈命禮。   衆和。 太上彌羅無上天,妙有玄真境。渺渺紫金阙,太微玉清宮。無極無上聖,廓落發光明。寂寂浩無宗,玄範總十方。湛寂真常道,恢漠大神通。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   平坐談經如法。   知磬舉 孔雀明王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孔雀明王天尊   開說:  孔雀明王一部經,能令護國救凡民。  談演靈文消厄難,廣開方便度衆生。   衆和一聲: 大慈悲孔雀明王天尊   衆和<br> == 卷中之前 ==   知磬舉:<br> 更生永命天尊   衆和一聲: 大慈悲更生永命天尊   開念: 钟鼓呈祥爲注經,不敲自韻顯玄真。 吾今泄漏無他囑,從此更新孔雀文。   衆和一聲: 大慈悲更生永命天尊。<br> ==卷下之前(太上元始天尊说孔雀经白文)==   知磬舉:   長生保命天尊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   明念:   大哉玄妙洞靈章,萬劫修來孔雀王。   元始說經真教主,廣演妙法爲敷揚。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   衆和   eybklvg28doh3zsw42eeuk74z9wan18 太上元始天尊說孔雀經白文 0 1145163 11126965 2351709 2026-10-12T12:09:41Z Buladisala 108120 11126965 wikitext text/x-wiki ==太上元始天尊說孔雀經白文== 底本出处:《万历续道藏》 原文在《太上元始天尊说宝月光皇后圣母孔雀明王尊经》卷中后面   知磬舉:<br>   長生保命天尊<br>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br>   明念:<br>   大哉玄妙洞靈章,萬劫修來孔雀王。<br>   元始說經真教主,廣演妙法為敷揚。<br><br>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br>   眾和   gjh1g0qesu1hv6ufog4t07rsffmm5rd 11126966 11126965 2026-10-12T12:10:25Z Buladisala 108120 11126966 wikitext text/x-wiki ==太上元始天尊說孔雀經白文== 底本出处:《万历续道藏》 原文在《太上元始天尊说宝月光皇后圣母孔雀明王尊经》卷中后面   知磬舉:<br>   長生保命天尊<br>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br>   明念:<br>   大哉玄妙洞靈章,萬劫修來孔雀王。<br>   元始說經真教主,廣演妙法為敷揚。<br><br>   大慈悲長生保命天尊<br>   眾和   6plrahe9a09k4fl7l92qol9e4mgfinj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后聖母孔雀明王經 0 1145164 11127016 2351710 2026-10-12T14:47:47Z Buladisala 108120 1112701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 | notes = 撰人不詳,明張國祥校梓。三卷。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 | from = 萬曆續道藏 }}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上 ==   道言:爾時,元始天尊在大羅天上,清微天宮,浮黎國土,玉羅寶台之上,放九色祥光。九色蓮座,鸾鳴鳳唱,獅子白鶴,諸天雷將,四方圍繞。昔於龍漢四年七月十五日,地官較會。同講南靈冥算之法,度人拯拔之文。道前演說時有九天雷祖大帝,九天生神大帝,四梵天王,五老六師四聖,五山真君,五嶽聖帝,四犢源王,五鬥真君,十一大曜,本命四柱,四方纏度,三界四府,天京地府,水國陽曹,二十八宿,三官大帝,四品火官,三十二天,三十二帝,三元三百六十五度,城隍裏社,憲府瘟司,天下五湖四海,九江八水,十二河源,七十二福地,三百六十名山,地府一十八獄冥官,酆都二十四獄,女青三十六獄,中央普掠,八萬四千重之鬼獄,大小鐵圍,刀山血湖,峽石無間,阿鼻地獄,十王冥官,二百二十六天王,七十羅叉女,一十二侍香玉女,二十一龍女,六十四魔耶女,一百三十龍王,各各齊來集會。稽首朝禮,各依次第,列班聽宣經意。忽有一天母,駕孔雀而來,此乃佛中即孔雀如來,道中乃是寶月光皇後玉皇聖母。統集孔雀經中諸大善神二俱來參聽法音,皈依大道,重演道德孔雀靈文。願向道中,能與世問衆生解除厄難。 是時,孔雀明王,向前圍繞三匝,上白天尊前:妾輩女流,身居兩門。今日幸聞,得睹慈顔演說經法,願垂救度。如是世問男女所結十纏,三世冤債,惡病久災,邪魔魍魉,伏逆星辰,咒誓厭魅,一切災禍者,但能精虔禮請善道,于家啓請經法,一一解散。氣未絕者,應系過世。冤家解盡,三日即安。清淨身心,衣服新鮮。開啓關白,各處神祠,特與某追魂趕命。牒告雷將,領承玉清之符命,玉皇之尊言。虔請正一道士,或三、五、七道衆,或在家庭,或於觀宇,請誦經忏,然燈行道。依科修奉,無不應驗。此是天皇之妙言,成上奉行。宣命五方雷公,五方雷王,八方雲雷使者,雷部總兵使者,九天采訪使者,各各發號施令,稽首皈依,遵守而行。 爾時,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天尊孔雀明王經》。詳夫此經,原是大洞經中骨髓,經中之造化,經中之運用。因此廣傳下世。得此法音,稽首道聽。時有大衆,再告天尊言:自昔元始授之與寶月光聖母,聖母授之與後土皇地祇,地祇授之與三官四聖五老高真,五老授之與五師,天師複授之與妙行真人、大惠大極普會青羅救苦普救真人許真君,累傳下世。時有定光真人,敷揚妙典,宣行教法,普救世問一切男女。如或災難,志心焚香,拜表上章,誦經禮忏,納款投誠,時新五果,請道迎真,志心談念《孔雀大明王尊經》,虔誠祝告。水盆內焚解厄牒,剖付司命,掃蕩邪魔,取祝報應,無不靈感。救濟世人一命,皆是十種功德。共積陰功,同證無爲。此乃玄妙之科,萬劫一傳之秘。若有世間男女,志心志意,宣念救度世人,福壽無窮。於是,天尊而說偈曰: 衆念叠聲: 金阙玄穹主,高上玉皇尊。 妙相冠諸天,慈光燭三界。 真聖妙道慈,天人依仗師。 大乘垂法語,正一指迷途。 功德若虛空,贊揚無窮盡。 衆和。 是時,元始天尊複告諸天諸地,五老三官,四聖萬靈,諸真聖母,天母聖衆。按法以傳五方诰命、真文神咒、天王名號,各各同伸贊念。常加守護,消災延壽。敷揚妙道,闡閱靈文。 談。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東方九炁天王統領本方蒼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東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四句。 東方九炁大天王。始皇青天大天王。 碧霞郁叠大天王。中有老人大天王。 總校圖箓大天王。攝炁舉仙大天王。 歲皇輔肝大天王。雲霞蔚叠大天王。 角木蛟宿大天王。亢金龍宿大天王。 氏土格宿大天王。房日兔宿大天王。 心月狐宿大天王。尾火虎宿大天王。 四景回旋大天王。箕主七辰大天王。 正鬥明輪大天王。承炁捕非大天王。. 掃除不祥大天王。東山神咒大天王。 攝召九天大天王。赤書符命大天王。 制會酆山大天王。束魔送鬼大天王。 所誅無镯大天王。悉詣木宮大天王。 取有稽延大天王。下制東河大天王。 泣海水神大天王。大劫洪災大天王。 蛟龍負身大天王。水府開道大天王。 通徑百千大天王。上帝赤文大天王。 風火無聞大天王。金輪熾盛大天王。 危月燕宿大天王。星日馬宿大天王。 張月鹿宿大天王。翼火蛇宿大天王。 轸水蚓宿大天王。柳土張宿大天王。 啓請東方四十二位天王,常加守護。今辰經壇,伏爲<small>入意</small>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主尊,能與持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南方三炁天王,統領本方赤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南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南方丹界大天王。赤帝玉堂大天王。 中有大神大天王。號曰赤皇大天王。 上炎流姻大天王。三炁勃光大天王。 神仙受命大天王。應會太陽大天王。 熒惑輔心大天王。井鬼守房大天王。 柳星張翼大天王。亢禦四鄉大天王。 轸總七宿大天王。回轉天常大天王。 召運促會大天王。正道驿行大天王。 赤文命靈大天王。北攝酆山大天王 速送魔宗大天王。斬滅邪根大天王。 符命所討大天王。明列罪原大天王。 南山神咒大天王。威伏八方大天王。 群妖滅爽大天王。萬試摧亡大天王。 南河水帝大天王。太伯龍王大天王。 神咒流行大天王。普掃不祥大天王。 洪水飛災大天王。上召蛟龍大天王。 開除水徑大天王。千道萬通大天王。 敢有幹試大天王。攝送火宮大天王。 赤書所告大天王。莫有不從大天王。 除病救死大天王。剪除不祥大天王。 啓請南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small>某</small>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中央一炁天王,統領本方黃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中央。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臻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中央總靈大天王。黃上天元大天王。 始生五老大天王。中皇高尊大天王。 攝炁監真大天王。總領群仙大天王。 曲錄玄圖大天王。宿簡王文大天王。 催運上炁大天王。普告萬神大天王。 鎮星輔脾大天王。回度北元大天王。 魁𩲃主非大天王。截邪斬奸大天王。 𩵄䰢魓𩳐大天王。掃穢除氛大天王。 魒正玄鬥大天王。明度天關大天王。 九天符命大天王。金馬驿傳大天王。 中皇總炁大天王。統攝無邺大天王。 鎮星吐輝大天王。敕攝北帝大天王。 遏塞鬼門大天王。剪除不祥大天王。 莫有當前大天王。中山神咒大天王。 召龍上雲大天王。制會黃河大天王。 九水河源大天王。不得怠縱大天王。 善惡悉分大天王。千妖萬奸大天王。 上對帝君大天王。敢有幹試大天王。 太陽激墳大天王。赤書玉字大天王。 宣告普聞大天王。黃中理炁大天王。 啓請中央四十位天王,常加守護。今辰壇下,伏爲某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西方七炁天王,統領本方白帝眷屬、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西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臻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 西方素天大天王。太白七門大天王。 金靈皓映大天王。太華流氛大天王。 白石峨峨大天王。七炁氤氲大天王。 上有始生大天王。皇老大神大天王。 總領肺氣大天王。主校九天大天王。 檢定圖錄大天王。制召上仙大天王。 太白檢肺大天王。奎婁守魂大天王。 胃昂畢赀大天王。主制七關大天王。 參總鬥魁大天王。受符北元大天王。 赤書玉字大天王。九天正文大天王。 攝召萬炁大天王。普掃帝君大天王。 西山神咒大天王。八威七傳大天王。 符水上龍大天王。召山送雲大天王。 在所校得大天王。同到帝門大天王。 輔衛上真大天王。斬滅邪源大天王。 若有不祥大天王。截以金阙大天王。 赤書符命大天王。風火驿傳大天王。 雲中普奉大天王。身爲鬥柄大天王。 虛妙靈應大天王。守魁追魂大天王。 奎木狼宿大天王。婁金狗宿大天王。 啓請西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命。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天尊孔雀明王尊經卷上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北方五炁天王,統領本方炁帝眷屬、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北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福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北方玄天大天王。五炁徘徊大天王。 中有黑帝大天王。雙皇大微大天王。 總領符命大天王。仙煉八威大天王。 青裙羽大天王。龍文鳳衣大天王。 上帝所舉大天王。制到玉階大天王。 北辰輔賢大天王。鬥牛衛扉大天王。 女虛危室大天王。豁落四開大天王。 辟總七星大天王。執凶斜非大天王。 卻災掃穢大天王。明道動輝大天王。 北山神咒大天王。激揚起雷大天王。 攫天鎮威大天王。北鄧所部大天王。 萬妖滅摧大天王。九河傾訖大天王。 鳥母群飛大天王。蛟龍通道大天王。 水陌洞開大天王。赤文玉書大天王。 驿龍風馳大天王。胃土稚宿大天王。 昂月雞宿大天王。畢月烏宿大天王。 危月燕宿大天王。嘴火猴宿大天王。 壬癸子醜大天王。丙子丁醜大天王。 黃林木禁大天王。中理五炁大天王。 攝邪破穢大天王。劈除妖怪大天王。 啓請北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保安宁。 談一定金四句。 東方玉堂護國賴義天王。 東北方扶桑護國廣梵天王。 東南方婆伽護國廣目天王。 南方琉璃護國梵中天王。 西方仞利護國诤梵天王。 西南方全妙護國廣明天王。 西北方玉完護國廣義天王。 北方郁單護國廣成天王。 上方天人護國廣神天王。 下方大明護國廣流天王。 中央竺落護國大唐天王。 神天護國廣化天王。一 大梵護國廣壽天王。 夜叉護國廣福天王。 成炁護國廣赤天王。 丹沙護國廣大天王。 衆念: 梵度天王。虛明天王。大安天王。 太虛天王。玉宗天王。孔明天王。 鳳明天王。鳳神天王。保劫天王。 妙勝天王。玉鑒天王。夏像天王。 本中天王。光慶天王。元通天王。 略大天王。各守天王。托塔天王。 李正天王。李和天王。李順天王。 賴咤天王。撥咤天王。李咤天王。 金咤天王。南赤天王。赤帝天王。 通血天王。通明天王。號劫天王。 虛劫天王。大劫天王。大德天王。 大高天王。大輔天王。漢臣天王。 伯溫天王。元伯天王。子玉天王。 福壽天王。那叉天王。奈叉天王。 撥利天王。皮留天王。金留天王。 金剛天王。昱沙天王。婆耶天王。 陀羅天王。護教天王。 啓請六十六位護國大天王,常加 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命。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解災迍。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於是天尊與諸大衆演說諸天王,常加守護,保佑平安。乃爲衆等,宣說秘密驅邪分鬼人道咒曰: 叭咤叭咤,鵬麟鵬麟。皇希皇希,惠臨惠臨。吉盧吉盧,元和元和。 妙真妙真,毓飛毓飛。粗胡粗胡,神寶化身。周遍法界,三界十方。 光明無礙,大慈仁者。谟護護護,蘇谟蘇谟。天蓬天蓬,天猷天猷。 黑殺黑殺,玄武玄武。盤古盤古, 開化開化。十方世界,無上神王。 洞淵天尊,急急如律令。 談清江引。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朋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救苦救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除災除禍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消愆滅罪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解冤釋結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沈冤罷對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和瘟免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救病救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度命度厄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消除災障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收瘟攝毒 大慈尊。 衆和。 道言:是大神咒者,元始天王之妙言,玉皇明王之真诰,太上正一之法門,九天始生之真一,玄之又玄。太上道君,廣開方便之門,道有億萬之玄關。不肯皈依,致招厄難。俱各怕死,千般計較。或請外道,宰殺生靈。搖鈴納啖,贖魂買命。不得全愈,方才皈依。經教玄科,贊鬥然燈。禮忏拜表,志心談念。孔雀聖母,明王經中,有四府萬靈。一心修奉,方當得其感應。所祈教化,得沐謝恩。若有來入法門者,先令平等,毋有雜念。分班锉銳,然後方行三清淨。第一身清诤,第二口清诤,第三心清淨。又除三業六根,然此可依三洞之法。永劫無息,常居天堂。五福常得,百靈守護。若遇三元五噶,四時八節,本命生辰。於清淨室中,燒香默坐。束向長脆,稽首叩齒。談誦此經,即得長壽。保命度災,即說延壽長生中道咒曰: 談變地花。 玄玄真一身,經演九天文。 飛行泰羅衆,金台朝皇人。 無上無苦根,年齡依噬椿。 百體洞瓊花,虔謝白元君。 金台童子書,雲山保真門。 福德隨日新,身光晃三天。 紫蓋羅千宮,心皈無上尊。 五福常綿綿,密護玄中人。 驅邪過東海,秉大曜虛皇。 海內無藏處,除非地獄門。 永無鬼業蛆,不聞妙法經。 何能得解悟,元君敕下鬼。 不許惱衆生,若不依吾教。 頭破作七分,永不聞原赦。 萬劫不超生,若是皈依道。 便得上生天,受盡天之福。 五劫輪轉成,善男並善女, 同受福千春。急急如律令。 衆和。 道言:說經終所言,並是諸天上帝。諸王國土,諸天神王,救病神人,俱得欣喜長福無量,以得安樂。臻崇壽籌,教法流傳,天花散亂。是時,大衆聞說此經,皆大歡喜,稽首作禮。奉辭而退,信受奉行。   太上元始天專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上終 回向,忏經,三皈依 皈命上卷經,護國救良民。普願諸有情,悉皈依道寶無上尊。 皈命中卷經,持誦感神明。普願世間人,悉皈依經寶無上尊。 皈依下卷經,鳳篆總靈文。普願受持人,悉皈依師寶無上尊。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立。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會上人。 志心信禮,虛皇大道君,三教祖,四生父,天人耶易,傳師無上尊,出教度旱迷。無邊化,鬼神欽,龍虎伏,萬德周法界,遍滿十方土。至道尊,混元祖,經可舍,玄元無上尊,稽首降甘露。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身業罪消除。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道經師寶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太上元始天尊說聖母寶月光皇後孔雀明王尊經》卷中 == 和。 道言:爾時元始天尊再召諸天帝君、天王玉女、龍王、羅叉、龍女等衆,各各會集眷屬。諸大力神衆,無鞅飛天神王,都駕五色龍車。鸾嘯、鳳唱,獅子白鶴,孔雀淨泓。對對分班,羅列左右。聽法演教,救濟世人,拔諸苦難。隨方感應,普度無窮。男女歡樂,共享太平。稽首皈依,志心同伸贊禮。 今辰壇下,奉爲請恩。專爲某,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談采茶歌。 太皇黃曾大天王。太明玉完大天王。 清明何童大天王。玄胎平育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元明文舉大天王。大極蒙翳大天王。 赤明和陽大天王。上明七曜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虛無越衡大天王。玄明恭華大天王。 曜明宗飄大天王。竺落皇笳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虛明堂曜大天王。觀明端靖大天王。 玄明恭慶大天王。太渙極瑤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元載孔升大天王。太安皇崖大天王。 顯定極風大天王。始皇孝芒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太皇翁重大天王。無思江由大天王。 上碟阮樂大天王。無極昙擔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皓庭霄度大天王。淵通元洞大天王。 太文妙成大天王。太素秀樂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太虛無上大天王。太釋騰勝大天王。 龍變梵度大天王。太極平育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衆和。 三十二天天王。三十二帝天王。 諸天隱諱天王。 啓請四方三十五位天王,常加護佑,特爲某請恩保度,祈佑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念不談。 侍香黃金玉女。分香增味玉女。 通明殿內玉女。太微天宮玉女。 玉清天宮玉女。大赤天宮玉女。 禹余天宮玉女。勾陳天宮玉女。 紫微天官玉女。後土皇宮玉女。 聖祖天宮玉女。清微天宮玉女。 九辰天宮玉女。東極天宮玉女。 南極天宮玉女。玉皇散花玉女。 西極黃華玉女。北極助聖玉女。 中黃侍素玉女。十方靈素玉女。 十方侍香玉女。玉光傳言玉女。 妙行夜光玉女。玉京靈妙玉女。 啓請天宮二十四位玉女,降赴經壇,常加護佑。特爲某請恩保度,祈福方來。爲我守護,誦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章談進北羅叉女。堅敷塗宗羅叉女。 虛象玄華羅叉女。龍陽撫穿羅叉女。 微正霄豔羅叉女。淵大遊沖羅叉女。 三關三經羅叉女。大梵飛空羅叉女。 應舉羅血羅叉女。天輪慶度羅叉女。 神護經中羅叉女。真元斬精羅叉女。 四合升遷羅叉女。遵骞雲盒羅叉女。 雲應騰天羅叉女。西方護國羅叉女。 剛澤微音羅叉女。陰溪布衣羅叉女。 貫元明素羅叉女。明道通神羅叉女。 啓請護教二十位解厄除災救難羅叉女,降赴經壇。特爲某請恩保庇,祈佑方來。爲我守護,談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辰洞開微羅叉女。周化法應羅叉女。 澄輝羅台羅叉女。平遐把虛羅叉女。 談成章愒羅叉女。結飙臨育羅叉女。 灑雲散開羅叉女。陽九百六羅叉女。 泥芒隱階羅叉女。會而冥默羅叉女。 真空會虛羅叉女。堅王順道羅叉女。 诰命神咒羅叉女。龍梵洞變羅叉女。 純陽隱玄羅叉女。方本還黑羅叉女。 北方圓號羅叉女。告下骞林羅叉女。 降魔護教羅叉女。驅攝妖邪羅叉女。 啓請降魔二十位攝邪救難羅叉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祈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相府高真羅叉女。神變惠光羅叉女。 解锺靈相羅叉女。赤精純道羅叉女。 成號威神羅叉女。利雲萬壽羅叉女。 億會中丘羅叉女。講成瓊品羅叉女。 謠音慶流羅叉女。受位玉室羅叉女。 太憲通會羅叉女。玄章煥慈羅叉女。 綱輸旋周羅叉女。青天護魂羅叉女。 赤天養黑羅叉女。白天侍魄羅叉女。 黑帝通血羅叉女。黃帝中主羅叉女。 甲乙宮中羅叉女。丙丁宮中羅叉女。 啓請護道二十位消災度厄羅叉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庇,祈佑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庚辛宮中羅叉女。戊己宮中羅叉女。 中央宮中羅叉女。七傷八難羅叉女。 金靈布鬥羅叉女。神仙解結羅叉女。 天宮散禍羅叉女。冤家債主羅叉女。 青玄度人羅叉女。冥府開途羅叉女。 追魂奮命羅叉女。過陰取魂羅叉女。 安魂定魄羅叉女。交還患體羅叉女。 服藥有感羅叉女。群魔束形羅叉女。 鬼精滅爽羅叉女.。回骸起死羅叉女。 白骨成人羅叉女。鬼妖滅爽羅叉女。 啓請收邪二十位扶衰拔苦解冤羅叉女,降赴經中。特爲某請恩保度,賜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弟子。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清江引。 啓請扶桑宮龍女, 丹霞宮龍女,煉晶宮龍女。 禮謝太霄官龍女。 啓請浮羅宮龍女, 東海中龍女,南海中龍女。 禮謝西海中龍女。 啓請北海中龍女, 天點宮龍女,混霄宮龍女。 禮謝變瑜宮龍女。 啓請旋沙宮龍女, 素侍宮龍女,炎帝宮龍女。 禮謝幽微官龍女。 啓請輝華宮龍女, 元靈宮龍女,滄浪宮龍女。 禮謝蓬萊宮龍女。 啓請金明宮龍女。 廣寒宮龍女,廣澄宮龍女。 禮謝水晶宮龍女。 啓請琉璃宮龍女, 神雲宮龍女,碧霄官龍女。 禮謝福地宮龍女。 啓請百靈宮龍女, 神珠宮龍女,四漬宮龍女。 禮謝寶月官龍女。 啓請掃蕩三十二位卻禍儲祥保命龍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請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和。 東方阿荟應耶女: 觀音魔耶女,明首魔耶女, 菩昙魔耶女,阿奕魔耶女, 流吟魔耶女,曲麗魔耶女, 育臻魔耶女,大梵魔耶女, 慶雲魔耶女,玉都魔耶女, 上門魔耶女,上首魔耶女, 流玄魔耶女,龍羅魔耶女, 籲員魔耶女。 南方南閻魔耶女: 玉眸魔耶女,梵形魔耶女, 九靈魔耶女,澤羅魔耶女, 綠羅魔耶女,眇 魔耶女, 韶謠魔耶女,雲上魔耶女, 飛生魔耶女,摩羅魔耶女, 霐持魔耶女,攬姿魔耶女, 馥朗魔耶女,神嬰魔耶女, 那育魔耶女。 衆和。 啓請東方南方珍邪破穢三十二位魔耶女衆,下赴經中。特爲某請恩保佑,祈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和。 西方刃利魔耶女: 婆泥魔耶女,宛數魔耶女, 太耶魔耶女,流羅魔耶女, 景蔚魔耶女,易貌魔耶女, 宛首魔耶女,阿藍魔耶女, 華莫魔耶女,九開魔耶女,! 阿那魔耶女,旡無魔耶女,. 浮羅魔耶女,玉誕魔耶女, 百空魔耶女。 北方自育魔耶女: 道乾魔耶女,東覆魔耶女, 上玄魔耶女,育貌魔耶女, 眇炁魔耶女,大醜魔耶女, 上天魔耶女,劫量魔耶女, 瑛鮮魔耶女,浮黎魔耶女, 保珍魔耶女,旡品魔耶女? 自真魔耶女,恢漠魔耶女, 度人魔耶女。 衆和。 啓請西方北方滅邪三十二位解冤釋結魔耶女,下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庇,請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爾時元始天尊再告左右侍真日:吾今演說孔雀尊經,無不感應。此經尊妙,普度無窮。爲汝衆等,演說消愆地獄滅罪之因。時有救苦天尊,普來會集。設大慈悲,爲諸衆生消除,地獄一切罪業,救拔沈淪。或有衆生,廣修善因,種種布施,先超九玄七祖,上登天堂,轉成人道,才方救得患難。離苦超升,廣建功德,大啓福田.o 召諸天龍八部,地祇十代,四梵天王,阿修羅諸天帝王,間羅天子,泰山府司命、司錄、司功、司殺,五道大神,獄主冥官典者,北陰酆都權衡曹僚、緣吏、鬼卒等衆,各各恭敬禮拜,稽首叩頭,上白天尊曰:緣以世間衆生,受諸果報,並是大魔管業罪障。若有閻浮國土,十惡五逆,不孝父母,破齋犯戒,烹宰猜羊、牛馬、六畜、飛禽、走獸屬,死後俱入九幽地獄。日夜受苦,無有解脫。若非廣修功德,設齋布施,積功拷掠,擊閉幽牢,無不生天。 爾時天尊日夜想念衆生:汝當谛聽吾言。或一切罪人身殁,世問男子女人、父母眷屬身亡之後,宜建道場。行道散花,廣施資財。修過齋事,陰司較量。有功者准福消愆,無功者受諸罪報。萬兩黃金,將去不得。只用幾卷真經,無拘無束。黃金雖貴,不保前程。能誦此經,俱得解脫。此經雖微,能救死生。是時衆等稽首禮拜,惟願天尊演留十地王官、宮分姓名,廣以示之。即說寶號曰: 帶小采茶歌。 啓請地府一宮,太素妙廣廣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二宮,陰德定休休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三宮,洞明普靜靜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四宮,玄德五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五宮,最勝耀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六宮,寶宿昭成成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七宮,等觀明理理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八宮,無上正度度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九宮,飛魔演慶慶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十宮,五化威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衆和。 東嶽泰山天齊仁聖大帝。 北陰酆都權衡大帝。 地府一十八重地獄冥官。 酆都二十四獄冥官主者。 地府三司助理上卿真君。 地府四瞑上相太傳真君。 地府牛頭馬面獄卒神王。 地府無鞅大力魔王之衆。 地府較量罪福鬼官典者。 地府幽陰一切掾吏主宰。 衆和 爾時,天尊爲地府拷掠等衆,普爲人民死亡之後,沈淪地獄。.陰司善會,管得超生。自然無礙,地獄空閑。滅除罪業,不經地獄。苦惱辛酸,俱無挂礙。時有天尊,乃诏勑命,左司陽官,右司陰官,較量功德。酆都二十四獄拷官典者,放出受苦一切鬼魂,孤爽滯魄,鹹登火煉之池。各執化形,丹界靈符,及護更生。再得出世,得生人道。皈依道釋二教,欽信三寶,忠孝國君。更得逍遙自在,與道長存。 於是,天尊普爲衆生、受苦罪人,盡皆拔度,俱得超升。汝等衆生,各各谛聽。吾當與汝,宣說滅罪升仙咒曰: 酆都夜堅,忽吹光輝。照出幽魂,乘饴香糜。靈符火煉,百骸自飛。 得見法會,仙妓知歸。 又誦偈曰: 萬劫難逢,仙緣可祟。開癖幽趣, 全假真風。濟惠無窮,念念生因。 駕景飛空,亡魂超度。九祖生天, 三代離苦。七祖升遷,弟子人等。 合家康宁,求神得感。形源複生, 飲食悟味。消災免難,增延壽算。 合室光榮,人眷安和。保佑安宁, 星辰順度。福祿增延,五德天福。 四曜增崇,太陰太陽。勝興福慶, 二十八宿。長福消災,惡曜退位。 福壽光榮,急告玄天。免離災迍 存亡兩利,禍去福臨。急急如律令。 爾時,元始天尊告太上老君曰:三界衆生,漂流苦海,無有解脫。汝豈受忍,宜須精勤。奉行秘旨,普皆救度。太上勁奉诰命,不敢藏情。若有衆生災厄疾病,當誦此經。稱念孔雀明王聖母天尊,天王龍王,玉女羅叉,龍女魔耶等衆。並請同念大慈大悲,大惠真人,救苦真人。即當離苦,長得解脫。永離萦纏,長生益壽。壽命延長,一切厄難皆當消滅。時有太上道君,而說偈曰: 大慈二真人,能救三界苦。 放光照世間,地獄息停住。 刀山高巍巍,擭湯飛炎炎。 志心念真人,罪魂解囚冤。 疾病多苦厄,非災難可言。, 痛髒傷五神,真人愍悲酸。 清信善男女,皈道須志心。 常念衆神人,離苦兔憂沈。 疾須清重厄,邪魔不敢侵。 晝夜心不離,解脫全爾身。 勇猛發回向,同歸七寶林。 是故我皈依,一心皆恭敬。 於是,尹喜真人啓白奏曰:如今下方,衆生男子女人,三世冤債,十種大罪,可離解散。或與維新,增延福壽。大慈大悲,可免纏害。禍其子孫,累及九祖。久沈長夜,普望赦宥解脫。男女輪轉人身,不斷根本,常居人道。天尊言:此經是三天聖語,諸真聖言。如是下界衆生,若有男子女人,在於大國中,多行惡事。不敬天地日月、國王水土、父母生身,呵風罵雨,作諸惡緣。上古之時,人民淳樸。心行正直,禀性溫和。不相嫉拓,作諸善念,廣行方便。得其壽長,俱得安然。今來末世人民,妄言僥幸,人心狡詐。不修善行,惟集凶惡。不奉大道,倚托邪神。作法咒詛、專害人命。是時真人,再拜上告。 道言:慈念蒼生,沈淪下鬼。魂被拷劫,魂魄無依。願解脫之法,使諸衆生,免遭枉橫。 道言:汝當谛聽,吾今所說者。又見中古之人,專行魇禱。便於天上地下,邪魔廟社之中,見刑害。其有姓名庚甲,私竊咒誓,以水噴灑,以腳踏踐,努目張口,種種形勢。專無道念,枉害良善。若自作,若教他作。若自受,若他返受。若有善男子女人,或被惡人咒詛魇禱,皆當香湯沐浴,崇建道場。請道迎真,皈命道像。大慈真人,孔雀明王,諸真聖衆。志心轉誦此《孔雀明王聖母尊經》,此經功德,不可思議。此經能解鐵圍。此經能救患病。此經能離惡人。此經能除一切惡魔。此經能解咒詛惡業。此經能辟一切邪道。此經能禳一切水火災難。此經能破諸大地獄。此經能護國土,一切刀兵。此經能滅蟲蝗,保護善人。此經難言,說不盡述。此經在處,常有五方五帝,部領兵馬各百萬人守護。此經能與弟子之處,四向八方,上下中央,剪除不祥。魇禳木怪,普獲消禳。即說魇蠱咒曰: 大法堂堂,天圓地方。天有九柱, 地有九梁。魇咒之人,自受其殃。 六柱三梁,魇蠱消亡。三梁六柱, 還其本主。六甲六乙,魇蠱迷亡。 六丙六丁,魇蠱不形。六戊六己, 魇蠱不起。六庚六辛,魇蠱不真。 六壬六癸,魇蠱自睡。咒詛速解, 冤業遠奔。敢有違令,攝赴雷獄。 剜心取肺,血割身形。依吾咒詛, 便得長生。急急如律令。 衆和。 奉行三五將軍,八風使者,九州社令,有萬將軍力士,百萬千衆,追取魇蠱。五音使者,攝追魇蠱之人。三魂七魄,俱入禁獄,不得出離。咒詛惡人,精魂敗越,神志猖狂。頭戴火山,十分燃熬。萬劫受苦,不舍晝夜。若還依此孔雀明王經教,使得解釋和散,冤魂生天。吾今所說解冤咒詛,魇魅經法。若有善男子女人得聞此經,大開方便。救治病難,度脫衆生。命得安穩,身強體健。福壽延長,永無災障。冤家債主,速去消除。釋散蠱毒,驅除三屍,得道成真。是時太上老君即說咒曰: 我昔遊中國,位登無上天。 今來入中國,教化諸衆生。 九十有六種,其中各有緣。 令其敬信者,展轉自相傳。 精進心不退,得生無上天。 有誦此經處,斯人壽命延。 百神來護衛,萬病悉皆痊。 見世得然樂,身如金石堅。 至真無上法,消災福自然。 若是依吾教,下邪化微塵。 如是依經典,冤家自消散。 奉真得長生,永世得安然。 急急如律令。 衆和。 法衆虔誠,志心贊念,滅魔靈章咒曰: 隨願隨願,樗蒙樗蒙。天輸天輪,法霖法霖。訣岑訣岑,法部多法部多。修羅吉利,修羅吉利。轉轉吉利,成成吉利。升升吉利,巴元巴元。醜伯醜伯,丹留丹留。負天負天,擔石擔石。炯開炯開,陀羅陀羅。谟诃谟诃,元素刀利王。監醜豁落神,列目度皇王。西天刮羅神,龍願竺陀王。講台多羅神,江音河伯王。山澤洞淵神,九素天魔。十天皇帝,太微五神。四犢河源,明王天尊。急急如律令。 清江引。 衆和 爾時太上老君,昔自元始說經以來,諸仙聖衆,救度群生,便得安盒。卻禍儲祥,松除邪鬼。解釋咒詛,凶殃散滅。吉瑞來臻,扶持聖道,經教流傳。是時,大衆歡喜踴躍,不勝欣崇。隨願受持,稽首皈依,奉辭而退。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中竟<br> 三皈依 皈命孔雀經,護國保安宁。普願諸衆生,悉皈依清微無上尊。 皈命明王經,照徹十方人。普願有緣人,悉皈依禹余無上尊。 皈命聖母經,龍章始結成。普願諸有情,悉皈依大赤無上尊。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平。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會上人。 志心信禮,禹余上清官。香林苑,靈寶尊,說法也。天花墜,無上尊,普度諸衆生。普天下,大千界,間浮地,男女也。總飯依,除邪悉輔正。拔沈淪,救生死,妙得不思議。無上尊,成就一切願。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口業罪消除。 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孔雀明王大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下 == 爾時,元始天尊在浮黎天中,放大光明。說無上至真妙法,敷演孔雀靈文。再召三界四府,五嶽四漬,五湖四海,九江八河,十二河源,名山洞府,地府酆都,水國陽曹,憲府殟司,城隍社令,五鬥星君,二十八宿,十一大曜,本命四柱,十方真仙,無鞅數衆,俱來稽首。聽說孔雀明王經教,度衆生世間之苦。時有孔雀明王,駕孔雀部,領天王、羅叉、玉女、魔耶、龍王等衆前來,參遠道前。上告言:吾爲釋天教主,如來行相,道乃名爲寶月光皇後聖母。道釋兩門,並同一氣之源。累劫修來,得證正道。願世間衆生,或有一切男女,以生作死,已死作生。務要解釋三災八願,度脫九厄之橫禍,增添福壽之延長。勾落死名,注上生籍,十種福田之簿,削落惡籍青篇,會金簡不老之名。若或誦經之人,名標仙籍,永不輪回,受諸快樂。欲要超度九玄七祖,出離苦難,徑上天堂,同登福果。如或敢有違慢經文,自有玄都科律譴責,爲災受刑憲。 於是,孔雀朋王稽首天尊,聽誦孔雀明王尊經,解釋潭洞龍王下赴經中。特與某願仗經功,無難消災,常加護佑。惟願龍王,降大吉祥。 <small>一定金</small> 東望扶桑大龍王。歲星木德大龍王。 太白青漢太龍王。高穹戊己大龍王。 芒角龍鳳大龍王。妙哉五黑大龍王。 仰望八表大龍王。神首黑道大龍王。 處暗陰德大龍王。受制元帝大龍王。 太陰玉緯大龍王。森角儲乘大龍王。 元魂煉晶大龍王。浮教回避大龍王。 鹿幾愧音大龍王。碧提針還大龍王。 地傾黨負大龍王。藥草變瑜大龍王。 天默窺坡大龍王。上聞難避大龍王。 定傍野生大龍王。拯中昆消大龍王。 開念。 啓請消災護佑二十二位鎮源星曜龍王,降赴經壇。特爲某請恩做度,祈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曜展洞鬥大龍王。寂無妙旋大龍王。 素衣度澤大龍王。皇達元靈大龍王。 東方青帝大龍王。東海廣目大龍王。 甲乙震宮大龍王。寅卯木官大龍王。 重華國土大龍王。輝華官中大龍王。 南方赤帝大龍王。南海普陀大龍王。 炎帝綿室大龍王。大霄溢隅大龍王。 曆遐薦位大龍王。周遍加圖大龍王。 枝蓬溪蓬大龍王。觚直罵都大龍王。 戴智荼壇大龍王。井溪持薄大龍王。 開念。 啓請解毒二十位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皈命孔雀明王經,願與某除災迍。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掌維追義大龍王。變光浪權大龍王。 變屢溢灘大龍王。幽微畢雷大龍王。 捐皇宴束大龍王。西方白帝大龍王。 西海廣金大龍王。栗铎點楝大龍王。 會演珠裴大龍王。罩子雲軒大龍王。 業睹般基大龍王。青草湖波大龍王。 鄱陽湖水帝大龍王。 焦溪湖水帝大龍王。 小姑山水帝大龍王。 牛台湖水帝大龍王。 萬靈源水帝大龍王。 湖江溪水帝大龍王。 西溪老潭大龍王。 楚江山水帝大龍王。 滄浪山天妃聖母大龍王。 解公洞水帝大龍王。 大姑山水帝大龍王。 漢江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洞淵護經二十四位水帝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武當山聖水大龍王。 襄江水帝大龍王。 漢中水帝大龍王。 五洲河水帝大龍王,o 北方武陵水帝大龍王。 北方坎宮水帝大龍王。 津孩蒙耳水帝大龍王。 翠宇九闌大龍王。蕭鈎連與大龍王。 龍汾神關大龍王。溝淪沈漠大龍王。 豁蠻祈通大龍王。玄寥亢息大龍王。 蟒修台夕大龍王。無溪四明大龍王。 海島弱水大龍王。番壇時昊大龍王。 湯長敷昌大龍王。匪庸詩濟大龍王。 秘法訊宜大龍王。 開念。 啓請水澤護道二十水府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名下請恩,保護消災。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述。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廣帝理生大龍王。廣澤晉地大龍王。 廣源聖帝大龍王。廣浩取國大龍王。 廣福中堂大龍王。廣成大金大龍王。 廣明楓國大龍王。廣武金德大龍王。 廣試真靈大龍王。廣遠水帝大龍王。 衛肇宋國大龍王。滄海金真大龍王。 蓬萊福地大龍王。玉京寶山大龍王。 峨媚山福地大龍王。 揚子江水帝大龍王。 君山群主大龍王。五台金明大龍王。 孟河水帝大龍王。越河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廣淵水帝,護壇二十位剛澤龍王,願降經筵。特爲某名下請恩,保佑平安。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述。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西那國主大龍王。魏國中土大龍王。 周國中明大龍王。燕國中正大龍王。 鄭國中意大龍王。蜀國中金大龍王。 趙國中帝大龍王。昊國中計大龍王。 晉國中成大龍王。 大明國中平大龍王。 楚國中府大龍王。齊國中勝大龍王。 魯國中市大龍王。楚江水帝大龍王。 烏江水帝大龍王。松江水帝大龍王。 刻江水帝大龍王。長江水帝大龍王。 萌江水帝大龍王。平江水帝大龍王。 黃江水帝大龍王。呂良水帝大龍王。 孟津水帝大龍王。唐元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淵澤二十四位消災解厄水帝龍王,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度,祈佑方來。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宋國水帝大龍王。福國水帝大龍王。 淮河水帝大龍王。淮平溪水大龍王。 沙河水帝大龍王。湘江水帝大龍王。 魏河水帝大龍王。衡河水帝大龍王。 鏟河水帝大龍王。川江水帝大龍王。 鎮江水帝大龍王。擺河水帝大龍王。 越河水帝大龍王。沿江水帝大龍王。 各處海口水帝大龍王。 各處湖池大龍王。蔡湖水帝大龍王。 梁湖水帝大龍王。焦溪水帝大龍王。 五嶽五帝大龍王。四犢水府大龍王。 山川得道大龍王。 天下名山得道大龍王。 天下洞府得道大龍王。 金龍四大大龍王。五方五帝大龍王。 天下有名得道大龍王。天下無名得道大龍王。 天下名山福地仙官。 天下洞天諸位仙官。 天下名山隱悟未有名得道仙官。 開念。 啓請得道應感二十五位龍王、福地洞天仙官,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祈佑方來。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願與某保安宁。 衆念奏樂。 稽首皈衣,重伸啓請,志心禮謝三清上聖、十極高真。 普天星鬥河漢群真。 三官三省四聖上帝。 五老五師諸振師真。 前傅後教曆代宗師。 南北束西中五鬥星君。 二十八宿十二宮分尊神。 九天曹元列班之衆。 值年太歲建生真人。 刀值流年諸宮星鬥。 運限祿馬一切元辰。 孔雀明王聖母元君。 經中天王龍王一切之衆。 經中羅叉魔耶天仙。 經中玉女龍女一切之衆。 雷霆一府二院三司天將。 守壇護戒諸位神將。 法錄中官將天神官衆。 真官土地開化應供天神。 陽問祀典十廟神柢。 家奉三教香火之神。 司命土府禁忌六神。 城隍社令土地之神。 功曹土地裏域正神。 三界四府萬靈無邊真宰。 虛空過往斜察神祇。 經筵會中無鞅之衆。 願消災障,願降吉祥。保佑某安宁,保佑某安宁。 衆念。 爾時,妙行真人稽首拜告,而作頌曰: 天真皇人,梵炁玄僚。天寶自然, 人各知音。主治世會,變化厄難。 誦求之者,禳除不祥。清淨道炁, 無不安宁。天官奉書,百靈敬章。 神朱寫造,服佩安康。施之於學, 大吉大祥。 於是,妙行真人稽首,說此咒能消災厄。複有太極真人,出班朝禮,而作頌曰: 碧雲喚神霄,虛梵豁落語。 層雲元始尊,九龍駕皇人。 接青轄靈光,集福真珠景。 開陽孛出書,寶經出聖篇。 福德由是經,移洞玄隱妙。 高嚴王皇母,寶月光之後。 廣發弘誓願,孔雀大佛母。 能救世間苦,男女尊奉者。 五嶽皆降福,四犢遷福壽。 三官俱保舉,五鬥赦罪愆。 十二宮神吉,二十八宿保平安。 凡在諸行事,志心禮元皇。 稽首皆恭敬,普護降吉祥。 是時,普光真人再告,而作誦曰: 玉帝功德大,玄理極攸深。生於浩劫前,運化於古今。 聖母說妙經,愍念諸有情。此經極妙法,功德中功德。 名號最上聖,無此爲第一。大光明王尊,孔雀聖希有。 能破衆惡魔,皆令心降伏。能滅極重罪,皆令得清淨。 若人聞是經,或聞是帝名。稽首生恭敬,一切罪消滅。 十惡四重罪,五逆害父母。信心志談演,隨聲盡消滅。 保護人天衆,四相與五衰。三途極重罪,人間見厄難。 凶年饑馑喪,毒藥及厭魅。刑獄與冤家,軍陣鬥戰苦。 山林惡道中,虎豹豺狼等。江海毒龍類,迅雷風雨電。 水火及盜賊,蠱毒所中心。失志發狂亂,蛇竭毒惡蟲。 邪魔凶怪神,伺求人便者。由是此真經,普皆自消滅。 惡病久沈綿,夢寐亦不安。非理欲殘命,珍滅不爲殃。 緣遇是經故,安隱得自在。所有希求願,財寶及富貴。 以此經功德,如意皆稱遂。神威自在仙,衆德十一曜。 三十三天主,二十八宿王。靈妃玉女等,天神及地祇。 三界虛空神,江海諸龍王。水火及風神,宮殿與宅舍。 山林樹木衆,溝渠井泉神。由是持經故,一切皆擁護。 衣食常自然,子孫居富貴。出言人希聞,所至皆恭敬。 若爲求男女,持誦真靈文。經勃下天曹,落籍天仙人。 降生於其家,爲其作男女。顯貴人崇重,九祖盡升仙。 光大慶其門,延及父母親。吉祥常熾盛,災障不能侵。 是故我今說,大衆宜谛聽。慈悲度一切,皆令達上清。 聖母傳寶經,萬事得如心。一心皈命禮,福祿自然加。 信人添長壽,家眷得榮華。凡在諸有情,經卷永亨嘉。 衆念。 是時,大衆稽首恭敬,感得聖言,能救衆生。於是天尊重宣寶岌梵音咒曰: 新作此。 洞岡洞岡,辟輪辟輸。太微太微,紫微紫微。 元皇元皇,晃曜晃曜。景明景明,洪嚧洪嚧。 單樞單樞,郁哩郁哩,魃鸠魃鸠,伏龍呼龍。 亶靈亶靈,妙門妙輪。出纏出纏,離縛離縛。 解結解結,希夷希夷。神通神通,屍羅屍羅。 谟羅谟羅,吉哩吉哩。咤哩咤哩,六明十通。 八十一王,二十四神。元命真人,一切真仙。 普皆救護,信家人眷。誦經之後,萬罪消滅。 萬冤解除,萬結斷釋。萬災蕩散,萬病潛消。 萬禍不臨,萬事吉祥。億曾萬祖,曆劫種親。 一切寬債,冤仇咒詛。 冢訟複連,禍害子孫。隨此神咒,悉皆消滅。吉祥雲集,福壽康宁。祖宗更化,俱得超生。一切衆生,同登道果。志心皈命,永降吉祥。急急如律令。 清江引 [[File:稽首大光明王.jpg|稽首大光明王]][[File:稽首大光明王尊.jpg||稽首大光明王]] 衆和。 道言:說經將畢,龍、鶴、天仙來迎。前嘯九鳳齊唱,後吹八鸾同鳴。獅子白鶴,羅列左右。迎送天仗,回還金阙。孔雀明王及諸眷屬各還福國。地府幽王,各赴陰境。龍王龍女各歸海藏。羅叉魔耶,隨處所居。陽曹雷帝,複還宮殿。師真演派,各還所治。守經護戒,家奉香火。土地城隍,各居堂宇。天龍八部、四大金剛,隨經所在。於是,大衆各各歡喜,稽首皈依,信受奉行。拜謝天顔,奉辭而退。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下終 奏樂。 弟子虔將幹供養,供養十方諸聖衆。 <small>談十供養</small> <big>花</big><br><br> 仙境百花奇,不用栽培。牡丹芍藥共荼縻,萬朵金蓮開爛熳。供養真儀,花奉獻。 花奉獻,奉獻聖前,齋主虔誠。花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燈</big><br><br> 燈燭熒交光,照耀十方。諸天星像放毫光,受罪衆生俱解脫。朝禮虛皇,燈奉獻。 燈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燈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經</big><br><br> 孔雀出仙經,濟死浮生。三萬六部妙靈文,惟願世人能解悟。皈向慈尊,經奉獻。 經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經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水</big><br><br> 法水灑無邊,東井靈泉。九龍吐浴妙玄元,石景黃華常浣濯。洗滌身田,水奉獻。 水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水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茶</big><br><br> 百雀吐靈芽,盞內生花。風清兩腋欲升霞,能效盧仝嘗七碗。妙相仙家,茶奉獻。 茶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茶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酒</big><br><br> 此酒世間無,味勝醞酬。神仙由自抱琴沽,惟願臨格獻聖上。醉往蓬壺,酒奉獻。 酒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酒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果</big><br><br> 火棗及交梨,仙果希奇。石榴紅杳共鵝栗,王母蟠桃千歲果。奉獻真儀,果奉獻。 果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果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齋</big><br><br> 營廚辨香齋,妙用奇哉。珍儀百味自天來,普獻聖真親納受。賜福消災,齋奉獻。 齋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齋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衣</big><br><br> 蜀錦與昊绫,羅绮時新。銀紅紫綠色鮮明,織就千般龍鳳錦。奉獻三清,衣奉獻。 衣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衣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香</big><br><br> 一主道德香,遍滿十方。孔雀教主是師王,不舍經中弘誓願。覆護安康,香奉獻。 香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香奉獻,奉獻上帝前。<br><br> 獻供已畢,誦三皈依回向。 三皈依回向 皈命極妙經,護國鎮天星。普願諸衆生,悉皈依,同會樂升平。 皈命妙法經,法顯闡天神。普願世間靈,悉皈依,同會結良因。 皈命道德經,道中奧理深。普願念誦人,悉皈依,同會步玉京。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平。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三會人。 志心信禮,太清師寶尊。永壽年,太極宮,觀見世,諸衆生。無上尊,一切墮地獄。入邪宗,生畜獸,失人身。賴師慈,爲提攜,大聖善通靈。化萬民,修功果,忏滅多衆生。無上尊,萬福自來臻。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意業罪消除。 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消除災障天尊。不可思議功德。 奏樂  化財  回示 舉念 伏以道在聖傳,修在於己。凡有所爲,皆從心起。懇禱虔誠,一切信禮。向來壇中,演念聖母孔雀尊經幾部,敬伸回向。 三清上聖。   玉帝玉尊。 聖父聖母。   三寶三界。 孔雀明王之主宰,诤泓法界之高真。 前傅後教之祖師,談經演法之天人。 南辰北極之星鬥,束西中鬥度星宮。 二十八宿十二之宮神, 普天河漢之群真。直年太歲之本命, 流年刀直之元辰。五嶽四犢之聖帝, 四海九江之龍神。羅叉龍女之魔耶, 天王玉女之龍君。家杞香火之土地, 司命土禁之龍神。城隍裏社之杞典, 當境泰山之廟神。瘟司行化之火部, 地盤業主之明神。祭系有感之英烈, 冤家債主之禍神。結願冤仇之鬼衆, 身中作亂之禍神。是日在會之真仙, 道場應感之證盟。糾察護道天神衆, 珍妖滅怪衆雷兵。經筵侍聞諸天聖, 一切神仙護教主。 仗此經功,普伸芹奉。請恩專爲某削除罪愆,增崇壽算。伏願經力流恩,帝心廣布。好生有感之誠,民心無不之願。家邦常享於世域,是非人我以和諧。凡在有情,均沾聖澤。稽首皈依,無極大道。志心稱念,孔雀明王大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 詳夫此經,原所處在武當太嶽。 太和紫霄宮李提點,於舍身崖洞裹尋得複人經一部,計八十五卷,後載此道門孔雀經一部三卷。取出洞門,歸宮觀之,此乃道釋兩門之化也。凡夫不信,吾乃收貯在宮,不覺經中自蘊,不可隱匿,以此可傳於世。今將古本抄錄,散施十方。道士能識音談演念者,福有千锺。上報君王,下資三宥。國泰民安,風調雨順。人人樂業,處處和平者。 大明萬曆三十五年歲次丁未上元吉日,正一嗣教凝誠至道闡玄弘教大真人,掌天下道教事張國祥,奉旨校梓。 3wokctm2polbxlae2qothtuoptsf3rc 11127024 11127016 2026-10-12T15:25:55Z Buladisala 108120 1112702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 | notes = 撰人不詳,明張國祥校梓。三卷。底本出處:《萬曆續道藏》 | from = 萬曆續道藏 }}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上 ==   道言:爾時,元始天尊在大羅天上,清微天宮,浮黎國土,玉羅寶台之上,放九色祥光。九色蓮座,鸾鳴鳳唱,獅子白鶴,諸天雷將,四方圍繞。昔於龍漢四年七月十五日,地官較會。同講南靈冥算之法,度人拯拔之文。道前演說時有九天雷祖大帝,九天生神大帝,四梵天王,五老六師四聖,五山真君,五嶽聖帝,四犢源王,五鬥真君,十一大曜,本命四柱,四方纏度,三界四府,天京地府,水國陽曹,二十八宿,三官大帝,四品火官,三十二天,三十二帝,三元三百六十五度,城隍裏社,憲府瘟司,天下五湖四海,九江八水,十二河源,七十二福地,三百六十名山,地府一十八獄冥官,酆都二十四獄,女青三十六獄,中央普掠,八萬四千重之鬼獄,大小鐵圍,刀山血湖,峽石無間,阿鼻地獄,十王冥官,二百二十六天王,七十羅叉女,一十二侍香玉女,二十一龍女,六十四魔耶女,一百三十龍王,各各齊來集會。稽首朝禮,各依次第,列班聽宣經意。忽有一天母,駕孔雀而來,此乃佛中即孔雀如來,道中乃是寶月光皇後玉皇聖母。統集孔雀經中諸大善神二俱來參聽法音,皈依大道,重演道德孔雀靈文。願向道中,能與世問衆生解除厄難。 是時,孔雀明王,向前圍繞三匝,上白天尊前:妾輩女流,身居兩門。今日幸聞,得睹慈顔演說經法,願垂救度。如是世問男女所結十纏,三世冤債,惡病久災,邪魔魍魉,伏逆星辰,咒誓厭魅,一切災禍者,但能精虔禮請善道,于家啓請經法,一一解散。氣未絕者,應系過世。冤家解盡,三日即安。清淨身心,衣服新鮮。開啓關白,各處神祠,特與某追魂趕命。牒告雷將,領承玉清之符命,玉皇之尊言。虔請正一道士,或三、五、七道衆,或在家庭,或於觀宇,請誦經忏,然燈行道。依科修奉,無不應驗。此是天皇之妙言,成上奉行。宣命五方雷公,五方雷王,八方雲雷使者,雷部總兵使者,九天采訪使者,各各發號施令,稽首皈依,遵守而行。 爾時,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天尊孔雀明王經》。詳夫此經,原是大洞經中骨髓,經中之造化,經中之運用。因此廣傳下世。得此法音,稽首道聽。時有大衆,再告天尊言:自昔元始授之與寶月光聖母,聖母授之與後土皇地祇,地祇授之與三官四聖五老高真,五老授之與五師,天師複授之與妙行真人、大惠大極普會青羅救苦普救真人許真君,累傳下世。時有定光真人,敷揚妙典,宣行教法,普救世問一切男女。如或災難,志心焚香,拜表上章,誦經禮忏,納款投誠,時新五果,請道迎真,志心談念《孔雀大明王尊經》,虔誠祝告。水盆內焚解厄牒,剖付司命,掃蕩邪魔,取祝報應,無不靈感。救濟世人一命,皆是十種功德。共積陰功,同證無爲。此乃玄妙之科,萬劫一傳之秘。若有世間男女,志心志意,宣念救度世人,福壽無窮。於是,天尊而說偈曰: 衆念叠聲: 金阙玄穹主,高上玉皇尊。 妙相冠諸天,慈光燭三界。 真聖妙道慈,天人依仗師。 大乘垂法語,正一指迷途。 功德若虛空,贊揚無窮盡。 衆和。 是時,元始天尊複告諸天諸地,五老三官,四聖萬靈,諸真聖母,天母聖衆。按法以傳五方诰命、真文神咒、天王名號,各各同伸贊念。常加守護,消災延壽。敷揚妙道,闡閱靈文。 談。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東方九炁天王統領本方蒼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東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四句。 東方九炁大天王。始皇青天大天王。 碧霞郁叠大天王。中有老人大天王。 總校圖箓大天王。攝炁舉仙大天王。 歲皇輔肝大天王。雲霞蔚叠大天王。 角木蛟宿大天王。亢金龍宿大天王。 氏土格宿大天王。房日兔宿大天王。 心月狐宿大天王。尾火虎宿大天王。 四景回旋大天王。箕主七辰大天王。 正鬥明輪大天王。承炁捕非大天王。. 掃除不祥大天王。東山神咒大天王。 攝召九天大天王。赤書符命大天王。 制會酆山大天王。束魔送鬼大天王。 所誅無镯大天王。悉詣木宮大天王。 取有稽延大天王。下制東河大天王。 泣海水神大天王。大劫洪災大天王。 蛟龍負身大天王。水府開道大天王。 通徑百千大天王。上帝赤文大天王。 風火無聞大天王。金輪熾盛大天王。 危月燕宿大天王。星日馬宿大天王。 張月鹿宿大天王。翼火蛇宿大天王。 轸水蚓宿大天王。柳土張宿大天王。 啓請東方四十二位天王,常加守護。今辰經壇,伏爲<small>入意</small>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主尊,能與持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南方三炁天王,統領本方赤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南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南方丹界大天王。赤帝玉堂大天王。 中有大神大天王。號曰赤皇大天王。 上炎流姻大天王。三炁勃光大天王。 神仙受命大天王。應會太陽大天王。 熒惑輔心大天王。井鬼守房大天王。 柳星張翼大天王。亢禦四鄉大天王。 轸總七宿大天王。回轉天常大天王。 召運促會大天王。正道驿行大天王。 赤文命靈大天王。北攝酆山大天王 速送魔宗大天王。斬滅邪根大天王。 符命所討大天王。明列罪原大天王。 南山神咒大天王。威伏八方大天王。 群妖滅爽大天王。萬試摧亡大天王。 南河水帝大天王。太伯龍王大天王。 神咒流行大天王。普掃不祥大天王。 洪水飛災大天王。上召蛟龍大天王。 開除水徑大天王。千道萬通大天王。 敢有幹試大天王。攝送火宮大天王。 赤書所告大天王。莫有不從大天王。 除病救死大天王。剪除不祥大天王。 啓請南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small>某</small>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中央一炁天王,統領本方黃帝、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中央。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臻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中央總靈大天王。黃上天元大天王。 始生五老大天王。中皇高尊大天王。 攝炁監真大天王。總領群仙大天王。 曲錄玄圖大天王。宿簡王文大天王。 催運上炁大天王。普告萬神大天王。 鎮星輔脾大天王。回度北元大天王。 魁𩲃主非大天王。截邪斬奸大天王。 𩵄䰢魓𩳐大天王。掃穢除氛大天王。 魒正玄鬥大天王。明度天關大天王。 九天符命大天王。金馬驿傳大天王。 中皇總炁大天王。統攝無邺大天王。 鎮星吐輝大天王。敕攝北帝大天王。 遏塞鬼門大天王。剪除不祥大天王。 莫有當前大天王。中山神咒大天王。 召龍上雲大天王。制會黃河大天王。 九水河源大天王。不得怠縱大天王。 善惡悉分大天王。千妖萬奸大天王。 上對帝君大天王。敢有幹試大天王。 太陽激墳大天王。赤書玉字大天王。 宣告普聞大天王。黃中理炁大天王。 啓請中央四十位天王,常加守護。今辰壇下,伏爲某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西方七炁天王,統領本方白帝眷屬、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西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臻崇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 西方素天大天王。太白七門大天王。 金靈皓映大天王。太華流氛大天王。 白石峨峨大天王。七炁氤氲大天王。 上有始生大天王。皇老大神大天王。 總領肺氣大天王。主校九天大天王。 檢定圖錄大天王。制召上仙大天王。 太白檢肺大天王。奎婁守魂大天王。 胃昂畢赀大天王。主制七關大天王。 參總鬥魁大天王。受符北元大天王。 赤書玉字大天王。九天正文大天王。 攝召萬炁大天王。普掃帝君大天王。 西山神咒大天王。八威七傳大天王。 符水上龍大天王。召山送雲大天王。 在所校得大天王。同到帝門大天王。 輔衛上真大天王。斬滅邪源大天王。 若有不祥大天王。截以金阙大天王。 赤書符命大天王。風火驿傳大天王。 雲中普奉大天王。身爲鬥柄大天王。 虛妙靈應大天王。守魁追魂大天王。 奎木狼宿大天王。婁金狗宿大天王。 啓請西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命。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天尊孔雀明王尊經卷上誦解災述。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與某保安宁。 右<br><br> 玉皇诰命,以錫北方五炁天王,統領本方炁帝眷屬、上聖高尊、真仙聖衆。下赴經壇,守護北方。巡察惡道,救護衆生。特與某長福消災,增福壽算。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北方玄天大天王。五炁徘徊大天王。 中有黑帝大天王。雙皇大微大天王。 總領符命大天王。仙煉八威大天王。 青裙羽大天王。龍文鳳衣大天王。 上帝所舉大天王。制到玉階大天王。 北辰輔賢大天王。鬥牛衛扉大天王。 女虛危室大天王。豁落四開大天王。 辟總七星大天王。執凶斜非大天王。 卻災掃穢大天王。明道動輝大天王。 北山神咒大天王。激揚起雷大天王。 攫天鎮威大天王。北鄧所部大天王。 萬妖滅摧大天王。九河傾訖大天王。 鳥母群飛大天王。蛟龍通道大天王。 水陌洞開大天王。赤文玉書大天王。 驿龍風馳大天王。胃土稚宿大天王。 昂月雞宿大天王。畢月烏宿大天王。 危月燕宿大天王。嘴火猴宿大天王。 壬癸子醜大天王。丙子丁醜大天王。 黃林木禁大天王。中理五炁大天王。 攝邪破穢大天王。劈除妖怪大天王。 啓請北方四十位天王,常加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依。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保安宁。 談一定金四句。 東方玉堂護國賴義天王。 東北方扶桑護國廣梵天王。 東南方婆伽護國廣目天王。 南方琉璃護國梵中天王。 西方仞利護國诤梵天王。 西南方全妙護國廣明天王。 西北方玉完護國廣義天王。 北方郁單護國廣成天王。 上方天人護國廣神天王。 下方大明護國廣流天王。 中央竺落護國大唐天王。 神天護國廣化天王。一 大梵護國廣壽天王。 夜叉護國廣福天王。 成炁護國廣赤天王。 丹沙護國廣大天王。 衆念: 梵度天王。虛明天王。大安天王。 太虛天王。玉宗天王。孔明天王。 鳳明天王。鳳神天王。保劫天王。 妙勝天王。玉鑒天王。夏像天王。 本中天王。光慶天王。元通天王。 略大天王。各守天王。托塔天王。 李正天王。李和天王。李順天王。 賴咤天王。撥咤天王。李咤天王。 金咤天王。南赤天王。赤帝天王。 通血天王。通明天王。號劫天王。 虛劫天王。大劫天王。大德天王。 大高天王。大輔天王。漢臣天王。 伯溫天王。元伯天王。子玉天王。 福壽天王。那叉天王。奈叉天王。 撥利天王。皮留天王。金留天王。 金剛天王。昱沙天王。婆耶天王。 陀羅天王。護教天王。 啓請六十六位護國大天王,常加 護佑。今辰壇下,伏爲某皈命。 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能令持誦解災迍。孔雀明王經,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於是天尊與諸大衆演說諸天王,常加守護,保佑平安。乃爲衆等,宣說秘密驅邪分鬼人道咒曰: 叭咤叭咤,鵬麟鵬麟。皇希皇希,惠臨惠臨。吉盧吉盧,元和元和。 妙真妙真,毓飛毓飛。粗胡粗胡,神寶化身。周遍法界,三界十方。 光明無礙,大慈仁者。谟護護護,蘇谟蘇谟。天蓬天蓬,天猷天猷。 黑殺黑殺,玄武玄武。盤古盤古, 開化開化。十方世界,無上神王。 洞淵天尊,急急如律令。 談清江引。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朋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救苦救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除災除禍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消愆滅罪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解冤釋結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沈冤罷對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和瘟免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救病救患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度命度厄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消除災障 大慈尊。 稽首大光明王尊。 和:大光明王尊孔雀明王經。 消災保安宁,收瘟攝毒 大慈尊。 衆和。 道言:是大神咒者,元始天王之妙言,玉皇明王之真诰,太上正一之法門,九天始生之真一,玄之又玄。太上道君,廣開方便之門,道有億萬之玄關。不肯皈依,致招厄難。俱各怕死,千般計較。或請外道,宰殺生靈。搖鈴納啖,贖魂買命。不得全愈,方才皈依。經教玄科,贊鬥然燈。禮忏拜表,志心談念。孔雀聖母,明王經中,有四府萬靈。一心修奉,方當得其感應。所祈教化,得沐謝恩。若有來入法門者,先令平等,毋有雜念。分班锉銳,然後方行三清淨。第一身清诤,第二口清诤,第三心清淨。又除三業六根,然此可依三洞之法。永劫無息,常居天堂。五福常得,百靈守護。若遇三元五噶,四時八節,本命生辰。於清淨室中,燒香默坐。束向長脆,稽首叩齒。談誦此經,即得長壽。保命度災,即說延壽長生中道咒曰: 談變地花。 玄玄真一身,經演九天文。 飛行泰羅衆,金台朝皇人。 無上無苦根,年齡依噬椿。 百體洞瓊花,虔謝白元君。 金台童子書,雲山保真門。 福德隨日新,身光晃三天。 紫蓋羅千宮,心皈無上尊。 五福常綿綿,密護玄中人。 驅邪過東海,秉大曜虛皇。 海內無藏處,除非地獄門。 永無鬼業蛆,不聞妙法經。 何能得解悟,元君敕下鬼。 不許惱衆生,若不依吾教。 頭破作七分,永不聞原赦。 萬劫不超生,若是皈依道。 便得上生天,受盡天之福。 五劫輪轉成,善男並善女, 同受福千春。急急如律令。 衆和。 道言:說經終所言,並是諸天上帝。諸王國土,諸天神王,救病神人,俱得欣喜長福無量,以得安樂。臻崇壽籌,教法流傳,天花散亂。是時,大衆聞說此經,皆大歡喜,稽首作禮。奉辭而退,信受奉行。   太上元始天專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上終 回向,忏經,三皈依 皈命上卷經,護國救良民。普願諸有情,悉皈依道寶無上尊。 皈命中卷經,持誦感神明。普願世間人,悉皈依經寶無上尊。 皈依下卷經,鳳篆總靈文。普願受持人,悉皈依師寶無上尊。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立。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會上人。 志心信禮,虛皇大道君,三教祖,四生父,天人耶易,傳師無上尊,出教度旱迷。無邊化,鬼神欽,龍虎伏,萬德周法界,遍滿十方土。至道尊,混元祖,經可舍,玄元無上尊,稽首降甘露。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身業罪消除。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道經師寶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太上元始天尊說聖母寶月光皇後孔雀明王尊經》卷中 == 和。 道言:爾時元始天尊再召諸天帝君、天王玉女、龍王、羅叉、龍女等衆,各各會集眷屬。諸大力神衆,無鞅飛天神王,都駕五色龍車。鸾嘯、鳳唱,獅子白鶴,孔雀淨泓。對對分班,羅列左右。聽法演教,救濟世人,拔諸苦難。隨方感應,普度無窮。男女歡樂,共享太平。稽首皈依,志心同伸贊禮。 今辰壇下,奉爲請恩。專爲某,看經功德。壽命百年,安樂延祥。消災延壽,降大吉祥。談采茶歌。 太皇黃曾大天王。太明玉完大天王。 清明何童大天王。玄胎平育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元明文舉大天王。大極蒙翳大天王。 赤明和陽大天王。上明七曜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虛無越衡大天王。玄明恭華大天王。 曜明宗飄大天王。竺落皇笳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虛明堂曜大天王。觀明端靖大天王。 玄明恭慶大天王。太渙極瑤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元載孔升大天王。太安皇崖大天王。 顯定極風大天王。始皇孝芒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太皇翁重大天王。無思江由大天王。 上碟阮樂大天王。無極昙擔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皓庭霄度大天王。淵通元洞大天王。 太文妙成大天王。太素秀樂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太虛無上大天王。太釋騰勝大天王。 龍變梵度大天王。太極平育大天王。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衆和。 三十二天天王。三十二帝天王。 諸天隱諱天王。 啓請四方三十五位天王,常加護佑,特爲某請恩保度,祈佑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念不談。 侍香黃金玉女。分香增味玉女。 通明殿內玉女。太微天宮玉女。 玉清天宮玉女。大赤天宮玉女。 禹余天宮玉女。勾陳天宮玉女。 紫微天官玉女。後土皇宮玉女。 聖祖天宮玉女。清微天宮玉女。 九辰天宮玉女。東極天宮玉女。 南極天宮玉女。玉皇散花玉女。 西極黃華玉女。北極助聖玉女。 中黃侍素玉女。十方靈素玉女。 十方侍香玉女。玉光傳言玉女。 妙行夜光玉女。玉京靈妙玉女。 啓請天宮二十四位玉女,降赴經壇,常加護佑。特爲某請恩保度,祈福方來。爲我守護,誦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章談進北羅叉女。堅敷塗宗羅叉女。 虛象玄華羅叉女。龍陽撫穿羅叉女。 微正霄豔羅叉女。淵大遊沖羅叉女。 三關三經羅叉女。大梵飛空羅叉女。 應舉羅血羅叉女。天輪慶度羅叉女。 神護經中羅叉女。真元斬精羅叉女。 四合升遷羅叉女。遵骞雲盒羅叉女。 雲應騰天羅叉女。西方護國羅叉女。 剛澤微音羅叉女。陰溪布衣羅叉女。 貫元明素羅叉女。明道通神羅叉女。 啓請護教二十位解厄除災救難羅叉女,降赴經壇。特爲某請恩保庇,祈佑方來。爲我守護,談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辰洞開微羅叉女。周化法應羅叉女。 澄輝羅台羅叉女。平遐把虛羅叉女。 談成章愒羅叉女。結飙臨育羅叉女。 灑雲散開羅叉女。陽九百六羅叉女。 泥芒隱階羅叉女。會而冥默羅叉女。 真空會虛羅叉女。堅王順道羅叉女。 诰命神咒羅叉女。龍梵洞變羅叉女。 純陽隱玄羅叉女。方本還黑羅叉女。 北方圓號羅叉女。告下骞林羅叉女。 降魔護教羅叉女。驅攝妖邪羅叉女。 啓請降魔二十位攝邪救難羅叉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祈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相府高真羅叉女。神變惠光羅叉女。 解锺靈相羅叉女。赤精純道羅叉女。 成號威神羅叉女。利雲萬壽羅叉女。 億會中丘羅叉女。講成瓊品羅叉女。 謠音慶流羅叉女。受位玉室羅叉女。 太憲通會羅叉女。玄章煥慈羅叉女。 綱輸旋周羅叉女。青天護魂羅叉女。 赤天養黑羅叉女。白天侍魄羅叉女。 黑帝通血羅叉女。黃帝中主羅叉女。 甲乙宮中羅叉女。丙丁宮中羅叉女。 啓請護道二十位消災度厄羅叉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庇,祈佑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談一定金。 庚辛宮中羅叉女。戊己宮中羅叉女。 中央宮中羅叉女。七傷八難羅叉女。 金靈布鬥羅叉女。神仙解結羅叉女。 天宮散禍羅叉女。冤家債主羅叉女。 青玄度人羅叉女。冥府開途羅叉女。 追魂奮命羅叉女。過陰取魂羅叉女。 安魂定魄羅叉女。交還患體羅叉女。 服藥有感羅叉女。群魔束形羅叉女。 鬼精滅爽羅叉女.。回骸起死羅叉女。 白骨成人羅叉女。鬼妖滅爽羅叉女。 啓請收邪二十位扶衰拔苦解冤羅叉女,降赴經中。特爲某請恩保度,賜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弟子。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清江引。 啓請扶桑宮龍女, 丹霞宮龍女,煉晶宮龍女。 禮謝太霄官龍女。 啓請浮羅宮龍女, 東海中龍女,南海中龍女。 禮謝西海中龍女。 啓請北海中龍女, 天點宮龍女,混霄宮龍女。 禮謝變瑜宮龍女。 啓請旋沙宮龍女, 素侍宮龍女,炎帝宮龍女。 禮謝幽微官龍女。 啓請輝華宮龍女, 元靈宮龍女,滄浪宮龍女。 禮謝蓬萊宮龍女。 啓請金明宮龍女。 廣寒宮龍女,廣澄宮龍女。 禮謝水晶宮龍女。 啓請琉璃宮龍女, 神雲宮龍女,碧霄官龍女。 禮謝福地宮龍女。 啓請百靈宮龍女, 神珠宮龍女,四漬宮龍女。 禮謝寶月官龍女。 啓請掃蕩三十二位卻禍儲祥保命龍女,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請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和。 東方阿荟應耶女: 觀音魔耶女,明首魔耶女, 菩昙魔耶女,阿奕魔耶女, 流吟魔耶女,曲麗魔耶女, 育臻魔耶女,大梵魔耶女, 慶雲魔耶女,玉都魔耶女, 上門魔耶女,上首魔耶女, 流玄魔耶女,龍羅魔耶女, 籲員魔耶女。 南方南閻魔耶女: 玉眸魔耶女,梵形魔耶女, 九靈魔耶女,澤羅魔耶女, 綠羅魔耶女,眇 魔耶女, 韶謠魔耶女,雲上魔耶女, 飛生魔耶女,摩羅魔耶女, 霐持魔耶女,攬姿魔耶女, 馥朗魔耶女,神嬰魔耶女, 那育魔耶女。 衆和。 啓請東方南方珍邪破穢三十二位魔耶女衆,下赴經中。特爲某請恩保佑,祈福方來。爲我守護,看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衆和。 西方刀利魔耶女: 婆泥魔耶女,宛數魔耶女, 太耶魔耶女,流羅魔耶女, 景蔚魔耶女,易貌魔耶女, 宛首魔耶女,阿藍魔耶女, 華莫魔耶女,九開魔耶女, 阿那魔耶女,旡無魔耶女, 浮羅魔耶女,玉誕魔耶女, 百空魔耶女。 北方自育魔耶女: 道乾魔耶女,東覆魔耶女, 上玄魔耶女,育貌魔耶女, 眇炁魔耶女,大醜魔耶女, 上天魔耶女,劫量魔耶女, 瑛鮮魔耶女,浮黎魔耶女, 保珍魔耶女,旡品魔耶女, 自真魔耶女,恢漠魔耶女, 度人魔耶女。 衆和。 啓請西方北方滅邪三十二位解冤釋結魔耶女,下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庇,請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爾時元始天尊再告左右侍真日:吾今演說孔雀尊經,無不感應。此經尊妙,普度無窮。爲汝衆等,演說消愆地獄滅罪之因。時有救苦天尊,普來會集。設大慈悲,爲諸衆生消除,地獄一切罪業,救拔沈淪。或有衆生,廣修善因,種種布施,先超九玄七祖,上登天堂,轉成人道,才方救得患難。離苦超升,廣建功德,大啓福田.o 召諸天龍八部,地祇十代,四梵天王,阿修羅諸天帝王,間羅天子,泰山府司命、司錄、司功、司殺,五道大神,獄主冥官典者,北陰酆都權衡曹僚、緣吏、鬼卒等衆,各各恭敬禮拜,稽首叩頭,上白天尊曰:緣以世間衆生,受諸果報,並是大魔管業罪障。若有閻浮國土,十惡五逆,不孝父母,破齋犯戒,烹宰猜羊、牛馬、六畜、飛禽、走獸屬,死後俱入九幽地獄。日夜受苦,無有解脫。若非廣修功德,設齋布施,積功拷掠,擊閉幽牢,無不生天。 爾時天尊日夜想念衆生:汝當谛聽吾言。或一切罪人身殁,世問男子女人、父母眷屬身亡之後,宜建道場。行道散花,廣施資財。修過齋事,陰司較量。有功者准福消愆,無功者受諸罪報。萬兩黃金,將去不得。只用幾卷真經,無拘無束。黃金雖貴,不保前程。能誦此經,俱得解脫。此經雖微,能救死生。是時衆等稽首禮拜,惟願天尊演留十地王官、宮分姓名,廣以示之。即說寶號曰: 帶小采茶歌。 啓請地府一宮,太素妙廣廣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二宮,陰德定休休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三宮,洞明普靜靜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四宮,玄德五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五宮,最勝耀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六宮,寶宿昭成成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七宮,等觀明理理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八宮,無上正度度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九宮,飛魔演慶慶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啓請地府十宮,五化威靈靈真君。 孔雀明王明王經,消災延壽保安宁。 衆和。 東嶽泰山天齊仁聖大帝。 北陰酆都權衡大帝。 地府一十八重地獄冥官。 酆都二十四獄冥官主者。 地府三司助理上卿真君。 地府四瞑上相太傳真君。 地府牛頭馬面獄卒神王。 地府無鞅大力魔王之衆。 地府較量罪福鬼官典者。 地府幽陰一切掾吏主宰。 衆和 爾時,天尊爲地府拷掠等衆,普爲人民死亡之後,沈淪地獄。.陰司善會,管得超生。自然無礙,地獄空閑。滅除罪業,不經地獄。苦惱辛酸,俱無挂礙。時有天尊,乃诏勑命,左司陽官,右司陰官,較量功德。酆都二十四獄拷官典者,放出受苦一切鬼魂,孤爽滯魄,鹹登火煉之池。各執化形,丹界靈符,及護更生。再得出世,得生人道。皈依道釋二教,欽信三寶,忠孝國君。更得逍遙自在,與道長存。 於是,天尊普爲衆生、受苦罪人,盡皆拔度,俱得超升。汝等衆生,各各谛聽。吾當與汝,宣說滅罪升仙咒曰: 酆都夜堅,忽吹光輝。照出幽魂,乘饴香糜。靈符火煉,百骸自飛。 得見法會,仙妓知歸。 又誦偈曰: 萬劫難逢,仙緣可祟。開癖幽趣, 全假真風。濟惠無窮,念念生因。 駕景飛空,亡魂超度。九祖生天, 三代離苦。七祖升遷,弟子人等。 合家康宁,求神得感。形源複生, 飲食悟味。消災免難,增延壽算。 合室光榮,人眷安和。保佑安宁, 星辰順度。福祿增延,五德天福。 四曜增崇,太陰太陽。勝興福慶, 二十八宿。長福消災,惡曜退位。 福壽光榮,急告玄天。免離災迍 存亡兩利,禍去福臨。急急如律令。 爾時,元始天尊告太上老君曰:三界衆生,漂流苦海,無有解脫。汝豈受忍,宜須精勤。奉行秘旨,普皆救度。太上勁奉诰命,不敢藏情。若有衆生災厄疾病,當誦此經。稱念孔雀明王聖母天尊,天王龍王,玉女羅叉,龍女魔耶等衆。並請同念大慈大悲,大惠真人,救苦真人。即當離苦,長得解脫。永離萦纏,長生益壽。壽命延長,一切厄難皆當消滅。時有太上道君,而說偈曰: 大慈二真人,能救三界苦。 放光照世間,地獄息停住。 刀山高巍巍,擭湯飛炎炎。 志心念真人,罪魂解囚冤。 疾病多苦厄,非災難可言。, 痛髒傷五神,真人愍悲酸。 清信善男女,皈道須志心。 常念衆神人,離苦兔憂沈。 疾須清重厄,邪魔不敢侵。 晝夜心不離,解脫全爾身。 勇猛發回向,同歸七寶林。 是故我皈依,一心皆恭敬。 於是,尹喜真人啓白奏曰:如今下方,衆生男子女人,三世冤債,十種大罪,可離解散。或與維新,增延福壽。大慈大悲,可免纏害。禍其子孫,累及九祖。久沈長夜,普望赦宥解脫。男女輪轉人身,不斷根本,常居人道。天尊言:此經是三天聖語,諸真聖言。如是下界衆生,若有男子女人,在於大國中,多行惡事。不敬天地日月、國王水土、父母生身,呵風罵雨,作諸惡緣。上古之時,人民淳樸。心行正直,禀性溫和。不相嫉拓,作諸善念,廣行方便。得其壽長,俱得安然。今來末世人民,妄言僥幸,人心狡詐。不修善行,惟集凶惡。不奉大道,倚托邪神。作法咒詛、專害人命。是時真人,再拜上告。 道言:慈念蒼生,沈淪下鬼。魂被拷劫,魂魄無依。願解脫之法,使諸衆生,免遭枉橫。 道言:汝當谛聽,吾今所說者。又見中古之人,專行魇禱。便於天上地下,邪魔廟社之中,見刑害。其有姓名庚甲,私竊咒誓,以水噴灑,以腳踏踐,努目張口,種種形勢。專無道念,枉害良善。若自作,若教他作。若自受,若他返受。若有善男子女人,或被惡人咒詛魇禱,皆當香湯沐浴,崇建道場。請道迎真,皈命道像。大慈真人,孔雀明王,諸真聖衆。志心轉誦此《孔雀明王聖母尊經》,此經功德,不可思議。此經能解鐵圍。此經能救患病。此經能離惡人。此經能除一切惡魔。此經能解咒詛惡業。此經能辟一切邪道。此經能禳一切水火災難。此經能破諸大地獄。此經能護國土,一切刀兵。此經能滅蟲蝗,保護善人。此經難言,說不盡述。此經在處,常有五方五帝,部領兵馬各百萬人守護。此經能與弟子之處,四向八方,上下中央,剪除不祥。魇禳木怪,普獲消禳。即說魇蠱咒曰: 大法堂堂,天圓地方。天有九柱, 地有九梁。魇咒之人,自受其殃。 六柱三梁,魇蠱消亡。三梁六柱, 還其本主。六甲六乙,魇蠱迷亡。 六丙六丁,魇蠱不形。六戊六己, 魇蠱不起。六庚六辛,魇蠱不真。 六壬六癸,魇蠱自睡。咒詛速解, 冤業遠奔。敢有違令,攝赴雷獄。 剜心取肺,血割身形。依吾咒詛, 便得長生。急急如律令。 衆和。 奉行三五將軍,八風使者,九州社令,有萬將軍力士,百萬千衆,追取魇蠱。五音使者,攝追魇蠱之人。三魂七魄,俱入禁獄,不得出離。咒詛惡人,精魂敗越,神志猖狂。頭戴火山,十分燃熬。萬劫受苦,不舍晝夜。若還依此孔雀明王經教,使得解釋和散,冤魂生天。吾今所說解冤咒詛,魇魅經法。若有善男子女人得聞此經,大開方便。救治病難,度脫衆生。命得安穩,身強體健。福壽延長,永無災障。冤家債主,速去消除。釋散蠱毒,驅除三屍,得道成真。是時太上老君即說咒曰: 我昔遊中國,位登無上天。 今來入中國,教化諸衆生。 九十有六種,其中各有緣。 令其敬信者,展轉自相傳。 精進心不退,得生無上天。 有誦此經處,斯人壽命延。 百神來護衛,萬病悉皆痊。 見世得然樂,身如金石堅。 至真無上法,消災福自然。 若是依吾教,下邪化微塵。 如是依經典,冤家自消散。 奉真得長生,永世得安然。 急急如律令。 衆和。 法衆虔誠,志心贊念,滅魔靈章咒曰: 隨願隨願,樗蒙樗蒙。天輸天輪,法霖法霖。訣岑訣岑,法部多法部多。修羅吉利,修羅吉利。轉轉吉利,成成吉利。升升吉利,巴元巴元。醜伯醜伯,丹留丹留。負天負天,擔石擔石。炯開炯開,陀羅陀羅。谟诃谟诃,元素刀利王。監醜豁落神,列目度皇王。西天刮羅神,龍願竺陀王。講台多羅神,江音河伯王。山澤洞淵神,九素天魔。十天皇帝,太微五神。四犢河源,明王天尊。急急如律令。<br> <small>清江引</small><br><br> 稽首<br><br> [[File:大光明王尊1.jpg|大光明王尊1]][[File:大光明王尊2.jpg||大光明王尊2]] 衆和 爾時太上老君,昔自元始說經以來,諸仙聖衆,救度群生,便得安盒。卻禍儲祥,松除邪鬼。解釋咒詛,凶殃散滅。吉瑞來臻,扶持聖道,經教流傳。是時,大衆歡喜踴躍,不勝欣崇。隨願受持,稽首皈依,奉辭而退。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中竟<br> 三皈依 皈命孔雀經,護國保安宁。普願諸衆生,悉皈依清微無上尊。 皈命明王經,照徹十方人。普願有緣人,悉皈依禹余無上尊。 皈命聖母經,龍章始結成。普願諸有情,悉皈依大赤無上尊。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平。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會上人。 志心信禮,禹余上清官。香林苑,靈寶尊,說法也。天花墜,無上尊,普度諸衆生。普天下,大千界,間浮地,男女也。總飯依,除邪悉輔正。拔沈淪,救生死,妙得不思議。無上尊,成就一切願。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口業罪消除。 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孔雀明王大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下 == 爾時,元始天尊在浮黎天中,放大光明。說無上至真妙法,敷演孔雀靈文。再召三界四府,五嶽四漬,五湖四海,九江八河,十二河源,名山洞府,地府酆都,水國陽曹,憲府殟司,城隍社令,五鬥星君,二十八宿,十一大曜,本命四柱,十方真仙,無鞅數衆,俱來稽首。聽說孔雀明王經教,度衆生世間之苦。時有孔雀明王,駕孔雀部,領天王、羅叉、玉女、魔耶、龍王等衆前來,參遠道前。上告言:吾爲釋天教主,如來行相,道乃名爲寶月光皇後聖母。道釋兩門,並同一氣之源。累劫修來,得證正道。願世間衆生,或有一切男女,以生作死,已死作生。務要解釋三災八願,度脫九厄之橫禍,增添福壽之延長。勾落死名,注上生籍,十種福田之簿,削落惡籍青篇,會金簡不老之名。若或誦經之人,名標仙籍,永不輪回,受諸快樂。欲要超度九玄七祖,出離苦難,徑上天堂,同登福果。如或敢有違慢經文,自有玄都科律譴責,爲災受刑憲。 於是,孔雀朋王稽首天尊,聽誦孔雀明王尊經,解釋潭洞龍王下赴經中。特與某願仗經功,無難消災,常加護佑。惟願龍王,降大吉祥。 <small>一定金</small> 東望扶桑大龍王。歲星木德大龍王。 太白青漢太龍王。高穹戊己大龍王。 芒角龍鳳大龍王。妙哉五黑大龍王。 仰望八表大龍王。神首黑道大龍王。 處暗陰德大龍王。受制元帝大龍王。 太陰玉緯大龍王。森角儲乘大龍王。 元魂煉晶大龍王。浮教回避大龍王。 鹿幾愧音大龍王。碧提針還大龍王。 地傾黨負大龍王。藥草變瑜大龍王。 天默窺坡大龍王。上聞難避大龍王。 定傍野生大龍王。拯中昆消大龍王。 開念。 啓請消災護佑二十二位鎮源星曜龍王,降赴經壇。特爲某請恩做度,祈福方來。爲我守護,念經功德。消災延壽,降大吉祥。 曜展洞鬥大龍王。寂無妙旋大龍王。 素衣度澤大龍王。皇達元靈大龍王。 東方青帝大龍王。東海廣目大龍王。 甲乙震宮大龍王。寅卯木官大龍王。 重華國土大龍王。輝華官中大龍王。 南方赤帝大龍王。南海普陀大龍王。 炎帝綿室大龍王。大霄溢隅大龍王。 曆遐薦位大龍王。周遍加圖大龍王。 枝蓬溪蓬大龍王。觚直罵都大龍王。 戴智荼壇大龍王。井溪持薄大龍王。 開念。 啓請解毒二十位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皈命孔雀明王經,願與某除災迍。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掌維追義大龍王。變光浪權大龍王。 變屢溢灘大龍王。幽微畢雷大龍王。 捐皇宴束大龍王。西方白帝大龍王。 西海廣金大龍王。栗铎點楝大龍王。 會演珠裴大龍王。罩子雲軒大龍王。 業睹般基大龍王。青草湖波大龍王。 鄱陽湖水帝大龍王。 焦溪湖水帝大龍王。 小姑山水帝大龍王。 牛台湖水帝大龍王。 萬靈源水帝大龍王。 湖江溪水帝大龍王。 西溪老潭大龍王。 楚江山水帝大龍王。 滄浪山天妃聖母大龍王。 解公洞水帝大龍王。 大姑山水帝大龍王。 漢江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洞淵護經二十四位水帝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武當山聖水大龍王。 襄江水帝大龍王。 漢中水帝大龍王。 五洲河水帝大龍王,o 北方武陵水帝大龍王。 北方坎宮水帝大龍王。 津孩蒙耳水帝大龍王。 翠宇九闌大龍王。蕭鈎連與大龍王。 龍汾神關大龍王。溝淪沈漠大龍王。 豁蠻祈通大龍王。玄寥亢息大龍王。 蟒修台夕大龍王。無溪四明大龍王。 海島弱水大龍王。番壇時昊大龍王。 湯長敷昌大龍王。匪庸詩濟大龍王。 秘法訊宜大龍王。 開念。 啓請水澤護道二十水府龍王,願降經壇。特爲某名下請恩,保護消災。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述。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廣帝理生大龍王。廣澤晉地大龍王。 廣源聖帝大龍王。廣浩取國大龍王。 廣福中堂大龍王。廣成大金大龍王。 廣明楓國大龍王。廣武金德大龍王。 廣試真靈大龍王。廣遠水帝大龍王。 衛肇宋國大龍王。滄海金真大龍王。 蓬萊福地大龍王。玉京寶山大龍王。 峨媚山福地大龍王。 揚子江水帝大龍王。 君山群主大龍王。五台金明大龍王。 孟河水帝大龍王。越河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廣淵水帝,護壇二十位剛澤龍王,願降經筵。特爲某名下請恩,保佑平安。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述。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西那國主大龍王。魏國中土大龍王。 周國中明大龍王。燕國中正大龍王。 鄭國中意大龍王。蜀國中金大龍王。 趙國中帝大龍王。昊國中計大龍王。 晉國中成大龍王。 大明國中平大龍王。 楚國中府大龍王。齊國中勝大龍王。 魯國中市大龍王。楚江水帝大龍王。 烏江水帝大龍王。松江水帝大龍王。 刻江水帝大龍王。長江水帝大龍王。 萌江水帝大龍王。平江水帝大龍王。 黃江水帝大龍王。呂良水帝大龍王。 孟津水帝大龍王。唐元水帝大龍王。 開念。 啓請淵澤二十四位消災解厄水帝龍王,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度,祈佑方來。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特與某保安宁。 宋國水帝大龍王。福國水帝大龍王。 淮河水帝大龍王。淮平溪水大龍王。 沙河水帝大龍王。湘江水帝大龍王。 魏河水帝大龍王。衡河水帝大龍王。 鏟河水帝大龍王。川江水帝大龍王。 鎮江水帝大龍王。擺河水帝大龍王。 越河水帝大龍王。沿江水帝大龍王。 各處海口水帝大龍王。 各處湖池大龍王。蔡湖水帝大龍王。 梁湖水帝大龍王。焦溪水帝大龍王。 五嶽五帝大龍王。四犢水府大龍王。 山川得道大龍王。 天下名山得道大龍王。 天下洞府得道大龍王。 金龍四大大龍王。五方五帝大龍王。 天下有名得道大龍王。天下無名得道大龍王。 天下名山福地仙官。 天下洞天諸位仙官。 天下名山隱悟未有名得道仙官。 開念。 啓請得道應感二十五位龍王、福地洞天仙官,降赴經筵。特爲某請恩保護,祈佑方來。皈命孔雀明王經,特與某解災迍。皈命孔雀明王尊,願與某保安宁。 衆念奏樂。 稽首皈衣,重伸啓請,志心禮謝三清上聖、十極高真。 普天星鬥河漢群真。 三官三省四聖上帝。 五老五師諸振師真。 前傅後教曆代宗師。 南北束西中五鬥星君。 二十八宿十二宮分尊神。 九天曹元列班之衆。 值年太歲建生真人。 刀值流年諸宮星鬥。 運限祿馬一切元辰。 孔雀明王聖母元君。 經中天王龍王一切之衆。 經中羅叉魔耶天仙。 經中玉女龍女一切之衆。 雷霆一府二院三司天將。 守壇護戒諸位神將。 法錄中官將天神官衆。 真官土地開化應供天神。 陽問祀典十廟神柢。 家奉三教香火之神。 司命土府禁忌六神。 城隍社令土地之神。 功曹土地裏域正神。 三界四府萬靈無邊真宰。 虛空過往斜察神祇。 經筵會中無鞅之衆。 願消災障,願降吉祥。保佑某安宁,保佑某安宁。 衆念。 爾時,妙行真人稽首拜告,而作頌曰: 天真皇人,梵炁玄僚。天寶自然, 人各知音。主治世會,變化厄難。 誦求之者,禳除不祥。清淨道炁, 無不安宁。天官奉書,百靈敬章。 神朱寫造,服佩安康。施之於學, 大吉大祥。 於是,妙行真人稽首,說此咒能消災厄。複有太極真人,出班朝禮,而作頌曰: 碧雲喚神霄,虛梵豁落語。 層雲元始尊,九龍駕皇人。 接青轄靈光,集福真珠景。 開陽孛出書,寶經出聖篇。 福德由是經,移洞玄隱妙。 高嚴王皇母,寶月光之後。 廣發弘誓願,孔雀大佛母。 能救世間苦,男女尊奉者。 五嶽皆降福,四犢遷福壽。 三官俱保舉,五鬥赦罪愆。 十二宮神吉,二十八宿保平安。 凡在諸行事,志心禮元皇。 稽首皆恭敬,普護降吉祥。 是時,普光真人再告,而作誦曰: 玉帝功德大,玄理極攸深。生於浩劫前,運化於古今。 聖母說妙經,愍念諸有情。此經極妙法,功德中功德。 名號最上聖,無此爲第一。大光明王尊,孔雀聖希有。 能破衆惡魔,皆令心降伏。能滅極重罪,皆令得清淨。 若人聞是經,或聞是帝名。稽首生恭敬,一切罪消滅。 十惡四重罪,五逆害父母。信心志談演,隨聲盡消滅。 保護人天衆,四相與五衰。三途極重罪,人間見厄難。 凶年饑馑喪,毒藥及厭魅。刑獄與冤家,軍陣鬥戰苦。 山林惡道中,虎豹豺狼等。江海毒龍類,迅雷風雨電。 水火及盜賊,蠱毒所中心。失志發狂亂,蛇竭毒惡蟲。 邪魔凶怪神,伺求人便者。由是此真經,普皆自消滅。 惡病久沈綿,夢寐亦不安。非理欲殘命,珍滅不爲殃。 緣遇是經故,安隱得自在。所有希求願,財寶及富貴。 以此經功德,如意皆稱遂。神威自在仙,衆德十一曜。 三十三天主,二十八宿王。靈妃玉女等,天神及地祇。 三界虛空神,江海諸龍王。水火及風神,宮殿與宅舍。 山林樹木衆,溝渠井泉神。由是持經故,一切皆擁護。 衣食常自然,子孫居富貴。出言人希聞,所至皆恭敬。 若爲求男女,持誦真靈文。經勃下天曹,落籍天仙人。 降生於其家,爲其作男女。顯貴人崇重,九祖盡升仙。 光大慶其門,延及父母親。吉祥常熾盛,災障不能侵。 是故我今說,大衆宜谛聽。慈悲度一切,皆令達上清。 聖母傳寶經,萬事得如心。一心皈命禮,福祿自然加。 信人添長壽,家眷得榮華。凡在諸有情,經卷永亨嘉。 衆念。 是時,大衆稽首恭敬,感得聖言,能救衆生。於是天尊重宣寶岌梵音咒曰: 新作此。 洞岡洞岡,辟輪辟輸。太微太微,紫微紫微。 元皇元皇,晃曜晃曜。景明景明,洪嚧洪嚧。 單樞單樞,郁哩郁哩,魃鸠魃鸠,伏龍呼龍。 亶靈亶靈,妙門妙輪。出纏出纏,離縛離縛。 解結解結,希夷希夷。神通神通,屍羅屍羅。 谟羅谟羅,吉哩吉哩。咤哩咤哩,六明十通。 八十一王,二十四神。元命真人,一切真仙。 普皆救護,信家人眷。誦經之後,萬罪消滅。 萬冤解除,萬結斷釋。萬災蕩散,萬病潛消。 萬禍不臨,萬事吉祥。億曾萬祖,曆劫種親。 一切寬債,冤仇咒詛。 冢訟複連,禍害子孫。隨此神咒,悉皆消滅。吉祥雲集,福壽康宁。祖宗更化,俱得超生。一切衆生,同登道果。志心皈命,永降吉祥。急急如律令。 清江引 [[File:稽首大光明王.jpg|稽首大光明王]][[File:稽首大光明王尊.jpg||稽首大光明王]] 衆和。 道言:說經將畢,龍、鶴、天仙來迎。前嘯九鳳齊唱,後吹八鸾同鳴。獅子白鶴,羅列左右。迎送天仗,回還金阙。孔雀明王及諸眷屬各還福國。地府幽王,各赴陰境。龍王龍女各歸海藏。羅叉魔耶,隨處所居。陽曹雷帝,複還宮殿。師真演派,各還所治。守經護戒,家奉香火。土地城隍,各居堂宇。天龍八部、四大金剛,隨經所在。於是,大衆各各歡喜,稽首皈依,信受奉行。拜謝天顔,奉辭而退。 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後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下終 奏樂。 弟子虔將幹供養,供養十方諸聖衆。 <small>談十供養</small> <big>花</big><br><br> 仙境百花奇,不用栽培。牡丹芍藥共荼縻,萬朵金蓮開爛熳。供養真儀,花奉獻。 花奉獻,奉獻聖前,齋主虔誠。花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燈</big><br><br> 燈燭熒交光,照耀十方。諸天星像放毫光,受罪衆生俱解脫。朝禮虛皇,燈奉獻。 燈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燈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經</big><br><br> 孔雀出仙經,濟死浮生。三萬六部妙靈文,惟願世人能解悟。皈向慈尊,經奉獻。 經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經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水</big><br><br> 法水灑無邊,東井靈泉。九龍吐浴妙玄元,石景黃華常浣濯。洗滌身田,水奉獻。 水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水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茶</big><br><br> 百雀吐靈芽,盞內生花。風清兩腋欲升霞,能效盧仝嘗七碗。妙相仙家,茶奉獻。 茶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茶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酒</big><br><br> 此酒世間無,味勝醞酬。神仙由自抱琴沽,惟願臨格獻聖上。醉往蓬壺,酒奉獻。 酒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酒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果</big><br><br> 火棗及交梨,仙果希奇。石榴紅杳共鵝栗,王母蟠桃千歲果。奉獻真儀,果奉獻。 果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果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齋</big><br><br> 營廚辨香齋,妙用奇哉。珍儀百味自天來,普獻聖真親納受。賜福消災,齋奉獻。 齋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齋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衣</big><br><br> 蜀錦與昊绫,羅绮時新。銀紅紫綠色鮮明,織就千般龍鳳錦。奉獻三清,衣奉獻。 衣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衣奉獻,奉獻上帝前。 <big>香</big><br><br> 一主道德香,遍滿十方。孔雀教主是師王,不舍經中弘誓願。覆護安康,香奉獻。 香奉獻,奉獻聖前,弟子虔誠。香奉獻,奉獻上帝前。<br><br> 獻供已畢,誦三皈依回向。 三皈依回向 皈命極妙經,護國鎮天星。普願諸衆生,悉皈依,同會樂升平。 皈命妙法經,法顯闡天神。普願世間靈,悉皈依,同會結良因。 皈命道德經,道中奧理深。普願念誦人,悉皈依,同會步玉京。 人人得長壽,個個樂升平。 願滅諸煩惱,消除永不生。 稽首皈依道,同此結良因。 共生極樂國,龍華三會人。 志心信禮,太清師寶尊。永壽年,太極宮,觀見世,諸衆生。無上尊,一切墮地獄。入邪宗,生畜獸,失人身。賴師慈,爲提攜,大聖善通靈。化萬民,修功果,忏滅多衆生。無上尊,萬福自來臻。若皈依,孔雀經,真教主,意業罪消除。 稽首皈依,無極大道。爲上良因,志心稱念,消除災障天尊。不可思議功德。 奏樂  化財  回示 舉念 伏以道在聖傳,修在於己。凡有所爲,皆從心起。懇禱虔誠,一切信禮。向來壇中,演念聖母孔雀尊經幾部,敬伸回向。 三清上聖。   玉帝玉尊。 聖父聖母。   三寶三界。 孔雀明王之主宰,诤泓法界之高真。 前傅後教之祖師,談經演法之天人。 南辰北極之星鬥,束西中鬥度星宮。 二十八宿十二之宮神, 普天河漢之群真。直年太歲之本命, 流年刀直之元辰。五嶽四犢之聖帝, 四海九江之龍神。羅叉龍女之魔耶, 天王玉女之龍君。家杞香火之土地, 司命土禁之龍神。城隍裏社之杞典, 當境泰山之廟神。瘟司行化之火部, 地盤業主之明神。祭系有感之英烈, 冤家債主之禍神。結願冤仇之鬼衆, 身中作亂之禍神。是日在會之真仙, 道場應感之證盟。糾察護道天神衆, 珍妖滅怪衆雷兵。經筵侍聞諸天聖, 一切神仙護教主。 仗此經功,普伸芹奉。請恩專爲某削除罪愆,增崇壽算。伏願經力流恩,帝心廣布。好生有感之誠,民心無不之願。家邦常享於世域,是非人我以和諧。凡在有情,均沾聖澤。稽首皈依,無極大道。志心稱念,孔雀明王大天尊。衆和:不可思議功德。 == == 詳夫此經,原所處在武當太嶽。 太和紫霄宮李提點,於舍身崖洞裹尋得複人經一部,計八十五卷,後載此道門孔雀經一部三卷。取出洞門,歸宮觀之,此乃道釋兩門之化也。凡夫不信,吾乃收貯在宮,不覺經中自蘊,不可隱匿,以此可傳於世。今將古本抄錄,散施十方。道士能識音談演念者,福有千锺。上報君王,下資三宥。國泰民安,風調雨順。人人樂業,處處和平者。 大明萬曆三十五年歲次丁未上元吉日,正一嗣教凝誠至道闡玄弘教大真人,掌天下道教事張國祥,奉旨校梓。 tqlao76yubl43uv8y3g1gcvseyh7kn1 Page:NLC416-14jh005261-58582 新文字拼音方案.pdf/7 104 1145290 11127448 2352431 2026-10-13T09:54:32Z XXTEACUP 117798 改良表格 1112744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Fish bowl" /></noinclude><h2>第一節 {{visible anchor|字母和發音}}</h2> <h3>1. {{visible anchor|字母表}}</h3> {| style="border: 1px solid currentColor;text-align:center" | {| style="border: 1px solid currentColor;padding: 1em;border-width: 0 1px 0 0;" |- |a||啊||ㄚ |- |b||博||ㄅ |- |c||此||ㄘ |- |ch||喫||ㄔ |- |d||得||ㄉ |- |e||厄||ㄜ |- |f||佛||ㄈ |- |} | {| style="border: 1px solid currentColor;padding: 1em;border-width: 0 1px 0 0;" |- |g||革||ㄍ |- |h||赫||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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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lao 老 *nao 腦 *pao 跑 *shao 少 *yao 咬 *zao 早 *zhao 找爪 *giao 脚 *siao 小 <h4>4. {{visible anchor|i改爲ee}}</h4> *dee 底抵 *gee 幾? *lee 理禮李 <h4>5. {{visible anchor|i改爲y}}</h4> *dy 地(詞尾) *ay 愛 *day 帶 *may 賣 *zay 再 *bey 被 *fey 廢 <h4>6. {{visible anchor|jan改爲ien}}</h4> *cien 錢 *nien 年 *tien 田甜塡 <h4>7. {{visible anchor|u改爲oo}}</h4> *goo 古鼓 *koo 苦 *shoo 數 *zhoo 主(主義仍爲zhuyi) <h4>8. {{visible anchor|u改爲w}}</h4> *daw 導盜稻 *taw 逃 *tiaw 條 *hwa 話 <h4>9. {{visible anchor|ua改爲oa}}</h4> *doan 短<noinclude>{{div col end}}</noinclude> lpp6rdwzvp45w3nuof2xi3vggkav491 Template:傳統漢字化/doc 10 1151989 11126964 2574484 2026-10-12T12:01:15Z PacmanD 20553 /* 使用场景 */ 11126964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 使用说明 == 本模板用于标记应使用传统汉字而非简化汉字的页面,提醒编辑者在校对或编辑时注意保留原文的汉字形式,避免不当使用简化字或进行不必要的简繁转换。 === 使用场景 === * 适用于1956年[[:w:漢字簡化方案|汉字简化方案]]实施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的文獻,或1969年前在新加坡出版的文獻。 : 注:中國大陸的漢字簡化方案在不同時期或有不同,1950-1980年代出版的文獻可能會有「繁簡混用」之情形。此外,當今「簡化字」在古代多屬「俗字」。故在錄入時應儘量保持原貌,避免「過度繁體化」。 * 适用于未实施简化字的地区(如香港、台湾、澳门)出版的文獻。 * 适用于1971年10月25日[[:w: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之前的联合国文件。 * 适用于部分汉字被简化的过渡时期文獻(如[[:s:zh: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边界条约]]),此时应以原文形式保存。 === 不适用场景 === * '''底本使用简化字的页面不应使用本模板。''' 如果文献底本出版时确用简化字,请勿添加本模板,以避免误导编辑者。 === 使用方法 === 在需要标记的页面顶部加入以下代码: <pre> {{傳統漢字化}} </pre> === 注意事项 === * 校对时应以原文为准,注意简化字与繁体字之间可能存在的一对多对应关系,以及[[:w:異體字|异体字]]的使用。 * 如果无法直接校对原文,请勿使用机器或人工简繁转换工具,以免引入错误。 * 本模板会自动将页面归入[[:Category:不應使用簡化字的頁面|不应使用简化字的页面]]分类。 == 示例 == 在页面顶部添加模板后,页面将显示提示框,提醒编辑者注意使用传统汉字,并将页面归入相应分类。 ==参见== *{{tl|簡轉繁}} *{{tl|繁转简}} <includeonly>{{Sandbox other|| [[Category:维基文库维护模板]] }}</includeonly> pgml3j8w21zr6qeee050au2phvq29ur 与台湾关系法 0 1191214 11127106 2564945 2026-10-13T01:00:07Z PacmanD 20553 1112710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美国《与台湾关系法》 |alias = 台湾关系法 |lawmaker = 第96届美国国会 |translator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研究局 |发文字号 = 美国联邦公法第96–8号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生效日期 = 1979年1月1日 |year = 1979 |month = 4 |day = 10 |from = 台湾问题文献资料选编 |notes = (经美国国会通过并由卡特总统于1979年4月10日签署成为法律) |edition = yes }} {{gap}}本法是为了帮助维护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和稳定,并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以及为了其他目的。<br> {{gap}}美利坚合众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集会制订, === 简称 === '''第1条'''{{gap|1em}}本法可称作《与台湾关系法》。 === 调查结果与政策宣言 === '''第2条'''{{gap|1em}}(甲)鉴于总统已结束美国和它在1979年1月1日前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的政府关系,国会认为有必要制定本法——<br> {{gap}}(一)以帮助维护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和稳定,并且<br> {{gap}}(二)通过授权继续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之间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以促进美国的外交政策。<br> {{gap}}(乙)美国的政策是——<br> {{gap}}(一)保持并促进美国人民同台湾人民,以及同中国大陆人民和西太平洋地区所有其他人民之间的广泛、密切和友好的商务、文化和其他关系;<br> {{gap}}(二)宣布该地区的和平和稳定符合美国的政治、安全和经济利益,并为国际上所关切;<br> {{gap}}(三)表明美国决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是基于台湾的前途将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样的期望;<br> {{gap}}(四)认为以非和平方式包括抵制或禁运来决定台湾前途的任何努力,是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和安全的威胁,并为美国严重关切之事;<br> {{gap}}(五)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以及<br> {{gap}}(六)使美国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br> {{gap}}(丙)本法中任何条款都不应违背美国对人权的关心,特别是对大约1800万全体台湾居民的人权的关心。兹重申,维护并促进全体台湾人民的人权是美国的目标。 === 美国对台湾政策的执行 === '''第3条'''{{gap|1em}}(甲)为促进本法第2条规定的政策,美国将向台湾提供使其能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br> {{gap}}(乙)总统和国会应完全根据他们对台湾的需要的判断并依照法律程度来决定这类防御物资和服务的性质和数量。对台湾防御需要作出的这类决定应包括美国军事当局为了向总统和国会提出建议所作出的估计。<br> {{gap}}(丙)兹指示总统将对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威胁并由此而产生的对美国利益所造成的任何危险迅速通知国会。总统和国会应依照宪法程序决定美国应付任何这类危险的适当行动。 === 法律的适用和国际协定 === '''第4条'''{{gap|1em}}(甲)外交关系或承认之不存在不应影响美国法律对台湾的适用,美国法律适用于台湾应与1979年1月1日以前相同。<br> {{gap}}(乙)本条(甲)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br> {{gap}}(一)凡当美国法律提及或涉及外国和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实体时,上述各词含义中应包括台湾,此类法律亦应适用于台湾。<br> {{gap}}(二)凡当美国法律授权或根据美国法律同外国或同其他民族、国家、政府或类似的实体实施计划、办理交易或进行其他往来时,也授权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根据本法第6条并依照有关的美国法律同台湾实施同样的计划,办理同样的交易和进行其他往来(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同台湾的商业实体订立合同为美国提供服务)。<br> {{gap}}(三)(甲)迄今或今后台湾根据美国法律所取得的或与台湾有关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合同、债务或任何财产利益的权利或义务),都不应因同台湾之间不存在外交关系和承认而被废除、侵害、修改、否认或受到其他任何影响。<br> {{gap}}(乙)根据美国法律在一切情况下,包括在美国各级法院提出诉讼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事丝毫不应影响台湾当局于1978年12月31日或以前所拥有或持有的、或在此以后获取或赚得的对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财产和其他有价值的东西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或利益。<br> {{gap}}(四)当美国法律的适用取决于现在或过去适用于台湾的法律或者对这种法律的遵守时,台湾人民所实施的法律应被认为是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法律。<br> {{gap}}(五)在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中,本法的任何内容,总统在外交上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动,台湾人民和美国之间不存在外交关系、或不被美国承认的事实和伴随的各种情况,都不应被解释为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委员会或部门可据以按照1954年原子能法和1978年防止核扩散法作出事实判定或法律裁决,以拒绝向台湾进行核输出的出口许可证申请或吊销现有的这种出口许可证。<br> {{gap}}(六)就移民归化法而言,对台湾得按该法第202条(2)款第一句所规定的方式处理。<br> {{gap}}(七)台湾根据美国法律,在美国法院起诉或被控告的资格不应因不存在外交关系或承认而被废除、侵害、修改、否认或受到其他任何影响。<br> {{gap}}(八)根据美国法律有关保持外交关系或承认的任何明确的或暗含的要求均不适用于台湾。<br> {{gap}}(丙)在一切情况下,包括在美国的各级法院提出诉讼时,国会批准美国同到1979年1月1日止被它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所签订的并在1978年12月31日有效的一切条约和其他国际协定(包括多边公约)依然继续有效,除非和直到按照法律予以终止。<br> {{gap}}(丁)本法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支持把台湾从任何国际金融机构或任何其他国际组织中排斥或驱逐出去的依据。 === 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 '''第5条'''{{gap|1em}}(甲)在本法颁布之日起的三年期间,1961年的援外法第231条未标明的第二段中的第二款关于人口平均收入为一千美元的限制性规定,不应使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就有关在台湾的投资项目确定是否需要提供保险、再保险、贷款或保证的活动受到限制。<br> {{gap}}(乙)除本条款(甲)款的规定外,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对在台湾的投资项目提供保险、再保险、贷款或保证时,应采用适用于世界其他地方的同样标准。 === 美国在台湾协会 === '''第6条'''{{gap|1em}}(甲)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同台湾进行的计划、交易和其他往来,应按照总统所指示的方式和范围,或者通过(一)美国在台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按照哥伦比亚特区法律注册的非营利性团体,或<br> {{gap}}(二)总统可能指定的类似的继承的非政府实体,去办理和进行。<br> {{gap}}(乙)凡当美国法律授权或要求依照美国法律,总统或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商定、履行、实行或保持有关台湾的协定或交易时,此种协定或交易的商定、履行和实施应遵照总统指示的方式和范围由协会或通过协会进行。<br> {{gap}}(丙)凡哥伦比亚特区的或该协会在该处注册或经营的州或州属行政分区的任何法律、规章、条例或法令妨碍或以其他形式干涉该协会按照本法履行职责时,应认为本法优先于这种法律、规章、条例或法令。 === 协会对在台美国公民提供的服务 === '''第7条'''{{gap|1em}}(甲)协会得授权其在台湾的任何雇员——<br> {{gap}}(一)办理或接受任何人的宣誓、证词、誓词或作证书,并履行法律所要求或授权任何公证人在美国境内能履行的任何公证手续;<br> {{gap}}(二)担任已死亡的美国公民的私人财产的临时保管人;<br> {{gap}}(三)从事其他行为来协助和保护美国人的利益,如总统指定的美国法律授权在美国之外为领事目的而从事的行为。<br> {{gap}}(乙)根据本条授权的协会雇员所从事的行为在美国国内应是有效的,并具有同等效力,如同按照美国法律授权从事这些行为的任何其他人所做的一样。 === 协会的免税地位 === '''第8条'''{{gap|1em}}(甲)协会及其财产和收入在现在或今后都免予向合众国纳税(但本法第十一条(甲)(三)款所要求的根据与联邦保险拨款法有关的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21章所规定的征税除外),也免予向任何一州或地方税务当局纳税。<br> {{gap}}(乙)就1954年国内税收法而言,协会应被视作该法第170条(乙)(一)(子)、第170条(丙)、第2055条(甲)、第2106条(甲)(二)(子)、第2522条(甲)和第2522条(乙)中所描述的那种组织。 === 向协会提供资产和服务以及自协会获取服务 === '''第9条'''{{gap|1em}}(甲)兹授权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按照总统可能提出的条件,向协会出售、借贷或出租资产(包括其中的利益),并为协会的工作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援与服务。偿付给本款上述机构的费用应归入该机构当前可使用的拨款之内。<br> {{gap}}(乙)兹授权美国政府的任何机构,按照总统可能提出的条件,获得和接受协会的服务。凡总统断定这些机构获取协会的服务有助于实现本法宗旨时,获得此项服务,可不顾及总统以行政命令规定的通常适用于这些机构获取服务时的那些法律。<br> {{gap}}(丙)凡根据本法为协会提供款项的美国政府任何机构应同协会作出安排,使美国总审计长能够检查协会的账目和记录,并有机会对协会的业务开支进行审计。 === 台湾机构 === '''第10条'''{{gap|1em}}(甲)总统或美国政府任何机构经美国法律授权或要求依照法律向台湾提供或接受台湾的任何工作通讯、保证、许诺或其他行动时,此等行动应按照总统指示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给台湾设立的一个机构,或从这样的机构接受,这种机构须经总统断定按台湾人民实行的法律具有必要的权力代表台湾按照本法提供保证和采取其他行动。<br> {{gap}}(乙)请总统为台湾设立的机构提供与1979年1月1日以前被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在美国曾开办的机构的数目相同的办事处和人员。<br> {{gap}}(丙)在台湾给予协会及其有关人员类似的特权与豁免时,兹授权总统对台湾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给予为有效执行其职务所必需的特权和豁免(须附以适当的条件和义务)。 === 受雇于协会的政府人员的分离 === '''第11条'''{{gap|1em}}(甲)(一)按照总统指示的条件,美国政府任何机构得将其官员或雇员之受雇于协会者在一特定时间内从政府公职中分离出去。<br> {{gap}}(二)根据(一)款因受雇于协会而脱离原机构的任何官员或雇员,有权在受雇期结束时重返原机构(或继承机构)担任适当职务,并享有如同未脱离一般的相应权利、特权和福利,但须服从总统可能规定的期限和其他条件。<br> {{gap}}(三)有权根据(二)款重返原机构复职的官员或雇员,在继续受雇于协会且服务无中断时,应继续参加该员为协会雇用前所参加的福利计划,包括因公死亡、受伤或生病的赔偿抚恤,健康及人寿保险,年度假、病假及其他法定休假,以及美国法律规定的任何制度下的退休待遇,但受雇于协会作为参加此类计划的依据的程度,以在受雇于协会期间应为此种参与付出的雇员工资扣除雇主拨款均按时交存于该计划或制度的基金或储蓄所者为限。这类官员或雇员在被批准受雇于协会期间,在重返原机构复职以前死亡或退休时,为享受在美国政府任何机构服务应获得的退休或抚恤福利的目的,应视为担任政府公职中的死亡或自政府公职退休。<br> {{gap}}(四)在制定本法前,任何获准停薪离职而进入协会工作的美国政府机构的官员或雇员,应在服务期间享受本条所规定的福利。<br> {{gap}}(乙)为了享受退休和其他福利的目的,在台湾雇用外籍人员的任何美国政府机构得将这些外籍人员连同他们积累的津贴、福利和权利移交给协会而不中断其服务期,包括让他们继续参加美国法律为雇员退休所建立的福利制度,这种制度是这些人员在转移到协会以前就参加的。但受雇于协会使其能享受退休福利的程度,以在受雇于协会期间应为此种参与付出的雇员工资扣除和雇主拨款均按时交存于该计划的基金或储蓄所者为限。<br> {{gap}}(丙)协会的雇员不是合众国的雇员,他们在代表协会的时候,免受美国法规第18号第207条的限制。<br> {{gap}}(丁)(一)就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911条和第913条而言,协会付给它的雇员的款项不应被作为赚得的收入对待。协会雇员得到的款项不应包括在其总收入之内,并免于赋税,如果这笔款项与美国政府的文官和雇员按该法第912条免税的津贴和福利收入的款项相等的话。<br> {{gap}}(二)除本条(甲)(三)款的规定外,在受协会雇佣期间所作的服务不应构成国内税收法第21章和社会保险法第二号所述的雇佣。 === 汇报要求 === '''第12条'''{{gap|1em}}(甲)国务卿应将协会参加为一方的任何协定的文本递交国会。但是如果总统认为,立即将某一项协定公布于众会有损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则不应把这样的协定递交国会,而应在适当保密要求下递交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和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保密要求只有在总统通知时才能解除。<br> {{gap}}(乙)在(甲)款中所提“协定”一词包括:<br> {{gap}}(一)协会与台湾治理当局或台湾设立的机构之间缔结的任何协定。<br> {{gap}}(二)协会与美国政府任何机构之间缔结的任何协定。<br> {{gap}}(丙)由协会自己或通过它达成或将要达成的协定和交易,需遵守同样的向国会报告、由国会审查和批准的规定和程序,如同这些协定和交易是由协会所代表行事的美国政府机构自己达成或通过它达成的一样。<br> {{gap}}(丁)从本法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国务卿将每6个月向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递交一份报告,叙述和回顾美国与台湾之间的经济关系,指出对正常商业关系的任何干预。 === 规章和条例 === '''第13条'''{{gap|1em}}兹授权总统制订他认为合适的规章和条例,以贯彻本法的宗旨。在本法生效之日起的3年内,应将这些规章和条例迅速递交众议院议长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但此种行动并不解除本法所加于协会的责任。 === 国会的监督 === '''第14条'''{{gap|1em}}(甲)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和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以及国会其他有关委员会应监督——<br> {{gap}}(一)本法各项条款的执行情况;<br> {{gap}}(二)协会的工作程序;<br> {{gap}}(三)美国和台湾之间继续保持关系的法律和技术方面;以及<br> {{gap}}(四)美国有关东亚的安全和合作政策的执行情况。<br> {{gap}}(乙)上述各委员会应酌情向各自的议院汇报它们监督的结果。 === 定义 === '''第15条'''{{gap|1em}}为本法的目的——<br> {{gap}}(一)“美国法律”一词,包括美国或其任何行政分区的任何法规、规章、条例、法令、命令或法院的判决。<br> {{gap}}(二)按照上下文的需要,“台湾”一词包括台湾岛和澎湖列岛,这些岛上的居民,依照在这些岛上实施的法律建立或组织的公司、其他实体和协会,以及美国在1979年1月1日前承认为中华民国的台湾治理当局和任何继承的治理当局(包括行政分区、机构和所属的执行机构)。 === 拨款的授权 === '''第16条'''{{gap|1em}}除了为实施本法规定而提供的其他款项以外,兹授权在1980年财政年度拨给国务卿为实施本法规定所必需的款项。这些款项在用尽之前业经授权随时可以提取。 === 条款的可分离性 === '''第17条'''{{gap|1em}}如果本法的任何条款或者它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为无效,这将不影响本法的其余部分及其对任何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 === 生效日期 === '''第18条'''{{gap|1em}}本法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 {{署名|1979年4月10日批准。}} {{Translation license |original={{PD-USGov}} |translation={{PD-EdictGov}}{{PD-PRC-exempt}} }} q9clkkmyc81h990vlzyzw3msl37co5k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1978年) 0 1193371 11127141 2528286 2026-10-13T01:30:56Z PacmanD 20553 1112714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lawmaker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at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section = |previous =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1958年)]] |nex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0年)]] |生效日期 = 1958年10月27日 |失效日期 = 1990年10月15日 |notes = |edition = }} {{gap}}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gap}}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 {{gap}}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gap}}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gap}}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继承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传统,热爱英明领袖华主席,努力学习,锻炼身体,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gap}}五、我们的队旗: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 {{gap}}六、我们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带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gap}}七、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紧,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gap}}八、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gap}}九、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gap}}十、我们的队员:凡是七周岁到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年先锋队,遵守队章,向中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队委员会批准,就成为队员。队员入队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 {{gap}}每个队员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gap}}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作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gap}}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满了十四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gap}}十一、我们的组织:在学校(或生产大队)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gap}}小队由五至十三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gap}}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三至七人组成。 {{gap}}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七至十三人组成。 {{gap}}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gap}}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gap}}十二、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工作。 {{gap}}十三、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 {{gap}}队员犯了错误,队的组织要进行耐心的帮助,如果经过多次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以处分。处分分警告、留队察看、开除队籍三种。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讨论通过。留队察看、开除队籍的处分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开除队籍还要报学校(或生产大队)团组织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gap}}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改正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开除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重新入队。 {{gap}}十四、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少年先锋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PD-PRC-CPC}} e691nb6te1vlefyqec0iuivcrr58y5r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0年) 0 1193372 11127142 2528293 2026-10-13T01:31:12Z PacmanD 20553 1112714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lawmaker =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 |a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section = |previous =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1978年)]] |nex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5年)]] |生效日期 = 1990年10月15日 |失效日期 = 1995年6月4日 |notes = |edition = }}   一、 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   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五、 我们的队旗、队徽: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 我们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带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七、 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八、 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九、 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 我们的队员: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中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队委员会批准,就成为队员。   队员入队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   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达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用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一、 我们的组织:在学校(或村)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二、 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工作。   十三、 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   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予处分。处分分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讨论通过。留队察看,停业队籍的处分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停止队籍还要报学校(或村)团组织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改正了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恢复队籍。   十四、 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五、 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PD-PRC-CPC}} 4vvh34ygkvytujh7mk2tncv923l0j0o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5年) 0 1193373 11127144 2528292 2026-10-13T01:31:55Z PacmanD 20553 1112714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lawmaker =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 |a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section = |previous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0年)]] |nex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2000年)]] |生效日期 = 1995年6月4日 |失效日期 = 2000年6月3日 |notes = |edition = }}   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   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五、我们的队旗、队徽: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我们的标志:红领中。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带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七、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八、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九、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我们的队员: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中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队委员会批准,就成为队员。   队员入队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   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一、我们的组织:在学校(或村)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二、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工作。   十三、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   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以处分。处分分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讨论通过。留队察看、停止队籍的处分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停止队籍还要报学校(或村)团组织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改正了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恢复队籍。   十四、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五、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PD-PRC-CPC}} 1c1uuhlnw4eo1xak3986tuvhdefckci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2000年) 0 1193374 11127143 2528303 2026-10-13T01:31:44Z PacmanD 20553 1112714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lawmaker =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 |a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发布于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00年)]] |previous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1995年)]] |next = [[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 (2005年)]] |生效日期 = 2000年6月3日 |失效日期 = 2005年6月3日 |notes = |edition = }}   一、我们的队名:中国少年先锋队。   二、我们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党委托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直接领导我们队。   三、我们队的性质: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四、我们队的目的: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努力学习,锻炼身体,参与实践,培养能力,立志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维护少年儿童的正当权益。   五、我们的队旗、队徽:五角星加火炬的红旗是我们的队旗。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火炬象征光明,红旗象征革命胜利。 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   六、我们的标志:红领巾。它代表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每个队员都应该佩戴它和爱护它,为它增添新的荣誉。   七、我们的队礼: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它表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八、我们的呼号:“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回答:“时刻准备着!”   九、我们的作风:诚实、勇敢、活泼、团结。   十、我们的队员:凡是7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 队员入队要为人民做一件好事。要举行入队仪式。   队员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在队里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队的工作和队的活动提出意见和要求。   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   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由队组织推荐作为共青团的发展对象。   队员由一个大队转到另一个大队,要带上队员登记表,到新的大队报到。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   十一、我们的组织:在学校、社区建立大队或中队,中队下设小队。   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十二、我们的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工作。   十三、我们队的奖励和处分办法: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报共青团组织给以表扬和奖励。   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以处分。处分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警告处分在中队会上讨论通过。留队察看、停止队籍的处分要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停止队籍还要报学校(或村)团组织批准。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改正了错误,分别经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撤销处分。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了错误,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恢复队籍。   十四、我们的辅导员:由共青团选派优秀团员或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以及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来担任。他们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帮助中队或大队委员会进行工作,组织活动。   十五、全国和地方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全国和地方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同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 {{PD-PRC-CPC}} kdawankr1wgsun0jzr2743b3io5z890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 0 1219435 11127073 2619186 2026-10-12T23:02:54Z Ekika 85653 /* 第一章 總則 */ 1112707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PAGENAME}}(廢止) | 民 = 58 | 月 = 3 | 日 = 27 | 公布字號 = 總統令 五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 previous = | next = 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 | edition = yes | notes ={{Wikipedia|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Textquality|75%}}<br> :中華民國 58 年 3 月 27 日 公布<sup>總統令 五十八年三月二十七日</sup> :中華民國 61 年 6 月 29 日 廢止<sup>總統令 六十一年六月廿九日</sup> }} == 第一章 總則 == <b id="1">第一條</b> :本辦法依[[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民國55年3月)|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五項之規定訂定之。 <b id="2">第二條</b> :本辦法所稱中央公職人員之增選補選如左: :<b id="2-1">一、</b>國民大會代表之增選補選。 :<b id="2-2">二、</b>立法院立法委員之增選。 :<b id="2-3">三、</b>監察院監察委員之增選。 <b id="3">第三條</b>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之增選補選,悉依本辦法之規定。 :現行[[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 (民國36年11月)|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36年12月)|立法院立法委員]]及[[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 (民國36年11月立法12月公布)|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律]]有關選舉之規定,除本辦法引用者外,於依本辦法辦理之增選補選不適用之。 <b id="4">第四條</b> :依本辦法增選補選之中央公職人員,分別與原中央公職人員依法行使其職權。 <b id="5">第五條</b> :本辦法所定之增選補選,國民大會代表及立法院立法委員,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監察院監察委員,由省市議會以無記名單記投票法行之。 <b id="6">第六條</b> :選舉手續應公開辦理。 <b id="7">第七條</b> :依本辦法增選之立法委員及監察委員,其婦女當選名額,依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及監察院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第三條之規定。 == 第二章 增選補選之名額 == <b id="8">第八條</b> :國民大會代表之增選名額,其計算方法如左: :<b id="8-1">一、</b>按現制之行政區域,依[[中華民國憲法|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及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計算,減除原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名額後,為增選名額。 :<b id="8-2">二、</b>因行政區域調整增設之省市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按原定分業分區之分配名額標準,決定增選之名額。 :<b id="8-3">三、</b>計算減除名額時,對於調整行政區域前原已選出之代表,以其當選時選舉區之戶籍所在地為準。 :無增選國民大會代表名額之縣市及團體,不辦理增選。 <b id="9">第九條</b> :原由行政區域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因故出缺無候補人遞補者,按其出缺名額,辦理補選。 :原由職業團體分業分省市及省市婦女團體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因故出缺無候補人遞補者,按其出缺名額辦理補選。 <b id="10">第十條</b> :立法委員之增選名額,其計算方法如左: :<b id="10-1">一、</b>按現制之行政區域,依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計算,減除原選出之立法委員名額後,為增選名額。 :<b id="10-2">二、</b>計算減除名額時,對於調整行政區域前原已選出之立法委員,以其當選時之本籍所在地為準。 :前項增選,省得劃分選舉區辦理之;無增選立法委員名額之省市,不辦理增選。 <b id="11">第十一條</b> :監察委員之增選名額,其計算方法如左: :<b id="11-1">一、</b>按現制之行政區域,依憲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計算,減除原選出之監察委員名額後為增選名額。 :<b id="11-2">二、</b>計算減除名額時,對於在調整行政區域前原已選出之監察委員,以其當選時之選舉單位為準。 :無增選監察委員名額之省市,不辦理增選。 ==第三章 選舉人== <b id="12">第十二條</b> :中華民國人民,年滿二十歲,在其本籍或在各該選舉區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而無左列情事之一者,有選舉權,為國民大會代表增選補選及立法委員增選之選舉人: :<b id="12-1">一、</b>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b id="12-2">二、</b>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人民滿二年,外國人民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五年者,依前項之規定有選舉權。 <b id="13">第十三條</b> :省市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選出之國民大會代表,其增選補選以具有前條選舉權之會員為選舉人,會員為法人 時,為其會員代表。 <b id="14">第十四條</b> :監察委員之增選,由各省市議會舉行選舉會為之,以各省市議會議員為選舉人。 <b id="15">第十五條</b> :依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兼有區域與團體二個以上選舉權者,限參加一種,由選舉人於選舉人名冊公告前,以書面向選舉機關聲明參加選舉之種類。 == 第四章 候選人 == <b id="16">第十六條</b> :中華民國人民,在其本籍或在各該選舉區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具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普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之資格,而無左列情事之一者,年滿二十三歲,得聲請登記為國民大會代表增選補選及立法委員增選之候選人,年滿三十五歲,得聲請登記為監察委員增選之候選人: :<b id="16-1">一、</b>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者。 :<b id="16-2">二、</b>曾服公務因貪污行為犯罪經判決確定者。 :<b id="16-3">三、</b>犯前兩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經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刑期未滿者。但易科罰金或受緩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b id="16-4">四、</b>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b id="16-5">五、</b>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人民滿三年,外國人民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者,依前項規定,有被選舉權。 <b id="17">第十七條</b> :省市職業團體及婦女團體之候選人,除依前條規定外,須具備各該團體之會員資格,會員為法人時,為其會員代表。 <b id="18">第十八條</b> :候選人資格不實,經選舉機關查明核定者,於登記後選舉前取銷其候選人資格,於當選後公告確定前,宣告其當選資格喪失。 <b id="19">第十九條</b> :候選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經檢察官查明屬實,報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定,以書面通知選舉總事務所核准後,於選舉前撤銷其候選人資格: :<b id="19-1">一、</b>以強暴脅迫詐欺利誘賄賂等不法行為,妨害選舉者。 :<b id="19-2">二、</b>有其他違背法令之競選活動,情節重大,不服取締者。 <b id="20">第二十條</b> :依本辦法聲請登記為候選人時,每一候選人以登記一種選舉之一個候選人為限,同時為二種或二個以上之候選人登記時,不得當選。 <b id="21">第二十一條</b> :左列人員不得聲請登記為候選人: :<b id="21-1">一、</b>現任公務人員或現役軍官。 :<b id="21-2">二、</b>辦理選舉事務之人員。 :前項第一款之人員,不於其管轄區域或任所所在地之選舉區為候選人者,不在此限。 == 第五章 選舉機關 == <b id="22">第二十二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之選舉機關,為選舉總事務所,省市選舉事務所,區選舉事務所及縣市選舉事務所。 :選舉機關之職掌如左:分由各級選舉事務所行使: :<b id="22-1">一、</b>各種選舉公告。 :<b id="22-2">二、</b>審核選舉人及候選人之資格。 :<b id="22-3">三、</b>投票、開票之管理、報告。 :<b id="22-4">四、</b>當選證書之頒發。 :<b id="22-5">五、</b>選舉訴訟之承當。 :<b id="22-6">六、</b>其他與選務有關之事項。 <b id="23">第二十三條</b> :中央設選舉總事務所,置委員七人至十一人,組織選舉委員會,指揮辦理本辦法之增選補選事宜,其委員人選由總統派充之,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並為監察委員增選之選舉監督。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選舉總事務所組織規程|選舉總事務所之組織規程]],由行政院擬訂,呈請總統核定之。 <b id="24">第二十四條</b> :省市設省市選舉事務所,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組織選舉委員會,辦理該省市之增選補選事宜,其委員人選由選舉總事務所呈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 :省市選舉事務所之組織規程,由選舉總事務所定之。 <b id="25">第二十五條</b> :立法委員增選分區辦理者,設區選舉事務所,冠以番號識別之,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組織選舉委員會,辦理該選舉區之增選事宜,其委員人選由選舉總事務所呈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 :區選舉事務所之組織規程,由選舉總事務所定之。 <b id="26">第二十六條</b> :縣市設縣市選舉事務所,置委員三人至七人,組織選舉委員會,辦理該縣市之增選補選事宜,其委員人選由選舉總事務所派充之,並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 :縣市選舉事務所之組織規程,由選舉總事務所定之。 <b id="27">第二十七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之各種選舉,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督率各級檢察官執行監察職務,取締選舉及競選之不法行為。 == 第六章 選舉程序 == <b id="28">第二十八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之各種選舉,均應於投票完畢後,即時當眾開票。 <b id="29">第二十九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各種選舉之公告,其期間如左: :<b id="29-1">一、</b>選舉公告,應於投票九十日前發布,載明投票日期。 :<b id="29-2">二、</b>選舉人名冊,應於投票五十日前公告,其期間不得少於五日。 :<b id="29-3">三、</b>選舉區及增選補選之名額,應於投票五十日前公告之。 :<b id="29-4">四、</b>候選人之登記,應於投票四十日前公告,其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b id="29-5">五、</b>候選人名冊,應於投票十五日前公告之。 :<b id="29-6">六、</b>當選人名冊,應於投票完畢後七日內呈報選舉總事務所審核並公告之。 :<b id="29-7">七、</b>選舉結果,應於投票完畢後十五日內公告之。 :監察委員選舉之公告期間,由選舉監督定之。 <b id="30">第三十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之各種選舉,候選人依照規定之當選名額,以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 :每省市議會議員當選為監察委員者,以一名為限。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之各種選舉,定有婦女當選名額並有婦女候選人時,其選票均予單獨計算,以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 <b id="31">第三十一條</b> :當選人於公告確定前死亡或被取銷資格者,以得票次多數者為當選。 <b id="32">第三十二條</b> :候選人競選時得舉行政見發表會,由選舉機關統籌辦理。 == 第七章 選舉及當選無效 == <b id="33">第三十三條</b>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其選舉無效。 :<b id="33-1">一、</b>辦理選舉違法,經判決確定者。 :<b id="33-2">二、</b>選舉人名冊因舞弊涉及該冊選舉人達十分之一以上,經判決確定者。 :前項第一款之情事,如屬於選舉之局部者,宣告其局部之選舉無效。 <b id="34">第三十四條</b> :選舉無效,應即重選。但局部選舉無效,顯不足以變更選舉結果者,不在此限。 <b id="35">第三十五條</b> :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其當選無效: :<b id="35-1">一、</b>當選票數不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經判決確定者。 :<b id="35-2">二、</b>競選活動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各款規定之一,情節重大,經判決確定者。 <b id="36">第三十六條</b> :當選無效確定後,以得票次多數者為當選。 == 第八章 選舉訴訟 == <b id="37">第三十七條</b>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候選人確認有足以構成選舉無效之情事時,得自選舉結果公告之日起十日內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b id="38">第三十八條</b>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候選人確認當選人所得票數不實或違背法令競選,或候選人確認其本人所得票數被計算錯誤時,得自當選人名冊公告之日起十日內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b id="39">第三十九條</b>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因行使前兩條職權實施訴訟行為時,得命令管轄法院首席檢察官為之。 <b id="40">第四十條</b> :選舉人發覺有足以構成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之事實時,得分別於左列期間內,檢具事證向檢察官舉發之。 :<b id="40-1">一、</b>屬於選舉無效者,應自選舉結果公告之日起五日內為之。 :<b id="40-2">二、</b>屬於當選無效者,應自當選人名冊公告之日起五日內為之。 <b id="41">第四十一條</b> :選舉訴訟,歸該管高等法院或其分院管轄,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一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前項訴訟準用[[民事訴訟法 (民國57年)|民事訴訟法]]之規定。 == 第九章 附則 == <b id="42">第四十二條</b> :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中央公職人員,其能補選者,得視實際情形,另訂辦法實施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及其有關法規之適用疑義,由選舉總事務所解釋之。 <b id="44">第四十四條</b> :本辦法所定增選補選有關之選舉事務及妨害選舉之取締等事項,均於施行細則定之。 <b id="45">第四十五條</b> :[[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選補選辦法施行細則|本辦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b id="46">第四十六條</b> :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廢止命令|民國年=61年}} [[分類:中華民國58年制定命令]] ms5jspnwslfzmgg53qtjqikpxdbp3n6 忘歸岩題壁 (唐邦佐) 0 4031451 11127440 8738058 2026-10-13T09:36:08Z Liouxiao 45549 1112744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唐邦佐|section=|times=明|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 <onlyinclude> == 萬曆七年題 == :同戴□□、張別駕、梁□理游…… ===其一=== <poem> 怪石空悬山势欹,洞门低度日光迟。 乾坤何意故留此,今古有人来赋诗。 道路尽从樵者得,壶觞敢后大夫期。 不因簪弁妨山水,我辈风流良在兹。</poem> ===其二=== <poem> 结伴山中暂避喧,每从佳处便停轩。 只疑萝薜峭无路,岂谓云根小有门。 到此顿令忘岁月,看来别是一乾坤。 松声鸟语关诗思,独坐岩头两不言。</poem> {{gap}}萬曆乙卯秋日蘭江唐邦佐書 == 萬曆八年題 == <poem> 神窟千年景未磨,重來詞客豈東坡。 岩虛不礙天光入,徑昃能容屐齒過。 世上浮名元夢寐,洞上幽意{{另|現|似}}煙蘿。 日斜羸馬仍催去,無奈山靈笑我何。</poem> 皇明{{YL|萬曆八年}} {{gap}}唐邦佐 </onlyinclude> ==竪排版== <div style="font-family:楷体; font-size: 1.5em; 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碑文|神窟千年景未磨{{碑標點|,}}重來詞 客豈東坡{{碑標點|。}}巖虛不礙天光 入{{碑標點|,}}徑昃能容屐齒過{{碑標點|。}}世上 浮名元夢寐{{碑標點|,}}洞上幽意{{另|現|似}} 煙蘿{{碑標點|。}}日斜羸馬仍催去{{碑標點|,}}無 奈山靈笑我何{{碑標點|。}} 皇明{{YL|萬曆八年}} {{gap}}唐邦佐 }}</div> {{明朝作品}}[[Category:江西碑刻]] idhwy8wsn1en9tyt1v95wjtl966zgsr 11127441 11127440 2026-10-13T09:37:02Z Liouxiao 45549 1112744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唐邦佐|section=|times=明|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 <onlyinclude> == 萬曆七年題 == :同戴□□、張別駕、梁□理游…… ===其一=== <poem> 怪石空懸山勢欹,洞門低度日光遲。 乾坤何意故留此,今古有人來賦詩。 道路盡從樵者得,壺觴敢後大夫期。 不因簪弁妨山水,我輩風流良在茲。</poem> ===其二=== <poem> 結伴山中暫避喧,每從佳處便停軒。 只疑蘿薜峭無路,豈謂雲根小有門。 到此頓令忘歲月,看來別是一乾坤。 松聲鳥語關詩思,獨坐岩頭兩不言。</poem> {{gap}}萬曆乙卯秋日蘭江唐邦佐書 == 萬曆八年題 == <poem> 神窟千年景未磨,重來詞客豈東坡。 岩虛不礙天光入,徑昃能容屐齒過。 世上浮名元夢寐,洞上幽意{{另|現|似}}煙蘿。 日斜羸馬仍催去,無奈山靈笑我何。</poem> 皇明{{YL|萬曆八年}} {{gap}}唐邦佐 </onlyinclude> ==竪排版== <div style="font-family:楷体; font-size: 1.5em; 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碑文|神窟千年景未磨{{碑標點|,}}重來詞 客豈東坡{{碑標點|。}}巖虛不礙天光 入{{碑標點|,}}徑昃能容屐齒過{{碑標點|。}}世上 浮名元夢寐{{碑標點|,}}洞上幽意{{另|現|似}} 煙蘿{{碑標點|。}}日斜羸馬仍催去{{碑標點|,}}無 奈山靈笑我何{{碑標點|。}} 皇明{{YL|萬曆八年}} {{gap}}唐邦佐 }}</div> {{明朝作品}}[[Category:江西碑刻]] ah83clk7grjddw7k492etp19isim8yn 忘歸岩題壁 0 4032279 11127449 5863454 2026-10-13T09:55:01Z Liouxiao 45549 11127449 wikitext text/x-wiki {{消歧義}} * [[忘歸岩題壁 (王守仁)]] * [[忘歸岩題壁 (劉次琨)]] * [[忘歸岩題壁 (俞雀敬)]] * [[忘歸岩題壁 (陳雋)]] * [[忘歸岩題壁 (唐邦佐)]] 91jx3vmrud84mhjq4xgyj8stefrq21d 忘歸岩題壁 (王守仁) 0 4033988 11127444 8738059 2026-10-13T09:40:39Z Liouxiao 45549 1112744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王守仁|section=|times=明|y=1520|m=9|d=30|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景區之忘歸岩。又見《[[通天巖 (王守仁)]]》。}}<onlyinclude><poem> 青山隨地佳,豈必故園好。 但得此身閒,塵寰亦蓬島。 西林日初暮,明月何來早。 醉臥石床涼,洞雲秋未掃。</poem></onlyinclude> ==竪排版== <div style="font-family:楷体; font-size: 1.5em; display: flex; justify-content: center;"> {{碑文|青山隨地佳{{碑標點|,}}豈必故 園好{{碑標點|。}}但得此身閒{{碑標點|,}}塵 寰亦蓬島{{碑標點|。}}西林日初 暮{{碑標點|,}}明月何來早{{碑標點|。}}醉臥 石床涼{{碑標點|,}}洞雲秋未掃{{碑標點|。}} {{YL|正德庚辰}}八月八日{{碑標點|,}}訪[[w:鄒守益|鄒]] [[w:陳九川|陳]]諸子於玉巗題壁{{碑標點|。}} 陽明山人[[w:王守仁|王守仁]]書{{碑標點|。}} }}</div> {{明朝作品}}[[Category:江西碑刻]] p6o36ogyj52xdaz61557c2rmn5y3mc9 最高法院17年抗字第86號民事判例 0 6588993 11127439 9255059 2026-10-13T09:17:37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39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抗 | number2 = 86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8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抗字第93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831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33條 }} ==裁判要旨==   當事人以審判官審判恐有偏頗為理由聲請拒卻 (迴避) 者,必以該審判官與當事人有親交或嫌怨等客觀的情事,足以認其有不公平之裁判者為限。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裁判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47-49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決定                          十七年抗字第八六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抗 告 人 | 穆振國 住河南信陽城隍廟街錢宅 |} 右抗告人與穆華林因繼承涉訟一案不服河南高等法院信陽分庭中華民國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所為決定提起抗告本院決定如左</br> ;  主  文 抗告駁回</br> 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擔負 ;  理  由 按當事人以審判官審判恐有偏頗為理由聲請拒却者必以該審判官與當事人有親交或嫌怨等客觀的情事足以疑其為不公平之裁判者為限本件抗告人與穆華林因繼承涉訟上訴於河南高等法院信陽分庭該庭推事程德莊承審此案既未據聲明與當事人有親交嫌怨情事自無拒却之理由乃抗告人以該推事調查證據有詳略知不同遂認其有偏頗之虞核與前開說明顯屬不合且查抗告人已就該案有所陳述依法亦不得聲請拒却原法院以決定駁回並無不當本件抗告認為無理由應即駁回並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特為決定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五     月     十七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htdiyse20avi0d5reokiwu3bqsmael7 最高法院17年抗字第93號民事判例 0 6588994 11127442 9255081 2026-10-13T09:38:11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42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抗 | number2 = 93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抗字第86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7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890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109條 }} ==裁判要旨==   法院對於當事人聲請救助,應調查其有無資力以為准駁,縱第一審已為駁回聲請之決定,若於上訴後更為聲請,已將事由釋明,上訴法院仍應予以調查,自不得僅以原審法院未許救助,遽將其聲請駁回。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裁判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49-50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決定                          十七年抗字第九三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抗 告 人 | 陳少梅 住福建閩侯南台蒼霞洲 |} 右抗告人與楊世獻租金涉訟一案不服福建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十七年三月十七日所為駁回聲請救助之決定提起抗告本院決定如左</br> ;  主  文 原決定廢棄</br> 本件應由福建高等法院更為決定 ;  理  由 法院對於當事人聲請救助應調查其是否因支出訟費即致窘於生活以為准駁根據縱第一審已為駁回聲請之決定若於上訴後更為聲請上訴法院仍應予以調查自不得僅以原審法院未許救助遽將其聲請駁回本件抗告人與楊世獻因租金涉訟不服閩侯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向原法院提起控告併同時聲請訴訟救助既據稱家無產業無力繳納訟費自非切實調查不能為一定之裁判乃原法院并未履行此種手續遽以第一審曾駁斥其救助之聲請不得於同一案件更向第二審聲請救助為理由以決定駁回按之上開說明顯有未合抗告人請求廢駁原決定非無理由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六百條決定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五     月     二十六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poxede7257946t62fm0w75v0vbodda1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369號民事判例 0 6589048 11127437 9239720 2026-10-13T09:06:49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37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69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366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381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551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 }} ==裁判要旨==   承繼財產雖屬繼子應有之權利,但親屬會議立繼時,就被承繼人遺產提留一部酌分各房,而繼子當日無顯然之反對者應屬有效,自不能於出繼後任意翻悔。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8-10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十七年上字第三六九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告 人 | 徐邦騤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右 代 理 人 | 徐邦駥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告 人 | 徐邦駗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徐邦騂 住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徐邦騮 住同上 |} 右兩造因請求確認山地所有權涉訟一案上告人不服浙江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所為第二審判決提起上告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告駁回</br> 上告審訴訟費用由上告人擔負 ;  理  由 按繼承財產雖屬繼子應有之權利但親屬會議繼時就被承繼人遺產提留一部酌分各房而繼子當日無顯然之反對者應屬有效自不能於出繼後任意翻悔本件上告人之父輩兄弟有五惟季房廷賡無後民國元年其父廷權「兄弟均故」邀同姪輩及族戚到場將上告人過繼與廷賡為嗣立有合同議繼書同時就廷賡遺產提出山場五塊分給長二三三房「即被上告人等」管業在議繼書內分款記載當時上告人並無異議依照上開說明本無翻悔餘地乃閱時十餘年之久上告人忽否認其父酌分遺產顯非有理第一審依據被上告人之請求將係爭山判歸被上告人管業所有歷年上告人代納錢糧費判令被上告人如數償還原審根據第一審採證方法將上告人控告駁回委無不合茲上告人提起上告不外以本生父所立合同係被各房脅迫所致且未得繼子同意為詞勿論證人張望生李傳華等一致證明上告人之父廷權立議繼書時毫無被脅迫情事且核閱議繼書內內容關於被承繼人廷賡家庭細故言之盡致其篤愛手足之情溢於言表何得謂為脅迫況上告人之承繼關係原本議繼書而發生詎能於酌分遺產部分主張無效上告人當時果未同意何以聽任被上告人管業十餘年相安無異雖議繼書未經上告人簽名然既由其本生父作主議繼亦無繼子簽名之必要至係爭山錢糧由上告人完納一層亦不過當時遺漏未於議繼書上批明以至相沿代為完納要不得謂為保留係爭山所有權之證明上告人藉口未在議繼書內簽名及錢糧未曾推撥等情以主張係爭山應為上告人所有殊無足探</br> 據上論結本件上告為無理由應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五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四     月     十二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hohckbpov6mtn9cuwxjcc4u1146qk58 11127438 11127437 2026-10-13T09:11:44Z 洗咧哈囉 87393 /* 裁判全文 */ 11127438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69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366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381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551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 }} ==裁判要旨==   承繼財產雖屬繼子應有之權利,但親屬會議立繼時,就被承繼人遺產提留一部酌分各房,而繼子當日無顯然之反對者應屬有效,自不能於出繼後任意翻悔。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裁判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8-10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十七年上字第三六九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告 人 | 徐邦騤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右 代 理 人 | 徐邦駥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告 人 | 徐邦駗 住浙江慈谿杜徐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徐邦騂 住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徐邦騮 住同上 |} 右兩造因請求確認山地所有權涉訟一案上告人不服浙江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所為第二審判決提起上告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告駁回</br> 上告審訴訟費用由上告人擔負 ;  理  由 按繼承財產雖屬繼子應有之權利但親屬會議繼時就被承繼人遺產提留一部酌分各房而繼子當日無顯然之反對者應屬有效自不能於出繼後任意翻悔本件上告人之父輩兄弟有五惟季房廷賡無後民國元年其父廷權「兄弟均故」邀同姪輩及族戚到場將上告人過繼與廷賡為嗣立有合同議繼書同時就廷賡遺產提出山場五塊分給長二三三房「即被上告人等」管業在議繼書內分款記載當時上告人並無異議依照上開說明本無翻悔餘地乃閱時十餘年之久上告人忽否認其父酌分遺產顯非有理第一審依據被上告人之請求將係爭山判歸被上告人管業所有歷年上告人代納錢糧費判令被上告人如數償還原審根據第一審採證方法將上告人控告駁回委無不合茲上告人提起上告不外以本生父所立合同係被各房脅迫所致且未得繼子同意為詞勿論證人張望生李傳華等一致證明上告人之父廷權立議繼書時毫無被脅迫情事且核閱議繼書內內容關於被承繼人廷賡家庭細故言之盡致其篤愛手足之情溢於言表何得謂為脅迫況上告人之承繼關係原本議繼書而發生詎能於酌分遺產部分主張無效上告人當時果未同意何以聽任被上告人管業十餘年相安無異雖議繼書未經上告人簽名然既由其本生父作主議繼亦無繼子簽名之必要至係爭山錢糧由上告人完納一層亦不過當時遺漏未於議繼書上批明以至相沿代為完納要不得謂為保留係爭山所有權之證明上告人藉口未在議繼書內簽名及錢糧未曾推撥等情以主張係爭山應為上告人所有殊無足探</br> 據上論結本件上告為無理由應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五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四     月     十二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onstzdo6kvkmue35h8mcrp8qidoblwt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82號民事判例 0 6589064 11127436 9108287 2026-10-13T08:49:15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36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上 | number2 = 582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43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98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410、439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923條 | 法條2 =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15條 }} ==裁判要旨==   [[清理不動產典當辦法]]第三條載未滿六十年之典當,無論有無回贖期限及曾否加典、續典,自立約之日起算已逾三十年者,統限原業主於本辦法施行後三年內回贖,如逾限不贖,祇准原業主向典主告找作絕,不許告贖等語。是典當契約已逾三十年,於民國四年辦法施行後三年內未回贖者,不得告贖。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1-3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十七年上字第五八二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告 人 | 葉在玉 住福建福清縣城內在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告 人 | 夏尤溪 同上 |} 右兩造因贖產及債務涉訟一案上告人不服福建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所為第二審判決提起上告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原判決維持第一審判決關於上告人償還被上告人本利及訟費部分廢棄發回福建高等法院更為審判</br> 其餘上告駁回 ;  理  由 按[[清理不動產典當辦法]]第三條載未滿六十年之典當無論有無回贖期限及曾否加典贖典自立約之日起算已逾三十年者統限原業主於本辦法施行後三年內回贖如逾限不贖祇准原業主向典主告找作絕不許告贖等語是典當契約已逾三十年於民國四年辦法施行後三年內未回贖者不得告贖法意甚為明顯本件上告人故祖志如於同治四年十二月將雙蝴蝶地方厝屋兩宗典與被上告人曾祖夏星村管業憑中書立典契面約一十六年限滿備價回購此為兩造不爭之事實所爭執者即上告人主張於民國三五年間疊向被上告人之祖聯琛請贖均被託詞挨延時效早已中斷云云此種主張無論被上告人堅決否認如果民國三五年上告人確有請贖被典主託詞挨延之事實當時何以不即訴追必遲至十二年始行告爭可見上告人之主張絕不可信誠以上告人為本案原告依法應立證之責既不能證明期限內確有請贖之積極事實則按之前開辦法在該辦法施行後三年內未經回贖祇有告找作絕之一法自不得再行告贖原判關於此點駁回控訴委無不合至債務部分被上告人雖提出光緒六年借約一紙主張上告人之祖志如於光緒六年向伊祖質甫借有制錢五十千文約定利率然核閱該借約內署名之葉志如花押與同治四年典契內葉志如之花押筆跡結構迥然不同則此項借約顯難憑信原審推定其相隔多年無變更殊嫌率斷且此種債務已歷四十餘年如果屬實何以被上告人於涉訟之前迄未向上告人主張至上告人是否自認查閱第一審紀錄並無此項供述經原審憑空訊問始有福清縣勸民纔認之語究竟能否視同自認亦堪審究原審未注意及此逕維持第一審判決仍由上告人償還被上告人本利一百千文殊不足以昭折服關於此點應認為有發回更審之必要</br> 據上論結本件上告人一部無理由一部有理由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五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五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五百八十二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六     月     十六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pf04pg9x9x28oj4k6mr9fsgtmyvvzbq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691號民事判例 0 6589074 11127464 9108104 2026-10-13T10:55:58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64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17 | 冠字 = 上 | number2 = 691 | previous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68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703號民事判例]] | 年 = 17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3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2條 }} ==裁判要旨==   習慣法則應以一般人所共信不害公益為要件,否則縱屬舊有習慣,亦難認為有法的效力。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裁判全文來自周定權、郭衛編輯,最高法院民事判例彙刊第2期,上海法學書局出版,民國23年11月,第56-58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十七年上字第六九一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告 人 | 符治銓 住江西南昌馬王廟聚珍齋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告 人 | 陳志增 住江西新建太平鄉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聯慶 住址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定鐸 住址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志揚 住址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志詳 住址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志艾 住址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志良 住址同上 |} 右兩造因道教壇門涉訟一案上告人不服江西高等法院中華民國十七年三月九日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告駁回</br> 上告審訴訟費用由上告人擔負 ;  理  由 按習慣法則應以一般人所共信任不害公益為要件否則縱屬舊有習慣亦難認爲法的效力本案上告要旨不外謂江西省各縣道士向有壇門習慣不得自由僱請故凡某地之廟宇由某道士主持者該地方即屬該道士之壇門上告人先曾祖符玉粒於前清道光三年起爲陳族之萬壽宮主持雖陳族請帖未載壇門字樣然既有主持廟宇義務即應享受壇門權利原審捨棄習慣不予維持實不甘服云云查閱原卷被上告人主張上告人看守萬壽宮廟宇有收取廟產租息之權利卽上告人亦承認無異(均見本年三月八日供)尚何得云只盡義務且道館修齋建醮係屬一種迷信上告人乃等諸營業專利强人遵守亦不能認爲正當又查被上告人顏志增建醮時曾先商諸上告人因其索價八十千文未成故由陳定鐸以五十千文承辦上告人在第一審亦已供認(見第一審卷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供詞)是其所謂壇門無非挾持雇主需索齋費此種壟斷行爲不特妨礙公益且不能使人人共信而均受其拘束按之上開說明自難認爲有法的效力原審不予維持並無不合</br> 據上論結本件上告為無理由依修正民事訴訟律第五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十七     年     七     月     二十七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ro4gpz2xo6b6t1krlwz1f02vcl7c909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025號民事判例 0 6938008 11127432 9110003 2026-10-13T06:55:04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32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025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967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078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444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976條 }} ==裁判要旨==    民法第九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謂故違結婚期約,係指婚約當事人之一方對於約定之結婚時期,故意違背者而言。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五日司法公報,第七號,第48-49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〇二五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錢金城 年三十一歲住天津大藥王廟西箭道七號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劉 氏 年二十九歲住天津河東于廠大街三十二號 |} 右當事人間確認婚約不存在事件上訴人等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河北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河北高等法院更為審判 ;  理  由 按民法第九百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固以故違結婚期約為解除婚約原因之一惟所謂故意違結婚期約係指婚約當事人之一方對於既定之結婚時期故意違背者而言本件被上訴人主張兩造於民國十九年九月訂立婚約時曾經定期一月迎娶既非有何種證據足資證明自難認為真實至上訴人在第一審之代理人雖有二十二年舊曆八月即可歸家完婚之語然是否婚約當事人已有結婚時期之約定已非毫無問題且上訴人如果確在甯夏做事則指為故意違約亦須有相當證明非憑空所能認定原審未就以上各點切實查明遽認上訴人為故違結婚期約殊有未合又婚約解除之原因民法第九百七十六條第一項既有明文規定則非有法定解約原因亦不得僅因被上訴人之年齡已大而即認其解約之主張為正當上訴人聲明廢棄原判決自非無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四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四     月     十二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qrmkqz47y7brp9j7rklgpvhcr987wh0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116號民事判例 0 7041389 11127430 9217576 2026-10-13T05:36:50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430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116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078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180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95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188條 }} ==裁判要旨==    僱用人選任受僱人雖曰盡相當之注意,而監督其職務之執行未盡相當之注意者,如無縱加以相當之注意,仍不免發生損害之情事,仍負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之賠償責任。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日司法公報,第八號,第25-26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一一六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吳文生 年四十八歲住上海法租界西門路陽康里八號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訴訟代理人 | 嚴掄魁 律師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孫德壽 年六十六歲住上海法租界永安街普安里第三十四號 |} 右當事人間因過失致死附帶民事訴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更為審判 ;  理  由 按僱用人選任受僱人雖已盡相當之注意而於其職務之執行苟未相當注意盡其監督之責致受僱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僱用人仍應與受僱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查本件上訴人之子吳正幹被被上訴人所僱用之汽車夫王才有開駛運貨汽車碾斃上訴人向被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銀洋一千元原審因王才有經工部局給有開車執照認被上訴人選任其開駛汽車已盡相當注意雖非不當惟查本件刑事判決理由內載「被告人由停在路北之無軌電車後向南穿過馬路經過電車已有兩丈之遙被告王才有駕駛之卡車由東向西而來早應見及吳正幹由電車後穿出乃開駛快車向前直撞致將吳正幹撞倒輾傷頭顱身死殊難免過失之責」等語是王才有將吳正幹輾斃顯係由於開駛快車向前直撞未爲相當注意所致其應負過失之責任業為刑事判決認定被上訴人選任僱用人王才有雖已盡相當注意而於其職務之執行是否已盡監督責任非無審究餘地原審僅因王才有開駛汽車未超過相當速度即謂被上訴人監督王才有之執行職務非未盡相當注意殊嫌率斷又被上訴人主張輾斃當時曾由伊付過上訴人銀洋七十元作為了結而據上訴人辯稱該欸係保作為伊子棺殮費用並非了結賠償其損害兩造既各執一詞原審未詳予審認遽謂縱有酌賠義務亦屬業已履行其認定事實亦嫌疏略上訴人請求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不得謂無無理</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四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四     月     十九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c4y27eckfk0zgpq4p7ehb14d09azzvm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3號民事判例 0 7044101 11127013 9220366 2026-10-12T14:28:27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013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433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34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4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213、327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425條 | 法條2 =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13條 }} ==裁判要旨==    民法債編施行前所定之租賃契約,於施行後其效力雖依民法債編之規定,而出租人於施行前將租賃物之所有權讓與第三人者,其讓與時租賃契約既無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所定之效力,對於受讓人即不繼續存在。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司法公報,第九號,第37-38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四三三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李銘賢 年六十八歲住南台倉前山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黃森昌 年四十一歲住南台江汛 |} 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及賠償損害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福建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  理  由 查[[民法債編施行法 (民國19年)]]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民法債編施行前所定之租賃契約於施行後其效力依民法債編之規定是在民法債編施行前關於租賃契約之效力依同法第一條仍不適用民法債編之規定復按房屋之出租人在民法債編施行前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並不繼續存在故受讓人在民法債編施行前請求承租人遷讓房屋者承租人不得拒絕其請求本件上訴人所承租之閩侯西門外迎恩鋪地方庫屋兩座原係案外人柯應麟所有民國十七年四月十四日經柯姓出賣與被上訴人為業為原審本於上訴人之自認所確定之事實則被上訴人於民國十七年八月間請求上訴人遷讓房屋自屬正當縱令如上訴人所主張柯姓原係租與林培崑上訴人係由林培崑承租亦不足為拒絕遷讓之理由上訴人既有遷讓之義務而不履行則被上訴人請求賠償民國十七年廢曆六月以後不能利用房屋之損害亦不得謂非正當原判決命上訴人遷讓並賠償民國十七年廢曆六月起至執行終了之日止每月大洋二十四元之損害於法並無違背上訴人猶謂被上訴人對於上訴人無前項請求權請求廢棄原判決不能認為有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八條第四百十五條第八十一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五     月     十四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sbzh58guc54hsn0hyq4pmji4phl7eyb 11127014 11127013 2026-10-12T14:28:51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014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433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34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4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213、327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425條 | 法條2 =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13條 }} ==裁判要旨==    民法債編施行前所定之租賃契約,於施行後其效力雖依民法債編之規定,而出租人於施行前將租賃物之所有權讓與第三人者,其讓與時租賃契約既無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所定之效力,對於受讓人即不繼續存在。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司法公報,第九號,第37-38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四三三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李銘賢 年六十八歲住南台倉前山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黃森昌 年四十一歲住南台江汛 |} 右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及賠償損害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福建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  理  由 查[[民法債編施行法 (民國19年)|民法債編施行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民法債編施行前所定之租賃契約於施行後其效力依民法債編之規定是在民法債編施行前關於租賃契約之效力依同法第一條仍不適用民法債編之規定復按房屋之出租人在民法債編施行前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並不繼續存在故受讓人在民法債編施行前請求承租人遷讓房屋者承租人不得拒絕其請求本件上訴人所承租之閩侯西門外迎恩鋪地方庫屋兩座原係案外人柯應麟所有民國十七年四月十四日經柯姓出賣與被上訴人為業為原審本於上訴人之自認所確定之事實則被上訴人於民國十七年八月間請求上訴人遷讓房屋自屬正當縱令如上訴人所主張柯姓原係租與林培崑上訴人係由林培崑承租亦不足為拒絕遷讓之理由上訴人既有遷讓之義務而不履行則被上訴人請求賠償民國十七年廢曆六月以後不能利用房屋之損害亦不得謂非正當原判決命上訴人遷讓並賠償民國十七年廢曆六月起至執行終了之日止每月大洋二十四元之損害於法並無違背上訴人猶謂被上訴人對於上訴人無前項請求權請求廢棄原判決不能認為有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八條第四百十五條第八十一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五     月     十四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bw48j8vxlnx4lq30jh8m4r1pi99g6oi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7號民事判例 0 7044451 11127015 9220736 2026-10-12T14:40:24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015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437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536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92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185條 }} ==裁判要旨==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共同侵權行為人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惟同條項前段所謂共同侵權行為,須共同行為人皆已具備侵權行為之要件始能成立,若其中一人無故意過失,則其人非侵權行為人,不負與其他具備侵權行為要件之人連帶賠償損害之責任。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司法公報,第九號,第39-40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四三七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顧順良 年二十六歲住松江東門外大街三十七號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張益和 年四十四歲住松江亭林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顧金根 年四十九歲住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盛煥金 年七十二歲住同上 |}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田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十三日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  理  由 按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共同侵權行為人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惟所謂共同侵權行為乃指數人皆已具備侵害行為之要件而言若不具備此要件即無從指為共同侵害而對之為賠償之請求本件上訴人雖為顧賡虞之嗣子與陳君蕚因田產涉訟業經判決確定認為上訴人所有但在判決確定前其田單既在陳君蕚之手陳君蕚又為顧賡虞之女婿與其妻同居岳家則陳君蕚指該田為其妻之奩田委託被上訴人張益和和顧金根為之收租催租該被上訴人等自無從知為上訴人所有而顧及上訴人之權利又被上訴人盛煥金雖身充鄉警亦何能知該產之因判決結果屬於上訴人所有則於陳君蕚收取租息無論是否加以指導均與侵權行為無涉上訴人何得遽指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而對之請求返還租息至上訴人謂已口頭警告被上訴人張益和並在松江縣政府呈准追租但一則空言無據一則與在原審之代理人所述訴訟未了所以未向縣政府追租等語不符其上訴自難認為有理</br> 據上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八條第四百十五條第八十一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五     月     十四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extxs9ztkop4f9lryf1ba4fndyehkic 11127429 11127015 2026-10-13T05:36:18Z 洗咧哈囉 87393 /* 裁判全文 */ 11127429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2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437 | previous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43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3536號民事判例]] | 年 = 22 | 月 = | 日 =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民事部分)第92頁 | status = 停止適用 | 法條1 = 民法第185條 }} ==裁判要旨==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共同侵權行為人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惟同條項前段所謂共同侵權行為,須共同行為人皆已具備侵權行為之要件始能成立,若其中一人無故意過失,則其人非侵權行為人,不負與其他具備侵權行為要件之人連帶賠償損害之責任。 ==裁判全文== '''註:本判例判決全文來自司法院秘書處發行,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司法公報,第九號,第39-40頁。最高法院出版之判例全文彙編內並無收錄全文。''' </br>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二十二年上字第三四三七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顧順良 年二十六歲住松江東門外大街三十七號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張益和 年四十四歲住松江亭林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顧金根 年四十九歲住同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盛煥金 年七十二歲住同上 |}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田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二十二年六月十三日江蘇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  理  由 按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共同侵權行為人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惟所謂共同侵權行為乃指數人皆已具備侵害行為之要件而言若不具備此要件即無從指為共同侵害而對之為賠償之請求本件上訴人雖為顧賡虞之嗣子與陳君蕚因田產涉訟業經判決確定認為上訴人所有但在判決確定前其田單既在陳君蕚之手陳君蕚又為顧賡虞之女婿與其妻同居岳家則陳君蕚指該田為其妻之奩田委託被上訴人張益和和顧金根為之收租催租該被上訴人等自無從知為上訴人所有而顧及上訴人之權利又被上訴人盛煥金雖身充鄉警亦何能知該產之因判決結果屬於上訴人所有則於陳君蕚收取租息無論是否加以指導均與侵權行為無涉上訴人何得遽指為共同侵權行為人而對之請求返還租息至上訴人謂已口頭警告被上訴人張益和並在松江縣政府呈准追租但一則空言無據一則與在原審之代理人所述訴訟未了所以未向縣政府追租等語不符其上訴自難認為有理</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八條第四百十五條第八十一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二十三     年     五     月     十四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無裁判全文可資參考,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1項規定,應停止適用。 nrn8iypbrhc1ieabnsp2tjw0ovizi0x 論唐高祖稱臣於突厥事 0 8859164 11127257 11120659 2026-10-13T03:10:55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5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author = 陳寅恪 |lawmake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1 |month = 6 |day = |from = 寒柳堂集 |notes = 原載於1951年6月《嶺南學報》第十一卷第二期。 |edition = }} 吾民族武功之盛,莫過於漢唐。然漢高祖困於平城,唐高祖亦嘗稱臣於突厥,漢世非此篇所論,獨唐高祖起兵太原時,實稱臣於突厥,而太宗又爲此事謀主,後來史臣頗諱飾之,以至其事之本末不明顯於後世。夫唐高祖太宗迫於當時情勢不得已而出此,僅逾十二三年,竟滅突厥而臣之,大恥已雪,奇功遂成,又何諱飾之必要乎?兹略取舊記之關於此事者,疏通證明之,考興亡之陳迹,求學術之新知,特爲拈出此一重公案,願與當世好學深思讀史之有心人共參究之也。 [[舊唐書]]陸柒李靖傳(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貞觀政要]]貳任賢篇、[[大唐新語]]柒容恕篇。)云: {{quote|太宗初聞靖破頡利,大悦,謂侍臣曰:朕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國家草創,太上皇(高祖)以百姓之故,稱臣於突厥,朕未嘗不痛心疾首,志滅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者暫動偏師,無往不捷,單于款塞,恥其雪乎。}} 寅恪案,太宗所謂國家草創,即指隋末高祖起兵太原之時,當此時,中國與突厥之關係爲何如乎?試觀[[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條上(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唐會要]玖肆北突厥條。)云: {{quote|及隋末亂離,中國人歸之者甚衆,又更强盛,勢凌中夏,迎蕭皇后,置於定襄,薛舉竇建德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徒,雖僭尊號,俱北面稱臣,東自契丹,西盡吐谷渾高昌諸國皆臣之,控弦百萬,戎狄之盛,近代未有也。大唐起義太原,劉文静聘其國,引以爲援。}} 則知隋末中國北方羣雄幾皆稱臣於突厥,爲其附庸,唐高祖起兵太原,亦爲中國北方羣雄之一,豈能於此獨爲例外?故突厥在當時實爲東亞之霸主,史謂「戎狄之盛,近代未有」。誠非虚語,請更引史傳以證釋之。 [[舊唐書]]伍伍劉武周傳(參[[新唐書]]捌陸劉武周傳。)略云: {{quote|突厥立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因僭稱皇帝,建元爲天興。}}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即煬帝大業十三年),突厥立[劉]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武周即皇帝位,改元天興。}} [[通鑑考異]]云: {{quote|新舊唐書武周皆無國號,惟創業起居注云,國號定楊。}} [[資治通鑑|通鑑]]此條胡注云: {{quote|言將使之定楊州也。}}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大業十三年二月己丑,馬邑軍人劉武周殺太守王仁恭,據其郡而自稱天子,國號定楊。武周竊知煬帝於樓煩築宫厭當時之意,故稱天子,規而應之。}} 寅恪案,胡氏釋定楊爲定楊州,楊揚雖古通用,然楊爲隋之國姓,似以定楊隋爲釋較胡説之迂遠爲勝,至創業起居注以「國號定楊」爲言者,蓋突厥錫封劉武周爲定楊可汗,温大雅於此頗有所諱,故以「國號定楊」爲言,司馬君實不解此意,而疑兩唐書與創業起居注異,其實武周之所謂國號即其所受突厥之封號也。 新唐書捌柒梁師都傳(參舊唐書伍陸梁師都傳。)略云: {{quote|自爲梁國,僭皇帝位,建元永隆,始畢可汗遺以狼頭纛,號大度毗伽可汗解事天子。}} 寅恪案,突厥語「大度」爲「事」,「毗伽」爲「解」,突厥語大度毗伽可汗即漢語解事天子也。 新唐書玖貳李子和傳云: {{quote|北事突厥,納弟爲質,始畢可汗册子和爲平楊天子,不敢當,乃更署爲屋利設。}}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三月,始畢以劉武周爲定楊天子,梁師都爲解事天子,子和爲平楊天子,子和固辭不敢當,乃更以爲屋利設。}} 胡注云: {{quote|平楊猶定楊也。}} 寅恪案,胡氏之意,平楊爲平楊州,似不如以平楊隋爲釋較勝也。 資治通鑑壹捌捌唐紀肆略云: {{quote|武德三年七月驃騎大將軍可朱渾定遠告并州總管李仲文與突厥通謀,欲俟洛陽兵交,引胡騎直入長安,甲戌,命皇太子鎮蒲反以備之,四年二月,并州安撫使唐儉密奏真鄉公李仲文與妖僧志覺有謀反語,又娶陶氏之女,以應桃李之謡,諂事可汗,甚得其意,可汗許立爲南面可汗,及在并州,贓賄狼藉,上命裴寂陳叔達蕭瑀雜鞫之,乙巳,仲文伏誅。}} 寅恪案,綜合前引史料觀之,則受突厥之可汗封號者,亦受其狼頭纛,其有記受突厥封號,而未及狼頭纛者,蓋史臣略而不載耳。故突厥之狼頭纛猶中國之印綬,乃爵位之標幟,受封號者,必亦受此物,所以表示其屬於突厥之系統,服從稱臣之義也。據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傳上(參隋書捌肆突厥傳北史玖玖突厥傳等。)略云: {{quote|旗纛之上,施金狼頭,侍衛之士,謂之附離,夏言狼也,蓋本狼生,志不忘舊。}} 可知狼爲突厥民族之圖騰。隋末北方羣雄,既受突厥之狼頭纛,則突厥亦以屬部視之矣,哀哉。 紀載唐高祖太宗起兵太原之事,温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一書,爲最重要之史料,世所共知。其述當時與突厥之關係,最爲微妙,深堪翫味,如改旗幟一事,辭費文繁,或者以爲史家鋪陳開國祥瑞之慣例,則不達温氏曲爲唐諱之苦心。又稱臣突厥之主謀,實爲太宗,實可據其述興國寺兵脅迫高祖服從突厥一事得以推知。兹不避繁冗之嫌,頗詳録温氏之書與此二事有關者推論之如下: {{quote|裴寂等乃因太子秦王等入啓,請依伊尹放太甲、霍光廢昌邑故事,廢皇帝而立代王,興義兵以檄郡縣,改旗幟以示突厥,師出有名,以輯夷夏。於是遣使以衆議馳報突厥,始畢依旨,即遣其柱國康鞘利級失熱寒特勤達官等送馬千疋來太原交市,仍許遣兵送帝往西京,多少惟命。康鞘利將至,軍司以兵起甲子之日,又符讖尚白,請建武王所執白旗以示突厥。帝曰,誅紂之旗牧野臨時所仗,未入西郊,無容預執,宜兼以絳雜半續之。諸軍矟旛皆放此,營壁城壘幡旗四合,赤白相映若花園。開皇初太原童謡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東海。常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擬於東海。又有桃李子歌曰,桃李子,莫浪語,黄鵠繞山飛,宛轉花園裏。案李爲國姓,桃當作陶,若言陶唐也,配李而言,故云桃花園,宛轉屬旌幡。汾晉老幼謳歌在耳,忽覩靈騐,不勝懽躍。}} 寅恪案,唐高祖之起兵太原,即叛隋自立,别樹一不同之旗幟以表示獨立,其事本不足怪,但太宗等必欲改白旗以示突厥,則殊有可疑。據大唐創業起居注下載裴寂等所奏神人太原慧化尼歌謡詩讖有云: {{quote|童子木上懸白旛,胡兵紛紛滿前後。}} 是胡兵即突厥兵,而其旗幟,爲白色之明證。此歌謡之意,謂李唐樹突厥之白旗,而突厥兵從之,蓋李唐初起兵時之旗爲絳白相雜,不得止言白旛也。所可笑者,開皇初太原童謡本作白衣天子出東海,太宗等乃强改白衣爲白旗,可謂巧於傅會者矣。夫歌謡符讖,自可臨時因事僞造,但不如因襲舊有之作稍事改换,更易取信於人,如後來玄宗時佞臣之改作得寶歌,即是顯著之例(見舊唐書壹佰伍韋堅傳)。豈所謂效法祖宗,師其故智者耶?唐高祖之不肯竟改白旗而用調停之法兼以絳雜半續之者,蓋欲表示一部分之獨立而不純服從突厥之意。據隋書壹高祖紀云: {{quote|[開皇元年]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爲火色。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 是隋色爲絳赤,即是當時中夏國旗之色,而資治通鑑壹捌肆隋紀義寧元年六月雜用絳白以示突厥句下胡注云: {{quote|隋色尚赤,今用絳而雜之以白,示若不純於隋。}} 胡氏知隋色尚赤,乃謂「示若不純於隋」,夫唐高祖起兵叛立,其不純於隋自不待言,但其初尚欲擁戴幼主不即革隋命,則旗色純用絳赤本亦不妨,其所以「用絳而雜之以白」者,實表示維持中夏之地位而不純臣服於突厥之意,胡氏之説,可謂適得其反者也。 總之,高祖起兵時,改易旗色,必與臣服於突厥有關。高祖所以遲疑不決,太宗等所以堅執固請,温氏所以詳悉記述歌謡符讖累數百言者,其故正在於此。世之讀史者,不可視爲釀詞而忽略之也。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引康鞘利等禮見於晉陽宫東門之側舍,受始畢所送書信,帝僞貌恭,厚加饗賄。鞘利等大悦,退相謂曰,唐公見我蕃人,尚能屈意,見諸華夏,情何可論,敬人者人皆敬愛,天下敬愛,必爲人主,我等見之人,不覺自敬。}} 寅恪案,此温氏用委婉之筆敍述唐高祖受突厥封號稱臣拜伏之事。「始畢所送書信」,即突厥敕封高祖爲可汗之册書,「帝僞貌恭」,即稱臣拜伏之義。唐高祖此時所受突厥封號究爲何名,史家久已隱諱不傳,但據上引李仲文事觀之,則高祖與仲文俱爲太原主將,突厥又同欲遣兵送之入長安,而仲文所受突厥之封號據稱爲「南面可汗」。由此推之,高祖所受封號亦當相與類似,可無疑也。 總而言之,太宗既明言高祖於太原起兵時曾稱臣於突厥,則與稱臣有關之狼頭纛及可汗封號二事,必當於創業史料中得其經過迹象。惜舊記諱飾太甚,今祇可以當時情勢推論之耳。 高祖稱臣於突厥,其事實由太宗主持於内,而劉文静執行於外,請略引史傳,以證明之。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始畢得書大喜,其部達官等曰,天將以太原與唐公,必當平定天下,不如從之以求寶物,但唐公欲迎隋主,共我和好,此語不好,我不能從。唐公自作天子,我則從行,覓大勳賞,不避時熱,當日即以此意作書報帝。帝開書歎息久之曰,孤爲人臣須盡節,本慮兵行已後,突厥南侵,屈節連和,以安居者,不謂今日所報,更相要逼,乍可絶好藩夷,無有從其所勸,突厥之報帝書也,謂使人曰,唐公若從我語,即宜急報我,遣大達官往取進止,官僚等以帝辭色懍然,莫敢咨諫。興國寺兵知帝未從突厥所請,往往偶語曰,「公若更不從突厥,我亦不能從公。」裴寂劉文静等知此議,以狀啓聞。}} 寅恪案,突厥之欲高祖自爲天子,即欲其受可汗封號,脱離楊隋而附屬突厥之意,其事本不足怪,但興國寺兵,何以亦同突厥,以此要迫,考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遣長孫順德趙文恪等率興國寺所集兵五百人總取秦王部分。}} 即册府元龜柒帝王部創業門云: {{quote|[唐]高祖乃命太宗與晉陽令劉文静及門下客長孫順德劉弘基等各募兵,旬日之間,衆且一萬,文静頓於興國寺,順德頓於阿育王寺。}} 夫劉文静長孫順德(順德爲太宗長孫后之族叔,避遼東之役逃匿於太原,見舊唐書伍捌及新唐書壹佰伍長孫順德傳等。)等皆太宗之黨,其兵又奉高祖之命歸太宗統屬,今居然與突厥通謀,迫脅高祖,叛楊隋而臣突厥,可知太宗實爲當時主謀稱臣於突厥之人,無復疑問也。 太宗爲稱臣於突厥之主謀,執行此計劃之主要人物則是劉文静,據舊唐書伍柒劉文静傳略云: {{quote|隋末爲晉陽令,煬帝令繫於郡獄,太宗以文静可與謀議,入禁所視之,高祖開大將軍府,以文静爲軍司馬,文静勸改旗幟,以彰義舉,又請連突厥,以益兵威,高祖并從之,因遣文静使於始畢可汗,始畢曰,唐公起事,今欲何爲?文静曰,願與可汗兵馬同入京師,人衆土地入唐公,財帛金寶入突厥,始畢大喜,即遣將康鞘利領騎二千隨文静而至,[武德二年]裴寂又言曰,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今若赦之,必貽後患,高祖竟聽其言,遂殺文静。}} 及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乃命司馬劉文静報使,并取其兵,静辭,帝私誡曰,胡兵相送,天所遣來,數百之外,無所用之,所防之者,恐武周引爲邊患,取其聲勢,以懷遠人,公宜體之,不須多也。}} 則與突厥始畢可汗議訂稱臣之約者,實爲劉文静,其人與太宗關係密切,觀太宗往視文静於獄中一事,即可推知,文静即爲李唐與突厥連繫之人,及高祖入關後漸與突厥疏遠,而文静乃被殺矣,裴寂謂「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天下未定」指劉武周王世充竇建德等,「外有勍敵」指突厥,而新唐書捌捌劉文静傳及通鑑壹捌陸唐紀武德二年殺劉文静條俱渻略「外有勍敵」之語,實由未解文静與突厥之關係所致也。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劉文静雖死,而太宗猶在,觀高祖於遣劉文静使突厥時,以防劉武周爲言,則唐與突厥關係親密,武周自當受突厥之約束,不敢侵襲太原,若唐與突厥之關係疏遠,則武周必倚突厥之助略取并州。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二年始畢授馬邑賊帥劉武周兵五百餘騎,遣入句注,又追兵大集,欲侵太原。是月始畢卒,立其弟俟利弗設,是爲處羅可汗。}} 可知突厥始畢可汗初與劉文静定約,立唐高祖爲可汗,約束劉武周,不得侵襲太原。迨唐入關後,漸變前此之恭遜,故始畢又改命武周奪取太原矣。 劉武周既得突厥之助,奪取太原,兵鋒甚盛,將進逼關中,唐室不得不使劉文静外,其他唯一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即太宗出膺抗拒劉武周之命,此不僅以太宗之善於用兵,實亦由其與突厥有特别之關係也。觀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云: {{quote|太宗在藩,受詔討劉武周,師次太原,處羅遣其弟步利設率二千騎與官軍會。六月處羅至并州,總管李仲文出迎勞之。留三日,城中美婦人多爲所掠。仲文不能制,俄而處羅卒。}} 則突厥昔之以兵助劉武周者,今反以兵助李世民,前後態度變異至此,其關鍵在太宗與突厥之特别關係,可推知也。 又據舊唐書貳太宗紀上略云: {{quote|[武德]七年秋,突厥頡利突利二可汗自原州入寇,侵擾關中。有説高祖云,祇爲府藏子女在京師,故突厥來,若燒却長安而不都,則胡寇自止。高祖乃遣中書侍郎宇文士及行山南可居之地,即欲移都。蕭瑀等皆以爲非,然終不敢犯顔正諫。太宗獨曰,幸乞聽臣一申微效,取彼頡利。若一兩年間不係其頸,徐建遷都之策,臣當不敢復言。高祖怒,仍遣太宗將三十餘騎行剗。還日,固奏必不可移都,高祖遂止。}} 及新唐書柒玖隱太子傳云: {{quote|突厥入寇,帝議遷都,秦王苦諫止。建成見帝曰,秦王欲外禦寇,沮遷都議,以久其兵,而謀篡奪。帝寖不悦。}} 可見太宗在當時被目爲挾突厥以自重之人,若非起兵太原之初,主謀稱臣於突厥者,何得致此疑忌耶?斯亦太宗爲當時主謀者之一旁證也。 又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參册府元龜玖捌壹外臣部盟誓門。)略云: {{quote|[武德]七年八月,頡利突利二可汗舉國入寇,太宗乃親率百騎馳詣虜陣,告之曰,國家與可汗誓不相負,何爲背約深入吾地?我秦王也,故來一決。可汗若自來,我當與可汗兩人獨戰,若欲兵馬總來,我唯百騎相禦耳。頡利弗之測,笑而不對。太宗又前,令騎告突利曰,爾往與我盟,急難相救,爾今將兵來,何無香火之情也?亦宜早出,一決勝負。突利亦不對。太宗前,將渡溝水,頡利見太宗輕出,又聞香火之言,乃陰猜突利,因遣使曰,王不須渡,我無惡意,更欲共王自斷當耳。於是稍引却,各斂軍而退。太宗因縱反間於突利,突利悦而歸心焉,遂不欲戰。其叔侄内離,頡利欲戰不可,因遣突利及夾畢特勒(勤)阿史那思摩奉見請和,許之。突利因自託於太宗,願結爲兄弟。}} 寅恪案,太宗在當時不僅李唐一方面目之爲與突厥最有關係之人,即突厥一方面亦認太宗與之有特别關係。然則太宗當日國際地位之重要,亦可想見矣。至太宗與突利結爲兄弟疑尚遠在此時之前,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九年七月,頡利自率十萬餘騎進寇武功,頡利遣其腹心執失思力入朝爲覘,因張形勢云,二可汗總兵百萬,今已至矣。太宗謂之曰,我與突厥,面自和親,汝則背之,我實無愧。又義軍入京之初,爾父子(指頡利突利言,如昔人稱漢疏廣受父子之例,蓋頡利突利爲叔父及從子也。)並親從我。}} 然則所謂香火之盟,當即在唐兵入關之時也,通鑑壹玖壹唐紀柒武德柒年胡注釋香火之盟固是,但仍未盡,考教坊記(據説郛本。)坊中諸女條云: {{quote|坊中諸女以氣類相似,約爲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即所娉者兄見呼爲新婦,弟見呼爲也。兒郎有任宫僚者,宫參與内人對同日,垂到内門,車馬相逢,或搴車簾呼阿若新婦者,同黨未達,殊爲怪異,問被呼者,笑而不答。兒郎既娉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奔,云學突厥法。又云,我兄弟相憐愛,欲得嘗其婦也。主者知亦不妬,他香火即不通。}} 則太宗與突利結香火之盟,即用此突厥法也。故突厥可視太宗爲其共一部落之人,是太宗雖爲中國人,亦同時爲突厥人矣!其與突厥之關係,密切至此,深可驚訝者也。 舊記中李唐起兵太原時稱臣於突厥一事,可以推見者,略如上述,此事考史者所不得爲之諱,亦自不必爲之諱也。至後來唐室轉弱爲强,建功雪恥之本末,軼出本篇範圍,故不涉及。嗚呼!古今唯一之「天可汗」,豈意其初亦嘗效劉武周輩之所爲耶?初雖效之,終能反之,是固不世出人傑之所爲也。又何足病哉!又何足病哉! l0f4yz8ops0pks86o6didanapvnadqy 11127258 11127257 2026-10-13T03:12:13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5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author = 陳寅恪 |lawmake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1 |month = 6 |day = |from = 寒柳堂集 |notes = 原載於1951年6月《嶺南學報》第十一卷第二期。 |edition = }} 吾民族武功之盛,莫過於漢唐。然漢高祖困於平城,唐高祖亦嘗稱臣於突厥,漢世非此篇所論,獨唐高祖起兵太原時,實稱臣於突厥,而太宗又爲此事謀主,後來史臣頗諱飾之,以至其事之本末不明顯於後世。夫唐高祖太宗迫於當時情勢不得已而出此,僅逾十二三年,竟滅突厥而臣之,大恥已雪,奇功遂成,又何諱飾之必要乎?兹略取舊記之關於此事者,疏通證明之,考興亡之陳迹,求學術之新知,特爲拈出此一重公案,願與當世好學深思讀史之有心人共參究之也。 [[舊唐書]]陸柒李靖傳(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貞觀政要]]貳任賢篇、[[大唐新語]]柒容恕篇。)云: {{quote|太宗初聞靖破頡利,大悦,謂侍臣曰:朕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國家草創,太上皇(高祖)以百姓之故,稱臣於突厥,朕未嘗不痛心疾首,志滅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者暫動偏師,無往不捷,單于款塞,恥其雪乎。}} 寅恪案,太宗所謂國家草創,即指隋末高祖起兵太原之時,當此時,中國與突厥之關係爲何如乎?試觀[[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條上(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唐會要]]玖肆北突厥條。)云: {{quote|及隋末亂離,中國人歸之者甚衆,又更强盛,勢凌中夏,迎蕭皇后,置於定襄,薛舉竇建德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徒,雖僭尊號,俱北面稱臣,東自契丹,西盡吐谷渾高昌諸國皆臣之,控弦百萬,戎狄之盛,近代未有也。大唐起義太原,劉文静聘其國,引以爲援。}} 則知隋末中國北方羣雄幾皆稱臣於突厥,爲其附庸,唐高祖起兵太原,亦爲中國北方羣雄之一,豈能於此獨爲例外?故突厥在當時實爲東亞之霸主,史謂「戎狄之盛,近代未有」。誠非虚語,請更引史傳以證釋之。 [[舊唐書]]伍伍劉武周傳(參[[新唐書]]捌陸劉武周傳。)略云: {{quote|突厥立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因僭稱皇帝,建元爲天興。}}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即煬帝大業十三年),突厥立[劉]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武周即皇帝位,改元天興。}} [[通鑑考異]]云: {{quote|新舊唐書武周皆無國號,惟創業起居注云,國號定楊。}} [[資治通鑑|通鑑]]此條胡注云: {{quote|言將使之定楊州也。}}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大業十三年二月己丑,馬邑軍人劉武周殺太守王仁恭,據其郡而自稱天子,國號定楊。武周竊知煬帝於樓煩築宫厭當時之意,故稱天子,規而應之。}} 寅恪案,胡氏釋定楊爲定楊州,楊揚雖古通用,然楊爲隋之國姓,似以定楊隋爲釋較胡説之迂遠爲勝,至創業起居注以「國號定楊」爲言者,蓋突厥錫封劉武周爲定楊可汗,温大雅於此頗有所諱,故以「國號定楊」爲言,司馬君實不解此意,而疑兩唐書與創業起居注異,其實武周之所謂國號即其所受突厥之封號也。 新唐書捌柒梁師都傳(參舊唐書伍陸梁師都傳。)略云: {{quote|自爲梁國,僭皇帝位,建元永隆,始畢可汗遺以狼頭纛,號大度毗伽可汗解事天子。}} 寅恪案,突厥語「大度」爲「事」,「毗伽」爲「解」,突厥語大度毗伽可汗即漢語解事天子也。 新唐書玖貳李子和傳云: {{quote|北事突厥,納弟爲質,始畢可汗册子和爲平楊天子,不敢當,乃更署爲屋利設。}}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三月,始畢以劉武周爲定楊天子,梁師都爲解事天子,子和爲平楊天子,子和固辭不敢當,乃更以爲屋利設。}} 胡注云: {{quote|平楊猶定楊也。}} 寅恪案,胡氏之意,平楊爲平楊州,似不如以平楊隋爲釋較勝也。 資治通鑑壹捌捌唐紀肆略云: {{quote|武德三年七月驃騎大將軍可朱渾定遠告并州總管李仲文與突厥通謀,欲俟洛陽兵交,引胡騎直入長安,甲戌,命皇太子鎮蒲反以備之,四年二月,并州安撫使唐儉密奏真鄉公李仲文與妖僧志覺有謀反語,又娶陶氏之女,以應桃李之謡,諂事可汗,甚得其意,可汗許立爲南面可汗,及在并州,贓賄狼藉,上命裴寂陳叔達蕭瑀雜鞫之,乙巳,仲文伏誅。}} 寅恪案,綜合前引史料觀之,則受突厥之可汗封號者,亦受其狼頭纛,其有記受突厥封號,而未及狼頭纛者,蓋史臣略而不載耳。故突厥之狼頭纛猶中國之印綬,乃爵位之標幟,受封號者,必亦受此物,所以表示其屬於突厥之系統,服從稱臣之義也。據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傳上(參隋書捌肆突厥傳北史玖玖突厥傳等。)略云: {{quote|旗纛之上,施金狼頭,侍衛之士,謂之附離,夏言狼也,蓋本狼生,志不忘舊。}} 可知狼爲突厥民族之圖騰。隋末北方羣雄,既受突厥之狼頭纛,則突厥亦以屬部視之矣,哀哉。 紀載唐高祖太宗起兵太原之事,温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一書,爲最重要之史料,世所共知。其述當時與突厥之關係,最爲微妙,深堪翫味,如改旗幟一事,辭費文繁,或者以爲史家鋪陳開國祥瑞之慣例,則不達温氏曲爲唐諱之苦心。又稱臣突厥之主謀,實爲太宗,實可據其述興國寺兵脅迫高祖服從突厥一事得以推知。兹不避繁冗之嫌,頗詳録温氏之書與此二事有關者推論之如下: {{quote|裴寂等乃因太子秦王等入啓,請依伊尹放太甲、霍光廢昌邑故事,廢皇帝而立代王,興義兵以檄郡縣,改旗幟以示突厥,師出有名,以輯夷夏。於是遣使以衆議馳報突厥,始畢依旨,即遣其柱國康鞘利級失熱寒特勤達官等送馬千疋來太原交市,仍許遣兵送帝往西京,多少惟命。康鞘利將至,軍司以兵起甲子之日,又符讖尚白,請建武王所執白旗以示突厥。帝曰,誅紂之旗牧野臨時所仗,未入西郊,無容預執,宜兼以絳雜半續之。諸軍矟旛皆放此,營壁城壘幡旗四合,赤白相映若花園。開皇初太原童謡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東海。常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擬於東海。又有桃李子歌曰,桃李子,莫浪語,黄鵠繞山飛,宛轉花園裏。案李爲國姓,桃當作陶,若言陶唐也,配李而言,故云桃花園,宛轉屬旌幡。汾晉老幼謳歌在耳,忽覩靈騐,不勝懽躍。}} 寅恪案,唐高祖之起兵太原,即叛隋自立,别樹一不同之旗幟以表示獨立,其事本不足怪,但太宗等必欲改白旗以示突厥,則殊有可疑。據大唐創業起居注下載裴寂等所奏神人太原慧化尼歌謡詩讖有云: {{quote|童子木上懸白旛,胡兵紛紛滿前後。}} 是胡兵即突厥兵,而其旗幟,爲白色之明證。此歌謡之意,謂李唐樹突厥之白旗,而突厥兵從之,蓋李唐初起兵時之旗爲絳白相雜,不得止言白旛也。所可笑者,開皇初太原童謡本作白衣天子出東海,太宗等乃强改白衣爲白旗,可謂巧於傅會者矣。夫歌謡符讖,自可臨時因事僞造,但不如因襲舊有之作稍事改换,更易取信於人,如後來玄宗時佞臣之改作得寶歌,即是顯著之例(見舊唐書壹佰伍韋堅傳)。豈所謂效法祖宗,師其故智者耶?唐高祖之不肯竟改白旗而用調停之法兼以絳雜半續之者,蓋欲表示一部分之獨立而不純服從突厥之意。據隋書壹高祖紀云: {{quote|[開皇元年]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爲火色。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 是隋色爲絳赤,即是當時中夏國旗之色,而資治通鑑壹捌肆隋紀義寧元年六月雜用絳白以示突厥句下胡注云: {{quote|隋色尚赤,今用絳而雜之以白,示若不純於隋。}} 胡氏知隋色尚赤,乃謂「示若不純於隋」,夫唐高祖起兵叛立,其不純於隋自不待言,但其初尚欲擁戴幼主不即革隋命,則旗色純用絳赤本亦不妨,其所以「用絳而雜之以白」者,實表示維持中夏之地位而不純臣服於突厥之意,胡氏之説,可謂適得其反者也。 總之,高祖起兵時,改易旗色,必與臣服於突厥有關。高祖所以遲疑不決,太宗等所以堅執固請,温氏所以詳悉記述歌謡符讖累數百言者,其故正在於此。世之讀史者,不可視爲釀詞而忽略之也。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引康鞘利等禮見於晉陽宫東門之側舍,受始畢所送書信,帝僞貌恭,厚加饗賄。鞘利等大悦,退相謂曰,唐公見我蕃人,尚能屈意,見諸華夏,情何可論,敬人者人皆敬愛,天下敬愛,必爲人主,我等見之人,不覺自敬。}} 寅恪案,此温氏用委婉之筆敍述唐高祖受突厥封號稱臣拜伏之事。「始畢所送書信」,即突厥敕封高祖爲可汗之册書,「帝僞貌恭」,即稱臣拜伏之義。唐高祖此時所受突厥封號究爲何名,史家久已隱諱不傳,但據上引李仲文事觀之,則高祖與仲文俱爲太原主將,突厥又同欲遣兵送之入長安,而仲文所受突厥之封號據稱爲「南面可汗」。由此推之,高祖所受封號亦當相與類似,可無疑也。 總而言之,太宗既明言高祖於太原起兵時曾稱臣於突厥,則與稱臣有關之狼頭纛及可汗封號二事,必當於創業史料中得其經過迹象。惜舊記諱飾太甚,今祇可以當時情勢推論之耳。 高祖稱臣於突厥,其事實由太宗主持於内,而劉文静執行於外,請略引史傳,以證明之。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始畢得書大喜,其部達官等曰,天將以太原與唐公,必當平定天下,不如從之以求寶物,但唐公欲迎隋主,共我和好,此語不好,我不能從。唐公自作天子,我則從行,覓大勳賞,不避時熱,當日即以此意作書報帝。帝開書歎息久之曰,孤爲人臣須盡節,本慮兵行已後,突厥南侵,屈節連和,以安居者,不謂今日所報,更相要逼,乍可絶好藩夷,無有從其所勸,突厥之報帝書也,謂使人曰,唐公若從我語,即宜急報我,遣大達官往取進止,官僚等以帝辭色懍然,莫敢咨諫。興國寺兵知帝未從突厥所請,往往偶語曰,「公若更不從突厥,我亦不能從公。」裴寂劉文静等知此議,以狀啓聞。}} 寅恪案,突厥之欲高祖自爲天子,即欲其受可汗封號,脱離楊隋而附屬突厥之意,其事本不足怪,但興國寺兵,何以亦同突厥,以此要迫,考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遣長孫順德趙文恪等率興國寺所集兵五百人總取秦王部分。}} 即册府元龜柒帝王部創業門云: {{quote|[唐]高祖乃命太宗與晉陽令劉文静及門下客長孫順德劉弘基等各募兵,旬日之間,衆且一萬,文静頓於興國寺,順德頓於阿育王寺。}} 夫劉文静長孫順德(順德爲太宗長孫后之族叔,避遼東之役逃匿於太原,見舊唐書伍捌及新唐書壹佰伍長孫順德傳等。)等皆太宗之黨,其兵又奉高祖之命歸太宗統屬,今居然與突厥通謀,迫脅高祖,叛楊隋而臣突厥,可知太宗實爲當時主謀稱臣於突厥之人,無復疑問也。 太宗爲稱臣於突厥之主謀,執行此計劃之主要人物則是劉文静,據舊唐書伍柒劉文静傳略云: {{quote|隋末爲晉陽令,煬帝令繫於郡獄,太宗以文静可與謀議,入禁所視之,高祖開大將軍府,以文静爲軍司馬,文静勸改旗幟,以彰義舉,又請連突厥,以益兵威,高祖并從之,因遣文静使於始畢可汗,始畢曰,唐公起事,今欲何爲?文静曰,願與可汗兵馬同入京師,人衆土地入唐公,財帛金寶入突厥,始畢大喜,即遣將康鞘利領騎二千隨文静而至,[武德二年]裴寂又言曰,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今若赦之,必貽後患,高祖竟聽其言,遂殺文静。}} 及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乃命司馬劉文静報使,并取其兵,静辭,帝私誡曰,胡兵相送,天所遣來,數百之外,無所用之,所防之者,恐武周引爲邊患,取其聲勢,以懷遠人,公宜體之,不須多也。}} 則與突厥始畢可汗議訂稱臣之約者,實爲劉文静,其人與太宗關係密切,觀太宗往視文静於獄中一事,即可推知,文静即爲李唐與突厥連繫之人,及高祖入關後漸與突厥疏遠,而文静乃被殺矣,裴寂謂「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天下未定」指劉武周王世充竇建德等,「外有勍敵」指突厥,而新唐書捌捌劉文静傳及通鑑壹捌陸唐紀武德二年殺劉文静條俱渻略「外有勍敵」之語,實由未解文静與突厥之關係所致也。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劉文静雖死,而太宗猶在,觀高祖於遣劉文静使突厥時,以防劉武周爲言,則唐與突厥關係親密,武周自當受突厥之約束,不敢侵襲太原,若唐與突厥之關係疏遠,則武周必倚突厥之助略取并州。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二年始畢授馬邑賊帥劉武周兵五百餘騎,遣入句注,又追兵大集,欲侵太原。是月始畢卒,立其弟俟利弗設,是爲處羅可汗。}} 可知突厥始畢可汗初與劉文静定約,立唐高祖爲可汗,約束劉武周,不得侵襲太原。迨唐入關後,漸變前此之恭遜,故始畢又改命武周奪取太原矣。 劉武周既得突厥之助,奪取太原,兵鋒甚盛,將進逼關中,唐室不得不使劉文静外,其他唯一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即太宗出膺抗拒劉武周之命,此不僅以太宗之善於用兵,實亦由其與突厥有特别之關係也。觀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云: {{quote|太宗在藩,受詔討劉武周,師次太原,處羅遣其弟步利設率二千騎與官軍會。六月處羅至并州,總管李仲文出迎勞之。留三日,城中美婦人多爲所掠。仲文不能制,俄而處羅卒。}} 則突厥昔之以兵助劉武周者,今反以兵助李世民,前後態度變異至此,其關鍵在太宗與突厥之特别關係,可推知也。 又據舊唐書貳太宗紀上略云: {{quote|[武德]七年秋,突厥頡利突利二可汗自原州入寇,侵擾關中。有説高祖云,祇爲府藏子女在京師,故突厥來,若燒却長安而不都,則胡寇自止。高祖乃遣中書侍郎宇文士及行山南可居之地,即欲移都。蕭瑀等皆以爲非,然終不敢犯顔正諫。太宗獨曰,幸乞聽臣一申微效,取彼頡利。若一兩年間不係其頸,徐建遷都之策,臣當不敢復言。高祖怒,仍遣太宗將三十餘騎行剗。還日,固奏必不可移都,高祖遂止。}} 及新唐書柒玖隱太子傳云: {{quote|突厥入寇,帝議遷都,秦王苦諫止。建成見帝曰,秦王欲外禦寇,沮遷都議,以久其兵,而謀篡奪。帝寖不悦。}} 可見太宗在當時被目爲挾突厥以自重之人,若非起兵太原之初,主謀稱臣於突厥者,何得致此疑忌耶?斯亦太宗爲當時主謀者之一旁證也。 又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參册府元龜玖捌壹外臣部盟誓門。)略云: {{quote|[武德]七年八月,頡利突利二可汗舉國入寇,太宗乃親率百騎馳詣虜陣,告之曰,國家與可汗誓不相負,何爲背約深入吾地?我秦王也,故來一決。可汗若自來,我當與可汗兩人獨戰,若欲兵馬總來,我唯百騎相禦耳。頡利弗之測,笑而不對。太宗又前,令騎告突利曰,爾往與我盟,急難相救,爾今將兵來,何無香火之情也?亦宜早出,一決勝負。突利亦不對。太宗前,將渡溝水,頡利見太宗輕出,又聞香火之言,乃陰猜突利,因遣使曰,王不須渡,我無惡意,更欲共王自斷當耳。於是稍引却,各斂軍而退。太宗因縱反間於突利,突利悦而歸心焉,遂不欲戰。其叔侄内離,頡利欲戰不可,因遣突利及夾畢特勒(勤)阿史那思摩奉見請和,許之。突利因自託於太宗,願結爲兄弟。}} 寅恪案,太宗在當時不僅李唐一方面目之爲與突厥最有關係之人,即突厥一方面亦認太宗與之有特别關係。然則太宗當日國際地位之重要,亦可想見矣。至太宗與突利結爲兄弟疑尚遠在此時之前,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九年七月,頡利自率十萬餘騎進寇武功,頡利遣其腹心執失思力入朝爲覘,因張形勢云,二可汗總兵百萬,今已至矣。太宗謂之曰,我與突厥,面自和親,汝則背之,我實無愧。又義軍入京之初,爾父子(指頡利突利言,如昔人稱漢疏廣受父子之例,蓋頡利突利爲叔父及從子也。)並親從我。}} 然則所謂香火之盟,當即在唐兵入關之時也,通鑑壹玖壹唐紀柒武德柒年胡注釋香火之盟固是,但仍未盡,考教坊記(據説郛本。)坊中諸女條云: {{quote|坊中諸女以氣類相似,約爲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即所娉者兄見呼爲新婦,弟見呼爲也。兒郎有任宫僚者,宫參與内人對同日,垂到内門,車馬相逢,或搴車簾呼阿若新婦者,同黨未達,殊爲怪異,問被呼者,笑而不答。兒郎既娉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奔,云學突厥法。又云,我兄弟相憐愛,欲得嘗其婦也。主者知亦不妬,他香火即不通。}} 則太宗與突利結香火之盟,即用此突厥法也。故突厥可視太宗爲其共一部落之人,是太宗雖爲中國人,亦同時爲突厥人矣!其與突厥之關係,密切至此,深可驚訝者也。 舊記中李唐起兵太原時稱臣於突厥一事,可以推見者,略如上述,此事考史者所不得爲之諱,亦自不必爲之諱也。至後來唐室轉弱爲强,建功雪恥之本末,軼出本篇範圍,故不涉及。嗚呼!古今唯一之「天可汗」,豈意其初亦嘗效劉武周輩之所爲耶?初雖效之,終能反之,是固不世出人傑之所爲也。又何足病哉!又何足病哉! ilzc1y2tmb51vgffbhiftu3fxfyt19x 11127259 11127258 2026-10-13T03:13:39Z Chain114514 106377 /* */ 1112725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author = 陳寅恪 |lawmake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1 |month = 6 |day = |from = 寒柳堂集 |notes = 原載於1951年6月《嶺南學報》第十一卷第二期。 |edition = }} 吾民族武功之盛,莫過於漢唐。然漢高祖困於平城,唐高祖亦嘗稱臣於突厥,漢世非此篇所論,獨唐高祖起兵太原時,實稱臣於突厥,而太宗又爲此事謀主,後來史臣頗諱飾之,以至其事之本末不明顯於後世。夫唐高祖太宗迫於當時情勢不得已而出此,僅逾十二三年,竟滅突厥而臣之,大恥已雪,奇功遂成,又何諱飾之必要乎?兹略取舊記之關於此事者,疏通證明之,考興亡之陳迹,求學術之新知,特爲拈出此一重公案,願與當世好學深思讀史之有心人共參究之也。 [[舊唐書]]陸柒李靖傳(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貞觀政要]]貳任賢篇、[[大唐新語]]柒容恕篇。)云: {{quote|太宗初聞靖破頡利,大悦,謂侍臣曰:朕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往者國家草創,太上皇(高祖)以百姓之故,稱臣於突厥,朕未嘗不痛心疾首,志滅匈奴,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者暫動偏師,無往不捷,單于款塞,恥其雪乎。}} 寅恪案,太宗所謂國家草創,即指隋末高祖起兵太原之時,當此時,中國與突厥之關係爲何如乎?試觀[[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條上(參[[新唐書]]貳壹伍上突厥傳、[[唐會要]]玖肆北突厥條。)云: {{quote|及隋末亂離,中國人歸之者甚衆,又更强盛,勢凌中夏,迎蕭皇后,置於定襄,薛舉竇建德王世充劉武周梁師都李軌高開道之徒,雖僭尊號,俱北面稱臣,東自契丹,西盡吐谷渾高昌諸國皆臣之,控弦百萬,戎狄之盛,近代未有也。大唐起義太原,劉文静聘其國,引以爲援。}} 則知隋末中國北方羣雄幾皆稱臣於突厥,爲其附庸,唐高祖起兵太原,亦爲中國北方羣雄之一,豈能於此獨爲例外?故突厥在當時實爲東亞之霸主,史謂「戎狄之盛,近代未有」。誠非虚語,請更引史傳以證釋之。 [[舊唐書]]伍伍劉武周傳(參[[新唐書]]捌陸劉武周傳。)略云: {{quote|突厥立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因僭稱皇帝,建元爲天興。}}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即煬帝大業十三年),突厥立[劉]武周爲定楊可汗,遺以狼頭纛。武周即皇帝位,改元天興。}} [[資治通鑑考異|通鑑考異]]云: {{quote|新舊唐書武周皆無國號,惟創業起居注云,國號定楊。}} [[資治通鑑|通鑑]]此條胡注云: {{quote|言將使之定楊州也。}}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大業十三年二月己丑,馬邑軍人劉武周殺太守王仁恭,據其郡而自稱天子,國號定楊。武周竊知煬帝於樓煩築宫厭當時之意,故稱天子,規而應之。}} 寅恪案,胡氏釋定楊爲定楊州,楊揚雖古通用,然楊爲隋之國姓,似以定楊隋爲釋較胡説之迂遠爲勝,至創業起居注以「國號定楊」爲言者,蓋突厥錫封劉武周爲定楊可汗,温大雅於此頗有所諱,故以「國號定楊」爲言,司馬君實不解此意,而疑兩唐書與創業起居注異,其實武周之所謂國號即其所受突厥之封號也。 新唐書捌柒梁師都傳(參舊唐書伍陸梁師都傳。)略云: {{quote|自爲梁國,僭皇帝位,建元永隆,始畢可汗遺以狼頭纛,號大度毗伽可汗解事天子。}} 寅恪案,突厥語「大度」爲「事」,「毗伽」爲「解」,突厥語大度毗伽可汗即漢語解事天子也。 新唐書玖貳李子和傳云: {{quote|北事突厥,納弟爲質,始畢可汗册子和爲平楊天子,不敢當,乃更署爲屋利設。}} 資治通鑑壹捌叁隋紀柒略云: {{quote|恭帝義寧元年三月,始畢以劉武周爲定楊天子,梁師都爲解事天子,子和爲平楊天子,子和固辭不敢當,乃更以爲屋利設。}} 胡注云: {{quote|平楊猶定楊也。}} 寅恪案,胡氏之意,平楊爲平楊州,似不如以平楊隋爲釋較勝也。 資治通鑑壹捌捌唐紀肆略云: {{quote|武德三年七月驃騎大將軍可朱渾定遠告并州總管李仲文與突厥通謀,欲俟洛陽兵交,引胡騎直入長安,甲戌,命皇太子鎮蒲反以備之,四年二月,并州安撫使唐儉密奏真鄉公李仲文與妖僧志覺有謀反語,又娶陶氏之女,以應桃李之謡,諂事可汗,甚得其意,可汗許立爲南面可汗,及在并州,贓賄狼藉,上命裴寂陳叔達蕭瑀雜鞫之,乙巳,仲文伏誅。}} 寅恪案,綜合前引史料觀之,則受突厥之可汗封號者,亦受其狼頭纛,其有記受突厥封號,而未及狼頭纛者,蓋史臣略而不載耳。故突厥之狼頭纛猶中國之印綬,乃爵位之標幟,受封號者,必亦受此物,所以表示其屬於突厥之系統,服從稱臣之義也。據通典壹玖柒邊防典突厥傳上(參隋書捌肆突厥傳北史玖玖突厥傳等。)略云: {{quote|旗纛之上,施金狼頭,侍衛之士,謂之附離,夏言狼也,蓋本狼生,志不忘舊。}} 可知狼爲突厥民族之圖騰。隋末北方羣雄,既受突厥之狼頭纛,則突厥亦以屬部視之矣,哀哉。 紀載唐高祖太宗起兵太原之事,温大雅大唐創業起居注一書,爲最重要之史料,世所共知。其述當時與突厥之關係,最爲微妙,深堪翫味,如改旗幟一事,辭費文繁,或者以爲史家鋪陳開國祥瑞之慣例,則不達温氏曲爲唐諱之苦心。又稱臣突厥之主謀,實爲太宗,實可據其述興國寺兵脅迫高祖服從突厥一事得以推知。兹不避繁冗之嫌,頗詳録温氏之書與此二事有關者推論之如下: {{quote|裴寂等乃因太子秦王等入啓,請依伊尹放太甲、霍光廢昌邑故事,廢皇帝而立代王,興義兵以檄郡縣,改旗幟以示突厥,師出有名,以輯夷夏。於是遣使以衆議馳報突厥,始畢依旨,即遣其柱國康鞘利級失熱寒特勤達官等送馬千疋來太原交市,仍許遣兵送帝往西京,多少惟命。康鞘利將至,軍司以兵起甲子之日,又符讖尚白,請建武王所執白旗以示突厥。帝曰,誅紂之旗牧野臨時所仗,未入西郊,無容預執,宜兼以絳雜半續之。諸軍矟旛皆放此,營壁城壘幡旗四合,赤白相映若花園。開皇初太原童謡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東海。常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擬於東海。又有桃李子歌曰,桃李子,莫浪語,黄鵠繞山飛,宛轉花園裏。案李爲國姓,桃當作陶,若言陶唐也,配李而言,故云桃花園,宛轉屬旌幡。汾晉老幼謳歌在耳,忽覩靈騐,不勝懽躍。}} 寅恪案,唐高祖之起兵太原,即叛隋自立,别樹一不同之旗幟以表示獨立,其事本不足怪,但太宗等必欲改白旗以示突厥,則殊有可疑。據大唐創業起居注下載裴寂等所奏神人太原慧化尼歌謡詩讖有云: {{quote|童子木上懸白旛,胡兵紛紛滿前後。}} 是胡兵即突厥兵,而其旗幟,爲白色之明證。此歌謡之意,謂李唐樹突厥之白旗,而突厥兵從之,蓋李唐初起兵時之旗爲絳白相雜,不得止言白旛也。所可笑者,開皇初太原童謡本作白衣天子出東海,太宗等乃强改白衣爲白旗,可謂巧於傅會者矣。夫歌謡符讖,自可臨時因事僞造,但不如因襲舊有之作稍事改换,更易取信於人,如後來玄宗時佞臣之改作得寶歌,即是顯著之例(見舊唐書壹佰伍韋堅傳)。豈所謂效法祖宗,師其故智者耶?唐高祖之不肯竟改白旗而用調停之法兼以絳雜半續之者,蓋欲表示一部分之獨立而不純服從突厥之意。據隋書壹高祖紀云: {{quote|[開皇元年]六月癸未,詔以初受天命,赤雀降祥,五德相生,赤爲火色。其郊及社廟,依服冕之儀,而朝會之服,旗幟犧牲,盡令尚赤。}} 是隋色爲絳赤,即是當時中夏國旗之色,而資治通鑑壹捌肆隋紀義寧元年六月雜用絳白以示突厥句下胡注云: {{quote|隋色尚赤,今用絳而雜之以白,示若不純於隋。}} 胡氏知隋色尚赤,乃謂「示若不純於隋」,夫唐高祖起兵叛立,其不純於隋自不待言,但其初尚欲擁戴幼主不即革隋命,則旗色純用絳赤本亦不妨,其所以「用絳而雜之以白」者,實表示維持中夏之地位而不純臣服於突厥之意,胡氏之説,可謂適得其反者也。 總之,高祖起兵時,改易旗色,必與臣服於突厥有關。高祖所以遲疑不決,太宗等所以堅執固請,温氏所以詳悉記述歌謡符讖累數百言者,其故正在於此。世之讀史者,不可視爲釀詞而忽略之也。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引康鞘利等禮見於晉陽宫東門之側舍,受始畢所送書信,帝僞貌恭,厚加饗賄。鞘利等大悦,退相謂曰,唐公見我蕃人,尚能屈意,見諸華夏,情何可論,敬人者人皆敬愛,天下敬愛,必爲人主,我等見之人,不覺自敬。}} 寅恪案,此温氏用委婉之筆敍述唐高祖受突厥封號稱臣拜伏之事。「始畢所送書信」,即突厥敕封高祖爲可汗之册書,「帝僞貌恭」,即稱臣拜伏之義。唐高祖此時所受突厥封號究爲何名,史家久已隱諱不傳,但據上引李仲文事觀之,則高祖與仲文俱爲太原主將,突厥又同欲遣兵送之入長安,而仲文所受突厥之封號據稱爲「南面可汗」。由此推之,高祖所受封號亦當相與類似,可無疑也。 總而言之,太宗既明言高祖於太原起兵時曾稱臣於突厥,則與稱臣有關之狼頭纛及可汗封號二事,必當於創業史料中得其經過迹象。惜舊記諱飾太甚,今祇可以當時情勢推論之耳。 高祖稱臣於突厥,其事實由太宗主持於内,而劉文静執行於外,請略引史傳,以證明之。 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始畢得書大喜,其部達官等曰,天將以太原與唐公,必當平定天下,不如從之以求寶物,但唐公欲迎隋主,共我和好,此語不好,我不能從。唐公自作天子,我則從行,覓大勳賞,不避時熱,當日即以此意作書報帝。帝開書歎息久之曰,孤爲人臣須盡節,本慮兵行已後,突厥南侵,屈節連和,以安居者,不謂今日所報,更相要逼,乍可絶好藩夷,無有從其所勸,突厥之報帝書也,謂使人曰,唐公若從我語,即宜急報我,遣大達官往取進止,官僚等以帝辭色懍然,莫敢咨諫。興國寺兵知帝未從突厥所請,往往偶語曰,「公若更不從突厥,我亦不能從公。」裴寂劉文静等知此議,以狀啓聞。}} 寅恪案,突厥之欲高祖自爲天子,即欲其受可汗封號,脱離楊隋而附屬突厥之意,其事本不足怪,但興國寺兵,何以亦同突厥,以此要迫,考大唐創業起居注上云: {{quote|帝遣長孫順德趙文恪等率興國寺所集兵五百人總取秦王部分。}} 即册府元龜柒帝王部創業門云: {{quote|[唐]高祖乃命太宗與晉陽令劉文静及門下客長孫順德劉弘基等各募兵,旬日之間,衆且一萬,文静頓於興國寺,順德頓於阿育王寺。}} 夫劉文静長孫順德(順德爲太宗長孫后之族叔,避遼東之役逃匿於太原,見舊唐書伍捌及新唐書壹佰伍長孫順德傳等。)等皆太宗之黨,其兵又奉高祖之命歸太宗統屬,今居然與突厥通謀,迫脅高祖,叛楊隋而臣突厥,可知太宗實爲當時主謀稱臣於突厥之人,無復疑問也。 太宗爲稱臣於突厥之主謀,執行此計劃之主要人物則是劉文静,據舊唐書伍柒劉文静傳略云: {{quote|隋末爲晉陽令,煬帝令繫於郡獄,太宗以文静可與謀議,入禁所視之,高祖開大將軍府,以文静爲軍司馬,文静勸改旗幟,以彰義舉,又請連突厥,以益兵威,高祖并從之,因遣文静使於始畢可汗,始畢曰,唐公起事,今欲何爲?文静曰,願與可汗兵馬同入京師,人衆土地入唐公,財帛金寶入突厥,始畢大喜,即遣將康鞘利領騎二千隨文静而至,[武德二年]裴寂又言曰,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今若赦之,必貽後患,高祖竟聽其言,遂殺文静。}} 及大唐創業起居注上略云: {{quote|乃命司馬劉文静報使,并取其兵,静辭,帝私誡曰,胡兵相送,天所遣來,數百之外,無所用之,所防之者,恐武周引爲邊患,取其聲勢,以懷遠人,公宜體之,不須多也。}} 則與突厥始畢可汗議訂稱臣之約者,實爲劉文静,其人與太宗關係密切,觀太宗往視文静於獄中一事,即可推知,文静即爲李唐與突厥連繫之人,及高祖入關後漸與突厥疏遠,而文静乃被殺矣,裴寂謂「當今天下未定,外有勍敵」,「天下未定」指劉武周王世充竇建德等,「外有勍敵」指突厥,而新唐書捌捌劉文静傳及通鑑壹捌陸唐紀武德二年殺劉文静條俱渻略「外有勍敵」之語,實由未解文静與突厥之關係所致也。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劉文静雖死,而太宗猶在,觀高祖於遣劉文静使突厥時,以防劉武周爲言,則唐與突厥關係親密,武周自當受突厥之約束,不敢侵襲太原,若唐與突厥之關係疏遠,則武周必倚突厥之助略取并州。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二年始畢授馬邑賊帥劉武周兵五百餘騎,遣入句注,又追兵大集,欲侵太原。是月始畢卒,立其弟俟利弗設,是爲處羅可汗。}} 可知突厥始畢可汗初與劉文静定約,立唐高祖爲可汗,約束劉武周,不得侵襲太原。迨唐入關後,漸變前此之恭遜,故始畢又改命武周奪取太原矣。 劉武周既得突厥之助,奪取太原,兵鋒甚盛,將進逼關中,唐室不得不使劉文静外,其他唯一李唐與突厥之連繫人即太宗出膺抗拒劉武周之命,此不僅以太宗之善於用兵,實亦由其與突厥有特别之關係也。觀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云: {{quote|太宗在藩,受詔討劉武周,師次太原,處羅遣其弟步利設率二千騎與官軍會。六月處羅至并州,總管李仲文出迎勞之。留三日,城中美婦人多爲所掠。仲文不能制,俄而處羅卒。}} 則突厥昔之以兵助劉武周者,今反以兵助李世民,前後態度變異至此,其關鍵在太宗與突厥之特别關係,可推知也。 又據舊唐書貳太宗紀上略云: {{quote|[武德]七年秋,突厥頡利突利二可汗自原州入寇,侵擾關中。有説高祖云,祇爲府藏子女在京師,故突厥來,若燒却長安而不都,則胡寇自止。高祖乃遣中書侍郎宇文士及行山南可居之地,即欲移都。蕭瑀等皆以爲非,然終不敢犯顔正諫。太宗獨曰,幸乞聽臣一申微效,取彼頡利。若一兩年間不係其頸,徐建遷都之策,臣當不敢復言。高祖怒,仍遣太宗將三十餘騎行剗。還日,固奏必不可移都,高祖遂止。}} 及新唐書柒玖隱太子傳云: {{quote|突厥入寇,帝議遷都,秦王苦諫止。建成見帝曰,秦王欲外禦寇,沮遷都議,以久其兵,而謀篡奪。帝寖不悦。}} 可見太宗在當時被目爲挾突厥以自重之人,若非起兵太原之初,主謀稱臣於突厥者,何得致此疑忌耶?斯亦太宗爲當時主謀者之一旁證也。 又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參册府元龜玖捌壹外臣部盟誓門。)略云: {{quote|[武德]七年八月,頡利突利二可汗舉國入寇,太宗乃親率百騎馳詣虜陣,告之曰,國家與可汗誓不相負,何爲背約深入吾地?我秦王也,故來一決。可汗若自來,我當與可汗兩人獨戰,若欲兵馬總來,我唯百騎相禦耳。頡利弗之測,笑而不對。太宗又前,令騎告突利曰,爾往與我盟,急難相救,爾今將兵來,何無香火之情也?亦宜早出,一決勝負。突利亦不對。太宗前,將渡溝水,頡利見太宗輕出,又聞香火之言,乃陰猜突利,因遣使曰,王不須渡,我無惡意,更欲共王自斷當耳。於是稍引却,各斂軍而退。太宗因縱反間於突利,突利悦而歸心焉,遂不欲戰。其叔侄内離,頡利欲戰不可,因遣突利及夾畢特勒(勤)阿史那思摩奉見請和,許之。突利因自託於太宗,願結爲兄弟。}} 寅恪案,太宗在當時不僅李唐一方面目之爲與突厥最有關係之人,即突厥一方面亦認太宗與之有特别關係。然則太宗當日國際地位之重要,亦可想見矣。至太宗與突利結爲兄弟疑尚遠在此時之前,據舊唐書壹玖肆上突厥傳上略云: {{quote|[武德]九年七月,頡利自率十萬餘騎進寇武功,頡利遣其腹心執失思力入朝爲覘,因張形勢云,二可汗總兵百萬,今已至矣。太宗謂之曰,我與突厥,面自和親,汝則背之,我實無愧。又義軍入京之初,爾父子(指頡利突利言,如昔人稱漢疏廣受父子之例,蓋頡利突利爲叔父及從子也。)並親從我。}} 然則所謂香火之盟,當即在唐兵入關之時也,通鑑壹玖壹唐紀柒武德柒年胡注釋香火之盟固是,但仍未盡,考教坊記(據説郛本。)坊中諸女條云: {{quote|坊中諸女以氣類相似,約爲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即所娉者兄見呼爲新婦,弟見呼爲也。兒郎有任宫僚者,宫參與内人對同日,垂到内門,車馬相逢,或搴車簾呼阿若新婦者,同黨未達,殊爲怪異,問被呼者,笑而不答。兒郎既娉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奔,云學突厥法。又云,我兄弟相憐愛,欲得嘗其婦也。主者知亦不妬,他香火即不通。}} 則太宗與突利結香火之盟,即用此突厥法也。故突厥可視太宗爲其共一部落之人,是太宗雖爲中國人,亦同時爲突厥人矣!其與突厥之關係,密切至此,深可驚訝者也。 舊記中李唐起兵太原時稱臣於突厥一事,可以推見者,略如上述,此事考史者所不得爲之諱,亦自不必爲之諱也。至後來唐室轉弱爲强,建功雪恥之本末,軼出本篇範圍,故不涉及。嗚呼!古今唯一之「天可汗」,豈意其初亦嘗效劉武周輩之所爲耶?初雖效之,終能反之,是固不世出人傑之所爲也。又何足病哉!又何足病哉! n05x1uqi8g18y2rnifdu7z2gmevglk1 皇越律例/卷七 0 8861139 11127012 11126962 2026-10-12T14:24:1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1112701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皇越律例 | section = 卷之七<br> | noauthor = 阮朝朝廷 | previous = [[皇越律例/卷六|卷六]] | next = [[皇越律例/卷八|卷八]] | times = 阮朝 | notes = }} <!--以下內容尚未校對,由OCR識別生成,來源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皇越律例》第四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Ho%C3%A0ng_Vi%E1%BB%87t_lu%E1%BA%ADt_l%E1%BB%87_-_l%E1%BA%A1i_lu%E1%BA%ADt_%E7%9A%87%E8%B6%8A%E5%BE%8B%E4%BE%8B%E5%90%8F%E5%BE%8B_(1813,_A1_4).pdf。請協助校對。未校對部份請勿斷句和格式化。--> <!--第80页--> <!--第81页--> ==皇越律例卷七目録== ;户律 婚姻 男女婚姻 典雇妻女 妻妾失序 逐壻嫁女 居䘮嫁娶 父毋囚禁嫁娶 同姓爲婚 尊卑爲婚 娶親属妻妾 娶部民婦女爲妻妾 娶迯走婦女 強占良家妻女 僧道娶妻 良賤爲婚姻 出妻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罪 <!--第82页--> <!--第83页--> ==皇越律例卷之七 户律 婚姻== ===男女婚姻=== 凡男女定婚之初若 有殘 {{*|廢 或}} 疾 {{*|病}} 老㓜 庻出過房 {{*|同宗}}乞飬 {{*|異 姓}} 者務要兩家明白 憑知各從所願 {{*|不願即止願 者同媒妁}} 寫立婚書 依禮聘嫁若許嫁女巳報婚書及有私 約 {{*|謂先巳知夫身殘 疾老幼庻養之類}} 而輒悔者 {{*|女家主 婚人}} 笞五十 {{*|其女歸 本夫}} 雖無婚書但曾受聘財 者亦是〇若再許他人未成婚者 {{*|女家 主婚 <!--第84页--> 人}} 杖七十巳成婚者杖八十後定娶者 {{*|男 家}} 知情 {{*|主婚 人}} 與 {{*|女 家}} 同罪財禮人官不知 者不坐追囘財禮 {{*|給後定 娶之人}} 女歸前夫前 夫不願者倍追財禮給囘其女仍從後 夫男家悔 {{*|而再 聘}} 者罪亦如之 {{*|仍令娶前 女後聘聼 其别 嫁}} 不追財禮〇其未成婚男女有犯 姦盗者 {{*|男子有犯聼女别嫁 女子有犯聼男别娶}} 不用此律 〇若爲婚而女家妄冒者 {{*|主婚 人}} 杖八十 {{*|謂如女有殘疾却令姊妹妄冒 相見後却以殘疾女成婚之類}} 追囘財 禮男家妄冐者加一等 {{*|謂如與親男定 婚却與義男成 婚又如男有殘疾却令弟兄妄冐 相見後却以殘疾男成婚之類}} 不追 <!--第85页--> 財禮未成婚者仍依原定 {{*|所妄冒相見 之無疾兄弟 姊妹及親生之子爲婚如妄冒相見男 女先巳聘許他人或巳經配有室家者 不在仍依 原定之限}} 巳成婚者離異〇其應爲婚 者雖巳納聘財期約未至而男家強娶 及期約巳至而女家故違期者 {{*|男女主 婚人}} 並笞五十〇若卑㓜或仕宦或買賣在 外其祖父毋父毋及伯叔父母姑兄姊 {{*|自卑幼 出外之}} 後爲定婚而卑㓜 {{*|不 知}} 自娶妻巳 成婚者仍舊爲婚 {{*|尊長所定之 女聼其别嫁}} 未成婚 者從尊長所定 {{*|自定者從 其别嫁}} 違者杖八十 {{*|仍改 正}} <!--第86页--> 男女爲婚必須兩家情願殘疾則非 全人老㓜則年不相稱俱非人情所 願庻出則妾婢所生子也過緒則本 宗别房子也乞飬則異姓義子也雖 與殘疾老㓜不同終與嫡子親子有 異男女或亦有不願者定婚之初如 有上項不許隐瞞務要男女兩家明 白通知各從所願寫立婚書依禮娶 嫁此殘疾等項定婚之法也若女家 巳經許嫁或報過婚書或立有私約 或曾受聘財而輒悔者笞五十仍令 爲婚此言但悔而未再許他人者也 〇雖有悔婚之心尚未再許或猶未 定也若再許他人則其盟巳悖而悔 心决矣雖有再許之事尙未成婚則 猶可攺也若巳成婚則其身巳失而 悔事成矣故分杖七十杖八十坐罪 有差也其後爲婚之男家若知其悔 婚之情定而未成婚者亦杖七十娶 而巳成婚者亦杖八十其罪同也財 禮即係彼此俱罪之賍故入官不知 者不論巳未成婚皆不坐罪追囘財 禮女雖巳嫁仍歸前夫前夫不願娶 <!--第87页--> 禮女雖巳嫁仍歸前夫前夫不願娶 者照原定財禮加倍追囘其女仍從 後夫團聚以上皆言女家侮婚及後 定娶人之罪也若男家悔者罪亦如 之此悔字包再定娶在內悔者亦笞 五十再定他人女亦杖七十巳娶成 婚亦杖八十其罪不在女家故不追 財禮本律不言發落之事註内神出 仍令娶前女後聘聼其别嫁然止曰 後聘不曰巳娶與前註後定娶不同 則止指未成婚者言也若巳成婚難 以断離仍娶前女葢女家悔而再許 巳成婚有其女前夫不願聼從後夫 此男家後娶之女既巳失身無所歸 着其事不同也若必離異别嫁不惟 非人情亦非律意矣未成婚則断娶 原聘聼後聘者另嫁巳成婚則断與 後娶團聚聼原聘者另嫁俱不追財 禮則情法两盡矣〇其婚姻巳定尙 未成婚之男女有犯姦盗者各聼别 娶别嫁不在無故悔婚之限故曰不 用此律葢犯姦盗係不齒于人之事 <!--第88页--> 非殘疾等項之比也〇妄冐者假借 欺誑之謂妄冐之倩不一註但舉一 二端以爲例餘可䫫推非必如註所 云始爲妄冒也男女同一妄冒女家 杖八十男家加一等者女雖妄冐其 男可以再娶男若妄冒其女遂致失 身情更重也其財禮一追囘一不追 者女家得受財禮而男家受誑自應 追囘女家受誑自不追回也未成婚 者减巳成婚罪五等仍依原定卽與 妄冐相見之人爲婚從所願也其男 女或巳聘娶自聽别爲婚配故註曰 不在仍依原定之限已成婚者離異 不得因巳成婚卽咱團聚而遂姦僞 之願若女子不願别嫁亦應免其離 異〇男女既無妄冐等故于律亦無 違戾之處其應爲婚者雖巳納遇聘 財而男可娶女可嫁自有其期原徑 約定若期未至而強娶期巳至而故 違主婚人並笞五十〇卑幼婚姻必 由祖父尊長房主若卑㓜出外之後 尊長爲之定婚而卑㓜在外不知自 <!--第89页--> 又定娶巳成婚則不可改矣故仍舊 爲婚未成婚則自應從尊長所定者 爲婚違者杖八十若祖父尊長出外 卑㓜在家两有聘定者亦依此断律 文簡嚴義 可互見也}} ====條例==== 一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毋主婚祖父母父 毋俱無者從餘親主婚其夫亾携女適 人者其女從毋主婚若巳定婚未及成親 而男女或有身故者不追財禮 一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 爲親者並行禁止 一招壻須慿媒妁明立婚書開寫養老或 <!--第90页--> 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許出贅其招 壻養老者仍立同宗應繼者一人承奉 祭祀家産均分如未立繼身死從族長 依例議立 一凡女家悔盟另許男家不告官司強搶 者照強娶律减二等其告官斷歸前夫 而女家與後夫奪囘者照搶奪律杖一 百徒三年 <!--第91页--> ===典雇妻女=== 凡將妻妾爱財 {{*|立約 出}} 典 {{*|驗日 暫}} 雇與人爲妻 妾者 {{*|本 夫}} 杖八十典雇女者 {{*|父}} 杖六十婦 女不坐〇若將妻妾安作姊妹嫁人者 杖一百妻妾杖八十〇知而典娶者各 典同罪並離異 {{*|女給親妻 妾歸宗}} 財禮入官不 知者不坐追囘財禮 {{*|仍離 異 以價易去約限曠囘曰典此仍囘原 價者如典田宅之類也計日受直期 滿聼歸曰雇此不囘原價者如雇傭 工之類進本夫將姜妾典雇與人爲 要妾巳則無耻而驅之失節實敗倫 傷化之甚者故杖八十父毋典雇女 與人爲妻妾者杖六十雖陷其女失 身而天性至重不得與夫之妻妾同 <!--第92页--> 也故輕二等專制在本夫父毋非婦 女之所得巳故不坐罪〇若將妻妾 妄作姊妹嫁人旣失人道之正兼有 欺騙之情重于典雇故杖一百要妄 亦杖八十者爲其同情欺罔甘心失 斷也〇其典雇人之妻妾典女者及 知人以妻妾要作姊妹之情而娶爲 妻妾者各與同罪典雇人妻妾同本 夫杖八十典雇人女同其父毋杖六 十娶人妾作姊妹之妻妾同本夫杖 一百並離異不但典雇典娶之人應 離異而典雇與嫁之本夫亦不得團 聚女給親妻妾歸宗如女巳許聘應 歸原夫原夫不愿娶者聼别嫁若要 妾則本夫義絕故不得復令團聚原 典雇與嫁之財禮入官其娶者不知 情不坐追囘財禮典雇原無妄冒之 情應無不知之理葢典雇以爲要妾 卽属違例之事應同犯人之罪與知 情娶者不同本文雖冠知字于上典 娶並言而知不知則止指娶者言與 無不知可言也典雇之價亦稱財禮 <!--第93页--> 者典雇以爲妻 妾亦即財禮也}} ====條例==== 將妻妾作姊妹及將親女并姊妹嫁賣 與人作妻妾使女名色騙財之後設詞 託故公然領去者照騅騙例治罪若瞰 起程中途聚衆行兇邀搶人財者除實 犯死罪外餘俱發近邉充軍媒人同謀 邀搶者罪同若僅止知情媒合並未同 謀邀搶照將要妾作姊妹嫁人律减一 等杖九十不知者不坐 <!--第94页--> <!--第95页--> ===妻妾失序=== 凡以妻爲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爲妻者 杖九十並攺正〇若有妻更娶妻者亦 杖九十 {{*|後娶 之妻}} 離異 {{*|歸 宗 妻者齊也些夫齊體之人也妾者接 也僅得吳夫接見而巳貴賤有分不 可紊也以妻爲妾則壓實爲賤以妾 爲妻則升賤爲貴皆悖倫蔑禮之事 故坐杖一百杖九十之罪妻在云者 謂妻尙在而復以妾爲妻所以别子 妻亾者也並攺正〇有妻而更娶妻 並耦匹嫡有乖正義故亦杖九十後 娶之妻離 異歸宗}} <!--第96页--> <!--第97页--> ===逐壻嫁女=== 凡逐 {{*|巳入 贅之}} 壻嫁女或再招壻者杖一百其 女不坐 {{*|如招贅之女通同父毋逐壻 攺嫁者亦坐杖一百後婚}} 男 家知而娶 {{*|或後 贅}} 者同罪 {{*|未成婚者各减 五等財禮入官}} 不知者亦不坐其女斷付前夫出居團 聚 {{*|此條指入贅之壻言謂無故逐離贅 壻或將女另嫁他人或再招他人爲 壻者並杖一百其女不坐謂事由父 毋專制非其罪也若女通同父毋以 逐壻攺嫁者則其情重亦坐滿杖終 以其父毋爲主也至後爲婚之男家 知有逐壻之情而娶者同杖一百不 知者不坐其女断付前夫聼其出居 團聚翁壻之義雖絶夫婦之恩未離 也再此條與前典雇妻女及妻妾失 <!--第98页--> 序二條雖女婿及妻父毋互相告言 各依常人論不在得相容隱之限}} <!--第99页--> ===居䘮嫁娶=== 凡 {{*|男 女}} 居父毋及 {{*|妻妾 居}} 夫喪而身自 {{*|主 婚}} 嫁娶 者杖一百若男子居 {{*|父 毋}} 䘮 {{*|而}} 娶妾妻 {{*|居 夫 䘮}} 女 {{*|居父姘 䘮而}} 嫁人爲妾者各减二等若 命婦夫亾 {{*|雖服 满}} 再嫁者罪亦如之 {{*|亦如 凡婦 居䘮嫁人 者擬斷}} 追奪 {{*|勅 誥}} 並離異知 {{*|係居䘮 及命婦}} 而 與爲婚姻者 {{*|主婚 人}} 各减五等 {{*|財禮 入官}} 不知 者不坐 {{*|仍離異 追財禮}} 若居祖父母伯叔父毋 姑兄姊䘮 {{*|除承重 孫外}} 而嫁娶者杖八十 {{*|不 離 異}} 妾不坐〇若居父毋舅姑及夫䘮而 與應嫁娶人主婚者杖八十〇其夫䘮 <!--第100页--> 服满 {{*|妻 妾}} 果願守志而女之祖父毋父毋 及夫家之祖父毋父毋強嫁之者杖八 十期親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婦 人及娶者俱不坐未成婚者追歸前夫 之家聼從守志追囘財禮巳成婚者給 與團聚財禮入官 {{*|父毋及夫之䘮俱三年服制二十七 個月在服未满之時皆謂居䘮身自 者居父毋䘮之子女居夫䘮之妻妾 也凡父毋之䘮未满女嫁夫男娶妻 㤀哀戚之心不孝之大者也夫䘮未 滿而即再嫁㤀所天之恩不義之甚 者也故灸杖一百若居䘮之時男子 娶妾妻與女嫁人爲妾雖皆不孝不 義之事猶與娶妻嫁夫者有間故各 减二等杖八十言妻女嫁人則妾不 <!--第101页--> 在此限命婦曾受朝廷恩命非凡婦 之比當守從一而終之義故夫亾再 嫁者亦論如居䘮而嫁之罪爲妻杖 一百爲妾減二等仍追奪其受封誥 勅以上居䘮嫁娶之人及再嫁之命 婦並離異歸宗知係居䘮及命婦而 爲婚姻者各減五等爲妻笞五十爲 妾笞三十不知者不坐孫子祖父母 姪子伯叔父母在室姑弟子兄在室 姊皆期服尊長也期年之䘮未滿而 女嫁夫男娶妻者亦非禮也故杖八 十其娶妾及嫁人爲妾者不坐不言 離異但坐罪而聼團聚以期服非三 年䘮之比也若嫡長孫居祖父母䘮 應承重者仍依名例與居父母䘮同 姑姊出嫁者應降服俱不在此限本 律除命婦外罪之輕重俱以服之輕 重爲断承重之孫升期服爲三年出 嫁之姑姊降期服爲大功自不得同 也〇若男女居父母䘮妻居舅姑及 夫䘮而與應嫁娶人主婚者杖八十 曰應嫁娶者謂于禮無礙律所不禁 <!--第102页--> 者也在本人雖應嫁娶而主婚者釋 服從吉則悖禮甚矣〇婦人夫亾䘮 服巳满之後願于夫家守志若女之 祖父毋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毋父毋 輒強嫁之者杖八十期親加一等杖 九十大功以下又加一等杖一百因 係強嫁故婦人及娶之人俱不坐若 未成婚追歸前夫之家聼從守志追 囘財禮如巳成婚則業巳失 身給與團聚追財禮入官}} ====條例==== 一孀婦自願攺嫁翁姑人等主婚受財而 毋家綂衆搶奪杖八十夫家並無例應 主婚之人毋家主婚攺嫁而夫家疎遠 親属強搶者罪亦如之其孀婦自願守 志母家夫家搶奪強嫁以致被汚者祖 <!--第103页--> 父毋父毋及夫之祖父毋父母杖八十 期親尊属尊長杖七十徒一年半大功 以下尊属尊長杖八十徒二年期親卑 㓜杖一百徒三年大功以下卑㓜杖九 十徒二年半娶主不知情不坐知情同 搶照強娶笞五十律加三等杖八十未 致被污者父毋翁姑親属娶主各减一 等婦女均聼囘守志如婦女自願團聚 者照律聴其團聚財禮入官親属照律 分别擬杖若孀婦不甘失節因而自盡 者不論巳未被汚祖父毋父毋夫之祖 <!--第104页--> 父毋父毋杖一百徒三年期親尊属尊 長杖一百流二千里功服杖一百流二 千五百里總麻杖一百流三千里緦麻 卑幼發近邊充軍功服發邉逺充軍期 親擬絞監候娶主知情同搶致令自盡 者以爲從論各减親属罪一等 {{*|若婦女 自願團 聚復因他故自盡者仍按服制 照律科以强嫁之罪不在此例}} 若婦人 情願守志别無主婚之人如有用強求 娶逼受聘則因而致令自盡者發近邉 充軍仍追埋塟銀两其有因搶奪而取 去財物及殺傷人者各照本律從其重 <!--第105页--> 者論 <!--第106页--> <!--第107页--> ===父毋囚禁嫁娶=== 凡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四禁而子孫 {{*|自}} 嫁娶者杖八十 {{*|若男娶妾 女嫁人}} 爲妾者减二 等其奉 {{*|囚禁}} 祖父母父母命而嫁女娶妻 者不坐亦不得筵宴 {{*|遠者依父母因禁 筵宴杖律八十 子孫兼男女言女嫁而男娶也爲妾 兼男娶妾女嫁人爲妾言祖父母父 母犯死罪被禁是子孫不欲生之日 也而猶行嫁娶之禮耽己之樂㤀親 之憂罪其大焉故杖八十爲妾稍次 之故減二等杖六十奉命者雖不坐 亦不得筵宴作樂違者依父毋囚禁 筵宴律杖八十兄禮律棄親之任條 下不言離異者 仍聼其團聚}} <!--第108页--> <!--第109页--> ===同姓爲婚=== {{*|爲婚兼妻妾言禮不 娶同姓所以厚别也}} 凡同姓爲婚者 {{*|主婚與 男女}} 各杖六十離異 {{*|婦 女 歸宗財禮入官各字指男女两家言或 應獨坐主婚或應主婚男女同坐分首 從自照違律本法也〇若同姓 而原不同派系者不在此例}} <!--第110页--> <!--第111页--> ===尊卑爲婚=== 凡外姻有服 {{*|或}} 尊属 {{*|或}} 卑㓜共爲婚姻及 娶同毋異父姊妹若妻前夫之女者各 以親属相姦論〇其父毋之姑舅两姨 姊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巳之堂 姨及再從姨 {{*|巳 之}} 堂外甥女若女壻 {{*|之姊 妹}} 及子孫婦之妤妹 {{*|雖無 服}} 並不得爲婚姻 違者 各杖一百〇若娶巳之姑舅两 姨姊妹者 {{*|雖無尊卑之分 尚有總麻之服}} 杖八十〇並 離異 {{*|婦女歸宗 財礼人官 按服制圖外姻有服之親除外祖父 毋外孫之外尊属卑属共爲婚姻惟 <!--第112页--> 毋舅與外甥女毋姨與姨甥耳及娶 同母異父姊妹與娶妻前夫之女此 四項皆有關倫理故各以親属相姦 律論罪娶母之姊妹者絞娶外甥女 及同毋異父姊妹妻前夫之女並杖 一百徒三年〇其外姻無服尊属一 曰父毋之姑舅姊妹一曰父毋之两 姨姊妹一曰父毋之姨一曰父母之 堂姨一曰母之姑一曰毋之堂姑一 曰巳之堂姨一日巳之再從姨以上 凡八項其外姻無服之卑親一曰巳 之堂外甥女一曰女婿之姊妹一曰 子孫婦之姊妹以上凡三項雖無服 制俱有尊卑各分並不得爲婚姻違 者各杖一百〇若巳之姑舅两姨姊 妹雖不係尊卑而親属未疎猶有服 制故亦不得爲婚姻娶之者杖八十 〇通前外姻違律各親属並離異歸 宗其罪男女同坐財禮入官 盖親属則無知不知之别也}} ====條例==== <!--第113页--> 一前夫子女與後夫子女苟合成婚者以 娶同母異父姊妹律條科㫁 <!--第114页--> <!--第115页--> ===娶親属妻妾=== 凡娶同宗無服 {{*|姑姪 姊妹}} 之親及無服親之妻 者{{*|男女}} 各杖一百若娶 {{*|同 宗}} 緦麻親之妻及 舅甥妻各杖六十徒一年小功以上 {{*|之 妻}} 各以姦論 {{*|自徒三年 至絞斬}} 其 {{*|親之 妻}} 曽被出及 巳攺嫁而娶爲妻妾者 {{*|無服之 親不與}} 各杖八 十〇若收父祖妄及伯叔毋者 {{*|不問被 出攺嫁}} 各斬若兄亾收嫂弟亾收弟婦者 {{*|不問 被出 及嫁 俱坐}} 各絞〇妾 {{*|父祖妾 不與}} 各减 {{*|妻}} 二等 {{*|被 出 攺嫁者遞减之若原係妻而娶爲妾當 從妻論原係妾而娶爲妻仍從妾減科}} 〇若娶同宗緦麻以上姑姪姊妹者亦 <!--第116页--> 各以姦論 {{*|除應 死外}} 並離異 {{*|同姓不得爲婚况同宗乎無服之親 所包者廣凡五服之外譜系可考尊 早長奶名分猶存者皆是所謂袒免 親也親指女言娶無服親之女及夫 亾娶其妻者各杖一百緦麻之服雖 輕本宗之義則重舅甥之姓雖異外 姻之親最近故娶緦麻親之妻及舅 甥妻者各枚六十徒一年小功大功 期親之妻則名義尤重矣瀆乱無紀 故各以务論期親內除伯叔毋兄弟 妻下文另論外惟兄弟子妻一項小 功內惟從祖祖毋從祖伯叔毋二項 各絞其餘各杖一百徒三年其無服 有服各親之要有先魯爲夫所出及 夫亾攺嫁後夫又亾而娶之爲要妾 者各杖八十以與前夫義絶故不復 分别而槪得從輕也〇若收父祖妾 伯叔毋兄弟之妻則㓕絶倫常非復 人類矣故不曰娶而曰收各斬各絞 皆立决註曰不問被出攺嫁俱坐其 <!--第117页--> 情至重不得以此原之也〇妾各滅 二等通承上二節言謂娶同宗各親 属之妾比娶其妻之罪减二等非謂 親属之妻今娶爲妾也娶同宗無服 親之妾杖八十娶總麻親及舅甥之 妾杖九十娶小功以上親之妾各以 姦諭應杖八十徒二年內從祖祖妾 從祖伯叔妾兄弟子妾杖一百徒三 年娶各親被出攺嫁之妾杖六十收 伯叔兄弟之妾各杖一百徒三年被 出攺嫁亦坐〇若娶同宗總療小功 大功期親之姑及姪女姊妹者凟倫 甚矣故亦各以姦論期親內姑姊妹 兄弟之女各斬大功內從父姊妹小 功內從祖祖姑從祖伯叔姑各絞其 餘各杖一百徒三年曰姑姪姊妹則 本宗之女盡矣上之祖姑曾祖姑亦 姑也下之姪孫女曽姪孫女亦姪也 〇並離異通承上 言財禮俱入官}} ====條例==== <!--第118页--> 一凡嫁娶違律罪不至死者仍依舊律定 擬至兄亾收嫂弟四收弟婦罪犯應死 之案除男女私自配合及先有姦情後 復婚配者仍照律各礙絞决外其由父 毋主婚男女咱從婚配者即將甘心咱 從之男女各擬絞監候秋審時核其情 罪另行定擬 <!--第119页--> ===娶部民婦女爲妻妾=== 凡府州縣親民官任内娶部民婦女爲妻 妾者杖八十若監臨 {{*|内外 上司}} 官娶 {{*|見 問}} 爲事 人妻妾及女爲妻妾者杖一百女家 {{*|主 婚}} 並同罪妻妾仍两離之女給親 {{*|兩離 者不 許給與後娶者亦不給囬前夫舍歸宗 其女以父毋爲親當歸宗或匕有夫又 以夫爲親當 給夫團聚}} 財禮入官 {{*|持 勢}} 強娶者各加 二等女家不坐 {{*|婦囘前夫 女紿親}} 不追財禮若 爲子孫弟姪家人娶者 {{*|或和 或強}} 罪亦如之 男女不坐 {{*|若娶爲事人婦女而於事有 所枉者仍以枉法從重論 任内謂現任時也兼下監臨官言部 民婦女者謂部民家之婦女婦兼妻 <!--第120页--> 妾言乃無夫者也爲事人妻妾則其 夫現在也故一曰婦一曰妻妾府州 縣職本親民監臨官榷相綂攝其于 臨民之體制一也但部民止係管攝 之人無事相涉爲事人則係在官之 犯有事對理均係娶爲妻妾而事同 情異故坐罪有杖八十杖一百之差 女家一謂婦女之主婚人即部民也 一謂妻妾之本夫女之父卽爲事人 也並同罪者部民以婦女與親民官 亦杖八十爲事人以妻妾及女與監 臨官変杖一百也妻妾仍两離之娶 者同違律前夫旣將妻妾嫁人則已 義絕矣故俱不聼團聚令其歸宗女 則給親財禮入官係彼此俱罪之賍 也以七皆两相和同而嫁娶者若親 民監臨官恃勢用強而娶之者各加 二等親民官杖一百监臨官杖七十 徒年半離異給囘女家不坐財禮不 追受制于人非其情願也若親民监 臨官爲子孫弟姪家人娶爲妻妾者 或和或強免如自娶之罪科之男女 <!--第121页--> 不坐男即官之子孫弟姪女即所娶 之女非主婚之男家女家也願爲夫 婦者聽不 願者離異}} <!--第122页--> <!--第123页--> ===娶逃走婦女=== 凡娶{{*|自巳}}犯罪 {{*|巳發在 官而}} 逃走 {{*|在外 之}} 婦女爲妻 妾知 {{*|逃走 之}} 情者與同 {{*|其所犯 之本}} 罪 {{*|婦人加 逃罪二 等其娶者 不加罪}} 至死者减一等離異不知者 不坐若無夫{{*|又}}會赦免罪者不離不 {{*|一有不合 仍離 犯罪指婦女自身犯罪巳發在官者 言凡婦女犯罪事發之時逃走在外 有人知其犯罪逃走之情而娶爲妻 妾者其婦女同罪婦女應加逃罪二 等知情娶者止與婦女本罪同科如 婦女本犯杖一百之罪今逃走應加 二等則杖七十徒年半知情娶者則 杖一百也婦女本罪至死知情娶者 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離異女則 歸宗婦人仍查其原犯之罪如應與 <!--第124页--> 前夫團聚者給前夫應與前夫離異 者歸宗不知情而娶者但離異而不 坐罪若婦巳無前夫女原未許人其 原犯之罪又巳㑹赦原免以私則身 無所歸以公則法無所礙故聼與娶 者團聚不離婦雖無前夫女雖未許 人而罪未赦免及罪雖敕面婦現有 前夫女巳許人皆應離異故註曰一 有不合仍離也按嫁娶違律條內稱 離異攺正者雖㑹赦猶離異此獨不 然者彼乃因嫁娶而違律者之通例 此無夫者原不禁其嫁惟犯罪逃走 他人不得娶有罪之犯人耳彼嫁娶 卽是罪故㑹赦猶離不論有夫無夫 此是犯别罪而嫁人罪既赦矣無夫 者固于嫁娶之法無違也其義甚微 須細 體之}} <!--第125页--> ===強占良家妻女=== 凡豪 {{*|強}}勢{{*|力}} 之人強奪良家妻女姦占爲 妻妾者絞 {{*|監 候}} 婦女給親 {{*|婦歸夫 女歸親}} 配興子 孫弟姪家人者罪 {{*|歸所 主}} 亦如之 {{*|所 配}} 男女 不坐 {{*|仍離異 給親 豪勢謂甯強有力者強奪二字須重 看豪勢之人逞兇肆横將良家妻女 不由聘娶公然用強搶奪在家姦占 爲巳之妻妾者絞婦女給親即非自 巳姦占而配與子孫弟姪家人爲妻 妾者豪勢之人亦坐絞雖有自占配 人之異而在豪勢則同行強奪之事 在婦女則均受姦占之辱其情一也 男女不坐女由強奪而子孫弟姪家 人亦有專制非其罪耳婦女亦給親 此與前官員爲子孫弟姪家人娶者 文意相同凡言罪亦如之者必盡本 <!--第126页--> 法也曰良家妻女者所以别于娼家 與賣姦之家耳非良賤有分别之謂 也妻女猶婦女妾亦在內故下即日 婦女給親觀前娶部民婦女條日親 民官娶部民婦女又曰監臨官娶爲 事人妻妾前後互言之又違禁取利 條曰凖折人妻妾子女又曰因而姦 占婦女亦前後互言之其義可以類 推總之本律重在強奪姦占上但除 娼家賣姦者外其餘一應婦女皆同 妾猶妻也婢亦女也奴之妻亦妻也 犯者卽擬絞罪強奪姦占之情與強 姦相等故其罪亦同未聞強姦人 之妾婢與奴之要者不坐絞也}} ====條例==== 一強奪良人妻女賣與他人爲妻妾及投 獻王府并勲戚勢豪之家者俱擬絞監 候 <!--第127页--> 一強奪良家妻女中途奪回及尚未姦汚 者照巳被姦占律减一等定擬若巳被 姦汚而婦女自盡者照強姦巳成本婦 羞忿自盡例擬斬監候未被姦汚而自 盡者照強姦未成本婦羞忿自盡例擬 絞監候 一強奪良家妻女姦占爲從之犯應照爲 首絞罪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如被 逼誘隨行止於帮同扛擡照未成婚减 絞罪五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其中途奪 囬及尚未姦污爲從者審係助勢濟悪 <!--第128页--> 减爲首流罪一等杖一百徒三年如被 逼誘隨行止於帮同扛擡各照不應重 罪律杖八十 一凡謀占資財貪圖聘禮期功卑㓜用強 搶賣伯叔毋姑等尊属者擬斬監候期 功畢㓜搶賣兄妻胞姊及緦麻卑㓜搶 賣尊属尊長値疎遠無服親族搶賣尊 長卑㓜者均擬絞監候如尊属尊長圖 財強賣卑㓜係期功杖一百流三千里 係緦麻發附近充軍未成婚者各减巳 成婚一等若中途奪囘及娶主自行送 <!--第129页--> 囬未被姦汚者均以未成婚論如婦女 不甘失節因而自盡者期功以下卑㓜 及疎遠親族仍照本例分别斬絞監候 緦麻尊属尊長亦擬絞監候期功尊属 尊長發近邉充軍 {{*|若巳成婚而婦女因 他故自盡者仍依圖 財強嫁問擬 不在此例}} 娶主知情同搶及用財謀 買者各减正犯罪一等不知者不坐 {{*|如 因 家貧不能飬贍或慮不能終守勸令攺 嫁並非爲圖財圖産起見均仍照強嫁 例定擬不得 濫引此例}} 一除用強求娶及並未夥衆但強賣與人 爲妻妾者仍各照本例辨理外其有聚 <!--第130页--> 衆夥謀入人家內搶奪婦女一經搶獲 出門卽属巳成應其搶奪婦女轉賣或 自爲妻妾及被姦汚者均與光棍無異 爲首擬斬立决爲從帮搶者擬絞監候 如圖搶入室未將婦女搶獲者首犯照 巳成從犯之例擬絞監候爲從實發邉 逺地方充軍至因搶奪婦女拒捕殺人 者無論巳成未成將下手殺人之犯斬 决梟示帮敺成傷從犯不論手足他物 金刄擬絞監候其並末帮毆首從各犯 仍分别巳未搶獲婦女本例問擬 <!--第131页--> ===僧道娶妻=== 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囬俗女家 {{*|主婚 人}} 同罪離異 {{*|財禮 入官}} 寺觀住持知情與同罪 {{*|以因人連累不 在囬俗之限}} 不知者不坐〇若僧道 假託親属或僮僕爲名求娶而僧道自 占者以姦論 {{*|以僧道犯姦加凡人和姦 罪二等論婦女圓親財禮 入官係強者 以強姦論 僧道不應娶要妾女家不應嫁與僧 道住持不應縱容其娶故俱同杖八 十之罪其女離異歸宗娶者旣巳不 守戒律不當仍房僧道勒令囬俗住 持止是知情非本身自犯故註曰不 在囬俗之限不知者不坐〇若僧道 假托親属或僮僕爲各爲之求娶而 僧道自占爲妻妾者以僧道犯姦論和 <!--第132页--> 姦加凡人和姦罪二等强者以强姦 論此以姦論者與娶親属條之以姦 論者不同葢僧道假托女家被誑本 不知情非前節明娶之比而被誑之 女既受其制亦難責以不從俱應勿 論僧道囬俗其女離異住持知者亦 同罪或謂假托娶者各以姦親属義 男妻妾科斷非也夫既曰假托又曰 自占則所托者或無其人即有其人 而所娶者亦非其妻妾安得以假爲 眞而坐罪哉若娶與親属僮僕成婚 後而僧道又自姦宿則自有和姦强 姦本 律也}} <!--第133页--> ===良賤爲婚姻=== 凡家長與奴娶良人女爲妻者杖八十女 家 {{*|主婚 人}} 减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 者罪亦如之家長知情者减二等因而 人籍 {{*|指家 長言}} 爲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 爲良人而與良人爲夫妻者杖九十 {{*|妄 冐 由家長坐家長 由奴婢坐奴婢}} 各離異攺正 {{*|謂入籍爲 婢之女攺 正復 良 婚姻配偶義取敵体以賤娶良則良 者辱矣故家長與奴娶良人女爲妻 者杖八十女家之主婚者甘心從賤 必有不得巳之情故减一等杖七十 不知者不坐其奴不由家長之命而 自娶良人女爲妻者亦論如家長爲 <!--第134页--> 娶之罪女家亦减一等家長知情减 二等杖六十事雖由奴知而不禁不 得無罪也若家長因將所娶良人之 女爲配奴之婢附人於籍者壓良從 賤其情更重故杖一百以上皆明知 良賤無妄冒之情者也若安以奴婢 冒爲良人而與良人爲夫妻者妄冒 之家長杖九十奴婢自妄冒者罪亦 如之欺罔爲婚甚于明娶者矣各離 異攺正通承上言既日離異則良自 爲良賤自爲賤矣又云攺正者指 因而入籍者言謂攺正其籍也}} <!--第135页--> ===出妻=== 凡妻 {{*|於七 出}} 無應出之條及 {{*|於夫 無}} 義絶之狀 而擅出之者杖八十雖犯七出 {{*|無子滛 佚不事 舅姑多言盗 窃妬忌惡疾}} 有三不去 {{*|與更三年䘮前 貧賤後富貴有 所娶無 所歸}} 而出之者减二等追囬團聚〇 若犯義絶應離而不離者亦杖八十若 夫妻不相和諧而两願離者不坐 {{*|請既 已離 難強 其合}} 〇若 {{*|夫無願 離之情}} 妻 {{*|輙}} 背夫在 {{*|迯 者}} 杖一 百從夫嫁賣 {{*|其 妻}} 因逃而 {{*|輙 自}} 攺嫁者絞 {{*|監 侯}} 其因夫 {{*|棄 妻}} 逃亾三年之內不告官司而 逃去者杖八十擅{{*|自}}攺嫁者杖一百妾 <!--第136页--> 各減二等 {{*|有主婚媒人及財禮乃坐無 主婚媒人不成婚禮者即以 和姦刀姦論其妻 妾仍從夫嫁賣}} 〇若婢背家長在逃 者杖八十因而攺嫁者杖一百給囬家 長〇窩主及知情娶者各些 {{*|妻妾 奴婢}} 同罪 至死者减一等 {{*|財禮 入官}} 不知者 {{*|主娶 者言}} 俱不 坐 {{*|財禮 給囬}} 〇若由 {{*|婦女 之}} 期親以上尊長主 婚攺嫁者罪坐主婚妻妾止得在逃之 罪餘親主婚者 {{*|餘親謂期親卑㓜及大 功以下尊長卑㓜主婚 攺嫁 者}} 事由主婚主婚爲首男女爲從事 由男女男女爲首主婚爲從至死者主 婚人並减一等 {{*|不論期親以上及餘親 係主婚人皆杖一百流 <!--第137页--> 三千 里 七出三不去皆家禮所載也干七出 之中又有三不去之義乃所以存厚 也義絶者謂干夫婦之恩情禮意重 離違礙其義巳絕出律中未曾備評 其事而散見千者條之中其原指義 絶者亦復不司有于法應離不許復 合者如所去離罪雖家仍两離之之 類即本條艱難不離亦是也有其事 可離猶許復合者如所去願留者聽 願離者理之頗卽本降從夫嫁賣亦 是也凡出妻者惟犯七再與義絶耳 若於七出無犯則無思出之條及無 義絕之狀則無當再之罪而擅出之 者其夫杖八十雖犯七出而於三不 去之中有一集雖亦桃可出之理而 逕角以出之者成二等杖六十並追 囬團聚〇若所犯義絕之事既係法 在必離義無可合而不離異者亦杖 八十若夫妻不相利諸辨願離者其 情不鹫其恩巳離不可復合矣雖無 <!--第138页--> 應出之修義絶之狀義咱其離不坐 以罪也〇婚人義當從准夫可官妻 妻不得自絕於夫若曹柔其大而逃 走出外者杖一百從夫嫁賣因在逃 而輙自改嫁者絞夫爲妻稩乗夫從 人人道絶矣其因夫逃亾在死者信不 通不知夫向生死亦須得二年之外 明告官司爲之判理若三年之内不 告官司而逃去者杖八十擅攺家者 杖一百此因夫逃亾不歸則與背夫 者不同然在逃猶或可歸攺嫁則巳 終絶故罪有輕重之差也若妄犯上 肩窺者各减妻罪二等背夫在逃則 杖八十因而攺嫁則杖一百徒三年 亦從夫嫁賣因夫逃亾而逃去者杖 六十擅自攺嫁者杖八十〇若婢背 家長在逃之罪與妾同杖八十而婢 棄然則止杖一百藏妾五等妾婢與 家長之名分相同恩義則異故逃罪 同科而獨輕於收嫁也〇以上妻妾 婢在逃俱係有罪之人他人不得擅 自窩藏亦不得知情故娶窩藏之主 及明剝有逃之情而娶之者各興在 <!--第139页--> 及明知有逃之情而娶之者各與在 逃之妻妾婢同罪至死者惟妻背逃 攺嫁一項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 不知情者與不坐按俱字姜似指窩 主與娶者言然前曰窩主及知情娶 者非曰窩主及娶者知情也夫人之 妻妾婢非由迯走何事而來耶况妻 妾婢非犯别事迯走即其本罪知迯 走而窩藏即是知情矣如收留迷失 子女條内隱藏在家者杖八十此豈 可不坐罪耶註曰主娶者言最是再 按後嫁娶違律內媒人知情各减犯 人罪一等不知者不坐此俱字或指 娶者與媒人言之耳〇期親以上尊 長皆指女之親言若在迯攺嫁之妻 妾由於期親以上尊長主婚者其分 得以專制卑㓜故罪獨坐主婚之人 妻妾止得前項在迯之罪不坐攺嫁 之罪也不言婢者以妻妾例之矣若 其餘一應親属主婚者不能專制其 事與期親以上不同故以所由起事 者爲首如事由主婚則以主警爲首 <!--第140页--> 男女爲從事由男女則以男女爲首 主婚爲從凡期親以上主婚人及餘 親主婚爲首者罪應至死並 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 ====條例==== 一妻犯七出之狀有三不去之理不得輙 絶犯姦者不在此限 一期約巳至五年無過不娶及夫逃亾三 年不囘者並聽經官告給執照別行攺 嫁亦不追財禮 <!--第141页--> ===嫁娶違律主婚媒人罪=== 凡嫁娶違律若由 {{*|男女 之}} 祖父毋父毋伯叔 父毋姑兄姊及外祖父毋主婚者 {{*|違律 之罪}} 獨坐主婚 {{*|男女 不坐}} 餘親主婚者 {{*|餘親謂期 親卑幼及 大功以下尊長 卑㓜主婚者}} 事由主婚主婚爲首男 女爲從 {{*|得减 一等}} 事由男女男女爲首主婚 爲從 {{*|得减 一等}} 至死者 {{*|除事由男女自當 依律論死其由}} 主 婚人並减一等 {{*|主婚人雖係爲首罪不 入於死故並减一等男 女巳科從罪至死亦是满流 不得於主婚人流罪上再減}} 〇其男女 被主婚人威逼事不由巳若男年二十 歲以下及在室之女 {{*|雖非 威逼}} 亦獨坐主婚 <!--第142页--> 男女俱不坐 {{*|不得以首 從科之}} 〇未成婚者各 减巳成婚罪五等 {{*|如絞罪减五等杖七 十徒一年半餘類推 减}}〇若媒人知情者各减 {{*|男女 主婚}} 犯人罪 一等不知者不坐〇其違律爲婚各條 稱離異攺正者雖㑹赦 {{*|但得 免罪}} 猶離異攺 正離異者婦女並歸宗〇財禮若娶者 知情則 {{*|不論巳未 成婚俱}} 追入官不知者則追 給主 {{*|此條乃斷婚姻事情之通例自男文 婚姻以下諸條凡有嫁娶之罪者均 謂之嫁娶違律引擬諸條皆當以此 參之所以補其未備也男女結婚嫁 娶必有主張其事者謂之主婚人由 祖父毋爲孫父毋爲子伯叔姑爲姪 <!--第143页--> 兄姊爲弟妹外祖父毋爲外孫此皆 分尊義重得以專制主婚卑㓜不得 不從者也若有嫁娶違犯律法者其 罪獨坐主婚之人男女不坐餘親者 以上各項之外尊卑親属皆是餘親 主婚未必能專制男女則違律之事 必有所由事曲主婚人起者則以主 婚人爲首所嫁娶之男女爲從事由 男女起者則以男女爲首主婚人爲 從其有應科至死罪者或祖父毋等 主婚或餘親主婚爲首並得減一等 杖一百流三千里若男女爲首者至 死不减〇其在二十歲以上之男及 夫亾再嫁之女有不情願爲婚被主 婚人用強威逼則嫁娶違律之事不 由自巳又若男年二十歲以下及在 室之女則無自主嫁娶之理其爲婚 之事雖非由于威逼而違律之事自 不由于男女此二項之罪亦獨坐主 婚男女俱不坐〇凡違律之罪巳成 婚者各論如本法其雖有聘定財禮 或有嫁娶期約尙未成婚者主婚及 <!--第144页--> 男女俱各减巳成婚罪五等如爲從 者應减一等則通减六等矣〇犯人 謂犯嫁娶違律之罪人或應獨坐之 主婚或主婚男女之爲首者也婚姻 各律内俱不言媒人然未有無媒人 者其知情减犯人罪一等不知情不 坐槩照此科斷〇違律之罪雖得遇 赦原免仍須離異攺正名例所謂仍 盡本法也各律有稱給親團聚者有 稱追囘團聚者有稱仍两離之者有 稱從夫嫁賣者此皆不在赦限凡止 稱離異則並歸宗也〇娶者知情則 必有罪所謂彼此俱罪之贓也故追 入官不知情則被欺騙猶取與不和 之財也故追囬給主 不論巳未成婚皆同}} ====條例==== 一凡紳衿庻民之家如有將婢女不行婚 配致令孤寡者照不應重律杖八十係 <!--第145页--> 民的决紳衿依律納贖令其擇配 一各地方民人不得與番人 {{*|卽南之高綿 順城地之儂 {{?|⿰亻蛮}} 者}} 結親違者離異民人照違 制律杖一百土官通事减一等各杖九十該地 方官如有知情故縱題参交部議處其 從前巳娶生有子嗣者卽安置本地爲 民不許徃來番社違者照不應重律杖 八十 <!--第146页--> 50gez69pogj12tqbaijpsa5kd88k5dq 皇越律例/卷八 0 8861141 11127033 11125673 2026-10-12T15:57:33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1112703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皇越律例 | section = 卷之八<br> | noauthor = 阮朝朝廷 | previous = [[皇越律例/卷七|卷七]] | next = [[皇越律例/卷九|卷九]] | times = 阮朝 | notes = }} <!--以下內容尚未校對,由OCR識別生成,來源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皇越律例》第五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Ho%C3%A0ng_Vi%E1%BB%87t_lu%E1%BA%ADt_l%E1%BB%87_-_l%E1%BA%A1i_lu%E1%BA%ADt._%E7%9A%87%E8%B6%8A%E5%BE%8B%E4%BE%8B%E5%90%8F%E5%BE%8B_(1813,_A1_5).pdf。請協助校對。未校對部份請勿斷句和格式化。--> <!--第5页--> ==皇越律例卷八目録== ;户律 ;:倉庫 收糧違限 多收稅糧斛靣 隱匿費用稅粮課物 攬納稅糧 虛出通闗硃鈔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私借錢糧 私借官物 那移出納 庫秤雇役侵欺 冐支官糧 錢糧互相覺察 倉庫不覺被盗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出納官物有違 收支留難 <!--第6页--> 起解金銀足色 損壞倉庫財物 轉解官物 擬㫁贓罰不當 守掌在官財物 隱瞒入官家産 ;:課程 匿稅 舶商匿貨 ;:錢債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産 得遺失物 ;:市㕓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第7页--> ==皇越律例卷之八 戸律 倉庫== {{*|收米穀曰倉 收財帛曰庫}} ===收糧違限=== 凢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 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 足如早收去處豫先收受者不拘此律 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糧違限至次 年正月終不是者其提調部糧官吏典 分催里長欠糧人户各以 {{*|稅 糧}} 十分爲率 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 <!--第8页--> 止杖一百 {{*|官吏 里長}} 受財 {{*|而容 拖欠}} 者計 {{*|所 受}} 贓以 枉法從重論 {{*|分别受贓 違限輕重}} 若違限一年之 上不足者人户里長杖一百提調部糧 官吏典照例擬㫁 {{*|征收夏稅秋糧開倉有日期齊足有 定限早收去處聽預期收受若有違 過定限之期不足者其提調部粮官 吏分催該年里長皆有玩弛之咎欠 粮人亦是奸頑之户官吏通計一州 縣應徴之額里長合筭一里分催之 額人户則照本户應納之數各以十 分爲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 加一等至五分以上罪止杖一百若 官吏里長受人户之財而致違限者 計贓以枉法罪與本律從重論若違 限至一年猶不足者則人户之頑里 長之玩甚矣各杖一百官吏 照例擬斷}} <!--第9页--> ====條例==== 一運弁以通幇糧米計筭但有掛欠卽革 職責懲發囘追比不足者分别治罪如 欠不及一分笞五十追足復職不足满 杖欠至一分杖六十追足免罪不足徒 一年欠至二分杖七十追足免罪不足 徒二年欠至三分杖八十追足免罪不 足徒三年欠至四分杖九十追足仍满 杖不足發附近亮軍欠至五分杖一百 追足徒一年不足者發邉遠充軍欠至 六分者絞六分以上者斬俱監候照例 <!--第10页--> 以其家產抵償如仍不足令原僉衙門 各官代賠分坐員軍以一船糧米計筭 但有掛欠照例拏交運官發囘追足不 足治罪其按照分數定罪之處並與運 弁同承追官嚴加議處如家產抵償不 足令所差分管各官代賠至糧船起交 足額外原有餘米聽囘空時沿途糶賣 一廣平以內營鎭徴粮並以五六七等月 齊足嘉定各鎭徴粮並以二三四等月 齊足逓年只有一期過此並以違限律 論 <!--第11页--> ===多收稅糧斛靣=== 凢各倉 {{*|主守 官役}} 收受稅糧聽令納户親自行 概平斛交收作{{*|正}}數 {{*|即以平收 者作正數}} 支銷依 例准除折耗若倉官斗級不合納户行 槪踢斛淋尖多收斛靣 {{*|在 倉}} 者杖六十若 以 {{*|所多 收之}} 附餘糧數 {{*|總}} 計贓重 {{*|於杖 六十}} 者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 {{*|此皆就在倉者言如 入巳以監守自盗論}} 提調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 {{*|多粮 給主}} 不知 者不坐 {{*|槩者平斛之具俗所謂盪也稅粮有 正額收斛有定制收受者聽納户親 自行槩則無多收之弊所以不虧納 户也主守將平收入倉之粮作爲正 <!--第12页--> 數支放開銷依例准開折耗者即後 條例收耗開耗之法所積既多爲日 既文自難免于折耗故依例准開所 以不累主守也若經收之倉官斗級 不令納户行槩或踢斛使其實或淋 尖使其满以多收斛面者杖六十仍 計所多收斛面積出附餘之數以坐 贓律科之贓罪重于杖六十則照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雖多收于民猶在 於倉米曾入巳也提調官吏職應科 祭主守者知其多收而不覺舉 與倉官斗級同罪不知者不坐 按清朝律例有斛面附餘耗米至例 故小註有開耗之文今無此例 惟踢斛淋尖及主守官役外額 要索等弊當比附此律科斷}} <!--第13页-->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凢 {{*|本户 自運}} 送本户應納稅糧課物 {{*|如蠶絲銅 鐡之類}} 及應{{*|追}}入官之物 {{*|巳給文 送運}} 而隱匿 {{*|肥巳 私自}} 費用不納或詐作 {{*|水火 盗賊}} 損失欺㒺 {{*|經 收}} 官 司者並計所虧入物數 {{*|爲 賊}} 准竊盗論 {{*|罪 止 杖一百流 三千里}} 免剌其部運官吏知 {{*|隱匿詐 妄之}} 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此係公罪各留 職役若受財故 縱以柱法從重論小户附搭 侵匿者仍依此律准窃盗 〇本户即 今本社 凢應納稅粮經官盤騐應辨課物及 應追征入官之物經官估稱俱給文 批合本社自行送納差官監押部運 蓋錢粮不許色攬代納也本社于官 司騐明令其自運赴倉赴庫之時而 于途次隱匿費用竟不交納或詐作 <!--第14页--> 水火盗賊有所損失以欺罔官司者 並計其所虧欠之數爲賊准窃盗論 一两以下杖六十至一百二十两以 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其部 運官吏明知本社有隱匿費用詳妄 之情而狥縱不舉者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 不坐}} <!--第15页--> ===攬納稅糧=== 凢攬納 {{*|他 人}} 稅糧者杖六十著落 {{*|本 犯}} 赴倉 {{*|照 所 攬 數}} 納足再於犯人名下 {{*|照所 納數}} 追罰一半 入官〇若監臨主守 {{*|官役 挾勢}} 攬納者加罪 二等 {{*|仍追罰一 半入官}} 〇其小户畸 {{*|殘 田}} 零 {{*|零丁 不足 以成 一力}} 米麥因便凑數 {{*|於本 里}} 納糧人户處 附納者勿論 {{*|包攬侵費正數及多科費 用以誆騙論若侵欺以監 守自盗論色與者不應杖罪 〇里即 今社 攬納者調包攬他人稅粮代其交納 非爲多收取利卽圖暫時挪用甚且 有誆騙侵蝕之弊在民則受其剥削 在官則被其遲欠故不論攬納幾家 不分其數多寡但犯旨坐杖六十照 所攬應足稅粮著落撹納人赴倉納 <!--第16页--> 足再追罰攬納之數一半入官〇監 臨謂提調部運官吏也主守謂官攅 斗級人等也凢民間攬納不過規取 盈餘若監守之人身自攬納罔下取 利何以禁察他人故加罪二等杖八 十不言納足追罰者蒙上文也〇其 里中小户應納畸零米麥因便輳數 于多粮納户附搭納官者勿論夫曰 畸零則爲數無幾不必責其親輸而 納粮人戸又非攬納之比故不在禁 限若攬納之人或將所色稅粮侵触 費用納不足數或指稱雜費名色額 外多科或全侵歎人巳並計賍 分别科罪色與者坐不應重杖}} <!--第17页--> ===虛出通關硃鈔=== {{*|凢錢粮通足出給印信長單 爲通闗倉庫截收則照給紅 批照票 爲硃鈔}} 凢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粮等物 {{*|原數 本}} 不 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虚 出通闗 {{*|給 發}} 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 {{*|不分 攤各 犯}} 皆以監守自盗論〇若委官盤點錢 粮數本不足扶同 {{*|監臨提 調官}} 申報足備者 罪亦如之 {{*|亦計不足數以監 守自盗論并贓}} 受財者計 {{*|入巳}} 贓以枉法從重論〇其監守不收本 色 {{*|詐言 奉文}} 折收財物虛出硃鈔者亦以監 守自盗論納户知情減二等免剌原與 <!--第18页--> 之贓入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通上}} 同僚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 {{*|至死 減等}} 不 知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以失覺 察論 曰一應等物則凢倉庫收受在官之 物皆是也監臨係管粮之官主守係 收粮之人各倉庫收受一應官錢粮 等物管收之監臨主守必通全足備 然後出給通關與有司提調官吏以 爲照驗若錢粮等物收受不足而即 虛出全足通闗必有通同情弊矣扣 除實在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皆以 監守自盗論計筭虚出總數併論各 人之罪蓋併戚論罪乃科監守自盗 之本法皆者謂監臨主守有司提調 官吏不分首從皆坐監守自盗之罪 也〇委官雖非專管之人而既奉委 盤點錢粮其責任卽與監臨相同盖 點之數本虧欠不足而扶同申報爲 足備則與監守之虛出通闗無異故 <!--第19页--> 罪亦如之卽計虛報之數爲贓委官 與監守提調官吏併贓論罪皆坐監 守自盗若因盤點不足委官受財而 爲扶同申報者計其入巳之贓以枉 法從重論枉法罪重則從枉法監守 盗罪重則仍從監守盗也〇若有應 征本色錢粮者其監臨主守不收本 色乃向納户折收財物瞒官作弊面 虛出本色硃鈔者即言折收之財物 爲贓以監守自盗併贜論罪納户明 知監守折收情弊而聽從折收者域 監守罪二等免剌原與折收之贓入 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首節之 虛出通闗次節之扶同申報三節之 折收財物以上凢三項各同僚連署 文案之官有明知其事而不舉首者 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杖一百流 三千里其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 不坐註曰以失覺察論即後錢粮互 相覺察條也然止指監臨主守而言 其他不 得槪論}} <!--第20页--> ====條例==== 一凢新舊交代如果米穀收存不愼官物 遺失不全立即揭報題參於舊官名下 著追如巳經後官接受出結米榖霉變 官物短少著落接任出結之官接數賠 補 <!--第21页-->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凢各衙門及倉庫但有附餘錢糧須要畫 寔報官明白 {{*|立案 於}} 正收 {{*|簿内 另}} 作數 {{*|支 銷}} 若 監臨主守将増出錢糧私下銷補别項 事故虧折之數瞒官作弊者 {{*|不分 首從}} 並計 贓以監守自盗論 {{*|其虧折追 賠囘官}} 〇若内庫 收受金帛當日交割未畢者 {{*|不許 帶出}} 許令 附簿寄庫若有餘剰之物本庫明白立 案正收開申户部作數若 {{*|解 户}} 朦朧擅将 金帛等物出外者 {{*|不分 多少}} 斬 {{*|雜犯准 徒五年}} 守門 官失於盤獲摉檢者杖一百 {{*|金帛等物 追囘官 <!--第22页--> 附餘錢粮謂按額收受照數解支而 秤頭斛靣之積有多出之羡餘也増 出錢粮即是附餘謂在正額之外增 出之數也事故虧折者如被益賊水 火損壞遣失之䫫是也凢內外經管 錢粮各衙門及各處倉庫其收受之 錢粮觧支巳足但有積出附餘監守 之人須將附餘寔數盡數報官明白 立案正收在官另行作數支銷若監 臨主守以府餘爲増出錢粮因有别 項事故虧折之數即将附餘扺筭私 下銷補瞒官作弊者並計所私補之 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首從論罪 将附餘仍作正收其虧折之數查係 因何事故追征囘官如係監守自盗 則徑依本律罪等者從一科㫁也〇 内庫乃禁宻深嚴之地各處解到金 帛有當日交割未畢者其未畢之物 不許將出許令明白附簿寄庫來日 交收若交收正額巳足尚有餘剰之 物亦係原衙門封鮮之敦本庫將餘 剰數目明白立案正收入庫開申户 <!--第23页--> 部作數僃用若朦朧擅将收爱未畢 及額外餘剩金帛等物檇帶出外者 不分多少即坐雜斬其守門 官失于盤獲摉撿者杖一百}} <!--第24页--> <!--第25页--> ===私借錢糧===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錢粮等物 {{*|乃金帛之 類非下條 衣服 之属}} 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雖有文 字 {{*|文字兼文約 票批簿籍}} 並計 {{*|所借 之}} 贓以監守自 盗論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倉 庫錢糧論 {{*|監守坐以自盗非監守止 以常人盗追出原物回官}}〇 若将自巳物件抵換官物者罪亦如之 {{*|自巳物 件入官 錢粮銀米也等物則兼金帛之類若 其他噐物則爲官物矣私字貫自借 與借人言曰私所以别于公也若因 公借用則爲那移矣監臨主守之人 將倉庫中係官錢粮等物私自借用 或私下轉借與人雖立有文字以爲 <!--第26页--> 償回憑㨿命罔上行私即同盗取並 計所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 首從論罪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 人盗倉庫錢粮論罪或自與監守借 用或爲人轉借皆是也其不知爲官 錢粮而借者不坐〇若將自巳物件 抵換官物者亦論如私借之罪係監 守則坐以監守自盗係常人則坐以 常人盗其所抵 換之物入官}} ====條例==== 一凢管民地方官員借用官銀錢初次逾 限不能納者即令離任限一年納清開 復若限内不足革職著落家產填償所 轄上司催追 <!--第27页--> ===私借官物===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什物衣服羶褥噐玩 之類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笞五十過十日各 {{*|計借 物}} 坐贓論減二 等 {{*|罪止杖八十徒二 年各追所借囘官}} 若有損失者依毁 失官物律坐罪追賠 {{*|有心致損依棄毁 官物計贓准窃盗 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誤毁 及遣失者減棄毁之罪三等杖八十徒 二年並 追賠 凢官所置備以爲公用之物皆謂官 物不獨衣服羶褥噐玩故曰之類也 監臨主守将一應官物私自借用或 轉借與人及與監守借之者不論物 之輕重多寡在十日內者各笞五十 若借過十日未納則計所借本物之 <!--第28页--> 價坐賊論罪減二等科之如坐贓之 罪輕于笞五十者仍依笞五十之法 若因借用而有損失者依棄毁官物 律擬罪誤毁及遺失者減等科之仍 追賠什物納官棄毁等律見 田宅門棄毁器物稼穡條}} <!--第29页--> ===那移出納=== 凢各衙門收支錢糧等物巳有文案 {{*|以備 照}} 勘合 {{*|以行移典守者 自合依奉出納}} 若監臨主守不正 收正支 {{*|如不依文 案勘合}} 那移出納囘充官用 者並計 {{*|所那 移之}} 贓准監守自盗論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 {{*|係公 罪}} 免剌〇若 {{*|各衙 門}} 不 給半印勘合擅出權 {{*|宜 票}} 帖 {{*|團 支}} 或給勘合 不立文案放支及倉庫 {{*|但據 權帖}} 不候勘合 或巳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 {{*|各衙門及興守者並計支 放之贓准監守自盗論}} 〇其出征鎭 守軍馬經過去處 {{*|合 付}} 行糧草料明立文 <!--第30页--> 案即時應付具數開申合于上司准除 不在擅支之限違 {{*|而不即 應付}} 者杖六十 {{*|交案勘合者定制提調錢粮衙門將 應收應支各欵項數目明立文案以 爲存查照驗仍将欸項數目填入勘 合舆文案合用一印将勘合給與監 臨主守之人開註簿籍按照收支所 謂正收正支也那移出納者不依文 案勘合所開之項而混亂收支如所 收去年錢粮未足即將本年錢粮那 移補數所收此項錢粮未足却將彼項錢粮那 移解給所謂不正收正支也各衙門收支錢粮 等物旣巳明立文紫填給半印勘合 若監臨主守不照依正收正支而那 移出納雖曰仍充别項官用非同侵 盗入巳然出納不明有違定制或出 或納並計所那移之數爲贓准監守 自盗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 〇權帖謂權宜給發之票帖而無即 信者若不給半印勘合而擅出權宜 <!--第31页--> 票帖或巳給勘合而不明立文案即 行放支此則提調錢粮官吏之罪也 倉庫監守之人不候給發勘合或巳 奉有勘合並不附記簿籍即以放支 此則監守倉庫官吏之罪也雖係正 支而無那移之弊但違定制卽無憑 信之實故計所放支之數爲贓亦論 如那移之罪所以防作弊之漸也〇 出征鎮守係两項出征是帥兵征討 鎮守是移兵駐鎮軍陽經過去䖏應 合供給行粮草料各該衙門遇有此 等雖未奉有勘合許其明立供給文 案即時應付開具應付之數中報准 除不在擅支之限若以無勘合之故 違而不即應 付者杖六十}} ====條例==== 一凢有倉厫鎮營倘因循怠玩於滲漏處 既不粘補應蓋造䖏又不詳請以致米 <!--第32页--> 榖霉爛者革職霉爛若干勒限一年照 數追賠如限內不足照損壞倉庫財物 律治罪若有将倉穀侵盗入巳揑稱霉 爛虧空者仍照侵蝕例治罪 一凢地方交代除實在民欠外將巳徴錢 粮侵蝕虧空揑稱民欠令後官接受者 後官即揭報該管上司據實確審定擬 如該管上司護庇離任之員而抑勒交 盤者被勒之員直揭該部代爲陳奏將 具揭及虧空之員押赴來京交部確審 將抑勒之上司一並從重議䖏或係誣 <!--第33页--> 揑枉揭交與刑部治罪倘前官虧空後 官容隱不報出結接受至本身離任始 稱前任虧空者将欠項追賠外仍治以 瞻狥私受之罪其揭報之員照例赴部 於别省調補倘調補省分該管上司因 前揭報之故多方摉求借端誣䧟者許 該員於刑部呈辨果係冤抑將該管上 司交部議䖏如該員借名誣辨者從重 治罪 一凢追賠納官各項銀两有較原叅之數 浮多者仍給回本人 <!--第34页--> 一凢審擬那移之案於定案日查明叅後 賠過若干准予開除以現在未足之數 定擬 <!--第35页--> ===庫秤雇役侵欺=== 凢倉庫務場局院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 {{*|受雇之人即 是主守或}} 侵欺 {{*|或}} 借貸{{*|或}}移易 {{*|二字 即抵 換 也}} 係官錢粮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 同情分受賊物者罪亦如之其知情不 會分贓而扶同 {{*|雇役者以所盗 物控作見在}} 申報瞒 官及不首告者減 {{*|自 盗}} 一等罪止杖一百 不知者不坐 {{*|收粮曰倉收財曰庫稅物曰務卽稅 課司等衙門積物曰場卽草場塩場 之類局如織梁等局院如上駟等院 皆係錢粮出入之所庫枰斗級皆係 現在主守之役雇役之人雖非應當 庫秤斗級者然受其雇錢代役承直 <!--第36页--> 即同主守若有侵借移易等事係官 錢粮者即是監守盗矣計侵借移昜 之數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同有 侵借移易之情而分受贓物即是同 爲盗矣亦論如雇役之罪其雖知情 不曾分贓而但爲扶同申報欺瞒官 司及徇隱不行首告者是縱其盗矣 减雇役之罪一等罪止杖一百雇王 不知者 不坐}} <!--第37页--> ===冐支官粮=== 凢管軍官吏冐支軍粮入巳者計 {{*|所冐 支之}} 賊 准窃盗論 {{*|取之於軍非取之於官也故 止准窃盗論若軍巳迯故不 行扣除而入巳者以常人盗官粮論若 承委放支而冐支者以監守自盗論}} 免剌 {{*|管軍官吏皆自單人本管所部者言 若詐冐本部下應支月粮軍人姓名 而支粮入巳計所冐支之粮爲贓准 窃盜論免剌至死减一等此不以官 粮坐罪而止准窃盗者在彼雖有詐 胃之情在官實爲應給之物終是軍 人合得之粮故註曰取 之于軍非取之于官也}} <!--第38页--> <!--第39页--> ===錢粮互相覺察=== 凢倉庫務塲官吏攅攔庫子斗級皆得互 相覺察若知侵欺盗用借貸係官粮錢 巳出倉庫匿而不舉及故縱者並與犯 人同罪 {{*|至死減 一等}} 失覺察者減三等罪止 杖一百〇若官吏虚立文案那移出納 及虚出通闗 {{*|另有 本律}} 其斗級庫子攔頭不 知者不坐 {{*|監守侵欺盗用偕貸係官錢粮者自 有本罪而倉庫場務官吏攅典有監 臨之責廵攔庫子斗級諸役有主守 之責彼此責任攸同皆得互相覺察 若知有侵欺盗用借貸巳出倉庫之 外而隱匿不即舉首及故縱而不欄 <!--第40页--> 阻者雖無同盗分贓之事實有徇庇 奸盗之惰故並與犯人同罪至死減 一等其不知而失干覺察者雖有踈 虞之咎實無縱容之心故得減犯人 罪三等罪止杖一百〇上莭侵欺盗 用借貸皆實在將倉庫錢粮出外故 失覺察者有罪若官吏不正收正支 而虛立文案那移出納及收受不足 虚出全足通闗則由于官吏爲主俱 係文書上虛事無有形跡可憑非擔 攔庫斗之所得覺 察者故不知不坐}} <!--第41页--> ===倉庫不覺被盗=== 凢有人 {{*|非監 守}} 從㑹庫中出守把之人不摉 檢者笞二十因不摉撿以致盗物出倉 庫而不覺者減盗罪二等若夜値更之 人不覺盗者減三等倉庫眞宿官攅斗 級庫子 {{*|非正直 本更}} 不覺盗者減五等並罪 止杖一百故縱者各與盗同罪 {{*|至死減 一等}} 若被強盗者勿論 {{*|互相覽察與此不覺 被盗官吏皆係公罪 仍留職役隱匿不舉與此 故縱皆係私罪各罷職役 凢非監守之人無故不得出入倉庫 若見有他人徔倉庫中出日閒把守 人役不行摉撿者笞二十此指無盗 物者言也若因不摉撿以致其人盗 <!--第42页--> 出倉庫中物而不覺者贓盗罪二等 若夜間直更之人不覺被盗者減盗 罪三等其非直更之人凢在倉厚氣 宿之官攅斗級庫子不貲被盗者减 盗罪五等以上把守直更眞宿諸人 並罪止杖一百以常人盗律減科罪 止其把守眞更直宿諸人見知有盗 而故縱不即追捕者各與盗同罪至 死减一等若被強盗而 力不能制禦者勿論}} <!--第43页-->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凢倉庫官攅斗級庫子役满得代 {{*|不得 離去}} 所 收錢粮官物并令守{{*|候}}支{{*|放}}盡絶若無 短少方許 {{*|官 攅}} 各離職役 {{*|斗庫 寧家}} 其有應合 相沿交割之物聽提調官吏監臨盤點 見數不得指厫指庫交割違者各杖一 百〇若 {{*|倉庫 所收}} 官物有印封記其主典不 請原封官司 {{*|閲 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其守 支盤 點及擅開各有侵盗等弊 者俱從重論追賠入官 官攅謂倉庫官與攅典也官應曰任 满攅應曰役满斗級庫子則有逞役 之時無役满之限此官攅斗庫止言 役满者省文也官攅斗庫有監守倉 <!--第44页--> 庫之責役满雖得更代而該年所收 錢粮官物逺難見數交盤並令守候 放支盡絶若無短少官攅方許各離 職役斗庫方許寧家若非經收放支 錢粮其有應合相沿交代之物如積 貯米穀附餘錢粮及寄存倉庫入官 贓物之類聽候提調官吏監臨盤查 驗點逐一見數明白交與替代之人 接管不得但指某愚某庫錢粮官物 之數虛文行移私相交割恐有侵欺 盗用借貸那移抵換等弊監守既易 互相推調也若違此律不守支而離 職役不盤點而交割者各杖一百各 字指提調官吏經收交代官攅人等 也〇若收管一應官物有印封記者 所以防侵盗抵換也其主守之人若 不請原封衙門驗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第45页--> ===出納官物有違=== 凢倉庫出納官物當出陳物而出新物 {{*|則 價 有多 餘}}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 {{*|則價有 虧欠}} 之類 及有司 {{*|以公 用}} 和雇和買不即給價若給 價有増減不 {{*|如價 値之}} 實者計 {{*|通上 言}} 所虧欠 {{*|當受上物而受下物及雇買不即給 價即給價減不以實各有虧欠之利}} 及 多餘 {{*|當出陳物出胃新物及雇買給 價增不以實各有多餘之利}} 之 價 {{*|並計所虧 欠所多餘}} 坐贓論 {{*|以錢粮不係入巳 雇買非充私用故 罪止杖一百徒三 年贓分入官給主}} 〇若應給俸禄未及 期而豫給者罪亦如之〇其監臨官吏 {{*|統上 論}} 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第46页--> {{*|當出陳物而出新物如倉粮不挨陳 支放而先出新粮之類應受上物而 受下物如織疋不收細實而受統薄 之類曰之類者舉一二以例其餘也 和猶平也和雇和買謂有公務而以 平價雇買雇不止人工賃用噐具亦 是買則一應貨物也不實謂或增或 減不如雇買時值實數也虧欠多餘 通一莭言之虧欠者所受下物之價 少于上物雇買未即給價與減價不 實等數是也多餘者所出新物之價 重于陳物雇買增價不實等數是也 凢倉庫出納自有則例有司雇用人 工器具買用一應貨物當依實價即 時給彂若新陳上下出納違例雇買 價値不給増減不實則必有虧久多 餘之弊故計所虧欠多餘之數坐賍 論罪賍分入官給主〇若應給俸禄 各有定期應月給者須在本月之内 應季給者須在本季之内未及期而 預先給發如正月而給二三月之俸 春季而給夏秋之俸是也亦計所預 <!--第47页--> 給之數坐賍論罪〇其監臨官吏若 明知主守倉庫之人出納有違俸禄 預給有司雇買不即給價及增減不 實狥縱不行舉究各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不坐通 承上二莭言}} <!--第48页--> <!--第49页--> ===收支留難=== 凢收受支給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 {{*|二字 重看}} 留難刁蹬不卽收支者一日笞五十每 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〇守 門人留難者 {{*|不放入 計日論}} 罪亦如之〇若領 物納物之人到有先後主司不依 {{*|原 到}} 次 序收支者笞四十 {{*|官物兼一應錢糧等物言凢各衙門 收支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將納物 領物之人留難刁蹬當收者不即收 受當支者不即支給以致守候艱難 公事阻滯故計日論罪一日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至十九日以上罪止 杖六十徒一年〇守門人役留難不 放入者則與收支留難者無異故亦 <!--第50页--> 計日論如官吏之罪〇若納物領物 之人到有先後收支應有次序若不 依其先後以爲次序則攙越 無龍犯人情不平故笞四十}} <!--第51页--> ===起解金銀足色=== 凢收受 {{*|納 官}} 諸色課程變賣貨物起解金銀 須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數提調官吏 {{*|及佑計 煎銷}} 人匠各笞四十著落均賠納官 {{*|官有侵欺問監守盗知情 通同故不收足色坐贓論 諸色課程如歳辨商税各塲課銀之 類變廣貨物如抄沒入官諸物照例 變價之類金銀成色必足十分不及 分數不足十分成色之數也人匠指 佑計傾銷之人成色不足提調官吏 與人匠均難辞咎故各笞四十著落 均賠照不及 分數補足}} <!--第52页--> <!--第53页--> ===損壞倉庫財物=== 凢倉庫及積聚財物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曬晾不以時致有損壞者計所損壊 之物 {{*|價}}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著落均賠納 官〇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 {{*|若倉 庫内 失火自依本律 杖八十徒二年}} 盗賊 {{*|分强 窃}} 刼奪事出不 測而有損失者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 白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 {{*|官 吏}} 若将侵欺 借貸那移之數乘其水火盗賊虛揑文 案及扣換交单籍冊申報瞒官 {{*|希圖倖 免本罪}} 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盗論同僚知而不 <!--第54页--> 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凢倉庫及積聚时物之所皆設有主 守責令收掌若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驪晾不以時致有損傷壞爛過在 怠忽非有奸弊計所損壞之物坐贓 論罪均賠納官〇若卒遇水大盗賊 事出不測有所損失者意不及料力 不能制皆非主守之過也委勘明白 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若平時有侵 欺借貸那移之數乗有水火盗賊之 事而因以爲奸虛捏文案及扣換单 冊將所侵欺等項畫作損失申報瞒 官圖免本罪則與盗何異並計侵借 那移之數爲賍以監守自盗論罪若 同僚連署文案明知其虛揑扣換之 情而扶同不舉者與本犯同罪至死 減一等不連署文案而不知者不坐}} <!--第55页--> ===轉解官物=== 凢各處徵收錢帛買辨軍需成造軍器等 物所在州縣交收差有職役人員陸續 類解本府若本府不即交收差人轉解 靿令 {{*|州 縣}} 人戶就解布政司者 {{*|即今 營鎭}} 當該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各杖八十 {{*|公 罪}} 若 布政司不即交收勒令各府就解部者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罪亦如之 {{*|若原 行僉 定長解不 用此律}} 〇其起運 {{*|前 項}} 官物長押官及 解物人安置不如法致有損失者計所 損失之物坐贓論着落均賠償官若船 <!--第56页--> 行卒遇風浪及{{*|外人}}失火延燒或盗賊刧 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申告所在官 司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賠 若有侵欺者 {{*|不論有無 損失事故}} 計贓以監守自 盗論〇若起運官物不運{{*|原}}本色而輒 齎財貨於所納去處收買納官者亦計 {{*|所買餘 利爲}} 贓以監守自盗論 {{*|首節言錢帛軍需軍器等物征收辨 造訖日州縣差員役類解本府府解 司司解部所以便人情均勞逸也既 有一定之例若本府即勒令州縣原 差解司是委其勞于州縣而重累之 矣本府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 各杖八十若营鎮官即勒令各府原 差解部是委其勞于府而重累之矣 <!--第57页--> 本司之首領官承行典吏亦各論如 杖八十之罪〇次節言起運官物之 長押官解物人安置損失及遭水火 盗賊若有侵欺者其法悉與前條損 壊舍庫財物律相同葢押官解人旣 巳承領起遵即係主守之人矣〇末 節言各項應用物料必辨本色起運 者皆取土産人工之良以濟國用也 若起運官物人領運本色変易財貨 齋至所納去處或用銀收買或賣貨 另買納官者亦計其所得之餘利爲 贓以監寄自盗論餘利入官財卽銀 两貨係别物銀两則圖輕賫以省脚 價别物則圖販賣以取盈餘借官物 爲規利 之計也}} ====條例==== 一漂没船糧着落沿途各守所文武官員 親臨勘實各出保結取具運官結杖該 <!--第58页--> 鎭營確察具題豁免若漕運官軍水次 折乾沿途盗賈自度粮米短少故將船 放失漂流及雖係漂流損失不多乗機 侵匿換作全數賄厲有司官吏扶同奏 勘者前後幇船及地方居民有罷覺察 告首督運官司查實給賞輕賫銀十两 官軍侵盗至六百石者擬斬不及六百 石者發邉遠充軍沿途各守所文武官 不親臨確勘的實逺出保結者革職鎭 營不嚴祭磪實遽行題豁事發交部議 處所虧米數仍行原管官將故失侵揑 <!--第59页--> 之人家産變賣抵償不許輕扣别軍月 糧前後幇船知而不舉一體連坐仍於 正犯所欠錢粮内責令帮賠十分之三 一運粮官軍人等犯該人命強盗等項重 罪者官拘繫奏提軍人等卽便提問其 餘一切小事候交粮畢日審結 一漕船沿途所在鎭營地轄照定限時日 驅令出境如有違限將督催押運領運 員人俱交該部照例分别議處設有非 常風阻俱令查實報明免其議處 <!--第60页--> <!--第61页--> ===擬斷賊罰不當=== 凢擬斷贓罰財物應入官而給主及應給 主而入官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凢贓物應入官應給主者許具名例 給沒贓物律若擬㫁駴罰財物誤将 應入官而給主應給主而入官雖皆 非法然止一時之錯而無入巳之私 故計其錯給錯入財物 坐贓論罪罪止杖一百}} <!--第62页--> <!--第63页--> ===守掌在官財物=== 凢官物當應給付與人巳出倉庫而未給 付若私物當供官用巳送在官而未入 倉庫 {{*|均爲 官物}} 但有人守掌在官 {{*|官司委僉 守掌之人}} 若有侵欺借貸者並計 {{*|入 巳}} 贓以監守自 盗論 {{*|若非守掌之人侵欺者依常人盗 倉庫律論其有未納而侵用者經 催里納保歇各照隱匿色攬欺 官取財科断不得㮣用此律 凢錢粮官物在倉庫中及承領起運 其監守與押雠人侵欺等罪以上各 條皆備矣此特指守掌在官者言之 一應官物當應給付與人者巳經取 出倉庫而未及給付猶是官物一應 私物當應供送官用者巳經納送在 官而未入倉庫亦是官物如官司委 人守掌而守掌之人若有侵欺借貸 <!--第64页--> 者並許侵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 論蓋承妥守掌即是主守之人矣}} <!--第65页--> ===隱瞒入官家産=== 凢抄沒人口財產除謀反謀叛及姦党係 在十悪依律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 者妻子財產不在抄沒入官之限違者 依故入人流罪論 {{*|抄沒尚未入官作 未入官各減一等}} 〇 若抄劄入官家産而隱瞒人口不報者 計口以隱瞒丁口論若隱瞒田土者計 田以欺隱田粮論若隱瞒財物房屋孳 畜者坐贓論各罪止杖一百所隱人口 財産並入官罪坐供報之人 {{*|所隱之人 口不坐不 加重者 以自巳 之丁口財産}} 〇若里長同情隱瞒及 <!--第66页--> 當該官吏知情者並與同罪計所隱贓 重 {{*|於杖 一百}} 者坐贓論全科〇受財者計贓 以枉法各從重論 {{*|以枉法之重罪 論分有禄無禄}} 失覺 舉者減 {{*|供報 人}} 三等罪止笞五十 {{批|此係像是隱瞒罪人 家口與社長隱漏在 籍丁口新律不同故 起數雖同而加等則 一止於杖一止於流 自應各從本律}} {{*|凢抄沒人口財產乃懲惡極典身雖 正法未盡厥辜故復有縁坐抄沒之 法惟反叛姦党係在十惡則依本律 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本犯之 罪雖重妻子財産不得擅擬抄沒違 者以故入人流罪論杖一百流三千 里〇若律該抄劄入官家産而供報 之人隐瞒人口不報者計口以隱漏 丁口律論一口至三口杖六十每三 口加一等隐瞒田土不報者計畆以 欺隐田粮律論一畆至五畆笞四十 每五畆加一等隱瞒財物房屋孳畜 不報者估計所値坐贓論此三項並 罪止杖一百則人丁十五口以上田 <!--第67页--> 土三十五畆以上坐賍八十两以上 也所隱人口財產並追入官獨坐原 供報不實之人〇若里長與供報之 人同情隱瞒及當該官吏知有隱瞒 之情而不究追並與犯人同漏口欺 隱坐賍之罪仍訓所應財物房屋孳 畜之贓至八十两以上罪重于杖一 百者全科至杖一百徒三年不似漏 口隱田罪止于杖一百也〇若里長 官吏受財而爲之隱瞒者各計其入 巳之賊分有祿無祿人以枉法各從 重論贓罪重于杖一百及坐贓全科 者則從枉法輕則仍從本律若無同 情知情受財等事止是一時失于覺 舉者各減供報人罪 三等罪止笞五十}} ====條例==== 一凢罪犯入官財產止應著落正犯追取 倘正犯将無干之人肆行誣頼者從重 <!--第68页--> 治罪仍著落伊身追取承審察追各官 如徇庇正犯拖累無干之人亦交與該 部嚴加議䖏 一凢欠帑人員或因獨力難賠或因產畫 無着遂將分居别業之弟兄親族並不 知情之親友旁人巧借認幇名目報轉 株連勒令賠補者將承審承追各官均 照違 制治罪 一凢虧空入官房地内如有墳地及墳園 内房屋㸔墳人口祭祀田産俱給回本 <!--第69页--> 人免其入官變價 <!--第70页--> <!--第71页--> ==課程== {{*|課者稅物之錢程者謂物有貴賤 課有多寡如地利之有程限也}} ===匿稅=== 凢客商匿稅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一 半入官於入官物内以十分爲率三分 付告人克賞務官攅攔自獲者不賞入 門不弔引同匿稅法 商匠八閭門必先 取官置號单備開 貨物憑其弔 引照貨起稅 客商之貨應納貌若匿其貨稅不納 課程而彩賣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 官若内於告發者於入官物内以十 分之三克賞告人務官攅攔自復者 不賞以其職分所當然也古制貨必 有别貨入關門而不弔引與匿税同 罪 <!--第72页--> 舶商匿貨 <!--第73页--> 舶商匿貨 凢泛海客商舶 大 船 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 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 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畫實罪亦 如之 報與報 盡之 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 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泛海客商所販皆外番之貨其船大 其貨多必盡數報官照例抽分若停 榻於沿港土商牙儈之家而不報者 杖一百雖經供報到官而隱漏不盡 者罪亦如之其不報不畫之貨物並 這八官停藏之人同杖一百之罪若 有人 首告或連人獲送 者官 給賞銀二十两 <!--第74页--> <!--第75页--> 錢僨 違禁取利 凢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 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 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 於笞 四十 者坐贓 論罪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 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 不必多取餘 利有犯即 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 於杖 八十 者依不枉法論 各主者通筭折半科罪 有録人三十两無禄人 四十两並杖九十每十两加 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並追餘利 給主 無庶民 官吏言 其負欠私債違約不囘者 <!--第76页--> 五两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 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違三月笞 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百两 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 止杖六十亟追本利給主〇若豪勢之 人 於違約 負債者 不告官司以私僨強奪去人 孳畜産業者杖八十 無多取餘利 聽贖不追 若佑 所奪畜 產之 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 罪有 重於 杖八 十者 坐賊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依 多餘 之 數追囘 主 〇若凖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 姦 占 而 加一 等論 強奪者加二等 杖七十徒 一年半 因 強 奪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凖 斤自耳匕 人口給親私 <!--第77页--> 奪 等論 別奪者力二 一年半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集 折強奪之 人口給親私 債免追 放貨典當以通緩急之用取利之中 有相濟之義然必有乘人之急而㒺 利無度者亦必有遲欠違約負頼不 囘者故立此禁限也凢民閒私放錢 債及典當財物者每月取利並不得 遢三分如偕當銀一两每月止許加 利銀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如借敝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積至 三十三箇月以外則利錢巳满一两 興本相等是謂一本一利雖年月之 多不得復照三分筹利即五年十年 亦七囘十本利此債當取和之禁 限也如違此禁限而取利三分以上 及積筭利錢過於其本者笞四十仍 計三分之外及過於本錢之餘利坐 註論罪三十两笞五十則賍罪重於 笞四十應從脏論至八十两以上罪 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之 <!--第78页--> 内舉放錢債與部民與當部民之財 物所陬之利雖不違禁亦杖八十若 違業多取利息及過於原本則照前 節計其餘利依不在法論有禄人三 十两無禄大四十两應杖九十則賍 罪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至一百二 十两以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 追餘利給主總承两節言之既巳違 禁卽屬取與不和故並給三其民間 私債必有歸回期約其負次私債有 故違原約之期不囘未至三月弗論 至三月者以所欠多寡分三頃論罪 每一月加一等五两以上笞一千罪 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笞三十罪止 笞五十一百两以上笞三十罪止杖 六十三項皆至六箇月以上爲罪止 之限並追本錢并應得之利給主。 若豪強勢要之人私放錢債因其沿 約不回不告官司而特強奪去欠法 人之孳畜産業者杖八十若估所一 畜産之價過於應回本利之數者 所多餘之物坐貼論如至七十两 重於杖八十應從註論依所多之數 <!--第79页--> 畜岿之價是方履回不矛之農者 所多餘之物坐貼論如至七十两 重於杖八十應從群論依所多之敷 照進回主不言凖折孳畜產業者所 欠本利原應償回畜産價値相當彼 此情願自弗論也〇若欠債人之妻 妾子女則非畜産之比可以凖折回 債者若囊勢以私債而華折欠債人 之妻妾子女雖非強奪亦必有逼追 不得巳之情故杖一百強寺者加二 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因強毒面森自 婦女者絞人口給親松債瓦逸此二 句承上凖折 強摩而言 條例 一聽選官吏監生人等借債與僨主及保 人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两以上借者 革職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箇月發落 債追八官 <!--第80页--> 貴月免界才重 <!--第81页--> 費用受寄財産 凢受 寄他人財物畜産而輙費用者坐晠 論 以坐贓 致罪律 減一等 罪止杖九十 徒二年半 詐言死 失者准窃盗論减一等 罪止杖一百 徒三年免剌 並 追物回主其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畜産 病死有顯跡者勿論 若爱寄財畜而隱 匿不認依語騙律 如以產業轉寄他人户下而爲 所賣失自有詭寄盗賣本條 九受人寄托之財物畜産而輙擅費 用者猶有償回之心非遂乾沒之也 故坐赃論城一等若詐言畜死財失 者欺騙而隱匿之有盗之心矣故准 竊盗論減一等葢受寄之物原在其 家與取諸外者稍有不同故坐駐准 盗皆减一等並追物回主承費用及 詐言死失二頂言其所寄財物畜產 <!--第82页--> 若被水火盗贼費失及病死各有顯 跡可據者勿論不坐罪亦不追賠事 出不測非受 寄者之過也 <!--第83页--> 得遺失物 凢得遺失之物限五曰丙逸官官物 盡 數 納官 私物召人識認於內一半給與得物人 克賞一半給囬失物人如三十日内無 人識認者全給 五 日 限外不送官者官物 坐贓論 罪正杖一百徒 三年追物償官 私物减 坐 贓 二等 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給主 若無主 全八官 〇若 於官私地內推得埋藏 無 主 之物者並聽 收用若有古噐鐘鼎符印異常之物 非 民 間所宜 有者 限三十日內逸官違者杖八十 其物入官 <!--第84页--> 遺失之物必有其主得之者限五日 内逸官官物畫數納官私物有人識 認半賞得物人半回失物人三十日 内無人識認物主不可踪跡則應属 之得物人故全給也如五日外不逸 官係官物坐賍論私物減二等其物 一半入官一半給回失主若無主認 自全入官矣〇地内埋藏之物如金 銀之類謂無主者也不論官私地内 掘得之物並聽收用不必報官若掘 得古器鐘鼎符邱異常汽物則應选 官以非民問所得有也違三十日之 限不逸官者杖 八上其物入官 <!--第85页--> 市㕓 把持行市 凢買賣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 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爲姦計 賣 巳之 物以賤爲貴 買之人物以貴爲賤者 杖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混以 巳物 高下比價以相惑亂而取利者 雖情非 把持 笞四十〇若巳得利物計贓重 於杖八 十笞四 者准窃盗論免剌 職輕者仍以 本罪科之 两不和同謂使買者賣者皆不情願 之意與下把持二旬語意相承如巳 買物則把持賣者如巳賣物則把持 買者即俗所語強買強賣而又不許 <!--第86页--> 他人買賣也故曰事取其利凢市集 買賣諸物致使两不和同而把持行 市高下其價不許他人作主自專其 利者及販買鬻賣之徒通同牙行共 爲姦計賣巳物則高其價而以賤爲 貴買人物則低其價而以貴為賤者 並校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故以巳物之價高下比並以惑亂買 賣之人因而于中䂓取牙利雖非把 持其情可悪故笞四十〇以上二節 内把持行市者曰事取其利通同為 姦者曰買賣貴賤在旁比價者曰惑 亂取利則此三項皆有分外多得之 利物也若巳得利物卽計以爲賍准 窃盗論前二項之赃罪重於杖八十 後一項之賍罪重於笞四十則從盗 科㫁免刺至 死減一等 條例 一㑹同舘內外四隣居民人等代替外國 一之一義經一勿旨肾毛加虎一固月一 <!--第87页--> 人将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個月 發近邉克軍 一凢外國人 朝貢到京㑹同舘開市五日各舖行人等將不 係應禁之物入舘两平交易染作布絹 等項立限交回如賖買及故意拖延騙 勒遠人至起程日不能清回者照誆騙 律治罪仍於館門首枷號一個月若不 依期日及誘引遠人潜入人家私相交 易者私貨各入官舖行人等以違 制論照前枷號 <!--第88页--> 一各䖏客商輻輳去䖏若牙行及無籍之 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賖貨 物問罪俱枷號一個月如有誆賖貨物 仍追比全足發落若追比年又無徔賠 償累死客商者發附近克軍 一允 內府人員家人及親貴大臣官員家人領本生 理霸占要地闗津倚勢欺陵不令商民 貿易者事發將倚勢欺陵之人擬斬監 候如民人借貸親貴大臣官員銀两指 名貿易霸占要地闗津恃強貽累地方 者亦照比刿冶罪又 <!--第89页--> 者亦照此例治罪又 內府人員家人及王以下大臣官員家人指名 倚勢網收市利挾制有司干預詞訟肆 行非法該主遣去者本犯枷號三個月 杖一百本犯私去者照光棍例治罪該 主失察者俱交與該衙門照例議䖏管 理家務官革職大臣官員失察者亦俱 革職不行察拏之該地方文武官交該 部議䖏 一大小衙門公私所需貨物務照市價公 平交易不得克用牙行縱役私取卽有 <!--第90页--> 差辨必須秉公提取毋許藉端需索如 有縱役失察交部分别議處其衙役照 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 論有無誆賖貨物例枷號一個月杖八 十如贓至三十五两者照枉法贓問擬 所得贓私貨物分别給主八官 私能斛斗怦尺 <!--第91页--> 私造斛斗秤尺 凢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 降斛斗秤尺作弊増减者杖六十工匠 同罪〇若官降不如法者 官吏 工匠 杖七十 提調官失於較勘者减 原置官吏 工匠罪 一等 知情與同罪〇若倉庫官吏私自増减 官降斛斗秤尺收支官物而不平 納以 所増 出以 所减 者杖一百以所増减物計贓重 於 杖 者坐贓論因而得 所増 减之 物入巳者以 監守自盗論 併贓不分首 徔查律科斷 工匠杖八十 監臨官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 <!--第92页--> 察咸三等罪止杖一百 同律度量衡王制也斛斗秤尺乃百 物之所受裁以爲千者官降一定之 式民問遵依製造赴官較勘印烙而 後行使所以同風俗一制度不得私 有增減若稅造斛斗秤尺大忄輕重 長短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 秤尺作弊增減者行使人杖六十爲 其私造增減之工匠同罪〇若官降 面不如原頒法式者杖七十作法於 民而先自弊之故視私造不平者加 等科之提調官吏失於較勘者猶是 疎慢之過故減一等知其不如法之 情而不較勘别是有心之遢故舆同 罪官降於民必有主司監造之人與 工西以式而令之如法造作若與式 不如法則罪在主司造作不如法則 罪在二匠也〇若在倉庫之斛十秤 尺原由官降以收支錢粮主守倉庫 官府私自增減以致收支官物增多 減少不平者杖一百以所增所滅物 <!--第93页--> 數計貼照坐胜通算折半賘罪重於 杖一百者依坐聃論罪因而將増收 所多減支所餘之物入巳者以監守 自盗不分首從併賍論罪工匠爲之 增減亦杖八十監臨官知其收支不 平及得物八巳之情而縱容不舉間 者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若不知 情而失於覺察者減犯人罪三等罪 止仗一百謂罪至杖一百則聽減三 等如雖減而猶該杖一百以上則亦 罪止杖 一百也 4i85005iaac1pthxfek0z3zm2kzhk6l 11127035 11127033 2026-10-12T16:01:4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1112703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皇越律例 | section = 卷之八<br> | noauthor = 阮朝朝廷 | previous = [[皇越律例/卷七|卷七]] | next = [[皇越律例/卷九|卷九]] | times = 阮朝 | notes = }} <!--以下內容尚未校對,由OCR識別生成,來源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皇越律例》第五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Ho%C3%A0ng_Vi%E1%BB%87t_lu%E1%BA%ADt_l%E1%BB%87_-_l%E1%BA%A1i_lu%E1%BA%ADt._%E7%9A%87%E8%B6%8A%E5%BE%8B%E4%BE%8B%E5%90%8F%E5%BE%8B_(1813,_A1_5).pdf。請協助校對。未校對部份請勿斷句和格式化。--> <!--第5页--> ==皇越律例卷八目録== ;户律 ;:倉庫 收糧違限 多收稅糧斛靣 隱匿費用稅粮課物 攬納稅糧 虛出通闗硃鈔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私借錢糧 私借官物 那移出納 庫秤雇役侵欺 冐支官糧 錢糧互相覺察 倉庫不覺被盗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出納官物有違 收支留難 <!--第6页--> 起解金銀足色 損壞倉庫財物 轉解官物 擬㫁贓罰不當 守掌在官財物 隱瞒入官家産 ;:課程 匿稅 舶商匿貨 ;:錢債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産 得遺失物 ;:市㕓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第7页--> ==皇越律例卷之八 戸律 倉庫== {{*|收米穀曰倉 收財帛曰庫}} ===收糧違限=== 凢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 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 足如早收去處豫先收受者不拘此律 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糧違限至次 年正月終不是者其提調部糧官吏典 分催里長欠糧人户各以 {{*|稅 糧}} 十分爲率 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 <!--第8页--> 止杖一百 {{*|官吏 里長}} 受財 {{*|而容 拖欠}} 者計 {{*|所 受}} 贓以 枉法從重論 {{*|分别受贓 違限輕重}} 若違限一年之 上不足者人户里長杖一百提調部糧 官吏典照例擬㫁 {{*|征收夏稅秋糧開倉有日期齊足有 定限早收去處聽預期收受若有違 過定限之期不足者其提調部粮官 吏分催該年里長皆有玩弛之咎欠 粮人亦是奸頑之户官吏通計一州 縣應徴之額里長合筭一里分催之 額人户則照本户應納之數各以十 分爲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 加一等至五分以上罪止杖一百若 官吏里長受人户之財而致違限者 計贓以枉法罪與本律從重論若違 限至一年猶不足者則人户之頑里 長之玩甚矣各杖一百官吏 照例擬斷}} <!--第9页--> ====條例==== 一運弁以通幇糧米計筭但有掛欠卽革 職責懲發囘追比不足者分别治罪如 欠不及一分笞五十追足復職不足满 杖欠至一分杖六十追足免罪不足徒 一年欠至二分杖七十追足免罪不足 徒二年欠至三分杖八十追足免罪不 足徒三年欠至四分杖九十追足仍满 杖不足發附近亮軍欠至五分杖一百 追足徒一年不足者發邉遠充軍欠至 六分者絞六分以上者斬俱監候照例 <!--第10页--> 以其家產抵償如仍不足令原僉衙門 各官代賠分坐員軍以一船糧米計筭 但有掛欠照例拏交運官發囘追足不 足治罪其按照分數定罪之處並與運 弁同承追官嚴加議處如家產抵償不 足令所差分管各官代賠至糧船起交 足額外原有餘米聽囘空時沿途糶賣 一廣平以內營鎭徴粮並以五六七等月 齊足嘉定各鎭徴粮並以二三四等月 齊足逓年只有一期過此並以違限律 論 <!--第11页--> ===多收稅糧斛靣=== 凢各倉 {{*|主守 官役}} 收受稅糧聽令納户親自行 概平斛交收作{{*|正}}數 {{*|即以平收 者作正數}} 支銷依 例准除折耗若倉官斗級不合納户行 槪踢斛淋尖多收斛靣 {{*|在 倉}} 者杖六十若 以 {{*|所多 收之}} 附餘糧數 {{*|總}} 計贓重 {{*|於杖 六十}} 者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 {{*|此皆就在倉者言如 入巳以監守自盗論}} 提調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 {{*|多粮 給主}} 不知 者不坐 {{*|槩者平斛之具俗所謂盪也稅粮有 正額收斛有定制收受者聽納户親 自行槩則無多收之弊所以不虧納 户也主守將平收入倉之粮作爲正 <!--第12页--> 數支放開銷依例准開折耗者即後 條例收耗開耗之法所積既多爲日 既文自難免于折耗故依例准開所 以不累主守也若經收之倉官斗級 不令納户行槩或踢斛使其實或淋 尖使其满以多收斛面者杖六十仍 計所多收斛面積出附餘之數以坐 贓律科之贓罪重于杖六十則照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雖多收于民猶在 於倉米曾入巳也提調官吏職應科 祭主守者知其多收而不覺舉 與倉官斗級同罪不知者不坐 按清朝律例有斛面附餘耗米至例 故小註有開耗之文今無此例 惟踢斛淋尖及主守官役外額 要索等弊當比附此律科斷}} <!--第13页-->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凢 {{*|本户 自運}} 送本户應納稅糧課物 {{*|如蠶絲銅 鐡之類}} 及應{{*|追}}入官之物 {{*|巳給文 送運}} 而隱匿 {{*|肥巳 私自}} 費用不納或詐作 {{*|水火 盗賊}} 損失欺㒺 {{*|經 收}} 官 司者並計所虧入物數 {{*|爲 賊}} 准竊盗論 {{*|罪 止 杖一百流 三千里}} 免剌其部運官吏知 {{*|隱匿詐 妄之}} 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此係公罪各留 職役若受財故 縱以柱法從重論小户附搭 侵匿者仍依此律准窃盗 〇本户即 今本社 凢應納稅粮經官盤騐應辨課物及 應追征入官之物經官估稱俱給文 批合本社自行送納差官監押部運 蓋錢粮不許色攬代納也本社于官 司騐明令其自運赴倉赴庫之時而 于途次隱匿費用竟不交納或詐作 <!--第14页--> 水火盗賊有所損失以欺罔官司者 並計其所虧欠之數爲賊准窃盗論 一两以下杖六十至一百二十两以 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其部 運官吏明知本社有隱匿費用詳妄 之情而狥縱不舉者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 不坐}} <!--第15页--> ===攬納稅糧=== 凢攬納 {{*|他 人}} 稅糧者杖六十著落 {{*|本 犯}} 赴倉 {{*|照 所 攬 數}} 納足再於犯人名下 {{*|照所 納數}} 追罰一半 入官〇若監臨主守 {{*|官役 挾勢}} 攬納者加罪 二等 {{*|仍追罰一 半入官}} 〇其小户畸 {{*|殘 田}} 零 {{*|零丁 不足 以成 一力}} 米麥因便凑數 {{*|於本 里}} 納糧人户處 附納者勿論 {{*|包攬侵費正數及多科費 用以誆騙論若侵欺以監 守自盗論色與者不應杖罪 〇里即 今社 攬納者調包攬他人稅粮代其交納 非爲多收取利卽圖暫時挪用甚且 有誆騙侵蝕之弊在民則受其剥削 在官則被其遲欠故不論攬納幾家 不分其數多寡但犯旨坐杖六十照 所攬應足稅粮著落撹納人赴倉納 <!--第16页--> 足再追罰攬納之數一半入官〇監 臨謂提調部運官吏也主守謂官攅 斗級人等也凢民間攬納不過規取 盈餘若監守之人身自攬納罔下取 利何以禁察他人故加罪二等杖八 十不言納足追罰者蒙上文也〇其 里中小户應納畸零米麥因便輳數 于多粮納户附搭納官者勿論夫曰 畸零則爲數無幾不必責其親輸而 納粮人戸又非攬納之比故不在禁 限若攬納之人或將所色稅粮侵触 費用納不足數或指稱雜費名色額 外多科或全侵歎人巳並計賍 分别科罪色與者坐不應重杖}} <!--第17页--> ===虛出通關硃鈔=== {{*|凢錢粮通足出給印信長單 爲通闗倉庫截收則照給紅 批照票 爲硃鈔}} 凢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粮等物 {{*|原數 本}} 不 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虚 出通闗 {{*|給 發}} 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 {{*|不分 攤各 犯}} 皆以監守自盗論〇若委官盤點錢 粮數本不足扶同 {{*|監臨提 調官}} 申報足備者 罪亦如之 {{*|亦計不足數以監 守自盗論并贓}} 受財者計 {{*|入巳}} 贓以枉法從重論〇其監守不收本 色 {{*|詐言 奉文}} 折收財物虛出硃鈔者亦以監 守自盗論納户知情減二等免剌原與 <!--第18页--> 之贓入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通上}} 同僚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 {{*|至死 減等}} 不 知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以失覺 察論 曰一應等物則凢倉庫收受在官之 物皆是也監臨係管粮之官主守係 收粮之人各倉庫收受一應官錢粮 等物管收之監臨主守必通全足備 然後出給通關與有司提調官吏以 爲照驗若錢粮等物收受不足而即 虛出全足通闗必有通同情弊矣扣 除實在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皆以 監守自盗論計筭虚出總數併論各 人之罪蓋併戚論罪乃科監守自盗 之本法皆者謂監臨主守有司提調 官吏不分首從皆坐監守自盗之罪 也〇委官雖非專管之人而既奉委 盤點錢粮其責任卽與監臨相同盖 點之數本虧欠不足而扶同申報爲 足備則與監守之虛出通闗無異故 <!--第19页--> 罪亦如之卽計虛報之數爲贓委官 與監守提調官吏併贓論罪皆坐監 守自盗若因盤點不足委官受財而 爲扶同申報者計其入巳之贓以枉 法從重論枉法罪重則從枉法監守 盗罪重則仍從監守盗也〇若有應 征本色錢粮者其監臨主守不收本 色乃向納户折收財物瞒官作弊面 虛出本色硃鈔者即言折收之財物 爲贓以監守自盗併贜論罪納户明 知監守折收情弊而聽從折收者域 監守罪二等免剌原與折收之贓入 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首節之 虛出通闗次節之扶同申報三節之 折收財物以上凢三項各同僚連署 文案之官有明知其事而不舉首者 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杖一百流 三千里其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 不坐註曰以失覺察論即後錢粮互 相覺察條也然止指監臨主守而言 其他不 得槪論}} <!--第20页--> ====條例==== 一凢新舊交代如果米穀收存不愼官物 遺失不全立即揭報題參於舊官名下 著追如巳經後官接受出結米榖霉變 官物短少著落接任出結之官接數賠 補 <!--第21页-->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凢各衙門及倉庫但有附餘錢糧須要畫 寔報官明白 {{*|立案 於}} 正收 {{*|簿内 另}} 作數 {{*|支 銷}} 若 監臨主守将増出錢糧私下銷補别項 事故虧折之數瞒官作弊者 {{*|不分 首從}} 並計 贓以監守自盗論 {{*|其虧折追 賠囘官}} 〇若内庫 收受金帛當日交割未畢者 {{*|不許 帶出}} 許令 附簿寄庫若有餘剰之物本庫明白立 案正收開申户部作數若 {{*|解 户}} 朦朧擅将 金帛等物出外者 {{*|不分 多少}} 斬 {{*|雜犯准 徒五年}} 守門 官失於盤獲摉檢者杖一百 {{*|金帛等物 追囘官 <!--第22页--> 附餘錢粮謂按額收受照數解支而 秤頭斛靣之積有多出之羡餘也増 出錢粮即是附餘謂在正額之外增 出之數也事故虧折者如被益賊水 火損壞遣失之䫫是也凢內外經管 錢粮各衙門及各處倉庫其收受之 錢粮觧支巳足但有積出附餘監守 之人須將附餘寔數盡數報官明白 立案正收在官另行作數支銷若監 臨主守以府餘爲増出錢粮因有别 項事故虧折之數即将附餘扺筭私 下銷補瞒官作弊者並計所私補之 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首從論罪 将附餘仍作正收其虧折之數查係 因何事故追征囘官如係監守自盗 則徑依本律罪等者從一科㫁也〇 内庫乃禁宻深嚴之地各處解到金 帛有當日交割未畢者其未畢之物 不許將出許令明白附簿寄庫來日 交收若交收正額巳足尚有餘剰之 物亦係原衙門封鮮之敦本庫將餘 剰數目明白立案正收入庫開申户 <!--第23页--> 部作數僃用若朦朧擅将收爱未畢 及額外餘剩金帛等物檇帶出外者 不分多少即坐雜斬其守門 官失于盤獲摉撿者杖一百}} <!--第24页--> <!--第25页--> ===私借錢糧===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錢粮等物 {{*|乃金帛之 類非下條 衣服 之属}} 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雖有文 字 {{*|文字兼文約 票批簿籍}} 並計 {{*|所借 之}} 贓以監守自 盗論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倉 庫錢糧論 {{*|監守坐以自盗非監守止 以常人盗追出原物回官}}〇 若将自巳物件抵換官物者罪亦如之 {{*|自巳物 件入官 錢粮銀米也等物則兼金帛之類若 其他噐物則爲官物矣私字貫自借 與借人言曰私所以别于公也若因 公借用則爲那移矣監臨主守之人 將倉庫中係官錢粮等物私自借用 或私下轉借與人雖立有文字以爲 <!--第26页--> 償回憑㨿命罔上行私即同盗取並 計所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 首從論罪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 人盗倉庫錢粮論罪或自與監守借 用或爲人轉借皆是也其不知爲官 錢粮而借者不坐〇若將自巳物件 抵換官物者亦論如私借之罪係監 守則坐以監守自盗係常人則坐以 常人盗其所抵 換之物入官}} ====條例==== 一凢管民地方官員借用官銀錢初次逾 限不能納者即令離任限一年納清開 復若限内不足革職著落家產填償所 轄上司催追 <!--第27页--> ===私借官物===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什物衣服羶褥噐玩 之類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笞五十過十日各 {{*|計借 物}} 坐贓論減二 等 {{*|罪止杖八十徒二 年各追所借囘官}} 若有損失者依毁 失官物律坐罪追賠 {{*|有心致損依棄毁 官物計贓准窃盗 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誤毁 及遣失者減棄毁之罪三等杖八十徒 二年並 追賠 凢官所置備以爲公用之物皆謂官 物不獨衣服羶褥噐玩故曰之類也 監臨主守将一應官物私自借用或 轉借與人及與監守借之者不論物 之輕重多寡在十日內者各笞五十 若借過十日未納則計所借本物之 <!--第28页--> 價坐賊論罪減二等科之如坐贓之 罪輕于笞五十者仍依笞五十之法 若因借用而有損失者依棄毁官物 律擬罪誤毁及遺失者減等科之仍 追賠什物納官棄毁等律見 田宅門棄毁器物稼穡條}} <!--第29页--> ===那移出納=== 凢各衙門收支錢糧等物巳有文案 {{*|以備 照}} 勘合 {{*|以行移典守者 自合依奉出納}} 若監臨主守不正 收正支 {{*|如不依文 案勘合}} 那移出納囘充官用 者並計 {{*|所那 移之}} 贓准監守自盗論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 {{*|係公 罪}} 免剌〇若 {{*|各衙 門}} 不 給半印勘合擅出權 {{*|宜 票}} 帖 {{*|團 支}} 或給勘合 不立文案放支及倉庫 {{*|但據 權帖}} 不候勘合 或巳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 {{*|各衙門及興守者並計支 放之贓准監守自盗論}} 〇其出征鎭 守軍馬經過去處 {{*|合 付}} 行糧草料明立文 <!--第30页--> 案即時應付具數開申合于上司准除 不在擅支之限違 {{*|而不即 應付}} 者杖六十 {{*|交案勘合者定制提調錢粮衙門將 應收應支各欵項數目明立文案以 爲存查照驗仍将欸項數目填入勘 合舆文案合用一印将勘合給與監 臨主守之人開註簿籍按照收支所 謂正收正支也那移出納者不依文 案勘合所開之項而混亂收支如所 收去年錢粮未足即將本年錢粮那 移補數所收此項錢粮未足却將彼項錢粮那 移解給所謂不正收正支也各衙門收支錢粮 等物旣巳明立文紫填給半印勘合 若監臨主守不照依正收正支而那 移出納雖曰仍充别項官用非同侵 盗入巳然出納不明有違定制或出 或納並計所那移之數爲贓准監守 自盗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 〇權帖謂權宜給發之票帖而無即 信者若不給半印勘合而擅出權宜 <!--第31页--> 票帖或巳給勘合而不明立文案即 行放支此則提調錢粮官吏之罪也 倉庫監守之人不候給發勘合或巳 奉有勘合並不附記簿籍即以放支 此則監守倉庫官吏之罪也雖係正 支而無那移之弊但違定制卽無憑 信之實故計所放支之數爲贓亦論 如那移之罪所以防作弊之漸也〇 出征鎮守係两項出征是帥兵征討 鎮守是移兵駐鎮軍陽經過去䖏應 合供給行粮草料各該衙門遇有此 等雖未奉有勘合許其明立供給文 案即時應付開具應付之數中報准 除不在擅支之限若以無勘合之故 違而不即應 付者杖六十}} ====條例==== 一凢有倉厫鎮營倘因循怠玩於滲漏處 既不粘補應蓋造䖏又不詳請以致米 <!--第32页--> 榖霉爛者革職霉爛若干勒限一年照 數追賠如限內不足照損壞倉庫財物 律治罪若有将倉穀侵盗入巳揑稱霉 爛虧空者仍照侵蝕例治罪 一凢地方交代除實在民欠外將巳徴錢 粮侵蝕虧空揑稱民欠令後官接受者 後官即揭報該管上司據實確審定擬 如該管上司護庇離任之員而抑勒交 盤者被勒之員直揭該部代爲陳奏將 具揭及虧空之員押赴來京交部確審 將抑勒之上司一並從重議䖏或係誣 <!--第33页--> 揑枉揭交與刑部治罪倘前官虧空後 官容隱不報出結接受至本身離任始 稱前任虧空者将欠項追賠外仍治以 瞻狥私受之罪其揭報之員照例赴部 於别省調補倘調補省分該管上司因 前揭報之故多方摉求借端誣䧟者許 該員於刑部呈辨果係冤抑將該管上 司交部議䖏如該員借名誣辨者從重 治罪 一凢追賠納官各項銀两有較原叅之數 浮多者仍給回本人 <!--第34页--> 一凢審擬那移之案於定案日查明叅後 賠過若干准予開除以現在未足之數 定擬 <!--第35页--> ===庫秤雇役侵欺=== 凢倉庫務場局院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 {{*|受雇之人即 是主守或}} 侵欺 {{*|或}} 借貸{{*|或}}移易 {{*|二字 即抵 換 也}} 係官錢粮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 同情分受賊物者罪亦如之其知情不 會分贓而扶同 {{*|雇役者以所盗 物控作見在}} 申報瞒 官及不首告者減 {{*|自 盗}} 一等罪止杖一百 不知者不坐 {{*|收粮曰倉收財曰庫稅物曰務卽稅 課司等衙門積物曰場卽草場塩場 之類局如織梁等局院如上駟等院 皆係錢粮出入之所庫枰斗級皆係 現在主守之役雇役之人雖非應當 庫秤斗級者然受其雇錢代役承直 <!--第36页--> 即同主守若有侵借移易等事係官 錢粮者即是監守盗矣計侵借移昜 之數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同有 侵借移易之情而分受贓物即是同 爲盗矣亦論如雇役之罪其雖知情 不曾分贓而但爲扶同申報欺瞒官 司及徇隱不行首告者是縱其盗矣 减雇役之罪一等罪止杖一百雇王 不知者 不坐}} <!--第37页--> ===冐支官粮=== 凢管軍官吏冐支軍粮入巳者計 {{*|所冐 支之}} 賊 准窃盗論 {{*|取之於軍非取之於官也故 止准窃盗論若軍巳迯故不 行扣除而入巳者以常人盗官粮論若 承委放支而冐支者以監守自盗論}} 免剌 {{*|管軍官吏皆自單人本管所部者言 若詐冐本部下應支月粮軍人姓名 而支粮入巳計所冐支之粮爲贓准 窃盜論免剌至死减一等此不以官 粮坐罪而止准窃盗者在彼雖有詐 胃之情在官實爲應給之物終是軍 人合得之粮故註曰取 之于軍非取之于官也}} <!--第38页--> <!--第39页--> ===錢粮互相覺察=== 凢倉庫務塲官吏攅攔庫子斗級皆得互 相覺察若知侵欺盗用借貸係官粮錢 巳出倉庫匿而不舉及故縱者並與犯 人同罪 {{*|至死減 一等}} 失覺察者減三等罪止 杖一百〇若官吏虚立文案那移出納 及虚出通闗 {{*|另有 本律}} 其斗級庫子攔頭不 知者不坐 {{*|監守侵欺盗用偕貸係官錢粮者自 有本罪而倉庫場務官吏攅典有監 臨之責廵攔庫子斗級諸役有主守 之責彼此責任攸同皆得互相覺察 若知有侵欺盗用借貸巳出倉庫之 外而隱匿不即舉首及故縱而不欄 <!--第40页--> 阻者雖無同盗分贓之事實有徇庇 奸盗之惰故並與犯人同罪至死減 一等其不知而失干覺察者雖有踈 虞之咎實無縱容之心故得減犯人 罪三等罪止杖一百〇上莭侵欺盗 用借貸皆實在將倉庫錢粮出外故 失覺察者有罪若官吏不正收正支 而虛立文案那移出納及收受不足 虚出全足通闗則由于官吏爲主俱 係文書上虛事無有形跡可憑非擔 攔庫斗之所得覺 察者故不知不坐}} <!--第41页--> ===倉庫不覺被盗=== 凢有人 {{*|非監 守}} 從㑹庫中出守把之人不摉 檢者笞二十因不摉撿以致盗物出倉 庫而不覺者減盗罪二等若夜値更之 人不覺盗者減三等倉庫眞宿官攅斗 級庫子 {{*|非正直 本更}} 不覺盗者減五等並罪 止杖一百故縱者各與盗同罪 {{*|至死減 一等}} 若被強盗者勿論 {{*|互相覽察與此不覺 被盗官吏皆係公罪 仍留職役隱匿不舉與此 故縱皆係私罪各罷職役 凢非監守之人無故不得出入倉庫 若見有他人徔倉庫中出日閒把守 人役不行摉撿者笞二十此指無盗 物者言也若因不摉撿以致其人盗 <!--第42页--> 出倉庫中物而不覺者贓盗罪二等 若夜間直更之人不覺被盗者減盗 罪三等其非直更之人凢在倉厚氣 宿之官攅斗級庫子不貲被盗者减 盗罪五等以上把守直更眞宿諸人 並罪止杖一百以常人盗律減科罪 止其把守眞更直宿諸人見知有盗 而故縱不即追捕者各與盗同罪至 死减一等若被強盗而 力不能制禦者勿論}} <!--第43页-->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凢倉庫官攅斗級庫子役满得代 {{*|不得 離去}} 所 收錢粮官物并令守{{*|候}}支{{*|放}}盡絶若無 短少方許 {{*|官 攅}} 各離職役 {{*|斗庫 寧家}} 其有應合 相沿交割之物聽提調官吏監臨盤點 見數不得指厫指庫交割違者各杖一 百〇若 {{*|倉庫 所收}} 官物有印封記其主典不 請原封官司 {{*|閲 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其守 支盤 點及擅開各有侵盗等弊 者俱從重論追賠入官 官攅謂倉庫官與攅典也官應曰任 满攅應曰役满斗級庫子則有逞役 之時無役满之限此官攅斗庫止言 役满者省文也官攅斗庫有監守倉 <!--第44页--> 庫之責役满雖得更代而該年所收 錢粮官物逺難見數交盤並令守候 放支盡絶若無短少官攅方許各離 職役斗庫方許寧家若非經收放支 錢粮其有應合相沿交代之物如積 貯米穀附餘錢粮及寄存倉庫入官 贓物之類聽候提調官吏監臨盤查 驗點逐一見數明白交與替代之人 接管不得但指某愚某庫錢粮官物 之數虛文行移私相交割恐有侵欺 盗用借貸那移抵換等弊監守既易 互相推調也若違此律不守支而離 職役不盤點而交割者各杖一百各 字指提調官吏經收交代官攅人等 也〇若收管一應官物有印封記者 所以防侵盗抵換也其主守之人若 不請原封衙門驗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第45页--> ===出納官物有違=== 凢倉庫出納官物當出陳物而出新物 {{*|則 價 有多 餘}}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 {{*|則價有 虧欠}} 之類 及有司 {{*|以公 用}} 和雇和買不即給價若給 價有増減不 {{*|如價 値之}} 實者計 {{*|通上 言}} 所虧欠 {{*|當受上物而受下物及雇買不即給 價即給價減不以實各有虧欠之利}} 及 多餘 {{*|當出陳物出胃新物及雇買給 價增不以實各有多餘之利}} 之 價 {{*|並計所虧 欠所多餘}} 坐贓論 {{*|以錢粮不係入巳 雇買非充私用故 罪止杖一百徒三 年贓分入官給主}} 〇若應給俸禄未及 期而豫給者罪亦如之〇其監臨官吏 {{*|統上 論}} 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第46页--> {{*|當出陳物而出新物如倉粮不挨陳 支放而先出新粮之類應受上物而 受下物如織疋不收細實而受統薄 之類曰之類者舉一二以例其餘也 和猶平也和雇和買謂有公務而以 平價雇買雇不止人工賃用噐具亦 是買則一應貨物也不實謂或增或 減不如雇買時值實數也虧欠多餘 通一莭言之虧欠者所受下物之價 少于上物雇買未即給價與減價不 實等數是也多餘者所出新物之價 重于陳物雇買增價不實等數是也 凢倉庫出納自有則例有司雇用人 工器具買用一應貨物當依實價即 時給彂若新陳上下出納違例雇買 價値不給増減不實則必有虧久多 餘之弊故計所虧欠多餘之數坐賍 論罪賍分入官給主〇若應給俸禄 各有定期應月給者須在本月之内 應季給者須在本季之内未及期而 預先給發如正月而給二三月之俸 春季而給夏秋之俸是也亦計所預 <!--第47页--> 給之數坐賍論罪〇其監臨官吏若 明知主守倉庫之人出納有違俸禄 預給有司雇買不即給價及增減不 實狥縱不行舉究各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不坐通 承上二莭言}} <!--第48页--> <!--第49页--> ===收支留難=== 凢收受支給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 {{*|二字 重看}} 留難刁蹬不卽收支者一日笞五十每 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〇守 門人留難者 {{*|不放入 計日論}} 罪亦如之〇若領 物納物之人到有先後主司不依 {{*|原 到}} 次 序收支者笞四十 {{*|官物兼一應錢糧等物言凢各衙門 收支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將納物 領物之人留難刁蹬當收者不即收 受當支者不即支給以致守候艱難 公事阻滯故計日論罪一日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至十九日以上罪止 杖六十徒一年〇守門人役留難不 放入者則與收支留難者無異故亦 <!--第50页--> 計日論如官吏之罪〇若納物領物 之人到有先後收支應有次序若不 依其先後以爲次序則攙越 無龍犯人情不平故笞四十}} <!--第51页--> ===起解金銀足色=== 凢收受 {{*|納 官}} 諸色課程變賣貨物起解金銀 須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數提調官吏 {{*|及佑計 煎銷}} 人匠各笞四十著落均賠納官 {{*|官有侵欺問監守盗知情 通同故不收足色坐贓論 諸色課程如歳辨商税各塲課銀之 類變廣貨物如抄沒入官諸物照例 變價之類金銀成色必足十分不及 分數不足十分成色之數也人匠指 佑計傾銷之人成色不足提調官吏 與人匠均難辞咎故各笞四十著落 均賠照不及 分數補足}} <!--第52页--> <!--第53页--> ===損壞倉庫財物=== 凢倉庫及積聚財物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曬晾不以時致有損壞者計所損壊 之物 {{*|價}}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著落均賠納 官〇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 {{*|若倉 庫内 失火自依本律 杖八十徒二年}} 盗賊 {{*|分强 窃}} 刼奪事出不 測而有損失者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 白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 {{*|官 吏}} 若将侵欺 借貸那移之數乘其水火盗賊虛揑文 案及扣換交单籍冊申報瞒官 {{*|希圖倖 免本罪}} 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盗論同僚知而不 <!--第54页--> 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凢倉庫及積聚时物之所皆設有主 守責令收掌若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驪晾不以時致有損傷壞爛過在 怠忽非有奸弊計所損壞之物坐贓 論罪均賠納官〇若卒遇水大盗賊 事出不測有所損失者意不及料力 不能制皆非主守之過也委勘明白 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若平時有侵 欺借貸那移之數乗有水火盗賊之 事而因以爲奸虛捏文案及扣換单 冊將所侵欺等項畫作損失申報瞒 官圖免本罪則與盗何異並計侵借 那移之數爲賍以監守自盗論罪若 同僚連署文案明知其虛揑扣換之 情而扶同不舉者與本犯同罪至死 減一等不連署文案而不知者不坐}} <!--第55页--> ===轉解官物=== 凢各處徵收錢帛買辨軍需成造軍器等 物所在州縣交收差有職役人員陸續 類解本府若本府不即交收差人轉解 靿令 {{*|州 縣}} 人戶就解布政司者 {{*|即今 營鎭}} 當該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各杖八十 {{*|公 罪}} 若 布政司不即交收勒令各府就解部者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罪亦如之 {{*|若原 行僉 定長解不 用此律}} 〇其起運 {{*|前 項}} 官物長押官及 解物人安置不如法致有損失者計所 損失之物坐贓論着落均賠償官若船 <!--第56页--> 行卒遇風浪及{{*|外人}}失火延燒或盗賊刧 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申告所在官 司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賠 若有侵欺者 {{*|不論有無 損失事故}} 計贓以監守自 盗論〇若起運官物不運{{*|原}}本色而輒 齎財貨於所納去處收買納官者亦計 {{*|所買餘 利爲}} 贓以監守自盗論 {{*|首節言錢帛軍需軍器等物征收辨 造訖日州縣差員役類解本府府解 司司解部所以便人情均勞逸也既 有一定之例若本府即勒令州縣原 差解司是委其勞于州縣而重累之 矣本府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 各杖八十若营鎮官即勒令各府原 差解部是委其勞于府而重累之矣 <!--第57页--> 本司之首領官承行典吏亦各論如 杖八十之罪〇次節言起運官物之 長押官解物人安置損失及遭水火 盗賊若有侵欺者其法悉與前條損 壊舍庫財物律相同葢押官解人旣 巳承領起遵即係主守之人矣〇末 節言各項應用物料必辨本色起運 者皆取土産人工之良以濟國用也 若起運官物人領運本色変易財貨 齋至所納去處或用銀收買或賣貨 另買納官者亦計其所得之餘利爲 贓以監寄自盗論餘利入官財卽銀 两貨係别物銀两則圖輕賫以省脚 價别物則圖販賣以取盈餘借官物 爲規利 之計也}} ====條例==== 一漂没船糧着落沿途各守所文武官員 親臨勘實各出保結取具運官結杖該 <!--第58页--> 鎭營確察具題豁免若漕運官軍水次 折乾沿途盗賈自度粮米短少故將船 放失漂流及雖係漂流損失不多乗機 侵匿換作全數賄厲有司官吏扶同奏 勘者前後幇船及地方居民有罷覺察 告首督運官司查實給賞輕賫銀十两 官軍侵盗至六百石者擬斬不及六百 石者發邉遠充軍沿途各守所文武官 不親臨確勘的實逺出保結者革職鎭 營不嚴祭磪實遽行題豁事發交部議 處所虧米數仍行原管官將故失侵揑 <!--第59页--> 之人家産變賣抵償不許輕扣别軍月 糧前後幇船知而不舉一體連坐仍於 正犯所欠錢粮内責令帮賠十分之三 一運粮官軍人等犯該人命強盗等項重 罪者官拘繫奏提軍人等卽便提問其 餘一切小事候交粮畢日審結 一漕船沿途所在鎭營地轄照定限時日 驅令出境如有違限將督催押運領運 員人俱交該部照例分别議處設有非 常風阻俱令查實報明免其議處 <!--第60页--> <!--第61页--> ===擬斷賊罰不當=== 凢擬斷贓罰財物應入官而給主及應給 主而入官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凢贓物應入官應給主者許具名例 給沒贓物律若擬㫁駴罰財物誤将 應入官而給主應給主而入官雖皆 非法然止一時之錯而無入巳之私 故計其錯給錯入財物 坐贓論罪罪止杖一百}} <!--第62页--> <!--第63页--> ===守掌在官財物=== 凢官物當應給付與人巳出倉庫而未給 付若私物當供官用巳送在官而未入 倉庫 {{*|均爲 官物}} 但有人守掌在官 {{*|官司委僉 守掌之人}} 若有侵欺借貸者並計 {{*|入 巳}} 贓以監守自 盗論 {{*|若非守掌之人侵欺者依常人盗 倉庫律論其有未納而侵用者經 催里納保歇各照隱匿色攬欺 官取財科断不得㮣用此律 凢錢粮官物在倉庫中及承領起運 其監守與押雠人侵欺等罪以上各 條皆備矣此特指守掌在官者言之 一應官物當應給付與人者巳經取 出倉庫而未及給付猶是官物一應 私物當應供送官用者巳經納送在 官而未入倉庫亦是官物如官司委 人守掌而守掌之人若有侵欺借貸 <!--第64页--> 者並許侵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 論蓋承妥守掌即是主守之人矣}} <!--第65页--> ===隱瞒入官家産=== 凢抄沒人口財產除謀反謀叛及姦党係 在十悪依律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 者妻子財產不在抄沒入官之限違者 依故入人流罪論 {{*|抄沒尚未入官作 未入官各減一等}} 〇 若抄劄入官家産而隱瞒人口不報者 計口以隱瞒丁口論若隱瞒田土者計 田以欺隱田粮論若隱瞒財物房屋孳 畜者坐贓論各罪止杖一百所隱人口 財産並入官罪坐供報之人 {{*|所隱之人 口不坐不 加重者 以自巳 之丁口財産}} 〇若里長同情隱瞒及 <!--第66页--> 當該官吏知情者並與同罪計所隱贓 重 {{*|於杖 一百}} 者坐贓論全科〇受財者計贓 以枉法各從重論 {{*|以枉法之重罪 論分有禄無禄}} 失覺 舉者減 {{*|供報 人}} 三等罪止笞五十 {{批|此係像是隱瞒罪人 家口與社長隱漏在 籍丁口新律不同故 起數雖同而加等則 一止於杖一止於流 自應各從本律}} {{*|凢抄沒人口財產乃懲惡極典身雖 正法未盡厥辜故復有縁坐抄沒之 法惟反叛姦党係在十惡則依本律 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本犯之 罪雖重妻子財産不得擅擬抄沒違 者以故入人流罪論杖一百流三千 里〇若律該抄劄入官家産而供報 之人隐瞒人口不報者計口以隱漏 丁口律論一口至三口杖六十每三 口加一等隐瞒田土不報者計畆以 欺隐田粮律論一畆至五畆笞四十 每五畆加一等隱瞒財物房屋孳畜 不報者估計所値坐贓論此三項並 罪止杖一百則人丁十五口以上田 <!--第67页--> 土三十五畆以上坐賍八十两以上 也所隱人口財產並追入官獨坐原 供報不實之人〇若里長與供報之 人同情隱瞒及當該官吏知有隱瞒 之情而不究追並與犯人同漏口欺 隱坐賍之罪仍訓所應財物房屋孳 畜之贓至八十两以上罪重于杖一 百者全科至杖一百徒三年不似漏 口隱田罪止于杖一百也〇若里長 官吏受財而爲之隱瞒者各計其入 巳之賊分有祿無祿人以枉法各從 重論贓罪重于杖一百及坐贓全科 者則從枉法輕則仍從本律若無同 情知情受財等事止是一時失于覺 舉者各減供報人罪 三等罪止笞五十}} ====條例==== 一凢罪犯入官財產止應著落正犯追取 倘正犯将無干之人肆行誣頼者從重 <!--第68页--> 治罪仍著落伊身追取承審察追各官 如徇庇正犯拖累無干之人亦交與該 部嚴加議䖏 一凢欠帑人員或因獨力難賠或因產畫 無着遂將分居别業之弟兄親族並不 知情之親友旁人巧借認幇名目報轉 株連勒令賠補者將承審承追各官均 照違 制治罪 一凢虧空入官房地内如有墳地及墳園 内房屋㸔墳人口祭祀田産俱給回本 <!--第69页--> 人免其入官變價 <!--第70页--> <!--第71页--> ==課程== {{*|課者稅物之錢程者謂物有貴賤 課有多寡如地利之有程限也}} ===匿稅=== 凢客商匿稅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一 半入官於入官物内以十分爲率三分 付告人充賞務官攅攔自獲者不賞入 門不弔引同匿稅法 {{*|商匠入關門必先 取官置號单備開 貨物憑其弔 引照貨起稅 客商之貨應納貌若匿其貨稅不納 課程而私賣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 官若出於告發者於入官物内以十 分之三充賞告人務官攅攔自復者 不賞以其職分所當然也古制貨必 有别貨入關門而不弔引與匿税同 罪}} <!--第72页--> <!--第73页--> ===舶商匿貨=== 凢泛海客商舶 {{*|大 船}} 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 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 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畫實罪亦 如之 {{*|不報與報 不盡之}} 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 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泛海客商所販皆外番之貨其船大 其貨多必盡數報官照例抽分若停 榻於沿港土商牙儈之家而不報者 杖一百雖經供報到官而隱漏不盡 者罪亦如之其不報不畫之貨物並 追入官停藏之人同杖一百之罪若 有人首告或連人獲送 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第74页--> <!--第75页--> ==錢債== ===違禁取利=== 凢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 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 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 於笞 四十 者坐贓 論罪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 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 不必多取餘 利有犯即 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 於杖 八十 者依不枉法論 各主者通筭折半科罪 有録人三十两無禄人 四十两並杖九十每十两加 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並追餘利 給主 無庶民 官吏言 其負欠私債違約不囘者 <!--第76页--> 五两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 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違三月笞 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百两 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 止杖六十亟追本利給主〇若豪勢之 人 於違約 負債者 不告官司以私僨強奪去人 孳畜産業者杖八十 無多取餘利 聽贖不追 若佑 所奪畜 產之 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 罪有 重於 杖八 十者 坐賊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依 多餘 之 數追囘 主 〇若凖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 姦 占 而 加一 等論 強奪者加二等 杖七十徒 一年半 因 強 奪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凖 斤自耳匕 人口給親私 <!--第77页--> 奪 等論 別奪者力二 一年半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集 折強奪之 人口給親私 債免追 放貨典當以通緩急之用取利之中 有相濟之義然必有乘人之急而㒺 利無度者亦必有遲欠違約負頼不 囘者故立此禁限也凢民閒私放錢 債及典當財物者每月取利並不得 遢三分如偕當銀一两每月止許加 利銀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如借敝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積至 三十三箇月以外則利錢巳满一两 興本相等是謂一本一利雖年月之 多不得復照三分筹利即五年十年 亦七囘十本利此債當取和之禁 限也如違此禁限而取利三分以上 及積筭利錢過於其本者笞四十仍 計三分之外及過於本錢之餘利坐 註論罪三十两笞五十則賍罪重於 笞四十應從脏論至八十两以上罪 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之 <!--第78页--> 内舉放錢債與部民與當部民之財 物所陬之利雖不違禁亦杖八十若 違業多取利息及過於原本則照前 節計其餘利依不在法論有禄人三 十两無禄大四十两應杖九十則賍 罪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至一百二 十两以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 追餘利給主總承两節言之既巳違 禁卽屬取與不和故並給三其民間 私債必有歸回期約其負次私債有 故違原約之期不囘未至三月弗論 至三月者以所欠多寡分三頃論罪 每一月加一等五两以上笞一千罪 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笞三十罪止 笞五十一百两以上笞三十罪止杖 六十三項皆至六箇月以上爲罪止 之限並追本錢并應得之利給主。 若豪強勢要之人私放錢債因其沿 約不回不告官司而特強奪去欠法 人之孳畜産業者杖八十若估所一 畜産之價過於應回本利之數者 所多餘之物坐貼論如至七十两 重於杖八十應從註論依所多之數 <!--第79页--> 畜岿之價是方履回不矛之農者 所多餘之物坐貼論如至七十两 重於杖八十應從群論依所多之敷 照進回主不言凖折孳畜產業者所 欠本利原應償回畜産價値相當彼 此情願自弗論也〇若欠債人之妻 妾子女則非畜産之比可以凖折回 債者若囊勢以私債而華折欠債人 之妻妾子女雖非強奪亦必有逼追 不得巳之情故杖一百強寺者加二 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因強毒面森自 婦女者絞人口給親松債瓦逸此二 句承上凖折 強摩而言 條例 一聽選官吏監生人等借債與僨主及保 人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两以上借者 革職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箇月發落 債追八官 <!--第80页--> 貴月免界才重 <!--第81页--> 費用受寄財産 凢受 寄他人財物畜産而輙費用者坐晠 論 以坐贓 致罪律 減一等 罪止杖九十 徒二年半 詐言死 失者准窃盗論减一等 罪止杖一百 徒三年免剌 並 追物回主其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畜産 病死有顯跡者勿論 若爱寄財畜而隱 匿不認依語騙律 如以產業轉寄他人户下而爲 所賣失自有詭寄盗賣本條 九受人寄托之財物畜産而輙擅費 用者猶有償回之心非遂乾沒之也 故坐赃論城一等若詐言畜死財失 者欺騙而隱匿之有盗之心矣故准 竊盗論減一等葢受寄之物原在其 家與取諸外者稍有不同故坐駐准 盗皆减一等並追物回主承費用及 詐言死失二頂言其所寄財物畜產 <!--第82页--> 若被水火盗贼費失及病死各有顯 跡可據者勿論不坐罪亦不追賠事 出不測非受 寄者之過也 <!--第83页--> 得遺失物 凢得遺失之物限五曰丙逸官官物 盡 數 納官 私物召人識認於內一半給與得物人 克賞一半給囬失物人如三十日内無 人識認者全給 五 日 限外不送官者官物 坐贓論 罪正杖一百徒 三年追物償官 私物减 坐 贓 二等 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給主 若無主 全八官 〇若 於官私地內推得埋藏 無 主 之物者並聽 收用若有古噐鐘鼎符印異常之物 非 民 間所宜 有者 限三十日內逸官違者杖八十 其物入官 <!--第84页--> 遺失之物必有其主得之者限五日 内逸官官物畫數納官私物有人識 認半賞得物人半回失物人三十日 内無人識認物主不可踪跡則應属 之得物人故全給也如五日外不逸 官係官物坐賍論私物減二等其物 一半入官一半給回失主若無主認 自全入官矣〇地内埋藏之物如金 銀之類謂無主者也不論官私地内 掘得之物並聽收用不必報官若掘 得古器鐘鼎符邱異常汽物則應选 官以非民問所得有也違三十日之 限不逸官者杖 八上其物入官 <!--第85页--> 市㕓 把持行市 凢買賣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 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爲姦計 賣 巳之 物以賤爲貴 買之人物以貴爲賤者 杖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混以 巳物 高下比價以相惑亂而取利者 雖情非 把持 笞四十〇若巳得利物計贓重 於杖八 十笞四 者准窃盗論免剌 職輕者仍以 本罪科之 两不和同謂使買者賣者皆不情願 之意與下把持二旬語意相承如巳 買物則把持賣者如巳賣物則把持 買者即俗所語強買強賣而又不許 <!--第86页--> 他人買賣也故曰事取其利凢市集 買賣諸物致使两不和同而把持行 市高下其價不許他人作主自專其 利者及販買鬻賣之徒通同牙行共 爲姦計賣巳物則高其價而以賤爲 貴買人物則低其價而以貴為賤者 並校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故以巳物之價高下比並以惑亂買 賣之人因而于中䂓取牙利雖非把 持其情可悪故笞四十〇以上二節 内把持行市者曰事取其利通同為 姦者曰買賣貴賤在旁比價者曰惑 亂取利則此三項皆有分外多得之 利物也若巳得利物卽計以爲賍准 窃盗論前二項之赃罪重於杖八十 後一項之賍罪重於笞四十則從盗 科㫁免刺至 死減一等 條例 一㑹同舘內外四隣居民人等代替外國 一之一義經一勿旨肾毛加虎一固月一 <!--第87页--> 人将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個月 發近邉克軍 一凢外國人 朝貢到京㑹同舘開市五日各舖行人等將不 係應禁之物入舘两平交易染作布絹 等項立限交回如賖買及故意拖延騙 勒遠人至起程日不能清回者照誆騙 律治罪仍於館門首枷號一個月若不 依期日及誘引遠人潜入人家私相交 易者私貨各入官舖行人等以違 制論照前枷號 <!--第88页--> 一各䖏客商輻輳去䖏若牙行及無籍之 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賖貨 物問罪俱枷號一個月如有誆賖貨物 仍追比全足發落若追比年又無徔賠 償累死客商者發附近克軍 一允 內府人員家人及親貴大臣官員家人領本生 理霸占要地闗津倚勢欺陵不令商民 貿易者事發將倚勢欺陵之人擬斬監 候如民人借貸親貴大臣官員銀两指 名貿易霸占要地闗津恃強貽累地方 者亦照比刿冶罪又 <!--第89页--> 者亦照此例治罪又 內府人員家人及王以下大臣官員家人指名 倚勢網收市利挾制有司干預詞訟肆 行非法該主遣去者本犯枷號三個月 杖一百本犯私去者照光棍例治罪該 主失察者俱交與該衙門照例議䖏管 理家務官革職大臣官員失察者亦俱 革職不行察拏之該地方文武官交該 部議䖏 一大小衙門公私所需貨物務照市價公 平交易不得克用牙行縱役私取卽有 <!--第90页--> 差辨必須秉公提取毋許藉端需索如 有縱役失察交部分别議處其衙役照 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 論有無誆賖貨物例枷號一個月杖八 十如贓至三十五两者照枉法贓問擬 所得贓私貨物分别給主八官 私能斛斗怦尺 <!--第91页--> 私造斛斗秤尺 凢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 降斛斗秤尺作弊増减者杖六十工匠 同罪〇若官降不如法者 官吏 工匠 杖七十 提調官失於較勘者减 原置官吏 工匠罪 一等 知情與同罪〇若倉庫官吏私自増减 官降斛斗秤尺收支官物而不平 納以 所増 出以 所减 者杖一百以所増减物計贓重 於 杖 者坐贓論因而得 所増 减之 物入巳者以 監守自盗論 併贓不分首 徔查律科斷 工匠杖八十 監臨官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 <!--第92页--> 察咸三等罪止杖一百 同律度量衡王制也斛斗秤尺乃百 物之所受裁以爲千者官降一定之 式民問遵依製造赴官較勘印烙而 後行使所以同風俗一制度不得私 有增減若稅造斛斗秤尺大忄輕重 長短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 秤尺作弊增減者行使人杖六十爲 其私造增減之工匠同罪〇若官降 面不如原頒法式者杖七十作法於 民而先自弊之故視私造不平者加 等科之提調官吏失於較勘者猶是 疎慢之過故減一等知其不如法之 情而不較勘别是有心之遢故舆同 罪官降於民必有主司監造之人與 工西以式而令之如法造作若與式 不如法則罪在主司造作不如法則 罪在二匠也〇若在倉庫之斛十秤 尺原由官降以收支錢粮主守倉庫 官府私自增減以致收支官物增多 減少不平者杖一百以所增所滅物 <!--第93页--> 數計貼照坐胜通算折半賘罪重於 杖一百者依坐聃論罪因而將増收 所多減支所餘之物入巳者以監守 自盗不分首從併賍論罪工匠爲之 增減亦杖八十監臨官知其收支不 平及得物八巳之情而縱容不舉間 者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若不知 情而失於覺察者減犯人罪三等罪 止仗一百謂罪至杖一百則聽減三 等如雖減而猶該杖一百以上則亦 罪止杖 一百也 66khvmerhdl9egmvm4ftmc250ncayvi 11127037 11127035 2026-10-12T16:17:2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1112703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皇越律例 | section = 卷之八<br> | noauthor = 阮朝朝廷 | previous = [[皇越律例/卷七|卷七]] | next = [[皇越律例/卷九|卷九]] | times = 阮朝 | notes = }} <!--以下內容尚未校對,由OCR識別生成,來源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皇越律例》第五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Ho%C3%A0ng_Vi%E1%BB%87t_lu%E1%BA%ADt_l%E1%BB%87_-_l%E1%BA%A1i_lu%E1%BA%ADt._%E7%9A%87%E8%B6%8A%E5%BE%8B%E4%BE%8B%E5%90%8F%E5%BE%8B_(1813,_A1_5).pdf。請協助校對。未校對部份請勿斷句和格式化。--> <!--第5页--> ==皇越律例卷八目録== ;户律 ;:倉庫 收糧違限 多收稅糧斛靣 隱匿費用稅粮課物 攬納稅糧 虛出通闗硃鈔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私借錢糧 私借官物 那移出納 庫秤雇役侵欺 冐支官糧 錢糧互相覺察 倉庫不覺被盗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出納官物有違 收支留難 <!--第6页--> 起解金銀足色 損壞倉庫財物 轉解官物 擬㫁贓罰不當 守掌在官財物 隱瞒入官家産 ;:課程 匿稅 舶商匿貨 ;:錢債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産 得遺失物 ;:市㕓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第7页--> ==皇越律例卷之八 戸律 倉庫== {{*|收米穀曰倉 收財帛曰庫}} ===收糧違限=== 凢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 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 足如早收去處豫先收受者不拘此律 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糧違限至次 年正月終不是者其提調部糧官吏典 分催里長欠糧人户各以 {{*|稅 糧}} 十分爲率 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 <!--第8页--> 止杖一百 {{*|官吏 里長}} 受財 {{*|而容 拖欠}} 者計 {{*|所 受}} 贓以 枉法從重論 {{*|分别受贓 違限輕重}} 若違限一年之 上不足者人户里長杖一百提調部糧 官吏典照例擬㫁 {{*|征收夏稅秋糧開倉有日期齊足有 定限早收去處聽預期收受若有違 過定限之期不足者其提調部粮官 吏分催該年里長皆有玩弛之咎欠 粮人亦是奸頑之户官吏通計一州 縣應徴之額里長合筭一里分催之 額人户則照本户應納之數各以十 分爲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 加一等至五分以上罪止杖一百若 官吏里長受人户之財而致違限者 計贓以枉法罪與本律從重論若違 限至一年猶不足者則人户之頑里 長之玩甚矣各杖一百官吏 照例擬斷}} <!--第9页--> ====條例==== 一運弁以通幇糧米計筭但有掛欠卽革 職責懲發囘追比不足者分别治罪如 欠不及一分笞五十追足復職不足满 杖欠至一分杖六十追足免罪不足徒 一年欠至二分杖七十追足免罪不足 徒二年欠至三分杖八十追足免罪不 足徒三年欠至四分杖九十追足仍满 杖不足發附近亮軍欠至五分杖一百 追足徒一年不足者發邉遠充軍欠至 六分者絞六分以上者斬俱監候照例 <!--第10页--> 以其家產抵償如仍不足令原僉衙門 各官代賠分坐員軍以一船糧米計筭 但有掛欠照例拏交運官發囘追足不 足治罪其按照分數定罪之處並與運 弁同承追官嚴加議處如家產抵償不 足令所差分管各官代賠至糧船起交 足額外原有餘米聽囘空時沿途糶賣 一廣平以內營鎭徴粮並以五六七等月 齊足嘉定各鎭徴粮並以二三四等月 齊足逓年只有一期過此並以違限律 論 <!--第11页--> ===多收稅糧斛靣=== 凢各倉 {{*|主守 官役}} 收受稅糧聽令納户親自行 概平斛交收作{{*|正}}數 {{*|即以平收 者作正數}} 支銷依 例准除折耗若倉官斗級不合納户行 槪踢斛淋尖多收斛靣 {{*|在 倉}} 者杖六十若 以 {{*|所多 收之}} 附餘糧數 {{*|總}} 計贓重 {{*|於杖 六十}} 者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 {{*|此皆就在倉者言如 入巳以監守自盗論}} 提調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 {{*|多粮 給主}} 不知 者不坐 {{*|槩者平斛之具俗所謂盪也稅粮有 正額收斛有定制收受者聽納户親 自行槩則無多收之弊所以不虧納 户也主守將平收入倉之粮作爲正 <!--第12页--> 數支放開銷依例准開折耗者即後 條例收耗開耗之法所積既多爲日 既文自難免于折耗故依例准開所 以不累主守也若經收之倉官斗級 不令納户行槩或踢斛使其實或淋 尖使其满以多收斛面者杖六十仍 計所多收斛面積出附餘之數以坐 贓律科之贓罪重于杖六十則照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雖多收于民猶在 於倉米曾入巳也提調官吏職應科 祭主守者知其多收而不覺舉 與倉官斗級同罪不知者不坐 按清朝律例有斛面附餘耗米至例 故小註有開耗之文今無此例 惟踢斛淋尖及主守官役外額 要索等弊當比附此律科斷}} <!--第13页-->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凢 {{*|本户 自運}} 送本户應納稅糧課物 {{*|如蠶絲銅 鐡之類}} 及應{{*|追}}入官之物 {{*|巳給文 送運}} 而隱匿 {{*|肥巳 私自}} 費用不納或詐作 {{*|水火 盗賊}} 損失欺㒺 {{*|經 收}} 官 司者並計所虧入物數 {{*|爲 賊}} 准竊盗論 {{*|罪 止 杖一百流 三千里}} 免剌其部運官吏知 {{*|隱匿詐 妄之}} 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此係公罪各留 職役若受財故 縱以柱法從重論小户附搭 侵匿者仍依此律准窃盗 〇本户即 今本社 凢應納稅粮經官盤騐應辨課物及 應追征入官之物經官估稱俱給文 批合本社自行送納差官監押部運 蓋錢粮不許色攬代納也本社于官 司騐明令其自運赴倉赴庫之時而 于途次隱匿費用竟不交納或詐作 <!--第14页--> 水火盗賊有所損失以欺罔官司者 並計其所虧欠之數爲賊准窃盗論 一两以下杖六十至一百二十两以 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其部 運官吏明知本社有隱匿費用詳妄 之情而狥縱不舉者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 不坐}} <!--第15页--> ===攬納稅糧=== 凢攬納 {{*|他 人}} 稅糧者杖六十著落 {{*|本 犯}} 赴倉 {{*|照 所 攬 數}} 納足再於犯人名下 {{*|照所 納數}} 追罰一半 入官〇若監臨主守 {{*|官役 挾勢}} 攬納者加罪 二等 {{*|仍追罰一 半入官}} 〇其小户畸 {{*|殘 田}} 零 {{*|零丁 不足 以成 一力}} 米麥因便凑數 {{*|於本 里}} 納糧人户處 附納者勿論 {{*|包攬侵費正數及多科費 用以誆騙論若侵欺以監 守自盗論色與者不應杖罪 〇里即 今社 攬納者調包攬他人稅粮代其交納 非爲多收取利卽圖暫時挪用甚且 有誆騙侵蝕之弊在民則受其剥削 在官則被其遲欠故不論攬納幾家 不分其數多寡但犯旨坐杖六十照 所攬應足稅粮著落撹納人赴倉納 <!--第16页--> 足再追罰攬納之數一半入官〇監 臨謂提調部運官吏也主守謂官攅 斗級人等也凢民間攬納不過規取 盈餘若監守之人身自攬納罔下取 利何以禁察他人故加罪二等杖八 十不言納足追罰者蒙上文也〇其 里中小户應納畸零米麥因便輳數 于多粮納户附搭納官者勿論夫曰 畸零則爲數無幾不必責其親輸而 納粮人戸又非攬納之比故不在禁 限若攬納之人或將所色稅粮侵触 費用納不足數或指稱雜費名色額 外多科或全侵歎人巳並計賍 分别科罪色與者坐不應重杖}} <!--第17页--> ===虛出通關硃鈔=== {{*|凢錢粮通足出給印信長單 爲通闗倉庫截收則照給紅 批照票 爲硃鈔}} 凢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粮等物 {{*|原數 本}} 不 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虚 出通闗 {{*|給 發}} 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 {{*|不分 攤各 犯}} 皆以監守自盗論〇若委官盤點錢 粮數本不足扶同 {{*|監臨提 調官}} 申報足備者 罪亦如之 {{*|亦計不足數以監 守自盗論并贓}} 受財者計 {{*|入巳}} 贓以枉法從重論〇其監守不收本 色 {{*|詐言 奉文}} 折收財物虛出硃鈔者亦以監 守自盗論納户知情減二等免剌原與 <!--第18页--> 之贓入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通上}} 同僚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 {{*|至死 減等}} 不 知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以失覺 察論 曰一應等物則凢倉庫收受在官之 物皆是也監臨係管粮之官主守係 收粮之人各倉庫收受一應官錢粮 等物管收之監臨主守必通全足備 然後出給通關與有司提調官吏以 爲照驗若錢粮等物收受不足而即 虛出全足通闗必有通同情弊矣扣 除實在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皆以 監守自盗論計筭虚出總數併論各 人之罪蓋併戚論罪乃科監守自盗 之本法皆者謂監臨主守有司提調 官吏不分首從皆坐監守自盗之罪 也〇委官雖非專管之人而既奉委 盤點錢粮其責任卽與監臨相同盖 點之數本虧欠不足而扶同申報爲 足備則與監守之虛出通闗無異故 <!--第19页--> 罪亦如之卽計虛報之數爲贓委官 與監守提調官吏併贓論罪皆坐監 守自盗若因盤點不足委官受財而 爲扶同申報者計其入巳之贓以枉 法從重論枉法罪重則從枉法監守 盗罪重則仍從監守盗也〇若有應 征本色錢粮者其監臨主守不收本 色乃向納户折收財物瞒官作弊面 虛出本色硃鈔者即言折收之財物 爲贓以監守自盗併贜論罪納户明 知監守折收情弊而聽從折收者域 監守罪二等免剌原與折收之贓入 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首節之 虛出通闗次節之扶同申報三節之 折收財物以上凢三項各同僚連署 文案之官有明知其事而不舉首者 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杖一百流 三千里其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 不坐註曰以失覺察論即後錢粮互 相覺察條也然止指監臨主守而言 其他不 得槪論}} <!--第20页--> ====條例==== 一凢新舊交代如果米穀收存不愼官物 遺失不全立即揭報題參於舊官名下 著追如巳經後官接受出結米榖霉變 官物短少著落接任出結之官接數賠 補 <!--第21页-->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凢各衙門及倉庫但有附餘錢糧須要畫 寔報官明白 {{*|立案 於}} 正收 {{*|簿内 另}} 作數 {{*|支 銷}} 若 監臨主守将増出錢糧私下銷補别項 事故虧折之數瞒官作弊者 {{*|不分 首從}} 並計 贓以監守自盗論 {{*|其虧折追 賠囘官}} 〇若内庫 收受金帛當日交割未畢者 {{*|不許 帶出}} 許令 附簿寄庫若有餘剰之物本庫明白立 案正收開申户部作數若 {{*|解 户}} 朦朧擅将 金帛等物出外者 {{*|不分 多少}} 斬 {{*|雜犯准 徒五年}} 守門 官失於盤獲摉檢者杖一百 {{*|金帛等物 追囘官 <!--第22页--> 附餘錢粮謂按額收受照數解支而 秤頭斛靣之積有多出之羡餘也増 出錢粮即是附餘謂在正額之外增 出之數也事故虧折者如被益賊水 火損壞遣失之䫫是也凢內外經管 錢粮各衙門及各處倉庫其收受之 錢粮觧支巳足但有積出附餘監守 之人須將附餘寔數盡數報官明白 立案正收在官另行作數支銷若監 臨主守以府餘爲増出錢粮因有别 項事故虧折之數即将附餘扺筭私 下銷補瞒官作弊者並計所私補之 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首從論罪 将附餘仍作正收其虧折之數查係 因何事故追征囘官如係監守自盗 則徑依本律罪等者從一科㫁也〇 内庫乃禁宻深嚴之地各處解到金 帛有當日交割未畢者其未畢之物 不許將出許令明白附簿寄庫來日 交收若交收正額巳足尚有餘剰之 物亦係原衙門封鮮之敦本庫將餘 剰數目明白立案正收入庫開申户 <!--第23页--> 部作數僃用若朦朧擅将收爱未畢 及額外餘剩金帛等物檇帶出外者 不分多少即坐雜斬其守門 官失于盤獲摉撿者杖一百}} <!--第24页--> <!--第25页--> ===私借錢糧===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錢粮等物 {{*|乃金帛之 類非下條 衣服 之属}} 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雖有文 字 {{*|文字兼文約 票批簿籍}} 並計 {{*|所借 之}} 贓以監守自 盗論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倉 庫錢糧論 {{*|監守坐以自盗非監守止 以常人盗追出原物回官}}〇 若将自巳物件抵換官物者罪亦如之 {{*|自巳物 件入官 錢粮銀米也等物則兼金帛之類若 其他噐物則爲官物矣私字貫自借 與借人言曰私所以别于公也若因 公借用則爲那移矣監臨主守之人 將倉庫中係官錢粮等物私自借用 或私下轉借與人雖立有文字以爲 <!--第26页--> 償回憑㨿命罔上行私即同盗取並 計所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 首從論罪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 人盗倉庫錢粮論罪或自與監守借 用或爲人轉借皆是也其不知爲官 錢粮而借者不坐〇若將自巳物件 抵換官物者亦論如私借之罪係監 守則坐以監守自盗係常人則坐以 常人盗其所抵 換之物入官}} ====條例==== 一凢管民地方官員借用官銀錢初次逾 限不能納者即令離任限一年納清開 復若限内不足革職著落家產填償所 轄上司催追 <!--第27页--> ===私借官物===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什物衣服羶褥噐玩 之類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笞五十過十日各 {{*|計借 物}} 坐贓論減二 等 {{*|罪止杖八十徒二 年各追所借囘官}} 若有損失者依毁 失官物律坐罪追賠 {{*|有心致損依棄毁 官物計贓准窃盗 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誤毁 及遣失者減棄毁之罪三等杖八十徒 二年並 追賠 凢官所置備以爲公用之物皆謂官 物不獨衣服羶褥噐玩故曰之類也 監臨主守将一應官物私自借用或 轉借與人及與監守借之者不論物 之輕重多寡在十日內者各笞五十 若借過十日未納則計所借本物之 <!--第28页--> 價坐賊論罪減二等科之如坐贓之 罪輕于笞五十者仍依笞五十之法 若因借用而有損失者依棄毁官物 律擬罪誤毁及遺失者減等科之仍 追賠什物納官棄毁等律見 田宅門棄毁器物稼穡條}} <!--第29页--> ===那移出納=== 凢各衙門收支錢糧等物巳有文案 {{*|以備 照}} 勘合 {{*|以行移典守者 自合依奉出納}} 若監臨主守不正 收正支 {{*|如不依文 案勘合}} 那移出納囘充官用 者並計 {{*|所那 移之}} 贓准監守自盗論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 {{*|係公 罪}} 免剌〇若 {{*|各衙 門}} 不 給半印勘合擅出權 {{*|宜 票}} 帖 {{*|團 支}} 或給勘合 不立文案放支及倉庫 {{*|但據 權帖}} 不候勘合 或巳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 {{*|各衙門及興守者並計支 放之贓准監守自盗論}} 〇其出征鎭 守軍馬經過去處 {{*|合 付}} 行糧草料明立文 <!--第30页--> 案即時應付具數開申合于上司准除 不在擅支之限違 {{*|而不即 應付}} 者杖六十 {{*|交案勘合者定制提調錢粮衙門將 應收應支各欵項數目明立文案以 爲存查照驗仍将欸項數目填入勘 合舆文案合用一印将勘合給與監 臨主守之人開註簿籍按照收支所 謂正收正支也那移出納者不依文 案勘合所開之項而混亂收支如所 收去年錢粮未足即將本年錢粮那 移補數所收此項錢粮未足却將彼項錢粮那 移解給所謂不正收正支也各衙門收支錢粮 等物旣巳明立文紫填給半印勘合 若監臨主守不照依正收正支而那 移出納雖曰仍充别項官用非同侵 盗入巳然出納不明有違定制或出 或納並計所那移之數爲贓准監守 自盗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 〇權帖謂權宜給發之票帖而無即 信者若不給半印勘合而擅出權宜 <!--第31页--> 票帖或巳給勘合而不明立文案即 行放支此則提調錢粮官吏之罪也 倉庫監守之人不候給發勘合或巳 奉有勘合並不附記簿籍即以放支 此則監守倉庫官吏之罪也雖係正 支而無那移之弊但違定制卽無憑 信之實故計所放支之數爲贓亦論 如那移之罪所以防作弊之漸也〇 出征鎮守係两項出征是帥兵征討 鎮守是移兵駐鎮軍陽經過去䖏應 合供給行粮草料各該衙門遇有此 等雖未奉有勘合許其明立供給文 案即時應付開具應付之數中報准 除不在擅支之限若以無勘合之故 違而不即應 付者杖六十}} ====條例==== 一凢有倉厫鎮營倘因循怠玩於滲漏處 既不粘補應蓋造䖏又不詳請以致米 <!--第32页--> 榖霉爛者革職霉爛若干勒限一年照 數追賠如限內不足照損壞倉庫財物 律治罪若有将倉穀侵盗入巳揑稱霉 爛虧空者仍照侵蝕例治罪 一凢地方交代除實在民欠外將巳徴錢 粮侵蝕虧空揑稱民欠令後官接受者 後官即揭報該管上司據實確審定擬 如該管上司護庇離任之員而抑勒交 盤者被勒之員直揭該部代爲陳奏將 具揭及虧空之員押赴來京交部確審 將抑勒之上司一並從重議䖏或係誣 <!--第33页--> 揑枉揭交與刑部治罪倘前官虧空後 官容隱不報出結接受至本身離任始 稱前任虧空者将欠項追賠外仍治以 瞻狥私受之罪其揭報之員照例赴部 於别省調補倘調補省分該管上司因 前揭報之故多方摉求借端誣䧟者許 該員於刑部呈辨果係冤抑將該管上 司交部議䖏如該員借名誣辨者從重 治罪 一凢追賠納官各項銀两有較原叅之數 浮多者仍給回本人 <!--第34页--> 一凢審擬那移之案於定案日查明叅後 賠過若干准予開除以現在未足之數 定擬 <!--第35页--> ===庫秤雇役侵欺=== 凢倉庫務場局院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 {{*|受雇之人即 是主守或}} 侵欺 {{*|或}} 借貸{{*|或}}移易 {{*|二字 即抵 換 也}} 係官錢粮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 同情分受賊物者罪亦如之其知情不 會分贓而扶同 {{*|雇役者以所盗 物控作見在}} 申報瞒 官及不首告者減 {{*|自 盗}} 一等罪止杖一百 不知者不坐 {{*|收粮曰倉收財曰庫稅物曰務卽稅 課司等衙門積物曰場卽草場塩場 之類局如織梁等局院如上駟等院 皆係錢粮出入之所庫枰斗級皆係 現在主守之役雇役之人雖非應當 庫秤斗級者然受其雇錢代役承直 <!--第36页--> 即同主守若有侵借移易等事係官 錢粮者即是監守盗矣計侵借移昜 之數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同有 侵借移易之情而分受贓物即是同 爲盗矣亦論如雇役之罪其雖知情 不曾分贓而但爲扶同申報欺瞒官 司及徇隱不行首告者是縱其盗矣 减雇役之罪一等罪止杖一百雇王 不知者 不坐}} <!--第37页--> ===冐支官粮=== 凢管軍官吏冐支軍粮入巳者計 {{*|所冐 支之}} 賊 准窃盗論 {{*|取之於軍非取之於官也故 止准窃盗論若軍巳迯故不 行扣除而入巳者以常人盗官粮論若 承委放支而冐支者以監守自盗論}} 免剌 {{*|管軍官吏皆自單人本管所部者言 若詐冐本部下應支月粮軍人姓名 而支粮入巳計所冐支之粮爲贓准 窃盜論免剌至死减一等此不以官 粮坐罪而止准窃盗者在彼雖有詐 胃之情在官實爲應給之物終是軍 人合得之粮故註曰取 之于軍非取之于官也}} <!--第38页--> <!--第39页--> ===錢粮互相覺察=== 凢倉庫務塲官吏攅攔庫子斗級皆得互 相覺察若知侵欺盗用借貸係官粮錢 巳出倉庫匿而不舉及故縱者並與犯 人同罪 {{*|至死減 一等}} 失覺察者減三等罪止 杖一百〇若官吏虚立文案那移出納 及虚出通闗 {{*|另有 本律}} 其斗級庫子攔頭不 知者不坐 {{*|監守侵欺盗用偕貸係官錢粮者自 有本罪而倉庫場務官吏攅典有監 臨之責廵攔庫子斗級諸役有主守 之責彼此責任攸同皆得互相覺察 若知有侵欺盗用借貸巳出倉庫之 外而隱匿不即舉首及故縱而不欄 <!--第40页--> 阻者雖無同盗分贓之事實有徇庇 奸盗之惰故並與犯人同罪至死減 一等其不知而失干覺察者雖有踈 虞之咎實無縱容之心故得減犯人 罪三等罪止杖一百〇上莭侵欺盗 用借貸皆實在將倉庫錢粮出外故 失覺察者有罪若官吏不正收正支 而虛立文案那移出納及收受不足 虚出全足通闗則由于官吏爲主俱 係文書上虛事無有形跡可憑非擔 攔庫斗之所得覺 察者故不知不坐}} <!--第41页--> ===倉庫不覺被盗=== 凢有人 {{*|非監 守}} 從㑹庫中出守把之人不摉 檢者笞二十因不摉撿以致盗物出倉 庫而不覺者減盗罪二等若夜値更之 人不覺盗者減三等倉庫眞宿官攅斗 級庫子 {{*|非正直 本更}} 不覺盗者減五等並罪 止杖一百故縱者各與盗同罪 {{*|至死減 一等}} 若被強盗者勿論 {{*|互相覽察與此不覺 被盗官吏皆係公罪 仍留職役隱匿不舉與此 故縱皆係私罪各罷職役 凢非監守之人無故不得出入倉庫 若見有他人徔倉庫中出日閒把守 人役不行摉撿者笞二十此指無盗 物者言也若因不摉撿以致其人盗 <!--第42页--> 出倉庫中物而不覺者贓盗罪二等 若夜間直更之人不覺被盗者減盗 罪三等其非直更之人凢在倉厚氣 宿之官攅斗級庫子不貲被盗者减 盗罪五等以上把守直更眞宿諸人 並罪止杖一百以常人盗律減科罪 止其把守眞更直宿諸人見知有盗 而故縱不即追捕者各與盗同罪至 死减一等若被強盗而 力不能制禦者勿論}} <!--第43页-->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凢倉庫官攅斗級庫子役满得代 {{*|不得 離去}} 所 收錢粮官物并令守{{*|候}}支{{*|放}}盡絶若無 短少方許 {{*|官 攅}} 各離職役 {{*|斗庫 寧家}} 其有應合 相沿交割之物聽提調官吏監臨盤點 見數不得指厫指庫交割違者各杖一 百〇若 {{*|倉庫 所收}} 官物有印封記其主典不 請原封官司 {{*|閲 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其守 支盤 點及擅開各有侵盗等弊 者俱從重論追賠入官 官攅謂倉庫官與攅典也官應曰任 满攅應曰役满斗級庫子則有逞役 之時無役满之限此官攅斗庫止言 役满者省文也官攅斗庫有監守倉 <!--第44页--> 庫之責役满雖得更代而該年所收 錢粮官物逺難見數交盤並令守候 放支盡絶若無短少官攅方許各離 職役斗庫方許寧家若非經收放支 錢粮其有應合相沿交代之物如積 貯米穀附餘錢粮及寄存倉庫入官 贓物之類聽候提調官吏監臨盤查 驗點逐一見數明白交與替代之人 接管不得但指某愚某庫錢粮官物 之數虛文行移私相交割恐有侵欺 盗用借貸那移抵換等弊監守既易 互相推調也若違此律不守支而離 職役不盤點而交割者各杖一百各 字指提調官吏經收交代官攅人等 也〇若收管一應官物有印封記者 所以防侵盗抵換也其主守之人若 不請原封衙門驗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第45页--> ===出納官物有違=== 凢倉庫出納官物當出陳物而出新物 {{*|則 價 有多 餘}}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 {{*|則價有 虧欠}} 之類 及有司 {{*|以公 用}} 和雇和買不即給價若給 價有増減不 {{*|如價 値之}} 實者計 {{*|通上 言}} 所虧欠 {{*|當受上物而受下物及雇買不即給 價即給價減不以實各有虧欠之利}} 及 多餘 {{*|當出陳物出胃新物及雇買給 價增不以實各有多餘之利}} 之 價 {{*|並計所虧 欠所多餘}} 坐贓論 {{*|以錢粮不係入巳 雇買非充私用故 罪止杖一百徒三 年贓分入官給主}} 〇若應給俸禄未及 期而豫給者罪亦如之〇其監臨官吏 {{*|統上 論}} 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第46页--> {{*|當出陳物而出新物如倉粮不挨陳 支放而先出新粮之類應受上物而 受下物如織疋不收細實而受統薄 之類曰之類者舉一二以例其餘也 和猶平也和雇和買謂有公務而以 平價雇買雇不止人工賃用噐具亦 是買則一應貨物也不實謂或增或 減不如雇買時值實數也虧欠多餘 通一莭言之虧欠者所受下物之價 少于上物雇買未即給價與減價不 實等數是也多餘者所出新物之價 重于陳物雇買增價不實等數是也 凢倉庫出納自有則例有司雇用人 工器具買用一應貨物當依實價即 時給彂若新陳上下出納違例雇買 價値不給増減不實則必有虧久多 餘之弊故計所虧欠多餘之數坐賍 論罪賍分入官給主〇若應給俸禄 各有定期應月給者須在本月之内 應季給者須在本季之内未及期而 預先給發如正月而給二三月之俸 春季而給夏秋之俸是也亦計所預 <!--第47页--> 給之數坐賍論罪〇其監臨官吏若 明知主守倉庫之人出納有違俸禄 預給有司雇買不即給價及增減不 實狥縱不行舉究各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不坐通 承上二莭言}} <!--第48页--> <!--第49页--> ===收支留難=== 凢收受支給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 {{*|二字 重看}} 留難刁蹬不卽收支者一日笞五十每 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〇守 門人留難者 {{*|不放入 計日論}} 罪亦如之〇若領 物納物之人到有先後主司不依 {{*|原 到}} 次 序收支者笞四十 {{*|官物兼一應錢糧等物言凢各衙門 收支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將納物 領物之人留難刁蹬當收者不即收 受當支者不即支給以致守候艱難 公事阻滯故計日論罪一日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至十九日以上罪止 杖六十徒一年〇守門人役留難不 放入者則與收支留難者無異故亦 <!--第50页--> 計日論如官吏之罪〇若納物領物 之人到有先後收支應有次序若不 依其先後以爲次序則攙越 無龍犯人情不平故笞四十}} <!--第51页--> ===起解金銀足色=== 凢收受 {{*|納 官}} 諸色課程變賣貨物起解金銀 須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數提調官吏 {{*|及佑計 煎銷}} 人匠各笞四十著落均賠納官 {{*|官有侵欺問監守盗知情 通同故不收足色坐贓論 諸色課程如歳辨商税各塲課銀之 類變廣貨物如抄沒入官諸物照例 變價之類金銀成色必足十分不及 分數不足十分成色之數也人匠指 佑計傾銷之人成色不足提調官吏 與人匠均難辞咎故各笞四十著落 均賠照不及 分數補足}} <!--第52页--> <!--第53页--> ===損壞倉庫財物=== 凢倉庫及積聚財物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曬晾不以時致有損壞者計所損壊 之物 {{*|價}}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著落均賠納 官〇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 {{*|若倉 庫内 失火自依本律 杖八十徒二年}} 盗賊 {{*|分强 窃}} 刼奪事出不 測而有損失者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 白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 {{*|官 吏}} 若将侵欺 借貸那移之數乘其水火盗賊虛揑文 案及扣換交单籍冊申報瞒官 {{*|希圖倖 免本罪}} 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盗論同僚知而不 <!--第54页--> 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凢倉庫及積聚时物之所皆設有主 守責令收掌若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驪晾不以時致有損傷壞爛過在 怠忽非有奸弊計所損壞之物坐贓 論罪均賠納官〇若卒遇水大盗賊 事出不測有所損失者意不及料力 不能制皆非主守之過也委勘明白 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若平時有侵 欺借貸那移之數乗有水火盗賊之 事而因以爲奸虛捏文案及扣換单 冊將所侵欺等項畫作損失申報瞒 官圖免本罪則與盗何異並計侵借 那移之數爲賍以監守自盗論罪若 同僚連署文案明知其虛揑扣換之 情而扶同不舉者與本犯同罪至死 減一等不連署文案而不知者不坐}} <!--第55页--> ===轉解官物=== 凢各處徵收錢帛買辨軍需成造軍器等 物所在州縣交收差有職役人員陸續 類解本府若本府不即交收差人轉解 靿令 {{*|州 縣}} 人戶就解布政司者 {{*|即今 營鎭}} 當該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各杖八十 {{*|公 罪}} 若 布政司不即交收勒令各府就解部者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罪亦如之 {{*|若原 行僉 定長解不 用此律}} 〇其起運 {{*|前 項}} 官物長押官及 解物人安置不如法致有損失者計所 損失之物坐贓論着落均賠償官若船 <!--第56页--> 行卒遇風浪及{{*|外人}}失火延燒或盗賊刧 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申告所在官 司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賠 若有侵欺者 {{*|不論有無 損失事故}} 計贓以監守自 盗論〇若起運官物不運{{*|原}}本色而輒 齎財貨於所納去處收買納官者亦計 {{*|所買餘 利爲}} 贓以監守自盗論 {{*|首節言錢帛軍需軍器等物征收辨 造訖日州縣差員役類解本府府解 司司解部所以便人情均勞逸也既 有一定之例若本府即勒令州縣原 差解司是委其勞于州縣而重累之 矣本府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 各杖八十若营鎮官即勒令各府原 差解部是委其勞于府而重累之矣 <!--第57页--> 本司之首領官承行典吏亦各論如 杖八十之罪〇次節言起運官物之 長押官解物人安置損失及遭水火 盗賊若有侵欺者其法悉與前條損 壊舍庫財物律相同葢押官解人旣 巳承領起遵即係主守之人矣〇末 節言各項應用物料必辨本色起運 者皆取土産人工之良以濟國用也 若起運官物人領運本色変易財貨 齋至所納去處或用銀收買或賣貨 另買納官者亦計其所得之餘利爲 贓以監寄自盗論餘利入官財卽銀 两貨係别物銀两則圖輕賫以省脚 價别物則圖販賣以取盈餘借官物 爲規利 之計也}} ====條例==== 一漂没船糧着落沿途各守所文武官員 親臨勘實各出保結取具運官結杖該 <!--第58页--> 鎭營確察具題豁免若漕運官軍水次 折乾沿途盗賈自度粮米短少故將船 放失漂流及雖係漂流損失不多乗機 侵匿換作全數賄厲有司官吏扶同奏 勘者前後幇船及地方居民有罷覺察 告首督運官司查實給賞輕賫銀十两 官軍侵盗至六百石者擬斬不及六百 石者發邉遠充軍沿途各守所文武官 不親臨確勘的實逺出保結者革職鎭 營不嚴祭磪實遽行題豁事發交部議 處所虧米數仍行原管官將故失侵揑 <!--第59页--> 之人家産變賣抵償不許輕扣别軍月 糧前後幇船知而不舉一體連坐仍於 正犯所欠錢粮内責令帮賠十分之三 一運粮官軍人等犯該人命強盗等項重 罪者官拘繫奏提軍人等卽便提問其 餘一切小事候交粮畢日審結 一漕船沿途所在鎭營地轄照定限時日 驅令出境如有違限將督催押運領運 員人俱交該部照例分别議處設有非 常風阻俱令查實報明免其議處 <!--第60页--> <!--第61页--> ===擬斷賊罰不當=== 凢擬斷贓罰財物應入官而給主及應給 主而入官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凢贓物應入官應給主者許具名例 給沒贓物律若擬㫁駴罰財物誤将 應入官而給主應給主而入官雖皆 非法然止一時之錯而無入巳之私 故計其錯給錯入財物 坐贓論罪罪止杖一百}} <!--第62页--> <!--第63页--> ===守掌在官財物=== 凢官物當應給付與人巳出倉庫而未給 付若私物當供官用巳送在官而未入 倉庫 {{*|均爲 官物}} 但有人守掌在官 {{*|官司委僉 守掌之人}} 若有侵欺借貸者並計 {{*|入 巳}} 贓以監守自 盗論 {{*|若非守掌之人侵欺者依常人盗 倉庫律論其有未納而侵用者經 催里納保歇各照隱匿色攬欺 官取財科断不得㮣用此律 凢錢粮官物在倉庫中及承領起運 其監守與押雠人侵欺等罪以上各 條皆備矣此特指守掌在官者言之 一應官物當應給付與人者巳經取 出倉庫而未及給付猶是官物一應 私物當應供送官用者巳經納送在 官而未入倉庫亦是官物如官司委 人守掌而守掌之人若有侵欺借貸 <!--第64页--> 者並許侵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 論蓋承妥守掌即是主守之人矣}} <!--第65页--> ===隱瞒入官家産=== 凢抄沒人口財產除謀反謀叛及姦党係 在十悪依律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 者妻子財產不在抄沒入官之限違者 依故入人流罪論 {{*|抄沒尚未入官作 未入官各減一等}} 〇 若抄劄入官家産而隱瞒人口不報者 計口以隱瞒丁口論若隱瞒田土者計 田以欺隱田粮論若隱瞒財物房屋孳 畜者坐贓論各罪止杖一百所隱人口 財産並入官罪坐供報之人 {{*|所隱之人 口不坐不 加重者 以自巳 之丁口財産}} 〇若里長同情隱瞒及 <!--第66页--> 當該官吏知情者並與同罪計所隱贓 重 {{*|於杖 一百}} 者坐贓論全科〇受財者計贓 以枉法各從重論 {{*|以枉法之重罪 論分有禄無禄}} 失覺 舉者減 {{*|供報 人}} 三等罪止笞五十 {{批|此係像是隱瞒罪人 家口與社長隱漏在 籍丁口新律不同故 起數雖同而加等則 一止於杖一止於流 自應各從本律}} {{*|凢抄沒人口財產乃懲惡極典身雖 正法未盡厥辜故復有縁坐抄沒之 法惟反叛姦党係在十惡則依本律 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本犯之 罪雖重妻子財産不得擅擬抄沒違 者以故入人流罪論杖一百流三千 里〇若律該抄劄入官家産而供報 之人隐瞒人口不報者計口以隱漏 丁口律論一口至三口杖六十每三 口加一等隐瞒田土不報者計畆以 欺隐田粮律論一畆至五畆笞四十 每五畆加一等隱瞒財物房屋孳畜 不報者估計所値坐贓論此三項並 罪止杖一百則人丁十五口以上田 <!--第67页--> 土三十五畆以上坐賍八十两以上 也所隱人口財產並追入官獨坐原 供報不實之人〇若里長與供報之 人同情隱瞒及當該官吏知有隱瞒 之情而不究追並與犯人同漏口欺 隱坐賍之罪仍訓所應財物房屋孳 畜之贓至八十两以上罪重于杖一 百者全科至杖一百徒三年不似漏 口隱田罪止于杖一百也〇若里長 官吏受財而爲之隱瞒者各計其入 巳之賊分有祿無祿人以枉法各從 重論贓罪重于杖一百及坐贓全科 者則從枉法輕則仍從本律若無同 情知情受財等事止是一時失于覺 舉者各減供報人罪 三等罪止笞五十}} ====條例==== 一凢罪犯入官財產止應著落正犯追取 倘正犯将無干之人肆行誣頼者從重 <!--第68页--> 治罪仍著落伊身追取承審察追各官 如徇庇正犯拖累無干之人亦交與該 部嚴加議䖏 一凢欠帑人員或因獨力難賠或因產畫 無着遂將分居别業之弟兄親族並不 知情之親友旁人巧借認幇名目報轉 株連勒令賠補者將承審承追各官均 照違 制治罪 一凢虧空入官房地内如有墳地及墳園 内房屋㸔墳人口祭祀田産俱給回本 <!--第69页--> 人免其入官變價 <!--第70页--> <!--第71页--> ==課程== {{*|課者稅物之錢程者謂物有貴賤 課有多寡如地利之有程限也}} ===匿稅=== 凢客商匿稅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一 半入官於入官物内以十分爲率三分 付告人充賞務官攅攔自獲者不賞入 門不弔引同匿稅法 {{*|商匠入關門必先 取官置號单備開 貨物憑其弔 引照貨起稅 客商之貨應納貌若匿其貨稅不納 課程而私賣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 官若出於告發者於入官物内以十 分之三充賞告人務官攅攔自復者 不賞以其職分所當然也古制貨必 有别貨入關門而不弔引與匿税同 罪}} <!--第72页--> <!--第73页--> ===舶商匿貨=== 凢泛海客商舶 {{*|大 船}} 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 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 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畫實罪亦 如之 {{*|不報與報 不盡之}} 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 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泛海客商所販皆外番之貨其船大 其貨多必盡數報官照例抽分若停 榻於沿港土商牙儈之家而不報者 杖一百雖經供報到官而隱漏不盡 者罪亦如之其不報不畫之貨物並 追入官停藏之人同杖一百之罪若 有人首告或連人獲送 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第74页--> <!--第75页--> ==錢債== ===違禁取利=== 凢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 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 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 {{*|於笞 四十}} 者坐贓 論罪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 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 {{*|不必多取餘 利有犯即}} 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 {{*|於杖 八十}} 者依不枉法論 {{*|各主者通筭折半科罪 有禄人三十两無禄人 四十两並杖九十每十两加 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並追餘利 給主 {{*|無庶民 官吏言}} 其負欠私債違約不囘者 <!--第76页--> 五两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 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違三月笞 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百两 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 止杖六十並追本利給主〇若豪勢之 人 {{*|於違約 負債者}} 不告官司以私債強奪去人 孳畜産業者杖八十 {{*|無多取餘利 聽贖不追}} 若估 {{*|所奪畜 產之}} 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 {{*|罪有 重於 杖八 十者}}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依 {{*|多餘 之}} 數追囘 {{*|主}} 〇若凖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 {{*|姦 占 加一 等論}} 強奪者加二等 {{*|杖七十徒 一年半}} 因 {{*|強 奪}} 而 <!--第77页-->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準 折強奪之}} 人口給親私 債免追 {{*|放貨典當以通緩急之用取利之中 有相濟之義然必有乘人之急而㒺 利無度者亦必有遲欠違約負頼不 囘者故立此禁限也凢民閒私放錢 債及典當財物者每月取利並不得 過三分如偕當銀一两每月止許加 利銀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如借銀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積至 三十三箇月以外則利錢巳满一两 興本相等是謂一本一利雖年月之 多不得復照三分筭利即五年十年 亦止囘一本一利此債當取利之禁 限也如違此禁限而取利三分以上 及積筭利錢過於其本者笞四十仍 計三分之外及過於本錢之餘利坐 賍論罪三十两笞五十則賍罪重於 笞四十應從賍論至八十两以上罪 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之 <!--第78页--> 内舉放錢債與部民與當部民之財 物所陬之利雖不違禁亦杖八十若 違業多取利息及過於原本則照前 節計其餘利依不在法論有禄人三 十两無禄大四十两應杖九十則賍 罪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至一百二 十两以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 追餘利給主總承两節言之既巳違 禁卽屬取與不和故並給主其民間 私債必有歸回期約其負次私債有 故違原約之期不囘未至三月弗論 至三月者以所欠多寡分三項論罪 每一月加一等五两以上笞一千罪 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笞三十罪止 笞五十一百两以上笞三十罪止杖 六十三項皆至六箇月以上爲罪止 之限並追本錢并應得之利給主〇 若豪強勢要之人私放錢債因其沿 約不回不告官司而特強奪去欠債 人之孳畜産業者杖八十若估所奪 畜産之價過於應回本利之數者計 所多餘之物坐賍論如至七十两則 <!--第79页--> 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依所多之數 照追回主不言凖折孳畜產業者所 欠本利原應償回畜産價値相當彼 此情願自弗論也〇若欠債人之妻 妾子女則非畜産之比可以凖折回 債者若囊勢以私債而準折欠債人 之妻妾子女雖非強奪亦必有逼迫 不得巳之情故杖一百強奪者加二 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因強奪而姦占 婦女者絞人口給親私債免追此二 句承上凖折 強奪而言}} ====條例==== 一聽選官吏監生人等借債與債主及保 人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两以上借者 革職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箇月發落 債追入官 <!--第80页--> <!--第81页--> ===費用受寄財産=== 凢受 寄{{*|他}}人財物畜産而輙費用者坐贓 論 {{*|以坐贓 致罪律}} 減一等 {{*|罪止杖九十 徒二年半}} 詐言死 失者准窃盗論减一等 {{*|罪止杖一百 徒三年免剌}} 並 追物回主其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畜産 病死有顯跡者勿論 {{*|若受寄財畜而隱 匿不認依誆騙律 如以產業轉寄他人户下而爲 所賣失自有詭寄盗賣本條 凢受人寄托之財物畜産而輙擅費 用者猶有償回之心非遂乾沒之也 故坐賍論減一等若詐言畜死財失 者欺騙而隱匿之有盗之心矣故准 竊盗論減一等葢受寄之物原在其 家與取諸外者稍有不同故坐賍准 盗皆减一等並追物回主承費用及 詐言死失二項言其所寄財物畜產 <!--第82页--> 若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病死各有顯 跡可據者勿論不坐罪亦不追賠事 出不測非受 寄者之過也}} <!--第83页--> ===得遺失物=== 凢得遺失之物限五曰內送官官物 {{*|盡 數}} 納官 私物召人識認於內一半給與得物人 充賞一半給囬失物人如三十日内無 人識認者全給 {{*|五 日}} 限外不送官者官物 坐贓論 {{*|罪止杖一百徒 三年追物償官}} 私物减 {{*|坐 贓}} 二等 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給主 {{*|若無主 全入官}} 〇若 於官私地內掘得埋藏 {{*|無 主}} 之物者並聽 收用若有古噐鐘鼎符印異常之物 {{*|非 民 間所宜 有者}} 限三十日內送官違者杖八十 其物入官 <!--第84页--> {{*|遺失之物必有其主得之者限五日 内逸官官物畫數納官私物有人識 認半賞得物人半回失物人三十日 内無人識認物主不可踪跡則應属 之得物人故全給也如五日外不逸 官係官物坐賍論私物減二等其物 一半入官一半給回失主若無主認 自全入官矣〇地内埋藏之物如金 銀之類謂無主者也不論官私地内 掘得之物並聽收用不必報官若掘 得古器鐘鼎符邱異常汽物則應送 官以非民間所得有也違三十日之 限不送官者杖 八十其物入官}} <!--第85页--> ==市㕓== ===把持行市=== 凢買賣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 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爲姦計 賣 巳之 物以賤爲貴 買之人物以貴爲賤者 杖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混以 巳物 高下比價以相惑亂而取利者 雖情非 把持 笞四十〇若巳得利物計贓重 於杖八 十笞四 者准窃盗論免剌 職輕者仍以 本罪科之 两不和同謂使買者賣者皆不情願 之意與下把持二旬語意相承如巳 買物則把持賣者如巳賣物則把持 買者即俗所語強買強賣而又不許 <!--第86页--> 他人買賣也故曰事取其利凢市集 買賣諸物致使两不和同而把持行 市高下其價不許他人作主自專其 利者及販買鬻賣之徒通同牙行共 爲姦計賣巳物則高其價而以賤爲 貴買人物則低其價而以貴為賤者 並校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故以巳物之價高下比並以惑亂買 賣之人因而于中䂓取牙利雖非把 持其情可悪故笞四十〇以上二節 内把持行市者曰事取其利通同為 姦者曰買賣貴賤在旁比價者曰惑 亂取利則此三項皆有分外多得之 利物也若巳得利物卽計以爲賍准 窃盗論前二項之赃罪重於杖八十 後一項之賍罪重於笞四十則從盗 科㫁免刺至 死減一等 條例 一㑹同舘內外四隣居民人等代替外國 一之一義經一勿旨肾毛加虎一固月一 <!--第87页--> 人将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個月 發近邉克軍 一凢外國人 朝貢到京㑹同舘開市五日各舖行人等將不 係應禁之物入舘两平交易染作布絹 等項立限交回如賖買及故意拖延騙 勒遠人至起程日不能清回者照誆騙 律治罪仍於館門首枷號一個月若不 依期日及誘引遠人潜入人家私相交 易者私貨各入官舖行人等以違 制論照前枷號 <!--第88页--> 一各䖏客商輻輳去䖏若牙行及無籍之 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賖貨 物問罪俱枷號一個月如有誆賖貨物 仍追比全足發落若追比年又無徔賠 償累死客商者發附近克軍 一允 內府人員家人及親貴大臣官員家人領本生 理霸占要地闗津倚勢欺陵不令商民 貿易者事發將倚勢欺陵之人擬斬監 候如民人借貸親貴大臣官員銀两指 名貿易霸占要地闗津恃強貽累地方 者亦照比刿冶罪又 <!--第89页--> 者亦照此例治罪又 內府人員家人及王以下大臣官員家人指名 倚勢網收市利挾制有司干預詞訟肆 行非法該主遣去者本犯枷號三個月 杖一百本犯私去者照光棍例治罪該 主失察者俱交與該衙門照例議䖏管 理家務官革職大臣官員失察者亦俱 革職不行察拏之該地方文武官交該 部議䖏 一大小衙門公私所需貨物務照市價公 平交易不得克用牙行縱役私取卽有 <!--第90页--> 差辨必須秉公提取毋許藉端需索如 有縱役失察交部分别議處其衙役照 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 論有無誆賖貨物例枷號一個月杖八 十如贓至三十五两者照枉法贓問擬 所得贓私貨物分别給主八官 私能斛斗怦尺 <!--第91页--> 私造斛斗秤尺 凢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 降斛斗秤尺作弊増减者杖六十工匠 同罪〇若官降不如法者 官吏 工匠 杖七十 提調官失於較勘者减 原置官吏 工匠罪 一等 知情與同罪〇若倉庫官吏私自増减 官降斛斗秤尺收支官物而不平 納以 所増 出以 所减 者杖一百以所増减物計贓重 於 杖 者坐贓論因而得 所増 减之 物入巳者以 監守自盗論 併贓不分首 徔查律科斷 工匠杖八十 監臨官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 <!--第92页--> 察咸三等罪止杖一百 同律度量衡王制也斛斗秤尺乃百 物之所受裁以爲千者官降一定之 式民問遵依製造赴官較勘印烙而 後行使所以同風俗一制度不得私 有增減若稅造斛斗秤尺大忄輕重 長短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 秤尺作弊增減者行使人杖六十爲 其私造增減之工匠同罪〇若官降 面不如原頒法式者杖七十作法於 民而先自弊之故視私造不平者加 等科之提調官吏失於較勘者猶是 疎慢之過故減一等知其不如法之 情而不較勘别是有心之遢故舆同 罪官降於民必有主司監造之人與 工西以式而令之如法造作若與式 不如法則罪在主司造作不如法則 罪在二匠也〇若在倉庫之斛十秤 尺原由官降以收支錢粮主守倉庫 官府私自增減以致收支官物增多 減少不平者杖一百以所增所滅物 <!--第93页--> 數計貼照坐胜通算折半賘罪重於 杖一百者依坐聃論罪因而將増收 所多減支所餘之物入巳者以監守 自盗不分首從併賍論罪工匠爲之 增減亦杖八十監臨官知其收支不 平及得物八巳之情而縱容不舉間 者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若不知 情而失於覺察者減犯人罪三等罪 止仗一百謂罪至杖一百則聽減三 等如雖減而猶該杖一百以上則亦 罪止杖 一百也 44mbi1jd0kxdy9qcdsnnk9yf2rh1or5 11127041 11127037 2026-10-12T16:27:03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1112704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皇越律例 | section = 卷之八<br> | noauthor = 阮朝朝廷 | previous = [[皇越律例/卷七|卷七]] | next = [[皇越律例/卷九|卷九]] | times = 阮朝 | notes = }} <!--以下內容尚未校對,由OCR識別生成,來源為法國國家圖書館藏《皇越律例》第五冊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Ho%C3%A0ng_Vi%E1%BB%87t_lu%E1%BA%ADt_l%E1%BB%87_-_l%E1%BA%A1i_lu%E1%BA%ADt._%E7%9A%87%E8%B6%8A%E5%BE%8B%E4%BE%8B%E5%90%8F%E5%BE%8B_(1813,_A1_5).pdf。請協助校對。未校對部份請勿斷句和格式化。--> <!--第5页--> ==皇越律例卷八目録== ;户律 ;:倉庫 收糧違限 多收稅糧斛靣 隱匿費用稅粮課物 攬納稅糧 虛出通闗硃鈔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私借錢糧 私借官物 那移出納 庫秤雇役侵欺 冐支官糧 錢糧互相覺察 倉庫不覺被盗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出納官物有違 收支留難 <!--第6页--> 起解金銀足色 損壞倉庫財物 轉解官物 擬㫁贓罰不當 守掌在官財物 隱瞒入官家産 ;:課程 匿稅 舶商匿貨 ;:錢債 違禁取利 費用受寄財産 得遺失物 ;:市㕓 把持行市 私造斛斗秤尺 <!--第7页--> ==皇越律例卷之八 戸律 倉庫== {{*|收米穀曰倉 收財帛曰庫}} ===收糧違限=== 凢收夏稅於五月十五日開倉七月終齊 足秋糧十月初一日開倉十二月終齊 足如早收去處豫先收受者不拘此律 若夏稅違限至八月終秋糧違限至次 年正月終不是者其提調部糧官吏典 分催里長欠糧人户各以 {{*|稅 糧}} 十分爲率 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加一等罪 <!--第8页--> 止杖一百 {{*|官吏 里長}} 受財 {{*|而容 拖欠}} 者計 {{*|所 受}} 贓以 枉法從重論 {{*|分别受贓 違限輕重}} 若違限一年之 上不足者人户里長杖一百提調部糧 官吏典照例擬㫁 {{*|征收夏稅秋糧開倉有日期齊足有 定限早收去處聽預期收受若有違 過定限之期不足者其提調部粮官 吏分催該年里長皆有玩弛之咎欠 粮人亦是奸頑之户官吏通計一州 縣應徴之額里長合筭一里分催之 額人户則照本户應納之數各以十 分爲率一分不足者杖六十每一分 加一等至五分以上罪止杖一百若 官吏里長受人户之財而致違限者 計贓以枉法罪與本律從重論若違 限至一年猶不足者則人户之頑里 長之玩甚矣各杖一百官吏 照例擬斷}} <!--第9页--> ====條例==== 一運弁以通幇糧米計筭但有掛欠卽革 職責懲發囘追比不足者分别治罪如 欠不及一分笞五十追足復職不足满 杖欠至一分杖六十追足免罪不足徒 一年欠至二分杖七十追足免罪不足 徒二年欠至三分杖八十追足免罪不 足徒三年欠至四分杖九十追足仍满 杖不足發附近亮軍欠至五分杖一百 追足徒一年不足者發邉遠充軍欠至 六分者絞六分以上者斬俱監候照例 <!--第10页--> 以其家產抵償如仍不足令原僉衙門 各官代賠分坐員軍以一船糧米計筭 但有掛欠照例拏交運官發囘追足不 足治罪其按照分數定罪之處並與運 弁同承追官嚴加議處如家產抵償不 足令所差分管各官代賠至糧船起交 足額外原有餘米聽囘空時沿途糶賣 一廣平以內營鎭徴粮並以五六七等月 齊足嘉定各鎭徴粮並以二三四等月 齊足逓年只有一期過此並以違限律 論 <!--第11页--> ===多收稅糧斛靣=== 凢各倉 {{*|主守 官役}} 收受稅糧聽令納户親自行 概平斛交收作{{*|正}}數 {{*|即以平收 者作正數}} 支銷依 例准除折耗若倉官斗級不合納户行 槪踢斛淋尖多收斛靣 {{*|在 倉}} 者杖六十若 以 {{*|所多 收之}} 附餘糧數 {{*|總}} 計贓重 {{*|於杖 六十}} 者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 {{*|此皆就在倉者言如 入巳以監守自盗論}} 提調官吏知而不舉與同罪 {{*|多粮 給主}} 不知 者不坐 {{*|槩者平斛之具俗所謂盪也稅粮有 正額收斛有定制收受者聽納户親 自行槩則無多收之弊所以不虧納 户也主守將平收入倉之粮作爲正 <!--第12页--> 數支放開銷依例准開折耗者即後 條例收耗開耗之法所積既多爲日 既文自難免于折耗故依例准開所 以不累主守也若經收之倉官斗級 不令納户行槩或踢斛使其實或淋 尖使其满以多收斛面者杖六十仍 計所多收斛面積出附餘之數以坐 贓律科之贓罪重于杖六十則照坐 贓論罪止杖一百雖多收于民猶在 於倉米曾入巳也提調官吏職應科 祭主守者知其多收而不覺舉 與倉官斗級同罪不知者不坐 按清朝律例有斛面附餘耗米至例 故小註有開耗之文今無此例 惟踢斛淋尖及主守官役外額 要索等弊當比附此律科斷}} <!--第13页--> ===隱匿費用稅糧課物=== 凢 {{*|本户 自運}} 送本户應納稅糧課物 {{*|如蠶絲銅 鐡之類}} 及應{{*|追}}入官之物 {{*|巳給文 送運}} 而隱匿 {{*|肥巳 私自}} 費用不納或詐作 {{*|水火 盗賊}} 損失欺㒺 {{*|經 收}} 官 司者並計所虧入物數 {{*|爲 賊}} 准竊盗論 {{*|罪 止 杖一百流 三千里}} 免剌其部運官吏知 {{*|隱匿詐 妄之}} 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此係公罪各留 職役若受財故 縱以柱法從重論小户附搭 侵匿者仍依此律准窃盗 〇本户即 今本社 凢應納稅粮經官盤騐應辨課物及 應追征入官之物經官估稱俱給文 批合本社自行送納差官監押部運 蓋錢粮不許色攬代納也本社于官 司騐明令其自運赴倉赴庫之時而 于途次隱匿費用竟不交納或詐作 <!--第14页--> 水火盗賊有所損失以欺罔官司者 並計其所虧欠之數爲賊准窃盗論 一两以下杖六十至一百二十两以 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其部 運官吏明知本社有隱匿費用詳妄 之情而狥縱不舉者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 不坐}} <!--第15页--> ===攬納稅糧=== 凢攬納 {{*|他 人}} 稅糧者杖六十著落 {{*|本 犯}} 赴倉 {{*|照 所 攬 數}} 納足再於犯人名下 {{*|照所 納數}} 追罰一半 入官〇若監臨主守 {{*|官役 挾勢}} 攬納者加罪 二等 {{*|仍追罰一 半入官}} 〇其小户畸 {{*|殘 田}} 零 {{*|零丁 不足 以成 一力}} 米麥因便凑數 {{*|於本 里}} 納糧人户處 附納者勿論 {{*|包攬侵費正數及多科費 用以誆騙論若侵欺以監 守自盗論色與者不應杖罪 〇里即 今社 攬納者調包攬他人稅粮代其交納 非爲多收取利卽圖暫時挪用甚且 有誆騙侵蝕之弊在民則受其剥削 在官則被其遲欠故不論攬納幾家 不分其數多寡但犯旨坐杖六十照 所攬應足稅粮著落撹納人赴倉納 <!--第16页--> 足再追罰攬納之數一半入官〇監 臨謂提調部運官吏也主守謂官攅 斗級人等也凢民間攬納不過規取 盈餘若監守之人身自攬納罔下取 利何以禁察他人故加罪二等杖八 十不言納足追罰者蒙上文也〇其 里中小户應納畸零米麥因便輳數 于多粮納户附搭納官者勿論夫曰 畸零則爲數無幾不必責其親輸而 納粮人戸又非攬納之比故不在禁 限若攬納之人或將所色稅粮侵触 費用納不足數或指稱雜費名色額 外多科或全侵歎人巳並計賍 分别科罪色與者坐不應重杖}} <!--第17页--> ===虛出通關硃鈔=== {{*|凢錢粮通足出給印信長單 爲通闗倉庫截收則照給紅 批照票 爲硃鈔}} 凢倉庫收受一應係官錢粮等物 {{*|原數 本}} 不 足而監臨主守通同有司提調官吏虚 出通闗 {{*|給 發}} 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 {{*|不分 攤各 犯}} 皆以監守自盗論〇若委官盤點錢 粮數本不足扶同 {{*|監臨提 調官}} 申報足備者 罪亦如之 {{*|亦計不足數以監 守自盗論并贓}} 受財者計 {{*|入巳}} 贓以枉法從重論〇其監守不收本 色 {{*|詐言 奉文}} 折收財物虛出硃鈔者亦以監 守自盗論納户知情減二等免剌原與 <!--第18页--> 之贓入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通上}} 同僚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 {{*|至死 減等}} 不 知及不同署文案者不坐 {{*|以失覺 察論 曰一應等物則凢倉庫收受在官之 物皆是也監臨係管粮之官主守係 收粮之人各倉庫收受一應官錢粮 等物管收之監臨主守必通全足備 然後出給通關與有司提調官吏以 爲照驗若錢粮等物收受不足而即 虛出全足通闗必有通同情弊矣扣 除實在者計所虛出之數併贓皆以 監守自盗論計筭虚出總數併論各 人之罪蓋併戚論罪乃科監守自盗 之本法皆者謂監臨主守有司提調 官吏不分首從皆坐監守自盗之罪 也〇委官雖非專管之人而既奉委 盤點錢粮其責任卽與監臨相同盖 點之數本虧欠不足而扶同申報爲 足備則與監守之虛出通闗無異故 <!--第19页--> 罪亦如之卽計虛報之數爲贓委官 與監守提調官吏併贓論罪皆坐監 守自盗若因盤點不足委官受財而 爲扶同申報者計其入巳之贓以枉 法從重論枉法罪重則從枉法監守 盗罪重則仍從監守盗也〇若有應 征本色錢粮者其監臨主守不收本 色乃向納户折收財物瞒官作弊面 虛出本色硃鈔者即言折收之財物 爲贓以監守自盗併贜論罪納户明 知監守折收情弊而聽從折收者域 監守罪二等免剌原與折收之贓入 官不知者不坐其贓給主〇首節之 虛出通闗次節之扶同申報三節之 折收財物以上凢三項各同僚連署 文案之官有明知其事而不舉首者 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杖一百流 三千里其不知情及不同署文案者 不坐註曰以失覺察論即後錢粮互 相覺察條也然止指監臨主守而言 其他不 得槪論}} <!--第20页--> ====條例==== 一凢新舊交代如果米穀收存不愼官物 遺失不全立即揭報題參於舊官名下 著追如巳經後官接受出結米榖霉變 官物短少著落接任出結之官接數賠 補 <!--第21页--> ===附餘錢糧私下補數=== 凢各衙門及倉庫但有附餘錢糧須要畫 寔報官明白 {{*|立案 於}} 正收 {{*|簿内 另}} 作數 {{*|支 銷}} 若 監臨主守将増出錢糧私下銷補别項 事故虧折之數瞒官作弊者 {{*|不分 首從}} 並計 贓以監守自盗論 {{*|其虧折追 賠囘官}} 〇若内庫 收受金帛當日交割未畢者 {{*|不許 帶出}} 許令 附簿寄庫若有餘剰之物本庫明白立 案正收開申户部作數若 {{*|解 户}} 朦朧擅将 金帛等物出外者 {{*|不分 多少}} 斬 {{*|雜犯准 徒五年}} 守門 官失於盤獲摉檢者杖一百 {{*|金帛等物 追囘官 <!--第22页--> 附餘錢粮謂按額收受照數解支而 秤頭斛靣之積有多出之羡餘也増 出錢粮即是附餘謂在正額之外增 出之數也事故虧折者如被益賊水 火損壞遣失之䫫是也凢內外經管 錢粮各衙門及各處倉庫其收受之 錢粮觧支巳足但有積出附餘監守 之人須將附餘寔數盡數報官明白 立案正收在官另行作數支銷若監 臨主守以府餘爲増出錢粮因有别 項事故虧折之數即将附餘扺筭私 下銷補瞒官作弊者並計所私補之 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首從論罪 将附餘仍作正收其虧折之數查係 因何事故追征囘官如係監守自盗 則徑依本律罪等者從一科㫁也〇 内庫乃禁宻深嚴之地各處解到金 帛有當日交割未畢者其未畢之物 不許將出許令明白附簿寄庫來日 交收若交收正額巳足尚有餘剰之 物亦係原衙門封鮮之敦本庫將餘 剰數目明白立案正收入庫開申户 <!--第23页--> 部作數僃用若朦朧擅将收爱未畢 及額外餘剩金帛等物檇帶出外者 不分多少即坐雜斬其守門 官失于盤獲摉撿者杖一百}} <!--第24页--> <!--第25页--> ===私借錢糧===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錢粮等物 {{*|乃金帛之 類非下條 衣服 之属}} 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者雖有文 字 {{*|文字兼文約 票批簿籍}} 並計 {{*|所借 之}} 贓以監守自 盗論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人盗倉 庫錢糧論 {{*|監守坐以自盗非監守止 以常人盗追出原物回官}}〇 若将自巳物件抵換官物者罪亦如之 {{*|自巳物 件入官 錢粮銀米也等物則兼金帛之類若 其他噐物則爲官物矣私字貫自借 與借人言曰私所以别于公也若因 公借用則爲那移矣監臨主守之人 將倉庫中係官錢粮等物私自借用 或私下轉借與人雖立有文字以爲 <!--第26页--> 償回憑㨿命罔上行私即同盗取並 計所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不分 首從論罪其非監守之人借者以常 人盗倉庫錢粮論罪或自與監守借 用或爲人轉借皆是也其不知爲官 錢粮而借者不坐〇若將自巳物件 抵換官物者亦論如私借之罪係監 守則坐以監守自盗係常人則坐以 常人盗其所抵 換之物入官}} ====條例==== 一凢管民地方官員借用官銀錢初次逾 限不能納者即令離任限一年納清開 復若限内不足革職著落家產填償所 轄上司催追 <!--第27页--> ===私借官物=== 凢監臨主守將係官什物衣服羶褥噐玩 之類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笞五十過十日各 {{*|計借 物}} 坐贓論減二 等 {{*|罪止杖八十徒二 年各追所借囘官}} 若有損失者依毁 失官物律坐罪追賠 {{*|有心致損依棄毁 官物計贓准窃盗 論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誤毁 及遣失者減棄毁之罪三等杖八十徒 二年並 追賠 凢官所置備以爲公用之物皆謂官 物不獨衣服羶褥噐玩故曰之類也 監臨主守将一應官物私自借用或 轉借與人及與監守借之者不論物 之輕重多寡在十日內者各笞五十 若借過十日未納則計所借本物之 <!--第28页--> 價坐賊論罪減二等科之如坐贓之 罪輕于笞五十者仍依笞五十之法 若因借用而有損失者依棄毁官物 律擬罪誤毁及遺失者減等科之仍 追賠什物納官棄毁等律見 田宅門棄毁器物稼穡條}} <!--第29页--> ===那移出納=== 凢各衙門收支錢糧等物巳有文案 {{*|以備 照}} 勘合 {{*|以行移典守者 自合依奉出納}} 若監臨主守不正 收正支 {{*|如不依文 案勘合}} 那移出納囘充官用 者並計 {{*|所那 移之}} 贓准監守自盗論罪止杖 一百流三千里 {{*|係公 罪}} 免剌〇若 {{*|各衙 門}} 不 給半印勘合擅出權 {{*|宜 票}} 帖 {{*|團 支}} 或給勘合 不立文案放支及倉庫 {{*|但據 權帖}} 不候勘合 或巳奉勘合不附簿放支者罪亦如之 {{*|各衙門及興守者並計支 放之贓准監守自盗論}} 〇其出征鎭 守軍馬經過去處 {{*|合 付}} 行糧草料明立文 <!--第30页--> 案即時應付具數開申合于上司准除 不在擅支之限違 {{*|而不即 應付}} 者杖六十 {{*|交案勘合者定制提調錢粮衙門將 應收應支各欵項數目明立文案以 爲存查照驗仍将欸項數目填入勘 合舆文案合用一印将勘合給與監 臨主守之人開註簿籍按照收支所 謂正收正支也那移出納者不依文 案勘合所開之項而混亂收支如所 收去年錢粮未足即將本年錢粮那 移補數所收此項錢粮未足却將彼項錢粮那 移解給所謂不正收正支也各衙門收支錢粮 等物旣巳明立文紫填給半印勘合 若監臨主守不照依正收正支而那 移出納雖曰仍充别項官用非同侵 盗入巳然出納不明有違定制或出 或納並計所那移之數爲贓准監守 自盗論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免剌 〇權帖謂權宜給發之票帖而無即 信者若不給半印勘合而擅出權宜 <!--第31页--> 票帖或巳給勘合而不明立文案即 行放支此則提調錢粮官吏之罪也 倉庫監守之人不候給發勘合或巳 奉有勘合並不附記簿籍即以放支 此則監守倉庫官吏之罪也雖係正 支而無那移之弊但違定制卽無憑 信之實故計所放支之數爲贓亦論 如那移之罪所以防作弊之漸也〇 出征鎮守係两項出征是帥兵征討 鎮守是移兵駐鎮軍陽經過去䖏應 合供給行粮草料各該衙門遇有此 等雖未奉有勘合許其明立供給文 案即時應付開具應付之數中報准 除不在擅支之限若以無勘合之故 違而不即應 付者杖六十}} ====條例==== 一凢有倉厫鎮營倘因循怠玩於滲漏處 既不粘補應蓋造䖏又不詳請以致米 <!--第32页--> 榖霉爛者革職霉爛若干勒限一年照 數追賠如限內不足照損壞倉庫財物 律治罪若有将倉穀侵盗入巳揑稱霉 爛虧空者仍照侵蝕例治罪 一凢地方交代除實在民欠外將巳徴錢 粮侵蝕虧空揑稱民欠令後官接受者 後官即揭報該管上司據實確審定擬 如該管上司護庇離任之員而抑勒交 盤者被勒之員直揭該部代爲陳奏將 具揭及虧空之員押赴來京交部確審 將抑勒之上司一並從重議䖏或係誣 <!--第33页--> 揑枉揭交與刑部治罪倘前官虧空後 官容隱不報出結接受至本身離任始 稱前任虧空者将欠項追賠外仍治以 瞻狥私受之罪其揭報之員照例赴部 於别省調補倘調補省分該管上司因 前揭報之故多方摉求借端誣䧟者許 該員於刑部呈辨果係冤抑將該管上 司交部議䖏如該員借名誣辨者從重 治罪 一凢追賠納官各項銀两有較原叅之數 浮多者仍給回本人 <!--第34页--> 一凢審擬那移之案於定案日查明叅後 賠過若干准予開除以現在未足之數 定擬 <!--第35页--> ===庫秤雇役侵欺=== 凢倉庫務場局院庫秤斗級若雇役之人 {{*|受雇之人即 是主守或}} 侵欺 {{*|或}} 借貸{{*|或}}移易 {{*|二字 即抵 換 也}} 係官錢粮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 同情分受賊物者罪亦如之其知情不 會分贓而扶同 {{*|雇役者以所盗 物控作見在}} 申報瞒 官及不首告者減 {{*|自 盗}} 一等罪止杖一百 不知者不坐 {{*|收粮曰倉收財曰庫稅物曰務卽稅 課司等衙門積物曰場卽草場塩場 之類局如織梁等局院如上駟等院 皆係錢粮出入之所庫枰斗級皆係 現在主守之役雇役之人雖非應當 庫秤斗級者然受其雇錢代役承直 <!--第36页--> 即同主守若有侵借移易等事係官 錢粮者即是監守盗矣計侵借移昜 之數並以監守自盗論若雇主同有 侵借移易之情而分受贓物即是同 爲盗矣亦論如雇役之罪其雖知情 不曾分贓而但爲扶同申報欺瞒官 司及徇隱不行首告者是縱其盗矣 减雇役之罪一等罪止杖一百雇王 不知者 不坐}} <!--第37页--> ===冐支官粮=== 凢管軍官吏冐支軍粮入巳者計 {{*|所冐 支之}} 賊 准窃盗論 {{*|取之於軍非取之於官也故 止准窃盗論若軍巳迯故不 行扣除而入巳者以常人盗官粮論若 承委放支而冐支者以監守自盗論}} 免剌 {{*|管軍官吏皆自單人本管所部者言 若詐冐本部下應支月粮軍人姓名 而支粮入巳計所冐支之粮爲贓准 窃盜論免剌至死减一等此不以官 粮坐罪而止准窃盗者在彼雖有詐 胃之情在官實爲應給之物終是軍 人合得之粮故註曰取 之于軍非取之于官也}} <!--第38页--> <!--第39页--> ===錢粮互相覺察=== 凢倉庫務塲官吏攅攔庫子斗級皆得互 相覺察若知侵欺盗用借貸係官粮錢 巳出倉庫匿而不舉及故縱者並與犯 人同罪 {{*|至死減 一等}} 失覺察者減三等罪止 杖一百〇若官吏虚立文案那移出納 及虚出通闗 {{*|另有 本律}} 其斗級庫子攔頭不 知者不坐 {{*|監守侵欺盗用偕貸係官錢粮者自 有本罪而倉庫場務官吏攅典有監 臨之責廵攔庫子斗級諸役有主守 之責彼此責任攸同皆得互相覺察 若知有侵欺盗用借貸巳出倉庫之 外而隱匿不即舉首及故縱而不欄 <!--第40页--> 阻者雖無同盗分贓之事實有徇庇 奸盗之惰故並與犯人同罪至死減 一等其不知而失干覺察者雖有踈 虞之咎實無縱容之心故得減犯人 罪三等罪止杖一百〇上莭侵欺盗 用借貸皆實在將倉庫錢粮出外故 失覺察者有罪若官吏不正收正支 而虛立文案那移出納及收受不足 虚出全足通闗則由于官吏爲主俱 係文書上虛事無有形跡可憑非擔 攔庫斗之所得覺 察者故不知不坐}} <!--第41页--> ===倉庫不覺被盗=== 凢有人 {{*|非監 守}} 從㑹庫中出守把之人不摉 檢者笞二十因不摉撿以致盗物出倉 庫而不覺者減盗罪二等若夜値更之 人不覺盗者減三等倉庫眞宿官攅斗 級庫子 {{*|非正直 本更}} 不覺盗者減五等並罪 止杖一百故縱者各與盗同罪 {{*|至死減 一等}} 若被強盗者勿論 {{*|互相覽察與此不覺 被盗官吏皆係公罪 仍留職役隱匿不舉與此 故縱皆係私罪各罷職役 凢非監守之人無故不得出入倉庫 若見有他人徔倉庫中出日閒把守 人役不行摉撿者笞二十此指無盗 物者言也若因不摉撿以致其人盗 <!--第42页--> 出倉庫中物而不覺者贓盗罪二等 若夜間直更之人不覺被盗者減盗 罪三等其非直更之人凢在倉厚氣 宿之官攅斗級庫子不貲被盗者减 盗罪五等以上把守直更眞宿諸人 並罪止杖一百以常人盗律減科罪 止其把守眞更直宿諸人見知有盗 而故縱不即追捕者各與盗同罪至 死减一等若被強盗而 力不能制禦者勿論}} <!--第43页--> ===守支錢糧及擅開官封=== 凢倉庫官攅斗級庫子役满得代 {{*|不得 離去}} 所 收錢粮官物并令守{{*|候}}支{{*|放}}盡絶若無 短少方許 {{*|官 攅}} 各離職役 {{*|斗庫 寧家}} 其有應合 相沿交割之物聽提調官吏監臨盤點 見數不得指厫指庫交割違者各杖一 百〇若 {{*|倉庫 所收}} 官物有印封記其主典不 請原封官司 {{*|閲 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其守 支盤 點及擅開各有侵盗等弊 者俱從重論追賠入官 官攅謂倉庫官與攅典也官應曰任 满攅應曰役满斗級庫子則有逞役 之時無役满之限此官攅斗庫止言 役满者省文也官攅斗庫有監守倉 <!--第44页--> 庫之責役满雖得更代而該年所收 錢粮官物逺難見數交盤並令守候 放支盡絶若無短少官攅方許各離 職役斗庫方許寧家若非經收放支 錢粮其有應合相沿交代之物如積 貯米穀附餘錢粮及寄存倉庫入官 贓物之類聽候提調官吏監臨盤查 驗點逐一見數明白交與替代之人 接管不得但指某愚某庫錢粮官物 之數虛文行移私相交割恐有侵欺 盗用借貸那移抵換等弊監守既易 互相推調也若違此律不守支而離 職役不盤點而交割者各杖一百各 字指提調官吏經收交代官攅人等 也〇若收管一應官物有印封記者 所以防侵盗抵換也其主守之人若 不請原封衙門驗視 而擅開者杖六十}} <!--第45页--> ===出納官物有違=== 凢倉庫出納官物當出陳物而出新物 {{*|則 價 有多 餘}}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 {{*|則價有 虧欠}} 之類 及有司 {{*|以公 用}} 和雇和買不即給價若給 價有増減不 {{*|如價 値之}} 實者計 {{*|通上 言}} 所虧欠 {{*|當受上物而受下物及雇買不即給 價即給價減不以實各有虧欠之利}} 及 多餘 {{*|當出陳物出胃新物及雇買給 價增不以實各有多餘之利}} 之 價 {{*|並計所虧 欠所多餘}} 坐贓論 {{*|以錢粮不係入巳 雇買非充私用故 罪止杖一百徒三 年贓分入官給主}} 〇若應給俸禄未及 期而豫給者罪亦如之〇其監臨官吏 {{*|統上 論}} 知而不舉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第46页--> {{*|當出陳物而出新物如倉粮不挨陳 支放而先出新粮之類應受上物而 受下物如織疋不收細實而受統薄 之類曰之類者舉一二以例其餘也 和猶平也和雇和買謂有公務而以 平價雇買雇不止人工賃用噐具亦 是買則一應貨物也不實謂或增或 減不如雇買時值實數也虧欠多餘 通一莭言之虧欠者所受下物之價 少于上物雇買未即給價與減價不 實等數是也多餘者所出新物之價 重于陳物雇買增價不實等數是也 凢倉庫出納自有則例有司雇用人 工器具買用一應貨物當依實價即 時給彂若新陳上下出納違例雇買 價値不給増減不實則必有虧久多 餘之弊故計所虧欠多餘之數坐賍 論罪賍分入官給主〇若應給俸禄 各有定期應月給者須在本月之内 應季給者須在本季之内未及期而 預先給發如正月而給二三月之俸 春季而給夏秋之俸是也亦計所預 <!--第47页--> 給之數坐賍論罪〇其監臨官吏若 明知主守倉庫之人出納有違俸禄 預給有司雇買不即給價及增減不 實狥縱不行舉究各與犯人同罪不 知者不坐通 承上二莭言}} <!--第48页--> <!--第49页--> ===收支留難=== 凢收受支給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 {{*|二字 重看}} 留難刁蹬不卽收支者一日笞五十每 三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徒一年〇守 門人留難者 {{*|不放入 計日論}} 罪亦如之〇若領 物納物之人到有先後主司不依 {{*|原 到}} 次 序收支者笞四十 {{*|官物兼一應錢糧等物言凢各衙門 收支官物其當該官吏無故將納物 領物之人留難刁蹬當收者不即收 受當支者不即支給以致守候艱難 公事阻滯故計日論罪一日笞五十 每三日加一等至十九日以上罪止 杖六十徒一年〇守門人役留難不 放入者則與收支留難者無異故亦 <!--第50页--> 計日論如官吏之罪〇若納物領物 之人到有先後收支應有次序若不 依其先後以爲次序則攙越 無龍犯人情不平故笞四十}} <!--第51页--> ===起解金銀足色=== 凢收受 {{*|納 官}} 諸色課程變賣貨物起解金銀 須要足色如成色不及分數提調官吏 {{*|及佑計 煎銷}} 人匠各笞四十著落均賠納官 {{*|官有侵欺問監守盗知情 通同故不收足色坐贓論 諸色課程如歳辨商税各塲課銀之 類變廣貨物如抄沒入官諸物照例 變價之類金銀成色必足十分不及 分數不足十分成色之數也人匠指 佑計傾銷之人成色不足提調官吏 與人匠均難辞咎故各笞四十著落 均賠照不及 分數補足}} <!--第52页--> <!--第53页--> ===損壞倉庫財物=== 凢倉庫及積聚財物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曬晾不以時致有損壞者計所損壊 之物 {{*|價}}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著落均賠納 官〇若卒遇雨水衝激失火延燒 {{*|若倉 庫内 失火自依本律 杖八十徒二年}} 盗賊 {{*|分强 窃}} 刼奪事出不 測而有損失者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 白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 {{*|官 吏}} 若将侵欺 借貸那移之數乘其水火盗賊虛揑文 案及扣換交单籍冊申報瞒官 {{*|希圖倖 免本罪}} 者並計贓以監守自盗論同僚知而不 <!--第54页--> 舉者與同罪不知者不坐 {{*|凢倉庫及積聚时物之所皆設有主 守責令收掌若主守之人安置不如 法驪晾不以時致有損傷壞爛過在 怠忽非有奸弊計所損壞之物坐贓 論罪均賠納官〇若卒遇水大盗賊 事出不測有所損失者意不及料力 不能制皆非主守之過也委勘明白 免罪不賠其監臨主守若平時有侵 欺借貸那移之數乗有水火盗賊之 事而因以爲奸虛捏文案及扣換单 冊將所侵欺等項畫作損失申報瞒 官圖免本罪則與盗何異並計侵借 那移之數爲賍以監守自盗論罪若 同僚連署文案明知其虛揑扣換之 情而扶同不舉者與本犯同罪至死 減一等不連署文案而不知者不坐}} <!--第55页--> ===轉解官物=== 凢各處徵收錢帛買辨軍需成造軍器等 物所在州縣交收差有職役人員陸續 類解本府若本府不即交收差人轉解 靿令 {{*|州 縣}} 人戶就解布政司者 {{*|即今 營鎭}} 當該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各杖八十 {{*|公 罪}} 若 布政司不即交收勒令各府就解部者 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罪亦如之 {{*|若原 行僉 定長解不 用此律}} 〇其起運 {{*|前 項}} 官物長押官及 解物人安置不如法致有損失者計所 損失之物坐贓論着落均賠償官若船 <!--第56页--> 行卒遇風浪及{{*|外人}}失火延燒或盗賊刧 奪事出不測而有損失者申告所在官 司委官保勘覆實顯跡明白免罪不賠 若有侵欺者 {{*|不論有無 損失事故}} 計贓以監守自 盗論〇若起運官物不運{{*|原}}本色而輒 齎財貨於所納去處收買納官者亦計 {{*|所買餘 利爲}} 贓以監守自盗論 {{*|首節言錢帛軍需軍器等物征收辨 造訖日州縣差員役類解本府府解 司司解部所以便人情均勞逸也既 有一定之例若本府即勒令州縣原 差解司是委其勞于州縣而重累之 矣本府當該提調正官首領官吏典 各杖八十若营鎮官即勒令各府原 差解部是委其勞于府而重累之矣 <!--第57页--> 本司之首領官承行典吏亦各論如 杖八十之罪〇次節言起運官物之 長押官解物人安置損失及遭水火 盗賊若有侵欺者其法悉與前條損 壊舍庫財物律相同葢押官解人旣 巳承領起遵即係主守之人矣〇末 節言各項應用物料必辨本色起運 者皆取土産人工之良以濟國用也 若起運官物人領運本色変易財貨 齋至所納去處或用銀收買或賣貨 另買納官者亦計其所得之餘利爲 贓以監寄自盗論餘利入官財卽銀 两貨係别物銀两則圖輕賫以省脚 價别物則圖販賣以取盈餘借官物 爲規利 之計也}} ====條例==== 一漂没船糧着落沿途各守所文武官員 親臨勘實各出保結取具運官結杖該 <!--第58页--> 鎭營確察具題豁免若漕運官軍水次 折乾沿途盗賈自度粮米短少故將船 放失漂流及雖係漂流損失不多乗機 侵匿換作全數賄厲有司官吏扶同奏 勘者前後幇船及地方居民有罷覺察 告首督運官司查實給賞輕賫銀十两 官軍侵盗至六百石者擬斬不及六百 石者發邉遠充軍沿途各守所文武官 不親臨確勘的實逺出保結者革職鎭 營不嚴祭磪實遽行題豁事發交部議 處所虧米數仍行原管官將故失侵揑 <!--第59页--> 之人家産變賣抵償不許輕扣别軍月 糧前後幇船知而不舉一體連坐仍於 正犯所欠錢粮内責令帮賠十分之三 一運粮官軍人等犯該人命強盗等項重 罪者官拘繫奏提軍人等卽便提問其 餘一切小事候交粮畢日審結 一漕船沿途所在鎭營地轄照定限時日 驅令出境如有違限將督催押運領運 員人俱交該部照例分别議處設有非 常風阻俱令查實報明免其議處 <!--第60页--> <!--第61页--> ===擬斷賊罰不當=== 凢擬斷贓罰財物應入官而給主及應給 主而入官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 {{*|凢贓物應入官應給主者許具名例 給沒贓物律若擬㫁駴罰財物誤将 應入官而給主應給主而入官雖皆 非法然止一時之錯而無入巳之私 故計其錯給錯入財物 坐贓論罪罪止杖一百}} <!--第62页--> <!--第63页--> ===守掌在官財物=== 凢官物當應給付與人巳出倉庫而未給 付若私物當供官用巳送在官而未入 倉庫 {{*|均爲 官物}} 但有人守掌在官 {{*|官司委僉 守掌之人}} 若有侵欺借貸者並計 {{*|入 巳}} 贓以監守自 盗論 {{*|若非守掌之人侵欺者依常人盗 倉庫律論其有未納而侵用者經 催里納保歇各照隱匿色攬欺 官取財科断不得㮣用此律 凢錢粮官物在倉庫中及承領起運 其監守與押雠人侵欺等罪以上各 條皆備矣此特指守掌在官者言之 一應官物當應給付與人者巳經取 出倉庫而未及給付猶是官物一應 私物當應供送官用者巳經納送在 官而未入倉庫亦是官物如官司委 人守掌而守掌之人若有侵欺借貸 <!--第64页--> 者並許侵借之數爲贓以監守自盗 論蓋承妥守掌即是主守之人矣}} <!--第65页--> ===隱瞒入官家産=== 凢抄沒人口財產除謀反謀叛及姦党係 在十悪依律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 者妻子財產不在抄沒入官之限違者 依故入人流罪論 {{*|抄沒尚未入官作 未入官各減一等}} 〇 若抄劄入官家産而隱瞒人口不報者 計口以隱瞒丁口論若隱瞒田土者計 田以欺隱田粮論若隱瞒財物房屋孳 畜者坐贓論各罪止杖一百所隱人口 財産並入官罪坐供報之人 {{*|所隱之人 口不坐不 加重者 以自巳 之丁口財産}} 〇若里長同情隱瞒及 <!--第66页--> 當該官吏知情者並與同罪計所隱贓 重 {{*|於杖 一百}} 者坐贓論全科〇受財者計贓 以枉法各從重論 {{*|以枉法之重罪 論分有禄無禄}} 失覺 舉者減 {{*|供報 人}} 三等罪止笞五十 {{批|此係像是隱瞒罪人 家口與社長隱漏在 籍丁口新律不同故 起數雖同而加等則 一止於杖一止於流 自應各從本律}} {{*|凢抄沒人口財產乃懲惡極典身雖 正法未盡厥辜故復有縁坐抄沒之 法惟反叛姦党係在十惡則依本律 抄沒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本犯之 罪雖重妻子財産不得擅擬抄沒違 者以故入人流罪論杖一百流三千 里〇若律該抄劄入官家産而供報 之人隐瞒人口不報者計口以隱漏 丁口律論一口至三口杖六十每三 口加一等隐瞒田土不報者計畆以 欺隐田粮律論一畆至五畆笞四十 每五畆加一等隱瞒財物房屋孳畜 不報者估計所値坐贓論此三項並 罪止杖一百則人丁十五口以上田 <!--第67页--> 土三十五畆以上坐賍八十两以上 也所隱人口財產並追入官獨坐原 供報不實之人〇若里長與供報之 人同情隱瞒及當該官吏知有隱瞒 之情而不究追並與犯人同漏口欺 隱坐賍之罪仍訓所應財物房屋孳 畜之贓至八十两以上罪重于杖一 百者全科至杖一百徒三年不似漏 口隱田罪止于杖一百也〇若里長 官吏受財而爲之隱瞒者各計其入 巳之賊分有祿無祿人以枉法各從 重論贓罪重于杖一百及坐贓全科 者則從枉法輕則仍從本律若無同 情知情受財等事止是一時失于覺 舉者各減供報人罪 三等罪止笞五十}} ====條例==== 一凢罪犯入官財產止應著落正犯追取 倘正犯将無干之人肆行誣頼者從重 <!--第68页--> 治罪仍著落伊身追取承審察追各官 如徇庇正犯拖累無干之人亦交與該 部嚴加議䖏 一凢欠帑人員或因獨力難賠或因產畫 無着遂將分居别業之弟兄親族並不 知情之親友旁人巧借認幇名目報轉 株連勒令賠補者將承審承追各官均 照違 制治罪 一凢虧空入官房地内如有墳地及墳園 内房屋㸔墳人口祭祀田産俱給回本 <!--第69页--> 人免其入官變價 <!--第70页--> <!--第71页--> ==課程== {{*|課者稅物之錢程者謂物有貴賤 課有多寡如地利之有程限也}} ===匿稅=== 凢客商匿稅不納課程者笞五十物貨一 半入官於入官物内以十分爲率三分 付告人充賞務官攅攔自獲者不賞入 門不弔引同匿稅法 {{*|商匠入關門必先 取官置號单備開 貨物憑其弔 引照貨起稅 客商之貨應納貌若匿其貨稅不納 課程而私賣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 官若出於告發者於入官物内以十 分之三充賞告人務官攅攔自復者 不賞以其職分所當然也古制貨必 有别貨入關門而不弔引與匿税同 罪}} <!--第72页--> <!--第73页--> ===舶商匿貨=== 凢泛海客商舶 {{*|大 船}} 船到岸即將貨物盡實 報官抽分若停塌沿港土商牙儈之家 不報者杖一百雖供報而不畫實罪亦 如之 {{*|不報與報 不盡之}} 物貨並入官停藏之人 同罪告獲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泛海客商所販皆外番之貨其船大 其貨多必盡數報官照例抽分若停 榻於沿港土商牙儈之家而不報者 杖一百雖經供報到官而隱漏不盡 者罪亦如之其不報不畫之貨物並 追入官停藏之人同杖一百之罪若 有人首告或連人獲送 者官給賞銀二十两}} <!--第74页--> <!--第75页--> ==錢債== ===違禁取利=== 凢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 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 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 {{*|於笞 四十}} 者坐贓 論罪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 內舉放錢債典當財物者 {{*|不必多取餘 利有犯即}} 杖八十違禁取利以餘利計贓重 {{*|於杖 八十}} 者依不枉法論 {{*|各主者通筭折半科罪 有禄人三十两無禄人 四十两並杖九十每十两加 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並追餘利 給主 {{*|無庶民 官吏言}} 其負欠私債違約不囘者 <!--第76页--> 五两以上違三月笞一十每一月加一 等罪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違三月笞 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百两 以上違三月笞三十每一月加一等罪 止杖六十並追本利給主〇若豪勢之 人 {{*|於違約 負債者}} 不告官司以私債強奪去人 孳畜産業者杖八十 {{*|無多取餘利 聽贖不追}} 若估 {{*|所奪畜 產之}} 價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 {{*|罪有 重於 杖八 十者}} 坐贓論 {{*|罪止杖一 百徒三年}} 依 {{*|多餘 之}} 數追囘 {{*|主}} 〇若凖折人妻妾子女者杖一百 {{*|姦 占 加一 等論}} 強奪者加二等 {{*|杖七十徒 一年半}} 因 {{*|強 奪}} 而 <!--第77页--> 姦占婦女者絞 {{*|監候所準 折強奪之}} 人口給親私 債免追 {{*|放貨典當以通緩急之用取利之中 有相濟之義然必有乘人之急而㒺 利無度者亦必有遲欠違約負頼不 囘者故立此禁限也凢民閒私放錢 債及典當財物者每月取利並不得 過三分如偕當銀一两每月止許加 利銀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 如借銀一两按每月三分取利積至 三十三箇月以外則利錢巳满一两 興本相等是謂一本一利雖年月之 多不得復照三分筭利即五年十年 亦止囘一本一利此債當取利之禁 限也如違此禁限而取利三分以上 及積筭利錢過於其本者笞四十仍 計三分之外及過於本錢之餘利坐 賍論罪三十两笞五十則賍罪重於 笞四十應從賍論至八十两以上罪 止杖一百〇若監臨官吏於所部之 <!--第78页--> 内舉放錢債與部民與當部民之財 物所陬之利雖不違禁亦杖八十若 違業多取利息及過於原本則照前 節計其餘利依不在法論有禄人三 十两無禄大四十两應杖九十則賍 罪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至一百二 十两以上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並 追餘利給主總承两節言之既巳違 禁卽屬取與不和故並給主其民間 私債必有歸回期約其負次私債有 故違原約之期不囘未至三月弗論 至三月者以所欠多寡分三項論罪 每一月加一等五两以上笞一千罪 止笞四十五十两以上笞三十罪止 笞五十一百两以上笞三十罪止杖 六十三項皆至六箇月以上爲罪止 之限並追本錢并應得之利給主〇 若豪強勢要之人私放錢債因其沿 約不回不告官司而特強奪去欠債 人之孳畜産業者杖八十若估所奪 畜産之價過於應回本利之數者計 所多餘之物坐賍論如至七十两則 <!--第79页--> 重於杖八十應從賍論依所多之數 照追回主不言凖折孳畜產業者所 欠本利原應償回畜産價値相當彼 此情願自弗論也〇若欠債人之妻 妾子女則非畜産之比可以凖折回 債者若囊勢以私債而準折欠債人 之妻妾子女雖非強奪亦必有逼迫 不得巳之情故杖一百強奪者加二 等杖七十徒一年半因強奪而姦占 婦女者絞人口給親私債免追此二 句承上凖折 強奪而言}} ====條例==== 一聽選官吏監生人等借債與債主及保 人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两以上借者 革職債主及保人各枷號一箇月發落 債追入官 <!--第80页--> <!--第81页--> ===費用受寄財産=== 凢受 寄{{*|他}}人財物畜産而輙費用者坐贓 論 {{*|以坐贓 致罪律}} 減一等 {{*|罪止杖九十 徒二年半}} 詐言死 失者准窃盗論减一等 {{*|罪止杖一百 徒三年免剌}} 並 追物回主其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畜産 病死有顯跡者勿論 {{*|若受寄財畜而隱 匿不認依誆騙律 如以產業轉寄他人户下而爲 所賣失自有詭寄盗賣本條 凢受人寄托之財物畜産而輙擅費 用者猶有償回之心非遂乾沒之也 故坐賍論減一等若詐言畜死財失 者欺騙而隱匿之有盗之心矣故准 竊盗論減一等葢受寄之物原在其 家與取諸外者稍有不同故坐賍准 盗皆减一等並追物回主承費用及 詐言死失二項言其所寄財物畜產 <!--第82页--> 若被水火盗賊費失及病死各有顯 跡可據者勿論不坐罪亦不追賠事 出不測非受 寄者之過也}} <!--第83页--> ===得遺失物=== 凢得遺失之物限五曰內送官官物 {{*|盡 數}} 納官 私物召人識認於內一半給與得物人 充賞一半給囬失物人如三十日内無 人識認者全給 {{*|五 日}} 限外不送官者官物 坐贓論 {{*|罪止杖一百徒 三年追物償官}} 私物减 {{*|坐 贓}} 二等 其物一半入官一半給主 {{*|若無主 全入官}} 〇若 於官私地內掘得埋藏 {{*|無 主}} 之物者並聽 收用若有古噐鐘鼎符印異常之物 {{*|非 民 間所宜 有者}} 限三十日內送官違者杖八十 其物入官 <!--第84页--> {{*|遺失之物必有其主得之者限五日 内逸官官物畫數納官私物有人識 認半賞得物人半回失物人三十日 内無人識認物主不可踪跡則應属 之得物人故全給也如五日外不逸 官係官物坐賍論私物減二等其物 一半入官一半給回失主若無主認 自全入官矣〇地内埋藏之物如金 銀之類謂無主者也不論官私地内 掘得之物並聽收用不必報官若掘 得古器鐘鼎符邱異常汽物則應送 官以非民間所得有也違三十日之 限不送官者杖 八十其物入官}} <!--第85页--> ==市㕓== ===把持行市=== 凢買賣諸物两不和同而把持行市專取 其利及販鬻之徒通同牙行共爲姦計 賣 {{*|巳之}} 物以賤爲貴 買{{*|之人}}物以貴爲賤者 杖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混以 巳物}} 高下比價以相惑亂而取利者 {{*|雖情非 把持}} 笞四十〇若巳得利物計贓重 {{*|於杖八 十笞四十}} 者准窃盗論免剌 {{*|贓輕者仍以 本罪科之 两不和同謂使買者賣者皆不情願 之意與下把持二句語意相承如巳 買物則把持賣者如巳賣物則把持 買者即俗所語強買強賣而又不許 <!--第86页--> 他人買賣也故曰事取其利凢市集 買賣諸物致使两不和同而把持行 市高下其價不許他人作主自專其 利者及販買鬻賣之徒通同牙行共 爲姦計賣巳物則高其價而以賤爲 貴買人物則低其價而以貴為賤者 並杖八十〇若見人有所買賣在旁 故以巳物之價高下比並以惑亂買 賣之人因而于中䂓取牙利雖非把 持其情可悪故笞四十〇以上二節 内把持行市者曰事取其利通同為 姦者曰買賣貴賤在旁比價者曰惑 亂取利則此三項皆有分外多得之 利物也若巳得利物卽計以爲賍准 窃盗論前二項之賍罪重於杖八十 後一項之賍罪重於笞四十則從盗 科㫁免刺至 死減一等}} ====條例==== 一㑹同舘內外四隣居民人等代替外國 <!--第87页--> 人将買違禁貨物者問罪枷號一個月 發近邉充軍 一凢外國人 朝貢到京㑹同舘開市五日各舖行人等將不 係應禁之物入舘两平交易染作布絹 等項立限交回如賖買及故意拖延騙 勒遠人至起程日不能清回者照誆騙 律治罪仍於館門首枷號一個月若不 依期日及誘引遠人潜入人家私相交 易者私貨各入官舖行人等以違 制論照前枷號 <!--第88页--> 一各䖏客商輻輳去䖏若牙行及無籍之 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論有無誆賖貨 物問罪俱枷號一個月如有誆賖貨物 仍追比全足發落若追比年又無從賠 償累死客商者發附近充軍 一凣 內府人員家人及親貴大臣官員家人領本生 理霸占要地闗津倚勢欺陵不令商民 貿易者事發將倚勢欺陵之人擬斬監 候如民人借貸親貴大臣官員銀两指 名貿易霸占要地闗津恃強貽累地方 者亦照比刿冶罪又 <!--第89页--> 者亦照此例治罪又 內府人員家人及王以下大臣官員家人指名 倚勢網收市利挾制有司干預詞訟肆 行非法該主遣去者本犯枷號三個月 杖一百本犯私去者照光棍例治罪該 主失察者俱交與該衙門照例議䖏管 理家務官革職大臣官員失察者亦俱 革職不行察拏之該地方文武官交該 部議䖏 一大小衙門公私所需貨物務照市價公 平交易不得充用牙行縱役私取卽有 <!--第90页--> 差辨必須秉公提取毋許藉端需索如 有縱役失察交部分别議處其衙役照 牙行及無藉之徒用強邀截客貨者不 論有無誆賖貨物例枷號一個月杖八 十如贓至三十五两者照枉法贓問擬 所得贓私貨物分别給主入官 <!--第91页--> ===私造斛斗秤尺=== 凢私造斛斗秤尺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 降斛斗秤尺作弊増减者杖六十工匠 同罪〇若官降不如法者 {{*|官吏 工匠}} 杖七十 提調官失於較勘者减 {{*|原置官吏 工匠罪}} 一等 知情與同罪〇若倉庫官吏私自増减 官降斛斗秤尺收支官物而不平 {{*|納以 所増 出以 所减}} 者杖一百以所増减物計贓重 {{*|於 杖 一百}} 者坐贓論因而得 {{*|所増 减之}} 物入巳者以 監守自盗論 {{*|併贓不分首 從查律科斷}} 工匠杖八十 監臨官知而不舉者與犯人同罪失覺 <!--第92页--> 察減三等罪止杖一百 {{*|同律度量衡王制也斛斗秤尺乃百 物之所受裁以爲平者官降一定之 式民間遵依製造赴官較勘印烙而 後行使所以同風俗一制度不得私 有增減若稅造斛斗秤尺大小輕重 長短不平在市行使及將官降斛斗 秤尺作弊增減者行使人杖六十爲 其私造增減之工匠同罪〇若官降 面不如原頒法式者杖七十作法於 民而先自弊之故視私造不平者加 等科之提調官吏失於較勘者猶是 疎慢之過故減一等知其不如法之 情而不較勘别是有心之過故舆同 罪官降於民必有主司監造之人與 工匠以式而令之如法造作若與式 不如法則罪在主司造作不如法則 罪在工匠也〇若在倉庫之斛斗秤 尺原由官降以收支錢粮主守倉庫 官府私自增減以致收支官物增多 減少不平者杖一百以所增所減物 <!--第93页--> 數計賍照坐賍通算折半賍罪重於 杖一百者依坐賍論罪因而將増收 所多減支所餘之物入巳者以監守 自盗不分首從併賍論罪工匠爲之 增減亦杖八十監臨官知其收支不 平及得物入巳之情而縱容不舉問 者與犯人同罪至死減一等若不知 情而失於覺察者減犯人罪三等罪 止杖一百謂罪至杖一百則聽減三 等如雖減而猶該杖一百以上則亦 罪止杖 一百也}} 6lwufuyjswwjyecyno07bcmvj20cje4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1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150 11127151 11125689 2026-10-13T01:47:02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51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1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rolothx42oylohr6dhc2jdkfygemir1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6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158 11127154 11125698 2026-10-13T01:48:03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54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6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kq0xg3fxaph112cpftw85mqchc5s6iw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8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163 11127155 11125709 2026-10-13T01:48:24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55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8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r1y2r7r92o5gjpm99252034xonzgdx2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2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165 11127152 11125713 2026-10-13T01:47:23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52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2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m1uzlzxh7tnwp7xut7nehnarlbudgfm Category: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警情通报 14 8861174 11127286 11125756 2026-10-13T03:48:02Z Oscar Wai 82193 11127286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peav534vag1n55dzznjzdepxcwp86or 11127288 11127286 2026-10-13T03:48:18Z Oscar Wai 82193 撤销[[Special:Contributions/Oscar Wai|Oscar Wai]]([[User talk:Oscar Wai|讨论]])的修订版本[[Special:Diff/11127286|11127286]] 11127288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Category:乐山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jwx6urkr09dzsmchiqwa82micvswoqz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3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281 11127153 11125923 2026-10-13T01:47:43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53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3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21zwlk7yyihkshvrt9lqb7fk9tdo2c0 User:PacmanD/transclusion-check-zh.js 2 8861622 11127051 11126708 2026-10-12T19:58:38Z PacmanD 20553 11127051 javascript text/javascript // 中文維基文庫版「嵌入檢查」:只判斷 Index 下各 Page: 頁是否被嵌入、被幾個頁面嵌入,不看校對狀態。 // 改自 en.wikisource MediaWiki:Gadget-transclusion-check.js。 // 判斷依據是 API 的 prop=transcludedin(即 templatelinks),故 <pages>、 // {{Transclude pages}}、{{Page}}(#section)、{{:Page:…}} 等嵌入方式一律可識別。 // templatelinks 對「A 嵌入 B」只記一行,故同一頁面重複嵌入同一 Page: 頁無法識別。 // 頁名從連結地址解析,不依賴界面語言(紅鏈的 title 屬性在中文界面是「(页面不存在)」)。 ( function () { 'use strict'; 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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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偶然翻閱了宋代魏泰的《[[东軒笔录]]》,觉得这一部书虽然对于王安石的新法有片面頌揚过火的地方,对于元祐党人也有許多不恰当的責难,但是这一部书毕竟反映了宋代政治方面的不少材料,有一些历史掌故很有趣味,可以打开人的思路。比如,书中記載陈絳和王耿的案件,就是一个例子。 这个案件的情节相当曲折复杂,我不想在这里全部抄引原文,以免一般讀者看起来很沉悶。这个案件中有两个主要的人物。一个是陈絳,一个是王耿。而这两人的案件却又暴露了宋代封建政府用人行政的許多弊病。 陈絳是宋眞宗咸平年間的进士,官拜工部郎中。他是福建莆田人,后来就当了福建路轉运使。陈絳在福建,据說貪赃枉法,声名狼藉。当时临朝听政的明肃太后发觉了他的违法行为,責問宰相王沂公。这位宰相却一再支吾搪塞,最后迫不得已,又采取敷衍的态度,以致一錯再錯,充分暴露了他既无知人之明,又无料事的本領。 现在我們先听听明肃太后和宰相的一段对話吧。 : 太后問:"福州陈絳赃污狼藉,卿等聞否?" : 宰相答:"亦頗聞之。" : 太后問:"旣聞而不劾,何也?" : 宰相答:"方外之事,須本路监司发擿,不然台諫有言,中书方可施行。今事自中出,万一传聞不实,即所損又大也。" 你看这个宰相多么无能!他官居宰相,旣然对于陈絳的犯法行为早有所聞,为什么却一直不加以查究,还用种种借口,推卸責任,不敢得罪人呢?他的唯一动听的理由是怕传聞不实,但是,这显然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因为他根本不愿意彻底查究实情,又怎么能够判明传聞的眞假呢? 不过,事情毕竟已被太后知道了,并且要他負責处理,于是,这位宰相就只好派了他认为得力的一个御史,名叫王耿的去福建。他却沒有料想到,这个王耿原来也是一个无能之輩。 刚巧在那时候,福建派了一名衙校奉送进貢的荔枝到了京城。王耿竟然向这个衙校打听福建的道路情形,衙校"应对詳明,动合意旨"。王耿一高兴就向他直接打听陈絳的罪行,衙校竟然哭訴陈絳的几十条罪状。王耿大喜,就把这个衙校收留在身边替他办事。这样,王耿还沒有出馬就已經上当了。 原来这个衙校暗地活动,賄賂了王耿的儿子。当王耿到达福建以后,冒冒失失地宣布了陈絳的几十条罪状。可是一一核对事实,才知道这几十条却是故意夸大和揑造的,同时衙校又揭发了王耿的儿子受賄賂的事实。这消息很快传到京城,明肃太后大怒,下令把王耿也关进了牢獄。于是这个案件就更加扩大了范围,內容也更加复杂了。 但是,讀历史的人只要用冷静客观的态度,仔細分析这个案件的主要情节,都不难发现它的扩大化和复杂化,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就是宋代政府在明肃太后临朝期間,吏治已經日趋腐败。上边用人行政沒有精明强干的宰相和他的僚属认眞負責;下边的地方官吏则为所欲为,实际上形成了尾大不掉的局面。至于从根本上說,那末,这一切当然又都是由封建統治者的阶級特性所决定了的。 〔原載1961年6月22日《北京晚报》〕 {{Not-PD-US-old|1966|1962}} feuah3oarmlygcqkbwii2ryolbttgmj 今年的春节 0 8861708 11127138 11126830 2026-10-13T01:15:44Z Liouxiao 45549 1112713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今年春节 |author = 鄧拓 |times = 1962年2月4日 |notes = 據1966版《三家村札記》出版說明:「邓拓《[[燕⼭夜話]]》集⼦中末收⼊《[[陈絳和王耿的案件]]》《[[鴿⼦就叫做鴿⼦]]》《今年的春节》三篇,也⼀并附在本书之后。」原書中部分字形已改為簡化字。 }} 往年的春节都沒有像今年这么凑巧,刚好把立春这个节气和春节統一起来了。 照我国传統的农历来說,立春是全年二十四个节气中的第一个节气。到了立春的时候,北风带来的严寒季节就要結束了,代之而起的将是和暖的东风,大地很快就要解冻了,万物都将朝气勃勃,欣欣向荣。因此,从汉代以后,民間风俗在立春这一天,妇女們要用青色的綢子剪成春燕、春蝶等等形状,戴在头上,走往田野,迎接春天的到来。农民們在这一天的拂曉以前就該起来,手拿鋤头,走到地里,向着天上正南方的"房星",即古代天文学家所謂"农祥"星的方位,用鋤头翻土,表示这一年辛勤的劳动已經开始了,并且必定能够取得丰富的收成。全国許多地方的民俗,大体都是这样。 为了表明人們对于劳动的重視,許多地区的农民家庭,无論男女老幼,在春节这一天都要吃"春盘"。什么是"春盘"呢?它是用芹菜、韭菜、竹笋等組成的,表示勤劳、长久、蓬勃的意思。有的人家每个人还要咬一口生蘿卜,叫做"咬春",以預防疾病。吃了"春盘"之后,还有一种有关农业生产的活动,就是"打春牛"。这个风俗是由北宋开始的,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曾經記載了"打春牛"的情形。 虽然这些风俗现在已經不再盛行了,也沒有再加以提倡的必要。但是,我們也应該承认,这些古老的风俗,并不是什么坏习慣,而是紧密地結合着农业生产的,表现我国历代农民勤苦劳动的优良传統。按照这样的传統,像今年的立春恰恰是除夕的这种情况,那末,这一年的春节显然就应該从头到尾充滿着紧张劳动的气氛,决不能有任何松劲的情緒了。 特别是在北方大部分地区,阴历除夕还必須蒸好够几天吃的饅头,叫做"万年粮",以备春节期間每天食用。这样做的意思是保证年年有余粮,不但可以儲备粮食,防止灾荒;而且可以使人人足食,国家富强。现在看来,这一点尤其重要。如果能够有类似"万年粮"的儲备,那末,无論什么时候,那里还会有什么粮食困难呢? 我国人民历来都很重視粮食的儲备,粮仓制度成为历代政府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在国家的粮仓不足的地方,民間还有一些"义仓"等做后备和补充。为了充实粮仓,历代的統治阶級在劝农的文告中,也常常有"耕三余一"或"耕二余一"等語。虽然他們大都是能說不能行,或者有其名而无其实,但是,这种設想和用意仍有可取之处,不可一概抹杀。 在整个春节期間,除了每天吃"万年粮"以外,有許多地方还要吃一种"粘糕"。这是用黍子面或糯米和枣子做的,越粘就越好。据說,吃了这样的粘糕,生产和生活就能"年年高"。现在各地风俗仍然有吃"粘糕"的,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每年都还有卖的,名称干脆就叫做"年糕"了。 至于春节貼春联、挂年画更是常見的,现在也同样很流行。因为春联和年画的形式,适合于我們的民族习慣,有了很久的历史。不过它們的思想內容和艺术表现的手法,仍然需要继續改进,现在已有的成績还不能令人滿意。 〔原載1962年2月4日《北京晚报》〕 {{Not-PD-US-old|1966|1962}} n8eq6ixxyklyfb93gwq2r10ptrbmq1h Author:吳晗 102 8861710 11127057 11126839 2026-10-12T20:24:47Z PacmanD 20553 11127057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吳晗}} * [[吳晗論明史]] ** [[論海瑞]] * [[海瑞罵皇帝]] * [[海瑞罷官]] * 《三家村札記》中的部分文章 *: 《前线》杂志於 1961-1964 年刊载《三家村札记》专栏,由吳晗、鄧拓、廖沫沙三人輪流寫作,三人筆名合稱「吳南星」;1966 年三聯書店出版《三家村札记》「供批判」的单行本;1979 人民文學出版社再次出版。 ** [[古人的业余学习]] ** [[談讀书]] ** [[談“三字經”]] ** [[赵括和馬謖]] ** [[討論的出发点]] ** [[論开会]] ** [[說道德]] ** [[說謙虛]] ** [[再說道德]] ** [[談火葬]] ** [[論修清史]] ** [[談北京城]] ** [[論学风]] ** [[論戏剧改革]] ** [[談学术研究]] ** [[談兴趣]] ** [[談写村史]] ** [[再談編写村史]] ** [[談写作]] ** [[談演戏]] ** [[談学术研究]] 4p0u03ia0xxo8kirkx1o20ev68u4w53 11127089 11127057 2026-10-13T00:07:11Z PacmanD 20553 11127089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吳晗}} * [[吳晗論明史]] ** [[論海瑞]] * [[海瑞罵皇帝]] * [[海瑞罷官]] * 《[[三家村札記]]》中的部分文章 *: 《前线》杂志於 1961-1964 年刊载《三家村札记》专栏,由吳晗、鄧拓、廖沫沙三人輪流寫作,三人筆名合稱「吳南星」;1966 年三聯書店出版《三家村札记》「供批判」的单行本;1979 人民文學出版社再次出版。 ** [[古人的业余学习]] ** [[談讀书]] ** [[談“三字經”]] ** [[赵括和馬謖]] ** [[討論的出发点]] ** [[論开会]] ** [[說道德]] ** [[說謙虛]] ** [[再說道德]] ** [[談火葬]] ** [[論修清史]] ** [[談北京城]] ** [[論学风]] ** [[論戏剧改革]] ** [[談学术研究]] ** [[談兴趣]] ** [[談写村史]] ** [[再談編写村史]] ** [[談写作]] ** [[談演戏]] ** [[談学术研究]] bvxv15f15nfu54lerdfpev7h001snpx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4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721 11127149 11126957 2026-10-13T01:45:47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49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4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9oh7bc6opmjlwyr6bfqs4sn5xmdtmjn 三家村札記 0 8861723 11126967 11126963 2026-10-12T12:17:08Z PacmanD 20553 1112696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三家村札记 | author = 「吳南星」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66 | notes = 「吳南星」實為[[Author:邓拓|邓拓]]、[[Author:吳晗|吳晗]]、[[Author:廖沫沙|廖沫沙]]三人合用的筆名。本書收錄1961年10月至1964年7月發表於《前綫》雜誌的文章共六十七篇,按發表先後編排;另附邓拓《燕山夜話》未收的三篇。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1966年5月出版,新华书店(內部)发行。廖沫沙作品目前尚未進入公有領域,故只收錄另外兩人作品。刊登時未明確說明作者的亦不收錄。 }} * [[/1966年出版說明|1966年出版說明]] == 目录 == * [[古人的业余学习]](吳晗) * 从走路和摔跤学起(廖沫沙) * [[“伟大的空話”]](邓拓) * 怕鬼的“雅謔”(廖沫沙) * [[談讀书]](吳晗) * [[“电子音乐剧”原来如此]](邓拓) * [[談“三字經”]](吳晗) * [[赵括和馬謖]](吳晗) * [[討論的出发点]](吳晗) * [[不叩亦鳴]](廖沫沙) * [[有法与无法]](邓拓) * “蒙以养正”說(廖沫沙) * [[論开会]](吳晗) * [[学习需要指导]](邓拓) * 科学話同科学事(廖沫沙) * [[說道德]](吳晗) * [[文丑与武丑]](邓拓) * “教然后知困”(廖沫沙) * [[說謙虛]](吳晗) * [[专治“健忘症”]](邓拓) * 志欲大而心欲小(廖沫沙) * [[再說道德]](吳晗) * [[多用心]](邓拓) * 历史会不会重演?(廖沫沙) * [[談火葬]](吳晗) * [[“植物猪肉”]](邓拓) * 不要囫圇吞枣(廖沫沙) * “从善如登” * 理想在两只手上(廖沫沙) * 禁于未发 * 开卷有益和出井观天(廖沫沙) * 不平等的平等 * [[論修清史]](吳晗) * “低人一等”的看法从何而来(廖沫沙) * [[是簡化字还是錯别字呢]](邓拓) * [[談北京城]](吳晗) * 万里长征中的一个中心任务(廖沫沙) * [[看病不能节約嗎?]](邓拓) * [[論学风]](吳晗) * 讀书备忘两則(廖沫沙) * [[重視群众的經驗]](邓拓) * [[論戏剧改革]](吳晗) * 身后事該怎么办?(廖沫沙) * [[到处有哲学]](邓拓) * [[談学术研究 (一)|談学术研究]](吳晗) * 学游泳不要怕水(廖沫沙) * [[上山、下乡、下水]](邓拓) * [[談兴趣]](吳晗) * 除草与革命(廖沫沙) * 談海派 * [[問題不在于环境]](邓拓) * [[談写村史]](吳晗) * 該怎样看“勤儉”(廖沫沙) * [[多送演唱材料去农村]](邓拓) * 石油頌(廖沫沙) * [[再談編写村史]](吳晗) * [[肩头是能挑担子的]](邓拓) * 从一篇稀有的史料想起(廖沫沙) * [[談写作]](吳晗) * 有“的”而后放“矢”——讀廖初江同志的《带着問題学》(廖沫沙) * [[要什么样的“新”?]](邓拓) * [[談演戏]](吳晗) * 学和用要一致(廖沫沙) * 关心业余創作 * [[談学术研究 (二)|談学术研究]](吳晗) * 革命与科学(廖沫沙) * [[遇难而进]](邓拓) == 附录 == * [[陈絳和王耿的案件]] * [[鴿⼦就叫做鴿⼦]] * [[今年的春节]] 24k61jkaqm3th5iptr0fguh9tqgygit 11126968 11126967 2026-10-12T12:17:38Z PacmanD 20553 /* 附录 */ 1112696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三家村札记 | author = 「吳南星」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66 | notes = 「吳南星」實為[[Author:邓拓|邓拓]]、[[Author:吳晗|吳晗]]、[[Author:廖沫沙|廖沫沙]]三人合用的筆名。本書收錄1961年10月至1964年7月發表於《前綫》雜誌的文章共六十七篇,按發表先後編排;另附邓拓《燕山夜話》未收的三篇。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1966年5月出版,新华书店(內部)发行。廖沫沙作品目前尚未進入公有領域,故只收錄另外兩人作品。刊登時未明確說明作者的亦不收錄。 }} * [[/1966年出版說明|1966年出版說明]] == 目录 == * [[古人的业余学习]](吳晗) * 从走路和摔跤学起(廖沫沙) * [[“伟大的空話”]](邓拓) * 怕鬼的“雅謔”(廖沫沙) * [[談讀书]](吳晗) * [[“电子音乐剧”原来如此]](邓拓) * [[談“三字經”]](吳晗) * [[赵括和馬謖]](吳晗) * [[討論的出发点]](吳晗) * [[不叩亦鳴]](廖沫沙) * [[有法与无法]](邓拓) * “蒙以养正”說(廖沫沙) * [[論开会]](吳晗) * [[学习需要指导]](邓拓) * 科学話同科学事(廖沫沙) * [[說道德]](吳晗) * [[文丑与武丑]](邓拓) * “教然后知困”(廖沫沙) * [[說謙虛]](吳晗) * [[专治“健忘症”]](邓拓) * 志欲大而心欲小(廖沫沙) * [[再說道德]](吳晗) * [[多用心]](邓拓) * 历史会不会重演?(廖沫沙) * [[談火葬]](吳晗) * [[“植物猪肉”]](邓拓) * 不要囫圇吞枣(廖沫沙) * “从善如登” * 理想在两只手上(廖沫沙) * 禁于未发 * 开卷有益和出井观天(廖沫沙) * 不平等的平等 * [[論修清史]](吳晗) * “低人一等”的看法从何而来(廖沫沙) * [[是簡化字还是錯别字呢]](邓拓) * [[談北京城]](吳晗) * 万里长征中的一个中心任务(廖沫沙) * [[看病不能节約嗎?]](邓拓) * [[論学风]](吳晗) * 讀书备忘两則(廖沫沙) * [[重視群众的經驗]](邓拓) * [[論戏剧改革]](吳晗) * 身后事該怎么办?(廖沫沙) * [[到处有哲学]](邓拓) * [[談学术研究 (一)|談学术研究]](吳晗) * 学游泳不要怕水(廖沫沙) * [[上山、下乡、下水]](邓拓) * [[談兴趣]](吳晗) * 除草与革命(廖沫沙) * 談海派 * [[問題不在于环境]](邓拓) * [[談写村史]](吳晗) * 該怎样看“勤儉”(廖沫沙) * [[多送演唱材料去农村]](邓拓) * 石油頌(廖沫沙) * [[再談編写村史]](吳晗) * [[肩头是能挑担子的]](邓拓) * 从一篇稀有的史料想起(廖沫沙) * [[談写作]](吳晗) * 有“的”而后放“矢”——讀廖初江同志的《带着問題学》(廖沫沙) * [[要什么样的“新”?]](邓拓) * [[談演戏]](吳晗) * 学和用要一致(廖沫沙) * 关心业余創作 * [[談学术研究 (二)|談学术研究]](吳晗) * 革命与科学(廖沫沙) * [[遇难而进]](邓拓) == 附录 == * [[陈絳和王耿的案件]](邓拓) * [[鴿⼦就叫做鴿⼦]](邓拓) * [[今年的春节]](邓拓) 395a7izxa4x4eo8xrmh4ly9hzapl5jx Template:PD-PRC-corporate 10 8861724 11126971 2026-10-12T12:35:40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License | text = 根据《[[zh: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根据本作品…” 11126971 wikitext text/x-wiki {{License | text = 根据《[[zh: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根据本作品的创作及发表情况,其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的保护期已届满,在[[: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属于[[w:公有领域|公有领域]]。 | image = PD-icon.svg | image_r = 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includeonly>[[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includeonly><noinclude>{{Documentation}}[[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模板]]</noinclude> lm5x93nh7mrwwm3tsxve7tvmxgetgef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3號民事判例 0 8861725 11126974 2026-10-12T13:01:24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3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255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28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188-189頁 | 法條1 = 土地法第114條 | 法條2 = 民法第432條…” 11126974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3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255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28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188-189頁 | 法條1 = 土地法第114條 | 法條2 = 民法第432條 }} ==裁判要旨==    上訴人某甲將其承租被上訴人之耕地讓與所有權於他人,係變更被上訴人間接占有人之地位,使其土地所有權失其從來之圓滿狀態,不得謂非違反民法第四百三十二條之規定,被上訴人自得依[[土地法 (民國19年)|土地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五款,終止租用耕地契約。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上字第二八三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黃鳳超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陳二毛(即陳道德)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陳二妹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物權移轉契約無效及交還田業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年九月十日貴州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貴州高等法院。</br> ;  理  由 本件被上訴人在第一審為原告,主張上訴人陳二毛租種之大橋田半塊為被上訴人先輩所遺,應由被上訴人與其妹繼承,現歸被上訴人管理,竟被陳二毛盜賣於上訴人黃鳳超,請求確認其物權移轉契約無效,並將該田交還被上訴人管理,固難謂其當事人適格有所欠缺。惟查,上訴人在原審既謂訟爭田業係陳二毛之父以東門莊田向被上訴人之父互易,並提出民國十一年陳上鎰名義書立之換契為證,原審未就此審酌,遽斷定訟爭田業為被上訴人所有,實難謂當。又依原審所認事實,上訴人陳二毛出賣所租被上訴人之耕地,係變更被上訴人間接占有人之地位,使其土地所有權失其從來之圓滿狀態,不得謂非違反民法第四百三十二條之規定,被上訴人自得依[[土地法 (民國19年)|土地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五款,終止租用耕地契約,第依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其終止契約應於民法第四百六十條所定終止期之一年前通知該上訴人,究竟被上訴人於何時將終止租用耕地契約之意思通知上訴人,尚未經原審闡明確定,雖此項通知並無一定方式,得任於訴訟外或訴訟上以書狀或言詞向他造為之,然自上訴人於民國三十年六月八日受被上訴人訴狀之送達時起,至原審於同年九月五日言詞辯論終結時,未滿一年,即不能謂其契約業已終止。原審維持第一審令上訴人將前開耕地返還被上訴人管理之判決,並未說明此項租用耕地之契約業已終止之理由,於法亦有未合。上訴人聲明廢棄原判決,不得謂為無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二     月     一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4xcvstjdoglzu6fds360zpyvweekop9 三家村札記/1966年出版說明 0 8861726 11126977 2026-10-12T13:12:40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author=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 |times=1966年5月 }} [[Author:邓拓|邓拓]]、[[Author:吳晗|吳晗]]、廖沫沙“三家村”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丑恶面目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广大工农兵群众和革命干部、革命知識分子对“三家村”反党集团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判。《三家村札記》是这三个反党分子化名吳南星写的一批毒草,从一九六一年…” 1112697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author=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 |times=1966年5月 }} [[Author:邓拓|邓拓]]、[[Author:吳晗|吳晗]]、廖沫沙“三家村”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丑恶面目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广大工农兵群众和革命干部、革命知識分子对“三家村”反党集团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判。《三家村札記》是这三个反党分子化名吳南星写的一批毒草,从一九六一年十月至一九六四年七月发表于《前綫》杂志,共六十七篇,現在按发表时間的先后編排,集印成册,以便大家批判。 另外,邓拓的《燕山夜話》集子中未收入的《[[陈絳和王耿的案件]]》《[[鴿子就叫做鴿子]]》《[[今年的春节]]》三篇,也一并附在本书之后。 {{PD-PRC-corporate}} q1xbvwlusb90ln76zt9qq3d0ixy8334 11126978 11126977 2026-10-12T13:13:28Z PacmanD 20553 1112697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三家村札記 出版說明 |author=生活·讀書·新知三联书店 |times=1966年5月 }} [[Author:邓拓|邓拓]]、[[Author:吳晗|吳晗]]、廖沫沙“三家村”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丑恶面目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广大工农兵群众和革命干部、革命知識分子对“三家村”反党集团进行了义正辞严的批判。《三家村札記》是这三个反党分子化名吳南星写的一批毒草,从一九六一年十月至一九六四年七月发表于《前綫》杂志,共六十七篇,現在按发表时間的先后編排,集印成册,以便大家批判。 另外,邓拓的《燕山夜話》集子中未收入的《[[陈絳和王耿的案件]]》《[[鴿⼦就叫做鴿⼦]]》《[[今年的春节]]》三篇,也一并附在本书之后。 {{PD-PRC-corporate}} d6ip3aldalvg52ocbyf492wibdvl6vh 蔣夢麟回憶錄/第十四章 知識份子的覺醒 0 8861727 11126981 2026-10-12T13:21:41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第十四章 知識份子的覺醒   我從杭州到上海以後就進當時最大的書局商務印書館當編輯。同時兼了江蘇省教育會的一名理事,膳宿就由教育會供給。但是年輕人幹不慣磨桌子的生活,一年之後我就辭職了。與商務印書館之間的銀錢往來也在翌年清結。   我與幾位朋友在國立北京大學和江蘇省教育會贊助下開始發行《新教育》月刊,由我任主…” 11126981 wikitext text/x-wiki 第十四章 知識份子的覺醒   我從杭州到上海以後就進當時最大的書局商務印書館當編輯。同時兼了江蘇省教育會的一名理事,膳宿就由教育會供給。但是年輕人幹不慣磨桌子的生活,一年之後我就辭職了。與商務印書館之間的銀錢往來也在翌年清結。   我與幾位朋友在國立北京大學和江蘇省教育會贊助下開始發行《新教育》月刊,由我任主編。雜誌創辦後六個月就銷到一萬份。它的主要目標是“養成健全之個人,創造進化的社會”。   那時正是歐戰後不久,自由與民主正風靡全世界,威爾遜主義已引起中國有識之士的注意。中國青年正浸淫於戰後由歐美湧至的新思想。報紙與雜誌均以巨大篇幅報導國際新聞和近代發展。中國已經開始追上世界的新思潮了。   《新青年》正在鼓吹德先生與賽先生(即民主與科學),以求中國新生。這本思想激進的雜誌原為幾年前陳獨秀所創辦,後來由北京大學的一群教授共同編輯。《新青年》在介紹新思想時,自然而然對舊信仰和舊傳統展開激烈的攻擊。有些投稿人甚至高喊“打倒孔家店”!這些激烈的言論固然招致一般讀者的強烈反感,但是全國青年卻已普遍沾染知識革命的情緒。   孫中山先生於民國七年移居上海。我們前面已經談過新誕生的民國的坎坷命運,而且一部分正受著割據各省的軍閥統治。中山先生的國民黨,最強大的據點是南方和上海。民國六年(1917年),國民黨成立新政府對抗北京政府,以求維護革命人士所致力的原則,並進而推廣於全國。當時廣州的南方政府是由總裁控制的。若干參加分子的政治見解非常膚淺,孫先生無法同意,乃離粵北上定居滬瀆,從事中國實業計畫的研究。   他的目光遠超乎當時的政治紛爭之外,他的實業計畫如果順利實現,可以解除人民貧困,促使國家富強,並使中國躋於現代工業化國家之林。根據中山先生的計畫,中國的工業建設分為食衣住行四大類。這些都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孫先生就根據這些因素計畫中國的工業建設。   他設計了貫串中國廣大領土內所有重要商業路線和軍運路線的鐵路網和公路網;他定下發展中國商埠和海港計畫;他也定下疏浚河流、水利建設、荒地開墾等的計畫大綱。他又設計了發展天然資源和建設輕重工業的藍圖。他鑒於中國森林砍伐過度,又定下在華中華北造林的計畫。   他對工業發展規定了兩個原則:(一)凡是可以由私人經營的就歸私人經營;(二)私人能力所不及或可能造成壟斷的則歸國家經營。政府有責鼓勵私人企業,並以法律保護之。苛捐雜稅必須廢除,幣制必須改善並予以統一。官方干涉和障礙必須清除。交通必須發展以利商品的流通。   鐵道、公路、疏浚河流、水利、墾荒、商埠、海港等都規定由國家主持。政府必須在山西省建立大規模的煤鐵工廠。歡迎外國資本,並將雇用外國專家。   孫中山先生是中國第一位有過現代科學訓練的政治家。他的科學知識和精確的計算實在驚人。為了計畫中國的工業發展,他親自繪製地圖和表格,並收集資料,詳加核對。實業計畫中所包括的河床和港灣的深度和層次等細節他無不瞭若指掌。有一次我給他一張導淮委員會的淮河水利圖,他馬上把它在地板上展開,非常認真的加以研究。後來我發現這幅水利圖在他書房的壁上掛著。   在他仔細研究工業建設的有關問題和解決辦法以後,他就用英文寫下來。打字工作全部歸孫夫人負責,校閱原稿的工作則由余日章和我負責。一切資料數字都詳予核對,如果有什麼建議,孫先生無不樂予考慮。凡是孫先生所計畫的工作,無論是政治的、哲學的、科學的或其他,他都以極大的熱忱去進行。他虛懷若谷,對於任何建議和批評都樂於接受。   因為他的眼光和計畫超越了他的時代,許多與他同時代的人常常覺得他的計畫不切實際,常常引用“知之非艱,行之惟艱”的傳統觀念來答復他。他對這些人的短視常常感到困擾。當他在40年前倡導革命運動時,他就曾遭遇到同樣的障礙。後來他寫了一篇叫《心理建設》的文章,提倡知難行易的學說。中西思想重點不同的地方其中之一就是中國人重應用,而西洋人重理知。中國人重實際,所以常常過分強調實踐過程中的困難,有時是實在的困難,有時只是想像的,以致忽視實際問題背後的原理原則。凡是經常接觸抽象原則和理論的人,或者熟悉如何由問題中找出基本原則的人,都不難瞭解中山先生的立論。在另一方面,凡是慣常注重近功實利而不耐深思熟慮的人,可就不容易瞭解中山先生的主張了。在清室式微的日子裏,中國並不缺乏銳意改革的人,但是真能洞燭病根,且能策定治本計畫的人卻很少。孫先生深知西方文化的發展過程,同時對中國的發展前途具有遠大的眼光,因此他深感超乎近功近利的原理原則的重要,他知道只有高瞻遠矚的知識才能徹底瞭解問題的本質。   只要我們把握這種基本的知識,實踐起來就不會有不可解除的困難了。真正的困難在於發見基本的道理。事實上,不但真知灼見的事情,必能便利的推行,而在許多地方,即使所知不深,亦能推行無阻。例如水泥匠和木匠,只要他們照著建築師的吩咐去做,即使他們不懂得建築學,也照樣能執行複雜的建築藍圖。醫藥方面的情況更明顯,診斷常常比用藥困難,醫科學生知道得很清楚,在研究醫學之前,他必須對生理學和解剖學先有相當的瞭解,而在研究生理學和解剖學之前則又得先研究物理與化學等普通科學。每一種科學都是許多為學問而學問的人們經過幾百年繼續不斷研究所積聚的結果。由此可見醫學的基礎知識之獲得比行醫遠為艱難。   與孫先生同時代的人只求近功,不肯研究中國實際問題的癥結所在,希望不必根據歷史、社會學、心理學、科學等所得的知識,就把事情辦好,更不願根據科學知識來訂定國家的建設計畫。因此他們誣衊孫先生的計畫是不切實際的空中樓閣。他們的“現實的”眼光根本看不到遠大的問題,更不知道他們自己的缺點就是無知和淺見,缺乏實際能力倒在其次。以實在而論,他們自己認為知道的東西,實只限於淺薄的個人經驗或不過根據一種常識的推斷。這樣的知識雖然容易獲得,但以此為實踐基礎反常常會遭受最後的失敗。   在西洋人看起來,這些或許只是理論與實踐,或者知識與行為的哲學論爭,似乎與中國的革命和建設不發生關係。但是中山先生卻把它看得很嚴重,認為心理建設是其他建設的基礎,不論是政治建設、實業建設或社會建設。有一天我和羅志希同杜威先生謁見孫先生談到知難行易問題,杜威教授對中山先生說:“過重實用,則反不切實用。在西方沒有人相信‘知’是一件容易的事。”   《新教育》月刊,一方面受到思想界革命風氣的影響,一方面因為我個人受到中山先生的啟示,所以在教學法上主張自發自動,強調兒童的需要,擁護杜威教授在他的《民主與教育》中所提出的主張。在中國的教育原理方面,《新教育》擁護孟子的性善主張,因此認為教育就是使兒童的本性得到正常的發展。事實上孔子以後,中國教育的主流一直都遵循著性善的原則。不過年代一久,所謂人性中的“善”就慢慢地變為受古代傳統所規範的某些道德教條了。因此我們的主張在理論上似很新鮮,實踐起來卻可能離本來的原則很遠很遠。所謂“發展本性”在事實上可能變為只是遵守傳統教條,中國發生的實際情形正是如此。   自從盧梭、裴斯塔洛齊、福祿培,以及後來的杜威等人的學說被介紹至中國思想界以後,大家對孟子學說開始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中國兒童應該從不合現代需要的刻板的行為規律中解放出來。我們應該誘導兒童自行思想,協助他們根據他們本身的需要,而不是根據大人的需要,來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我們應該啟發兒童對自然環境的興趣。根據兒童心理學的原則,兒童只能看做兒童;他不是一個小大人,不能單拿知識來填,更不應拿書本來填,教育應該幫助兒童在心智、身體和團體活動各方面成長。   這些就是指導《新教育》的思想原則。讀者不難覺察,這與當時國內的革命思想是恰好符合的。《新教育》月刊與北京大學師生間知識上的密切關係,終於使我在第二年跑進這個知識革命的大漩渦,擔任了教育學教授,並於校長蔡先生請假時代理校長。 0hhuutf4n78d8qtuok588f6ltmtd2h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1号 0 8861728 11126996 2026-10-12T13:58:29Z Zzhtju 6088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发文字号 = 第21号 |发布者 = [[Author: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main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porta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from = |previous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0号]]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2号]] |year = 2026 |month = 10 |day = 12 }} {{公报标题|…” 1112699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发文字号 = 第21号 |发布者 = [[Author: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main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porta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from = |previous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0号]]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2号]] |year = 2026 |month = 10 |day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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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notes = (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2号]]…” 1112700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关于对伯利兹外交、外贸、教育、文化、科学和技术部长丰塞卡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 year = 2026 | month = 10 | day = 12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发文字号 = | from = |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决定 | them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裁 | theme2 = | theme3 =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notes = (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2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 <onlyinclude>{{公报标题|关于对伯利兹外交、外贸、教育、文化、科学和技术部长丰塞卡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c|(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2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gap}}近年来,伯利兹个别反华政客出于一己私利,顽固支持伯利兹同中国台湾地区保持所谓“邦交”关系,在涉华问题上采取一系列恶劣言行,损害中方核心利益。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对“台独”分裂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中方决定对伯利兹外交、外贸、教育、文化、科学和技术部长丰塞卡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gap}}一、冻结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gap}}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gap}}三、对其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gap}}本决定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gap}}附件:反制清单 {{署名|外交部|2026年10月12日}} == 附件 == {{c|'''反制清单'''}} {{gap}}弗朗西斯·丰塞卡(Francis Fonseca),男,伯利兹籍。</onlyinclude> {{PD-PRC-exempt}} tooue60glgj8v0kg86cupkhpaxh5hxq 关于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比利亚特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0 8861731 11127004 2026-10-12T14:05:32Z Zzhtju 6088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关于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比利亚特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 year = 2026 | month = 10 | day = 12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发文字号 = | from = |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决定 | them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裁 | theme2 = | theme3 =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notes = (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1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 1112700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关于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比利亚特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 year = 2026 | month = 10 | day = 12 |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发文字号 = | from = |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决定 | them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裁 | theme2 = | theme3 = | 生效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notes = (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1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 <onlyinclude>{{公报标题|关于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比利亚特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c|(2026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21号公布,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gap}}近年来,巴拉圭个别反华政客出于一己私利,顽固支持巴拉圭同中国台湾地区保持所谓“邦交”关系,在涉华问题上采取一系列恶劣言行,损害中方核心利益。为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反对“台独”分裂行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之规定,中方决定对巴拉圭通信和技术部长比利亚特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gap}}一、冻结其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gap}}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交易、合作等活动; {{gap}}三、对其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gap}}本决定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 {{gap}}附件:反制清单 {{署名|外交部|2026年10月12日}} == 附件 == {{c|'''反制清单'''}} {{gap}}古斯塔沃·埃米格迪奥·比利亚特·萨玛涅戈(Gustavo Emigdio Villate Samaniego),男,巴拉圭籍。</onlyinclude> {{PD-PRC-exempt}} 9qlm3gw8vyr7ajdu2a82442iw5ehevh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 0 8861732 11127021 2026-10-12T15:20:06Z Chaosconst 1889 據識典影印錄入潘翟小傳及詩十九首(AI 逐字分析,本人對照影印核對) 11127021 wikitext text/x-wiki {{Textquality|50%}} {{header |title=龍眠風雅續集 |section=卷十九(附潘氏翟) 潘江 輯 |author=潘江 |times=清 |type=詩 |previous= |next= |notes=本頁據[https://www.shidianguji.com/book/CADAL02117220/chapter/1lngbej4fqfiz 識典古籍所收影印本]卷十九第89—93頁錄入,標點為錄入者所加。 }} {{未完成|目前只錄卷末所附潘氏翟小傳及詩十九首;同卷方中履、張瑩等尚未錄入。}} ==附潘氏翟== 附潘氏翟,字副華,從祖憲副次魯府君之仲女,方文忠公密之先生之元配,而江之從姑母也。母少與江同受業于張孩之先生。十七歸文忠公,能屏去紈綺珠翠,有德曜、少君之風。文忠公年方弱冠,文名籍甚。母雞鳴夙興,克執婦道。及釋褐通籍,遽罹國變,母勉以大義,萬死不屈。南都黨禍起,文忠公避而之四方,爰挈少子中履,間關萬里,由閩之粵。尋以江南初定,君舅疾篤,歸,而上事貞述公,下撫三男二女,死喪婚嫁之累,一身任之,以紓文忠公內顧之憂,成其大節。長齋奉佛,獨居四十餘年,年八十二而終。文忠公為完人,母為完人,始可謂死者復作,生者不愧也。《宜閣詩集》成帙,失于回祿。中德、中通為追所記憶,併摘掇其訣別詩十餘首,以存崖略,惜未獲全稿云。 ===聞馮妹出家有感=== <poem> 萬里尋夫慘,迴思九斷腸。 歸家兒女憶,不忍落他鄉。 </poem> ===憶長子入粵=== <poem> 孤身千萬里,跋涉受艱辛。 白髮他鄉苦,傷心念汝貧。 </poem> ===歎仲子羈尊經閣=== <poem> 患難從來有,羈身只為親。 憐兒幽閣閉,不覺淚沾巾。 </poem> ===憶少子病=== <poem> 忽有家書至,行行洒淚看。 念兒身體弱,何日報平安。 </poem> ===四姪西省歸里=== <poem> 風波出意外,白雪望蒼天。 辛苦憐兒病,馳驅賴姪賢。 去路千山遠,回家九月邊。 感君情不盡,追悔暫時還。 </poem> ===少子及諸孫隨杖將度嶺,陽月廿六日值夫子初度=== <poem> 不避投荒去,義人相遇艱。 諸孫扶白髮,病子伴衰顏。 拜祝南山遠,團欒異地閒。 天憐忠孝事,佛祐速歸還。 </poem> ===聞夫子訃音,泣和二媳韻=== <poem> 寒冬苦雨正淒涼,聞信驚魂慟滿堂。 半世風波因善病,千秋道德屬他鄉。 臨危只入三更夢,旅櫬徒教百結腸。 那得庭前重序語,爐中空爇一枝香。 </poem> ===哭夫子 六首=== <poem> 歲歲望君歸故里,誰知跨鶴向雲天。 傷心搶地惟求死,何日追隨到佛前。 回憶分離出世外,吾攜穉子返家園。 全君名節甘貧苦,無限傷心不敢言。 一別天南逾廿年,思君容貌亦端然。 余心實望能揮日,此去光陰再弗還。 展轉思思腸寸斲,寒幃寂寞泪如泉。 望君點醒南柯夢,只恐凡魂命可憐。 傷心一別竟成真,萬里還家只苦辛。 追憶當年心已碎,還期速度未亡人。 一生大節已完全,兩地傷心只問天。 無限風波悲不盡,可能相見在重泉。 </poem> ===喜三兒納妾,和媳韻=== <poem> 歷盡艱辛婦道成,多年憂病有賢聲。 自來堦下金釵樂,惟望庭前玉樹生。 從此門喧重疊慶,但聽雀噪喜猶驚。 承歡繞膝知非遠,異日還期報爾情。 </poem> ===病中別歌 二首=== <poem> 飄笠天涯數十年,相逢只合在黃泉。 兒孫滿目雖云樂,惟有青燈向我憐。 患海辛勤老更愁,那堪屈指話從頭。 但將苦節還天地,悉聽花明水自流。 </poem> ===別大兒=== <poem> 念兒身體弱,不必淚千尋。 道我遺言語,九泉亦慰心。 </poem> ===別二兒=== <poem> 只為家貧苦,相牽鶴髮情。 飛身難得見,惟聽斷腸聲。 </poem> ===別四姪=== <poem> 一別怨黃昏,躊躇無限恩。 老身今已去,相託夢中言。 </poem> {{PD-old}} a2ptkej79o3ojf8bhbjuout6rxjl2qg Author:潘翟 102 8861733 11127022 2026-10-12T15:21:07Z Chaosconst 1889 創建潘翟條目 11127022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name=潘翟 |birthyear=1613 |deathyear=1694 |firstletter=P |notes=字副華,桐城人,[[Author:方以智|方以智]]元配。著《宜閣詩集》,毀於火;今存詩十九首,見潘江輯《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 }} ==作品==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附潘氏翟|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所附詩十九首: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聞馮妹出家有感|聞馮妹出家有感]]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憶長子入粵|憶長子入粵]]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歎仲子羈尊經閣|歎仲子羈尊經閣]]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憶少子病|憶少子病]]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四姪西省歸里|四姪西省歸里]]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少子及諸孫隨杖將度嶺,陽月廿六日值夫子初度|少子及諸孫隨杖將度嶺,陽月廿六日值夫子初度]]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聞夫子訃音,泣和二媳韻|聞夫子訃音,泣和二媳韻]]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哭夫子 六首|哭夫子(六首)]]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喜三兒納妾,和媳韻|喜三兒納妾,和媳韻]]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病中別歌 二首|病中別歌(二首)]]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別大兒|別大兒]]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別二兒|別二兒]] **[[龍眠風雅續集/卷十九#別四姪|別四姪]] {{明末清初作者}} baipdlmwksclzz9lnht0ggpvcnimbf1 Author:蔡琰 102 8861734 11127039 2026-10-12T16:19:28Z Chaosconst 1889 新建蔡琰作者頁(悲憤詩等頁面原先鏈向此處皆為紅鏈)。生平據《後漢書·列女傳·董祀妻》。AI 起草,本人核對。 11127039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 |name=蔡琰 |birthyear= |deathyear= |firstletter=C |notes=字昭姬(《後漢書》李賢注引《列女後傳》),後避晉文帝司馬昭諱改稱文姬;陳留圉人,[[Author:蔡邕|蔡邕]]之女。興平中為胡騎所獲,沒於南匈奴左賢王十二年,生二子;[[Author:曹操|曹操]]以金璧贖歸,再嫁董祀。《[[後漢書/卷84|後漢書·列女傳]]》有傳。 }} ==作品== *[[悲憤詩 (蔡琰)|悲憤詩]](二首,見《後漢書·列女傳·董祀妻》) {{東漢作者}} suwzawjdpt8qsxjsapy6w6warguk9ab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 0 8861735 11127049 2026-10-12T19:40:38Z Zzhtju 6088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 | author = 中国人民银行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2026 | m=10 | d=8 |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场文件 | notes =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2026100816231113295/index.html }} {{公报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 {{gap}}人民币汇率作…” 1112704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 | author = 中国人民银行 | translator =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2026 | m=10 | d=8 | type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场文件 | notes = https://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2026100816231113295/index.html }} {{公报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 {{gap}}人民币汇率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价格,长期以来一直备受各界关注,近期讨论有所增多。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汇率的政策立场阐明如下。 {{gap}}● 中国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坚持让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gap}}● 过去二十多年,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2010年以来,人民币汇率经历了多轮升贬值周期,双向浮动特征更加明显,弹性增强。 {{gap}}● 中国贸易发展根源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中国没有必要,也无意通过汇率贬值获取贸易竞争优势,从不搞竞争性货币贬值。 {{gap}}● 汇率受经济增长、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地缘政治、突发风险事件等多种因素影响,与经常账户不存在简单线性关系。 {{gap}}● 国际上有关汇率均衡水平的评估方法尚不成熟,将个别评估结论作为人民币汇率低估的“官方依据”,是对评估结果的曲解和误用。 {{gap}}● 全球经济失衡与全球分工格局演进、国际货币体系固有矛盾、部分国家长期高财政赤字高消费等密切相关,需要各方共同推动解决。将本国产业竞争力下降、财经约束弱化和复杂结构性问题简单归因他国汇率,是对自身调整责任的推诿和回避。 {{gap}}● 中国为全球经济多轮动态平衡作出积极贡献,“十五五”期间,将坚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扩大内需,完善营商环境,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全球经济向更加开放、包容、平衡的方向发展。 ==={{gap}}一、中国的汇率制度安排=== {{gap}}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坚定、一贯的。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2005年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作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的重要部署。作为大国经济体,市场化的汇率机制符合中国的战略利益和发展需要,也为提高货币政策自主性、有效性提供了重要支持。 {{gap}}中国实施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中国的汇率制度有以下特征: {{gap}}一是坚持让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经过多年发展,中国逐渐形成了功能完善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体系,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经营主体基于商业原则自主参与外汇交易,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不预设汇率目标水平,不干预汇率长期趋势,保持汇率弹性和双向浮动。2017年后,中国人民银行退出常态化外汇干预。 {{gap}}二是重点防范汇率短期大幅波动尤其是短期急剧贬值影响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景下,如疫情突发和2025年4月关税战等重大外部冲击时,运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进行调节和预期引导,乃至在极端情景下直接进行外汇干预,校正市场的“羊群效应”和非理性预期尤其是非理性贬值预期的自我强化,防止汇率短期破坏性超调。 {{gap}}这些措施符合国际规则和实践。比如,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一些新兴经济体货币汇率大幅波动,相关国家开展外汇干预,避免本币过度贬值引发金融风险。2026年7月,日元对美元一度贬至近40年低位,引发相关国家联合干预。 {{gap}}三是不断增强汇率政策透明度。2016年起,中国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以更高的国际标准发布国际收支及相关外汇数据,持续提升发布数据的维度和频率。中国积极响应国际组织倡议,自2027年起将进一步向IMF报送外汇相关数据。 ==={{gap}}二、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变化=== {{gap}}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在国际主要货币中总体保持强势。从双边汇率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2005年7月汇改的8.27元升值至当前的6.7元左右,累计升值23%。从多边汇率看,2005年汇改以来,国际清算银行测算的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超50%,实际有效汇率升值35%。 {{gap}}2010年以后,人民币汇率升贬值周期交替,双向浮动特征更加明显,汇率弹性明显增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经历三轮升值周期和三轮贬值周期,总体运行在6.04-7.35元的宽幅区间,每轮升贬值周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均在10%以上。 {{gap}}2025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有序升值。2025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约9%。特别是2026年以来美元指数和美债收益率较快上行,非美货币普遍贬值,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总体延续升值走势。向前看,影响人民币汇率的因素较为多元,推动升值和贬值的因素都存在,汇率走向还有不确定性。 ==={{gap}}三、中国没有必要,也无意通过汇率贬值获取贸易竞争优势=== {{gap}}中国贸易发展根源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历史上全球主要贸易顺差国基本都是产业竞争力比较强的国家。中国贸易增长得益于4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得益于超大规模的市场,完备的产业链和基础设施体系,丰富、高素质、勤奋工作的劳动力资源,持续研发创新能力。除中国外,一些经济体的产品契合国际需求,出口同样增长较快,并非本币贬值驱动。 {{gap}}过去人民币多轮升值并未影响中国贸易发展,贬值时期中国出口份额也没有更快提升。2005-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1%、2010-2014年升值10%、2020-2021年升值9%,同期中国出口在全球份额分别上升2.4个、2.8个和1.7个百分点。而2016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7%、2022年人民币贬值超8%,同期中国出口在全球份额均下降0.7个百分点。 {{gap}}近年来中国贸易的一个重要结构性变化,是对汇率变化的敏感度明显下降。从贸易结构看,中国出口结构转型升级,从低端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向中高端、多样化产品转变。过去5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7.9%,2025年同比增速进一步升至11.4%,对整体外贸增长的贡献率接近六成。中国出口商不再是单纯的价格接受者,而是嵌入全球供应链,可与上下游企业共担汇率成本。从贸易相关的金融服务看,外贸企业更多使用汇率避险手段,约30%的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企业外汇套保比例也达到30%左右,进一步降低了贸易对汇率波动的敏感性。未来这些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gap}}中国是负责任大国,在过去多轮次、高强度外部冲击中,从未搞竞争性货币贬值,从未顺势推动人民币贬值来促进出口。19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部分国家货币大幅贬值,中国政府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在维护地区经济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许多国家货币对美元大幅贬值,人民币保持了基本稳定。近年来,有关国家发起贸易战,美联储大幅陡峭加息,非美元货币普遍面临较大贬值压力,中国人民银行适时采取宏观审慎政策措施,防范人民币汇率向贬值方向超调。 {{gap}}全球外汇市场交易体量巨大,很难持续干预并影响外汇市场。2025年全球外汇市场日均交易量近10万亿美元,其中人民币日均外汇交易量超过8000亿美元,离岸市场交易占比约80%。每一笔交易都在影响汇率走势,中央银行基本不具备影响汇率中长期走势的干预实力,一国也不可能通过长期压低汇率就能持续增强贸易竞争力。 ==={{gap}}四、汇率与经常账户不存在简单线性关系=== {{gap}}汇率是货币之间的一种比价关系,受经济增长、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地缘政治、突发风险事件等多重因素影响。分析汇率变化,不仅要看货物贸易,也要看服务贸易;不仅要看经常账户,也要看金融账户;不仅要关注经济基本面因素,也要关注预期等因素。 {{gap}}从贸易渠道看,历史上,贸易渠道曾在汇率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不断推进,全球贸易量占全球外汇交易量比重从20世纪90年代的约1/35下降至2025年的1/70,贸易和汇率的关联性逐渐下降。 {{gap}}从金融账户看,本世纪初以来,随着各国金融资产不断累积,金融资产估值变化和跨境资产配置对全球失衡的影响加大,外溢效应增强。从历史经验看,新兴市场汇率大幅波动,往往是金融账户下资本流动触发的。2014-2016年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2022年后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央行大幅收紧货币政策,均引发新兴市场资本外流和货币贬值。2026年上半年,韩国在AI发展热潮中经常账户顺差大幅增长,但韩元却持续贬值,也主要受资本流动的影响;同期,日本经常账户顺差有所增长,但日元亦持续走弱。 {{gap}}从预期看,2025年有关国家发起关税战,中国面临的关税威胁一度最高,影响了市场预期,尽管同期中国保持较大规模经常账户顺差,但汇率依然承压。近期,美伊围绕霍尔木兹海峡通航问题的反复博弈,加剧市场不确定性,一旦出现局势恶化的消息,便会引发国际油价上涨,并导致一些石油进口国货币贬值。 {{gap}}从实际看,经常账户与汇率之间不存在线性关系。一方面,经常账户顺差并不必然意味着本币汇率低估、需要升值。近年来,日本、瑞士、德国等不少经常账户顺差国,本币汇率有所贬值。从中国情况看,经常账户顺差流入的资金又通过企业、银行等对外投资运用到全球,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并不一定推动本币升值。另一方面,经常账户逆差也不必然意味着本币贬值。美国长期存在大额经常账户逆差,但美元总体维持强势。 ==={{gap}}五、国际上有关评估方法总体尚不成熟,缺少令人信服的共识性结论=== {{gap}}历经长期发展,学术研究中衍生出多类均衡汇率评估模型。各模型依托不同的理论基础、数据来源、参数设定和计量方法,加上汇率影响因素复杂,测算所谓均衡汇率水平客观讲难度很大,不同评估结果差异往往较大,至今难以形成有说服力的共识性结论。 {{gap}}将IMF的外部平衡评估(EBA)结果作为人民币汇率低估的依据,是对评估结果的曲解和误用,对汇率缺乏必要的专业认知。事实上,外部平衡评估的主要定位是外部失衡分析工具,而非专门的均衡汇率测算模型,包括经常账户模型、实际有效汇率模型和外部可持续性方法三个模块。其中,经常账户模型最为核心,旨在通过计量模型测算各国经常账户缺口状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倒推各国实际有效汇率偏离程度。这一做法隐含的假设是经常账户与实际有效汇率之间存在线性因果关系。IMF还专门建立了实际有效汇率模型,包括指数法和水平法两种测算方法。上述三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很大,在方向上甚至是相反的,表明单一方法的可信度不够。 {{gap}}IMF评估的是实际有效汇率,不应被曲解为对名义汇率的看法。实际有效汇率由名义有效汇率和国内外相对价格共同决定,更多反映的是一国经济供需关系等宏观和经济结构层面的影响。但个别观点有意或无意将IMF的外部平衡评估结果引导到人民币名义汇率上,甚至是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上,用作汇率指责的“官方依据”。实际上,IMF对中国的政策建议主要是积极扩大内需等结构调整政策,而非推动人民币汇率升值。 {{gap}}应该看到,外部平衡评估具有方法相对透明、持续迭代改进等特点,但也面临挑战。比如,最新的外部平衡评估模型时间跨度40年、覆盖52个经济体,增大了样本数据量。在此期间,全球经济和各国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模型在参数设定和计量检验上没有区分样本在时间维度和国别维度上的结构性变迁和差异。再如,现有模型调整变量后,评估结果会发生显著变化,说明模型的稳健性还可以进一步增强。此外,模型残差值较大,说明模型无法解释的部分较高,整体解释力还有提升空间。总体看,计量模型结果可作为学术探讨的参考,但不能成为评估一国外部失衡和均衡汇率水平的严格依据。 ==={{gap}}六、缓解全球失衡需要逆差国和顺差国共同行动=== {{gap}}全球经济失衡是产业分工格局演进、国际货币体系固有矛盾、各国投资储蓄缺口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是顺差国或逆差国单方面的责任,需要各方共同应对。 {{gap}}历史上的主要工业国都曾出现经常账户顺差。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大致维持在40%上下,是当时第一大货物贸易顺差国。上世纪70、80年代以来,国际分工经历多次调整,经常账户顺差集中地由日本、德国向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再向中国、东盟等动态调整。德国、韩国制造业占比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经常账户也长期保持顺差。 {{gap}}近几十年来,全球主要顺差国不断轮换,主要逆差国始终不变,与国际货币体系的固有矛盾有关。在单一主权货币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中,主要储备货币发行国能够较长时期实施债务和财政扩张,支持高消费和低储蓄,并由此形成长期贸易逆差。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该国的财经约束和制造业竞争力,增大债务和国际收支风险。 {{gap}}部分国家贸易竞争力下降反映了自身的结构性困境。有的经济体能源成本长期高位运行,制造业成本高企,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监管政策僵化,创新与数字化投入不足,工业发展陷于路径依赖,削弱了本国产业国际竞争力。 {{gap}}各国都应推动自身结构性改革。逆差国应着手进行财政整顿,提高本国储蓄率和产业竞争力;顺差国应推动消费和投资增长。个别国家将复杂的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结构性问题简单归因人民币汇率,是对自身调整责任的推诿和回避,无助于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背景下的政治性操作。 {{gap}}中长期政策承诺更有利于稳定预期。各国应制定中长期政策方案,作出明确承诺并坚定执行,避免来回“翻烧饼”。试图在一到两年内解决全球经济结构性问题并不现实,政策短期急转可能适得其反。例如,2025年的全球关税战引发“抢进口”,加剧失衡并损害全球经济增长。 ==={{gap}}七、中国正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模式转型,促进全球经济向更加开放、包容、平衡的方向发展=== {{gap}}本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经历了多轮重要的动态平衡过程,中国都深入参与其中,作出积极贡献。2001-2007年,中国加入WTO后,有效扩大全球供给,抑制了全球通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大力度扩大内需,拉动全球经济、避免陷入通缩,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定在30%左右。疫情期间,全球通胀一度高企,中国供应链体系保持稳定,为全球通胀回落和经济平衡持续贡献了中国力量。 {{gap}}在此过程中,中国经济自身也经历了深刻的结构调整和动态平衡过程。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与GDP比值由2007年9.9%的峰值快速回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10年的37%升至2025年的52%,有力促进全球经济再平衡。 {{gap}}中国坚定落实“十五五”规划确定的战略方向和重点举措,坚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扩大内需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新一轮全球经济动态平衡贡献力量。坚持内需主导,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完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环境。注重科技创新,促进生产率提升。推动经济包容性增长,着力提高居民和家庭可支配收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全球制造大国基础上加快成为全球需求核心市场,以中国大市场为世界各国提供新机遇。加强国际经济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和推进全球金融治理改革完善,维护全球经济金融稳定。 {{PD-PRC-exempt}} amdh9cftjmoa1hl3az5yj82wfkbhuqs 论海瑞 0 8861736 11127053 2026-10-12T20:01:45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 1112705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九年至神宗万历十五年)是我国16世纪有名的好官、清官,是深深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统治,减轻农民市民的负担,向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斗争了一生。 == 明朝人论海瑞 == 为了了解海瑞,让我们先看看当时的人们是怎样评论他的。 总的评论是当时的人民说他好,当时的大地主说他不好。 但是,有点奇怪,反对海瑞的人中间,有不少人也还是不能不称赞海瑞是好官,是清官。他是为民的,想做好事的,而且,也做了好事。 就明朝人的记载来看海瑞,梁云龙所作海瑞行状,除了叙述他的清廉,为百姓办好事的政绩以外,并说: : 呜呼!公之出、处、生、死,其关于国家气运,吾不敢知。其学士大夫之爱、憎、疑、信,吾亦不敢知。 : 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发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 : 论者概其性甘淡薄,有采薇之风,天挺忠贞,有扣马之节,谓道似伯夷,信矣。然其视斯民由己饥寒,耻厥辟不为尧舜,言动必则古昔、称先王,莅官必守祖宗成宪,挫折不磨,鼎镬不避,即伊尹奚让?望之如泰山壁立,就之如春风太和,接谈无疾言,无遽色,临难无郁气,无忿容,箠楚子弟臧获,亦不见其厉色严声,即柳下惠奚加? : 特其质多由于天植,学未进于时中,临事不无或过,而隘与不恭,盖亦有焉。 全面地评价海瑞,指出海瑞是这样一个人,言行一致,他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作为,和所著《严师教戒》文章对证,一一符合,没有丝毫的假。是“强哉矫”,是大丈夫,是古往今来一个真男子。 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贞,看到百姓的饥寒认为是自己的过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尧舜那样为耻辱。一言一动都要说古代如何,先王如何。做官办事则坚守祖宗朝的成法。不怕挫折,不怕牺牲。又严峻,又温和,谈话的时候,说得不太快,也不摆出一副难看面孔,遭遇危难也不表现那样愤慨抑郁。连打小孩、打奴婢,也看不到他的厉色严声。 像伯夷,像伊尹,像柳下惠。 他的本性是天赋的,但是修养还没有到家,未得中庸之道。做事有时过了一些,窄了一些,以至有些不恭,这些毛病都是有的。 因为海瑞是被攻击谩骂,死在任上的,所以梁云龙很含蓄地说,这个人和时代的关系,他的出、处、生、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我不敢知道。学士大夫(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爱、憎、疑、信,对他的评价到底怎样,我也不敢知道。 梁云龙是海瑞的同乡,海瑞侄女的儿子,和海瑞关系很深,作行状时他在湖广巡抚任上,最了解海瑞。对海瑞的评价大体上应该是可信的。 此外,王宏诲的《海忠介公传》对海瑞也是大赞特赞的,但在末后又说上一句:“乃海公之砥节砺行,而缙绅(官僚地主阶级)又多遗议,何也?”这样的好官、清官,为什么官僚地主阶级又多说他不好呢?是什么道理呢? 王宏诲也是海瑞的同乡,琼州定安人。海瑞在因批评皇帝而坐牢以前,王宏诲正在北京,做翰林院庶吉士,海瑞去看他,托其料理后事,关系也很深。 这两个人是海瑞的亲戚、同乡,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有偏见。再看何乔远所作《海瑞传》,和李贽的《海忠介公传》,何乔远和李贽都是福建晋江人,他们的评价和梁云龙、王宏诲是一致的。清修《明史》,对海瑞一般很称赞(王鸿绪《明史稿》和《明史》一样),末后论断,也说他:“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用意是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有些偏差。汪有典的《史外》歌颂他的政绩以后,又说他:尝时以为朝廷上的人懦弱无为,都像妇人女子,把人骂苦了。有人恨极了,骂他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他还是不理会。 人民是爱戴海瑞的,他做了半年多应天巡抚(应天府今南京,巡抚是皇帝派遣到地方,治理一个政区的行政长官,巡抚有弹劾地方官吏之权,有指挥驻军之权,权力很大),罢职的时候,老百姓沿街哭着送别,有些人家还画了他的像供在中堂里。死在南京右都御史(中央监察机关的长官)任上的时候,百姓非常哀痛,市面停止了营业,送丧穿戴着白色衣冠的行列,夹着江岸悼祭哀哭的百里不绝。 他晚年到南京做官,被御史(监察官)房寰弹劾,也就是汪有典所引的十六字罪状,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公愤,提出抗议,向皇帝写信申救。吏部办事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这三个人代表这一批人说: : 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本论右都御史海瑞,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不意人间有不识廉耻二字如房寰者。 : 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者。 : 瑞剔历仕,含辛茹苦,垂白之年,终不使廪有余粟,囊有赢金。 : 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火秋霜,搏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近日起用,海滨无不曰海都堂又起,转相告语,喜见眉睫。 : 近在留都,禁绝馈送,裁革奢侈,躬先节俭,以至百僚,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振江南庸庸之士风,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其功安可诬也。 说他们在十几岁时就知道海瑞是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的人物。海瑞做了多年大官,可是生活朴素,头发白了,没剩什么粮食,也没剩什么钱。做巡抚作为像烈火,像秋霜,打击豪强,有权势的人安分了,禁绝贪污,老百姓可以喘一口气了。兴修水利,贯彻一条鞭新法,这些好事,到现在地方上的老老小小都还想念他。听说海都堂又来了,人们互相告诉,非常喜欢。在南京,他禁止送礼,裁革奢侈,带头节俭,做出榜样,整顿纪纲,远近的人看着,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像一股清冷的水,把江南庸庸碌碌的士风都改变了。这样的功绩,谁能抹杀? 房寰的攻击海瑞,把朝野的人都气坏了。想不到人世间有不识廉耻像房寰这样的人! 据后来另一营救海瑞的徐常吉的揭发,弹劾海瑞的房寰是什么样人呢?官是提学御史(管教育的监察官),人呢?是个大贪污犯。海瑞看到南京官员作风拖拉,偷懒,很不像话,下决心整顿,依明太祖的规矩,把一个犯规的御史打了一顿。御史们怕极了,想法子要赶走这个厉害上司。房寰借出外考试学生的机会,让儿子和亲家大收贿赂,送钱多的就录取,名声极坏。怕海瑞弹劾,先下手为强,就带头反对海瑞,造谣造得简直不像话。 乡官(退休居乡的官僚)是反对海瑞的,因为乡官恨他为百姓撑腰,强迫乡官把侵占的田地退还百姓。 大地主是反对海瑞的,因为海瑞一辈子贯彻一条鞭法,依新法,徭役的编派,人丁居四分之一,田粮居四分之三,农民人口多,大地主田地多,这样就减轻了贫农和中农的负担,大地主占地多,按地完粮,负担自然相应加重了,这怎么能不恨?海瑞一辈子主张清丈,重新丈量田地,把大地主少报的隐瞒的田地都清查出来了,要按地纳税,这怎么能不恨? 现任官员也不满意海瑞,因为赋役银两实行官收官解以后,省去一道中间剥削,百姓虽然得些便宜,衙门里却少了一笔收入了,连北京的户部(管税收、财政的部)也很不高兴。海瑞坚持“此事于各衙门人诚不利,于百姓则为甚利”。至于禁止贪污、送礼,直接损害了现任官员们的利益,那就更不用说了。 从嘉靖(世宗)后期经隆庆(穆宗)到万历前期,从海瑞做官之时起,一直到死,这三十多年间,朝廷的首相是严嵩、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人,除了严嵩是个大奸臣,李春芳庸庸碌碌以外,其他三个都是有名的宰相,尤以张居正为最。 严嵩不必说了,这个人是不会喜欢海瑞的,其他三个名相为什么也反对这个好官清官呢? 徐阶是严嵩的政敌,是他指使一批中级官员把严家父子参倒的,是他取严嵩地位而代之的。因为搞垮严嵩,很得人心。嘉靖帝死后,他又代草遗诏(遗嘱),革去嘉靖帝在位时一些敝政,名誉很好。但是,这人正是海瑞所反对的乡愿,凡事调停,自居中间,逃避斗争,不肯批评人,遇风转舵,做事圆滑,总留有后路,不肯负责任做好事,也怕坏事沾了边,好比中药里的甘草,什么病都可加上一味,治不好,也坏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能保住禄位,严嵩挤他不掉。也正因为这样,官员们学了样,成为风气。海瑞痛恨这种作风,曾经多次提出批评意见。 当海瑞因批评嘉靖帝而坐牢的时候,嘉靖帝很生气,迟疑了好久,和徐阶商量,徐阶说了些好话,算是保全了海瑞的生命。嘉靖帝死后,海瑞立刻被释放,仍旧做户部主事,不久调兵部,又改任尚宝司丞(管皇帝符玺的官),大理寺丞(管审判的官),升南京右通政(管接受文件的官),外任为应天巡抚。 徐阶草遗诏改革敝政,是件好事,但是没有和同官高拱商量,高拱很有意见。又有人弹劾高拱,高拱以为是徐阶指使的,便两下里结了仇。公元1567年有个御史弹劾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大恶霸,有凭有据,海瑞没有搞清楚,以为是高拱指使,故意陷害徐阶,便和其他朝臣一样,给皇帝写信大骂高拱,要求把他罢斥。不久,高拱就免职了。高拱以后又回来做首相,对海瑞当然痛恨。 徐阶年纪太老,又得罪了当权的太监,1568年7月告老还乡。上一年冬天海瑞到南京,1569年6月任应天巡抚。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他明白自己偏听偏信,徐阶被弹劾的罪状是确实的。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他一上任就接到无数告徐家的状子,便立刻下令退田。徐阶也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亲自写信给徐阶,一定要退出大半,才能结案。 徐阶虽然很看重海瑞,但是强迫退田,刺痛了心,恨极了。家人作恶,都有罪证,案是翻不了的。千方百计,都想不出办法,又忍不了这口气。最后有人出主意,定下釜底抽薪之计,派人到北京,走新的当权太监的门路,又重贿了给事中(管弹劾的官)嘉兴人戴凤翔,买他出头弹劾海瑞。戴凤翔家也是地主,亲戚朋友中一些人正在怕海瑞强迫退田。这一来,内外夹攻,戴凤翔弹劾海瑞支持老百姓,凌虐缙绅,形容老百姓像虎像狼,乡官像鱼像肉,被吃得很惨,“鱼肉缙绅”的罪状,加上有内线做主,硬把海瑞赶出了巡抚衙门。 也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高拱在年底被召还入内阁(拜相),第二年升次相,1571年5月首相李春芳退休,高拱任首相。 1572年6月,高拱罢相,张居正任首相。 在徐阶和高拱的政治斗争中,海瑞对这两个人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对徐阶只看到他好的一面,对高拱呢,恰好相反,没有看到他好的一面。许多年后,海瑞自编文集,在骂高拱的信后附记:“一时误听人言,二公心事均未的确。”改变了对两人的看法,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572年张居正做了首相,一直到1582年病死为止。 张居正是1567年2月入阁的。1569年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时,他在内阁中是第三名,对海瑞的行政措施不很赞成。虽然张居正在贯彻一条鞭法这一方面和海瑞一致,但是,用行政命令强迫乡官退田,却不能同意。写信给海瑞说:吴中不讲三尺法已经很久了,你一下子要矫以绳墨,当然他们受不了,谣言沸腾,听的人都弄糊涂了。底下说他不能帮什么忙,很惭愧。意思是嫌海瑞太性急,太过火了。1577年张居正父亲死了,按封建社会礼法,是必须辞官回家守孝的,他不肯放弃权位,叫人说通皇帝,照旧在朝办事,叫作“夺情”。这一来激怒了那些保卫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们,认为是不孝,纷纷抗议。海瑞名气大,又敢说敢为,虽然远在广东琼州,苏州一带的文人们却假造了海瑞反对张居正的弹劾信,到处流传。到后来虽然查清楚和海瑞无关,张居正却也恨极了海瑞。有人建议重用海瑞,他都反对。 尽管如此,高拱对海瑞的评论说:海瑞做的事,说是都好,不对。说是都不好呢?也不对。对他那些过激的不近人情的地方,不加调停(纠正)是不好的。但是,要把他那些改革积敝、为民做主的地方都改掉了,则尤其不可。张居正也说:“海刚峰(刚峰是海瑞的字)在吴,做的事情虽然有些过当,而其心则出于为民。” 地主阶级反对海瑞是当然的,例如何良俊,是华亭(松江)的大地主,父亲是粮长,徐阶的同乡。本人是贡生,是个乡官。他家大概也吃过海瑞的苦头,对海瑞是有意见的,说海瑞性既偏执,又不能和人商量(不和大地主商量),喜自用。而且改革太快,所以失败。不说他做的事情好不好,只骂他搞快了。又说海瑞有些疯颠,寡深识,缺少士大夫风度。说海瑞只养得些刁诈之人(贫农、中农),至于数百为群,闯门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夺。若善良百姓(富农、地主),使之诈人,尚然不肯,况肯乘风生事乎!此风一起,士夫之家,不肯买田,不肯放债,善良之民,坐而待毙,则是爱之实陷之死也。怎能说是善政呢?幸亏海公转任了,此风稍息,但是人心动摇,到今天还没有安定下来。骂他搞糟了。 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序文写于1569年,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他写的这几条批评,按语气应在1570年和1571年,书大概是这年以后刻的。他尽管站在大地主立场,骂了海瑞,但毕竟不能不说几句公道话:“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真是铮铮一汉子!”又说:“前年海刚峰来巡抚,遂一力开吴淞江,隆庆四年、五年(1570、1571)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能了此一大事哉!”松江一带乡官兼营工商业,海瑞要加以限制,何良俊认为“吾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民安得不贫哉!海刚峰欲为之制数度量,亦未必可尽非”。 海瑞也还有几个支持他的朋友,一个是1565年入阁的李春芳,第二年升次相,1568年任首相。海瑞疏浚吴淞江和救灾等工作都曾得到李春芳的支持。另一个是朱衡,从任福建提学副使时,就很器重海瑞,后来做吏部侍郎(管铨叙官吏的副部长)推荐海瑞做兴国知县,户部云南司主事;到做了工部尚书(管建筑工程的部长),还支持海瑞大搞水利。一个是陆光祖,海瑞从兴国知县内调,就是他当吏部文选司郎中(吏部的司长)时的事。 在海瑞闲居家乡的时候,有些支持他的人,纷纷建议起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但在事业上可以这样说,是同情和崇敬海瑞的。 海瑞是同官僚地主作斗争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官僚地主中又有人称赞他呢?这一方面是由于海瑞在人民中间的威望,一方面也是由于海瑞的斗争究竟还没有突破封建制度所能容许的限度。海瑞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还是忠君爱国的,所以何良俊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他和官僚地主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一致的一面,因之,有些官僚地主们在大骂、排挤、攻击之后,也还是说海瑞一些好话。 == 斗争的一生 == 海瑞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他反对坏人坏事,不屈不挠,从不灰心丧气,勇敢地把全生命投入战斗。 海瑞,广东琼山人。先世是军人。祖父是举人,做过知县。父亲是廪生,不大念书也不大理家的浪子,在海瑞四岁时便死去了。叔伯四人都是举人,其中一个中了进士,做过御史。 海瑞虽然出生在这样一个官僚家庭,但家境并不好,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光收些租子是不够过活的。他母亲谢氏生性刚直严肃,二十八岁死了丈夫,便自己抚育孤儿,做些针线贴补过日子。教儿子读《孝经》《大学》《中庸》这些书。儿子长大了,尽心找严厉通达的先生,督责功课很严格。 这样,海瑞虽然出身于地主阶级,但生活并不宽裕,和穷苦人民接触的机会多,同情贫农、中农,对大地主有反感。另一面,他受了严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礼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称先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不是哲学家,但深受王阳明的影响。当时正是王学盛行的时代,师友中有不少人是王派学者。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海瑞也主张德行属行,讲学属知,德行好的道理也会讲得好,真实读书的人也不肯弃身于小人,知和行绝不是两件事。因此,他一生最恨的是知和行不一致的人,这种人明知是好事而不敢做,明知是坏事而不敢反对,遇事站在中间,逃避斗争,甚至脚踏两头船,一味讲调停,和稀泥。这种人他叫作乡愿,客气一点叫甘草。在《乡愿乱德》一文中说:“善处世则必乡愿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愿调停行之。乡愿去大奸恶不甚远。令人不为大恶,必为乡愿,事在一时,毒流后世,乡愿之害如此!”他以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恶乡愿为第一。到处揭露乡愿的罪状,在坐牢以前,去看同乡翰林院庶吉士王宏诲,痛心地说:“现在医国的只一味甘草,处世的只两字乡愿。”这时候当国的首相便是徐阶。后来他在给徐阶的儿子信里也说:“尊翁以调停国手自许,然调停处得之者少,调停处失之者多。” 在《严师教戒》文章中,他指出批评的好处,要求批评,接受批评:“若人能攻我之病,我又能受人之攻,非义友耶?”自问自答,提出做人的标准,不白白活下去的意义:“有此生必求无忝此生,而后可无忝者。圣人我师,一一放而行之,非今所竞跻巍科,陟仕之谓也。……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女,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昔有所操,今或为恼恼者一易之乎?财帛世界,无能屹中流之砥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质冕裳而有媚心焉,无能以义自亢乎?参之衣狐貉而有耻心焉,忘我之为重乎?或疚中而气馁焉,不能长江大河,若浩然而莫御矣乎?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讳己之疾,凡有所事,不免于私己乎?穹天地、亘古今而不顾者,终亦不然乎?夫人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德之难。于此有一焉,下亏尔影,上辱尔先矣。天以完节付汝,而汝不能以全体将之,亦奚颜以立于天地间耶?俯首索气,纵其一举,而终已于卿相之列,天下为之奔趋焉,无足齿也。呜呼!瑞有一于此,不如此死!”大意是:“人不要白活着,要照着圣人的话,一一学着做。不白活着并不是说要中高科,做大官。你到了府县衙门,弄钱很容易,好房子,美丽的妇女,你会动心吗?从前怎么说的,会动摇吗?钱财世界,你挺得住吗?或者只会说可不会做,白天看自己的影子,晚上在床上都觉得惭愧,只会对人说空话充好人?看见大官想巴结,在穿狐皮袍子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寒碜,心虚气馁,说的话不成气派;小有成绩便骄傲起来,别人做了顺利的事,便想抢先;掩盖自己的毛病,干什么都存私心;顶天立地的事业,想也不肯想,要知道没钱不是毛病,没德才是毛病!这些事只要有这么一条,便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祖先!上天生你这个人是完全的,但是你把它弄残缺了,毁了自己,你还有脸活在天地间吗?做了这些事,即使做到卿相,天下人都为你奔走,也是不值得的。唉!我要是犯了以上任何一条过错,还不如死的好。”这是他在做县学教谕时对学生的教约,此后几十年,他的生活、行事都一一照着检查自己,照着做,没有一句话没有做到。 他是个唯心主义者,认为“君子之于天下,立己治人而已矣。立己治人孰为之?心为之,心自知之。若得失,心自致之。虽天下之理无微不彰。”在教学上学王阳明,把“训蒙大意”作为教育方针,在行政措施上,也采用了王阳明的保甲法。 中了举人以后,做福建南平县学教谕(校长),主张学校是师长教学生的地方,教师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上官磕头。提学御史到学校来了,别的人都跪下,只有他站在中间,像个笔架,以后得了外号,叫笔架博士。 升任浙江淳安知县,反对大地主。 淳安山多地少,地方穷苦。地主往往有三四百亩的田产,却没有分毫的税,贫农收不到什么粮食,却得出百十亩的税差。由之富的愈富,穷的就更穷了。徭役也是十分繁重,每丁少的出一两二钱银子,多的要十几两,弄得“小民不胜,惟悴日甚”。解决的办法是清丈,根据实有土地面积,重新规定赋役负担;是均徭,均是按照负担能力分配,按力量多少分配,没有力量就不要负担了。这样,农民的负担才减轻了些,地主们可不乐意了。 此外,他还做了不少事,改革了许多敝政。几年后,他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编成一部书,叫作《淳安政事》。 特别传诵一时的有两件事。 一件是拿办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这位少爷路过淳安,作威作福,吊打驿吏。海瑞没收他带的大量银子,还报告胡总督说:此人冒充总督公子,胡作非为,败坏总督官声。弄得胡宗宪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 一件是挡了都御史鄢懋卿的驾。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以都御史奉命出来巡查盐政,到处贪污勒索,还带着小老婆,坐五彩舆,地方疲于供应。海瑞捡了鄢懋卿牌告上两句照例官话,说淳安地方小,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牌告说:“素性俭朴,不喜逢迎。”但是听到你以前所到地方,铺张供应,并不如此。怕是地方官瞎张罗的缘故。一封信把鄢懋卿顶回去,绕道过去,不来严州了。 连总督、都御史都敢惹,海瑞的名声逐渐传开了。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是怕官的,更怕大官。如今居然有不怕大官,敢顶大官的小官,敢替老百姓撑腰说话的小官,这个官自然就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了。 加上,海瑞很细心,重视刑狱,审案着重调查研究,注意科学证据和人情事理,几年中平反了几件冤狱。上官因为他精明,连邻县的疑难案件也调他会审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后来都收在文集里,小说家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几百年来在舞台上为人民所欣赏。《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和一些公案弹词在民间流传很广,叫作公案小说。也正因为公案小说的流传,海瑞在政治上的作为反而被公案所掩盖了。 因为得罪了胡宗宪、鄢懋卿,虽然治理淳安的政绩很好,还是被排挤调职。1562年海瑞升嘉兴通判,鄢懋卿指使党羽弹劾,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在兴国一年半,办了不少好事,清丈了田亩,减少了冗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其中最快人心的事是反对乡官张鏊。 张鏊做过兵部尚书,在南昌养老享福。张鏊的侄子张豹、张魁到兴国买木材,作威作福,无恶不作。老百姓气苦得很。海瑞派人传讯,他们倚仗叔父威势,不肯来。一天忽然又跑到县衙门大闹。海瑞大怒,拿下张豹,送到府里,反而判处无罪。张鏊出面写信求情,海瑞不理。张鏊又四处求情设法,这两个坏蛋居然摇摇摆摆回家去了。海瑞气极,写信向上司力争,终于把这两个坏蛋判了罪。 1564年海瑞做了京官,户部云南司的主事。(户部按布政使司分司,云南司是管这一政区的税收的。) 两年以后,他弄清了朝廷的情况,写信给嘉靖帝,提出严厉批评,指斥皇帝迷信道教,妄想长生,二十多年不上朝,自以为是,拒绝批评,弄得君道不正,臣职不明,吏贪将弱,暴动四起。你自号尧斋,其实连汉文帝也赶不上。嘉靖帝看了,气得发昏,丢在地下,想了又想,又捡起来看,觉得说中了毛病。叹口气说:“这人倒比得上比干,只是我还不是纣王啊!” 海瑞早就准备好后事,连棺材都托人买了。嘉靖帝一听说这样,倒愣住了。不过后来还是把他关在牢里。嘉靖帝死后,海瑞被释出狱。 1569年6月,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应天十府包括现在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分地方,巡抚驻在苏州。 海瑞投身到一场激烈的斗争中,他要对大地主,对水灾进行斗争。 这一年江南遭到严重水灾,夏秋多雨,田地被淹,粮食涨价,农民缺粮逃亡,情况很不好。 江南是鱼米之乡,号称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但实际上百姓生活很困苦,因为历史的关系,粮、差的负担特别重,加上土地集中的现象这二十年来特别显著,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人民的生活便越困苦。特别是松江,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两京十二省找不出第二个。一上任,告乡官夺产的老百姓就有几万人。“二十年来,府县官偏听乡官、举人、监生,民产渐消,乡官渐富。”真是苦难重重,数说不完。 怎么办?一面救灾,一面治水。 怎么办?要大地主退田,还给老百姓;贯彻一条鞭法。 救灾采工赈办法,把赈济和治水结合起来。闹灾荒粮食不够吃,请准朝廷,把应该解京的粮食留下一部分当口粮。闹水的原因,经过亲自勘察,是多年来水利不修,吴淞江淤塞了,太湖的水排不出去,一遇特大雨量,便泛滥成灾,得立刻疏浚。说做就做,趁冬闲开工,他坐上小船,到处巡视督工,灾民一来上工有饭吃,二来工程搞好可以解决水患,变为水利,热情很高,进度很快,不到一个月就完工了。顺带地把吴淞江北面常熟的白茆河也疏浚了。这两项工程对人民,对生产好处很大。并且用的钱都是海瑞从各方面张罗来的,没有加重人民负担。以此,人民很喜欢,很感激。 这样,他战胜了灾荒,也兴修了水利。 最困难的还是限制大地主的过分剥削。要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田地,等于要他们的命;不这样做,农民缺地无地,种什么,吃什么?海瑞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办法,先从松江下手,先拿江南最大的地主乡官徐阶兄弟做榜样,勒令退田。这一来,乡官和大地主害怕了,着慌了,有的逃到外州县躲风头,有的只好忍痛退田。李贽记载这一件好事,加以总结,赞扬说:“海瑞卵翼穷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老百姓有活路了,大地主们却认为是死路。好事才开头,便被徐阶釜底抽薪,海瑞罢职了。贼没全擒到,反而丢了官,这是海瑞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必然的下场。 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关键,在海瑞看来,无过于贯彻执行一条鞭法。这个办法不是海瑞创始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并且各地办法也不尽相同。主要的方面是把过去田赋的各项各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都编在一起,通计一省丁、粮,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以外,一律改折银两交纳。简言之,就是把复杂的赋役制度简化了,把实物赋税的大部分改为货币赋税。这个办法不只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有进步意义的。例如过去南粮北运,由于当时交通困难,运费由农民负担,往往超过正税很多,现在改折银两,省去昂贵的运输费用,人民的负担也就相应减轻了。又如徭役,实行新法以后,不问银差、力差,只要交了钱,由官府雇工应差,农民也就可以安心生产,不再受徭役的挂累了。这样做,对生产的促进是有好处的。只是对大地主不大好,因为按照新法,大地主有些地方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反对的意见很多。海瑞不顾地主们的反对,坚决执行,终于办成了。成绩是田不荒了,人不逃了,钱粮也不拖欠了,生产发展了。当时的人民很高兴,很感激。后来史家的记载也说:“行条鞭法,遂为永利。” 应该指出,一条鞭法并不是摧毁封建剥削制度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简化了项目和手续,比较地平均了土地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贫农、中农和城市平民的某些负担,对生产的发展是有益的,因而,也是有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的。因此,海瑞是当时人民心目中的好官,是历史上有地位的政治家。 海瑞只做了七个月巡抚,便被大地主阶级撵下台,在家乡闲居了十六年。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死。万历十三年,海瑞已经七十二岁了,被荐任用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还没到任,又调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照一般道理说,七十多岁的老人该退休了,但是,他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有着实做一点事的机会,虽然年纪大了,精力差了,还是一股子干劲,高高兴兴到南京上任。 明朝体制,南京是陪都,虽然也和北京一样,有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但不能决定国家大政,是安排年老的和政治上失势官员的地方,比较清闲。海瑞却并不因为闲官就无所作为,一到职就改革敝政,把多年来各衙门出票要街道商户无偿供应物品的陋规禁止了。他说:“要南京五城的百姓,负担南京千百个官员的出入用度,难怪百姓苦了!吏部是六部之首,怎么能不先想到百姓?” 当时贪污成为风气,严嵩父子虽然垮了,但从宫廷到地方,依然贿赂公行,横征勒索。海瑞一辈子反对贪污,从做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做县官革去知县的常例(摊派在田赋上补贴县官的陋规,一种合法的贪污)。拒绝给上官行贿,有人劝他随和一些,他愤然说:“全天下的官都不给上官行贿,难道就都不升官?全天下的官都给上官行贿,又难道都不降官?怎么可以为了这个来葬送自己呢?”又说:“充军也罢,死罪也罢,都甘心忍受。这等小偷行径,却干不得!”知县上京朝觐,照例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四五百两银子以至上千两银子,以便进京行贿,京官把朝觐年看成是收租的年头。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上京,只用了路费银四十八两,其他一概裁革。做巡抚时,拒绝人家送礼,连多年老朋友送的人情也婉言谢绝。做了多年官,过的依然是穷书生的日子。在淳安,有一天买了两斤肉,为他母亲过生日,总督胡宗宪听见了,大为惊奇,当作新闻告诉人。罢官到京听调,穿的衣服单薄破烂,吏部的熟人劝他,才置了一件新官服。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除了母亲死时,朋友送一点钱添置一点墓田以外,没有买过一亩地。买了一所房子,用银一百二十两,是历年官俸的积余。死前三天,兵部送来柴火银子,一算多了七钱银子,立刻退回去。死后,同官替他清点遗物,全部家财只有新俸银一百五十一两(一说只有十多两),绫、绸、绢各一匹,连丧事都是同官凑钱办的;看见这种情景,人们都忍不住掉下眼泪。 海瑞一生积极反对贪污,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生活朴素,是言行一致的极少见的清官。他恨极了贪官污吏,认为这是人民遭受苦难的根源,要根绝贪污,非用重刑不可。相反,像过去那样,准许贪污犯用钱赎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恢复枉法赃满八十贯(千)处绞的法律。还提到明朝初年,严惩贪污,把贪污犯剥皮的故事。这一来,贪官污吏恐慌了,着急了,生怕海瑞剥他们的皮,联合起来,反对海瑞。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以后,海瑞整顿纪纲,援引明太祖时的办法,用板子打御史。贪污犯房寰怕海瑞揭发,弹劾海瑞,把海瑞骂得不像人,引起了三进士的抗议。攻击的和为海瑞申雪的人吵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严重争论,当国的宰相呢,依然是徐阶的手法,两面都不支持,也不得罪,不参加斗争,希望“调停”了事。最后,房寰的贪污事实被全盘揭露,遮盖不得了,才把他免职,这已经是海瑞死后的事了。 明末人谈迁记这场争论说:“时人大为瑞不平,房寰今传三世而绝。”说房寰绝后是因为做了坏事。这虽然是迷信的说法,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和以后,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是同情海瑞,支持海瑞,歌颂海瑞的。 从当教官时不肯跪接御史时起,一直到建议严惩贪污,海瑞度过了他斗争的一生。 他反对乡官、大地主的兼并;反对严嵩、鄢懋卿的败坏国事,也反对徐阶的“调停”、“圆融”;他反对嘉靖帝的昏庸,只求无望的长生,不理国家政事;也反对地方官的额外需索,增加人民痛苦;他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总之,他反对坏人坏事。虽然他所处的是那样一个时代,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屈不挠地斗争到死。 当时人对他的看法,不是说他做得全不对,而是说过火了一些,做过头了,偏了,矫枉过直了!他不同意,反而说就是要过火,就是要过直,不如此,风气变不过来。在给人的信中说:“矫枉过直,古今同之。不过直,不能矫其枉。然生之所矫者,未见其为过直也。”而且:“江南粮差之重,天下无有,古今无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饶全是虚名,而苦楚特甚。其间可为百姓痛哭,可为百姓长太息者,难以一言尽也。”这种情况,光是要大地主退还一点非法侵占的田地,又怎么能说是过火,过直呢?应该说是不够,而不是什么过直。就当时当地的情况说,就当时苦楚特甚,可为痛哭,可为长太息的百姓说,过直应该是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 当时农民暴动已经发生了。他把农民暴动的原因,明确指出是因为官坏:“广寇大都起于民穷,民穷之故多端,大抵官不得其人为第一之害。”慨叹地说:“今人居官,且莫说大有手段,可为百姓兴其利,除其弊。只是不染一分一文,禁左右人不得为害,便出时套中高人者矣。”把对官的要求降低到不求做好事,只要不做坏事,不贪污,也就难得了。又说:“今人每谓做官自有套子,比做秀才不同,不可苦依死本。俗人俗见,谬妄之甚!区区惟愿……执我经书死本,行己而已。如此不执,虽熟人情,老世故,百凡通融,失己失人,全无用处。”痛斥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思想上进行坚决的斗争。 当然,光是执我经书死本,说往古,道先王,是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的。要求官吏不落时套,不做坏事,不贪污,不讲人情世故,不百凡通融,而不从社会的根本变革出发,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不改变生产关系,简单地要求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部分田地,少剥削些,农民的苦楚减轻一些,无论事实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还是封建的剥削的社会,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依然不变,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不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海瑞虽然感觉到问题严重,必须坚决地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认识和解决这个矛盾。这是时代的矛盾,也是海瑞被大地主阶级的代表们所排挤、攻击,而又取得另一部分地主阶级同情、支持的道理。 海瑞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左派,和右派及中间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遭受多次失败,有时候很愤慨,说出了“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的气话。但在闲居十六年以后,有重新做事业的机会,他又以头童齿豁的高年参加了。不气馁,不服老,不怕挫折,真是“铮铮一汉子”。 == 海瑞的历史地位 == 海瑞在当时,是得到人民爱戴,为人民所歌颂的。 他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节俭,搏击豪强,卵翼穷民,主持清丈田亩,贯彻一条鞭法,裁革常例,兴修水利,这些作为对农民,特别对贫农、中农是有利的。农民爱戴他,歌颂他是很自然的。他对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户,裁减里甲负担,禁止无偿供应物品等,这些措施对减轻城市工商业者的负担,是有好处的。城市人民爱戴他,歌颂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还注意刑狱,特别是人命案件,着重调查研究,在知县和巡抚任上,都亲自审案,处理了许多积案,昭雪了许多冤狱。对农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农民一边的。海知县、海都堂是当时被压抑、被欺侮、被冤屈人们的救星。他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誉、赞扬,被画像礼拜,被讴歌传颂,死后送丧的百里不绝。他的事迹,主要是审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还流传在广大人民中。 尽管海瑞在他的时代,曾经遭受攻击、排挤、辱骂,坐过牢,丢过官,但是,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说,他也还是被一部分人所歌颂的,赞扬的。不只是有些青年人仰慕他,以为是当代伟人,连某些反对他的人,大地主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如高拱、张居正、何良俊等人,都不能不对他说一些好话。死后,被谥为忠介,皇帝派官祭奠,祭文里也说了一大堆赞扬肯定的话。当时的史家何乔远、李贽都写了歌颂他的传记。清修《明史》也把他列入大传,虽然说他行事不能无偏,有些过火,但又说他从做知县一直到巡抚,做的事用意主于利民,也是肯定的。 海瑞在历史上是有地位的。 这样的历史人物,从今天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该不该肯定,该不该歌颂? 答案是应该肯定,应该歌颂。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当时当地的情况出发,应该从这个人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生产出发。从以上的分析,从明朝嘉靖到万历初期这几十年间,从当地,海瑞做过官的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那时代那地区的人民,以至更广大地区的人民,是爱戴、歌颂海瑞的。反对他的人也有,只是极少数的大地主大官僚。他的主张和措施,有利于当时人民,有利于当时生产,而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兼并,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逃避赋役,转嫁给穷苦人民的恶劣勾当。 为广大人民所爱戴、歌颂,为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所攻击、反对,这样的人物,难道还不应该为我们所肯定,所歌颂吗? 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坏人坏事;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处处事事为百姓设想,为民谋利;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不向困难低头,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言行一致,里外如一的实践精神。这些品质,都是我们今天所需要学习和提倡的,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时代,这些品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虽然我们今天需要的海瑞和封建时代的海瑞在社会内容上有原则的不同。 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立场、工人阶级立场的海瑞,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的海瑞,反对旧时代的乡愿和今天的官僚主义的海瑞,深入群众、领导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海瑞。 这样,封建时代的海瑞,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 但是,绝不能也不许可假冒海瑞,歪曲海瑞。海瑞是为当时人民办好事的,一生反对坏人坏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即使在徐阶和高拱的斗争中,他没搞清楚,对徐阶只看到好的一面,不知道他坏的一面,对高拱只知道他的缺点,没有弄明白他的政治品质好的一面,作了错误的支持和抨击。但是,几年以后,弄清楚了,就自己检查,承认了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改正了这个错误。 今天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对派”,但是,他们同海瑞相反,不站在今天人民方面,不站在今天的人民事业——社会主义事业方面,不去反对坏人坏事,却专门反对好人好事,说这个搞早了,搞快了,那个搞糟了,过火了,这个过直了,那个弄偏了,这个有缺点,那个有毛病,太阳里面找黑子,十个指头里专找那一个有点毛病的,尽量夸大,不及其余,在人民群众头上泼冷水,泄人民群众的气。这样的人,专门反对好人好事的人,反对人民事业的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不但和历史上的海瑞毫无共同之点,而且恰好和当年海瑞所反对而又反对海瑞的大地主阶级代表们的嘴脸一模一样。广大人民一定要把这种人揪出来,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声,不许假冒!让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根本不是什么海瑞! 这样看来,研究海瑞,学习海瑞,反对对于海瑞的歪曲,是有益处的,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Not-PD-US-old|1969|1959}} sri5w6w2hoxadsvihblom4h7yyfj79w 11127061 11127053 2026-10-12T22:22:02Z PacmanD 20553 1112706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includeonly>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九年至神宗万历十五年)是我国16世纪有名的好官、清官,是深深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统治,减轻农民市民的负担,向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斗争了一生。 === 明朝人论海瑞 === 为了了解海瑞,让我们先看看当时的人们是怎样评论他的。 总的评论是当时的人民说他好,当时的大地主说他不好。 但是,有点奇怪,反对海瑞的人中间,有不少人也还是不能不称赞海瑞是好官,是清官。他是为民的,想做好事的,而且,也做了好事。 就明朝人的记载来看海瑞,梁云龙所作海瑞行状,除了叙述他的清廉,为百姓办好事的政绩以外,并说: <blockquote>呜呼!公之出、处、生、死,其关于国家气运,吾不敢知。其学士大夫之爱、憎、疑、信,吾亦不敢知。</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发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blockquote> <blockquote>论者概其性甘淡薄,有采薇之风,天挺忠贞,有扣马之节,谓道似伯夷,信矣。然其视斯民由己饥寒,耻厥辟不为尧舜,言动必则古昔、称先王,莅官必守祖宗成宪,挫折不磨,鼎镬不避,即伊尹奚让?望之如泰山壁立,就之如春风太和,接谈无疾言,无遽色,临难无郁气,无忿容,箠楚子弟臧获,亦不见其厉色严声,即柳下惠奚加?</blockquote> <blockquote>特其质多由于天植,学未进于时中,临事不无或过,而隘与不恭,盖亦有焉。</blockquote> 全面地评价海瑞,指出海瑞是这样一个人,言行一致,他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作为,和所著《严师教戒》文章对证,一一符合,没有丝毫的假。是“强哉矫”,是大丈夫,是古往今来一个真男子。 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贞,看到百姓的饥寒认为是自己的过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尧舜那样为耻辱。一言一动都要说古代如何,先王如何。做官办事则坚守祖宗朝的成法。不怕挫折,不怕牺牲。又严峻,又温和,谈话的时候,说得不太快,也不摆出一副难看面孔,遭遇危难也不表现那样愤慨抑郁。连打小孩、打奴婢,也看不到他的厉色严声。 像伯夷,像伊尹,像柳下惠。 他的本性是天赋的,但是修养还没有到家,未得中庸之道。做事有时过了一些,窄了一些,以至有些不恭,这些毛病都是有的。 因为海瑞是被攻击谩骂,死在任上的,所以梁云龙很含蓄地说,这个人和时代的关系,他的出、处、生、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我不敢知道。学士大夫(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爱、憎、疑、信,对他的评价到底怎样,我也不敢知道。 梁云龙是海瑞的同乡,海瑞侄女的儿子,和海瑞关系很深,作行状时他在湖广巡抚任上,最了解海瑞。对海瑞的评价大体上应该是可信的。 此外,王宏诲的《海忠介公传》对海瑞也是大赞特赞的,但在末后又说上一句:“乃海公之砥节砺行,而缙绅(官僚地主阶级)又多遗议,何也?”这样的好官、清官,为什么官僚地主阶级又多说他不好呢?是什么道理呢? 王宏诲也是海瑞的同乡,琼州定安人。海瑞在因批评皇帝而坐牢以前,王宏诲正在北京,做翰林院庶吉士,海瑞去看他,托其料理后事,关系也很深。 这两个人是海瑞的亲戚、同乡,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有偏见。再看何乔远所作《海瑞传》,和李贽的《海忠介公传》,何乔远和李贽都是福建晋江人,他们的评价和梁云龙、王宏诲是一致的。清修《明史》,对海瑞一般很称赞(王鸿绪《明史稿》和《明史》一样),末后论断,也说他:“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用意是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有些偏差。汪有典的《史外》歌颂他的政绩以后,又说他:尝时以为朝廷上的人懦弱无为,都像妇人女子,把人骂苦了。有人恨极了,骂他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他还是不理会。 人民是爱戴海瑞的,他做了半年多应天巡抚(应天府今南京,巡抚是皇帝派遣到地方,治理一个政区的行政长官,巡抚有弹劾地方官吏之权,有指挥驻军之权,权力很大),罢职的时候,老百姓沿街哭着送别,有些人家还画了他的像供在中堂里。死在南京右都御史(中央监察机关的长官)任上的时候,百姓非常哀痛,市面停止了营业,送丧穿戴着白色衣冠的行列,夹着江岸悼祭哀哭的百里不绝。 他晚年到南京做官,被御史(监察官)房寰弹劾,也就是汪有典所引的十六字罪状,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公愤,提出抗议,向皇帝写信申救。吏部办事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这三个人代表这一批人说: <blockquote>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本论右都御史海瑞,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不意人间有不识廉耻二字如房寰者。</blockquote> <blockquote>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者。</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剔历仕,含辛茹苦,垂白之年,终不使廪有余粟,囊有赢金。</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火秋霜,搏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近日起用,海滨无不曰海都堂又起,转相告语,喜见眉睫。</blockquote> <blockquote>近在留都,禁绝馈送,裁革奢侈,躬先节俭,以至百僚,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振江南庸庸之士风,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其功安可诬也。</blockquote> 说他们在十几岁时就知道海瑞是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的人物。海瑞做了多年大官,可是生活朴素,头发白了,没剩什么粮食,也没剩什么钱。做巡抚作为像烈火,像秋霜,打击豪强,有权势的人安分了,禁绝贪污,老百姓可以喘一口气了。兴修水利,贯彻一条鞭新法,这些好事,到现在地方上的老老小小都还想念他。听说海都堂又来了,人们互相告诉,非常喜欢。在南京,他禁止送礼,裁革奢侈,带头节俭,做出榜样,整顿纪纲,远近的人看着,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像一股清冷的水,把江南庸庸碌碌的士风都改变了。这样的功绩,谁能抹杀? 房寰的攻击海瑞,把朝野的人都气坏了。想不到人世间有不识廉耻像房寰这样的人! 据后来另一营救海瑞的徐常吉的揭发,弹劾海瑞的房寰是什么样人呢?官是提学御史(管教育的监察官),人呢?是个大贪污犯。海瑞看到南京官员作风拖拉,偷懒,很不像话,下决心整顿,依明太祖的规矩,把一个犯规的御史打了一顿。御史们怕极了,想法子要赶走这个厉害上司。房寰借出外考试学生的机会,让儿子和亲家大收贿赂,送钱多的就录取,名声极坏。怕海瑞弹劾,先下手为强,就带头反对海瑞,造谣造得简直不像话。 乡官(退休居乡的官僚)是反对海瑞的,因为乡官恨他为百姓撑腰,强迫乡官把侵占的田地退还百姓。 大地主是反对海瑞的,因为海瑞一辈子贯彻一条鞭法,依新法,徭役的编派,人丁居四分之一,田粮居四分之三,农民人口多,大地主田地多,这样就减轻了贫农和中农的负担,大地主占地多,按地完粮,负担自然相应加重了,这怎么能不恨?海瑞一辈子主张清丈,重新丈量田地,把大地主少报的隐瞒的田地都清查出来了,要按地纳税,这怎么能不恨? 现任官员也不满意海瑞,因为赋役银两实行官收官解以后,省去一道中间剥削,百姓虽然得些便宜,衙门里却少了一笔收入了,连北京的户部(管税收、财政的部)也很不高兴。海瑞坚持“此事于各衙门人诚不利,于百姓则为甚利”。至于禁止贪污、送礼,直接损害了现任官员们的利益,那就更不用说了。 从嘉靖(世宗)后期经隆庆(穆宗)到万历前期,从海瑞做官之时起,一直到死,这三十多年间,朝廷的首相是严嵩、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人,除了严嵩是个大奸臣,李春芳庸庸碌碌以外,其他三个都是有名的宰相,尤以张居正为最。 严嵩不必说了,这个人是不会喜欢海瑞的,其他三个名相为什么也反对这个好官清官呢? 徐阶是严嵩的政敌,是他指使一批中级官员把严家父子参倒的,是他取严嵩地位而代之的。因为搞垮严嵩,很得人心。嘉靖帝死后,他又代草遗诏(遗嘱),革去嘉靖帝在位时一些敝政,名誉很好。但是,这人正是海瑞所反对的乡愿,凡事调停,自居中间,逃避斗争,不肯批评人,遇风转舵,做事圆滑,总留有后路,不肯负责任做好事,也怕坏事沾了边,好比中药里的甘草,什么病都可加上一味,治不好,也坏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能保住禄位,严嵩挤他不掉。也正因为这样,官员们学了样,成为风气。海瑞痛恨这种作风,曾经多次提出批评意见。 当海瑞因批评嘉靖帝而坐牢的时候,嘉靖帝很生气,迟疑了好久,和徐阶商量,徐阶说了些好话,算是保全了海瑞的生命。嘉靖帝死后,海瑞立刻被释放,仍旧做户部主事,不久调兵部,又改任尚宝司丞(管皇帝符玺的官),大理寺丞(管审判的官),升南京右通政(管接受文件的官),外任为应天巡抚。 徐阶草遗诏改革敝政,是件好事,但是没有和同官高拱商量,高拱很有意见。又有人弹劾高拱,高拱以为是徐阶指使的,便两下里结了仇。公元1567年有个御史弹劾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大恶霸,有凭有据,海瑞没有搞清楚,以为是高拱指使,故意陷害徐阶,便和其他朝臣一样,给皇帝写信大骂高拱,要求把他罢斥。不久,高拱就免职了。高拱以后又回来做首相,对海瑞当然痛恨。 徐阶年纪太老,又得罪了当权的太监,1568年7月告老还乡。上一年冬天海瑞到南京,1569年6月任应天巡抚。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他明白自己偏听偏信,徐阶被弹劾的罪状是确实的。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他一上任就接到无数告徐家的状子,便立刻下令退田。徐阶也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亲自写信给徐阶,一定要退出大半,才能结案。 徐阶虽然很看重海瑞,但是强迫退田,刺痛了心,恨极了。家人作恶,都有罪证,案是翻不了的。千方百计,都想不出办法,又忍不了这口气。最后有人出主意,定下釜底抽薪之计,派人到北京,走新的当权太监的门路,又重贿了给事中(管弹劾的官)嘉兴人戴凤翔,买他出头弹劾海瑞。戴凤翔家也是地主,亲戚朋友中一些人正在怕海瑞强迫退田。这一来,内外夹攻,戴凤翔弹劾海瑞支持老百姓,凌虐缙绅,形容老百姓像虎像狼,乡官像鱼像肉,被吃得很惨,“鱼肉缙绅”的罪状,加上有内线做主,硬把海瑞赶出了巡抚衙门。 也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高拱在年底被召还入内阁(拜相),第二年升次相,1571年5月首相李春芳退休,高拱任首相。 1572年6月,高拱罢相,张居正任首相。 在徐阶和高拱的政治斗争中,海瑞对这两个人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对徐阶只看到他好的一面,对高拱呢,恰好相反,没有看到他好的一面。许多年后,海瑞自编文集,在骂高拱的信后附记:“一时误听人言,二公心事均未的确。”改变了对两人的看法,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572年张居正做了首相,一直到1582年病死为止。 张居正是1567年2月入阁的。1569年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时,他在内阁中是第三名,对海瑞的行政措施不很赞成。虽然张居正在贯彻一条鞭法这一方面和海瑞一致,但是,用行政命令强迫乡官退田,却不能同意。写信给海瑞说:吴中不讲三尺法已经很久了,你一下子要矫以绳墨,当然他们受不了,谣言沸腾,听的人都弄糊涂了。底下说他不能帮什么忙,很惭愧。意思是嫌海瑞太性急,太过火了。1577年张居正父亲死了,按封建社会礼法,是必须辞官回家守孝的,他不肯放弃权位,叫人说通皇帝,照旧在朝办事,叫作“夺情”。这一来激怒了那些保卫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们,认为是不孝,纷纷抗议。海瑞名气大,又敢说敢为,虽然远在广东琼州,苏州一带的文人们却假造了海瑞反对张居正的弹劾信,到处流传。到后来虽然查清楚和海瑞无关,张居正却也恨极了海瑞。有人建议重用海瑞,他都反对。 尽管如此,高拱对海瑞的评论说:海瑞做的事,说是都好,不对。说是都不好呢?也不对。对他那些过激的不近人情的地方,不加调停(纠正)是不好的。但是,要把他那些改革积敝、为民做主的地方都改掉了,则尤其不可。张居正也说:“海刚峰(刚峰是海瑞的字)在吴,做的事情虽然有些过当,而其心则出于为民。” 地主阶级反对海瑞是当然的,例如何良俊,是华亭(松江)的大地主,父亲是粮长,徐阶的同乡。本人是贡生,是个乡官。他家大概也吃过海瑞的苦头,对海瑞是有意见的,说海瑞性既偏执,又不能和人商量(不和大地主商量),喜自用。而且改革太快,所以失败。不说他做的事情好不好,只骂他搞快了。又说海瑞有些疯颠,寡深识,缺少士大夫风度。说海瑞只养得些刁诈之人(贫农、中农),至于数百为群,闯门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夺。若善良百姓(富农、地主),使之诈人,尚然不肯,况肯乘风生事乎!此风一起,士夫之家,不肯买田,不肯放债,善良之民,坐而待毙,则是爱之实陷之死也。怎能说是善政呢?幸亏海公转任了,此风稍息,但是人心动摇,到今天还没有安定下来。骂他搞糟了。 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序文写于1569年,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他写的这几条批评,按语气应在1570年和1571年,书大概是这年以后刻的。他尽管站在大地主立场,骂了海瑞,但毕竟不能不说几句公道话:“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真是铮铮一汉子!”又说:“前年海刚峰来巡抚,遂一力开吴淞江,隆庆四年、五年(1570、1571)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能了此一大事哉!”松江一带乡官兼营工商业,海瑞要加以限制,何良俊认为“吾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民安得不贫哉!海刚峰欲为之制数度量,亦未必可尽非”。 海瑞也还有几个支持他的朋友,一个是1565年入阁的李春芳,第二年升次相,1568年任首相。海瑞疏浚吴淞江和救灾等工作都曾得到李春芳的支持。另一个是朱衡,从任福建提学副使时,就很器重海瑞,后来做吏部侍郎(管铨叙官吏的副部长)推荐海瑞做兴国知县,户部云南司主事;到做了工部尚书(管建筑工程的部长),还支持海瑞大搞水利。一个是陆光祖,海瑞从兴国知县内调,就是他当吏部文选司郎中(吏部的司长)时的事。 在海瑞闲居家乡的时候,有些支持他的人,纷纷建议起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但在事业上可以这样说,是同情和崇敬海瑞的。 海瑞是同官僚地主作斗争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官僚地主中又有人称赞他呢?这一方面是由于海瑞在人民中间的威望,一方面也是由于海瑞的斗争究竟还没有突破封建制度所能容许的限度。海瑞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还是忠君爱国的,所以何良俊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他和官僚地主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一致的一面,因之,有些官僚地主们在大骂、排挤、攻击之后,也还是说海瑞一些好话。 === 斗争的一生 === 海瑞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他反对坏人坏事,不屈不挠,从不灰心丧气,勇敢地把全生命投入战斗。 海瑞,广东琼山人。先世是军人。祖父是举人,做过知县。父亲是廪生,不大念书也不大理家的浪子,在海瑞四岁时便死去了。叔伯四人都是举人,其中一个中了进士,做过御史。 海瑞虽然出生在这样一个官僚家庭,但家境并不好,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光收些租子是不够过活的。他母亲谢氏生性刚直严肃,二十八岁死了丈夫,便自己抚育孤儿,做些针线贴补过日子。教儿子读《孝经》《大学》《中庸》这些书。儿子长大了,尽心找严厉通达的先生,督责功课很严格。 这样,海瑞虽然出身于地主阶级,但生活并不宽裕,和穷苦人民接触的机会多,同情贫农、中农,对大地主有反感。另一面,他受了严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礼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称先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不是哲学家,但深受王阳明的影响。当时正是王学盛行的时代,师友中有不少人是王派学者。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海瑞也主张德行属行,讲学属知,德行好的道理也会讲得好,真实读书的人也不肯弃身于小人,知和行绝不是两件事。因此,他一生最恨的是知和行不一致的人,这种人明知是好事而不敢做,明知是坏事而不敢反对,遇事站在中间,逃避斗争,甚至脚踏两头船,一味讲调停,和稀泥。这种人他叫作乡愿,客气一点叫甘草。在《乡愿乱德》一文中说:“善处世则必乡愿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愿调停行之。乡愿去大奸恶不甚远。令人不为大恶,必为乡愿,事在一时,毒流后世,乡愿之害如此!”他以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恶乡愿为第一。到处揭露乡愿的罪状,在坐牢以前,去看同乡翰林院庶吉士王宏诲,痛心地说:“现在医国的只一味甘草,处世的只两字乡愿。”这时候当国的首相便是徐阶。后来他在给徐阶的儿子信里也说:“尊翁以调停国手自许,然调停处得之者少,调停处失之者多。” 在《严师教戒》文章中,他指出批评的好处,要求批评,接受批评:“若人能攻我之病,我又能受人之攻,非义友耶?”自问自答,提出做人的标准,不白白活下去的意义:“有此生必求无忝此生,而后可无忝者。圣人我师,一一放而行之,非今所竞跻巍科,陟仕之谓也。……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女,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昔有所操,今或为恼恼者一易之乎?财帛世界,无能屹中流之砥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质冕裳而有媚心焉,无能以义自亢乎?参之衣狐貉而有耻心焉,忘我之为重乎?或疚中而气馁焉,不能长江大河,若浩然而莫御矣乎?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讳己之疾,凡有所事,不免于私己乎?穹天地、亘古今而不顾者,终亦不然乎?夫人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德之难。于此有一焉,下亏尔影,上辱尔先矣。天以完节付汝,而汝不能以全体将之,亦奚颜以立于天地间耶?俯首索气,纵其一举,而终已于卿相之列,天下为之奔趋焉,无足齿也。呜呼!瑞有一于此,不如此死!”大意是:“人不要白活着,要照着圣人的话,一一学着做。不白活着并不是说要中高科,做大官。你到了府县衙门,弄钱很容易,好房子,美丽的妇女,你会动心吗?从前怎么说的,会动摇吗?钱财世界,你挺得住吗?或者只会说可不会做,白天看自己的影子,晚上在床上都觉得惭愧,只会对人说空话充好人?看见大官想巴结,在穿狐皮袍子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寒碜,心虚气馁,说的话不成气派;小有成绩便骄傲起来,别人做了顺利的事,便想抢先;掩盖自己的毛病,干什么都存私心;顶天立地的事业,想也不肯想,要知道没钱不是毛病,没德才是毛病!这些事只要有这么一条,便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祖先!上天生你这个人是完全的,但是你把它弄残缺了,毁了自己,你还有脸活在天地间吗?做了这些事,即使做到卿相,天下人都为你奔走,也是不值得的。唉!我要是犯了以上任何一条过错,还不如死的好。”这是他在做县学教谕时对学生的教约,此后几十年,他的生活、行事都一一照着检查自己,照着做,没有一句话没有做到。 他是个唯心主义者,认为“君子之于天下,立己治人而已矣。立己治人孰为之?心为之,心自知之。若得失,心自致之。虽天下之理无微不彰。”在教学上学王阳明,把“训蒙大意”作为教育方针,在行政措施上,也采用了王阳明的保甲法。 中了举人以后,做福建南平县学教谕(校长),主张学校是师长教学生的地方,教师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上官磕头。提学御史到学校来了,别的人都跪下,只有他站在中间,像个笔架,以后得了外号,叫笔架博士。 升任浙江淳安知县,反对大地主。 淳安山多地少,地方穷苦。地主往往有三四百亩的田产,却没有分毫的税,贫农收不到什么粮食,却得出百十亩的税差。由之富的愈富,穷的就更穷了。徭役也是十分繁重,每丁少的出一两二钱银子,多的要十几两,弄得“小民不胜,惟悴日甚”。解决的办法是清丈,根据实有土地面积,重新规定赋役负担;是均徭,均是按照负担能力分配,按力量多少分配,没有力量就不要负担了。这样,农民的负担才减轻了些,地主们可不乐意了。 此外,他还做了不少事,改革了许多敝政。几年后,他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编成一部书,叫作《淳安政事》。 特别传诵一时的有两件事。 一件是拿办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这位少爷路过淳安,作威作福,吊打驿吏。海瑞没收他带的大量银子,还报告胡总督说:此人冒充总督公子,胡作非为,败坏总督官声。弄得胡宗宪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 一件是挡了都御史鄢懋卿的驾。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以都御史奉命出来巡查盐政,到处贪污勒索,还带着小老婆,坐五彩舆,地方疲于供应。海瑞捡了鄢懋卿牌告上两句照例官话,说淳安地方小,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牌告说:“素性俭朴,不喜逢迎。”但是听到你以前所到地方,铺张供应,并不如此。怕是地方官瞎张罗的缘故。一封信把鄢懋卿顶回去,绕道过去,不来严州了。 连总督、都御史都敢惹,海瑞的名声逐渐传开了。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是怕官的,更怕大官。如今居然有不怕大官,敢顶大官的小官,敢替老百姓撑腰说话的小官,这个官自然就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了。 加上,海瑞很细心,重视刑狱,审案着重调查研究,注意科学证据和人情事理,几年中平反了几件冤狱。上官因为他精明,连邻县的疑难案件也调他会审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后来都收在文集里,小说家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几百年来在舞台上为人民所欣赏。《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和一些公案弹词在民间流传很广,叫作公案小说。也正因为公案小说的流传,海瑞在政治上的作为反而被公案所掩盖了。 因为得罪了胡宗宪、鄢懋卿,虽然治理淳安的政绩很好,还是被排挤调职。1562年海瑞升嘉兴通判,鄢懋卿指使党羽弹劾,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在兴国一年半,办了不少好事,清丈了田亩,减少了冗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其中最快人心的事是反对乡官张鏊。 张鏊做过兵部尚书,在南昌养老享福。张鏊的侄子张豹、张魁到兴国买木材,作威作福,无恶不作。老百姓气苦得很。海瑞派人传讯,他们倚仗叔父威势,不肯来。一天忽然又跑到县衙门大闹。海瑞大怒,拿下张豹,送到府里,反而判处无罪。张鏊出面写信求情,海瑞不理。张鏊又四处求情设法,这两个坏蛋居然摇摇摆摆回家去了。海瑞气极,写信向上司力争,终于把这两个坏蛋判了罪。 1564年海瑞做了京官,户部云南司的主事。(户部按布政使司分司,云南司是管这一政区的税收的。) 两年以后,他弄清了朝廷的情况,写信给嘉靖帝,提出严厉批评,指斥皇帝迷信道教,妄想长生,二十多年不上朝,自以为是,拒绝批评,弄得君道不正,臣职不明,吏贪将弱,暴动四起。你自号尧斋,其实连汉文帝也赶不上。嘉靖帝看了,气得发昏,丢在地下,想了又想,又捡起来看,觉得说中了毛病。叹口气说:“这人倒比得上比干,只是我还不是纣王啊!” 海瑞早就准备好后事,连棺材都托人买了。嘉靖帝一听说这样,倒愣住了。不过后来还是把他关在牢里。嘉靖帝死后,海瑞被释出狱。 1569年6月,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应天十府包括现在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分地方,巡抚驻在苏州。 海瑞投身到一场激烈的斗争中,他要对大地主,对水灾进行斗争。 这一年江南遭到严重水灾,夏秋多雨,田地被淹,粮食涨价,农民缺粮逃亡,情况很不好。 江南是鱼米之乡,号称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但实际上百姓生活很困苦,因为历史的关系,粮、差的负担特别重,加上土地集中的现象这二十年来特别显著,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人民的生活便越困苦。特别是松江,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两京十二省找不出第二个。一上任,告乡官夺产的老百姓就有几万人。“二十年来,府县官偏听乡官、举人、监生,民产渐消,乡官渐富。”真是苦难重重,数说不完。 怎么办?一面救灾,一面治水。 怎么办?要大地主退田,还给老百姓;贯彻一条鞭法。 救灾采工赈办法,把赈济和治水结合起来。闹灾荒粮食不够吃,请准朝廷,把应该解京的粮食留下一部分当口粮。闹水的原因,经过亲自勘察,是多年来水利不修,吴淞江淤塞了,太湖的水排不出去,一遇特大雨量,便泛滥成灾,得立刻疏浚。说做就做,趁冬闲开工,他坐上小船,到处巡视督工,灾民一来上工有饭吃,二来工程搞好可以解决水患,变为水利,热情很高,进度很快,不到一个月就完工了。顺带地把吴淞江北面常熟的白茆河也疏浚了。这两项工程对人民,对生产好处很大。并且用的钱都是海瑞从各方面张罗来的,没有加重人民负担。以此,人民很喜欢,很感激。 这样,他战胜了灾荒,也兴修了水利。 最困难的还是限制大地主的过分剥削。要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田地,等于要他们的命;不这样做,农民缺地无地,种什么,吃什么?海瑞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办法,先从松江下手,先拿江南最大的地主乡官徐阶兄弟做榜样,勒令退田。这一来,乡官和大地主害怕了,着慌了,有的逃到外州县躲风头,有的只好忍痛退田。李贽记载这一件好事,加以总结,赞扬说:“海瑞卵翼穷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老百姓有活路了,大地主们却认为是死路。好事才开头,便被徐阶釜底抽薪,海瑞罢职了。贼没全擒到,反而丢了官,这是海瑞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必然的下场。 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关键,在海瑞看来,无过于贯彻执行一条鞭法。这个办法不是海瑞创始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并且各地办法也不尽相同。主要的方面是把过去田赋的各项各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都编在一起,通计一省丁、粮,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以外,一律改折银两交纳。简言之,就是把复杂的赋役制度简化了,把实物赋税的大部分改为货币赋税。这个办法不只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有进步意义的。例如过去南粮北运,由于当时交通困难,运费由农民负担,往往超过正税很多,现在改折银两,省去昂贵的运输费用,人民的负担也就相应减轻了。又如徭役,实行新法以后,不问银差、力差,只要交了钱,由官府雇工应差,农民也就可以安心生产,不再受徭役的挂累了。这样做,对生产的促进是有好处的。只是对大地主不大好,因为按照新法,大地主有些地方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反对的意见很多。海瑞不顾地主们的反对,坚决执行,终于办成了。成绩是田不荒了,人不逃了,钱粮也不拖欠了,生产发展了。当时的人民很高兴,很感激。后来史家的记载也说:“行条鞭法,遂为永利。” 应该指出,一条鞭法并不是摧毁封建剥削制度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简化了项目和手续,比较地平均了土地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贫农、中农和城市平民的某些负担,对生产的发展是有益的,因而,也是有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的。因此,海瑞是当时人民心目中的好官,是历史上有地位的政治家。 海瑞只做了七个月巡抚,便被大地主阶级撵下台,在家乡闲居了十六年。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死。万历十三年,海瑞已经七十二岁了,被荐任用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还没到任,又调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照一般道理说,七十多岁的老人该退休了,但是,他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有着实做一点事的机会,虽然年纪大了,精力差了,还是一股子干劲,高高兴兴到南京上任。 明朝体制,南京是陪都,虽然也和北京一样,有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但不能决定国家大政,是安排年老的和政治上失势官员的地方,比较清闲。海瑞却并不因为闲官就无所作为,一到职就改革敝政,把多年来各衙门出票要街道商户无偿供应物品的陋规禁止了。他说:“要南京五城的百姓,负担南京千百个官员的出入用度,难怪百姓苦了!吏部是六部之首,怎么能不先想到百姓?” 当时贪污成为风气,严嵩父子虽然垮了,但从宫廷到地方,依然贿赂公行,横征勒索。海瑞一辈子反对贪污,从做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做县官革去知县的常例(摊派在田赋上补贴县官的陋规,一种合法的贪污)。拒绝给上官行贿,有人劝他随和一些,他愤然说:“全天下的官都不给上官行贿,难道就都不升官?全天下的官都给上官行贿,又难道都不降官?怎么可以为了这个来葬送自己呢?”又说:“充军也罢,死罪也罢,都甘心忍受。这等小偷行径,却干不得!”知县上京朝觐,照例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四五百两银子以至上千两银子,以便进京行贿,京官把朝觐年看成是收租的年头。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上京,只用了路费银四十八两,其他一概裁革。做巡抚时,拒绝人家送礼,连多年老朋友送的人情也婉言谢绝。做了多年官,过的依然是穷书生的日子。在淳安,有一天买了两斤肉,为他母亲过生日,总督胡宗宪听见了,大为惊奇,当作新闻告诉人。罢官到京听调,穿的衣服单薄破烂,吏部的熟人劝他,才置了一件新官服。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除了母亲死时,朋友送一点钱添置一点墓田以外,没有买过一亩地。买了一所房子,用银一百二十两,是历年官俸的积余。死前三天,兵部送来柴火银子,一算多了七钱银子,立刻退回去。死后,同官替他清点遗物,全部家财只有新俸银一百五十一两(一说只有十多两),绫、绸、绢各一匹,连丧事都是同官凑钱办的;看见这种情景,人们都忍不住掉下眼泪。 海瑞一生积极反对贪污,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生活朴素,是言行一致的极少见的清官。他恨极了贪官污吏,认为这是人民遭受苦难的根源,要根绝贪污,非用重刑不可。相反,像过去那样,准许贪污犯用钱赎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恢复枉法赃满八十贯(千)处绞的法律。还提到明朝初年,严惩贪污,把贪污犯剥皮的故事。这一来,贪官污吏恐慌了,着急了,生怕海瑞剥他们的皮,联合起来,反对海瑞。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以后,海瑞整顿纪纲,援引明太祖时的办法,用板子打御史。贪污犯房寰怕海瑞揭发,弹劾海瑞,把海瑞骂得不像人,引起了三进士的抗议。攻击的和为海瑞申雪的人吵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严重争论,当国的宰相呢,依然是徐阶的手法,两面都不支持,也不得罪,不参加斗争,希望“调停”了事。最后,房寰的贪污事实被全盘揭露,遮盖不得了,才把他免职,这已经是海瑞死后的事了。 明末人谈迁记这场争论说:“时人大为瑞不平,房寰今传三世而绝。”说房寰绝后是因为做了坏事。这虽然是迷信的说法,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和以后,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是同情海瑞,支持海瑞,歌颂海瑞的。 从当教官时不肯跪接御史时起,一直到建议严惩贪污,海瑞度过了他斗争的一生。 他反对乡官、大地主的兼并;反对严嵩、鄢懋卿的败坏国事,也反对徐阶的“调停”、“圆融”;他反对嘉靖帝的昏庸,只求无望的长生,不理国家政事;也反对地方官的额外需索,增加人民痛苦;他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总之,他反对坏人坏事。虽然他所处的是那样一个时代,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屈不挠地斗争到死。 当时人对他的看法,不是说他做得全不对,而是说过火了一些,做过头了,偏了,矫枉过直了!他不同意,反而说就是要过火,就是要过直,不如此,风气变不过来。在给人的信中说:“矫枉过直,古今同之。不过直,不能矫其枉。然生之所矫者,未见其为过直也。”而且:“江南粮差之重,天下无有,古今无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饶全是虚名,而苦楚特甚。其间可为百姓痛哭,可为百姓长太息者,难以一言尽也。”这种情况,光是要大地主退还一点非法侵占的田地,又怎么能说是过火,过直呢?应该说是不够,而不是什么过直。就当时当地的情况说,就当时苦楚特甚,可为痛哭,可为长太息的百姓说,过直应该是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 当时农民暴动已经发生了。他把农民暴动的原因,明确指出是因为官坏:“广寇大都起于民穷,民穷之故多端,大抵官不得其人为第一之害。”慨叹地说:“今人居官,且莫说大有手段,可为百姓兴其利,除其弊。只是不染一分一文,禁左右人不得为害,便出时套中高人者矣。”把对官的要求降低到不求做好事,只要不做坏事,不贪污,也就难得了。又说:“今人每谓做官自有套子,比做秀才不同,不可苦依死本。俗人俗见,谬妄之甚!区区惟愿……执我经书死本,行己而已。如此不执,虽熟人情,老世故,百凡通融,失己失人,全无用处。”痛斥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思想上进行坚决的斗争。 当然,光是执我经书死本,说往古,道先王,是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的。要求官吏不落时套,不做坏事,不贪污,不讲人情世故,不百凡通融,而不从社会的根本变革出发,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不改变生产关系,简单地要求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部分田地,少剥削些,农民的苦楚减轻一些,无论事实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还是封建的剥削的社会,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依然不变,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不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海瑞虽然感觉到问题严重,必须坚决地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认识和解决这个矛盾。这是时代的矛盾,也是海瑞被大地主阶级的代表们所排挤、攻击,而又取得另一部分地主阶级同情、支持的道理。 海瑞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左派,和右派及中间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遭受多次失败,有时候很愤慨,说出了“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的气话。但在闲居十六年以后,有重新做事业的机会,他又以头童齿豁的高年参加了。不气馁,不服老,不怕挫折,真是“铮铮一汉子”。 === 海瑞的历史地位 === 海瑞在当时,是得到人民爱戴,为人民所歌颂的。 他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节俭,搏击豪强,卵翼穷民,主持清丈田亩,贯彻一条鞭法,裁革常例,兴修水利,这些作为对农民,特别对贫农、中农是有利的。农民爱戴他,歌颂他是很自然的。他对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户,裁减里甲负担,禁止无偿供应物品等,这些措施对减轻城市工商业者的负担,是有好处的。城市人民爱戴他,歌颂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还注意刑狱,特别是人命案件,着重调查研究,在知县和巡抚任上,都亲自审案,处理了许多积案,昭雪了许多冤狱。对农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农民一边的。海知县、海都堂是当时被压抑、被欺侮、被冤屈人们的救星。他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誉、赞扬,被画像礼拜,被讴歌传颂,死后送丧的百里不绝。他的事迹,主要是审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还流传在广大人民中。 尽管海瑞在他的时代,曾经遭受攻击、排挤、辱骂,坐过牢,丢过官,但是,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说,他也还是被一部分人所歌颂的,赞扬的。不只是有些青年人仰慕他,以为是当代伟人,连某些反对他的人,大地主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如高拱、张居正、何良俊等人,都不能不对他说一些好话。死后,被谥为忠介,皇帝派官祭奠,祭文里也说了一大堆赞扬肯定的话。当时的史家何乔远、李贽都写了歌颂他的传记。清修《明史》也把他列入大传,虽然说他行事不能无偏,有些过火,但又说他从做知县一直到巡抚,做的事用意主于利民,也是肯定的。 海瑞在历史上是有地位的。 这样的历史人物,从今天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该不该肯定,该不该歌颂? 答案是应该肯定,应该歌颂。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当时当地的情况出发,应该从这个人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生产出发。从以上的分析,从明朝嘉靖到万历初期这几十年间,从当地,海瑞做过官的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那时代那地区的人民,以至更广大地区的人民,是爱戴、歌颂海瑞的。反对他的人也有,只是极少数的大地主大官僚。他的主张和措施,有利于当时人民,有利于当时生产,而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兼并,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逃避赋役,转嫁给穷苦人民的恶劣勾当。 为广大人民所爱戴、歌颂,为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所攻击、反对,这样的人物,难道还不应该为我们所肯定,所歌颂吗? 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坏人坏事;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处处事事为百姓设想,为民谋利;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不向困难低头,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言行一致,里外如一的实践精神。这些品质,都是我们今天所需要学习和提倡的,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时代,这些品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虽然我们今天需要的海瑞和封建时代的海瑞在社会内容上有原则的不同。 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立场、工人阶级立场的海瑞,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的海瑞,反对旧时代的乡愿和今天的官僚主义的海瑞,深入群众、领导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海瑞。 这样,封建时代的海瑞,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 但是,绝不能也不许可假冒海瑞,歪曲海瑞。海瑞是为当时人民办好事的,一生反对坏人坏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即使在徐阶和高拱的斗争中,他没搞清楚,对徐阶只看到好的一面,不知道他坏的一面,对高拱只知道他的缺点,没有弄明白他的政治品质好的一面,作了错误的支持和抨击。但是,几年以后,弄清楚了,就自己检查,承认了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改正了这个错误。 今天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对派”,但是,他们同海瑞相反,不站在今天人民方面,不站在今天的人民事业——社会主义事业方面,不去反对坏人坏事,却专门反对好人好事,说这个搞早了,搞快了,那个搞糟了,过火了,这个过直了,那个弄偏了,这个有缺点,那个有毛病,太阳里面找黑子,十个指头里专找那一个有点毛病的,尽量夸大,不及其余,在人民群众头上泼冷水,泄人民群众的气。这样的人,专门反对好人好事的人,反对人民事业的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不但和历史上的海瑞毫无共同之点,而且恰好和当年海瑞所反对而又反对海瑞的大地主阶级代表们的嘴脸一模一样。广大人民一定要把这种人揪出来,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声,不许假冒!让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根本不是什么海瑞! 这样看来,研究海瑞,学习海瑞,反对对于海瑞的歪曲,是有益处的,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59年9月17日}}</includeonly> {{Not-PD-US-old|1969|1959}} cidccualf0v91d2zt59eqxd0zaytrba 11127062 11127061 2026-10-12T22:22:50Z PacmanD 20553 1112706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onlyinclude>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九年至神宗万历十五年)是我国16世纪有名的好官、清官,是深深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统治,减轻农民市民的负担,向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斗争了一生。 === 明朝人论海瑞 === 为了了解海瑞,让我们先看看当时的人们是怎样评论他的。 总的评论是当时的人民说他好,当时的大地主说他不好。 但是,有点奇怪,反对海瑞的人中间,有不少人也还是不能不称赞海瑞是好官,是清官。他是为民的,想做好事的,而且,也做了好事。 就明朝人的记载来看海瑞,梁云龙所作海瑞行状,除了叙述他的清廉,为百姓办好事的政绩以外,并说: <blockquote>呜呼!公之出、处、生、死,其关于国家气运,吾不敢知。其学士大夫之爱、憎、疑、信,吾亦不敢知。</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发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blockquote> <blockquote>论者概其性甘淡薄,有采薇之风,天挺忠贞,有扣马之节,谓道似伯夷,信矣。然其视斯民由己饥寒,耻厥辟不为尧舜,言动必则古昔、称先王,莅官必守祖宗成宪,挫折不磨,鼎镬不避,即伊尹奚让?望之如泰山壁立,就之如春风太和,接谈无疾言,无遽色,临难无郁气,无忿容,箠楚子弟臧获,亦不见其厉色严声,即柳下惠奚加?</blockquote> <blockquote>特其质多由于天植,学未进于时中,临事不无或过,而隘与不恭,盖亦有焉。</blockquote> 全面地评价海瑞,指出海瑞是这样一个人,言行一致,他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作为,和所著《严师教戒》文章对证,一一符合,没有丝毫的假。是“强哉矫”,是大丈夫,是古往今来一个真男子。 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贞,看到百姓的饥寒认为是自己的过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尧舜那样为耻辱。一言一动都要说古代如何,先王如何。做官办事则坚守祖宗朝的成法。不怕挫折,不怕牺牲。又严峻,又温和,谈话的时候,说得不太快,也不摆出一副难看面孔,遭遇危难也不表现那样愤慨抑郁。连打小孩、打奴婢,也看不到他的厉色严声。 像伯夷,像伊尹,像柳下惠。 他的本性是天赋的,但是修养还没有到家,未得中庸之道。做事有时过了一些,窄了一些,以至有些不恭,这些毛病都是有的。 因为海瑞是被攻击谩骂,死在任上的,所以梁云龙很含蓄地说,这个人和时代的关系,他的出、处、生、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我不敢知道。学士大夫(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爱、憎、疑、信,对他的评价到底怎样,我也不敢知道。 梁云龙是海瑞的同乡,海瑞侄女的儿子,和海瑞关系很深,作行状时他在湖广巡抚任上,最了解海瑞。对海瑞的评价大体上应该是可信的。 此外,王宏诲的《海忠介公传》对海瑞也是大赞特赞的,但在末后又说上一句:“乃海公之砥节砺行,而缙绅(官僚地主阶级)又多遗议,何也?”这样的好官、清官,为什么官僚地主阶级又多说他不好呢?是什么道理呢? 王宏诲也是海瑞的同乡,琼州定安人。海瑞在因批评皇帝而坐牢以前,王宏诲正在北京,做翰林院庶吉士,海瑞去看他,托其料理后事,关系也很深。 这两个人是海瑞的亲戚、同乡,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有偏见。再看何乔远所作《海瑞传》,和李贽的《海忠介公传》,何乔远和李贽都是福建晋江人,他们的评价和梁云龙、王宏诲是一致的。清修《明史》,对海瑞一般很称赞(王鸿绪《明史稿》和《明史》一样),末后论断,也说他:“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用意是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有些偏差。汪有典的《史外》歌颂他的政绩以后,又说他:尝时以为朝廷上的人懦弱无为,都像妇人女子,把人骂苦了。有人恨极了,骂他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他还是不理会。 人民是爱戴海瑞的,他做了半年多应天巡抚(应天府今南京,巡抚是皇帝派遣到地方,治理一个政区的行政长官,巡抚有弹劾地方官吏之权,有指挥驻军之权,权力很大),罢职的时候,老百姓沿街哭着送别,有些人家还画了他的像供在中堂里。死在南京右都御史(中央监察机关的长官)任上的时候,百姓非常哀痛,市面停止了营业,送丧穿戴着白色衣冠的行列,夹着江岸悼祭哀哭的百里不绝。 他晚年到南京做官,被御史(监察官)房寰弹劾,也就是汪有典所引的十六字罪状,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公愤,提出抗议,向皇帝写信申救。吏部办事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这三个人代表这一批人说: <blockquote>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本论右都御史海瑞,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不意人间有不识廉耻二字如房寰者。</blockquote> <blockquote>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者。</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剔历仕,含辛茹苦,垂白之年,终不使廪有余粟,囊有赢金。</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火秋霜,搏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近日起用,海滨无不曰海都堂又起,转相告语,喜见眉睫。</blockquote> <blockquote>近在留都,禁绝馈送,裁革奢侈,躬先节俭,以至百僚,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振江南庸庸之士风,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其功安可诬也。</blockquote> 说他们在十几岁时就知道海瑞是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的人物。海瑞做了多年大官,可是生活朴素,头发白了,没剩什么粮食,也没剩什么钱。做巡抚作为像烈火,像秋霜,打击豪强,有权势的人安分了,禁绝贪污,老百姓可以喘一口气了。兴修水利,贯彻一条鞭新法,这些好事,到现在地方上的老老小小都还想念他。听说海都堂又来了,人们互相告诉,非常喜欢。在南京,他禁止送礼,裁革奢侈,带头节俭,做出榜样,整顿纪纲,远近的人看着,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像一股清冷的水,把江南庸庸碌碌的士风都改变了。这样的功绩,谁能抹杀? 房寰的攻击海瑞,把朝野的人都气坏了。想不到人世间有不识廉耻像房寰这样的人! 据后来另一营救海瑞的徐常吉的揭发,弹劾海瑞的房寰是什么样人呢?官是提学御史(管教育的监察官),人呢?是个大贪污犯。海瑞看到南京官员作风拖拉,偷懒,很不像话,下决心整顿,依明太祖的规矩,把一个犯规的御史打了一顿。御史们怕极了,想法子要赶走这个厉害上司。房寰借出外考试学生的机会,让儿子和亲家大收贿赂,送钱多的就录取,名声极坏。怕海瑞弹劾,先下手为强,就带头反对海瑞,造谣造得简直不像话。 乡官(退休居乡的官僚)是反对海瑞的,因为乡官恨他为百姓撑腰,强迫乡官把侵占的田地退还百姓。 大地主是反对海瑞的,因为海瑞一辈子贯彻一条鞭法,依新法,徭役的编派,人丁居四分之一,田粮居四分之三,农民人口多,大地主田地多,这样就减轻了贫农和中农的负担,大地主占地多,按地完粮,负担自然相应加重了,这怎么能不恨?海瑞一辈子主张清丈,重新丈量田地,把大地主少报的隐瞒的田地都清查出来了,要按地纳税,这怎么能不恨? 现任官员也不满意海瑞,因为赋役银两实行官收官解以后,省去一道中间剥削,百姓虽然得些便宜,衙门里却少了一笔收入了,连北京的户部(管税收、财政的部)也很不高兴。海瑞坚持“此事于各衙门人诚不利,于百姓则为甚利”。至于禁止贪污、送礼,直接损害了现任官员们的利益,那就更不用说了。 从嘉靖(世宗)后期经隆庆(穆宗)到万历前期,从海瑞做官之时起,一直到死,这三十多年间,朝廷的首相是严嵩、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人,除了严嵩是个大奸臣,李春芳庸庸碌碌以外,其他三个都是有名的宰相,尤以张居正为最。 严嵩不必说了,这个人是不会喜欢海瑞的,其他三个名相为什么也反对这个好官清官呢? 徐阶是严嵩的政敌,是他指使一批中级官员把严家父子参倒的,是他取严嵩地位而代之的。因为搞垮严嵩,很得人心。嘉靖帝死后,他又代草遗诏(遗嘱),革去嘉靖帝在位时一些敝政,名誉很好。但是,这人正是海瑞所反对的乡愿,凡事调停,自居中间,逃避斗争,不肯批评人,遇风转舵,做事圆滑,总留有后路,不肯负责任做好事,也怕坏事沾了边,好比中药里的甘草,什么病都可加上一味,治不好,也坏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能保住禄位,严嵩挤他不掉。也正因为这样,官员们学了样,成为风气。海瑞痛恨这种作风,曾经多次提出批评意见。 当海瑞因批评嘉靖帝而坐牢的时候,嘉靖帝很生气,迟疑了好久,和徐阶商量,徐阶说了些好话,算是保全了海瑞的生命。嘉靖帝死后,海瑞立刻被释放,仍旧做户部主事,不久调兵部,又改任尚宝司丞(管皇帝符玺的官),大理寺丞(管审判的官),升南京右通政(管接受文件的官),外任为应天巡抚。 徐阶草遗诏改革敝政,是件好事,但是没有和同官高拱商量,高拱很有意见。又有人弹劾高拱,高拱以为是徐阶指使的,便两下里结了仇。公元1567年有个御史弹劾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大恶霸,有凭有据,海瑞没有搞清楚,以为是高拱指使,故意陷害徐阶,便和其他朝臣一样,给皇帝写信大骂高拱,要求把他罢斥。不久,高拱就免职了。高拱以后又回来做首相,对海瑞当然痛恨。 徐阶年纪太老,又得罪了当权的太监,1568年7月告老还乡。上一年冬天海瑞到南京,1569年6月任应天巡抚。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他明白自己偏听偏信,徐阶被弹劾的罪状是确实的。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他一上任就接到无数告徐家的状子,便立刻下令退田。徐阶也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亲自写信给徐阶,一定要退出大半,才能结案。 徐阶虽然很看重海瑞,但是强迫退田,刺痛了心,恨极了。家人作恶,都有罪证,案是翻不了的。千方百计,都想不出办法,又忍不了这口气。最后有人出主意,定下釜底抽薪之计,派人到北京,走新的当权太监的门路,又重贿了给事中(管弹劾的官)嘉兴人戴凤翔,买他出头弹劾海瑞。戴凤翔家也是地主,亲戚朋友中一些人正在怕海瑞强迫退田。这一来,内外夹攻,戴凤翔弹劾海瑞支持老百姓,凌虐缙绅,形容老百姓像虎像狼,乡官像鱼像肉,被吃得很惨,“鱼肉缙绅”的罪状,加上有内线做主,硬把海瑞赶出了巡抚衙门。 也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高拱在年底被召还入内阁(拜相),第二年升次相,1571年5月首相李春芳退休,高拱任首相。 1572年6月,高拱罢相,张居正任首相。 在徐阶和高拱的政治斗争中,海瑞对这两个人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对徐阶只看到他好的一面,对高拱呢,恰好相反,没有看到他好的一面。许多年后,海瑞自编文集,在骂高拱的信后附记:“一时误听人言,二公心事均未的确。”改变了对两人的看法,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572年张居正做了首相,一直到1582年病死为止。 张居正是1567年2月入阁的。1569年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时,他在内阁中是第三名,对海瑞的行政措施不很赞成。虽然张居正在贯彻一条鞭法这一方面和海瑞一致,但是,用行政命令强迫乡官退田,却不能同意。写信给海瑞说:吴中不讲三尺法已经很久了,你一下子要矫以绳墨,当然他们受不了,谣言沸腾,听的人都弄糊涂了。底下说他不能帮什么忙,很惭愧。意思是嫌海瑞太性急,太过火了。1577年张居正父亲死了,按封建社会礼法,是必须辞官回家守孝的,他不肯放弃权位,叫人说通皇帝,照旧在朝办事,叫作“夺情”。这一来激怒了那些保卫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们,认为是不孝,纷纷抗议。海瑞名气大,又敢说敢为,虽然远在广东琼州,苏州一带的文人们却假造了海瑞反对张居正的弹劾信,到处流传。到后来虽然查清楚和海瑞无关,张居正却也恨极了海瑞。有人建议重用海瑞,他都反对。 尽管如此,高拱对海瑞的评论说:海瑞做的事,说是都好,不对。说是都不好呢?也不对。对他那些过激的不近人情的地方,不加调停(纠正)是不好的。但是,要把他那些改革积敝、为民做主的地方都改掉了,则尤其不可。张居正也说:“海刚峰(刚峰是海瑞的字)在吴,做的事情虽然有些过当,而其心则出于为民。” 地主阶级反对海瑞是当然的,例如何良俊,是华亭(松江)的大地主,父亲是粮长,徐阶的同乡。本人是贡生,是个乡官。他家大概也吃过海瑞的苦头,对海瑞是有意见的,说海瑞性既偏执,又不能和人商量(不和大地主商量),喜自用。而且改革太快,所以失败。不说他做的事情好不好,只骂他搞快了。又说海瑞有些疯颠,寡深识,缺少士大夫风度。说海瑞只养得些刁诈之人(贫农、中农),至于数百为群,闯门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夺。若善良百姓(富农、地主),使之诈人,尚然不肯,况肯乘风生事乎!此风一起,士夫之家,不肯买田,不肯放债,善良之民,坐而待毙,则是爱之实陷之死也。怎能说是善政呢?幸亏海公转任了,此风稍息,但是人心动摇,到今天还没有安定下来。骂他搞糟了。 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序文写于1569年,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他写的这几条批评,按语气应在1570年和1571年,书大概是这年以后刻的。他尽管站在大地主立场,骂了海瑞,但毕竟不能不说几句公道话:“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真是铮铮一汉子!”又说:“前年海刚峰来巡抚,遂一力开吴淞江,隆庆四年、五年(1570、1571)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能了此一大事哉!”松江一带乡官兼营工商业,海瑞要加以限制,何良俊认为“吾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民安得不贫哉!海刚峰欲为之制数度量,亦未必可尽非”。 海瑞也还有几个支持他的朋友,一个是1565年入阁的李春芳,第二年升次相,1568年任首相。海瑞疏浚吴淞江和救灾等工作都曾得到李春芳的支持。另一个是朱衡,从任福建提学副使时,就很器重海瑞,后来做吏部侍郎(管铨叙官吏的副部长)推荐海瑞做兴国知县,户部云南司主事;到做了工部尚书(管建筑工程的部长),还支持海瑞大搞水利。一个是陆光祖,海瑞从兴国知县内调,就是他当吏部文选司郎中(吏部的司长)时的事。 在海瑞闲居家乡的时候,有些支持他的人,纷纷建议起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但在事业上可以这样说,是同情和崇敬海瑞的。 海瑞是同官僚地主作斗争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官僚地主中又有人称赞他呢?这一方面是由于海瑞在人民中间的威望,一方面也是由于海瑞的斗争究竟还没有突破封建制度所能容许的限度。海瑞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还是忠君爱国的,所以何良俊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他和官僚地主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一致的一面,因之,有些官僚地主们在大骂、排挤、攻击之后,也还是说海瑞一些好话。 === 斗争的一生 === 海瑞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他反对坏人坏事,不屈不挠,从不灰心丧气,勇敢地把全生命投入战斗。 海瑞,广东琼山人。先世是军人。祖父是举人,做过知县。父亲是廪生,不大念书也不大理家的浪子,在海瑞四岁时便死去了。叔伯四人都是举人,其中一个中了进士,做过御史。 海瑞虽然出生在这样一个官僚家庭,但家境并不好,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光收些租子是不够过活的。他母亲谢氏生性刚直严肃,二十八岁死了丈夫,便自己抚育孤儿,做些针线贴补过日子。教儿子读《孝经》《大学》《中庸》这些书。儿子长大了,尽心找严厉通达的先生,督责功课很严格。 这样,海瑞虽然出身于地主阶级,但生活并不宽裕,和穷苦人民接触的机会多,同情贫农、中农,对大地主有反感。另一面,他受了严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礼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称先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不是哲学家,但深受王阳明的影响。当时正是王学盛行的时代,师友中有不少人是王派学者。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海瑞也主张德行属行,讲学属知,德行好的道理也会讲得好,真实读书的人也不肯弃身于小人,知和行绝不是两件事。因此,他一生最恨的是知和行不一致的人,这种人明知是好事而不敢做,明知是坏事而不敢反对,遇事站在中间,逃避斗争,甚至脚踏两头船,一味讲调停,和稀泥。这种人他叫作乡愿,客气一点叫甘草。在《乡愿乱德》一文中说:“善处世则必乡愿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愿调停行之。乡愿去大奸恶不甚远。令人不为大恶,必为乡愿,事在一时,毒流后世,乡愿之害如此!”他以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恶乡愿为第一。到处揭露乡愿的罪状,在坐牢以前,去看同乡翰林院庶吉士王宏诲,痛心地说:“现在医国的只一味甘草,处世的只两字乡愿。”这时候当国的首相便是徐阶。后来他在给徐阶的儿子信里也说:“尊翁以调停国手自许,然调停处得之者少,调停处失之者多。” 在《严师教戒》文章中,他指出批评的好处,要求批评,接受批评:“若人能攻我之病,我又能受人之攻,非义友耶?”自问自答,提出做人的标准,不白白活下去的意义:“有此生必求无忝此生,而后可无忝者。圣人我师,一一放而行之,非今所竞跻巍科,陟仕之谓也。……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女,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昔有所操,今或为恼恼者一易之乎?财帛世界,无能屹中流之砥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质冕裳而有媚心焉,无能以义自亢乎?参之衣狐貉而有耻心焉,忘我之为重乎?或疚中而气馁焉,不能长江大河,若浩然而莫御矣乎?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讳己之疾,凡有所事,不免于私己乎?穹天地、亘古今而不顾者,终亦不然乎?夫人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德之难。于此有一焉,下亏尔影,上辱尔先矣。天以完节付汝,而汝不能以全体将之,亦奚颜以立于天地间耶?俯首索气,纵其一举,而终已于卿相之列,天下为之奔趋焉,无足齿也。呜呼!瑞有一于此,不如此死!”大意是:“人不要白活着,要照着圣人的话,一一学着做。不白活着并不是说要中高科,做大官。你到了府县衙门,弄钱很容易,好房子,美丽的妇女,你会动心吗?从前怎么说的,会动摇吗?钱财世界,你挺得住吗?或者只会说可不会做,白天看自己的影子,晚上在床上都觉得惭愧,只会对人说空话充好人?看见大官想巴结,在穿狐皮袍子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寒碜,心虚气馁,说的话不成气派;小有成绩便骄傲起来,别人做了顺利的事,便想抢先;掩盖自己的毛病,干什么都存私心;顶天立地的事业,想也不肯想,要知道没钱不是毛病,没德才是毛病!这些事只要有这么一条,便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祖先!上天生你这个人是完全的,但是你把它弄残缺了,毁了自己,你还有脸活在天地间吗?做了这些事,即使做到卿相,天下人都为你奔走,也是不值得的。唉!我要是犯了以上任何一条过错,还不如死的好。”这是他在做县学教谕时对学生的教约,此后几十年,他的生活、行事都一一照着检查自己,照着做,没有一句话没有做到。 他是个唯心主义者,认为“君子之于天下,立己治人而已矣。立己治人孰为之?心为之,心自知之。若得失,心自致之。虽天下之理无微不彰。”在教学上学王阳明,把“训蒙大意”作为教育方针,在行政措施上,也采用了王阳明的保甲法。 中了举人以后,做福建南平县学教谕(校长),主张学校是师长教学生的地方,教师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上官磕头。提学御史到学校来了,别的人都跪下,只有他站在中间,像个笔架,以后得了外号,叫笔架博士。 升任浙江淳安知县,反对大地主。 淳安山多地少,地方穷苦。地主往往有三四百亩的田产,却没有分毫的税,贫农收不到什么粮食,却得出百十亩的税差。由之富的愈富,穷的就更穷了。徭役也是十分繁重,每丁少的出一两二钱银子,多的要十几两,弄得“小民不胜,惟悴日甚”。解决的办法是清丈,根据实有土地面积,重新规定赋役负担;是均徭,均是按照负担能力分配,按力量多少分配,没有力量就不要负担了。这样,农民的负担才减轻了些,地主们可不乐意了。 此外,他还做了不少事,改革了许多敝政。几年后,他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编成一部书,叫作《淳安政事》。 特别传诵一时的有两件事。 一件是拿办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这位少爷路过淳安,作威作福,吊打驿吏。海瑞没收他带的大量银子,还报告胡总督说:此人冒充总督公子,胡作非为,败坏总督官声。弄得胡宗宪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 一件是挡了都御史鄢懋卿的驾。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以都御史奉命出来巡查盐政,到处贪污勒索,还带着小老婆,坐五彩舆,地方疲于供应。海瑞捡了鄢懋卿牌告上两句照例官话,说淳安地方小,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牌告说:“素性俭朴,不喜逢迎。”但是听到你以前所到地方,铺张供应,并不如此。怕是地方官瞎张罗的缘故。一封信把鄢懋卿顶回去,绕道过去,不来严州了。 连总督、都御史都敢惹,海瑞的名声逐渐传开了。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是怕官的,更怕大官。如今居然有不怕大官,敢顶大官的小官,敢替老百姓撑腰说话的小官,这个官自然就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了。 加上,海瑞很细心,重视刑狱,审案着重调查研究,注意科学证据和人情事理,几年中平反了几件冤狱。上官因为他精明,连邻县的疑难案件也调他会审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后来都收在文集里,小说家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几百年来在舞台上为人民所欣赏。《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和一些公案弹词在民间流传很广,叫作公案小说。也正因为公案小说的流传,海瑞在政治上的作为反而被公案所掩盖了。 因为得罪了胡宗宪、鄢懋卿,虽然治理淳安的政绩很好,还是被排挤调职。1562年海瑞升嘉兴通判,鄢懋卿指使党羽弹劾,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在兴国一年半,办了不少好事,清丈了田亩,减少了冗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其中最快人心的事是反对乡官张鏊。 张鏊做过兵部尚书,在南昌养老享福。张鏊的侄子张豹、张魁到兴国买木材,作威作福,无恶不作。老百姓气苦得很。海瑞派人传讯,他们倚仗叔父威势,不肯来。一天忽然又跑到县衙门大闹。海瑞大怒,拿下张豹,送到府里,反而判处无罪。张鏊出面写信求情,海瑞不理。张鏊又四处求情设法,这两个坏蛋居然摇摇摆摆回家去了。海瑞气极,写信向上司力争,终于把这两个坏蛋判了罪。 1564年海瑞做了京官,户部云南司的主事。(户部按布政使司分司,云南司是管这一政区的税收的。) 两年以后,他弄清了朝廷的情况,写信给嘉靖帝,提出严厉批评,指斥皇帝迷信道教,妄想长生,二十多年不上朝,自以为是,拒绝批评,弄得君道不正,臣职不明,吏贪将弱,暴动四起。你自号尧斋,其实连汉文帝也赶不上。嘉靖帝看了,气得发昏,丢在地下,想了又想,又捡起来看,觉得说中了毛病。叹口气说:“这人倒比得上比干,只是我还不是纣王啊!” 海瑞早就准备好后事,连棺材都托人买了。嘉靖帝一听说这样,倒愣住了。不过后来还是把他关在牢里。嘉靖帝死后,海瑞被释出狱。 1569年6月,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应天十府包括现在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分地方,巡抚驻在苏州。 海瑞投身到一场激烈的斗争中,他要对大地主,对水灾进行斗争。 这一年江南遭到严重水灾,夏秋多雨,田地被淹,粮食涨价,农民缺粮逃亡,情况很不好。 江南是鱼米之乡,号称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但实际上百姓生活很困苦,因为历史的关系,粮、差的负担特别重,加上土地集中的现象这二十年来特别显著,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人民的生活便越困苦。特别是松江,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两京十二省找不出第二个。一上任,告乡官夺产的老百姓就有几万人。“二十年来,府县官偏听乡官、举人、监生,民产渐消,乡官渐富。”真是苦难重重,数说不完。 怎么办?一面救灾,一面治水。 怎么办?要大地主退田,还给老百姓;贯彻一条鞭法。 救灾采工赈办法,把赈济和治水结合起来。闹灾荒粮食不够吃,请准朝廷,把应该解京的粮食留下一部分当口粮。闹水的原因,经过亲自勘察,是多年来水利不修,吴淞江淤塞了,太湖的水排不出去,一遇特大雨量,便泛滥成灾,得立刻疏浚。说做就做,趁冬闲开工,他坐上小船,到处巡视督工,灾民一来上工有饭吃,二来工程搞好可以解决水患,变为水利,热情很高,进度很快,不到一个月就完工了。顺带地把吴淞江北面常熟的白茆河也疏浚了。这两项工程对人民,对生产好处很大。并且用的钱都是海瑞从各方面张罗来的,没有加重人民负担。以此,人民很喜欢,很感激。 这样,他战胜了灾荒,也兴修了水利。 最困难的还是限制大地主的过分剥削。要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田地,等于要他们的命;不这样做,农民缺地无地,种什么,吃什么?海瑞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办法,先从松江下手,先拿江南最大的地主乡官徐阶兄弟做榜样,勒令退田。这一来,乡官和大地主害怕了,着慌了,有的逃到外州县躲风头,有的只好忍痛退田。李贽记载这一件好事,加以总结,赞扬说:“海瑞卵翼穷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老百姓有活路了,大地主们却认为是死路。好事才开头,便被徐阶釜底抽薪,海瑞罢职了。贼没全擒到,反而丢了官,这是海瑞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必然的下场。 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关键,在海瑞看来,无过于贯彻执行一条鞭法。这个办法不是海瑞创始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并且各地办法也不尽相同。主要的方面是把过去田赋的各项各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都编在一起,通计一省丁、粮,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以外,一律改折银两交纳。简言之,就是把复杂的赋役制度简化了,把实物赋税的大部分改为货币赋税。这个办法不只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有进步意义的。例如过去南粮北运,由于当时交通困难,运费由农民负担,往往超过正税很多,现在改折银两,省去昂贵的运输费用,人民的负担也就相应减轻了。又如徭役,实行新法以后,不问银差、力差,只要交了钱,由官府雇工应差,农民也就可以安心生产,不再受徭役的挂累了。这样做,对生产的促进是有好处的。只是对大地主不大好,因为按照新法,大地主有些地方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反对的意见很多。海瑞不顾地主们的反对,坚决执行,终于办成了。成绩是田不荒了,人不逃了,钱粮也不拖欠了,生产发展了。当时的人民很高兴,很感激。后来史家的记载也说:“行条鞭法,遂为永利。” 应该指出,一条鞭法并不是摧毁封建剥削制度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简化了项目和手续,比较地平均了土地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贫农、中农和城市平民的某些负担,对生产的发展是有益的,因而,也是有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的。因此,海瑞是当时人民心目中的好官,是历史上有地位的政治家。 海瑞只做了七个月巡抚,便被大地主阶级撵下台,在家乡闲居了十六年。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死。万历十三年,海瑞已经七十二岁了,被荐任用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还没到任,又调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照一般道理说,七十多岁的老人该退休了,但是,他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有着实做一点事的机会,虽然年纪大了,精力差了,还是一股子干劲,高高兴兴到南京上任。 明朝体制,南京是陪都,虽然也和北京一样,有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但不能决定国家大政,是安排年老的和政治上失势官员的地方,比较清闲。海瑞却并不因为闲官就无所作为,一到职就改革敝政,把多年来各衙门出票要街道商户无偿供应物品的陋规禁止了。他说:“要南京五城的百姓,负担南京千百个官员的出入用度,难怪百姓苦了!吏部是六部之首,怎么能不先想到百姓?” 当时贪污成为风气,严嵩父子虽然垮了,但从宫廷到地方,依然贿赂公行,横征勒索。海瑞一辈子反对贪污,从做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做县官革去知县的常例(摊派在田赋上补贴县官的陋规,一种合法的贪污)。拒绝给上官行贿,有人劝他随和一些,他愤然说:“全天下的官都不给上官行贿,难道就都不升官?全天下的官都给上官行贿,又难道都不降官?怎么可以为了这个来葬送自己呢?”又说:“充军也罢,死罪也罢,都甘心忍受。这等小偷行径,却干不得!”知县上京朝觐,照例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四五百两银子以至上千两银子,以便进京行贿,京官把朝觐年看成是收租的年头。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上京,只用了路费银四十八两,其他一概裁革。做巡抚时,拒绝人家送礼,连多年老朋友送的人情也婉言谢绝。做了多年官,过的依然是穷书生的日子。在淳安,有一天买了两斤肉,为他母亲过生日,总督胡宗宪听见了,大为惊奇,当作新闻告诉人。罢官到京听调,穿的衣服单薄破烂,吏部的熟人劝他,才置了一件新官服。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除了母亲死时,朋友送一点钱添置一点墓田以外,没有买过一亩地。买了一所房子,用银一百二十两,是历年官俸的积余。死前三天,兵部送来柴火银子,一算多了七钱银子,立刻退回去。死后,同官替他清点遗物,全部家财只有新俸银一百五十一两(一说只有十多两),绫、绸、绢各一匹,连丧事都是同官凑钱办的;看见这种情景,人们都忍不住掉下眼泪。 海瑞一生积极反对贪污,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生活朴素,是言行一致的极少见的清官。他恨极了贪官污吏,认为这是人民遭受苦难的根源,要根绝贪污,非用重刑不可。相反,像过去那样,准许贪污犯用钱赎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恢复枉法赃满八十贯(千)处绞的法律。还提到明朝初年,严惩贪污,把贪污犯剥皮的故事。这一来,贪官污吏恐慌了,着急了,生怕海瑞剥他们的皮,联合起来,反对海瑞。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以后,海瑞整顿纪纲,援引明太祖时的办法,用板子打御史。贪污犯房寰怕海瑞揭发,弹劾海瑞,把海瑞骂得不像人,引起了三进士的抗议。攻击的和为海瑞申雪的人吵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严重争论,当国的宰相呢,依然是徐阶的手法,两面都不支持,也不得罪,不参加斗争,希望“调停”了事。最后,房寰的贪污事实被全盘揭露,遮盖不得了,才把他免职,这已经是海瑞死后的事了。 明末人谈迁记这场争论说:“时人大为瑞不平,房寰今传三世而绝。”说房寰绝后是因为做了坏事。这虽然是迷信的说法,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和以后,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是同情海瑞,支持海瑞,歌颂海瑞的。 从当教官时不肯跪接御史时起,一直到建议严惩贪污,海瑞度过了他斗争的一生。 他反对乡官、大地主的兼并;反对严嵩、鄢懋卿的败坏国事,也反对徐阶的“调停”、“圆融”;他反对嘉靖帝的昏庸,只求无望的长生,不理国家政事;也反对地方官的额外需索,增加人民痛苦;他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总之,他反对坏人坏事。虽然他所处的是那样一个时代,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屈不挠地斗争到死。 当时人对他的看法,不是说他做得全不对,而是说过火了一些,做过头了,偏了,矫枉过直了!他不同意,反而说就是要过火,就是要过直,不如此,风气变不过来。在给人的信中说:“矫枉过直,古今同之。不过直,不能矫其枉。然生之所矫者,未见其为过直也。”而且:“江南粮差之重,天下无有,古今无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饶全是虚名,而苦楚特甚。其间可为百姓痛哭,可为百姓长太息者,难以一言尽也。”这种情况,光是要大地主退还一点非法侵占的田地,又怎么能说是过火,过直呢?应该说是不够,而不是什么过直。就当时当地的情况说,就当时苦楚特甚,可为痛哭,可为长太息的百姓说,过直应该是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 当时农民暴动已经发生了。他把农民暴动的原因,明确指出是因为官坏:“广寇大都起于民穷,民穷之故多端,大抵官不得其人为第一之害。”慨叹地说:“今人居官,且莫说大有手段,可为百姓兴其利,除其弊。只是不染一分一文,禁左右人不得为害,便出时套中高人者矣。”把对官的要求降低到不求做好事,只要不做坏事,不贪污,也就难得了。又说:“今人每谓做官自有套子,比做秀才不同,不可苦依死本。俗人俗见,谬妄之甚!区区惟愿……执我经书死本,行己而已。如此不执,虽熟人情,老世故,百凡通融,失己失人,全无用处。”痛斥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思想上进行坚决的斗争。 当然,光是执我经书死本,说往古,道先王,是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的。要求官吏不落时套,不做坏事,不贪污,不讲人情世故,不百凡通融,而不从社会的根本变革出发,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不改变生产关系,简单地要求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部分田地,少剥削些,农民的苦楚减轻一些,无论事实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还是封建的剥削的社会,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依然不变,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不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海瑞虽然感觉到问题严重,必须坚决地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认识和解决这个矛盾。这是时代的矛盾,也是海瑞被大地主阶级的代表们所排挤、攻击,而又取得另一部分地主阶级同情、支持的道理。 海瑞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左派,和右派及中间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遭受多次失败,有时候很愤慨,说出了“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的气话。但在闲居十六年以后,有重新做事业的机会,他又以头童齿豁的高年参加了。不气馁,不服老,不怕挫折,真是“铮铮一汉子”。 === 海瑞的历史地位 === 海瑞在当时,是得到人民爱戴,为人民所歌颂的。 他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节俭,搏击豪强,卵翼穷民,主持清丈田亩,贯彻一条鞭法,裁革常例,兴修水利,这些作为对农民,特别对贫农、中农是有利的。农民爱戴他,歌颂他是很自然的。他对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户,裁减里甲负担,禁止无偿供应物品等,这些措施对减轻城市工商业者的负担,是有好处的。城市人民爱戴他,歌颂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还注意刑狱,特别是人命案件,着重调查研究,在知县和巡抚任上,都亲自审案,处理了许多积案,昭雪了许多冤狱。对农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农民一边的。海知县、海都堂是当时被压抑、被欺侮、被冤屈人们的救星。他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誉、赞扬,被画像礼拜,被讴歌传颂,死后送丧的百里不绝。他的事迹,主要是审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还流传在广大人民中。 尽管海瑞在他的时代,曾经遭受攻击、排挤、辱骂,坐过牢,丢过官,但是,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说,他也还是被一部分人所歌颂的,赞扬的。不只是有些青年人仰慕他,以为是当代伟人,连某些反对他的人,大地主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如高拱、张居正、何良俊等人,都不能不对他说一些好话。死后,被谥为忠介,皇帝派官祭奠,祭文里也说了一大堆赞扬肯定的话。当时的史家何乔远、李贽都写了歌颂他的传记。清修《明史》也把他列入大传,虽然说他行事不能无偏,有些过火,但又说他从做知县一直到巡抚,做的事用意主于利民,也是肯定的。 海瑞在历史上是有地位的。 这样的历史人物,从今天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该不该肯定,该不该歌颂? 答案是应该肯定,应该歌颂。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当时当地的情况出发,应该从这个人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生产出发。从以上的分析,从明朝嘉靖到万历初期这几十年间,从当地,海瑞做过官的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那时代那地区的人民,以至更广大地区的人民,是爱戴、歌颂海瑞的。反对他的人也有,只是极少数的大地主大官僚。他的主张和措施,有利于当时人民,有利于当时生产,而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兼并,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逃避赋役,转嫁给穷苦人民的恶劣勾当。 为广大人民所爱戴、歌颂,为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所攻击、反对,这样的人物,难道还不应该为我们所肯定,所歌颂吗? 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坏人坏事;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处处事事为百姓设想,为民谋利;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不向困难低头,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言行一致,里外如一的实践精神。这些品质,都是我们今天所需要学习和提倡的,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时代,这些品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虽然我们今天需要的海瑞和封建时代的海瑞在社会内容上有原则的不同。 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立场、工人阶级立场的海瑞,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的海瑞,反对旧时代的乡愿和今天的官僚主义的海瑞,深入群众、领导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海瑞。 这样,封建时代的海瑞,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 但是,绝不能也不许可假冒海瑞,歪曲海瑞。海瑞是为当时人民办好事的,一生反对坏人坏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即使在徐阶和高拱的斗争中,他没搞清楚,对徐阶只看到好的一面,不知道他坏的一面,对高拱只知道他的缺点,没有弄明白他的政治品质好的一面,作了错误的支持和抨击。但是,几年以后,弄清楚了,就自己检查,承认了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改正了这个错误。 今天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对派”,但是,他们同海瑞相反,不站在今天人民方面,不站在今天的人民事业——社会主义事业方面,不去反对坏人坏事,却专门反对好人好事,说这个搞早了,搞快了,那个搞糟了,过火了,这个过直了,那个弄偏了,这个有缺点,那个有毛病,太阳里面找黑子,十个指头里专找那一个有点毛病的,尽量夸大,不及其余,在人民群众头上泼冷水,泄人民群众的气。这样的人,专门反对好人好事的人,反对人民事业的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不但和历史上的海瑞毫无共同之点,而且恰好和当年海瑞所反对而又反对海瑞的大地主阶级代表们的嘴脸一模一样。广大人民一定要把这种人揪出来,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声,不许假冒!让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根本不是什么海瑞! 这样看来,研究海瑞,学习海瑞,反对对于海瑞的歪曲,是有益处的,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59年9月17日}}</onlyinclude> {{Not-PD-US-old|1969|1959}} ft7v43ojjeunrvugeggs1gjvoh6msox 11127063 11127062 2026-10-12T22:23:08Z PacmanD 20553 PacmanD移动页面[[論海瑞]]至[[论海瑞]]:​标题繁简不合原始标题 1112706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onlyinclude>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九年至神宗万历十五年)是我国16世纪有名的好官、清官,是深深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统治,减轻农民市民的负担,向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斗争了一生。 === 明朝人论海瑞 === 为了了解海瑞,让我们先看看当时的人们是怎样评论他的。 总的评论是当时的人民说他好,当时的大地主说他不好。 但是,有点奇怪,反对海瑞的人中间,有不少人也还是不能不称赞海瑞是好官,是清官。他是为民的,想做好事的,而且,也做了好事。 就明朝人的记载来看海瑞,梁云龙所作海瑞行状,除了叙述他的清廉,为百姓办好事的政绩以外,并说: <blockquote>呜呼!公之出、处、生、死,其关于国家气运,吾不敢知。其学士大夫之爱、憎、疑、信,吾亦不敢知。</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发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blockquote> <blockquote>论者概其性甘淡薄,有采薇之风,天挺忠贞,有扣马之节,谓道似伯夷,信矣。然其视斯民由己饥寒,耻厥辟不为尧舜,言动必则古昔、称先王,莅官必守祖宗成宪,挫折不磨,鼎镬不避,即伊尹奚让?望之如泰山壁立,就之如春风太和,接谈无疾言,无遽色,临难无郁气,无忿容,箠楚子弟臧获,亦不见其厉色严声,即柳下惠奚加?</blockquote> <blockquote>特其质多由于天植,学未进于时中,临事不无或过,而隘与不恭,盖亦有焉。</blockquote> 全面地评价海瑞,指出海瑞是这样一个人,言行一致,他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作为,和所著《严师教戒》文章对证,一一符合,没有丝毫的假。是“强哉矫”,是大丈夫,是古往今来一个真男子。 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贞,看到百姓的饥寒认为是自己的过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尧舜那样为耻辱。一言一动都要说古代如何,先王如何。做官办事则坚守祖宗朝的成法。不怕挫折,不怕牺牲。又严峻,又温和,谈话的时候,说得不太快,也不摆出一副难看面孔,遭遇危难也不表现那样愤慨抑郁。连打小孩、打奴婢,也看不到他的厉色严声。 像伯夷,像伊尹,像柳下惠。 他的本性是天赋的,但是修养还没有到家,未得中庸之道。做事有时过了一些,窄了一些,以至有些不恭,这些毛病都是有的。 因为海瑞是被攻击谩骂,死在任上的,所以梁云龙很含蓄地说,这个人和时代的关系,他的出、处、生、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我不敢知道。学士大夫(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爱、憎、疑、信,对他的评价到底怎样,我也不敢知道。 梁云龙是海瑞的同乡,海瑞侄女的儿子,和海瑞关系很深,作行状时他在湖广巡抚任上,最了解海瑞。对海瑞的评价大体上应该是可信的。 此外,王宏诲的《海忠介公传》对海瑞也是大赞特赞的,但在末后又说上一句:“乃海公之砥节砺行,而缙绅(官僚地主阶级)又多遗议,何也?”这样的好官、清官,为什么官僚地主阶级又多说他不好呢?是什么道理呢? 王宏诲也是海瑞的同乡,琼州定安人。海瑞在因批评皇帝而坐牢以前,王宏诲正在北京,做翰林院庶吉士,海瑞去看他,托其料理后事,关系也很深。 这两个人是海瑞的亲戚、同乡,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有偏见。再看何乔远所作《海瑞传》,和李贽的《海忠介公传》,何乔远和李贽都是福建晋江人,他们的评价和梁云龙、王宏诲是一致的。清修《明史》,对海瑞一般很称赞(王鸿绪《明史稿》和《明史》一样),末后论断,也说他:“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用意是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有些偏差。汪有典的《史外》歌颂他的政绩以后,又说他:尝时以为朝廷上的人懦弱无为,都像妇人女子,把人骂苦了。有人恨极了,骂他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他还是不理会。 人民是爱戴海瑞的,他做了半年多应天巡抚(应天府今南京,巡抚是皇帝派遣到地方,治理一个政区的行政长官,巡抚有弹劾地方官吏之权,有指挥驻军之权,权力很大),罢职的时候,老百姓沿街哭着送别,有些人家还画了他的像供在中堂里。死在南京右都御史(中央监察机关的长官)任上的时候,百姓非常哀痛,市面停止了营业,送丧穿戴着白色衣冠的行列,夹着江岸悼祭哀哭的百里不绝。 他晚年到南京做官,被御史(监察官)房寰弹劾,也就是汪有典所引的十六字罪状,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公愤,提出抗议,向皇帝写信申救。吏部办事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这三个人代表这一批人说: <blockquote>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本论右都御史海瑞,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不意人间有不识廉耻二字如房寰者。</blockquote> <blockquote>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者。</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剔历仕,含辛茹苦,垂白之年,终不使廪有余粟,囊有赢金。</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火秋霜,搏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近日起用,海滨无不曰海都堂又起,转相告语,喜见眉睫。</blockquote> <blockquote>近在留都,禁绝馈送,裁革奢侈,躬先节俭,以至百僚,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振江南庸庸之士风,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其功安可诬也。</blockquote> 说他们在十几岁时就知道海瑞是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的人物。海瑞做了多年大官,可是生活朴素,头发白了,没剩什么粮食,也没剩什么钱。做巡抚作为像烈火,像秋霜,打击豪强,有权势的人安分了,禁绝贪污,老百姓可以喘一口气了。兴修水利,贯彻一条鞭新法,这些好事,到现在地方上的老老小小都还想念他。听说海都堂又来了,人们互相告诉,非常喜欢。在南京,他禁止送礼,裁革奢侈,带头节俭,做出榜样,整顿纪纲,远近的人看着,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像一股清冷的水,把江南庸庸碌碌的士风都改变了。这样的功绩,谁能抹杀? 房寰的攻击海瑞,把朝野的人都气坏了。想不到人世间有不识廉耻像房寰这样的人! 据后来另一营救海瑞的徐常吉的揭发,弹劾海瑞的房寰是什么样人呢?官是提学御史(管教育的监察官),人呢?是个大贪污犯。海瑞看到南京官员作风拖拉,偷懒,很不像话,下决心整顿,依明太祖的规矩,把一个犯规的御史打了一顿。御史们怕极了,想法子要赶走这个厉害上司。房寰借出外考试学生的机会,让儿子和亲家大收贿赂,送钱多的就录取,名声极坏。怕海瑞弹劾,先下手为强,就带头反对海瑞,造谣造得简直不像话。 乡官(退休居乡的官僚)是反对海瑞的,因为乡官恨他为百姓撑腰,强迫乡官把侵占的田地退还百姓。 大地主是反对海瑞的,因为海瑞一辈子贯彻一条鞭法,依新法,徭役的编派,人丁居四分之一,田粮居四分之三,农民人口多,大地主田地多,这样就减轻了贫农和中农的负担,大地主占地多,按地完粮,负担自然相应加重了,这怎么能不恨?海瑞一辈子主张清丈,重新丈量田地,把大地主少报的隐瞒的田地都清查出来了,要按地纳税,这怎么能不恨? 现任官员也不满意海瑞,因为赋役银两实行官收官解以后,省去一道中间剥削,百姓虽然得些便宜,衙门里却少了一笔收入了,连北京的户部(管税收、财政的部)也很不高兴。海瑞坚持“此事于各衙门人诚不利,于百姓则为甚利”。至于禁止贪污、送礼,直接损害了现任官员们的利益,那就更不用说了。 从嘉靖(世宗)后期经隆庆(穆宗)到万历前期,从海瑞做官之时起,一直到死,这三十多年间,朝廷的首相是严嵩、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人,除了严嵩是个大奸臣,李春芳庸庸碌碌以外,其他三个都是有名的宰相,尤以张居正为最。 严嵩不必说了,这个人是不会喜欢海瑞的,其他三个名相为什么也反对这个好官清官呢? 徐阶是严嵩的政敌,是他指使一批中级官员把严家父子参倒的,是他取严嵩地位而代之的。因为搞垮严嵩,很得人心。嘉靖帝死后,他又代草遗诏(遗嘱),革去嘉靖帝在位时一些敝政,名誉很好。但是,这人正是海瑞所反对的乡愿,凡事调停,自居中间,逃避斗争,不肯批评人,遇风转舵,做事圆滑,总留有后路,不肯负责任做好事,也怕坏事沾了边,好比中药里的甘草,什么病都可加上一味,治不好,也坏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能保住禄位,严嵩挤他不掉。也正因为这样,官员们学了样,成为风气。海瑞痛恨这种作风,曾经多次提出批评意见。 当海瑞因批评嘉靖帝而坐牢的时候,嘉靖帝很生气,迟疑了好久,和徐阶商量,徐阶说了些好话,算是保全了海瑞的生命。嘉靖帝死后,海瑞立刻被释放,仍旧做户部主事,不久调兵部,又改任尚宝司丞(管皇帝符玺的官),大理寺丞(管审判的官),升南京右通政(管接受文件的官),外任为应天巡抚。 徐阶草遗诏改革敝政,是件好事,但是没有和同官高拱商量,高拱很有意见。又有人弹劾高拱,高拱以为是徐阶指使的,便两下里结了仇。公元1567年有个御史弹劾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大恶霸,有凭有据,海瑞没有搞清楚,以为是高拱指使,故意陷害徐阶,便和其他朝臣一样,给皇帝写信大骂高拱,要求把他罢斥。不久,高拱就免职了。高拱以后又回来做首相,对海瑞当然痛恨。 徐阶年纪太老,又得罪了当权的太监,1568年7月告老还乡。上一年冬天海瑞到南京,1569年6月任应天巡抚。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他明白自己偏听偏信,徐阶被弹劾的罪状是确实的。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他一上任就接到无数告徐家的状子,便立刻下令退田。徐阶也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亲自写信给徐阶,一定要退出大半,才能结案。 徐阶虽然很看重海瑞,但是强迫退田,刺痛了心,恨极了。家人作恶,都有罪证,案是翻不了的。千方百计,都想不出办法,又忍不了这口气。最后有人出主意,定下釜底抽薪之计,派人到北京,走新的当权太监的门路,又重贿了给事中(管弹劾的官)嘉兴人戴凤翔,买他出头弹劾海瑞。戴凤翔家也是地主,亲戚朋友中一些人正在怕海瑞强迫退田。这一来,内外夹攻,戴凤翔弹劾海瑞支持老百姓,凌虐缙绅,形容老百姓像虎像狼,乡官像鱼像肉,被吃得很惨,“鱼肉缙绅”的罪状,加上有内线做主,硬把海瑞赶出了巡抚衙门。 也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高拱在年底被召还入内阁(拜相),第二年升次相,1571年5月首相李春芳退休,高拱任首相。 1572年6月,高拱罢相,张居正任首相。 在徐阶和高拱的政治斗争中,海瑞对这两个人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对徐阶只看到他好的一面,对高拱呢,恰好相反,没有看到他好的一面。许多年后,海瑞自编文集,在骂高拱的信后附记:“一时误听人言,二公心事均未的确。”改变了对两人的看法,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572年张居正做了首相,一直到1582年病死为止。 张居正是1567年2月入阁的。1569年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时,他在内阁中是第三名,对海瑞的行政措施不很赞成。虽然张居正在贯彻一条鞭法这一方面和海瑞一致,但是,用行政命令强迫乡官退田,却不能同意。写信给海瑞说:吴中不讲三尺法已经很久了,你一下子要矫以绳墨,当然他们受不了,谣言沸腾,听的人都弄糊涂了。底下说他不能帮什么忙,很惭愧。意思是嫌海瑞太性急,太过火了。1577年张居正父亲死了,按封建社会礼法,是必须辞官回家守孝的,他不肯放弃权位,叫人说通皇帝,照旧在朝办事,叫作“夺情”。这一来激怒了那些保卫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们,认为是不孝,纷纷抗议。海瑞名气大,又敢说敢为,虽然远在广东琼州,苏州一带的文人们却假造了海瑞反对张居正的弹劾信,到处流传。到后来虽然查清楚和海瑞无关,张居正却也恨极了海瑞。有人建议重用海瑞,他都反对。 尽管如此,高拱对海瑞的评论说:海瑞做的事,说是都好,不对。说是都不好呢?也不对。对他那些过激的不近人情的地方,不加调停(纠正)是不好的。但是,要把他那些改革积敝、为民做主的地方都改掉了,则尤其不可。张居正也说:“海刚峰(刚峰是海瑞的字)在吴,做的事情虽然有些过当,而其心则出于为民。” 地主阶级反对海瑞是当然的,例如何良俊,是华亭(松江)的大地主,父亲是粮长,徐阶的同乡。本人是贡生,是个乡官。他家大概也吃过海瑞的苦头,对海瑞是有意见的,说海瑞性既偏执,又不能和人商量(不和大地主商量),喜自用。而且改革太快,所以失败。不说他做的事情好不好,只骂他搞快了。又说海瑞有些疯颠,寡深识,缺少士大夫风度。说海瑞只养得些刁诈之人(贫农、中农),至于数百为群,闯门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夺。若善良百姓(富农、地主),使之诈人,尚然不肯,况肯乘风生事乎!此风一起,士夫之家,不肯买田,不肯放债,善良之民,坐而待毙,则是爱之实陷之死也。怎能说是善政呢?幸亏海公转任了,此风稍息,但是人心动摇,到今天还没有安定下来。骂他搞糟了。 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序文写于1569年,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他写的这几条批评,按语气应在1570年和1571年,书大概是这年以后刻的。他尽管站在大地主立场,骂了海瑞,但毕竟不能不说几句公道话:“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真是铮铮一汉子!”又说:“前年海刚峰来巡抚,遂一力开吴淞江,隆庆四年、五年(1570、1571)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能了此一大事哉!”松江一带乡官兼营工商业,海瑞要加以限制,何良俊认为“吾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民安得不贫哉!海刚峰欲为之制数度量,亦未必可尽非”。 海瑞也还有几个支持他的朋友,一个是1565年入阁的李春芳,第二年升次相,1568年任首相。海瑞疏浚吴淞江和救灾等工作都曾得到李春芳的支持。另一个是朱衡,从任福建提学副使时,就很器重海瑞,后来做吏部侍郎(管铨叙官吏的副部长)推荐海瑞做兴国知县,户部云南司主事;到做了工部尚书(管建筑工程的部长),还支持海瑞大搞水利。一个是陆光祖,海瑞从兴国知县内调,就是他当吏部文选司郎中(吏部的司长)时的事。 在海瑞闲居家乡的时候,有些支持他的人,纷纷建议起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但在事业上可以这样说,是同情和崇敬海瑞的。 海瑞是同官僚地主作斗争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官僚地主中又有人称赞他呢?这一方面是由于海瑞在人民中间的威望,一方面也是由于海瑞的斗争究竟还没有突破封建制度所能容许的限度。海瑞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还是忠君爱国的,所以何良俊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他和官僚地主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一致的一面,因之,有些官僚地主们在大骂、排挤、攻击之后,也还是说海瑞一些好话。 === 斗争的一生 === 海瑞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他反对坏人坏事,不屈不挠,从不灰心丧气,勇敢地把全生命投入战斗。 海瑞,广东琼山人。先世是军人。祖父是举人,做过知县。父亲是廪生,不大念书也不大理家的浪子,在海瑞四岁时便死去了。叔伯四人都是举人,其中一个中了进士,做过御史。 海瑞虽然出生在这样一个官僚家庭,但家境并不好,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光收些租子是不够过活的。他母亲谢氏生性刚直严肃,二十八岁死了丈夫,便自己抚育孤儿,做些针线贴补过日子。教儿子读《孝经》《大学》《中庸》这些书。儿子长大了,尽心找严厉通达的先生,督责功课很严格。 这样,海瑞虽然出身于地主阶级,但生活并不宽裕,和穷苦人民接触的机会多,同情贫农、中农,对大地主有反感。另一面,他受了严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礼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称先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不是哲学家,但深受王阳明的影响。当时正是王学盛行的时代,师友中有不少人是王派学者。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海瑞也主张德行属行,讲学属知,德行好的道理也会讲得好,真实读书的人也不肯弃身于小人,知和行绝不是两件事。因此,他一生最恨的是知和行不一致的人,这种人明知是好事而不敢做,明知是坏事而不敢反对,遇事站在中间,逃避斗争,甚至脚踏两头船,一味讲调停,和稀泥。这种人他叫作乡愿,客气一点叫甘草。在《乡愿乱德》一文中说:“善处世则必乡愿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愿调停行之。乡愿去大奸恶不甚远。令人不为大恶,必为乡愿,事在一时,毒流后世,乡愿之害如此!”他以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恶乡愿为第一。到处揭露乡愿的罪状,在坐牢以前,去看同乡翰林院庶吉士王宏诲,痛心地说:“现在医国的只一味甘草,处世的只两字乡愿。”这时候当国的首相便是徐阶。后来他在给徐阶的儿子信里也说:“尊翁以调停国手自许,然调停处得之者少,调停处失之者多。” 在《严师教戒》文章中,他指出批评的好处,要求批评,接受批评:“若人能攻我之病,我又能受人之攻,非义友耶?”自问自答,提出做人的标准,不白白活下去的意义:“有此生必求无忝此生,而后可无忝者。圣人我师,一一放而行之,非今所竞跻巍科,陟仕之谓也。……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女,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昔有所操,今或为恼恼者一易之乎?财帛世界,无能屹中流之砥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质冕裳而有媚心焉,无能以义自亢乎?参之衣狐貉而有耻心焉,忘我之为重乎?或疚中而气馁焉,不能长江大河,若浩然而莫御矣乎?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讳己之疾,凡有所事,不免于私己乎?穹天地、亘古今而不顾者,终亦不然乎?夫人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德之难。于此有一焉,下亏尔影,上辱尔先矣。天以完节付汝,而汝不能以全体将之,亦奚颜以立于天地间耶?俯首索气,纵其一举,而终已于卿相之列,天下为之奔趋焉,无足齿也。呜呼!瑞有一于此,不如此死!”大意是:“人不要白活着,要照着圣人的话,一一学着做。不白活着并不是说要中高科,做大官。你到了府县衙门,弄钱很容易,好房子,美丽的妇女,你会动心吗?从前怎么说的,会动摇吗?钱财世界,你挺得住吗?或者只会说可不会做,白天看自己的影子,晚上在床上都觉得惭愧,只会对人说空话充好人?看见大官想巴结,在穿狐皮袍子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寒碜,心虚气馁,说的话不成气派;小有成绩便骄傲起来,别人做了顺利的事,便想抢先;掩盖自己的毛病,干什么都存私心;顶天立地的事业,想也不肯想,要知道没钱不是毛病,没德才是毛病!这些事只要有这么一条,便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祖先!上天生你这个人是完全的,但是你把它弄残缺了,毁了自己,你还有脸活在天地间吗?做了这些事,即使做到卿相,天下人都为你奔走,也是不值得的。唉!我要是犯了以上任何一条过错,还不如死的好。”这是他在做县学教谕时对学生的教约,此后几十年,他的生活、行事都一一照着检查自己,照着做,没有一句话没有做到。 他是个唯心主义者,认为“君子之于天下,立己治人而已矣。立己治人孰为之?心为之,心自知之。若得失,心自致之。虽天下之理无微不彰。”在教学上学王阳明,把“训蒙大意”作为教育方针,在行政措施上,也采用了王阳明的保甲法。 中了举人以后,做福建南平县学教谕(校长),主张学校是师长教学生的地方,教师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上官磕头。提学御史到学校来了,别的人都跪下,只有他站在中间,像个笔架,以后得了外号,叫笔架博士。 升任浙江淳安知县,反对大地主。 淳安山多地少,地方穷苦。地主往往有三四百亩的田产,却没有分毫的税,贫农收不到什么粮食,却得出百十亩的税差。由之富的愈富,穷的就更穷了。徭役也是十分繁重,每丁少的出一两二钱银子,多的要十几两,弄得“小民不胜,惟悴日甚”。解决的办法是清丈,根据实有土地面积,重新规定赋役负担;是均徭,均是按照负担能力分配,按力量多少分配,没有力量就不要负担了。这样,农民的负担才减轻了些,地主们可不乐意了。 此外,他还做了不少事,改革了许多敝政。几年后,他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编成一部书,叫作《淳安政事》。 特别传诵一时的有两件事。 一件是拿办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这位少爷路过淳安,作威作福,吊打驿吏。海瑞没收他带的大量银子,还报告胡总督说:此人冒充总督公子,胡作非为,败坏总督官声。弄得胡宗宪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 一件是挡了都御史鄢懋卿的驾。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以都御史奉命出来巡查盐政,到处贪污勒索,还带着小老婆,坐五彩舆,地方疲于供应。海瑞捡了鄢懋卿牌告上两句照例官话,说淳安地方小,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牌告说:“素性俭朴,不喜逢迎。”但是听到你以前所到地方,铺张供应,并不如此。怕是地方官瞎张罗的缘故。一封信把鄢懋卿顶回去,绕道过去,不来严州了。 连总督、都御史都敢惹,海瑞的名声逐渐传开了。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是怕官的,更怕大官。如今居然有不怕大官,敢顶大官的小官,敢替老百姓撑腰说话的小官,这个官自然就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了。 加上,海瑞很细心,重视刑狱,审案着重调查研究,注意科学证据和人情事理,几年中平反了几件冤狱。上官因为他精明,连邻县的疑难案件也调他会审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后来都收在文集里,小说家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几百年来在舞台上为人民所欣赏。《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和一些公案弹词在民间流传很广,叫作公案小说。也正因为公案小说的流传,海瑞在政治上的作为反而被公案所掩盖了。 因为得罪了胡宗宪、鄢懋卿,虽然治理淳安的政绩很好,还是被排挤调职。1562年海瑞升嘉兴通判,鄢懋卿指使党羽弹劾,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在兴国一年半,办了不少好事,清丈了田亩,减少了冗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其中最快人心的事是反对乡官张鏊。 张鏊做过兵部尚书,在南昌养老享福。张鏊的侄子张豹、张魁到兴国买木材,作威作福,无恶不作。老百姓气苦得很。海瑞派人传讯,他们倚仗叔父威势,不肯来。一天忽然又跑到县衙门大闹。海瑞大怒,拿下张豹,送到府里,反而判处无罪。张鏊出面写信求情,海瑞不理。张鏊又四处求情设法,这两个坏蛋居然摇摇摆摆回家去了。海瑞气极,写信向上司力争,终于把这两个坏蛋判了罪。 1564年海瑞做了京官,户部云南司的主事。(户部按布政使司分司,云南司是管这一政区的税收的。) 两年以后,他弄清了朝廷的情况,写信给嘉靖帝,提出严厉批评,指斥皇帝迷信道教,妄想长生,二十多年不上朝,自以为是,拒绝批评,弄得君道不正,臣职不明,吏贪将弱,暴动四起。你自号尧斋,其实连汉文帝也赶不上。嘉靖帝看了,气得发昏,丢在地下,想了又想,又捡起来看,觉得说中了毛病。叹口气说:“这人倒比得上比干,只是我还不是纣王啊!” 海瑞早就准备好后事,连棺材都托人买了。嘉靖帝一听说这样,倒愣住了。不过后来还是把他关在牢里。嘉靖帝死后,海瑞被释出狱。 1569年6月,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应天十府包括现在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分地方,巡抚驻在苏州。 海瑞投身到一场激烈的斗争中,他要对大地主,对水灾进行斗争。 这一年江南遭到严重水灾,夏秋多雨,田地被淹,粮食涨价,农民缺粮逃亡,情况很不好。 江南是鱼米之乡,号称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但实际上百姓生活很困苦,因为历史的关系,粮、差的负担特别重,加上土地集中的现象这二十年来特别显著,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人民的生活便越困苦。特别是松江,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两京十二省找不出第二个。一上任,告乡官夺产的老百姓就有几万人。“二十年来,府县官偏听乡官、举人、监生,民产渐消,乡官渐富。”真是苦难重重,数说不完。 怎么办?一面救灾,一面治水。 怎么办?要大地主退田,还给老百姓;贯彻一条鞭法。 救灾采工赈办法,把赈济和治水结合起来。闹灾荒粮食不够吃,请准朝廷,把应该解京的粮食留下一部分当口粮。闹水的原因,经过亲自勘察,是多年来水利不修,吴淞江淤塞了,太湖的水排不出去,一遇特大雨量,便泛滥成灾,得立刻疏浚。说做就做,趁冬闲开工,他坐上小船,到处巡视督工,灾民一来上工有饭吃,二来工程搞好可以解决水患,变为水利,热情很高,进度很快,不到一个月就完工了。顺带地把吴淞江北面常熟的白茆河也疏浚了。这两项工程对人民,对生产好处很大。并且用的钱都是海瑞从各方面张罗来的,没有加重人民负担。以此,人民很喜欢,很感激。 这样,他战胜了灾荒,也兴修了水利。 最困难的还是限制大地主的过分剥削。要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田地,等于要他们的命;不这样做,农民缺地无地,种什么,吃什么?海瑞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办法,先从松江下手,先拿江南最大的地主乡官徐阶兄弟做榜样,勒令退田。这一来,乡官和大地主害怕了,着慌了,有的逃到外州县躲风头,有的只好忍痛退田。李贽记载这一件好事,加以总结,赞扬说:“海瑞卵翼穷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老百姓有活路了,大地主们却认为是死路。好事才开头,便被徐阶釜底抽薪,海瑞罢职了。贼没全擒到,反而丢了官,这是海瑞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必然的下场。 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关键,在海瑞看来,无过于贯彻执行一条鞭法。这个办法不是海瑞创始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并且各地办法也不尽相同。主要的方面是把过去田赋的各项各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都编在一起,通计一省丁、粮,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以外,一律改折银两交纳。简言之,就是把复杂的赋役制度简化了,把实物赋税的大部分改为货币赋税。这个办法不只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有进步意义的。例如过去南粮北运,由于当时交通困难,运费由农民负担,往往超过正税很多,现在改折银两,省去昂贵的运输费用,人民的负担也就相应减轻了。又如徭役,实行新法以后,不问银差、力差,只要交了钱,由官府雇工应差,农民也就可以安心生产,不再受徭役的挂累了。这样做,对生产的促进是有好处的。只是对大地主不大好,因为按照新法,大地主有些地方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反对的意见很多。海瑞不顾地主们的反对,坚决执行,终于办成了。成绩是田不荒了,人不逃了,钱粮也不拖欠了,生产发展了。当时的人民很高兴,很感激。后来史家的记载也说:“行条鞭法,遂为永利。” 应该指出,一条鞭法并不是摧毁封建剥削制度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简化了项目和手续,比较地平均了土地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贫农、中农和城市平民的某些负担,对生产的发展是有益的,因而,也是有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的。因此,海瑞是当时人民心目中的好官,是历史上有地位的政治家。 海瑞只做了七个月巡抚,便被大地主阶级撵下台,在家乡闲居了十六年。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死。万历十三年,海瑞已经七十二岁了,被荐任用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还没到任,又调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照一般道理说,七十多岁的老人该退休了,但是,他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有着实做一点事的机会,虽然年纪大了,精力差了,还是一股子干劲,高高兴兴到南京上任。 明朝体制,南京是陪都,虽然也和北京一样,有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但不能决定国家大政,是安排年老的和政治上失势官员的地方,比较清闲。海瑞却并不因为闲官就无所作为,一到职就改革敝政,把多年来各衙门出票要街道商户无偿供应物品的陋规禁止了。他说:“要南京五城的百姓,负担南京千百个官员的出入用度,难怪百姓苦了!吏部是六部之首,怎么能不先想到百姓?” 当时贪污成为风气,严嵩父子虽然垮了,但从宫廷到地方,依然贿赂公行,横征勒索。海瑞一辈子反对贪污,从做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做县官革去知县的常例(摊派在田赋上补贴县官的陋规,一种合法的贪污)。拒绝给上官行贿,有人劝他随和一些,他愤然说:“全天下的官都不给上官行贿,难道就都不升官?全天下的官都给上官行贿,又难道都不降官?怎么可以为了这个来葬送自己呢?”又说:“充军也罢,死罪也罢,都甘心忍受。这等小偷行径,却干不得!”知县上京朝觐,照例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四五百两银子以至上千两银子,以便进京行贿,京官把朝觐年看成是收租的年头。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上京,只用了路费银四十八两,其他一概裁革。做巡抚时,拒绝人家送礼,连多年老朋友送的人情也婉言谢绝。做了多年官,过的依然是穷书生的日子。在淳安,有一天买了两斤肉,为他母亲过生日,总督胡宗宪听见了,大为惊奇,当作新闻告诉人。罢官到京听调,穿的衣服单薄破烂,吏部的熟人劝他,才置了一件新官服。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除了母亲死时,朋友送一点钱添置一点墓田以外,没有买过一亩地。买了一所房子,用银一百二十两,是历年官俸的积余。死前三天,兵部送来柴火银子,一算多了七钱银子,立刻退回去。死后,同官替他清点遗物,全部家财只有新俸银一百五十一两(一说只有十多两),绫、绸、绢各一匹,连丧事都是同官凑钱办的;看见这种情景,人们都忍不住掉下眼泪。 海瑞一生积极反对贪污,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生活朴素,是言行一致的极少见的清官。他恨极了贪官污吏,认为这是人民遭受苦难的根源,要根绝贪污,非用重刑不可。相反,像过去那样,准许贪污犯用钱赎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恢复枉法赃满八十贯(千)处绞的法律。还提到明朝初年,严惩贪污,把贪污犯剥皮的故事。这一来,贪官污吏恐慌了,着急了,生怕海瑞剥他们的皮,联合起来,反对海瑞。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以后,海瑞整顿纪纲,援引明太祖时的办法,用板子打御史。贪污犯房寰怕海瑞揭发,弹劾海瑞,把海瑞骂得不像人,引起了三进士的抗议。攻击的和为海瑞申雪的人吵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严重争论,当国的宰相呢,依然是徐阶的手法,两面都不支持,也不得罪,不参加斗争,希望“调停”了事。最后,房寰的贪污事实被全盘揭露,遮盖不得了,才把他免职,这已经是海瑞死后的事了。 明末人谈迁记这场争论说:“时人大为瑞不平,房寰今传三世而绝。”说房寰绝后是因为做了坏事。这虽然是迷信的说法,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和以后,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是同情海瑞,支持海瑞,歌颂海瑞的。 从当教官时不肯跪接御史时起,一直到建议严惩贪污,海瑞度过了他斗争的一生。 他反对乡官、大地主的兼并;反对严嵩、鄢懋卿的败坏国事,也反对徐阶的“调停”、“圆融”;他反对嘉靖帝的昏庸,只求无望的长生,不理国家政事;也反对地方官的额外需索,增加人民痛苦;他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总之,他反对坏人坏事。虽然他所处的是那样一个时代,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屈不挠地斗争到死。 当时人对他的看法,不是说他做得全不对,而是说过火了一些,做过头了,偏了,矫枉过直了!他不同意,反而说就是要过火,就是要过直,不如此,风气变不过来。在给人的信中说:“矫枉过直,古今同之。不过直,不能矫其枉。然生之所矫者,未见其为过直也。”而且:“江南粮差之重,天下无有,古今无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饶全是虚名,而苦楚特甚。其间可为百姓痛哭,可为百姓长太息者,难以一言尽也。”这种情况,光是要大地主退还一点非法侵占的田地,又怎么能说是过火,过直呢?应该说是不够,而不是什么过直。就当时当地的情况说,就当时苦楚特甚,可为痛哭,可为长太息的百姓说,过直应该是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 当时农民暴动已经发生了。他把农民暴动的原因,明确指出是因为官坏:“广寇大都起于民穷,民穷之故多端,大抵官不得其人为第一之害。”慨叹地说:“今人居官,且莫说大有手段,可为百姓兴其利,除其弊。只是不染一分一文,禁左右人不得为害,便出时套中高人者矣。”把对官的要求降低到不求做好事,只要不做坏事,不贪污,也就难得了。又说:“今人每谓做官自有套子,比做秀才不同,不可苦依死本。俗人俗见,谬妄之甚!区区惟愿……执我经书死本,行己而已。如此不执,虽熟人情,老世故,百凡通融,失己失人,全无用处。”痛斥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思想上进行坚决的斗争。 当然,光是执我经书死本,说往古,道先王,是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的。要求官吏不落时套,不做坏事,不贪污,不讲人情世故,不百凡通融,而不从社会的根本变革出发,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不改变生产关系,简单地要求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部分田地,少剥削些,农民的苦楚减轻一些,无论事实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还是封建的剥削的社会,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依然不变,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不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海瑞虽然感觉到问题严重,必须坚决地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认识和解决这个矛盾。这是时代的矛盾,也是海瑞被大地主阶级的代表们所排挤、攻击,而又取得另一部分地主阶级同情、支持的道理。 海瑞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左派,和右派及中间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遭受多次失败,有时候很愤慨,说出了“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的气话。但在闲居十六年以后,有重新做事业的机会,他又以头童齿豁的高年参加了。不气馁,不服老,不怕挫折,真是“铮铮一汉子”。 === 海瑞的历史地位 === 海瑞在当时,是得到人民爱戴,为人民所歌颂的。 他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节俭,搏击豪强,卵翼穷民,主持清丈田亩,贯彻一条鞭法,裁革常例,兴修水利,这些作为对农民,特别对贫农、中农是有利的。农民爱戴他,歌颂他是很自然的。他对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户,裁减里甲负担,禁止无偿供应物品等,这些措施对减轻城市工商业者的负担,是有好处的。城市人民爱戴他,歌颂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还注意刑狱,特别是人命案件,着重调查研究,在知县和巡抚任上,都亲自审案,处理了许多积案,昭雪了许多冤狱。对农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农民一边的。海知县、海都堂是当时被压抑、被欺侮、被冤屈人们的救星。他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誉、赞扬,被画像礼拜,被讴歌传颂,死后送丧的百里不绝。他的事迹,主要是审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还流传在广大人民中。 尽管海瑞在他的时代,曾经遭受攻击、排挤、辱骂,坐过牢,丢过官,但是,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说,他也还是被一部分人所歌颂的,赞扬的。不只是有些青年人仰慕他,以为是当代伟人,连某些反对他的人,大地主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如高拱、张居正、何良俊等人,都不能不对他说一些好话。死后,被谥为忠介,皇帝派官祭奠,祭文里也说了一大堆赞扬肯定的话。当时的史家何乔远、李贽都写了歌颂他的传记。清修《明史》也把他列入大传,虽然说他行事不能无偏,有些过火,但又说他从做知县一直到巡抚,做的事用意主于利民,也是肯定的。 海瑞在历史上是有地位的。 这样的历史人物,从今天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该不该肯定,该不该歌颂? 答案是应该肯定,应该歌颂。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当时当地的情况出发,应该从这个人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生产出发。从以上的分析,从明朝嘉靖到万历初期这几十年间,从当地,海瑞做过官的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那时代那地区的人民,以至更广大地区的人民,是爱戴、歌颂海瑞的。反对他的人也有,只是极少数的大地主大官僚。他的主张和措施,有利于当时人民,有利于当时生产,而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兼并,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逃避赋役,转嫁给穷苦人民的恶劣勾当。 为广大人民所爱戴、歌颂,为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所攻击、反对,这样的人物,难道还不应该为我们所肯定,所歌颂吗? 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坏人坏事;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处处事事为百姓设想,为民谋利;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不向困难低头,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言行一致,里外如一的实践精神。这些品质,都是我们今天所需要学习和提倡的,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时代,这些品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虽然我们今天需要的海瑞和封建时代的海瑞在社会内容上有原则的不同。 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立场、工人阶级立场的海瑞,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的海瑞,反对旧时代的乡愿和今天的官僚主义的海瑞,深入群众、领导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海瑞。 这样,封建时代的海瑞,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 但是,绝不能也不许可假冒海瑞,歪曲海瑞。海瑞是为当时人民办好事的,一生反对坏人坏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即使在徐阶和高拱的斗争中,他没搞清楚,对徐阶只看到好的一面,不知道他坏的一面,对高拱只知道他的缺点,没有弄明白他的政治品质好的一面,作了错误的支持和抨击。但是,几年以后,弄清楚了,就自己检查,承认了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改正了这个错误。 今天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对派”,但是,他们同海瑞相反,不站在今天人民方面,不站在今天的人民事业——社会主义事业方面,不去反对坏人坏事,却专门反对好人好事,说这个搞早了,搞快了,那个搞糟了,过火了,这个过直了,那个弄偏了,这个有缺点,那个有毛病,太阳里面找黑子,十个指头里专找那一个有点毛病的,尽量夸大,不及其余,在人民群众头上泼冷水,泄人民群众的气。这样的人,专门反对好人好事的人,反对人民事业的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不但和历史上的海瑞毫无共同之点,而且恰好和当年海瑞所反对而又反对海瑞的大地主阶级代表们的嘴脸一模一样。广大人民一定要把这种人揪出来,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声,不许假冒!让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根本不是什么海瑞! 这样看来,研究海瑞,学习海瑞,反对对于海瑞的歪曲,是有益处的,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59年9月17日}}</onlyinclude> {{Not-PD-US-old|1969|1959}} ft7v43ojjeunrvugeggs1gjvoh6msox 11127088 11127063 2026-10-13T00:06:18Z PacmanD 20553 1112708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论海瑞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59 | from = 吳晗論明史 | notes = 原载《人民日报》1959年9月17日 }} <onlyinclude>看过《三女抢板》(或《生死牌》)的人,大概都记得那个挺身出来反对豪强,救了两家人性命的巡抚海瑞。这是民间流传关于海瑞的许多故事中的一个。海瑞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海瑞(1514—1587,明武宗正德九年至神宗万历十五年)是我国16世纪有名的好官、清官,是深深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为了巩固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统治,减轻农民市民的负担,向贪婪腐朽的封建官僚、大地主斗争了一生。 === 明朝人论海瑞 === 为了了解海瑞,让我们先看看当时的人们是怎样评论他的。 总的评论是当时的人民说他好,当时的大地主说他不好。 但是,有点奇怪,反对海瑞的人中间,有不少人也还是不能不称赞海瑞是好官,是清官。他是为民的,想做好事的,而且,也做了好事。 就明朝人的记载来看海瑞,梁云龙所作海瑞行状,除了叙述他的清廉,为百姓办好事的政绩以外,并说: <blockquote>呜呼!公之出、处、生、死,其关于国家气运,吾不敢知。其学士大夫之爱、憎、疑、信,吾亦不敢知。</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发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blockquote> <blockquote>论者概其性甘淡薄,有采薇之风,天挺忠贞,有扣马之节,谓道似伯夷,信矣。然其视斯民由己饥寒,耻厥辟不为尧舜,言动必则古昔、称先王,莅官必守祖宗成宪,挫折不磨,鼎镬不避,即伊尹奚让?望之如泰山壁立,就之如春风太和,接谈无疾言,无遽色,临难无郁气,无忿容,箠楚子弟臧获,亦不见其厉色严声,即柳下惠奚加?</blockquote> <blockquote>特其质多由于天植,学未进于时中,临事不无或过,而隘与不恭,盖亦有焉。</blockquote> 全面地评价海瑞,指出海瑞是这样一个人,言行一致,他的日常生活和政治作为,和所著《严师教戒》文章对证,一一符合,没有丝毫的假。是“强哉矫”,是大丈夫,是古往今来一个真男子。 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贞,看到百姓的饥寒认为是自己的过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尧舜那样为耻辱。一言一动都要说古代如何,先王如何。做官办事则坚守祖宗朝的成法。不怕挫折,不怕牺牲。又严峻,又温和,谈话的时候,说得不太快,也不摆出一副难看面孔,遭遇危难也不表现那样愤慨抑郁。连打小孩、打奴婢,也看不到他的厉色严声。 像伯夷,像伊尹,像柳下惠。 他的本性是天赋的,但是修养还没有到家,未得中庸之道。做事有时过了一些,窄了一些,以至有些不恭,这些毛病都是有的。 因为海瑞是被攻击谩骂,死在任上的,所以梁云龙很含蓄地说,这个人和时代的关系,他的出、处、生、死,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我不敢知道。学士大夫(封建统治阶级)对他的爱、憎、疑、信,对他的评价到底怎样,我也不敢知道。 梁云龙是海瑞的同乡,海瑞侄女的儿子,和海瑞关系很深,作行状时他在湖广巡抚任上,最了解海瑞。对海瑞的评价大体上应该是可信的。 此外,王宏诲的《海忠介公传》对海瑞也是大赞特赞的,但在末后又说上一句:“乃海公之砥节砺行,而缙绅(官僚地主阶级)又多遗议,何也?”这样的好官、清官,为什么官僚地主阶级又多说他不好呢?是什么道理呢? 王宏诲也是海瑞的同乡,琼州定安人。海瑞在因批评皇帝而坐牢以前,王宏诲正在北京,做翰林院庶吉士,海瑞去看他,托其料理后事,关系也很深。 这两个人是海瑞的亲戚、同乡,也许会有人说他们有偏见。再看何乔远所作《海瑞传》,和李贽的《海忠介公传》,何乔远和李贽都是福建晋江人,他们的评价和梁云龙、王宏诲是一致的。清修《明史》,对海瑞一般很称赞(王鸿绪《明史稿》和《明史》一样),末后论断,也说他:“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用意是为人民谋福利,但是有些偏差。汪有典的《史外》歌颂他的政绩以后,又说他:尝时以为朝廷上的人懦弱无为,都像妇人女子,把人骂苦了。有人恨极了,骂他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他还是不理会。 人民是爱戴海瑞的,他做了半年多应天巡抚(应天府今南京,巡抚是皇帝派遣到地方,治理一个政区的行政长官,巡抚有弹劾地方官吏之权,有指挥驻军之权,权力很大),罢职的时候,老百姓沿街哭着送别,有些人家还画了他的像供在中堂里。死在南京右都御史(中央监察机关的长官)任上的时候,百姓非常哀痛,市面停止了营业,送丧穿戴着白色衣冠的行列,夹着江岸悼祭哀哭的百里不绝。 他晚年到南京做官,被御史(监察官)房寰弹劾,也就是汪有典所引的十六字罪状,引起了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青年知识分子的公愤,提出抗议,向皇帝写信申救。吏部办事进士顾允成、彭遵古、诸寿贤这三个人代表这一批人说: <blockquote>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本论右都御史海瑞,大奸极诈,欺世盗名,诬圣自贤,损君辱国……朝野闻之,无不切齿抱愤……不意人间有不识廉耻二字如房寰者。</blockquote> <blockquote>臣等自十余岁时即闻海瑞之名,以为当朝伟人,万代瞻仰,真有望之如在天上,人不能及者。</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剔历仕,含辛茹苦,垂白之年,终不使廪有余粟,囊有赢金。</blockquote> <blockquote>瑞巡抚南畿时,所至如烈火秋霜,搏击豪强,则权势敛迹,禁绝侵渔,则民困立苏,兴水利,议条鞭,一切善政,至今黄童白叟,皆雅道之。近日起用,海滨无不曰海都堂又起,转相告语,喜见眉睫。</blockquote> <blockquote>近在留都,禁绝馈送,裁革奢侈,躬先节俭,以至百僚,振风肃纪,远近望之,隐然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振江南庸庸之士风,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其功安可诬也。</blockquote> 说他们在十几岁时就知道海瑞是当代伟人,万代瞻仰的人物。海瑞做了多年大官,可是生活朴素,头发白了,没剩什么粮食,也没剩什么钱。做巡抚作为像烈火,像秋霜,打击豪强,有权势的人安分了,禁绝贪污,老百姓可以喘一口气了。兴修水利,贯彻一条鞭新法,这些好事,到现在地方上的老老小小都还想念他。听说海都堂又来了,人们互相告诉,非常喜欢。在南京,他禁止送礼,裁革奢侈,带头节俭,做出榜样,整顿纪纲,远近的人看着,有虎豹在山之势,英风劲气,像一股清冷的水,把江南庸庸碌碌的士风都改变了。这样的功绩,谁能抹杀? 房寰的攻击海瑞,把朝野的人都气坏了。想不到人世间有不识廉耻像房寰这样的人! 据后来另一营救海瑞的徐常吉的揭发,弹劾海瑞的房寰是什么样人呢?官是提学御史(管教育的监察官),人呢?是个大贪污犯。海瑞看到南京官员作风拖拉,偷懒,很不像话,下决心整顿,依明太祖的规矩,把一个犯规的御史打了一顿。御史们怕极了,想法子要赶走这个厉害上司。房寰借出外考试学生的机会,让儿子和亲家大收贿赂,送钱多的就录取,名声极坏。怕海瑞弹劾,先下手为强,就带头反对海瑞,造谣造得简直不像话。 乡官(退休居乡的官僚)是反对海瑞的,因为乡官恨他为百姓撑腰,强迫乡官把侵占的田地退还百姓。 大地主是反对海瑞的,因为海瑞一辈子贯彻一条鞭法,依新法,徭役的编派,人丁居四分之一,田粮居四分之三,农民人口多,大地主田地多,这样就减轻了贫农和中农的负担,大地主占地多,按地完粮,负担自然相应加重了,这怎么能不恨?海瑞一辈子主张清丈,重新丈量田地,把大地主少报的隐瞒的田地都清查出来了,要按地纳税,这怎么能不恨? 现任官员也不满意海瑞,因为赋役银两实行官收官解以后,省去一道中间剥削,百姓虽然得些便宜,衙门里却少了一笔收入了,连北京的户部(管税收、财政的部)也很不高兴。海瑞坚持“此事于各衙门人诚不利,于百姓则为甚利”。至于禁止贪污、送礼,直接损害了现任官员们的利益,那就更不用说了。 从嘉靖(世宗)后期经隆庆(穆宗)到万历前期,从海瑞做官之时起,一直到死,这三十多年间,朝廷的首相是严嵩、徐阶、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人,除了严嵩是个大奸臣,李春芳庸庸碌碌以外,其他三个都是有名的宰相,尤以张居正为最。 严嵩不必说了,这个人是不会喜欢海瑞的,其他三个名相为什么也反对这个好官清官呢? 徐阶是严嵩的政敌,是他指使一批中级官员把严家父子参倒的,是他取严嵩地位而代之的。因为搞垮严嵩,很得人心。嘉靖帝死后,他又代草遗诏(遗嘱),革去嘉靖帝在位时一些敝政,名誉很好。但是,这人正是海瑞所反对的乡愿,凡事调停,自居中间,逃避斗争,不肯批评人,遇风转舵,做事圆滑,总留有后路,不肯负责任做好事,也怕坏事沾了边,好比中药里的甘草,什么病都可加上一味,治不好,也坏不了。正因为这样,才能保住禄位,严嵩挤他不掉。也正因为这样,官员们学了样,成为风气。海瑞痛恨这种作风,曾经多次提出批评意见。 当海瑞因批评嘉靖帝而坐牢的时候,嘉靖帝很生气,迟疑了好久,和徐阶商量,徐阶说了些好话,算是保全了海瑞的生命。嘉靖帝死后,海瑞立刻被释放,仍旧做户部主事,不久调兵部,又改任尚宝司丞(管皇帝符玺的官),大理寺丞(管审判的官),升南京右通政(管接受文件的官),外任为应天巡抚。 徐阶草遗诏改革敝政,是件好事,但是没有和同官高拱商量,高拱很有意见。又有人弹劾高拱,高拱以为是徐阶指使的,便两下里结了仇。公元1567年有个御史弹劾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大恶霸,有凭有据,海瑞没有搞清楚,以为是高拱指使,故意陷害徐阶,便和其他朝臣一样,给皇帝写信大骂高拱,要求把他罢斥。不久,高拱就免职了。高拱以后又回来做首相,对海瑞当然痛恨。 徐阶年纪太老,又得罪了当权的太监,1568年7月告老还乡。上一年冬天海瑞到南京,1569年6月任应天巡抚。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研究,他明白自己偏听偏信,徐阶被弹劾的罪状是确实的。徐家有田四十万亩,是江南第一大地主,徐阶的弟弟和儿子都是人民所痛恨的大恶霸,大部分田地都是侵占老百姓的。他一上任就接到无数告徐家的状子,便立刻下令退田。徐阶也知道海瑞不好惹,勉强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亲自写信给徐阶,一定要退出大半,才能结案。 徐阶虽然很看重海瑞,但是强迫退田,刺痛了心,恨极了。家人作恶,都有罪证,案是翻不了的。千方百计,都想不出办法,又忍不了这口气。最后有人出主意,定下釜底抽薪之计,派人到北京,走新的当权太监的门路,又重贿了给事中(管弹劾的官)嘉兴人戴凤翔,买他出头弹劾海瑞。戴凤翔家也是地主,亲戚朋友中一些人正在怕海瑞强迫退田。这一来,内外夹攻,戴凤翔弹劾海瑞支持老百姓,凌虐缙绅,形容老百姓像虎像狼,乡官像鱼像肉,被吃得很惨,“鱼肉缙绅”的罪状,加上有内线做主,硬把海瑞赶出了巡抚衙门。 也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高拱在年底被召还入内阁(拜相),第二年升次相,1571年5月首相李春芳退休,高拱任首相。 1572年6月,高拱罢相,张居正任首相。 在徐阶和高拱的政治斗争中,海瑞对这两个人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对徐阶只看到他好的一面,对高拱呢,恰好相反,没有看到他好的一面。许多年后,海瑞自编文集,在骂高拱的信后附记:“一时误听人言,二公心事均未的确。”改变了对两人的看法,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1572年张居正做了首相,一直到1582年病死为止。 张居正是1567年2月入阁的。1569年海瑞在应天巡抚任上时,他在内阁中是第三名,对海瑞的行政措施不很赞成。虽然张居正在贯彻一条鞭法这一方面和海瑞一致,但是,用行政命令强迫乡官退田,却不能同意。写信给海瑞说:吴中不讲三尺法已经很久了,你一下子要矫以绳墨,当然他们受不了,谣言沸腾,听的人都弄糊涂了。底下说他不能帮什么忙,很惭愧。意思是嫌海瑞太性急,太过火了。1577年张居正父亲死了,按封建社会礼法,是必须辞官回家守孝的,他不肯放弃权位,叫人说通皇帝,照旧在朝办事,叫作“夺情”。这一来激怒了那些保卫封建礼法的正人君子们,认为是不孝,纷纷抗议。海瑞名气大,又敢说敢为,虽然远在广东琼州,苏州一带的文人们却假造了海瑞反对张居正的弹劾信,到处流传。到后来虽然查清楚和海瑞无关,张居正却也恨极了海瑞。有人建议重用海瑞,他都反对。 尽管如此,高拱对海瑞的评论说:海瑞做的事,说是都好,不对。说是都不好呢?也不对。对他那些过激的不近人情的地方,不加调停(纠正)是不好的。但是,要把他那些改革积敝、为民做主的地方都改掉了,则尤其不可。张居正也说:“海刚峰(刚峰是海瑞的字)在吴,做的事情虽然有些过当,而其心则出于为民。” 地主阶级反对海瑞是当然的,例如何良俊,是华亭(松江)的大地主,父亲是粮长,徐阶的同乡。本人是贡生,是个乡官。他家大概也吃过海瑞的苦头,对海瑞是有意见的,说海瑞性既偏执,又不能和人商量(不和大地主商量),喜自用。而且改革太快,所以失败。不说他做的事情好不好,只骂他搞快了。又说海瑞有些疯颠,寡深识,缺少士大夫风度。说海瑞只养得些刁诈之人(贫农、中农),至于数百为群,闯门要索,要索不遂,肆行劫夺。若善良百姓(富农、地主),使之诈人,尚然不肯,况肯乘风生事乎!此风一起,士夫之家,不肯买田,不肯放债,善良之民,坐而待毙,则是爱之实陷之死也。怎能说是善政呢?幸亏海公转任了,此风稍息,但是人心动摇,到今天还没有安定下来。骂他搞糟了。 何良俊的《四友斋丛说》序文写于1569年,正是海瑞任应天巡抚这一年。他写的这几条批评,按语气应在1570年和1571年,书大概是这年以后刻的。他尽管站在大地主立场,骂了海瑞,但毕竟不能不说几句公道话:“海刚峰不怕死,不要钱,真是铮铮一汉子!”又说:“前年海刚峰来巡抚,遂一力开吴淞江,隆庆四年、五年(1570、1571)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能了此一大事哉!”松江一带乡官兼营工商业,海瑞要加以限制,何良俊认为“吾松士大夫工商不可谓不众矣,民安得不贫哉!海刚峰欲为之制数度量,亦未必可尽非”。 海瑞也还有几个支持他的朋友,一个是1565年入阁的李春芳,第二年升次相,1568年任首相。海瑞疏浚吴淞江和救灾等工作都曾得到李春芳的支持。另一个是朱衡,从任福建提学副使时,就很器重海瑞,后来做吏部侍郎(管铨叙官吏的副部长)推荐海瑞做兴国知县,户部云南司主事;到做了工部尚书(管建筑工程的部长),还支持海瑞大搞水利。一个是陆光祖,海瑞从兴国知县内调,就是他当吏部文选司郎中(吏部的司长)时的事。 在海瑞闲居家乡的时候,有些支持他的人,纷纷建议起用。这些人虽然不一定是他的朋友,但在事业上可以这样说,是同情和崇敬海瑞的。 海瑞是同官僚地主作斗争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官僚地主中又有人称赞他呢?这一方面是由于海瑞在人民中间的威望,一方面也是由于海瑞的斗争究竟还没有突破封建制度所能容许的限度。海瑞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还是忠君爱国的,所以何良俊说:“海刚峰之意无非为民,为民,为朝廷也。”他和官僚地主有矛盾的一面,但也有一致的一面,因之,有些官僚地主们在大骂、排挤、攻击之后,也还是说海瑞一些好话。 === 斗争的一生 === 海瑞的一生是斗争的一生,他反对坏人坏事,不屈不挠,从不灰心丧气,勇敢地把全生命投入战斗。 海瑞,广东琼山人。先世是军人。祖父是举人,做过知县。父亲是廪生,不大念书也不大理家的浪子,在海瑞四岁时便死去了。叔伯四人都是举人,其中一个中了进士,做过御史。 海瑞虽然出生在这样一个官僚家庭,但家境并不好,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光收些租子是不够过活的。他母亲谢氏生性刚直严肃,二十八岁死了丈夫,便自己抚育孤儿,做些针线贴补过日子。教儿子读《孝经》《大学》《中庸》这些书。儿子长大了,尽心找严厉通达的先生,督责功课很严格。 这样,海瑞虽然出身于地主阶级,但生活并不宽裕,和穷苦人民接触的机会多,同情贫农、中农,对大地主有反感。另一面,他受了严格的封建教育,遵守封建礼法,在政治上也必然道往古、称先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 他不是哲学家,但深受王阳明的影响。当时正是王学盛行的时代,师友中有不少人是王派学者。王学的要点除了主要方面是唯心主义以外,还有提倡知行合一、理论和行动一致的积极方面。海瑞也主张德行属行,讲学属知,德行好的道理也会讲得好,真实读书的人也不肯弃身于小人,知和行绝不是两件事。因此,他一生最恨的是知和行不一致的人,这种人明知是好事而不敢做,明知是坏事而不敢反对,遇事站在中间,逃避斗争,甚至脚踏两头船,一味讲调停,和稀泥。这种人他叫作乡愿,客气一点叫甘草。在《乡愿乱德》一文中说:“善处世则必乡愿之为而已。所称贤士大夫,不免正道、乡愿调停行之。乡愿去大奸恶不甚远。令人不为大恶,必为乡愿,事在一时,毒流后世,乡愿之害如此!”他以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以恶乡愿为第一。到处揭露乡愿的罪状,在坐牢以前,去看同乡翰林院庶吉士王宏诲,痛心地说:“现在医国的只一味甘草,处世的只两字乡愿。”这时候当国的首相便是徐阶。后来他在给徐阶的儿子信里也说:“尊翁以调停国手自许,然调停处得之者少,调停处失之者多。” 在《严师教戒》文章中,他指出批评的好处,要求批评,接受批评:“若人能攻我之病,我又能受人之攻,非义友耶?”自问自答,提出做人的标准,不白白活下去的意义:“有此生必求无忝此生,而后可无忝者。圣人我师,一一放而行之,非今所竞跻巍科,陟仕之谓也。……入府县而得钱易易焉,宫室妻女,无宁一动其心于此乎?昔有所操,今或为恼恼者一易之乎?财帛世界,无能屹中流之砥乎?将言者而不能行,抑行则愧影,寝则愧衾,徒对人口语以自雄乎?质冕裳而有媚心焉,无能以义自亢乎?参之衣狐貉而有耻心焉,忘我之为重乎?或疚中而气馁焉,不能长江大河,若浩然而莫御矣乎?小有得则矜能,在人而忌,前有利达,不能无竞心乎?讳己之疾,凡有所事,不免于私己乎?穹天地、亘古今而不顾者,终亦不然乎?夫人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德之难。于此有一焉,下亏尔影,上辱尔先矣。天以完节付汝,而汝不能以全体将之,亦奚颜以立于天地间耶?俯首索气,纵其一举,而终已于卿相之列,天下为之奔趋焉,无足齿也。呜呼!瑞有一于此,不如此死!”大意是:“人不要白活着,要照着圣人的话,一一学着做。不白活着并不是说要中高科,做大官。你到了府县衙门,弄钱很容易,好房子,美丽的妇女,你会动心吗?从前怎么说的,会动摇吗?钱财世界,你挺得住吗?或者只会说可不会做,白天看自己的影子,晚上在床上都觉得惭愧,只会对人说空话充好人?看见大官想巴结,在穿狐皮袍子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寒碜,心虚气馁,说的话不成气派;小有成绩便骄傲起来,别人做了顺利的事,便想抢先;掩盖自己的毛病,干什么都存私心;顶天立地的事业,想也不肯想,要知道没钱不是毛病,没德才是毛病!这些事只要有这么一条,便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祖先!上天生你这个人是完全的,但是你把它弄残缺了,毁了自己,你还有脸活在天地间吗?做了这些事,即使做到卿相,天下人都为你奔走,也是不值得的。唉!我要是犯了以上任何一条过错,还不如死的好。”这是他在做县学教谕时对学生的教约,此后几十年,他的生活、行事都一一照着检查自己,照着做,没有一句话没有做到。 他是个唯心主义者,认为“君子之于天下,立己治人而已矣。立己治人孰为之?心为之,心自知之。若得失,心自致之。虽天下之理无微不彰。”在教学上学王阳明,把“训蒙大意”作为教育方针,在行政措施上,也采用了王阳明的保甲法。 中了举人以后,做福建南平县学教谕(校长),主张学校是师长教学生的地方,教师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上官磕头。提学御史到学校来了,别的人都跪下,只有他站在中间,像个笔架,以后得了外号,叫笔架博士。 升任浙江淳安知县,反对大地主。 淳安山多地少,地方穷苦。地主往往有三四百亩的田产,却没有分毫的税,贫农收不到什么粮食,却得出百十亩的税差。由之富的愈富,穷的就更穷了。徭役也是十分繁重,每丁少的出一两二钱银子,多的要十几两,弄得“小民不胜,惟悴日甚”。解决的办法是清丈,根据实有土地面积,重新规定赋役负担;是均徭,均是按照负担能力分配,按力量多少分配,没有力量就不要负担了。这样,农民的负担才减轻了些,地主们可不乐意了。 此外,他还做了不少事,改革了许多敝政。几年后,他总结经验,把这些措施编成一部书,叫作《淳安政事》。 特别传诵一时的有两件事。 一件是拿办总督胡宗宪的公子。这位少爷路过淳安,作威作福,吊打驿吏。海瑞没收他带的大量银子,还报告胡总督说:此人冒充总督公子,胡作非为,败坏总督官声。弄得胡宗宪哭笑不得,只好自认倒霉。 一件是挡了都御史鄢懋卿的驾。鄢懋卿是严嵩的党羽,以都御史奉命出来巡查盐政,到处贪污勒索,还带着小老婆,坐五彩舆,地方疲于供应。海瑞捡了鄢懋卿牌告上两句照例官话,说淳安地方小,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牌告说:“素性俭朴,不喜逢迎。”但是听到你以前所到地方,铺张供应,并不如此。怕是地方官瞎张罗的缘故。一封信把鄢懋卿顶回去,绕道过去,不来严州了。 连总督、都御史都敢惹,海瑞的名声逐渐传开了。封建时代的老百姓是怕官的,更怕大官。如今居然有不怕大官,敢顶大官的小官,敢替老百姓撑腰说话的小官,这个官自然就得到老百姓的爱戴了。 加上,海瑞很细心,重视刑狱,审案着重调查研究,注意科学证据和人情事理,几年中平反了几件冤狱。上官因为他精明,连邻县的疑难案件也调他会审了。这些案件的判决书后来都收在文集里,小说家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几百年来在舞台上为人民所欣赏。《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和一些公案弹词在民间流传很广,叫作公案小说。也正因为公案小说的流传,海瑞在政治上的作为反而被公案所掩盖了。 因为得罪了胡宗宪、鄢懋卿,虽然治理淳安的政绩很好,还是被排挤调职。1562年海瑞升嘉兴通判,鄢懋卿指使党羽弹劾,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在兴国一年半,办了不少好事,清丈了田亩,减少了冗官,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其中最快人心的事是反对乡官张鏊。 张鏊做过兵部尚书,在南昌养老享福。张鏊的侄子张豹、张魁到兴国买木材,作威作福,无恶不作。老百姓气苦得很。海瑞派人传讯,他们倚仗叔父威势,不肯来。一天忽然又跑到县衙门大闹。海瑞大怒,拿下张豹,送到府里,反而判处无罪。张鏊出面写信求情,海瑞不理。张鏊又四处求情设法,这两个坏蛋居然摇摇摆摆回家去了。海瑞气极,写信向上司力争,终于把这两个坏蛋判了罪。 1564年海瑞做了京官,户部云南司的主事。(户部按布政使司分司,云南司是管这一政区的税收的。) 两年以后,他弄清了朝廷的情况,写信给嘉靖帝,提出严厉批评,指斥皇帝迷信道教,妄想长生,二十多年不上朝,自以为是,拒绝批评,弄得君道不正,臣职不明,吏贪将弱,暴动四起。你自号尧斋,其实连汉文帝也赶不上。嘉靖帝看了,气得发昏,丢在地下,想了又想,又捡起来看,觉得说中了毛病。叹口气说:“这人倒比得上比干,只是我还不是纣王啊!” 海瑞早就准备好后事,连棺材都托人买了。嘉靖帝一听说这样,倒愣住了。不过后来还是把他关在牢里。嘉靖帝死后,海瑞被释出狱。 1569年6月,海瑞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应天十府包括现在江苏安徽两省大部分地方,巡抚驻在苏州。 海瑞投身到一场激烈的斗争中,他要对大地主,对水灾进行斗争。 这一年江南遭到严重水灾,夏秋多雨,田地被淹,粮食涨价,农民缺粮逃亡,情况很不好。 江南是鱼米之乡,号称全国最富庶的地方。但实际上百姓生活很困苦,因为历史的关系,粮、差的负担特别重,加上土地集中的现象这二十年来特别显著,大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人民的生活便越困苦。特别是松江,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两京十二省找不出第二个。一上任,告乡官夺产的老百姓就有几万人。“二十年来,府县官偏听乡官、举人、监生,民产渐消,乡官渐富。”真是苦难重重,数说不完。 怎么办?一面救灾,一面治水。 怎么办?要大地主退田,还给老百姓;贯彻一条鞭法。 救灾采工赈办法,把赈济和治水结合起来。闹灾荒粮食不够吃,请准朝廷,把应该解京的粮食留下一部分当口粮。闹水的原因,经过亲自勘察,是多年来水利不修,吴淞江淤塞了,太湖的水排不出去,一遇特大雨量,便泛滥成灾,得立刻疏浚。说做就做,趁冬闲开工,他坐上小船,到处巡视督工,灾民一来上工有饭吃,二来工程搞好可以解决水患,变为水利,热情很高,进度很快,不到一个月就完工了。顺带地把吴淞江北面常熟的白茆河也疏浚了。这两项工程对人民,对生产好处很大。并且用的钱都是海瑞从各方面张罗来的,没有加重人民负担。以此,人民很喜欢,很感激。 这样,他战胜了灾荒,也兴修了水利。 最困难的还是限制大地主的过分剥削。要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田地,等于要他们的命;不这样做,农民缺地无地,种什么,吃什么?海瑞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办法,先从松江下手,先拿江南最大的地主乡官徐阶兄弟做榜样,勒令退田。这一来,乡官和大地主害怕了,着慌了,有的逃到外州县躲风头,有的只好忍痛退田。李贽记载这一件好事,加以总结,赞扬说:“海瑞卵翼穷民,而摧折士大夫之豪有力者,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矣!”老百姓有活路了,大地主们却认为是死路。好事才开头,便被徐阶釜底抽薪,海瑞罢职了。贼没全擒到,反而丢了官,这是海瑞所没有预料到的,也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益所决定的必然的下场。 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关键,在海瑞看来,无过于贯彻执行一条鞭法。这个办法不是海瑞创始的,已经有好几十年历史了,并且各地办法也不尽相同。主要的方面是把过去田赋的各项各款,均徭、力差、银差、里甲等都编在一起,通计一省丁、粮,通派一省徭役,官收官解,除秋粮以外,一律改折银两交纳。简言之,就是把复杂的赋役制度简化了,把实物赋税的大部分改为货币赋税。这个办法不只可以减轻农民的负担,还可以增加国家的收入,并且,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也是有进步意义的。例如过去南粮北运,由于当时交通困难,运费由农民负担,往往超过正税很多,现在改折银两,省去昂贵的运输费用,人民的负担也就相应减轻了。又如徭役,实行新法以后,不问银差、力差,只要交了钱,由官府雇工应差,农民也就可以安心生产,不再受徭役的挂累了。这样做,对生产的促进是有好处的。只是对大地主不大好,因为按照新法,大地主有些地方的负担,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反对的意见很多。海瑞不顾地主们的反对,坚决执行,终于办成了。成绩是田不荒了,人不逃了,钱粮也不拖欠了,生产发展了。当时的人民很高兴,很感激。后来史家的记载也说:“行条鞭法,遂为永利。” 应该指出,一条鞭法并不是摧毁封建剥削制度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简化了项目和手续,比较地平均了土地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贫农、中农和城市平民的某些负担,对生产的发展是有益的,因而,也是有民主意义和进步意义的。因此,海瑞是当时人民心目中的好官,是历史上有地位的政治家。 海瑞只做了七个月巡抚,便被大地主阶级撵下台,在家乡闲居了十六年。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死。万历十三年,海瑞已经七十二岁了,被荐任用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还没到任,又调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照一般道理说,七十多岁的老人该退休了,但是,他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有着实做一点事的机会,虽然年纪大了,精力差了,还是一股子干劲,高高兴兴到南京上任。 明朝体制,南京是陪都,虽然也和北京一样,有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但不能决定国家大政,是安排年老的和政治上失势官员的地方,比较清闲。海瑞却并不因为闲官就无所作为,一到职就改革敝政,把多年来各衙门出票要街道商户无偿供应物品的陋规禁止了。他说:“要南京五城的百姓,负担南京千百个官员的出入用度,难怪百姓苦了!吏部是六部之首,怎么能不先想到百姓?” 当时贪污成为风气,严嵩父子虽然垮了,但从宫廷到地方,依然贿赂公行,横征勒索。海瑞一辈子反对贪污,从做教官时起,就禁止学生送礼,做县官革去知县的常例(摊派在田赋上补贴县官的陋规,一种合法的贪污)。拒绝给上官行贿,有人劝他随和一些,他愤然说:“全天下的官都不给上官行贿,难道就都不升官?全天下的官都给上官行贿,又难道都不降官?怎么可以为了这个来葬送自己呢?”又说:“充军也罢,死罪也罢,都甘心忍受。这等小偷行径,却干不得!”知县上京朝觐,照例可以从里甲、杂项摊派四五百两银子以至上千两银子,以便进京行贿,京官把朝觐年看成是收租的年头。海瑞在淳安任上两次上京,只用了路费银四十八两,其他一概裁革。做巡抚时,拒绝人家送礼,连多年老朋友送的人情也婉言谢绝。做了多年官,过的依然是穷书生的日子。在淳安,有一天买了两斤肉,为他母亲过生日,总督胡宗宪听见了,大为惊奇,当作新闻告诉人。罢官到京听调,穿的衣服单薄破烂,吏部的熟人劝他,才置了一件新官服。祖上留下十多亩田地,除了母亲死时,朋友送一点钱添置一点墓田以外,没有买过一亩地。买了一所房子,用银一百二十两,是历年官俸的积余。死前三天,兵部送来柴火银子,一算多了七钱银子,立刻退回去。死后,同官替他清点遗物,全部家财只有新俸银一百五十一两(一说只有十多两),绫、绸、绢各一匹,连丧事都是同官凑钱办的;看见这种情景,人们都忍不住掉下眼泪。 海瑞一生积极反对贪污,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生活朴素,是言行一致的极少见的清官。他恨极了贪官污吏,认为这是人民遭受苦难的根源,要根绝贪污,非用重刑不可。相反,像过去那样,准许贪污犯用钱赎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建议恢复枉法赃满八十贯(千)处绞的法律。还提到明朝初年,严惩贪污,把贪污犯剥皮的故事。这一来,贪官污吏恐慌了,着急了,生怕海瑞剥他们的皮,联合起来,反对海瑞。 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以后,海瑞整顿纪纲,援引明太祖时的办法,用板子打御史。贪污犯房寰怕海瑞揭发,弹劾海瑞,把海瑞骂得不像人,引起了三进士的抗议。攻击的和为海瑞申雪的人吵开了,统治阶级内部发生严重争论,当国的宰相呢,依然是徐阶的手法,两面都不支持,也不得罪,不参加斗争,希望“调停”了事。最后,房寰的贪污事实被全盘揭露,遮盖不得了,才把他免职,这已经是海瑞死后的事了。 明末人谈迁记这场争论说:“时人大为瑞不平,房寰今传三世而绝。”说房寰绝后是因为做了坏事。这虽然是迷信的说法,但是也可以看出当时和以后,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是同情海瑞,支持海瑞,歌颂海瑞的。 从当教官时不肯跪接御史时起,一直到建议严惩贪污,海瑞度过了他斗争的一生。 他反对乡官、大地主的兼并;反对严嵩、鄢懋卿的败坏国事,也反对徐阶的“调停”、“圆融”;他反对嘉靖帝的昏庸,只求无望的长生,不理国家政事;也反对地方官的额外需索,增加人民痛苦;他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总之,他反对坏人坏事。虽然他所处的是那样一个时代,还是坚持自己的信念,不屈不挠地斗争到死。 当时人对他的看法,不是说他做得全不对,而是说过火了一些,做过头了,偏了,矫枉过直了!他不同意,反而说就是要过火,就是要过直,不如此,风气变不过来。在给人的信中说:“矫枉过直,古今同之。不过直,不能矫其枉。然生之所矫者,未见其为过直也。”而且:“江南粮差之重,天下无有,古今无有。生至地方,始知富饶全是虚名,而苦楚特甚。其间可为百姓痛哭,可为百姓长太息者,难以一言尽也。”这种情况,光是要大地主退还一点非法侵占的田地,又怎么能说是过火,过直呢?应该说是不够,而不是什么过直。就当时当地的情况说,就当时苦楚特甚,可为痛哭,可为长太息的百姓说,过直应该是好得很,而不是糟得很。 当时农民暴动已经发生了。他把农民暴动的原因,明确指出是因为官坏:“广寇大都起于民穷,民穷之故多端,大抵官不得其人为第一之害。”慨叹地说:“今人居官,且莫说大有手段,可为百姓兴其利,除其弊。只是不染一分一文,禁左右人不得为害,便出时套中高人者矣。”把对官的要求降低到不求做好事,只要不做坏事,不贪污,也就难得了。又说:“今人每谓做官自有套子,比做秀才不同,不可苦依死本。俗人俗见,谬妄之甚!区区惟愿……执我经书死本,行己而已。如此不执,虽熟人情,老世故,百凡通融,失己失人,全无用处。”痛斥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思想上进行坚决的斗争。 当然,光是执我经书死本,说往古,道先王,是解决不了当前的问题的。要求官吏不落时套,不做坏事,不贪污,不讲人情世故,不百凡通融,而不从社会的根本变革出发,也是不可能成功的。同样,不改变生产关系,简单地要求大地主退还侵占农民的部分田地,少剥削些,农民的苦楚减轻一些,无论事实上做不到,即使做到了,也还是封建的剥削的社会,地主剥削农民的关系依然不变,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在当时情况下,这是不可能解决的社会矛盾。海瑞虽然感觉到问题严重,必须坚决地和坏人坏事进行斗争,但是,他没有也不可能从本质上认识和解决这个矛盾。这是时代的矛盾,也是海瑞被大地主阶级的代表们所排挤、攻击,而又取得另一部分地主阶级同情、支持的道理。 海瑞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左派,和右派及中间派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尽管遭受多次失败,有时候很愤慨,说出了“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的气话。但在闲居十六年以后,有重新做事业的机会,他又以头童齿豁的高年参加了。不气馁,不服老,不怕挫折,真是“铮铮一汉子”。 === 海瑞的历史地位 === 海瑞在当时,是得到人民爱戴,为人民所歌颂的。 他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主张节俭,搏击豪强,卵翼穷民,主持清丈田亩,贯彻一条鞭法,裁革常例,兴修水利,这些作为对农民,特别对贫农、中农是有利的。农民爱戴他,歌颂他是很自然的。他对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户,裁减里甲负担,禁止无偿供应物品等,这些措施对减轻城市工商业者的负担,是有好处的。城市人民爱戴他,歌颂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还注意刑狱,特别是人命案件,着重调查研究,在知县和巡抚任上,都亲自审案,处理了许多积案,昭雪了许多冤狱。对农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农民一边的。海知县、海都堂是当时被压抑、被欺侮、被冤屈人们的救星。他得到广大人民的称誉、赞扬,被画像礼拜,被讴歌传颂,死后送丧的百里不绝。他的事迹,主要是审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还流传在广大人民中。 尽管海瑞在他的时代,曾经遭受攻击、排挤、辱骂,坐过牢,丢过官,但是,就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来说,他也还是被一部分人所歌颂的,赞扬的。不只是有些青年人仰慕他,以为是当代伟人,连某些反对他的人,大地主阶级的某些代表人物,如高拱、张居正、何良俊等人,都不能不对他说一些好话。死后,被谥为忠介,皇帝派官祭奠,祭文里也说了一大堆赞扬肯定的话。当时的史家何乔远、李贽都写了歌颂他的传记。清修《明史》也把他列入大传,虽然说他行事不能无偏,有些过火,但又说他从做知县一直到巡抚,做的事用意主于利民,也是肯定的。 海瑞在历史上是有地位的。 这样的历史人物,从今天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该不该肯定,该不该歌颂? 答案是应该肯定,应该歌颂。 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当时当地的情况出发,应该从这个人的作为是否有利于当时的人民、当时的生产出发。从以上的分析,从明朝嘉靖到万历初期这几十年间,从当地,海瑞做过官的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那时代那地区的人民,以至更广大地区的人民,是爱戴、歌颂海瑞的。反对他的人也有,只是极少数的大地主大官僚。他的主张和措施,有利于当时人民,有利于当时生产,而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兼并,不利于某些大地主的逃避赋役,转嫁给穷苦人民的恶劣勾当。 为广大人民所爱戴、歌颂,为少数大地主大官僚所攻击、反对,这样的人物,难道还不应该为我们所肯定,所歌颂吗? 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坏人坏事;肯定、歌颂他一生反对贪污,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乡愿;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处处事事为百姓设想,为民谋利;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不向困难低头,百折不挠的斗争精神;我们肯定、歌颂他一生言行一致,里外如一的实践精神。这些品质,都是我们今天所需要学习和提倡的,而且只有社会主义时代,这些品质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扬,虽然我们今天需要的海瑞和封建时代的海瑞在社会内容上有原则的不同。 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立场、工人阶级立场的海瑞,为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而进行百折不挠斗争的海瑞,反对旧时代的乡愿和今天的官僚主义的海瑞,深入群众、领导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海瑞。 这样,封建时代的海瑞,还是值得我们今天学习的。 但是,绝不能也不许可假冒海瑞,歪曲海瑞。海瑞是为当时人民办好事的,一生反对坏人坏事,从没有反对过好人好事。即使在徐阶和高拱的斗争中,他没搞清楚,对徐阶只看到好的一面,不知道他坏的一面,对高拱只知道他的缺点,没有弄明白他的政治品质好的一面,作了错误的支持和抨击。但是,几年以后,弄清楚了,就自己检查,承认了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改正了这个错误。 今天有些人自命海瑞,自封“反对派”,但是,他们同海瑞相反,不站在今天人民方面,不站在今天的人民事业——社会主义事业方面,不去反对坏人坏事,却专门反对好人好事,说这个搞早了,搞快了,那个搞糟了,过火了,这个过直了,那个弄偏了,这个有缺点,那个有毛病,太阳里面找黑子,十个指头里专找那一个有点毛病的,尽量夸大,不及其余,在人民群众头上泼冷水,泄人民群众的气。这样的人,专门反对好人好事的人,反对人民事业的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人,不但和历史上的海瑞毫无共同之点,而且恰好和当年海瑞所反对而又反对海瑞的大地主阶级代表们的嘴脸一模一样。广大人民一定要把这种人揪出来,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喝一声,不许假冒!让人民群众看清他们的右倾机会主义的本来面目,根本不是什么海瑞! 这样看来,研究海瑞,学习海瑞,反对对于海瑞的歪曲,是有益处的,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59年9月17日}}</onlyinclude> {{Not-PD-US-old|1969|1959}} ida7p2diydf047o8lk4r6nuwvc2ihmr Talk:论海瑞 1 8861737 11127054 2026-10-12T20:03:12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textinfo | source = https://www.99csw.com/book/11023/397476.htm }}” 11127054 wikitext text/x-wiki {{textinfo | source = https://www.99csw.com/book/11023/397476.htm }} r9v0rs7u8inruzug4mdsjnyuskpacn5 11127065 11127054 2026-10-12T22:23:08Z PacmanD 2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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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模板不存在 == <code><nowiki>{{Not-PD-US-old/Sandbox|1960|1960|JP=PD-JP}}</nowiki></code> 預期:應顯示紅字錯誤,並歸入 Not-PD-US-old參數錯誤。 {{Delcat|{{Not-PD-US-old/Sandbox|1960|1960|JP=PD-JP}}}} 預期分類: {{Delcat|type=list_category|{{Not-PD-US-old/Sandbox|1960|1960|JP=PD-JP}}}} == 卒逾百年、發表逾95年 == <code><nowiki>{{Not-PD-US-old/Sandbox|1900|1920|CN=PD-old-50}}</nowiki></code> 預期:應附 {{tl|PD-old}}。 {{Delcat|{{Not-PD-US-old/Sandbox|1900|1920|CN=PD-old-50}}}} 預期分類: {{Delcat|type=list_category|{{Not-PD-US-old/Sandbox|1900|1920|CN=PD-old-50}}}} ky4sk0y97927rqowdr9zgadfzor79jn 論海瑞 0 8861740 11127064 2026-10-12T22:23:08Z PacmanD 20553 PacmanD移动页面[[論海瑞]]至[[论海瑞]]:​标题繁简不合原始标题 11127064 wikitext text/x-wiki #REDIRECT [[论海瑞]] nq32of5139ek706mleumdzxscns8pll Talk:論海瑞 1 8861741 11127066 2026-10-12T22:23:08Z PacmanD 20553 PacmanD移动页面[[Talk:論海瑞]]至[[Talk:论海瑞]]:​标题繁简不合原始标题 11127066 wikitext text/x-wiki #REDIRECT [[Talk:论海瑞]] 8d1r7qrdn8v2agdy1u3q8wazgzym22r 吳晗論明史 0 8861742 11127067 2026-10-12T22:25:20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吴晗论明史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Split}} == 明太祖的建国 ==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国家的含义。近几年来的学术讨论中,有人往往把我们这个时代关于国家的含义等同于历史上的国家的含义。这是错误的、不科学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包括政府、土地、人民、主权各个方面。由于政权性质的不同…” 1112706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吴晗论明史 | author = 吴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 }} {{Split}} == 明太祖的建国 ==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国家的含义。近几年来的学术讨论中,有人往往把我们这个时代关于国家的含义等同于历史上的国家的含义。这是错误的、不科学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国家,包括政府、土地、人民、主权各个方面。由于政权性质的不同,国家可以分为好几类,有人民民主国家、资本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等等。历史上国家的含义就跟这不一样。简单地说:历史上的国家只能是某一个家族的政权,不能把它等同于今天我们所说的国家。曹操的儿子曹丕临死前写了一篇遗嘱,说:“自古无不亡之国。”这里所说的“国”是什么呢?就是指某个家族的政权,是指刘家的、赵家的、李家的或者朱家的政权。这些政权经常更替,一个灭亡了,另一个起来。所以曹丕说:“自古无不亡之国。”但是一个政权灭亡了,当时的国家是不是也灭亡了呢?没有。譬如汉朝刘家的政权被推翻了,曹操的儿子做了皇帝,还是有三国,我们的历史并没有中断。曹家的政权被推翻了,司马氏做了皇帝,国家也没有灭亡。所以,历史上的所谓亡国,就是指某一个家族的政权被推翻,国家还是存在的,人民还是存在的。因此我们所说的明太祖建国,也是指他建立的朱家的政权。这个国跟我们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本质的不同,它只代表一个家族、一个集团的利益,而不代表整个民族的共同的利益。把这个含义弄清楚,我们才可以讲下面的问题,就是朱元璋的政权依靠的是什么。 === 1. 土地关系问题 === 要讲土地关系问题,不能不概括地讲讲当时的基本情况。 在14世纪中叶,大致是从1348年到1368年的二十年中,发生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农民战争。规模之大,几乎遍及全国,从东北到西南,从西北到中南,到处都有农民战争发生。不单是有汉族农民参加,各地的少数民族也参加了,如东北的女真族(就是后来的建州族)、西南的回族都参加了斗争的行列。时间很久,前后达二十年。战争激烈的情况,在整个历史上都是少有的。 在二十年的战争中,反对元朝的军事力量大致可以分为两个体系:一支是红军。因为参加起义的人都在头上包一块红布作为标志,在当时政府的文书上称为“红军”,也有个别的叫作“红巾军”。这是反对元朝的主要力量。现在有些历史学家不大愿用“红军”这个名称,大都称为“红巾军”。大概有这样一个顾虑:怕把历史上的红军同我们党建立的红军等同起来。在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件事:大约二十年前,国民党政府的一个什么馆,要我写明史。书写好之后交给他们看,他们什么意见也提不出来,最后说:你这上面写的“红军”改不改?要改就出版,不改就不出版。我说:不出版拉倒!(这本书现在没有出版)他们怕红军,不但怕今天的红军,也怕历史上元朝的红军,因此他们要我改掉。我不改,因为根据历史记载,这支起义军本来就叫红军,不叫白军。这不说明什么政治内容,而只是说他们头上包了一块红布而已。红军又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东边活动,一部分在西边活动。具体说,东边是指今天的安徽、河南、河北一带,西边是指江汉流域(长江、汉水流域)。江汉地区的红军很多,包括“北锁红军”和“南锁红军”。反对元朝的另一支军事力量是非红军系统:在浙江有方国珍,在元末的反元斗争中,他起兵最早;在江苏有张士诚;在福建有陈友定。这几支军队都不属于红军系统。当时为什么能爆发这样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呢?我在讲元朝历史的时候已提到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下面讲讲红军提出了些什么问题。 红军当中的一些领导者,他们在反元斗争展开之后发布了一个宣言(当时叫檄文),里面有这么两句话:“贫极江南,富夸塞北”。(文件的全文已看不到了,只留下这么两句)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红军反对元朝的统治,要推翻元朝的统治。这是一个有各族人民参加的阶级斗争。当时元朝的政治中心:一个在大都(今北京),一个在上都。元朝政府经常派出很多官吏和军队到南方去搜刮物资,把这些物资运到北方去供少数人享受。元朝的皇帝在刚上台时,为了取得军事首领、部族酋长的支持,对他们大加赏赐,按照不同的地位给他们金、银、绸缎一类的物资。遇到政治上有困难时,为了获得支持,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也采取这种办法。每次赏赐的数目都很大,往往要用掉一年或者半年的收入,国家财政收支的一半甚至全部都给了他们。这些物资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从全国人民身上搜刮来的。几十年光景,造成了“贫极江南,富夸塞北”的局面。这样的统治使老百姓活不下去了,他们就起来斗争,改变这个局面,所以提出了这种鲜明的口号。 红军初期的主要领导人韩山童,是传布白莲教起家的(他家里世世代代都是传布白莲教的)。由于通过宣传白莲教,通过宗教迷信活动可以组织一部分力量,于是他就提出“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的口号。明王是明教的神,也叫“明尊”或“明使”。明王出世的意思是光明必然到来,光明一到,黑暗就给消灭了,最后人类必然走上光明极乐的世界。弥勒佛是佛教里的著名人物。传说在释迦牟尼灭度后,世界就变坏了,种种坏事全部出现,人的生活苦到不能再苦。幸得释迦牟尼在灭度前留下一句话,说再过若干年,会有弥勒佛出世。这佛爷一出世,世界立刻又变得好起来:自然界变好了;人心也变慈善了,抢着做好事,太太平平过日子;种的五谷,用不着拔草翻土,自己会长大,而且下一次种有七次的收成。这种宗教宣传,对当时受尽苦难的农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们希望有人来解救他们。所以,在广大农民中间,白莲教就用“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这样的口号作为号召来组织斗争力量。 这种宗教宣传对农民能够发生作用,可是对知识分子就不能够发生作用了,特别是一些念四书五经的儒生不相信这一套。因此,对他们必须有另外一种口号。红军的领袖们就利用一些知识分子对元朝统治的不满,对宋朝怀念的心情,提出了“复宋”的口号。他们假托自己是赵家的子孙。韩山童是河北人,起兵之后被元朝政府杀害,他的儿子韩林儿跑掉了。以后刘福通就利用元朝政府治理黄河的机会组织反元斗争。当时黄河泛滥成灾,元朝政府用很大力量调了很多民夫、军队来做黄河改道的工作。民夫和军队都集中在一起,刘福通就乘机组织民工发动反元斗争。军事行动开始之后,他们就假托韩林儿是宋徽宗的第九代子孙,刘福通是南宋大将刘光世的后代。他们以恢复宋朝的口号来团结一部分知识分子。所以红军有两套口号:一方面宣传“明王出世”、“弥勒佛降生”来团结和组织农民;另一方面以恢复宋朝政权来号召,团结社会上有威信的知识分子。而中心则是阶级斗争,推翻剥削阶级。 刘福通起兵之后,声势很大,得到了各个地方的响应。在江苏萧县有芝麻李起兵响应;安徽凤阳有郭子兴起兵响应,一下子就发展到几十万军队。他们从山里把韩林儿找出来,让他做了皇帝,建立了统治机构。同时分路出兵攻打元朝:一支由华北打到内蒙,以后东占辽阳,转入高丽;另一支打到西北;还有一支打到四川。 以上讲的是东部红军的情况。 西部红军的主要领导人叫彭莹玉,他是一个和尚,原来在江西袁州组织过一次武装起义,失败以后,就跑到淮水、汉水流域,秘密传教,组织力量。后来他找到徐寿辉,组织武装力量,进行反元斗争。徐寿辉被他的部下陈友谅杀掉以后,西部红军的主要领导人就是陈友谅。此外,徐寿辉的另一个部将明玉珍跑到四川,在那里也建立了政权。 从二十年的长期战争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几种基本情况: 第一,不管是东边韩林儿这一支,还是西边陈友谅这一支,他们遇到的最坚强的敌人不是元朝的军队。这时元朝军队已经失去了建国初期那种勇敢、剽悍的特征,无论是军官也罢,还是士兵也罢,都腐化了,不能打仗了,在与红军作战时,往往是一触即溃。既然元朝军队不能打仗,为什么战争还能延续二十年呢?原因就在于坚决抵抗红军的是一些地主阶级的武装力量。这些武装力量,元朝政府把它称为“义军”。这些力量很强大,最强的有察罕帖木儿、扩廓帖木儿父子所领导的这一支;此外,李思齐、张思道、张良弼、张良臣等也都很有实力。至于小的地主武装,就举不胜举了。这些地主武装为什么这样坚决地反对农民起义呢?因为红军坚决反对阶级压迫。应该说当时的农民革命领袖并没有消灭地主阶级的思想,若要把现代人的意识强加于古人,那是错误的。那个时代的人不可能有消灭地主阶级的思想,但是,他们恨地主阶级,因为他们世代受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现在他们自己有了武装力量,就要对这些地主阶级进行报复。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的地主阶级都组织力量来抵抗红军。其中最强的是察罕帖木儿和李思齐这两支力量。所以,红军在几路出兵的千里转战中,所遇到的主要敌人不是元朝的正规军,而是这些地主阶级的武装。在红军遭到这些地主武装的顽强阻击而受到损失之后,元朝政府就承认这些地主武装,封给察罕帖木儿、李思齐、张思道、张良弼、张良臣及其部队以官位和名号。 一方面是红军,他们要改变“贫极江南,富夸塞北”的局面;另一方面,顽强抵抗红军的主要是地主阶级的武装力量,其中主要的数量最多的是汉人地主的武装力量。这就是从1348年到1368年二十年战争中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第二,在二十年的斗争中,尽管起义的面很广,战争区域很大,军事力量发展得很快,但是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指挥。不管是刘福通这个系统,还是徐寿辉这个系统,都是各自为政,互不配合。尽管在战争的过程中,东边的胜利可以支持西边,西边的胜利可以支持东边,可是战略上没有统一的部署,缺乏统一的领导。不只是东边这一支和西边这一支二者之间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在刘福通领导下的军事力量也是这样。军队从几路分兵出发,不能采取通盘的步骤,而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尽管他们也有根据地(刘福通建都今开封,陈友谅建都今武汉),但是在当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前方和后方的联系很差,这支军队和那支军队之间的情况互不了解。尽管他们的军事力量都很强大,一打起仗来往往是几百里、几千里的远征,所到的地方都能把敌人打败,所消灭的敌人也很多,可是并不能把所占领的地方安定下来,没能建立起各个地方的政权。因此红军走了之后,原来的蒙古人和汉人地主的联合政权又恢复了。最后,这几支军队都由于得不到后方的接济,得不到友军的配合而逐个被消灭了。他们虽然失败了,但在历史记载上很少发现有投降元朝的,绝大多数都是战斗到最后。相反,不属于红军系统的那些反元力量,像浙江东部的方国珍(佃户出身)、以苏州为中心的张士诚(贩私盐的江湖好汉出身),他们也是反抗元朝的,也都有自己的政权,建号称王,可是在顶不住元朝军事压迫的时候,就投降元朝,接受元朝的指挥。过一个时期看到元朝军事力量不行了,又起来反对元朝。方国珍也罢,张士诚也罢,都这样经常反复。他们虽然反对元朝,但并没有像红军那样提出政治的、宗教的阶级斗争口号。在二十年战争中,最后取得胜利的不是这些人,而是在韩林儿的旗帜下成长起来的朱元璋。 朱元璋出身于红军。他家里很穷苦,没有土地。从他祖父起,就经常搬家,替地主干活。最后,他父亲在安徽凤阳(当时的濠州)的一个小村子里落了户。朱元璋小的时候给人家放牛羊,以后因为遇到荒年,瘟疫流行,他的父母、哥哥都死了,他自己没有办法生活,便在庙里当了和尚。庙里是依靠地租过活的(过去寺院里都有大量的土地),遇到荒年,寺院里也收不到租,当和尚也还是没有饭吃。朱元璋只好出去化缘、要饭。他在淮水流域要了三年饭。这三年要饭的生活与朱元璋一生的事业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我们上面讲到的彭莹玉就是在这一带活动,通过宗教宣传、组织反元斗争的。这样,朱元璋就不能不受到他的影响。同时,这三年的流浪生活也使朱元璋熟悉了这一带的地理、山川形势和风俗民情。三年后,朱元璋重新回到庙里。这时,濠州的郭子兴已经起兵,成为红军的将领之一。因为朱元璋和红军有来往,元朝政府就很注意他。他的处境很危险。但这时朱元璋还很彷徨,两条道路摆在面前:是革命呢,还是反革命呢?经过一番考虑,他最后还是投奔了红军,在郭子兴的部下当了一名亲兵。朱元璋自己后来写文章回忆,说他当时参加这个斗争并不很坚决,而是顾虑很多的。参加了郭子兴的部队以后,他很勇敢,也能够出主意,能够团结一些人。后来成了郭子兴的亲信,郭子兴就把自己的养女马氏许配给他,这样他就成了郭子兴的女婿,军队里称他为朱公子。朱元璋在反元斗争中用计谋袭击了一些地主武装,把这些地主武装拉了过来。同时他又回到自己的家乡去吸收了一批人,当时有二十四个人跟他参加了红军,以后都成了有名的将领,开国名将徐达就是其中之一。郭子兴死了之后,朱元璋代替了郭子兴,成为韩林儿旗帜下的一支军事力量的将领。这时,他的力量还并不强大。那么,他为什么能够赢得战争的胜利,取得全国的政权呢?有这么几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正当朱元璋开始组织军事力量时,刘福通部下的红军正在跟元朝的军队作战,元朝军队顾不上来打朱元璋。朱元璋占领区的北面都是红军,这样,就把他的军队和元朝的军队隔开了。所以,当红军和元朝军队作战时,朱元璋可以趁此机会壮大自己的武装力量,占领许多城市。 第二个因素是他取得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支持。他起兵之后不久,就有一些知识分子投奔他,像李善长、冯国用、刘基、宋濂、章溢、叶琛等。这些人都是浙江、安徽地区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在地方上有些威望,而且都有武装力量。这些知识分子替朱元璋出主意,劝他搞生产、搞屯田。在安徽时,朱升劝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这就是要他先把根据地搞好,在后方解决粮食问题,一开始不要把目标搞得太大。李善长、刘基劝他不要乱杀人,不要危害老百姓,要加强军队纪律,要巩固占领的城市,并经常把历史上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告诉他。朱元璋本人也很用功地学习历史,他在进行军事斗争或政治安排时,总是要征求这些人的意见,研究历史上的经验教训。 这里有一个问题,朱元璋出身于红军,他反对地主,而地主阶级为什么要支持他呢?这不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吗?要了解这个问题,必须从当时的具体历史情况来看。朱元璋本人要打击地主,因为他受过地主阶级的压迫。可是在进行军事斗争的过程中,他感到光像过去那样打击地主、消灭地主,不仅很难取得地主阶级的支持,而且会遭到地主阶级的顽强抵抗。所以,在他还没有成为一个军事统帅的时候,他就改变了红军的传统,开始和地主阶级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地主阶级怎么愿意支持他呢?前面不是说过,红军在北上的战争中所遇到的最大阻力不是元朝军队,而是地主阶级的武装吗?原因很简单,就是安徽、浙江地区的地主阶级,他们看到元朝政府已经不能维持下去了,他们不能再依赖元朝政府的保护,而他们自己的武装力量又无论如何也抗拒不了朱元璋的进攻;更重要的是他们了解到朱元璋欢迎他们,采取跟他们合作的方针。他们与其坚决反抗朱元璋而被朱元璋消灭,还不如依靠朱元璋,得到朱元璋的保护,以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所以,当朱元璋派人去请刘基的时候,刘基开始拒绝,可是经过一番考虑之后,最后终于接受了。 朱元璋的军队加入了这样一批力量之后,它的性质逐渐改变了。所以在他以后去打张士诚时所发布的一个宣言中,不但不再承认他自己是红军,反而骂红军,攻击红军,把红军所讲的一些道理称为妖言。尽管这时他在形式上还是接受韩林儿的命令,用韩林儿的年号,他的官爵也是韩林儿封的,但实质上他已经叛变了红军。到了1368年,他已把陈友谅、张士诚消灭,派大将徐达进攻北京,这时又发布了一个宣言。在这个宣言中,像红军所提出的“贫极江南,富夸塞北”的口号都没有了。主要提些什么问题呢?夷夏问题。就是说少数民族不能当中国的统治者,只能以夏治夷,不能以夷治夏。他要建立和恢复汉族的统治。在这样的情况下,战争的性质改变了,不再是红军原来的阶级斗争的性质,而是一个汉族与蒙古族的民族战争。 1368年,朱元璋的军队很顺利地打下了北京。元顺帝跑到蒙古,历史上称为北元。元顺帝虽然放弃了北京而回到蒙古,可是他的军事力量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还仍然保持着比较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完整的政治机构。他并不认为自己统治的王朝已经结束了,他经常派兵来打北京,要收复失地。所以在明朝初年,明朝和北元还有几次很激烈的战争。到了洪武八年(1375),北元的统帅扩廓帖木儿死了,蒙古对明朝的威胁才减轻了一些,但仍然没有结束。这时北元和高丽还保持着密切的关系,高丽的国王还照样是北元的女婿(每一个高丽国王都要娶蒙古贵族女子做妻子),在政治上仍然依附于北元。这种关系一直维持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这一年,高丽内部发生斗争,大将李成桂为了取王朝而代之,他依靠明朝的支持,在国内发动政变,推翻了旧的王朝,建立了一个新的朝代。从此,高丽臣服于明朝。同时,李成桂在求得明太祖的同意之后,把国名高丽改为朝鲜。此后一直叫朝鲜,不再称高丽了。朝鲜国内的政治变革,反映了明朝和北元的斗争关系和势力的消长。 总结上面所说的历史情况,得到这样的结论:经过二十年长期的战争,一方面是红军(包括东、西两部分)和非红军(像方国珍、张士诚);另一方面是元朝军队,更重要的是各个地方的汉人地主武装力量。在战争过程中,这些汉人地主武装大部分被消灭了。也由于二十年的长期战争,各地人口大大减少,土地大量地荒废。因此1368年明太祖建国之后,他就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改变这种情况。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手段的国家,农业生产得不到保证,它就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在明朝初年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 第一,大量地移民。例如移江浙的农民十四万户到安徽凤阳,迁山西的一部分人口到河南、河北、安徽去。移民的数量是很大的,一移就是几万家,甚至十几万家。迁移的农户到了新的地方之后,政府分配给他们土地。这些土地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一些在战争中被消灭的大地主的土地和无主荒地。此外,政府还给耕牛、种子、农具,并宣布新开垦的荒地几年内不收租,鼓励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解放匠户。元朝有所谓匠户制度。成吉思汗定下了这样一种办法:每打下一个城市之后,一般的壮丁都杀掉,但是有技术的工人,无论是铜匠、铁匠还是其他行业的工匠,都保留下来。把每个大城市的技术工人都集合在一起,为官府生产,这些人就称为匠户。这些匠户几乎没有人身自由,世世代代为官府服役。明太祖把他们部分地解放了,给他们一些自由,鼓励他们生产。匠户数目很大,有几十万人。 第三,凡是战争期间,农民的子弟被强迫去当奴隶的,一律解放,给予自由。这样,增加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 第四,广泛地鼓励农业生产。明太祖采取了很多措施:规定以各地农业收成的好坏作为考核地方官工作成绩的重要标准之一,地方官每年要向中央报告当地人口增加多少,农作物的产量增加多少;大力鼓励农民种植桑树和棉花,规定每一户的土地必须种多少棉花、多少桑树和果树。而且用法令规定:只要能够种棉花的地方,就必须种棉花,能够种桑树、果树的地方,就必须种桑树、果树。这样,农民的副业收入增加了。关于朱元璋鼓励种棉花的措施特别值得提一下。在朱元璋以前,更具体地说,在1368年以前,我们的祖先穿的是什么衣服呢?有钱的人夏天穿绸、穿缎,冬天穿皮的(北方)或者穿丝锦。老百姓穿的是什么呢?穿的是麻布。有一本看相的书,就叫《麻衣相法》。当时棉花很少,中国自南北朝的时候就有棉花进口,但数量少。到宋朝时棉布还是很珍贵。可是到了明太祖的时候,由于大力提倡种植棉花,以及当时由于种种原因,纺纱、织布的技术提高了,因而棉布大量增加。这样,我们祖先穿的衣服就改变了,过去平民以穿麻衣为主,现在一般人都能穿上棉布衣服。并且形成了几个产棉区和松江等出产棉布的中心。也是在这个时期,棉花种子从中国传入了朝鲜。结果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朝鲜人也穿上了棉布衣服。 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经济恢复的基础上,朱元璋采取了支持商业的方针。在南京和其他一些地方,都专门为商人盖了房子,当时叫作“塌房”,以便他们进行商业活动。 所以,经过从1348年到1368年的二十年的长期战争,由于战争延续的时间长,涉及的区域广,战争的情况又极为残酷,使得社会上人口死亡很多,荒芜了很多土地。但是,经过洪武时期二十多年的努力以后,社会生产逐渐恢复并发展了,经济繁荣了。 那么,最后,问题归结到什么地方呢?朱元璋的政权依靠谁呢? 上面说过,元朝的大地主在战争中基本上被消灭了,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第一种情况,过去土地比较集中,一个大地主占有很多土地,拥有很多庄园。现在这些大地主被消灭了,他们的土地被分配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或者是新来的移民。这样,一家一户几亩地,土地分散了,这是基本的情况。土地分散的后果是什么呢?在政治上是阶级矛盾的缓和。原来那些人口密度很高的地区(江苏、浙江一带),现在一部分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人口迁徙出去,留下来的农民有了部分土地,有了一些生产资料,这样,阶级关系就比过去缓和了。第二种情况与此相反,就是那些没有被消灭的地主,像李善长、冯国用、刘基、宋濂这些人,他们原来的土地不但保留下来了,而且有了发展。他们大都成为明朝的开国功臣,做了大官。第三种情况是出现了新的地主阶级。像朱元璋回家招兵时,跟他出来的二十四个人后来都成了他的大将、开国功臣,朱元璋给他们封公、封侯。这些人在政治上有了地位,经济地位也跟着提高了。明朝初年分配土地的结果,他们都成了新的地主阶级。 情况这么复杂,那么,整个说来,农民的土地问题解决了没有呢?没有解决。封建剥削还是存在,农民还是要向地主交租,还是受地主阶级的压迫,在某些地方甚至还有所加强。明太祖是红军出身,是反对地主阶级的,现在他自己成了全国最大的地主。因此,就发生了前面所提到的那种情况:明太祖建国之后,农民的反抗斗争就随之开始,一直到明朝灭亡。什么原因呢?因为阶级关系没有改变,土地问题没有解决。但是由于元末大地主阶级的土地分散的结果,使得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某些地区的阶级斗争有所缓和。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出现以后的郑和下“西洋”的事情。 上面所说的,牵涉到最近史学界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起义能不能建立农民政权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不少争论,涉及所谓皇权主义问题。中国的农民有没有皇权主义?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我们现在从朱元璋这个具体的人以及从当时的具体历史事实来研究这个问题。我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上任何农民战争最后必须建立一种政权。政权有大有小,有的农民起义领袖自称为将军,因为他只知道将军是最大的;有的自称为“三老”;有的称王;有的称皇帝。他们能不能采取别的称号呢?能不能不利用这些当时实际存在的、为大家所熟悉的名称,而采取跟当时历史实际没有关系的名称呢?或者说农民有没有这种可能,就是他们在建立政权时,不采取他们所反对的政权形式,而另外创立一种跟原来的政权完全不同的政权形式呢?没有!他们只能称将军,称“三老”,称王,称帝,不可能称几百年、几千年之后的苏维埃共和国,不可能称总统或者主席。 因此,在谈到农民革命能不能建立政权的问题时,结论只能是:(1)它必然要建立政权。没有政权怎么办事?大大小小总要有一个机构;(2)它组织的政权跟当时现行的政权不可能完全相反,它只能运用它所熟悉的东西,而不能采取它所不知道的东西;(3)这个政权不可能是为农民服务的政权。因为它为了使自己能够长期存在下去,所能采取的办法只可能是封建国家压迫农民的办法,而不可能有其他办法。如果它要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政权,它就必须解决这样的问题:推翻地主阶级的统治,实行土地革命。但是这样的思想认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是不可能有的。任何国家的封建社会都没有发生过。它只能对个别地主进行报复,你这个地主欺侮过我,杀了我的人,我现在也把你杀掉,把你的房子烧掉,把你的东西抢来。这些都是可能做到的。但是要把整个地主作为一个阶级推翻,这在当时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反封建这种口号的提出,还是近代的事情。而且就是在今天世界各国,除了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之外,还有很多地区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印度也算是一个共和国,但是它不反封建,印度的地主阶级照样存在。我们不能以19世纪、20世纪才出现的思想去要求封建社会的农民。而且从理论上来说,农民政权要建立起来,而且要巩固下去,它的收入从何而来?它的财政开支从何而来?那时没有现代化的大工业,国家财政开支只能取之于农民。除此之外,别无出路。所以,它只能采取封建国家对农民压迫的形式,而不可能有别的形式。因此,历史上所有的农民革命没有例外地在它取得政权之后,必然变质,他们从反对地主阶级开始,结果是自己又变成了地主阶级,新的地主阶级代替旧的地主阶级。这就是历史上农民革命不断起来的根本原因。 在土地比较分散的基础上,尤其是在这样一个空前的大国的情况下,朱元璋建立了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权。关于政治机构问题,当时要完全改变明朝以前的政治机构,既不容许这样做,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元朝的中央政权机构有中书省(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务院),中书省的长官有左丞相、右丞相、平章、参知政事等官。中书省下面有管具体事情的各部。为了统治全国,元朝政府把中书省分出一部分到地方上,代表中央管理地方工作,叫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的职权很大,民政、财政、军事一切都管。掌管监察的机关叫御史台,地方上有行御史台,简称行台。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了权力分散的问题。所以后来元朝政府对地方的统治愈来愈弱。明朝初年(洪武元年到洪武十三年)继承了元朝的这个制度,中央还设有中书省,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这就是上面所说的,农民革命不能创造出新的东西来,它只能模仿和继承已有的东西。 这种局面给朱元璋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巩固和加强自己的统治问题。明初政权逐渐产生了很多矛盾,第一,明朝的政权是地主阶级的政权,但明初地主阶级分为旧地主和新兴地主两派。朱元璋起兵于淮河流域,而刘基等则是参加了红军的江浙地主。两个地主集团之间存在着矛盾。当时有一首诗说:“城中高髻半淮人”。衣服穿得漂亮的、有钱的,多是两淮流域的人。两淮流域的新兴的地主阶级、官僚贵族,其中绝大多数不但拥有广大的庄园,而且有大量的奴隶、家丁。有些将军还有假子。假子是朱元璋兴起的办法。他在起兵时把一些青年收作自己的儿子,像沐英、李文忠都是他的干儿子,也是他手下最有名的将领。他往往在派一个将军出去作战时,同时派一个假子去监视。在这种作风的影响下,他下面的许多将军也有很多假子,他们拥有武装力量,有土地,有很多奴隶。这样,就形成许许多多小的军事力量。他们往往不遵守政府的规定,违法乱纪。明太祖要把这些劳动力放在国家的控制下,他们却要放在自己的庄园里。这是第二个矛盾,两淮流域新兴的地主集团和国家,即和朱元璋的统治之间的矛盾。这两个矛盾从1379年到1381年逐步展开。两淮流域地主集团的代表人物胡惟庸在这个斗争中被杀了。除了上面所说的两个矛盾之外,还有第三个,胡惟庸个人和朱元璋之间的矛盾,这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皇帝应该管什么事,宰相应该管什么事,历史上没有明文规定过。在设置中书省的情况下,许多事情都由中书省掌握,中书省认为这件事情有必要请示皇帝,就请示;认为没有必要请示的,就自己办了。胡惟庸这个人有野心,也很有才能,他在中书省多年,排斥了一些人,也提拔了一些人,造成他在中书省的强固地位。有许多事情他自己办了,明太祖根本不知道,以后明太祖发现了,就很生气。这样,矛盾就发生了,而且日益尖锐。洪武十三年(1380),这三个方面的矛盾终于全面爆发。按照明朝的规定,军队指挥权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样,明太祖在这个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他假借一个罪名把胡惟庸杀了,还牵连杀了不少人。 胡惟庸被杀以后,明太祖从根本上改变了元朝以来的中书省、行中书省制度,取消了中书省。而且立了个法令,规定以后子子孙孙都不设宰相这个官。谁来办事呢?把原来中书省下面的六个部(吏、户、礼、兵、刑、工)的地位提高,来管理全国的事情,直接对他负责。结果他自己代替了过去的宰相,相权和君权合二为一,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在地方上则取消了行中书省,把原来行中书省的职权分开,即民政、司法、军事分别由三个机构管理:布政使司(主管官叫布政使)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主管官叫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司(主管官叫都指挥使)管军事。这三司都直接对皇帝负责。这种把一切权力都揽在皇帝个人手中的高度集权的状况,是在明朝以前没有过的。所以,封建专制主义经过一千几百年的发展,到了朱元璋的时候,形成了一个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高度中央集权制的政治系统。这样的政治制度跟当时的土地形态基本上是相适应的。过去土地很集中,皇帝权力的支柱是大地主。现在土地分散了,朱元璋依靠谁呢?依靠粮长。他收粮时,不是采取各地方官收粮的办法,而是采取粮长制。即某一个地方,谁的土地最多、纳粮最多的,就让他当粮长。每年收粮万石的地区就派纳粮最多的地主四人当粮长,由粮长负责这个地区的租粮的收运。政治制度的这种改变,适应了土地比较分散的情况,也保证了朱元璋的经济收入。因此,他对粮长很重视,每年都把这些人召到南京去,亲自接见,和他们谈话。发现了其中某些有能力的人,就提拔他们。他的政权依靠什么呢?就依靠这些人。他的统治基础就在这里。所以,明朝初年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一些官职的任用是来自粮长。粮长之外,各地还有很多富户和耆民,朱元璋也经常把他们找来,发现有才能的,就任用他们为官。所以,他的政权是以中小地主作为支柱的。政治机构的这种发展变化,是和当时的土地形态、经济关系相适应的。 可是,在这样高度集权的情况下又发生了另一个新问题:皇帝到底是一个人,不是机器,什么事都要自己管,什么报告都得看,国家这么大,事情这么多,他怎么管得了呢?他只有每天看公文,变成文牍主义者。我曾给他做过统计,从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到二十一日,八天内他收的文件有一千六百六十六件,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情。他平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多件事情。这怎么可能长久搞下去呢?非变成官僚主义者不可。因此就发生了这样的矛盾:一方面他非看文件不可,怕别人欺骗他;另一方面,愈看愈烦,特别是那些空泛的万言书,更使他恼火。有一次,一个官员上了一份万言书,他看了好几千字,还没有看出什么问题,生了气,就把这个官员找来打了一顿屁股。打完之后又叫人继续念这个报告,念到最后五百字才提出一些问题,提出几条建议,而且还不错,这才知道打错了人。第二天,他向那个官员承认错误,他说:不过你的文章不该写这么长,最多写五百字就够了,为什么要写一万字呢?所以他就发起了一个反对文牍主义的运动,提出了一个写文章的格式,要求简单,讲什么事就写什么事,不要东扯西拉,从上古说到今天,没完没了。他希望通过这个办法使自己能够处理实际事务。结果还是不行。他一个人怎么能管那么多的事?以后他又另外想了个办法,找了一些有文才、能办事的五六品官到内阁来做机要秘书,帮他做事。为了勉励这些人,就给他们一个称号,叫作大学士。上面加上宫殿名称,如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这时,内阁还只是宫殿的名称,不是政治机构的名称。因为这些人是在内廷里办事,所以就叫殿阁大学士。后来,明成祖的时候,把这个办法制度化了,国家大事都集中在内阁办。内阁大学士在这里办事愈久,政治权力就愈大,官位就愈高,有的做到六部的尚书。这样,内阁大学士虽然没有过去丞相的名称,但事实上等于宰相。入阁也就是拜相。内阁大学士中的第一名称为首辅,就是第一个辅助皇帝的人。这时,内阁便正式成为政治机构了。 这个改变,在历史上是个很大的改变。皇帝的权力高度集中,提高了六部的地位,以后又设立内阁。明朝一直继承着这个制度。清朝也实行这个制度。所以,在政治制度上清朝是继承了明朝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土地占有形态也发生了变化。明朝前期土地比较分散,经过几十年之后,土地又慢慢集中了。到了明朝中叶,土地集中的情况已经很严重。到了万历时,土地集中到这样的程度,在张居正的信件里有一份材料,说一个姓郝的地主拥有土地七万顷。明朝建国时的土地不过是八百五十万顷,现在这一家的土地就等于建国时全国土地的百分之一。从明武宗(就是《游龙戏凤》中的那个正德皇帝)之后,皇帝大搞皇庄,左占一块地,右占一块地。北京附近的皇庄就有很多。不但是皇帝搞庄园,就是贵族也搞庄园。嘉靖的时候,封皇子到各地去做亲王,有一个亲王就有两万顷土地。万历封福王到河南洛阳,准备给他四万顷土地。这些土地是从哪里来的呢?都是从老百姓手里夺来的。把原来的自耕农变成了亲王的佃户。土地集中愈来愈严重,农民的生活愈来愈困难。凡是有皇庄的地方,不但皇庄内部的佃农要受管理皇庄的太监的统治,甚至周围的老百姓也要受皇庄管事人员的压迫和各种超经济剥削。你要过桥,就要交过桥税;要摆渡,就要交摆渡税。京戏《打渔杀家》中有一个萧恩抗鱼税。明末有一个大地主钱谦益,做大官,文章写得很好,却是一个没有骨头的人,后来投降了清朝。他占有几个湖,要湖边的老百姓向他交税。老百姓气极了,就把他的房子烧了,他有一个收藏了很多古书的“绛云楼”也被烧掉了。所以《打渔杀家》这样的事在历史上是有根据的。 由于土地形态的变化,一方面使原来的政治机构不能适应,结果造成明朝政治上停滞的状态。明朝后期有这么两个皇帝:一个是嘉靖皇帝(明世宗),一个是万历皇帝(明神宗)。这两代有共同点:明世宗做了很多年皇帝,但是他经常在宫廷里,不跟大臣们见面。万历皇帝也是如此。闹得有一个时期,六部很多长官辞了职,没人管事,他也不管,使朝廷很多问题不能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土地高度集中,也促使农民起义以更大的规模开展起来,最后形成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全国规模的大起义。 === 2. 明太祖为什么建都南京 === 明太祖之所以建都南京,主要是因为江苏、浙江、安徽这些地方比过去繁荣,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是粮食和棉花的产区。他建立了中央政权以后,有很多官员和军队,这些人吃什么呢?这就不能不依靠东南地区的粮食来养活。建都别的地方行不行?不行。以往的朝代建都洛阳、开封、西安,但这些地方交通不方便,粮食也供应不了。为了经济上的原因,他决定建都南京。可是这样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军事上的问题怎么解决?元顺帝虽然跑掉了,但是他的军事实力并没有受到严重损失,他还保存着相当多的军队,并且时时刻刻在想办法反攻。因此,加强北边的防御,防止蒙古的反攻是非常必要的。不这样做,他的政权就不能巩固。但是建都在南京,对于在北方进行防御战争就比较困难了。当然,北边有一道万里长城,可是长城也要有人守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必须在北方驻重兵防守。可是把军队交给谁呢?交给将军行不行?不行,他不放心。如果他把十多万军队交给某个将军,一旦这个将军叛变,他就没有办法了。因此,他采取了分封政策,把自己的儿子封到沿边地区。第四个儿子燕王朱棣封在北京,其余的,宁王封在热河,晋王封在山西,秦王封在陕西,辽王封在辽东,代王封在大同,肃王封在甘肃。这些都叫作塞王。每一个王府都配有军队。亲王除了指挥自己的军队之外,在接到皇帝的命令以后,还可以指挥当地的军队。在有军事行动时,地方军队都要接受当地亲王的指挥。这样,就把每一个边防地区的军队都直接控制在中央的指挥之下了。 明太祖一方面建都南京,这样来解决粮食问题、服装问题;另一方面派自己的儿子到沿边地区去镇守,防止蒙古族南下;而且每年派亲信将领到北京来练兵,视察各个地方的军事情况,指挥军队,过一两年回去,然后又派人来,这样来巩固北方的边防。他自己认为这个办法是比较稳妥的。但是在他死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他的大儿子早死了,孙子建文帝继位。当时他的第四个儿子燕王在北京,军事力量很强大,结果就发生了皇室内部的斗争。建文帝依靠的是一些知识分子,这些人认为亲王的军权太大,中央指挥不动,可能发生叛变,像汉朝时候的“七国之乱”一样。因此他们劝建文帝削藩,削减亲王的权力,把违法乱纪的亲王关起来或者杀掉。这样就引起了各个藩王的恐慌,最后燕王起兵打到南京。南京政权内部发生了变化,有的将军和亲王投降了燕王,建文帝自杀(关于建文帝的问题,我们以后还可以讲讲)。建文帝被推翻以后,燕王在南京做了皇帝,就是明成祖。可是北方的军事指挥权交给谁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明成祖决定把都城迁到北京。 我们讲了明太祖建国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对当前正在争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现在就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到底能不能建立自己的政权的问题进一步提供一点意见。 农民战争、农民起义到底能不能建立政权呢?答复是肯定的。既然农民战争是要推翻旧的政权,它必然要建立一个新的政权。这个政权有大有小,有地区性,名称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个政权是不是农民自己的政权呢?是不是跟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权相对立的政权呢?从所有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来看,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民战争在建立政权以前,它是要摧毁、冲击或者削弱旧的地主阶级的政权的;但是,等到它自己建立了政权之后,它不可能不根据旧的地主阶级政权的样子来办事,它不可能离开当时为人们所熟悉的、行之多年的一套政治机构。要知道,摧毁旧的国家机器这样的理论在《共产党宣言》里还没有提到,是在巴黎公社之后才总结出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是只有在有了科学的共产主义理论,有了巴黎公社的经验之后才能得出的结论。既然是这样,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怎么可能先知先觉,在还没有巴黎公社的经验的情况下,就能摧毁旧的国家政权,建立起农民自己的政权呢?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农民战争取得胜利之后,它所建立的政权必然变质。这也是一个历史规律,无论对谁都是一样的。汉高祖刘邦还不是变质了?朱元璋还不是变质了?明朝末年,李自成打到北京做了皇帝,他还不是变质了?李自成在进入北京以前,能取得广大农民支持的原因之一,就是过去明朝政府收租很重,人民负担很重,他现在不收租了,叫作“迎闯王,不纳粮”,以不纳粮为号召。可是能不能持久呢?老百姓都不交粮了,他的军队吃什么?他的政权的经济基础、财政基础放到哪里?他难道能够喝空气过日子?不行,维持不下去。因此,他进北京后没有待多久就失败了。即使当时清军不入关,他的政权也不能延续多长时间,也不能巩固。因为他没有生产作基础,没有经济基础。农民种地不纳粮了,对农民来说很好;可是那时候没有大工业,一旦农民不纳粮,不但他的军队没有吃的,连政府的经费也没有来源了。这样,那个政权是不能维持下去的。它要维持下去,也非采取明朝的办法不可,就是向农民收租。 上面讲的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中国历史上的农民战争有没有皇权主义。有不少人说俄国的农民有皇权主义,中国的农民没有,好像中国的农民是另外一种农民。中国的农民没有皇权主义,那么他们有什么主义呢?任何一次农民战争,它要建立一个政权,不可能不根据现存的政权来办事,它不能离开现实。农民起义的领袖们只能够把当时为他们所熟悉、所理解的政权形式作为自己的政权形式。可是有些人硬要把中国的农民战争区别于其他国家的农民战争。当然,这个国家和那个国家的农民战争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但是,从皇权主义这一点来说,不能不是相同的。理由是它们都不能够离开现实政治。当时的农民除了他们所熟悉的政权形式之外,不可能创造出当时还不可能有的政权形式来。不只是农民战争如此,连旧时代的一些神话、传说也是如此。大家都熟悉的《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天宫,天上的组织形式,玉皇大帝的那一套机构还不是反映了人间的机构。龙宫中龙王老爷的机构同样不能离开当时的现实,都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反映。 第三个问题,对明太祖这个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明太祖这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应该肯定还是应该否定?当然应该肯定。因为他做了好事,他结束了长达二十年的战争混乱局面,统一了中国。统一这件事,在历史上是了不起的事情。而明太祖的统一中国,在历史上还有另外一种性质和意义。当时以北京和大同为中心,包括河北、山西及内蒙古一部分的这个地区,从唐末以来叫“燕云十六州”。从唐玄宗天宝末年,具体地说,从公元755年起,这个地区发生了“安史之乱”。以后虽然用很大的力量把这个战争结束了,但这个地区还是分裂了,少数民族化了。五代十国的时候,这个地区被一个卖国的奴才皇帝石敬瑭割让给了辽。从此,北京就成为辽的南京。在辽和北宋对立的时期,北宋从宋太祖起一直到宋神宗,曾经多少次想收复这个地方,几次出动军队,结果都失败了,没有能够统一。北宋末年,金灭掉辽,并继而推翻北宋政权,这样,便出现了金和南宋对峙的局面。后来元朝统一了。这时,不但是燕云十六州少数民族化,而且是整个国家都在蒙古族的统治之下。明太祖通过二十年的大规模的农民战争,把历史上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解决了,即把从公元755年起,一直到1368年长期在少数民族统治或者影响之下的北方广大地区统一了。过去多少世代没有能够完成的任务,到明太祖完成了,这是一个很大的历史功绩。所以,从那个时候起,北京一直是中国的政治中心。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有条件建都北京。 其次,朱元璋统一中国之后,采取了许多鼓励生产的措施。因而,三十多年以后,人口慢慢增加了,开垦的土地面积也慢慢扩大了。到他晚年的时候,全国已开垦的土地有八百多万顷,合八亿多亩。今天我们的耕地是多少呢?大概是十六亿亩,也就是说,明太祖时期的耕地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半。人口增加了,耕地扩大了,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也比过去好了,这应该说是他做了好事,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 还有一点,他建立了一个高度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国家。这样一种政治制度,明清两代基本上没有什么改变。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明太祖在历史上是一个有地位的、了不起的人物,是应该肯定的。 反过来说,这个人是不是一切都好呢?不是的,他有很多缺点,做了不少坏事。不要说别的,我们就举这样一条:他定了一些制度,写成一本书叫《皇明祖训》。定制度是可以的,可是有一点,他不许他的后代改变。这个做法就有了问题,时代变了,情况不同了,可是老办法不许改变,用老办法适应新形势,这样,就影响到以后几百年的发展,把后代的手脚都捆住了。蒋介石有一句话,叫作“以不变应万变”。明太祖就是这样,以不变应万变。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办法,很不合理。以后在政治上、经济上往往不能不改变,可是又不敢改变,原因何在?就是被这个东西捆住了。他定了这样的制度:把他的儿子封为亲王,封在那个地方以后,国家给这个亲王多少亩土地,每年给多少石粮食。这个制度定下来以后,过了一百多年,中央政府就不能负担了。像河南省征收来的粮食,全部给明太祖封在河南的子孙都不够,成为当时最大的一个负担。到了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有十几万人,这些人一不能做官,二不能种地,三不能搞手工业,四不许做生意,只能坐在家里吃饭,而且要吃好饭。这样,国家就养不起了。当然,他在其他方面的缺点还有很多,我们今天不能作全面的评论。 == 明成祖迁都北京 == 上一次讲了明太祖定都南京。到了第三代明成祖(十三陵长陵埋的那个皇帝)时,把朝廷搬到北京来了。这件事情在历史上有什么意义?他当时为什么非迁不可? 前面讲到,明太祖的军队打到北京以后,元顺帝跑掉了,元朝失去了在长城以内地区的统治权。尽管如此,元顺帝的军事力量、政治机构都还存在。因此,他经常派遣军队往南打,要收复失地。他认为这个地方是他的,他们已经统治了八九十年。而当时明朝的都城是在南京。为了抵抗蒙古的进攻,明太祖只好把他的许多儿子封在长城一线做塞王。可是现在情况变了,明成祖自己跑到南京去了;此外,原来封在热河的亲王叫宁王,宁王部下有大量蒙古骑兵。明成祖南下争夺帝位之前,先到热河,见到宁王就绑票,把宁王部下的蒙古骑兵都带过来了。他利用这些蒙古骑兵作为自己的军事主力,向南进攻取得了胜利。从此之后,他就不放宁王回热河,而把他封到江西去。这样一来,在长城以北原来可以抵抗蒙古军进攻的力量便没有了。原来他自己在北京,现在自己到了南京,因而就削弱了明太祖时代防御蒙古军进攻的力量,防御线有了缺口,顶不住了。因此,他不能不自己跑到北京来指挥军队,部署防御战。因为他自己经常在北京,当然政府里的许多官员也都跟来北京,北京慢慢变成了政治中心。于是他开始修建北京,扩建北京城,大体上是根据元朝的都城来改建的。元朝时北京南边的城墙在哪里呢?在现在的东西长安街。明朝就更往南了,东西长安街以南这个地区是明朝发展起来的。德胜门外五里的土城是元朝的北城,明朝往南缩了五里。明成祖营建北京是有个通盘安排的,他吸取了过去多少朝代的经验。所以街道很整齐,几条干线、支线把整个市区划成许多四四方方的小块。有比较完整的下水道系统,有许多中心建筑。从明成祖到北京以后,前后三十多年,重新把北京建成了。和这个时期的世界其他各国比较,北京是当时世界各国首都中建筑比较合理的、有规划的、最先进的城市。没有哪一个国家的首都比得上它。有人问:北京还有外城,外城是什么时候建筑的?外城的修建比较晚,是在公元1550年蒙古军包围北京的紧急情况下,为了保卫首都才修建的。但是因为这个工程太大,只修好了南边这一部分,其他部分就没有修。至于现在的故宫、天坛那些主要建筑,也都是在那个时代打下的基础。应该说明,现在的故宫并不是原来的故宫,认为明成祖修的宫殿一直原封未动地保留到现在是错误的。故宫曾经过多次的扩建和改修。过去三大殿经常起火,烧掉了再修。起火原因很简单,就是太监放火。宫廷里有许多黑暗的事情,太监偷东西,偷到不可开交的时候,事情包不住了,就放火一烧了事。烧掉了再修,反正是老百姓出钱。明清两代宫廷里经常闹火灾就是这个道理。故宫的整个建筑面积有十七万平方米左右,光修故宫就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我们人民大会堂的建筑面积是十七万四千多平方米,比整个故宫的有效面积还大。明朝修了二十年,我们只修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这种比较是很有意思的。由于从明成祖一直到明英宗连续地营建北京,政治中心就由南京转到北京来了,北京成为国都了。 以北京作为一个政治、军事的中心,就近指挥长城一线的军事防御,抵抗蒙古族的军事进攻,保证国家的统一,从这一点来说,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正确的。如果他不采取这个措施的话,历史情况将会怎样,就很难说了。 即使明成祖迁都北京,并集中了大量的军队在这里,但在明朝历史上还是发生了两次严重的军事危机。一次是在公元1449年,一次是在1550年,中间只相隔一百零一年。 第一次危机叫“土木之役”。土木是什么意思呢?在今天官厅水库旁边的怀来县,有一个地方叫土木堡。当时蒙古族有一个部族叫瓦剌,它的领袖叫也先。也先带兵来打明朝,他的军事力量很强大,从几方面进攻,一方进攻辽东,一方攻打山西大同。那时明朝的皇帝英宗是个年轻人,完全没有军事知识,他相信太监王振。王振也是完全没有军事知识的。王振劝他自己带兵去抵抗,他就糊里糊涂带了五十万大军往当时正被瓦剌部队包围的大同跑。还没有到那里,大同的镇守太监郭敬就派人来向皇帝报告,说那里情况很严重,不能去。于是就班师回朝。王振是河北蔚县人,他想要英宗带着五十万大军到他家乡去玩玩,显显自己的威风。刚出发,他又一想,五十万大军所过之处,庄稼不就全踩完了!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又不愿去了。这样来回一折腾,走到土木堡那个地方,敌人就追上来了。当时正确的办法应该是进入怀来城内坚守。下面的将军也要求进城。王振不干,命令部队就地扎营。但是这个地方附近没有水源,不宜于坚守。结果五十万大军一下子被敌人全部包围了,造成了必败的形势。在这个高地上待了两天,五十万人没吃没喝。到第三天他让部队改变营地。部队一改变营地,敌人就趁机冲锋。结果全军覆没,皇帝被俘虏了,王振也死于乱军之中,造成了很严重的军事危机。这是历史上最不光彩、最丢人的一次战争。 这时候北京怎么办呢?没有皇帝,五十万大军全部被消灭了,北京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兵。情况很紧张。许多官员纷纷准备逃难,家在南方的主张迁都南京,认为北京反正守不住了。在这种情况下,比较有见解的兵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副部长)于谦反对迁都,他认为北京能够守住。如果迁都到南京去的话,北方没有一个政治中心,那么整个黄河以北的地区便都完了。他坚决主张抵抗,反对逃跑。他的主张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也得到了明英宗的兄弟郕王(不久即帝位,就是明景帝)的支持。于是就由于谦负责组织北京的保卫战。于谦组织了军事力量,安排了防御工作,跟人民一起保卫北京;并且在政治上提出了一套办法,他告诉所有的军事将领说:我们现在已经有了皇帝,要坚守。这样,加强了全城军民保卫北京的决心。果然,也先把俘虏去的明英宗带到城外诱降,说:“你们的皇帝回来了,赶快开门。”他以为这样可以不战而取得北京城。但是守城的官兵们依照于谦的指示,坚决地回答说:“我们有了新的皇帝了。”各地方都是坚决抵抗,没有一个受骗的。结果英宗在也先手里成了废物,不能起欺骗作用了。由于依靠了人民群众,北京的保卫战取得了胜利。这时,各地的援军也不断前来。也先见占不到便宜,便只好退兵。这样,北京保卫住了,整个黄河以北的地区保卫住了。 明英宗在也先手里起不了作用,有人就替也先出主意:明朝的皇帝留在这里没有用,还要养他,不如把他送回去,在明朝中央政权内制造弟兄俩之间的矛盾。这样,也先就把明英宗送了回来。明英宗回来后不能再做皇帝,被关起来了。八年之后,明景帝生了病,政府里有一派反对明景帝和于谦的人,还有一些不得志的军人、政客,他们把景帝害死,把英宗放出来重新做了皇帝。英宗出来之后,就把于谦杀害了。 明景帝和于谦对于保卫北京立下了很大的功劳,对人民是有功的。景帝是个好皇帝,他的坟墓不在十三陵。七八年以前,我和郑振铎同志一起在颐和园后面把他的坟墓找到了,并重新修理了一下,作为一个公园。因为他是值得我们纪念的。 从以上说的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建都在北京,那么1449年也先军队的进攻是很难抵抗的。 过了一百零一年,即1550年,蒙古族的另外一个军事领袖俺答又率兵包围了北京。情况也非常严重。也是因为北京是一个首都,是一个政治和军事中心,经过艰苦的斗争,俺答也像也先一样,由于占不到便宜而退回去了。 北京在明朝历史上经受住了两次这样的考验。由此可以说明成祖迁都北京是必要的和正确的,无论从军事上和政治上来说,他都做对了。 但是,仅仅只把政治、军事中心建立在北京还是不够的。当时东边从辽东起,西边到嘉峪关止,敌人从任何地方都可以进来。当然,从山海关往西有一道万里长城。可是城墙是死的,没有人守,还是不能起作用。所以,必须在适当的军事要点布置强大的军事力量。因此,明朝政府在北方沿边一线设立了所谓“九边”。“九边”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开始只建立了四个镇,即辽东、宣府、大同、延绥。跟着又增加了三个镇:宁夏、甘肃、蓟州。以后又加上太原、固原二镇。这九个军事要塞,在明朝合称“九边”,是专门对付蒙古族的。每一个军事中心都有很多军队,譬如明朝后期,光在蓟州这个地方就有十多万军队。 九边有大量的军队,北京也有大量的军队。这些军队吃什么呢?光依靠河北、山东、山西这几个地区的粮食是不够供应的,必须从南边运粮食来。要运粮食,就要有一条运输线。当时没有公路、铁路,只能通过运河水运,把东南地区的粮食集中在南京,通过运河北上。一年要运三四百万石粮食来北京养活这些人。所以运河在当时是一条经济命脉。这种运输方法,当时叫作漕运。为了保护这条运输线的安全,明朝政府专门建立了一个机构,派了十几万军队保护运河沿线。明朝是如此,清朝也是如此。 把军事、政治中心放在北京,北方的问题解决了。可是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南方发生了事情怎么办?于是就把南京改为陪都。陪都也和首都一样,除了没有皇帝之外,其他各种组织机构,北京有一套,南京也有一套。北京有六部,南京也有六部。因为南京没有皇帝,便派一个皇帝亲信的人做守备。当时的大学叫国子监,国子监也有两个:一个叫“北监”,一个叫“南监”。北监在北京,就在孔庙的旁边。北监、南监都刻了很多书,叫北监本和南监本。当然,陪都和首都也有区别,首都的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部长叫尚书,副部长叫侍郎)有实权,而陪都的六部没有实权。所有的事情都集中在首都办。南京的这些官清闲得很,没有什么事情可做。这些人大都是些政治上不得志的人,在北京站不住脚,有的年纪大了,做不了什么事,就要他到南京去做一个闲官,有饭吃,有地位,可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我们研究这个时代的历史要了解这一点。那么,他在南方搞一套机构的目的是什么呢?第一,以南京为中心来保护运河交通线;第二,以南京为中心,加强对南方人民的统治。南方各个地区发生了人民的反抗斗争,就可以就近处理、镇压。 明成祖迁都北京,这不但是抵抗蒙古族南下的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同时也为北京附近地区生产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都市的繁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有了这个基础,清朝入关后才能继续建都北京。我们在全国解放之后,才有条件继续建都北京。这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我们国家建都北京,是经过了慎重、周密的考虑的。当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也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北京是一个学术中心,首都最好建在别的地方,不要建在北京。北京一建都,就成为政治中心了。这些人认为政治是很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反对建都北京。甚至在我们建都北京之后,还有不同的论调。一些人认为旧北京城不能适应我们今天的政治要求,因此应该在复兴门外建一个新北京,把旧北京甩开。他们举了很多条理由。但是我们有一条:北京在1949年有一百几十万人口,你要把国家的中央机关放在复兴门外,孤孤单单地和人民脱离了,这在政治上是错误的。过去十几年以来,不断有这样的争论。现在事实证明:第一,今天建都北京是正确的;第二,在北京的旧基础上来扩建新北京也是正确的。中央机关——无产阶级的最高政权机关脱离人民行不行呢?当然不行,那是原则性的错误。当然还有其他方面的争论,今天不能多讲了。这是从明成祖迁都北京,顺便讲到我们今天的北京。 == 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 == === 一 明太祖的折中政策 === 自称为淮右布衣,出身于流氓而做天子的朱元璋,在得了势力称王建国之后,最惹他操心的问题:第一是怎样建立一个有力的政治中心,建立在何处。第二是用什么方法来维持他的统治权。 明太祖在初渡江克太平时(至正十五年六月,1355),当涂学者陶安出迎: <blockquote>太祖问曰:“吾欲取金陵,何如?”安曰:“金陵古帝王都,取而有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何向不克?”太祖曰:“善!”<ref>《明史》卷一三六《陶安传》。</ref></blockquote> 至正十八年(1358)叶兑献书论取天下规模: <blockquote>今之规模,宜北绝李察罕(元将察罕帖木儿),南并张九四(吴张士诚),抚温、台,取闽、越,定都建康,拓地江、广,进则越两淮以北征,退则画长江而自守。夫金陵古称龙蟠虎踞,帝王之都,藉其兵力资财,以攻则克,以守则固。<ref>《明史》卷一三五《叶兑传》。</ref></blockquote> 部将中冯国用亦早主定都金陵之说: <blockquote>洪武初定淮甸,得冯国用,问以天下大计。国用对曰:“金陵龙蟠虎踞,真帝王之都,愿先渡江取金陵,置都于此。然后命将出师,扫除群寇,倡仁义以收人心,天下不难定也。”</blockquote> <blockquote>上曰:“吾意正如此。”<ref>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附冯国用传》。</ref></blockquote> 参酌诸谋士的意见,经过了长期的考虑后,在至正二十六年(1366)六月拓应天城,做新宫于钟山之阳,至次年九月新宫成。这是吴王时代的都城。同月灭吴张士诚,十月遣徐达等北伐。十二月取温、台,降方国珍,定山东诸郡县。 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吴王称帝,改元洪武,汤和平福建,四月平广东、河南。七月广西平。八月徐达率师入大都,元帝北走。十二月山西平。二年八月陕西平,南北一统。四年夏明升降,四川平。十五年平定云南。二十年元纳哈出降,辽东归附,天下大定。在这一长时期中,个人的地位由王而帝,所统辖的疆域由东南一隅而扩为全国。元人虽已北走,仍保有不可侮的实力,时刻有南下恢复的企图。同时沿海倭寇的侵袭也成为国防上的重大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帝都的重建和国防的设计是当时朝野所最瞩目的两大问题。 基于天然环境的限制,东南方面沿海数千里时时处处有被倭寇侵犯的危险,东北方面长城外即是蒙古人的势力,如不在险要处屯驻重兵,则黄河以北便非我有。防边须用重兵,如以兵权付诸将,则恐尾大不掉,有形成藩镇跋扈的危险。如以重兵直隶中央,则国都必须扼驻边界,以收统辖指挥之效。东南是全国的经济中心,东北为国防关系,又必须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国都如建设在东南,则北边空虚,不能防御蒙古人的南侵;如建设在北边,则国用仍须仰给东南,转运劳费,极不合算。 在政治制度方面,郡县制和封建制的选择,也成为当前的难题。秦、汉、唐、宋之亡,没有强藩屏卫是许多原因中之一。周代封建藩国,则又枝强干弱,中央威令不施。这两者中的折中办法,是西汉初期的郡国制。一面设官分治集大权于中央,一面又分封子弟,使为国家捍御。这样一来,设国都于东南财赋之区,封子弟于东北边防之地,在经济上、在军事上、在统治权的永久维持上都得到一个完满的解决。这就是明太祖所采用的折中政策。 === 二 定都南京<ref>旧名建业、建康、金陵,元为集庆,明太祖克集庆后以为应天府,洪武二年以为南京。十一年改为京师,成祖北迁后以为南京,以北京为京师。文中为行文便利计,除引原文处仍用其原称外,一律称南京。</ref> === 明太祖定都南京的重要理由是受经济环境的限制。第一是因为江、浙富饶为全国冠,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ref>邱濬《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ref>第二是因为吴王时代所奠定的宫阙,不愿轻易弃去。且若另建都邑,则又须重加一层劳费。第三是因为从龙将相都是江、淮子弟,不愿轻去乡土。洪武元年四月取汴梁后,他曾亲到汴梁去视察,觉得虽然地位适中,可是四面受敌,形势还不及南京。<ref>刘辰《国初事迹》。</ref>在事实上,则西北未定,为转饷屯军计,不能不有一个军事上的后方重地,以便策应。于是仿成周两京之制以应天(金陵)为南京,开封为北京。二年八月陕西平。九月以临濠(安徽凤阳)为中都,事前曾和廷臣集议建都之地: <blockquote>上召诸老臣问以建都之地,或言关中险固,金陵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言北平元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上曰:“所言皆善,唯时有不同耳。长安、洛阳、汴京实周、秦、汉、魏、唐、宋所建国。但平定之初,民力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宫室不能无更,亦未易也。今建业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胜之地,真足以立国。临濠则前江后淮,以险可恃,以水可漕,朕欲以为中都。何如?”群臣称善。至是始命有司建置城池宫阙,如京师之制焉。<ref>黄光昇《昭代典则》。</ref></blockquote> 在营建中都时,刘基曾持反对的论调,以为“凤阳虽帝乡,非建都地”。<ref>《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ref>八年四月罢营中都。<ref>《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ref> 洪武十一年(1378)以南京为京师。<ref>《明史》卷四〇《地理志》一。</ref>太祖对于建都问题已经踌躇了十年,到这时才决定。可是为了控制北边,仍时时有迁都的雄心。选定的地点仍是长安、洛阳和北平。当时献议迁都长安的有胡子祺: <blockquote>洪武三年以文学选为御史,上书请都关中。帝称善,遣太子巡视陕西。后以太子薨,不果。<ref>《明史》卷一四七《胡广传》。</ref></blockquote> 他的理由是: <blockquote>天下形胜地可都者四。河东地势高,控制西北,尧尝都之,然其地苦寒。汴梁襟带河、淮,宋尝都之,然其地平旷,无险可凭。洛阳周公卜之,周、汉迁之,然嵩、邙非有崤函、终南之阻,涧、瀍、伊、洛非有泾、渭、灞浐之雄。夫据百二河山之胜,可以耸诸侯之望,举天下莫关中若也。<ref>《明史》卷一一五《兴宗孝康皇帝传》。</ref></blockquote> 皇太子巡视陕西在洪武二十四年。则太祖在十一年定都南京以后仍有都长安之意。皇太子巡视的结果,主张定都洛阳: <blockquote>太祖以江南地薄,颇有迁都之意。八月命皇太子往视关、洛。皇太子志欲定都洛阳,归而献地图。明年四月以疾薨。<ref>姜清《姜氏秘史》卷一。</ref></blockquote> 郑晓记此事始末,指出迁都的用意在控制西北: <blockquote>国朝定鼎金陵,本兴王之地。然江南形势终不能控制西北,故高皇时已有都汴、都关中之意,以东宫薨而中止。<ref>郑晓《今言》卷二七四。</ref></blockquote> 《明史》记: <blockquote>太子还,献陕西地图,遂病。病中上言经略建都事。<ref>《明史》卷一一五《兴宗孝康皇帝传》。</ref></blockquote> 是则假使太子不早死,也许在洪武时已迁都到洛阳或长安了。又议建都北平: <blockquote>逮平陕西,欲置都关中。后以西北重地非自将不可,议建都于燕,以鲍频力谏而止。<ref>《春明梦余录》卷一。</ref></blockquote> 何孟春记鲍频谏都北平事说: <blockquote>太祖平一天下,有北都意。尝御谨身殿亲策问延臣曰:“北平建都可以控制边塞,比南京何如?”修撰鲍频对曰:“元主起自沙漠,立国在燕今百年,地气天运已尽,不可因也。南京兴王之地,宫殿已完,不必改图。传曰:‘在德不在险也。’”<ref>何孟春《余冬录》卷二。</ref></blockquote> 明太祖晚年之想迁都,次要的原因是南京新宫风水不好。顾炎武记: <blockquote>南京新宫吴元年作。初大内填燕尾湖为之,地势中下南高而北卑。高皇帝后悔之。二十五年祭光禄寺灶神文曰:“朕经营天下数十年,事事按古有绪。维宫城前昂后洼,形势不称,本欲迁都。今朕年老,精力已倦。又天下新定,不欲劳民,且兴废有数,只得听天。惟愿鉴朕此心,福其子孙。”<ref>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〇三《江南》一。</ref></blockquote> 由此看来,从洪武初年到二十四年这一时期中,明太祖虽然以南京作国都,可是为了控制北边的关系,仍时时有迁都的企图。迁都到北边最大的困难是漕运艰难,北边硗瘠,如一迁都,则人口必骤然增加,本地的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烦费不资。次之重新创建城地宫阙,财力和人力耗费过多。懿文太子死后,这老皇帝失去勇气,就从此不再谈迁都了。 === 三 封建诸王 === 洪武二年四月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ref>《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ref>在沿边要塞,均置王国: <blockquote>明兴,高皇帝以宋为惩,内域削弱,边圉勿威,使胡人得逞中原而居闰位。于是大封诸子,连亘边陲。北平天险,为元故都,以王燕。东历渔阳、卢龙、出喜峰,包大宁,控塞葆山戎,以王宁。东渡榆关,跨辽东,西并海被朝鲜,联开原,交市东北诸夷,以王辽。西按古北口,濒于雍河,中更上谷、云中,巩居庸,蔽雁门,以王谷代。雁门之南,太原其都会也,表里河山,以王晋。逾河而西,历延、庆、韦、灵,又逾河北,保宁夏,倚贺兰,以王庆。兼殽、陇之险,周、秦都圻之地,牧垧之野,直走金城,以王秦。西渡河领张掖、酒泉诸郡,西扃嘉峪,护西域诸国,以王肃。此九王者皆塞王也,莫不敷险陿,控要害,佐以元戎宿将,权崇制命,势匹抚军,肃清沙漠,垒帐相望。<ref>何乔远《名山藏》卷一《分藩记》。</ref></blockquote> 在内地则有: <blockquote>周、齐、楚、潭、鲁、蜀诸王,护卫精兵万六千余人,牧马数千匹,亦皆部兵耀武,并列内郡。<ref>何乔远《名山藏》卷一《分藩记》。</ref></blockquote> 洪武五年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府设三护卫。<ref>《明史》卷九十《兵志二·卫所》。</ref>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一万九千人。<ref>《明史》卷一一六《诸王传序》。</ref>王国中央所派守镇兵亦得归王调遣: <blockquote>凡王国有守镇兵,有护卫兵。其守镇兵有常选指挥掌之。其护卫兵从王调遣。如本国是险要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ref>《皇明祖训》兵卫条。</ref></blockquote> 守镇兵之调发,除御宝文书外并须得王令旨方得发兵: <blockquote>凡朝廷调兵须有御宝文书与王,并有御宝文书与守镇官。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ref>《皇明祖训》兵卫条。</ref></blockquote> 扼边诸王尤险要者,兵力尤厚。如宁王所部至“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所属朵颜三卫骑兵皆骁勇善战”。<ref>《明史》卷一一七《宁王传》。</ref>洪武十年又以羽林等卫军益秦、晋、燕三府护卫。<ref>《明史》卷二《太祖本纪》二。</ref>时蒙古人犹图恢复,屡屡南犯。于是徐达、冯胜、傅友德诸大将数奉命往北平、山西、陕西诸地屯田练兵,为备边之计。又诏诸王近塞者每岁秋勒兵巡边,<ref>《明史》卷九一《兵志三·边防》。</ref>远涉不毛,校猎而还,谓之肃清沙漠。<ref>祝允明《九朝野记》卷一。</ref>诸王封并塞居者皆预军务,而晋、燕二王尤被重寄,数命将兵出塞及筑城屯田,大将如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皆受节制。<ref>《明史》卷一一六《晋王传》。</ref>洪武二十六年三月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ref>《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ref>由此军中事皆得专决。一方面又预防后人懦弱,政权有落于权臣和异姓人之手的危险,特授诸王以干涉中央政事之权。诸王有权移文中央索取奸臣: <blockquote>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傅致其罪而遇不幸者,到此之时,天子必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移文五军都督府索取奸臣,都督府捕奸臣奏斩之,族灭其家。<ref>《皇明祖训》法律条。</ref></blockquote> 甚至得举兵入清君侧: <blockquote>如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ref>《皇明祖训》法律条。</ref></blockquote> 又怕后人变更他的法度,把一切天子亲王大臣所应做和不应做的事都定为祖训,叫后人永远遵守。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正式颁布《皇明祖训条章》于中外,并下令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ref>《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ref>由此诸王各拥重兵,凭据险厄,并得干涉国事,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都握大权,渐渐地酿成了外重内轻之势。 分封过制之害,在洪武九年叶伯巨即已上书言之。他说: <blockquote>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土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blockquote> 书上,以离间骨肉坐死<ref>《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ref>。其实这时诸王止建藩号,尚未就国,有远见的人已经感觉到不安的预兆了。到洪武末年诸王数奉命出塞,强兵悍卒,尽属麾下,这时太祖衰病,皇太孙幼弱,也渐渐地感觉到强藩的迫胁了。有一次他们祖孙曾有如下的谈话: <blockquote>先是太祖封诸王,辽、宁、燕、谷、代、晋、秦、庆、肃九国皆边虏,岁令训将练兵,有事皆得提兵专制便防御。因语太孙曰:“朕以御虏付诸王,可令边尘不动,贻汝以安。”太孙曰:“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太祖默然良久,曰:“汝意何如?”太孙曰:“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废置其人,又其甚则举兵伐之。”太祖曰:“是也,无以易此矣。”<ref>尹守衡《明史窃革除纪》。</ref></blockquote> 太孙又和黄子澄密谋定削藩之计: <blockquote>惠帝为皇太孙时,尝坐东角门,谓子澄曰:“诸王尊属拥重兵,多不法,奈何?”对曰:“诸王护卫兵才足自守,倘有变,临以六师,其谁能支?汉七国非不强,卒底亡灭。大小强弱势不同,而顺逆之理异也。”太孙是其言。<ref>《明史》卷一四一《黄子澄传》。</ref></blockquote> 即位后高巍、韩郁先后上书请用主父偃推恩之策:“在北诸王,子弟分封于南;在南,子弟分封于北。如此则藩王之权,不削而自削。”<ref>《明史》卷一四三《高巍传》。</ref>当局者都主削藩,不用其计而靖难师起。 === 四 靖难 === 明太祖在位三十一年(1368—1398),皇太子标早卒,太孙允炆继位,是为惠帝(1399—1402)。时太祖诸子第二子秦王樉、第三子晋王棡均先卒,四子燕王棣、五子周王橚及齐、湘、代、岷诸王均以尊属拥重兵,多不法,朝廷孤危。诸王中燕王最雄杰,兵最强,尤为朝廷所嫉。惠帝用黄子澄、齐泰计谋削藩: <blockquote>泰欲先图燕。子澄曰:“不然。周、齐、湘、代、岷诸王,在先帝时尚多不法,削之有名。令欲问罪,宜先周。周王,燕之母弟<ref>高皇后无子。懿文太子标、秦王樉、晋王棡,李淑妃出。燕王棣、周王橚,碽妃出。均为高皇后养子,故燕王起兵时冒称高后嫡子,以图耸动天下耳目!且以为三兄俱死,己伦序当立。(吴晗《明成祖生母考》,载《清华学报》十卷三期)。</ref>,削周是削燕手足也。”<ref>《明史》卷一四一《黄子澄传》。</ref></blockquote> 定计以后,第一步先收回王国所在地之统治权,下诏“王国吏民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ref>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一五,《明史》卷一四一《齐泰传》。</ref>建文元年二月又“诏诸王毋得节制文武吏土”。<ref>《明史》卷四《恭闵帝本纪》。</ref>收回兵权及在王国之中央官吏节制权。洪武三十一年八月废周王橚为庶人。建文元年四月湘王柏惧罪自焚死,齐王榑、代王桂有罪,废为庶人。六月废岷王梗为庶人。 燕王智勇有大略,妃徐氏为开国元勋徐达女,就国后,徐达数奉命备边北平,因从学兵法。徐达死后,诸大将因胡惟庸、蓝玉两次党案诛杀殆尽,燕王遂与秦、晋二王并当北边御敌之任。洪武二十三年正月,与晋王率师往讨元丞相咬住太尉乃儿不花,征虏前将军颍国公傅友德等皆听节制。三月师次迤都,咬住等降。<ref>《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ref>获其全部而还,太祖大喜。是后屡率诸将出征,并令王节制沿边士马,威名大震。<ref>《明史》卷五《成祖本纪》一。</ref>二十四年四月督傅友德诸将出塞,败敌而还。二十六年三月冯胜、傅友德备边山西、北平,其属卫将校悉听晋王、燕王节制。二十八年正月率总兵官周兴出辽东塞,自开原追敌至甫答迷城,不及而还。二十九年率师巡大宁,败敌于彻彻儿山,又追败之于兀良哈秃城而还。三十一年率师备御开平。<ref>《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ref>太祖崩后,自以为三兄都已先死,伦序当立,不肯为惠帝下。周、湘诸藩相继得罪,遂决意反,阴选将校,勾军卒,收才勇异能之士,日夜铸军器。<ref>《明史》卷一四五《姚广孝传》。</ref>建文元年七月杀朝廷所置地方大吏,指齐泰、黄子澄为奸臣,援引祖训,入清君侧,称其师曰“靖难”。 兵起时惠帝正在和方孝孺、陈迪一些文士讨论周官法度,更定官制,讲求礼文。当国的齐泰、黄子澄也都是书生,不知兵事,以旧将耿炳文为大将往讨。八月耿炳文兵败于滹沱河,即刻召还,代以素不知兵的勋戚李景隆。时燕王已北袭大宁,尽得朵颜三卫骑而南。景隆乘虚攻北平,不能克,燕王回兵大破之。二年四月燕王又败景隆兵于白沟河、德州。进围济南,三月不克,为守将盛庸所掩击,大败解围去。九月盛庸代李景隆为大将军。十二月大败燕兵于东昌,燕大将张玉战死,精锐丧失几尽。三年燕兵数南下,胜负相当。所攻下的城邑,兵回又为朝廷据守,所据有的地方不过北平、保定、水平三府。恰好因惠帝待宫中宦官极严厉,宦官被黜责的逃奔燕军,告以京师虚实。十二月复出师南下。朝廷遣大将徐辉祖(达子,燕王妃兄)出援山东,与都督平安大败燕兵于齐眉山。燕军谋遁还。惠帝又轻信谣言,以为燕兵已退,一面也不信任徐辉祖,召之还朝。前方势孤,相继败绩。燕兵遂渡淮趋扬州,江防都督陈瑄以舟师迎降,径渡江进围南京,谷王橞及李景隆开金川门迎降,宫中火起,惠帝不知所终。燕王入京师即帝位,是为成祖(1403—1424)。<ref>《明史》卷四《恭闵帝纪》,卷五《成祖纪》一,卷一四四《盛庸传》,卷一二六《李文忠传》,卷一二五《徐达传》,《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六。</ref> 成祖入南京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对主削藩议者的报复,下令大索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五十余人,榜其姓名曰奸臣,大行屠杀,施族诛之法,族人无少长皆斩,妻女发教坊司,姻党悉戍边。方孝孺之死,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至八百七十三人。<ref>《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八。</ref>万历十三年(1585)释坐孝孺谪戍者后裔凡千三百余人。<ref>《明史》卷一四一《方孝孺传》。</ref>即位后的第一件事是尽复建文中所更改的一切成法和官制,表明他起兵的目的是在拥护祖训和问惠帝擅改祖宗成法之罪。<ref>《明史》卷五《成祖本纪》一,钞本《燕王令旨》。</ref>由此《祖训》成为明朝一代治国的经典,太祖时所定的法令到后来虽然时移事变,也不许有所更改。太祖时所曾施行的制度,也成为明一代的金规玉律,无论无理到什么地步,也因为是祖制而不敢轻议。内中如锦衣卫和廷杖制,最为明一代的弊政。为成祖所创的有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的制度,和皇帝的侦察机关东、西厂。 === 五 锦衣卫和东西厂<ref>作者有专文讨论,参阅《大公报·史地周刊》第十三期《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1934年12月24日)。</ref> ===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合称为厂卫。锦衣卫是外廷的侦察机关,东、西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在其侦察之下。 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皇帝的私人卫队。其下有镇抚司,专治刑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手续。<ref>王世贞《锦衣志》。</ref>锦衣卫的主要职务是“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专替皇帝侦察不忠于帝室的和叛逆者,其权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曾一度取消锦衣卫的典诏狱权。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兼之内外大臣都是惠帝的旧臣,深恐惠帝未死,诸臣或有复国的企图,于是恢复锦衣卫的职权,使之活动,以为钳制臣民之计。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一个最高侦察机关叫东厂。因为在起兵时很得了惠帝左右宦官的力量,深信宦官的忠心,赋以“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的职权。以后虽时革时复,名义也有时更换(如西厂、外厂、内行厂之类),但其职权及地位则愈来愈高,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和任意刑讯处死的权力。 靖难兵起时宦官狗儿、郑和等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加委任。有派做使臣的,如永乐元年(1403)遣内官监李兴出使暹罗<ref>《明史》卷三四〇《宦官传序》。</ref>,马彬出使爪哇诸国。三年遣太监郑和出使西洋。<ref>《明史》卷二《成祖本纪》二。</ref>有派做大将的,如永乐三年之使中官山寿率兵出云州觇敌。<ref>《明史》卷二《成祖本纪》二。</ref>又因各地镇守大将多为惠帝旧臣,特派宦官出镇和监军,使之伺察,永乐元年命内臣出镇及监京营军。<ref>《明史》卷二《成祖本纪》二。</ref>出镇的例如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阯,监军的如王安之监都督谭青军。<ref>《明史》卷三四〇《宦官传序》。</ref>由是司法权和兵权都慢慢地落在宦官手中。宣德以后,人主多不亲政事,内阁的政权也渐渐地转到内廷司礼监手中去了。在外则各地镇守太监成为地方最高长官,积重难返,形成一种畸形的阉人政治。英宗时的王振、曹吉祥,宪宗时的汪直、梁芳,武宗时的刘瑾,神宗时的陈增、高淮,熹宗时的魏忠贤,思宗时的曹化淳、高起潜,莫不窃弄政柄,祸国殃民,举凡军事、外交、内政、财政、司法一切国家大政,都由宦官主持,甚至阁臣之用黜都以宦官的好恶为定。他们只图私人生活的享乐,极力搜刮掊敛,榨取民众的血汗,诱导皇帝穷奢极欲,大兴土木祷祠,对外则好大喜功,生衅外族,驯至民穷财尽,叛乱四起。外廷的士大夫与之相抗的都被诛杀、放逐,由此朝廷分为两党:一派附和宦官,希图富贵,甘为鹰犬;一派则极力攻击,欲将政权夺回内阁,建设清明的政府。阉人和士人两派势力互为消长,此仆彼兴,一直闹到亡国。 廷杖也是祖制的一种,太祖时曾杖死工部尚书薛祥<ref>《明史》卷一三八《薛祥传》。</ref>,鞭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ref>以后一直沿用,正德十四年(1519)以谏止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群臣争大礼,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内外大臣一拂宦官或皇帝之意,即时廷杖,由锦衣卫执行,打而不死者或遣戍边地,或降官,或仍旧衣冠办事。宣宗时又创立枷之刑,国子祭酒李时勉至荷枷国子监前。<ref>《明史》卷一六三《李时勉传》。</ref>直到熹宗时魏忠贤杖死万燝,大学士叶向高以为言,忠贤乃罢廷杖,把所要杀的人都下镇抚司狱,用酷刑害死,算是代替了这一祖制。 锦衣卫,东、西厂和廷杖制原都是为镇压反对势力,故意造成恐怖空气,使臣民慑于淫威不敢反侧的临时设施。一经施用,大小臣民都惴惴苟延,不知命在何日。太祖时朝官得生还田里,便为大幸。<ref>《明史》卷一三八《杨靖传》附《严德珉传》,卷二八五《孙蕡传》。</ref>皇帝的威权由之达于顶点。这三位一体的恐怖制度使专制政体的虐焰高得无可再高,列朝的君主也有明知这制度的残酷不合理,但是第一为着维系个人的威权,第二因为这是祖制,所以因仍不废。英宗以来的君主多高拱深宫,宦官用事,利用这制度来树威擅权,排斥异己,虽然经过若干次士大夫的抗议,终归无效。一直到亡国才自然消灭,竟和明运相终始。 === 六 迁都北京 === 成祖以边藩篡逆得位,深恐其他藩王也学他的办法再来一次靖难,即位之后,也采用惠帝的削藩政策,依次收诸藩兵权,非唯不使干预政事,且设立种种苛禁以约束之。建文四年(1402)徙谷王于长沙,永乐元年徙宁王于南昌,以大宁地界从靖难有功之朵颜、福余、泰宁三卫,以偿前劳。<ref>《明史》卷三二八《朵颜三卫传》。《成祖本纪》二,永乐元年三月“始以大宁地畀兀良哈”,《兵志》三同。按:兀良哈为地名,在潢水(西喇木伦,SiraMuren)北。西起兴安岭,东至哈尔滨、长春等平野。南有全宁卫,更南有大宁卫。《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九六:“二十二年五月辛卯,置泰宁、朵颜、福余三卫指挥使司于兀良哈之地以居降胡。”明人习称泰宁、朵颜、福余为兀良哈三卫,更节为兀良哈。兀良哈及三卫之名称由来,详见日本箭内亘《兀良哈三卫名称考》。</ref>削代王、岷王护卫。四年削齐王护卫,废为庶人。十年削辽王护卫(辽王已于建文元年徙荆州)。十五年谷王以谋反废。十八年周王献三护卫。尽削诸王之权,于护卫损之又损,必使其力不足与一镇抗。<ref>万言《管邨文钞内编》二《诸王世表序》。</ref>到宣宗时汉王高煦,武宗时安化王寘鐇、宁王宸濠果然援例造反,遂更设为厉禁,诸王行动不得自由,即出城省墓亦须奏请。二王不得相见,<ref>《明史》卷一二〇《诸王传赞》,《明史》卷一一九《襄王传》。</ref>受封后即不得入朝。<ref>《明史》卷一一九《崇王传》。</ref>甚至在国家危急时,出兵勤王亦所不许。<ref>《明史》卷一一八《韩王传》、《唐王传》。</ref>只能衣租食税,凭着王的位号在地方上作威福,肆害官民。<ref>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分封宗藩之制》。</ref>王以下的宗人生则请名,长则请婚于朝,禄之终身,丧葬予费。<ref>《明史》卷一一六《诸王传序》。</ref>仰食于官,不使之出仕,又不许其别营生计,“不农不仕,吸民膏髓”。<ref>《明史》卷二一四《靳学颜传》。</ref>生齿日藩,国力不给,世宗时御史林润言: <blockquote>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ref>《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ref></blockquote> 不得已大加减削,宗藩日困。<ref>《明史》卷一〇〇《诸王世表序》。</ref>枣阳王祐楒“请除宗人禄,使以四民业自为生,贤者用射策应科第”,不许。<ref>《明史》卷一一九《襄王传》附《枣阳王传》。</ref>万历二十二年(1594)郑靖王世子载堉请许宗室皆得儒服就试,毋论中外职,中式者视才品器使<ref>《明史》卷一一九《郑王传》。</ref>,从此宗室方得出仕。国家竭天下之力来养活十几万游荡无业的贵族游民,不但国力为之疲敝不支,实际上宗室又因不能就业而陷于贫困,势不能不作奸犯法,扰害平民。这也是当时创立“祖制”的人所意想不到的。 成祖削藩的结果,宁、谷二王内徙,尽释诸王兵权,北边空虚。按照当时的情势,“四裔北边为急,倏来倏去,边备须严。若畿甸去远而委守将,则非居重取轻之道”。<ref>章潢《图书编》卷三三《论北龙帝都垣局》。</ref>于是有迁都北京之计,以北京为行在,屯驻重兵,抵御蒙古人的入侵: <blockquote>太宗靖难之勋既集,切切焉为北顾之虑,建行都于燕,因而整戈秣马,四征弗庭,亦势所不得已也。銮舆巡幸,劳费实繁。易世而后,不复南幸,此建都所以在燕也。<ref>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一〇《直隶方舆纪要序》。</ref></blockquote> 合军事与政治中心为一,以国都当敌。朱健曾为成祖迁都下一历史的地理的解释。他说: <blockquote>自古建立都邑,率在北土,不止我朝,而我朝近敌为甚。且如汉袭秦旧都关中,匈奴入寇,烽火辄至甘泉。唐袭隋旧都亦都关中,吐蕃入寇,辄到渭桥。宋袭周旧都汴,西无灵夏,北无燕、云,其去契丹界直浃旬耳。景德之后亦辄至澶渊。三治朝幅员善广矣,而定都若此者何?制敌便也。我朝定鼎燕京,东北去辽阳尚可数日,去渔阳百里耳。西北去云中尚可数日,去上谷亦仅倍渔阳耳。近敌便则常时封殖者尤勤,常时封殖则一日规划措置者尤亟。是故去敌之近,制敌之便,莫有如今日者也。<ref>朱健《古今治平略·古今都会》。</ref></blockquote> 建都北京的最大缺点是北边粮食不能自给,必须仰给东南。海运有风波之险,由内河漕运则或有时水涸,或被“寇盗”所阻,稍有意外,便成问题: <blockquote>今国家燕都可谓百二山河,天府之国,但其间有少不便者,漕粟仰给东南耳。运河自江而淮,自淮而黄,自黄而汶,自汶而卫,盈盈衣带,不绝如线,河流一涸,则西北之腹尽枵矣。元时亦输粟以供上都,其后兼之海运。然当群雄奸命之时,烽烟四起,运道梗绝,唯有束手就困耳。此京师之第一当虑者也。<ref>谢肇淛《五杂俎》。</ref></blockquote> 要解决这两个困难,则第一必须大治河道,第二必须仍驻重兵于南京,镇压东南。成祖初年,转漕东南,水陆兼挽,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而海运多险,陆运亦艰。九年命宋礼开会通河,十三年陈瑄凿清江浦,通北京漕运,直达通州,而海陆运俱废。<ref>《明史》卷五《成祖本纪》二,《明史》卷八五《河渠志》三,《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ref>运粮官军十二万人,有漕运总兵及总督统之。<ref>《明史》卷七六《职官志》五,《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ref>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后,以南京为留都,仍设五府六部官,并设守备掌一切留守防护之事,节制南京诸卫所。<ref>《明史》卷七六《职官志》五。</ref> 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四年诏以明年五月建北京宫殿。十八年北京郊庙宫殿成,诏以北京为京师,不称行在。<ref>《明史》卷七《成祖本纪》三。</ref>在实际上,自七年以后,成祖多驻北京,以皇太子在南京监国。自邱福征本雅失里汗败死后,五入漠北亲征。<ref>八年征鞑靼本雅失里,十二年征瓦剌马哈木,二十年至二十二年三征鞑靼阿鲁台。</ref>自十五年北巡以后,即不再南返。南京在事实上,从七年北巡后即已失去政治上的地位,十九年始正式改为陪都。 迁都之举,当时有一部分人不了解成祖的用心,力持反对论调: <blockquote>初以殿灾诏求直言,群臣多言都北京非便。帝怒,杀主事萧仪,曰:“方迁都时,与大臣密议,久而后定,非轻举也。”<ref>《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传》。</ref></blockquote> 仁宗即位(1425)后,胡濙从经济的立场“力言建都北京非便,请还南都,省南北转运供亿之烦”。<ref>《明史》卷一六九《胡濙传》。</ref>于是又定计还都南京,洪熙元年三月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五月仁宗崩,迁都之计遂又搁置不行。<ref>《明史》卷八《仁宗本纪》。</ref>一直到英宗正统六年(1441)北京三殿两宫都已告成,才决定定都北京,诏文武诸司不称行在,仍以南京为陪都。<ref>《明史》卷一〇《英宗前纪》。</ref> 成祖北迁以后,三面临敌,边防大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又加上太原、固原,是为九边。<ref>《明史》卷九一《兵志》三。</ref>每边各设重兵,统以大将,副以褊裨,监以宪臣,镇以开府,联以总督,无事则画地防守,有事则犄角为援。<ref>黄道周《博物典汇》卷一九《九边》。</ref>失策的是即位后即徙封宁王于江西,把大宁一带地<ref>今热河平泉、赤峰、朝阳等县地。</ref>,送给从征有功的朵颜三卫,自古北口至山海关隶朵颜卫,自广宁前屯卫西至广宁镇白云山隶泰宁卫,自白云山以北至开原隶福余卫。而幽燕东北之险,中国与夷狄共之,胡马疾驰半日可抵关下。辽东广宁、锦义等城自此与宣府、怀来隔断,悬绝声不相联。<ref>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六《鞑靼》。</ref>又以东胜<ref>今绥远托克托县及内蒙古茂明安之地。</ref>孤远难守,调左卫于永平,右卫于遵化而墟其地<ref>《明史》卷九一《兵志》三,卷四二《地理志》二《山西》。</ref>。兴和<ref>元兴和路,自张家口以北至内蒙古苏尼特旗皆其境。洪武三年为府,后废。三十年置兴和守御千户所。今察哈尔张北县治即兴和故城。</ref>为阿鲁台所攻,徙治宣府卫城而所地遂虚。<ref>《明史》卷四〇《地理志》一《京师》。</ref>开平<ref>在今察哈尔多伦县地。</ref>为元故都,地处极边,西接兴和而达东胜,东西千里,最为要塞。自大宁弃后,宣、辽隔绝,开平失援,胡虏出没,饷道艰难,宣德五年(1430)从薛禄议,弃开平,徙卫于独石。<ref>《明史》卷四〇《地理志》一,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七《鞑靼》,方孔炤《全边略纪》卷三《宜府略》。</ref>后来“三岔河弃而辽东悚,河套弃而陕右警,西河弃而甘州危”<ref>《博物典汇》卷一九。</ref>,国防遂不可问。初期国力尚强,对付外敌的方法是以攻为守,太祖、成祖、宣宗三朝并大举北征,以兵力逼蒙古人远遁,使之不敢近塞。英宗以后国力渐衰,于是只以守险为上策,坐待敌来,诸要塞尽弃而边警由之日亟。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入寇围北京。嘉靖二十九年(1550),鞑靼俺答入寇薄都城。这两次的外寇都因都城兵力厚不能得志,焚掠近畿而去。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北上,宣府和居庸的守臣都开门迎降,遂长驱进围北京,太监曹化淳又开门迎入,明遂亡。由此看来,假如成祖当时不迁都北京,自以身当敌冲,也许在前两次蒙古人入犯时,黄河以北已不可守,宋人南渡之祸,又要重演一次了。 {{right|原载《清华学报》第十卷第四期<br />1935年10月}} <references /> == 胡惟庸党案考 == === 一 《明史》所记之胡惟庸 === 胡惟庸事件是明代初叶的一件大事,党狱株连前后十四年,一时功臣宿将诛夷殆尽,前后达四万余人。且因此和日本断绝国交关系,著之《祖训》。另一方面再三颁布《昭示奸党录》《臣戒录》《志戒录》《大诰》《世臣总录》诸书,谆谆告谕臣下,以胡惟庸为前鉴。到明成祖时代,还引这事件来诫谕臣下,勿私通外夷。明代诸著作家的每一部提及明初史迹的著述中,都有这事件的记载。清修明史且把胡氏列入奸臣传。在政治制度方面,且因此而永废丞相,分权于六部、五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在这事件的影响方面说,一时元功宿将皆尽,靖难师起,仅余耿炳文、吴祯等支撑御侮,建文因以逊国。综之,从各方面说,无论是属于政治的、外交的、军事的、制度的,这事件含有之重大意义,其影响及于有明一代,则无可置疑。 《明史》记此事颠末云: <blockquote>自杨宪诛,帝以惟庸为才,宠任之。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blockquote> <blockquote>大将军徐达深嫉其奸,从容言于帝。惟庸遂诱达阍者福寿以图达,为福寿所发。</blockquote> 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病,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基死,益无所忌。与太师李善长相结,以从女妻其从子佑。 学士吴伯宗劾惟庸既得危祸。自是势益炽。 其定远旧宅井中忽生石笋,出水数尺,谀者争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塚上,皆夜有火光烛天。惟庸益喜自负,有异谋矣。 吉安侯陆仲亨自陕西归,擅乘传。帝怒责之曰:“中原兵燹之余,民始复业,籍户买马,艰苦殊甚。使皆效尔所为,民虽尽鬻子女,不能给也。”责捕盗于代县。平凉侯费聚奉命抚苏州军民,日嗜酒色。帝怒,责往西北招降蒙古,无功。又切责之,二人大惧。惟庸阴以权利胁诱二人,二人素戆勇,见惟庸用事,密相往来。尝过惟庸家,酒饮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 又尝与陈宁坐省中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所用尔也。” 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阴说善长,善长已老,不能强拒,初不许,已而依违其间。 惟庸益以为事可就,乃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招倭与期会。又遣元故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事皆未发。 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堕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十二年九月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切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礼部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未几赐广洋死。广洋妾陈氏从死,帝询之,乃入官陈知县女也。大怒曰:“没官妇女只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 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皓时谪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 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至十八年李存义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大著。会善长家奴卢仲谦首善长与惟庸往来状,而陆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胜宗、费聚、赵庸三侯与惟庸共谋不轨。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来靖云。 惟庸通倭事,《明史》云: <blockquote>先是胡惟庸谋逆,欲借日本为助,乃厚结宁波卫指挥林贤,佯奏贤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寻奏复贤职,遣使召之。密致书其王,借兵助己。贤还,其王遣僧如瑶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入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惟庸已败,计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谋也。越数年,其事始露,乃族贤,而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blockquote> 与李善长谋逆事,《明史》云: <blockquote>京民坐罪应徙边者,善长数请免其私亲丁斌等,帝怒按斌,斌故给事惟庸家,因言存义等往时交通惟庸状。命逮存义父子鞫之,词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皆灭!’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久之,惟庸复遗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blockquote> <blockquote>或又告善长云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于是御史交章劾善长。而善长奴卢仲谦等亦告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具,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遂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诛之。而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皆同时坐惟庸党死。而已故荣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追坐者又若干人。帝手诏条列其罪,傅著狱词,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blockquote> 谷应泰记胡惟庸被诛前又有云奇告变一事: <blockquote>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駃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磔于市。</blockquote> 综结以上的记载,胡惟庸党案的构成及经过是: <blockquote>(1)胡惟庸擅权罔上。</blockquote> <blockquote>(2)谋刺徐达。</blockquote> <blockquote>(3)毒死刘基。</blockquote> <blockquote>(4)与李善长相结交通。</blockquote> <blockquote>(5)定远宅井生石笋,祖墓夜有火光,因有异志。</blockquote> <blockquote>(6)结陆仲亨、费聚为助。</blockquote> <blockquote>(7)收纳亡命。</blockquote> <blockquote>(8)令李存义、杨文裕说李善长谋逆。</blockquote> <blockquote>(9)遣林贤下海招倭,倭使如瑶伪贡率兵为助。</blockquote> <blockquote>(10)遣封绩称臣于元求援。</blockquote> <blockquote>(11)惟庸杀挽车者,太祖责偿死。</blockquote> <blockquote>(12)阻占城贡使,被罪。</blockquote> <blockquote>(13)私给文官以入官妇女坐罪。</blockquote> <blockquote>(14)涂节上变。商皓白其私事。</blockquote> <blockquote>(15)请上幸第谋刺,为云奇所发。</blockquote> <blockquote>(16)狱具伏诛。胡党之名起。</blockquote> <blockquote>(17)林贤狱成。</blockquote> <blockquote>(18)李善长被杀。</blockquote> <blockquote>(19)对日绝交。</blockquote> <blockquote>(20)胡党株蔓数万人,元功宿将几尽。</blockquote> 以上试参证中日记载,说明这一事件的真相和明代初叶中日间的国际关系。 === 二 云奇告变 === 胡惟庸党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明人亦未深知,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胡党事起时,法令严峻,著述家多不敢记载此事。到了事过境迁以后,实在情形已被淹没,后来的史家只能专凭《实录》,所以大体均属相同。他事有不见于《实录》的,便只能闭户造车,因讹传讹,所以极多矛盾的同时记载。正因为这许多记载之暧昧矛盾,所以当时人便有怀疑它的。郑晓以为“国初李太师、胡丞相、蓝国公诸狱未可知”。王世贞是明代的一个伟大精核的史学家,他的话应该可信了,他说: <blockquote>胡惟庸谋逆,阴约日本国贡使以精兵装巨舶,约是日行弑,即大掠库藏,泛舟大海,事泄伏诛。上后却日本之贡以此。</blockquote> 他的儿子王士骐却不惜反对他的话,对这事件深为质疑,他以为: <blockquote>按是年(十三年)诛丞相胡惟庸,延臣讯辞第云使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而已。不至如野史所载,亦不见有绝倭之诏。本年日本两贡无表,又其将军奉丞相书辞意倨慢,故诏谕之。中云:“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匪诚。”不及通胡惟庸事,何耶?近年勘严世蕃亦云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国史谓寻端杀之,非正法也。胡惟庸之通倭,恐亦类此。</blockquote> 由此可见,这事件的可信程度正如徐阶所授意的严世蕃狱词一样。按《明史》载世蕃狱具,徐阶以为彰主过,适所以活之,为手削其草。略云: <blockquote>曩年逆贼汪直勾倭内讧,罪在不宥。直徽州人,与罗龙文姻旧,遂送十万金世蕃所,拟为授官……龙文亦招聚汪直通倭余党五百余人谋于世蕃。班头牛信亦自山海卫弃伍北走,拟诱致北虏,南北响应……</blockquote> 于是复勘实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具有显证”上,严家由是方倒。狱辞中通倭诱虏二事,恰好做胡惟庸事件的影子。 在以上所引的史料中,冲突性最显著的是《明史》所记涂节、商皓告变和《纪事本末》所记的云奇告变二事。因为假使前者是真,则惟庸已得罪被诛,无请临幸谋刺之可能。假使后者是真,则惟庸亦当日被诛,无待涂、商二人之告发。质言之,两件告发案必有一件是假,或者两件都假,断不能两件都真。现试略征群籍,先谈云奇事件。 谷应泰关于云奇的记载,确有所本。此事最先见于雷礼所引《国琛集》。记述与谷氏小有异同。其文云: <blockquote>太监云奇南粤人。守西华门,迩胡惟庸第,刺知其逆谋。胡诳言所居井涌醴泉,请太祖往观,銮舆西出,云虑必与祸,急走冲跸,勒马衔言状。气方勃崪,舌駃不能达。太祖怒其犯跸,左右挝捶乱下,云垂毙,右臂将折,犹奋指贼臣第。太祖乃悟,登城眺顾,见其壮士披甲伏屏帷间数匝,亟返棕殿,罪人就擒。召奇则息绝矣。太祖追悼奇,赐赠葬,令有司春秋祀之。墓在南京太平门外,钟山之西。</blockquote> 自后王世贞撰《胡惟庸传》即引此文,不过把“诳言所居井涌醴泉”改为:“伪为第中甘露降。”把地下涌出来的换成天上掉下来的罢了。邓元锡索性把他列入《宦官传》,以为忠义之首,不过又将名字改成奇云奇。傅维麟本之亦为立专传,仍复其名为云奇。其他明清诸著述家如陈建、严从简、邓球、尹守衡、彭孙贻、谷应泰,日人如饭田忠彦等,均深信不疑,引为实录。 在上引的诸家记载中,有一个共同的可疑点。这疑点是云奇身为内使,所服务地点与胡惟庸第相近,他既知胡氏逆谋,为什么不先期告发,一定要到事迫眉睫,方才闯道报警呢?这问题彭孙贻氏把它弥缝解答了。他说: <blockquote>时丞相胡惟庸谋大逆,居第距门甚迩。奇刺知其事,冀欲发未有路,适惟庸谩言所居井涌醴泉,邀上往赏,驾果当西出,奇虑必有祸,会走犯跸……</blockquote> 总算勉强可以遮过读者的究诘。但据以上诸书所记,惟庸请明太祖到他家里来看醴泉或甘露的日子是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据《明史》惟庸即以是日被诛。这样当天请客,当天杀头,中间并未经过审讯下狱的阶段,在时间上是否发生问题呢?这问题夏燮曾引《三编质实》证明其不可能,他说: <blockquote>考《实录》正月癸巳朔,甲午中丞涂节告胡惟庸谋反,戊戌赐惟庸等死。若然,则正月二日惟庸已被告发,不应戊戌尚有邀帝幸第之事。</blockquote> 我们在时间上的比较,已知此事非真。如再从事实方面考核,南京城高数仞,胡惟庸第据文中“壮士匿屏帷(或厅事)间”决非无屋顶——露天可知(《有学集》一〇三引《明人记载》说:南京城西华门内有大门北向,其高与诸宫殿等,后门薨栋俱在,曰旧丞相府,即胡惟庸故第)。无论西华门离胡第怎样近(事实上愈近愈只能看屋脊),就譬如在景山山顶吧,故宫就在足下,除了黄澄澄的屋瓦以外,我们能看出宫殿内的任何事物出来吗?同理,胡第非露天,即使明太祖真有登过城这一回事,又何从知道胡第伏有甲兵,此甲兵且伏在厅事中,屏帷间! 据《国琛集》说胡惟庸第在西华门内——禁中。王世贞《旧丞相府志》颇疑其非是。考《昭示奸党第二录》载卢仲谦供,谓胡惟庸私第在细柳坊,按《洪武京城图志》:广艺街在上元县西,旧名细柳坊,一名武胜坊。又考《街市图》:广艺街在内桥之北,与旧内相近。则惟庸私第之不在禁中明甚。再按《实录》:丙午八月(1366)拓建康城;初旧内在建康旧城中,因元南台为宫,稍庳隘,上乃命刘基等卜地,定新宫于钟山阳。戊申正月(1368)自旧内迁新宫。由是知明太祖之迁居新宫在洪武元年,旧内固近惟庸第,新宫则在建康城北,云奇事件如在洪武十三年,则根本为不可能。 由以上的推断,云奇事件之无稽荒谬,已决然无可疑。不过这一传说又从何发生的呢?云奇与胡惟庸虽无关系,但这事件的本身是否有存在的可能性呢?这两疑问,何孟春氏的《云奇墓碑》将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答。 <blockquote>南京太平门外钟山西有内官享堂一区,我太祖高皇帝所赐,今加赠司礼监太监云公奇葬地也。案旧碑公南粤人,洪武间内使,守西华门。时丞相谋逆者居第距门甚迩,公刺知其事,冀因隙以发。未几,彼逆臣言所居井涌醴泉……</blockquote> <blockquote>公所遭谋逆者旧状以为胡蓝二党。夫胡惟庸之不轨在洪武十三年,蓝玉在二十六年,胡被诛后,诏不设丞相,至蓝十四年矣。春敢定以胡为是,以补旧碑之缺,备他日史官之考证。</blockquote> 可见胡惟庸谋逆的真相,明初人就不大清楚。旧碑阙以存疑,尚不失忠实态度。何孟春自作聪明,硬断定为胡惟庸,后此史官,虽以此事不见《实录》,亦援引碑文,定为信谳,自王世贞以下至彭孙贻、饭田忠彦等都笃信其事,因讹传讹,结果当然是到处碰壁,怎么也解释不出时间性与空间的不可能和事实上的矛盾了。钱谦益《明太祖实录辨证》三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嘉靖中朝廷因中人之请而加赠,何孟春据中人之言而立碑。”所谓中人,潘柽章以为是高隆。他说: <blockquote>云奇事起于中官高隆等,相传为蓝玉时事。而何孟春从而附会之,以为玉未尝为丞相,故又移之胡惟庸。凿空说鬼,有识者所不道。他疑心云奇事件是由邵荣三山门谋逆之事衍变来的。他说:</blockquote> <blockquote>然考之史,惟平章邵荣尝伏兵三山门内欲为变,上从他道还,不得发。与墓碑所称相类。三山门在都城西南与旧内相近,上登城眺察,难悉睹也。岂云奇本守三山门,讹而为西华耶?或云奇以冲跸死,而宋国兴之告变踵至耶?事有无不可知,史之阙文,其为是欤?</blockquote> === 三 如瑶藏主贡舶 === 《明史》所记之如瑶贡舶事,明清人记载极多。日人记载则多据中籍迻译,虽间有疑其支离者,亦仅及派使者之为征西或幕府,对于事实本身,则均一致承认。 关于胡惟庸通倭之明清人记述,其主要事实多根据《实录》及《大诰》,《明史》和《实录》更不过详略之异,大体一无出入。文中洋洋洒洒据口供叙述胡惟庸的罪状,于通倭投虏事,仅有二句: <blockquote>惟庸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blockquote> 惟庸诛后数日,在宣布罪状的演辞中,亦未提及通倭一字: <blockquote>己亥,胡惟庸等既伏诛,上谕文武百官曰:“……岂意奸臣窃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燃,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蠹,皆就殄灭……”</blockquote> 于罢中书省诏中,亦只及其枉法挠政诸罪: <blockquote>癸卯,罢中书省,诏曰:“……丞相汪广洋、御史大夫陈宁昼夜淫昏,酣歌肆乐,各不率职,坐视废兴。以致胡惟庸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贿罪,或挠政以诬贤,因是发露,人各伏诛……”</blockquote> 即在十六年后,太祖和刘三吾的谈话中,胡惟庸的罪状,也不过只是擅作威福和僭侈: <blockquote>二十八年十一月上谓翰林学士刘三吾等曰:“奸臣胡惟庸等擅作威福,谋为不轨,僭用黄罗帐幔,饰以金龙凤纹。迩者逆贼蓝玉,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悉用九五间数,僭乱如此,杀身亡家。”</blockquote> 惟庸诛后七年,始于所颁《大诰》中提及林贤: <blockquote>维十九年十二月望皇帝三诰于臣民曰:“……帝若日前明州卫指挥贤私通惟庸,劫倭舶,放居倭,惟庸私使男子旺借兵私归贤,贤将辅入乱,不宁于黔黎,诛及出幼子。”</blockquote> 在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所颁《祖训》中,方才正式列出惟庸通倭的记载,其文云: <blockquote>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blockquote> 今将不征诸夷国名列后: <blockquote>东北:朝鲜国</blockquote> <blockquote>正东偏北: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blockquote> <blockquote>正南偏东:大琉球国小琉球国</blockquote> <blockquote>西南:安南国真蜡国暹罗国占城国苏门答剌西洋国爪洼国湓亨国白花国三弗齐国浡泥国</blockquote> 考《明史·胡惟庸传》谓:“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查《实录》十九年十月条不载此事。胡惟庸罪状中之通倭一事,据史言发觉在十九年,其唯一之根据为当时官书《大诰三编》。据此则十九年以前不当有绝倭之事,而事实上则却相反。《祖训》之成,据《大事记》所言第一次编成于洪武二年。第二次在六年五月。第三次在二十八年九月,重定名为《皇明祖训》,其目仍旧,而更其《箴戒》章为《祖训》首章。由是可知最后定本即仍洪武六年之旧,不过把原来《箴戒》章改成首章而已。胡惟庸事败在洪武十三年正月,通倭事发在十九年十月,不应先于洪武六年绝倭!细绎《祖训》文意,知其大旨不过戒子孙勿务远略损国威,所列不征之国,亦以其阻绝海洋,不易征服,于胡惟庸事,初无关涉。盖日本之被列为不征之国事在洪武六年以前,在洪武十九年到二十八年这时期,中方把胡惟庸事加入,作为佐证。后来读史的人不留心,把不征之国和胡惟庸事因《祖训》先后放在一起,就混为一事,并误为有因果关系。因胡惟庸狱词和《大诰》所载,辗转附会,惟庸之通倭谋逆及明廷因之与日绝交数事,遂成信谳了。 《国朝列卿记》所记全用《实录》原文,明代向例于《实录》修成后即焚稿扃史馆中,不为外人所见。所以后来人的记载大部分可说都是根据《列卿记》这部书。 因为《皇明祖训》《大诰》和《实录》中的记载,出于朝廷。后来的史家便都一致相信,以为事实。自郑晓、郎瑛、章潢、邓元锡、茅瑞征、茅元仪、陈仁锡、张复、叶向高、方孔炤、黄道周及《制御四夷典故》诸书,一致以为太祖朝之中日绝交,是因为如瑶贡舶事件,如《苍霞草》所记: <blockquote>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blockquote> 《吾学编》《制御四夷典故》《皇明世法录》《图书编》诸书云: <blockquote>十五年归廷用又来贡,于是有林贤之狱,曰故丞相胡惟庸私通日本,盖《祖训》所谓日本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为不轨,故绝之也。是时惟庸死且三年矣。十七年如瑶又来贡,坐通惟庸,发云南守御。</blockquote> 渡边世祐《室町时代史》(页二三五)亦谓: <blockquote>时明胡惟庸谋反,使宁波之指挥官请援于征西将军。征西府使僧如瑶率精兵四百余人伪入贡赴之。谋觉,胡惟庸伏诛,逮林贤狱起,我邦通谋事发觉,太祖大怒,尔后一时交通遂绝。</blockquote> 何乔远、郑若曾、严从简诸人记林贤与如瑶之事迹较详尽,《名山藏·王享记》云: <blockquote>丞相胡惟庸得罪惧诛,谋诸倭不轨,奏调金吾卫指挥林贤备倭明州。阴遣宣使陈得中谕贤送日本使出境,则诬指为寇以为功。贤听惟庸计,事觉,惟庸佯奏贤失远人心,谪居之倭中。既惟庸请宥贤复职,上从之。惟庸以庐州人李旺充宣使召贤,且以密书奉日本王借精锐人为用,王许之。贤还,王遣僧如瑶等率精锐四百余人来,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比至惟庸已败,上犹未悉贤通惟庸状,发四百余人云南守御……十五年惟庸事觉,上追怒惟庸,诛贤磔之。于是名日本曰倭,下诏切责其君臣,暴其过恶天下,著《祖训》绝之。</blockquote> 所记恰与《大诰》合。《筹海图编》亦采此说,而误以胡惟庸为枢密使,为王士骐所讥。且以为先于洪武十六年诏绝日本,二十年如瑶事发,时代与各书歧异。日人辻善之助据之以为怀良亲王已于前四年卒,足证使非征西所遣。书中标明日使为归廷用,足补何氏之缺: <blockquote>日本使归廷用入贡方物,厚赏回还,明州备倭指挥林贤在京随驾,时交通枢密使胡惟庸,潜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谋,令将归廷用诬为倭寇,分用赏赐。中书省举奏其罪,流贤日本。洪武十六年诏绝日本之贡。贤流三年,逆臣胡惟庸暗遣人充宣使,私往日本取回,就借练精兵四百,与僧如瑶来献巨烛,中藏火药兵具,意在图乱,上大怒,磔贤于市,乃降诏责其君臣,绝其贡。</blockquote> 《殊域周咨录》本之,而以为十三年发如瑶云南守御,林贤事发则在洪武二十年。日人饭田忠彦、荻野由之、辻善之助、栗田元次及木宫泰彦和德人希泊鲁秃(Sicboldt)诸人所记大率根据以上所引。 李开先所记则与诸书微异,其所撰《宋素卿传》云: <blockquote>自洪武年间因胡惟庸通倭密谋进寿烛,内藏刀箭。将夷以铜甑蒸死,绝其进贡。</blockquote> 这是他把永乐三年十一月日本使者自治倭寇的记载和如瑶贡舶事件混在一起误为一事的错误。 以上诸家所记都属于胡惟庸使林贤通倭,如瑶伪贡事件。王世贞一流的史家所记,则与此异: <blockquote>日本来贡使,私见惟庸,乃为约其王,令舟载精兵千人,伪为贡者,及期会府中,力掩执上,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库物泛舸就日本有成约。</blockquote> 以下便接着叙云奇事件,把这两件事发生连带关系。他在另一记载中又说: <blockquote>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谋叛,令(日使)伏精兵贡艘中,计以表裹挟上,即不遂,掠库物,乘风而遁。会事露悉诛。而发僧使于陕西四川各寺中,著训示后世,绝不与通。</blockquote> 又把这事件和如瑶发生关系。陈仁锡、朱国桢诸人都相信这一说,引为定谳。稍后谷应泰、夏燮等,便兼采两家矛盾之说,并列诸事,作最完备之记录。 读了以上诸家记述之后,最后我们试一试与当时的官书一核,看到底哪些史料是可靠的,哪一些是不可靠的,《大诰三编》说: <blockquote>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出海防倭,接至日本使者归廷用入贡方物。其指挥林贤移文赴都府,都府转奏,朕命以礼送来至京。廷用王事既毕,朕厚赏令归,仍命指挥林贤送出东海,既归本国。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及归廷用归,惟庸遣宣使陈得中密与设计,令林指挥将廷用进贡舡只,假作倭寇舡只,失错打了,分用朝廷赏赐,却仍移文中书申禀。惟庸佯奏林指挥过,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庐州人充中书宣使李旺者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blockquote> <blockquote>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呜呼人臣不忠者如此!</blockquote> 又云: <blockquote>其指挥林贤年将六旬,又将辅人为乱,致黔黎之不宁,伤生所在,岂不得罪于天人者乎!遂于十九年冬十月二十五日将贤于京师大中桥及男子出幼者皆诛之,妻妾婢之。</blockquote> 我们且不推敲这事件的本身是否可靠,明太祖这样一个袅桀阴忮的人的话——一面之辞是否可信。光和其他的记载比较,至少以下几件事是明太祖或胡惟庸所未曾想及的。这几点是: <blockquote>(一)诈献巨烛,烛中藏火药兵器的聪明主意。</blockquote> <blockquote>(二)日本贡使私见惟庸,约贡千人相助绑票的事。</blockquote> <blockquote>(三)时间的矛盾。</blockquote> <blockquote>(四)归廷用十五年之再贡发觉事。</blockquote> <blockquote>(五)奏调林贤备倭明州事。</blockquote> <blockquote>(六)三年前惟庸初由右丞改左,正得宠眷而反惧诛事。</blockquote> === 四 胡惟庸之罪状 === 洪武十三年正月胡惟庸被诛时的罪状是: <blockquote>(一)毒死刘基。</blockquote> <blockquote>(二)阻隔占城贡使。</blockquote> <blockquote>(三)私给文臣以没官妇女。</blockquote> <blockquote>(四)枉法挠政,朋比为奸。</blockquote> 刘基事据《明史》《本传》说: <blockquote>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首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blockquote> 据《胡惟庸传》,则惟庸之毒基,实为太祖所遣: <blockquote>御史中丞刘基亦尝言其短,久之,基疾,上遣惟庸挟医视,遂以毒中之。</blockquote> 据《行状》所述,基未死前且曾以被毒状告太祖,太祖不理: <blockquote>洪武八年正月,胡丞相惟庸以医来视疾,饮其药二服,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遂白于上,上亦未之省也,自是疾遂笃。三月上以公久不出,遣使问之,知其不能起也,特御制文一通,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居一月而薨。</blockquote> 即由史臣纂修之《实录》,也说太祖明知刘基被毒事: <blockquote>御史中丞涂节言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广洋宜知状。上问广洋,广洋对以无是事。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blockquote> 由上引诸记载,参以《明史·刘基传》所叙胡惟庸与基之宿怨,乘隙中伤,太祖对基怀疑事。可知胡惟庸之毒基,确受上命,所以刘基中毒后,虽质言情状,亦置不理。并且派人看他会不会死,直到确知他必定要死,方派人送他回家。我们看汪广洋之死是为涂节告发,胡惟庸之被罪,也和刘基死事牵连,但在宣布胡氏罪状时,却始终没提起这事。由此可见“欲盖弥彰”,涂节之所以与胡惟庸骈戮东市,其故亦正在是。 关于阻隔占城贡使事,《明史》云: <blockquote>洪武十二年占城贡便至都,中书不以时奏,帝切责丞相胡惟庸、汪广洋,二人遂获罪。</blockquote> 《实录》载此事较详,其文云: <blockquote>十二年九月戊午,占城国王阿答阿者遣其臣阳须文旦进表及象马方物,中书臣不以时奏。内臣因出外,见其使者以闻,上亟召见,叹曰:“壅蔽之害,乃至此哉!”因敕责省臣曰:“朕居中国,抚辑四夷,彼四夷外国有至诚来贡者,吾以礼待之。今占城来贡方物既至,尔宜以时告,礼进其使臣,顾乃泛然若罔闻知,为宰相辅天子出纳帝命,怀柔四夷者固当如是耶!”丞相胡惟庸、汪广洋等皆叩头谢罪。</blockquote> 《明史》言:“帝怒,切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礼部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高皇帝文集》卷七载《向中书礼部慢占城入贡第二敕》云:“敕问中书礼部必欲罪有所证。古有犯法者犯者当之,此私罪也。今中书礼部皆理道出纳要所,九月二十五日有慢占城入贡事,向及省部,互相推调,朕不聪明,罪无归著,所以囚省部,概穷缘由,若罪果有所证,则罪其罪者,仍前推调,未得释免。”旨意极严重,接着就是涂节上变告反,由此可见惟庸已于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下狱,到十二月又发生汪广洋妾陈氏从死事,再下法司取勘,涂节窥见太祖有欲杀之意,逢迎上变,遂于次年正月被诛。 庚午诏书中所指的“枉法朋比”,《明史》所记无实事可征。李善长狱后数年方发觉,此时当不能预为周纳。惟吴伯宗事别见其本传云: <blockquote>胡惟庸用事,欲人附己,伯宗不为屈。惟庸衔之,坐事谪居凤阳,上书谕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辞甚剀切。帝得奏召还,赐衣钞。</blockquote> 则伯宗自以坐事谪徙,亦未尝得“危祸”也。刘崧事见《高皇帝文集》七《召前按察副使刘崧职礼部侍敕》云:“奸臣弄法,肆志跳梁,拟卿违制之责。迩者权奸发露,人各伏诛。卿来,朕命官礼部侍郎,故兹敕谕。”其朋比事,当时人的记载,《国初事迹》中,有这样一条: <blockquote>杨宪为御史中丞。太祖尝曰:“杨宪可居相位。”数言李善长无大才。胡惟庸谓善长曰:“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宪因劾汪广洋不公不法,李善长奏排陷大臣,放肆为奸等事,太祖以极刑处之。</blockquote> 刘辰曾佐太祖戎幕,所记当得之见闻,较可征信。且善长、惟庸均为淮人,惟庸之进用,又为善长所援引,为保全禄位树立党援计,其排斥非淮系人物,又为势之所必至。不过据这一条史料的引证,也仅能证明惟庸之树党而已。《高皇帝文集》卷十六《跋夏圭长江万里图》文中有指摘惟庸受赃语,不过尽他所能指摘的也还不过是一幅不甚著名的图。其文云:“洪武十三年春正月奸臣胡惟庸权奸发露,令法司捕左右小人询情究源,良久,人报左丞赃贪淫乱甚非寡欲。朕谓来者曰:果何为实,以验赃贪?对曰:前犯罪人某被迁,其左相犹取本人山水图一轴,名曰《夏珪长江万里图》。朕犹未信,遣人取以验,去不逾时而至,吁!微物尚然,受赃必矣。” 促成惟庸谋反的动机,据《明史》说是: <blockquote>会惟庸子乘马于市,堕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blockquote> 此文全据《实录》,而略其下一段。今补列如下: <blockquote>上日朝,觉惟庸等举措有异,怪之,涂节恐事觉,乃上变告。</blockquote> 据上文所申述,我们知道惟庸于十二年九月下狱取勘,《实录》所记太祖自己在朝堂上觉察惟庸举措,事实上为不可能。《宪章录》《皇明法传录》诸书因其矛盾,舍去不录,《明史》因之。我们如再细心检讨一下,就可以知道,不但《实录》之事后增饰和《明史》诸书之截短取长是靠不住的,即其所记之惟庸子死事,也是同样的叫人不敢相信。如王世贞记惟庸狱起前之所谓促成谋反之动机云: <blockquote>会其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上怒,杀家人,切责,丞相谢不知乃已。</blockquote> <blockquote>又以中书违慢,数诘问所由。惟庸惧,乃计曰:“主上鱼肉勋旧臣,何有我耶!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死寂寂。”</blockquote> 同样是在叙述同一事件,并且用同一笔法,但所叙的事却全不相符,一个说是惟庸子死,一个说是惟庸家人被诛。显见这两种不同的记载是出于两种不同的来源,由此又可知胡惟庸事件在明嘉靖以前是怎样一个纷乱矛盾的样子了。 《高皇帝文集》卷七有《谕丞相枉序斑敕》,所谓丞相当即指惟庸言,但细绎敕意,亦只是责其刑罚不中而已。敕云:“《传》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今日序斑奏,昨晚一使自山西至,一使自太仓来省,引进将至与姓名,且曰郎中教只于此处候丞相提奏引见,已而终不见,郎中复唤,于是不敢引见,是有丞相怪责,不由分诉,刑及二十而肤开,甚枉之。因序斑奏枉,试释之,若为上者教人正其事而后罪人不行,此果刑罚之中乎?” 总之,在上文所引述的史料中,我们找不出有“谋反”和“通倭”、“通虏”的具体记载。这正好像一个故事,时代越后,故事的轮廓便越扩大,内容也越充实。到了洪武二十三年后,胡惟庸的谋反便成铁案,装点得有条有理了。钱谦益引《昭示奸党三录》说: <blockquote>自洪武八年以后,惟庸与诸公侯约日为变,殆无虚月,或候上早朝,则惟庸入内,诸公侯各守四门,或候上临幸,则惟庸扈从,诸公侯分守信地,皆听候惟庸调遣,期约举事。其间或以车驾不出而罢,或以宿卫严密,不能举事而罢,皆惟庸密遣人麾散,约令再举,五年之中,期会为变无虑二百余。</blockquote> 考《太祖本纪》胡惟庸以洪武六年七月壬子任右丞相,十年九月辛丑改左。其时惟庸正被恩眷,得太祖信任。《高皇帝文集》卷二载是时《命丞相大夫诏》:“朕平天下之初,数更辅弼,盖识见浅薄,任非其人。前丞相汪广洋畏懦迂滑,其于申冤理枉,略不留意。以致公务失勤,乃黜为岭南广省参政,观其所施,察其自省。今中书久阙丞相,御史台亦阙大夫,揆古稽今,诚为旷典,特命左丞相胡惟庸为中书右丞相,中丞陈宁为右御史大夫。且惟庸与宁自广洋去后,独署省台,协诚匡济,举直措枉,精勤不怠,故任以斯职。播告臣民。”云云。据《奸党录》所言,则不特《实录》所记惟庸诸谋叛动机为子虚,即明人诸家所言亦因此而失其立足点。因为假使惟庸已蓄意谋叛,其行动且早至被诛之五年前,且屡试屡败,则何以史文又曲为之隐?于《奸党三录》所云“五年之中期会为变无虑二百余次”一事至不著一字!何以《明史》及《弇州别集》诸书仅著其“以祥瑞自喜有异谋”、“令费聚陆仲亨收集军马”、“收集亡命”、“通倭欵虏”、“被责谋起事”诸近疑似暧昧之刑法上所谓“意图”的记载,而及略其主要之已举未遂行为! 《实录》记李善长狱事,尤暧昧支离,使人一见即知其捏造。盖其所述谋反情事,皆援据当时狱辞,其不可信,又无待究诘。且即以所叙和《昭示奸党录》所条列善长诸招一校,亦有未核。《实录》云: <blockquote>太仆寺丞李存义者,善长之弟,惟庸之婿父也。以亲故往来惟庸家。惟庸令存义阴说善长同起,善长惊悸曰:“尔言何为者!若尔,九族皆灭。”存义惧而去,往告惟庸,惟庸知善长素贪,可以利动。后十余日,又令存义以告善长,且言事若成,当以淮西地封公为王,善长虽有才能,然本文吏计深巧,佯惊不许,然心颇以为然,又见以淮西之地王己,终不失富贵,且欲居中观望,为子孙后计,乃叹息起曰:“吾老矣,由尔等所为。”存义还告,惟庸喜,因过善长,善长延入,惟庸西面坐,善长东面坐,屏左右欵语良久,人不得闻,但遥见颔首而已。惟庸欣然就辞出,使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军约期来会,又遣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请兵为外应。</blockquote> 《明史》别据明人所记以为说善长以封王者为其故人杨文裕。于其冤抑,特载解缙所代草之王国用奏疏剖解甚明。钱谦益据当时招辞谓: <blockquote>洪武十年九月惟庸以逆谋告李存义,使阴说善长,未得其要领。乃使其旧人杨文裕许以淮西地封王,是年十一月,惟庸亲往说善长,善长犹趑趄未许,即国史所记惟庸西面坐善长东面坐者是也。然此时善长未许,至十二年八月,存义再三往说,善长始有:我老了你每自做之语。</blockquote> 在上载的两项文件的矛盾中,最显著的是时间问题。《实录》说惟庸几经游说善长,得其赞许后,方进行通倭款虏二事,《实录辨证》据当时口供考定为洪武十二年八月事。惟庸被诛在次年正月,离定谋只是五个月间的事。下狱在九月,离定谋更仅一月。据《明史·日本传》《名山藏·王享记》《筹海图编》诸记载,惟庸先遣林贤为明州卫指挥,再佯奏其罪谪日本,使交通其君臣,再请宥贤复职,以李旺召之,且以密书奉日本王借精锐人为用。然后有如瑶藏主之贡舶事件。林贤在日本的时间,《大诰三编》和《筹海图编》都说是三年。其回国在洪武十六年后,这当然是不可靠的(郑若曾连胡惟庸卒年都弄不清楚,以为是洪武二十年间事)。不过无论如何,照那时代的航海情形,这一来一往总非一二月可办。据雷礼记如瑶第一次来华之时日为洪武十四年七月戊戌,正值惟庸败后一年,事颇巧合。不过我们所注意的是胡惟庸能否在死后再派人去召回林贤,在定谋和被诛的五个月中要容纳至少要三年以上的时间才办得到的事实是否可能?通倭事发的年月据《明史》说是在洪武十九年十月,但除当时的官书《大诰》外,我们翻遍《实录》也找不出有这项记载的存在。即在钱谦益所引胡党供辞中亦不及此事。同时在日本方面,除了引征中国的记载外,亦不著如瑶使节之任何事实。甚至在中日双方的若干记载中,有的连日本使者和派遣者的本身都有无数异说。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很明显的,此种不被当事人所注意的时间问题,因为事实的本身,出于故意捏造或附会,事后编制,只图假题入罪,便不能顾及时间上的冲突。更因为所附会周纳的故事见于朝廷所颁发的《大诰》,大家不敢不相信,载诸记录,因讹传讹,遂成铁案了。 惟庸私通外夷的第二件事是通虏。《明史》说: <blockquote>遣故元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发,捕绩下吏,讯得其状,逆谋大著。</blockquote> 《李善长传》亦言: <blockquote>将军蓝玉出塞至捕鱼儿海,获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绩,善长匿不以闻。</blockquote> 嗣后王世贞、朱国桢诸人所记,均据之以封绩为元臣或元遗臣。这一些记载的根据都很有来历,《实录》记: <blockquote>封绩河南人,故元臣来归,命之官,不受,遣还乡又不去,谪戍于边,故惟庸等遗书遗之。惟庸诛,绩惧不敢归,蓝玉于捕鱼儿海获绩,善长匿不以奏。</blockquote> 按《昭示奸党录》所载封绩供辞: <blockquote>封绩招云:“绩系常州府武进县人。幼系神童。大军破常州时被百户掳作小厮,拾柴使唤。及长,有千户见绩聪明,招为女婿。后与妻家不和,被告发迁往海南住。因见胡、陈擅权,实封言其非;为时中书省凡有实封到京,必先开视,其有言及已非者即匿不发,仍诬罪其人。胡丞相见绩所言有关于己,匿不以闻,诈传圣旨,提绩赴京,进刑部鞫问坐死。胡丞相著人问说,你今当死,若去北边走一遭,便饶了你。绩应允,胡丞相差宣使送往宁夏耿指挥(忠)、居指挥、于指挥(琥)、王指挥等处,耿指挥差千户张林、镇抚张虎、李用转送亦集乃地面,行至中途,遇达达人爱族保哥等就与马骑,引至火林,见唐兀不花丞相,唐兀不花令儿子庄家送至哈剌章蛮子处,将胡丞相消息备细说与:著发兵扰边,我奏了将京城军马发出去,我里面好做事。”</blockquote> 《国史考异》二引《庚午记书》亦云: <blockquote>于琥(都督于)显男。先在宁夏任指挥时,听胡、陈吩咐,囚军封绩递送出京,往草地里通知消息。后大军克破胡营,获绩究问,二人反情,由是发觉。</blockquote> 与《实录》《明史》《弇州别集》《开国臣传》及明代诸记载家如黄金、陈仁锡、何乔远、雷礼诸人所言无一相合。由是知不但封绩非元臣,非河南人,非胡惟庸亲信,且与李善长亦始终无涉。不但上述诸正史及野记无一可信,即上引之封绩供辞亦不必实有,因为明代兵制初不集中兵力于首都,而于沿边要隘及内部冲区设卫分镇,明初尤重视北边防务,以燕王棣守北边,隶以重兵,自后九边终明一代为防虏重镇。即有侵轶,初无用于京军之调动,假使真有封绩使元这一件事,胡惟庸自身任军国大政,反说出这样荒谬绝伦的话,理宁可通! 由上引证,可知所谓通倭通虏都是“莫须有”的事。上文曾说过:胡惟庸事件正像一个在传说中的故事,时间越后,故事的范围便越扩大。根据这个原则,我们试再检校一下胡惟庸私通外夷这一捏造的故事的范围的扩大。 在时代较前的记载中,胡惟庸私通外夷的范围,仅限明代一代所视为大患的“南倭北虏”。稍后便加上一个三佛齐,再后又加上一个卜宠吉儿,最后又加上一个高丽。 《太祖实录》洪武三十年中,载胡惟庸通三佛齐事: <blockquote>三十年,礼部奏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上曰:“……近者安南、占城……西洋、邦嗒剌等凡三十国,以胡惟庸谋乱,三佛齐乃生间谍,给我使臣至彼。爪哇国王闻知其事,戒饬三佛齐,礼送还朝。是后使臣商旅阻绝,诸国王之意,遂尔不通……”</blockquote> <blockquote>于是礼部咨暹罗王曰:“……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诸番莫不来庭。岂意胡惟庸造逆,通三佛齐,乃生间谍,给我信使,肆行巧诈……可转达爪哇,俾以大义告于三佛齐,三佛齐原系爪哇统属,其言彼必信,或能改过从善,则与诸国成礼遇之如初,勿自疑也。”</blockquote> 永乐五年诏敕陕西官吏,又有通卜宠吉儿事: <blockquote>八月敕陕西行都司都指挥陈敬等及巡按监察御史,禁止外交。</blockquote> 上曰:“臣无外交,古有明戒,太祖皇帝申明此禁,最为严切。如胡惟庸私往卜宠吉儿,通日本等处,祸及身家,天下后世,晓然知也……” 高岱记太祖朝事,说胡惟庸和高丽也有关系: <blockquote>十七年甲子三月上因高丽使来不遵臣礼,以贿结逆臣胡惟庸,事觉,遣其使还。以敕谕辽东守将唐胜宗、叶升,令绝高丽,勿通使命。</blockquote> 这样,胡惟庸私通外夷,东通日本高丽,西通卜宠吉儿,南通三佛齐,北通沙漠,东西南北诸夷,无不与胡惟庸之叛逆发生关系。 === 五 明初之倭寇与中日交涉 === 如瑶贡舶事件,记载纷纭,多不可信。举其矛盾处之显著者,如使节之派遣者或以为征夷将军源义满,或以为征西将军怀良亲王。明人如郑晓、雷礼、章潢、何乔远、李言恭、陈仁锡、王士骐、邓元锡、茅瑞征、严从简、方孔炤诸人均以为助胡惟庸谋逆者为怀良亲王。茅元仪、叶向高诸人则以为派遣如瑶来华者为征夷将军。《日本考》云: <blockquote>十三年再贡皆无表,以其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书倨甚,命锢其使。明年复贡,命礼臣为檄,数而却之。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blockquote> 此以贡舶之来为在十四年后,时胡惟庸已死垂二年,叶向高所记全同。日人松下见林采其说,谓: <blockquote>明太祖答日本征夷大将军曰:“前奉书我朝丞相。”丞相谓胡惟庸也。又《武备志》曰:“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已复纳兵贡艘中助胡惟庸。”观此则义满助胡惟庸者也。</blockquote> 荻野由之反之,肯定如瑶为怀良所遣。希泊鲁秃则不特坚持怀良遣使之说,且著其遣使之年为元中元年(洪武十七年,1384)并云: <blockquote>胡之谋图被发觉,诛三族,如王念(如瑶,刊讹)不知入明,故被捕流云南,数年之后,被宥归国。</blockquote> 小林博氏亦主是说,且记此阴谋之发觉时间为弘和二三年间(明洪武十五、十六年,1382—1383)。辻善之助则误据《筹海图编》所记,以贡舶为洪武二十年事,而断云: <blockquote>时怀良亲王死已四年,良成亲王继任,无出兵海外之余裕,此事恐为边陲倭寇之首魁所为。</blockquote> 他知道怀良的卒年,因以断定贡舶非其所遣,同时他却忘记了胡惟庸也已死了八年,这事如何能同胡惟庸发生联系!木宫泰彦亦主二十年之说,且以怀良之遣使事为必有。他说: <blockquote>此所指日本国王系指怀良亲王,细读《明史》,自能了解。此事不见于日本国史,但弘和元年曾有为亲王使者抵明之僧,由当时亲王对明之强硬态度,与弘安以来养成之冒险的风气推之,想必有此事也。</blockquote> 所说纯据想象,虚构楼阁,不足置信。 在另一方面的各家记载纷歧,也不一而足,如如瑶贡舶所纳兵士或以为四百人(《名山藏》《明史》诸书),或以为千人(《弇州别集》《献征录》诸书),通倭之经过,或以为使林贤下海招约(《明史》),或以为适日本贡使来因与私约(《弇州别集》),林贤狱具或以为在洪武十九年十月(《明史》),或以为在洪武十五年(《皇明书》《制御四夷典故》《皇明世法录》),或以为在二十年(《殊域周咨录》),如瑶末次来华或以为在十七年(《皇明书》),或以为在十九年(《大政记》),或以为在二十年(《筹海图编》)。如瑶末次来华之谪徙地方或以为发陕西(《明史纪事本末》),或以为发云南(《名山藏》《殊域周咨录》),或以为发川陕(《日本国志》),如瑶所率精兵或以为尽被诛夷(《献征录》《明史纪事本末》),或以为尽发云南守御(《皇明书》《名山藏》)。种种歧异矛盾,数不胜数。 如瑶贡舶事在《日本国史》既无足征,中籍所记又荒唐如此,由此可知这本是一件莫须有的事,如瑶即使真有其人,也不过只是一个通常的使僧或商贩,和胡惟庸党案根本无关。 向来中日两方的记载都以为明初中日绝交的主要原因是如瑶贡舶事件。上文既已论及如瑶贡舶之莫须有,以下试略一述中日初期交涉之经过,以说明其绝交前后之情势,从反面证明在此情势中实无容纳如瑶贡舶事件之可能。 明初中日两方之所以发生外交关系,在中国方面是因为倭寇出没,请求制止,在日本方面则可说完全是基于经济的关系。 《明史》说: <blockquote>明兴,高皇帝即位,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blockquote> 日本在王朝之末,纪纲大乱,濑户内海,海贼横行,至镰仓时代不绝。南北争乱之顷,其势逾逞。伊豫之住人村上三郎左卫门义弘者统一近海海贼为之首长,义弘死后,北昌显家之子师清代为首长,率其党以掠夺为事。入寇者以萨摩、肥后、长门、三州之人居多,其次则大隅、筑前、筑后、博多、日向、摄摩、津州、纪伊、种岛,而丰前、丰后和泉之人亦间有之,盖因商于萨摩而附行者,其来或因贡舶,或因商舶。随风所之,南至广东,北至辽阳,无不受其荼毒。由是海防成明代大政,设戍置寨,巡捕海倭,东南疲于奔命。 明廷要解决倭患,只有三个办法:上策是用全国兵力,并吞日本以为藩属,倭患不扫自除。中策是以恩礼羁縻,示以小惠,许以互市,以其能约束国人为相对条件。下策是不征不纳,取闭关政策,努力防海,制止入犯。在这三个办法中,最难办到的是下策。因为中国海岸线延长二万里,倭寇可以随处侵入,中国却没有这财力和兵力来到处设防,即使可能,兵力太单了也不济事。上策也感觉困难,因为中国是一个大陆国,没有强大的海军,要征服这一倔犟的岛国,简直办不到。并且基于过去隋、元二代的历史教训,也不敢轻易冒这大险。元吴莱曾作了一篇《论倭》的文章,反复地说明伐倭之无益和大海之阻隔,要征服它是不可能的事。他建议应当遣使往谕,以外交的手腕去解决倭寇问题。这篇文章影响到明代的对日政策,明太祖差不多全盘地接受了他对元朝的劝告和建议,毅然地抛弃上策,把日本列为十五不征之国之一,著在《祖训》。 但是,一个国家要能行使它的统治权,先决问题是这个国家的统一。不幸在这时期,日本国内却陷于南北分裂的对峙局面,政治上的代表人物,在北朝是征夷将军源义满,在南朝是征西将军怀良亲王,北朝虽愿和中国通商,解决它财政上的困难,南朝却以倭寇为利,且以政治地位的关系,也不肯让北朝和明有任何外交关系。以此,明廷虽经几度的努力,终归无效,结果仍不得不采取下策,行闭关自守之计。 第一次的倭寇交涉完全是恐吓性质,洪武二年三月明廷派吴用、颜宗鲁、杨载、吴文华使日,到征西府责以倭寇责任,诏书云: <blockquote>……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害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脩兵自固,永安境土,以永天休。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blockquote> 怀良的答复是杀明使五人,拘留杨载、吴文华两人三个月才放回。 三年三月又作第二次交涉,以莱州府同知赵秩往谕,委婉劝导中含有恐吓的意味,诏书说: <blockquote>……蠢尔倭夷,出没海滨为寇,已尝遣人往问,久而不答,朕疑王使之故扰我民,今中国奠安,猛将无用武之地,智士无所施其谋,二十年鏖战精锐,饱食终日,投食超距,方将整饬巨舟,致罪于尔邦,俄闻被寇者来归,始知前日之寇,非王之意,乃命有司暂停造舟之役。</blockquote> <blockquote>呜呼!朕为中国主,此皆天造地设,华夷之分。朕若效前王恃甲兵之众,谋士之多,远涉江海,以祸远夷安靖之民,非上帝之所托,亦人事之不然。或乃外夷小邦故逆天道,不自安分,时来寇扰,此必神人共怒,天理难容,征讨之师,控弦以待;果能革心顺命,共保承平,不亦美乎!……</blockquote> 一面又派前曾使日之杨载送还捕获之日本海贼僧侣十五人,想用示惠的手腕,使日本自动地禁捕倭寇。这一次的交涉,总算博得相当的成功。洪武四年十月怀良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贡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掳男女七十余口。 日使祖来到南京后,明廷向之经过几度的咨询,才恍然知日本国内分裂情形,怀良并非日本国王,以前几次的交涉,不幸都找错了对手。 明廷于是改变方针,想和北朝直接交涉。洪武五年五月特派僧仲献祖阐、无逸克勤为使,以日僧椿庭海寿、权中巽为通事,使者一行八人,送祖来回国。先是建德二年(洪武四年)肥后守菊池武光奉怀良亲王起兵谋复筑紫,与今川贞世(了俊)战于镇西,败绩,贞世寻为镇西探题,势力方盛。怀良由博多移于肥后之菊池。明使一登岸,新设的北朝守士官见其与祖来同来,以为是征夷府向中国乞师回来的使节,因加以拘辱。不久即遣送至京,滞留二月,始就归途。途经征西府,怀良愤其秘密入京,及颁示大统历有使奉正朔之意,复加拘辱。七年五月始还南京。 这一次对北朝交涉的结果,北朝因连年征战,帑藏奇绌,正盼能和中国通商,解决财政上的困难,所以明使一至京,便完全容纳禁倭之请,一面因征西府梗中日商道,派兵来攻。一面派僧宣闻溪(揔州太守圆宣)净业喜春备方物来贡,又送还所掳中国及高句丽民百五十人。这是征夷府第一次遣明的使节,不幸因无正式国书,征南之举又失败,道路不通,被明廷疑为商人假冒,以拒绝接待。 同年大隅守护之岛津氏久和征西府之菊池武政都遣使来贡,冀图通商,明廷以其非代表国家,且不奉正朔,均却之。又以频入寇掠,命中书移牒责之。 洪武八年七月征西府遣僧廷用文圭(归廷用,圭廷用)奉表贡马及方物,表词倔犟负固。此时明廷对日方有进一步之了解,他们知道日本南朝在利用倭寇,万不肯加以禁止,自闭财源。北朝虽极盼通商,并愿禁倭,但为南朝所阻,无力制止,其他派使入贡者又全是不能代表政府的大名藩士和唯利是图的商人。外交解决的途径至此全穷,在事实上不能不放弃中策,予日本以经济上的封锁,一面严修海防为自卫之计了。 明廷虽已决计绝日,但在表面上仍和日本派来的正式使节虚与委蛇,希望能得外交上的转机。洪武十三四年间和征夷、征西两方打了几次笔墨官司。征西府的挑战倔犟态度,给明廷以极大的侮辱。明廷极力容忍。以后通使较稀,但仍未完全断绝外交关系。1383年怀良亲王死,北朝势旺,忙于国内之统一运动,和明廷的关系因之暂时停止。 根据以上简约的叙述,可知明初即已列日本为十五不征之国之一,其地位和朝鲜、安南、爪哇、渤泥诸国同。明廷之所以决意绝日的原因是倭寇频繁,日政府不能禁止,无再向请求或恫吓之必要。且绝日的动机肇于洪武八年,在三次交涉失败之后,在胡惟庸死前五年。胡氏死后中日亦未完全断绝国交,时有使节往来。洪武十九年后的中日关系疏淡,则以倭患较稀,日本国内政治势力发生变化之故。由此可知,一切关于胡惟庸和明初中日国际关系之传说,均系向壁虚造,毫无根据。 === 六 胡惟庸党案之真相 === 据上文所论证,我们知道关于中日关系部分: <blockquote>(一)明初明廷通好日本的真正原因,纯为请其禁戢倭寇。在日本方面,征西府借海贼寇掠所得支撑偏局,一面虚与明廷委蛇,借得赏赐贸易之大利,故态度倔犟,有恃无恐。征夷府极盼能和明廷缔结正当的外交关系,盼能因而达通商的愿望,但因政局不统一,且阻于南朝之割据,没有禁倭的力量。兼之明廷数度来日的使节,都因不明国情而发生严重的误会。日本使节则因其非代表整个国家,不能禁倭,且有时无正式国书和商人冒名入贡因而入寇的阕隔,使明廷不敢接待。在明初十数年中虽努力交涉,用尽外交上恫吓讲理示惠的能事,但倭寇仍不因之少减,对方仍蛮不讲理,明廷不得已,改采下策,却仍藕断丝连,企图贯彻前策。</blockquote> <blockquote>(二)明太祖列日本于十五不征之国,事在洪武六年以前,和如瑶贡舶及绝交事根本无关。</blockquote> <blockquote>(三)如瑶贡舶事纯出捏造。即使有如瑶其人,亦与胡案无任何联属。</blockquote> <blockquote>(四)林贤下海招倭事,据记载上之矛盾及时间上之不可能,亦可决为必无。虽证出官书,不足置信。</blockquote> 关于胡案部分: <blockquote>(一)云奇事件出于中人附会,也许即由邵荣谋叛事转讹。</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刘基被毒,出于明太祖之阴谋。胡惟庸旧与刘基有恨,不自觉地被明太祖所利用,胡下狱后涂节窥见明太祖欲兴大狱之意旨因以此上告,商皓亦受朝廷指,发其阴事,胡案因起。同时涂节等因触明太祖私隐,亦被杀灭口。</blockquote> <blockquote>(三)占城贡使事及汪广洋妾从死事都只是胡惟庸和廷臣连带下狱的偶然口实,不过借此使人知胡失宠,无形中示意言官使其攻击胡氏,因以罗织成狱的一个过程而已。</blockquote> <blockquote>(四)李善长狱与封绩使元事根本无关系。《明史》诸书所记封绩事最荒谬不可信。李善长之被株连,其冤抑在当时解缙所代草之王国用疏辞辨之甚明。</blockquote> 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袅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的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他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主张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案的开端。 胡案的组织过程,根据当时的公私记载,很显然地摆露在我们的目前。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虏,人臣的大罪是结党谋叛,于是明太祖和他的秘书们便代替胡氏设想,巧为造作,弄一个不相干的从未到过北边的江苏人封绩,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迹,算作胡党造反的罪状。后来又觉得有破绽,便强替封绩改籍为河南人,改身份为元遗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长,引起第二次屠杀。一面又随便拣一个党狱中人林贤,捏造出一串事迹,算他通倭。恰巧胡惟庸死后不久,日使或日商来华,因无国书被明廷诘责,他们就把这两件事并为一事,装点成有因果关系,再加上洪武六年前所纂的《皇明祖训》中的文证,这反情便成铁案了。同时中日关系因倭寇问题恶化,明廷感于外交的失败,不得不采取下策,闭关自守,却又不愿自承失败,贻讥藩属,就大肆宣传名正言顺地把绝倭的责任委在莫须有先生的如瑶头上。为取信于天下后世计,又把此事特别写在《大诰》中叫全国人读,一面又在《祖训》首章加入小注,于是胡惟庸之通虏通倭,成为信谳,明廷也从此脱卸了外交失败的耻辱。 除上文所说的政治的国际的关系之外,胡案构交的因素,还有经济的、阶级的关系在鼓动着。 明初连年用兵,承元疲敝之后,益以兵荒天灾,国库奇绌。一面又因天下未定,不能不继续用兵。明太祖及其部属大抵都出身卑贱,自来就不满于一般专事尅削的地主钜商,因此除不断用徙富民的政策以夺其田产以益军实外,又不断地寻出事来择肥而噬,屡兴大狱的目的只是措财筹款,最显著的如《明史·刑法志》所记郭桓事件: <blockquote>郭桓吏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坐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blockquote> 只是一疑心,就筹出七百万的大款,这是一件最便当的生财大道。又如空印事件: <blockquote>十五年空印事发。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以道远预持空印文书,遇部驳即改以为常。及是帝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blockquote> 也只是一疑心,把天下的财政官长都杀了,杀头与籍没相连,这一疑心又自然地筹了一笔大款。胡案、蓝案的副目的也不外此,在这一串党狱中,把一切够得上籍没资格的一起给网进去,除了不顺眼的文官,桀骜的宿将以外,他所特别注意的是由大地主充当的粮长和大富豪充当的盐商,如《大诰三编》所举出的于友、李茂实、陆和仲和他书所记的浦江郑氏、苏州沈氏诸狱,均足以证明此狱的动机。 另一方的明太祖自身出身寒贱,寄迹缁流,且又赋性猜嫌,深恐遭知识分子所讥刺。在他初起事的时候,不能不装作礼贤下士的神气,借作号召,及至大事已定,便不惜吹毛求疵,屡兴文字之狱。又恐知识分子不为所用,特颁《大诰》,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之目。一面算是严刑示威,一面却也不无带着一些嫉视的阶级意识。《大诰》中所列文士得罪者不下千人。在胡蓝二狱中所杀的几万人中大部属于知识分子,其中之著者如宋濂以一代帝师匡翊文运,仍不惜曲为归纳,以其孙慎与胡党有连为辞,流之致死。其他同时诸文士,凡和明太祖稍有瓜葛的也都不得善终,赵瓯北《廿二史劄记》曾替他算过一笔草账。另一方面却极力设学兴教,进用宋讷一流刻薄寡恩的教师,用廪禄刑责造就出一批听命唯谨的新知识分子出来,做皇帝个人的驯仆,来代替老一辈的士大夫。这是明太祖巩固君权的方法,也是这几次大狱的起因。 {{right|原载《燕京学报》第十五期<br />1934年6月}} == 明初的恐怖政治 == 洪武二十八年(1395)正式颁布《皇明祖训》。这一年,朱元璋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衰翁了。 在这一年之前,桀骜不驯的元功宿将杀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杀绝了,不顺眼的地主巨室杀得差不多了,连光会掉书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杀特杀,杀得无人敢说话,甚至都不敢出一口大气了。杀,杀,杀!杀了一辈子,两手都涂满了鲜血的白头刽子手,踌躇满志,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皇基永固,子子孙孙吃碗现成饭,不必再操心了。这年五月,特别下一道手令说:“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然此特权时措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长法。以后嗣君统理天下,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ref> 其实明初的酷刑,黥刺剕劓阉割还算是平常的,最惨的是凌迟,凡是凌迟处死的罪人,照例要杀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地折磨,硬要被杀的人受长时间的痛苦。<ref>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〇“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ref>其次有刷洗,把犯人光身子放在铁床上,浇开水,用铁刷刷去皮肉。有枭令,用铁钩钩住脊骨,横挂在竿上。有称竿,犯人缚在竿上,另一头挂石头对称。有抽肠,也是挂在竿上,用铁钩伸入榖门把肠子钩出。有剥皮,贪官污吏的皮放在衙门公座上,让新官看了发抖。此外,还有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ref>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ref>也有同一罪犯,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并且五刑的。<ref>《大诰》奸吏建言第三三、《刑余攒典盗粮第六九》,《续诰》相验囚尸不实第四二、《三编》逃囚第一六。</ref>据说在上朝时,老皇帝的脾气好坏很容易看出来,要是这一天他的玉带高高地贴在胸前,大概脾气好,杀人不会多。要是揿玉带到肚皮底下,便是暴风雨来了,满朝廷的官员都吓得脸无人色,个个发抖,准有大批人应这劫数。<ref>徐祯卿《翦胜野闻》。</ref>这些朝官,照规矩每天得上朝,天不亮起身梳洗穿戴,在出门以前,和妻子诀别,吩咐后事,要是居然活着回家,便大小互相庆贺,算是又多活一天了。<ref>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二《明祖晚年去严刑》条引《草木子》。</ref> 四十年中,据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和《大诰武臣》的统计,所列凌迟枭示种诛有几千案,弃市(杀头)以下有一万多案。三篇所定算是最宽容的了。“进士监生三百六十四人,愈见奸贪,终不从命三犯四犯而至杀身者三人,三犯而诽谤杀身者又三人,姑容戴斩,绞、徒流罪在职者三十人,一犯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二十八人”。<ref>《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大诰三编》二,进士监生戴罪办事。</ref>有御史戴死罪,戴着脚镣,坐堂审案的,有挨了八十棍回衙门做官的。其中最大的案件有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前两案株连被杀的有四万人,后两案合计有七八万人。<ref>《明史》卷九四《刑法志》。</ref>所杀的人,从开国元勋到列儒裨将、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到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亲侄儿、亲外甥,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地杀,一家家地杀,有罪的杀,无罪的也杀,“大戮官民不分臧否。”<ref>《明史》卷一三九《周敬心传》:“洪武二十五年上疏极谏:‘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十三年连坐胡党,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妄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ref>早在洪武七年,便有人向他控诉,说是杀得太多了,“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ref>《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ref>到洪武九年,单是官吏犯笞以上罪,谪戍到凤阳屯田的便有一万多人。<ref>《明史》卷一三九《韩宜可传》。</ref>十八年九月在给萧安石子孙符上也自己承认:“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列布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宪章,而刑责有不可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ref>《明朝小史》卷二。</ref>郭桓案发后,他又说:“其贪婪之徒,闻桓之奸,如水之趋下,半年间弊若蜂起,杀身亡家者人不计其数。出五刑以治之,挑筋剁指足髡发文身,罪之甚者欤?”<ref>《大诰三篇》逃回第一六。</ref> 政权的维持建立在流血屠杀、酷刑暴行的基础上,这个时代,这种政治,确确实实是名副其实的恐怖政治。 胡惟庸案发于洪武十三年,蓝玉案发于洪武二十六年,前后相隔十四年,主犯虽然是两个,其实是一个案子。 胡惟庸是初起兵占领和州时的帅府旧僚,和李善长同乡,又结了亲,因李善长的举荐,逐渐发达,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七月拜右丞相。 中书省综掌全国大政,丞相对一切庶务都有专决的权力,统率百官,只对皇帝负责。这制度对一个平庸的,唯唯否否,阿附取容“三旨相公”型的人物;或者对手是一个只顾嬉游逸乐、不理国事的皇帝,也许不会引起严重的冲突。或者一个性情谦和容忍,一个刚决果断,柔刚互济倒也不致坏事,但是胡惟庸干练有为,有魄力,有野心,在中书省年代久了,大权在手,威福随心,兼之十年宰相,门下故旧僚友也隐隐结成一个庞大的力量,这个力量是靠胡惟庸做核心的。拿惯了权的人,怎么也不肯放下。朱元璋呢,赤手空拳建立的基业,苦战了几十年,拼上命得到的大权,平白被人分去了一大半,真是倒持太阿,授人以柄,想想又怎么能甘心!困难的是皇帝和丞相的职权,从来不曾有过清楚的界限,理论上丞相是辅佐皇帝治理天下的,相权是皇权的代表,两者是合二而一的,不应该有冲突。事实上假如一切庶政都由丞相处分,皇帝没事做,只能签字画可,高拱无为。反之,如皇帝躬亲庶务,大小事一概过问,那么,这个宰相除了伴食画诺以外,又有什么可做?这两个人性格相同,都刚愎,都固执,都喜欢独裁,好揽权,谁都不肯相让。许多年的争执、摩擦,相权和皇权相对立,最后,冲突表面化了。朱元璋有军队,有特务,失败的当然是文官。在胡惟庸以前,第一任丞相李善长小心怕事,徐达经常统兵在外,和朱元璋的冲突还不大明显严重(刘基自己知道性子太刚,一定合作不了,坚决不干),接着是汪广洋,碰了几次大钉子,末了还是赐死。中书官有权的如杨宪,也是被杀的。胡惟庸是任期最长、冲突最厉害的一个。被杀后,索性取消中书省,由皇帝兼行相权。皇权和相权合而为一。洪武二十八年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ref>这里所说的“事皆朝廷总之”的朝廷,指的便是他自己。胡惟庸被杀在政治制度史上的意义,是治权的变质,也就是从官僚和皇家共治的阶段,转变为官僚成奴才,皇帝独裁的阶段。 胡惟庸之死只是这件大屠杀案的一个引子,公布的罪状是擅权枉法。以后朱元璋要杀不顺眼的文武臣僚,便拿胡案做底子,随时加进新罪状,把它放大、发展,一放为私通日本,再放为私通蒙古。日本和蒙古,“南倭北虏”是当时两大敌人,通敌当然是谋反。三放又发展为串通李善长谋逆,最后成为蓝玉谋逆案。罪状愈多,牵连的罪人也更多,由甲连到乙,乙攀到丙,转弯抹角像瓜蔓一样四处伸出去,一网打尽,名为株连。被杀的都以家族为单位,杀一人也就是杀一家。坐胡案死的著名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宜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升、中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通、淮安侯华中和高级军官毛骧、李伯昇、丁玉和宋濂的孙子宋慎,宋濂也被牵连,贬死茂州。坐蓝党死的除大将凉国公蓝玉以外,有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骧、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黄辂、汤泉等。胡案有《昭示奸党录》,蓝案有《逆臣录》,把口供和判案都详细记录公布,让全国人都知道这些“奸党”的“罪状”。<ref>参看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辨史考异》,《燕京学报》一五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ref>被杀公侯中,东莞伯何荣是何真的儿子,何真死于洪武二十一年,被帐下旧校捏告生前党胡惟庸,勒索两千两银子,何家子弟到御前分析,朱元璋大怒说:“我的法,这厮把做买卖!”把旧校绑来处死。到二十三年何荣弟崇祖回广东时: <blockquote>“兄把袂连声:弟弟,今居官祸福顷刻,汝归难料再会日。到家达知伯叔兄弟,勿犯违法事,保护祖宗,是所愿望!”</blockquote> 可是,逃过了胡党,还是逃不过蓝党。何家是岭南大族,何真在元明之际保障过一方秩序,威望极高,如何放得过?据何崇祖自述: <blockquote>洪武二十六年,族诛凉国公蓝玉,扳指公侯文武家,名蓝党,无有分别。自京及天下,赤族不知几万户。长兄四兄宏维暨老幼咸丧。三月二十日夜鸡鸣时,家人彭康寿叩门,吾床中闻知祸事,出问故,云:“昨晚申时,内官数员滞官军到衙,城门皆闭。是晚有公差出城,私言今夜抄提员头山何族,因此奔回。”……军来甚众,吾忙呼妻封氏,各自逃生。</blockquote> 崇祖一房从此山居岛宿,潜形匿迹,一直到三十一年新帝登极大赦,才敢回家安居。<ref>何崇祖《庐江郡何氏家记》(《玄览堂丛书续集》本)。</ref> 李善长死时已经七十七岁了,帅府元僚,开国首相,替主子办了三十九年事,儿子做驸马,本身封国公,富极贵极,到末了却落得全家诛戮。一年后,有人替他上疏喊冤说: <blockquote>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藉令欲自图不轨,尚未可知。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人情爱其子,必甚于兄弟之子(善长弟存义子佑是胡惟庸的从女婿),安享万全之富贵者,必不侥幸万一之富贵。善长与惟庸,犹子之亲耳,于陛下则亲子女也。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且善长岂不知天下之不可幸取?当元之季,欲为此者何限,莫不身为齑粉,覆宗绝祀,能保首领者几何人哉!善长胡乃身见之,而以衰倦之年身蹈之也?凡为此者,必有深仇激变,大不得已,父子之间,或至相挟以求脱祸。今善长之子祺,备陛下骨肉亲,无纤芥嫌,何苦而忽为此?若谓天象告变,大臣当灾,杀之以应天象,则尤不可。臣恐天下闻之,谓功如善长且如此,四方因之解体也。今善长已死!言之无益,所愿陛下作戒将来耳。</blockquote> 说得句句有理,字字有理,朱元璋无话可驳,也就算了。<ref>《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ref> 二案以外,开国功臣被杀的,还有谋杀小明王的凶手德庆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以僭用龙凤不法等事赐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于十三年被鞭死。临川侯胡美于十七年犯禁伏诛。江夏侯周德兴于二十五年以帷薄不修、暧昧的罪状被杀。二十七年,杀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颍国公傅友德,二十八年杀宋国公冯胜。周德兴是朱元璋儿时放牛的伙伴,傅友德、冯胜功最高,突然被杀,根本不说有什么罪过,正合着古人说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话。<ref>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辩证》,潘柽章《国史考异》。</ref> 不但列将以次诛夷,甚至替他坚守南昌七十五日,力拒陈友谅,造成鄱阳湖大捷,奠定王业的功臣,义子亲侄朱文正也以“亲近儒生,胸怀怨望”被鞭死。<ref>刘辰《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三,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ref>义子亲甥李文忠,十几岁便在军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也因为左右多儒生,礼贤下士,有政治野心被毒死。<ref>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五,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ref>刘基是幕府智囊,运谋决策,不止有定天下的大功,而且是奠定帝国规模的主要人物,因为主意多,看得准,看得远,被猜忌最深,洪武元年便被休致回家,<ref>刘辰《国初事迹》。</ref>又怕隔得太远会出事,硬拉回南京,终于被毒死。<ref>《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卷一二八《刘基传》,《刘璟遇恩录》。</ref>徐达为开国功臣第一,小心谨慎,也逃不过。洪武十八年病了,生背疽,据说这病最忌吃蒸鹅,病重时皇帝却特赐蒸鹅,没办法,流着眼泪当着使臣的面吃,不多日就死了。<ref>徐祯卿《翦胜野闻》。</ref>这两个元勋特别被注意,被防闲,满朝文武全知道,给事中陈汶辉曾经上疏公开指出:“今勋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ref>《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鲁传》附《陈汶辉传》。</ref> 武臣之外,文官被杀的也着实不少。有记载可考的,有宋思颜、夏煜、高见贤、凌说、孔克仁,这几人都是初起事时的幕府僚属,宋思颜在幕府里的地位仅次于李善长。夏煜是诗人,和高见贤、杨宪、凌说一伙,专替朱元璋“伺察搏击”,尽鹰犬的任务,告密栽赃,什么事全干,到末了也被人告密,先后送了命。<ref>《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ref>朝官中有礼部待郎朱同、张衡,户部尚书赵勉,吏部尚书余熂,工部尚书薛祥、秦逵,刑部尚书李质、开济,户部尚书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许存仁,左都御史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少卿陈汶辉,御史王朴,纪善、白信蹈等。<ref>《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宋纳传》《安然传》,卷一三八《陈修传》《周祯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ref>外官有苏州知府魏观,济宁知府方克勤,番禹知县道同,训导叶伯巨,晋王府左相陶凯等。<ref>《明史》卷一四〇《魏观传》、卷二八一《方克勤传》、卷一四〇《道同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卷一三六《陶凯传》。</ref>茹太素是个刚性人,爱说老实话,几次为了话不投机被廷杖、降官,甚至镣足治事。一天,在便殿赐宴,朱元璋赐诗,说:“金杯同汝饮,不刃不相饶。”太素磕了头,续韵吟道:“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元璋听了倒也很感动。不多时还是被杀。李仕鲁是朱嘉学派的学者,劝皇帝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想学韩文公辟佛,来发扬朱学。料想着朱熹和皇帝是本家,这着棋准下得不错。 不料皇帝竟不买朱夫子的账,全不理会,仕鲁急了,闹起迂脾气,当面交还朝笏,要告休回家。元璋大怒,叫武士把他掼死在阶下。陶凯是御用文人,一时诏令、封册、歌颂、碑志多出其手,做过礼部尚书,制定军礼和科举制度,只为了起一个别号叫“耐久道人”,犯了忌讳被杀。员外郎张来硕谏止取已许配的少女做宫人,说“于理未当”,被碎肉而死,参议李饮冰被割乳而死。<ref>刘辰《国初事迹》。</ref>叶伯巨在洪武九年以星变上书,论用刑太苛说: <blockquote>臣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仁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由于此。议者曰宋元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亡灭。主上痛惩其敝,故制不宥之刑,权神变之法,使人知惧而莫测其端也。臣又以为不然。开基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刑者国之司命,可不慎欤!夫笞、杖、徙、流、死,令之五刑也。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多裁自圣衷,遂使治狱之吏,务趋求意旨,深刻者多功,平反者得罪,欲求治狱之平,岂易得哉!近者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矣。然未闻有戒饬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是以法司犹循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故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治于民心,此非可以浅浅期也。何以明其然也?古之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士者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与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诛戮,则必在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此岂陛下所乐为哉!诚欲人之惧而不敢犯也。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踵,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为善者怠也。有人于此,廉如夷齐,智如良平,少戾于法,上将录长弃短而用之乎?将舍其所长苛其所短而置之法乎?苟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材争自奋于廉智;倘苛其短而弃其长,则为善之人皆曰某廉若是,某智若是,朝廷不少贷之,吾属何所容其身乎?致使朝不谋夕,弃其廉耻,或自掊克,以备屯田工役之资者,率皆是也。若是非用刑之烦者乎!汉尝徙大族于山陵矣,未闻实之以罪人也,今凤阳皇陵所在,龙兴之地,而率以罪人居之,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殆非所以恭承宗庙意也。</blockquote> 朱元璋看了气极,连声音都发抖了,连声说:这小子敢如此!快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隔了些日子,中书省官趁他高兴的时候,奏请把叶伯巨下刑部狱,不久死在狱中。<ref>《明史》卷一二九《叶伯巨传》。</ref> 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上计吏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账目,数目琐碎畸零,必须府合省、省合部,一层层上去,一直到部里审核报销,才算手续完备。钱谷数字有分毫升合不符合,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得重新填造。布政使司离京师远的六七千里,近的也是三四千里,册子重造不打紧,要有衙门的印才算合法,为了盖这个印,来回时间就得一年半载。为了免得部里挑剔,减除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照例都带有预先备好的空印文书,遇有部驳,随时填用。到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忽然发觉这事,以为一定有弊病,大发雷霆,下令地方各衙门的长宫主印者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预备的空印文书是骑缝印,不能作为别用,也不一定用得着,全国各衙门都明白这道理,连户部官员也是照例默认的,算是一条不成文法律。可是案发后,朝廷上谁也不敢说明详情,有一个不怕死的老百姓,拼着命上书把这事解释明白,也不中用,还是把地方长吏一杀而空。当时最有名的好官济宁知府方克务(建文朝大臣方孝孺的父亲)也死在这案内。上书人也被罚充军。<ref>《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卷一三九《郑士利传》。</ref> 郭桓是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有人告发北平二司官吏和郭桓通同舞弊,从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都处死刑,追赃七百万,供词牵连各直省官吏,死的又是几万人。追赃又牵连全国各地,中产之家差不多全被这案子搞得倾家荡产,财破人亡。这案子激动了整个社会,也大伤了中产阶级和中下级官僚的心。大家都指斥攻击告发此案的御史和审判官,议论沸腾,情势严重,朱元璋一看不对,赶紧下手诏条列郭桓等罪状,说是: <blockquote>户部官郭桓等收受浙西秋粮,合上仓四百五十万石,其郭桓等只收(交)六十万石上仓,钞八十万锭入库,以当时折算,可抵二百万石,余有一百九十万石未曾上仓。其桓等受要浙西等府钞五十万贯,致使府、州县官黄文等通同刁顽人吏边源等作弊,各分入己。</blockquote> <blockquote>其所盗仓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等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金银宝钞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共折米算,所废(吞吐没)者二千四百余万(石)精粮。</blockquote> <blockquote>其应天等五府州县数十万没官田地夏秋税粮,官吏张钦等通同作弊,并无一粒上仓,与同户部官郭桓等尽行分受。</blockquote> 意思是追赃七百万还是圣恩宽容,认真算起来该有二千四百万。这几万人死得绝不委屈。话虽如此说,到底觉得有些不妥,只好借审判官的头来平众怒,把原审官杀了一批,再三申说,求人民谅解。<ref>《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大诰》郭桓卖放浙西秋粮第二三、郭桓盗官粮第四九。</ref>一年后,他又特别指出:“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ref>《大诰续篇》。</ref>可见杀这些贪官污吏是不错的,是千该万该的。不过,倒过来说,杀了二十年的贪官污吏,而贪官污吏还是那么多,沿海比较富饶区域的地方官,二十年来甚至没有一个能够做满任期,都在中途犯了赃贪得罪,由此可见专制独裁的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根本分不开,单用严刑重罚、恐怖屠杀去根绝贪污,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 在鞭笞、苦工、剥皮、抽筋,以至抄家灭族的威胁空气中,凡是做官的,不论大官小官,近臣远官,随时随地都会有不测之祸,人人在提心吊胆、战战兢兢过日子。这日子过得太紧张了,太可怕了,有的人实在受不了,只好辞官,回家当老百姓,不料又犯了皇帝的忌讳,说是不肯帮朝廷做事:“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作。”<ref>《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四。</ref>大不敬,非杀不可。没有做过官的儒士,怕极了,躲在乡间不敢出来应考做官,他又下令地方官用种种方法逼他们出来,“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还立下一条法令,说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ref>《大诰二编》苏州人才第一三。</ref>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各剁去左手大指,立誓不做官,被拿赴京师面审,元璋气呼呼发问:“昔世乱居何处?”回说:“红寇乱时,避兵于福建、江西两界间。”不料红寇这名词正刺着皇帝的痛处:“朕知伯启心怀愤怒,将以为朕取天下非其道也。特谓伯启曰:尔伯启言红寇乱时,意有他忿。今去指不为朕用,宜枭令籍没其家,以绝狂愚夫仿效之风。”特派法司押回原籍处决。<ref>《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一〇、《明史》卷九四《刑法志》。</ref>苏州人才姚润、王谟被征不肯做官,也都被处死,全家籍没。<ref>《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一三、《明史》卷九四《刑法志》。</ref> 洪武朝朝臣幸免于屠杀的,只有几个例子:一个是大将信国公汤和,原是朱元璋同村子人,一块儿长大的看牛伙伴,比元璋大三岁,起兵以后,诸将地位和元璋不相上下的,都闹别扭,不听使唤,只有汤和规规矩矩,小心听话,服从命令。到晚年,徐达、李文忠死已多年,汤和宿将功高,明白老伙伴脾气,心里老大不愿意,让诸大将仍旧掌兵权,苦的是嘴里说不出。他首先告老交出兵权,元璋大喜,立刻派官给他在凤阳盖府第,赏赐稠渥,特别优厚,算是侥幸老死在床上。<ref>《明史》卷一二六《汤和传》。</ref>一个是外戚郭德成,郭宁妃的哥哥,一天他陪朱元璋在后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去冠磕头谢恩,露出稀稀的几根头发,元璋笑着说:“醉疯汉,头发秃到这样,可不是酒喝多了。”德成仰头说:“这几根还嫌多呢,剃光了才痛快。”元璋不做声。德成酒醒,才知道闯了大祸,怕得要死,只好索性装疯,剃光了头,穿了和尚衣,成天念佛。元璋信以为真,告诉宁妃说:“原以为你哥哥说笑话,如今真个如此,真是疯汉。”不再在意,党案起后,德成居然漏网。<ref>《明史》卷一三一《郭兴传》。</ref>一个是御史袁凯,有一次朱元璋要杀许多人,叫袁凯把案卷送给皇太子复讯,皇太子主张从宽。袁凯回报,元璋问:“我要杀人,皇太子却要宽减,你看谁对?”袁凯不好说话,只好回答:“陛下要杀是守法,东宫要赦免是慈心。”元璋大怒,以为袁凯两头讨好,脚踏两头船,老滑头,要不得。袁凯大惧,假装疯癫,元璋说疯子不怕痛,叫人拿木钻来刺他的皮肤,袁凯咬紧牙关,忍住不喊痛。回家后,自己拿铁链锁住脖子,蓬头垢面,满口疯话,元璋还是不放心,派使者去召他做官,袁凯瞪眼对使者唱月儿高曲,趴在篱笆边吃狗屎,使者回报果然疯了,才不追究。这一次朱元璋却受了骗,原来袁预先叫人用炒面拌砂糖,捏成段段,散在篱笆下,趴着吃了,救了一条命,朱元璋哪里会知道?<ref>《明史》卷二八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ref> 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左佥都御史,因病辞官,犯了忌讳,被黥面充军南丹(今广西),遇赦放还,布衣徒步做老百姓,谁也不知道他曾做过官。到宣德时还很健朗,一天因事被御史所逮,跪在堂下,供说也曾在台勾当公事,颇晓三尺法度。御史问是何官,回说洪武中台长严德珉便是老夫。御史大惊谢罪,第二天去拜访,却早已挑着铺盖走了。有一个教授和他喝酒,见他脸上刺字,头戴破帽,问老人家犯什么罪过,德珉说了详情,并说先时国法极严,做官的多半保不住脑袋。说时还北面拱手,嘴里连说:“圣恩!圣恩!”<ref>《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ref> 元璋有一天出去私访,到一破寺,里边没有一个人,墙上画一布袋和尚,有诗一首:“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放,放宽些子有何妨?”墨迹还新鲜,是刚画刚写的,赶紧使人去搜索,已经不见了。<ref>徐祯卿《翦胜野闻》。</ref>这故事不一定是真实的,不过,所代表的当时人的情绪却是真实的。 {{right|原载《中建》半月刊(华北航空版)总第三卷第五期<br />1948年8月5日}} <references /> == 明成祖仁宗景帝之死及其他 == 明世宗中年好道,斋醮无虚日,其后卒死于金石,固尽人知之。若成祖、仁宗、景帝均非善终,则以史多讳言,不尽为人知也。成祖死于仙,方晚年多暴怒,不能治事。《明史》卷二九九《袁珙传》:“礼部郎周讷自福建还,言闽人祀南唐徐知谔、知诲,其神最灵。帝命往迎其像及庙祝以来,遂建灵济宫于都城,祀之。帝每遘疾,辄遣使问神。庙祝诡为仙方以进,药性多热,服之辄痰壅气逆,多暴怒,至失音。中外不敢谏。忠彻一日入侍,进谏曰:‘此痰火虚逆之症,实灵济宫符药所至。’帝怒曰:‘仙药不服,服凡药耶?’忠彻叩首哭,内侍二人亦哭。帝益怒,命曳二内侍仗之,且曰:‘忠彻哭我,我遂死耶?’忠彻惶惧,趋伏阶下,良久始解。”灵济宫祀事详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仁宗之死,传闻异辞。或云死于雷,或云为宫人所毒,见皇甫录《明纪略》、杨仪《螭头密语》。陆釴《病逸漫记》则云:“仁宗皇帝驾崩甚速,疑为雷震,又疑宫人欲毒张后,误中上。予尝遇雷太监,质之,云皆不然,盖阴症也。” 景帝之死,陆釴《病逸漫记》:“景泰帝之崩,为宦者蒋安以帛勒死。”查东山《罪惟录》所记同。 明诸帝中最雄武残暴者无如太祖,衡石量书,初未尝溺于女色。顾中年时曾纳陈友谅妾,后颇以为悔,于所颁《大诰》中自白其事,忸怩作态,亦大可笑也。《大诰·谕官无作无为第四十三》:“朕当未定之时,攻城略地,与群雄并驱,十有四年余,未尝妄将一妇人女子。惟亲下武昌,怒陈友谅擅以兵入境,既破武昌,故有伊妾而归。朕忽然自疑,于斯之为,色乎?豪乎?智者监之。” 诸帝中最昏庸无识者莫如熹宗,顾熹宗实一无才之工程师,使其不为帝王,当为不世出之大匠。李逊之《三朝野记》卷二:“上性好盖房屋,自操斧锯凿削,巧匠不能及。日与亲近之臣涂文辅、葛九思辈朝夕营造,造成而喜,不久而弃,弃而又成,不厌倦也。当其斤斫刀削,解衣盘薄,非素昵近者不得亲视。王体乾等每闻其经营鄙事时,即从旁传奏文书,奏听毕,即曰:‘你们用心行去,我知道了。’所以太阿下移,魏忠贤辈操纵如意,而崔呈秀、魏广微辈通内者亦如桴鼓之旋踵也。”此所记出刘若愚《酌中志》卷一四。 {{right|原载《文史杂志》第二卷第二期<br />1942年2月}} == 北“虏”南倭问题 == 这里谈谈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明朝和蒙古族的关系问题。明朝和蒙古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从1368年之后,一直到明朝灭亡,几百年间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我们今天来研究过去的历史,应该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是敌对的关系,你就不能说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贯彻了民族政策,汉族和兄弟民族都是友好相处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今天我们国家是各民族团结的大家庭,实行民族团结的政策,各民族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来看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譬如明朝和蒙古的关系,北宋和契丹的关系,清朝满族和汉族的关系,等等。对这些问题,有不少人感到难以处理。其实很简单,从今天学习历史的角度来说,从几千年各个民族发展的历史来说,我们应该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当作内部矛盾来处理。无论是蒙古或者契丹,无论是西夏或者女真,都是这样。经过几年的研究,我们得出这样的看法:就是凡是今天在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之内的各民族,不论是哪一个民族,历史上的关系,都是我们自己内部的问题,不能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不能把它们当作外国。要是当作外国,那问题就严重了。我们不能继承解放以前那些历史书、教科书和某些论文中的带有民族偏见的错误观点。总之,我们今天的看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实事求是,历史是怎么样就怎么样写。明朝和蒙古是打了几百年的仗,这个历史事实不能改,在当时是敌对关系,这一点不能隐讳,也不能歪曲。另一方面,凡是我国疆域以内的各民族,不管它在历史上是什么关系,今天我们看都是内部问题、内部矛盾。两个兄弟吵架,不能作为侵略和被侵略来处理。今天,蒙古族是我们五十几个兄弟民族里面的一个,我们今天来讲这段历史的时候,就不能像当时那样对蒙古族采取诬蔑、谩骂、攻击的语言。要互相尊重。明朝是骂蒙古的,蒙古也骂明朝,这是历史事实。但这是他们在骂,不是我们在骂,我们应该实事求是地记录。如果我们也用自己的话来骂就不对了。你有什么道理骂蒙古族?你根据什么事情骂?所以要正确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 至于区别战争的性质问题,是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的问题,我们不能把少数民族打汉族的战争不加区别地都说成是正义的,也不能把汉族为了自卫而进行的战争都说成是非正义的。应该就事论事,就战争发生的原因、经过情况、是非来判断战争的性质。比如说,汉朝和匈奴的关系。匈奴来打汉朝,他抢人家的东西,屠杀人畜;汉朝为了自卫,就应该还击,这当然是正义的。唐朝和突厥的关系也是一样。突厥经常来打,唐朝为了自卫进行还击,也是正义的。明朝和蒙古的关系。蒙古人要南下,明朝组织力量反抗,这同样也是正义的。但是,历史上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战争,也不是正义都在汉族的一边,这需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作出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汉族经常欺侮一些小民族,打人家,这是非正义的。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统治阶级为了自己的阶级利益,闹分裂,闹割据,打汉族,也同样是非正义的。所以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对待。不是哪个民族大、哪个民族小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谁打谁的问题,而是要根据战争的情况、双方人民的利益来判断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始终是敌对的关系,这个问题以后到清朝才解决。清朝打明朝经过了长期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清朝采取联合蒙古的政策,取得了蒙古的支持。在入关之后,清朝对待蒙古的政策是通过婚姻关系来保持满、蒙两个民族之间的和平,清朝皇帝总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蒙古的酋长。乾隆过生日时,来拜寿的一些蒙古族酋长都是他的女婿、孙女婿、曾孙女婿。所以,万里长城在清朝失去了意义。秦始皇修筑万里长城在历史上是起了作用的。早在战国时代,北方一些国家,像燕国、赵国为了抗拒外族的侵略,已经修筑了一些城墙。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把这些国家所修的城墙连结起来加以扩展,就成为万里长城。我们现在看到的长城是经过许多朝代修建的,特别是青龙桥八达岭这一段不是秦始皇修的,而是明朝后期修的。我们在评论历史上某一件事情的好坏时,应该用辩证的方法。秦始皇修万里长城花了很大的力量,死了不少人,这是坏的一方面;可是另一方面,长城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也的确起了作用。虽然它不能完全堵住北方各民族向南发动战争,但是,无论如何,它起了一部分作用,至少因为有了这样一个防御工事,使得长城以南众多的人口可以从事和平的生产。把长城的作用估计过高,认为有了这一条防线,北方的少数民族就进不来了,这是错误的。它们还是进来了,而且进来不止一次。但是,由于有了这个防御工事,使得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军事进攻受到阻碍,这种作用,直到明朝还是存在的。所以明朝还继续修缮长城。只有到了清朝,这样的作用才不再存在了。当然,清朝和蒙古也有几次战争,不过跟明朝的情况比较起来就不同了。明朝和蒙古始终是敌对的关系。清朝不是这样,清朝和蒙古只是个别时候发生过战争。今天情况就更不同了,国家性质改变了,我们采取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长城只是作为一个历史文物而保留着。世界上有七大奇迹,长城是其中之一,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古老的工程之一。 明朝和蒙古的关系,是明朝历史上的一个特征,跟过去的情况不一样,跟以后的情况也不一样。此外,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即所谓南倭问题,也是这个时代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 研究明朝和倭寇的关系,光从中国的情况、中国的材料出发,还不可能得到全面的理解,还必须研究日本的历史。不研究日本的历史,就很难理解当时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些人专门从事抢劫,进行海盗活动,而且时间是如此之长,破坏是如此之严重。但是看看当时日本国内的情况,问题就很容易理解了。所以我们先讲讲日本的情况。 明朝的历史是从1368年开始的。而日本从1336年起,内部分裂为南朝、北朝。京都是北朝的政治中心,吉野是南朝的政治中心。这个分裂的局面,长达六十年之久。一直到1392年南朝站不住了,才投降了北朝。分裂期间,日本有两个天皇:京都有一个天皇,吉野有一个天皇。正当日本南北朝分裂的时候(1336—1396),明朝建立起来了。明朝建立初年,正是日本南北朝分裂的后期。 当时日本的政治形势怎么样呢?日本有天皇,可是那个天皇是虚的、无权的,是一个傀儡。不只是那个时候的天皇是傀儡,凡是明治维新以前的天皇都是傀儡,地位很高,可是政治上没有实际权力。掌握实权的是谁呢?是将军。当时的将军称为征夷大将军。将军有幕府,当时的幕府叫室町幕府,也叫足利幕府。那时日本处在封建社会,有很多封建领主,这些封建领主有很多庄园,占有很多土地,有自己的军事力量,他们不完全服从幕府的命令,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实行封建割据。足利幕府建立之后,由于它的经济基础很薄弱,不能完全控制他们。所以,在足利幕府时代,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封建领主势力强大,在幕府控制下的中央财政发生了困难。怎么办呢?它就要求和明朝通商,做买卖。足利幕府的第三代叫足利义满,他派人到明朝来,要求和明朝通商。明朝政府当然欢迎,但是对日本的情况不了解,对国际形势缺乏知识,不知道日本国内已经有了天皇,糊里糊涂地就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足利义满希望通过和明朝通商来加强自己的经济地位,减少财政困难。但是,由于当时日本是处在一种分裂割据的状态,那些大封建领主并不听他的话。而在那些大封建领主下面有一批武士,由于得不到土地,生活困难,于是他们就到海上去抢劫,成为倭寇。这就是倭寇的来源。所以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幕府和明朝有交往;另一方面幕府下面那些封建领主一批批地来破坏这种交往,到处抢劫。幕府不能控制那些诸侯、封建领主,最后发生了内战。从1467年到1573年这个时期,是日本历史上的“战国时期”。这个时期延续了一百多年,日本国内到处打来打去,战争频繁,人民不能正常地进行生产,因而土地荒废,粮食不够。这样,就使更多的人参加到倭寇的队伍中来。这就是日本在“战国时代”,也就是明朝中期(1467—1573)之后,倭寇侵略更加严重的原因。 从中国的情况来说,中国遭受倭寇的侵犯从明朝一开始就发生了。在明朝建国以前,倭寇已经侵略高丽。那时候,高丽王朝的政治很腐败,没有能力抵抗。接着倭寇南下骚扰我国沿海各地,从辽东半岛到山东半岛,到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到处侵犯。洪武二年(1369)明朝政府派海军去抵抗倭寇。1384年之后又派了一个大将在山东、江苏、浙江沿海地区修了五十九个军事据点防御倭寇。1387年又在福建沿海地区修建了十六个军事据点。所以,从洪武时代起,倭寇就已在危害中国。在永乐时代,1419年倭寇大举进攻山东沿海地区。明朝军队狠狠地打了它一下,把这一股倭寇全部消灭了。倭寇的侵扰引起了明朝政府内部在政治上的争论。当时明朝政府专门设立了三个对外贸易机构,叫作“市舶司”。这三个市舶司设在广州、宁波和泉州。这些地方是当时的对外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到这里来做买卖。当倭寇侵略发生之后,有的人认为,倭寇之起是由于对外通商的缘故,因为你要做买卖,所以日本海盗就来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市舶司封闭掉,对一切国家一概不做买卖。这种论调在明朝政府中占了优势,结果在1523年把三个市舶司撤销了。 撤销市舶司之后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人口密度高,人多耕地少,不少人没有生产资料。这些人做什么呢?在通商的时候他们借一点资本出去做买卖,买一些外国货到中国来卖,把中国的土产卖出去。因此,这些人是依靠通商来维持生活的。这是一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东南沿海的一些大地主,他们看到对外通商的收入比在农业生产上进行剥削要多好几倍,因此从事对外贸易。他们自己搞了很多海船载运中国土产出国,同时把外国商品带回来卖。沿海大地主依靠通商发财,这在当时叫作“通番”。“通番”的历史已经很久了,宋朝后期就有许多大地主组织船队出海通商的事。宋代关于这一类事情的记载很多,元朝也有。民间有这样一个传说,说明朝有一个大富翁叫沈万三,他家里有一个聚宝盆,这个盆里可以出很多宝贝。这是传说,事实并不是这样。事实是他搞对外贸易发了财。有人说他富到这样的程度,明太祖修建南京城时,有一半是他出的钱;此外,每年还要他出很多钱。因为在明朝和元朝作斗争的时候,他曾经站在元朝这一边。所以后来明太祖干脆把他的家产全部没收了,把他充了军。有的说是充军到云南,也有的说是充军到东北。这个故事说明,当时是有这么一部分人是依靠通商和对外贸易来发财的。所以,当时东南沿海地区的情况是,一方面许多贫民依靠对外通商来维持生活,其中有一些穷苦的人长期停留在国外,这一批人就成为华侨。现在南洋各个地方都有华侨,大体上以广东、福建人为多;另一方面,沿海一些大地主依靠通商来发财。因此,当1523年,由于倭寇不断骚扰沿海,明朝政府封闭了市舶司,断绝了对外通商关系时,就发生了新的问题:一方面很多穷苦人失去了生活来源;另一方面,沿海大地主失去了发财机会。他们要求恢复通商。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地主集团便采取反抗手段。你禁止通商,他就秘密通商。他们自己组织船队出去,其中有一些照样发了财,有一些就遭到倭寇的抢劫;而另外一些则采取和倭寇合作的办法,他们也变成了倭寇。他们组织船队出去,能够做买卖就做买卖,不能做买卖就抢。因此,倭寇主要是日本海盗,但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中国人。 除了倭寇之外,当时还有一种情况,即在16世纪初年(1513),葡萄牙人到东方来了。这些葡萄牙人一方面进行通商活动,另一方面也进行海盗活动。不但进行海盗活动,而且占据了我国福建沿海的一些岛屿。 1546年,也就是日本的“战国时代”,倭寇对沿海的侵略更加严重了,浙江宁波一带受到严重的损害。明朝政府派了一个官员总管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防御倭寇。这个官员叫朱纨,他坚决执行禁海方针,任何人都不许出去。坚决用军事力量打击倭寇,打击葡萄牙海盗。把抓到的九十多个海盗头目——有日本人,有葡萄牙人,也有中国人——都杀掉了。这样一来,引起政治上的一场轩然大波。因为被杀的这些人里面,有一些是沿海的大地主派出去的,把这些人杀了,就损害了沿海大地主阶级的利益。这些大地主集团在北京中央政权机构里的代言人(主要是一些福建人)大叫起来了,他们向皇帝控告朱纨,说他在消灭海盗时,错杀了良民和好百姓。这样就展开了政治斗争。在政府里和地方上形成两派:一派要求对外通商,一派反对通商。大体上沿海一些大地主坚决主张通商,而内地一些大地主反对。为什么内地的大地主反对呢?因为他们不但得不到通商的好处,而且海盗扰乱的时候,还要出钱,他们吃了亏。通商派和反通商派的斗争很激烈,代表闽、浙沿海大地主利益的许多官员都起来反对朱纨。朱纨也向皇帝上疏为自己辩护,并且很愤慨地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易,去中国衣冠之盗尤难。”这样,浙江、福建沿海的大地主集团更加恨他,对他的攻击更厉害了。结果明朝政府就把他负责的浙江、福建两省的军事指挥权撤销了,并且派了一个官员来查办这件事。最后朱纨在“纵天子不欲死我,闽浙人必杀我”的情况下自杀了。 朱纨失败了,倭寇问题没有解决。1552年之后,情况更加严重。在浙江沿海一带,倭寇长驱直入。一直到1563年的十一年中间,不但江苏、浙江、福建的许多城市、农村受到倭寇的烧杀、抢劫,倭寇甚至还打到南京城下,打到苏州、扬州一带。 这个时候,明朝的军事力量已经腐化了。明朝在地方的军事制度是卫所制,一个卫有5 600人,一个千户所有1120人,一个百户所有120人。军队和老百姓分开,军户和民户分开。军人是世袭的,父亲死了以后,儿子接着当兵。明朝初年的军事力量是相当强大的,因为它有经济作基础,那时,明朝实行屯田政策,军队要参加生产。办法是国家拨一部分土地给军队,军队里抽一部分人,参加农业生产。自己生产粮食供应军队的需要,国家再补贴一部分。所以,尽管军队的数量很大,最多时达到两百多万人,可是国家的财政开支并不大。以后由于许多地主、官僚把屯田吞没了,把军队的钱贪污了,所以屯田的面积愈来愈小,粮食收入愈来愈少。同时,有些军官把士兵拉来替他搞私人劳动,在家里服役。此外,由于军队和老百姓是分开的,军户和民户是分开的,军人的服装、武器要自备;把河北人派到云南去,山东人派到浙江去,世世代代当兵,结果部队中逃亡的比例愈来愈大。从明朝初年一直发生军队减员的现象,以后愈来愈严重,往往一个单位的逃亡比例达到十分之七八,一百人当中只剩下二三十人。怎么办呢?明朝政府就采取这样的办法:张三如果逃跑了,就把他的弟弟、侄子抓去顶替。如果他家里没有人可以顶替,就抓他的邻居去代替。但是这些被抓去顶替的人又逃跑了。所以军队数量愈来愈少,质量愈来愈低。军官也腐化了。 从明太祖到明成祖,在沿海建立了许多军事据点,组织了海军,建造了一些战船。到这时这些战船因为用的时间太久了,破破烂烂,不能再用了。按照规定,船过一定时期要修一次。可是由于修船的钱也被军官贪污了,没办法修,所以战船愈来愈少。 由于上面这几方面的原因,明朝的军事力量腐化了,军队不能打仗了。在1552年之后,往往是数量不多的倭寇登陆之后,一抢就是几十个城市,抢了就跑。各地方尽管有很多军队,但是不能抵抗。人民遭受深重的灾难。特别应该指出的是,倭寇所侵犯的这些地区都是粮食产区,是最富庶的地方。像江苏(包括长江三角洲)、浙江及福建沿海地区,都是最富庶的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些地方长期遭到抢劫一直到什么时候呢?一直到1564年才改变这种局面。这时,出现了戚继光、俞大猷等有名的军事将领。戚继光看到原来的军队不能作战了,就自己练兵。他了解浙江义乌县的农民很勇敢,便招募了义乌县的农民三千人,成立了一支新军,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他根据东南地区的地形,组织了一个新的阵法,叫作“鸳鸯阵法”。这个阵法的主要特点是各个兵种互相配合,长武器和短武器结合使用。更重要的是他有严格的军事纪律,对兵士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经过两三年之后,他的这支军队便成了最有战斗力的军队。当倭寇侵入浙江的时候,在台州地区,戚继光的军队九战九胜,把浙江地区的倭寇消灭光了。以后把福建地区的倭寇也消灭了。他和俞大猷及其他地区的军事将领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彻底解决了倭寇问题。 可是,在倭寇问题解决之后,又发生了新的问题。这时日本国内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幕府被推翻了,新的军阀起来了。这就是丰臣秀吉。丰臣秀吉用军事力量统一了国内。不过这是表面上的统一,实际上国内各地还是一些封建领主在统治着。这些封建领主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他不能完全控制。为了把尚未完全控制的封建领主(大名)的目标转向国外,并消耗他们的实力,以稳固自己的统治,于是丰臣秀吉就发动一次侵朝战争,派军队去打朝鲜。他写信给朝鲜国王,说他要去打明朝,要朝鲜让路,让他通过朝鲜进入我国东北。他的军事野心非常狂妄,准备征服整个中国,然后把他的天皇带到中国来,以宁波为中心,建立一个庞大的帝国。步骤是:第一步占领朝鲜;第二步占领中国;第三步以中国为中心,向南洋群岛扩张。面临着这样的形势,明朝政府怎么办?有两种主张:一种认为日本打朝鲜与中国无关;另一些人看到了唇亡齿寒的关系,认为朝鲜是我们友好的邻国,丰臣秀吉占领朝鲜以后就会向中国进攻,因此援助朝鲜也就是保卫自己。经过一番争论,后一种意见占了优势,明朝派了军队出去援助朝鲜。这时候,朝鲜已经很混乱,大部分地区被日本军队占领,国王逃跑。明朝政府动员全国的力量来帮助朝鲜,前后打了七年(1592—1598)。由于中国人民的援助,朝鲜军队的奋勇抗战,特别是朝鲜海军名将李舜臣使用一种叫“龟船”的战舰,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最后把日本侵略军打败了。1598年,丰臣秀吉病死。日本侵略朝鲜的军队跑掉了,战争结束了。 所以,我们和朝鲜的历史关系很深远,在甲午战争前三百年,中国就出兵援助过朝鲜,共同反抗外来的侵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我们的经济还没有恢复,美帝国主义就越过“三八线”,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攻。情况很严重。我们又进行了抗美援朝运动,派出了志愿军支援了朝鲜人民。 这一段历史使我们得到这样的认识:日本军国主义者不是这个时代才有,而是有其长远的历史原因。它总是要侵略别人的,从倭寇起,以后不断地向外侵略,1598年侵略朝鲜,甲午战争时期占领我国东北,1937年以后占领了我国大部分地方。我们进行了抗日战争才取得了胜利。要了解和熟悉日本的情况,必须了解和熟悉我们自己的历史情况,这样才能对我们很接近的国家有正确的看法。当然,说日本的军国主义有长远的历史原因,绝对不等于说日本人民都是侵略者。如果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错误的。但是日本的统治者,不管是过去的封建主,或者是近代的军国主义者,都是侵略成性的。中国与日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两国之间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联系。但是在近代的半个多世纪中,由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给中日两国人民带来了灾难。现在中日两国人民,都要从惨痛的历史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使惨痛的历史永不重演,建立和巩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明朝的历史情况与过去不同,与倭寇的斗争,与蒙古贵族的斗争贯穿着这个时代。明朝以前没有这样的情况,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的情况,这是明朝历史的特征。要抓住这个特征才能够了解明朝人民的负担为什么那么重。因为北边有蒙古问题,沿海有倭寇问题,就要有军队打仗。军队要吃饭、要花钱,这些负担都落在人民身上。所以明朝的农民受着无比深重的苦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从明朝开国一直到灭亡,都不断发生农民战争。农民战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时间之久、分布地区之广,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可以和明朝相比。 == 东林党之争 == 东林党之争是明朝末年历史上的一个特征。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历史上所谓党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党是两回事,不能把历史上所说的党和今天的政党混同起来。历史上所说的党并没有什么组织形式,参加哪个党是没有任何形式的,既不要交党费,也没有组织生活,更没有党章和党纲。然而在历史上又确实叫作党。历史上所谓党是指的什么呢?是指政治见解大体相同的一些人的集团,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些人无形的组合。明朝的东林党,它的情况大致是这样:在江苏无锡有个书院叫东林书院,这是一所学校。当时有两个政府官员,叫顾宪成和顾允成,两兄弟在北京做官的时候,由于他们的政治见解与当时的当权人物相抵触,便辞官不做,回家后在东林书院讲学。他们很有学问,在地方上声望很高,为人也正派。这样,和他们意气相投的人跟他们的来往便越来越多了。不但在地方上,就是在北京,有一些官员跟他们的来往也比较多。他们以讲学为名,发表一些议论朝政的意见。这样,从万历二十二年(1594)开始,一直到明朝被推翻,前后五十年间,在明朝政治上形成了一批所谓东林党人和另外一批反对东林党的非东林党人。非东林党人后来形成齐(山东)、楚(湖北)、浙(浙江)三派,与东林党争论不休。这五十年中间,在几件大事情上都有争论。你主张这样,他反对;他主张那样,你反对。举例来说,党争中最早的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京察”问题。“京察”这两个字大家都认识,但是不好懂。这是古代历史上的一种制度,就是政府的官员经过一定的时期要考核,相当于现在的考勤考绩。主持考勤考绩的是吏部尚书、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长、副部长),他们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审查、成绩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当时考取进士以后,有一部分进士就安排做科道官。科就是六科给事中,道就是十三道御史。六科就是按照六部(吏、户、礼、兵、刑、工)来分的。道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的。当时全国有十三个布政使司,设了十三道御史,譬如浙江道有浙江道御史。科道官都是监察官,当时叫作“言官”。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工作,只是监察别人的工作,提出赞成的或者反对的意见。他们的任务就是说话,所以叫“言官”。每次“京察”,吏部提出某些人称职,某些人不称职。1594年举行“京察”的时候,就发生了争论,这一部分人说这些人好,那一部分人说不好。凡是东林党人说好的,非东林党人一定说不好。争论中掺和了封建社会的乡里(同乡)关系。譬如齐、楚、浙就是乡里关系。不管这件事情正确不正确,只要是和我同乡的人,都是对的。还有一种同门的关系。所谓同门,就是指同一个老师出身的。不管事情本身怎么样,只要跟我是同学,就都是对的。至于对亲戚、朋友则更不用说了。就在这样的封建关系组合之下,从1594年“京察”开始,一直争吵了五十年。 继“京察”问题之后,接着发生了“国本之争”。所谓“国本”,就是国家的根本。我们今天说国家的根本就是人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国家。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概念。那时候所谓“国本”是指皇帝的继承人问题。万历做了多年皇帝,按照过去的惯例,他应该立一个皇太子,以便他死后有一个法定的继承人。可是他不喜欢他的大儿子,他所喜欢的是他的小老婆(郑贵妃)生的儿子福王(以后封在河南洛阳),所以他就迟迟不立太子。有些大臣就叫起来了,他们认为国家的根本很重要,也就是说第二代的皇帝很重要,应该早立太子。凡是提议立太子的,万历就不高兴,他说:我还活着,你们忙什么!这样,有人主张早立太子,有人反对立太子,争吵起来了,这就叫“国本之争”。 跟着又发生了一个案子叫“梃击案”。有一天早晨,突然有一个人跑到宫里来见人就打,一直打到万历的大儿子那里去了。当然,这个人马上被逮住了。可是这里发生了一个问题,是谁叫他到宫里来打万历的大儿子的?当时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指使的。这是宫廷问题,却成了当时政治上的一个大问题,引起了争吵,东林党与非东林党大吵特吵。 万历做了四十八年皇帝,死了。他的大儿子继位不到一个月又死了。怎么死的呢?搞不清楚。据说他在病的时候,有一个医生给他红丸药吃,吃了以后就死了。这样就发生了一个问题,这个皇帝是不是被毒死的?是谁把他毒死的?因此又发生了所谓“红丸案”。各个集团之间又争吵起来了。 正在争吵的时候,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只做了个把月的皇帝死了以后,他的儿子继位,还没成年。这个短命皇帝有个妃子李选侍,她住在正宫里不肯搬出来。她有政治野心:想趁这个小孩做皇帝的机会把持朝政。这样,又发生了争论,有一些人出来骂她:你这个妃子怎么能霸着正宫?逼着她搬出去了。这个案件叫“移宫案”。京戏里有一出戏叫《二进宫》,就是反映这件事的,不过把时代改变了,把孙子的事情改成了祖父的事情。 “梃击”、“红丸”、“移宫”是当时三大案件,成为当时争论最激烈的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上出现了什么现象呢?每一件事情出来,这批人这样主张,那批人那样主张,争论不休,整天给皇帝写报告。到底谁对谁不对?从现在来看,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一般地说,道理在东林党方面。东林党的道理多,非东林党的道理少。但是,东林党是不是完全对呢?在某些问题上也不完全对。这样争来争去,争不出个是非来,结果只有争论,缺乏行动,许多政治上该办的事没人去管了。后来造成这种现象:某些正派的官员提出他的主张,这个主张一提出来,马上就有一批人来攻击他,他就不能办事,只好请求辞职。皇帝不知道这个人对不对,不作处理,把事情压下来。这个官既不能办事,辞职也辞不成,怎么办?干脆自己回家。他回家以后,政府也不管,结果这个官就空着没人做。到万历后期,政治纪律松懈到这样的地步:哪个官受了攻击就把官丢了回家,以致六部的很多部长都没人做了。万历皇帝到晚年根本不接见臣下,差不多一二十年不跟大臣见面,把自己关在宫廷里,什么事情也不管。大臣们有什么事情要跟他商量也见不着。政治腐化,纪律松懈,很多重要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却专搞无原则的纠纷。大是大非没人管了,成天纠缠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面。 这种无休止的争吵影响到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的发展。譬如日本侵略朝鲜,中国到底应不应该援助朝鲜,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争论。后来还是派兵去支援了朝鲜,第一个时期打了胜仗,收复了平壤。后来又派兵去,由于麻痹大意,打了败仗。打了败仗以后,政府里又发生争论了,主和派觉得和日本打仗没有必要,支援朝鲜意义不大,不如放弃军事办法,转而采取政治办法来解决问题。他们主张把丰臣秀吉封为日本国王,并答应和他做买卖。历史上封王叫作朝,做买卖叫作贡,所谓朝贡,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你带些物资来卖给我,我给你一些物资作交换。在这种情况下,明朝政府只好一面按照主战派的主张,继续派兵援助朝鲜;一面派人暗中往来日本进行和议。后来明军与朝鲜军大败日本侵略军,日本愿和了。明朝政府便按照主和派撤兵议和的主张,允许议和。并派人到日本去办外交,封丰臣秀吉为国王。但日本国内本来已经有天皇,因此丰臣秀吉不接受王位,而且提出了很强硬的条件。结果外交失败了。日军重新侵略朝鲜。明朝政府只好再次出兵,最后打败了日军。由于追究外交失败的责任,又引起了争论。 这种影响在“封疆案”的问题上表现得更加明显。万历死后,东林党在政府做官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时北京有一个“首善书院”(在北京宣武门内),在这里讲学的也是东林党人。这些人在政治上提出意见时,非东林党人就起来攻击,要封闭这个书院。东林党人当然反对封闭。这样吵了二三十年。这个争论最后演变成什么局面呢?当时万历皇帝的孙子熹宗(年号天启,是崇祯皇帝的哥哥)很年轻,不懂事,光贪玩。他宠信太监魏忠贤,军事、政治各个方面都是太监当家。一些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由于在魏忠贤门下奔走而当了官。凡是属于魏忠贤这一派的,历史上称为“阉党”。阉党里面没有什么正派人。东林党是反对阉党的。因此,党争发展到这个时候,就变成了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与宦官的斗争。这个斗争影响到东北的军事形势。在万历以前,东北的建州女真已经壮大起来了,不断进攻辽东,占领了许多城市。到天启时代,明朝防御建州女真的军事将领熊廷弼提出一系列的军事上和政治上的主张,他认为跟建州女真进行军事斗争时,明朝军队不能退回到山海关以内,而应该在山海关以东建立军事据点。当时前方的另一个军事将领叫王化贞,他不同意这个意见,他认为只能依靠山海关来据守。熊廷弼虽然是统帅,地位比王化贞高,但是没有军事实权。而王化贞得到了魏忠贤的支持。这样,熊廷弼的正确意见因为得不到支持而不能贯彻,结果打了败仗,王化贞跑回来了,熊廷弼也跑回来了,山海关以东的很多地方都丢了。北京震动,面临着很严重的军事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又发生了有关“封疆案”的争论。当时追究这次失败的责任,到底是熊廷弼的责任,还是王化贞的责任?从当时的具体军事形势来看,熊廷弼是正确的,但他没有军队来支持。王化贞有十几万军队,坚持错误的主张,因此王化贞应该负责。但是因为熊廷弼得罪了很多人,结果把这个责任推到他身上,把他杀了。很显然,这样的争论和处理大大地影响了前方的军事形势。 “封疆案”以后,跟着就是魏忠贤对东林党人的屠杀。因为一些在朝的东林党人认为魏忠贤这样胡搞不行,就向皇帝写信控告他的罪恶。当时有杨涟等人列举了他的二十四条罪状。这些东林党人的行为得到了其他官员的支持。这样,东林党和阉党就面对面地斗争起来。由于魏忠贤军权在握,又指挥了特务,而东林党人缺乏这两样武器,结果大批的东林党人被杀。当时被杀的有杨涟、左光斗、周顺昌、黄尊素、缪昌期等。其中周顺昌在苏州很有声望,当特务逮捕他的时候,苏州的老百姓起来保护他。最后这次人民的斗争还是失败了,人民吃了苦头,周顺昌被带到北京杀害了。 熹宗死了以后,明朝最后的一个皇帝——崇祯皇帝比他哥哥清楚一点,他把魏忠贤这伙人收拾了,把一些阉党分子都杀了(魏忠贤是自己上吊死的)。但是这场斗争是不是停止了呢?没有停止,东林党人跟魏忠贤的余孽在崇祯十七年(1644)的时候还在继续斗争。崇祯五年(1632),一些东林党人的后代跟与东林党有关系的地方上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作“复社”,以后又有“几社”,有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参加。表面上他们是以文会友,写文章、写诗,是学术研究组织,实际上有政治内容。大家可能看过《桃花扇》这出戏,这出戏里的侯朝宗、陈贞慧、吴应箕、冒辟疆四公子都是复社里面的人。当时李自成已经占领了北京,崇祯上吊死了。这个消息传到了南方,没有皇帝怎么办?这时一些阉党人物就想拥小福王(由崧)来做皇帝。原来万历把最喜欢的那个儿子福王(常洵)封在河南洛阳,这是老福王。这个人很坏,在他封到洛阳时,万历给他四万顷土地,河南的土地不够,还把邻省的土地也给他。老百姓都恨透了。李自成进入洛阳以后,把老福王杀掉了。小福王由崧(这也不是个好东西)逃到南京。当时在南京掌握军事实权的是过去和魏忠贤有关系的阉党人物马士英,替他出主意的也是一个阉党分子,叫阮大铖,他们把小福王抓到手中,把他捧出来做皇帝。可是政府里面另外一批比较正派的人,像史可法、高弘图、姜日广等主张立潞王(常淓)做皇帝。这个人比较明白清楚。但马士英他们先走了一步,硬把福王捧出来做了皇帝。这样,在南京小朝廷里又发生了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因为马士英和阮大铖是当权的,史可法被排挤出去,去镇守扬州。在清军南下的时候,史可法坚决抵抗,在扬州牺牲了。马士英和阮大铖在南京搞得不像样,清军一步步逼近南京。这时候小福王在做什么呢?在跟阮大铖排戏。也就在这个时候,上面说的四公子就起来反对阮大铖,他们出布告,揭露阮大铖过去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名誉很不好,做了很多坏事,不能让他在政府里当权,号召大家起来反对他。南京国子监的学生也支持他们的主张,这样就形成一个学生运动。侯朝宗这些人虽然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支持,但是他们根本没有实力。而马士英、阮大铖有军事力量。结果有的人被逮捕了,有的人跑掉了。不久之后,清军占领南京,小福王的政权也就被消灭了。 党争从1594年开始,一直到1645年,始终没有停止过。无论是在政治问题上,还是在军事问题上,都争论不休。这种争论是什么性质的呢?这是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开始是东林党和齐、楚、浙三党之争,后来演变为东林党与阉党之争。由于东林党的主张在某些方面是有利于当时的生产的发展的,因此他们得到了人民的支持。但是反过来说,所有的东林党人都反对农民起义。这是他们的阶级本质决定的。譬如史可法这个历史人物,从他最后这段历史来说是应该肯定的。那时候,清军南下包围扬州,他的军事力量很薄弱,也得不到南京的支持,孤军据守扬州。但他宁肯牺牲不肯投降。这是有民族气节的人,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有骨气。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史可法就是这种有骨气的代表人物。但是他以前的历史就不好追究了。他以前干什么呢?镇压农民起义。在阶级斗争极为尖锐的时候,这些人的阶级立场是极为清楚的,反对农民起义,镇压农民起义。即使在他抗拒清军南下的时候,还要反对农民起义。有没有同情农民起义呢?没有。不可能要求统治者来同情被统治者的反抗。 对于这样一段党争的历史,要具体分析,具体研究。党争跟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关系。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取消了宰相,取消了中书省,搞了几个机要秘书到内廷来办事情。到明成祖时搞了个内阁,这是个政府机构。内阁的权力越来越大,代替了过去的宰相,虽然没有宰相之名,但是有宰相之实。至于给皇帝个人办事的有秘书,就是在宫廷里面设立一个机构,叫作“司礼监”。这是一个内廷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司礼监有一个秉笔太监,皇帝要看什么政府报告,让秉笔太监先看;皇帝要下什么书面指示,也让秉笔太监起稿。皇帝年纪大一些、知识多一些的,还能辨别是非,是不是同意,他自己有主见。可是一些年轻的皇帝就搞不清楚,结果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就操纵政治,掌握了政权。因为用人和行政的权力都给了司礼监,结果形成了明朝后期的太监独裁。在明朝历史上有很多坏太监,像明英宗时代的王振,明武宗时代的刘瑾,天启时代的魏忠贤等。太监当家的结果,就造成了政府与内廷之争,也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与太监争夺政权的斗争。明朝后期五十年的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进行的。 随着太监权力的扩大,不但中央被他们控制了,地方也被他们控制了。洪武十三年以后,地方上设有三司(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是各自独立的,都受皇帝的直接指挥。到了永乐时代,当一个地区发生了军事行动,像农民起义或其他的群众斗争爆发的时候,这三个司往往意见不统一,各管各的。结果只好由中央政府派官员去管理这个地方的事。这个官叫巡抚。巡抚是政府官员,常常是由国防部副部长即兵部侍郎担任。巡抚出去巡视各个地方,事情完了就回来。可是由于到处发生农民战争和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战争,这个官去了以后就回不来了,逐渐变成一个地方的常驻官了。因为巡抚是中央派去的,所以他的地位在三司之上。过去三司使是地方上最大的官,现在三司使上面又加了一个巡抚。但这能不能解决问题呢?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巡抚只能指挥这一个地区的军事行动,比如浙江的巡抚就只能管浙江这一个地方。可是遇到军事行动牵涉到几个省的时候,这个巡抚就不能管了。于是又派比巡抚更高的官,即派国防部部长——兵部尚书出去做总督。总督管几个省或一个大省。有了总督之后,巡抚就变成第二等官了,三司的地位则更低了。可是到了明朝后期,总督也管不了事。为什么呢?因为战争扩大了,农民战争和辽东的战争往往牵涉五六个省。五六个省就往往有五六个总督,谁也管不了谁。结果只好派大学士出去做督师,总督也归他管。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明朝为了镇压各地人民的反抗,就派军官到各地去镇守,叫作总兵官,也就是总指挥。统治者对总兵官不放心,怕他搞鬼,因此总是派一个太监去监督,叫作监军。哪个地方有总兵官,哪个地方就有监军。监军可以直接向皇帝写报告,因为他是皇帝直接派出去的。因此,不但总兵官要听他的话,就是像巡抚这一类的地方官也要听他的话。这样,就形成了中央和地方都是太监当家的局面,明朝的政治变成太监的政治了。此外,明朝的皇帝贪图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生活上的欲望,哪个地方收税多,就派一个太监去;哪个地方有矿藏,也派一个太监去,叫作“税使”、“矿使”。全国的主要矿区,东北起辽东,西南到云南,以及武汉、苏州等大城市都有税使、矿使搜刮民脂民膏。这些太监很不讲道理,他们的任务就是弄钱。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矿,更不懂得怎么开采,却要开矿。只要听说这个地方有金矿就要开,而且规定要在这里开三百两、五百两。如果开不出来怎么办?就要这个地方的老百姓来赔。老百姓要反抗,他就说你的房子下面有矿,把房子拆了开矿。收税也很厉害。苏州有很多机户,纺织工人数量很大。他们要加税,每一张织机要加多少钱。老百姓交不起就请愿。请愿也不行。结果就起来反抗,把太监打死,形成市民暴动。苏州市民暴动出了一个英雄人物,叫作葛贤。这个人后来被杀了。因为明朝政府要屠杀参加暴动的市民,他挺身出来顶住了。不仅在苏州,在武汉、辽宁、云南各个地方都发生了市民暴动。有的地方把太监赶跑了,有的地方把太监下面的人逮住杀了。市民暴动是明朝后期历史的一个特征。人民的生活日益困难,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城市工商业者也活不下去了,他们便起来反对暴政。 因此,当时一些比较有见解的政治家,就在政治上提出了一些主张。譬如大家知道的海瑞就是这样。他提出了什么主张呢?他做苏州巡抚,管理江苏全省和安徽一部分。这个地区的土地情况怎样呢?前面说到明朝初年土地比较分散,阶级斗争比较缓和。可是一百多年以后,情况改变了,土地全部集中在大地主、大官僚的手中,而且越来越集中。就在海瑞所管辖的地区松江府,出了一个宰相叫徐阶,他就是一个大地主,家里有二十万亩土地。土地都被大地主占有,农民没有土地,只能逃亡。土地过分集中的结果,使农民活不下去,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海瑞看出了毛病,他想缓和这种情况。当然,他不能也不知道采取革命的手段。他采取什么办法呢?他认为要解决人民的生活问题,要使人民不去搞武装斗争反对政府,就必须使这些穷人有土地可种。土地从哪里来呢?土地都在大地主手里,而大地主之所以取得这些土地,主要的手段是非法的强占。因此他提出这样一个政治措施:要求他管辖地区内的大地主阶级,凡是强占的土地一律退还给老百姓,使老百姓多多少少有一些土地可以耕种,能够活下去。这样来缓和阶级矛盾。他坚决主张这种做法。这一来,大地主阶级就联合起来反对他,结果这个苏州巡抚只做了半年多,就被大地主阶级赶跑了。海瑞的办法能不能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当然不可能。把大地主阶级强占的一部分土地归还给老百姓能不能稍微缓和一下阶级矛盾呢?可以缓和一下。可是办不到,因为地主阶级不肯放弃他们已经到手的东西。海瑞是非失败不可的。类似海瑞这样的政治家当时还有没有呢?有的。他们也感到了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这个政权维持不下去。但是能不能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呢?谁也没有办法。不但统治阶级,就连农民起义的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来。 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结果,最后形成了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崇祯时代,各地方的农民都起来斗争,最后形成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支以李自成为首,一支以张献忠为首。他们有没有明确地提出解决阶级矛盾的办法呢?也没有。李自成后期曾经提出“迎闯王,不纳粮”的口号争取广大农民的支持,结果他的队伍一下子就发展到一百多万,农民、小手工业者、城市贫民都跟着他走。但是不纳粮也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有一个材料,就是山东有一个县,李自成曾经统治过那个地方,当时有人主张分田给百姓。分了没有呢?没有分。他提不出明确的办法,不但提不出消灭地主阶级的根本方针,甚至连孙中山那样的“平均地权”的办法也提不出。所以消灭封建剥削、消灭地主阶级这个根本问题,在古代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不能解决。不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官僚提不出解决办法,就是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起义领袖也提不出解决的办法,这个问题只有在我们这个时代才能解决。我们研究过去的农民革命、农民起义时,不能把我们今天的思想意识强加于古人。我们这个时代能办到的事,不能希望古人也能办到。否则,就是非历史主义的观点。目前史学界在有些问题上存在一些偏向,总希望把农民起义的领袖说得好一些,说得完满一些,不知不觉地就把自己所理解的东西加在古人身上。这是不科学的、非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只能根据历史事实来理解、来解释、来研究和总结历史,而不可以采取别的办法。 附带讲一个小问题。前面提到巡按御史,到底巡按御史是个什么官?我们经常看京戏,很多京戏里都有这么一个官。所谓八府巡按,威风得很。他是干什么的呢?我们前面讲过御史,就是十三道御史,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每一道御史的职务就是监察他这个地区的官吏和政务。同时,中央有一个机构叫都察院。都察院的官吏叫左、右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下面是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下面是左、右佥都御史,再下面就是御史和巡按御史。巡按御史是由都察院派出去检查地方工作的。凡是地方官有违法失职的,他们有权提出意见来。他们还可以监察司法工作,有的案子判得不正确,他们可以提出意见。老百姓申冤的,地方官那里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到巡按御史这里来告。这就是戏上八府巡按的来源。御史的官位大不大呢?不大,只是七品官。当时县官也是七品官。知识分子考上进士以后,有一批人就分配做御史。御史管的事情很少,可是在地方上有很高的职权。为什么呢?因为他代表中央,代表都察院,是皇帝的耳目之官。建立这样一种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呢?目的是想通过巡按御史的监察工作,来缓和当时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矛盾,解决一些问题。贪官污吏,提出来把他罢免;有冤枉的案子,帮助平反。于是老百姓对这样的官员寄予很大的希望,希望他们能帮助自己申冤。这种愿望,在当时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得到了反映。虽然这些人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但是一些文学家、艺术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的要求,创作了许多这类题材的作品,特别是明清两代有很多剧本是反映这个思想的。这些作品大体上有这样一些共同的内容:一类是描写老百姓受了冤枉,被大地主、大官僚陷害,被关起来或者判处了死刑,最后一个巡按给他翻了案。或者是描写皇庄的庄头作威作福,不但庄田范围以内的佃农,就是庄田附近的老百姓也受他们的欺侮。姑娘被抢走了,家里面的东西被抢走了,后来遇上侠客打抱不平,或者清官出来把问题解决了。在明朝后期和清朝前期,有不少的小说、剧本是描写这些恶霸、庄头的残暴行为的。这是一类。另一类作品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的出路问题。当时的知识分子无非是通过考试中秀才、中举人、中进士。中了进士干什么呢?当巡按御史。因此有很多作品是这样的题材:一位公子遇难,在后花园里遇到一位小姐。小姐赠送他多少银子。以后上北京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八府巡按。最后夫妻团圆。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大体上有这几方面的题材,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阶级斗争的一些问题。 == 论晚明“流寇” == 明末“流寇”的兴起,是一个社会组织崩溃时必有的现象,像瓜熟蒂落一样,即使李自成、张献忠这一班暴民领袖不出来,那些由贵族太监官吏和地主绅士所组成的统治集团,因为已经腐烂了,僵化了,肚子吃得太饱了,搜括到的财富已经堆积得使他们窒息了,只要人民能够自觉,团结成为伟大的力量,要求生存的权利,这个高高地挂在半空中的恶化的无能的机构,是可以一蹴即倒的。 朱明政权的被消灭,被消灭于这政权和人民的对立,杀鸡求卵;被消灭于财富分配的不均,穷人和地主的对立。在三百年前,崇祯十七年(1644)正月兵科都给事中曾应遴明白地指出此现象,用书面警告政府当局,他说:“臣闻有国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今天下不安甚矣,察其故原于不均耳。何以言之?今之绅富率皆衣租食税,安坐而吸百姓之髓,平日操奇计赢以役愚民而独拥其利,有事欲其与绅富出气力,同休戚,得乎?故富者极其富而至于剥民,贫者极其贫而甚至于不能聊生,以相极之数,成相恶之刑,不均之甚也。”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绅富阶级利用他们所有的财力和因此而得到的特殊政治势力,加速地加重地剥削和压迫农民,吸取最后的一滴血液。农民穷极无路,除自杀,除逃亡以外,唯一的活路是起来反抗,团结起来,用暴力推翻这一集团的吸血鬼,以争得生存的权利。 17世纪初的农民反抗运动,日渐开展,得到一切被压迫人民的支持、参加,终于广泛地组织起来,用生命去搏斗,无情地对统治集团进攻,加以打击、消灭。这种运动,当时的统治集团和后来的正统派史家称之为“流寇”。 “流寇”的发动、成长和实力的扩充,自然是当时统治集团所最痛心疾首的。他们有的是过分的充足的财富,过着舒服、纵佚、淫荡、无耻的生活。他们要维持现状,要照旧加重剥削来维持欲望上更自由的需要,纵然已有的产业足够子子孙孙的社会地位的保证,仍然像饥饿的狼,又馋又贪,永远无法满足。然而,当前的变化明朗化了,眼见得被消灭,被屠杀,他们不能不联合起来,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加强统治,加强武力,侮蔑、中伤对方,作最后的挣扎。同时,集团的利益还是不能消除个人利害的冲突,这一集团的中坚分子,即使在火烧眉睫的时候,彼此间还是充满了嫉妒、猜疑、钩心斗角、互相计算。在整三百年前,北平的形势最紧张的时候,政府请勋贵大臣富贾巨商献金救国,话说得极恳切,希望自己人能自己想办法。可是,结果,最著名的一个富豪出得最少。他是皇帝的亲戚,皇帝皇后都动了气,才添了一点点,其他的人自然不会例外。人民虽然肯尽其所有报效国家,可惜的是他们早已被榨干了。三月十九日北平陷落后,这些悭吝的高贵的人们,被毫无怜悯的几夹棍几十板子,大量的金子银子珠宝被搜出以后,一批一批地斩决,清算了他们对人民所造的孽债。皇宫被占领以后,几十间尘封灰积的库房也打开了,里面堆满了黄的金子、白的银子!皇宫北面的景山,一棵枯树下,一条破席子,躺着崇祯皇帝和他的忠心的仆人的尸身! 站在相反的立场,广大的农民群众,他们是欢迎“流寇”的,因为同样是在饥饿线上挣扎的人们。举几个例子,山西的许多城市,没有经过什么战斗便被占领了,因为饿着肚子的人们到处都是,他们做内应,做先遣部队,打开城门,请敌人进来。山东河南的城市,得到“流寇”的安民牌以后,人民恨透了苛捐,恨透了种种名目的征税,更恨的是在位的地方官吏,他们不约而同,一窝蜂起来赶走了地方官,持香设酒,欢迎占领军的光临,有的地方甚至悬灯结彩,远近若狂。又如宣府是京师门户,北方重镇,被围以后,巡抚朱之冯悬重赏募人守城,没人理会。再三申说,城中的军民反而要求准许开城投降。朱之冯急了,自己单独上城,指挥炮手发炮,炮手又不理会,毫无办法,急得自己点着火线,要发炮,又被军民抢着拉住手,不许放,他只好叹一口气说:“人心离叛,一至如此!” 由于政治的腐败,政府军队大部分是勇于抢劫,怯于作战的,他们不敢和“流寇”正面相见,却会杀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报功,“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民间有一个譬喻,譬“流寇军”如梳,政府军如栉。到这田地,连剩下些过于老实的良民也不得不加入“流寇军”的集团去了。大将左良玉驻兵襄樊,奸淫掳掠,无所不为,老百姓气苦不过,半夜里放火烧营房,左良玉站不住脚,劫了一些商船逃避下游,左兵未发,老百姓已在椎牛设酒欢迎“流寇”了。其他一些将领,如马扩奉命援凤阳,凤阳被焚劫了四天以后,“流寇”走了,他才慢慢赶到。归德已经解围,尤玘才敢带兵到城下。颍、亳、安、庐一带的“流寇”已经唱得胜歌凯旋了,飞檄赴援的部队,连影子也看不见。将军们一个个脑满肠肥,要留着性命享受用人格换来的财富,士兵都是出身于贫困阶层的农民,穿不暖,吃不饱,脸黄肌瘦,走路尚且艰难,更犯不着替剥削他们的政权卖命。整个军队的纪律破坏了,士气消沉,军心涣散,社会秩序、地方安宁都无法维持,朱明政权也不能不随之解体了。 “流寇”初起,是从各地方陆续发动的,人自为战,目的只在不被饥饿所困死。后来势力渐大,兵力渐强,政府军每战必败,才有推翻统治集团的企图。最后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汉江陷荆襄后,恍然于统治集团的庸劣无能,才决定建立一个新政权,从此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作争夺政权的步骤,一反过去流窜的作风。果然不到两年,北京朱明政府便被消灭,长江以北大部分被放在新政权之下。这是在李自成初起时所意料不及的。其实与其说这是李自成的成功,还不如说是社会经济的自然崩溃比较妥当。 分析朱明政权的倾覆,就政府当局说,最好的评论是戴笠的《流寇长篇序》,他说:“主上则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恶直,好小人而疑君子,好速效而无远计,好自大而耻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则善私而不善公,善结党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执守,善因循而不善改辙,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资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大言虚气而不善小心实事。百年以来,习以为然。间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君臣都是亡国的负责人,独裁、专制加上无能的结果是自掘坟墓。 就整个社会组织的解体说,文震孟在1635年上疏论致乱之源说:“堂陛之地,猜欺愈深,朝野之间,刻削日甚。缙绅蹙靡骋之怀,士子嗟束湿之困。商旅咨叹,百工失业,本犹全盛之海宇,忽见无聊之景色……此致乱之源也。”他又指出政府和人民的对立:“边事既坏,修举无谋,兵不精而日增,饷随兵而日益;饷重则税重,税重则刑繁。……复乘之以天灾,加之以饥馑。……而守牧惕功令之严,畏参罚之峻,不得不举鸠形鹄面无食无衣之赤子而答之禁之。……下民无知,直谓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后得反之也,此又致乱之源也。”驱民死地,为丛殴雀,文震孟是政府的一员大官,统治集团的一个清流领袖,委婉地说出致乱之源是由于政府的上下当局所造成,官逼民反。 正面的指斥是李自成的檄文。他指斥统治集团的罪状说:“明朝昏主不仁,宠宦官,重科第,贪税敛,重刑罚,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师旅,掳掠民财,奸人妻女,吸髓剥肤。”完全违反农民的利益,剥夺人民的生存权利。接着,他特别提出他是代表农民利益,而且他本身是出身于农民阶层的,他说:“本营十世务农良善,急兴仁义之师,拯民涂炭,士民勿得惊惶,各安生理。各营有擅杀良民者,全队皆斩。”他提出鲜明的口号:“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尽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以除力役,废赋税,保障生活为号召,以所掠得统治集团的财富散给饥民。百姓喜欢极了,叫这政府所痛恨的军队为“仁义兵”。他标着鲜明的农民革命的旗帜,向统治集团作致命的打击。在这种情势下,对方还是执迷不悟,茫然于当前的危机,抱定对外和平、对内高压的政策,几次企图和关外对峙的建州部族讲求以不失面子为光荣的和平,只用一小部分军力在山海关内外,堵住建州入侵的门户,作消极的防卫,对内却用全力来消灭“流寇”。同时,内部又互相猜嫌排斥,“有忧念国事者则共诧之如怪物”,继续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对人民则更加强压迫,搜括出最后的血汗,迫其反抗。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情势达于尖锐化,以一小撮的腐烂的统治集团来抵抗全体农民的袭击,自然一触即摧,朱明的政权于此告了终结。 17世纪前期的政府和人民的对立,政府军包围,追逐“流寇”,给关外的新兴的建州部族以可乘之机,乘虚窜入,建立了大清帝国。这新政权的本质是继承旧传统的,又给铲除未尽的地主阶级以更苏的机会,民族的进展活力又被窒息了三百年! 附带地提出两件事实: <blockquote>其一是距今三百零一年前的七月二十五日,当外寇内乱最严重的时候,江苏枫桥,举行空前的赛会,绅衿士庶男女老幼,倾城罢市,通国若狂。</blockquote> <blockquote>其二是距今三百年前的四月初二,江苏吴江在得到北都倾覆的消息以后,举行郡中从来未有的富丽异常的赛会。</blockquote> 这两次亡国的狂欢之后,接着就是嘉定三屠,扬州十日! {{right|原名《晚明“流寇”之社会背景》<br />发表于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第五、六期<br />1934年10月<br />1944年3月重写于昆明}} == 建州女真问题 == 现在讲第一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建州问题。建州的历史和明朝一样长。在明朝初期和中期的时候,建州是服从明朝的。从明朝初年起一直到努尔哈赤的时候都是这样,努尔哈赤曾经被明朝封为“龙虎将军”。但是清军入关以后,清朝皇帝忌讳这段历史,他们不愿意让人们知道他们的祖先和明朝有关系。因此,清朝写的一些历史书把这几百年间建州女真和明朝的关系整个取消了,把这段历史的真实情况隐瞒起来,说他们的祖先从来就是独立的,跟明朝没有关系。凡是记载他们的祖先与明朝的关系的历史书,他们都想办法搜来毁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里有一部分禁毁书目,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书里面有某些文章对清朝表示不满的,另一类就是牵涉到清朝的祖先的。这也是一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在作怪。因此这一段历史很长时间被埋没了,最近二三十年才有人进行研究。 现在讲讲建州这个部族的发展变化。建州在过去叫女真,金朝就是女真族建立的。建州就是金的后代。为什么叫建州呢?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长白山一带就叫建州。后来努尔哈赤统治了东北,建立了政权,国号仍称为“后金”。到了他儿子的时候才改国号为“清”。建州在明朝初年的时候,还没有进入农业社会,还不知道种地,生产很落后,文化当然也很落后。那时他们靠什么生活呢?靠打猎、采人参过活。把兽皮、人参一些奇特的物产跟汉人、朝鲜人交换他们所需要的布匹、铁锅一类的东西。所以建州人的经济生活跟汉人、朝鲜人分不开。后来由于人口的增加,对粮食的生产感到很迫切了。但是他们自己不会种,怎么办呢?找汉人、朝鲜人替他们种。于是通过战争把汉人、朝鲜人俘虏过去做他们的奴隶。有大量的汉文和朝鲜资料说明建州族的农业生产是农奴生产。建州贵族自己是不参加农业劳动的。农奴也不是他们本族人,而是俘虏来的汉人和朝鲜人。 他们通过以物换物的方法从汉人那里取得铁器。到了15世纪后期,他们俘虏了一些汉人铁匠,自己开始开矿、炼铁。有了铁器,生产水平提高了。到了努尔哈赤的时候,通过战争把原来的许多小部族统一起来,定居在辽阳以南一个叫赫图阿拉的地方。努尔哈赤一方面统一了东北的许多部族,另一方面他又用很大的力量来接受汉人的文化。在他左右有一批汉族的知识分子。他和过去的封建帝王一样,注意研究历史,接受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来制定他的政策方针和军事斗争方针。 上面简单地谈了一下建州的社会发展过程。现在我们来讲讲建州跟明朝的关系。在明朝初期,建州分为三种:分布在现在的松花江一带的叫海西女真,因为松花江原来的名字叫海西江。分布在长白山一带的叫建州女真,因为这些人主要居住在现在的依兰县。这个地方在历史上曾建立过一个国家,叫作“渤海国”。渤海国人把依兰县称为建州,因此住在这个地方的女真人称为建州女真。住在东方沿海一带的叫“野人女真”。野人女真的文化最落后。海西和建州又称为熟女真。野人女真又称为生女真。野人女真经常活动在忽剌温江一带,因此野人女真又称为“忽剌温女真”,也叫“扈伦”。从历史发展来看,熟女真是金的后代,生女真可能是另外一个种族。这三种女真分布的地区大致是这样:东边靠海,西边和蒙古接近,南边是朝鲜,北边是奴儿干(包括现在的库页岛)。在明朝建国以后,西边就是明朝,南边是朝鲜,北边是蒙古。 在明朝几百年间,东北建州族的历史也就是跟蒙古、朝鲜、明朝三方面发生关系的历史。明朝初期,有一部分建州族住在朝鲜境内,他们和朝鲜的关系很深,有一些酋长还由朝鲜政府封他们的官。同时,这些酋长又和明朝发生关系,明朝也给他们封官号。明朝对这三种女真采取什么政策呢?采取分而治之的政策。所谓分而治之,就是不让它们团结成为一个力量,老是保持若干个小的单位。所以从明太祖建国以后起,直到明成祖的几十年间,明朝经常派人到东北地区去,跟三种女真的各个地区的酋长联系,封他们的官,建立了一百多个卫所,用这些酋长充当卫所的指挥使。这样做对这些女真族的上层分子有没有好处呢?有好处,他们接受了明朝的官位以后,就得到了一种权力。明朝政府给他们一种许可证,当时叫作“勘合”。有了这种“勘合”,就可以在每年一定的时候到明朝边界来做买卖。没有这个东西就不行。对那些大头头,明朝政府就封他们为都督。历史上最早的建州族领袖有这么几个人:一个叫猛哥帖木儿(这是蒙古名字,当时受蒙古的影响),另一个叫阿哈出。这两个人是首先跟明朝来往、受明朝政府封官的。猛哥帖木儿后来成为明朝所建立的建州左卫的酋长,阿哈出是建州卫的指挥使。根据朝鲜的历史记载,阿哈出和明成祖有过亲戚关系(这点在汉文的记载中没有)。永乐时代,明朝又派了大批官员到东北库页岛地区建立了一个机构,叫“奴儿干都司”。至此,明朝前前后后在东北地区建立了一百八十四个卫所。这些卫所建立以后,明朝政府有什么军事行动,譬如跟蒙古打仗,这些建州酋长就派兵参加明朝的军队。这样,他们慢慢由原住的地方往西移,越来越靠近辽东(就是现在的辽东半岛)。他们一方面跟明朝的关系很好,另一方面也经常发生矛盾。矛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前面所说的,他们为取得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劳动力,就俘虏汉人,这样就引起了冲突;另一个就是通商,物资上的交换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也发展成为军事冲突。同样,建州和朝鲜的关系也是如此,有和平时期,也有战争时期。 经过几十年以后,原来的一百八十四个单位发生了变化,有的小单位并到大单位里去了,单位的数目减少了,但是军事力量却强大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建州族某些酋长有时就依靠朝鲜来抗拒明朝,有时又依靠明朝来抗拒朝鲜。结果,明朝政府便跟朝鲜政府商量,在1438年,两方面的军队合起来打建州,杀了一些建州领袖。建州因为遭到这次损失,在原来的地方待不下去了,于是就搬到浑河流域,在赫图阿拉的地方住下来。原来左右卫是分开的,到了这里以后,两个卫所合在一起了。这样,它的力量反而比过去更强大了。到了万历时代,右卫酋长王杲和他的儿子阿台跟明朝发生了冲突。当时明朝在东北的军事总指挥叫李成梁。他是朝鲜族人,是一个很有名的军事将领。他把王杲、阿台包围起来。右卫被包围了,而左卫酋长叫场和他的儿子塔失是依靠明朝的,他们给李成梁当向导。结果明朝的军队大举向右卫进攻,把王杲、阿台杀死了,同时把叫场、塔失也杀死了。塔失的儿子是谁呢?就是努尔哈赤。所以努尔哈赤以后起兵反对明朝时提出了七大恨,其中有一条就是明朝把他的父亲和祖父杀害了。 努尔哈赤在他父亲和祖父死时还很年轻,当时部族里剩下的人很少了,明朝后期的历史记载说李成梁把他收养下来,所以他从小就接受了汉族文化。长大以后,他就把自己部族的力量组织起来。他采取依靠明朝的方针,把建州族俘虏的汉人奴隶送回给明朝。这样便取得了明朝政府的信任。1587年,他以自己的军事力量把附近地区的部族吞并了。1589年被明朝封为都督,力量得到了发展。这个时候,建州部族里面另外两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发生冲突和残杀,努尔哈赤就利用这次冲突来发展自己的实力。日本侵略朝鲜的时候,他表示愿意帮助明朝打日本。结果明朝和朝鲜都拒绝了他。1595年,明朝政府封努尔哈赤为龙虎将军,他成了东北地区军事实力最强大的领袖。 正当努尔哈赤的力量越来越强大的时候,明朝政府内部发生了许多问题。1589年,播州土司起兵反抗明朝,打了十几年的仗。1592年在现在的宁夏地区,少数民族的反抗又引起了战争。同一年丰臣秀吉侵入朝鲜,接连打了七年仗。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朝自己的问题很多,就顾不上努尔哈赤了。努尔哈赤利用这个机会更加积极地发展自己的力量,统一各个部族。他统一的方法有两个:一个办法是用军事力量征服;另一个办法是通婚,通过婚姻关系把许多部族组织起来。到了1615年,东北辽东半岛以东的大部分地区已经被努尔哈赤统一了。军事力量壮大以后,他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制度。1600年,他规定三百人组成一个牛录(大箭的意思)。1615年又进一步把五个牛录组成为一个甲喇,五个甲喇组成为一个固山。他一共有四个固山。每一个固山有一面旗,分为红、黄、蓝、白四个旗,共有三万兵力。后来军事力量更加强了,俘虏的人更多了,于是又增加了四个旗,就是镶红旗、镶黄旗、镶蓝旗、镶白旗。一共为八个旗。后来征服了蒙古族,组成为蒙古八旗。再后来又把俘虏的汉人组成为汉军八旗。他的军事组织跟生产组织是统一的,每一个牛录(三百人)要出十人、四头牛来种地,每家要生产一些工艺品。1659年开始开金矿、银矿,并建立了冶铁手工业。这一年他创造了文字,用蒙古文字和建州语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字。这种文字后来就成为老满文。加上标点就变成新满文。1616年(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自称为皇帝,国号“后金”,年号“天命”,他认为他的一切都是上天的指示。他这个家族自己搞了一个姓,叫“爱新觉罗”。爱新觉罗是什么意思呢?在建州话里,爱新是金,觉罗是族,就是金族。用这个来团结组织东北女真族的力量。从他的国号和姓就说明他是继承金的。两年以后,他出兵攻打明朝。以上讲的就是努尔哈赤以前东北建州的具体情况。这些情况说明什么呢? 一、建州这个部族并不是像清朝的史书上所记载的那样,是从努尔哈赤才开始的,而是从明朝初年起,建州族就在东北地区活动。 二、建州和明朝、蒙古、朝鲜三方面都有关系。可以明显地看出,猛哥帖木儿就是蒙古名字。汉族、蒙古族、朝鲜族的文化对它都有影响。它接受了这几方面的东西,提高了自己。 三、明朝对东北女真族的政策是分而治之,但这个政策后来失败了。女真各部要求团结,从生活和文化的提高来说,从加强军事力量来说,都需要团结在一起。尽管中间遭到一些挫折,但是并不能阻止三种女真的团结。努尔哈赤一生的活动主要是为了实现这个愿望,他统一了东北许多部族。统一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应该说是好事情,不是坏事。努尔哈赤统一东北的各个部族,在民族发展的历史上是有贡献的。 四、东北建州部族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初期过着游牧生活,不善于耕种。后来俘虏汉人、朝鲜人去耕种,有了农业生产;同时也懂得了使用铁器、生产铁器,初步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生产水平。努尔哈赤取得了沈阳、辽阳以后,封建化的过程加快了,在很大的程度上接受了汉人的文化和生产方式。但是必须了解,建州族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自身的特点的。上面所说的八旗,表面上是军事组织,实际上是社会组织和生产组织,这三者是统一的。八旗军队在出去打仗的时候,明确规定俘虏到的人口和物资应该拿出一部分交给公家,剩下的才归自己。在努尔哈赤时代,八旗的头子还都有很大的权力,许多事情都要经过他们共同商量,取得他们的同意后才能作出决定。这种情况一直到努尔哈赤的儿子清太宗的时候才改变,才提高了皇帝的地位,而把八旗首领的地位降低了。 最后讲讲“满洲”这个名字的来源问题。这个名字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根据明朝的历史记载,在清太宗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满洲”这个名字。一直到清太宗时才称“满洲”。后来又称为“满族”。在外国的地图上把中国的东北叫满洲,后来我们自己也跟着外国人这样叫。现在可能的解释是:建州族信仰佛教,佛教里有一个佛叫作“文殊”,满族人把文殊念作“满住”。1348年明朝跟朝鲜合起来打建州,很多建州人被杀,其中有一个领袖就叫李满住(女真族里有不少人叫满住,用宗教上的名词作为自己的名字)。可能“满洲”就是从“满住”演变而来的。从“文殊”演变为“满住”,又从“满住”演变为“满洲”。这是一个试探性的解释,还不能说是科学的结论。其他方面的材料还没有。因此,究竟为什么叫“满洲”,现在还不能下最后的结论。 以上我们介绍了建州的一些情况。我们对待汉族和满族的关系,也应该像对待汉族和蒙古族的关系一样。在明朝,汉族和满族之间是打过仗,但是更多的时候是不打仗的。清太宗改国号为清,到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入关,正式建立了清朝。清朝统治中国两百多年,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个王朝。清朝末年一些革命党人进行反满斗争,出了不少的书,宣传清朝的黑暗统治,宣传反满。这在那个时期是必要的。可是经过几十年,到了现在,我们如果还是这样来对待满族就不应该了。我们是多民族的国家,各个民族一律平等。一方面要承认清朝进行过多次非正义的战争,有过黑暗统治;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清朝统治的两百多年并不都是黑暗时代,其中有一个时期的历史是很辉煌的。譬如像康熙、乾隆时代就是清朝的全盛时代,这个时代不但巩固了国家的统一,而且有所发展。我们中国今天的疆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是康熙、乾隆时代奠定的。我们继承了他们的遗产。所以毛主席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我们对清朝的历史必须有足够的估价,对康熙、乾隆巩固国家的统一、发展国家的统一也要有足够的估价。应该给它以应有的尊重。不但对历史应该给予应有的尊重,今天在民族关系上也应该注意这点。解放以后,中央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指示,就是“满清”两个字不要连用。清朝就是清朝,满族就是满族。要把清朝统治者和广大的满族人民区别开,并不是所有的满族人都是清朝的统治者。满族人民在清朝统治下同样是受剥削、受压迫的。至于清朝统治者,他们做过坏事,但是在有些事情上也做过好事,而且做了很大的好事。应该从历史事实出发,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 明代的军兵 == === 一 军与兵 === 明初创卫所制度,划出一部分人为军,分配在各卫所,专负保卫边疆和镇压地方的责任。军和民完全分开。中叶以后,卫军废弛,又募民为兵,军和兵成为平行的两种制度。 军是一种特殊的制度,自有军籍。在明代户口中,军籍和民籍、匠籍平行,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户部,匠籍属于工部。军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截然分开的。兵恰好相反,任何人都可应募,在户籍上也无特殊的区别。军是世袭的、家族的、固定的,一经为军,他的一家系便永远世代充军,住在被指定的卫所。直系壮丁死亡或老病,便须由次丁或余丁替补。如在卫所的一家系已全部死亡,还须到原籍勾族人顶充。兵则只是本身自愿充当,和家族及子孙无关,也无固定的驻地,投充和退伍都无法律的强制。军是国家经制的、永久的组织,有一定的额数,一定的戍地。兵则是临时招募的,非经制的,无一定的额数,也不永远屯驻在同一地点。 在明代初期,军费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军饷的大部分由军的屯田收入支给。在国家财政的收支上,军费的补助数量不大。虽然全国的额设卫军总数达到两百七十余万的庞大数字<ref>《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ref>,国家财政收支还能保持平衡。遇有边防屯田的收入不敷支给时,由政府制定“开中”的办法,让商人到边塞去开垦,用垦出的谷物来换政府所专利的盐引,取得买盐和卖盐的权利。商人和边军双方都得到好处。 兵是因特殊情势,临时招募的。招募时的费用和入伍后的月饷都是额外的支出。这种费用原来没有列在国家预算上,只好临时设法,或加赋,或加税,或捐纳,大部分由农民负担。因之兵的额数愈多,农民的负担便愈重。兵费重到超过农民的负担能力时,政府的勒索和官吏的剥削引起农民的武装反抗。政府要镇压农民,又只好增兵,这一笔费用还是出在农民身上。 卫所军经过长期的废弛而日趋崩溃,军屯和商屯的制度也日渐破坏,渐渐地不能自给,需要由国家财政开支。愈到后来,各方面的情形愈加变坏,需要国家的财政供给也愈多。这费用也同样地需由农民负担。同时又因为军力的损耗,国防脆弱,更容易引起外来的侵略。卫军不能作战,需要募兵的数量愈多。这两层新负担,年复一年地累加,国家全部的收入不够军兵费的一半,只好竭泽而渔,任意地、无止境地增加农民的负担,终于引起历史上空前的农民暴动。政府正在用全力去镇压,新兴的建州却又乘机而入,在内外交逼的情势下,颠覆了明室的统治权。 除中央的军和兵以外,在地方的有民兵、民壮(弓兵、机兵、快手)、义勇种种地方警备兵。在边地的有土兵(土军)、达军(蒙古降卒)。在内地的有苗兵、狼兵(广西土司兵)、土兵等土司兵。将帅私人又有家丁、家兵、亲兵。各地职业团体又有由矿工所组织的矿兵,盐丁所组织的盐兵,僧徒所组织的少林兵、伏牛兵、五台兵。也有以特别技艺成兵的,如河南之毛葫芦兵、习短兵,长于走山;山东有长竿手,徐州有箭手,井陉有蚂螂手,善运石,远可及百步。福建闽漳泉之镖牌兵等。<ref>《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ref> 从养军三百万基本上自给的卫兵制,到军兵费完全由农民负担,国库支出;从有定额的卫军,到无定额的募兵;从世袭的卫军,到雇用的募兵,这是明代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次之,军因历史的、地理的、经济的关系,集中隶属于国家,在战时才由政府派出统帅总兵,调各卫军出征。一到战事终了,统帅立刻被召回,所属军也各归原卫。军权不属于私人,将帅也无直属的部队。兵则由将帅私人所招募、训练,和国家的关系是间接的。兵费不在政府的岁出预算中,往往须由长官向政府力争,始能得到。同时兵是一种职业,在中央权重的时候,将帅虽有私兵,如嘉靖时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都还不能不听命于中央。到明朝末年,民穷财尽,内外交逼,在非常危险的局面下,需要增加庞大的兵力,将帅到处募兵,兵饷都由将帅自行筹措,发生分地分饷的弊端,兵皆私兵,将皆藩镇,兵就成为扩充将帅个人权力和地位的工具了。 === 二 卫所制度 === 明太祖即皇帝位后,刘基奏立军卫法。 《明史》卷八九《兵志序》说: <blockquote>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ref>《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ref></blockquote> 这制度的特点是平时把军力分驻在各地方,战时才命将出师,将不专军,军不私将,军力全属于国家。卫所的组织,《明史》卷九〇《兵志二·卫所门》记:“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卫有指挥使,所有千户、百户。总旗辖五十人,小旗辖十人。各卫又分统于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司有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和治民事的布政使司,治刑事的按察使司,并称“三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贵州、云南、北平三护卫、山西三护卫),行都司三(北平、江西、福建),留守司一(中都)。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成祖以后,多所增改,都司增为二十一(浙江、辽东、山东、陕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河南、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大宁、万全、山西、四川行都司、陕西行都司、湖广行都司、福建行都司、山西行都司),留守司二(中都、兴都)。内外卫增至四百九十三,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三百五十九。<ref>按《明史》《职官志》五:“计天下内外卫,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ref> 全国卫军都属于中央的大都督府。大都督府掌军籍,是全国的最高军事机关。洪武十三年(1380)分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洪武二十六年定分领在京各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卫所。其组织如下: <!-- 原书图片:plate_397458_1.jpg(https://www.99csw.com/book/plate.pic/plate_397458_1.jpg)--> 每府设左右教督各一,掌治府事。成祖以后,又改组如下: <!-- 原书图片:plate_397458_2.jpg(https://www.99csw.com/book/plate.pic/plate_397458_2.jpg)--> 各地都司分隶于各都督府,其组织如下: <!-- 原书图片:plate_397458_3.jpg(https://www.99csw.com/book/plate.pic/plate_397458_3.jpg)--> 和都督府相配合的机关是兵部,长官为兵部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其下设四清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 <!-- 原书图片:plate_397458_4.jpg(https://www.99csw.com/book/plate.pic/plate_397458_4.jpg)--> 都督府是统军机关,各省各镇镇守、总兵官、副总兵都以三等<ref>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ref>真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任。有大征讨,则由政府指派挂诸号将军<ref>《明史》卷六八《舆服志》四:“武臣受重寄者,征西镇朔平蛮诸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洪武中尝用上公佩将军印,后以公侯伯及都督充总兵官,名曰挂印将军。有事征伐,则命总兵佩印以往,旋师则上所佩印于朝。”卷七六《职官志》五:“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前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辽东曰征虏前将军,宣府曰镇朔将军,甘肃曰平羌将军,宁夏曰征西将军,交阯曰副将军,延绥曰镇西将军(诸印洪熙元年制颁)。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儧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ref>或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总兵出,事定缴印回任。明初开国时,武臣最重<ref>《明史》卷一四五《张玉传》:“帝尝谓英国公辅:‘有兄弟可加恩者乎?’辅顿首言:‘輗軏蒙上恩,借近侍,然皆奢侈。独从兄侍郎信贤可使也。’帝召见信曰:‘是英国公兄耶?’趣武冠冠之,改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时去开国未远,武阶重故也。”</ref>,英国公张辅兄信,至以侍郎换授指挥同知。武臣出兵,多用文臣参赞,如永乐六年(1408)黔国公沐晟讨交趾简定,以尚书刘俊参军事。宣德元年(1426)成山候王通讨交趾黎利,以尚书陈洽参赞军务。正统以后,文臣的地位渐高,出征时由文臣任总督或提督军务,经画一切,武臣只有领军作战的任务。如正统六年(1441)麓川之役,定西伯蒋贵充总兵官,以兵部尚书王骥总督军务;正统十四年讨福建邓茂七,宁阳侯陈懋为总兵官,以刑部尚书金濂提督军务。成化元年(1465)讨大藤峡徭,都督同知赵辅为征夷将军,以左佥都御史韩雍赞理军务。同年出兵镇压荆、襄农民暴动,抚宁伯朱永充靖虏将军,以工部尚书白圭提督军务。三年讨建州,武靖伯赵辅充总兵官,以左都御史李秉提督军务。从此文臣统率,武臣领兵,便成定制。政府的用意是以文臣制武臣,防其跋扈。结果是武臣的地位愈来愈低。正德以后幸臣戚里多用恩幸得武职,武臣愈为世所轻。在内有部、科,在外有监军、总督、巡抚,重重弹压,五军都督府职权日轻,将弁大帅如走卒,总兵官到兵部领敕,必须长跪,“间为长揖,即谓非体”。到明朝末年,卫所军士,虽一诸生,都可任意役使了。 各省都指挥使是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统辖省内各卫所军丁,威权最重。在对外或对内的战事中,政府照例派都督府官或公侯伯出为总兵官,事后还任。明初外患最频的是北边的蒙古,派出边地防御的总兵官渐渐地变成固定,冠以镇守的名义,接着在内地军事要害地区也派总兵官镇守,独任一方的军务。又于其下设分守,镇守一路;设守备,镇守一城或一堡。至和主将同城的则称为协守。总兵之下有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等名号。总兵是由中央派出的,官爵较高,职权较专,都指挥使是地方长官,渐渐地就成为总兵官的下属了。后来居上,于是临时派遣的总兵官驻守在固定的地点,代替了都指挥使原来的地位。 总兵官变成镇守地方的军事统帅以后,在有战事时,政府又派中央大员到地方巡抚,事毕复命,后来巡抚也成固定的官名,驻在各地方。因为这官的职务是抚安军民,弹压地方,所以以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派充。因为涉及军务,所以又加提督军务或赞理军务、参赞军务名义。巡抚兼治一方的民事和军务,不但原来的都、布、按三司成为巡抚的下属,总兵官也须听其指挥。景泰以后因军事关系,在涉及数镇或数省的用兵地区,添设总督军务或总制、总理,派重臣大员出任。有的兵事终了后即废不设,有的却成为常设的官。因为辖地涉及较广,地位和职权也就在巡抚之上。明朝末年“流寇”和建州内外夹攻,情势危急,政府又特派枢臣(兵部尚书)外出经略,后来又派阁臣(大学士)出来督师,权力又在总督之上。这样层层叠叠地加上统辖的上官,原来的都指挥使和总兵官自然而然地每况愈下,权力日小、地位日低了。综合上述的情形,从下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明代地方军政长官地位的衍变。 {{center|'''表一'''}} <!-- 原书图片:plate_397458_5.jpg(https://www.99csw.com/book/plate.pic/plate_397458_5.jpg)--> 卫所军丁的总数,在政府是军事秘密,绝对不许人知道。<ref>敖英《东谷赘言》下:“我国初都督府军数,太仆寺马数,有禁不许人知。”</ref>甚至掌治军政的兵部尚书,和专司纠察的给事御史也不许预闻。<ref>陈衍《槎上老舌》:“祖制五府军外人不得预闻,惟掌印都督司其籍。前兵部尚书邝埜向恭顺侯吴某索名册稽考,吴按例上闻,邝惶惧疏谢。”《明史》卷六九《兵志》一:“先是京师立神机营,南京亦增设,与大小二教场同练军士,常操不息,风雨方免,有逃籍者。宪宗命南给事御史时至二场点阅。成国公朱仪及太监安宁不便,诡言军机密务,御史诘问名数非宜。帝为罪御史,仍令守备参赞官阅视,著为令。”</ref>依《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记载看,洪武二十五年的军数如下表(二)。 {| class="wikitable" |+ 表二 |- ! ! 在京军数马数 ! 在外军数马数 |- ! 武官 | 2747员 | 13742员 |- ! 军士 | 206280人 | 992154人 |- ! 马 | 4751匹马 | 40329匹 |} 总数超过一百二十万。洪武二十六年以后的军数,按卫所添设的数量估计,应该在一百八十万以上。明成祖以后的军数,约在二百八十万左右。<ref>《明史》卷九一《兵志》,弘治十四年(1501)兵部侍郎李孟旸《请实军伍疏》:“天下卫所官军原额二百七十余万。”</ref>万历时代的军数见表(三)<ref>《大明会典》卷一二九至一三〇各镇分列。</ref>。 {| class="wikitable" |+ 表三 各镇军数马数 |- ! colspan="2" rowspan="2" | 各镇 ! colspan="2" | 军数 ! colspan="2" | 马数 |- ! 原额<ref>原额:永乐以后</ref> ! 现额<ref>现额:万历初年</ref> ! 原额<ref>原额:永乐以后</ref> ! 现额<ref>现额:万历初年</ref> |- | rowspan="4" | 蓟镇 | 蓟州 | 39339 | 31658 | 10700 | 6399 |- | 密云 | 9065 | 33569 | 2032 | 1312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永平 | 22307 | 39940 | 6083 | 1508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昌平 | 14295 | 19039 | 3015 | 5625<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辽东 | 94693 | 83340 | 77001 | 4183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保定 | 29308 | 34697 | 1199 | 4791<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宣府 | 151452 | 79258 | 55274 | 33147<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大同 | 135778 | 85311 | 51654<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3587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山西 | 25287 | 55295 | 6551<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24764<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延绥 | 80196 | 53254 | 45940 | 32133<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宁夏 | 71693 | 27934 | 22182 | 14657 |- | colspan="2" | 固原 | 126919 | 90412 | 3225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33842<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甘肃 | 91571 | 46901 | 29318 | 21660<ref>包括马驼牛骡在内</ref> |- | colspan="2" | 四川 | 14822 | 10897 | | |- | colspan="2" | 云南 | 63923 | 62593 | | |- | colspan="2" | 贵州 | | 28355 | | |- | colspan="2" rowspan="2" | 广西 | 121289 | 13097 | | |- | | 25854 | | |- | colspan="2" | 湖广 | | 68829 | | |- | colspan="2" rowspan="2" | 广东 | | 29947 | | |- | | 35268 | | |- | colspan="2" rowspan="2" | 南直隶 | 102167 | 7149 | | |- | | 78062 | | |- | colspan="2" | 浙江 | 130188 | 20848 | | |- | colspan="2" | 江西 | 39893 | 9148 | | |- | colspan="2" rowspan="2" | 南赣 | | 8171 | | |- | 125381 | 829 | | |- | colspan="2" | 福建 | 43631 | 1928 | | |- | colspan="2" rowspan="2" | 山东 | 2217 | 38475 | | |- | 3177 | | | |- | colspan="2" | 河南 | 20020 | | | |- | colspan="2" | 总共 | 1586611 | 1120058 | 343199 | 282918 |} 明初卫所军士的来源,大概可分四类,《明史》卷九〇《兵志二》记:“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从征和归附两项军士都是建国前后的旧军。谪发一项则纯以罪人充军,名为恩军<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1394)四月癸酉,诏兵部凡以罪谪充军者,名为恩军。”</ref>,亦称长生军<ref>陆容《菽园杂记》八:“本朝军伍皆谪发罪人充之,使子孙世世执役,谓之长生军。”</ref>。如永乐初屠杀建文诸臣,一人得罪,蔓连九族,外亲姻连都充军役。<ref>黄佐《双槐岁钞》四:“齐(泰)、黄(子澄)奸恶九族外亲姻连亦皆编伍,有遍一县连蔓尽而及他邦者,人最苦之。”</ref>成化四年(1468)项忠平荆、襄农民暴动,俘获三万余人,户选一丁戍湖广边卫<ref>《明史》卷一八七《项忠传》。</ref>,都是著例。 除以上三项外,第四类是垛集军,是卫军最大的来源。《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说:“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成祖即位,遣给事等官分阅天下军,重定垛集军更代法。初三丁巳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今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当军家蠲其一丁徭。”平民一被佥发充军,便世世子孙都入军籍,不许变易。民籍和军籍的区分极为严格。<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洪武十三年(1380)五月乙未,诏曰:军民已有定籍。敢有以民为军,乱籍以扰吾民者禁止之。”</ref>民户有一丁被垛为军,政府优免他的原籍老家的一丁差徭,以为弥补。军士赴戍所时,宗族为其治装,名为封桩钱。<ref>宋濂《宋学土文集》补遗三《棣州高氏先茔石表辞》:“北兵戍南土者宗族给其衣费,谓之封桩钱。”这名称到明代也仍沿用。</ref>在卫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则称为舍人。宣德四年(1429)定例免在营余丁一丁差役,令其供给军士盘缠。<ref>《大明会典》卷一五五。</ref>边军似乎较受优侍,如辽东旧制,每一军佐以三余丁。<ref>《明史》卷二三《潘埙传》:“故事每军一,佐以余丁三。”</ref>内地的余丁亦称帮丁,专供操守卒往来费用。<ref>《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嘉靖三十九年(1560)江北河池营卒以千户吴钦革其帮丁,殴而缚之竿。帮丁者操守卒给一丁,资往来费也。”</ref>日常生活则概由政府就屯粮支给,按月发米,称为月粮。其多少以地位高下分等差。洪武时令在京在外各卫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军一石。守城者如数给,屯田者半之。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者四斗。<ref>《明史》卷一七七《李秉传》:“景泰二年(1451)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妻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旧制南军有妻者月粮米一石,无者减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银五钱。”</ref>月盐有家口者二斤,无者一斤。<ref>《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俸饷》。</ref>衣服则岁给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在出征时则例给胖袄鞋裤。<ref>《明史》卷一七七《王复传》。</ref> === 三 京军 === 明初定都南京,集全国卫军精锐于京师。有事以京军为主力,抽调各地卫军为辅。又因蒙古人时图恢复,侵犯北边,命将于沿边安置重兵防守,分封诸子出王边境,大开屯田,且耕且守。靖难役后,明成祖迁都北京,以首都置于国防前线,成为全国的军事中心。 定制立三大营,一曰五军,一曰三千,一曰神机,合称为京军。 五军营的组织,太祖时设大都督府,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洪武四年(1371)士卒之数二十万七千八百有奇。洪武十三年分大都督府为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成祖北迁后,增为七十二卫。永乐八年(1410)亲征本雅失里,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称为五军。除在京卫所外,每年又分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各都司兵十六万人,轮番到京师操练,称为班军。 三千营以边外降丁三千人组成。 神机营专用火器,永乐时平交趾得到火器,立营肄习。后来又得到都督谭广进马五千,置营名“五千”,掌操演火器。 三大营在平时,五军肄营阵,三千肄巡哨,神机肄火器。在皇帝亲征时,大营居中,五军分驻,步内骑外,骑外为神机,神机外为长围,周二十里,樵采其中。 皇帝侍卫亲军有锦衣卫和十二卫亲军。御马监又有武骧,腾骧,左、右卫,称四卫军。 明初京军总数在八十万以上。<ref>《明史》卷一八五《吴世忠传》:“弘治十一年(1498)言: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明史》卷八九《兵志》一:“嘉靖二十九年(1550)吏部侍郎王邦瑞摄兵部,因言:国初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ref>永乐时征安南,用兵至八十万。<ref>《明史》卷一五四《张辅传》。</ref>正统中征麓川,用兵亦十五万。<ref>《明史》卷一七一《王骥传》。</ref>永乐宣德二朝六次对蒙古用兵,都以京军为主力。到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丧没几尽。《明史》卷一七〇《于谦传》说:“时京师劲甲精骑皆陷没。所余疲卒不及十万。人心恐慌,上下无固志。”事后一面补充,一面着手改革。当时主持兵政的兵部尚书于谦以为三大营的缺点,是在分作三个独立组织,各为教令。临时调发,军士和将弁都不相习。乘机改革,在诸营中选出精兵十万,分作十营集中团练,名为团营。其余军归本营,称为老家。京军之制为之一变。到成化时又选出十四万军分十二营团练,称为选锋,余军仍称老家,专任役作。团营之法又稍变。到正德时因“流寇”之乱,调边军入卫,设东西官厅练兵,于是边军成为选锋,十二团营又成为老家了。嘉靖时经过几次严重的外患,几次改革,又恢复三大营旧制,改三千为神枢营,募兵四万充伍。形式上虽然似乎还原,可是以募兵代世军,实质上却已大不相同了。 京军内一部分由外卫番上京师者称为班军。在名义上是集中训练,巩卫京师。实际上却被政府和权贵役作苦工,《明史》卷九〇《兵志》二说:“成化间海内燕安,外卫卒在京只供营缮诸役,势家私占复半之,卒多畏苦,往往愆期。”修建宫殿陵墓,浚理城池,一切大工程都以班军充役,使供役军士,财力交殚,每遇班操,宁死不赴。<ref>《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卷一九三《费宏传》:“太仓无三年之积,而冗食日增,京营无十万之兵,而赴工不已。”《明史》卷一九四《梁材传》:“嘉靖六年(1527)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大役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郭勋借其不至者,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ref>甚至调发出征的也被扣留役使,《明史》卷一九九《郑晓传》记:“俺答围大同右卫急……晓言:今兵事方棘,而所简听征京军三万五千人,乃令执役赴工,何以备战守,乞归之营伍。”结果使各地卫军以番上为畏途。有的私下纳银于所属将弁,求免入京。有事则招募充数,名为“折乾”。嘉靖二十九年(1550)职方主事沈朝焕在点发班军月饷时,发现有大部分是雇乞丐代替的。后来索性专以班军做工,也不营操了。班军不做工和不在工作期间的便改行做商贩工艺,按时给他们所属的班将一点钱。到末年边事日急,又把班军调到边防,做筑垣负米的劳役。从班军一变而为班工,从应役番上到折乾雇募,虽然名义上还仍旧贯,实质上却已经变质了。 京卫军的情形,也和班军一样困于役作。成化时以太监汪直总督团营,此后京军便专掌于内臣。其他管军将弁也照例由勋戚充任。在这一群贪婪的太监和纨绔的将弁统率之下,产生了种种弊端:第一是占役,军士名虽在籍,实际上却被权贵大官所隐占,替私人做工服役,却向政府领饷;第二是虚冒,军籍本来无名,却被权贵大官硬把家人苍头假冒选锋壮丁名色,月支厚饷。有人领饷,却无人应役<ref>《明史》卷二六五《李邦华传》。</ref>;第三是军吏的舞弊,军士在交替时,军吏需索重贿,贫军不能应付,虽然老羸,也只好勉强干下去。精壮子弟反而不得收练。因此军多老弱;第四是富军的贿免,有钱的怕营操征调,往往贿托将弁,把他搁在老家数中。贫军虽极疲老,也只能勉强拼命。积此四弊,再加上在营军士终年劳作,没有受训练的机会,名虽军士,实则工徒。给果自然营伍日亏,军力衰耗,走上崩溃的途径。<ref>《明史》卷八九《兵志》一。</ref>成化末年京军缺伍至七万五千有奇。到武宗即位时,十二团营锐卒仅六万五百余人,稍弱者二万五千。武宗末年给事中王良佐奉敕选军,按军籍应当有三十八万余人,较明初时已经只剩十分之五,实存者不及十四万,较原额缺伍至六分之五,较现额也缺伍到五分之三强。可是中选者又只二万余人。世宗立,额兵只有十万七千余人,实存者仅半。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围都城,兵部尚书丁汝夔核营伍不及五六万人,驱出都门,皆流涕不敢前。吏部侍郎王邦瑞摄兵部,疏言:“国初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元戎宿将,常不乏人。自三大营变为十二团营,又变为两官厅,虽浸不如初,然额军尚三十八万有奇。令武备积弛,见籍止十四万余,而操练者不过五六万。支粮则有,调遣则无。比敌骑深入,战守俱称无军。即见在军率老弱疲惫市井游贩之徒,衣甲器械,取给临时。此其弊不在逃亡而在占役,不在军士而在将领。盖提督坐营号头把总诸官,多世胄纨绔,平时占役营军,以空名支饷,临操则肆集市人,呼舞博笑而已。”<ref>《明史》卷八九《兵志》一。</ref> 到崇祯末年简直无军可用。《明史》卷二六六《王章传》记:“十七年(1644)王章巡视京营,按籍额军十一万有奇。喜曰:‘兵至十万,犹可为也。’及阅视,半死者,余冒伍,惫甚,矢折刀缺,闻炮声掩耳,马未驰辄堕。而司农缺饷,半岁未发。” 即勉强调发出征,也是雇充游民,名为京军,实则招募。如崇祯十四年兵部侍郎吴甡所言:“京营兵……承平日久,发兵剿贼,辄沿途雇充。将领利月饷,游民利剽敚,归营则本军复充伍。”<ref>《明史》卷二五二《吴甡传》。</ref> 积弊至极,京军仅存空名。可是,军官却与日俱增,越往后越多。洪武二十五年京军军官的总数是二千七百四十七员,六十几年后,到景泰七年(1456)突增三万余员,较原额加了十一倍。<ref>《明史》卷一八〇《张宁传》:“景泰七年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ref>再过十几年,到成化五年(1469)又增加到八万余员,较原额增加了三十倍。<ref>《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ref>正德时嬖佞以传奉得官,琐滥最甚。世宗即位,裁汰锦衣诸卫内监局旗校工役至十四万八千七百人,岁减漕粮百五十三万二千余石。<ref>《明史》卷一九〇《杨廷和传》。</ref>不久又汰去京卫及亲军冗员三千二百人。<ref>《明史》卷一九六《夏言传》。</ref>经过这两次大刀阔斧的裁汰,不久却又继续增加:“边功升授,勋贵传请,曹局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之属,岁增月益,不可胜数。”<ref>《明史》卷一四《刘体乾传》。</ref>到万历时,神宗倦于政事,大小臣僚多缺而不补,可是武职仍达八万二千余员。到天启时魏忠贤乱政,武职之滥,打破了历朝的纪录,连当时人也说:“不知又增几倍?”<ref>《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天启二年(1622)疏言: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今不知又增几倍。”</ref>军日减而官日增,军减而粮仍旧额,国家负担并不减轻,官增则冗费愈多,国库愈匮。并且养的是不能战的军,添的也是不能战的官。到崇祯末年,内外交逼,虽想整顿,也来不及了。 从京军军伍的减削情形看,明初到正统可说是京军的全盛时期。土木变后,经过于谦一番整顿,军力稍强,可是额数已大减于旧,可说是京军的衰落时期。从成化到明末,则如江河日下,一年不如一年,是京军的崩溃时期。在全盛时期,明成祖和宣宗六次打蒙古,三次打安南,京军是全军中最精锐的一部分。在衰落时期,军数虽少,还能打仗。到成化以后,京军虽仍四出征讨,却已没有作战能力。《明史》卷一八〇《曹璘传》说:“弘治元年(1488)言: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 《刘健传》也说: <blockquote>“弘治十七年夏,小王子谋犯大同。健言京军怯不任战,乞自令罢其役作,以养锐气。”<ref>《明史》卷一八一。</ref></blockquote> 同时的倪岳则说京军之出,反使边军丧气,他说:“京军素号冗怯,留镇京师,犹恐未壮根本。顾乃轻于出御,用亵天威。临阵辄奔,反隳边军之功。为敌人所侮。”<ref>《明史》卷一八三《倪岳传》。</ref> 这时离开国不过一百四十年,京军已以冗怯著称,政府中人异口同声地以为不可用了。 === 四 卫军的废弛 === 京外卫所军的废弛情形也和京军一样。 明代军士的生活,可用明太祖的话来说明,他说:“那小军每一个月只关得一担儿仓米。若是丈夫每不在家里,他妇人家自去关呵,除了几升做脚钱,那害人的仓官又斛面上打减了几升。待到家里(音伐)过来呵,只有七八斗儿米,他全家儿大大小小要饭吃,要衣裳穿,他哪里再得闲钱与人。”<ref>《大诰》武臣科敛害军第九。</ref> 正军衣着虽由官库支给,家属的却需自己制备。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家庭,连吃饭也还不够,如何还能顾到衣服!《明史》卷一八五《黄绂传》:“成化二十二年巡抚延绥,出觅士卒妻衣不蔽体。叹曰:‘健儿家贫至是,何面目临其上。’亟预给三月饷,亲为抚循。” 黄绂所见的是卫军的普遍情形,延绥士卒的遭遇却是一个难得的例外。甚至病无医药,死无棺殓,《明史》卷一六〇《张鹏传》: <blockquote>“鹏,景泰二年进士……出按大同、宣府,奏:‘两镇军士敝衣菲食,病无药,死无棺。乞官给医药棺槥,设义冢,俾飨厉祭。死者蒙恩,则生者劝。’帝立报可,且命诸边概行之。”</blockquote> 经过张鹏的提议,才由官给医药棺槥,却仍只限于诸边,内地的不能享受这权利。卫军生活如此,再加以上官的剥削和虐待,假如有办法,他们是会不顾一切,秘密逃亡的。 除从征和归附的军士以外,谪发和垛集军是被强逼从军的。他们被威令所逼,离开所习惯的土地和家族,到一个辽远的陌生的环境中去,替统治阶级服务。一代一代地下去,子子孙孙永远继承这同一的命运和生活。大部分的军士发生逃亡的现象,尤其是谪发的逃亡最多。万历时章潢说:“国初卫军藉充垛集,大县至数千名,分发天下卫所,多至百余卫,数千里之远者。近来东南充军亦发西北,西北充军亦多发东南。然四方风土不同,南人病北方之苦寒,北人病南方之暑湿。逃亡故绝,莫不由斯。道里既远,勾解遂难。”<ref>章潢《图书编》卷一一七。</ref> 据正德时王琼的观察,逃亡者的比例竟占十之八九。他以为初期经大乱之后,民多流离失恒产,乐于从军。同时法令严密,卫军不敢逃亡。后来政府不能约束官吏,卫军苦于被虐待、剥削,和逼于乡土之思,遂逃亡相继。<ref>王琼《清军议》。</ref>卫所的腐败情形,试举数例: <blockquote>宣德九年(1434)二月壬申,行在兵部右侍郎王骥言:中外都司卫所官,惟知肥己,征差则卖富差贫,征办则以一科十,或占纳月钱,或私役买卖,或以科需扣其月粮,或指操备减其布絮。衣食既窘,遂致逃亡。<ref>《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八。</ref></blockquote> 弘治时刘大夏《条列军伍利弊疏》也说: <blockquote>“在卫官军苦于出钱,其事不止一端:如包办秋青草价;给与勇士养马;比较逃亡军匠;责令包工雇役;或帮贴锦衣卫夷人马匹;域加贴司苑局种菜军人;内外宫人造坟,皆用夫价;接应公差车辆,俱费租钱,其他使用,尚不止此。又管营内外官员,率于军伴额数之外,摘发在营操军役使,上下相袭,视为当然。又江南军士漕运,有修船盘削之费,有监收斛面之加,其他掊克,难以枚举。以致逃亡日多,则拨及全户,使富者贫,贫者终至于绝。江南官军每遇营操,虽给行粮,而往返之费,皆自营办。况至京即拔做工雇车运料,而杂拨纳办,有难以尽言者。”<ref>《刘忠宣公集》卷一。</ref></blockquote> 卫军一方面被卫官私家役使<ref>《明成祖实录》卷六八:“永乐五年(1407)六月辛卯,御史蒋彦禄言:国家养军士以备攻战。暇则教之,急则用之。今各卫所官夤缘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数。假借名义以避正差,贿赂潜行,互相蔽隐。”</ref>,甚至被逼为朝中权要种田。<ref>《明史》卷一七七《年富传》:“英国公张懋及郑宏各置庄田于边境,岁役军耕种。”</ref>月粮既被克扣<ref>王鏊《王文恪公文集》卷一九《上边议八事》:“今沿边之民,终年守障,辛苦万状。而上之人又百方诛求,虽有屯田而子粒不得入其口,虽有月粮而升斗不得入其家,虽有赏赐而或不得给,虽有首级而不得为己功。”《明史》卷一八二《刘大夏传》:“弘治十七年召见大夏于便殿……问军,对曰:穷与民等。帝日:居有月粮,出有行粮,何故穷?对曰:其帅侵克过半,安得不穷!”《明英宗实录》卷一二六:“正统二年十月辛亥,直隶巡按御史李奎奏:沿海诸卫所官旗,多克减军粮入己,以致军士艰难,或相聚为盗贼,或兴贩私盐。”</ref>,又须交纳月钱,供上官挥霍。<ref>《明史》卷一六四《曹凯传》:“景泰中擢浙江右参政。时诸卫武职役军办纳月钱,至四千五百余人。”同书卷一八〇《汪奎传》:“成化二十一年言:内外座营监枪内官增置过多,皆私役军士,办月钱。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将亦多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甚至余军亦被私役,《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正统十四年十二月壬申,兵科给事中刘斌奏:近数十年典兵官员既私役正军,又私役余丁。甚至计取月钱,粮不全支。是致军士救饥寒之不暇,尚何操习训练之务哉!”</ref>隆庆三年(1569)萧廪出核陕西四镇兵食,发现被隐占的卒伍至数万人。<ref>《明史》卷二二七《萧廪传》。</ref>军士无法生活,一部分改业为工人商贩,以所得缴纳上官。景帝即位时,刘定之上言十事,论当时情形: <blockquote>天下农出粟,女出布,以养兵也。兵受粟于仓,受布于库,以卫国也。向者兵士受粟布于公门,纳月钱于私室,于是手不习击刺之法,足不习进退之宜,第转货为商,执技为工,而以工商所得,补纳月钱。民之膏血,兵之气力,皆变为金银,以惠奸宄。一旦率以临敌,如驱羊拒狼,几何其不败也。<ref>《明史》卷一七六《刘定之传》。</ref></blockquote> 大部分不能忍受的,相率逃亡,有的秘密逃回原籍,如正统时李纯所言:“三年(1438)十月辛未,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李纯言:辽东军士往住携家属潜从登州府运船,越海道逃还原籍。而守把官军,受私故纵。”<ref>《明英宗实录》卷四七。</ref> 有的公开请假离伍: <blockquote>正统十一年(1446)五月己卯,福建汀州府知府陆征言:天下卫所军往往假称欲往原籍取讨衣鞋,分析家赀,置备军装。其官旗人等贪图贿赂,从而给与文引遣之。及至本乡,私通官吏乡里,推称老病不行,转将户丁解补。到役未久,托故又去。以致军伍连年空缺。<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四一。</ref></blockquote> 其因罪谪戍的,则预先布置,改换籍贯,到卫即逃,无从勾捕: <blockquote>宣德八年(1433)十二月庚午,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张聪言:辽东军士多以罪谪戍,往往有亡匿者。皆因编发之初,奸顽之徒,改易籍贯,至卫即逃。比及勾追,有司谓无其人,军伍遂缺。<ref>《明宣宗实录》卷一百七。</ref></blockquote> 沈德符记隆万时戍军之亡匿情形,直如儿戏。他说:“吴江一叟号丁大伯者,家温而喜谈饮,久往来予家。一日忽至邸舍,问之,则解军来。其人乃捕役妄指平民为盗,发遣辽东三万卫充军,亦随在门外。先人语之曰:‘慎勿再来,倘此犯逸去,奈何!’丁不顾,命之入叩头,自言姓王,受丁恩不逸也。去甫一月,则王姓者独至邸求见。先人骇问之,云已讫事,丁大伯亦旦夕至矣。先人细诘其故,第笑而不言。又匝月而丁来,则批回在手。其人到伍,先从间道逸归,不由山海关,故反早还。因与丁作伴南旋。近闻中途亦有逃者,则长解自充军犯,雇一二男女,一为军妻,一为解人,投批到卫收管,领批报命时竟还桑梓。彼处戍长,以入伍脱逃,罪当及己,不敢声言。且利其遗下口粮,潜入囊橐。而荷戈之人,优游闾里,更无谁何之者。”<ref>《野获编》补遗。</ref> 卫所官旗对于卫军之逃亡缺额,非但毫不过问,并且引为利源。因为一方面他们可以吞没逃亡者的月粮,一方面又可以向逃亡者索要贿赂。永乐十二年(1414)明成祖曾申说此弊:“十月辛巳,上谕行在兵部臣曰:今天下军伍不整肃,多因官吏受赇,有纵壮丁而以罢弱充数者;有累岁缺伍不追补者;有伪作户绝及以幼小记录者;有假公为名而私役于家者。遇有调遣,十无三四。又多是幼弱老疾,骑士或不能引弓,步卒或不能荷戈,缓急何以济事!”<ref>《明成祖实录》卷一五七。</ref> 五年后监察御史邓真上疏说军卫之弊,也说:“内外各卫所军士,皆有定数,如伍有缺,即当勾补。今各卫所官吏惟耽酒色货贿,军伍任其空虚。及至差人勾补,纵容卖放,百无一二到卫,或全无者;又有在外娶妻生子不回者。官吏徇私蒙蔽,不行举发。又有勾解到卫而官吏受赃放免;及以差使为由,纵其在外,不令服役。此军卫之弊也。”<ref>《明成祖实录》卷二一九。</ref> 在这情形下,《明史·兵志》记从吴元年十月到洪武三年十一月,三年中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到正统三年(1438)离开国才七十年,逃亡军士数目就突增到一百二十万有奇,占全国军伍总数二分之一弱。<ref>《明英宗实录》卷四六:“正统三年九月丙戌,行在兵部奏:天下都司卫所发册坐勾逃故军士一百二十万有奇。今所清出,十无二三。未几又有逃故,难以遽皆停止。”</ref>据同年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李纯的报告,他所视察的某一百户所,照理应有旗军一百一十二人,可是逃亡所剩的结果,只留一人。<ref>《明英宗实录》卷四七。</ref> 边防和海防情况:辽东的兵备在正德时已非常废弛,开原尤甚,士马才十二,墙堡墩台圮殆尽,将士依城堑自守,城外数百里,悉为诸部射猎地。<ref>《明史》卷一九九《李承勋传》。</ref>蓟镇兵额到嘉靖时也十去其五,唐顺之《覆勘蓟镇边务首疏》:“从石塘岭起,东至古北口墙子岭马兰谷,又东过滦河,至于太平寨燕河营,尽石门寨而止,凡为区者七。查得原额兵共七万六百零四名,见在四万六千零三十七名。逃亡二万四千五百六十七名。又从黄花镇起,西至于居庸关,尽镇边城而止,凡为区者三,查得原额兵共二万三千二十五名,逃亡一万零一百九十五名。总两关十区之兵,原额共九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名,见在五万九千六十二名,逃亡三万四千七百六十二名……蓟兵称雄,由来久矣。比臣等至镇,则见其人物琐软,筋骨绵缓,靡靡然有暮气之惰,而无朝气之锐。就而阅之,力士健马,什才二三,钝戈弱弓,往往而是。其于方圆北牝九阵分合之变,既所不讲,剑盾枪箭五兵之长,亦不能习。老羸未汰,纪律又疏,守尚不及,战则岂堪。”<ref>《荆川外集》卷二。</ref> 沿海海防,经积弛后,尤不可问。记嘉靖二十六年时闽浙情形说:“漳、泉巡检司弓兵旧额二千五百余,仅存千人……浙中卫所四十一,战船四百三十九,尺籍尽耗。” 海道副使谭纶述浙中沿海卫所积弊:“卫所官军既不能以杀贼,又不足以自守,往往归罪于行伍空虚,徒存尺籍,似矣。然浙中如宁、绍、温、台诸沿海卫所,环城之内,并无一民相杂,庐舍鳞集,岂非卫所之人乎?顾家道殷实者,往往纳充吏承,其次赂官出外为商,其次业艺,其次投兵,其次役占,其次搬演杂剧,其次识字,通同该伍放回附近原籍,岁收常例,其次舍人,皆不操守。即此八项,居十之半,且皆精锐。至于补伍食粮,则反为疲癃残疾,老弱不堪之辈,军伍不振,战守无资,弊皆坐此。至于逃亡故绝,此特其一节耳。”<ref>胡宗宪《筹海图编》卷一一《经略》一《实军伍》。</ref> 以至一卫军士不满千余,一千户所不满百余。<ref>胡宗宪《筹海图编》,兵部尚书张时彻语。</ref>一遇事变,便手足无措。倭寇起后,登陆屠杀,如入无人之境,充分证明了卫军的完全崩溃。于是有募兵之举,另外招募壮丁,加以训练,抵抗外来的侵略。 === 五 勾军与清军 === 卫所军士之不断逃亡,使统治阶级感觉恐慌,努力想法挽救。把追捕逃军的法令订而又订,规定得非常严密。《明史》卷九二《兵志》四记: <blockquote>大都督府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于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惩戒。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千户皆视逃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blockquote> 把逃军的责任交给卫所官旗,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约束军士,这办法显然毫无效果,因为在十年后又颁发了同样性质的法令: <blockquote>洪武十三年五月庚戌,上谕都督府臣曰:近各卫士卒率多逋逃者,皆由统之者不能抚恤。宜量定千百户罚格。凡一千户所逃至百人者千户月减俸一石,逃至二百人减二石。一百户所逃及十人者月减俸一石,二十人者减二石,若所管军户不如数,及有病亡事故残疾事,不在此限。<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ref></blockquote> 洪武十六年又命五军都督府檄外卫所,速逮缺伍士卒,名为勾军。特派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名为清军。洪武二十一年以勾军发生流弊,命卫所及郡县编造军籍: <blockquote>九月庚戌,上以内外卫所军伍有缺,遣人追取户丁,往往鬻法,且又骚动于民。乃诏自今卫所以亡故军士姓名乡贯编成图籍送兵部,然后照籍移文取之,毋擅遣人,违者坐罪。寻又诏天下郡县,以军户类造为册,具载其丁口之数,如遇取丁补伍,有司按籍遣之,无丁者止。<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ref></blockquote> 军籍有三份,一份是清勾册(卫所的军士逃亡及死亡册),一份是郡县的军户原籍家属户口册,一份是收军册。卫所的军额是一定的,卫军规定必须有妻,不许独身不婚。<ref>《筹海图编》卷一一《实军伍》,兵部尚书张时彻云:“(卫军)无妻者辄罢革。”《明史》卷九二《兵志》四:“军土应起解者皆佥妻。”</ref>父死子继。如有逃亡缺伍或死绝,必须设法补足。补额的方法是到原籍追捕本身或其亲属。同年又置军籍勘合: <blockquote>是岁命兵部置军籍勘合,遣人分给内外卫所军士,谓之勘合户由。其中间写从军来历,调补卫所年月,及在营丁口之数。遇点阅则以此为验。其底簿则藏于内府。<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五。</ref></blockquote> 这两种制度都为兵部侍郎沈溍所创。《明史》曾对这新设施的成效加以批评: <blockquote>明初卫所世籍及军卒勾补之法,皆沈溍所定。然名目琐细,簿籍繁多,吏易为奸。终明之世颇为民患,而军卫亦日益耗减。<ref>《明史》卷一三八《唐铎传》。</ref></blockquote> 实际上不到四十年,这两种制度都已丧失效用了。不但不能足军,反而扰害农民。第一是官吏借此舞弊: <blockquote>宣德八年二月庚戌,行在兵部请定稽考勾军之令。盖故事都司卫所军旗伍缺者,兵部预给勘合,从其自填,遣人取朴。及所遣之人,事已还卫,亦从自销,兵部更无稽考。以故官吏夤缘为弊,或移易本军籍贯,或妄取平民为军,勘合或给而不销,限期或过而不罪。致所遣官旗,迁延在外,娶妻生子,或取便还乡,二三十年不回原卫所者。虽令所在官司执而罪之,然积弊已久,猝不能革。<ref>《明宣宗实录》卷九九。</ref></blockquote> 使奉命勾军的官旗,自身也成逃军。第二是军籍散失,无法勾补: <blockquote>宣德八年八月壬午,河南南阳府知府陈正伦言:天下卫所军士,或从征,或屯守,或为事调发边卫。其乡贯姓名诈冒更改者多。洪武中二次勘实造册,经历年久,簿籍鲜存,致多埋没。有诈名冒勾者,官府无可考验虚实。<ref>《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四。</ref></blockquote> 政府虽然时派大臣出外清理军伍,宣德三年且特命给事中御史按期清军。清军条例也一增再增,规定得非常严格,军籍也愈来愈复杂。嘉靖三十一年(1551)又增编兜底、类卫、类姓三册,合原有之军黄总册(户口册)为四册。<ref>《大明会典》卷一五五《兵部》三八《军政》二《册单》:“凡大造之年,除军黄总册照旧攒造外,又造兜底一册,细开各军名贯,充调来历,接补户丁,务将历年军册底查对明白,毋得脱漏差错。又别造类姓一册,不拘都图卫所,但系同姓者摘出类编。又别造类卫一册,以各卫隶各省,以各都隶各卫,务在编类详明,不许混乱。其节年问发永远新军亦要附入各册,前叶先查概县军户总数以递合图,以图合都,以都合县。不许户存户绝,有无勾单,务寻节年故牍,补足前数。每于造册之年,另造一次,有增无减,有收无除。每县每册各造一样四本,三本存各司府州县,一本送兵部备照。册高阔各止一尺二寸,不许宽大,以致吏书作弊。”按军黄《明史》及《明史稿·兵志》均作军贯,今从《会典》。</ref>但是这一切的条例和繁复的手续,只是多给予官吏以舞弊的机会,卫军的缺伍情形,仍不因之稍减。 在明代前期,最为民害的是勾军。军士缺伍,勾捉正身者谓之跟捕,勾捕家丁者谓之勾捕。勾军的弊害,洪熙元年(1425)兴州左屯卫军士范济曾上书说: <blockquote>臣在行伍四十余年,谨陈勾军之弊:凡卫所勾军有差官六七员者,百户所差军旗二人或三人者,俱是有力少壮,及平日结交官长,畏避征差之徒,重贿贪饕官吏,得往勾军。及至州县,专以威势虐害里甲,既丰其馈馔,又需其财物,以合取之人及有丁者释之。乃诈为死亡,无丁可取,是以留宿不回。有违限二三年者,有在彼典雇妇女成家者。及还,则以所得财物,贿其枉法官吏,原奉勘合,朦胧呈缴。较其所取之丁,不及差遣之官,欲求军不缺伍,难矣。<ref>《明宣宗实录》卷五。</ref></blockquote> 官校四出,扰乱得闾里不宁,却对军伍之缺,一无裨补。正统元年(1436)九月分遣监察御史轩輗等十七人清理军政,在赐敕中也指出当时的弊害,促令注意。敕书说: <blockquote>武备立国之重事。历岁既久,弊日滋甚。军或脱籍以为民,民或枉指以为军。户本存而谓其为绝,籍本异而强以为同。变易姓名,改易乡贯,夤缘作弊,非止一端。推厥所由,皆以军卫有司及里甲人等贪赂挟私,共为欺蔽,遂致妄冒者无所控诉,埋没者无从追究,军缺其伍,民受其殃。<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二。</ref></blockquote> 实际上,不但法外的弊害,使农民受尽苦痛,本军本户的勾补,对农民也是极大灾难。试举数例说明。第一例要七十老翁和八岁孩子补伍: <blockquote>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壬子,怀远县人王出家儿年七十余,二子俱为卒从征以死。一孙甫八岁,有司复追逮补伍。出家儿诉其事于朝,令除其役。<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七。</ref></blockquote> 第二例单丁补役,田地无人耕种: <blockquote>永乐八年四月戊戌,湖广郴州桂阳县知县梁善言:本县人民充军数多,户有一丁者发遣补役,则田地抛荒,税粮无征,累及里甲。<ref>《明成祖实录》卷一〇二。</ref></blockquote> 第三例地方邻里因勾军所受的损失。万历三年徐贞明疏言: <blockquote>东南民素柔脆,莫任远戍。令数千里勾军,离其骨肉。军壮出于户丁,帮解出于里甲,每军不下百金。而军非土著,志不久安,辄赂卫官求归。卫官利其赂且可以冒饷也,因而纵之。是困东南之民,而实无补于军政也。<ref>《明史》卷二二三《徐贞明传》。</ref></blockquote> 解除军籍的唯一途径,明初规定,必须做到兵部尚书才能脱籍为民。<ref>《明史》卷九二《兵志》清理军伍。同书卷一三八《陈修传》附《翟善传》:“翟善迁吏部尚书,帝欲除其家戍籍。善曰:‘戌卒宜增,岂可以臣破例。’帝益以为贤。”</ref>《明史》卷一三八《唐铎传》记陈质许除军籍,称为特恩: <blockquote>潮州陈质父在戍籍。父殁,质被勾补,请归卒业,帝命除其籍。(兵部尚书)沈溍以缺军伍持不可。帝曰:“国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难。”遂除之。然此皆特恩云。<ref>《明史》卷一四二《陈彦回传》:“彦回,莆田人。父立诚为归安丞,被诬论死,彦回谪戍云南,家人从者多道死,惟彦回与祖母郭在。会赦又弗原,监送者怜而纵之,贫不能归,依乡人知县黄积良……彦回后擢徽州知府……当彦回之戍云南也,其弟彦囦亦戍辽东。至是诏除彦囦籍。”按以罪谪戍者,如罪不至全家,经请求得由子弟代役,《明史》卷一四三《高巍传》:“由太学生试前军都督府左断事……寻以决事不称旨当罪,减死戍贵州关索岭。特许弟侄代役,曰旌孝子也。”《周缙传》:“遗戍兴州,有司遂捕缙械送戍所。居数岁,子代还。”</ref></blockquote> 后定制生员特许免勾,但要经考试合格: <blockquote>凡开伍免勾,洪武二十三年令生员应补军役者,除豁遣归卒业。二十九年令生员应起解者,送翰林院考试,成效者开伍,发回读书。不成者照旧补役。<ref>《大明会典》卷一五四。</ref></blockquote> 永乐时又定例见任官吏免勾: <blockquote>二年令生勾军有见任文武官及生员吏典等,户止三丁者免勾,四丁以上者勾一丁补伍。<ref>《大明会典》卷一五四。</ref></blockquote> 从此官僚阶级得豁去当军的义务,军伍的勾取只限于无钱无势的平民了。 勾军之害,已如上述。一到大举清军时,其害更甚。清军官吏是以清出军伍的多少定考成的,因此肆意诛求,滥及民户,唯恐所勾太少。《明史》记宣德时清军情形: <blockquote>(赵豫)官松江知府。清军御史李立至,专务益军,勾及亲戚同姓,稍辩则酷刑榜掠,人情大扰。诉枉者至一千一百余人。<ref>《明史》卷二八一《赵豫传》,同上《张宗琏传》:“朝遣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三三《崔巡抚辩诬记》:“宣德初所谓军政条例始行于天下。御史李立往理苏、常等府。立既刻簿,济以苏倅张徽之凶暴,专欲括民为军。民有与辩者,徽辄怒曰:‘汝欲为鬼耶?抑为军耶?’一时被诬与死杖下者,多不可胜数。苏人恨入骨髓。然畏其威,莫敢与抗也。”</ref></blockquote> 正德时武定清军,一州至万余人: <blockquote>(唐侃)官武定知州。会清军籍,应发谴者至万二千人。侃曰:“武定户口三万,是空半州也。”力争之……得寝。<ref>《明史》卷二八一《唐侃传》。</ref></blockquote> 王道论清军之弊有三:第一是清勾不明;第二是解补太拘;第三是军民并役。他说:“清勾之始,执事不得其人,上官不屑而委之有司,有司不屑而付之吏胥,贿赂公行,奸弊百出。正军以富而幸免,贫民无罪而干连,有一军缺而致数人之命,一户绝而破荡数家之产者矣,此清勾不明之弊一也。国初之制,垛集者不无远近之异,谪戍者多罹边卫之科,承平日久,四海一家,或因迁发,填实空旷,或因商宦,流寓他方,占籍既久,桑梓是怀。今也勾考一明,必欲还之原伍,远或万里,近亦数千,身膺桎梏,心恋庭闱,长号即路,永诀终天,人非木石,谁能堪此,此解补太拘之弊二也。迩年以来,地方多事,民间赋役,十倍曩时,鬻卖至于妻子,算计尽乎鸡豚,苦不聊生,日甚一日,而又忽加之以军伍之役,重之以馈送之繁,行赍居送,无地方可以息肩,死别生离,何时为之聚首?民差军需,交发互至,财殚力竭,非死即亡,此军民并役之弊三也。”<ref>《顺渠先生文集》卷四。</ref> 至嘉靖时,军伍更缺,法令愈严,有株累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者,丁口已尽,犹移覆纷纭不已。万历中南直隶应勾之军至六万六千余,株连至二三十万人。<ref>《明史》卷九二《兵志》四。</ref>卫军已逃亡的,“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未逃亡或不能逃亡的,却“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ref>顾起元《客座赘语》二勾军可罢:“南都各卫军在卫者,余尝于送表日见之。尪羸饥疲,色可怜,与老稚不胜衣甲者居大半。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脱有事而责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军,死则其子孙或其族人充之,非盲瞽废疾,未有不编于伍者。又户绝必清勾,勾军多不乐轻去其乡,中道辄逃匿,比至又往往不习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且勾军之害最大,一户而株累数十户不止。比勾者至卫所,官卫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窜。”</ref>卫所制度到这时候,已经到了完全崩溃的阶段。 === 六 募兵 === 从永乐迁都北京以后,每年须用船运东南米数百万石北上,漕运遂为明代要政。运粮多由各地卫军负责。宣宗即位后,始定南北卫军分工之制,南军转运,北军备边。<ref>《明史》卷一四五《朱能传》:“朱勇以南北诸卫所军,备边转运,错互非便。请专令南军转运,北军备边。”</ref>特设漕运总兵,用卫军十二万人。<ref>《明史》卷一五三《陈暄传》。</ref>东南军力由之大困。弘治元年(1488)都御史马文升疏论运军之苦说:“各直省运船,皆工部给价,令有司监造。近者漕运总兵以价不时给,请领价自造,而部臣以军士不加爱护,议令本部出料四分,军卫任三分,旧船抵三分。军卫无从措办,皆军士卖资产,鬻男女以供之,此造船之苦也。正军逃亡数多,而额数不减,俱以余丁充之,一户有三四人应役者,春兑秋归,艰辛万状,船至张家湾,又雇车盘拨,多称贷以济用,此往来之苦也。其所称贷,运官因以侵渔,责偿倍息,而军士或自载土产以易薪米,又格于禁例,多被掠夺。<ref>《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漕运。</ref>” 江南军士“多因漕运破家”,江北军士则“多以京操失业”。<ref>《刘忠宣公集》卷一《乞休疏》中语。</ref>南北卫军因之都废弛不可用。 明代用全力防守北边,备蒙古入侵。腹地军力极弱,且经积弛之后,一有事故,便手足无措。隆庆时靳学颜疏言:“夫陷阵摧坚,旗鼓相当,兵之实也。今边兵有战时,若腹兵则终世不一当敌,每盗贼窃发,非阴阳医药杂职,则丞贰判簿为之将,非乡民里保,则义勇快壮为之兵,在北则借盐丁矿徒,在南则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明验也。”<ref>《明史》卷二一四《靳学颜传》。</ref> 这里所说的虽然是后期情形,其实在前期即已如此。正统时邓茂七起义,将帅尪怯退避,反由文吏指挥民兵作战。<ref>《明史》卷一六五《丁瑄传》:“当是时浙闽盗所在剽掠为民患,将帅率玩寇,而文吏励民兵拒贼往往多斩获。闽则有张英、王得仁之属,浙江则金华知府石琄擒遂昌贼苏杅。处州知府张佑击贼众,擒斩千余人。”</ref>天顺初年两广“盗”起,将吏率缩朒观望,怯不敢战。<ref>《明史》卷一六五《叶祯传》、卷一七七《叶盛传》:“天顺二年巡抚两广,时两广盗贼蜂起,所至破城杀将,诸将怯不敢战,杀平民冒功,民相率从贼。”</ref>至正德时刘宠、刘辰起义,腹地卫军已全不能用: <blockquote>正德六年刘宠、刘辰等自畿辅犯山东河南,下湖广,抵江西。复自南而北,直窥霸州。杨虎等自河北入山西,复东抵文安,与宠等合。破邑百数,纵横数千里,所过若无人。<ref>《明史》卷一八七《马中锡传》。</ref></blockquote> 只好调边兵来作战。西南和东南则调用素称彪悍嗜杀的狼土兵。<ref>狼兵和土兵是湖南、广西一带土司的军队,参看《明史》卷三一〇《土司传》和毛奇龄《蛮司合志》。</ref>可是狼土兵毫无军纪,贪淫残杀,当时有“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鬀”<ref>《明史》卷一八七《洪钟传》:“正德五年,保宁贼起。官兵不敢击,潜蹑贼后,馘良民为功,土兵虐民尤甚。时有谣曰:贼如梳,军如篦,土兵如鬀。”</ref>和“土贼尤可,土兵杀我”之谣<ref>《明史》卷一八七《陈金传》:“正德六年,江西盗起。金以所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土兵,累破剧贼。然所用目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尤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为禁。”</ref>。甚或调用土达<ref>蒙古降人和内地的土著蒙古人。</ref>,如毛胜(原名福寿)之捕苗云南: <blockquote>正统六年,靖远伯王骥请选在京番将舍人捕苗云南,乃命胜与都督冉保统六百人往……(正统十四年)以左副总兵统河间东昌降夷赴贵州(平贼)。<ref>《明史》卷一五六《毛胜传》。</ref></blockquote> 和勇(原名脱脱孛罗)之平两广“盗”: <blockquote>天顺间以两广多寇,命充游击将军,统降夷千人往讨……成化初,赵辅、韩雍征大藤峡贼,诏勇以所部从征。<ref>《明史》卷一五六《和勇传》。</ref></blockquote> 又行佥民壮法,增加地方兵力。正统二年始募所在军余民壮愿自效者。十四年令各处招募民壮,就令本地官司率领操练,遇警调用,事定仍复为民。弘治二年又令: <blockquote>州县七八百里以上,里佥五人;五百里,四;三百里,三;百里以上,二。有司训练,遇警调发,给以行粮,而禁役占放买之弊。<ref>《明史》卷九一《兵志》。</ref></blockquote> 富民不愿服务,可纳钱免佥,由官代募。此种地方兵又称机兵,在巡检司者称为弓兵。到此人民又加上一层新负担,军外加兵,疲于奔命。 调用边兵、土兵、达兵和佥点民壮,虽然解决了一时的困难,可是边兵有守边之责,土兵不易制裁,达兵数目不多,民壮此后也积弊不可用,而且是地方兵,只供守卫乡里,不能远调。王守仁在正德时曾申说当时兵备情形: <blockquote>赣州财用耗竭,兵力脆弱,卫所军丁,只存故籍,府县机(兵)快(手),半充虚文,御寇之方,百无一恃,以此例彼,余亦可知。是以每遇盗贼猖獗,辄覆奏请兵,非调土军,即倩狼达,往返之际,辄已经年,靡费所需,动逾数万。逮至集兵举事,即已魍魉潜形,曾无可剿之贼,稍俟班师旋旅,则又鼠狐聚党,复当不轨之群。机宜屡失,备御益弛。征发无救于疮痍,供饩适增其荼毒。群盗习知其然,愈肆无惮,百姓谓莫可恃,竞亦从非。<ref>《阳明集要·经济集》一选拣民兵。</ref></blockquote> 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另想办法。于是有募兵出现。在卫军民壮以外,又加上第三种军队。募兵出而卫军民壮自以为无用,愈加废弛。<ref>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兵制论》:“正德末始令郡县选民壮。弘治中制里佥二名若四五名。有调发官给行粮。正德中计丁粮编机兵银,人岁食至七两有奇,悉赋之民。此之谓机(兵)快(手)民壮,而兵一增,制一变。又久备益弛,盗发雍豫,蔓延数省,民兵不足用,募新兵,倍其糈,以为长征之军,而兵再增,制再变。屯卫者曰:我乌知兵,转漕耳。守御非吾任也。故有机壮而屯卫为无用之人。民壮曰:我乌知兵,给役耳。调发非吾任也。故有新募而民壮为无用之人。”</ref> 募兵之制,大约开端于正统末年。募兵和民壮不同,民壮是由地方按里数多少或每户壮丁多少佥发的,平时定期训练,余时归农,调发则官给行粮,事定还家。完全为警卫地方之用。募兵则由中央派人招募,入伍后接月发饷,东西征戍,唯政府之命。战时和平时一样,除退役外不能离开行伍。正统土木之变,京军溃丧几尽,各省勤王兵又不能即刻到达,于是派朝官四出募兵<ref>《明史》卷一五七《杨鼎传》:“也先将寇京师,诏行监察御史募兵兖州。”同书卷一六〇《石璞传》:“景帝即位,出募天下义勇。”卷一七二《白圭传》:“从军驾北征,陷土木。脱还,景帝命往泽州募兵。”按同书卷一六四《左鼎传》附《练纲传》:“初京师戒严,募四方民壮分营训练,岁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建议编之尺籍。(练)纲等言:招募之初,激以忠义,许事定罢遣。今展转轮操,已孤所望。况其逃亡,实迫寒馁。岂可遽著军籍!边方多故,徜更招募,谁复应之。诏即除前令。”此为景泰四年事,距招募入伍时已五年。似乎这次所募的大部分是各地民壮,虽未著录于中央军籍,却已入伍四五年,编营训练,其性质和后来的兵相同了。至于《杨鼎传》和《白圭传》所记的募兵,当即为和军对称并行的兵,并非地方的民壮。又募兵须由中央,地方长官不得擅募。《明史》卷一六四记李信以擅募被劾可证:“景事中曹凯擢浙江右参政。镇守都督李信擅募民为军,糜饷万余石。凯劾奏之。信虽获宥,诸助信募军者皆获罪。”传中军当作兵。</ref>,以为战守之计。嘉靖时倭寇猖獗,沿海糜烂,当时人对于卫军之毫无抵抗能力,不能保卫地方,极为不满。主张在卫军和募兵两者中择较精锐的精练御敌,即以所淘汰的军的粮饷归之能战的兵,郎瑛所记“近日军”即代表此种意见。他说:“古之置军也防患,今之置军也为患。何也?太平无事,民出谷以养军,官有产以助军,是欲藉其有警以守,盗发以讨,所以卫民也。卫民,卫国也。今海贼为害有年矣,未闻军有一方之守,一阵之敌焉。守敌者非招募之土著,则选调别省兵勇。故见戮于贼也,非地方男妇良民,即远近招募之众。是徒有养军之害,而无卫军之实,国非亦为其所损哉!……为今之计,大阅军兵,使较射扑,军胜于募,则以募银之半加于军,募胜于军,则扣军粮之半以益募。如此则军兵各为利而精矣。以练精者上阵以杀贼,余当减之也。庶民不费于招募之费,国不至于倍常之费,虽为民而实为国矣。”<ref>《七修类稿续稿》卷三。</ref> 要求用精练的兵作战。当时将帅都在这要求下纷纷募兵训练,内中最著名的如戚继光: <blockquote>继光至浙,见卫所兵不习战,而金华义乌俗称懔悍,请招募三千人教以击刺法,长短兵迭用,由是继光一军特精。又以南方多薮泽,不利驰逐。乃因地形,制阵法,审步伐便利,一切战舰火器兵械,精求而更制之,戚家军名闻天下。<ref>《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ref></blockquote> 谭纶: <blockquote>东南倭患已四年,朝议练乡兵御贼。参将戚继光请期三年而后用之。纶亦练千人,立束伍法,自裨将以下节节相制,分数既明,进止齐一,未久即成精锐……益募浙东良家子教之。而继光练兵已及期,因收之为己用,客兵罢不复调。<ref>《明史》卷二二二《谭纶传》。</ref></blockquote> 同时张鏊募兵名振武营<ref>《明史》卷二〇五《李遂传》:“振武营者(南京)兵部尚书张鏊募健儿以御倭,素骄悍。(以给饷逾期哗变)遂奏调振武军护陵寝,一日散千人。”</ref>,郑晓<ref>《明史》卷一九九《郑晓传》:“募盐徒骁悍者为兵。”</ref>、朱先募盐徒为兵<ref>《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朱先募海滨盐徒自为一军。”</ref>,名将俞大猷所练兵名俞家军<ref>《明史》卷二一二《俞大猷传》:“嘉靖四十二年,惠州府参将谢敕与伍端温七战失利,以俞家军至恐之。”</ref>,都卓有成效,在几年中完全肃清了倭寇。 另一方面,北边的边军也渐渐地用募兵来代替和补充世军。《明史》卷二〇四《陈九畴传》: <blockquote>世宗即位,巡抚甘肃。抵镇言:“额军七万余,存者不及半,且多老弱,请令招募。”报可。<ref>《明史》卷二〇四《翟鹏传》:“嘉靖二十一年。起鹏宣大总督……修边墙……得地万四千九百余顷。募军千五百人,人给五十亩,省仓储无算。”</ref></blockquote> 嘉靖二十九年又令蓟镇自于密云、昌平、永平、遵化募兵一万五千。<ref>《大明会典》卷一二九。</ref>隆庆二年以戚继光为总兵官练蓟镇兵,募浙兵三千做边军模范。<ref>《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ref>后又续募浙兵九千余守边,边备大饬。<ref>《明史》卷二一二《戚继光传》,《谭纶传》。</ref>甚至京军也用募兵充伍: <blockquote>嘉靖二十九年,遣四御史募兵畿辅、山东、山西、河南得四万人,分隶神枢、神机。<ref>《明史》卷八九《兵志》一。</ref></blockquote> 从此以后,以募兵为主力,卫军只留空名,置而不用。<ref>《明史》卷二五一《蒋德璟传》:“文皇帝设京卫七十二,计军四十万。畿内八府军二十八万,又有中都、大宁、山东、河南入卫班军十六万,春秋入京操演。深得居重驭轻之势。且自来征讨,皆用卫所官军,嘉靖末始募兵,遂置军不用,至加派日增,军民两困。”</ref>时人以为募兵较世军有十便: <blockquote>年力强壮者入选,老弱疲癃,毋得滥竽其中,便一。一遇有缺伍,朝募而夕补,不若清勾之旷日持久,便二。地与人相习,无怀故土逃亡之患,便三。人必能一技与善一事者方得挂名什伍,无无用而苟食者,便四。汰减之法,自上为政,老病不任役者弃之,不若祖军顶替,有贿官职而瞒年岁者,便五。部科遴拣,一朝而得数什百人,贪弁不得缘以勒掯需索,便六。有事而强壮者人可荷戈,不烦更为挑选,便七。家有有力者数人,人皆得为县官出力,不愿者勿强也,便八。壮而不能治生产者,得受糈于官,无饥寒之患,便九。猛健豪鸷之材,笼而驭之,毋使流为奸究盗贼,便十。<ref>《客座赘语》卷二。</ref></blockquote> 万历末年建州勃兴,辽沈相继失守,募兵愈多,国库日绌。募来的兵多未经严格训练,又不能按时发饷,结果也和卫军一样,逃亡相继。熊廷弼《辽左大势久去疏》: <blockquote>辽东见在兵有四种:一曰募兵,佣徒厮役,游食无赖之徒,几能弓马惯熟?几能膂力过人?朝投此营,领出安家月粮而暮逃彼营;暮投河东,领出安家银两而朝投河西。点册有名,及派工役而忽去其半;领饷有名,及闻告警而又去其半。此募兵之形也。<ref>《熊襄愍公集》卷三。</ref></blockquote> 甚至内地兵尚未出关,即已逃亡。<ref>《明史》卷二三七《冯应京传》:“辽阳陷,时议募兵。何栋如自请行。遂赍帑金赴浙江,得六千七百人……所募兵畏出关,多逃亡。”</ref>在辽就地所募兵,得饷后即逃亡过半。<ref>《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传》:“刘国缙募辽人为兵,所募万七千人,逃亡过半。”并参阅《熊襄愍公集》卷四《新兵全伍脱逃疏》。</ref>天启时以四方所募兵日逃亡,定法摄其亲属补伍<ref>《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ref>,也只是一个空头法令,实际上并不能实行。稍一缺饷,则立刻哗变,崇祯元年川、湖兵戍宁远时,以缺饷四月大噪,余十三营起应之,至缚系巡抚毕自严。<ref>《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焕传》。</ref>“流寇”起后,内外交逼,将帅拥兵的都只顾身家,畏葸不敢作战。政府也曲意宽容,极意笼络,稍有功效,加官封爵,唯恐不及。丧师失地的却不敢稍加罪责,唯恐其拥兵叛乱,又树一敌。由此兵骄将悍,国力日蹙。<ref>《明史》卷二六四《李梦辰传》:“崇祯六年冬……累迁本科给事中。复言:将骄军悍,邓玘、张外嘉之兵弑主而叛,曹文诏、艾万年之兵望贼而奔,尤世威、徐来朝之兵离汎而遁。今者张全昌、赵光远之兵且倒戈为乱矣。荥泽劫库杀人,偃师列营对垒,且全昌等会剿豫贼,随处逗留,及中途兵变,全昌竟东行,光还始西向。骄抗如此,安可不重治。帝颇采其言。”</ref>诸将中左良玉兵最强,拥兵自重,跋扈不肯听调遣,《明史》说他: <blockquote>多收降寇以自重,督抚檄调,不时应命……壁樊城,驱襄阳一郡人以实军,降贼附之,有众二十万……福王立……南都倚为屏蔽。良玉兵八十万,号百万,前五营为亲军,后五营为降军,每春秋肄兵武昌诸山,一山帜一色,山谷为满。军法用两人夹马驰,曰过对,马足动地,殷如雷声。诺镇兵惟高杰最强,不及良玉远甚。<ref>《明史》卷二七三《左良玉传》。</ref></blockquote> 一人拥兵八十万,当时号为左兵。崇祯时代他为保全私人实力,不听政府调遣。福王立,他又发动内战,以致清兵乘虚直捣南京。其他镇将如高杰、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在北都亡后,拥兵江北,分地分饷,俨然成为藩镇。他们不但以武力干涉中央政事,还忙于抢夺地盘,互相残杀。高杰、黄得功治兵相攻,刘泽清、刘良佐、许定国则按兵不动。后来许定国诱杀高杰,以所部献地降清,刘泽清、刘良佐也不战降附,黄得功兵败自杀,南都遂亡。 === 七 军饷与国家财政 === 明初卫军粮饷,基本上由屯田所入支给。明太祖在初起兵时,即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 <blockquote>戊戌(1358)十一月辛丑,立管理民兵万户府。令所定郡县民武勇者,精加简拔,编辑为伍,立民兵万户府领之。俾农时则耕,闲则练习,有事则用之。事平有功者一体升擢,无功令还为民。<ref>《明太祖实录》卷六。</ref></blockquote> 又令诸将屯田各处。建国后宋讷又疏劝采用汉赵充国屯田备边的办法,以御蒙古。他说:“今海内义安,蛮夷奉贡。惟沙漠未遵声教。若置之不理,则恐岁久丑类为患,边圄就荒。若欲穷追远击,六师往还万里,馈运艰难,士马疲劳。陛下为圣子神孙万世计,不过谨备边之策耳。备边固在乎兵实,兵实又在乎屯田。屯田之制,必当以法汉(赵充国)……陛下宜于诸将中选其智勇谋略者数人,每将以东西五百里为制,随其高下,立法分屯。所领卫兵以充国兵数斟酌损益,率五百里一将,布列缘边之地,远近相望,首尾相应,耕作以时,训练有法,遇敌则战,寇去则耕,此长久安边之法也。”<ref>《西隐文稿》卷一〇《守边策略》。</ref> 同时由海道运粮到辽东,又时遭风覆溺。因之决意兴屯,不但边塞,即内地卫所也纷纷开屯耕种。定制边地卫所军以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军受田五十亩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初税亩一斗。建文四年(1402)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屯仓,听本军自支。余粮为本卫所官军俸粮。永乐时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至滇、蜀,极于交趾,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兴屯。<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田制》。</ref>养兵(数)百万,基本上由屯田收入支给。<ref>《明史》卷二五七《王洽传》。</ref> 除军屯外,边上又有商屯。洪武时户部尚书郁新创开中法: <blockquote>新以边饷不继,定石商开中法。令商输粟塞下,按引支盐,边储以足。<ref>《明史》卷一五〇《郁新传》。</ref></blockquote> 商人以远道输粟,费用过大,就自己募人耕种边上闲田,即以所获给军,换取盐引,到盐场取盐贩卖营利,边储以足。 政府经费则户部银专给军旅,不作他用。<ref>《明史》卷二二〇《王遴传》。</ref>户部贮银于太仓库,是为国库。内廷则有内承运库,贮银供宫廷费用,收入以由漕粮改折之金花银百万两为大宗。除给武臣禄十余万两外,尽供御用。边赏首功不属经常预算,亦由内库颁发。国家财政和宫廷费用分开。<ref>《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储》。</ref>军饷又概由屯田和开中支给。所以明初几次大规模的对外战争,如永乐、宣德时代之六次打蒙古,三次打安南,七次下西洋,虽然费用浩繁,国库还能应付。 可是军屯和商屯两种制度,不久便日趋废弛,国库也不能维持其独立性,为内廷所侵用。卫军坏而募兵增,政府既须补助卫军饷糈,又加上兵的饷银,国家经费,入不敷出,只好采取饮鸩止渴的办法,以出为入,发生加派增税捐纳种种弊政,农民于缴纳额定的赋税以外,又加上一层军兵费的新负担。 军屯之坏,在宣德初年范济即已上书指出。他说:“洪武中令军士七分屯田,三分守城,最为善策。比者调度日繁,兴造日广,虚有屯种之名,田多荒芜。兼养马采草伐薪烧炭,杂役旁午,兵力焉得不疲,农业焉得不废。”<ref>《明史》卷一六四《范济传》。</ref> 屯军因杂役而废耕,屯的田又日渐为势豪所占。<ref>《明史》卷一五七《柴车传》:“宣德六年,山西巡按御史张勖言:大同屯田多为豪右占据。命车往按得田几二千顷,还之军。”卷一七六《商辂传》:“塞上腴田率为势豪占据,辂请核还之军。”卷一五五《蒋贵传》:“成化十年,蒋琬上言:大同、宣府诸塞腴田,无虑数十万,悉为豪右所占。”卷一八六《张泰传》:“弘治五年泰言:甘州膏腴地,悉为中官武臣所据,仍责军税。城北草湖,资戍卒牧马,今亦被占。”卷二六二《孙传庭传》:“崇祯九年……西安四卫旧有屯田二万四千余顷,其后田归豪右,军尽虚籍。”</ref>正统以后,边患日亟,所屯田多弃不能耕。再加上官吏的需索,军士的逃亡,屯军愈困,卫所收入愈少。<ref>侯朝宗《壮悔堂文集》卷四《代司徒公屯田奏议》:“(诸阃帅荫职以)肥区归己,而以其瘠硗者移之军士,久则窜易厥籍,而粮弥不均。于是不得不寄甲于势要,而欺隐遂多。欺隐多于是不得不摊税于佃军,而包赔愈苦。流病相仍,非朝伊夕,人鲜乐耕,野多旷土,职此之繇。”</ref>政府没有办法,只好减轻屯粮,免军田正粮归仓,止征余粮六石。弘治时又继续减削,屯粮愈轻,军饷愈绌。《明史》记: <blockquote>初永乐时屯田米常溢三之一。常操军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供之。而受供者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是以边饷恒足。<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田制》。</ref></blockquote> 正统以后政府便须按年补助边费,称为年例。 军屯以势豪侵占,卫军逃亡而破坏,商屯则以改变制度而废弛。《明史·叶淇传》: <blockquote>弘治四年为户部尚书。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百余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ref>《明史》卷一八五。</ref></blockquote> 盐商从此可以用银买盐,不必再在边境屯田。盐课收入虽然骤增,可是银归运司,利归商人,边军所需是月粮,边地所缺的是米麦,商屯一空,边饷立绌。《明史·食货志》说: <blockquote>迨弘治中,叶淇变法,而开中始坏。诸淮商悉撤业归,西北商亦多徙家于淮。边地为墟,米石直银五两,而边储枵然矣。</blockquote> 后来虽然有若干人提议恢复旧制,但因种种阻碍,都失败了。 明代国家财政每年出入之数,在初期岁收田赋本色米,除地方存留千二百万石外<ref>《明史》卷二二五《王国光传》。</ref>,河、淮以南以四百万石供京师,河、淮以北,以八百万石供边,一岁之入,足供一岁之用。<ref>《明史》卷二一四《马森传》。</ref>到正统时边用不敷,由中央补助岁费,名为年例。正统十二年(1447)给辽东银十万两,宣大银十二万两。<ref>毕自严《石隐园藏稿》卷六《议覆屯田疏》。</ref>到弘治时内府供应繁多,“光禄岁供增数十倍,诸方织作,务为新巧,斋醮日费巨万,太仓所储不足饷战士,而内府收入,动四五十万。而宗藩贵戚之求士田,夺盐利者,亦数千万计。土木日兴,科敛不已。传奉冗官之俸薪,内府工匠之饩廪,岁增月积,无有穷期。”<ref>《明史》卷一八一《刘健传》。</ref>财用日匮。国库被内廷所提用,军饷又日渐不敷,弘治八年尚书马文升以大同边警,至议加南方两税折银。<ref>《明史》卷一八一《谢迁传》。</ref>正德时诸边年例增至四十三万两<ref>《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ref>,军需杂输,十倍前制。<ref>《明史》卷一九二《张原传》。</ref>京粮岁入三百五万,而食者乃四百三万。<ref>《明史》卷二〇一《周金传》。</ref>嘉靖朝北有蒙古之入寇,南有倭寇之侵轶,军兵之费较前骤增十倍。田赋收入经过一百五十年的休养生息,反比国初少。<ref>《明史》卷二〇八《黎贯传》:“嘉靖二年疏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万,而今损九万;米二千四百七十三万,而今损二百五十万。以岁入则日减,以岁出则日增。”</ref>嘉靖五年银的岁入止百三十万两,岁出至二百四十万。<ref>《明史》卷一九四《梁材传》。</ref>光禄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ref>《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ref>嘉靖二十九年俺答入寇,兵饷无出,只好增加田赋,名为加派,征银一百十五万。这时银的岁入是二百万两,岁出诸边费即六百余万,一切取财法行之已尽。<ref>《明史》卷二〇〇《孙应奎传》:“俺答犯京师后,羽书旁午征兵饷。应奎乃建议加派,自北方诸府暨广西、贵州外,其他量地贫富,骤增银一百十五万有奇,而苏州一府乃八万五千。”</ref>接着是东南的倭寇,又于南畿浙闽的田赋加额外提编,江南加至四十万。提编是加派的别名,为倭寇增兵而设,可是倭寇平后这加派就成为正赋。<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ref>广东也以军兴加税,到万历初年才恢复常额。<ref>《明史》卷二五五《李戴传》。</ref>诸边年例增至二百八十万两。<ref>《明史》卷二〇二《孙应奎传》,《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ref>隆庆初年马森上书说: <blockquote>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多于前,而所费数倍。<ref>《明史》卷二一四《马森传》。</ref></blockquote> 派御史出去搜括地方库藏,得银三百七十万也只能敷衍一年。内廷在这种情形下,还下诏取进三十万两,经户部力争,乃命止进十万两。<ref>《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ref>万历初年经过张居正的一番整顿,综核名实,裁节冗费,政治上了轨道,国库渐渐充实,渐渐成小康的局面。张居正死后,神宗惑于货利,一面浪费无度,一面肆力搜括,外则用兵朝鲜,内则农民暴动四起,国家财政又到了破产的地步。 万历前期的国家收入约四百万两,岁出四百五十余万两。岁出中九边年例一项即占三百六十一万两<ref>《明史》卷二二四《宋纁传》:“万历十四年迁户部尚书。言:边储大计,最重屯田、盐筴。近诸边年例银增至三百六十一万,视弘治初八倍。”</ref>,后来又加到三百八十余万两。<ref>《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万历十四年进士……累迁户科都给事中,上筹划边饷议言:诸边岁例,弘正间止四十三万,至嘉靖则二百七十余万,而今则三百八十余万。”</ref>每年支出本来已经不够,内廷还是一味向国库索银,皇帝成婚、皇子出阁成婚、皇女出嫁、营建宫殿种种费用都强逼由国库负担。<ref>《明史》卷二二〇《王遴传》:“故事户部银专供军国,不给他用。帝大婚,暂取济边银九万两为织造费。至是复欲行之,遴执争。未几诏取金四千两为慈宁宫用,遴又力持,皆不纳。”卷二二七《万象春传》:“皇女生,诏户部光禄寺各进银十万两,象春力谏不听。”卷二二〇《赵世卿传》:“福王将婚,进部帑二十七万,犹以为少……至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宣索至数十万。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之一。世卿复言:陛下大婚止七万,长公主下嫁止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帝不得已从之。”卷二四〇《朱国祚传》:“万历二十六年诏旨采办珠宝二千四百万,而天下赋税之额乃止四百万。”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今皇长子及诸王册封冠婚至九百三十四万,而袍服之费复二百七十余万。”卷二四一《张问达传》:“帝方营三殿,采木楚中,计费二百二十万有奇。”</ref>又从万历六年起,于内库岁供金花银外,又增买办银二十万两为定制。<ref>《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ref>结果是外廷的太仓库、光禄寺库、太仆寺库的储蓄都被刮取得干干净净,内廷内库帑藏山积,国库则萧然一空。<ref>《明史》卷二三〇《汪若霖传》:“万历三十六年巡视库藏,见老库止银八万,而外库萧然。诸边军饷积逋至百余万。”</ref>万历二十年哮拜反于宁夏,又接连用兵播州,朝鲜战役历时至七年,支出军费至一千余万两。<ref>《明史》卷二三五《王德完传》:“万历二十八年起任工科,极陈国计匮乏,言:近岁宁夏用兵费百八十余万,朝鲜之役七百八十余万,播州之役二百余万。”按毕自严所记与此不同,《石隐园藏稿》卷六《清查九边军饷疏》:“征哱拜之费用过一百余万,两次征倭之费用过五百九十五万四千余两,征播之费用过一百二十二万七千余两。”</ref>大半出于加派和搜括所得。《明史·孙玮传》记: <blockquote>朝鲜用兵,置军天津,月饷六万,悉派之民间。</blockquote> 所增赋额较二十年前十增其四,民户殷足者十减其五。东征西讨,萧然苦兵<ref>《明史》卷二一六《冯琦传》。</ref>。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辽东兵起,接连加派到五百二十万两: <blockquote>时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户部尚书李汝华乃援征倭征播例,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又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定额。<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明史》卷二二〇《李汝华传》。</ref></blockquote> 接着四川、贵州又发生战事,截留本地赋税做兵饷,边饷愈加不够。从万历三十八年到天启七年(1610—1627)负欠各边年例至九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七十一两七钱三分。<ref>《石隐园藏稿》卷六《详陈节欠疏》。</ref>兵部和户部想尽了法子,罗掘俱穷,实在到了无办法的地步,只好请发内库存银,权救边难,可是任凭呼吁,皇帝坚决不理,杨嗣昌在万历四十七年所上的《请帑稿》颇可看出当时情形: <blockquote>今日见钱,户部无有,工部无有,太仆寺无有,各处直省地方无有。自有辽事以来,户部一议挪借,而挪借尽矣。一议加派,而加派尽矣。一议搜括,而搜括尽矣。有法不寻,有路不寻,则是户部之罪也。至于法已尽,路已寻,再无银两,则是户部无可奈何,千难万苦,臣等只得相率恳请皇上将内帑多年蓄积银两,即日发出亿万,存贮太仓,听户部差官星夜赍发辽东,急救辽阳。如辽阳已失,急救广宁,广宁有失,急救山海等处,除此见钱急着,再无别法处法。<ref>《杨文弱集》卷二。</ref></blockquote> 疏上留中,辽阳、广宁也相继失陷。 天启时诸边年例又较万历时代增加六十万,京支银项增加二十余万。<ref>《石隐园藏稿》卷六《清查九边军饷疏》。</ref>辽东兵额九万四千余,岁饷四十余万,到天启二年关上兵止十余万,月饷至二十二万<ref>《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ref>,军费较前增加六倍。新兵较旧军饷多,在招募时,旧军多蹿入新营为兵,一面仍保留原额,政府付出加倍的费用募兵,结果募的大部仍是旧军,卫所方面仍须发饷。<ref>《明史》卷二七五,《杨文弱集》卷一,万历四十七年九月,《请立兵册清查辽饷确数稿》:“新兵原食一两二钱,今递加至一两八钱。旧兵原食四钱,今递加至一两二钱。新兵递加,往开元等一两八钱,往铁岭等一两六钱。旧兵递加,其上等一两二钱,中等者八钱。”天启元年六月《三覆议山东河北增兵用饷稿》:“定辽西新旧兵例分为五等,一等月给银二两,二等月给银一两八钱,三等月给银一两五钱,四等月给银一两二钱,五等月给银八钱。”</ref>从泰昌元年十月到天启元年十二月,十四个月用去辽饷至九百二十五万一千余两,较泰昌岁入总数超过三倍。<ref>《杨文弱集》卷四《述辽饷支用全数疏》。</ref> 崇祯初年,一方面用全力防遏建州的入侵,一方面“流寇”四起,内外交逼,兵愈增,饷愈绌。崇祯二年三月户部尚书毕自严疏言:“诸边年例自辽饷外,为银三百二十七万八千有奇。今蓟、密诸镇节省三十三万,尚应二百九十四万八千。统计京边岁入之数,田赋百九十六万二千,盐课百十一万三千,关税十六万一千,杂税十万三千,事例约二十万,凡三百二十六万五千有奇。而逋负相沿,所入不满二百万,即尽充边饷尚无赢余。乃京支杂项八十四万,辽东提塘三十余万,蓟、辽抚赏十四万,辽东旧饷改新饷二十万,出浮于入已一百十三万六千。况内供召买,宣大抚赏,及一切不时之需,又有出常额外者。”<ref>《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ref> 除辽饷不算,把全国收入全部用作兵费还差三分之一。崇祯三年又于加派九厘外,再加三厘,共增赋一百六十五万四干有奇。<ref>《明史》卷二五六《毕自严传》:“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增天下田赋,自严不能止。于是旧增五百二十万之外,更增百六十五万有奇,天下益耗矣。”《明史》卷二五七《梁廷栋传》:“亩加九厘之外,再增三厘,于是增赋百六十五万有奇,海内益怨咨。”按《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神宗末年增赋五百二十万,崇祯初再增百四十万。统名辽饷。”作百四十万,误。</ref>同年度新旧兵饷支出总数达八百七十余万,收入则仅七百十余万,不敷至百六十万。<ref>《石隐园藏稿》卷七《兵饷日增疏》。</ref>崇祯十年增兵十二万,增饷二百八十万,名为剿饷: 其筹饷之策有四:曰因粮,曰溢地,曰事例,曰驿递。因粮者,因旧额之粮,量为加派,亩输粮六合,石折银八钱,伤地不与,岁得银百九十二万有奇。溢地者,民间土地溢原额者,核实输赋,岁得银四十万六千有奇。事例者,富民输赀为监生,一岁而止。驿递者,前此邮驿裁省之银,以二十万充饷……初嗣昌增剿饷,议一年而止,后饷尽而贼未平,诏征其半。至是督饷侍郎张伯鲸请全征。<ref>《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ref> 崇祯十二年又议练兵七十三万,于地方练民兵,又于剿饷外,增练饷七百三十万。时论以为: <blockquote>九边自有额饷,概予新饷,则旧者安归。边兵多虚额,今指为实数,饷尽虚糜而练数仍不足。且兵以分防不能常聚,故有抽练之议。抽练而其余遂不问。且抽练仍虚文,边防愈益弱。至州县民兵益无实,徒糜厚饷。以嗣昌主之,事钜,莫敢难也。<ref>《明史》卷二五二《杨嗣昌传》。</ref></blockquote> 从万历末年到这时,辽饷的四次递加,加上剿饷、练饷,一共增赋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这是明末农民在正赋以外的新增负担!崇祯十六年索性把三饷合为一事,省得农民弄不清楚和吏胥作弊。<ref>《明史》卷二六五《倪元璐传》。</ref> 因外族侵略和农民起义而增兵,因增兵而筹饷,因筹饷而加赋。赋是加到农民头上的,官吏的严刑催逼和舞弊,迫使农民非参加起义不可,《明史》卷二五五《黄道周传》附《叶廷秀传》说: <blockquote>催科一事,正供外有杂派,新增外有暗加,额办外有贴助。小民破产倾家,安得不为盗贼!</blockquote> 结果是朱明的统治被推翻。“流寇”领袖攻陷北京的李自成起事的口号是: <blockquote>从闯王,不纳粮!</blockquote> {{right|《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五卷第二期<br />1937年6月于北平}} <references /> == 明初的学校 == === 一 === 专制独裁的君主,用以维持和巩固统治权的法宝,是军队、法庭、监狱、特务和官僚机构,用武力镇压,用公文办事。 明太祖朱元璋原来是红军大帅郭子兴的亲兵,一步步升官,做到韩宋的丞相国公,龙凤十年(1364,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做吴王,四年后爬上宝座做明朝的开国皇帝。本来是靠武力起的家,化家为国后,有的是队伍,红军嫡系的,敌军收买过来的,投降的杂牌军,官民犯罪充军的,不够,再按户口抽壮丁,总数约莫有两百万,编制作卫(师)所(团),分驻全国各地,执行武装弹压警戒的任务。 明太祖明白,武力可用以夺取政权,却不能用以治国,而且,军官大多数不识字,也办不了公文。即使有识字的,也不能做高级执政官,武人当政,历史上的例子说明不是好办法。结论是要治国必须建立一个得心应手,御用的官僚机构,而官僚必得用文人。于是,问题来了。从朝廷到地方,从省府部院寺监到州县,各级官僚得十几万人,白手成家的明太祖,从哪儿去找这么些忠心的而又能干的文人? 当然,第一个想到的是元朝的旧官僚。除了在长期战争中被消灭了的一部分之外,剩下的会办事有才力的一批,早已来投效了;不肯来的,用威吓手段,说是“智谋之士”,“坚守不起,恐有后悔”,也不敢不来。<ref>《明史》卷二八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ref>其余有的是贪官污吏,有的人老朽昏庸,有的人怀念元朝的恩宠,北逃沙漠<ref>《明史》卷一二四《扩廓帖木儿传》附《蔡子英传》。</ref>,有的人厌恶、恐惧新朝,遁迹江湖,埋名市井<ref>《明史》卷二八五《杨维桢传》、《丁鹤年传》。</ref>。尽管新朝用尽了心机,软话硬拉,要凑齐这个大班子,人数还差得太远。 第二想到的是元朝的吏。元朝是以吏治国的。元世祖以后,甚至执政大臣也用吏来充当,造成风气,中原一带,稍稍识字能办公文的,投身台阁做吏,显亲扬名。南方的士人既不能从科举出身,又不甘心作吏,境况日渐没落,不免对北方的吏发生妒忌嫌恨的感情。<ref>余阙《青阳文集》卷四《杨君显民诗集序》。</ref>明太祖是南方人,当然不免怀有南方人共同的看法。他又深知法令愈繁冗,条格愈详备,一般人不会办,甚至不能懂,吏就愈方便作弊,舞文弄法,闹成吏治代替了官治,代替了君治,这是对皇家统治有严重损害的。<ref>《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卷一二六。</ref>而且,办公文的诀窍,程序格式条例,成为专业,不是父子,就是师徒世传,结成行帮,自成团体。行帮是可怕的,把治权交给行帮,起腐蚀作用,更可怕。因此,吏不但不能用,而且得用种种方法来防范、压制。在明代,吏不许做官,国子监生有罪罚充吏役,便是这个道理。 第三只好任用没有做过官的读书人。读书人当然想做官,可是有的人也有顾忌,顾忌的是失身份:“海岱初云扰,荆蛮遂土崩。王公甘久辱,奴仆尽同升。”<ref>贝琼《清江诗集》卷八《述怀·二十二韵寄钱思复》。</ref>和奴仆同升也许还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政权还不太巩固,对内未统一,北边蒙古还保有强大力量。有的人顾忌的是这个政权是淮帮,大官位都给淮人占完了: <blockquote>“两河兵合尽红巾,岂有桃源可避秦?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ref>贝琼《清江诗集》卷五《秋思》。</ref>有的人顾忌的是做了官一有不是,有杀头的,有戴斩罪办事的,有镣足办事的,有罚做苦工的,有抄家的,甚至还有抽筋剥皮的刑罚。朝官上朝,战战兢兢,下朝回家,这天侥幸平安,便阖家欢祝(详见作者《朱元璋传》)。做官固然可以发财,可是,要拼着命,甚至带上阖家阖族的命,有一些人是要多多考虑的。明太祖要读书人出来做官,还是有人借故逃避,没办法,甚至立下“寰中士夫不为君用”,不肯做官就要杀头的条文,也可以看出明初官僚人才的缺乏和需要的迫切了。</blockquote> 第四是任用地主做官,称为荐举。有富户、耆民、孝弟力田、税户人才(纳粮最多的大地主)等名目。有一出来便做尚书府尹、副都御史、布政使、参政、参议等大官的,最多的一次到过三千七百多人。<ref>《明史》卷七一《选举志》三。</ref>可是,还不够用,而且,这些地主官僚的作风也不完全适合新朝的要求。 旧的人才不够用,只好想法培养新的了。明太祖用自己的训练方法,造成大量的新官僚。这个官僚养成所叫作国子监。《明史·选举志》说:“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县学。” === 二 === 研究明代国子监的材料,除《明史·选举志》以外,关于南京国子监的,有黄佐的《南廱志》,北京国子监有《皇明太学志》。此外,《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门》也有简单的记载。 明初制度,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学校生员做官则不一定经由科举。以此,学校是做官所必由的大路,政府和社会都极看重。可是,从明成祖以后,进士独占了做官的门路,监生出路日坏。从明景帝开生员纳粟纳马人监之例以后,国子监成为富豪子弟的京师旅邸,日渐废弛。明武宗以后,非府州县学生也可以纳银入监,做个挂名学生,以依亲为名,根本不必入学,国子监到此完全失去初创的意义,只剩下一个招牌了。因之,研究明代学校和政治的关系,洪武一朝是最有代表性的时期。 国子监的前身是国子学。宋龙凤十一年(1365,元顺帝至正二十五年)以元故集庆路儒学改建。有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乐、典书、典膳等官。在建学的前一年,未有校址,先已任命了国子博士和国子助教,在内府大本堂教皇子和胄子(贵族大官子弟)。吴元年(1367)定国子学官制,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从八品,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品,典膳省注。洪武四年(1371)中书省户部定文武官禄,祭酒二百七十石,司业一百八十石,博士八十石,典簿七十石,助教六十五石,学正六十石,学录五十石。十四年又更定官员品数,祭酒一人,从四品;司业二人,正六品;监丞二人,正八品;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典簿一人,俱从八品;学正十人,正九品;学录七人,典籍一人,俱从九品;掌馔二人,杂职。又改建国子学于鸡鸣山之南。十五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二十四年,又改司业监丞各一人<ref>黄佐《南廱志》卷一《事纪》。</ref>。从祭酒到掌馔都是朝廷命官,任免都出于吏部。 学校官在学的职务分工,据洪武十五年钦定的监规:祭酒是正官,衙门首长,专总理一应事务,要整饬威仪,严立规矩,表率属官,模范后进。属官赴堂禀议事务,质问经史,皆须拱立听受,不得即便坐列,正官亦不得要求虚誉,辄自起身,有紊礼制。祭酒和其他同僚,是长官和属僚的关系,就国子监说,是一监之长,勉强比附现代名词,相当于校长,但是,这个校长并无聘任教员之权,因为一切教员都是部派的。监丞品位虽低,却参领监事,凡教官怠于师训,生员有戾规矩,并课业不精,廪膳不洁,并从纠举。务要夙夜尽公,严行约束,毋得徇情,以致废弛。<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不但管学生规矩课业,还兼管教员教课成绩,办公处叫“绳愆厅”,器用除公案公椅以外,特备有行扑红凳二条,拨有直厅皂隶二名,“扑作教刑”。刑具是竹篦,皂隶是行刑人,红凳是让学生伏着挨打的。<ref>《南廱志》卷一六《器用》。</ref>照规定,监丞立集愆册一本,各堂生员敢有不遵学规,即便究治。初犯记录(记过),再犯决竹篦五下,三犯决竹篦十下,四犯发遣安置(开除,充军,罚充吏役)。<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监丞对学生,不但有处罚权,而且有执行刑罚之权,学校法庭刑场合而为一。当然,判决和执行都是片面的,学生绝对没有辩解申说和要求上诉的权利。这职位就管束学生而论,有点像现代的训导长。掌馔是管师生膳食的,膳夫由朝廷拨囚徒充役,洪武十五年六月敕谕监丞等:“囚徒膳夫,俱系死囚,若不听使令,三更五点不起,有误生员饮食,一两遍不听,打五十竹篦,三遍不听处斩,做贼的割了脚筋。若监丞典簿掌馔管束不严,打一百圆棍,如不死,仍发云南。有通了学里学外人偷了学里诸物者处斩,家下人发云南,钦此。”<ref>《南廱志》卷一〇《谟训考》。</ref>这种刑法是超出当时的《大明律》的。典簿职掌文案,凡一应学务,并支销钱粮,季报课业文册等项,皆须明白稽考。又管出纳,又管教务,类似现代学校里的总务长和教务长。典籍是图书馆长。 祭酒同时也是教员,和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官,职专教诲,务在严立课程,用心讲解,以臻成效。如或怠惰,不能自立,以致生员有戾规矩者,举觉到官,各有责罚。<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换言之,教员如不能使生员循规蹈矩,所遭遇到的不是解聘,而是更严重的刑事处分。 学校的教职员全是官。学生呢?来源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又分两等,一等是品官子弟,一等是土司子弟和海外学生(留学生)。官生是由皇帝指派分发的,出自特恩,民生由各地地方官保送。<ref>《南廱志》卷一五。</ref>官生入学的目的,是为了“皇子将有天下国家之责,功臣子弟将有职任之寄”。皇子在内府大本堂,功臣子弟入国学。教之道,以正心为本,学的是如何统治的“实学”,不必像文士那样记诵辞章。<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洪武十六年文渊阁大学士宋讷任国子监祭酒,明太祖特派太师韩国公李善长、礼部尚书任昂和谏院、翰林院等官到监,举行特别考试,考定教官生员高下,分别班次。又以公侯子弟在学读书,怕不服教员训诲,特派重臣曹国公李文忠兼领国子监事,将军做校长,扑罚违教的官生,整顿学风。<ref>《明史》卷六九《选举志》。</ref>官生中有云南、四川等处土官子弟,日本、琉球、暹罗诸国学生,琉球学生来得最多。就洪武一朝官民生比例,据《南廱志》卷一五《储养考》: {| class="wikitable" |- ! ! 官民生 ! 官生数 ! 民生数 |- | 洪武四年 | 2728名 | | |- | 洪武十五年 | 577名 | | |- | 洪武十六年 | 766名 | | |- | 洪武十七年 | 980名 | | |- | 洪武二十三年 | 969名 | | |- | 洪武二十四年 | 1532名 | 45名 | 1487名 |- | 洪武二十五年 | 1309名 | 16名 | 1293名 |- | 洪武二十六年 | 8124名 | 4名 | 8120名 |- | 洪武二十七年 | 1520名 | 4名 | 1516名 |- | 洪武三十年 | 1829名 | 3名 | 1826名 |} 国子学时代只有洪武四年的生员总数,据《大明礼令》:“凡国学生员,一品至九品文武官子孙弟侄,年一十二岁以上者充补,以一百名为额。民间俊秀年一十五岁以上,能通《四书》大义,愿入国学者,中书省闻奏入学,以五十名为额。”<ref>《皇明制书》。</ref>则在洪武四年以前,官生与民生的比例是二比一。官生是主体,民生不过陪衬而已。国子监时代,洪武十五年到二十三年,只举官民生总数,无法知道比例。从二十四年到三十年,有五个年度的在学人数记录,二十四年官生占总数1/34,二十五年1/82,二十六年1/2030,二十七年1/330,三十年1/610。在这个记录中,值得指出的:第一,官生占监生总数比例极小;第二,官生就学比例逐年减少,从四十五名降为三名;第三,洪武二十六年监生员数突然激增,次年又突然减少;第四,官生中琉球生悦慈从洪武二十五年到三十年,留学至少有六年之久。<ref>琉球生入南监,最后一次是嘉靖十七年,二十三年回去的(1538—1544)。《明史·选举志》作“成化正德时(1465—1521),琉球生犹有至者”,是错的。</ref> 如上文所说,明太祖建立国子学的目的,是为了教育胄子(贵族官僚子弟),甚至在改组为国子监以后,还特派重臣勋戚李文忠兼领,管束官生。为什么从二十四年以后,官生数目反而年少一年,和民生的比例,从二比一到一比二千零三十,主体变为附庸,完全失去立学的用意呢?这道理说来也极为简单:公侯子弟成年的袭爵任官,不必入学,未成年的入学得经圣旨特派,纨绔少年,束发受经,不过虚应故事,爵位官职原来不靠书本辞章。那么,除非皇帝特命,又何必入学?此其一。从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党案发作后,功臣宿将,连年被杀,到洪武末年,除汤和、耿炳文、李景隆、徐辉祖几家以外,其余的差不多杀干净了。功臣本人被杀,子弟如何能入学?此其二。至于官僚子弟的入学令,限一百名的有效期限恐怕只是适用在洪武三年之前,以后实施极为严格,非奉特旨,不能入学,人数当然不可能太多。此其三<ref>《南廱志》卷一《事纪》,《明史·选举志》。</ref>。而且,大官子弟自有荫官一途,用不着走国子监这条路,这样,国子监就自然而然演变为专门训练民生做官的衙门了。 洪武二十六年监生人数突增的原因,是因为有新的政治任务,人手不够,特别扩大保送,说详下文。 === 三 === 民生的来源,分贡监、举监两类。国子监的学生通称监生。贡监出于岁贡,原来依据历史上的成规,地方官有贡“士”于朝廷的义务。洪武元年令民间俊秀能通文义者,充国子学生。二年立府州县学。四年正月,诏择府州县学生之俊秀通经者入国学,得二千七百二十八人。到十五年正月,礼部以州县所贡子弟,推选未至,奏令各按察司,于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务拔其尤,岁贡一人入监,着为令。从这一命令,可以看出在此以前,保送监生是州县官的任务,此后则改归按察司选送。洪武四年以前,选士于民间,四年以后,选士于地方学校,州县学和国子监成为学制上的联系衔接衙门,民生在地方学校受初级训练,选拔到国子监受高级训练,国子监成为全国青年人才集中的场所。十六年又令礼部榜谕天下府州县学,自明年为始,岁贡生员各一人,正月至京师,从翰林院试经义、四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试的(及格)入国子监,不中的原学教官罚停廪禄(扣薪水),生员罚为吏。则又把贡士之权改归地方学校教官,贡生在入监之前,得经翰林院主持的甄别试验。<ref>《南廱志》卷一《事纪》,《明史·选举志》。</ref> 学生入监,主持选送的是府州县官、按察司官、本学教官。入学考试,主持考试的是翰林院官。入监后主持训育的是国子监官。受训完毕后,监生的出路,而且是唯一的出路,是替皇帝做官,“学而优则仕”。 贡监据洪武十五年十六年的法令,府州县学岁贡生员一人,是有一定名额的。这定额在洪武朝发生过两次例外,第一次在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初令天下府学岁贡二人,州学二岁贡三人,县学每岁贡一人入监,明年如常”。突然增加保送名额,照例岁贡生应于次年正月到京师,因为这法令,洪武二十六年的官民生总数就增加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第二次在洪武三十年,这一年“本监以坐堂(在学)人少,诚恐诸司再取办事不敷,移文礼部,上令照二十五年例。于是入监遂众”。据上文记录,三十年度的官民生总数是一千八百二十九名,三十一年的名额,虽然没有记录,大概和二十六年度的相差不远。从后一例子的理由,可以明白这两次增加名额的原因,是因为朝廷诸司办事人员的迫切需要,说明了在学监生同时也是朝廷的办事人员。 举监是举人入监。洪武初年择年少举人入国子监读书。洪武十八年,又令会试下第举人送监卒业,是补习班或先修班的意思。 监生入学后,还得再经过一次编级考试,分堂(级)肄业。 国子监分六堂,六堂又分三等。初等生员通四书、未通经书的,入正义、崇志、广业三堂,修业期一年半以上。初等生修业期满、文理条畅的,升中等,入修道、诚心二堂,修业期一年半以上。中等生修业期满、经史兼通、文理都优的升高等,入率性堂。生员升入率性堂,依学规规定,根据勘合文簿(点名册)坐堂时日,满七百天才够资格。 司业二名,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博士五员,分五经,于彝伦堂西设座教训六堂,依本经考课。<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 功课内容,分《御制大诰》《大明律令》《四书》《五经》刘向《说苑》等书(后来又加上《御制为善阴骘》《孝顺事实》《五伦书》等书)<ref>《皇明太学志》卷七。</ref>,最主要的是《大诰》。《大诰》是明太祖自己写的,有《续编》《三编》《大诰武臣》,一共四册,主要内容是列举他所杀的人的罪状,使人民知所警戒,教人民守本分、纳田租、出夫役,替朝廷当差的训话。洪武十九年以《大诰》颁赐监生,二十四年三月,特命礼部官说:“《大诰》颁行已久,今后科举岁贡人员,俱出题试之。”礼部行文国子监正官,严督诸生熟读讲解,以资录用,有不遵者,以违制论。<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违制是违抗圣旨的法律术语,这罪名是很大的。皇帝颁布的杀人罪状,列作学生的必修功课,而且,作为考试的科目,用法令强迫全国生员非熟读讲解不可,这道理是用不着什么解释的。其次,训练学生的目的是做官,《大明律令》必然是必读书,而且“载国家法制,参酌古今之宜,观之者亦可以远刑辟”。《四书》《五经》是儒家的经典,洪武五年,明太祖面谕国子博士赵俶:“尔等一以孔子所定经书诲诸生”。<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孔子的思想是没有问题的,尊王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套,最合帝王的需要。可是,孟子就不同了,洪武三年,他开始读《孟子》,读到有几处对君上不客气的地方,大发脾气,对人说:“这老头要是活到今天,非严办不可!”下令国子监撤去孔庙中孟子配享的神位,把孟子逐出孔庙。他认为这本书有反动的毒素,得经过严密的检查。洪武二十七年(1394)特别敕命组织一个“审查委员会”,执行检删任务的是当时的老儒刘三吾,把《尽心篇》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梁惠王篇》“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可杀”一章;“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和《离娄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一章;《万章篇》“天与贤则与贤”一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以及类似的“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一共八十五条,以为这些话不合“名教”,全给删节掉了。只剩下一百七十几条,刻板颁行全国学校。这一部经过大手术切割的书,叫作《孟子节文》。所删掉的八十五条,“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ref>《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明史》卷五四《礼志》四,李之藻《领官礼乐疏》卷二,全祖望《鲒琦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北平图书馆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节文·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孟子》一书,中间词气之间抑扬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一百七十余条,悉颁之中外校官,俾读是书者知所木旨。自今八十五条之内,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壹以圣贤中正之学为本。”</ref>至于《说苑》,则因为“多载前言往行,善善恶恶,昭然于方册之间,深有劝诫”是当作修身或公民课本被指定的。此外,也消极地禁止某些书不许诵读,如洪武六年面谕赵俶时所说:“若苏秦、张仪,繇战国尚诈,故得行其术,宜戒勿读。”由此可见,学校功课的项目,内容的去取,必读书和禁读书,学校教官是无权说话的,一切都由皇帝御定。<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有时高兴,连考试的题目也出,例如圣制策问十六道,试举一例,敕问文学之士,整个题目如下: <blockquote>吁,时士之志,奚不我知,其由我不德而致然耶?抑士晦志而有此耶?呜呼艰哉!君子得不易,我知,人惟彼苍之昭鉴,必或福志之将期,然迩来云才者群然而至,及其用也,才志异途,空矣哉!<ref>《南廱志》卷一〇《谟训考圣制策问》。</ref></blockquote> 日常功课,监规规定:一是写字。每日写仿一幅,每幅十六行,行十六字,不拘家格,或羲、献、智、永,欧、虞、颜、柳,点画撇捺,必须端楷有体,合格书法,本日写完,就于本班先生处呈改,以圈改字少为最。逐月通考,违者痛决(打)。二是背书。三日一次背书,每次须读《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即平均每日背一百字。不但熟记文词,务要通晓义理。若背诵讲解全不通者,痛决十下。三是作文。每月务要作课六道:本经义二道,四书义二道,诏诰章表策论判语(公家文书)内科(选)二道。不许不及道数,仍要逐月作完送改,以凭类进。违者痛决。 升到率性堂的学生,采积分制。积分之法,孟月试本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策一道,判语二条。每试文理俱优与一分,理优文劣者半分,文理纰缪者无分。岁内积至八分者为及格,与出身(官职)。不及格仍坐堂肄业(留级)。试法一如科举之制,果有才学超越异常者,呈请皇帝特别加恩任官。<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 === 四 === 国子监坐堂监生最多的时期,将近万人,校舍规模是相当宏大的,校址东至小教场,西至英灵坊,北至城坡土山,南至珍珠桥。左有龙舟山,右有鸡鸣山,北有玄武湖,南有珍珠河。“延袤十里,灯火相辉。”监内建筑,正堂一,支堂六,每堂一十五间,是师生讲习的地方。有馔堂二所,是会馔的地方。书楼十四间藏书。光哲堂十五间住琉球官生。号房(学生宿舍)约二千间。此外有射圃、仓库、酱醋房、水磨房、晒麦场、菜圃、养病房等建筑。规模最宏大的是供奉孔子和列代贤哲的文庙。<ref>《南廱志》卷七卷八《规制考》。</ref> 监生穿一定的服装,形式也是明太祖钦定的,用玉色绢布,宽袖皂缘,皂绦软巾,叫作襕衫。每年冬夏衣由朝廷颁赐。膳食公费,全校会馔。有家眷的特许带家眷入学,每月支食粮六斗。皇帝特赐,有时赐及学生的家长,例如洪武十二年赐诸生父母帛各四匹。或赐及妻子,如洪武二十七年,赐监生有家属的六百二十五人,每人钞五锭(这年官民生总数是一千五百二十人,有家眷的占百分之三十八)。三十年又赐监生夏布大小人五匹,家属每人二匹。<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 监生请假休学,只有在弃丧、完姻、父母年已七十必须侍养,或妻子死亡等情形下,才被准许。而且得由皇帝亲自准许。请假日期有严格规定,洪武十六年令监生入监三年,有父母者,照地远近,定限归省。其挈洁家成婚者亦如之,俱不许过限。父母丧照例丁忧。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亦许立限奔丧。十八年令监生有父母年老无次丁者,许还原籍侍养,其妻死子幼者许送还乡,给予脚力,立限还监,违者罚之。二十二年,礼部奏准,监生毕姻般取,照省亲例入监三年者方许。三十年令监生省亲等事,量道路远近,定具在途往还日月:每日水路一百里,陆路六十里;直隶限四阅月,河南、山东、江西、浙江、湖广限六阅月,北平、两广、福建、山西、陕西限八阅月。其住家月日:省亲三阅月,毕姻两阅月,送幼子还乡一阅月,丁忧照官员例不计闰,俱二十七月。凡过限两月以上者,送问复监。同年有违限监生二百一十七人,祭酒比例拟奏,发充吏役。三十一年又有违限监生二百二十人,命吏部铨除远方典史以困役之。 不但监生请假休学,要得特许,连教员请假,也必得经过同样程序,如洪武十二年助教吴伯宗奏请省亲,明太祖特许给假四个月就是一个例子。 坐堂期间,管制极端严格,表面上历次增订的监规,总共五十六款,除关于教官部分以外,关于约束防闲监生的,如: <blockquote>生员在学读书,务要明体适用,以须仕进。宜各遵承师训,循规蹈矩,凡出入起居,升堂会馔,毋得有犯学规。违者痛治。</blockquote> <blockquote>各堂生员每日诵受书史,并须在师前立听讲解。其有疑问,必须跪听,毋得傲慢,有乖礼法。</blockquote> 绝对禁止学生对人对事的批评和团结组织,甚至班与班之间也禁止来往: <blockquote>今后诸生……毋得到于别堂,往来相引,议论他人长短,因而交结为非。违者从绳愆厅究察,严加治罪。</blockquote> <blockquote>有等无志之徒,往往不行求师问道,专务结党恃顽,故言饮食污恶,切详此等之徒,果系何人之子?其所造饮食,千百人所用皆善,独尔以为不善,果君子欤?小人欤?是后必有此生事者,具实奏闻,令法司枷镣,禁锢终身,在学役使,以供生徒。</blockquote> 生员往来议论,就难免对学校设施,对政治良窳有意见,有结论,就难免不发生学潮,针对的办法是隔离和孤立。至于结党,发生组织力量,就无法管束和训导了,非严办不可。在太祖朝严刑重法、大量屠杀的恐怖空气中,监生不能也不敢提出原则性的反抗,只好从生活不满的方面来发泄,因之,故言饮食污恶,对饥饿的抗议就成为学潮的主题了。抗议饥饿的行动,如不是集体提出,学规另有专条:“生员毋得擅入厨房,议论饮食美恶,及鞭挞膳夫。违者笞五十,发回原籍,亲身当差。”这和枷镣禁锢终身役使的处分,轻重相去是极大的。此外禁例,如不许穿常人衣服;有事先于本堂教官处禀之,毋得径行烦紊;凡遇出入,务要有出恭入敬牌;以及无病称病,出外游荡,会食喧哗,点问(名)不到,不许燕安怠惰,解衣脱巾,喧哗嬉笑。号房不许私借他人住坐,不许作秽,不许酣歌夜饮等二十七条,下文都是“违者痛决!”最最严重的一款是: <blockquote>在学生员,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本,必先隆师亲友,养成忠厚之心,以为他日之用。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计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ref>《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ref></blockquote> 明太祖寄托培养官僚的全部责任于国子监,这一条款就是授权国子监教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从不听调度的反抗分子。毁辱师长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无论是语言、行动、思想、文字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评,都可任意解释。被周纳的犯人是不能也不许可有辩解的机会的。至于生事告讦,更可随便运用,凡是不遵从学规的,不满意现状的,要求对某方面教学或生活有所改进的,都可以用生事告讦的罪状片面判决之,执行之。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学规的制定人,明初人说他办学极意严酷,以求符合明太祖的政策。在他的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这也是有学规的依据的,洪武十五年第二次增订学规:师生如有病患,不能行履者,许令膳夫供送。若无病不行随众会食者,不与当日饮食),以至自缢死。他连死尸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棺殓。<ref>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按坊本《草木子》无此条。</ref>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继任司业,也学他父亲“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ref>《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ref>学录金文征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明太祖提出控诉说:“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了不少人。”太祖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师,和祭酒无干。文征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熂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洪武十八年宋讷七十五岁,已经过了法令规定该致仕的年龄了)。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太祖大怒,追问缘因,立刻把余熂、金文征和学录田子真、何操,学正陈潜夫都杀了,还把罪状出榜在国子监前面,也写在《大诰》里头。这次反迫害的学潮,在一场屠杀后被压平,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替饿死缢死的学生说话了。<ref>《南廱志》卷一《事纪》、《南廱志》卷一〇《谟训考》、《明史·宋讷传》。</ref> 洪武二十七年第二次学潮又起,监生赵麟受不了虐待,出壁报提出抗议,学校以为是犯了毁辱师长罪。照学规是杖一百充军。为了杀一儆百,明太祖法外用刑,把赵麟杀了,并且在国子监前立一长竿,枭首示众(这在明太祖的口头语,叫枭令,比处死重一等)。二十八年又颁行《赵麟诽谤册》和《警愚辅教》二录于国子监。三十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召集祭酒司业和本监教官,监生一千八百二十六员名,在奉天门当面训话。训词说: <blockquote>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着有司官祭他。</blockquote> <blockquote>近年着那老秀才每做祭酒呵,他每都怀着异心,不肯教诲,把宋讷的学规都改坏了,所以生徒全不务学,用着他呵,好生坏事。</blockquote> <blockquote>如今着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着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着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武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blockquote> <blockquote>今后学规严紧,若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袅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迁发烟瘴地面。钦此!<ref>《南廱志》卷一〇《谟训考》。</ref></blockquote> 这篇有名的训词,在中国教育史上是空前的。唯一可以比拟的,大概是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禁止民间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那道敕令吧。国子监前面的长竿,是专作枭令学生用的,一直到正德十四年(1519)明武宗南巡,这个顽皮年轻皇帝,学他祖宗的榜样,化装出来侦察,走过国子监前,看见这个怪竿子(那时代还没有挂旗子的礼俗),弄糊涂了,问明白说是挂学生脑袋的。他说:“学校岂是刑场!”而且,“哪个学生又敢犯我的法令!”才叫人撤去。这竿子一共竖了一百二十六年。<ref>《南廱志》卷四《事纪》。</ref> 其实,并不是明武宗比他的祖宗更仁慈,而是一百多年来,进士科已经完全代替了国子监的地位,做官的不再从国子监出来,国子监已是破落的冷而又穷的衙门,会馔因为经费不够停止了,连房子倒塌了,朝廷也不肯修理,靠募捐才能补葺一下。它已失去了明初官僚养成所的地位,当然,也用不着这根刺目的不相称的竿子了。 国子监既然是为皇家制造官僚的工厂,用严刑峻法来捏塑官僚,那么,皇家对这工厂的技师,自有其划一的雇用标准。和监规的尺度一样,明初的国子监教官,是被严刑约束着,连一丝一毫自由的气氛也不许有的。例如第一任国子学博士和祭酒许存仁,在明太祖幕府十年,是从龙旧臣,洪武元年被劾逮死狱中。表面上的罪名是私用学宫什器,娶妾饰床以象牙,非师臣体,实际上是因为明太祖刚即位做皇帝,存仁便告辞回家,犯了忌讳。司业刘丞直劝他:“主上方应天顺人,兴高采烈,你要回家,也该等待一会儿。”存仁没理会,果然因此致死。<ref>《南廱志》卷一《事纪》,卷二一《刘丞直传》,《明史·宋讷传》,刘辰《国初事迹》。</ref>第二任祭酒梁贞也得罪放归田里。第三任魏观,后来在苏州知府任上被杀。第四任乐韶凤以不职病免。第五任李敬以罪免。第六任吴颙因为武官子弟怠学,宽纵不能制裁被斥免。国子监第一任祭酒是宋讷,屠杀生徒,最被恩礼,可是明太祖还不放心,经常派人伺察,有时还在暗中画他的相貌,一喜一怒,都有报告。<ref>《明史·宋讷传》。</ref>第二任龚敩,得罪的罪状是有监生告假还家,没有报告皇帝,祭酒便准了假。明太祖大怒,以为“卖放”,“置于法”。第三任胡季安坐胡惟庸党案得罪。第四任杨淞,因为擅自分配学生宿舍,原来有廊房二十间,所住学生以罪被逐,留下空屋,明太祖令北城兵马司封钥,杨淞因为宿舍不够住,自作主张,准许学生住进去,结果是因此“掇祸”。<ref>《南廱志》卷一《事纪》。</ref>最末一任张显宗就是奉天门训话里的年纪小的秀才官人,上任不久,明太祖便死了,算是侥幸没有意外。统计三十多年来的历任祭酒,只有以残酷著名的宋讷是善终在任上,死后的恩礼也特别隆重,可以说是例外,其他的不是得罪,便是被杀。 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袅首示众,明初的国子监是学校,又是监狱,又是刑场。不止是学生,也包括教官在内,受死刑所威胁的训练,造成绝对服从的、奴性的官僚。 === 五 === 明初的国子学、国子监,所负荷的制造和训练官僚的任务,据《南廱志》和《明史·选举志》所记: <blockquote>洪武二年,择国子生试用之,巡行列郡,举其职者,竣事覆命,即擢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司佥事及知府等官。</blockquote> <blockquote>五年四月,以国子生王铎摄监察御史,擢浙江布政司左参政。</blockquote> <blockquote>六年九月,纂修日历,选善书者誊写,国子生陈益旸等与焉。今吏部选国子生之成才者,量材授主事、给事中、御史等官。</blockquote> <blockquote>八年三月,命丞相往国子学,考校老成端正、学博经通者,分教天下,令郡县廪其生徒而立学焉。又命御史台精选以分教北方。于是选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给廪食赐衣服而遣之。六月以国子生李扩等为监察御史。</blockquote> <blockquote>九年三月,以武英堂纪事国子生黄义为湖广行省参政,赵信为考功监丞。九月,遣国子生往陕西祭平凉卫指挥秦虎。国子生奉命出使自此始。寻命国子生分行列郡,集事之未完者,如古行人之职,皆量道路远近,赐钞为费而遣之。</blockquote> <blockquote>十年正月,国子生试用于列郡者,皆授县丞主簿,人赐夏衣一袭,宝钞三十贯。命中书省臣,凡有亲在者,量程给假归省,然后之官。十月,召国子生分教郡县者还京师,令吏部擢用。</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二年,上以国子生多未仕者,谓中书省臣曰:“朕甚欲尊显诸生,虑其未悉朕意。且诸生入学之日久矣,其令归省其亲,赐其父母帛各四匹。有妻孥者携以来,月与粟钱,务得其欢心。”于是王文冏等一百三十四人皆告归,有司如诏赉之。</blockquote> <blockquote>十四年八月,以国子生茹瑺为承敕郎。</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七年三月,令礼部颁行科举成式,凡三年大比,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祭酒司业择国子生之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是年国子生升至率性堂者,入试文渊阁,擢杨文忠为首,除永福县丞。</blockquote> <blockquote>十八年二月会试,比揭榜,国子生多在前列(会试黄子澄第一,殿试丁显、练子宁居首甲),上大喜。</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九年四月,吏部奏用监生十四人,皆为六品以下官。五月,上以天下郡县多吏弊民蠹,皆由杂流得为牧民官。乃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除授知州知县等职。</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年二月,鱼鳞图册成。先是上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而苏松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诡寄亲邻佃仆,相习成风,奸弊百出。于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上闻之,遣国子生武淳等往,随税粮多寡,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四人,使集里甲耆民,躬履田亩以量度之。量其方圆,次其字号,悉书主名及尺丈四至,编类为册,绘状若鱼鳞然、故名。至是浙江、直隶、苏州等府县册成进呈,上喜,赐淳等钞锭有差。三月,监生古朴奏言,家贫顾仕,冀得禄以养母,上嘉之,除工部主事,迎养就京师。十二月,擢监生李庆署都察院右佥都御史。</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一年三月,殿试,监生任亨泰廷对第一,召祭酒宋讷褒谕之。命撰进士题名记,立碑于监门。</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二年二月,初令监生同御史王英、进士齐德照刷文卷。</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四年三月,以监生许观会试殿试皆第一,召国子监官褒奖之。八月,初令监生往后湖清查黄册(全国户籍)。户部所贮天下黄册,俱送后湖收架,委监察御史二员、户科给事中一员、监生一千二百名,以旧册比对清查,如有户口田粮埋没差错等项,造册径奏。是年选监生有练达政体者,得方文等六百三十九人,命行御史事,稽核天下百司案牍。</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五年七月,擢监生师逵、墨麟等为监察御史,夏原吉为户部主事。</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六年十月,诏祭酒胡季安选监生年三十以上能文章者三百四十一人,命吏部除授教谕等官。以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七年八月,遣监生及人才分诣天下郡县,督吏民修治水利,给道里费而行。</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九年四月,令吏部以次录用国子监生,毋使淹滞。六月初令监生年长者,分拨诸司,历练政事。凡历事监生,随本衙门司务,分勤谨平常才力不及奸顽等项引奏。勤谨者仍历事,阙官以次取用。平常再历,才力不及送监读书,奸顽充吏(计南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历事监生二百一十八名,户部等衙门写本监生二十八名,差拨内外衙门办事监生一百二十四名),称为拨历法。</blockquote> <blockquote>三十年二月,擢监生卢祥为刑部郎中。</blockquote> 明代官制,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正四品,郎中正五品,主事正六品,监察御史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布政使从二品,参政从三品,参议从四品,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知府正四品,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教谕无品级。从洪武二年到三十一年这一时期监生任官的情形来看,第一,监生并没有一定的任官资序,最高的可以做到地方大吏从二品的布政使,最低的做正九品的县主簿,以至无品级的教谕。第二,监生也没有固定的任官性质,部院官、监察官、地方最高民政财政官、司法官,以至无所不管的亲民的府州县官和学校官,监生几乎无官不可做。第三,除做官以外,在学的监生,有奉命出使的,有奉命巡行列郡的,有稽核百司案牍的,有到地方督修水利的,有执行丈量记录土地面积定粮的任务的,有清查黄册的,有写本的,有在各衙门办事的,有在各衙门历事的。第四,三十年来监生的任官,以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为最高,十九年为最多。“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ref>《明史》卷六九《选举志》。</ref>大体来说,从国子学改为国子监以后,监生的出路已渐渐不如初年,从做官转到做事,朝廷利用大批监生做履亩定粮,督修水利,清查黄册等基层技术工作。至于为什么洪武二年和二十六年大量任用监生做高官呢?理由是第一,刚开国人才不够,只能以国子生出任高官。第二,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被杀,牵连致死的文武官僚、地方大吏为数极多,多少衙门都缺正官,监生因之大走官运。至于为什么洪武十九年监生任官的竟有千余人之多呢?那是因为上一年闹郭桓贪污案,供词牵连到直省官吏因而系死者有几万人,下级官吏缺得太多的缘故。至于为什么在洪武十五年以后,监生做官的出路一天不如一天呢?那是因为从十五年以后,会试定期举行,每三年一次,进士在发榜后即刻任官,要做官的都从进士科出身,甚至监生也从进士科得官,国子监已不再是唯一的官僚养成所了。进士释褐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和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ref>《明史》卷七〇《选举志》。</ref>,监生原来的出路为进士所夺,只好去做基层技术工作和到诸司去历事了。 === 六 === 明代地方学校的建立,始于洪武二年。明太祖以为元代学校之教,名存实亡,战争以来,人习于战斗,唯知干戈,莫识俎豆。他常说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如今京师已有太学,而地方学校尚未兴办,面谕中书省臣令府州县都立学校,礼延师儒,教授生徒,讲论圣道。于是大设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训导府四州三县二,生员府学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师生月禀米人六斗,地方官供给鱼肉。<ref>《南廱志》卷一《事纪》,《明史》卷六九《选举志》。</ref> 入学生员享受免役特权,除本身外,还免其家差徭二丁。<ref>《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ref>在学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 统治地方学校情形,完全和国子监一致。洪武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于全国学校,镌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不遵者以违制论,禁例中最重要的有下列各条: <blockquote>一、今后州县学生员,若有大事干于己家者,许父兄弟侄具状入官辩诉。若非大事,含情忍性,毋轻至于公门。</blockquote> <blockquote>二、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少,愚痴者多,其父母欲行非为,则当再三恳告。</blockquote> 这两条,前一条不许生员交结地方官,后一条要使生员为皇家服务,在民间替朝廷清除“非为”。<ref>“非为”是明太祖的口头和文字上常用术语,含有特别内容,和他常用的“异为”、“他为”同义。</ref>另一条: <blockquote>三、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贤才、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当。唯生员不许!</blockquote> 军民一切利病即政治问题,地方官、在野人士,甚至农工商人都可提出建议,任何人都有权讨论政治,唯独不许学生说话。并且在同一条文内,重复地说“不许生员建言”,“唯生员不许”,声色俱厉,呼之欲出。明太祖为什么单单剥夺了生员讨论政治的权利呢?因为他害怕群众,害怕组织,尤其害怕有群众基础有组织能力的知识分子。他认清,这个力量会危害他的统治,因之,非加以高压,严厉禁止,不许有声音不可。至于其他人士,个别的发言,个别的建议,没有群众做后盾,不发生力量,他不但不禁止,反而形式上加以奖励,学学古代帝王求言的办法,倒使他可以得到好名誉。 知识青年对于现实政治不能说话,不许有声音,明太祖的统治就巩固了。可是,他没有想到代替说话的是农民的竹竿和锄头,朱家的政权,到后来还是被竹竿和锄头所倾覆。 地方学校之外,洪武八年又诏地方立社学(乡村小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 府州县学和社学都以《御制大诰》和《律令》做主要必修科。<ref>《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ref> 在官僚政治之下,地方学校只存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社学且成为官吏迫害剥削人民的手段,明太祖曾大发脾气,申斥地方官吏说:“好事难成。且如社学之设,本以导民为善,乐天之乐,奈何府州县官不才酷吏,害民无厌。社学一设,官吏以为营生。有愿读书者无钱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亦不肯放,将此凑生员之数,欺诳朝廷。” 他怕“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只好住罢(停办)社学,不再“导民为善”了。<ref>《御制大诰·社学》第四十四。</ref> 从国子监到社学,必读的书,必考的书,是明太祖所亲自写定的《大诰》(从文理不通、思想昏乱、词语鄙陋、语气狂暴、态度蛮横几点看来,确非儒生所能代笔),想用以为治国平天下,统一思想的“圣经宝典”。他在书末指出: <blockquote>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所在人民,熟观为戒。<ref>《御制大诰·颁行大诰》第七十四。</ref></blockquote> 又说: <blockquote>朕出斯令,一曰《大诰》,一曰《续编》,斯上下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务必户户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吾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的的不虚示。<ref>《大诰续编·颁行续诰》第八十七。</ref></blockquote> 以帝王之威,用减刑用充军,利诱威胁,命令人民读他的“至宝”,命令学生熟读讲解他的“至宝”,可惜,人民是不识“宝”的,利诱不理,威胁无用。成化时(1465—1487)陆容记《大诰》的下落说: <blockquote>国初惩元之弊,用重典以新天下,故分行禁止,若风草然。然有面从于一时而心违于身后者,如《大诰》,唯法司拟罪云有《大诰》减一等云尔,民间实未之见,况复有讲读者乎!<ref>《菽园杂记》卷五。</ref></blockquote> 明太祖有方法统治学校,屠杀学生,可是,他没办法办社学,也没办法使人民读他的《大诰》。有生死人之权,有富贵贫贱人之权,而终于无人读他藏他的“至宝”,不要说读,人民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见,这大概是专制独裁者应有的、共有的悲哀吧! {{right|原载《清华学报》十五卷一期<br />1948年2月3日于清华园}} <references /> == 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 == === 一 === 在旧式的政体之下,皇帝只是代表他的家族以及外环的一特殊集团的利益,比较被统治的人民,他的地位不但孤立,而且永远是在危险的边缘,尊严的神圣的宝座之下,酝酿着待爆发的火山。为了家族的威权和利益的持续,他们不得不想尽镇压的法子,公开的律例、刑章,公开的军校和法庭不够用,也不便用,他们还需要造成恐怖空气的特种组织,特种监狱和特种侦探,来监视每一个可疑的人,可疑的官吏。他们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军队中,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中,在民间,在茶楼酒馆,在集会场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类人在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种组织,历代都有。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在唐有“丽景门”和“不良人”,在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在明有“锦衣卫”和“东西厂”,在袁世凯时代则有“侦缉队”。 锦衣卫和东西厂,明人后称为厂卫。从十四世纪后期一直到十七世纪中叶,这两机关始终存在(中间曾经几度短期地废止,但不久即复设)。锦衣卫是内廷的侦察机关,东厂则由宦官提督,最为皇帝所亲信,即锦衣卫也受其侦察。锦衣卫初设于明太祖时,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甚至本卫长官亦不得干预。<ref>王世贞《锦衣志》。</ref>锦衣卫的正式职务,据《明史·职官志》说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凡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经过嘉靖初年裁汰后,缩小职权,改为“专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侦察“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动者或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明教等。明太祖出身于香军,深知“弥勒降生”和“明王出世”等宗教传说,对于渴望改善生活的一般农民,所发生的政治作用是如何重大。他尤其了解聚众结社对现实政权有何等重大的意义和威胁,他从这两种活动中得到政权,也已为这政权立下基础,唯一使他焦急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永远子子孙孙都能不费事地继承这政权。他所感觉到的严重危机有两方面:其一是并肩起事的诸将,个个都身经百战,枭悍难制。其二是出身豪室的文臣,他们有地方的历史势力,有政治的声望,又有计谋,不容易对付。这些人在他在位的时候,固然镇压得下,但也还惴惴不安。身后的继承人呢,太子忠厚柔仁,只能守成,不能应变。到太子死后,他已是望七高龄,太孙不但幼稚,而且比他儿子更不中用,成天和一批腐儒接近,景慕三王,服膺儒术,更非制驭枭雄的角色。他为着要使自己安心,要替他儿孙斩除荆棘,便不惜用一切可能的残酷手段,大兴胡蓝党案,屠杀功臣,又用整顿吏治,治乱国用重刑的口实,把中外官吏地主豪绅也着实淘汰了一下,锦衣卫的创立和授权,便是发挥这个作用。经过几次的大屠杀以后,臣民侧足而立,觉得自己的地位已经安定了。为了缓和太过紧张的气氛,洪武二十年(1389)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锦衣卫所禁闭的囚徒都送刑部。再隔六年,胡党蓝党都已杀完,不再感觉到政治上的逼胁了,于是又解除锦衣卫的典诏狱权,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大小案件都由法司治理。天下从此算太平了。<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 不到十年,帝位发生争执,靖难兵起,以庶子出藩北平的燕王入居大位,打了几年血仗;虽然到了南京,名义上算做了皇帝,可是地位仍不稳固。因为第一,建文帝有出亡的传说,宫内自焚的遗体中不能确定建文帝是否也在内,万一建文帝未死,很有起兵复国的可能。第二,他以庶子僭位,和他地位相同的十几个亲王看着眼红,保不住也重玩一次靖难的把戏(这一点在他生前算是过虑,可是到孙子登位后,果然又闹了一次叔侄交兵)。第三,当时他的兵力所及的只是由北平到南京一条交通线,其他地方只是外表表示服从。第四,建文帝的臣下,在朝的如曹国公李景隆、驸马都尉梅殷等,在地方的如盛庸、平安、何福等都曾和他敌对作战。其他地方官吏文武臣僚也都是建文旧人,不能立刻全盘更动。更使他感觉有临深履薄的恐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用得着他父亲传下的衣钵,于是锦衣卫重复活动,一直到亡国,始终做皇帝的耳目,担任猎犬和屠夫的双重任务。 锦衣卫虽然亲近,到底是外官,也许会徇情面,仍是不能放心。明成祖初起时曾利用建文帝左右的宦官探消息,即位以后,以为这些内官忠心可靠,特设一个东厂,职务是“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完全和锦衣卫相同。属官有贴刑,以锦衣卫千百户充任,所不同的是用内臣提督,通常都以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派充,关系和皇帝最密切,威权也最重。<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卷七五《职官志》。</ref>后虽有时废罢,名义也有时更换为西厂或外厂,或东西厂、内外厂并设,或在东西厂之上加设内行厂,连东西厂也在伺察之下。但在实际上,厂的使命是没有什么变更的。 厂与卫成为皇帝私人的特权侦探机关,其统系是锦衣卫监察侦伺一切官民,东(西)厂侦察一切官民及锦衣卫,有时或加设一最高机构,侦探一切官民和厂卫,如刘瑾的内行厂和冯保的内厂,皇帝则直接监督一切侦缉机关。如此层层缉伺,层层作恶,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恐怖。 === 二 === 厂卫同时也是最高法庭,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加以刑讯判罪和行刑的最高法律以外的权力。 卫的长官是指挥使,其下有官校,专司侦察,名为缇骑。嘉靖时陆炳官缇帅,所选用卫士缇骑皆都中大豪,善把持长短,多布耳目,所睚眦无不立碎。所招募畿辅秦晋鲁卫骈胁超乘迹射之士以千计。卫之人鲜衣怒马而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ref>王世贞《锦衣志》。</ref>四出迹访:“凡缉绅之门,各有数人往来其间,而凡所缉访,止属风闻,多涉暧昧,虽有心口,无可辩白。各类计所获功次,以为升授。凭其可逞之势,而邀其必获之功,捕风捉影,每附会以仇其奸,非法拷讯,时威逼以强其认。”<ref>傅维麟《明书》卷七三。</ref>结果,一般仕宦阶级都吓得提心吊胆,“常晏起早阖,毋敢偶语,旗校过门,如被大盗”。<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抓到了人时先找一个空庙祠宇榜掠了一顿,名为打桩,“有真盗幸免,故令多攀平民以足数者,有括家囊为盗赃,而通棍恶以证其事者,有潜种图书陷人于妖言之律者,有怀挟伪批坐人以假印之科者,有姓名仿佛而荼毒连累以死者。”访拿所及,则“家资一空,甚至并同室之有而席卷以去,轻则匿于档头火长校尉之手,重则官与瓜分”。被访拿的一入狱门,便无生理,“五毒备尝,肢体不全。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水,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ref>《明史》卷七三。</ref> 其提人则止凭驾帖,弘治元年(1488)刑部尚书何乔新奏:“旧制提人,所在官司必验精微批文,与符号相合,然后发遣,近者中外提人,只凭驾帖,既不用符,真伪莫辨,奸人矫命,何以拒之?”当时虽然明令恢复批文提人的制度,可是锦衣旗校却依旧只凭驾帖拘捕。<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正德初周玺所说:“迩者皇亲贵幸有所奏陈,陛下据其一面之词,即行差官赍驾帖拿人于数百里之外,惊骇黎庶之心,甚非新政美事。”<ref>《垂光集》卷一《论治化疏》。</ref>便是一个例子。 东厂的体制,在内廷衙门中最为隆重。凡内官奉差关防皆曰某处内官关防,唯东厂篆文为“钦差监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ref>刘若愚《中志》卷一六。</ref>《明史》记“其隶役皆取给于卫,最轻巧儇佶者乃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裤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之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碟,贿如数径去,稍不如意,榜治之名曰乾酢酒,亦曰搬署儿,痛楚十倍官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对于行政官吏所在,也到处派人伺察:“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有听记坐记之别,“其视中府诸处会审大狱,北镇抚司拷讯重犯者曰听记,他官府及各城门缉访曰坐记”。所得秘密名为打事件,即时由东厂转呈皇帝,甚至深更半夜也可随时呈进,“以故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 锦衣卫到底是比不上东厂亲近,报告要用奏疏,东厂则可以直达。以此,厂权就高于卫。 东厂的淫威,试举一例。当天启时,有四个平民半夜里偷偷在密室喝酒谈心。酒酣耳热,有一人大骂魏忠贤,余三人听了不敢出声。骂犹未了,便有番子突入,把四人都捉去,在魏忠贤面前把发话这人剥了皮,余三人赏一点钱放还,这三人吓得魂不附体,差一点变成疯子。 锦衣卫狱即世所称诏狱,由北镇抚司专领。北镇抚司本来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属官,品秩极低,成化十四年(1478)增铸北司印信,一切刑狱不必关白本卫,连卫所行下的公事也可直接上请皇帝裁决,卫指挥使不敢干预,因之权势日重。<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外廷的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敢与抗。嘉靖二年(1523),刑科给事中刘济上言:“国家置三法司以理刑狱,其后乃有锦衣卫镇抚司专理诏狱,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而三法司几于虚设矣。”<ref>《明世宗实录》。</ref>其用刑之惨酷,有非人类所能想象,沈德符记:“凡厂卫所廉谋反杀逆及强盗等重辟,始下锦衣之镇抚司拷问,寻常只曰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最重大者则曰好生着实打着问,必用刑一套,凡十八种,无不试之。”<ref>《万历野获编》卷二一。</ref>用刑一套为全刑,曰械,曰镣,曰棍,曰桚,曰夹棍,五毒备具,呼号声沸然,血肉溃烂,宛转求死不得。<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诏狱“室卑入地,墙厚数仞,即隔壁号呼,悄不闻声,每市一物入内,必经数处验查,饮食之属十不能得一,又不得自举火,虽严寒不过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辈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许相面。唯于拷问之期,得遥于堂下相见。”<ref>《万历野获编》卷二一。</ref>天启五年(1625)遭党祸被害的顾大章所作《狱中杂记》里说:“予入诏狱百日而奉旨暂发(刑)部者十日,有此十日之生,并前之百日皆生矣。何则,与家人相见,前之遥闻者皆亲证也。”拿诏狱和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堂地狱之别。瞿式耜在他的《陈时政急著疏》中也说:“往者魏崔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ref>《瞿忠宣公集》卷一。</ref>被提者一入抚狱,便无申诉余地,坐受榜掠。魏大中《自记年谱》:“十三日入都羁锦衣卫东司房,二十八日许显纯崔应元奉旨严鞫,许既迎二魏(忠贤、广微)意,构汪文言招辞而急毙之以灭口。对簿时遂龂龂如两造之相质,一桚敲一百,穿梭一夹,敲五十板子,打四十棍,惨酷备至,而抗辩之语悉不得宣。”“六君子”被坐的罪名是受熊廷弼的贿赂,有的被刑自忖无生理,不得已承认,希望能转刑部得生路,不料结果更坏,厂卫勒令退赃,“遂五日一比,惨毒更甚。比时累累跪阶前,河诟百出,裸体辱之,弛杻则受桚,弛桚则受夹,弛桚与夹则仍戴杻镣以受棍,创痛未复,不再宿复加榜掠。后讯时皆不能跪起荷桎梏,平卧堂下。”<ref>《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一。</ref>终于由狱卒之手秘密处死,死者家人不知其死法及死期,苇席裹尸出牢户,虫蛆腐体。六君子是杨涟、左光斗、顾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都是当时的清流领袖,朝野表率,为魏忠贤所忌,天启五年(1625)相继死于诏狱。 除了在狱中的非刑以外,和厂卫互相表里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始自明太祖,东厂为明成祖所创设,廷杖却是抄袭元朝的。 在元朝以前,君臣之间的距离还不十分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朝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却也还礼貌大臣,绝不加以非礼的行为,“士可杀不可辱”这一传统的观念,上下都能体会。蒙古人可不同了,他们根本不了解士的地位,也不能用理论来装饰殿廷的庄严。他们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中的臣僚也就是军队中的将校,一有过错,拉下来打一顿,打完照旧办事,不论是中央官,地方官,在平时,或是在战时,臣僚挨打是家常便饭,甚至中书省的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明太祖继元而起,虽然一力“复汉官之威仪”,摒弃胡俗胡化,对于杖责大臣这一故事,却习惯地继承下来,著名的例子,被杖死的如亲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永嘉侯朱亮祖父子,部曹被廷杖的如主事茹太素。从此殿陛行杖,习为祖制。正德十四年(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3)以大礼之争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循至方面大臣多毙杖下,幸而不死,犯公过的仍须到官办事,犯私仇者再下诏狱处死。<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至于前期和后期廷杖之不同,是去衣和不去衣,沈德符说:“成化以前诸臣被杖者皆带衣裹氈,不损肤膜,然犹内伤困卧,需数旬而后起,若去衣受笞,则始于逆瑾用事,名贤多死,今遂不改。”<ref>《万历野获编》卷一八。</ref>廷杖的情形,据艾穆所说,行刑的是锦衣官校,监刑的是司礼监:“司礼大珰数十辈捧驾帖来,首喝曰带上犯人来,每一喝则千百人一大喊以应,声震甸服,初喝跪下,宣驾帖杖吾二人,着实打八十棍,五棍一换,总之八十棍换十六人。喝着实打,喝打阁上棍,次第凡四十六声,皆大喊应如前首喝时,喝阁上棍者阁棍在股上也。杖毕喝踩下去,校尉四人以布袱曳之而行。”<ref>《熙亭先生文集》卷四《恩谴记》。</ref>天启时万璟被杖死的情形,樊良材撰《万忠贞公传》说:“初璟劾魏珰疏上,珰恚甚,矫旨廷杖一百。褫斥为民。彼一时也,缇骑甫出,群聚蜂拥,绕舍骤禽,饱恣拳棒,摘发捉肘,拖沓摧残,曳至午门,已无完肤。迨行杖时逆珰领小竖数十辈奋袂而前,执金吾(锦衣卫指挥使)止之曰留人受杖,逆珰瞋目监视,倒杖张威,施辣手而甘心焉。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尽。” 廷杖之外,还有立枷,创自刘瑾,锦衣卫常用之:“其重枷头号者至三百斤,为期至二月,已无一全。而最毒者为立枷,不旬日必绝。偶有稍延者,命放低三数寸,则顷刻殒矣。凡枷未满期而死,则守者掊土掩之,俟期满以请,始奏闻领埋,若值炎暑,则所存仅空骸耳,故谈者谓重于大辟云。”<ref>《万历野获编》卷一八。</ref> 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犹美名之曰恩谴,曰赐杖,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间的恩意也因之而荡然无存了。 === 三 === 厂卫之弊,是当时人抗议最集中的一个问题,但是毫无效果,并且愈演愈烈。著例如商辂《请革西厂疏》说:“近日伺察太繁,法令太急,刑网太密,官校提拿职官,事皆出于风闻,暮夜搜检家财,初不见有驾帖,人心汹汹各怀疑畏,内外文武重臣,托之为股肱心膂者也,亦皆不安于位,有司庶府之官,资之以建立政事者也,举皆不安于职。商贾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途,士卒不安于伍,黎民不安于业。”<ref>《商文毅公集》卷一。</ref>在这情形下,任何人都有时时被捕的危险。反之,真是作恶多端的臣奸大憝,只要能得到宫廷的谅解,更可置身法外。《明史·刑法志》说:“英宪以后,钦恤之意微,侦伺之风炽,巨恶大憝,案如山积,而旨从中下,纵不之问。或本无死理,而片纸付诏狱,为祸尤烈。”明代二祖设立厂卫之本意,原在侦察不轨,尤其是注意官吏的行动。隆庆中刑科给事中舒化上疏只凭表面事理立论,恰中君主所忌,他说:“朝廷设立厂卫,所以捕盗防奸细,非以察百官也。驾驭百官乃天子之权,而奏劾诸司责在台谏,朝廷自有公论。今以暗访之权归诸厂卫,万一人非正直,事出冤诬,是非颠倒,殃及善良,陛下何由知之。且朝廷既凭厂卫,厂卫必委之番役,此辈贪残,何所不至!人心忧危,众目睚眦,非盛世所宜有也。”<ref>《春明梦余录》卷六三。</ref>至于苛扰平民,则更非宫廷所计及,杨涟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疏中曾特别指出:“东厂原以察奸细,备非常,非扰平民也。自忠贤受事,鸡犬不宁,而且直以快恩怨,行倾陷,片语违,则驾帖立下,造谋告密,日夜未已。”<ref>《杨忠烈公文集》卷二。</ref>甚至在魏忠贤失败以后,厂卫的权力仍不因之动摇,刘宗周上疏论其侵法司权限,讥为人主私刑,他说:“我国家设立三法司以治庶狱,视前代为独详,盖曰刑部所不能决者,都察院得而决之,部院所不能平者,大理寺得而平之,其寓意至深远。开国之初,高皇帝不废重典以惩巨恶,于是有锦衣之狱。至东厂缉事,亦国初定都时偶一行之于大逆大奸,事出一时权宜,后日遂相沿而不复改,得与锦衣卫比周用事,致人主有私刑。自皇上御极以后,此曹犹肆罗织之威,日以风闻事件上尘睿览,辇毂之下,人人重足。”结果是:“自厂卫司讥访而告奸之风炽,自诏狱及士绅而堂廉之等夷,自人人救过不给而欺罔之习转盛,自事事仰承独断而谄谀之风日长,自三尺法不伸于司寇而犯者日众。”<ref>《刘子全书》卷一六《痛陈时艰疏》,卷一七《敬循职掌疏》。</ref> 厂卫威权日盛,使厂卫二字成为凶险恐怖的象征,破胆的霹雳,游民奸棍遂假为恐诈之工具,京师外郡并受荼毒,其祸较真厂卫更甚。崇祯四年(1631)给事中许国荣《论厂卫疏》历举例证说:“如绸商刘文斗行货到京,奸棍赵瞎子等口称厂卫,捏指漏税,密擒于崇文门东小桥庙门,诈银二千余两。长子县教官推升县令,忽有数棍拥入其寓内,口称厂卫,指为营干得来,诈银五百两。山西解官买办黑铅照数交足,众棍窥有余剩在潞铺内,口称厂卫,指克官物,捉拿玉铺等四家,各诈银千余两……蓟门孔道,假侦边庭,往来如织……至于散在各衙门者,借口密探,故露踪迹,纪言纪事,笔底可操祸福,书吏畏其播弄风波,不得不醵金阴饵之,遂相沿为例而莫可问。”<ref>《春明梦余录》卷六三。</ref>崇祯十五年(1642)御史杨仁愿疏《论假番及东厂之害》说:“臣待罪南城,所阅词讼多以假番故称冤,夫假称东厂,害犹如此,况其真乎?此由积重之势然也。所谓积重之势者,功令比较事件,番役每悬价以买事件,受买者至诱人当奸盗而卖之,番役不问其从来,诱者分利去矣。挟愤首告,诬以重法,挟者志无不逞矣。伏愿宽东厂事件而后东厂之比较可缓,东厂之比较缓而番役之买事件与卖事件者俱可息,积重之势庶可稍轻。”<ref>《明史》卷九五《刑法志》。</ref>抗议者的理由纵然充分到极点,也不能消除统治者孤立自危的心理。《明史》说:“然帝(思宗)倚厂卫益甚,至国亡乃已。” {{right|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旧稿<br />三十三年五月为纪念甲申三百周年重写于昆明<br />《原载大公报·史地周刊》第十三期<br />1934年12月14日}} <references /> == 明教与大明帝国 == === 一 吴元年与明之国号 === 我国历史上之朝代称号,或从初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独特之意义,清赵翼曾畅论之: <blockquote>三代以下建国号者,多以国邑旧名:王莽建号曰新,亦以初封新都侯故也。公孙述建号成家,亦以据成都起事也。賨人李雄建号大成,盖亦袭述旧称也。金太祖始取义于金之坚固,遂不以国邑而以金为号。<ref>按《金志》太祖以国产金,且有金水源,故称大金。</ref>然犹未用文义也。金末宣抚蒲鲜万奴据辽东,僭称天王,国号大真,始有以文义而为号者。元太祖本无国号,但称蒙古,如辽之称契丹也。世祖至元八年(1271)因刘秉忠奏,始建国号曰大元,取“大哉乾元”之意,国号取文义自此始。其诏有曰:“诞膺景命,必有美名,唐之为言荡也,虞之为言乐也……世降以还,事殊非古;称秦称汉者,著从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即因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见闻之狃习,要一时经制之权宜。令特建国号曰大元,取《易经》乾元之义”云。命世之君,创制显庸,必有以新一代之耳目,而不肯因袭前代,此其一端也。<ref>《廿二史札记》卷二九《元建国始用文义》。</ref></blockquote> 唯明太祖以至正二十七年(1367)称吴元年,次年即帝位,始定国号曰大明,纪元洪武。吴非国号,亦非年号。至大明则既非初起之地名,亦非所封之爵邑,亦非如后唐后汉之追溯其所自始,如以其文义“光明”言,亦无所归属。《明实录》、《明史》诸书记太祖即位诏书,仅著“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一语,明清两代学人著述,亦从未涉及“吴元年”及“大明”一名词之意义者。<ref>日人和田清君曾撰《关子明之国号》一文,刊《东洋学报》,滇中无从得此书,未能论列。</ref> 按太祖起自红军,奉宋帝小明王韩林儿正朔。宋龙凤七年(1361,元至正二十一年)封吴国公<ref>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引俞本《皇明纪事录》,《明史·太祖纪》系称吴国公事于至正十六年。</ref>,十年进爵为吴王。<ref>《国初群雄事略》引《龙凤事迹》。</ref>军中文移布告均称“皇帝圣旨吴王令旨”。<ref>《国初群雄事略》。</ref>十二年弑宋帝,宋亡。是所谓吴元年者,如以为吴王受封之吴,则当为吴四年,如以为国号,则先此张士诚已据吴称吴王,且太祖时方遣将伐吴,不应踵袭敌国之称号。如以为纪元之称,则有史以来,从未有一字之年号!又其时天完、吴、夏、汉诸国,国号纪元,皆粲然备具。太祖后起,且承宋后,为红军正统,不应既无国号,又无纪元,仅称无所指属之吴元年也。太祖幕中多儒生,不应瞢忽至此!颇疑太祖于杀韩林儿后,仍称宋国,仍奉龙凤十三年正朔。其称吴元年者,开国后讳其起于红军,更讳言臣于小明王,曾奉其正朔。遂于宋明之际,追改龙凤十三年为吴元年,以示其非承宋而起也。推度当时情事,应是如此。然明初史迹经《太祖实录》之三修,已湮没不可详,姑系臆说于此。 至“大明”之国号,则私见以为出于韩氏父子之“明王”,明王出于《大小明王出世经》。《大小明王出世经》为明教经典,明之国号实出于明教。明教自唐代输入,至南宋而益盛,穷流溯源,因并及之。明教又与出自佛教之弥勒佛传说及白莲社合,文中牵连述及,仅凭史书。至二教经典则以滇中无从得书,参合比较,请俟异日。所述明教唐宋二代史迹,大部分多从沙畹(E.Chavannes)《摩尼教流行中国考》<ref>冯承钧译,商务印书馆版。</ref>、王国维先生《摩尼教流行中国考》<ref>《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册一一。</ref>、陈垣先生《摩尼教入中国考》<ref>北京大学《国学季刊》一卷二号。</ref>、牟润孙先生《宋代摩尼教》<ref>辅仁大学《辅仁学志》七卷一、二期。</ref>诸文引用,他山之助,谨申谢意。 === 二 明教 === 明教即摩尼教(Manichaeism),波斯人摩尼(Maui,216—277)所创。我国史籍中有称之为牟尼者,摩尼之异译也。有称之为末摩尼者,古波斯文(Pehlavi)mar mani之译文,华言摩尼主也。有称之为末尼者,末摩尼之省文也<ref>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ref>。其教杂糅祆教、基督教、佛教而成,主要经典有《二宗三际经》,二宗者明与暗也,明暗斗争,时有轩轻,明终克暗,至安乐处。法国巴黎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出家仪·第六·初辩二宗》: <blockquote>求出家者,须知明暗各宗,性情悬隔,若不辨识,何以修为?</blockquote> 三际者,过去未来现在也。同上《次明三际》: <blockquote>一、初际,二、中际,三、后际。</blockquote> <blockquote>初际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痴,诸所动静,无不相背。</blockquote> <blockquote>中际者,暗既侵明,恣情驰逐,明来入暗,委质推移,大患厌离于形体,火宅愿求于出离,劳身救性,圣教固然,即妄为真,孰闻听命?事须辨识,求解脱缘。</blockquote> <blockquote>后际者,教化事毕,真妄归根,明既归于大明,暗亦归于积暗,二宗各复,两者交归。</blockquote> 初际明暗相背,中际明暗混糅,后际明暗划分。明为善,为理;暗则为恶,为欲。其神为明使,亦称明尊,即摩尼也。有净风善母二光明使。又以净气、妙风、妙明、妙水、妙火为五明使。北平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 <blockquote>若有明使,出兴于世,教化众生,令脱诸苦。</blockquote> 又云: <blockquote>其惠明使亦复如是,既入故城,坏惠敌已,当即分判明暗二力,不令杂乱。</blockquote> 又云: <blockquote>《应轮经》云:若电那勿(Denavari,玄奘《西域记》译作提那跋)等身具善法,光明父子及净法风,皆于身中每常游止。其明父者即是明界无上明尊,其明子者即是日月光明,净法风者即是惠明。</blockquote> 经述“明”以种种方法困“暗”,“暗”后以种种方法囚“明”。“明”“暗”交争,一起一伏,最后明使为植十二明王宝树: <blockquote>惠明相者,第一大王,二者智惠,三者常胜,四者欢喜,五者勤修,六者平等,七者信心,八者忍辱,九者直意,十者功德,十一者齐心一等,十二者内外俱明。如是十二光明大时,若入“相”、“心”、“念”、“思”、“意”等五种国士,一一孽,无量光明,各各现果,亦复无量,其果即于清静徒众而具显现。</blockquote> 此明教徒之十二美德也。每一树又有五记验,如第一大王树有五记验,一者不乐久住一处,二者不悭,三者贞洁,四者近智惠,五者常乐清静徒众。每一记验又各有定义,如不悭:“所至之处,若得衬施,不私隐用,皆纳大众。”合十二树六十记验,教徒具备六十种美德,乃入光明极乐世界。明使讲经已,结云: <blockquote>如是等名为十二明王宝树,我从常乐光明世界,为汝等故,持至于此。欲以此树栽于汝等清静众中,汝等上相善慧男女,当须各自于清净心中栽植此树,令更增长,犹如上好无砂卤地,种一收万,如是辗转,至无量数。汝等令者欲成就无上大明清净果者,皆当庄严如宝树,令得具足。何以故?汝等善子,依此树果,得离四难,及诸有身,出离生死,究竟常胜,至安乐处。</blockquote> 又有《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经,释志磐《佛祖统纪》引《释门正统》: <blockquote>准国朝(宋)法令,诸以《二宗经》及非《藏经》所载不根经文传习惑众者,以左道论罪。二宗者谓男女不嫁娶,互持不语,病不服药,死则裸葬等。不根经文者,谓《佛吐恋师》、《佛说啼哭》、《大小明王出世经》、《开元括地变文》、《齐天论》、《五来子曲》之类。</blockquote> 又有《日光偈》《月光偈》等偈,《宋会要·刑法门》二上: <blockquote>明教之人所念经文及绘画佛像,号曰《讫思经》、《证明经》、《太子下生经》、《父母经》、《图经》、《文缘经》,《七时偈》、《日光偈》、《月光偈》、《平文》、《策汉赞》、《策证明赞》、《广大忏》、《妙水佛帧》、《先意佛帧》、《夷数佛帧》、《善恶帧》、《太子帧》、《四天王帧》。已上等经佛号,即于道释经藏并无明文记载,皆是妄诞妖怪之言,多引尔时明尊之事,与道释经文不同。至于字音又难辨认,委是狂妄之人,伪造言辞,诳愚惑众,上僭天王太子之号。</blockquote> 其教仪节为经典所规定者为斋食。巴黎藏《摩尼教残经·寺宇仪》第五: <blockquote>私室厨库,每日斋食,俨然待施。若无施着,乞丐以充。唯使听人,勿蓄奴婢及六畜等非法之具。</blockquote> 且日食一餐,日晚乃食<ref>李肇《唐国史补》,《新唐书》卷二一七上。</ref>。北平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 <blockquote>日一受食,不以为难。</blockquote> 不饮乳酪。<ref>李肇《唐国史补》,《新唐书》卷二一七上。</ref>死则裸葬。巴黎藏《残经》: <blockquote>□宿死尸,(此处原文为□)若有覆藏,还同破戒。</blockquote> 其僧侣有拂多诞,古波斯语Fur-sta-dan之译音也,华言“知教义者”。有慕阇,亦古波斯语Mozak之译音,华言“师”也。<ref>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ref> === 三 明教与回鹘 === 明教经典之输入我国,始于唐武后延载元年(694)。志磐《佛祖统纪》卷三十九: <blockquote>延载元年,“波斯国人拂多诞(西海大秦国人)持《二宗》伪经来朝。未四十年而遭禁断。”</blockquote> 杜佑《通典》卷四: <blockquote>开元二十年(732)七月敕:末摩尼法本是邪见,妄称佛教,诳惑黎元,宜严加禁断。以其西胡等既是乡法,当身自行,不须科断者。</blockquote> 至肃宗宝应元年(762)回鹘入唐,击史朝义于洛阳,次年携居留洛阳之摩尼师归国,明教遂入回鹘,为其朝野所信奉。据《九姓回鹘爱登里罗泊没密施合毗伽可汗圣神文武碑》(李文田《和林金石录》,《灵鹣阁丛书》本): <blockquote>师将睿思等四僧入国,阐指二祀,洞澈三际。况法师妙达明门,精研七部,才高海岳,辩若悬河,故能开政教于回鹘。(第八行)</blockquote> <blockquote>今悔前非,愿归正教。奉旨宣示,此法微妙,难可受持,再三恳□,往者无识,谓鬼为佛,今已误真,不可复事。特望□□,□□□□,既有志诚,任即持受。应有刻画魔形,悉令焚爇,祈神拜鬼,并□□(第九行)(此处原文为□)</blockquote> <blockquote>□受明教,薰血异俗,化为茹饭之乡,宰杀邦家,变为劝善之国。故□□之在人,上行下效,法王闻受正教,深赞处□□□□□德领诸僧尼入国阐扬,(此处原文为□)□后慕阇徒众,东西循环,往来教化。(第十行)</blockquote> 碑立于宪宗元和九年(814),已有明教、明门之称。尤可注意者为明教徒不奉像设,不事鬼神,斋食禁杀三事。 明教入回鹘后,其徒清修苦行,回鹘可汗或与议国事<ref>李肇《唐国史补》下,《唐书·回鹘传》,《资治通鉴》卷二三七。</ref>。以回鹘可汗之护持,遂要求唐室为其建寺: <blockquote>回鹘可汗王令明教僧进法入唐。大历三年(768)六月二十九日敕赐回鹘摩尼为之置寺,赐额为大云光明。六年正月敕赐荆、洪、越等州,各置大云光明寺一所。<ref>胡三省《通鉴》注引《唐会要》卷一九。</ref></blockquote> 北则两都、太原,南则荆、扬、洪、越等州,当时重镇,无不有明教徒之祠宇。<ref>《佛祖统纪》卷四一,赞宁《僧史略》下,《旧唐书》卷一四,《册府元龟》卷九九九。</ref>其徒白衣白冠<ref>《佛祖统纪》卷四一。</ref>,日晚乃食,饮水而不茹荤,不饮乳酪。<ref>李肇《唐国史补》下。</ref>其徒有解天文者<ref>《册府元龟》卷九九七。</ref>,有擅求雨之术者<ref>《唐会要》卷四九。</ref>,有善作法劾鬼者。<ref>徐铉《稽神录》。</ref> 明教在唐之得势,以有回鹘护法故,唐室羁縻回鹘,遂不得不优待明教。至开成会昌间(840—843),回鹘为黠戛斯(Kirghiz)所残破。会昌二年(842)遂敕权停江淮诸摩尼寺,只令于两都及太原信向处行教。<ref>李德裕《会昌一品集》卷五《赐回鹘可汗书》。</ref>时回鹘复屡入寇掠,三年遂诏讨回鹘,大破之。李德裕《讨回鹘制》: <blockquote>其回鹘既已破灭,义在剪除,宜令诸道兵马,并同进讨……其回鹘及摩尼等庄宅钱物,并委功德使与御史台京兆府各差精强干事官点检收录……摩尼等僧委中书门下即时条疏闻奏。</blockquote> 明教至此,遂全遭禁断。《新唐书》卷二一七下: <blockquote>诏回鹘营功德使(摩尼)在二京者悉冠带之。有司收摩尼书若象,烧于道,产赀入之官。</blockquote> 明教徒则被屠杀,日本僧圆仁记: <blockquote>会昌三年四月中旬敕,下令杀天下摩尼师,剃发令着袈裟作沙门形而杀之。<ref>《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三。</ref></blockquote> 宋僧赞宁亦记: <blockquote>会昌三年,敕天下摩尼寺并废入官。京城女摩尼十二人皆死。及在此国回纥诸摩尼等配流诸道,死者大半。<ref>《僧史略》卷下。</ref></blockquote> === 四 明教之传播(上) === 自唐会昌禁黜后,明教遂成为秘密结社,攀附佛道,以图幸存。教旨既晦,名谓亦更。至梁末帝贞明时遂有上乘宗之起事。其教不食荤茹,宵聚昼散: <blockquote>贞明六年(920)冬十月,陈州妖贼母乙、董乙伏诛。陈州里俗之人喜习左道,依浮屠氏之教,自立一宗,号曰上乘。不食荤茹,诱化庸民,揉杂淫秽,宵聚昼散。州县因循,遂致滋蔓……群贼乃立母乙为天子,其余豪首,各有署置。至是发禁军及数郡兵合势追击。贼溃,生擒母乙等首领八十余人,械送阙下,并斩于都市。<ref>《旧五代史·梁书·末帝纪》。</ref></blockquote> 据《佛祖统纪》,上乘宗盖即明教。志磐记: <blockquote>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聚众反,立母乙为天子。朝廷发兵擒母乙斩之。其徒以不茹荤饮酒,夜聚淫秽,画魔王踞坐,佛为洗足,方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之乘。</blockquote> 按南北朝隋唐间三阶教流播颇广,其教有上上乘、上乘之说,开元二十年与明教同时遭禁。母乙之反自称上乘宗,而志磐则以为是明教,则当唐末五代时,明教已与三阶教混合矣。<ref>此承向觉明先生教。三阶教,日人矢吹庆辉著有《三阶教之研究》。</ref>此所记陈州末尼所奉为魔王,又素食。魔王盖即摩尼,以明教有明王出世之说,而摩尼又称明使也。明教不事神鬼,其所供奉摩尼夷数(耶稣)诸画像,均为波斯或犹太族,深目高鼻。其教又为历来政府及佛徒所深嫉,佛徒每斥异己者为魔,易摩为魔,斥为魔王,为魔教,合其斋食而呼之,则为吃菜事魔。 陈州起事失败后不久,至后唐、石晋时明教又潜兴布教,赞宁《僧史略》下: <blockquote>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党类立母乙为天子,累讨未平,及贞明中诛斩方尽。后唐石晋时复潜兴,推一人为主,百事禀从。或画一魔王踞坐,佛为其洗足,盖影佛教所谓相似道也。</blockquote> 复南播而至闽,徐铉《稽神录》曾记明教徒在闽活动之情形: <blockquote>清源都将杨某为本郡防遏营副将。有人见一鹅负纸钱入其第,俄化为双髻白发老翁,变怪遂作。二女惊病,召巫立坛治之;鬼亦立坛作法,愈甚于巫;巫惧而去。后有善作魔法者,名曰明教,请为持经一宿,鬼乃唾骂而去。</blockquote> 清源即泉州。据明人何乔远所记,以明教入闽者为呼禄法师: <blockquote>会昌中汰僧,明教在汰中。有呼禄法师者,来入福唐,授侣三山,游方泉郡,卒葬郡北山下。<ref>《闽书》卷七《方域志》。</ref></blockquote> 至宋真宗大中祥符间(1008—1016)敕编《道藏》,明教徒闽富人林世长遂赂主者,以《二宗三际经》编入。<ref>《佛祖统纪》引洪迈《夷坚志》。</ref>张君房《云笈七签》序: <blockquote>臣于时尽得所降《道书》……及朝廷续降到福建等州道书明使《摩尼经》等,与道士商校异同,铨次成藏,都四千五百六十五卷,题曰《大宋天宫宝藏》。天禧三年(1019)春写进之。</blockquote> 自此闽南遂成明教最重要之教区,洪迈《夷坚志》: <blockquote>吃菜事魔,三山尤炽。为首者紫帽宽袗。妇人黑冠、白服,称为明教会。所事佛衣白,引经中所谓白佛,言世尊,取《金刚经》一佛二佛三四五佛,以为第五佛。又名末摩尼,采《化胡经》乘自然光明道气,飞入西那玉界苏邻国中,降诞王宫为太子,出家称末摩尼,以自表证。其经名《二宗三际》,二宗者明与暗也,三际者过去未来现在也。大中祥符兴《道藏》,富人林世长赂主者,使编入藏,安于亳州明道宫……其修持者,正午一食,裸尸以葬,以七时作礼,盖黄巾之遗习也。</blockquote> 陆游记其习尚,谓烧必乳香,食必红蕈,士人宗子,亦从之游云: <blockquote>闽中有习左道者,调之明教。亦有《明教经》甚多,刻板摹印,妄取《道藏》中校定官衔赘其后。烧必乳香,食必红蕈,故二物皆翔贵。至有士人宗子辈众中自言,令日赴明教会。予尝诰之:“此魔也,奈何与之游?”则对曰:“不然。男女无别者为魔,男女不亲授者为明教。明教遇妇人所作食则不食。”然尝得所谓明教经观之,诞谩无可取,直俚俗习妖妄者所为耳。又或指名族士大夫家曰,此亦明教也。不知信否?<ref>《老学庵笔记》。</ref></blockquote> 复由闽入浙,据《宋会要》所记,北宋末年,温州一地,即有明教斋堂四十余处: <blockquote>政和四年(1114)十一月四日,臣僚言:“温州等处狂悖之人,自称明教,号为行者。今来明教行者各于所居乡村,建立屋宇,号为斋堂。如温州共有四十余处,并是私建无名额堂。每年正月内取历中密日,聚集侍者、听者、姑婆、斋姊等人建设道场,鼓扇愚民男女,夜聚晓散。”奉御笔,仰所在官司根究指实,将斋堂等一切拆毁。所犯为首之人依条施行外,严立赏格,许人陈告。今后更有似此去处,州县官并行停废,以违御笔论。廉访使者失觉察,监司失按劾与同罪。<ref>《宋会要稿·刑法》二上。</ref></blockquote> 其长老名行者,徒众则有侍者、听者、姑婆、斋姊等。恪遵明教规律,于密日[日曜日,康居语(Sogdian)Mir之译音]持斋(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至南宋初期,已遍播于淮南、两浙、江东、江西、福建东南一带,因地异名。孝宗乾道二年(1166)陆游《条对状》云: <blockquote>自古盗贼之兴,若止因水旱饥馑,迫于寒饿,啸聚攻劫,则措置有方,便可抚定,必不能大为朝廷之忧。惟是妖幻邪人,平时诳惑良民,结连素定,待时而发,则其为害,未易可测。伏缘此色人处处皆有,淮南谓之二襘子,两浙谓之牟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揭谛斋之类,名号不一。明教尤甚,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伪经妖像,至于刻板流布。假借政和中道官程若清等为校勘,福州知州黄裳为监雕,以祭祖考为引鬼,永绝血食。以溺为法水,用以沐浴。其他妖滥,未易概举。烧乳香则乳香为之贵,食菌蕈则菌蕈为之贵。更相结习,有同胶漆。万一窃发,可为寒心。汉之张角,晋之孙恩,近岁之方腊,皆是类也。伏乞朝廷戒敕监司守臣,常切觉察,有犯于有司者,必正典刑,毋得以习不根经教之文,例行阔略。仍多张晓示,见令传习者,限一月听赍经像衣帽,赴官自首,与原其罪。限满重立赏,许人告捕。其经文印版令州县根寻,日下焚毁。仍立法,凡为人图画妖像,及传写刊印明教等妖妄经文者,并从徒一年论罪。庶可阴消异时窃发之患。<ref>《渭南文集》卷五。</ref></blockquote> 二襘子即二祀或二宗也。金刚禅则以明教徒亦诵持《金刚经》名,揭谛斋则以明教徒斋食之故。唯四果为佛教之白云宗,非明教。白云宗、白莲社与明教至宋后期及元代,已混杂不清,据陆游所言,则在南宋初期,已开始合流矣。 === 五 明教之传播(中) === 明教传播既遍东南,为避免政府之禁令,每与其他秘密会社合,而因地异名,不可究诘。政府则统谓之为左道、妖贼、妖教,或举其特点为吃菜事魔,为吃菜。当时明教之组织、习尚、教规、仪式,屡见于反对明教之政府人士记载中。如结党、火葬,廖刚《乞禁妖教劄子》: <blockquote>今之吃菜事魔,传习妖教……臣访闻两浙江东西此风方炽,创自一人,其从至于千百为群,阴结死党。犯罪则人出千钱或五百行赇。死则人执柴烧变,不用棺椁衣衾,无复丧葬祭祀之事,一切务灭人道。<ref>《高峰先生文集》卷二。</ref></blockquote> 斋食、清修,方勺记: <blockquote>凡魔拜必北向……原其平时不饮酒食肉,甘枯槁,趋静默,若有志于为善者。然男女无别,不事耕织,衣食无所得,则务攘夺以挺乱。<ref>《泊宅编》卷五。</ref></blockquote> 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裸葬,诵《金刚经》,拜日月,旦望烧香,庄季裕记: <blockquote>事魔食菜,法禁甚严。有犯者家人虽不知情,亦流于远方,以财产半给于告人,余皆没官。而近时事者益众。云自福建流至温州,遂及二浙……闻其法断荤酒,不事神佛祖先,不会宾客。死则裸葬。方敛尽饰衣冠,其徒使二人坐于尸旁,其一问来时有冠否?则答曰无,遂去其冠。逐一去之,以至于尽。乃云来时何有?曰有胞衣,则以布囊盛尸焉。云事之后致富。小人无识,不知绝酒肉燕祭厚葬,自能积财焉。又始投其党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积微以至于小康矣。凡出入经过虽不识,党人皆馆谷焉。人物用之无间,谓为一家,故有无碍被之说,以是诱惑其众。其魁谓之魔王,佐者谓之魔翁魔母,各诱化人。旦望人出四十九钱于魔翁处烧香,翁母则聚所得缗钱,以时纳于魔王,岁获不赀云。亦诵《金刚经》,取以色见我为邪道,故不事神佛,但拜日月,以为真佛。其说经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则以无字连上句,大抵多如此解释……而又谓人生为苦,若杀之是救其苦也,谓之度人,度多者则可以成佛。</blockquote> 故结集既众,乘乱而起,甘嗜杀人,最为大患。尤憎忌释氏,盖以戒杀与之为戾耳。<ref>《鸡肋编》中。</ref> 由此知明教徒信奉其教规律至严,历唐宋二代数百年仍无改其教旨也。所记馆谷党人,用恤贫难,与明教戒悭之旨合。朔望出钱烧香,有类于今日党社之社费。魔王为摩尼化身,魔翁魔母则又明教之明父善母也。至所云度人之说,则显与明教戒杀之旨忤。前所引《九姓回鹘可汗碑》:“薰血异俗,化为茹饭之乡,宰杀邦家,变为劝善之国。”可证也。按北魏时有大乘教,主杀人,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 <blockquote>延昌四年(515)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惑众以妖幻,与渤海人李归伯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魏书》法庆以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者为十住菩萨)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blockquote> 秘密宗教中原有度人一派邪教,庄季裕为宋绍兴时人,身经方腊、余五婆之起事,或者尔时教禁方严,教外人不明底蕴,误信官方指摘之文告,遂笔之于书也。至明教徒之组织及背景,则绍兴四年(1134)五月,起居舍人王居正曾备述之,居正奏: <blockquote>伏见两浙州县有吃菜事魔之俗。方腊以前,法禁尚宽,而事魔之俗犹未至于甚炽。方腊之后,法禁愈严,而事魔之俗愈不可胜禁……臣闻事魔者,每乡每村有一二桀黠,谓之魔头,尽录其乡村姓氏名字,相与诅盟为魔之党。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盖不肉食则费省,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故余恤而事易济。臣以为此先王导其民使相亲相友相助之意。而甘淡薄,务节俭,有古淳朴之风。今民之师帅,既不能以是为政,乃为魔头者窃取以蛊惑其党,使皆归德于其魔,于是从而附益之以邪僻害教之说。民愚无知,谓吾从魔之言,事魔之道而食易足,事易济也,故以魔头之说为皆可信而争趋归之。此所以法禁愈严而愈不可胜禁。<ref>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六。</ref></blockquote> 明教互助合作之精神,淳朴节俭之生活,虽其抨击者亦赞叹言之。然在朝廷行之则为王道,在民间倡之则为叛逆。究之法禁愈严而明教之传播愈广,朝廷既不能以是为政,而又深嫉仁政之出于民间,惧移鼎社。于是从而压制之,强民之就苛政。不听则以兵力剿平之,血流漂杵而明教之传播如故。此读史论今者之不能不深致慨也。佛徒嫉明教最甚,然于其戒律之恪守,则亦叹美无贬辞。《释门正统·斥伪志序》: <blockquote>原其滥觞,亦别无他法,但以不茹荤酒为尚。其渠魁者鼓动流俗,以香为信,规其利养,昼寝夜兴,无所不至。阴相交结,称善友。一旦郡邑少隙,则狠者凭愚以作乱,自取诛戮,方腊、吕昂之辈啸聚者是也。其说亦称不立文字,尝曰:天下禅人但传卢行者十二部假禅,若吾徒者即是真禅耳。乃云菩提子,达摩,心地种,透灵台,即其语也。人或质之,则曰不容声也。果容声则吾父母妻子兄弟先得矣。或有问焉,终何所归?则曰不升天,不入地,不成佛,不涉余途,直过之也。以此自陷,亦以陷人。此所谓事魔妖教也。如此魔教愚民皆乐为之。其徒以不杀不饮不荤辛为至严,沙门有行为不谨,反遭其讥,出家守法,可不自勉。<ref>《佛祖统纪》卷三九引。</ref></blockquote> 则在南宋后期,明教且合于禅宗,自以为真禅矣。上文引《摩尼教残经》有明使种十二明王宝树之说,与菩提子达摩栽之禅宗传说极近似,宋儒多引禅宗以讲学,明教则遂与之合矣。 === 六 明教之传播(下) === 明教在北宋末南宋前期,流行于淮南、两浙、江东、江西、福建诸地,深入农村。农民入其教者,一因素食节用而食足;一因结党互助而事济,向之受官吏地主压迫剥削者,均得借入教而得荫庇。信仰既深,蟠结愈固,在平时安居乐业,固皆良民,一旦政府诛求过甚,揭竿而起,立成劲旅,成为农民暴动农民革命之核心力量。 宋代明教徒所领导之暴动,恰与其传教地域合,前仆后起,历久勿衰。其著者如北宋徽宋宣和二年(1120)方腊、吕师囊起于睦州、台州。<ref>方勺《泊宅编》,《宋史·童贯传》附《方腊传》。</ref>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王念经(宗石)起于信州。<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二至三六。</ref>绍兴三年(1133)余五婆起事于衢州。<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三,庄季裕《鸡肋编》中。</ref>十年东阳县“魔贼”起事。<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八。</ref>十四年俞一起事于泾县<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一。</ref>,二十年信州贵溪“魔贼”起事。<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ref>理宗绍定六年(1233)陈三枪、张魔王据松梓山,出没江西、广东,跨三路数州六十寨。<ref>《宋史》卷四一九《陈传》。</ref> 方腊之起事,以红巾为识,《泊宅编》记: <blockquote>腊自号圣公,改元永乐。置偏裨将,以巾色饰为别,自红巾而上凡六等。无甲胄,惟以鬼神诡秘事相扇訹。</blockquote> 余五婆之起事,其徒亦衣赭服,《鸡肋编》中: <blockquote>(绍兴)三年,偶邑人以私怨告众事魔,有白马洞缪罗者杀保正,怒其乞取。其弟四六辄衣赭服,传宣喧动,乃遣官兵往捕,一方被害。</blockquote> 明教徒以明使为白佛,故其徒白衣白冠。至宋南渡前后,又有尚红色紫色之新风气。洪迈所记三山明教徒为首者紫帽宽袗,及方腊余五婆之红巾赭服是也。此种变化,或与祆教佛教有关,以明教原系杂糅祆教佛教而成,祆教之火神色尚红,而佛教净土宗之阿弥陀佛又属红色之故也。白莲社奉阿弥陀佛,明教与白莲社之混合或早在北宋已开其端,故明教徒党又以红色为其举事之标识也。<ref>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ref>方腊之起事,其徒又佩明镜,楼钥《跋先大父(异)徽猷阁直学士诰》,记其祖楼异守处州日,方腊徒党以舟师进犯情形: <blockquote>少随侍处州。闻其来处也,止以数舟载百余人,绛帛帕首,带镜于上,日光照耀,自龙泉山间,乱鸣钲鼓,顺流而下。<ref>《攻媿集》卷七三。</ref></blockquote> 各地起义行动虽均被政府军所镇压,然明教之流行固自若也。且其势力更进而渗入军伍。李心传记: <blockquote>绍兴十五年(1145)二月庚辰,上曰:“闻军士亦有吃菜者,此曹多素食,则俸给有余,恐骄怠之心易生,可谕诸统兵官严行禁饬。”<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三。</ref></blockquote> 军士吃菜,事至寻常,何至劳皇帝注意?因素食而俸给有余,正应奖励之不暇,何至严行禁饬?盖此吃菜实加入明教之别名,而又不欲显言其为明教,惧失军心,故隐约言之耳。越十一年而有朝绅吃菜之狱,则朝野士大夫亦有皈依明教者矣。李心传又记: <blockquote>绍兴二十三年(1153)十月庚申,大府寺丞兼权刑部员外郎史祺孙令吏部差监临江军新涂县酒税。时武臣孙士道等习幻怪之术,而朝士或与之游。祺孙至执弟子礼。大理正石邦哲、谢邦彦皆从之。侍御史魏师逊奏祺孙伤俗败教。上曰:“士大夫学先王之道,乃从妄人习妖怪之术,以欺愚惑众,若不罢斥,无以戒后人。”乃有是命。时士道已系狱,于是邦哲、邦彦皆坐免官。<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五。</ref></blockquote> 此记朝官史祺孙、石邦哲、谢邦彦从孙士道执弟子礼,习妖怪之术,伤俗败教。曰妄人,曰妖术,究不知其何教何术,记录不明。越三年邦哲、邦彦再被论罢,始知前后二贬,皆与明教有关,案中诸人皆明教徒也: <blockquote>绍兴二十六年四月己卯,左朝请郎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谢邦彦、大理寺丞石邦哲、右通直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司马倬,并罢。先是平江土居右朝散郎曹云召邦彦、倬于其家,与之蔬食。侍御史汤鹏举论云平江大侩,以卖卜为业,交结士大夫,遂得一官。邦彦、邦哲顷与妖人交游,论列放罢,因钟世明荐于魏良臣,复得起用,尚不知自新。倬与王会、曹云为死党。令又赴云吃菜之会,闻坐间设出山佛相,邦彦为师,云为弟子,事实怪诞,臣安得不论。乃并罢之,仍移云郴州居住。<ref>《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三。</ref></blockquote> 至宁宗时,沈继祖弹朱熹,亦加以吃菜事魔之罪,叶绍翁记: <blockquote>庆元三年(1197)春二月癸丑,省札:“臣窃见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提举鸿庆宫朱熹……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以簧鼓后进,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以益其党伍,相与飨粗食淡,衣褒带博……潜形匿影,如鬼如魁。”<ref>《四朝见闻·丁集》。</ref></blockquote> 朱熹居山中,食惟脱粟饭。<ref>《宋史》卷三九四《胡纮传》。</ref>其刻苦节约类明教徒。其所言理欲二元论又与明教之二宗说,明与暗,善与恶之斗争近。故当时抨击道学者,持以为中伤之柄。道学遭禁,朝廷欲驱斥儒者,则指为道学。明教久已遭禁,时人欲中伤异己,亦指为吃菜或事魔。林栗论熹,太常博士叶适独上《封事》辩之曰: <blockquote>近忽创为道学之目,郑丙唱之,陈贾和之,居要路者密相付授,见士大夫有稍务洁修,粗能操守,辄以道学之名归之,殆如吃菜事魔影迹犯败之类。<ref>《宋史》卷三九四《林栗传》。</ref></blockquote> 由此可知庆元党禁正密时,明教所处之地位,以及明教与道学之关系。当时政府对明教之禁令极严,《宋会要稿·刑法门》记绍兴敕: <blockquote>吃菜事魔,或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者绞;从者配三千里;妇人千里编管。托幻变术者减一等,皆配千里;妇人五百里编管。情涉不顺者绞。以上不以赦降原减。情重者奏裁。非传习妖教,流三千里。许人捕至死。财产备赏,有余没官。其本非徒侣而被诳诱,不曾传授他人者减二等。</blockquote> 明教徒因再改名称,或与他教合,以逃避法律制裁。温、台等处或名白衣礼佛会及假天兵号迎神会,千百成群,夜聚晓散。<ref>《宋会要稿·刑法》二上。</ref>宁宗开禧三年(1207)李谦任台州守,著戒事魔诗十首,刻石传布,以劝郡人。<ref>《嘉定赤城志》卷三七《风土门》。</ref>至嘉定二年(1209)江、浙、闽等地有所谓“道民”、“白衣道者”、“女道”,看经念佛,烧香燃灯,私置庵察,混杂男女,亦明教也。<ref>《宋会要稿·刑法》二下。</ref>降至元代,亦被禁斥,《元史·刑法志》: <blockquote>诸以白衣善友为名,聚众结社者,禁之。</blockquote> 然福建泉州府晋江县有祀摩尼佛之草庵,元代所建也,至万历时犹存。<ref>何乔远《闽书》七《方域志》。</ref> === 七 弥勒佛白莲社与明教 === 秘密宗教之传播,因受统治阶级压迫故,最易与其他秘密会社结合,如江河之赴海,汇为一体。明教在会昌禁断后,已合于佛,已混于道,又与出自佛教之大乘教、三阶教合。至北宋末又与出自佛教净土宗之白莲社合,与出自佛教净土宗之弥勒佛教合。(或更前,今未能定。)至元末遂有红军之全面起义。 弥勒教与白莲社,其源均出于佛教净土宗。我国净土之教大别有二:一弥勒净土,奉弥勒佛;二阿弥陀净土,奉阿弥陀佛。弥勒(Maitnaya)受记于释迦,留住为世间决疑。佛教徒又相传“弥勒菩萨应三十劫当成无上正真等觉”。<ref>《增一阿含》第四十二品八难品八大人念经。</ref>佛薄伽梵(Buddha Bhagavat)灭度后八百年、胜军王都有阿罗汉名难提蜜多罗(Nandimitra)在涅槃前预言:人寿七万岁时,十六阿罗汉既护法藏毕,造窣堵波(Stupa)赞叹已,至窣堵波金地之中,入般涅槃,释迦牟尼正法遂灭: <blockquote>次后弥勒如来应正等觉出现世间时,瞻部洲(Jambudirpa)广博严净,无诸荆棘,溪谷堆阜,平正润泽,金沙覆地,处处皆有清池茂林,名华瑞草,及众宝聚,更相辉映,甚可爱乐。人皆慈心,修行十善,以修善故,寿命长远,丰乐安稳。士女殷稠,城邑邻次,鸡飞相及。所营农稼,一营七获,自然成实,不须耘耨。<ref>《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注记》。</ref></blockquote> 瞻部洲佛教徒以之指中国。南北朝初叶时已流传佛教已入末法时代之说,三阶教徒尤持此说甚力。<ref>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三《阶教之发生》。</ref>佛涅槃后,世界立入苦境,一切恶趣,次第显现。至弥勒现世后,则立成极乐世界,广博严净,丰乐安稳。此与明教之二宗说,明暗斗争,善恶斗争之说比,恰相吻合,则二教之混合,实非偶然也。弥勒经典之迻译盛于两晋,礼拜信仰,无间僧俗。南北朝时佛教造像最多者为弥勒及阿弥陀佛。晋释道安(112—185)与其徒八人于弥勒前立誓,往生兜率。<ref>慧皎《高僧传·道安传》。</ref>至梁傅大士自称为弥勒降生,济度群生。梁武帝迎之入都,上殿讲论,侍以殊礼。<ref>道宣《续高僧传·感通》。</ref>至隋炀帝时遂有自称弥勒佛,入宫为乱者,《隋书·炀帝纪》: <blockquote>大业六年(610)春正月癸亥朔旦,有盗数十人,皆素冠练衣,焚香持华,自称弥勒佛,入自建国门,监门者皆稽首。既而夺卫士仗,将为乱,齐王暕遇而斩之。于是都下大索,与相连坐者千余家。</blockquote> 《隋书·五行志》: <blockquote>大业九年,帝在高阳。唐县人宋子贤善为幻术,每夜楼上有光明,能变作佛形,自称弥勒出世。又悬大镜于堂上,纸素上画为蛇为兽及人形。有人来礼谒者,辄侧其镜,遣观来生形象。或映见纸上蛇形,子贤辄告云:“此罪业也,当更礼念。”又令礼谒,乃转人形示之。远近惑信,日数百千人。遂潜谋作乱,将为无遮佛会,因举兵,欲袭击乘舆。事泄,鹰扬郎将以兵捕之,夜至其所,达其所居,但见火坑,兵不敢进。郎将曰:“此地素无坑,此妖妄耳。及进,无复火矣。”遂擒斩之,并坐其党与千余家。其后复有桑门向海明于扶风自称弥勒佛出世,潜谋逆乱,人有归心者辄获吉梦。由是人皆惑之,三辅之士翕然称为大圣,因举兵反,众至数万,官军击破之。<ref>《隋书》卷二三。</ref></blockquote> 奉弥勒佛者皆素冠练衣,知弥勒佛亦当衣白。先是隋初已有白衣天子之谣,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一: <blockquote>开皇(581—600)初,太原童谣云:“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东海。”亦云白衣天子。故隋主恒服白衣,每向江都,拟于东海。</blockquote> 或即奉弥勒佛者所造作宣传,为后来举事准备,故越二十余年而有建国门之事也。至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一月十七日遂下敕禁断,敕云: <blockquote>比有白衣长发,假托弥勒下生,因为妖讹,广集徒侣,释解禅观,妄说灾祥。或别作小经,诈云佛说。或辄畜弟子,号为和尚。多不婚娶,眩惑闾阎,触类实繁,蠹政为甚。<ref>《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ref></blockquote> 事在明教遭禁之前十七年。由上引数事知弥勒和尚白冠练衣,与明教徒之白衣白冠同,亦焚香,亦说灾祥,亦有小经,亦集徒侣,与后起之明教盖无不相类。至唐末河西一带“白衣为主”之谣又甚盛,敦煌本《手决》备记其事。后来张承奉自号为金山白衣天子,即欲应此谶也。<ref>《北平图书馆刊》九卷六号王重民《金山国坠事零拾》,此亦承向觉明先生教。</ref>至北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贝州(今河北清河)宣毅军小校王则又倡弥勒出世,杀官吏据城起事,《宋史》记: <blockquote>恩(贝州)冀俗妖幻,相与习《五龙》、《滴泪》等经,及图谶诸书,言释迦佛衰,弥勒佛当持世。初则去涿,母与之诀别,刺福字于其背以为记。妖人因妄传字隐起,争信事之……亟以七年冬至叛……僭号东平郡王……建国曰安阳,榜所居门曰中京,居室厩库,皆立名号。改年曰得圣,以十二月为正月……旗帜号令,率以佛为称。<ref>《宋史》卷二九二《明镐传》,李攸《宋朝事实》卷一六。</ref></blockquote> 《五龙经》、《滴泪经》即唐开元敕所云小经。小经者对佛教弥勒净土经典言,或即明教之《五耒子曲佛说啼哭经》,或宋法令所指不根经文。《五耒子曲佛说啼哭经》原属弥勒小经,以二教合流,故遂指为明教经典也。 白莲社源出于佛教之阿弥陀净土宗,其历史可远溯至东晋庐山慧远之莲社,其所崇礼者为阿弥陀佛,主念佛修行,其最后之归宿为西方净土。慧远尊信弥陀,于晋安帝元兴元年(402)与同志百二十三人于阿弥陀佛像前,建斋立誓,期生净土。<ref>《高僧传·慧远传》。</ref>云生无量寿国,宝幢为之前导,金莲为之受质。<ref>《宋戒珠净土往生传序》。</ref>或云弥陀佛国以莲花九品次第接人。<ref>宋道诚《释民要览》卷一。</ref>阿弥陀佛色红,明教初起已含有祆教教义,祆教大神色尚红。弥陀净土宗为隋唐以来之显教,则明教遭禁后,混人显教以托庇,亦意中事也。宋宁宗开禧时李谦所著《戒事魔诗十首》,其一云: <blockquote>金针引透白莲池,此语欺人亦自欺。何似田桑家五亩,鸡豚犬豕勿违时。<ref>《嘉定赤城志》卷三七。</ref></blockquote> 西方净土白莲池为白莲教徒所憧憬之往生地,诗劝民勿信明教而涉及白莲池,则可知明教之久已合于白莲社。《佛祖统纪》于卷末述事魔邪党摩尼、白莲、白云三派下,注引《释门正统》: <blockquote>良诸曰:“此三者皆假名佛教以诳愚俗,犹五行之有冷气也。令摩尼尚扇于三山,而白莲、白云处处有习之者。大抵不事荤酒,故易于裕足,而不杀物命,故近于为善。愚民无知,皆乐趋之,故其党不劝而自盛。甚至第宅姬女,为魔女所诱,入其众中,以修忏念弥佛为名,而实通奸秽,有识士夫,宜加禁止。”</blockquote> 由此知三派佛教徒并斥为事魔邪党。不事荤酒,不杀物命,修忏念佛,均托于佛教,则三派之混合已久可知。至元代对宗教采放任政策,白莲社亦得公开传教。元成宗时(1295—1307)并曾特降旨许其受政府保护。其教徒并建有寺院,有报恩堂、清应堂、复一堂诸祠宇,以都掌教为首领。<ref>《元典章》卷三三《礼部》六《白莲教》。</ref>武宗至大元年(1308)五月丙子,下诏禁白莲社,毁其祠宇,以其人还隶民籍。<ref>《元史》卷二二《武宗纪》。</ref>英宗至治二年(1322)又下诏禁白莲佛事。<ref>《元史》卷二八《英宗纪》。</ref>自此白莲社遂成秘密团体,不能公开活动。 === 八 弥勒降生,明王出世 === 白莲社遭禁后十七年,民间又流行“弥勒降生”之传说,《元史》记: <blockquote>泰定二年(1325)六月,“息州民赵丑厮、郭菩萨妖言弥勒佛当有天下,有司以闻。命宗正府刑部枢密院御史台及河南行省官杂鞫之。”<ref>《元史》卷二九《泰定帝纪》。</ref></blockquote> 后赵丑厮、郭菩萨均被杀。<ref>《新元史》卷一九《泰定帝纪》。</ref>息州今河南息县。十二年后棒胡又以弥勒为号召,起事于信阳。《元史》记: <blockquote>至元三年(1337)二月,“棒胡反于汝宁信阳州。棒胡本陈州人,名闰儿,以烧香惑众,妄造妖言,作乱,破归德府鹿邑,焚陈州,屯营于杏冈。命河南行省左丞庆童领兵讨之……己丑汝宁献所获棒胡弥勒佛小旗、伪宣敕并紫金印、量天尺。”<ref>《元史》卷三九《顺帝纪》。</ref></blockquote> 信阳今河南信阳。棒胡为陈州人,盖即后梁贞明时明教徒母乙、董乙之乡里。二次起事前后相距四百余年,在同一地区,此中亦不无线索可寻也。同年朱光卿等起事于广东,自拜其徒为定光佛: <blockquote>正月癸卯,广州增城县民朱光卿反,其党石昆山、钟大明率众从之,伪称大金国,改元赤符。命指挥狗札里江西行省左丞沙的讨之……四月……己亥惠州归善县民聂秀卿、谭景山等造军器,拜戴甲为定光佛,与朱光卿相结为乱。命江西行省左丞沙的捕之。<ref>《元史》卷三九《顺帝纪》。</ref></blockquote> 次年四月袁州(今江西宜春)民周子旺起义。据《明太祖实录》卷八: <blockquote>庚子(至正二十年,1360)闰五月“戊午……初袁州慈化寺僧彭莹玉以妖术惑众,其徒周子旺因聚众欲作乱。事觉,元江西行省发兵捕诛子旺等。莹玉走至淮西匿民家,捕不获。既而麻城人邹普胜复以其术鼓妖言,谓弥勒佛下生,当为世主,遂起兵为乱。以(徐)寿辉相貌异众,乃推以为主,举红巾为号。”</blockquote> 彭莹玉为袁州僧,赣、饶、信一带盖南宋初明教徒屡次发难之根据地也。莹玉为西系红军之组织者及领导者,初命周子旺举事失败,亡命十数年,卒得邹普胜、徐寿辉等为徒侣,拥之起事。时人记蕲、黄红军,多属之彭和尚,如叶子奇云: <blockquote>至正壬辰癸巳(1352—1353)间,浙江潮不波,其时彭和尚以妖术为乱,陷饶、信、杭、徽等州。未几克复,又为张九四(士诚)所据。浙西不复再为元有。<ref>《草木子》卷三《克谨篇》。</ref></blockquote> 明陆深《平胡录》亦云: <blockquote>先是浏阳人彭和尚名翼,号妖彭,能为揭颂,劝人念弥勒佛号,遇夜燃火炬名香,念偈礼拜。愚民信之,其徒遂众。</blockquote> 彭翼即彭莹玉。莹玉所推举领袖徐寿辉以至正十一年(1351)称帝于蕲水,建天完国。至正二十年(1360)为其下陈友谅所杀。友谅因寿辉之基业建汉国。寿辉之别将明玉珍先率兵入蜀,闻天完亡,不肯臣友谅,遂于至正二十三年称帝于成都,建国号夏,下令尽去释老二教,止奉弥勒(黄标《平夏录》)。汉夏后均为东系“红军”朱元璋所灭。 与彭莹玉同时活动于河南北一带者为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山童败死,其子林儿称小明王,建国号宋,建元龙凤。林儿立十二年为其下朱元璋所杀。元璋因小明王之基业,削平群雄,建大明帝国。《元史》卷四二《顺帝纪》: <blockquote>初栾城人韩山童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谪徙广平永平县。至山童倡言天下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及江淮愚民皆翕然信之。(刘)福通与杜遵道、罗文素、盛文郁、王显忠、韩咬儿复鼓妖言,谓山童实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福通等杀白马黑牛誓告天地,欲同起兵为乱。事觉,县官捕之急,福通遂反,山童就擒。其妻杨氏其子韩林儿逃之武安。</blockquote> “时天下承平已久,法度宽纵,贫富不均,多乐从乱,不旬日众殆数万人。”<ref>《草木子》卷三《克谨篇》。</ref>时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五月也。起事时以红巾为号,故号“红军”。以烧香礼弥勒佛,又号香军。<ref>权衡《庚申外史》。</ref>林儿父子又倡“明王出世”之说,明代官书如《元史》及《明实录》多讳言之,清人修《明史》亦不之及。唯明代私家著述有涉及者,如高岱《鸿猷录》: <blockquote>山童自其祖父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至山童倡言:天下当大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河南江淮之人翕然信之。<ref>《鸿猷录》卷七《宋事始末》。</ref></blockquote> 何乔远《名山藏》: <blockquote>小明王韩林儿者,徐人群盗韩山童子。自其祖父为白莲会惑众,众多从之。元末山童倡言:天下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江淮之人骚然皆动。黄河南徙,元用贾鲁凿求禹故道。山童阴作石人一眼,当道埋之,镌其背曰石人一眼,天下四反。河下掘得相惊诧。于是颖人刘福通与其党杜遵道、盛文郁、罗文素等告众曰:山童,宋徽宗八世孙也,当帝天下。我刘光世后,合辅之。聚众三千人于白鹿庄,杀黑牛白马,誓告天地,约起兵,兵用红巾为志。<ref>《名山藏》卷四三《天因记》。</ref></blockquote> 以“弥勒降生”与“明王出世”并举,明其即以弥勒当明王。山童唱明王出世之说,事败死,其子继称小明王,则山童生时之必以明王或大明王自称可决也。此为韩氏父子及其徒众胥属明教徒,或至少孱入明教成分之确证。韩氏父子自号大小明王出世,另一系统据蜀之明玉珍初不姓明,亦改姓为明以实之。朱元璋承大小明王之后,因亦建国曰大明。至明人修《元史》以韩氏父子为白莲教世家,而不及其“明王出世”之说。试证以元末明初人之记载,如徐勉《保越录》、权衡《庚申外史》、叶士奇《草木子》、刘辰《国初事迹》诸书,记韩氏父子及其教徒事(包括明太祖在内)均称为“红军”,为红巾,为红寇,为香军。言其特征,则烧香,诵偈,奉弥勒。无一言其为白莲教者。则知《元史》所记,盖明初史官之饰辞,欲为明太祖讳,为明之国号讳,盖彰彰明甚矣。 韩山童起事后,同年(至正十一年)八月萧县李二及老彭、赵君用亦起义,陷徐州。李二号芝麻李,亦以烧香聚众起事。<ref>《元史》卷四二《顺帝纪》。</ref>时彭莹玉一系已起事于蕲、黄,亦以红巾为号。与韩林儿一系成东西呼应之局面,皆称红军。除此二大系之红军外,时又有南锁红军、北锁红军,权衡《庚申外史》云: <blockquote>至正十一年五月,颍川红军起,号为香军,盖以烧香礼弥勒佛得名也。其始出赵州栾城韩学究家。已而河东襄陕之民翕然从之。故荆汉许汝山东丰沛,以及两淮红军皆起应之。起颍上者推杜遵道为首,陷朱皋,据仓粟,从者数十万,陷汝宁光息信阳;起蕲、黄者,宗彭莹玉和尚,推徐真逸(寿辉)为首,陷德安沔阳武昌江陵江西诸郡;起湘汉者,推布三王孟海马号南锁红军,奄有均房襄阳荆门归峡;起丰沛者,推芝麻李为首,亦奄有徐州近县,及宿州五河虹县丰沛灵璧,西并安丰濠泗。</blockquote> === 九 明太祖与红军 === 明太祖曾为僧,为明教徒,为红军小卒,超擢以至为大将,封公封王,终至于杀其所尝臣事之宋主,代之而建新朝。中间其诸将且曾一度欲奉小明王,以诸将皆濠泗丰沛子弟,夙受彭莹玉之教化,且多为宋主部曲,天完汉降将,其人又皆明教徒也。终为新进之浙东儒生地主刘基、宋濂、叶琛、章溢等所阻。儒生斥佛为异端,且基辈均与小明王父子无渊源,又皆浙东巨室豪绅,遵封建礼法,重保守传统,相率团结土著,捍地方,卫家业,与红军异趣;自成一系统,利用明太祖之雄厚军力,拥之建新朝,以保持千年来传统之秩序习惯与巨室豪绅之特殊利益:遂与出自明教红军之诸将,成地主与农民、儒生与武将相持之局,赞助明太祖以阴谋杀小明王,自为领袖。明太祖亦利用巨室豪绅之护持、儒术之粉饰,建帝王之业。自树势力,终于取宋而代之。第以其部曲多红军,为笼络宋主旧部、徐陈降将,为迎合民心,均不能放弃“明王出世”之说。建大明为国号,一以示其承小明王而起,一以宣示“明王”已出世,使后来者无所借口。儒生辈所乐于讨论者:则以“明”义为光明,分之则为日月,礼有祀“大明”、“朝日”、“夕月”之文;千余年来“大明”日月均列为正祀,无论列为郊祭或特祭,均为历朝所重视;且新朝自南方建国,与历史上之以北定南者异势;以阴阳五行之说,则南方为火,为祝融,北方属水,为玄冥;元建都于北平,起自更北之蒙古,以火克水,以明制暗,斯又汉以来儒生所津津喜道者:故亦力赞以明为国号。一从明教教义,一从儒家经说,并行不悖,人自以为如其所计度。凡此皆明人所讳言,明官书所不载,今据明初记载及太祖自述,以年分列太祖与红军之关系,以实吾说。《明史·太祖本纪》: <blockquote>至正四年(1344)旱蝗大饥疫,太祖时年十七。</blockquote> 是太祖生于元天历元年(1328)也。先是至元三年(1337)棒胡起义于信阳,太祖时年十岁。次年周子旺起义于袁州,彭莹玉亡命淮西传教,大祖时年十一岁。《纪》又言:至正四年“入皇觉寺为僧,逾月游食合肥……凡历光、固、汝、颍诸州,三年复还寺。”光、固、汝、颍诸州为红军杜遵道之根据地,亦即彭莹玉所曾布教之区域,太祖之接受明教教义,当为此三年内事。 至正八年(1348),太祖年二十一岁。复还皇觉寺。《御制皇陵碑》: <blockquote>一浮云乎三载,年方二十而强。时乃长淮盗起,民生攘攘。于是思亲之心昭著,日遥盼乎家邦。已而既归,乃复业于皇觉。</blockquote> 至正十一年(1351),太祖二十四岁。五月刘福通、徐寿辉东西二系红军兵起。 至正十二年(1352),太祖二十五岁。二月定远人郭子兴与其党孙德崖等起兵濠州。子兴烧香聚众,称亳州节制元帅。<ref>《明史》卷一《太祖纪》,俞本《皇明纪事录》。</ref>《御制皇陵碑》: <blockquote>住方三载,而又雄者跳梁,起自汝、颍,次及凤阳之南厢。未几陷城,深高城隍,拒守不去,号令彰彰。友人寄书,云及趋降。既忧且惧,无可筹详。旁有觉者,将欲声扬。当此之际,逼迫而无已,试与知者相商。乃告之曰:“果束手以待毙,亦奋臂而相戕。”知者为我画计,且默祷以阴相。如其言往卜去守之何详?神乃阴阴乎有警,其气郁郁乎洋洋,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blockquote> 《皇朝本纪》: <blockquote>天下兵乱,过寺,寺焚僧散。将晓,上归祝伽蓝,以珓卜吉凶……时神意必从雄而后已,因是固守所居。未旬日友人以书从乱离中来,略言从雄大意,览毕即焚之。又旬日有人告旁有知书来者,意在觉其事,上心知之。复三日,斯人果至,与语观其辞色未见相,复礼待而归。复几旬日,又有来告,先欲觉知事者今云不忍,欲令他人来加害,乞幽察以从告。上深思之,以四境逼迫,讹言蜂起,乃决意从诸雄。<ref>参看沈节甫《纪录汇编》本《御制纪梦》及《天潢玉碟》。</ref></blockquote> 闰三月甲戌朔入濠州,《御制纪梦》:“以壬辰闰三月初一日至城门,守者不由分诉,执而欲斩之,良久得释。”《御制皇陵碑》:“即起趋降而附城,几被无知而创,少顷获释,身体安康。从愚朝暮,日日戎行。”“子兴收为步卒,入伍既两月余为亲兵,终岁如之。”<ref>《御制纪梦》。</ref> 至正十三年(1353),太祖二十六岁。以功升镇抚。<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 宋龙凤元年(元至正十五年,1355),太祖二十八岁。 “三月郭子兴卒。时刘福通迎立韩山童子林儿于亳(号小明王),国号宋,建元龙凤。”檄授子兴子天叙为都元帅,子兴部将张天祐为右副元帅,太祖为左副元帅。<ref>《明史》卷一《太祖纪》,参《皇朝本纪》。</ref>“乃用其年号以令军中。”<ref>《明史》卷一《太祖纪》,参《皇朝本纪》。</ref> “九月都元帅郭天叙、右副元帅张天祐战死,太祖独任元帅府事。”<ref>《皇明纪事录》。</ref> 宋龙凤二年(元至正十六年,1356),太祖二十九岁。 “三月亳都升太祖为枢密院同签,以帅府都事李士元为经历。寻升太祖为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以故元帅郭天叙弟天爵为右丞。经历李士元改名善长,为左右司郎中,以下诸将皆升元帅。”<ref>《皇明纪事录》。</ref> 宋龙凤四年(元至正十八年,1358),太祖三十一岁。 “五月宋将刘福通破汴梁,迎(宋帝)韩林儿都之。”十二月太祖自将克婺州,改为宁越府。“辟范祖乾、叶仪、许元等十三人,分直讲经史。”<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于宁越置中书分省,于省门建二旒大黄旗,上书:“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下揭二牌:“九天日月开黄道,宋国江山复宝图。”<ref>《皇明纪事录》。</ref> 宋龙凤五年(元至正十九年,1359),太祖三十二岁。 “五月升仪同三司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左丞相。”<ref>《皇明纪事录》。</ref>“八月元察罕帖木儿复汴梁,(刘)福通以林儿(宋帝)退保安丰(今安徽寿县)。” 宋龙凤六年(元至正二十年,1360),太祖三十三岁。<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 “三月戊子征刘基、朱濂、章溢、叶琛至。”<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 宋龙凤七年(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太祖三十四岁。“正月封吴国公。”<ref>《皇明纪事录》。</ref> 宋龙凤九年(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太祖三十六岁。 “二月张士诚将吕珍破安丰,杀刘福通。三月辛丑,太祖自将救安丰,珍败走,以(宋帝)韩林儿归滁州”。<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十四日制赠太祖曾祖父三代为司空、司徒、太尉等官。”<ref>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引《龙凤事迹》。</ref> 宋龙凤十年(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太祖三十七岁。 宋帝在滁州。 “春正月丙寅朔,李善良等率群臣劝进……乃即吴王位,建百官。”<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 “初太祖以韩林儿称宋后,遥奉之。岁首中书省设御座行礼,(刘)基独不拜曰:‘牧竖耳,奉之何为?’因见太祖陈天命所在。”<ref>《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高岱《鸿献录二·宋事始末》:“诸将议于中书省设御座奉韩林儿,刘基从后踢上所坐胡床曰:‘牧竖子耳!奉之何为?’密陈天命所在。上意悟。会陈友谅来入寇,遂议征讨,不果奉。”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龙湾之捷(按陈友谅龙湾之败,事在至正二十年闰五月,时宋帝在安丰),诸将欲奉小明王为帝,刘基怒不许,陈天命所在。然高帝用其年纪如初。”</ref> 宋龙凤十一年(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太祖三十八岁。 宋帝在滁州。 “冬十月戊戌,下令讨张士诚。”<ref>《明史》卷一《太祖纪》。</ref> 宋龙凤十二年(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太祖三十九岁。 宋帝在滁州。 五月二十一日,太祖以檄数张士诚罪状:“皇帝圣旨,吴王令旨:近睹有元之末,王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成,罪以情免,宪台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庙堂不以为忧,方添冗官,又改钞法,役数千万民,湮塞黄河,死者枕藉于道,哀苦声闻于天。致使愚民,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误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其苦,聚为烧香之党,根据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元以天下钱粮兵马大势而讨之,略无功效,愈见猖獗,终不能济世安民。是以有志之士,旁观熟虑,乘势而起,或假元氏为名,或托香军为号,或以孤军独立,皆欲自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余本濠县之民,初列行伍,渐至提兵,灼见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与立功,遂引兵渡江……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f>吴宽《平吴录》,祝允明《九朝野史》卷一。</ref> “十二月遣廖永忠沉宋帝小明王韩林儿于瓜步,宋亡。”<ref>朱权《通鉴博论》,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ref> 宋龙凤十三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太祖四十岁。 大明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太祖四十一岁。 “春正月乙亥……(太祖)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明,建元洪武。”<ref>《明史》卷二《太祖纪》。</ref> === 十 大明帝国与明教 === 太祖因明教建国,故以明为国号。然“明王出世”、“弥勒降生”均含有革命意义,明暗对文,互为消长,而终克于明。弥勒则有三十次入世之说。使此说此教仍继续流传,则后来者人人可自命为明王,为弥勒,取明而代之,如明太祖之于宋小明王。以此明太祖虽以红军小卒起事,自龙凤十二年以后即讳言其为红军支系。于讨张士诚檄中,且深斥弥勒之传说,以为妄诞,以为妖言,而于“明王出世”之说则不及只字。此盖受刘基、宋濂等反红军系儒生地主之劝说,隐去旧迹,为建新朝地步也。越一年而建国。洪武元年四月甲子幸汴梁,闰七月丁未还南京,因李善长之请,诏禁白莲社及明尊教。王世贞撰《李善长传》: <blockquote>高帝幸汴还……又请禁淫祀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巫觋,扶鸾祷圣书符咒水邪术。诏可。<ref>《名卿绩纪》卷三。</ref></blockquote> 遂著于律。《明律》十一《礼一》: <blockquote>凡师巫假降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乱正之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扇惑人民,为首者绞,为从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blockquote> <blockquote>原注:西方弥勒佛、远公白莲社、牟尼明尊教、释氏白云宗是四样。</blockquote> 牟尼即摩尼,明尊教即明教也,说见前文。 时温州仍有大明教流行。熊鼎以洪武元年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分部台温。<ref>《明史》卷二八九《熊鼎传》。</ref>以大明教名犯国号禁绝之,宋濂《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 <blockquote>洪武改元……温有邪师曰大明教,造饰殿堂甚侈,民之无业者成归之。君以其瞽俗眩世,且名犯国号,奏毁之,官没其产,而驱其众为农。<ref>《芝园续集》卷四。</ref></blockquote> 泉州晋江县华表山亦有明教徒所立之摩尼庵,因郁新杨隆请得不毁。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blockquote>华表山山背之麓有草庵,元时物也,祀摩尼佛。摩尼佛名末摩尼光佛,苏邻国人,又一佛也,号具智大明使……会昌中汰僧,明教在汰中。有呼禄法师者,来入福唐,授侣三山,游方泉郡,卒葬郡北山下。至道中,怀安士人李廷裕得佛像于京城卜肆,鬻以五十千钱,而瑞相遂传闽中。真宗朝,闽士人林世长取其经以进,授守福州文学。</blockquote> <blockquote>皇朝太祖定天下,以三教范民,又嫌其教名上逼国号,摈其徒,毁其宫。户部尚书郁新、礼部尚书杨隆奏留之。<ref>按《明史》卷一一一《七卿年表》太祖朝与郁新任户部尚书同时之礼部尚书为李原名、任亨泰、门克新、郑沂、陈迪、宋礼、李至刚等,无杨隆名。卷一五〇《郁新传》:“新,临淮人”,仕迹亦未尝履闽。</ref></blockquote> 温泉之明教均相继以“教名上逼国号”被禁断。温之明教自后遂不见于记载。闽则易名为师氏法,亦式微矣。何氏又记: <blockquote>今民间习其术者,行符咒,名师氏法,不甚显云。</blockquote> 政府对明教之压迫虽严,而明教徒仍数数起事。洪武永乐间陕西田九成自称后明皇帝,改元龙凤,帝号与年号均直称小明王。其党则称弥勒佛四天王等。《明成祖实录》卷六五: <blockquote>永乐七年(1409)七月戊戌,“妖贼王金刚奴伏诛。金刚奴陕西阶州人,自洪武初聚众作耗,称三元帅,往来劫掠,而于沔县西黑山天池平等处潜住,常以佛法惑众。后又与两沔县贼首邵福等作耗。其党田九成者僭号后明皇帝,改元龙凤。高福兴称弥勒佛,金刚奴称四天王,前后攻破屯塞,杀死官军。会长兴候耿炳文引兵剿捕,余党悉散。惟金刚奴与贼仇占儿等未获,仍逃聚黑山天池平,时出劫掠。至是潜还本州,为官军所擒,械送京师伏诛。”</blockquote> 永乐四年(1406)蕲州有白莲社之狱。《明成祖实录》卷四五: <blockquote>九月丙子,“湖广蕲州广济县妖僧守座聚男女立白莲社,毁形断指,假神扇惑。事觉,官捕诛之。”</blockquote> 田九成起事于西北,即红军入西北者之余党,至蕲州则彭莹玉、徐寿辉起事之地也。至永乐七年复有李法良之起事,《明成祖实录》卷六六: <blockquote>九月“辛未,诛叛贼李法良。法良江西人,行弥勒教,流入湘潭,聚众为乱”。</blockquote> 江西又宋代明教之重要传教区也。至十六年又有刘化自称弥勒佛。《明成祖实录》卷一一〇: <blockquote>十六年五月辛亥,“顺天府昌平县民刘化以谋叛伏诛。化初名僧保,畏避从军,逃匿保定府新城县民家,衣道人服,自称弥勒佛下世,当主天下,演说《应劫五公》诸经,鼓诱愚民百四十余人,皆信从之。已而真定容城山西洪洞等县人民皆受戒约,遂相聚为乱。事闻,悉捕诛之。”</blockquote> 永乐以后,类似之暴动史不绝书,姑举其著者数事,如宣宗朝转轮王出世之狱。《明宣宗实录》卷六一: <blockquote>宣德五年(1430)正月戊申,“山东文登县执妖僧明本、法钟等解京师。明本等皆栖霞县大平寺僧,以化缘至成山卫,依百户朱胜。因涂改旧领敕谕度牒,为妖言惑众,诈称转轮王出世,作伪诏记湧安年号,遣法钟持诣文登,诱惑愚民。县官执之以闻,而成山卫亦执胜等械至京……付锦衣卫穷治之。”</blockquote> 英宗朝“七佛祖师”之暴动。《明英宗实录》卷一二: <blockquote>宣德十年(1435)十二月己亥,“妖贼张普祥伏诛。普祥真定卫军,以妖书惑众,潜居井陉县,自号七佛祖师,遣其党往河南山东山西直隶等处度人,约先取彰德城,以次攻夺诸城。其党李名显等百余人入磁州城,焚千户所,官军攻败之。普祥挈家属窜伏柏乡县,递运大使魏景原引官军至其党张林家土洞内获之,械送京师。上命廷臣鞫实诛之。”</blockquote> 宪宗朝贵州有“明王”之起事,托称为明玉珍后裔,《明史》记: <blockquote>成化十一年(1475),总兵官李震奏:乌罗苗人石全州妄称元末明氏子孙,僭称明王,纠众于执银等处作乱,邻洞多应之。因调官军往剿,石全州已就擒,而诸苗攻劫未已,命镇巡官设策抚捕,未几平。<ref>《明史》卷三一六《贵州上司传》铜仁。</ref></blockquote> 至嘉靖时李福达自称弥勒佛,与武定侯郭勋交通,至起大狱。<ref>详《明史》、《明史纪事本末》、《世庙识余录》。</ref>天启二年(1622)有山东白莲教徒王好贤、徐鸿儒之起事。<ref>《明史》卷二五七《赵彦传》,《明史纪事本末》。</ref>溯其源流,又皆明教之余响也。 {{right|原载《清华学报》十三卷一期<br />1940年12月25日于昆明东郊萝莎坡唐祠}} <references /> == 明代的科举情况和绅士特权 == 明、清两代五六百年间的科举制度,在中国文化、学术发展的历史上作了大孽,束缚了人们的聪明才智,阻碍了科学的进展,压制了思想,使人们脱离实际,脱离生产,专读死书,专学八股,专写空话,害尽了人,也害死了人,罪状数不完,也说不完。 这些且不说,光就考试时的情况说,也是气死人的。明末艾南英《天佣子文集》有一篇文章专讲考举人时的苦处: <blockquote>考试这一天,考场打了三通鼓,秀才们即使遇到大冷天,冰霜冻结,也得站在门外等候点名。督学呢,穿着红袍坐在堂上,灯烛辉煌,围着炉子取暖,好不舒服。</blockquote> <blockquote>秀才们得解开衣裳,左手拿着笔砚,右手拿着布袜,听候府县官点名,挨个儿站在甬道里,依次到督学面前。每一个秀才,有两个搜检军侍候,从头发搜到脚跟,光着肚子光着腿,要好几个时辰才能全搜完,个个冻得牙齿打战,腰以下都冻僵了,摸着也不像是自己的皮肤。要是大热天呢,督学穿着纱衣裳,在阴凉地里,喝着茶,摇着扇子,凉快得很。秀才们呢,十百一群,挤立在尘埃飞扬的太阳地上,按制度不能扇扇子,穿的又是大布厚衣。到了考场,几百人夹坐在一起,腥气、秽气,蒸着、熏着,大汗通身,衣裳都湿透了,却一滴水也不敢入口。虽然公家有人管茶水,但谁也不敢喝,喝了就有人在你卷子上打一个红记号,算是舞弊犯规,文章尽管写得好,也要扣分,降一等。</blockquote> <blockquote>冷天也罢,热天也罢,都得吃苦头。</blockquote> <blockquote>考的时候,东西两面站着四个瞭望军,是监场的,谁也不敢抬头四面看,有人困了站一下,打一个呵欠,和隔壁考生说话,以至歪着坐,又是一个红记号打上了,算犯规,文章尽管好,也扣分,降一等。弄得人人腰脊酸痛,连大小便也不得自由,得忍着些。</blockquote> <blockquote>连动手动脚、抬头伸腰的自由也被剥夺了,苦哉!</blockquote> <blockquote>考试坐位呢,是衙门里的工吏包办的,他们得赚一点钱,贪污了一大半经费,临时对付,做得很窄小,两个手膀也张不开;又偷工减料,薄而脆,外加裂缝,坐下重一点,就怕塌下。加上同号的总有十几个人,座位是用竹子连着的,谁的手脚稍动一下,联号的座位便都动摇了,成天没个停,写的字也就歪歪扭扭了。</blockquote> 这篇文章写得实在好,道尽了考生的苦处,也道尽了封建统治者不把学生当人的恶毒待遇。文章里用督学的拥炉、挥扇相对衬,更把考生的苦况突出了。清朝继承了明朝这一套,《儿女英雄传》写安骥殿试时,自己背桌子考篮的情况,可以参看。 这样苦,为什么人们还是抢着考,唯恐吃不到这苦头呢?是为了做官。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记明朝人中举人的情况: <blockquote>明朝末年的绅士,非常之威风。凡是中了举人,报信的人都拿着短棍,从大门打起,把厅堂窗户都打烂了,叫作“改换门庭”。工匠跟在后面,立时修整一新,从此永为主顾。</blockquote> <blockquote>接着,同姓的地主来和您通谱,算作一家,招女婿的也来了,有人来拜你做老师,自称门生。只要一张嘴,银子上千两地送,以后有事,这些人便有依靠了。</blockquote> <blockquote>出门呢,坐着大轿,前面有人拿着扇啦,掌着盖啦,诸如此类,连秀才出门,也有门斗张着油伞引路。</blockquote> <blockquote>有婚丧事的时候,绅士和老百姓是不能坐在一起的,要另搞一个房子叫大宾堂,有功名的人单坐在一起。</blockquote> 清人吴敬梓所作《儒林外史》,穷秀才范进中举一段绝妙文字,正是顾公燮这一段记载的绝妙注脚。 到中了进士,就更加威风了。上任做官,车啦,马啦,跟班啦,衣服用具啦,饮食用费啦,都自然会有人支应。上了任,债主也跟着来,按期还债。<ref>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上;周顺昌《烬余集》卷二《与吴公如书二》。</ref> 即使中不了进士,光是秀才、举人,也就享有许多特权了。其一是免役,只要进了学,成为秀才,法律规定可免户内二丁差役。明朝里役负担是很重的,要是有二十亩田地的中农,假如家里不出一个秀才,一轮到里役,便得破家荡产。<ref>《温宝忠遗稿》卷五《士民说》。</ref>以此,一个县里秀才举人愈多,百姓便越穷,因为他们得把绅士的负担分担下来。<ref>顾炎武《亭林文集·生员论》。</ref>第二是可以有奴婢使唤;明制,平民百姓是不许存养奴婢的,《大明律》规定:“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第三是法律的优待,明初规定一般进士、举人、贡生犯了死罪,可以特赦三次,以后虽然没有执行,但是,还是受到优待,秀才犯了法,地方官在通知学校把他开除之前,是不能用刑的。如犯的不是重罪,便只通知学校当局,加以处分了事。第四是免粮,家道寒苦,无力完粮的,可由地方官奏销豁免。因此,不但秀才自己免了役,免了赋,甚至还能包揽隐庇,借此发财。廪生照规定由国家每年给膏火银一百二十两,不安分的便揽地主钱粮在自己名下,请求豁免,“坐一百,走三百”,不动腿,每年一百二十两,多跑跑县衙门,一年三百两,是当时的民间口语。第五便是礼貌待遇了。顾公燮所记的大宾堂是有法律根据的,洪武十二年(1379)八月明太祖颁布法令,规定绅士只能和宗族讲尊卑的礼法,至于宴会,要另设席位,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和异姓无官者相见,不必答礼。庶民见绅士要用见官礼谒见。违反的按法律制裁。 有了这么多特权,吃点苦头又算什么呢? 明、清两代的知识分子,在通过考试之前,封建统治者不把他们当人看待,加以种种虐待。但是,在成为秀才、举人、进士之后,便成为统治集团的一员了,和庶民不同了,他们分享了统治阶级的特权,成为特权阶级了。最近有人讲明朝后期情况,把秀才也算在市民里面,把他们下降为庶民,在我看来,是不符合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的。 {{right|原载《灯下集》}} <references /> == 明代的殉葬制度——“美德组成的黄金世界”之一斑 == 明天顺八年(1464)正月英宗大渐,遗诏罢宫妃殉葬。<ref>《明史》卷一二《英宗后纪》:卷一七六《彭时传》。</ref>这是明史上一件大事。在此以前,宫妃殉葬是明代的成例。毛奇龄《彤史拾遗记》说:“初太祖……四十六妃陪葬孝陵,其中所殉唯宫人十数人。洪武三十一年七月建文帝以张凤……十一人由锦衣卫所试百户散骑舍人、带刀舍人进为本所千百户,其官皆世袭,以诸人皆西宫殉葬宫人父兄,世所称朝天女户者也。成祖……十六妃葬长陵,中有殉者。仁宗殉五妃,其余三妃以年终别葬金山。宣宗殉十妃。嗣后皆无殉,自英宗始。唯景泰帝尚以唐妃殉,则天顺元年事在遗诏前。”<ref>《明史》卷一一三《郭嫔传》,事同稍简。</ref>不但是皇帝,即诸王亦有殉葬例。《明史·周王传》:“有燉正统四年薨,无子。帝(英宗)赐书有爝曰:周王在日,尝奏身后务从俭约,以省民力。妃夫人以下不必从死,年少有父母者遣归。既而妃鞏氏,夫人施氏、欧氏、陈氏、张氏、韩氏、李氏皆殉死,诏谥妃贞烈,六夫人贞顺。”帝王之薨,由群臣议殉葬,一经指定,立即执行。《彤史拾遗记·唐妃传》:“郕王薨,群臣议殉葬及妃,妃无言,遂殉之,葬金山。” 殉葬时的情形,《朝鲜李朝世宗实录》有一段记载:“六年(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月戊午登极,使臣礼部郎中李琦,通政司参议彭璟言,前后选献韩氏等女皆殉大行皇帝。帝崩宫人殉葬者三十余人。当死之日,皆饷之于庭,饷辍俱引升堂,哭声震殿阁。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挂绳围于其上,以头纳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经而死。韩氏临死顾谓金黑曰: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仍与崔氏俱死。诸死者之初升堂也,仁宗亲入辞诀。”<ref>《朝鲜李朝世宗实录》卷二六。</ref>韩妃、崔妃俱朝鲜人,金黑为韩妃乳母。 宫妃殉葬后,除优恤其家人外,例加死者谥号,《明英宗实录》卷三记:“宣德十年(1435)三月庚子,赠皇庶母惠妃何氏为贵妃,谥端肃。赵氏为贤妃,谥纯肃。吴氏为惠妃,谥贞顺。焦氏为淑妃,谥庄静。曹氏为敬妃,谥庄顺。徐氏为顺妃,谥贞惠。袁氏为丽妃,谥恭定。诸氏为恭妃,谥贞靖。李氏为充妃,谥恭顺。何氏为成妃,谥肃僖。谥册有曰:‘兹委身而蹈义,随龙驭而上宾,宜荐徽称,用彰节行。’”景泰帝之崩,殉葬宫人除唐妃外,当时并曾提及汪皇后,幸为李贤所救免。《明史·景帝废后汪氏传》:“景帝崩,英宗以其后宫唐氏等殉,议及后。李贤曰:妃已幽废,况两女幼,尤可悯。帝乃已。” 从英宗以后,明代帝王不再有殉葬的定例,可是,在另一方面,自任为名教代表的仕宦阶级,却仍拥护节烈,提倡殉夫,死节。举一个例子,黄宗羲《南雷文案·唐烈妇曹氏墓志铭》:“烈妇曹氏年十九归同邑唐之坦,之坦疾革,谓其夫曰:‘君死我不独生……’除夕得间,取其七尺之余布,自经夫柩之旁,年二十五,许邑侯诣庐祭之,聚观者数千人,莫不为叹息泣下。” {{right|原载《大公报·史地周刊》第十七期<br />1935年1月11日}} <references /> == 明初卫所制度之崩溃 == === 一 === 《明史·刘基传》: <blockquote>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军卫法。</blockquote> 《兵志序》: <blockquote>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blockquote> 卫所的组织。《兵志二·卫所门》记: <blockquote>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blockquote> 卫有指挥使,所有千户、百户,总旗辖五十人,小旗辖十人,卫统于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七(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贵州、云南、大宁等),行都司三(北平、江西、福建),留守司一(中都),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成祖以后,多所增改,都司增为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增至四百九十三。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三百五十九。约计明代卫所军兵的总数在三百万人以上。 卫所军兵的来源。《兵志二》记: <blockquote>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blockquote> 从征、归附两项军兵大部分是建国前期所组织,谪发一项当为建国以后的新兵,又名恩军。《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二: <blockquote>洪武二十七年四月癸酉,诏兵部凡以罪谪充军者,名为恩军。</blockquote> 此外,最大的来源为垛集军。《兵志四》: <blockquote>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成祖即位,遣给事等官分阅天下军,重定垛集军更代法。初三丁巳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当军家蠲其一丁徭。</blockquote> 一被征发,便世世子孙都附军籍,和民户分开。《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记: <blockquote>洪武十三年五月乙未,诏曰:军民已定籍,敢有以民为军,乱籍以扰吾民者,禁止之。</blockquote> 户有一丁被垛为军,优免原籍一丁差役,使其供给军装盘缠。《明会典》卷一五五: <blockquote>凡军装盘缠,宣德四年令每丁一名,优免原籍户丁差役。若在营余丁,亦免一丁差役,令其供给军士盘缠。</blockquote> === 二 === 除从征和归附的军兵以外,谪发和垛集军是强迫被征的,被威令所逼,离开他们所惯习的农田和家属,离开了他们所惯习的日常生活,被安排到一个辽远的陌生的环境中去,替国家服务。一代一代下去,子子孙孙永远继承着这同一的命运和生活。在这情形下,大部分的军士发生逃亡的现象。章潢《图书编》说: <blockquote>国初卫军籍充垛集,大县至数千名,分发天下卫所,多至百余卫,数千里之远者。近来东南充军亦多发西北,西北充军亦多发东南。然四方风土不同,南人病北方之苦寒,北人病南方之暑湿,逃亡故绝,莫不由斯,道里既远,勾解遂难。</blockquote> 初期国家法令尚严,卫军比较能安分服务。稍后政府不能约束官吏,卫军苦于虐待和乡土之思,遂逃亡相继,据王琼的观察,逃亡者的比例竟占十之八九。他在《清军议》中说: <blockquote>国初乘大乱之后,民多流离失恒产。然当是时官皆畏法不敢虐下,故建卫从军,多安其役。自后日渐承平,流罪者悉改充戍,故人有怀土之思,不能固守其新业。于是乎逃亡者十常八九,而清勾之令遂不胜其烦扰矣。</blockquote> 卫所官吏一方面剥削卫军,使其不能生活,被逼逃亡。《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八记: <blockquote>宣德九年二月壬申,行在兵部右侍郎王骥言:中外都司卫所官,惟故肥己,征差则卖富差贫,征办则以一科十。或占纳月钱,或私役买卖,或以科需扣其月粮,或指操备减其布絮,衣食既窘,遂致逃亡。</blockquote> 刘大夏《刘忠宣公集》卷一《条列军伍利弊疏》说: <blockquote>在卫官军苦于出钱,其事不止一端。如包办秋青草价,给与勇士养马,比较逃亡军匠,责令包工雇役。或帮贴锦衣卫夷人马匹,或加贴司苑局种菜军人内外官人造坟皆用夫价,接应公差车辆,俱费租钱,其他使用,尚不止此。又管营内外官员,率与军伴额数之外,谪发在营操军役使,上下相袭,视为当然。又江南军士,漕运有修船盘削之费,有监收斛面之加,其他掊克,难以枚举。以致逃亡日多,则拨及全户,使富者日贫;贫者终至于绝。江南官军每遇京操,虽给行粮,而往返之费,皆自营办。况至京即拨做工雇车运料,而杂拨纳办,有难以尽言者。</blockquote> 一方面私役兵士,借以渔利。《明成祖实录》卷六一八: <blockquote>永乐五年六月辛卯,御吏蒋彦禄言:国家养军士以备功战,暇则教之,急则用之,今各卫所官夤缘为奸,私家役使,倍蓰常数,假借名义以避正差,贿赂潜行,互相蔽隐。</blockquote> 《明史·李邦华传》: <blockquote>京营故有占役、虚冒之敝。占役者,其人为诸将所役,一小营至四五百人,且有卖闲、包操诸弊。虚冒者,无其人,诸将及勋戚、庵寺、豪强以苍头冒充选锋壮丁,月支厚饷。</blockquote> 结果是除大批的卫军逃亡外,又逼使一部分为盗贼,扰乱地方治安。《明英宗实录》卷一二六: <blockquote>正统十年二月辛亥,直隶御史李奎奏:沿海诸卫所官旗,多克减军粮入己,以致军士艰难,或相聚为盗,或兴贩私盐。</blockquote> 卫军逃亡缺额,竟成为卫所官旗的利源,一方面他们可以干预没逃亡者的月粮,一方面又可以向逃亡者索贿。以此一任行伍空虚,不加过问。《明成祖实录》卷一五七: <blockquote>永乐十二年十月辛巳,上谕行在兵部臣曰:今天下军伍不整肃,多因官吏受赇,有纵壮丁而以罢弱充数者,有累岁缺伍不追补者,有伪作户绝及以幼小纪录者,有假公为名而私役于家者,遇有调遣,十无三四,又多是幼弱老疾,骑士或不能引弓,步卒或不能荷戈,绥急何以济事。</blockquote> 五年后,监察御史邓真上疏说军卫之弊。也说: <blockquote>内外各卫所军士,皆有定数,如伍有缺,即当勾补。今各卫所官吏,惟耽酒色货贿,军伍任其空虚。及至差人勾补,纵容卖放,百无一二到卫。或全无者。又有在外聚妻生子不回者。官吏徇私蒙蔽,不行举发。又有勾解到卫而官吏受赃放免,及以差使为由,纵其在外,不令服役,此军卫之弊也。<ref>《明成祖实录》卷二一九。</ref></blockquote> 卫军或秘密逃亡。如《明英宗实录》卷四七所记: <blockquote>正统三年十月辛未,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李纯言:辽东军士往往携家属潜从登州府运船,越海道逃还原籍,而守把官军受私故纵。饬严加禁约。</blockquote> 或公开请假离伍。如同书卷一四一所记: <blockquote>正统十一年五月己卯福建汀州府知府陆征言:天下卫所军往往假称欲往原籍取讨衣鞋,分析家资,置借军装。其官旗人等,贪图贿赂,从而给与文引遗之。及至本乡,私通官吏邻里,推称老病不行,转将户丁解补,到役未久,托故又去,以致军伍连年空缺。</blockquote> 其因罪谪戍的,则预先布置,改易籍贯,到卫即逃,无从根补。《明宣宗实录》卷一〇七: <blockquote>宣德八年十二月庚午,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张聪言:辽东军士多以罪谪戍,往往有亡匿者。皆因编发之初,奸顽之徒,改易籍贯,至卫即逃,此及勾追,有司谓无其人,军伍遂缺。</blockquote> 在这种情形之下,卫所制度建立的第一天就已伏下崩溃的因素。《明史·兵志四》记起吴元年十月到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到正统三年这数目就一跳跳到一百二十万有奇,占全国军伍总数的三分之一。<ref>《明英宗实录》卷四六。</ref>同年据巡按山东监察御史李纯的报告,他所视察的某一百户所,照理应有旗军一百二十人,可是逃亡所剩的结果只留一人。<ref>《明英宗实录》卷四七。</ref> 这制度等不到土木之变,等不到嘉靖庚戌之变和倭寇的猖獗的试验,已经完全崩溃了。 === 三 === 卫所制度是明代立国的基础,卫所军兵之不断逃亡,一方面表明了这制度内在的弱点,一方面也泄露出统治权动摇的消息。这情形使政府感觉到非常恐慌,极力想法补救。把追捕逃军的法律订而又订,规定得非常严格。《明史·兵志四》记: <blockquote>大都督府言,起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四万七千九百余。于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惩戒。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十户皆视逃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blockquote> 把逃军的责任交给卫所官旗,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约束军士。这制度显然毫无效果,因为在十年后又颁布了同样性质的科令。《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 <blockquote>洪武十三年五月庚戌,上谕都督府臣曰:近各卫士卒,率多逋逃者。皆由统之者不能抚恤,宜量定千百户罚格。凡一千户所逃至百人者千户月减俸一石,逃至二百人减二石。一百户所逃及十人者月减俸一石,二十人者减二石。若所管军户不如数及有病亡事故残疾事,不在此限。</blockquote> 洪武十六年命五军府檄外卫所,速逮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洪武二十一年以勾军发生流弊,命卫所及郡县编造军籍。《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三: <blockquote>九月庚戌,上以内外卫所军伍有缺,遣人追取户丁,往往鬻法且又骚动于民。乃诏自今卫所以亡故军士姓名乡贯编成图籍送兵部,然后照籍移文取之,毋擅遣人,违者坐罪。寻又诏天下郡县,从军户类造为册,具载其丁口之数,如遇取丁补伍,有司按籍遣之,无丁者止,自是无诈冒不实,役及亲属同姓者矣。</blockquote> 卫所的军额是一定的,卫军的丧失,无论是死亡或逃亡,都须设法补足。补额的方法,是到原籍拘捕本人或其亲属。同年又置军籍勘合。 是岁命兵部置军籍勘合,遣人分给内外卫所军士,谓之勘合户田,其中间写从军来历,调补卫所年月,及在营丁口之数。遇点阅则以此为验。其底簿则藏于内府。 这两种制度都为兵部侍郎沈溍所创,《明史·唐铎传》曾对这新设施的成效加以批评: <blockquote>明初,卫所世籍及军卒勾补之法,皆溍所定。然名目琐细,簿籍繁多,吏易为奸。终明之世,颇为民患,而军卫亦日益耗减。</blockquote> 实际上不到四十年,这两种制度都已失其效用,不但不能足军,反而扰害农民。第一是官吏借此舞弊。《明宣宗实录》卷九九: <blockquote>宣德八年二月庚戌,行在兵部请定稽考司军之令。盖故事都司卫所军旗伍缺者,兵部预给勘合,从其自填,遣人取补。及所遣之人,事已还卫,亦从自销。兵部更无稽考。以故官吏夤缘为弊,或移易本军籍贯,或妄取平民为军,勘合或给而不销,限期或过而不罪,致所遣官旗,迁延在外,娶妻生子,或取便还乡,二三十年不回原卫所者。虽令所在官司执而罪之,然积弊已久,猝不能革。</blockquote> 使奉命勾军的官旗,自身也成逃军。第二是军籍散失,无法勾稽。《明宣宗实录》卷一〇四: <blockquote>宣德八年八月壬午,河南南阳府知府陈正伦言:天下卫所军士,或从征,或屯守,或为事调发边卫。其乡贯姓名诈冒吏改者多。洪武中二次勘实造册;经历年久,簿籍鲜存,致多埋没。有诈名冒勾者,官府无可考验虚实。</blockquote> <blockquote>政府虽然派大臣出外清理军伍,宣德三年且特命给事御史按期清军,清军的条例也由八条而增为十九条,又增百二十二条,军籍也愈来愈复杂。嘉靖三十一年又于原定户口收军勾清三册以外,增编军贯、兜底、类卫、类姓四册。可是这一切只是多给予官吏以剥削的便利和机会,军伍由之愈空,平民由之愈苦。结果,卫所军士既不能作战,也不能保卫地方,徒然给国家和民众增加一个不必要的负担。</blockquote> === 四 === 勾军之弊,洪熙元年兴州左屯卫军士范济曾上书言: <blockquote>臣在行伍四十余年,谨陈勾军之弊:凡卫所勾军有差官六七员者,百户所差军旗或二人或三人者,俱是有力少壮及平日结交官长、畏避征差之徒。重贿贪饕官吏,得往勾军。及至州县,专以威势虐害里甲,既丰其馈馔,又需其财物,以合取之人及有丁者释之,乃诈为死亡,无丁可取,是以宿留不回,有违限二三年者,有在彼典雇妇女成家者,及还,则以所得财物,贿其枉法官吏,原奉勘合,矇眬呈缴,较其所取之丁,不及差遣之官,欲求军不缺伍,难矣。<ref>《明宣宗实录》卷五。</ref></blockquote> 正统元年九月分遣监察御史轩辊等十七人清理军政,在赐敕中也指出当时的弊害,促令注意。《明英宗实录》卷二二记: <blockquote>武备国立之重事,历岁既久,弊日滋甚。户本存而谓其为绝,籍本异而强以为同,变易姓名,改易乡贯,夤缘作弊,非止一端。推厥所由,皆以军卫有司及里主人等贪赂挟私,共为欺蔽,遂致妄冒者无所控诉,埋没者无从追究,军缺其伍,民受其殃。</blockquote> 不但是法外的弊害使平民受尽苦痛,即本军本户的勾捕,也使一家人倾家荡产,消耗了国家的元气。试举两例说明,第一例可以看出这制度曾破坏了多少美满的家庭,残酷到何种程度。《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七: <blockquote>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壬子,怀远县人王出家儿年七十余,二子俱为卒从征以死。一孙甫八岁,有司复追逮捕伍。出家儿诉其事于朝,命除其役。</blockquote> 这简直是杜甫《石壕吏》的本事,所不同的只是杜甫所写的是战时情形,这是平时情形而已。第二例子可以看出在这制度下的经济损失。《明成祖实录》卷一〇三: <blockquote>永乐八年四月戊戌,湖广郴州桂阳县知县梁善言:本县人民充军数多,户有一丁者发遣补役,则田地抛荒,税粮无征,累及里甲。乞将军户一丁者存留,当差纳粮。或发遣当军,则以所遗田地与军屯种,开除粮额,庶军民两便。礼部仪军户一丁应合承继者仍令补役。田土付丁多之家佃种。如果无人承种,准开粮额。从之。</blockquote> 一到大举清军时,危害更甚。《明史·赵豫传》: <blockquote>(官松江知府)清军御史李立至,专务益军,勾及姻戚同姓,稍辨,则酷刑榜掠,人情大扰。诉枉者至一千一百余人。</blockquote> 《张宗琏传》: <blockquote>谪常州同知。朝遣李立理江南军籍,檄宗琏自随。立受黠军词,多逮平民实伍。</blockquote> 《唐侃传》: <blockquote>(正德中官武定知州)会清军籍,应发遣者至万二千人。侃曰:武定户口三万,是空半州也。力争之……得寝。</blockquote> 《王道顺渠先生文录》卷四论清军之弊有三,第一是清勾不明,第二是解补太拘,第三是军民并役。他说: <blockquote>清勾之始,执事不得其人,上官不屑而委之有司,有司不屑而付之吏胥。贿赂公行,奸弊百出,正军以富而幸免。贫民无罪而干连,有一军缺而致死数人之命,一户绝而破荡数家之产者矣。此清勾不明之弊一也。国初之制,垛集者不无远近之异,谪戍者多罹边卫之科。承平日久,四海一家,或因迁发,填实空旷,或因商宦,流寓地方,占籍既久,桑梓是怀。今也勾考一明,必欲还之原伍,远或万里,近亦数千,身膺桎梏,心恋庭闱,长号即终,永诀终天,人非木石,谁能堪此,此解补太拘之弊二也。尔年以来,地方多事,民间赋役,十倍曩时,鬻卖至于妻子,算计尽乎鸡豚,苦不聊生,日甚一日,而又忽加之以军伍之役,重之以馈送之系,行责居送,天地可以息肩,死别生离,何时为之聚首,民差军需,交发互至,财殚力竭,非死即亡,此军民并役之弊三也。</blockquote> 至嘉靖时法令愈严,有株累数十家,勾摄经数十年者,丁口已尽,犹移复纷纭不已。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勾军可罢》条说: <blockquote>南都各卫军在街者,余尝于送表日见之,尪羸饥疫,色可怜,与老稚不胜衣甲者居其大半。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脱有事而责其效一臂力,何可得哉?其原繇尺籍,皆系祖军,死则必其子孙或族人充之,非盲瞽废疾,未有不编于伍者。又户绝,必清勾,勾军多不乐轻去其乡,中道辄逃匿。比至,又往往不耐水土而病且死,以故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且勾军之害最大,勾军之文至邑,一户而株累数十户不止,此勾者至卫所,官识又以需索困苦之,故不病且死,亦多以苦需索而荒。</blockquote> 卫军已逃亡的,“勾军无虚岁,而什伍日亏”。未逃亡或不能逃亡的,却连“平居以壮仪卫,备国容犹不足”。这是卫所制度崩溃后的现象。同时这崩溃的因素,又早已孕育在卫所制度初建立的那天。 关于卫所制度崩溃的其他原因,及屯田之破坏等,另详专文。 {{right|原载南京《中央日报·史学》第三期<br />1936年3月19日}} <references /> == 明初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 一 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 “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f>《毛泽东选集》卷二。</ref> 明初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元末农民起义的结果,它首先表现在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方面。 经过二十年长期战争的破坏,人口减少,土地荒芜,是明朝初年的普遍现象。例如唐宋以来的交通要道、繁华胜地的扬州,为青军(又名一片瓦、长枪军,是地主军队)元帅张明鉴所据,军队搞不到粮食,每天杀城里的老百姓吃。龙凤三年朱元璋部将缪大亨攻克扬州,张明鉴投降,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新任知府以旧城虚旷难守,只好截西南一隅筑而守之。<ref>《明太祖实录》卷五。</ref>如颍州,从元末韩咬儿在此起义以后,长期战乱,民多逃亡,城野空虚。<ref>《明太祖实录》卷三三。</ref>特别是山东河南地区,受战争破坏最重,“多是无人之地”<ref>顾炎武《日知录》卷一〇《开垦荒地》。</ref>。洪武元年闰七月大将军徐达率师发汴梁,徇取河北州县,时兵革连年,道路皆榛塞,人烟断绝。<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九。</ref>有的地方,积骸成丘,居民鲜少。<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ref>洪武三年,济南府知府陈修和司农官报告:北方郡县近城之地多荒芜。<ref>《明太祖实录》卷五三。</ref>到洪武十五年晋府长史致仕桂彦良还说,“中原为天下腹心,号膏腴之地,因人力不至,久致荒芜”。二十一年河北诸处,还是田多荒芜,居民鲜少。三十年常德、武陵等十县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八、二五〇。</ref>名城开封,以户粮数少,由上府降为下府。<ref>《明太祖实录》卷九六、一九三。</ref>洪武十年,以河南、四川等布政司所属州县,户粮多不及数,凡州改县者十二,县并者六十。十七年令凡民户不满三千户的州改为县者三十七。<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二、一六四。</ref> 针对这种情况,朱元璋于吴元年五月下令凡徐、宿、濠、泗、寿、邳、东海、襄阳、安陆等郡县及今后新附土地人民,桑麻谷粟税粮徭役,尽行蠲免三年,让老百姓喘一口气,把力量投入生产。<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八。</ref>集中力量,振兴农业,用移民屯田、开垦荒地的办法调剂人力的不足。兴修水利,种植桑棉,增加农业生产的收入。官给耕牛种子,垦荒地减免三年租税,遇灾荒优免租粮等措施,解决农民的困难。此外,还设立预备仓、养济院等救济机关。 他常说:“四民之中,莫劳于农,观其终岁勤劳,少得休息。时和岁丰,数口之家犹可足食,不幸水旱,年谷不登,则举家饥困……百姓足而后国富,百姓逸而后国安,未有民困穷而国独富安者。”<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〇。</ref>又说:“夫农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濙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动,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凡一居处服用之间,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至于饥寒,方尽为上之道。若复加之横敛,则民不胜其苦矣。”<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二。</ref>政府收入主要来自农村,粮食布帛棉花、人力都靠农民供给,农业生产如不恢复和发展,这个政权是支持不下去的。 移民的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从人多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广的地方。洪武三年六月,徙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无业农民四千多户到濠州种田,给牛具种子,三年不征其税。又移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九年十月徙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凤阳屯田。十五年九月迁广东番禺、东莞、增城降民二万四千四百余人于泗州屯田。十六年迁广东清远瑶民一千三百七人于泗州屯田,以上皆为繁荣起义根据地及其附近的措置。二十一年八月以山东、山西人口日繁,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置屯耕种。二十二年以两浙民众地狭,务本者少而事末者多,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往淮河迤南滁、和等处起耕。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二十五年徙山东登、莱二府贫民五千六百三十五户就耕于东昌,二十七年迁苏州府崇明县无田民五百余户于昆山开种荒田。二十八年青、兖、登、莱、济南五府民五丁以上及小民无田可耕者起赴东昌,编籍屯种,凡一千五十一户,四千六百六十六口。到二十八年十一月东昌三府屯田迁民共五万八千一百二十四户,政府收租三百二十二万五千九百八十余石,棉花二百四十八万斤。彰德等四府屯田凡三百八十一处,屯田租二百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一十九石,棉花五百零二万五千五百余斤。<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三、二三六、二四三,《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ref>凡移民垦田都由政府给予耕牛种子路费。洪武三年定制,北方郡县荒芜田地,召乡民无田者垦辟,户给十五亩,又给地二亩种蔬菜,有余力的不限顷亩,皆免三年租税。其马驿巡检司急递铺应役者,各于本处开垦,无牛者官给之。若王国所在,近城存留五里以备练兵牧马,余处悉令开耕。<ref>《明太祖实录》卷五三。</ref>又令凡开垦荒田,各处人民先因兵燹遗下田土,他人开垦成熟者听为己业。业主已还,有司于附近荒田拨补。复业人民现在丁少而原来田多者,不许依前占护,止许尽力耕垦为业。见今丁多而原来田少者,有司于附近荒田验丁拨付。<ref>《大明会典》卷一七《户部田土》。</ref>洪武二十四年令公侯大官以及民人,不问何处,唯犁到熟田,方许为主。但是荒田,俱系在官之数。若有余力,听其再开。又令山东概管农民,务见丁著役,限定田亩,著令耕种。敢有荒芜田地流移者,全家迁发化外充军。二十八年令,二十七年以后新田地,不论多寡,俱不起科(收田租),若地方官增科扰害者治罪。鼓励人民大力开垦。<ref>《大明会典》,《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ref> 也有从少数民族地区移民到内地屯垦的,如徐达平沙漠,徙北平山后民三万五千八百余户散处诸府卫,充军的给衣粮,为民的给田土。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八百多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一千三百四十三顷。 此外,吴元年十月徙苏州富民到濠州居住,因为他们帮着张士诚抵抗,还不断说张王好话的缘故。<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一。</ref>洪武十五年命犯笞杖罪的犯人都送到滁州种苜蓿。<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三。</ref>二十二年命户部起山东流民居京师,人赐钞二十锭,俾营生业。<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九六。</ref>二十八年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充仓脚夫。<ref>《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ref>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十四万户富民被强迫迁住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举动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极大的打击。旧社会的旧统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的土地,同时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上的作用。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统治阶级却从而加强了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十几万家富户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原籍,但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妇,散入江南诸郡村落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艺术。歌词是: <blockquote>家住庐州并凤阳,凤阳原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ref>赵翼《陔余丛考》卷四一《凤阳丐者》。</ref></blockquote> 朱元璋在克集庆后,便注意水利。建国以后,越发重视,用全国的财力人力进行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洪武元年修江南和州铜城堰闸。周回二百余里。四年修治广西兴安县灵渠,可以溉田万顷。六年开上海胡家港,从海口到漕泾千二百余丈,以通海船。八年开山东登州蓬莱阁河,浚陕西泾阳县洪渠堰,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田二百余里。九年修四川彭州都江堰。十二年修陕西西安府甜水渠,引龙首渠水入城,居民从此才有甜水可吃。十四年筑海盐海塘,浚扬州府官河。十七年筑河南磁州漳河决堤。决荆州岳山坝以通水利,每年增官田租四千三百余石,修江南江都县深港坝河道。十八年修筑黄河、沁河、漳河、卫河、沙河堤岸。十九年筑福建长乐海堤。二十三年修江南崇明海门决堤二万三千九百余丈,役夫二十五万人。疏四川永宁所辖水道。二十四年修浙江临海横山岭水闸、宁海奉化海堤四千三百余丈,筑上虞海堤四千丈,改建石闸。浚定海、鄞二县东钱湖,灌田数万顷。二十五年凿江南溧阳银墅东坝河道四千三百余丈,役夫四十万人。二十七年浚江南山阳支家河。凿通广西郁林州相隔二十多里的南北二江,设石陡诸闸。二十九年修筑河南洛堤。三十一年修治洪渠堰,浚渠十万三千余丈。这些规模巨大用人力到几十万人的工程,没有统一的安定的全国力量的支持,是不可能设想的。除此以外,元璋还要全国各地地方官,凡是老百姓对水利的建议,必须即时报告。洪武二十七年又特别嘱咐工部工员,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泄水防备旱灾潦灾的,都要根据地势一一修治。并派国子生和人才到全国各地督修水利。二十八年综计全国郡县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ref>《明太祖实录》,《明史》卷八八《河渠六·直省水利》。</ref>,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ref>《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二《水利》。</ref> 移民屯田、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是增加谷物产量,增加国家租税的主要措施。也就是经过革命斗争后,政府不得不稍为对农民让步的具体表现。此外,元璋还特别着重经济作物的增产,主要的是桑麻木棉和枣柿栗胡桃等。龙凤十一年六月下令凡农民有田五亩到十亩的,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的加倍,田多的照比例递加。地方官亲自督视,不执行命令的处罚。不种桑的使出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出麻布或棉布一匹。<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明史》卷一三八《杨思义传》。</ref>洪武元年把这制度推广到全国,并规定科征之额,麻每亩科八两,木棉每亩四两,栽桑的四果以后再征税。二十四年于南京朝阳门钟山之麓,种桐、棕、漆树五千余万株,岁收桐油棕漆,为修建海船之用。<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七、二〇七,查继佐《罪惟录》,《明太祖本纪》一。</ref>二十五年令凤阳、滁州、庐州、和州每户种桑二百株,枣二百株,柿二百株。令天下卫所屯田军士每人种桑百株,随地宜种柿栗胡桃等物,以备岁歉。二十七年令户部教天下百姓务要多种桑枣和棉花,并教以种植之法。每一户初年种桑枣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奏,违者全家发遣充军。执行的情况,如湖广布政司二十八年的报告,所属郡县已种果木八千四百三十九万株。全国估计,在十亿株以上。二十九年以湖广诸郡宜于种桑,而种之者少,命于淮安府及徐州取桑种二十石,派人送到辰、沅、靖、全、道、永、宝庆、衡州等处(今湖南及广西北部一带),各给一石,使其民种之。发展这一地区蚕丝生产和丝织工业。<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五、二二二、二三二、二四三、二四六,《明会典》,朱国桢《大政记》,《明通纪》。</ref>为了保证命令的贯彻执行,下诏指出农桑为衣食之本,全国地方官考课,一定要报告农桑的成绩,并规定二十六年以后栽种桑枣果树,不论多少,都免征赋。<ref>《明太祖实录》卷七七、二四三。</ref>作为官吏考绩的主要内容,违者降罚。又设置老人击鼓劝农,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该管老人点闸(名)。若有懒惰不下田的,许老人责决,务要严切督并,见丁著业(每人都做活),毋容惰夫游食。若是老人不肯劝督,农民穷窘,为非犯法到官,本乡老人有罪。平时老人每月六次手持木铎,游行宣讲勤农务本的道理。<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五,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一四《开国规模》。</ref>颁发教民榜文说:“今天下太平,百姓除粮差之外,别无差遣,各宜用心生理,以足衣食,如法栽种桑麻枣柿棉花,每岁养蚕,所得丝绵,可供衣服,枣柿丰年可以卖钞,俭年可当粮食。里老尝督,违者治罪。”<ref>《古今图书集成》《农桑部》。</ref> 洪武元年下诏田器不得征税。<ref>《明太祖实录》卷三〇。</ref>四年、二十五年遣官往广东、湖广、江西买耕牛以给中原屯种之民。<ref>《明太祖实录》卷六一、二二三。</ref>二十八年命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团为一社,每遇农急之时有疾病,则一社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芜,民无饥窘。户部以此意广泛晓谕。<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ref>各地报告修城垣建营房浚河道造王宫等工程,都反复告以兴作不违农时的道理,等秋收农隙时兴工。<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二、一一八、一五三、一五九、一六三。</ref>对农业增产有成绩的地方官,加以擢升。如太平知府范常积极鼓励农民耕作,贷民种子数千石,到秋成大丰收,官民都庾廪充实。接着兴学校,延师儒,百姓很喜欢。召为侍仪。<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七。</ref>陶安知饶州,田野开辟,百姓日子过得好,离任时,百姓拿他初来时情况比较,歌颂他:“千里榛芜,侯来之初;万姓耕辟,侯去之日。”南丰百姓也歌唱典史冯坚:“山市晴,山鸟鸣,商旅行,农夫耕,老瓦盆中洌酒盈,呼嚣隳突不闻声。”<ref>朱彝尊《明诗综》卷一〇〇。</ref>农村里呈现出一片繁荣欢乐的气象。 对贪官污吏,用严刑惩治。洪武二年二月元璋告谕群臣说:“尝思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恨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吏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ref>《明太祖实录》卷三八。</ref>四年十一月立法凡官吏犯赃罪的不赦。下决心肃清贪污,说:“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二十五年又编《醒贪简要录》,颁布中外。<ref>《明太祖实录》卷六九、二二〇。</ref>官吏贪赃到钞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仍处以剥皮之刑。府州县衙门左首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也叫皮场庙。有的衙门公座旁摆人皮,里面是稻草,叫做官的触目惊心,不敢做坏事。<ref>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三《重惩贪吏》。</ref>地方官上任赏给路费,家属赐衣料。来朝时又特别诰诫以:“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ref>《明史》卷二八一《循吏传序》。</ref>违法的按法惩办。从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的地方官,因贪赃被法办,很少人做到任满。<ref>《大诰续编》。</ref> 苏、松、嘉、湖田租特别重,洪武十三年下诏减削。<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〇。</ref>凡各地闹水旱灾荒歉收的,蠲免租税。丰年无灾荒,也择地瘠民贫的地方特别优免。灾重的免交二税之外,还由官府贷米,或赈米和布、钞。各地设预备仓,由地方耆老经管,存储粮食以备救灾。设惠民药局,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以医药。设养济院,贫民不能生活的许入院赡养,月给米三斗,薪三十斤,冬夏布一匹,小口给三分二。灾伤州县,如地方官不报告的,特许耆民申诉,处地方官以死刑。二十六年又令户部,授权给地方官在饥荒年头,得先发库存米粮赈济,事后呈报,立为永制。三十多年来,赏赐民间布、钞数百万,米百多万石,蠲免租税无数。<ref>《明太祖实录》卷五三、二〇二、二一一、二三一,朱健《古今治平略》,《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ref> 几十年的安定生活,休养生息,积极鼓励生产的结果,社会生产力不但恢复,而且大大发展了: <blockquote>第一表现在垦田数目的增加,以洪武元年到十三年的逐年增加的垦田数目来作例:</blockquote> <blockquote>洪武元年 七百七十余顷</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年 八百九十八顷</blockquote> <blockquote>三年 二千一百三十五顷(山东、河南、江西的数字)</blockquote> <blockquote>四年 十万六千六百六十二顷</blockquote> <blockquote>六年 三十五万三千九百八十顷</blockquote> <blockquote>七年 九十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顷</blockquote> <blockquote>八年 六万二千三百八顷</blockquote> <blockquote>九年 二万七千五百六十四顷</blockquote> <blockquote>十年 一千五百十三顷</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二年 二十七万三千一百四顷</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三年 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一顷</blockquote> 十三年中增加的垦田数字为一百八十万三千一百七十一顷。到洪武十四年全国官民田总数为三百六十六万七千七百一十五顷。增垦面积的数字占十四年全国官民田数字的二分之一。由此可知洪武元年的全国已垦田面积不过一百八十多万顷(不包括东北、西北未定地方和夏的领土四川和云贵等地)。再过十年,十四年的数字为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顷。<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二一四。</ref>经过多年的垦辟和大规模全面的丈量,二十六年的数字为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田制》。</ref>比十四年又增加了四百八十四万顷,比洪武元年增加了六百七十万顷。 第二表现在本色税粮收入的增加,洪武十八年全国收入麦米豆谷二千八十八万九千六百一十七石<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ref>,二十三年为三千一百六十万七千六百石<ref>《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六。</ref>,二十四年为三千二百二十七万八千九百八十三石<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四。</ref>,二十六年为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九千八百石。<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〇。《明史·食货志》:“赋役作夏秋二税,收麦四百七十余万石,米二千四百七十余万石。”</ref>二十六年比十八年增加了三分之一的收入。和元代全国岁人粮数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余石相比,增加了差不多两倍。<ref>《元史》卷九三《食货志·税粮》。</ref>历史家记述这时期生产发展的情况说:“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岁歉,有司往往先发粟赈贷,然后以闻。”<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一:“山东济南府广储、广丰二仓,粮七十五万七干百,蓄积既多,岁久红腐。”</ref> 第三表现在人口数字的增加,洪武十四年统计,全国有户一千六十五万四千三百六十二,有口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三千三百五。<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〇、卷二一四:“二十四年为户一千零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五,口五千六百七十七万四千五百六十一。”口数比十四年少三百万,是不应该的,可能传写有错误,今不取。</ref>二十六年的数字为户一千六百五万二千八百六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户口》。</ref>比之元朝极盛时期,元世祖时代的户口: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ref>《元史》卷九三《食货志》。</ref>,户增加了三百四十万,口增加了七百万。 第四表现在府县的升格,明制以税粮多少定府县等级:县分上中下三等,标准为田赋十万石、六万石、三万石以下。府也分三等,标准为田赋二十万石以上、以下,十万石以下。<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ref>从洪武八年起,因为各地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垦田和户口的增加,田赋收入增加了,不断地把府县升格,例如开封原为下府,因为税粮数超过三十八万石,八年正月升为上府,河南怀庆府税粮增加到十五万石,陕西平凉府户口田赋都有增加,三月升为中府。十二月以太原、凤阳、河南、西安岁收粮增加,升为上府,扬州、巩昌、庆阳升为中府,明州之鄞县升为上县。山东莱州税粮不及,降为中府。<ref>《明太祖实录》卷九六、九八、一〇二。</ref>扬州残破最重,经过八年时间,已经恢复到收田赋二十万石下的中府了,从这个名城的恢复,可以推知全国各地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和发展的情况。 第五由于粮食的增产,特别是桑麻棉花和果木的普遍种植,农民的收入增加了,生活改善了,购买力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一方面为纺织工业提供了原料;一方面农民所增加的购买力又促进了刺激了商业市场的繁荣,出现了许多新的以纺织工业为中心和批发绸缎棉布行号的城市。 === 二 棉花的普遍种植和工商业 === 棉布传入中国很早,南北朝时从南洋诸国输入,称为吉贝、白叠。<ref>张勃《吴录·地理志》;《南史》,《呵罗单传》、《干陀利传》、《婆利传》、《中天竺传》、《渴盘陀传》;《北史·真腊传》;《梁书·林邑传》;《唐书·环王传》。</ref>国内西北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产棉,唐灭高昌,置西州交河郡,土贡氎布。布就是白叠。<ref>《南史·高昌传》,《唐书·地理志》。</ref>宋元间已有许多地区种棉,但是在全国规模内普遍种植和纺织技术的提高,则是明朝初年的事情。<ref>明丘濬《大学衍义补》:“至我国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枲盖百倍焉。故表出之,使天下后世,知卉服之利,始盛于今代。”</ref> 在明代以前,平民穿布衣,布衣指的是麻布的衣服。<ref>孔鲋《小尔雅》:“麻纻葛曰布。”桓宽《盐铁论》:“古者庶人耋老而后衣丝,其余则仅麻枲,故曰布衣。”《陈书·姚察传》:“门生送麻布一端,谓之曰:‘或所衣者,止是麻布。’”</ref>冬衣南方多用丝棉作袍,北方多用毛皮作裘。虽然也有用棉布作衣服卧具的,但因为“不自本土所产,不能足用”。<ref>元王桢《木绵图谱序》,引《诸番杂志》。</ref>唐元稹诗:“木绵温当棉衣。”元太祖世祖遗衣皆缣素木绵,动加补缀。<ref>《元史·英宗本纪》。</ref>宋谢枋得诗:“洁白如雪积,丽密过锦纯,羔缝不足贵,狐腋难比伦……剪裁为大裘,穷冬胜三春。”<ref>《古今书图集成》《木绵部》。</ref>可见棉布到宋末还是很珍贵的物品。 宋代福建、广东种植棉花的日多<ref>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赵汝适《诸番志》下。方勺《泊宅编》:“闽广多种木绵。”彭乘《续墨客挥犀》上:“闽岭以南多木棉,土人竞植之,有至数千株者,采其花为布,号吉贝布。”《通鉴》卷一五九胡三省注:“木绵江南多有之……织以为布,闽广来者尤为丽密。”邱濬《大学衍义补》:“宋元之间始传其种入中国,关陕闽广首得其利,盖此物出外夷,闽广通海舶,关陕壤接西域故也。”李时珍《本草纲目》:“此种出南番,宋末始入江南。”</ref>,琼州是纺织中心之一,妇女以吉贝织为衣衾,是当地黎族的主要副业生产。<ref>《宋史·崔与之传》。</ref>元代从西域输入种子,种于陕西,捻织毛丝,或棉装衣服,特为轻暖。<ref>《农桑辑要》卷二。</ref>元灭南宋后,浙东、江东、江西、湖广诸地区也推广棉花的种植,生产量增加,棉布成为商品,服用的人日多。<ref>王桢《木绵图谱序》:“木绵产自海南,诸种艺制作之法,骎骎北来,江淮川蜀既获其利。至南北混一之后,商贩于此,被服渐广,名曰吉布,又曰棉布。”</ref>至元二十六年(1289)四月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绵提举司,责令当地人民每年输纳木绵十万匹,以都提举司总之。二十八年五月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棉。<ref>《元史》卷一五《世祖本纪》。</ref>成宗元贞二年(1296)始定江南夏税输以木绵布绢丝绵等物。<ref>《元史》卷九三《食货志·税粮》。</ref>由于种棉面积的增加,种植和纺织的技术需要总结和交流,元世祖至元十年司农司编印《农桑辑要》,以专门篇幅记棉花的种植方法。<ref>《农桑辑要》卷二。</ref>纺织的工具和技术由于各地方劳动人民的创造和交流,日益进步。据十二世纪八十年代间的记载,雷化廉州南海黎峒的少数民族,采集棉花后,“取其茸絮,以铁筋辗去其子,即以手握茸就纺”。<ref>赵汝适《诸番志》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ref>稍后的记载提到去子后,“徐以小弓,弹令纷起,然后纺织为布”。<ref>方勺《泊宅编》中。</ref>到十三世纪中期,诗人描写长江流域纺织情形说:“车转轻雷秋纺雪,弓湾半月夜弹云。”<ref>陆心源《宋诗纪事补》卷七五,艾可叔《木棉诗》。</ref>已经有纺车、弹弓和织机了。江南地区的织工,“以铁铤辗去其核,取如绵者,以竹为小弓,长尺四五寸许,牵弦以弹绵,令其匀细,卷为小筒,就车纺之,自然抽绪如缫丝状”。但是所织的布,不如闽广出产的丽密。<ref>《资治通鉴》卷一五九,胡三省注。</ref>琼州黎族人民所织的巾,上出细字,杂花卉,尤为工巧。<ref>方勺《泊宅编》中。</ref>黄河流域主要陕西地区的纺织工具和技术比较简陋,只有辗去棉子的铁杖和木板,棉花的用途只是捻织粗棉线和装制冬衣。<ref>《农桑辑要》。</ref>一直到十三世纪末年,松江乌泥泾的人民,因为当地土地硗瘠,粮食不够,搞副业生产,从闽广输入棉花种子,还没有蹈车椎弓这些工具,用手剖去子,用线弦竹弧弹制,工具和技术都很简陋,产品质量不高,人民生活还是很艰苦。<ref>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四《黄道婆》。</ref> 元成宗元贞间(1295—1296)乌泥泾人黄道婆从琼州附海舶回来,她从小就在琼州旅居,带回来琼州黎族人民的先进纺织工具和技术,教会家乡妇女以做造、扞、弹、纺、织之具,和错纱、配色、综线、絮花的技术,织成被褥带帨,其上折技、团凤、棋局、字样,粲然若写。一时乌泥泾所制之被成为畅销商品,名扬远近,当地人民生活提高,靠纺织生活的有一千多家。<ref>王逢《梧溪集》卷三《黄道婆祠》。</ref>诗人歌咏她:“崖州布被五色缫,组雾钏云粲花草,片帆鲸海得风回,千柚乌泾夺天造。”<ref>王逢《梧溪集》卷三《黄道婆祠》。</ref>当地妇女参加纺织生产的情形,诗人描写:“乌泾妇女攻纺织,木棉布经三百尺,一身主宰身窝低,十口勤劳指头直。”<ref>《梧溪集》卷七《半古歌》。</ref>到了明朝初年,不但江南地区的农村妇女普遍参加纺织劳动,连有些地主家庭的妇女,也纺纱绩布,以给一岁衣资之用了。<ref>《旌义编》二:“诸妇每岁公堂(公共所有)于九月俵散木棉,使成布匹,限以次年八月交收,通卖钱物,以给一岁衣资之用。”郑涛是浙江浦江著名大族地主郑义门的族长,《旌义编》有洪武十一年宋濂序。</ref>松江从此成为明代出产棉布的中心,“其布之丽密,他方莫并”。<ref>《群芳谱》。</ref>“衣被天下。”<ref>《梧浔杂佩》。</ref>松江税粮宋绍兴时只有十八万石,到明朝增加到九十七万石,其他杂费又相当于正赋,负担特别重,主要是依靠纺织工业的收入,“上供赋税,下给俯仰”。<ref>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五《木棉》。</ref> 黄道婆传入琼州制棉工具和技术之后的二十年,王祯所著《农书》,列举制棉工具有搅车即蹈车,是去棉子用的。二弹弓,长四尺许,弓身以竹为之,弦用绳子。三卷筵,用无节竹条扞棉花成筒。四纺车。五拨车,棉纱加浆后稍干拨于车上。六濙车,用以分络棉线。七线架。到元末又有了檀木制的椎子,用以击弦。<ref>参看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一四《木棉考》。冯家升《我国纺织家黄道婆对于棉织业的伟大贡献》,载《历史教学》,1954。</ref>生产工具更加完备和提高了,为明代纺织工业的发展准备了技术条件。 朱元璋起事的地区,正是元代的棉业中心之一。灭东吴后,又取得当时全国纺织业中心的松江,原料和技术都有了基础,使他深信推广植棉是增加农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有效措施。龙凤十一年下令每户农民必须种木棉半亩,田多的加倍。洪武元年又把这一法令推广到全国。棉花的普遍种植和纺织技术的不断提高,明代中叶以后,棉布成为全国流通的商品,成为人民普遍服用的服装原料,不论贵贱,不论南北,都以棉布御寒,百人之中,止有一人用茧绵,其余都用棉布。过去时代人穿的缊袍,用旧絮装的冬衣,完全被用木棉装的胖袄所代替了。<ref>宋应星《天工开物》卷上《乃服》。</ref>就全国而论,北方河南、河北气候宜于植棉,地广人稀,种植棉花的面积最大,是原料的供给中心。南方特别是长江三角洲一带,苏州、松江、杭州等地人民纺织技术高,是纺织工业的中心。这样又形成原料和成品的交流情况,原棉由北而南,棉布由南而北。<ref>王象晋《木棉谱序》,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五《木棉》。</ref>从经济上把南方和北方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了。 明初松江之外,另一纺织工业中心是杭州,由于简单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置备生产工具和原料的大作坊资本家,和除双手以外一无所有出卖劳动力的手工业工人。资本家雇用工人,每天工作到夜二鼓,计日给工资。这种新的剥削制度的出现,正表示着社会内部新的阶级的形成,除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以外,又产生了大作坊资本家对手工业工人的剥削关系。明初曾经做过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所作的《织工对》,典型地记述了这种新现象: <blockquote>钱塘相安里有饶于财者,率居工以织,每夜至二鼓。老屋将压,杼机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数人,手提足蹴,皆苍然无神色。日佣为钱二百,衣食于主人。以日之所入,养父母妻子,虽食无甘美而亦不甚饥寒。于凡织作,咸极精致,为时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佣之直亦易以入。</blockquote> <blockquote>有同业者佣于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艺固过于人,而受直与众工等,当求倍直者而为之佣。已而他家果倍其直。佣之主者阅其织果异于人,他工见其艺精,亦颇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胜十工,倍其直不吝也。<ref>《始丰稿》卷一。徐一夔,天台人,《明史》卷二八五有传。</ref></blockquote> 由此可见明初大作坊的一般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里巷,有若于同一性质的大作坊;大作坊主人同时也是棉布商人;从个体的生产到大作坊的集体生产,有了单纯协作,出品精致畅销;经营这种大作坊有利可图,资本家很赚钱,作坊也多了。资本家付给技术高的工人工资,虽为一般工人工资的两倍,但仍可得到五倍的剩余价值。 棉花棉布的生产量大大增加,政府的税收也增加了,以税收形式缴给国库的棉花棉布,成为供给军队的主要物资和必要时交换其他军需物资的货币代用品。洪武四年七月诏中书省:“自今凡赏赐军士,无妻子者给战袄一袭;有妻子者给棉布二匹。”<ref>《明太祖实录》卷六七。</ref>每年例赏,如洪武二年六月以木棉战袄十一万赐北征军士<ref>《明太祖实录》卷四二。</ref>,四年七月,赐长淮卫军士棉布人二匹,在京军士十九万四百余人棉布人二匹。<ref>《明太祖实录》卷六七。</ref>十二年给陕西都指挥使司并护卫兵十九万六千七百余人棉布五十四万余匹,棉花十万三千三百余斤。<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二五。</ref>北平都指挥使司卫所士卒十万五千六百余人布二十七万八千余匹,棉花五万四千六百余斤。<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八。</ref>十三年赐辽东诸卫士卒十万二千一百二十八人,棉布四十三万四百余匹,棉花十七万斤。十六年给四川等都司所属士卒五十二万四千余人,棉布九十六万一千四百余匹,棉花三十六万七千余斤。<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一五六。</ref>十八年给辽东军士棉布二十五万匹,北平燕山等卫棉布四十四万三千匹,太原诸卫士卒棉布四十八万匹,等等。<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二、一七四。</ref>平均每年只赏赐军衣一项已在百万匹上下,用作交换物资的如洪武四年七月以北平、山西运粮困难,以白金三十万两、棉布十万匹,就附近郡县易米,以给将士。又以辽东军卫缺马,发山东棉布贳马给之。<ref>《明太祖实录》卷六七。</ref>十三年十月,以四川白渡纳溪的盐换棉布,遣使人西羌买马。<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四。</ref>十七年七月诏户部以棉布往贵州换马,得马一千三百匹。三十年以棉布九万九千匹往“西番”换马一千五百六十匹。<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三、二五二。</ref>皇族每年供给,洪武九年规定亲王冬夏布各一千匹,郡王冬夏布各一百匹。<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ref>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临时命令以秋粮改折棉布,如六年九月诏直隶府州和浙江、江西二行省,今年秋粮以棉布代输,以给边戍。<ref>《明太祖实录》卷八五。</ref> 和鼓励普遍植棉政策相反,朱元璋对矿冶国营采取消极的方针。往往听任人民自由开采。磁州临水镇产铁,元时尝于此置铁冶,炉丁万五千户,每年收铁百余万斤。洪武十五年有人建议重新开采,元璋以为利不在官则在民,民得其利则利源通而有利于官,官专其利则利源塞而必损于民。而且各冶铁数尚多,军需不缺,若再开采,必然扰民。把他打了一顿,流放海外。<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五。</ref>济南、青州、莱州三府每年役民二千六百六十户,采铅三十二万三千多斤,以凿山深而得铅少,也命罢采。<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ref>十八年以劳民罢各布政司煎炼铁冶。二十五年重设各处铁冶,到二十八年内库贮铁三千七百四十三万斤,后备物资已经十分充足,又命罢各处铁冶。并允许人民自由采炼,岁输课程,每三十分取其二。三十一年以内库所贮铁有限,而营造所费甚多,又命重开铁冶。<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二四二、二五六。</ref>综计洪武时代设置的铁冶所:江西进贤、新喻、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广东阳山,陕西巩昌,山西交城、吉州,太原、泽、潞各一所共十三所。此外还有河南均州新安、四川蒲江、湖南茶陵等冶,每年输铁一千八百四十余万斤。<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铁冶所》,《大明会典》。</ref> 宫廷和军队所需的一切物品,都由匠户制造。匠户是元明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把有技艺的工匠征调编为匠户,子孙世袭。分为民匠、军匠二种。明初匠户的户籍,完全依据元代的旧籍,不许变动。<ref>《大明会典》卷一九《户口》。</ref>洪武二十六年定每三年或二年轮班到京役作的匠户名额为二十三万二千八十九名<ref>《大明会典》卷一八九,《明史·严震直传》。</ref>,由工部管辖。固定做工的叫住坐匠户,由内府内官监管辖。军匠大部分分属于各地卫所,一部分属于内府兵仗局、军器局和工部的盔甲厂。<ref>《大明会典》卷一八八。</ref>属各地卫所的军匠总数二万六千户。<ref>《明史》卷一五七《张本传》。</ref>每户正匠做工,得免杂差,仍免家内一丁以帮贴应役。余丁每名每年出办缴纳工食银三钱,以备各衙门因公务取役雇觅之用。正匠每月工作十天,月粮由官家支给。<ref>《大明会典》卷一八九。</ref> 轮班匠户包括六十二行匠人。后来又细分为一百八十八种行业,从纸、表背、刷印、刊字、铁匠、销金、木、瓦、油、漆、象开、纺棉花,到神箭、火药等等,每种人数由一人到八百七十五人不等。内廷有织染局、神帛房,和后湖(今南京玄武湖)织造局,四川、山西诸行省和浙江绍兴织染局,规模都较大。留在地方的匠户除执役于本地织染局的以外,如永平府就有银、铁、铸铁、锡、钉铰、穿甲等二十二行。<ref>吴晗《元明两代之“匠户”》,载《云南大学学报》第一期,1938年。</ref> 匠户人数多,分工细,凡是宫廷和军队所需用的手工业制造品,都由匠户执役的官手工业工场的各局制造供给。这种封建制度的生产,使得宫廷和军队的需要,不需依靠市场,便可得到满足;同时它所生产的成品,亦不在市场流通,这样,就直接对社会上的私人手工业作坊的扩大生产起了束缚和阻碍的作用。官手工业工场的生产是不须计较成本的,因为劳力和原料都可以向人民无代价征发或由全国各地贡品的方式供给,不受任何限制,官营手工业工场的产品即使有部分作为商品而流入市场,私人手工业作坊的产品也不能和它竞争;在另一面,自元代以来就把技术最好的工人签发为匠户,子孙世袭,连技术也被垄断了,私人手工业作坊所能雇用的只是一般工人,技术提高受了一定的限制。明初把匠户分作住坐、轮班两种,轮班的除分班定期轮流应役以外,其余的时间归自己支配,制成的产品可以在市场出售,对于技术的钻研及其改进发生一定的刺激作用,所以轮班制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比较为害略小的。但是总而言之,这种无偿的强制的劳役,不能不引起匠户的反抗,逃亡之外,唯一可以采取的手段是怠工和故意把成品质量降低。以此,匠户制度虽然曾经在个别情况下对生产技术的改进起了作用,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就其全面而说,则是束缚和阻碍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妨碍私人手工业工场的发展;隔绝商品的流通;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原始资本积累都起着扼制、停滞的消极作用。 朱元璋对商业采轻税政策,凡商税三十分取一,过此者以违令论。税收机构在京为宣课司,府县为通课司。洪武元年诏中书省,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规定物价。在外府州各城门兵马,一体兼管市司。<ref>《明太祖实录》卷三四。</ref>十三年谕户部,自今军民娶嫁丧葬之物,舟车丝布之类都不征税。并大量裁减税课司局三百六十四处。南京人口密集,军民住宅都是公家修建,连廊栉比,没有空地。商人货物到京无处存放,有的停在船上,有的寄放城外,牙侩从中把持价格,商人极以为苦。元璋了解这种情况以后,就叫人在三山门等门外盖几十座房子,叫作塌坊,专放商货,上了税后听其自相贸易。<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一,《明史》卷八一《食货志·商税》。</ref>为了繁荣市面,二十七年命工部建十五座楼房于江东诸门之外,令民设酒肆其间,以接四方宾客,名为鹤鸣、醉仙、讴歌、鼓腹、来宾、重译,等等。修好后还拿出一笔钱,让文武百官大宴于醉仙楼,庆祝天下太平,与民同乐。<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四。</ref> 棉花的普遍种植,棉布质量的提高,工资制手工业作坊的产生,新的蚕丝纺织工业区的开辟,轮班匠的技术和产品的投入市场,等等,加上税收机构的减缩和轻税政策的刺激,商业市场大大活跃了,不但联系了南方和北方,也联系了城市和乡村以及全国的边远地区,繁荣了经济,改善了提高了人民生活,进一步地加强了国家的统一。 商品的生产和吐纳的中心,手工业作坊和批发行号的所在地,集中着数量相当巨大的后备工人和小商摊贩,城市人口剧烈地增加了。明初的工商业城市有南京、北平、苏州、松江、镇江、淮安、常州、扬州、仪真、杭州、嘉兴、湖州、福州、建宁、武昌、荆州、南昌、吉安、临江、清江、广州、开封、济南、济宁、德州、临清、桂林、太原、平阳、蒲州、成都、重庆、泸州等地。<ref>《明宣宗实录》卷五〇。</ref> 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工商业的活跃,作为贸易媒介的全国统一货币的需要是愈来愈迫切了。 在朱元璋称王以前,元代的不兑现纸币中统交钞因为发行过多,军储供给,赏赐犒劳,每日印造,不可数计,舟车装运,轴轳相接,京师用钞十锭(一锭为钞五十贯,一贯钞的法定价格原为铜钱一千文)换不到一斗米。<ref>《元史》卷九七《食货志·钞法》。</ref>至正十六年中统交钞已为民间所拒用,交易都不用钞,所在郡县都以物货相交易。<ref>孔齐《至正直记》卷一,《元史》卷九七《食货志·钞法》。</ref>十七年铸至正之宝大钱五品称为权钞,以硬币代替纸币,结果纸币也罢,大钱代钞也罢,人民一概不要。人民嘲笑权钞的歌谣中说:“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 朱元璋占应天后,首先铸大中通宝钱,以四百文为一贯,四十文为两,四文为一钱。平陈友谅后,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即帝位后,发行洪武通宝钱,分五等: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当一钱重一钱。应天置宝源局,各行省都设宝泉局专管铸钱,严禁私铸。洪武四年改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虽然有了统一的货币,但是铜钱分量重,价值低,不便于数量较大的交易,也不便于远地转运,并且,商人用钞已经有了长期的历史,成为习惯了;用钱感觉不方便,很有意见。<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 铜钱不便于贸易,决定发行纸币。七年设宝钞提举司,下设抄纸、印钞二局,宝钞、行用二库。八年命中书省造“大明宝钞”,以桑穰为纸料,纸质青色,高一尺,广六寸,外为龙纹花栏,上横额题“大明通行宝钞”,其内上栏之两旁各篆文四字:右旁篆“大明宝钞”,左旁篆“天下通行”。其中图绘钱贯形状,以十串为贯,标明币值一贯,下栏是:“中书省(十三年后改为户部)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十五两。(十三年后改为赏银二百五十两)仍给犯人财产。洪武年月日。”背和面都加盖朱印。边沿标记字号一贯的画钱十串,五百文的画五串,以下是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共六种。规定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二十一年加造从十文到五十文的小钞。<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 为了保证宝钞的流通,在发行时就以法律禁止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罪,告发者就以其物给赏。人民只准以金银向政府掉换宝钞。并规定商税钱钞兼收,比例为收钱十分之三,收钞十分之七,一百文以下的只收铜钱。<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在外卫所军士每月食盐给钞,各盐场给工本钞。十八年命户部凡天下官禄米以钞代给,每米一石支付钞二贯五百文。<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ref> 宝钞的发行是适合当时人民需要的,对商业的繁荣起了作用。但是朱元璋抄袭元朝的钞法,只学了后期崩溃的办法,没有懂得元代前期钞法之所以通行,受到广大人民喜爱的道理。原来元初行钞,第一,有金银和丝为钞本准备金,各路无钞本的不发新钞;第二,印造有定额,计算全国商税收入的金银和烂钞兑换数量作为发行额数;第三,政府有收有放,丁赋和商税都收钞;第四,可以兑换金银,人民持钞可以向钞库换取金银。相反,元代钞法之所以崩溃,是因为把钞本动用光了;无限制滥发造成恶性膨胀,只发行不收回;不能兑换金银;烂钞不能换新钞。<ref>参看1946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集刊》七卷二期吴晗《元史食货志钞法补》、1943年6月《人文科学学报》二卷一期吴晗《记大明通行宝钞》二文。</ref>洪武钞法以元代后期钞法作依据,因之,虽然初行的几年,由于行用方便和习惯,还能保持和物价的一定比例,但是,由于回收受限制,发行量没有限制,发行过多,收回很少,不兑现纸币充斥于市场,币值便不能维持了。 宝钞发行的情况,以洪武十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到十二月止为例,宝钞提举司钞匠五百八十名所造钞共九百九十四万六千五百九十九锭。<ref>《大诰续编·钞库作弊第三二》。</ref>明代以钞五贯为一锭,这一年的发行额约为五千万贯;合银五千万两。明初每年国库银的收入,不过几万两,一年的发行额竟相当于银的收入一千倍左右,加上以前历年所发,数量就更大了。更由于印制的简陋,容易作假,伪钞大量投入市场<ref>《大诰·伪钞第四八》:“宝钞通行天下,便民交易。其两浙江东西民有伪造者,句容县民杨馒头木人起意,县民合谋者数多,银匠密修锡板,文理分明,印纸马之户同谋刷印,捕获到宫。自京至于句容,所枭之尸相望。”</ref>,币值就越发低落了。二十三年两浙市民以钞一贯折钱二百五十文<ref>《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五。</ref>,二十七年降到折钱一百六十文。<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四。</ref>到三十年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定价,索性不用宝钞了。<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一。</ref>元璋很着急,三番五次地申明:钞一贯应折钱一千文、旧钞可以换新钞、禁用铜钱;禁用金银交易等办法,还是不济事,钞值还是日益低落,不被人民所欢迎。到成化时(1465—1487)洪武钱民间全不通行,宝钞只是官府在用,一贯仅值银三厘,或钱二文,跌到原定法价的千分之二。<ref>陆容《菽园杂记摘抄》卷五。</ref> 大约百年以后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银子流入国内的一天天增多了。这样,在官府和市场就同时使用两种货币,官府支出用价值极低的纸币,收入却要银子,市场出入都用银子。银子终于逐渐代替了宝钞成为全国通行的通货。 === 三 人民的义务 === 红军起义的目的,就民族解放战争而说,洪武元年解放大都,蒙古统治集团北走。民族压迫的政权被推翻,这一历史任务是光辉地完成了。但是,另一个目的,解除阶级压迫的任务,却不可能完成。一部分旧的地主参加了新政权,出身农民的红军将领也由于取得政权而转化成新的地主阶级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 元末红军起义对旧地主阶级发生了淘汰的作用,一部分地主被战争所消灭了,一部分地主却由于战争而巩固和上升了他们的地位。 元末的农民,大部分参加了革命战争。他们破坏了旧秩序和压迫人民的统治机构。地主们正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护旧秩序,就不能不拥护旧政权,阶级利益决定了农民和地主分别站在敌对的阵营。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组织武装力量,称为“民”军或“义”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军的进攻。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是地主军的将领,他们受过教育,有文化,有组织能力,在地方上有威望,有势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军人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指挥和作战计划,军事力量也有大小强弱的不同,但因为数量多,分布广,作战顽强,就成为反对红军的主要敌人了。经过二十年的战争,长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于战争,有的流亡到外地。<ref>贝琼《清江集》卷八《送王子渊序》。</ref>参加扩廓帖木儿、孛罗帖木儿两支地主军的湖、湘、关、陕、鲁、豫等地的地主,也随着这两支军队的消灭而消灭了。一部分地主为战争所消灭,另一部分地主如刘基、宋濂、叶琛、章溢等则积极参加了红军,共同建立新政权,成为大明帝国新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和由农民起义转化的新地主们一起,继续对广大农民进行压迫和剥削。 朱元璋和他的将领都是农民出身的,过去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压迫和剥削。但在革命战争过程中,本身的武装力量不够强大,为了壮大自己,孤立敌人,又非争取地主们参加不可,浙东这几家大族的合作,是他之所以取得胜利的基本条件之一。到了他自己和将领们都转化成为大地主以后,和旧地主们的阶级利益一致了,但又发生了新的矛盾,各地地主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手段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危害到帝国的财政税收,地主阶级内部矛盾的深化,促成了帝国赋役制度的整顿和改革。 元璋于龙凤四年取金华后,选用宁越(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ref>《明太祖实录》卷六。</ref>照当时的军事形势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发为禁卫军人,随军征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九。</ref>,也是一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作的调查,以田税多少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ref>《明太祖实录》卷四九。</ref>三十年又作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二、二五四。</ref> 对地主的政策,双管齐下,一是任为官吏或粮长;一是迁到京师。在科举法未定之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州、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ref>吴宽《匏翁家藏集》卷七五《施孝先墓表》。</ref>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吏胥土豪作弊,任意克削百姓。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ref>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吴宽《匏翁家藏稿》卷五二《恭题粮长敕谕》。</ref>洪武四年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田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ref>《明太祖实录》卷六八。</ref>如浙江行省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千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ref>《明太祖实录》卷七〇。</ref>粮长下设知数一人,斗级二十人,运粮夫千人。<ref>《明太祖实录》卷八五。</ref>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ref>《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ref>三十年又命无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定次序,轮流应役,周而复始。<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ref>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元璋亲自召见,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ref>《明史》《食货志·赋役》,《匏翁家藏稿》卷四三《尚书严公流芳录序》。</ref>元璋把征粮和运粮的权力交给地主,以为“此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ref>《明太祖实录》卷六八。</ref>“免有司科扰之弊,于民甚便。”<ref>《明太祖实录》卷一〇二。</ref>事实上恰好相反,地主做了粮长以后,在原来对农民剥削的基础上,更加上了国家赋予的权力,如虎傅翼,农民的痛苦更深更重了。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民户,收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通计苛敛米三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邾阿乃个人剥削部分竟达米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农民交纳不起,强迫以房屋准折,揭屋瓦,变卖牲口以及衣服段匹布帛锅灶水车农具,等等。<ref>《大诰续诰》卷四七。</ref>又如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三名巧立名色征粮附加到十八种。<ref>《大诰续诰》卷二一。</ref>农民吃够了苦头,无处控诉。<ref>黄省曾《吴风录》。</ref>朱元璋也发觉粮长之弊,用严刑制裁,尽管杀了一些人,粮长的作恶,农民的被额外剥削,依然如故。<ref>宋濂《朝京稿》卷五《上海夏君新圹铭》。</ref>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同时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二十四年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ref>《明太祖实录》卷二〇。</ref>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昔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师天下根本,乃知事有当然,不得不尔。”<ref>《明太祖实录》卷二〇。《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ref>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但同时也不肯放弃增加占领田土和人力的机会,用尽一切手段逃避对国家的赋税和徭役,两浙地主所用的方法,把自己田产诡托(假写在)亲邻佃仆名下,叫作“铁脚诡寄”。普遍成为风气,乡里欺骗州县,州县欺骗府,奸弊百出,叫作“通天诡寄”。<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八〇。</ref>此外,还有洒派、包荒、移丘换段等手段。元璋在处罚这些地主以后,气愤地指出: <blockquote>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荒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之财,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ref>《大诰续诰》第四五《靠损小民》。</ref></blockquote> 地主把负担转嫁给贫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ref>《明太祖实录》卷一八〇。</ref>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农民加重了负担,国家一方面田赋和徭役的收入、供应减少;一方面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了侵蚀了统治集团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 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土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土地没有簿籍可查,逃避了国家赋役;有簿籍的土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向地主进行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土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洪武元年正月派周铸等一百六十四人往浙西核实田亩,定其赋税。<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九。</ref>五年六月派使臣到四川丈量田亩。<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四。</ref>十四年命全国郡县编赋役黄册。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编制鱼鳞图册。<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五、一八〇。</ref>前后一共用了二十年的时间,才办好这两件事。 丈量土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往各处,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四人,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做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状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定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轮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轮流为国家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中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乡都的皆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定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的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土地和人户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漏落的土田人口被登记固定了,国家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了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地主阶级,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土地和人口的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权力,更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土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土地的情况,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置买田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政府的税收,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确实减轻了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起了显著的作用。 对破坏农业生产的吏役,用法律加以制裁,例如“松江一府坊厢中不务生理,交结官府者一千三百五十名,苏州坊厢一千五百二十一名,皆是市井之徒,不知农民艰苦,帮闲在官,自名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帮虎,其名凡六。不问农民急务之时,生事下乡,搅扰农业。芒种之时,栽种在手,农务无隙,此等赍执批文,抵农所在,或就水车上锁人下车者有之,或就手内去其秧苗锁人出田者有之……纷然于城市乡村扰害人民”。<ref>《大诰续诰》《罪除滥役》第七四。</ref>元璋下令加以清理,除正牢子合应正役以外,其他一概革除,如松江府就革除了小牢子、野牢子等九百余名。<ref>《大诰续诰》松江《逸民为害》第二。</ref>一个地方减少了四分之三为害农民的吏役,这对于农民正常进行生产有很大好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地主进行了斗争,对广大农民作了让步;一部分地主力量削弱了,农民生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为地主阶级服务,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无论是查田定租,无论是编户定役,执行丈量的是地主,负责征收粮米的还是地主,当里长甲首的依然是地主,在地方和朝廷做官的更非地主不可,从下而上,从上而下的重重地主统治:地主首先要照顾的是自己家族和亲友的利益,决不会照顾到小自耕农和佃农。由于凭借职权的方便,剥削舞弊都可以通过国家政权来进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农民的痛苦越发无可申诉;而且,愈是大地主,愈有机会让子弟受到教育,通过科举和税户人才等成为官僚绅士,官僚绅士享有合法的免役权,洪武十年朱元璋告诉中书省官员:“食禄之家,与庶民责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庶民之事也。若贤人君子,既贵其身,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洪武十二年又下令:“自令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一二六。</ref>连乡绅也享有免役权了。在学的学生,除本身免役外,户内还优免二丁差役。<ref>张居正《太岳集》卷三九《请申旧章饬学致以振兴人才疏》。</ref>这样,现任官、乡绅、生员都豁免差役,有办法逃避租税,完粮当差的义务,便完全落在自耕农和贫农身上了。自耕农和贫农不但要出自己的一份,其实官僚绅士地主的一份,亦何尝不由农民实际负担,官僚地主不交的那一份,他们也得一并承担下来。官僚绅士越多的地方,人民的负担就越重。 人民的负担用朱元璋的话叫作“分”,即应尽的义务。洪武十五年他叫户部出榜晓谕两浙江西之民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忠孝仁义之民。”不然呢?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应该像“中原之民……惟知应役输租,无负官府”。只有如此,才能“上下相安,风俗淳美,共享太平之福”。<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ref> 朱元璋要求人民尽应役输税的义务,定下制度,要官吏奉公守法,严惩贪污,手令面谕,告诫谆谆,期望上下相安,共享太平之福。但是官吏并不肯照他的话办事,地主做官只是管百姓,并不想替百姓办事,结果许多制度命令都成为空文,官僚政治的恶果当时便有人明确地指出: <blockquote>今之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讼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乃视为虚文而置之,将何以教养斯民哉!以农桑言之,方春,州县下一白帖,里甲回申文状而已,守令未尝亲视种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也。</blockquote> 官吏办的是公文。公文上办的事应有尽有,和实际情况全不相干。上官按临地方检查的也是公文,上下都以公文办事,“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这是洪武九年的情形。<ref>《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ref>十二年后,解缙奉诏上万言书,也说: <blockquote>臣观地有盛衰,物有盈虚,而商税之征,率皆定额,是使其或盈也,奸黠得以侵欺;其歉也,良善困于补纳。夏税一也,而茶椒有粮,果丝有税,既税于所产之地,又税于所过之津,何其夺民之利至于如此之密也。且多贫下之家,不免抛荒之咎。今日之土地无前日之生植,而今日之征聚有前日之税粮,或卖产以供税,产去而税存;或赔办以当役,役重而民困,土田之高下不均,起科之轻重无别,膏腴而税反轻,瘠卤而税反重。<ref>《明史》卷一四七《解缙传》。</ref></blockquote> 道理也清楚得很,正因为是“贫下之家”,才被迫抛荒,地主负担特别轻,不但不会抛荒,而且尽力兼并。膏腴之田是地主的,瘠卤之田是贫民的,地主阶级自己定的税额,当然是膏腴轻而瘠卤重。 严惩贪污,贪污还是不能根绝,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证明吧,他说:“浙西所在有司,凡征收,害民之奸,甚如虎狼。且如折收秋粮,府州县官发放,每米一石,官折抄二贯,巧立名色,取要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库子又要办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害民如此,罪可宥乎!”<ref>《大诰》《折粮科敛》第四一。</ref> 折粮原来是便民的措施,浙西运粮一石到南京,要花四石运费,百姓困苦不堪。<ref>宋濂《芝园续集》卷四《故歧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ref>改折为钞,可以减轻了浙西农民五分之四的负担。钞是用不着很大运费和蒲竹篓包装的,但地方官还是照运粮的办法苛敛,用种种名色加征至九百文,约合折价的百分之五十。急得朱元璋只是跺脚,说:“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者,不分轻重皆诛之!”<ref>刘辰《国初事迹》。</ref> 洪武一朝,“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ref>《明史》卷一四七《解缙传》。</ref>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污进行斗争最激烈的时期,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虽然随杀随犯,不可能根本清除贪污,但是朱元璋下定决心,随犯随杀,甚至严厉到不分轻重都杀,对贪污的减少是起了作用的,对人民有好处,人民是感谢他、支持他的。 {{right|原载《历史研究》第三期,1955年6月<br />1955年4月14日}} <references /> ==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 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现在学术界还在争论,有许多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很早,有的人认为很晚。所提供的史料的时间性都很不肯定,从8世纪到16、17世纪都有。特别是关于《红楼梦》的社会背景的讨论,展开以后更是如此。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了《红楼梦》这部作品?它的社会基础是什么?《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反对科举、尊重妇女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他骂念书人,骂那些举人、秀才都是禄蠹,说女孩子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这样的思想认识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各有各的论据。而且关于“萌芽”这个词的意义也有不同的理解。比如种树,种子种下去以后,慢慢地露出了头,这叫萌芽;又如泡豆芽菜,把豆子放在水里,长出一点东西,这也叫萌芽。既然只是萌芽,它就不是已经成熟了的东西,还只是那么一点点。假如是整棵的菜,那就不是萌芽;至于开了花、结了果的东西,就更不是萌芽了。所以要把这些情况区别开。可是现在某些讨论中存在这样的问题:将萌芽看成是已经开花结果的东西。这实际上就不是资本主义萌芽,而是资本主义的成熟阶段了,还有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早已经成熟了,中国社会早已经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这样一来就发生了一系列的大问题:中国既然早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那么,怎么解释1840年以后中国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一百年来我们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问题怎么解释? 关于这个问题,我自己有些看法,也不一定成熟,提出来大家讨论。我想,要说明某个时期有某个事物萌芽,必须要有一个界限。这个界限是什么呢?就是要具体地指出一些事实,这些事实是以往的时期所不可能发生和没有发生过的,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发生的。没有这个界限,就会把历史一般化了。试问:这个时期发生过,一百年以前发生过,五百年以前也发生过,这怎么能说明问题?而且这些新发生的东西不应该是个别的。仅仅只在某个时期、某个地区出现的个别的东西能不能说明问题呢?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我们的国家这样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有先进的,有落后的,沿海和内地不同,平原和山区也不同。不要说别的地方,就说北京吧,全市面积有一万七千平方公里,市内和郊区就不同,因此,个别时期所发生的个别的事情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作为一个事物的萌芽,必须是这个东西过去没有发生过;现在发生了,而且不是个别的。只有这样看,才比较科学。现在我们根据这个精神来看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我想把问题局限在14世纪到16世纪所发生的主要事件上面,特别是16世纪中叶这个明朝人自己已感觉到发生巨大变化的时期,着重提出那些在这个时期以前所没有发生,或虽已发生而很不显著,这个时期以后成为比较普遍、比较显著的一些问题。 第一,关于手工工场。在明朝初年的时候,有一个人叫徐一夔,他写了一本书叫《始丰稿》。这本书里面有一篇文章叫《织工对》。这篇文章讲到元末明初,在浙江杭州有许多手工业纺织工场。这些纺织工场的经营方式是怎样的呢?有若干间房子和若干部织机,工人都是雇工,他们不占有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是谁的呢?是工场老板的。老板出房子、出机器、出原料,工人出劳动力。工人在劳动以后可以取得若干计日工资,工资随着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不同而有高有低,其中有一些技术水平比较高的,可以得到比一般工人加倍的工资,假如这家工场不能满足他的要求,别的工场可以拿更高的工资把他请去,劳动强度很高,把工人弄得面黄肌瘦。这是元末明初(14世纪)的情况,当时这样的工场在杭州不止一个。但是能不能说在14世纪时就已经普遍地有了资本主义萌芽呢?因为只有这一个地区的资料,我看不能。但是从这里可以看出,在14世纪中期,个别地区已经有了这样相当大的手工工场,老板通过这样的生产手段来剥削雇佣工人的历史事实。这说明当时已经有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城市雇佣劳动者。这种情况在14世纪以前是没有的。 第二,新的商业城市兴起。在讨论中有不少文章笼统地提到明朝有南京、北京、苏州等三十三个新的商业城市,来说明这个时期商业的发展。有三十三个商业城市是不错的,但是时间有问题。因为并不是整个明朝都是这样的情况。事实上,这些城市之所以成为商业城市是在明成祖以后。当明成祖建都北京以后,为了解决粮食的运输问题,把运河挖深、加宽了。这样,通过水运不仅保证了粮食的运输,其他商品的运输也畅通了,因而促进了南北物资的交流。这样,到了宣宗时期(15世纪中期),沿运河一带的许多城市开始繁荣起来。这时候,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国内市场扩大了。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当时为了保证货物的流通,沿长江、运河及布政使司所在地建立了三十三个钞关。明朝用的货币叫宝钞(纸币)。关于纸币的情况这里不能详细说了,只说明一条,明朝的纸币很不合理,它不兑现,开始拿一张钞票还能换到一些物资,后来就不行了。政府只发钞票,越发越多,超过了实际物资的几百倍。在这种情况下,钞票就贬值了。明朝政府为了提高钞票的信用,采取收回钞票的政策。怎样收回呢?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增加税额。因此,就在各个商业城市设立了一个机构,叫作“钞关”。一共设立了三十三个钞关。钞关干什么呢?就是向往来的货物收税。纳税时就用钞票交纳。钞关设在商业城市,有三十三个钞关就有三十三个商业城市,这是不错的。但有些人就根据这个数字说整个明朝只有三十三个商业城市,这就不确切了。因为设立钞关是明宣宗时候的事情,宣宗以前没有。而就商业城市来说,在明成祖的时候就不止三十三个,后来又有所增加。因此,不标明确切的时间,以一个时期的情况来概括整个明朝,是不符合当时存在的客观事实的。随着商业城市的增加,商人、手工业工人也增加了,这就形成了一个市民阶层(这个阶层主要是指手工业者、中小商人)。这些人为了保卫他们自己的利益,建立了很多行会,有事情共同商量,采取一致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就发生了明朝末年的市民暴动。这里应该指出:所谓“市民”,这个概念不能乱用。有些人把当时的进士、举人、秀才等官僚都算作市民,这就模糊了阶级界限。这些人都是当时的统治者,不是被统治者。把市民阶层扩大化,混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界限,这是不对的。 第三,倭寇、葡萄牙海盗和沿海通商问题。明朝中叶,以朱纨为中心的一派人反对对外通商,对海盗采取镇压的政策,因而引起沿海地主阶级的反对,形成一个政治上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朱纨最后失败了。这种性质的斗争在以往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汉朝、唐朝、宋朝、元朝都有过对外通商,有时还很繁盛,大量的中国人到海外去经商;不但如此,国内有不少地方还住有许多外国商人。在唐朝的时候,广州就有数量众多的蕃商。其中主要是阿拉伯人,他们住的地方叫蕃坊。其他如扬州、长安等地方也住了不少的外国商人,对外通商也很频繁。但是像明朝那样,代表通商利益的官僚地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力量,和内地一些反对通商的地主进行斗争,这种斗争并影响到政府的政策,这种情况却是以往的历史上所没有的。为什么明朝会出现这种新的情况呢?因为明朝国内、国外的市场日益扩大,商业资本日益发展,商人地主在政府里有了自己的代言人。商人地主在政治上有了地位,这在历史上是个新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近年来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北京大学有个学生写了一篇文章,说朱纨镇压海盗是爱国的行为。朱纨是个爱国者,这观点是没有问题的,朱纨确实是爱国者,可是不能拿这个来否认当时在政治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当时已经出现了代表沿海通商地主利益的政治活动家,这和朱纨是否爱国是两回事。我们并没有说朱纨不爱国。这点不必争论。问题在于这个时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主张通商,一种意见反对通商,这是历史事实,是过去所没有的。 第四,内地的某些官僚地主也参加商业活动和经营手工工场。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大家所熟悉的《游龙戏凤》中的正德皇帝(明武宗),他就开了许多皇店。这是16世纪初期的事情。嘉靖时有个贵族叫郭勋(《三国演义》最早的刻本是他搞的),在北京开了许多店铺。另外有个外戚叫周瑛,在河西务开店肆做买卖。现在这个地方已经很萧条了。可是在明朝的时候,由于南方的粮食、物资运到北方来都要经过这里,因此是个很繁华的地方。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在地方上,明朝四品以上的官到处经商。四品有多大呢?知府就是四品。知县是七品。原来明朝有一条规定,禁止四品以上的官员做买卖。但是行不通。事实上官做得越大,买卖也做得越多越大。特别是像苏州这样的地方,很多退休官员开各种各样的铺子,有的发了大财,成了百万富翁。官员经商过去也有,但是在明初还多半是武官,到了明朝中叶这种情况就改变了,不但武官经商,文官也经商;不但小官经商,大官也经商;不但经商,而且还经营手工工场。华亭人徐阶做宰相时,“家中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这种现象也是过去没有过的。过去的官僚认为做买卖有失身份,社会上看不起。士、农、工、商,商放在最后。孟子就骂商人是“垄断”,认为他们不劳动,出卖别人生产的东西从中取利,是不道德的事情,有身份的人不干这种事。汉朝以来,各个历史时期都曾不同程度地实行过重农抑商的政策。当时社会上一般是看不起商人的,当然也有个别地区有个别例外的情况。但是到16世纪以后,这种看法就改变了,不只武官,就连皇帝、贵族、官僚都抢着做买卖,商人的社会地位也提高了。 第五,当时的人对这个时期社会情况变化的总结。16世纪中期社会经济情况发生的变化,明朝人看得很清楚,有不少人就各方面变化的情况作出了总结。 首先,从社会风俗方面来说。明朝人认为嘉靖以前和嘉靖以后是两个显著不同的时代。有不少著书的人指出了正德、嘉靖以后社会风俗的变化。在嘉靖以前,妇女的服装很朴素;嘉靖以后变了,很华丽,讲究漂亮了。宴会请客,原来一般是四碗菜一碗汤,后来变成六碗、八碗,以至十二碗、十六碗菜。山东《郓城县志》记载在嘉靖以前老百姓很朴素、很老实,嘉靖以后变了,讲排场了,普通老百姓穿衣服向官僚看齐,向知识分子看齐。穷人饭都吃不上,找人家借点钱也要讲排场。总之,从吃饭、娱乐到家庭用具都不像过去了。这个时候,看到一些老实、朴素的人,大家认为不好,耻笑他。《博平县志》讲嘉靖以后过去好的风气没有了,过去乡村里没有酒店,也没有游民,嘉靖中期以后变了,到处都有酒店,二流子很多。当时有一种风气,一个人有名,有字,还要起别号。嘉靖皇帝就有很多别号。不但知识分子起别号,就连乞丐也有别号。 其次,在文化娱乐方面。嘉靖以前唱的歌曲主要是北曲,嘉靖以后南曲流行了,而且唱的歌词主要是讲男女恋爱的。嘉靖以前不大讲究园亭建筑,嘉靖以后,到处修假山、建花园,光南京就有园亭一百多所,苏州有好几十所,北方就更多了,清华园这些地方都是过去的园亭。明朝前期有一条规定,官员禁止嫖娼妓,嘉靖以后,这个纪律不生效了,文人捧妓女成为风气,为她们写诗、写文章,甚至选妓女为状元、榜眼、探花。戏剧方面,过去只有男戏,嘉靖以后就有女戏了。很多做过大官的人写剧本,像《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就是一个官。元曲的作者没有一个是高级官员,都是一些下层社会的人,有的在衙门里当一个小办事员,有的做医生;可是明朝戏曲的作者,大部分都是举人、进士,有些还是高级官员。明朝后期盛行赌博,官吏、士人以不会赌博、打纸牌为耻。 再次,从政治方面来看。《明史·循吏传序》提到嘉靖以前一百多年,一方面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另一方面政治上比较清明,好官比较多。譬如大家知道的《十五贯》里面有个况钟,连做十几年的苏州知府,是个好官。另外一个好官是周忱,他做苏州巡抚二十一年,在《十五贯》里被刻画坏了,这是不对的。此外,像于谦连做河南、山西巡抚十九年。嘉靖以前,有好些巡抚连任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这是明朝后期所没有的情况。明朝后期好官就少了。做官讲资格,一讲资格就坏事了,只要活得长就可以做大官;相反,真正能给老百姓做点事情的人就到处碰壁。像海瑞就是这样,到处遭到大地主阶级的反对,办不了好事情。明朝后期有个知识分子陈邦彦对吏治的这种变化作了总结,他说:在嘉靖以前,做官的人还讲个名节,做官回到家里,人家问他赚多少钱,他要生气;嘉靖以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做官等于做买卖,计较做这个官赚钱多还是赚钱少,在这个地方做官赚钱多,另外换一个赚钱少的地方就不愿意去。到富庶的地方去做官,亲友设宴庆贺;如果到穷地方去,大家就叹息。做官和发财连起来了,念书是为了做官,做官是为了发财。当时升官是凭什么呢?一个是凭资格,一个是凭贿赂。当时叫“送礼”。地方官三年期满要进京,朝廷要考核他的成绩。这时就是他“送礼”的时候了。送了礼就可以升官。所谓送上黄米、白米若干担,即指黄金、白银若干两。后来改为送书若干册,书的后面附上金子、银子,叫作“书帕”。所以明朝后期的地方官上任以后先刻书。但是他们又没有什么学问,于是粗制滥造,乱抄一气。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由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变化,即农业、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商业的繁荣,影响到了社会各方面。一些大地主把一部分从土地剥削所得的财产投资于手工业和商业,这样,过去被社会上所歧视的商人的地位就提高了。国家的高级官员有不少人变成了商人。经商成为社会风气。商人赚了钱就奢侈浪费,造成社会上的虚假繁荣现象。封建秩序、封建礼法开始受到冲击,从而在文学艺术方面也出现了反映这种社会生活的作品。 第六,货币经济的发展。在明朝以前,白银已经部分使用,但是还不普遍,还没有作为正式的货币。元朝使用钞票。明朝初年用铜钱,由于老百姓已经有了用钞票的习惯,反而不习惯用铜钱,只好仍然用钞票。但是由于明朝对钞票管理不善,无限制地发行,又不兑现,因而引起通货膨胀,钞价贬值,由一贯钞值银一两贬至只值一两个钱,钞票的经济意义逐渐没有了。钞票不能用,铜钱的重量又太大,短途进行交易还可以,像从南到北的远距离交易,带大量的铜钱就不行,几万、几十万铜钱很重,不方便。在这种情况下白银就日渐流通于市场。白银有它的优点:它的质量不会变,既能分割,化整为零,又能把一些分散的银子铸成一锭,化零为整。白银价值比较高,一两白银可以抵一千钱。因此社会上对白银的需要越来越迫切。 上次讲过,明朝建都北京,粮食主要要从南方运来。四五百万石粮食的运费要由农民负担,运费超过粮食价格的几倍,农民负担很重。所以到明英宗时,逐渐改变了这种办法。有些地方税收开始改折“金花银”,像这个地区应该送四石粮食,现在不要你交粮食了,改交一两银子。政府用一两银子同样可以买到四石粮食。由于国内市场的扩大和税收折银的结果,银子的需要量就大大增加了,原有的银子不够市场上的需要。因此在万历时期就出现了采银的高潮。政府征发许多人,到处开银矿,苛征暴敛,引起国内人民的反对。 通过对外贸易的出超,大量的白银输入了。西班牙人从墨西哥运白银到吕宋,由吕宋转运中国,以换取中国的丝织品和瓷器。到后期,墨西哥的银元也大量流入中国。这样,国内白银数量逐渐增加。所以到万历初年,赋役制度大改变,把原来的田赋制度改为“一条鞭法”,使赋役合一。从此大部分地区的赋税和徭役改折银两。 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远距离的大量的交易需要共同的货币作媒介,因而白银普遍地应用起来了。这种情况也是以往历史上所没有发生过的。 第七,文学作品上的反映。唐朝、宋朝也有传奇小说,里面的主角是些什么人?主要是官僚、士大夫、文人等,写市井人物的作品很少。到明代中叶以后出现了以市井人物为主人公的作品。例如《白蛇传》的故事。在《西湖三塔记》中的三怪是:乌鸡、水獭、白蛇,男主角是将门之后——奚宣赞(岳飞部下的将官奚统制之子)。而《洛阳三怪记》的三怪是:赤斑蛇、白猫精、白鸡精,男主角却是开金银铺的老板潘松了。流传到现在的《白蛇传》只剩下二怪:白蛇和青蛇,男主角则是开生药铺的许仙。故事的主角从将门之后的奚宣赞转变为生药铺的许仙,这一变化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又如《金瓶梅》,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以后的作品,写嘉靖、万历年间的事。主角西门庆也是开生药铺的。与西门庆来往的篾片、清客都是官僚地主的后人,原来的地位比西门庆高,后来没落了,成为西门庆的门客。以这样一些人物为中心的小说,在过去是没有的。 此外,在“三言”、“二拍”中,如《卖油郎独占花魁》、《倒运汉巧遇洞庭红》等,主角是卖油小贩和偶然发财的穷汉,这也都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在文艺作品中的具体反映。 第八,明朝后期有了一些替商人说话的政治家。譬如徐光启,他是上海人,是最早接受西洋科学,介绍和传播西洋科学(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的一个人。他家里原来是地主,后来兼营商业。他本人中了进士,做过宰相。在他的思想中,反映了保护商人特权的要求,他提出了维护商人利益的具体建议。当时国家财政困难,西北有许多荒地,他就主张政府允许各地的地主阶级招募农民来开垦荒地。开垦荒地多的,除了粮食给他外,还可以允许这个地主家里的子弟有多少人考秀才、多少人上学,给他以政治保证。从他这种主张来看,他是当时从地主转为商人的这一集团在政治上的代表人物。 总的来说,上面所讲的这些问题是明朝以前没有发生过的,或者虽然发生过,但并不显著。当时的人也认识到了嘉靖前和嘉靖后所发生的这种巨大变化。当然,他们还不能理解这叫作资本主义萌芽。从我们今天来看,这个变化是旧的东西改变了,新的东西露出了头。这些例子都可以作为资本主义萌芽来看。但是这些萌芽并没有成长,以后又遭到了压力,因此到鸦片战争以前中国还不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还处在萌芽状态。 这方面的材料直到现在还是不够完备的,还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上面谈的只是个人的看法,不一定对,更不一定成熟,只供同志们参考。 == 郑和下西洋 == 首先说明西洋是指什么地方。明朝时候把现在的南洋地区统称为东洋和西洋。西洋指的是现在的印度半岛、马来半岛、印度尼西亚、婆罗洲等地区;东洋指的菲律宾、日本等地区。在元朝以前已经有了东、西洋之分,为什么有这样的分法呢?因为当时在海上航行要靠针路(指南针),针路分东洋指针和西洋指针,因此在地理名词上就有“东洋”和“西洋”。郑和下西洋指的是什么地方呢?主要是指现在的南洋群岛。 中国人到南洋去的历史很早,并不是从郑和开始的。远在公元以前,秦朝的政治力量已经达到现在的越南地区。到了汉武帝的时候,现在的南洋群岛许多地区已经同汉朝有很多往来。这种往来分两类:一类是官方的,即政府派遣的商船队;一类是民间的商人。可是像郑和这样由国家派遣的船队,一次出去几万人、几十条大船(这些船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也就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海军),不但到了现在南洋群岛的主要国家,而且一直到了非洲。其规模之大,人数之多,范围之广,那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就是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样大规模的航海,在当时世界历史上也没有过。郑和下西洋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87年,比迪亚士发现好望角早83年,比达·伽马发现新航路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比世界上所有著名的航海家的航海活动都早。可以说郑和是历史上最早的、最伟大的、最有成绩的航海家。 问题是为什么在15世纪的前期中国能派出这样大规模的航海舰队,而不是别的时候?这个问题历史记载上有一种说法,说郑和下西洋仅仅是为了寻找建文帝的下落。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上次我们讲到,明成祖从北京打到南京,夺取了他的侄子建文帝的帝位。建文帝是明太祖的孙子,他做了皇帝以后,听信了齐泰、黄子澄等人的意见,要把他的一些叔叔——明太祖封的亲王的力量消灭掉,以加强中央集权。他解除了一些亲王的军事权力,有的被关起来,有的被废为庶人。于是燕王便起兵反抗,打了几年,最后打到南京。历史记载说燕王军队打到南京后,“宫中火起,帝不知所终”。“帝不知所终”这句话是经过了认真研究的,因为当时宫里起了火,把宫里的人都烧死了,烧死的尸首分不清到底是谁。于是就发生了一个建文帝到底死了没有的疑案。假如没有死,他跑出去了的话,那么,他就有可能重新组织军队来推翻明成祖的统治。从当时全国的形势来看是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建文帝是继承他祖父明太祖的,全国各个地方都服从他的指挥。明成祖虽然在军事上取得了胜利,但是并没有把建文帝的整个军事力量摧毁,他的军事力量只是在今天从北京到南京的铁路沿线上,其他地方还是建文帝原来的势力范围。因此明成祖就得考虑建文帝到底还在不在?如果是逃出去了,又逃到了什么地方?他得想办法把建文帝逮住。于是他派了礼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内务部长)胡濙,名义上是到全国各地去找神仙(当时传说有一个神仙叫张三丰),实际上是去寻找建文帝。前后找了二三十年。《明史·胡濙传》说胡濙每次找了回来都向明成祖报告。最后一次向皇帝报告时,成祖正在军中,胡濙讲的什么别人都听不到,只见他讲了以后明成祖很高兴。历史学家们认为,最后这一次报告,可能是说建文帝已经死了。另外,明成祖又怕建文帝不在国内,跑到国外去了。所以他在派郑和下西洋的时候,要郑和在国外也留心这件事。这是可能的,但这不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郑和下西洋主要是由于经济上的原因。 这里插一个问题,讲讲明成祖和建文帝之间的斗争说明什么问题。明成祖以后的各代对建文帝的下落一事也非常重视。万历皇帝就曾经同他的老师谈起这个问题,问建文帝到底到哪里去了,为什么经过一百多年还搞不清楚。当时出现了很多有关建文帝的书,这些书讲建文帝是怎么逃出南京的,经过些什么地方,逃到了什么地方。有的书说他到了云南,当了和尚,跟他一起逃走的那些人也都当了和尚。诸如此类的传说越来越多。此外,记载建文帝事迹的书也越来越多。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一个政治问题。建文帝在位期间,改变了他祖父明太祖的一些做法。他认为明太祖所定下来的一些制度,现在经过了几十年,应该改变。当时建文帝周围的一些人都是些儒生,缺乏实际斗争经验,他们自己出的一些办法也并不高明。尽管如此,建文帝的这种举动还是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但是明成祖起兵反对他。在明成祖看来,明太祖所规定的一切制度都是尽善尽美的。他不容许建文帝改变祖先的东西。因此,明成祖和建文帝之间的斗争就是保持还是改变明太祖所定的旧制度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建文帝失败了。明成祖做了皇帝以后,把建文帝改变了的一些东西又全部恢复过来。一直到明朝灭亡,两百多年都没有变动。 在这种情况下,有不少的知识分子对明成祖的政治感到不满,不满意他的统治。他们通过什么方式来表达这种不满呢?公开反对不行,于是通过对建文帝的怀念来表达。他们肯定建文帝,赞扬建文帝,实际上就是反对明成祖。因此,关于建文帝的传说就越来越多了。现在我们到四川、云南这些地方旅行,到处可以发现所谓建文帝的遗址。这里有一个庙说是建文帝住过的;那里有一个寺院,里头有几棵树,说是建文帝栽的。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没有。明末清初有个文人叫钱谦益(这个人政治上很糟糕)写了文章专门研究这个问题。当时许多书上都说:当南京被燕兵包围时,城门打不开,建文帝便剃了头发,跟着几个随从的人从下水道的水门跑出去了。钱谦益说这靠不住,南京下水道的水门根本不能通出城去。他当时做南京礼部尚书,对宫殿里的情况是很熟悉的。此外,还有很多不合事实的传说,他都逐条驳斥了。最后他作了这样的解释:假如建文帝真的跑出去了,当时明成祖所统治的地区只是从北京到南京的交通线附近,只要建文帝一号召,全国各地都会响应他,他还可以继续进行斗争。但结果没有这样。这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建文帝是死在宫里了。但当时不能肯定,万一他跑了怎么办?所以就派人去找。我认为这样解释比较说得通。 现在我们继续讲郑和下西洋的问题。如果说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建文帝,那是不合事实的;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动机。因为当时的怀疑不能解决,通过他出去访问,让他注意这个问题是可能的。那么,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是上次所说的,是国内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经过1348年到1368年二十年的战争,经济上受到了很大的破坏。但是经过洪武时期采取的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的措施以后,人口增加了,耕地面积扩大了,粮食、棉花、油料的产量都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有了改善,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以前多了。随之而来,对国外物资的需要也增加了。这种对国外物资需要的增加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物资,主要是香料、染料。香料主要是用在饮食方面作调料,就是把菜做得更好一些,或者使某种菜能收藏得更久。像胡椒就是人民所需要的东西。胡椒从哪里来呢?是从印度来的,一直到现在还是如此。还有其他许多香料也大多是从南洋各岛来的。在南洋有个香料岛,专门出产香料。另一种是染料,为什么对染料的需要这样迫切呢?明朝以前,我们的祖先常用的染料都是草木染料,譬如蓝色是草蓝;或者是矿物染料。这样的染料一方面价钱贵,另一方面又容易退色。进口染料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朝鲜族喜欢穿白衣服,我们国内有些人也喜欢穿白衣服,为什么?原因很简单,因为买不起染料。封建社会里,皇帝穿黄衣服,最高级的官穿红衣服,再下一级的官穿紫衣服、穿蓝衣服,最下等的穿绿衣服。为什么用衣服的颜色来区别呢?也很简单,染料贵。老百姓买不起染料,只好穿白衣服。所以古人说“白衣”、“白丁”,指的是平民。这些封建礼节都是由物质基础决定的。因此就有向国外去寻找染料的要求。这一类,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另外一类是毫无意义的消费品,主要是珠宝。这是专门供贵族社会特别是宫廷里享受的。有一种宝石叫“猫儿眼”,还有一种叫“祖母绿”,过去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只知道是宝石。最近我们在万历皇帝的定陵里发现了这两种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从外国买来的。除了珠宝以外,还有一些珍禽异兽。当时的人把一种兽叫作麒麟,实际上就是动物园里的长颈鹿。与对外物资需要增加的同时,由于国内经济的发展,一些可供出口的物资,如绸缎、瓷器(主要是江西瓷,其他地区也有一些)、铁器(主要生产工具)的产量也增加了。 除了经济上的条件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当时中国对外的航海通商已有悠久的历史。从秦朝开始,经过唐朝、南宋到元朝,在这个漫长的时期内,政府的商船队、私人的商船队不断出去。有些私人商船队发了财。到了明朝,由于长期的积累,已经具备了丰富的航海知识和有经验的航海人员。有了这些条件,就出现了从明成祖永乐三年(1405)到他的孙子明宣宗宣德八年(1433)近三十年之间以郑和为首的七次下西洋的事迹。 郑和出去坐的船叫作“宝船”,政府专门设立了制造宝船的机构。这种船有多大呢?大船长四十丈,宽十八丈;中船长三十七丈,宽十五丈。当时在全世界再没有比这更大的船了。一条船可以载多少人呢?根据第一次派出的人数来计算,平均每条船可以坐四百五十人。每次出去多少人呢?有人数最多的军队,此外还有水手、翻译、会计、修船工人、医生等,平均每次出去两万七八千人。这样的规模是了不起的,后来的哥伦布、麦哲伦航海每次不过三四只船,百把人,是不能和这相比的。谁来带领这么多人的航海队呢?明朝政府选择了郑和。因为郑和很勇敢,很有能力。同时,当时南洋的许多国家都是信奉回教的,而郑和也是个回教徒(但他同时也信仰佛教),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曾经朝拜过麦加。回教徒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到麦加去磕一个头,凡是去过麦加的人就称为哈只。选派这样的回教徒到信奉回教的地方去就可以减少隔阂,好办事。在郑和带去的翻译里面也有一些人是回教徒,这些人后来写了一些书,把当时访问的一些国家的情况记载下来了。这些书有的流传到现在。有人问:郑和是云南人,他怎么成了明成祖部下的大官呢?这很简单,洪武十四年(1381)的时候,明太祖派兵打云南,把元朝在云南的残余势力打败了,取得了云南。在战争中俘虏了一些人,郑和就是在这次战争中被俘虏的。他当时还是一个小孩,后来让他做太监,分给了明成祖。他跟明成祖出去打仗时,表现很勇敢,取得了明成祖的信任。因此明成祖让他担负了到南洋各国去访问的任务。 他们第一次出去坐了六十二艘大船,带了很多军队。这里发生了这样的问题:他们既然是到外国去通商、去访问,为什么要带这么多军队?这是因为当时从中国去南洋群岛的航线上有海盗,这些海盗不但抢劫中国商船,而且也抢别的国家到我们这里来做买卖的商船。郑和用强大的军事力量把海盗消灭了,这样就保证了航路的畅通。另外,为了防止外国来侵犯他们,也需要带足够的军事力量。郑和到锡兰的时候,锡兰国王看到中国商船队的物资很多,他就抢劫这些物资。结果郑和把他打败了,并把他俘虏到北京。后来明朝政府又把他放回去,告诉他,只要你今后不再当强盗就行了。可见为了航行的安全,郑和带军队去是必要的。郑和率领的军事力量虽然很强大,用现在的话来说,他带去了好几个师的军队,而当时南洋没有一个地区有这样强大的军事力量。但是郑和的军队只是用于防卫的。他所进行的是和平通商。尽管当时有这样的力量,这样的可能,但是没有占领别人的一寸土地。后来,比郑和晚一百年的西方人到东方来就不同了。他们一手拿商品,一手拿宝剑,把所到的地方都变成他们的殖民地。如葡萄牙人到了南洋以后就占领了南洋的一些岛屿。当然,在我们的历史上个别的时候也有占领别人的土地的事情。但总的来说,我们国家不是好侵略的国家,我们国家没有占领别国的领土,这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本质的不同。根据当时保留下来的记载,可以看出郑和和南洋各国所进行的贸易是平等的,而不是强加于人的。交易双方公平议价,有些书上记载得很具体,说双方把手伸到袖子里摸手指头议价。现在我们国内有些地方还用这种办法。郑和所到的地区都有中国的侨民,有开矿的,有做工的,有做买卖的,各方面的人都有。有的地方甚至是以华侨为中心,华侨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因此郑和每到一个地方都受到欢迎。 郑和每到一个国家,除了把自己带去的大量商品卖给它们外,也从这些国家带一些商品到中国来。从第一次出去以后,他就选择了南洋群岛的一个岛屿作为根据地,贮积很多货物,以此地为中心,分派商船到各地贸易,等各分遣船队都回到此地后,再一同回国。在前后不到三十年的时期中,印度洋沿岸地区他都走到了,最远到达了红海口的亚丁和非洲的木骨都束。木骨都束就是今索马里的首都,现在叫作摩加迪沙。前年摩加迪沙的市长访问北京的时候,我们对他讲:我们的国家五六百年前就有人访问过你们。他听了很高兴。 通过郑和七次下西洋,中国和南洋的航路畅通了,对外贸易大大地发展了,出国的华侨也就更多了。通过这几十年的对外接触,中国跟南洋这些地区的关系越来越深,来往也越来越多。由于华侨的活动,以及中国的先进生产工具传入这些国家,这样,南洋地区的生产也越来越进步。所以,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事实说明,我们这个国家有这样一个很好的传统:就是不去侵略人家。正因为这样,直到现在,尽管时间过去了五六百年,但是郑和到过的国家,很多地方都有纪念他的历史遗址。因为郑和叫三宝太监,所以很多地方都用三宝来命名。像郑和下西洋这样的事以往历史上是没有的,明朝以后也没有,这是明朝历史上一件很突出的事情。 现在要问:郑和第七次下西洋以后,为什么不去第八次呢?这里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客观原因是八十多年以后,欧洲人到东方来进行殖民活动,阻碍了中国和南洋诸国的往来。主观的原因有这几方面:第一,政治上的原因。明成祖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做皇帝。这个短命皇帝很快又死了,再传给下一代,这就是宣宗。宣宗做皇帝时还是个八九岁的小孩,不懂事。于是宫廷里便由他的祖母当权,政府则由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掌握。三杨在朝廷里当了二三十年的机要秘书。三个老头加上一个老太太掌握国家大权。这些人和明成祖不一样。明成祖有远大的眼光。他们却认为他多事,你派这么多人出去干什么?家里又不是没吃的、没喝的。不过明成祖在世时他们不敢反对,明成祖一死,他们当了家,就不准派人出去了。第二,组织这样的商队需要一个能代替郑和的人,因为郑和这时已经六十多岁,不能再出去了。第三,经济上的原因。从外国进口的物资都是消费物资,不能进行再生产。无论是香料还是染料,都是消费品,珠宝就更不用说了,更是毫无意义的东西。以我们有用的丝绸、铁器、瓷器来换取珠宝,这样做划不来。虽然能解决沿海一些人的生活问题,但是好处不大,国家开支太多。所以,为了节约国家的财政开支,后来就不派遣商队出国了。正当明朝停止派船出国的时候,欧洲人占领了南洋的香料岛,葡萄牙人占领了我们的澳门。他们是用欺骗手段占领澳门的。开头他们向明朝的地方官说:他们的商船经常到这个地方来,遇到风浪把货物打湿了,要租个地方晒晒货物。最初还给租钱,后来就不给了,慢慢地侵占了这个地方,一直到现在还占领着。<ref>澳门已于1999年回归。——编者注</ref> 从欧洲人到东方来占领殖民地以后,中国的形势就改变了。经过清朝几百年,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许多帝国主义国家从几个方面包围中国:印度被英国占领了,缅甸被英国占领了,越南被法国占领了,菲律宾先被西班牙占领,后又被美国占领了,东方的日本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向外进行侵略扩张活动。所以近百年的中国,四面被资本主义国家和帝国主义国家所包围,再加上清朝政府的日益腐败,就使中国逐步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进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references /> == 明代之农民 == === 一 === 按照职业的区分,明代的户口有民户、军户、医户、儒户、灶户、僧户、道户、匠户<ref>《弘治会典》卷一一。</ref>、阴阳户<ref>《弘治会典》卷二〇,引《大明令》。</ref>、优免户、女户、神帛堂户<ref>《明史》卷二八一《庞嵩传》。</ref>、陵户、园户、海户、庙户<ref>《明史》卷七八。</ref>……之别。户有户籍户帖: <blockquote>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辛亥核民数给以户帖。户部制户籍户帖,各书其户之乡贯丁口名岁,合籍与帖,以字号编为勘合,识以部印,储藏于部,帖给之民。仍令有司岁计其户口之登耗,类为籍册以进,著为令。<ref>《明太祖实录》卷五八。</ref>户籍藏于户部,户帖给民收执。“父子相承,徭税以定。”<ref>《明宣宗实录》卷六九。</ref>令有司各户比对,不合者遣戍,隐匿者斩,男女田宅,备载于后。<ref>谈迁《枣林杂俎》,《逸典》。</ref>若诈冒避免,避重就轻者杖八十,其官司妄准脱免,及变乱版籍者罪同。<ref>《明律四·户一》。</ref>洪武十四年(1381)改为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奇零,僧道给度碟,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奇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其后黄册只具文,有司征税编徭则自为一册,曰白册云。<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户口》。</ref></blockquote> 各色户口中占绝大多数的是民户,民户中占绝大多数的是农民。(也可以说民户即指农民,一小部分的小商也包括在内。曾任官吏的则另称为宦户)其次是军户和匠户。民由有司,军由卫所,匠由工部管理。<ref>《弘治会典》卷二〇。</ref>农民人数最多,和土地的关系最密切,对国家的担负也最重。他们的生活也最值得我们注意。 农民中的富民和大地主的子弟有特权享受最好的教育,在科举制度下,他们可以利用所受的教育,一经中试便摇身变成儒户,一列仕途,便又变成宦户。退休后又变成乡绅,不再属于民户。或则买官捐监,也可以使一家的身份提高。贫农中也有由子弟的努力而成为儒户、宦户的,不过身份一改,便面目全非,对国家的负担和社会上的待遇便全然不同。他们不但不再属于民户,反而掉转头来自命为上层阶级,去剥削他从前所隶属的集团了。 === 二 === 农民的本分是纳赋和力役,明太祖告诉他的百姓说:“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其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ref>赋役都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凡二等。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曰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田租大略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次之。<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赋役》。</ref> 要农民安于本分,使永远不能离开其所耕种的土地,除有黄册登记土地户口外,并设路引的制度,百里内许农民自由通行,百里外即须验引:“凡军民等往来但出百里者,即验文引。”<ref>《弘治会典》卷一三〇。</ref>天下要冲去处设立巡检司,专一盘诘无引面生可疑之人。军民无文引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首告,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ref>《弘治会典》卷一三〇。</ref>此制在洪武初年即已施行: <blockquote>洪武六年(1373)七月癸亥,常州府吕城巡检司盘获民无路引者送法司论罪。问之,其人以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故无验。上闻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ref>《明太祖实录》卷八三。</ref></blockquote> 于是农民永远被禁乡里,只好硬着头皮为国家尽本分。 田赋和力役只是农民负担的一小部分。除了对国家以外,农民还要对地方官吏、豪绅、地主……尽种种义务,他们要受四重甚至五重的剥削。官吏则巧立名目,肆行科敛,即在开国时严刑重法,也还有此种情形,明太祖极为愤怒,他很生气地训斥一般地方官说: <blockquote>置造上中下三等黄册,朝觐之时,明白开谕,毋得扰动乡村。止将黄册底册就于各府州县官备纸札,于底册内挑选上中下三等以凭差役,庶不靠损小民,所谕甚明。及其归也,仍前着落乡村,巧立名色,团局置造,科敛害民。<ref>《大诰》第四四。</ref></blockquote> 科敛之害,甚于虎狼。如折收秋粮,府州县官发放,每米一石官折钞二贯,巧立名色,取要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库子又要辨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ref>《大诰》第四一。</ref>政府之惩治虽严,而官吏之贪污如故,剥削如故,方震孺整饬吏治疏言: <blockquote>一邑设佐贰二三员,各有职掌。司捕者以捕为外府,收粮者以粮为外府,清军者以军为外府,其刑驱势逼,虽绿林之豪,何以加焉。稍上而有长吏,则有科罚,有羡余,曰吾以备朝京之需,吾以备考满之用,上言之而不讳,下闻之而不惊,虽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尽无也。又上之而为郡守方面,岁时则有献,生辰则有贺,不谋而集,相摩而来,寻常之套数不足以献芹,方外之奇珍始足以下点,虽能自洗刷者固多,而拘于常例者不尽无也。萧然而来,捆载而去。夫此捆载者非其携之于家,雨之于天,又非输于神,运于鬼,总皆为百姓之脂膏,又穷百姓卖儿卖女而始得之耳。<ref>《方孩未集》卷一。</ref></blockquote> 其剥削之方法,多用滥刑诛求,英宗时江西按察司佥事夏时言: <blockquote>今之守令冒牧民之美名,乏循良之善政,往往贪泉一酌而邪念顿兴,非深文以逞,即钧距是求。或假公营私,或诛求百计。经年置人于犴狱,滥刑恒及于无辜。甚至不任法律而颠倒是非,高下其手者有之,刻薄相尚,而避己小嫌,入人大辟者有之。不贪则酷,不怠则奸,或通吏胥以贾祸,或纵主案以肥家,殃民蠹政,莫敢谁何。<ref>《明英宗实录》卷四〇。</ref></blockquote> 地方官以下之粮长吏胥,则更变本加厉,横征暴敛,如《续诰》所记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额外敛钱之十八种名色: <blockquote>一定舡钱,一包纳运头米钱,一临运钱,一造册钱,一车脚钱,一使用钱,一络麻钱,一铁炭钱,一申明旌善亭钱,一修理仓廒钱,一点舡钱,一馆驿房舍钱,一供状户口钱,一认役钱,一黄粮钱,一修墩钱,一盐票钱,一出由子钱。<ref>《续诰》第二一。</ref></blockquote> 又如粮长邾阿乃起立名色,科扰粮户,至超过正税数倍: <blockquote>其扰民之计,立名曰舡水脚米,斛面米,装粮饭米,车脚钱,脱夫米,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灯油钱,运黄粮脱夫米,均需钱,棕软蔑钱一十二色。通计敛米三万七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正米止该一万,便做加五收受,尚余二万二千石,钞一万一千一百贯。民无可纳者,以房屋准者有之,变卖牲口准者有之,衣服段匹布帛之类准者亦有之,其锅灶水车农具尽皆准折。<ref>《续诰》第四七。</ref></blockquote> 隶快书役为害尤甚:“民之赋税每郡小者不过数万,大者不过数十万,而所以供此辈者不啻倍之。”<ref>吴应箕《楼山堂集》卷一二《江南汰胥役议》。</ref> 地方豪绅不但享有优免赋役的特权(参看《大公报·史地周刊》《明代仕宦阶级的生活》、《晚明之仕宦阶级》二文),并且也创立种种苛税,剥削农民。有征收道路通行税的: <blockquote>宣德八年(1432)十一月丙午,顺天府尹李庸言:“比奉命修筑桥道,而豪势之家,占据要路,私搭小桥,邀阻行人,榷取其利,请行禁革。”上曰:“豪势擅利至此,将何所不为。”命行在都察院揭榜禁约。<ref>《明宣宗实录》卷一一七。</ref></blockquote> 有私征商税的: <blockquote>正统元年(1436)十二月甲申,驸马都尉焦敬令其司副李于文明门外五里建广鲸店,集市井无赖,假牙行名,诈税商贩者,钱积数十千。又于武清县马驹桥遮截磁器鱼枣数车,留店不遣。又令阍者马进于张家湾溧阳闸河诸通商贩处,诈收米八九十石,钞以千计。<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五。</ref></blockquote> 有擅据水利的: <blockquote>正统八年十二月戊戌,吏部听选官胡秉贤言:“臣原籍江西弋阳,县有官陂二所。民田三万余亩借其灌溉。近年被沿改豪强之人,私创碓磨,走泄水利,稍有旱暵,民皆失望。”<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一。</ref></blockquote> 叶盛《水东日记》卷十四亦记: <blockquote>杭州西湖傍近,编竹节水,可专菱芡之利,而惟时有势力者可得之。故杭人有俗谣云:“十里湖光十里笆,编笆都是富豪家,待他十载功名尽,只见湖光不见笆。”</blockquote> 盐粮马草之利亦尽为势豪所占,《明英宗实录》卷一一五记: <blockquote>九年四月壬辰,敕户部曰:“朝廷令人易纳马草、开中盐粮,本期资国便民。比闻各场纳草之人,多系官豪势要,及该管内外官贪图重利,令子侄家人伴当假托军民,出名承纳。各处所中盐粮,亦系官豪势要之家占中居多,往往挟势将杂糙米上仓,该管官司畏避权势,辄与收受,以致给军多不堪用。及至支盐,又嘱管盐官搀越关支,倍取利息。致无势客商,守支年久不能得者有之,丧赀失业,嗟怨莫伸,其弊不可胜言。”</blockquote> 更有指使家人奴仆,私自抽分的。《明律条例》名例条: <blockquote>成化十五年(1479)十月二十二日节该,钦奉宪宗皇帝圣旨:管庄佃仆人等占守水陆关隘抽分,掯取财物,挟制把持害人的,都发边卫永远充军,钦此!</blockquote> 地主则勾结官吏,靠损小民,《续诰》第四五: <blockquote>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都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赋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境内本无积年民田,此等豪猾买嘱贪官污吏及造册书算人等,其贪官污吏受豪猾之财,当科粮之际,作包荒名色,征纳小户。书算手受财,将田洒派,移丘换段,作诡寄名色,以此靠损小民。</blockquote> 或隐匿丁粮,避免徭役,一切负担均归小民: <blockquote>宣德六年(1431)六月庚午,浙江右参议彭璟言:“豪富人民每遇编充里役,多隐匿丁粮,规避徭役,质朴之民皆首实。有司贪贿,更不穷究。由是徭役不均,细民失业”。<ref>《明宣宗实录》卷七九。</ref></blockquote> 或营充职事,使小民受累,《明英宗实录》卷八九记: <blockquote>七年(1442)二月丁酉应天府府尹李敏奏:“本府上元、江宁二县富实丁多之家,往往营充钦天监太医院阴阳医生、各公主府坟户、太常光禄二寺厨役及女户者,一户多至一二十丁,俱避差役,负累小民。”</blockquote> 一面以其财力,兼并小农,例如: <blockquote>景泰元年(1450)六月丙申,巡抚直隶工部尚书周忱言:“江阴县民周珪本户原置田三百七十二顷,又兼并诱买小民田二百七顷五十余亩,诛求私租,谋杀人命。”<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三。</ref></blockquote> 因之,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更加以苛捐杂税之搜括,农民至无生路可走,甚至商税派征,其负担者亦为农民: <blockquote>榷税一节,病民滋甚。山右僻在西隅,行商寥寥。所有额派税银四万二千五百两,铺塾等银五千七百余两,百分派于各州府持。于是斗粟半菽有税,沽酒市脂有税,尺布寸丝有税,赢特蹇卫有税,既非天降而地出,真是头会而箕敛。<ref>《石隐园藏稿》卷五《嵩祝陛辞疏》。</ref></blockquote> 负担过重,伶俐富厚点的也跟着一般地主的榜样,诡谋图免,大部分的农民无法可处,只得辗转沟壑,流为盗贼。侯朝宗曾痛论其弊云: <blockquote>明之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加之,役加之,水旱灾祲加之,官吏之食渔加之,豪强之吞并加之,是百姓一而所以加之者七也。于是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百姓之黠者争营巢窟而充吏胥。是加者七而因而诡之者二也。即以赋役之一端言之,百姓方苦其积极而无告而学校则除矣,吏胥则除矣,举天下以是为固然而莫之问也。百姓之争入于学校而争出于吏胥者,亦莫不利其固然而为之矣。约而计之,十人而除一人,则以一人所除更加之九人,百人而除十人,则以十人所除更加之九十人,展转加焉而不可穷,争诡焉而不可禁。天下之学校吏胥渐多而百姓渐少,是始犹以学校吏胥加百姓,而其后逐以百姓加百姓也。彼百姓之无可奈何者,不死于沟壑即相率而为盗贼耳,安得而不乱哉。<ref>《壮悔堂文集》正百姓。</ref></blockquote> 除此以外,农民还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条大路是当僧道,不过如被发觉,反要吃苦。例如《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七所记: <blockquote>二十六年五月乙丑,道士仲守纯等一百二十五人请给度牒。礼部审实皆逃民避徭役者。诏隶锦衣卫习工匠。</blockquote> 第二条路是抛弃土地,逃出做“流民”。 === 三 === 洪武三年(1370)时曾有一次关于苏州一府地主的统计: <blockquote>先是上问户部天下民孰富,产孰优?户部臣对曰:“以田税之多寡较之,惟浙西多富民巨室。以苏州一府计之,民岁输粮一百石以上至四百石者四百九十户。五百石至千石者五十六户。千石至二千石者六户。二千石至三千八百石者二户。计五百五十四户,岁输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ref>《明太祖实录》卷四九。</ref></blockquote> 苏州府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的户口统计是四十九万一千五百一十四户。<ref>《明史》卷四〇《地理志》。</ref>二十年中户口相差大致不会很远。如以此数估计,则五十万户中有地主五百户,地主占全户口千分之一。不过这统计不能适用于别处,苏松财赋占全国三分之一,以照此例和在全国所纳的田赋比较,和其他各地至少要相差三十倍,即平均要三万户中才有一户地主。 地主有政治势力的保障,即使有水旱兵灾,也和他们不相干。而且愈是碰到灾荒,愈是他们发财的机会。第一是荒数都分配给地主,农民却须照样纳税。王鏊曾说: <blockquote>时值年丰,小民犹且不给,一遇水旱,则流离被道,饿殍塞川,甚可悯也。惟朝廷轸念民穷,亦尝蠲免荒数,冀以宽之。而有司不奉德音,或因之为利,故有卖荒送荒之说。以是荒数多归于豪右,而小民不获沾惠。<ref>《王文恪公集》卷三六《吴中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ref></blockquote> 而且贫农无田,所种多为佃田,即有恩恤,好处也只落在地主身上,如《明英宗实录》卷五所记: <blockquote>宣德十年五月乙未,行在刑科给事中年富言:江南小民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今诏免灾伤税粮,所蠲特及富室,而小民输租如故。乞命被灾之处,富人田租如例蠲免。从之。</blockquote> 第二是乘农民最困乏时,作高利贷的剥削。法律所许可的利率是百分之三十。<ref>《明律九》,《户六》。</ref>遇到灾荒时,地主便抬高利率,农民只能忍痛向其借贷,不能如期偿还,家产人口便为地主所没收,《明英宗实录》卷一六七记: <blockquote>十三年六月甲申,浙江按察使轩輗言:“各处豪民私债,倍取利息,至有奴其男女,占其田产者,官府莫敢指叱,小民无由控诉。”</blockquote> 政府虽明知有这种兼并情形,也只能通令私债须等丰收时偿还,期前不得追索。可是结果地主因此索性不肯借贷,政府又不能救济,贫农更是走投无路。只好取消了这禁令,让地主得有自由兼并的机会: <blockquote>景泰二年(1451)八月癸巳,刑部员外郎陈金言:军民私债,例不得迫索,俟丰稔归其本息。以此贫民有急,偏叩富室,不能救济。宜听其理取。从之。<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七〇。</ref></blockquote> 贫农向地主典产,产去而税存: <blockquote>正统元年六月戊戌,湖广辰州府沅陵县奏:“本县人民多因赔纳税粮,充军为事贫乏,将本户田产,典借富人钱帛,岁久不能赎,产去税存,衣食艰难。”<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八。</ref></blockquote> 抵押房屋,过期力不能偿,即被没收: <blockquote>正统六年五月甲寅,直隶淮安府知府杨理言:“本府贫民以供给繁重,将屋宅典与富民,期三年赎以原本,过期即立契永卖。以是贫民往往趁食在外,莫能招抚。”<ref>《明英宗实录》卷七九。</ref></blockquote> 或借以银而偿则以米,取数倍之息,顾炎武记: <blockquote>日见凤翔之民,举债于权要,每银一两,偿米四石。此尚能支持岁月乎?<ref>《亭林文集》卷三《病起与蓟门当事书》。</ref></blockquote> 于是小地主由加力剥削而成大地主,贫农则失产而为佃农,佃农不堪压迫,又逃而为流民,《明宣宗实录》卷九四宣德七年八月辛亥条: <blockquote>苏州田赋素重,其力耕者皆贫民。每岁输纳,粮长里胥率厚取之,不免贷于富家,富家又数倍取利,而农益贫。</blockquote> 《明英宗实录》卷一九三景泰元年六月庚辰条: <blockquote>处州地瘠人贫,其中小民,或因充军当匠而废其世业,或因官吏横征而克其资财,或因豪右兼并而侵渔其地,或因艰苦借贷而倍出其偿。恒产无存,饥寒不免。况富民豪横,无所不至,既夺其产,或不与收粮而征科如旧,或诡寄他户而避其粮差,激民为盗,职此之由。</blockquote> 在京都附近的农民,则田产更有无故被夺的危险。例如弘治时外戚王源占夺民产至二千二百余顷。《明史·王镇传》: <blockquote>外威王源赐田,初止二十七顷,乃令其家奴别立四至,占夺民产至二千二百余顷。及贫民赴告,御史刘乔徇情曲奏,致源无忌惮,家奴益横。</blockquote> 正统时诸王所夺人民庄宅田地至三千余顷。<ref>《明英宗实录》卷七二。</ref>南京中官外戚所占田地六万三千三百五十亩,房屋一千二百二十八间。<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九。</ref>边将史昭、丁信广置庄田,各有二十余所,霸占鱼池,侵夺水利。<ref>《明英宗实录》卷一〇三。</ref>景泰初顺天、河间等府县地土,多被宦豪朦胧奏讨及私自占据,或为草场,或立庄所,动计数十百顷。间接小民纳粮地亩,多被占夺,岁赔粮草。<ref>《明英宗实录》卷二〇一。</ref>夏言奉敕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曾极言其弊: <blockquote>近年以来,皇亲侯伯凭藉宠昵,奏讨无厌,而朝廷眷顾优隆,赐予无节。其所赐地土多是受人投献,将民间产业夺而有之。如庆阳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献,奏讨庆都、清苑、清河三县地五千四百余顷。如长宁伯受奸民魏忠等投献,奏讨景州、东光等县地一千九百余顷。如指挥佥事沈傅、吴让受奸民马仲名等投献,奏讨沧州静海县地六千五百余顷。以致被害之民,构讼经年,流离失所,甚伤国体,大失群心。<ref>《桂洲文集》卷一三。</ref></blockquote> 从天顺以来,又纷纷设立皇庄,至嘉靖初年有皇庄数十所,占地至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四十六亩,扰害农民,不可计极,夏言云: <blockquote>皇庄既立,则有管理之太监,有奏带之旗校,有跟随之名下,每处动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断。其甚不靖者则起盖房屋,则架搭桥梁,则擅立关隘,则出给票帖,则私刻关防。凡民间撑架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螺蚌莞蒲之利,靡不括取。而邻近土地则辗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生事,帮助为恶,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什之一二,而私入囊橐者盖不啻什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繇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下,生理寡遂,闾阎之间,贫苦到骨。<ref>《桂洲文集》卷一三。</ref></blockquote> 结果是:“公私庄田,逾乡跨邑,小民恒产,岁朘月削。产业既失,税粮犹存,徭役苦于并充,粮草困于重出,饥寒愁苦,日益无聊,辗转流亡,靡所底止。以致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其巧黠者或投充势家庄头家人名目,资其势以转为良善之害,或匿入海户、陵户、勇士、校尉等籍,脱免徭役,以重困敦本之人。凡所以蹙民、命脉,竭民膏血者,百孔千疮,不能枚举。”<ref>《桂洲文集》卷一三。</ref>这情形是由中央特派调查庄田的官吏所发表,当时的统治阶级也已深知此种举动之不合理,足以引起变乱。然而当这报告书发表以后,外戚陈万言又向皇帝乞得庄田,这庄田的来源还是“夺民田产”: <blockquote>嘉靖三年,泰和伯陈万言乞武清、东安地各千顷为庄田,诏户部勘闲田给之。给事中张汉卿疏谏,帝竟以八百顷给之。巡抚刘麟、御史任洛复言不宜夺民地。勿听。<ref>《明史》卷三〇〇《陈万言传》。</ref></blockquote> 景泰王于嘉靖四十年之国,多请庄田,其他土田湖陂侵入者数万顷。<ref>《明史》卷一二〇《景王传》。</ref>潞王居京邸时,王店、王庄遍畿内。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田多至四万顷。<ref>《明史》卷一二〇《潞王传》。</ref>福王之国时,诏赐庄田四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尺寸皆夺之民间,伴读、承奉诸官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动。<ref>《明史》卷一二〇《福王传》、《潞王传》。</ref> 皇室、中官、外戚、勋臣、地方官吏、豪绅、地主、胥役……这一串统治者重重压迫,重重剥削,他们的财富,他们所享受的骄奢淫逸的生活,不但是由括尽农民身上的血汗所造成,并且也不知牺牲了多少农民的性命,才能换得他们一夕的狂欢。“尺寸皆夺之民间”,农民之血汗尽,性命过于不值钱,只好另打主意。 === 四 === 在平时,对政府的负担也使农民喘不过气来。因为在立法时并不曾顾虑到地主和贫农的差别悬殊,使他们一律出同样的力役,结果是地主行无所事,而贫农则破家荡产。此弊自元末以来即有之。王祎说: <blockquote>今州县之地,区别其疆界谓之都,而富民有田往往遍布诸都。税之所入以千百计者,类皆一户一役而止。其斗升之税不能出其都者,亦例与富民同受役。而又富民之田不肯自名其税,假立户名,托称兄弟所分,与子女所受,及在城异乡人之业,飞寄诡窜,以避差徭。故富者三岁一役曾不以为多,贫者一日受役,而家已立破,民之所病,莫斯为甚。<ref>《王忠文公集》卷六《婺州路均役记》。</ref></blockquote> 至正十年(1350)婺州路始行鱼鳞类姓鼠尾之籍,税之所在,役即随之,甚多田者兼受他都之役而不可辞,少者称其所助而无幸免。<ref>《王忠文公集》卷六《婺州路均役记》。</ref>洪武元年(1368)行均工夫之法,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黄册成后,行里甲法,以上中下三户三等五岁均役。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者,编第均之,银力从所便。后法稍弛,编徭役里甲者以户为断,放大户而勾单小,富商大贾免役而土著困,官吏里胥轻重其手而小民益穷蹙。又改行鼠尾册法,论丁粮多少,编次先后,市民商贾家殷足而无田产者听自占以佐银差。可是官府公私所需,仍责坊里长营办,给不能一二,供者或十百。甚至无所给,唯计值年里甲只应夫马饮食,而里甲病。一被佥为上供解户,往往为中官所留难,贡品被挑剔好坏,故意不收,只能就地改买进奉,率至破家倾产。<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ref>斗库粮长之役亦使民不聊生,王鏊曾痛陈其弊,他说: <blockquote>田之税既重,又加以重役,今之所谓均徭者大率以田为定,田多为上户,上户则重,田少则轻,无田又轻,亦不计其资力之如何也。故民惟务逐末而不务力田,避重役也。所谓重役者大约有三:曰解户,解军需颜料纳之内库者也。曰斗库,供应往来使客及有司之营办者也。曰粮长,督一区之税输之官者也。颜料之入内府亦不为多,而出纳之际,百方难阻,以百作十,以十作一,折阅之数,不免出倍称之息,称贷于京以归,则卖产以偿,此民之重困者一也,使客往来,厨传不绝,其久留地方者日有薪炭濙菜膏油之供,加以馈送之资,游宴之费,罔不取给,此民之重困者二也。太祖患有司之刻民也,使推殷实有行义之家,以民管民,最为良法,昔之为是役者未见其患。顷者朝廷之征求既多,有司之侵牟滋甚,旧惟督粮而已,近又使之运于京,粮长不能自行,奸民代之行,多有侵牟,京仓艰阻,亦且百方,又不免称贷以归。不特此也,贪官又从而侵牟之,公务有急则取之,私家有需则取之,往来应借则取之。而又常例之输,公堂之刻,火耗之刻,官之百需多取于长,长能安不多取于民。及逋租积负,官吏督责如火,则拆屋伐木,鬻田鬻子女,竟不免死于榜掠之下,此民之重困者三也。三役之重,皆起于田,一家当之则一家破,百家当之则百家破,故贫者皆弃其田以转徙,富者尽卖其田以避其役。<ref>《王文恪公文集》卷三六《吴中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ref></blockquote> 在原则上,都应“佥有力之家充之,名曰大户。究之所佥非富民,中人之产,辄为之倾”。<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ref>地主富民能和官吏勾结,受另一集团的保障,中农以下的平民,便只能忍受着破产倾家的苦痛,为国家服务。斗库之害,霍与瑕说得更为明白: <blockquote>慈溪每年于均徭内额编绍兴府余姚县常丰四五仓斗级,每仓四名,每名役银五两,凡遭此役,无不破家,本县徭差内实为上等苦役。据原编常丰四仓斗级某等连名开称,俱为官攒等役剥削科取,每遇斗级上役,仓官先取分例银二十四两,家人取分例银三两,攒典书手各二两,及年烛开仓开印封印猪酒作福猪胙岁造文册歇家包办府县差人饭食,每月买办纸札,迎送新旧官盘费,收粮放粮官并过往官员下程礼物买办家火等项,皆出斗级,每年用百数余两。后浥烂贴补米石,年纳二三百石。<ref>《霍勉斋集》卷一八《为乞恩痛革仓弊以苏民困事申察院》。</ref></blockquote> 外夷入贡,例于指定地方驻扎,一切支给,俱出里甲。《明英宗实录》卷五八琉球馆臣是其一例: <blockquote>正统四年八月庚寅,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成规言:琉球国往来使臣俱于福州停住,馆谷之需,所费不赀。此者通事林惠、郑长所带番梢人从二百余人,除日给廪米之外,其茶盐醯酱等物出于里甲,相沿已有常例。乃故行刁蹬,勒折铜钱,及今未半年,已用铜钱七十九万六千九百有余,按数取足,稍或稽缓,辄肆詈殴。</blockquote> 政府有特别需要,便行科差,最为贫农之害。凡朝廷科买一物,辄差数人促办。所差之人又各有无赖十数人为之鹰犬,百倍科敛,民被箠楚,不胜其毒,百分之一归官,余皆入于私室。<ref>《明宣宗实录》卷五四。</ref>给价则十不及一,辗转克减,上下靡费,至于物主所得无几,名称买办,无异白取。<ref>《明宣宗实录》卷四下。</ref>有时中间又需经过里长的一道剥削,土产或忍痛奉献,非土产则便要破家为朝廷征求: <blockquote>永乐五年(1407)五月甲子,开平卫卒蒋文霆言:今有岁办各色物料,里长所领官钱悉入己,名为和买,其实强取于民,若其土产,尚可措办,非土地所有,须多方征求,以致倾财破产者有之。凡若此者,非止一端。<ref>《明成祖实录》卷六七。</ref></blockquote> 洪熙元年(1425)行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弋谦告诉皇帝说:“一夫耕作,上农不过百亩,中下之农,仅有其半。除夏秋二税,所存无几,苟再分外侵耗,使民不贫而困者寡矣。”<ref>《明宣宗实录》卷四下。</ref>可是警告虽然提出,科买却依旧举行,三年后宣宗也警告他的臣下说: <blockquote>比者所司每缘公务,急于科差,贫富困于买办,丁中之民,服役连年,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间耗费,常十数倍。加以郡邑官鲜得人,吏肆为奸,征收不时,科敛无度,假公营私,弊不胜纪。以致吾民衣食不足,转徙逃亡。凡百应输,年年逋欠。国家仓庾,月计不足。<ref>《明宣宗实录》卷三九。</ref></blockquote> 他们也明知“竭泽而渔”,不是一个办法。可是还是要图享用,还是要科买,结果是“百姓逃亡,仓廪不足”。 在农民方面,土地分配不均和赋税过重是当时最严重的问题。例如北直隶的富农与贫农的比较: <blockquote>正统五年(1440)四月庚子,大理寺右少卿李畛奏:北直隶洪武永乐时人稀,富家隐藏逃户,辟地多而纳粮少,故积有余财而愈富,贫家地少而差役繁重,故典卖田宅,产去税存而愈贫。<ref>《明英宗实录》卷六六。</ref></blockquote> 税粮的分配也极不公道,例如归有光所记: <blockquote>江右田地不相悬,而税入多寡殊绝。如南昌新建二县仅百里,多山湖,税粮十六万。广信县六,赣州县十,皆六万。南安四县粮二万。三郡二十县之粮不及两县,盖国初以次削平僭伪,田赋往往因其旧贯。论者谓苏州田不及淮安半,而吴赋十倍淮阴,松、江二县粮与畿内八府百二十七县埒,其不均如此。<ref>《震川集》卷二五《李公行状》。</ref></blockquote> 又有官粮、民粮之别,政府希望减轻农民的负担,减轻或免除民粮,结果却适得其反,又予地主以兼并的机会: <blockquote>旧例应天、镇江、太平、宁国、广德四府一州官粮减半征收,民粮全免以致富家多民粮,下户多官粮,富者愈富,贫者愈贫。<ref>王恕《王端毅公文集》卷六《石渠老人履历略》。</ref></blockquote> 官田粮重,民田粮轻,官田价轻,民田价重,地主利粮轻,贫民利价重,故民田多归地主,官田粮重,贫民不能负担,只能逃税,出做流民,王鏊说: <blockquote>吴中有官田,有民田。官田之税一亩有五斗六斗至七斗者。其外又有加耗,主者不免多收,盖几于一石矣。民田五升以上,似不为重,而加耗愈多,又有多收之弊也。田之肥瘠不甚相远,而一丘之内,咫尺之间,或为官,或为民,轻重悬绝。细民转卖,官田价轻,民田价重,贫者利价之重,伪以官为民,富者利粮之轻,甘受其伪而不疑。久之,民田多归于豪右,官田多留于贫穷。贫者不能供,则散之四方,以逃其税。税无所出,则摊之里甲。故贫穷多流,里甲坐困,去住相牵,同入于困。<ref>《王文恪公文集》卷三六《吴中赋税书与巡抚李司空》。</ref></blockquote> 于是有“逃民”,有“流民”。 === 五 === 逃民和流民的分别,《明史·食货志》说:“其人户避徭役者曰逃户,年饥或避兵他徙者曰流民。”其实都是在本地不能生活,忍痛离开朝夕相亲的田地,漂流异地的贫农。 除开上文所引述的一切人为的压迫和剥削外,贫农又受自然的摧残,一有水旱,便不能生活: <blockquote>困穷之民,田多者不过十余亩,少者或六七亩,或二三亩,或无田而佣佃于人。幸无水旱之厄,所获亦不能充数月之食,况复旱涝乘之,欲无饥寒,胡可得乎?<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六。</ref></blockquote> 或有疾病,便致流离: <blockquote>农民之中,有一夫一妇受田百亩或四五十亩者,当春夏时耕种之务方殷,或不幸夫病而妇给汤药,农务既废,田亦随荒。及病且愈,则时已过矣。上无以供国赋,下无以养其室家。穷困流离,职此之由。<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六。</ref></blockquote> 或不能备牛具种子,无法耕种自己的田土,只好降为佃农,或乞丐度日,到处漂流。《明英宗实录》卷三四记: <blockquote>正统二年(1437)九月癸巳,行在户部主事刘善言:比闻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并直隶诸郡县,民贫者无牛具种子耕种,佣丐衣食以度日,父母妻子啼饥号寒者十室八九。有司既不能存恤,而又重征远役,以故举家逃窜。</blockquote> 洪熙元年(1425)闰七月,广西布政使周干奉命到苏、常、嘉、湖等府巡视民瘼。据他的报告,民之逃亡皆由官府弊政困民及粮长弓兵害民所致: <blockquote>如吴江昆山民田亩旧税五升,小民佃种富室田亩,出私租一石,后因没入官,依私租减二斗,是十分而取其八也。拨赐公侯驸马等项田,每亩旧输租一石,后因事故还官,又如私租例尽取之。且十分而取其八,民犹不堪,况尽取之乎?尽取则无以给私家,而必至冻馁,欲不逃亡,不可得矣!又如杭之仁和、海宁,苏之昆山,自永乐十二年以来,海水沦陷官民田一千九百三十余顷,逮今十有余年,犹征其租,田没于海,租从何出?常之无锡等县,洪武中没入公侯田庄,其农具水车皆腐朽已尽,如而有司犹责税如故,此民之所以逃也。粮长之设,专以催征税粮。近者常、镇、苏、松、湖、杭等府无籍之徒,营充粮长,专掊克小民以肥私己。征收之时,于各里内置立仓囤,私造大样斗斛而倍量之,有立样米抬斛米之名以巧取之,约收民五倍。却以平斗正数付与小民,运付京仓输纳,缘途费用,所存无几,及其不完,著令赔纳,至有亡身破产者,连年逋欠,倘遇恩免,利归粮长,小民全不沾恩。积习成风,以为得计。巡检之设,从以弓兵,本用盘诘奸细,缉捕盗贼。常、镇、苏、松、嘉、湖、杭等府巡检司弓兵不由府县佥充,多是有力大户令义男家人营谋充当,专一在乡设计害民,占据田产,骗耍子女,及稍有不从,辄加以拒捕私盐之名,各执兵仗,围绕其家,擒获以多桨快船送司监收,挟制官吏,莫敢谁何,必厌其意乃已。不然,即声言起解赴京,中途绝其饮食,或臧害致死。小民畏之,甚于豺虎,此粮长弓兵所以害民而致逃亡之事也。<ref>《明宣宗实录》卷六。</ref></blockquote> 苏、松、常、镇、嘉、湖、杭一带,是全国财赋中心,农民所受的压迫,从一位政府官吏口中的报告已是如此,其他各地的情形更可想见了。 各地的赋役都有定额,由被禁锢在土地上的农民负责输纳。逃亡的情形一发生,未逃亡或不能逃亡的一部分农民便为已逃亡的农民负责,尽双重义务。原来的自己所负的一份已觉过重,又加上替人的一份,逼得没有办法,也只好舍弃一切,跟着逃亡。这情形中最先倒霉的是里长,《明成祖实录》卷九九记: <blockquote>永乐七年(1409)十二月丙寅,山西安邑县言:“县民逃徙者田土已荒,而税粮尚责里甲赔纳,侵损艰难,请暂停之,以俟招抚复业,然后征纳。”上谕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曰:“百姓必耕以给租税,既弃业逃徙,则租税无出。若令里甲赔纳,必致破产,破产不足,必又逃徙,租税愈不足矣。”</blockquote> 次之是贫农,例如沅陵县的农民,多因赔纳而破产: <blockquote>正统元年六月戊戌,湖广辰州府沅陵县奏:本县人民因多赔纳税粮,充军为事贫乏,将本户田产典借富人钱帛,岁久不能赎,产去税存,衣食艰难。<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八。</ref></blockquote> 清苑、临晋两县的未逃农民,幸得邀特典而暂缓赔纳: <blockquote>正统三年正月辛亥,行在户部奏:直隶清苑县,人民逃移五百九十余户,遗下秋粮六百六十余石,草一万三千四百余束。山西临晋县人民逃移四千五百七十余户,遗下秋粮三万四千一百四十余石,草六万八千二百九十余束。此二县各称,见存人户该纳粮草,尚且逋欠,若又包纳逃民粮草,愈加困苦,乞暂停征。上以民无食故逃,其无征之税责于不逃之民,是又速其逃也,宜缓其征,逃民其设法招抚。<ref>《明英宗实录》卷三八。</ref></blockquote> 可是也只怕把未逃的农民也逼逃,这已逃农民的粮草还是要追征,而未逃的农民追征,只是追征的手续叫地方官办得慢一点而已。 农民逃亡的情形,试再举诸城县的情形作例: <blockquote>正统十二年(1447)四月戊申,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史濡等奏:山东青州府地瘠民贫,差役繁重,频年荒歉,诸城一县逃移者一万三百余户,民食不给,至扫草子削树皮为食。续又逃亡三千五百余家。地亩税粮,动以万计。<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五二。</ref></blockquote> 单是一县逃亡的户数已达一万三千八百户。正统十四年据河南右布政使年富的报告,单是陈、颍二州的逃户就不下万余。<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八四。</ref>试再就逃民所到处作一比较,同年五月据巡抚河南山西大理寺少卿于谦的报告,各处百姓递年逃来河南者将及二十万,尚有行勘未尽之数。<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五四。</ref>《明史·孙原贞传》也说: <blockquote>景泰五年冬,(原贞)疏言:臣昔官河南,稽诸逃民籍凡二十余万户,悉转徙南阳唐邓襄樊间,群聚谋生。</blockquote> 成化初年荆襄盗起,流民附贼者至百万。项忠用兵平定,先后招抚流民复业者九十三万余人。<ref>《明史》卷一七八《项忠传》。</ref>成化十二年原杰出抚荆襄,复籍流民,得户十一万三千有奇,口四十三万八千有奇。<ref>《明史》卷一五九《原杰传》。</ref> 农民离开他的土地以后,同时也离去了登记他的户籍的黄册。虽然失去了倚以为生历代相传的田地,可是也从此脱离了国家的约束,不再向国家尽无尽的义务。他可以拣一个荒僻的地带,重新去开垦,做一个自由的农民。例如河南、湖广等处的客朋,《明英宗实录》卷一六记: <blockquote>正统元年四月甲子,巡抚陕西行在户部右侍郎李新奏:河南南阳府邓州内乡等州县及附近湖广均州光化等县居民鲜少,郊野荒芜,各处客商有自洪武永乐间潜居于此,娶妻生子成家业者,丛聚乡村号为客朋,不当差役,无所钤辖。</blockquote> 郧阳一带多山,地界湖广、河南、陕西三省间,又多旷土,山谷阨塞,林菁蒙密,中有草木,可采掘食,正统二年岁饥,民徙入不可禁,聚既多,无所禀约束。<ref>《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八《平郧阳盗》。</ref>从此不再有任何压迫,也不再有任何负担,自耕自食,真是农民的理想生活。然而,地主不肯让农民逃走,因为他们感觉到没有人替他们耕种和服役的恐慌。官吏和胥役不肯让农民逃走,因为农民逃了不回来,他们便失去剥削的对象。国家更不肯让农民躲着不受约束,因为他们最需要农民的力量,农民最驯良,最肯对国家尽责任,国家需要他们的血汗来服役,更需要他们用血汗换来的金钱,供皇家和贵族们挥霍。 他们都是农民头上的寄生虫,他们非要农民回来不可。于是有招抚逃民之举。 === 六 === 凡逃户,明初督令还本籍复业,赐复一年。老弱不能归及不愿归者,令所在着籍,授田输赋。<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户口》。</ref>是要责成所在地的官吏勒令逃民回到原籍去,给以一年的休息,第二年起还是照未逃亡前一样生活着。事实上不能强迫回到原籍去的,便令落籍在所逃亡的地方,照常尽百姓的义务,依旧被圈定在一土地的范畴。仍是不堪剥削,依旧逃亡。宣宗时特增府县佐贰官,专抚逃民。《明宣宗实录》卷七七宣德六年(1431)三月丁卯条: <blockquote>先是巡按贵州监察御史陈斌言:“各处复业逃民,有司不能抚绥,仍有逃窜者。乞令户部都察院各遣官同布政司、按察司取勘名数及所逃之处,取回复业。府县仍增除佐贰官一员,专职抚绥。”上命行在户部兵部议。太子太师郭资等议:“在外逃民多有复业而再逃者,今当重造籍册,民若逃亡,籍皆虚妄。今拟南北直隶遣御史二员,各布政司府州县皆添设佐贰官一员,专抚逃民。”上曰:“凡郡县官俱以抚民为职,何用增设。官多徒为民蠹,其更令吏部拟议以闻。”至是吏部言:“河南、山东、山西、湖广、浙江、江西有巡抚侍郎,其府州县七百三十五处已于额外增官一员,凡七百三十五员,宜改为抚民官。其余府州县宜各添设佐贰官一员。”上从之曰:“此亦从权,若造册完,取回别用。”于是增除府州县佐贰官三百七十一员。</blockquote> 因为是刚到十年一度重造黄册的期间,质以特别增设抚民官。希望人口土地和册籍一致。可是这种重床叠屋的官制,头痛医头的办法,仍不能阻止农民的再度逃亡。《明英宗实录》卷一八正统元年六月甲寅条: <blockquote>山西左参政王来言:逃民在各处年久成家,虽累蒙恩诏抚回,奈其田产荒凉,不能茸理,仍复逃去,深负朝廷矜恤之意,请令随处附籍当差。</blockquote> 农民逃亡后在另一地域已开垦成一新家,硬又让他们回到久已荒芜的老家去,自然不能不作第二次的逃亡。同年闰六月戊寅条: <blockquote>巡抚河南山西行在兵部右侍郎于谦言:“山西河南旱荒,人民逃移,遗下粮草,见在人户包纳。是以荒芜处所,民愈少而粮不减,丰熟地方,民愈多而粮无增。乞令各处入籍,就纳原籍粮草,庶税无亏欠,国无靠损。”</blockquote> 以此重又下令命逃民占籍于所寓地方。同年十一月庚戌条: <blockquote>先是行在户部奏:“各处民流移就食者,因循年久,不思故土。以致本籍田地荒芜,租税逋负。将蠲之则岁入不足,将征之则无从追究。宜令各府县备籍逃去之家并逃来之人,移交互报,审验无异,令归故乡。其有不愿归者,令占籍所寓州县,授以地亩,俾供租税。则国无游食之民,野无荒芜之地矣。”上命下廷臣议。至是佥以为便,从之。</blockquote> 这也只是一个理想的办法,因为经过几十年的流移,册籍早已混乱,无从互报。而且即使册籍具在,也不过是文字上的装饰,和实际情形毫不相干。例如宿州知州王永隆所说造册报部的情形: <blockquote>正统二年二月辛酉,直隶凤阳府宿州知州王永隆奏:“近制各处仓库储蓄及户口田土并岁入岁用之数,俱令岁终造册送行在户部存照。州县唯恐后期,预于八月臆度造报。且八月至岁终,尚有四月,人口岂无消息,费用岂无盈缩,以此数目不清,徒为虚文。”<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七。</ref></blockquote> 正统五年四月又规定逃民抚恤办法: <blockquote>一、各处抚民官务要将该管逃民设法招抚,安插停当,明见下落。其逃民限半年内赴所在官司首告,回还原籍复业,悉免其罪,仍优免其户下一应杂泛差役二年。有司官吏里老人等并要加意抚恤,不许以公私债负需索扰害,致其失所。其房屋田地,复业之日,悉令退还,不许占据,违者治罪。</blockquote> <blockquote>二、逃民遗下田地,见在之民或有耕种者,先因州县官吏里老人等,不验所耕多寡,一概逼令全纳逃民粮草,以致民不敢耕,田地荒芜。今后逃户田地,听有力之家尽力耕种,免纳粮草。</blockquote> <blockquote>三、逃民既皆因贫困不得已流移外境,其户下税粮,有司不恤民难,责令见在里老亲邻人等代纳,其见在之民被累艰苦以致逃走者众。令后逃民遗下该纳粮草,有司即据实申报上司,暂与停征,不许逼令见在人民包纳。若逃民已于各处附籍,明有下落者,即将本户粮草除豁。违者处以重罪。<ref>《明英宗实录》卷六六。</ref></blockquote> 抚民官的派出,目的本在抚辑流亡。可是恰和实际情形相反,恤民之官累设而流亡愈多<ref>《明英宗实录》卷八二。</ref>,他们不但不能安抚,反加剥削,纵容吏胥里老人等生事扰害。<ref>《明英宗实录》卷六六。</ref>正统十年从张骥言,取回济南等府抚民通判等官。<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三三。</ref>一面又于陈州增设抚民知州,令负责招抚<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三二。</ref>,又置山东东昌府濮州同知、直隶凤阳府颍州府亳县县丞各一员,专管收籍逃户。<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三五。</ref>专负抚民的,河南山西巡抚于谦则抚定山东、山西、陕西等处逃民七万余户,居相近者另立乡都里,星散者就地安插。<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三四。</ref> 可是不到一年,又复逃徙,同书卷一四六正统十一年十月乙巳条: <blockquote>河南左布政使饶礼奏:“外境逃民占河南者,近遇水旱,又复转徙,甚者聚党为非。”</blockquote> 另一面则虽设官招抚,逃民亦不肯复业。例如景泰三年(1452)五月敕巡抚河南左副都御史王暹所言:“河南流民,虽常招抚,未见有复业者。”<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一六。</ref> 虽然有黄册,有逃户周知册,可是都只是官样文章,簿上的数目和实际上完全不符。由此发生两种现象,第一是户口和土地的减少;第二是分配不均的尖锐化。成化中(1465-1487)刘大夏上疏言: <blockquote>今四方民穷则竭,逃亡过半。版籍所载,十去四五。今为之计,必须痛减征敛之繁,慎重守令之选,使逃民复业,人户充实,庶几军士可充,营伍可实。<ref>《刘忠宣公遗集》卷一《处置军伍疏》。</ref></blockquote> 从户口方面看,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十八户口登耗之异条: <blockquote>国家户口登耗之异,有绝不可信者,如洪武十四年(1381)天下承元之乱,杀戮流窜,不减隋氏之末,而户尚有一千六百五十万四千三百六十二,口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三千三百五。其后休养生息者二十余年,至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而户一千六十二万六千七百七十九,口五千六百三十万一千二十六。计户减二万二千五百八十三,口减三百五十七万二千二百七十九,何也?其明年为永乐元年,则户一千一百四十一万九千八百二十九,口六千六百五十九万八千三百三十七。夫是时靖难之师,连岁不息,长淮以北,鞠为草莽,而户骤增至七十八万九千五十余,口骤增至一千二十九万七千三百十一,又何也?明年户复为九百六十八万五千二十,口复为五千九十五万四百七十,比之三十五年,户却减九十四万一千七百五十九,口减五百三十五万五百五十六,又何也?……自是休养生息者六十年,而为天顺七年,户仅九百三十八万五千一十二,口仅五千六百三十七万二百五十,比于旧有耗而无登者何也?然不一年而户为九百一十万七千二百五,减二十七万七千八百七十二,口为六千四十七万九千三百三十,增四百十二万九千八十,其户口登耗之相反,又何也?成化中户不甚悬绝,二十二年(1486)而口至六千五百四十四万二千六百八十,此盛之极也。二十三年而仅五千二十万七千一百三十四,一年之间而减一千五百二十三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又何也?……然则有司之造册,与户部之稽查,皆儿戏耳。</blockquote> 实际上这数目突升突降的古怪,倒并不是儿戏,只是一种虚伪的造作。洪武十四年的户口数,也许是实际上经过调查,永乐元年的数字,只是臣下故意假造,去博得皇帝高兴的趋奉行为。以后流亡渐多,原额十去四五,册籍只是具文,州县官臆度造报,中央也就假装不知道。以此忽升忽降,竟和实际情形毫不相干。在田土数目方面也是同样的可怪,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核天下水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三顷,到弘治十五年(1502)天下土田止剩四百二十三万八千五十八顷,一百零九年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ref>《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ref>户口和土田日渐消减,当然有其他种种原因,不过,农民的逃亡却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逃亡的情形因政治的腐败而更加速度发展,登记人口和土田的黄册制度由之破坏,使农民和土地不相联系。这影响,一方面,慢慢的,统治阶级的基础因之日益动摇;一方面,治安不能维持,农民叛乱接踵而起。在反面,逃民此往彼来,被抛弃的土地为地主所兼并,农民却跑到另一地带去和人争地。土地分配因之愈加不均,地主和贫农的关系也愈趋恶化。在这情形下,从天顺到正德爆发了几次空前的农民叛乱。 作者附识:这原是我预备要写的《明代的农民》一文中的一段札记。因为篇幅的限制,材料未及全盘整理,行文系统未能如意。凌乱破碎之讥,自知不免。阅者谅之。 {{right|原载天津《益世报·史学》第十二、十三期<br />1935年10月1日、15日}} <references /> == 明代的奴隶和奴变 == === 一 奴隶的来源 === 元末明初的学者陶宗仪,在所著《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说明这时代的奴隶情形,他指出了几点:第一蒙古、色目人的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称为驱口,这类人是元初平定诸国所俘到的男女匹配为夫妇,所生的子孙,永为奴婢。第二是由于买卖,由元主转卖与人,立券投税,称为红契买到。第三是陪送,富人嫁女,用奴婢标拨随女出嫁。这三类来源不同,性质一样,在法律上和奴隶对称的是良人,买良为驱,就法律说是被禁止的,因为良人是国家的公民,驱口或奴隶则是私人的财产。 其次,奴隶的婚姻限于同一阶级,奴婢止可自相婚嫁,例不许聘娶良家,除非是良家自愿娶奴隶的女儿,至于奴娶良家妇女,则绝对为法律为社会所不容许。 主奴关系的改变,有一种情形。奴隶发了财,成为富人,主子眼红,故意找出一点小过错,打一顿关起来,到他家席卷财物而去,名为抄估。家倾了,产荡了,依然是奴才。除非是自己识相,自动献出家财以求脱免奴籍,主人出了放良凭执,才能取得自由人的地位。 在法律上,私宰牛马杖一百,打死驱口或奴隶呢,比平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奴隶的生命和牛马一样! 奴婢所生的子女叫家生孩儿。 买卖奴隶的红契,据姚燧《牧庵集》十二《浙西廉访副使潘公神道碑》说:凡买卖人口,都要被卖人在契上打手指印,用的是食指,男左女右,以指纹的疏密来判断人的短长壮少。这位潘廉访就曾用指纹学,集合同年龄的十个人的指纹,来昭雪一件良人被抑为奴的冤狱。 买奴的事例,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1555年杨继盛的遗嘱,他在被杀前写信给儿子处分后事,有一条说:“曲钺,他若守分,到日后亦与他地二十亩,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里要回去,你就和你两个丈人商议告着他。——原是四两银子买的他,放债一年,银一两得利六钱,按着年问他要,不可饶他,恐怕小厮们照样行,你就难管。” 奴隶作为财产处分的实例。小说《今古奇观》“徐老仆义愤成家”是根据《明史》二百九十卷《阿寄传》写的,淳安徐家兄弟三人分家,大哥分得一匹马,二哥分得一条牛,老三被欺侮,分得五十多岁的老奴阿寄,寡妇成天悲哭,以为马可以骑,牛可以耕田,老奴才光会吃饭,老奴才气急了,发愤经商,发了大财,临死时说:“老奴牛马之报尽矣!” === 二 《大明律》中的奴隶 === 驱口这一名词在明代似乎不大用了,奴隶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情形却并不因为朝代之改变而有所不同。 为了维持阶级的尊严,庶民是不许蓄养奴隶的,《明律》四《户律》一: <blockquote>庶民之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一奴婢从良。</blockquote> 良贱绝对不许通婚,《明律》六《户律》一: <blockquote>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长知情者减二等,因而入籍为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blockquote> 奸淫的处刑也不问行为,只问所属阶级,《明律》二十五《刑律》八: <blockquote>凡奴及雇工人奸家长妻女者各斩。妾各减一等,强者亦斩。凡奴奸良人妇女者,加凡奸罪一等。良人奸他人婢者减一等,奴婢相奸者以凡奸论。</blockquote> 殴骂杀伤也是一样,《明律》二十《刑律》三: <blockquote>凡奴婢殴良人等加凡人一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其良人殴伤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若死及故杀者绞。若奴婢自相殴伤杀者,各依凡斗伤法,相侵财物者不用此律。</blockquote> 凡奴婢殴家长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过失杀者绞,伤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若奴婢殴旧家长,家长殴旧奴婢者以凡人论。 凡奴婢骂家长者绞。若雇工人骂家长者,杖八十,徒二年。 大体地说来,私人畜养的奴隶愈多,国家的人民就愈少,租税力役的供给就会感觉到困难。因此政府虽然为代表官僚贵族地主的少数集团利益而存在,但是,这少数集团的过分发展将要动摇政府生存的基础时,政府也会和这少数集团争夺人口,发生内部的斗争。例如洪武五年(1372)五月下诏解放过去因战争流亡,因而为人奴隶的大量奴隶。正统十二年(1447)云南鹤庆军民府因为所辖诸州土官,家童庄户,动计千百,不供租赋,放逸为非,要求依照品级,量免数丁,其余悉数编入民籍,俾供徭役。政府议决的方案是四品以上免十六丁,五品六品免十二丁,七品以下递减二丁,其余尽数解放,归入民籍,但是,实际上,这些法令是不会发生效力的,因为庶民不许畜养奴隶,而畜养奴隶的人正是支持政府的这少数官僚贵族地主集团,法令只是为庶民而设,刑不上大夫,这法令当然是落空的。 === 三 奴隶的生活 === 明代统治集团畜养奴婢的数量是值得注意的,单就吴宽《匏翁家藏集》的几篇墓志铭说,卷五十七《先世事略》: <blockquote>先母张氏,勤劳内助,开拓产业,僮奴千指,衣食必均。</blockquote> 七十四《承事郎王应详墓表》: <blockquote>家有僮奴千指。</blockquote> 何乔新《何文肃公集》三十一《故承事郎赵孺人董氏墓表》: <blockquote>无锡赵氏族大资厚,僮使千指。</blockquote> 唐顺之《荆川文集》十一《葛母传》: <blockquote>葛翁容庵,游于商贾中,殖其家,僮婢三百余指。</blockquote> 嘉靖时名相徐阶家人多至数千。<ref>于慎行《谷山笔麈》卷五。</ref>至于军人贵族,那更不用说了,洪武时代的凉国公蓝玉蓄庄奴假子数千人<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二五。</ref>,武定侯郭英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五。</ref> 大量奴隶的畜养,除开少数的家庭奴隶,为供奔走服役的以外,大部分是用来作为生产力量的。用于农业的例子如《匏翁家藏集》五十八《徐南溪传》: <blockquote>徐讷不自安逸,率其僮奴,服劳农事,家用再起。</blockquote> 六十五《封文林郎江西道监察御史王公墓志铭》: <blockquote>吴江王宗吉置田使僮奴隶以养生,久之,囷有余粟。</blockquote> 《何文肃公文集》三十《先伯父稼轩先生墓志铭》: <blockquote>买田一区,帅群僮耕之。</blockquote> 用于商业的例子如《匏翁家藏集》六十一《裕庵汤府君墓志铭》: <blockquote>世勤生殖,有兄弟八人,其仕者曰渭,他皆行货于外,其家出者,率僮奴能协力作居,而收倍蓰之息。</blockquote> 六十二《李君信墓志铭》: <blockquote>益督僮奴治生业,入则量物货,出则置田亩,家卒赖以不堕。</blockquote> 用于工业的如《毂山笔麈》所记: <blockquote>吴人以织作为业,即士大夫家多以纺织求利,其俗勤啬好殖,以故富庶。然而可议者如华亭相(徐阶)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织,与市为贾,公仪休之所不为也。</blockquote> 高度的劳动力的剥削,造成这些统治集团大量的财富,奴隶过着牛马一样的生活,在精神上也被当作牛马一样看待。谢肇淛《五杂俎》十四《事部》说,福建长乐奴庶之别极严,为人奴者子孙不许读书应试,违者必群击之。新安之俗,不禁出仕,而禁婚姻。江苏娄县则主仆之分尤严,据《研堂见闻杂记》: <blockquote>吾娄风俗极重主仆,男子入富家为奴,即立身契,终身不敢雁行立。有役呼之,不敢失尺寸。而子孙累世不得脱籍,间有富厚者,以多金赎之,即名赎而终不得与等肩,此制御人奴之律令也。</blockquote> === 四 明末的奴变 === 奴隶在统治集团的政治和军力控制之下,受尽了虐待,受尽了侮辱。然而,一到这集团腐烂了,政治崩溃了,军队解体了,整个社会组织涣散无力了,他们便一哄而起,要索还身契,解放自己和他的家族了。明代末年的奴隶——奴隶解放运动,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光辉的一件大事。这运动从崇祯十六年到弘光元年(1644—1646),地域从湖北蔓延到江浙。 徐鼒《小腆纪年》卷二: <blockquote>崇祯十六年四月,张献忠连陷麻城。楚士大夫仆隶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尤甲于全楚。梅刘田李诸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张里间间。寇之将作也,(奴)思齐以民伍为相蔽,听其纠率同党,坎牲为盟为里仁会。诸家兢饰衣冠以夸耀之,其人遂炮烙衣冠,推刃故主,城中大乱。城外义兵围之,里仁会之人大惧,其渠汤志杀诸生六十人,而推其与己合者曰周文江为主,缒城求救于献忠。献忠自残破后,步卒多降于自成,麾下惟骑士七千人,闻麻城使至,大喜,进兵城下,义兵解围走,献忠逐入麻城,城中降者五万七千人,献忠别立一军名曰新营,改麻城为州,以文江知州事。</blockquote> 次年北都政权覆灭后,嘉定又起奴变,《小腆纪年》卷六: <blockquote>崇祯十七年五月,嘉定华生家客勾合他家奴及群不逞近万人,突起劫杀,各缚其主而数之,倨坐索身契。苏松巡抚祁彪佳捕斩数人,余尽掩诣狱,令曰,有原主来者得免死,于是诸奴搏颡行匄原主以免。</blockquote> 金堡《徧行堂集》卷六《朱它园传》: <blockquote>东南故家奴树党叛主,所在横行。翁家豢奴谋乘宗祠长至之祀,围而焚之。翁即从山中,归预祭毕,门外剑戟林立,翁久以恩信孚诸健儿,里无赖闻声辄敛手。至是出叱之去,群奴尽靡,翁密语当涂,诛其首恶,主仆之分始明。</blockquote> 虽然被地方政府用军力压服,可是这运动还是在继续发展,《研堂见闻杂记》记1646年娄县的情形: <blockquote>乙酉乱,奴中有黠者,倡为索契之说,以鼎革故,奴例何得如初。一呼千应,各至主门,立逼身契。主人捧纸待,稍后时即举火焚屋,间有缚主人者。虽最相得受恩,此时各易面孔为虎狼,老拳恶声相加。凡小奚佃婢在主人所者,立即扶出,不得缓半刻。其大家不习井饪事者,不得不自举火。自城及镇及各村,而东村尤甚,鸣锣聚众,每日有数千人,鼓噪而行,群夫至家,主人落魄,焚劫杀掠,反掌间耳,如是数日而势稍定。</blockquote> 到建州政权在各地奠定以后,这些旧地主官僚和资本家又得到新主人的荫庇了,他们替新主人镇压人民,维持秩序,搜括财富,征发劳役,自然,所得到的报酬是财产的尊重和奴隶的控制。 一部分人民的厄运,又因大清帝国的成立,而延续了将近三百年。 {{right|原载《灯下集》}} <references /> == 记大明通行宝钞 == 元末钞以无本滥发而废不能用,转而用钱,而钱之弊亦日甚,官使一百文民用八十文,或六十文,或四十文,吴越各不同,湖州嘉兴每贯仍旧百文,平江五十四文,杭州二十文,法不归一,民不便用。又钱质薄劣,易于损坏<ref>孔齐《至正直记》卷一。</ref>。钞钱俱不能用,遂一退而为古代之物物交易。 明太祖初起,即于应天置宝源局铸钱,制凡数变。时乏铜鼓铸,有司责民纳私铸钱,毁器皿输官,民颇苦之。而商贾沿元旧习,便用钞,亦苦于钱之不便转运。钱法既绌,于是又转而承元之钞法,以为元代用钞百四十年,其制可因也。顾仅承其制度之表面而忽其本根:元钞法之通以有金银或丝为钞本,各路无钞本者不降新钞;以印造有定额,量全国课程收入之金银及倒换昏钞数为额,俭而不溢,故钞尝重;以有放有收,丁赋课程皆收钞,钞之用同于金银;以随时可兑换,钞换金银,金银换钞,以昏钞可倒换新钞;以钞与金银并行,虚实相权。且各地行用库之颁发钞本也,以行用库原有金银为本,新钞备人民之购取,金银则备人民之换折,故出入均有备,钞之信用借以维持。其坏也以无钞本,以滥发,以发而不收,以不能兑换,以昏钞不能倒换新钞。明太祖及其谋议诸臣生于元代钞法沮坏之世,数典忘祖,以为钞法固如是耳,于是无本、无额、有出无入之不兑现钞乃复现于明代。行用库之钞本成为无本之钞,不数年而法坏。又为剜肉补疮之计,禁金银,禁铜钱,立户口食盐钞法、课程赃罚输钞法、赎罪法、商税法、钞关法等法令,欲以重钞,而钞终于无用。 洪武七年(1374)初置宝钞提举司,下设钞纸印钞二局、宝钞行用二库<ref>《明史》卷七二《职官志》。</ref>。八年三月始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取桑穰为钞料,其制方高一尺,广六寸,质青色,外为龙纹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通行宝钞”,其内上两旁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图钱贯,十串为一贯,其下云“中书省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二十五两,仍给犯人财产”。<ref>《大明会典》中书省作户部,二十五两作二百五十两。</ref>若五百文则书钞文为五串,余如其制而递减之。其等凡六,曰一贯、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十三年废中书省,乃以造钞属户部,而改宝钞文中书省为户部,与旧钞兼行。二十二年(1389)更造小钞,自十文至五十文。<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建文四年(1420)十一月,户部尚书夏原吉言:“宝钞提举司钞版岁久篆文销乏,且皆洪武年号,明年改元永乐,宜并更之。”成祖曰:“板岁久当易则易,不必改洪武为永乐,盖朕所遵用皆太祖成宪,虽永用洪武可也。”<ref>《明成祖实录》卷一四。</ref>自是终明世皆用洪武年号云。 宝钞颁发时,即诏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罪,告发者就以其物给赏,若有以金银易钞者听。凡商税课钱钞兼收,钱十之三,钞十之七,一百文以下则止用铜钱。<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钞昏烂者许就各地行用库纳工墨值易新钞。寻罢在外行用库。洪武十三年五月户部言:“行用库收换昏钞之法,本以便民,然民多缘法为奸诈,每以堪用之钞,辄来易换者。自今钞虽破软而贯怕分明,非挑描剜补者,民间贸易及官收课程并听行使。果系贯伯昏烂,方许入库易换,工墨直则量收如旧。在京一季,在外半年送部,部官会同监察御史覆视,有伪妄欺弊者罪如律,仍追钞偿官。但在外行用库裁革已久,令宜复置。凡军民倒钞,令军分卫所,民分坊厢,轮日收换,乡民商旅各以户帖路引为验。”于是复置各地行用库。<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一。</ref>七月罢宝钞提举司。<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二。</ref>十五年置户部宝钞广源库、广惠库,入则广源掌之,出则广惠掌之。在外卫所军士月盐均给钞。各盐场给工本钞。<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十八年十二月命户部凡天下有司官禄米以钞代给之,每钞二贯五百文代米一石。<ref>《明太祖实录》卷一七六。</ref>时钞值低落,二十三年十月太祖谕户部尚书赵勉曰:“近闻两浙市民有以钞一贯折钱二百五十文者,此甚非便。尔等与工部议,凡两浙市肆之民,令其纳铜送京师铸钱,相兼行使,凡钞一贯准钱一千文,榜示天下知之。”<ref>《明太祖实录》卷二〇五。</ref>二十四年八月复命户部申明钞法。时民间凡钞昏烂者,商贾贸易率多高其值以折抑之,比于新钞增加至倍。又诸处税务河泊所每收商税课程,吏胥为奸利,皆取新钞,及至输库,辄易以昏烂者。由是钞法益滞不行,虽禁约屡申而弊害滋甚。太祖因谓户部臣曰:“钞法之行,本以便民交易,虽或昏烂,然均为一贯,何得至于抑折不行,使民损赀失望。今当申明其禁,但字贯可验真伪,即通行无阻。且以钞之弊者,揭示于税务河泊所,令视之为法,有故阻者罪之。”<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一。</ref>二十五年设宝钞行用库于东市,凡三库,库给钞三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送内府。二十六年令:凡印造大明宝钞典历代铜钱相兼行使,每钞一贯准铜钱一千文。其宝钞提举司每岁于三月内兴工印造,十月内住工。其所造钞锭,本司具印信长单及关领勘合,将实进钞锭照数填写送内府库收贮,以备赏赐支用。其合用桑穰数目,本部每岁预为会计,行移浙江、山东、河南、北平及直隶、淮安等府出产去处,依例官给价钞收买。<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二十七年八月诏禁用铜钱。时两浙之民重钱轻钞,多行折使,至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福建、两广、江西诸处大率皆然。由是物价涌贵,而钞法益坏不行。于是令悉收其钱归官,依数换钞,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毁弃铜钱者罪之。<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四。</ref>并罢宝钞行用库。<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三十年三月,以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定价,由是钞法阻滞,公私病之,因禁民间无以金银交易。<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五一。</ref>时法繁禁严,奸民因造伪钞以牟利,数起大狱,句容杨馒头伪钞事觉,捕获到官,自京师至句容九十里间,所枭之尸相望云。<ref>《大诰·伪钞第四八》。</ref> 成祖即位后,复严金银交易之禁:犯者准奸恶论;有能首捕者,以所交易金银充赏;其两相交易而一人自首者免坐,赏与首捕同。<ref>《明成祖实录》卷一八永乐元年四月丙寅条。</ref>二年(1404)正月诏,自今有犯交易银两者,免死徙家兴州屯戍。<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七。</ref>八月,都察院左都御使陈瑛言:“比岁钞法不通,皆缘朝廷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今莫若暂行户口食盐之法,以天下通计,人民不下一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若是大口月食盐二斤,纳钞二贯,小口一斤,纳钞一贯,约以一户五口计,可收五千余万锭,行之数月,钞必可重。”户部会群臣会议,皆以为便。但大口令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月食盐半斤,纳钞五百文,可以行久。从之。<ref>《明太祖实录》卷三三。</ref>五年(1407)于京城设官库,令民以金银倒换官钞,在外则于州县倒换。令各处税粮课程赃罚俱准折收钞,米每石三十贯,小麦豆每石二十五贯,大麦每石一十五贯,青稞荞麦每石一十贯,丝每斤四十贯,棉每斤二十五贯,大绢每匹五十贯,小绢每匹三十贯,小苎布每匹二十贯,大苎布每匹二十五贯,大棉布每匹三十贯,小棉布每匹二十五贯,金每两四百贯,银每两八十贯,茶每斤一贯,盐每大引一百贯,芦柴每束三贯,其有该载不尽之物,但照彼中时价折收。<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准之洪武初颁钞时之物价,盖不啻贬值百倍矣。七年设北京宝钞提举司,十七年四月又申严交易金银之禁。<ref>《大明会典》卷三一《钞法》。</ref>十九年三殿灾,求直言,邹缉上疏言时政,谓“民间至伐桑枣以供薪,剥桑皮以为楮,加之官吏横征,日甚一日,如前岁买办颜料,本非土产,动科千百,民相率敛钞购之他所,大青一斤价至万六千贯”。<ref>《明史》卷一六四《邹缉传》。</ref>二十年又令盐官许军民人等纳旧钞支盐,发南京抽分场积薪龙江提举司竹木鬻之军民收其钞,应天岁办芦柴征钞十之八。<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九月成祖谕户部都察院臣曰:“昔太祖时钞法流通,故物贱钞贵,交易甚便。令市井交易,唯用新钞,稍昏软辄不用,致物价腾踊,其榜谕之。如仍踵前弊,坐以大辟,家仍罚钞徙边。如有倚法强市人物,亦治罪不宥。”<ref>《明成祖实录》卷一二四。</ref>先是成祖在北京,或奏南京钞法为豪民沮坏,遣邝埜廉视,众谓将起大狱,埜执一二市豪归奏曰:“市人闻令震惧,钞法通矣。”事遂已。<ref>《明史》卷一六七《邝埜传》。</ref>然钞法实未尝通也。 仁宗监国,诏令笞杖定等输钞赎罪。<ref>《明仁宗实录》永乐二十二年十月癸卯。</ref>及即位,以钞不行,询户部尚书夏原吉,原吉言:“钞多则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请市肆门摊诸税度量轻重加其课程。钞入官,官取昏软者悉毁之。自今官钞宜少出,民间得钞难,则自然重矣。”乃下令曰:“所增门摊课程,钞法通即复旧,金银布帛交易者亦暂禁止。”<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永乐二十二年(1424)十月革两京户部行用库。<ref>《明史》卷八《仁宗纪》。</ref>洪熙元年(1425)议改钞法,夏时力言其扰市肆,无裨国用。疏留中。钞果大沮,民多犯禁。议竟寝。<ref>《明史》卷一六一《夏时传》。</ref>宣宗即位,兴州左屯卫军士范济年八十余矣,诣阙言:元因唐飞钱、宋会子交子之旧,“造中统交钞,以丝为本,银五十两,易丝钞一百两。后又造中统钞,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金一两。久而物重钞轻,公私俱弊。更造至元钞颁行天下,中统钞通行如故,率至元钞一贯当中统钞五贯,子母相权,官民通用,务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又令民间以昏钞赴平准库倒换,商贾欲图轻便,以中统钞五贯赴库换至元钞一贯。又其法日造万锭,计官吏俸给,内府供用,诸王岁赐出支若干,天下日收税课若干,各银场窑冶日该课程若干,计民间所存贮者万无百焉,以此愈久,新旧行之无厌,由计虑之得其宜也。自辛卯(1351)兵起,天下瓜分,藩镇各据疆土,农事尽废,而楮币无所施矣……我国家混一天下,物阜民安……太祖皇帝命大臣权天下财物之轻重,造大明通行宝钞,一贯准银一两,民欢趋之,华夷诸国,莫不奉行,迄今五十余年,其法少弊,亦由物重钞轻所致……伏祈陛下断自宸衷,谋之勋旧,询之大臣,重造宝钞,一准洪武初制,务使新旧兼行。取元日所造之数而损益之,审国家之用而经度之。每季印造几何,内府供用几何,给赐几何,天下课税日收几何,官吏俸给几何,以此出入之数,每加较量用之不奢,取之适宜,俾钞罕而物广,钞重而物轻,则钞法流通,永永无弊。又其要在严伪造之条,凡伪造者必坐及亲邻里甲。又必开倒钞库,专收昏烂不堪行使之钞,辨其真伪,每贯取工墨五分,随解各干上司。又或一季或一月,在内都察院五府户部刑部委官,在外巡按监察御史三司官府县官,公同以不堪之钞烧毁,实为官民两便”。<ref>《明宣宗实录》卷五,《明史》卷一六四《范济传》。</ref>时不能用,民卒轻钞。至宣德初(1426)米一石用钞五十贯,乃弛布帛米麦交易之禁。府县卫所仓粮积至十五年以上者盐粮悉收钞,秋粮亦折钞三分。<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又严钞法之禁,时行在户部奏:“比者民间交易,唯用金银,钞滞不行,请严禁约。”因命行在都察院揭榜禁之,凡以金银交易及藏匿货物、高抬价值者,皆罚钞。<ref>《明宣宗实录》卷一九。</ref>凡官员军民人等赦后赃罚亏欠,俱令纳钞,金每两八千贯,银二千贯,犯笞刑罪每二十赎钞一千贯。<ref>《明太祖实录》卷二二。</ref>三年六月诏停造新钞,已造完者悉收库不许放支,其在库旧钞委官选拣堪用者备赏赍,不堪者烧毁。立阻滞钞法罪,有不用钞一贯者,罚纳千贯,亲邻里老旗甲知情不首,依犯者一贯罚百贯。其关闭店铺潜自贸易及抬高物价之人,罚钞万贯。知情不首罚千贯。<ref>《明太祖实录》卷四三。</ref>十一月复申用银之禁,凡交易银一钱者,买者卖者皆罚钞一千贯,一两者罚钞一万贯,仍各追免罪钞一万贯。<ref>《明太祖实录》卷四八。</ref>四年正月行在户部以钞法不通,皆由客商积货不税,市肆鬻卖者沮挠所致,奏请依洪武中增税事例,凡顺天、应天、苏、松、镇江、淮安、常州、扬州、仪真、杭州、嘉兴、湖州、福州、建宁、武昌、荆州、南昌、吉安、临江、清江、广州、开封、济南、济宁、德州、临清、桂林、太原、平阳、蒲州、成都、重庆、沪州共三十三府州县,商贾所集之处,市镇店肆门摊税课增旧五倍,俟钞法通悉复旧。<ref>《明太祖实录》卷五〇。</ref>时巨富商民并权贵之家,率以昏烂之钞中盐,一人动计千引,及支盐发卖,专要金银,钞法由是愈滞。<ref>《明太祖实录》卷五五。</ref>六月立塌坊等项纳钞例:一、南北二京公侯驸马伯都督尚书侍郎都御史及内官内使与凡官员军民有蔬菜果园,不分官给私置,但种蔬果货卖者,量其地亩棵株,蔬地每亩月纳旧钞三百贯,果每十株岁纳钞一百贯。其塌坊车房店舍停塌客商货物者,每间月纳钞五百贯。二、驴骡车受雇装载物货,或出或入,每辆纳钞二百贯,委监察御史、锦衣卫、兵马司各一员于各城门外巡督监收。三、船只受雇装载,计其载料之多少,路之远近,自南京至淮安,淮安至徐州,徐州至济宁,济宁至临清,临清至通州,俱每一百料纳钞一百贯。其北京直抵南京,南京直抵北京者,每百料纳钞五百贯。委廉干御史及户部官于沿河人烟辏集处监收。<ref>《明太祖实录》卷五五。</ref>钞关之设自此始。六年二月以江西各府县征纳户口食盐钞,有司但依黄册所编丁口征收,有死亡无从征者,有老疾贫难及居深山穷谷无钞纳者,有将男女典雇易钞者,小民无所告诉。诏令有司开除亡故老疾及山谷之民,止令城中墟镇及商贾之家纳钞。<ref>《明太祖实录》卷七六。</ref>七年三月诏湖广、广西、浙江商税鱼课办纳银两者,自宣德七年为始,皆折收钞,每银一两纳钞一百贯。<ref>《明太祖实录》卷八八。</ref> 宣德十年(1435)正月,英宗即位大赦诏:各处诸色课程旧折收金银者,今后均照例收钞。<ref>《明英宗实录》卷一。</ref>十二月广西梧州府知府李本奏: <blockquote>“律载宝钞与铜钱相兼行使。今广西、广东交易用铜钱,即问违禁,民多不便。乞照律条,听其相兼行使。”从之。<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二。</ref>正统元年(1436)三月,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言:“宝钞本与铜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宜量出官银,差官于南北二京各司府州人烟辏集处,照彼时值倒换旧钞,年终解京,俟旧钞既少,然后量出新钞换银解京”。<ref>《明英宗实录》卷一五。</ref>时钞一贯仅值银一厘,较国初已贬值千倍,福议以银换钞,紧缩旧钞之流通额,提高钞之信用,实救时唯一良法,顾朝廷重于出银,竟不能用也。会副都御史周铨、江西巡抚赵新请于不通舟楫地方,田赋折收金银,户部尚书黄福、胡濴共主之,于是定制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余万两入内承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于天下。<ref>《明史》卷七八《食货志·赋役》。</ref>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唯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四年六月以民纳盐钞而盐课司十年五年无盐支给,诏减半收钞以苏民力。塌房及车辆亦减半征收。<ref>《明英宗实录》卷五四。</ref>五年十一月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议:“洪武初年定律之时,钞贵物贱,所以枉法赃至一百二十贯者免绞充军。即今钞贱物贵,令后文职官吏人等受枉法赃比律该绞者,有禄人估钞八百贯之上,无禄人估钞一千二百贯之上,俱发北方边卫充军。其受赃不及前数者,照见行例发落。”从之。<ref>《明英宗实录》卷七二。</ref>七年六月,诏灾伤处人民愿折钞者,每石折钞一百贯解京缴纳。<ref>《明英宗实录》卷九三。</ref>八年七月敕免各城门军民人等驴驮柴米等物出入者钞贯。<ref>《明英宗实录》卷一〇六。</ref>十三年五月免在京菜户纳钞。仍戒今后有沮滞钞法者,今有司于所犯人每贯追一万贯入官,全家发戍边远。<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六六。</ref>仍禁使铜钱。时钞既不行,而市廛仍以铜钱交易,每钞一贯折铜钱二文。因出榜禁约,令锦衣卫五城兵马司巡视,有以铜钱交易者,擒治其罪,十倍罚之。<ref>《明英宗实录》卷一六六。</ref></blockquote> 景帝景泰三年(1452)六月,命在京文武官吏俸钞俱准时值给银,每五百贯给一两,以钞法不通,故欲少出以为贵之也。<ref>《明英宗实录》卷二一八。</ref>天顺中弛用钱之禁。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钞一贯不能值钱一文,而计钞征之民,则每贯征银二分五厘,民以大困。孝宗弘治元年(1488)京城税课司、顺天、山东、河南户口食盐俱收钞,各钞关俱钱钞兼收。<ref>《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弘治六年各关钱钞折银,钱七文折银一分,钞一贯折银三厘。<ref>《大明会典》卷三五《钞关》。</ref>自后率沿以为例,钞唯用于官府,以给俸饷,得者全无所用,民间亦视如废纸,盖名存实亡,徒以祖制仍存其名义而已。<ref>陆容《菽园杂记》卷一〇,《明史》卷八一《食货志·钱钞》。</ref>计太祖时赐钞千贯则为银千两,金二百五十两,永乐中千贯犹作银十二两,金二两五钱。及弘治时赐钞千贯,仅银三两余矣。于是上议者,请“仿古三币之法,以银为上币,钞为中币,钱为下币,以中下二币为公私通用之具,而一准上币以权之焉。盖自国初以来有银禁,恐其或阂钞钱也。而钱之用不出于闽、广。宣德以来,钱始行于西北。自天顺以来,钞之用益微,必欲如宝钞属镪之行,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复初制之旧,非用严刑不可也。然严刑亦非盛世所宜有。今日制用之法,莫若以银与钱钞相权而行,每银一分易钱十文,新钞每贯亦十文,四角完全未甚折者每贯五文,中折者三文,昏烂而有一贯字者一文,通诏天下,以为定制。而严立擅自加减之罪,虽物生有丰敛,货殖有贵贱,而银与钱钞交易之数一定而永不可易矣”,孝宗不听。正德中,以内库钞匮乏,无以给赐,复令天下钞关征解本色。<ref>傅维鳞《明书》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十年(1515)钱宁私遣使至浙鬻钞三万块,每块勒索银三两(钞一块千贯),已敛银二万四千两,有司征价,急于星火,输银之吏,络绎于途。时宁方贵幸用事,以废纸摊索民间现银,地方不敢抗。于是左布政使方良永上疏极论之曰:“四方盗甫息,疮痍未瘳,浙东西雨雹。宁厮养贱流,假义子名,跻公侯之列,赐予无算,纳贿不货,乃敢攫取民财,戕邦本,有司奉行,急于诏旨,胥吏缘为奸,椎肤剥髓,民不堪命。镇守太监王堂、刘璟畏宁威,受役使。臣何敢爱一死,不以闻。乞陛下下宁诏狱,明正典刑,并治其党以谢百姓。”宁惧,留疏不下,谋遣校尉捕假势鬻钞者以自饰于帝,而请以钞直还之民,阴召还前所遣使。宁初欲散钞遍天下,先行之浙江、山东,山东为巡抚赵璜所格,而良永白发其奸,宁自是不敢鬻钞矣。<ref>《明史》卷二〇一《方良永传》,《明臣奏议》卷一四《方良永劾朱宁书》。</ref>世宗嘉靖初,御史魏有本上言:“国初关税全征钞贯,嗣后改令钱钞兼收。迩年以来,钞法不通,钱法亦弊,而关税仍收钱钞,无益于国,有损于民。以收钞言之,每钞一张为一贯,每千张为一块,时价每块值银八钱,官价每块准银三两,是官以三两之银,反易八钱之钞,此则上损国用。以收钱言之,各处低钱盛行,好钱难得,官价银一钱,值好钱七十文,时价每银一钱,易好钱不过三十文,是小民费银二钱以上,充一钱之数,此则下损民财。每银约一万两内,五千收钞,该钞将二千块,计用大柜五百方。又五千两收钱,该钱四千串,用柜四百方。而水陆脚价进纳,犹难计议。”疏入,命钱钞留各地方,而内库用银,则钱钞皆不入矣。<ref>《明书》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嘉靖四年(1525)复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ref>《明书》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天启时(1621—1627)给事中惠世扬复请造钞行用。<ref>《明书》卷八一《食货志·钞法》。</ref>思宗崇祯八年四月,给事中何楷亦以为请。<ref>《崇祯长编》。</ref>十六年六月召见桐城诸生蒋臣于中左门,臣言钞法申世扬说,其言曰:“经费之条,银钱钞三分用之,纳钱银买钞者,以九钱七分为一金,民间不用以违法论。岁造三千万贯,一贯价一两,岁可得银三千万两,不出五年,天下之金钱尽归内帑矣。”给事中马嘉植疏争之,不听。擢臣为户部司务,侍郎王鳌永、尚书倪元璐力主之。条议有十便十妙之说:一、造之之费省;二、行之之途广;三、赍之也轻;四、藏之也简;五、无成色之好丑;六、无称兑之轻重;七、革银匠之奸偷;八、杜盗贼之窥伺;九、钱不用而用钞,其铜可铸军器;十、钞法大行,民间货买可不用银,银不用而专用钞,天下之银竟可尽实内帑。帝大喜,特设内宝钞局,即刻造钞,立发仪制司所藏乡会中式朱墨二卷,与直省优劣科岁试卷,为钞质之赀本;押工部收领,限日搭厂,拨官选匠计工。如有阻其事者,法同十恶。辅臣蒋德璟言:“百姓虽愚,谁肯以一金买一纸。”帝不听。昼夜督造,募商发卖,无一人应者。又因局官言,取桑穰二百万斤于畿辅、山东、河南、浙江,德璟力争,帝留其揭不下。工部查二祖时典故,造钞工料纸六皮四,皮者桦皮也,产于辽东。有纸无皮,无从起工。乃令工部召商,工部仍以库洗为辞。正拟议间,得“流寇”渡河息,事遂已。次年而北都墟,明社覆。<ref>《明史》卷二五一《蒋德璟传》,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九《蒋臣奏行钞法》、《捣钱造钞》,花村看行侍者《谈往·捣钱造钞》。</ref> 与钞法有关者,除户口、食盐、钞关、商税以外,较重要者尚有俸给及赎法二事。 明代官员俸给,按正从品级分别规定,自正一品岁俸米一千四十四石至从九品六十石有差。俸给有本色折色,本色给米,折色则有银布胡椒苏木之类。洪武十三年(1380)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俸钞之制。<ref>《明史》卷八二《食货志·俸饷》。</ref>永乐元年(1403)令在京文武官一品二品四分支米,六分支钞;三品四品米钞中半兼支;五品六品六分米,四分钞;七品八品八分米,二分钞。每米一石折钞十贯。宣德八年定每俸米一石折钞十五贯;折俸布一匹折钞二百贯,嘉靖七年改定为折银三钱。如正一品岁该俸一千四十四石,内本色俸三百三十一石二斗,折色俸七百一十二石八斗。本色俸内除支来一十二石外,折银俸二百六十六石,折绢俸五十三石二斗,共该银二百四两八钱二分。折色俸内折布俸三百五十六石四斗,该银一十两六钱九分二厘,折钞俸三百五十六石四斗,该本色钞七千一百二十八贯。总计正一品官岁得俸给全额为米一十二石,银二百十五两五钱一分二厘,钞七千一百二十八贯。正七品官岁该俸九十石,内本色俸五十四石,折色俸三十六石。本色俸内除支米一十二石外,折银俸三十五石,折绢俸七石,共该银二十六两九钱五分。折色俸内折布俸一十八石,该银五钱四分,折钞俸一十八石,该本色钞三百六十贯。总计正七品官岁得俸给全额为米一十二石,银二十七两四钱九分,钞三百六十贯。在外文武官俸,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每米一石折钞二贯五百文,宣德八年(1433)增为十五贯,正统六年(1441)又增为二十五贯<ref>《大明会典》卷三九《俸给》。</ref>,成化七年(1471)从户部尚书杨鼎请,以甲字库所积之绵布,以时估计之,阔白布一匹可准钞二百贯,请以布折米,仍视折钞例,每十贯一石。先是折俸钞米一石钞二十五贯,渐减至十贯,是时钞法不行,钞一贯值二三钱,是米一石仅值钱二三十文,至是又折以布,布一匹时估不过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则是米一石仅值十四五钱也。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后遂为常例。<ref>《明宪宗实录》成化七年十月丁丑条,《日知录》卷一二《俸禄》条引《明史》卷八二《食货志·俸饷》。</ref> 赎罪之法以纳钞为本。永乐十一年令死罪情轻者斩罪赎钞八千贯,绞罪及榜例死罪六千贯,流徒杖笞纳钞有差。宣德二年(1427)定笞杖罪囚每十赎钞二十贯,徒流罪名每徒一等折杖二十,三流并折杖一百四十,其所罚钞悉加笞杖所定。景泰元年(1450)增为二百贯,每十以二百贯递加,至笞五十为千贯;杖六十千八百贯,每十以三百贯递加,至杖百为三千贯。天顺五年(1461)令罪囚纳钞,每笞十钞二百贯,余四笞递加百五十贯;至杖六十增为千四百五十贯,余杖各递加二百贯。弘治十四年(1501)定折收银钱之制,每杖百应钞二千二百五十贯,折银一两,每十以二百贯递减,至杖六十为银六钱;笞五十应减为钞八百贯,折银五钱,每十以百五十贯递减,至笞二十为银二钱,笞十为钞二百贯,折银一钱。正德二年(1507)定钱钞兼收之制,如杖一百应钞二千二百五十贯者,收钞千一百二十五贯,钱三百五十文。嘉靖七年(1528)更定凡收赎者每钞一贯折银一分二厘五毫,如笞一十赎钞六百文,则折银七厘五毫,以罪重轻递加折收赎。此有明一代赎罪钞法之大概也。然罪无一定,而钞法则日久日轻,赎罪钞数因亦随之递增,至弘治而钞竟不可用,遂开准钞折银之例,赎法步钞法之变而变,终则实纳银而犹存折钞之名,则以祖制不敢废也。<ref>《明史》卷九三《刑法志·赎刑》。</ref> 元承金制,铸银五十两为一锭。元钞从银,故亦以五十贯或五十两为一锭,钞二锭值银一锭,钞二贯或二两值银一两。<ref>详《元代之钞法六·释锭》。</ref>明钞则以钱相权,钞一贯值钱千文,银一两,四贯为金一两。钱五贯或五千文为一锭。《明史·食货志》云,嘉靖三十二年(1553)铸洪武至正德九号钱,每号百万锭,嘉靖钱千万锭,一锭五千文。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疏言:“工部题议制钱二万锭,该钱一万万文。”<ref>《张文忠公集》奏疏八《请停止输钱内库供赏疏》。</ref>天启时户部尚书侯恂言:“收钱每五千文为一锭。”<ref>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三八。</ref>以明代后期之史实推之,则明初之钱锭亦必为五千文可决也。因之钞亦以五贯为一锭。王世贞曰:“钞一锭为五贯,贯直白金一两。”<ref>《弇山堂别集》卷一四。</ref>顾炎武记漳州府田赋亦云“钞五贯为一锭”,可证也。<ref>《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ref>钞锭之上为块,每钞一张为一贯,每千张即千贯为一块,见嘉靖初御史魏有本《论钞法疏》,详前文。 {{right|原载《人文科学学报》二卷一期,1943年<br />1943年4月19日于昆明瑞云巷三号}} <references /> == 《明史》小评 == 在官修之正史中,自来学者多推崇《明史》,以为“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唯《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ref>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ref>。理由是(一)修史时间极长,从康熙十八年至乾隆四年,历时凡六十年<ref>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清修《明史》起顺治二年,未几罢。至康熙十八年始开馆重修,规模极大。</ref>;(二)纂修者多系一时专门学者,如朱彝尊、毛奇龄、汤斌、吴志伊、汪琬、万斯同、姜宸英、刘献廷、李清等——遗老如黄宗羲,顾炎武虽被罗致而不就,但亦与有相当关系<ref>《鲒埼亭集》卷一一《梨洲先生神道碑文》,卷一二《亭林先生神道表》。</ref>;(三)立传存大体<ref>《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ref>;(四)去前朝未远,故事原委,多得其真<ref>《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条。</ref>;(五)事详文简。 反面的批评以为《明史》不能算尽善尽美,因为(一)清帝钳禁太甚,致事多失实;(二)因学派门户之偏见,致颠倒失实;(三)搜访之漏落;(四)明清关系多失真相<ref>参看孟森《清朝前纪》及故宫博物院《明清史料》。</ref>;(五)弘光迄永历之终,事多失实。<ref>《国学论丛》一卷四期,陈守实《明史抉微》。</ref> 其他褒扬的和贬责的批评,百数十年来聚讼纷纭,而大要不过如上二说。关于《明史》本身的评价和缺失,在这篇短文中我们不能一一详论。我在此所要指出的是《明史》不是一部完好可读的史籍。我们纵不能把它重新改造,至少也应该用清儒治学的精神,替它再逐一校勘一遍,补缺正误,方不致贻误学者。 《明史》因修纂时间过长,从顺治二年数起有九十五年,如从康熙再开史局数起也有六十几年。中间不知道更换了多少总裁,多少批纂修。不由一手始终其事,所以纪传志表,往往抵牾。并且卷帙过多,替它逐一审校一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如将一切明代史籍,清人传述,和汤斌、尤侗、汪琬、朱彝尊、杨椿、毛奇龄一班人所撰的史稿,黄宗羲、全祖望、王夫之一班人所撰的诗文集,和《明史》一一互校,便可发现《明史》有若干部分有脱文断句,有若干部分有讹字误文,有若干部分重复,有若干部分漏落。这些小问题向来不被人注意,粗心一下读过去也就算了。可是我们如要可信的史实,要利用这些史料时,便非先费一番工夫,做几次辛苦的校读工作不可。 为要引起一般学者对这一小问题的兴趣,以下试约略举出几条《明史》中较为显著的错误,作为例证。 === (一)脱文 === 卷二八五《赵壎传》附《乌斯道传》:“傅恕字如心,鄞人,与同郡乌斯道、郑真皆有文名……斯道字继善,慈溪人……子缉亦善诗文,洪武四年举乡试第一,授临淮教谕,入见赐之宴,赋诗称旨,除广信教授,自号荥阳外史。”这一段小传,我们如不参校旁书,便一辈子也不会明白它的错误,以为荥阳外史即是乌缉的别号,“子缉”下一段都是乌缉的传文了。但试一检王鸿绪《明史稿》<ref>《明史稿》五百卷原出万斯同手,殁后为王鸿绪所盗,攘为己撰。见全祖望《鲒埼亭集》、钱大昕《潜研堂集》、魏源《古微堂集》诸书。</ref>的传文,乌缉又作乌熙,“子缉亦善诗文”下“洪武四年举乡试第一”上有“真字千之”四字。这样一来,“洪武四年”以下一段便都成为郑真的小传,和乌氏父子毫不相干了。按张时彻《宁波府志·文学传·乌斯道传》:“子熙光,字缉之,为国子监丞,亦以诗文擅名。”《慈溪县志·文苑传》所载完全相同。由此可知斯道子名熙光,字缉之,《明史》作名缉固然错了,《明史稿》作名熙也不能算不错。《明史稿》“真字千之”四字是承上文“与同郡乌斯道、郑真皆有文名”说的。《明史》疏忽,落此四字,便张冠李戴<ref>郑真字千之号荣阳外史的证据,是《四库总目》、《荣阳外史集》七十卷(两淮盐政采进本)——明郑真撰。真字千之,鄞县人,成化《四明郡志》称其研穷六经,尤长于《春秋》。吴澄尝策以治道十二事,皆经史之隽永,真答之无凝滞。洪武四年乡试第一,授临淮教谕,升广信府教授。</ref>,闹了笑话。 === (二)错误 === 卷三《太祖本纪》三:“十五年十一月戊午置殿阁大学士,以邵质、吴伯宗、宋纳、吴沉为之。”故宫出版乾隆四十二年重纂《明史本纪》文同。按宋纳即宋讷,纳为讷之讹文。卷一三七有《吴讷传》。《吴伯宗吴沉传》同见卷一三七。王鸿绪《明史稿·本纪》三只说:“十一月戊午仿宋制置殿阁学士。”邵质不见《明史》及其他诸书,竟不知他到底是什么人。考王氏《明史稿·太祖本纪》的撰人是汤斌。检《拟明史稿》卷三:“戊午初置殿阁学士,以礼部尚书刘仲质为华盖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阁大学士,检讨吴伯宗为武英殿大学士,典籍吴沉为东阁大学士。”据此,邵质原作刘仲质。证以《明史》卷一百十一《七卿年表》,“洪武十五年二月壬戌刘仲质任礼部尚书,十一月改大学士”,再考北平图书馆所藏《太祖高皇帝实录》,“洪武十五年十一月始仿宋殿阁之制,置大学士官,同拜命者宋讷、吴伯宗、吴沉、刘仲质四人”,都足证明《明史本纪》所说的邵质实即刘仲质。《仲质传》附见《明史》卷一三六《崔亮传》: <blockquote>刘仲质字文质,分宜人。洪武初以宜春训导荐入京,擢翰林典籍,奉命校正《春秋本末》。十五年拜礼部尚书……是年冬改华盖殿大学士,帝为亲制诰文。</blockquote> 刘、仲、邵三字毫无瓜葛,这断不能委为当时手民之误。并且有《七卿年表》的本证在,我们实在想不出错误的由来。 === (三)事误 === 卷一三六《陶安传》:“安坐事谪知桐城,移知饶州。陈友定兵攻城,安召吏民谕以顺逆,婴城固守。援兵至,败去。”按《陶安传》出汪琬手,陈友定兵攻城一事,《汪氏传家集钝翁续稿》卷三八《陶安传》作“信州盗萧明攻饶安”。汤斌《拟明史稿》卷一,《太祖本纪》一:“至正二十五年冬十月癸丑,信州贼萧明犯饶州,知府陶安败之。”这一件事,《明史本纪》削去不书。考当时情势,陈友定据有八闽后,只有一次派兵攻明方的处州,被胡深打败,从此就关门自守,自顾还来不及,哪儿还有能力来向外发展,并且是越浙攻饶!朱国祯《开国臣传》亦作“信州贼萧明攻饶安”,就是汪琬撰史稿的根据。《明史》改作陈友定,显然是一个严重的错误。 === (四)重出 === 郑定事迹见卷二八六《林鸿传》:“郑定字孟宣,尝为陈友定记室。友定败,浮海亡交广间,久之还居长乐,洪武中征授延平府训导,历国子助教。”卷一二四《陈友定传》又说:“郑定字孟宣,好击剑,为友定记室。及败,浮海人交广间,久之还居长乐。洪武末累官至国子助教。”这两篇传文相差不过几个字,并出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六三《林鸿传》,不过省去历延平府训导下“历齐府纪善”五字而已。 === (五)矛盾 === 胡惟庸得罪被杀,党案牵连十几年,被杀的武官文臣知识分子富豪平民有好几万,是明初一件大事。不过他的获罪之由,却传闻异辞,莫衷一是。<ref>作者另撰有《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可参看。</ref>《明史》卷三二四《外国·占城传》以为“洪武十二年贡使至都,中书不以时奏。帝切责丞相胡惟庸汪广洋,二人遂获罪”。卷三二二《日本传》又以为“先是胡惟庸谋逆,欲借日本为助,乃厚结宁波卫指挥林贤,佯奏贤罪,谪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寻奏复贤职,遣使召之。密致书其王借兵助己。贤还,其王遣僧如瑶率兵卒四百余人诈称人贡,且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既至而惟庸败,计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谋也。越数年,其事始露,乃族贤而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意以防海为务”。这就是说,胡惟庸的罪状是谋反。其实,细按当时的记载,便可知这一段史迹出于太祖亲定的《大诰》,一面之词,不可信。况且遍查日本史乘和僧徒传记,就根本没有如瑶这个人。胡惟庸在十二年九月下狱,次年正月处刑。在这短时期中也不能做出这些布置。日本来华商舶,据日方记载和《名山藏》《吾学编》《皇明驭倭录》诸书,他们大多是海贼,好就做买卖,不好就沿海抢掠,带军器以防海贼为名,不算是一件违禁的事,用不着把它藏在大烛中。并且南京是当时首都,大都督府所在,四百多日本人也不济事!胡惟庸即使太笨,也不致笨到这个地步。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又说:“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至十八年李存义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讯得其状,逆谋益大著。”据此则通倭、通虏、谋反三事都发见在惟庸死后的几年中。那么,所谓胡党的罪案,到底是一些什么呢?又如封绩,《明史》说他是“故元遗臣”,其实,据当时的口供《昭示奸党录》所载,他不过是一个不识字的奴才,连北方都从来没有去过。一生没做过官,硬安排他是遗老,明史馆的纂修官未免太“神经过敏”了吧! === (六)简失 === 卷二八六《林鸿传》:“王偁字孟敭。父翰,仕元抗节死,偁方九岁,父友吴海抚教之。洪武中领乡荐,入国学,陈情养母。母殁,庐墓六年。永乐初用荐授翰林检讨,与修大典,学博才雄,最为解缙所重。后坐累谪交阯,复以缙事连及,系死狱中。”——详说王偁的事迹,于他父亲的事只以一语了之。在卷一二四《陈友定传》又附有王翰的小传:“王翰字用文,仕元为潮州路总管。友定败,为黄冠,栖永泰山中者十载。太祖闻其贤,强起之,自刎死。有子偁知名。”——述王翰事详细,于他的儿子王偁,也只带及一语。按这两传都出朱彝尊手。见《曝书亭集》卷六三《王偁传》,《王翰传》附及。《明史》把它分开来,以翰为元臣仕闽,故附《陈友定传》。以假有文名,故附入《文苑·林鸿传》中。互为详略,煞费苦心。可是我们如细读朱氏原传,则似《明史》务为简略,颇失史意。如原传“偁中洪武二十三年乡试”,《明史》简作“洪武中领乡荐”,把一肯定的史实简成模糊,简得没有道理。原传“留永福山中为道士者十年”,《明史》作“为黄冠,栖永泰山中者十载”,把道士译成黄冠,把年译成载,雅是雅了,可是有什么大道理呢!并且《明史》还把这一句改错了。《林鸿传》中明说“永福王偁”,参以原传,我们知道王偁以其父入闽故,所以占籍永福,则永泰山中为永福山中之讹明甚。 === (七)互异 === 关于海盗刘香的下落,《明史》卷二六五《施邦曜传》和卷二六〇《熊文灿传》不同。《施传》说:“刘香李魁奇横海上,邦曜絷香母诱之,香就禽。”《文灿传》则以为“郑芝龙合广东兵击香于田尾远洋,香胁(洪)云蒸止兵,云蒸大呼曰:‘我矢死报国,急击勿失!’遂遇害。香势蹙,自焚溺死”。 === (八)缺漏 === 关于两次纂修《元史》的纂修官,《明史》卷二八五《赵壎传》说:“三年重开史局,仍以宋濂、王祎为总裁,征四方文学士朱右、贝琼、朱廉、王彝、张孟兼、高逊志、李懋、李汶、张宣、张简、杜寅、殷弼、俞寅及壎为纂修官。先后纂修三十人,两局并与者壎一人而已。”按二年修《元史》之纂修官,据同传为汪克宽、胡翰、宋僖、陶凯、陈基、曾鲁、高启、赵访、张文海、徐尊生、黄箎、王锜、傅著、谢徽、傅恕、赵壎十六人。合三年之纂修官十四人为三十人。可是赵壎以一人而参与前后两次史局,实际上只能算是一人。所以两次的纂修官的总数,据《明史》只有二十九人,和三十人之数不合。 按所缺一人为王廉,朱彝尊《曝书亭集》卷六二有传:“王廉字希阳,青田人,侨居上虞,洪武二年用学士危素荐授翰林编修,明年与修《元史》。又明年偕典籍牛谅使安南还,改工部员外郎。固辞,出为渑池县丞。十四年擢陕右左布政使。无子,卒葬杭州之西山。”大约是当时馆臣不留心,偶然忘了王廉的名字,又无法凑成三十人,便把赵壎算成两人,抵三十人的数额了。 === (九)偏据 === 卷二八五《戴良传》:“太祖初定金华,命(良)与胡翰等十二人会食省中,日二人更番讲经史,陈治道。明年用良为学正,与宋濂叶仪辈训诸生。太祖既旋师,良忽弃官逸去。元顺帝用荐者言,授良江北行省儒学提举。良见时事不可为,避地吴中,依张士诚。久之,见士诚将败,挈家泛海抵登莱,欲间行归扩廓军。道梗,寓昌乐数年,洪武六年始南还,变姓名隐四明山,太祖物色得之。十五年召至京师,试以文,命居会同馆,日给大官膳,欲官之,以老疾固辞,忤旨。明年四月暴卒,盖自裁也。”此出黄存吾《闲中录》。《曝书亭集》卷六三《良传》与之多异。“元末以荐授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儒学提举。时太祖兵已定浙东,良乃避地吴中。久之挈家浮海至胶州,欲投扩廓军前,不得达,侨居昌乐。洪武六年变姓名隐四明山。十五年征入京……”这样说是戴良在洪武十五年前不但没有做过明朝的官,并且也没有见过太祖,始终是元遗臣。十五年后被征,强迫他投降做官,所以自杀明志。全祖望《九灵先生山房记》也力辩其仕明之诬,说良在十五年前和明绝无关系。竹垞谢山诸熟明代掌故,所说都有根据。《明史》却偏信一家之说,引为信史,这种不阙疑不求真的态度,实不足取。 === (十)字讹 === 卷二八三《湛若水传》:“湛氏门人最著者永丰李怀,德安何迁……怀字汝德,南京太仆少卿。”按李怀,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三八作吕怀,“号巾石,嘉靖壬辰进士,著有《律吕古义》《历考》《庙议》诸书”。《明史》卷二八二《唐伯元传》:“伯元受业于永丰吕怀。”卷二〇八《洪垣传》又附有吕怀小传:“吕怀,广信永丰人,亦若水高弟子,由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改春坊左司直郎,历右中允,掌南京翰林院事,每言王氏之良知与湛氏之礼认天理同旨,其要在变化气质,作《心统图说》以明之,终南京太仆少卿。”这样,《湛若水传》中之“李怀”可信为即《洪垣传》中之“吕怀”,李为吕之讹。揆以《明史》传中涉及另外一人,如这人有专传时,即以“自有传”了之,不更述其字号籍贯行历之例,这也不能不说是重传了。 {{right|原载《图书评论》第一卷第九期<br />1933年5月}} <references /> == 《明史》中的小说 == 《明史》所包括的时代从洪武元年到崇祯十七年(1368—1644),三百年。《明史》的纂修时期是从顺治二年到乾隆四年(1645—1739),前后约共百年。因此在研究《明史》的时候,我们应当知道这书所记载的是从十四世纪后半期到十七世纪上半期的史事,它的纂修人的时代却属于十七、十八两个世纪。历史的目的是求真。纂修人所采录的当然是他们所认为真确无疑的史料。以此就《明史》的史料而论,所记载的是十四世纪到十七世纪的社会史料,同时却也表明了十七、十八两个世纪的人对于同一时代思想的态度。 从小说演进的历史来看,秦汉间属于神话与传说时代(今所见汉人小说皆属伪托),六朝则多言鬼神及志怪,唐宋产生传奇文,题材多取材于男女间情事及通常生活,宋人又喜言怪异,元明间有讲史起,明人又喜谈神魔及人情小说,清代则流行讽刺、人情、狭邪、侠义、公案、谴责小说。大抵由非人而至人,又由人而至非人,恰如波涛起伏,随时代而异其趋向。若就史书而论,则除记人类活动外,实亦兼收志怪、鬼神诸非人的记载。虽数量有多寡不同之别,以大旨论,则在史书中,人与非人的记载,两千年来实有平行的趋势。且两者每互纠而不可分。 先就非人的鬼神、志怪而论,自秦汉间到我们所叙述的时代,甚至一直到我们自己所处的时代实属同一信仰时期。这信仰是“天人合一”,天地一大宇宙,人身一小宇宙,天人互相感应,最好的人的能耐就是“能明天人之际”。稍后鬼神果报之说输入,又和天人合一说混杂,形成一种奇怪的非驴非马式的信仰。例如名人或恶人的出生,必和天上的星辰或神祇有关。《明史》卷一四一《景清传》: <blockquote>一日早朝,(景)清衣绯怀刃入。先是日者奏异星赤色犯帝座甚急,成祖故疑清。及朝,清独着绯。命搜之,得所藏刃。</blockquote> 景清上应天上赤色异星,成祖则在天上亦有帝座。帝座下应人王,非人事所能挠,即所谓天命。卷二九九《周颠传》: <blockquote>太祖将征友谅,问曰:“此行可乎?”对曰:“可。”曰:“彼已称帝,克之不亦难乎?”颠仰首示天,正容曰:“天上无他座。”</blockquote> 若不应天象,即使成了大事,登了宝座,也还是为鬼神所不容,卷三〇九《李自成传》: <blockquote>自成谓真得天命,牛金星率贼众三表劝进,乃从之,令撰登极仪,诹吉日。及自成升御座,忽见白衣人长数丈,手剑怒视,座下龙爪鬣俱动,自成恐,亟下。铸金玺及永昌钱皆不就。</blockquote> 若名臣伟人则多为紫衣神降生,卷一八三《倪岳传》: <blockquote>倪岳,上元人。父谦奉命祀北岳,母梦绯衣人入室,生岳,遂以为名。</blockquote> 卷二八三《薛瑄传》: <blockquote>薛瑄,河津人。母齐梦一紫衣人谒见,已而生瑄。</blockquote> 或梦日而生,卷二八六《李梦阳传》: <blockquote>李梦阳,庆阳人。母梦日堕怀而生,故名梦阳。</blockquote> 或梦星而生,卷三〇九《李自成传》: <blockquote>李自成,米脂人。父守忠,无子,祷于华山,梦神告曰:“以破军星为若子。”已,生自成。</blockquote> 或梦神而生,卷三〇〇《李伟传》: <blockquote>李伟,神宗生母李太后父也。儿时嬉里中,有羽士过之,惊语人曰:“此儿骨相,当位极人臣。”嘉靖中,伟梦空中五色彩辇,旌幢鼓吹导之下寝所,已而生太后。</blockquote> 在李太后未出生前,她的父亲尚是孩子的时候已具必生太后的贵相。 卷一九五《王守仁传》: <blockquote>守仁娠十四月而生,祖母梦神人自云中送儿下,因名云,五岁不能言。异人拊之,更名守仁,乃言。</blockquote> 无心中说破异征,便被罚做哑子,若不遇见异人,也许明朝后期的历史要换一个样子了。 韩文是文彦博转生,卷一八六本传: <blockquote>生时父梦紫衣人抱送文彦博至于家,故名之曰文。</blockquote> 史可法则是文天祥转生,卷二七四本传: <blockquote>祖应元举于乡,官黄州知府,有惠政。语其子从质曰:“我家必昌。”从质妻尹氏有身,梦文天祥入其舍,生可法,以孝闻。</blockquote> 其生平亦约略相似。名臣伟人不但在未生前即已注定,并且即使在死时也必表现有异征。如王恕、雍泰死时均有雷霆之声,卷一八二《王恕传》: <blockquote>正德三年四月卒,年九十三。平居食啖兼人。卒之日少减,闭户独坐,忽有声若雷,白气弥漫,瞰之瞑矣。</blockquote> 卷一八六《雍泰传》: <blockquote>谨诛,复官致仕。年八十卒。卒时榻下有声若霆者。</blockquote> 杨爵则因名属鸟类,其先祖杨震曾有一段大鸟的故事。故其死时亦有大鸟之异。卷二〇九《杨爵传》: <blockquote>一日晨起,大鸟集于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blockquote> 或则死后为神,卷一四〇《道同传》: <blockquote>(同条朱亮祖不法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讪傲无礼状,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诛同,会同奏亦至,帝悟,以为同职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鲠可用,复使使宥之,两使者同日抵番禺,后使者甫到,则同已死矣。县民悼惜之,或刻木为主,祀于家,卜之辄验,遂传同为神云。</blockquote> 卷一六一《周新传》: <blockquote>(纪纲诬奏周新)后帝若见人绯衣立日中,曰“臣周新已为神,为陛下治奸贪吏”云。</blockquote> 若忠臣之死,则异征更多。小至蝇蚋,亦知此尸为忠臣而不敢近,且有烈风异云之异。卷二八九《孙燧传》: <blockquote>燧生有异质,两目烁烁夜有光。死之日,天忽阴惨,烈风骤起,凡数日,城中民大恐,走收两(燧与许逵)尸,尸未变,黑云蔽之,蝇蚋无近者。</blockquote> 卷一四二《陈彦回传》: <blockquote>张彦方龙泉人。应诏勤王,帅所部抵湖口被执,械至乐平斩之。枭其首谯楼,当暑月一蝇不集,经旬面如生,邑人窃葬之清白堂。</blockquote> 无知如犬虎,亦知对忠臣表敬意,卷二六三《朱之冯传》载野犬独不食其尸: <blockquote>贼至城下,总兵王承允开门入之,讹言贼不杀人,且免徭赋,则举城哗然皆喜,结彩焚香以迎。左右欲拥之冯出走,之冯斥之,乃南向叩头草遗表劝帝收入心励士节,自缢而死。贼弃尸濠中,濠旁犬日食人尸,独之冯无损也。</blockquote> 卷二七九《严起恒传》记虎负其尸出水且为营葬: <blockquote>孙可望将贺九仪怒,格杀起恒,投尸于江,时顺治八年二月也。起恒既死,尸流十余里,泊沙诸间,虎负之登崖,葬于山麓。</blockquote> 贺逢圣之死,且有神守其尸,卷二六四本传: <blockquote>贼陷武昌,执逢圣,叱曰:“我朝廷大臣,若曹敢无礼!”贼麾使去,遂投墩子湖死也。贼来自夏,去以秋云。大吏望衍以祭,有神梦于湖之人,我守贺相殊苦,汝受而视之,有黑子在其左手,其征是。觉而异之,俟于湖,赫然而尸出,验之果是,盖沉之百有七十日,面如生,以冬十一月壬子殓,大吏挥泪而葬之。</blockquote> 黄观妻及颜容暄之死,均有血影石之异。卷一四三《黄观传》: <blockquote>初,观妻投水时,呕血石上,成小影,阴雨则见,相传为大士像。僧舁至庵中,翁氏见梦曰:“我黄状元妻也。”比明,沃以水,影愈明,有愁惨状。后移至观祠,名翁夫人血影石,今尚存。</blockquote> 卷二九二《尹梦鳌传》: <blockquote>凤阳知府颜容暄囚服匿于狱,释囚获之,容暄大骂,贼杖杀之,血浸石阶,宛如其像,涤之不灭,士民乃取石立家,建祠奉祀。</blockquote> 即忠臣所书墨迹,亦复显示灵异。卷二九五《王励精传》: <blockquote>王励精官崇庆知州,十七年张献忠陷成都,州人惊窜。励精朝服北面拜,又西向拜父母。从容操笔书文天祥“成仁取义”四语于壁,登楼缚利刃柱间,而置火药楼下,危坐以俟,俄闻贼骑渡江,即命举火,火发,触刃贯胸而死。贼叹其忠,葬敛之。其墨迹久逾新,涤之不灭。后二十余年,州人建祀奉祀,祀甫毕,壁即颓,远近叹异。</blockquote> 忠臣之尸虽火亦不焚,卷二九二《王焘传》: <blockquote>王焘官随州知州。十年正月大贼奄至,且守且战,相持二十余日,无大风雪,守者多散。焘知必败,入署整冠带自经,贼焚其署,火独不及焘死所,尸直立不仆,贼望见骇走。已,觅州印,得之焘所立尺土下。</blockquote> 凡事皆有前定,生固有所自来,即生平遭遇及死法皆早已注定,不能强求或避免。如陆完事败谪戍福建靖海卫,其戍所已早见于梦中,卷一八七本传: <blockquote>初完尝梦至一山曰大武,及抵戍所,有山如其名,叹曰:“吾戍已久定,何所逃乎?”竟卒于戍所。</blockquote> 卷二九四《卢学古传》记朱士完之死节,已先见梦于其初举乡试时: <blockquote>有朱士完者,潜江举人。乡试揭榜夕,梦墨帜堕其墓门,粉书“乱世忠臣”四字。至是贼破承天,长驱陷潜江,士完被执,械送襄阳,道由泗港,啮指血书己尽节处,遂自经。贼所过焚毁,士完所题壁独存。</blockquote> 关永杰亦同,卷二九三本传: <blockquote>状貌奇伟,类世人所绘壮缪候像。崇祯四年会试入都,与侪辈游壮缪祠,有道士前曰:“昨梦神告,吾后人当有登第者,后且继我忠义,可语之。”永杰愕然颇自喜,已果登第,后官睢陈兵备佥事。陈州破,格杀数贼,身中贼刃而死。</blockquote> 人生不但完全被命定,无丝毫人的自由,而也在被祖宗的枯骨所束缚,人之所以为人,只在“听天由”。如卷二六二《汪乔年传》记李自成祖墓事: <blockquote>初,汪乔年之抚陕西也,奉诏发自成先家。米脂令边大受,河间静海(按当作任丘,《任丘县志》边大受作边大绶)举人,健令也。诇得其族人为县吏者,掠之,言:“去县二百里曰李氏村,乱山中十六家环而葬,中其始祖也。相传,穴仙人所定,圹中铁灯檠,铁灯不灭李氏兴。”如其言发之,蝼蚁数石,火光荧荧然,斵棺,骨青黑,被体黄毛,脑后穴大如钱,赤蛇盘,三四寸,角而飞,高丈许,咋咋吞日光者六七,反而伏。乔年函其颅骨腊蛇以闻,焚其余,杂以秽,弃之。</blockquote> 人能穷天人之变,明天人之际,即能前知。因为人身即一小宇宙,天之风云雷雨,即人之咳喘喜怒,人可由表情而探知其内心及举动,天亦可由其表情以究其意向。即数百年后事亦可预知,卷三〇记诸葛亮预言张献忠之死: <blockquote>成都东门外镇江桥回澜塔,万历中布政余一龙所修也。张献忠破蜀毁之,穿地取砖,得古碑,上有篆书云:“修塔余一龙,拆塔张献忠,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妖运终川北,毒气播川东,吹箫不用竹,一箭贯当胸。汉元兴元年,丞相诸葛孔明记。”清兵西征,献忠被射而死,时肃王为将。</blockquote> 程济预言燕兵叛变月日和祭碑除名,卷一四三《牛景先传》: <blockquote>程济朝邑人,有道术。惠帝即位,济上书言某月日北方兵起,帝谓非所宜言,逮至将杀之。济大呼曰:“陛下幸囚臣,臣言不验,死未晚。”乃下之狱,已而燕兵起,释之。</blockquote> 徐州之捷,诸将树碑纪功,济一夜往祭,人莫测。后燕王过徐,见碑大怒,趣左右椎之,再椎,遽曰:“止,为我录文来。”已,按碑行诛,无得免者。而济名适在椎脱处。 刘基且能预知飞炮及否,趣太祖易船。卷一二八本传: <blockquote>太祖自将救洪都,与陈友谅大战鄱阳湖,一日数十接。太祖坐胡床督战,基侍侧,忽跃起大呼,趣太祖更舟,太祖仓卒徙别舸,坐未定,飞炮击旧所御舟立碎,友谅乘高见之大喜,而太祖舟更进,汉军皆失色。</blockquote> 周颠能预知风时,多著灵异,明太祖是一个佛门弟子,也替他写一篇《周颠仙传》来张扬其事。卷二九九本传: <blockquote>太祖携之行,舟次安庆,无风,遣使问之,曰:“行则有风。”遂命牵舟进,须臾风大作,直抵小孤。</blockquote> 宇宙形成的元素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胜。如能明白这五个元素的生胜之理,也就可以决定未来的事和求得所需要的事。例如《刘基传》说: <blockquote>时湖中相持三日未决,基请移军湖口扼之,以金木相犯日决胜,友谅走死。</blockquote> 大旱则决滞狱即可以致雨(同上): <blockquote>大旱,请决滞狱,即命基平反,雨随注。</blockquote> 卷一八〇《汪奎传》: <blockquote>汪舜民官福建按察使,岁旱,祷不应,躬莅临福州狱,释枉击轻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狱,遂大雨。</blockquote> 通常的方法是祈祷于神。卷二八一《汤绍恩传》: <blockquote>汤绍恩官绍兴知府。岁大旱,徒步祷烈日中,雨即降。</blockquote> 《丁积传》: <blockquote>官新会知县。岁大旱,筑坛圭峰顶,昕夕伏坛下者八日,雨大澍,而积遂得疾以卒。</blockquote> 卷二六七《马从聘传》: <blockquote>耿荫楼天启中任临淄知县,久旱,囚服暴烈日中,哭于坛,雨立澍。摄寿光,祷雨如临淄。</blockquote> 卷一六二《杨瑄传》: <blockquote>山东旱饥盗起,改盛颐为左都御史往抚。颐至,露祷,大雨霑溉,槁禾复苏。</blockquote> 卷一八一《方克勤传》: <blockquote>永嘉侯朱亮祖尝率舟师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祷于神,天忽大雨,水深树尺,舟遂达,民以为神。</blockquote> 清官祈雨最灵,一求就下,成为求雨专家。卷二六三《蔡懋德传》: <blockquote>官井陉兵备。旱,懋德祷即雨,他乡争迎以祷,又辄雨。</blockquote> 卷二九一《彦胤绍传》: <blockquote>陈三接知河间县,岁旱饥,人相食。三接至,雨即降。</blockquote> 也有用威吓当时城隍神的手段以致雨者,卷二五九《熊廷弼传》: <blockquote>岁大旱,廷弼行部金州,祷城隍神,约七日雨,不雨毁其庙。及至广宁,逾三日,大书白牌封剑,使使往斩之,未至,风雷大作,雨如注,辽人以为神。</blockquote> 卷三六六《王章传》: <blockquote>出按甘肃,两河旱。章檄城隍神:“御史受钱或戕害人,神殛御史毋虐民。神血食兹土,不能请上帝苏一方,当奏天子易尔位。”檄焚,雨大注。</blockquote> 在遇到他们所认为不能解决的事,如水灾、蝗灾、虎灾、痼疾等情形的时候,唯一的方法也只是向神祈祷,求神恩惠。如卷二六一《邱民仰传》: <blockquote>官东安知县。河啮,岁旱蝗,为文祭祷,河他徙,蝗亦尽。</blockquote> 一祷之力,竟能使河徙故道,真是太便宜的事!卷二八一《谢子襄传》: <blockquote>子襄治处州,声绩益著。郡有虎患,岁旱蝗,祷于神,大雨二日,蝗尽死,虎亦遁去。</blockquote> 《汤绍恩传》: <blockquote>绍恩遍行水道,至三江口,见两山对峙,喜曰:“此下必有石根,余其于此建闸乎?”募善水者探之,果有石脉横亘两山间,遂兴工,先投以铁石,继以笼盛甃屑沉之,工未半,潮冲荡不能就,怨濙烦兴,绍思不为动,祷于海神,潮不至者累日。工遂竣。</blockquote> 日照民江伯儿祷神求疗母疾,甚至杀子以祀。卷二九六《沈德四传》: <blockquote>日照民江伯儿母疾,割肋肉以疗,不愈,祷岱岳神;母疾瘳,愿杀子以祀,巳果瘳,竟杀其三岁儿。</blockquote> 在神祇中也有像《史记》所描写的那种游侠一流的人物,见了忠臣孝子节妇一流人遭了不幸时,便自动地出来帮忙。卷二八九《花云传》: <blockquote>云被执,妻郜赴水死,侍儿孙瘗毕,抱其三岁儿行,被掠至九江。孙夜投渔家,脱簪珥属养之,乃汉兵败,孙复窃儿走渡江、遇偾军,夺舟弃江中,浮断木入苇洲,采莲实哺儿,七日不死,夜半有老父雷老挈之行,逾年达太祖所,抱儿拜泣,太祖亦泣,置儿膝上曰:“将种也。”赐雷老衣,忽不见。</blockquote> 卷三〇二《李孝妇传》的神僧,也是成功不居和雷老同一行径: <blockquote>李孝妇名中姑,适江西桂廷凤。姑邓患痰疾将不起,妇涕泣忧悼,闻有言乳肉可疗者,心识之。一日煮药,献香祷灶神,自割一乳,昏仆于地,气已绝,廷凤呼药不至,出现见血流满地,大惊呼救,倾骇城市,邑令长皆诣其庐,命亟治,俄有僧踵门曰:“以室中蕲艾傅之,即愈。”如其言,果苏,比求僧不复见矣。乃取乳和药奉姑,姑竟获全。</blockquote> 神或从梦中指示,做义务医生,卷二九四《徐学颜传》: <blockquote>母疾,祷于天,请以身代。夜梦神从授药,旦识其形色广觅之,得荆沥,疾遂愈。</blockquote> 或指示窖藏,使节妇不致饿死。卷三〇二《玉亭县君传》: <blockquote>万历二十一年河南大饥,宗禄久缺,纺织三日,不得一餐,母子相持恸哭。夜分梦神语曰:“汝节行上闻于天,当有以相助。”晨兴,母子述所梦皆符,颇怪之。其子曰:取屋后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钱数百,自是每掘辄得钱。一日,舍旁地陷,得石炭一窖,取以供爨,延两月余,官俸亦至。</blockquote> 或指示孝子以父兄所在,使得完聚。卷二九七《赵重华传》: <blockquote>七岁时,父廷瑞游江湖间久不返,重华长谒郡守请路引,榜其背曰万里寻亲……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问其故,笑曰:“汝父客无锡南禅寺中。”语讫忽不见,重华急趋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与恸哭,留数日乃还云南。</blockquote> 《丘绪传》: <blockquote>绪生母黄,为嫡余所逐,不相闻已二十年。一夕,梦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鳌寺前。”辗转追寻,卒得母迎归,备极孝养。(节录)</blockquote> 王原之寻得其父,则靠神祠一梦,得人解释: <blockquote>正德中父珣以家贫役重逃去,既娶,号泣辞母去,遍历山东南北,去来者数年。一日渡海至田横岛,假寐神祠中,梦至一寺,当午炊莎和肉羹食之。一老父至,惊觉,原告之梦,请占之,老父曰:“若何为者。”曰:“寻父。”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求诸南方,父子其会乎。”原喜谢去,而南逾洺漳至辉县带山,有寺曰梦觉,原心动,入访之,其父果在。</blockquote> 黄玺之寻得其兄,亦靠神示: <blockquote>兄伯震商十年不归。玺出求之,经行万里不得踪迹,最后至衡州,祷南岳庙,梦神人授以“缠绵盗贼际,狼狈江汉行”二句,一书生告之曰:“此杜甫《春陵行》诗也。春陵今道州,曷往寻之。”玺从其言,果得伯震以归。</blockquote> 孝肃皇后之寻得失去之弟,系由伽蓝神梦示,且与英宗同时梦见。卷三〇〇《周能传》: <blockquote>先是孝肃有弟吉祥,儿时出游去为僧,家人莫知所在,孝肃亦若忘之。一日梦伽蓝神来言:“后弟今在某所。”英宗亦同时梦。旦遣小黄门以梦中言物色,得之报国寺伽蓝殿中。</blockquote> 施邦曜之作兽吻,亦由神示。卷二六五本传: <blockquote>魏忠贤欲困之,使拆北堂,期五日,适大风拔屋,免谯责。又使作兽吻,仿嘉靖间制,莫考,梦神告之,发地得吻,嘉靖旧物也。忠贤不能难。</blockquote> 遇有人间不平事时,天亦表示意见,如卷三〇七《门达传》: <blockquote>逯杲所遣校尉诬宁府戈阳王奠槛母子乱。帝遣官往勘,事已白。靖王奠槛等亦言无左验。帝怒责果,果执如初,帝竟赐奠槛母子死。方舁尸出,大雷雨,平地水数尺,人咸以为冤。</blockquote> 有时且采积极行动,卷三〇二《马氏传》: <blockquote>马氏年十六归诸生刘濂,十七而寡,翁家甚贫,利其再适,必欲夺其志……阴纳沈氏聘,其姑诱与俱出,令女奴抱持纳沉舟,妇投河不得,疾呼天救我,须臾风雨昼晦,疾雷击舟,欲覆者数四,沈惧,乃旋舟还之。</blockquote> 甚至为人复仇,卷三〇一《姚孝女传》: <blockquote>招远有孝女不知其姓。父采石南山,为蟒所吞。女哭之,愿见父尸同死,俄倾大雷电击蟒堕女前,腹裂见父尸,女负土掩,触石而死。</blockquote> 鬼的灵异也不下于神,死后的性情完全和生前无异,且能附身人体和人对话。卷一六五《毛吉传》是一个好例子: <blockquote>方吉出军时,赍千金犒,委驿丞余文司出入,已用十之三。吉既死,文悯其家贫,以所余金授吉仆,使持归治丧。是夜,仆妇忽坐中堂作吉语,顾左右曰:“请夏宪长来。”举家大惊,走告按察使夏壎,壎至,起揖曰:“吉受国恩,不幸死于贼。今余文以所遗官银付吉家,虽无文簿可考,吉负垢地下矣。愿亟还官,无污我。”言毕仆地,顷之始苏。于是归金于官。</blockquote> 亦能报生前之仇,卷一七三《范广传》: <blockquote>广与石亨、张轨不相能。及英宗复辟,亨、轨恃夺门功,诬广党附于谦,谋立外藩,遂下狱论死。明年春轨早朝还,途中为拱揖状,左右怪问之,曰“范广过也”。遂得疾不能睡,痛楚月余而死。</blockquote> 卷一六二《尹昌隆传》: <blockquote>吕震数陷昌隆,谷王谋反事发,以王前奏昌隆为长史,坐以同谋,诏公卿杂问,昌隆辩不已,震折之,狱具,置极刑死,夷其族。后震病且死,号呼尹相,言见昌隆守欲杀之云。</blockquote> 《刘球传》: <blockquote>球下诏狱,(王振)属指挥马顺杀球,顺深夜携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卧,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颈断,体犹植,遂支解之,瘗狱户下。顺有子病久,忽起捽顺发,拳且击之曰:“老贼,令尔他日祸逾我,我刘球也。”顺惊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球死数年,英宗北狩,振被杀,朝士立击顺,毙之。</blockquote> 《列女传二》记蔡烈女死后拘凶人自首事: <blockquote>蔡烈女,少孤,与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优,官怪问故,贼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blockquote> 《列女传三》又记刘烈女死后报仇的直事: <blockquote>刘烈女,钱塘人。少字吴嘉谏。邻富儿张阿官屡窥之,一夕缘梯入,女呼父母共执之,将讼官,张之从子倡言刘女诲淫,缚人取财,人多信之。女呼告父曰:“贼污我名,不可活矣。我当诉帝求直耳。”即自缢,盛暑待验,暴日下无尸气。嘉谏初惑人言不哭,徐察之,知其诬也,伏尸大恸,女目忽开,流血泪数行,若对泣者。张延讼师丁二执前说,女傅魂于二曰:“若以笔污我,我先杀汝。”二立死。时江涛震吼,岸土裂崩数十丈,人以为女冤所致,有司遂杖杀阿官及从子。</blockquote> 子孙有危祸时,其祖宗之鬼不能挽回,聚哭暗中,卷一八八《蒋钦传》: <blockquote>钦复草疏劾刘瑾,方属草时,灯下微闻鬼声,钦念疏上且掇奇祸,此殆先人之灵欲吾寝此奏耳。因整衣冠立曰:“果先人,盍厉声以告。”言未已,声出壁间,益凄怆,钦叹曰:“业已委身,义不得顾私,使缄默负国,为先人羞,不孝孰甚。”复坐奋笔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声道止。</blockquote> 卷一八九《何遵传》: <blockquote>林公黼夜草疏时,闻暗中泣叹声,不顾。</blockquote> 或指示出自己死处,使其子孙得以觅骨安葬。卷一三四《王溥传》: <blockquote>初溥未仕时,奉母叶氏避兵贵溪,遇乱与母相失,凡十八年。尝梦母若告以所在。至是从容言于帝,请归省坟墓,许之,且命礼官具祭物。溥率士卒之贵溪,求不得,昼夜号泣。居人吴海言:夫人为贼逼,投井中死矣。薄求得井,有鼠自井出,投溥怀中,旋复入井,汲井索之,母尸在焉,哀呼不自胜,乃具棺敛,即其地以葬。</blockquote> 卷二八五《丁鹤年传》: <blockquote>丁鹤年,回族人。至正壬辰武昌被兵,鹤年年十八,奉母走镇江,母殁,盐酪不入口者五年。避地四明……及海内大定,牒请还武昌,而生母已道阻前死,瘗东村废宅中,鹤年恸哭行求。母告以梦,乃啮血泌骨,敛而葬焉。</blockquote> 卷二九六《李德成传》: <blockquote>幼丧父。元末,年十二,随母避寇至河滨,寇骑迫,母投河死。德成长,娶妇王氏,抟土为父母像,与妻朝夕事之。方严冬大雪,冰坚至河底,德成梦母曰:“我处冰下,寒不得出。”觉而大恸,旦与妻徒跣行三百里抵河滨,卧冰七日,冰果融数十丈,恍惚若见其母,而他处坚冻如故。久之乃归。</blockquote> 在幼稚的农业社会中,农人不敢有什么奢望。他们唯一的安慰只是在一个安定的环境中能本分地过活着。只要能活,吃苦也是本分。在积极方面,他们唯一的希望是能使农产品丰收,不遭什么天灾人患的困厄,因此一遇到旱灾、水灾,地方上的父母官唯一的办法便是把这责任交给神。只要地方官真能像样地玩一套求神许愿的把戏,机会碰得巧,灵,这一方的老百姓得救,这一地方官也就成了理想的好官,“万家生佛”。居多是神道不给面子,不灵,这一方的老百姓就遭了殃,只好吃草根树皮捧着肚子过日子,反正老天爷要这样,活该挨饿,没办法。在消极方面,老百姓唯一的希望是能过平平安安的日子。一遭了不幸的事,非得打官司不可的时候,他们需要一个像包龙图那样的清官,能一是一,二是二,把案子断清楚,只要不受冤,不吃亏,也就心满意足,愿意这好官永远不离开。在官的方面,碰到没办法的旱、水灾,唯一的办法是求神,在碰到没办法的疑案的时候,唯一的办法也是求神,或者找一个兆头去猜谜。反正判错了案子,大不了丢官,碰巧判准,还可以得一个好名声。求神,又不费脑力,又省事,又显得勤劳,又对老百姓的脾胃,真是一个做官的好办法。 老百姓理想的好官是清官,是包龙图,因此能判案能求神的好官也特别多,下面所引的一些就是那时代的公案。能判案的官分两级,第一级是人官,用一切人事所及的方法去察情,观色,分析,研究,决定所受理案件的是非。第二级是神官。人官所认为办不了的事,才去请教神官。例如卷二八九《黄宏传》: <blockquote>知万安县。民好讼,讼辄祷于神。宏毁其祠曰:“令在,何祷也。”讼至辄片言折之。</blockquote> 民不祷于人官而先祷于神官,这是越诉。人官所能解决的公案不应诉于神官。人官判案的方法有凭主观的方法,察情观色以定罪人之是非者,如卷一四〇《王观传》: <blockquote>杨卓……官广东行省员外郎。田家妇独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乱之,妇不从,被杀。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曰:“卒人众,必善恶异也,可尽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视久之,指两卒曰:“杀人者汝也。”两卒大惊,服罪。</blockquote> 卷一五〇《刘季篪传》: <blockquote>河南逆旅朱、赵二人异室寝,赵被杀,有司疑朱杀之,考掠诬服。季篪独曰:“是非夙仇,且其装无可利。”缓其狱,竟得杀赵者。</blockquote> 卷一五八《章敞传》: <blockquote>山西盗发,捕逮数百人。敞察其冤,留词色异者一人,余悉遣生。明日讯之,留者盗,余非也。</blockquote> 卷一五九《刘孜传》: <blockquote>邢宥出巡福建。民十人被诬为盗,当刑呼冤,宥为缓之,果得真盗。</blockquote> 《杨继宗传》: <blockquote>善辨疑狱。河间获盗,遣里民张文、郭礼送京师。盗逸,文谓礼曰:“吾二人并当死,汝母老,鲜兄弟,以我代盗,庶全汝母子命。”礼泣谢,从之。文桎梏诣部,继宗察非盗,竟辨出之。</blockquote> 雍泰刚廉强直,亦以折狱名。卷一八六本传: <blockquote>民妾亡去,妾父讼其夫密杀女匿尸湖石下。泰诘曰:“彼密杀汝女,汝何以知匿所?且此非两月尸,必汝杀他人女,冀得赂耳。”一考而服。</blockquote> 和谢士元的辨田券,都是应用科学的考证方法。卷一七二《张瓒传》: <blockquote>谢士元长东人。天顺七年擢建昌知府。地多盗为军将所庇。士元以他事持军将,奸发辄得。民怀券讼田宅,士元叱曰:“伪也,券今式,而所讼乃二十年事。”民惊服,讼为衰止。</blockquote> 客观地凭物证人证的综合结果以决是非。卷一五〇《刘季篪传》: <blockquote>民有为盗所引者,逮至,盗已死,乃召盗妻子使识之,听其辞,诬也,释之。</blockquote> <blockquote>扬州民家,盗夜入杀人,遗刀尸旁,刀有记识,其邻家也,官捕鞫之,邻曰:“失此刀久矣。”不胜掠,诬服。季箎使人怀刀就其里潜察之,一童子识曰:“此吾家物。”盗乃得。</blockquote> 《虞谦传》: <blockquote>严本官大理寺正。苏州卫卒十余人夜劫客舟于河西务,一卒死,惧事觉,诬邻舟解囚人为盗,其侣往救见杀,皆诬服。本疑之曰:“解人与囚同舟,为盗,囚必知之。”按验果得实,遂抵卒罪。</blockquote> 卷一五八《鲁穆传》: <blockquote>漳民周允文无子,以侄为后,晚而妾生子,因析产与侄,属以妾子。允文死,侄言儿非叔子,逐去,尽夺其资。妾诉之。穆召县父老及周宗族密置妾子群儿中,咸指儿类允文,遂归其产。民呼“鲁铁面”。</blockquote> 卷一六一《周新传》: <blockquote>(浙江)冤民系久,闻新至,喜曰:“我得生矣!”至果雪之。初,新入境,群蚋迎马头,迹得死人榛中,身系小木印。新验印,知死者故布商,密令广市布,视印文合者捕鞫之,尽获诸盗……一商暮归,恐遇劫,藏金丛祠石下,归以语其妻。旦往求金不得,诉于新。新召商妻讯之,果商妻有所私。商骤归,所私尚匿妻所,闻商语,夜取之。妻与所私皆论死。其他发奸摘伏,皆此类也。</blockquote> 周忱、戚贤则均以机警决狱,卷二〇八《戚贤传》: <blockquote>归安县有萧总管庙,报赛无虚日。会久旱,贤祷不验,沉木偶于河。居数日,舟过其地,木偶跃入舟,舟中人皆惊,贤徐笑曰:“是特未焚耳。”趣焚之,潜令健隶入岸旁社,诫之曰:“水中人出,械以来。”已,果获数人。盖奸民募善泅者为之也。</blockquote> 卷一五三《周忱传》: <blockquote>性机警,尝阴为册记阴晴风雨。或言某日江中遇风失米,忱言是日江中无风。其人惊服。有奸民故乱其旧案尝之,忱曰:“汝以某时就我决事,我为汝断理,敢相绐耶。”</blockquote> 人官如能不畏豪强,替百姓申冤理枉,则往往因此知名。卷一七七《李秉传》: <blockquote>官延平推官。沙县豪诬良民为盗而淫其室,秉捕治豪,豪诬秉坐下狱。副使侯轨直之,论豪如法。由是知名。</blockquote> 卷一八一《张淳传》: <blockquote>授永康知县。吏民素多奸黠,连告罢七令。淳至,日夜阅案牍,讼者数千人,剖决如流,吏民大骇,服,讼浸减。凡赴控者,淳即示审期,两造如期至,片晷分析无留滞,乡民裹饭一包即可毕讼,因呼为“张一包”,谓其敏断如包拯也。</blockquote> 《明史》告诉我们张淳捕盗的两个著例: <blockquote>巨盗卢十八剽库金,十余年不获。御史以属淳,淳刻期三月必得盗,而请御史月下数十檄。及檄累下,淳阳笑曰:“盗遁久矣,安从捕!”寝不行。吏某妇与十八通,吏颇为耳目,闻淳言以告十八,十八意自安。淳乃令他役诈告吏负金,系吏狱,密召吏责以通盗死罪,复教之请以妇代系,而己生营赀以偿。十八闻,亟往视妇,因醉而擒之。及报御史,仅两月耳。</blockquote> 久之,以治行第一赴召去永,甫就车,顾其下曰:“某盗已事,去此数里,可为我缚来。”如言迹之,盗正濯足于河,系至,盗伏辜。永人骇其事,谓有神告,淳曰:“此盗捕之急则遁,今闻吾去乃归耳。以理卜,何神之有!” 其最为社会及后人所乐道者是人官的微行,人官变服装成一种职业人的模样,私自下乡去探案,察访。卷二八一《周济传》: <blockquote>正统初,擢御史,大同镇守中官以骄横闻,敕济往廉之。济变服负薪入其宅,尽得不法状还报,帝大嘉之。</blockquote> 周新的微行入狱一事,尤为后来公案小说所本,卷一六一本传: <blockquote>新微服行部,忤县令,令欲拷治之,闻廉使且至,系之狱。新从狱中询诸囚,得令贪污状,告狱吏曰:“我按察使也。”令惊谢罪,劾罢之。</blockquote> 周忱久抚江南,亦以微行民间为人著称,卷一五三本传: <blockquote>既久任江南,与吏民相习若家人父子。每行村落,屏去驺从,与农夫饷妇相对,从容问所疾若,为之商略处置……暇时以匹马往来江上,见者不知其为巡抚也。</blockquote> 次之是神官的决狱,有几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人官不能解决,因而乞灵于神,卷一六一《张昺传》记虎来伏罪事: <blockquote>寡妇唯一子,为虎所噬,诉于昺。昺期五日,乃斋戒祀城隍神。及期,二虎伏庭下,昺叱曰:“孰伤吾民,法当死。无罪者去。”一虎起敛尾去,一虎伏不动,昺射杀之,以畀节妇,一县称神。</blockquote> 卷二八一《李骥传》记狼来伏罪: <blockquote>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骤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blockquote> 《谢子襄传》记城隍神获盗事: <blockquote>有盗窃官钞,子襄檄城隍神。盗方阅钞密室,忽疾风卷堕市中,盗即伏望。</blockquote> 又记黄信中事亦同: <blockquote>盗杀一家三人,狱久不决,信中祷于神,得真</blockquote> <blockquote>盗,远近称之。</blockquote> 卷二三四《马经纶传》记神遣蝴蝶指示真盗: <blockquote>林培为新化知县。民有死于盗者不得,祷于神,随蝴蝶所至获盗,时惊为神。</blockquote> 卷二三三《谢延赞传》: <blockquote>谢相为东安知县。奸人杀四人弃其尸,狱三年不决,相祷于神,得尸所在,狱遂成。</blockquote> 《张昺传》所记邪神妖巫数事尤怪异: <blockquote>昺性刚明,善治狱,有嫁女者,及婿门而失女,互以讼于官,不能决。昺行邑界,见大树妨稼,欲伐之,民言树有神巢其巅,昺不听,率众往伐,有衣冠三人拜道左,昺叱之,忽不见,比伐树,血流出树间,昺怒,手斧之,卒仆其树,巢中堕二妇人,言狂风吹至楼上,其一即前所嫁女也。</blockquote> 妖巫不怕刑笞,只有官印能治他: <blockquote>有巫能隐形,淫人妇女,昺执巫痛杖之,无所苦,已,并巫失去。昺驰缚以归,印巫背鞭之,立死。</blockquote> 卷一六〇《石璞传》又记猜谜获盗事: <blockquote>璞善断疑狱。民娶妇,三日归宁,失之,妇翁讼婿杀女,诬服论死。璞祷于神,梦神示以麦字。璞曰:“麦者两人夹一人也。”比明,械囚趣行刑,未出,一童子窥门屏间,捕入则道士徒也。叱曰:“尔师令尔侦事乎?”童子首实,果二道士匿妇槁麦中,立捕,论如法。</blockquote> 第二种方式是神或鬼先示以征象,如旋风大旱,或动物如蛇蛙之属代死者诉冤,因而祷神,为之平反。卷一八五《黄绂传》: <blockquote>官四川左参政。按部崇庆,旋风起舆前不得行,绂曰:“此必有冤,吾当为理。”风遂散。至州,祷城隍神,梦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里,倚山为巢,后临巨塘,僧夜杀人沉之塘下,分其赀。且多藏妇女于窟中。绂发吏兵围之,穷诘,得其状,诛僧毁其寺。</blockquote> 卷二〇二《王时中传》: <blockquote>官鄢陵知县。尝出郊,旋风拥马首,时中曰:“冤气也。”迹得尸眢井,乃妇与所私者杀之,遂伏辜。</blockquote> 卷一六一《周新传》: <blockquote>一日视事,旋风吹叶堕案前,叶异他树,询左右,独一僧寺有之。寺去城远,新意僧杀人,发树果见妇人尸,鞫实殛僧。</blockquote> 决狱失当,则天必示变,卷一六一《张昺传》: <blockquote>铅山俗,妇人夫死辄嫁,有病未死,先受聘供汤药者。昺欲变其俗,令寡妇皆具牒受判,署二木。曰“羞”,嫁者跪之;曰“节”,不嫁者跪之。民傅四妻祝誓死守,舅姑给令跪“羞”木下,昺判从之,祝投后园池中死。邑大旱,昺梦妇人泣拜,觉而识其里居姓氏,往诘其状,及启土,貌如生,昺哭之恸曰:“杀妇者吾也。”为文以祭,改葬焉,天遂大雨。</blockquote> 蛇虽然是一种讨厌的爬虫,也能替死人诉冤。卷二八一《叶宗人传》: <blockquote>尝视事,有蛇升阶,若有所诉。宗人曰:“尔有冤乎?吾为尔理。”蛇即出,遣隶尾之,入饼肆炉下,发之得僵尸。盖肆主杀而瘗之也。邑民以为神。</blockquote> 卷二八九《熊鼎传》记蛙诉冤事: <blockquote>宁海民陈德仲支解黎异,异妻屡诉不得直。鼎一日览牒,有青蛙立案上,鼎曰:“蛙非黎异乎?果异,止弗动。”蛙果弗动。乃逮德仲鞫实,立正其罪。</blockquote> 马能报仇,卷二八九《王祯传》: <blockquote>祯官夔州通判,成化二年荆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盗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祯面数之,即代勒所部兵民……击散之。还甫三日,贼复劫大昌,祯趣同知行,不应,指挥曹能、柴成与同知比,激祯……往,伪许相左右。祯上马挟二人与俱,夹水</blockquote> <blockquote>阵。既渡,两人见贼即走,祯被围……死。所乘马奔归,血淋漓,毛尽赤……子广鬻马为归赀,王同知得马不偿直。榇既行,马夜半哀鸣。同知起视之,马骤前啮项,捣其胸,翼日呕血死。人称为义马。</blockquote> 石能作怪,卷二八一《王源传》: <blockquote>西湖山上有大石为怪,源命凿之,果获石骷髅,怪遂息。乃琢为碑大书:“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blockquote> 天人合一,人心不但能通于天心,且能通于禽兽及一切自然界象征。最著名的例是孝子的感应,如章溢、蔡毅中、王俊、石鼐、谢用诸传所记的反风却水却虎诸异迹。卷一二八《章溢传》: <blockquote>父殁未葬,火焚其庐,溢搏颡龥天,火至柩所而灭。</blockquote> 卷二九七《谢用传》: <blockquote>用居丧以孝闻。邻人失火延数十家,将至用舍,风反火息。</blockquote> 《王俊传》: <blockquote>母卒,俊扶榇还葬,刈草莱为茇舍,寝处茔侧。野火延爇将及,俊叩首痛哭,火及茔树而止。</blockquote> <blockquote>杨敬母殁,柩在堂,邻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抚柩哀号,风止火灭。</blockquote> 《石鼐传》: <blockquote>父殁,庐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骤涨,鼐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去,墓获全。</blockquote> 精诚所至,即使是六月也能结冰,卷二一六《蔡毅中传》: <blockquote>方母病,盛夏思冰,盂水忽冻。</blockquote> 虎亦能知礼不犯,卷一五〇《师逵传》: <blockquote>少孤,事母至孝。年十三,母疾,思藤花菜,逵出城南二十余里求之,及归,夜二鼓,遇虎,逵惊呼天,虎舍之去,母疾寻愈。</blockquote> 卷二九六《谢定住传》: <blockquote>年十二,家失牛,母抱幼子追逐,定住随母后,虎跃出噬其母,定住奋前击之,虎逸去。取弟抱之,扶母行,虎复追啮母颈,定住再击之,虎复去。行数步,虎还啮母足,定住复取石击虎乃舍去。母子三人并全。</blockquote> 最惨的莫如割臂割肝去治尊长的疾病,因为在这混杂的天人合一论下生活着的老实人,以为天人相通,在遭了人力所不能治疗的痼疾时候,忍死割肉或能引起天和神的同情心,赐以神迹的痊愈。并且他们也真相信人身上的紧要部分和致死部分的肝、心等有疗疾的神秘功效。打开史书的孝义传一看,所记载的差不多全是这一类残酷非人的记载。在此举两个例,卷三〇一《杨泰奴传》: <blockquote>张氏姑病,医百方不效,一方士至其门曰:“人肝可疗。”张割左胁下得膜如絮,以手探之没腕,取肝二寸许,无少痛,作羹以进,姑病遂瘳。</blockquote> 卷三〇二《倪氏传》: <blockquote>姑鼻患疽垂毙,躬为吮治不愈。乃夜焚香告天,割左臂肉以进,姑啖之愈,远近称孝妇。</blockquote> {{right|初刊于《文学》第二卷第十号<br />1934年}} == 《金瓶梅》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 == 要知道《金瓶梅》这部书的社会背景,我们不能不先考定它的产生时代。同时,要考定它的产生时代,我们不能不把一切关于《金瓶梅》的附会传说肃清,还它一个本来面目。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所集中描写的是作者所处时代的市井社会的奢靡淫荡的生活。它细致生动的白描技术和汪洋恣肆的气势,在未有刻本以前,即已为当时的文人学士所叹赏惊诧。但因为作者敢对于性生活作无忌惮的大胆的叙述,便使社会上一般假道学先生感觉到逼胁而予以摈斥,甚至怕把它刻板行世会有堕落地狱的危险,但终之不能不佩服它的艺术的成就。另一方面一般神经过敏的人又自作聪明地替它解脱,以为这书是“别有寄托”,替它捏造成一串可歌可泣悲壮凄烈的故事。 无论批评者的观点怎样,《金瓶梅》的作者,三百年来都公认为王世贞而无异词。他们的根据是: <blockquote>一、沈德符的话:说这书是嘉靖中某大名士作的。这一位某先生,经过几度的附会,就被指实为王世贞。</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因为书中所写的蔡京父子,相当于当时的严嵩父子。王家和严家有仇,所以王世贞写这部书的目的是(甲)报仇,(乙)讽刺。</blockquote> <blockquote>三、是据本书的艺术和才气立论的。他们先有了一个“苦孝说”的主观之见,以为像这样的作品非王世贞不能写。现在我们不管这些理由是否合理,且把他们所乐道的故事审查一下,看是王世贞作的不是。</blockquote> === 一 《金瓶梅》的故事 === 《金瓶梅》的作者虽然已被一般道学家肯定为王世贞(他们以为这样一来,会使读者饶恕它的“猥亵”描写),但是他为什么要写这书?书中的对象是谁?却众说纷纭,把它归纳起来不外是: <blockquote>甲、复仇说对象(1)严世蕃<br />(2)唐顺之</blockquote> <blockquote>乙、讽刺说对象——严氏父子</blockquote> <blockquote>为什么《金瓶梅》会和唐顺之发生关系呢?这里面又包含着另外一个故事——《清明上河图》的故事。</blockquote> === (一)《清明上河图》和唐荆川 === 《寒花盒随笔》: <blockquote>“‘世传《金瓶梅》一书为王弇州(世贞)先生手笔,用以讥严世蕃者。书中西门庆即世蕃之化身,世蕃亦名庆,西门亦名庆,世蕃号东楼,此书即以西门对之。’‘或谓此书为一孝子所作,所以复其父仇者。盖孝子所识一巨公实杀孝子父,图报累累皆不济。后忽侦知巨公观书时必以指染沫,翻其书业。孝子乃以三年之力,经营此书。书成黏毒药于纸角,觊巨公外出时,使人持书叫卖于市,曰天下第一奇书,巨公于车中闻之,即索观,车行及其第,书已观讫,啧啧叹赏,呼卖者问其值,卖者竟不见,巨公顿悟为所算,急自营救已不及,毒发遂死。’今按二说皆是,孝子即凤洲(世贞号)也,巨公为唐荆川(顺之),凤洲之父忬死于严氏,实荆川赞之也。姚平仲《纲鉴絜要》载杀巡抚王忬事,注谓‘忬有古画,严嵩索之,忬不与,易以摹本。有识画者为辨其赝。嵩怒,诬以失误军机杀之’。但未记识画人姓名,有知其事者谓识画人即荆川,古画者《清明上河图》也。</blockquote> <blockquote>“凤洲既抱终天之恨,誓有以报荆川,数遣人往刺之,荆川防护甚备。一夜,读书静室,有客自后握其发将加刃,荆川曰:‘余不逃死,然须留遗书嘱家人。’其人立以俟,荆川书数行,笔头脱落,以管就烛,佯为治笔,管即毒弩,火热机发,镞贯刺客喉而毙。凤洲大失望!</blockquote> <blockquote>“后遇于朝房,荆川曰:‘不见凤洲久,必有所著。’答以《金瓶梅》,实凤洲无所撰,姑以诳语应耳。荆川索之急,凤洲归,广召梓工,旋撰旋刊,以毒水濡墨刷印,奉之荆川。荆川阅书甚急,墨浓纸黏,卒不可揭,乃屡以纸润口津揭书,书尽毒发而死。</blockquote> <blockquote>“或传此书为毒死东楼者。不知东楼自正法,毒死者实荆川也。彼谓以三年之力成书,及巨公索观于车中云云,又传闻异词耳。”</blockquote> 这是说王忬进赝书于严嵩,为唐顺之识破,致陷忬于法。世贞图报仇,进《金瓶梅》毒死顺之。刘廷玑的《在园杂志》也提到此事,不过把《清明上河图》换成《辋川真迹》,把识画人换成汤裱褙,并且说明顺之先和王忬有宿怨。他说:“明太仓王思质(忬)家藏右丞所写《辋川真迹》,严世蕃闻而索之。思质爱惜世宝,予以抚本。世蕃之裱工汤姓者,向在思质门下,曾识此图,因于世蕃前陈其真赝,世蕃衔之而未发也。会思质总督蓟辽军务,武进唐应德(顺之)以兵部郎官奉命巡边,严嵩觞之内阁,微有不满思质之言,应德颔之。至思质军,欲行军中驰道,思质以己兼兵部堂衔难之,应德怫然,遂参思质军政废弛,虚糜国帑,累累数千言。先以稿呈世蕃,世蕃从中主持之,逮思质至京弃市。” 到了清人的《缺名笔记》又把这故事变动一下: <blockquote>《金瓶梅》为旧说部中四大奇书之一,相传出王世贞手,为报复严氏之《督亢图》。或谓系唐荆川事。荆川任江右巡抚时有所周纳,狱成,罹大辟以死。其子百计求报,而不得间。会荆川解职归,遍阅奇书,渐叹观止。乃急草此书,渍砒于纸以进,盖审知荆川读书时必逐页用纸黏舌,以次披览也。荆川得书后,览一夜而毕,蓦觉舌木强涩,镜之黑矣。心知被毒,呼其子曰:“人将谋我,我死,非至亲不得入吾室。”逾时遂卒。</blockquote> <blockquote>旋有白衣冠者呼天抢地以至,蒲伏于其子之前,谓曾受大恩于荆川,愿及未盖棺前一亲其颜色。鉴其诚许之入,伏尸而哭,哭已再拜而出。及殓则一臂不知所往,始悟来者即著书之人,因其父受缳首之辱,进鸩不足,更残其支体以为报也。</blockquote> === (二)汤裱褙 === 识画人在另一传说中,又变成非大儒名臣的当时著名装潢家汤裱褙。这一说最早的要算沈德符的《野获编》,他和世贞同一时代,他的祖、父又都和王家世交,所以后人都偏重这一说。《野获编补遗》卷二《伪画致祸》: <blockquote>严分宜(嵩)势炽时,以诸珍宝盈溢,遂及书画骨董雅事。时鄢懋卿以总鹾使江淮,胡宗宪、赵文华以督兵使吴越,各承奉意旨,搜取古玩,不遗余力。时传闻有《清明上河图》手卷,宋张择端画,在故相王文恪(鏊)胄君家,其家巨万,难以阿堵动。乃托苏人汤臣者往图之,汤以善装潢知名,客严门下,亦与娄江王思质中丞往还,乃说王购之。王时镇蓟门,即命汤善价求市,既不可得,遂嘱苏人黄彪摹真本应命,黄亦画家高手也。</blockquote> <blockquote>严氏既得此卷,珍为异宝,用以为诸画压卷,置酒会诸贵人赏玩之。有妒王中丞者知其事,直发为赝本。严世蕃大惭怒,顿恨中丞,谓有意绐之,祸本自此成。或云即汤姓怨弇州伯仲自露始末,不知然否?</blockquote> 这一说是《清明上河图》本非王忬家物,由汤裱褙托王忬想法不成功,才用摹本代替,末了还是汤裱褙自发其覆。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作“《金瓶梅》缘起王凤洲报父仇”一则即根据此说加详,不过又把王鏊家藏一节改成王忬家藏,把严氏致败之由,附会为世蕃病足,把《金瓶梅》的著作目的改为讥刺严氏了: <blockquote>太仓王忬家藏《清明上河图》,化工之笔也。严世蕃强索之,忬不忍舍,乃觅名手摹赝者以献。先是忬巡抚两浙,遇裱工汤姓流落不偶,携之归,装潢书画,旋荐之世蕃。当献画时,汤在侧谓世蕃曰:“此图某所目睹,是卷非真者,试观麻雀小脚而踏二瓦角,即此便知其伪矣。”世蕃恚甚,而亦鄙汤之为人,不复重用。</blockquote> <blockquote>会俺答入寇大同,忬方总督蓟、辽,鄢懋卿嗾御史方辂劾忬御边无术,遂见杀。后范长白公允临作《一捧雪》传奇,改名为《莫怀古》,盖戒人勿怀古董也。</blockquote> <blockquote>忬子凤洲(世贞)痛父冤死,图报无由。一日偶谒世蕃,世蕃问坊间有好看小说否?答曰有,又问何名,仓促之间,凤洲见金瓶中供梅,遂以《金瓶梅》答之,但字迹漫灭,容钞正送览。退而构思数日,借《水浒传》西门庆故事为蓝本,缘世蕃居西门,乳名庆,暗讥其闺门淫放,而世蕃不知,观之大悦。把玩不置。</blockquote> <blockquote>相传世蕃最喜修脚,凤洲重赂修工,乘世蕃专心阅书,故意微伤脚迹,阴擦烂药,后渐溃腐,不能入直,独其父嵩在阁,年衰迟钝,票本批拟,不称上旨,宠日以衰。御史邹应龙等乘机劾奏,以至于败。</blockquote> 徐树丕的《识小录》又以为汤裱褙之证画为伪,系受贿不及之故,把张择端的时代由宋升至唐代,画的内容也改为汴人掷骰: <blockquote>汤裱褙善鉴古,人以古玩赂严世蕃必先贿之,世蕃令辨其真伪,其得贿者必曰真也。吴中一都御史偶得唐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临本馈世蕃而贿不及汤。汤直言其伪,世蕃大怒,后御史竟陷大辟。而汤则先以诓谝遣戍矣。</blockquote> <blockquote>余闻之先人曰《清明上河图》皆寸马豆人,中有四人樗蒲,五子皆六而一犹旋转,其人张口呼六,汤裱褙曰:“汴人呼六当撮口,而令张口是采闽音也。”以是识其伪。此与东坡所说略同,疑好事者伪为之。近有《一捧雪》传奇亦此类也,特甚世蕃之恶耳。</blockquote> === (三)况叔祺及其他 === 梁章钜《浪迹丛谈》记此事引王襄《广汇》之说,即本《识小录》所载,所异的是不把识画人的名字标出,他又以为王忬之致祸是由于一诗一画: <blockquote>王襄《广汇》:“严世蕃常索古画于王忬,云值千金,忬有临幅绝类真者以献。乃有精于识画者往来忬家有所求,世贞斥之。其人知忬所献画非真迹也,密以语世蕃。会大同有虏警,巡按方辂劾忬失机,世蕃遂告嵩票本论死。”</blockquote> <blockquote>又孙之骤《二申野录注》:“后世蕃受刑,弇州兄弟赎得其一体,熟而荐之父灵,大恸,两人对食,毕而后已。诗画贻祸,一至于此,又有小人交构其间,酿成尤烈也。”</blockquote> 按所云诗者谓杨椒山(继盛)死,弇州以诗吊之,刑部员外郎况叔祺录以示嵩,所云画者即《清明上河图》也。 综合以上诸说,归纳起来是: <blockquote>1. 《金瓶梅》为王世贞作,用意(甲)讥刺严氏,(乙)作对严氏复仇的《督亢图》,(丙)对荆川复仇。</blockquote> <blockquote>2. 唐荆川谮杀王忬,忬子世贞作《金瓶梅》,荆川于车中阅之中毒卒。</blockquote> <blockquote>3. 世贞先行刺荆川不遂,后荆川向其索书,遂撰《金瓶梅》以毒之。</blockquote> <blockquote>4. 唐、王结怨之由是荆川识《清明上河图》为伪,以致王忬被刑。</blockquote> <blockquote>5. 《金瓶梅》为某孝子报父仇作,荆川因以被毒。</blockquote> <blockquote>6. 汤裱褙识王忬所献《辋川真迹》为伪,唐顺之行边与王忬忤,两事交攻,王忬以死。</blockquote> <blockquote>7. 《清明上河图》为王鏊家物,世蕃门客汤臣求之不遂,托王忬想法也不成功,王忬只得拿摹本应命,汤裱褙又自发其覆,遂肇大祸。</blockquote> <blockquote>8. 严世蕃强索《清明上河图》于王忬,忬以赝本献,为旧所提携汤姓者识破。</blockquote> <blockquote>9. 世蕃向世贞索小说,世贞撰《金瓶梅》以讥其闺门淫放,而世蕃不知。</blockquote> <blockquote>10. 世贞赂修工烂世蕃脚,不能入直,严氏因败。</blockquote> <blockquote>11. 王忬献画于世蕃,而贿不及汤裱褙,因被指为伪,致陷大辟。</blockquote> <blockquote>12. 王忬致祸之由为《清明上河图》及世贞吊杨继盛诗触怒严氏。</blockquote> 以上一些五花八门的故事,看起来似乎很多,其实包含着两个有联系的故事——《清明上河图》和《金瓶梅》。 === 二 王忬的被杀与《清明上河图》 === 按《明史》卷二〇四《王忬传》: <blockquote>嘉靖三十六年(1557)部臣言:“蓟镇额兵多缺,宜察补。”乃遣郎中唐顺之往核。还奏额兵九万有奇,今惟五万七千,又皆羸老,忬与……等俱宜按治……三十八年二月,把都儿、辛爱数部屯会州挟朶颜为乡导……由潘家口入渡滦河……京师大震。御史王渐、方辂遂劾忬及……罪,帝大怒……切责忬令停俸自效。至五月辂复劾忬失策者三,可罪者四,遂命逮忬及……下诏狱……明年冬竟死西市。忬才本通敏,其骤拜都御史及屡更督抚也,皆帝特简,所建请无不从。为总督,数以败闻,由是渐失宠。既有言不练主兵者,帝益大恚,谓忬怠事负我。嵩雅不悦忬,而忬子世贞复用口语积失欢于嵩子世蕃,严氏客又数以世贞家琐事构于嵩父子,杨继盛之死,世贞又经纪其丧,嵩父子大恨,滦河变闻,遂得行其计。</blockquote> 当事急时,世贞“与弟世懋日蒲伏嵩门涕泣求贷,嵩阴持忬狱,而时为谩语以宽之。两人又日囚服跽道旁,遮诸贵人舆搏颡乞救,诸贵人畏嵩,不敢言”<ref>《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贞传》。</ref>。 王忬死后,一般人有说他“死非其罪”的,也有人说他是“于法应诛”的,他的功罪我们姑且不管,要之,他之死于严氏父子之手,却是一件不可否认的事实。 我们要判断以上所记述的故事是否可靠,先要研求王忬和严氏父子结仇的因素,关于这一点最好拿王世贞自己的话来说明。 《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二三《上太傅李公书》: <blockquote>……至于严氏所以切齿于先人者有三:其一,乙卯冬仲芳兄(杨继盛)且论报,世贞不自揣,托所知向严氏解救不遂,已见其嫂代死疏辞戆,少为笔削。就义之后,躬视含殓,经纪其丧。为奸人某某(按即指况叔祺)文饰以媚严氏。先人闻报,弹指唾骂,亦为所诇。其二,杨某为严氏报仇曲杀沈铄,奸罪万状,先人以比壤之故,心不能平,间有指斥。渠误谓青琐之抨,先人预力,必欲报之而后已。其三,严氏与今元老相公(徐阶)方水火,时先人偶辱见收葭莩之末。渠复大疑有所弃就,奸人从中构牢不可解。以故练兵一事,于拟票内一则曰大不如前,一则曰一卒不练,所以阴夺先帝(嘉靖帝)之心而中伤先人者深矣。预报贼耗,则曰王某恐吓朝廷,多费军饷。虏贼既退,则曰将士欲战,王某不肯。兹谤既腾,虽使曾参为子,慈母有不投杼者哉!</blockquote> 以上三个原因是(1)关于杨继盛,(2)关于沈铄,(3)关于徐阶,都看不出有什么书画肇祸之说。试再到旁的地方找去,《明史》卷二八七《王世贞传》说: <blockquote>奸人阎姓者犯法,匿锦衣都督陆炳家,世贞搜得之。炳介严嵩以请,不许。杨继盛下吏,时进汤药。其妻讼夫冤,为代草。既死,复棺殓之。嵩大恨。吏部两拟提学,皆不用。用为青州兵备副使。父忬以滦河失事,嵩构之论死。</blockquote> 沈德符《野获编》卷八《严相处王弇州》: <blockquote>王弇州为曹郎,故与分宜父子善。然第因乃翁思质(忬)方总督蓟、辽,姑示密以防其忮,而心甚薄之。每与严世蕃宴饮,辄出恶谑侮之,已不能堪。会王弟敬美继登第,分宜呼诸孙切责以“不克负荷”诃诮之,世蕃益恨望,日谮于父前,分宜遂欲以长史处之,赖徐华亭(阶)力救得免,弇州德之入骨。后分宜因唐荆川阅边之疏讥切思质,再入鄢剑泉(懋卿)之赞决,遂置思质重辟。</blockquote> 这是说王忬之得祸,是由于世贞之不肯趋奉严氏和谑毒世蕃,可用以和《明史》相印证。所谓恶谑,丁元荐《西山日记》曾载有一则: <blockquote>王元美先生善谑,一日与分宜胄子饮,客不任酒,胄子即举杯虐之,至淋漓巾帻。先生以巨觥代客报世蕃,世蕃辞以伤风不胜杯杓,先生杂以诙谐曰:“爹居相位,怎说出伤风?”旁观者快之。</blockquote> 也和《清明上河图》之说渺不相涉。 现在我们来推究《清明上河图》的内容和它的流传经过,考察它为什么会和王家发生关系,衍成如此一连串故事的由来。 《清明上河图》到底是一幅怎样的画呢?李东阳《怀麓堂集》卷九《题清明上河图》一诗描写得很清楚详细: <blockquote>宋家汴都全盛时,四方玉帛梯航随,清明上河俗所尚,顷城士女携童儿。城中万屋翚甍起,百货千商集成蚁,花棚柳市围春风,雾阁云窗粲朝绮。芳原细草飞轻尘,驰者若飙行若云,红桥影落浪花里,捩舵撇篷俱有神。笙声在楼游在野,亦有驱牛种田者,眼中苦乐各有情,纵使丹青未堪写!翰林画史张择端,研朱吮墨镂心肝,细穷毫发伙千万,直与造化争雕镌。图成进入缉熙殿,御笔题签标卷面,天津一夜杜鹃啼,倏忽春光几回变。朔风卷地天雨沙,此图此景复谁家?家藏私印屡易主,赢得风流后代夸。姓名不入《宣和谱》,翰墨流传藉吾祖,独从忧乐感兴衰,空吊环州一抔土!丰亨豫大纷彼徒,当时谁进流民图?乾坤仰意不极,世事荣枯无代无!</blockquote> 关于这图的沿革,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八五《记清明上河图卷》: <blockquote>嘉禾谭梁生携《清明上河图》过长安邸中,云此张择端真本也……此卷向在李长沙家,流传吴中,卒为袁州所钩致,袁州籍没后已归御府,今何自复流传人间?书之以求正于博雅君子。天启二年壬戌五月晦日。</blockquote> 按长沙即李东阳,袁州即严嵩。据此可知这图的收藏经过是: <blockquote>1. 李东阳家藏。</blockquote> <blockquote>2. 流传吴中。</blockquote> <blockquote>3. 归严氏。</blockquote> <blockquote>4. 籍没入御府。</blockquote> 一百年中流离南北,换了四个主人,可惜不知道在吴中的收藏家是谁。推测当分宜籍没时,官中必有簿录,因此翻出《胜朝遗事》所收的文嘉《钤山堂书画记》,果然有详细的记载,在《名画部·宋》有: <blockquote>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图藏宜兴徐文靖(徐溥)家,后归西涯李氏(东阳),李归陈湖陆氏,陆氏子负官缗,质于昆山顾氏,有人以一千二百金得之。然所画皆舟车城郭桥梁市廛之景,亦宋之寻常画耳,无高古气也。</blockquote> 按田艺蘅《留青日札》严嵩条记嘉靖四十四年(1565)八月抄没清单有: <blockquote>石刻法帖三百五十八册轴,古今名画刻丝纳纱纸金绣手卷册共三千二百零一轴。内有……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乃苏州陆氏物,以千二百金购之,才得其赝本,卒破数十家。其祸皆成于王彪、汤九、张四辈,可谓尤物害民。</blockquote> 这一条记载极关重要,它所告诉我们的是: <blockquote>1. 《清明上河图》乃苏州陆氏物。</blockquote> <blockquote>2. 其人以千二百金问购,才得赝本,卒破数十家。</blockquote> <blockquote>3. 诸家记载中之汤裱褙或汤生行九,其同恶为严氏鹰犬者有王彪、张四诸人。</blockquote> 考陈湖距吴县三十里,属苏州。田氏所记的苏州陆氏当即为文氏所记之陈湖陆氏无疑。第二点所指明的也和文氏所记吻合。由苏州陆氏的渊源,据《钤山堂书画记》:“陆氏子负官缗,质于昆山顾氏。”两书所说相同,当属可信。所谓昆山顾氏,考《昆新两县合志》卷二〇《顾梦圭传》: <blockquote>顾懋宏字靖甫,初名寿,一字茂俭,潜孙,梦圭子。十三补诸生,才高气豪,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依从父梦羽蕲州官舍,用蕲籍再为诸生。寻东还,游太学,举万历戊子乡荐。授休宁教谕,迁南国子学录,终莒州知州。自劾免。筑室东郊外,植梅数十株吟啸以老。</blockquote> 按梦圭为嘉靖癸未(1523)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他家世代做官,为昆山大族。其子懋宏十三补诸生。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严嵩事败下狱,四十四年三月严世蕃伏诛,严氏当国时代恰和懋宏世代相当,由此可知传中所诮“以口过被祸下狱,事白而家壁立”一段隐约的记载,即指《清明上河图》事,和文田两家所记相合。 这样,这图的沿革可列如下: <blockquote>1. 宜兴徐氏。</blockquote> <blockquote>2. 西涯李氏。</blockquote> <blockquote>3. 陈湖陆氏。</blockquote> <blockquote>4. 昆山顾氏。</blockquote> <blockquote>5. 袁州严氏。</blockquote> <blockquote>6. 内府。</blockquote> 在上引的史料中,最可注意的是《钤山堂书画记》。因为文嘉家和王世贞家是世交,他本人也是世贞好友之一。他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应何宾涯之召检阅籍没入官的严氏书画,到隆庆二年(1568)整理所记录成功这一卷书。时世贞适新起用由河南按察副使擢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分守湖州。假如王氏果和此图有关系,并有如此悲惨的故事包含在内,他决不应故没不言! 在以上所引证的《清明上河图》的经历过程中,很显明安插不下王忬或王世贞的一个位置。那么,这图到底是怎样才和王家在传说中发生关系的呢?按《弇州山人四部稿续稿》卷一六八《清明上河图别本跋》: <blockquote>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有真赝本,余均获寓目。真本人物舟车桥道宫室皆细于发,而绝老劲有力,初落墨相家,寻籍入天府为穆庙所爱,饰以丹青。</blockquote> <blockquote>赝本乃吴人黄彪造,或云得择端稿本加删润,然与真本殊不相类,而亦自工致可念,所乏腕指间力耳,令在家弟(世懋)所。此卷以为择端稿本,似未见择端本者。其所云于禁烟光景亦不似,第笔势道逸惊人,虽小麄率,要非近代人所能办,盖与择端同时画院袛候,各图汴河之胜,而有甲乙者也。吾乡好事人遂定为真稿本,而谒彭孔嘉小楷,李文正公记,文徴仲苏书,吴文定公跋,其张著、杨准二跋,则寿承、休承以小行代之,岂惟出蓝!而最后王禄之、陆子傅题字尤精楚。陆于逗漏处,毫发贬驳殆尽,然不能断其非择端笔也。使画家有黄长睿那得尔?</blockquote> 其第二跋云: <blockquote>按择端在宣政间不甚著,陶九畴纂《图绘宝鉴》,搜括殆尽,而亦不载其人。昔人谓逊功帝以丹青自负,诸袛候有所画,皆取上旨裁定。画成进御,或少增损。上时时草创下诸袛候补景设色,皆称御笔,以故不得自显见。然是时马贲、周曾、郭思、郭信之流,亦不致泯然如择端也。而《清明上河》一图,历四百年而大显,至劳权相出死构,再损千金之值而后得,嘻!亦已甚矣。择端他图余见之殊不称,附笔于此。</blockquote> 可知此图确有真赝本,其赝本之一确曾为世贞爱弟世懋所藏,这图确曾有一段悲惨的故事:“至劳权相出死构,再损千金之值而后得。”这两跋都成于万历三年(1575)以后,所记的是上文所举的昆山顾氏的事,和王家毫不相干。这一悲剧的主人公是顾懋宏,构祸的是汤九或汤裱褙,权相是严氏父子。 由以上的论证,我们知道一切关于王家和《清明上河图》的记载,都是任意捏造,牵强附会。无论他所说的是《辋川真迹》,是《清明上河图》,是黄彪的临本,是王鏊家藏本,还是王忬所藏的,都是无中生有。事实的根据一去,当然唐顺之或汤裱褙甚至第三人的行谮或指证的传说,都一起跟着不存在了。 但是,像沈德符、顾公燮、刘廷玑、梁章钜等人,在当时都是很有名望的学者,沈德符和王世贞是同一时代的人,为什么他们都会捕风捉影,因讹承讹呢? 这原因据我的推测,以为是: <blockquote>一是看不清《四部稿》两跋的原意,误会所谓“权相出死力构”是指他的家事,因此而附会成一串故事。二是信任《野获编》作者的时代和他与王家的世交关系,以为他所说的话一定可靠,而靡然风从,群相应和。三是故事本身的悲壮动人,同情被害人的遭遇,辗转传述,甚或替它装头补尾,虽悖“求真之谛”亦所不惜。</blockquote> <blockquote>次之因为照例每个不幸的故事中,都有一位丑角在场,汤裱褙是当时的名装潢家,和王、严两家都有来往,所以顺手把他拉入做一点缀。</blockquote> <blockquote>识画人的另一传说是唐顺之,因为他曾有疏参王忬的事迹,王忬之死他多少应负一点责任。到了范允临的时候,似乎又因为唐顺之到底是一代大儒,不好任意得罪,所以在他的剧本——《一捧雪》传奇中仍旧替回了汤裱褙。几百年来,这剧本到处上演,剧情的凄烈悲壮,深深地感动了千万的人,于是汤裱褙便永远留在这剧本中做一位挨骂的该死丑角。</blockquote> === 三 《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 === 最早提到《金瓶梅》的,是袁宏道的《觞政》: <blockquote>凡《六经》、《语孟》所言饮式,皆酒经也。其下则汝阳王《甘露经酒谱》……为内典……传奇则《水浒传》、《金瓶梅》为逸典……<ref>《袁中郎全集》卷一四,十之《掌故》。</ref></blockquote> 袁宏道写此文时,《金瓶梅》尚未有刻本,已极见重于文人,拿它和《水浒》并列了。可惜袁宏道只给了我们一个艺术价值的暗示,而没提出它的著者和其他事情。稍后沈德符的《野获编》卷二五《金瓶梅》所说的就详细多了,沈德符说: <blockquote>袁中郎《觞政》以《金瓶梅》配《水浒传》为外典,予恨未得见。丙午(1606)遇中郎京邸,问曾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令惟麻城刘延白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又三年小修(袁中道,宏道弟)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予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blockquote> <blockquote>闻此为嘉靖间大名士手笔,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blockquote> 关于有刻本前后的情形和书中所影射的人物,他都讲到了,单单我们所认为最重要的著者,他却只含糊地说了“嘉靖间大名士”了事,这六个字的含义是: <blockquote>1. 作者是嘉靖时人。</blockquote> <blockquote>2. 作者是大名士。</blockquote> <blockquote>3. 《金瓶梅》是嘉靖时的作品。</blockquote> 几条嘉靖时代若干大名士都可适用的规限,更不妙的是他指这书是“指斥时事”的,平常无缘无故的人要指斥时事干什么呢?所以顾公燮等人便因这一线索推断是王世贞的作品,牵连滋蔓,造成上述一些故事。康熙乙亥(1696)刻的《金瓶梅》谢颐作的序便说: <blockquote>《金瓶梅》一书传为凤洲门人之作也。或云即出凤洲手。然洋洋洒洒一百回内,其细针密线,每令观者望洋而叹。</blockquote> 到了《寒花盒随笔》《缺名笔记》一些人的时代,便索性把或字去掉。一直到近人蒋瑞藻《小说考证》还认定是弇州之作而不疑: <blockquote>《金瓶梅》之出于王世贞手不疑也。景倩距弇州时代不远,当知其详。乃断名士二字了之,岂以其诲淫故为贤者讳欤!</blockquote> 其实一切关于《金瓶梅》的故事,都只是故事而已,都不可信。应该根据真实史料,把一切荒谬无理的传说,一起踢开,还给《金瓶梅》以一个原来的面目。 第一,我们要解决一个问题,要先抓住它的要害点,关于《清明上河图》在上文已经证明和王家无关。次之就是这一切故事的焦点——作《金瓶梅》的缘起和《金瓶梅》的对象严世蕃或唐荆川之被毒或被刺。因为这书据说是作者来毒严氏或唐氏的,如两人并未被毒或无被毒之可能时,这一说当然不攻自破。 甲,严世蕃是正法死的,并未被毒,这一点《寒花盒随笔》的作者倒能辨别清楚。顾公燮便不高明了,他以为王忬死后世贞还去谒见世蕃,世蕃索阅小说,因作《金瓶梅》以讥刺之。其实王忬被刑在嘉靖三十九年(1560)十月初一日,殁后世贞兄弟即扶柩返里,十一月二十七日到家,自后世贞即屏居里门,到隆庆二年(1568)始起为河南按察副使。另一方面严嵩于四十一年五月罢相,世蕃也随即被刑。王忬死后世贞方痛恨严氏父子之不暇,何能腼颜往谒贼父之仇?而且世贞于父死后即返里屏居,中间无一日停滞,南北相隔,又何能与世蕃相见?即使可能,世蕃已被放逐,不久即死,亦何能见?如说此书之目的专在讽刺,则严氏既倒,公论已明,亦何所用其讽刺?且《四部稿》中不乏抨责严氏之作,亦何庸写此洋洋百万言之大作以事此无谓之讽刺? 再次,顾氏说严氏之败是由世贞贿修工烂世蕃脚使不能入直致然的,此说亦属无稽,据《明史》卷三〇八《严嵩传》所言: <blockquote>嵩虽警敏,能先意揣帝指,然帝所下手诏语多不可晓,惟世蕃一览了然,答语无不中。及嵩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嵩请留侍京邸,帝许之,然自是不得入直所代嵩票拟,而日纵淫乐于家。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旨。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是积失帝欢。</blockquote> 则世蕃之不能入直是因母丧,嵩之败是因世蕃之不代票拟,也和王世贞根本无关。 乙,关于唐顺之,按《明史》卷二〇五:“顺之出为淮扬巡抚,兵败力疾过焦山,三十九年春卒。”王忬死在是年十月,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何能预写《金瓶梅》报仇?世贞以先一年冬从山东弃官省父于京狱,时顺之已出官淮扬,二人何能相见于朝房?顺之比王忬早死半年,世贞又安能遣人行刺于顺之死后? 第二,“嘉靖中大名士”是一句空洞的话,假使可以把它牵就为王世贞,那么,又为什么不能把它归到曾著有杂剧四种的天都外臣汪道昆?为什么不是以杂剧和文采著名的屠赤水、王百谷或张凤翼?那时的名士很多,又为什么不是所谓前七子、广五子、后五子、续五子以及其他的山人墨客?我们有什么反证说他们不是“嘉靖间的大名士”? 第三,再退一步承认王世贞有作《金瓶梅》的可能(自然,他不是不能作)。但是问题是他是江苏太仓人,并且是土著,有什么保证可以断定他不“时作吴语”?《金瓶梅》用的是山东的方言,王世贞虽曾在山东做过三年官(1557—1559),但是能有证据说他在这三年中,曾学会了,甚至能和土著一样地使用当地的方言吗?假使不能,又有什么根据使他变成《金瓶梅》的作者呢? 前人中也曾有人断定王世贞绝不是《金瓶梅》的作者,清礼亲王昭梿就是其中的一个,他说: <blockquote>《金瓶梅》其淫亵不待言。至叙宋代事,除《水浒》所有外,俱不能得其要领。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是人尚未见商辂《宋元通鉴》者,无论宋元正史!弇州山人何至谫陋若是,必为赝作无疑也。<ref>《啸亭续录》卷二。</ref></blockquote> 作小说虽不一定要事事根据史实,不过假如是一个史学名家作的小说,纵使下笔十分不经意,也不至于荒谬到如昭梿所讥。王世贞在当时学者中堪称博雅,时人多以有史识史才许之,他自身亦以此自负。且毕生从事著述,卷帙甚富,多为后来修史及研究明代掌故者所取材。假使是他作的,真的如昭梿所说:“何至谫陋若是!”不过昭梿以为《金瓶梅》是赝作,这却错了。因为以《金瓶梅》为王世贞作的都是后来一般的传说,在《金瓶梅》的本文中除掉应用历史上的背景来描写当时的市井社会奢侈放纵的生活以外,也丝毫找不出有作者的什么本身的暗示存在着。作者既未冒王世贞的名字,来增高他著述的声价,说他是赝作,岂非无的放矢。 === 四 《金瓶梅》是万历中期的作品 === 小说在过去时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尤其是“猥亵”的作品。因此小说的作者姓名往往因不敢署名,而致埋没不彰。更有若干小说不但不敢署名,还故意淆乱书中史实,极力避免含有时代性的叙述,使人不能捉摸这一作品的著作时代。《金瓶梅》就是这样的一个作品。 但是,一个作家要故意避免含有时代性的记述,虽不是不可能,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他不能离开他的时代,不能离开他的现实生活,他是那时候的现代人,无论他如何避免,在对话中,在一件平凡事情的叙述中,多少总不能不带有那时代的意识。即使他所叙述的是假托古代的题材,无意中也不能不流露出那时代的现实生活。我们要从这些作者所不经意的疏略处,找出他原来所处的时代,把作品和时代关联起来。 常常又有原作者的疏忽为一个同情他的后代人所删削遮掩,这位同情者的用意自然是匡正作者,这举动同样不为我们所欢迎。这一事实可以拿《金瓶梅》来做一例证。 假如我们不能得到一个比改订本更早的本子的时候,也许我们要被作者和删节者瞒过,永远不能知道他们所不愿意告诉我们的事情。 幸而,最近我们得到一个较早的《金瓶梅词话》刻本,在这本子中我们知道许多从前人所不知道的事。这些事都明显地刻有时代的痕迹。因此我们不但可以断定这部书的著作时代,并且可以明白这部书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为什么这样一部名著却包含那样多的描写性生活部分的原因。 === (一)太仆寺马价银 === 《金瓶梅词话》本第七回页九之十有这样一段对话: <blockquote>张四道:“我见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宿柳,又里虚外实,少人家债负,只怕坑陷了你!”</blockquote> <blockquote>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边胡行乱走,奴妇人家只管得三层门内,管不得那许多三层门外的事,莫不成日跟着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紧着来,朝廷爷一时没有钱使,还问太仆寺支马价银子来使。休说买卖人家,谁肯把钱放在家里!各人裙带上衣食,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blockquote> 在崇祯本《金瓶梅》(第七回第十页)和康熙乙亥本《第一奇书》(第七回第九页)中,孟三儿的答话便删节成: <blockquote>妇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少年人就外边做些风流勾当,也是常事。奴妇人家,哪里管得许多。若说虚实,常言道,世上钱财倘来物,那是长贫久富家。况姻缘事皆前生分定,你老人家倒不消这样费心。”</blockquote> 天衣无缝,使人看不出有删节的痕迹。 朝廷向太仆寺借银子用,这是明代中叶以后的事,《明史》卷九二《兵志·马政》: <blockquote>成化二年以南土不产马,改征银。四年始建太仆寺常盈库,贮备用马价……隆庆二年,提督四夷馆太常少卿武金言,种马之设,专为孳生备用,备用马既别买,则种马可遂省。今备用马已足三万,宜令每马折银三十两解太仆,种马尽卖输兵部,一马十两,则直隶山东河南十二万匹,可得银百二十万,且收草豆银二十四万。御史谢廷杰谓祖制所定,关军机,不可废。兵部是廷杰言。而是时内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赋,穆宗可金奏,下部议。部请养、卖各半,从之。太仆之有银也自成化时始,然止三万余两。及种马卖,银日增。是时通贡互市,所贮亦无几。及张居正作辅,力主尽卖之议……又国家有兴作赏赉,往往借支太仆银,太仆帑益耗。十五年,寺卿罗应鹤请禁支借。二十四年,诏太仆给陕西赏功银,寺臣言先年库积四百余万,自东西二役兴,仅余四之一。朝鲜用兵,百万之积俱空。令所存者止十余万。况本寺寄养马岁额二万匹,今岁取折色,则马之派征甚少,而东征调兑尤多,卒然有警,马与银俱竭,何以应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崇祯初,核户、兵、工三部借支太仆马价至一千三百余万。</blockquote> 由此可知太仆寺之贮马价银是从成化四年(1468)起,但为数极微。到隆庆二年(1568)百年后定例卖种马之半,藏银始多。到万历元年(1573)张居正做首相尽卖种马,藏银始建四百余万两。又据《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仓库》: <blockquote>太仆,则马价银归之……隆庆中……数取光禄太仆银,工部尚书朱衡极谏不听……至神宗万历六年……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取几尽,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blockquote> 则隆庆时虽会借支太仆银,尚以非例为朝臣所谏诤。到了张居正死后(1582),神宗始无忌惮地向太仆支借,其内库所蓄,则靳不肯出。《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载居正当国时: <blockquote>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饶马,乃减太仆种马,而令民以价纳,太仆金亦积四百余万。</blockquote> 在居正当国时,综核名实,令出法行,所以国富民安,号称小康,即内廷有需索,亦往往为言官所谏止,如《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传》说: <blockquote>万历六年……上言……陛下……欲取太仓、光禄,则台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见嘉纳,或遂停止,或不为例。</blockquote> 其用途专充互市抚赏,《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时传》说: <blockquote>万历五年召理戎政……言……财货之费,有市本有抚赏,计三镇岁费二十七万,较之乡时户部客饷七十余万,太仆马价十数万,十才二三耳。</blockquote> 到了居正死后,朝政大变,太仆马价内廷日夜借支,宫监佞幸,为所欲为,专以贷利导帝,《明史》卷二三五《孟一脉传》说: <blockquote>居正死,起故官。疏陈五事:言……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锱铢取之,泥沙用之。不到十年工夫,太仆积银已空。</blockquote> 《明史》卷二三三《何选传》: <blockquote>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blockquote> 但还搜括不已,恣意赏赐,如《明史》卷二三三《张贞观传》所记: <blockquote>三王并封制下……采办珠玉珍宝费至三十六万有奇,又取太仆银十万充赏。</blockquote> 中年内外库藏俱竭,力靳内库银不发,且视大仆为内廷正供,廷臣请发款充军费,反被谯责。万历三十年时: <blockquote>国用不支,边储告匮……乞发内库银百万及太仆马价五十万以济边储,复忤旨切责。<ref>《明史》卷二二〇《赵世卿传》。</ref></blockquote> 万历时代借支太仆寺马价银的情形,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二说得很具体: <blockquote>太仆寺马价隆庆年间积一千余万,万历年间节次兵饷借去九百五十三万。又大礼大婚光禄寺借去三十八万两。零星宴赏之借不与焉。至四十二年老库仅存八万两。每年岁入九十八万余两,随收随放支,各边年例之用尚不足,且有边功不时之赏,其空虚乃尔,真可寒心。</blockquote> 明神宗贪财好货,至为御史所讥笑,如《明史》卷二三四《雒于仁传》所载四箴,其一即为戒贪财: <blockquote>十七年……献四箴……传索帑金,括取币帛,甚且掠问宦官,有献则已,无则谴怒,李沂之疮痍未平,而张鲸之赀贿复入,此其病在贪财也。</blockquote> 再就嘉靖、隆庆两朝内廷向外库借支情况作一比较,《明史》卷二〇六《郑一鹏传》: <blockquote>嘉靖初……宫中用度日侈,数倍天顺时,一鹏言:今岁灾用诎,往往借支太仓。</blockquote> 《明史》卷二一四《刘体乾传》: <blockquote>嘉靖二十三年……上奏曰:又闻光禄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隆庆初进南京户部尚书……召改北部,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是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blockquote> 据此可知嘉、隆时代的借支处只是光禄和太仓,因为那时太仆寺尚未存有大宗马价银,所以无借支的可能。到隆庆中叶虽曾借支数次,却不如万历十年以后的频数。穆宗享国不到六年(1567—1572),朱衡以隆庆二年九月任工部尚书,刘体乾以隆庆三年二月任户部尚书,刘氏任北尚书后才疏谏取太仓银而不及太仆,则朱衡之谏借支太仆银自必更在三年二月以后。由此可知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即使借支太仆,其次数绝不甚多,且新例行未久,其借支数目亦不能过大。到了张居正当国,厉行节俭,足国富民,在这十年中帑藏充盈,无借支之必要,且神宗慑于张氏之威凌,亦无借支之可能。由此可知《词话》中所指“朝廷爷还问太仆寺借马价银子来使”必为万历十年以后的事。 《金瓶梅词话》的本文包含有万历十年以后的史实,则其著作的最早时期必在万历十年以后。 === (二)佛教的盛衰和小令 === 《金瓶梅》中关于佛教流行的叙述极多,全书充满因果报应的气味。如丧事则延僧作醮追荐(第八回、第六十二回),平时则许愿听经宣卷(第三十九回、第五十一回、第七十四回、第一百回),布施修寺(第五十七回、第八十八回),胡僧游方(第四十九回),而归结于地狱天堂,西门庆遗孤且入佛门清修。这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实,假如作者所处的时代佛教并不流行,或遭压迫,在他的著作中绝不能无中生有捏造出这一个佛教流行的社会。 明代自开国以来,对佛道二教,初无歧视,后来因为政治关系,对喇嘛教僧稍予优待,天顺、成化间喇嘛教颇占优势,佛教徒假借余光,其地位在道教之上。到了嘉靖时代,陶仲文、邵元节、王金等得势,世宗天天在西苑玄修作醮,求延年永命,一般方土偶献一二秘方,便承宠遇。诸官僚翰林九卿长贰入直者往往以青词称意,不次大拜。天下靡然风从,献灵芝、白鹿、白鹊、丹砂,无虚日。朝臣亦天天在讲符瑞,报祥异,甚至征伐大政,必以告玄。在皇帝修养或做法事时,非时上奏的且得殊罚。道士遍都下,其领袖贵者封侯伯,位上卿,次亦绾牙牌,跻朝列,再次亦凌视士人,作威福。一面则焚佛牙,毁佛骨,逐僧侣,没庙产,熔佛像,佛教在世宗朝算是销声匿迹,倒尽了霉。 到隆、万时,道教失势了,道士们或贬或逐,佛教徒又承渥宠,到处造庙塑佛,皇帝且有替身出家的和尚,其煊赫比拟王公(明列帝俱有替身僧,不过到万历时代替身僧的声势,则为前所未有)。《野获编》卷二七《释教盛衰》条: <blockquote>武宗极喜佛教,自列西番僧,呗唱无异。至托名大庆法王,铸印赐诰命。世宗留心斋醮,置竺乾氏不谈。初年用工部侍郎赵璜言,刮正德所铸佛镀金一千三百两。晚年用真人陶仲文等议,至焚佛骨万二千斤。逮至今上,与两宫圣母首建慈寿、万寿诸寺,俱在京师,穹丽冠海内。至度僧为替身出家,大开经厂,颁赐天下名刹殆遍。去焚佛骨时未二十年也。</blockquote> 由此可知武宗时为佛教得势时代,嘉靖时则完全为道教化的时代,到了万历时代佛教又得势了。《金瓶梅》书中虽然也有关于道教的记载,如六十二回的潘道士解禳,六十五回的吴道士迎殡,六十七回的黄真人荐亡,但以全书论,仍是以佛教因果轮回天堂地狱的思想做骨干。假如这书著成于嘉靖时代,绝不会偏重佛教到这个地步! 再从时代的习尚去观察,《野获编》卷二五《时尚小令》: <blockquote>元人小令行于燕、赵,后浸淫日盛。自宣、正至成、宏后,中原又行《锁南枝》、《傍妆台》、《山坡羊》之属,李崆峒先生初自庆阳徙居汴梁,闻之以为可继国风之后。何大复继至,亦酷爱之。今所传《泥捏人》及《鞋打卦》、《熬鬏髻》三阕为三牌名之冠,故不虚也。自兹以后,又有《耍孩儿》、《驻云飞》、《醉太平》诸曲,然不如三曲之盛。嘉、隆间乃兴《闹五更》、《寄生草》、《罗江怨》、《哭皇天》、《干荷叶》、《粉红莲》、《桐城歌》、《银纽丝》之属,自两淮以至江南,渐与词曲相远,不过写淫媟情态,略具抑扬而已。比年以来又有《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其腔调约略相似,则不问南北,不问男女,不问老幼良贱,人人习之,亦人人喜听之,以至刊布咸逸,举世传诵,沁人心腑。其谱不知从何来,真可骇叹!又《山坡羊》者,李、何二公所喜,今南北词俱有此名,但北方惟盛爱数落《山坡羊》,其曲自宣、大、辽东三镇传来。今京师妓女惯以此充弦索北调,其语秽亵鄙浅,并桑濮之音亦离去已远,而羁人游婿嗜之独深,丙夜开樽,争先招致。</blockquote> 《金瓶梅词话》中所载小令极多,约计不下六十种。内中最流行的是《山坡羊》,综计书中所载在二十次以上(见第一、八、三十三、四十五、五十、五十九、六十一、七十四、八十九、九十一诸回),次为《寄生草》(见第八、八十二、八十三诸回),《驻云飞》(见第十一、四十四诸回),《锁南枝》(见第四十四、六十一诸回),《耍孩儿》(见第三十九、四十四诸回),《醉太平》(见第五十二回),《傍妆台》(见第四十四回),《闹五更》(见第七十三回),《罗江怨》(见第六十一回),其他如《绵搭絮》《落梅风》《朝天子》《折桂令》《梁州序》《画眉序》《锦堂月》《新水令》《桂枝香》《柳摇金》《一江风》《三台令》《货郎儿》《水仙子》《荼糜香》《集贤宾》《一见娇羞》《端正好》《宜春令》《六娘子》……散列书中,和沈氏所记恰合。在另一方面,沈氏所记万历中年最流行的《打枣竿》《挂枝儿》二曲,却又不见于《词话》。《野获编》书成于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由此可见《词话》是万历三十四年以前的作品,词话作者比《野获编》的作者时代略早,所以他不能记载到沈德符时代所流行的小曲。 === (三)太监、皇庄、皇木及其他 === 太监的得势用事,和明代相终始。其中只有一朝是例外,这一朝代便是嘉靖朝。从正德宠任刘瑾、谷大用等八虎,坏乱朝政以后,世宗即位,力惩其弊,严抑宦侍,不使干政作恶。嘉靖九年(1530)革镇守内臣。十七年(1538)从武定侯郭勋请复设,在云贵、两广、四川、福建、湖广、江西、浙江、大同等处各派内臣一人镇守,到十八年四月以彗星示变撤回。在内廷更防微极严,不使和朝士交通,内官因之奉法安分,不敢恣肆。根基不厚的大珰,有的为了轮值到请皇帝吃一顿饭而破家荡产,无法诉苦。在有明一代中嘉靖朝算是宦官最倒霉失意的时期。反之在万历朝则从初年冯保、张宏、张鲸等柄用起,一贯地柄国作威,政府所有设施,须先请命于大珰,初年高拱任首相,且因不附冯保而被逐。张居正在万历初期的新设施,新改革,所以能贯彻实行,是因为在内廷有冯保和他合作。到张居正死后,宦官无所顾惮,权势更盛,派镇守,采皇木,领皇庄,榷商税,采矿税。地方官吏降为宦侍的属下,承其色笑,一拂其意,缇骑立至。内臣得参奏当地督抚,在事实上几成地方最高长官。在天启以前,万历朝可说是宦官最得势的时代。 《词话》中有许多关于宦官的记载,如清河一地就有看皇庄的薛太监,管砖厂的刘太监,花子虚的家庭出于内臣,王招宣家与太监缔姻。其中最可看出当时情形的是第三十一回西门庆宴客一段: <blockquote>说话中间,忽报刘公公、薛公公来了。慌得西门庆穿上衣,仪门迎接。二位内相坐四人轿,穿过肩蟒,缨枪队喝道而至。西门庆先让至大厅上,拜见叙礼,接茶。落后周守备、荆都监、夏提刑等武官,都是锦绣服,藤棍大扇,军牢喝道,僚掾跟随,须臾都到了门口,黑压压的许多伺候,里面鼓乐喧天,笙萧迭奏。上坐递酒之时,刘、薛二内相相见。厅正面设十二张桌席,都是帏拴锦带,花插金瓶,桌上摆着簇盘定胜,地下铺着锦茵绣球。</blockquote> <blockquote>西门庆先把盏让坐次,刘、薛二内相再三让逊:“还有列位大人!”周守备道:“二位老太监齿德俱尊。常言三岁内宦,居于王公之上,这个自然首坐,何消泛讲。”彼此逊让了一回。薛内相道:“刘哥,既是列位不首,难为东家,咱坐了罢。”</blockquote> <blockquote>于是罗圈唱了个喏,打了恭,刘内相居左,薛内相居右,每人膝下放一条手巾,两个小厮在旁打扇,就坐下了。其次者才是周守备、荆都监众人。</blockquote> <blockquote>一个管造砖和一个看皇庄的内使,声势便煊赫到如此,在宴会时座次在地方军政长官之上,这正是宦官极得势时代的情景,也正是万历时代的情景。</blockquote> 皇庄之设立,前在天顺、景泰时代已见其端,正德时代达极盛期。世宗即位,裁抑恩幸,以戚里佞幸得侯者着令不许继世。中唯景王就国,拨赐庄田极多。《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说: <blockquote>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于民。自是正德以来投献侵牟之地,颇有给还民者。而宦戚辈复中挠之。户部尚书孙交造皇庄新册,额减于旧,帝命核先年顷亩数以闻,改称官地,不复名皇庄。诏所司征银解部。由此可知嘉靖时代无皇庄之名,只称官地。</blockquote> 《食货志一》又记: <blockquote>神宗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征税,旁午于道,扈养厮役,廪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blockquote> 由此可知《词话》中的管皇庄太监,必然指的是万历时代的事情。因为假如把《词话》的时代放在嘉靖时的话,那就不应称为管皇庄,应该称为管官地的才对。 所谓皇木,也是明代一桩特别的恶政,《词话》第三十四回有刘百户盗皇木的记载: <blockquote>西门庆告诉:“刘太监的兄弟刘百户因在河下管芦苇场,撰了几两银子。新买了一所庄子。在五里店拿皇木盖房……”</blockquote> 明代内廷兴大工,派官往各处采大木,这木就叫皇木。这事在嘉靖万历两朝特别多,为民害极酷。《明史》卷八二《食货志六》说: <blockquote>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于湖广、四川采办大木。</blockquote> <blockquote>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刘伯跃采于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又遣官核诸处遗留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blockquote> <blockquote>万历中三殿工兴,采楠杉诸木于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余万两,征诸民间,较嘉靖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于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干没,公私交困焉。</blockquote> 按万历十一年慈宁宫灾,二十四年乾清、坤宁二宫灾,《词话》中所记皇木,当即指此而言。 《词话》第二十八回有“女番子”这样一个特别名词。 经济道:“你老人家是个女番子,且是倒会的放刀……” 所谓番子,《明史·刑法志三》说: <blockquote>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其隶役悉取给于卫。最轻黠狷巧者乃拨充之。役长曰档头,帽上锐,衣青素褫褶,系小绦,白皮靴,专主伺察。其下番子数人为干事,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得一阴事,由之以密白于档头,档头视其事大小,先予之金。事曰起数,金曰买起数。既得事,帅番子至所犯家左右坐曰打桩,番子即突入执讯之,无有左证符牒,贿如数,径去。少不如意,榜治之名曰干榨酒,亦曰搬罾儿,痛楚十倍宫刑。且授意使牵有力者,有力者予多金,即无事,或靳不予,予不足,立闻上,下镇抚司狱,立死矣。</blockquote> 番子之刺探官民阴事为非作恶如此,所以在当时口语中就称平常人的放刁挟诈者为番子,并以施之女性。据《明史》在万历初年冯保以司礼监兼厂事,建厂东上北门之北曰内厂,而以初建者为外厂,声势煊赫一时,至兴王大臣狱,欲族高拱。但在嘉靖时代,则以世宗驭中官严,不敢恣,厂权且不及锦衣卫,番子之不敢放肆自属必然。由这一个特别名词的被广义地应用的情况说,《词话》的著作时代亦不能在万历以前。 === (四)古刻本的发现 === 以前《金瓶梅》的最早刻本,我们所能见到的是康熙三十四年(乙亥,1695)皋鹤草堂刻本张竹坡批点《第一奇书金瓶梅》和崇祯本《新刻绣像金瓶梅》。在这两个本子中没有什么材料可以使我们知道这书最早刊行的年代。 最近北平图书馆得到了一部刊有万历丁巳序文的《金瓶梅词话》,这本子不但在内容方面和后来的本子有若干处不同,并且在东吴弄珠客的序上也明显地载明是万历四十五年(丁巳,1617)冬季所刻。在欣欣子的序中并具有作者的笔名兰陵笑笑生(也许便是作序的欣欣子吧)。这本子可以说是现存的《金瓶梅》最早的刊本。其内容最和原本相近,从它和后来的本子不相同处及被删改处比较的结果,使我们能得到这样的结论,断定它最早开始写作的时代不能在万历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不能过隆庆二年。 但万历丁巳本并不是《金瓶梅》第一次的刻本,在这刻本以前,已经有过几个苏州或杭州的刻本行世,在刻本以前并且已有抄本行世。因为在袁宏道的《觞政》中,他已把《金瓶梅》列为逸典,在沈德符的《野获编》中他已告诉我们在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袁宏道已见过几卷,麻城刘氏且藏有全本。到万历三十七年袁中道从北京得到一个抄本,沈德符又向他借抄一本。不久苏州就有刻本,这一刻本才是《金瓶梅》的第一个本子。 袁宏道的《觞政》在万历三十四年以前已写成,由此可以断定《金瓶梅》最晚的著作时代当在万历三十年以前。退一步说,也绝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 总结上文所论,《金瓶梅》的成书时代大约是在万历十年到三十年这二十年(1582—1602)中。退一步说,最早也不能过隆庆二年,最晚也不能后于万历三十四年(1568—1606)。 === 五 金瓶梅的社会背景 === 《金瓶梅》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所写的是万历中年的社会情形。它抓住社会的一角,以批判的笔法,暴露当时新兴的结合官僚势力的商人阶级的丑恶生活。透过西门庆的个人生活,由一个破落户而土豪、乡绅而官僚的逐步发展,通过西门庆的社会联系,告诉了我们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面貌和这个阶级的必然没落。在《金瓶梅》书中没有说到那时代的农民生活,但在它描写市民生活时,却已充分地告诉我们那时农村经济的衰颓和崩溃的必然前景。当时土地集中的情形,万历初年有的大地主拥田到七万顷,粮至二万石<ref>张居正《张文忠公集·书牍》六《答应天巡抚宋阳山论均粮足民》。</ref>。据万历六年全国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计算,这一个大地主的田数就占全国田数的百分之一。又如皇庄,嘉靖初年达数十所,占地至三万七千多顷。夏言描写皇庄破坏农业生产的情形说: <blockquote>皇庄既立,则有管理之太监,有奏带之旗校,有跟随之名目,每处动至三四十人……擅作威福,肆行武断……起盖房屋,架搭桥梁,擅立关隘,出给票帖,私刻关防。凡民间撑架舟车,牧放牛马,采捕鱼虾蝥蚌莞蒲之属,靡不括取。而邻近土地,则辗转移筑封堆,包打界至,见亩征银。本土豪猾之民,投为庄头,拨置生事,帮助为恶,多方掊克,获利不赀。输之宫闱者曾无十之一二,而私入囊橐者盖不啻十八九矣。是以小民脂膏,吮剥无余,由是人民逃窜而户口消耗,里分减并而粮差愈难。卒致辇毂之上,生理寡遂,闾阎之间,贫苦到首,道路嗟怨,邑里萧条。</blockquote> 公私庄田,跨庄逾邑,小民恒产,岁朘月削,产业既失,税粮犹存,徭役苦于并充,粮草苦于重出,饥寒愁苦,日益无聊,辗转流亡,靡所底止。以致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其巧黠者或投存势家庄头家人名目,恣其势以转为善良之害,或匿入海户陵户勇士校尉等籍,脱免徭役,以重困敦本之人。凡所以蹙民命脉,竭民膏血者,百孔千疮,不能枚举。<ref>《桂洲文集》卷十三《奉敕勘报皇庄及功臣国戚田土疏》。</ref> 虽然说的是嘉靖前期的情况,但是也完全适用于万历时代,而且应该肯定,万历时代的破坏情形只会比嘉靖时代更严重。据《明史》景王、潞王、福王等传:景恭王于“嘉靖四十年(1562)之国……多请庄田……其他土田湖陂侵入者数万顷”。潞王“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田多至四万顷”。福王之国时,“诏赐庄田四万顷……中州腴土不足,取山东、湖广田益之”,尺寸皆夺之民间,“伴读承奉诸官假履亩为名,乘传出入,河南北、齐、楚、间所至骚动”。潞王是明穆宗第四子,万历十七年之藩;福王是明神宗爱子,万历四十二年就藩。三王的王庄多至十数万顷,加上宫廷直属的皇庄和外戚功臣的庄田,超经济的剥削,造成人民逃窜,户口消耗,道路嗟怨,邑里萧条,强梁者起而为“盗贼”,柔善者转死于沟壑的崩溃局面。 除皇庄以外,当时农民还得摊派商税,如毕自严所说山西情形: <blockquote>榷税一节,病民滋甚。山右僻在西隅,行商寥寥。所有额派税银四万二千五百两,铺垫等银五千七百余两,皆分派于各州府。于是斗粟半菽有税,沽酒市脂有税,尺布寸丝有税,羸特骞卫有税,既非天降而地出,真是头会而箕敛。<ref>《石隐园藏稿》卷五《嵩祝陛辞疏》。</ref></blockquote> 明末侯朝宗描写明代后期农民的被剥削情况说: <blockquote>明之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加之,役加之,水旱灾稷加之,官吏之渔食加之,豪强之吞并加之,是百姓一而所以加之者七也。于是百姓之富者争出金钱而入学校,百姓之黠者争营巢窟而充吏胥,是加者七而因而诡之者二也。即以赋役之一端言之,百姓方苦其穷极而无告而学校则除矣,吏胥则除矣……天下之学校吏胥渐多而百姓渐少……彼百姓之无可奈何者,不死于沟壑即相率而为盗贼耳,安得而不乱哉。<ref>《壮悔党文集·正百姓》。</ref></blockquote> 农民的生活如此。另一面,由于倭寇的肃清,商业和手工业的发达,海外贸易的扩展,国内市场的扩大,计亩征银的一条鞭赋税制度的实行,货币地租逐渐发展,高利贷和商业资本更加活跃,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加快了。商人阶级兴起了。从亲王勋爵官僚士大夫都经营商业,如“楚王宗室错处市廛,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通衢诸绸帛店俱系宗室。间有三吴人携负至彼开铺者,亦必借王府名色”。<ref>包汝揖《南中纪闻》。</ref>如翊国公郭勋京师店舍多至千余区。<ref>《明史》卷一三〇《郭英传》。</ref>如庆云伯周瑛于河西务设肆邀商贾,虐市民,亏国课。周寿奉使多挟商艘。<ref>《明史》卷三〇〇《周能传》。</ref>如吴中官僚集团的开设囤房债典百货之肆,黄省曾《吴风录》说: <blockquote>自刘氏、毛氏创起利端,为鼓铸囤房,王氏债典,而大村名镇必张开百货之肆,以榷管其利,而村镇之负担者俱困。由是累金百万。至今吴中搢绅仕夫,多以货殖为急,若京师官店六郭开行债典兴贩屠酷,其术倍克于齐民。</blockquote> 嘉靖初年夏言疏中所提到的“见亩征银”和顾炎武所亲见的西北农民被高利贷剥削的情况: <blockquote>日见凤翔之民,举债于权要,每银一两,偿米四石,此尚能支持岁月乎!<ref>《亭林文集》卷三《病起与蓟门当事书》。</ref></blockquote> 商人阶级因为海外和内地贸易的关系,他们手中存有巨额的银货,他们一方面利用农民要求银货纳税的需要,高价将其售出,一方面又和政府官吏勾结,把商品卖给政府,收回大宗的银货,如此循环剥削,资本积累的过程,商人阶级壮大了,他们日渐成为社会上的新兴力量,成为农民阶级新的吸血虫。 西门庆所处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他代表他所属的那个新兴阶级,利用政治的和经济的势力,加紧地剥削着无告的农民。 在生活方面,因此就表现出两个绝对悬殊的阶级,一个是荒淫无耻的专务享乐的上层阶级,上自皇帝,下至市侩,莫不穷奢极欲,荒淫无度。就过去的历史事实说:“皇帝家天下”,天下的财富即是皇帝私人的财富,所以皇帝私人不应再有财富。可是在这个时代,连皇帝也殖私产了,金花银所入全充内帑,不足则更肆搜刮。太仓、太仆寺所藏本供国用,到这时也拼命借支,藏于内府,拥宝货做富翁。日夜希冀求长生,得以永葆富贵。和他的大臣官吏上下一致地讲秘法,肆昏淫,明穆宗、谭纶、张居正这一些享乐主义者的死在醇酒妇人手中和明神宗的几十年不接见朝臣,深居宫中的腐烂生活正足以象征这个时代。社会上的有闲阶级,更承风导流,夜以继日,妓女、小唱、优伶、赌博、酗酒,成为日常生活,笙歌软舞,穷极奢华。在这集团下面的农民,却在另一尖端,过着饥饿困穷的生活。他们受着十几重的剥削,不得不在水平线下生活着,流离转徙,一遭意外,便只能卖儿鬻女。在他们面前只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转死沟壑,一条是揭竿起义。 西门庆的时代,西门庆这一阶级人的生活,我们可以拿两个地方记载来说明。《博平县志》卷四《人道六·民风解》: <blockquote>……至正德、嘉靖间而古风渐渺,而犹存什一于千百焉……乡社村保中无酒肆,亦无游民……畏刑罚,怯官府,窃铁攘鸡之讼,不见于公庭……由嘉靖中叶以抵于令,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于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袴,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焉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曲,别号下延于乞丐……逐末游食,相率成风。</blockquote> 截然地把嘉靖中叶前后分成两个时代。崇祯七年刻《郓城县志》卷七《风俗》: <blockquote>郓地……称易治。迩来竞尚奢靡,齐民而士人之服,士人而大夫之官,饮食器用及婚丧游宴,尽改旧意。贫者亦槌牛击鲜,合飨群祀,与富者斗豪华,至倒囊不计焉。若赋役施济,则毫厘动心。里中无老少,辄习浮薄,见敦厚俭朴者窘且笑之。逐末营利,填衢溢巷,货杂水陆,淫巧恣异,而重侠少年复聚党招呼,动以百数,椎击健讼,武断雄行。胥隶之徒亦华侈相高,日用服食,拟于市宦。</blockquote> 所描写的“市井贩鬻”“逐末营利”商业发展情形和社会风气的变化及其生活,不恰好就是《金瓶梅》时代的社会背景吗? 我们且看西门庆和税关官吏勾结的情形: <blockquote>西门庆叫陈经济后边讨五十两银子来,令书童写了一封书,使了印色,差一名节级,明日早起身,一同去下与你钞关上钱老爹,叫他过税之时,青目一二。(第五十八回)</blockquote> <blockquote>西门庆听见家中卸货,吃了几盅酒,约掌灯以后就来家。韩伙计等着见了,在厅上坐的,悉把前后往回事,说了一遍。西门庆因问钱老爹书下了,也见些分上不曾?韩道国道:“全是钱老爹这封书,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小人把缎箱两箱并一箱,三停只报两停,都当茶叶马牙香,柜上税过来了。通共十大车,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老爹接了报单,也没差巡捕拦下来查点,就把车喝过来了。”</blockquote> <blockquote>西门庆听言,满口欢喜,因说:“到明日少不得重重买一份礼,谢那钱老爹。”(第五十九回)</blockquote> 和地方官吏勾结,把持内廷进奉的情形: <blockquote>应伯爵领了李三来见西门庆……李三道:“令有朝廷东京行下文书,天下十三省,每省要万两银子的古器,咱这东平府,坐派着二万两,批文在巡按处,还未下来。如令大街上张二官府破二百两银子,干这宗批要做,都看有一万两银子寻……”西门庆听了说道:“批文在哪里?”李三道:“还在巡按上边,没发下来呢。”西门庆道:“不打紧,我这差人写封书,封些礼,问宋松原讨将来就是了。”李三道:“老爹若讨去,不可迟滞,自古兵贵神速,先下米的先吃饭,诚恐迟了,行到府里,乞别人家干的去了。”西门庆笑道:“不怕他,设使就行到府里,我也还教宋松原拿回去就是,胡府尹我也认的。”(第七十八回)</blockquote> 当时商人进纳内廷钱粮的内幕: <blockquote>李三黄四商量向西门庆再借银子,应伯爵道:“你如今还得多少才够?”黄四道:“李三哥他不知道,只要靠着问那内臣借一般,也是五分行利。不如这里借着,衙门中势力儿,就是上下使用也省些。如今找着,再得出五十个银子来,把一千两合用,就是每月也好认利钱。”</blockquote> 应伯爵听了,低了低头儿,说道:“不打紧……管情就替你说成了。找出了五百两银子来,共捣一千两文书,一个月满破认他五十两银子,那里不去了,只当你包了一个月老婆了。常言道秀才取添无真,进钱粮之时,香里头多上些木头,蜡里头多搀些柏油,那里查账去!不图打点,只图混水,借着他这名声儿,才好行事。”(第四十五回) 西门庆不但勾结官吏,偷税漏税,营私舞弊,并且一般商人还借他作护符,赚内廷的钱! 在另一方面,另一阶级的人,却不得不卖儿鬻女。《词话》第三十七回: <blockquote>冯妈妈道:“爹既是许了,你拜谢拜谢儿。南首赵嫂儿家有个十三岁的孩子,我明日领来与你看,也是一个小人家的亲养孩儿来,他老子是个巡捕的军,因倒死了马,少桩头银子,怕守备那里打,把孩子卖了,只要四两银子,教爹替你买下吧!”</blockquote> 这样的一个时代,这样的一个社会,农民的忍耐终有不能抑制的一天。不到三十年,火山口便爆发了!张献忠、李自成的大起义,正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必然发展。 这样的一个时代,这样的一个社会,才会产生《金瓶梅》这样的一部作品。 {{right|原载《文学季刊》创刊号<br />1934年1月}} <references /> ==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 == 有一首《石灰吟》: {{center|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center|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是明朝民族英雄于谦写的,经过千锤万击,不怕烈火焚烧,不怕粉骨碎身,要留下清白在人间,写的是石灰,同时也象征了于谦自己的一生。 于谦(1398—1457),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小时候很聪明,性格坚强,明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二十四岁时中了进士。明宣宗宣德初年(1426)他做了御史(监察官),明宣宗的叔父汉王高煦在山东造反,明宣宗亲自带兵讨伐,高煦投降,明宣宗叫于谦当面指斥高煦罪状,于谦义正词严,说得有声有色,明宣宗很赏识他,认为是个了不起的人才。接着于谦被派巡按江西,发现有几百件冤枉的案件,都给平反了。 宣德五年(1430),明朝政府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特派中央比较能干的官员去治理重要的地方,五月间派况钟、何文渊等九人为苏州等府知府。到九月又特派于谦、周忱等六人为侍郎(中央的副部长),巡抚各重要省区。明宣宗亲自写了于谦的名字给吏部,破格升官为兵部右侍郎(国防部的副部长),巡抚河南、山西两省,宰相也支持这主张。明朝制度,除了南北两直隶(以北京和南京为中心的中央直辖地区)以外,地方设有十三个布政使司,每个布政使司(通称为省)设有布政使管民政赋税,按察使管刑名司法,此外还有都指挥使管军政,号称三司,是地方上三个最高长官,职权不同,彼此都不能互相管辖。布政使是从二品官,按察使是正三品官,都指挥使是正二品官,兵部右侍郎虽只是正三品官,却因为是中央官,又是皇帝特派的,奉有敕书(皇帝的手令)可以便宜行事,是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官员,职权就在三司之上了。 于谦做河南山西巡抚,前后一共十九年(1430—1448),除周忱连任江南巡抚二十一年以外,他是当时巡抚当中任期最长的一个。 于谦极重视调查研究工作,一上任便骑马到处视察,所到地方都延请当地有年纪的人谈话,了解地方情况,政治上的得失利弊,老百姓的负担、痛苦,该办的和不该办的事,一发现问题,立刻提出具体意见,写报告给皇帝。遇有水灾、旱灾,也及时上报,进行救济。他对地方的情况很清楚,政治上的措施也很及时,因之,得到人民的歌颂和支持。 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他向皇帝报告,为了解决缺粮户的暂时困难,当时河南、山西仓库里存有几百万石粮食,建议在每年三月间,由州县官调查,报告缺粮户数和所需粮食数量,依数支借,到秋收时归还,不取利息。对老病和穷极不能归还的特许免还。还规定所有州县都要存有预备粮,凡是预备得不够数的,即使任期满了也不许离任,作为前一措施的物质保证,这一款由监察官按时查考。皇帝批准了这一建议。这样一来,广大的缺粮户,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就可以免除地主的高利贷剥削了,他为穷困的农民办了好事。 黄河经过河南,常常闹决口,造成水灾。于谦注意水利,在农闲时动用民力,加厚堤身,还按里数设亭,亭设亭长,负责及时督促修缮。在境内交通要道,都要种树、凿井,十几年间,榆树、柳树都成长了,一条条的绿化带,无数的水井,使行道的人都觉得阴凉,沿途都有水喝。 大同是边上要塞,巡按山西的官员很少到那里去,于谦建议专设御史监察。边地许多将领私自役使军人,为他们私垦田地,国家的屯田日益减少,边将私人的垦田却日益增加,影响到国家的收入和边防的力量,于谦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于谦做了九年巡抚,政治清明,威信很高,强盗小偷都四散逃避,老百姓过上了比较安定的生活。由于他政治上的成就,明朝政府升他为兵部左侍郎,支二品俸禄,仍旧做巡抚的官。 在这九年中,于谦的建议到了北京,早上到,晚上就批准,是有其政治背景的。原来这时的皇帝是年轻人,明英宗当皇帝时才十岁,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皇帝的祖母和母亲)很敬重元老重臣三杨:杨士奇、杨溥、杨荣,这三个老宰相都是从明成祖时就当权的,比较正直,有经验,也有魄力,国家大事都由他们作主张。他们同意于谦做巡抚,对于谦很信任,于谦有了朝廷上三杨的支持,才能在地方办了一些好事。到了正统后期,正统五年(1440)杨荣死,七年杨士奇死,太皇太后死,十一年杨溥死,三杨死后,朝廷上不但没有支持于谦的力量,反对于谦的政治力量反而日益增加了,于谦的政治地位动摇了。 反对于谦的政治力量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宦官,一是权贵。 宦官王振是明英宗的亲信,英宗做了皇帝,他也做了内廷的司礼监太监(皇帝私人秘书长)。英宗年轻,什么事都听他的,只是宫里有老祖母管着,朝廷上有三杨当家,王振还不大敢放肆。到了正统五年以后,太皇太后死了,杨荣也死了,杨士奇因为儿子犯法判死罪不管事,杨溥老病,新的宰相名位都较轻,王振便当起家来了,谁也管不住了,英宗叫他作先生,公侯勋贵叫他作翁父,专权纳贿,无恶不作。他恨于谦不肯逢迎,正统六年三月,趁于谦入朝的时候,借一个题目,把于谦关在牢里,判处死刑。关了三个月,找不出于谦的罪状,只好放了,降官为大理寺少卿。 另一种反对于谦的力量是权贵。照例地方官入朝,是要送礼以至纳贿赂给朝廷权贵的。于谦是清官,在山西、河南十九年,父母和儿子住在杭州,老婆留在北京,单身过着极清苦的生活。每次入朝,不但不送礼、纳贿,连普通的人事也不送,空手去,空手回。他有一首著名的诗,为河南人民所传诵的: 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br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他这样做,老百姓虽然很喜欢,朝廷权贵却恨死他了。虽然如此,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却非常想念于谦,到北京请愿要求于谦回去的有一千来起。河南的周王和山西的晋王(皇帝的家族)也说于谦确是好官。朝廷迫于民意,只好让于谦再回去做巡抚。 这时,山东、陕西闹灾荒,流民逃到河南的有二十几万人,于谦请准朝廷,发放河南、怀庆两府的存粮救济,又安排田地和耕牛、种子,让流民安居乐业。 这十九年中,于谦的父母先后死了,照当时礼法,应该辞官在家守孝三年,父母两丧合计六年。朝廷特别命令他“起复”,不要守孝,回家办了丧事便复职。 正统十三年(1448)于谦被召入京,回到兵部左侍郎任上。 第二年发生“土木之变”。 瓦剌是蒙古部族之一,可汗脱脱不花,太师也先,知院阿剌各拥重兵,以也先为最强,各自和明朝通好往来,也经常和明朝发生军事冲突。照规定,每次来的使臣不超过五十人,明朝政府按照人数给予各种物资,也先为了多得物资,逐年增加使臣到两千多人,明朝政府要他减少人数,也先不肯。瓦剌的使臣往来,有时还沿途杀掠。到正统末年,也先西破哈密,东破兀良哈,威胁朝鲜,军事力量日益强大。明朝使臣到瓦剌的,也先提出各种无理要求,使臣怕事,一一答应,回来后又不敢报告,也先看到使臣所答应的事都没有下落,认为明朝背信,极不高兴。正统十四年也先派使臣三千人到北京,还虚报名额,交换的马匹也大多驽劣,礼部(管对外工作和朝廷礼仪的部)按实有人数计算,对提出要求的物资也只给予五分之一,还减了马价,也先大怒,决定发兵入侵。 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瓦剌大举入侵,脱脱不花攻辽东,阿剌知院攻宣府(今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也先亲自领军围大同,参将吴浩战死,羽书警报,不断送到北京。 军事情况紧急,王振决策,由明英宗亲自率领军队阻击,朝廷大臣以吏部尚书王直和兵部尚书邝野、兵部左侍郎于谦为首坚决反对,王振不听,命令英宗的弟弟郕王留守,带领朝廷主要官员和五十万大军向大同出发。邝野随军到前方,于谦留在北京管理部事。 王振的出兵是完全没有计划的。他根本不会打仗,却指挥着五十万大军。大同守将西宁侯宋瑛、武进伯朱冕、都督石亨等和也先战于阳和(今山西阳高),为王振的亲信监军太监郭敬所制,胡乱指挥,全军覆没,宋瑛、朱冕战死,石亨、郭敬逃归。明英宗的大军到了大同,连日风雨,军中夜惊,人心恟惧,王振还要向北进军,郭敬背地里告诉他敌军情况,才决定退兵。路上又碰着大雨,王振原来打算取道紫荆关经过他的家乡蔚州(今河北蔚县),请明英宗到他家做客的,走了一程,又怕大军过境,会糟蹋他家的庄稼,又下令取道宣府,这样一折腾,闹得军士晕头转向。到宣府时,也先大军追上袭击,恭顺侯吴克忠据战败死。成国公朱勇、永顺伯薛绶带四万人迎战,到鹞儿岭,敌军设下埋伏,又全军覆没。好容易走到土木堡(今北京市官厅水库附近),诸将商量进入怀来县城据守,王振要保护行李辎重,便下令就地宿营。这地方地形高,没有荫蔽,无险可守,掘地两丈还不见水,也先大军追到,把水源都占据了,军士又饥又渴,挤成一堆。第二天,也先看到明军不动,便假装撤退,王振不知是计,立刻下令移营,阵脚一动,瓦剌骑兵便四面冲锋,明军仓皇逃命,阵势大乱,敌军冲入,明军崩溃,死伤达几十万人,明朝政府的高级官员五十多人都被敌军所杀,王振也死在乱军中。明英宗被敌军俘虏。这次不光彩的战役就叫“土木之变”。 土木败报传到北京,北京震动。这时明军的精锐都已在土木覆没了,北京空虚,形势极为危急。翰林院侍讲(为皇帝讲书的官)徐珵是苏州人,在土木变前,看到局面不好,就打发妻子老小回苏州去了。败报传到后,郕王召集文武百官商量对策,徐珵大声说,从天文看,从历数看,天命已去了。只有南迁,才能免祸。这个主意是亡国的主意,当时要照他的意见办,明朝政府从北京撤退到南方,瓦剌进占北京,黄河以北便会全部沦陷,造成历史上南北朝和金宋对立的局面。于谦坚决反对说,北京是全国根本,一动便大事去了,宋朝南渡的覆辙,岂可重蹈。并且说主张南迁的人应该杀头。大臣胡濙、陈循和太监金英都赞成于谦的主张,郕王也下了坚守的决心,徐不敢再说话了,从此恨死了于谦。 明朝政府虽然决定坚守,但是北京剩下的老弱残兵不满十万人,上上下下都胆战心惊,怕守不住。于谦建议征调各地军队到京守卫,分别部署前方要塞军事,人心才稍稍安定。郕王十分信赖于谦,升他为兵部尚书(国防部长),领导北京的保卫战。 王振是土木败军的祸首,群臣提出要追究责任,王振的党羽马顺还倚仗王振的威风,当面叱责提出这主张的人,引起了公愤,给事中(官名,管稽察六部和各机关的工作)王竑抓住马顺便打,群臣也跟着打,把马顺打成肉泥,朝班大乱,连守卫的卫士也呼噪起来了。郕王吓得发抖,站起来要走,于谦赶紧上前拉住,并教郕王宣布马顺有罪应该处死,这才扭转了乱纷纷的局面。退朝时,于谦穿的衣裳,袖子和下襟都裂开了。吏部尚书(管选用罢免官员的部长)王直看到他,拉住手叹口气说,国家只靠着你!像今天的事,一百个王直也办不了。从此,郕王和朝廷大臣,京城百姓都倚靠于谦,认为他有担当,可以支撑危局。于谦也毅然决然把国家的事情担当起来。 英宗被俘,他的儿子还是小孩子,当时形势,没有皇帝是不行的。大臣们商量立郕王为皇帝,郕王再三推辞。于谦说,我们是为国家着想,不是为了任何个人。郕王才答应。九月,郕王即位为皇帝,是为明景帝。 于谦建议景帝,瓦剌得胜,一定要长驱南下。一要命令守边诸将协力防守;二要分道招募民兵;三要制造兵器盔甲;四要派遣诸将分守九门,结营城外;五要迁城关居民入城,免遭敌军杀掠;六要派军队自运通州存有的大量粮食作为军饷,不要被敌人利用。又保荐一些有能力的文官出任巡抚,军官用为将帅。景帝一一依从,并命令于谦提督各营军马,统帅全军。 也先带着明英宗,率军南下,每到一个城池,便说皇帝来了,要守将开门迎接,守将遵从于谦的指示,说我们已经有了皇帝了,拒不接受。也先利用明英宗要挟明朝政府不成功,很丧气。明朝北部各个城池虽然因此保住了,明英宗却也因此对于谦怀恨在心。 瓦剌大军突破紫荆关,直入包围北京。都督石亨主张收兵入城,坚壁据守。于谦反对,认为怎么可以向敌人示弱,使敌人越发轻视呢。下令诸将统兵二十二万分别在九门外据守,亲自率领石亨和副总兵范广、武兴列阵德胜门外,和也先决战。通告全军,将不顾军,先退者斩其将,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将士知道只有决战才有生路,都奋勇争先。由于于谦保卫北京的主张是和北京人民的利益一致的,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支持。也先原来认为北京不战可下,一见明军严阵以待,便泄气了,派人提出要大臣出迎明英宗,要索金帛,和于谦等大臣出来商议等条款,都被拒绝,越发气沮。进攻德胜门,明军火器齐发,也先弟中炮死。转攻西直门,又被击退。进攻彰义门,当地的老百姓配合守军,爬上房顶呐喊,投掷砖石,又被击退。相持了五天,敌军始终没有占到便宜,听说各路援军就要到达,怕归路被截断,只好解围退兵,北京的保卫战就此胜利结束。景帝以于谦功大,加官为少保(从一品),总督军务。 景泰元年(1450),大同守将报告也先派人来讲和,于谦严令申斥守将,从此边将都坚决主战,没有一个人敢倡议讲和的。 也先看到明朝有了新皇帝,不承认明英宗,便在蒙古重立英宗为皇帝,来和明朝对抗,结果明朝政府置之不理,这个法宝也不灵了。俘虏到皇帝,不但没有用处,还得供养,成了累赘,便另出花招,派使臣声明愿意送还皇帝,制造明朝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明朝大臣都主张派使迎接,景帝很不高兴,说我本来不愿做皇帝,是你们要我当的。于谦说,皇位已定,不可再变。也先既然提出送回皇帝,理当迎接,万一有诈,道理在我们这面。景帝一听说皇位不再更动,忙说依你依你。派大臣接回英宗,一到北京,就把这个皇帝关在南宫里。 从景泰元年到景泰七年(1450—1456),于谦在兵部尚书任上,所提的意见,明景帝没有不同意的。朝廷用人,也一定先征求于谦意见,于谦不避嫌怨,有意见便说,由此,有些做不了大官的人,都恨于谦,有些大官作用比不上于谦的,也恨于谦,特别是徐珵,他一心想做大官,拜托于谦的门客,想做国子祭酒(大学校长),于谦对景帝说了,景帝说,这人倡议逃亡,心术不正,怎能当这官,败坏学生风气。徐珵不知于谦已经推荐,反而以为是于谦阻挠,仇恨越发深了。改名有贞,等候机会报复。大将石亨原先因为打了败仗削职,于谦保荐领军抗敌立了功,封侯世袭。他嫌于谦约束过严,很不乐意。保卫北京之战,于谦是主帅,功劳最大,结果石亨倒封了侯爵,心里过意不去,写信给景帝,保荐于谦的儿子做官。于谦说国家多事,做臣子的照道理讲不该顾私恩。石亨是大将,没有举荐一个好人,一个行伍有功的,却单单举荐我的儿子,这讲得过去吗?而且我对军功,主张防止侥幸,决不敢以儿子冒功。石亨巴结不上,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越发生气。都督张打仗失败,为于谦所劾。太监曹吉祥是王振门下,也深憾于谦。这批人共同对于谦不满,便暗地里通声气,要搞倒于谦,出一口气,作升官的打算。 于谦性格刚直,处在那样一个时代,遇事都有人出来反对,只靠景帝的信任,做了一些事。他在碰到不如意事情的时候,便拍胸叹气说:这一腔热血,竟洒何地?他又看不起那些庸庸碌碌的大臣和勋臣贵戚,语气间时常流露出来,恨他的人便越发多了。他坚决拒绝讲和,虽然明英宗是因为明朝拒和,也先无法利用才被送回来的,心里却不免有些不痛快。这样,在明景帝统治的七年间,在表面上,于谦虽然权力很大,在另一面,却上上下下都有人对他怀恨,只是不敢公开活动而已。 于谦才力过人,当军务紧急,顷刻变化的时候,他指挥若定,眼睛看着报告,手头屈指计算,口授机宜,合于实际,底下的工作人员看着,不由得不衷心佩服。号令严明,不管是勋臣宿将,一有错误,便报告皇帝行文申责,几千里外的守将,一得到于谦指示,无不奉行。思虑周密开阔,当时人没有能比得上的。忧国忘身,虽然立了大功,保住了北京城,接还了皇帝,却很谦虚,口不言功。生性朴素俭约,住的地方才蔽风雨,景帝给他一所西华门内的房子,几次辞谢不许才搬过去。土木之变后,索性住在办公室里不回家。晚年害了痰病,景帝派人去看,发现他生活过于俭约,特别叫宫内替他送去菜肴。有人说皇帝宠待于谦太过了,太监兴安说,这人日日夜夜为国家操心,不问家庭生活。他要去了,朝廷哪儿能找得这样的人!死后抄家,除了皇帝给的东西以外,更没有别的家财。 景泰八年正月,明景帝害了重病,不能起床。派石亨代他举行祭天仪式。石亨认为景帝活不长久了,便和徐有贞、曹吉祥、张等阴谋打开南宫,迎明英宗复位,史称夺门之变。明英宗第三次做了皇帝,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于谦和大学士(宰相)王文关在牢里。石亨等诬告于谦、王文谋立外藩(明朝皇帝的本家,封在外地的),法司判处谋逆,应处死刑。审案时,王文据理申辩,于谦笑着说,这是石亨等人的主意,申辩有什么用。判决书送到明英宗那里,英宗还觉得有些过意不去,说于谦实在有功。徐有贞说,不然,不杀于谦,夺门这一招就说不出名堂来了。于谦、王文同时被杀,明景帝也被绞死,这一年于谦六十岁,明景帝才三十岁。 于谦死后,家属被充军到边地。大将范广,贵州巡抚蒋琳也因为是于谦所提拔的牵连被杀。还刻板通告全国,说明于谦的罪状,这个板子一直到成化三年(1467)才因有人提出意见毁掉。 曹吉祥是于谦的死对头,可是他的部下指挥朵儿却深感于谦的忠义,到刑场祭奠痛哭,曹吉祥大为生气,把他打了一顿。第二天,朵儿又去刑场祭奠了。都督同知陈逵冒着危险,收拾于谦的尸首殡葬,过了一年,才归葬杭州。 广大人民深深悼念于谦,当时不敢指名,作了一个歌谣: <blockquote>鹭鸶冰上走,何处觅鱼嗛?</blockquote> 鱼嗛是于谦的谐音,这个民族英雄的形象是永远留存在人民的记忆中的。明末抗清民族英雄张煌言有一首诗: 国亡家破欲何之?西子湖头有我师。<br />日月双悬于氏庙,乾坤半壁岳家祠。 于谦的事迹直接教育了这个有骨气的好汉,宁死勿屈,保持了民族的正气。 石亨的党羽陈汝言代于谦做兵部尚书,不到一年就撤职抄家,有很多金银财宝,明英宗叫大臣们参观,并说,于谦在景泰朝极被亲信,死后没有一点家业,陈汝言怎么会有这么多!石亨听了,说不出一句话。过些日子,边防传来警报,英宗很发愁,恭顺侯吴瑾在旁边说,要是于谦在的话,不会有这情况。英宗听了也说不出一句话。 于谦的政敌都先后失败,徐有贞充军云南,石亨下狱死,曹吉祥造反灭族。 明宪宗成化初年(1465),于谦的儿子于冕遇赦回家,写信给皇帝申冤,明宪宗恢复了于谦的官位,派人祭奠,祭文中说:“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持,为权奸所并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这几句话,传诵一时。于谦的名誉恢复了。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谥于谦为肃愍,并建立祠堂,号为旌功。明神宗万历时又改谥忠肃。杭州、开封、山西和北京的人民都建立了他的祠堂,广大人民永远纪念这个保卫北京城的民族英雄,永垂不朽! 于谦的著作流传到今天的有《于肃愍公集》八卷,《少保于公奏议》十卷。演绎他的故事的小说有孙高亮所著的《于少保萃忠全传》十卷。 {{right|原载《新建设》第六期<br />1961年}} == 海瑞的故事 == === 一 === 海瑞的时代,是明封建王朝从全盛走向衰落的时代。他生在正德九年,死于万历十五年(1514—1587),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个皇帝。这几十年中,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土地更加集中了。皇帝侵夺百姓的土地,建立无数皇庄,各地亲王和勋戚、贵族、大官僚都有庄田,亲王的庄田从几千顷到几万顷。嘉靖时的宰相严嵩和徐阶都是当时最大的地主。万历时期有一个地主的田地多到七万顷。农民的土地被地主所侵夺,沦为佃农、庄客,过着牛马般的生活。庄园的庄头作威作福,欺侮百姓。贵族和官僚的家里养着无数的奴仆,有的是用钱买的,有的是农民不堪赋役负担,投靠来的。他们终年为主人服役,除家庭劳役外,有的学习歌舞、演戏,有的纺纱织布,四处贩卖,有的替主人经营商业,开设店铺,没有工资,也没有自由,世代子孙都陷于同一命运。国家所控制的人口减少了,因为一方面农民大量逃亡,流散四方,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口沦落为奴仆,户口册上的人口数字日渐减少。同时土地的数字也减少了,这是因为农民流亡,田地抛荒:庄田数目越来越大,庄田主的贵族和官僚想法不交或少交钱粮,这样,向国家缴纳地租的土地就越来越少。更严重的是中小地主和上中农为了逃避赋役,隐蔽在大地主户下,大地主的土地越多,势力越大,把应出的赋役分摊在农民的头上,农民的负担便越重,阶级矛盾便越尖锐。 这个时期,是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时期。 贪污成为政治风气,正德时刘瑾和他的党羽焦芳等人,公开索取贿赂;嘉靖时的严嵩父子、赵文华、鄢懋卿等人,从上到下,都要弄钱,不择手段。以知县来说,附加在田赋上的各项常例<ref>常例是一种附加税,津贴知县用费,变相的但又是合法的贪污行为。</ref>就超过应得的薪俸多少倍;上京朝见,来回路费和送京宫的贿赂都要农民负担。徐阶是当时有名的宰相,是严嵩的对头,但是,他家就是松江最大的富豪,最大的地主,也是最大的恶霸。 京官、外官忙于贪污,水利没有人关心了,许多河流淤塞了。学校没有人关心了,府县学的生员名为学生,到考试时才到学校应付。许多农民产业被夺,田地没有了,却得照旧纳税,打官司的人愈来愈多了。 这个时期是政治最为腐败,贪污成为风气的时期。 也正是这个时期,倭寇(日本海盗)猖獗,沿海一带,经常受到倭寇的威胁。浙江、福建两省被倭寇侵略最严重。明朝政府集中了大量兵力,把这两省合成一个防御性的军事体系,设总督<ref>总督是地方的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两、三省,总揽军民要政。</ref>管辖军事。军队增加了,军饷相应增加,这些负担也自然落在农民身上。 大地主的兼并,官吏的贪污,倭寇的侵略,使得农民生活日益困苦。表面上熙熙攘攘,一片繁荣景象,骨子里却蕴藏着被压抑的千千万万农民的愤怒,一触即发。 海瑞的时代就是这样一个时代。 === 二 === 海瑞任浙江淳安知县的时候,总督是严嵩的亲信胡宗宪。 淳安是山区,土地贫瘠,老百姓都很穷,山上只产茶、竹、杉、柏,山下的好田地都被大族占了,老百姓穷得吃不上饭。这个县又处在新安江下游,是水陆交通的枢纽,朝廷使臣,来往官僚过客,都要地方接待。例如经过一个普通官,就要用银二三十两;经过巡盐御史、巡按御史等监察官员<ref>都察院是朝廷负责纠察弹劾的衙门,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正副长官,其下有佥都御史,这些都是都察院的高级监察官员。另外对地方各道派有监察御史,按其工作性质分巡按御史(管司法)、巡盐御史(管盐政)、提学御史(管教育)等。巡按御史出巡时亦称按院。</ref>,要用银一二百两;巡抚<ref>巡抚是比总督低一级的地方高级官员,管一省的军事和政治。也称抚台、都堂。</ref>出巡,则要用银三四百两。这都要百姓赔垫。他们坐船要支应船夫,走陆路要支应马匹夫役。地方穷,负担重。 有一次,胡宗宪的儿子经过淳安,仗着是总督公子,作威作福,嫌驿站(传递文书的站)的马匹不称心,供应不周到,大发脾气,喝令跟人把驿吏捆了,倒挂在树上。驿站的人慌了,跑到县衙要办法,海瑞说:“不慌,我自有主张。”他带人走到驿站,一大堆人在围着看热闹。鲜衣华服的胡公子还在指手画脚骂人,一看海瑞来,正要分说。海瑞不理会,径自进驿站去,一看胡公子带的大箱子小箱子几十个,都贴着总督衙门封条,就有了主意。立刻变了脸色,叫人把箱子打开,都沉甸甸的,原来装着好几千两银子呢。海瑞对着众人说:“这棍徒真可恶,竟敢假冒总督家里人,败坏总督官声!上次总督出来巡查时,再三布告,叫地方上不要铺张,不要浪费。你们看这棍徒带着这么多行李,这么多银子,怎么会是胡总督的儿子,一定是假冒的,要严办!”把几千两银子都充了公,交给国库,写一封信把情由说了,连人带行李一并送交胡宗宪。胡宗宪看了,气得说不出话,怕海瑞真个把事情闹大,自己理屈,只好算了,竟自不敢声张。 海知县拿办总督公子的新闻轰动了淳安,传遍了东南,老百姓人人称快,贵族官僚子弟个个头痛,骂他不识时务。 更使人高兴称快的是另一件事:海瑞挡了都御史的驾,拒绝他入境。这在当时说来,是件了不得的骇人听闻的大事。 鄢懋卿是当时宰相大奸臣严嵩父子的亲信,嘉靖三十五年(1556)以左副都御史的身份,出京来总理两浙(浙东、浙西)、两淮(淮南、淮北)、长芦、河东盐政。 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是朝廷最高级的监察官员之一,出巡地方时是钦差<ref>钦差是由皇帝特派出京,代表皇帝查办政务的官员。</ref>,掌握着进退升降官吏的建议权。总理盐政是名目,实质上是皇帝要钱用,叫他从产盐、卖盐上打点主意,多搞些钱。 鄢懋卿以监察官、钦差大臣的身份,加上有严家父子做靠山,一到地方,威风得很,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给钱的是好官,给多的便答应升官,给少的便找题目磨难,非吃饱了不走。总之,不管官大官小,什么地方,什么官,非给他钱不可,非给够了不走。不这样做,除非不打算做官才行。 不只送贿赂,还要大大地铺张供应、迎送。地方长官巡抚、按察使、知府<ref>明朝的时候,办理一省刑政和检查官员纪律的机关叫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长官叫作按察使。明时一省分几个府,一府管几个州、县,府的长官叫知府。</ref>、知县,大大小小都得跪着接送。吃饭要供应山珍海味,住处要张灯结彩。在扬州,地方请吃饭,一顿饭就花了一千多两银子。他还带着老婆一起,老婆坐五彩搭的轿子,用十二个女子抬。连厕所都用锦缎做垫,便壶都用银子做。 一天,轮到要巡查严州(今浙江建德)了,要路过淳安。全县人都焦急,不知怎么办才好。 钦差、监察官、地方长官到地方巡查,照例都要发一套条约或告示,说明来意和地方应注意事项,并且大体上也都按着老规矩,照前任的抄一遍。告示内少不得要说些力戒铺张,务从节俭等冠冕堂皇的话。海瑞研究了好久,一想对了,即以其人之话还治其人之身。便对差官说,淳安地方小,百姓穷,容不下都老爷的大驾,请从别处走吧,省得百姓为难。他亲自写一封信给鄢懋卿,信上说: <blockquote>细读您的布告,知道您一向喜欢简朴,不喜欢逢迎。您说:“凡饮食供应,都应俭朴,不要过分奢侈,浪费人民钱财。”您又说:“现在民穷财尽,宽一分,人民就得一分好处,一定要体谅。”您的种种恳切的教导,说得很多。我相信您的话是为国为民,是从心里说出来的,绝非空话。</blockquote> <blockquote>但是,您奉命南下以后,沿途情况,浙江派的前路探听的人都说,各处都办酒席,每席要花三四百两银子,平常伙食都是山禽野味,不易弄到的东西。供应极为华丽,连便壶都用银子做。这种排场,是和您颁行的布告大大相反的。</blockquote> <blockquote>都察院长官出来检查盐政,是少有的事。因为少有,所以百姓有疾苦的要求告状,有贪酷行为的官要改正,百姓也会得到少有的好处。现在情况是州县怕接待不周到,得罪都察院长官,极力买办。百姓为出钱伤脑筋,怨声不绝。百姓没有得到少有的好处,反而苦于少有的破费。这可能是地方官属奉承您,以为您喜欢巴结,不喜欢说实话,揣摩错了您的真正用心吧。</blockquote> <blockquote>盐法毛病,我晓得一些,没有全盘研究,不敢乱说。只是这一件事,是我耳闻目见的。您如来了,东西准备了,纵使您一概不受,但是东西既然买了,必然要用许多钱,百姓怨恨,谁当得起?地方官属以今时俗例来猜测您,我又很怕您将来会因为地方官属瞎张罗,不利于执守礼法,而后悔不及。这个害比盐法不通还要大,所以敢把这些意见一一告诉您。</blockquote> 义正词严,话又说得很委婉。鄢懋卿看了,气得发抖,想寻事革掉他的官,但他是清官,名声好,革不得。就此过去,又气不过。只好放在心中,把这封信藏起来,批“照布告办”,严州也不去了。 严州知府正忙着准备迎接,听说都老爷忽然不来了,正在纳闷,怕出了什么岔子。后来才知道是海知县写了信,惹了祸。怕连累自己,大怒,海瑞一进来,就拍桌子大骂:“你多大的官儿,敢这样!”骂不停口。海瑞不说一句话,等骂完了,气稍平了,作了一个揖就走,以后也不再说什么。等到鄢懋卿巡查完了,走了,严州府上下官员一个也没出事,知府这才放了心,过意不去,见海瑞时连说:“好了淳安百姓,难为了你,难为了你!” 鄢懋卿恨极海瑞,要报复,叫他管辖的巡盐御史袁淳想主意。袁淳也是恨海瑞的,他巡查地方时,海瑞照规矩迎送,迎得不远,送得也不远,供应不丰富,有什么需索,也是讨价还价。这回正好一举两得,也报了自己的私仇。这时海瑞已得朝命升任嘉兴通判(知府的副职),便找一个公文上的手续不对,向朝廷告发,把海瑞降职为江西兴国知县。 === 三 === 海瑞从江西调到北京,后来又调到南京做了几年官,在隆庆三年(1569)六月才被派为江南巡抚,巡抚衙门设在苏州。第二年四月被革职回家,只做了半年多巡抚。 他最恨贪污,一上任,便发出布告,严禁贪污,打击豪强。他敢说敢做,连总督、都御史都不怕,谁还敢不怕他。属下的地方官员有贪污行为的听说他来了,吓得心惊胆战,罪恶较大的赶忙自动辞官。有的大族用朱红漆大门,一听海都堂要来,怕朱红大门太显耀,连夜把大门改漆成黑色。管织造的太监,时常坐八人轿子,这时吓得减去一半。大地主们知道海瑞一向主张限田,要贯彻均平赋税的主张,实行一条鞭法<ref>一条鞭法是明朝万历年间,把丁役、土贡等都归并在田赋内,按亩征收的一种收税办法。</ref>,也都心怀鬼胎,提心吊胆,时刻不安。 他在做江南巡抚的几个月中,主要做了两件大事。一件是“除弊”,一件是“兴利”。 除弊,主要的是打击豪强,打击大地主,要他们把非法侵占农民的田地退出一部分还给农民。 擒贼要先擒王,江南最大地主之一是宰相徐阶,这时正罢官在家。海瑞要他家退田,徐阶只好退出一部分。海瑞不满意,写信给徐阶,要他退出大半,信上说: <blockquote>看到您的退田册,更加钦佩,您是这样使人意想不到的大贤大德。但是已退的田数还不很多,请您再加清理,多做实际行动。从前有人改变父亲的做法,把七个屋子储藏的钱,一会儿便都散光了。您以父亲的身份来改正儿子的做法,有什么做不到的呢?</blockquote> 把非法侵占民田的责任算在他儿子账上,给他留点面子。 这样做,朝廷大官和地方乡官都怕了,人人自危,怨声四起。海瑞在给李石麓阁老信中说: <blockquote>存翁(徐阶)近来受了许多小人的累,很吃了点苦头。他家产业之多,真叫人惊奇,吃苦头是他自取的。要不退出大半,老百姓是不会甘心的。有钱人尽干坏事,如今吃了苦头,倒是一条经验。我要他退出大半田产,也正是为他设想,请不要认为奇怪。</blockquote> 官僚舆论说他矫枉过直,搞得太过火了,他说并不过火。在给谭次川侍郎的信上说: <blockquote>矫枉过直,是从古到今一样的道理,不严厉地改革,便不能纠正过错。我所改革的都不是过直的事,一定会办好,请放心。</blockquote> 又说: <blockquote>江南粮差之重,天下少有,古今也少有。我所到过的地方,才知道所谓富饶全是虚名,而苦难倒很严重,这中间可为百姓痛苦,可为百姓叹息的事,一句话是说不完的。</blockquote> 他不但要坚持下去,还要进一步解除百姓的痛苦,可惜几个月后,他便被革职丢官了。 徐家的田退出,徐阶的弟弟徐陟,做过侍郎,为非作歹,残害百姓,海瑞把他逮捕了依法制裁。地方官奉行政令,不敢延误,大地主们走不动的只好依法退田,有的便逃到别的地方避风头。穷人田地被夺的都到巡抚衙门告状申诉,海瑞一一依法判处。老百姓欣喜相告,从今以后有活路了。地主官僚却非常恨海瑞,暗中组织力量,制造舆论,要把他赶走。 退田只是帮助穷民办法的一种,另一种有效的办法是清丈,把土地的面积弄清楚了,从而按每块土地等级规定租税。以此,海瑞做知县,做巡抚,都以清丈为第一要事,在这基础上,贯彻一条鞭的法令,在一条鞭规定所应征收的以外,一毫不许多取。这对当时农民来说,是减轻徭役,明确负担,提高生活,发展生产的有效措施,是对人民的德政。 兴利是兴水利。江苏的吴淞江泄太湖之水,原来沿江的田亩,都靠这条江水灌溉。年代久了,没有修治,江岸被潮水冲蚀,通道填淤,一有暴雨,便成水灾,淹没田亩,水利成为水害。海瑞在亲自巡行调查之后,决定修治,正月兴工,同月又修治常熟县的白茆河、杨家滨等河,结合赈济饥民,用工代赈;他亲自坐小船往来江上,监视工程的进行,不久就都完工了,人民大得好处。原来老百姓是不敢指望开河的,一来想这样的政府不会做这样的好事,二来想要做也无非要老百姓出钱。因此流传的民谣中有两句话说:“要开吴淞江,除是海龙王。”意思是永世也开不了。现在人民的愿望实现了,河修好了,没有花老百姓一个钱。 在朝官僚,在野的乡官大族都恨海瑞。过往官僚因为海瑞裁节交通机构过多的费用,按制度办事,奉朝命该供应马匹和交通工具的只按制度供应,节约民力和费用,凭人情但是不合制度的一概不供应,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这样一来,这些人受了委屈,也恨海瑞。他们先后向皇帝告状,说他偏,说他做得太过火,说他包庇坏人,打击乡绅,只图自己有个好名声,破坏国家政策。海瑞成为大官僚、大地主的公敌,被夺去巡抚职权,改督南京粮储,专管粮饷。这时,高拱做宰相,海瑞骂过他,他也是恨海瑞的,又把管粮的职务归并到南京户部<ref>明朝自永乐皇帝迁都北京后,仍在南京保留中央政府的组织,和北京同时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管各有关的政务。各部的长官叫作尚书,副长官叫作侍郎。户部是管财政经济的。</ref>,这样,海瑞的职权全被剥夺,只好告病回家了。 在排挤、污辱、攻击海瑞,保卫自己的利益的这群朝官中,吏科给事中<ref>管检查吏部工作的官员。</ref>戴凤翔是个代表人物。他向皇帝告状,说江南在海瑞的治理下,百姓成为老虎,乡官是肉,海瑞叫百姓拿乡官当肉吃,把乡官弄苦了。海瑞很生气,立刻回击,也上疏<ref>封建时代臣下向皇帝陈述事情的报告叫“疏”。</ref>给皇帝说: <blockquote>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乡官田宅特别多,奴仆特别多,老百姓十分怨恨。这种情况,恐怕在全国各地都找不出……老百姓告乡官霸占田产的有几万人……二十年以来,地方府县官都偏听乡官、举人、监生<ref>科举取士制度,规定每隔三年开一次乡试,应乡试的是有秀才或监生资格的人,乡试取中的就称为举人。监生,即是对有入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的简称。</ref>的话,替他们撑腰,弄得老百姓的田产一天天少下去,乡官却一天天富起来……凤翔说百姓是老虎,乡官是肉。他却不知道乡官已经做了二十多年老虎,老百姓做了二十多年的肉。今天乡官的肉,本是老百姓原有的肉;原先被抢走,如今还出来,本来也不是乡官的肉啊!何况过去乡官抢占老百姓十分,如今只还一分,还得并不多,却就大叫大闹了。我看凤翔在家乡,也是这样的乡官。</blockquote> 话说得非常锋利,有力量,既说明了情况,也指出了问题。乡官二十多年来做老虎吃老百姓,你们不说话。如今只要乡官还给老百姓原来属于他们自己的一点田地,而且只还了十分之一,你们就说老百姓是老虎吃乡官了。就说是肉吧,也是老百姓原有之肉,先前你们硬夺老百姓的肉,如今就该还,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末了,一针见血地指出,戴凤翔替乡官诉苦,这些是乡官的话,也是戴凤翔自己的话。戴凤翔要是不在朝,住在家里,也一定是只专吃老百姓的老虎。 海瑞不断遭到乡官在朝代言人的攻击,很愤慨。他给人的信中说:“一切计划,只有修治吴淞江的水患,因进行得快而成功了,其他都是将近成功就中止,怎么办,怎么办!这等世界,做得成什么事业!”给皇帝告养病的疏中说,在他巡抚任上所行兴利除害的一些办法,都是采访人民意见、研究过去制度而规定的,要求不要轻易改变。并说宰相光听一些不负责任的话,多议论,少成功,靠不住;满朝大官都是妇人,皇帝不要听信他们。用“妇人”骂人,是封建时代的错误看法。用“妇人”骂人,而且把满朝大官一概骂尽,也是很不策略的。但是由此可见他的愤慨程度,同时也说明了海瑞这次罢官以后,在朝掌权的人一连十几年都没有理会他,连万历初年名相张居正也不肯起用他的原因。 是的,像海瑞这种爱护人民,一切为老百姓着想,不怕封建官僚势力,不要钱,不怕死的清官,在靠剥削人民存在的封建社会里,又怎么能站得住脚,做得成什么事业呢! {{right|原载《中国历史小丛书·海瑞的故事》<br />中华书局1963年第2版}} <references /> == 论海瑞 == {{:论海瑞}} == 况钟和周忱 == === 一 从《十五贯》说起 === 1956年浙江昆苏剧团上演了改编的昆曲《十五贯》之后,各地其他剧种也纷纷改编上演,况钟这个封建时代的好官,逐渐为成千上万的观众所熟识了。这戏中另一个好官周忱,是况钟的上司和同乡,也被赋予和况钟不同的性格,成为舞台上的人物。 《十五贯》成功地塑造了况钟这个历史人物,刻画了他的性格、思想感情。他通过具体分析,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得出正确结论,终于纠正了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判断,平反了冤狱,为人民办了好事。这个戏形象地突出了反对主观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这个主题,是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的,是个好戏。 但是,《十五贯》这个故事,其实和况钟并不相干。 《十五贯》的故事出自《宋元话本》的《错斩崔宁》,大概是宋朝的故事。明朝末年,有人把这故事编在一部书里,题名为《十五贯戏言成巧祸》,清初的戏剧家朱素臣又把它改编为《十五贯传奇》。现在上演的本子,是根据朱素臣的本子改编的。从故事改编的发展来说,一次比一次好,迷信成分去掉了,复杂的头绪减少了,人物的形象更典型了,深刻了,也就更生动了;艺术感染力量更强烈了;教育主观主义、官僚主义者的效果也就更好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十五贯》既然是宋朝的故事,况钟却是明朝人,从宋末到明前期,相差有一百几十年,为什么戏剧家一定要把这故事算在况钟名下呢? 这是因为况钟的确是历史上的好官,也的确替当时负屈的老百姓申过冤,救活了不少人命,在当时人民中威信很高。其次,朱素臣是苏州人,对《十五贯》的故事和况钟这个人物的传说都比较熟悉。戏剧家为了集中地突出故事情节,集中地突出历史人物,把民间流传已久的《十五贯》故事,和当时民间极有威望的好官况钟结合起来,一方面符合人民对于清官好官的迫切要求,一方面也反映了一定时期的历史情况,是完全可以允许的艺术处理。 正因为如此,这故事不但得到广大人民的喜爱,连况钟的子孙也认为确有其事了。况钟九世孙况延秀编的《太守列传编年》上说: <blockquote>折狱明断,民有奇冤,无不昭雪。有熊友兰、友惠兄弟冤狱,公为雪之,阖郡有包龙图之颂,为作传奇,以演其事。惜一切谳断,不能尽传于世。</blockquote> === 二 况青天 === 封建时代的官僚,被人民表扬为青天,是很不容易的事。 由于封建统治阶级一贯剥削、虐待人民,和人民对立,老百姓在平常时候,是怕官的。老百姓和官的关系是,一要完粮,二要当差,三呢,遭到冤枉要打官司。这三件事都使老百姓怕官,一有差错,就得挨板子、上夹板,受到种种非刑,关进班房,以至充军、杀头等,老百姓怎能不怕? 但是,一到了阶级矛盾十分尖锐,老百姓忍无可忍,团结起来暴动的时候,情况就完全改变了。人民自己已有了武装,也有了班房,那时候,老百姓就不再怕官了,害怕发抖的是官。以此,历史上每次农民起义,矛头总是首先针对着本地的官员,口号总有杀尽贪官污吏这一条。 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统治基础是建立在对广大农民的剥削、掠夺上面的,封建官僚是为了地主阶级利益服务的;一切政治设施的最后目的,都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封建官僚的压迫、奴役下,广大人民对于比较清明、宽大、廉洁政治的向往,对于能够采取一些措施,减轻人民负担,申雪人民冤枉的好官的拥护了。对于这样的好官,人民作了鉴定,叫作青天。 也正由于封建时代的青天极少,所以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几个青天,也就成为箭垛式的人物,许多人民理想中的好事都被堆砌到他们身上了。像宋朝的包拯,明朝的况钟和海瑞,都是著名的例子。 也还必须指出,尽管历史上出现了几个青天,是当时人民给的称号。但是,也绝不可以由此得出结论,以为青天就是站在人民立场的政治家。不是的,恰恰相反,他们都是为封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官僚,在这一点上,也和当时其他封建官僚一样,是和人民对立的。不过,由于他们的出身和其他关系,比较接近人民,了解人民的痛苦,比较正直,有远见,为了维持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缓和阶级矛盾,在不损害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前提下,有意识地办了一些好事。这些好事是和封建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一致的,也是和被压迫被剥削的广大人民当前利益一致的,对当时的生产发展,对历史的进展有好处的。因此,他们在当时被人民叫作青天,在历史上也就应该是被肯定的,值得纪念的,在某些方面,还是值得今天学习的人物。 况钟(1383—1442),江西靖安人。从1430年起任苏州知府,一直到1442年死在任上,连任苏州知府十三年。 苏州地方殷富,人口稠密,土地集中,人民贫困,阶级关系比较紧张。在况钟以前,做知府的不要说久任,连称职能够做满任期的也没有一个。况钟以后,也还出过几个好官,不过都比不上他这样有名,为人民所爱戴歌颂。 从唐宋以来,封建王朝任命官僚,主要是用科举出身的人,上过学,会写一定格式的诗、文,通过考试,成为叫作进士或者举人的知识分子。一般在衙门里办事的吏(科员),地位很低,只能一辈子做吏,是做不了官的。明朝初期,科举出身的人还不够多,官和吏的区别还不十分严格,以后就不同了。况钟的父亲是一家地主的养子。况钟从小也念过一点书,但没有考上学校。到成年以后,1406年被选作靖安县的礼曹(管礼仪、祭祀一类事务),一直做了九年的吏。他为人干练精明,通达事务,廉介无私,为县官所重视。也正因为他做了多年的吏,直接和人民打交道,不但了解民间痛苦,也深知吏的贪污害民行径,到后来做了官,便有办法来制裁这些恶吏了。 靖安知县和当朝的礼部尚书(管礼仪、祭祀、考试的部长)是好朋友,当况钟做满九年的吏,照例要到吏部(管任免、考核官员的部)去考绩的时候,靖安知县便写信给这个朋友,推荐况钟的才能。礼部尚书和况钟谈了话,也很器重,便特别向皇帝推荐。明成祖召见况钟,特任为礼部仪制司主事,以后升为郎中,一连做了十五年京官。 在这十五年中,况钟和当时许多有名的政治家来往,成为朋友,交换了对政治上的许多看法。其中主要的是江西同乡的京官。在封建时代,交通很不方便,官僚们对同乡是很看重的,来往较多,政治上也互相影响,这种关系称为乡谊,是一种封建关系。况钟的同乡中有许多是当权的大官,有声名的政治家,况钟深受他们的影响,在况钟以后的政治活动中,也得到他们的支持。 明成祖在打到南京,做了皇帝以后,任命七个官员替他管理机密事务,叫作“入阁”,后来叫作“拜相”。这七个人中有五个是江西人,其中泰和人杨士奇和况钟关系最深,南昌人胡俨、湖北石首人杨溥也是况钟的朋友。此外,江西吉水人周忱和况钟也很要好。 明成祖死后,三杨当国,三杨就是原来七人内阁中的三个,是杨士奇、杨溥和杨荣。这三人都是有能力的政治家,在他们当国时期,政治是比较清明的。 1430年,明封建王朝经过讨论,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增加财政收入,认为全国有九个大府,人众事多,没有管好,其中特别是苏州府,交的税粮比任何一省都多,政治情况却十分不好,官吏奸贪,人民困苦,欠粮最多,百姓逃亡。要百官保举京官中有能力而又廉洁的外任做知府,来加强控制。礼部和吏部都推荐况钟,首相杨士奇也特荐况钟做苏州知府。为了加重况钟的权力,明宣宗还特别给以“敕书”(书面命令),许以便宜行事,并特许他可以直接向皇帝写报告,提建议。 我国在过去漫长时期是农业国,封建王朝的经济基础是农业。王朝的全部收入百分之九十以上出自农民交纳的粮食,服兵役和无偿劳役的也主要是农民。要是农民交不起粮或者少交粮了,农民大量逃亡外地,不当差役了,便会发生严重的政治危机,危害封建王朝的统治地位。 由于宋元以来的历史发展,东南地区的农业经济大大发展了,显出一片繁荣气象。况钟所处的十五世纪前期,正是明王朝的全盛时期。但是,这个地区的繁荣,这个时期的全盛都只是表面上的,内部却包含着严重的危机。 危机是农民负担过重。 就东南一带而说,农民负担之重居全国第一。这时全国的实物收入,夏税秋粮总数约三千万石,其中浙江一省占二百七十五万多石,约占全国收入十分之一弱。苏州一府七个县却占二百八十一万石,比浙江一省交的粮还多。松江府一百二十一万石,也很重。以苏州而论,垦田数只有九万六千五百零六顷,占全国垦田数百分之一点一,交纳税粮呢,却占全国税收的百分之九点五。 为什么江南地区的农民负担特别重呢?这是因为从南宋以来,由于这一带土地肥沃,经济发展,贵族、官僚用种种方法兼并土地,到了政治局面发生变化,旧的贵族、官僚被推翻了,他们所占有的土地就被没收为官田,经过多次变化,官田就越来越多,民田就越来越少了。到明太祖取得这带地方以后,又把原来的豪族地主的田地没收为官田,并且按私租收税,这样,这带地方的官田租税就特别重了。 民田的租税虽然也很重,但是农民向地主交租,多在本地,当天或者几天就可以来回,一改为官田,不但田租特别重,而且收的粮食要交官了,得由农民运送到指定的仓库交纳。在交通不便的情势下,陆运、水运,要用几个月以至更多时间,不但占用了大量劳动力,不能投入生产,而且交纳一石官粮,往往要用两三石以至四五石的运费,有时候遭风翻船了,或者被人抢劫,都得重新补交,所有这些巨大的运费和意外的赔垫,都要由农民负担,农民怎么负担得起?苏州农民因为官田特别多,负担就特别重。 苏州七个县完纳的二百八十一万石税粮中,民粮只有十五万石,官田田租最重的每亩要交三石粮。官粮中有一百零六万石要远运到山东临清交纳,有七十万石要运到南京交纳,运到临清的每一石要用运费四石,运到南京的也要六斗。这样残酷的剥削使人民无法负担,在况钟到苏州以前,四年的欠粮数就达到七百六十多万石。老百姓完不了粮是要挨板子,坐班房的,农民要活下去,就只好全家逃亡,流离外地了。 占全国税粮近十分之一的苏州,欠粮这样多,人口大量外流,是不能不严重地影响到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的。首相杨士奇提出补救方案:蠲免欠粮,官田减租,清理冤狱,惩办贪官,安抚逃民,特派知府等六项措施。况钟就是在这样情况下,被特派到苏州执行这些措施的。 官田减租是得到明宣宗的同意,用诏书(皇帝的命令)下达全国的。但是,有人认为,减掉了租,就减少了王朝的收入,遭到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反对,没有能够贯彻;蠲免欠粮,也同样行不通。隔了两年,还是没有解决。尽管明宣宗和杨士奇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统治基础,下了极大决心要办,并且严厉申斥户部官员,不奉行减租免粮命令的就要办罪,还是办不了,办不好。 况钟在苏州坚决执行封建王朝的政策,在巡抚周忱的支持下,他多次提出官田减租和蠲免欠粮的具体办法,都被户部批驳不准。况钟并不妥协,坚持要办,一直到1432年3月,才得到批准,减去官田租七十二万一千六百多石,荒田租十五万石,官粮远运临清的减去六十万石,运到南京的改为驻军到苏州自运,连同其他各项。每年减省了苏州人民一百五十六万石的负担,假如连因此而省掉的运费、劳力计算,数目就更大了。这对苏州人民来说,确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好事,对明王朝的统治来说,也确是起了巩固作用。而且,官田虽然减了一些租,因为不欠粮了,王朝的实际收入比前几年反而增加了。 由于官田田租减轻了,逃民回来后复业的就有三万六千六百多户。人民的生活虽然还是很苦,但是毕竟比过去稍微好了一些,生产情绪也提高了。他们欢欣鼓舞,感谢况钟的恩德,到处刻碑纪念这件好事。 况钟在人民中间的威信日益提高,主要的是他还办了以下这几件事: <blockquote>第一是惩办贪吏。况钟是从吏出身的,精于吏事。在上任以后,却假装不懂公事,许多吏拿着案卷请批,况钟问他们该怎么办,都一一照批。吏们喜欢极了,以为这知府真好对付,以后的事好办了。况钟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弄清情况以后,过了一个多月,突然叫官员和吏们都来开会,当场宣读“敕书”,其中有“属员人等作奸害民,尔即提问解京”的话,就问这些吏,那一天你办了什么事,受了多少贿赂,对不对?一一问过,立时杀了六个。官员中有十二个不认真办事,疲沓庸懦的,都革了职。另外有几个贪赃枉法的,拿到京师法办。这一来,官吏们都害怕了,守法了,老百姓也少吃苦头了。人们叫他做青天。</blockquote> <blockquote>苏州人民好容易有了一个青天,松了一口气。第二年,况钟的继母死了,按封建礼制辞官回家守孝。这一来,苏州的天又黑了,风气又变了,官们吏们又重新做坏事了,百姓又吃苦头了。他们想了又想,都是况钟不在的缘故,三万七千多人便联名请求况钟回来。隔了十个多月,况钟又被特派回到苏州,这一回用不着调查了,立刻把做坏事的官吏们都法办了,天又变好了,况钟更加得到人民的支持。</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二是清理冤狱。苏州有七个县,况钟每天问一个县的案,排好日程,周而复始,不到一年工夫,清理了一千五百多件案子,该办的办,该放的放,做得百姓不叫冤枉,豪强不敢为非,老百姓都叫他是包龙图再世。现在舞台上演唱的《十五贯》,虽然事实上和况钟无关,但确也反映了他在这一方面的工作作风,取得的成绩和威信,是符合历史实际的。</blockquote> <blockquote>第三是抑制豪强。明朝制度,军民籍贯是分开的,军户绝了,要勾追原籍本家男丁补缺。封建王朝派的清军御史蛮横不讲道理,强迫平民充军,弄得老百姓无处诉冤,况钟据理力争,免掉一百六十个平民的军役,免掉一千四百多平民的世役,只是本身当军,不累及子孙。七县的圩田设有圩长圩老九千多人,大部分都是积年退役(在衙门做过事)的恶霸,这制度和这些人得到大官的支持,为非作恶,况钟不管上官的反对,也把它一起革除了。沿海沿江有些地方的军官,借名巡察河道,劫掠商船,为害商旅,况钟都一一拿办。</blockquote> <blockquote>第四是为民兴利。苏州河道,淤塞成灾,况钟把它疏浚了,成为水利。人民因粮重贫困,向地主借高利贷,弄得卖儿卖女,况钟想法筹划了几十万石粮食,建立济农仓,每到农民耕作青黄不接的时候,便开仓借贷,每人二石,到秋收时如数偿还,遇有灾荒,也用这粮食赈济。又推广义役仓制度,用公共积累的粮食,供应上官采办物料的赔垫消费,免去中间地主们的剥削和贪污,从而减轻人民的负担。</blockquote> 况钟刚正廉洁,极重视细小事件,设想周密,不怕是小事,只要有利于百姓就做,对百姓有害的就加以改革。兴利除害,反对豪强,扶持良善,百姓敬他爱他,把他看作天神一样。第一次回家守孝,百姓想念他,作歌说: <blockquote>况太守,民父母,众怀思,因去后,愿复来,养田叟。</blockquote> 又有歌说: 众人齐说使君贤,只剪轻蒲为作鞭,<br />兵仗不烦森画戟,歌谣曾唱是青天。 三年任满,到京师朝见,百姓怕他升官,很担心,到回来复任,百姓又唱道: 太守朝京,我民不宁,<br />太守归来,我民忻哉! 到九年任满,又照例到吏部候升,吏部已经委派了新的苏州知府了,苏州人民不答应,有一万八千多人联名保留况钟,结果,况钟虽然升了官,又回到苏州管知府的事。 况钟做了十三年知府,死的时候,老百姓伤心痛哭,连做生意的也罢市了。送丧的沿路沿江不绝。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画像祭祀,有的人家甚至把他的画像供在家里。 生性俭朴,住的房子没有什么陈设,吃饭也只用一荤一素。做官多年,没有添置过田产,死后归葬,船上只有书籍和日用器物,苏州人民看了,十分感动。做官办事,不用秘书,一切报告文件都亲自动手,文字质直简劲,不作长篇大论,说清楚了就算。在请求官田减租的报告上,直率批评皇帝失信,毫不隐讳。 和巡抚周忱志同道合,他每次有事到南京,上岸时虽然天黑了,周忱也立刻接见,谈到深夜。况钟在苏州办的许多好事是和周忱的支持分不开的,周忱在巡抚任上办的许多好事,也有况钟的贡献在内。 === 三 周忱 === 周忱(1381—1453)从1430年任江南巡抚,一直到1451年,前后共21年,是明朝任期最长的封疆大员,最会理财最能干的好官。 他是进士出身,在刑部(管司法、审判的部)做了二十多年的员外郎(官名,专员),不为人所知。直到大学士(宰相)杨荣推荐为江南巡抚、总督税粮,才出了名。 周忱不摆官僚架子,接近人民,倾听群众意见,心思周密,精打细算,会出主意,极会办事,人民很喜欢他。 江南其他各府县,也和苏州一样,欠了很多税粮。周忱首先找老年农民研究,问是什么缘故。农民们说,交粮食照规矩得加“耗”(附加税),因为仓库存的粮食日子久了分量就减少了,加上麻雀老鼠都要吃粮食,这样,就会有耗损。官府把预计必有的耗损分量在完粮时附加交纳,叫作“耗”。但是,地主们都不肯交纳,光勒掯农民负担全部耗损,农民交纳不起,只好逃亡,税粮越欠越多了。 周忱弄清原因,就创立平米法,把完粮附加的耗米,合理安排,不管是地主是农民,都一律负担,又进一步由工部(管工程的部)制定铁斛,地方准式制造,凡是收放粮食都用同一的标准量器,革除了过去大斗进小斗出的弊病。农民交粮,一向由粮长(地主)经手存放运输,制度紊乱,粮长巧立名目,从中取利,农民负担便越发重了。周忱经过细心研究,制定一套办法,大大减少了粮长做坏事的机会,也减少了耗损。又精打细算,改进了粮食由水路运到北京的办法,节省了人力和粮食。把这些节约的粮食和多出的附加耗米单独设仓贮存,叫作余米,逐年积累,作为机动用费。又和况钟举办了济农仓,减免了苏州和其他各府的官田租粮。经过亲自考察,发现松江、嘉定、上海一带的河流淤塞,就用余米动工疏浚,兴办了许多水利工程。通过这些措施,人民负担减轻了,加上遇有天灾,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济,不但荒年不必逃荒,连税粮也不欠了,仓库富足了,民生也安定了。 周忱遇事留心研究,找出关键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随时改革不适用的旧办法,适应新的情况。他有便宜行事的职权,地方性和局部性的问题,可以全权管理,以此,他在江南多年,先后办了不少好事。 他有良好的工作习惯,每天都记日记,除记重要的事项以外,也记下这一天的气候,阴、晴、风、雨。有一回,有人谎说,某天长江大风,把米船打翻了。周忱说不对,这一天没有风,一句话把这案子破了。又有一回,一个坏人故意把旧案卷弄乱,想翻案。周忱立刻指出,你在某天告的状,我是怎么判决的。好大胆子,敢来糊弄人!这个坏人只好服罪。江南钱粮的数目上千上万,都记得很清楚,随时算出,谁也欺骗不了他。 也有全局观点,对邻近地区遇事支援。有一年江北闹大饥荒,向江南借米三万石,周忱算了一下账,到明年麦子熟的时候,这点粮食是不够吃的,借给了十万石。 1449年10月瓦剌也先败明军于土木(今河北怀来县),明英宗被俘,北京震动。当国的大臣怕瓦剌进攻,打算把通州存的几百万石粮食烧掉,坚壁清野。这时恰好周忱在北京,他极力主张通州存粮可以支给北京驻军一年的军饷,何不就命令军队自己去运,预支一笔军饷呢?这样,粮食保全住了,驻军的粮饷也解决了。 周忱还善于和下属商量办事,即使对小官小吏,也虚心访问,征求意见。对有能力的好官,如苏州知府况钟、松江知府赵豫、常州知府莫愚、同知赵泰等,则更是推心置腹,遇事反复商量,极力支持,使他们能够各尽所长,办好了事。正因为他有这样好的作风,他出的主意,想的办法,也都能通过这些好官,贯彻执行下去。 他从不摆大官架子,有时候有工夫,骑匹马沿江到处走,见到的人不知道他是巡抚。在江南年代久了,和百姓熟了,像一家人一样,时常到农村去访问,不带随从,在院子里,在田野里,和农夫农妇面对面说家常话,谈谈心,问问有什么困难,什么问题,帮着出主意。 周忱最后还是被地主阶级攻击,罢官离开江南。他刚离开,户部立刻把他积储的余米收为官有,储备没有了,一遇到灾荒、意外,又到处饿死人了。农民完不起粮,又大量欠粮了,逃亡了。百姓越发想念他,到处建立生祠,纪念这个爱民的好官。 过了两年,周忱郁郁地死去。 {{right|原载《人民文学》<br />1960年9月号}} == 戚继光练兵 == 戚继光(1528—1587)是十六世纪后期抗倭的名将,谁都知道。但是他后来在北边十六年,训练边兵,保障国境安宁这一段史事,却为他自己以前抗倭的功绩所掩盖了,不大为人所知。 隆庆二年(1568),戚继光以都督同知被任命为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负责北边边防。 在抗倭战争时代,卫所官军腐朽了,不能打仗了。戚继光招募浙江金华义乌一带农民,教以击刺法,长短兵迭用;又以南方多水田薮泽,不利于驰逐,就根据地形,制定阵法;讲求武器精利,练成一支敢战能战的精兵,当时戚家军屡战屡胜的威名,是全国皆知的。 现在,他到北方来了,面对的地形有平原,有半险半易的地形,有山谷仄隘,各种地形都有。敌人呢,是擅长骑马射箭的,也和倭寇不同。用在南方打仗的一套办法来对付新的情况行吗? 经过调查研究,深思熟虑,他制定了一套新的训练办法。首先针对边军畏敌、争功的毛病,把军队重新加以组织,节制严明,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行伍、旌旗、号令、行军、扎营都逐一规定了制度。每天下场操练,务要武艺娴熟。他指出:“教练之法,自有正门,美观则不实用,实用则不美观。”专拿应付上官检阅那一套来对付敌人是不行的。 为了在防御战上取得优势,他采用了骑、步、车、辎重结合的战术。还制定了阵法,在不同地形都可运用。吸收了和倭寇作战的经验,采用了敌人的武器倭刀和鸟铳,把原来的火器“大将军”、佛朗机、快枪、火箭等都加以改进和提高。长短兵迭用的原则进一步得到发挥。 更重要的是使将士和全军都有共同的目标和信念,在练了两年兵,修筑了防御工事以后,他大会诸将,登坛讲话,三天之内把所有问题都讲透了,要诸将回去以后,传与军士,要人人信服,字字遵守,万人一心。同时编了一部书叫《练兵实纪》分发给每队,每队择一识字人诵训讲解,全队口念心记,充分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为了给废弛已久的边兵以纪律的榜样,他调来浙江兵三千,刚到便在郊外等候检阅,恰好这天下大雨,从早到晚一刻不停,三千兵像墙一样站着,没有一个乱动的,边军看了,大吃一惊,才懂得什么叫军令、军纪。 在戚继光以前,守边的将军十七年间换了十个,大都是打了败仗换的。戚继光在边镇十六年,敌人不敢入侵,北边安定。他走了以后,继任者继承他的成规,也保持了边方几十年的安定。 经验是从实践得来的,经过总结,提高成为理论。但是实际情况又千差万别,拿此时此地的经验硬应用于彼时彼地,就非碰壁不可。这里又有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问题。戚继光在南方、北方军事上的成功,原因是善于从实践总结经验,更重要的是不以成功的经验硬用于不同的地点和敌人,而宁愿从头做起,以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原则来指导实践。在这一点上,戚继光练兵的故事在今天说来也还是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的。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62年5月29日}} == 衍圣公和张天师 == 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明宪宗成化二年(1466),中国两个最有历史最受朝野尊敬的家族族长的故事。第一个是孔子的嫡系子孙衍圣公孔弘绪: <blockquote>三月癸卯,衍圣公孔弘绪坐奸淫乐妇四十余人,勒杀无辜四人,法当斩。以宣圣故,削爵为民,以弟弘泰代官。</blockquote> 第二个是张道陵的嫡系子孙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 <blockquote>四月戊午,正一嗣教大真人张元吉坐僭用器物,擅易制书,强奸子女,先后杀平人四十余人,至有一家三人者。坐法当凌迟处死。下狱禁锢。寻杖一百,戍铁岭。而子玄庆得袭。元吉竟以母老放归。</blockquote> 一个在山东,一个在江西,生在同一时代,同一罪名,奸淫杀人,而且判决书上还写着杀的是无辜平民。都因为有好祖宗,不但不受法律处分,连官也不丢,一个给兄弟,一个给儿子。这叫作法治?这叫作中国式的民主? 没有好祖宗,得硬攀一个。再不然,也得结一门好亲戚,此之谓最民主的国家之国情有别。这两个故事也被记载在《明史》,不重引。 {{right|原载《历史的镜子》}} == 献身于祖国地理调查研究工作的徐霞客 == 要做好任何工作,都要有调查,有研究。 我国古代有不少著名学者,他们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就,就是因为认真做好了调查研究工作。 17世纪前期的地理学家徐霞客,以他的一生贡献给地理、地质科学的调查研究工作,写的《徐霞客游记》不但科学性强,文艺水平也很高,是研究祖国自然面貌的最珍贵的遗产。 徐霞客(1586—1641),名宏祖,字振之,霞客是他的别号,江苏江阴人。他家世世代代都是大地主,曾祖分家时分得田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七亩,到祖父时家道中落,父亲和母亲时又成为大地主。霞客因为家庭生活优越,才能和当时的许多名人学者结交,收藏很多书籍,旅行各地,专心做地理、地质科学的调查研究工作。 霞客从二十二岁(1607)这年开始,便出外旅行,到过太湖、泰山、北京、南京、落迦山、天台山、雁宕(荡)山、白岳、黄山、武夷、九曲、庐山、仙游、嵩山、太华山、太和山、荆溪、勾曲、福建、罗浮山、盘山、五台山、恒山、江西、湖南、广西、贵州、云南等地,其中有些地方还去过多次,一直到死前几个月才因病从云南回家。概括地说,他的调查研究工作一直坚持了三十四年之久。 他有文学修养,文章和诗都写得好,但是,和一般地主家庭子弟不同,不参加考试,也不想做官。从儿童时起便喜欢读书,特别是地理书籍,心想到长大了便去游历名山大川,增长知识。到成年以后,认为过去的山经、地志,其中有些记载,由于没有经过实际调查,错误不少。特别是边疆地区,问题更多。要认识祖国的真正面貌,科学地记录地形地貌,一定要经过亲身观测考察。怀抱着这样的志愿,他开始了长期的艰苦的旅行生活。 他身体瘦长,面孔黑黑的,平时说话很少,但只要谈到山经、水脉、地理形势,便滔滔不绝了,像换了个人似的。有人告诉他什么地方应该去,他不说一声,第二天拔腿就走,过些日子回来,人家才知道他又旅行了一次了。在途中每天都写日记,详细记载这天所看到的事物,有时连续赶路,来不及每天写,也是抓住间息的机会补写。从他的游记看,五十二岁那年,还每天记千把字。当时著名学者钱谦益劝朋友印他的书,赞扬他:“闻其文字质直,不事雕饰,又多载米盐琐屑,如甲乙账簿,此所以为世间真文字,万万不可改换,失却本来面目也。”从游记的文字看来,确是文字质直,生动流利,够得上世间真文字的评价。至于多载米盐琐屑如甲乙账簿,则不是事实。 潘耒序他的游记也说:“向来山经地志之误,厘正无遗;奇踪异闻,应接不暇。然未尝有怪迂侈大之语,欺人以所不知,故吾于霞客之游,不服其阔远而服其精详,于霞客之书,不多其博辨而多其真实。”精详、真实、实事求是地记录所见,是徐霞客研究学问最可宝贵的特色。 当时交通条件是很困难的,除了水路坐木船,陆路有时可以骑马以外,主要是靠步行。霞客身体好,很能走路。一根手杖,一副被服就上路,不一定走官路,只要有值得去的地方,便迂回屈曲去找,先看清山脉如何去来,水脉如何分合,了解大势以后,再一丘一壑,支搜节讨。登山不一定要有路,荒榛密菁,穿着过去;渡水也不一定在渡口,冲湍恶泷,走着过去;越是危峰,越要爬到峰顶;越是深洞,也不放过一个支洞,像蛇行猿挂那样,都要走到;走到没有路时也不害怕,耽误了时间不后悔;没地方睡就睡在树底下、石头边,饿了吃草木的果实;不避风雨,不怕虎狼,不算时间,也不要伴侣;也能忍饿几天,不挑嘴吃,什么东西都可以吃饱。遇见困难不丧气,在西南旅行时,几次被强盗抢劫,跟的人也偷跑了,盘缠没有了,也不肯半途而废。同游僧静闻被强盗杀伤病死,遗嘱希望葬在云南鸡足山,不管怎样困难,他完成了亡友的志愿。沿途遇见正直的文人、官吏、僧侣都一见如故,政治品质不好的便拒绝来往。盘缠断绝了,接受朋友的馈赠,但是,有一个官僚要送他使用国家交通工具的邮符(免票),却毫不迟疑地拒绝了。 徐霞客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游雁宕(荡)山时,拿一根手杖,在深草中攀缘,一步一喘,爬到顶上。游黄山时,山上很陡,雪很深,背阴处结了冰,滑得无法上,他首先上去,拿手杖凿冰,凿了一个孔,容一只脚,再凿一个容另一只脚,就这样,一面凿孔一面上,终于上了最高峰。游武夷山时,看到一个岩山很奇怪,上下都是绝壁,只有一个横坳可以通过,他便伏身蛇行,盘旋而入,胸背都抵住岩石,毕竟爬过去了。游嵩山时,到了炼丹台,再上便是石脊,没有寸土,危崖万级,他手脚并用,爬了七里,才到主峰。游湖南时,为了调查潇郴二水的水源,上了三分岭石麓,峻削得站不住脚,只好攀缘深菁,不能抬头,也不能平行,爬了十里路,天快黑了,只好找棵松树,除去丛菁,开辟块巴掌大地方休息。山高没有水,有火也煮不了饭,只好砍除大木,烧起营火,到天黑时,吼风大作,火星飞舞空中,火焰忽高忽低,忽左忽右,确是奇观,连肚子饿也忘记了。一会儿下雨了,雨越大,风越强,伞遮不住,幸亏火大,还受得住,一直下到快天亮,火也灭了。这一年霞客已经是五十二岁的人了。到云南游石房洞,远远看到层崖上面,有个东向的洞,想爬上去没有路,不上去呢又舍不得,还是决心仰攀而上,崖面陡削,爬了半里之后,士松站不住脚,就用手攀草根,过一会儿草根也松了,幸而有了石头,可是不扎实,踩着就碎,抓住也碎,费了好大事,爬上一块稍黏的石壁了,全身贴着,一动也不能动,要上抓不住东西,想下也下不来。霞客一辈子经历过多少危险,都比不上这次,因为别处有峭壁,却没有这样松的土,流土也有,却没有这样松的石头。紧张了好一会儿,试着两手两脚挨的石头都不动了,才悬空移一只手,跟着悬空移一只脚,再接着移一只手、一只脚,幸好石头不松了,但是,全身力气却使完了,要掉下来了,这时,霞客使尽全身力气,拼命攀登,最后,他上去了。 他不信神鬼,例如游茶陵麻叶洞时,找了向导,拿了火把,却没有人敢带路,说是洞里有神龙奇鬼,没有法术是进去不得的。最后用很多钱说服了一个向导,要脱衣服时,向导知道霞客是读书人不是法师,吓了一跳说:我以为你是法师,才敢领路,你不是,我这条命赔不起!又不干了。霞客不管,就自己拿火把进去,作了精密的观察。回到洞口时,火把也灭了,在洞口看的几十人都说奇怪,以为霞客好久不出来,准是被鬼吃掉了。霞客向众人道了谢,却认为这个洞入口虽窄,里面的情况,却好到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本地人为什么这样害怕。游郁林白石山时,记载说山北有漱玉泉,靠晚时庙里敲钟打鼓,泉水就会沸腾起来,钟鼓声停,泉水就安定下来了。霞客认为奇怪,到了白玉寺,才知道寺里的人连漱玉泉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泉水沸腾了。 曲靖的白石江,流量少,只有几丈宽,霞客在亲身检验了以后,指出历史记载明初沐英在这里战败敌军,关于地势险要的描写是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 在西南地区的考察,广西、贵州、湖南西南部、云南东南部的山都是纯质石灰岩,支水多潜流,山成圆锥形,他用“石峰离立,分行竞奋”来形容这种现象。从南宁到新宁的水路,他注意到:“不特石山最胜,而石岸尤奇,盖江流击山,山削成壁,流回沙转,云根迸出,或错立波心,或飞嵌水面,皆洞壑层开,肤痕縠绉,江既善折,岸石与山辅之恐后,益使江山两擅其奇。”说出了河流侵蚀的原理。 经过实地调查研究,他写了有名的《盘江考》,有了新的发现,改正了过去记载的若干错误。又指出腾越的打鹰山,山顶有潭,是火山的遗迹。 由于到云南丽江、大理等地的考察,他第一次发现礼社(红河)、澜沧、潞江是三个江,分道入南海。知道了金沙江的北源。订正了旧记载上许多水系的错误。特别是他的《江源考》第一次指出金沙江是扬子江的上游,是我国地理学地图学上最重要的发现。综合这些发现,他指出弄清水系的一条原理:“分而歧之名愈紊,会而贯之脉自见。” 徐霞客是个乐观主义者,在云南各地旅行时,曾两次绝粮,毫不着急,有朋友请他喝酒,他回信说,一百杯酒抵不上一升粮,还是送点吃的吧。爬石房山这一天,他只有三十个铜钱,只够一天吃的。不料爬山下来,钱丢光了。只好拿身上的褶、袜、裙三件东西,挂在寓所门口拍卖。等了好久,才有人拿二百多钱买了绸裙子去。霞客很高兴,立刻买酒买肉,吃饱了,又趁傍晚去探尖峰之胜了。 在云南鸡足山时,跟他多年的顾姓家人,突然把他的所有东西都卷逃了,有人劝派人去追,他说:“不必,一来追不上,二来追上了也不能强迫使其回来,只好算了。只是离家三年了,两人形影相依,忽然把我丢在万里之外,也未免太狠心了。”据游记的题记说,游记有一段缺了十九天,这些天的情况,曾经问过霞客从游的人。由此看来,这个顾姓是逃回家去的,徐霞客回去以后,看来也没有对这件事加以追究。 徐霞客的一生精力,完全用于地理、地质科学的调查研究上,他细心,认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走遍万里路,扩大了眼界,提高了当时这门科学的水平,正如潘耒所称赞的:“亘古以来,一人而已。”又说他在西南地区的考察,“实中土人创辞之事”。是前人所从来没有做过的事业。 今年是徐霞客逝世的三百二十周年,我们纪念这个著名的学者,就应该学习他的献身于学术研究,认真做调查研究工作,实事求是,努力提高科学水平的优良学风,和文字质直、生动流利的文风。 {{right|原载《北京日报》<br />1961年5月5日}} == 谈迁和《国榷》 == === 一 《国榷》这部书 === 二十五年前,我在北京图书馆读《明实录》,抄《朝鲜李朝实录》,想从这两部大部头书里,找出一些有关建州的史料,写一本建州史。因为清修《明史》,把它自己祖先这三百年间的历史都隐没了,窜改了,歪曲了,为的是好证明清朝的祖先从来没有臣属于明朝,没有受过明朝的封号,进一步强调建州地区从来不属于明朝的版图等政治企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在修《四库全书》的时候,把明人有关建州的真实史料都作了一番安排,办法多种多样,一种是毁板,禁止流通;一种是把书中有关地方抽掉,弄成残废;一种是把有关文字删去或改写。推而广之,连明朝以前有关女真历史的著作也连带遭殃,不是被删节便是被窜改了。这样做的结果,从十四世纪到十七世纪中期这一段期间的建州史实,在整个历史上几乎成为空白点,我们对建州族的社会发展、生产情况、生产工具、社会组织、风俗习惯、文化生活、部落分布等不是一无所知,便是知道得很少。这是个历史问题,应该解决。解决的办法是努力收集可能得到的史料,加以组织整理,填补这个人为的空白点,从而充实丰富祖国各族大家庭的可爱的历史。 当时,我从《朝鲜李朝实录》中抄出有关建州和中朝关系的史料八十本,这些史料大部分是朝鲜使臣到明朝和建州地区的工作报告,很具体,很可靠,对研究明朝历史,特别是研究建州历史有极大帮助。这部书定名为《朝鲜李朝实录中之中国史料》。隔了二十多年,最近才抽工夫校补,交给中华书局,正在排印中。 另一个主要史料《明实录》,读来读去,读出了许多困难。第一是这书没有印本,只有万历以后的各种传抄本。私人传录,当时抄书的人,怕这书部头大,有时任意偷懒,少抄或漏抄以至错抄的地方很多。错字脱简,到处都是。更糟的是这书原来就不全,因为崇祯这一朝根本没有实录。天启呢,在清初修《明史》的时候,因为《天启实录》里如实记载了当时宰相冯铨的丑事,冯铨降清以后,凭借职权方便,把记有他丑事的这一部分原本偷走毁灭了,以此,《明实录》的传抄本也缺了这部分。补救的办法是多找一些《明实录》的传抄本,用多种本子互相校补,但是,这个办法在二三十年前的私人研究工作得不到任何方面支持的情况下,是办不到的。另一个是找一部明末清初人的有关明史的较好的著作,这部书就是谈迁的《国榷》。 《国榷》这部书,知道的人很少,因为没有印本流通,只有传抄本,有机会看到的人不多。二十五年前的北平,只有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有一部晒印本,很珍贵,不能出借。记得在1932或1933年为了查对一条材料,曾经翻阅过一次,以后便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想望了二三十年,如今头发都白了,在解放了的祖国,在党的整理文化遗产的正确方针下,中华书局排印了这部六大厚册五百万字的大书,怎能叫人不高兴,不感激,不欢欣鼓舞!这部书就我个人的治学经历来说,也是一个鲜明的今昔对比。 《国榷》一百零四卷,卷首四卷,共一百零八卷。据谈迁《国榷》义例,原稿原来分作百卷,现在的本子是海宁张宗祥先生根据蒋氏衍芬草堂抄本和四明卢氏抱经楼藏抄本互相校补后重分的。这书是明朝的编年史,按年按月按日记载著者认为重大的史事,起元天历元年到明弘光元年(1328一1645)。卷首四卷分作大统、天俪、元潢、各藩、舆属、勋封、恤爵、戚畹、直阁、部院、甲科、朝贡等门,是综合性的叙述,便于读者参考的。 原书有崇祯庚午(1630)新建喻应益序,说:“三代而后……野史之繁,亦未有多于今日者,然见闻或失之疏,体裁或失之偏,纪载或失之略。……盐官谈孺木,乃集海盐、武进、丰城、太仓、临朐诸家之书凡百余种,苟有足述,靡不兼收,勒为一编,名曰《国榷》。”天启丙寅(1626)谈迁自序批评了在他以前的几个明代编年史的作者以后,说:“故予窃感明史而痛之,屡欲振笔,辄自惭怒臂,不敢称述。间窥诸家编年,于讹陋肤冗者妄有所损益,阅数岁,裒然成帙。”序后又有跋:“此丙寅旧稿,嗣更增定,触事凄咽,续以崇祯、弘光两朝,而序仍之,终当复瓿,聊识于后。”由此可见《国榷》初稿完稿于公元1626年,以后陆续改订,过了二十年,1645年以后,又续加了崇祯、弘光两朝。据义例所说《国榷》创稿于公元1621年,1647年被小偷偷走原稿,又发愤重新编写,1653年带稿子到北京又加修订,那么,这部书的编纂时间前后已经超过三十年了。 === 二 谈迁写《国榷》 === 《国榷》的主要根据除明列朝实录和崇祯邸抄以外,1630年喻应益《国榷》的序文,说他采诸家著述凡百余种,这话是有事实可查的。试以卷一到三十二的引书为例,谈迁参考过明代人著作有叶子奇、宋濂、王祎、解缙、苏伯衡、方孝孺、金幼孜、杨士奇、吴宽、李贤、李梦阳、丘浚、叶盛、姚福、郑晓、雷礼、王世贞、王世懋、王鏊、王琼、杨守陈、何乔新、薛应旗、陆深、冯时可、袁帙、何乔远、邓元锡、姜南、郭正域、吴朴、周晖、敖英、晏璧、钟士懋、林之盛、陈于陛、马晋允、陶望龄、杨廉、崔铣、罗鹤、袁又新、许重熙、张适、刘凤、顾清、严从简、郭子章、赵汝濂、高岱、廖道南、刘文征、徐学谟、陈仁锡、顾起元、霍韬、黄佐、陈懿典、朱国桢、谢铎、朱鹭、黄瑜、陈建、黄金、李维桢、尹直、杨慎、顾璘、焦竑、田汝成、茅瑞征、杨寅秋、劳堪、郭棐、罗玘、唐枢、王锜、王廷相、张志淳、陈士元、屠隆、黄志清、程敏政、储瓘、于慎行、赵时春、徐日久、陈敬宗、陈涟、冒起宗、包汝楫、周圣楷、陈善、吴中行、罗洪先、李濂、叶向高、胡松、陈廷谔、钱士升、黄省曾、袁懋谦、史继阶、许相卿、叶灿、史桂芳、何景明、陈鎏、张鼐、凌翰、朱睦、尹耕、谢彬、姚涞、陈德文、徐必达、陈继儒、张溥、陈子龙、沉德符、屠叔方、姚士磷等一百二十多家。其中引用最多的是海盐郑晓的《吾学编》《今言》,丰城雷礼的《大政记》《列卿记》,太仓王世贞的《弇山堂别集》,武进薛应旗《宪章录》,屠叔方的《建文朝野汇编》,朱鹭的《建文书法拟》,焦竑的《献征录》,徐学谟的《世庙识余录》,邓元锡的《明书》,高岱的《鸿猷录》,等等。 黄宗羲撰《谈君墓表》,说他:“好观古今之治乱。其尤所注心者在明朝之典故,以为史之所凭者实录耳。实录见其表,其在里者已不可见,况革除之事,杨文贞(士奇)未免失实,泰陵之盛,焦泌阳(芳)又多丑正,神熹之载笔者皆宦逆奄之舍人,至于思陵十七年之忧勤惕厉,而太史遁荒,皇宬烈焰,国灭而史亦随灭,普天心痛。于是汰十五朝之实录,正其是非,访崇祯十五年之邸报,补其阙文,成书名曰《国榷》。”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说他:“留心国史,考证皇朝实录宝训,博稽诸家撰述,于万历后尤详,号为《国榷》。”由此可见谈迁原来编撰《国榷》的用意,是因为明列朝实录中有几朝实录有失实、丑正、歪曲的缺点,是因为诸家编年有讹陋肤冗的毛病,才发愤编纂的。到国亡以后,不忍国灭史亦随灭,又访求邸报(政府公报),补述崇祯、弘光两朝史事,寄亡国的悲愤于先朝史书之编修,自署江左遗民,则是以爱国遗民的心情重写国史,和原来的以留心国史、典故的历史家心情编撰国史的时候有所不同了。其次,谈迁编撰《国榷》,主要的根据是列朝实录和邸报,参以诸家编年,但又不偏信实录,也不侧重私家著述;他对史事的记述是十分慎重的,取材很广泛,但选择很谨严,择善而从,不凭个人好恶。第三,建州史料万历以后最关紧要,《国榷》于万历后尤详,特别是崇祯朝没有实录,谈迁根据邸报编述了这十七年间的事迹。由于当时这书并未刊行,因之也没有经过四库馆臣的胡乱删改,我们可以根据《国榷》的记载和清修《明史》核对,就这一点而说,《国榷》这书对研究建州史和明朝后期历史是有积极贡献的。第四,1647年全稿被窃,他并不丧气,为了保存前朝史事,又发愤重新编写,这种忠于学术研究,忠于国家民族的坚贞不拔,不为困难所吓倒的精神气节,是非常值得后人崇敬和学习的。当然,谈迁也有他的时代局限性,如他对农民起义军的仇视,对国内少数民族和邻邦的态度和侈谈灾异迷信,以及文字叙述的过分简约等,都是显著的缺点,也是封建时代史家的一般缺点,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这部书作研究资料时,是要注意到这些缺点的。 还有一点很有意思的,是关于建文帝的记录。《太祖实录》的第三次修改本根本不承认建文帝这一朝代的存在,把建文年号取消,用洪武纪年。《国榷》不但恢复了建文年号,而且纪事也站在建文的立场上,在永乐起兵以前,称永乐为燕王,到起兵以后,建文帝削除燕王位号,便直称永乐为燕庶人了。我们要注意从明仁宗一直到崇祯帝都是永乐的子孙,谈迁是亡国遗民,晚年还到过北京,跑到十三陵去哭过崇祯的坟,但是在历史叙述上,他却站在为永乐所推翻的建文帝一方面。拿这件事和明代后期许多支持建文帝的野史的出版来看,说明了那时期的士大夫,对现实政治的不满和失望;他们不敢公开指斥现实的统治者,只好把同情寄托在以失败而告终的建文帝身上了。他们逃避现实斗争,同情改革失败的统治者,这也是封建时代,有正义感而又骨头软弱的读书人的悲哀吧。 谈迁对史事的真实性态度很严肃,为了求真,不惜一改再改。例如记明末张春被建州俘虏事就改了多次。第一次记录在他所写的《枣林杂俎》智集: <blockquote>庚午三月(1630,这是谈迁记错了,应为辛未,1631,八月)。永平道参政同州张春出关陷穹庐中,误闻殉难,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居无何,春从塞外求款,始追削,春妾□氏,年二十一,自经客舍。春愧其妾多矣,盖洪承畴之前茅也。</blockquote> 到1655年,他在北京,和吴伟业谈旧事,才弄清楚张春并未降敌。他又把这一事实写在所著《北游录》上: <blockquote>丁未八月丁卯,过吴太史所,语移时。崇祯初蓟州道张春陷于建州,抗节不屈,以羁死,清史甚称之。余因曰,往时谓张春降敌,追削其秩,夺赠荫,流闻之误如此。</blockquote> 最后在《国榷》卷九十一记: <blockquote>崇祯四年(1631)八月戊辰,是日遇敌于长山,我师败绩,监军太仆寺少卿兼参政张春被执……春被执不屈,愿求一死……因幽之某寺中……后数年,以疾卒。</blockquote> 谈迁加的按语是:“夫春实未尝诎膝,流离异域,其志有足悲者。宋王继忠陷契丹,上书言款,即张春之前茅也。继忠见原,春见疑,势有固然,无俟言之毕矣。”便完全改正过来了。张春事迹见《明史》卷二百九十一《忠义传》。 全书叙述是以明列朝实录为基础的,但又不全据实录,如记永乐几次和蒙古的战争,来往行程都用金幼孜的《北征录》《后北征录》和杨荣的《后北征记》,在永乐八年六月庚子次澄清河条,小注,“实录云青杨戍”,可以清楚看出。永乐十年九月记杀大理寺卿耿通。谈迁说此事“实录不载,岂有所讳耶。事具南院故牍,不可不存”。说明这一条实录里原来没有,是他用档案补上的。同样的十四年七月乙巳杀署锦衣卫都指挥佥事纪纲,谈迁也说:“读其爰书,未尝不三为之太息也。”可见谈迁是读过处纪纲死刑的判决书的。十九年十二月底有一条“始立东厂,专内臣刺事”,小注:“事不见正史。而会典据成化十八年大学士万安奏罢东厂云。文皇帝建立北京,防微杜渐,初行锦衣卫官校,暗行缉访谋逆妖言大奸大恶等事,恐外官徇情,随立东厂,命内臣提督控制之,彼此并行,内外相制云云。不知实录遗此,何也?”可见这一条也是实录原来没有,是谈迁根据会典补上去的。又如《明实录》和《明史》都说明成祖是马皇后生的。谈迁却根据《太常寺志》说明成祖是妃所生等。不止如此,他对实录所记某些史实,还明白指出是说谎,叫人好笑。例如宣德三年(1428)三月癸未,废皇后胡氏,立贵妃孙氏为皇后条,他就说:“吾于册储而甚疑当日之事也……(中间指出疑问,从略)乃实录载胡后再请就闲,贵妃再辞坤极,谓其皆诚心,大非人情。后史氏饰美,不为有识者所葫芦乎!” 拿《国榷》和《明实录》对比,《明太祖实录》经过三次修改以后,许多事实都被删改掉了,例如明太祖晚年杀诸将,实录只写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死,不说是怎样死的。《国榷》却并不隐讳,老老实实把事实如实写上。以《国榷》所记和钱谦益的《太祖实录辨证》对读,完全符合。以《国榷》和清修《明史》对比,《明史》隐去建州史迹,从猛哥帖木儿、阿哈出、释家奴到李满住、凡察、李豆罕一直到努尔哈赤这一段,几乎是空白,《国榷》却从头据实记录,不但建州诸卫和奴儿干都司的设置年月分别记载,连以后各卫首领的承袭也都一一记上了。和《明实录》、朝鲜《李朝实录》对比,也可以互相印证。 === 三 辛勤的劳动 === 谈迁一生从事学问,手不释卷,国亡后更一意修史,《北游录·纪咏》下《梦中作》: <blockquote>往业倾颓尽,艰难涕泪余,残编催白发,犹事数行书。</blockquote> 是他一生的写实。 公元1644年高宏图替他写的《枣林杂俎序》说: <blockquote>谈子孺木有书癖,其在记室,见载籍相饷,即色然喜。或书至猥诞,亦过目始释,故多所采摭。时于坐聆涂听,稍可涉笔者,无一轻置也。铢而寸,积而累,故称杂焉。</blockquote> 他喜欢读书,连坏书也要读一遍。喜欢做笔记,人们谈的,路上听的,只要有点意思,就记录下来。到处借书抄书,甚至跑到百里以外去借去抄。《北游录·纪文·上吴骏公太史书》说: <blockquote>自恨绳枢瓮牖,志浮于量,肠肥脑满,妄博流览,尤于本朝,欲海盐(郑晓)、丰城(雷礼)、武进(薛应旗)之后,尝鼎血指。而家本担石,饥梨渴枣,遂市阅户录,尝重趼百里之外,苦不堪述。条积匦藏,稍次年月,矻矻成编。</blockquote> 从天启辛酉(1621)开始,这一年他母亲死了,在家读陈建所著《通纪》,嫌它不好,便着手收集整理材料,一条条地积累,分别年月放在匦里,愈积愈多,编次条贯改了六次,编成一百卷。不料到丁亥(1647)八月,一股脑儿被小偷偷光了。黄宗羲《谈君墓表》说: <blockquote>当是时,人士身经丧乱,多欲追叙缘因,以显来世,而见闻窄狭,无所凭借。闻君之有是书也,思欲窃之以为己有。君家徒四壁立,不见可欲者。夜有盗入其家,尽发藏稿以去。君喟然曰,吾手尚在,宁遂已乎!从嘉善钱相国借书,复成之。</blockquote> 他自己也说: <blockquote>丁亥八月,盗肤其箧。拊膺流涕曰,噫,吾力殚矣。居恒借人书缀缉,又二十余年,虽尽失之,未敢废也。遂走百里之外,遍考群籍,归本于实录。其实录归安唐氏为善本,携李沈氏武塘钱氏稍略焉,冰毫汗玺,又若干岁,始竟前志。田夫守株,愚人刻剑,予病类之矣。<ref>《国榷》《义例》。</ref></blockquote> 偷光了,再干,从头做起。以实录为本,而且还参考几种不同的本子。从1647年起第二次编撰《国榷》。为了搜访史料,他多年前就想去北京,1644年高宏图的《枣林杂俎序》提到: <blockquote>惜天限孺木,朝不谋夕,足迹未及燕。而今已矣,三辅黄图之盛,东京梦华之思,孺木即有意乎,亦安所措翰也。悲夫!</blockquote> 北京已经为清人所占领了,怎么能去呢?就是想去,有了材料,也怎么下得笔呢?十年后,公元1653年,义乌朱之锡官弘文院编修,服满进京供职,聘他做书记,在这年闰六月同路从运河坐船到北京。丙申(1656)二月又从运河回到海宁。在北京住了两年半多,收集了不少史料。 朱之锡序《北游录》说他辛勤访集资料: <blockquote>盐官谈孺木,年始杖矣,同诣长安(指北京)。每登涉蹑屩,访遗迹,重研累,时迷径,取道于牧竖村佣,乐此不疲,旁睨者窃哂之不顾也。及坐穹村,日对一编,掌大薄蹄,手尝不辍,或复故纸背,涂鸦萦蚓,至不可辨。或涂听壁窥,轶事绪闻,残堵圯碣,就耳目所及无遗者,其勤至矣。</blockquote> 《北游录·纪闻》自序记访问遗事,随听随记: <blockquote>自北上,以褐贱,所闻寥寥也。而不敢自废,辄耳属一二。辇上贵人,其说翔藐尘之外,迂朽毋得望。至渊儒魁士,未始多值,间值之,而余颓蒙自怯,嗫嚅久之,冒昧就质,仅在跬倾,惧其厌苦,手别心帐。余则垣壁桯杌之是徇,余之愦愦,不其甚乎。然幸于燕而闻其略也,若锢我荒篱之下,禽籁虫吟,聊足入耳,能倾隃糜之残沉乎!</blockquote> 因为身份地位关系,他只是一个老秀才,帮人做幕友,接触的人不多。就是碰到了,也很难谈得起来,又怕人厌烦,不免很紧张。即使这样,也还是有些收获,如不到北京,这些材料的收集是不可能的。《北游录·纪邮》是他在京时的日记,从日记可以看出他到北京的目的是为了订正《国榷》,访问、借书、抄书的目的也是为了补充《国榷》。来往最多的几个人是太仓吴伟业骏公、同乡秀水曹溶秋壑、武功霍达鲁斋,这三人都是崇祯进士,都是藏书家,熟识明朝掌故。他到京后就写信给吴伟业请求指出《国榷》缺点和借阅有关史籍: <blockquote>昨蒙延诲,略示讹谬,深感指南。(中述编撰《国榷》经过)而事之先后不悉,人之本末未详,闻见邸抄,要归断烂;凡在机要,非草野所能窥一二也。如天之幸,门下不峻其龙门,辄垂引拨,谓葑菲可采,株朽亦薪。……史事更贵搜订……门下以金匮石室之领袖,闻见广洽,倘不遽弃,祈于讹谬,椽笔拈出,或少札原委。盖性好涉猎,过目易忘,至于任耳,经宿之间,往往遗舛,故于今日,薄有私恳。非谓足辱大君子之纠正,而曲学暗昧,陨堑赴谷,亦门下所矜闵而手援之者也,密迩坛站,凡有秘帙,藜隙分青,弥切仰企。记室所抄《春明梦余录》、《宫殿》及《流寇缘起》,乞先假。<ref>《上吴骏公太史书》。</ref></blockquote> 《上太仆曹秋壑书》也提出同样要求: <blockquote>蒙示史例,矜其愚瞽,许为搜示。迁本寒素,不支伏腊,购书则夺于弼,贷书则轻于韦布。又下邑褊陋,薄视缃芸,问其邺架,率资帖括。于是问一遗编,卑词仰恳,或更鼎致,靳允不一;尝形梦寐,即携李鼎阀间,亦匍匐以前矣。……幸大君子曲闵其志,托在后乘,假以程限,广赐携阅,旁征侧汇。……先朝召对事述云在朱都谏子美处,及秘录、公卿年表等万乞留意。祠曹或素所厚善者,于宗室薨赙,大臣贲恤,月日可详,特难于萃辑耳。希望万一,企踵之。</blockquote> 由曹秋壑介绍,又和霍鲁斋往来,写信说: <blockquote>凡奥帙微言,悉得颁示。又所呈残稿,筚门圭窦之人,安知掌故,性好采摭,草次就录,浃岁以来,句闻字拾,繁如乱丝,卒未易理,幸逢鸿匠,大加绳削。尊谕云,史非一手一足之力,允佩良规。</blockquote> 从此,谈迁就和这三个学者经常往来,讨论史事了。《纪邮》记: <blockquote>甲午(1654)正月……庚申,曹太仆见枉,语先胡事二则。</blockquote> <blockquote>二月……乙丑,晚,共雷常侍语,常侍号飞鸣,尝预司礼监南书房,今贩钱,相邻。访以旧事,不觉泣下,拭袂而别。</blockquote> <blockquote>甲申,仍访吴太史,语移时,晚招饮,以《国榷》近本就正,多所裁订,各有闻相证也。</blockquote> <blockquote>丁亥,阴,过曹太仆借书,出刘若愚《酌中志》三帙,孙侍郎北海承泽《崇祯事迹》一帙。《酌中志》旧尝手录,今本加详,盖此阉继编者。……侍郎辑崇祯事若干卷,不轻示人。又著《春明梦余录》若干卷,并秘之。吴太史柬及近事,随答之。</blockquote> <blockquote>三月……辛丑,吴太史示《流寇辑略》。</blockquote> <blockquote>乙巳,阴,早至宣武门直舍,盖溧阳之杜邮也。失导而返。</blockquote> <blockquote>戊申,过吴太史,值金坛王有三选部,重追语江左旧事,不胜遗恨。</blockquote> <blockquote>四月……丁卯……过吴太史,剧论二十刻。</blockquote> <blockquote>丁丑……吴太史借旧邸抄若干,邀阅,悉携以归。</blockquote> <blockquote>戊寅,展抄邸报,梦如乱丝,略次第之。</blockquote> <blockquote>乙酉……过吴骏公太史,极论旧事。</blockquote> <blockquote>戊子,早,过吴太史,多异闻,别有纪。</blockquote> <blockquote>七月……丙辰……过吴太史所,语二十刻,别有纪。</blockquote> <blockquote>九月……乙巳,晡刻,闻霍大理见枉,遂先之,语李自成陷西安事甚悉,别有纪。</blockquote> <blockquote>丙午……霍大理征余近录。手致之。又语遗事一二则。</blockquote> <blockquote>丁未,阴,霍大理示黄石斋先生秘录二帙。</blockquote> <blockquote>丙辰,录黄石斋秘稿竣,以归霍大理,语久之。</blockquote> <blockquote>十月……戊辰,霍大理招饮……大理筮仕曹县,语刘泽清事为详。</blockquote> <blockquote>丙戌,冲寒过(金华)叶山公,未离枕也,亟披衣起。其邻周德润(泽)故嘉定侯之孙,官锦衣,娶驸马都尉王骨孙女,年十七,遭乱,贫甚,僦一室。余欲问遗事,故屡过山公,值之,绨袍不备,有寒色。其人拙讷,语少顷遽去。</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一月……庚戌,前借霍大理《闽书》(晋江何乔远著)阅还。客严氏故游诸彻侯,云:襄城伯李国桢任京营,甲申三月都城陷,刘友□之日,君侯散重兵以归,此元功也,行冠诸臣之右矣。因留其营,尝同食寝。一日纵归,令检橐,因尽录其家。国桢败时,跨马,面如死灰。其舅金华潘某,退曰吾甥事至此,不即死,尚何待乎!此严氏目睹者。今刻本称国桢求葬先帝,刘诚意孔昭上章以明之,其说不知何所始也。</blockquote> <blockquote>辛亥……午,过霍大理,示所纂《西事》及王渼波《九思集》。</blockquote> <blockquote>癸丑,阴,往崇文门访严氏,问以遗事,不值。</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二月……辛未,借曹通政(秋壑)《续文献通考》,不值。</blockquote> <blockquote>乙未(1655)正月……癸亥,风,过霍大理,借《康对山先生集》。</blockquote> <blockquote>三月……乙未……过霍大理,问先朝实录,未至也。</blockquote> <blockquote>五月……丙午早,过少司马霍鲁斋所,问先朝实录,在南道未至也。</blockquote> <blockquote>六月……丙子,钱瞻伯借我夏彝仲《幸存录》。</blockquote> <blockquote>八月……甲寅,过吴太史所,值其乡人马又如(允昌),本世弁,崇祯末任四川副总兵,遭乱,开全州。己丑(1649)变出部校,举家遇害,因北降,隶镶红旗下,食四品禄,贫甚。言遗事一二则。</blockquote> <blockquote>戊午……晡刻,过霍彦华,值咸宁王文宣(弘度),俱目击李自成僭位事。</blockquote> <blockquote>壬戌……晚,过王文宣、霍彦华,语旧事,知甲申大事记殆啽呓也。</blockquote> <blockquote>九月壬午……饭于吴太史所。太史同年侍郎孙北海(承泽)撰《四朝人物传》,其帙繁,秘甚。太史恳年余,始借若干首,戒勿泄。特示余日,君第录之,愿勿著姓氏于人也。</blockquote> <blockquote>甲辰,吴太史又示我孙氏人物传若干。</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一月……癸卯,阴,先是霍鲁斋购《明实录》而缺熹庙,以问余,所录尚未全,无以应也。</blockquote> <blockquote>十二月……辛未……借霍鲁斋《万历实录》,向在嘉善钱相国所抄实录,为主书删其半,至是鲁斋以二百金全购。</blockquote> <blockquote>壬申,朱生生(国寿)来,前兵部郎中,仕清陕西参政。</blockquote> <blockquote>癸酉,答朱生生,生生留饮。……生生语明季事甚悉。</blockquote> <blockquote>丙申(1656)正月……癸巳,大风,寒。过周子俶,值山阳成大成(默),弘光初明经,从左萝石北使,言北使事颇异。</blockquote> <blockquote>戊申,阅《神宗实录》竟,归之。</blockquote> <blockquote>二月癸丑,晚,于周子俶所复值咸大咸,语良久(关于弘光元年高杰被害事,及甲申之变太子走外家周氏被出首事)。</blockquote> 此外,《北游录·记闻》上《赵朴》条: <blockquote>广宁门外……天宁寺……内侍赵朴连城逃禅于此,尝值之,问以(懿安皇后及太子)遗事云。</blockquote> 记王绍徽、薛国观条,俱霍鲁斋先生说。 从以上所摘录的材料看,谈迁对明季史事的收集,是尽了极大努力的。除了曹溶、吴伟业、霍达以外,他访问了故公侯的门客、降臣、宦官、皇亲等,把所听到的都记录下来,和文献一一核对。他还到过十三陵的思陵,明代丛葬妃嫔王子的金山,和景帝陵,西山和香山的寺庙等,也都写了材料。他把这些目击的史料应用到《国榷》这部书上,以此,《国榷》的史料价值是很高的,特别是万历以后,崇祯、弘光间的记录。崇祯朝的史事根据邸报和访问,弘光朝则他自己在当时的宰相高宏图幕府,并和张慎言等大臣往来,许多事情都得于亲身闻见,因此,是比较可信的。 谈迁在北京两年多的收获很大,但是,也有许多困难。借书访人,都不是容易事。北京尘土飞扬,也不习惯,《北游录·纪文·寄李楚柔书》诉苦说。 <blockquote>口既拙讷,年又迟暮,都门游人如蚁,日伺贵人门,对其牛马走,屏气候命,辰趋午俟,旦启昏通,作极欲死,非拘人所堪。于是杜门永昼,而借人书重于卞氏壁,不可复得。主人邺架,颇同故纸,目翳不开,五步之外,飞埃袭人,时塞口鼻。惟报国寺双松,近在二里,佝偻卷曲,逾旬辄坐其下,似吾尘中一密友也。……顷者,益究先朝史,凡片言只行,犁然有当于心,录之无遗。拟南还后作记传表志,三年为期,不敢辄语人,私为足下道也。</blockquote> 他生性耿介,受不了这样生活,想回南了。《北游录·后纪程序》: <blockquote>余欲归屡矣。乙未春三月欲附朱方庵,秋八月欲附徐道力,而居停见挽,遂不自决。虽蜗沫足濡,而心终不怿。盖追访旧事,稍非其人,则不敢置喙。至于贷书则余交寡,市书则余橐耻,日攒眉故纸,非其好也。迨萌归计,而居停适有纂修之命,意效一二,佐其下风,则天禄石渠之藏,残缺失次,既无可资订,遂束身而南。</blockquote> 原来还想趁朱之锡修书之便,抄一点东西的。到了知道内阁图书已经残缺失次,无可资订,便下了决心,离京回家了。 === 四 谈迁生平 === 谈迁的生平,见于《海宁县志·隐逸传》、黄宗羲《谈君墓表》,都很简略。现在根据他所著的《北游录》和《枣林杂俎》,综合叙述如下。 谈迁原名以训,字观若,明亡后改名迁,字孺木,海宁县枣林人,明诸生。他自己题《枣林杂俎》: <blockquote>吾上世……德祐末避兵徙盐官之枣林,今未四百祀,又并于德祐!吾旦暮之人也,安所避哉!求桃源而无从,庶以枣林老耳,书从地,不忘本也。</blockquote> 四百年前宋亡,他的祖先搬到海宁,如今,明朝又亡了,没有地方可搬了。这段话是很哀感的。 据《北游录·纪文·六十自寿序》:“癸巳十月癸亥朔,抵长安,明日为揽揆之辰,周一甲子矣。”癸巳为公元1653年,往上推六十年,他生于1593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巳。公元1621年,二十九岁,开始编撰《国榷》。1644年,他五十二岁,清军入关,北京沦陷。1645年,五十三岁,弘光被俘,南京沦陷。1647年,五十五岁,《国榷》全部手稿被窃,发愤重新撰写。1653年,六十岁了,受聘义乌朱之锡做幕友,到北京收集明代史事,订正《国榷》,1656年,年六十三岁,离京回海宁老家。 他的卒年,据黄宗羲《谈君墓表》:“走昌平,哭思陵,西走阳城,欲哭(张慎言)太宰,未至而卒,丙申岁冬十一月也。”按谈迁自撰《北游录》,丙申(1656)五月辛丑,从北京回家。在五月以前,也没有记到阳城的事实。《海宁县志·隐逸传》则说:“丁酉夏,以事至平阳,去平阳城数百里远,处士徒步往哭张家宰之墓。……卒年六十有四。”则谈迁死于丁酉年,年六十四岁。黄宗羲《墓表》所说丙申,应是丁酉之误。 他家很贫困,《县志》说他:“处士操行廉,虽游大人先生之门,不妄取一介,至今家徒四壁立。”《北游录·纪邮》记他好几次拒绝人送礼物,拒绝人拿钱买他的文章。1656年南归时也不肯求人写介绍信给以方便,《纪程》下小序说:“谈迁曰:余北游倦矣,得返为幸。……在燕时,或修贽广谒,而余不能也。别居停,竟长揖出门,不更求他牍。道中蹑一敝屣,殆于决踵。余岂不忧日后耶,忧日后又不如忍目前。余归计决矣,担簦而往,亦担簦而回,箧中录本殆数千纸,余之北游幸哉!余之北游幸哉!”从这段自述,可以看出他性格的耿介,是一个有骨头的老穷汉。 谈迁五十二岁以前的生活情形,不大清楚。从他后半生的生活看来,大概也是靠替人当幕友,办些文墨事务,代写些应酬文字,赚些月俸过日子的。《北游录》里《纪文》一共有十六篇序,除《六十自寿序》以外,其他各篇题目下面都注有代字,是代他的东家朱之锡写的。六十四岁这一年《县志》说他以事至平阳,大概也是替人做幕友,不然,他这样穷,为了私事是出不了这样远门的。《县志》载他的著作有《西游录》两卷,应该就是这次旅行的纪游文字。 黄宗羲《墓表》说:“阳城张太宰、胶州高相国皆以君为奇士,颇折节下之。其在南都,欲以史馆处君,不果。无何,太宰、相国相继野死。”《县志》说:“崇祯壬午(1642)间,受知阳城张公慎言、胶州高公宏图,二公者天下之望,相与为布衣交。甲申(1644)高入相,张为家宰,凡新政得失,皆就咨于处士,多所裨益。相国以处士谙掌故,荐入史馆,泣辞曰,迁老布衣耳,忍以国之不幸,博一官。高乃止。勋寺交扇,时事日非,处士私语二公曰,公等不去,将任误国之咎。二公用其言,先后乞骸骨。乙酉张客死宣城,高致命会稽,处士归于麻泾之庐。”《北游录·纪文·六十自寿序》说:“记甲申正月既望,御史大夫阳城张藐山(慎言)初度,遍集齐、梁、吴、晋之士,余首坐,剧饮。先生顾诸客曰,冠进贤而来者,趾高气扬,仆视其中无所有也。虽一穷褐,胸中有书若干卷。深相礼重。”由此可见从公元1642年起,谈迁就入高宏图幕,并和张慎言往来,被两人所器重,参与谋划。他对国事所提的意见,散见《枣林杂俎》仁集《定策本末》《劝进》《监国仪注》《王肇基》《黄澍》《高杰》等条。 谈迁对明代史事虽然十分重视,用一辈子工夫钻研收集,但对小说戏曲,却非常轻视。如《北游录·纪邮》载: <blockquote>观西河堰书肆,值杭人周清源,云虞德园先生门人也,尝撰西湖小说。噫,施耐庵岂足法哉!</blockquote> 又《纪闻》上《续文献通考》条: <blockquote>华亭王圻《续文献通考》,其艺文类载《琵琶记》、《乐府》、《水浒传》,谬甚。</blockquote> 他的著作除《国榷》《枣林杂俎》《北游录》以外,有《枣林集》十二卷,《枣林诗集》三卷,《史论》二卷,《西游录》二卷,《枣林外索》六卷,《海昌外志》八卷。 {{right|原载《光明日报》<br />1959年7月10日}} <references /> == 关于魏忠贤 == === 一 生祠 === 替活人盖祠堂叫作生祠,大概是从那一个时代父母官“自动”请老百姓替他立长生禄位而扩大之的。单有牌位不过瘾,进一步而有画像,后来连画像也不够格了,进而为塑像。有了画像塑像自然得有宫殿,金碧辉煌,初一、十五文武官员一齐来朝拜,文东武西,环佩铿锵,口中念念有词,好不风光,好不威武。 历史上生祠盖得最多的是魏忠贤,盖得最漂亮的是魏忠贤的生祠,盖得最起劲的是魏忠贤的干儿子、干孙子、干曾孙子、重孙子、灰孙子。 据《明史·魏忠贤传》说,天启六年(1625)魏忠贤大杀反对党,周起元、高攀龙、周宗建、缪昌期、周顺昌、黄尊素、李应升一些东林党人一网打尽之后,修《三朝要典》(《东林罪状录》),立“东林党人碑”之后,浙江巡抚潘汝桢奏请为忠贤建祠。跟着是一大堆官歌颂功德。于是督抚大吏阎鸣泰、刘诏、李精白、姚宗文等抢先建立生祠。风气一成,连军人,做买卖的流氓棍徒都跟着来了,造成一阵建祠热,而且互相比赛,越富丽越好。地皮有的是,随便圈老百姓的,材料也不愁,砍老百姓的。接着道统论也被提起了,监生陆万龄建议以魏忠贤配享孔子,忠贤的父亲配享启圣公。有谁敢说个不字? 当潘汝桢请建生祠的奏本到达朝廷后,御史刘之待签名迟了一天,立刻革职。苏州道胡士容不识相,没有附和请求,遵化道耿如杞入生祠没有致最敬——下拜,都下狱判死刑。 据《明史·阎鸣泰传》,建生祠最多的是少师兼太子太师、兵部尚书阎鸣泰,在蓟辽一带建了七所。在颂文里有“民心归依,即天心向顺”的话。 潘汝祯所建忠贤生祠,在杭州西湖,朝廷赐名普德。 这年十月孝陵卫指挥李士才建忠贤生祠于南京。次年正月宣大总督张朴、宣府巡抚秦士文、宣大巡按张素养建祠于宣府和大同。应天巡抚毛一鹭、巡按王拱建祠于虎丘。 二月阎鸣泰又和顺天巡抚刘诏、巡按倪文焕建祠于景忠山。宣大总督张朴又和大同巡抚王点、巡按张素养在大同建立第二个生祠。 三月阎鸣泰又和刘诏、倪文焕、巡按御史梁梦环建祠于西密云丫髻山,又建于昌平,于通州。太仆寺卿何宗圣建于房山。 四月阎鸣泰和巡抚袁崇焕建祠于宁前。张朴和山西巡抚曹尔祯、巡按刘弘光又建于五台山。庶吉士李若琳建于蕃育署,工部郎中曾国祯建于卢沟桥。 五月通政司经历孙如冽、顺天府尹李春茂建祠于宣武门外,巡抚朱童蒙建于延绥,巡视五城御史黄宪卿、王大年、汪若极、张枢智,建于顺天,户部主事张化愚建于崇文门外,武清侯李诚铭建于药王庙,保定侯梁世勋建于五军营、大教场,登莱巡抚李嵩、山东巡抚李精白建于蓬莱阁宣海院,督饷尚书黄运泰、保定巡抚张凤翼、提督学政李蕃、顺天巡按倪文焕建于河间、于天津,河南巡抚郭增光、巡按鲍奇谟建于开封,上林监丞张永祚建于良牧嘉蔬林衡三署,博平侯郭振明建于都督府、于锦衣卫。 六月总漕尚书郭尚友建祠于淮安。顺天巡按卢承钦、山东巡按黄宪卿、顺天巡按卓迈,也在六月分别在顺天、山东建祠。 七月长芦巡盐龚萃肃、淮扬巡盐许其孝、应天巡按宋祯汉、陕西巡按庄谦建祠于长芦、淮扬、应天、陕西等地。 八月总河李从心、总漕郭尚友、山东巡抚李精白、巡按黄宪卿、巡漕何可及建祠于济宁。湖广巡抚姚宗文、郧阳抚治梁应泽、湖广巡按温皋谟建祠于武昌,于承天,于均州。三边总督史永安、陕西巡按胡建晏、巡按庄谦、袁鲸建于固原大白山,楚王朱华奎建于高观山,山西巡抚牟志夔、巡按李灿然、刘弘光建于河东。 踊跃修建的官员,从朝官到外官,从文官到武官,从大官到小官,到亲王勋爵、治河官、卖盐官,没有一个不争先恐后,统一建生祠。 建立的地点从都城到省城,到名山,甚至都督府、锦衣卫、五军营等军事衙门,蕃育署、上林监等宫廷衙门,甚至建立到皇城东街。只要替魏忠贤建生祠,没有谁可以拦阻。 每一祠的建立费用,多的要数十万两银子,少的也要几万两,合起今天的纸币要以多少亿计。 开封建祠的时候,地方不够大,毁了民房两千多间,用渗金塑像。 都城几十里的地面,到处是生祠。上林苑一地就有四个。 延绥生祠用琉璃瓦,苏州生祠金像用冕旒。南昌建生祠,毁周程三贤祠,出卖澹台灭明祠做经费。 督饷尚书黄运泰迎像,用五拜三稽首礼,立像后又率文武将吏列阶下五拜三稽首。再到像前祝告,某事幸亏九千岁(这些魏忠贤的党羽子孙称皇帝为万岁,忠贤九千岁)扶持,行一套礼,又某事蒙九千岁提拔,又行一套礼。退还本位以后,再行大礼。又特派游击将军一人守祠,以后凡建祠的都依例派专官看守。 国子监生(大学生)陆万龄以孔子作《春秋》,忠贤作《要典》,孔子杀少正卯,忠贤杀东林党人,应在国学西建生祠和先圣并尊。这简直是孔子再世,道统重光了。国子司业(大学校长)朱之俊接受了这意见,正预备动工。不凑巧天启皇帝驾崩,政局一变,魏忠贤一下子从云端跌下来了。 崇祯帝即位,魏忠贤自杀。崇祯二年(1629)三月定逆案,全国魏忠贤生祠都拆毁,建生祠的官员也列名逆案,依法处刑。 《三朝要典》的原刻本在北平很容易见到,印得非常考究,大有翻印影印流传的必要。 魏忠贤的办公处东厂,原来叫东厂胡同,从沙滩一转弯便是。中央研究院北平办事处在焉,近来改为东昌胡同了,不知是敌伪改的,还是最近改的。其实何必呢?魏忠贤之臭,六君子的血,留着这个名词让北平市民多想想也是好的。 === 二 义子干孙 === 魏忠贤不大识字,智力也极平常。他之所以能弄权,第一私通熹宗的奶妈客氏,宫中有内线。熹宗听客氏的话,忠贤就可以为所欲为。第二是熹宗庸騃,十足的阿斗,凡事听凭忠贤作主张。 光是这两点,也不过和前朝的刘瑾、冯保一样,还不至于起党狱,开黑名单,建生祠,称九千岁,闹得民穷财尽,天翻地覆。原因是第一,政府在他手上,首相次相不但和他合作,魏广微还和这位太监攀通家,送情报,居然题为内阁家报。其二是,他有政权,就能养活一批官,反正官爵都出于朝廷,俸禄都出于国库。凡要官者入我门来,于是政权军权合一,内廷外廷合一。魏忠贤的威权不但超过过去任何一个宦官,也超过任何一个权相,甚至皇帝。 《明史》说,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内监(宦官)自王体干等外,又有李朝钦、王朝辅、孙进、王国泰、梁栋等三十余人为“左右拥护”。外廷文臣则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主谋议,号“五虎”。武臣则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主杀戮,号“五彪”。又吏部尚书周应秋、太仆卿曹钦程等号“十狗”。又有“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而为呈秀辈门下者又不可数计。 “虎”、“彪”、“狗”都是魏忠贤的义子。举例说,崔呈秀在天启初年巡按淮扬,贪污狡狯,不修士行,看见东林正红得发紫,想尽方法要挤进去,被拒不纳。四年还朝,都察院都御史高攀龙尽列他在淮扬的贪污条款,提出弹劾。吏部尚书赵南星批定充军处分。朝命革职查办。呈秀急了,半夜里到魏忠贤家叩头乞哀,求为养子。结果呈秀不但复职,而且升官,不但升官,而且成为忠贤的谋主,残杀东林的刽子手了。两年后做到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儿子不会作文也中了举,兄弟做浙江总兵官,女婿呢,吏部主事,连姨太太的兄弟、唱小旦的也做了密云参将。 其他四“虎”,吴淳夫是工部尚书,田吉兵部尚书,倪文焕太常卿,李夔龙副都御史。都是呈秀拉纤拜在忠贤门下当义子的。 “十狗”中如曹钦程,《明史》本传说:“由座主冯铨父事魏忠贤为十狗之一。于群小中尤无耻,日夜走忠贤门,卑谄无所不至,同类颇羞称之。”到后来,连魏忠贤也不喜欢他了,责以败群革职,可是此狗在被赶出门时,还向忠贤叩头说:“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大哭一场而去。忠贤死后,被处死刑,关在牢里等行刑。日子久了,家人也厌烦,不给送饭。他居然有本领抢别人的牢饭,成天醉饱。李自成陷北京,破狱出降。自成失败西走,此狗也跟着,不知所终。 “十孩儿”中有个石三畏,闹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有一天某贵戚请吃饭,在座的有魏忠贤的侄儿魏良卿。三畏喝醉,点戏点了《刘瑾醉酒》,犯了忌讳。忠贤大怒,立刻革职回籍。忠贤死后,他还借此复官,到头还是被弹劾免职。 这一群虎狗彪儿孙细按本传,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几乎没有一个不是贪官污吏。 例外的也有:如造《点将录》的王绍徽,早年“居官强执,颇以清操闻”。还有作《春灯谜》《燕子笺》,文采风流,和左光斗诸人交游的阮大铖,和叶向高同年友好的刘志选,以及《玉芝堂谈荟》作者的周应秋,都肩着当时“社会贤达”的招牌,颇有名气的,只是利欲熏心,想做官,想做大官,要做官迷得发了疯,一百八十度一个大转弯,拜在魏忠贤膝下,终至身败名裂,在《明史》里列名阉党传。阮大铖在崇祯朝寂寞了十几年,还在南京冒充东林,附庸风雅,千方百计要证明他是东林,千方百计要洗去他当魏珰干儿的污迹,结果被一批年轻气盛的东林子弟出了留都防乱揭,“鸣鼓而攻之”,落得一场没趣。孔云亭的《桃花扇》真是妙笔奇文,到今天读了,还觉得这副嘴脸很熟,“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 三 黑名单 === 黑名单也是古已有之的,著例还是魏忠贤时代。 《明史·魏忠贤传》说:“天启四年(1624)忠贤用崔呈秀为御史。呈秀造天监同志诸录,王绍徽亦造点将录,皆以邹元标、顾宪成、叶向高、刘一憬等为魁,尽罗入不附忠贤者,号曰东林党人,献于忠贤。忠贤喜。于是群小益求媚忠贤,攘臂攻东林矣。” 替魏忠贤造名单的,有魏广微、顾秉谦,都是大学士(宰相)。名单有黑红两种,《明史·顾秉谦传》说:“广微和秉谦谋,尽逐诸正人,点《缙绅便览》一册,如叶向高、韩爌、何如宠、成基命、缪昌期、姚希孟、陈子壮、侯恪、赵南星、高攀龙、乔允升、李邦华、郑三俊、杨涟、左光斗、魏大中、黄尊素、周宗廷、李应升等百余人目为邪党,而以黄克缵、王永光、徐大化、贾继春、霍维华等六十余人为正人。由阉人王朝用进之,俾据是为黜陟。忠贤得内阁为羽翼,势益张。秉谦、广微亦曲奉忠贤,若奴役然。” 《缙绅便览》是当时坊间出版的朝官人名录。魏广微、顾秉谦根据这名单来点出正人邪人,必定是用两种颜色,以今例古,必定是红黑两种颜色,是可以断言的。 崔呈秀比这两位宰相更进一步,抄了两份。一份是《同志录》,专记东林党人,是该杀该关该革职该充军的。另一份是《天鉴录》,是东林的仇人,也就是反东林的健将,是自己人。据《明史·崔呈秀传》说:“忠贤凭以黜陟,善类为一空。” 《明史·曹钦程传》附《卢承钦传》:“承钦又向政府提出,东林自顾宪成、李三才、赵南星而外,如王图、高攀龙等谓之副帅,曹于汴、汤兆京、史记事、魏大中、袁化中谓之先锋,丁元荐、沈正宗、李朴、贺烺谓之敢死军人,孙丕扬、邹元标谓之土木魔神,请以党人姓名榜示海内。忠贤大喜,敕所司刊籍,凡党人已罪未罪者悉编名其中。”这又更进一步了,不但把东林人列在黑名单上,而且还每人都给一个绰号、匪号,其意义正如现在一些刊物上的闻一多夫、罗隆斯基同。 王绍徽,魏忠贤用为吏部尚书,仿民间《水浒传》,编东林一百零八人为《点将录》献上,令按名黜汰,以是越发为忠贤所喜。绍徽也名列《明史·阉党传》。 这几种黑名单十五六年前都曾读过,记得最后一种《点将录》,李三才是托塔天王,黄尊素是智多星,每人都配上《水浒传》里的绰号,而且还分中军左军右军,天罡地煞,很整齐。似乎还是影印本。可惜记忆力差了,再也记不起在什么丛书中见到。可惜!可惜! {{right|原载《史事与人物》,生活书店<br />1948年7月}} == “社会贤达”钱牧斋 == 就钱牧斋对明初史料的贡献说,我是很推崇这个学者的。二十年前读他的《初学集》《有学集》《国初群雄事略》《太祖实录辨证》诸书,觉得他的学力见解,实在比王弇州(世贞)、朱国桢高。同时也收集了有关他个人的许多史料,如张汉儒控告他和瞿式耜的呈文、《牧斋遗事》《虞山妖异志》《阁讼记略》《钱氏家变录》《牧斋年谱》《河东君殉家难事实》(以上均见《虞阳说苑甲编》)《纪钱牧斋遗事》(《痛史》本)《钱氏家变录》(《荆驼逸史》本)瞿式耜《瞿忠宣公集》文秉《烈皇小识》计六奇《明季北略》,以及《明史·周延儒传》《温体仁传》《马士英传》《瞿式耜传》有关他的记载,和张汉儒呈文的另一印本(刊《文艺杂志》八期)。因为《明史》里不收这个做清朝官的两朝领袖,《清史稿》列他在《文苑传》,极简略。当时就想替此人写点什么。记不得那时候因为什么耽误了,一晃荡便是二十年。 最近又把从前所看过的史料重读一遍,深感过去看法之错误。因为第一他的史学方面成就实在有限,他有机会在内阁读到《昭示奸党录》《清教录》一类秘本,他有钱能花一千二百两银子买一部宋本《汉书》,以及收藏类似俞本《皇明纪事录》之类的秘笈,有绛云楼那样收藏精博的私人图书馆,从而做点考据工作,实在没有什么了不起;第二这个人的人品实在差得很,年轻时是浪子,中年是热中的政客,晚年是投满的汉奸,居乡时是土豪劣绅,在朝是贪官污吏,一生翻翻覆覆,没有立场,没有民族气节,除了想做官以外,从没有想到别的。他的一点儿成就、虚名、享受,全盘建立在对人民剥削的基础上,是一个道地的完全的小人、坏人。 可是,三百年前,他的名气真大,东林巨子,文坛领袖,斯文宗主,而且还是幕后政治的牵线人物。只是做官的日子短,在野的年代长,以他当时的声名而论,倒是个“社会贤达”也。 我正在研究历史上的士大夫官僚绅士地主这类人,钱牧斋恰好具备这些资格,而且还是“社会贤达”,因此把旧材料利用一下,写出这个人,并非毫无意义,而且也了却多年来的心愿,是为记。 === 一 定论 === 牧斋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明白自己的大节有亏,时常嘴里说的是一套,纸上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套。师友们轰轰烈烈成为一代完人,只有他醉心于功名利禄,出卖了人格灵魂,出卖了民族国家,到头来变成“药渣”,“秋风起,团扇捐”,被新主人一脚踢开,活着对不起人民,死去也羞见当年师友,老年的情怀实实在在是凄楚的、寂寞的、幽怨的,百无聊赖,只好皈依空门,靠念经礼佛来排遣、忏悔。排遣往年的过错,忏悔一生的罪恶。有时候也不免自怨自艾一番,例如《有学集》卷一《次韵茂之戊子秋重晤有感之作》: <blockquote>残生犹在讶经过,执手只应唤奈何!近日理头梳齿少,频年洗面泪痕多。神争六博其如我,天醉投壶且任他。叹息题诗垂句后,重将老眼向关河。</blockquote> 《再次茂之他字韵》: <blockquote>覆杯池畔忍重过,谷哭其如泪尽何?故鬼视今真恨晚,余生较死不争多!陶轮世界宁关我?针孔光阴莫羡他!迟暮将离无别语,好将白发喻观河。</blockquote> 戊子是明永历二年,清顺治五年(1648),这年他六十七岁了,为了被控和明朝故老闹“反清”,被羁押在南京,案情严重。想想一辈子居高官,享大名,四年前已经六十四岁了,还不顾名节,首倡投降之议,花了一笔大本钱,满以为新朝一定大用,不料还是做礼部侍郎,二十年前早已做过的官。官小倒也罢了,还被奚落,被哂笑,实在受不了,只好告病回籍。如今又吃这官司,说是为明朝呢,说不上,为清朝呢,更说不上,于是见了人只好唤奈何了,要哭也没有眼泪了,活着比死也好不了多少了。顺治十八年(1661)八十岁大寿,族弟钱君鸿要发起替他征集庆寿诗文,他苦口辞谢说:“少窃虚誉,长尘华贯,荣进败名,艰危苟免,无一事可及生人,无一言可书册府,濒死不死,偷生得生。绛县之吏,不记其年,杏坛之杖,久悬其胫。此天地间之不祥人,雄虺之所慗遗,鸺鹠之所接席者也。人亦有言,臣犹知之,而况于君乎?”(《有学集》卷三九《与族弟君鸿论求免庆寿诗文书》) 这一段话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确当的。他的一生定论“荣进败名,艰危苟免”,他一生的言行是“无一事可及生人,无一言可书册府”,明亡而“濒死不死”,降清而“偷生得生”,真是一个为人民所共弃的不祥人,该以杖扣其胫的老怪物。所谓人亦有言,如顺治三年(1646)在北京碰钉子谢病南归,有无名氏题诗虎丘石上《赠钱牧斋宗伯南归》: <blockquote>入洛纷纷兴太浓,莼鲈此日又相逢,黑头已是羞江总,青史何曾用蔡邕?昔去幸宽沈白马,今归应悔卖卢龙。最怜攀折章台柳,撩乱秋风问阿侬。(此据《痛史》本。《虞阳说苑》本《牧斋遗事》首句作“入洛纷纭意太浓”,“黑头已是”作“黑头早已”,“用蔡邕”作“惜蔡邕”,末二句作“可怜折尽章台柳,日暮东风怨阿侬”。)</blockquote> 如《虞山行》: <blockquote>一朝铁骑横江来,荧惑入斗天门开。群公蒲伏迎狼纛,元臣拜舞下鸾台。挂寇带笠薰风里,耳后生风色先喜。牛渚方蒙青盖尘,更向龙井钓龙子。名王前席拂朱缨,左拍宗伯右忻城。平吴利得逢双催,投汉何曾有少卿。靡靡北道岁云暮,朔风吹出蚩尤雾。趋朝且脱尚书履,洛中那得司空座。回首先朝一梦中,黄扉久闭沙堤空。终朝褫带嗟何及,挂归去及秋风。……吁嗟盛名古难成,子鱼佐命褚渊生。生前莫饮乌程酒,死来休见石头城!死生恩怨同蕉鹿,空向兴亡恨失足。诗卷终当覆酒杯,山邱何用嗟华屋。(节引自《痛史》本《纪钱牧斋遗事》)</blockquote> “牛渚方蒙青盖尘”指福王被虏,“更向龙井钓龙子”指牧斋作书诱降在杭州的潞王。“左拍宗伯右忻城”指文班以牧斋为首,武班以忻城伯赵之龙为首迎降清军。“黄扉久闭沙堤空”,指北上后不得大用,失意而返。和这句相发明的,还有一首《虞山竹枝词》: <blockquote>十载黄扉事渺茫,重瞻天阙望恩光。凤凰池上无人问,依旧当年老侍郎。</blockquote> 《牧斋遗事》记一故事,说一天牧斋去游虎丘,穿一件小领大袖的衣服,有人揖问:“这衣服是什么式样?”牧斋窘了,只好说:“小领遵时王之制,大袖乃不忘先朝。”这人连忙改容说:“哦,您真是两朝领袖咧!失敬失敬。” 死后,他所迎降的清朝皇家对他的看法,乾隆三十四年(1769)六月上谕:“钱谦益本一有才无行之人,在前明时身跻膴仕。及本朝定鼎之初,率先投顺,洊陟列卿,大节有亏,实不足齿于人类。朕从前序沈德潜所选《国朝诗别裁集》,曾明斥钱谦益等之非,黜其诗不录,实为千古纲常名教之大关。彼时未经见其全集,尚以为其诗自在,听之可也。今阅其所著《初学集》《有学集》,荒诞悖谬,其中诋毁本朝之处,不一而足。夫钱谦益果终为明朝守死不变,即以笔墨腾谤,尚在情理之中。而伊既然本朝臣仆,岂得复以从前狂吠之语,列入集中,其意不过欲借此以掩其失节之羞,尤为可鄙可耻!钱谦益业已身死骨朽,姑免追究,但此等书籍悖理犯义,岂可听其流传,必当早为销毁。”于是二集成为禁书。第二年弘历又题《初学集》:“平生谈节义,两姓事君王。进退都无据,文章那有光?真堪覆瓮酒,屡见咏香囊。末路逃禅去,原为孟八郎。”四十一年又诏:“钱谦益反侧卑鄙,应入《国史贰臣传》,尤宜据事直书,以示传信。”四十三年二月又谕:“钱谦益素行不端,及明祚既移,率先归命。乃敢于诗文阴行诋毁,是为进退无据,非复人类。若与洪承畴等同列《贰臣传》,不示差等,又何以昭彰瘅?钱谦益应列入乙编,俾斧钺凛然,合于春秋之义焉。”(《清史列传·贰臣传》乙编)其实这些话是有些冤枉的。《初学集》是牧斋在前明的作品,刊行于崇祯十六年(癸未,1643),确是有好些骂清高宗先人的话。《有学集》是降清以后的结集,对清朝祖先便不敢“奴”长“奴”短了。以牧斋在明朝的作品来责备做清朝卿贰的钱谦益,当然不公道。不过,说他“进退失据,非复人类”,倒是定论。 牧斋对明朝失节,出卖祖国,出卖人民,“更一钱不值何须说!”在清朝呢,名列《贰臣传》,而且还是乙编,比洪承畴之类更下一等。活着含羞,死后受辱,这是投机分子应有的结局。 === 二 荣进败名 === 牧斋名谦益,字受之,晚年号蒙叟,亦自称东涧老人,江苏常熟人。生于明神宗万历十年,死于清圣祖康熙三年(1582—1664),年八十三岁。 牧斋一生的经历,十七岁(明神宗万历二十六年,1598)进学,二十五岁中举,二十九岁中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以父丧丁忧。三十九岁还朝。四十岁(熹宗天启元年,1621)做浙江主考,升右春坊中允。四十一岁以浙闱关节案告病回籍。四十三岁以谕德充经筵日讲官。四十四岁升詹事府少詹事,以东林党案削籍家居。四十七岁(思宗崇祯元年)补詹事府詹事,转礼部右侍郎兼翰林侍读学士,廷推枚卜,是候补宰相名单上的第二名,被温体仁攻讦革职,四十八岁后开始闲居。五十六岁被邑人张汉儒告讦为土豪恶绅,被逮北上下狱。五十七岁狱解南归。六十岁纳妾柳如是。六十四岁明福王立于南京,改元弘光,谦益官礼部尚书兼宫保,清兵进军江南,牧斋以文班首臣迎降,随例北行。六十五岁做清朝的内秘书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充《明史》副总裁。六月告病南归。六十七岁以黄毓祺案被逮到南京下狱。六十八岁狱解归里。八十三岁死。 牧斋二十岁左右在东南一带便有文名,和东林领袖顾宪成、允成兄弟交游。点探花以后,叶向高是前辈,孙承宗、王图是座主,高攀龙、左光斗、杨涟、周顺昌、姚希孟、黄道周、文震孟、鹿善继诸名流是僚友,瞿式耜是门生,程嘉燧、李流芳诸人是文酒之友,声气震动一世。到东林诸领袖先后被杀之后,“流俗相尊作党魁”,俨然是乡国重望了。张汉儒告讦案解后,“洛中之冠带,汝南之车骑,蜀郡之好事,鄠杜之诸生,闻声造门,希风枉驾,履舄交错,舟船填咽,邑屋阒其无人,空山为之成市”。成为斯文宗主,一代大师,青年人的泰山北斗,社会上第一号的贤达。六十四岁做了两朝领袖之后,声名骤落,做官不得意,做人不像人,“人亦有言”,成天过被哂笑辱骂的日子,再也不谈气节骨格,缩在文人的圈子里,写墓铭寿序弄钱,腼腼觍觍一直到死。 这个人的一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最确当,“荣进败名”,一句话,不顾国家民族的利益,光想做大官,利禄熏心,坏了名节,毁了自己。 === 天巧星浪子钱谦益 === 牧斋前半生是东林中佼佼的人物,反东林的阉党阮大铖造《点将录》,献给魏忠贤,黑名单上的重要人物有天罡星托塔天王李三才,及时雨叶向高,天巧星浪子钱谦益,圣手书生文震孟,霹雳火惠世扬,鼓上蚤汪文言,大刀杨涟,智多星缪昌期等三十六人。地煞星神机军师顾大章,青面兽左光斗,金眼彪魏大中,旱地忽律游士任等共七十二人。崔呈秀开的另一黑名单《天鉴录》上也赫然有钱谦益的名字(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天启五年杨涟、左光斗诸人被魏忠贤杀害,牧斋也牵连被削籍回里。官虽做不成,名气反而更大,朝野都把他当作东林党魁,他也以此自许,如《初学集》卷六《十一月初六日召对文华殿旋奉严旨革职待罪感恩述事》二十首之一: <blockquote>破帽青衫又一回,当筵舞袖任他猜,平生自分为人役,流俗相尊作党魁。</blockquote> 如《有学集》卷一六《范勋卿文集序》: <blockquote>余庚戌通籍,出吾师耀州王文肃公(名图,阉党卢承钦所作《点将录》,和高攀龙并列的东林副帅,此外曹于汴、汤兆京、史记事、魏大中等谓之先锋,丁元荐、沈正宗、李朴等谓之敢死军人,孙丕扬、邹元标谓之土木魔神)之门……余则继耀州之后,目为党魁,饮章录牒,逾冬逮系,受钩党之祸……入甘陵之部,刊元祐之碑,除名削迹,终老而不相贷贳。</blockquote> 可是他一生的行径,却是道地的“浪子”,阉党虽然比他更灭绝人性,寡廉鲜耻,给他的这个绰号倒还中肯,恰如其人的品格身份。 === 浙闱关节 === 牧斋虽是东林党人,可是还没有进身就和宦官勾搭。万历三十八年殿试后自以为文名满天下,兼之又有内线,状元是拿稳了。发榜的前一晚,已经得到宫中小太监的密报,说是状元已成定局,司礼监太监和其他宫廷权要都派人送帖子来道喜,京中亲朋故旧络绎户外,牧斋喜极乐极。不料到天亮榜发,牧斋竟是第三名探花,状元是归安人韩敬,这一跟斗摔得真惨,两人从此结下仇。原来韩敬也有内线,早攀上宫中最有势力的大太监,发榜时拿韩敬换了牧斋。牧斋还以为他的老板只此一家,以致上了一回大当。(《虞阳说苑》本《牧斋遗事》) 韩敬做了官,牧斋不服气,使一点手段,在三年京察时,把韩敬革职。 韩敬是浙江人,是反对东林的浙党党人。丢官后恨极,也处心积虑图谋报复。党争和私人怨恨从此纠缠不清。 熹宗天启元年(1621),牧斋奉命做浙江主考官。韩敬和秀水沈德符计议,冒用牧斋的名义,出卖关节,很多人都上了当。名士钱千秋也被说动了,用两千两银子买“一朝平步上青天”的暗号,在每篇文章的结尾嵌入一字。榜发千秋果然考取了。韩敬、沈德符使的人分赃不均,把卖关节的事情嚷开了,韩敬也派人上北京大宣传一气,又联络礼科给事中顾其仁磨勘原卷,找出证据,具疏弹劾。事情闹大,刚好钱千秋已到北京准备会试,牧斋一问果然有真凭实据,急得无法,只好自己上疏检举。经刑部审讯的结果,假冒名义出卖关节的两人枷号发烟瘴充军,钱千秋革去举人充军,牧斋和房官确不知情,以失察罚俸三月,奉旨依拟。这个科场大案,因为牧斋脚力大,就此结束。(文秉《烈皇小识》卷二,《虞阳说苑》本《阁讼记略》,冯舒《虞山妖乱志》卷中) === 枚卜之争 === 明代后期大学士(宰辅)的任用,由吏部尚书领衔,会合廷臣公推,开一张名单,由皇帝点用,叫作枚卜。 崇祯元年十一月,大学士刘鸿训罢,思宗诏廷臣举行会推枚卜大典。 牧斋是庚戌进士,在东林有重名,会推列名是没有问题的。唯一的劲敌是同官宜兴周延儒,延儒是万历四十一年的会元状元,名辈虽然较后,可是不久前曾和思宗谈过话,很投机,如也在会推单上列名,周的被点可能要比钱大。乌程温体仁官礼部尚书,虽然是万历二十六年进士,但是名低望轻,根本挨不上,倒不必顾虑。 周延儒事先布置,勾结外戚郑养性和东厂唐之征,势在必得。 牧斋方面,有门生户科给事中瞿式耜、吏科都给事中章允儒在奔走,瞿式耜尤其出力,联络好廷臣,会推单上十一名,第一名成基命,第二名钱谦益,釜底抽薪,周延儒连提名的资格都被取消了,根本说不上圈定。 明思宗性格多疑,正在奇怪怎么会不列周延儒的时候,周延儒的反攻也正在展开,使人散布流言,街巷纷纷传说,这次会推全由钱谦益的党羽操纵,思宗也听见了。温体仁摸清楚情势,上《盖世神奸疏》,弹劾谦益浙闱旧案,说他是盖世神奸,不宜滥入枚卜。思宗召集双方在文华殿面讯,温体仁是有准备的,盛气质询,说话流利,牧斋正在打点做宰相的兴头上,斜刺里挨这一棍,摸不清情况,说不出话,官司便输定了。第二天有旨:“钱谦益关节有据,受贿是实。今又滥入枚卜之列,有党可知。祖法凛在,朕不能私,着革了职,九卿科道从公依律会议具奏,不得徇私党比,以自取罪责。”后来钱千秋案虽然由原审人员一致坚持原来的判决,牧斋止于失察,不再深问。可是大学士是被搞掉了,不但做不了大学士,连原官也丢了。革职回籍听勘。 崇祯二年十二月周延儒入阁,三年六月温体仁入阁。两个死对头接连当权,牧斋一直闲了十六年,再也不得登朝,只好在乡间做“社会贤达”,干土豪劣绅武断乡曲的勾当。 这一次牧斋吃亏的原因:一内线未走好,二被温体仁一口咬定是结党把持,做皇帝的最怕最恨臣下结党,而牧斋恰是结党有据,硬挤周延儒。又吃亏在钱千秋的案子确是有关节。一跤摔倒,再也起不来了。(《明史》卷三〇八《周延儒传》、《温体仁传》,卷二八〇《瞿式耜传》,《烈皇小识》卷二,《阁讼记略》,《虞山妖乱志》中) === 贪恶兽官 === 明代乡绅作恶于民间,是人民最感痛苦的一害。 崇祯十年(1637)常熟人张汉儒到北京告御状,告乡绅钱谦益、瞿式耜:“不畏明论,不惧清议,吸人膏血,啖国正供,把持朝政,浊乱官评,生杀之权不操之朝廷而操之两奸,赋税之柄不操之朝廷而操之两奸,致令蹙额穷困之民欲控之府县,而府县之贤否,两奸且操之,何也?抚按皆其门生故旧也。欲控之司道,而司道之黜陡,两奸且操之,何也?满朝皆其私党羽翼也。以至被害者无门控诉,衔冤者无地伸冤。”又告发他们:“倚恃东林,把持党局,喜怒操人才进退之权,贿赂控江南生死之柄,伦常扫地,虐焰熏天。”开列罪款,一共是五十八款,如侵占地方钱粮,勒索地方大户,强占官地营造市房,霸占湖利强要渔船网户纳常例,私和人命,逼奸良人妻女,出卖生员,霸占盐利,通番走私,占夺故家宝玩财货,毒杀和殴杀平民,占夺田宅等,计赃三四百万。例如: <blockquote>一、恶钱谦益、瞿式耜每遏抚按提学司道知府推官知县要紧衙门结交,必先托心腹,推用其门生故旧,宣言考选可以力包,以致关说事情,动以千万,灵应如神,诈有不遂者无不立致之死,小民之冤无处申诉,富家之祸无地可容。</blockquote> <blockquote>二、恶钱谦益、瞿式耜见本县有东西两湖华荡、华汇(《文艺杂志》本作昆城湖、华荡滩),关系民间水利,霸截立桩,上书“礼部右堂钱府”、“户科瞿衙”字样,渔船网户俱纳常例,佃田小民投献常规,每岁诈银七百余两,二十年来计共诈银一万四千余两,地方切齿,通县公愤。</blockquote> <blockquote>三、恶钱谦益自卖举人钱千秋之后,手段愈辣,凡文宗处说进学者,每名必要银五百两,帮凛者每名银三百两,科举遗才者要银二百两,自家夸口三党之前曰,我的分上,如苏州阊门贝家的药,货真物精,比别人的明明贵些,只落得发去必有应验。</blockquote> <blockquote>四、恶钱谦益乘媚阉党崔呈秀心爱顾大章家羊脂白玉汉杯,著名一棒雪,价值千金,谦益谋取到手,又造金壶二把,一齐馈送,求免追赃提问,通邑诽笑证。</blockquote> <blockquote>五、恶钱谦益见刑部郎中赵元度两世科甲,好积古书文画,价值二万余金,后乘身故,罄抢四十八橱古书归家。</blockquote> 这个告发人张汉儒,牧斋自撰的《丁丑狱志》称为奸人,《明史》上也称为常熟奸民。在封建时代,以平民告发大官,其“奸”可知。不过根据冯舒的《海虞妖乱志》,所记牧斋的秽史确有几件是可以和“奸”民的控词互证的。冯舒是牧斋同县人,被这场官司卷入,闹得几乎不可开交,而且是牧斋这方面的人,牧斋和瞿式耜还为他分辩过。他的话应该有史料价值。他说:“钱尚书令(杀人犯)翁源德出三千金造塔(赎罪),源德事既败,塔亦终不就。已而钱尚书必欲成之。凡邑中有公事拟罪者,必罚其赀助塔事,黠士敝民请乞不餍,亦具辞请修塔,不肖缙绅有所攘夺者,公以塔为名,而私实自利。即寿考令终者,亦或借端兴词,以造塔为诈局,邑中谓塔为大尸亲,颇称怨苦。钱尚书亦因是藉藉不理人口,谤亦由是起。” 他详细记出牧斋曾由族人钱斗之手,敲诈族人钱裔肃:“裔肃诸弟又以宪副(钱岱)故妓入纳之尚书,裔肃不得已,亦献焉。凡什器之贵重者,钱斗辈指名索取,以为尚书欢。” 张汉儒告发于下,大学士温体仁主持于上,地方大官如巡抚张国维是牧斋的门生,巡按御史路振飞是后辈,也掩饰不了,牧斋和瞿式耜被逮到京拘讯。 官司又眼见得要输了,牧斋自辩二疏,只辨得钱千秋一案,其他各款只咬定是温体仁主使,说他和张汉儒一个鼻孔出气。背地里乞援于司礼监太监曹化淳,因为牧斋往年曾替曹化淳的上司司礼太监王安作过碑文,这门路就走通了。又用贿赂使抚宁侯朱国弼参奏温体仁欺君误国,内外夹攻,转退为进,要翻转这案子。 这时候锦衣卫指挥使是温体仁的人,照理温体仁这着棋是赢定了。不料他走错了一步,在思宗前告发钱谦益和曹化淳的勾结情形,得罪了曹化淳,情势立刻倒过来了,锦衣卫指挥使换了牧斋的朋友,东厂专找温体仁的错,张汉儒枷死,温体仁也接着罢相。第二年秋天牧斋和瞿式耜才出狱。 张汉儒控诉乡绅作恶,一到北京变了质,温体仁用作报复政敌的手段。温体仁得罪了曹化淳,官司又变了质,乡绅作恶的事一字不提,告发人成为“奸”民被处死。牧斋靠内监的庇佑,不但官司没有事,连劣绅恶绅的身份也连带去掉了。(《明史卷》二八〇《瞿式耜传》、冯舒《虞山妖乱志》、《虞阳说苑》本张汉儒《疏稿》,《文艺杂志》本《常熟县民张汉儒控钱谦益、瞿式耜呈词》,《初学集》卷二五《丁丑狱志》,卷八七《微臣束身就系辅臣蜚语横加谨平心剖质仰祈圣明洞鉴疏》) === 三 艰危苟免 === 崇祯十七年三月明思宗自杀的消息传到南方,南京的文武臣僚乱成一团。吵的不是如何出兵,如何复仇,而是如何找一个皇帝,重建封建统治政权。 当时避难到南京附近的有两个亲王:一是潞王,一是福王。论族属亲疏行辈福王当立,论人品潞王有潞佛子的名气,好说话,容易驾驭。可是福王有问题,万历年间为了老福王闹的妖书、梃击、移宫三案,东林是反对老福王的,福王如立,很可能追怨三案,又引起新的党争,不得安稳。立潞王,不但政治上不会出岔子,还可立大功。牧斋先和潞王接了头,首倡立潞王之议,南京大臣兵部侍郎吕大器、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都赞成,雷縯祚、周镳也为潞王大作宣传。这些人有的是东林,有的是准东林,一句话,东林系的士大夫全支持潞王做皇帝。 反东林的阉党着了慌,尤其是阮大铖,出尽全力,和实力派庐凤督师马士英,操江诚意伯刘孔昭,总兵高杰、刘泽清、黄得功、刘良佐结合,高级军人全拥护福王,南京的议论还没有决定,马士英已经统军拥福王到南京了。文官们没办法,只好向福王劝进,在南京建立了小朝廷,维护这一小部分人的利益。 潞王和福王皇帝地位的争夺,也就是幕后人钱牧斋和阮大铖的斗争。钱牧斋输了,马士英入阁,东林领袖史可法外出督师,阮大铖起用,从兵部右侍郎进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巡阅江防,红得发紫。 大铖用事后,第一件事是起用阉党,第二件事是对东林报复。他好容易熬了十几年,受尽了“清流”的笑骂,今天才能出这口气,造出十八罗汉五十三参的名目,要把东林一网打尽。雷祚、周镳首先被杀,南京城中充满了恐怖空气,逃的逃,躲的躲,弄得人心惶惶。 牧斋一见福王登位,知道情形不妙,立刻转舵,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上疏称颂马士英功德,士英乐了,援引牧斋做礼部尚书。一不做二不休,牧斋索性举荐阉党,还上疏替阮大铖呼冤,大铖由之起用。可是阮大铖还是不肯解憾,黑名单上仍旧有牧斋名字。牧斋无法,只好再求马士英保护,战战兢兢,幸免无事。(《明史》卷三〇八《马士英传》) 弘光元年五月,清军进军江南,牧斋率文班诸臣迎降。南京其他大员送清豫王的礼物动不动就值万两银子,牧斋要表示自己的廉洁,送的礼最薄,这份礼单照抄如下: <blockquote>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臣钱谦益百叩首谨启上贡</blockquote> <blockquote>计开鎏金壶一具</blockquote> <blockquote>法琅银壶一具</blockquote> <blockquote>蟠龙玉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宋制玉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天鹿犀杯一进 夔龙犀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葵花犀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芙蓉犀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法琅鼎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文玉鼎杯一进</blockquote> <blockquote>珐琅鹤杯一对</blockquote> <blockquote>银镶鹤杯一对</blockquote> <blockquote>宣德宫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真金川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戈阳金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戈奇金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百子宫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真金杭扇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真金苏扇四十柄</blockquote> <blockquote>银镶象箸十双</blockquote> 顺治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臣钱谦益。 据目见的人说,牧斋亲自捧帖入府,叩首阶下,向豫王陈说,豫王很高兴,接待得不错。(《说苑》本《牧斋遗事》) 不但第一个迎降,牧斋还派人到苏州大贴告示说:“大兵东下,百万生灵,尽为齑粉,招谕之举,未知阖郡士民,以为是乎非乎?便乎不便乎?有智者能辨之矣。如果能尽忠殉节,不听招谕,亦非我之所能强也。聊以一片苦心与士民共白之而已。”又写信给常熟知县曹元芳劝降:“主公蒙尘五日后,大兵始至,秋毫无犯,市不易肆。却恐有舟师入越,则吴中未免先受其锋。保境安民之举,不可以不早也。牺牲玉帛待于境上,以待强者而庇民焉,古之人行之矣。幸门下早决之。想督台自有主持。亡国之臣,求死不得,邑中怨家必攘臂而鱼肉之矣,恐亦非便计也,如何?”(《赵水部杂志》)在主俘国破的时候,他不但为敌作伥,招降父母之邦,还念念不忘他家乡那份产业,这封信活画出卖国贼那副嘴脸。 所说“求死不得”是鬼话,他自己曾告诉人,当时宠妾柳如是劝他殉国,他迟疑不肯,柳如是发急,以身作则,奋身自沉,被侍儿抱住。他何曾求过死?连小老婆劝他死也不肯,怎么会“不得”!(顾苓《河东君传》,按顾云美也是牧斋的友人,牧斋曾为撰《云阳草堂记》,见《有学集》卷二六) 牧斋降清后,一意要为清朝立功,时潞王寄居杭州,牧斋又寄书诱降,骗说只要归顺,就可保住爵士。浙江巡抚张秉贞得信,要挟潞王出降,潞王阖家被俘北上(《说苑》本《牧斋遗事》)。牧斋自以为大功既就,而且声名满天下,这次入阁该不成问题了,兴冲冲扬鞭北上,左等右等,等到顺治三年正月,才发表做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充修《明史》副总裁,不禁大失所望。苦苦挨了半年,又被劾夺职回籍闲住,荣进了一辈子,状元巴不到,阁老爬不上,落得身败名裂,“昔去幸宽沈白马,今归应悔卖卢龙”!(《说苑》和《痛史》本《牧斋遗事》) 牧斋到底悔了没有呢?这头不着巴那头,清朝不要,再投明朝,顺治《东华录记》: <blockquote>五年四月辛卯,凤阳巡抚陈之龙奏:自金逆(声桓)之叛,沿海一带与舟山之寇,止隔一水。故密差中军各将稽察奸细,擒到伪总督黄毓祺,搜获铜铸伪关防一颗,反诗一本,供出江北富党薛继周等,江南王觉生、钱谦益、许念元等,见在密咨拿缉。得旨:黄毓祺着正法,其……钱谦益等马国柱严饬该管官访拿。</blockquote> 据《贰臣传》乙编,牧斋这次吃官司也是被人告密的,告密人叫盛名儒: <blockquote>以钱谦益曾留黄毓祺宿其家,且许助资招兵。诏总督马国柱逮讯。谦益至江宁,诉辩:“此前供职内院,邀沐恩荣,图报不遑。况年已七十,奄奄余息,动履借人扶掖,岂有他念。”哀吁问官乞开脱。会首告谦益从逆之盛名儒逃匿不赴质,毓祺病死狱中。乃以毓祺与谦益素不相识定谳。马国柱因疏言:“谦益以内院大臣归老山林,子侄三人新列科目,荣幸已极,必不丧心负恩。”于是得释归。</blockquote> 这次狱事,一直到顺治六年春才告结束。同年七月十五日,同县瞿式耜的家人派家童到桂林去看永历帝的桂林留守、牧斋的门生瞿式耜。牧斋脚踏两头船,带一封密信给他,九月十六日到达,这封密信被节引在式耜的《报中兴机会事疏中》中(《瞿忠宣公集》卷五),牧斋指陈当前军事形势,列出全招要招急招。还报告清军将领动态和可能反正的武装部队。式耜的按语说: <blockquote>臣同邑旧礼臣钱谦益寄臣手书一通,累数百言,绝不道及寒温家常字句,惟有忠驱义感,溢于楮墨之间。盖谦益身在虏中,未尝须臾不念本朝,而规划形势,了如指掌,绰有成算。</blockquote> 有了这件文字,加上瞿留守的证明,万一明朝恢复天下,看在地下工作的分儿上,大学士的座位,这一回总该坐得上去了吧? 一年后,清军攻下桂林,瞿式耜不屈,慷慨赴义。清人修《明史》,大传的最后一位,便是牧斋早年的门生瞿式耜。这师生二人,在民族兴亡,国家存灭的严重关头,一个经不住考验,做了两朝领袖,名教罪人。一个通过考验,成了明朝的孤臣孽子,忠臣烈士。牧斋地下有知,怕也没面目见到这位高足吧! {{right|原载1948年《中国建设》六卷五期<br />1948年8月}} == 阮圆海 == 提起了明末的词人,风流文采、照耀一时的阮圆海,立刻会联想到他的名著《春灯谜》《燕子笺》。云亭山人的《桃花扇》,逼真活现,三百年后,此公形象如在目前。 阮圆海的一生,可以分为若干时期。第一时期声华未著,依附同乡清流东林重望左光斗,以为自重之计。第二时期急于做官,为东林所挤。立刻投奔魏忠贤,拜在门下为干儿,成为东林死敌。第三时期东林党人为魏阉所一网打尽,圆海的官也大了,和干爹相处得很好,可是他绝顶聪明,看出场面要散,就预留地步,每次见干爹,总花钱给门房买回名片。第四时期,忠贤被杀,阉党失势,他立刻反咬一口,清算总账,东林阉党混同攻击,可是结果还是挂名逆案,削官为民。崇祯一朝十七年,再也爬不起来。第五时期,南方诸名士缔盟结社,正在热闹,圆海也不甘寂寞,自托东林人物,谈兵说剑,想借此翻身,不料惹了复社名士的公愤。出了留都防乱揭,指出他是魏珰干儿,一棍打下去。第六时期,北都倾覆,马士英拥立弘光帝,圆海又勾上马士英,重翻旧案,排斥东林,屠死端士,重新引起党案,招引逆案人物,组织特务,准备把正人君子一网打尽。朝政浊乱,贿赂公行,闹到“职方贱如狗,都督满街走”。(职方有点像现在的军政部军政司长,都督相当于总司令。)把南京政权断送了。第七时期清兵南下,圆海叩马乞降,终为清军所杀。 总算圆海一生,前后七变,变来变去,都是从左到右,从右到左,明末三十年是东林党和阉党对立,一起一伏,互相倾轧排陷,变幻莫测,陆离光怪的时代,圆海算是经过所有的风波,用左制右,附右排左,有时不左不右,自命中立,有时不管左右,一味乱咬,有时以东林孽子的道貌求哀于正人,有时又以魏珰干儿的色相求援于阉寺,“有奶便是娘,无官不可做。”于是扶之摇之,魏珰时代他做到太常少卿,马士英时代他做到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最后是做了降敌的国贼,原形毕露。 明末三十年党争黑暗面的代表是阮圆海,和阮圆海形迹相类的还有几千百人。这一类人可名之曰阮圆海型。 三百年后的历史和三百年前当然不同。最大的不同是如今是人民的世纪,黑白不但分明,而且有人民在裁判。然而,阮圆海型的正人君子们还是车载斗量,朝秦暮楚,南辕北辙,以清流之面目,作市侩之营生:一变两变三变都已记在历史上了,最后的一变将由人民来判决。 阮圆海名大铖,安徽怀宁人,《明史》卷三百八《奸臣传》有传。 {{right|原载《历史的镜子》}} == 爱国学者顾炎武 == 今年是伟大的爱国学者顾炎武逝世二百八十周年。 关于顾炎武的历史评价,全祖望写的《顾先生炎武神道表》最后一段话很中肯。他说:离开顾炎武的时代逐渐远了,读他的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能够说出他的大节的人却很少。只有王高士不庵曾说:炎武抱着沉痛的心,想表白他母亲的志向,一生奔走流离,心里的话,几十年来也没有机会说出来。可是后起的年轻人,不懂得他的志趣,却只称赞他多闻博学,这对他来说,简直是耻辱,只好一辈子不回家,客死外地了。这段话很好,可以表他的墓。我读了也认为很好,可以使人们对顾炎武这个人有更好的了解。 顾炎武首先是有气节的有骨头的坚强的爱国主义者,其次才是有伟大成就的学者。 顾炎武(1613—1682),字宁人,原来名绛,明亡后改名,有时自称为蒋山佣,学者称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家世代有人做官,藏书很多。祖父和母亲对他的教育十分关心,六岁时母亲亲自教他《大学》,七岁跟老师读《四书》,九岁读《周易》,接着祖父就教他读古代军事家孙子、吴子的著作和《左传》《国语》《战国策》《史记》等书,十一岁读《资治通鉴》,到十三四岁才读完。十四岁进了县学以后,又读《尚书》《诗经》《春秋》等书,打下了很扎实的学术基础。母亲更时常以刘基、方孝孺、于谦等人的事迹教育他,要他做一个忠于国家、忠于民族的人。 炎武受教育的时代,也正是明王朝政治日益腐化,统治阶级内部分崩离析,互相倾轧,人民负担日益加重,民不聊生,东北建州(后称满族)崛起,明王朝接连打败仗,丧师失地,满汉民族上层统治集团矛盾最尖锐,汉族人民和统治集团矛盾最尖锐的时代。炎武的祖父教炎武读军事学书籍和史书,是有很深的用意的。 当时东南地区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一个团体叫复社,吟诗作文,议论时事,名气很大,炎武和他的好友归庄也参加了。两人脾气都有些怪,就得了“归奇顾怪”的外号。 炎武的祖父很留心时事,那时候还没有报纸,有一种政府公报叫《邸报》,是靠抄写流传的,到崇祯十一年(1638)才有活版印刷。炎武跟祖父读了泰昌元年(1620)以来的《邸报》,对国家大事有了丰富的知识。二十七岁时考乡试没有录取,他“感四国之多虞,耻经生之寡术”,发愤读书,遍览二十一史和全国州县志书、当代名人文集、章奏文册等,单是志书就读了一千多部,抄录有关材料,以后还随时增补,著成两部书,一部叫《天下郡国利病书》,一部叫《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着重记录各地疆域、形胜、水利、兵防、物产、赋税等资料。《肇域志》则记述地理形势和山川要塞。他晚年游历北方时,用两匹马、两匹骡装着书,到了关、河、塞、障,就访问老兵退卒,记录情况。说的有和过去知道不符合的,就立刻检书查对,力求记载的真实。他这种从实际出发,研究当前现实的学风,一反那个时代空谈性命,不务实际的学风。他这种治学精神、方法,为后来的学术界开辟了道路,指出了方向。 炎武从三十岁以后,读的经书、史书,都写有笔记,反复研究,经过长期的思索、改订,写成了著名的《日知录》。 顺治二年(1645)五月,清兵渡长江,炎武到苏州参加了抗清斗争。清军围昆山,昆山人民合力据守,城破,军民死了四万多人,炎武的好友吴其沆也牺牲了。炎武的母亲绝食自杀,临死时嘱咐炎武不要做异国臣子,不要忘了祖父的教训。炎武在军败、国亡、母死的惨痛、悲愤心情中,昂起头来,进行深入的隐蔽的反清斗争。这时期他写的诗如《秋山》:“北去三百舸,舸舸好红颜。”记录了清军掳掠妇女的惨状。“勾践栖山中,国人能致死。叹息思古人,存亡自今始。”以勾践复国自勉,表明了他爱国抗清的坚决意志。在以后的许多诗篇中,也经常流露出这种壮烈情感,如《又酬傅处士(山)次韵》:“时当汉腊遗臣祭,义激韩仇旧相家。”“三户已亡熊绎国,一成犹启少康家。”如《五十初度时在昌平》:“远路不须愁日暮,老年终自望河清。”又如:“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着花。”都表明了他至老不衰的英雄气概。 明宗室福王由崧在南京称帝,改元弘光,任命炎武为兵部司务,炎武到过南京。福王被俘,唐王聿键在福建称监国,改元隆武。鲁王以海也在绍兴称监国。唐王遥授炎武为兵部职方司主事,炎武因母丧未葬不能去,不久,唐王也兵败被杀。鲁王流亡沿海一带。1647年秋天,炎武曾到沿海地方,和抗清力量联系。地方上有汉奸地主要陷害他,炎武不得已伪装成商人,奔走江、浙各地,前后五年。《流转》诗中说:“稍稍去鬓毛,改容作商贾。却念五年来,守此良辛苦。畏途穷水陆,仇隹谁在户。故乡不可宿,飘然去其字。”便是这几年间的事。 1655年发生了陆恩之狱。 陆恩是炎武家的世仆。在炎武出游时,投奔到官僚地主叶方恒家。炎武家庭经历丧乱,缺钱使用,把田产八百亩卖给叶家,叶方恒存心想吞并顾家产业,掯勒只给半价,这半价还不给钱,炎武讨了几年才给了一点。恰好陆恩得罪了主人,叶方恒便叫他出面告炎武通海(通海指的是和沿海抗清军事力量勾结,在当时是最大的罪名)。炎武急了,便和家人设法擒住陆恩,扔进水里淹死了。陆恩的女婿又求叶方恒出面告状,用钱买通地方官,把炎武关在叶方恒家奴家里,情况十分危急。炎武的好友归庄只好求救于当时赫赫有名的汉奸官僚钱谦益,谦益说,这也不难,不过要他送一门生帖子才行。归庄知道炎武决不肯这样做,便代写了一个送去。炎武知道了,立刻叫人去要回来,要不回来,便在大街上贴通告,说并无此事。谦益听了苦笑说,顾宁人真是倔犟啊!后来炎武的另一朋友路泽溥认识兵备道,说明了情由,才把案子转到松江府,判处为主杀家奴,炎武才得脱祸。 叶方恒中过清朝进士,做过官,有钱有势,炎武和他结了仇,家乡再也住不下去了。1657年炎武四十五岁,决定到北方游历,一来避仇,二来也为了更广泛地结纳抗清志士,继续进行斗争。 从这一年起,炎武便仆仆风尘,奔走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他的生活情况,在与潘次耕(耒)信中说:“频年足迹所至,无三月之淹,友人赠以二马二骡,装驮书卷,一年之中,半宿旅店。”旅途的艰苦,《旅中》一诗说:“久客仍流转,悉人独远征。釜遭行路夺,席与舍儿争。混迹同佣贩,甘心变姓名。寒依车下草,饥糁粝中羹……买臣将五十,何处谒承明?”他的心境,在《寄弟纾及友人江南》诗中说:“自昔遘难初,城邑遭屠割。几同赵卒坑,独此一人活。既偷须臾生,讵敢辞播越。十年四五迁,今复客天末。田园已侵并,书卷亦剽夺。尚虞陷微文,雉罗不自脱。”是十分沉重、紧张的。 在游历中,结识了孙奇逢、徐夜、王宏撰、傅山、李中孚等爱国学者和李因笃、朱彝尊、毛奇龄等文人,观察了中原地区和塞外的地理形势,并且在山东章丘买了田产,在雁门之北,五台之东,和李因笃等二十多人集资垦荒,建立庐舍,作为进行隐蔽活动的基地。 1663年,南浔庄氏史案发,炎武的好友吴炎、潘柽章牵连被杀,炎武所藏史录、奏状一两千本借给吴、潘两人的,也随同散失。庄廷鑨修史时,也曾托人邀请炎武参加,炎武看了情况,知道庄廷鑨没有学问,不肯留下。书刻版时没有列上炎武姓名,这才幸免于死。 五年后,莱州黄培诗狱案发,炎武又被牵连,从北京赶到山东投案。案情是莱州人姜元衡告发他的主人黄培写逆诗(反对清朝的诗),又揭发吴人陈济生所编《忠节录》,说这书是顾宁人编的,书上有名的牵连到三百多人。李因笃听到消息,立刻赶到北京告急营救,炎武的许多朋友也到济南帮忙,这时朱彝尊正在山东巡抚处做幕僚,几方面想法子,炎武打了半年官司,居然免祸,可也够危险了。 炎武虽然饱经忧患,跋涉半生,却勤勉好学,没有一天不读书,没有一天不抄书,蝇头行楷,万字如一。朋友们有时终日宴饮,他总是皱眉头,客人走了,叹口气说:可惜又是一天白白度过了。读的书越多,游历的地方越多,写的书也越多,名气也就越大。1671年熊赐履要举荐炎武助修《明史》,他当面拒绝说:“果有此举,不为介推之逃,则为屈原之死矣。”1678年叶方霭、韩菼又打算举荐炎武应博学鸿儒科,炎武坚决辞谢,一连给叶方霭写了三封信,表明态度,叶方霭知道不能勉强,方才作罢。为了避免这类麻烦,炎武从此再也不到北京来了。 1677年,炎武已经六十五岁了。从山东到陕西华阴,住王宏撰家。王宏撰替他盖了几间房子,决定在此定居。两年后写信告诉他的侄子说:陕西人喜欢经学,看重处士,主持清议,和他省人不同。在此买水田四五十亩,可以维持生活。华阴这地方是交通枢纽,就是不出门,也可以看到各方面来的人,知道各地方的事情。一旦局势有变化,跑进山里去守险,也不过十来里路。要是志在四方呢,一出关门,就可以掌握形势。从这封信可以看出,炎武之定居华阴,是和他的一生志愿抗清斗争密切相关的。 这时候,炎武的三个外甥都已做了大官,徐元文是顺治十六年(1659)状元,康熙十八年(1679)任《明史》监修总裁官,第二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徐乾学是康熙九年(1670)探花,徐秉义是康熙十二年(1673)的探花。三兄弟在青年时都曾得到过炎武的资助和教育。他们看到舅父年老,流离外方,几次写信迎接炎武南归,答应给准备房子和田产,炎武回信坚决拒绝。他不但自己不肯受这几个清朝新贵的供养,连他的外甥要请他的得意门生潘耒去做门客,也去信劝止。义正词严地指出这些人官越大,门客越多,好巴结的人留下,刚正方直的人走开,他们不过要找一两个有学问的人在身边来遮丑而已。应该知道香的和臭的东西是不可以放在一个盒子里的,要记住白沙在泥,与之俱黑的话,不要和狎客豪奴混在一起才是。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炎武的生性刚介和气节。 和他的为人一样,炎武做学问也是丝毫不苟的,总是拿最严格的要求来要求自己,从不自满。所著《音学五书》,前后历时三十多年,所过山川亭障,没有一天不带在身边。稿子改了五次,亲自抄写了三次,到刻版的时候,还改了许多地方。著名的《日知录》,1670年刻了八卷,过了六七年,他的学问进步了,检查旧作,深悔过去学问不博,见解不深,有很多缺点,又渐次增改,写成二十多卷。他很虚心,朋友中有指出书中错误的地方,便立刻改正。又十分郑重,有人问他近来《日知录》又写成几卷了,他说,别来一年,反复研究,只写得十几条。他认为知识是无穷无尽的,过去的成绩不可以骄傲,未来的成就更不可以限制自己。做学问不是一天天进步,便会一天天退步。个人独学,没有朋友帮助,就很难有成就,老是住在一个地方,见闻寡陋,也会习染而不自觉。对于自己在学术上的错误,从不宽恕,在给潘耒信上说:读书不多的人,轻易写书,一定会害了读者,像我《跋广韵》那篇文章便是例子。现在把它作废,重写一篇,送给你看,也记住我的过失。我生平所写的书,类此的也还很多,凡是存在徐家的旧作,可以一字不存。自己思量精力还不很衰,不一定就会死,再过些年,总可以搞出一个定本来。 对搜辑资料,也付出极大的努力。例如他在《金石文字记序》所说:我从年轻时就喜欢访求古人金石文字,那时还不很懂。后来读了欧阳修的《集古录》,才知道可以和史书相证明,阐幽表微,补阙正误,不只是文字之好而已。这二十年来,周游各地,所到名山、大镇、祠庙、伽蓝,无不寻求,登危峰,探窈壑,扪落石,履荒榛,伐颓垣,畚朽壤,只要发现可读的碑文,就亲手抄录,要是得到一篇为前人所没有看到的,往往喜欢得睡不着觉。对写作文字,态度也极为谨严,他立定宗旨,凡是文章不关联到学术的,和当代实际没有关系的,一概不写。并且慨叹像韩愈那样的人,假如只写《原道》《原毁》《争臣论》《平淮西碑》《张中丞传后叙》这几篇,其他捧死人骨头的铭状一概不写,那就真是近代的泰山北斗了!可惜他没有这样做。 他主张为人要“行己有耻”。有耻就是有气节,有骨头,做学问要“好古敏求”,要继承过去的遗产,努力钻研。对明代末期和当时的学风,他是很不以为然的。在《与友人论学书》里说:“呜呼!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也正因为他这样主张,这样做,所以有些人叫他为怪,和他合不来。 炎武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正月,因上马失足坠地,病死于山西曲沃,年七十岁。 {{right|原载《人民日报》<br />1962年2月7日}} {{Not-PD-US-old|1969|1959}} 1xdpeayqgfarv8vcb71azx5tfwvlmvg Author:夏啟瑜 102 8861743 11127080 2026-10-12T23:16:12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Author|夏啟瑜}}” 11127080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夏啟瑜}} 6drcpcdjovaspy2bkz0gwwfoa38di20 Author:忻江明 102 8861744 11127085 2026-10-12T23:36:20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Author|忻江明}}” 11127085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忻江明}} d04ctt3a1gtwe4if67xwc5t3fp99syu Template:PD-China-Organization/doc 10 8861745 11127093 2026-10-13T00:30:34Z PacmanD 20553 placeholder 11127093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 介绍 == == 机制/原理 == == 用法 == === 参数 === === 示例 === == 注意事项 == == 技术细节 == == 重定向 == == 参见 == <includeonly>{{Sandbox other||<!-- 本行下加入模板的分類 --> }}</includeonly> 17qsnjg75z1zkqjhbnvzbypj8sib0m6 11127094 11127093 2026-10-13T00:33:18Z PacmanD 20553 11127094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 說明 == 本模板用於標記'''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所指的作品),且作品首次發表已滿50年,或自創作完成起50年內未發表,因而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均屬於公有領域。 判斷是否為法人作品,可參考模板內引用的《著作权法释义》三項要件:由法人主持創作、體現法人意志、由法人負責。'''僅由個人執筆、以個人名義發表的作品,即使作者任職於機關或團體,一般也不屬於法人作品。''' 請在參數中寫明作品的首次發表時間,以及著作權人(法人或組織)的名稱,例如: <pre>{{PD-China-Organization|首次發表於1946年,著作權人為上海市都市計劃委員會。}}</pre> 未填寫時,模板會顯示粗體提示,提醒上傳者補充。 === 不適用的情況 === {| class="wikitable" ! 作品類型 !! 應改用 |- | 自然人(個人)作品 || {{Tl|PD-China-old}}(中國大陸);若作者於1945年或以前逝世,另可用 {{Tl|Pd/1996}} |- | 法律、法規、國家機關公文等 || {{Tl|PD-PRC-exemp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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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模板的頁面會加入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 和 [[:Category:中華民國公有領域]]。 == 參閱 == * {{Tl|PD-PRC-corporate}}:只說明中國大陸的法人作品 * {{Tl|PD-China-old}}:中國大陸自然人作品 * {{Tl|PD-PRC-exempt}}:法律、法規及公文 * {{Tl|Not-PD-US-anon}} * [[Help:版权标记]] rum85mqzqnbd9abmmxxnm5yub5rd35x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284號民事判例 0 8861746 11127100 2026-10-13T00:47:20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28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3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5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8月 | 日 = 30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499-501頁 | 法條1 = 民法第1072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00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28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3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5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8月 | 日 = 30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499-501頁 | 法條1 = 民法第1072條 }} ==裁判要旨==    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惟本人始得為之,若以遺囑委託他人於其故後代為收養子女,按之現行法律自非有效。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永上字第二八四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温陳氏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參 加 人 | 温啟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温繼先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法定代理人 |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兼被上訴人 | 温永成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還財產及確認財產管理權繼承權互訴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三日福建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br>被上訴人在第二審之上訴駁回。</br>第三審及第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br> ;  理  由 本件先由上訴人及參加人温啟標對於被上訴人温永成共同起訴,請求判令温永成將上訴人故夫即温啟標故兄温啟安遺產交還上訴人,由上訴人委託温啟標收管,嗣由第一、二審判決,未列温啟標為當事人,現據温啟標狀稱,温永成主張為温啟安收養温繼先為子,與其對於温啟安之遺產繼承權有利害關係,依法參加訴訟,茲依之列為參加人。至被上訴人一方,除由温永成答辯請求駁回上訴人之訴外,並以温繼先法定代理人身分,用温繼先名義,參加訴訟,更另行起訴,其訴之聲明,先後供狀不符,依其於第一審最後言詞辯論時所為之聲明,請求維持温永成財產管理權,並確認温繼先有繼承權,應即以此聲明為據,温繼先既為訴之當事人,不必更列為參加人,合先予以說明。上述兩訴,經第一審合併審判,其判決主文為原告温陳氏故夫所遺之財產,應由温陳氏繼承,自由管理,被告之反訴及參加之訴均駁回,被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復經原審判決將第一審判決廢棄,改判上訴人(原審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駁回,温啟安財產仍由温永成管理,温繼先有繼承權,茲由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本院按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惟本人始得為之,民法第一千零七十四條且定明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應與其配偶共同為之等語,若配偶之一造以遺囑委託他人於其故後代為收養子女,按之現行法令,殊屬無據。本件被上訴人温永成主張,其出繼他房之子温啟安,臨終遺囑於其故後代為收養一子,已代收養温繼先為子,並已成服,且列名訃告等情,雖提出有温啟安所立遺囑字及訃告為憑,無論遺囑字未由上訴人簽名,上訴人堅稱其夫臨終時並未立有遺囑,其夫故後,亦無收養温繼先為子之事,即令該遺囑字係屬真正,代為收養温繼先為子亦屬實在,依上說明,被上訴人温永成代已故之温啟安收養温繼先為子,根本上究難認為合法成立,若謂收養時上訴人並無異議,充量言之,亦僅可認為上訴人之養子,不能認為温啟安之養子,對於系爭之温啟安遺產,自無繼承權之可言。又被繼承人對於其遺產,依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固得以遺囑自由處分,但對於未經處分而應歸遺產繼承人所取得之遺產,以遺囑就繼承人之財産管理權加以限制,在現行法上尚屬無據。本件上訴人之夫温啟安,於民國二十七年死亡,其妻即上訴人依法為遺產繼承人,上訴人因繼承取得之財產,自可依法自由管理,非温啟安所得以遺囑加以限制。被上訴人依據温啟安遺囑載明財產仍照舊託生父管理,而主張系爭遺產管理權仍屬於被上訴人温永成,依上說明,自亦不能成立。上訴人請求判令交還,由伊委託參加人管理,於法殊無不合,乃原判以被上訴人呈案遺囑字,經袁杏村、温華盛到庭證明屬實,其中載有「替我抱養一子交陳氏撫養,財產仍託生父管理」字樣,及代為抱養温繼先為子,業已成服列名訃告,當時上訴人在家並無異議,遂將第一審判決廢棄,予以改判,其法律上之見解,顯難謂當。上訴論旨,請予廢棄,仍維持第一審判決,自不能謂無理由。至第一審判決不列温繼先為原告,而僅列為參加人,轉而列温永成為反訴原告,因而其裁判主旨,除本訴外,並為駁回反訴及參加之訴之裁判,洵有未合,應予糾正。又該判決未明示系爭財產交還上訴人,由上訴人委託温啟標管理,而僅判及應由上訴人繼承自由管理,核與上訴人之聲明亦有未合,但上訴人業已甘服,自可予以維持,附予說明。</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八     月     三十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5eql924k4g7ouz1ml0wypvsxysparbq Template:PD-China-old/doc 10 8861747 11127102 2026-10-13T00:53:03Z PacmanD 20553 placeholder 11127102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 介绍 == == 机制/原理 == == 用法 == === 参数 === === 示例 === == 注意事项 == == 技术细节 == == 重定向 == == 参见 == <includeonly>{{Sandbox other||<!-- 本行下加入模板的分類 --> }}</includeonly> 17qsnjg75z1zkqjhbnvzbypj8sib0m6 11127103 11127102 2026-10-13T00:54:39Z PacmanD 20553 11127103 wikitext text/x-wiki {{Documentation subpage}} == 說明 == 本模板用於標記'''自然人(個人)的作品''',且作者已逝世超過五十年,因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及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三十條等規定,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均屬於公有領域。 請在參數中填寫作者的逝世年份: <pre>{{PD-China-old|1940}}</pre> * 填寫逝世年份時,模板會寫明保護期屆滿的日期(逝世年份加50年的12月31日)。 * 未填寫時,模板顯示「作者已逝世超過五十年」。建議盡量填寫,方便日後核對。 * 若填寫的年份未滿五十年,模板不顯示版權框,改為顯示紅字錯誤,並將頁面歸入 [[:Category:PD-China-old參數錯誤]]。 合作作品請填寫'''最後逝世'''的作者的逝世年份。 === 不適用的情況 === {| class="wikitable" ! 作品類型 !! 應改用 |- |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 || {{Tl|PD-China-Organization}} |- | 法律、法規、國家機關公文等 || {{Tl|PD-PRC-exempt}} |- | 匿名、別名或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 {{Tl|Not-PD-US-anon}}、{{Tl|PD-anon-expired}} |- | 作者逝世年份不明 || 請先查明逝世年份;無法查明時參見 {{Tl|PD-US-expired}} |} === 美國版權 === 本模板只說明兩岸的情況。維基文庫的伺服器位於美國,請另外標明作品在美國的版權狀況: * 作者於1945年或以前逝世:1996年1月1日時在原作地已屬公有領域,在美國也屬於公有領域,請改用或另加 {{Tl|Pd/1996|逝世年份}}。 * 作者於1946年或以後逝世:在美國可能仍有版權,請另加 {{Tl|Not-PD-US-old|逝世年份|發表年份}}。 {{Tl|Not-PD-US-old}} 的 <code>CN=</code> 參數預期填入只說明中國大陸情況的模板。本模板同時說明兩岸,不宜填入該參數。 <templatedata> { "description": "標記作者逝世超過五十年、在中國大陸及臺灣屬於公有領域的自然人作品。", "params": { "1": { "label": "作者逝世年份", "description": "作者逝世的西元年份。合作作品填寫最後逝世的作者的逝世年份。未滿五十年時顯示錯誤。", "example": "1940", "type": "number", "suggested": true } }, "format": "inline" } </templatedata> == 範例 == <code><nowiki>{{PD-China-old|1940}}</nowiki></code> {{Delcat|{{PD-China-old|1940}}}} 未填寫逝世年份時: <code><nowiki>{{PD-China-old}}</nowiki></code> {{Delcat|{{PD-China-old}}}} 逝世未滿五十年時(顯示錯誤): <code><nowiki>{{PD-China-old|1984}}</nowiki></code> {{Delcat|{{PD-China-old|1984}}}} == 分類 == * 使用本模板的頁面會加入 [[: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有领域]] 和 [[:Category:中華民國公有領域]]。 * 逝世年份未滿五十年時,只加入 [[:Category:PD-China-old參數錯誤]]。 == 參閱 == * {{Tl|PD-China-Organization}}: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 * {{Tl|PD-PRC-corporate}}:只說明中國大陸的法人作品 * {{Tl|PD-PRC-exempt}}:法律、法規及公文 * {{Tl|Pd/1996}} * {{Tl|Not-PD-US-old}} * [[Help:版权标记]] dv81hwfib4lwg0plsw38oos74rwzeec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5號民事判例 0 8861748 11127105 2026-10-13T00:59:19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5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28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6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752-753頁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05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5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28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6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752-753頁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 ==裁判要旨==    上訴人主張其就訟爭田業有回贖權,固有舉證責任,惟上訴人係以立給被上訴人之典契為證,如果被上訴人提出之賣契係偽造,且有因妨礙上訴人使用,故意隱匿典契情事,則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二條之規定,自得認上訴人關於該典契之主張為正當。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上字第二八五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劉慶鑫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劉楊氏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劉賢秀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劉謝氏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放贖典產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廣東高等法院第八分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廣東高等法院第八分院。</br> ;  理  由 查原判決認定被上訴人提出之民國十八年四月初七日上訴人劉慶鑫出賣柴黃鄉中心路子大路唇上面田一坵之契據為真正,係以該契筆跡核與被上訴人提出劉慶鑫於民國十八年正月十七日所書另一契據,及其於公嘗簿暨每年輪流首事簿內所書字跡相符為其基礎。檢閱原卷,此項契簿上訴人亦均否認為其所書,原判決未記載認定此項契簿確係劉慶鑫所書之理由,是其以之供核對筆跡之用並據核對之結果斷定上開民國十八年四月初七日之契據為真正,即不得謂非違法。復查,上訴人主張其就該田有回贖權,固有舉證責任,惟上訴人係以立給被上訴人之典契為證,如果被上訴人提出之賣契係偽造,且可據以認定其因妨礙上訴人使用,故意隱匿典契,則依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二條之規定,自得認上訴人關於該典契之主張為正當。原判決雖以上訴人不能舉證為理由,認上訴人之主張為不可信,而其斷定被上訴人提出之賣契為真正,既未合法,則上訴人能否盡其舉證責任,尚難懸斷。上訴人聲明廢棄原判決,不得謂為無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二     月     一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qen931kz7463ovm29xyb323jp7kjnur 警情通报 (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4月2日) 0 8861749 11127107 2026-10-13T01:01:00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警情通报 | 发布者 = 仁寿县公安局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2024 | month = 4 | day = 2 | notes = | edition =yes }} {{警情通报}} {{gap}}2024年3月31日21时许,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黄某某独自外出玩耍未归。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警力查找。4月1日15时许,警方在仁寿县富加镇音堂村发现黄某某尸体,并于同日21时将犯罪嫌疑人徐某…” 1112710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警情通报 | 发布者 = 仁寿县公安局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2024 | month = 4 | day = 2 | notes = | edition =yes }} {{警情通报}} {{gap}}2024年3月31日21时许,我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女儿黄某某独自外出玩耍未归。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警力查找。4月1日15时许,警方在仁寿县富加镇音堂村发现黄某某尸体,并于同日21时将犯罪嫌疑人徐某(男,38岁)抓获。 {{gap}}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署名|仁寿县公安局|2024年4月2日}} {{PD-PRC-exempt}} [[Category:警情通报|川]] [[Category:仁寿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Category:2024年警情通报|川]] c1br7izwh1neq0c7vzexn2a5vd0wtl4 Author:劉承幹 102 8861750 11127109 2026-10-13T01:02:17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Author|劉承幹}}” 11127109 wikitext text/x-wiki {{Author|劉承幹}} t52j4eut8f9nhtavc19gqpukchve21c 警情通报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2024年8月22日) 0 8861751 11127110 2026-10-13T01:05:56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警情通报 | 发布者 =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2024 | month = 8 | day = 22 | notes = | edition =yes }} {{警情通报}} {{gap}}2024年8月20日18时许,我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家属报警称,男童张某在托管机构被殴打受伤。 {{gap}}现查实,2024年8月20日10时许,托管机构工作人员王某(女,40岁)用粗暴方式管护致张某(男,5…” 1112711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警情通报 | 发布者 = 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2024 | month = 8 | day = 22 | notes = | edition =yes }} {{警情通报}} {{gap}}2024年8月20日18时许,我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家属报警称,男童张某在托管机构被殴打受伤。 {{gap}}现查实,2024年8月20日10时许,托管机构工作人员王某(女,40岁)用粗暴方式管护致张某(男,5岁)受伤。目前,我局已依法立案,王某已被传唤到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署名|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2024年8月22日}} {{PD-PRC-exempt}} [[Category:警情通报|陕]] [[Category: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警情通报]] [[Category:2024年警情通报|陕]] dof4kc2simerzbeyv0ogappgcj3wbb0 Category: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14 8861752 11127136 2026-10-13T01:10:16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Quote| (刪除) }} '''民國88年刪除前之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Quote| 當事人因防礙他造使用,故意將文書隱匿、毀壞或致不堪使用者,法院得認他造關於該文書之主張為正當。 }} 以下列出與民事訴訟法第362條有關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依民事訴訟法法條分類]]” 11127136 wikitext text/x-wiki '''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Quote| (刪除) }} '''民國88年刪除前之民事訴訟法第362條:''' {{Quote| 當事人因防礙他造使用,故意將文書隱匿、毀壞或致不堪使用者,法院得認他造關於該文書之主張為正當。 }} 以下列出與民事訴訟法第362條有關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依民事訴訟法法條分類]] f2k019izp3radvmsvoxf8xz3vp8ud7g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6號民事判例 0 8861753 11127139 2026-10-13T01:17:52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6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5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854-855頁 | 法條1 = 強制執行法第15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39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286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5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854-855頁 | 法條1 = 強制執行法第15條 }} ==裁判要旨==    被上訴人依其對於上訴人之子某乙之執行名義,聲請查封之坐落某處房屋及田二十畝,係上訴人故夫某甲之遺產,某甲於光緒二十九年即已亡故,是為上訴人所陳述之事實,依某甲繼承開始時之法律,上訴人對於其夫之遺產無繼承權,苟非別有取得權利之原因,上訴人對於該項田房自無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上訴人雖提出民國十九年自己所立之文約,主張該項田房為其提留之膳產,無論該文約僅載明上訴人提留水田四十九畝山場一段為自己養老膳用,並未載明提留田畝之坐落,且此項田房縱已提留為上訴人之膳產,除有特別情事可認某乙將田房之所有權移轉於上訴人外,上訴人亦祇能使用收益以供膳用,其所有權仍屬之於某乙。上訴人既未主張某乙有將田房所有權移轉於上訴人之特別情事,則原審認定上訴人無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維持第一審駁回上訴人之訴之判決,於法並無不合。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上字第二八六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唐董氏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唐載賡 |} 上列當事人間執行異議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四川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br> ;  理  由 本件被上訴人依其對於上訴人之子唐前謨之執行名義,聲請查封之東關橋房屋及田二十畝零,係上訴人故夫唐首之之遺產,唐首之於光緒二十九年即已亡故,是為上訴人所陳述之事實。依唐首之繼承開始時之法律,上訴人對於其夫唐首之之遺產無繼承權,苟非別有取得權利之原因,上訴人對於該項田房自無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上訴人雖提出民國十九年自己所立之文約,主張該項田房為其提留之膳產,無論該文約僅載明上訴人提留水田四十九畝山場一段為自己養老膳用,並未載明提留田畝之坐落,且此項田房縱已提留為上訴人之膳產,除有特別情事可認唐前謨將田房之所有權移轉於上訴人外,上訴人亦祇能使用收益以供膳用,其所有權仍屬之於唐前謨。上訴人既未主張唐前謨有將田房移轉於上訴人之特別情事,則原審認定上訴人無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維持第一審駁回上訴人之訴之判決,於法並無不合。至原判決將載明民國十九年寫立之文約,誤為民國二十九年所寫立,固屬錯誤,但與判決之結果無關,上訴人自不能藉以主張原判決為違法。又查閱原卷,上訴人並未聲明有糧票及雜捐收據等證據,原審未予調查,自非違法,茲上訴人於第三審提出該項新證據,以指摘原判決,殊非法之所許。上訴人聲明廢棄原判決,不能謂有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八條、第四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二     月     一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gf42utese4cw4k7ujqlo2rnam3z3pvr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0 8861754 11127140 2026-10-13T01:22:00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00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6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0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5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555-556頁 | 法條1 = 民法第1151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40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300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286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0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5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555-556頁 | 法條1 = 民法第1151條 }} ==裁判要旨==    原審雖以被上訴人四子之分鬮四紙,均未載有訟爭地在內,認定該地經被上訴人與其故夫留作養老財產,然被上訴人之故夫,如無特將該地所有權移轉於被上訴人之行為,則在其故夫生前,該地為其故夫所有,在其故夫死後,亦屬於其故夫繼承人數人之公同共有,仍不能僅以被上訴人故夫曾將該地留為夫婦養老之產,遽認為被上訴人所有。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上字第三○○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董仲元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蘇曹氏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訴訟代理人 | 蘇含華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物權移轉契約無效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年五月十七日甘肅高等法院第五分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甘肅高等法院第五分院。</br> ;  理  由 查原判決認定被上訴人之子蘇含文賣與上訴人之官沙口子水地係被上訴人所有,雖以被上訴人執有咸豐四年張女子出賣該地之契據為其基礎,然該契據載明出賣於蘇學海為業,則該地原為被上訴人故夫之業,不能據以斷定為被上訴人所有。原審雖又以被上訴人四子之分鬮四紙,均未載有該地在內,認定該地經被上訴人與其故夫留作養老財產,然被上訴人之故夫,如無特將該地所有權移轉於被上訴人之行為,則在其故夫生前,該地為其故夫所有,在其故夫死後,亦屬於其故夫繼承人數人之公同共有,仍不能僅以被上訴人故夫曾將該地留為夫婦養老之產,遽認為被上訴人所有該地,如非被上訴人單獨所有,則縱令為被上訴人故夫繼承人數人公同共有之業,而非蘇含文一人所有,亦須由蘇含文以外之繼承人全體,或由其中一、二人得全體之同意,提起訴訟,原告始為適格。原審認定該地為被上訴人單獨所有,既非合法,其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即屬無可維持。上訴人請予廢棄,不得謂為無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二     月     十五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bi9lpo2xz2tve5s4lduclcefmfc983o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04號民事判例 0 8861755 11127145 2026-10-13T01:33:58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30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9月 | 日 = 20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522-523頁 | 法條1 = 民法第1094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45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30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9月 | 日 = 20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522-523頁 | 法條1 = 民法第1094條 }} ==裁判要旨==    夫死改嫁,其未成年之女未隨母同往者,顯已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女之權利、義務,與其女同居之祖父,即為其女之監護人。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永上字第三○四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呂細㜭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法定代理人 | 湯翠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呂興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呂玉庭 |}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確認遺產繼承權及監護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一月九日浙江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駐麗臨時庭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br> ;  理  由 本件上訴人為呂耀庭之女,現未成年,呂耀庭係於民國十六年間亡故,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於民國二十五年間已改嫁與王作屏,此均已為兩造所不爭之事實。茲上訴人主張呂耀庭所有之遺產均應歸其繼承,訴求予以確認,並應以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為其監護人等情。而被上訴人呂興齊則抗辯,謂伊子耀庭病危時,擇立玉庭(亦被上訴人之一)之次子嘉賢為嗣,立有遺囑,至民國二十六年間,已將耀庭之遺產分作二股,即孫女細㜭(即上訴人)與嗣孫嘉賢各得一股,亦有分割字據可憑,湯翠香於民國二十五年間改嫁王作屏,細㜭即與興齊同居,均由興齊為之監護云云,提出呂耀庭遺囑、木主、超薦文疏、呂氏宗譜、戶帖及分割字據等件為證,案經第一審判決後,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經原審詳加查核,以呂耀庭所立之遺囑,既據當日在場之徐德稱等一致證明屬實,復有呂氏宗譜及呂耀庭木主並超薦文疏,亦均列有嗣子呂嘉賢字樣可資參證,因認呂耀庭之以遺囑擇立呂嘉賢為嗣子,為屬真實,呂耀庭之遺產由被上訴人呂興齊以尊親屬之資格(呂興齊係上訴人之祖父)平均分與上訴人與呂嘉賢各得其半,亦無不當,自不得指為不合。至上訴人主張應以生母湯翠香為其監護人一節,原審以上訴人於其生母湯翠香在民國二十五年改嫁之時,並未隨母同往,而尚與其祖父(即被上訴人呂興齊)同居,既有被上訴人呂興齊提出之戶帖可證,並經徐德稱證明屬實,因認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既經改嫁,其對於未曾帶往之幼女(即上訴人呂細㜭),顯有不能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情形,上訴人自不能以近年在大港頭地方求學,暫在其生母家中寄居,而即謂其於生母湯翠香改嫁時,即經隨往同居之根據,其提出之民國二十九年及三十年之戶口調查表,亦不足資以為證,乃以被上訴人呂興齊為上訴人之祖父及其與上訴人同居之關係,對於上訴人亦自可為之監護,此項論斷,委無不合。再查,民法繼承編施行前適用之法例,繼書本非立繼成立之要件,況呂耀庭生前擇立呂嘉賢為嗣子,尚有呂耀庭所立之遺囑,及呂耀庭死後之木主、超薦文疏暨呂氏宗譜種種可資證明,有如上述,茲上訴人乃引用被上訴人呂玉庭在上訴人與方定枝等因租穀涉訟案內之供述(查呂玉庭在該案內亦明明有細 的父,民國十六年死的,我兒呂嘉賢過繼之供述),謂被上訴人呂玉庭在本案偽造遺囑以代繼書,殊無足取。本件原判駁回上訴人之上訴,於法並無違背,自應仍予維持。上訴論旨,對於徐德稱等之證言,既無所攻擊,而徒以空言指遺囑、宗譜、戶冊等為偽造,並謂上訴人隨母同居於大港頭,有各級法院之送達及上訴人在各狀內所載之住址可證等語,均非可採。</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八條、第四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九     月     二十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dsde3p1nizvat0vpdjrvm5g3ykjpzom 11127148 11127145 2026-10-13T01:45:02Z 洗咧哈囉 87393 11127148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30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300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9月 | 日 = 20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522-523頁 | 法條1 = 民法第1094條 }} ==裁判要旨==    夫死改嫁,其未成年之女未隨母同往者,顯已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女之權利、義務,與其女同居之祖父,即為其女之監護人。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永上第三○四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呂細㜭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法定代理人 | 湯翠香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呂興齊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 呂玉庭 |}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確認遺產繼承權及監護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一月九日浙江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駐麗臨時庭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br> ;  理  由 本件上訴人為呂耀庭之女,現未成年,呂耀庭係於民國十六年間亡故,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於民國二十五年間已改嫁與王作屏,此均已為兩造所不爭之事實。茲上訴人主張呂耀庭所有之遺產均應歸其繼承,訴求予以確認,並應以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為其監護人等情。而被上訴人呂興齊則抗辯,謂伊子耀庭病危時,擇立玉庭(亦被上訴人之一)之次子嘉賢為嗣,立有遺囑,至民國二十六年間,已將耀庭之遺產分作二股,即孫女細㜭(即上訴人)與嗣孫嘉賢各得一股,亦有分割字據可憑,湯翠香於民國二十五年間改嫁王作屏,細㜭即與興齊同居,均由興齊為之監護云云,提出呂耀庭遺囑、木主、超薦文疏、呂氏宗譜、戶帖及分割字據等件為證,案經第一審判決後,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經原審詳加查核,以呂耀庭所立之遺囑,既據當日在場之徐德稱等一致證明屬實,復有呂氏宗譜及呂耀庭木主並超薦文疏,亦均列有嗣子呂嘉賢字樣可資參證,因認呂耀庭之以遺囑擇立呂嘉賢為嗣子,為屬真實,呂耀庭之遺產由被上訴人呂興齊以尊親屬之資格(呂興齊係上訴人之祖父)平均分與上訴人與呂嘉賢各得其半,亦無不當,自不得指為不合。至上訴人主張應以生母湯翠香為其監護人一節,原審以上訴人於其生母湯翠香在民國二十五年改嫁之時,並未隨母同往,而尚與其祖父(即被上訴人呂興齊)同居,既有被上訴人呂興齊提出之戶帖可證,並經徐德稱證明屬實,因認上訴人之生母湯翠香既經改嫁,其對於未曾帶往之幼女(即上訴人呂細㜭),顯有不能行使權利、負擔義務之情形,上訴人自不能以近年在大港頭地方求學,暫在其生母家中寄居,而即謂其於生母湯翠香改嫁時,即經隨往同居之根據,其提出之民國二十九年及三十年之戶口調查表,亦不足資以為證,乃以被上訴人呂興齊為上訴人之祖父及其與上訴人同居之關係,對於上訴人亦自可為之監護,此項論斷,委無不合。再查,民法繼承編施行前適用之法例,繼書本非立繼成立之要件,況呂耀庭生前擇立呂嘉賢為嗣子,尚有呂耀庭所立之遺囑,及呂耀庭死後之木主、超薦文疏暨呂氏宗譜種種可資證明,有如上述,茲上訴人乃引用被上訴人呂玉庭在上訴人與方定枝等因租穀涉訟案內之供述(查呂玉庭在該案內亦明明有細 的父,民國十六年死的,我兒呂嘉賢過繼之供述),謂被上訴人呂玉庭在本案偽造遺囑以代繼書,殊無足取。本件原判駁回上訴人之上訴,於法並無違背,自應仍予維持。上訴論旨,對於徐德稱等之證言,既無所攻擊,而徒以空言指遺囑、宗譜、戶冊等為偽造,並謂上訴人隨母同居於大港頭,有各級法院之送達及上訴人在各狀內所載之住址可證等語,均非可採。</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八條、第四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九     月     二十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qehabilmb880xenwcy54musg3sia56r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0 8861756 11127146 2026-10-13T01:41:01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抗 | number2 = 309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0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78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4月 | 日 = 26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778-779頁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461條 }} ==裁判要旨==…” 11127146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抗 | number2 = 309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04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78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4月 | 日 = 26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778-779頁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461條 }} ==裁判要旨==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八條但書所謂備上訴要件之附帶上訴,係指在自己之上訴期間內提起,並具備獨立上訴之其他要件者而言。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抗字第三○九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抗 告 人 | 劉德平 |} 上列抗告人因與劉炳清請求返還產業事件,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九月九日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br> ;  主  文 抗告駁回。</br>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br> ;  理  由 按上訴經撤回者,附帶上訴失其效力,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八條定有明文。本件相對人劉炳清不服綦江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在言詞辯論中曾經聲明撤回,有附卷之筆錄可稽,依上開法條,抗告人之附帶上訴自因之而失其效力,原法院爰予裁定駁回,即難謂為不合。至相對人劉炳清撤回上訴時,抗告人係屬在場,不特並未聲明異議,且於書記官當庭誦讀撤回上訴之筆錄後,並按指紋於筆錄之右,不能謂非對於撤回上訴已表示同意。又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八條但書所謂附帶上訴備上訴之要件者,視為獨立之上訴,係指附帶上訴係在自己之上訴期間內提起,並具備獨立上訴之其他要件而言。卷查抗告人不服第一審判決提起附帶上訴,係在收受第一審判決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之外(第一審判決係民國三十一年四月六日送達,抗告人於同年八月二十五日具狀提起附帶上訴),顯與前開法條但書所定之要件不合,自不得視為獨立之上訴。再原裁定既僅就附帶上訴部分而為裁判,則其所判第二審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自係專指附帶上訴部分之訴訟費用而言,不包括上訴費用在內。抗告論旨,就上述各點指摘原裁定違法,求予廢棄,非有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九條第一項、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四     月     二十六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eba398eooqhvecbxyngigrw85q8nuv3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78號民事判例 0 8861757 11127147 2026-10-13T01:44:45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378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41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11月 | 日 = 18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171-173頁 | 法條1 = 民法第391條 }} ==裁判要旨==   …” 11127147 wikitext 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永上 | number2 = 378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抗字第309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414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11月 | 日 = 18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171-173頁 | 法條1 = 民法第391條 }} ==裁判要旨==    拍賣與標賣,雖皆為使競買人各自提出條件,擇其最有利者而出賣之方法。惟拍賣時,各應買人均得知悉他人之條件而有再行提出條件之機會,標賣時,各投標人均不知悉他人之條件而無再行提出條件之機會,此為其不同之點。拍賣之表示為要約之引誘,而非要約,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以下定有明文,而標賣之表示,究為要約之引誘抑為要約,法律既無明文規定,自應解釋標賣人之意思定之。依普通情形而論,標賣人無以之為要約之意思,應解為要約之引誘,且投標非見他投標人之條件而為之,雖有出價較高之投標,而其他之投標亦不失其拘束力,故開標後標賣人或不與全體投標人訂約,或竟與出價較低之投標人訂約,均無不可。但標賣之表示明示與出價最高之投標人訂約者,除別有保留外,則應視為要約,出價最高之投標即為承諾,買賣契約因之成立,標賣人自負有出賣人之義務。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永上第三七八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陳文美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訴訟代理人 | 陳鴻鏗律師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財政部福建鹽務管理局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法定代理人 | 陳紀銓(福建鹽務管理局局長)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標賣契約成立並交付標的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七月五日福建高等法院臨時分庭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原判決廢棄,發回福建高等法院臨時分庭。</br> ;  理  由 按拍賣與標賣,雖皆為使競買人各自提出條件,擇其最有利者而出賣之方法。惟拍賣時,各應買人均得知悉他人之條件而有再行提出條件之機會,標賣時,各投標人均不知悉他人之條件而無再行提出條件之機會,此為其不同之點。拍賣之表示為要約之引誘,而非要約,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以下定有明文,而標賣之表示,究為要約之引誘抑為要約,法律既無明文規定,自應解釋標賣人之意思定之。依普通情形而論,標賣人無以之為要約之意思者,應解為要約之引誘,且投標非見他投標人之條件而為之,雖有出價較高之投標,而其他之投標亦不失其拘束力,故開標後標賣人或不與全體投標人訂約,或竟與出價較低之投標人訂約,均無不可。但標賣之表示明示與出價最高之投標人訂約者,除別有保留外,則應視為要約,出價最高之投標即為承諾,買賣契約因之成立,標賣人自負有出賣人之義務。至強制執行法之拍賣不動產,由同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觀之,雖包含標賣在內,意義較廣,但以投標方法拍賣時,仍應依標賣之法例辦理,不適用民法關於拍賣之規定。本件據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於民國三十一年,令飭福州、莆仙兩運銷所,在中央、南方兩報,分登布告,續行標賣公順艦艇,定最低價為十二萬四千元,並定同年十一月十五日開標,准許兩地之總最高價為得標。其後兩地投標結果,上訴人以十六萬三千三百十一元,為兩地出價之最高者,買賣契約已告成立,被上訴人應將該艦艇交付上訴人,至原布告內載「報局核奪」字樣,係將兩地標價報告被上訴人核定誰為總最高價,不能認為被上訴人尚有賣與不賣及賣與何人之最後決定權。而被上訴人之抗辯則謂,續行標賣公順艦艇飭令榕、莆兩運銷所分別辦理招標事宜,電文內載明「將最高標價報憑核奪」,即兩所之登報布告,亦分別載明「將標價之次第詳報核奪」,及「將最高標價報局核辦」字樣,兩所開標結果,上訴人標價雖為最高額,但因有人願更出高價,遂又呈准總局,再行標賣,由方竺得標在案,兩所布告,既分別載明「詳報核奪」及「報局核辦」字樣,足見關於賣定之表示,純屬局方之權衡,被上訴人未為賣定表示,買賣即屬尚未成立各等語。是兩造系爭之法律關係為標賣,及被上訴人所屬兩所之登報布告,載明准許兩地之總最高價為得標,又載有「詳報核奪」、「報局核辦」等字樣,均為兩造所不爭。其爭執之點所應解決者,即被上訴人之標賣意思表示,能否就其布告,解釋為已明示與出價最高之投標人訂約,而別無保留是已。關於前者,標賣布告,既有准許總最高價為得標之聲明,原判認為被上訴人應受拘束,固非無據;關於後者,布告內所載「詳報核奪」、「報局核辦」,是否可以認為被上訴人尚保留出賣與不賣之最後決定權,原判全然未予置議,系爭事實,自屬尚未明瞭。原判就此重要事實,未予審究認定,轉以標賣為拍賣之一種,引用民法第三百九十一條,拍賣,因拍賣人拍板或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而成立之規定,認被上訴人未向上訴人為賣定之表示,即標買賣契約尚未成立,據以駁回上訴人之上訴,維持第一審駁回上訴人之訴之判決,按諸上段說明,自難謂當。本件上訴,不能謂無理由。</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四百七十五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十一     月     十八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0tlkpbwqfib17mpyhomvnat3yew2ydw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11月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4 8861758 11127150 2026-10-13T01:46:28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11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11127150 wikitext text/x-wiki 以下列出中華民國32年11月作成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中華民國32年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mdq3lpbkeqlmmk6h5xgkbx9hzy4v598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 104 8861759 11127156 2026-10-13T01:50:02Z Ikan 87526 + 1112715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  秋七月丙戌朔,明祀高皇帝以下於奉先殿,以崇禎帝後祔祭。   明吏科給事中章正宸疏陳時事。   正宸字羽侯,號格庵,会稽人。崇禎辛未進士,选庶吉士。温體仁招之,不往;改禮科給事中。遇事敢言,忤座主首輔周延儒,編管均州(事詳「紀傳」)。甲申三月,太常吳麟征遷掌科,荐以自代。命甫下而京師陷,偕劉宗周號哭,荷戈趣浙抚黃鳴骏发丧出師;鳴骏谢之。乃召募義旅,將发动而福王立,召復故官。疏言:『今日江左形势,視晉、宋爲更難。當事者洩<noinclude></noinclude> dtj8m9p4pwz4x6qn01b5yl664v930uj Category:民法第391條 14 8861760 11127157 2026-10-13T01:50:05Z 洗咧哈囉 87393 创建页面,内容为“'''民法第391條:''' {{Quote| 拍賣,因拍賣人拍板或依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而成立。}} 以下列出與民法第391條有關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民法債編]]” 11127157 wikitext text/x-wiki '''民法第391條:''' {{Quote| 拍賣,因拍賣人拍板或依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而成立。}} 以下列出與民法第391條有關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Category:民法債編]] 68e42iywq5c6uzii4d062caislivamy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 104 8861761 11127158 2026-10-13T01:50:19Z Ikan 87526 + 1112715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洩偷息,處堂自娱。兩月以來,聞文吏锡鞶矣,不聞獻馘;武臣私斗矣,不聞公戰;老成引遁矣,不聞敵忾;諸生卷堂矣,不聞請缨。如此而曰興朝氣象,臣雖愚知其未也。今惟有進取爲第一義;進取不锐,則守御必不坚。比者河北、山左忠義響應,結營寨、殺僞官,爲朝廷效死力;不及今电掣星馳、倡義申討,是靡天下之氣而坐失事機也。宜急檄四鎮渡河,联络河北、山東諸路,齊心协力,互爲聲援;使兩京路通而後塞井陉、絕孟津、据武關,以攻陇右,恐賊不難旦夕殄也。陛下宜缟素誓師,驻跸淮上。聲灵所及,人切同仇;虎豹貔貅,勇愤百倍。今部、院、寺、司各署不稱「行在」而工作烦興,議者已占陛下志图偏安;天下事變皆生意外,將何以<noinclude></noinclude> 1qdry61b5bgxwhers7h294djpodpki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 104 8861762 11127159 2026-10-13T01:50:40Z Ikan 87526 + 1112715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待之?宜严敕諸大臣速简尔車徒,某舊額、某新增,水幾何、陸幾何;速備尔刍糗,幾何本、幾何折,主幾费、客幾费;选尔將帅,某堪監纛、某堪分阃;审尔形势,某地建鎮、某地設堡,某處埋伏、某處出奇。修尔干戈、繕尔城堑,進寸則寸、進尺則尺,阨险處要,大势已得。天下大矣,不患無人;臣未見张、岳、韓、劉之傑不應運而出也』(考曰:「南略」載此爲七月初二日丁亥疏)。又疏陳銓政:『一,名器宜慎:輦金钻營,寧免瓜李之诮?一,職掌宜专:用人歸吏部,今有咨送者、有荐舉者、有径行奏討者,冢臣所執幾何!一,封疆宜肅:不斩誤國之臣,不激報國之氣。一,废官宜饬:爵重則人乃劝、法守則士知恩,累累起废,不自静聽,岂不聞律有「罷吏不入國門」之禁』?(考曰:此疏見《聖安本紀》「附錄」)。   既<noinclude></noinclude> mgap10y0dm6fhm7miwnwk7ynqml6tpc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 104 8861763 11127160 2026-10-13T01:54:50Z Ikan 87526 + 1112716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而馬士英謀以中旨起阮大铖,先内傳张有誉爲户部尚書。正宸封還诏書,以有誉雖賢,而傳升之弊必不可啟。旋安遠侯柳祚昌受士英旨,荐大铖;正宸又力争,且曰『朝廷如此舉动,邸報流傳,見臣姓名尚挂仕版,必相顧骇愕;謂负掖垣職掌,萬死何辞?乞放臣歸里』。   正宸清严方正,爲清流所倚赖。同官沈允培常言:『章君不特怒時可畏,即笑時亦可畏也』。士英輩忌之甚,转爲大理寺丞,實奪其言路也。已見國事日非,乞假歸。   徐鼒曰:蕺山先生之開講也,格庵首從之。顧生平不甚講學,曰:『力行不在口說也』。味格庵之言,而當日之聚徒開講,争門户、事标榜,蓋其所不屑爲矣。正以律身、忠以事上,不<noinclude></noinclude> rsnpsesko7v5ltdu2iy149za1fp07o9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 104 8861764 11127161 2026-10-13T01:55:08Z Ikan 87526 + 1112716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爲利疚、不爲威怵;古之遺直,此其选欤?   明建寧知縣蒋芬自請勤王(考曰:「甲乙史」載此爲初二日丁亥事)。   芬捐貲造火器,募勇士朱千斤、劉鐵背等,三請勤王。其词曰:『幸而迅扫狂氛,社稷之福;否則斷脰决腹,以明國家三百年養士之報,亦無负三十年讀書之心』。聞者壮之。巡按陸清源以聞。時廣西巡抚方震孺、松江知府陳亨、給事中利瓦伊樾與兄佥都御史李光泰先後措餉,募兵入衛,而廷臣洩洩不以爲意。   徐鼒曰:特書何?嘉之也。何嘉乎尔?當日之勳戚世臣、封疆大吏,厝火不戒,處堂自嬉;芬以小臣而伏闕請缨,功雖無成,志則可嘉矣!故書之以愧當日諸臣也。<noinclude></noinclude> e3swplf8o2yofis1gf0il2h7qc5833g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 104 8861765 11127162 2026-10-13T01:55:36Z Ikan 87526 + 1112716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戊子(初三日),明追上福恭王及妃姚氏、神宗妃鄭氏尊號。   恭王爲贞純肅哲聖敬仁懿恭皇帝,妃姚氏爲孝诚端惠慈順贞穆皇太后;神廟鄭贵妃爲孝寧温穆莊惠慈懿憲天裕聖太皇太后。   明遥尊母妃鄒氏爲太后,追號故妃黃氏、李氏爲後。   鄒氏本京師人,爲福恭王次妃,王之生母也。王走衛辉與母相失,即位後遣迎未至,遥尊爲恪贞仁寿皇太后。王元妃黃氏、继妃李氏皆早逝,追諡黃妃曰孝哲懿莊温贞仁靖皇后、李妃曰孝義端仁肅明贞洁皇后。明年三月,童妃獄後,更上黃妃諡曰孝哀慈靖恭惠温贞偕天协聖哲皇后,封妃戚黃九鼎爲雒中伯。{{nop}}<noinclude></noinclude> dvat4fahh8ypb9nh3awoz2vqr3xsh4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 104 8861766 11127163 2026-10-13T01:55:57Z Ikan 87526 + 1112716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明追上懿文太子、建文帝、景泰帝諡號。   追復懿文皇太子廟諡曰興宗孝康皇帝,妃常氏曰孝康皇后。追上建文帝諡曰嗣天章道诚懿渊恭覲文揚武克純笃孝让皇帝,廟號惠宗;後馬氏曰孝愍温贞哲睿肅烈襄天弼聖让皇后。追尊恭仁康定景皇帝諡曰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降文布武顯德崇孝景皇帝,廟號代宗;贞惠安和景皇后汪氏曰孝渊肅懿贞惠安和輔天恭聖景皇后。   徐鼒曰:按廟諡舊典,代宗即世宗;明有世宗矣,而景帝號曰代宗,不重出乎?顧炎武曰:『當南京新立,邦典繁多,禮部尚書顧锡畴素不考古,一切諡號聽其門人谢復元撰定。以不學之宗伯、任委巷之小夫,諡冊一颁天下,用爲譏笑』。<noinclude></noinclude> ipirexm7e07ygospnlxygb91yg7lml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 104 8861767 11127164 2026-10-13T01:56:19Z Ikan 87526 + 1112716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阎若璩尝私质之遺臣李清,答語與炎武說同。附志之,告議禮者焉。   庚寅(初五日),明以左懋第爲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理河北、联络關東軍务,奉使於我大清。   高宏图奏北使事宜:一,於天寿山特立园陵,改葬梓宫;一,割山海關外地。一,歲币以十萬爲率;一,國書宜如古可汗之稱;一,使禮宜遵「会典」,不應屈膝以致辱命。時議遣使而難其人,懋第以母丧請终制,不許;因請使北。诏加是職,與左都督陳洪范、太僕寺少卿兼職方司郎中馬绍愉偕往。   绍愉,崇禎時與陳新甲通款事於我<noinclude></noinclude> b8lbtoltk28lzhb1prc6x4abl9k4us3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0 104 8861768 11127165 2026-10-13T01:56:44Z Ikan 87526 + 1112716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朝,爲懋第劾罷者也。懋第疏言:『臣此行致祭先帝後梓宫,访求東宫、二王纵迹,谊不敢辞。但经理、通和,兩事也。如欲用臣经理,則乞命洪范、绍愉出使,而假臣一旅,偕山東抚臣收拾山東以待。如用臣與洪范北行,則去臣经理、联络之衔,而罷绍愉勿遣』。皆不許。臨行又言:『臣此行生死未知,敢願以辞闕之身效一言:臣所望者恢復,而近日朝政似少恢復之氣。望陛下時時以先帝之仇、北都之恥爲念,瞻高皇之弓剑,則念成祖列宗之陵寝見有离黍之伤;抚江左之遺民,則念河北、山東之版图不免陸沉之禍。更望严諭諸臣整顿士馬,勿以臣北行爲和議必成,勿以和成爲足恃。必能渡河而戰,始能扼河而守;必能扼河而守,始能畫江<noinclude></noinclude> mgtdbf1949bmaaa0x8doe09tz8iwtxw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1 104 8861769 11127166 2026-10-13T01:57:07Z Ikan 87526 + 1112716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而安』。又言:『先帝殉難臣少,由谏诤臣少也。遠如幽、燕之地,勿以在遠而忘;近如汲真之流,勿以逆耳而棄』。眾韪其言。赍金千兩、银十萬兩、币數萬端,吏卒三千人护行。   時史可法驻泗州,與懋第相見;謂曰:『经理具文耳、通和诏旨也,公宜疾行無留』。以故所至山東豪傑稽首願效驅策者,皆不敢用,慰遣而已。八月渡河,次沧州。聞吳三桂已改封平西王,乃遣使以策命先授三桂,喻來意;三桂不发書,缄冊上摄政王,王怒。十月至张家灣,令以百人入,授四夷館;洪范無言,懋第曰:『是以屬國見待也』!争之再四,乃改鴻臚寺,且遣官騎迎之;建旄乘車,肅隊而入。懋第斩缞大绖,迎者讶曰:『吉禮也,而凶服將之,可乎』?懋第曰:『國丧也,并有母丧;國<noinclude></noinclude> bc0c47bdguuvg1aqqxcpelk4rctvx34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2 104 8861770 11127167 2026-10-13T01:57:24Z Ikan 87526 + 1112716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丧臣所同,母丧所獨也』。迎者不能詰。十四日戊辰,我内院大學士刚林至,戎服佩刀坐堂上,责朝見;懋第欲以客禮,反復折辨,聲色俱厉。索國書,不答,以所赍金币及陵工之犒先之。時我朝初定中原,中朝故事猶未深晰;所往復辨論者,皆諸降臣之指;而懋第慷慨不挠;刚林叹曰:『此中國奇男子也』。厚爲客禮待之。懋第既不得謁陵,乃陳太牢於寺厅,率將士丧服三日哭;摄政王聞而益重之。   臣鼒曰:烏程温睿臨曰:『江南雖立,敗亡之餘耳;而我朝應天順人,將相之豫和、士馬之强盛、甲兵之坚利,骎骎乎有席卷囊括之势。爲江南計者,重兵固守河、淮,而遣知辨之<noinclude></noinclude> dlry2io88dx6o4v0ndmcin37s2s82ef 開缺東三省總督錫良奏請以金朝樞試署安東令摺 0 8861771 11127168 2026-10-13T01:58:30Z FlinKerlin 5861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開缺東三省總督錫良奏請以金朝樞試署安東令摺 | y = 1911 | m = 5 | d = 10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4 | 紀日 = 12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錫良|錫良]]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 next = | type = | theme = | from = 宣統3年4月15日《政治官報》第1268號 | notes = }} == 開缺東三省總督錫良奏請以金朝樞試署安東令摺 == 奏爲遴員請補要缺知…” 1112716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開缺東三省總督錫良奏請以金朝樞試署安東令摺 | y = 1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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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原因係由工匠修理樓頂鉛瓦攜帶火爐遺火所致各該廳人員疎於防範咎實難辭承德地方審判廳廳 長程淮元承德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廖世經應請交部照例議處高等廳廳丞許世英高等檢察長汪世杰是 日既因考驗法官公出應請免予置議除智部查照並將失火之工匠飭司調派廳員審訊懲辦外所有高等 審判廳檢察廳廳署及承德地方審判檢察廳廳署失火緣由理合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謹 奏宣統三 年四月十二日奉  硃批允行該部知道欽此 == 又奏前調道員李鏡清等分別赴引等片 == ●又奏前調道員李鏡清等分別赴引等片 再雲南補用道李鏡清分省試用道張俊生李龍彰坐補山西 太原府知府俞恆山西候補知府沈士鑅分省試用知府黃致堯等均經臣先後奏准調東差委該員等才具 幹練學識優長到東後委充各差成績卓著茲據張俊生李龍彰等禀請給咨赴引李鏡清沈士鑅等禀請仍 回原省供職俞恆禀請赴部投供黃致堯禀請給假回籍等情前來臣查該員等在奉並無經手未完事件均 應准如所請分別給咨赴引投供回省回籍除分咨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謹 奏宣統三年四月 十二日奉  硃批知道了欽此 == 又奏佐領趙長魁夙不安分請革職片 == ●又奏佐領趙長魁夙不安分請革職片 再遼中縣議事會議員候補佐領趙長魁武斷鄉曲夙不安分近 因禁煙會公款輒敢從中唆使任意把持藉便私圖平日或有窩匪情事據該縣自治會聯名呈控該佐領種 種劣迹經臣飭據民政使張元奇覆查屬實詳請懲辦前來臣查趙長魁身為職紳似此荒謬跋扈自未便稍 事姑容當經照章飭令撤銷議員永遠不准干預公事相應請  旨將候補佐領趙長魁即行革職以示懲 儆除咨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訓示謹 奏宣統三年四月十二日奉  硃批允如所請該 部知道欽此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k835ue842i55n0gt81hsfhq2dcdds56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3 104 8861772 11127169 2026-10-13T02:00:31Z Ikan 87526 + 1112716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士卑词纳款,願爲我朝输歲币,畫大河爲界;降臣家屬之在城者,厚予赈抚以系其心,毋令進說内戕,猶恐未必聽從也。而乃晏然自大,執承平故事,而又佐以陰姦悖逆之陳洪范,是知不屈膝之爲不辱命,而不知啟衅之爲敗國也』。臣鼒以爲其說殊不然。是時闖、獻尚稽天誅,燕、齊多梗王化;使江南得賢令主,用賢去姦、和輯將士,則淮上四鎮不皆棘門、霸上之軍,江左義兵賢於新野、下江之眾,君卧寝室之薪臣、鼓中流之楫,纵無望燕、云之大業,亦可支琅琊之偏安。計不出此,而欲卑词纳款以缓<noinclude></noinclude> j03nf0nxjpjxuoii4kdiwcz9bbnw1s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4 104 8861773 11127170 2026-10-13T02:00:56Z Ikan 87526 + 1112717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王師:則鼎臣奉使,何解卧榻之言?錢俶稱臣,已入汴、梁之邸。徒蹈瀛國人奴之辱,無救崖門覆舟之亡。至謂抚恤降臣,以冀其不進說内戕,則吳三桂之冊封、洪文襄之坛祭,曷尝动其廉頗用赵之心,而爲不狃全魯之計哉?謬說徒滋,無足論已。   明命總兵金聲桓驻防揚州。   聲桓字虎臣,遼東人。初爲總兵黃龍裨將,與王師戰於旅順;龍敗死,聲桓家口被俘,脱身走入關,投左良玉軍。积功,至都督同知總兵官。是年春,路振飞調將防河;聲桓團練兩淮間,得眾數萬。史可法請之從征,已命驻防揚州。{{nop}}<noinclude></noinclude> i6uxe149o0v1zo0j5whgppkn7xr0bv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5 104 8861774 11127171 2026-10-13T02:01:25Z Ikan 87526 + 1112717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明定守护鳳陵兵。   定戍兵五千人。   明以六等定從逆諸臣罪。   是時,成國勳衛宋元臣自言杂担夫出京,御史汪承诏自言拒僞政府点用,侍郎吳履中、巡抚郭景昌亦紛紛自理,行宫前章奏杂投。詹事项煜於王之即位也,混入朝班。於是通政司劉士桢請严封驳參治之令,令北歸諸臣静聽朝廷處分,不得紛然奏辨。会舉朝以逆案攻阮大铖,大铖愤甚;見從逆諸臣有附会清流者,倡言曰:『彼攻逆案,吾作「順案」與之對』(以李自成僞國號曰「順」也)。士英因上疏曰:『缙绅之貪横無恥,至先帝末年而已極;結党行私,招权纳賄,<noinclude></noinclude> c852htfyln9bonew4s1sm6gg8dqtqj2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6 104 8861775 11127172 2026-10-13T02:01:46Z Ikan 87526 + 1112717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以致國事敗壞,禍及宗社。闖賊入都之日,死忠者寥寥,降賊者强半。侍從之班、清華之选素號正人君子之流,如科臣光時亨力阻南遷之議而身先迎賊,龚鼎孳降賊後每語人以小妾不肯爲辞;其它逆臣不可枚舉。臺省不糾弹、司寇不行法,臣竊疑焉!更有大逆之尤者,如庶吉士周锺劝進未已,復上書劝賊早定江南;寄書其子稱賊爲新主,盛誇其英武仁明及恩遇之隆以摇惑東南亲友。昨臣病中,東鎮劉澤清來見,诵其劝進表云:「比堯、舜而多武功,迈湯、武而無惭德」。又聞其過先帝梓宫之前,揚揚得意,竟不下馬。臣聞之不勝发指。其伯父周應秋、周維持皆魏忠賢門下走狗,锺又爲闖賊之臣;枭獍萃於一門,逆恶种於前<noinclude></noinclude> mic47b650wswxdhmd2rl7syryp0vvt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7 104 8861776 11127173 2026-10-13T02:02:21Z Ikan 87526 + 1112717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世。臣按律,謀危社稷謂之謀反。不逆不道,宜加赤族之誅,以爲臣民之戒。今其胞兄周銓尚厕衣冠之列、堂弟周镳俨然寅清之署,均當连坐,以清逆党。其餘從賊諸臣,分别定罪。庶國法伸而人心儆,於新政不無小補矣』!於是三法司倣唐制,以六等定罪。其大逆凌迟處死者五条:凡從賊攻陷京師及爲賊燬宗社、易門榜者;凡倡率劝進及爲賊草僞诏者;凡部院詹事、翰林三品以上大臣從賊受僞命而亲信用事者;凡文武封疆大吏如督抚、總兵降賊者;凡京堂、科道部屬等官爲賊畫策规取地方者。以上如本犯不歸、歸而又逃,悉收系其妻子、籍沒其家产。其斩决不待時者三条:凡四品京堂及翰詹、科道受賊僞命居要地比<noinclude></noinclude> 5d0ihlr42t6r0z827es58xacagico79 大理院奏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摺 0 8861777 11127174 2026-10-13T02:03:00Z FlinKerlin 5861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理院奏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摺 | y = 1911 | m = 10 | d = 6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8 | 紀日 = 15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大理院|大理院]]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 next = | type = | theme = | from = 宣統3年8月22日《內閣官報》第51號 | notes = }} 奏為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恭摺具陳仰…” 1112717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理院奏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摺 | y = 1911 | m = 10 | d = 6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8 | 紀日 = 15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大理院|大理院]]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 next = | type = | theme = | from = 宣統3年8月22日《內閣官報》第51號 | notes = }} 奏為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恭摺具陳仰祈  聖鑒事據總檢察廳移送周汶 泳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一案並將京師高等地方兩審判廳原案卷宗一併送院臣等督飭庭員詳加查 核緣周汶泳係順天大興縣人在東直門外東坊地方居住拉洋車爲生與王潰之六歲幼女菊子先不認識 宣統三年四月初七日周汶泳行至春牛坊地方見菊子獨在門前玩耍起意拐賣得錢花用哄抱回家初九 日與素識之羅曹氏路遇捏稱伊有親戚幼女因貧不能撫養託為轉賣並未告知拐情羅曹氏信眞應允周 汶泳將菊子送至羅曹氏家羅曹氏轉寄交街鄰李延芳處並託素識之于文治媒說賣與張錢氏作為童養 孫媳是月十三日羅曹氏與李廷芳帶同菊子至張錢氏家相看身價尚未議妥因天晚暫將菊子留下各散 次日張錢氏聽說有人登報查找幼女不敢承買並令人向羅曹氏告知羅曹氏同李廷芳將菊子抱回行至 小市地方被官人盤獲指拿周汶泳于文治帶汛解送步軍統領衙門飭傳菊子之父王潰認明菊子領回將 周汶泳等送交地方審判廳審辦地方審判廳審據周汶泳供認前情不諱將周汶泳依例擬絞監候判决後 周汶泳不服捏稱菊子係伊撿得請求上訴經高等審判廳研鞫周汶泳所供全無理由委係信口翻異仍照 地方審判廳原斷判决周汶泳仍不輸服復以前情控由高等檢察廳咨呈總檢察廳移送到院飭傳菊子之 父王潰到案據稱因伊夫婦均在外傭工將幼女菊子寄在伊胞姊賈王氏家撫養本年四月初七日伊胞姊 給伊送信說是日菊子在門外玩耍被人抱走伊即登報查找後經官人將菊子等尋獲指出周汶泳解送地 方審判廳訊明周汶泳誘拐伊幼女菊子屬實等語並傳到菊子及賈王氏認供相符臣等查周汶泳因拐賣 幼女菊子被獲到案實屬罪有應得現據王潰等供指確鑿復檢閱步軍統領衙門及地方審判廳該犯節次 供詞亦自認起意誘拐不諱乃於地方審判廳定擬後率以菊子係伊撿拾等情先後赴高等審判廳及臣院 飾詞辯訴其爲希免重罪信口翻異情節已可概見事實既毫無可疑罪名亦尚屬允協未便任其狡展致延 時日應仍照原判擬結查例載誘拐子女不分已賣未賣但誘取者被誘之人不知情爲首擬絞監候等語此 案周汶泳因見年甫六歲之幼女菊子獨在門前玩耍輒敢起意拐賣實屬不法自應按例問擬應仍如該廳 原判周汶泳合依誘拐子女被誘之人不知情為首絞例擬絞監候秋後處決並請  飭下法部轉飭京師 地方檢察廳執行該審判廳又稱羅曹氏于文治李廷芳雖訊不知誘拐情事惟不問明來厯輒將菊子媒說 價賣均屬不合亦應照律科斷羅曹氏于文治李廷芳合依不應爲而爲事理重者處八等罰律各擬處八等 罰張錢氏欲買菊子作童養孫媳本干例議惟尚未買成聞有人登報查找幼女即不敢承買情尚可原應免 置議幼女菊子例不坐罪等語均應如所擬辦理所有終審拐賣幼女不服判斷上訴人犯仍照原判定擬緣 由謹恭摺具 奏請  旨宣統三年八月十五日奉  旨依議欽此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rljlr56dyh3syceaixncaya5pjlun4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8 104 8861778 11127175 2026-10-13T02:03:02Z Ikan 87526 + 1112717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原職加崇者;凡方面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降賊者;凡文武封疆大吏聞變先逃者。其绞者六条:凡獻玉帛、獻子女以媚賊求免者;凡内外衙門官仅受僞命者;凡在巡方及布按三司、分巡、分守、知府等官遇變而逃者;凡被賊拷掠不能自决仍受僞命者;凡受僞命而爲賊疏遠者;凡各衙門奉差如管屯、管河、榷關、督餉等官雖無封疆之守而棄職潜逃者。其流者二条:凡内閣重臣及部院等三品以上、詹事翰林五品以上,即不從賊而偷生潜逃者;凡既受僞命復自疏遠,見賊未敗而脱身南還者。以上斩、绞、流共十一則,如各犯认罪自投,擬减本罪一等;如遁歸匿形、蓄謀叵测,照本罪加一等仍收系其亲屬。其徒者二条:凡候考、候<noinclude></noinclude> rvibj5lhb5bdmlz86jf8eq71zyj5x6o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19 104 8861779 11127176 2026-10-13T02:03:21Z Ikan 87526 + 1112717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选,即無官守、即未受僞命而浮沉賊中,賊奔乃還者;凡遇賊變爲賊胁留而未受僞官者。其杖者一条:凡爲賊所拘,未受僞官而乘間先歸者。王曰:『北都沦丧,帝後升遐,巷戰死節者遂無一人;且反面事仇、甘心降賊,爲之指斥先帝,规并海宇。人心已丧,法紀何存?其绞罪以上,法司行抚按官逮解來京候讯;流罪以下,抚按官依律讯處具奏。其有身雖陷賊能改图歸正、擒殺賊首及以兵馬城池來歸,或爲内應克立大功、或爲内間效忠本朝者,仍從优升賞,不用此例』。   寻刑部尚書解學龍定一等應磔者:宋企郊、牛金星、张嶙然、曹钦程、李振聲、喻上猷、黎志升、陸之祺、高翔漢、楊王休、劉世芳等十一人也;二等應斩决者:光時亨、巩焴、<noinclude></noinclude> rxiqg8xo49zquljl3rtdqa7osm7ac3j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0 104 8861780 11127177 2026-10-13T02:03:53Z Ikan 87526 + 1112717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周锺、方允昌等四人也;三等應绞等:陳名夏、楊枝起、廖國遴、王承曾、原毓宗、何孕光、项煜等七人也;四等應流者:王孙蕙、梁兆陽、錢位坤、侯恂、王秉鑒、陳羽白、申芝芳、金汝砺、黃继祖、楊廷鑒、劉大巩、郭萬象、裴希度、张懋爵、吳達等十五人也;五等應徒者:宋學顯、沈元龍、方拱干、缪沅、吕兆龍、傅振铎、吳刚思、方以智、傅鼎銓、张家玉等十人也;六等應杖者:潘同春、吳泰來、张琦、王於曜、周寿明、向列星、李棡、徐家麟等八人也。自绞以下聽赎俟定奪者:何瑞征、楊观光、张若麒、方大猷、党崇雅、熊文舉、叶初春、龚鼎孳、戴明說、孙承澤、劉昌、徐必泓、张鳴骏、薛所蕴、赵京仕、高尔俨、衛周祚、黃紀、张襄等十九人也。其另存再議者:翁元益、郭允、魯■、<noinclude></noinclude> 1g7zklz8tpik7v1jwkgqenoxcmh6eh7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1 104 8861781 11127178 2026-10-13T02:07:06Z Ikan 87526 + 1112717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吳尔埙、史可程、王自超、白允谦、梁清标、楊栖鹗、张元琳、吕崇烈、李化麟、朱积、赵颖(考曰:亦作赵频,又作赵颎)、劉廷琮、侯佐、左懋泰、吳之琦、鄒明魁、許作梅、龚懋熙、王顯、王之牧、王皋、梅鹗、姬琨、朱國寿、吳嵩允等二十八人也。士英擬旨云:『周锺不當缓决,陳名夏等未蔽厥辜,侯恂、宋學顯、吳刚思、方以智、潘同春等擬罪未合。新榜進士盡污僞命,不當復玷班联』。令再議。明年正月,學龍擬周锺、光時亨各加一等;潘同春諸臣皆候補小臣,受僞無据,仍執前議。時馬、阮必欲殺周锺;而學龍欲缓其死,乃謀之次輔王铎,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請停刑。铎即擬俞旨,士英怒之。大铖嗾保國公朱國弼、御史张孙振诋學龍曲庇行私;削學龍籍。然馬、阮報復爲事,<noinclude></noinclude> 86g9wa2jm7o6e6ns754q4dpa5gxfph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2 104 8861782 11127179 2026-10-13T02:07:29Z Ikan 87526 + 1112717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褒誅任意:方以智以無罪見逮(考曰:「南略」:『甲申八月二十七日,御史王孙蕃奏方以智自亏臣節,復撰僞書以亂是非;命逮以智』),方拱干以特旨免罪、李逢申以掠死受恤(考曰:「南略」:『十二月二十日,受僞命李逢申赠太僕寺卿』。鼒按:諸書逢申乃掠死);惟向附東林者不得免焉。   徐鼒曰:爰書所据,得之傳聞。原馬、阮之意,不過藉以快恩仇、制党人,立威自重;非爲國家明正典刑也,何足書?且從逆姓名前已敘列之,兹錄其案,不已赘乎?曰:此《春秋》欲蓋弥彰之義也。夫賊桧巨姦,能拒邦昌之僞命;子云賢者,亦污新莽之大夫。一事衡人,讵成定論!然名節至重,君子谨之。存彼竹刑,昭兹鼎铸;此傅鼎銓、张家玉諸人所由泣血搥心而悔之不及者也。{{nop}}<noinclude></noinclude> dt668xkpoqv8ftkrmtd8trw262tr0e6 大理院奏遵旨判擬要案請飭按名解京訊取確供以成信讞摺 0 8861783 11127180 2026-10-13T02:08:12Z FlinKerlin 5861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理院奏遵  旨判擬要案請  飭按名解京訉取確供以成信讞摺 | y = 1911 | m = 11 | d = 15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9 | 紀日 = 25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大理院|大理院]]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 next = | type = | theme = | from = 宣統3年9月28日《內閣官報》第87號 | notes = }} 奏為遵  旨判擬要案請  飭按名解京訊取確供以…” 1112718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理院奏遵  旨判擬要案請  飭按名解京訉取確供以成信讞摺 | y = 1911 | m = 11 | d = 15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9 | 紀日 = 25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大理院|大理院]]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 next = | type = | theme = | from = 宣統3年9月28日《內閣官報》第87號 | notes = }} 奏為遵  旨判擬要案請  飭按名解京訊取確供以成信讞恭摺仰祈  聖鑒事宣 統三年九月二十日內閣奉  上諭資政院奏疆臣罔上殃民違法激變請明正國法以遏 亂源一摺著將此案交大理院按照法律判擬具奏等因欽此并由內閣暨資政院先後將原 奏及四川京官陳請說帖四件鈔交到院臣等當以案關激變良民情節極爲重大自非將在 案各該員等提解來京嚴行質訊不足以折服其心而伸川民寃憤之氣正在繕摺具奏間復 於二十三日承准內閣片交奉  上諭趙爾巽電奏資政院奏參趙爾豐交大理院判擬惟 判擬必憑質問供詞請將全案人証提京質問據供定案等語著大理院知道等因欽此仰見   朝廷明慎用刑之至意自應欽遵辦理查資政院原奏趙爾豐以外尚有周善培王掞田 徵葵饒鳳璪等四員均係案內緊要之犯相應請  旨飭下署四川總督端方迅派妥員一 併押解來京送交臣院訊取確供再行按律分別定擬並由總檢察廳電飭該省高等檢察長 將激變情形詳細調查并將全案卷宗檢齊送院俾免狡卸而重憲典所有承審要案請解院 質訊緣由是否有當理合恭摺具陳伏乞  皇上聖鑒謹 奏宣統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奉   旨依議欽此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mhhotincvytrzdnael2t2trcvv2cro3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3 104 8861784 11127181 2026-10-13T02:08:16Z Ikan 87526 + 1112718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明加河南義勇劉洪起、李际遇總兵官(考曰:《聖安本紀》、「南略」并云七月初九日事)。   崇禎間,河南羣盜起。劉洪起者,西平盐徒,與其弟洪超、洪道及諸劉之洪勳、洪禮者,結寨自保。尝夜遣人入賊營,取其馬;賊惮之,呼爲劉扁頭。官权授爲西平都司。奉巡按御史楊绳武檄,捕泌陽盜郭三海之党张五平、侯鹭鹚誅之;與汝寧沈萬登、登封李际遇并雄河南羣寨間。沈萬登,真陽大侠也。七年甲戌,汝人盛之友者起岳城,萬登聚眾應之,稱順義王。之友等寻破灭,萬登乃請降。李际遇,登封人;幼讀書不應童子試,而以飲食結交矿徒。有陳金斗者,自謂受天書,能占候望氣;际遇信之,乘旱荒以倡亂。官軍擒金斗并际遇妻子,殺之;际遇乘馬走脱,與於大忠等各結<noinclude></noinclude> bktz6y7g2t6b5zrjyhrvvxhz7pebol6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4 104 8861785 11127182 2026-10-13T02:08:37Z Ikan 87526 + 1112718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土寨。际遇踞登封之玉寨,大忠踞嵩之屏風寨;大忠凶惨,而际遇差平善,以故邻寨多歸之。   崇禎十五年壬午,李自成陷汝寧,授沈萬登爲僞威武大將軍,萬登不受;而與洪起等謀收復,鳳督馬士英承制命爲副總兵。自成既连陷河南州郡,际遇等請降,而洪起兄弟獨不可;洪超、洪道留守寨,洪起一日夜走七百里求救於左良玉,棘刺破足不知痛。十六年二月,洪起在西平數與老回回戰,誅汝州僞官;土寇赵发吾等歸之,有眾十萬,以忠勇稱。而际遇亦殺僞官自效。崇禎帝下诏褒奖。自成在襄陽,命一隻虎出河南,殺袁時中,大置僞官。僞防御使金有章虐於汝州,萬登計縛之,并僞汝寧府尹鄧琏等磔於市。太監卢九德以聞,<noinclude></noinclude> qe0943pcf388pv1ceid93esjj705oi0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5 104 8861786 11127183 2026-10-13T02:09:14Z Ikan 87526 + 1112718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得旨优敘。當是時,自成圍李际遇於玉寨甚急,会督師孙傳廷之兵出潼關,圍乃解。諸將亦莫能出兵助督師戰,而以其間完守入保。   十七年甲申春,沈萬登之中軍王民表殺洪起弟洪禮,而攫其金;洪起稱兵復仇,合其党郭黃脸、金皋、赵发吾以圍萬登於汝州。汝人粮糗牛馬俱盡,掘野草、煮瓦松,终之以食人。彰德司理陳朱明(考曰:後改名潜夫)爲兩家議和,萬登顧不從。五月朔城破,洪起執萬登并其党磔之;乃自稱左平南麾下副將軍,南至楚、颍,北抵大河,無不奉约束。   六月,自成僞权將軍袁宗第聞洪起破汝,自德安馳而至,洪起棄城復走左良玉軍。宗第踞城五日,移營入陝西。洪起乃自楚歸,擒南陽、開封諸僞官傳送南都;诏加<noinclude></noinclude> 5enbh1sximiw841mcuoitpcz4o1pv19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6 104 8861787 11127184 2026-10-13T02:10:23Z Ikan 87526 + 1112718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际遇、洪起總兵官,潜夫巡按御史。潜夫以諸將中惟洪起最效忠,請予挂將軍印;不許。洪起自稱受敕書,進宫保,州縣以下聽署用;即汝寧御史公署爲帅府,設棨戟旌旗焉。   明定京營如舊制。   依北都舊制,爲五軍、神枢、神機三大營;各一營至十營,以團練總兵官六人分统之:杜宏域、楊御蕃、牟文绶各统一營至五營,卞啟光、窦國寧、胡文若各统六營至十營。   戊戌(十三日),明馬士英乞休,不允。   明劉澤清疏讦都察院左都御史劉宗周。   宗周被召在道,连疏請告,不得命。乃抗疏劾馬士英曰:『陛下龍飞淮甸,天實予之。乃有扈跸微勞,入内閣、進中枢,官<noinclude></noinclude> 0en8ce921htsh0rb1sh7a8tefs82y25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7 104 8861788 11127185 2026-10-13T02:11:03Z Ikan 87526 + 1112718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衔世荫晏然當之不疑者,非士英乎?於是李沾侈言定策,挑激廷臣矣!劉孔昭以功賞不均,发愤冢臣,朝端嘩然聚讼而羣陰且翩翩起矣!借知兵之名,則逆案可以燃灰;宽反正之路,則逃臣可以汲引:而閣部諸臣且次第言去矣!中朝之党論方興,何暇图河北之賊?立國之本紀已疏,何以言匡襄之略?高傑一逃將也,而奉若骄子,浸有尾大之憂;淮、揚失事,不難谴抚臣、道臣以谢之,安得不長其桀傲!則亦恃士英卵翼也。劉、黃諸將各有汛地,而置若奕棋,汹汹爲连鸡之势;至分剖江北四鎮以慰之,安得不啟其雄心?則皆高傑一人倡之也。京營自祖宗以來,皆勳臣爲政,枢貳佐之;陛下立國伊始而有内臣卢九德之命,則士英<noinclude></noinclude> srd4ljfvbc752g3nyi36nkcfhrftcfw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8 104 8861789 11127186 2026-10-13T02:11:21Z Ikan 87526 + 1112718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有不得辞其责者。總之,兵戈盜賊,皆從小人氣类感召而生,而小人與奄竖又往往相表里;自古未有奄官用事而將帅能树功於方域者。惟陛下首辨陰陽消長之幾,出士英仍督鳳陽,联络諸鎮决用兵之策。史可法即不還中枢,亦當自淮而北,历河以南别開募府,與士英相犄角。京營提督獨斷寝之,書之史冊,爲弘光第一美政』。王优诏答之,而促其速入。士英益怒,佯具疏辞位;且揚言於朝曰:『劉公自稱草莽孤臣,不書新命;是明示不臣也』。吏部候考宗室朱统■〈金类〉言:『宗周請移跸鳳陽,鳳陽高墙所在,蓋欲以罪宗處皇上,而與史可法擁立潞王。其兵已伏丹陽,宜急備』!是時浙抚黃鳴骏入覲,兵抵京口,與防江兵相击斗。士英聞<noinclude></noinclude> ok637da9r7ifpec70t05gm79q56gg6q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29 104 8861790 11127187 2026-10-13T02:11:42Z Ikan 87526 + 1112718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之而信,亦震恐。   澤清初倚東林,極重宗周。至是恨甚,具疏痛诋,言『宗周劝往鳳陽,爲謀不忠,料事不智。抗疏稱孤臣,無禮;陰挠恢復,不義;欲誅臣等激變士心,召生灵之禍,不仁』。疏未下,復草一疏,并署黃得功、高傑、劉良佐名上之,言『諸人往以梃击、紅丸,謀害皇祖母、皇考。今歲迎立時,又力戴疏藩,诋诬聖德;非臣等與馬士英、朱國弼歃血訂盟,書约可法翊戴,則天位久屬他人。宗周謀危聖躬之,已見於驻鳳陽一疏。鳳陽無城郭,止有高墙;陛下新承大统,欲安置於烽火凶危地。此必非宗周一人逆謀,乃姜曰廣、吳甡合謀也。曰廣心雄、胆大、行诡、言坚,不快陛下之得位,故密通死党宗周先翦除内外翊戴諸忠,然後迫劫乘輿遷居<noinclude></noinclude> 5hf0vefm2vivjces6p4bhxaj5u9k2b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0 104 8861791 11127188 2026-10-13T02:12:16Z Ikan 87526 + 1112718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耳!乞逮曰廣、甡、宗周三姦付法司,明正其謀危君父之罪。如甡等入都,臣等即渡江赴闕,面詰其姦,正《春秋》討賊之義』。疏入,舉朝大骇。先是,澤清錄稾示傑,傑曰:『我輩武人,乃预朝事邪』?得功亦馳奏不预聞,士英尼之不上;史可法不平,以諸鎮不知入告。澤清聞之,即言『疏實已出,而良佐知狀。可法驳議,是何居心』?良佐党於澤清,亦疏言:『宗周力持三案,爲門户主盟;倡議亲征,图晁錯之自爲居守、司馬懿之閉城拒君。陛下既不爲諸姦所容,莫若順成其志,暂幸鳳陽』。高弘图言於王,傳諭曰:『昔漢宣起於艰難,魏、丙合志;唐肅興於灵武,李、郭同心。今者袒分左右、口构玄黃,天下事不堪再壞。諸臣各宜和衷集事,息竞图功,庶幾君臣之<noinclude></noinclude> rnn57suvh8vbj4jqjp2j27qoc59063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1 104 8861792 11127189 2026-10-13T02:12:39Z Ikan 87526 + 1112718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間禮全终始』。宗周不得已受命。   方宗周之在丹陽僧舍也,澤清輩遣刺客數輩迹之;見其正容危坐,不忍加害。以七月十八日入朝,仍居萧寺。給事中陳子龍疏言:『憲臣老成清直,海内盡知。今入國門,不得一望天颜;在陛下以方諭大臣和衷,恐憲臣戆直,奏對之际復生異同。然臣以陛下疑畏君子之機從此而生,恐君子有携手同歸之志,陛下谁與共濟天下哉』(考曰:此疏見「南略」)!。疏入,不省(考曰:《明史稾》「三王傳」、「繹史」「福王紀略」載澤清疏讦於八月,誤也。按「三王傳」載七月十三日戊戌,馬士英乞休不允,即宗周疏劾士英時事。又「繹史」「本傳」云宗周以七月十八日入朝,則澤清疏讦亦七月時事。蓋宗周劾士英,而後士英乞休;士英乞休,而後澤清讦宗周;王諭解之,而後宗周入朝也)。   徐鼒曰:先書士英乞休,而继以澤清疏讦何?見小人之表<noinclude></noinclude> hpa732olsphc0oqfglf0eak27w4visj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2 104 8861793 11127190 2026-10-13T02:13:01Z Ikan 87526 + 1112719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里爲姦也。自來廷臣假藩鎮之力以除異已,即其事出於正,亦未有不覆國者;况以無道行之乎!内外交通,紀綱堕裂,士英、澤清胡足责,吾獨惜宗周之好直而绞也。   明追削温體仁諡;寻復之。   禮部尚書顧锡畴請追賜文震孟等諸臣諡而削體仁諡,以正褒誅大義;從之。未幾,御史张孙振劾锡畴险邪;命锡畴致仕去,議如舊。   徐鼒曰:寻復之何?伤孱王之播弄於小人也。   明予福府内臣荫袭。   荫福府内臣屈尚忠、田成、张執中等弟侄各都督同知世袭錦衣衛指挥使。兵科陳子龍因上「請慎名器疏」謂:『陛下<noinclude></noinclude> c9thnmz2bvqd54fdvrh4yai6yhqm41i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3 104 8861794 11127191 2026-10-13T02:13:27Z Ikan 87526 + 1112719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間關南返,從官幾何?衛士、奄尹寂寥無幾。今大位既登,來者何眾!不遏其流,何所底止?必將人誇翼赞之功,家切從龍之念;伤體害政,非國之福。夫劝功诱善,惟在爵賞;豐沛故人、文墨小吏,自昔爲嫌;朱紫盈門、貂蝉满座,尤關國典。願陛下慎持之。果系服勞有功,但當賞之金帛,不應授以爵位;以贻曹風不稱之譏,犯大易负乘之戒』。不聽。   庚子(十五日),明擢開封推官陳潜夫爲御史,巡按河南(考曰:「南略」云七月庚子日)。   潜夫初名朱明,字符倩,錢塘人,崇禎丙子舉人。癸未冬,除開封推官,輒抗疏言時事,請召對;不報。時大河以南五郡,盡爲賊据;開封被河灌,虛無人,長吏皆寄居封邱。有劝潜夫勿往者,不聽。会叛將陳永福縛巡按御史苏京去,潜夫<noinclude></noinclude> 6k7qnc7qd2e1qvf68f6iis083w4ubgt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4 104 8861795 11127192 2026-10-13T02:15:04Z Ikan 87526 + 1112719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募民夫千人,請於巡抚秦所式及總兵卜從善、許定國共追剿;莫應。潜夫乃以十七年甲申正月,奉周藩渡河,居杞縣;召旁近長吏,設高皇帝位,歃血誓守。時開封東西諸土寨攻殺無已;潜夫聞西平寨副將劉洪起勇而好義,殺賊有功,躬往說之(考曰:「史外」云:『土寨娄道一者,最狡滑。潜夫单騎造其營,勉以忠義,道一叩頭聽命,授以告身,爲偏裨;諸賊争降附』。按諸書無娄道一名,其漏記欤?抑娄音同劉,道一其别名欤?俟考)。五月五日,方誓師,而京師報陷;乃缟素恸哭,率洪起兵先驅至杞俘僞官,僞巡抚梁啟隆聞風遁去。遂渡河而北,大破賊將陳德於柳园,获牛馬辎重無算。   時李自成已敗走山西。洪起擒南陽、開封諸僞官。潜夫露布傳送南都,朝中大喜;擢監軍御史,巡按河南。潜夫乃入朝,言『中興在進取,王業不偏<noinclude></noinclude> 2qhvjjpqj14xn0498oeyjtivgk4jn0g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5 104 8861796 11127193 2026-10-13T02:15:22Z Ikan 87526 + 1112719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安。山東、河南地,尺寸不可棄;其間豪傑結寨自固,大者數萬、小亦千人,莫不引领以待官軍。今四鎮之兵不下數十萬人,而齊、魯、汴、豫尚皆安堵;诚分命藩鎮一軍出颍、寿,一軍出淮、徐,馬首北向,使天下知朝廷有不忘中原之心,則人心思奋。更颁爵賞鼓舞,計遠近、畫城堡,俾以自守。而我督抚將帅屯锐師於要害,以策應之;宽則耕屯爲食,急則荷戈乘墉,一方有警,前後救援:長河不足守也。汴、梁義勇,臣联络已定,旬日可集十餘萬眾;稍給糗粮,容臣自將,臣當荷戈先驅,諸藩鎮爲後劲,則河南五郡可復。五郡既復,畫河爲固,南联荆楚、西控秦關、北臨赵衛;上之則恢復可望,下之則江、淮永安,此今日至計也。兩淮之上,何事多兵?<noinclude></noinclude> et33r2dzs2840kps4abf4v9oxamby8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6 104 8861797 11127194 2026-10-13T02:15:37Z Ikan 87526 + 1112719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督抚紛紜,并爲虛設。若不思外拒,专事退守,舉土地甲兵之利委之他人,臣恐江、淮亦未可保也』。   當是時開封、汝寧間,列寨百數,洪起最大;南陽列寨數十,萧應训最大;洛陽列寨亦數十,李际遇最大。諸將中獨洪起志在效忠,潜夫請予挂印爲將軍;馬士英不聽,而用其姻娅越其傑爲巡抚。潜夫自九月入覲,便道省亲,五日即馳赴河上;所建白皆不用。其傑老惫不知兵;兵部尚書张缙彦總督山東、河南軍务,止提空名,不能驭諸將。他寨聞潜夫來,頗有歸意。是年冬十月,萧應训復南陽及泌陽、舞陽、桐柏諸縣,遣其子三傑來獻捷;潜夫飲之酒,爲授告身,鼓吹旌旗前导出,三傑喜過望。謁其傑,其傑故爲尊严,厉聲詰责,诋以賊;三<noinclude></noinclude> igv477pqr4gagty3nzr4r6twhbgubih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7 104 8861798 11127195 2026-10-13T02:15:57Z Ikan 87526 + 1112719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傑大恨,萌異心;潜夫按行諸寨,皆列旗帐鼓吹迎送;其傑間過之,諸寨輒閉門不出。其傑恚,謂潜夫實使之,谮於馬士英。歲终,召潜夫還,以凌駉代之。潜夫亦遭外艰,歸。   徐鼒曰:特書何?嘉之也。當時多纵横才,徐孚遠、何刚諸人好抵掌談兵,顧疏阔不可用;而潜夫所陳洞合機宜,就其搘拄危疆、驅策羣寇,蓋非殷深源之虛聲、陳同甫之豪氣所可同日語矣。扼於权姦,不竟其用,惜哉!   乙巳(二十日),明在籍主事郭(考曰:亦作郜)獻珂敗闖賊於桃园。   僞將宋朝臣兵至杜勝集,舊兵部職方主事郭獻珂微服村居,召标將张成初與戰於桃园,斩朝臣(考曰:桃园未詳所在)。   徐鼒曰:功微矣,特書何?《春秋》之義,以討賊爲正也。{{nop}}<noinclude></noinclude> 9i4iqvogtu74cswnubjp0g2dib72uvj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8 104 8861799 11127196 2026-10-13T02:16:26Z Ikan 87526 + 1112719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己酉(二十四日),明中旨以吏部右侍郎张有誉爲户部尚書,大學士高弘图封還诏書;不聽。   有誉字難誉,江陰人。天啟壬戌進士,历擢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抵任,則福王立矣。内官张執中監收白粮勒费,杖毙解户;有誉疏論之,收其胥役送獄,執中稍敛。因召對,言『一年经费須千餘萬,今所入仅八百萬;惟有裁冗兵、節冗食、汰冗费,自宫中始;願聖明躬行節俭,爲天下先』。時士英锐意起大铖,而廷臣持之急,思以中旨用之,難以发端;以有誉人望也,傳旨用爲户部尚書。弘图謂:『有誉才望堪用,而中旨必不可開』。與吏科給事中章正宸封還诏書;不許。兵科陳子龍亦疏言:『計臣清端敏練,百僚所服。<noinclude></noinclude> nyw33uhhj1atx34tikzdazixa69z75i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39 104 8861800 11127197 2026-10-13T02:16:50Z Ikan 87526 + 1112719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但古制:爵人於朝,與眾共之;墨敕斜封,覆辙可盐。萬一異日有姦邪乘間、左右先容,銓司不及議、宰輔不及知,而竟以内降出之;臣等不争則幸門日開,争之則已有前例。立國之始,臣願陛下慎持之也』。亦不聽。自是中旨紛然矣。   臣鼒曰:書中旨何?惜会推之法废而幸進之門開也。然則会推之法無弊乎?明季朋党之禍,激於会推;我朝列聖之諭曰:『臺谏把持,最爲明季陋習。黜陟之权,朕自操之,諸臣不得與聞』。蓋以会推爲殷盐也。然則何以惜之?一人獨斷、羣工钦承,此聖明天子之事,非可論於中主也。是時王政不綱,姦邪在侧。会推不废。則正論猶存;中旨频行,則私門日進。上下不交,小<noinclude></noinclude> 9pyo0hifvu4msjsqcxb0rv62xtl5nmu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0 104 8861801 11127198 2026-10-13T02:17:14Z Ikan 87526 + 1112719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人道長,明之所以亡也。   庚戌(二十五日),明劉孔昭荐降賊臣錢位坤。   徐鼒曰:特書何?勳臣而參銓部之权、逆臣而污荐賢之牍,紀綱扫地至斯極矣!   辛亥(二十六日),明释安置鳳陽高墙前唐王聿键。   聿键,太祖九世孙,小字長寿。其先唐定王桱,太祖第二十三子(考曰:《南疆繹史》「唐王紀略」誤作二十二子。兹從《明史》「太祖諸子列傳」正),封於南陽。父器墭,唐世子;母毛氏。祖端王硕熿,惑於嬖妾,欲立其爱子,囚世子於承奉司。聿键時年十二歲(考曰:黃宗羲《行朝錄》、錢澄之《所知錄》俱云方三歲),亦從之讀書,識大義;處患難而意氣不挫。年二十有八,尚未請名。世子爲其弟毒死;硕熿諱之,將傳國於次子。分<noinclude></noinclude> fxye1kxb6jigeeltkx3dxou0kgwscuc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1 104 8861802 11127199 2026-10-13T02:17:32Z Ikan 87526 + 1112719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守道陳奇瑜、知府王之桂(考曰:五字据「南略」、「閩記」、《所知錄》補)入吊,謂硕熿曰:『世子薨逝不明,又不立其子;事且露,國法重,無忽也』!硕熿懼,請名立爲世孙。   崇禎五年壬申,硕熿薨,聿键嗣位,年三十一矣。选妃曾氏,諸生曾文彦女。七年甲戌,流寇入河南;南陽當其冲,城庳薄,聿键捐千金修筑。知府陳俊豪(考曰:《行朝錄》、《所知錄》俱作陳振豪)弗授工,聿键以爲言,诏逮俊豪下獄。已又援潞王例,乞增兵三千人,以陳永福爲參將领之;不許。八年冬,賊再犯南陽;聿键疏言:『臣府护衛一千二百人,近制以其半爲汴、梁班軍,給抚臣策使;惟明诏念郡城单弱,以全軍見還』!崇禎帝報之曰:『南陽番軍班直,祖制已久,朕不敢變』。時海内多故,崇禎帝思廣羅賢俊,召見宗人,遴其才,<noinclude></noinclude> s685vqzgekwtumnb8bg7mk74tmzwd4q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2 104 8861803 11127200 2026-10-13T02:17:55Z Ikan 87526 + 1112720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擢之官;发金匮書,得高皇帝制曰:『宗室子孙入爲中朝官者,得以其阶换』。於是下诏:『援祖制,郡王子孙文武堪用者,考驗授職』。禮部右侍郎陳子壮執不可;聿键历引前代故事诋之,援据经傳皆有本。子壮寻下獄。聿键好尊宗藩體统;總督卢象升過南陽,不朝,聿键劾奏之。又所建請,多與廷臣相抵牾,崇禎帝亦不之善也。九年秋八月,京師戒严,聿键率护軍勤王,又殺其兩叔;汝南道周以興(考曰:《行朝錄》作周以典)止之,不聽。至裕州,巡按御史楊绳武以聞,下旨切责。会前鋒值寇,亡其内竖二人,乃返國。部議废爲庶人,安置鳳陽高墙。押发官同知张有度欲以槛車行,聿键自裁,不殊。至鳳陽陵,奄索賄不得,用祖制墩锁法以困苦之;病幾殆,<noinclude></noinclude> mh56fgvsrmdbbhkalv43h911stfd8ik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3 104 8861804 11127201 2026-10-13T02:18:20Z Ikan 87526 + 1112720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曾妃刲股以進,始愈。時有望氣者,以高墙中有天子氣,言於淮抚路振飞;振飞假赈罪宗,入墙見聿键,心異之。   询知吏虐狀,疏請加恩罪宗;置吏無狀者石應诏於法。南都立,大赦,出高墙七十五案凡三百四十一人(考曰:本「南都甲乙紀」);聿键亦出。禮部請復王爵,不許。   徐鼒曰:特書何?爲閩中監國张本也。不曰罪宗何?明聿键之無罪也。   明候考宗室朱统■〈金类〉疏讦大學士姜曰廣。   士英、大铖必欲逐曰廣,嗾朱國弼、劉孔昭以诽谤先帝、诬蔑忠臣李國桢爲词,交章诋爲党人。時議復設厂衛,曰廣言:『缉事不除,宗社且不可知』!会苏松巡抚祁彪佳上疏力<noinclude></noinclude> cqfe5aoiodl4s8qvwup01tti0gtojy4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4 104 8861805 11127202 2026-10-13T02:19:03Z Ikan 87526 + 1112720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谏,曰廣擬旨諭之,不從;則疏争之。士英、大铖益怒。   朱统■〈金类〉者,南昌建安王府鎮國中尉,吏部候考者也。希士英旨,疏言:『曰廣定策,時怀異志』。词连史可法、张慎言、吕大器等。疏入,高弘图票擬究治。王坐内殿,召輔臣入;厉聲曰:『统■〈金类〉吾一家,何重擬也』?且责弘图疏召可法還朝爲非是。踰二日(考曰:「南略」載统■〈金类〉前疏爲七月二十六日辛亥事,後疏爲二十九日甲寅事),统■〈金类〉復疏劾(考曰:按顧炎武《聖安本紀》云:『大铖怨曰廣甚,统■〈金类〉一疏未惬意,右諭德李明睿與曰廣同邑相忌,嗾明睿參之,明睿辞。乃募建安王统□再出此疏』。又曰:『统■〈金类〉猶曰宗生不辨菽麦者耳!统□固建安王也,堂堂藩王乃爲大铖所驅,無良極矣』!据此,是再疏非统■〈金类〉上矣。然按劉士桢、袁彭年不由通政司云云,與建安王不合;且諸書亦無另一人之說。蓋炎武時避居常熟之郊,於朝事亦多得之傳聞,不盡确也)曰廣五大罪:一、引用東林死党鄭三俊、吳甡等把持朝政,以劉士桢爲通政,沮遏章奏;以<noinclude></noinclude> nxtwxchjmrwvaj8pnt6lnvf3tvdle94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5 104 8861806 11127203 2026-10-13T02:19:24Z Ikan 87526 + 1112720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王重爲文选,廣植私人。二、令楊廷麟出剧盜於獄,交联江河大侠與水陸姦弁日窥南都聲息,非謀劫遷,則謀别戴。三、庇從賊諸臣。四、纳賄。五、姦媳。請并士桢、重、廷麟及劉宗周、陳必谦、周镳、雷演祚俱置之理。劉士桢抗疏謂:『曰廣劲骨戆直,守正不阿。统■〈金类〉何人?楊波喷血;飞章越奏,不由職司。此真姦险之尤者,岂可容於聖世』!禮科袁彭年曰:『祖制中尉必具啟亲王,給批赍奏;若候考吏部,則與外吏等,應從通政司封進。今何径何窦,直達御前?宜加禁戢』。不聽(考曰:時總督袁继咸、給事中熊汝霖亦有疏。惟是汝霖疏中有「以匿帖而逐舊臣」語;按匿帖是八月十一日丙寅事、宗周去國是九月初九日甲午事,則汝霖上疏是九月無疑。继咸方在楚,亦當是九月上疏也)。   徐鼒曰:候考宗室何?疏而賤之之词也。疏賤也而參宰輔,<noinclude></noinclude> 20vc0usq9xua93r2gsvfs2s1bw4jrg8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6 104 8861807 11127204 2026-10-13T02:19:43Z Ikan 87526 + 1112720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冠履倒置、萋菲横行,至斯極矣!   壬子(二十七日),明福王诏諭羣臣。   時羣臣紛争日甚,王諭曰:『朕遭百六之運,車書間阻,方资羣策,旋軫故都;乃文武之交争,致異同之日甚。先皇帝神资獨斷,彙纳眾流;天不降康,咎岂在上?尔諸臣尚盐前車,精白乃心,匡復王室。若水火不化、戈矛转興,天下事不堪再壞,且視朕爲何如主?祖宗成憲,弗尚姑息。各宜钦承,朕言不再』。   明改正閣臣衔,以尚書兼大學士。{{nop}}<noinclude></noinclude> 4ltsraoznrdtu6osqxvzu8xp7n1e19c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7 104 8861808 11127206 2026-10-13T02:20:28Z Ikan 87526 + 1112720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南都初立,庶务草创,以大學士兼尚書,非制也。至是改正以尚書兼大學士。   明大學士高宏图請召史可法入直,不報;宏图乞休,亦不許(考曰:「繹史」「高弘图傳」曰:『士英矫旨切责,因力求去』)。   我大清摄政睿亲王多尔衮遣使致書於明督師大學士史可法(考曰:史公答書爲九月十五日,而諸書皆載此事於七月者;蓋是時南北間阻,七月遣使,至九月而始達也。「東華錄」載此爲六月事)。   摄政王聞南都立,遣南來副將韓拱薇等赍書贻可法曰:『予向在沈陽,即知燕京物望,咸推司馬。後入關破賊,得與都人士相接,識介弟於清班;曾托其手泐平安,拳致衷曲,未审何時得達?比聞道路紛紛,多謂金陵有自立者。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春秋》之義,有賊不討,則故君不得書葬、<noinclude></noinclude> grj23t11k3tq5hhjgwsac9ko366yze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8 104 8861809 11127207 2026-10-13T02:20:45Z Ikan 87526 + 1112720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新君不得書即位;所以防亂臣賊子,法至严也。闖賊李自成稱兵犯闕,荼毒君亲,中國臣民不聞加遺一矢;平西王吳三桂界在東陲,獨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義,念累世之夙好,棄近日之小嫌;爰整貔貅,驅除枭獍。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後諡號;卜葬山陵,悉如典禮。亲郡王、將軍以下,一仍故封,不加改削;勳戚文武諸臣,咸在朝列,恩禮有加。耕市不驚,秋毫無扰。方擬秋高氣爽,遣將西征;傳檄江南,连兵河朔:陳師鞠旅,戮力同心,報乃君國之仇,彰我朝廷之德!岂意南州諸君子苟安旦夕,弗审事幾;聊慕虛名,顿忘實害:予甚惑之!國家之抚定燕京,乃得之於闖賊,非取之於明國也。賊燬明朝之廟主,辱及先人;我國家不惮征<noinclude></noinclude> c4qqx5yckjl12oq2jwtt8i46lafz0h9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49 104 8861810 11127208 2026-10-13T02:22:32Z Ikan 87526 + 1112720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繕之勞,悉索弊赋,代爲雪恥。孝子仁人,當如何感恩图報?兹乃乘逆賊稽誅、王師暂息,遂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揆諸情理,岂可謂平!將以爲天堑不能飞渡,投鞭不足斷流邪?夫闖賊但爲明朝祟耳!未尝得罪於我國家也;徒以薄海同仇,特申大義。今若擁號稱尊,便是天有二日,俨爲敵國。予將简西行之锐,转斾東征;且擬释彼重誅,命爲前导。夫以中華全力,受困潢池;而欲以江左一隅兼支大國,勝负之數無待蓍龟矣!予聞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則以姑息。諸君子果識時知命,笃念故主、厚爱賢王,宜劝令削號歸藩,永綏福禄。朝廷當待以虞賓,统承禮物,带砺山河,位在諸王侯上;庶不负朝廷申義討賊、興灭继絕之<noinclude></noinclude> snda7bntxmklkohqw5qg1gsqeknz2df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0 104 8861811 11127209 2026-10-13T02:22:57Z Ikan 87526 + 1112720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初心。至南州羣彦,翩然來仪,則尔公尔侯,列爵分土,有平西王之典例在:惟執事實图利之。晚近士大夫好高树名義,而不顧國家之急;每有大事,輒同筑舍。昔宋人議論未定,兵已渡河,可爲殷鑒!先生领袖名流,主持至計;必能深維终始,岂忍随俗浮沉?取舍從违,應早审定。兵行在即,可西可東;南國安危,在此一舉。願諸君子同以討賊爲心,毋貪一身瞬息之榮而重故國無窮之禍,爲亂臣賊子所笑,予實有厚望焉!「記」有之:惟善人能受盡言。敬怖腹心,伫聞明教。江天在望,延跂爲勞。書不宣意』。   可法表上其書,劝王爲自强計。即自具答書曰:『南中向接好音,法随遣使問讯吳大將軍,未敢遽通左右;非委隆谊於草莽也,诚以大夫<noinclude></noinclude> 1rw83j6dzoas2cfmz3hpkookhj7bbix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1 104 8861812 11127210 2026-10-13T02:23:29Z Ikan 87526 + 1112721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無私交,《春秋》之義。今倥偬之际,忽奉琬琰之章,真不啻從天而降也。循讀再三,殷殷致意。若以逆賊尚稽天討,烦贵國憂,法且感且愧。懼左右不察,謂南中臣民偷安江左,竟忘君父之仇;敬爲贵國一詳陳之。我大行皇帝敬天法祖,勤政爱民,真堯、舜之主也;以庸臣誤國,致有三月十九日之事。法待罪南枢,救援莫及。師次淮上,凶問遂來;地坼天崩,山枯海泣。嗟乎!人孰無君!雖肆法於市朝以爲洩洩者之戒,亦奚足谢先皇帝於地下哉!尔時南中臣民,哀恸如丧考妣,無不拊膺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凶仇;而二、三老臣,謂國破君亡,宗社爲重,相與迎立今上,以系中外之心。今上非他,神宗之孙、光宗猶子,而大行皇帝之兄也;名<noinclude></noinclude> 1fx6dvqwkessyq0pwksnczou9swcc4y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2 104 8861813 11127211 2026-10-13T02:23:48Z Ikan 87526 + 1112721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正言順,天與人歸。五月朔日駕臨南都,萬姓夹道欢呼,聲聞數里。羣臣劝進,今上悲不自勝;让再让三,仅允監國。迨臣民伏闕屢請,始以十五日正位南都。從前鳳集河清,瑞應非一。即告廟之日,紫氣如蓋,祝文升霄;萬目共瞻,欣傳盛事。大江涌出枬梓數十萬章助修宫殿,岂非天意也哉?越數日,遂命法視師江北,刻日西征。忽傳我大將軍吳三桂借兵贵國破走逆賊,爲我先皇帝发丧成禮,扫清宫闕,抚輯羣黎;且罷薙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舉动,振古铄今;凡爲大明臣子,無不長跪北向、顶禮加額,岂但如明諭所云「感恩图報」已乎!谨於八月繕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连兵西討。是以王師既发,復次江、淮。乃辱明诲,<noinclude></noinclude> 0prkpyut1kje9v8vcpkpjx773i3rkn5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3 104 8861814 11127212 2026-10-13T02:24:06Z Ikan 87526 + 1112721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引《春秋》大義來相詰责,善哉言乎!然此爲列國君薨、世子應立、有賊未討、不忍死其君者立說耳!若夫天下共主身殉社稷,青宫皇子惨變非常,而猶拘牽不即位之文、坐昧大一统之義,中原鼎沸,仓卒出師,將何以維系人心、號召忠義?紫陽《綱目》,踵事《春秋》。其間特書,如莽移漢鼎,光武中興;丕废山陽,昭烈践祚;怀、愍亡國,晉元嗣基;徽、钦蒙尘,宋高缵统:是皆於國仇未翦之日,亟正位號:《綱目》未尝斥爲自立,率以正统予之。甚至如元宗幸蜀,太子即位灵武,議者疵之;亦未尝不許以行权,幸其光復舊物也。本朝傳世十六,正统相承,自治冠带之族继絕存亡,仁風遐被。贵國昔在先朝,夙膺封號;後以小人构衅,致啟兵端。先帝深痛<noinclude></noinclude> d6yl3mgt0ry9r1dhdr6vkxnnhgj3t0t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4 104 8861815 11127213 2026-10-13T02:24:32Z Ikan 87526 + 1112721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疾之,旋加誅僇;此殿下之所知也。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復著於《春秋》矣!若乘我國運中微,一旦視同割据,转欲移師東下,而以前导命元凶,義利兼收、恩仇倏忽,奖亂賊而長寇仇:此不惟孤本朝借力復仇之心,亦甚违殿下仗義扶危之初志矣。昔契丹和宋,止歲输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其土地。况贵國笃念世好,兵以義动;萬代瞻仰,在此一舉。若乃乘我蒙難,棄好崇仇,规此幅员,爲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终,爲賊人所竊笑也!贵國岂其然乎?往者先帝軫念潢池,不忍盡戮;剿抚互用,贻誤至今。今上天纵英武,刻刻以復仇爲念。廟堂之上,和衷體國;介冑之士,飲泣枕戈;忠義兵民,願爲國死。竊以天亡逆闖,<noinclude></noinclude> gc1ndkqkymhf75os3t88lxc7a8q4ad0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5 104 8861816 11127214 2026-10-13T02:25:22Z Ikan 87526 + 1112721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當不越於斯時矣!語曰:「树德务滋,除恶务盡」。今逆賊未伏天誅,谍知卷土西秦,方图報復;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國除恶未盡之憂。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師進討,問罪秦中:共枭逆賊之頭,以洩敷天之忿。則贵國義問,照耀千秋;本朝图報,惟力是視。從此兩國世通盟好,傳之無窮,不亦休乎!至於牛耳之盟,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盘盂從事矣。法北望陵廟,無涕可挥;身陷大戮,罪應萬死。所以不即從先帝於地下者,實爲社稷之故。「傳」曰:「竭股肱之力,继之以忠贞」。法處今日,鞠躬致命,克盡臣節而已。即日奖率三軍,長驅渡河,以窮狐兔之窟;光復神州,以報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贵國即有他命,弗<noinclude></noinclude> 3740xbgx2rccav3bat4q30610s7lfne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6 104 8861817 11127215 2026-10-13T02:25:56Z Ikan 87526 + 1112721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敢與聞,惟殿下實昭盐之』(考曰:史公答書原札尚存内閣,書用紅帖寫,皮面寫「啟」字,蓋印曰「督師輔臣之印」。每页四行寫,连■〈木臺〉頭共二十字一行。列衔云「大明國督師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史可法顿首谨啟大清國摄政王殿下」,書尾署云:「弘光甲申九月十五日」。又「南略」云:『桐城何亮工爲史公幕賓,此書乃其手筆』)!   臣鼒伏讀純廟之諭曰:『幼年即羡聞我摄政睿亲王致書明臣史可法事,而未見其文。昨輯宗室王公功绩表傳,乃得讀其文;所爲揭大義而示正理,引《春秋》之法斥偏安之非,旨正词严,心實嘉之。而所云可法遣人報書,語多不屈,固未尝載其書語也。夫可法明臣也,其不屈正也;不載其語,不有失忠臣之心乎?且其語不載,則後世之人將不知其何所謂,必有疑恶其語而去之者;是大不可也。因命儒臣物色之書市及藏書家,則亦不可得;復命索<noinclude></noinclude> kp50v63vah5x5g1uhrw58ifct4wny8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7 104 8861818 11127216 2026-10-13T02:26:15Z Ikan 87526 + 1112721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之於内閣冊庫,乃始得焉。卒讀一再,惜可法之孤忠,叹福王之不慧;有如此臣而不能信用,使权姦掣其肘而卒至沦亡也!福王即信用可法,其能守長江而爲南宋之偏安與否,猶未可知;而况燕雀處堂,無深謀遠虑!使兵顿餉竭,忠臣流涕顿足而叹無能爲力,惟有一死以報國;是不大可哀乎!且可法書語,初無诟谇不经之言;雖心折於睿王,而不得不强词以辨,亦仍明臣尊明之義也。餘以爲不必諱,亦不可諱,故書其事於右;而可法之書,并命附錄於後焉』。   明太僕寺少卿萬元吉奏大清兵南征。   元吉奏:『平西王吳三桂牌至濟寧,稱奉<noinclude></noinclude> 727mn5evyngwxk5cxgbdgm31qriaw7b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8 104 8861819 11127217 2026-10-13T02:26:52Z Ikan 87526 + 1112721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大清摄政王旨』云云。執政謂:『款使已行』,不以爲意。   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丁巳(初二日),明福王亲祀孔子。   明命光禄寺少卿沈廷揚馈吳三桂軍;廷揚疏止之,不許。   廷揚字季明,崇明人;爲人多智,好談经濟。崇禎中,由國子生爲中書舍人。議復海運,稱旨,命赴淮安专督海運事宜,加光禄寺少卿。南都立,命以原官督餉,馈江北諸軍。疏言:『臣历年海運,有舟百艘皆高大完好,中可容兵三百人;水手亦皆熟知水道,便捷善斗。今海運已停,如招集水師,加以简練,則二萬人之眾足成一軍,亦長江之衛也』。疏上,不報。巳,廷臣有請中海道出師北伐者;叹曰:『诚使是策得行,<noinclude></noinclude> q4y52p0scri9v8jm80exjasefhxaih5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59 104 8861820 11127218 2026-10-13T02:28:13Z Ikan 87526 + 1112721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願爲前軍』!已而不行。命運米十萬餉三桂軍,廷揚以道梗不可行,祈止之;不許。   明罷偏沆巡抚。以楊鹗爲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總督川、湖、云、贵、廣西軍务。   明加閣臣衔。   史可法少保兼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高弘图太子少師文渊閣大學士、姜曰廣太子少保文渊閣大學士、馬士英太子太師武英殿大學士、王铎太子少保文渊閣大學士;各予荫有差。   徐鼒曰:是舉也,或曰加翊戴新恩(考曰:本「南都甲乙紀」)、或曰以太后至(考曰:本「繹史」「姜曰廣傳」),均之滥也,故略之。{{nop}}<noinclude></noinclude> 43xzpnkahldep6aucmmcfaqpthn3aas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0 104 8861821 11127219 2026-10-13T02:28:41Z Ikan 87526 + 1112721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明以賀世寿爲户部尚書,總督仓场。   壬戌(初七日),明復東厂;降禮科給事中袁彭年爲浙江按察使照磨。   彭年,公安人,崇禎甲戌進士。疏言:『高皇帝時不聞有厂,相傳文皇帝十八年始立東厂,命内臣主之,此不見正史;惟大學士萬安行之,亦不聞特以缉事著。嗣後一盛於成化,然西厂汪直踰年輒罷、東厂尚铭有罪輒斥。再盛於正德,邱聚、谷大用相继用事,逆瑾扇虐,天下骚然。三盛於天啟,逆魏之禍,幾危社稷,近事之明鑒也。自此而外,列聖無聞。夫即厂衛之興废,而世運之治亂因之。顷先帝亦尝任厂衛缉访矣,乃當世决無不營而得之官、中外亦有不胫而走之賄。故逃网之方即從密网之地而布,姦僞之事又资<noinclude></noinclude> m8ot172ssqe326d3tyo5jk7tmer605i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1 104 8861822 11127220 2026-10-13T02:29:04Z Ikan 87526 + 1112722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发姦之人以行。始猶帕仪交际,爲人情所有之常;後乃赃賄萬千,成积重莫返之势。岂非以奥援之途愈秘而专、傳送之關愈曲而费乎?究竟刁風所煽,官長不能行法於胥吏、徒隸可以迫胁其長上,不可不革也』。疏入,王责其狂悖沽名,降三級調外(考曰:《甲乙紀》載八月二十九日甲申禮科袁彭年奏江陵舉人陳萬策、李開先不受僞檄事。岂彭年被谪後又留用邪?抑彭年早奏聞,至二十九日始下部邪?俟考)。   徐鼒曰:曰降某官爲某官何?明不當降以嘉之也。無行如彭年,猶足嘉乎?君子有不善而諱之,則或以君子小恶爲無伤;小人有善而沒之,則或以小人爲善爲無益。君子不懼於失足,而小人無望於蓋愆;無惑乎,爲善者之少而爲不善者之多矣!随事見褒贬而無所假借於其間,所以明<noinclude></noinclude> 0d2crarq9yzfifqsjl6jhb15sjgyell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2 104 8861823 11127221 2026-10-13T02:29:25Z Ikan 87526 + 1112722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是非之公而大劝惩之義也。   明起前蓟督丁魁楚巡抚承德、襄陽等處。   魁楚,河南永城人,以失機遣戍;崇禎戊寅(,纳餉援例得歸。總兵劉超之叛也,劫魁楚與眾绅爲疏讼冤,魁楚計款之。超平,敘功復職。至是会推總制,乃起用。   徐鼒曰:何以書?爲閩事张本也。不備書官何?削之也。   獻賊陷明资陽縣,知縣賀允选不屈死。   允选,丹陽舉人,被執不屈;賊處之别營,至乙酉(一六四五)冬被殺,十七口俱死(考曰:按《綏寇紀略》:『賊騎兵自资陽破成都』。是破资陽在成都前也)。   徐鼒曰:不屈死何?历二年而不屈,是所謂從容就義者欤!不日何?闕疑也。{{nop}}<noinclude></noinclude> eq9nb8lzpa3pwweggoxo3dlf414palj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3 104 8861824 11127222 2026-10-13T02:29:42Z Ikan 87526 + 1112722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甲子(初九日),獻賊陷明成都,蜀王至澍、太平王至渌、巡抚龍文光、升巡抚前巡按劉之勃等死之。   賊自重慶趋成都,州縣望風瓦解。蜀王謀遷於滇,巡按劉之勃力持不可;内江王至沂與之勃争,王乃以六月十三日成行。守門卒汹汹亂,辎重有被掠者,乃止。   之勃請王出貲募士殺賊,王以祖制不典兵爲辞;城中一日數驚,火药局灾,雷震王寝殿,大雨雹。王懼,方出财招募,三日無應之者。七月,新抚龍文光、總兵劉佳允率兵三千從川北來,謀設守,而王宗、大姓逸去者半。八月之五日,賊騎兵自资陽、水兵自洪雅、新津薄城下。佳允出戰,敗還。文光見濠涸,急遣郫縣主簿赵嘉炜决灌縣堰水以益之。初九日,大雷电,<noinclude></noinclude> bzqxuce8m7ahfr6zwnp9ylfjlxeh01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4 104 8861825 11127223 2026-10-13T02:30:18Z Ikan 87526 + 1112722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雨如注,守陴者不能立;賊火攻如取重慶法,西北陬錦江楼崩,木石飞空,賊蜂擁入。不踰時灌縣水至,而城已陷矣。王與其弟太平王至渌、妃邱氏、宫人素馨等投井死。文光,馬平人;天啟壬戌進士,历官川北參政,擢右佥都御史,代陳士奇巡抚四川。賊已逼成都,文光自順慶馳赴之;城陷,投浣花溪死(考曰:《明史》云:『戮於濯錦桥』)。之勃,寶鸡進士,賊以同鄉欲用之;之勃骂不屈,賊縛於端禮門外,攒矢射之。之勃厉聲曰:『寧多剐一刀,少殺一百姓』。賊磔其尸。   同時文臣殉難者:按察副使张继孟、兵備副使陳其赤、佥事张孔教、升建昌兵備佥事劉士斗、同知方堯相、華陽知縣沈云祚、成都知縣吳继善、蜀府長史鄭安民、郫縣主簿赵嘉炜、教授何某等<noinclude></noinclude> hgxi6jvxxli20cj6csegljqur0id25o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5 104 8861826 11127224 2026-10-13T02:30:42Z Ikan 87526 + 1112722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十一人。继孟,扶風進士,以御史論事忤旨,出爲知府;進副使,分巡川西。被執,幽之大慈寺。獻忠之僭號也,欲用之,不屈,被殺;妻贾氏從死。其赤,崇仁進士,以吏能擢副使,辖成都;投百花潭死。孔教,会稽舉人;不屈死。子以衡,匿不告其母孔氏;孔知之,刀斷其喉死(考曰:《明史》云:『以衡奉母南窜,孔教死,匿不使知。踰年,孔詣以衡書室,見副使周夢尹請恤典疏;痛絕,骂以衡曰:「父死二年,我尚偷生,使我無颜見汝父地下」。遂取刀斷喉死』)。士斗,番禺進士、成都推官,之勃荐升建昌兵備。賊逼,之勃促之行;士斗曰:『安危死生同此耳』!方之勃與賊語,士斗呼曰:『此賊也,公不可屈』!獻忠命捽以上,反顧之勃,語如前;遂阖門被殺。堯相,黃冈人,與之勃請餉於蜀王,不應;遂投王府河,以拯起被執,遇害於萬里桥。云祚,太仓進士;賊破夔州,<noinclude></noinclude> 6anzmeykshmz2vowsmslccz1mn7qxo8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6 104 8861827 11127225 2026-10-13T02:31:12Z Ikan 87526 + 1112722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云祚走謁蜀王,陳守御策,不見用。與之勃、士斗俱幽於大慈寺,絕粒半月不死。賊馈之食,云祚躍起大骂曰:『我欲食賊肉,岂食粟邪』!遂同遇害(考曰:「蜀碧」云:『云祚有幼子荀蔚,友人匿之山中,越二十年始歸』)。继善,亦太仓進士;服阕,補成都令,上書於蜀王累數百言(考曰:继善書載在「蜀碧」。其词曰:『高皇帝眾建藩輔,碁置绣錯;數年以來,踣命亡氏,失其國家。此數王者,非真有敗德失道見絕於天也;直以擁富贵之貲、狃便安之計,爲賊所利而不思自全:此非殿下前車之盐乎?今楚氛日恶、秦關失守,曹、闖、姚、黃陸梁左右,殿下付之悠悠而不恤。夫全蜀之险在邊不在腹,若設重戍於夔門、剑閣,诚足自固;否則黃牛、白帝亦屬夷庚,黑水、陽平更多岐径。乃欲坐守門庭謂爲設险,不可解者一也。往者蔺茜扑灭、獻賊逃遁,隻以蔺兵力有亏、獻地利不習;今日荆、襄撤其藩篱,秦、陇寒其唇齒,揣量賊情,益無顧忌。而欲援引前事,冀幸將來,不可解者二也。至於錦城之固不及秦關,白水之险岂踰湘、漢,此可恃無虞,彼何爲而失守?且城如孤注,救援先窮;時及严冬,長驅尤易。累卵不足喻其危、厝火不足明其急,而猶事洩洩以幸苟免,不可解者三也。爲殿下計,宜召<noinclude></noinclude> almqj3kdhzjhh2wh9d8e1cwzc3jc93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7 104 8861828 11127226 2026-10-13T02:31:36Z Ikan 87526 + 1112722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境内各官谘诹謀議,发帑金以赡戍卒、散朽粟以慰饑民,出明禁以絕厮養苍頭、蠲积逋以免流离沟瘠,募民兵以守隘、結彝目以资援;政教内修,聲势外振,則可易危爲安、转禍爲福。苟或不然,蜀事诚莫知所终,竊爲殿下危之』!王不能用)。城破,一家三十六人同遇害;或曰降賊被殺(考曰:继善之死,見吳偉業「文集」及「蜀碧」;而顧炎武《聖安本紀》注、毛奇龄「赵少府墓志铭」謂继善未死。他書亦有謂继善降賊者,存之以俟考)。安民不屈死(考曰:安民見《明史》「张继孟傳」、「蜀碧」)。嘉炜,山陰人;决堰還,遇賊射之,投水死(考曰:「蜀碧」云:『嘉炜子慶骐,自浙走萬里求父尸不得。遇堰夫告以死處爲三渡口,招魂葬焉』。又毛奇龄「赵少府墓志铭」略同)。何教授者,失其名;坐明倫堂上,夫婦自缢死(考曰:本「蜀碧」)。武臣之最著者:劉佳允,川北進士;偕文光赴浣花池死。同死者總兵张奏功、世袭指挥馬震、张卜昌、羅大爵、劉鎮藩、阮士奇、參將徐蛟、都司佥書李之珍:或陷陣死、或巷戰死(考曰:諸書皆云出戰者劉佳允。惟《明史稾》則云:『總兵劉鎮藩出戰而敗,赴水死<noinclude></noinclude> t89az7hulzvg31day6dsja1lnuwa7zc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8 104 8861829 11127227 2026-10-13T02:32:41Z Ikan 87526 + 1112722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之』。不言佳允,岂佳允又名鎮藩欤?按「蜀碧」則确是二人。并志之,以俟考焉)。給事中吳宇英、工部主事蔡如蕙聞蜀藩殉難,死。順天府治中莊祖诏同弟致仕按察司祖诰同骂賊死。大理寺正王秉干驅合家投井死。宣化府同知王履亨被執,投江死。東流知縣干曰贞以砖毙一賊死:皆致仕在籍者也。父子同死者二人:明经赵鴻偉及子進士昱、明经邱之坊及子庠生祖福,皆以賊召不應死。夫妻同死者二人:内江张於廉,致仕彭澤知縣也,與妻锺氏同骂賊死;安縣監生李资生,宣大總督鑒之子也,與妻董氏并自缢死。賊大搜藩宗,朱氏兄弟某者投水死;妻李氏姊妹而娣姒也,联袂投江死。諸生王某之妻熊氏骂賊死。又有聞蜀藩殉難死者,則郫縣舉人江腾龍。不<noinclude></noinclude> glez2xtaasvchogsvcbigp4u61ukbz6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69 104 8861830 11127228 2026-10-13T02:33:11Z Ikan 87526 + 1112722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應賊召死者,則諸生劉继皋、费经世、劉宏芳,皆其姓名可考者也(考曰:本「蜀碧」)。   是役也,獻忠將盡屠蜀人。僞平東將軍孙可望流涕谏曰:『王转戰十年,所過屠灭,無尺寸之地以守,非將士相從意也。今出萬死争斯土,庶幾爲王成霸業耳!若又屠其眾,某等何用生爲?請王手中剑,刎颈先百姓死矣』!獻忠乃止。士民争門,阻於城闉不得出,驅之至中园;中园者,先主練兵處也。獻忠列其兵爲甬道,阅民而過之;壮婦少男皆入其營中,父子夫婦相失散,巷市搜牢一空焉(考曰:《明史稾》曰:『賊將戮人,忽有龍尾下垂;賊以爲瑞,遂停刑』)。   徐鼒曰:尝聞明高皇諸子蜀獻王好學,高皇呼爲蜀秀才,选名儒侍講幄,购藏图書甚富;而世傳獻王得鴻寶之書<noinclude></noinclude> p9qmmpjknqhwrrfi0npdnznl094e083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0 104 8861831 11127229 2026-10-13T02:33:27Z Ikan 87526 + 1112722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於内府,子孙善黃白治化,然皆积不用。恃其都爲天险,無復遠虑。以祖宗之制不典兵、不與民事,故請餉弗聽、請召募弗聽。夫蜀自甲戌、乙亥之間,賊兵蹂躏者再。亂之初生,既無曲突徙薪之智;死其將至,又無臨渴掘井之謀。火已燃眉,珠猶剖腹,此與福、楚諸藩顽愚一辙,亦可伤矣!自監司以下何以不書?不可勝書;則以大员冠之,亦書大學士范景文等死之之例也。   獻賊陷明崇慶,知州王励精死之。   励精,蒲城人。成都既陷,州人聞風先避;其僕劝之去,励精不可。具朝服北面拜,復西向如禮,從容於甬壁書「孔曰成仁」數語。登楼以利刃縛柱,贮火药楼下。倏報賊騎渡江,纵<noinclude></noinclude> cqw0wzonwaq6m9bitb76gjlkn7p8ue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1 104 8861832 11127230 2026-10-13T02:33:53Z Ikan 87526 + 1112723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火焚楼,觸刃贯胸死。所書字風雨不灭。後二十餘年,州人建祠祀之。祀畢,壁即颓;遠近叹異。   獻賊陷明新津、漢州。   新津拔貢王源,長邑人也;爲賊所執,與妻徐氏并不屈死。有袁氏者,諸生蓝灿妻也;灿死於賊,袁氏聞而自缢。漢州江某妻陶氏,被執不辱,偕其子婦张氏骂賊死。又有张氏婦者,聞賊逼,自纫其衣投井死;數日出其尸,颜色如生。   獻賊陷明彭縣、什邡。   賊將孙可望略彭縣,諸生祝丕傳负母逃;賊追及,求以身代母,不許;遂大骂同死。劉昌祚亦諸生,被執不屈死。魯城隍者,失其名,城隍其绰號也。被執至成都,大骂;割其舌,噀<noinclude></noinclude> ct97c263f5b4as9zlo571my8qlb56vm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2 104 8861833 11127231 2026-10-13T02:34:16Z Ikan 87526 + 1112723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血復骂;賊寸磔死。業医徐復端者,赴水死。其子女死者:劉姓妻黃氏,死於雷打廟;赵姓妻官氏,先缢死其數女而後自缢;什邡顧姓妻贾氏,焚其室,偕子婦某氏缢死火中。   獻賊陷明绵州。   時關南道劉宇揚妻李氏、侍郎劉宇烈妻张氏、大學士劉宇亮妻宋氏避西山白崖沟,賊將劉文秀访得之。三氏相謂曰:『吾姑昔日涪水遇盜,懼辱投水死;吾輩受污,何以見姑於泉下』!同缢死。宇亮子裔盛,受僞官;妻王氏曰:『汝可作賊官,吾不能作賊妻也』。亦缢死。   獻賊陷明绵竹,義民楊國柱戰死。   國柱,貢生可賢子也。先是,崇禎庚辰,獻賊犯绵竹,获可賢,<noinclude></noinclude> 3dek1aay9kidq4hd2ih7slje7cl98tq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3 104 8861834 11127232 2026-10-13T02:35:03Z Ikan 87526 + 1112723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挟之曰:『汝子國柱守城,召之降則免』。可賢佯許。臨城語其子曰:『賊不满千,汝第坚守,勿以我爲念』。賊殺之。至是城陷,國柱率士民數萬巷戰,力竭骂賊死。典史卜大经偕其僕自缢死。邑民黃守學,以孝聞。賊圍城,母柳氏自缢死;守學殓畢,亦缢死。諸生陶修吉同妻庞氏被縛,中途投崖死。顧生妻留氏,抱幼女投井死。文姓妻刁氏,有美色,賊逼之;骂愈厉,支解死。楊生妻萧氏、王姓妻袁氏,俱拒賊死。   獻賊陷明仁寿,知縣劉三策、舉人贾锺斗、生员劉士恺、龍明新戰死。   三策,饒州舉人。賊至,誓死守;每謂人曰:『事迫矣!吾惟有「不动心」三字耳』!锺斗、士恺、明新先後起兵拒賊;城陷,與三策<noinclude></noinclude> 5wrhl6s40dw6674l82qtmgt1gfrar5e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4 104 8861835 11127233 2026-10-13T02:36:44Z Ikan 87526 + 1112723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俱死之。士女同死者:貢生顧鼎铉、諸生陳素、陳應新、左灼及灼妻闵氏。又有辜氏女者,及笄未嫁,自刎死(或曰三策死於十三年,是時死者爲顧绳诒)。   明井研義民雷應奇起兵拒獻賊;不克,死之。   應奇素负侠氣。賊至,曰:『奈何郡縣無一殺賊者』?糾義勇拒於高境關。追至桑园,力殺數賊死焉。   徐鼒曰:曰戰死、曰不克死之何?嘉其不徒死也。在野草莽之臣,無必死之義也。虎狼孔迫,鸡犬皆驚,强者走险,弱者引决;非必皆西山之恥周粟、東海之奋秦帝也。其人與事,爲鄉党所耳熟者,學士聞而志之;而窮檐蔀屋之骈死無可考者,可勝數哉?有事可紀則别白書之,亦能執干戈以<noinclude></noinclude> qqqtnxyg3u591w3jn7byo0tv81tvo42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5 104 8861836 11127234 2026-10-13T02:37:03Z Ikan 87526 + 1112723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衛社稷,則不殇之義也。   獻賊陷明汶川(考曰:「蜀碧」作汝川縣。按《明史》,四川無汝川縣;汝川乃汶川之譌)。   邑歲貢高仲选偕其子女投江死。   徐鼒曰:自陷崇慶以下,悉不日何?無可考也;則以事类書之。   戊辰(十三日),明太后鄒氏至自河南。   太后至自河南,命灵璧侯湯國祚告於南郊,輔臣高弘图、姜曰廣迎於郊外。次日,諭户、兵、工三部搜括以備賞賜,御用監請一應器物并宫殿陳設金玉值數十萬兩。於是工部尚書何應瑞、侍郎高倬疏請節省;不聽。寻命修西宫之西园爲皇太后宫,封太后弟鄒存義爲大興伯。{{nop}}<noinclude></noinclude> porgbhdo31va4jj9pvvai7gg9xosvw2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6 104 8861837 11127235 2026-10-13T02:37:51Z Ikan 87526 + 1112723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明起前兵部右侍郎樊一蘅總督川、陝軍务。   一蘅字君带,宜賓人。萬曆己未進士,以知縣入爲吏部郎中;崇禎三年,遷榆林兵備參議。流賊多榆林人,又久荒,饑民益相挺爲盜。一蘅抚创殘、修戎備,討斩申在庭、馬丙贵,平不沾泥,累遷右參政,分巡關南。總兵曹文诏敗殁,羣賊迫西安;總督洪承畴令一蘅監左光先等軍,连破賊,又屢挫賊於漢中。十二年,擢佥都御史,代鄭崇俭巡抚寧夏;被劾罷歸。十六年冬,用荐起兵部右侍郎,總督川陝軍务;道阻命不達;至是復申前命。   明起戍籍越其傑(亦作傑)巡抚河南,兼辖颍、亳二州軍务。   時馬士英借危疆爲名,欲起阮大铖爲河南巡抚,廷臣持<noinclude></noinclude> rzh4na4rgccf6gz3ykdrgrcj7c4xrwc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7 104 8861838 11127236 2026-10-13T02:38:29Z Ikan 87526 + 1112723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不可;乃用其傑。其傑,贵州舉人;崇禎時,历官按察司佥事。以貪遣戍,闲居金陵。士英之妹夫也,故有是命。   明命吏部察才品堪用者,发督抚軍前補地方官。   史可法疏曰:『國家設四藩於江北,非爲江左偏安計也;將欲立定根基、養成氣力,北則爲恢復神京之計、西則爲澄清關陝之图,一舉而遂歸全盛耳。聖明在上、忠義在人,君父之仇恥特深,海宇之羣心竞奋;乘時大舉,扫盪可期。所虑者兵戈扰攘之中,不復有百姓耳!無百姓,何利於有疆土?故此時择吏不缓於择將,而救亂莫先於救民;所謂得一賢守如得勝兵萬人、得一賢令如得勝兵三千人,正今日之謂也。前此北都未破,求牧方殷;非不有破格之升除,<noinclude></noinclude> hh7wwlh993u35ens1s28yjeuhcbn2wm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8 104 8861839 11127237 2026-10-13T02:38:42Z Ikan 87526 + 1112723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何曾收得人之實效!地有難易、缺有炎冷,兵荒破殘之区,卒舉而授之庸人,此岂白面書生所能勝任?目今人才告乏,東南缺员,安能復填西北之缺?則銓选法窮,安得不改爲征辟?往時保舉多系慕膻,故捷足蝇營,真才裹足。今西北則危地也,危則人人思避;而真從君父起念者,乃始投袂相從。宜令抚、按、司、道及九卿、科、道各舉才胆過人堪拯危亂者一人,赴臣軍前效用,酌補守令缺员。二年考满,平升善地;三年考选,优擢京曹。有靖亂恢疆功能殊異者,立以節钺京堂,用示酬劝。再如江北、山東、河南一带,有能保护地方爲民推服者,即系桑梓之邦,亦可权宜径用。總求天恩破格,假臣便宜,决不敢滥用匪人,自誤進取也』。王<noinclude></noinclude> h3cablejm60bm62scszfpavmc1g0xar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79 104 8861840 11127238 2026-10-13T02:39:03Z Ikan 87526 + 1112723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命吏部察废员及舉貢監生才品堪用、願效力危疆者,咨发督抚軍前,以補地方缺官(考曰:本「南都甲乙紀」)。   明中旨以张捷爲吏部左侍郎;吏科給事中章正宸争之,不聽。   捷,丹陽進士,以知縣入爲御史。崇禎時,坐事除名赎徒。南都立,劉澤清首荐捷,馬士英继之。廷議多持不可,以魏國公徐宏基荐,遂内傳起故官。給事中章正宸以内批非制,争之。得旨:『前解學龍荐叶廷秀亦径批升,何以寂無一言』(考曰:本「南都甲乙紀」。又《明季遺聞》云:『以兵部侍郎解學龍荐,内批原任户部主事叶廷秀爲都察院堂官』)?   徐鼒曰:叶廷秀之内批不争固已,张有誉之内批不尝争之乎?總之,有张捷、阮大铖之内批,而姑以有誉、廷秀尝之<noinclude></noinclude> nyxmmm4e8e1kgxxj6y7sw30n57i23p3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0 104 8861841 11127239 2026-10-13T02:39:19Z Ikan 87526 + 1112723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也。陳子龍之言曰:『争之,則已有前例』。是士英所以箝眾口夫!   丙子(二十一日),明逮禮部员外郎周镳、山東按察司佥事雷演祚下獄。   镳字仲驭,號鹿溪,金坛人。父泰時,云南布政使。镳舉鄉試第一,崇禎戊辰進士;官禮部主事,抗疏論不當宠任内官,罷斥言官。崇禎帝怒,斥爲民;自是知名。镳伯父尚書應秋、叔父御史維持以党附魏阉,列逆案;镳深恥之。通籍後,即交東林,矫矫树名節。阮大铖之废居金陵也,镳與諸名士爲「留都防亂揭帖」逐之。大铖懼,而匿身牛首山。或謂大铖曰:『周镳之名以诟公而重;諸名士之党又以诟公者媚镳』。於是大铖怨镳刺骨。镳從弟锺與镳以才相忌,各招致門<noinclude></noinclude> hkq8n665i3jeaulat8t97wl6yt69143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1 104 8861842 11127240 2026-10-13T02:39:43Z Ikan 87526 + 1112724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徒,立門户;兩家弟子遇於涂,不交一揖。锺既降賊,镳門人徐時霖等益被以恶名。南都之議立君也,吕大器、姜曰廣主潞王,镳與雷演祚往來游說;故馬、阮欲以此致二人於死。   演祚字介公,太湖人也;崇禎庚午舉於鄉。崇禎帝思破格用人,命舉貢悉就銓用,凡二百六十三人,時號「庚辰特用」;演祚得刑部主事。踰年,擢武德兵備佥事。劾督師范志完纵兵淫掠、折餉行賄;召入朝,與志完面质於中左門。演祚因言周延儒招权及其幕客董廷獻通賄狀,廷儒由是被放。志完誅,而令演祚回任。演祚初觊得總憲,故極意攻击;及是頗沮丧,廷臣遂以是忌之。演祚,曰廣之門人也;士英欲逐曰廣,乃令朱统■〈金类〉诬劾之,而指镳、演祚爲曰廣私<noinclude></noinclude> e3e475kh9c8bgaitaegp1ccim1g7dke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2 104 8861843 11127241 2026-10-13T02:40:05Z Ikan 87526 + 1112724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党。士英亦劾周锺從逆,牽连及镳。於是镳與演祚及锺等俱逮治。镳之叔父維持與镳弟前萧山知縣銓奏言:『家門不幸,镳、锺兄弟成隙,镳私刻「燕中紀事」、「國變錄」諸書,僞撰「劝進表」、「下江南策」以诬锺;且镳於陛下登極,首倡異謀。是锺罪止一身,镳實罪在社稷也』。獄急,镳屬御史陳丹衷致書币求解於士英,爲逻者所获,丹衷坐谪。御史羅萬爵上疏痛诋镳,且遍诋東林。明年三月,誅妖僧大悲;御史王懩因言:『斩百大悲,不如斩周镳、雷演祚。二人者,妖所由興也。夫真主既出,海内帖然;乃今日冒稱皇子、明日冒稱皇后,希踵王郎故智。實由二人譏讪新政、造谤宫闱,故譌言繁興。若不立斩二人,恐鱼腹藏書、狐號丛野,乘間竊发』。阮大<noinclude></noinclude> 0wrwdc2unyab7kalp48qgv8yzg2nb48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3 104 8861844 11127242 2026-10-13T02:40:46Z Ikan 87526 + 1112724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铖亦曰:『陛下龍飞之初,可爲寒心:曰廣尚不敢爲贾充,而演祚公然欲爲成濟。宜立正西市』。会左兵犯闕,檄中有构陷镳、演祚語;士英、大铖益怒,謂二人實召左兵,趣賜自盡。乃各作家書,又互書「先帝遺臣」於腹,投缳死。遺命勿葬,如伍子胥抉目事,置棺雨花臺侧;未浃月而南都破矣。   徐鼒曰:特書何?伤之也。镳矫矫树名節,而兄弟相殘賊;演祚冀以攻讦获光宠:皆未爲聞道者矣,何伤乎尔?是時馬、阮欲以党禍殺清流,校尉四出,善类一空,馴致老成挂冠;晉陽興甲,仓皇泥馬、荆棘铜驼。人之云亡,邦國殄矣!同時逮者有周锺、项煜,光時亨、武愫,何以不書?誅所當誅,常刑也(考曰:「繹史」云:『司寇高公倬擒锺至,開新竹篦對眾杖之數十,斩於市』。「南略」云:『锺殺於大中桥,臨行謂眾曰:「殺我<noinclude></noinclude> 98io5d7z4ljku1eh0mmr1sbmzescazp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4 104 8861845 11127243 2026-10-13T02:41:02Z Ikan 87526 + 1112724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天下遂太平乎」?時年四十四』。又《談往》云:『项煜出獄走慈溪;慈溪素恶之,沉諸河』)。   明赠吳三桂父勷遼國公、母祖氏遼國夫人。   劉澤清請褒封吳勷,使三桂衔恩。劉孔昭奏:『三桂父子效忠,宜加殊禮』。時舉朝皆知三桂無心故國,而姦党故欲崇之。   徐鼒曰:特書何?譏謬也。   明命王永吉戴罪總督山東軍务。   從高弘图、何應瑞請也。   庚辰(二十五日),明选淑女及内官。   先是,八月丁巳(初二日),給事中陳子龍奏言:『中使四出搜采,有女之家黃纸帖額,闾井骚然;明旨未经有司,殊非法紀。又收<noinclude></noinclude> 07rvnxn3cb9nwaozm1voeyoli3xb0it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5 104 8861846 11127244 2026-10-13T02:41:25Z Ikan 87526 + 1112724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选内员,虑市井無赖自宫希進;先朝若瑾若賢,皆壮而自宫者也』。御史朱國昌亦言:『历选宫嫔,必巡司州縣開報;今未見官示,棍徒擅入人家』。乃命禁譌傳棍徒诈骗。二十五日庚辰,忽傳皇太后懿旨遴选中宫。寻命选淑女於杭州。内官田成、李國輔分路廣选,隱匿者邻人连坐;民間大扰,昼夜嫁娶,貧富、良賤、妍媸、老少俱參錯,合城若狂(考曰:往浙内臣田成,「野史」亦云田壮國)。   明賜北都死節諸臣諡,立旌忠廟。   正祀文臣二十人:范景文赠太傅,諡文贞;倪元璐赠太保,諡文正;李邦華赠太保,諡忠文;王家彦赠太子少保,諡忠端;孟兆祥赠刑部尚書,諡忠贞;施邦曜赠左都御史,諡忠<noinclude></noinclude> 6k2iwdafpyh8f7q2rqu3b6erot6mpco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6 104 8861847 11127245 2026-10-13T02:42:04Z Ikan 87526 + 1112724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介;凌義渠赠刑部尚書,諡忠清;吳麟征赠兵部右侍郎,諡忠節;周鳳翔赠禮部左侍郎,諡文節;馬世奇赠禮部右侍郎,諡文忠;劉理順赠詹事,諡文正;汪偉赠少詹事,諡文烈;申佳允赠太僕寺少卿,諡節愍;吳甘來赠太常寺卿,諡忠節;陳良谟赠太僕寺少卿,諡恭愍;陳純德赠太僕寺少卿,諡恭節;王章赠大理寺卿,諡忠烈;許直赠太僕寺卿,諡忠節;成德赠大理寺卿,諡忠毅;金铉赠太僕寺少卿,諡忠節;兆祥子孟章明赠河南道監察御史,諡節愍。勳戚,則张慶臻諡忠武、巩永固諡贞愍、劉文炳諡忠壮、劉文耀諡忠果。内臣,則王承恩諡忠愍。疆臣,則衛景瑗赠兵部尚書,諡忠毅;朱之馮赠右都御史,諡忠壮;周遇吉赠太保,諡忠武。其<noinclude></noinclude> rhrhcigkb3bf8odyhdw1zn9tlrm55f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7 104 8861848 11127246 2026-10-13T02:42:32Z Ikan 87526 + 1112724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諸臣家之殉難婦女,建坊旌表。生员許琰赠翰林院五经博士(考曰:許琰字玉仲,吳縣諸生;聞北都陷,祭告先祠,燬家募士,誓殺賊。五月五日,友出蒲酒觞之;琰掷於地,拂衣竟去,與諸生哭臨文廟。御史某者,鼓吹呵殿吉服入;琰突前褫其带,叱责之。御史惭,谢罪去。投缳者再,以救不死。出投胥門江;適潞王泊舟江干,遣人馳救。召問故,泣對曰:『君仇不可不報,京師不可不復,逆寇不可不誅,臣子不可不死;吾非恶生也,將以愧今之食其禄而不能死其難者』。王大義之。適友人至,强掖之歸,家人固守之;伺間不得,宛转哀號,絕粒月餘死。鄉人私諡曰潜忠先生,会吊者數千人。至是,進士王曰俞以褒赠請;赠翰林院五经博士,從祀旌忠祠。詳「南略」)。布衣湯文琼赠中書舍人,立廟於鸡鳴山,賜額「旌忠」。其不當從祀而滥與者,勳戚則李國桢、朱純臣以下十六人,内臣則李鳳翔、王之心以下六人;皆勳臣内珰之私人也,其姓名無足詳焉。   明改前大學士王應熊爲兵部尚書,總督川、廣、云、贵軍务,賜<noinclude></noinclude> 7k4xxgtg2fbr15uaup57ada19hhiyqh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8 104 8861849 11127247 2026-10-13T02:42:45Z Ikan 87526 + 1112724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尚方剑便宜行事。   應熊字非熊,巴縣人;萬曆癸巳(一五九三)進士,历官大學士(甲申三月前事詳「紀傳」)。時以张獻忠殘破四川,故有是命。   癸未(二十八日),明封總兵鄭芝龍爲南安伯。   芝龍字飞皇(考曰:亦作黃),小字一官,福建南安縣石井人也;世爲府掾。七歲,戏抛石,中知府蔡善继冠;擒讯之,奇其貌而释之。長有膂力,盪逸不喜讀,附海舶至日本。有倭婦翁氏悦一官,遂聘焉;即延平王成功母也。海澄人颜思齊者,亡命日本,與其党二十八人出沒臺灣、金、廈之間。思齊死,眾禱諸天:掷碗得聖窔而碗不破者,立爲主帅。一官三掷而碗不破,遂以爲主;改名芝龍。   天啟六年三月犯金門、廈門;<noinclude></noinclude> ee1ivmlexub6g1xebirfwrdo21npeiv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89 104 8861850 11127248 2026-10-13T02:43:42Z Ikan 87526 + 1112724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四月,犯廣東之靖海、甲子地方。當事者以蔡善继有「抛石不责」之恩,擢爲泉州巡海道;芝龍詣泉州降。而巡抚朱钦相第令缴船隻、軍器,候安插;芝虎說龍曰:『此欲散我党羽耳』!乃揚帆去。崇禎元年,犯閩之铜山,敗都司洪先春;犯金門,获游击卢毓英,芝龍纵之還,且曰:『朝廷苟一爵相加,東南可高枕矣』!都督俞咨皋,大猷之子也;檄千户馬勝、百户楊世爵剿之鎮海衛,敗死。乃大調兵船会剿;或議避之粤東,芝龍曰:『咨皋膏粱纨裤,徒讀父書,何足懼哉』!大破之浯屿,咨皋遁入廈門。給事中颜继祖糾之,咨皋褫職。於是芝龍纵横沿海,當事者莫敢問焉。   秋七月,巡抚熊文灿從泉州知府王猷之請,遣卢毓英招之。芝龍降,重賂當道搢绅。<noinclude></noinclude> kj4ap99o3bsn0obkdwltlftk023qf78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0 104 8861851 11127249 2026-10-13T02:44:12Z Ikan 87526 + 1112724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惟少詹林焊不見其使,反其牍;背署之曰:『人有向善之心,而不與人爲善者,非也;與人爲善而又因以爲利者,亦非也』。遂以「義士鄭芝龍收鄭一官」題奏,委爲海防游击(考曰:詳江東旭《臺灣外紀》。又「南略」載「鄭芝龍小傳」云:『芝龍年十八,以戏父妾事覺,逃之洋舶。芝龍固姣好,羣商悦之與俱,日就岛主宴飲歌舞。岛主有新寡女,悦之;即延平王成功母也。逾年,附商舶歸,中途爲海盜所劫,盜嬖之。海盜有十寨,寨各有主,芝龍之主患痼疾,九主爲之宰牲疗祭;芝龍泣求其主,乞祭後会飲爲放一洋,眾诺之。劫四艘,值數十萬,於是芝龍之富逾十寨矣。其主死,芝龍遂主其寨。始通家耗,置苏、杭、兩京珍玩,興贩琉球、朝鲜、真腊、占城諸國,掠潮、惠、肇、福、汀、漳、臺、绍之間』。「南略」謂:『芝龍族侄婿翁某所述』;宜可凭信。然謂芝龍爲漳州府人,已屬大謬。又其間情事多影響,不逮「臺灣外記」之詳慎遠矣),积官至都督同知。   劉香老之亂,按察使曾樱以百口保芝龍;芝龍感激。八年乙亥四月,芝龍合粤兵击香老於四尾遠洋,香老势蹙,自焚溺死(考曰:「南略」云:『芝龍幼習海情,海<noinclude></noinclude> hiugvwrryzgnb7tbqdpenq69ni0wozr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1 104 8861852 11127250 2026-10-13T02:44:26Z Ikan 87526 + 1112725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盜多故盟;自就抚後,海船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船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自筑城於安平海,可泊船径達海。其守城兵餉,不取於官。凡賊遁入海者,檄付芝龍,取之如寄』)。芝龍既平香老,遂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顯。有同官陳谦者,尝與芝龍盟於廣州。南都立,谦陳追剿三策;部議謂其切時务,且與閩帅交善,令赍敕書金帛奖諭芝龍,調其兵六千人入衛,歸鄭鴻逵统领。比啟敕書,乃誤書南安爲安南,芝龍愕然。谦曰:『安南則兼兩廣,若南安仅一邑耳!請留券而易诏』。芝龍大喜,厚赠而别;未復命,而南都陷。鴻逵,芝龍弟也,時充總兵官;次芝豹及猶子彩(考曰:諸書并以彩爲鴻逵子;今以事考之,殆不然也。故云猶子以存疑)并爲水師副將。又有芝虎者,勇冠三軍,以征劉香老殁於海。   徐鼒曰:特書何?爲閩事张本也。閩之亡,由芝龍降也;芝龍<noinclude></noinclude> eqe9nr1mhbdsxrq5bazos35vx14f20e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2 104 8861853 11127251 2026-10-13T02:44:58Z Ikan 87526 + 1112725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之降,由陳谦死也。故摭其始事,以列於篇。   明命停文武官荐舉,禁非言官而上疏者。   明革楚抚王揚基任,聽勘。   寻命揚基與李干德各带罪往王應熊軍前理餉。   明中旨以阮大铖爲兵部添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劉宗周疏谏,不聽。   大铖雖召對月餘,而廷臣争之急,故起用之旨不遽下。安遠侯柳祚昌與大铖相比,荐大铖知兵;乃命添注兵部右侍郎,禁朝臣不得把持阻谏。劉宗周疏言:『當年争吏垣,致魏大中死於诏獄,實大铖主使。祖宗故事,大僚必廷推。乃者中旨屢降,司农之後继以少宰,而大铖又爲司馬,其墨<noinclude></noinclude> h47gwjl536hb7gamyh61vr95phgm2wx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3 104 8861854 11127252 2026-10-13T02:45:16Z Ikan 87526 + 1112725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敕斜封之渐,有不待問者。大铖進退,實系江左興亡;乞寝命』!王不聽。寻命大铖兼佥都御史,巡視江防。大铖亦具疏曰:『天下事全被党人斷送,令再不堪斷送矣!根基初安,寇敵交讧。凡我臣工,請問寇如何剿?敵如何款?兵如何招、如何練?餉如何足、如何運?藩鎮如何联屬?寨眾如何抚安?君上之封疆與自己之性命,全然置之高閣,惟從事於构斗之场;不亦大夢不醒之甚邪!先帝神明英斷,原非丧邦之主,而諸臣必欲結党以蒙之;猷不获展、謀不克成,欲用者必不得用、欲去者必不今去。諸臣之党羽雖成,而高皇帝百戰之乾坤、先帝一家之性命,已破壞崩阻矣!把持誤國之臣,究亦不免缢者缢、拷者拷、髡者髡;其丧心從賊狼狈<noinclude></noinclude> avtzqqgbixyr212sdg77m5krqpb0k51 Page:CADAL02080064 小腆紀年(五).djvu/94 104 8861855 11127254 2026-10-13T02:45:25Z Ikan 87526 + 1112725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Ikan" /></noinclude>逃回者,天誅不漏,名臭身骈。回頭猛想,其當初苦結党以孤主势者,自己亦何便饒利益之有哉』!疏繁不具錄,其巧诋文過如此。   徐鼒曰:云間夏氏「续幸存錄」曰:『大铖誓師江上,衣素蟒、圍碧玉,見者叱爲梨园装束』。嗟呼!杖钺麾旄之任,即倡优排演之场;國之不亡,安可得哉!大铖疏何以錄也?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恶其言之足聽也,其所言乃其所自狀夫!   我大清兵击敗闖賊兵於府谷。   是月,自成僞總兵李過自新安糾賊三萬犯府谷,逼大同。大兵击之,歼殪過半。李過中创,窜歸綏德。<noinclude></noinclude> 8cpno702ls53pbnaxs8qysjlklp3rr9 大理院奏審明聽從誆騙得贓人犯定擬摺 0 8861856 11127256 2026-10-13T03:08:41Z FlinKerlin 5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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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紅旗漢軍副都統霍倫泰著即行革職與伊弟已革法部候補主事明安泰均著發往巴藏效力贖罪其在 逃之錫恆錫珍等著民政部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一體嚴拿歸案訊辦等因欽此茲據續獲錫珍歸案臣等 督飭承審各員詳加訊鞫並經總檢察廳派員蒞視緣錫珍係廂藍旗滿洲成寬佐領下監生即已革副都統 霍倫泰之子已革法部主事明安泰之姪與寇李氏先不認識寇李氏因與夫堂兄寇恒義等爭產涉訟託明 安泰關照明安泰聞寇李氏家係巨富商由霍倫泰家借給房間令寇李氏搬進居住以便隨時詐騙宣統二 年三月間霍倫泰因寇李氏家有祖遺在京寇順興茶店並設有廣大興廣大棧分號商同明安泰向寇李氏 捏稱各鋪所用之人均被寇恒義等買通全不可靠並保荐錫恆錫珍進鋪管事寇李氏信實應允即令錫恆 充當寇順興掌櫃錫珍管理帳目五月間明安泰起意商同霍倫泰及錫恆錫珍假造寇順興房契並寇順興 將店房實與席姓契據各一紙至大興縣稅契令錫珍託出吳華庭等作中將房契作押借得咸培銀二千五 百兩立有借字息摺吳華庭等並不知錫珍等假造房契情事七月間明安泰又商同霍倫泰仍照前次辦法 假造房契二紙至宛平縣稅契令錫珍託出徐曉峯等作中將房契作押借得裕斌銀二千三百兩立有借字 息摺徐曉峯等亦不知錫珍等假造房契情事嗣經寇李氏及咸培等查知各自赴地方審判廳呈訴未及訊 結寇李氏旋以明安泰等指部詐財等情控經法部奏送到院將明安泰及錫恆傳案錫珍逃至獲鹿縣鴻興 茶店經寇李氏訪知報由總檢察廳派員前往緝拿錫珍藏匿將該鋪掌櫃王鵬彥等帶案暫行收禁三月初 間錫珍逃至山西太原府鴻順興茶店維時錫恆因父故請假治喪由本旗領回在管脫逃當即函致錫珍囑 令向鴻順興掌櫃宋金水捏稱打點官司將王鵬彥等保釋詐得洋銀八百元錫珍旋因畏罪將原贓交與寇 李氏夫族弟寇恆順退還鴻順興伊仍逃往各處躱避經臣院先將明安泰等審擬奏結在案茲據民政部等 衙門續將錫珍拿獲奏送歸案審悉前情詰無另犯不法別案所供詐得鴻順興贓銀業經退還質之寇恆順 供詞相符錫恆到案無期應即斷結查律載誆騙財物計贓准竊盜論又稱准竊盜論罪止流三千里又共犯 罪隨從減一等又例載旗人誆騙取財銷除本身旗檔各等語此案錫珍聽從明安泰假造房契誆騙咸培銀 二千五百兩又誆借裕斌銀二千三百兩計贓均在一百二十兩以上從一准竊盜為從科斷罪應於滿流上 減徒其向宋金水捏稱打點官司誆得洋銀八百元按指稱各衙門打點使用誆騙財物計贓犯該徒罪以上 不分首從於本罪上加一等應處極邊足四千里安置該犯因畏罪業將原贓退還照詐欺取財知人欲告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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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61864 11127277 2026-10-13T03:43:19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美谭繇今观之非公之道德洽闻具有三者不能史非公之好学深思信而好古不能不自以为史也然则今之大书深刻发名山之藏而传诸通邑大都者以征于后世则可矣其无乃非公之志也欤   崇祯十三季庚辰闰正月旧史官常熟钱谦益操手譔” 1112727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美谭繇今观之非公之道德洽闻具有三者不能史非公之好学深思信而好古不能不自以为史也然则今之大书深刻发名山之藏而传诸通邑大都者以征于后世则可矣其无乃非公之志也欤   崇祯十三季庚辰闰正月旧史官常熟钱谦益操手譔<noinclude></noinclude> j3xa6mzzdyh50pkc697dfultkafdv2q 11127320 11127277 2026-10-13T04:09:42Z Midleading 47637 機器轉换繁體 1112732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美譚繇今觀之非公之道德洽聞具有三{{?}}者不能史非公之好學深思信而好古不能不自以爲史也然則今之大書深刻發名山之藏而傳諸通邑大都者以征於後世則可矣其無乃非公之志也歟   崇禎十三季庚辰閏正月舊史官常熟錢謙益操手譔<noinclude></noinclude> c39j0q1j395cqt1w2lzwaxzk5uywy4g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9 104 8861865 11127279 2026-10-13T03:44:54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序   古今邈矣孰纲维是宇宙辽矣孰櫽括是史为之也慨自左辨乎寗马诮于班荀袁反范史而作汉纪凿齿正陈志以续春秋繇是而降人我互异彼此交讥纵抑一家之事使典故参差法守无据斯人其辜可比于不道苶法之律而三长五难庂说犹末减之余论也第世所称良史才恒不获处史局如韩昌黎陈同甫辈当时巳有不尽其才之叹即  本朝弇州北地诸公亦仅仅充…” 1112727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   序   古今邈矣孰纲维是宇宙辽矣孰櫽括是史为之也慨自左辨乎寗马诮于班荀袁反范史而作汉纪凿齿正陈志以续春秋繇是而降人我互异彼此交讥纵抑一家之事使典故参差法守无据斯人其辜可比于不道苶法之律而三长五难庂说犹末减之余论也第世所称良史才恒不获处史局如韩昌黎陈同甫辈当时巳有不尽其才之叹即  本朝弇州北地诸公亦仅仅充簿书奔走兰台石室不得一托足焉有识者惜之因怃然于  田或家历示冀几三百<noinclude></noinclude> 83fsqg3dvp59dmpv5lo4x8su9fac9me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0 104 8861866 11127280 2026-10-13T03:45:19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年迄今成史无闻问其所用传信者不过曰  累朝之实录至考实录所纪止书美而不书刺书利而不书弊书朝而不书野书显而不书微且也序爵而不复序贤避功而巧为避罪文献之不足征久矣维余视草禁中学识未充心手相迂转喉触讳更有隐忧余 师大司空何匪莪先笁资诣绝伦质文相副诚三代以上人历官最久则随地赴功著作日充而立言合度仕耻躁途家无私廪间尝斑…” 1112728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年迄今成史无闻问其所用传信者不过曰  累朝之实录至考实录所纪止书美而不书刺书利而不书弊书朝而不书野书显而不书微且也序爵而不复序贤避功而巧为避罪文献之不足征久矣维余视草禁中学识未充心手相迂转喉触讳更有隐忧余 师大司空何匪莪先笁资诣绝伦质文相副诚三代以上人历官最久则随地赴功著作日充而立言合度仕耻躁途家无私廪间尝斑窥师之为人辄鳃然生克见不克繇之惧生平以正  王道明大法为巳任上取   列圣之典谟旁及六曹九<noinclude></noinclude> dn922dv3kybjvaw8wuhrfg58znbu6yo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1 104 8861867 11127281 2026-10-13T03:45:42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镇臣仆士女殊方羣艺之有补益者分事别类细大必稽为记三十有七于是师歾矣余得从次君舅悌索而读之读典谟诸记可绍衣   祖考读天因诸记可寅畏  上帝读礼乐诸记可陶淑性情读刑法诸记可明慎出入读河漕诸记可恊国而安民读兵马茶盐诸记可兴利而蠲害读臣林诸记可进君子读杂林诸记可退小人读列女高士诸记可扬幽贞而将廉静读方外货技诸记可抑…” 1112728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镇臣仆士女殊方羣艺之有补益者分事别类细大必稽为记三十有七于是师歾矣余得从次君舅悌索而读之读典谟诸记可绍衣   祖考读天因诸记可寅畏  上帝读礼乐诸记可陶淑性情读刑法诸记可明慎出入读河漕诸记可恊国而安民读兵马茶盐诸记可兴利而蠲害读臣林诸记可进君子读杂林诸记可退小人读列女高士诸记可扬幽贞而将廉静读方外货技诸记可抑淫巧而服要荒篇终辄称郎以衡量焉郎者云何不敢失厥官也俨若奉  天主于上书外令掌方志凡辨法者考<noinclude></noinclude> 38t5c9px5c76kjvhcidyne5mbbteskh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2 104 8861868 11127282 2026-10-13T03:45:56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之诏治者登之以窃附于姬官外史之职不为越冠而典衣虽然惧矣而劳实甚积累思惟编之一手较彼十志成于马续十志补自中郎者不犹百里之听与千里之听乎哉师之疏大学商诰俾圣道沛若江河记名山藏俾  王章炳如星日虽诗文奏议相辅以行而名山一书更属深切而着明一时大观察为峡江曾公讲性命学为八闽所宗而大中丞则云间沈公直指使则曲周路公悉同心齐…” 1112728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之诏治者登之以窃附于姬官外史之职不为越冠而典衣虽然惧矣而劳实甚积累思惟编之一手较彼十志成于马续十志补自中郎者不犹百里之听与千里之听乎哉师之疏大学商诰俾圣道沛若江河记名山藏俾  王章炳如星日虽诗文奏议相辅以行而名山一书更属深切而着明一时大观察为峡江曾公讲性命学为八闽所宗而大中丞则云间沈公直指使则曲周路公悉同心齐德一道生风知是书足不朽相与捐俸而剞劂之欲藏之名山者倏忽悬之国门矣其藏之者师之志其不终藏者讵<noinclude></noinclude> 5fah7oivd0t34rr4u8547twextu370b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3 104 8861869 11127283 2026-10-13T03:46:30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非数君子之功与昔裴骃之注史记刘昭之注汉书皆以后人而操弟子之业其果为弟子者何似苏端明恨不及亲事魏公幸载名籍中以附于门下士列其果为弟子者又何似此余序之之职也至若纲维古今櫽括宇宙尽性以明道述史而翼经则自有一代之鼎钟千秋之爼豆在泰曷敢知左春坊左谕德   经筵   日讲官门人曲沃李建泰顿首拜譔   学问之道大矣哉博则不…” 1112728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非数君子之功与昔裴骃之注史记刘昭之注汉书皆以后人而操弟子之业其果为弟子者何似苏端明恨不及亲事魏公幸载名籍中以附于门下士列其果为弟子者又何似此余序之之职也至若纲维古今櫽括宇宙尽性以明道述史而翼经则自有一代之鼎钟千秋之爼豆在泰曷敢知左春坊左谕德   经筵   日讲官门人曲沃李建泰顿首拜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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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仁寿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14 8861873 11127290 2026-10-13T03:48:28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Category:仁寿县公安局]] [[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11127290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仁寿县公安局]] [[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r9cuzhfzvcjrjmmvm1uoq6cj3zbzde5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7 104 8861874 11127291 2026-10-13T03:48:52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让哉余鄙人也邻孤闻尠弗克禀师傅表章师学畅吾师未竟之业于方来而斌斌继师体者亦清白世坚手遗编无策授梓相对欷歔忽参藩曾二云其人者蒿眸世蹇轩志千秋式师庐而忾焉蠲禄鸠工勒厥编以行世噫吾道其有庆乎吾不敢谓天下无吾师其人亦不敢苛望士大夫必如吾师之清如吾师之和如吾师之进难而退易但愿读师集者虚参确证扬休表微母世说比之而经史求之…” 1112729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让哉余鄙人也邻孤闻尠弗克禀师傅表章师学畅吾师未竟之业于方来而斌斌继师体者亦清白世坚手遗编无策授梓相对欷歔忽参藩曾二云其人者蒿眸世蹇轩志千秋式师庐而忾焉蠲禄鸠工勒厥编以行世噫吾道其有庆乎吾不敢谓天下无吾师其人亦不敢苛望士大夫必如吾师之清如吾师之和如吾师之进难而退易但愿读师集者虚参确证扬休表微母世说比之而经史求之于以考 国典识时务标转否亨屯之伟伐而光辅   圣天子中兴之大成师将不没也夫且好问学孰如我   <noinclude></noinclude> cv0pr9d8w9fdn9ubai4rxxrwd0c7dba Page:CADAL02015170 名山藏 目錄、序及卷一.djvu/18 104 8861875 11127292 2026-10-13T03:49:17Z Midleading 47637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后每从侍从之余窃见  采搜批答乐之忘劳  宸翰天言霏霏式玉顷复  加意  元良就将蚤计昭昭乎揭帝王大学传示来兹是编也约而该胆而不靡上下二百七十年修齐治平之道包举无漏即以缮呈  乙览附列  讲筵备藜阁之引陈分  前星之余照释   祖启后之功行得与  本大宝训诸书并垂石室而奕世不朽不亦可乎曰可矣翰林院简讨太原…” 1112729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Midleading" /></noinclude>  后每从侍从之余窃见  采搜批答乐之忘劳  宸翰天言霏霏式玉顷复  加意  元良就将蚤计昭昭乎揭帝王大学传示来兹是编也约而该胆而不靡上下二百七十年修齐治平之道包举无漏即以缮呈  乙览附列  讲筵备藜阁之引陈分  前星之余照释   祖启后之功行得与  本大宝训诸书并垂石室而奕世不朽不亦可乎曰可矣翰林院简讨太原门生王邵沐手书<noinclude></noinclude> sgr4blhdejofzx04jafah5cus9k7qio 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14 8861876 11127293 2026-10-13T03:49:41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 [[Category:四川省警情通报]]” 11127293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眉山市公安局]] [[Category:四川省警情通报]] 4qj6ytftqscdga6pp7o329b1jbzuwyn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106 8861877 11127295 2026-10-13T03:50:56Z PacmanD 20553 创建页面,内容为“” 11127295 proofread-index text/x-wiki {{:MediaWiki:Proofreadpage_index_template |Type=book |Title= |Language=zh-hant |Volume= |Author= |Translator= |Editor= |Illustrator= |School= |Publisher= |Address=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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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劇本,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列印這個輕卡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前言== 金風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與晚的平劇歷史劇「海璃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 』。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惟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 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动步。共匪似想藉這把火,悠久的中國文化,村之 一炬;使大阪變成沒有歷史,遺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视职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跏坐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 反毛反共的既爭。此際,我們獲得成骨共團「文化革命」導火熱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 研究,覺得它雖是反毛反共的歷史朗。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 董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逄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菘罷官」塗個劇本的藏出來 *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創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 略的介驅。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術諫,其皇帝,被關進監獄。至<noinclude></noinclude> 3ywzn8v4ynsj31y54zvv8owhtb7ds6k 11127306 11127300 2026-10-13T03:59:05Z PacmanD 20553 1112730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acmanD" /></noinclude>然,便是一般匪幹們郝存者謂情人民,景仰海瑞的思想,因而不願把這個反共的劇本向毛西反映 吧? 現在,我們把「海瑞罷官」這個劇本刊印出來,並請對大陸匹情深有研究的金風先生加以評 解,指出原著對共黑暴政国刺的含義。從這個劇本,我們不但可以深一層瞭解今日大陸國治在匹 鶴政權統治之下,處境要比海瑙當年的江南人民更加痛苦;國時,也可以進一步認識共匪的本質:——它們是迫害人民,進佔田地,製造寵獄,無惡不作的盜匪集團,所以它們要找到海瑞這就 崇法愛民,剛直不阿的法官,並將寫「海瑞罷官」的吳晗加以整肅! 「海瑞罷官」共分九場,幾乎每都有高潮,尤其第九場「罷官」,更是劇力萬鈞,撼人心 傳。這個劇本,不但可以讀,而且可以搬上舞臺演出。我們今日在臺灣實底辟者有其田、公池故 傾等政策,農民都准了自己的田选;社會治安良好,土豪劣帥的名副早已不再存在;貪官污更一 輕檢舉,立刻受到法律的制藏;如有冤獄,也可以得到賠償……。這一切,和吳餘在「海瑞罷官」中所攻擊的共匪「社會主義社會」的黑暗情形,恰成强烈的對照。「海港罷官一是一本反 共的平制。更可貴的,它的作者是曾任娟「北京一市副市長達十四年之久的明君,他因寫這個劇 本而遭共匪的整國。這一事實,便「喬璹罷官」在反共宣傳的效果上,要比我們劇作家寫出的区 北劇本,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列印這個劇本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前言== 金風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與晚的平劇歷史劇「海璃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 』。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惟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 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动步。共匪似想藉這把火,悠久的中國文化,村之 一炬;使大阪變成沒有歷史,遺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视职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跏坐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 反毛反共的既爭。此際,我們獲得成骨共團「文化革命」導火熱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 研究,覺得它雖是反毛反共的歷史朗。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 董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逄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菘罷官」塗個劇本的藏出來 *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創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略的介驅。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術諫,其皇帝,被關進監獄。至<noinclude></noinclude> kfoocjewup735mqo3kjuzkc98m95v35 11127312 11127306 2026-10-13T04:05:41Z PacmanD 20553 重新校對 1112731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acmanD" /></noinclude>然,便是一般匪幹們都存有同情人民,景仰海瑞的思想,因而不願把這個反共的劇本向毛酋反映吧? 現在,我們把「海瑞罷官」這個劇本刊印出來,並請對大陸匪情深有研究的金風先生加以評解,指出原著對共匪暴政諷刺的含義。從這個劇本,我們不但可以深一層瞭解今日大陸同胞在匪僞政權統治之下,處境要比海瑞當年的江南人民更加痛苦;同時,也可以進一步認識共匪的本質:——它們是迫害人民,强佔田地,製造冤獄,無惡不作的盜匪集團,所以它們要批判海瑞這種崇法愛民,剛直不阿的清官,並將寫「海瑞罷官」的吳晗加以整肅! 「海瑞罷官」共分九場,幾乎每場都有高潮,尤其第九場「罷官」,更是劇力萬鈞,撼人心魄。這個劇本,不但可以讀,而且可以搬上舞臺演出。我們今日在臺灣實施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農民都有了自己的田地;社會治安良好,土豪劣紳的名詞早已不再存在;貪官污吏一經檢舉,立刻受到法律的嚴峻制裁;如有冤獄,也可以得到賠償……。這一切,和吳晗在「海瑞罷官」中所攻擊的共匪「社會主義社會」的黑暗情形,恰成强烈的對照。「海瑞罷官」是一本反共的平劇。更可貴的,它的作者是曾任僞「北京」市副市長達十四年之久的吳晗,他因寫這個劇本而遭共匪的整肅。這一事實,使「海瑞罷官」在反共宣傳的效果上,要比我們劇作家寫出的反共劇本來得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刊印這個劇本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前言==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right|金風}}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吳晗的平劇歷史劇「海瑞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像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地步。共匪似想藉這把野火,將悠久燦爛的中國文化,付之一炬;使大陸變成沒有歷史,沒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漠視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應儘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反毛反共的鬪爭。此際,我們獲得成爲共匪「文化革命」導火線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研究,覺得它確是反毛反共的歷史劇。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產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盛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瑞罷官」這個劇本轉載出來。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劇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略的介紹。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進諫,得罪皇帝,被關進監獄。至<noinclude></noinclude> p38tcwryt61si47umq6hr0lnqly5gfm 11127313 11127312 2026-10-13T04:05:56Z PacmanD 20553 標記為已校對 1112731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然,便是一般匪幹們都存有同情人民,景仰海瑞的思想,因而不願把這個反共的劇本向毛酋反映吧? 現在,我們把「海瑞罷官」這個劇本刊印出來,並請對大陸匪情深有研究的金風先生加以評解,指出原著對共匪暴政諷刺的含義。從這個劇本,我們不但可以深一層瞭解今日大陸同胞在匪僞政權統治之下,處境要比海瑞當年的江南人民更加痛苦;同時,也可以進一步認識共匪的本質:——它們是迫害人民,强佔田地,製造冤獄,無惡不作的盜匪集團,所以它們要批判海瑞這種崇法愛民,剛直不阿的清官,並將寫「海瑞罷官」的吳晗加以整肅! 「海瑞罷官」共分九場,幾乎每場都有高潮,尤其第九場「罷官」,更是劇力萬鈞,撼人心魄。這個劇本,不但可以讀,而且可以搬上舞臺演出。我們今日在臺灣實施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農民都有了自己的田地;社會治安良好,土豪劣紳的名詞早已不再存在;貪官污吏一經檢舉,立刻受到法律的嚴峻制裁;如有冤獄,也可以得到賠償……。這一切,和吳晗在「海瑞罷官」中所攻擊的共匪「社會主義社會」的黑暗情形,恰成强烈的對照。「海瑞罷官」是一本反共的平劇。更可貴的,它的作者是曾任僞「北京」市副市長達十四年之久的吳晗,他因寫這個劇本而遭共匪的整肅。這一事實,使「海瑞罷官」在反共宣傳的效果上,要比我們劇作家寫出的反共劇本來得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刊印這個劇本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前言==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right|金風}}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吳晗的平劇歷史劇「海瑞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像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地步。共匪似想藉這把野火,將悠久燦爛的中國文化,付之一炬;使大陸變成沒有歷史,沒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漠視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應儘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反毛反共的鬪爭。此際,我們獲得成爲共匪「文化革命」導火線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研究,覺得它確是反毛反共的歷史劇。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產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盛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瑞罷官」這個劇本轉載出來。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劇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略的介紹。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進諫,得罪皇帝,被關進監獄。至<noinclude></noinclude> cj4fqn79teos4sebkesft1la7pzvbdq 11127384 11127313 2026-10-13T04:36:2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序二" />然,便是一般匪幹們都存有同情人民,景仰海瑞的思想,因而不願把這個反共的劇本向毛酋反映吧? 現在,我們把「海瑞罷官」這個劇本刊印出來,並請對大陸匪情深有研究的金風先生加以評解,指出原著對共匪暴政諷刺的含義。從這個劇本,我們不但可以深一層瞭解今日大陸同胞在匪僞政權統治之下,處境要比海瑞當年的江南人民更加痛苦;同時,也可以進一步認識共匪的本質:——它們是迫害人民,强佔田地,製造冤獄,無惡不作的盜匪集團,所以它們要批判海瑞這種崇法愛民,剛直不阿的清官,並將寫「海瑞罷官」的吳晗加以整肅! 「海瑞罷官」共分九場,幾乎每場都有高潮,尤其第九場「罷官」,更是劇力萬鈞,撼人心魄。這個劇本,不但可以讀,而且可以搬上舞臺演出。我們今日在臺灣實施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農民都有了自己的田地;社會治安良好,土豪劣紳的名詞早已不再存在;貪官污吏一經檢舉,立刻受到法律的嚴峻制裁;如有冤獄,也可以得到賠償……。這一切,和吳晗在「海瑞罷官」中所攻擊的共匪「社會主義社會」的黑暗情形,恰成强烈的對照。「海瑞罷官」是一本反共的平劇。更可貴的,它的作者是曾任僞「北京」市副市長達十四年之久的吳晗,他因寫這個劇本而遭共匪的整肅。這一事實,使「海瑞罷官」在反共宣傳的效果上,要比我們劇作家寫出的反共劇本來得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刊印這個劇本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section end="序二" /> <section begin="前言" />==前言==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right|金風}}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吳晗的平劇歷史劇「海瑞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像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地步。共匪似想藉這把野火,將悠久燦爛的中國文化,付之一炬;使大陸變成沒有歷史,沒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漠視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應儘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反毛反共的鬪爭。此際,我們獲得成爲共匪「文化革命」導火線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研究,覺得它確是反毛反共的歷史劇。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產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盛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瑞罷官」這個劇本轉載出來。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劇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略的介紹。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進諫,得罪皇帝,被關進監獄。至 <section end="前言" /><noinclude></noinclude> q7yxuv1ivhi8r1ldr82xy38m9e0xkf6 11127407 11127384 2026-10-13T04:38:3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0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序二" />然,便是一般匪幹們都存有同情人民,景仰海瑞的思想,因而不願把這個反共的劇本向毛酋反映吧? 現在,我們把「海瑞罷官」這個劇本刊印出來,並請對大陸匪情深有研究的金風先生加以評解,指出原著對共匪暴政諷刺的含義。從這個劇本,我們不但可以深一層瞭解今日大陸同胞在匪僞政權統治之下,處境要比海瑞當年的江南人民更加痛苦;同時,也可以進一步認識共匪的本質:——它們是迫害人民,强佔田地,製造冤獄,無惡不作的盜匪集團,所以它們要批判海瑞這種崇法愛民,剛直不阿的清官,並將寫「海瑞罷官」的吳晗加以整肅! 「海瑞罷官」共分九場,幾乎每場都有高潮,尤其第九場「罷官」,更是劇力萬鈞,撼人心魄。這個劇本,不但可以讀,而且可以搬上舞臺演出。我們今日在臺灣實施耕者有其田、公地放領等政策,農民都有了自己的田地;社會治安良好,土豪劣紳的名詞早已不再存在;貪官污吏一經檢舉,立刻受到法律的嚴峻制裁;如有冤獄,也可以得到賠償……。這一切,和吳晗在「海瑞罷官」中所攻擊的共匪「社會主義社會」的黑暗情形,恰成强烈的對照。「海瑞罷官」是一本反共的平劇。更可貴的,它的作者是曾任僞「北京」市副市長達十四年之久的吳晗,他因寫這個劇本而遭共匪的整肅。這一事實,使「海瑞罷官」在反共宣傳的效果上,要比我們劇作家寫出的反共劇本來得更有力量。這也是我們刊印這個劇本的主要意義與目的。 <section end="序二" /> <section begin="前言" /> ==前言== ===「海瑞罷官」是反共反毛的歷史劇=== {{right|金風}} 去年十一月十日,共匪以批判吳晗的平劇歷史劇「海瑞罷官」開始,展開了它的「文化革命」。十個月來,所謂「文化革命」,像燎原的野火,在整個大陸上猖獗的燃燒着;至最近「紅衛兵」組織的出現,更達到一個瘋狂的地步。共匪似想藉這把野火,將悠久燦爛的中國文化,付之一炬;使大陸變成沒有歷史,沒有文化,沒有生機的焦土。 我們不能漠視這種倒行逆施的「文化革命」,更應儘可能的採取各種行動,支援大陸文化界反毛反共的鬪爭。此際,我們獲得成爲共匪「文化革命」導火線的「海瑞罷官」劇本,經過一番研究,覺得它確是反毛反共的歷史劇。共產黨徒目中的「毒草」,必是反毛反共的「香花」。共產黨徒想將它摧殘,反共人士就該讓它盛放,因此,我們決定將「海瑞罷官」這個劇本轉載出來。由於這個劇本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除了在原劇本各場之後,各加按語,這裏先作一番概略的介紹。 ===海瑞及其時代=== 海瑞,歷史上確有其人。明世宗時,任戶部主事,以直言進諫,得罪皇帝,被關進監獄。至 <section end="前言" /><noinclude></noinclude> 79tsny528h5szp5tt83u1inr16du1su 法部奏甘新滇三省考試法官授職任用摺 0 8861883 11127318 2026-10-13T04:08:48Z FlinKerlin 5861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法部奏甘新滇三省考試法官授職任用摺(併單) | y = 1911 | m = 3 | d = 6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2 | 紀日 = 6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法部|法部]]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考試法官事竣摺]]<br>[[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法官考試事竣摺]]<br>[[陝甘總督長庚奏考試法官事竣摺]] | next = | type = 奏摺 | theme = 清代奏摺 |…” 1112731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法部奏甘新滇三省考試法官授職任用摺(併單) | y = 1911 | m = 3 | d = 6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3 | 紀月 = 2 | 紀日 = 6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法部|法部]]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考試法官事竣摺]]<br>[[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法官考試事竣摺]]<br>[[陝甘總督長庚奏考試法官事竣摺]] | nex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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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秉周年三十五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九釐 張鎮濤年三十七歲湖 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七釐 王黼堂年四十三歲甘肅拔貢陝西直州判考試平均分數 七十四分三釐 王風年三十七歲四川人甘肅知縣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三分 金常年三十八歲湖北人 甘肅法政教員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九釐 史榮慶年四十一歲甘肅人本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 分零八釐 中等二十三名 胡鏡清年三十五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分零六釐(因主 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 孫鴻年年三十八歲直隸人甘肅通判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分零三釐(因主 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 李輝年三十四歲四川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三釐 王秉欽 年四十歲陝西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八分六釐 潘毓采年三十三歲甘肅人四川知縣考試平 均分數六十七分九釐 張星瑞年三十四歲陝西舉人甘肅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九釐 彭名 崇年三十七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六釐 周昆年三十五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 平均分数六十六分四釐 聶守仁年三十三歲甘肅人本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七釐 章燦年 四十四歲順天人甘肅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七釐 崔麗生年四十三歲直隸人陝西甘肅等省刑 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二釐 段堃燡年四十三歲陝西人甘肅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数六十五分 王 之佐年三十三歲甘肅舉人新疆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 牟中連年三十八歲甘肅優貢考試平 均分數六十四分六釐 李宗綱年三十六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三釐 范沛芬年 三十二歲河南舉人甘肅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三釐 趙熙謨年三十三歲甘肅人本省刑幕考 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三釐 馮四經年三十七歲陝西舉人新疆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 蕭慶魯 年三十一歲湖南人甘肅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 胡俊年四十三歲湖南人甘肅刑幕考試平均分 數六十二分九釐 江命職年四十四歲雲南舉人甘肅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六釐 原志堅年 三十九歲甘肅人本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葉文鈺年三十二歲安徽人甘肅刑幕考試平 均分數六十分 謹將新疆考試法官錄取各員年齡籍貫履厯等第分數繕具清單恭呈  御覽 計開 優等二名 廖 振鴻年三十四歲湖南人陝西新疆等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七釐 徐紀先年四十七歲四川人 甘肅四川等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七釐 中等六名 方常善年四十三歲安徽人山東刑幕考 試平均分數七十四分七釐(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魏承耀年二十九歲甘肅舉人考試平均分 數七十四分四釐 (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 余培森年三十七歲安徽舉人新疆知縣考試平 均分数六十九分 萬鵬飛年三十九歲湖南人新疆刑幕考試平均分敷六十六分三釐 李毓崑年四十 五歲湖南人甘肅新疆等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六釐 郭祖雍年四十四歲四川人四川河南等 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四釐 謹將雲南考試法官錄取各員年齡籍貫履厯等第分數繕具清單恭呈  御覽 計開 最優等八名  鄭溱年四十四歲浙江人雲南知縣考試平均分數一百分 羅鍾明年三十六歲四川舉人考試平均分數 一百分 楊華春年四十四歲雲南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一百分 徐承恩年三十四歲貴州舉人雲南鹽大 使考試平均分數一百分 張世禔年二十九歲湖南人雲南藩經厯考試平均分數一百分 端木垚年三 十一歲貴州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九十五分 梁友檍年四十四歲雲南舉人兩淮鹽大使考試平均 分數九十三分 張承惠年四十四歲安徽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八十九分 優等十二名 吳起鑾 年三十八歲江西人雲南知縣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葉茂林年三十八歲雲南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 十九分 徐振聲年四十歲雲南副貢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陳廷諤年四十四歲浙江舉人雲南知縣 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宋藩年四十六歲雲南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林明正年四十三歲貴 州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孫輝藻年四十二歲湖北優貢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張際時年三 十八歲雲南人本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龔達森年三十七歲四川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数 七十九分 馬繼眉年二十七歲四川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九分 何乾生年四十九歲廣東舉 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六分 于寅亮年三十五歲湖南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三分 中等六名  周葆忠年四十四歲四川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 廖維熊年二十八歲湖南人雲南刑幕 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 梁念繩年二十九歲湖南人雲南刑暮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 張鑒年三十 九歲貴州舉人雲南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 陳鎬年四十二歲福建人雲南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 十三分 劉邦基年四十三歲浙江人雲南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h0es4kp3r11utwlasuc77szorwih9sv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1 104 8861884 11127319 2026-10-13T04:09:0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1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穆宗即位,才得釋放。海瑞從知縣做到巡撫,是明朝著名的清官,也是「當時被壓迫、被欺侮、被冤屈人民的救星。」 「海瑞的時代,是明封建王朝從全盛走向衰落的時代。」據吳晗在「海瑞的故事」裏說:「皇帝侵奪百姓的土地,建立無數皇莊,各地親王和勳戚、貴族、大官僚都有莊田,從幾千頃到幾萬頃。農民的土地被地主侵奪,淪爲佃農、莊客,過着牛馬般的生活。」吳晗接着說:「大地主的兼併,官吏的貪污,倭寇的侵略,使得農民生活日益困苦,表面上熙熙攘攘,一片繁榮景象,骨子裏却蘊藏着被壓迫的千千萬萬農民的憤怒,一觸即發。海瑞的時代就是這樣一個時代。」 ===吳晗及其時代=== 吳晗是頗有名氣的歷史學家。清華大學畢業,留校任教。由助教而升至教授。因爲思想左傾,墮於赤色陷阱。三十八年十月僞政權建立之後,即出任僞「北京市」副市長。但是,共匪的暴政,終於使一個左傾的知識分子,從噩夢中醒來。 共匪統治大陸之後,實行了一連串的暴政:「土改」、「三反」、「五反」、「鳴放運動」以至「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而達於高潮。 「土改」沒收了「地主」、「富農」的土地,並在農村製造血腥鬪爭。「鳴放運動」對知識分子進行殘酷的鎮壓和改造。至「人民公社」又將「貧下中農」的土地也沒收了,農民成爲農奴一樣的「社員」,「人民活不下去了,陷於水深火熱之中了!」吳晗的時代就是這樣一個時代。 ===吳晗與海瑞=== 吳晗對明史是有深湛的研究的。他感到他的時代類似海瑞的時代,而其黑暗、悲慘,有過之無不及。受共匪壓迫的千千萬萬人民的憤怒,也一觸即發了。因此,他想到海瑞,這個敢於罵皇帝、敢於除霸、敢於退田、敢於平反冤獄的歷史人物,是照亮明代黑暗的一顆孤星,也是攻擊赤色王朝的一柄匕首。於是,吳晗以一系列的文章,塑造海瑞,使這個歷史人物,在今日大陸顯示復活的生命力。 四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吳晗發表第一篇關於海瑞的文章:「海瑞罵皇帝」。九月廿一日,又發表「論海瑞」。十一月十四日,又發表「海瑞的故事」。四十九年,再發表「清官海瑞」,接着寫「海瑞罷官」的平劇劇本。這個劇於五十年二月由僞「北京京劇團」演出。吳晗在劇本的序裏說:「敢想、敢說、敢做,是大躍進以來的新風格,我寫劇本,看來也屬於敢的一流。」吳晗並不是文學家或劇作家,却突然寫作劇本,當然是看中了戲劇的宣傳效果,並以海瑞來表現他敢於鬪爭的精神。 ===「海瑞罷官」的「本事」=== 吳晗在劇本之前,寫過一篇「本事」。「本事」說: 「這個戲寫的是海瑞作應天巡撫(江南巡撫)任上的一部分事情。時間在公元一五六九年六<noinclude></noinclude> n1slfn4rnr53imzm7crssme1un9hfiu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2 104 8861885 11127321 2026-10-13T04:09:5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月到一五七〇年一月,共七個月。這年海瑞五十四歲。 「地點在蘇州,當時應天巡撫駐地。應天巡撫管應天(南京)、蘇州、常州、鎮江、松江、徽州、太平、寧國、安慶、池州十府及廣德州,還兼管浙西杭、嘉、湖三府稅糧。 「正面主角是海瑞。對立面是退休宰相徐階和他所代表的官僚地主集團。 「故事的情節:通過徐階的第三子徐瑛,仗勢霸佔民田,又在清明節搶走趙玉山的孫女趙小蘭,毒打趙玉山。趙小蘭的母親洪阿蘭到縣衙告狀,縣官王明友庇護徐家,不予受理。徐瑛賄賂王明友和松江知府,叫家人徐富上堂作證,證明清明節徐瑛並未出城。王明友當堂杖殺趙玉山,斥逐洪阿蘭結案。 「海瑞便服到任,在路上從洪阿蘭和衆鄉民口中知道徐瑛的案情和當地人民被鄉官霸佔土地的情況。 「海瑞決心平反冤獄,命令鄉官退還强佔平民的田地。……斷案一場,海瑞揭穿徐瑛家奴的僞證,依法判罪,當堂處理了一批貪官污吏。 「徐瑛被判死罪,徐階親訪海瑞,講過去交情,要求從寬處理。海瑞不顧情面,據理駁斥,展開正面的鬪爭。 「徐階不甘心失敗,和親友密議反攻,派人上京城買通宮裏太監和朝官,罷免海瑞。新巡撫戴鳳翔趕來上任,海瑞已得秋審朝旨,處決徐瑛、王明友二犯。戴鳳翔多方阻撓,海瑞不爲所動,下令處決,再交巡撫印信,罷官歸田。」 吳晗在「本事」的末段說:「海瑞的地位在歷史上是應該肯定的,他的一些好的品德,也是值得我們今天學習的。」肯定海瑞的作爲,號召人們學習海瑞敢於罵皇帝,和敢於除霸、退田、平冤獄的鬪爭精神,吳晗最後暗示「海瑞罷官」是一本借古諷今的反毛反共的歷史劇。 ===「借古諷今」的例證=== 共匪批判「海瑞罷官」,說它「借用歷史事實,歷史人物,來攻擊現實,發洩他們對社會主義的强烈不滿。」不錯,「海瑞罷官」是一個借古諷今的歷史劇。如果不了解創作的時代背景,或者不研究作者的創作動機,便會忽略了這個歷史劇的意義和作用。 前面,已經把海瑞的時代和吳晗的時代,作了簡明的對照。這個歷史劇是反映現實鬪爭的;因此,在談這個劇本的時候,必須將歷史和現實連系起來。 「海瑞罷官」含有四個主題思想,就是:除霸、退田、平冤獄、罷官。這四個主題都是諷刺現實的。 「海」劇中的惡霸,是退休宰相徐階和他的兒子徐瑛所代表的官僚地主集團;也是共匪僞政權騎在人民頭上的統治階級。「除霸」的意義是打倒暴虐的統治階級。 「退田」的意義更明顯。今天大陸的農民,名爲「人民公社」社員,實際是農奴,等於明代「皇莊」、「莊園」的「佃農」、「莊客」。「退田」是要求發還農民田產,就是打倒「人民公社」。 {{nop}}<noinclude></noinclude> j7gg3lrheucb42aoh8zgqta3ne65pl5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3 104 8861886 11127322 2026-10-13T04:09:5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平冤獄」是海瑞平趙家的冤獄,也是吳晗要求共匪平反十多年來重重的冤獄。共匪批判「海瑞罷官」說:「平冤獄者,吳晗想爲地、富、反、壞、右分子翻案也。」 「罷官」是爲海瑞作不平之鳴;也是爲反毛反共人士作不平之鳴。共匪的批判說:「右傾機會主義者被罷了官,吳晗同志就寫海瑞如何被罷了官,這難道是偶合嗎?」確實不是偶合的。海瑞因爲除霸、退田、平冤獄而罷官。大陸的反毛反共人士因爲反對共匪暴政而受到打擊整肅。吳晗爲了「借古諷今」,才寫「海瑞罷官」,當是毫無疑問的。 ==目次== 序(一)……丁楚源(一) 序(二)……鄭森棨(一) 前言……金風(一) 海瑞罷官……吳晗(一) 一、民憤……(一) 二、審案……(一〇) 三、上任……(一八) 四、見徐……(二七) 五、母訓……(三六) 六、斷案……(四三) 七、求情……(五六)<noinclude></noinclude> 2wr33gnpe5baxbu117kge49714i9vxa 11127385 11127322 2026-10-13T04:36:2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前言" />「平冤獄」是海瑞平趙家的冤獄,也是吳晗要求共匪平反十多年來重重的冤獄。共匪批判「海瑞罷官」說:「平冤獄者,吳晗想爲地、富、反、壞、右分子翻案也。」 「罷官」是爲海瑞作不平之鳴;也是爲反毛反共人士作不平之鳴。共匪的批判說:「右傾機會主義者被罷了官,吳晗同志就寫海瑞如何被罷了官,這難道是偶合嗎?」確實不是偶合的。海瑞因爲除霸、退田、平冤獄而罷官。大陸的反毛反共人士因爲反對共匪暴政而受到打擊整肅。吳晗爲了「借古諷今」,才寫「海瑞罷官」,當是毫無疑問的。 <section end="前言" /> <section begin="目次" />==目次== 序(一)……丁楚源(一) 序(二)……鄭森棨(一) 前言……金風(一) 海瑞罷官……吳晗(一) 一、民憤……(一) 二、審案……(一〇) 三、上任……(一八) 四、見徐……(二七) 五、母訓……(三六) 六、斷案……(四三) 七、求情……(五六) <section end="目次" /><noinclude></noinclude> 5et8gj0ec27zlyvkspb41efyh99lv2g 11127408 11127385 2026-10-13T04:38:3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0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前言" />「平冤獄」是海瑞平趙家的冤獄,也是吳晗要求共匪平反十多年來重重的冤獄。共匪批判「海瑞罷官」說:「平冤獄者,吳晗想爲地、富、反、壞、右分子翻案也。」 「罷官」是爲海瑞作不平之鳴;也是爲反毛反共人士作不平之鳴。共匪的批判說:「右傾機會主義者被罷了官,吳晗同志就寫海瑞如何被罷了官,這難道是偶合嗎?」確實不是偶合的。海瑞因爲除霸、退田、平冤獄而罷官。大陸的反毛反共人士因爲反對共匪暴政而受到打擊整肅。吳晗爲了「借古諷今」,才寫「海瑞罷官」,當是毫無疑問的。 <section end="前言" /> <section begin="目次" /> ==目次== 序(一)……丁楚源(一) 序(二)……鄭森棨(一) 前言……金風(一) 海瑞罷官……吳晗(一) 一、民憤……(一) 二、審案……(一〇) 三、上任……(一八) 四、見徐……(二七) 五、母訓……(三六) 六、斷案……(四三) 七、求情……(五六) <section end="目次" /><noinclude></noinclude> hnrsi3uo3e3dgzskwb3irzpe0rdibs5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4 104 8861887 11127323 2026-10-13T04:10:3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八、反攻……(六五) 九、罷官……(七一) ==海瑞罷官== {{right|吳晗著·金風評}} ===一、民憤=== 時間:公元一五六九年清明節。 地點:松江府華亭縣橫雲山下。 人物:徐階的三子徐瑛,四十歲左右,大少爺,惡霸。<br />    農民趙玉山,六十五歲。<br />    趙媳洪阿蘭,三十一歲。<br />    趙小蘭,趙玉山的孫女,十六歲。<br />    華亭縣知縣王明友,貪官,四十歲。<br />    徐府奴僕多人,華亭縣衙役多人,告狀百姓多人。<br />    衆鄉民。 (徐瑛騎馬,奴僕多人簇擁上。) 徐瑛 (唸)春色滿城郊,逍遙,<br /><noinclude></noinclude> gt37boeozt7swp6r4n3runyqly7jf8h 11127386 11127323 2026-10-13T04:36:2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目次" />八、反攻……(六五) 九、罷官……(七一) <section end="目次" /> <section begin="一" />==海瑞罷官== {{right|吳晗著·金風評}} ===一、民憤=== 時間:公元一五六九年清明節。 地點:松江府華亭縣橫雲山下。 人物:徐階的三子徐瑛,四十歲左右,大少爺,惡霸。<br />    農民趙玉山,六十五歲。<br />    趙媳洪阿蘭,三十一歲。<br />    趙小蘭,趙玉山的孫女,十六歲。<br />    華亭縣知縣王明友,貪官,四十歲。<br />    徐府奴僕多人,華亭縣衙役多人,告狀百姓多人。<br />    衆鄉民。 (徐瑛騎馬,奴僕多人簇擁上。) 徐瑛 (唸)春色滿城郊,逍遙,<br /> <section end="一" /><noinclude></noinclude> 1tqnqlfx79m1w9z4j4tnolrg80dv35w 11127409 11127386 2026-10-13T04:38:3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0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目次" />八、反攻……(六五) 九、罷官……(七一) <section end="目次" /> <section begin="一" /> ==海瑞罷官== {{right|吳晗著·金風評}} ===一、民憤=== 時間:公元一五六九年清明節。 地點:松江府華亭縣橫雲山下。 人物:徐階的三子徐瑛,四十歲左右,大少爺,惡霸。<br />    農民趙玉山,六十五歲。<br />    趙媳洪阿蘭,三十一歲。<br />    趙小蘭,趙玉山的孫女,十六歲。<br />    華亭縣知縣王明友,貪官,四十歲。<br />    徐府奴僕多人,華亭縣衙役多人,告狀百姓多人。<br />    衆鄉民。 (徐瑛騎馬,奴僕多人簇擁上。) 徐瑛 (唸)春色滿城郊,逍遙,<br /> <section end="一" /><noinclude></noinclude> jlu01d9yx02mjqrizos348afo1j4qdg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5 104 8861888 11127324 2026-10-13T04:10:3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忙將金鐙敲,飛跑,<br /> 且看花多少,哎喲,<br /> 遠處有姣姣,盯梢!<br /> 我徐瑛,徐三少爺。借着上坟爲名,來此玩耍,一路放鷹逐狗,好不快活。忽然看見前面坟地裡兩個女子,妖妖嬈嬈,甚是風緻,何不往前打趣一番。小的們,快跑!(下) (洪阿蘭、趙小蘭持香紙上。) 洪阿蘭 (唱)清明節掃新坟燒化紙錢,<br /> 痛夫君含冤死轉眼一年,<br /> 花簇簇柳綿綿無心賞玩,<br /> 翁年邁女弱小誰肯相憐。<br /> 小蘭啊,點上香,燒了紙,與你爹爹多拜幾拜。 (母女拜、哭) 小蘭的爹啊! (接唱)一家人只靠你作稼耕田,<br /> 晨披星夜戴月早起晚眠,<br /> 養牛羊種桑麻終年勞苦,<br /> 完苛稅苦度日備受熬煎。<br /> 忽然間平地裡禍從天降,<br /> 徐府裡假田契年月倒填,<br /> 佔產業還要我完糧納稅,<br /> 告官府求紳士草鞋踏穿,<br /> 氣得你口吐血忿恨成病,<br /> 只幾月便死去葬在山前。 趙小蘭 啊喲,小蘭的爹啊,我母女的日子怎麼過啊,你的冤枉那一年得伸呀。<br /> 母親不要哭了,那邊有人來了。 (母女收拾祭奠筐碗,準備離開。徐瑛一伙人擁上。徐瑛調戲趙小蘭,小蘭躲避,洪阿蘭攔阻。) 徐瑛 走開,走開!我要的是她,不是你。 洪阿蘭 少爺放尊重些,她是我的女兒。 徐瑛 好極了,索性連你一起都到我家去。 洪阿蘭 這也奇怪了,非親非故,到你家作什麼? {{nop}}<noinclude></noinclude> a7xj8vsusbd8jlj7odcr4ehc5h9cffn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6 104 8861889 11127325 2026-10-13T04:11:2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瑛 都做我的小老婆,管你娘兒倆吃着不盡。 洪阿蘭 豈有此理,小蘭,我們快走。 (徐瑛指揮家人攔阻。) 洪阿蘭 青天白日,調戲良家婦女,鄉親們,救命啊! 徐瑛 休得大驚小怪,我徐三少爺不會虧待你娘兒倆的。 洪阿蘭 啊!徐三少爺是我殺夫仇人!救命啊!救命啊! (衆鄉民聞聲上,洪阿蘭母女趁機逃走。) 衆鄉民 又是徐家這壞蛋在害人,天老爺要睜開眼,治治這壞蛋呀!唉! 徐瑛 快追! (衆鄉民被驅散,徐瑛和奴僕多人追下。過場。<br /> 洪阿蘭、趙小蘭和趙玉山分上,相遇,徐瑛和衆奴僕追來,趙玉山上前攔阻。) 徐瑛 別走,有話好說。 趙玉山 什麼好話!徐三少爺,你家霸佔了我家田地,氣死我獨養兒子,還要逼老漢替你完糧當差,這還不夠,又來欺侮我寡婦孤女,真不像人話了! 徐瑛 趙玉山,放識相些。你這窮老頭兒也養不活她們,不如依順少爺,穿綢着緞,呼奴喚婢,有她福享的。也賞你老頭兒一口飯吃。 趙玉山 哇!住口!徐瑛,我人窮志不窮,我不販賣人口。快走! 徐瑛 真不識抬舉!小的們,搶! (徐富和衆奴僕拉趙小蘭,趙玉山、洪阿蘭左右攔阻。) 徐瑛 打!打這老不死的。 (徐家奴僕痛打趙玉山,洪阿蘭、趙小蘭救護,趙玉山被打昏死,徐瑛率奴僕搶小蘭下。<br /> 衆鄉民聞聲趕到。) 衆鄉民 青天白日搶劫良家婦女,打死人命,這是什麼世界?王法何在?天理何在? (洪阿蘭痛哭,衆鄉民救護趙玉山,趙漸甦醒。) 趙玉山 媳婦啊!這不是哭的時候,快去縣衙告狀,救回孫女要緊。<br /> (唱)惡霸欺人賽虎狼,<br /> 伸冤告訴上公堂,<br /> 朝廷王法三尺在,<br /> 要與冤民作主張。 洪阿蘭 公公傷重,無人伺候,媳婦去不得。 衆鄉民 娘子只管去告狀,你公公有我等照看,放心去吧! {{nop}}<noinclude></noinclude> b2jk6jhmm5sdapr5h25ffc30gnoz6oe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7 104 8861890 11127326 2026-10-13T04:11:2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洪阿蘭 如此只好謝過了。公公,媳婦去了。 趙玉山 快去快回,救回孫女。 洪阿蘭 是。(下) (衆鄉民扶趙玉山下。<br /> 公堂,衆衙役擁華亭知縣王明友上,告狀百姓亦隨上。) 王明友 (唸)區區七品正堂,<br /> 做官何用文章?<br /> 看見金銀心癢,<br /> 管他周吳鄭王,<br /> 只要銅鈿送到,<br /> 賽過自己爹娘,<br /> 道理儘管十足,<br /> 無錢不必商量!<br /> 喂,下面的人都是告狀的? 衆百姓 都是告狀的。(送狀紙上) 王明友 告誰呀?你們說說。 百姓甲 告徐太師家强佔民地。 百姓乙 告徐太師家霸佔田產。 百姓丙 告徐三少爺强佔民房。 王明友 怪了!老爺到任以來,天天有告徐家的。今兒個又全都是告徐家的。都告這一家,連告的由頭都一樣,都是霸佔民產。真胡鬧,太師爺也是你們告得的?又聞此地民風刁悍,當真,果然!真是刁民,真是刁民啊!左右,把這些刁民轟下去! (衙役趕告狀百姓下。<br /> 洪阿蘭上,擊鼓,衙役引入下跪。) 王明友 又來一個告狀的。我猜,一準是告徐家的。喂!這婦人,你告誰? 洪阿蘭 青天大老爺,民婦告徐三少爺搶走民女,毆打公公重傷,大老爺要與民婦伸冤啊!(哭) 王明友 老爺料事如神,果然一分也不差。喂,你女兒呢? 洪阿蘭 徐三少爺搶走了。 王明友 有誰作證? 洪阿蘭 有衆鄉親親眼看見。 {{nop}}<noinclude></noinclude> 6a2lhoba2h4zwl2mwutr2ag29ang3ei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8 104 8861891 11127327 2026-10-13T04:12:1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王明友 證人何在? 洪阿蘭 公公被打重傷,衆鄉親在家照看,沒有來到。 王明友 我早知道你這一着,一無憑,二無證,誰搶你的女兒來?你公公呢? 洪阿蘭 受傷沉重,動彈不得。 王明友 哇!告傷要驗傷,天下公理。你公公不來驗傷,我老爺怎知道他是有傷無傷?你來告狀,一無狀紙,二無中證,三無傷證,顯是刁民誣告。念你是婦道人家,又係初犯,不予重究。來人,把她轟下去! 洪阿蘭 民婦果然冤枉,大老爺開恩伸冤。 王明友 有冤就伸,誣告要辦。告狀要有人證物證,只憑你一張嘴說,我老爺又不是偏聽偏信的糊塗官。 洪阿蘭 大老爺是清官,要與民婦伸冤。 王明友 自然是清官,何消你說!你要不服,下次帶人證物證再來。退堂! (衙役下。洪阿蘭哭下。) 王明友 這案子不好辦,又搶人,又打人,照王法,我豆大的官兒,惹得起徐太師?拖着不辦,這婦人會天天來告,麻煩死人!這便怎處?(尋思)有了,待我當面禀過李平度知府大人,他見識多,自有計較。正是:<br /> 刁民日夜與風浪,<br /> 煩惱何時有盡頭?(下) 按:第一場題爲「民憤」,是寫海瑞時代人民對「鄉官」的憤恨;也是寫吳晗時代人民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憤恨。田漢曾說:「歷史劇照樣可以反映當前的現實鬪爭,也可能在一定情形下發揮强大的現實意義。」「海瑞罷官」是「借古諷今」的劇本,它當然要「反映當前的現實鬪爭。」因此,第一場就將統治階級的醜惡面目和人民對他們的憤恨寫出來。在正面主角海瑞還沒有出場之前,先把海瑞的時代作一介紹。對反面主角徐階一家霸佔民間田產,其三子徐瑛,又搶劫良家婦女,毒打普通百姓。寫出當時政治的黑暗,鄉官的豪橫,人民被壓迫奴役的慘狀。本劇的主題思想——除霸——在此奠下基礎。 吳晗的時代也是如此。共匪在大陸建立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實際是共產黨專政的獨裁統治。一批匪黨幹部在地方橫行不法,清算鬪爭,「大躍進」、「人民公社」,種種暴政接踵而至。本劇中衆鄉民所說的「這是什麼世界?王法何在?天理何在?」也就是吳晗代表人民對共匪的控訴。 第一場把反對「人民公社」的思想也表露出來,同時爲「退田」埋下伏筆。洪阿蘭唱的「徐府裡假田契年月倒填,佔產業還要我完粮納稅。」告狀百姓紛紛控告「徐太師家强佔田產。」這都是共匪假「人民公社」之名,侵佔農民田地,又是擊中共匪要害的利刃。 {{nop}}<noinclude></noinclude> 4n8fwskht39xtrprqai58k0g6pwmunf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9 104 8861892 11127328 2026-10-13T04:12:1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二、審案=== 時間:前場後一個月。 地點:華亭知縣衙門。 人物:徐瑛、徐富。<br />    農民趙玉山,洪阿蘭。<br />    華亭知縣王明友,衙役多人。<br />    衆鄉民。 (徐瑛、徐富上。) 徐瑛 (唸)送了黃金,賠了小心,<br /> 錦囊妙計,官司打贏。<br /> 好趙玉山,居然敢到縣衙告我三少爺。兵來將擋,三少爺眉頭一皺,計上心來。派徐富送了二百兩黃金給知縣,三百兩黃金給知府,買通了上上下下。那王明友倒也識相,說是刁民誣告鄉官,成何體統,一定重重懲辦。哼!這場官司,趙玉山啊,看你橫到那裡去!徐富! 徐富 有。 徐瑛 到堂上縣太爺問起那日情況,你要着實小心,不可露出馬脚。 徐富 這個自然,少爺放心。(同下) (王明友上,衙役上,升座。) 王明友 (唸)這些天來財運好,<br /> 油水知多少?<br /> 官司出入但論錢,<br /> 名譽輸包老。<br /> 真是有趣,有趣!從前只知道刮窮人,干巴巴有甚油水?如今連徐太師家都送大把金子來了,真是不枉做官一場。這案子今天好歹結案了,不然,人家會說我是糊塗官,連這點事也辦不了。衙役!傳洪阿蘭一案人犯上堂。 (衙役傳話,洪阿蘭、趙玉山、衆鄉民上。) 衆 民婦、小民等參見大老爺。 王明友 站在一邊。這些天來,本縣爲了洪阿蘭一案,四處查訪。今日升堂,你等須要說實話,不許節外生枝。洪阿蘭! {{nop}}<noinclude></noinclude> k94mmjkx9x5go5elg2pp2yq24gloogb 11127410 11127328 2026-10-13T04:38:4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 ===二、審案=== 時間:前場後一個月。 地點:華亭知縣衙門。 人物:徐瑛、徐富。<br />    農民趙玉山,洪阿蘭。<br />    華亭知縣王明友,衙役多人。<br />    衆鄉民。 (徐瑛、徐富上。) 徐瑛 (唸)送了黃金,賠了小心,<br /> 錦囊妙計,官司打贏。<br /> 好趙玉山,居然敢到縣衙告我三少爺。兵來將擋,三少爺眉頭一皺,計上心來。派徐富送了二百兩黃金給知縣,三百兩黃金給知府,買通了上上下下。那王明友倒也識相,說是刁民誣告鄉官,成何體統,一定重重懲辦。哼!這場官司,趙玉山啊,看你橫到那裡去!徐富! 徐富 有。 徐瑛 到堂上縣太爺問起那日情況,你要着實小心,不可露出馬脚。 徐富 這個自然,少爺放心。(同下) (王明友上,衙役上,升座。) 王明友 (唸)這些天來財運好,<br /> 油水知多少?<br /> 官司出入但論錢,<br /> 名譽輸包老。<br /> 真是有趣,有趣!從前只知道刮窮人,干巴巴有甚油水?如今連徐太師家都送大把金子來了,真是不枉做官一場。這案子今天好歹結案了,不然,人家會說我是糊塗官,連這點事也辦不了。衙役!傳洪阿蘭一案人犯上堂。 (衙役傳話,洪阿蘭、趙玉山、衆鄉民上。) 衆 民婦、小民等參見大老爺。 王明友 站在一邊。這些天來,本縣爲了洪阿蘭一案,四處查訪。今日升堂,你等須要說實話,不許節外生枝。洪阿蘭! {{nop}}<noinclude></noinclude> 6c3v1d84b3wqsonombsaccoj41anywu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0 104 8861893 11127329 2026-10-13T04:12:5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2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洪阿蘭 民婦在。 王明友 你告徐瑛搶你女兒,是那天搶的? 洪阿蘭 是清明節那天搶的。 王明友 有無眼見證人? 衆鄉民 小民等親眼看見。 王明友 洪阿蘭,你告徐瑛打你公公,你公公來了沒有? 趙玉山 小民在。 王明友 打傷何處? 趙玉山 拳打脚踢,遍身是傷。 王明友 有無眼見證人? 衆鄉民 小民等親眼看見。 王明友 仵作驗傷。 (仵作脫趙玉山上衣驗傷。) 仵作 禀老爺,四肢完整,無有瘡疤,無傷。 王明友 哇!大膽刁民,造謠誣告,拿板子來,給我重打。 趙玉山 哎呀!大老爺。小民身有傷痕,怎說無傷?請老爺重驗。 衆鄉民 大老爺,趙玉山被徐瑛毒打,我等親眼看見,如有虛假,願甘反坐。 仵作 似有自行跌倒之傷,並無打傷痕跡。 王明友 這也奇怪,明明沒有傷,偏說有傷,仵作再去驗來。 王明友 衙役!傳徐瑛上堂。 (徐瑛和徐富上。) 徐瑛 蔭官徐瑛參見大人。 王明友 少禮,一旁站過。徐瑛,現有人告你搶劫婦女,毒打良民,這事可是有的? 徐瑛 蔭官宰相門庭,熟讀詩書,深明大義,豈肯搶劫婦女,毒打良民?大人明鑒。請問大人,這是那一天的事? 王明友 原告指實是清明節。 徐瑛 清明節?這一天我上那裡去來?哦,是了!這一天我正在張生員家中講論詩書,不曾出城。 王明友 可有人證? 徐瑛 家奴徐富隨侍在側,可以作證。 王明友 徐富,徐瑛清明節那天,到什麼地方去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1a96o1gjb38eh72uzwbi1b9sosf2w7u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1 104 8861894 11127330 2026-10-13T04:12:5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富 回禀老爺,三少爺清明節那天,確是在同城秀才家讀書,不曾出城。家奴隨侍在旁,一刻也不曾離開,可以作證。 王明友 這就是了。徐瑛清明節那天整天在同城張秀才家讀書,如何能分身出城搶人打人?這顯是刁民誣告鄉官,真是豈有此理!來人!重打洪阿蘭! 洪阿蘭 青天大老爺呀!搶人打人之事,千真萬確,有鄰里鄉民作證。大老爺要爲民伸冤,小女現在徐府,求大老爺斷還,骨肉團聚。 王明友 哇,大膽潑婦!你有干證,人家就沒有干證?偏偏你的干證是真的,人家的干證是假的?我老爺兼聽則明,偏聽則暗。不聽鄉官的話,難道反而聽窮人的話?來人,拉下重打! 趙玉山 大老爺寬恩,小民雖然是務農的,是窮人,但是人窮志不窮,雖不讀書,也還明理。小民祖傳一點田產,一家靠此爲生,徐三少爺假造契據,倒填年月,强佔歸己。小民獨生一子,因此發氣身亡。留下孤兒寡婦,產去稅存,還要完糧當差,冤枉無處可訴。清明節那天,徐三少爺又倚勢搶走孫女,把小民毒打成傷,重重冤枉,上有天日,下有鄉鄰,俱可作證。大老爺不替小民作主,反而偏信一面之詞,要打原告,天理何在?良心何在?大老爺,你不可如此,要與小民作主啊! 王明友 大膽刁民,明明無傷却說有傷。明明人家在朋友家讀書,不曾出門,你却誣告他下鄉打人、搶人。這是天理?這是良心?你人窮志也窮,窮得沒法,竟然膽敢誣告鄉官,真是窮凶極惡!來人,拉下重打! 趙玉山 大老爺,打不得,你真要打,我就要告。 王明友 到那裡告? 趙玉山 到府裡告,到蘇州告,到京裡告:<br /> (唱)我老漢負冤屈上有皇天,<br /> 身遭打女被搶兩淚漣漣,<br /> 你爲官不爲民秉公而斷,<br /> 進京去控告你賣法贓官。 王明友 大膽!<br /> (唱)無知刁民真大膽,<br /> 誣告鄉官胡亂言,<br /> 人來重責八十板!<br /> 與我重打! (衙役拉趙玉山重打,趙被打死。) {{nop}}<noinclude></noinclude> bsm2ulz4z1f6tczmad0lbh0zujg6rjc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2 104 8861895 11127331 2026-10-13T04:13:3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衙役 禀老爺!犯人打死了。 洪阿蘭 哎呀!<br /> (接唱)滿腔悲憤喚蒼天,<br /> 女兒被搶未脫險,<br /> 公爹杖斃在堂前,<br /> 人間難把是非辨。天哪天!<br /> (掃一句) 王明友 (驚,變色,俄而鎮定)抬出去,轟下堂去! (衆鄉民抬趙玉山屍,洪阿蘭痛哭下。徐瑛笑下,徐富隨下,作鬼臉。) 王明友 這倒是大意了,不想這老頭這般不經打。(沉思)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沒有什麼了不起! (衙役送邸報上。) 衙役 禀老爺,有緊急公文一角在此,老爺請看。 王明友 (拆閱,驚惶失措)哎呀!海瑞着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呀!這老頭兒不去別的地方,偏要到江南來,這便如何是好! (邸報墮地,又檢起,沉吟。) 衙役 怎麼!海青天要來了?這可不得了! 王明友 準備行裝,即刻動身到蘇州。 (衙役隨王明友同下。) 按:「審案」一場,對徐瑛官僚惡霸集團的醜惡面目,盡情暴露。農民趙玉山的公堂控訴,更是字字血淚:一點祖傳田產,給惡霸强佔了。「產去稅存,還要完粮當差。」獨生子氣死,孫女被搶走,自己又被毒打成傷。難怪他痛切的呼號:「天理何在?良心何在?」而統治階級根本沒有仁慈惻隱之心,不僅不爲趙玉山伸冤,反而將他重打致死,造成冤獄。吳晗在海瑞出場之前,先將海瑞的時代寫了出來。 「海瑞罷官」是「借古諷今」的歷史劇。吳晗在第一場寫「民憤」,第二場又寫冤獄。處處站在人民的立場,對統治階級發出控訴。這不是「替古人擔憂」,而是爲今人洩憤。共匪從「土改」開始,歷經「肅反」、「鎮反」、「鳴放」、「反右」,不知造成多少冤獄,吳晗找出這個歷史人物,「古爲今用」,對共匪統治階級發出猛烈的攻擊。 {{nop}}<noinclude></noinclude> jx1lhct8hidrwnm3qu8jgue2w8dxeoa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3 104 8861896 11127332 2026-10-13T04:13:4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三、上任=== 時間:公元一五六九年六月上旬。 地點:蘇州閶門外接官亭。 人物:蘇州知府鄭愉,年五十五歲,肯實心辦事,官聲尚好。<br />    吳縣知縣蕭岩,年四十五歲,貪官。<br />    松江知府李平度,年五十歲左右,逢迎鄉官,貪財枉法,有名的李剝皮。<br />    華亭知縣王明友。<br />    洪阿蘭和衆鄉民。<br />    海瑞,年五十四歲,鬚已半白。便服。<br />    海瑞母謝氏,年七十一歲,性格嚴厲正直,從年輕時便死了丈夫,親自教育海瑞成人,海瑞很孝敬她。<br />    海瑞妻王氏,係續弦。年三十歲。性格溫柔怕事,很尊重海瑞,但又怕海瑞剛直取禍,時常勸諫,等道理說清,又完全支持海瑞。<br />    海朋,海家老蒼頭,耿介,忠實,生怕海瑞得罪人,遇事勸諫,愛護主人,而又常鬧矛盾,最後總是被海瑞說服。<br />    校尉、兵士多人。 (衆官員、校尉、兵士、旗傘呵殿上。) 鄭愉 列位大人請了,海都堂早已從南京啓程,至今還不見到來,怕我等又空接一趟了。 蕭岩 聽說海都堂要來,織造太監黃錦老公公的大轎,從八人減到四人了。 李平度 是啊,我們那裏有些鄉官,連夜把大紅門塗黑,省得惹事。 王明友 列位大人,都說海都堂爲官清正剛直,到底他爲人如何? 鄭愉 下官當年在京,頗知海都堂爲人,且爲列位大人敍述一番。<br /> (唱)他爲人最剛直自號剛峯,<br /> 嘉靖末上本章冒犯九重,<br /> 勸皇上莫求仙長生無用,<br /> 古今來哪裏有不死神翁?<br /> 費錢財營齋醮庶政堵壅,<br /> 萬民怨刁兵起四海困窮,<br /> 嘉靖號民間說家家皆淨,<br /><noinclude></noinclude> 813ko16xf0iv5aftjfu5or26rnbzrnk 11127411 11127332 2026-10-13T04:38:4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 ===三、上任=== 時間:公元一五六九年六月上旬。 地點:蘇州閶門外接官亭。 人物:蘇州知府鄭愉,年五十五歲,肯實心辦事,官聲尚好。<br />    吳縣知縣蕭岩,年四十五歲,貪官。<br />    松江知府李平度,年五十歲左右,逢迎鄉官,貪財枉法,有名的李剝皮。<br />    華亭知縣王明友。<br />    洪阿蘭和衆鄉民。<br />    海瑞,年五十四歲,鬚已半白。便服。<br />    海瑞母謝氏,年七十一歲,性格嚴厲正直,從年輕時便死了丈夫,親自教育海瑞成人,海瑞很孝敬她。<br />    海瑞妻王氏,係續弦。年三十歲。性格溫柔怕事,很尊重海瑞,但又怕海瑞剛直取禍,時常勸諫,等道理說清,又完全支持海瑞。<br />    海朋,海家老蒼頭,耿介,忠實,生怕海瑞得罪人,遇事勸諫,愛護主人,而又常鬧矛盾,最後總是被海瑞說服。<br />    校尉、兵士多人。 (衆官員、校尉、兵士、旗傘呵殿上。) 鄭愉 列位大人請了,海都堂早已從南京啓程,至今還不見到來,怕我等又空接一趟了。 蕭岩 聽說海都堂要來,織造太監黃錦老公公的大轎,從八人減到四人了。 李平度 是啊,我們那裏有些鄉官,連夜把大紅門塗黑,省得惹事。 王明友 列位大人,都說海都堂爲官清正剛直,到底他爲人如何? 鄭愉 下官當年在京,頗知海都堂爲人,且爲列位大人敍述一番。<br /> (唱)他爲人最剛直自號剛峯,<br /> 嘉靖末上本章冒犯九重,<br /> 勸皇上莫求仙長生無用,<br /> 古今來哪裏有不死神翁?<br /> 費錢財營齋醮庶政堵壅,<br /> 萬民怨刁兵起四海困窮,<br /> 嘉靖號民間說家家皆淨,<br /><noinclude></noinclude> pntoduibnh56jw65gct6kzqmsgu0zks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4 104 8861897 11127333 2026-10-13T04:14:2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再不改危社稷難對祖宗。<br /> 把皇上罵苦了,皇上大怒,要問他斬罪,叫人把他看住,不讓逃跑。後來知道他早已準備下後事,倒楞住了,沒有主意。海瑞關在天牢,受盡了刑罰。到皇上駕崩,才被赦出獄。如今到江南,列位大人,要多加檢點才是哪! (蕭岩、李平度、王明友變色驚慌。) 鄭愉 天氣炎熱,我等且到接官亭休息,前站到來,再出來迎接,也不爲遲。來,打道接官亭。(衆同下)海瑞(內)趲行者。 (海瑞、謝氏、王氏、海朋同上。) 海瑞 (唱)奉欽差巡十府直走金閶,<br /> 展宏圖施抱負扶弱鋤强,<br /> 江南地魚米鄉多交糧餉,<br /> 常言道上天堂下有蘇杭。<br /> 惡鄉官貪殘吏摧殘鄉黨,<br /> 害得那苦百姓逃亡他鄉,<br /> 民已窮財已盡國脉斷喪,<br /> 我海瑞報聖上要作主張。 王氏 汗流似雨透衣裳,路旁景色懶觀賞。 謝氏 兒啊,此處離蘇州城還有多遠? 海瑞 前面不遠就是蘇州城了。天氣炎熱,母親,歇息片刻再走如何? 謝氏 都依我兒。 海瑞 看前面有一樹林,請母親在那裏歇息。海朋,帶路。 (謝氏、王氏、海朋下。<br /> 洪阿蘭,衆鄉民同上。) 鄉民丙 天氣炎熱,我等歇息歇息再走吧。這位娘子,你哭哭啼啼,有甚麼冤屈? 洪阿蘭 我到蘇州撫臺衙門告狀。 鄉民丙 你狀告何人? 洪阿蘭 狀告華亭縣徐三公子和華亭知縣,奪田搶女,打殺人命。 鄉民丙 請你說一說詳情。 洪阿蘭 哎呀!天哪!<br /> (唱)惡徐瑛仗權勢霸佔田產,<br /> 翁杖死女被搶窮極呼天,<br /><noinclude></noinclude> e2j60mza3ne8wpy6dynw30n121bhgg3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5 104 8861898 11127334 2026-10-13T04:14:2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華亭縣袒被告將人傾陷,<br /> 奔蘇州告撫院心似油煎。 (海瑞傾聽,點頭。) 鄉民甲 有這等冤枉事,可是當真? 鄉民丙 怎麼不真!我等親眼看見。<br /> (唱)新舊墳埋下了冤枉人父子兩代,<br /> 子氣死父打死女被搶三世冤埋。 海瑞 爲何不去告官? 鄉民乙 老客官請了,你哪裏知道!怎麼不告,告了,把苦主活活打死了! 海瑞 有這等事,憑的是哪條王法? 鄉民甲 說是誣告,誣告鄉官。 海瑞 爲何是誣告,可有見證? 鄉民甲 有哪,他管家徐富作證。 海瑞 呀!家奴豈能爲本主作證!也罷,證明甚麼? 鄉民乙 說是徐三少爺清明節那天整天在同城秀才家讀書,並未出城。 海瑞 是哪個徐三少爺? 鄉民甲 徐太師家徐三少爺,還有哪個? 海瑞 那就是了。徐三少爺既未出城,如何又能在鄉下搶人打人? 鄉民甲 呸!白天見鬼,我等親眼看見他搶人打人。 海瑞 那就是你們的不是了。既然親眼看見,爲何不去作證? 鄉民乙 客官哪!<br /> (唱)我等上堂去作證,<br /> 縣官受賄爲富人,<br /> 鄉官說話他相信,<br /> 窮人眼見難作真。 海瑞 鄉官說話便是真,窮人作證便是假? 衆鄉民 正是。 海瑞 鄉官只是一個人,你們人多,說了也不相信? 鄉民甲 客官那裏知道窮人的苦處?我等都是徐家佃戶,哪裏敢多說一句! 海瑞 哦!你們都是徐家佃戶。 {{nop}}<noinclude></noinclude> 06og06enf3dt8vvlr4zzyjemkhioyqm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6 104 8861899 11127335 2026-10-13T04:15:0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衆鄉民 田地都被徐家霸佔,還要交租當差,我們好苦呀! 海瑞 這又是你們的不是了,爲何不告? 鄉民甲 客官你不是本地人,也是難怪。 鄉民乙 知府是有名的李剝皮,知縣是個大大的贓官,我等如何敢告!<br /> (唱)官府衙門八字開,<br /> 有理無錢莫進來,<br /> 上下都是官世界,<br /> 只怪窮人命不該。 海瑞 唔!府縣不能告,如今你們到哪裏? 鄉民丙 到蘇州撫臺衙門去告。 海瑞 蘇州撫臺,他就不要錢,能替你們作主? 鄉民丙 正是,新任撫臺海青天,一定能替我們作主。且聽我道來:<br /> (唱)我老漢多年前賣米淳安,<br /> 都傳說海青天公正爲官,<br /> 減驛遞行條鞭口碑頌滿,<br /> 裁里甲除常例美政多端,<br /> 課桑麻勤撫字逃亡盡返,<br /> 衣大布食蔬菜難上加難,<br /> 縛惡少除奸賊明斷公案,<br /> 調官去贏得了百姓心酸。 海瑞 你們當真相信他能替你們作主? 鄉民丙 自然,他還未到任,就有佈告,要老百姓伸冤訴苦。他如不替我們作主,那還叫什麼青天! 海瑞 哦!哦!領教了。 (內鼓樂聲。) 鄉民乙 接海青天的官員來了。我等看看海青天。 (洪阿蘭、衆鄉民擁擠向前,正與衆官員、校尉、軍士相遇。軍士撞倒鄉民丙,海瑞扶起,又與李平度相撞。) 李平度 瞎了眼的老東西,老爺也是你們撞得的?打這老東西! (軍士揮鞭,鄭愉勸解,衆官員、校尉、軍士下。洪阿蘭、衆鄉民驚惶下。) 海瑞 (唱)百姓紛紛來告狀,<br /><noinclude></noinclude> 07zcqkcmchk3zwraky5j9pd52xyyctt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7 104 8861900 11127336 2026-10-13T04:15:0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扶老携幼奔外鄉,<br /> 都只爲吏貪殘狐羣狗黨,<br /> 追欠賦貪賄賂專把民傷,<br /> 這官兒逞威風把人推撞,<br /> 可見他平日裏何等囂張!<br /> 我海瑞撫江南黎民子養,<br /> 惡官吏都掃盡抑惡扶良。<br /> 正是:紀綱整頓摧强梁,要使生平素願償。(下) 按:劇中正面主角海瑞在第三場出場。海瑞便服上任,在路上接觸的是處在水深火熱中的人民。他一出場就唱:「惡鄉官貪殘吏摧殘鄉黨,害得那苦百姓逃亡他鄉,民已窮財已盡國脈琢喪,我海瑞報聖上要作主張。」這是寫海瑞的時代,也是寫吳晗的時代。共產黨的幹部在地方上清算鬪爭,無法無天。「大煉鋼」、「大躍進」,把「一個鷄蛋的家當」也打光了。天災人禍,造成三年嚴重的災荒,人民流離逃亡。吳晗在此借海瑞之口說出來。 海瑞在了解洪阿蘭的冤屈之後,衆鄉民又跟他說:「田地都被徐家霸佔,還要交租當差,我們好苦呀!」這是對明代鄉官的控訴,也是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控訴。「人民公社」沒收了農民的田地,還要在「公社」作「忘我的勞動」。「我們好苦呀!」這是五億農民的慘痛呼號。 ===四、見徐=== 時間:前場十日後。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海瑞,紗帽紅袍。<br />    海朋。<br />    徐階,年七十五歲,鬍鬚斑白,身材短小,白皙,容止可觀。便服。<br />    徐府家丁。 (徐階上,家丁隨侍。) 徐階 (唱)手秉朝綱二十年,<br /> 調和鼎鼐畫凌烟,<br /> 乞休始識田園樂,<br /> 笑傲王侯不羨仙。<br /> 老夫徐階,兩朝首相,一代名流,因年老乞休,莊園產業,遍佈三吳,奴僕家丁,食指萬數,既富且貴,又有何求?前月讀到邸報,海剛峰改官江<noinclude></noinclude> qolz9is5qb24ntfku10mt0giw4kk348 11127387 11127336 2026-10-13T04:36:2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三" />扶老携幼奔外鄉,<br /> 都只爲吏貪殘狐羣狗黨,<br /> 追欠賦貪賄賂專把民傷,<br /> 這官兒逞威風把人推撞,<br /> 可見他平日裏何等囂張!<br /> 我海瑞撫江南黎民子養,<br /> 惡官吏都掃盡抑惡扶良。<br /> 正是:紀綱整頓摧强梁,要使生平素願償。(下) 按:劇中正面主角海瑞在第三場出場。海瑞便服上任,在路上接觸的是處在水深火熱中的人民。他一出場就唱:「惡鄉官貪殘吏摧殘鄉黨,害得那苦百姓逃亡他鄉,民已窮財已盡國脈琢喪,我海瑞報聖上要作主張。」這是寫海瑞的時代,也是寫吳晗的時代。共產黨的幹部在地方上清算鬪爭,無法無天。「大煉鋼」、「大躍進」,把「一個鷄蛋的家當」也打光了。天災人禍,造成三年嚴重的災荒,人民流離逃亡。吳晗在此借海瑞之口說出來。 海瑞在了解洪阿蘭的冤屈之後,衆鄉民又跟他說:「田地都被徐家霸佔,還要交租當差,我們好苦呀!」這是對明代鄉官的控訴,也是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控訴。「人民公社」沒收了農民的田地,還要在「公社」作「忘我的勞動」。「我們好苦呀!」這是五億農民的慘痛呼號。 <section end="三" /> <section begin="四" />===四、見徐=== 時間:前場十日後。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海瑞,紗帽紅袍。<br />    海朋。<br />    徐階,年七十五歲,鬍鬚斑白,身材短小,白皙,容止可觀。便服。<br />    徐府家丁。 (徐階上,家丁隨侍。) 徐階 (唱)手秉朝綱二十年,<br /> 調和鼎鼐畫凌烟,<br /> 乞休始識田園樂,<br /> 笑傲王侯不羨仙。<br /> 老夫徐階,兩朝首相,一代名流,因年老乞休,莊園產業,遍佈三吳,奴僕家丁,食指萬數,既富且貴,又有何求?前月讀到邸報,海剛峰改官江 <section end="四" /><noinclude></noinclude> 0lgc2ci0wbi621y166eds3n0ahpzco7 11127412 11127387 2026-10-13T04:38:4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三" />扶老携幼奔外鄉,<br /> 都只爲吏貪殘狐羣狗黨,<br /> 追欠賦貪賄賂專把民傷,<br /> 這官兒逞威風把人推撞,<br /> 可見他平日裏何等囂張!<br /> 我海瑞撫江南黎民子養,<br /> 惡官吏都掃盡抑惡扶良。<br /> 正是:紀綱整頓摧强梁,要使生平素願償。(下) 按:劇中正面主角海瑞在第三場出場。海瑞便服上任,在路上接觸的是處在水深火熱中的人民。他一出場就唱:「惡鄉官貪殘吏摧殘鄉黨,害得那苦百姓逃亡他鄉,民已窮財已盡國脈琢喪,我海瑞報聖上要作主張。」這是寫海瑞的時代,也是寫吳晗的時代。共產黨的幹部在地方上清算鬪爭,無法無天。「大煉鋼」、「大躍進」,把「一個鷄蛋的家當」也打光了。天災人禍,造成三年嚴重的災荒,人民流離逃亡。吳晗在此借海瑞之口說出來。 海瑞在了解洪阿蘭的冤屈之後,衆鄉民又跟他說:「田地都被徐家霸佔,還要交租當差,我們好苦呀!」這是對明代鄉官的控訴,也是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控訴。「人民公社」沒收了農民的田地,還要在「公社」作「忘我的勞動」。「我們好苦呀!」這是五億農民的慘痛呼號。 <section end="三" /> <section begin="四" /> ===四、見徐=== 時間:前場十日後。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海瑞,紗帽紅袍。<br />    海朋。<br />    徐階,年七十五歲,鬍鬚斑白,身材短小,白皙,容止可觀。便服。<br />    徐府家丁。 (徐階上,家丁隨侍。) 徐階 (唱)手秉朝綱二十年,<br /> 調和鼎鼐畫凌烟,<br /> 乞休始識田園樂,<br /> 笑傲王侯不羨仙。<br /> 老夫徐階,兩朝首相,一代名流,因年老乞休,莊園產業,遍佈三吳,奴僕家丁,食指萬數,既富且貴,又有何求?前月讀到邸報,海剛峰改官江 <section end="四" /><noinclude></noinclude> skj2303txg9fqad72nykgqpo2pjpbl6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8 104 8861901 11127337 2026-10-13T04:15:4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南巡撫,多年不見,他來此地,必有一番作爲也!<br /> (唱)喜故交持旌節來撫此邦,<br /> 他爲人有骨氣老而彌剛,<br /> 溫舊雨談詩文後生嚮往,<br /> 施仁政惠蒼生千載名揚。<br /> 啊呀,且住。老夫在朝多年,兒孫輩居鄉,也難免有些欺侮鄉民的事,剛峰這人古板得很,倘若追問起來,這便如何是好?(尋思)有了,不免對兒孫們多加訓導,嚴加管束,不讓他們惹事生非。他若追問,只要沒有把柄落在他手裏,便好應付。真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懼也! 家丁 啓禀太師爺,海都堂老爺來拜。徐階快請,鼓樂相迎。 (鼓樂,海瑞上,海朋隨上。) 海瑞 老太師。 徐階 剛峰。 海瑞 上任以來,公務繁忙,今日才來拜見,恕罪恕罪。 徐階 剛峰說哪裏話來,皇上特派剛峰,來撫此邦,一方蒙福。老夫年老力衰,未曾遠迎,也望海涵。請。 海瑞 老太師請。 (揖讓就座。) 海瑞 幾年不見,老太師越發健朗了。 徐階 托福,托福。老了,不中用了!牙齒還好,還吃得肉。剛峰寶眷想是一同上任? 海瑞 家母年高,也還健朗,拙荊隨侍。 徐階 好,好。遲日當令兒媳輩拜見。 海瑞 豈敢,豈敢。 徐階 剛峰今日光臨,有何見教? 海瑞 專爲拜候老太師萬福,二來也要向老太師討教。 徐階 老夫如有所知,自當竭誠奉告。 海瑞 老太師朝廷重臣,地方長老,吳中政治利弊,一定深知。下官初到,爲政以何者爲先,還望賜教。 徐階 哈哈,剛峰啊,你也忒謙虛了!既然要老夫說說,老夫也就不揣冒昧,對老友直言了。<br /> (唱)吳下刁民性凶頑,<br /><noinclude></noinclude> rr6hkg00lpzc73sp9qsvzyc7awf9ak9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9 104 8861902 11127338 2026-10-13T04:15:4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告官健訟案如山,<br /> 刑清政簡需大膽,<br /> 執法持平濟時艱。 海瑞 承教,承教。刁民頑訟,自當執法持平。鄉官不法,魚肉良民呢? 徐階 剛峰哪,你一生剛直,對先帝都盡言直諫,流芳史册,何況鄉官!<br /> (唱)朝廷大法四海頒,<br /> 王子庶人是一般,<br /> 豺狼當道要驅散,<br /> 上方寶劍莫投閑。 海瑞 多謝老太師指教。老太師哪!<br /> (唱)想當年爲朝廷廢寢忘餐,<br /> 諫先皇改弊政直上金鑾,<br /> 到如今居鄉里一方共盼,<br /> 教後輩嚴執法長治久安。<br /> 還有一事請教。 徐階 請說。 海瑞 華亭縣農婦洪阿蘭狀告貴府霸佔民田,搶劫民女,毒打良民一案,應該如何處理? 徐階 (變色)喔!有這等事,告的是哪一個? 海瑞 徐瑛。 徐階 是第三小兒。剛峰,老夫爲人,想來深知。有些田產,都是價買的,何來霸佔之說?三小兒徐瑛循規守矩,搶人,打人,斷不至于如此胡作非爲。剛才說過,吳下刁民誣告成性,剛峰啊,你切切不可爲其所欺。 海瑞 斷無此事? 徐階 斷無此事! 海瑞 如有此事呢? 徐階 如有此事?萬不可能! 海瑞 萬一罪證確鑿? 徐階 如有罪證,聽憑依法處理。 海瑞 好!好!好一個依法處理。既然如此,下官告辭了。 徐階 請。 海瑞 請。 {{nop}}<noinclude></noinclude> s2c5gce7pwz2u8mgfds65xs227a69ww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0 104 8861903 11127339 2026-10-13T04:16:1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3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鼓樂,徐階揖送,海瑞下。) 徐階 哎呀!剛峰適才所說之事,一步緊逼一步,甚是厲害,待老夫喚徐瑛出來,問個明白。家人,喚三少爺出來。 家丁 請三少爺。 (徐瑛上,徐富隨上。) 徐瑛 拜見爹爹,喚孩兒出來,何事? 徐階 有人告你,搶人打人,這事可是有的? 徐瑛 這個,這個,嘿!有的,不過已經結案了。 徐階 哪裏結的案? 徐瑛 華亭縣結的案。 徐階 怎樣結的案? 徐瑛 縣官教孩兒說是那天在同城秀才家讀書,不曾出城。將原告公爹當堂打死,逐出原告結的案。 徐階 (變色)哎呀,打死了人了?打死人了?你說不曾出城,何人爲證? 徐瑛 徐富爲證。 徐階 是我家徐富?(問徐富)是你作證? 徐富 啓禀太師爺,正是奴才。 徐階 不妥,不妥,家奴豈能作證?(對徐瑛)唉!這案子如今告到巡撫衙門去了,奴才啊,看你如何下場? 徐瑛 爹爹,這有什麼了不起,大不了再花一把銀子。如今做官的豈有不愛銀子的! 徐階 哇!奴才,你知道巡撫是誰? 徐瑛 管他是誰?大不了是個巡撫。 徐階 呸!奴才啊!你闖下禍來了!這個巡撫不比別人,乃是當今第一清官海瑞,清正廉潔,剛直無私,他若依法而斷,你便休想活命了! 徐瑛 (驚惶)啊呀!海瑞?爹爹,這便怎處? 徐階 這便怎處?這便怎處? 徐瑛 爹爹,是孩兒做下不是,要想法子才好! 徐階 唉!別無他法可想。唉!打死了人,又是奴才作證。這便怎處?有了,君子可欺以方!徐瑛附耳過來。 徐瑛 是。(父子接耳,徐瑛喜形于色)。 徐階 兒啊,要吩咐家人,再不可惹事生非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enalxc6nuzus8uin0qjl6zvsaawxuoi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1 104 8861904 11127340 2026-10-13T04:16:2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瑛 是。 徐階 唉!還不下去! 徐瑛 是,孩兒告退。(下) 徐階 哎呀呀!果然有搶人打人之事。適才交談,不曾留心,話也說得過了一些,剛峰萬一板起臉孔,倒也不好對付。唔!話說回來,老夫當年有恩於他,想他是個至誠君子,知恩報恩,量他不致翻臉。想來我兒性命,還可以得救。唉,也想不得許多,將錯就錯,也就只好如此應付了。且看他如何處理,再作安排。正是:<br /> 不謀國事謀家事,<br /> 甘爲兒孫作馬牛。<br /> 唉!唉!(下) 按:「見徐」一場,展開了海瑞與徐階的鬪爭。吳晗將海、徐之間鬪爭,寫成統治階級的內部鬪爭。海瑞是站在人民一邊,代表人民的利益。吳晗曾說:「這個戲着重寫海瑞的剛直不阿,不爲强暴所屈,不爲失敗所嚇倒,失敗了再幹的堅强意志」。這一場初步表現海瑞的鬪爭精神。 吳晗如此塑造海瑞,顯然希望共匪統治階級內部的覺醒者,學習海瑞的鬪爭精神。從「鳴放運動」到最近的「文化革命」,反毛反共的浪潮,洶湧澎湃。共匪統治階級確實分裂了,不僅地方幹部,連「黨中央」的「政治局」委員都投入這股浪潮之中。可見吳晗的希望是有根據的。 {{nop}}<noinclude></noinclude> gzbitbt08tb5h76d4tkmljaa5j04vdd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2 104 8861905 11127341 2026-10-13T04:16:5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五、母訓=== 時間:前場三日後。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內堂。 人物:海瑞、海朋、謝氏、王氏。 (謝氏、王氏上,丫環隨侍。) 謝氏 (唱)我兒升堂把案問,<br /> 忘眠廢食效忠勤。 王氏 (唱)貪官酷吏都除盡,<br /> 黃童白叟齊歡欣。 謝氏 媳婦啊!這幾日海朋來說,大街小巷紛紛議論,有說天開了眼的,有說確是青天,萬家生佛的。有說一上任就治水救災,海龍王出世的。吳淞江久雨成災,也已經開工疏浚,他還親自到江上督工,災民歡天喜地,都去上工。此外清丈田地,舉辦一條鞭良法,老百姓口碑載道。聽到這些話頭,老身着實歡喜。有兒如此,也不枉老身教養一場也!<br /> (唱)想當年撫孤子夜半含悲,<br /> 課詩書教忠孝非禮勿窺,<br /> 請嚴師勤學問高舉鄉魁,<br /> 任知縣除民害整頓綱維,<br /> 今日裏撫江南官居高位,<br /> 權任重人共望濟困扶危。 王氏 婆婆啊!<br /> (唱)我媳婦相夫子,十年隨宦歷艱辛,<br /> 他爲官守直道,忠心赤膽觸龍鱗,<br /> 下天牢遭廷杖,險一些兒喪了命,<br /> 剛直性難勸解,還望婆婆德教訓。 謝氏 媳婦啊,你丈夫爲官清正,剛直知名,縱然罷官坐牢,還是行其故素,心口如一,百折不磨,這正是他的好處哪!媳婦不必過于憂慮才好。 王氏 是。 (海瑞便服上,海朋隨上。) 海瑞 (唱)鄉官惡吏食民膏,<br /><noinclude></noinclude> g021rk30xq73iqv34qchiy7dncxkflm 11127413 11127341 2026-10-13T04:38:4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 ===五、母訓=== 時間:前場三日後。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內堂。 人物:海瑞、海朋、謝氏、王氏。 (謝氏、王氏上,丫環隨侍。) 謝氏 (唱)我兒升堂把案問,<br /> 忘眠廢食效忠勤。 王氏 (唱)貪官酷吏都除盡,<br /> 黃童白叟齊歡欣。 謝氏 媳婦啊!這幾日海朋來說,大街小巷紛紛議論,有說天開了眼的,有說確是青天,萬家生佛的。有說一上任就治水救災,海龍王出世的。吳淞江久雨成災,也已經開工疏浚,他還親自到江上督工,災民歡天喜地,都去上工。此外清丈田地,舉辦一條鞭良法,老百姓口碑載道。聽到這些話頭,老身着實歡喜。有兒如此,也不枉老身教養一場也!<br /> (唱)想當年撫孤子夜半含悲,<br /> 課詩書教忠孝非禮勿窺,<br /> 請嚴師勤學問高舉鄉魁,<br /> 任知縣除民害整頓綱維,<br /> 今日裏撫江南官居高位,<br /> 權任重人共望濟困扶危。 王氏 婆婆啊!<br /> (唱)我媳婦相夫子,十年隨宦歷艱辛,<br /> 他爲官守直道,忠心赤膽觸龍鱗,<br /> 下天牢遭廷杖,險一些兒喪了命,<br /> 剛直性難勸解,還望婆婆德教訓。 謝氏 媳婦啊,你丈夫爲官清正,剛直知名,縱然罷官坐牢,還是行其故素,心口如一,百折不磨,這正是他的好處哪!媳婦不必過于憂慮才好。 王氏 是。 (海瑞便服上,海朋隨上。) 海瑞 (唱)鄉官惡吏食民膏,<br /><noinclude></noinclude> b3c7q0pjbyovjoyy3tj72q59170g8bh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3 104 8861906 11127342 2026-10-13T04:16:5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民怨沸騰恨難消,<br /> 臨陣射人先射馬,<br /> 江南庶政費推敲。 王氏 老爺。 海瑞 夫人。參見母親。 謝氏 罷了,一旁坐下。 海瑞 謝坐。唉! 謝氏 兒啊!你到任以來,茶飯不思,多日不曾安眠,爲官當得勤勞,却也不可過于勞累。 海瑞 多謝母親教誨,孩兒遵命。只是…… 謝氏 只是什麼? 海瑞 唉! 謝氏 我兒爲何長嘆? 海瑞 母親有所不知,自孩兒到任以來,衆百姓紛紛狀告徐太師霸佔田產,縱子行兇,魚肉小民,包庇鄉官,實實爲富不仁。他第三個兒子徐瑛佔了趙家田產,搶了趙家孤兒,氣死趙家獨子,還買通贓官,打死趙家苦主,當年徐太師在朝官聲還好,也曾救過孩兒性命,如今看來,此人啊!<br /> (唱)裝道學談禮義宵小胸懷,<br /> 縱子弟害百姓聚斂錢財,<br /> 高放債强佔田真真市儈,<br /> 假仁義真鄉愿一點不差。 謝氏 我兒,知人不易,往者不足諫,來者猶可追,他於你有恩,却結怨于百姓。你可報私恩?還是申國法?我兒啊!<br /> (唱)五十年勤苦讀孔孟詩書,<br /> 漢朝人埋車輪惡類誅鋤,<br /> 本朝有況太守平反冤獄,<br /> 古今人是榜樣何必躊躇? 海瑞 孩兒主意正是如此。母親啊!孩兒明日升堂,一要法辦徐瑛,二要徐家退還强佔民田,三要出佈告,凡是鄉官强佔民田的一律退還原主。特請母親訓示。 海朋 老爺啊!恕老奴直言。<br /> (唱)普天下作官的欺侮窮人,<br /><noinclude></noinclude> pn4zylcwkr3t5ezecao3ynoyn13j97k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4 104 8861907 11127343 2026-10-13T04:17:3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老百姓受苦楚無處去伸,<br /> 徐太師勢力大性情陰狠,<br /> 老爺啊莫操切引火燒身。 海瑞 老人家此言差矣!徐家勢力大,我就怕他不成?<br /> (唱)老人家經世故何出此言,<br /> 我海瑞受折磨壯志彌堅,<br /> 除豪强平民憤男兒志願,<br /> 哪怕他勢力大要與周旋。 王氏 相公啊!海朋之言,也有道理,還望三思。<br /> (唱)幾年來蒙聖恩不斷升遷,<br /> 守名邦臨大事計出萬全,<br /> 殺徐瑛申國法不顧情面,<br /> 人道你忘故舊怨把恩捐!<br /> 更何況徐太師神通方便,<br /> 連鄉黨結宮禁氣勢炎炎,<br /> 這樁事非小可從長打算,<br /> 莫落得遭報復憂患相纏。 海瑞 夫人!你說到哪裏去了?那徐階縱子行兇,我海瑞如顧私恩而忘國法,何以對慈母,對皇上,對百姓?<br /> (唱)徐太師縱子弟搶女行兇,<br /> 奪田產逃稅役百姓困窮,<br /> 顧私恩忘國法讀書何用?<br /> 守封疆撫黎庶要秉至公。 謝氏 兒啊,媳婦啊,海朋啊!讀聖賢書,行聖賢事,國法要申,民困要救,我兒只管依法秉公而行,上答聖明,下安百姓。<br /> (唱)喜我兒勤民政執法當先,<br /> 鋤豪强扶弱小希聖希賢,<br /> 徐太師經世故志慮不淺,<br /> 他的兒犯國法治罪當然。<br /> 我婆媳爲內助官高不羨,<br /> 粗茶飯布衣履樂比神仙,<br /> 縱使你有蹉跌被人傾陷,<br /><noinclude></noinclude> 07y1r9fyo9ata2r9dpuv1evqz29yygt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5 104 8861908 11127344 2026-10-13T04:17:3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回瓊島飽看那綠水青山。 海瑞 多謝母親訓誨。夫人,母親疲乏了,侍奉到後堂休息去吧! (王氏扶謝氏下。) 海瑞 海朋,吩咐下去,明日升堂,傳洪阿蘭一案有關人犯對質,蘇州松江兩府官員同審,不可有誤。 海朋 是。(下) 海瑞 正是:<br /> 要申三尺皇家法,<br /> 殺盡貪官污吏頭。(下) 按:「母訓」一場,是寫海瑞與徐階鬪爭的決心,由於賢母的支持,更形堅定。「鄉官惡吏食民膏,民怨沸騰恨難消!」這是吳晗的覺醒,才對共匪統治階級發出這樣沉痛的斥責。「除豪强平民憤男兒志願,那怕他勢力大要與周旋」。吳晗掛名「副市長」,有職無權,只有塑造海瑞,以海瑞作匕首投向共匪統治階級了。 ===六、斷案=== 時間:前場次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大堂。 人物:海瑞。<br />    蘇、松等府官員。<br />    洪阿蘭和衆鄉民。<br />    徐瑛、徐富(穿生員衣冠)。<br />    華亭縣學教諭。<br />    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多人。 (蘇、松等府官員上。) 鄭愉 (唸)每日轅門候見, 李平度 心中忐忑不安, 蕭岩 爲何不來傳喚? 王明友 日夜如坐針毡! {{nop}}<noinclude></noinclude> bsetrxbgp2t0zuf9vzk3v6cmli98pxn 11127388 11127344 2026-10-13T04:36:2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五" />回瓊島飽看那綠水青山。 海瑞 多謝母親訓誨。夫人,母親疲乏了,侍奉到後堂休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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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全鎮年四十二歲四川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八分四釐 蘇學海 年三十四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八分一釐 周芹孫年三十四歲四川人法部主事考試平均 分數七十八分 王鍾荃年三十七歲山東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八釐 蹇國楨年三十五歲四川 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八釐 謝文華年三十九歲陝西拔貢四川知縣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 五釐 吳江年四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五釐 黃筠年三十五歲湖北人四川刑幕考 試平均分數七十七分五釐 陳新燮年三十五歲四川舉人考試中均分數七十七分一釐 許銓年三十 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六分八釐 劉永鏞年二十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六分 七釐 余柬年三十五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六分五釐 葉青冬年三十三歲四川畢業 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六分一釐 吳增濬年二十四歲江西人四川布經厯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七釐  李光珠年五十一歲四川舉人揀選知縣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五分四釐 李均年二十五歲四川畢業生 考試平均分数七十五分四釐 趙希文年二十五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五分二釐 姜 彬年四十三歲貴州人四川通判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五分 胡小瑷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 數七十四分二釐 蔡培其年三十二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四分一釐 吳鶴書年四十四歲 貴州舉人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四分 李鵬年四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三分八釐 汪毓祥 年三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三分五釐 楊奉璋年三十五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 十三分五釐 陳煥章年三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四釐 王選卿年二十四歲四川畢 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四釐 路得雲年三十二歲湖北舉人四川鹽大使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 二釐 羅玉鑑年四十四歲雲南人四川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一釐 王永達年四十九歲四川 拔貢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八釐 楊榮蔭年四十八歲江西舉人四川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 八釐 何道衡年二十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五釐 劉恒堉年二十八歲四川畢業生 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五釐 李龍驤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 陳朝楷年三 十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 胡嘉樹年三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分七釐  王之杰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分 中等八十五名 王開棣年三十歲四川畢業 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三分五釐(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馬德驤年五十歲四川拔貢考試平均 分數七十二分八釐(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王道履年三十九歲四川優貢考試平均分數七十 二分一釐(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周兆熊年三十二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二分一 釐(因主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劉建勛年四十九歲四川副貢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五釐(因主 要科不滿六十分降中等)萬含光年三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七十一分二釐(因主要科不 滿六十分降中等) 盧廷棟年三十三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八釐 來鑫瀛年四 十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八釐 植璧年三十三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 九分五釐 徐子清年四十四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五釐 楊承憲年三十九歲貴州拔 貢四川道州判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四釐 熊毓璋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 二釐 蔣鴻達年三十五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九分 黃天慶年四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 均分數六十八分五釐 江澤霖年二十九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八分五釐 吳造陸年二十 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八分四釐 賈光榮年三十七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八 分二釐 鍾允年三十二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八分二釐 楊樹榮年二十五歲四川畢業生 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八釐 張繼典年三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四釐 劉揆先年 三十一歲湖北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四釐 漆樹萱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 十七分二釐 趙守愚年二十八歲甘肅舉人四川直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二釐 李文藻年四十 六歲江西舉人四川鹽大使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一釐 曹士選年二十七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 數六十七分一釐 宋與咸年二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一釐 陳其訓年三十六歲 河南人四川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七分一釐 孫鑄年二十九歲浙江人四川刑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 七分一釐 珠魯圖年四十八歲成都駐防舉人四川鹽大使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七釐 亢廷鉁年二 十七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四釐 唐潛年二十四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 分四釐 常竟成年二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四釐 胡石臣年二十六歲四川畢業 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蕭代河年三十四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蕭應 渠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文濬年四十五歲成都駐防舉人四川鹽大使 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吳善寶年三十八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陳 域年三十四歲順天人四川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六分 陳開靜年四十五歲四川人貴州州判考試平 均分數六十五分八釐 范崇謨年三十九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七釐 郭慶琮年三十 二歲四川人分省通判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一釐 呂煥文年四十八歲四川舉人考試平均分數六十 五分 文星回年三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 劉毅年三十五歲四川副貢考試平均 分數六十五分 董策清年三十二歲四川人本省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五分 張光俊年三十六歲四 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八釐 陳藩年三十歲浙江人湖北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五釐  張瀛洲年四十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四釐 李紹漢年四十一歲雲南舉人考試 平均分數六十四分四釐 郭臨江年二十五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四釐 馮慶榆年三 十二歲四川人湖南同知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四分二釐 蔡光庚年三十三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 六十四分一釐 傅其相年二十七歲湖北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五釐 黃徹年二十七歲四川 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四釐 鄭道楨年二十三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四釐  張鍾麟年二十五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二釐 倪文炳年五十六歲四川舉人考試平均 分數六十三分二釐 峗安國年二十九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二釐 李光誠年二十八 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二釐 晏良輔年二十二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三分 一釐 張作礪年三十一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八釐 周應龍年二十八歲湖北畢業生 考試平均分数六十二分八釐 霍光烈年三十二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八釐 楊昌言 年三十四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八釐 王士杰年三十九歲湖北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 分數六十二分五釐 邵從光年三十七歲四川人分省州判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五釐 徐琮年四十 一歲浙江人四川刑幕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四釐 羅秀書年三十五歲四川舉人考試平均分數六十 二分二釐 李慎修年四十九歲廣西人四川直州判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一釐 凌賢豹年二十七歲 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二分一釐 羅以經年二十五歲四川拔貢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五釐  熊兆渭年三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李銘勛年二十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 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彭壽裔年二十八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阮君蕃年三 十七歲湖北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宋珂年二十四歲四川人候選州同考試平均分數六 十一分二釐 劉錕年三十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七釐 陳敦詩年三十七歲四川畢業生 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七釐 季輔昌年四十二歲四川副貢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四釐 趙德泮年二十 九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二釐 林奇年二十六歲四川畢業生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二釐  李承烈年三十二歲四川拔貢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 葉永祺年三十六歲四川人分省通判考試平均 分數六十分 李鵾齢年三十五歲山西舉人四川知縣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 張鑄年五十一歲四川人 候選州判考試平均分數六十分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54mzdtdsczalvub9iflndfyp12yjf1y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6 104 8861910 11127346 2026-10-13T04:18:1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蕭岩 列位大人,海都堂便服到任,我等不曾接到。如今閉門不出,文武官員概不接見,每日只到江上督工,傳貧苦農民工商下戶問話,不知是何緣故? 鄭愉 迎接不到,是他自己便服進城,想來不致見怪。只是到任以來,還不開印升堂,百廢待舉,他不出頭作主,實在令人着急。 李平度 確也奇怪,令我在此候見,來了幾日,却又不加傳喚,不知是何道理? 王明友 每日到轅門候見,却又毫無動靜,實實令人焦急。 (旗牌官上。) 旗牌官 都老爺傳令,開門,升堂。 (衆官員下。<br /> 鼓樂、校尉、軍士、衙役上,海瑞紗帽紅袍上。) 海瑞 (唸)整頓紀綱,替黎民,申雪冤枉。<br /> 民苦貪殘已不支,<br /> 鄉官橫暴逞非爲,<br /> 殺蛟射虎男兒事,<br /> 報國何須德政碑。<br /> 本院應天巡撫海瑞,到任以來,查得鄉官富戶橫行不法,貪官污吏欺壓百姓,有關人等,罪證確鑿,除惡務盡,國有常刑,今日升堂,定要整頓紀綱,爲民除害。左右,傳衆官員進見。 旗牌官 蘇、松等府官員進見。 (衆官員上,報門進見。) 衆官員 報,蘇州、松江等府官員參見都堂大人。大人到任,卑職等迎接失時,千望恕罪。 海瑞 有勞迎候。迎接不到,是本院不用驛馬,便服到任,何罪之有?況且已曾見面,何必多禮! 李平度 敢問都堂大人,曾在何處見面? 海瑞 就在接官亭前,請抬頭相認。 (衆官員驚愕仰視,李平度驚惶失措,無地自容。) 海瑞 有事商談,一旁坐下。 衆官員 謝坐。 鄭愉 都堂大人,卑職斗膽敢問定在那一天開印、放告? 海瑞 何必選擇日期,就是今天開印、放告。旗牌官,傳令開印、放告。 旗牌官 得令。 {{nop}}<noinclude></noinclude> d6jsbg7qnxhzxk69o2xj23dcybbvqs9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7 104 8861911 11127347 2026-10-13T04:18:1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旗牌官舉印放告牌,軍士抬放告牌下。) 海瑞 列位大人。 衆官員 都堂大人。 海瑞 你等爲官如何? 衆官員 卑職爲官清白,小心謹慎,上爲朝庭辦事,下替黎民分憂。 海瑞 怎麼?真是上爲朝庭辦事,下替黎民分憂嗎? 衆官員 正是。 海瑞 哈哈!……既然都是清白爲官,有椿案件,請列位大人同審同問。華亭縣何在? 王明友 卑職在。 海瑞 我來問你,洪阿蘭一案你是怎樣判處的? 王明友 這個案子,這個案子,卑職秉公處理,已經結案。 海瑞 你是怎樣秉公結案的? 王明友 洪阿蘭控告徐瑛清明節那天搶走她女兒,打傷她公公。卑職傳訊被告,徐瑛清明節那天在同城張生員家讀書,並未出城,顯然是刁民誣告,理應當堂斥逐,不予受理。 海瑞 徐瑛清明節那天不曾出城,何人爲證? 王明友 徐家總管徐富隨侍在側,當堂作證。 海瑞 唔!有人證,是徐家家奴作證!好!我再問你,趙玉山是怎樣死的? 王明友 這個,這個……是卑職輕輕打他幾下,誰知他年紀大了,突然死去。 海瑞 哈哈!哈哈!好一個突然死去!好一個秉公處理!旗牌官,傳洪阿蘭和有關干證人犯上堂。 (旗牌官傳令,洪阿蘭、衆鄉民、徐瑛、徐富上。) 洪阿蘭 (號哭)青天大老爺!爲民婦伸冤啊! 海瑞 不必啼哭,你且從實說來。 洪阿蘭 青天大老爺啊!<br /> (唱)小婦人遭冤枉,含冤茹苦到如今,<br /> 被惡霸强佔地,丈夫氣死命歸陰,<br /> 清明節搶嬌女,毒打公公皮肉損,<br /> 王知縣憑假證,打死苦主爲何因? 海瑞 田地被佔,丈夫氣死,女兒被搶,公公打死,可憐!可憐!可氣!可氣!可恨哪可恨!徐瑛! {{nop}}<noinclude></noinclude> 2p23pfbkscgkk1uu1cw17ipgqxig1ru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8 104 8861912 11127348 2026-10-13T04:19:0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瑛 蔭官在。 海瑞 洪阿蘭告你霸地搶人打人,可有此事? 徐瑛 蔭官相門子弟,家傳詩禮,豈肯爲此非法之事?況且,清明節那日蔭官確實並未出城,有同城張生員爲證。此案已蒙華亭縣王老爺明斷結案,還望都堂大人勿聽刁民一面之詞,也看家大人薄面,秉公結案。 海瑞 既有人證,便好結案。 徐瑛 憑中憑證,天下通理,如有虛誣,甘愿反坐。 海瑞 好一個如有虛誣,甘愿反坐。張生員! 徐富 生員在。 海瑞 你要從實說來,徐瑛清明節那天確實在你家讀書? 徐富 千真萬確,一點也不差。那天徐三少爺不但讀書,還寫文章哪! 海瑞 寫甚麼文章? 徐富 (張口結舌)寫「千字文」,不對,寫的是「百家姓」。 (徐瑛失色,頓足。) 海瑞 (拍桌)哇!大膽奴才,假冒生員,該當何罪? 徐富 不敢。奴才的帽子是真的,不是假的。 海瑞 是真的,不是假的?也好!我來問你,你是哪一年入的學? 徐富 這個,這個…… 徐瑛 啓禀老大人,他確是縣學生員,蔭官可以作證。 海瑞 住口。華亭教諭可在? 華亭教諭 卑職在。 海瑞 貴學可有這個生員? 華亭教諭 從來未見,本學並無此人。 海瑞 哇!大膽棍徒,假冒斯文,充當假證,誣害良民。左右,拿下去,立斃杖下! (徐瑛發抖,徐富跪地下。) 徐富 (叩頭)青天大老爺饒命,奴才從實招供。 海瑞 從實招來,免你一死!你是何人? 徐富 奴才徐富,是徐三少爺家人。 海瑞 既是家人,如何又冒充生員? 徐富 奴才死罪,奉命冒充,概不由己。 海瑞 大膽奴才,我再問你,清明節那天徐瑛到底去哪裏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b3lfvon7ggrg7u39lc12cc3csug8bpy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9 104 8861913 11127349 2026-10-13T04:19:0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4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富 到橫雲山上墳,玩耍。 海瑞 趙小蘭可是徐瑛搶的?現在何處? 徐富 是少爺叫奴才搶的,百般拷打,不肯從順,現在還關在府中。 海瑞 爲何又打趙玉山? 徐富 我們搶人,趙玉山阻攔,是少爺叫打的。 海瑞 傷勢可重? 徐富 遍體傷痕,甚是沉重。 海瑞 華亭縣驗傷,爲何又說無傷? 徐富 奴才奉少爺之命,把知府,知縣,仵作都買通了,仵作受了賄,所以說無傷。 海瑞 行賄多少?何人見證?從實招供。 徐富 知府黃金三百兩,知縣黃金二百兩。 (王明友、李平度、徐瑛下跪發抖。) 海瑞 是你親手交付的? 徐富 是奴才親手交付的。 海瑞 趙玉山是怎樣死的? 徐富 是華亭縣知縣打死的,官司就這麼打贏了。 海瑞 是你親眼看見? 徐富 奴才目見。 (王明友、李平度、徐瑛叩頭認罪乞哀。) 海瑞 (唱)貪官污吏無心肝,<br /> 枉把朝庭命服穿,<br /> 今日定要平民怨,<br /> 法無寬恕重如山。<br /> 聽判:徐瑛搶奪民女,毒打平民,行賄官府,假證殺人,依律當絞。家產發還被害人外,其餘充公。趙小蘭發還洪阿蘭團聚。王明友受賄枉法,杖殺原告,依律應斬。李平度外號剝皮,貪贓不法,革職囚禁,聽候朝令。徐富假冒生員,納賄僞證,爲其身不由己,況已據實招供,從寬論處,依律杖一百,徒三年。仵作受贓僞證,斥革差役,依律杖一百,徒二年。列位大人,判得可公? 鄭愉 都堂大人爲民除害,卑職心服。 徐瑛 都堂大老爺,請看家父薄面,饒我一命。 {{nop}}<noinclude></noinclude> 9kmf09ee0kjufzw593b3pmuq3qzx9xp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0 104 8861914 11127350 2026-10-13T04:19:3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海瑞 住口!王子犯法,庶人同罪。帶下去! (軍士縛王明友、李平度、徐瑛、徐富下。) 海瑞 洪阿蘭,你還有什麼話說? 洪阿蘭 青天大老爺爲民雪恨,公侯萬代。(叩頭) 海瑞 父老們,前日交談,多謝指教。此案已結,你等還有甚麼話說? 鄉民甲 大老爺判得極公!只是我等田產被徐家和各家鄉官霸佔,產去稅存,民生困苦,還望大老爺作主! 鄉民乙 大老爺與我等作主! 海瑞 旗牌官,傳我號令,發出榜文,限令各家鄉官,十日內把一應霸佔良民田產,如數歸還,不得有誤,如違依法懲處。 鄉民丙 大老爺與我等作主! 旗牌官 得令。 衆鄉民 (叩頭)大老爺爲民作主,江南貧民今後有好日子過了!感恩戴德,我等回去,要圖畫大老爺尊容朝夕禮拜!<br /> (同唱)今日裏見到青天,<br /> 勤耕稼重整田園,<br /> 有土地何愁衣飯,<br /> 好光景就在眼前!<br /> 叩謝大老爺! 海瑞 何必如此,你等回去。 (洪阿蘭、衆鄉民拜謝下。) 鄭愉 卑職等告辭。 蕭岩 卑職等告辭。 海瑞 且慢,吳縣知縣。 蕭岩 卑職在。 海瑞 你貪污浪費,官聲不好,你可知罪? 蕭岩 卑職知罪。 海瑞 革職回家!旗牌官,取下紗帽。 (旗牌官取下蕭岩紗帽,蕭岩下。) 海瑞 蘇州知府。 鄭愉 卑職在。 海瑞 傳諭一應官員,安心供職,不可心存疑懼。 鄭愉 是。卑職告退。 (鄭愉下。) {{nop}}<noinclude></noinclude> m4oydd5jwi2vb8m4oh5tsw4ydmfce8o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1 104 8861915 11127351 2026-10-13T04:19:3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海瑞 呀哈,十多日來才辦了這件案子,吳淞江水利正在興修,白茆河也要疏浚,一條鞭良法也要推廣,一件件做了,百姓們也可以喘一口氣了。正是:<br /> 力除貪污行新政,<br /> 要爲生民作主張。(下) 旗牌官 衆鄉官、百姓們聽著:<br />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十府海,爲退田事,榜諭周知:<br /> 鄉官惡霸,强佔民田,良民失業,困苦顛連,依照國法,一律退還,如敢故違,自取罪衍。 (民衆靜聽,欣喜鼓舞下。<br /> 旗牌官、軍士下。) 按:「斷案」是本劇的高潮,「平冤獄」、「退田」、「除霸」都在這一場表達了。「田地被佔、丈夫氣死、女兒被搶、公公打死,可憐!可憐!可氣!可氣!可恨哪可恨!」這不像一個普通官僚的話,而是「海青天」的憤慨之詞,也是一個有良知的知識分子的控訴。 海瑞平反洪阿蘭的冤獄;使洪阿蘭感激地說:「青天大老爺爲民雪恨,公侯萬代。」吳晗顯然希望今日大陸產生一些「青天大老爺」,平反共匪歷年來製造的重重冤獄。共匪說:「平冤獄者,吳晗想爲地、富、反、壞、右分子翻案也。」可是,吳晗筆下的洪阿蘭,不是「五類分子」,只是「作稼耕田」、「終年勞苦」的農民,吳晗是爲這種貧苦農民「翻案」的。 海瑞判處徐瑛和王明友的死刑,「除霸」已達「除惡務盡」的境地。徐瑛、王明友都是騎在人民頭上的鄉官惡吏。吳晗筆下如此「除霸」,能不令共匪統治階級膽戰心寒? 最使共匪頭痛的是,海瑞的「退田」。海瑞命令各家鄉官,「十日內把一應霸佔良民田產,如數歸還。」衆鄉民興奮的唱:「有土地何愁衣飯,好光景就在眼前!」吳晗在這裏寫出大陸農民的心聲,解散「人民公社」,好使農民「重整田園」。「人民公社」不是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的天梯」,而是農民的「莊園」,只要解散「人民公社」,五億農民就有好日子過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7btj67xdfm6s634nxa5zb4cqhenahhb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2 104 8861916 11127352 2026-10-13T04:19:5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七、求情=== 時間:前場後第三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 人物:海瑞、海朋。<br />    徐階、徐家家丁。 (徐階便服乘轎上,家丁隨侍。) 徐階 (唱)悔不該,離朝堂,失去寵信。<br /> 無奈何,守田園,爲兒孫,<br /> 立家業,費盡苦心。<br /> 恨只恨,不肖子,胡亂爲,<br /> 犯刑法,罪重情真。<br /> 風燭年,眼看得,孫兒女,<br /> 哀哀哭,心頭怎忍?<br /> 拚着這,老臉皮,求故友,<br /> 高抬手,屈法徇情。<br /> 唉!事情已到這步田地,還顧得什麼臉面,只要求得瑛兒不死,其他都不必計較了!唉!<br /> (接唱)但祈望,海都院,念舊誼,<br /> 伸援手,放他活命;<br /> 我這裏,咬牙根,捨產業,<br /> 罰重款,都可遵循。<br /> 來此已是巡撫衙門,家丁,上前通報。 家丁 門上哪位? 衙役 何事? 家丁 徐老太師前來回拜海都老爺。 衙役 待我通報。有請都老爺,徐老太師來回拜。 (海瑞上。) 海瑞 徐老太師回拜?果然來了,有請。 徐階 剛峰,前日屈駕,今日特來回拜。 海瑞 豈敢!豈敢!請。 {{nop}}<noinclude></noinclude> sijdefh4dbeuk8tk7cdrrfptn3fkirm 11127415 11127352 2026-10-13T04:38:4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 ===七、求情=== 時間:前場後第三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 人物:海瑞、海朋。<br />    徐階、徐家家丁。 (徐階便服乘轎上,家丁隨侍。) 徐階 (唱)悔不該,離朝堂,失去寵信。<br /> 無奈何,守田園,爲兒孫,<br /> 立家業,費盡苦心。<br /> 恨只恨,不肖子,胡亂爲,<br /> 犯刑法,罪重情真。<br /> 風燭年,眼看得,孫兒女,<br /> 哀哀哭,心頭怎忍?<br /> 拚着這,老臉皮,求故友,<br /> 高抬手,屈法徇情。<br /> 唉!事情已到這步田地,還顧得什麼臉面,只要求得瑛兒不死,其他都不必計較了!唉!<br /> (接唱)但祈望,海都院,念舊誼,<br /> 伸援手,放他活命;<br /> 我這裏,咬牙根,捨產業,<br /> 罰重款,都可遵循。<br /> 來此已是巡撫衙門,家丁,上前通報。 家丁 門上哪位? 衙役 何事? 家丁 徐老太師前來回拜海都老爺。 衙役 待我通報。有請都老爺,徐老太師來回拜。 (海瑞上。) 海瑞 徐老太師回拜?果然來了,有請。 徐階 剛峰,前日屈駕,今日特來回拜。 海瑞 豈敢!豈敢!請。 {{nop}}<noinclude></noinclude> aurtzm67xubvur1s0vnlwzk9brzzybd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3 104 8861917 11127353 2026-10-13T04:19:5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徐階 請。 海瑞 老太師氣色有些不安? 徐階 正是。剛峰哪!<br /> (唱)老朽殘年桑榆景,<br /> 豚兒犯法是徐瑛,<br /> 敢求曲念爲子隱,<br /> 從輕論罪慰餘生。 海瑞 老太師哪!<br /> (唱)佔田搶女情罪真,<br /> 公然行賄殺貧民,<br /> 皇朝法令你不問,<br /> 三尺豈能任屈伸? 徐階 海大人哪,老夫長子次子都已去世,膝下只此一子,還望俯念殘年,從寬發落。<br /> (唱)殘年愛子侍昏晨,<br /> 老牛舐犢樂天倫,<br /> 還求垂念賜憐憫,<br /> 感恩報德永書紳。 海瑞 徐太師,你知道愛你的兒子,可知道洪阿蘭的女兒何在?丈夫何在?公公何在?不只是洪阿蘭,還有許多孤兒寡婦,難道他們都是沒有父母,沒有兒女的麼?<br /> (唱)憲綱三尺重如山,<br /> 太師指教警愚頑,<br /> 犯法不論人貴賤,<br /> 王子庶人是一般。 徐階 哦!哦!海大人說得不錯,老夫是曾這般說來。只是當年海大人囚在天牢,老夫也曾在先皇面前,婉言救解,有此一段交情,還求細想。海大人哪!<br /> (唱)當年得罪犯王章,<br /> 老夫救解豈相忘?<br /> 攀鱗折檻求聖上,<br /> 今日才能撫此邦。 {{nop}}<noinclude></noinclude> fyrc4hpkq82q2g181laqyntem4yvpym 法部奏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各員擬請授職任用摺 0 8861918 11127354 2026-10-13T04:20:01Z FlinKerlin 58617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法部奏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各員擬請授職任用摺(并單) | y = 1911 | m = 1 | d = 21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2 | 紀月 = 12 | 紀日 = 21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法部|法部]]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考試法官事竣摺]] | next = | type = 奏摺 | theme = 清代奏摺 | from = 宣統3年1月22日《政治官報》第1186號 | notes = }} 奏爲貴州考試法…” 1112735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法部奏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各員擬請授職任用摺(并單) | y = 1911 | m = 1 | d = 21 | 紀元 = 宣統 | 紀年 = 2 | 紀月 = 12 | 紀日 = 21 | times = | section = | noauthor = [[w:法部|法部]] | 公布於 = | loc = | previous = [[貴州巡撫龐鴻書奏考試法官事竣摺]] | next = | type = 奏摺 | theme = 清代奏摺 | from = 宣統3年1月22日《政治官報》第1186號 | notes = }} 奏爲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各員擬請照章授職任用繕具清單恭摺仰祈  聖鑒事本年九 月二十八日貴州撫臣具奏考試法官事竣一摺奉  硃批知道了欽此當經該撫鈔錄原 奏並咨送錄取各員等第分數履厯名册及各場試卷送部臣等派員遵照定章悉心覆核分 數履厯均屬相符試卷亦有可觀自應照章奏請授職任用查臣部奏定法官考試任用暫行 章程施行細則內載京外第一次考試錄取人員以正七品推檢用分發各廳學習各等語所 有此次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四十二員謹繕清單恭呈  御覽合無仰懇  天恩俯准一 律照章以正七品推事檢察官用以資任使統俟將來第二次考試合格再咨由臣部帶領引   見以符定章所有貴州錄取法官各員授職任用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  皇上聖 鑒謹 奏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奉  旨依議欽此 謹將貴州考試法官錄取各員年齡籍貫履厯等第分數繕具清單恭呈  御覽 計開 最優等一名  楊焜年三十三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八十五分二釐 優等三名 梁韻清年三十五歲廣西舉人貴州知縣 分數七十八分一釐 馬燦奎年三十四歲貴州畢業生分數七十七分八釐 張澤鈞年三十歲貴州畢業 生分數七十分零七釐 中等三十八名 韋可經年二十九歲貴州畢業生分數七十六分四釐(主要科 不滿六十分) 劉廷瑞年四十六歲湖南畢業生分數七十五分七釐(主要科不滿六十分) 胡文蔚 年二十五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九分七釐 陳正名年四十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九分四釐 張金 鑑年二十五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九分二釐 何揚烈年二十七歲湖南俊秀貴州刑暮分數六十八分 五釐 潘丕炎年三十六歲湖南文童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七分一釐 鄭國樑年二十六歲四川俊秀貴州 刑幕分數六十七分一釐 胡炎年二十七歲安徽人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六分五釐 楊巨昌年三十歲貴 州畢業生分數六十六分五釐 曾雲年三十二歲湖北監生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六分四釐 谷寅賓年三 十五歲貴州考職巡檢本省刑幕分數六十六分一釐 葉璧光年二十六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五分七 釐 嚴思永年三十四歲四川世襲恩騎尉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五分一釐 查廷鑾年三十六歲安徽俊秀 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五分 唐楷文年三十歲四川優貢分數六十五分 周聲漢年三十六歲順天畢業生 分數六十五分 吳繩武年三十八歲貴州拔貢留黔直隸州州判分數六十五分 蔣紹封年二十三歲雲 南畢業生貴州州判分數六十四分七釐 陸廷楨年二十六歲順天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四分二釐  官麟年三十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四分二釐 文煥年三十五歲湖南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四分  張銳年三十歲廣東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三分五釐 曹瀚年三十六歲湖南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 三分二釐 洪國楨年二十八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三分 李儨年三十一歲四川副貢貴州刑幕分數 六十二分八釐 李蔭彬年二十七歲四川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二分八釐 魯時俊年三十二歲貴州 優附生雲南貴州等省刑幕分數六十二分七釐 馬遷文年二十三歲雲南畢業生分數六十二分五釐  孫嗣煊年二十七歲雲南監生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二分五釐 梁定西年三十六歲貴州廪生本省刑幕分 數六十二分二釐 董正年三十二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二分一釐 蕭開錦年三十九歲貴州畢業生 分數六十二分一釐 吳秉衡年二十九歲安徽監生貴州刑幕分數六十一分四釐 張孔修年三十六歲 四川畢業生分數六十一分 王國佐年三十歲貴州畢業生分數六十分零八釐 羅忠開年二十八歲湖 南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分零八釐 戴壽銘年四十歲江蘇俊秀貴州刑幕分數六十分 [[Category:清朝]] {{PD-QINGGov}} 5425f3odh55buxwzljbs27pin8jeqik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4 104 8861919 11127355 2026-10-13T04:20:1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海瑞 徐太師,當年海瑞觸犯先皇,確是蒙太師解救。但是海瑞上本直諫,忠君愛國,何曾犯罪?徐瑛打人行賄,觸犯刑章,法在不赦,兩件事明明不同,如何能相提並論哪!<br /> (唱)海瑞忠君姓名香,<br /> 徐瑛强暴犯王章,<br /> 持平執法太師講,<br /> 除害先除當道狼。 徐階 不錯!不錯!老夫確也說過要持平執法的話。既然如此,老夫情願交出一批田產,爲小兒贖罪。<br /> (唱)豚兒犯法面無光,<br /> 交田贖罪充軍糧,<br /> 納粟載明律例上,<br /> 救人持法兩無妨。 海瑞 交田,這是一件事,本院已經榜諭,凡鄉官强佔民田一律退還原主。你家强佔民田二十萬畝,自當依法交回百姓。<br /> (唱)鄉官殘暴過虎狼,<br /> 强佔民田逃稅糧,<br /> 江南困苦淒涼相,<br /> 不退佔田不久長。 徐階 (背供)二十萬畝!二十萬畝!田也要退,人也要殺!氣死老夫也!海瑞呀海瑞,你也忒猖狂了!(向海瑞)嘿,嘿,海大人,請聽老夫一言:<br /> (唱)你爲人耿介性一意堅剛,<br /> 顧片面忘大體禍害潛藏,<br /> 得罪了衆鄉官同心較量,<br /> 只怕你烏紗帽戴不久長。 海瑞 哼!哼!哈哈,哈哈!烏紗帽嗎?海瑞死都不怕,何況區區一頂烏紗帽!<br /> 喏!喏!(取下烏紗帽)<br /> (唱)二十年寒窗下苦學文章,<br /> 說孔孟談詩書取法先王,<br /> 滿朝人都爲你迷失方向,<br /> 學鄉愿講圓融愧對吾皇。<br /> 徐太師,紗帽在此,紗帽在此!海瑞不只做官,還要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人<noinclude></noinclude> t67484s8mad64f186mkxh12kz1sczp5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5 104 8861920 11127356 2026-10-13T04:20:1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朝旨一下,立刻歸田! 徐階 海大人。你當真不念故舊之情? 海瑞 皇朝大法,海瑞不敢以私廢公! 徐階 徐瑛不能減刑? 海瑞 徐太師說過,要執法持平,王子庶人一體,如有罪證,依法處理。 徐階 田是非退不可? 海瑞 强佔民田,情理難容,自然要退! 徐階 一點也不能通融? 海瑞 執法如山,一絲一毫也不能通融! 徐階 好!好!好哇!海瑞,你不要後悔! 海瑞 生死榮辱,早置之度外,決不後悔! 徐階 如此說來,我們的交情斷了? 海瑞 斷了! 徐階 呀哈哈!海瑞!<br /> (唱)沽名釣譽太猖狂,<br /> 敢把鄉官一起傷,<br /> 不聽老夫良言講,<br /> 看你將來怎下場? 海瑞 (唱)太師不必多言講,<br /> 海瑞精忠對聖皇,<br /> 縱然丟官不見諒,<br /> 清名千古永流芳。<br /> 請了。 (徐階氣憤下。) 海瑞 早料到此老必來吵鬧,果然如此。看來他必不肯善罷甘休。江南庶政,除霸、清丈、條鞭、治水、退田五件大事,必須早日辦好,多爲百萬生民辦一點好事,也就爲皇上減少一分隱憂。正是:<br /> 老來傲骨猶然在,<br /> 豈肯折腰媚權臣?<br /> (持紗帽)這頂紗帽呀!這頂紗帽呀!哈!哈哈!(下) 按:「求情」一場,海瑞與徐階展開正面的鬪爭。面臨惡霸集團的威脅,海瑞表現了不<noinclude></noinclude> m03tstmmdsza3bkk8q0mp2fm890nbaa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6 104 8861921 11127357 2026-10-13T04:20:3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爲强暴所屈的鬪爭精神。「海瑞死都不怕,何況區區一頂烏紗帽!」正氣凛然!吳晗刻意塑造海瑞作攻擊統治階級的典型。 海瑞當着徐階大聲斥責:「鄉官殘暴過虎狼,强佔民田逃稅糧。」不管徐階利誘威脅,「田也要退,人也要殺。」吳晗在這裏表達了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深惡痛絕,不僅要「退田」,解散「人民公社」,還要殺掉「殘暴過虎狼」的共匪幹部。吳晗藉海瑞這個形象,鼓勵反毛反共人士與共匪作堅決的、毫不妥協的鬪爭。 ===八、反攻=== 時間:前場次日。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徐階。<br />    徐家親友甲、乙。<br />    徐家師爺。 (徐家親友甲、乙上。) 親友甲 (唸)心似油煎,猛地裏來了海青天。 親友乙 要作打算,光棍虧呵不吃眼前。 親友甲 親翁,海都堂下榜退田,如何是好? 親友乙 我家也接到榜文,口氣十分厲害,看來非退不可! 親友甲 一生辛苦,怎能捨得? 親友乙 唉!誰能捨得! 親友甲 你到哪裏去? {{nop}}<noinclude></noinclude> mexvmayyqrgugq3o0tlo68iyn08pzc2 11127389 11127357 2026-10-13T04:36:2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七" />爲强暴所屈的鬪爭精神。「海瑞死都不怕,何況區區一頂烏紗帽!」正氣凛然!吳晗刻意塑造海瑞作攻擊統治階級的典型。 海瑞當着徐階大聲斥責:「鄉官殘暴過虎狼,强佔民田逃稅糧。」不管徐階利誘威脅,「田也要退,人也要殺。」吳晗在這裏表達了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深惡痛絕,不僅要「退田」,解散「人民公社」,還要殺掉「殘暴過虎狼」的共匪幹部。吳晗藉海瑞這個形象,鼓勵反毛反共人士與共匪作堅決的、毫不妥協的鬪爭。 <section end="七" /> <section begin="八" />===八、反攻=== 時間:前場次日。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徐階。<br />    徐家親友甲、乙。<br />    徐家師爺。 (徐家親友甲、乙上。) 親友甲 (唸)心似油煎,猛地裏來了海青天。 親友乙 要作打算,光棍虧呵不吃眼前。 親友甲 親翁,海都堂下榜退田,如何是好? 親友乙 我家也接到榜文,口氣十分厲害,看來非退不可! 親友甲 一生辛苦,怎能捨得? 親友乙 唉!誰能捨得! 親友甲 你到哪裏去? {{nop}} <section end="八" /><noinclude></noinclude> 1y90jaxej2jf6lhs605pydhw3253hdf 11127416 11127389 2026-10-13T04:38:4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七" />爲强暴所屈的鬪爭精神。「海瑞死都不怕,何況區區一頂烏紗帽!」正氣凛然!吳晗刻意塑造海瑞作攻擊統治階級的典型。 海瑞當着徐階大聲斥責:「鄉官殘暴過虎狼,强佔民田逃稅糧。」不管徐階利誘威脅,「田也要退,人也要殺。」吳晗在這裏表達了對共匪統治階級的深惡痛絕,不僅要「退田」,解散「人民公社」,還要殺掉「殘暴過虎狼」的共匪幹部。吳晗藉海瑞這個形象,鼓勵反毛反共人士與共匪作堅決的、毫不妥協的鬪爭。 <section end="七" /> <section begin="八" /> ===八、反攻=== 時間:前場次日。 地點:華亭縣徐階府第。 人物:徐階。<br />    徐家親友甲、乙。<br />    徐家師爺。 (徐家親友甲、乙上。) 親友甲 (唸)心似油煎,猛地裏來了海青天。 親友乙 要作打算,光棍虧呵不吃眼前。 親友甲 親翁,海都堂下榜退田,如何是好? 親友乙 我家也接到榜文,口氣十分厲害,看來非退不可! 親友甲 一生辛苦,怎能捨得? 親友乙 唉!誰能捨得! 親友甲 你到哪裏去? {{nop}} <section end="八" /><noinclude></noinclude> 0kv1s2sz7ncscwpmj5m9lq8ns1x1ure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7 104 8861922 11127358 2026-10-13T04:20:4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親友乙 我去找徐親翁。 親友甲 我也是去找他商量的。他家三郎被判死罪,徐親翁到撫院面求海大人去了。等他回來,必有消息。 親友乙 如此,我們一同前往。 親友甲 來此已是。門上哪位? (家丁上。) 家丁 原來是你們兩位,太師爺尚未回府,且請後堂小坐。 親友甲 就請師爺一談。 家丁 有請師爺。 (師爺上。) 親友甲 太師尚未回府,我等在此稍候。 親友乙 海都堂下令退田,各府縣鄉官十分氣忿,大家商量,要老太師出個主意。 師爺 他下的榜文,要退的是强佔之田,這個題目是駁不倒的,太師爺也十分爲難。 親友甲 他還出放告牌,刁民成千上萬,誣告我等鄉官,以下反上,簡直不成事體! 師爺 江南百姓本來就愛打官司,經他這一鼓勵,便越發不像話了。 親友乙 師爺,你看,徐瑛的案子可能重審? 師爺 海大人和太師爺有多年交情,前幾日還來拜訪,這回太師爺親自回拜。想來,海大人看在交情分上,從輕發落,也未可知。 親友甲 這個自然。太師爺兩朝首相,海大人總得看他的情面。 (徐階,家丁上。) 親友乙 太師爺回來了。 師爺 太師爺回來了。 徐階 回來了。氣死我也! 親友甲 怎麼?海都堂不看太師爺金面? 親友乙 什麼金面!田也要退,人也要殺! 師爺 哎呀,連太師爺都頂不住,我等休矣! 徐階 且慢驚慌,大家從長商量,出個主意。 親友乙 我等和各府縣鄉官,都曾商議,只要老太師有主意,破些錢財,大家分<noinclude></noinclude> re0z4ggq8fvjdpxcj4gvttkfdszoe1w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8 104 8861923 11127359 2026-10-13T04:21:0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5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擔。 徐階 釜底抽薪,非把這瘟官去掉不可。目前暫且吃點眼前虧,換了新官,還不又是我們的天下! 親友乙 着!着!我有一計,我等糾合鄉官,聯名上本,告他縱容刁民,以下反上,魚肉鄉官,敗壞風紀。 徐階 不好。奏本上去,一交外廷議論,成年累月,遠水不救近火。 親友甲 我有一計,花大錢買刺客刺他,永除禍根。 徐階 越發不好。一來他有兵權,護衛嚴密,下不得手。二來呢,萬一破案,殺害封疆大員,這罪名非同小可! 親友乙 這也不好,那也不好,這等說來,我們只好認輸了。 親友甲 怎麼便輸!大家想想主意。 師爺 老太師,我有一計。 徐階 快說。 師爺 告他魚肉鄉官,當然要告。要辦得快當,必須走內線。老太師在宮裏有熟人,寫封親筆信,送一份重禮,求他奏本一上去就批。拉上這根線,再買<noinclude></noinclude> g5qmo5p8dw42ghlhsgmvk4zwiqxvbm7 11127371 11127359 2026-10-13T04:33:4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擔。 徐階 釜底抽薪,非把這瘟官去掉不可。目前暫且吃點眼前虧,換了新官,還不又是我們的天下! 親友乙 着!着!我有一計,我等糾合鄉官,聯名上本,告他縱容刁民,以下反上,魚肉鄉官,敗壞風紀。 徐階 不好。奏本上去,一交外廷議論,成年累月,遠水不救近火。 親友甲 我有一計,花大錢買刺客刺他,永除禍根。 徐階 越發不好。一來他有兵權,護衛嚴密,下不得手。二來呢,萬一破案,殺害封疆大員,這罪名非同小可! 親友乙 這也不好,那也不好,這等說來,我們只好認輸了。 親友甲 怎麼便輸!大家想想主意。 師爺 老太師,我有一計。 徐階 快說。 師爺 告他魚肉鄉官,當然要告。要辦得快當,必須走內線。老太師在宮裏有熟人,寫封親筆信,送一份重禮,求他奏本一上去就批。拉上這根線,再買 上幾個同鄉京官,上本告他。內外夾攻,雙管齊下,只要他離開此地,便萬事大吉了。 徐階 此計甚妙,釜底抽薪,立竿見影!不過,單是調官,還不解恨,要弄得他做不成官兒才好! 親友甲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親友乙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徐階 (唱)衆親友保身家議論真多,<br /> 集衆思合衆力佈就網羅,<br /> 派人去聯內線寫信有我,<br /> 那時候海剛峰看你如何! 親友甲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親友乙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徐階 親友公議,老夫立刻寫信。公籌黃金三千兩,兩千兩送宮裏老公公,一千兩送同鄉京官。列位商量找那個京官爲好? 親友乙 給事中嘉與戴鳳翔是我親戚,他家也被迫退田,必定可以爲我們出力。 徐階 戴鳳翔是我門生,必可出力。就請親翁進京,快馬趕去,如何? 親友乙 就是。要準備行裝,告辭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q98j0e0lgboejdnntzfl5ayghbf7x9w 11127373 11127371 2026-10-13T04:33:42Z PacmanD 20553 /* 未校对 */ 1112737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acmanD" /></noinclude>擔。 徐階 釜底抽薪,非把這瘟官去掉不可。目前暫且吃點眼前虧,換了新官,還不又是我們的天下! 親友乙 着!着!我有一計,我等糾合鄉官,聯名上本,告他縱容刁民,以下反上,魚肉鄉官,敗壞風紀。 徐階 不好。奏本上去,一交外廷議論,成年累月,遠水不救近火。 親友甲 我有一計,花大錢買刺客刺他,永除禍根。 徐階 越發不好。一來他有兵權,護衛嚴密,下不得手。二來呢,萬一破案,殺害封疆大員,這罪名非同小可! 親友乙 這也不好,那也不好,這等說來,我們只好認輸了。 親友甲 怎麼便輸!大家想想主意。 師爺 老太師,我有一計。 徐階 快說。 師爺 告他魚肉鄉官,當然要告。要辦得快當,必須走內線。老太師在宮裏有熟人,寫封親筆信,送一份重禮,求他奏本一上去就批。拉上這根線,再買<noinclude></noinclude> kqzb129yzf4n54r94v3mxlhrzlp54nr 11127421 11127373 2026-10-13T04:52:08Z PacmanD 20553 撤销[[Special:Contributions/PacmanD|PacmanD]]([[User talk:PacmanD|讨论]])的修订版本[[Special:Diff/11127373|11127373]] 1112742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擔。 徐階 釜底抽薪,非把這瘟官去掉不可。目前暫且吃點眼前虧,換了新官,還不又是我們的天下! 親友乙 着!着!我有一計,我等糾合鄉官,聯名上本,告他縱容刁民,以下反上,魚肉鄉官,敗壞風紀。 徐階 不好。奏本上去,一交外廷議論,成年累月,遠水不救近火。 親友甲 我有一計,花大錢買刺客刺他,永除禍根。 徐階 越發不好。一來他有兵權,護衛嚴密,下不得手。二來呢,萬一破案,殺害封疆大員,這罪名非同小可! 親友乙 這也不好,那也不好,這等說來,我們只好認輸了。 親友甲 怎麼便輸!大家想想主意。 師爺 老太師,我有一計。 徐階 快說。 師爺 告他魚肉鄉官,當然要告。要辦得快當,必須走內線。老太師在宮裏有熟人,寫封親筆信,送一份重禮,求他奏本一上去就批。拉上這根線,再買 上幾個同鄉京官,上本告他。內外夾攻,雙管齊下,只要他離開此地,便萬事大吉了。 徐階 此計甚妙,釜底抽薪,立竿見影!不過,單是調官,還不解恨,要弄得他做不成官兒才好! 親友甲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親友乙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徐階 (唱)衆親友保身家議論真多,<br /> 集衆思合衆力佈就網羅,<br /> 派人去聯內線寫信有我,<br /> 那時候海剛峰看你如何! 親友甲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親友乙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徐階 親友公議,老夫立刻寫信。公籌黃金三千兩,兩千兩送宮裏老公公,一千兩送同鄉京官。列位商量找那個京官爲好? 親友乙 給事中嘉與戴鳳翔是我親戚,他家也被迫退田,必定可以爲我們出力。 徐階 戴鳳翔是我門生,必可出力。就請親翁進京,快馬趕去,如何? 親友乙 就是。要準備行裝,告辭了。 {{nop}}<noinclude></noinclude> q98j0e0lgboejdnntzfl5ayghbf7x9w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9 104 8861924 11127360 2026-10-13T04:21:0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上幾個同鄉京官,上本告他。內外夾攻,雙管齊下,只要他離開此地,便萬事大吉了。 徐階 此計甚妙,釜底抽薪,立竿見影!不過,單是調官,還不解恨,要弄得他做不成官兒才好! 親友甲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親友乙 果然好計,就請老太師主張。 徐階 (唱)衆親友保身家議論真多,<br /> 集衆思合衆力佈就網羅,<br /> 派人去聯內線寫信有我,<br /> 那時候海剛峰看你如何! 親友甲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親友乙 既然如此,事不宜遲,送禮費用,衆鄉官均攤。立刻派人連夜進京爲是! 徐階 親友公議,老夫立刻寫信。公籌黃金三千兩,兩千兩送宮裏老公公,一千兩送同鄉京官。列位商量找那個京官爲好? 親友乙 給事中嘉與戴鳳翔是我親戚,他家也被迫退田,必定可以爲我們出力。 徐階 戴鳳翔是我門生,必可出力。就請親翁進京,快馬趕去,如何? 親友乙 就是。要準備行裝,告辭了。 (親友甲、乙、師爺下。) 徐階 (唸)一騎進京通內線,<br /> 不逐剛峰誓不休!(下) 按:這一場寫徐階鄉官惡霸集團,不甘心失敗,共謀給海瑞以反擊。海瑞下令退田,是觸犯了徐階集團的根本利益,使徐階集團組成「統一戰線」,「非把這個瘟官去掉不可。」吳晗在這裏表示共匪統治階級堅持作「大地主」,以「人民公社」爲「莊園」,奴役億萬農民。「退田」是億萬農民的願望,也是吳晗寫此劇的重要動機。但是,共匪却不放棄「人民公社」的暴政。這是一場極端艱苦的鬪爭。 ===九、罷官=== 時間:前場五個月後某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大堂。 人物:海瑞。<br />    戴鳳翔,年五十五歲,新任應天巡撫。<br />    徐階。<br />    徐瑛,王明友。<br />    戴鳳翔的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br />    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 (戴鳳翔紗帽紅袍,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旗傘上。) 戴鳳翔 (唸)呵擁到江南,加官,<br /> 十萬貫腰纏,何難?<br /> 不得罪巨室,裝蒜,<br /> 要隨波逐瀾,平安。 {{nop}}<noinclude></noinclude> dpmaerexijfxqhmfdm1rif569nonudn 11127372 11127360 2026-10-13T04:33:4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親友甲、乙、師爺下。) 徐階 (唸)一騎進京通內線,<br /> 不逐剛峰誓不休!(下) 按:這一場寫徐階鄉官惡霸集團,不甘心失敗,共謀給海瑞以反擊。海瑞下令退田,是觸犯了徐階集團的根本利益,使徐階集團組成「統一戰線」,「非把這個瘟官去掉不可。」吳晗在這裏表示共匪統治階級堅持作「大地主」,以「人民公社」爲「莊園」,奴役億萬農民。「退田」是億萬農民的願望,也是吳晗寫此劇的重要動機。但是,共匪却不放棄「人民公社」的暴政。這是一場極端艱苦的鬪爭。 ===九、罷官=== 時間:前場五個月後某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大堂。 人物:海瑞。<br />    戴鳳翔,年五十五歲,新任應天巡撫。<br />    徐階。<br />    徐瑛,王明友。<br />    戴鳳翔的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br />    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 (戴鳳翔紗帽紅袍,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旗傘上。) 戴鳳翔 (唸)呵擁到江南,加官,<br /> 十萬貫腰纏,何難?<br /> 不得罪巨室,裝蒜,<br /> 要隨波逐瀾,平安。 {{nop}}<noinclude></noinclude> giuok2e5qpcrzrbyo6lx7o2l8avmemc 11127390 11127372 2026-10-13T04:36:3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9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八" />(親友甲、乙、師爺下。) 徐階 (唸)一騎進京通內線,<br /> 不逐剛峰誓不休!(下) 按:這一場寫徐階鄉官惡霸集團,不甘心失敗,共謀給海瑞以反擊。海瑞下令退田,是觸犯了徐階集團的根本利益,使徐階集團組成「統一戰線」,「非把這個瘟官去掉不可。」吳晗在這裏表示共匪統治階級堅持作「大地主」,以「人民公社」爲「莊園」,奴役億萬農民。「退田」是億萬農民的願望,也是吳晗寫此劇的重要動機。但是,共匪却不放棄「人民公社」的暴政。這是一場極端艱苦的鬪爭。 <section end="八" /> <section begin="九" />===九、罷官=== 時間:前場五個月後某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大堂。 人物:海瑞。<br />    戴鳳翔,年五十五歲,新任應天巡撫。<br />    徐階。<br />    徐瑛,王明友。<br />    戴鳳翔的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br />    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 (戴鳳翔紗帽紅袍,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旗傘上。) 戴鳳翔 (唸)呵擁到江南,加官,<br /> 十萬貫腰纏,何難?<br /> 不得罪巨室,裝蒜,<br /> 要隨波逐瀾,平安。 {{nop}} <section end="九" /><noinclude></noinclude> 5ipu2gtly5s5wm0as3o81gr7yi0cop0 11127417 11127390 2026-10-13T04:38:4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八" />(親友甲、乙、師爺下。) 徐階 (唸)一騎進京通內線,<br /> 不逐剛峰誓不休!(下) 按:這一場寫徐階鄉官惡霸集團,不甘心失敗,共謀給海瑞以反擊。海瑞下令退田,是觸犯了徐階集團的根本利益,使徐階集團組成「統一戰線」,「非把這個瘟官去掉不可。」吳晗在這裏表示共匪統治階級堅持作「大地主」,以「人民公社」爲「莊園」,奴役億萬農民。「退田」是億萬農民的願望,也是吳晗寫此劇的重要動機。但是,共匪却不放棄「人民公社」的暴政。這是一場極端艱苦的鬪爭。 <section end="八" /> <section begin="九" /> ===九、罷官=== 時間:前場五個月後某日。 地點:蘇州巡撫衙門大堂。 人物:海瑞。<br />    戴鳳翔,年五十五歲,新任應天巡撫。<br />    徐階。<br />    徐瑛,王明友。<br />    戴鳳翔的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br />    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 (戴鳳翔紗帽紅袍,旗牌官、校尉、軍士、衙役、旗傘上。) 戴鳳翔 (唸)呵擁到江南,加官,<br /> 十萬貫腰纏,何難?<br /> 不得罪巨室,裝蒜,<br /> 要隨波逐瀾,平安。 {{nop}} <section end="九" /><noinclude></noinclude> avop8wzl44809t7cm3zpgpj6oo2n96k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0 104 8861925 11127361 2026-10-13T04:21:24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下官新任應天巡撫戴鳳翔,日前徐老太師來信,要我飛速前去,就此快馬趲行者。 (戴鳳翔一行下。<br /> 徐階上。) 徐階 (唸)快馬迎新撫,<br /> 苦心救我兒。<br /> 撫院刑房書吏來報,秋審朝旨日內就要到了。新撫戴鳳翔也早已動身,爲了搶救我兒性命,快馬來迎新任巡撫,就此趲行者。 (徐階快馬加鞭下。<br /> 旗牌官上。) 旗牌官 都老爺傳令,升堂。 (衆官員、軍士、衙役上。海瑞紗帽紅袍上。) 海瑞 (唸)奉朝旨明正刑章,<br /> 除奸賊整頓綱常。<br /> 左右,帶上徐瑛、王明友兩名死囚,到時處決者。 (軍士縛徐瑛、王明友上。) 海瑞 (唸)違國紀自攖法網,<br /> 警貪殘易轍更張。<br /> 徐瑛、王明友,秋審朝旨已下,將你等即時處決。(判斬牌)你們呀! 徐瑛<br /> 王明友 大老爺饒命。(叩頭) 海瑞 帶下去,到時處決。 (軍士縛徐瑛、王明友下。<br /> 戴鳳翔的旗牌官上。) 旗牌官 聖旨到! (鼓樂。戴鳳翔、徐階一行上。) 戴鳳翔 奉天承運皇帝聖旨,應天巡撫海瑞罷職,放歸田里。應天巡撫着戴鳳翔去,欽此。 海瑞 皇上萬萬歲。請問欽差大人,海瑞犯了什麼過錯,罷職放歸田里? 戴鳳翔 朝官劾奏你虎狼百姓,魚肉鄉官。 海瑞 呀哈!<br /> (唱)鄉官强暴百姓窮,<br /> 如狼似虎田野空,<br /><noinclude></noinclude> au7iu9we3a6i2h6iqsq54hbo3w4p6f9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1 104 8861926 11127362 2026-10-13T04:21:25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魚肉鄉官真說夢,<br /> 將我罷職理不公! 戴鳳翔 請問欽差大人,新任巡撫何日到任? 海瑞 下官便是戴鳳翔,海大人請了。 戴鳳翔 戴大人請了。大人既來到任,海瑞有一言奉告。 海瑞 請講。 海瑞 (唱)江南大害是鄉官,<br /> 强佔民田稼穡難。<br /> 冤獄重重要平反,<br /> 退田才能使民安。 戴鳳翔 住口,正因爲你强迫鄉官退田,虎狼百姓,魚肉鄉官,皇上才將你罷職。<br /> (唱)尊卑貧富命安排,<br /> 愚民受苦理應該,<br /> 勞心勞力分好歹,<br /> 聖人之書讀過來。<br /> 你虎狼百姓把人害,<br /> 魚肉鄉官太不該。 海瑞 那個不該。 戴鳳翔 就是你。 海瑞 住口!<br /> (唱)你說百姓是虎狼,<br /> 可知鄉官把民傷?<br /> 魚肉鄉官滿朝嚷,<br /> 可知百姓吃糟糠?<br /> 民爲邦本口頭講,<br /> 袒官虐民好人裝,<br /> 爲虎作倀欺皇上,<br /> 晝行愧影夜愧床! 戴鳳翔 怎麼開口罵人?氣死我也! 徐階 兩位大人,休得傷了和氣。剛峰,前者我也曾良言相勸,衆怒不可犯,鄉官不可欺,是你執迷不聽。如今罷官而去,老夫有一言奉贈。你呀:<br /> (唱)中年氣盛性情剛,<br /><noinclude></noinclude> n9ltrj4ferlcwimccspa1mj6fsic6vc 11127363 11127362 2026-10-13T04:21:4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魚肉鄉官真說夢,<br /> 將我罷職理不公!<br /> 請問欽差大人,新任巡撫何日到任? 戴鳳翔 下官便是戴鳳翔,海大人請了。 海瑞 戴大人請了。大人既來到任,海瑞有一言奉告。 戴鳳翔 請講。 海瑞 (唱)江南大害是鄉官,<br /> 强佔民田稼穡難。<br /> 冤獄重重要平反,<br /> 退田才能使民安。 戴鳳翔 住口,正因爲你强迫鄉官退田,虎狼百姓,魚肉鄉官,皇上才將你罷職。<br /> (唱)尊卑貧富命安排,<br /> 愚民受苦理應該,<br /> 勞心勞力分好歹,<br /> 聖人之書讀過來。<br /> 你虎狼百姓把人害,<br /> 魚肉鄉官太不該。 海瑞 那個不該。 戴鳳翔 就是你。 海瑞 住口!<br /> (唱)你說百姓是虎狼,<br /> 可知鄉官把民傷?<br /> 魚肉鄉官滿朝嚷,<br /> 可知百姓吃糟糠?<br /> 民爲邦本口頭講,<br /> 袒官虐民好人裝,<br /> 爲虎作倀欺皇上,<br /> 晝行愧影夜愧床! 戴鳳翔 怎麼開口罵人?氣死我也! 徐階 兩位大人,休得傷了和氣。剛峰,前者我也曾良言相勸,衆怒不可犯,鄉官不可欺,是你執迷不聽。如今罷官而去,老夫有一言奉贈。你呀:<br /> (唱)中年氣盛性情剛,<br /><noinclude></noinclude> 2gb11nx9k0auvk10vsl2o8u49nq90s9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2 104 8861927 11127364 2026-10-13T04:22:0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幾十年來艱苦嘗,<br /> 矯枉過正張法網,<br /> 過偏過激把人傷。<br /> 上次相談言不暢,<br /> 這回蹉跌閱滄桑,<br /> 奉勸今後多修養,<br /> 爲官莫再露鋒芒。 海瑞 徐太師呀!<br /> (唱)太師之言欠思量,<br /> 海瑞罷官姓名香!<br /> 爲人表裏要一樣,<br /> 陰謀傾陷理不當。 徐階 是那個陰謀傾陷? 海瑞 你!<br /> 你在朝也曾經燮理陰陽,<br /> 談道學講孔孟稱述先王,<br /> 居鄉里縱子弟田產豪攘,<br /> 搶民女行賄賂喪盡天良。<br /> 你縱然使奸計欺君罔上,<br /> 誣蔑那老百姓如虎如狼,<br /> 說鄉官如魚肉有話難講,<br /> 却難逃萬民恨何處潛藏?<br /> 我海瑞丟烏紗心胸開朗,<br /> 有一日再居官重整紀綱。 徐階 執迷不悟,不必多言。 旗牌官 時刻已到,請令箭行刑。 戴鳳翔<br /> 徐階 (驚慌)什麼行刑? 海瑞 已奉朝旨,徐瑛、王明友即時處決。 徐階 啊!(驚惶變色,發抖。) 戴鳳翔 傳令停刑。 海瑞 傳令處決。 戴鳳翔 新任巡撫傳令停刑。 {{nop}}<noinclude></noinclude> m29wf5itc4hv4ptn5ixzpn5xanmpowl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3 104 8861928 11127365 2026-10-13T04:22:0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海瑞 現任巡撫傳令處決。 戴鳳翔 海大人,殺不得! 海瑞 爲何? 戴鳳翔 下官面奉李閣老和司禮監馮公公傳諭,徐太師年高,于國有功,徐瑛緩刑,聽候朝旨。 海瑞 朝旨何在? 戴鳳翔 朝旨隨後到達。 海瑞 目前? 戴鳳翔 目前下官傳令,依閣老和公公傳諭緩刑。 海瑞 你下不得令! 戴鳳翔 爲何? 海瑞 尚未交代,大印和令箭都在我手裏,你如何下令? 戴鳳翔 如此,便請交代。 海瑞 萬萬不能,我奉有秋審朝旨,處決後再交代。 戴鳳翔 啊,海大人哪!<br /> (唱)違抗諭旨罪不淺,<br /> 喪身滅族在眼前,<br /> 太師年高要顧念,<br /> 莫逞意氣悔難堪。 海瑞 哈哈!<br /> (唱)我奉朝旨把罪斷,<br /> 即時處決理當然,<br /> 居官豈能顧情面?<br /> 縱有罪責也聽便。 戴鳳翔 你不怕殺身之禍? 海瑞 大丈夫頂天立地,豈可怕殺身之禍,便徇情枉法,做個沒廉恥之人?(持令箭)旗牌官,傳令行刑! 旗牌官 (接令箭)是。 (旗牌官下,三聲炮響。徐階昏倒在地下,戴鳳翔驚惶失措。海瑞舉大印。) 海瑞 戴大人,大印在此,就此交代,海瑞告辭了! (戴鳳翔錯愕木立,海瑞仍舉印。幕閉。) 幕後合唱 {{nop}}<noinclude></noinclude> qa8a9e5udqwqr7pm2qgp4crgrur5k1s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4 104 8861929 11127366 2026-10-13T04:22:2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天寒地凍風蕭蕭,<br /> 去思牽心千萬條,<br /> 海父南歸留不住,<br /> 萬家生佛把香燒。 {{right|——劇終}} 按:「罷官」一場使本劇在高潮之中結束。徐階所代表的鄉官惡霸集團終于將海瑞「去掉」了。但海瑞並不就此喪失鬪志,表示屈服,最後一分鐘還表現了敢于鬪爭的頑强精神。海瑞奉到罷官的聖旨之後,公然質問「海瑞犯了什麼過錯?」並發出强烈的抗議:「將我罷職理不公!」在交卸巡撫之前,不顧新任巡撫的反對,毅然傳令處決徐瑛、王明友。令「徐階昏倒地下,戴鳳翔驚惶失措」,而「海瑞舉大印」昂然挺立,這是多麼動人的一幕! 吳晗如此寫海瑞,是有「借古諷今」的深刻意義的。共匪在實行「三面紅旗」——「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之際,對于反對這種暴政的人,給與嚴厲的打擊,即使是匪黨中央的要員,也加上「右傾機會主義者」,「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大帽子,予以罷官免職和思想改造。彭德懷、黃克誠等人就是很好的例子。吳晗寫「海瑞罷官」,爲這些反毛反共人士作不平之鳴。海瑞在罷官之後,還高唱:「江南大害是鄉官,强佔民田稼穡難,冤獄重重要平反,退田才能使民安。」這四句話將吳晗的創作動機和「海瑞罷官」的主題思想都說出來了。今天大陸的大害是共匪統治階級,他們製造了重重冤獄,建立了「人民公社」。今後反毛反共的鬪爭目標,是「除霸」、「平冤獄」、「退田」。海瑞雖然罷官了,但仍然不忘這三個鬪爭目標。只有打倒共匪統治階級,解散「人民公社」,平反重重冤獄,大陸人民才有安居樂業的日子。<noinclude></noinclude> 7mvzt86gsqaezzcb988rex2nf8hm9xy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5 104 8861930 11127367 2026-10-13T04:22:2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center|中華民國五十五年九月初版}} {{center|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center|{{larger|海瑞罷官}}}} {{center|定價:每册新臺幣五元}} {{center|印行者:自由青年社}} {{center|臺北市昆明街四十九號}} {{center|電話:三二六一五}} {{center|臺灣郵政劃撥儲金帳戶一九三二號}}<noinclude></noinclude> l2kpuqc24zkeh1wvx0ii3njk0jy0khe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6 104 8861931 11127369 2026-10-13T04:22:5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6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center|{{larger|自由青年半月刊}}}} {{center|內容充實 圖文精美}} {{center|是青年課後公餘的良伴}} {{center|是青年求知立世的南針}} {{center|每册定價新臺幣三元 學生軍警訂閱七折優待}} ---- {{center|{{larger|自由青年社出版叢書}}}} {| |講理(論說文作法)||王鼎鈞著||每册定價十二元 |- |美國開國英雄故事||宋瑞譯||〃  十二元 |- |非洲新興國簡介||宋文明著||〃  十四元 |- |爲學篇||曾約農等著||〃  六元 |- |勵志篇||王雲五等著||〃  六元 |- |閱讀與寫作||梁實秋等著||〃  一〇元 |- |短篇小說集||楊念慈等著||〃  八元 |- |自由青年文藝創作集 第一集、第二集||||〃  四元 |} 國內讀者訂閱或郵購本社出版書刊,請將款存入郵局「一九三二」號劃撥儲金帳戶,本社於接到郵局通知後,即便寄書,手續簡便,不取滙費。 社址:臺北市昆明街四十九號<br /> 電話:三二六一五<noinclude></noinclude> 4ezai5tzau5v7zelweg231u0d343l3j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7 104 8861932 11127370 2026-10-13T04:22:5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center|{{larger|海瑞罷官}}}} 封面設計:高山嵐<noinclude></noinclude> g0otwuyh5ooxkr4391m3suk9xuz3fo0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1 104 8861933 11127374 2026-10-13T04:35:0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center|{{larger|海瑞罷官}}}} {{center|吳晗著 金風評}} {{center|自由青年社印行}}<noinclude></noinclude> ck21ws48eiykh1il56eibtdeae4ahfn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2 104 8861934 11127375 2026-10-13T04:35:0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center|{{larger|海瑞罷官}}}} {{center|(歷史劇)}} {{center|吳晗著·金風評}} {{center|自由青年社印行}}<noinclude></noinclude> gsjtyh1lz5pcpd9ls0e1o7fg9plz2gr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3 104 8861935 11127376 2026-10-13T04:35:0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序(一)== {{right|丁楚源}} 「海瑞罷官」是僞「北京市」前副市長吳晗所編的歷史劇本,於一九五九年底彭德懷、黃克誠等免職後開始動筆,一九六〇年底脫稿,前後經過七次修改,一九六一年一月在匪「北京文藝」上發表,由馬連良等演出,曾轟動一時。 該劇本的中心內容,是取材明朝嘉靖年間清官海瑞,因清除貪官污史而被「罷官」的史實,影射「彭黃反黨」事件,替彭黃鳴不平,企圖煽動反毛情緒爲彭黃翻案,使毛匪大興文字獄,對吳晗進行清算鬪爭。 一九六五年九月毛匪企圖發動文化大整肅,但爲匪黨內部反毛反黨的「當權派」所抵制,毛匪避赴上海,借助匪軍林彪的勢力開始反擊,十一月十日以姚文元署名在上海「文滙報」上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這是毛匪「文化大革命」的第一砲,此後一連串的演變,由批判「海瑞罷官」到揭發「三家村」黑店,改組匪黨「北京市委」、「團委」、北大「黨委」,揭開匪黨內部「當權派」的大整肅,召開匪黨「八屆十一中全會」,最後出現「紅衛兵」大造反。 吳晗是「三家村黑店」一員主將,「三家村」被搗毀了,北平市匪黨、匪政府改組了,他的「海瑞罷官」戲被禁演了。在極權統治下,尤其毛匪個人獨裁是不允許任何反映歷史真實故事的戲劇上演,何況海瑞戲更對匪僞統治的現實,富有諷刺、影射、批判的意義。「海瑞罷官」共匪認爲是反毛反共的「大毒草」,認爲他是「美化封建統治階級人物」,宣揚「階級調和論」,更<noinclude></noinclude> 3vqgpi43168tgds4w19a4neydwluvc3 11127405 11127376 2026-10-13T04:38:36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0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 ==序(一)== {{right|丁楚源}} 「海瑞罷官」是僞「北京市」前副市長吳晗所編的歷史劇本,於一九五九年底彭德懷、黃克誠等免職後開始動筆,一九六〇年底脫稿,前後經過七次修改,一九六一年一月在匪「北京文藝」上發表,由馬連良等演出,曾轟動一時。 該劇本的中心內容,是取材明朝嘉靖年間清官海瑞,因清除貪官污史而被「罷官」的史實,影射「彭黃反黨」事件,替彭黃鳴不平,企圖煽動反毛情緒爲彭黃翻案,使毛匪大興文字獄,對吳晗進行清算鬪爭。 一九六五年九月毛匪企圖發動文化大整肅,但爲匪黨內部反毛反黨的「當權派」所抵制,毛匪避赴上海,借助匪軍林彪的勢力開始反擊,十一月十日以姚文元署名在上海「文滙報」上發表「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這是毛匪「文化大革命」的第一砲,此後一連串的演變,由批判「海瑞罷官」到揭發「三家村」黑店,改組匪黨「北京市委」、「團委」、北大「黨委」,揭開匪黨內部「當權派」的大整肅,召開匪黨「八屆十一中全會」,最後出現「紅衛兵」大造反。 吳晗是「三家村黑店」一員主將,「三家村」被搗毀了,北平市匪黨、匪政府改組了,他的「海瑞罷官」戲被禁演了。在極權統治下,尤其毛匪個人獨裁是不允許任何反映歷史真實故事的戲劇上演,何況海瑞戲更對匪僞統治的現實,富有諷刺、影射、批判的意義。「海瑞罷官」共匪認爲是反毛反共的「大毒草」,認爲他是「美化封建統治階級人物」,宣揚「階級調和論」,更<noinclude></noinclude> 91yryd7e4lqq9c01fp4p141uslekrfp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4 104 8861936 11127377 2026-10-13T04:35:08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借古諷今,以「平冤獄」、「退田」等發洩反共情緒,對「彭黃反黨集團」寄以同情,根本違反了毛匪的意志。 「海瑞罷官」歷史劇內倒底是怎樣?現在自由青年社予以翻印,以供自由世界人士欣賞,如有適當的劇團能够演出,則更能發揮藝術表現的作用。使大家體會到大陸人民是在怎樣一種奴役控制下生活着,他們在藝術欣賞上固然說不到自由,而且必須接受毛匪思想的折磨,把「京劇」演成「現代戲」,任何一種藝術都成了毛匪毒化人民的工具。 ===一、海瑞是什麼人=== 若干平劇和地方戲,都有許多有關海瑞故事的傳統劇目,彈詞,評書也有歌頌海瑞的曲目。因爲海瑞是明朝的清官,歌頌忠臣孝子、公正廉明、節烈俠義,是中國戲劇的傳統精神,海瑞之被人民羣衆所敬仰也即在此。 海瑞(一五一五年——一五八七年,明武宗正德十年——神宗萬曆十五年),是廣東琼山人,出身於沒落的官宦家庭。他的祖父是舉人,做過知縣。父親是廩生,叔伯四人都是舉人,其中一個中了進士,做過御史。 海瑞童年的時候,家境衰落,生活艱苦,幼受母親教育,對海瑞影響很深。 海瑞中舉後,擔任福建南平縣學教諭(校長),其後做過浙江淳安縣知縣,嘉興通判,江西興國知縣;一五六四年升任吏部雲南司主事,一五六六年因上疏嘉靖皇帝而入獄。嘉靖去世,海<noinclude></noinclude> 3mo3bvpnb201le0d242hlg84xjt9p4t 11127418 11127377 2026-10-13T04:40:2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借古諷今,以「平冤獄」、「退田」等發洩反共情緒,對「彭黃反黨集團」寄以同情,根本違反了毛匪的意志。 「海瑞罷官」歷史劇內倒底是怎樣?現在自由青年社予以翻印,以供自由世界人士欣賞,如有適當的劇團能够演出,則更能發揮藝術表現的作用。使大家體會到大陸人民是在怎樣一種奴役控制下生活着,他們在藝術欣賞上固然說不到自由,而且必須接受毛匪思想的折磨,把「京劇」演成「現代戲」,任何一種藝術都成了毛匪毒化人民的工具。 ===一、海瑞是什麼人=== 若干平劇和地方戲,都有許多有關海瑞故事的傳統劇目,彈詞,評書也有歌頌海瑞的曲目。因爲海瑞是明朝的清官,歌頌忠臣孝子、公正廉明、節烈俠義,是中國戲劇的傳統精神,海瑞之被人民羣衆所敬仰也即在此。 海瑞(一五一五年——一五八七年,明武宗正德十年——神宗萬曆十五年),是廣東琼山人,出身於沒落的官宦家庭。他的祖父是舉人,做過知縣。父親是廩生,叔伯四人都是舉人,其中一個中了進士,做過御史。 海瑞童年的時候,家境衰落,生活艱苦,幼受母親教育,對海瑞影響很深。 海瑞中舉後,擔任福建南平縣學教諭(校長),其後做過浙江淳安縣知縣,嘉興通判,江西興國知縣;一五六四年升任吏部雲南司主事,一五六六年因上疏嘉靖皇帝而入獄。嘉靖去世,海 瑞於一五六九年出任應天十府巡撫,九個月後罷官回鄉閑居十六年。一五八五年(萬曆十三年)海瑞復出,擔任南京吏部侍郎。海瑞爲官期間,做了許多好事,是一個清官,特別是在應天巡撫任內,替民間辦了許多有益的事情,諸如興修水利、救災、除霸、退田、平冤獄等,因此他極受老百性的愛戴,呼爲「海青天」。他去世時,「小民罷市,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祭奠而哭者,百里不絕」。 ===二、吳晗是誰=== 吳晗是北平市僞副市長,浙江義烏人,清華大學教授,現已「罷官」。吳晗是對明史有研究的知識份子,早年得胡適先生的幫助進入清華大學攻讀歷史,清華畢業後曾在清華任教。抗日戰爭時期,撤退至大後方在西南聯大亦曾任教,唯因思想左傾與民盟來往,李公樸,聞一多被殺後,潛逃匪區。 抗戰勝利回北平從事寫作,他的代表作有「朱元璋傳」等。僞政權成立後,因爲彭真的關係,當起北平僞副市長,是一個默默無聞的人物。一九五八年以來,吳晗專心研究海瑞,這是因爲大陸知識份子在暴政統治下有一肚皮的煩惱,擺脫現實而鑽到歷史資料堆裏,「厚古薄今」。他寫過許多關於海瑞的文章。如「論海瑞」、「海瑞罵皇帝」、「海瑞的故事」、「海瑞的歷史地位」、「海瑞罷官」等,便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豈知爲「海瑞罷官」而罹禍,從此就完了。 吳晗寫海瑞文章,沒有一句話是直接反共的,可是「借古諷今」,句句話又是針對共匪統治<noinclude></noinclude> h3s3m6910ppdgwgonj9w4hlcwh0ohy5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5 104 8861937 11127378 2026-10-13T04:35:09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8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瑞於一五六九年出任應天十府巡撫,九個月後罷官回鄉閑居十六年。一五八五年(萬曆十三年)海瑞復出,擔任南京吏部侍郎。海瑞爲官期間,做了許多好事,是一個清官,特別是在應天巡撫任內,替民間辦了許多有益的事情,諸如興修水利、救災、除霸、退田、平冤獄等,因此他極受老百性的愛戴,呼爲「海青天」。他去世時,「小民罷市,喪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夾岸,祭奠而哭者,百里不絕」。 ===二、吳晗是誰=== 吳晗是北平市僞副市長,浙江義烏人,清華大學教授,現已「罷官」。吳晗是對明史有研究的知識份子,早年得胡適先生的幫助進入清華大學攻讀歷史,清華畢業後曾在清華任教。抗日戰爭時期,撤退至大後方在西南聯大亦曾任教,唯因思想左傾與民盟來往,李公樸,聞一多被殺後,潛逃匪區。 抗戰勝利回北平從事寫作,他的代表作有「朱元璋傳」等。僞政權成立後,因爲彭真的關係,當起北平僞副市長,是一個默默無聞的人物。一九五八年以來,吳晗專心研究海瑞,這是因爲大陸知識份子在暴政統治下有一肚皮的煩惱,擺脫現實而鑽到歷史資料堆裏,「厚古薄今」。他寫過許多關於海瑞的文章。如「論海瑞」、「海瑞罵皇帝」、「海瑞的故事」、「海瑞的歷史地位」、「海瑞罷官」等,便是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豈知爲「海瑞罷官」而罹禍,從此就完了。 吳晗寫海瑞文章,沒有一句話是直接反共的,可是「借古諷今」,句句話又是針對共匪統治<noinclude></noinclude> ohx05kbej8p7ysezc7zpyp0sk9qis7d 11127419 11127378 2026-10-13T04:40:2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1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的現實予以抨擊,這就是今日大陸知識份子反毛反共的表現。 吳晗在「論海瑞」一文中說:海瑞「是深深得到廣大人民愛戴的言行一致的政治家」;「他生活淡薄,性格忠貞,看到百姓的饑寒認爲自己的過失,以他的皇帝不像堯舜那樣爲恥辱」。同一篇文章又說:「他反對貪污,反對奢侈浪費,主張節儉。搏擊豪强,卵翼窮民,主持清丈田畝,貫澈一條鞭法,裁革常例,興修水利,這些作爲對農民,特別對貧農、中農有利,農民愛戴他,歌頌他是很自然的。他對城市人民,主要是商戶,裁減里甲負擔,禁止無償供應物品等等,這些措施對減輕城市工商業者的負擔是有好處的。城市人民愛戴他、歌頌他,也是很自然的。此外,他還注意刑獄,特別是人命案件,着重調查研究,在知縣和巡撫任上,都親自審案,處理了許多積案,昭雪了許多冤獄。對農民和地主打官司的案件,他是站在農民的一邊的。海知縣、海都堂是當時被壓抑、被欺侮、被冤屈人們的救星。他得到廣大人民的稱譽,讚揚,被畫像禮拜,被謳歌傳頌,死後送喪的百里不絕。他的事跡,主要是審案方面的故事,一直到今天,還流傳在廣大人民中間」。吳晗在「海瑞的故事」一文中說,海瑞是「愛護人民,一切爲老百姓作想,不怕封建勢力,不要錢,不怕死」的清官。 吳晗這樣稱讚海瑞,自然是根據歷史事實,可是在今天大陸上這樣宣傳海瑞是「海青天」,和大陸實生活現狀比一比,從農村到城市,農民饑寒,工商業遭受改造,尤其借口鎮壓「反革命」所造成的「冤獄」,匪幹拔扈爲非做惡,更不可勝數,今天大陸上的「清官」在那裏?無怪他以沒有「堯舜」爲恥,實即以毛共匪幫的統治爲恥。 吳晗在「清官海瑞」一文中,極力讚揚海瑞的廉潔,他說海瑞「只靠月薪過活,穿的是布袍,吃的是粗米飯,衙門裏有空地,自己種菜,家人上山砍柴。他爲母親過生日,買了二斤肉,總督胡宗憲當作新鮮事,到處告訴人」。這種事在今日大陸也不易見,老百姓儘管沒有飯吃,沒有衣服穿,可是共產黨的「官老爺」却過着「舖張浪費」,窮奢極慾的生活,在「社會主義建設」的美妙口號之下,農民的土地,人民的財產,都成了共匪的財富,匪首們一個一個肥頭大耳,小民們却在公社裏「喝大鍋清水湯,沒有褲子穿」,連蘇俄「老大哥」都看不上眼,大發其牢騷。海瑞用二斤肉爲母親過生日,在毛匪看來也是浪費。 吳晗在「海瑞罵皇帝」一文裏,罵得最痛快。這是一九五九年彭黃罷官以前所寫的一篇散文,文長千餘字,有十九處罵,這篇文章的重點是「罵」。當時大陸上反人民公社、反大躍進聲浪甚高,彭德懷黃克誠也反對,因此共匪指出這「海瑞罵皇帝」,實即「彭德懷罵毛澤東」。彭德懷罷免「國防部長」,黃克誠罷免「總參謀長」。也就是彭黃「罷官」之後,吳晗開始寫「海瑞罷官」劇本,共匪說這劇本實即影射「彭德懷罷國防部長」。這是「借古諷今」,「含沙射影」,「指桑罵槐」,吳晗是有政治目的,總遭受「文化大革命」的整肅。 ===三、姚文元的攻擊=== 姚文元在匪上海「文滙報」向吳晗的「海瑞罷官」開第一砲,他對這個歷史劇中的海瑞是這樣指責。 吳晗把海瑞「塑造得十分完美,十分高大」,他「處處爲老百姓設想」,在他身上簡直找不<noinclude></noinclude> c26hcv5px9qons3x3tlwqz306mpuv5q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6 104 8861938 11127379 2026-10-13T04:35:10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7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出什麼缺點,看來這是作者的理想人物,他不但是明代貧苦農民的「救星」,而且也是匪幹學習的榜樣。姚文元這段話並不是對吳晗的肯定,而是由肯定到否定,認爲歷史上的「清官」、「好人」,都是「壞人」,因爲他們還是爲了維護皇帝的統治。這一句話可以把一切歷史否定。 姚文元說,爲了「塑造」這個英雄,安排這位「青天大老爺」出場,就用了九場戲中整整三場戲。第一二兩場戲海瑞沒有出場,劇本大寫徐府(江南鄉官徐階,明代著名丞相,曾參倒嚴嵩,一五六八年告老還鄉)一家如何霸佔民地,强搶民女,賄賂官府打死貧苦農民趙玉山,正當公堂上農民洪阿蘭「滿腔悲憤喚蒼天」之際,一紙緊急公文帶來海瑞將作應天十府巡撫的命令,這個晴天霹靂,大家驚呼「這便如何是好」,衆「衙役」却大叫「海青天要來了,這可不得了」。第三場海瑞穿便服上場,作者安排他當面傾聽「衆鄉民」敬仰之詞,傾吐對「海青天」的百般盼望,歌頌他是「公正爲官」、「明斷公案」、「口碑頌滿」、「美政多端」等,雖然封建社會「上下都是官世界」,「有理無錢莫進來」,但呼冤的農民一致相信「海青天一定能替我們作主」,這種烘雲托月的手法,是爲了使觀衆感覺只有海瑞才能解救農民的痛苦。 這個戲圍繞着「退田」展開,雖然吳晗也自稱「改以除霸爲主題」,但是實際上冤獄是從佔田開始,「除霸」、「平冤獄」的行動也是圍繞着「退田」進行。這個戲的最高潮的「罷官」,就是罷在「退田」這件事上。海瑞果然不負衆望,農民要求退還被徐家和「各家鄉官」所佔的土地,於是海瑞一道號令,「發出榜文,限令各家鄉官,十日內把一應霸佔良民田產,如數歸還」。「退田」之後,衆鄉民向海瑞叩頭:「大老爺爲民作主,江南貧民今後有好日子過了」,同唱「今日裏見到青天,勤耕稼重聚家園,有土地何愁衣飯,好光景就在眼前」。 吳晗的毛病就出在這裏,姚文元攻擊吳晗沒表現農民的階級鬪爭和階級矛盾,認爲封建制度原封未動,地主壓迫依然存在,光是「退田」,農民問題就統統解決,「一片好光景」就在眼前,這是不適合共匪階級鬪爭的邏輯。更重要的問題是「退田」,當一九六一年共匪人民公社澈底失敗,吹起一片「單幹」風,農民大搞「三自一包」(自留地、自由化,自負盈虧企業,包產到戶),「退田」、「退田」之聲響徹雲霄。現在「海瑞罷官」到處上演,臺上海瑞大喊「退田」、「退田」,臺下觀衆也喊「退田」、「退田」,這豈不要把共匪「退」垮了嗎!所以這種戲演不得。吳晗借海瑞之口,說出今天大陸農民以及知識份子要說的話,當然要被整肅。 劇本第二個重點還着重刻劃海瑞如何爲民「雪恨」,大殺「貪官」。劇本着重宣傳「冤獄重重要平反」。海瑞決心「平民憤」,要把「惡官吏都掃盡」,「今日定要平民怨,法無寬恕重如山」。具體行動是海瑞判處華亭知縣王明友「斬罪」,判處松江知府李平度「革職囚禁,聽候朝令」,判處徐階兒子徐瑛的「絞罪」。據吳晗自己說,爲了不使海瑞「沒勁頭」,「下了決心,把徐瑛處死」(歷史事實徐瑛未處死刑而是充軍)。 戲結束時,徐瑛被處死刑,徐階昏倒下去了,新任巡撫驚惶失措,海瑞高舉大印,昂然挺立,口說「大丈夫頂天立地」,心想「我海瑞還是勝利了」。藝術創造不一定盡與歷史事實完全相符合,吳晗把海瑞塑造成一個不畏强權的大英雄,雖然「罷官」了,倒底把爲非做惡多端的徐瑛處死,也是大快人心。今天大陸上人心思漢,大反共匪的「無產階級專政」,反毛反共份子在「篡黨、篡軍、篡政」,和共匪爭奪領導權。對於毛匪極權統治許許多多的徐階、徐瑛及統治人民的狗腿子,都希望有一個像海瑞這樣「不怕死」的「頂天立地」的大丈夫來領導他們反對共匪的<noinclude></noinclude> n5jhk0avkhwid31e2sr79fcbbdlaqj0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7 104 8861939 11127380 2026-10-13T04:35:11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統治。 ===四、海瑞戲表現了什麼=== 「海瑞罷官」代表了現在大陸文藝反共的思潮,代表大陸知識份子對抗暴政邁向一個新階段,所以共匪自五十一年起發動第五次文藝整風運動,被批判的不祗是「海瑞罷官」,如田漢的「謝瑤環」、孟超的鬼戲「李慧娘」、麒麟童的「海瑞上疏」,以及夏衍、陽翰笙、邵荃麟、康濯、歐陽山等其他電影、戲劇作品,何止數十百種。 共匪對吳晗及其「海瑞罷官」的批判特別重視,顯然超過其他作品,因爲他是「三家村」反毛反黨「黑幫」份子之一。匪「解放軍報」這樣說:「這個戲是一株大毒草,……作者精心塑造了海瑞這個形象,要我們社會主義時代的人民去『學習』海瑞的所謂『退田』、『平冤獄』以及所謂『剛直不阿』的大丈夫精神等等」。「這個戲的出現,正是階級鬪爭在意識形態領域裏的反映」。可知,共匪清算吳晗不是單純爲了一部歷史劇的問題。匪「解放軍報」即指出,這不是戲劇批判的問題,不是學術問題,而是嚴重的「政治問題」,是「尖銳的意識形態的階級鬪爭問題」。共匪公開指出,這是爲「資本主義復辟」鳴鑼開道,爲「資本主義復辟作輿論準備」。就是爲反共準備思想基礎。 大陸知識份子生活在極權專政的社會裏,他們眼見一批一批的作家、藝術家被共匪莫須有的罪名所整肅了,自然不會再像一九五七年「大鳴大放」時期被指爲「右派份子」作家,那樣公開表示對共匪的譴責,而是所謂借戲言志,借古諷今,含沙射影,指桑罵槐,借題發揮,這種巧妙的鬪爭技術,多采多姿的反共表現,使共匪窮於應付,而顯得疑神疑鬼,所謂「草木皆兵」,一有「風吹草動」,就顯得歇斯得里的大動肝火,毛匪的神經實際上已經崩潰了。海瑞在幾百年前喊聲「退田」、「平冤獄」,就馬上影響毛匪的統治動搖,可見這種「專政」是多麼脆弱。 毛匪對大陸知識份子實行「思想改造」,在匪僞政權成立開始那天起,就聲明不行「仁政」,不許他們「亂說亂動」,否則立即鎮壓。十七年的「思想改造」和「勞動改造」,並沒有絲毫改變大陸知識份子的氣質,反而促成他們的團結和積極反抗。共匪自己培養訓練的「紅色知識份子」在那裏?而過去替共匪打天下的三十年代的「左聯」文藝工作者,現在都當了「文化官」。可是他們在毛匪所興起的新文字獄所謂「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都一個一個變成反毛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當權派」,被揪出來當場「鬪臭、鬪垮、鬪倒」。 共匪歷次文藝整風的劊子手周揚,這次文藝整風也失手了。周揚是共匪文藝界的「當權派」,可稱得上是「祖師爺」,可是共匪指責他是大陸一切「壞文藝作品」的包庇者,而且給麒麟童的「海瑞上疏」提供資料、指示觀點,結果「海瑞上疏」也是大毒草。那麼周揚和「三家村」的關係,和吳晗的關係,也在不言中了。 毛匪的「文化大革命」以批判「海瑞罷官」爲起點,其目的是除「四舊」,就是「堅決剷除中國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中國的文化傳統、倫理道德都在澈底打倒之列,因爲中國五千年的文化傳統是三民主義思想的基礎,這個思想基礎已植根於大陸人民之中,毛匪爲了鞏固其專政統治,無時無刻不企圖摧毀這個傳統文化。由海瑞戲所表現的愛護人民,關心人民生<noinclude></noinclude> 5e5fulzv2nxaxe2plqf0o56hlriehon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8 104 8861940 11127381 2026-10-13T04:35:12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1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活,爲貧苦農民服務,不畏强暴,公正不阿,反對貪污浪費,減輕人民負擔,建立廉潔清明的政治局面,這種傳統的政治道德,正是「王道」精神,自然不爲毛匪的「霸道」所能容忍。 海瑞是「霸道」的犧牲者,可是「霸道」不會長期統治人民。「三家村」的人主張「王道」反對「霸道」,所以他們被毛匪整肅了。實行「霸道」必須依靠暴力,依靠槍桿子。毛匪在文化大革命中顯然是動用了軍事力量,現在又更使一羣「紅衛兵」到處「造反」。這是「武鬪」不是「文鬪」。可是他們所打垮的是共匪的文化教育宣傳系統,是毛匪自己建立控制人民思想破壞文化傳統的工具,摧毀了毛匪自己。 共匪現在叫出「要文鬪不要武鬪」,「武鬪」只傷及皮肉,「文鬪」才觸及靈魂,可是「文鬪」需要思想,需要「用腦筋」。毛匪的「思想」是什麼?它既否定了傳統文化思想,又排斥外來的西方文明,更拒絕了蘇俄的修正主義思想。今天毛匪自稱是「一窮二白」,這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現在毛匪極權統治是一片空白,除了槍桿子和暴力之外,沒有什麼可以憑藉。 共匪過去運用統戰策略,拉攏了一批知識份子,所以才打出一個局面,現在因爲逼害知識份子,其暴政就要結束了。吳晗的「海瑞罷官」基本上是對毛匪的「諍諫」,它既不能見容於共匪,現在能在自由地區公開發行,這就是兩個世界不同的地方,自由與奴役的分水嶺,是從這種精神表現出來。 ==序(二)== {{right|鄭森棨}} 吳晗的「海瑞罷官」,是一本歷史劇。內容叙述明代一個忠君愛民的清官海瑞,在他應天巡撫任內,因除暴安良,平反冤獄,以及限令鄉官將强佔的田地退還農民,終於受到惡勢力的排斥而丟官的故事,劇情十分感人。在大陸演出時,匪報上曾經有人撰文讚揚說:「這種好戲看了以後教人動感情、動肝火、掉眼淚,腦子裏轉個不停。」可見它的意義深遠,不是一般只供觀衆娛樂的戲劇可比。 吳晗的這個劇本,完成並演出於一九六一年。去年十一月,共匪展開一次新的文藝整風,「海瑞罷官」首先遭到批判。當時,中共文藝頭子周揚,在一次文藝講話中指出:一九六一、六二年之間,舞臺上「有一些戲用隱喻的、借古諷今的手法,來攻擊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發洩對現實生活的不滿。」周揚如今也被整肅了,而他這幾句話正是說明了「海瑞罷官」所被構陷的罪狀。接着,田漢的「謝瑤環」、麒麟童的「海瑞上疏」,鄧拓的「燕山夜話」,吳南星(吳晗、鄧拓、廖沫沙三人合用的筆名)的「三家村雜記」,也成了攻擊的目標,終於擴展爲所謂「文化大革命」。吳晗的「海瑞罷官」,可說是引發共匪這次文化大整肅的導火線。 吳晗,浙江義烏人。清華大學畢業,是一位歷史學家,對於明史尤有研究。在清華讀書時,因爲出身貧苦,一面在校做工,一面刻苦求學;也許由於這個原因,造成他激烈而左傾的思想。<noinclude></noinclude> iovcnfeh1l1pzdu5ezovwzlqdtlai1s 11127383 11127381 2026-10-13T04:36:1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序一" />活,爲貧苦農民服務,不畏强暴,公正不阿,反對貪污浪費,減輕人民負擔,建立廉潔清明的政治局面,這種傳統的政治道德,正是「王道」精神,自然不爲毛匪的「霸道」所能容忍。 海瑞是「霸道」的犧牲者,可是「霸道」不會長期統治人民。「三家村」的人主張「王道」反對「霸道」,所以他們被毛匪整肅了。實行「霸道」必須依靠暴力,依靠槍桿子。毛匪在文化大革命中顯然是動用了軍事力量,現在又更使一羣「紅衛兵」到處「造反」。這是「武鬪」不是「文鬪」。可是他們所打垮的是共匪的文化教育宣傳系統,是毛匪自己建立控制人民思想破壞文化傳統的工具,摧毀了毛匪自己。 共匪現在叫出「要文鬪不要武鬪」,「武鬪」只傷及皮肉,「文鬪」才觸及靈魂,可是「文鬪」需要思想,需要「用腦筋」。毛匪的「思想」是什麼?它既否定了傳統文化思想,又排斥外來的西方文明,更拒絕了蘇俄的修正主義思想。今天毛匪自稱是「一窮二白」,這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現在毛匪極權統治是一片空白,除了槍桿子和暴力之外,沒有什麼可以憑藉。 共匪過去運用統戰策略,拉攏了一批知識份子,所以才打出一個局面,現在因爲逼害知識份子,其暴政就要結束了。吳晗的「海瑞罷官」基本上是對毛匪的「諍諫」,它既不能見容於共匪,現在能在自由地區公開發行,這就是兩個世界不同的地方,自由與奴役的分水嶺,是從這種精神表現出來。 <section end="序一" /> <section begin="序二" />==序(二)== {{right|鄭森棨}} 吳晗的「海瑞罷官」,是一本歷史劇。內容叙述明代一個忠君愛民的清官海瑞,在他應天巡撫任內,因除暴安良,平反冤獄,以及限令鄉官將强佔的田地退還農民,終於受到惡勢力的排斥而丟官的故事,劇情十分感人。在大陸演出時,匪報上曾經有人撰文讚揚說:「這種好戲看了以後教人動感情、動肝火、掉眼淚,腦子裏轉個不停。」可見它的意義深遠,不是一般只供觀衆娛樂的戲劇可比。 吳晗的這個劇本,完成並演出於一九六一年。去年十一月,共匪展開一次新的文藝整風,「海瑞罷官」首先遭到批判。當時,中共文藝頭子周揚,在一次文藝講話中指出:一九六一、六二年之間,舞臺上「有一些戲用隱喻的、借古諷今的手法,來攻擊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發洩對現實生活的不滿。」周揚如今也被整肅了,而他這幾句話正是說明了「海瑞罷官」所被構陷的罪狀。接着,田漢的「謝瑤環」、麒麟童的「海瑞上疏」,鄧拓的「燕山夜話」,吳南星(吳晗、鄧拓、廖沫沙三人合用的筆名)的「三家村雜記」,也成了攻擊的目標,終於擴展爲所謂「文化大革命」。吳晗的「海瑞罷官」,可說是引發共匪這次文化大整肅的導火線。 吳晗,浙江義烏人。清華大學畢業,是一位歷史學家,對於明史尤有研究。在清華讀書時,因爲出身貧苦,一面在校做工,一面刻苦求學;也許由於這個原因,造成他激烈而左傾的思想。 <section end="序二" /><noinclude></noinclude> ddfjfplakiczhsb8rd7imex38ih0w5m 11127406 11127383 2026-10-13T04:38:37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40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序一" />活,爲貧苦農民服務,不畏强暴,公正不阿,反對貪污浪費,減輕人民負擔,建立廉潔清明的政治局面,這種傳統的政治道德,正是「王道」精神,自然不爲毛匪的「霸道」所能容忍。 海瑞是「霸道」的犧牲者,可是「霸道」不會長期統治人民。「三家村」的人主張「王道」反對「霸道」,所以他們被毛匪整肅了。實行「霸道」必須依靠暴力,依靠槍桿子。毛匪在文化大革命中顯然是動用了軍事力量,現在又更使一羣「紅衛兵」到處「造反」。這是「武鬪」不是「文鬪」。可是他們所打垮的是共匪的文化教育宣傳系統,是毛匪自己建立控制人民思想破壞文化傳統的工具,摧毀了毛匪自己。 共匪現在叫出「要文鬪不要武鬪」,「武鬪」只傷及皮肉,「文鬪」才觸及靈魂,可是「文鬪」需要思想,需要「用腦筋」。毛匪的「思想」是什麼?它既否定了傳統文化思想,又排斥外來的西方文明,更拒絕了蘇俄的修正主義思想。今天毛匪自稱是「一窮二白」,這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現在毛匪極權統治是一片空白,除了槍桿子和暴力之外,沒有什麼可以憑藉。 共匪過去運用統戰策略,拉攏了一批知識份子,所以才打出一個局面,現在因爲逼害知識份子,其暴政就要結束了。吳晗的「海瑞罷官」基本上是對毛匪的「諍諫」,它既不能見容於共匪,現在能在自由地區公開發行,這就是兩個世界不同的地方,自由與奴役的分水嶺,是從這種精神表現出來。 <section end="序一" /> <section begin="序二" /> ==序(二)== {{right|鄭森棨}} 吳晗的「海瑞罷官」,是一本歷史劇。內容叙述明代一個忠君愛民的清官海瑞,在他應天巡撫任內,因除暴安良,平反冤獄,以及限令鄉官將强佔的田地退還農民,終於受到惡勢力的排斥而丟官的故事,劇情十分感人。在大陸演出時,匪報上曾經有人撰文讚揚說:「這種好戲看了以後教人動感情、動肝火、掉眼淚,腦子裏轉個不停。」可見它的意義深遠,不是一般只供觀衆娛樂的戲劇可比。 吳晗的這個劇本,完成並演出於一九六一年。去年十一月,共匪展開一次新的文藝整風,「海瑞罷官」首先遭到批判。當時,中共文藝頭子周揚,在一次文藝講話中指出:一九六一、六二年之間,舞臺上「有一些戲用隱喻的、借古諷今的手法,來攻擊今天的社會主義社會,發洩對現實生活的不滿。」周揚如今也被整肅了,而他這幾句話正是說明了「海瑞罷官」所被構陷的罪狀。接着,田漢的「謝瑤環」、麒麟童的「海瑞上疏」,鄧拓的「燕山夜話」,吳南星(吳晗、鄧拓、廖沫沙三人合用的筆名)的「三家村雜記」,也成了攻擊的目標,終於擴展爲所謂「文化大革命」。吳晗的「海瑞罷官」,可說是引發共匪這次文化大整肅的導火線。 吳晗,浙江義烏人。清華大學畢業,是一位歷史學家,對於明史尤有研究。在清華讀書時,因爲出身貧苦,一面在校做工,一面刻苦求學;也許由於這個原因,造成他激烈而左傾的思想。 <section end="序二" /><noinclude></noinclude> izaqfh527guhz0dux32g52o6g5zun9x Pag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9 104 8861941 11127382 2026-10-13T04:35:13Z PacmanD 20553 依掃描校對 11127382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PacmanD" /></noinclude>清華大學畢業後,留校任助教,繼升爲講師、教授。抗戰期間,任西南聯大教授。這時,他做了中共的「同路人」,與張奚若、聞一多等大搞學生運動。勝利復員,吳晗仍回清華任教。三十七年秋,他離平潛赴石家莊投靠共匪。中共僞政權建立後,封他爲僞「北京」市副市長,一直到這次「海瑞罷官」事件而遭整肅。 中共自竊據大陸以來,先後實行了「三反」「五反」「鳴放」「反右」「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等一連串的虐政,搞得哀鴻遍野,民不聊生!不僅人民痛恨共匪,便是追隨毛酋多年的匪黨老幹部,也多發生不滿的情緒。於是,知識分子們便把自己反毛反共的思想與情感,「用隱喻的、借古諷今的手法」,發洩於他們的著作之中。吳晗的「海瑞罷官」,也就是在這種心情之下產生的。他的採用戲劇形式,當是爲了戲劇可以搬上舞臺,更能收到廣大的反共宣傳效果。 吳晗是史學家,並不是劇作家;但是,由於他內心强烈的衝動,已經到了「骨骾在喉,不吐不快」的程度,所以寫出來却能特別感人。因爲這樣的作品,是從作者的靈魂裏孕育出來的,是有生命的東西。在這個劇本裏,吳晗表面上並沒有一個字批評共匪;但是,只要對匪情稍微有一點瞭解的人,都不難看出他對共匪暴行所作的有力抗議。明代江南的人民,在鄉官的欺凌壓迫之下,田地被霸佔,家庭被拆散,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難得有海瑞這樣一個清官,關懷人民所受的痛苦,能够不計個人的利害,爲民造福。而今日中共竊據下的大陸,匪幹作威作福,魚肉人民,比當時的鄉官尤有過之;「三反」「五反」「鳴放」「反右」,更不知造成多少冤獄;「人民公社」的實行,將所有農民田地强予沒收,使他們全體淪爲「公社」的農奴。吳晗良知未泯,他眼看大陸同胞所處的境地,較之明代江南人民更爲悲慘,感慨之餘,自不免懷念起當年的海瑞來,於是編寫「海瑞罷官」劇本,希望能够激發匪幹們的良心和勇氣,要他們以海瑞爲榜樣,站在人民的一邊,反抗毛酋的暴行。他在劇本的前記中曾這樣說: 「這個戲着重寫海瑞的剛直不阿,不爲强暴所屈,不爲失敗所嚇倒,失敗了再幹的堅强意志。在這場鬪爭中,海瑞丟了官,但他並不屈服,不喪氣。當時的人民因爲他做了好事,擁護他,歌頌他。海瑞的歷史地位是應該肯定的。他的一些好品德,也是值得我們今天學習的。」 共匪之不能容忍「海瑞罷官」這個劇本,我以爲不僅祗是由於它的「借古諷今」,流露了對「社會主義社會」不滿的思想情緒;在意識型態上,「海瑞罷官」更表揚了我民族文化的傳統精神,也就是三民主義的精神,這種精神是與共產主義教條根本牴觸的,而吳晗却鼓勵匪幹們向海瑞學習。試想,像海瑞這種忠孝仁愛,勇毅剛直,義之所在,則擇善固執,威武不屈的人物,如何肯阿附共匪?即使當初誤入歧途,一旦覺醒,也必然成爲堅强的反共鬪士。吳晗創造海瑞這個人物,正說明他自己的覺醒,並希望用來喚醒別人,這一動機,也是顯然可見的。 在發表這個劇本之初,吳晗早下定準備接受整肅的決心。他在劇本前記中說:「敢想、敢說、敢做,是大躍進以來的新風格,我寫劇本,看來也屬於敢的一流。」在劇本中,他又借海瑞的口說出「爲了人民,死都不怕」之類的話。而共匪爲何在四年之後才對吳晗的這個劇本發動批判呢?這也許由於那時共匪內部反毛反共的思想還不像今天的尖銳,所以沒有引起毛酋的注意;<noinclude></noinclude> g4wu9fjhpn1dnh4sw94a9e82aab5gla 海瑞罷官 0 8861942 11127391 2026-10-13T04:37:15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命名空間校對文本 1112739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海瑞罷官 | author = 吳晗 | section = | previous = | next = | year = 1966 | notes = 歷史劇。吳晗著、金風評。臺北:自由青年社,中華民國五十五年(1966)九月初版。據[[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掃描本]]校對。 }} * [[/序一|序(一)]] 丁楚源 * [[/序二|序(二)]] 鄭森棨 * [[/前言|前言]] 金風 * 海瑞罷官 吳晗著·金風評 ** [[/一、民憤|一、民憤]] ** [[/二、審案|二、審案]] ** [[/三、上任|三、上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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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thumb|海瑞罷官 (臺北自由青年社1966年)]] * [[/序一|序(一)]] 丁楚源 * [[/序二|序(二)]] 鄭森棨 * [[/前言|前言]] 金風 * 海瑞罷官 吳晗著·金風評 ** [[/一、民憤|一、民憤]] ** [[/二、審案|二、審案]] ** [[/三、上任|三、上任]] ** [[/四、見徐|四、見徐]] ** [[/五、母訓|五、母訓]] ** [[/六、斷案|六、斷案]] ** [[/七、求情|七、求情]] ** [[/八、反攻|八、反攻]] ** [[/九、罷官|九、罷官]] {{PD-China-old|1969}} {{Not-PD-US-old|1969|1966}} 8u81jpfmcwy48xx2xx32tngn0k1kvmp 海瑞罷官/序一 0 8861943 11127392 2026-10-13T04:37:17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命名空間校對文本 1112739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 | author = 丁楚源 | section = 序(一) | previous = | next = [[../序二|序(二)]] | year = 1966 | notes = }} <pages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from=3 to=8 tosection="序一" /> pfzijx9ffdfzzgtob23gih6pzdr76iq 海瑞罷官/序二 0 8861944 11127393 2026-10-13T04:37:18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命名空間校對文本 1112739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 | author = 鄭森棨 | section = 序(二) | previous = [[../序一|序(一)]] | next = [[../前言|前言]] | year = 1966 | notes = }} <pages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from=8 t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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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晗 | section = 五、母訓 | previous = [[../四、見徐|四、見徐]] | next = [[../六、斷案|六、斷案]] | year = 1966 | notes = 金風評 }} <pages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from=32 to=35 tosection="五" /> kjmunyz12eej4hqvlu8fpq4w2hohlyu 海瑞罷官/六、斷案 0 8861951 11127400 2026-10-13T04:37:31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命名空間校對文本 1112740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 | author = 吳晗 | section = 六、斷案 | previous = [[../五、母訓|五、母訓]] | next = [[../七、求情|七、求情]] | year = 1966 | notes = 金風評 }} <pages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from=35 to=41 fromsection="六" /> jih7pfne7cdydk1qhuu85loe58aesmn 海瑞罷官/七、求情 0 8861952 11127401 2026-10-13T04:37:33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命名空間校對文本 1112740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 | author = 吳晗 | section = 七、求情 | previous = [[../六、斷案|六、斷案]] | next = [[../八、反攻|八、反攻]] | year = 1966 | notes = 金風評 }} <pages index="海瑞罷官 (自由青年社, 1966).pdf" from=42 to=46 tosection="七" /> jrbds6ql1v65ailud77zigvkvhov2lh 海瑞罷官/八、反攻 0 8861953 11127402 2026-10-13T04:37:35Z PacmanD 20553 嵌入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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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 number1 = 32 | 冠字 = 上 | number2 = 414 | previous = [[最高法院32年永上字第378號民事判例]] | next = [[最高法院32年上字第418號民事判例]] | 年 = 32 | 月 = 2月 | 日 = 11日 | source =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20年~38年民事部分(31~38年)(105年10月版)第682-683頁 | 法條1 = 民事訴訟法第173條 }} ==裁判要旨==    上訴人在提起上訴後死亡,據其夫侄某甲聲明承受訴訟,雖經本院另以裁定駁回,惟查上訴人在一、二兩審均係委任該某甲為訴訟代理人,此次提起第三審上訴,除由該上訴人於上訴狀後方列名捺蓋指印外,並由某甲以代理人名義一併列名簽押,是上訴人在第三審程序中,仍係以某甲為訴訟代理人甚為明顯,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其訴訟程序並不中斷。 ==裁判全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三十二年上字第四一四號'''</div> {|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auto;"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上 訴 人 | 梁黃氏(已故)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訴訟代理人 | 梁士宗 |- | style="width:6em; white-space:nowrap;" | 被 上 訴 人 | 梁槐材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原狀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三十年九月六日廣西高等法院第八分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br> ;  主  文 上訴駁回。</br>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br> ;  理  由 本件上訴人在提起上訴後已經死亡,據其夫侄梁士宗聲明承受訴訟,雖經本院另予裁定駁回,惟查上訴人在一、二兩審均係委任該梁士宗為訴訟代理人,此次提起第三審上訴,除由該上訴人於上訴狀後方列名捺蓋指印外,並由梁士宗以代理人名義一併列名簽押,是上訴人在第三審程序中,仍係以梁士宗為訴訟代理人甚為明顯,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其訴訟程序並不中斷,合先說明。復查,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應將坐落○○街○○○號房屋之後進一座及廚房二縫回復原狀,不外謂該後進及廚房為被上訴人拆卸,將材料取去云云。查上訴人對於被上訴人拆卸該後進及廚房取去材料之事實未能立證,其訴訟代理人梁士宗到庭之陳述,時稱被上訴人係於民國二十七年九月及二十八年九月兩次拆取,時稱二十八年六月尚未被拆,亦屬前後不符(參照三十年八月八日筆錄),業經原判決予以認定,是上訴人並不能證明其主張,原法院廢棄第一審判決,駁回其訴,洵無不合。又該後進及廚房是否被上訴人拆去,應以被上訴人有無拆去之行為為斷,該後進及廚房現已不存,暨該屋前進曾被封釘,與被上訴人相鄰之牆有穿孔痕跡,俱無從證明被上訴人確有拆去之行為,被上訴人曾將該屋前進拆去被判賠償,亦不能謂其即有拆去後進及廚房之行為。又被上訴人主張該後進及廚房係由黃喜歡拆去,不過一種之抗辯,上訴人為原告,起訴既不能證明訴之原因事實,無論被上訴人之抗辯是否成立,均不能認上訴人主張為正當,尤不待言。上訴論旨,關於上開各點,均非有理由。再查,上訴人訴訟代理人在原法院庭供前後不符,有筆錄記載可稽,縱令該代理人最初之陳述與上訴人提出原法院之書狀所述尚無出入,原法院斟酌此等參差情形,為上訴人不利益之斷定,仍非違法。上訴論旨,爭執及此,尤屬無謂。</br>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八條、第四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中     華     民     國     三十二     年     二     月     十一     日</div> ==編註== #本則判例,依據民國108年1月4日修正,108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2項,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d22xqjtk7bxizyeunt3fb3kuq0d1e1e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3 104 8861956 11127443 2026-10-13T09:38:43Z Poplolioi11 124506 新增第163頁原字AI影像初錄;未校對,保留來源及固定資料包 DOI;沒有新增人工校勘 11127443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oplolioi11" /></noinclude><poem> 初九潛龍勿用 下爻為初九陽數之盛故以名陽爻理无形也故假 象以顯義乾以龍為象龍之為物靈變不測故以象 乾道變化陽氣消息聖人進退初九在一卦之下為 始物之端陽氣方萌聖人側微若龍之潛隱未可自 用當晦養以俟時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田地上也出見於地上其德已著以聖人言之舜之 田漁時也利見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見大德 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見大德之人以被其澤大 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純體不分剛柔而以同德相應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三雖臣位已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也舜 之玄德升聞時也日夕不懈而兢惕則雖處危地而 无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將歸之其危懼可 知雖言聖人事苟不設戒則何以為教作易之義也 </poem> <poem> 九四或躍在淵无咎 淵龍之所安也或疑辭謂非必也躍不躍惟及時以 就安耳聖人之動无不時也舜之歷試時也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進位乎天位也聖人既得天位則利見在下大德之 人與共成天下之事天下固利見夫大德之君也 上九亢龍有悔 九五者位之極中正者得時之極過此則亢矣上九 至於亢極故有悔也有過則有悔惟聖人知進退存 亡而无過則不至於悔也 用九見羣龍无首吉 用九者處乾剛之道以陽居乾體純乎剛者也剛柔 相濟為中而乃以純剛是過乎剛也見羣龍謂觀諸 陽之義无為首則吉也以剛為天下先凶之道也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 </poem><noinclude><small>此頁為依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原頁影像所作的AI輔助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並非精校本。來源為[[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同底本索引]]。原始JSON、來源欄位及疑字紀錄見[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固定資料包0.2.0];語料版本0.1.0。整理者:一卦 yigua.art/poplolioi11。古籍原文不新增再利用限制。</small></noinclude> k5k2pq24rb8eiu300xg7xerdkfi7xqc 11127457 11127443 2026-10-13T10:34:59Z PacmanD 20553 匯入校對與排版質量更佳、風格統一的wikitext版本 來自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8a&mode=wiki 1112745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oplolioi11" /></noinclude><section begin="葉632a" /> 初九潛龍勿用<br> {{gap|1em}}下爻為初九陽數之盛故以名陽爻理无形也故假<br> {{gap|1em}}象以顯義乾以龍為象龍之為物靈變不測故以象<br> {{gap|1em}}乾道變化陽氣消息聖人進退初九在一卦之下為<br> {{gap|1em}}始物之端陽氣方萌聖人側微若龍之潛隱未可自<br> {{gap|1em}}用當晦飬以俟時<br>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br> {{gap|1em}}田地上也出見於地上其德已著以聖人言之舜之<br> <section end="葉632a" /> <section begin="葉632b" /> {{gap|1em}}田漁時也利見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見大德<br> {{gap|1em}}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見大德之人以被其澤大<br> {{gap|1em}}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純體不分剛柔而以同德相應<br>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br> {{gap|1em}}三雖臣位已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也舜<br> {{gap|1em}}之𤣥德升聞時也日夕不懈而兢惕則雖處危地而<br> {{gap|1em}}无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將歸之其危懼可<br> {{gap|1em}}知雖言聖人事苟不設戒則何以為教作易之義也<br> <section end="葉632b" /> <section begin="葉633a" /> 九四或躍在淵无咎<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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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br>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br> <section end="葉633b" /><noinclude></noinclude> 253rkwnu6qwd4vc3ihxqzsm844gjuvw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2 104 8861957 11127445 2026-10-13T09:43:11Z Poplolioi11 124506 新增第162頁AI影像初錄;未校對,保留來源;乾卦圖未重繪,並非整頁無缺 11127445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oplolioi11" /></noinclude><poem> 伊川易傳序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 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 務之道也聖人之憂患後世可謂至矣去古雖遠遺經 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學誦言而忘味自秦而 下蓋無傳矣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湮晦將俾後人 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 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 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 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 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得於辭不達其意者有矣 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 象也體用一源顯微无間觀會通以行其典禮則辭无 所不備故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 予所傳者辭也由辭以得其意則在乎人焉有宋元符 二年己卯正月庚申河南程頤正叔序 </poem> <poem> 欽定四庫全書 伊川易傳卷一 宋程子撰 周易上經 乾元亨利貞 上古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 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重乾為乾乾天也天者天 之形體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謂乾夫 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 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 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乾者萬物之始故為天為陽 為父為君元亨利貞謂之四德元者萬物之始亨者 萬物之長利者萬物之遂貞者萬物之成惟乾坤有 此四德在他卦則隨事而變焉故元專為善大利主 於正固亨貞之體各稱其事四德之義廣矣大矣 </poem><noinclude><small>此頁為依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原頁影像所作的AI輔助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並非精校本。來源為[[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同底本索引]]。原始JSON、來源欄位及疑字紀錄見[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固定資料包0.2.0];語料版本0.1.0。本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乾下、乾上標籤及空欄保留在原始JSON,本文字試稿不代表整頁無缺。整理者:一卦 yigua.art/poplolioi11。古籍原文不新增再利用限制。</small></noinclude> 15is81u4brmp8kp5gkahlajr6z6fwn6 11127456 11127445 2026-10-13T10:34:05Z PacmanD 20553 匯入校對與排版質量更佳、風格統一的wikitext版本 來自https://sikuquanshu.daizhige.org/#p=9-157a&mode=wiki 11127456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oplolioi11" /></noinclude><section begin="葉628a" /> 伊川易傳序<br>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br> 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br> 務之道也聖人之憂患後世可謂至矣去古雖逺遺經<br> 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學誦言而忘味自秦而<br> 下蓋無傳矣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湮晦將俾後人<br> 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br> 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br> <section end="葉628a" /> <section begin="葉628b" /> 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br> 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br> 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得於辭不達其意者有矣<br> 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br> 象也體用一源顯微无間觀會通以行其典禮則辭無<br> 所不備故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br> 予所傳者辭也由辭以得其意則在乎人焉有宋元符<br> 二年己夘正月庚申河南程頤正叔序<br> <section end="葉628b" /> <section begin="葉629a" /> 欽定四庫全書<br> {{gap|1em}}伊川易傳卷一<br> {{gap|12em}}宋 程子 撰<br> {{gap|2em}}周易上經<br> ䷀{{DL|乾下|乾上}}<br> 乾元亨利貞<br> {{gap|1em}}上古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br> {{gap|1em}}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重乾為乾乾天也天者天<br> <section end="葉629a" /> <section begin="葉629b" /> {{gap|1em}}之形體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謂乾夫<br> {{gap|1em}}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br> {{gap|1em}}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br> {{gap|1em}}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乾者萬物之始故為天為陽<br> {{gap|1em}}為父為君元亨利貞謂之四德元者萬物之始亨者<br> {{gap|1em}}萬物之長利者萬物之遂貞者萬物之成惟乾坤有<br> {{gap|1em}}此四德在他卦則隨事而變焉故元專為善大利主<br> {{gap|1em}}於正固亨貞之體各稱其事四德之義廣矣大矣<br> <section end="葉629b" /><noinclude><small>此頁為依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冊原頁影像所作的AI輔助初錄,尚未獨立覆核,並非精校本。來源為[[Index: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同底本索引]]。原始JSON、來源欄位及疑字紀錄見[https://doi.org/10.5281/zenodo.23299020 固定資料包0.2.0];語料版本0.1.0。本頁乾卦圖尚未重繪;乾下、乾上標籤及空欄保留在原始JSON,本文字試稿不代表整頁無缺。整理者:一卦 yigua.art/poplolioi11。古籍原文不新增再利用限制。</small></noinclude> 6xpgx49fn0smiatii0m4t5avxpq7gkm 11127459 11127456 2026-10-13T10:37:11Z PacmanD 20553 刪去疑似廣告內容 11127459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oplolioi11" /></noinclude><section begin="葉628a" /> 伊川易傳序<br> 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br> 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br> 務之道也聖人之憂患後世可謂至矣去古雖逺遺經<br> 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學誦言而忘味自秦而<br> 下蓋無傳矣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湮晦將俾後人<br> 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br> 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br> <section end="葉628a" /> <section begin="葉628b" /> 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br> 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br> 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得於辭不達其意者有矣<br> 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br> 象也體用一源顯微无間觀會通以行其典禮則辭無<br> 所不備故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br> 予所傳者辭也由辭以得其意則在乎人焉有宋元符<br> 二年己夘正月庚申河南程頤正叔序<br> <section end="葉628b" /> <section begin="葉629a" /> 欽定四庫全書<br> {{gap|1em}}伊川易傳卷一<br> {{gap|12em}}宋 程子 撰<br> {{gap|2em}}周易上經<br> ䷀{{DL|乾下|乾上}}<br> 乾元亨利貞<br> {{gap|1em}}上古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br> {{gap|1em}}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重乾為乾乾天也天者天<br> <section end="葉629a" /> <section begin="葉629b" /> {{gap|1em}}之形體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无息之謂乾夫<br> {{gap|1em}}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br> {{gap|1em}}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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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for visiting Chinese Wikisource!</span></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歡迎您的维基人是(The person who welcomes you is):[[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09:49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使用AI錄入四庫全書 == 你好,在使用AI錄入四庫全書前,請和[[User:PacmanD]]聯係,[[User:PacmanD]]正在使用AI進行錄入四庫全書工作。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6年10月13日 (二) 09:49 (UTC) mn5225qi86ozm8de47yn4ofcm35pphc 忘歸岩題壁 (劉次琨) 0 8861959 11127451 2026-10-13T09:58:55Z Liouxiao 45549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劉次琨|section=次王阳明先生韵|times=|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景區之忘歸岩。}}<onlyinclude> :丁酉仲春,将归岭南,约同人游通天岩,题壁。 <poem> 有岩名忘归,我道归亦好。 岭南有胜景,颇不逊蓬岛。 莫恨归去迟,幸到此间早。 叮咛寺中僧,快把门前扫。</poem> 次忘歸岩題壁 (王守…” 1112745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劉次琨|section=次王阳明先生韵|times=|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景區之忘歸岩。}}<onlyinclude> :丁酉仲春,将归岭南,约同人游通天岩,题壁。 <poem> 有岩名忘归,我道归亦好。 岭南有胜景,颇不逊蓬岛。 莫恨归去迟,幸到此间早。 叮咛寺中僧,快把门前扫。</poem> 次[[忘歸岩題壁 (王守仁)|王阳明先生韵]],寿兴俞雀敬识并书 </onlyinclude> [[Category:江西碑刻]] dd7qrvrkt705n8xwry7vpwxxiwd19ai 11127452 11127451 2026-10-13T10:00:35Z Liouxiao 45549 1112745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忘歸岩題壁]]|author=劉次琨|section=和[[忘歸岩題壁 (王守仁)|王阳明先生韵]],|times=|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題刻于贛州[[w:通天岩_(赣州)|通天岩]]景區之忘歸岩。}}<onlyinclude> <poem> □□□□□,□□□□好。 青山即画图,卷石亦蓬岛。 红日与肩齐,白云出岫早。 刘阮归未归,花落春风扫。</poem> 闽杭后学刘次琨相如题,同游邹渊非潜书,关西荣友、顺英刻 </onlyinclude> [[Category:江西碑刻]] a5yll3tl0hu9ass2l86jz8vju5rcvaw Page:文淵閣四庫全書 0009冊.djvu/161 104 8861960 11127460 2026-10-13T10:39:18Z PacmanD 20553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section begin="葉624a" />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一<br> {{gap|1em}}伊川易傳      易類<br> {{gap|2em}}提要<br> {{gap|4em}}{{small|臣}}等謹案伊川易傳四卷宋程子撰程子事<br> {{gap|4em}}蹟具宋史道學傳卷首有元符二年自序考<br> {{gap|4em}}程子以紹聖四年編管涪州元符三年遷峽<br> {{gap|4em}}州則當成於編管涪州之後王稱東都事畧<br> {{gap|4em}}載是書作六卷宋史藝…” 11127460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葉624a" /> 欽定四庫全書     經部一<br> {{gap|1em}}伊川易傳      易類<br> {{gap|2em}}提要<br> {{gap|4em}}{{small|臣}}等謹案伊川易傳四卷宋程子撰程子事<br> {{gap|4em}}蹟具宋史道學傳卷首有元符二年自序考<br> {{gap|4em}}程子以紹聖四年編管涪州元符三年遷峽<br> {{gap|4em}}州則當成於編管涪州之後王稱東都事畧<br> {{gap|4em}}載是書作六卷宋史藝文志作九卷二程全<br> <section end="葉624a" /> <section begin="葉624b" /> {{gap|4em}}書通作四卷考楊時䟦語稱伊川先生著易<br> {{gap|4em}}傳未及成書將啟手足以其書授門人張繹<br> {{gap|4em}}未幾繹卒故其書散亡學者所傳無善本謝<br> {{gap|4em}}顯道得其書於京師以示余錯亂重複幾不<br> {{gap|4em}}可讀東歸待次毘陵乃始校正去其重複踰<br> {{gap|4em}}年而始完云云則當時本無定本故所傳各<br> {{gap|4em}}異耳其書但解上下經及彖象文言用王弼<br> {{gap|4em}}註本以序卦分置諸卦之首用李鼎祚周易<br> <section end="葉624b" /> <section begin="葉625a" /> {{gap|4em}}集解例惟繫辭傳説卦傳襍卦傳無註董真<br> {{gap|4em}}卿謂亦從王弼今考程子與金堂謝湜書謂<br> {{gap|4em}}易當先讀王弼胡瑗王安石三家謂程子有<br> {{gap|4em}}取於弼不為無據謂不註繫辭説卦襍卦以<br> {{gap|4em}}擬王弼則似未盡然當以楊時草具未成之<br> {{gap|4em}}説為是也程子不信邵子之數故邵子以數<br> {{gap|4em}}言易而程子此傳則言理一闡天道一切人<br> {{gap|4em}}事盖古人著書務抒所見不妨各明一義守<br> <section end="葉625a" /> <section begin="葉625b" /> {{gap|4em}}門户之見者必堅䕶師説尺寸不容踰越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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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manD 20553 /*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section begin="葉1600a" /> {{gap|1em}}之人用力之甚者伐鬼方也故以為義力勤而逺伐<br> {{gap|1em}}至于三年然後成功而行大國之賞必如是乃能濟<br> {{gap|1em}}也濟天下之道當貞固如是四居柔故設此戒<br>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br> {{gap|1em}}如四之才與時合而加以貞固則能行其志吉而悔<br> {{gap|1em}}亡鬼方之伐貞之至也<br>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br> {{gap|1em}}五文…” 11127467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PacmanD" /></noinclude><section begin="葉1600a" /> {{gap|1em}}之人用力之甚者伐鬼方也故以為義力勤而逺伐<br> {{gap|1em}}至于三年然後成功而行大國之賞必如是乃能濟<br> {{gap|1em}}也濟天下之道當貞固如是四居柔故設此戒<br>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br> {{gap|1em}}如四之才與時合而加以貞固則能行其志吉而悔<br> {{gap|1em}}亡鬼方之伐貞之至也<br> 六五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br> {{gap|1em}}五文明之主居剛而應剛其處得中虛其心而陽為<br> <section end="葉1600a" /> <section begin="葉1600b" /> {{gap|1em}}之輔雖以柔居尊處之至正至善无不足也既得貞<br> {{gap|1em}}正故吉而无悔貞其固有非戒也以此而濟无不濟<br> {{gap|1em}}也五文明之主故稱其光君子徳輝之盛而功實稱<br> {{gap|1em}}之有孚也上云吉以貞也柔而能貞徳之吉也下云<br> {{gap|1em}}吉以功也既光而有孚時可濟也<br>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br> {{gap|1em}}光盛則有暉暉光之散也君子積充而光盛至于有<br> {{gap|1em}}暉善之至也故重云吉<br> <section end="葉1600b" /> <section begin="葉1601a" /> 上九有孚于飲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br> {{gap|1em}}九以剛在上剛之極也居明之上明之極也剛極而<br> {{gap|1em}}能明則不為躁而為決明能燭理剛能斷義居未濟<br> {{gap|1em}}之極非得濟之位无可濟之理則當樂天順命而已<br> {{gap|1em}}若否終則有傾時之變也未濟則无極而自濟之理<br> {{gap|1em}}故止為未濟之極至誠安於義命而自樂則可无咎<br> {{gap|1em}}飲酒自樂也不樂其處則忿躁隕穫入於凶咎矣若<br> {{gap|1em}}從樂而躭肆過禮至濡其首亦非能安其處也有孚<br> <section end="葉1601a" /> <section begin="葉1601b" /> {{gap|1em}}自信于中也失是失其宜也如是則於有孚為失也<br> {{gap|1em}}人之處患難知其无可奈何而放意不反者豈安於<br> {{gap|1em}}義命者哉<br>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br> {{gap|1em}}飲酒至於濡首不知節之甚也所以至如是不能安<br> {{gap|1em}}義命也能安則不失其常矣<br> {{gap|1em}}伊川易傳卷四<br> <section end="葉1601b" /><noinclude></noinclude> cpqw7xpk4uas2qp9xegw1vwlstdxeey Category: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14 8861963 11127469 2026-10-13T11:49:33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Category: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情通报]]” 11127469 wikitext text/x-wiki [[Category: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情通报]] s8f39m2mkwyjm0tlk365mf2eztzqeht 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情通报 14 8861964 11127470 2026-10-13T11:49:35Z Oscar Wai 82193 创建页面,内容为“[[Category:警情通报|区]] [[Category: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 11127470 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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