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香港水務署係一個負責香港的供水事宜嘅政府部門,隸屬香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目錄

[編輯] 用水供應

香港的用水有兩種:淡水和鹹水。淡水主要用係食用、灌溉等用途;而鹹水則用係沖廁之用。淡水和鹹水分別由兩組完全獨立系統所供應。水係離開濾水廠或由海中抽取後,便由抽水機或水向低流原理輸送到各個位於不同地點和高度的配水庫,然後再供應比附近地區。

[編輯] 供水系統

水務署負責興建同管理香港嘅各項水務設施,其中包括:引水道、引水隧道、水塘、濾水廠、抽水站、配水庫及水管等。水務署亦都運作和保養所有香港的引水道、入水口、水塘、抽水站、濾水廠、配水庫、輸水主幹喉管同地區分配喉管,去確保供水到各用戶。

[編輯] 淡水供應

水務署最當的成立目的就係為香港市民提供潔淨的食水。在開埠初期,香港市民食水來源主要係來自附近的山澗溪流或自行開鑿的地下水井。隨著城市發展,人口急劇膨脹,這些原始嘅供水方法開始不勝負荷,而且井水亦易受污染,引致痢疾,開拓水源遂成為當時港英政府急需解決的問題。

香港缺乏天然水源,因此便利用水塘儲存雨水,以求得到比較穏定的淡水供應。從19世紀末至20世紀末,水塘為香港的食水主要來源。自薄扶林水塘於1863年竣工之後,先後建成了17個水塘及水庫(不計私人水塘)。重光後嘅數十年,由於人口急劇增長,經濟資源充沛,新興建嘅水塘工程,規模相當龐大。當中著名嘅有在海上興建的船灣淡水湖同埋萬宜水庫。

雖然不斷興建水塘,但供水量仍不足以支持快速增長的人口。在1963年6月至1964年5日,香港就因嚴重天旱,實施4天供水4小時。1960年代,在船灣淡水湖同石壁水塘建築工程進行的同時,港英政府亦開始跟廣東省購買食水。在1960年至1989年之間,港英政府和廣東有關當局簽署了五份供水的協議。自此開始,香港的食水主要來源就變成依賴廣東省的東江。

因為中國在1960年代發生文化大革命,與英國關係變差。港英政府不敢過於依賴中國的輸水,所以亦曾考慮海水化淡的方法來取得淡水。香港第一個海水化淡廠——樂安排海水化淡廠——於1975年建成。但後來因為運行成本過高及來自東江的供水日趨穩定的關係,海水化淡廠在1982年關閉及停用,並在1992年以爆破方式拆卸。

由於人口增長較預期少、香港工業北移及香港人近年來開始節約用水,近年來東江供水有過量之嫌。基於合約規定,現時香港每年必須購買最少約8億立方米東江水,耗公帑逾24億元。但因為香港水塘因氣候轉變而變得水頭充足,出現水塘滿溢的情況,在1998年2003年期間已把約值30億港元的東江水排入大海。2005年香港各水塘總存水量為5.54億立方米,佔總容量94.64%。而於同年,因水塘滿溢而要排出大海的淡水達1.09億立方米,如以當時東江水價計算,即逾3億元。政府當時表示希望能夠跟粵方達成新的供水協議,考慮彈性供水的安排。

水務署也設有實驗室,定期從水塘、濾水廠及客戶水龍頭抽取樣本,進行多項化驗,以檢查及控制供水水質,維持食水的衛生水平。

[編輯] 鹹水供應

水務署自1950年開始供應鹹水(即海水)作沖廁用途。服務範圍最初限於政府及政府補助的高密度住宅,其他擴展至市區及新市填。現時香港約八成人口均使用鹹水沖廁。2003年,香港的沖廁用量平均每天670,000立方米。

廁水所需的標準雖較食水為低,但仍需一些基本的處理程序。海水自海中抽取後,先由隔網除掉較大的雜質,之後再用氯氣或次氯酸鹽(漂白劑的主要有效成份)消毒後,才供應給用戶。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外部連結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首長 行政長官(行政長官辦公室)
司長
  • 政務司司長(政務司司長辦公室下轄:行政署 | 持續發展組 | 效率促進組 | 政府檔案處 | 禮賓處)
  • 財政司司長(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下轄:經濟分析及方便營商處)
  • 律政司司長
決策局 公務員事務局 | 政制事務局 | 教育統籌局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 | 民政事務局 |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 保安局(下轄:禁毒處) | 工商及科技局(下轄:工商科 | 通訊及科技科 創新科技署 |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下轄:經濟發展科 旅遊事務署 旅行代理商註冊處 | 勞工處)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下轄:財經事務科 保險業監理處、內幕交易審裁處、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 | 庫務科 稅務上訴委員會)
中央政策組(下設:策略發展委員會)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部門 入境事務處 | 土木工程拓展署 | 土地註冊處 | 工業貿易署 | 水務署 | 公司註冊處 | 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 | 民政事務總署 | 民航處 | 民眾安全服務隊 | 地政總署 | 投資推廣署 | 法律援助署 | 社會福利署 | 知識產權署 | 屋宇署 | 食物環境衛生署 | 政府化驗所 | 政府物流服務署 | 政府產業署 | 政府統計處 | 政府飛行服務隊 | 政府新聞處 | 律政司 | 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 香港海關 | 香港電台 | 香港郵政 | 香港警務處(下轄:香港輔助警察隊) | 香港天文台 | 建築署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消防處 | 海事處 | 庫務署 | 破產管理署 | 差餉物業估價署 | 規劃署 | 勞工處 | 稅務局 | 渠務署 | 路政署 | 電訊管理局 | 運輸署 | 漁農自然護理署 | 審計署 |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下轄:電影服務統籌科) | 學生資助辦事處 | 衛生署 | 機電工程署 | 選舉事務處 | 環境保護署 | 醫療輔助隊 | 懲教署

Template:HK-govpoli-st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