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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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國旗

國徽
自然地理
(實際管轄區)
首都 台北市
面積
  • 國土面積:35,980 km²土地面積(列第138位)
  • 水域率:2.8%
人民生活
官方語言 國語(中文普通話
人口
  • 總人口:23,036,087(列第47位)
  • 人口密度:640/km²/km2
政治文化
元首:
  • 國家元首:總統:陳水扁
  • 政府首腦:行政院院長:蘇貞昌
主要節日: zh:元旦
zh:春節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
中秋節
國慶日zh:雙十節
經濟實力
貨幣 新台幣
  • 國內生產毛額(GDP):$610,800,000,000(計以購買力;2005 est.);
    $334,400,000,000(計以官定外匯匯率;2005 est.)
  • 人均國內生產毛額:$26,700(購買力;2005 est.)
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
國家資料
國家格言:
國歌: 中華民國國歌
時區 UTC+8
互聯網域名: .tw
國際際電話區號: +886
 

中華民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目前有效統治嘅台灣地區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總陸地面積36,188平方公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而家位於台北市,遷台前首都喺南京市。中華民國係第二次世界大戰嘅主要戰勝國,亦係聯合國主要創會國。

武昌起義成功之後,中華民國喺南京肇建,帝溥儀隨即喺北京退位;中華民國自1912年創立之後就係被國際普遍認可嘅獨立主權國家,後來經歷過內亂外戰同遷徙,國祚曾經因洪憲帝制同溥儀復辟而中斷。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喺國共內戰裏面失利,搬咗去台灣;中國實情進入分裂同兩岸分治嘅未定狀態。1990年代之前,中華民國政府堅稱自己係中國嘅唯一合法政府,誓言以武力光復大陸。旨在承認中國為分裂同分治狀態,並以「民主、自由、均富」嘅原則謀求統一中國嘅國家統一綱領於1991年制訂通過,隨後經國民大會決議、由當時嘅總統李登輝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放棄以武力反攻大陸,承認由中國共產黨建立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喺大陸統治嘅現狀。但係國家統一綱領已經喺2006年2月27日由陳水扁總統宣佈「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

中華民國目前冇宣佈放棄大陸地區嘅主權,法定領土亦冇定義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因此喺法理上面,中華民國領土仍然維持喺1947年制憲時「固有疆域」嘅範圍而包含中國大陸地區,以及東北江東六十四屯、帕米爾高原西部及北部、緬甸北部嘅江心坡及南坎、藏南等地方,傳統上認為仲包括外蒙古。中華民國從來唔承認釣魚台島嶼、琉球群島屬於日本。根據台灣傳統教科書嘅記載,中華民國法定領土面積為1142萬平方公里,係世界第二大國,僅次於蘇聯。部分台灣人士主張依據憲法第四條同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變更固有疆域並明確定義領土,但係由於門檻好高,加上對岸同國際嘅壓力,呢種企圖都幾難實現。

中華民國曾一直用「中國」做簡稱,亦係聯合國嘅創始會員國之一。自1970年代以來,聯合國同國際社會相繼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嘅代表,同時中華民國政府逐漸失去國際社會嘅官方承認。此後,「中國」逐漸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嘅簡稱,同時「中華民國」嘅名成日被打壓;自1990年代末以來,國際上漸漸用「台灣」來稱呼中華民國。

台灣海峽兩岸由於長期嘅歷史分隔同超過半世紀嘅政治分治,唔同族群同兩岸政府對於台灣嘅政治地位、主權歸屬以及「中國」意涵一直有爭議同對立,形成唔係咁易了結嘅台灣問題。近廿幾年來,兩岸喺經濟同文化上嘅交流日趨頻繁,兩岸即管仲有好大嘅社會同文化差異,兼且仲有好多嘅誤解,但係兩岸關係中嘅理性成分亦慢慢咁增加緊。

目錄

[編輯] 歷史

中國歷史
中國歷史系列文章
史前文化
傳說時代
三皇五帝
西周  
春秋 東周
戰國
西漢
新朝
東漢
三國
西晉 十六國
東晉
南北朝

(參考武周)
五代十國
北宋
(西遼)
南宋 西夏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
共和國
中華民國
(參考台灣問題)
主文: 中華民國歷史、 中國歷史、 台灣歷史、 台灣問題、同 台灣海峽兩岸關係

[編輯] 立國

甲午戰爭之後清朝面臨好多政治同外交危機,民間改良同革命思潮湧現。孫中山先後創立咗興中會以及同盟會,號召推翻滿清帝制。佢嘅革命思想同主張逐漸得到認同並影響廣泛,仲同咗華興會、愛國學社、青年會合組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同盟會喺武昌發動革命成功咗,喺隨後幾個月引起中國各地嘅的革命回響。12月29日,清朝原有嘅的22個行省中獨立咗出嚟嘅17個省,派出咗代表,推選啱啱返國嘅孫中山做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宣誓就職,中華民國正式成立。

1912年1月至3月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為臨時憲法,南京為臨時首都。2月12日,喺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等大臣嘅勸說下,宣統帝溥儀嘅阿媽隆裕太后發布退位詔書,「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為一大中華民國」;至此,中華民國正式取代兼繼承大清帝國。1912年4月孫中山辭職,臨時參議院選咗袁世凱做臨時大總統,首都搬咗去北京;此後至1928年間叫做「北洋時期」,嗰時嘅中華民國政府亦叫做「北洋政府」。代表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同巴黎和會嘅就係北洋政府。北洋時期嘅中華民國國旗係紅黃藍白黑五色旗,象徵五族共和嘅意思。國歌揀咗做尚書大傳虞舜篇嘅《卿雲歌》,其中嘅名句係:「日月光華,旦復旦兮」。

[編輯] 內戰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完成咗二次北伐,打咗入北京,改咗北京市嘅名做「北平特別市」(簡稱「平」),南京做番首都(簡稱「京」)。國民政府所用嘅「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取代北洋政府嘅的五色國旗(其後東北易幟),並寫咗喺國府嘅《訓政時期約法》裏面。「約法」相當於憲法。同時將國歌由《卿雲歌》,改做1924年孫中山喺黃埔軍校開訓典禮所撰嘅訓辭「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以進大同。咨爾多士,為民前鋒;夙夜匪懈,主義是從。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貫徹始終」,一直用到而家。

根據1924年國民政府嘅建國大綱,「軍政」時期喺1928年北伐成功、全國統一之後結束,「訓政」時期開始 (由於國共內戰繼續,以及日本侵華,要去到1946年先訂定到中華民國憲法並喺1947年頒行,訓政時期喺嗰時先至完)。 1936年5月擬定「五五憲草」預備正式立憲。後來因中日戰爭爆發,立憲因此向後拖延。當時國民政府主席係林森(1932年-1943年),行政院長係汪精衛(1932年-1935年),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係蔣介石(1932年-)。汪精衛因為國民黨內嘅壓力,之後出走河內,同日本接觸,答應反共,停止抗日,1940年喺南京另組一個國民政府。嗰個政府剩係得教廷、意大利、納粹德國、滿洲國承認。汪精衛於1944年喺東京病死。

[編輯] 日戰時期

1937年,日本先後攻陷咗華北、淞滬同埋南京,佔據咗中國大量嘅領土,國民政府被逼由南京搬去重慶,展開八年抗戰。嗰陣時,所屬中華民國嘅國民革命軍投入戰爭一共有步兵128個師、46個獨立旅﹔騎兵9個師,仲有6個獨立旅﹔砲兵4旅,20個獨立團,正規軍合計有成170萬人。

1937年-1945年間,國民革命軍所屬嘅第五軍、第十軍、第十三軍、第十八軍、第二十六軍、第五十二軍、第五十九軍、第七十四軍,新一軍同新六軍總共同日軍打咗38,931次小型戰鬥、1,117次重大戰役,同22場大會戰,傷亡人數多到有大概330萬人(包括1937年至1945年間嘅補充兵員)。國民革命軍雖然因裝備等因素攞唔到絕對優勢,但都可以喺台兒莊、淞滬、長沙、獨山等正規戰,上海、筧橋等空戰中重創日軍。

另外,抗戰之前嘅西安事變發生後,執政嘅國民黨亦都同共產黨展開「國共合作」。中國共產黨所屬嘅軍隊裝編為新四軍與第八路軍等單位加入抗戰。呢兩支一共大約有五十萬兵力嘅軍隊隨後喺抗戰中,亦都參與過零零星星對日嘅游擊戰,較出名嘅正規戰係平型關之役同晉南游擊戰。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襲珍珠港,中美英正式向日德意宣戰,中國戰區於是正式成為二戰盟軍反法西斯戰爭嘅戰場。盟軍委託蔣介石做中國戰區(包含越南泰國、高棉—而家嘅柬埔寨、寮國)統帥,派史迪威中將做蔣嘅參謀長。英國封鎖咗嘅滇緬路亦開放向中國後方運送補給。同時,國軍亦派出精銳部隊遠征南方,留低轉戰緬因、血戰崑崙關等事蹟。

1945年8月初,美國喺日本廣島同長崎先後投下兩舊原子彈,日本天皇喺8月15日宣佈無條件投降。日本帝國喺9月2日同盟國簽訂降伏文書,接受《開羅宣言》同《波茨坦宣言》規定、還番啲佔領咗嘅外國領土畀人。於是滿洲國瓦解咗,汪精衛政府冇埋,台澎諸島之後由中華民國進行接收。

[編輯] 國共和談

1945年10月10日,國共兩黨喺重慶達成雙十協定,確定以軍隊國家化、政治民主化、黨派平等、地方自治嘅途徑達到和平民主建國,並儘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商討制憲事宜。1946年1月政治協商會議喺重慶召開,各黨平等協商並確定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冇幾耐,國共因為收繳日軍武裝、區分佔領區等問題協商破裂。美國協助國府軍進入華北東北,蘇聯移交日本關東軍裝備畀共軍,結果爆發國共內戰。

1946年12月25日,喺中國共產黨及民盟代表拒絕出席,但各省其餘選出代表喺達到法定人數嘅情況下,喺南京召開制憲國民大會,通過咗基於同年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嘅《中華民國憲法》。憲法於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1947年7月4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通過蔣介石提出嘅「戡亂勘亂」及行憲並進嘅方針;7月7日,抗日戰爭十週年際,中國共產黨宣佈準備自行組織聯合政府。1947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1948年3月29日,行憲國民大會開幕。1948年4月16日,國民大會主席團公告總統候選人,為蔣中正同埋居正兩人。1948年4月18日,國民大會通過修改憲法案,增加「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總統得為緊急處分。1948年4月19日,國民大會第十三次大會選舉總統,蔣中正以2430票當選(居正269票)。1948年4月20日國民大會主席團公告副總統候選人,包括孫科、李宗仁、程潛、于右任、莫德惠、徐傅霖六人。經兩次選舉都冇候選人獲半數票,候選人相繼宣佈棄選後,國民大會休會。4月29日舉行第四次副總統選舉大會,李宗仁以1438票當選(孫科得1295票)。5月1日,中國共產黨號召各黨派舉行「新政治協商會議」;同一日,國民大會閉幕。5月20日,蔣中正、李宗仁就任總統及副總統,國民政府訓政時期結束,開始由中華民國政府施行憲政。

[編輯] 退守台灣

但時局混亂,1948年9月濟南失守,遼瀋會戰失利,執政國民黨內要蔣中正落台呼聲幾高。1949年初喺徐蚌會戰(淮海戰役)中,國民黨政府潰敗,蔣宣佈下野,李宗仁代總統同中共談判。未幾談判代表張治中等滯京不歸,李宗仁將政府搬去廣州。1949年4月,中共領導嘅人民解放軍攻陷南京。未幾國民黨政府搬去重慶,之後又搬去成都、西昌。李代總統見大勢已去,赴港養病。蔣介石以國民黨總裁身份部署西南最後保衛戰失利,於1949年10月最後飛去昆明、成都部署一切,終於放棄喺中國大陸地區嘅軍事抵抗,將中央政府搬去台北

1950年3月,中華民國政府召赴美嘅李代總統回國但冇結果,蔣介石復職擔任總統。藉住由1947年選出嘅中國大陸地區國大代表連選連任,擔任第一至第五任中華民國總統,而陳誠同埋嚴家淦先後各任兩任副總統。蔣介石於1975年4月5日病逝後,副總統嚴家淦繼任總統至1978年屆滿。隨後行政院長蔣經國由國民黨提名,當選連任第六至第七任總統,先後由謝東閔、李登輝為副總統。蔣經國於1987年解除戒嚴,1988年1月13日喺台北病逝,李登輝繼任總統。1989年開放組黨。1990年,李登輝由1947年選出嘅第一屆國民大會選為總統,之後李氏推動修憲,令中國大陸地區選出嘅年邁國代優遇退職,由台灣選出嘅全部國代修憲令總統一職直接民選。1996年李登輝同連戰喺中國嘅文攻武嚇,美國、日本等國際關注中擊敗民主進步黨提名嘅彭明敏同謝長廷,當選第一屆民選總統同副總統,順利連任。

2000年,執政嘅中國國民黨由於分裂,產生咗2位總統參選人連戰同宋楚瑜(宋氏嗰次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佢曾擔任台灣唯一一任民選省長),嗰年大選由民主進步黨的前台北市長陳水扁、前桃園縣長呂秀蓮贏得第十屆中華民國正、副總統選舉。2004年選舉時,投票日前一天曾經喺台南市發生三一九槍擊事件,當日開票結果,陳、呂以0.228%之差勝出連任,並於5月20日就職第十一屆正、副總統。

[編輯] 國際地位

中華民國政府係聯合國嘅創始會員國,並為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中華民國搬去台灣以來,以蘇聯為首嘅共產國家一直爭取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喺聯合國嘅席位,亦曾經有部分國家,包括美國,希望中華民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喺聯合國共存。1971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喺「重要議題」提案(即:有關中華民國代表權問題嘅任何提案,須採取三分之二多數決制,而唔係通常嘅簡單多數決制)表決失敗後,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前,自感「大勢已去」,宣佈退出聯合國。隨後2758號決議表決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喺聯合國嘅一切權利。1945年制定嘅《聯合國憲章》作為歷史文件,佢嘅第23條仍然明載「中華民國」為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不過中華民國並未成為歷史,而繼續喺台灣存在。中華民國自1993年起,每年都試圖以「中華民國」嘅名稱重新參與聯合國同佢嘅相關組織,但至今仍然唔成功。

自從中華民國政府搬去台灣以來,大陸政策一直喺台灣被不斷討論。喺國民黨執政時期,中華民國政府失去對中國大陸地區嘅統治權後,仍然聲稱唔放棄對中國大陸地區包括外蒙古地區嘅主權。直至1991年,李登輝宣佈唔再質疑中國共產黨對中國大陸地區嘅統治,承認兩岸互為政治實體。現任總統陳水扁曾經喺競選期間宣稱「台灣係一個主權獨立嘅國家」並且「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即管台灣人對中華民國嘅認同以及台灣同大陸未來嘅政治關係存在唔同見解,仲未有全民共識,但台灣人普遍認為台灣唔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目前中華民國政府並未統治大陸地區,但喺中華民國政府正式宣佈放棄大陸地區主權以前,大陸地區仍然係中華民國嘅一部分。為避免國民旅行嗰陣受到誤解或困擾,自2003年9月1日起,中華民國護照封面嘅國徽下面、「護照」字樣上面加註一行英文「TAIWAN」。自2005年起,總統府網站喺中華民國國名後面加上「(台灣)」字樣,亦喺英文「Republic of China」後面加註「(Taiwan)」,而行政院網站只喺英文國名後面加註「(Taiwan)」。行政院下屬嘅多數部會並未加註。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嘅網站仍維持「中華民國」國名不變。關於台灣同中國嘅歷史關聯及兩岸問題嘅由來同發展,參見台灣問題同台灣海峽兩岸關係。

[編輯] 地理

主文: 台灣地理 同 中國地理

中華民國有效統治嘅台灣地區領土包括台灣島、澎湖列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及南中國海上嘅東沙群島同埋南沙太平島,總面積36,188.0354平方公里,海岸線長1813餘公里;其中,台灣島(含蘭嶼、綠島、琉球嶼、釣魚台島嶼、龜山島等附屬島嶼)35,879平方公里、澎湖群島141.052平方公里、金門群島150.34平方公里、馬祖列島29.6平方公里、東沙群島面積1.74平方公里、南沙太平島0.49平方公里。大陸地區、港澳地區唔喺中華民國現時有效管轄範圍之內,具體資料參見中國地理。

中華民國現時有效管轄範圍嘅四極:

  • 極北:馬祖列島連江縣東引鄉西引島北固礁,北緯26°23'08";
  • 極東:基隆市中正區棉花嶼,東經122°06'25";
  • 極南:南沙群島太平島,北緯10°23';
  • 極西:南沙群島太平島,東經114°22'。
註:根據中華民國方面嘅主權聲張,台灣地區極東點喺宜蘭縣頭城鎮釣魚台島嶼赤尾嶼(東經124°34'09"),而南海諸島極南點喺南沙群島曾母暗沙立地暗沙海域(北緯3°10')。參見:釣魚台島嶼、南海、南海諸島。

台灣島係中華民國最大島嶼,位於亞歐大陸同太平洋海盆嘅接觸線上,喺中國大陸東南方海隅,西隔寬約200公里嘅台灣海峽同福建相望;北瀕東海,東北同琉球群島相距約600公里;東臨開闊嘅太平洋;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距離約250公里;西南係廣闊嘅南海。台灣本島呈紡錘形,南北縱長394公里,東西最大寬度144公里,環島海岸線長1139公里;附屬島嶼有蘭嶼、綠島、琉球嶼、釣魚台島嶼、龜山島等20幾個。台灣島總面積35,879平方公里,其中本島35,798平方公里、蘭嶼47平方公里、綠島15平方公里、琉球嶼6.80平方公里、釣魚台島嶼6.6平方公里、龜山島2.84平方公里。

台灣島係由歐亞大陸板塊同菲律賓板塊撞擊形成嘅新生代褶皺隆起。中央山脈縱橫全島,連綿峻嶺偏於東部,喺大約三分之一處向南北延伸,直入「台灣尾」,形成東西不同景觀:西斜面有廣闊平原,河川縱橫,東斜面就多陡峻峭壁,山脈迫海之處,有幾里峨塹懸崖,蔚成奇觀。主要山脈有中央山脈、雪山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海岸山脈;最高峰係玉山,主峰海拔3952公尺;次高峰為雪山主峰(3884公尺)。500公尺以上嘅山地,佔全島總面積嘅三分之二﹔3000公尺以上嘅高山多達133座。

澎湖群島由90個島嶼組成,總面積141.052平方公里,其中最大島嶼澎湖島(即馬公島)64平方公里、西嶼(即漁翁嶼)18平方公里、白沙島14平方公里。

[編輯] 行政區劃

主文: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同 台灣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一級行政區(1999年)
35省、2地方、1特別行政區 14直轄市註1
(院轄市)
行政區 簡稱 省會或首府
綏遠省 歸綏(今呼和浩特)
熱河省 承德
遼北省 遼源
安東省 通化
松江省 牡丹江 哈爾濱
合江省 佳木斯
遼寧省 瀋陽 瀋陽、大連
吉林省 吉林
察哈爾省 張垣(今張家口)
河北省 清苑(今保定) 北平、天津
山西省 陽曲(今太原)
黑龍江省 北安
嫩江省 齊齊哈爾
興安省 海拉爾
江蘇省 鎮江 上海首都南京
安徽省 合肥
浙江省 杭州
福建省 福州
江西省 南昌
山東省 濟南 青島
河南省 開封
湖北省 武昌 漢口
湖南省 長沙
廣東省 廣州 廣州
廣西省 桂林
四川省 成都 重慶
貴州省 貴陽
雲南省 昆明
西康省 康定
陝西省 西安 西安
甘肅省 蘭州
青海省 西寧
寧夏省 銀川
新疆省 迪化(今烏魯木齊)
台灣省 台北 台北、高雄
海南特別行政區 海口
西藏地方 拉薩
蒙古地方註2 庫倫(今烏蘭巴托)
註1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前,共計有35省、1地方(唔包括蒙古地方)、1特別行政區、12直轄市(台北和高雄仲未升格)。
註2“蒙古地方”即外蒙古,國民政府遷台之後唔承認外蒙古獨立。1955年,中華民國曾經否決蒙古加入聯合國,認為外蒙古係中國領土嘅一部分。

中華民國即管目前並唔係實際統治大陸地區,但從未放棄大陸地區主權。最新版本嘅中華民國全圖於1998年由內政部繪製出版。但2002年內政部修訂編印我國大陸地區地圖注意事項,規定:「大陸地區疆界及首都,得依大陸現狀標示之。……大陸地區與蒙古之界線以國界符號標示之」。該注意事項已於2004年作廢,但內政部現時冇計畫修訂新版嘅中華民國全圖。

現時中華民國實際統治嘅地區,喺法律上稱為「自由地區」,喱啲地區同「港澳地區」及「大陸地區」有別,喺「自由地區」設有戶籍嘅人(「港澳地區人民」同埋「大陸地區人民」需要喺「自由地區」設有戶籍十年之後),至擁有中華民國完整嘅公民權利,包括投票以及不受限制停留喺「自由地區」。

目前中華民國實際統治有2個省、2個直轄市、18個縣及5個省轄市。不過福建省中,政府所轄僅有幾個島;另外喺1990年代末期,政府採取省虛級化措施,至今省級單位雖然仍然存在,但原省政府機關都併入中央政府,因此行政作業實質上已經冇省嘅存在,不過近期行政院相繼設立南服同埋中服等2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都係相當於省級嘅中央政府派出機關、並正逐步實權化。

台北市係最大城市及政治、商業中心,高雄市就係第二大城市及最大嘅國際商港。其他重要城市:台中市係中部最重要城市,目前正嘗試爭取成為直轄市、台南市係歷史名城,目前係第四大都市。

目前兩省一大一小,名存實亡;直轄市位居南北兩端,不利中部地區發展;縣市劃分過細,缺乏整體規劃等因素。因此關於行政區調整議題,不時有人提出,常見嘅有縣市合併升格、「三都十五縣」(馬英九市長提出)、「六省兩特區雙首都」(呂秀蓮副總統提出)。多數嘅議題都包含擴大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行政區以及台中市升格等訴求,但行政區調整涉及各行政區重劃、預算分配、取消部份鄉鎮市選舉、地方性選舉選區調整等議題,影響層面過大,故此多數係雷聲大雨點小。但亦反映出行政區劃欠佳嘅事實,不論藍綠陣營都有探討喱個問題嘅聲浪。

中華民國嘅實際行政區(2006年)
1949年以後,中華民國實際行政區(部份法條亦稱「自由地區」)即係指台灣 註1,分為4個:虛級化嘅二個省即台灣省和福建省的部分,2個直轄市即台北和高雄
註2 簡稱

18縣

5省轄市(舊稱)

台灣省(虛級化)
  • 台北縣
  • 桃園縣
  • 新竹縣
  • 苗栗縣
  • 台中縣
  • 彰化縣
  • 南投縣
  • 雲林縣
  • 嘉義縣
  • 台南縣
  • 高雄縣
  • 屏東縣
  • 宜蘭縣
  • 花蓮縣
  • 台東縣
  • 澎湖縣
  • 基隆市
  • 新竹市
  • 台中市
  • 嘉義市
  • 台南市
福建省(虛級化)
  • 金門
  • 連江(馬祖列島)

台北市

高雄市

備註


註1:東沙群島、太平島,由高雄負責管轄。
註2:另外設有2個區域聯合服務中心: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南服)、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中服)

[編輯] 人口

主文: 台灣人口

中華民國現實際管轄之台閩地區國民,通常稱為「台灣人」,總計22,744,839人(2005年9月),人口密度628.5人/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二高。台灣人包括台灣原住民(內部至少有12個不同民族),占總人口數不到2%。其餘98%人口屬於漢族,其中又可分為1945年以前已經移居本島的本省人,即福佬人(79%)與客家人(5%),以及1945年之後由大陸各省隨國府遷來之外省人(14%)。隨兩岸交流開展及國際化發展,台灣目前已有大陸配偶數萬,外籍配偶十餘萬,外籍勞工十餘萬人。其中部分人士已在台灣定居,並有部分已取得國籍,這些新來移民者有超越原住民人口之趨勢,亦非全為漢族,現在通稱為新住民。

台灣最早的居民是當地的原住民,是最早住在台灣的人。據中華民國行政院的資料,以及語言學和人類學的一些研究,台灣原住民與太平洋區域住民(如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玻里尼西亞等地)的語言同屬於南島語系(也稱「印度尼西亞語系」),而中國華南地區並不屬於南島語系。由人類學及古文化的角度,台灣原住民的缺齒、紋身、口琴、卉服、織貝、腰機紡織、貫頭衣、親族外婚、父子連名、年齡分級、老人政治、鳥占、獵首、靈魂崇拜、室內葬等特徵,都屬印度尼西亞古文化的特質。台灣原住民族來自南方人種的馬來人,包含了泰雅族、阿美族、布農族、卑南族、達悟族、排灣族、魯凱族、鄒族、邵族、賽夏族、噶瑪蘭族與太魯閣族等12個民族,而其他平埔族原住民也陸續要求正名。但是這些研究在學術界尚存在些許爭議。

[編輯] 政治

主文: 中華民國政治

中華民國憲法上規定的中央政府體制亦具有內閣制與總統制混合的性質,1980年代末台灣經歷了民主化的過程,中華民國的憲法也在1990年代初另訂增修條文,之後並經過7次的修改。初次修憲通過國會全面改選與直選,以及直轄市長與省長的直選。在1994年第3次修憲確定總統為國家元首,任期4年,直接選舉產生。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監察院改為立法院提出。2000年第6 次修憲通過罷免案需要經過全體立法委員1/4提案,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過全體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舉人總額過半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既為通過。同時通過立法院向國民大會提出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同意,被彈劾人應立即解職。2005年第7次修憲結束了國民大會的歷史,將國民大會複決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及領土變更案之權力轉移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手中,將國民大會表決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的權力轉移至司法院大法官手中即總統及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同時,通過立委減半與單一選區兩票制。

被尊為中華民國國父的孫中山依據古今中外所曾經有過的各種政治制度歸納出五權分立的政府組織,分為行政、立法、監察、考試和司法5個部門。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台以後,繼續沿用孫文學說所創五權—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分立體制。不過經過多次修憲後,其制度已有重大改革,至今監察院、考試院已式微,原有功能回歸立法與行政。

中華民國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依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行政院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設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環保署、衛生署及僑委會、文建會、體委會、經建會、勞委會、國科會......等委員會,及主計處、新聞局、人事行政局以管理全國行政事務,各部會首長均為政務委員。在1997年第4次修憲通過總統直接任免行政院長。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會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須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當立法院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長應辭職,並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中華民國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是一個一院制的議會,共有225席,其中168席由選民選舉產生。其餘席次中,41席根據全國各政黨的得票率按比例分配,8席由持雙重國籍的海外公民擔任,8席由原住民擔任。2005年6月的修憲案,確定自2007年起席次減為113席,並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原先的國民大會目前大部分職能已經轉移到立法院,只有在必須複決立法院所提出的修憲案時,才依比例代表制選出「任務型國大」代表,在2005年6月的修憲案中也已經廢除走入歷史。為了使立法權及行政權分開,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吏,所以行政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都不能由立法委員擔任。其職權除了決議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之外,還有質詢權、調閱權、正副總統彈劾權...等,第6次修憲後增加了變更領土提議權及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權。

中華民國司法院為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之審判與公務員懲戒相關事宜,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具有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組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中華民國考試院為最高考試機關,掌管公務人員考試、任免、銓敘等相關事宜。設正副院長各1人及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中華民國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審計權。設監察委員29名,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其中,行政院是內閣,其院長為閣揆,由總統直接任命。立法院院長由立法院立法委員互選之;而其他三院院長,則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近年七次修憲,總統直選,權力擴大。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不再需要立院同意。但立法院取得不信任權。學者與外界認為這是「傾向總統的半總統制」,而大韓民國與俄羅斯聯邦近於此制。至於是否改為三權分立或維持監察權獨立,往內閣制或總統制的方向修憲,均有支持與反對的意見,未來發展值得關注。

中華民國採用西曆並使用中華民國紀年(簡稱:民國紀年),以西元1912年1月1日為中華民國元年1月1日(稱為「元旦」),因此西元紀年數減去1911即為中華民國紀年數。2006年3月行政院提出全面使用西元之計劃。

中華民國憲法及其他法律對首都所在地無任何規定。中華民國首都原位於南京市。1949年,國共內戰失利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往台北市。1990年代及以前,政府從未放棄以武力收復大陸並還都南京的目標,台北市雖是中央部會所在,但一直作為臨時首都,內政部及教科書上記載之首都均仍為南京市。隨時間推移,海峽兩岸持續處於對峙與分治狀態,隨民主改革及台灣本土化運動的逐步推進,在1990年代後期、尤其是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包括總統、行政院長、台北市長等都在公開場合口頭表示過台北市是中華民國首都。2002年,教育部決議將教科書的相關文字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位於台北」或「中華民國部會在台北」。

[編輯] 外交關係

主文: 中華民國外交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吸引並施壓,1970年代以後,多數國家陸續與中華民國斷絕正式外交關係。目前,中華民國有25個邦交國。

亞太地區6國:
所羅門群島(Solomon Islands)、馬紹爾群島(Marshall Islands)、圖瓦盧(Tuvalu)、帛琉(Palau)、基里巴斯(Kiribati)、瑙魯(Nauru)
歐洲1國:
梵蒂岡(Vatican City)
中南美及加勒比海地區12國:
伯利兹(Belize)、哥斯達黎加(Costa Rica)、多米尼加共和國(Dominican Republic)、薩爾瓦多(El Salvador)、危地馬拉(Guatemala)、海地(Haiti)、洪都拉斯(Honduras)、巴拿馬(Panama)、巴拉圭(Paraguay)、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Saint Kitts and Nevis)、聖文森及格瑞那丁(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尼加拉瓜(Nicaragua)
非洲6國:
布基納法索(Burkina Faso)、乍得(Chad)、岡比亞(The Gambia)、馬拉維(Malawi)、聖多美普林西比(Sao Tome and Principe)、 斯威士蘭(Swaziland)

很多已開發國家與中華民國斷交後,一直都仍在台灣維持密切的經貿及文化等民間往來,並在台灣設立交流機構或代表處,同時處理領事事務。例如,這些機構有:美國的美國在台協會;日本的交流協會;大韓民國的駐台北韓國代表部;新加坡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歐盟的歐洲經貿辦事處;法國的法國在台協會;德國的德國在台協會、德國經濟辦事處、德國文化中心;英國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之一,並為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但在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表決前,政府代表自感「大勢已去」,宣佈退出聯合國;在該決議表決通過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代表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1990年代以後,中華民國政府尋求以聯合國所能接受的名義,重返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至今猶未成功。

在世界貿易組織、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等不以主權國家身分參與的國際組織中,台灣皆幾經努力成為正式會員。台灣使用的名稱多為「Chinese Taipei」,即「中華台北」(但中國大陸除在主辦比賽時使用「中華台北」外,其他場合因政治因素譯為「中國台北」);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台灣採用「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即「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稱;簡稱亦為「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WTO IOC APEC

[編輯] 經濟

主文: 台灣經濟

中華民國是一個資本主義經濟體,政府在經濟中的角色越來越小。很多大型的國有銀行及企業逐漸私有化。在過去30年內平均年均經濟增長達到8%。出口為工業化提供了資金保證。2006年2月底,台灣的外匯存底為2,569.79億美元,次於中國大陸及日本而居世界第3位。

農業在GDP中的比重從1952年的35%下降到2%。傳統勞動密集型工業已經漸漸由高科技產業取代。台灣的電子工業對世界經濟舉足輕重,大多數電子零組件與週邊硬體設備都是在台灣生產的。對外貿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命脈,美國和日本長久以來一直都是台灣的前兩大貿易夥伴,現在則部分轉向歐洲和東南亞市場,台灣還是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和越南的主要投資來源,此外,在中國大陸有5萬多個台資企業,台商則有上百萬。

由於中華民國政府所採取的穩健的財政政策,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台灣並沒有受到嚴重的衝擊。然而2001年開始的全球經濟放緩的趨勢影響下,台灣經濟遭受重挫,銀行壞帳增加,財政盈餘轉為財政赤字,2001年台灣經濟出現了自1947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失業率升到歷史最高。當然,兩岸關係緊張的政治局勢也有極大的影響。但隨著全球經濟的回溫,加上「金融重建基金」的設置,台灣經濟從2003年下半開始逐漸緩慢恢復成長。台灣曾計劃建成亞太營運中心,但由於過多政治因素干擾而受阻,例如:大陸投資政策、三通問題等。

[編輯] 文化

主文: 台灣文化 同 台灣教育

中華文化在台灣生根、保存、發展。相比於歷經蘇聯及文化大革命影響的大陸,傳統中華文化在台灣保存得更為完整,這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所藏文物、正體中文(即:傳統繁體中文)的使用,以及傳統的思想、民俗、信仰等等。同時,台灣歷史上經歷過不同政權及民族的統治,受到多元文化的刺激與影響,這些文化包括中華文化、原住民族文化、日本文化、歐美文化等,另加上海峽兩岸社會有逾半個世紀的分隔,因而塑造出帶有自身特色的台灣文化。近來也有人提倡台灣的自有文化,及推動本土化運動。

依據美國2002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華民國台閩地區2300萬人口中,548.6萬人(23.9%)為佛教徒,454.6萬人(19.8%)為道教徒,84.5萬人(3.7%)信奉一貫道,60.5萬人(2.6%)為基督教新教教徒,29.8萬人(1.3%)為羅馬天主教徒,26萬人(1.1%)信奉天帝教。上列數據中,有一半人口時常參加各類型宗教活動,而佛教徒與道教徒以自我認知為分界,兩者重疊性相當高。又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統計,2004年大型佛道寺廟約11384座,皈依與傳道人數達947311人,教堂數則有3159間,神職人員有6600人。

中華民國實施「九年義務教育」,所有國民均有接受國民小學至國民中學兩階段教育的權利及義務,15歲以上公民的文盲率為3.02%(2003)。

中華民國的國定假日與節日,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實行。

國定假日與節日
日期 名稱 來由
1月1日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元旦) 1912年 孫中山於南京成立中華民國,放假一天
2月28日 和平紀念日 紀念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二二八事件,放假一天
3月8日 國際婦女節 國際節日,不放假
3月12日 國父逝世紀念日 紀念孫中山逝世,又叫植樹節,不放假
3月29日 革命先烈紀念日 紀念黃花崗起義,又叫青年節,不放假
4月4日 兒童節 十二歲以下兒童放假一天,一般大眾不放假
清明(4月4日或4月5日) 民族掃墓節 民俗節日,中樞春祭;紀念蔣中正逝世,並為蔣公逝世紀念日;放假一天
5月1日 國際勞動節 全國勞工放假一天
9月3日 軍人節 紀念對抗戰勝利,中樞秋祭,依國防部規定放假,一般大眾不放假
9月28日 孔子誕辰紀念日 紀念孔子誕辰,並為教師節,不放假
10月10日 國慶日 紀念1911年武昌起義,放假一天
10月25日 台灣光復節 紀念台灣光復,不放假
10月31日 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紀念蔣介石誕辰,不放假
11月12日 國父誕辰紀念日 紀念孫中山誕辰,並為中華文化復興節,不放假
12月25日 行憲紀念日 1947年中華民國正式行憲,不放假
農曆正月初一 春節 農曆新年,放假三天(初一至初三)
農曆四月初八 佛陀誕辰紀念日 紀念釋迦牟尼誕辰,浴佛節,不放假
農曆五月初五 端午節 紀念愛國詩人屈原逝世,民俗節日,放假一天
農曆八月十五 中秋節 家人團聚,民俗節日,放假一天
農曆十二月最末日 除夕 農曆新年前一日,放假一天

[編輯] 軍事

主文: 中華民國軍事 同 中華民國總統

中華民國三軍最高統帥為總統,由總統為主席的國家安全會議負責國防最高決策機構。而行政院國防部則負責軍隊的訓練與調度,由國防部長執行軍政與軍令的下達。目前三軍部隊人數低於40萬,陸軍員額20萬、海軍5萬、空軍5萬。

[編輯] 相關條目

  • 台灣問題
  • 中華民國政黨
  • 中華民國法律
  • 中華民國第二共和
  • 未被國際普遍承認的國家列表
  • 中華民國國民

[編輯] 連出去

[編輯] 中華民國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