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一,即係「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嘅簡單俗語,係香港為咗保護啲未夠秤嘅𡃁妹仔而定立嘅法例。根據香港政府喺1978年修訂嘅《刑事罪行條例》,如果任何年齡嘅男性同一個未夠十六歲嘅女仔性交,唔理有冇經過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嘅父母或者監護人同意,都會觸犯哩條法例,最高刑罰係會判監七年。
因為條法例個名有11個字,所以改咗個咁嘅簡稱,作獄中"你衰乜嘢"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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